晋惠帝永兴元年(304年),刘渊在同一年先后建立了单于政权与汉国。前者通常被阐述为匈奴传统的复兴,后者被视作少数民族领袖在内地建国称帝的开端。二者的差异则被解读为“胡汉分治”。由于刘渊在十六国北朝史乃至北方民族王朝史中所居的起点位置,这些认识构成了相关历史论述的起源性叙事。刘渊单于政权与汉国政体的并存,反映了汉魏晋时期民族史与王朝史的脉络叠加。最终,匈奴单于政权以汇入王朝体制为依归,乃是缘于各个族群社会发展的趋同。
刘渊出任单于与匈奴政治组织的重构
在接受南匈奴贵族刘宣等人所上单于号之前,刘渊被西晋皇太弟司马颖拜为北单于,其子刘聪被立为右贤王。司马颖所授的北单于、右贤王属于汉魏晋王朝的职官序列,与五部匈奴自立的名号分属不同的系统。《晋书·匈奴传》记载:“建安中,魏武帝始分其众为五部,部立其中贵者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魏末,复改帅为都尉。”五部“帅”改为“都尉”的时间,《晋书·刘元海载记》记载是在太康中,称刘渊太康末拜北部都尉。太康六年(285年)王广出任并州刺史后,曾推荐刘宣任右部都尉。《晋书·刘宣传》以“莅官”来记述刘宣为右部都尉,并称“莅官清恪,所部怀之”,可见五部都尉的职官性质已成为西晋朝廷及匈奴部众的共识。司马颖基于五部都尉制,将刘渊北部都尉号提升为北单于,将刘聪右部都尉号提升为右贤王。
经过五部制的改造,曹魏、西晋时期的南匈奴贵族权势已不如东汉之时,但他们仍在匈奴社会内部保留着单于及王侯的名号。刘宣拥立刘渊为单于,其目的在于恢复南匈奴王侯的集体权益。
刘渊在接受了北单于之号后回到左国城,又接受了刘宣等所上的大单于之号,拥有五万之众,建都离石,并对匈奴王侯的王位进行调整。刘渊出任单于,并不意味着南匈奴政权的复辟。《晋书·北狄匈奴传》所载王号十六等,很可能是刘渊出任大单于后新的匈奴王号。该传云“屠各最豪贵,故得为单于”,指屠各刘氏取代南匈奴单于虚连题氏,单于王系的更替正由刘渊所完成。对比《后汉书·南匈奴传》所列南匈奴王号,十六等制保留了“四角”(左右贤王与左右谷蠡王)与“六角”中的二王(左右渐将王),以及左右於陆王,新增了左右朔方王、左右独鹿王、左右显禄王、左右安乐王。这表明刘渊单于政权一方面保留南匈奴权力结构中的上层,另一方面也向原来不具有获得王号资格者开放了政权。
《晋书·北狄匈奴传》言十六等王“皆用单于亲子弟”。“单于亲子弟”并不局限在刘渊子弟范围内,而是包括了南匈奴单于虚连题氏与屠各刘氏两大家族群体。曹魏末年司马师兄弟执政时期,南匈奴故地的政治主导权发生了转移,并州屠各上升为主导势力,刘渊之父刘豹完成对南匈奴政治上的整合。屠各刘氏在名义上承接了南匈奴单于虚连题氏的血统,虚连题氏则改姓为刘氏,南匈奴单于家族与屠各刘氏实现了联宗合姓。刘宣为南匈奴单于羌渠从子,为单于於扶罗、呼厨泉同辈。他的王位来自单于羌渠“亲子弟”身份,而非刘渊。十六等王制度的创设及运行,服务于刘渊处理屠各刘氏与南匈奴单于虚连题氏联宗合姓后的权益分配问题。
《晋书·北狄匈奴传》所载呼延氏、卜氏、兰氏、乔氏等“四姓”的官号及车阳、沮渠、余地等杂号,疑为刘渊任单于时所施行,与十六等王号的颁行为同一政治举措的两个方面。“四姓”并称大致形成于东汉时期,但《后汉书·南匈奴传》并未记述“四姓”对具体官号的世袭性独占。并州屠各上升为南匈奴主导势力后,须卜氏、丘林氏分别改姓为屠各卜氏、乔氏,未改姓的呼延氏、兰氏也转为屠各贵族。拥立刘渊为单于,便是由虚连题氏的刘宣与呼延氏等共同议定,密议的结果也是由呼延攸到邺城告知刘渊的。
虚连题氏、须卜氏、丘林氏的改姓,标志着屠各对五部匈奴社会控制的完成。刘渊出任大单于及十六等王号、百官官号的设置与任命,标志着屠各对五部匈奴的统治实现了制度化。从匈奴的立场来看,刘渊出任大单于,并非南匈奴政权的复兴,而是屠各政权的建立,它是匈奴政治组织的一次改朝换代。
“复呼韩邪之业”:刘渊单于政权的模式
在推举刘渊为单于之时,刘宣提出了“复呼韩邪之业”。呼韩邪为汉宣帝时并立的匈奴五单于之一,他制定了依靠汉朝的政治路线,与汉宣帝定下了君臣之义(“称藩臣”)。在汉朝的援助下,呼韩邪在匈奴政治斗争中获得了优势,其对手“郅支单于远遁”,“匈奴遂定”。以此为参照,刘宣“复呼韩邪之业”的内涵为:在皇帝之下建立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匈奴政权。一方面,单于及匈奴贵族具有统治本部的实权;另一方面,又居于“藩臣”的位置上,接受皇帝的援助。刘宣拥立刘渊,并非要建立一个封闭性的匈奴部族政权,而是采取呼韩邪模式,建立一个具有开放性的能吸纳外部资源的政权。
刘宣不仅让刘渊接纳鲜卑、乌丸,建构更具广泛性的政治体,而且承认“单于(刘渊)积德在躬,为晋人所服”,是“兴我邦族,复呼韩邪之业”的前提,建议组建包括晋人在内的政治体。正因如此,刘渊单于政权在几个月内发展为自称接续西汉、东汉、蜀汉的汉国,从匈奴政治组织发展为多民族政治体。
在西晋的政治谱系中,匈奴与鲜卑、乌丸分属不同阵营。从后继情况来看,刘宣提议的“鲜卑、乌丸可以为援”,并未得到实现。段部鲜卑与幽州乌丸后来主要是与石勒所部发生关联。石勒与刘渊同属成都王司马颖阵营,最初与牧率汲桑一同追随司马颖部将公师藩,为前队督。公师藩死后,汲桑自号大将军,以成都王颖为名攻击东海王越、东嬴公腾。石勒为前锋都督,攻入邺城杀害东嬴公司马腾。汉国元熙四年(307年),石勒投奔刘渊。刘渊统治时期,石勒虽然是在太行山以东地区独立活动,但其对鲜卑、乌丸的处置,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刘渊政权。刘聪时代,石勒与平阳政权离心,逐渐交恶。石勒与段部鲜卑及幽州乌丸间的关系,则被视为“东单于”与“杂夷”“东夷”的关系,已不在平阳单于台的处置范围之内了。
刘渊单于政权的社会基础
刘宣“鲜卑、乌丸可以为援”的计划,其实是刘渊招纳宜阳及司州、并州诸胡政策的延伸。史籍载有刘渊招揽并州乐平郡张伏利度一事,《晋书·石勒载记上》《资治通鉴》均称张伏利度为乌丸(乌桓),但《晋书》同一段记述中,“诸胡”“其部众”“伏利度众”是互文关系。按唐长孺先生所述,“当时已惯称南匈奴所属为胡”,同时,南匈奴以外的匈奴部众也被视为乌丸。刘渊所收服的张伏利度部同时具有“乌丸”与“胡”的身份。
《晋书·石勒载记上》又记载了并州上党郡胡人归附刘渊的始末。上党为匈奴内迁后的聚居地。拥有数千部众的张㔨督、冯莫突等,其部众构成很可能与张伏利度部相似,他们被称为“胡部大”。张㔨督、冯莫突与张伏利度的政治态度相同,都拒绝刘渊的招纳。然而由于“部落皆已被单于赏募”,张㔨督、冯莫突等不得不尊重“聚议”的结果,选择归附单于政权。
张㔨督、冯莫突等与张伏利度,均是受制于内部解体的压力。内部之所以会解体(“部众之贰己”),乃在于刘渊单于政权越过了“部大”层级,直接对其部落进行赏募。易言之,当单于政权无法成建制地拉拢胡人部落时,便以瓦解“部大”统治的方法来实现部众的归附。这在某种程度上是破坏了胡人的政治传统。刘宣的政治目标是恢复南匈奴王侯的传统权威,然而其扩大统治基础的方式,却是破坏了贵族权威赖以存在的统治秩序。这一做法是十六国北朝时期离散部落的先声。
其实,刘渊单于政权也是建立在五部匈奴瓦解的基础上的。谷川道雄认为刘渊之所以被刘宣等人推举为单于,乃是因为他具有魏晋时期豪族的人格特点与能力。侯旭东认为,刘渊在西晋政治体系中履官十年,担任过北部都尉、五部都督,又受到成都王司马颖重用,其所累积的声望而非血统与出身,才是获得刘宣等人推选的关键。谷川道雄看重的是社会层面,侯旭东强调的是官僚统治层面。晋武帝时期,刘渊出任的是北部都尉,但影响力却超出了北部的范围,得到了五部匈奴的广泛认可。其缘由有三:一是作为北部都尉,在行政上“明刑法,禁奸邪”,维护了社会秩序;二是作为豪强,“轻财好施,推诚接物”,与五部俊杰结交;三是作为名士,与幽冀地区的名儒、秀士相游处。
刘宣在五部匈奴中领导地位的取得,也是缘于这三个方面的成就。其为右部都尉,以克己奉公的为政作风而得到拥戴。刘宣又跻身太原王氏的名士圈,受并州刺史王广的推荐而被晋武帝召见。刘聪声望的取得也与这三个方面有关:起家于新兴太守主簿,举良将而入为骁骑别部司马,累迁右部都尉。对于五部匈奴而言,新兴太守主簿与右部都尉均为本地的地方官。与刘渊一样,刘聪的影响力也超出了所任官的右部范围,结交的是五部豪右。在名士声望方面,刘聪受到太原王浑的称赞。
由刘渊、刘宣、刘聪的事例可知,五部匈奴对他们领导地位的认同,首先是基于对西晋行政与司法的认同,其次是对其个人品性与能力的认同,再次是对其名士声望的认同。这表明五部匈奴的制度认同、社会认同与文化认同,其实与汉人地方社会是大体类似的。之所以如此,乃在于南匈奴社会组织已然编户齐民化,五部匈奴的社会状况与汉人社会趋同的缘故。
刘渊单于政权与魏晋时期以门阀士族及地方豪强为核心的地方割据势力,在性质上是可以类比的,均是以豪强间的关系为社会纽带、以朝廷律法及官职官位为权威来源、以名士声望为参与门阀社会的资格。易言之,刘渊是在五部匈奴传统组织已经瓦解的前提下,用魏晋士族依靠名望组织乡里社会并获取政治名号的方式,重构了五部匈奴。正因如此,在刘渊建构政权之际,如何将编户齐民化、豪强化的五部匈奴纳入东汉时期南匈奴单于的政治体系中,便成为最为重要的政治课题。其开创十六等王号、百官官号,正是试图用等级化的体制来尊重传统的贵族,同时也容纳新兴的豪强。等级化是魏晋门阀体制的特点之一。刘渊建构单于政权,已是向魏晋体制靠拢。这是在单于政权建立的同年,汉国又得以迅速成立的内在缘由。
单于政权的大单于、十六等王和百官,同时兼有了汉国国君与官僚的身份。胡部大张㔨督、冯莫突等与乌丸张伏利度归附刘渊的时间为汉国元熙四年(307年)。刘渊称汉王后,石勒与张㔨督、冯莫突等的对话仍以“刘单于”称刘渊,这反映单于名号对于胡人仍具号召力。次年(308年)刘宣卒,其职衔为汉都督中外诸军事、大司马,领丞相、右贤王,兼具单于政权的王号与汉国的官位职衔。
石勒因“刘单于”而归附,但所获的政治名号却是汉国官爵。石勒裹挟胡部大张㔨督、冯莫突等投奔刘渊的当年(307年),被除授的是将军号与王号(辅汉将军、平晋王),同年因收服乌丸张伏利度而加督山东征讨诸军事。张㔨督所获封的亲汉王,冯莫突的都督部大,也都不是单于政权的官号,而是汉国仿照汉魏晋王朝授予归附部众首领的专有官、爵号。这表明,刘渊用以组织政权的首先是汉国的君主官僚制,而非传统的匈奴体制。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永凤元年(308年)刘渊称帝时,单于政权演变为皇帝治下的一个统治机构。进而,五部匈奴也不再受单于的管辖,单于台成为管理六夷的专门机构。
结语
刘渊单于政权具有鲜明的魏晋门阀体制的特点:
其一,唐长孺先生曾言:“在贵族政体之下,皇室作为第一家族凌驾于其他家族之上。”十六等王须由“单于亲子弟”出任,正是让南匈奴虚连题氏与屠各刘氏凌驾于其他匈奴贵族之上。单于家族居于匈奴第一家族的位置,与门阀体制中皇室的位置相类似。
其二,尊重异姓贵族“四姓”的传统权益,让其独占特定官号。这与门阀体制下高门士族独占清官的情况类似。
其三,设置百官官号,其中有车阳、沮渠、余地等杂号,这很可能是用来安顿新崛起的“俊杰”“豪右”的。这与门阀体制以流内卑官安置寒微士人的方式相似。
刘渊单于政权之所以会体现出魏晋门阀体制的特点,正是源于五部匈奴部众的编户齐民化与社会组织的豪强化,这与汉魏晋汉人社会的变化趋势相同。正因如此,在建立单于政权的同年,刘渊又建立了汉国,大单于、十六等王和百官,同时兼有了汉国国君、官僚的身份。
单于政权与汉国并非二元并立的关系,它们是同一政治实体的不同呈现方式。在其治下的各个族群具有普遍类似的社会状况——无论是五部匈奴、胡人,还是汉人,都处于编户齐民化与豪强化这两种趋势的叠加之下。单于政权与汉国在组织原则与发展方向上具有一致性。刘渊称帝后,五部匈奴整体性脱离单于管辖,设立于平阳城西的单于台,成为皇帝治下管理六夷的专门机构。由此可知,匈奴单于政权的发展,最终以汇入汉魏晋以来的王朝体制为归宿。之所以如此,乃在于五部匈奴及胡人在与汉人的长期融合发展中,其社会状况和发展趋势与汉人同频了。
转自《社会科学》202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