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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社会分析

  • 克劳迪娅·戈尔:女性能实现事业与家庭“双丰收”吗?

    1. 非升即走,艰难的抉择

    在许多职业,比如会计、法律、金融、咨询和学术界,女性和男性的竞争环境甚至更不平等。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这些领域的职业发展变化不大,尽管其中近半数专业人员是女性。这些领域的晋升规则都要求早期投入大量时间。在预定期限结束时,雇员(一般称为助理)要接受考评。勤奋(或幸运)的人将获得终身职位或合伙人资格,其他人则被打发。这类工作通常被称为“非升即走”职业。“升迁”的人留下来,而“出局”的人往往去更低一层级的公司、机构或大学任职。

    每个职业和部门的门槛和发展时钟并不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些得到丰厚回报的人,届时应该已经30多岁。这一点今非昔比。只是拿下高等学位以及获得第一次晋升、合伙人身份或终身职位所需的时间,都已变得更长、更晚。

    曾几何时,攻读高等学位的大学毕业生会直接进入研究生院或专业学校。而今,几乎所有人毕业后都要花一年或更长时间从事与最终职业相关的工作。在学术界,大多数博士申请者获得学士学位后都首先担任研究助理(这个职位被称为“博士预科”)。MBA群体则通常在进入商学院之前工作若干年。

    今天,攻取博士学位所花的时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即便在有大把就业机会的领域也不例外。我拿到博士学位的时候,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通常需要4年时间,现在是6年。物理和生物科学的博士后培训同样延长了周期,这些职位已经在其他领域流行起来。

    接受教育和培训的年数增加倒无可厚非。但这只是“非升即走”世界的开始。学术界获得终身职位一般需要6~8年。法律行业确定合伙人身份大约需要10年;咨询和会计行业确定合伙人身份需要6~9年,具体取决于是否拥有MBA 学位。至于投资银行业,需要5~6年或可从初级银行家升级为副总裁级别。         

    所以在学术界,现在至少要有13年(更可能是16年)的学士后生涯做铺垫,个人的职业生涯方能巩固。在咨询和会计领域,考虑升职前起码得拼搏10年。而攻读MBA或法学博士课程之前,应该投入几年时间工作。因此,个人职业生涯的第一次晋升通常发生在30多岁时。

    可想而知,事业与家庭之间会出现怎样的张力。在谋求合伙人身份或终身职位的过程中,当年的22岁大学毕业生渐渐年长,进入了30多岁,甚至更老。大学毕业生的初婚年龄中位数远低于这个年龄。

    如果提早进行“非升即走”抉择,譬如在35岁之前,女性就可以先努力工作,成为合伙人或拿到终身职位,然后再开启家庭生活。然而随着晋升年龄提升,这意味着要么晚点组建家庭,要么第一次重大的晋升时刻在孩子上学前班时到来。职业道路需要长时间的工作,对于有年幼子女的人,这往往太过紧张。两种选择都有问题,尤其是对女性而言。

    职业时钟与生物时钟和家庭时钟交织同步,滴答作响。很多女性和男性必须在职业生涯稳固之前建立家庭;否则,他们可能将永远无法拥有家庭。

    2. 管道泄漏,职场流失的女性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许多专业的职业女性新人比例大幅上升。在完成各类高等学位课程方面,第四组女性取得了长足进步。可是,获得终身职位、合伙人身份或其他晋升机会的女性比例没有跟上节奏。起初,人们以为高级职位的女性比例偏低是因为晋升需要时间,但现在大家发觉事实并非如此,时间其实绰绰有余。

    过去20年间, 我所在的经济学领域的女博士比例达到30%~35%。但她们当中终身副教授为25%,正教授为15%。1974年,我是8% 的助理女教授之中的一员,到了2018 年,该比例升至27%。1974 年,正教授群体的女性比例不足3%,2018年逼近15%,进步可谓巨大,但是速度太慢。假如男性和女性候选人的晋升率相同,那么正教授的女性比例应该会更高。这种差异的部分原因是,女性发表文章的记录导致她们的晋升率降低。另一个原因是,她们在晋升之前离开了学术界。

    女性在学术、法律、咨询、管理和金融等领域的低晋升率,归因于人们通常所称的“管道泄漏”现象。“管道泄漏”是指女性和男性晋升前都有离职者,但在各个关键时刻,女性离职的比例高于男性。

    人们一直想方设法寻找女性流失率更高的原因。通过比较论文发表能力相当的男性和女性,大家发现偏见、偏袒和指导不足等因素依然存在。但是,大多数“非升即走”职业中管道泄漏的主要原因,带领我们回到了晋升所需的时间问题上。高强度的职业对所有人来说都是艰难的。尤其是年轻的父母,更加辛苦;而在通往顶峰的路上,放慢脚步并投入大量家庭时间的一方,往往就是女性。

    女性从事这些职业所面临的最大障碍,是我们熟悉的时间要求,而并非只是工作时间的问题。时间要求还包括生活中需求最大的时刻。一如上文所述,这些压力在个人的30 多岁时冲至顶点。

    工作时间对于升职非常重要,这一点不难在法律等注重工时的职业中得到验证。律师按小时(甚至按分钟)计费,律师事务所自然要密切关注时间。我们知道女律师成为合伙人的比例低于男律师。但直到最近大家才了解个中原因。美国律师协会组织了一项大规模的律师调查(称为“法学博士之后”项目),追踪他们的等级并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成为合伙人与投入的时间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助理律师的工作时间和获得的收入,是造成男女晋升率差异的主要因素。         

    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从事这类职业,以及越来越多的男性希望与生活伴侣建立平等关系,老规矩和旧思想产生了越来越大的成本。机构并不想人才流失,而流失的人才大部分又是女性。

    3. 一丝微光,职业公平的解决方案

    大学设有最严厉的“非升即走”政策,不过,在为男女初级教员提供家庭假期和为获得终身教职按下暂停键方面,大学日益宽容。新的职位被开发出来,可以绕过严格的“非升即走”途径。

    无法忍受加班加点争取终身教职的人,或者自认无缘晋升的人可以考虑讲师和兼职职位。法律和会计领域则有非股权合伙制。个人可以沿着食物链行进,在小型机构获得终身职位,或者成为规模较小、利润较低的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公司也不想失去训练有素的员工,特别是在专业服务行业,客户关系丰富,培训成本(由公司承担)通常很高。没有孩子的年轻员工几乎没有个人时间限制,一般都希望给公司合伙人和高层管理者留下好印象。他们会长时间投入工作,频频相互竞争。如果是20多岁的年轻人,拼命工作没问题。但这并不是很多人,尤其是女性,在有了年幼子女后想要的生活。高层管理者尤其是CEO(首席执行官)们,都愿意减少已经成为多数年轻员工常态的漫长且往往不可预测的工作时间。

    高盛、摩根大通、花旗集团、美国银行、摩根士丹利、巴克莱和瑞士信贷等华尔街巨头们,也纷纷决心创设更好的激励机制,化解如何留住公司困扰年轻人才的委托代理问题。金融巨头开始订立规则,保护周末和晚上的时间、带薪休假、法定假期以及快捷的晋升途径。

    2013年,高盛发起一轮大行动:“我们致力于实施下列举措,以更好地推助本公司初级银行家拥有成功且可持续的长期职业生涯。”规则很明确,几乎没有需要向执行委员会报告的例外情况。“所有分析师和员工周五晚上9点至周日早上9点必须离开办公室(自本周末开始)……所有分析员和经理预计……每年应有3周休假。”此外,不准把工作从办公室搬到家里或附近的咖啡店。一年后,瑞士信贷禁止周六上班,美银美林集团倡议初级银行家每月至少休四天周末。

    科技巨擘们同样明白,长时间工作会破坏舒适的工作环境。2016年,亚马逊为了打造“适当缩短工作时间但仍能促进成功和职业发展的环境”,宣布允许科技人员乃至经理削减25%的工作时间,同时降低25% 的薪酬。员工基本上是按小时减扣工资。

    一些咨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落实政策,限制年轻员工长途出差的次数。一些公司则限定员工的工作时间,限制员工下班后发送电子邮件。这些由高级合伙人和CEO 推行的举措引人注目,他们认为,有些经理驱使年轻员工玩儿命工作,以致后者被迫辞职。每个经理和合伙人都希望自己的项目顺利完成,他们不会时时顾及疯狂工作给整个公司带来的成本。无论成功与否,为控制年轻员工过度工作所做的大量努力说明,公司及员工已经认识到,拼命工作是要付出代价的。

    20世纪90年代前半期,美国最大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察觉了自身存在的严重人事问题。他们在招聘女性层面做得很好,注册会计师有一半是女性。但这些女性很少能成为合伙人。就像一些业内人士所言,他们一直在流失女性会计师。多数高层领导并不认为可以遏制这种流失。然而,聪明好奇的德勤CEO 迈克尔·库克(Michael Cook)提出了异议,并于1992年委托一个外部审核小组调查女性离职的原因。

    调查发现,女性早在晋升前就已陆续离职。报告称,德勤的文化不断排挤她们。她们接不到利润丰厚的会计业务,不被委以重任,还被斥以不够坚毅,至少被认为没有男同事能吃苦耐劳。在库克的领导下,德勤的企业文化发生质变。女性新合伙人比例渐有上升。

    1997年,安永CEO菲尔·拉斯卡维(Phil Laskawy)发现了类似的问题。公司尝试了实行弹性工作制、开展职业辅导、建立女性网络等策略。不久,安永的女性合伙人比例也见长。

    不只德勤和安永提高了女性合伙人比例,该行业一些政策不算开明的公司也有同样的提升。目前尚无法评估这种提升有多少是由于德勤特意改变企业文化的策略,或安永的弹性工作安排。但有其他证据表明,存在更基本的结构性因素阻碍女性攀登事业高峰。

    这些职业实施的解决方案都不充分。在法律、会计和咨询行业,非股权合伙人的报酬相当低。在学术界,虽然兼职教员有男有女,但女性兼职的比例还是过高。这些职位通常提供给随行配偶(不论男性或女性)。奈何在地理位置上,女性历来更多捆绑于丈夫的职位。甚至就在最近,暂停“非升即走”考核的举措也受到了批评。研究表明,女性需要额外一个学期来照顾家庭;男人则利用这些时间发表更多的学术论文。“非升即走”制度与组建和养育家庭并不协调。这些做法均不适合任何性别,但鉴于现实情况,女性付出的代价更大。         

    毫不奇怪,工作随叫随到、时间不规律又不可预测的员工,往往比工作时间接近正常的员工挣得多。更重要的是,这种溢价给女性的职业生涯和夫妻公平造成了问题。时间长或随叫随到工作的时薪溢价越高,尤其在有孩子时夫妻双方进行分工的激励就越大。

    我所说的“分工”,并非指一人洗碗,另一人擦干。我指的是更普遍的事务:正像我们在整个旅程中看到的,一人(通常是妻子)花更多的时间为家庭待命,另一人(通常是丈夫)花更多的时间在工作中待命。

    如果有孩子的夫妇不进行分工,也即他们不做出最普遍的决定(让一方在家事上待命,另一方在工作上待命),那就意味着他们要少挣钱。两人不能同时接受无法控制时间的工作,因为要照顾孩子;就像我的狗,会在某天不可知的时间生病和需要帮助。

    当能多挣的收入并不是很多时,按照夫妻双方的意愿,少挣就少挣吧。换言之,两人都可以拒绝时间较难预测的工作。这样就好比他们用放弃的那部分薪水购买夫妻公平。可如果这笔钱数额很大,夫妻公平的成本也许就会高到难以抗拒这份工作;进而夫妻公平可能会被放置一边但这不是唯一的损失。当夫妻公平被搁置,职场中的性别平等问题也将随之而起。即便按时薪计算,女性的收入也会低于男性。问题既在于劳动力市场的工作如何计酬,也在于家庭的劳作和照顾如何按性别划分。

    关键是,正如律师和药师案例所启示的,性别(不)平等和夫妻(不)公平恰似硬币的正反两面。造成夫妻间不公平的,是我们一直在探究的艰难抉择:夫妻中有一方,通常是女性,决定在家待命。这也意味着,总体说来,哪怕按时薪计酬,女性的收入也比男性低。这继而引发了性别不平等。幸好,黑暗中突现一丝微光:越来越多人开始努力争取夫妻公平,争取与家人共度时光。

    本文整理自克劳迪娅·戈尔(Claudia Goldin)的著作《事业还是家庭?女性追求平等的百年旅程》。

  • 黄盈盈,潘绥铭:中国东北地区劳动力市场中的女性性工作者

    2002年7月到9月‚我们课题组以“入住式社区考察”的方法在东北A市、B市和C市三个地方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红灯区考察。这是一项探索式研究‚创新之处主要有二:其一‚把女性性工作者作为劳动力市场中的一分子考察她们的主要就业经历(包括性工作)‚从纵向的、过程的视角来发现这些女性进入性工作的原因;其二‚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的协作并用;以“入住式社区考察”为主要方式收集原始材料‚并把定性资料进行量化处理。

    主要发现有四:其一‚本次访谈的这三地的103个小姐几乎都是城市户口‚下岗女工占半数;其二‚其中的本市人或者附近城市的人比较多。这意味着这些小姐的“匿名性”的弱化;其三‚从下岗到做小姐只是一种“职业平移”现象。由于个人经验资源的短缺与社会就业的救济性质‚她们所获得的历次职业的社会地位一直非常接近‚并不存在“堕落”;其四‚在连续的职业流动中‚各种“关系”所发挥的作用呈现为:“无关系”(自己闯)与“亲关系”(靠亲属)渐行渐弱;“友关系”最终占上风;而“公关系”(正规的职业中介)对于这些女性来说非常陌生。

    一、目的、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的背景与目的

    通过文献分析‚我们发现以往有关“小姐”的研究资料主要有四种类型:1.写史的人从史学角度对资料加以汇编与分析‚通常可分为“娼妓史”或“禁娼史”;2.政府、公安部门的人从社会控制的角度进行的社会调查与对策研究‚通常关注“扫黄”的问题;3.医生、防疫站从性病、艾滋病预防角度进行的调查与研
    究;4.社会科学研究者从社会学、人类学角度进行的调查与研究。

    大多数资料仅仅描绘最表面的现象‚或者局限于为政府的扫黄政策做解释‚或者对于“卖淫”进行道德谴责‚学术意义十分贫乏。一部分颇有价值的学术著作也主要是把目光集中在小姐本人的现状‚所考察的也大多是农村或城郊的红灯区情况(潘绥铭‚1999‚2000;黄盈盈‚2002)。因此‚尽管在目前的中国许多人都知道有些城市里的失业女性从事了性工作‚而且流传着许多民谣;但是很少有人了解具体深入的情况‚更没有对此进行研究与解释。

    大多数著作没有意识到“小姐”也是劳动力市场中的一分子;“做小姐”也是妇女就业的一种选择结果‚不管这种选择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因而从研究角度讲‚小姐的这种劳动者身份受到双重忽视——研究小姐的人忽视了她们在劳动力市场中找工作的经历‚研究妇女就业的人则忽视了小姐也是需要就业的广大妇女中的一员。

    本项研究旨在弥补这方面的缺陷‚尝试把“小姐”放到整个妇女就业(包括农村进城妇女)的全局中去‚考察她们的就业机会、准备、途径、结果‚从而研究这些妇女是怎样进入性产业以及为什么会进入;本研究格外注意小姐中那些原来就是城市户口的人‚无论是从来就没有工作过的女性还是下岗人员。

    (二)研究对象

    基于我们的研究目的‚我们对研究对象进行三层界定:女性失业劳动力、女性性工作者、作为地理和时间范畴的东北地区。

    界定一‚女性失业劳动力包括:15-50岁人群中的待业者(可以劳动却没有工作‚包括农村进城的人)、完全失业者(所有那些曾经有过工作‚却完全失掉了的人‚包括城市人和农村人)、半失业者(目前无工作‚但是仍然从原来的工作中领取一定金额的人‚包括:待岗、内退、放长假等等)。

    界定二‚女性性工作者(也称为“小姐”)包括:1.性服务者‚即狭义的性工作者:目前正在提供直接的性交服务(通常称为“出台”)的‚有过一次就算。在调查中我们主要根据两个标准来判断小姐是不是直接的性服务者:小姐个人有出台行为‚或个人所在服务场所是专门提供性交服务的。2.涉性工作者‚即广义的性工作者:包括目前正在从事三陪、异性按摩、脱衣舞表演‚以及隐蔽在陪伴、保姆、计时服务等名义中的性服务者。

    界定三‚地理和时间概念包括:局限在东北地区‚以“市”为单位。凡是现在在调查地的妇女都算‚无论来自何方、居住了多长时间。

    我们在A市、B市、C市一共访谈了在中低档的歌舞厅和按摩店工作的103位正在从事直接性服务或涉性服务的待业、完全失业、半失业女性‚包括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

    (三)研究方法与步骤

    本项研究在方法上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定性方法为基础‚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的互相结合与相互转化。这种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的结合并不是一般人所认为的在现场收集材料的过程中既做问卷又做访谈;而是在研究的不同阶段使用不同方法‚取长补短相互结合。根据我们的经验‚这种方式在红灯区考察中比较适宜。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 )准备阶段。实地考察前‚首先从研究目的出发设计好非常细化的访谈提纲‚并在电脑中形成相应的数据库。然后调查人员事先把这些问题背下来‚并转化为自己的日常语言进行练习。

    (2)实地踩点。实地考察前半个月‚课题负责人到东北地区打探红灯区情况‚落实具体调查点‚联系红灯区内或离得最近的方便于考察的住处。本次踩点共涉及性产业较发达的11个城市‚最后选定A市、B市和C市。这三地是经过挑选的‚各有特点‚有利于更全面地了解各种情况。

    (3)田野工作。基于研究对象的“非法”与“地下”的特性‚现场收集材料时‚我们还是采用定性的“入
    住式社区考察”。考察员除负责人外都是女性。是否进行匿名考察、在多大程度上告诉被考察者我们的研究目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们入住之后‚首先花一天时间摸清该红灯区的大概面貌‚然后根据当地性产业的具体情况‚尝试“进入”方式(即第一次接触、认识小姐)。基于东北的性产业情况‚我们认为比较成功的进入方式是:2-3个人一小组以唱歌或按摩的方式认识老板娘和小姐‚通常是一个人唱歌‚别人找机会跟没事的小姐认识、交谈‚并寻找进一步交谈的机会。

    其次‚我们“进入”以后以非正规的聊天方式‚结合听、看等其他手段‚逐渐获取所需材料。这通常需要考察员在自然的情境中‚不露痕迹地把话题引到我们的问题上。不过‚我们所获得的资料不限于事先设计好的问题。

    第三‚我们当天回来记录聊天内容‚把所有材料输入电脑或记在笔记本上‚形成原始的定性材料‚并把相关内容提炼为问卷的答案部分输进电脑。定性材料通常按时间顺序记录‚内容包括整个考察过程(进入的方式、跟小姐聊天的步骤和内容)、观察到的东西以及自己的感受与感想。问卷内容则按每个个案(小姐)记录。我们尽量把原始答案提炼后记录在数据库里‚统计时再归类分析。

    最后‚课题组在当天或隔天会进行讨论‚总结、交流经验并随时提出问题‚共同商讨解决方法。我们还会根据所获资料随时修正问卷中的变量‚补充材料。

    (4)整理材料和书写报告。本次考察我们一共获得103个小姐的详细定性资料‚同时把部分内容进行定量化处理‚形成了103份较为完整的问卷。对于问卷部分‚我们所需要做的主要是查看回答项‚并做适度的归类‚然后用SPSS10∙0进行简单的统计分析。对于所有的定性材料‚我们还需要继续做两方面的工作:其一‚整理出较为完整的个案;其二‚设计好主题标签‚把所有的定性材料根据内容贴上标签‚以备进一步的查找、归类和比较。在整理资料期间‚我们通常每周开1-2次讨论会。

    本文的定量分析的目的‚不打算、也不可能推论总体‚但至少能反映这103个东北小姐的相关情况。我们在选点的时候尽量考虑到了调查点的代表性‚从而可以对东北劳动力市场中的女性性工作者有个粗略的了解。

    二、社区基本情况

    基于篇幅‚这里简单介绍与性产业直接相关的社区基本情况。总体上讲‚A市是卫星城市‚以歌厅为主‚其他的性服务形式较少;B市的性服务规模最大‚存在歌厅、按摩、直接进行性交易等各种形式;C市也有歌厅‚但主要是以按摩为主‚而且小姐年龄较前两者偏大‚本地下岗女性偏多。

    (一)A市

    A市的性服务业主要以歌厅为主‚约有300来家歌厅‚分布在6-7条街上。据当地公安局的一个主任介绍‚A市的性产业以前都叫做洗头房‚后来打击了‚都叫做歌厅。1998年前后是性产业发展的高峰期,有上千家带小姐的歌厅。这两年减少了‚当地人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经济不好;男人不喜欢嫖了。而政府打击不是主要原因。

    此地的歌厅一般规模比较小‚仅一个门面。纯粹歌厅和带小姐的歌厅会同时在一条街上出现‚门上都写着“一元一首(歌)、高级音响”之类的字。初来乍到者一般分不清哪些是带小姐的。但后来有老板告诉我们‚可以根据两点来判断:其一就是写着“歌舞厅”的一般是带小姐的‚而写着“歌厅”的则一般是不带小姐的;还有就是以马路为隔‚马路的这一段是带小姐的‚另一段则是不带小姐的。A市的小姐基本上都是吃住在营业场所里。

    A市的“客人”以前主要是来自A省省会的富人或者干部‚因为A省省会“扫黄”比较严厉‚所以客人就到A市来‚只要开车40分钟左右。近年来‚由于经济全面不景气‚A省省会来的客人少了‚附近城镇中的富人来的较多。

    (二)B市

    B市的经济在三个地方中是最好的。性服务形式比较多样‚不仅有歌舞厅‚还有按摩、直接进行性交易等形式。B市的性服务场所最繁华的街道是jing街‚至少有80多家歌舞厅和按摩店。但是它并不是最典型的红灯区‚因为在这条街上‚性服务场所跟正规商店饭店混杂在一起‚而且很多是在正规商店的二楼上‚经常是一个过道有4-5家。B市的按摩店和歌舞厅很多是串在一起的‚即:歌舞厅缺人的时候就到按摩店叫人。有些歌舞厅自己不带小姐‚但可以帮客人叫小姐。B市的小姐很多‚流动性比较强‚不像A市那样吃住在工作场所‚而是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自由度更大一些。

    B市的“客人”群体主要是那些来B市“搞资源”的外地商人‚他们有钱‚见过世面‚敢嫖。其次是本地的一些“耗子”‚他们靠大批量偷取国家资源发财‚往往有后台‚也敢嫖。还有一些“领导”‚是靠包庇“耗子”发财的。

    (三)C市

    跟A市、B市相比‚C市的经济最不景气‚下岗的情况最严重。C市性服务形式主要是按摩店‚也有歌舞厅‚但不是很多。按摩店一般规模不大‚7、8个小姐的比较多。它们的数量很多‚但也比较分散‚有遍地开花的趋势。C市直接提供性交服务的比较少‚“打飞机”(为客人手淫)的情况相对要多一些。C市有不少规模比较大的浴池‚基本上都提供“打飞机”以上的性服务‚因此那里按摩的价格比一般的按摩店要高出2-3倍。在C市的小姐中‚下岗工人比较多‚30-40岁之间的女性比较多。

    C市的客人也主要是外地来的商人‚因为C市的石化厂仍然非常兴旺‚招来许多人。此外就是附近各种小企业的私营老板们。当地人形容说:“锅(国)漏了‚(所以)碗(老板)满了。”不过‚C市本地的一般客人也比较多‚因为只要不下岗‚在当地就是生活富裕的人了。

    三、研究发现

    我们把定性访谈资料整理为问卷之后‚主要涉及四个方面:(1 )小姐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教育程度、家乡所在地(离工作地远近)以及户口;(2)小姐中下岗的情况‚包括是否是下岗工人、下岗前的工人
    类别、单位所有制、下岗原因以及下岗后的待遇等;(3)小姐的工作经历‚包括做小姐前的那一次工作、倒数第二次和第三次的工作。每个工作都包括工作种类、性质、寻找途径、工资情况以及离开原因;(4)做小姐的基本情况‚包括做小姐的时间、收入、寻找途径等。
    通过统计‚再辅助以相关的定性材料的归纳分析‚本次研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发现:

    (一)发现之一:“下岗妹”群体的存在

    “下岗女工”和“小姐”可以说是两个形象差距悬殊的身份概念。在人们刻板的印象中‚下岗女工通常是受人同情、非常正面的劳动妇女的形象‚往往与“30-40岁”、“上有老下有小”、“辛劳了几十年最后被单位扫地出门”这些特征相吻合;“小姐”则通常是受人歧视、非常负面的堕落少女形象‚往往与“吃青春饭的”、“不务正业”、“贪图享乐”等特征相吻合。人们把“哀其不幸”给了下岗女工‚把“耻其不争”给了小姐。这两个相距甚远的形象很难捏合在一起。但是经济变化给人们的道德观念带来的冲击往往是巨
    大的。在下岗情况严重、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社会上流行的民谣首先把这两种似乎没有交点的身份融合在一个人的身上。且听:

    下岗妹‚别流泪‚挺胸走进夜总会;陪大款‚挣小费‚不给国家添累赘;
    爹和妈‚半生苦‚老来待业很凄楚;弱女子‚当自强‚开发身体养爹娘。

    这个民谣早几年就已经在社会上传诵开‚而我们的考察则给它提供了两方面的事实根据。
    1∙小姐中‚城市下岗女工占一半
    本次访谈的这103个东北小姐‚最小的16岁‚最大的47岁;平均年龄25∙1岁‚中位数是24岁。与我们以往调查到的其他地方的小姐相比‚她们的年龄更大。
    此外‚她们的“出身”有两大不同:其一‚拥有城市户口的小姐占到95%;其二‚她们当中原来在国有或者集体等正规单位工作、现在下岗或者完全失业的人比较多:在A市是47∙5%;在B市是41∙7%;在C市则高达72∙7%;三地总计为51∙0%。
    她们下岗前情况主要有这些特点:绝大多数都是在本地下的岗(98%);下岗前主要是没有技术的熟练工人(62%);下岗前主要在国有企业工作(74%);大多数人失去工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单位裁员、破
    产倒闭、改制、被吞并等‚占74∙5%)‚而不是因为个人的原因(指自己主动辞职、请长假等)。这一规律
    在C市尤其明显‚93∙8%的人是因为企业效益不行或倒闭而被迫失去工作。
    至于另外一半左右的小姐‚虽然不是下岗女工‚却基本上是城市户口‚属于“待业青年”‚因此也可以纳入到劳动力市场的范畴里进行分析。

    2.她们曾经找过许多其他工作
    在我们的调查中‚下岗后或者待业后直接做小姐的女性只有不足9%。其余的人都是在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平均51∙5个月)、找过多种工作(平均4∙7个)之后‚才最终选择进入性产业。如果说至少干过一个月才算有过一个长期工作的话‚那么在这些小姐中‚87∙4%的人至少有过一个长期工作;65∙0%至少有过两个长期工作;38∙8%至少有过三个长期工作。尤其是‚在她们当中‚即使以前做过“三陪小姐”(不卖淫)的‚也只有3∙9%。这更加可以说明:她们并非“天生就是这块料”‚也不是“好逸恶劳”‚更不是“自甘堕落”‚而是曾经在劳动力市场中‚朝着人们认为是正常的工作‚屡屡挣扎过。
    她们曾经是国家的主人翁‚处在劳动力市场的核心地带。但是下岗之后‚她们四处奔波‚不得已才进入性产业这样一个不被正眼瞧的行业。结果‚深受社会同情的正面劳动妇女形象与痛遭社会鞭挞的负面不良少女形象‚在经济和生活压力的冲击下合二而一。由此‚我们也就可以体会到前述民谣中非凡的“民间智慧”:下岗妹=下岗女工+小姐。

    (二)发现之二:小姐的匿名性在弱化

    匿名性通常被认为是现代的“性工作”的生存基础‚因为它必须建立在一个“陌生人社会”中。“陌生
    人”指的是和我们没有私人亲密关系、只能在公共生活中遭遇的人。只有“陌生人社会”才能够使性工作
    者藏身在茫茫人海中‚才得以脱离家乡社群的监视而在城市讨生活(卡维波‚2001 )。性产业对于匿名性
    的需求‚与现代社会中对于“小姐”身份的“污名化”紧密相连。

    一个性工作者为了给自己营造一个匿名的社会‚需要采取很多措施‚比如给自己起假名、隐瞒自己的家乡、用假身份证等等‚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种方法就是必须远离自己的家乡‚在一个碰不见熟人的地方开始塑造自己的“小姐”身份。

    根据我们以往的调查经验‚大多数小姐是从外省来的流动人口(例如广东、深圳的情况)‚或者是从该省距离相当远的其他地方过来(例如四川的情况)。她们最担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害怕家里人知道自己在这里做小姐‚所以离家越远匿名性就越好‚受到的心理压力也就相对越小。可以说‚一个匿名的情境可以帮助她们尽快地认同自己的“小姐”身份。因而‚鲜少有人会在家门口做小姐。

    但是‚跟我们以往了解到的其他地方的小姐相比‚这103个东北小姐体现出来的最大特点之一恰恰就在于:小姐中本地或是附近城市户口的人比较多(见表1 )。

    从表1可以看出‚家乡就在本地或者附近50公里之内的小姐非常多‚两项之和占到总数的63∙1%。再加上家乡在本省的‚就达到80∙6%。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小姐的流动范围并没有超过本省。小姐的家乡与她们现在工作的城市的直线距离的中位数‚只有50公里‚而且其中三分之一的人就在本市范围内做小姐。这无疑体现了这部分小姐对于匿名性的需求的弱化。

    根据我们的理解‚导致这种“匿名性弱化”的原因至少有三:
    其一‚女工下岗与道德舆论的互动。由于女工下岗的情况比较严重‚再就业的可能性与选择性都非常小。因此当地整体舆论对于“做小姐”这种谋生之道的谴责‚比我们所调查过的其他地区要小得多‚甚至比人们认为是最开放的深圳还要小。①
    舆论压力的弱化降低了这些女性选择性产业的心理成本‚同时也加强了小姐们对于自己为什么干这行的合理化解释。两者相辅相成。匿名的重要性在这种互动的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其二‚当地娱乐生活传统与“私人空间”成长的互动。东北地区在历史上是一个“移入社会”‚因此‚中原地区那种对于各种“涉性”娱乐活动的抑制‚在这里相当弱化。例如‚“黄”一直是“二人转”中的重要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异性之间的“人身距离”相对较小‚也被认为是该地区的特点之一。最近20年来‚私人空间的成长‚在这个方面则表现为向这种“本地传统”的回归。

    在东北‚洗浴、歌厅、按摩、足疗这几个最容易成为性产业依托点的行业‚虽然不能说是全国最早出现的‚但是十几年来一直就非常发达。C市的普通人甚至全都坚信:所谓“足疗”‚就是当地人在1990年代首先发明‚然后才传遍全国的。②用当地人自己的解释是:东北人爱玩‚即使一家子吃了晚饭出来溜哒‚也会进小歌厅吼两声。如果乏了‚就会到足疗店按摩一下。这些都很正常‚即使估计到其中可能含有“涉性”的内容‚也很少有人会去深究。所以‚一个女性如果告诉家里人自己在浴池做按摩或是在歌厅里放碟‚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

    其三‚小姐外出与“留守”之间的互动。根据我们对于全国许多地方的性产业的了解‚“东北小姐”在各地都是一个以其开放与泼辣而闻名遐迩的群体;“东北小姐遍天下”的传闻并不是空穴来风。就在我们考察C市期间‚当地十几位女性居然被拐卖到万里之外的中东国家‚成为一个大案。这表明:我们这次所调查到的、目前仍然留在家乡而没有外出的这些小姐‚恰恰是那些缺乏足够的勇气、能力、条件去走南闯北的女性。

    我们访谈到的这些小姐‚最小年龄16岁‚最大年龄47岁。在解释自己为什么不出去闯闯时‚她们既没有提到自己太小或者太老;也没有说过因为自己漂亮或者不漂亮。她们的回答基本上都是家里离不开‚或是上有老下有小‚或是家里人生病需要照顾‚或是对离开这片土地心里茫然。也就是说‚人们通常所认为的“年轻漂亮的小姐容易外出”并不成立。小姐的外出与留守‚是由更加深刻的原因决定的。

    但是‚不管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外出与留守之间却产生了互动。留守的小姐恰恰是因为自己的顾虑多、负担重而获得了更多的合理化解释:我都惨成这样了‚连“人往高处走”都做不到了‚还怕什么道德谴责吗?这就造成了当地留守小姐对于匿名性需求的弱化。

    当然‚这三个地方的特色也是不同的。我们不难发现:家在本地或附近的小姐比例在B市最少‚占6∙4%;在C市最多‚占81∙8%;A市则是居中。三地的这种差异主要源于三地的经济状况与下岗情况。

    简单地讲‚C市下岗情况最严重‚所以本地就业的小姐比例相对也最高。B市则是因为当地经济相对比
    较好‚性消费仍然强劲‚所以吸引来的外地小姐也多。

    也就是说‚匿名性的弱化并不是因为这些小姐已经潇洒到可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更不
    是“利令智昏”‚而是生活处境使然。因此‚用“恬不知耻”来对她们进行道德谴责‚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三)发现之三:做小姐只是一种职业“平移”

    1.情况描述

    人们通常认为:从一个无论做什么职业的女工到“做小姐”‚这两者之间存在一道深沟险壑‚迈出这一步通常被冠以“堕落”或“失足”。因而‚如果说一般的职业之间的流动是一种量上的变化的话‚那么从女工到小姐的流动则被认为是一种质的变化‚是从良家妇女到非法娼妓的变化。

    我们在访谈中发现‚大多数小姐对于失业/下岗前的正式工作的满意度都比较高‚都很留恋那时候自己所拥有的整体状况。那么‚从国企工人这样一个社会地位比较高的位置‚跌落至“小姐”这样一个处于边缘地带的职业‚其落差到底有多大?换言之‚为什么这些女性在被迫丢下铁饭碗后‚会拾起“小姐”这样一个被社会视为藏污纳垢而丢置墙隅的破碗?这也是很多人极力寻求答案的一个问题。本次调查正是从这些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流动的过程、从她们经历过的工作之间的比较这个角度出发试图发现一些新线索。

    我们发现‚这些东北小姐并不是直接从一个社会地位比较高的职业骤然下降至社会地位很低甚至是没有任何地位的性服务职业‚而是中间经历很多次找工作的过程。她们在那时就已经处于劳动力市场的边缘了。尤其是‚这些工作的职业地位已经与“做小姐”非常接近。因此‚从职业流动的角度来看‚她们所迈出的这一步并没有多大的落差‚反而更像是一种职业之间的“平移”‚而不是上升或者下降。

    下面我们从工作内容和工资收入这两个主要问题对“做小姐”之前的3次工作进行比较分析。我们的前提保证是:在这103位小姐中‚除1人之外‚都是自愿做小姐的。因此可以把做小姐与她们的其他职业经历等同和联系起来进行分析。

    在我们的分析框架里‚第一次下岗失业前的工作为职业流动的起点‚“做小姐”是终点‚离“做小姐”最近的三次工作则是重要的中间点。我们通过分析这几个职业的社会地位差异‚对这个群体的职业流动做一个初步的探讨‚并试图从过程和比较中来寻找这些女性选择做性工作的原因。

    (1 )做小姐之前的具体工作

    从表2可以清楚地看出三个趋势:
    首先‚无论在哪次工作中‚做各种服务员的人都是最多的‚而能够从事任何一种非体力劳动的、比较体面的工作的人都是最少的。
    其次‚她们每换一次工作‚成为“准小姐”的比例就随之剧增一次;而其他所有职业也就随之逐次减少。
    第三‚除了“较体面”的工作以外‚所有其他工作的社会地位都不怎么样‚即使是当小老板‚做的也都是些非常小的买卖。因此可以说她们均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在阶层上的差异性并不大。
    这些情况不仅是一种职业平移的表现‚而且是其原因之一‚因为她们在那些与性产业关系密切的工作中‚更加可能接触和获得性产业的相关信息‚足以更快和更充分地作好信息准备。

    (2)“做小姐”之前与之后的工资①比较


    从表3的工资比较上看‚做小姐之前的3个工作的工资的中位数在500-600元之间。②其中那些收入不稳定的人主要是美容美发与按摩女和各种小商小贩‚她们的最低收入与最高收入相差500元左右。有些人的最低收入是负值(如-500元)‚也就是做小买卖亏本。有的人的最高收入才300元‚比服务员还少‚这是因为在东北的小商贩这个职业中‚往往是“卖的人比买的人还多”。
    很明显‚“做小姐”的工资收入(中位数1500元)比前3次工作要高出很多。这无疑是任何一种职业流动的主要原因‚无论它符合不符合道德。

    2.职业平移的确定分层社会学意义上的讨论 

    职业流动是社会科学最引人注目的课题之一‚早在20世纪20年代‚索罗金(Sorokin)就编列过有关职业流动的23个表;从60年代起‚布劳-邓肯对职业流动模型、影响职业流动相关因素等内容进行不断的探讨与修正‚极大推动了这方面的研究(M∙侯特‚2001 );国内李强教授等对于职业声望的评价(李强‚2000)以及农民工初次、再次职业流动的分析(李强‚1999)也促进了流动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职业间的流动到底是平移、上升还是下降‚社会学上最常见的研究是从收入、权力和声望这三个指标进行评价‚通常是把这些指标量化并计算其社会经济地位综合值。可是‚以往学者有关职业地位的调查‚从来不包括性工作者在内‚因而我们无法找到一个现成的职业地位等级来对照“小姐”这个职业在其中的排名情况。因而‚我们在这里也只能从探索性的目的出发‚作一个简略的优势—劣势权衡分析。

    毫无疑问‚小姐们的历次工作‚尤其是“最近那次工作”的职业地位‚在通常的职业排名中是非常靠后的‚往往只比进城农民工、看门人等略高一些(李强‚2000)。我们不妨结合小姐们自己对工作的评价‚从劳动强度、劳动时间、自由度、福利待遇、工资收入、心理成本等方面粗略地比较一下:“以前的”与“现在的”工作的职业地位究竟有多大的差异。

    她们以前的历次工作‚最主要的是在个体、私营性质的宾馆、歌厅、饭店里做服务员以及摆小摊的小商贩。这些工作不可能附带任何的权力‚福利待遇也几乎等于零。但相比而言‚“做小姐”的权力和福利待遇不仅没有‚而且是负值(经常遭遇扫黄和罚款‚被感染性病‚受客人欺负等各种风险也都更大)。因而以前的历次工作在这些方面略占优势。

    从职业名声来看‚尽管以前的历次工作在一般职业表中排位很靠后‚但无疑仍然比“做小姐”占优势。也可以说‚选择“做小姐”要付出的心理成本要远远大于做服务员或摆小摊。但不可忽视的是‚随着社会舆论对于性产业的相对宽容以及“笑贫不笑娼”观念的深化(正如本文在“匿名性弱化”部分所分析的)‚“做小姐”的心理成本将会逐渐降低。

    从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上看‚两类工作的程度是相当的。做服务员或摆小摊通常的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而且非常辛苦。很多小姐在描述自己干过的这些工作时都说:太累了。与此相对照‚“做小姐”的上班时间通常是中午12点左右到凌晨2、3点‚虽然单位时间的劳动强度并不是很大(生意不好的情况下‚一天平均一个“生意”都不大可能)‚但对于女性来讲‚经常熬夜的代价也是很大的。用小姐自己的话讲‚就是“很熬人”。
    从自由度方面讲‚“做小姐”总体上的自由度往往比较高(少数受人身控制的除外)。很多小姐在讲述做小姐的好处时经常提到“自由”、“爱做就做‚不做就不做”。可是各类服务员则通常是固定时间上班‚老板通常管得很严。小商贩则是在经济强制下也不甚自由。

    与以前的历次工作相比‚“做小姐”的最大优势在于工资收入高。尽管东北地区的这种工资差距比我们以往调查的广东、深圳小许多‚但显而易见‚如果仅仅从工资收入上看‚做小姐无疑是一种上升。

    综上所述‚简而言之‚从其他职业到“做小姐”‚其实只是一种得失平衡‚只是对于一个大体不变的总量所进行的结构调整。小姐以牺牲福利待遇、可能附带的权力、社会声望等方面的利益‚来换取较高的收入、更轻的劳动强度和相对的自由。所以我们认为‚从总体上来说‚这仍然只是一种职业平移。

    对这些小姐来说‚下岗‚从国家主人翁一夜之间变成服务员‚这才是最大的和最根本的“坠落”。从那以后‚她们就再也没有进入过劳动力市场的中心地带。她们“做小姐”只是找到了另外一个谋生的工作‚仅仅是平行地换了另外一种职业。

    我们在本次访谈中不断地发现:她们自己对这一点的感觉与认知都非常明确和坚定。我们的一个最突出和最强烈的感觉就是:在深谈当初做小姐的时候‚从来没有任何一位小姐对我们提到过什么“思想斗争”、“内心折磨”、“精神痛苦”等等;反而往往是像买东西算帐一样‚一条一条地细数“做小姐”这一行的各种利弊。也就是说‚这种职业平移不仅仅是一个客观上的结果‚也是她们主观上的选择。性社会学意义上的讨论“做小姐”与女性所能够从事的其他任何职业相比‚“性”是惟一的区别。

    它的根基问题则是:灵与肉、爱与性究竟能不能分离开。如果不能‚那么肉体与性的任何形式的借、租、
    卖‚就都决不可能被女性所容忍;反之‚各种形式的“做小姐”实际上就是不同程度地做到了这种分离‚直
    至极端。

    因此从性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在上述的职业平移中‚其实只发生了一件事:在商业活动中‚这些女性与男性顾客之间的“人身距离”被缩短;性方面的“自我防卫圈”被压缩乃至被冲破;性意义上的“信号辨识能力”被强化乃至被异化;从而被培训出了“灵肉分离”的可能性。

    可是‚这一切并不是发生在她们“做小姐”的前一天‚而是自从做任何一种女服务员时就开始了。到了做任何一种与男性有皮肤接触的工作时‚前述的“培训”其实就已经完成了;她们其实就已经“涉性”了;因为皮肤是“性”的终端感受器。只不过其中的筛选机制‚还需要运用分层社会学的视角来分析。

    3.原因分析

    出现这种职业平移现象的原因‚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无疑是因为在当地的劳动力市场中‚职业上升的机会非常稀缺。但是根本的问题是:这些女性在下岗或者待业之后‚被从原来的较好的社会处境中抛出来‚或者原来就无法进入。这造成了她们的经验资源、支持系统资源和经济资源不但都非常短缺‚而且在不断流失之中。因此即使她们偶遇上升的机会‚也很难把握住‚更难以坚持下来。

    从个人的经验资源(不仅仅是文化程度与技术水平)来看‚由于她们下岗或者待业之后很难在另一个类似的正规单位找到类似的工作‚所以她们原来千辛万苦积累起来的为人处世准则、人际协调能力乃至于整体的工作与生活方式‚对于她们的职业上升的帮助几乎是零。所以她们只能下降‚只能被放逐到市场中去从事服务员这样在地位上仅仅高于农民工的职业。其中‚曾经做过服务员的占47∙6%;做过各种体力劳动的占13∙6%;做过美容美发或者按摩的占28∙2%;可是做过任何一种非体力劳动的体面工作的只有6∙8%。①再者‚她们给个体经营者打工的最多‚占48∙9%;其次是在私营单位工作‚占27∙8%;自己摆小摊无照经营的占4∙4%;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只有2∙2%。结果‚她们不得不一切从头学起。

    可是‚这样的工作往往是临时的、多变的和职业跨度较大的。她们很难在其中积累起足够的经验资源‚也就不大可能为她们下一次找工作提供任何有效的支持。尤其是‚这样的工作无法使她们获得从事更高级工作的任何经验资源‚甚至把原来的经验资源也废弃了。结果‚她们不得不在劳动力市场的底层屡屡挣扎‚而且基本上是永无出头之日。

    从个人的支持系统资源来看‚在下岗或者待业之前‚她们的支持系统就基本上是处于相同的阶层之中。因此‚这一资源在当时就不可能帮助她们从非技术工人或者普通待业者的地位上向上流动;一旦她们下岗或者待业‚就更加不可能给她们提供有利于上升的就业信息与帮助。

    从所拥有的经济资源来看‚她们原来的积累就不多‚下岗或者待业之后就更少。例如‚她们在下岗时所获得的经济补偿最多是23000元‚最少的则是倒欠4500元;平均数是1400元;中位数则是0。在她们当中‚目前仍然能够领到任何一种补助的人只占10∙7%‚而且每月只能领到平均不足75元‚因为其中有3人是在扣除全部补助之后还需要给原单位交钱。这充其量只能使她们保住原来的城市户口以及随之而来的高于农民的那些基本利益‚例如不大会去种地、不至于饥寒交迫等等;却不可能为她们的职业上升提供有效的帮助。例如‚她们中间有35∙0%的人曾经去做过各式各样的小商贩‚因为她们的那一点点经济积累至多只能做这个‚其结果则是大概率的一事无成。

    总结起来看‚就“小姐为什么会成为小姐”这个问题而言‚我们所发现的这种职业平移现象‚既不能支持“突变论”也不能支持“渐变论”。

    以往的针对小姐的研究‚在分析人们为什么会去“做小姐”的原因时‚给我们提供的往往是一种“突变论”的思维范式。这种思维的前提假设是:从良家女子到“做小姐”‚其间存在一种深沟险壑‚因而凡是这样做了的女性‚必然会有某些极其特殊的、非常重大的原因。这就等于仅仅把“做小姐”作为惟一的一个断裂点来单独进行分析‚而缺乏一种过程分析式的视角。在这种范式下‚很容易出现道德上的“堕落论”;或者“重大事件论”(婚姻家庭变故、情感变故等)。

    本次研究是从职业流动的角度来考察性工作‚把“做小姐”视为一种职业‚把小姐置于劳动力市场这样一个大“场域”的视角。因此‚我们才得以从小姐的工作经历这样一个连贯的纵向的角度‚来理解这些小姐之所以“做小姐”的原因。

    我们认为:真正的和惟一的“突变”‚并不是她们从良家女子变成小姐‚而是她们原来的那次下岗。
    从那以后‚她们也并没有“渐变”‚而是“职业平移”。

    (四)发现之四:劳动力市场与“关系”的走偏

    1.现有理论

    近两年‚在有关“关系”(中介人)与职业流动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理论中‚比较流行的主要有格兰诺维特和林南的“弱关系假设”、林南的“社会资源理论”(林南等‚2001 )、边燕杰对于社会网络与职业流动关系的研究‚以及据此提出的“强关系假设”(边燕杰等‚2001 )。

    林南提出:一个体系中的相同阶层的人们在权力、财富、声望等资源方面的相似性高‚他们之间往往是强关系。不同阶层的人们的资源相似性低‚他们之间往往是弱关系。当人们追求工具性目标时‚弱关系就为阶层地位低的人提供了直接上升到高地位的通道‚从而获得社会资源。所以‚通过弱关系得到信息的人‚往往会流动到一个地位较高、收入较高的职位。反之‚通过亲属、朋友(强关系)得到信息的人‚向上流动的机会就大大减少(林南等‚2001;边燕杰等‚2001 )。

    边燕杰在天津地区做的调查则显示出职业流动过程中强关系的作用。他提出:职业流动者的社会网络主要由亲属和朋友这两类强关系构成。社会网络发挥作用的形成‚以提供人情为主、以传递信息为辅(边燕杰等‚2001 )。

    2.本次访谈的结果

    我们在访谈中询问了她们做小姐这次以及在此之前的3个工作‚究竟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找到的。统计结果反映在表4中:

    从表4中我们可以在她们连续的职业流动过程中‚发现这样一个鲜明的趋势:
    “看招聘广告自己找”(以下简称为“无关系”)这个途径所占的比例一直在下降;
    “亲属介绍或者给亲属干”(以下简称为“亲关系”)这个途径也在持续下降‚而且降幅超过了前一种途径;
    “朋友、老乡、熟人介绍”(以下简称为“友关系”)这个途径却一直在上升而且增幅很大;
    “职业介绍所或者劳务市场”(以下简称为“公关系”)这个途径则一直都是最少的‚而且变化甚微‚从
    未超过10%。
    这样一种强相关的“逆转”的统计现象‚恐怕不是出于样本量较小的可能误差‚而是反映了一种现实状况。

    3.我们与前述理论的视角差异

    第一‚前述研究所说的职业流动都限定于这样两种假定:求职是为了上升(向上流动);求职中是僧多粥少(资方市场)。我们所发现的情况却恰恰相反:她们不是职业上升‚而仅仅是改换工作(平移流动);是雇主更想招她们而不是相反(劳方市场)。
    第二‚前述的研究虽然调查了“通过介绍人、直接找雇主、通过正式渠道”这三种情况;但是进一步讨论的是运用了社会关系来寻找工作的被访者。
    可是我们在访谈中最鲜明的感觉却是:居然有这么多女孩子在第一次找工作的时候就纯粹是自己独闯‚仅仅是看到一个贴在店门上的招聘广告‚就进去就业了。与此相反的情况是:尽管职业介绍所和劳务市场离许多小姐的工作居住场所不过百米之遥‚可是她们中的大多数人居然从来也不知道‚当然更不会去那里找工作。

    因此我们的视角还是把“无关系”(什么也不靠‚完全自己闯)和“公关系”(全靠公共途径而不是私人关系)这两种情况也考虑进来‚才能从“有与无”的视角上‚更加广泛和全面地揭示“(私人)关系”与职业流动之间的互动。

    4.我们的认识

    由于我们讨论的是在劳方市场和平移流动中的情况‚因此对于“关系”与职业流动之间的相互作用‚我们有一些认识‚也许可以加强或者补充前述的研究成果。

    其一‚最主要的原因是:劳动力的市场化不仅极不充分而且在“走偏”。
    这些小姐在下岗或者待业之初‚曾经努力地个人奋斗过;但是后来却不得不转而依靠各种私人的“关系”‚而不是“公关系”(正规职业中介)。这是劳动力市场化极不充分的最好证明。可是与此同时‚她们越来越多地依靠“友关系”而不是“亲关系”‚说明现在的劳动力市场化进程还不仅是一个不充分的问题‚更加可能是“走偏”的问题。
    我们认为‚在“亲关系”不可避免地弱化的同时‚“公关系”却在形式主义化‚“无关系”更是日益走投
    无路‚其结果是三者共同造成了“友关系”的兴盛。可是尤其重要的是‚这同时也使得“友关系”不得不变
    质:它在急速地利益化甚至是牟利化。也就是说‚在劳动力市场中本来是名正言顺的中介获利行为‚现
    在却被积压得转移到本来应该是“知根知底、两肋插刀”的“友关系”中去了。这不仅会打垮中国传统的
    “人情”‚而且会使得“公关系”和“无关系”都很难再生。因此‚不仅在我们以往访谈的小姐中不同程度地被诱和被骗的很多;推而广之‚现在社会生活中其他方面的“杀熟”之盛‚也无疑是这种“走偏”的结果。

    其二‚关系的利益指向更重要‚而且可能改变关系的强度。
    我们发现:小姐们的“关系”(中介人)‚无论是哪一种‚实际上所发挥的主要作用只有一个‚就是“劝服”(说服她们从事该职业);而不是“卖人情”‚更不是“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有些情况下‚这些“关系”甚至连相关的信息都没有提供多少‚只是一个劲地“做思想工作”。这种现象不仅仅发生在从服务员到小姐的过程中‚而是在她们以前的3个工作中一贯如此‚甚至从她们刚刚下岗或者待业就已经开始了。
    这就是说‚这些“关系”的屁股在客观上其实是坐在雇主那一边。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关系”仅仅是把小姐引到某个经营场所就算完‚并不是“帮人帮到底”。至于她们究竟在该场所中能够获得什么样的具体工作(例如是迎宾小姐还是上菜的服务员;是放碟还是三陪还是出台)‚“关系”所发挥的作用甚微‚往往是小姐们在进入该场所之后与雇主博弈的结果。
    这里面没什么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友关系”的牟利化。在劳方市场与职业平移中‚有求于人的往往不是求职者‚而是雇主‚所以他们肯于出价。而作为双方中介人的那个“关系”‚就会进行“理性选择”。
    结果‚无论这些“关系”与求职者多么“铁”‚也只能是“胳膊肘子往外拐”。
    可是在求职的小姐们看来‚中介人的这种利益指向实际上是有利于自己的‚她们必然会以此来筛选自己的“关系”。结果‚她们就与原本是强关系的亲属渐行渐远‚与原来是弱关系的邂逅之交却信赖有加。

    其三‚各种关系的取舍‚往往不在于其优越性大‚而在于其副作用小。

    在小姐们连续的职业流动中‚“亲关系”的各种优越性(可靠、温情、可持续支持等等)很可能永远都
    是无比珍贵的;可是它的各种缺陷(欠人情、受约束、越亲越无法讲理等等)却也同时与日俱增。同样‚
    “无关系”的优越性(经济独立、抬腿就走等等)也许一直不会磨损;但是它的缺陷(容易被欺负、社会交往少、很难跟雇主讨价还价等等)也会日甚一日地显露出来。结果‚通过这两种途径流动的人就都变得越
    来越少。

    反之‚“友关系”虽然不太可能具有“亲关系”和“无关系”的那些优越性‚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它们的副作用。例如在匿名性这个问题上‚“亲关系”的副作用是根本无法匿名;“无关系”的副作用则是匿
    名匿到了老板不拿你当人看的地步。惟有“友关系”可以恰到好处地既弱化又保留匿名性。于是只有它
    才能在连续的平移流动中茁壮成长。

    最后要说的是‚由于研究视角的不同‚我们的认识并不是直接针对“强关系假设”与“弱关系假设”的任何一种‚而是希望补充与发展对于这一问题的解释。

    四、总结:整体图像

    仅仅发现以上4点新情况是远远不够的。整合起来看的话‚这4点之间其实是互相构建的关系与互动发展的机制。

    正是由于小姐里的本地城市下岗女工多‚她们才不得不试图摆脱匿名性的束缚‚只能平移却无法上升‚才会越来越“弃亲靠友”。

    恰恰是因为她们只能处于平移这样一种状态之中‚匿名性才有可能被弱化‚“友关系”的重要性才能超过“亲关系”和“公关系”‚同时她们也就被这种平移长久地固化在“下岗妹”这个“出身”当中。

    正是因为她们虽然弱化但是仍然保持一定的匿名性‚以及她们依赖于“友关系”而不是原来的“无关系”和更加有效的“公关系”;所以她们才长期在底层平移。

    当然‚再复杂的相互作用也并不排斥重点与中心。我们认为‚它就是职业平移。这并不是由于它的作用最强烈(在我们的定性研究中‚这是无法检验的)‚而是因为它作为一种最主要的因与果‚处于链接与支承的位置之上。示意如上图。

    如果一定要从成因的角度上剪短截说的话‚那么下岗这个突变只是这些小姐的源头‚而职业平移才是河床。

  • 70万个村庄,欠了9000亿

      “小村大债”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据农业农村部抽样调查显示,截至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70万个行政村中,村级债务总额已达到9000亿元,村级组织平均负债达130万元。

      2022年过年期间,马学梅和一位当村支书的亲戚聚餐,注意到“村级债务”的概念。作为民盟宁夏区委会参政议政处副处长,马学梅从2017年至2022年到上百个村庄参与扶贫工作,但之前未曾特别留意过这个问题。

      回家之后,马学梅收集并阅读了大量资料,又对从前扶贫去过的二十多个乡镇村干部做调查,形成了一篇以社情民意形式撰写的文章,递送到民盟中央。出乎她的意料,这篇文章不仅被民盟采用,并最终在2023年的全国两会成为民盟中央的集体提案之一。

      几十年前的旧债

      周向前是中部某省份的一位村副书记,在村子里工作接近15年。在他的记忆中,村子一直都有负债。2020年下半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摸清村级债务情况。根据周向前所在村的统计,其村级债务超过200万元。

      在该村超过200万元的债务中,有几十万元是“旧债”,也就是1990年代至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之间村集体形成的债务,这被学界称为“传统村级债务”或“旧村级债务”。

      “原来农业税费任务重,不少农户无法上缴税费,只能是村集体为农户垫付税费,借款完成税费上缴任务。”周向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几十年来,有一些农户经济状况好了,就把钱还给了村集体,抵了债务,还有一些农户直到现在还没有还上,因此债务延续至今。

      旧村级债务在农村是普遍存在的。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吕德文曾到多地农村调研村级债务,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目前村级债务总额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税费改革前形成的旧村级债务。

      旧村级债务中,除了因收缴税费导致的债务,还有一部分是村集体为完成上级的经济考核任务而举债兴办集体企业形成的。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黄岩在2019年曾到湖北省某村进行了为期20天的田野调查,据他了解,该村1990年代接到上级要求,必须兴办桑树基地等三个产业,但在投入大量资金后,三个项目仅持续1年时间就在1996年全部破产,并留下了21万余元的村级债务。

      旧村级债务的债权方构成较为复杂,吕德文说,村集体除了会向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民间金融机构借贷,也会以较高的利息向村干部和村民借款。

      根据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桂华所著《村级债务的“堵”与“疏”》一文,农村税费改革前,全国村级债务规模约为3600亿元。当时,学界一度将村级债务视为基层治理中的最大难题之一。

      税费改革后,旧村级债务被“锁定”,债务利息不再增长,留着逐年化解。一些村子的债务在税费改革后的十余年内已逐渐还清,但在吕德文调研的村子里,有些村直到现在还在偿还二三十年前的旧债。

      王丽惠是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近几年来每年暑假都会到农村进行调研。在她调研的一个村庄,一位退休村干部曾在几十年前借款给村集体,后来他罹患癌症,缺钱医治,但手中的白条始终没有兑现,直到他去世,村集体欠他的债都没有还清。

      建设性债务是主要来源

      在周向前所在的村子,村级债务更多还是来源于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形成的新村级债务。

      走进村口的仿古门廊,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曾经杂草丛生的堰塘,经过整治已经成为点缀村庄的风景,新建的村民广场也是全镇最大的。而在整洁的村容和崭新的楼房背后,是多年累积的村级债务。

      多位专家对《中国新闻周刊》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因村庄建设导致的建设性债务是新村级债务的主要来源,项目制则是新村级债务产生的制度背景。

      取消农业税后,国家公共财政资源是以项目制为主要形式向农村输送的。黄岩指出,中央政府为了保障专项转移支付体现政策目标,往往要求地方提供30%~60%比例不等的配套资金,村庄在承接项目时也需要一定资金投入,其目的之一在于对基层政府或地方社会产生激励作用。但是,很多村子没有能力筹集相应的配套资金,只能采取借债、欠款等方式,因而形成村级债务。

      以周向前所在的村子为例,该村从2006年到2018年陆续实施了通村公路硬化项目,目前硬化公路总公里数接近19公里,总投资额达到600万元左右。周向前说,前些年,按照3.5米宽的乡村公路建设标准,上级补助资金为每公里10万元,2018年补助资金标准上调至每公里20万元,总体计算下来,该村的通村公路硬化项目约有一半资金是村里配套的,因此形成了一定的村级债务。

      还有一些村庄建设的项目是在项目验收之后,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获得资金,前期需要村里垫资。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的黄碧街村在2019年开展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吴玉平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该村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先后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24.24万元,其中“以奖代补”的财政资金支持204万元,占比仅6.7%,其余的资金由村级向村民筹建,导致大量债务产生。

      在建设性债务之外,新村级债务中还有一种因集体经营项目产生的经营性债务。

      不过,多位专家指出,经营性债务在村庄并不多见。在王丽惠调研过的村子里,还没有产生经营性负债的。吕德文也几乎没有调研过存在经营性负债的村子,在他看来,许多村庄在2000年左右已经因为举债发展集体经济得到教训,因此不会轻易因发展集体经营项目而欠债,“极少数村庄有经营性债务,要么是村庄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例如适合开发旅游,要么是村干部比较自信”。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村级债务中经营性债务占比高的村子大多位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浙江省丽水市的村庄就有这样的例子。吴玉平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截至2022年6月底,丽水市有986个村子有村级债务,负债金额共计5.93亿元,其中集体经营性负债约为3.73亿元,占比接近63%。

      值得注意的是,丽水市诸多村庄的经营性负债体现为投资,具有一定的清偿能力。2017年,丽水市青田县出资在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工业厂房,产业园项目首期投资1.47亿元。据青田发布报道,该产业园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青田县的村集体经济增加收益1470万元。吴玉平提供的数据显示,丽水市村级债务中,3.73亿元的集体经营性负债推动形成资产6.09亿元,年度收益4722.45万元,平均收益率达12.64%。

      但是,不是所有经营性债务都能取得收益。当村庄自身条件一般或是村集体经营能力有限,经营性债务可能会成为难以填满的窟窿。黄岩在广东调研时发现,一些城市周边的村庄为了发展经济,向银行借贷在村里建了工业园,期望工业园建成后租给企业,形成稳定收益,但是一部分工业园的设计不科学、招商不顺利,项目经营失败,因此形成村级负债。

      新村级债务中,建设性债务由于主要是各类拖欠的工程尾款,是无息债务,债权人主要是工程队老板,具有私人性。王丽惠发现,许多乡村工程在招标时就要求老板带资建设。老板同意行政村的欠债也有经济理性考量,例如工程项目有一定利润空间,即便被村子欠了几万元债务仍可盈利,并且这些债务相当于纯利,每年还一些就可以。

      经营性债务则主要是向当地农商行、信用社的贷款,还有一些是向“先富起来的村级精英”的借款,往往是有息债务。

      经营性债务可能会比建设性债务更棘手。吕德文指出,建设性债务形成后其实就锁定了,不会增长,但经营性债务可能会造成一系列连锁反应,当地为了盘活经营性项目有可能持续投入,使得债务越滚越大。

      “资源下乡的一种异化结果”

      在黄岩看来,如果说旧村级负债是一种资源挤压型负债,新村级负债则是一种资源输入型负债,形成于21世纪以来国家大规模自上而下向农村输入资源的过程中,是资源下乡的一种异化结果,“产生巨额新村级债务的原因当然不在于资源本身,而是在于资源落地的操作方式”。

      项目制对于配套资金的硬性要求往往是导致新村级债务产生的直接原因,但新村级债务形成的根源并不能完全归结于此。

      吕德文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历史上是“好村”的村庄,后来反而成了“差村”,是因为他们承担了地方的示范任务,包括美丽乡村建设、旅游开发、人居环境整治等,他们必须要推进政策硬性要求的建设项目。这其中,有很多工程是不那么必要的,“我调研的村子里,债务比较庞大的,都是因为搞形式主义工程欠了债”。

      黄岩曾经调研的湖北省某村是一座传统的农业村庄,共有村民1476人,约一半村民常年外出务工,空心化严重,该村所属镇在县域GDP排名倒数第二。在这样一座村庄,截至2019年底的负债高达270万元,最主要的原因是村办公大楼建设及其周边环境整治。黄岩说,该村的整治工程从一进村庄就可看到的“村办公大楼”开始,因为它不仅承载着公共办公职能,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看得见的“亮点”,是“需要的成绩”。

      黄岩指出,政绩工程下的利益合谋,是新村级债务形成的内在动机。“资源在下乡工程中,不单单要发挥供给农村公共品的作用,它同样承载着各个行为主体多种意图。工程就是一块‘肥肉’,是各种利益主体参与到这些项目的建设中,上级政府要政绩,村集体要面子,村干部要利益。”

      在新村级债务形成的过程中,部分村干部的“活跃”确实不容忽视。王丽惠说,堰塘、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关乎村民对村干部的评价,关乎村干部是否能够连任,也是村干部在任期间有所作为的体现,因而,即使借债某些村干部也必须推进。另外,王丽惠发现,在项目工程建设上,某些村干部多抱着“要么不建,要建就要建好”的想法去建设,所以支出常超出预算。

      需要指出的是,造成新村级债务的基础设施建设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并非不合理的“脸面工程”,而是必要的村庄建设。

      周向前说,这些年来,他所在的村子对于争取各项项目很积极,因为包括开挖清洗堰塘、维修整治渠道等在内的工程是农户真正需要的,“改善了农户的生活环境,也提升了他们的生活幸福感”,所以虽然这些建设带来了负债,但周向前认为,利益大于负担。

      “新村级债务形成的另一个根源,就是村级‘造血’能力薄弱,而农村的基础设施欠账太多。”黄岩说,1990年代,村里可能有一条土路就够了,但现在农村需要更好的基础设施,村集体只能硬着头皮建设。

      新村级债务对村庄社会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周向前直言,这几年因为村子有债务,在开展各项工作时总是放不开,顾虑很多。吕德文也认为,债务对村级组织影响很大,相当于村干部的主要任务不再是搞建设和服务群众,整天为怎么化解债务焦头烂额,“债务不化解掉,等于整个村就僵死在这里了,几乎不可能把村庄发展好”。

      经过在湖北某村的调研,黄岩发现,新村级债务困局还会造成基层权力僵化和固化,多数村民和村干部不愿意接替巨额村级债务的“烂摊子”。

      还有一种更为极端的情况——尽管工程队老板作为债权人,通常希望与村级保持良好的关系,但近年来工程队老板将村委会告上法庭的案件变得越来越多。

      以山西省高平市为例,该市常住人口45万余人,辖15个乡镇或街道、304个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最近几年,高平市涉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农村(社区)组织债权债务案件数量飙升,2016年1件,2017年52件,2018年114件。高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吴玲玉在一篇调研报告中指出,高平市基本上所有乡镇(办事处)都涉及债权债务案件,债务金额达数千万元,而且作为被告的乡镇(办事处)、村委(居委)基本上全部败诉。

      当村集体资产有限,村委会不配合执行,不仅影响村委会及其组成人员,也会拖累整个村庄的发展。

      2019年,河南某村委会的法定代表人因为拒绝履行法院支付工程款的判决而被强制拘留。还有一些村委会成为了“老赖”,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村委会将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获取补贴和政策支持、获评文明村镇奖项等方面受到限制。

      马学梅说,当村干部成为“老赖”,整个村子的运行会更困难,除了在参与项目、获取补贴时受限制,村干部所有的培训活动、外出学习也会受影响,因为坐不了高铁、飞机,“往往就得换人,但这一波人下去之后,债务依旧没解决,(施工队)再告,(新的村委会)再变成‘老赖’”。马学梅指出,一定程度上,村级债务会对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化解之难

      如今,对于存在村级欠债的村庄,化解债务已经成为头等大事。

      但在村集体经济收入较低的村庄,化解债务并不容易。根据农业农村部的数据,截至2019年底,浙江省已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10万元、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但是王丽惠指出,排除江浙沪、珠三角的省份,全国很多村子的集体经济年收入仍不超过10万元,甚至在她调研的村子中,绝大多数的村集体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

      周向前说,其所在村子的村集体年收入就不超过10万元,对于偿还村级债务作用轻微。前几年,该村有一大部分债务得到化解,主要靠地方政府征收该村集体土地得到的收入。

      很多村子都像周向前所在的村子一样,通过寻找外部资金化解村级债务。王丽惠举例说,比如通过土地增减挂钩,“在土地上找钱”,她还调研过一些村子,会通过接受水库移民、获取移民扶持资金的方式化解村级债务。

      周向前提到了一个词语,“化缘”,当村集体经济很难增收,村干部只能到对口帮扶单位去多沟通,或者去找一些有能力的人,先“化缘”一些资金渡过难关。

      为了化解债务,周向前所在的村子还在继续“跑项目”。吕德文说,这是很多村子的选择,因为这些村庄没有能力赚钱化解债务,只能通过不断跑新项目,用新项目的资金去还旧项目的债。而申请越多,就意味着村子要配套的资金越多,于是陷入一个怪圈:往往是国家投入得越多,专项资金下达得越多,村级债务就会越多。

      “其实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王丽惠发现,当村庄以“跑项目”作为填补债务的主渠道,往往会造成“滚雪球”困局,这中间会充满了关系运作,产生资源损耗和权力寻租。

      王丽惠还指出,“跑项目”的债务化解方式也会导致村与村的建设能力失衡。“项目资源越多的村,村干部声望越高,越容易得到上级政府的认可,能争取到更多项目,且项目越多的村,村庄建设越好,上级政府也越认为村干部能做事,项目批给这样的村,也更放心,因而债务可以持续化解,但也在持续积累;而资源少、建设少的村越来越缺项目资金,村庄建设越发停滞,债务也无法化解。”

      “小村大债”的化解难题已经引起了各方关注。民盟中央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提案中提出了一种倒逼机制,建议建立和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各镇(街)镇长(主任)和各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化解村级债务的第一责任人,把村级债权的回收率、债务偿还率、资产增长率和是否出现新增债务作为镇村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报酬、评优、提拔等挂钩。

      目前,已经有一些地方在推进村级债务化解时引入类似机制。2023年1月,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和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指引(试行)》,其中指出对负债100万元以上的村,由县处级领导包村化解债务,逐村制定方案。

      除了探索化解已有村级债务,如何从源头防范新增村级债务,也是亟待探索的。周向前说,其所在村庄上级政府从2021年强调不允许举债搞建设,所有项目在动工之前要由乡镇一级把关资金筹措情况,“卡得很严”,如果想新增债务,几乎不会通过审批。

      上述丽水市的《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指引(试行)》也强调要从源头上遏制债务,包括要建立新增债务负面清单和加强新增债务审批管理。

      除此之外,多位专家提到,村一级项目施工的方式还可以优化,以避免村级债务的产生。

      吕德文在北京平谷区罗营镇调研时发现,该地正在探索村民自施项目,部分工程从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到建成维护,全程由村民共同参与,相较于找施工队,工程成本显著降低。王丽惠在中部某省调研时则发现,一些地方的项目制度也在变化,以前项目资金是直接拨到村里,现在则是 60万元以下项目镇里招标,60万元以上项目县里招投标,把项目资金直接打给施工方,“甲方变了,不再是村两委,而是县级政府,村级欠债的空间也就越来越小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减少不必要的项目。吕德文指出,“形式主义的工程就不要再搞了,经营性的项目,村级组织也尽量少介入。要是能做到,可以大大减轻村子的负担,减少债务”。

  • 易继明,蔡元臻:版权蟑螂现象的法律治理—网络版权市场中的利益平衡机制

    引言

    “版权蟑螂”(Copyright Troll)一词源自近20年来倍受关注的“专利蟑螂”(Patent Troll)现象。与专利蟑螂相似,版权蟑螂或称“版权流氓”,是一种通俗意义上的贬称,它是特指那些专门通过向他人发起版权侵权诉讼或者以发起版权侵权诉讼相要挟,以获得利益的维权主体。从权利角度来看,维权主体发起侵权诉讼,本身并不违反版权法和诉讼规则,也直接或者间接地维护了权利人的权利,并为版权人带来切实的利益。但是,版权蟑螂运用资本优势介入创新市场的诉讼投机行为,可能会骚扰到创新主体或者普通的网络用户,甚至会适得其反地埋没原作品本身的社会价值。也就是说,版权蟑螂是一把双刃剑,在活化版权市场的同时,也会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及竞争秩序,反而会阻碍创新或者损及大众利益。例如,“三面向现象”中原版权人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困境,昭示的是“传统的复制售卖而获利的整个知识保护体系和文化再生产模式的危机。”

    在我国,版权蟑螂兴起于本世纪初,以华盖、三面向、磊若公司等商业维权主体为代表。但总体上,我国版权蟑螂行为尚处初级阶段:他们涉猎的作品主要包括摄影作品、美术作品和文字作品等,影视作品、音乐作品等数字版权作品较少;诉讼对象更多地指向企业、行政机关、公益性社团等———此类主体的应诉能力强,以司法判决结案的比例较高,较少涉及普通网络用户;传统版权作品的网络盗用行为居多,数字环境中下载版权作品而发起的诉讼尚未形成规模;多数版权蟑螂不是作品的原权利人,导致主体适格性问题成为其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在诉讼策略上,我国版权蟑螂没有采取急功近利的做法,在发起诉讼前仍会向对方发出停止侵权函件,并尝试通过谈判的途径确定赔偿金额。就现状分析,版权蟑螂在我国演变为“巨兽”,尚需时日。但随着市场全球化格局的形成,对于影视产业而言,中国不但是具有无限潜力的庞大市场,也是欧美影视公司实行打击侵权的首要目标。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2015年3月发布的《2014年恶名市场非常规审议》报告中,对我国整治“快播”播放软件和关闭“人人影视”站点的成绩给予了积极评价,但同时也指出我国盗版现象依然严重。除了网络播放平台和盗版资源下载网站以外,近年来在我国迅速普及的电视机顶盒(Set Top Box,也称Media Box)也为国外密切关注。美国在《2015年中国履行WTO承诺情况报告》中甚至认为,机顶盒普遍具备的下载功能和便捷的特点,进一步恶化了中国的网络盗版问题。种种迹象表明,版权蟑螂正在跃跃欲试,或已悄然地布局中国市场。

    在美国,版权蟑螂的大量涌现存在两大因素:一是侵权损害赔偿额度高,权利保护力度大;二是网络空间权利边界不明确,侵权现象较为泛滥。尽管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待加强,但我国网络空间盗版现象更为严重;与遏制专利蟑螂相似,我们应该未雨绸缪,深入探讨版权蟑螂现象、蟑螂行为,并对此加以有效规制。而与专利蟑螂不同的是,版权蟑螂大多活跃在网络空间,由此引发了诸多新问题,例如,网络用户下载盗版作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如何在规制版权蟑螂的同时,遏制网络领域的大规模侵权行为?而且,如同本文后面谈及的,版权蟑螂行为在盗版环境下发生了转换,让其身份具有了更强的隐蔽性,也给相应的法律规制带来了困难。本文试图通过分析版权蟑螂现象、行为及其危害,探讨治理版权蟑螂现象中涉及的合理使用、法定赔偿及“三振出局”机制,以寻求网络版权市场的利益平衡机制。

    版权蟑螂现象及其危害

    从维权主体考察版权蟑螂的行为,更多地涉及到诉权滥用的问题。但从权利滥用的角度来看,美国法较早地将专利滥用作为一种抗辩规则延及到了版权领域。1990年Lasercomb America,Inc.v.Reyn-olds一案中,原告在许可被告使用其软件时,要求被告在100年之内不得以此为基础进行后续开发与设计竞争性产品。该案中,法院并未认定被告破解原告技术措施并制作侵权软件复制件的行为构成侵权,而是支持了被告提出的版权滥用抗辩的主张,认为原告即版权人“试图通过其行使版权的行为在权利保护范围之外限制竞争”,其权利行使的方式涉及公共政策之衡量,自然认为禁止版权滥用原则“天然地存在于版权法之中”。诚然,这是美国法院利用衡平法技艺的法律适用,并非一种反垄断法上的规制。不过,这里的原告与被告之间,都是以创造或者利用版权为主,均属于版权实施主体,并非版权蟑螂兴起时的典型样态。

    而典型意义上的“版权蟑螂”,我们似乎可以找到更早时期的雏形。根据欧美学者考据,历史上第一例“版权蟑螂”现象出现在1870年。彼时,英国人托马斯·沃尔(Thomas Wall)在取得大量戏剧作品和音乐作品的表演权许可之后,没有遵循版权许可主体的传统经营规律而与他人签订许可合同,而是选择直接向已经涉嫌侵犯表演者权的主体提起诉讼,以2英镑的最高法定赔偿额度要挟,迫使后者无奈和解。此后的100多年中,虽然企业通过发起版权诉讼而“大捞一笔”的事件时有发生,但其主要利润来源并非侵权赔偿,往往本身也是版权实施的主体,或者尚未形成一种规模而危及创新市场,其“蟑螂”或者“寄生”的属性仍不十分显著。

    事实上,美国法学文献中出现“版权蟑螂”一词,是2007年一篇涉及版权改革的论文,迄今尚不足10年。而典型的“版权蟑螂”性质的大型“版权持有主体”,直到2010年发起了一系列的大规模诉讼之后,才真正引起人们的重视。2010年起,美国出现了众多以获益为唯一目的的趋利性诉讼,并逐渐向网络盗版领域转移,继而引发了大量的以普通网络用户为被告的“共同虚名被告案件”(Multi-Defendant John Doe诉讼,简称MDJD诉讼)。显然,这种针对普通网络用户的滥诉行为,影响到了公众的利益。

    诚然,版权蟑螂作为版权保护链条上的积极执行者,能够对原权利人起到辅助性的保护作用。版权蟑螂强大的执行力使得原版权人可以放心地将其版权保护和执行工作“外包”给前者,起到节省资源的作用。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版权蟑螂创建了一种版权保护的规模经济(Economy of Scale),提高了版权保护的效率。不过,版权蟑螂客观上存在的这些优点,并不能完全抵销它所带来的多种负面效应及社会危害。

    第一,版权蟑螂引发了大量滥诉行为。版权蟑螂通过“帮诉”(Champerty)获得侵权赔偿、并将其作为唯一利润来源的经营策略,导致了大量不必要的诉讼。出于避免“诉讼拥堵”(Trafficking in Lawsuits)的考虑,普通法长久以来将“无利害关系的帮诉”视为违反公众利益的行为。即便如此,在2013年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审理的所有版权侵权案件中,由版权蟑螂发起的MDJD诉讼仍然占到了其中的43%,该比例在2014年第一季度攀升到了46%,而这个数字在2001年到2013年期间尚不足20%。显然,此类诉讼行为不仅导致诉讼资源的浪费,而且会在合并诉讼的泛滥下失去控制。

    第二,蟑螂诉讼无法缔造市场。如果仅就维权行为本身而言,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和行业协会似乎已经具有了版权蟑螂的雏形,因为二者也会针对侵犯版权的个人和企业发起大规模诉讼。但此类诉讼的意义绝不仅限于为版权人博取利益,其更多的是为了促使侵权人意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及代价,从而转向主动获取正当的版权许可。这种许可关系一旦建立,权利人就拥有了遵循版权法益的、长期稳定的利润来源,市场占有率也会随之增加。换言之,这种善意的版权诉讼发起者,同时也是市场的缔造者(market-maker)。市场缔造者发起诉讼的意义在于消减未来的潜在诉讼,这和版权蟑螂导致滥诉的效果截然相反。同理,任何积极拓展正当利润渠道的大型版权权利主体(如跨国音像制品公司),都是版权市场的缔造者,而不是通常意义上所称的版权蟑螂。

    第三,版权蟑螂埋没了作品的实际价值。版权蟑螂固然能够加强版权的保护力度,但是其效率是否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却存在疑问。为了尽可能迅速地实现收益,版权蟑螂在其维权的过程中,通常会选择跳过诉讼以外的其他环节,例如诉前警告(包括take down notice和warning letter)和签订版权许可合同。这种做法的一个明显缺陷,就是抹杀了作品在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播中拥有的实际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而只是通过诉讼形式烘托出了某种不切合实际的“诉讼价值”。尤其是,在绝大多数诉讼止步于庭外和解的情况下,由于和解金额较之损害赔偿额度更低,此时作品的真正价值已经遭到了无视。

    第四,蟑螂理念违反利益平衡、阻碍社会创新。美国总统行政办公室在2013年发布的《专利主张与美国创新》报告中,认为专利蟑螂现象的滋生和蔓延降低了社会的创新能力,进而导致社会整体福利的缩减。版权蟑螂同样能够导致上述后果。随着版权蟑螂诉讼策略的转变,越来越多的被诉侵权行为开始来自于不带有商业目的、不存在直接市场替代效果、甚至因为不了解版权规定而不慎侵权的普通个人。虽然曾有观点认为“善意侵权不能作为不负民事责任的抗辩理由”,但在现今更多学者看来,基于利益平衡的考量,权利的保护范围在实际操作中不应覆盖法律所允许的每个角落,在版权人维护权利和公众使用作品之间需要始终维持一种权利上的“实施平衡”(Enforcement Equilibrium)。为了实现这一平衡,应当在版权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边界周围设定一个灰色区域作为双方权利的缓冲;而进入该区域后的保护,实际上并不能为权利人带来多少额外的激励。“在权利人可接受的范围内允许他人对其作品的适当使用(即便这种使用是侵权),从而使权利人将精力投注在对经济影响最大的侵权行为的阻却上。”在网络版权的语境中,普通网络用户的个人侵权行为(尤其是下载行为),就属于这种灰色区域。版权蟑螂的“利润化”诉讼策略过度挤压了灰色权利区域的空间,从长远来看,会对社会创新产生寒蝉效应,可能会阻碍版权法目标的实现。

    版权蟑螂的行为特征及其转换

    版权蟑螂的商业模式是,在针对性地、有限地获取一定版权之后,围绕获取的版权权利,系统性地主张版权保护以获取收益。从行为特征分析,版权蟑螂的经营模式可以简单归结为四个方面:首先,通过购买或者原始获得的方式获取版权,并且将其针对性地指向已经、正在、以及将要发生的版权侵权行为;其次,专注于作品的诉讼价值,即通过诉讼能够从侵权方“榨取”的利益,而非作品真正的商业价值;再次,其运行模式中缺乏善意的(或积极的)许可机制;最后,倾向于利用高额法定损害赔偿和诉讼花费向侵权方施压,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迫使侵权方接受和解。

    (一)版权蟑螂与专利蟑螂的对比分析

    直观地看,版权蟑螂与专利蟑螂较为相似,其商业模式或称“经营手法”也基本相同。两者都是通过自身创造或者从原权利人手中购买作品的版权或者专利权(包括独占许可使用权),有的放矢地针对侵权人发起诉讼,或者以诉讼相要挟,以赚取巨额利润。不过,仔细分析,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这种差异,主要是两者权利形成的基础及其转换成本决定的。对版权作品与专利发明这两种客体,法律保护的前提就不一样:前者“出汗”即可,自动产生;后者需要较高的创造性,且有待行政部门确权。缘此,专利制度中的有效性问题(宣告无效程序)成为一个潜在的节点。

    传统的激励理论很难解释为什么专利权人获得保护的前提是公开与其发明相关的研究成果,而版权领域却没有类似的要求;也无法解释为什么版权人拒绝授权许可,将作品束之高阁的行为可以被接受,而专利权人不实施专利的行为却被认为是有损于社会利益。马克·莱姆利(Mark Lemley)认为,这是因为二者在“转换成本”上的截然不同。就版权而言,即便作者拒绝授权许可其作品,公众仍然可以在接触到作品的内容之后,以全新的表达方式将该作品予以“二次呈现”:版权制度只控制和保护原作品的表达,而不延及其背后的思想。思想与表达的二分法,降低了版权作品的转换成本,使得版权人即使疏于开发作品,也不会导致严重损害公众利益和阻碍文化传播。相较之下,由于专利发明中包含了机械、医药、数字等专业性技术,导致其实际的呈现方式受到制约与限制,即便该项发明能够借助其它途径实现,也往往需要大量的研发力量、制造能力及财力的支撑。因此,如果专利权人不实施其专利,很可能直接导致某项技术发展的停滞,从而对科技的进步产生消极的影响。二者在转换成本上的差距,实际上减小了版权蟑螂对社会发展的危害,这也是版权蟑螂在专利蟑螂起势20年之后才形成规模的主要缘由之一。

    但另一方面,对于普通大众而言,版权蟑螂所产生的直接危害可能较之专利蟑螂要大一些。虽然从历史上看,遭到版权蟑螂起诉的主体包括普通企业、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非商业性组织等,但是随着诉讼经验的积累,版权蟑螂起诉的对象也发生了变化。版权作品低廉的转换成本不足以牵制住足够多的企业,版权蟑螂若仅以普通企业为目标,其生存无以为继。而版权蟑螂对第三方平台的策略性忽视,则是得益于唱片业版权人获得的经验教训。早期美国唱片业版权人在面临盗版问题时,认为追究下载用户的责任不切实际,便转而起诉网络分享技术提供商。这一思路虽然获得了一定效果,但是最终还是随着P2P技术的革新而遇阻。如今的版权蟑螂(乃至一些急欲维权的行业协会,如美国作曲家、作家与出版商协会,即American Society of Composers,Authorsand Publishers,简称ASCAP)更倾向于将目标锁定为未经许可下载作品的网络用户。具体做法上,版权蟑螂会采取“佯装诉讼”的策略,先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再以取证的名义迫使其提供有过下载行为的IP地址的相关用户姓名和详细住址,借此将数以千计的“无名氏”(John Does)钓出水面,最后一并起诉。可见,对公众而言,版权蟑螂的诉讼模式给其带来了更为直接的压力和危害,并不像专利蟑螂那样重点在于骚扰创新者而间接地损及公众利益。

    而在维权主体发起的诉讼中,版权蟑螂与专利蟑螂也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第一,在诉讼主体方面,版权蟑螂作为原始权利人的诉讼比例正呈现出上升趋势。以美国为例,2012年前最具代表性的版权蟑螂是一家名为Righthaven的版权代理机构,其商业运作模式与专利蟑螂非常类似,即本身不使用作品,也不是作品的原权利人,仅仅是为了诉讼目的而获取了Stephens Media等大量新闻媒体公司的文字和摄影作品的授权。但此后,由于这些授权导致原告适格性上存在漏洞,Righthaven在经历了多次败诉后宣告破产。2012年之后出现的版权蟑螂不再轻易授权代理机构或者专门从事蟑螂诉讼的律师事务所,转以原权利人的资格亲自维权。“从联邦法院最近几年受理的案件来看,早前强调‘为了诉讼而专门购买版权’的定义已经过时了。”显然,这与当下专利蟑螂仍然以非经营实体为主的情形有些不同,它具有了更强的隐蔽性。

    第二,所利用的权利武器或称“博弈工具”不同。版权蟑螂和专利蟑螂虽然都是“实施系统性诉讼的投机分子”,但二者诉讼投机行为所利用的法律武器有点差异。专利蟑螂更善于利用专利系统中的漏洞,例如权利要求界限不明确的专利和专利审查的不严密性。相反,版权作品的边界更加明确,一般不会遭到作品有效性的抗辩。版权蟑螂倚仗的是高昂的法定赔偿,而其遭到的抗辩通常是对作品的合理使用。

    第三,二者的诉讼策略有些差异。版权蟑螂更擅长采用针对侵权人心理弱点的诉讼策略。具体地说,版权蟑螂会针对性地挑选某些让侵权人羞于承认接触事实的作品(尤其是非法下载淫秽作品的行为)作为侵权客体。相较之下,虽然某些专利产品(如成人用品)也会有“伤风败俗”之嫌,但无论是从市场还是专利数量的角度来看,都不能为专利蟑螂带来同等程度的收益。

    (二)盗版环境下版权蟑螂的转型

    任何涉嫌侵犯版权权利人权益的行为都可能招致版权蟑螂发起的诉讼。但是,版权蟑螂的运营模式本身决定了其需要格外重视诉讼成本;基于这一考量,在同一诉讼中对多个侵权人发起诉讼应当最能够迎合其低成本、高回报的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文化生活需求与版权作品供给之间已经构建起了一种永久性相互增长(Ever-increasing)的关系,任何普通消费者做出的侵权行为,都可能因为庞大的人口基数而构成大规模侵权。可以说,在公众行为、侵权和版权蟑螂之间,实质上存在着一种相伴相生的微妙关系。

    版权领域中,盗版是最常见的大规模侵权行为。由于制作、销售、购买盗版商品的成本远低于正版,盗版现象在很大程度上迎合了销售者和消费者趋利的天性而产生。伴随印刷术出现的盗版行为,在缺少道德约束且极为便利的网络空间里,迅速发展成了一个全球性的产业,这也注定了盗版领域将成为版权蟑螂攻击的主要目标。

    当下版权蟑螂的主要诉讼对象是通过互联网下载盗版电影作品的网络用户。诚然,如前文所述,版权蟑螂在其诞生之初的情形并非如此。2012年以前,版权维权诉讼的被告多为未经许可在网上使用或者上传他人作品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盗版作品提供传播平台的技术服务提供者。但经验表明,上述侵权群体为版权蟑螂带来的收益一概不及数以百万计的网络下载用户。2012年,以起诉色情影视作品的网络下载用户为生的“淫秽作品版权蟑螂”(Porn Troll)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2013年1月到2014年6月期间,淫秽作品版权蟑螂发起的版权MDJD诉讼占据了美国所有版权诉讼的35.97%,而该比例在2010年尚不足3%。

    总括而言,与早期相比,2012年之后的版权蟑螂诉讼有四个方面的转变:第一,在授权许可上稳重处理,原始权利人诉讼增多而继受权利人诉讼减少;第二,作品领域从文字作品、摄影作品、美术作品等转向了受众更广的电影作品;第三,诉讼主体对象上,“个人”取代了“企业和技术服务提供者”;第四,诉讼主要针对的行为转变为未经许可的下载行为。这四种转变,也形成了当下版权蟑螂鲜明的诉讼风格。有的国外学者将这些专门起诉网络盗版影视作品下载行为的版权蟑螂,称之为“网络盗版版权蟑螂”(Internet Piracy Trolls,例如美国著名色情影视公司Malibu Media)。

    从版权蟑螂的角度来看,上述转变可以为其带来一些好处。

    首先,版权蟑螂从作品继受权利人到原始权利人的角色转变,意味着这些维权主体具有了更加广泛的业务领域,获得侵权赔偿不再是其唯一的利润来源。同时,还填补了原告适格性上的漏洞,避免了在该问题上遭到反诉,也使原本诸如“空壳公司”或者“寄生虫”等反面形象有所改观。某种程度上,转型后的版权蟑螂更接近于一种介于版权协会组织与早期版权蟑螂之间的维权主体。这种身份的转换,容易遮蔽法官们的视线,也为法律上的有效规制增加了一些困难。

    其次,盗版影视作品下载者的数量远远多于其他侵权群体的人数。随着观赏影视作品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未经许可传播影视作品的网站(即盗版影视作品网站)和使用此类网站的用户与日俱增,为版权蟑螂的滋长提供了一片更加“肥沃”的土地。相较于大型企业和组织,个人的经济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都处在绝对的劣势,其应诉能力的欠缺也会让版权蟑螂在诉讼中处在更加有利的地位。

    再次,非法下载盗版作品构成侵权行为的可能性大,受合理使用庇护的几率则小;比起早期一些蟑螂诉讼,权利人遭到反诉乃至败诉的风险几乎已是最小化。这一点,在后文中会详细阐述。

    最后,盗版影视作品的网络下载行为增强了版权侵权行为的主观故意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侵权赔偿额度的提高。在传统版权作品的盗用行为中,版权人常常因为未能在作品上给出警示,导致在证明侵权人存在主观故意时存在困难。如果最终无法证明存在主观故意,侵权人的行为便有可能落入合理使用的范围中。然而,这一困难在下载盗版影视作品的语境中得到了消解———影视作品片头的警示画面和P2P下载网站难以洗净的盗版气息,使得法院完全有理由判定侵权人是在明知的主观状态下做出了下载行为。美国法院对“故意”一词在司法实践中做了相当宽泛的解释,而美国《著作权法》第504条规定,故意侵权案件中法定赔偿额度以15万美元为上限,远远高于非故意侵权时的3万美元。显然,高昂的法定赔偿额将会给侵权人带来更加难以承受的应诉压力,进一步提高诉前和解的可能性。

    侵权 vs. 合理使用

    版权蟑螂的行为特征之转换,使得权利人、个体消费者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复杂化。比如早期个体消费者从街头购买盗版光盘回家自己欣赏,一般认为系终端消费者被免责,不仅不会被认定为侵权,反而有可能被视为侵权产品的“受害者”。但是,当版权蟑螂瞄准网络环境下的灰色地带,对下载盗版作品的网络终端用户发起诉讼攻击的时候,网络用户的下载行为是侵权还是合理使用,就成为了法律争议的焦点。

    (一)侵权风险:传统版权与数字版权的对比分析

    个体消费者与作品之间的互动过程,可以分为接触、享用和使用三个阶段。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行为就是一种典型的接触性互动,是第一阶段的互动;购得作品后,消费者出于个人研究、学习、欣赏的目的,对作品进行直观感知的行为,例如聆听音乐、观赏电影等,都属于常见的第二阶段的享用性互动;最后进入第三阶段,个人对于作品的使用——通常指的是严格版权意义上的使用,这类行为往往会直接影响作品的传播和流通,也可能产生新的作品。美国学者德博拉·塔西(Deborah Tussey)以使用行为的目的和作品的传播程度为界线,将作品的使用分为“消费性(Consumption)使用”和“改编性(Adaptation)使用”。前者,通常包括复制以及后续传播作品的行为;后者,则主要表现为改编、注释、翻译等演绎作品的行为,这与美国版权法中的“转换性使用”(Transformative Use)基本相同。

    显然,个人对版权作品的使用与版权人的利益休戚相关。消费者未经许可消费性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一旦形成规模,会对权利人的商业利益产生直接的危害;而通过改编性使用诞生的演绎作品,由于会对原作品已经占有的市场产生替代效果,原权利人对此也应当享有相应的获酬权。网络时代,无论是“消费性使用”还是“改编性使用”,由于其规模化程度加深,加之各种使用的即时性,如果我们仍然将网络用户定义为传统意义上的个体消费者,适用个体消费者免责,显然使得版权人利益受损。从这个角度来说,将个体消费者与作品之间的互动环节区分为三个阶段,对侵权判定意义重大。

    如前所述,对于实体盗版商品而言,消费者向盗版商品卖家购买依附于有形载体的盗版商品(例如盗版图书和音像制品)的行为,现行《著作权法》一般不被视为侵犯版权。这是因为在实体盗版商品的语境中,接触、享用和使用三个互动环节可以被简明地区分开来。传统版权法中,对个体消费者的规制主要集中在其对作品的使用行为,不会延及接触或享用。因此,实践中,寄生在实体盗版商品上的版权蟑螂会将诉讼对象指向传播盗版作品的非纯粹意义上的个体消费者,这些个体消费者可能因为其传播行为涉嫌侵犯复制权、发行权和署名权而遭到起诉。

    不过,类似的侵权判定如果是以数字下载为对象,很可能得到截然不同的结论。表面看来,下载一部影片和从摊贩手中购买一张盗版电影光碟的行为,并无本质上的差异。但在数字环境中,下载是一种通过复制来获得作品的一种手段:不仅涉及对作品的获取,更意味着接触作品和使用作品两个环节的同时发生。网络用户的下载行为,其实已将第三阶段的使用,与前两个阶段的接触和享用叠加在一起。如此一来,现行版权法一方面认为下载行为包含了复制而构成了对他人作品的使用,可以被视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复制权,但另一方面,又认为对来源不合法的作品进行私人复制却不是违法,“这样的结果显然很荒诞”。的确,用户在网络上狂欢,但我们同时意识到,任意获取“免费午餐”的行为本身已经触及社会普遍的道德底线,也抑制了社会创新文化的活力。从这个角度分析,无论是从社会观念来看还是从法理角度分析,网络用户下载盗版作品的行为应该被认定为侵权。

    (二)适用个人合理使用抗辩的困境

    当侵权人成为普通大众即广大消费者的时候,侵权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因为普通消费者从一定程度上被视为公共利益的载体。事实上,版权法在维护版权人权利的时候,也会尽可能地去满足消费者使用作品的需求。在传统版权市场中,版权法允许消费者在私人空间内,在不产生针对版权作品的市场替代效果的前提下,使用他人的作品。这种使用,一般指向作品的复制和演绎。由于复制权是版权财产权利中最核心的权利,版权人和公众之间的利益争端主要便是围绕复制权而展开,其最终涉及的就是有关私人复制的合法性问题。

    受到版权人利益的制约,私人复制的生存空间自始便十分有限。实际上,私人复制作为合理使用情形中的一种,在各国版权法律中通常只是作为对版权的限制而设计的一种消极抗辩,鲜有上升为公众能够主动行使的积极权利的立法例。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革新,人们复制作品的手段渐渐丰富,复制的速度与规模也随之增长。相反,版权人限制私人复制的技术难度和成本却在不断增加。为了保持一种来之不易的利益平衡,立法者在私人复制的合法性问题上采取了愈发严厉的态度,这在许多国家的立法和判例中都有所体现。

    美国司法实务在面对网络个人侵权问题时的态度,随着侵权行为和作品类型的改变,经历了一个从宽松到严厉的变化过程。最初,由版权蟑螂发起的诉讼主要针对的是博客空间发表博文时出现的文字、图片的网络盗用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此类行为都只是对作品或者作品的一部分所进行的不带有商业目的的“实际上的转换使用”(Transformative Useperse)。对此,法院通常会判定该类使用行为因部分满足“四个合理使用要素中的主要因素”而免于侵权责任。可以说,由于博客受本身的技术、场景与篇幅所限,作品遭受大规模侵权的可能性较小,无论是作品被使用部分的篇幅和重要程度,还是市场替代的效果,都不会对版权人的利益带来实质性的损害。况且,版权蟑螂滥用诉讼的行为未能彰显作品的市场和文化价值,无法正确体现版权法的法益。若从衡平法的角度考量,限制此类权利人的诉讼空间,让公众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这种司法政策是能够被理解的。

    但是,针对非法下载网络盗版作品行为的合理使用判定,就有所不同了。网络用户在明知盗版作品涉嫌侵权的情况下,仍然进行下载的故意侵权行为,难以用“合理使用”作为抗辩的理由。大多数国家的版权法认为,“非法下载行为毫无‘合理’或者‘轻微’(de minimis)可言”,都应当被视为侵权。

    在我国,有关网络环境下私人复制的合理使用判定问题,更加富有争议。例如,曾有观点认为,可以将现行《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的措辞视为私人复制适用于数字环境的依据,并且在此基础上指出,“在当今数字技术广泛运用的情况下……允许个人为欣赏而合理使用作品会严重损害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继而有学者建议将“个人欣赏”排除在个人合理使用的目的范围之外,该建议最终在2014年《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中受到采用。可以说,这是典型的合理使用面对全新网络环境的一次制度性回应。

    另一方面,《送审稿》第43条第1款在个人使用的限度上加上了“作品片段”的要件,又带来了新的问题。应当说,在转换性使用的语境中,“作品片段”要件仍具有一定的存在意义。使用者在原作品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创作时,对原作的借鉴程度需要被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这不仅可以确保原权利人的复制权不会受到侵犯,也会促使演绎者在其创作过程中注入足以主导整个演绎作品的新元素。但是,在消费性使用中,该要件的存在价值就应予商榷。实践中,对私人复制作品的篇幅作出限制,往往只会带来“同一作品分多次复制”的饶有意味的后果。而在数字环境中,更是难以找到针对盗版作品的“片段获取”行为,因为一次下载通常就意味着对作品的完整复制,这是由数字技术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若《送审稿》通过,原本在数字环境下亦可拥有生存空间的个人合理使用制度,就会遭到排挤。虽然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用于合理使用判定的“三步检验法”明确到《著作权法》中,似乎昭示了版权制度的设计将在利益平衡上更倾向于公众,但是,这显然与个人合理使用制度的实际萎缩之间,产生了冲突。本次《著作权法》修订中,我国版权合理使用制度在“因素主义”立法技术的作用下趋于灵活,却又在现实问题的压力之下限缩了适用范围,其实际效果仍待检验。但可以肯定的是,就立法趋势和各界观点来看,普通网络用户下载盗版数字作品的行为不能构成合理使用,这几乎是没有疑异的。

    被异化了的法定赔偿及其理性回归

    版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判赔标准包括权利人损失、侵权人所得、法定赔偿等多种方式,《送审稿》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还增加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但实践中,真正得到大量运用的是法定赔偿。而在网络传播技术的冲击下,原本旨在加强权利保护、提高司法效率的法定赔偿制度却出现了异化的现象,变相地激励了滥诉行为。

    (一)被异化的法定赔偿

    在版权蟑螂的诉讼中,通过法定赔偿方式获得赔偿是一种主要的损害赔偿承担方式。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中,法定赔偿的适用几乎达到了90%。为了确定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数额,人们采取了诸多方法,但损害计算不精确的问题依然存在。这样,司法实践中多数情况下适用了法定赔偿,既便于法院的操作,也减少原告诉讼的举证成本。从某种角度看,法定赔偿的简便易行,在一定程度上怂恿了版权蟑螂的诉讼行为。

    有人认为,美国版权法上的法定赔偿制度之所以在面对版权蟑螂时失灵,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不同赔偿计算方式的“平行顺位”。我国《送审稿》第76条采用了与美国类似的做法,将进一步增加业已存在的司法上滥用法定赔偿的几率。日常生活中,网络用户下载一部电影、电视剧、一张音乐专辑或是一本电子图书的行为,很难说对于版权人原本拥有的市场产生了多少替代效果。易言之,即便上述行为侵权,对版权人造成的损害也不会超过一件商品本身的价值。这时,采用“实际损失”的赔偿标准对版权人进行赔偿,显然是最为合理的。

    为了解决法定赔偿过高的问题,美国曾在1976年修订版权法时调整了法定赔偿的计赔单位,具体做法是以“每一侵权作品规则”(a per infringed work rule)取代了“每一侵权行为规则”(a per infringement rule),即将针对同一作品的多个(或多次)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定赔偿次数限制在一次,从而减轻一部分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这是传统媒体时代针对同一作品多次复制现象的矫正。

    我国的版权法定赔偿制度在计赔单位上缺乏规定,因而近年来多有学者主张效仿美国的做法而推动这一规则。这项规则本来是为了解决法定赔偿过高及频繁适用的问题,但在面对网络用户为主体的侵权下载行为时,却遇到了新的问题:无论是电影、电视剧、音乐或者图书,在大多数情况下,网络用户的下载行为都是面向多个作品的单次行使,如果以侵权客体数量为基础设计计赔规则,容易进一步引发滥诉和赔偿数额过高的情况。从这个角度看,一项旨在限制法定赔偿适用的“每一作品侵权规则”,在网络时代似乎又成为了促使法定赔偿异化的诱因之一。

    (二)法定赔偿的理性回归

    我国虽然比较普遍地适用了法定赔偿,但由于法官们在司法裁量中普遍采取了赔偿金额的低额化标准,尚未成为一项促进版权蟑螂的司法政策。美国著名P2P案件Capitol Records v.Thomas-Rasset案中,陪审团对原本侵权损害不超过54美元的文件共享行为,将法定赔偿数额裁定为192万美元,一定程度上暴露了适用法定赔偿不当的危险。显然,美国带有惩罚性色彩的法定赔偿额度不足效仿,而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地去降低法定赔偿的限额,让司法沦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漏斗。

    有学者认为,“法定赔偿的目的无疑只是补全性(compensatory)的。”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准确。事实上,法定赔偿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无法精确计算赔付数额时,尽可能补偿和填平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失;二是在侵权情节、作品价值等不同考量因素的基础上弹性运用,在适当情形下额外增加赔偿数额,对侵权人施以一定程度上的阻吓和惩罚。两项功能中,以前者的补偿功能为主,后者的惩罚功能为辅。在实践中,法定赔偿的惩罚性功能往往被过分重视,以致激励维权诉讼。但法定赔偿的惩罚性功能只是辅助性的,只有在法官自由心证的过程中,揭示了侵权人主观上的直接故意,并且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存在扩大化倾向的时候,才以此以儆效尤。但是,在缔造网络环境的信息技术尚处于上升期之时,这种做法是不合时宜的。

    具体到非法下载盗版作品的情形中,应当将网络用户不带有商业目的的作品下载行为予以区别对待,避免加重普通网民的法律责任。诚然,司法实务中,法院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并提出了诸多创见。对此,学界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适用法定赔偿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过于注重权利人的损失,忽视侵权人所得;第二,片面强调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对侵权的目的不予区分;第三,对侵权人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以及侵权人自身的经济承担能力缺乏考虑。这些情形,在非法下载盗版作品的司法适用中容易导致法定赔偿过高的结果。单纯的下载行为所导致的一次(或数次)观赏和阅读行为,给行为人带来的收获更多是在精神层面上的,这种非商业性的行为既无可量化的利润,造成的市场损害也很有限。因此,我们建议将侵权人所得和侵权行为的商业属性纳入衡量的因素,采取“基准赔付额度+”的做法,回归填平原则的同时,适当地发挥阻吓和惩罚功能。另外,还应该考虑侵权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美国商务部于2016年1月公布的《混同、首次销售和法定损害赔偿白皮书》(White Paperon Remixes,First Sale,and Statutory Damages:Copyrigh tPolicy,Creativity,and Innovation in the Digital Economy)中,在肯定“法定赔偿适用混乱无益于网络盗版现象的治理”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其中包括法定赔偿额度判定因素的细化和设立针对散布网络盗版等“轻微版权侵权行为”的小额赔偿庭等。显然,其核心思路也是,即便是针对群体侵权,对那些危害性较小的非商业性的侵权群体,应该予以区别对待,降低法定赔偿的惩罚性程度,以达到法定赔偿向补偿性功能的回归。客观来看,法定赔偿的理性回归,减少了对维权诉讼产生不必要的激励。但这种做法,毕竟也存在某种局限。另外,版权蟑螂诉讼施压或者要挟行为促成诉前和解,也可以有效地避免法定赔偿的司法适用。对于涉嫌数字盗版行为的普通用户而言,法定赔偿无论如何调整,承担司法诉讼成本并进行赔偿,始终是一种难以直面的负担。

    釜底抽薪:“三振出局”机制

    从本质上讲,杜绝盗版泛滥的现象,净化版权市场,是规制版权蟑螂现象的根本途径。这方面,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发挥行政保护的优势,利用行政执法之主动性和简便性,主动监控或者授权网络服务提供者实时监控,可以及时有效地针对侵权行为采取严格的强制性措施,回应网络社会的发展。从这个角度看,我们认为引入“三振出局”的保护机制,是一种“釜底抽薪”式的有效手段。

    (一)“三振出局”机制的由来

    “三振出局”原则(Three Strikes Policy)最早出自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治理累犯的刑事政策。具体到知识产权制度中,主要规定为由权力机构———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包括其授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环境中非法共享、下载版权作品的网络用户的行为展开监控,并在三次警告性提醒后仍不收敛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断网、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尽管这一政策实施以来受到了限制言论自由之合宪性及域外适用方面的质疑,但其实效绩效却不容忽视。国外研究和统计结果表明,实行“三振出局”国家的非法下载行为已经呈现出了明显的下降趋势。由于这种做法在治理版权盗版市场方面发挥了有效的作用,逐渐为许多国家或者地区效仿,如法国、韩国、英国、新加坡、新西兰、爱尔兰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都引入了这一保护机制。

    “三振出局”机制试图在网络服务提供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之外,再将治理对象直接定位为网络用户。客观分析,由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积极或者频繁地适用“避风港”原则以求自保,甚至与网络用户“共谋”以求扩大市场如涉嫌间接侵权的“百度文库”事件,版权人的利益诉求难以实现。可以说,“三振出局”机制是继“避风港”原则之后,对版权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之间利益的再一次平衡。这一机制,一方面限制了普通用户的利益———哪怕这种利益已经蒙上了侵犯版权的灰色阴影;另一方面,也虑及版权蟑螂介入可能给公众利益造成的更为严重的侵蚀。

    “三振出局”机制的核心价值在于借助较为直接的监管手段,有效遏制上传或者下载盗版作品的行为。由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盗版现象的严重程度不同,版权保护意识也各有差异,因此,各国监管及处罚力度也有所不同,从而显示出保护强度的区别。例如,法国版的“三振出局”———Hadopi法案第5条之三规定,可以对用户的每一次非法下载行为处以最高5,00欧元的罚金,严厉程度远超其他采用“三振出局”的国家或者地区;而如韩国、新西兰都只赋予法院终止侵权用户网络服务的权力。

    (二)“三振出局”机制与避风港原则

    从某种角度说,“三振出局”机制的引入,是因为司法上适用避风港原则不足以打击日益猖獗的网络盗版现象。对于版权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避风港”原则一直主张归于作品的直接接触方即网络服务提供者———传播数字盗版作品的网站和获取商业利益的技术提供者。这一做法,“激励了”弱势地位的公众对作品的使用,但却迫使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了更多的管控义务和赔偿责任。但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民之间是一个利益交集的相对方和共同体,而且加重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事实上又会阻碍技术进步,如奇虎360“个人云盘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相较之下,“三振出局”机制及时回应了网络生态的版权人利益需求,也适当地减轻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风险负担,将大部分监管责任归于权力机构及其所授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这是对避风港原则的一种正向补充、乃至升级。

    “三振出局”机制以行政手段介入侵权领域,既为版权人清除了大量的非法上传或者下载行为,也减轻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管控义务和赔偿责任。这一做法,表面上看是加重了网络用户的负担,但事实并非如此。首先,“三振出局”机制将大量的潜在民事诉讼转化为行政处罚,在很大程度上为网络用户降低了诉讼的风险。而无论是断网抑或者处罚,其较之版权蟑螂索取的高额侵权赔偿,其显然更能为公众所接受。其次,相较于原本无法预测的诉讼风险,“三振出局”机制为网络用户提供了一个可以预估的侵权成本。这样的机制,既能够帮助消除盗版行为,也能够帮助公众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再次,针对不下载网络盗版的用户,非法下载行为的减少可以缓解网络阻塞(network congestion)的问题,营造一个更为高效和健康的网络环境。

    (三)创造性引入“三振出局”机制

    对于版权蟑螂来说,“三振出局”是一个釜底抽薪的行政保护机制。但我们如何引进这一机制,需要深入探讨。我们认为,我国应该因应国情,创造性地引入。

    首先是确定实施主体的问题。但这一问题,又关联到采取何种处罚措施:如果采取的是行政罚款或者刑事处罚,则必须由行政机关或者法院组织实施;但如果仅仅涉及断网处理,则可以由法律赋权或者行政机构授权,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行业组织依法或者依授权直接组织实施。根据美国法社会学家的研究,对下载数字盗版作品的网络用户课以赔偿和罚款的做法,可能导致公众对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公平正义产生疑问。从这个角度考虑,结合我国国情(如公众版权意识相对较低、普通网络用户经济责任能力有限、行政权力较为强势等),建议我国引入“三振出局”机制时,可以考虑不对普通网络用户课以行政罚款和刑事责任,仅以施以中断网络服务的处罚为宜。这种做法,能够较好地平衡了各方的实际利益,促进网络快速、健康地发展。

    从这个角度考虑,应该发挥行政权在回应知识社会的作用。“由于行政手段在应对社会变化中具有灵活的特性,因此,可以通过在政府机构内建立各种组织机构和设立相应的义务,以扩大对社会变迁的影响,如20世纪西方国家经常依法建立名目繁多的局、委员会以及用于促进特殊政治目的的各种机构。同时,对行政权赋予法律上的义务,以形成一种社会环境,以此培养社会变迁的因素。”这一机制,将版权人从“避风港”原则出发单纯聚焦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眼光,部分地转移到了网络用户自身身上,而且由行政机构负担了相应的监管成本。不过,我国版权行政部门一直以来都在根据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强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管义务。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2016年11月4日起实施)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版权监管,履行版权审查和注意义务,并且应该“建立健全侵权作品处理机制”。从这个角度来说,网络服务提供者依然是行政管理部门的治理网络环境的主要抓手。这种状况,就迫使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消极实施的“避风港”原则之外,建立起积极的侵权查处机制。

    不过,单纯由某一家网络服务提供者建立的侵权查处机制,让人担忧其利用市场优势地位的“私权力”扩张,也缺乏信息共享和执法标准的统一。从这个角度分析,按照参加自愿原则、内部治理自治原则、政府监管的外部性原则这三大原则,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建立起行业组织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是一条符合市场经济的法治化途径。因此,建议由版权行政部门指导促成相应的行业协会进行协调,形成行业监管与自律的规范发展模式。同时,建议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行业组织可以创造性地引入境外实行的“三振出局”机制,建立起中国特色的“三色机制”:第一次通知黄色提醒之后,第二次采取红色预警,第三次纳入黑色名单;纳入黑色名单之后进行屏蔽,并采取断网措施。当然,对于被采取断网措施的网络用户,经过一定时间之后,应该有一个复活或者“漂白”的过程:一方面是公众言论自由的保护,另一方面是利益的一种再平衡。

    结语

    版权蟑螂现象反映出的是版权人和公众之间的一次正面冲突。通过法律的治理应该因循既有的版权制度,并在网络时代实现创造性转换:一方面,要对版权人利益群体(包括资本介入的维权实体)实行充分的保护;另一方面,又要采取不同措施,尽可能地将公众利益的损失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

    的确,网络发展与数字技术的进步,在扩大版权市场和方便公众获取作品的同时,也会泥沙俱下,引发网络盗版和版权蟑螂两种相生相克的泛滥现象。此时,版权人、盗版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包括普通网络用户在内的公众利益等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呈现出较强的张力。就版权蟑螂的行为特征分析,其透过侵权诉讼获利的行为本身无可厚非———诚如有的法官所述,“商业维权有其天然的正当性基因”,因此网络盗版用户并不能用合理使用规则予以抗辩。不过,版权蟑螂频繁地利用法定赔偿方式获取巨额利润的做法,也让我们意识到法定赔偿制度的“异化”现象,从而期待损害赔偿应该是以填平原则为基础的理性回归。这样,将法定赔偿额度定位在“基准赔付额度+”层面上予以适度的惩罚性衡量,是较为妥当的。当然,治理版权蟑螂现象的最佳途径就是铲除这一现象滋生的土壤即网络盗版市场。这方面,诸多国家或者地区通过“三振出局”保护机制,弥补了“避风港”原则的不足,起到了较好的规制效果。对此,我们应该创造性地引入这一机制:以断网处罚为主,建立起中国特色的“三色机制”。若网络版权治理能够实行这种模式,那版权蟑螂可能就只是一条鲶鱼,在新的利益平衡中,激活了一个健康的网络版权市场。

     

  • 李宏彬 等:父母的政治资本如何影响大学生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表现?

    李宏彬 孟岭生 施新政 吴斌珍:《父母的政治资本如何影响大学生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表现?———基于中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调查的经验研究》,本文的数据来源于2010年的调查,文章原载《经济学(季刊)》2012年第3期。

    引言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研究经济社会地位的代际间传递问题。已有的大量研究发现,父母的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及收入对下一代的健康状况、教育水平,以及他们的职场表现都有重要影响。 然而,关于父母的政治资本对下一代的影响的研究依然十分缺乏。 
    中国高校快速扩招之后 (从1999-2009年,高校招生规模扩大了293%),更多的年轻人有机会接受大学教育。这种情况下,代际传递更有可能影响下一代的收入,而不是影响他们的受教育年限。也就是说,即使同样拥有大学文凭,家庭出身更好的大学生可能会在劳动力市场中找到更好的工作。
    目前在中国,“官二代”和 “非官二代”在各个方面受到不同对待的现象受到了包括官方媒体在内的极大关注。例如,《人民日报》在2010年7月1日的一篇题为《为“二代”创建公平的竞技场》的文章中这样说道:“三十多年前,改革开放打破身份桎梏,社会如水流活; 三十多年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财富与权力的差距,在事实上形成身份的差别、阶层的分化。恰逢代际更替,也就造成了不同的‘二代’—— ‘富二代’、‘官二代’、二代农民工、二代独生子……‘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他们有的是背景,我们有的是背影’等灰色民谣、‘拼爹’等让人啼笑皆非的网络新词,都让人看到在社会的同场竞技中,不同‘二代’面临的不同境遇。”
    文章有几点需要说明。首先,尽管我们的数据库信息丰富,但是父母的政治资本对子女人力资本的影响有一部分是我们 (研究者)无法观察到的,但是雇主能观察到。不过,这对于大学毕业生首份工作的工资而言,这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即使对雇主而言,他们的人力资本特征与老员工相比也是难以观察的。因此,研究者和雇主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可以忽略的。其次,我们只调查了应届毕业生第一份工作的工资。由于工资溢价很可能会随时间而变化,如果说对于缺乏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而言都存在工资溢价的话,那么,工资溢价很可能会随着这些学生年龄的增长而进一步提高。

    调查数据

    我们的数据来自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中心于2010年5、6月间开展的第一轮中国大学生就业追踪调查 (CCSS)。调查以院校的地理位置(北京、上海、天津、东北、东部、中部和西部)1和学校类型(7种)为依据进行分层随机抽样。最终在全国2305所高校中抽取了100所院校,然后在每所大学内随机抽取学生。
    作为预调查,第一轮调查包括了全样本100所高校中的19所,其中10所为名牌大学,即211院校 (含985院校)。我们特意抽取了更多的名牌大学来检验问卷的质量以及整个调查的组织情况。被调查院校分布于全国11个省市,涵盖了各大地理区域。为了基于小样本进行统计推断,我们根据两项指标将被调查院校分为八类,并据此构建了权重用于统计分析。两项指标分别为:院校类型(211院校)和院校所在区域(东北、北部、中部和西部)。每所院校的权重为总体中该类院校的总量与样本中该类院校数量之比。
    我们在每所院校中随机抽取约300名应届毕业生。在被调查的全部6059名应届毕业生中,有3167名学生来自重点高校,2892名来自其他院校。在9所非重点院校中,6所为公立院校(2201名学生),2所为私立院校(415名学生),1所为职业学校(276名学生)。
    调查所使用的问卷是由包括经济学、社会学和教育学在内的各个领域的专家共同设计完成的。问卷内容不仅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背景,还包括高考成绩、大学生活、毕业去向等问题。调查工作由各个样本院校选派的1-3名主管教学、学生工作的行政人员负责。我们在北京对他们进行了集中培训。学生填写完问卷后,问卷会被放入密封的信封里以保证匿名性。在所有问卷都填写完成之后,各校负责人收集完成的问卷并将问卷邮寄回北京。为了保证调查的整体质量,我们全程监督了各校问卷填答过程、数据收集及录入过程。
    表1为描述性统计结果,其中第 (1)列为全样本信息,第 (2)、(3)列分别为“非官二代”和“官二代”学生的信息。第四列为考虑权重后两组学生相关变量的差别,权重计算方法如前文所述。“官二代”的划分标准是学生父母中至少一人为政府官员,14%的学生符合“官二代”标准。

    表1第一部分是学生的基本信息。从平均水平上看,大学毕业生第一份工作的平均工资是2153元。“官二代”的平均工资比其他普通同学高出18%(2494元相比于2116元),但是加权后两类学生间的差距没有那么显著。我们将用多元回归的办法来检验控制了其他变量的影响后工资溢价是否依然存在。
    由表1可知,全部样本中有56.2%的学生是男生。有意思的是,“非官二代”学生中的男生比例比 “官二代”学生高 (56.9%相比于51.7%)。学生的平均年龄为22.9岁,在 “非官二代”学生与“官二代”学生之间差别很小,分别为22.9岁和22.6岁。16%的学生父母中至少有一人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过“官爸爸”、“官妈妈”中有大专及以上文凭的比例比普通父母高出6倍多(59%相比于8.4%)。官二代家庭收入比普通家庭收入也高很多,高出2倍有余(76924元相比于35142元)。
    表1的第二部分报告了学生文理分科情况和标准化后的高考成绩。基于省内参加同类考试的学生高考成绩的平均值和标准差,我们对所有高考分数进行了标准化,公式如下:(学生分数-平均分)/标准差。由定义可知,标准化后的分数均值为0。样本中约75%的学生为理科生。有意思的是,出身普通家庭的学生中理科生的比例更高 (74.0%相比于70.3%)。“官二代”学生的数学成绩更好,但理综/文综成绩更差。不过这两类学生的其他成绩差别不显著。

    表1的第三部分报告了学生在大学期间所获得的人力资本,包括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是否有技术等级证书,是否有工作经验,是否是党员,以及是否有学生会干部经历。从表中可以看到,与来自普通家庭的学生相比“官二代”的更低,但是英语成绩较高。同时,大学期间普通家庭的学生从事打工兼职的可能性也更高。不过,两类学生在持有技术等级证书、入党和担任学生会干部方面没有明显区别。

    在附表中,我们还给出了“官二代”大学生和非“官二代”大学生就业行业的百分比分布。相比之下,“官二代”大学生更多地在金融业以及党政机关/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国际组织等行业就业。

    实证研究模型

    在本部分中,我们建立了一个简单的计量模型来展示我们的研究思路。 假设收入由以下方程决定:

    lnW2 =α+βP1 +γX1 +δX2 +ε 方程(1)

    其中,lnW 为大学毕业生第一份工作工资的对数,P 为“官二代”的虚拟量,1代表父母中至少一人具有行政级别,0代表没有。这里的“官”包括任何有行政级别 (包括副科及以下)的人,他们的工作单位性质可以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X表示其他影响收入的变量。X1表示父母特征变量,X2表示学生特征变量。ε为误差项。系数β是要估计的父母的政治资本给孩子带来的工资溢价。
    当且仅当P独立于误差项ε的时候,普通最小二乘法对β的估计是一致的。但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P可能会与误差项ε相关。
    第一,父母当官对孩子收入有正影响的原因可能在于父母其他方面的特征帮助了孩子。因此除了父母的政治资本之外,我们还需要控制父母其他方面的特征,如父母的户口、人力资本和收入。
    第二,“官二代”可能能力更高,而能力和收入正相关。对这个问题最简单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可以衡量能力的代理变量,并将其包括在回归方程中。前人在研究教育回报时采用高中考试成绩、IQ值、AFQT成绩和其他类似的能力考试的成绩作为不可观测的能力的代理变量。在我们的数据中,学生报告了高考成绩。如果高考成绩是能力的合理或近似合理的度量,那么将高考成绩加入方程会减少“能力偏差”。调查中我们不仅获得了高考总成绩信息,还获得了学生各科的高考成绩,包括数学、语文、英语、理/文综。这些成绩可以用来度量学生不同方面的能力。
    第三,“官二代”就读的院校可能更好,或者他们在本科学习中积累了更多企业需要的技能。这两个因素对学生毕业后的起薪都有促进作用。我们的调查提供了非常丰富的信息,使得我们可以对学生的大学以及大学表现的异质性进行很好的控制。
    不过,我们无法观察到所有影响大学毕业生起薪的因素。尽管我们较为全面地控制背景变量可以减少潜在的遗漏变量问题,但是我们仍然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其影响。

    父母的政治资本有工资溢价吗?

    通过对回归方程式 (1)的估计,我们估计了“官二代”和非“官二代”大学毕业生在首份工作的工资上的差别。回归中,因变量是工资的对数值。 由于观察对象均为大学生,因此没有引入受教育年限作为自变量。全部的回归都考虑了权重。回归系数估计值的标准差是异方差稳健的,并在各省内聚类(cluster)。

    (一) 基 本 结 果

    表2的回归结果表明“官二代”毕业后首份工作的工资更高。第 (1)列中的回归包含3个解释变量: “官二代”虚拟变量、性别和年龄。“官二代” 虚拟变量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其估计值为0.133。这意味着相比于普通家庭学生,“官二代”的工资溢价为13.3%。根据Zhang et al. (2007) 的估计,这个溢价约为两年教育的回报。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男生的工资溢价约为20%,考虑到学生之前均没有工作经验,这个差距还是相当大的。由于学生之间年龄差距不是很大,所以年龄对工资的影响并不显著。

    父母做官之所以对下一代收入有正的影响可能是因为“官爸爸”或“官妈妈”其他方面的特质影响了下一代。由表1可知,“官爸爸”和“官妈妈” 整体上的教育水平更高、收入更高。有鉴于此,我们分别引入以下因素作为控制变量:第 (2)列的父母户口虚拟变量(是否为城镇户口)、第 (3)列的父母收入(取对数)、第(4)列的父母学历虚拟变量(是否至少一人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第5列中,我们还控制了学生来源省份的固定效应。在控制了这些变量后,“官二代”身份对起薪的影响基本没有变化; 第5列显示,“官二代”虚拟变量前的系数依然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大小为12.1%。
    表2的最后一列显示进一步控制行业虚拟变量之后的回归结果。在控制了行业变量后,“官二代”身份对起薪的影响相对于先前的结果略有下降; “官二代”虚拟变量前的系数依然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大小为10.4%。
    正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在所有回归中((3)-(6)列),父母收入对子女工资均有正向作用,且在1%水平上显著。由于父母收入、子女工资都是对数形式,因此收入前的系数代表弹性。估计结果表明父母收入每增加1%,子女大学毕业后首份工作的工资就增加3%,这个影响是很大的。此外,父母是否有城镇户口和父母是否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子女工资没有影响。

    (二)能力可以解释父母政治资本的工资溢价吗?

    以往研究表明中国官员的能力比普通人更强。如果 “官爸爸”、“官妈妈”的这些能力禀赋可以遗传给子女的话,那么“官二代”与“非官二代”学生之间的能力禀赋有差别,那么将两者的工资进行比较就无法得出父母的政治资本有工资溢价这个结论。由于无法利用自然实验,因此目前处理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在方程中引入能力的合适代理变量。中国大学生绝大部分都要参加高考,而且他们在高中时都是尽全力准备高考。因此,高考成绩可能比较好地度量能力。
    通过研究“官二代”是否更重视理科(相对于文科),以及“官二代”的高考成绩是否更好,我们首先对“官二代”是否比普通大学生能力更强这个问题予以验证。表3第(1)列研究了哪类学生在高中 (和大学)更倾向于学理科。“官二代”虚拟变量前的系数为负并在10%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官二代”更倾向于在高中(和大学)学文科。我们同时发现男生和年龄更小的学生更倾向于学理科。不过,户口、收入甚至父母学历都没有显著影响。

    “官二代”在高考中表现更好。表3的第 (2)—(6)列中,我们分别以高考总分、数学、语文、英语和理/文综成绩作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官二代”高考总分、数学成绩更高,但是另外几科成绩与普通大学生不分伯仲。以上结果表明,在工资方程中引入高考成绩作为控制变量是非常有必要的。

    其次,我们来研究“官二代”的工资溢价能在多大程度上能由高考成绩来解释。我们先来看 “官二代”工资高是否与他们更倾向于学文科有关系。表4第 (1)列在表2第(5)列的基础上引入理科生虚拟变量。结果显示理科生虚拟变量前的系数不显著,这说明是否为理科生不会影响到首份工作的工资。进一步的,理科生虚拟变量的引入对“官二代”虚拟变量前的系数也没有影响。

    表4的回归结果表明“官二代”并没有因为能力更强而获得工资溢价。第(2)列的结果表明,高考总分的估计系数为正但并不显著。更重要的是,它的引入没有明显改变“官二代”虚拟变量的系数估计结果,这意味着“官二代”的工资溢价不是由于难以观测到的能力或智力因素导致的。

    在第 (3)-(5)列中,我们以数学、语文和英语成绩代替高考总分作为控制变量分别进行回归。类似的,各科成绩前的系数为正但都不显著。在最后一列,我们将四科成绩同时放入方程进行回归。尽管四科成绩的系数联合显著,但是“官二代”虚拟变量的系数并没有明显变化。

    为什么父母的政治资本会有帮助?

    前面的研究结果表明,“官二代”大学生毕业后的首份工作工资更高,且这不是由于学生的能力差异或者父母其他方面的特性所导致的。本部分就“官二代”获得工资溢价的可能原因进行探讨。特别的,我们想对两类可能导致工资溢价的因素予以检验: 院校选择与大学期间的人力资本积累。

    (一)“官二代”选择更好的院校了吗?

    “官二代”在职场上更有优势可能是因为他们上了更好的学校或者在有“工资溢价”的学校读书。高考志愿填报是一个非常讲究策略的事情。考生对风险的不同态度、对院校相关信息的了解、和学校的关系、大学的费用都是影响他们填报志愿的重要因素。如果出身官员家庭的考生有信息优势,有关系,填报志愿时风险承受能力更强,经济条件更好的话,那么他们上好大学的机会就更大。
    由表5回归结果可知,“官二代”和“非官二代”上好大学的几率相当。第(1)列以各校平均的高考录取分数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录取分数越高,代表学校更好。自变量与表4类似。“官二代”虚拟变量前的系数小且不显著,说明“官二代”在上好大学(以高考平均分衡量)方面并没有优势。第(2)列中,我们采用各校应届毕业生平均工资作为因变量进行回归,结果类似。

    表5的第(3)、(4)列估计了控制了学校质量之后工资方程,结果证实“官二代”身份所带来的工资溢价不是由于“官二代”上好大学导致的。更具体的,在表4基础上,表5第(3)列、第(4)列分别加入各校学生高考平均成绩、院校固定效应来控制院校质量。加入这些控制变量后,“官二代”虚拟变量前的系数依然显著且大小基本没有变化。有意思的是,学校质量本身影响大学生的起薪,因为各校平均录取分数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

    为了控制专业对收入的影响,在表5的最后一列,我们在回归中加入了大学专业的固定效应。结果显示,“官二代”虚拟变量前的系数略有增大,而且依然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

    (二)大学期间的人力资本积累能否解释工资溢价?

    “官二代”在大学期间可能积累了更多有助于提升未来工资的人力资本。这些人力资本是多维度的,可以用学分积、技术等级证书、党员身份、学生会干部经历或者是打工兼职(包括实习)经历等来测量。我们在本节中研究这些人力资本特质对大学毕业生的起薪以及 “官二代”的工资溢价的影响。
    基于回归结果,我们发现“官二代”与普通同学在学习成绩、获得技术等级证书方面不分伯仲,但是他们的打工兼职 (包括实习)经历更少。表6第1列的回归以学分积为因变量,自变量与之前保持一致。“官二代”虚拟变量前的系数小且不显著,这表明“官二代”在学习成绩上没有优势。英语对大学生而言很重要,所以我们也以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为因变量进行了回归。虽然之前的简单统计显示“官二代”的英语成绩更高,但是表6显示,在控制其他因素的影响之后,“官二代”在英语方面没有优势(第(2)列)。同时他们获得技术等级证书的几率与普通同学相同(第(3)列),但是在校期间从事兼职工作的可能性更小(第(4)列)。

    另外一个工资溢价的解释和入党的概率相关: “官二代”更可能是党员,而党员更容易获得政府机关或国企工作。更重要的是党员本身也是一种能力的标志,在职场中是一种积极的信号。但是表6第5列的回归结果表明,“官二代”入党几率与其他同学大致相当。“官二代”也许更多地在课余活动中培养了能力,比如担任学生会干部。但回归结果却表明大学期间“官二代”并没有在社会活动中更活跃。表6最后一列表明“官二代” 担任学生会干部的机会与普通同学不相上下。

    最后,我们将以上衡量大学期间人力资本积累的因素全部包括在工资方程中,其中包括:学分积、技术等级证书、学生会干部身份、党员身份和兼职经历。表7的(1)-(5)列中,我们将这些变量逐一引入方程,在第(6)列中我们将这些变量同时引入。大学学分积、党员身份和学生会干部经历对首份工作工资有正向影响;但技术等级证书和打工兼职经历不影响工资。更重要的是,在控制了所有这些变量后(第(6)列),“官二代”虚拟变量的系数没有明显变化,这表明大学期间积累的人力资本不能解释 “官二代”身份带来的工资溢价。

    结论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父母的政治资本对高校毕业生第一份工作的工资存在显 著正向的影响, “官二代”大学毕业生的起薪比其他同学高出了13% (约280元/月)。在控制父母的其他特征,如户口、收入、教育等因素的影响之后,父母政治资本的影响甚至更大了。

    尽管我们无法利用自然实验来解决线性回归中存在的遗漏变量问题,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控制大量可能影响工资的变量来降低可能存在的估计偏差。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将高考成绩作为学生能力或智商的代理变量。在高考中取得好成绩是所有高中生的目标,他们努力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高考分数。因此,高考成绩可以较好地衡量学生的能力或智商。本文的回归结果表明,“官二代”的高考总分和数学成绩更高。但是,即使引入高考成绩作为控制变量,“官二代”大学生在劳动力市场上有明显工资溢价的结论依然成立。这说明,“官二代”和非“官二代”学生之间可能存在的能力差别不能解释“官二代”的工资溢价。

    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追踪调查所收集的信息还使得我们可以研究父母政治资本通过哪些渠道来影响子女工资。研究发现,父母的政治资本对学生进入211院校读书的可能性、在校期间人力资本的积累情况都没有显著的影响。因此在控制了所有这些可能影响工资的因素之后,“官二代”获得的工资溢价仍高达12%。这些结果进一步说明,父母的政治资本本身对子女的工资是有帮助的。其原因可能是“官二代”父母与雇主间有着某些特殊的关系、也可能是 “官二代”父母有着更好的获取求职信息的渠道。

    尽管仍然存在一些不可观测的人力资本因素可能与 “官二代”身份相关,但鉴于我们可以观察到的人力资本指标都与 “官二代”身份不相关,我们基本可以认定剩余的工资溢价就是 “官二代”身份本身在大学生劳动力市场中的回报。

    即便剩余的工资溢价仍然可能是由不可观测的能力或人力资本引起的, 本文的研究结果依然对我们进一步理解社会公平问题有一定的启发。近年来, 新闻媒体、网络论坛中有很多关于中国“官二代”享受社会、经济等方面特权的讨论,这些讨论很容易激起民众的愤怒情绪。一个毫不怀疑的事实是, 当今大多数中国人都倾向于认为“官二代”是能够获得工资溢价的。我们的实证结果表明,“官二代”身份以外的可观测的家庭特征和学生自身的特征,并不能解释“官二代”所获得的工资溢价,这说明父母的政治资本本身有助于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工资。不过影响的具体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文献对此也没有很好的解释。

  • 彭姝祎:欧洲主要国家养老金制度改革及其启示

    文章来源:《社会保障评论》,2023年第2期。

    一、引言

    作为福利国家的发源地,欧洲是全球最早建立养老金制度的地区。二战之后,欧洲各国普遍建立了以现收现付为主要融资方式的公共养老金制度。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起,在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下,各国的养老金制度普遍遭遇财政危机,收不抵支,赤字巨大。从90年代前后起,为确保养老金制度在财政层面可持续,各国陆续启动改革,改革在断断续续中持续至今。

    改革的总方向是控制支出、减少赤字,各国的做法大致相同,即综合运用参数改革和结构性改革两种方式,一方面开源节流,减少公共养老金的财政压力;一方面增建职业/企业年金、个人养老保险/储蓄等基金制的支柱,将养老责任向市场转移。改革后,公共养老金的保障水平趋于下降,政府的责任降低,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增加。整体来看,改革有效改善了各国养老金制度的财政状况,具有不可否定的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削弱了整个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性质,使养老金待遇在不同代际、不同性别、不同收入水平、不同技能和学历、不同就业性质的退休者之间出现了较大甚至是巨大的差异,某些群体的老年贫困风险随之增加,养老金制度的充足性受到冲击。欧洲国家的经验表明,养老金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综合考虑财政可持续性和充足性两大要素,避免顾此失彼。

    鉴于绝大多数中小规模的欧洲国家人口少、经济结构单一,参考意义不大,本文以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四国为主要参照,这四国的养老金改革同时也具有典型意义。

    二、养老金改革的措施与结果

    过去二三十年间,在大体相同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下,欧洲国家普遍对养老金制度进行了改革,以应对日益加剧的收支失衡。改革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参数改革,即对公共养老金制度的相关技术参数,如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缴费率、养老金计发方式等进行调整,从而改变替代率和收益率,实现增收减支目的;二是结构性改革,即增建基金积累制的市场化支柱,让企业和个人承担一定的养老责任,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前者属于量变,后者属于质变。

    整体来看,各国均综合采用了上述两种改革方式,区别只在于改革的节奏、程度和力度。鉴于结构性改革较为激进,容易引发民众反对,甚至导致政府下台(比如法国),各国普遍选取了由量变到质变的改革路径,先从相对温和的参数改革着手,调整相关技术参数,直接或间接降低公共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实现节流目的。当待遇下降到一定程度后,再“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地开启结构性改革,引进基金制支柱,以此来弥补公共养老金的削减。只有瑞典一步到位,于20世纪末将普惠性的公共养老金改为“名义账户”制,保留了现收现付的融资方式,但脱离政府预算、独立运行,从根本上改变了筹资模式和给付原则。

    (一)参数改革

    参数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增收减支,各国普遍采用的措施大致可划分为三类。

    1.减支措施

    减支措施主要有:改变养老金的指数化方式,将曾长期施行的养老金待遇与工资挂钩,或与工资和物价中增速较快的一个挂钩,改为只与物价挂钩(英国、法国、意大利等),以间接放缓养老金的支出涨幅;修改养老金计发的参照基数,降低替代率,如荷兰由参照职业生涯末期工资(通常末期工资水平最高)改为参照整个职业生涯的平均工资,法国由参照工资水平最高的10年扩大为25年,英国将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公共养老金的第二层)从参照工资水平最高的20年改为参照整个职业生涯,意大利从参照最后5年零1个月改为参照整个职业生涯;瑞典和德国将养老金与预期寿命或抚养比挂钩,从而随其变化自动调整。

    2.增收措施

    增收的首要措施是提高缴费率。德国将养老保险缴费率由最初的14%提高到了20世纪末的逾20%。但缴费率关涉劳动力成本,无限制上调将损害经济竞争力,故德国经过激烈讨论,做出了将缴费率稳定在20%的政治决定,以防止非工资性劳动成本上涨过快。目前德国的养老保险缴费率为18.6%,并规定在2026年之前禁止突破20%。法国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由最初的不足10%调整到了目前的15.45%。其次是改善抚养比,即领取退休金的老年人口和缴费的经济活动人口之比。随着分子即退休人口的持续增加,各国纷纷在做大“分母”即增加经济活动人口、扩大缴费群体上做文章,如创造条件促进女性就业、出台反失业措施促进青年人就业、引入青壮年移民劳动力、遏制普遍存在的提前退休现象、用财政激励手段提高老年人口就业率等。

    3.减支、增收并举的措施

    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既能有效减支又能增收的一举两得之策。如英国政府的估算表明,退休年龄每延长一年,大约可减少占GDP0.3%的公共养老金支出;同时人们每多工作一年,还能带来相当于GDP0.1%的额外收入;荷兰政府指出,从2001到2039年,若将退休年龄延长2年,则支出将减少约10%。

    和改变养老金计发方式、调整缴费率等措施相比,延长退休年龄是高度显性的,容易引发反对,为此各国纷纷采取了渐进、弹性的方式,以“月”“季度”等为单位逐步延长,同时配套以正向和反向的激励措施,即提前退休减扣养老金、延后退休增加养老金。意大利等国则在法定退休年龄和预期寿命之间建立了自动关联上调机制。由表1可见,西欧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已延至65岁以上,同时以灵活的姿态,允许重体力等从事“艰苦”“有害健康”工作的劳动者或很早便开始职业生涯、缴费年限足够长的劳动者提前退休而不减扣养老金(法国、德国、瑞典等)。在退休年龄存在公私部门差异的国家(在意大利、英国、法国,公共部门退休年龄低于私人部门),为提高延迟退休的合法性、降低改革的阻力,往往先把两者的退休年龄拉齐,之后再共同延至同一水平。

    (二)结构性改革

    参数改革有效增强了公共养老金制度的财政可持续性,同时为结构性改革腾挪了空间、创造了条件:当公共养老金的给付水平随参数调整下降、养老金日渐不足时,增建基金制的支柱来弥补不足便显得水到渠成。因此,在参数改革进行到一定阶段后,各国陆续立法开启了结构性改革,鼓励创建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养老保险/储蓄等,将养老责任向企业和个人转移,让市场发挥作用。

    经过改革,各国大体形成了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但三支柱的发育程度以及各支柱在整个养老金体系中的占比存在很大差异。英国、瑞典建成了比较鲜明的三支柱体系,法国和意大利处于起步阶段,德国则介于两者之间。

    从20世纪80年代撒切尔夫人执政起,英国就开始对养老金制度进行结构性改革,将养老责任大幅度向个人和企业转移:一方面压低公共养老金的给付水平,只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另一方面凭借税费减免、立法支持缴费确定型职业年金等方式鼓励发展职业年金,并立法引入“自动加入”机制,将职业年金由自愿转为半强制;同时以奖励方式鼓励人们退出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加入职业年金或个人养老金。上述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基金制的发展,使英国最终形成了由公共养老金、职业年金和私人养老金组成的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其中公共养老金是低水平的普惠制度,覆盖面广但保障水平有限,毛替代率仅为22.1%(2016年),不到欧盟国家平均水平的一半,反之市场支柱发达。

    瑞典经过结构性改革,建立了一个鲜明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将养老责任从国家和雇主转移到了国家、雇主和个人。基本养老金支柱日益薄弱,国家的责任得到较大幅度的缩减,市场的作用显著上升。

    德国的公共养老金制度在参数改革后保障水平骤降,替代率由从20世纪90年代的70%降至2000年前后的不足50%,为政府“顺理成章”地引进基金制创造了条件,按照施罗德的说法,即“以结构改革替代待遇减缩”。2000年前后,德国通过李斯特改革,从法律层面正式引入基金制,以财政补贴、税收抵扣等方式鼓励人们购买政府认可的商业性养老保险项目。同时针对企业年金不够普及的局面,以税收激励、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雇主建立企业年金。经此改革,德国单支柱的养老金制度开始向多支柱转变。

    法国以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为绝对主导——该国不仅有强制性的、现收现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即公共养老金),还有一个同样是现收现付且强制性的补充养老保险,两者相加替代率在70%左右。因此,尽管法国在参数改革后,公共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也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和英国、德国等国相比,养老金仍然较为充足。尽管在2000年左右,法国也立法引入了基金制的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计划,但是基金制的支柱发育缓慢,在整个养老金制度中的占比长期不足5%;2010年以来,法国多次就养老金的改革方式在全民范围内发起讨论,探讨深化结构性改革、加强基金制支柱的可行性,但现行养老金制度的充足性以及深刻的历史教训(见下文),使法国民众对基金制抱有高度戒心,宁愿牺牲待遇水平也不愿放弃现收现付支柱的主导地位。

    意大利的情况和法国类似,该国现收现付的公共养老金替代率高,即使在紧缩性的参数改革后仍高达80%(公共部门更高,在95%以上),因此基金制的支柱——部分引入名义账户制、立法推进企业年金等——引入较晚,发育缓慢,形成了“发育不完全的多支柱”体系。

    基金制并不是新鲜事物,德国最初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就是基金制,该制度一度维持着高水平的积累,但随后在两次世界大战、货币改革等因素的影响下,养老基金严重缩水,一度到了只够维持二周支出的地步,这使德国在1957年痛下决心将法定养老保险的融资方式改为了现收现付。法国在20世纪30年代也建立了一个基金制的养老保险制度,但该制度在随后的大萧条以及二战后的金融失序中遭遇毁灭性打击,基金断崖式缩水,退休者失去了保障、生活难以为继,这也是法国人在“降低公共养老金待遇水平”和“进行结构改革,大力发展基金制”的选择中倾向于前者的原因之一。21世纪以来英国也遭遇了类似问题,在2008年的全球性经济与金融危机中,由于基金制规模庞大,英国受到的冲击也较大,养老基金大幅度缩水,导致英国的老年贫困率大幅上升。2008年危机还使部分原本打算向基金制转型的中东欧国家废除了该支柱。近期受特斯拉政府预算改革的影响,英国养老金现暴雷风险,基金制脆弱的一面再次显现。

    (三)改革结果

    各国参数调整和结构性改革相结合的措施有效缓解了养老金制度的财政压力。2016年法国的统计表明,在2010年以来所有改革措施的作用下,法国的养老金收益将逐步下降,降幅在2020、2030和2040年均相当于GDP的1%,到2040年养老金占GDP的比重将下降1.04个百分点。意大利在2011年改革后,平均养老金与劳动者人均GDP之比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预计到2046年将由2016年的17.5%降至15%。意大利社保局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公共养老金支出占当年GDP的比重为16.69%,如不实施任何改革,该比重将超过18%,之后直线上扬,预计到2026年左右将突破21%,政府的财政负担将更加沉重。

    三、改革的负面结果

    尽管改革有效提高了养老金制度的财政可持续性,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后果:随着公共养老金保障水平的下降,养老金制度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受到削弱;未来,退休者的养老金水平差异将随着他们在代际、性别、收入、技能和学历、就业性质(正规就业或非正规就业)等方面的差异而扩大,养老金制度的充足性受到冲击。

    (一)当下退休对比未来退休:改革带来养老保障的代际差异

    改革将导致养老金待遇水平的代际差。首先,随着退休年龄的延长和养老金计发标准更加严苛,未来一代退休者整体上将工作更长、缴费更多、收益更少。以改革较温和、法定退休年龄最早(62岁)的法国为例,该国的研究表明,以“终身”为单位,养老金替代率将在代际之间递减:从“50后”(20世纪50年代生人)的55%减至“90后”的45%;养老金的缴费率和收益损失率则递增,前者从“50后”的23%升至“90后”的27.8%,后者从“50后”的1.2%升至“80 后”的4.5% 和“70 后”的5.9%。意大利引入名义账户制后,养老金收益缩水,代价将由未来几代退休者承担,这引发了有关“代际撕裂”的激烈讨论。经合组织的相关报告也表明,在职业生涯完整的前提下,最近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1996年生人)和大约15年前退休的人(1940年生)相比,平均退休金替代率将下降近6个百分点。

    其次,改革导致未来的退休者更多地依赖市场支柱,但市场支柱不具备再分配功能,能否从中得到充分保障主要取决于能否“进场”以及金融市场这两大因素。一方面,“进场资格”与就业企业、就业性质、个人经济状况等因素息息相关,下列因素势必导致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群体难以进场:一是大多数国家的职业年金是自愿性质,只覆盖部分人口;二是大多数国家的职业年金有准入门槛(收入要求),这使低收入者或者被挡在外面,或者就算勉强拿到了“入场券”,低收入也只能换来低水平年金;三是低收入者往往缺乏购买养老产品或进行养老储蓄的财力,而不仅仅是一些“市场派”所宣称的投资未来的“眼光”;四是各国的职业/企业年金纷纷从待遇确定型转成了缴费确定型,这意味着收益的不稳定。另一方面,基金制支柱的增加意味着投资风险的增大,尽管金融市场有自我修复能力,但老年人的抗风险打击能力较差。经合组织的研究表明,2008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对老年雇员的打击最大,因为和年轻雇员相比,他们等待市场自我修复的时间有限,重建储蓄的时间少,再就业更难。

    综上,和当前的退休者相比,未来几代退休者的养老金收益将面临更多的变数,其贫困风险也将随之提升。正如牛津大学教授伯恩哈德·艾宾浩斯(Bernhard Ebbinghaus)指出的,“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相混合的制度将众多老年人置于危险之中,因为他们缺乏足够的与收入关联的补充养老金。”事实证明,在多支柱的混合制度中,公共养老金支柱占比低的国家的退休者贫困风险更高;反之公共养老金占比高的国家贫困风险更低。如图1所示:在欧盟28国中,法国作为公共养老金支柱占绝对优势的国家,退休者的贫困风险几乎最低(7.3%),是欧盟平均水平(15.3%)的一半。英国高达22.8%,是法国的3倍;德国和瑞典紧随其后。英国、德国和瑞典退休者的贫困风险在西欧国家中名列前茅。艾宾浩斯也指出,英国、瑞士等基本养老金支柱薄弱的国家具有相对中高的贫困风险;德国正在产生中等水平的贫困;而法国和一些南欧国家的贫困率较低。英国作为欧洲养老金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近三十年来老年极端贫困率和极端贫困速度的上升在西欧国家均名列前茅。2021年英国媒体指出,英国有近五分之一的养老金领取者生活在贫困中,这是自2012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二)正规就业对比非正规就业:改革导致养老保障的“内部人”“外部人”分化

    改革使公共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与个人收入水平和缴费年限高度关联,进而在正规就业者和非正规就业者之间造成了养老保障的“内部人”(insiders)与“外部人”(outsiders)分化。换言之劳动者可获得的养老金水平与其就业安全日益相关。

    退休年龄延长、缴费年限增加等改革凸显了将职业生涯维持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重要性,只有能确保工作到退休的稳定就业才能够提供较为充足的养老金,而连续性和稳定性差的就业势必导致退休金减少,这就造成了养老保障的“内部人”和“外部人”分化。正规就业者因职业生涯的连贯而能够获得相对充足的保障,成为养老保障的“内部人”。而临时工、合同工、小时工等各类非全日制、非正规就业者则容易因缴费年限不足、缴费中断、缴费基数过低等因素而难以得到充分保障,甚至被抛出养老保障网(在缴费时长达不到最低缴费要求的情况下),成为养老保障的“外部人”。

    此外,和正规就业者相比,非正规就业者普遍不被职业年金所覆盖,且由于收入水平低而缺乏投资养老保险或储蓄的能力,因此不仅难以获得充足的公共养老金,而且在基金制的支柱中往往也处于不利境地。

    综上,非正规就业者未来将面临更高的老年贫困风险。早在2012年,辛里奇(Hinichs)和杰苏拉(Jessoula)就指出,“公共养老金在提供最低收入方面的慷慨对(预防)老年贫困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为降低退休者的严重贫困率,我们需要最低的收入保障,特别是基本的、有保障的或最低的养老金。鉴于目前及未来劳动力职业生涯的中断和非正规就业的发展,这一点将变得更加关键”。然而最近十余年来,稳定的就业在所有欧洲国家均呈降势,取而代之的是非正规就业、临时性就业等。欧盟委员会针对欧盟国家的统计表明,从2002到2017年,非全日制就业人口在就业总人口(15—64岁)中的占比从15.6%上升到了19.4%,临时性就业也从12.4%升至14.3%,这引发了人们对未来收入不平等和养老金不充足的普遍担忧。经合组织也指出:“大多数社会保障体系是以稳定、线性的职业生涯为基础的,没有能力为非正规就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收入安全,他们中的很多人可能会被忽略”“新工作形式的发展有可能削弱未来几代退休者的收入前景”。典型例子是德国的小微就业。21世纪初,为促进就业,德国通过允许雇员免缴养老保险的方式支持发展“小微就业”,尽管该措施的就业促进效果十分显著,但同时导致小微就业者的养老金水平大大低于正规就业者,十余年后,小微就业者(特别是其中的女性)较高的贫困风险逐渐显现。

    (三)女性对比男性:改革带来养老保障的性别差异

    改革导致了养老金待遇水平的性别差异。和男性相比,女性因生育养育以及普遍承担更多家务劳动的缘故,其职业生涯和建立在职业生涯基础上的缴费记录面临更多的中断风险,进而面临更大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下降风险和老年贫困率上升风险。大多数欧洲国家逐步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在养老金的计发上对女性给予了一定的补偿和照顾,如将产假视同缴费期等。不过研究表明,类似的做法效果有限,无助于从根本上缩小基于性别因素的养老金待遇差。主要原因在于,出于照顾家庭等因素,女性更容易进入工作弹性较大的非正规就业部门。经合组织的统计表明,在非正规特别是非全日制就业中,女性的占比是男性的3倍;平均每4个在职女性就有1个就职于非全日制部门(见图2)。而非全日制就业的薪资水平普遍较低,按照经合组织的统计数据,非全日制雇员的平均收入比全日制雇员低一半左右。

    低收入叠加缴费时间不足,拉大了女性和男性的退休待遇差。统计表明,2015年,欧盟28国老年女性的平均退休金待遇比男性低四分之一;德国最甚,低40%,这和德国小微就业较多且从业者多为女性有关。2021年,德国女性的平均退休收入仍然比男性低将近三分之一;同年经合组织的报告显示,在全体经合组织成员国中,老年女性的平均贫困率(16.2%)均高于男性(11.6%),只有智利除外(男女几乎持平)。

    (四)法定退休对比提前退休:改革导致不同年龄退休者的养老待遇差

    改革拉大了老年人的退休待遇差,增加了一部分退休者的贫困风险,加剧了老年群体的贫富分化,特别是在养老金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原因在于,随着法定退休年龄的延长和与之相伴随的领取全额养老金缴费年限的增加,将职业生涯保持到最后一刻、进而获得全额养老金的难度不断加大。法国的研究表明,退休年龄从此前的60岁延至62岁以后,60岁以上劳动者的失业风险上升了7个百分点,且再就业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德国左翼政党指出,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能满足全额养老金领取条件(65岁退休并缴费45年)的老年人只占全体老年就业者的20%,如果按计划将退休年龄延至67岁,则势必有更多的老年人失业。

    尽管如前所述,各国出于增收减支目的,纷纷出台措施鼓励老年人就业,但效果并不显著。就业与否归根结底由市场说了算,老年群体无疑缺乏竞争力,最终能否留在就业市场以及能留多久,与老年人自身的年龄、技能、学历、健康状况等息息相关。各国的经验都表明,年龄越大、学历和技能越低、健康状况越差,被劳动力市场淘汰的风险就越高。受劳动力市场青睐的老年人往往是高技能高学历者,而这部分人在任何国家都是少数。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占相对多数的低学历低技能的老年人很难将职业生涯维持到退休;对这部分人而言,即使能够继续就业,往往也是辗转在各类低薪、低技能的非正规就业岗位上。经合组织的研究表明,在65—74岁的在职老人中,只有15%在正规就业岗位;德国64岁以上的在职老人中,一半左右在餐饮、零售、家政等行业打零工,薪资微薄。法国针对2010—2015年公共养老金改革的研究也表明,改革对低收入人群和提前退出职场的人负面影响最大,50岁就退出职场的人平均退休金将减少10%。换言之,延迟退休等措施实行后,在劳动力市场的淘汰机制下,对很多人而言,延长的只能是低质低薪的就业,无法从延迟退休中受益。只有少数有良好教育背景的高收入群体才能延长“高薪高质”的就业并从延迟退休中受益。结果是,公共养老金从相对贫困的群体流向了相对富裕的群体。

    综上,退休年龄延长和缴费年限增加使很多无法将职业生涯维持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受到负面冲击,进而在社会层面造成老年贫困率上升的恶果。随着问题的显现,一些国家开始反思相关政策并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德国在2014年回调了延长退休的规定,进一步放宽了“提前退休不减扣养老金”的条件;意大利于2018年暂停退休年龄和预期寿命的自动关联,并放宽了对提前退休的限制,允许更多的群体提前退休;荷兰放缓了延迟退休的节奏——将原计划于2021年的延至67岁推迟到2024年,并计划在长期内放慢退休年龄和预期寿命的关联节奏,避免将预期寿命的所有提高都转化为退休年龄的延后;瑞典大约要到2026年才将领取全额养老金的时间调整到64岁。

    (五)低薪对比高薪:改革拉大不同工资水平退休者的养老金差距

    改革导致的公共养老金中缴费与待遇更紧密的关联,以及不具有任何再分配性质的基金制支柱的上升,对低薪者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冲击。原因在于,一方面,各国的养老金几乎已悉数改为缴费确定型,因此在相同的替代率下,低薪者的养老金水平无疑更低;另一方面,低薪者往往是非正规就业者、自雇者等,难以被企业年金所覆盖,通常也缺乏足够的收入“进场”第三支柱,因此无论在现收现付支柱还是基金制的支柱都处于相对更加弱势的地位,特别是在类似英国那样的市场支柱发达的国家。在“国家保基本、其余人靠市场”的理念下,英国的老年贫困率更高,老年贫富差距更大。根据艾宾浩斯的研究,英国的基础养老金水平太低,只有平均收入的16%,而且需要长时间的缴费,这导致英国的老年贫困率长期在西欧国家排名第一。即便加上私人年金,英国的老年人也在最贫困之列。英国65岁以上极端贫困(即收入不高于国民平均收入中位数的40%)人口数量始终处于升势,所以英国很早就设立了零缴费的救助支柱,并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其他国家也大多设立了针对低薪老人的养老救助制度,或针对弱势群体的最低养老金。

    一言以蔽之,养老金改革后,女性、低学历低技能的老年人、60岁以上老年人、非正规就业者、低薪者、自雇者、被迫提前退出劳动力市场的低龄老人等群体,更容易成为改革引发的老年收入分配不公的牺牲品。这些群体通常是重叠的,譬如,一名60岁以上的老人,往往同时是低学历低技能低薪的女性非正规就业者(如家政服务人员、保洁人员、养老院护工等)。一部分人尤其是女性,很可能终身陷在保障水平极不充分的小微就业中,再难回到正规就业岗位。未来养老金水平的个体差异将日益加大。

    四、结语与思考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初步得出如下结论:养老金制度是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目前普遍使用的三个评价指标,即充足性、完整性(覆盖率)和财政可持续性缺一不可。近三十年来,鉴于养老金的财政可持续性问题突出,欧洲各国纷纷聚焦于改善财政可持续性,通过改革不断降低公共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客观上制造并加强对基金制的需求,进而引进基金制的养老计划,减轻公共养老金的财政负担。在此过程中,各国不同程度地忽略乃至损害了养老金制度的充足性,特别是那些基金制支柱占比较大的国家。

    基金制有其脆弱性的一面,法国、德国建立养老金的历史以及2008年的全球性经济与金融危机都曾不同程度地显现了这一点。2008年的危机还因“凸显了当个人的现金给付与金融市场的波动相关联时,养老金制度所面临的风险”而引发“基金制的养老计划是否适合作为养老保障资金机制的长期辩论”。客观地说,基金制和现收现付制各有利弊,不应盲目否定基金制,也不能否认多支柱的养老金体系在改善养老金财政可持续方面的重要作用。只是这方面的研究已较丰富,基金制的积极作用也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充分重视。反过来,持续不断的改革对养老金充足性的损害尚未引起普遍关注和充分重视——因为其负面后果的显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文着重强调这一点。

    欧洲三十余年的改革实践表明,在提高养老金制度财政可持续性的同时,不能忽略其再分配功能的降低对非正规就业者、自雇者、女性、失业者、低学历低技能者、低薪者等弱势群体的冲击,这些负面结果或许也是各国政府始料未及的。欧洲的经验提醒我们,要尽量客观而全面地认识养老金改革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特别是对上述弱势群体的不利影响,以便未雨绸缪,做好防范或者补救工作。欧洲国家普遍采取了预防或补救措施,一是将病产假、失业、伤残等导致的缴费中断适度视同或折算成缴费。二是在改革的同时建立并加强由财政供款的“零支柱”养老救助制度,为改革后得不到充分保障甚至掉出养老金保障网的弱势群体构筑最后一道防线,这一点业已成为欧洲各国的共识,也是各种老年救助项目未在以增收减支为目标的改革中不减反增的原因。如德国于2020年出台了基础养老金制度(Grundrente),由联邦政府供款为终生工作缴费但法定养老金低于平均水平者提供一份附加养老金,该制度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预计受益者将达130万。基础养老金的引入不仅提高了德国法定养老金的“底线水平”,而且缩小了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的养老金待遇差。欧洲的改革显示,在某种程度上,公共养老金和老年救助成了跷跷板的两端,当一端的支出因养老金待遇的削减而下降时,另一端的支出就会因贫困人口的增加而上升;一端下降得越快,另一端上升得越多。法国养老金改革后,政府用于失业保险、老年救助的费用有较大幅度的提高,2010年改革中节省出的140亿欧元中,15%用在了额外增加的各种救助上;1996—2013年,意大利公共养老保险支出增长了约79%,而养老救济支出增加了110%;英国每6个退休者中就有一个领取基于家计调查的救助津贴。养老金改革的目的原本是节约资金、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但是贫困率的增加使得用于救助的费用不断提升。三是建立有效的最低收入机制,以应对福利与缴费记录关联的不断强化所导致的不充分不稳定就业者日益加剧的老年贫困风险。

    此外,对各国改革结果的比较研究再次证明了一个“老生常谈”的结论——公共养老金占比高低和老年贫困与收入不平等呈负相关,养老金责任越是从国家向市场转移,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性质就越低,减贫效果就越差,老年收入不平等现象就越严重。公共养老金无论何时何地都是预防老年贫困的最有效手段。在市场支柱占比高的国家,很多老年人被迫打零工来弥补养老金不足的现象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一言以蔽之,养老金改革是一个随着经济社会和人口结构变化而不断动态调整的过程。即便是已建立现代养老金制度逾半个世纪的老牌欧洲福利国家,仍在不断地摸索改革。理想的养老金制度统筹兼顾充足性、完整性和财政可持续,但充足性和制度可持续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难题。此外,没有脱离一国国情的、放之四海皆准的养老金模式;即便在一国之内,也没有放在任何历史时期皆准的模式。各国都应从本国的经济社会现实甚至历史文化传统出发,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养老金制度,使之既有能力为尽可能广泛的人口提供尽量充足的老年收入保障,也不超越特定历史阶段的经济财政能力。

  • 焦长权:“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中央对地方专项资金的分配与管理机制研究

    本文节选自《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中央对地方专项资金的分配与管理机制研究》,原载《中国研究》第29期。

    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

    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间逐渐形成了一个极其复杂庞大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但是,由于中国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是通过渐进性的方式建立起来,尤其是专项转移支付基本都是根据中央政策“一事一议”不断累积起来,具有典型的“打补丁”特征。因此,在分税制改革近20年后,中国虽然已经建立了一个庞大复杂的转移支付体系,但其内部的各种弊病也不断显现,尤其是专项转移支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批评。为此,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对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的关键是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

    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涉及财政支出的所有领域,各领域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为此中央采取了分领域分别制定具体方案的办法,这首先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了进展。改革将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现有管理体制和政策比较清晰、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以人员或家庭为补助对象或分配依据、需要优先和重点保障的主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首先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目前暂定为八大类18项:一是义务教育,包括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4项;二是学生资助,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4项;三是基本就业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就业服务1项;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项;五是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2项;六是基本卫生计生,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2项;七是基本生活救助,包括困难群众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残疾人服务3项;八是基本住房保障,包括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1项。

    18项基本公共服务,被改革确立为典型的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支出上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方式如下:

    一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7个事项,实行中央分档分担办法。具体而言:第一档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市),中央分担80%;第二档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中央分担60%;第三档包括辽宁、福建、山东3个省,中央分担50%;第四档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市)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中央分担30%;第五档包括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中央分担10%。

    二是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等6个按比例分担、按项目分担或按标准定额补助的事项,暂按现行政策执行。具体如下: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支出责任,第一档为8:2,第二档为6:4,其他为5: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支出责任,各地区均为5:5,对人口较少民族寄宿生增加安排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部分,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支出责任,中央对第一档和第二档承担全部支出责任,其他为5:5。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承担。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试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给予生均定额奖补。受灾人员救助,对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省份,中央财政按规定的补助标准给予适当补助,灾害救助所需其余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三是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服务、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5个事项,中央分担比例主要依据地方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等因素确定。

    以上改革方案,对十三五时期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初步明确,尤其是对18项民生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进行了详细规定。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则对十四五时期国家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中央和地方间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完善这一领域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奠定了重要基础。

    根据中央的上述划分方案,各省也制定了本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核心就是要明确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在省内各层级政府间的支出责任。在此基础上,市、县级政府还制定了本辖区的相关方案,由于相关支出责任已经基本明确,市县级方案更主要聚焦于更细致的组织实施方案。

    至此,我们简略勾勒了国家以18项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开展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的基本做法,它涉及中央、省、市、县等各个层级,并覆盖了诸多政府部门,是改革中央和地方关系,尤其是规范中央和地方间转移支付的关键环节。这18项基本公共服务,代表了国家公共支出在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典型特点,即大量支出最终都按照一定标准补助到了个人和家庭,因此只要明确了各层级政府的分担比例,就很容易通过公式精确的预算和分配,并最终落实到政策主体。

    除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外,过去几年,中央先后在诸多不同领域展开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比如先后发布了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具体改革方案。根据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的介绍,十八大以后,截止2018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重要文件中,涉及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共50件,涵盖经济体制、生态环保、市场监管、民生保障、政法、国防、外交等多个领域。其中,15件明确界定了相关领域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包括人民防空、金融监管、环保监察、司法管辖、内贸流通、优抚安置、外交、外援、海域海岛管理等方面。但总体而言,我国中央和地方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仍然还有很长路要走,许多改革文件方案并未实现像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那样明确划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少方案以“按照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明确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的原则表述代替了具体划分。

    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方式

    在前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框架下,中央和地方间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也要同步改革。基本原则和要求是:属于中央事权的,原则上应通过中央本级支出安排,由中央直接实施;随着中央委托事权和支出责任的上收,应提高中央直接履行事权安排支出的比重,减少委托地方实施的专项转移支付。属于中央地方共同事权的,中央分担部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委托地方实施。属于地方事权的,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主要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少量的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事务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支持,以实现特定政策目标。

    2019年开始,财政部在转移支付预决算中,将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转移支付作为一个新的类别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资金规模占转移支付总量的43%。其实,共同事权转移支付也是一种典型的具有明确资金用途和支出标准的专项资金,和美国等西方国家在社会性支出中采取的专项转移支付非常相似。在中国,由于一段时期内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立、分配和管理不规范,引来了社会各界的大量批评,使中央在政策上尽力压缩专项转移支付,才有了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这一类别,它本质上只是专项转移支付的一种新形式。在中央大规模压缩、整合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下,传统专项转移支付的规模大大缩小,2019年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仅10%。但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中仍然有大量资金具有明确的指定用途。比如,2019年,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真正没有指定用途,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只有15632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量的比重仅21%。

    可见,即使在中央极力压缩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下,具有明确指定用途的资金仍然占转移支付的绝对主体,他们本质上都是专项转移支付。为何如此?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高度不平衡,同时又是一个特别强调全体人民逐渐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这客观要求中央政府承担大量的宏观经济稳定、社会再分配等职能,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这些职能日益丰富和凸显。另一方面,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中央政府的组织规模显著偏小,中央政府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总量的比重处于极低水平。这客观上造成中央政府没有能力直接组织实施许多事项和履行职能,只能将不少职能委托给地方政府行使,为了确保地方政府在履行这些职能时严格体现中央政策意图,又不得不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的形式。

    目前,我国的大量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及由此产生的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本质上都与此相关。这就必然导致两个密切相关的结果:一是中央政府本级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比重极低,近年已经下降到15%左右,这在全世界也是极低水平,这表明中央政府直接履行和实施的事权规模很小。二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高度同构,“上下一般粗”。所谓“上下一般粗”是指除国防、外交等明显中央政府职能外,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职能上高度同构,各自的主要职能事权划分不清晰,同一事权多层级政府共同参与,共同事权泛滥、行政效率偏低,背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央政府缺乏直接履行大量事权的组织能力。因此,本质上讲,大量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实际上是中央事权委托给地方行使,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只是专项转移支付的一种新形式。

    可见,分税制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后,专项转移支付在中国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中的普遍采用,就不简单是政策选择的结果,而是有更深层的结构性原因。正是因此,虽然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直尝试以各种方式规范整合专项转移支付,但专项转移支付仍然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主体。更深层来看,既然在目前中央和地方关系中,专项转移支付的大规模存在有其内在必然性,因此与其仅仅从政策选择上对专项转移支付展开批评,或者仅仅从形式上对其进行更名换姓式的表面整治,还不如深入探讨如何对专项转移支付展开更为规范化的分配管理,这是更加实质性的问题。

    根据资金性质和具体用途,中国专项转移支付在自上而下分配过程中,一般采取因素法、项目法,以及因素与项目法相结合等分配方法。所谓因素法,就是在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过程中根据各种客观因素并制定权重,设计一个分配公式,并据此对各地区分配专项转移支付。

    在具体执行中,专项转移支付在不同层级政府中也可能采取不同分配方式,典型的有以下几种组合:(1)“中央因素法、地方项目法”模式。即中央财政采用因素法确定各省专项资金规模,地方政府则需要通过项目法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组织实施,这里运用项目法的地方政府,既可能是省级政府,也可能是更低层级的地市级基层政府。(2)“中央因素法、地方因素法”模式。即中央和地方均采取因素法层层向下分配资金。(3)“中央因素法、地方自主”模式。即中央采取因素法分配确定各省资金规模,各省相关部门自行安排地方分配方法。

    “因素法”分配,本质上是一种资金指标分配方式。即中央主管部门并不负责将财政资金明确分配到可组织实施的具体项目,他们只负责资金指标的分配,将财政资金切块分配下去,由地方政府部门负责分配到具体项目。形象的看,专项转移支付在地方和基层由资金指标到具体项目的转化,就像一束聚焦的灯光突然散射出去一般,每个县市每年获得的数百项资金指标都会在基层细化为成千上万的具体项目。比如,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中西部农村低保项目,项目资金基本都主要来自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但中央部门向下分配时都是按照一定因素分配资金指标,这一直要分配到乡村两级基层政府和组织,才能最终确立到具体项目对象。

    因素法也是发达国家分配专项转移支付的主要方法。比如,美国是没有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国家,他的许多专项转移支付具有一定的均衡性功能(尤其是直接对公民的转移支付项目),但他的大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都采取因素法来分配。在联邦政府对州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补助中,有三分之二是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发放给了符合条件的个人。运用公式性的因素法分配转移支付,基本成了现代转移支付体制最主要的共同特征,即无论是专项转移支付还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央政府都倾向于用事先确立的公式向地方政府分配财政资金。

    专项转移支付采取项目法分配的,主要是对“用于国家重大工程、跨地区跨流域的投资项目以及外部性强的重点项目”。按照项目法分配的项目都要求实行项目库管理,明确项目申报主体、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规范项目申报流程,发挥专业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完善监督制衡机制。学界通常对项目制所连带的申请申报、评估评审、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复杂程序的批评,最典型的就表现在以项目法分配专项转移支付的过程中。项目法分配具有典型的“一事一议”特征,需要上下级政府以及不同部门间反复的协商论证,经常还伴随着一定的竞争性特征。因此,项目法分配经常导致项目预算分配周期漫长,资金支出进度和效率偏低,也容易滋生寻租腐败,是改革和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分配过程的重点和难点。

    专项转移支付的不同分配方式具有不同的特征。“因素法”的优点是分配依据客观变量,结果相对公平,行政成本较低,行政效率较高,资金预算安排周期短,一般能够在预算批复后很快下拨给下级政府;其缺陷是资金针对性不强,资金拨付方对接收方的控制权较弱。“项目法”则相反,上级政府对项目资金具有很强的控制权,资金针对性也更强,但分配过程中的主观性和“寻租空间”更大,行政成本更高,行政效率较低,预算安排周期长。

    实际上,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采用什么分配方式,主要与财政资金的支出功能有关。总体来看,对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典型的民生支出,其中很大部分最终会直接补助到个人或家庭,在西方国家称为“权利性支出”,因此比较容易用因素法展开分配。比如,以18项基本公共服务为代表的公共服务支出,由于具有明确的支出标准,最终很大部分也是补助到个人和家庭,因此就能够顺利用因素法在各级政府间分担。与之相反,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政策发展等经济事务支出,基本都得用项目法分配,尤其是“国家重大工程、跨地区跨流域的投资项目以及外部性强的重点项目”,必然按项目法分配。

    国家公共支出结构则与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诸多经济史家的研究一致发现: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早中期阶段,国家公共支出必须履行大量公共投资职能,在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道路等)等方面投入大量资本,当经济发展进入成熟阶段后,公共支出的主要方向才会转向教育、医疗、社保等社会服务领域。中国当前仍然处于从中高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家的关键阶段,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还有大量基础设施、产业政策短板需要弥补,因此公共支出中仍然会有较大量的经济事务支出,而典型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支出则以社会保障等社会性支出为主体,只有极少量的经济事务支出。同时,即使是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性支出领域,目前在中国也有不小比例是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性支出,而不同于这一领域通常的维持型支出(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公共支出中经济事务支出比例逐渐下降,民生和公共服务支出比重逐渐上升,但目前仍然是一个经济事务与民生支出的“双强格局”,经济事务支出仍然占据重要位置,这在短期内还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因此,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方法才是最根本的,而这又与公共支出结构密切有关。当前,从中国专项转移支付的构成来看,它也基本是一个经济事务和民生支出的“双强格局”,近年来民生支出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公共支出结构的逐渐变化,尤其是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结构的变化,给进一步规范完善转移支付提供了可能,我国之所以在分税制改革20多年后才系统性地清晰划分和界定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也与中国公共支出结构的这一演变历程直接相关。

    “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

    那么,自上而下的专项资金的分配具体如何实现?这就涉及专项资金的管理模式问题。实际上,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各层级政府设立的诸多项目,包括专项转移支付、非转移性项目支出、以及地方本级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等,都是由不同政府部门来主要负责分配管理,进而形成了一种“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自上而下的专项资金,在资金分配和管理过程中,长时期是在各层级政府部门内部相对封闭运行,一直要到最终组织实施的层级,才在该层级政府的统筹下,由主管部门和基层政府协调组织实施。

    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为例。在资金管理分配过程中,由于大多数专项转移支付都涉及到一些领域非常专业的知识和信息,财政部没有能力单独完成相关信息收集和核实评审,因此各类专项转移支付都根据业务性质划归到了不同政府部门主管。财政部和这些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完成资金分配和管理。比如,2013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多达220项,资金管理涉及56个部门;2014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共133个,实际执行中安排明细专项362个,审计署抽查的343个明细专项有43个部门参与分配。总体而言,绝大多数专项转移支付都是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共管资金”,只有极少数是由财政部门单独管理。

    因此,凡是参与主管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中央部门,它实质上都拥有两类专项资金:一是中央本级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二是主管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发改委等具有二次预算分配权的单位,在资金分配上的自主性更大,一方面,财政部将中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整体切块给发改委,由它进行二次分配,它就具有了“小财政部”的特征;另一方面,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中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也归口到发改委管理,它在项目分配上也具有很大的决定权,这属于一种特殊性质的“共管资金”。

    从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立申报审批过程来看。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都承载了一些重要政策目标,因此它一般由国务院根据相关重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设立,再由相关部门代表中央负责具体管理,财政部和其他政府部门无权自行设立专项转移支付。尤其是近年来中央大大加强了对专项转移支付的规范整合,原则上不再新设专项转移支付,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新设立的专项,要求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政策目标,并需报国务院批准。专项转移支付的申报审批,一般按照以下程序:(1)一般由中央主管部门发布申报通知或年度立项指南;(2)地方和基层相应政府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报送中央主管部门;(3)中央主管部门单独或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展开资料审核、项目评审等工作,确立资金分配方案;(4)中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下达项目计划和资金指标。

    因此,自上而下的专项转移支付,就类似于在封闭管道中流动的水流,中央政府一次性给各条管道注入了大量资金,资金达到省级后,省级部门有可能会取出少量资金在本级直接支出,但大部分资金则会由省级部门进一步细化分流导入到各个县、市主管部门的资金渠道。省级部门在向下细分专项转移支付时,会加上自身的政策意图,即根据自身的政策偏好和资金管理要求,将资金细分到县市一级政府部门。不仅如此,省级政府一般还会在这个过程进行一轮注资,结果省级部门向下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除了中央对省级下达的部分外,还包括省级财政另外增加的对市、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这既包括省级政府按照要求对中央某些专项转移支付的地方配套,也包括省级政府根据本省工作计划另外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与专项转移支付不同,在中央本级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分配过程中,政府部门会发挥更大的主导作用,因此又被称为“部门资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项目支出的分配,专业性和政策性一般比专项转移支付更强,而且由于本身就属于中央部门支出,因此会更直接清晰的体现部门政策意图。近年来,随着中央对专项转移支付合并整合,以及进一步改革和规范中央与地方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也大幅指向了民生领域,“因素法”分配的比重明显扩大,因此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中的规范性显著增强,主管部门的随意性明显减弱。但是,中央本级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在具体项目确定和分配过程中,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基本都是“一事一议”的项目法,因此政府部门的主导性还是非常明显。

    中央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有些项目会由中央部门直接组织实施,但也有不少项目会在地方省市区具体组织实施。在这个过程中,很多时候就需要通过与专项转移支付相似的程序展开项目申报评审,而且这些项目基本都是“国家重大工程、跨地区跨流域的投资项目以及外部性强的重点项目”,因此评审过程更加严谨复杂。但在项目确立以后,项目在地方的组织实施管理过程,则与专项转移支付基本一致。正是这种相似性,使一些项目到底该列为中央本级项目支出,还是确定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就不容易明确区分。

    实际上,在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改革完善过程中,如何明确区分中央部门直接项目支出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一直是一个难点。在目前的中央和地方间财政体制下,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有以下几种情况。(1)中央财政事权,中央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委托地方行使;(2)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中央分担部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委托地方实施;(3)地方财政事权,中央为实现特定目标,安排少量的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支持。前文已指出,目前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成了中央与地方间专项转移支付的主体部分。

    那么,在财政预算管理过程中,如何明确区分一些事项到底是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还是中央部门直接项目支出呢?其关键在于区分这一项目支出是由中央直接组织实施,还是委托给地方组织实施。

    中央明确要求:属于中央事权的,原则上应通过中央本级支出安排,由中央直接实施;随着中央委托事权和支出责任的上收,应提高中央直接履行事权安排支出的比重,相应减少委托地方实施的专项转移支付;属于中央地方共同事权的,中央分担部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委托地方实施。但是,在实际预算管理过程中,仍然会时不时出现将二者部分混淆的情况。比如,2019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中有基建支出等6个大项出现了实施主体发生变化,部分资金由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为中央本级支出,其中基建支出涉及金额约60亿元;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由地方实施的只占预算的66.7%,其余部分基本都转为由中央本级直接组织实施。同时,2019年共有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等7个大项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中有部分资金被转列为中央本级支出。虽然这种预算执行中实施主体调整涉及的资金规模并不算大,但仍然反映出如何明确区分中央本级支出与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的难点。

    比专项转移支付转为中央本级支出要更为隐蔽的,是中央本级支出直接或间接的委托给地方政府组织实施。这种情况有直接明确的案例,比如,2019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中的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在实际执行中就超出预算约10亿元,其原因就在于部分资金由中央本级明确转为对地方转移支付,即实施主体由中央部门委托给了地方政府。但这更多是间接隐蔽的,即这些财政资金从预决算上都是中央本级项目支出,但在具体组织实施中,却变相委托给了地方组织实施。这种情况非常隐蔽,很难清晰揭示出来,但应该说在中国政府运行中并不少见。背后的本质问题仍然是,本来应该由中央政府直接履行和组织实施的中央事权,在财政预算上也将财政资金明确给了有关部门,但由于相关部门组织规模不足等原因无法直接组织实施项目,进而不得不将项目委托给地方组织实施。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部门的直接项目支出,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已经没有实质差异,本质上成了中央事权委托地方执行。

    对地方政府而言,无论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还是中央部门直接项目支出,都是上级政府对本地的项目支持,也都需要地方政府向中央和上级进行争取。在专项转移支付中则主要争取项目法分配的项目,因素法分配的项目有些因素也与地方政府履职的积极性或绩效相关。对中央部门直接项目支出,也需要争取更多中央直接项目落地到本辖区;尤其是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经常由中央部门直接组织实施,但对地方发展而言却是命脉工程,因此地方尤其重视。

    中央对地方专项资金,主要就包括专项转移支付和中央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两大块。同样,省级政府对县市级政府的项目资金,也主要由这两块组成,其具体分配管理机制,也与中央到省级之间类似。从实践来看,这些专项资金,都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分配,并在上下级相应部门之间相对封闭的运行,一直到其最终的组织实施部门。这就是学界所说的项目制这一国家治理体制的主要形态,即在中央和地方、上级和下级间的政府部门中相对封闭运行,最终汇聚到基层政府统筹实施的各类项目。

    这种以部门为主要管理和运行单位的项目制,可以称之为“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西方国家曾经采用过的项目预算(或计划-项目预算)是以跨部门的项目为中心,尝试彻底重构政府的治理模式;而中国的项目支出预算,则仍然是以政府部门为基础,是在政府部门统筹管理分配的项目制,因此可以称为“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

    项目制之所以采用“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主要是为了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资金安全。由于项目资金要经过多层级政府才能最终达到项目落点或实施主体,为防止各层级政府雁过拔毛或腾挪转移,中央就直接刚性确定了资金用途和流通渠道,这无论在中央部门直接项目支出还是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中都是如此。这种层层规范化、程序化和相对封闭化的部门管理,是一种典型的理性化、技术化治理模式,国家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中央和上级政府的政策意图,并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的影响

    项目制所采用的“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也蕴藏着诸多内生的不足,最典型的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是财政资金的“部门化”和“碎片化”。这种相对封闭的“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不可避免的导致财政资金的“部门化”和“碎片化”。具体实践中,不仅同一类型和用途的专项资金被切割到许多主管部门分别掌握,就是在同一个部门内部,一项专项资金也被分割成了很多细小专项分别由不同二级部门掌握,一直要细化和明确到主管部门内的基层行政单位,中央、省级部门就明确到了处(室),地市级细化到科(室),县级则分割到股(室)。这就是中央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反复出现的“司处化”和“碎片化”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专项转移支付改革的一个重点,就是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的“碎片化”问题。改革要求将“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予以整合,严格控制同一方向或领域的专项数量”;同时在资金管理中,特别强调“每一个专项转移支付都有且只有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对一个专项有多个资金管理办法的,要进行整合归并,不得变相增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明确政策目标、部门职责分工、资金补助对象、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办法等内容,逐步达到分配主体统一、分配办法一致、申报审批程序唯一等要求”。之所以如此要求,就是原来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分配中,出现了大量的“大项套小项”,即一个大的专项转移支付,在实际执行中被主管部门再次分割成了诸多明细专项,由部门内部不同二级单位负责管理,导致一个大的专项转移支付,出现了不同的分配主体、不同分配办法、不同申报审批程序等情况,这实际上是变相增设专项。

    但是,从实践来看,项目整合仍然面临很大挑战。以2014年为例,虽然中央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上由2013年的220个压减到了133个,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减少1/3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目标。但是实际执行中却又安排明细专项362个,审计署抽查的343个明细专项有43个部门参与分配,涉及123个司局、209个处室。其中,农业部就参与分配4个大项(共18个子项),“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专项则细分为21个明细专项,其中卫计委疾病预防控制局有10个处参与13个明细专项的分配。显然,实际执行中并未有效实现专项整合的目标,专项资金的“碎片化”“司处化”问题仍然严重。

    实际上,这是精密理性科层制的科层分工逻辑的必然结果,它一方面强调明确具体的科层分工,因此要将专项资金细分到部门内的基层行政单位才能明确权责关系。因此一个专项转移支付被划归政府部门主管后,一定要落实到部门内的最基层行政单元。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处理和面对政府部门内部各部门间微妙的权责平衡,如果一项专项转移支付数额巨大,若在一个中央部门中完全由一个二级部门掌握,则形成了各部门间权力-资源的严重不平衡,为平衡部门内部的权责关系,则几乎必然将大专项在部门内部切分为小专项,由不同二级部门分别管理,结果就造成了“大项套小项”。但是,从功能和用途来看,这又要求同一用途的专项资金不能过度细分,它既不利于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管理,也不利于项目在地方和基层的组织实施。

    财政资金的“部门化”和“碎片化”也明显冲击了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分配权的统一。从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管理来看,虽然是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管理,但由于专项转移支付涉及类型和领域繁多,财政部门缺乏相关领域的专业信息和业务知识,因此业务部门在这个过程中就拥有了很大的控制权。尤其是,除部分民生支出外,目前专项转移支付中仍然有大量资金需通过“项目法”分配,这进一步扩大了业务部门对资金的分配管理权限。若是主要采用“因素法”分配,业务部门只需要负责收集审核相关客观性因素指标信息,再汇总到财政部门统一完成资金拨付。若是采用“项目法”分配,则需要依赖业务部门组织复杂的项目申报评审,实际上是赋予了业务部门二次预算分配权,像发改委等本来就拥有二次预算分配权的单位就更甚,这直接冲击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分配权的统一。

    二是财政支出进度慢和效率低。中国大规模的自上而下的专项转移支付,在主管部门层层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支出进度缓慢和效率低下。在很长时间内,由于大规模专项转移支付主要依赖项目法分配,审批权也集中在中央部门,导致年初预算时大量专项转移支付无法明确到具体地区和项目,需要等年中预算执行时进行细化分配。结果,大量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都堆积到下半年才能拨付支出,甚至造成大规模的资金结转结余。专项转移支付到达地方政府后,也还需要再经过层层审批分配,进而在各层级政府中长时间“滞留”,导致其最终到达基层政府的时间太晚,严重影响资金支出进度和效率。

    最近几年,中央一方面要求各层级政府要加快专项资金审批和拨付进度,减少资金在中间层级政府的“滞留”时间。中央明确指出:除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可以分期下达预算或者先预付后结算外,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在全国人大批准预算后30日内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在90日内下达。省级政府接到中央转移支付后,应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但实际上,中央财政资金达到地方各层级政府后,往往还是难以按照规定时间快速下达。为此,自2020年起,中央又推出了项目资金的“直达”模式,即中央下达的部分专项资金直达到县、市基层政府,以提高资金支出进度和效率。中央“直达”资金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管理和分配机制,重点用于保民生、保就业、保市场主体方面,2020年资金规模达1.7万亿,2021年达到了2.8万亿。截至2021年5月,中央下达直达资金2.579万亿元,下达比例92.1%;省级财政已分配下达2.362万亿元,达到了中央财政下达的91.6%。其中,按照有关规定,省本级使用了0.869万亿元,下达市县1.493万亿元,市县财政接到上面直达资金指标后,已将1.428万亿元分配到资金使用单位,达到省级下达的95.6%。显然,财政直达资金机制确实有效提高了资金支出进度和效率,但是它能使用的范围仍然有限,主要还是限于那些能够直接补助到个人、家庭和企业的支出项目。其他大量专项转移支付,仍然面临着支出进度和支出效率的考验。

    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项目制这种“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的一些弊病,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内生性和结构性,我们不能期待简单通过政策改革来毕其功于一役。比如,中国的公共支出结构,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管理方式,但它却是由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阶段决定的,不可能在短期内随政策改革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又如,中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组织规模也是由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历史演变所形成的,中央政府组织规模偏小的结构特征也很难在短期内发生大的变化。一旦深入到这些结构性层面,就提醒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到项目制及其管理模式的弊病,也要对相关制度变革和结构变迁保持必要的历史耐心。

    结论与讨论

    分税制改革后,国家财政汲取效率明显上升,中央政府财政能力显著增强。在世纪之交,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推动了项目制的形成。一方面,中央大力推动了公共预算体制改革,各级政府形成了以部门预算为基础、项目支出为核心的公共预算体制,这直接推动了各级政府公共支出的“项目化”。另一方面,随着中央财政能力实质强化,中央在平衡区域发展差异、引导地方政策导向等方面发挥的主导作用日益强化,专项转移支付成了一个最主要的政策工具。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各级政府的部门预算体制互相组合形塑,形成了项目制这一新型国家治理体制。

    可见,项目制是在分税制改革后,尤其是新世纪以来二十多年的国家治理变迁中逐渐形成的,它不是简单的国家政策选择的结果,而是由中央和地方关系等诸多结构性因素塑造的。首先,中国作为一个广土众民的国家,其社会经济发展存在严重的不平衡问题,这在区域、城乡和人群间都有多方面表现。新中国成立以来七十多年的治理理念和实践,又赋予了共同富裕以特殊的正当性,因此中央政府在中国承担着巨大的均衡地区、城乡和人群间发展差距的责任,即不可避免的要承担大量的再分配职能。其次,由于中国中央政府组织规模偏小,中央本级直接支出占比也很小,大量中央事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不得不直接或间接委托给地方政府具体执行。这些委托事权或共同事权,在执行中还必须体现中央政策意图,这使得大规模专项转移支付就基本不可避免,同时还产生了部分中央直接项目支出变相委托给地方执行的情况。再者,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后,一直到目前为止,中国公共支出结构仍然是一个民生支出和经济事务支出的“双强格局”,经济事务支出规模大,使得公共支出的预算难度大大增加,尤其是中央到地方转移支付中的经济事务支出,预算和分配难度更大,进而使项目法成了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中的一个重要方法,这也是滋生项目制诸种弊端的关键因素之一。

    项目制采用了一种“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这是在中央对地方大规模转移支付实施20余年,以及国家公共预算改革推行20余年的过程中,逐步摸索形成的。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以厘清中央和地方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核心,进一步从理论和制度上对财政转移支付体制进行了改革完善,但并未有意推翻和改变已有的“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了这一模式。总体来看,“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虽然在后续改革过程中可能还会进一步调整,但其基本框架、核心精神应该说已经基本定型。

    当前,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自上而下的专项资金是项目制的一个关键部分,也是“部门型”项目管理模式的典型代表。在这种管理模式下,项目根据中央和上级政府的政策意图,在自上而下的部门内部相对封闭的流动和管理,一直到项目组织实施的基层政府。中央试图通过规范化、技术化的项目管理模式,将自身的政策意图跨层级的传递到地方和基层,甚至直接对接到最终的项目主体,大量直接补助到个人和家庭的民生支出就是典型例子。这种从中央跨越多个中间层级政府,直接将政策意图传递和明确到基层甚至最终政策目标群体的做法,明显超越了中国多层级政府结构中下管一级的常态治理模式,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塑造了中央和地方间关系。同时为了确保上述政策意图的实现,中央强化了专项资金在各层级政府部门流动和管理过程中的监控,以防止资金跑冒滴漏,最大限度确保资金安全。也正是因为专项资金要“艰难”地越过多层级政府,要不断承载中央到地方各层级政府相关主体的多种意图,这就必然造成了专项资金分配和支出过程中的碎片化和低效率。

    但是,自上而下的项目制形态,在通过漫长的相对封闭运行越过多个中间层级后,它的最终组织实施,还得依赖地方和基层政府的统筹协调。也就是说,它还得必须通过基层政府与地方社会相结合,并与基层政府自身的公共预算相融汇,最终由地方和基层政府对这些上级各条线下达的多样化项目进行重新排列组合和落地实施。在项目制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以县为主”的格局,县级政府扮演着枢纽性的角色。因此,如何从政府内部,深入分析和揭示项目制在县级政府内部的重新排列组合过程和机制,是项目制研究亟需解决的难点。

  • 白营 等:权力之网:精英网络如何塑造中国的战争和政治

    原文信息:Bai, Ying, Ruixue Jia, and Jiaojiao Yang. “Web of Power: How Elite Networks Shaped War and Politics in China.”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2022).

  • 陈熙:延续香火的理想与普遍绝嗣的现实—基于家谱的人口数据

    摘要:延续香火、传宗接代(本文所讨论的传嗣、绝嗣、传宗接代等皆以男性后代为判断标准,这符合中国历史的传统。在历史上尽管也有女性作为继承人的现象存在, 但是在传统观念和实际中,绝大多数都是以是否有男性后代作为是否绝嗣的判断标准)是传统社会人们的普遍愿望和理想,然而,由于传统时代人口的高死亡率和极短的预期寿命, 延续香火的理想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难以实现, 绝嗣现象普遍存在。 本文依据家谱的人口信息, 通过构建虚拟的家族支脉,考察了清代两百余年间家族支脉的繁衍状况。 结果显示,仅有13.61%的人在经历了两百余年的生存竞争后, 能够拥有自己的后代, 而其他大多数都已绝嗣,传嗣的理想和现实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

    一、引言

    “不孝有三 , 无后为大 。” 孟子的这句话典型反映了传统社会对家族延续的强烈愿望与伦理要求, 传宗接代成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使命。 费孝通曾指出, 延续 “香火” 的观念深入民间, 是中国社会最重要的信念 (费孝通,1982)。 然而这一理想在现实中究竟多大程度上能够被实现, 却鲜有实证性的证据。 明清以后民间编修了大量的家谱, 清晰地记载了家族人口的繁衍过程, 包括个人的生卒年月和亲属关系等, 这就为研究人口繁衍和香火延续问题提供了最有效的资料。

    尽管清代人口出现了爆炸性的增长, 从康熙十八年 (1679) 的 1.6 亿增加到宣统二年 (1910)的 4.36 亿 (曹树基, 2001), 但人口的死亡率仍然居高不下, 预期寿命也非常低, 人口再生产依然是处于传统的高出生、 高死亡的状态, 出生预期寿命可能低于 30 岁 (Zhao, 2000)。 根据家谱资料的研究结果显示, 18 世纪十五岁男子的人均预期寿命仅有 35-38 岁 (Yuan I-Chin, 1931; 刘翠溶, 1992; 侯杨方, 2000)。 李中清等根据辽宁户籍登记资料发现, 清朝 1-5 岁年龄组男性人口的预期寿命是 35.9 岁, 女性是 29 岁 (James Lee & Cameron Campbell, 1997)。 到了 1920 年代,中国农村人口的出生预期寿命也仅仅为 24.2 岁 (Barclay, G.W., A.J. Coale, M.A. Stoto and T.J.Trussell , 1976)。 根据寇尔-德曼的模型生命表 , 在出生预期寿命为 30 岁的情况下 , 40%的人会在 10 岁前死亡, 50%的人在 20 岁前死亡 (Coale and Demeny, 1983), 这意味着近半数的人在进入婚姻状态之前就死去, 无法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

    清代的婴幼儿死亡率估计较为困难, 但总体上期间婴幼儿死亡率处于很高的水平。 由于清代皇室族谱对女儿和早殇儿童的登记较为完备, 李中清等对皇室族谱的研究显示, 清代婴幼儿的死亡率为 100-400‰ (James Lee, Wang Feng, Cameron Campbell, 1994)。 而在 1774-1873 年间辽宁农村孩子中 (1-5 岁), 女孩死亡率为 316‰, 男孩为 266‰ (李中清、 王丰, 2000)。 民国以后区域性的人口调查增多, 20 世纪三十年代许士廉估计婴幼儿的死亡率在 250‰左右 (许士廉,1930)。 四十年代初, 呈贡男性婴儿死亡率为 212.1‰, 女性为 211.1‰ (陈达, 1981)。

    早婚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人口的一个重要特征, 但是最近的一些研究表明, 仅仅是女性早婚,而男性有不少人是在 30、 40 岁才结婚, 超过 5%的男性甚至终生未婚 (李中清、 王丰, 2000),受高死亡率影响, 丧偶发生的可能性很高, 这都会对生育后代产生消极影响。

    已有的历史人口学研究表明, 尽管具体的数值有所差异, 但在清代以至民国, 中国人口的死亡率处在一个很高的水平, 婴幼儿死亡率尤其高, 人口的预期寿命短暂。 在高死亡率面前,传嗣的难度大大增加, 延续香火的理想与人口高死亡率之间发生了明显的冲突。

    清代人口总量快速增长和极低的预期寿命这两个宏观层面的特征, 似乎同时作用于微观家族人口的繁衍上。 通过观察家谱的世系图很容易发现, 家族中有些支脉拥有数量庞大的后代, 人口数量快速增加, 而有些支脉则人丁稀少, 逐渐绝嗣。 人口繁衍的机会在各个支脉之间并非均等分布。 在人口总量的快速增长的同时, 绝嗣现象却普遍地发生, 这两个看似相互矛盾的现象, 让我们推出这样的假设: 即清末规模庞大的人口, 可能就只是清朝初期一小部分人的后代, 而清初的1.6 亿人中的绝大多数, 在后来的两百余年间, 都陆续绝嗣了。 这就意味着传嗣的理想对于大多数人可能都是难以实现的, 只有少数人能够拥有自己的后代。

    本文利用家谱资料进行历史人口学的研究, 试图通过家谱数据来检验和测定延续香火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并在此基础上对人口再生产规律进行思考。

    二、文献回顾

    对于中国的历史人口研究, 家谱是进行定量分析的重要资料之一(另外一个重要的数据来源是户口册, 目前已经发现并建立完善数据库的是由李中清 (James Lee) 团队开发的 “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辽宁部分 (CMGPD-LN)”)。 家谱作为一种长时段的人口记录, 通常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记载, 适合用于长时段的人口分析。 与正史和方志中记载的数据不同, 由于家谱属于民间私修, 修家谱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显示本族的兴旺发达, 源远流长(葛剑雄, 1999), 不像官方的人口资料, 家谱没有刻意隐瞒家族人口的必要 (Telford, 1992)。 此外, 不同于官方记载中的宏观人口统计, 家谱是基于个人层面的记载, 包括个人的出生、 死亡等信息, 将这些信息整理为数据库, 便可以获得适用于人口分析的统计指标。 这些优势条件使得家谱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 逐渐成为研究中国历史微观人口行为的核心资料。

    然而, 和其他历史人口学资料一样,家谱也存在着自身的缺陷,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对女儿和早殇儿童漏记的问题 (Meskill,1970;Telford,1986,1990; Harrell, 1987; 刘翠溶, 1992),以及由于漏记导致的对死亡率的低估和代表性问题, 即家谱可能更多反映的是繁衍成功的家族人口状况, 不一定能够代表全部人口 (Zhao, 1994, 2001)。 因为存在这些漏记的问题, 所以在利用家谱数据做出结论时, 需要特别地谨慎 (Harrell, 1995)。 尽管不完美, 家谱仍然是研究中国历史人口的重要资料, 利用 CAMSIM 方法进行微观人口模拟与家谱数据进行比对证明, 家谱提供的诸多人口统计指标是可靠的 (Zhao, 1994), 谨慎对待这些漏记问题, 仍可以从家谱数据中得到合理和准确的人口信息 (Liu, 1978, 1985)。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 利用家谱进行历史人口学研究形成了许多重要的成果, 对明清以来的中国人口, 尤其是近两百年人口的死亡率、 结婚率、 生育率等有了深入的研究; 家庭结构也是重要的议题, 不过由于家谱无法直接提供家庭规模的数据, 因而研究家谱的学者只能从人口条件对家庭结构的制约角度对家庭问题进行探讨 (刘翠溶, 1992)。 人口条件对家庭的制约, 主要表现在较短的人均寿命限制了大家庭的实现。 由于人均寿命较短, 多代同堂难以实现, 使得核心家庭是主流的家庭模式 (Zhao, 1994, 2000)。 这些研究对历史人口的诸多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然而,从家族本身的延续方面进行考察的研究则相对较少。 早期 Freedman 等对中国传统宗族的研究显示, 家族内部成员之间的社会经济地位是呈现分化状态, 既包含富有的商人, 也包含落魄的贫民;既有拥有功名、 地位显赫的士绅, 也有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 (Freedman, 1958)。 这意味着财富和社会声望在家族内部的分配是不均匀的, 集中在特定的优势支脉中, 这种优势在繁衍后代过程中不断累积和放大。 通过对浙江萧山三个家族的研究, Harrell 证明了那些拥有更多功名的富有的支脉, 他们的子孙数量不成比例地占据了人口的大部分 (Harrell, 1985)。 John C. H. Fei (1982)等对十个家族人口的发展历程进行考察, 发现家族人口的增长存在一个 CMV (critical maximum value), 即当家族人口增长到最高点时 , 家族就不可避免地走向瓦解 , 这可能归因于在特定区域内土地资源的短缺带来的竞争导致。 因此, 最初占有优势的家族, 随着家族人口规模的增加, 家族优势在不同支脉之间不均衡分配, 使得族内的优势支脉与劣势支脉的分化, 家族内部开始新一轮的贫富分化, 演绎着类似家族之间的生存竞争。

    三、家谱数据与方法

    本文利用 《松源魏氏宗谱》 进行分析。 松源镇地处福建西北山区, 地形相对封闭, 属于河谷盆地, 受外界影响较小。 魏氏宗谱最早编修于明代正德八年 (1513 年), 其后历次增修, 民国六年(1917) 进行了第五次增修。 不间断地修谱可以减少因时间久远、 对祖先信息记忆模糊造成的谬误, 提高记载准确性。 家谱中与人口统计相关的记载是世系表, 包括男子的世系、父子关系、排行、 职位、功名、出生日期、死亡日期、 妻子的出生日期、 死亡日期、儿子和女儿的名字和数量以及早殇和出继子女的情况等。 此外家谱的世系图则详细地绘制了家族内部的代际传承关系,这对于考察家族人口的代际繁衍过程提供了方便。 不可避免的是, 魏氏家谱也存在着漏记的问题,比如对女儿的信息记载不全, 往往只记载女儿的数量而没有记载女儿的生卒年; 对于早殇儿童的记载存在遗漏, 往往只记载早殇儿子的个数, 对女儿早殇的记载几乎没有。不过,本文重点并不在于估计人口的死亡率, 因此女儿和早殇儿童的漏记造成的影响会相对较小。 另外,魏氏宗族的另一个优点在于,由于地理位置相对封闭,历史上受到战乱影响很小, 历史上诸如太平天国战争等造成重大人口损失的事件,对该地区的影响很小。

    与以往的研究不同, 本文的研究单位是支脉, 而不是个人或者家庭。 本文重点考察的是整个家族的传承, 即家族的延续和消亡情况。 研究存在一个实际的困难是, 历史上有些家族成功繁衍,家族规模不断壮大,而有些家族则繁衍失败, 走向绝嗣, 那些能够编修家谱的家族, 都属于繁衍成功者,而在历史上绝嗣的家族曾经在历史上出现过, 却没有家谱传世, 因而无法分析他们的人口状况。 幸运的是, 即使在一个成功家族的内部, 各个支脉的繁衍状况也是不一样的,在一些支脉繁衍壮大的同时, 家族中的另一些支脉却逐渐消亡。 家族之间生存竞争在家族内部不同支脉之间也同样存在。 然而, 成功家族内部的失败者的信息被相对完整地保存在家谱里,这使得我们有可能重新复原历史上不同支脉之间在繁衍过程中的竞争场景。

    基于这样的设想,本文将魏氏宗谱中的第 20 世设置为繁衍竞争开始的第 1 世。 第 20 世共有169个男性,以他们的嫡系子孙为各自的后代, 假设他们各自成为一个独立的家族 , 这样便可以得到 169 个虚拟的支脉, 作为本文的基本研究单位。 第 20 世中最早出生的时间是清顺治七年(1650), 作为观测开始时间 ; 1917 年是第五次修谱时间 , 作为结束时间 。 由此可以观测这 169 个支脉, 共计 1360 个男性, 在这 267 年间的繁衍和消亡历程。

    四、支脉繁衍竞争状况

    从 1650-1917 年, 魏氏家族整个家族是逐步扩张的。 在 1650-1770 年间, 该家族的每二十年新生男子数从初期的 16 人逐渐增加到 100 人左右, 1770 年之后每二十年新生男子数稳定在80-100 人。

    不过,尽管新生男子数在稳定增加, 但是新增人口在各个支脉之间的分布是极不均匀的。 在本文设定的竞争起点 1650 年, 这169 个支脉都只有一名男子 , 起点上是公平的; 但竞争开始之后,有些支脉繁衍昌盛,人口逐渐增多,而有些 支 脉 逐 渐 绝 嗣 。 每 经 历一代,都有一定数 量 的 支脉被淘汰(见图 1)。

    松源魏氏在经历第一代繁衍后,淘汰了43.8%的支脉, 即有超过四成的支脉绝嗣; 至第二代则淘汰了 62.13%的支脉, 第三代淘汰了71.60%,可见,三代之内,松源魏氏的大多数支脉的香火已断,支脉被淘汰的速度非常快。 之后由于存留的支脉总数较少, 因而绝嗣的速度逐渐放缓。 能繁衍 5 代的支脉, 大多数已经成为魏氏家族中的人丁兴旺的大支。 延续香火对于这些大支而言,变得相对容易。 直到最后观测时间 1917 年, 初期的 169 支脉中的 86.39%已经先后绝嗣。 这就意味着, 在经历 267 年的繁衍竞争之后,最后只有 13.61%的人能够有自己的嫡系后代。

    以上的分析结果与赵中维运用 CAMSIM 方法进行的微观人口模拟实验的结果相近。在赵中维的实验中, 3000 人经过 9 代的繁衍后, 只有 398 人有自己的后代,传嗣的比例也仅有13.27%(Zhao,2001)。 由于每个家族人口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以上数据并不能直接推广到其他人口 ,但是可以反映人口繁衍的大致趋势, 即传嗣的难度很大, 绝嗣现象普遍存在, 传宗接代的使命对于大多数人都是难以完成的。

    在整个繁衍历程中,魏氏家族共生育了1360个男性,而这1360 个男性并非在各个支脉中平均分布。

    从表 1 的累计百分比一栏可以看到, 占 74.56%即将近 3 / 4 的支脉只有 5 个人及以下, 这些人丁稀少的支脉面临绝嗣的可能性很大; 而人数能达到 26 人以上的支脉只有 7.69%, 这些人口众多的支脉属于繁衍过程中的胜利者。 少数优势支脉占据了大量的人口, 而大多数的劣势支脉占据比重很小的人口比重。 人口在各个支脉之间的分布严重失衡。

    这 1360 个男性分配在 169 条支脉中分布的基尼系数是 0.719, 可见人口的分布是非常不均衡的。 这就为我们描绘了人口繁衍竞争中的一个侧面, 即少数优势支脉逐渐繁荣, 呈现不对称地壮大起来,占据了大量的人口,排挤了其他支脉的发展, 而其他大量的劣势支脉则逐步走向绝嗣。

    优势支脉的繁荣和劣势支脉的淘汰是一个循环过程, 当原先的优势支脉后代人数不断增多, 其内部也开始出现分化,有些能继承前人的优势, 而有些则衰弱下去,于是开始了新一轮的优势淘汰劣势的过程又重新上演。

    五、传嗣的影响因素

    理论上,影响支脉是否能传嗣因子有很多, 然而家谱所能够提供的解释性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育子女数、 妻子数、 社会经济地位指标 (是否担任族长和是否有功名)、早殇儿童数和过继。 由于因变量的取值在传嗣和绝嗣之间的二元变量 , 故 采 用 Logistic 回 归 分析,结果如表 2 所示。

    (一) 生育子女数

    生育子女数是影响传嗣与否最直接的因素。 在相同的医疗卫生条件和营养水平下, 生育子女数越多,传嗣的机会越大。在回归模型1中,只考虑儿子数和女儿数两个变量的影响, 结果显示两者对于提高传嗣几率都有显著的正向作用, 而且在模型 2、 3中分别加入职位、 功名、早殇儿童数等其他变量之后, 儿子数和女儿数这两个变量的作用因素并没有减弱,可见其影响大小是稳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女儿数的系数明显大于儿子数, 这是由于家谱对女儿记载不完备导致的, 并不意味着生育女儿更容易传嗣。在全 部 记 录 中 , 每 个 男 性 平 均 生 育 儿 子 1.1个, 生育女儿 0.3 个, 这说明女儿存在严重的漏记。 更重要的是, 随着时间的推移, 对女儿的记载逐渐增多。 表 3 显示的是有出生年记载的父亲 (占总数的 70.15%) 生育的儿子和女儿数, 其中年份是指父亲出生的年份。 1750 年以后,女儿的记载逐渐增多, 而大量绝嗣的支脉已经在 1650-1750 年退出了历史舞台, 这就导致女儿大多数出现在传嗣的支脉中, 绝嗣支脉中女儿记载很少, 进而造成回归方程中女儿数的影响系数大于儿子数的反常现象。

    (二) 妻子数

    一般认为, 妻子 (包含妾和续弦) 数越多, 生育的儿子和女儿也会越多, 进而提高传嗣的概率, 然而这一假设并不能得到回归方程的支持, 如回归模型 2。 考虑到女儿的记载偏差以及女儿数理论上和儿子数量对传嗣贡献一样, 因而在模型 2 中, 去掉了女儿数这个变量, 只考虑儿子数和妻子数的影响。 妻子数这个变量对于传嗣的影响呈现微弱的负向作用,但是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 在模型 3 加入社会经济变量后, 妻子数仍未能通过检验。

    进一步通过比较绝嗣支脉和传嗣支脉中的已婚男子娶妻状况发现, 两者也没有明显的差别。 如表 4 所示, 已婚的绝嗣男子和传嗣男子都以娶 1 个妻子为主, 均占 80%以上; 两个妻子的比例都还较高, 达到 10%以上, 多妻的比例都很低。 表 4 说明, 在妻子数量和结构上,绝嗣男子和传嗣男子并没有区别。

    需要注意的是, 绝嗣男子的未婚比例要高于传嗣男子, 这也是造成绝嗣的重要原因。 比较已婚的绝嗣和传嗣男子的婚姻状态的意义在于说明, 男子一旦进入婚姻状态后, 娶妻的多少并不影响传嗣。 未婚而亡或者不婚当然意味着绝嗣, 但是多妻也并不能明显提高传嗣的机会。 在已婚的男性中, 妻子数量和生育儿子数量之间的相关系数仅为 0.075, 相关性微弱, 这进一步说明妻子数与儿子数无关, 多妻并未能带来多子。 由于妻子的数量很少存在漏记情况, 儿子的记载也较为完备, 这个结论具有较好的可信度。 已有的研究显示, 在传统社会, 人们生育的目的是为了传嗣,如果有足够多的儿子, 那么人们就可能提早结束生育行为 (侯杨方, 1998; Zhao, 2006)。 妻子数量对传嗣没有明显影响, 这也可以说明, 在由男性主导生育行为的传统社会, 女性的生育潜力被大量闲置。

    (三) 社会经济地位

    在婚姻和繁衍后代中占据优势者, 主要归功于他们较高的社会经济地位 (Telford, 1992)。家族中那些拥有功名的人, 能够较早地结婚和生育, 这使得他们更容易获得子嗣, 可以说是 “富人拥有后代” (Harrell 1985)。 对英国工业革命以前的人口研究发现, 财富状况和子嗣数量之间有着明显的相关性, 最富有的人留下的后代数量是最贫穷的人的两倍 (Gregory Clark and Gillian Hamilton, 2006)。 贫穷推迟了男性结婚年龄 (Freedman, 1958), 并成为导致 35 岁以上男性未婚的主要原因 (陈意新、 曹树基, 2002)。 在 18 和 19 世纪, 上层贵族的儿子中到 30-40岁时只有6%的人未婚, 而下层贵族中单身的比例却达到 12% (李中清、王丰,2000), 而在安徽桐城,绅士 阶 层 的 儿 子 中 20 岁 以 上 尚 未 结 婚 的 只 有5% , 而 非 绅 士 阶 层 的 儿 子 则 有 15% 是 单 身(Telford,1994)。 穷人在婚姻市场上处于劣势地位 , 未婚比例的增加 , 自然提高了绝嗣的概率 ,而晚婚也压缩了夫妻双方的生育期, 在人均预期寿命很低的时代, 生育期的缩短对于子女数量的影响是明显的。此外, 贫穷带来的营养不良问题也降低了生育能力 (劳伦斯·斯通,2011),这些使得在前现代社会富人往往拥有更多的孩子。

    除了影响结婚率外, 社会经济因素还会影响到人们的生育决策和行为。 已有的研究显示, 传统中国的人口生育行为存在人为控制, 并非处于纯粹的 “自然的状态”,人们会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进行生育控制, 当人们拥有足够保证传嗣的儿子数时, 就可能停止生育,以减轻经济负担 (James Lee & Cameron Campbell, 1997; 侯杨方,1998;Zhao,2006)。 婚后推迟生育、 提早结束生育年龄、 延长生育间隔是形成低生育的三种人口机制 (李中清、 王丰,2000)。因此, 贫困可能会影响人们生育决策和预期, 减少子女数, 同时溺婴的可能性也在增加。 另外,富裕的家庭可以为成员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和医疗条件, 并在灾荒年间降低死亡率。

    在家谱资料中, 直接对个人的收入状况的记载很少, 因而需要寻找其他的代用指标。 本文分别选取 “族长” 代表经济状况、 用 “功名” 代表社会地位。 族长是整个家族的权威代表,族长所在的支脉往往拥有更多的资源, 进而提高结婚的机会, 例如在辽宁农村, 族长的结婚概率比普通人高三倍 (李中清、 王丰, 2000); 功名则是社会地位的重要指标, 拥有国家赐予的功名,不仅可以享受到国家的物质补助, 同时也在地方上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声望。 一方面,考取功名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 尽管不乏穷人获取功名的例子, 但通常只有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才有能力供养后代读书考取功名; 另一方面, 许多的功名是花钱捐来的, 捐得的功名越多, 也反映出家族的财力。 在表 2 的模型 3 中, 族长这个变量的影响作用很大, 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功名变量虽然没有通过检验, 但该变量对传嗣的作用也是正向的。 进一步通过卡方分析表明, 在有功名的人当中,传嗣的比例远远高于绝嗣; 而在没有功名的人当中, 这一差距要小得多 (见表 5)。功名和传嗣之间的卡方系数为 32.836 (p=0.000), 可见, 是否拥有功名对于是否拥有后代的影响是显著的。

    对族长和功名所代表的社会经济地位变量所进行的研究,再次验证了前人的研究结论,即经济上占优势的人群更容易得到后代。这种优势在近亲之间得到传播和继承(James Lee &Cameron Campbell,1997),使得优势得到进一步的扩大,进而使得所在的支脉逐渐繁荣壮大起来。

    (四) 过继

    过继是传统社会为了维持家族香火延续而常用的一种方式。 过继包括出继和入继两个方面。 这里并没有将过继的因素放在回归方程中,主要是因为,不论是出继还是入继,都同时包含对延续香火积极和消极的意义。就入继而言,一方面入继可以弥补自己没有男性后代的缺憾,有助于延续香火,但另一方面, 需要入继这一事件本身也表明该支人丁衰微,几近断了香火。因此,过继因素在延续后代方面,同时具有一正一负两相矛盾的作用,不便于直接进入方程。 表6统计了家族中出入继的情况。

    若以 “无过继” 群体为平均水平的话, 则 “入继 1 子” 群体的绝嗣比例略低于平均水平, 表明入继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延续香火的作用; 出继 1 子的人, 其绝嗣比例则明显高于平均水平,说明出继不利于传嗣。 实际上, 大多数时候是辈分较低者的儿子过继给辈分较高者, 比如弟弟的儿子过继给兄长。 这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 家庭地位也会影响到绝嗣的发生。

    除了上述因素外, 早殇儿童数量理论上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尽管由于家谱中对早殇儿童的记载存在严重的遗漏, 使得估计儿童的死亡率水平存在困难, 我们还是找到了 77 条早殇儿童的记载。 在回归方程中,早殇儿童的因素勉强能够通过检验, 并显示对传嗣产生负面影响, 即随着早殇儿童的增多,传嗣的概率可能下降。早殇儿童数量越多, 可能意味着营养和医疗卫生条件越差。不过由于早殇儿童漏记的问题, 此仅作参考。

    六、结论

    尽管延续香火、 传宗接代是人们的普遍理想, 人们为此也做出种种努力, 但是现实当中, 人们所向往的那种儿孙满堂的理想情景并不多见,恰恰相反, 绝嗣才是更为普遍的现实。 经历了这267年间后,只有 13.61%的人留下了自己的后代 , 尽管期间人口总量在不断增长,但是绝嗣现象仍普遍发生,人们延续香火的理想受到普遍绝嗣现实的狙击。

    在影响传嗣的诸多因子中,生子数的影响最为直接,在同等死亡率下,生子数越多, 传嗣的机会也就越大。生子数的多少最终受制于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在家谱数据中表现为占据更多资源和声望的族长容易有后代,拥有功名的人也容易使得本支脉得到延续。 在人口繁衍的过程中,这些占据更多资源的人群在生存竞争中取得优势, 这种优势被逐步累计和放大,使得他们的后代逐渐占据了人口的主体部分。占人口大多数的弱势人群则逐步被排挤和淘汰,最终绝嗣。人数最多的 10%支脉, 占据了总人口的 62.72%; 而人数最少的 10%的支脉,只拥有总人口的1.25%,繁衍的机会在不同支脉之间是极不均等的。

    当代欧美发达国家人口不愿意多生育、 而拉美、非洲、 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维持相对较高的生育率, 进而出现了落后地区人口比重上升, 而发达国家地区的人口比重下降的局面。这种人口的逆向淘汰的出现,前提条件是生育和死亡大体已经在人类的掌控范围之内,尤其是在人们可以较为有效地控制流行病和饥荒。 然而在传统时期的中国, 人们显然还无法自主选择生育、控制死亡, 相反, 死亡水平决定并塑造了人口的再生产方式。 那么, 在这种情况下,人口的繁衍可能遵循着 “优胜劣汰” 的自然法则,那些占据较好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家族,能够提供较为充足的营养、 相对清洁的居住条件,尤其是在爆发大规模流行病和饥荒时, 具有较强的应对能力,使得死亡率低于那些社会经济水平落后的人群。 这使得优势家族在繁衍过程中逐渐壮大,而劣势家族的生存空间则逐渐被挤压, 最终被淘汰。需要注意的是, 随着优势家族后代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 内部成员之间也逐渐出现优势和劣势的分化,只有少数后代能够继承优势, 而多数人则渐渐退化, 于是新一轮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也随之展开。

    本文见刊于《南方人口》2012年第6期。

  • 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5-7

    第五章 资本

    在这一章里,我们将分别研究促使经济增长需要多少资本、储蓄的主要来源和投资过程。

    第一节 资本的必要条件

    经济的增长与人均资本的增加是有联系的。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它与其它许多问题,如与激发人们努力的制度、重视经济效率的态度和日益增加的技术知识等也是有联系的。资本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唯一条件,只有资本而不同时为资本的使用提供富有成效的基础,那么资本就会被浪费。在本章的以下各节中,我们认为已经谈过的关于这些其它事情的所有情况都是正确的。因此,我们能够集中研究在使用资本的条件适当的时候资本的成效问题。
    资本的成效有多大?由于缺乏有记载的证据,这个问题极难回答。对于过去几十年资本和收入的增加情况,我们只有一些根据了解的情况进行推测的材料,而且这些材料仅仅是关于几个先进工业国的。实际上,我们关于收入和资本的数量关系的全部知识,都是从西蒙·库兹涅茨教授和科林·克拉克博士的开拓性工作中获得的,本节中的以下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他们的计算结果写成的。

    对资本和收入增长的价值的估计数字在以下两点上表现出明显的一致性。第一,在工业国家里,当把资本密集工业和资本稀疏工业计算在一起时,资本价值和产值的比率在边际上看来是相当稳定的;第二,如果土地和其它自然资源的价值不包括在资本里,国外资产的价值不包括在资本和收入里,那么这种边际比率达到3比1到4比1。这种结果可以用不同方式来表示,例如可以说,投资100英镑,国民收入每年平均增加25英镑到33英镑;或者说国民收入累积每年提高3%,年度净投资额就占国民收入的9—12%。工业国确实往往将它们10—15%扣除折旧以后的国民收入用于投资,它们的收入也确实往往每年增加3—4%。

    从数学上说,现有股本与收入的比率(即不同于边际比率的平均比率)仅仅是用于投资的那一部分国民收入、平均投资期限和收入增长率的函数。因此,如果总收入是常数,每年将12%的总收入用于对结构的投资,投资期限为50年,将8%的总收入用于对设备的投资,投资期限为10年,这样50年以后,平均资本一收入比率为3:4。(任何时候都存在的结构原始成本为国民收入的6倍,设备的原始成本为国民收入的0.8倍;假设资本平均消耗一半,那么它的平均值为国民收入的3.4倍)。如果所持股票比如说增加0.5,那么这个比率就达到3.9。改变收入增长率并不会产生如人们可能期望的那么大的影响;例如,如果我们现在假设国民收入每年增长3%,并且其它假设不变,那么包括股票在内的资本—收入比率就会下降到只有3.0(这没有多大关系,因为早先的资本到现在己消耗一半以上,比后来的资本少得多,由于累积的增长,后来的资本消耗不到一半。)鉴于资本的平均期限,资本—收入比率的主要决定因素是每年用于投资的那一部分国民收入。所以,一些国家从国民收入中拿出差不多一样多的钱进行投资,它们的资本—收入比率差不多也是一样的,这就毫不奇怪了。

    由于同样的原因,不发达国家现有资本与年收入的比率

    要低得多(接近于1比1),因为它们的积累率低得多。然而

    我们不知道边际资本—收入比率在工业国和欠发达国家的比

    较结果(此处以人均资本作为发展指数)。人们有许多理由不

    指望边际资本—收入比率是相同的。用于投资的那一部分国

    民收入即使是相同的,也不可能使国民收入达到同样的增长

    率,资本的平均期限可能也是不同的。有些人深信,在欠发

    达国家,边际资本—收入比率较高,他们之所以有这种想法

    是由于他们认为,产生资本的工业的效率较低,资本浪费较

    大,技术知识增长较慢,这些都是使资本的产值不是那么高

    的因素。其他人则预料这些国家的比率较低,他们的依据是

    开发新的自然资源,人口增长较快,农业、工业和公用事业

    等经济部门的相对重要性各不相同,比较鼓励采用资本主义

    特征比较少的生产方法。对以上各点中的每一点都可以发表

    一点意见。

    第一,与发达国家相比,欠发达国家生产消费品的效率比生产生产资料的效率高。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与收入相比,这提高了这些国家的资本成本。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将资本的形成分为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即建筑及建设工作和设备制造。至于造价,我们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说明在欠发达国家或者在比较发达的国家,它们与消费品的成本相比是否比较高。下面这种证据肯定是有的,那就是如果建

    筑业任务过重,那么造价就会急剧上升,因为在建筑业里,如

    果对工业不进行适当的计划或监督,那么工作是很容易发生

    混乱的,但是欠发达国家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发达国家也同

    样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关于机械,证据就比较多;例如有相

    当明确的证据表明,在30年代,与美国相比,苏联在机械生

    产方面无论如何处于相对的不利地位。另一方面,虽然建设

    必须在国内进行,但是机械是可以进口的,这样就可以避免

    国内生产比较不利的地位。总之,似乎有理由预料,在欠发

    达国家里,与收入相比,资本成本是比较高的,但是也许高

    得不多。

    第二,由于资本浪费较大,预料资本—收入比率较高。对

    于这一点,不可能有很多的怀疑。欠发达国家搬运生产资料

    不像比较发达的国家那样谨慎,从这个意义上说,浪费现象

    是存在的。工人不那么熟练,使用工具不那么小心;汽车司

    机和火车司机开车时损坏车辆;公路、建筑物和其它设备不

    是维护得那么仔细。因此在欠发达国家,折旧率要高得多。据

    认为,还存在这样一种浪费现象,那就是由于不大了解可能

    性,投资不适当的情况比较多。欠发达国家对土壤、雨量和

    矿物等资源的规划工作做得不那么好,对国内外的潜在市场

    不那么了解。因此它们犯了大错误,取得经验是付出了巨大

    的代价的(企图在坦噶尼喀种植可食块茎这个典型例子,仅

    仅是数以千计类似情况中宣传得最多的一个例子,它涉及私

    人企业家的程度甚至超过涉及政府的程度)。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资本往往因循守旧,结果对有些活动投资过多,对其它活动投资不足,这也造成了浪费。这些浪费确实是相对的,因为浪费资本的现象在发达国家也是存在的;例如,如果说它们的物质损耗率较低的话,那么它们的报废率往往是比较高的。即使如此,我们必须预料到,经验最少的国家浪费比较大,看来有这种看法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第三,可以说,在欠发达国家,资本产生的利润较少,因为资本使用得有成效,取决于技术的不断提高,而在欠发达国家,知识是提高得比较慢的。这个论点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其中的一种说法是:在发达国家,收入往往是由于知识的不断增长而增长的,即使不再增加资本,收入也会增加。而在欠发达国家,技术进步较慢,对收入的增加所起的作用较小。或者用另外一种说法来说,资本往往用于引进新技术,所以凡是技术发展缓慢的地方,资本产生的利润是比

    较少的。另一方面,同样可以说,正是由于技术落后,才有

    可能取得引人注目的进步,因此如果在比较落后的国家投资,

    并且同时在教育和训练方面作一些必要的开支,那么它们取

    得的增长率可能会比比较发达的国家快得多。许多思想家认

    为,由于这个原因,提高起点低的国家的经济增长率,比提

    高水平已经很高的国家的经济增长率要容易得多,他们引用

    苏联和日本比较高的产出增长率来证明他们的说法。

    同样,关于资源的论点也没有使人得出可以论证的结论。

    正如当资本用于引进比现有技术优越得多的新技术时产生的

    利润特别多一样,资本用于开发新的丰富的自然资源产生的

    利润也比仅仅用于改善对已有自然资源的利用所产生的利润要多。因此,人们有时争辩说,欠发达国家能够比比较发达的国家更有成效地使用资本。然而情况未必是这样。首先,欠

    发达国家的资源未必比比较发达的国家的自然资源丰富。亚

    洲和非洲尚未表明它们的土壤、燃料或其它矿藏特别丰富,人

    们并不清楚的是,在亚洲或非洲的投资是否会比增加对北美

    洲已经探明的资源的投资使资源产生更大的效益。因此,我

    们决不能使用像洲这样的大类别,相反,必须谈有限地区的

    具体项目。在不发达世界的某些地区,丰富的资源仍然有待

    开发,而在其它地区,资本的作用将主要限于使得有可能使

    用较好的技术。其次,资本甚至可能与已经投了资的企业有

    密切的关系。任何新企业的生产率,都必须依靠利用许多其

    它企业的服务(公用事业、工程服务、原料供应商等)。所以

    在许多情况下,在已经投了许多资的地方进行新的投资,比

    在尚未开发的地方投资来得经济。因此,发达国家比欠发达

    国家有利,欠发达国家资本效益较高的自然倾向是不存在的。

    尽管如此,如果差别主要是已经投了多少资的问题,那么欠

    发达国家的不利地位就会随着它们自己的投资的加速而减

    少。遗憾的是我们对欠发达国家的资源知道得太少了,或者

    对增加或减少资本收益的重要性知道得太少了,无法信心十

    足地对这些题目作概括性的论述。

    第四,我们应当按照“报酬递减律”预料人口增长缓慢的国家的资本—收入比率,比人口增长迅速的国家的资本—收入率来得高。“报酬递减律”就是,使用的劳动力增加而不是减少,资本产生的效益可能提高。在这里,人们同样决不能设想,所有欠发达国家的人口都增长得很快;例如,现在北美洲的人口比亚洲的人口增长得快得多。另一方面,如果人口增长缓慢,例如在法国,那么修建住房就不需要那么多资金,因而资本—收入比率高,这也许是更加重要的。

    我们在讨论以不同经济部门在经济中的相对重要性为依据的论点时可以稍微增加一点信心。在不同经济部门之间,资本—收入比率的差别是很大的。因此,公用事业的这个比率比制造业大得多;即使在先进的工业国,公用事业的比率也比制造业高四五倍,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这个比率似乎还要高,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个部门具有的很大的规模经济使得这个比率迅速下降。另一方面,在公用事业部门投资不仅可以使那个部门提高生产率,而且还可以使其余经济

    部门也提高生产率;所以对整个经济的实际结果可能是资本

    一收入比率低。农业和制造业对资本的需求也有很大差别。在

    比较发达的国家里,农业的这个比率比制造业高,但是在欠

    发达国家,由于农业的机械化程度比较低,农业的这个比率

    看来比制造业低,不过手工业不算在内。现在,当我们考虑

    到不同部门的不同比率,以及在比较发达的国家和比较不发

    达国家里各部门以非常不同的比率结合在一起这个事实时,

    我们应当预料到整个经济会有非常不同的比率。在欠发达国

    家,与制造业相比,农业的地位比在发达国家的地位重要得

    多。在生产率水平低的国家,需要有60—70%工作有报酬的

    人口从事农业才能养活人民,而在发达国家,为了同样目的

    只需12—15%的人就够了。(但是所有这些比较都要遇到人

    口分类工作中固有的困难,我们在第四章第一节(三)中已

    谈到了这个问题。)在低水平上,农业也不是一个资本密集的部门(不考虑土地)。在水利方面可能需要大量开支来进行排水、土地开垦、灌溉或防洪。那些人口稀少的欠发达国家使

    用机械来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也可能得到好处,但是对于人口

    稠密的国家来说,进行机械化耕作好处不大,因为普遍使用

    机械会增加失业人数,这种害处比提高产量的好处要大得多

    (见第三章第三节(四))。除了在保持水的方面投资以外,欠

    发达国家提高农业生产率更多地依靠新技术(肥料、种籽、农

    药、轮作等),而不是依靠资本。在制造业的发展方面资本密

    集的程度要高得多,在适合发展家庭手工业的地方发展家庭

    手工业并不需要巨额资本,这是事实,但是发展工厂也是不

    能避免的,而且同处于这种发展水平的农业比较起来,资本

    是非常密集的。由于与制造业相比,农业的规模是如此之大

    (从就业人数来说为6:1到10:1),又由于农业的发展依赖

    于每年用于农业推广和农业研究的开支的程度大大超过依靠

    资本的程度,得出以下结论似乎是合理的,那就是虽然资本

    比工业国增加得少,也能使收入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另一方

    面,欠发达国家在公共工程和公用事业(港口、铁路、公路、

    电力、学校等)方面必须支出数额很大的开支,如果按这一

    数额在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来说,也许比工业国还要高。所以

    总起来说,资本—收入比率由于受不同部门的相对重要性的

    影响也许没有多大差别。

    最后,我们谈谈由于资本相对短缺所造成的差别。在欠发达国家,比发达国家更节约地使用资本是经济的。因此,如果有可能使用一个投资大而日常费用低的方法,或者选择最初投资额较低而年度费用较高的方法,那么后一种方法往往是比较合适的。建造20年比建造50年好:采取使用手工劳动而不是使用机械的方法比较好:一般说,节省资本比节省劳动力好。自然必须把所有这些看作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提出的论点并不是主张根本不应当使用资本,而是由于资本

    比较为发达的国家少,所以应当更加节约资本。这个论点适

    用于所有欠发达国家,但是尤其适用于那些剩余劳动力比物

    质资源多的国家,因为目前的产量用较少的劳动力就可以达

    到,而不必增加资本或改进技术。中东和南亚的某些国家就

    是这种情况,例如印度,据认为,在印度可耕地上从事农业

    生产的人口,在目前设备和技术条件下,比耕作这些土地所

    需的人数大约多四分之一。在这种国家,用资本代替劳动力

    是一种浪费,在农业、制造活动、建筑或其它活动中,机械

    的使用应当限于这样一些情况,即在仅仅使用更多的劳动力

    增加不了产量的地方使用机器。这种论点的必然结论是,我

    们可以预料,欠发达国家增加收入所需的资本数额比比较发

    达的国家少。

    现在我们已经考虑了说明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的边际

    资本—收入比率应当有所不同的五六条理由。这种分析的结

    果是,我们不知道任何不发达国家的边际资本—收入比率是

    多少,而只能随便猜测它是否可能比美利坚合众国高或低。尽

    管如此,如果我们由于缺乏任何更好的比率而使用以往为工

    业国找到的比率的话,那么就很容易看出欠发达国家收入增

    长得如此缓慢的原因。据估计,一个像印度这样的国家每年

    将大约4%或5%的国民收入用于投资。将这种数字与工业国

    的投资数字作比较是危险的,因为我们对欠发达国家的估计数字不是那么有把握。例如,我们不知道自给农民在他们的田地上开垦新土地、排水或土壤保持、改善房舍等方面为他们自己积累了多少资本。所以,可以想象,对农村地区的资本形成是估计得低了。可是如果我们接受这些数字,那么每年4%或5%的净投资额可能使国民收入仅仅提高大约1.25%,这是印度目前的人口增长率——或者甚至不到1.25%,如果对建房的投资在不大的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比较大,而生产投资所占的比重比较小的话,这种情况是可能出现的。所以目前的投资至多只能赶上人口的增长速度;再腾不出任何资金来提高生活水平了。如果印度要将它的生活水平每年提高1%,那么它就必须将它的投资率提高将近1倍。印度和美国的生活水平之间的差距每年都在扩大。要使这个差距不再扩大,印度的生活水平就必须与美国的生活水平以同样的速度提高,比如说每年大约提高1.5-2%。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印度的净投资额必须从目前占国民收入4%或5%的水平,提高到比如说占国民收入的12%。

    这反过来又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在不降低资本效益的情况下,可以以什么样的速度来加速资本形成。现在比较发达的所有国家在过去的某个时候都经过一个迅速加速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它们的年度净投资率从5%或不到5%提高到12%或12%以上。我们所说的工业革命就是这个意思。遗憾的是,使我们能够说明在任何具体情况下过渡时期要持续多久,或者说在过渡时期资本的生产率受到多大影响的数字并不存在。我们已在日本、德国、北罗得西亚和苏联等国看到了一些非常迅速的过渡(例如在10年左右的时间内),但是我们不能说变化的速度是否降低了这种努力的生产率。尽管如此,人们预先还是可以说,一个国家能够富有成效地加速它的资本形成的速度是有限制的。其中两个最重要的限制(假使财政状况好,有适当的自然资源和合适的制度)是缺乏技术和公用事业不足。

    缺乏技术不仅妨碍人们富有成效地使用资本,而且可能

    使他们根本无法使用资本。正如我们过一会儿就会看到的,资

    本形成有一半以上是由建筑工程构成的。因此,资本的扩大

    取决于建筑业扩大的速度。如果没有木工、石工、电工和工

    程师来从事必要的建筑工作,不论工程是公路、桥梁、水坝、

    工厂、电站、房屋还是其他的建筑物,那么计划就无法执行。

    所以加速资本形成可以达到什么样的速度这个问题首先取决

    于扩大建筑业可以达到什么速度的问题。另一个限制是公用

    事业不足,因为新企业需要通讯、码头设施、供水、电力和

    其它这样的服务。可是要扩大公用事业(假如财政状况良

    好)又涉及这些项目的建设速度问题,这与扩大建筑业的速

    度是同一个问题。所以限制吸收资本速度的最重要障碍是缺

    乏技术。

    现在技术可以从国外引进,或者可以进行培训。在北罗

    得西亚,技术是按需要引进的,所以资本形成迅速扩大,没

    有具体限制。在别的地方,提高技术在更大的程度上取决于

    培训,虽然在任何情况下,即使仅仅为了做培训工作而聘请

    外国技术熟练人员也会使资本形成容易得多。训练建筑工人

    和监工的工作在任何训练计划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当然许多

    其它技能也是需要的,其中包括那些要在投资以后使用资本的人的技能。发展计划造成的许多挫折是由于在这种计划中未把训练放在主要地位。虽然与国民收入相比,发展计划几

    乎都是不大的,但是执行起来几乎总是落后的,因为执行过

    程中存在着实际困难。如果与此相反执行庞大的训练计划,比

    如像苏联那样,或者像爆发战争时军队迅速扩大那样,那么

    缺乏技能看来没有理由成为10年内资本形成速度提高1倍

    的障碍。如果提供训练设施,如果还谨慎地从外国聘请有经

    验的监工,那么建筑业在10年内就可以翻一番。一开始生产

    率自然是低的;但在另一方面,新就业的工人的生产率也总

    是低的,无论发展的速度是快还是慢。

    下面我们研究资本构成问题,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资本形成净值与总值的比率,使用资本的工业部门和资本的组成。

    关于投资总额与投资净额的比率,我们知之甚少。即使在工业国家的经济中,这种分法在理论上产生了难以克服的困难,实际上使用的数字仅仅是一些根据情况进行的推测,和资本一收入比率一样,这些推测是以对过去的投资和资本的平均使用期限的估计数字为基础的。在这个基础上,通常的估计是,在工业国,更换过时的或者耗损的资本大约需要5-10%的国民生产总值。例如在美国,在直到发生大衰退的漫长的几十年中,投资净额平均约为13%,更新资本约为7%,

    使投资总额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0%。就美国的情况来说,

    据认为,有证据证明,与投资净额相比,更新开支有增长的

    趋势。这似乎是非常可能的,因为在经济发展的最初阶段,公

    用事业需要许多新的资本,而在以后各个阶段,由于规模经济的作用,它们所需的资本用于维修开支部分增加,用于新建项目的部分减少。我们对此不能太自信,因为技术在不断

    发展,使得一些公用事业过时了,并且要求在其它公用事业

    上增加巨额开支,此外,我们期望的服务标准也在不断提高。

    不能把现有的数字看成是最后的,因为这些概念不够确切,或

    者说这些数字不够精确。目前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很大一部

    分经济活动仅仅是为了使股本保持完整才进行的。

    在欠发达国家的经济中,更新资本所需的那一部分国民

    收入少得多,因为与收入相比,它们的资本的股本少得多。在

    工业国,可以用于再生产资本的股本比国民收入多两倍以上,

    而在最贫穷的国家,不包括土地的资本的股本比国民收入少,

    或者不比国民收入多多少。因此,折旧费只占国民收入的2%

    或3%,而在最富裕的国家,则占7—10%。随着投资净额的

    增加,资本的股本和折旧费比率都迅速提高。

    下面我们谈谈经济各部门投资的分配。我们只有先进工业国的数据,在这些国家里,投资总额约占国民总产值的20%左右。这些国家之间是有差别的,但是如果我们愿意考虑一下“典型的”方案,那么固定投资总额(即不包括股本)可以作如下分配:
    住房约25%
    公共工程和公用事业约35%
    制造业和农业约30%
    其它商业  约10%  
    100%
    这些数字是长期的平均数,逐年有明显的波动,目前我们无需去研究它。

    关于这些数字,要说的话是很多的。先说住房。人们发

    现下面这种情况通常是感到很吃惊的,那就是仅仅为了向全

    体居民提供住房,就需要从投资总额中拨出很大一部分钱,但

    是实际上,这无论如何是工业国的特点。这个比例是随着人

    口增长率的不同而不同的。在人口从农业向工业转移的过程

    仍在进行的国家里,这个比例大概也是特别高的,因为这需

    要城市迅速扩大。这些大概就是英国的这个比例接近20%,

    美国接近30%的原因。在住房方面需要支出巨额款项的事实

    很容易被忽视。苏联在起草第一个五年计划时似乎忽视了这

    一点。如果随着发展工作的进行欠发达国家的人民将要迁入

    的城市想不重复大多数工业革命最严重的弱点之一的话,那

    么这些国家(在住房方面所需的投资大概要超过投资总额的

    25%。

    这些数字也说明公共工程和公用事业(公路、码头、运

    输、水、电力、学校、医院、政府建筑物)是十分重要的。即

    使在工业国家里,这一项所消耗的资金始终比用于制造活动

    的资金还要多。我们很想知道关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这个比

    例如何变化的更多的情况,但是现有的数字不允许我们满怀

    信心地作出判断。有理由认为,在发展的头几十年中,这个

    比例是特别高的,以后逐渐下降。这是因为在发展的最初阶

    段,需要建立公用事业的基础,虽然也有必要花一些钱来维

    持、改善和扩大基础设施,但是以后这些开支比较起来可能

    不会像最初阶段那样多。这一看法与我们前面用以说明据认

    为同投资总额相比投资净额下降的趋势的看法是一样的。我们一会儿在说明与设备开支相比投资总额内建筑开支下降的

    趋势时还会遇到这个问题。再往后,作为某些经济学家提出

    的理由之一,我们还会遇到这个问题,这些经济学家预料,很

    发达的国家在它们积蓄的资金“成熟”时,要为这些资金寻

    找足够的出路将变得越来越困难。

    公共工程和公用事业的重要性的另一个有趣的必然结果

    是与私人投资相比,政府投资的重要性。在那些政府将公用

    事业交给私人企业经营的国家里,政府的投资只占投资总额

    的一小部分——10%以下。然而,当公用事业收归国有时,这

    个比例就急剧上升,如果政府负责住房开支的话,它还会上

    升得更猛,更不要说对采矿业和制造业的投资了。许多欠发

    达国家决心将这些投资的责任接过来,结果发现所涉及的款

    项意味着政府开支大增,超过了它们的财力。

    制造业和农业之间投资如何分配,这取决于这两项活动在经济中的相对重要性。在英国,农业在投资总额中只占5%,但是它只雇佣5%的人。在美国,投资的比例看来接近于8—10%。在每一个国家,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使制造业比农业发展得快,因为人们富裕了,他们购买制成品的数量比他们的食品消耗量增加得快。因此,必定会出现一种对制造业投资比例上升,对农业投资比例下降的趋势。此外,相对

    比例取决于一个国家的自然资源与其人口的比例,因为这反

    过来决定它是否人口过剩,是否必须出口制成品以换取粮食,

    或者靠出口初级产品以换取制成品能否繁荣。在日本或印度

    等人口过剩的国家,人们期望发展计划包括对制造业的比较

    大的投资,因为没有其它办法能使所有的人都就业,或者为进口粮食付款。而在缅甸或泰国等拥有充裕肥沃土地的国家,

    人们则期望那种提高人均农业产量的投资占优势。

    最后,我们谈谈建筑、设备和增加股本之间资本形成的

    分配问题。我们先谈谈股本,因为这一项常常受到忽视。在

    任何时候,现有股本都占国民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一半。因此,

    如果国民收入一年增加3%,那么股本需要增加的数额约为

    国民收入的1—1.5%,这可能相当于投资净额的12%。在

    制订发展计划时,这个大项的必要性常常遭到忽视,结果是

    原料和消费品的短缺现象变得更加严重,因而妨碍了产出的

    增加。

    建筑和设备在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中所占的相对份额的大

    小,取决于国家在公路、铁路、房屋和公用事业等方面已经

    具备的条件如何。在1951年,建筑所占的份额英国为48%,

    美国为56%,黄金海岸为59%,尼日利亚为61%。我们掌握

    的关于美国的数字可以追溯到1870年,它们已显示出同样的

    趋势:建筑业已从最初的大约三分之二的水平不断下降。英

    国的这个比例之所以异常低,其部分原因是由于近几年故意

    限制对公用事业的投资作为反通货膨胀的一种措施。在公路

    方面开支非常少,这就非常明显地反映了这一点。1952年,英

    国的政府投资(不包括公营公司和公用事业)只占固定投资

    总额的9%,而美国为16%。

    建筑业的极大重要性并不是得到人们普遍理解的;许多

    人主要是从安装机器的角度来考虑资本形成的,而实际上它

    在更大的程度上是由这种或那种建筑结构组成的。在资本形

    成中,土木工程是主要行业,机械工程则比它落后一段距离。

    这种情况会产生一些必然的结果,其中之一就是我们已经提

    出的论点,即阻碍迅速加快投资的真正的障碍是建筑业自我

    扩充的能力。另一个必然结果是,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最

    需要资本的是公共工程和公用事业,眼下它们是不直接对外

    国私人投资者开放的;所以外国私人投资对欠发达国家的资

    本需求关系不大。但是我们将在第二节(三)中再回过来谈

    这一点。

    为了表明下面这一点,我们所说的话已经够多的了,那就是本节中出现的任何数字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推测性的,不存在应当期望某个国家遵循的典型的投资模式。尽管如此,即使考虑到各国之间理所当然地存在的重大差别,而且这些差别是可以解释的,这些数字也清楚地显示了某些典型的误解,仅仅由于这一点,它们也是有价值的。例如,它们表明了建筑业在资本形成中的重要性,股本的重要性,以及住房的重要性,由于忽视了这一点,许多发展计划失败了。在每一个国家,如果人们想制订投资计划,那就必须详细调查资源和潜力,这项工作是代替不了的;但是考察一下其它地方所发生的事情也是有益的,即使只是弄清楚某个重要项目没有遭到忽视也是好的。

    第二节 储蓄

    (一)储蓄的必要性

    我们在前一节中确立的看法是,投资对经济的增长是必要的。由此,我们在被动的意义上可以说。储蓄是经济增长

    所必须的,因为要投资就必须进行储蓄。尽管如此,人们仍

    然要问,投资过程是否会自动创造所需的一切储蓄。因此我

    们不必为储蓄的数额担心,而集中力量进行投资。我们还可

    以进一步提出这样的问题,储蓄是否可能因破坏商品需求而

    抑制投资,所以鼓励人们花钱比鼓励人们储蓄要好。这些问

    题已经提出很久了,我们在详细分析储蓄的来源之前必须先

    谈谈这些问题。

    在任何收入水平上,人们只能消费现有的那么多消费品。

    由于他们的收入来源于生产的消费品和投资货物,又由于他

    们只能购买消费品,所以他们必须把自己的收入中相当于已

    经生产的投资货物的价值的那一部分钱储蓄起来。从这个意

    义上说,人们的储蓄额始终与投资额一样多。然而,他们这

    样储蓄的数额,可能并不等于他们在那个收入水平上愿意储

    蓄的数额。如果他们希望多储蓄一些,他们就要减少消费品

    的开支;如果他们希望少储蓄一些,他们就将增加消费品的

    开支。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他们的开支不会与消费品所产生

    的价值完全一致。如果人们希望自己储蓄的数额超过投资的

    数额,那么生产消费品的厂商就要亏本,因为他们作为成本

    付出的那部分收入就不会作为销售额回到他们那儿来了;如

    果人们希望自己的储蓄数额少于投资的数额,那么这些厂商

    就会赚取意想不到的利润。无论哪一种不平衡现象都会引起

    进行调整的运动。如果人们希望自己储蓄的数额超过投资的

    数额,那么亏本的厂商就会减少支出,收入和就业人数就会

    减少。如果反过来投资超过储蓄,厂商就会增加支出,因而收入增加。如果存在着可以吸收的闲散劳动力、土地和资本

    等资源,那么收入的这种增加也将反映在实际产出和就业人

    数的增加上。但是如果扩大产出所需的某些资源或所有资源

    都短缺,那么收入的增加将仅仅表现为价格的通货膨胀性上

    涨。

    因此,这就是对储蓄是否有关系这个问题的答案。它确有关系。鉴于投资水平,如果人们的储蓄愿望过于强烈,物价就会下跌,如果他们的储蓄愿望不够强烈,那么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要么产出增加,如果有这种可能的话,要么价格上涨。鉴于投资水平,人们同样有可能希望储蓄过多或过少。

    在维多利亚时代人们的思想中,没有产生这些问题,因

    为人们不习惯于将投资水平看作是一种可以独立于储蓄水平

    的东西。按照他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企业家将他们自己的

    或借来的储蓄进行投资。他们不能将并不存在的储蓄用于投

    资,一切储蓄金都自动地用于投资。因此,储蓄永远等于投

    资,投资的水平决定于储蓄的水平。由于维多利亚时代的人

    希望增加投资,他们就能集中心思改进刺激储蓄的办法。然

    而在我们这个时代,我们既认识到储蓄金不一定总是用于投

    资的(有些储蓄可能贮藏起来了),也认识到某些投资可能超

    过当前的储蓄额(人们可能将贮藏的钱拿出来或筹集额外资

    金用于投资)。因此,我们对决定储蓄的力量和决定投资的力

    量单独进行分析,并认识到任何时候都十分可能存在对当时

    的投资水平来说储蓄过多或过少的现象。

    此外,当我们研究决定投资的力量时,我们看到了另一种可能性,而大多数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都忽视这种可能性。这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即储蓄额的增加可能抑制投资,而

    不是像他们所认为的那样自动导致投资的增加。这种理论是

    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社会资本与其消耗量之间的比率是固

    定的,因为如果情况并非如此,资本积累的速度可能比消耗

    增长的速度快,资本消耗的增长率的下降不一定会制止资本

    的增长率。资本与消耗的比率是固定的吗?不一定是固定的。

    首先,生产消费品的工序的资本密集度可能比较高也可能比

    较低,作何选择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资本比其它资源便宜多

    少——也就是说取决于利率的水平。现在,进一步履行节约

    似乎会使利率下降,如果利率已经是很低了,那么下降的幅

    度不会很大,但是如果利率很高,那么下降幅度就会很大。因

    此,进一步履行节约可能会鼓励生产者使用资本密集度比较

    高的工序,所以可能为生产消费品而刺激资本的生产,哪怕

    消费品的需求量增长的比较慢也罢。这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

    性;限制消费量的增长朝一个方向拉,利率下降则朝另一个

    方向拉,所以最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净效果,我们没有把握。也

    许更为重要的是,当我们问及消耗是什么意思时会出现什么

    样的情况。正如我们在前一节中所看到的,即使在富裕的工

    业社会中,固定投资总额中也只有大约30%的资金用于制造

    业和农业,因此与商店中的这些东西的消耗直接有关。大约

    60%被房屋、公用事业和公共工程吸收了,这些东西的需求

    量——或者无论如何是这些东西的投资需求量——与消费者

    目前在商店里的花钱水平并不是非常密切地相适应的,因为

    这些是期限很长的投资,从比较长远的观点来看,同所预期的需求量也是同样适应的。这些投资的资本密集度也是非常高的,资本—收入比率比制造业和农业的资本—收入比率高四五倍;由于这个原因,它们对利率的变动特别敏感。因此,进一步履行节约会减少对制造业的投资,同时对住房、公用事业和公共工程超比例增加投资,这看来是十分可能的。从理论上说,增加储蓄有可能抑制投资,但是增加储蓄同样有可能促进投资。

    那些资本已经非常充裕因而投资动力微弱的国家,必须

    考虑储蓄水平过高的可能性,否则可能遇到长期缺乏投资机

    会的危险。是否存在任何这样的国家,这是可以争论的,因

    为甚至连最富裕的国家也在不断提高它们所期望的住房、通

    信、医院等的标准,并在发明新的消费品和新的生产方法,这

    些都需要新的资本。我们将在下面(本章第三节(四))讨论

    这些国家的问题。在欠发达的国家里,不存在这种危险。这

    些国家的情况正好相反,私人如能筹到资金,他们很愿意投

    资,此外,政府需要对公路、供水、抗洪、灌溉、电力、工

    厂、学校、房屋、医院等许多工程进行投资。对这种投资起

    限制作用的并不是没有需求,而仅仅是缺少储蓄来为这种投

    资提供资金。在这些国家中,将比如说占国民净收入12%的

    富有成果的政府投资计划保持几十年是可能的,但是人们只

    愿意储蓄4%或5%。因此,如果筹措资金来弥补储蓄和投资

    之间的差额,那么得到资金的人就会在消费者市场花钱过多,

    因而会出现通货膨胀的趋势。另一方面,如果人们比较自愿

    地进行储蓄,那就可能增加投资而不会发生通货膨胀。不管

    比较发达的国家的情况如何,妨碍到欠发达国家进行数额比较大的投资的因素是,目前人们太不愿意储蓄了。

    现在,有些人认为,在这些国家,为了提高生活水平,进行投资是极其必要的,即使要付出通货膨胀的代价也要投资。因此,必须继续进行分析,看一看如果在超过自愿储蓄的水平的情况下进行投资会发生什么情况。

    一般说来,答案是货币收入将不断增加,直到它达到储蓄与投资相等的水平时为止。进行分析的目的是要发现这种平衡是如何达到的,需要多长时间,其间价格和产出会发生什么情况。

    首先谈谈产出。我们必须将产出立即发生的情况同在适

    当的时候这个过程创造的新的资本货物开始产生效果时产出

    发生的情况区别开来。新的资本货物创造的产出是一样的,不

    论它们的资金来源于储蓄还是来源于新筹集的资金。它对价

    格的影响也是一样的,也就是它使价格下降。在这方面,对

    于目的在于创造有用的资本货物的通货膨胀与其它通货膨胀

    要作重要的区别。当通货膨胀的目的是为了把货物腾出来用

    于毁灭目的时,我们之中的大多数人都把通货膨胀与战争联

    系起来。这种通货膨胀会变得越来越严重,因为不断增加的

    货币供应量可能会面临不断减少的货物供应量。与此相反,创

    造有用资本的通货膨胀会自行消失,因为它们迟早会造成市

    场货物供应量增加。产出有多快和多大,这取决于以这种方

    式集资的企业的性质。如果一项建校计划用这种方式筹资,那

    么价格将长期上涨,当表现在离校学生人数增加的效果开始

    显示出来时,价格可能不会下跌很多。但是如果新的资金在

    乡村用于保护水源,实施只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建成、花钱很少而水浇地的产量可以翻一番的计划,那么价格将上涨

    很少,并将很快下降,下降的幅度会比上涨大得多。

    记住下面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创造有用资本的通货膨胀

    最后会自行消失。尽管如此,分析一下在新资本产生效果之

    前的过渡时期所发生的情况也是重要的。在过渡时期产出发

    生什么情况,因此也就是价格发生什么情况取决于经济是否

    有闲散资金,这种资金很容易地被吸收来用于增加产出。在

    工业国,在发生衰退期间,工厂倒闭,工人失业。当投资增

    加时,因此有了工作做的人们用他们的一部分收入购买消费

    品,这就鼓励生产消费品的厂商生产更多的消费品,从而提

    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所以这种螺旋形上升继续下去。可是

    在欠发达国家,情况就不同了。它们没有那种许多有用的设

    备闲着无用的工厂——或者就是有,为数也不多,甚至连最

    小的需求压力也会很快使产出达到极限。在其中有些国家

    ——尤其是在非洲——失业的人也很少,这种失业者是指如

    果以目前的工资向其提供就业机会马上就能工作的人。其它

    一些国家——尤其在亚洲——则人口过剩,特别是在农村,但

    是没有与人口相应的设备。如果将更多的货币投入流通,那

    就会使农业和手工业的产量略有提高,但是很快这些行业的

    生产能力就会达到极限,进一步增加货币收入只会起到使物

    价上涨而不是使消费品产量增加的作用。

    尽管如此,即使在由于缺乏生产粮食的土地或者生产制成品的机器而使消费品的产量无法提高的经济中,仍然有可能利用剩余劳动力来生产某些形式的资本,而不需将土地或设备从其它用途中抽回来。我们已经看到,大约50—60%的固定资本形成出现在建筑业中。现在有许多种建筑可以用手工进行,实际上不使用稀有的设备——从建造金字塔到19世纪中叶修建铁路大隧道的人类各项成就就是见证。剩余劳动

    力可以用来修筑道路,修建灌溉沟渠、蓄水池、房屋和其它

    许多种类的工程,无需减少任何其它东西的产量。其中有些

    工程,尤其是那些与农田用水或开垦土地有关的工程很快就

    能产生丰硕的成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有剩余劳动力

    的国家比没有剩余劳动力的国家优越,因为后一类国家不从

    生产消费品的部门抽回劳动力就不能增加它们的资本形成,

    而有剩余劳动力的国家则可以增加资本形成而不必在其它货

    物方面付出代价。

    妨碍使用这种剩余劳动力的一个因素并不是缺乏固定资

    本,而是缺乏流动资本。如果向雇来挖灌溉渠道的工人支付

    工资,工人们将把他们的工资拿到市场上去花掉。货币需求

    量将源源不断地增加,而消费品的产量不会相应地增加。因

    此,价格往往会上涨。这种情况,加上需求量的增加,也会

    刺激消费品的进口,这对国际收支会产生不利影响。如果用

    严格控制进出口的办法来防止这些影响,其结果只会使国内

    流通的货币数量增加,从而增加对国内价格的压力。

    这种价格上涨的前因后果是消费品从经济的其余部分转向新就业工人的再分配。这些新就业的工人原先以某种方式勉强餬口,也许是靠亲戚的接济过日子。现在他们境况好转了(否则他们大概不愿就业了),因此,别人的境况必定更差了,因为消费品的产量没有增加。所以价格的上涨仅仅代替了纳税,因为如果政府向整个社会征税,并用这些收入来支付开挖灌溉渠道的工人的工资,那么所得的结果是完全一样的,虽然价格没有上涨。是让通货膨胀还是征税,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政治抉择。如果政府认为用通货膨胀的办法集资造成的政治困难少于征收同样数额的税所造成的政治困难,它们就用通货膨胀的办法。

    在通货不膨胀或者不征税的情况下完成基建工程的另一种办法是,说服人们为这些工程工作而不取报酬。我们已经看到(第三章第1节(一)),如果上述工程完全是对当地有利的,如果它们可能对村子里的几乎每一个人都有好处,那么这种办法确实是可行的。对这种活动,政府也是要花钱的。首先,它必须设立一个行政机构,以便在村子里为这种活动作宣传,组织村民们讨论和规划他们要做的事情,对活动的实施进行监督,一般说还要同受这些活动影响的所有其它政

    府部门进行联络(企图组织“社区发展”而没有专人来做这

    项工作是决不会有多大作为的)。其次,政府一般必须提供在

    当地不易得到的原料,还要支付帮助工作的熟练工人或其它

    技术人员的工资。人们已经发现,政府必须为以这种方法完

    成的工程提供30—50%的费用,其余50—70%无偿劳动的价

    值。这种努力是有价值的,这不但是因为这种投资将提高产

    量,或者采用这种方法可以避免通货膨胀和征税。它们之所

    以有价值还因为它们在乡村培养集体精神,因为它们使得村

    民们感到他们可以自助——这种感情一经唤起,可能在其它

    许多方向开花结果。这也是最好的计划工作,因为村民们不

    是被迫进行集体劳动,他们只为他们需要的项目工作;而在

    行政管理中心规划和支付报酬的工程,往往不能满足人民的实际需要,即使它们确实没有完全忘却遥远的农村地区的话。

    完全有理由将“社区发展”工作能够得到的一切资金全部用

    于这种发展工作。另一方面,必须认识到,这对资本形成可

    能做出的贡献,受到这样一个事实的限制,那就是人们将只

    为严格符合当地利益的项目工作。因此,决不能将它看成是

    可以代替大规模资本形成的其它方法的东西。在实行强制劳

    动的国家里,无偿劳动可能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其它国家,它

    的规模是受限制的。

    让我们继续设想资本形成是靠创造货币来集资的,并且

    继续讨论通货膨胀,看一看发生什么情况。首先,我们必须

    消除国际收支方面的危险。如果让通货膨胀而不控制进口,那

    么外汇储备很快就会枯竭。还可能有必要控制出口,否则国

    内需求量的增加将促使公众消费本来可以出口的国内商品。

    如果出口商品由那些并不在国内消费的商品(橡胶、可可)组

    成,那么就不会发生这种困难。但是如果出口商品也是国内

    可以消费的(大米、棉花、油菜籽),它可能是很重要的。控

    制出口并不容易,因为这涉及发放某种许可证或征购问题,对

    大工厂或种植园实行这些措施容易,对手工业工人或农民实

    行这些措施比较困难。然后还有由于国内提价而在出口市场

    上造成的困难。如果一个国家的出口是为了竞争,这是从该

    国的产出仅仅占世界产出的一小部分这个意义上来说的,那

    么世界价格不会受其通货膨胀的影响,当与世界价格相比国

    内成本上升时,它的出口额可能减少。可采取给予出口补贴

    等各种办法,但是任何大规模的通货膨胀的最后结果必然是

    货币贬值。这对小国来说并没有不利的影响,因为它的贸易条件并没有受到货币贬值的不利影响,又因为它的国外资产和负债通常是根据外汇来确定的;但是这对大国可能具有比

    较重大的意义。除了出口方面的这些困难以外,还必须再次

    强调控制资本外逃的必要性。通货膨胀促使人们保存外汇而

    不是本国货币,尤其是如果他们预料本国货币会贬值的话。如

    果把所有这些都考虑进去,那么要全面控制外汇情况,使通

    货膨胀对国际收支不产生某种不利影响,这显然是极其困难

    的,但是有些国家发现这些事情比其它事情容易处理。

    我们假定不许国际收支情况恶化,并继续进行分析。我

    们接着注意到,即使产出不变,某些欠发达国家在价格不受

    压力的情况下创造一些资本也是可能的。凡是经济越来越货

    币化的地方,就是这种情况,这是从这样一种意义上来说的,

    即与为了维持生计或物物交换而进行的生产相比,使用货币

    的数额越来越大了。由于人们需要更多的货币进行交易,就

    可将更多的货币投入流通,而价格不会受到压力。同样,在

    产出日益增加的任何经济中,可以将更多的货币投入流通而

    不会使物价上涨,不管这种增加是因为人口不断增加,还是

    因为有更多的土地用于耕种,或者因为生产率提高了。在任

    何日益增长的经济中,人们需要持有更多的货币,所以政府

    可以发行更多的货币而不会使价格上涨。令人遗憾的是,这

    种财源实际上并不很大。流通货币与国民收入的比率始终大

    大低于1。因此,即使换算成货币的产出每年增加2%,筹措

    用于投资的资金很难超过国民收入的大约1%,否则就会造

    成压力。

    超过这个水平,如果创造更多的货币用于投资,那么投资就会越过储蓄。于是货币收入就会不断增加,直到储蓄赶

    上投资时为止。达到这种新的平衡需要多长时间,这取决于

    储蓄水平是与货币收入密切相关,还是仅仅与实际收入密切

    相关。如果储蓄仅仅是与实际收入密切相关,那么储蓄不能

    靠增加货币收入来增加。因此,直到新的资本货物开始使消

    费品的产量增加之后,是无法达到这种平衡的。如果通货膨

    胀将收入从非储蓄阶级转向储蓄阶级,那么是可以在不增加

    实际收入和新的消费品到达市场之前达到平衡的。

    让我们比较充分地探讨一下通货膨胀逐步消失的可能性

    如何,即使不考虑它最后会给市场带来的消费品产量的增加。

    从这个角度来考虑,可以设想如下最有利的情况。假设政府

    雇用失业工人筑一条拦河大坝,并修建灌溉沟渠。这些失业

    工人将工资在市场上花掉,结果是价格上涨。如果我们假设

    这样做的结果只会使利润增加,并把这些利润全部储存起来,

    或者用于购买公债,那么就不会发生通货膨胀。价格上涨的

    数额相当于投资的数额,但是储蓄额也增加那么多,所以,虽

    然投资过程继续下去,价格也不会再涨了。这是一个极端的

    情况。如果我们假设,价格一上涨,全体社会成员为了使他

    们的实际收入和消费水平保持不变,要求并得到较高的工资、

    薪金和支付的利息,那么我们还可以看到另一种极端的情况。

    根据这一假设,在可以得到消费品新产量之前,是无法达到

    均衡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通货膨胀的过程不会使收入转

    入可能储藏钱财的阶级。

    因此可以说,实际上,通货膨胀限制在狭窄范围内的可能性取决于(1)通货膨胀是否会使收入转入储蓄阶级;(2)他们将储蓄金派什么用场;(3)多快能得到新生产的消费品。

    关于(1),一般说来,从通货膨胀中得到好处的阶级是

    企业家、农民,在某些情况下还有政府,企业家能得到好处

    是因为他们出售的商品价格的上涨速度往往比工资、薪金、房

    租、债券利息、养老金和他们其它一些开支增加的速度来得

    快。农民能得到好处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粮食上涨的幅度比

    其它价格的上涨幅度大,这是由于粮食的需求量是无弹性的。

    现在农民和企业家都比社会上其它阶级节约,所以几乎可以

    肯定,通货膨胀会使储蓄额增加。相反的意见是一种局部的

    意见。通货膨胀使拿薪金的中产阶级的储蓄额减少,因为它

    使他们的实际收入减少了;由于这个原因,又因为中产阶级

    比其它阶级说得多和写得多,于是往往有人断言,通货膨胀

    使储蓄额减少了。可是情况并非如此。中产阶级的实际收入

    减少了,而企业家和农民的实际收入增加了,这些阶级都比

    中产阶级更愿意储蓄。考虑一下通货膨胀对政府储蓄额的影

    响也是重要的。通货膨胀对政府收入的影响是根据收入中边

    际纳税额是比平均纳税额多还是少而各不相同的。如果边际

    纳税额超过平均纳税额,那么货币收入的增加就会使国民收

    入中纳税的份额提高。这样,到最后,开始靠发行货币来为

    其开支集资的政府,就达到了这样的地步,即它的收入已经

    增加了如此之多,以至于现在能保持新的开支水平而无需进

    一步发行任何货币。许多现代国家的政府都处于这种地位(例如英国、美国和苏联);而相反,在许多其它国家,政府收入在通货膨胀中落后于货币收入,其结果是通货膨胀使政府的赤字增加了而不是减少了。

    至于(2),即使通货膨胀使储蓄额增加,这也不会使通货膨胀停止,除非储蓄金被储藏起来,或者用以代替更多的新货币来作为一直在造成通货膨胀的投资资金。因此,如果企业家像他们乐于做的那样将其新获得的利润用作更多的新

    投资的资金,这对资本形成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它也可以使

    通货膨胀继续下去。如果在另一方面他们用自己的利润去购

    买公债,政府就能停止发行新的货币来为它的计划提供资金。

    (或者,如果从银行借钱的企业家制造了通货膨胀,那么如果

    现在获得利润的企业家用它们支付银行垫款,或者将它们储

    藏起来,或者购买正在进行新的投资的企业家的证券,通货

    膨胀将得到制止。)农民用他们的利润偿还债务,购买更多的

    土地,其效果如何取决于放债人和出卖土地的人将这些钱派

    什么用场。放债人也许把它储藏起来,等待“更好的”日子

    (即农民再次缺钱的日子),出卖土地的人可能以不同的方式

    作出反应。如果政府希望通货膨胀尽快停止,同时又保持其

    较高的(实际)开支新水平,如果它不能依赖将自己的储蓄

    金贮藏起来的储蓄者,那么它必须以某种方式得到这些储蓄

    金,不是以征税的方式把它们拿走,就是通过出售公债的优

    惠条件把它们拿走。

    储蓄金是贮藏起来还是投资于公债的可能性取决于通货

    膨胀率有多高,通货膨胀的时间持续多长。如果价格迅速上

    涨,或者持续时间相当长,那么人们就会对货币丧失信心,既

    不会保存货币,也不会保存公债。他们宁愿保存不动产,因

    为不动产的价格是随着通货膨胀而上涨的,人们普遍抛出货

    币而购买货物,这会加剧通货膨胀。人们是否抛出货币而贮存商品或固定资产,这部分是一个调节问题;总是有人抛出

    货币而购买商品或固定资产的。做股票投机对经济是有害的,

    因为它使原料更加短缺,甚至可能使生产缓慢下来,从而使

    价格上涨得甚至更快。购买固定资产的结果会使一些新的资

    产建立起来——建造房屋,改善农场,还可能出现许多新工

    厂。通货膨胀使固定资本形成增加;即使是恶性通货膨胀,例

    如1919—1923年德国的通货膨胀,也会产生这种结果。从长

    远的观点来看,这是一种非常好的结果,因为它使实际产量

    增加,使生活水平提高。但是在这种创造资本的方式发生的

    时候,它会使通货跟着膨胀,甚至可能像购买股票那样,由

    于从消费品工业抽走资金,使消费品的产量暂时下降,因此

    使价格更加急剧地上涨。

    如果一个国家的政府有一个有效的行政管理机构,它就

    可以用规定最高价格、配给基本消费品和发放新投资许可证

    的办法来防止通货膨胀失控。如果这些政策获得成功,它们

    也能从根本上抑制通货膨胀,因为人们往往把他们不能用于

    购买配给商品的钱储蓄起来,所以储蓄将同投资保持均衡。这

    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和美国战时财政获得成功的秘

    密之一。在此期间,尽管做出巨大的战争努力,物价只上涨

    了50%左右。(另一件重要武器是很高的边际税率,它吸收

    50%或更多的支出,其速度和它产生收入一样快。)目前,管

    理通货膨胀使其不至于失控的方法,比20年前得到人们更深

    切的理解。然而这些方法只有拥有有效行政机构的政府才能

    使用,这些政府主要是先进工业国的政府。欠发达国家的行

    政机构的效率相当低,它们控制通货膨胀的尝试所造成的害处往往和它们带来的好处一样多,尤其是如果这些尝试的主要效果是使得毫无控制地生产非基本必需品变得更加有利可图或者建立黑市网和鼓励贪污腐化的话。

    通货膨胀的最严重后果是物价大幅度上涨或者持续时间很长,以致使人们对货币丧失信心。短时间幅度不大的通货膨胀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如果在二三年内物价每年上涨5%,人们是不会感到恐慌的,因为他们相信,物价不久会再次下降。管理得比较好的国家的货币当局维持了这种信心,它们的习惯并不是逐年不断增加货币供应量,而是使短期货币膨胀阶段与严格限制阶段交替出现。银行信贷上升三步,下降一步,而不是连续上升。这样,创造新货币有助于资本形成,

    而不会引起恶性通货膨胀,也不会严重影响人们对货币和公

    债的信心。原则是,如果要将通货膨胀用于资本形成,那么

    最好是一次用一点,而不要连续使用。

    至于(3)我们已经看到,在任何情况下,用于创造有用

    资本的通货膨胀会自行消失,因为到适当时候,新资本源源

    不断地生产出消费品,这些消费品不但会制止物价上涨,甚

    至还会使物价下跌。此外,实际产量的这种增加也可能使储

    蓄增加,因而提供了使投资保持在较高水平的储蓄金。储蓄

    增加不一定意味着实际产量也增加,因为储蓄水平是与收入

    分配密切相关而不是与人均实际收入水平密切相关;可是我

    们无需马上讨论这一点,因为我们一会儿就要讨论决定储蓄

    的各种因素了。

    如果要将通货膨胀用于资本形成,它只应间歇地和少量地使用;除了这条原则,我们不妨再加上这样一条原则,即它只应当用于很快就能完成的,此后利润率很高的投资。要说明用新资金资助一项农业推广业务,传播高产新技术知识的例子,或者那些向农民提供更多的水而又不涉及在河流上修建工期长、造价高的工程的措施,或者使新的肥沃地区迅速可以耕种的清理土地、排水和开垦土地的计划的理由,是

    比较容易的。而需要大量外汇的计划(例如为工厂购买机

    器),或者实施起来要经过很长时间的计划(例如多用途河流

    流域工程),或者资本和产量的比率很高的计划(例如建造幼

    儿园),用创造新货币的办法来筹资是不适当的。人们可能认

    为,这条“原则”并不是特别有意义的,因为所有投资来源

    于全部储蓄,所以从一个规划中挑选出几项计划是没有用处

    的,这些计划被说成是通过自愿储蓄来集资的,而其它计划

    则被说成是靠创造新货币来集资的。因此,也可以认为,比

    较好的“原则”将是避免所有这样的计划,它们与产出相比

    费用很高,或者实施时间很长,或者需要大量外汇,在这种

    情况下,边际计划将是那些从这些观点来看最不可取的计划,

    从某种意义上说,用新货币来提供资金的永远是这些边际计

    划。可是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许多计划不顾这些标准都

    在一项投资规划中找到了一个位置(例如公共卫生计划或工

    业化计划),实际情况并不是不包括在内的计划引起通货膨胀

    的可能性永远比包括在内的计划大。因此,考虑这样一项投

    资规划是有意义的,即在制订这项投资计划时首先假定不创

    造货币,然后再加上这样一点,即如果允许一定程度的通货

    膨胀,那么现在加到规划中去的计划在要不然不包括在内的

    计划中是最不会引起通货膨胀的。(除了通货膨胀,如果最后的收获是丰硕的,那么就不应当排除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产生效果的投资;这些投资和其它投资之间的抉择,仅仅取决于利率的高低。)

    (二) 国内来源

    我们在本章第一节中已经看到,人均国民收入不增加的

    社会,每年的投资占它们国民收入的4%或5%或更少,而进

    步的经济每年将12%或更多的国民收入用于投资。经济增长

    理论中的主要问题是理解一个社会从储蓄5%变为储蓄12%

    的过程——以及伴随这种转变而来的态度、制度和方法的变

    化。

    人们习惯于从进一步履行节约和更有效地使用储蓄金的

    角度来说明这种转变。进一步履行节约是事实,但是如果因

    此认为主要的变化是社会上所有阶级都变得更加节约或者减

    少了浪费,那也会使人产生很大误解。因为主要变化是社会

    上出现了一个新的阶级——营利企业家——它比所有其它阶

    级(地主、雇佣劳动者、农民、领薪金的中产阶级)都更节

    约,与所有其它阶级相比,它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增大

    了。在私人资本主义社会,这些企业家赚取私利并为了自己

    的利益将它们用于再投资;而在苏联,大幅度增加的利润作

    为“营业税”被掩盖起来了,为了公众的利益,计划人员将

    这些利润用于再投资。但是,无论何种情况,从储蓄5%转变

    为储蓄12%的主要特点是利润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大

    幅度增长。

    利润的相对增加不一定与收入分配不平等现象的增加是一样的,因为这种增加同租金收入相对重要性的相应下降是联系在一起的。事实上,收入分配得极其不公平的社会,并

    不是那些具有巨额利润的富裕社会的经济,而是那些交纳巨

    额租金的贫穷、人口过剩的国家的经济。在斯里兰卡或波多

    黎各,10%收入最多的人,他们的收入大约占个人收入总额

    的40%,而在英国或美国,这部分人的收入在纳税之前接近

    30%。这些数字是有点令人误解的,因为公司未分配利润不

    包括在个人收入的估计数字里;如果将未分配利润考虑进去,

    那么两者不可能有多大差别。无论如何,就不平等现象而言,

    不可能对比较发达的经济和欠发达的经济进行一般性比较。

    欠发达的经济之间是有差别的,这要看土地是多还是少,所

    有权是很分散还是很集中,还要看在它们内部,矿山或种植

    园等资本主义企业是否很发达。比较发达的经济也是有差别

    的,它们的个人收入的分配今天也比20年前公平(在纳税之

    前。虽然这主要是由于与分配的利润相比,未分配利润增加

    了)。然而,比较发达的经济和欠发达经济之间在这方面没有

    特别的差别这个事实,只对我们的结论有利。储蓄金和国民

    收入的比率不仅是与不平等现象密切相关,而且更确切地说

    是与利润和国民收入的比率密切相关。

    巨额租金收入不会被储蓄起来,因为拥有土地的贵族并

    不考虑将他们的收入用于生产性投资——无论如何,在有一

    个资本主义的例子可以仿效之前,他们是不会有这种考虑的。

    租金收入历来用于购买更多的土地,雇佣大批侍从(如果中

    央政府很弱,则包括一支私人军队),建造教堂、庙宇、陵墓

    和纪念碑,创办慈善事业,寻欢作乐。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资本主义的压力下,这些习惯改变了。租金要征税,再加上有利可图的资本主义投资的例子,往往使得地主变得更加节

    约;在先进的资本主义社会,租金甚至可能成为用于生产性

    投资的储蓄来源(次要的来源)。可是这是在事件以后发生的;

    所以不能以地主变得更加节约来解释社会从储蓄5%转变为

    储蓄12%这种变化。

    农民阶级的情况也是如此。农民是一个阶级,他们既有

    节俭的美德,又动辄就要借债,这是自相矛盾的。农民之所

    以学习节约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离灾难的边缘是多么近。在

    某些社会里,差不多年年发生水灾、旱灾、蝗灾、牛疫或某

    种其它天灾,除了那些有点积蓄可以垫补的农民以外,使得

    全体农民变得一贫如洗。这些经常发生的灾害是农民动辄就

    要借债的部分原因。与此同时,那些有积蓄的农民,往往不

    是将钱借给遭到不幸的农民,就是用来购买土地,无论哪种

    情况,结果都不是使资本形成增加。购买土地使价格上涨,并

    使土地的分布情况发生变化,但这并没有使土地出产更多的

    东西。如果农民拥有土地,他们可能投资改善土地,但是大

    部分改善土地的方法都会使土地的产量暂时下降(休耕、轮

    作、造林、种草、控制侵蚀),在土地遭受压力大的地区是不

    受欢迎的。农民还喜欢对牲畜进行投资,但是亚洲和非洲的

    许多农民对牲畜的态度不是以获利为目的的,所以在许多情

    况下,这种投资是一个负担,而不是利润的来源。考虑到农

    民的生活很不稳定,他们对土地和牲口采取不为营利的态度,

    所以农民的资本形成净额在国民收入中只占很小一部分就不

    足为奇了。

    拿工资和薪金的阶级比农民有比较固定的收入,在一般

    情况下,甚至连城市非熟练工人的收入也比普通农民多。然

    而这些阶级储蓄很少,因为他们想的是花钱而不是储蓄。工

    人的储蓄金很少。拿薪金的中产阶级储蓄不多,但是在几乎

    每一个社会,中产阶级用他们的薪金存的钱对生产性投资没

    有什么意义。这在统治阶级在种族上不同于中产阶级和下层

    阶级的国家里尤其如此,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中产阶级似乎

    要以摆阔气的挥霍浪费以及表明他们同外国统治者一样优越

    的热情来显示自己(第二章第一节(二))。在任何情况下,用

    薪金进行储蓄的数额是不多的,这几乎是普遍现象。中产阶

    级的大多数成员永远在为赶上同伴而斗争;如果他们设法存

    了足够的钱来购买他们所住的房子,那他们的日子就算过得

    不错了。他们可能存一点钱做子女的教育费或者在年纪老了

    的时候补贴生活,但是这种储蓄实际上被为了同样目的而用

    掉的储蓄金抵销了。如果收入或人口在增加,那么这种抵销

    是不完全的,因为每一代人储蓄的数额都比前一代人储蓄的、

    现在正在使用的数额大。这些储蓄金对于进行储蓄的个人来

    说自然是很重要的,存一点钱以便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使用,这

    是很重要的,即使在福利国家也是如此,社会改革家历来敦

    促人们储蓄,他们是正确的。可是,这些储蓄金仅仅是推迟

    未来的消费,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被其它推迟的消费抵销了,这

    个事实意味着,它们对于生产性投资并不具有重要意义。

    拿薪金的中产阶级储蓄额少这个事实也证明,储蓄和收

    入的不平等现象并不是直接有联系的。中产阶级的收入比平

    均收入或者小农或非熟练工人的收入多,两者之间的差距,欠发达国家比工业国大得多。其部分原因是由于欠发达国家更缺乏中产阶级的技能。出现这种现象也是由于中产阶级在比

    较富裕的国家和比较贫穷的国家之间的流动性比较大,这就

    使得他们能在比较贫穷的国家要求过他们在比较富裕的国家

    所过的同样高的生活水平;事实上,由于穷国不得不从富国

    吸引中产阶级的技能,中产阶级在穷国的生活水平往往比他

    们在富国的生活水平高。因此,收入的更加不平等与被中产

    阶级消耗掉的国民收入部分增加有关。

    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储蓄来源于工资、薪金和农民的

    收入。有证据证明,即使在最富裕的国家,这些储蓄很少超

    过国民收入的4%。日本是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外,据说日本的

    这些数字高达8%或10%。根据迄今所作的最好的计算,欠

    发达国家小额储蓄似乎接近于国民收入的1%。无需说,即使

    占国民收入的1%、2%或3%,也不应小看:采取措施使小

    额储蓄从1%上升到2%或3%是很值的。这些措施在于确定

    机构、宣传和财政刺激的方向。可以设立一系列储蓄机构——

    邮局储蓄、友好协会、信用合作社、零售合作社、保险单、建

    筑协会等,经验表明,储蓄额的大小,部分地取决于这些机

    构的分布有多广;如果它们就设在人们的眼前,达到街道有

    储蓄所,工厂有储蓄所,或者甚至发工资时扣除储蓄金的程

    度,那么人们会比最近的储蓄机构也在一段距离以外的情况

    下存更多的钱。储蓄也是一种习惯,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通

    过宣传来养成。如果向人们说明进行储蓄的某种可以接受的

    理由,他们会存更多的钱。他们在战时储蓄较多的钱,其部

    分原因是他们相信这是一种爱国行动;他们也可能在实行发展计划的国家储蓄较多的钱,如果这些计划引起他们的兴趣,

    如果他们相信这是作贡献的一种方式的话。此外,还可以说

    服人们相信储蓄是符合他们个人或家庭利益的,说服他们为

    接受教育,安度晚年,购置房屋,举行婚丧仪式,或者作为

    预防疾病或灾害的一种保障措施而储蓄。即使这些储蓄在很

    大程度上被消费抵销了,但是养成自力更生的习惯和避免受

    穷这两条理由迫使我们尽自己所能来促使人们储蓄。保险的

    原则很容易被人们所接受,实行便宜的、广为宣传的个人人

    身保险制度对储蓄会起刺激作用。此外,对储蓄实行财政刺

    激应当适当,就是说利率应当有吸引力。小额储蓄的利率一

    般只有2—3%,其部分原因是收集和使用小额储蓄的费用往

    往很高;但是很可能有理由对小额储蓄的利率实行补贴,这

    样就能提供比较有吸引力的利率。如果社会也在利用通货膨

    胀来促进资本形成,结果使币值下降,那么对小额储蓄的实

    际价值应予保证。否则小储蓄户会受到歧视(因为其它资产

    的价值随着价格的上涨而提高),小额储蓄受到抑制。

    由于农业在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鼓励农民储蓄是特

    别重要的。经济增长的结果是,与农业相比,所有其它活动

    都扩大了——因为粮食需求的收入弹性还不到1。因此,相对

    地说,其它职业时刻在增长,从事那些职业的人必须靠仍然

    从事农业的农民所生产的东西来养活。因此,经济的增长要

    求每个农民生产的东西必须增加,每人提供越来越多的剩余

    农产品来养活不是农民的人口。在农业生产率最低的时候,每

    个农户生产的粮食除自己食用外,还可养活半个非农户家庭;

    而在当代生产率达到最高水平的情况下,每个农户生产的粮食除了自己食用外,还可养活其它7个家庭。

    储蓄从两个方面进入这个过程。首先,所需农业生产率

    的提高,一般意味着必须增加对农业的投资。为此,政府可

    以拨出款项通过农村银行或信用社借给农民。可是这涉及到

    将其它经济部门的资本吸收到农业中去(除非这些钱来自地

    主所缴的税款)的问题,由于所有其它部门同时也在要求得

    到资本,所以农民自筹的资金越多越好。这就使得在农村地

    区开展储蓄运动和设立储蓄机构具有特殊的意义。

    储蓄也可能以另一种方式进入这一过程。如果农业生产

    率提高,并提供更多的剩余农产品供应城市,那么政府往往

    会情不自禁地以征税的形式将这些剩余农产品从农民手中拿

    走,用作其它部门扩充的资金,包括公用事业或制造业的资

    本形成。这是一种双重的诱惑,因为向农民征税为寻找急需

    的资金提供了一个机会,还因为如果不向农民征税,那么他

    们实际收入的增加,可能使得有必要在城市和其它职业中增

    加实际工资和薪金,以便继续从农业方面吸引劳动力。实际

    工资和薪金的这种增加,减少了利润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因

    而也就是减少了储蓄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因此在许多情况

    下,在农业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对农民征收重税,用以为其

    它部门的资本形成提供资金。在这些情况下,如果人们说远

    不是农业从其它部门吸收资本,而是农民不得不为工业革命

    提供资金,那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日本就是一个恰当的例子。

    在那个国家,从1885年至1915年,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的人

    均生产率提高了1倍,但是正如B.F.约翰斯顿先生令人钦

    佩地描述的那样(见本章的书目注释),增加的产品有很大一部分以提高租金或税收的形式从农民手里拿走去资助其余的

    经济部门了。苏联是另一个例子,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尽

    管实行农业机械化并向城市输送了许多劳动力,苏联的人均

    农业收入一直保持在很低的水平。他们这样做采取两种办法,

    即提高制成品对农产品的比价和对集体农庄征收重税。如今,

    黄金海岸,缅甸和乌干达也提供了例子,从1945年起,这三

    个国家政府将农产品价格上涨部分的很大一部分扣住不给农

    民,而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资助其它经济部门的经济发展。

    如果某个其它集团提供必要的储蓄,那么即使不对农民

    征税来为资本形成提供资金,经济也能发展。实际上,储蓄

    的唯一其它主要来源过去一直是商业企业的利润,正如我们

    一会儿将要看到的,如果情况有利,那么与国民收入相比,欠

    发达国家商业企业的利润往往是增长的。如果想在利润仍占

    国民收入一小部分的时候加速资本形成,那么实际上除了向

    农业多征税以外,用其它办法是做不到这一点的,这是因为

    农业在国民收入中占50—60%,还因为作为经济增长过程的

    一部分,扩充其它部门是可取的,由于这个事实,向其它部

    门征税有困难。正如苏联所发现的,向农业征税在政治上也

    是非常难以做到的,除非农业生产率迅速提高,征税不会降

    低农民的生活水平。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的样板不是苏联提

    供的,而是日本提供的。原则是,工业化和巨额资本形成的

    任何计划,都应当同时采取迅速提高农业生产率的措施——

    主要不是使用拖拉机或实行新的经济结构,而是使用新种籽、

    肥料、农药和水,在这种做法的后面,又存在一个政治问题,

    即农民拥有政权的国家是否能实行这种计划。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第七章里再讨论。

    除了为促进资本形成而对农民进行榨取的情况之外,任

    何经济中储蓄的主要来源是分配的或未分配的利润。如果有

    人要问为什么营利阶级比所有其它阶级都更倾向于履行节约

    和进行生产性投资,答案也许可以从它在社会等级制度里所

    占的地位中找到。与拿薪金的中产阶级不同,资产阶级不必

    为了使其他人对他们在社会上的重要性有深刻印象而大肆挥

    霍,因为他们作为营利者和其他人的雇佣者的独立地位,以

    及他们众所周知的财富,保证他们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威信;中

    下层阶级决无可能存很多的钱,不论他们的实际收入可能提

    得多么高,因为他们始终模仿那些比他们自己更富裕的人的

    消费标准,而富人能够储蓄,因为他们的收入除了维持他们

    公认的消费标准外还有富余。营利者的社会地位比拥有土地

    的贵族低,但是他们知道,仅仅靠大肆挥霍,他们是无法获

    得贵族的威望的,所以只有少数营利者试图这样做。和贵族

    一样,他们渴望得到权力,但是他们通往权力的道路的方向

    不同。贵族是靠增加地产来获得权力的,(在封建和早期资本

    主义阶段)是靠垄断最高政治、军事和宗教职务来获得权力

    的。另一方面,营利者知道,他的权力在于金钱;因此他将

    钱储蓄起来,并将钱用于投资以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和农

    民投资一样,营利者也将其一部分钱仅仅借给其他人用于消

    费,或者仅仅用来购买土地,这两种“投资”形式都不会增

    加资本形成。但是营利者知道,最有利可图的投资是利用新

    技术或开发新资源的投资,这些也迎合他渴望获得权力的心

    理,因为他的生产性投资越多,在他手下工作的人也越多。因此,只有资本家的抱负是朝着用自己的收入来建立一个砖块

    和钢铁的帝国的方向发展的;所有其它阶级都以其它方式实

    现其抱负——拿薪金的中产阶级摆阔气,农民阶级购买土地

    或担任职务。在资本主义后期各阶段,这些界线混淆了;资

    本家通过金钱或婚姻进入有土地的贵族的圈子,并且企图担

    任政治职务;地主们进了城,并用他们的租金进行生产性投

    资;甚至连农民也想到,花钱改良已有的土地与花钱买更多

    的土地一样有利。在后期各阶段,履行节约和进行生产性投

    资扩大到社会上的所有阶级,但是最初进行生产性投资却是

    资产阶级的特点。

    由于这个原因,人们有时断言,节约主要是资本家的美

    德,有些历史学家将资本主义的加速扩大同宗教改革运动联

    系起来,想用卡尔文学说来解释越来越爱好储蓄的倾向。这

    种联系过于简单了。资本主义哲学有三个组成部分,即抑制

    消费,愿意尽量多生产,喜欢进行生产性投资。第一点即抑

    制消费,在所有时代已被几乎所有宗教公认为一种美德。然

    而许多鼓吹抑制消费的哲学也将这一点同劝说人们不要重视

    生产和生活中物质性的东西这种理论联系起来。相反,这些

    哲学鼓励人们得过且过,把时间花在精神修养上,或者花在

    军事、恋爱、运动、骑马、学习、诗歌或交际等这些艺术上。

    资本主义哲学的第二个组成部分使得它不同于这批人,它把

    工作和效率视为美德,并认为人类在道义上有义务最大限度

    地利用上帝赋予他的才能和智慧。如果我们有道义上的义务

    生产尽可能多的产品,再加上有道义上的义务抑制消费,那

    么我们就可以说,我们有道义上的义务生产剩余产品。然而,即使这个概念也不限于新教神学。资本主义哲学的特点是它的第三个组成部分。这一部分为这种剩余产品规定了特定用

    途,即生产性投资。其它哲学规定了其它用途——剩余产品

    应用于慈善事业,或者雇用一批侍从,或者用于进行战争,或

    者建造金字塔、陵墓、乡间宅第、庙宇或教堂,或者用于开

    办大学。鼓吹抑制消费或努力劳动的并不是只有资本主义哲

    学。但是只有它将这些主张同认为进行生产性投资是正确利

    用剩余产品这种观点联系起来。这些主张最后披上了宗教外

    衣,在这种外衣下,节约成了美德,慈善事业是破坏别人性

    格的一种手段。但是从分析资本家在社会等级制度中的地位

    和抱负来寻找对这个极其重要的主张,即进行生产性投资的

    主张的真正解释,也许比从对宗教经文的解释中来寻找更为

    有用。

    如果利润是储蓄的主要来源,那就必须用利润在国民收

    入中所占的份额增大这个理由来解释经济从储蓄5%到储蓄

    12%的转变。何以如此?

    一个显而易见的答案是:由于资本家连续将利润用于再

    投资,所以与其它部门相比,资本主义经济部门增长了。在

    欠发达国家的经济中,资本极少,资本家提供的就业机会也

    极少。随着资本主义部门的扩大,它从许多来源吸取力量。经

    济中的农业部门通常是有剩余劳动力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家

    庭成员都忙于耕种土地,人们慢慢地到城里资本主义企业中

    干活。手工业中也有这种情况,尤其是如果资本家采用新技

    术破坏手工业生产的话。资本家还从家庭服务业中吸引工人,

    他们还提供就业机会来吸引家庭中的妻子和女儿,从而使“从事有收益的工作的”成人妇女在人口中的比例增加了。如果社会上人口过剩,那么大概还有许多剩余劳动力当临时工

    和做小买卖,这些人很愿意有固定工作做,哪怕工资只够餬

    口。此外,如果人口不断增长,那么资本主义企业即使不从

    其它部门招工,也可以从新增加的人口中吸收一部分工人。从

    亚当·斯密起,古典经济学家常常强调,经济的发展使工人

    从非资本主义雇佣转为资本主义雇佣——他们称之为从“非

    生产性”雇佣变为“生产性雇佣”,这种转移率的高低取决于

    储蓄的程度和资本的增长率。如果要进行生产性投资的话,必

    须发展资本主义经济部门。因此,与整个经济相比,它是否

    发展取决于其余经济部门发展的速度——取决于人口增长

    率,尤其是取决于农业部门的生产率是否也提高。资本主义

    部门比其余经济部门发展得快不是不可避免的。

    首先,许多事情取决于资本投资的政治安全性。在资本

    主义之前的大多数文明社会中,资本家是任凭政治贵族摆布

    的。他们应将自己的财富借给挥霍无度的贵族消费,借给进

    行冒险的王子们用于军事方面;如果他们的投资取得了突出

    的成绩,他们就很容易突然面临任意的征收。在这种情况下,

    资本家行事小心谨慎;首先他们寻求有权势的老爷们的保护,

    将他们很大一部分财富变为私人贷款;他们还将资金变为容

    易隐藏和容易转移的财富,如黄金和宝石,而不是像固定资

    本那样可能失去的东西。因此,在生产性投资变得相当安全,

    不会受到任意劫掠之前,资本主义经济部门是不可能迅速扩

    大的。

    如果政治上安全而投资机会又是非常有利可图,那么资本主义部门很可能迅速发展。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只要付给维持生活的最低工资,就可以从已经提到的来源雇佣无限

    劳动力,这是因为与总人口相比,资本家雇佣的劳动力为数

    很少,要是人口过剩,或者人口增长很快,那么情况就更加

    如此了。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资本主义部门生产率提高所带

    来的好处,几乎全部变成利润了。这些增长可能与技术进步

    有关,或者可能由于通讯条件的改善或地理上的发现,贸易

    机会扩大了。生产性投资机会扩大得越快,利润增长得也越

    快,资本积累就越多。在一个技术上无变化,或者地理上无

    发现的社会,利润增长得慢,资本增加得慢,它们增长的速

    度可能不比其余经济部门快。但是,一旦出现富有成果的投

    资机会,那么几乎可以肯定,利润将会比国民收入增长得快,

    因此,国民收入中用于再投资的份额将不断增大。

    这就是说,任何“工业革命”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说,资

    本形成速度突然加快的根本原因是赚钱的机会突然增加,不

    论这种新机会是新发明,还是制度改革,使得有可能利用现

    有的可能性。英国、日本和俄国的工业革命都属于这种模式。

    在每一种情况下,直接结果是,提高生产率的好处,并不是

    为那些将会增加消费的阶级——农民和靠工资为生的人——

    所得,而是变成了私人的利润或政府的税收,在那里,收入

    用于进一步的资本形成。越来越多的劳动力进入拿工资的工

    人行列,但是实际工资不得增加得像生产率那样快。

    通货膨胀也使资本家的利润增长速度加快了,在所有资

    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通货膨胀是经常发生的,有时以与经

    济周期的高涨阶段有关的温和形式出现,有时则以与战争和政府铺张浪费有关的剧烈形式出现。与其它收入相比,通货

    膨胀使利润增加,还促使人们抛出货币购买砖块和钢材。每

    次通货膨胀后必定出现通货紧缩,那时利润少,投资受抑制。

    但是通货紧缩阶段很少像通货膨胀阶段那么长。长远的趋势

    是货币供应量增加,物价上涨,或者至少下跌得不像日益提

    高的生产率所要求的那么快。大多数产量迅速增加,与国民

    收入相比投资迅速增大的历史时期,物价也是上涨的,利润

    也是增加的——例如1780年以后的英国工业革命,或者英国

    1890年至1913年的投资率(国内加国外)比1870年至1890

    年高,或者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法国和德国通货膨胀期

    间比较高的投资水平,或者从1870年至1913年日本经济迅

    速增长,或者俄国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个五年计划,或者就

    此而言,经济周期与其稳定或下降时期相比的高涨时期。通

    货膨胀并不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即使不发生通货膨胀,利

    润也可能增加,投资也将进行。另一方面,不时发生一点通

    货膨胀会使利润增加,加速资本形成。

    如果经济由储蓄5%转变为储蓄12%的过程主要取决于

    与国民收入相比利润增加,那么,因此可以说,穷国为什么

    储蓄得如此之少的正确解释并不是因为它们穷,而是因为它

    们的资本主义部门太小了。如果自己愿意,没有一个国家穷

    得不能将12%的国民收入储蓄起来;贫穷从来没有妨碍过国

    家发动战争或以其它方式浪费钱财。这些国家根本不能以贫

    穷作为不储蓄的借口,在这些国家里,40%左右的国民收入

    被10%收入最多的人浪费掉了,他们靠租金过着奢侈的生

    活。在这种国家里,生产性投资少并不是因为没有盈余,而是因为盈余被用来维持大批不生产的侍从,修建金字塔、庙

    宇和其它耐用消费品,而不创造用于生产的资本。要是这些

    盈余作为利润归资本家所有,或者作为税收归注重生产率的

    政府所有,那么在不发生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投资水平将会高

    得多。还应当指出,当我们说,由于资本主义部门小,所以

    储蓄额少时,我们并不仅仅是指私人资本家,而是用这个词

    也指国家资本主义,或者任何其它经济组织形式,在这些组

    织形式中,资本用于雇佣人员,在支付工资和薪金以后,仍

    然有数额可观的盈余,其中很大一部分用于生产性投资。实

    际上,根据苏联的情况来判断,国家资本家积累资本的速度

    可以比私人资本家快,因为它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仅可以利

    用资本主义部门的利润(伪装成税收),而且还可以利用它从

    农民那里强征来的东西或征来的税收,或者通过通货膨胀从

    整个国民经济中榨取的东西。

    在对资本家利润增加的情况所作的这种经济分析后面,

    也存在着出现资产阶级,也就是说,出现一批考虑将收入用

    于生产性再投资的人的社会学问题。在资本主义之前的经济

    中,占支配地位的阶级——地主、商人、放债人、教士、士

    兵、王子——一般是不作这种考虑的。是什么因素使一个社

    会产生资产阶级,这是一个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大概没有

    答案。大多数国家似乎是从国外引进资本家开始的。外国商

    人或外国投资者开辟了新机会,获得利润,并将其中一部分

    利润在该国进行再投资;于是他们的榜样受到人们的仿效。本

    地资本家的出现是与新机会的出现联系在一起的,不论这些

    机会是从国外学来的,还是在国内独立发现的。这些机会可能是新技术,也可能仅仅是市场扩大的结果,由于外贸有了

    新机会,或者国内通讯条件改善,或者国内平静,市场扩大

    了。如果机会仅仅是贸易方面的,那么新阶级的观点主要是

    商业观点,但是如果也出现了新技术,或者有了资本可使其

    产生效果的新资源,那么也将有一批资本家,他们主要考虑

    固定资本形成的问题。我们在第三章里已经看到了政治、宗

    教和种性制度在帮助还是扼杀企业家阶级的出现方面的重要

    性;机会和制度互相起作用,共同决定这个阶级的成长速度

    以及允许它活动的范围。

    日本的例子特别令人感兴趣,因为正如I.I克雷默先生

    最近所指出的,它使地主和贵族很快就变成了资本家。这种

    情况是在国家出钱使贵族放弃封建权利并剥夺他们的行政职

    务之后出现的;与此同时,它还接管了封建贵族的债务。有

    些贵族发现自己有很多钱(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公债),又不承

    担义务,于是首先转向银行业,1880年当政府决定它准备出

    售一些它为了开拓目的而开设的工厂时,它发现了一个现成

    的市场。从老式贵族到新式资产阶级的这种迅速转变在19世

    纪极其重要的最后25年对日本企业精神的增加是极其重要

    的。与此同时,虽然以前封建贵族靠商业阶级来养肥自己,并

    将商业资本变为消费贷款,但是商业阶级现在找到了进行生

    产性投资的新自由,并且由于日本一些最富有和最有权势的

    家族参加了他们的行列,他们的实力是大大加强了。

    我们还注意到一个新的国家资本家阶级在现代世界上成

    长起来了(例如俄国和印度),由于某种原因,他们决心迅速

    为政府创造资本。这些国家资本家和私人资本家一样重要,因为他们对储蓄和生产投资的重要性持有类似的观点。民族主义、加强军事力量的愿望以及向老百姓的贫穷全面开战的迫

    切要求的发展,大大加强了这种趋势。

    迄今,我们一直在讨论一个国家的经济从5%的储蓄水

    平提高的过程。现在还应当指出,与国民收入相比,资本主

    义部门不能继续迅速扩大了,因为如果它迅速扩大的话,它

    迟早必须逐渐将整个经济包括进去。在有足够的资本为每一

    个人提供资本主义就业机会的时候,这种相对的扩大就停止

    了。此外,由于资本主义部门雇佣更多的人,与其它部门相

    比不再是小规模的了,所以它仅仅靠支付相当于维持最低生

    活水平的固定实际工资来进行扩充已经不再可能了。如果农

    业仍然按农民的方式组织,如果不采取特殊措施来提高农业

    的生产率,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像在法国那样发生得比较早。因

    此就出现资本的进一步积累使实际工资增加的时期。技术进

    步所带来的一切好处也不再全部变成利润,因为投资利润率

    的提高使劳动力的需求量增加了,因而使实际工资增加。所

    以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那就是资本的进一步

    积累和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是使工资增加还是使利润增加,或

    者如果两者都增加的话,哪一个增加得快。过去大多数经济

    学家预料,在资本主义的这个后期阶段,利润率将会下降;也

    就是说,他们预料在进一步发展所带来的好处中,工资将占

    最大的份额。但是实际上,过去80年里先进的工业经济所发

    生的情况似乎是,利润率未变,工资和利润的增加比例是相

    同的。在资本主义初期各阶段,与国民收入相比,利润增加

    得快;但是在后期各阶段,利润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是稳定的(但受周期性的和长期波动的影响)。因此,在初期各阶段与国民收入相比,储蓄率高得多;但是在后期各阶段,净

    储蓄额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变得固定了——这个比例有

    多大,取决于资本主义部门在缺乏劳动力或者农业生产效率

    不高的情况下能扩大到什么地步。这样,以前一个自相矛盾

    的现象得到了解释。由于富人比穷人存钱多,人们就常常预

    料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每一个国家都必定储蓄更多的钱。可

    是人们发现,在比较富裕的国家,在50年到70年的时间里,

    在储蓄率没有任何提高的情况下,人均实际收入翻了一番。对

    这种情况的解释是,储蓄率不是由国家穷富决定的,而是由

    利润和国民收入的比率决定的,一旦达到一定的发展阶段,这

    两个比率就停止提高了。自然决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这是

    一条永恒的法则。我们并不确切知道,在先进的资本主义社

    会,利润和国民收入的比率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因此,我

    们自然无法预言这个比率将来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

    为了使对储蓄的分析成为一个完整的分析,我们现在还

    必须把政府的储蓄考虑进去。我们在本章第一节中看到,在

    先进的工业经济里,固定投资总额的35%左右用于公共工程

    和公用事业——比如说占国民收入总额的大约7%。其中大

    约2—3%的国民收入用于规定得很严格的公共工程(公路、

    港口、学校、医院、公共建筑等),其余4—5%用于公用事业,

    它们可能是,也可能不是由政府管理的(铁路、公路运输、电

    话、电力、煤气等)。因此,政府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份额部

    分地取决于它在多大程度上把公用事业交给私人企业管理。

    在许多国家,这个份额高达国民收入的7%(例如在新西兰),只有极少数国家在2%以下。

    即使仅仅由于公共工程的需要,所有国家的政府也必须

    储蓄。它们可以先花钱后储蓄,也可以只花储蓄的钱,但是

    结果是一样的。那就是说,有些国家的政府起初宁愿用贷款

    而不是用本期税收支付资本形成,但是结果是一样的,因为

    国库必须设立一笔偿债基金来偿还贷款,钱还是从本期税收

    中来的。如果一个国家的政府以不变的年率将借来的钱花在

    资本形成上,那么它的偿债基金还债的数额很快就将与它的

    年借债额相等。

    经济增长的一个不变的特点似乎是政府开支在国民收入

    中所占的份额增大。在人均国民收入最低的国家,政府开支

    的份额可能只有5%;而现代工业国政府的经常开支占实际

    资金的10%左右,用于军事目的的钱不算在内(目前军费比

    这个比例更高),除此之外,将2—7%的实际资金用于资本形

    成,再加上10%左右用于转账(年金、支付保险费,付息

    等)。因此,边际税率必须超过平均税率,这样税款收入才能

    比国民收入增加得快。如果政府把通货膨胀作为迅速增大它

    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的一种手段,特别需要边际税率超过平

    均税率,因为边际税率高是在将更多的货币投入流通时防止

    价格迅速上涨的一个办法。

    随着政府的需要的增加,它对较高的收入征税越来越重。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在落后的经济中,对租金收入所征的

    税,对储蓄也许没有什么影响,因为这种收入不是储蓄的来

    源。这种税迫使地主减少侍从人数,生活在比较小的房子里,

    减少他们对慈善事业、教堂等的捐款,但是它们对储蓄大概没有什么影响。对利润征税时,情况就十分不同了,这些税

    几乎全部落在储蓄上而不是落在消费上。因此对利润征税妨

    碍了经济的增长,除非将收入用于生产。

    在某种意义上说,如果一个国家的政府办事不浪费,那

    么它的支出是全部用在生产上了。它的教育经费和公共卫生

    经费——现代政府最大开支中的两项——在不同程度上促进

    了生产,甚至连防御性军事开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也是保护

    国民收入不遭掠夺的费用。不言而喻,政府只应当花钱做有

    益的事情。政府所用的一切资金,都是从那些归它的公民私

    人所有的资金中扣下来的,如果政府使用这些资金的方式不

    如公民们使用的方式那么有价值,那就是浪费。征收来的税

    款不管是牺牲了消费还是牺牲了投资,情况都一样;但是,如

    果人们认为减少投资比减少消费危险(这种观点并不是所有

    人都接受的),那么政府在估计它的边际支出时应当格外小

    心,如果这些支出用的是减少储蓄的钱的话。

    最近几年里,先进工业国的利润税很重,所以税后红利

    大大减少了,私人可支配收入的储蓄下降到了很低的水平。税

    后红利的下降并不完全是由于纳税的缘故;这也是由于宣布

    的红利额并没有随国民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的缘故。利润多多

    少少是随国民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的,但是各公司留下的未分

    配部分的利润增加了,而作为红利分配掉的部分大大减少了。

    因此股票价格没有随着它们所代表的资产价值的增加而上

    涨。这可能仅仅是一种暂时的现象,因为由于通过发行股票

    为工业筹集资金是为了创造新的实物资产,股票的价值和资

    产的价值必须再次保持一致——目前的偏离是由战争以及使红利率保持低水平的战后政策造成的。为了使红利保持低水

    平而征税的作用可能是比较长期的,因为所有现代国家的政

    府都已实行对利润征收重税的做法,也许这只是因为它们认

    为这是符合平均原则的。

    个人储蓄的下降并没有产生使制造业投资减少的影响,

    因为投资与不分配给股东的利润的比例增大有关,这些利润

    足以维持和扩大目前制造业的资本了。个人储蓄下降的主要

    作用是不受公司控制的可支配储蓄金数额减少了,而这对各

    类借主的前景有很大的影响。制造部门和商业部门的几乎所

    有新投资历来都是来自它们自己的利润,此外,这些部门还

    有盈余可以作为红利进行分配,一部分红利用作新企业、外

    国借款人、农业、公用事业和政府借款的资金。但是,根据

    C.T.桑德斯先生最近的计算,扣除对非公司工商业组织、农

    场和住房的投资额以后剩下的个人储蓄额,1952年在英国只

    占个人收入的1.8%,在美国只占个人收入的2%。即使这

    种纳税后的红利枯竭现象完全被其它形式的储蓄的增长抵消了。它对某几种投资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它对新企业的打击有多么沉重,这还不十分清楚。老牌制造企业的资金历来

    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自己的未分配利润,但是新企业一开始

    则必须从某个外部来源筹集资金,由于不受其它企业控制的

    资金减少,新企业要找私人借钱就更困难了。很难说其重要

    性如何。有钱人还是很多的,如果他们想支持某个新企业,他

    们可以把自己的资产卖掉(例如公债)。有些人担心影响太大,

    担心这会使新企业向老企业挑战并取而代之的机会减少,从

    而加强经济中的垄断倾向以及技术停滞的倾向。这些人建议政府将部分税收交给一个或几个专门为新企业集资的机构处理。然而,由于缺乏资料,所以情况不明。

    农业、对外投资、公用事业以及政府本身遇到的问题大

    致相似。如果政府以征税的形式将这些借款者以前依赖的储

    蓄金拿走,那就要由政府用部分税收来资助这些部门的资本

    形成。农业在集资方面一向是有困难的。在英国,地主和佃

    户之间在资金的提供方面历来是有分工的,地主用租金改善

    土地和建房,农民用利润购买机器和用作其他流动资本。实

    际上,双方往往都不储蓄足够的钱来作为他们全部投资净额

    的资金,农业一向是其他经济部门的纯借户。在最近几年里,

    由于税重,租金固定,地主的经济比任何时候都更为困难,虽

    然农民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可以用高额利润进行再投资。由

    于可支配储蓄的减少,为对外投资提供资金也变得更困难了。

    公司完全能够为其海外资产的扩大提供资金,但是对矿山或

    种植园或工厂的直接投资在对外投资额中所占的分额永远是

    最小的。不时还有某些资本向外英镑区外流的现象,各中央

    银行将其用作支付进口货物的费用。但是大部分对外投资是

    借钱给政府或公用事业(如今大部分公用事业属于政府所

    有),由于缺乏可支配的储蓄,这种借款受到不利影响。正如

    我们在后面有一节中将要看到的,这就是对外投资现在依赖

    政府间转拨的程度要大得多,依赖私人贷款的程度小得多的

    一个原因。至于国内的公用事业,长期以来的做法是将其价

    格和利润控制在低水平,因此它们一直无法储备很多资金,不

    得不用新贷款来为它们的发展提供资金。在这种新情况下,它

    们要末像制造业所做的那样提高价格,获得大笔未分配利润,要末更多地依靠政府拨款。对于这两种办法中的第一种办法,政治气氛似乎是不利的。

    由于政府征收的利润税日益加重,因而使私人储蓄额减

    少,所以如果要使储蓄总额不下降,政府本身不可避免地必

    须储蓄更多的钱,并设立机构,向迄今一直依靠可支配的私

    人储蓄的某些借款人阶级提供储蓄金。因此,在第二次世界

    大战结束以后的几年里,英国中央政府与战前的做法完全相

    反,不仅用税收来为自己的整个资本形成提供资金,而且用

    税收支付地方当局的全部借款。后来它停止了这种做法;如

    果它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利润税来刺激私人储蓄,这样做是正

    确的,但是如果它的目的或效果是为了刺激消费,那么它这

    样做是不对的,除非现在为了提高个人消费率而降低资本形

    成速度是适宜的。如果利润税仍保持目前的水平,那么就很

    难看出英国政府如何能逃避它不仅用税收为中央和地方一切

    资本支出提供资金,而且成为新企业、农业、对外投资和公

    用事业的储蓄金来源的义务。

    对利润收入征收重税使私人储蓄额下降,这个事实使有

    些人感到高兴,这些人反对通过私人投资使经济增长,反对

    私人财富增加。他们希望国家成为资金的主要来源和唯一的

    大的财富拥有者。如果国家将更多的利润征收来装入自己的

    国库,并用这些钱进行进一步的投资,这样的事情确实是可

    以做到的,但是它在不削弱对投资的刺激的情况下朝这个方

    向能走得多远,这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在英国,许多人

    深信,已经达到并超过了限度;其他人则指出,事实上,尽

    管征税水平很高,目前英国的投资总额仍比过去几十年高。即使政府几乎将全部利润都征收去了,投资大概也仍能保持在

    高水平,要是国家对管理阶级进行足够的刺激,使他们愿意

    继续为国家投资者效劳的话。如果国家将税收用于经常开支,

    而不是储蓄起来进行生产投资;如果管理阶级在经济上和社

    会上得不到报偿,那么对利润征收重税会使发展工作遭到破

    坏。但是如果其它机构发挥私人投资者的作用,那么私人投

    资者的消失不一定会使发展工作停顿下来。

    除了征收利润税的问题以外,许多人认为,在欠发达国

    家,政府有特殊的责任将征税作为储蓄的来源,以便将投资

    率提高到本来可能达到的水平之上。由于在那些社会中,利

    润仅占国民收入的一小部分,所以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对

    工资、薪金、农民的收入和租金征税的问题。在那些社会中,

    大地主的租金收入多半用于雇用仆役,支持地方慈善事业,而

    不是将它们储蓄起来;对这些收入征税会迫使地主不得不减

    少依靠他们供养的人数以减少“消费”。当前,向大地主征税

    在政治上比向工人或农民征税容易,但是一般说来,要征得

    数目可观的税收,就必须在收入表上把征税范围扩大一些。获

    得所需数目的最省事的办法也许是对收入的增加部分征税,

    但是这种办法只有在人均收入实际上在增加的社会里才是可

    行的。缅甸和加纳等国已经做到了这一点。自第二次世界大

    战结束以来,这些国家的政府已将很大一部分贸易盈余储存

    起来。日本在1914年以前也做到了这一点,当时,旨在提高

    农田单位面积产量的有力措施,是与同样严格的征税联系在

    一起的,通过征税,增加的产量有很大一部分进入国库了。

    任何国家如果想把12%的国民收入储蓄起来,都可以毫无困难地做到这一点,这也许是对的。只有在利润已成为国

    民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的时候,国家才能自愿地将12%的国

    民收入储蓄起来,这似乎也是对的。如果它不希望它的发展

    依赖于私人的利润,或者如果它不希望等待私人利润缓慢地

    增加到那个水平,那么它可以迫使自己通过通货膨胀或者通

    过征税进行储蓄。只是近来,我们才逐渐把政府视为一个潜

    在的巨大的储蓄来源。在20世纪,它看来很可能逐渐变得比

    任何其它来源都更重要,即使在经济多半由私人企业掌握的

    国家也是如此。由此产生的问题,我们将在本章第三节

    (一)和第七章第二节(二)中再讨论。

    (三) 外来资金

    几乎每一个发达国家在其发展的各初期阶段,都有外国

    资金的援助来补充自己数量有限的储蓄金。在17和18世纪,

    英国从荷兰借款,到19和20世纪,又把钱借给世界上几乎

    每一个其它国家。美国现在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在19世

    纪,它大量借外债,到20世纪,又应请求成为主要债权国。

    一个发展中国家即使自己愿意,也会发现难以完全用国

    内储蓄来支持它的资本计划,因为发展计划通常涉及从国外

    进口一些资本货物。例如,假设一个国家的政府计划花x镑

    进口资本货物,y镑支付工资和薪金,为此,它征税x十y镑。

    在表面上,这个行动似乎既不会引起通货紧缩,也不会引起

    通货膨胀,因为支出与税收正好相抵,但是实际上,它会引

    起通货紧缩,使国际收支吃紧。就其对当地的购买力和国际

    收支的影响来说,当地支出的y镑多多少少被征收的y镑税收抵消了。但是在国外花去的x镑不能靠从当地的购买力中征税x镑来筹措,当地的购买力动用的外汇只有mx镑,其中

    m是边际进口倾向。此外,在国外花去的x镑,也从国内流

    通中吸收了一些购买力,而没有用任何东西去代替它,这样

    通货就紧缩了。这些令人不愉快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如果

    出口和国内消费互相代替的话,这样,当国内消费量下降时,

    就自动出口较多的货物,因为这既提供外汇,又维持国内收

    入。这种情况的发生在某种程度上是这样,而不完全是这样。

    在适当的时候,国际收支达到平衡,国内通货紧缩使得进口

    萎缩,价格下跌使得出口扩大。一旦作了必要的调整,一个

    国家就能在无外援的情况下维持一定水平的资本形成。但是

    加快资本形成速度的影响几乎肯定会造成外汇短缺,外汇短

    缺的情况必须用三种办法来弥补,那就是,如果有国外资产,

    就动用国外资产;控制外汇;或者利用外国援助。

    如果一项靠征税或国内储蓄提供资金的计划对国际收支

    造成压力,那么可以作这样的推测,一项使失业者创造资本,

    并将新的货币用于这一目的的计划,甚至会造成更大的压力。

    如果要使这样一项计划不在国内引起通货膨胀,那么几乎整

    个计划的费用必须用外汇来支付,一部分支付为此项计划进

    口资本货物的费用,一部分用于支付进口消费品的费用,以

    抵销当地支付的货币。如果进口货与本地商品不能完全互相

    代替的话,那么当地仍然会发生幅度不大的通货膨胀,这将

    有利于吸收进口货。实际上,并不是当地的全部费用必须用

    外汇来支付。因为在当地花掉的一部分钱将贮存起来,不必

    投入相应的消费品。另一方面,一个投资行动通常会引起别的投资行动,因此,几乎可以肯定,以这种方式储蓄的任何

    外汇都将在进一步的发展中用光。

    我们这里讨论的是联合国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未来的借

    款国之间争论的核心,因为该银行在成立时把它的权限解释

    为它应当只出借为发展项目从国外进口资本货物所需的外

    汇,而不应当出借供当地支付工资或薪金的钱。根据这种解

    释,如果当地的工资和薪金用税收支付,或者用一种相应地

    减少其它国内支出的借款支付,那么该银行将提供所需的一

    切外汇;但是如果目标是利用剩余劳动力来创造资本货物而

    又不减少其它国内开支,那么这是不够的。鉴于欠发达国家

    的储蓄水平,如果它们要在不征税或不发生通货膨胀的情况

    下加快国内资本形成的速度,那么它们就需要几乎相当于新

    增计划的全部费用的追加外汇。

    鉴于国内储蓄的水平,可通过动用现有的贮藏或以贷款、赠款的形式获得外援来筹措追加的外汇。

    私人拥有黄金、珠宝和外汇的数量,各国有很大的差别。

    在南亚、东南亚和中东各国,人们习惯于贮藏黄金和珠宝;在

    其它国家,现有的贮藏则比较少。现在究竟贮藏着多少黄金

    和珠宝,那就不得而知了,但是最接近实际的猜测数是不超

    过国民收入的20%,虽然所涉及的数额的绝对值看来可能是

    很大的。获得这些贮藏的任何简单办法也是不存在的。有几

    个国家(例如英国)规定,拥有黄金或外汇而不向财政部申

    报是违法行为,但是这种法律的效力有一部分取决于人民守

    法的程度,一部分取决于这些法律实施的严厉程度如何。通

    货膨胀促使人们去贮藏黄金,所以使人们自愿把贮藏的黄金拿出来的一个条件也许就是建立对本国货币的信心。也可以暂时实行有吸引力的价格政策使人们把一部分贮藏的黄金拿

    出来。冷酷无情的政府几乎一执政就能使私人将他们所贮藏

    的黄金拿出来,但是在不是那么冷酷无情的国家里,把贮藏

    拿出来的速度是缓慢的,对提供发展所需的外汇的贡献是很

    小的。

    有些国家的政府本身就大量贮藏,因为它们仍然完全用

    外汇来支持本国货币。例如英国殖民地的所有政府都是这种

    情况,因为殖民地的货币制度要求一切殖民地的货币都百分

    之百地用英镑作为支柱。用外汇支持一种货币达到这种程度

    显然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不能想象会出现全部本国货币从国

    内流通中消失的情况。人们有时会说,就英国殖民地而言,采

    取这种做法关系不大。支援剩余货币用于购买金边证券,这

    种证券产生长期的利率,如果这些殖民地需要钱,它们能毫

    无困难地以类似的利率在伦敦借款。只要情况确实如此,那

    么百分之百的支援不会妨碍发展。只有在一块殖民地借款的

    利率难以与它放款的利率相一致的情况下,这一点才是重要

    的。

    还必须提一提一些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第二次

    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不久积累的英镑结余。现在,这些国家中

    的大多数国家已将它们的结余减少到为货币储备所需的数额

    多不了多少的水平,但是有一两个国家的结余仍在增加,因

    为它们的外汇收入比它们的进口额增加得快。由于有这些结

    余,印度或埃及等国才有可能实行发展计划而没有出现外汇

    紧缺的情况,这些结余的存在也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尽管国际投资恢复缓慢,世界生产还是全速发展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美国的援外计划)。

    人们可能认为,在从动用贮藏讲到获得外援的可能性之

    前,我们也应当考虑通过降低供国内消费的进口货与出口商

    品的比率来为发展提供更多外汇的可能性问题。但是不增加

    储蓄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此它属于我们在前面讨论的国内

    储蓄问题,而不属于这一节关于外来资金的问题。生产进口

    货代用品,扩大出口或者对外汇实行配给就可以提供更多的

    外汇。如果进行相当有效的管理,那么为发展获得外汇并不

    是很难的;比较难以处理的是后果。因为如果不允许民众花

    费他们希望花掉的那么多的钱来买进口货,他们就将花更多

    的钱购买本国货。要是出口商品就是国内消费的商品,那么

    这可能使出口商品减少,因而可能使进口控制措施的目的无

    法达到。如果这个问题不发生,或者解决了,那么额外的国

    内开支将会在国内引起通货膨胀,这是一种储蓄形式。或者,

    如果要避免通货膨胀,那就要在减少进口的同时,必须通过

    征税或者增加自愿储蓄来减少购买本国商品的支出。因此,必

    须把控制外汇收入看作增加国内储蓄政策的一部分,而不是

    把它看作额外的投资来源。

    下面我们谈谈作为投资来源的外援,无论它是以赠款的形式还是以贷款的形式提供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外援几乎完全取决于私人的主动性,而这种主动性又主要取决于国内投资机会与国外投资机会的比较结果。一般说来,放款国是发达国家,借款国是欠发达国家,以雇佣人数的人均资本作为衡量发展的尺度;但是不存在这样简单的规律,即在欠发达国家投资比在比较发达的国家投资更为有利可图,或者说随着国家的发展,它自动从债务国地位转变为债权国地位。

    期望发达国家输出资本的一个原因是人们相信,随着资本的积累,发达国家的利润率否则必然下降。利润率下降的理论至少可以追溯到18世纪,并且已被几乎每一个学派的经济学家所接受,尽管他们用以支持这种理论的论据并不总是相同的。经济学家艾尔弗雷德·马歇尔是不同意这种一致看法的最引人注目的例外。他在《官方文件》(第49页)里表示了通常的看法。但是他在《原理》(第681页)里却说,虽然人均资本的增加往往使资本的利润减少,但是在另一方面,

    技术的进步却为资本的使用提供新的机会,从而往往使利润

    率提高。因此,他说,英国的资本收益从中世纪的10%下降

    到18世纪中叶的3%——长期内技术进步缓慢——此后,由

    于利用资本的机会大大增加,这种下降被制止了。如果这就

    是观察事物的正确方法——看来这是正确的——那么就不存

    在资本收益在发达的经济中必定下降的规律;它可能下降,也

    可能不下降。

    然而,如果我们从一般资本利润率转到特殊投资领域的

    利润率,那么我们就会得到不同的答案。在任何特殊领域,进

    一步扩大的可能性很快就消失了,或者无论如何是大大减少

    了。一切行业都是按照一种合乎逻辑的格局发展的,一开始

    增长得相当缓慢,接着迅速增长,后来又增长得很缓慢。因

    此,任何特殊领域的投资者迟早都会达到在国内的那个领域

    没有更多投资余地的地步。他们可以将越积越多的利润用于对十分不同的行业的投资。但是他们也会情不自禁地坚持他

    们具有专业知识的领域,并用他们的利润将工厂搬到新的国

    家去办。因此,英国的铁路公司在国内修建了铁路以后,到

    外国创办和修建铁路。英国各锡公司将资本转移到马来亚和

    尼日利亚办锡矿;就像美国的石油公司和铜公司在海外同样

    的行业中投资一样。海外限制从发达国家进口商品的规定往

    往有助于资本的这种转移,这些限制促使美国的制造公司到

    拉丁美洲投资开设分公司。来自低工资国家新兴工业的竞争

    往往也促使资本的这种转移,例如英国到印度投资开办黄麻

    厂和棉纺厂。

    可是资本的这种转移不仅受到发达国家始终存在着新的

    投资机会这个事实的限制,而且受到欠发达国家投资条件不

    利的限制。因为决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在欠发达国家投资

    有利可图就是因为它们是欠发达国家。事实是,这些国家在

    投资方面具有某些明显的不利条件。例如,社会结构并不总

    是合适的。就潜在的生产率而言,即使各国人民的发展素质

    可能是十分相同的,他们的文化天赋也是很不相同的。文盲、

    缺乏现代技能和不适应工资关系使生产率很低:而治理形式

    和社会态度的不同使投资的不稳定因素增加了。因此,在发

    达国家可能产生丰厚利润的新技术,在欠发达国家不一定就

    是有吸引力的投资项目。资本短缺也会出现恶性循环。如果

    要着手办一个新企业,那么这个企业的生产率不仅取决于它

    本身,而且也取决于为这个新企业服务的所有其它行业的效

    率——尤其是一般性的工程服务、部件供应、运输和其它公

    用事业。这反过来又部分地取决于这些其它服务业的利用程度有多高。所以一项投资的生产率取决于在此之前已在许多方面进行的其它投资。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说,资本投资的利

    润在增加,而不是在减少。花那些已有许多资本的国家投资

    很可能比在一个新的国家投资更加有利可图。如果情况永远

    如此,那么资本就不会输出了;比较发达的国家的生活水平

    和欠发达国家的生活水平之间的差距将不断扩大;我们甚至

    可以冒昧地设想这样一条规律,即自然的趋势是资本从欠发

    达国家向比较发达的国家转移。实际上,资本的国际流动量

    很少,各种生活水平之间的差距确实在扩大,因此,这至少

    是一种警告,提醒人们不要接受那种仅仅基于发展水平的判

    断。

    如果要使判断正确,那么比较可靠的办法可能是根据现有自然资源而不是根据人均资本水平来作。最有利可图的投资是开发容易开发的丰富自然资源的投资,例如肥沃的土地、

    石油、煤或矿砂。即使在没有新资源的情况下,投资开发新

    技术也是有利可图的,但是这不像用资本既提供新技术又提

    供新资源那样有利可图。这就是在过去100年里大部分输出

    的资本输往美洲和澳大利西亚而不是输往印度或中国的主要

    原因,因为美洲和澳大利西亚新的资源丰富,而印度或中国

    所提供的机会在更大的程度上在于更好地利用已知的资源。

    这也是英国和西欧迅速成为资本输出国(它们很快就达到了

    自己的自然资源的极限),而加拿大、美国和澳大利亚虽然与

    世界上其余国家相比人均财富很多,但是到了很晚的时候才

    达到资本输出阶段的原因。

    因此,我们能够作的最近似的判断是,资本往往流向那些新的丰富自然资源可以相当容易地开发的地方,而且总是从那些资源已经高度利用,新资源远不是那么丰富的地方流

    出来的。这并不等于说,当一个国家需要进口原料或粮食的

    时候,它就成了一个资本输出国。在19世纪,凡是英国认为

    可以赚钱的地方,它都投资,无论它的进口情况如何。在19

    世纪初期,它到拉丁美洲投资,到那个世纪中叶在欧洲修建

    铁路,后来它又借钱给埃及为各种活动提供资金。同样,美

    国到国外投资主要并不是因为美国缺乏供应品。美国在成为

    铜和石油进口国之前,早就源源不断地在铜和石油业投资了。

    美国对拉丁美洲的制造业投资也并不是因为美国把它作为潜

    在的供应品来源。

    有人往往还断言,如果英国不必购买数量越来越多的初

    级产品,它本来是不可能适应债权国的地位的,但是事实并

    不支持这种说法。首先,英国并不将它在国外投资的收入和

    偿还的本金用于进口商品,而是用于增加它在海外的资本;它

    仅仅将它得到的钱用于在海外进行再投资。1913年英国保留

    进口额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28%)与1873年相同,尽

    管在这40年里,英国的无形收入有了很大的增长。(作为这

    一计算的依据的A.R.普雷斯特先生对1873年国民收入的

    估计数可能是相当低的,但是即使将估计数提高相当大的数

    量,我们的结论仍然是,对外贷款的利息主要不是用来提高

    进口额与国民收入的比率,而是用于提高国外投资的比率。)

    然而这种论述形势的方法涉及国外投资率的迅速增长,而这

    种增长也许会以牺牲国内投资为代价,除非与国民收入相比,

    国内储蓄增长得更快。如果要使利润、储蓄、国内投资和国

    外投资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保持不变,那么长期进行国

    外投资到适当时必定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即与国民收入相比,

    有形进口额上升,或者有形出口额下降。

    这些尴尬的局面是由于利息和分期偿还款项的流入赶上

    资本外流的速度造成的。例如,如果国民收入不变,对外贷

    款不变,20年以后偿还,那么20年以后,偿还的数额将与支

    出的数额相等,此外,还会有过去20年的投资的利息收入,

    只有进口的倾向加强,或者有形出口额下降,这些收入才能

    被吸收。如果相反,我们假设国民收入增加,外国借款所占

    的比例不变,那么正如多马教授最近所表明的,20年以后,如

    果贷款利率与国民收入增长率一致,那么外流和流入正好相

    等;但是如果利率超过收入增长率,这种情况更有可能出现,

    那么流入的比例将稳定在高于外流的水平上。如果像英国的

    情况那样,有形进口额和出口额与国民收入的比例保持不变,

    流入的利息和偿还款项全部用于再投资,那么结果甚至会更

    加令人难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利率和收入增长率相

    同,国外投资与国民收入的比率始终以等差级数增长,如果

    利率超过收入增长率,那么国外投资与国民收入的比率甚至

    会增长得更快。例如,假设一个国家每年将2%的国民收入用

    于国外投资,它获得的5%的利息也用于再投资,国民收入每

    年增长3%。那么即使贷款是不偿还的,年度投资额也将从第

    一年的国民收入的2%提高到第20年的6%,并将以越来越

    快的速度继续提高。从1870年至1913年,英国国外投资的

    情况大体上就是这样的。如果要避免这种情况,并使进口倾

    向也保持不变,那么与国民收入相比,有形出口额必定下降。

    英国发生的情况是,除周期性和长期性的波动以外,有形出口额在它的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保持不变,但是它在世界制成品出口额中的份额在此期间却迅速下降,如果它不愿将

    它在国外的无形收入用于再投资,这个份额本来还可能下降

    得更快。

    由于对英国所发生的情况持有错误的认识,有些观察家

    担心,美国替代英国成为世界主要债权国是不行的,但是这

    些担心是没有根据的。首先,如果把收入用于再投资,那就

    不必发展入超;其次,没有理由认为美国的食品和原料进口

    额不如美国的收入增长得快(许多人预料进口额增长得较

    快);第三,现在,与世界制成品出口总额相比,美国的制成

    品出口额很大,所以通过制止美国制成品出口额的增长率来

    保持世界平衡的余地很大。只要全世界的初级产品的需求量

    继续增长,投资者开发新的自然资源将是有利可图的。投资

    国没有理由也必须是进口这些产品的国家。

    如果最有利可图的投资是那些开发新自然资源的投资,

    那么要说现在国际投资的范围比19世纪少似乎是有理的,因

    为像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西亚那样富饶的未开垦土地已经

    没有了。如果情况确实是这样,那么国际投资必须在更大的

    程度上依靠转让新技术谋利,以便在欠发达国里兴办那些在

    比较发达的国家里已经证明是有利可图的,以及现在正显示

    出在国内增长速度下降的行业和工程。(这种投资不一定与粮

    食和原料有关,因此不一定产生那些被错误地说成初级产品

    会产生的问题。)确实可以说,随着比较发达的国家和欠发达

    国家之间差距的扩大,引进新技术的好处也变得越来越大,所以到现在为止,资本从比较发达的部门(这是从技术上说的)大量转移到比较落后的部门——例如农业——的余地是

    存在的。可是转让技术并不仅仅是一个投资问题,一般说它

    取决于制度的改革,尤其取决于教育和推广设施的强化,而

    这需要在许多不同的级别上采取行动。这种行动有很大一部

    分必须由各国政府采取;例如在农业方面,建立推广服务机

    构,扩大灌溉设施,建立农村信用社网等。如果私人国外直

    接投资是一个转让新技术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开发新的自然

    资源的问题,那么这种投资的范围所受的限制也许会大得多。

    对外资的需要量可能一样大,对产量的影响也可能一样大,但

    是老的渠道不再是那么重要了。这一点我们过一会儿再谈。

    国际投资额当前的下降,至少首先并不是我们迄今所讨

    论的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问题直接造成的。相反,它是由30年

    代的大萧条以及随后发生的事件造成的。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际投资完全恢复了。战

    前不久,国际投资额约为16亿美元,到20年代末,增加到

    大约20亿美元,如果将价格变动的因素考虑进去,那么这两

    个数额的实际价值大体上是相等的。来源和流动方向发生了

    引人注目的变化。美国已不再是纯借款国了,现在它提供的

    贷款额占借款额的一半,英国的贡献已经大大减少了。在第

    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大量借钱给其它国家的德国,现在它所借

    的钱将近占贷款额的一半。因此,初级产品生产国海外的情

    况已经恶化;实际上,它们在20年代得到的钱大约只相当于

    它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所借的数额的一半。有些人

    很重视流动方向的这种变化,他们说,对德国重建工作的投资,必然不如在海外初级产品生产国投资来得保险,因为海外初级产品生产国家可以用初级产品偿还,这是可以接受的,而德国只能用制成品偿还,这是不能接受的。我们已对这种推理方法的正确性表示怀疑。事实上,在30年代发生大萧条时,初级产品生产国遭到的打击与德国遭到的打击一样严重,

    在履行它们的义务时遇到了同样多的困难。

    美国成为主要贷款国,在发生萧条的时期似乎具有特别

    的意义,因为哪个国家没有外国借款的传统和机构。人们认

    为,缺乏信用机构增加了贷款的费用,并且造成了贷款时差

    别对待不够,因此在美国贷款中能够经受风险的部分比英国

    贷款中小。缺乏向外国放款的传统也使贷方更加紧张。有经

    验的贷方知道,衰退时期过去以后会出现繁荣时期,所以他

    在出现衰退时不会感到紧张,美国有许多放款人在20年代受

    过分乐观的宣传的欺骗,到了30年代则变得过分悲观。不管

    传统和机构方面的弱点是否是真正的原因,事实是,在发生

    大萧条,许多借主无法履行他们的承诺时,美国的放款人对

    向外国放款的整个概念产生了强烈的反感。不遵守战争债务

    的行为尤其令人气愤。1934年一项联邦法案规定,在美国出

    售任何不履行对美国政府的义务的政府债券是违法行为,除

    了芬兰政府,这项法案适用于世界上几乎每一个重要国家的

    政府。与此同时,好几个州的立法机构通过法案,禁止借款

    机构持有外国公债。由于政府是最大的借主,这对国际投资

    是一个重大打击。甚至到1954年,要在美国成功地发行外国

    公债仍然是不可能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成立联合国国

    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时候,该行行长不得不用将近两年时间到各州立法机构去劝说它们通过法案,允许投资机构持有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发行的债券。

    不偿还战争贷款是一项政治决定,这项决定是按照债务国于1932年在洛桑达成的协议作出的,即如果美国放弃欠它的债务,那么其他国家也愿意放弃欠它们的债务。美国拒绝放弃它的债权,但是其它每一个国家(芬兰除外)决定把战争债务看作已经销帐了。可是不偿还其它贷款在更大的程度上是由于债务国无法控制的环境造成的。大萧条格外严重。世界贸易中的美元价值三年中下跌了60%。世界制成品产量下降了30%,虽然初级产品的产量保持得比较好,但是初级产

    品生产国的收入因贸易条件变得对它们极为不利而受到了严

    重影响。结果,除了美国以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国际收

    支方面遇到了非常严重的困难。外汇必须严格实行配给,在

    某些情况下,如果要保持必不可少的粮食和原料进口额,那

    确实就不能动用外汇来偿债。同样确实的是,陷入这种漩涡

    的国家无法为私人或政府借款。在30年代,国际投资减少到

    零。在这10年里,债务偿还额平均超过了新的借款额。

    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生产和贸易已经恢

    复到超过两次战争期间的水平,但是国际投资额平均每年只

    有大约20亿美元,其中不包括美国政府的赠款,也不包括从

    一个共产党国家向另一个共产党国家转移的款项。如果与20

    年代相比,或者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不久的年头相比,

    这个数字自然是非常小的。如果扣除价格上涨的因素,那么

    20年代的投资额到现在应为大约30亿美元。如果假定投资

    额随着世界产量的提高而增加,那么正确的数字差不多将近45亿美元。如果我们要问目前的水平为什么如此之低,答案可以从供求两方面的不足中去找。

    在供给方面,我们可以列出的不足如下:(1)西欧相对

    衰落,(2)可支配的储蓄额减少,(3)要求担保。在需求方

    面,我们可以指出私人投资领域减少。

    而欧的衰落并不是生产的下降,而是可以用于国外投资

    的国际收支顺差额的下降。用贸易条件不利这个原因是无法

    解释这种下降的,因为现在欧洲的贸易条件与1913年的贸易

    条件并无很大的不同。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现在西欧比1913

    年储蓄得少了,相反倒是有证据可以证明,西欧正将比过去

    大得多的一部分储蓄额用于国内投资。德国正在实行大规模

    建设计划。法国经过25年工业近于停滞的阶段以后正在振

    兴,并已开始进行国内投资,其水平是自第一次世界大战结

    束以后的重建初期以来所没有达到过的。英国现在的国内投

    资率,与它的国民收入相比,是19世纪70年代以来所没有

    达到过的。这些国家无法腾出货物来用于国外投资,因为它

    们在国内把这些货物用光了。即使在联合王国允许外国政府

    借款,或者用掉英镑结余的时候,国际收支方面并不总是能

    实现所需的变动,因为不出口所需的资本货物。因此,不论

    在纸面上可能作了什么许诺,在资金的国内使用额减少之前,

    期望西欧再次成为大的资本输出者是没有用处的。究竟什么

    时候出现这种情况,这是无法预测的。目前投资活动方兴未

    艾——在住房建筑、电力、农业机械、采煤和其它各方面。在

    这些方面的某一方面,例如在住房建筑或农业方面达到希望

    达到的水平的时候可能会到来。如果国内投资额下降,而国内其它需求量没有增加,那就有可能到国外投资。政府使用

    资金的数额也可能减少,因为这个数额已大大增加了,尤其

    是在重整军备方面。英国现在(1953年)将大约13%的国民

    生产总值用于军事目的,而1938年为6%。在政府使用资金

    的数额的下降部分中,有一部分钱用在直接消费上,但是几

    乎可以肯定,同时税款也会实行一些减免,这种减免使储蓄

    额增加,而不是使消费额增加。

    假设西欧将它自己的储蓄用光了,那么可支配的私人储

    蓄额相对下降这种情况在其中起多大作用很难确定。如果外

    国公债在欧洲市场上出售,谁能购买这些公债呢?例如,在

    战前的英国,扣除所得税以后的股利占公司净收入(未纳

    税)的55%,政府拿32%,各公司保留13%作为未分配利润。

    而在1952年,股利已下降到18%(相当于国民收入的4%),

    其中还要缴附加税。在这些情况下,只有各公司或政府愿意

    提供资金,那么到国外进行大规模投资才是可行的。各公司

    能够而且确实在为对设在外国的子公司或联合公司进行直接

    投资提供资金。但是最大的国外投资项目往往是购买外国公

    债,而这不大可能吸引公司的资金。因此,现在向外国政府

    提供资金差不多完全得依靠政府间转账。美国的情况表明,那

    里的趋势与西欧是相同的——与公司和政府的储蓄增加有联

    系的个人可支配储蓄减少了。这种改变不如欧洲明显,但是

    无论如何,由于已经作了说明的原因,美国私人投资者要么

    不愿意,要么不能够购买外国公债。因此,未来的国外投资

    主要应是一个公司直接投资和政府间转账的问题。

    由于担心外国政府任意采取行动,尤其是害怕拒绝用外汇调拨利润或抽回资本,害怕实行国有化,直接投资受到了进一步的限制。拒绝使用外汇这种事情在30年代是经常发生

    的,其理由往往是没有外汇。输入资本的国家的政府现在被

    要求宣布它们不会限制转移利润或资本,有好几个国家已经

    这样做了。宣布这种决定是商誉的重要证据,但是在发生严

    重外汇危机时,即使最好的商誉也可能不得不向外汇短缺的

    情况让步。因此,有人已向资本输入国政府建议,在出现严

    重衰退时,它们在为此目的发放临时外汇贷款方面是有作用

    可以发挥的。例如,假设A国的一家外国公司在没有外汇的

    时候申请允许它将利润或资本转移到B国,这时B国可以将

    为此目的所需的款项借给A国中央银行,借期为三年(到那

    时,危机被认为已经过去)。这样一项计划在华盛顿已经得到

    赞同,现在正在某几类投资中实行。

    国有化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外国公司希望保证它们

    不会被收归国有,有些国家的政府正在作出这样的保证,即

    在一定时间内,比如说公司成立以后的头25年里,不会实行

    国有化。这种保证有多大用处,这是值得怀疑的,因为没有

    一个国家的政府能够约束它的继承者。一个比较好的保证是,

    如果公司被收归国有,它们的所有人将得到由独立的仲裁者

    确定的公平的赔偿,这种保证可以写入一个国家的宪法,这

    样就不是那么依赖于不断变更的政府的一时的兴致了。人们

    经常说,现在应该制订某种国际法典或公约,宣布对外国投

    资者采取差别待遇征税、无偿收归国有、限制转移利润等任

    意行动为非法。制订这样一项公约将有助于改善国际投资气

    氛,从而有助于促进它的流动,但是由于规则只有在它们能够实行时才是最有效的,所以资本输入国制订能在它们自己的法庭上对它们的政府实施的国内法律,甚至比通过只能进

    行道义制裁的国际宣言更为有用。

    除了对已经进行的直接投资提供保护以外,还存在着允

    许什么样的直接投资这个范围更加广泛的问题。如果外国资

    本的供给量由于我们刚才指出的原因已经减少,那么需求量

    也减少了,因为在好几个极其重要的领域不再允许进行直接

    投资了。1913年,英国的海外投资分配如下:铁路和其它公

    用事业为46%,政府股份为30%,采矿9%,其它各种投资

    15%。如今,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已将铁路和其它公用事业收

    归国有,或者打算收归国有,其它许多国家政府反对矿山和

    种植园由外国经营。结果是外国私人能够进行直接投资的余

    地就所剩无几了。外国资本是允许进入商业系统的,但是一

    般说来,商业系统中国内资本是充足的,而为销售农产品设

    立法定代理机构的趋势进一步限制了外国私人在商业系统进

    行投资的范围。在制造业,外国资本通常是很受欢迎的,可

    是在大多数不发达国家,制成品的需求量很小,所以拉丁美

    洲是世界上将许多外国资本吸引到制造业的唯一地区。鉴于

    现在私人直接投资的余地有限,最近几年里美国将70%的国

    外投资用于石油工业就不足为奇了。

    外国直接投资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通常被不喜欢这种

    投资的人和支持这种投资的人误解了。支持外国投资的理由

    是它提供外汇,提高国内收入,并提高国内技能。国内收入

    增加是因为企业付给当地人民工资和薪金,购买当地供应品,

    并在当地纳税;所付的这些钱不仅增加了消费量,从而促进当地的生产,而且使得有可能增加当地的储蓄额,还使改善学校、医疗设施和其它固定机构的工作有了资金。如果要在

    当地资本和外国资本之间作出选择的话,选择前者可能比较

    有利,但是如果要在外国资本和让资源得不到开发这两者之

    间作出选择——这种情况比较多——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外

    国投资在提供收入来支付提高消费、教育和国内投资水平方

    面会发挥非常有益的作用。外国人提供技术可能比他提供资

    金更为重要。在大多数发展水平低的国家里,带来新技术的

    是外国人,这些新技术在人民中间的推广使得国家发展起来。

    由于这个原因,许多国家在过去千方百计地邀请外国人来开

    办新工业。如果外国人对他们的技术保密,那么这个国家就

    得不到最大的好处,因此,接纳外国人可能附有一个条件,那

    就是新来的外国人必须对当地人进行培训。现在,外国人掌

    握的最重要的技术是管理大企业的技术。大多数其它技术可

    以在高等技术院校学到,而企业管理只能在管理企业的实践

    中学到。所以,如果外国人拒绝雇佣当地人担任管理职务使

    他们取得经验,那么外国人可能获得并保持控制经济的手段。

    这就是如今有那么多的国家通过法律,要求外国企业至少雇

    佣一定比例的当地人担任管理职务的原因。人们可以想一想,

    有哪一个国家,包括英国、俄国和日本在内,在它们最初的

    发展阶段不是由外国企业通过提供额外的收入和传授新技术

    来发挥重大作用的。

    欠发达国家由于政治和经济原因害怕外国投资。在政治

    方面,它们非常害怕接受外国投资可能会导致丧失独立。如

    果债务国的制度和习惯不同于债权国的制度和习惯,债权国确实可能情不自禁地采取帝国主义行径。如果借钱给加拿大,债权人知道,他们在加拿大的法庭上将会得到与在本国法庭

    上一样好的保护。但是许多其它国家不提供这种保证。债权

    国可能害怕在法庭上受到歧视,或者在行政上受到歧视,因

    而情不自禁地仅仅作为保护自己的投资的一种方式而采取帝

    国主义的办法。除了这种要求得到保护的愿望,还有一种要

    求得到特别优惠的强烈欲望——得到强迫劳动力,或者免税,

    或者获得条件有利的合同,或者将运输设施建立在适当的地

    方——这种欲望也可能促使一个力量强大的国家使它的比较

    弱的邻国丧失独立地位。丧失独立地位可能是部分丧失,也

    可能是完全丧失。如果资本家仅限于贿赂政客或者支持一个

    政治集团反对另一个政治集团,那是部分丧失独立地位;如

    果债务国沦为殖民地地位,那就是完全丧失独立性。这种担

    心是很普遍的,但是它们的实际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显然取决

    于债务国本身——它的制度是否对外国提供适当保护,它的

    政治生活是否健全得足以抵制外国的贿赂。在19世纪,这些

    担心的实质内容也比在20世纪多得多,因为公开的帝国主义

    行径现在已变得不是那么时髦了。但是恐惧心理仍然存在,并

    且是欠发达的国家急于要求联合国建立转让资本的适当机

    构,以免它们变得依赖于接受任何一个大国的资本的最有力

    的原因之一。

    除了政治原因以外,有些人不喜欢外国投资还因为他们

    害怕外国投资会产生过多的利润。现在有一种夸大外国投资

    的利润的强烈倾向。有证据证明,外国投资的利润并不比国

    内投资的利润大多少,如果扣除被没收的投资,那就尤其如此了。例如,英国1913年的投资大约有40%投在铁路上,事实已经证明,其中很大一部分投资是无利可图的,因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公路运输迅速发展,或者因为实行物

    价控制,或者因为按战前的价格收归国有。同样,在战争期

    间,对初级产品(橡胶、锡、茶叶、糖等)的直接投资遭受

    严重损失,明显获利的投资只有以下几种情况,那就是利用

    无知或者通过政治欺骗租借到矿产丰富的土地,而租借费又

    极低。将那些涉及垄断地位的外国投资与没有涉及这种地位

    的外国投资区别开来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让外国人垄断蕴

    藏着矿产的土地或者最好的土地,那么当地人民就无法取代

    他们,无论他们有多大的能力。但是经营商业或制造业的外

    国人的危险要小得多,因为不存在自然垄断妨碍当地人民在

    财务上和技术上能够胜任时取而代之的因素。

    如果一个国家自己能够筹集资本和获得技术知识,那么

    它就能在没有外国进一步援助的情况下进行发展。有时候它

    能够筹集资本,但是无法获得知识;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

    办法可能是进行合作。一些欠发达国家的政府正在同外国私

    人公司建立合伙关系来创建新工业,由外国公司提供管理知

    识,并多多少少提供一部分资本(从零到90%)。这种合伙关

    系受到双方的欢迎。它受到政府的欢迎,因为政府可以对方

    针行使某种控制权,或者能将大部分利润保留在国内,如果

    它提供大部分资本的话;它受到外国公司的欢迎,因为同政

    府建立合伙关系能为它赢得友谊,并得到某种保护,使自己

    不受歧视或压力。政府也赞成外国资本家和本国资本家建立

    合伙关系,其原因又是一部分为了将利润保留在国内,一部分是为了使本国资本家获得更广泛的知识和经验。外国直接

    投资很可能主要按这些合伙方式发展,当一个项目涉及数十万英镑的时候尤其是如此。

    另一方面,不论主张外国直接投资的人提出的理由多么

    有力,从适当的角度来看,这种投资形式显然必定是微不足

    道的。认为直接投资一直是或者可能是外国投资的最重要形

    式,是完全错误的。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在1913年外国投资的全盛时期,

    英国在国外的投资有四分之三是购买公债或公用事业股票。

    如果我们也考虑到通过政府机构提供资本来发展小规模农业

    的必要性,那么可以毫不夸大地说,今天所需的外国资本,有

    80%是政府需要的。直接投资在外国投资问题中仅占极次要

    的地位,差不多只与矿业和制造业有关。如果要恢复外国投

    资,那么主要问题并不是与恢复直接投资有关的问题,无论

    这种投资多么有吸引力,而是向外国政府提供资本的问题。

    外国直接投资为什么总是小规模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因

    为放款的私人难以摸清数千英里以外的借款的私人经济底

    牌,难以对他的所作所为进行监督。设在霹雳或者库马西或

    者斐济的小种植园或者工厂或者贸易公司或者采矿公司,几

    乎不能希望发行股票到伦敦证券交易所去买卖。投资者不可

    能知道这种企业有什么价值,也不可能对它们的管理抱有信

    心。所以许多外国投资必须通过中间人来进行。设在英国在

    非洲的殖民地的金矿开采公司已在数目较少的信贷公司的主

    持下组成集团。这些信贷公司为在它们庇护下的公司行使某

    些秘书和销售等职能,这样做通常是要收费的。它们也可能投一点资。然而,从私人投资者的观点来看,它们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在它们庇护下的公司是真诚的。当这些公司中

    的一家公司发行股票时,它们在伦敦较易为人们所接受,因

    为人们知道这家公司有很好的保证人。东方的茶园和胶园也

    发生了同样的情况。其中许多种植园是由几家著名的信贷公

    司管理和做保证人的,这些公司的名字同样起着保证具有诚

    意的作用。如果没有这种保证人;中小公司就无法直接进入

    外资市场。这产生了进一步的后果。其中一个后果就是在外

    国经营的公司中出现了大规模走向合并,组成控股公司和实

    行垄断的趋向,例如在锡矿或铜矿业中就是这样。如果中小

    公司无法直接进入市场,那么唯一的出路是由许多中小公司

    组成大公司。这种成立垄断企业的趋势,在出现这种趋势的

    国家是不受欢迎的,但是它是以下事实不可避免产物,即外

    资市场无法应付独立的小公司。另一个后果是外资通过已经

    在先进国家建立的公司进行流动,在欠发达国家设有分公司

    或子公司。这种情况一直是锡、铜或石油开采业的一个特点。

    这实际上也是外国资本流入制造业的唯一渠道;实际上,欠

    发达国家里一切由外国出资开办的工厂,都是在先进工业国

    经营的公司或海外大贸易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

    我们在这里找到了为什么外国私人资本多半购买公债和

    公用事业股票,只有很小一部分直接投资到工业、农业或贸

    易的主要原因。不通过中间人,这件事情是无法做得有成效

    的。在过去,这些中间人一直是信贷公司、秘书服务公司或

    者设立在工业国的公司;否则就必须走向垄断,将所有权集

    中起来,以便在资本市场获得立足点。最近,一个新的中间机构以政府开办的金融机构的形式出现了,如农业银行、开发银行或工业金融公司,它们由政府担保,从外资市场借款,

    并且将这些资金重新投资到国内的小公司。但是这种做法只

    是着重说明了从国际投资的角度来看政府借款的重要性,以

    及私人股东的直接投资所发挥的必然是微小作用。在恢复外

    国投资方面,主要问题是如何向外国政府提供更多的资本。

    在1929年之前,外国政府可以在资本市场上向私人放款

    人借钱。而现在不再有可能大规模借钱了,这或者是因为美

    国通过了法律,或者是因为欧洲对外汇实行管制,可支配的

    私人储蓄减少,或者仅仅因为公众对这种贷款作出不利反应。

    因此,如果政府要借钱,它们不得不主要向其它政府借钱。国

    际私人贷款的伟大时期已在1929年结束;如果国际投资得到

    恢复,那将是政府间提供资金的时期。

    为政府间贷款所采取的第一个重大措施是在1933年成

    立了美国进出口银行,这家银行主要是向各国政府放款,但

    是并不完全如此。接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联合国用

    大多数会员国交纳的会费开设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这种银

    行也有借款权,它在美国和欧洲行使了这种权利。这两家银

    行发放低息(3—5%)贷款,偿还期比较长。此外,宗主国

    在它们的殖民地设立了投资机构。英国成立了由政府提供资

    金的殖民地开发公司,成立这家公司主要是为了进行直接投

    资,但是它也向私人企业、公用事业和公营公司放款。其它

    欧洲宗主国政府也有类似的机构。

    虽然政府间贷款的这些机会是存在的,但是贷款总额很

    小,现有的机构根本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其主要原因是这些贷款实际上只限于“自我清偿”项目,也就是说,只限于那些本身直接产生收入的项目——例如电力或钢铁公司——

    这样可以用这些收入还本付息。现在,这些国家需要的许多

    发展项目是用于教育、公路、公共卫生、研究、农业推广或

    社会开发等非自我清偿开支。许多其它项目只有一部分是自

    我清偿的,如农村供水、水土保持或开垦土地。而在大多数

    欠发达国家,这些计划正好是最紧急的优先项目。在1929年

    以前,一个有偿债力的政府可以为实现它喜欢的任何目标,或

    者甚至没有规定任何目标而在资本市场借款。这些新机构并

    不能代为提供这种已经消失的方便条件。它们能代为提供公

    用事业借款,而不提供政府的杂项借款,前项借款往往占外

    国贷款的三分之一。

    此外,政府无法仅仅为了扩大公共事业的规模而借款,这

    本身就限制了它们为公用事业及其它自我清偿项目借款的能

    力,一般说来,一切投资都取决于是否具有足够的公共基础。

    说得比较具体一点,如果投资的速度加快,那么一切教育和

    培训机构马上就会受到压力。必须有工程师、科学家和管理

    人员来制订计划,并加以实施,还要有其它各种水平的熟练

    人员,如石工、木工、焊工和电工等。由于联合国、美国和

    参加科伦坡计划的英联邦国家提供援助,以及宗主国向它们

    的殖民地提供技术援助,这种缺乏专门人才的情况有所缓和;

    但是除了缺乏大批专家这个事实以外,这些国家的基本需要

    是培训它们自己的人民。它们必须花费许多钱来办各种形式

    的教育,在它们能够找到用于这一目的的资金之前,它们使

    用自我清偿贷款的能力就会受到限制。

    因此,对于建立负责政府间转拨为非自我清偿开支提供

    资金的机构已经进行了许多讨论。从理论上说,这些机构也

    完全可以成为贷款机构,因为提高国民生产率的任何开支,都

    能还本付息。但是由于所提高的生产率并不直接进入国库,所

    以用贷款为非自我清偿开支提供资金的政府,到还本付息的

    时候,在财政上就会遇到困难,除非它有第一流的财政制度。

    因此,这个问题一直是从政府间援助赠款的角度来讨论的,而

    不是从贷款的角度来讨论的。

    在这方面宗主国带了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战后,

    宗主国设立了殖民地开发基金,用以补贴它们的殖民地的公

    共开支。英国有殖民地开发法,其它宗主国也有这种法律,英

    国殖民地开发法规定,每年开支为1500万到2000万英镑。采

    取的另一个步骤是美国在1948年制订了经济援助计划。这种

    援助的最大部分是给欧洲的,但是在最近几年里,欠发达国

    家也一直在得到援助(不包括军事援助),数额为每年3—4亿

    美元。联合国还决心支持成立一个联合国机构,为发展经济

    提供补助金或低息贷款,但是它仍然还得决定这个机构应当

    在什么时候开始活动。

    如果人们考察一下外来资金的情况,那就很难不得出这

    样的结论,那就是国际转拨款项能否恢复到战前的(实际)水

    平首先取决于建立一个适当的补助金制度。外国直接投资只

    与不发达国家所需的一小部分资金有关系。外国投资在它的

    盛行时期多半是借款给政府或者在公用事业投资,现在和那

    个时候一样,问题主要是为现在的国营经济部门寻找资金。现

    有的政府借款机构是与自我清偿项目有关的,在这方面看来是足够了。所缺的是政府扩大生产性的但是非自我清偿的开支的资金。在1929年以前,政府可以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借款,

    所借的款额几乎和公用事业的直接投资相等。在消除这个差

    距之前,无论是通过取消对目前的贷款机构的限制来消除,还

    是通过设立补助金来消除,所有其它外国投资大概都会遇到

    障碍,因为一切投资在某种程度上都取决于公用事业是否有

    足够的基础。

    第三节 投资

    (一) 制度基础

    我们在第三章里已经泛泛地讨论了鼓励采取主动行动和

    冒风险所需的制度基础。下面我们只谈谈与储蓄和投资之间

    的联系有关的若干特点。

    应当指出的第一个特点是从这样一个事实中产生的,即

    许多投资必须具有相当大的规模。在这个问题上,有些作者

    描绘了一幅田园诗般的资本形成的图景,其中“普通人”为

    了适应环境,储蓄了或者借了一小笔钱,并逐渐改善了他的

    处境。有些投资是属于这一类的。普通人可以改善他自己的

    房屋或他的小农场,或对一家商店或一辆卡车投资,但是这

    在发展经济所需的投资中所占的份额还不到一半。最大的一

    部分投资必须是在公共工程和公用事业方面。虽然普通人可

    以通过社会发展计划对公共工程作出有益的贡献,但是公共

    机构和公用事业机构必须对公路、铁路、港口、电力和其它大项目进行大量投资,而这是远非适应环境的普通人力所能及的。持悲观态度的人说,有许多例子说明,这些巨额开支

    没有产生任何效果,因为使用不当,但是如果由此得出结论,

    认为不花这些钱经济也有可能发展,那是荒谬的武断的推理,

    因为他的观察结果不会使他看到有任何不支出这类巨额开支

    经济也会发展的社会。其它大规模投资项目是采矿、制造、进

    出口批发、银行和保险、灌溉工程、某些农产品加工,以及

    某几种农业生产;甚至连随着经济增长而迅速扩大的城市住

    房建筑业也吸收大笔资本,因为城镇工人阶级拥有他们所住

    的房子是异乎寻常的。经济增长的特点并不是普通人进行储

    蓄并提高他的生产能力。这是一个必要的和可取的特点;但

    是经济增长的特点是少数人、私人、法人或政府机构在昂贵

    的项目上进行巨额投资。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经济增长的特点是企业家

    精神,也就是说,一小批人、私人投资者或政府官员出现了,

    他们支配大笔资本,雇佣大量的其他人。我们已在各种地方

    考虑了由此产生的问题;我们已对这个集团的起源、它的动

    力以及它所需的训练作了猜测。我们也已指出,后果是社会

    上很大一部分人无产阶级化,他们必须在这些大单位中为工

    资或薪金而工作,没有所有权或控制权。这种情况所产生的

    进一步的问题即纪律、合作和工厂安定方面的问题,是属于

    本世纪最难以解决的问题之列,我们在第三章中已经谈到了

    这些问题,可惜没有找到任何容易的解决办法。

    如果投资者不使用他们自己的储蓄,就有必要建立一些

    机构,对储蓄者提供保护,足以鼓励他们把钱借给投资者。在先进的工业社会里,投资者在很大程度上动用由他们直接控制的储蓄。例如,制造业的扩大主要靠未分配利润,而在更

    早的阶段,它在更大程度上依靠外部筹资。同样,各国政府

    现在通过税收筹集自己投资所需资金的程度高于30年以前

    的水平,而通过借款来筹集这种资金的程度低于30年以前的

    水平。从理论上说,未分配利润属于股东,税金属于纳税人,

    要保持股东对董事的适当控制,或者公众对政府的适当控制

    自然存在着许多实际问题。但是从狭义来说,未分配利润和

    政府储蓄是投资者的储蓄,因为这些储蓄的数额和用途首先

    既不是股东确定的,也不是一般公众确定的。这比较像资本

    主义发展初期的情况,而不像50年以前的情况。在资本主义

    发展初期,自由储蓄用于投资的情况是很少的,没有经过适

    当组织的资本市场,只有为生产目的借贷资金的初步机构

    (放债人和典当商自然始终是存在的)。在这个阶段,生产投

    资大部分来源于未分配利润。只有在经济得到很大发展的时

    候,储蓄功能和投资功能才在很大程度上分开了。

    要使储蓄从放款人顺利流向借款人,在制度上必须具备

    的主要条件是有限责任和很容易销售的资产。

    有限责任的原则产生于债权人和合伙人的区别。按照这

    些概念的原义,债权人是以固定条件出借资本的人:他按规

    定获得利息,有权到某个日期收回本金,他对企业没有控制

    权。而合伙人为了获得一份利润进行无限期的投资,他有管

    理权;法律也规定,他个人的整个财产要对他所参加的任何

    企业的债务负责,而不仅仅是他投资到企业的那一部分财产。

    有限责任使这两个概念形成交叉:投资者为了获得一份利润而进行无限期的投资,并在投资伙伴的同意下可以行使管理

    权(通常是授权给在他控制下的董事们),但是他只是在投资

    上对企业的债权人负责。之所以有必要规定有限责任是因为

    出现了这样一些事业,这些事业所需的资本超过两三个合伙

    经营的伙伴所能筹集到的——尤其是运河、铁路等大规模的

    投资。有限责任使数以千计的人有可能参加承担风险的事业,

    他们有管理权,但同时又不必将他们全部私人财产都牵涉进

    去。

    18世纪的经济学家并不很重视这个原则。他们认为,对

    于像公用事业那样非常大的事业来说,这个原则是必要的,但

    是他们又认为,将管理与资本的所有权联系起来是十分重要

    的,所以在所涉及的资本数量比较少的情况下,事实将会证

    明合伙经营比成立联合股份公司有效得多,并能站住脚根。他

    们没有预见到,到19世纪,在那些希望将他们的投资分得很

    散的许多人中间,购买有限责任股票的习惯将变得十分普遍,

    最终将使得有限责任投资成为典型的形式。实际上,也许正

    是由于这种资金容易筹集,才使资本家对储蓄的态度扩大到

    社会的其余部分。我们在讨论储蓄时说过,在资本主义以前

    的社会里,农民、地主、贵族、专业人员和中产阶级等,不

    是没有盈余,就是用他们的盈余办慈善事业,豢养随从,修

    建庙宇和纪念碑,或者用于其它非生产性用途;但是在资本

    主义发展的后期各阶段,所有这些阶级接受了资本家的思想,

    认为盈余应当用于生产投资。在后期各阶段,地主购买有限

    责任股票,甚至连教士也购买这种股票,这种资金的存在也

    许对储蓄和生产投资思想的普及起了最大的作用。

    刺激放款的第二个条件是,放款人应当能够很容易地收

    回他的资金,办法是或者出卖他的清偿权,或者如果借款人

    丧失清偿能力,则出售借款人的资产。前者主要是一个是否

    有适当的方便条件来销售债券、股票、抵押品和汇票的问题。

    这样一种市场的存在自然需要有人或机构愿意经营信贷业

    务,这样,希望收回资金的放款人就可以收回,不会因要求

    立即偿还而使借款人难堪。这些金融经纪人往往遭到他们的

    同胞的敌视,但是他们行使的职能显然是很重要的,因为如

    果他们不存在,那么储蓄者就不大愿意放款了,因为放款以

    后他们就没有流动资金了,因此生产投资将减少。如果人们

    研究一下任何迅速发展的社会的经济史,金融市场的扩大始

    终是初期各阶段的一个显著特点,并且几乎是进一步发展的

    一个先决条件,这决非偶然。在一切土地都属公有,一切活

    动都由政府提供资金的社会里,这种市场是不需要的,但是

    凡是有私人投资的地方,这种市场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不出

    现一批普通的银行家、商人、证券经纪人和金融家来行使这

    个职能,那就有必要设立履行这种职能的政府机构。设立一

    个随时可以购买抵押品、股票、商业票据,或放款人希望脱

    手的其它金融证券的政府机构在技术上自然是没有困难的,

    但是由一个政府垄断机构进行这些担风险的活动,能否比在

    存在着竞争的市场上进行这种活动更有成效或更加便宜,这

    看来是很值得怀疑的。

    在可销售的金融证券的后面是为这种证券作担保的可销

    售的物质资产——土地、房屋、珠宝、库存商品、机器、工

    厂等。这一部分是市场问题,一部分是法律问题。在交易额大得需要有一个市场的地方,市场很快就形成了。那些专门创造这种方便条件的人——经营不动产的商人、律师、珠宝

    商和商品批发商——在我们的同胞中间又是并不总是最受人

    爱戴的,因为他们这一行业的资本价值是难以预测的并且有

    时波动很大,这种风险迫使他们在做生意时表现得精明、无

    情和狠心,如果他们的生意要获得成功的话。但是他们所行

    使的扩大资产市场的职能,增加了获得流动资金的机会,因

    此使储蓄者将钱借给生产投资者的风险减少。

    除了市场问题以外,与土地所有权和出售土地有关的法律也是十分重要的。在处于发展初期的社会里,土地是借款人拥有的最重要的资产,他们可以把土地用作贷款的抵押品。有些国家已采取步骤来限制抵押,以防止小农过分落入放债人的手中。除了这个问题以外,如果想鼓励借贷,那么土地应当是可以抵押和出售的,而在法定权利上不会引起许多混乱,这是非常必要的。实行土地登记制度,如有可能,以土地丈量结果为基础,可以减少因界限不明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有些社会在确定所有权方面也有困难,在那些社会里,继承法复杂,家族庞大,或者所有者、占用者和社会当局之间权利分配情况复杂,这些因素加在一起使得任何一个人或几个人拥有有效所有权的权利受到怀疑。各类抵押品的权利在出售时可能也是一个麻烦,除非法律规定购买者可以获得没有任何负担的所有权。由于欠发达国家的土地法不但是不明确和不确定的,而且通常是极其复杂的,所以处于经济发展初期阶段的立法机构始终有许多工作要做,它们要设法使买卖土地的法律制度即使不井井有条,也至少要很明确。

    为了补充私人贷款,欠发达国家的立法机构也参与建立贷款机构的工作;这是因为国家拥有自己可以支配的额外储蓄,或者因为它特别希望鼓励某几类投资。

    我们已经讨论了将来政府可能控制许多储蓄的原因。这

    可能仅仅是它们用征税的方式将本来由私人控制的储蓄拿

    走:这是高税率对利润的影响。或者可能是政府迫使社会储

    蓄比它本来愿意储蓄的数额更多的钱,办法是对农民或地主

    或为了纳税而减少消费量的其它阶级征收高税,或者借助于

    建立信用或通货膨胀。或者可能是除了向私人借款者开放的

    资金以外,还有外部资金来源,在当今实行政府间转账的日

    子里尤其如此,这些外部资金来源或者采取贷款形式或者采

    取补助金形式。如今,许多国家的政府已经承担了保证与国

    民收入相比使资本形成达到高水平的责任,这是它们以前的

    各届政府所不接受的。它的必然结果是,必须建立机构来处

    理因此由它们控制的储蓄。

    迫切要求建立政府金融机构的另一个原因是想为那些向

    私人放款者筹集资金有特别困难的集团提供资金。有五个阶

    级一直受到特别照顾,它们是农民、手工业工人、小消费者、

    房产主和实业家。

    小农无法以低利向私人放款者借钱,因为这类放款要冒

    风险,因为管理这种借款要支付费用。如果通过乡村信用合

    作社来放款,那么风险和费用就会大大减少,这种合作社很

    小,成员们对彼此的事务和信誉一清二楚。这些合作社有时

    能向商业银行等普通私人放款者借款,或者甚至接受一般公

    众的存款。然而,通常需要由政府来监督它们的事务,并保证进行有效的管理。一般说,除了信用社从它们自己的社员

    的储蓄或向私人放款者筹集资金以外,政府还有必要向它们

    提供更多的资金。政府需要多少钱,作为农贷,一部分取决

    于它们对其它放款者的态度,一部分取决于它们执行农业发

    展计划的劲头如何。如果它们不想使农民落入私人放债者之

    手,尤其是如果它们为了这个目的不让农民把自己的土地抵

    押出去,或者不在法庭上承认农作物置留权,那么它们更有

    必要拿出钱来资助农民。同样,在农民在某种程度上依赖地

    主提供资金的那些国家里,如果政府向地主课以重税,或者

    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农民,那么它必须取代地主提供资金。如

    果同时它有有力的农业推广服务,成功地说服农民使用肥料,

    改良牲畜,或者拥有更好的设备、谷仓、建筑物或蓄水设施,

    那么它必须满足农民对资金的大笔需求,虽然这可能仅仅是

    一只手从农民那里拿钱(通过土地税或出口税),用另一只手

    将钱借给他们。对农业所需资金的数额往往估计得过低。在

    欠发达的经济中,农业产出占国民收入的一半左右。所需流

    动资本很多,因为农作物是季节性的,目前,借来的资本大

    部分用在这一方面。如果除此之外将10%的产出用于再投资

    (比较发达的国家把将近20%的农业产出用于再投资),那么

    仅此一项就将用去5%的国民总收入。

    在亚洲,手工业是一个重要经济部门,虽然在非洲或拉

    丁美洲,手工业远没有那么重要。我们在第三章(第四节

    (五))中已经讨论了手工业工人生存的条件,并且已经看到

    他们在人口过剩亦缺乏资本的国家里发挥着多么重要的作

    用。我们也已经看到,如果对这些工人进行培训使他掌握新技术,如果改善销售组织,提供更好的原料和更好的设备,那么他们的工作效率可以大大提高。所有这些事情都需要设立

    政府机构,用由它们支配的相当多的资金来资助研究工作、购

    买新设备,贮存原料、在制品和制成品。由于贮藏设备不足

    目前是这些行业的大弱点之一,预计光是这一点就可能消耗

    许多资金。

    事实证明,在印度尼西亚,就像在荷兰一样,国营典当

    业是受欢迎的、有用的,取价低廉的和非常有利可图的。当

    铺在城乡到处都有。它是一种“社会服务”,旨在使人民不受

    放债人的剥削,而不是生产投资设施,但是它在某些国家设

    立的金融机构的名单中是不能省掉的。

    有些国家的政府还在建立为新建房屋提供资金的机构,

    不仅比较发达的国家设立这种机构,而且欠发达国家也设立

    这种机构,不仅为城市建房提供资金,而且也为农村建房提

    供资金。在某些情况下,政府本身正在建造房屋,例如在新

    开垦的土地上或者在贫民窟拆除后的地方建造房屋。在有些

    情况下,企业为其雇员提供住房,例如种植园,或矿山,或

    铁路部门就是这样,政府借钱给雇主修建房屋。在其它情况

    下,得到资金的是房主,他们用这些资金自己建造房子,比

    如在农场上建造房子,或者从投机营造商那里购买房子。政

    府提供建房资金或者是由于它们想控制房租,或者还由于它

    们想通过提供一些房贴来提高住房标准。(美国政府和英国政

    府现在也提供建房资金以鼓励人们购买房屋。)如果既不控制

    房租,也不提供房贴,那么通常有许多私人提供建房资金,因

    为这种投资很保险。但是在有些国家里,建房标准也是相当低的,因为人们宁愿将额外的收入花在寻欢作乐上,而不愿建造较好的房子。

    然后是发展工业的资金供应问题。在筹集资金方面,小

    厂主遇到了与小农所遇到的同类的困难。此外,政府特别急

    于鼓励地方小企业,这种企业不同于否则可能垄断制造业的

    外国大公司,因此,它们常常为此目的而设立特别的金融机

    构。我们在第四章(第三节(四))中讨论了这个问题,并且

    看到,小企业的困难不仅是由于缺乏资金造成的,而且往往

    也是由于缺乏管理技术造成的。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一致认

    为,设立一个既进行监督和提供管理方面的意见,又向小工

    业家提供资金的机构是适宜的。可是设法从政府得到资本的

    不仅仅是小实业家或地方实业家。由于资本市场不完善,大

    资本家要为制造业筹集资本也有困难。国内大资本家有困难

    是因为在欠发达国家,地方资本不敢从事制造等新式活动。地

    方资本很容易流入大规模的农业、贸易或抵押业,在制造成

    为一种人们熟悉的活动之前,不会提供给制造业。外国资本

    市场也不向任何大规模的制造活动开放。它们成立了特殊机

    构向海外采矿业或种植园或公用事业公司提供资金,但是不

    向制造业提供资金。因此,供制造业使用的外国资本要么是

    通过设在工业国的决定在欠发达国家开设分厂的工业公司渗

    透进来的,要么是通过偶尔也办工厂的海外大贸易公司渗透

    进来的。所以一个愿意在欠发达国家办厂的外国人往往无法

    在他自己的国家里筹集他所需的全部资本。除了那些无法筹

    集的人以外,还有一些人不希望筹集,因为他们宁愿与当地

    人所拥有的资本合伙经营,即使只是以此作为取得政治保护的一种形式。有些国家的政府喜欢合资经营;它们希望参加工业企业,尤其希望参加那些由外国人管理的工业企业,因

    为这样一来,它们为发展工业而必须寻找的资本就增加了。

    向工业企业提供资本的方法各有不同。有些企业是全部

    由政府提供资金,并由政府机构管理,或者由收费的私人公

    司管理。此外还有工业发展公司或银行,它们也许全部为政

    府所有,或者它们也有一些私人股份,反过来不是借钱给私

    人资本家就是购买股票,以此向他们提供资金。有些国家的

    政府则出钱建造工业区或孤立的工厂,然后租给实业家,租

    金往往是有补助的。除了补助金,有些实业家喜欢这种合作

    形式,因为这比他们自己建造也许可以少筹5万镑或更多的

    资本。政府也喜欢这种合作形式,因为它风险小,如果公司

    失败,工厂可以租借给其他人。

    在我们已经提到的所有方面——农业、手工业、典当业、

    住房建筑和制造业——政府放款的作用通常是补充而不是代

    替私人放款,试图填平私人资本市场留下的空白。市场本身

    也建立特殊机构来满足这些需要中的某些需要,例如成立建

    筑信用社为建造住房提供资金,成立“动产银行”式的银行

    来为制造业提供资金。只要思想上没有歧见,政府资金就能

    与私人资金一起发挥作用。例如在某些地方,商业银行和政

    府分工为农业信用合作社提供资金。在工业金融中,有些新

    的金融公司也既有政府资金又有私人资金。值得注意的是,支

    持这些公司的并且愿意贷款给它们的联合国国际银行喜欢提

    出这样的建议,那就是大部分国内资金应当由银行或私人金

    融家来提供,管理工作应当由私人来担任,或者至少应当尽可能摆脱政治控制。

    人们对于这些机够能够做些什么事情来在资金方面帮助

    他们这个问题往往存在错误看法,在小借款人中间尤其如此。

    有些人指望从这些来源得到他们所需的全部资本,或者接近

    于他们所需的全部资本。没有一个放款人,无论是私人还是

    政府,能够提供超过担保物价值的贷款。这些借款人以为,他

    们使用所借款项的货物应当成为担保物,但是作为担保物,任

    何货物的价值都是低于它的价格的。如果一台机器是花了

    1000英镑买来的,那么这台机器一安装好,它的市场价值就

    开始下降了。所以,如以一台机器作担保物,放款人出借的

    钱很少是超过这台机器的价格的一半左右的。因此可以说,除

    了使用所借款项的东西以外,未来的借款人永远必须有一部

    分他们自己的私人资本,或者有一些可销售的资产作为附属

    担保品。在欠发达国家,这个作用往往是由土地和珠宝来发

    挥的,因为它们是人们普遍拥有的仅有的两项可销售资产

    (在大城镇以外的地方,房屋往往很破烂,市场价值很低)。要

    借钱给没有土地的人特别困难,所以在那些农民多半不拥有

    土地,而作为佃农或分成佃农而劳动的国家里,信用社给每

    一个人的贷款数额,与农民有他们自己的土地作担保时可能

    得到的贷款数额相比,是很少的。这个问题的一个解决办法

    是成立有无限责任的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在它的发源地(德

    国)似乎经营得很顺利,但是企图把它移植到欠发达国家的

    一些尝试却失败了,因为农民们不愿为彼此的债务承担无限

    的责任。从长远看,最好的解决办法似乎是提倡耕者有其地。

    政府资金的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局限性是,它通常只提供信贷而不提供资本,因为资金不足迫使政府用它的资金进行

    周转,除非它有机构可以为它在私人资本市场放款再提供资

    金。我们对信贷和资本所作的区别取决于偿还。如果一家企

    业靠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这些股票是不必偿还的;因此除

    了个人消费所需的费用以外的利润,可以用于扩充企业。如

    果企业靠以信用债券或抵押借款来筹集资金,那么剩余利润

    首先必须用于偿还贷款。政府金融机构通常是指望偿还的,这

    样在第一家企业能够独立以后它们就能用收回来的钱为第二

    家公司提供资金,但是就在一家公司将要在市场上站牢脚跟的时候,偿还贷款的必要性很可能妨碍这家公司的发展。自然并非所有私人企业都希望有一个政府机构作为永久性的伙

    伴,尤其是因为这样一个机构必将相当严格地监视该企业的

    所作所为。但是有些人希望在偿还贷款方面有更大的灵活性,

    其他人实际上可能喜欢与这个机构发生关系,以便得到保护

    或者建立威信。如果将来很大一部分公众储蓄(和外来资

    金)流入政府的国库,它的金融机构可以动用的资金就能逐

    年增加,这些机构就能够比较多地提供资本,少发放信贷。

    与政府金融机构相比,私人金融机构的相对重要性一直

    在发生变化。一个世纪之前,人们认为金融当然是私人的事

    情,政府在市场上仅仅以借款者出现。后来政府开始向在国

    内市场上似乎得不到适当照顾的阶级提供资金,如今,甚至

    连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美国也有一个照顾国内外特殊的借款

    人阶级的庞大的政府金融机构网。除此之外,还有税收对储

    蓄的影响——将储蓄由私人控制转为由政府控制,或者迫使

    社会储蓄比它本来会储蓄的更多的钱。因此,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在各个发展水平上,政府现在是为投资提供资金的重要渠道。如果我们除此之外再考虑到以下这一事实,即来源

    于可支配的收入的私人储蓄额在任何地方都是少的,大部分

    私人储蓄都是通过保险公司、房屋建筑会和其它机构投资者

    流动的,那么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现在投资远比一个世纪

    以前制度化了,在那时,个人储蓄者更多地与个人放款者见

    面,并直接同他谈判。与过去同样重要的是,储蓄者应当储

    蓄,投资者应当投资,但是在两者属于不同的人的地方,现

    在他们之间的联系纽带越来越可能是某种公私金融机构了。

    (二) 起点

    一旦一个国家变得习惯于将12%的国民收入用于投资,

    及由此带来的态度和制度,那就很容易明白它为什么继续这

    样做。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令人迷惑的问题是开始和末尾;

    一个国家如何脱离5%或更少的那一类,或者说在发展的后

    期为什么投资表现出缓慢下降。在这一章里,必须对这两个

    问题中的每一个问题作一些说明。下面我们先从加速阶段说

    起。

    我们已经相当详细地讨论了在这个转折点所涉及的态度

    和社会制度的变化,在最后一章里,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还有

    更多的话要说。在本节中,我们只讨论这个问题的一个比较

    有限的方面,即一个经济部门在开始时所遇到的困难。

    首先,我们可以这样说,这个困难是由于以下事实产生

    的,那就是资金的流动并不是循环的,除非得到资金的人全

    部把它花光。请考虑一下一位新出现的企业家雇佣人员从而使这个国家的就业水平比过去有所提高的情况。雇佣人员和从其他厂商购买货物和劳务的行动使资金进入流通渠道,当

    我们的企业家这样做时,他指望将他的资金赚回来。但是他

    会赚回来吗?你付给人家钱,人家马上转过身来用这些钱购

    买你的货物,这是极不可能的。他们用其中一部分钱购买其

    他人的货物,而这些人则可能用一部分钱购买原来的雇主的

    货物。如果收入全部花光,他得等到这个增值过程结束以后

    才能将他的资金收回来。但是并不是所有收入都重新进入流

    通过程;其中一部分被获得收入的人用来购买进口商品了,一

    部分向政府缴税了,一部分存起来了。因此一位新雇主不能

    只依靠他雇佣的人直接产生的需求;他还必须指望能把别人

    占有的一部分需求夺过来。如果这种需求是国内需求,那么

    他一定要相信,他只要出售新商品,或者提供更方便或更有

    吸引力的服务,或者采用某种新的生产技术而降低价格,他

    是能够将其他人的顾客抢走的,他必须是一位革新者。要不

    然,他一定要能够出口,把外国需求夺过来。

    所以,在经济活动处于低潮时,为外国市场进行生产通

    常是使一个国家走上经济增长道路的转折点。靠为国内市场

    进行生产求发展在这个阶段是极其困难的。除非进行某种革

    新,否则仅仅为国内市场生产更多的产品是无利可图的,因

    为额外的收入抵不过额外的支出,除非将一部分需求从其它

    某个厂商那里夺过来,而这需要进行革新。在经济活动处于

    低潮时,为国内市场进行革新是异乎寻常的。这不仅是因为

    进行革新需要有新技术,而处于低潮的时候,新技术通常是

    从国外引进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低潮时,社会气氛对于那些想从其他生产者那里“窃取”一部分市场而使自己富

    起来的人通常是非常不利的。因此,革新通常是在对外贸易

    方面首先进行的,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带来新思想的是外国人,

    另一部分原因是社会对争夺国内市场的斗争并不是很赞成

    的。

    边际收入用得不够——这是这个论点的一部分依据——是经济停滞的表现,而不是经济发展的表现。因为可以设想,用于储蓄、缴税和购买进口商品的那一部分边际收入,不会得到额外投资、政府开支,或者出口的同样程度的补偿,或者至少是不经过很长的时间间隔不会得到这样的补偿。经济一旦走上增长的道路,那么投资、政府开支和出口额本身就会有一种增加的势头,落在后面的是储蓄、税收和进口额。增长的经济具有通货膨胀的明显趋向,即使这仅仅是幅度不大

    的通货膨胀,或者在通货膨胀的过程中,有规则地出现通货

    紧缩的危机。由于通货膨胀使资本家获得进行再投资的利润,

    并在资本家面前展现了获得巨额利润的前景,从而对投资产

    生促进作用,所以已经走上增长道路的经济往往就停留在那

    里了。同样,停滞的经济往往会停滞下去。根据定义,投资、

    出口额和政府开支并不靠它们自己的势头增加。因此,如果

    部分新开支用于储蓄,进口商品或者变为政府的收入,那么

    即使在以后某个阶段其影响可能是促使投资、出口额和政府

    开支增加,眼前的需求不旺也会抑制经济活动。在储蓄试图

    跟上投资,或者进口要跟上出口,或者收入要跟上政府支出

    的气氛中,生意比在投资落后于储蓄,出口落后于进口,或

    支出落后于收入的经济中兴隆。

    但是即使是不存在边际需求量长期不足的趋势,并且非常倾向于进行革新和在国内市场进行竞争的经济,也还有一个障碍要克服,即各个经济部门要在彼此保持正确关系的情况下增长,否则它们根本就不可能增长。例如,假设为国内市场生产粮食的农业部门进行许多革新,其结果不是有剩余粮食可以销往城镇,就是农业部门有剩余劳动力要到非农业部门寻找职业,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如果制造业同时以合适

    的速度增长,那么它既能吸收剩余粮食,也能吸收剩余劳动

    力。如果制造业没有发展,那么贸易条件将对农业不利,由

    于农业劳动力和农产品过剩,农业收入将受到抑制,这个部

    门的进一步投资和革新活动可能受到影响。如果这个过程仍

    然使农民比较富了,而不是比较穷了,他们将购买更多的进

    口商品,这个因素将引起通货紧缩,除非现在代替进口货的

    国产商品的产量有了适当的增长,或者出口额有了适当的增

    长。一个经济部门的革新活动将受到抑制,除非其它部门也

    适当地扩大。

    如果经济的发展集中在工业化方面而忽视农业,就像苏联所发生的情况那样,那就会产生完全一样的困难。于是农产品严重短缺,农产品价格上涨,从而使所有其它物品的价格螺旋形上涨。要在营利的情况下卖掉工业品也是有困难的。如果农民的实际收入增加,产业工人的实际工资也必须相应增加,同时工业产品的价格要保持在比较低的水平。如果农民的实际收入保持在低水平,他们就买不起工业品,这样就无法推销工业品赚钱了,除非开发国外市场,或者除非像苏联政府所做的那样,政府将剩余工业品接收过来用于资本形成和国防——但是在一个农民的收入并不在提高的经济中,这样做就会产生购买这些工业制品的资金问题。这种情况与我们在第二节(二)中对储蓄所作的分析也是有联系的。如果农业停滞不前;资本主义部门就不能增长;资本家的利润仍占国民收入的一小部分,因此储蓄额和投资额也是少的。经济的顺利发展要求工业和农业一起增长。

    如果我们将经济分成三个部门来考虑,那就可以比较正式地表示这种关系了。A代表供应国内市场的农产品,M表示供应国内市场的工业品,X代表供出口的产品。如果M扩大,A产品的需求量就会增加。如果增加的M产量替代进口商品,那就可以用节省下来的外汇支付进口更多的A的费用。如果不是这样,如果A停滞不前而M不断扩大,那么不

    是A的价格上涨,就是进口额增大,从而造成国际收支逆差,

    这些情况都会限制M的扩大。另一方面,不断增大的需求量

    可以通过扩大X来满足,扩大X可以提供外汇来支付进口商品的费用。所以在扩大M的同时必须扩大A或X,或者采取进口替代措施,如果要使M的扩大继续下去的话。同样,在

    扩大A的同时,必须扩大M或X,或者采取进口替代措施。

    只有X能单独不断扩大,不会因A或M不扩大而受到限制:

    出口额扩大以后所产生的需求量,可以用进口商品来满足,因

    为出口为进口提供外汇。正如我们过一会儿就会看到的,这

    是扩大通常从出口开始,而不是从供应国内市场的生产开始

    的一个原因,无论生产工业品还是生产粮食,情况都是这样;

    这也是一个国家的出口工业能够欣欣向荣而国内消费品的生

    产仍然比较落后的一个原因。

    如果我们暂时只谈封闭的经济,虽然必须使工业和农业一起得到发展,但是它们不必以同样的速度增长。对工业品需求量的收入弹性大于1,而对粮食需求量的收入弹性小于1。对劳务需求量的收入弹性甚至大于工业品。因此,经济的增长与增长得极其迅速的劳务有关,也与工业总产量比农业总产量增长得快有关。当我们谈论在封闭的经济中制造业和农业“一起”增长,或者“以适当的速度”或“平衡地”增长时,我们是指社会消费农产品多于工业品的边际倾向性所

    决定的速度。开放的经济比较复杂,因为供国内消费的工业

    品的增长,可以用供出口的工业品的增长而不是用农产品的

    增长来平衡(或者反过来也是一样,用“农产品”替代“工

    业品”),所以在现实世界上,我们必须使进口、出口、工业

    和农业保持平衡,而不仅仅使其中任何两项保持平衡。

    工业生产的扩大并不要求农业生产也扩大,如果它得到

    工业品不断增加的出口额支持的话,这个事实对于有些人口

    过剩的国家来说特别重要,因为那些国家不能希望它们的粮

    食产量与粮食的需求量增加得一样快,无论它们作出多大的

    努力。在这种国家里,工业化绝不取决于农业的扩大,虽然

    事实仍然是,它们应当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因此,这种国家

    必须立即十分注意扩大它们的工业品的出口市场,因为归根

    到底,是它们的出口额增长速度决定它们国内扩大的限度。很

    明显,英国的经济就是这种情况。工业革命伴随着农业革命,

    但是国内需求量不久就超过了农业生产的可能性,从拿破仑

    战争结束到美国内战爆发,决定英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因素是,

    累积起来,英国工业品的出口额每年将近增长6%。同样,英国经济在过去80年里的增长速度慢得多这一点用以下事实或许可以得到最好的解释,那就是英国在面临外国新的竞争

    的情况下,即使在和平时期也未能使出口额的增长率每年超

    过2%。在英国、日本或印度等人口过剩的国家,工业品出口

    额的增长率也许是限制国内增长的最重要因素。我们在下一

    章里再回过来谈这个问题。无论如何,这些国家必须同时努

    力提高农业产量,因为它们的农业产量提高得越多,它们依

    靠在国际市场上推销它们的工业品的必要性就越小。

    实际上,在非常落后的经济中,通常最不能响应其它部

    门的增长的,因此对一切经济增长都起阻碍作用的部门,是

    生产供国内消费的粮食的农业部门。这是因为当农业掌握在

    小农的手里时,革新成果的推广取决于政府的主动性而不是

    取决于私人企业家的主动性。如果在制造业等其它部门,需

    求量的增加会把一些私人企业家吸引到这个行业中来。然而

    要提高农业产量需要采取一些行动,这些行动基本上是政府

    范围内的行动,首先是在农业研究和农业推广方面,以及在

    公路、农村供水、农业信用机构等方面花费大量资金。日本

    的经验表明,政府在这些方面的适当开支对农业产量可能产

    生惊人的效果(就他们的情况而言,人均生产率在30年内翻

    了一番),农业远不是落在其它部门的后面,也没有对其余经

    济部门起阻碍作用,而是能够变成一个带动因素,为其它部

    门产生需求,还为它们提供资金。但是处于这种情况下的大

    多数其它国家的政府都忽视农业,其结果是农业得不到发展,

    其它部门的增长率也提不高。与英国相比,法国相对来说是

    停滞的,或者与日本相比,中国相对来说是停滞的,在对这种现象作出的种种解释中,在本作者看来,农业生产率提高得比较慢是最根本的原因。法国仍然需要四分之一的人口从

    事农业才能使粮食够吃,而最先进国家只需12—15%的人口

    从事农业就够了。

    国内市场的这些不足之处,无论是在总需求量方面,还

    是在重要部门的响应方面,或者是在对因进行革新而造成争

    夺市场的竞争的态度方面,都说明了为什么通常由对外贸易

    带动经济走上发展道路的原因。为出口进行生产不存在像为

    国内市场进行生产那样的不利条件。它不依赖其它部门的需

    求量的适当增长;它在国内不引起竞争,因为在初期各阶段,

    与一个国家的个人生产者的产量相比,世界需求量是很大的;

    而且它不依赖于国内的有效需求。此外,出口为其它商品创

    造新的实际需求,所以对为国内市场进行生产的一切行业都

    是一种刺激。出口还以其它方式刺激国内工业。为出口工业

    建造的一些设施,例如通信和培训设施或者工程服务机构,对

    国内工业也是有用的。出口工业在为国内工业部门创造更多

    的需求量的同时,也悄悄从国内工业部门拉走劳动力,这促

    使国内工业部门进行旨在提高生产率的革新。当马尔萨斯和

    利斯特等19世纪的经济学家强调对外贸易在经济发展初期

    各阶段的重要作用时,他们不仅常常想到出口的作用,也常

    常想到进口的作用。进口引起新的爱好,所以他们认为能激

    发新的工作干劲,以及最好地利用现有资金的新的愿望,以

    便有额外的收入来购买新的商品。几乎可以肯定,进口商品

    在那些已知的消费品缺乏花色品种的国家里也会产生这种影

    响,因为进口会使人们追求享受的愿望比较高。但是即使在这种影响不大的地方,对外贸易也会通过增加出口商品生产的影响改变整个经济的气氛。

    在发展初期的各个阶段,对外贸易的重要性也是在这个

    阶段领导权通常掌握在外国企业家手里的原因之一。本国企

    业家发展出口工业并到国外去寻找市场显然是可能的。但是

    消费量不断增加的发达国家派人去寻找新的供应来源这种情

    况比较普遍。此外,比较发达的国家的企业家不论对生产技

    术还是销售或运输技术都略知一二,这使他们处于比欠发达

    国家企业家有利的地位。经过一段时间,本国企业家学到了

    技术,人数增加,并且具有在本国经营成本较低的有利条件,

    他们就能把外国企业家赶走。不论你读从14世纪到16世纪

    英国的经济史,它同低地国家的关系的经济史,也不论你研

    究19世纪最后25年的日本历史,还是研究斯里兰卡最近的

    发展,情况大体上都差不多。

    虽然扩大出口是开始发展经济的最容易的手段,因此它

    是一种有利条件,但是过分集中于出口业就像过分集中于任

    何其它部门那样是不利的。这种不利条件表现在不利的贸易

    条件上。如果不采取措施来提高农民生产粮食的生产率,它

    们就会变成矿山、种植园或其它出口企业获得廉价劳动力的

    后备军。热带不发达国家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样,这

    也是工业国能够以如此有利的条件买到热带经济产品——如

    茶叶、棉花、油籽和各种矿产品的原因。生产这些商品所需

    的劳动力可以以便宜的价格获得,因为这些劳动力否则就要

    留在农场里生产粮食,每人的生产率是很低的。只要农场的

    生产率低,温带地区就能以很低的价格得到热带劳动力的服务。此外,当为出口而生产的农作物的生产率提高时,不必同劳工分享增加部分,实际上,降低价格的好处全部被工业

    消费者享受了。蔗糖是一个说明问题的极好例子。按任何生

    物学标准来衡量,蔗糖生产是一个生产率极高的部门。它也

    是一个在过去70年里每英亩产量大约翻了两番的部门,这个

    增长率是世界上任何其它主要农业行业所无法比拟的——肯

    定是小麦行业所无法比拟的。尽管如此,蔗糖业的工人仍然

    赤脚走路,住在棚户里,而生产小麦的工人的生活水平则是

    世界上最高的。无论制糖业的生产率可能达到多么高的水平,

    好处主要是属于消费者的,热带国家的一个不利条件(对工

    业国有利)是,它们的经济的发展集中在经济的出口部门,外

    国企业家和外国资本首先主要致力于扩大出口,其结果是,它

    们的出口对工业国有利。

    教训并不在于扩大出口不对,而在于完全集中在这个经济部门是不对的。采取措施提高为国内市场进行生产的部门首先是农业部门的生产率同样是重要的。而如果这样做了,出口部门工人的实际工资将以同样的速度增加。忽视出口与过分集中于出口一样,也是错误的,因为出口业很可能成为一个拖经济发展后腿的因素。例如,人们可能很愿意为国内消费投资,仅仅由于缺乏外汇,国内消费得不到满足。私人企业家可能有许多计划,打算在供国内消费的制造业或农业投资,政府可能也有一个在教育、公用事业和类似项目投资的庞大计划。然而,所有这些开支都会对国内投资所需的进口机械或材料,或者进口消费品产生额外的需求。所有发展计划需要有更多的外汇,所以如果不提高赚取外汇的能力,所有发展工作可能就要停止。不少国家目前就是处于这种状况。

    因此,任何全国发展计划都必须适当规定扩大出口,或者生产进口商品的代用品。但是这仅仅是以另一种方式强调对外贸易在经济增长初期各阶段所起的作用。

    在经济增长的以后各阶段,能动作用不再由对外贸易垄断了,甚至可能从对外贸易完全转移到国内市场。在美国,这种过渡大约是在19世纪末某个时候实现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首先受到出口刺激的国内需求量的增大,对国内企业家是一个鼓舞,过不多久,对国内消费的投资可能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柱。如果农业部门不按资本主义方式进行改革,这种过渡可能长期推迟,法国就是那样,因此继续成为需求和劳动力供应方面的阻力。或者如果像英国那样,与自然资源相比,人口规模迫使国家严重依赖于进口,因此将全面增长率降低到外汇收入增长率或生产进口商品代用品的生产率,那就根本不可能完全过渡。

    这种分析的一个必然结果是,它说明了在外汇不受压力的情况下使经济得到发展的条件。如果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它的出口商品的需求量迅速增大,那么经济将处于消费品的进口往往落后于出口的有利状态之中。与此成对照的是,如果经济主要是由于国内市场而得到发展,那么进口额往往会增长(除非它正在发展进口货的代用品)而出口额不会得到相应的增长。除非得到巨额外国援助(贷款或赠款),否则发展计划可能不得不在外汇受到管制的情况下实行。出口商品需求量的不断增加永远是一件好事。

    这个分析得出的结论并不是非常惊人的;那就是在发展计划中,一切经济部门都应当同时增长,以便使工业和农业之间,为国内消费进行的生产和为出口进行的生产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虽然这是一个相当明显的结论,但是它既不符合目前的做法也不符合目前的建议。例如,工业国有整整一个学派的“开明”经济学家,他们通常以高傲的教训人的口吻告诫农业国要集中力量发展农业,不应做任何事情来促进工业。这一派经济学家还宣扬出口的好处,并对那些可能具有减少对对外贸易的依赖性的作用的计划表示惊恐。这个学派与马克思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教条一样愚蠢,根据这些教条,通往经济发展的道路在于集中力量实现工业化。在由这些争论引起的热潮中,采取这样一种态度似乎差不多等于是胆怯,那就是,事实是,一切部门都应当同时发展,但是这种论点的逻辑性与它的简单化一样是攻不破的。

    (三) 稳定性

    私人投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没有规律,这种情况反过来又使收入和就业机会产生很大的波动。在过去150年里,论述这个问题的著作很多。在本书中详细论述这个问题既无必要又无可能。另一方面,一本论述经济发展的书不谈投资的波动看来是非常奇怪的,所以在这里必须简单地谈一谈这个问题的主要特点。

    每一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国内不稳定的根源,除此之外,每一个国家都要受通过对外贸易从外界传入的波动的影响。国内不稳定的根源与新发现的矿藏、某些资源的枯竭、新土地的开垦、新发明的应用、政府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政策,与迁移、内乱、流行病、地震、火灾、旱灾和其它许多因素是有联系的。即使世界贸易额稳定增长,不出现波动,那么每一个国家都会出现它自己的波动。然而事实上,在大多数欠发达国家,国内的这些波动被比较先进的国家的波动所造成的外贸额的波动掩盖了。世界贸易额的这些波动,与贸易额和价格的大起大落有关,而贸易额和价格的大起大落是由先进国家需求量的交替增减造成的。在这个意义上,世界上一切私人企业经济如今与美利坚合众国相比都是“欠发达的”,全世界约五分之二的收入是在美国产生的。在19世纪,英国和德国也是独立的波动的根源,在某种程度上,它们现在仍然是波动的根源,但是与美国相比,现在它们造成世界收入波动的影响已经很小了,它们本身受美国经济活动水平的影响大大超过受本国独立波动的影响(战时和通货膨胀时期除外)。所以,如今在美利坚合众国,或者从最广义的角度来说在高度发达的在业国,造成经济活动波动的根源是经济周期问题。

    造成经济活动波动的原因并非只有一个,而是有几个。某

    一个原因在这个周期中可能起重要作用,而在另一个周期中

    也许是次要的。分析经济周期的一个困难也在于当几个可能

    的原因一起发生作用,而且可能彼此影响的时候,了解每一

    个可能的原因有多大的重要性。经济周期理论集中在创造简

    化的模型,以检验好几个可能的孤立原因中的每一个原因,但

    是,迄今所采取的从这一点到详细解释任何特定波动,并且

    恰当地估计它的每一个原因的重要性的步骤,并非人人都满

    意。即使是可能的原因也没有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就是在抽象模型这一级也是如此。在以后的各节中,我们不想提出一个经济周期模型,或者说不打算通过对上下转折点和介于

    两者之间的自我加强过程进行通常的分析,将这个体系讨论

    下去。如要进行适当的讨论,那就要扩大本书的篇幅,就这

    个题目而言,这是不值得的,因为本书的重点是讨论在长期

    而不是短期的变化中影响经济增长的诸因素。因此,我们下

    面只向那些对这个题目并不十分熟悉的读者,简单地说明一

    下人们已经提出的投资额为何不能稳步增长的一些主要原

    因。挑选出来在这里进行讨论的原因有:创新的不规则性、银

    行信贷的灵活性、投资和收入增长之间的不稳定关系,以及

    收入分配的变化。

    创新的不规则性很容易理解。我们常常谈到创新有一个

    显示逻辑增长模式的趋势。汽车发明以后,它需要经过很长

    的时间使自己站住脚,然后才能普及。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汽

    车迅速发展,取代其它交通工具,尤其是取代马匹的阶段。在

    这个阶段需要进行巨额投资,不仅要对生产汽车的工厂进行

    投资,而且还要对公路以及一批供应橡胶、锡、钢材、玻璃

    等原料和部件的辅助行业进行投资。最后,如在美国那样,达

    到再也无马可取代,几乎家家有汽车的阶段。此后,汽车工

    业不可能以与中间阶段相同的速度发展,投资率相应下降。实

    际上,用“逻辑的”这个词来描写每一项创新所发生的情况

    太顺利了,因为投资是间歇性的。当事实证明汽车很受欢迎

    时,就会有许多公司满怀热情地转入汽车制造业,并将生产

    能力扩大到超过当前需求量的程度。有些公司破产了,汽车

    工业变得不景气。然而需求量继续增长,经过一段时间以后赶上了生产能力。接着又爆发出另一阵热情,并且再次竞相扩大生产能力,随后又出现暂时的停滞状态。正是由于经济

    增长的性质,人们才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因此人们就要

    犯错误,不能希望永远能精确地避免这些错误,使得投资额

    平稳增长。即使在并不涉及多少创新的公认的投资领域,我

    们也注意到了同样的趋势。人口增长率或多或少是平稳的,但

    是房屋数量的增长就不平稳了。相反,在每一个工业社会,建

    房是阵发性的。在一个时期内,到处建房,这种情况大约持

    续10年,其间建造了许多房屋,到处都有空闲的房子,大概占1C10。接着是十来年停建时间。其间人口赶上了住房。于

    是又开始了新的循环。

    由于各行各业投资行为的这种不规律性,因此如果不同

    的投资方式彼此协调配合,使投资总额不断增长,那是纯属

    偶然。这要求每一项新的创新都要恰好在其他创新即将失去

    作用时出现,从而使某一行业投资的波动恰好为其他行业中

    与其相反的波动所抵消。诚然,总有一些投资机会有待利用,

    但并无理由说明事情一定会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恰恰相反,

    由于投资的另一种倾向,即一起升降的倾向,这些波动往往

    互相加强,而不是互相抵消。当对一个重要行业,比如对汽

    车业和建筑业的投资增加时,所有其他行业也都因由此产生

    的收入和需求而繁荣起来;此时其他行业的投资者对投资充

    满信心,并且也加快了其投资速度。另一方面,当对某一重

    要行业的投资减少时,所有其他行业也转入萧条,投资者失

    去信心,投资普遍减少。

    就所涉及的投资数量,以及达到投资高峰所需时间而言,投资的行业不同,其重要性亦不同。因此,投资活动的水平主要是由重要行业而不是由次要行业决定的;例如,假若建

    筑业平均占国民总收入的5%,那么它的繁荣(比如增至7%

    左右)或萧条(比如降至3%左右)对于整个投资活动的水平

    是大不一样的,而新开奶品店的开业比率的波动则远没有那

    么重要。同样,如果某一社会着手修建铁路,那么这一活动

    不仅会吸收大量资本,而且会长期保持高水平,比如说持续

    二、三十年。在此期间,其他领域的投资会有一些波动,但

    只要对铁路的投资保持不变,就不会出现大萧条,这就是为

    什么衰退的程度并不都一样的原因所在。当建筑业或某一项

    重大革新方兴未艾时发生的衰退不会变得严重,也不会持久;

    但当建筑业处于发展周期的淡季,或某项重大革新刚过一个

    顶峰(例如1929年美国的汽车)以后发生的衰退可能既严重

    又持久。由于建筑业平均占投资总额的25%,其周期为18—

    20年,因此,在经历了几十年的繁荣之后,往往会出现几十

    年增长较慢的时期也就不足为奇了。

    投资往往是一起行动的,这一点我们已经提到,但如果

    不是由于银行信贷的灵活性,那就不可能达到同样的程度。这

    是造成波动的第二个主要原因。在19世纪银行合并运动深入

    开展之前,工业化国家有数千家银行,每一家银行在信贷发

    放上又都各行其事。正像投资往往一起行动一样,银行也往

    往深受经济活动大气候的影响,经济繁荣,则易于扩大信贷

    (因而进一步促进繁荣);经济萧条,则信贷紧缩(因而加剧

    萧条)。中央银行在过去的50年中所形成的主要职能之一就

    是对商业银行发放信贷加以控制。中央银行根本没有成功地稳定信贷水平,也没有防止银行信贷的弹性对繁荣的保持和严重的衰退起促进作用,但中央银行的工作毕竟十分有效地

    防止了极端情况的发生。如果我们把有关19世纪任何一次危

    机的记载与20世纪的英国和自实行“新政”以来的美国任何

    一次危机加以对比,这一点就看得再清楚不过了。19世纪发

    生每一次危机,都有一些银行因在繁荣时期贸然过分发放贷

    款而遭破产,都有储户害怕银行会被迫关闭而去挤兑。而到

    了20世纪中期,这种情况就没有发生。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应

    当努力使货币“中立化”,也就是说防止实际流通中的货币数

    量出现周期性的增加或减少。假如能够做到这一点,不论是

    繁荣还是衰退,在程度上都会比较轻,但是这一点是否可行

    很值得怀疑。此外,另外一些经济学家意识到,繁荣时期发

    放信贷会使投资水平超过不发放信贷时的水平。他们将这种

    呈周期性出现的幅度不大的通货膨胀看作是经济增长过程中

    一个不可避免的特征。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投资与收入增长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资本、收入与消费三者之间有着固定比率,那么只要这三者均以适当的比例增长,平衡就能保持。例如,如果投资随着消费增长率的变化而变化,那么即便消费仍在增长,只要消费增长率受到抑制,投资就会减少;投资的减少又会使收入减少,进而使就业机会和消费量减少。迄今,经济周期理论仍未超出对可能存在的抽象关系加以阐述的阶段,这些关系说明了如果增长率偏离了平衡率会如何发生灾难。至于确定它们之间究竟是什么实际关系,这些关系的相对稳定性如何,增长率平衡状态的偏离具有什么定量意义,我们尚未达到这一阶段。但是,“加速原理”(人们这样称收入增长率与投资活动之间的关系)显然已有了某些用途,其中之一就是用于研究库存商品的动态。假定一般要求商品的库存量保持在相当于国民收入的40%的水平上。现在再假定一开始时失业人数保持在合理水平上,国民收入在两年内增加了

    10%,达到了充分就业,然后每年仅增长2%。在头两年里,

    要求库存量增加10%,表明每年的投资率相当于国民收入的

    2%(实际增长可能多于或少于这个数字)。第三年要求增加

    的库存量仅相当于国民收入的0.8%;因此库存所需要的投

    资额减少了1.2%的国民收入相当于投资总额减少了比如

    6%,而这本身可能导致螺旋形下降。实际上,波动会由于失

    误而进一步加剧。许多商人由于头两年的销售额增加了

    10%,于是就希望第三年还会以同样的比率增加。由于达到

    了充分就业,销售额实际上仅增加了2%,这时他们才发现自

    己的订货过多,库存超过了预期的数量。此时,为了减少绝

    对库存量,商界可能会大幅度地减少订货,而不是使积压的

    库存量从占国民收入的2%下降到占0.8%,这样做当然会

    引起失业。库存积压量的波动是经济周期的一个显著特点。几

    乎每一次经济繁荣都与存货,特别是与不顾一切地进行原料

    的投机买卖有关,原料价格先是狂涨,随后又暴跌。实际上,

    根本不能指望投资,不论是对建筑业,机械业还是对库存的

    投资,会以某种平稳持续的比率进行,恰好与收入或消费的

    平稳增长相对应。正相反,投资是以一种碰运气的方式进行

    的,在正好适合稳定增长的比率上下波动。

    产生波动的第四个原因是经济增长对收入分配所产生的影响,人们不时对这个原因进行辩论。比如,卡尔·马克思

    所描述的经济周期大致是这样的:经济繁荣时,资本积累起

    来,对劳动力的需求扩大,最终争夺劳动力的竞争使工资的

    增长快于物价的上涨,因此使利润减少。随着利润的下降,投

    资受到抑制,于是就开始衰退。这时工资减少的速度比物价

    上涨的速度快,直到新投资又有利可图时为止。根据这种理

    论,工资与物价的关系会保持“适当”的水平,正好能维持

    稳定,但由于工资总是偏离适当水平,或过多或过少,所以

    无法保持稳定。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者提出了一个类似

    的但截然相反的模型(一些马克思主义者误认为这是马克思

    本人的教导)。在这个模型中,经济繁荣时期工资并不比利润

    增加得快,而是恰恰相反,物价的上涨快于工资的增加,这

    有利于获取利润,但利润大都被储蓄起来,而不是用于消费,

    因此消费不如收入增长得快,也不如资本积累得快。这些人

    认为这是一种不稳定状态,经过一段时间,资本和生产能力

    这种不成比例的增长会由于消费未同步增长而变得更难办。

    利润率下降了,投资减少了,收入和就业人数下降了。由于

    这种模型同样以维持各种规模之间界限十分接近的比率为基

    础,它与我们在前一段中所讨论的内容有关。由于与马克思

    主义理论的冲突提出了一个事实问题,情况自然是,与工资

    相比,经济繁荣时利润增加,衰退时利润减少,然而投资对

    消费的依赖关系究竟有多密切这一点则颇有争议,这是因为

    考虑到在工业国对农业和制造业的直接投资大约仅占投资总

    额的约30%,即便在制造业中,许多投资也不是针对当前的

    需求的,而是通过革新产生新的需求(新的商品或可降低成本的新方法);同时考虑到在比较资本主义化和不那么资本主义化的方法之间做出某种选择是可能的。(其余70%的投资总额也间接地取决于消费,但是取决于预期的未来消费水平的程底,比取决于任何一个特定时间消费情况的程度要大得多。)

    鉴于这里提到的波动的所有主要原因皆源于经济增长本

    身,因此任何有关经济增长的专论都不可不论述波动,这一

    点现在已是显而易见的了。陈旧的商品或过时的工艺被新商

    品和新工艺所取代,这种替代形成了创新的逻辑模式。于是,

    正如在经济活动突然大量增加时所表现的那样,出现了这样

    一种倾向,先是超越目标,然后暂时停滞。一旦静止状态被

    打破,这是不可避免的,于是人们又开始提高需求水平,否

    则难以在资本与消费,库存与需求,工资与利润之间保持适

    当比例。这并不是说如果经济不增长就不会有波动,但是在

    黑暗中摸索(这是增长的必经之路)使投资更没有把握,更

    有可能出现失误。这也是为什么许多经济学家都认为波动是

    经济增长的代价,没有衰退也就没有繁荣,而假如没有繁荣,

    资本形成一般说来也不会像现在那样快。

    本书没有必要对已经提出的关于稳定美国经济的各种建

    议加以论述。关于这个题目已有相当多的文献作了论述。我

    们只需提及关于不论美国和其他大国的经济如何波动也要保

    持世界贸易额稳定的建议就足够了,联合国组织经常就这些

    建议进行辩论。我们仅就欠发达国家面对世界贸易的波动采

    取什么行动才能自救发表一点意见,然后就不再涉及这个题

    目了。

    经济周期对欠发达国家的影响通常大于对工业国的影

    响,这是因为前者对粮食和原料价格的依赖程度更大,而在

    经济周期中粮食与原料的价格比制成品的价格波动得更厉

    害。经济繁荣时物价暴涨,使欠发达国家的工资也随之猛增

    (如果有强大的工会组织,更是如此)。这种增长并不仅限于

    出口业工人。由于国内支出增加,包括食品,房租,服务等

    在内的国内物价统统上涨,由此造成的生活费用的提高使工

    资薪水和利润螺旋上升。政府岁入增加,但用于支付公务人

    员的薪水以及用于提供额外服务的开支也随之增加,随后出

    现暴跌,出口商品的价格可能因此在一年之内下跌30—

    50%,然后出现竞相降低国内物价,工资,房租和薪水等的

    局面。这种局面很困难,往往引起严重分歧和内乱。如果农

    业部门是以种植国雇佣劳动,而不是以小农生产为基础的,那

    么这种分歧的内乱就尤其严重;如果雇主与雇工的种族和宗

    教信仰不同,则分歧和内乱更加尖锐。如果这些国家能够在

    某种程度上使自己与国际上的价格狂涨暴跌相脱钩,那将大

    大增加实现国内和睦的希望。此外由于利润的波动不那么剧

    烈,这些国家的产出也许不会发生那么剧烈的波动(在衰退

    时期因为难以降低工资产出急剧减少)。如果这些国家省下部

    分外汇收入以便在萧条时期价格低廉时使用,而不是在经济

    繁荣时大肆挥霍,它们的外汇收入将获得较高的价值。

    这些国家中没有哪一个国家能使本国的国际收支免受世界贸易波动的影响。如果出现世界范围的衰退,一个国家出口产品的价值必然下跌。此时该国所能期望的至多是不要让这种下跌影响到国内经济。假如要想做到这一点,这个国家显然必须在国内生产者的收入与出口所得收入之间建立某种壁垒。这样做的一个方法是通过政府的一家代理机构出口商品,正像英属西非,乌干达,缅甸或泰国在主要出口产品上的作法那样。这个代理机构确定一个价格,按照这一价格付

    钱给国内生产者,这种价格不随出口产品的价格波动。如果

    波动的话,波动的幅度小得多。如果目的仅在于稳定国内物

    价,一般多选择未来预期价格的平均值来定价。那么,如果

    价格定的适当,该代理机构在经济繁荣时会赚很多钱,这些

    利润作为储备金保存起来;在衰退时期会有很大亏空。实际

    上,谁也不知道未来的价格是多少,因此,如果为使利润和

    亏空相抵而确定的价格确实起到了这一作用,那将是最不可

    能发生的巧合竟然发生了。在所有成功的例子中,稳定物价

    是与税收结合在一起的,这样,失误的主要后果只是政府的

    税收增加或减少,而不是代理机构将资金耗尽。还应指出,在

    经济繁荣时抑制国内购买力的同时必须储备相应数量的外

    汇。因为在衰退时期维持国内收入水平就得在出口减少时保

    持进口,除非代理机构保持的储备得到外汇的支持,否则,要

    做到这一点是不可能的。

    这种通过政府的代理机构出口产品的做法,会使政府承担风险和责任,而这种风险和责任是许多人都希望避免的。政府只需与出口产品价格成反比改变征税,就可收到差不多同样起稳定作用的效果,而不会使销售渠道受到影响。这样做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直接对出口征税,但也可通过调节进口税,或调节其他任何税收来实现,尽管这种方法不那么有效。直接的方法只是当价格上涨时,征收的出口税也急剧增加。比如说每吨价格100镑时出口税为0,当价格为每吨100一150镑时,价格每增加1镑,每吨的出口税就增加10先令,价格超过每吨150镑,则价格每增加1镑,出口税就增加15先令。如果还想获得更加精确的稳定效果,价格超过每吨100镑时所征收的出口税可参照价格跌至低于每吨100镑时的相应补贴定出。

    实际上,绝对的稳定既达不到,也不可取。要想准确地

    预测出未来价格的发展趋势是不可能的,而且应当允许世界

    价格的变化对那些在国际贸易中起重要作用的商品的产量产

    生某种影响,这是可取的。此外,还有管理方面的问题也使

    那些组织欠佳的政府难以实行这类稳定计划而又不遇到麻

    烦。但在一定程度上与世界范围的波动脱钩却是大多数国家

    所能够做到的,更多的国家并没有试图减少国内的波动,阻

    止他们这样做的原因与其说是现有手段存在技术上的困难,

    不如说这些国家出于政治上的原因,不愿在经济繁荣时对本

    国的发展加以抑制。只有当经济繁荣时消费受到相应节制,衰

    退时才能维持不下跌,因为只有在经济繁荣时储备了外汇才

    能在经济衰退时用来维持进口。而目前这些国家中的大多数

    国家在经济繁荣时开销无度。有关在此时应征重税的建议遭

    到强烈抵制。即使真能征以重税,各国政府也很可能将其用

    于扩大自身开支,而不会将其留作储备金,并用外汇来支持

    这些储备。而这样做是很合算的,因为任何一笔外汇在经济

    衰退时所能购买的进口商品都要比在上一次经济繁荣时所能

    买的要多(这是因为价格下跌)。认为欠发达国家如果愿意的

    话,能够使国内经济完全不受外部波动的影响的意见是错误的,但是如果这些国家有决心的话,在避免经济繁荣和经济衰退时期最极端情况的发生方面,它们是大有可为的,这一点却无疑是对的。

    以上这些意见只适用于使欠发达国家的经济不受出口商品价格变化的影响,而不适用于出口商品数量的变化,一些国家在经济衰退时期也不减少其出口额,而是能卖到什么价钱就卖什么价钱,剩余存货都集聚到那些消费国家去了。在另一些国家,产量的下降仅仅是因为价格下跌,因此如果国内物价稳定,出口额在经济衰退时也可保持不下降,但是,并非所有国家的情况都是如此。在一些其他国家,只有政府保证买下可出口的商品并将其储存起来直到出口市场复苏时为止,才能在经济衰退时维持住这些出口货物的产量。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产量将减少;如果这种商品是通过雇佣劳动生产的,失业人数就会增加。一些欠发达国家的政府确实很大胆,在出口需求降低时储存这些商品。如果市场很快复苏,存货可在经济繁荣时销售一空,这样做则可望获得大笔利润,但如果市场迟迟不复苏,政府被迫在价格依然很低时处理掉存货,这样做同样则有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在价格长期趋于下降的几十年间,事实证明奉行这种政策是很危险的,而在价格趋于上升的几十年间,奉行这种政策则是有利可图的。但是当经济衰退开始时,有谁能说得清这到底是暂时现象,还是价格长期下跌的开始?

    欠发达国家使本国经济获得相对稳定的最大希望在于比较先进的国家正试图控制本国经济的波动,和使国际贸易更为稳定。在这些领域,政策仍然未定,带有试验性质,但是当前似乎有充分理由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经济增长将不会像在刚刚过去的那些日子里那样无规律可循。

    (四) 长期性停滞

    在许多国家的历史上,都有过先是数十年或数百年蓬勃

    发展,继之以数十或数百年相对停滞的情况。实际上,在有

    些情况下,这种衰落竟是如此彻底,致使整个国家从此人迹

    皆无。富饶的平原与城市变为沙漠与一片废墟。有时,人们

    可以用自然现象来解释这些变迁,如发生地震,火山爆发或

    发生洪水;有时是由于政治原因,发生革命,爆发战争或仅

    仅是由于治理不善。这类原因我们将在下两章里谈到。另一

    些原因是基于以下这种主张的,即在某一个国家的经济经历

    了一个或几个世纪的飞速增长之后,投资必然要下降、对此

    我们将在本章的最后几段里加以简要的阐述。

    除了自然现象和政治外,支持长期停滞不可避免性的论点是以下列因素为基础的:技术,心理、垄断、收入的分配、人口和国际竞争。

    从技术出发的论点假定技术知识的增长率下降。在过去

    的几个世纪中技术改进的速度变化很大,这一点毋庸置疑,尽

    管人们承认要确切衡量这一概念是不可能的。用每年登记的

    专利作为对近几十年的衡量标准已受到怀疑。一些工业国每

    年人均专利登记数确有增长速度放慢的趋势,但并不能由此

    就推断技术知识的增长也更加缓慢。这也许是因为办理专利

    诉讼所需费用不断增加,从而减少了专利制度的利用,或者

    是由于发明者的文化程度提高,减少了那种有个不值一提的小玩意也去办理专利的情况,或者是由于规格的进一步标准化以及由于成批生产的产品占据主导地位已经没有什么必要

    再去搞一些仅仅是变变花样的发明,或者是由于在技术上物

    理、化学比奇巧的机械装置更加重要,研究小组比单个的发

    明家更加重要,因此尽管发明仍以和从前一样的规模继续进

    行,但专利的数量却减少了。除了专利的数量之外,认为今

    天技术知识增长的速度低于70年前无疑是没有根据的。即便

    在知识的增长速度明显降低的那些历史时期,由于这种现象

    不能只从科学技术本身去寻求解释,因此也不能被看作是造

    成长期停滞的一个单独原因。科学发明的用武之地并没有缩

    小,有待于发现的领域实际上是无穷无尽的。同样,没有理

    由认为人类头脑的学习能力从生物学意义上说一代不如一代

    (但见第六章第1节(一))。因此,如果知识增长的速度不如

    过去快,我们必须找出人类不那样重视增长知识的原因。答

    案也许在于政局不安定,因此减少了资本家对生产性投资的

    兴趣;或者在于阶级结构发生变化;或者在于自然灾害;或

    者在于因政治因素和垄断而使相互之间更加保守秘密,或者

    由于前一自然段中所列举的诸因素中这个或那个因素。因此,

    我们必须把技术的停滞主要视为更普遍的社会弊病的一种症

    状,而不是其原因。

    从心理学出发的论点认为人们态度发生变化是对增长过

    程本身的一种自然反应。有一个学派认为在人类社会中,重

    视物质的时期与重视精神的时期交替存在,周而复始。因此

    当人们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狂热地致力于物质条件的改善

    之后,他们会对经济增长及其条件感到厌烦,会重新采取较为冷静的思考态度。这一学派的一些成员认为,社会上占支配地位的小群体在一个时期是这种生物类型,在另一时期则

    被另一个不同的生物类型所取代。如果仅从这个意义上说,实

    际上会发生生物变化。但是人们也可以设想,从事发明创造

    的动力消失,使社会进入一个漫长的最杰出的人才不致力于

    科学或发明,或者从另一方面说,其努力一无所获的时期还

    有其它原因。但由于我们不具备对这些心理现象加以评价的

    手段,所有这些都纯属推测。这些我们已在第三章第5节

    (二)中讨论过了,在此不再就此多说什么了。

    从垄断出发的论点是以下列两种说法为基础的,即垄断

    使投资减少,和垄断的程度随着经济的增长而提高。我们已

    经在第三章里讨论过第一种说法,并看到了认为它正确的理

    由。第二种说法则较有争议,用来支持这一说法的论点有两

    个:首先,有人说技术进步使一般公司的规模长期扩大。一

    般公司在相继的每个世纪内不断扩大是有其技术上的原因

    的,就这个意义来说,这个论点无疑是正确的,但不够充分。

    为了证明垄断不断扩大,人们必须说公司规模比市场规模扩

    大得快,而这一点并不明确。由于运输的实际成本长期趋于

    下降,而人口趋于增加,所以长期来潜在市场的规模趋于扩

    大。市场的规模从乡村扩大到世界。这种趋势虽受到关税和

    货币方面的限制的影响,但我们在这里不能说存在着什么长

    期的趋势,这些限制时而扩大,时而缩小,如果我们回顾过

    去若干世纪的经济史,我们所能说的差不多只有这些了。

    其次是有人认为,金融资本家势必占主导地位。根据这

    一论点,“在开始阶段”,典型的资本家是一心致力于自己的工厂,致力于生产和销售自己工厂产品的实业家,而在“最后”,在资本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金融家,这些人也许从未进

    过工厂,但他们致力于创立控股公司,企业兼并、联合公司,

    子公司和其他金融帝国。因此,即使在技术发展不足以实行

    垄断的地方,金融家们略施计谋照样会产生垄断。可以认为

    这些金融资本家的崛起是必然的,因为是他们,也只有他们,

    爱钱如命,唯利是图。农民爱土地,因此也就容易在自己的

    土地上过多地投资而使自己破产。同样,实业家也非常爱听

    自己机器的轰鸣;喜欢自己的雇员,产品,或者一砖一石,并

    在某种程度上让情感影响自己在金融方面的聪明才智。只有

    那些经营货币的职业金融家才爱钱如命,并且因此才免于落

    入其他人难以逃避的陷阱。因此,这种论点认为,对工业的

    控制权将不可避免地转到金融家手中,此外,随着市场扩大

    到全球,金融家之间的垄断安排也将成为世界范围的。实际

    上,这种论点是一些人在专门研究了德国工厂工业的兴起之

    后提出的,在德国,银行在实行工业主义方面所起的作用比

    其他国家大得多。这种论点是自相矛盾的。人们可以说,“开

    始时”工业筹措资金依赖于资本市场。实业家很容易落入金

    融家手中,但是在资本主义的“后期阶段”工业以未分配利

    润的形式产生大量储蓄,资本市场比较起来不是那么重要了,

    实业家也不那么依赖外界的支持了。随着工业的发展,情况

    非但不是工业落入金融投机家之手,相反,情况似乎是工业

    企业的管理者变得越来越不受外部金融家的控制了。

    撇开这些推测不谈,我们无法回避一部分工业企业多年来确实被垄断这一事实。这对于所有工业企业来说也许确实是一种自然趋势,只不过有的工业企业比其它工业企业受这种趋势的影响更大。一个明显的因素是我们已经提到过的逻辑增长原则;每一种新兴的工业都要经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在取代其前身之后,又会进入增长缓慢的时期。当它进入增长缓慢阶段时,与市场相比,大公司要扩大比较容易;如果大公司不把小公司完全排挤出市场,他们至少得奉行一种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政策,因为他们明白市场增长较为缓慢时,任何争夺市场的斗争都必然要付出很高的代价。这是工业可能从发明家手中转到官僚手中的阶段,是管理人员接管的阶段,是重要的技术革新结束的阶段。但是,符合每一个工业部门实际的情况不一定符合整个经济的实际。因为新兴工业不断地相互提出挑战。如果一个工业部门多年后被垄断,失去了对革新的兴趣,这也许正是它会被某个生产出竞争产品的新兴工业取而代之的原因所在。只要新产品不断涌现,那么即使各个工业部门变得更加垄断化,在新人的管理下的整个经济也不会那样。

    但是也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经济变得更加垄断化首先并

    不是由于企业家的行为所致,而是由于社会对这种行为所作

    出的反应所致。竞争制造出了自己的敌人,因此辩证地看也

    可能将自己扼杀。竞争使弱者、效率低下者、因循守旧者和

    倒霉者受到损害,由于这些人的人数远比与他们命运相反的

    人多,因此要组织许多人对竞争观念抱敌对态度是比较容易

    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心怀不满的首推农民、小商贩、手工

    业工人和小实业家。熟练工人也因其技术不断受到技术革新

    的威胁而充满敌意。因此,经济增长刺激了各类同业公会和工会的建立,其目的在于用施加垄断压力的方法来抵制各种变革。它们还得到了政治家的帮助,这些政治家毫不犹豫地

    通过立法,保护在他们看来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免受被他们视

    为仅是富于进取精神的少数人的利益的侵害。当今的哲学家

    们也使他们的哲学适应似乎是时代的需要;牧师们呼吁回到

    中世纪的“平衡的”社会;经济学家发现并抨击竞争论点的

    缺陷;律师们则寻找法律上的漏洞,使垄断协议得以通过。在

    这场论争中,竞争的观点并非注定要失败,因为人们已经尝

    到了经济增长的成果的滋味,这个事实本身就使人们意识到:

    普遍利益与局部利益并非一回事。尽管如此,增长给自身带

    来了如此巨大的阻力,以致在有些情况下它们同样有可能产

    生放慢革新和重新投资速度的作用。下面让我们再来研究一

    下以随着经济的增长收入分配方面的变化为基础的那些论

    点。我们先研究一下理论,然后再研究一下事实。如果在充

    分就业时,分配的变化使得消费欲望与国民收入相比有所增

    长,那么我们可预料结果将是用于投资的资源的比例相对下

    降,从而导致国民收入相对停滞。但是,认为消费倾向的加

    强会刺激投资,储蓄的不足可通过发放信贷加以弥补的观点

    是可以争论的。因此,面对持续的通货膨胀(其间无疑有时

    会发生衰退,这种衰退有助于维持人们对于货币价值的信

    心),必须维持投资的水平。相反,人们也一直在争论说,如

    果经济增长的结果就是相对于消费的储蓄额增加,那么,随

    着收入的增加,一个国家将会发现越来越难以处理其储蓄,并

    且极易受到长期萧条的影响。在本章前面几节(第二节(一)和第三节(三))中我们已经谈到了这些论点,并且看到由于这些论点是以假定消费与投资之间有较为固定的关系为基础的,因此不能按表面价值接受。但是,指出下面这一点是合适的,那就是正像维多利亚时代大多数经济学家把储蓄不足视为对他们那个时代经济增长的主要威胁一样,也许大多数当代经济学家也认为储蓄过剩更有可能阻碍美国经济的增长。

    如果再让我们看看事实,那么我们要问的一个有关问题

    是:既然高额利润与高额储蓄是互相联系的,那么随着国民

    收入的增长,利润会发生什么情况?在本章的前面一节中,我

    们已经看到,在经济增长的各个阶段,当劳动力可从其他经

    济部门以不变的实际工资吸收到经济的资本主义部门来时,

    相对于国民收入的利润就增长。一旦资本积累赶上以前从农

    业、家庭服务业、小商小贩,由女性组成小家庭、临时性行

    业或增长的人口中获得“剩余”劳力时,工资就随资本积累

    的增长而增长,没有任何证据说明在这个方向或那个方向不

    可避免地会发生长期变化。在早期阶段,利润的增长并不抑

    制投资,而是恰恰相反鼓励投资。既然可得到劳动力,资本

    积累也并不改变资本与就业劳动力之间的比例,因此利润率

    也不会出现下降的趋势。在随后的阶段,当劳动力紧缺时,如

    果革新没有不断提供投资的新机会,利润率将下降。更多的

    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李嘉图,马克思和凯恩斯等)曾预

    料在这一阶段,利润率将下降而不是上升。与当今流行的观

    点截然不同的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认为这将抑制而不是刺

    激投资。在经济发展史的早期阶段,利润也许会因此而下降,

    但在过去的100年间似乎并没有出现利润率长期下降的情况。这里同样要对政府的行为加以考虑,如果政府有什么长期趋势的话,那就是对利润征税,并刺激消费,但是在“成

    熟”的经济里这会抑制投资还是刺激投资有待于进一步讨论。

    事态的发展也未能实现卡尔·马克思的另一预见,即无

    产阶级的日益贫困。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尽管知识的增

    长和资本的增加,使生产率得到了提高,但实际工资仍然保

    持在仅能餬口的水平上,(周期性的波动除外)。技术进步的

    所有好处都为资本家所享有。资本家的利润与工资相比相应

    增长。我们已经看到,这种分析适用于资本主义的早期阶段,

    但并不适用于资本积累赶上了劳动力供应的资本主义后期阶

    段。马克思同时还预料工业日益垄断化将通过使小资本家破

    产并取而代之而使资本家的队伍缩小,无产阶级的队伍扩大。

    这将增加失业后备军,使工资水平受到威胁并扩大各阶级之

    间的差别。就阶级差别而言,实际情况恰恰与此相反,经济

    的增长产生了一个庞大而多样化的中产阶级。事实上,中产

    阶级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社会差别,以至在先进的工业社会

    几乎人人都自认为属于中产阶级的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此

    外,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机械的扩大应用将代替劳动力,并

    造成不断增加的技术失业。所有这些因素加到一起,加剧了

    工人阶级的苦难,工人阶级不断受到只能餬口的工资和失业

    人数不断增加的双重压力的刺激,而且由于阶级差别的意识

    日益强烈而团结一致,总有一天他们会揭竿而起进行成功的

    革命。由一场革命结束一种社会制度,这种可能性始终存在,

    而不论这种革命究竟原因何在。在资本主义制度的后期阶段

    工人的生活更舒适了,而不是像马克思所预言的那样更加悲惨;然而马克思认为这种苦难是革命的原因也同样可能是错误的。在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与100年前相比,工

    人阶级现在都享有更大的经济与政治权力。谁也不知道他们

    会如何行使这种权力:他们也许会接受资本主义制度,仅对

    其加以改良(如实现更大程度的社会稳定,或向弱者与不幸

    者提供社会保险);他们也可能由于限制主义,过度征税或有

    损信心的敌对言行而摧毁这一制度。谁也无法预见,有哪种

    经济制度不会因为内部意见分歧而发生停滞,导致这种结果

    的可能性始终存在,并且是经常产生的。另一方面,收入分

    配与内乱之间并无明确的联系。因此,即便我们能够预见与

    工资相比利润将发生什么情况(而这一点我们无法做到),我

    们还是不能就此推断这将使社会更加协调或更加意见不一。

    我们现在来看看另一些论点,这些论点是以对人口随着

    经济的发展将发生什么变化这一点所做的预见为其基础的,

    在这方面也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不同学派。根据一派的观点,经

    济增长必然引起人口增长,而人口增长又反过来使自然资源

    枯竭,森林被砍伐,土壤遭侵蚀,矿物被采挖一空,实际上

    产出可能减少,人们可能死于饥荒,否则就必须以不利的贸

    易条件增加食品的进口来应付人口的压力。那时人口与资本

    流向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国家陷入停滞状态。历史上有过许

    多这样的例子,例如19世纪后半叶人口与资本从英伦三岛的

    外流。但是,并不能认为人口必定增长到自然资源的极限,正

    如我们在下一章中将要看到的那样,死亡率的长期下降不久

    就使导致出生率下降的社会力量发挥作用。因此,在国家出

    现任何意义上的人口过剩之前,低出生率和低死亡率之间实现平衡并非不可能。

    正是这种可能性使与之对立的学派感到不安。根据这一

    派的论点,经济的增长必然随即引起人口增长速度放慢,甚

    至出现绝对下降,从而引起难以应付的后果。不论是由于经

    济变得更加缺乏弹性,还是由于人们不像以前那样勇于承担

    风险,经济变得不那么富于竞争性,还是由于投资机会减少,

    他们担心这些后果将导致经济的长期停滞。

    经济变得更加缺乏弹性是由于每年新进入劳动市场的劳

    动力减少。在任何一种经济制度中,供求关系总在不断变化,

    因此行业和职业之间必须进行劳动力的再分配。如果这种再

    分配意味着让一部分人改变他们已经从事的工作,而不仅仅

    是把新就业的人吸收到那些最需要他们的职业中去,那么进

    行这种再分配就较为困难,因此,预计每年都吸收大批新劳

    动力的行业比每年吸收劳动力比较少的行业的经济更富有弹

    性。这一因素的重要性可能被夸大了,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在

    任何一个提供相当充分的就业机会的经济中,都有大批的劳

    动力流动。那些据说缺乏劳动力的行业之所以缺人,往往是

    由于留不住雇来的劳力,而不是由于无法招到足够的新工人。

    当然,任何经济都会发现,不同职业之间突然进行大规模的

    劳动力转移都是困难的,例如由战争,或战后余殃所致的那

    种转移,但是仅就平时所要的一般边际转移而言,每年招收

    或不招收大量的劳动力是否会对局势产生很大差别,这一点

    颇值得怀疑。

    还需要再加以说明的是,在一个稳定的经济里,投资风

    险增大的问题。在一个人口年增长率为2%,实际收入增长率亦为2%或更高的国家里,是不会在投资上犯大错误的。如果

    企业家对任何一种行业的投资多投了10%,这种行业会暂时

    陷入萧条,但是在5年或更短的时间内,需求就会赶上供给,

    并有某些缺货利润可赚。资本的自然贬值使供应减少,收入

    与人口的增加则使需求增加,这两者使投资方面的失误得以

    纠正。如果人口不增长,失误只能靠资本的贬值和人均收入

    的增加来纠正,那么这将是个长期、痛苦的过程,因此,一

    切投资的风险也就更大。这把我们直接引到了第三个论点。如

    果不鼓励承担风险,那么经济就会变得不是那么具有竞争性。

    企业家们会比在需求一直在迅速增加的经济中更急于就分享

    市场作出安排。承担风险的减少与垄断的扩大这两种因素都

    阻碍了投资,因此也促成了长期的停滞。然而人们也可轻而

    易举地反过来论证说,当市场不再扩大时,争夺市场的斗争

    将激化。依靠演绎出来的论点无法得出明确的结论,而且也

    没有适当的论据可以做出明确的判断。

    由于人口增长速度放慢减少了投资机会,因此预计投资

    也会下降。为了安置增加的人口需要部分投资:新的住房,新

    的农业区,新的道路,更多的交通设施,更多的工厂等等。因

    此,当人口增长率下降时,投资机会也相应减少。但是,关

    于人均收入增长率是否下降的问题切不可与保持充分就业的

    问题混为一谈。如果困难仅仅在于人们的储蓄超过了使人均

    资本保持不断增长所需要的水平,那么这个困难可通过增加

    消费,不鼓励储蓄等措施加以克服。政府可增加影响储蓄的

    税收种类,减少影响消费的税收种类,或者用剩余的储蓄扩

    大它自己在住房,道路,医疗设施等等方面的开支。只要措施得当,人们可以预期人口增长率的下降会使人均收入增长率提高,因为一些资本不再需要用来安置增加的人口,这些

    钱现在可用来增加人均资本。在另一方面,如果人均资本增

    加,资本的利润率将下降,除非有大量的革新涌现,而这可

    能影响人们投资的意愿(如果人们认为投资取决于高消费,而

    不是取决于高额利润,如果利润率的下降提高了与利润有关

    的其他收入,从而促进了消费的倾向,他们就会更愿意投

    资)。关于长期增长的大多数论点最终回到革新的源源涌现上

    来,回到是否有理由认为源源涌现的革新会枯竭。

    因此,有关人口的论点是不能使人信服的,我们无法满

    怀信心地说,在发展的后期阶段人口的增长将超过资源的增

    长。恰恰相反,危险也许在于发展的后期阶段将导致人口数

    量稳定或下降。对于这种威胁一旦成为现实将会有多大的危

    险,我们同样不得而知。表面上看起来,我们希望人口增长

    率的不断下降可使人均资本增长得更快,但是我们不能全然

    无视使经济变得日益缺乏灵活性和垄断更加扩大的可能性。

    最后让我们看看国际竞争。根据这种论点,“老牌”国家

    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必然会丧失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因此,

    或者由于利润下降,或者由于向新崛起的国家投资更有利可

    图,对老牌国家的投资率下降。“老牌”国家由于国际贸易格

    局的改变可能会丧失其地位。正像发现美洲那样,新的贸易

    路线会使这些国家丧失其在地理位置上的优势。技术进步可

    能破坏对其矿物或其他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的需求,例如对

    智利硝酸盐的需求就发生过这种情况。除了世界贸易格局发

    生的这些变化之外,“老牌”国家在公认的贸易中的领导地位可能输给新崛起的对手,如果这种领导地位仅仅是建立在把革新置于优先地位这种基础之上的话。因为其他国家迟早会

    掌握这些新技术,而当它们一旦这样做了,“老牌”国家就会

    丧失其垄断地位、较高的生产率和超额盈余能力。因此,只

    有当一个国家在引进新思想方面仍然站在前列才能保住其以

    革新为基础的领导地位,但这种领导地位难以保持。考虑到

    与自然资源有关的需求的变化,以及几十年保持技术上的优

    势如何之难,因此没有一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保持领导地位

    的时间超过几十年这一点也就不足为奇了。从投资与国民收

    入的比例下降这个意义上说,失去领导地位不一定导致经济

    停滞,但是如果伴之以不利的贸易条件,或者导致投资被吸

    引到海外的新兴国家,那么将完全可能产生这种结果。英国

    的人均产量增长率自1870年以来似乎一直低于19世纪前

    75年的水平,一些人用上述原因解释这一现象。在第六章中

    我们将就国际竞争做进一步的论述。

    因此,由于长期增长,一个国家可能会落入许多陷阱;它可能对物质的东西感到厌倦,它的企业家可能会表现得缺乏竞争性,它的公众可能会设置种种障碍阻止变革,收入的分配可能变得不利,它可能耗尽其自然资源,可能丧失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它或者会智穷才尽,再也拿不出什么革新成果来。除此之外,一个国家还可能遭受自然灾害,或毁于战争,内乱或治理不当,而所有这些因素没有一个是必然要发生的。另一方面,当一个国家有可能落入这样多的陷阱时,一些国家过去曾落入其中的一个或几个陷阱也就毫不奇怪了。谁也无法预见某一国的投资率何时开始下降,不论是几十年还是几个世纪之后。但是我们对过去4000年经济史的知之不多的一点知识似乎完全证实了这样的预测,即长时期的增长到适当时候将被增长缓慢、停滞、甚至下降所取代。

    第六章 人口和资源

    在这一章中,我们首先探讨资源、人口和产出之间的关系,第二步探讨资源、人口和人与商品进出国际边界的流动之间的关系。

    第一节 人口和产出

    (一) 人口的增长
    经济的增长对人口的增长有什么影响?马尔萨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从他在世的时候到现在一直使人们争论不休。他说,第一,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将引起人口增长。第二,人口的增长将超过粮食产量增长的速率。所以,第三,人口的增长总是为生活资料的限度所制约。第四,因此他的主张概括起来就是,粮食增产能力的增长,必将使人口增长到这种能力的极限。不管怎样,这些都曾是马尔萨斯原来对这个问题作出的答案。在后来的说法中,他比较强调,只要人类有意节制生育,就有可能打破人口增长和粮食供应之间的联系。更确切地说,这种退步有损于他的理论的光辉,从那以后,追随他的一些人已不大愿意接受他的理论了。另一方面,原来的说法也从来没有为人们完全接受,因为始终有人怀疑这种论点所依据的每一个论据。

    让我们首先探讨一下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对人口自然增长的影响。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分别探讨对出生率的影响和对死亡率的影响。

    在世界史的大部分进程中,出生率和死亡率都很高,两

    者几乎相等。确切的统计数字在时间上距今不很远。在当代

    最原始的国家中,死亡率高达4%,在这些国家里,无论是经

    济方面还是医疗方面的进步都尚未发生重大作用。这一数字

    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儿童大量死亡造成的;在原始的条件下,

    近半数的儿童活不到十岁就死了,这几乎占死亡率的一半。我

    们从这一数字推算不出历史上死亡率有多高。有些国家比其

    他国家体质强一些(如不大容易患疟疾),而且饥荒、战争和

    传染病的发生也一定使每年的死亡率很不一样。尽管如此,在

    漫长的历史上,死亡率必定平均在3—4%左右。因为人口增

    长得非常之慢,出生率也必定是在差不多同样的水平上。据

    认为,公元1年到1500年,世界人口递增率每年不超过1%,

    所以出生率只比死亡率高一点点,因为要考虑到突发性灾害

    会造成死亡率大起大落。

    国与国之间的出生率也不一样。在西欧国家,从有记载

    的时候起,出生率很少超过35D的,而在亚洲或拉丁美洲,出

    生率超过40D则十分普遍。一种可能的解释是结婚比较早。

    在以只有两三个孩子为时尚的社会里,晚婚对出生率可能没

    有多大影响,但是在不实行节育的社会里,晚婚必定有重要

    意义,因为生育能力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下降的。另一种解

    释是单身妇女的百分比各有不同,产生这种情况的部分原因是成年人口的两性比率各有不同,另一部分原因是婚姻风俗不同。印度和爱尔兰是当前的两个极端;在印度,年到45岁

    尚未结婚的妇女只占1%,而爱尔兰的相应数字是26%。在

    西欧大部分国家,15—20岁的妇女从来没有结过婚,其部分

    原因是因为成年妇女的人数超过成年男人的人数;虽然这个

    数字并非总是这样高,但是看来总比亚洲和非洲的相应数字

    高出许多。如两国已婚妇女的生育率相同,要是一国的所有

    妇女都结了婚,出生率是40D,而另一国有20%的妇女没有

    结婚,后者的出生率将比较接近32D。人们必须考虑到单身

    妇女非法生孩子,还要考虑到未婚妇女如果结婚的话,其生

    育率比那些实际上结了婚的妇女的生育率低这种可能性;尽

    管如此,单身妇女多,再加上晚婚,就足以说明欧洲的出生

    率为什么不超过35D的原因。

    没有表明出生率随着经济增长而日益提高的证据;倒是

    有表明出生率下降的证据。在马尔萨斯的时代,有些作者倾

    向于认为出生率随着经济发展而提高的看法,没有实行节育

    的社会的情况大概是结婚年龄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而下降。

    结婚率确实随着经济周期而有起有伏的,但是在比较长的时

    期内,没有表明结婚年龄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下降的证据。

    这种论点对18世纪英格兰和爱尔兰的情况是适用的,但是拿

    不出证据来支持这种论点,而且正像我们马上就要看到的那

    样,爱尔兰人口的变动情况很容易解释,无需援用出生率的

    变化。按目前我们的认识,最合理的结论看来是,在发展的

    最初阶段,一切影响都集中在死亡率方面。

    死亡率看来在三个阶段有所下降,或者换句话说由于三组因素而有所下降。第一,死亡率下降是因为粮食供应得到改善,这或者是由于产量增加了,要不就是由于分配改善了。

    以爱尔兰为例,那里的人口从1700年到1840年增加了三倍,

    主要因素是由于种植马铃薯而使粮食产量增加,每英亩马铃

    薯提供的粮食要比以往从谷物中获取的粮食多得多。在另一

    些国家,主要因素则是分配得到改善,这是由于战争停止了,

    粮食贸易开展起来了,建设了比较好的交通网。如果不进行

    贸易,交通不便,每个地区所需要的粮食要靠本地区自己供

    应,如果当地作物歉收,那就可能意味着饥荒和死亡,哪怕

    本国其他地区的粮食充足也无济于事。所以,在那些全国每

    个地区的雨量年年变化很大的国家,要是交通不发达,就可

    能发生严重饥荒,单是建设了交通网,即使这些国家的粮食

    产量没有什么变化,也可能使死亡率大大下降。

    经过了这一阶段的国家可能使它的死亡率降低10点多。这就意味着,如果一个国家的出生率不变,它的人口将开始每年上升1%,70年内将增加一倍,140年内将增加三倍。爱尔兰的情况似乎就是这样。爱尔兰的情况是由于结婚年龄非常之低还是由于生育率非常之高,就没有必要去说明了。那里的情况完全符合35D左右的出生率,同由于普遍食用马铃薯而使死亡率下降到25D有关。同样,印度和非洲人口的增长完全是由于贸易、交通和消除当地的饥荒所致。印度和非洲某些国家的人口在过去50年里以1%的年率增长,这同40D的出生率和30D的死亡率是一致的。这些国家的死亡率仍然很高,因为它们进入医疗改善的阶段还不久。

    医疗阶段有两个,这两个阶段在欧洲是相继出现的,但是这两个阶段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往往是同时出现的。其中一个阶段是采取公共卫生措施,消除传染病。另一个阶段是把医疗方便广泛普及到家家户户。推广有疗效的药品所需的时间比普及公共卫生工作所花的时间要长,因为它所需的资源要多得多;要建设医院,要训练和向全国派出开业医生。欠发达国家进入这一使它们的死亡率下降的最后阶段的还很少很少。但是很多国家已进入第二或者说公共卫生阶段,在这阶段中,严重的传染病——瘟疫、天花、斑疹伤寒、霍乱、伤寒、疟疾、黄热病(以及最后还有结核病)——已被消灭。在这第二阶段中,死亡率再下降10点。如果出生率还是40D,人口每年将增加2%,每35年增加一倍。斯里兰卡、埃及、毛里求斯、西印度群岛以及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国家已经经过了这个阶段。印度才刚刚进入这一阶段,这就是它的人口为什么现在每年仅增加大约1.25%的原因;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由于公共卫生设施的扩大,预料印度将消灭霍乱和疟疾以及现在那里流行的其它传染病,如果印度的出生率不下降,那么它的人口每年将增加2%左右。

    到第三个阶段,死亡率将下降到10D左右,是多还是少,取决于人口的年龄结构。这是由于人人都能得到医疗照顾的结果。如果出生率还是40D,人口每年将增加3%,在25年中将增加一倍。有些社会已达到这一阶段,如波多黎各,另一些社会已接近于这阶段,如斯里兰卡。

    我们从这一分析中可以看出,首先把人口增长直接同粮食供应联系起来未免太武断。粮食供应对人口增长可能起制约作用,但是粮食供应的改善不是死亡率下降的唯一原因。粮食供应的改善仅仅在最低生活水平时起作用,而且在这种水平上,粮食供应的改善不过使人口每年增加1%。如果这就是要解决的全部问题,那么粮食供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可能赶上人口的增长。然而事实是,死亡率由于医疗改善而下降的那一部分甚至比由于粮食供应改善而下降的那一部分还要大。

    但是,不管人口是因为粮食供应还是因为医疗改善而增

    长,马尔萨斯断言,这种增加到时候必定由于粮食供应不能

    增长得那样快而告结束。19世纪发生的事件已经证明他的这

    一部分分析是没有根据的。我们掌握的最可靠的估计数字说

    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的半个世纪或更长的时间里,

    世界粮食供应量的增长率每年略低于2%,而世界人口每年

    仅增长0.7%左右。据我们所知,欧洲、美洲和澳大利亚的

    工人阶级的饮食有了很大的改善,畜产品的消耗量相应地大

    大增加了。马尔萨斯过高估计了粮食供应的改善会引起人口

    增长的速率(他说是3%,但任何欧洲国家都没有接近过这样

    的速率)。他曾考虑到了不断增长的人口只有用开垦新土地的

    办法才能养活自己这种可能性,但是他没有预见到这在19世

    纪将以多快的速度办到;而且他还低估了每英亩土地产量可

    能的年度增长率。然而,这样说决不是贬低他提请人们注意

    的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如果说在19世纪没有哪个国家达到了

    3%的人口增长率,那么在20世纪有好几个国家达到了这样

    的增长率,而且新土地并不是开垦不尽的。

    有人认为,如果死亡率从40D下降到10D,世界将很快陷入一片混乱,除非出生率也下降到同样的程度。对于这种论点,没有必要详加论证。这种论点并不完全取决于关于粮食供应的种种论据。关于粮食供应的论据现在具有重要意义,可是在往后的世纪里可能不成其为问题。世界目前的承担能力有多大,无人知晓。按照对饮食和生育力的不同假设,所做的估算也不同。目前人口大约有25亿,最低的估计是,在使用目前农业技术的条件下,这是能够为之提供一份适当饮食的最大人口数目了;这就是说,如果把现在尚未开垦的一切可耕地都耕种起来,结果是仅仅够把各地的饮食标准提高到欧洲的水平。另外的估计是,假设按目前饮食的平均水平,则有供应多达100亿人的能力。作这种估计的困难有一部分在于对比如说位于北纬30度和南纬30度之间的世界热带地区灌溉不是那么充足的土地的最后承担能力有多大不能肯定。这一地区有数百万平方英里的可耕地,年降雨量为25到

    40英寸,大部分集中在一年的几个月里,旱季很长,在这期

    间,植物枯死,土地龟裂。19世纪发生在欧洲的农业技术革

    命,适用于终年有雨、从来没有受过酷热烘烤的土地。在欧

    洲和北美富有成果的技术,在热带地区并不全能直接应用,而

    且照样搬用反而会造成损害,譬如机械化会使水土流失。由

    于人口增加,人类可能不得不解决的一个大问题是怎样最有

    效地利用现在人烟非常稀少的这几百万平方英里的土地,现

    在我们没有把握,这些土地是否很快就会证明是产量很高的

    呢,还是继续长期对世界的粮食供应作用甚微。

    哪怕对当前世界的能力作最充足的估计,余地也不大,因为按目前的增长率,世界人口在一个世纪多一点的时间内将达到100亿。不过,世界的承担能力也时时在增长。在最先进的农业国家,每英亩的产量长期来一直在增加,每年增长的幅度从0.7%到1.5%不等(最落后的国家具有最大的技术可能性)。对今后30年世界供养自己的能力感到担忧是理

    所当然的,在这30年中,人口和粮食可能是你追我赶地竞赛,

    看来这是十分可能的。但是,人人都在猜测,我们生产粮食

    的技术在30年以后将发生怎样的情况。举例来说,如果我们

    不仅懂得利用植物的果实而且懂得利用植物的叶子,世界提

    供食物的能力将不知增加多少倍。又如,1954年曾报道过光

    合作用已在实验室完成,如果这在经济上是大规模可行的,粮

    食将足以养活任何可以想象的人口。

    因此,关于粮食的论据同对空间的探讨是相辅相成的。我

    们可以学会用氢原子制造食物,生产出几乎是无限量的食物,

    但是我们对空间准备怎么办呢?地球陆地总面积,包括沙漠、

    冰层和山脉,只有5600万平方英里。假设我们分配给每个人

    仅仅一平方码作为容身之地。那么,如果世界人口每年增加

    的幅度小到1%,从现在起也只有在1120年内还有容身之

    地。也许1120年以后,人类将再一次寄生海洋,或者用摩天

    大楼把地面覆盖起来,或者从氢原子中合成更多的土地,或

    者把别的星球变成殖民地。对这个问题不予理会是可以的,其

    理由或者是将来会发生某种新情况,或者是我们无需为后代

    烦恼。但是如果对这两种遁词一个都不接受,甚至连我们当

    中那些最喜欢由我们的同胞作伴的人都会认为,世界人口在

    今后1000年每年以1%的速率增长是不可取的。一旦死亡率

    降下来,那么如果人类要在由我们目前的星球的陆地面积所

    限定的范围内舒舒服服地生活下去,出生率必须下降到同样的程度,这一点是必然的。

    除了这些全球性的考虑之外,那些正经历高出生率和低

    死亡率的个别国家,必须为此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首先要

    负担抚养儿童的费用。15岁以下的儿童仅占英国人口的20%

    左右,而15岁以下的儿童却占波多黎各人口的40%左右。英

    国的比例确实太小了一点,以致难于保持人口的稳定。另一

    方面,波多黎各的比例却是加在成年人口身上的相当大的负

    担,它因此不得不把本来可以用来提高成人的生活水准的时

    间和资源投到抚养孩子身上。我们将会看到,把这种情况看

    作是一种负担大概是说明为什么在死亡率下降之后出生率往

    往早晚也会跟着下降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出生率和死亡率

    不平衡的另一个代价是人口不断增长对人均产出的影响。有

    少数几个国家仍处在利润不断增加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人

    口越多,对制造业来说就意味着公用事业的设备和设施利用

    得越好。这些国家主要是在非洲和拉丁美洲(见本章第一节

    (二))。不过,这些国家为数很少。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

    人口增加必然使人均产出减少,除非为新手从事劳动提供额

    外的资源而把资金花光。这种资本本来可以用于筹集资金和

    提高现有人口人均产出的。我们没有把握,到底需要多大的

    资本才能防止生活水平下降而不管人口增加多少。如果我们

    按4∶1的资本—产出比率,那么,一国的人口如果增长1%,这个国家为此需要的纯投资占国民收入的4%,人口如果增长2%,纯投资占8%,人口如果增长3%,纯投资占12%。如果我们记住最不发达国家每年只能安排5%的国民收入作为投资,那么可以清楚地看出,要是这些国家放手让它们的人口每年以2%或3%的速度增加,它们的生活水准必定下降。

    幸运的是,现有的证据说明,死亡率下降到一定的时候

    将使出生率也下降。我们对这一点还没有绝对的把握,因为

    我们确实不像我们了解死亡率下降的原因那样了解出生率下

    降的原因。在过去的100年中,有些欧洲国家的出生率已从

    35D左右下降到15D。这种下降有些是由于未婚妇女数量增

    加,有些甚至可能是由于晚婚,但是最大部分是由于不愿意

    生孩子。我们不知道造成这种不愿意生孩子的原因是什么。我

    们推想并且认为,这是在出现经济增长过程以后不可避免地

    随之而来的现象,因此在一切国家经历同样的过程时都会出

    现这种现象,但是我们不能肯定事情一定会以这样的方式发

    生。

    设想出生率下降是由于对生孩子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不

    仅仅是由于有了节育新方法,这种看法还是相当有把握的。这

    种看法之所以有把握有两个原因。第一,出生率下降在使用

    新方法之前就开始了。法国的出生率在19世纪一开始就已开

    始下降,其他欧洲国家的出生率从19世纪中叶开始下降,而

    新的节育用品到那个世纪末才有。第二,甚至到今天,很大

    一部分成功地实施节育的人并没有使用现代用品。他们使用

    的方法是圣经上记载的方法,是经过久远的年代为人类所熟

    知的方法。如果说节制生育在两个世纪之前没有实施,其原

    因并不是人们不知道怎样去做,而是他们不愿意这样做。当

    然,一旦改变了态度,有这种经过改良而且比较方便的新方

    法可供使用就能使更多的人们愿意实施节育,但是如果不改变对生育孩子的态度,这些方法肯定不会推广得这么迅速。

    是什么原因使得态度发生这样的变化呢?最重要的原因

    大概就是因为死亡率下降了。在一个出生的孩子有60%活不

    到成人的社会里,如果一个普通家庭希望有三个孩子长大成

    人,它必须生八个小孩,其中平均有五个要在孩提时代死去。

    现在,当生孩子没有限制的时候,每个母亲平均生八个孩子

    差不多就达到了人类生育力的极限,所以照这样的死亡率水

    平,不加限制的生育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有两三个孩子长大

    成人就足够了。不加限制的生育不会使出生率大大超出

    40D。所以,如果死亡率在40D左右,即使让妇女能生多少

    孩子就生多少孩子,人口亦只能勉强保持。这样,生孩子就

    成为了传宗接代的一种宗教义务,生育力最强的妇女享有崇

    高的荣誉,受到高度的尊重,而不生育却为人所不齿。到死

    亡率下降的时候,这种态度自然而然地改变了。因为儿童成

    活的多了,生这样多的孩子就没有必要了。就人口的稳定性

    来说,如果一生能活到68岁,出生率和死亡率只要保持在

    15D左右,人口就能保持稳定,这相当于平均每个家庭只有

    两个多一点的孩子。人口迅速增长的坏处迟早会使国家的领

    导人看清楚,主张生孩子越多越好的宗教戒条被抛弃了。许

    多原始的社会非常之幸运,它们的死亡率在40D以下,它们

    采用种种措施控制人口,包括生孩子之后两年内禁止性交、打

    胎,甚至溺婴。(爱尔兰采用很晚结婚的办法,全国有四分之

    一的妇女根本不婚嫁。)父母也改变了他们的态度;如果有人

    希望有三个孩子长大成人,再也不需要生八个孩子了。早先,

    能把这么多的儿女抚养好似乎是了不起的,但是由于能够生养10个孩子的人数迅速增加,对这种成绩的新奇感和荣誉感消失了,如果粮食供应不上、工作难找或没给他们留下什么

    土地的话,就尤其如此。人们开始感到,养这么多孩子很不

    利,对节育方法逐渐关心起来。如果这样分析不错的话,那

    么可以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死亡率下降以后,出生率会

    自然而然下降。人口每年增长3%只是暂时的现象——但是

    暂时仅仅是相对而言的,因为大家庭的坏处明显到使社会改

    变态度也许要经过两三代人的时间。

    还有别的因素在起类似的作用。妇女的地位有所改善,这

    是由于妇女受教育和妇女在家庭以外就业机会扩大的结果;

    这使得一些妇女把生孩子看成是她们一生中的一个临时阶

    段,她们很快就能自由地把时间用于做别的事情。然后其他

    事情增加,要人们有时间去做。经济增长意味着有更多的收

    入用在享受方面,这样的享受要花时间。特别是家庭以外的

    娱乐活动增多了,如看电影和到海滨旅游。19世纪有些属于

    低收入集团的妇女,要是没有佣工帮助料理家务,除了上教

    堂以外很难离开家门一步;而现在,她们要求有多得多的行

    动自由。有时有人说,节育的秘诀是给家家户户装上电灯,以

    便让一家子人在晚上有许多事情可干,而不是天一黑就上床

    睡觉,但是不要把这种说法当真了。人们利用时间的方式增

    加,其意义并不是使生孩子的机会减少,而在于使抚育孩子

    更加成为一种负担。另一个变化是,养育孩子的花费更多了;

    再不能在七、八岁时就把他们送出去劳动了,而必须让他们

    上学读书,读到十五岁或更晚些时候。在西方世界,对孩子

    的态度在过去两个多世纪里也起了变化,对儿童时代的关怀备至盛行起来。在17世纪或17世纪以前,对孩子并不那么高度重视,他们能长多大就算多大,不多加照顾。然而,在

    现在,在儿童时代培养个性被看作是最重要的。父母们感到

    为每个孩子尽心尽力是一种本分,照应不过来就不要有那么

    多的孩子则是一种相应的义务。经济增长也促进社会流动。随

    着社会流动,有些父母渴望让他们的孩子受到他们负担得了

    的最良好的教育,使他们的生活有一个尽可能好的开端,以

    便孩子们将来能够爬到社会的上层;这也使抚养孩子的费用

    增加并使生育孩子的数目减少。特别引人注目的是,社会地

    位不断上升的人比那些社会地位没有上升的人养育的孩子要

    少;虽然很难说这是因为那些希望自己的地位上升的人发现

    “轻装快步”容易呢,还是因为那些孩子比较少的人上升更容

    易呢?这一切的原因是人类的行为更有理智了;人们不再把

    孩子们看成是“上帝的恩赐”;他们认为他们有权为他们自身

    的享受来计划自己的生活,不要超过计划的孩子。曾是宗教

    和道德的一个课题的问题,变成为寻求方便和要深谋远虑的

    问题。这些因素中的许多因素都同城市化——妇女受教育的

    人多了,在家庭之外就业的人多了,利用闲暇的机会多了,儿

    童的就业机会受到限制,社会流动性增大了,生活方式更加

    理智——有关,所以农村的出生率往往高于城镇是不足为奇

    的。

    所有这些因素都是经济增长的成果,所以说得出经济增长使出生率下降并使原来为经济增长所破坏的平衡得以恢复,这样的结论看来是合乎道理的。这一分析同使人口政策制订者发生分歧的一个争议有关。一派的意见认为,如果你希望使出生率下降,就要集中宣传新的节育方法。另一派意见则认为,除非首先改变对生孩子的态度,否则这些方法不会得到采用。态度的这种改变是由经济增长引起的。因此,降

    低出生率的办法就是要集中力量发展经济。这显然是一场虚

    伪的争论。人们需要把所有佐料都放入这个馅饼:要使社会

    领袖们转而相信高出生率的种种危险,这样各种清规戒律和

    宗教法令就会反对高出生率,而不是赞成高出生率;要迅速

    提高生活和教育水准,这样妇女们就会发现孩子少一些就是

    方便;要对节育方法作广泛的宣传。需要在各条战线上同时

    采取行动。

    这当中哪一件事要办都不容易。劝说社会领袖们给予正

    确指导也许是最容易的任务了。如果人口每年只以1%的速

    度增长,一千年后将仅有立足之地。这一事实是容易理解的,

    特别会为近一二十年在欠发达国家掌权的人们所理解,他们

    多半具有西方唯理主义的观点。神职人员比政界人士要更困

    难一些,在这些问题上采取强硬态度的唯一教会是罗马天主

    教会,即使这个教会也赞同对家庭有所限制,条件是不得使

    用现代的节育用品。东正教各大教派关于这个问题没有明确

    的教义,在每一个教派中,都有一些宗教领袖表示赞成节制

    生育。任何出生率最高的国家都还没有节育的紧迫感,但是

    这种紧迫感可能到来。不管怎样,节育运动风行全欧洲,宗

    教界和官方都未提供赞助。

    在不开化的社会开展宣传就不像在西欧那样容易了,有

    些社会的妇女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此外,西欧使用的用

    品,与较为贫穷的国家的人民收入相比是昂贵的,从居住条件和他们的生活方式来说也不方便。因此最好发明一些价钱比较便宜或使用比较方便的节育形式。这就是从事节育工作

    的人士目前非常关心能不能制造一种没有副作用的避孕丸的

    原因。关于这一课题的研究正在积极进行中。

    提高生活水平是一切任务中最困难的任务。如果人口每

    年增长1.5%,我们能够确定的最低目标就得是使总产量每

    年提高2%。这样只有在140年以后才能使生活水平提高一

    倍,而西欧和美国的生活水平提高一倍仅用了40年到80年

    的时间。但是总产量每年提高2%并非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它

    要求把大量资金用在教育和其他公共事业上,目前的资本形

    成增加一倍,并在信仰和制度方面要有许多变化。人口如果增加2-2.5%,产量就得增加3%,这甚至更难于达到。产量每年增加4%是美国从1870年到1930年达到的极限,这是由于它有唯物主义的眼光和制度,把巨额经费用在了资本和教育方面。没有迹象表明铁幕这一边的欠发达国家开始采取量每年提高2—3%所要求的那种果敢措施。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比较发达的国家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以致愿意为解决这问题作出适当的贡献。如果提高生活水平是使出生率下降的一个必要条件,看来人口问题还要存在一段漫长的时间。

    欠发达国家的人口问题比欧洲曾经存在过的问题更加尖锐,因为欧洲每年的人口增长率从未接近过3%。(在马尔萨斯的时代,美国人口的年自然增长率可能如他所说为3%,相当于约50D的出生率,20D的死亡率;但是50D的出生率要求每个母亲平均生8个以上的孩子,而这是人类生育能力的极限。)欧洲国家的人口增长率比较低,其部分原因是变化开始时这些国家的出生率是35D左右,而不是40D到45D左

    右。另一部分原因是欧洲国家的死亡率下降得非常缓慢,以

    致在死亡率下降到最低水平之前,出生率已开始下降了。欧

    洲把死亡率降低20点用了一个多世纪的时间,近来有些其它

    国家在40年或不到40年的时间里就达到了这一目标。因为

    在出生率对不断下降的死亡率作出反应之前需要经过一些时

    间——在欧洲,死亡率下降了半个世纪或更长的时间之后,出

    生率才开始下降——死亡率迅速下降可能使它下降到10D,

    而出生率仍为40D,因而可能造成人口的大量增加。增加越

    多,要抑制这种增加就越费力,因为为提高生活水平所需的

    总产量的增长率也越大。另一方面,欠发达国家的出生率开

    始下降时,将像死亡率那样比西欧的出生率下降得快,这不

    是不可能的。出生率下降10D在法国用了70年时间才完成,

    瑞典和瑞士用了40年,英国和丹麦用了30年,而在从1924

    年到1936年的12年间,保加利亚的出生率从40D下降到

    26D,波兰从35D下降到26D,捷克斯洛伐克从26D下降到

    17D,日本从35D下降到27D。在这些年代里,什么事情都

    比19世纪发生得快。

    虽然鉴于上述原因,有些比较贫困的国家的人口问题确

    实非常严重,但是认为人口的增长,无论是实际的增长还是

    潜在的增长,是这些国家的生活水平提不高的主要原因则是

    不确实的。譬如,印度的人口目前每年增长1.25%。这一增

    长率比美国目前的人口增长率还要低,而美国的人均产量却

    每40年增长一倍;而且这一增长率并不比19世纪欧洲的人口增长率高,当时欧洲的生活水平却大大提高了。如果说日本从1880年起,能使人均产量每25年增加一倍,那么尽管人口增长,亚洲或非洲的其他国家同样能够做到这一点。日

    本的自然资源并不特别丰富;正相反,它的煤炭和矿砂比印

    度要少。今后二三十年内的人口增长率对于经济的增长可能

    并不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在人口每年增长2%的情况下,

    要提高人均增量,比之人口每年增长1%时更为困难,但是这

    些国家提高人均产量的主要障碍不是人口的增长率,而是这

    些国家的资本形成率低得太多,仅为5%左右。如果这些国家

    每年投资10—12%,它们的人均产量就会提高,这种情况本

    身就会使出生率下降,从而使人口增长率降低。

    限制家庭人口的做法一旦流行,它就会像其他的时尚一

    样不胫而走;这就是说,社会地位最高的阶级最先采取这种

    做法,然后下层也跟着采取这种做法。所以,处于过渡时期

    的社会始终表现出生育力回收入和文化程度成反比。从论证

    “随着人们收入(或文化程度)的提高,他们的生育力下降”

    这个意义来说,上述说法有时候被解释为对马尔萨斯的某种

    回答,这是不正确的。除了过渡期间之外,这种相互关系是

    否存在是令人怀疑的。没有可靠的证据可以证明,在稳定的

    社会中,富人的孩子比穷人的孩子要少,无论是在出生率很

    高的时候——如在18世纪的欧洲和当代的印度——还是在

    出生率很低的时候——如在当代的法国。虽然必须承认,有

    某些证据证明,升入社会地位最高的阶级的人往往是生育较

    少的社会成员。

    属于过渡时期的和由生育的阶层差异造成的另一个现象是害怕智力下降。如果社会地位最高的阶级有最高的智力,而且生育的孩子比较低的阶级要少,那么就可以说社会的平均

    智力必定下降。那些否认较高的社会阶级有较高的智力的人

    对这种论点提出非议,他们比较多的财富为他们受比较好的

    教育提供了保证,但是他们的天赋并不一定优异。这一争议

    由于缺乏可以接受的证据而一直没有深入下去。除了阶级差

    异之外,有证据证明,在每个社会阶级里,大家庭的孩子的

    智力测验成绩不如小家庭的孩子好。有人解释说,这种情况

    意味着,智力比较发达的社会成员最可能限制他们家庭的人

    口,这种解释再一次引起人们对社会的平均智力必定下降的

    担心。然而,也许同样说得通的是,家庭人口少的孩子比较

    聪明,这仅仅是因为他们的父母能给予他们每一个人以更多

    的个别照料,并且因为他们能在更大程度上模仿他们的双亲

    和同他们的双亲斗智。而大家庭的孩子们却多是同其它孩子

    玩耍。

    不管人口是继续增加还是下降,使得一些优生学家同样

    感到不安的是他们预料由于死亡率下降而出现的问题。这些

    优生学家争辩说,死亡率高的时候,那些没能活到生儿育女

    年龄的人或没有来得及有个大家庭就死去的人,从生物学上

    来说在更大程度上比在死亡率低的时候死去的人要低劣;所

    以他们得出结论认为,如果死亡率低,连续几代人的平均生

    物学素质就不如死亡率高时连续几代人的平均生物学素质

    高。有人认为死亡率高时活下来的青年人从生物学上来讲一

    般比死亡率低时活下来的青年人优秀。这种论点并非人人都

    同意。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死亡率高同近半数的孩子出生后活不到10岁就死去有关,这些死去的孩子占了死亡率大约

    一半。有没有理由认为,死去的一半在体质上一般不如活着

    的一半健康,在智力上不如活着的一半机敏,或者说他们的

    死亡是由于生活条件恶劣、照顾不周或偶然发生流行病等有

    关因素造成的呢?现代的社会千方百计地使许多成年人活下

    来,否则他们会在竞争性的斗争中死去,因为他们临时生病

    或身体不适、因为他们患精神病或神经错乱,或者因为他们

    懒惰、没有责任心或愚笨使得他们没有谋生的能力,这肯定

    是事实。这些特点有些是生物学上遗传的,有些则不是。关

    于这些问题的可靠结论有待于对素质的优劣下更明确的定

    义,以及更明确地了解每一种素质对生物学遗传所依靠的程

    度。

    死亡率的下降还引起其他更富有过渡性的问题。死亡率

    下降的一方面影响是活到60岁以上的人的比例提高很多。如

    果60岁是正常的退休年龄,这就意味着分享年轻人产出的老

    年人人数增加。提高退休年龄只能部分地解决这个问题,因

    为哪怕把退休年龄提高到70岁,70岁和70岁以上的人数在

    平均估计寿命为68岁的稳定人口中也是非常多的。另一方

    面,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通常被夸大了。因为虽然老年人人数

    由于死亡率下降而增加,但是我们必须估计到由于出生率下

    降,儿童人数下降得更多。譬如,英国15岁到64岁的人口

    所占的比例,在过去一个世纪里已从60%左右上升到70%左

    右;这是由于儿童人数下降了,但是比之过去出生率高的年

    代,所占比例仍将高出许多。这些变化仅仅是过渡性的,因

    为如果人口和死亡率稳定下来,所占的比例也将稳定下来。如果人口稳定,人人都活到75岁,那么15岁到64岁的年龄组将占总人口的67%。只有出生率急剧上升,年龄为15岁到64岁的人口才可能再度降到占60%的水平以下。

    除了同增长率暂时有关的困难以外,也还存在着同人口

    数字的稳定有关的担心。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预言长期停

    滞的人们担心,在人口稳定的情况下,经济可能变得不那么

    灵活了,投资机会可能出现不足(第五章第三节(四))。除

    了经济上的这些担心,还必须加上有些人在政治上的担心,这

    些人渴望他们的国家,无论是为了防御还是为了侵略的目的,

    拥有大量的、越来越多的人口。

    出生率一旦开始下降,就会正好下降到使人口保持稳定

    的水平,这不是不可避免的。西欧有几个国家,出生率在20

    世纪30年代曾下降到这一水平之下,虽然此后在其中大部分

    国家已上升到稳定率并超过稳定率。同样,我们不能肯定,出

    生率在欠发达国家是否会下降到在欧洲已经达到的那样的低

    水平。如果要在死亡率低的情况下稳定人口,那么孩子不少

    于两个不多于三个必须成为风尚。在20年代的欧洲,只要一

    个孩子曾经成为风尚(按这样的水平,人口必定下降),但是

    现在这不再流行了。亚洲、非洲或欧洲的风尚可能已变为有

    三个或四个孩子亦未可知(按这样的水平,人口将在大约一

    个世纪内翻一番)。目前,这些风尚看来主要是由关于个人方

    便的想法决定的,其特点一方面是爱孩子和家庭生活,另一

    方面是养育孩子花钱多,很麻烦。当前讨论人口问题的一大

    好处是,这种讨论可能使得父母们把社会问题考虑进去,因

    为如果养育少于两个或者多于三个的孩子成为流行的风尚,就会引起社会问题。我们或许应在教育妇女和未婚少女方面做多得多的工作,让她们意识到存在这个社会问题。

    总之,我们能够看到马尔萨斯修正他原来的理论是多么

    正确。认为生活如何决定人口增长率是不符合实情的。在处

    于人类历史上出生率和死亡率都高的阶段的社会中,这种认

    识是完全符合实情的,但是一旦人类懂得要控制出生率和死

    亡率,这种认识就不符合实际情况了。人类的历史随之进入

    一个新时代,在这个时代中,我们的命运已掌握在我们自己

    的手里。人类可能因为我们没有足够的孩子而绝种,要不人

    类也可能由于生存条件容许而使自己繁衍到这样一个阶段,

    在这个阶段,要是我们还是局限于在这个星球上生活的话,我

    们将仅仅有立锥之地。我们将朝着这种方向中的哪个方向走,

    谁也不知道。

    (二) 规模和产出
    我们讨论经济增长对人口多寡的影响,将直接导致人们有时提出的下一个问题,即按国家的资源有多少人口才算合适?

    这基本上不是经济方面的问题。譬如,也许有人会问,要

    使人均产出提高到最大限度人口有多少才算合适。对这个问

    题,没有多大希望找出确切的答案,因为产出取决于许多其

    他因素,但是这个问题是有根据的,有意义的。然而,不能

    设想,适度的人口是使人均产出达到最大限度的人口。一个

    国家也许宁可要比这更少的人口;其原因据说是作为一个小

    国有种种好处,人民精悍,全国较容易团结,没有对外的政治责任;要不就是因为不喜欢人口赖以增长的过程——移民或者要有许许多多的孩子。另一种情况是,有的国家也许希

    望有超过达到最大人均产出所需的人口,因为人口多对防御

    或侵略都有价值;或因为想在世界事务中发挥重大作用;或

    因为愿意收容移民,特别是逃避宗教或政治迫害的难民;或

    因为喜欢同其他民族一起相处,特别喜欢同大量的孩子相处。

    因此,人口多少才算适度的问题所引起的问题,远远超出经

    济分析的范围。

    我们只限于从经济方面来考察有时候使用“人口过剩”这

    个词的四种不同的意义。第一,如果一个国家人口较少而人

    均产出较高,这个国家可说人口过剩。第二,有时候这个词

    只不过意味着,要是没有进口的粮食,就养活不了那么多的

    人口。第三,这个词在某种极端意义上是用来表示,国家的

    人口同国家拥有的资源相比,国家人口太多,以致人口的变

    化不会对总产出产生任何影响。最后,这个词还有某种含混

    的意义用来表示,一个国家正以超速度消耗无法补偿的资源。

    让我们先来解释这最后一个意义,因为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

    它不会使人们得出积极的结论。

    其他情况如果都一样,人口的多少将决定矿物资源消耗的速度。我们消费的石油、煤炭、铁、锡或其他矿产品越多,地球表面留下来供将来使用的东西越少。我们能不能定出这些资源消耗的“适当”的速度呢?

    保护资源引起三个不同的问题。第一,在耗尽一种资源的时候,我们能不能创造另一种具有同等价值的资源?第二,为了慢一些耗尽这种资源,要付出多大的代价?第三,同我们自己的消费要求相比,我们对后代的消费要求要重视到什么程度?此外,在回答这些问题时,我们必须分清任何一个国家的情况和整个世界的情况,因为一方面随随便便耗尽自己的矿产资源,同时又希望将来能从别处进口,这样做对一个国家行得通,但是目前对整个世界行不通。

    我们先以耗尽一种资源以便创造另一种资源这种情况为

    例,如果我们考虑一个国家的情况,我们就能十分清楚地看

    到这一点。一个生活水平低的国家,如北罗得西亚或马来亚

    或特立尼达,可能发现自己拥有在世界其他地方极为珍贵的

    某种矿产资源。如果它不肯耗尽这一资源,它的生活水平就

    仍要保持很低。另一方面,如果它开发这一资源,它就有可

    动用的资金来改善它在其它方面的资本设备。有更多的钱可

    以花在教育、改良农田、灌溉设施、公用事业,研究以及勘

    探新资源或为其他资源找新用途等方面。因此,一个国家的

    矿产资源用光以后,这个国家将来在求生存方面反而可能处

    于有利得多的地位:一种资源已被转换成另一种资源。当然,

    情况并非永远是这样。收益往往被浪费掉,或主要用在经常

    性的消费上,所以一旦资源枯竭,一无成绩可言,而且经济

    陷入停滞;这是以前的矿业城镇和本来矿产丰富的某些国家

    的一种通病。收益也常常归某个其它国家所有;外国股东们

    可能在采矿收益中占最大份额,并利用这些资金来改善他们

    本国的资本设备,而不去改善矿产品产国的资本设备;开采

    工作也许由移民来做,他们一涌而进,开采他们能够开采的

    一切,到矿产枯竭的时候,他们就移居国外,留下一堆烂摊

    子。有些资源正在枯竭,开矿可创造与这些资源具有同样价值的资源,但是除非国家坚持把很大一部分收益用于投资新资源(包括教育),否则上述情况是不会出现的。同样,新资

    源并不总是代替得了老资源。拿一个发现自己拥有煤炭或铁

    矿砂的原始国家作例子。这些资源都是建立大工业的基础。这

    个原始国家也许没有能力建立这样的工业,因为它的人民缺

    乏必要的教育与资本。所以它可能暂时决定出口它的矿石或

    煤炭,作为赚取用来增强它的生产能力的资金的手段。但是,

    如果它出口矿石和煤炭,那么到它能够在这些基础上建立工

    业的时候,可能就没有矿石和煤炭了。特别是有了这两种矿

    产品,要作出以下决定并不总是容易的,是应当把它们作为

    资金的来源现在就出口呢,还是把它们作为本地工业的基础

    保存到将来不知什么时候。

    当我们从个别国家的水平谈到全世界的水平时,也出现

    了非常相似的困难。在耗尽一种资源之后,人们可以创造具

    有同等价值的另一种资源,这种情况只有在非常有限的意义

    上才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虽然矿产资

    源迅速消耗,但是我们的知识大大丰富了,我们的生产能力

    大大提高了;如果我们把地下的矿藏留给后代而没有留给他

    们如何利用这些矿藏的知识或他们将要继承的一切其他科学

    知识的话,他们是不会受益的,这是事实。但是,如果他们

    没有同时得到可以应用这些知识的资源,大量的知识对他们

    有什么用呢?这种知识也可能使他们能发现新资源或者为以

    前被认为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东西找到新用途(直到不久前铝

    矾土和铀还只不过是两种“石头”而已)。知识甚至可能使得

    他们能用空气合成他们所需的一切,用氢原子来制造。换句话说,我们现在耗尽资源如果是对我们的子孙后代做了什么坏事的话,那么很难估计这种坏事有多么严重。他们可能情况较好,因为作为交换我们能把知识和其他资本留给他们;要不他们可能咒骂我们没没有远见,就像有些中东和北非国家的人民现在可能想咒骂他们的祖先那样,因为他们的祖先毁掉了那里曾经存在过的森林,由于没有森林,沙漠的面积扩大了。

    我们消耗资源的速率也是由比较审慎地使用资源的代价

    所决定的。譬如,在采矿时,有各种纯度的矿石。用同时开

    采低品位矿石的办法,从某一片土地中获得更多矿石始终是

    可能的。同样,采伐森林时可以破坏得多些,也可以破坏得

    少些,复种时可以细心一些,也可以不那么细心。确切地说,

    对农业也是一样。在大部分国家,一定必须保持土壤的肥力

    已成为一条道德法律(有时候甚至使用法律制裁)。这决不是

    普遍的态度。恰恰相反,在许多国家,轮作仍然过于普遍,那

    就是说如果我们耗尽这块土地的肥力,没有什么关系,因为

    明年我们可以转到另一块土地上去种;如果土地在休耕时能

    够复壮,那么情况同矿产是稍有不同的,但是事实上,用这

    种办法使用的许多土地已失去它们所含的矿物质,甚至失去

    了它再造腐殖质的能力。在所有这些事例中,付出一些代价,

    是能够使自然资源得以保护的,无论是绝对的还是仅仅在比

    较大的程度上加以保护。商业用户用收益来衡量这种代价;用

    低品位矿石的价格来衡量开采这些矿石的成本;衡量复种森

    林,或较为有选择地砍伐木材的成本;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

    成本。如果社会不接受这种判断,它要有诱导或实行比较谨慎地利用资源的办法。诱导主要是采取补贴方法的形式,促使比较完全地使用资源;现在南非政府使用的对金矿征收矿区使用费的办法;或对植树给予补贴;对耕种低产土地给予补贴:对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给予补贴等措施就起这种作用。另外的办法就是制订法律规定比较仔细地使用资源,规定复植或水土保持标准,对破坏这些标准的行为予以惩罚。

    所有这一切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应当为未来做些什么?为什么我们现在不应当利用我们所想要的一切,让子孙后代自己去谋生呢?为什么认为他们未来的幸福比我们现在的幸福更为重要呢?譬如,就说人口问题吧。假设一个国家有足够供100亿人口一年消耗的煤,为什么让2000万人消耗500年倒比让5000万人消费200年要好呢?或拿水土保持的情况来说,如果我们现在为此目的投入足够的劳动力,那么我们留给后代的土地的条件不仅像我们已经见到的那样好,而且还要好得多。但是为什么我们要为他们付出这些代价呢?或者说,在这件事情上,为什么我们现在要对我们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不能充分享受其成果的项目投资——例如为了获得水电对拦河筑坝进行投资呢?这些问题是无从回答的,除非从我们尊重人类传宗接代的延续性这个角度来考虑。我们大部分人都有一种感情——这种感情是一种固有的本能,还是我们学到的某种东西,这不好说——这就是我们社会的未来是重要的,具体说我们每个人,笼统说我们这一代人,都应当为了子孙后代牺牲一些眼前的舒适。这种牺牲应当多大并没有衡量的尺度,因此对“什么是消耗资源的适度速度?”这个问题没有客观的答案。每个社会都必须由自己对这些问题作出决定。

    在我们对当前的产量和当前的人口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查

    以后,我们所处的地位就更加安全了。人口和人均产量之间

    的关系,是一个一方面有专业化优势和大规模生产的经济,另

    一方面比较集中和大量使用自然资源的不经济问题。人口越

    多,实行专业化的机会也越多,不仅对人员,而且对厂家和

    工业部门都是这样。“劳动分工受市场大小的限制。”诚然,不

    论国家大小,国际贸易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使专业化成为可

    能——实际上,从另一种意义上讲,国家越小,专业化的程

    度通常越高。但是由于有许多活动是对外贸易无法提供的

    ——住房、个人服务、国内运输等等——所以将来国内专业

    化越扩大,国内市场也越大,这仍然是符合实际的。此外,对

    外贸易有它自身的不利条件和不稳定性,使它同国内贸易相

    比较时削弱了吸引力。所有这一系列论证同样地适用于大规

    模生产的经济。这种经济有时候可以通过生产出口产品而得

    到保证,但是在许多情况下(有些公用事业),产品是不能出

    口的;而且无论如何,因为对外贸易的风险比较大,对国内

    市场实行规模经济的可能性比在投资者不得不依靠国外市场

    来销售其大部分产品的条件下更大。

    从一个大市场得益最多的工业部门是公用事业和一些用金属进行生产的工厂,在金属生产的初期阶段尤其如此。公用事业——运输、电力、煤气、自来水——在人口变得稠密起来时,其经济性显示得非常明显,因为公路、管道和传输线,比过去得到更充分的利用。总起来说,除了装配厂之外,制造消费品和机器的工厂企业很快就达到最佳的规模。享有最大的规模经济的工厂主要是从事金属矿石加工的工厂和那些制造基本化学品的工厂。同样,如果一个国家大得足以支

    持一系列的其他工业部门,哪怕一般的工厂规模不大,大部

    分工业部门也能从在这个国家的经营中获利,因为各企业无

    论是作为原材料、部件和劳务的来源,还是作为中间产品或

    副产品的买主,都是互相依赖的。另一方面,在农业和采矿

    业中最快出现规模不经济。随着人口的增加,有必要耕种不

    那么肥沃的土地,或对肥沃的土地更加进行精耕细作,无论

    是哪一种情况,结果都是收益减少。

    因此,一个国家在不减少收益的情况下所能负担的人口,

    要看它的自然资源是否适合它成为一个金属制品和重化学产

    品的制造国,或者取决于它们是否基本上适合于它从事农业

    生产。如果属于前者,这个国家可能继续得到越来越多的收

    益,不怕人口大量增加,而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出现收益越

    来越少的日子就会早得多。我们也看到一种自相矛盾的情况,

    一个国家的人口与它的农业资源相比,可能是人口过剩,但

    是与它发展工业的能力相比,人口又不足。有些很小的国家,

    像牙买加和毛里求斯,它们面临的问题是,与农业相比,它

    们的人口实在是太多了,而同时要支持范围广泛的工业发展

    又太少。

    因此,也不能单单因为一个国家靠它自己的土地养活不了它的全部人口,就说它人口过剩。这是有时使用这个词的另一种意义。如果国际粮食贸易不可能进行或非常费钱,或者如果人们主要从军事战略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这的确是一种有益的意义。在西欧,如果我们把每个儿童作为一个单位包括在内,如果我们把三英亩草地大致折算成一英亩可耕地,那么养活一口人大概要一英亩土地。在美利坚合众国,饮食标准大致相同,但土地的生产力低得多,因此养活一口人要两英亩多土地。其他国家的状况一方面取决于它们的饮食标准,另一方面取决于生产力。所消费的畜产品(肉类、奶、黄油等等)数量的多少起很大作用,因为从土地来说,这些产品的成本是很高的。譬如,印度消耗的热量不到欧洲人均消耗热量的三分之二,摄取的蛋白质只有一点点,但是这被土地的生产力比较低抵销了;因此印度大约用五分之四英亩土地就能养活一个人。

    如果有进口粮食的可能性,那么农地的负担能力在确定

    人口的最大限度应是多少时将不再是决定性的。一个国家也

    许能够用集中力量发展其他更有价值的技术和资源的办法来

    增加它的收入,并且可能有意撂荒土地和进口粮食,虽然它

    如果必须养活自己的话也能养活自己。一个没有足够的土地

    养活自己的人口的国家,如果它有其他的资源和技术,也可

    能人口不足,因为人口的进一步增加会使人均产出增加。这

    并不是说,一个国家只要能够从事制造业或一些别的活动,人

    口就不会过剩,因为如果比较少的人口显示人均产出比较大,

    在制造业和农业或别的活动中人口过剩是非常有可能的。这

    一段要说明的问题仅仅是,在判断一个国家是不是人口过剩

    的时候,人们必须把一切活动考虑进去,而不只是考虑农业

    资源。

    然而,个别国家仅仅因为它不能养活自己,确实不一定就是人口过剩,而同样的论点并不适用于整个世界。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对世界当前的承担能力的估计在25亿人到100亿人之间,按目前的增长率(每年1.25%),世界人口在一个世纪多一点的时间里将达到100亿人的最高数字。另一方面,我们生产粮食的技术时时在改进。农业先进的国家每英亩土地的产出过去已经证明大大增加了,而要预见未来

    技术进步的速度是极不可能的。世界人口比全世界每英亩土

    地的产出增长得快,这一事实使得许多人更加重视这样一个

    论点,即对任何国家来说,依靠进口粮食都是危险的。譬如,

    他们认为,如果英国的人口不超过2500万,英国的前途会稳

    固得多,理由是,以这样的水平,人口将多得足以实际上耗

    尽公用事业和制造业的所有大规模经济,同时又少得足以将

    对外部粮食供应的依赖减少到很小的比例。不过,所有这些

    论点必定是以对极其捉摸不定的未来所作的推测为依据的。

    还有必要说明,即便我们能够确定,如果人口减少譬如

    说20%,人均产出会增加,也不能因此认为,如果20%的人

    口移居国外或出生率下降,人均产出将会提高。对人口所作

    的这些比较是以假设人口的结构不变为基础的,就是说老人

    和青年的比例、男女比例、熟练和非熟练人口的比例都保持

    原样。但是,由于人口发生变化,人口的结构也将改变,而

    且并不是总是往好里变。我们已在本章第一节(一)中讨论

    过过渡问题。

    人口过剩这个词的其余意义是指这样一种情况,一个国家的人口已经很多了,如果再增多,产出也不会增大了。这个词的第一个意义的极端形式就是这样。按第一个意义来讲,人均产出因人口增加而下降,但总产出增加;这样说来,总产出也并没有增加。天啊,人口过剩的这种极端状况,人们并不是不知道。这从依附于某些经济部门的人数过多,特别是当佣人、小商贩、打短工和从事农业的人数过多这种情况是能够认识到的。佣人的人数膨胀是因为这种经济随每个人的需要而调整,使他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社会风气要求每个人如有可能就雇仆人,比较富有的社会成员的家庭必须雇用大批侍从,这些侍从的地位同一条看门狗差不多。这种情况的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巴巴多斯岛,据人口普查记录,那里16%的人是当佣人的。经营小商贩的人数也很多;市场上摆满货摊,每个商贩做不了几件生意,在闲聊中几乎不知不觉就把时间消磨掉了。此外,还有成批的看门人、临时园艺工人和其他只要可能就打零工的人,一般也许一星期干一天,或者干不到一天。在农业方面,种种现象表明农场的规模都不大;一般家庭耕种的地块很小,家庭成员用不着把全部时间花在土地上。人口过多主要表现在农业方面呢,还是主要表现在当佣工、做买卖和打短工方面呢,这要看农业是由雇工经营还是由农民经营。如果是用雇工经营(如在巴巴多斯),受雇人数不会多于耕种所需的人数,多余下来的人必须要在农业以外的行业谋生。但是如果由农民经营,多余的人就要靠家庭农场生活,从事其他职业的多余人员可能为数很少。人口过剩国家的一般趋势是大地主把他们的土地租给农民收地租,而不是雇用农业工人耕种。他们这样做收入多,因为他们付给工人的工钱,比农民交租之后留下来的还要多。已做过各种尝试来衡量这种绝对意义的人口过剩。衡量农村的多余人口,要看在作物、技术和所使用的设备一定的情况下,耕种一英亩土地估计需要多少从事农业有利可图的人员。有些作物比另一些作物费力得多;种植稻谷比种植小

    麦费力得多,种植甘蔗或茶叶比种植玉蜀黍、可可或橡胶费

    劳力。设备也会造成很大的差别,因为一个家庭使用锄头种

    地至多种三、四英亩地,如果使用耕畜和犁,可耕种10到15

    英亩地,使用拖拉机能种30英亩土地或者还要多。还要记住,

    对劳动力的需要因活路不同而不一样;有些作物犁地时需要

    劳力最多,而另一些作物收获时需要劳力最多。因此,人口

    过剩的程度不能用一刀切的办法来估算,而必须按地区分别

    计算。在为欠发达国家的经济作这种计算时,用犁和耕畜种

    植100英亩谷物(不包括稻谷)所需要的劳力大约为14到20

    人。印度目前每耕种100英亩土地,有偿从事农业的人约为

    27人,经过这样详细的计算,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印度

    的农业人口中至少有四分之一的人力超过需要。这等于约有

    2000万人长期失业;所以这种现象时常被称作“隐蔽的失

    业”。这种现象在非洲和拉丁美洲很少见,而在中国、印度尼

    西亚、埃及和东欧的许多国家却屡见不鲜。

    这种人口过剩,除经常浪费劳动力以外,还会使土地的肥力下降。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牲畜吃得太多,人们养活不起牲畜,所以土地得不到厩肥。(印度农民养活不起他们现在所养的那么多的牲畜,但是因为宗教原因还是要饲养,不过土地并没有因此而受益,因为牲口粪有一半当作燃料烧掉了。)另一个原因是要使每一寸土地都得到利用的压力;本应留在森林中或应留下来用于水土保持的土地,现在都开垦了。

    还有情不自禁地要过量种植使土地贫瘠;一年当中收成太多,要不就缩短土地的休耕期。收益递减律说明,如果太多的人耕种太少的土地,劳动的边际产品将是负数,人们对人口过剩国家的这一特点太熟悉了。

    既然有这样多的人口,明摆着的政策就是尽可能多地开

    辟土地以外的就业门路。这不仅是增加非农业产出的明显手

    段,而且也可能是设法增加土地肥力的必要步骤。如果能让

    一些人离开土地,使一些土地重新成为森林,再用一些土地

    来控制侵蚀和延长休耕期,农业产量肯定会增加,虽然不一

    定会马上增加。扩大一般的农场主的土地面积也是可能的,但

    是这并不一定会使农业产量增加,因为亩产最高的多在最小

    的农场;不过,如果现在情况较好的农场能够多储蓄一些钱

    来投资改良他们的土地,农业产出可能增加。但是,要迅速

    扩大非农业就业机会来解决人口增加的问题,甚至使农业多

    余人口有所减少,也绝非易事。假设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

    70%,人口每年以1.5%的速率增加。那么,如果要减少农

    村的多余人口,非农业就业机会每年必须扩大5%以上。经济

    欠发达国家能以迅速工业化来使它们的农业人口绝对减少

    的,为数并不多。日本和苏联已设法这样做了,但是它们的

    工业发展速度同比如美国或德国比较,已经是了不起的了。

    让更多的人离开土地去就业提供不了粮食;正相反,与

    供应相比,这将增加对粮食的需求。因此,任何这种政策都

    必须伴之以实施增加亩产的有力方案,办法是建立广泛的农

    业教学网,增加肥料的使用量,繁殖和分配良种,加强保持

    和分配用水以及日本的经验已经证明能够迅速增加农业产量

    的一切其它办法。但是这种政策还牵涉比这多得多的问题。在生活水平低的时候,家庭对制成品的需求量不大——按制造业产生的收入(即不包括所使用的原材料的价值)来计算,不

    到国民收入的15%,按雇佣人数来说,甚至比这个百分比还

    要低。因此如果雇佣人员生产制成品,很快就会达到许多制

    成品在国内市场出售无利可图的地步,所以如果要达到充分

    就业,多余的制成品必须出口。这是一切按其农业资源来说

    人口过剩的国家——英国、日本、埃及、德国、印度或其他

    国家——的共同命运,它们只有出口制成品换回粮食和原料,

    它们的全体人民才能谋生。所有这类国家的发展计划都必须

    规定努力占领制成品的国外市场(如德国、日本),要不(像

    印度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它们就不得不放慢工业化的速

    度,让农村的多余人口照样留在那里。

    要在世界制成品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并非易事。金属

    商品和工程产品的市场一般说稳步扩大,但是其他商品的市

    场扩大得很缓慢,或在某些情况下(如纺织品),市场绝对缩

    小了。因此,煤炭和矿砂蕴藏量丰富的国家如想增加它们在

    世界制成品贸易中所占的份额,是比较易于办到的。另一方

    面,那些煤炭或金属矿砂很少而人口过多的国家,只能在销

    售越来越困难的商品(纺织品、皮革制品、制成小商品)方

    面进行有效的竞争。不过,这样说仅仅是为了说明,一个国

    家同它的自然资源相比,如果让它的人口过分增长,这个国

    家要为它的人民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和保证他们有过得去的

    生活水平,就将遇到很大的困难。

    如此说来,能不能对世界上各种各样的国家当前人口不足或过多的程度得出结论呢?这是一个风险极大的课题,因为各个国家的资源不清楚,因为所知道的东西的潜在可能性随着新技术和新需求的变化而变化。然而,对于各洲的情况,我们妄作如下猜测也许是值得的。从非洲大陆还有渺无人烟的可耕地来说,从它由于当前人口稀少使得提供公用事业非常费钱来说,非洲是人口不足的;如果非洲有较多的人口,那么公路、电力、供水、铁路、医院和其他服务设施的人均费

    用将会下降,同时质量也能得以改善。非洲也有一些人口稠

    密的地区,如尼日利亚东部、肯尼亚的部分地区和在南非联

    邦的部分地区,但是从整体来讲,撒哈拉以南地区人口不足。

    拉丁美洲和澳洲在同样的意义上说或许都是人口不足的,虽

    然对它们的渺无人烟可耕地的范围有多大更加没有把握。另

    一极端是亚洲人口严重过剩,虽然东南亚的有些地区并不是

    这样。时间也许会改变亚洲的天然资源的价值,新技术也许

    会使亚洲的土地生产出比我们目前能够想象的要多得多的东

    西,或者还有现在不为人们所知的新的大矿藏可供开发。然

    而,就当前所知,张着口要吃饭的人数使亚洲的生活水平很

    低,这是无可怀疑的。欧洲和北美的经济状况则处在这两者

    之间。这些地区的情况是能互为补充的,应当一起加以探讨。

    如果欧洲能像1939年以前的情况那样从北美得到廉价的粮

    食和原料,那么欧洲的人口并不过剩。考虑到加拿大新发现

    的资源,该国的人口可能是不足的。人们对美国的情况非常

    没有把握,大概它的人口既非过剩亦非不足。对欧洲和北美

    的判断颇费踌躇,这着重说明,要在一边是人口众多,从粮

    食和原料方面来说是不经济的,而另一边从制造业、公用事

    业和其他服务业来说又是经济的来进行衡量是多么困难。

    (三) 职业
    人口的职业结构是随着人口的年龄结构、人力资源的性质、人口多少和人均实际收入的变化而变化的。

    从人口普查这个意义上来说,“从事有报酬的职业”或“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口所占的比例,一部分取决于年龄结构,一部分取决于妇女就业的范围。要在国际上可比较的基础上计算从事有报酬的职业的人是困难的,因为要弄明白把农妇划在那一类不太容易。因此,对人口普查的结果始终要有所保留。不过,这些数字只要经过调整,接近于可比的程度,看来从事有报酬的职业的人口比例约在33%到45%之间,较贫穷的国家处在这个比例的下限,较富裕的国家处于上限。

    年龄结构很重要。15岁以下的儿童占人口的20%、还是

    占40%,65岁以上的成人是占人口的5%、还是占15%关系

    甚大。所以青年人和老年人有工作还是没有工作关系也很大。

    随着经济的增长,在校儿童的比例和上学受教育的年数也增

    加了。退休年龄也趋于下降,因为保险和养老金计划扩大了。

    不过,尽管有这些因素,儿童的比例不断下降产生了这样的

    影响,如果我们只考虑男性,那么富国从事有报酬的职业的

    人口所占的比例差不多全都比穷国要高出许多。

    从事有报酬的职业的妇女所占的比例,部分取决于成年人口中男女的比例,部分取决于妇女从事家务劳动的程度。这两个因素合在一起造成巨大的差别。在联合王国,从事有报酬职业的妇女人数相当于男人的47%,而在成年男女人数几乎相等的美国,类似的数字仅为33%,在妇女的机会受到很大限制的埃及,这一数字仅仅为17%。

    人口中男女人数的差异是由战争、移民、出生的男孩比

    女孩多和妇女的寿命比男人长等因素造成的。在联合王国,

    20—64岁的年龄组中男人比妇女多11%,这就是从事有报酬

    职业的妇女对男人的比例为什么比美国要高得多的主要原

    因。(儿童死亡率下降对男孩的影响大于对女孩的影响,正使

    得妇女的多余人数降下来。)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拿发达国家

    同不发达国家比较,妇女就业比率高的主要原因是妇女从事

    家务以外的劳动的机会多。

    妇女离开家庭去就业达到什么程度,主要要看经济发展

    已经到了什么阶段。经济增长使妇女从家务中解放出来。她

    们一直在家里做的许多工作效率不高而且单调乏味,现已转

    到外单位去了,那里专业分工细,资本多,这些工作是向家

    庭运水、碾谷物、做午饭、纺纱、织布和做衣服、教育儿童、

    照顾病人,等等。因而妇女从家务劳动中摆脱出来,转到这

    些外面的企业去工作,她们在那里干同样的工作,要不就是

    到办公室、商店、工厂去工作,到以前不向她们开放的各单

    位去做专业工作。所以,在类似的基础上所作的大部分普查

    表明,由于经济的增长,在家庭以外从事有报酬的职业的妇女所占的比例不断增大。(如果人口迅速增加而经济得不到发展,就可能发生相反的情况;在争夺就业机会的斗争中,男人取代妇女,从事有报酬的职业的妇女所占比例下降。英属西印度群岛的人口普查中有一些这样的证据,但是由于定义发生变化,难于信心十足地对这些统计数字做出解释。)从事有报酬的职业的妇女所占比例的增大,并不都能使产量增加,因为在家里干的工作相应地减少了。但是没有理由怀疑,这代表一个净增数,因为在外面的企业里,由于更加专业化、资本多和机械动力大,所做的工作具有优越的生产率。在提高妇女地位和增加对妇女开放的机会方面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了不起的。

    妇女就业的程度甚至在同一个国家的各个地区之间也是千差万别的。譬如在1939年,兰开夏郡从事有报酬的职业的男人和妇女的比例为100∶52,而在南威尔士只有100∶15。这种差别首先是由于每个社会的基本工业不同造成的,妇女在轻工业集中地区的就业机会比在重工业、采矿业、农业或其他历来不雇佣妇女的职业集中的地区要多。这就是说,在后一类的各个地区,有一大批可以雇佣的妇女劳动力后备军,如果某个有事业心的雇主要在那里兴办新的轻工业,她们将

    进入劳动力市场。事实上,自1939年以来,英国就业机会的

    扩大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在这种地区建立了新工厂,为

    妇女劳动力创造了新的机会。这是欠发达国家增加国民收入

    最可靠的途径之一。在许多这类国家中,特别是在非洲和拉

    丁美洲,男劳动力短缺,只要更好地使用妇女劳动力,就可

    弥补男劳动力的不足。在那些男劳动力无论如何有剩余的亚

    洲国家,问题没有这么重要,但是即使在那些亚洲国家,扶

    持一些特别适合于妇女干活的工厂,收入就能增加。像英国

    那样的高度工业化国家的经验表明,虽然存在着一种私营企

    业向没有充分利用妇女劳动力的地区转移的自然趋势,但是

    私人采取主动步骤起作用是缓慢的——否则兰开夏和南威尔

    士的数字之间就不会有那样悬殊的差别了。这是各个劳动部和其他关心劳动力市场供求调节的人极须牢记的问题之一。

    决定从事有报酬的职业的人在人口中占多大比例的因素

    就讲那么多。下面我们研究一下从事有报酬的职业的人在不

    同的活动之间的分布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资

    源,甚至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已经达到的经济发展

    阶段。经济调查这一分科要归功于科林·克拉克博士,他的

    名著《经济进步的条件》一书曾是近代研究这一课题的起点。

    人口普查为这些研究提供了原料,但是在作进一步论述之前,

    要对这些我们一定会提到的普查结果进行解释是有困难的。

    第一个困难是由随着经济的增长分工越来越专业化造成

    的。例如,在发展的低水平上,一个人可盖他自己的住房,生

    产粮食,把粮食运到市场上去销售,买回纺织品,给自己做

    衣服。在人口普查中他是作为一个农民出现的。到了一个晚

    得多的发展阶段,这些活动中的每一项活动都由专业人员来

    做——由建筑工人、农民、运输工人、代理商和制造商来做

    ——所以普查结果显示这些行业大大发展了,农民所占的比

    例下降了。普查结果显示的是专业化程度,而不是所做工作

    的工种。要说明家务活动转化为各个行业的发展情况,存在

    着同样的困难,因为家庭主妇不再自己提水了,不自己碾谷

    了,不自己照护病人了,等等,普查结果表明专门从事这些

    行业的人数急剧增加,大大超出社会实际上消费的这类服务

    量的净增数。还有一个困难是,在人口普查数字中缩小的某

    些行业,并不是因为这些行业所做的工作量下降而缩小,而

    仅仅是因为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工作更忙了。在人口过剩的国家中,农民、小商贩、佣人和各种临时工并不是整天都有工作做。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新型的就业门路,而且“隐蔽的失业”的减少在原来一直承担多余人口的行业的相对收缩中显现出来。这其中的教训是,人口普查数字只是间接地反映了对种种服务的需求,所以在我们对连续的普查结果加以比较时,我们应当严格地只谈记录在从事不同职业的人数中的变化,只能更加小心翼翼地把这些变化看作反应需求的变化。

    在把富国的人口普查结果同穷国的人口普查结果作比较

    时,我们观察到,不管是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还是不同时

    期的同一国家,最突出的特点是,在我们由穷变富时,经营

    农业的人口比例急剧下降。最穷的国家经营农业的人口占

    70%或70%以上,而最富的国家只用12—15%的人口经营农

    业就能养活两倍于他们自己的人口。正如我们刚刚看到的,这

    70%或70%以上的比例把所做的农活工作量估计过高——

    这样多的农民除干农活外要做多得多的事情,可能存在着某

    些“隐蔽的”失业,而且很难把农民的妻子们划到哪一类。同

    样,需求和供应方面的实际力量也使所做的实际农活减少了。

    在需求方面,事实是对粮食需求的收入弹性少于统一性;那

    就是说,在人均实际收入增加的时候,对粮食的需求量并不

    增加得那样快。在供应方面,由于用在农业上的资本增加,使

    得每个农业工人有可能耕种的土地亩数越来越多;由于技术

    知识多了,使得每亩土地提高了生产力。从事农业的人口比

    例的升降,完全要看对粮食的人均需求量是比农业的人均生

    产率增加得快还是慢。如果这两个速度是一样的,那么农业

    所需的人口比例是不变的,举例来说,如果人均需求量每年增加0.8%,而人均生产率每年提高1.3%,那么50年后,农业所需的人口比例将下降22%(比如说从60%下降到47%)。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从事农业的人口所占的比例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均农业生产率比人均消费量提高得快。

    实际上,人们可能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并且可以说,在

    一个封闭的经济中,经济增长的条件之一是农业生产率应迅

    速提高。因为如果生产率不如需求量提高得快,农业就不会

    腾出为发展其他工业所需要的劳动力,这些工业的发展也会

    被逐渐对它们不利的贸易条件拖后腿(即粮食价格与一切其

    他商品价格相比不断上涨)。甚至在一个开放的经济里,要不

    断提高农业生产率是非常方便的,因为没有农业生产率的不

    断提高,经济增长将使粮食进口额增加,由于这会打乱贸易

    平衡,除非其他商品的进口额能够削减或者除非出口额能同

    步增长,否则经济的增长到那时就会变得取决于出口额增长

    的快慢了。此外,如果农业生产率提高得非常快,农民被迫

    的或者自愿的积蓄就可用作在其他经济部门投资的资金。经

    营农业的人口比例和农业生产率增长速度之所以是经济增长

    的程度和速度的两个最说明问题的指数,原因就在于此。

    几乎与农业人口比例下降同样可观的是从事制造业的人

    口比例上升。在这方面,我们又不得不对数字打点折扣,要

    知道上升的比例有一部分不过是从无记录的家务劳动转到有

    记录的工厂劳动。同样无可怀疑的是,制造活动的比例大大

    提高是因人均收入增加了。普查数字显示,在最贫穷的国家

    从事制造业的人口只占5—10%,这要看家庭手工业是多多

    少少保留下来了(如在印度),还是在早期被廉价的工厂进口品破坏了(如在斯里兰卡)。在最富有的国家,如果相对来说它们不进行什么制成品贸易,这个比例上升到25%左右(如美国),如这些国家靠在对外贸易中出口比如说三分之一制成品来赚钱维持生计,这个比例就提高到35%或更多(如英国、比利时)。制成品所占比例提高是因为随着收入的增加,对制成品的需求量比生产率提高得快得多,在人口过剩的国家还因为出口制成品是提供充分就业和粮食的唯一出路。因此从事制造业的人口比例像从事农业的人口比例一样,是表明经济增长程度的最明确的指数之一。

    在制造业领域内,正如霍夫曼博士所指出的,在不同的制造业之间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变化。在经济发展的最初日子里,人均资本不大,对机器的投资和机器的更换的需求都不大。所以,消费品生产在制造业的就业人员中所占的比例最大——特别是服装生产。然而,在发展的以后各个阶段,总投资增大了——可能从比如说占国民收入的6%提高到占20%,而且生产钢、机器、水泥和其他建筑材料的工业部门,

    比之消费品工业都有了相应的发展。这种变化的速度是可以

    加快的。从理论上说,在积累大笔资本之前推迟扩大消费的

    同时经过巨额投资的阶段,使经济得到增长,这是可能的,这

    是30年代苏联制订计划的基础。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生产资

    料工业部门首先会大发展,然后才是消费品工业的发展。这

    种进程的主要障碍当然是在实际收入仍然很低的时候,要为

    庞大的资本投资计划筹措资金。生产资料工业方面的开支将

    引起消费者的需求,其结果是,如果生产资料工业比消费品

    生产发展得快,国家除非有日益浓厚的储蓄风气,否则必定会遇到通货膨胀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造成的种种结果。大部分国家发现用发展消费品工业的办法来开始它们的工业化较为容易一些,因为它们完全靠储蓄或提高税收来为高水平的投资筹措资金有困难。

    消费品工业和生产资料工业的相对重要性还取决于自然

    资源以及对外贸易的可能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工业是以廉

    价燃料和金属矿石为基础的,那些没有这种燃料和矿石的国

    家无法建立很多这样的工业。我们能用多种多样的指数来检

    验金属的重要性。譬如,加纳需要的制成品大部分是进口的,

    它进口的制成品(不包括矿物油)中,大约有40%是金属制

    品。或者以联合王国为例,从事制造业的人中有47%的人是

    从事冶金或使用金属的工业。再以世界制成品贸易为例,其

    中56%是金属制成品。因为燃料和金属矿石的分布并不很

    广,有些国家必须比另外一些国家在更大程度上专事金属工

    业。有些国家进口金属商品,另一些国家则出口金属商品。所

    以,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的,那些与农业资源相比人口

    过剩的国家,如果燃料和矿产也贫乏,就会处在十分不利的

    境地,因为它们不得不为了出口专事生产那种每个国家都可

    为本国制造的制成品;譬如日本,1936年只有28%的工业人

    口从事金属工业,出口的制成品中只有20%是金属产品。

    农业人口所占比例的下降并不能被制造业人口所占比例的提高所完全抵销。如果我们举最富有的国家为例,虽然农业可能已下降比如说55点(如从67%下降到12%),制造业可能只增加25点(如从5%增加到30%),其余的30点则为其他各类就业机会的扩大。政府活动、教学、医疗服务、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以及商务和金融发展通常很迅速。这种活动有多少算是国民收入的净增部分(如用于旅游的那部分交通运输),有多少作为使国民产出可资利用的成本(如载运货物或者载运职工去上班的那部分交通运输),这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些试图计算国民产出实际增加部分的人会把这些服务性行业的大部分排除在外。他们计算农场、矿山和工厂的产出指数,为住宅建筑、教育、卫生和娱乐只留出有限

    的余地,从而把公共行政、交通运输和商业部门的增加部分

    大部分排除在外。我们在这里不需要深入探讨这些问题,因

    为讨论国民收入应如何计算不属本书的目的(见第一章)。随

    着经济的增长,人口普查记录表明,既不从事农业也不从事

    制造的人口比例,在从事有报酬的职业的人口中从占25%左

    右或不到25%上升到50%或多于50%,对于我们当前的目

    的,只要指出这一点就够了。有些最近的人口分布情况列表

    如下。

    埃及 日本 意大利 英国
    1937 1947 1936 1931
    农业、采矿业71 56 49 12
    制造业8 17 22 35
    商业8 7 9 16
    通讯2 5 4 7
    建筑2 4 5 5
    政府3 4 5 8
    其他服务业6 7 6 17
    总计100 100 100 100

      值得注意的是,服务性职业扩大的一个后果是,为挣工资而劳动的人口比例下降了——无论如何在城市地区是如此,独立经营者和业主的比例增大了。这是因为在服务业中挣工资的人所占的比例比较低。这一结果同卡尔·马克思的预言正好相反。

    因为经济增长使农业在经济中的重要性下降了,经济增长就必然同城市化联系在一起。居住在人口不到2000的城镇的人口比例,从80%或80%以上下降到30%或不到30%。这是因为在做那种在城镇做的事情——制造、批发、公用事业、中央政府行政管理、戏剧娱乐等——时实行规模经济。H.W.辛格博士已经表明,在任何国家,大小城镇的数目都遵循特定的统计分布(帕累托定律),就是说城镇的大小和数目之间有一种简单的倒对数关系。不过,这并不是说,人均实际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的所有国家都已城市化到同样程度,或者需要城市化到同样程度。

    不把农村人口降到80%以下的水平,期望人均实际收入增长是没有用的,道理很简单,只有2000或者不到2000居民的城镇不允许规模经济发挥作用。如果农业需要的人口比例下降到12%,即便大力奉行把那种不要求非常集中的制造业保持在农村地区的政策,也阻止不了2000或不到2000居民的城镇人口下降到30%以下的水平。也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城市化就是不可取的。正如我们在第三章中已看到的,许多人认为,我们极为珍视的一切——科学、宗教、艺术等等都是来自城镇。在产量或文化价值不受重大损失,而且在其他方面或许还有相当大的益处的情况下,人们能够做到的事情就是要压缩人口超过100000人的城镇数目。建立一些“鲁尔”区将永远有其必要,那里出产的燃料和矿石,供拥有大量人口的广阔工业地区使用。危险在于这种地区往往会把那些在别的地方发展也不会有重大损失的其他工业吸引过来。所以,如果人们希望防止过于城市化的话,就有必要对工业的布局有所控制,就是对在那些被认为规模已达到适量水平的地区进行建设要严加控制。

    在经济刚刚开始增长的所有国家,城市化发展的速度就

    是一个问题。在这些国家里,人口通常增长得十分迅速。农

    村地区也许还存在就业严重不足的现象,人们的倾向是逐渐

    涌入城市去当临时工。大城镇也特别具有吸引力,因为大城

    镇首先享受到经济增长的成果——有电影院、电灯、自来水、

    运输系统,等等;而且大城镇的社会服务应有尽有,有保健

    服务、学校、住房补贴、穷人救济之类。因此,即便经济没

    有什么大发展,城市人口在20年内增加一倍也是很平常的。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积极奉行工业化政策的政府必须决定,它

    们是鼓励在几个大城镇建立工厂呢,还是把新工厂尽可能广

    泛地分散,甚至就建立在农村。这个问题引起非常广泛的问

    题。有政治性问题;在有些地区,为了平息失业者的愤怒,工

    业必须放在大城市,而在另一些国家,边远省份可能的不满

    使人们更有理由感到关切。还有喜欢大城市生活方式的人和

    另外一些认为大城市是地球表面污秽之地的人之间的争论。

    所有那种经济分析能对这种争论做出的贡献是,把工厂集中起来——布在一个点上,在某种程度上是经济的。由此可得出结论,从经济观点来看,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最好是集中力量建设少数一体化程度很高的工业中心。在这些工业中心牢牢确立和工业化已经度过早期发展过程中经历的困难之后,其他的中心可用差不多同样的办法开始兴建。

    我们已经指出的职业结构的变化——从农业到制造业和其他服务行业——受报酬的差别的影响。因为农业正在衰落和城市的职业正在增加,在农业的人均收入和工业的人均收入之间通常有很大的差别。货币收入的某些差别是人们的错觉;农村工人的有些收入是以实物形式,他们购买的许多东西花钱较少(特别是食品和住房),有些生活和享受的其他费用(如交通)不必像城市人花得那样多。尽管如此,如果把这一点考虑进去,那么在农业与其他职业相比正在衰落的国家,农业的人均实际收入还是低于制造业的人均实际收入,这仍然是实情。条件是重要的,因为如果出现经济增长而农业生产率不提高,那么与工业收入相比,农业收入将会提高;这两者之间的差别一般只不过意味着对粮食的需求并不像农业生产率提高得那样快。

    人们如果把除了农业和制造业以外的一切服务行业归在

    一起,就会发现其他服务行业的人均收入超过制造业的人均

    收入,正如后者超过农业的人均收入一样。然而,人均收入

    是一个使人误解的整体概念。实际情况并不是赚工资的人在

    这些其他服务行业所得比他们在制造业所得的要多。看来认

    为这些服务行业的独立工人、拿工资的工人和熟练工人合在

    一起所占的比例比在制造业所占的比例为高倒是真实情况。

    这个集团包括店主、理发师、卡车车主、专业人员阶层和其

    他靠自己本事谋生的人。这个集团的所得比较高,这也许主

    要是由于它的阶层结构所致。

    因为农业、制造业和其他服务行业的人均收入各不相同,所以这些部门对国民收入的贡献多少同有职业的人口的分布不完全成比例。农业的人均收入为平均人均收入的50%到75%,其结果是,即使农业人口占80%,农业收入超过国民收入60%的情况也非常罕见。(据统计学家们计算,农业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有很大的差别,要看他们计算农场消费的粮食是按批发价格计算还是按零售价格计算。)制造业的人均收入从大致的平均人均收入,到或许超过平均数50%不等,从事其他活动的人均收入可高到平均数的两倍。

    从这些平均人均收入的差别中偶尔会得出非常令人误解的结论。制造业的人均收入低于“其他活动”的人均收入,但是不能因此就说增加实际国民收入的办法就是迅速从制造业转到零售业、政府部门或其他人均收入比较高的服务行业。仅仅把人员从农业转到制造业,实际收入也是不会提高的。随着经济的增长,从农业转到其他职业是增长的结果而不是增长的原因。要使这种转移顺利进行,农业生产率必须不断提高,要不非农业商品的出口额不断增加。如果不首先提高农业生产率就实现这种转移,结果将是农产品短缺,这会使国际收支出现逆差,要不就造成生活费用增加,由于工资不断提高,使得经营制造业的新企业难于维持。如果劳动力从农业转移而生产率不提高,他们必定转到那些不是用减少进口就是用增加出口的办法赚取购买粮食的外汇的工业部门,而这样做是否有利可图则完全取决于国内和国外的比较成本。(见本章第二节(一))。

    第二节 国际关系

    (一) 国际贸易
    一个国家参加国际贸易到什么程度,部分取决于它拥有的资源,部分取决于它在贸易上设置的障碍,部分取决于它发展的阶段。

    一个拥有各种自然资源——土地肥沃、气候相宜、矿产

    丰富——的国家实际上能自给自足。最佳的例子就是美利坚

    合众国,它的进口额只占其国民收入的大约4%,而联合王国

    的进口额占其国民收入的大约25%,在严格控制进口之前要

    占国民收入的30%左右。因此可以说,对外贸易额的大小在

    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国家幅员的问题,或换句话说,在某种程

    度上是政治疆界划在哪里的问题。

    其次,对外贸易额的大小取决于政策,任何国家都能按

    它们的愿望做到相对来说比较自给自足或不是那么自给自

    足。自从400年前政治经济成为一个公认的课题以来,人们

    对赞成或反对政府控制对外贸易的理由一直争论不休,我们

    在这里无需对这个课题说得太多。赞成自由贸易的经济理由

    是国际专业化具有种种优越性,这对大家是不言自明的。反

    对自由贸易的经济理由是自由企业制度有种种缺点,这使得

    价格不能成为反映社会成本的真实指数。这些缺点在某些领

    域特别明显。存在着过分专业化的趋势,这种趋势无视整个

    经济可能承担的风险:战时供应品短缺,贸易条件大幅度波动,或者由于单一栽培造成流行病蔓延。制造业存在着规模经济,这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产生结果,因此在工业化初

    期,要采取特殊措施来保护制造业。还有失业问题,这对与

    农业资源相比人口过剩,因而有理由设置壁垒来保护新工业

    发展的国家特别困难。除了这些经济理由之外,进行保护还

    要加上政治上和感情上的理由,这些理由直接涉及整个民族

    的经济利益。在贸易壁垒的范围内没有看到长期趋势。如果

    只有经济问题才起作用,那么各国就会在它们工业化的初期

    阶段设置相当高的关税,在它们的工业牢牢确立之后实行非

    常低的关税。英国在18世纪和19世纪遵循这个模式,美国

    在20世纪似乎在遵循这个模式;苏联是否也照着做还要看一

    看。但是要作出把关税行为同经济增长联系起来的判断是轻

    率的,因为关税行为同样是由政治利益和政治潮流决定的。

    因为得不到外汇来支付公众喜欢购买的进口货,进口额也可能受到限制。这通常是国内消费品生产和出口商品生产之间比例失调的一个迹象。正如我们(在第五章第三节(二))已经看到的,如果欠发达国家发展国内生产而不同的经济部门之间缺乏适当的平衡,它们特别容易陷入这种困境。由于通货膨胀(第五章第三节(一)),或由于投资速率加快而使进口的倾向发生变化,也可能发生货币困难。由于初级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大,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又必须克服比工业国面临的广泛得多的外汇收入周期性波动(第五章第三节(三))。因此,如果它们要应付自如而不限制外汇,它们需要有比较富裕的外汇储备。

    在原始经济中,对外贸易与国民收入的比率在经济开始发展之前通常是很低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急速上升。我们已看到对外贸易对促进经济发展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第五章第三节(二))。一个后果是,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对外资易比收入增长得快。无论我们想到的是一个国家还是全世界的贸易,情况都是这样。一个国家在初期阶段是自给自足的,因为它的一大部分产品是由自给自足的农民生产的,他们手中没有什么钱,只出售很小一部分产品。为什么进口额

    只占尼日利亚国民收入的10%,只占印度国民收入的7%,这

    就是主要原因;我们十分肯定,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只要

    把与世隔绝的地区同世界经济联系起来的国内交通有所发

    展,这些百分比就会提高。整个世界贸易大体上也是同样情

    况。从1870年到1913年,世界粮食产量每年增长2%不到一

    点,世界制成品产量每年增长4%不到一点。全世界的实际收

    入大概年增长2.5%到3%。在这个阶段,世界贸易额大概

    每年增长3.25%。经济增长初期阶段的特点显然是同交通发

    展相联系的国际专业分工的加强,结果是贸易比国民收入增

    长得快。

    晚期阶段就不那么清楚了。英国的进口额同英国的国民

    收入的比率在19世纪头75年急剧提高,但是如果我们把再

    出口除外并考虑到贸易条件的变化,在以后的60年中似乎变

    化不很大。美国则显示那种拥有大量未利用资源的经济。美

    国的进口额不如其国民收入增长得快,因为它开发了这些资

    源,现在,它的进口额与国民收入的比率仅为80年前的一半。

    现在美国的某些矿产资源即将达到极限,它正在变成比过去

    任何时候更大的原料进口国。有人预计,美国的进口额今后至少与其收入增长得一样快;但是我们必须等着瞧。两次世界大战给国际贸易造成那样大的混乱,使得我们无法信心十足地来谈论在今后几十年内可能会发生什么事。不论是否可靠,下面是最近的数字。从1948年到1952年,世界制成品产量增加27%,世界农业产量增加9%,世界贸易额增加34%(所有的数字都不包括苏联)。这些数字说明,世界贸易额继续比世界产量提高得快一些——虽然这个高增长率有一部分仅仅是由于从战时的低水平恢复过来。

    经济的增长还影响世界贸易的构成,不论是商品的相当重要性还是不同国家的相当重要性都是如此。

    有时人们预料,同原料和粮食相比,经济的发展会降低制成品在世界贸易中的重要性,因为据认为,随着每个国家的发展,它进口制成品的数量会相对减少,进口原料的数量会增加。不过,情况并非如此。按价值计算,制成品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80年来始终未变(占35%到40%),我们有这方面的数字。原料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连续增大,但是粮食下降了,对粮食的需求比收入增长得慢。世界贸易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即某些国家主要进口粮食和原

    料,并主要用出口制成品和无形劳务(海运、股息、佣金,等

    等)来支付进口货款。这并不能说明世界贸易的全貌。生产

    制成品的国家有专业分工并相互大量购买,农业国家也有专

    业分工并相互购买产品。比较成本定律像它适用于工业与农

    业之间一样,也适用于这个制造业和那个制造业之间。同样,

    工业国购买投入世界贸易的三分之二初级产品和仅仅四分之

    一制成品,所以交易主要是在工业国和初级产品生产国之间进行。如果工业国多买初级商品,这些商品的生产国会相应地多进口制成品。所以初级产品贸易和制成品的贸易相继增长。这种关系发生变化总是有可能的,也许会有较多的制成品交换制成品,或者较多的初级商品交换初级商品,在这种情况下,制成品在世界贸易额中所占的比例将改变。目前我们只能说,在过去的80年中一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假设制成品在世界贸易中的比例值不变,制成品贸易额

    同初级产品贸易额的比例则由这两者的比价来决定。如果制

    成品的相对价格上涨,它的相对数量将下降,反之亦然。因

    此,30年代曾是制成品贸易额非常低的一个时期,自50年代

    迄今一直是贸易额非常大的时期,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相

    对数额可以用比价来说明。所以比价的变化对决定世界制成

    品贸易是不景气还是兴旺起着巨大的作用。

    虽然制成品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一直是相当稳定

    的,但是这种贸易的构成已发生明显的变化。纺织品的重要

    性已经下降,金属和机械产品稳步增大。1899年,纺织品和

    服装在世界制成品贸易中占40%;1950年,它们仅占20%,

    所占比例逐步下降。金属产品从31%上升到56%;所有其他

    制成品则从29%下降到24%,下降幅度不大。这些变化是容

    易理解的。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各国首先缝制自己的衣服。这

    种制成品差不多到处都能生产,因为原料轻便,运输容易,所

    要求的技术容易学会。金属却是另外一回事了。金属的生产

    同那些拥有廉价燃料和矿石的国家的联系要密切得多。工程

    方面的技术也不断进步,所以老牌国家总有一些技术使得它

    们比新来者占有优势。因而有各种理由预期这些趋势将继续下去。金属制成品与其他一切产品的比例将继续提高,燃料和矿石蕴藏量丰富的国家在国际贸易方面将有最为美好的前景。

    世界制成品贸易在各国间的分布情况,在过去的50年里

    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拿1899年同1937年相比,美国、加

    拿大和日本所占的份额大大提高了,挤了法国和英国所占的

    份额。加拿大的份额的提高几乎全部在有色金属、纸浆和纸

    的方面。日本主要在纺织品方面,但是也到处进行有效的竞

    争。美国主要是由于进行战争,也是到处得益。譬如,美国

    所占的份额从1899年到1913年只从11%上升到12.5%;由

    于爆发战争一下子跳到20.5%,但是在1937年仅仅是19.5%;又是由于战争,1950年跳到29%。美国是否能在世界制成品贸易中保持这样大的份额,这有一部分必须取决于它通过进口和对外投资把多少美元投入流通,有一部分取决于世界其余地区是否不得不在更大的程度上靠它提供粮食。除对外投资,美国不可能是初级产品和制成品的纯出口国,这两种出口商品中哪一种将减少,这还要看一看。

    英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下降,这本身并不是引起

    不安的原因。一个国家所占份额的变化不过是意味着这个国

    家的出口额和世界出口额以不同的速率增加罢了,没有理由

    要求所有国家以相同的速率提高它们的出口额。如果比较老

    的工业国在世界制成品贸易中所占份额的百分比下降,只要

    它们的绝对份额仍然足以使它们有能力达到国内充分就业和

    支付它们需要的一切进口商品,这些国家就不必感到忧虑。就

    英国而言,重要的问题不仅仅是它的相对份额下降(从1899年的32%下降到1933年的22%),而是在1920年以后它所占的份额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就业,从1930年以来一直不足以支付所需要的一切进口商品。

    这些情况使人想起18世纪有些经济学家持有的经济发

    展理论。这是一种长期停滞论。他们争辩说,一个在国际贸

    易中处于支配地位的国家,会自然而然地按照使它在一定时

    候丧失其领导地位的方式行事。由于其出口商品的需求量很

    大,所以价格相对地高于其他国家的价格,这就刺激别的地

    方竞相生产。资本流入别的国家,其部分原因是要在那里开

    办工厂,开创国已经表明这些工厂有成功的潜力,另一部分

    原因是要利用比较低的工资和其他价格,再一部分原因是由

    于如下的逻辑原则:在老国家集团中,每个国家的工业已增

    长到它在那里的市场的极限,所以其资本家必然着眼于其他

    地方以便把他们的利润在那里投资(关于这一点见第五章第二节(三))。然后还有所谓早开始不利:老的国家墨守(比如说)1850年的技术和固定设备,并发现很难同用(比如说)1880年的最新技术和固定设备装备起来的新国家竞争。

    这种所谓的不利条件看来是极为可疑的:如果两个国家在

    1880年用于投资的资本数额相同,那么自1850年以来也一

    直在投资的那个国家在同1880年才开始投资的国家竞争时,

    很难说处于不利地位,因为新国家花钱购买的任何新设备,老

    国家也能买得起。老国家可能发现保持它的旧设备比较合算,

    但是这样它就有了能够利用它的节蓄来发展新的作业线这种

    有利条件,而新国家却要在旧的作业线上追赶。下面这种说

    法似乎更有道理,就是比较老的国家由于专业分工而受损失;从1850年起,比较老的国家发展了它的设施(银行、销售、培训、运输、工程,等等)来供应1850年所缺少的东西;然后它开始墨守成规,或者说得好听一些,它被自己在19世纪

    50年代所作的努力形成的势头推着走,而未能适应19世纪

    80年代不断变化的需求。所以新工业一旦发展起来,这些新

    工业就向尚未受到那么严重束缚的比较新的国家发展。这种

    墨守成规可能还表现为技术领导地位的丧失;优秀的人才致

    力于解决老工业的问题。同时,新兴国家的人才在旧工业中

    不单单是追赶或抄袭老国家,而且还在新工业中突飞猛进,在

    当前正在发展的行业中夺取老国家在技术上的领导地位。

    英国正是这种情况。造成亚洲纺织工业的兴起和世界纺

    织品市场的丧失,低工资起了很大作用。关于投资的论点也

    很说明问题;从1870年起,英国把它越来越多的积蓄投资海

    外,就在1913年以前的那几年多达其积蓄的一半,这当然有

    助于加强其他地方具有竞争性的工业,特别是在北美、印度

    和日本,而技术进步在英国却落后了。此外,英国未在化学、

    机床、电气设备等迅速发展的工业中占据适当的份额,或者

    在这些领域中未取得技术领先地位,这是引人注目的。产生

    这一情况可能是由于全神贯注于公认的纺织业,由于轻视它

    古老的大学和这些大学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另一方面,有

    两个因素使人怀疑这种程式是否适用于英国。第一,到1913

    年为止,虽然商品出口额增长缓慢,英国的收支顺差却不断

    增长,其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出口额增长缓慢抑制了生产并

    从而抑制了进口额的增长。但是也可能仅仅是因为英国发现

    发展航运、保险和其他“无形”收入比推动商品出口更为有利可图。第二,这种程式意味着,如果英国设法这样做,它也可能做不好。在组织出口贸易运动方面,没有什么事情是德国人和日本人能做而英国人想做却不能做得一样好的。这些事情过去没有做只是因为贸易对英国来得容易,但是这些事情在最近的将来也许不得不做了,而如果不得不做,那么是否会允许英国人个性中“翩翩绅士风度”起阻碍作用是非

    常令人怀疑的。此外,由于在日益扩大的市场上夺得世界贸

    易最大份额的是美国,不是日本,也不是德国,所以可能比

    过去出于良心认为对待比较穷的对手,不应太严厉的时候更

    加肆无忌惮地摆好架式来对待比较富有的国家。

    要在世界贸易中居领先地位,除了仅仅占有适当的份额

    之外,那就要靠创新了。英国曾在创新方面居领先地位达一

    个多世纪,但是创新(这同科学或者发明不是一回事)方面

    的领先地位现在转到了别的地方,领先地位的这些变化是不

    可避免的,因为谁也不能长期垄断智力,也不能长期垄断活

    力。在英国、德国和美国,由于在生产和使用金属与化学品

    方面的创新成为竞争对手之前,法国和荷兰曾在发展贸易方

    面成为竞争对手。在这之前,领先地位曾一时为西班牙所占

    有,所以我们还能继续往前追溯,追溯到罗马和迦太基之间

    处于敌对状态的时代之前。大国为什么把他们的地位让给别

    人,这不是用一个简单的经济模式就能解释清楚的。还有心

    态、内部紧张关系、政治发展、制度的变化、战争和许多其

    他因素。国际竞争力的变化大概仅仅反映出国内深刻得多的

    变化。和先进的工业国之间领先地位连续变动一样有趣的是,

    欠发达国家没有打入这个小圈子,只有日本一个例外。这有时也可以从一国对另一国的影响来解释。根据这一理论,国际贸易机制是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势必扩大。

    当一个国家经历技术革新从而提高生产力的时候,它的出口

    货价格就下降。这些出口货打入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它们在

    那里的作用就是破坏与之竞争的工业。到目前为止,一切顺

    利,譬如我们知道,这就是19世纪印度所发生的事情。印度

    十分发达的手工业受到来自兰开夏和伯明翰的廉价进口货的

    不利影响。这种理论还争辩说,这种作用是日积月累的。制

    造业中有大规模经济,所以,当(比如说)英国的工业发展,

    (比如说)印度的工业萎缩时,这两国在生产力方面的差距就

    会扩大。印度被迫越来越专门经营没有规模经济可言的农业,

    而英国部分地以牺牲印度为代价越来越富。

    这种理论同我们刚刚探讨过的理论完全是对立的,根据

    我们探讨过的理论,累积力量的作用是缩小而不是扩大这个

    差距。简单地把一国生产力日益提高的效果扩大到一切其他

    国家是靠不住的,因为这些效果为数很多。如果一个国家的

    生产力提高了,它不一定以比较便宜的价钱出售它的商品;它

    的货币收入可能增加,它的贸易条件仍然不变。如果它确实

    以比较便宜的价钱把商品出售给其他国家,其他国家由于自

    己的专长在其他方面也不一定受损失,而对这些国家的经济

    的影响可能证明恰恰是使它们摆脱停滞状态所需要的。我们

    在前面常常见到,对外贸易的发展常常是一个停滞不前的国

    家走上经济发展道路的起点。同样,欠发达国家因为先进工

    业国的竞争在开始工业化进程时有巨大的困难,这肯定是符

    合实际情况的,我们必须更详细地探讨这个问题。

    从经济观点来看,凡是能以更便宜的价钱从国外购买制

    成品的国家,自己生产这类制成品是不可取的。然而,这不

    仅仅是一个将国内货币成本同国外货币成本相比的问题,因

    为货币成本同实际成本往往是没有关系的。它也不是一个只

    比较时价的问题,因为发展的全部意义就是它使成本降低。所

    以当决定什么是要遵循的正确的政策时,人们必须考虑到工

    业化对成本的影响。如果把工业化的速度完全留待私人企业

    去做决定,工业化的速度会差不多永远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

    先说起步的困难。创始成本总是要解决的,这就是一旦

    开始就要坚持某一行的原因之一。专业化的经济是规模经济。

    这些经济将在大多数生产部门显示出来,这种经济总是不让

    人们从这一行转到那一行。因此专门经营农业的国家用适当

    的运输设施、训练设施和类似的其它设施装备自己,而不用

    由专门经营制造业的国家发展的各种服务业来装备自己。于

    是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虽然临界资源的转移会无利可图,但

    是一次要用巨额资金去发展新行业的大转移,到时候会证明

    比继续从事原来的专业要节约得多。实际上,这些大转移不

    能很快实现。如果要进行大转移,必须采取老老实实的行为,

    让国家经历一段或长或短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新行业的生

    产力比较低。有些私营企业主愿意采取这种老老实实的行为,

    但是一般来说,这种老老实实的行为必须由政府来采取,而

    且要用保护或者补贴新行业的办法来支持。这种论点用于工

    业化特别有力量:在工业部门刚刚开始发展的时候,它的生

    产力是低的;它的劳动大军从农村生活转过来以后,要用一

    两代人的时间来取得工业才能;公用事业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收取的服务费很高;许多相互支持的公司的网络还没发展起来。如果有理由认为现在付出的高昂代价不过是“初期

    发展过程中经历的困难”,支持制造业渡过这个阶段是值得

    的。这仅仅是对“新建工业”论的一种发挥而已,这一论点

    一个半世纪以来几乎为所有的经济学家所接受,并且为所有

    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的国家所采纳。譬如,直到1700年左右,

    英国的工业技术落后于欧洲。在那时之前,英国工业增长最

    快的时期有三个,当时它鼓励手工业工人移居国外,从欧洲

    大陆引进技术——爱德华三世、伊丽莎白和后来的斯图亚特

    统治时期尤其如此。所有这一切都是在精心的保护下进行的,

    直到英国大大超过其他工业国家,它才采用自由贸易。德国、

    法国、美国和一切其他工业化国家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也都

    跟着采取了同样的保护模式。不过,必须记住这种论点仅适

    用于工业化的初期阶段。一个国家一旦到达了已经具有规模

    经济的阶段,这种主张进行保护的论点就不适用了。

    除了创始成本之外,还有初创时期的无知要加以克服,因为即使在新工业没有保护也会获得成功的情况下,无知也会使这些工业无法起步。在先进的工业国,有许多富有经验的企业家探索新的努力领域,但在欠发达国家情况就不是这样。在增长的初期阶段,企业家们专事经营农业和贸易;他们不熟习新的制造业,因为他们既不懂得制造业的技术,也不知道从事新行业要担多大的风险。如果政府认为,事实将证明有利可图的新工业由于无知而遭到忽视,那么它就要行使创业的职责。政府可以着手研究需求,研究生产问题并把研究结果公布出来,启发潜在的企业家们。如果这样做还不够,政府可以邀请国外有经验的企业家来国内建立工业,作示范。如果障碍是怕担风险,政府自己可以承担创业的风险,办法无非是出资本或出一部分资本,保证私人资本的利益,签订购买这些工业的产品的合同(供自己的医院、办公室、监狱等使用,或者转卖),要不就用其他办法补贴或保护这些工业。

    日本已比任何其他国家都更明显地表明这种领导作用是多么见效:从1870年到1900年日本新建的行业差不多全部是政府倡议建立的,大部分工厂是由政府创办和经营的,当事业开始时的暂时困难过去之后,就将这些工厂出售给私营企业。创业职能特别重要,因为哪怕是在最后证明非常有利可图的行业,倒闭率也是很高的。当推广一项革新的时候,无论是

    一台新机器、一项新产品、一条铁路还是一个新的国外市场,

    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创业的公司破产,经过两三个他人之

    手之后才在商业上获得成功。这种创业的高昂代价吓跑了企

    业家们,特别是在欠发达国家,那里的企业家数量既不多,经

    验也不丰富。因此政府作为创办者在欠发达国家所起的作用

    要比在较发达国家所起的作用大得多。

    在一些小国,工业化不仅需要暂时保护国内市场,而且

    如果要建立关税同盟的话还要暂时保护关税同盟。以两个小

    国A和B为例,其中哪一国也没有大到足以享有规模经济的

    市场。如果A国专门经营某些行业,B国经营另一些行业,而

    且它们分享市场,那么这两国到时候将成为卓有成效和有利

    可图,用不着继续保护,出现这种情况是可能的。如果没有

    关税同盟,A国可能无法使它的工业起步,因为A国可能从

    一开始就无力在B国的市场进行竞争。所以无论A国或B国可能都办不成自己的工业。要不A国和B国都办起了工业,各自保护它自己的市场,而两国的工业哪个都是不经济的。如

    果两国都要工业化,各自专门经营不同的行业,那么关税同

    盟对两方都有利。如果只有A国实现工业化,B国得不到好

    处,除非允许B国居民移居A国,以便分享新的就业机会。当

    然,如果这些工业本来就不应该办,即便有关税同盟也不应

    该办,因为这些工业是不经济的,那么双方都要受损失。所

    以,关税同盟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种手段,它的长处和短

    处必须按照每一情况非常仔细地予以考虑。不过,毫无疑问

    也有这样一些情况:现在为关税壁垒相互分开的国家,如果

    不是用对全世界完全降低它们的关税壁垒的办法(这样做,它

    们的新建工业就不能诞生),而是用同其他邻国做出有限的安

    排,按这些安排各自在有限的范围内经营专业的办法,就会

    得到好处。

    推销问题,新行业的创始成本和无知在今天对欠发达国

    家实现工业化的抑制作用比在19世纪时大得多,因为最先进

    的工业国现在对所有其他国家的技术优势比在它们开始自己

    的工业历程的时候更大。如果欠发达国家不采取特别的保护

    措施,那么仅仅因为专业化的势头,它们和工业国之间的差

    距就将继续扩大。为经典经济学家所承认的主张对工业进行

    暂时的保护的理由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充足。

    这种理由同样适用于人口过剩和人口不足的国家。除了

    到现在为止已经谈到的情况之外,那些与农业资源相比人口

    过剩的欠发达国家,更有理由保护它们的制造业,那就是说,

    在这些国家里,价格关系不幸未能反映实际的社会成本。这是因为它们过剩的劳动力所得的报酬比其边际生产率要多,

    而剩余劳动力的农业边际生产率按定义为零或者是负数。从

    实际的社会意义来说,利用这种劳动力从事制造业是有利可

    图的,只要它生产净产出;而从财政意义上说,利用这种劳

    动力并非有利可图,除非他们的净产出超过他们得到的工资。

    许多这种国家,如印度,已经因允许(或被迫允许)在制造

    业中进行自由贸易而受到损失,其结果就是破坏了它们本地

    的生产,加重了它们的失业问题,而无任何所得来弥补这一

    损失。在这种国家,正确的政策倒是在制造业尽量提供就业

    机会,只要制造业劳动力的净产出是正数,就不要介意竞争

    进口货的价格。这一论点决不能应用于一切欠发达国家;它

    适用于那些人口过剩的国家,如印度、埃及或牙买加,而不

    适用于那些人口不足的国家,如加纳或巴西。

    虽然这些人口过剩的国家比任何其他国家需要更快地实

    现工业化,但是它们的困难也比其他国家大,因为它们面临

    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它们的产品。这些国家的生活水平低,这

    使得它们对粮食的需求量比较大,对制成品的需求量比较小。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们工业化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出口

    制成品换回它们需要的粮食;这就是说,这些国家必须在世

    界制成品贸易中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这是能够做到的;英

    国、德国和日本已先后做到了这一点,到一定时候印度和其

    他国家也将做到这一点。但是现在做起来比英国做到这一点

    的时候困难多了,因为这样做会遇到激烈的竞争。日本和德

    国都是在得到政府支持的出口运动的帮助下打入世界市场

    的,它们推行种种富于进取性的政策:把大量推销人员派到世界各地市场,提供大量信贷,降低价格,对消费者的愿望

    予以极大尊重。另一个办法是,一个国家占领世界市场可以

    不靠在销售中进行竞争,而是邀请其他国家已经有了销路的

    商人来建工厂,从这些来源来供应它们现有的市场。英国大

    约在六个世纪以前就是用这个办法开始打入世界市场的。许

    多国家已仿效英国的榜样,波多黎各邀请美国制造商取得成

    功也许是近来最引人注目的例子了。进入一处市场是那么困

    难,如果一个国家开始与已经开辟了销路的企业家合作,它

    就赢得这场战斗的一半胜利了。此外,如果工业国由于它们

    自己的商人及其资本流向国外而失去市场,它们不会像以其

    他方式失去市场时那样小题大做。往往抵制用这种方式使自

    己强大起来的是欠发达国家(见第五章第二节(三))。

    这些欠发达国家的一个困难是把它们的工资保持在使它

    们能在世界市场上进行竞争的水平。如果工业部门仅仅为国

    内市场生产,那么即使它的价格超过其他国家的价格,靠保

    护也能使这些工业维持下去,但是一个谋求在世界市场上占

    有份额的人口过剩的国家,国内的保护对它帮助不大,因为

    如果它不能以维护其国内市场的价格进行生产,它占领其他

    市场的机会就少了。这一困难是由我们已经谈到过的货币成

    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别引起的。假设有剩余劳动力,制造

    业使用劳动力的实际成本是微不足道的,但是货币成本却很

    高。制造业的工资必须保持高过农民收入的一般水平,以便

    吸引和保持住城镇的劳动力,而城镇的生活费用也较高。除

    此之外,还有工会,工会往往是专门组织工业劳动力的,不

    断提高货币工资的水平。若保持这样高的货币工资水平,一个应当实现工北化的国家就不能这样做,因为它的生产的货币成本太高了,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牙买加当前的情况

    就是这样)。补救办法是对生产进行补贴,要不就使货币贬值。

    公开补贴会引起工业竞争者的不满;所以大部分工业国采取

    那种不那么明显的援助办法,如以低于商业租金的租金出租

    工厂,免税,低价供电、供水或运输,等等。往往这还不够,

    开展出口运动时可能还要像在日本那样使货币贬值。欠发达

    国家进行货币贬值的地位比发达国家优越,因为这对它们的

    贸易条件只产生微小的影响(因为用外币计算它们进口的货

    物和它们出口的初级产品的价格并不受货币贬值的影响),因

    为它们的对外债务和资产不管怎样通常是以外币计算的。使

    得货币贬值的效用比较令人怀疑的是,它对生活费用的影响

    以及从而对货币工资可能发生的影响。如果货币工资也提高

    到同样的幅度,贬值货币就没有用了。但是谈到这一点不过

    是说,除非人民愿意合作,否则一个国家解决不了它的经济

    问题。

    要打入世界市场存在着那么多的障碍,所以只有有勇气

    和决心的国家才能打入世界市场。英国在19世纪上半叶打入

    了世界市场,办法是把它的推销人员派到世界各个角落。那

    时候比现在要容易,因为英国当时没遇到比它强大得多的对

    手。跟着打入世界市场的是德国,它作了更坚决的努力,得

    到政府更加深思熟虑的帮助;这对德国更困难一些,但是它

    得到了它需要份额。日本运气不佳,在大萧条时期进入世界

    市场,当时整个世界贸易在萎缩,但是这并未妨碍它从1929

    年到1937年使它的出口额增加一倍。有些所需份额和德国一样大的国家,譬如印度和意大利,由于缺乏这种意愿,它们在世界制成品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分别从1899年的2.3%和3.7%下降到1937年2.1%和3.6%。这两个国家不能为

    它们的全体人民提供就业和充足的食品,除非它们把从事制

    造业的人口比例提高到35%左右,这一点它们又做不到,除

    非它们把制成品出口贸易运动摆在经济政策的首位。地位最

    优越的是那些拥有进行金属贸易所需的燃料和矿砂的国家,

    像印度。其它国家则处境困难,像埃及,因为它们能进行竞

    争的部门不大可能满足迅速扩大的需求。如果要让它们人口

    有工作做有饭吃,这些国家需要进行更加艰苦的斗争。毫无

    疑问,一个结果是把工业国分成两类,一类是出口金属和化

    学品的国家,另一类由于矿藏贫乏,专门出口纺织品和其他

    非金属商品或所用金属的成本与出售价格相比占很小一部分

    的商品。

    不用说,老牌工业国对这种贸易运动是愤懑的。它们攻

    击这种作法——派推销员、发放信贷、给予补贴、对进来的

    制造商采取种种有吸引力的做法,贬值货币、低工资、免税

    ——而且工业国严正指出,这种贸易运动必得有政府在后面

    支持。但是新兴的工业国有一个无可回答的辩解,因为它们

    卖多少买多少,它们用不着挤任何其他国家的市场。如果比

    较老的工业国对初级产品的额外需求要求额外供应,它们用

    其制成品交换初级产品的能力是不会受到损害的。如果世界

    初级产品的产量不能以同等的速度提高,新国家的工业化将

    给老国家带来困难。这是一个世界经济整体平衡的问题。很明显,扩大初级产品供应量的责任主要落在那些拥有资源的国家——首先在人口稀少的南北美洲、澳洲和非洲——的肩上。如果这些国家既排斥移民又不开发它们的主要资源,以致不能用世界其他地方所需的剩余资源供应它们,责任(如果有什么责任的话)将主要归咎于这些国家。

    因此,我们又回到我们前面提出过的问题——保持世界贸易的平衡取决于全世界制成品、原料和粮食的均衡增长。在1929年以前的半个世纪里,当世界制成品产量每年增长4%左右时,如果世界的原料产量每年大约增长3.5%,世界粮食产量每年增长2%,贸易条件仍将保持不变。我们不知道这种关系是否还是这样,但是没有理由说明这种关系为什么应当发生急剧的变化。增长率也许有较大的变化。实际上,欠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对增长率的影响比通常所担心的要小得

    多。因此,亚洲国家工业增长率任何可以想见的变化都不能

    像美国工业增长率比较微小的变化那样对世界制成品产量的

    增长产生那么大的影响。举例来说,如果美国学会控制它的

    经济萧条,它的平均增长率随之提高对世界初级产品供应量

    造成的压力比之如果印度现在每年增长10%所造成的压力

    要大得多。同样,由于亚洲和非洲加在一起消费的粮食远远

    不到世界粮食产量的一半,这两个洲的发展要过一段很长的

    时间后才能对世界需求量产生欧洲和美洲的增长率发生比较

    小的变化时所产生的影响。除非从世界的整个供需情况来看,

    否则我们不能正确看待这些洲经济发展的影响。如果今后二

    三十年内出现初级产品短缺,那主要将是因为欧洲和美洲已

    经很大的需求量迅速扩大,而不是因为非洲或者亚洲相当小

    的需求量可能发生什么变化,无论从人口增长的角度还是从工业化的角度来说都是这样。

    当前令人非常担心的是,1929年以前达到的均衡增长现在无法恢复。有人认为,世界工业产量的平均年增长率现在可能超过4%,因为工业国控制它们的衰退,也还因为其他国

    家推进工业化。这取决于原料产量的增长,没有原料产量的

    增长,工业产量就不能增长得那样快。不过,原料生产大部

    分是在商业基础上进行的,因此除了某些矿产品短缺之外,没

    有理由说明为什么原料生产不能适应需求的增长。

    粮食生产的前景是很难预料的。到1929年为止,每年平

    均增加2%,其部分原因是由于在美洲和澳大利西亚开垦新

    土地。由于开垦新土地的速度减慢,要保持产量的这种增长

    率,将在更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提高每亩地的产量。没有理由

    怀疑亚洲和非洲的亩产在二三十年内可以以适当的速率提

    高,这完全是因为当前的产量太低了,但是这些国家中的多

    数国家要达到日本曾经达到过的那种结果,在政治上和教育

    上有重大障碍,所以我们不能相信,世界粮食产量在今后二

    三十年内将以适当的速率提高。并非人人都有这样的担心。相

    反,有些人认为我们正处在新的农业革命的前夕,这一革命

    可能使世界的粮食多得无法处理。如果他们估计错了,那就

    只能依靠世界的一个地区来弥补别处的不足,那就是北美。那

    些担心世界粮食短缺的人能够举出过去20年里已经发生的

    变化。同1934—1938年相比,拉丁美洲的农产品净出口量在

    1952年下降了37%,近东和远东的农产品净出口量分别下降

    了22%和60%。其他地区的提高并没有完全弥补这些地区的

    下降。非洲的净出口量上升了19%,大洋洲上升了21%。不过,提高得最多的是美国。美国的农产品(总)出口量增加了一倍。不平衡的危险并不在于世界粮食总产量不会有适当

    增长这种可能性,而在于世界其他地方可能越来越依赖美国

    来弥补它们的不足这种可能性。如果美国的人口继续按它目

    前这样高的速度增长,它不可能永远出口粮食;但是就短时

    期来说——即今后25年或更长一点时间——美国能够填补

    世界的不足,如果它这样做有利可图的话。

    依靠美国提供粮食为什么会令人为难有两点理由:第一

    是对贸易条件的影响,第二是对美元的需求和供应的影响。这

    种依赖会使贸易条件对其他工业国十分不利。美国的巨大优

    势在于它的制造业的生产力,而不在于农业。所以,如果美

    国出口粮食,他要求买主支付的价格按制成品计算是非常高

    的。于是其他工业国发现,它们为了支付它们所需的粮食而

    不得不出口大量制成品。同时,美国也不大愿意进口制成品。

    如果美国要出口更多的粮食,它不会进口更多的制成品,相

    反必定用少出口制成品的办法来结算它的帐目。所以制成品

    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将减少。因为美国的制成品在世界

    贸易中很有竞争力,要减少其份额是要经过斗争的,这场斗

    争将以美元短缺的形式出现。因此美元短缺就是一种迹象,表

    明其他国家在本应少买美国制成品,多买其他国家制成品的

    时候,试图继续购买美国的粮食和美国的制成品。

    战后的美元短缺完全是这种性质。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

    的影响使德国和日本的工业产量和欧洲和亚洲的农业产量下

    降,世界依靠美国同时提供粮食、原料和制成品的程度提高

    得多得多了。只有这种依赖减弱了,美元短缺的现象才会消失。在1939年以前,世界其他地区曾变得不依靠美国提供粮食,美国曾是一个纯粹的粮食进口国。如果世界其他地方的

    粮食产量提高得非常之快,这种情况将再度发生。但是如果

    粮食产量提高得不够快,那么与制成品相比,粮食价格将很

    高,工业国将面临一场为减少美国制成品在世界市场上所占

    的份额而进行的斗争。这场斗争激烈到什么程度,这主要取

    决于物价适应形势的速度。美元“短缺”的存在不过是表明,

    美国出口制成品索价太低,或者说它进口初级产品支付得太

    少。只要调整价格,这种短缺现象将自然而然地消失,但是

    调整价格需要时间。

    总之,要预言世界贸易将发生什么情况是不可能的。因

    为世界上有些国家粮食短缺,世界分成纯初级产品进口国和

    纯初级产品出口国这种状况必将继续下去,当有些人口过剩

    的国家(印度、意大利、中国、爪哇,也许还有苏联)发展

    起来并大规模打入市场的时候,这种状况必将加剧。当这些

    国家的工业增长时,可以预料它们对粮食和原料的需求量会

    比过去任何时候都大。决定哪些其它国家是初级产品的纯进

    口国还是纯出口国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对价格和供应

    的问题。美国已反复两次(从纯出口国成为纯入口国,又翻

    回来),它倒底会停在哪一边无法肯定。我们认为世界贸易额

    当然会继续增长,至于哪些国家将在供应初级产品方面占重

    要地位,或者为了得到适当的供应必须付给什么样的价钱,这

    还是不知道。

    (二) 移居国外

    国际上移居国外的原因很多,并不全同经济增长有关。有

    些人移居是出于宗教、政治或种族原因,不是逃避在国内的

    迫害,就是本着传教热情到其他地方去传道。历史上有许多

    例子:犹太人迁离埃及、清教徒移居美洲、胡格诺派教徒迁

    离法国,等等。由于自由和宽容没有随着科学的发展或财富

    的增加而扩大,在20世纪,前半叶,由于这些原因而移居的

    人数比任何其他有记载的时间都多。在这50年间,由于共产

    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兴起以及巴勒斯坦、印度和朝鲜的分裂,

    发生了大逃亡和大屠杀。人类在它的5000年文明史上并没有

    去掉他们的任何邪恶。

    如果我们把自己局限于经济上的原因,那么历史上几次

    规模最大的迁移仅仅是为了避免饥荒和饥饿。亚洲中部平原

    的大爆发——譬如匈奴人和蒙古人的迁移——通常归因于气

    候变化的影响,虽然实际上我们对这种事情知道得不够多,没

    有把握。除了饥饿之外,人们迁移是因为他们认为在他们要

    去的国家能够更为安全或找到更好的机会。大迁移运动始于

    19世纪中叶,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达到高潮,当时每年有

    100多万欧洲人、中国人和印度人离开他们的国家永不再回

    来。这种运动主要基于这样的希望:大洋彼岸情况会好一些。

    不可避免的人口过剩学说把移居国外同经济增长的理论

    联系起来。根据这种学说,任何有幸找到某种提高生活水平

    的办法——如开展对外贸易的机会,某种新的农业技术如灌

    溉、良种或新的轮作——或找到降低死亡率的办法——如改善供水或公共卫生——的国家必定不可免地由于它的人口增长而使生活水平再度低下来。所以任何经历经济增长的国家

    终会“开绽”而不得不为它的人民寻觅新的土地。这种情况

    在历史上是经常发生的:老一点的例子是从公元前750年到

    550年希腊建立殖民地;而在近代从迁离爱尔兰、英国、印度、

    意大利、中国和日本的人中可以看到差不多同样的情况。自

    相矛盾的是,同样的推论可以导致这样的结论,移居国外并

    不能真正减轻人口过剩的问题。因为如果人口多到生存的极

    限,由于移居国外暂时造成的缺口很快就会再被填补起来。有

    的事例可能说明情况确实是这样。同样,正如我们已经看到

    的,爆炸性的人口增长不是不可避免的——或者说如果过去

    是不可避免的,现在再不是这样了。人类已学会像有效地控

    制死亡那样实行节制生育了,而且未来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此外,正如我们也已经看到的,从负担比本国的土地能

    够养活的更多的人口这一意义来说,移居国外并不是解决人

    口过剩问题的唯一办法。另一个办法是参加对外贸易,发展

    制造业或航运业、保险业、旅游业、电影业或能用以购买粮

    食的其他外汇来源。从一国的公民在别的地方能赚较多的钱

    ——对英国的产业工人来说,移居新西兰干农活有利可图

    ——这一意义来说,这种办法也许防止不了这个国家人口过

    剩,但是从人民吃不饱(如印度和中国的当前情况)的意义

    来说,这种办法能防止人口过剩。然而,即便是这样,我们

    也说服不了那些长期停滞论者。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他们

    争辩说,制成品出口贸易的发展只能暂时减轻人口过剩问题,

    因为必要的贸易份额保持不了;由于某些力量发挥作用,一

    个国家丧失它在市场的地位(见上面第二节(一))。所以他们认为,经济成就的一个不可避免的后果是人口过剩和移居国外。无可否认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人们只是不同意“不可

    避免”这个词。

    有时候,人口过剩的国家急于为移居国外提供方便,但

    是情况并不总是这样。有些部族把它们一些成员当作奴隶出

    卖。在其他地方如中国和印度,政府为从其他国家招募代理

    人提供方便,这些代理人按契约把劳工带走,他们差不多等

    于暂时沦为奴隶。英国鼓励本国人民移居国外,它的做法从

    17、18和19世纪流放罪犯和叛乱分子到20世纪资助移居各

    自治领。

    移居国外给人民流失的国家带来种种问题。不仅有保护

    移民不受招募代理人的欺骗、免遭乘船过于拥挤或不适于航

    运的危险、不受移居国雇主们的虐待的问题,而且还有保护

    他们不受种族和宗教迫害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够大的,不满

    情绪几度使印度政府禁止进一步移居它认为它的人民在那里

    受不公平待遇的国家。效忠问题是最困难的问题之一。有些

    接受移民的国家急于同化这些移民,以便尽可能少发生少数

    民族问题。因此这些国家在它们的学校和法庭不承认移民的

    语言,使移民的孩子尽可能像当地的其他孩子一样。这就是

    美国移民政策的基础。英国在16和17世纪对它的大陆移民

    采取同样的政策,法律规定他们收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为徒,另

    方面从行政处置上不让他们抱成团或以其它方式抗拒同化。

    这些政策遭到那些喜欢在新国家保持他们自己的文化和语言

    的移民的反对,譬如中国移民就不愿意放弃他们对中国的忠诚。如果移民拒绝同化,或者如果他们迁出的国家谋求干涉它们的人民移居的主权国家的内部事务,那么因移居引起的

    政治困难的确无法解决。另一方面,如果不让移民受同化或

    他们遭到歧视,他们的祖国肯定要提出抗议,就像19世纪英

    国向中国提出抗议,20世纪印度向南非联邦提出抗议一样。

    除了这些政治困难之外,移居国外还会造成经济困难。二

    三十岁的移民所占比例最大。国家不得不负担抚养和教育他

    们的费用,待他们到了工作年龄,又失去了他们。由于青年

    人离去了,老人和受赡养的人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就会上升,

    到了工作年龄的人的负担相应地加重了。另一方面,如果移

    民汇款回来赡养他们留在国内的人,那就不存在负担的问题,

    这种汇款在人员流失的国家的国际收支中有时是一个受欢迎

    的大项目。因为男性移民多于妇女,也造成性别的不平衡。在

    20世纪20年代,由于人们大量移居国外,巴巴多斯人口中成

    年妇女几乎两倍于男人。失掉熟练人员往往也是很不情愿的,

    特别是如果担心这些人在新国家开办竞争性工业不利于母国

    的时候,许多国家,如18世纪的英国,曾为此设法阻止熟练

    的手艺工人移居国外。

    让我们转过来看看接受移民的国家的态度。它们的态度

    和人员流失的国家的态度一样是多种多样的,由经济、政治、

    种族和宗教动机的支配。

    在经济方面,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欢迎熟练移民,尤其是

    如果他们有能力开办新工业的话。新的移民如希望完全同化,

    就更受欢迎,因为大部分国家对它们自己国内的外国人集团

    有疑虑。如果移民愿把他们的技艺教给当地的学徒,也会更受欢迎。实际上,1484年制订并在1523年重申的英国立法曾禁止移民招收外籍学徒,他们自己的子女除外。如果技艺不新,特别是如果移民全都是同一行业的专门人才,困难就比

    较大。大批医生或矿工移居国外比之一群各种各样熟练工人

    移居国外可能会遇到更大的阻力。外国企业人员移居国外会

    引起同样的种种问题。许多国家坚持认为它们必须雇用本国

    人。有些国家希望把他们限于开办新工业,并制订条例不让

    他们同国内的小商人竞争。带来新工厂等新工业的企业家几

    乎肯定会受到某种有条件的欢迎,而仅仅同当地商人进行竞

    争的商人,如在西非的叙利亚人或在西印度群岛的中国杂货

    商,比较容易遇到敌意。

    不过,具有专门资格的人移居国外同大批非熟练人员移

    居国外相比是个比较小的政治问题。大批移居国外只在十分

    有限的情况下才是受欢迎的。如果一个国家空地很多,如果

    人们认为人口多一些能享受规模经济,那么大批外来移民可

    能受到欢迎;所以只要国境开放,进入美国的大门一直是开

    着的,一旦空地没有了,反对外来移民的事情就多了,直到

    阻挡不住时为止。外来移民也许由于政治原因受到欢迎,澳

    大利亚接受外来移民不是出于经济考虑,而主要是作为对付

    亚洲的防范措施。以色列不顾经济考虑而继续接受外来移民,

    因为它认为接受所有在受迫害的气氛中生活的犹太人是它的

    义务。为逃避迫害的人提供家园的愿望在好几个国家的移民

    政策中起非常大的作用,诸如英国和美国。

    就经济考虑来说,赚工资的职工与资本家和地主之间很

    可能发生冲突。如果有规模经济,各个阶级的居民一定会得益于外来移民,但是即便如此,好处可能主要为资本家和地主所得。大批外来移民可能使工资被压低,接近于人们出来

    的国家的工资水平,使房租和利润提高。地主和资本家也许

    愿意把他们的利益提高到进口奴隶(见第三章第四节(二)),

    或者从印度或中国引进契约劳工的程度。这到一定时候就会

    产生混合社会的社会问题,但是资本家和地主很少顾及这些。

    只要有大量的土地,或者只要新工业像移民到来一样快地创

    建起来,当地的农民或拿工资的职工对新来的人可能采取容

    忍态度。但是他们早晚会对大批外来移民组织抵抗,要是付

    诸表决,他们早晚会制止住外来移民。

    有时候还有一个十分容易引起争议的关于移民汇款的问

    题,如果出口赶不上国内的增长,移民汇款可能确是一个棘

    手的问题。不过,外来移民汇款在国际收支中通常是个小项

    目,只有作为反对进一步移民的大运动的一部分时,才会成

    为一个政治问题。

    一个国家多快会变得外来移民充斥,除别的因素外,这

    取决于外来移民的性别分布。如果只有男性移民,就不会有

    第二代,形不成一批当地居民。从这一意义来说,只是男性

    移居是一种浪费。譬如,数以百万计的非洲人曾被当作奴隶

    运到西印度群岛,但没有什么结果。因为没有运去足够的妇

    女,外来移民不能繁衍后代,所以逐年所需的大宗奴隶买卖

    纯粹是为了保持奴隶人口的稳定。所有的外来移民社区都是

    男性过多,一代接一代地大量浪费,除非设法使性别保持平

    衡。这就是现在有些帮助移民的国家通常都很周到地像帮助

    男人一样帮助妇女移居国外的原因。无论如何,在妇女的职业范围比过去要广泛得多的今天,妇女凭本身的能力作为有报酬的职业工人以及作为妻子和母亲而提供的服务是受到欢

    迎的。

    即便对大批外来移民采取欢迎的态度,外来移民能够被

    同化的速度也取决于许多因素。种族、宗教和文化决定他们

    被同化的速度,有些国家(如美国和澳大利亚)在决定接纳

    什么人和接纳多少人的时候很重视这些因素。在经济方面,外

    来移民需要住房、土地或工作,对他们同化的速度不能快过

    向他们提供这些条件的速度。提供这些条件需要资本。有些

    移民自带资本,或者也许可能由国家从国外借贷。如果国外

    没有资本可以利用,外来移民率则为国内储蓄率和为国际收

    支的巨额逆差所限,如果国内投资额超过国内储蓄额,这种

    逆差便会出现。即便有资金可用,物质因素也可能限制资本

    形成的速度。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见第五章第一节),资本

    投资的50—60%为建筑业,因此投资受建筑业的能力的限

    制。当然如果对扩大建筑业多给予照顾和考虑,那么这件事

    情始终是可能的,但是仅仅由于未保证建筑业能应付要求它

    做的工作,投资计划遭受挫折的现象出现得多么频繁,这是

    令人惊讶的。只要记住这些财力和物力方面的限制,那么哪

    怕是过去一个世纪规模最大的移民,也很少一年超过接受人

    口的1—2%,就不足为奇了。

    外来移民在他们初来的时候通常有一段艰难的时期,总

    有一部分人回国去。外来移民定居的意愿在某种程度上要看

    为接待他们所作的准备工作怎样。他们看到等待他们的是住

    房呢,还是被安置在营房或帐篷里,还是让他们自谋生路?他们一到来就为他们找好了职业呢,还是不得不在大街上闲逛,把他们一点可怜的积蓄花光?要是期望他们在土地上劳动,土地是准备好了呢,还是他们不得不自己去披荆斩棘?能不能

    进得去,附近有没有水源,还是他们必须自己修路和自己打

    井?在第一次作物收获之前,他们怎么生活,怎么弄钱去买

    肥料、买牲口,是否有别的资金?事实证明,要人们在土地

    上定居的人显得特别困难。有些国家的政府已答应花大笔的

    钱整理好土地,并且借给定居的人很大数目的款项作建房之

    用和作劳动的资本。另一种办法是,譬如在苏门答腊,外来

    定居的移民头一季度是同别的农民一起住,干活挣工资,以

    便对这个国家有些了解,积攒些钱,还可交些朋友。这样做

    已证明很方便。因为移民中仅有一小部人是熟练农民,正如

    吉本·韦克菲尔德所说的,在他们担起经营他们自己的农场

    的责任之前,他们首先要觅得职业,别管是在城镇还是在农

    场,这也许是非常可取的一种办法。

    当国际移居把具有不同种族、宗教或文化的两个民族集

    聚在一起的时候,产生的问题最大。在过去,移居国外的作

    用常常是把本国的土著居民全部或部分地消灭掉。单是这些

    新来的人带来的奇怪的病症就时常使土著居民大量死亡,他

    们的体内对这些疾病没有产生抵抗力——虽然也有截然相反

    的情况,就像西非沿海各国人民因为有采采蝇而免遭来自北

    方的入侵一样,采采蝇曾使穆斯林的马匹死掉,因为有蚊虫

    而免除来自海上的移民,蚊虫曾使欧洲人死于疟疾和黄热病。

    除了疾病以外,土著居民可能由于遭受奴役、被赶出他们的

    土地或他们遭到的其他待遇而被消灭——就像凯尔特人在盎格鲁—撒克逊人之前衰落,霍屯督人在祖卢人之前衰落,红种印地安人在美国人之前衰落,毛利人在新西兰人之前衰落

    一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入侵者的文化同入侵者的文化

    相比多么强大。有时候是被征服者同化他们的征服者,如伊

    斯兰教徒同化了土耳其人,中国人同化了蒙古人。

    如果同一个国家有两种文化,两种文化具有平等的竞争

    力是很少见的。犹太人和阿拉怕人、马来人和华人、印度人

    和非洲人、希尔人和英格兰人、印度人和缅甸人、英裔加拿

    大人和法裔加拿大人、伊博人和穆斯林——这种格局反复出

    现。这些差别有时候被归因于种族,如果是从生物学意义上

    谈种族,这似乎没有多大道理,因为我们对种族生物学知道

    得多么少啊。这些差别还常常被归因于宗教,但是我们已经

    看到这同样是难以置信的(第三章第四节(一))。(毕竟布尔

    人是加尔文派教徒,过去常有一种理论,认为加尔文主义是

    最可能鼓动生气勃勃的生意经的宗教。)从外来移民的心理状

    态中找到主要原因的可能性要大得多。首先外来移民是一个

    有选择性的集团:他们是为了改善自身的处境而移居国外的,

    他们就是这么一类人。移居国外本身会磨炼他们的智慧,使

    他们接触新的环境,提高他们进行批判的才能(批评一切看

    不惯的东西几乎是每个外来移民的第一个反应)。他们自然瞧

    不起当地人,希望表现他们会一样能干或干得更好。在某些

    情况下,外来移民社会的成员还特意互相帮助、互相找职业

    或互相借钱;结果是这种社区作为一个整体比当地的社区繁

    荣,它并不那么特别为自己保留机会。在移居国外从记忆中

    消失以后,这些态度就发生变化,到第三代或第四代,可能很难区分移民和早先的血统了(如在斯里兰卡的印度人),如果另一个种族的成员开始到来,可能轮到他们把他们的前辈

    当作一伙游手好闲的人而瞧不起。

    如果两个种族的成员共同生活在一个国家而没有磨擦,

    种族必定不是一个具有经济意义的因素。这就是说,在一切

    社会阶级、在一切收入水平、在一切职业中都必须有这两个

    种族的成员,他们的竞争力必须是平等的。这首先是个教育

    问题,在教育他们的孩子方面必须对每个人花同样多的钱,如

    有可能上同样的学校。其次,还有土地所有权,有些移民社

    区有专门经营并“垄断”零售业的趋势;相对的城市化程度

    等问题。如果这些种族在这些事情上一开始就不平等——譬

    如外来移民的文化程度比本地人高,或者他们做生意的经验

    多得多——那么只有对外来移民课以重税以支付教育经费和

    采取其他使两个种族平等的政策的费用,才能达到平等。事

    实上,在平等条件下共同生活要求某种程度的容忍,而这是

    罕见的,除非硬要他们这样做。最有成就的帝国政权——罗

    马帝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和大英帝国——的伟大德政

    就是它们有能力让不同种族的成员在最少磨擦的情况下一起

    生活。它们的秘诀往往是态度公正,要让每个人都忙他自己

    的事情,使他们和睦相处这种开明愿望来冲淡帝国种族对少

    数民族的蔑视。

    另一方面,只要政府掌握在帝国种族的少数几个成员手

    中,而这些成员自己又设法在同人数多得多的本地人的竞争

    中谋生,这种帝国政权就会被认为是最恶劣的政权。于是就

    会情不自禁地要把本地人赶出他们的土地,以便为帝国定居者让路;强迫他们不是以奴隶的身份就是在重税或其他经济力量的逼迫下到矿山、种植园或主人家中干活;建立就业的

    种族壁垒,以便保证把最有利可图的工作和行业保留给帝国

    种族的成员。哪一个种族要统治另一个种族都是不合适的,因

    为它自己的经济利益使它不可能公正无私。

    19世纪欧洲各国人民向美洲和澳大利西亚的大迁移并

    没有尖锐地引起这些问题,因为这些大陆上的土著种族对空

    空荡荡的空间来说人数不多,而且太弱,难于发动有力的抵

    抗。欧洲人移居亚洲和非洲,或者日本人、印度人和中国人

    移居其他亚洲国家,或者移居非洲、澳洲或美洲则是另外一

    种情况。如果今天用世界观点来看问题,那么印度人、爪哇

    人、中国人和日本人移居印度尼西亚群岛、非洲、澳洲和美

    洲显然是最有必要的。不过,世界观点之类的事情是不存在

    的。这些接受移民的国家哪一个也不欢迎这样的移民,因为

    它会引起种族问题。此外,在美洲和澳洲,如果真的大规模

    地接受移民,那会使已经在那里的人的生活水平大大下降。欧

    洲人有时候提出的一种口实是,印度人和中国人没有权利繁

    殖得那样快,没有权利指望别的国家承担他们没有远见的生

    儿育女的后果。但是,事实上,美洲和澳洲的人口自然增长

    率要高过印度或中国,即便是印度人和中国人的出生率为

    10D,还是同样会以种族的和经济的理由不允许他们大规模

    移居。

    这个问题将来会怎样发展,现在还很难说。感到自己生

    活空间狭窄的各国人民一直在采取行动,力图征服那些拥有

    他们垂涎的土地的人。日本为此目的已经发动了两次侵略战争,没有明显的理由说明印度和中国有朝一日不会做同样的事情。要是能够认为经济的增长必定是一个和谐的进程,使

    人类比较容易在没有摩擦的情况下共同生活,这样当然让人

    高兴,但是情况绝不是这样。恰恰相反,许多不同的学派一

    直在争辩说,经济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帝国主义和爆发

    战争,现在我们来论述这个问题。

    (三) 帝国主义

    产生帝国主义并非完全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但是即便

    是政治方面的原因同经济增长的阶段也不是完全无关。我们

    首先考察一下所谓的经济原因,然后看一看政治原因,随后

    转到帝国主义对臣民和帝国的影响方面来。这是一个庞大的

    问题,仅在边沿上涉及经济分析,我们只能很简要地谈一谈

    这个问题。

    首先,有些国家被推向帝国主义和战争,因为它们想要

    更多的或更好的土地,好在这些土地上安置它们的人民。我

    们已经看到,这可能是经济增长的后果之一。经济增长的第

    一个后果是人口开始增长,人口的增长十分可能超过国家养

    活他们的能力。所以,供选择的解决办法就是移民,或者发

    展制成品出口贸易或向某些其他国家征收贡税,这三种办法

    中无论哪一种都可能导致战争。

    移民可能导致战争,因为其他国家拒绝接纳外来移民,或

    者因为别的国家虐待移民,或者因为移民想夺取当地人的财

    产,把他们从自己的土地上赶走,或者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力,

    或者甚至把他们统统消灭。夺取弱小民族的土地是经济上比较强大的民族用以解决它们人口问题的最喜欢用的办法。纳贡是一种与此有关的办法,这种办法也有多种形式。消灭被

    征服的人民并不总是有利的。可以让他们当奴隶,可以把他

    们当作农奴或奴隶在矿山或种植园里为他们的征服者干活。

    可以使他们变成他们自己的土地的佃农,要他们交纳相当于

    其产品的50%或者还要多的地租和赋税。人类剥削同胞的欲

    望实际上是没有限度的。

    既有这种剥削的欲望,帝国主义显然不一定是经济需要

    产生的。驱使一个国家征服另一个国家的原因可能是人口的

    增长和对饥荒的恐惧,但是也可能不是。进攻者同样很可能

    是人口并不怎么多的民族,期望人们像奶牛产奶那样为他们

    劳动。同样,进攻欠发达国家的也并不总是较为发达的国家。

    妒忌心驱使不开化的人去掠夺一个富裕而和平的文明国家同

    样是很可能的。公元前约4000年,当时伟大的城市文明已经

    开创,欧亚大陆从那时以来的历史表明,骑马的游牧民族时

    常从草原大举出动掠夺较为富庶的农业居民。游牧民这种定

    期的进攻直到近代才结束,当时由于技术的发展,城市文明

    具有决定性的军事优势。类似的紧张局面在非洲、在苏丹西

    部一直延续到19世纪末。如果经济增长诱使一个民族以牺牲

    别的民族的利益来施展它的实力,那么它往往也同样使爱好

    和平的民族面临其他情不自禁地要掠夺他人财富的民族的威

    胁。

    除了移民和纳贡之外,解决人口过剩的第三个办法是发

    展制成品对外贸易,专门从事运输业,或以其他形式出口劳

    务。在一个开明的世界里,这样做不会发生战争,但是我们生活的世界不是一个开明的世界。其他国家也许不想购买制成品,也许执意保护它们自己的海运业,所以可能发动战争

    来迫使不开明的国家开放贸易。这在16和17世纪曾是欧洲

    国家在拉丁美洲同西班牙打仗的一个借口。这种借口在19世

    纪曾支配欧洲、中国和日本之间的关系,也是欧洲国家要在

    非洲占一席之地的理由。发动一场“开明的”战争可能是为

    了开辟贸易,而发动一场“不开明的”战争则是为了确保贸

    易的某些特殊优惠。帝国的作用之一就是迫使臣属的民族用

    高价购买帝国的产品,以低于他们在别的地方可能得到的价

    格把他们的产品出售给宗主国。大英帝国从1846年到1919

    年放弃了这种做法,但是它这样做是非常特别的。不得不靠

    海运业或靠出口制成品为生的国家,几乎无一不是推向战争,

    不论是“开明”战争还是“不开明”战争。最近的例子就是

    德国和日本;毫无疑问以后还会有更多这样的例子,除非世

    界能够创建消除战争的新的政治制度。

    开拓市场、追逐外国货币和寻觅粮食与原料来源是同一

    现象的各个方面。切不可将这一点与下面这种论点混淆起来,

    那就是一个从事制造业的国家因为它消费不掉它自己的产

    品,必须到国外找出路。我们必须把下面两种出口区别开来,

    一种出口是为了带动进口,另一种出口是为了维持消费和生

    产之间的差距。一个从事制造业的国家为了能进口粮食,可

    能为制成品找出路。如果这个国家的人口比其国土能够养活

    的人口还要多,这种情况实际上是难于避免的。或者说它可

    能谋求出口,因为它是个小国,无法享有大规模生产的经济,

    除非它专门从事几个行业,每个行业生产的产品都多于它国内的需要量,把多余的产品出口。这些出口商品还要以进口品多少为度,因为进口品可能同样是制成品或初级产品。一

    切经营制造业的小国(如荷兰和瑞典)都是因为这个道理才

    出口的。这也是从事制造业的国家本身又是制成品大进口国

    的原因;譬如荷兰和瑞典,粮食能自给自足,出口制成品是

    为了交换其他制成品和原料。所有这一切同因为国内市场存

    在着消费需求量的净亏现象而出口制成品完全是两码事。如

    果存在着这种净亏现象,就无法承受同出口商品等值的进口

    商品。

    认为先进的工业国因为国内需求量的净亏而不得不输出

    资本的论点,又使我们回到我们在第五章第三节(四)探讨

    过的长期性经济停滞的命题。如果储蓄额比消费增长得快,如

    果投资主要受消费的制约,国内可利用的投资机会可能不足

    以吸收一切可利用的储蓄,或者至少吸收被认为是合情合理

    的资本回收率的储蓄。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大部分经济学

    家期望到经济发展的“较后期”阶段,由于资本的积累资本

    的利润率会下降。我们还看到,如果新的发明以适当的速度

    源源不断地出现,在这一进程中没有不可避免的事情,因为

    这将保持对资本的需求量。在经济发展方兴未艾的时候,投

    资率并非不可避免地要下降。另一方面,我们还看到有许多

    理由说明有些外国投资可能证明是有利可图的(第五章第二

    节(三)),也有许多理由说明国际贸易方面的领先地位为什

    么从一国转到另一国(本章第二节(一))。因此,虽然比较

    发达的经济允现在欠发达国家进行一些投资并非一定有利可

    图,但是它们进行投资是并不奇怪的。

    不能由此认为,因为一个国家想进行对外投资,它就必

    须实行帝国主义和发动战争。事实上,大部分对外投资并不

    是投在殖民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阿根廷都是最大

    的借款国——在任何情况下,它们的政府都是独立自主的。外

    国投资不一定挑起战争,但是如果外国人希望在那里投资的

    国家不肯为此给予特许权,或在放款国之间有所歧视,或者

    试图拒绝履行义务,就可能挑起战争。任何这样的行动都可

    能导致一场“开明”战争,目的是维护门户开放、待遇均等

    和履行契约。欠发达国家十分容易发现自己卷入了这种战争,

    因为它们对外国人常有怀疑,或者不肯给予特许权,或者不

    严格履行它们的义务;埃及或许是个典型的例子。观点、文

    化和法律制度相类似的两个国家之间的放款不一定导致战

    争,而先进工业国的资本家们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对欠发达国

    家的关税和制度失去耐心,从而不在这种国家投资,要不就

    是想使它们受帝国的统治。同样可能发生“不开明”战争,在

    这种战争中,一国试图为本国的投资者取得特殊的有利条件,

    不是把其他外国人排除在外,就是牺牲当地人民的利益。帝

    国的有利条件之一就是能采取措施保证为矿山和种植园提供

    充足的劳动力,保证在外国资本最需要公路和港口的地方修

    建公路和海港,等等。许多强国总是情不自禁地利用弱小国

    家的人民。

    因此,出现帝国主义和爆发战争有许许多多经济上的理

    由,从“需要”——饥荒,需要土地、市场和初级产品——

    到“贪婪”——妒忌,渴望剥削或寻求更加有利可图的出路。

    那些认为经济原因是爆发战争的主要原因的人提出的解决办法同这些原因是一致的。因此,“开明的”看法认为,如果一切国家都采取自由贸易和门户开放,战争的危险就会消失;当

    然,这样一来,保持帝国也就不是那么有利可图了,因为这

    样一来,人们用不给其它外国人移民、进行贸易或投资机会

    的办法就不能得到好处,并且没有必要为了防止自己被别人

    排除在外,而去获得殖民地了;但是谁能肯定其他人都坚持

    门户开放呢?于是就有了被统治者和统治者之间的关系问题;

    只要形形色色的剥削是可能的,有些国家就想要统治别的国

    家。所以有一派意见希望减少爆发战争的危险,办法是让一

    切帝国都受国际监督,甚至把一切殖民地都转为国际托管。又

    是显而易见的是,如果要求一切帝国花很多钱来开发它们的

    殖民地而无利可得,帝国主义就不会那么盛行了。所以有一

    派意见认为,消除战争的唯一途径是使欠发达国家迅速发展

    起来,这样它们就不再软弱可欺,不再受剥削。还有一点也

    是无可怀疑的,那就是如果弱国成了强国,强国就不会那么

    情不自禁地去进攻弱国了。于是就有了现在为列宁主义者所

    采纳的霍布森观点,认为战争起因于外国投资,外国投资起

    因于国内的利润率不断下降,而利润率下降又起因于消费不

    足。如果在资本主义范畴内,这可以用通过税收结构提高消

    费的办法,或者用增加政府开支的办法来解决;如果是在社

    会主义范畴内,既可以用同样的办法,也可以用使投资率同

    消费水平脱钩的办法来解决。社会主义对于防止战争既不是

    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也不是一个充足的条件。如果战争是

    由于人口过剩,由于需要粮食和原料,或者由于渴望剥削其

    他种族而爆发的,所有这些原因在社会主义社会可能像在资本主义社会一样地起作用;斯巴达就原来斯巴达人之间的关系来说曾是一个近似共产主义的社会。

    毫无疑问,发生战争的有些原因是经济原因,针对这些

    原因而采取的行动会消弭战争。但是单用经济政策并不能消

    除战争,因为战争就其根源来说不完全是,甚至主要不是经

    济方面的。亚历山大并没有征服东方,凯撒也没有征服西方,

    因为这些先生们主要是从贸易、投资或土地方面来思考问题

    的。经济因素在发动战争方面起了什么作用是很难估计的。如

    果我们把历史上所有的战争列出单子,就会看到其中大多数

    战争同市场或者同人口的压力没有什么关系;这些战争就其

    根源来说主要是王朝战争、宗教战争或意识形态战争,要不

    就是由军事冒险或纯粹为了建立帝国的愿望而鼓动起来的。

    即使这些战争也有经济因素,但是经济因素很少是占支配地

    位的因素。如果取得经济成就以后产生了建立伟大帝国的愿

    望,经济增长可能就起作用了。如果一个国家在经济上有所

    成就,比其他国家富有,它在经济上的优势可能使它产生成

    为政治大国的念头,这种念头会使它走上军事道路。但是这

    种情况并非总是这样。在历史上富国往往是和平的贸易国,比

    较贫穷但军国主义色彩比较浓厚的国家忌妒它们过奢侈生

    活,于是就向它们发动进攻。

    是什么原因使一个国家以崇尚武力为荣,这是全人类没

    有解开的谜之一。阶级的结构稍稍有助于说明这个问题,因

    为这种国家通常是受一个贵族军事特权阶级统治的,这个阶

    级使一切其他阶级——包括各商人阶级,这些阶级从整体来

    说惧怕战争并反对军国主义分子——处于相对的被统治地位。总有一些企业家赞成战争——军火或军队其他供应品的制造商以及其他希望在征服之后取得特许权或在战争中发财

    的人——但是这些人同其他企业家相比通常是少数,其他企

    业家懂得战争会增加税收,打断他们同国外商界朋友的关系,

    而且会给军事贵族以凌驾一切的权力,企业界整个来说并不

    信任军事贵族。由企业家统治的社会发动战争的愿望比由军

    事特权阶级统治的社会低得多。不过,驱使一个国家发动战

    争的并不总是军事特权阶级。偶尔也有对权力和荣誉以及帝

    国梦寐以求的大军事冒险家——诸如亚历山大王朝和苏莱曼

    王朝的王子们,或者墨索里尼和拿破仑等新贵。但是如果我

    们要深究为什么有些国家不沉迷于军事,而另一些国家却在

    军事特权阶级的统治下进行军事冒险,我们不得不承认,对

    这个问题,我们还没有找到完全令人满意的答案。

    如果在荣誉梦和经济发展阶段之间有什么联系的话,人

    们发现那是在经济增长的“中期”阶段。最富的国家往往是

    爱好和平的,享受它们已有的一切,不妒忌任何国家;最穷

    的国家太死气沉沉,一盘散沙无法发动战争。正是那种胜于

    其邻国一筹的富于进取性的国家,才时常产生进行侵略性的

    愿望,希望为自己争得显要的地位。同比较老的和比较富有

    的国家进行争夺市场和原料的日益剧烈的竞争,可能把它们

    引向同一个方向。对世界和平具有危险性的国家经常是那些

    认为自己前途似锦的国家,而不是那些能以光辉历史为荣的

    国家。因此,世界上的军事领先地位也像国际贸易方面的领

    先地位一样,可能因为同样的理由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

    国家(见本章第二节(一))。

    分析所有的战争起因不属本书论述的范围。我们的目的

    是很有限的,只想说明经济增长和战争的联系。因为战争的

    根源不完全是,或者甚至主要不是经济的,从经济方面分析

    弄不大清楚引起战争的根本原因。对战争的解释是心理学、外

    交、法学、宗教和人类学学者们的问题,而不是经济学家的

    问题。

    我们从帝国主义的起因经过谈谈它对经济的影响。帝国

    主义对于被统治人民的影响,按他们所受的待遇来说,从一

    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各有不同。一个极端是他们可能统统被

    消灭。另一个极端是他们可能在经济上和文化上取得比他们

    在历史上的任何时候都更为迅速的进步。甚至同一个帝国可

    能用不同的方式对待不同的人民;英国人在中部非洲在就业

    方面实行严格的肤色障碍,而他们在西部非洲则奉行同非洲

    人几乎完全社会平等的政策。最好的帝国大大增进了人们的

    幸福;它们在广大地区建立了和平、修建了公路、改善了公

    共卫生、鼓励了发展贸易、带来了完善的法制、推广了新的

    技术知识,等等。而最坏的帝国却带来掠夺、屠杀和奴役。

    对帝国的影响还取决于它如何作为。一切帝国都必须承

    担帝国的代价。有些帝国得大于失,但另一些帝国到一定时

    候被它们本身的帝国主义所毁掉。

    帝国要付出许多代价。有它应付的发动战争的直接代价。

    必须征召和供应军队,即使有大量征召的殖民地部队,战争

    对宗主国的资源仍是沉重的负担。和平时期也必需维持大量

    军队,守卫帝国,帝国越大,消耗于这方面的宗主国人力越

    多。帝国还必须得到治理,这可能要占用它一些最优秀的人才。总是不由自主地派出第二等人才去统治帝国,但是如果这样办了,这个帝国就可能垮下来。另一方面,如果派出最

    优秀的人才,宗主帝国的事务就可能因此遭受损失。一方面

    宗主国的第二等人才在帝国称王称霸,另一方面殖民地的头

    等人才在宗主国得以发迹,这种情况在一些帝国中并非不常

    见。帝国还有助于维护特权制度;士兵在一个帝国里十分重

    要,军事特权阶级享有一种威望,这种威望是为了履行其职

    责才保持的。那样多的最大的帝国(如罗马帝国和奥斯曼帝

    国)都是在它们的士兵的摆布下灭亡的,这并非出于偶然。

    经济的增长使得有可能进行比过去任何时候规模更大,

    代价更高的战争。在原始社会,单是为了提供粮食就需要

    70%或更多的人口从事农业,能够参加军队的人数很少。打

    仗局限于从收获到播种的时期。要不就是军队在很大程度上

    要靠它在战役中能够掠夺的粮食。要是用20%的人口就能提

    供足够的粮食,那就不一样了;那时军队就能大量增加,能

    从国内的基地得到粮食供应。同时可以有更多的人来制造武

    器,科学的发展使得这些武器越发令人恐惧。因此战争对原

    始国家人民的生活影响不大,而在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战

    争可能消耗掉50%或更多的资源。

    有时有人认为,战争刺激经济增长。在有限的限度上情

    况可能如此。战争可能产生某些有益的发明,但是根据内夫

    教授的研究,由于战争而产生的有益的发明的数量是非常非

    常少的。战争可能促进工业的发展,工业的发展在任何情况

    下都是可取的——如举英国为例,在对拿破仑作战期间,促

    进了钢铁工业的发展,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促进了化学工业的发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促进了电子技术和喷气推进的发展;但是战争往往也同样造成专门供应战争的

    工业部门的过度发展和持续几年的失业。战争还使企业家能

    因通货膨胀而获得利润,其中有些用于固定资本形成,但是

    战争对资本形成的净影响通常是使资本形成在战争期间减

    少。还有对外投资和黄金的损失,不得不用它们从中立国购

    买供应品。财产遭到破坏并不总像可能预计的损失那样大;因

    为财产不管怎样总是要折旧的,或早或晚总得更新,所以主

    要的代价是那种加速折旧的财产。如果在战争期间能够利用

    闲散资源或在战后补偿折旧,战争的代价也不像想象的那样

    大。美国就是在这方面的一个突出的例子;第二次世界大战

    结束了历时10年的停滞局面,产出增加得那样快,以致能打

    这场战争而不降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即便不爆

    发战争,美国的经济大概迟早也会复苏,因为美国住房和其

    他资本的折旧或早或晚会引起新的投资景气。打一场战争可

    能是为了得到市场,但是,同样可能导致失去市场。从两次

    世界大战中,得到市场的主要是美国,它在第一次大战期间

    额外得到了世界制成品贸易额的8%,在第二次大战期间额

    外得到了9%,持久地保持了它的收益。最后,由于在战场上

    损失了年轻一代中的一些最优秀的人才,经济也可能受到损

    失。法国人就是这样解释他们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在政治和

    经济上缺乏活力的,这可能有些道理。

    战争的经济代价无疑是很高的。为补偿这些代价,可能

    要用从征服当中获得的任何好处。当代的反战宣传认为这些

    是无足轻重的,但是并非总是这样。征服者可以得到富饶的土地,或者奴隶,或者受益匪浅的通商特权。即使他们不过在先前一片混乱的地方恢复秩序,他们和任何其他人也能从

    随之而来的贸易发展中得到利益,他们所得利益要比战争的

    代价多得多。近乎势均力敌的双方之间在集权主义基础上所

    打的现代战争,其代价肯定比每一方所得的利益都大,但是

    并非打所有的战争都要付出这样大的代价,或者都是这样一

    无所获。富有进取精神的国家打一场短促的速决战(1870年

    的德国,1898年的美国,1894年的日本),可能干出看来是

    用相当少的代价取得重大收获的事情。

    最后,那些挥舞战刀的人终将死在战刀之下。实行帝国

    主义可能在两三个世纪或更多的时间内使你在奴隶、贡赋或

    贸易方面得到很大的利益,但是它将为自己带来复仇者。在

    帝国内部,被统治的各国人民迟早要起来反抗——如果他们

    受到的待遇好一点,起来反抗就更早,因为那时他们在经济

    和文化方面会大大受益,并且会更快地对他们所处劣等地位

    感到不满。在最开明的帝国内,劣等地位多少消失一些,人

    们会看到来自远方属国的人在宗主国一些最高的职位上任

    职,但是即使这样也从来不足以把一个帝国的各族人民团结

    在一起;地方民族主义的离心力总是要把帝国弄得四分五裂。

    然后长期来习惯于以行政管理、商业、旅游业和宗主国生活

    中其他职业谋生的宗主国各族人民,发现很难使自己适应一

    个工农业的新世界。或者,甚至在附属国人民脱离之前,帝

    国可能已被外部敌人毁灭了。帝国愈大、愈富裕,一无所有

    的国家对它愈妒忌。它们联合起来对付它,从各个方面把它

    围困起来。帝国的防务费用越来越增加。帝国的战争次数越来越多,到头来一无所获,因为战争纯粹是防御性战争,即便取得胜利,也得不到新的土地或特权来抵销战争的代价。帝

    国的人民会失去信心,甚至会对他们自己有没有权利统治这

    么辽阔的一片地区提出疑问。这时帝国由于屈服于内外压力

    而解体就只是个时间的问题了。

    有些人怀疑一个帝国在经济上是纯受益者,他们有时也

    认为最幸福和最繁荣的国家是那些背后有帝国作后盾的国

    家。它们是幸福的,因为它们有过去的荣誉可以回忆,知道

    这比在展望光荣的未来时感到心恢意冷要好一些。但是它们

    不一定更加繁荣。瑞典是繁荣的,西班牙则不是。土耳其在

    失去它的帝国并开始照顾它自己的事务的时候,它得到了新

    的生机。荷兰是加入前帝国行列最晚的一个国家,谁能够说

    它将枯萎下去呢,还是将在经验中找到新的活力呢?

    第七章 政府

    政府的行为同企业家、父母、科学家或牧师的行为一样,

    在促进或阻碍经济活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政

    治偏见,要对此得出一个正确的看法则比较困难。一方面,有

    人不相信个人的主动性,一味夸大政府的作用。另一方面,有

    人不相信政府,一味夸大个人主动性的作用。双方都可以引

    经据典。如果没有高瞻远瞩的政府的积极推动,没有一个国

    家能够在经济上取得进展,尤其是英国,它成为一个伟大工

    业国的基础是由自爱德华三世起的一批高瞻远瞩的统治者奠

    定的;美国也是一样,它的政府,不管是州政府还是联邦政

    府,在组织经济活动方面始终起着巨大的作用。另一方面,说

    明政府干预经济生活造成不良后果的例子很多,因此很容易

    提出种种警告要人们提防政府参与经济生活。聪明人不会去

    争辩取得经济进展是由于政府进行活动的缘故还是个人发挥

    主动性的缘故;他们知道,这是由于两个方面的缘故,他们

    只想提出这样的问题:两者作出什么样的贡献才是适当的贡

    献。

    政府可能会由于做得太少或做得太多而遭到失败。本章

    的前两节考虑的是政府能做些什么有益的事情来促进经济发

    展。最后一节谈的是政府行为不当如何妨碍增长或者带来停

    滞和衰退。

    第一节 企业的体制

    在本节中,我们谈的是政府和整个经济之间的关系。下

    节具体谈到公共经济部门;因此,本节比较侧重谈与私营部

    门的关系。

    (一) 政府的职能

    政府在许多方面的活动是同经济增长有关的。我们认为,

    政府的九种职能如下:维持公共事业、影响态度、确定经济

    制度、影响资源使用、影响收入分配、控制货币数量、控制

    波动、保证充分就业和影响投资水平。在前面几章中,当我

    们在比政府活动广泛得多的范围内谈及这些问题时,我们已

    经谈到过这些问题了。因此,在下面几段中,我们只需对有

    关问题作一总结。

    第一,公共事业。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维护法律和秩序。除

    此之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增加了其他公用事业——公路、

    学校、公共卫生、调查、研究等等,项目还在不断增多。与

    这些对内职能并列的是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关系中的对外职

    能——保护公民、缔结条约、宣布战争等等。关于公共事业,

    无需说得很多,因为在本章的下一节中将谈及这些问题,在

    本节中,我们只谈政府和私营经济部门之间的关系。

    第二,态度——对工作、节约、家庭规模、外国商人、收

    入差别、等级制度、社会流动、赚钱、视牛为神物的现象和

    新技术的态度。我们已多次看到,经济增长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社会采取一种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态度,而不是采取一种不利于经济增长的态度。政府在决定这种态度方面起着

    重大的作用。诚然,政府受到舆论的限制;它们不能远远走

    在舆论之前。也不能远远落在舆论之后。但是,同样正确的

    是,它们对舆论有导向作用。著名官场人物的言论和文章,加

    上立法机构采取某种行动或拒绝采取某种行动的决定,是造

    舆论过程的一部分。某些国家的政府与别的国家政府相比在

    制造舆论或违背舆论方面的活动余地大一些,其原因是它们

    的人民或者对它们更为信任,或是对它们更为害怕。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行使领导职能。它们与社会上的其

    他许多人——牧师、报纸主编、工会领袖、教师及其他讲话

    有份量的所有人——共同行使这种职能。在稳定的社会中,政

    府干预的事情极少:它愿意让牧师去对出生率发表意见,或

    者让科学家去对人造肥料发表意见,但是在迅速转变的社会

    中,政府对任何事情都不能掉以轻心。由停滞走向经济增长

    的社会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宗教、阶级关系、伦理、家庭

    生活等等——都会出现紧张,因此政府领导人对各种问题,即

    使不去规定法规,也得经常发表看法,而在比较稳定的社会

    中,政治家们愿意把这类问题交给其他机构去处理。也正是

    由于这个原因,在一次革命(不管是暴力革命还是和平革

    命)以后,新政府通常随即在生活的大多数方面——教会、报

    纸、法律、专业、军队、银行、大学、工业等等——将旧领

    导人撤换,而代之以政见相同的新人,因为只有这样,政治

    家们才能放心地去再次只管理他们“正常的”事务,因为他

    们知道,在其他方面,会朝着他们所赞成的方向引导舆论。革命者如果不把革命扩展到每一个主要的社会机构,就休想达到他们的目标或者保住政权。

    下面谈谈经济制度。每一个政府都必须表明对这样一些

    问题的态度,即它赞成大规模还是小规模企业、竞争还是垄

    断、私人企业、合作社还是公营企业,以及它的态度靠法律

    还是靠行政行动来支持。它还必须使法律条文既公平,又富

    有鼓励性。因此,法令全书载有有关合同、土地所有权、公

    司、合伙、合作社、工会、垄断及家庭财产的详细法律。还

    有一套行政机构来管理或帮助(以资金或咨询来帮胁)私人

    机构:反托拉斯机构、合作部门、农业推广机构、政府信贷

    机构等等。在所有这些问题上,尚未出现经济增长的国家的

    法律和惯例往往不适合于经济增长。因此,在经济发展的初

    期,花许多时间来为经济增长创造比较合适的新的法律和行

    政机构是大有裨益的。

    需要由政府来影响资源的使用,因为决定资源使用的主

    要因素价格机制所产生的结果并不总是为社会所接受。我们

    已经碰到过好几个这样的例子。例如,保护资源的问题(第

    三章第三节(三)和第六章第一节(二));个人使用土壤、水、

    森林或矿藏地层的方式可能被认为过于浪费,或者政府希望

    开发某些基本资源——例如,整个江河流域——的方式可能

    需要它在整个地区对土地的使用加以控制。与此有关的是通

    过区域划分活动控制土地使用的整个问题;如果要使城镇象

    样地发展,使工作区、住宅区和文娱区适当分开,这在城镇

    中尤其重要;但是,在乡村,也需要在某种程度上划分区域,

    以防非农业活动侵占过多的肥沃土地;还需要对工业的地点有所控制,以防过于集中、过于分散和出现萧条地区(第二章第二节(二)和第四章第一节(三))。还有普遍存在的过

    分专业化的问题,从而使得限制某些活动(例如对有成为单

    一经营危险的出口作物征税或对公路运输颁发许可证)或以

    保护、补贴等方法来鼓励另一些活动(例如工业化)看来可

    能是可取的。有些国家的政府为了改变消费格局还直接控制

    资源,例如它们限制生产或进口奢侈品或者它们对生产牛奶

    进行补贴,而另一些国家的政府则通过影响收入分配来间接

    影响消费。

    收入分配使欠发达国家遇到的问题特别困难,因为它们

    希望既要做到平等,又要富有刺激性和实行高度节约。经济

    增长要求对有技能、从事艰苦劳动、受过教育、承担风险和

    愿意负责的人的报酬有适当的差别。经济增长还要求在增加

    的国民收入中,应有适当的部分作为储蓄,而不是落入那些

    把收入用于消费上的人的腰包。收入最低的阶级——非熟练

    工人,甚至也许还有农民——不属于其收入增加有利于经济

    增长的两类人;如果只考虑差别和储蓄,那么与其他阶级的

    收入相比,他们的收入就不得不减少而不是增加(见第四章

    第二节(二)和第五章第二节(二))。另一方面,在那些地

    主不作什么生产性投资的国家里,惩罚地主对增长不会有多

    大作用。但是,惩罚赢利可能会严重阻碍增长,因为这会使

    人失去投资的积极性,也会使公司失去进行新投资的资金。因

    此,作出通过税收来收取大量利润的决定会产生严重后果。如

    果国家把收入花在扩大穷人的消费上,结果会降低储蓄率,利

    润税收应当用于生产,用在教育和资本形成上。第二,应通过政府金融机构,比如开发银行,把一部分收入留出来用于为生产性企业提供资金。第三,如果要减少刺激,政府本身

    必须率先建立新工业,在肯冒大风险的刺激太小的情况下,必

    须更加愿意保证获得适当的收入。在欠发达国家觉醒的时候,

    它们看到的是这样一个世纪:人人都愿意同时骑两匹马,一

    匹是经济平等的马,一匹是经济发展的马。苏联已经发现,这

    两匹马不会朝一个方向走,因此,已放弃其中的一匹马。其

    他欠发达国家也必须作出自己的选择。

    如果货币全部是由贵金属制成的,政府无需控制其数量,

    虽然,为了保证其纯度,可控制钱币的铸造。但是目前,货

    币通常是由实值低于面值的材料制成的,所以如果政府对货

    币的数量不加控制,私人就会大量铸造,以致物价飞涨,直

    至每个钱币或每张纸币的票面价值与实值相等时为止。如果

    货币是由纸张或贱金属制成的,对其数量必须严加控制。可

    采用自动的制度加以控制。例如,在实行金本位制的情况下,

    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量由它掌握的黄金量决定。在英国的殖

    民地货币制度中,银行或货币机构发行的纸币必须以同样数

    量的英镑证券为后盾。另外,对货币数量可能不是实行自动

    控制,而是有意加以控制;这就是说,政府有权根据自己的

    判断发行或收回货币,而不管是否有黄金或证券作为后盾。同

    样,作为工业国家最重要的货币的银行存款量可由各银行自

    行决定,或者由中央银行以某些自动规则加以控制,或者由

    政府实际上根据自己的判断通过中央银行加以控制。根据判

    断控制货币数量很难做得十分明智得体。在有记载的历史上,

    由于政府对这种判断力使用得不明智,许多国家一再吃苦头,所以普遍使用自动控制制度被认为是19世纪的一大胜利。但是,20世纪出现的战争、大萧条及政府权力的增大葬送了自动控制制度,当前流行的做法是由政府根据判断控制货币数

    量。在明智的政府的手中,根据判断控制货币量具有很大的

    优点;但在软弱、腐败和不明智的政府手中,这种方法同样

    可以造成很大的危害。

    工业国家目前之所以喜欢采用根据判断进行控制的方法

    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可以利用货币量的波动来推销经济方面

    的其他波动,从而使经济制度更加稳定。大多数国家的政府

    已接受了这样一种意见:它们的职能之一是增加稳定。我们

    在第五章第三节(三)中已提及这个问题,因此在这里,对

    工业国控制波动无需赘述了。在前面的论述中,我们还看到,

    欠发达国家的主要波动是由它们无力控制的世界贸易额的波

    动引起的。它们所能做的充其量就是减少这种波动对它们的

    国内经济的影响,办法就是防止国内价格像外贸价格那样波

    动和在繁荣期间建立能帮助它们度过萧条期的外汇储备。这

    是一个难以活动的领域,因为谁也无法预料未来的价格情况

    如何。尽管如此,大多数欠发达国家在自我保护方面可以比

    现在做得更好。

    工业国还根据判断控制货币供应量,因为它们已接受了

    在本国经济中保证充分就业的义务。但是,就它们而言,这

    主要是一个解决波动的问题。另一方面,在欠发达国家,失

    业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人们借以劳动的资源。这只有靠资本形

    成才能解决,因为资本形成会增加新资源或者使现有资源

    (例如土地)更为有用。因此,就业问题是同经济发展的所有问题并存的。根据判断控制货币供应量只有有助于资本形成才有意义。正如我们在(第五章第二节(一))中所看到的,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用设立信贷来促进资本形成;在另一些

    情况下或者为不适当的人所掌握,设立信贷只会产生通货膨

    胀的弊端,而不会带来好处。

    下面再来谈谈某些政府所承担的职能中的最后一个职

    能,即强行提高投资水平来加快发展速度。我们在第五章

    (第二节)(二))中已经看到,在政府不干预的情况下,国内

    储蓄率主要取决于利润与国民收入的比率。利润少储蓄就少,

    随着资本主义部门的扩大,储蓄就增加。为什么这样确定的

    比率被认为是最理想的比率,原因并不很清楚。此外,拥有

    剩余劳动力的国家实际上不用实际成本就可以进行某些形式

    的资本形成;在这种情况下,不采取一些有用的措施是没有

    意义的。另一方面,只有用强制手段——向农民和地主征税

    ——或通过通货膨胀才能提高国内储蓄率。是否应采用这种

    强制手段是一个政治问题,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解

    决。日本政府在一种情况下“解决了这个问题”,加纳政府在

    另一种情况下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俄国政府在30年代采取的

    强制手段遭到了农民的激烈反对,造成数百万人死亡。像印

    度这样的国家现在不得不面临的最大政治问题是,它能否用

    强制手段使国内储蓄率提高一倍或两倍,而又不招致人民的

    仇恨和引起大规模的暴力行动。

    正如上面所列的政府职能所表明的,政府可以进行有益

    活动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而且,在欠发达国家,这种活动

    范围甚至比在发达经济中还广泛。例如,在欠发达经济中,研究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共基金,而不是私人基金;政府必须更加关心态度问题;价格机制的作用还发挥得不够充分;政

    府需要做更多的开拓工作;储蓄问题还比较大;需要减轻的

    贫困现象较多,等等。另一方面,欠发达国家的政府承担范

    围广泛的职能的能力不如比较发达国家的政府。它们的行政

    管理往往比较落后,效率较低,可用于政府活动的那部分国

    民收入更小。这是经济增长中的另一个矛盾现象。正如穷国

    需要比富国多储蓄而又不能储蓄那么多一样,穷国也需要比

    富国有更多和更好的政府活动而得到的却是更少和更差的政

    府活动。事实上,如果不考虑有关政府的能力,抽象地考虑

    一个政府应行使什么样的职能是无益的。很容易使经济欠发

    达国家的政府承担过多的职能,很明显,让它们仅限于承担

    力所能及的职能比让它们承担范围过广的职能要好。

    这同国际技术援助计划特别有关。正如国内储蓄得到外

    来资金的补充一样,国内治理也可得到外来帮助的补充。因

    此,帝国政府如果愿意有能力帮助它们的臣民,即对行政费

    用提供补贴、提供合格的人才、为那些国家建立比它们以其

    它方式建立的效率高和不那么腐败的政府。但是,殖民地政

    府在意志方面往往缺少它们在效率方面的提高,因为并不是

    所有的殖民地政府在它们的计划中都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

    措施列于首位。帝国政府未能使它们的臣民相信,这是它们

    的意图,结果到处为民族主义领导人所利用,他们声称,他

    们更加关心人民的利益。但是,并不是所有独立国家的政府

    都特别关心提高生活水平;在这方面,有些国家远远落在帝

    国政府后面。另一些国家意志虽坚强,但往往缺乏能力。自由提供和自由接受的国际技术援助有助于弥补资金或技术之不足,对那些知道怎样使用这些援助的政府来说,事实已经

    证明这种援助是非常有益的。但是,技术援助不能替代发展

    的意志或施政的诚实态度。

    (二) 生产计划

    为一种经济拟订一项全面的计划,表明政府希望把国家

    的资源用于何处,是可能的。这样一项计划的统计部分采取

    的形式是各种表格,每种表格代表经济的一个不同方面。一

    种表格表明(具有各种技能的)各类劳动力以及雇用人的行

    业和服务业。同样的表格可表明原料、土地、建筑物和机器

    的使用情况。另一种表格可表明根据拟议中的资源分配情况

    期望各个产业的产出。还有一种表格可表明取得的收入及其

    用途;这份表格将表明国民收入如何在消费、资本形成和政

    府服务之间进行分配。再一种表格可表明预计的出口收入和

    预计的进口付款,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显然,为一种

    经济拟订的一项全面计划可能有长达几十页的统计材料。

    在拟订生产计划方面,产生了若干问题。第一个问题是,

    这样做的意义何在?第二个问题是,怎么知道应怎样使用资

    源——平衡增长问题。第三是连贯性问题。第四是如何使计

    划的愿望成为现实。

    这样做的意义何在?答案取决于经济主要是受价格指导

    的还是主要是受发放许可证指导的。如果有关劳动力、建筑

    物或原料的使用或者有关进口、消费或资本形成的水平的决

    定一贯由政府作出,那么仅仅为了保证它的决定的连贯性,它就需要对整个经济掌握相当全面的数字。另一方面,要作出的决定越少,它需要汇集的信息也就越少。那些受价格指导

    的经济没有生产计划照样运转自如;每个人都执行自己的计

    划,由市场机制协调一切活动,中央只作有限的控制。

    因此,拟订一项全面的生产计划的理由存在与否,取决

    于由一个中央机构制订详细的经济计划的理由存在与否。在

    这里论述这个问题的一切细节会使我们离题太远,本作者已

    经出过一部专门论述这个题目的书。大致说来,不应由中央

    作详细计划的理由是,这是不民主的、官僚主义的、不灵活

    的,可能会造成极大的错误和混乱。这也是不必要的。逐项

    作计划的理由充分得多;这就是说,应集中力量解决几个特

    别适于施加影响的问题,如出口、资本形成、工业生产或粮

    食生产的水平问题;而让经济的所有其他部分通过自我调节

    去适应供求关系。作某些计划是必要的,因为供求结果并不

    完全为社会所接受;但是计划可限于这样一些方面,在这些

    方面,改变只是由市场力量的作用产生的结果被认为是十分

    重要的。

    在经济的某些部门,非常需要作逐项计划,因为在这些

    部门,按市价需求和供应是不平衡的。如果发生通货膨胀,特

    别是如果政府试图用控制价格的办法来对付通货膨胀,实际

    上整个经济都会如此。通货膨胀造成短缺,因此需要对某些

    基本资源进行配给或颁发许可证,特别是粮食、某些原料、外

    汇及建筑能力;除非每种配给商品都有预算,表明预料的供

    求情况,否则不可能进行有效的配给。除了通货膨胀以外,经

    济发展常常使某些部门受到压力,虽然另一些部门可能减轻压力。全体熟练劳动力,特别是建筑业几乎肯定会受到压力,所以对熟练劳动力的供应,特别是对这种劳动力的可能的需

    求,最好能掌握尽可能充分的统计材料。如果国内生产的发

    展超过出口的发展,而又没有足够的进口品取代物,那么外

    汇也可能受到压力。如果农业生产率落后于经济其他部门的

    发展,粮食供应也可能受到压力。由于不能希望所有经济部

    门都协调一致地发展,经济发展必然会使有些东西过剩,有

    些东西短缺,正是在经济中供求之间的不平衡最明显和最严

    重的地方,需要收集最充分的情报,以确保有限的资源得到

    最充分的利用。

    决定大多数生产计划的形式的三种最重要的短缺是缺少资本、缺少熟练劳动力和缺少外汇。每种短缺又分别造成了三种限制,即总计划的规模决不可超出现有总资源的范围,执行项目的方法必须是最能节省稀少的资源的,必须把能最快增加稀少物资供应的项目置于首位。最后一点是根本的,虽然经常被忽视,对计划的真正考验不是如何有效地为稀少物资颁发许可证或进行配给,而是如何迅速通过增加供应来消除短缺。

    并不是所有国家的经济都缺少资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

    结束后不久,甚至有不少国家拥有足够的资本和足够的外汇

    来资助大规模的投资计划,其困难倒是在于缺少适当的劳动

    力或者实际缺少钢及水泥等商品。但是,这只是由战时金融

    储备积累造成的暂时现象。大多数不发达国家现在再次处于

    长期没有什么资本可积累的情况之下。因此既需要使投资计

    划的总规模保持在现有资金的范围之内,也需要通过限制消费来增加资金。在投资和储蓄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是必要的,因为两者之间的实际差别会造成通货膨胀。我们看到,有一

    点通货膨胀有助于资本形成,但是在工业经济中的作用比在

    农业经济中大,如果要使其不破坏经济,需要加以非常仔细

    的控制(第五章第二节(一))。因此,决不可让整个投资计

    划超过现有储蓄额加上被认为是可以允许的通货膨胀率,如

    果通货膨胀的话。同时,必须使限制消费的措施成为任何旨

    在加快资本形成率的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不管这种限制采

    取的形式是志愿储蓄、分配奢侈品消费还是收税。我们在本

    章的后面一部分(第二节(二))还要再谈这个问题。

    资本短缺既影响为计划选择项目,也影响选择执行项目

    的方法。在选择项目时,规则是只在每个资本单位产出的边

    际利润最高的方面投资。这不能光从产品能卖多少钱的角度

    来计算,因为有些项目带来的利益远远超出货币收入;公用

    事业尤其是这样——改进运输、水利或电力供应使其他产业

    增加的产出可能远远超过公用事业的收入本身表现出来的利

    益。这一规则也不符合主要在资本与劳动力的比率低的项目

    中使用资本的情况,因为资本使产出增加得最多的某些产业

    恰恰也是资本相当密集的产业,比如某些公用事业、矿山和

    钢铁厂。

    其次,几乎任何项目都可以用节约地使用资本的方法或

    以资本主义色彩较浓的方式来执行。如果资本少,就应选择

    资本主义色彩较淡的方法,因为用这些方法创始成本对连续

    成本的比率低,酝酿阶段短。如果在计算不同方法的比较成

    本时使用的利率高(高于政府证券的利率,这种利率通常低于资本对社会的实际价值),就会自然而然地使用这种方法。

    非熟练劳动力大量过剩的国家必须特别小心谨慎,因为

    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工资不反映使用劳动力的实际社会成本。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资本来做的事情用劳动力来做同样可

    以很好地完成,资本就不具有生产性;鉴于工资水平,这种

    投资对资本家来说可能是十分有利可图的,但是对整个社会

    来说,却是无利可图的,因为它们使失业人数增加,而产出

    不增加。在农业机械化和在同家庭手工业的竞争中,最有可

    能发生这种浪费资本的情况(第三章第四节(四)和(五)),

    因此,防止这种投资可能是可取的。有时候,这种投资即使

    不增加产出,也特别具有吸引力,因为它是那么节省劳动力

    (比如使用推土机),或从钱的角度来说,与手工方法相比是

    那么便宜,那些难以找到钱来进行公共投资的财政部长们肯

    定不愿使用较贵的劳动密集方法;但是,事实仍然是,从社

    会观点看,在那些国家用机器来做剩余劳动力同样能很好地

    完成的事情是一种浪费。如果把资本用来增加就业机会,实

    施那些不能用手工来工作或手工的成本高得惊人(这是财政

    部长们的例外条款)的项目,资本就能产生最大的效果。如

    果把资本用于已经由手工做的工作,而额外的产出在不减少

    就业人数的情况下,由于需求的弹性或者由于使用资本后产

    品本身有了改进而能够被吸收的话,资本可以产生同样的效

    果。也有这样一些行业,在那里资本增加了国民产出,但是

    也减少了就业;比如,供人们消费的粮食增加了,但是由机

    器代替了人和畜。对经济的决定性考验是整个国民产出的情况怎样,而不是就业或货币成本的情况怎样,但是,实际上,在货币成本低得多的情况下,要防止用资本来代替劳动力的浪费在欧治上是不容易的,同样,在会造成大批人失业的情况下,要防止用劳动力来代替资本的浪费在政治上也是不容易的。

    缺少熟练劳动力会造成同缺少资本一样的问题。如果缺

    少熟练工人,就必须节约使用,选择那种减少对熟练工人的

    需求的方法。几乎可以肯定,短缺之一是管理大型企业的技

    术,所以不发达国家在考虑计划时应注意小规模组织,而不

    是大规模组织(第三章第二节(三))。如果要避免混乱和浪

    费的话,还必须使总计划保持在现有技术的范围内。建筑计

    划更应如此。我们已经看到(第五章第一节),50%到60%的

    投资在建筑业,而缺少建筑能力常常是妨碍加快资本形成速

    度的主要障碍。这不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因为如果认真

    对待这个问题并采取措施来招收和培训必要的劳动力的话,

    迅速扩大建筑业并不比迅速扩大军队困难。但是,令人惊讶

    的是,生产计划常常不写入这一条。

    一个国家是否缺乏外汇取决于发展是否主要靠出口部门

    (第五章第三节(二))以及引进多少外国资本。如果发展主

    要在国内部门(印度,澳大利亚),外汇几乎可以肯定是困难

    的。在这种情况下,特别吸引人的生产方法就是节约使用进

    口机器或原料的生产方法,支持赚取或节约外汇——比货币

    成本或货币收入多出的那部分——的产业也是可取的。每一

    项发展计划都应谋求在内外贸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在欠发

    达国家的经济中,进口额上升的速度至少同收入一样快,通

    常是更快。拥有多种自然资源和气候的国家,如苏联、中国或美国,随着它们的发展,可以用国内生产来代替进口,它们的收入有可能在不相应扩大进口的情况下增加。大多数其

    他国家都太小,所以做不到这一点。随着它们的收入的增加,

    它们需要范围更加广泛的商品和原料,如果它们的人口迅速

    增加,它们可能还需要进口更多的粮食,因此在任何发展计

    划中,需要把扩大能够出口的产品及开发新市场放在首位。获

    得外国投资或赠款来支付部分进口的可能性使情况变得更为

    复杂;这暂时减少了出口的需要,但是到了需要偿还本金和

    利息的时候,最终的影响是,甚至必须使出口增长得比进口

    还快。在两种情况下,这个问题特别困难。一种情况是,出

    口商品是粮食。如果粮食产量不迅速提高,国内需求的增长

    可能使国内消费者吃掉本来可用于出口的粮食;阿根廷就发

    生过这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人口过多的国家,它必须实现

    工业化和打入世界工业品市场(第六章第二节(一))。发现

    出口商品和市场并不总是很容易的,但是,不能仅仅由于这

    种原因而把这个问题撇在一边。

    缺少外汇往往只是反映了未能在制造业和农业的增长之

    间保持适当的平衡。如果其中一个部门扩大了产出,其影响

    就是增加了对另一个部门的产品的需求,任何短缺都会造成

    国际收支的紧张。工业的迅速增长要求农业也迅速增长。产

    业工人需要更多的粮食。工厂需要从农村招收劳动力;需要

    扩大农民的市场来吸收生产出来的消费品;或者需要农民的

    储蓄或税收来为工业建设提供资金。同样,如果农业发展了,

    它需要工业也发展,以吸收它的产品和劳动力以及向农民提

    供更多的消费品和资本货物。人均农业生产率如停滞不前,就会妨碍工业的发展和造成国际收支的紧张,因为工业的发展需要增加进口,可能不得不把它的剩余产品作为出口品处理

    掉。反之,如果农业生产率上升,工业生产必须更快发展,因

    为对粮食的需求比人均收入增长得慢,而对制成品的需求比

    人均收入增长得快。平衡增长并不是同步增长,而是根据不

    同的需求增长率按比例增长。如果像澳大利亚或阿根廷那样

    忽视工农业之间的平衡或者像苏联那样拙劣地处理这种平

    衡,就会妨碍进一步取得进展;日本的发展计划在这方面显

    然比提到的其他国家优越。

    只要测验生产计划的各个部分的内部协调性,就可看出

    这个计划是否缺乏平衡。首先,可测验整体平衡,看看整个

    计划与可动用的资源是否相当。例如,一项列出各类熟练劳

    动力的人力预算将表明这项计划所需的各类劳动力是否超过

    实际能得到的劳动力。对原料、资本、外汇、运输设施、建

    筑物或其他任何可能是稀少的资源都可以作出同样的预算。

    这种全面的测验应考虑整个经济对投入的需求。其次,可测

    验对产出的需求。从对预算的研究中可以看出,消费是如何

    随着收入的增长而增长的。这种测验表明,根据预测的收入

    水平,预测的粮食供应是否同预测的需求相符。同样的测验

    表明,同预测的供应相比,消费工业品的市场有多大以及同

    要求消费者储存的储蓄额相比,预测的储蓄额有多大。然后,

    就可使用里昂惕夫的投入—产出方法对个别产业进行测验。

    可以把预测的投入同扩大预计会提供部件、运输能力、水和

    技术服务等产业的产出的计划相比;可以把预测的产出同预

    计将扩大的出口、消费需求及将吸收副产品和其他中间产出的工业相比。由于关键部分往往是建筑,必须特别注意预测的建筑材料和部件——特别是水泥、砖、钢材和木材——的

    产出,以确保这些材料得到充分供应,不管是国内生产的还

    是进口的。在农村地区,主要困难之一是水,所以要研究的

    重点之一是计划谋求在多大程度上保护和扩大乡村的水源。

    如果得到必要的信息,有许多统计测验可以表明生产计

    划是否缺乏平衡。当然主要困难是得不到信息。所需的统计

    资料——预算研究报告、消费函数、人力调查、产出调查、投

    入—产出表、国民收入表等等——并不总是存在的,或者可

    能有很大的误差。即使数字是正确的,需求和产出的关系也

    会发生难以预料的变化。所有的产出和出口预测都取决于执

    行计划的措施和效率,而这肯定是难以预料的。一项生产计

    划在很大程度上是实现一种希望;它的确切数量是无法确定

    的;它只不过表明希望在各个部门达到的一般数量级。同样,

    不管计划多么初步,都应测验其内部的协调一致性,不管这

    种测验是多么初步,因为否则的话,各个部门之间可能完全

    失去平衡。在这种问题上,最好依靠数字和预测,而不要光

    靠预测,即使数字本身有一部分也是以预测为基础的。

    迄今,我们的论述还只同文字工作有关:为经济的各个

    部门确定目标。但是,归根结底,真正重要的自然不是纸上

    的目标,而是把资源用于正确方向的措施——培训劳工、提

    高粮食生产率、节制消费、刺激投资等等。这是计划中最困

    难的部分,也是常被忽视的部分。如果计划同公营经济部门

    有关,执行起来就比较容易;困难在于使私人经济部门做需

    要它做的事情——使劳动力进入正确的部门或参加培训班;使企业家投资或使公众储蓄;使农民采用新技术;或者使外国人发挥他们作为放款人、买主或技术人员所应起的作用。对

    一项生产计划的重要考验是它对私人的效率如何。

    为了取得私人的合作,政府依靠说服、力量和报酬。说

    服只是一种佐料;人们决不会仅仅因为政治家告诉他们说他

    们的行动符合公众利益而行事长期违背自己的私人利益。为

    阐明计划的主要目标而发表演说和进行宣传是有用的,取得

    人民的热情支持是非常可取的,但是如果人人都看到能从计

    划中得到什么,计划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如果计

    划要人们去做他们得不到什么好处的事情,计划取得成功的

    可能性就会小些。力量的用途也是有限的。可以从反面使用

    力量来防止人们做你不希望他们做的事情。但是如果要让人

    们做你希望他们做的事情,力量用途的局限性就大得多,在

    民主国家更其如此。因此,粮食可以实行配给,对原料或建

    筑材料可以发放许可证,以防止有人得到过多的东西;但是

    正如苏联所发现的那样,不能强迫企业家对工业投资,不能

    强迫农民有剩余粮食。发放许可证有些可能是需要的,只有

    限制不可取的东西,可取的东西才更有可能出现。但是执行

    发展计划的主要手段必须是报酬。如果要劳工做需要他做的

    事情,就必须使工资有适当的差别。如果要农民合作,就必

    须使他们的劳动环境值得进行这种合作。如果要使企业家投

    资,就必须有获得适当利润的很大可能性。保证一项生产计

    划成功的最好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希望予以阻止的活动征

    税,对希望予以鼓励的活动提供(某种)补贴。

    另一个教训是,如果生产计划需要取得私营部门的合作,在作计划时应征求私营部门的意见。这在政治上并不总是容易的。欠发达国家的一些政府对整个私人企业,特别是对外

    国企业是敌视的,不会让这些阶级参加生产计划的制订工作。

    只有企业家认为参加合作有利可图时,它们的生产计划才能

    行之有效,但是这些政府却极力避免得益和合作,当它们的

    计划一无所获时,它们感到十分意外。对付农民也是同样困

    难的。有些国家的政府是地主统治的,他们不愿意实行土改,

    而不实行土改,农民就没有增产的积极性。另一些国家的政

    府眼睛只盯着用农民的部分盈余来为资本形成提供资金。如

    果一个政府得到资本家和农民两者的支持,它就很可能有所

    作为,但是在实行痛苦的措施时能保持政治信心的政府太少

    了,至少在民主世界是如此。

    为了执行计划,可能需要进行非常密切的合作。政府希

    望企业家对某些方面投资,企业家肯定是不愿意的。它的机

    构必须进行研究,提供信息,它还可能必须提供一些资本和

    对市场或红利作出担保。在政府试图鼓舞、指导和刺激私人

    企业家的经济中,企业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是彼此混杂的,日

    本的情况就是这样。同农民也需要进行同样密切的合作。政

    府机构进行研究,试图说服农民改变方法,向他们提供贷款,

    帮助销售,增加对村庄的供水等等。除非得到农民的信任,否

    则许多工作会一事无成。

    由于难以从个人那里得到所需要的反应,无论如何,难

    以得到符合政府要求的反应,有些政府就想不要私人生产者

    的合作而进行发展。如果农民行动迟缓、持怀疑态度或坚持

    高粮价,这些政府就建立国营农场,集中力量增加在其控制范围内的产出。这就是苏联在19世纪20年代(集体化以前)实行的政策,这种态度也导致英国政府在非洲实施大规

    模的农业机械化计划,而不是把钱花在刺激非洲农民的生产

    上。当苏联的这一政策失败时,政府就迫使农民组织集体农

    庄,农民必须叫怎么干就怎么干,而不是放宽它的高税收和

    低价格的政策。对工业家也可能采取差不多的态度。有些国

    家的政府认为,私人企业作为刺激和作为进一步发展的资金

    来源所需要的利润太高了,为繁荣付不起这笔代价。它们规

    定低价格,低利润。当这种做法影响投资时,它们就采取公

    共行动来做这件事情。这就把寻找资本、技术知识、管理技

    巧和为实现工业化所需要的进取精神的过重的担子揽到了自

    己的身上。在欠发达国家的经济中,所有这些因素都是缺少

    的。经济发展是如此困难,以致人们认为,调动现有的一切

    知识和积极性是可取的,至少在起步阶段是如此,但是,显

    然,并不是所有人均产量很低的国家的所有政府都同意这种

    看法。

    第二节 公营部门

    (一) 政府开支计划

    不管一项生产计划是否是为整个经济制定的,都需要有

    一项政府开支计划,即使这只是为了对政府官员施加控制。实

    际上,世界上每个国家的政府都在预计中有一项年度开支计

    划。大多数欠发达国家也都有这样的计划,时间超过一年,有的长达五、六年,甚至十年。实际上,有些国家是作为取得国际援助的一个条件必须这样做。当英国政府1945年准备用1.2亿英镑作为给各英国殖民地政府的赠款时,它要求每个

    政府提出一项十年发展开支计划;同样,1950年,要求参加

    科伦坡计划的国家提出一项六年计划。联合国国际复兴开发

    银行也希望看到这样的计划,乐于向欠发达国家派出专门小

    组去帮助制定这样的计划。当美国政府向欧洲提供马歇尔计

    划的援助时,它走得更远;每个受援国都需提出一项涉及公

    私经济的各个部门的四年计划,而这是一个人们最不相信

    “计划”这个字眼的国家所要求的!

    作出多年规划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在草拟第一个这样

    计划的过程中,政府的几个部门和机构也许得第一次明确地

    确定各自的详细目标。展望未来,可以使它们的工作有个目

    标,并可能使它们看到在其他方面的不足之处。然后,当各

    机构的计划放在一起时,就有机会确保它们既协调一致,又

    对轻重缓急的次序予以应有的遵守。政府的左手并不总是知

    道右手在干什么,对政府的一切活动作出计划的必要性提供

    了一个协调的机会。有些部门的负责人也比别人主动,因此

    会为他们的部门得到比真正按轻重缓急的制度分配的更多的

    钱。即使有一项全面的计划,这种情况也可能会发生,但是

    如果要求各部门都同时提出计划,如果作出最后选择的那个

    机构意识到协调一致和分清轻重缓急的重要性并拥有必要的

    权力来实现合理的平衡,那么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就会减

    少。许多事情取决于这个中央规划机构的效率和权力。由于

    提出的计划必定会大大超过可动用的资源,必须作出和实行困难的选择,规划机构需要得到政府总理的充分支持和关心。

    一旦制定了计划,它对必须执行计划的人就有很大的价值。政

    府财政官员可以展望未来,及时地制定计划。工程师可把蓝

    图准备好。采购部门可及时地订货,等等。最后,有了计划,

    就可以测定进展的程度。人人都知道每个机构应该干什么,它

    的成绩就可以根据计划规定的目标来衡量。

    制订多年计划的危险也同样明显。由于谁也不能对未来

    未卜先知,哪怕对短短五年也很难预测,受计划规定的严格

    限制是个不利条件。这些计划很快过时。物价可能急剧上涨,

    可动用的资金可能比预料的多或少(通常是少!)。少数项目

    提前完成;多数项目则由于难以预料的原料、熟练劳动力、科

    学家或资金的短缺而延误工期。因此,任何这样的计划都必

    须经常修改。为了对付这种困难,波多黎各政府每年修改它

    的六年计划,每年都为今后六年作一项计划。没有任何办法

    能保证计划总是考虑到情况的变化。另一方面,一项计划是

    需要的,因为虽然我们不预测未来,但是如果不根据当前获

    得的信息为未来制定计划,我们就不可能采取合理的行动。

    有些计划限于列出政府部门、公共公司、政府金融公司

    和其他政府机构的拟议中的资本开支。另一些计划则要列出

    通常在预算中出现的所有开支,不管是资本开支还是经常项

    目开支。对所有开支作出计划比只是作资本开支计划好。首

    先,资本开支常常伴随着经常开支;建造学校以后,就得支

    付教师的工资,或者买了拖拉机,就得雇用驾驶员。如果只

    说资本开支而不说经常开支,就很难看出一个项目要多少费

    用,财务规划可能错误百出。其次,如果要求计划人员提出仅限于资本开支的计划,计划人员自己可能上当受骗。发展不光依靠资本开支,例如,在诸如农业技术推广等各种教育

    计划方面,它需要很多经常开支。如果把重点放在资本开支

    上,这些计划往往会被忽视。

    在拟定政府开支计划时,最好能确定正确的轻重缓急次

    序,但是要为确定轻重缓急规定规则是不可能的。我们在这里所能做的充其量也只是指出有些计划比较簿弱的一些方面。

    第一,使公营部门的计划同私营部门的情况适当联系起

    来是很重要的。例如,公用事业——铁路、码头、供水、电

    力等——的整个计划必须根据私人投资者的意图来制订,这

    样,何时何地需要这些设施,就可提供这些设施。同样,培

    训熟练劳动力的计划取决于需要什么样的技能。因此,政府

    开支计划和生产计划必须一起制订。政府机构需要知道私人

    企业打算做什么,私人企业应参与制订政府计划的工作。

    第二,有些计划为都市制订的色彩太浓,对乡村的影响

    太少。许多计划与为大多数人居住的农村所做的事情相比,为

    美化城市或为城市提供较好的住房、学校、供水或医疗服务

    所做的事情太多。从城镇为乡村作的计划往往也很壮观,因

    为可用以向参观者炫耀。为建造几条漂亮的公路花的钱太多,

    为修建许多从农场到市场的小路花的钱太少,而后者更有助

    于增产。或者把大量资金花在控制一条河流上,而如果将同

    样的钱花在大量的水井、水池和小溪上,得到的收获就会多

    得多。求大有时候也是正确的政策;一个大项目对发展的作

    用可能比许多小项目大得多,而所需成本是一样的。补救办法不是舍大求小,而是注意使规划进程适当分散。应当鼓励农村地区制订自己的计划,在规划过程中,农村应有充分的

    代表,以保证不忽视他们的需要。保证做到这一点的最好办

    法当然是采用“社会发展”方法(第三章第一节(一)和第

    五章第二节(一))。由于这依赖于志愿劳动,只有人民真正

    需要的计划才能实施。社会发展是最好的发展,每一项计划

    都应拨出一笔相当于国民产出的1%或2%的款项用于这一

    工作。

    社会发展的另一优点是减少资本开支中的铺张浪费,这

    是若干计划的第三个缺点。在不发达国家资本奇缺,应当节

    约使用。所需要的往往是能派用场的最便宜的结构。建造能

    够用50年的学校、医院或热电站都是错误的,因为建造用30

    年的结构要便宜得多——无论如何,在30年中,由于标准的

    变化和收入的提高,许多这样的建筑都得拆掉。同样,旧机

    器往往比新机器更适用,购买比较先进的国家认为是过时的

    设备,甚至可能大有好处,如果能便宜地买到的话。一个好

    的政府希望做什么都做得恰如其分,把一些永久性的突出的

    结构让后人去建造,但是,从这个意义讲,大多数穷国无法

    把事情做得恰如其分。滥用水泥和钢材是发展计划的比较普

    遍的弊端之一。

    实际上,这种计划的另一个普遍的弊端是,它们在考虑

    发展时对具体事物的投资想得太多,而对人的投资想得太少。

    在公共卫生计划和教育计划的缺陷方面,这一点显得尤为突

    出。至于公共卫生,我们已在前面看到(第二章第二节

    (一)和第四章第三节(三)),改进饮食和消除使人衰弱的疾病可以大大提高生产率。关于教育,我们已建议,除了在小学、中学、技术和大学教育上的通常支出外,农业国的政府

    应拿出1%的国民产出用于农业研究和农业技术推广上(第四章第三节(二))。

    最后,还需记住政府作为用在公营部门以外的资本提供

    者的作用。我们在(第五章第三节(一))中已经看到,为什

    么国内储蓄少可能使政府成为向小农、向工业发展、向公用

    事业和向住房建筑提供资本的主要渠道,不管这种资本来自

    政府自己的储蓄、来自国外还是由于通货膨胀而不得不投资

    的。在拟订政府开支计划时,危险之一是,过分注意公共事

    业机构的要求,把过多的社会资金用于这一方面,而忽略了

    其他经济部门。这是说明为什么制订政府开支计划的工作应

    当与调查整个经济的工作同时进行的又一个原因。归根结底,

    公用事业的费用要靠经济的“生产”部门来支付,因此,保

    证社会和福利事业的资金不超越经济的生产能力是很重要

    的。

    (二) 财政问题

    政府对资金的需要是不断增长的,因为公营部门的发展

    速度比整个经济增长的速度快。我们可以用多种方法来衡量

    这一点,可以根据政府雇员的人数来计算,可以根据政府使

    用的资金来计算,或者根据税收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来

    计算。先说根据雇员人数来计算。不包括防务在内的文职雇

    员在拿工资的职工中所占比例很少有低于2%的,在美国占

    10%左右,在英国占11%(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雇员)。除此之外,还必须加上武装部队的人数,各国情况有所不同,丹

    麦几乎没有,英国占4%(1954年),这在和平时期是最高的,

    而希腊、土耳其等国则更高。如果我们再加上公用事业和国

    有化工业的人数,英国政府雇员人数的比例为25%,即公用

    事业文职人员占11%,武装部队人数占4%,国有化工业人

    数占10%。然后我们再来看所用资金情况,不包括国有化工

    业的资金。所用资金的比例大于雇员的比例,因为政府也向

    私营经济部门购买供应品(从墨水到飞机都买)。美国政府和

    英国政府所用资金在国民产出中所占的比例与1938年差不

    多,即约占14%;现在,由于防务计划的扩大,它们的开支

    增加了,大概占22—24%。但是,这也不是全部费用,因为,

    除了它们所用的资金外,它们还需要经费来作不包括在它们

    买来自己用的货物或劳务中的转移性支付——养老金、国债

    利息、失业补助等等。因此,英国目前的税收在国民收入中

    占35%左右,而印度占8%左右,尼日利亚占5%左右。

    当然,政府使用的资金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的上述

    差别是和施政的质量有很大差别联系在一起的。去过欠发达

    国家的人常常抱怨公用事业差——道路难行、水不干净、卫

    生差、蚊子多、管理差等等。回答是,用占国民收入5%的费

    用是不可能搞好公用事业的。除了防务和转移性费用外,西

    欧和北美各国用于公用事业的费用占国民收入的12%左右,

    欠发达国家甚至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才能达到同样的标准,

    因为它们的人均收入低。

    欠发达国家的军事负担不必像工业大国那么重。另一方

    面,如果欠发达国家决定增加私人部门的资本形成,它们为此目的可能需要大量资金。例如,如果它们希望整个经济的纯资本形成每年达到国民收入的12%,而它们的经济只能节

    蓄5%,相差7%,需从别处来补充。12%的目标不算过高。

    这是欧洲国家的经济在工业革命初期达到的比例,比苏联和

    日本的比例低。假如我们把资本—收入比率定为4∶1,那么

    如果投资为12%,每年的实际收入就要提高3%;如果每年

    人口增长率为1.5%,那么每年的人均实际收入将提高1.

    5%,约50年翻一番。以这一速度,欠发达国家的生活水平

    的提高速度将与西欧一样,但是穷富国之间的差距不会缩小。

    如果要想消除这一差距,就需要有比这更大的投资。

    欠发达国家政府筹集的岁入比发达国家少的原因并不是

    它们需要的岁入少,而是筹集起来比较困难。根据实际资源

    来考虑这个问题是最方便的。如果一个国家需要有70%的人

    从事农业来提供粮食,在剩下的30%的人口中可以腾出来从

    事政府想从事的事业的劳动力,比一个只需要12%的人从事

    农业的国家能腾出的劳动力显然要少得多。欠发达国家的经

    济能够用以支付税收的收入的百分比不如较发达国家那么

    大。但是,大多数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如果愿意的话,是可以

    多缴些税收的。在这些国家,筹集更多的岁入是困难的,但

    也不像有时想像的那样困难。如果在本章中去肤浅地论述公

    共财政,那就会文不对题;本节仅限于对穷国的一些特殊问

    题发表一点看法。

    首先是技术问题。税收的原则之一是,应避免那种收起

    来代价高的税收,因为这种税得从大量只交少量税的个人那

    里去收。这一点对直接收税和间接收税都是适用的。这就是把所得税限于收入较多的个人的原因之一。例如,在大多数国家内,向年收入少于150英镑的人收所得税被认为是不合

    算的。但是,在穷国,年收入高于150英镑的人的比例是很

    小的。因此,从所得税中得到的岁入穷国比富国少。事实上,

    穷国在更大程度上得依靠间接税,这并不是因为它们希望以

    不同的方法分配税收负担——也不一定这样做,而是因为在

    一个可行的豁免期限内,国民收入的比例要少得多。这涉及

    漏税问题,因为需纳税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是小商贩的收入,他

    们没有适当的帐目,要实行所得税条款,得付出极大代价。如

    果比较严格地实行税法,大多数欠发达国家会得到很大好处,

    但是即使最严格地实行税法,也不能使所得税成为主要岁入

    来源,除非有几个大采矿公司或其他公司可以纳税。

    有些国家在征收间接税方面还有很大的技术困难。在很

    大一部分国民收入经过少数人之手的地方,征收这种税最容

    易。进出口通常由少数批发商经营,从他们那里征收进出口

    税最方便。在工业国,很大一部分产出是由少数大公司生产

    的,因此,可以很方便地征收货物税和购物税。并不是所有

    欠发达国家都有这样的有利条件。出口约占斯里兰卡国民收

    入的40—50%,所以那个岛国很容易通过征收进出口税获得

    很大一部分国民收入,而行政管理费用很少。但是在邻国印

    度,出口不到国民收入的10%,因此对外贸易的税收收入是

    很少的。像印度这样的国家得在更大程度上依靠内贸税收,但

    是收税要付出很大代价,因为产出不集中于少数公司,产出

    由数以百万计的小生产者生产,通过数以百万计的渠道销售。

    因此,要防止相当数量的漏税是不可能的,收税的代价也必然是高的。

    在某些欠发达国家,另一个困难是,很大一部分产出根本不进入交易。农民生产自己的粮食及一些自己的用品,只有少量剩余产品拿到市场去出售。如果只对农民的货币收入

    征税(也许对他们购买的货物征收进口税或货物税),他们多

    半会漏税。如果农民种植供出口的经济作物(可可、橡胶、棉

    花等等),情况就不同了,很容易向他们征收出口税。对自给

    自足的农民,必须直接征税。非洲部落为此征人头税,而印

    度的王子则主要依靠土地税。有些土地税带来了很多的岁入,

    日本和苏联的情况就是这样。事实上,在人口过多的国家,租

    金和税收加起来经常占去了农民产出的50%以上。另一方

    面,土地税是直接税,因此,它引起的敌视比间接税大得多,

    因为后者的存在并不总是那么明显或那么尽人皆知的。苏联

    政府为了向农民征收足以支持国民收入的40—50%的税收

    遇到了强烈的反抗,苏联这样做是为了促进资本形成、加强

    防务及作其他开支用。因此,只要一有可能,土地税就让位

    于进出口税。

    因此,我们要考虑欠发达国家税收负担的分配。收入分

    配比发达国家均衡还是不均衡,首先取决于人口和土地之间

    的关系,其次取决于经济部门资本化的程度。在人口过多的

    国家,租金高昂,也许高达占农业产出的40—50%,因此,收

    入分配往往比发达的工业国更不均衡。在资本化部门,利润

    与工资的比率往往比工业国高,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比

    如在中非的铜矿中,利润可能占纯产出的一半以上。因此,无

    法对欠发达国家经济的情况作出一般的概括;在一些国家,收入分配比美国更加不均衡,而在另一些国家,比如加纳或尼日利亚,就比美国均衡得多。

    在收入表上,税收应达到何种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

    收入分配的不均衡程度如何,但是有一部分也取决于税收对

    积极性和储蓄的影响如何。后者在欠发达国家内比在发达国

    家内更重要。在比较发达国家的经济中,这也是重要的,但

    是这些国家的经济已经形成了某种发展势头,即使积极性和

    储蓄减少一些,这种势头也会继续下去。在欠发达国家中,征

    税最容易的阶级是地主阶级,其原因有二,一是这不涉及到

    积极性和储蓄,二是从政治意义上讲,地主几乎在各个地方

    (但不是每个地方)现在在政治上都处于不利地位。农民的税

    收负担总是很重的,但是在一些农民最近取得了选举权的国

    家(如印度),他们造成的政治动荡使他们免除了一定程度的

    高额税,这使政府感到很尴尬。在大多数欠发达国家,向拿

    薪金的中产阶级征税也是困难的,部分原因是他们在新的民

    族主义政府中拥有政权,部分原因是为扩大这个阶级需要予

    以刺激;经济发展的主要影响之一是使社会上半熟练、熟练

    和专业人员的人数大大增加了。如果对这几类人征收高额税,

    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利润也属于困难之列。从政治上说,对

    利润征税很容易,特别是如果资本属于外国人的话,但是对

    利润征税可能损害积极性和储蓄。储蓄这一点倒不是很重要

    的,因为明智的政府可以用公共储蓄来代替私人储蓄,但是

    在企业精神还欠缺的国家,积极性这一点可能是很重要的。一

    些急于鼓励发展的国家,实际上朝相反的方向行动:它们对

    创建新工业的资本家暂时免征所得税。

    对一些国家的政府来说,对富人怎么办是个严重问题,因

    为这些政府得到的支持主要来自穷人,但它们同时急于推进

    发展。不进行耕种的地主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可以用钱使

    他们让出产权,然后像在日本那样,当他们发现自己带着钱

    不交税时,就可变为资本家,提供亟须的企业精神(第五章

    第二节(二))。即使没收他们的财产,对经济发展也不可能

    有什么不利的影响,除非他们自己在大庄园上用现代方法耕

    种土地。工商业资本家的情况则完全不同,他们是储蓄和企

    业的主要源泉。在初期阶段,经济增长使利润在国民收入中

    的比例上升(第五章第二节(二)),在过去,这意味着大量

    私人财富集中在极少数人手中。不难理解,为什么各民主政

    府非常怀疑这一进程,很不愿意让资本家从经济发展中获得

    大量利润;另一方面,如果压低利润或高额征税,私人储蓄

    就会很少,私人企业就没有积极性。摆脱这一困境的开明办

    法是鼓励私人资本家在活着的时候能赚多少就赚多少,在他

    们死去以后再课以重税。如果无情地这样去做(迄今还没有

    这样做过),这意味着每一代人开始时的机会多少是均等的;

    发财的积极性会减少一些,但是机会的增加可能会绰绰有余

    地抵销这一点(第三章第三节(二))。社会主义的解决办法

    是不要私人资本家,由国家创办企业、赚取利润和进行储蓄。

    这一办法的可行性取决于国家的进取心如何及它从事生产性

    投资的愿望如何。这种解决办法无疑能起作用,特别是那些

    只需仿效、不需开拓的国家能使其起作用(第三章第三节

    (一))。在下列情况下就不会起作用:如果国家对私人企业的

    征税达到使积极性和私人储蓄都不足的程度,而国家又不以自己的主动性和储蓄来加以补充。

    这种分析也使人认识到在税收工作中进行政治考虑的重

    要性。大多数国家的政府认为,向反对它们的人征税和对它

    们所依靠的人免税最容易,这一事实在决定分配税收负担时

    所起的作用与对平等、刺激或储蓄的考虑一样大。但是,事

    实仍然是,在大多数这样的国家中,除非政府对所有阶级征

    的税都比现在多,否则它在经济发展中就不可能发挥它想发

    挥的作用。在大多数这样的国家中,主要政治问题是使人民

    相信情况确是如此,并得到他们对必要的措施的赞同。在这

    方面,与民主政府相比,极权主义政府所处的地位比较有利。

    它们可以使国民收入的20%或30%归政府所有,把一半的收

    入用于资本形成,而不用担心在选举中会发生什么事情,如

    果进行选举的话。民主政府就比较困难。各地都会出现某个

    伟大的民主领袖,他能带领人民为了建设国家而度过比较艰

    苦的阶段,同时又能使他们保持信心和热情。但是,这样的

    领袖非常少。在其他许多国家内,民主成了加快经济发展速

    度的障碍。也许情况应当是这样的;在本章中,我们不想谈

    经济增长的可取性或其他事情(见附录)。

    虽然增加政府在某国国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是困难的,

    但是,保证增加的国民收入大部分归政府所有在政治上并不

    那么困难。这是增加政府在国民收入中所占份额的主要希望。

    在欠发达国家的经济中,应当始终使边际税率大大高于平均

    税率。实际上,比较发达的国家也采用了这一原则。这是它

    们用以同国民收入的波动作斗争的主要方法之一,因为它的

    影响是,在衰退时,政府收入急剧下降,在繁荣时,政府收入急剧上升。这也是它们同通货膨胀作斗争的方法;例如,这是英美两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物价上涨率低于50%的

    原因之一,而其他许多国家虽然战争负担小得多,但物价上

    涨率达到200%或300%以上;这也是英国的物价自战争结束

    以来没有上涨得更快的原因,尽管货币需求对资源造成了很

    大的压力。在这些国家中,约40—50%的边际收入变成了税

    收。如果这样做的结果造成岁入增加太快,那么在不降低边

    际税率的情况下,减轻平均税收负担是可能的。

    与此相反,在欠发达国家,边际税率常常低于平均税率

    ——政府收入增加得比国民收入慢。这是由于在价格上涨时

    不愿意提高政府控制的价格的缘故。铁路运费、邮资、电话

    费及其他政府价格上涨缓慢:土地税如以货币来确定则落在

    形势后面;进出口税固定在从量而不是从价的基础上等等。通

    货膨胀由于在收入中所占的边际额很高,应能使一个政府富

    起来;但是在许多欠发达国家的经济中,价格的上涨造成了

    预算赤字。目前,当价格的长期趋势似乎是上涨时,税收始

    终应以从价而不是以从量为基础,为改变公用事业和公共服

    务的价格作出的安排应允许随着费用的变化而迅速作出调

    整。

    保证边际税率高的方法是征收高边际率所得税、对需求

    量增加得非常快的消费品征重税和征收高边际率出口税。

    关于所得税,没有多少可说的。税收的平均负担取决于

    在实行边际税率时的减免和折扣。因此,边际税率可为40%

    以上,而平均税率仅为5%或更低。边际税率高造成的问题是

    它对积极性的影响。这一点虽然常被夸大,但确实是个问题。

    间接税对积极性就没有同样的影响,因为人们对其没有多大感觉。因此,舆论正转向采用间接税,而不是直接税。有人认为,间接税必然不如直接税进步,这是错误的。穷人、富

    人和中产阶级以不同的比例消费不同的产品。只要人们使用

    他们的收入,如果对穷人的消费品征收的间接税低,对富人

    的消费品征收的间接税高,那么间接税可以同所得税一样进

    步。差别在于,间接税只涉及花掉的那部分收入,而所得税

    还涉及储蓄,但是,这种差别也可能是夸大的,因为两种税

    都可加以调整,使其对储蓄总额产生同样的影响,虽然对个

    人的影响会随着支出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在征收间接税时,原则是对奢侈品及需求量迅速增长的

    其他物品,不管是否完全是奢侈品,实行高税率。在某些国

    家,后一类物品范围非常广泛,因为西方化的扩大使电气设

    备、收音机、自行车、汽车、啤酒、香烟、留声机或傢具等

    物品的需求量迅速增大。对批发价征收100%的进口税或消

    费税可能只等于零售价格的30—40%。有些国家的政府不愿

    意收100%的进口税,但是如果要使边际税率达到40—50%

    的话,可能需要征收不少这样的进口税。大多数国家都收进

    口税,但是,在与国民收入相比进口额很低或者通货膨胀抬

    高了国内价格而不抬高进口价格的国家内,这是不够的。在

    这两种情况下,如果政府要在增加的货币收入中占有一个很

    大比例的话,它可能需要征收一定数额的消费税和销售税。

    我们已经论述过出口税与强制储蓄(第五章第二节(二))及与经济稳定的关系。原则是根据事先确定的比例增减制使征收的税随着商品价格的上涨而急剧上升。政府销售机构使国内商品价格不像出口价格上涨得那么快,这就产生差不多同样的影响。我们已经看到,有些国家,尤其是缅甸和加纳,已经用这种方法取得了巨大的储蓄。实行这种计划

    的最好时机是在美国出现衰退的时候。那时价格低,实际税

    收也低。比例增减制在衰退时期实行比在物价高时实行容易

    为人们所接受,而且一实行就可征收重税。

    应当指出,讨论高边际税率是为了应用于不断增加的货

    币收入,而不只是应用于不断增加的实际收入。在最需要作

    出这一努力的国家内,实际人均收入根本没有增加(如印

    度),所以,如果政府仅限于从增加的实际人均收入中得到较

    大份额的话,可能永远办不了任何事情。如果实际人均收入

    上升,那更好,但是,同样重要的是要在不变的实际收入中,

    控制越来越大的一部分。不管实际收入的情况可能如何,货

    币收入都可能会增加。工业国的价格趋势是上升的,部分原

    因是通货膨胀的压力,另一部分原因是工会的行动使货币工

    资比生产率提高得快。工业国货币需求的这种不断增长往往

    使农产品价格上涨,但有些上下波动,用于出口的剩余农产

    品没有和工业需求同步增长,这一事实在今后几年内可能还

    会继续产生同样的影响。鉴于价格上涨的趋势,一个政府如

    果财政结构正确,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就会不断增长,不

    管实际收入增加与否。

    如果一个政府想通过税收在国民收入中得到更大的份额

    在政治上困难太大的话,它通过通货膨胀可以取得同样的结

    果,如果这样做不会在政治上遇到同样困难的话。在欠发达

    国家,通货膨胀和税收具有同样的效果(第五章第二节(一))。它们使消费品从社会其他成员那里转向那些从事资本形成的人。在有人失业的工业国经济中,用建立信贷的办法

    为资本形成提供资金比税收优越,因为这种做法同时可以创

    造更多的消费品,但是在欠发达国家的经济中,即使它们有

    剩余劳动力,要想在很大程度上这样做是不可能的。通货膨

    胀与税收的差别还在于,它往往会使利润提高,因此会刺激

    私人企业家积累资本。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如果加以控制,对

    经济发展是有帮助的。如果价格的上涨速度低于利率,投机

    就没有利润了。因此,如果价格每年平均上涨3—4%,我们

    就可以收到通货膨胀为资本形成服务的一切好处,而不会造

    成引起投机浪潮和抛出货币的很大危险,特别是如果其间每

    隔三四年价格略有下降的话。此外,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为

    资本形成搞通货膨胀到一定时候会自拆台脚。通货膨胀有三

    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当创造资本的时候,价格急剧上涨。在

    第二阶段,通货膨胀可能自行逐步消失,因为价格的上涨改

    变了收入的分配,以致自愿储蓄迅速赶上投资。在第三阶段,

    价格下跌,因为由于资本形成而增加的消费品已开始进入市

    场。只有第一阶段是危险的和痛苦的。

    通货膨胀对资本形成的影响取决于通货膨胀的目的。如

    果通货膨胀是由于政府花钱向公务员支付高薪或进行战争,

    就没有理由期望通货膨胀会增加资本形成,除非那个国家有

    相当多的工业资本家把从通货膨胀中获得的利润作为固定资

    本投资,而这种情况在先进国家出现的可能性比在不发达国

    家出现的可能性大。另一方面,不论这个国家是不是不发达

    国家,如果通货膨胀是由于政府把钱花在创造有用的资产上,如修建灌溉系统,那么立即产生的效果将是这些有用资产增加,而不管通货膨胀带来的利润的情况如何。在最近的一些

    文章中,有些幼稚的调查者声称,通货膨胀没有增加资本形

    成,因为他们表明,在一些发生通货膨胀的地方(尤其是拉

    丁美洲),并没有增加资本形成。这样来概括通货膨胀的影响

    是不明智的。用于破坏目的的通货膨胀产生破坏性的影响,而

    由于为加速资本形成而创造货币的通货膨胀则加速了资本形

    成,苏联、日本或每一商业周期的上升阶段的情况都是这样。

    某些国家无论从经济上来说还是从政治上来说,创造信

    贷的能力比别国强。在经济方面,有关的问题是:谁将获得

    通货膨胀的利润及他们用它做什么?花在消费上、进行商品

    投机、创造新的固定资本、储藏起来还是购买公债?消费品

    的产量能否迅速扩大?或者通货膨胀的第一阶段是否会很长?

    它是否是这样一种经济,即基本必需品的价格很容易控制,而

    不会使黑市大大增加?是否会有使需求膨胀转变为成本膨胀

    的强大的工会运动?能否使外汇形势得到保障?是否有高边

    际税率把通货膨胀带来的货币收入的50%一出现就吞掉?各

    国对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大不相同的,结果是,创造一定数量

    的信贷在一个国家会使价格上涨10%,而在另一个国家可能

    会使价格上涨一倍。对通货膨胀的政治反应也是大不相同的。

    在某些国家,从政治上说,政府必须采取措施来大幅度提高

    实际收入,即使这样做会引起某种程度的通货膨胀,因此,通

    货膨胀可能是政治生存的条件。在另一些国家,公众在最近

    几年内已受够了通货膨胀的祸害,因此希望政府严格控制货

    币供应。因为通货膨胀主要取代了税收,所以是否采用通货膨胀方法的决定主要是政治决定,必须根据各种不同的政治方案来作出。

    反对通货膨胀的一个最有力的政治理由是,一旦承认了

    采用这种办法的可能性,就无法相信政府会知道把界线划在

    哪里。奉行预算必须平衡的原则的最大好处是,它使财政部

    长能够在内阁里约束他的同事。他们可能十分雄辩地为扩大

    某种服务申述理由,但是只要财政部长的预算必须是平衡的,

    他的地位就是无懈可击的。一旦放弃这一原则,对政府开支

    还有什么控制呢?解决这一难题的一个办法是有两个预算,一

    个预算的经费只能来自岁入,另一个预算只包括那些迅速增

    加产出的服务(尤其是用于土地开垦、乡村水利、培训设施

    和农业推广的开支,)它可通过建立信贷来获得经费。但是,

    这并没有把问题全都解决了,因为随后就可能对什么应转入

    第二个预算发生争论。什么行政手段都不能使政府摆脱既要

    勇敢又要克制的必要性。

    除了税收和建立信贷以外,另一个岁入来源是政府机构

    中的小额储蓄,其中最重要的是邮政储金局。在那些为这一

    运动作过努力的欠发达国家内,各种小额储蓄,包括合作运

    动中的储蓄和友好团体中的储蓄,数额各不相同,在国民收

    入中所占的比例从零到2%左右都有。毋庸说,促进这种储蓄

    是多么重要。对储蓄者来说,这种储蓄表示独立、自尊和有

    备无患,这一点甚至比这种储蓄对国家财政问题作出的贡献

    更为重要。在这方面,取得最大成功的国家是日本,据估计,

    那里的小额储蓄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高达8%。这无疑

    是值得效法的榜样(第五章第二节(二))。

    最后,还存在着在国外筹集资金的可能性,不管是靠赠

    款还是贷款。有些国家这样做的条件比别的国家好。但是,把

    欠发达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前景似乎并不十分光明。非

    洲和亚洲(不包括中国、日本和苏联)的年国民收入加起来

    为750亿美元。这个数字的1%为7.5亿美元,远远超过现

    在流入那两个洲的所有外国投资和外国援助。如果要使那两

    个洲的资本形成达到占国民净收入的12%,所需数额远远超

    出任何可能的外国投资或外国援助。因此,不管这些国家能

    从国外得到什么,如果它们要想取得很大的进展,就必须依

    靠自己的力量。

    没有理由怀疑,大多数欠发达国家如果愿意的话,是可

    以大大增加资本形成的。摆在它们面前的是苏联和日本的榜

    样,这两个国家的实际人均产出上升得比别国快,即年率为

    3%左右,而居第二位的美国,不到2%。自1929年以来,苏

    联一直是那个速度,而日本自19世纪70年代以来也一直是

    那个速度。(产出增加同消费增加是不一样的;由于用于国防

    和资本形成的产出大量增加,苏联1939年的人均消费水平并

    不比1929年高。)这种高速的增长同人们生活的每个方面发

    生的变化都有联系,包括净资本形成每年的年率达到15%以

    上。在这两种情况下,通货膨胀和高税收都发挥了重大作用。

    苏联把注意力集中在工业化上,同农民进行斗争,而不是教

    他们如何提高每英亩的产量。在10年的时间内,它的大规模

    工业产出增加了两倍,而农业产出的增长速度仅略高于人口

    的增长速度。这种不平衡造成了物价猛涨,在10年时间内,

    物价差不多上涨了6倍。日本人比较明智,整个说来,他们的产出增长很快,同苏联差不多,但是他们对工业和农业予以同样的重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30年内,他们的人均

    农业产出增加了一倍。但是即使如此以及大量征税,他们的

    价格在这一时期内也只涨了一倍。看来,如果没有某种程度

    的通货膨胀,要达到这种高度的资本形成率和增长率是不可

    能的,因为除此以外,要达到为15%以上的净资本形成所需

    要的税收和储蓄水平是做不到的。但是,如果政府和人民都

    抱有经济增长的目标,即使没有通货膨胀,通过税收和自愿

    储蓄,要达到10—12%的资本形成水平仍然是可能的,而且

    应当更易达到,因为在那两国的经济中,都存在着剩余劳动

    力,这使得有可能创造某种形式的有用的资本,而且在这样

    做的时候,不降低消费水平。

    使人产生疑问的并不是加快资本形成的速度在经济上是

    否可能,而是在民主社会中这样做在政治上是否可能。主要

    问题是,对农民适当征税在政治上是否可行。正如我们已经

    看到的(第五章第二节(二)),在不发达国家,不征收大量

    农业税来促进资本形成,要大大加快资本形成的速度是不可

    能的。极权主义政权可以做到这一点,它们基本上就是这样

    做的;但是它们无需担心投票箱的情况。民主政权也可以这

    样做——加纳和缅甸目前就是这样做的,但是只有在它们的

    政治领导人得到民众的广泛信任和支持时,它们才能这样做。

    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内,新兴民族主义政权已经在高涨的民

    族情绪潮流中执政;有待分晓的是,它们是否具有使它们的

    国家摆脱贫困的勇气和决心。

    第三节 权力和政治

    政府可以对经济的增长产生明显的影响。如果政府处事

    正确,就会促进增长。如果它们做得太少或太多,或处事错

    误,就会妨碍增长。在本节中,我们首先研究为什么会妨碍

    增长,最后问一下什么样的社会条件才能产生好政府。

    (一) 通往停滞之路

    我们认为在9种情况下政府可能会使经济停滞或下降,

    这就是:维持不了秩序,对公民进行掠夺,鼓动一个阶级剥

    削另一个阶级,阻碍对外交流,忽视公共服务,过分放任自

    流,控制过严,花钱过多和进行劳民伤财的战争。对每一点

    都可以说几句话。

    软弱的政府在国内维持不了秩序。抢劫和纵火使财产难

    以保持安全。土匪、劫匪和拦路强盗抢劫旅客,使国内的商

    业减少。地方首领叛乱,使贸易受损失,把国家投入内战之

    中。每当统治者去世,必发生争夺继承权的斗争。世界的大

    部分历史都可以这样写,只是有时候出现了某个强大的帝国,

    维护了广大地区的和平。这基本上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保持

    一支有效的警察部队、有效的法庭和一个忠诚的政府的问题。

    但是,世界各国人民并不普遍知道这样做的奥秘。政府靠服

    从来统治,一旦服从的意志崩溃,要维持秩序就极为困难,需

    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因此,问题并不仅仅在于建立正确的机

    构,而是要以自己的行动使人民认识到服从是一种权利并甘愿服从。经济发展可能会使服从比较容易,因为可以把更大的权力集中在政府手里,并以新的武器——报纸及电台——

    来影响人们的思想。尽管如此,1900年的世界秩序没有1954

    年那么混乱。

    不腐败的政府极少,而腐败是妨碍经济增长的第二个因

    素。在大多数国家内,文官或政治家,或两者认为自己有权

    靠贪污、盗用公款、裙带风或使自己得到有利的合同来发财。

    实际上,19世纪是怎样制止这种行为的,使人感到有点迷惑

    不解。在1800年,英国的官场生活同其他大多数国家的官场

    生活一样腐败,但是到1900年,舆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

    而使腐败风气大大减少了。毫无疑问,在某些国家内,腐败

    的原因之一是公务人员薪金太低;如果公务人员的薪金相当

    优厚,而不比同行业的同行低得多,那么消除腐败风气就会

    容易得多。无论如何,腐败对经济增长的有害影响可能被大

    大夸大了。从商人的观点来看,贪污只是对服务的一种支付

    形式。如果所需贿赂数量不大,同与他们有关的交易的利润

    有关,如果这种贿赂在签订合同时是可以预料到的,那么像

    其他成本一样,它们也只是一种成本,在价格中转嫁给消费

    者。对生意起妨碍作用的是官员们出人意料的行为;不知道

    谁会突然蹦出来要钱,不知道用多少钱才能收买他。在资本

    主义前的社会里,商人阶级通常受贵族及王子们的摆布,他

    们要求提供贷款而无意偿还,他们随心所欲地征税,迫使资

    本家以易于隐藏和易于转移的方式保存财富。结果妨碍了生

    产性投资,这就是那些国家的经济中资本主义部分发展得如

    此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第五章第二节(二)。

    第三是阶级对阶级的剥削。历史上的例子比比皆是:事

    实上,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这样理解历史,才能懂得历

    史。剥削有许多种形式。最普通的形式是地主剥削农民,在

    人口过剩的条件下,地主可能拿走农民的一半产品。在历史

    上,奴隶制和农奴制也很普遍。这种划分可能完全以少数人

    拥有财产为基础。另外,还有旨在维护某个种族、宗教或文

    化集团的特权的其他障碍——比如工业国家里对有色人种的

    歧视,可能是少数人维护这种障碍,但多数人对少数人保持

    这种障碍也是同样可能的。当然,还有“阶级战争”,现在预

    计雇主和雇员将彼此进行这种战争。

    几乎所有的政府都在促进某种分化,因为政府通常都从

    某一个集团得到支持。有反对地主和城市的农民政府;反对

    农民和工业家的地主政府;白人至上的政府、反白人政府、奴

    隶主政府、天主教政府、新教政府、资本家政府、劳工政府

    等,事实上,所有政府几乎都是建立在人类之间可以想像得

    到的一切分化的基础之上的。“中立”政府从未存在过。某些

    最好的极权主义政权试图在各阶级之间保持公允的面貌,但

    是,即使保持公允也不过支持现状而已。民主政府要装得公

    允没有极权主义政府那么容易,因为大多数的选票总是倒向

    那些能够鼓动起最大热情的人,除非选民已有一种容忍和理

    智的传统。

    我们感兴趣的是阶级剥削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有关的几

    点是其对社会流动性及对积极性的影响。奴隶制、农奴制、财

    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以及以等级、出生、种族或宗教为基础

    的一切划分都减少了纵向流动性和职业之间的流动性,从而使社会无法利用一些优先人才担任高级职位,迫使它依靠一些庸才来担任本来可以由优秀人才来担任的职位(第三章第

    三节(二))。这一点的重要性如何取决于特权阶级的大小及

    其气量如何。如果它的人数很多,它可以为所有高级职位提

    供所需人才。如果它气量大,它会破例起用被排斥在外的阶

    级的最优秀人才,甚至可能为了加强自己的力量而破例利用

    聪明的奴隶、犹太人或其他下层人民的才华,同时把其余人

    牢牢置于俯首听命的地位。为了繁荣,只需要有少量的纵向

    流动,只是下层集团中最优秀人才的流动。但是,为了繁荣,

    需要更为广泛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因为最好是人人都积极

    地充分利用自己面前出现的机会。

    对于从前的农奴、奴隶、农民及大多数其他下层阶级的

    人缺乏积极性带来的影响,现在已经普遍取得一致的看法。对

    积极性的兴趣主要集中在目前时髦的阶级战争,即雇主和雇

    员之间的战争上。目前,所有资本主义政府都在朝着对资本

    家课以重税,利用这种收入来向雇员提供广泛的社会服务这

    个方向前进。这种政策的两个部分都受到了攻击;攻击对资

    本家征税的理由是这样做不利于投资,攻击提供社会服务的

    理由是这样做使工人失去了劳动的积极性以及直接为工人的

    孩子的教育或者为防止失业、疾病等保险提供经费。从理论

    上说,由穷人掠夺富人可能会葬送繁荣,这是毫无疑问的;实

    际问题只是在什么限度内这样做才是安全的。(历史上的事例

    有:对公元前2500—2000年期间埃及繁杂的衰落的原因所进

    行的一些非常可疑的猜测,对公元3世纪任意征税在破坏罗

    马帝国的繁荣方面所起的作用所进行的同样可疑的猜测,海地革命的后果的有关例子也是可疑的。如果罗马帝国的例子能够成立,从中得出的结论大概是起破坏作用的是任意征税

    而不是高额征税。企业界大概能够使自己适应几乎是任何水

    平的征税,如果它知道该期望什么的话。至于腐败,具有破

    坏性的可能是无法预料的东西:就像罗马人受到的突然征税

    一样。)我们可以接受这样的看法,即停滞既可能是掠夺富有

    创业精神的少数人造成的,也可能是剥削多数人造成的,至

    于哪种情况适合于这些类别则仍然是不可知的。

    第四,政府由于对同外国人交往设置障碍可能妨碍经济

    增长。我们已经看到了为什么外贸常常是经济加速发展的起

    点的原因(第五章第三节(二))。外国人带来了新技术、新

    趣味、资本和不断扩大的市场。他们也可能带来剥削。但是

    如果为了防止剥削而把他们完全关在门外,国家也同样失去

    了他们带来的刺激。大多数国家的政府会情不自禁地阻碍同

    外国人的交往,因此排外是笼络人心的最可靠的途径之一。另

    一方面,同样有一些软弱的政府,它们签订协定,为了一点

    小利而向外国人出让有价值的东西,或者任由外国金融家摆

    布而失去主权(第五章第二节(三)和第六章第二节(三))。

    只有最好的政府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外国的资金和技术。目

    前,大多数欠发达国家都处在对19世纪的帝国主义作出反应

    的状态之中。它们讨厌外国资本和外国管理,它们急于做的

    是保护自己不受进一步的剥削,而不是利用目前的机会。

    第五,政府由于在公共服务方面花钱不够而阻碍经济的

    增长。发展需要公路、供水、教育、公共卫生等等。如果有

    足够的机会让私人企业来弥补这种不足,这一缺点并不严重。

    政府做的一切事情,私人公司在某个时候也都几乎做了,其中包括修筑公路、提供警察、消防和仲裁。实际上,在公共服务的大多数领域,私人企业是开路先锋,政府只是后来才

    介入的。但是,它们在各地介入以后,都把这些服务从私人

    企业家那里接管过去了,因为各地似乎都认为,“公共”服务

    还是由“公共”当局操办好。无论如何,不管是否需要由政

    府来操办这些服务,它们能够促进经济增长的方法之一是发

    展足够的公共服务,因为这些服务是其他事业发展的必要基

    础。

    政府也有重要的开拓工作要做,而许多政府却没有这样做。它们需要做多少事情取决于它们的私人企业家的人数、质量和冒险精神。国家越落后,政府开拓的余地越大。(非常说明问题的例子是伊丽莎白一世时期伯利的经济活动及日本政府19世纪末期的经济活动。)需要由政府来支持研究、请移民来建立新工业、保护新兴工业、支持外贸工作、建立农业推广服务、低息提供信贷等等。因此,如果一个落后国家的政府不管是由于懒惰还是由于哲学信念,采取自由放任的态

    度,那是不幸的。这正是19世纪和20世纪的大英殖民帝国

    的不幸。对大英殖民帝国的剥削比对历史上其他任何帝国的

    剥削都少。在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内,对贸易特惠没有加以

    限制,没有征收贡赋,在经济生活中没有什么等级制度。和

    平建立了,腐败现象减少了,司法公平地实施了,外贸前进

    了,公共服务建立和扩大了。但是,这个帝国在经济上失败

    了,原因正是它奉行自由放任的政策。在农业方面,没有教

    农民学会新方法,也没有向他们提供新的种子或肥料;在工业方面,没有做任何事情来扶植新的制造业,没有帮助它们

    度过发展中的困难阶段。因此,总产出的增长速度始终是缓

    慢的,与受到其他福利措施鼓励的人口增长速度差不多。并

    不是所有现代帝国都实行自由放任的政策。20世纪30年代,

    荷兰人在印度尼西亚放弃了自由放任的政策,实行一系列非

    常有趣的措施,可惜为时已晚,无法赢得臣民的忠诚。比利

    时人在刚果实行强有力的经济政策,看看它的结果是很有意

    思的。

    与自由放任相反的是,政府对管理经济过分热情也可能

    会阻碍它的增长。科尔伯特认为有必要规定布的宽度,苏联

    政府认为有必要压制私人零售业。因为任何一个政府都不能

    取代人民的积极性和常识,所以一个不许人民发挥积极性和

    运用常识的政府必然会限制经济的增长。例如,苏联把经济

    成就归功于中央计划,但这是错误的。它的成功是由于高度

    的资本形成,就像日本取得的成就一样,而日本并没有采用

    俄国的计划方式,而且通货膨胀率也没有俄国那么高。如果

    苏联允许人民发挥更大的积极性,消费者用同样的钱得到的

    服务的质量就会好得多,农业的产量就会高得多。政府在经

    济生活中的问题是在计划过多和过少之间以及在国有化过多

    和过少之间寻找一条正确的道路。这里不宜对这个问题扯得

    过多,因为本作者在以前的一本书中已经谈过这个问题了。

    其次,政府如果把过多的社会资源用于做自己的事情

    ——修建纪念碑、市政厅、金字塔、公园、公路、学校或其

    他公共服务——也可能阻碍经济增长。政府所有的活动几乎

    都间接有助于增加其他产出,但是,在这个意义上讲,有些活动产出多些,有些则少些。如果政府把大量的钱用在自己的服务上,就可能把本可以投资在私人部门并产生更大效益的钱用光。在有剩余劳动力的国家里,有时有人为这种大手大脚的花钱辩护,理由是,如果不把劳动力用于这些方面,他们也是失业的。诚然,如果在使用剩余劳动力时不同时使用其他稀少的资源——物资、机器等,那费用是微不足道的,但并不总是能做到这一点。此外,即使浪费地使用剩余劳动力不减少其他产出,有成果地使用这种劳动力则会增加产出。如

    果有剩余劳动力,用它来扩大灌溉系统比用它来造金字塔好。

    如果作为政府经费的税收是用挫伤积极性的办法征来

    的,那么政府大量用钱除了实际浪费资源外,还可能阻碍经

    济增长。这基本上是一个方法问题。如果人们知道,他们得

    把很大一部分收入交给别人,他们可能不愿意作出额外的努

    力;这一点还不能绝对肯定,因为作用可能是一样的,即为

    了达到想往的生活水平,有必要更加努力地工作,但是这可

    能是一种反作用。如果人们作出这样的反应,按产出比例征

    收所得税和土地税就会妨碍积极性,如果这些税收比方说高

    于三分之一,情况也许会更其如此。但是,如果征收间接税

    而不是直接税,这种影响基本上可以避免。纳税者通常不知

    道他购买的物品的价格中含有多少税收,所以只要税收的消

    极影响是心理上的,采用间接税而不用直接税的办法就可以

    避免。(我们在前面的第二节(二)中已经看到,间接税可以

    同直接税一样进步。)

    此外,税收的变化可能比税收的绝对水平更为重要。人们讨厌增加税收,对任何增税可能都是反对的,直至在他们头脑中的印象消失为止。如果增加的是间接税,效果则可能是使人们增加努力,而不是减少努力。正如我们在第二章第二节(一)中所看到的,随着人们做出努力的报酬的增加,他们工作的时间减少了,因为他们用不断增加的收入买来了更多的空闲时间。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提高税率的效果必然是增加努力,如果所征的税是间接税的话。人们还特别讨厌税务机关可以随意变化的反复无常的税收。如果不是根据收入而是根据商品征收的税收稳定,人们就会使自己适应任何水平的税收,使自己保持“合理的”生活水平。因此,高税率对人们的努力的影响同贫瘠土壤或其他贫乏的自然资源对人们的努力的影响是一样的;生产率低可能激励人们作出努力,也可能使人们泄气,或者与人们的努力毫不相干;对此我们也说不准(见第二章第三节)。(对提高税率的影响感到有把握是可能的,但是对实行高税率的影响则仍然不得而知。因为对一种税的眼前的反应和最后的反应并不一定是一样的。)因此,如果征收的是间接税,如果避免变化,那么在长期内税收可达到的比例并没有简单的限度,比如25%或50%。所以,如果人均实际收入增加,边际间接税增加的幅度大于平均间接税,那么政府的份额将一直增加,但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将提高,而且由于税收未变,大多数人对此将漠不关心。因此,高税率如处理不当可能会挫伤积极性,但如使用适当的方法,可能不会影响积极性。高税率对经济增长造成的实际负担是,它可能把本来可以作为效益更高的投资的资源用光。

    浪费资源的极端的例子是把资源用于不成功的侵略战争,或用于虽取得成功但得不偿失的战争。战争降低了资本形成的速度,使许多有才华和有进取心的年轻人丧生,加强具有军事头脑的人对具有经济头脑的人的力量,而且与群众的看法相反,对刺激有用的发明毫无作用(见第六章第三节(三))。为战争付出代价的最近的例子是德国;谁能怀疑如果德国人能避免1914年和1939年的战争,他们现在还会繁荣得多?

    政府可能阻碍经济增长的方面就是这些。显然,施政得

    当是很困难的,所以丝毫也不奇怪,大多数国家在大部分历

    史上经济都未取得增长,而一些最繁荣的国家由于官场腐败

    而走向衰落。政府花钱既不可太多,也不可太少,控制既不

    可太严,也不可太松;主动性既不可太多,也不可太少;对

    外国人既要予以鼓励,又不可受其摆布;既不允许阶级剥削,

    也不助长阶级战争,等等。看来有些国家在度过这些对立的

    危险方面比另一些国能干得多。其原因何在呢?

    (二) 治国才能的背景

    需要研究的不是持续一二十年的治国好坏的偶然时期,

    而是持续一两个世纪以上的长期特征。所有国家在不同时期

    都会有或好或坏的政府,不管总的施政情况是好、是坏还是

    不好不坏。延续一个世纪以上的好政府往往会自行长期延续

    下去,因为它为官员们确立了很高的行为标准,这会成为国

    家的传统,影响后代的行为。同样,不好的政府长期执政会

    减少建立好政府的可能性,因为新的一代人生下来看到的就

    是低标准,无优良传统可循。因此,在一个国家历史上的任

    何时期,人们基本上可以根据它以前的历史以及这种历史遗留下来的传统来解释官场的品德。问题在于为什么这个国家有比较好的政府或比较糟的政府的历史。

    我们得再次研究一下自然资源及其与人的品质可能的联

    系。有些人认为,有些种族的治理能力比另一些种族强。如

    果从文化意义上使用“种族”一词,这不过是重述了我们正

    谋求解决的问题;如果从生物学意义上使用这个词,这种假

    说在我们对不同民族的遗传因素有了更多的了解之前,不可

    能再前进一步了。迄今我们所知道的一点情况否定了这样一

    种观念,即有利于建立好政府的基因有特殊的地理分布。关

    于气候的假说也无济于事。看来,在世界各种气候中,在各

    个种族中,在自然资源贫乏和自然资源丰富的各种条件下,都

    有好政府和坏政府。人类对资源的反应不能用资源本身来解

    释。

    自从柏拉图以来,政治哲学家们一直试图从体制形式的

    角度来解释出现好政府的原因,他们说,在民主制、专制制、

    仁慈的独裁制、君主制成某个哲学家或当时的风尚所支持的

    任何体制的条件下,好政府存在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如果对

    历史很熟悉的话,就知道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例如,意

    大利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始于2500年以前,其间经历过每一种

    体制。要排出任何一种体制——比如说民主制时期、君主制

    时期或独裁时期——并说意大利在这种体制下始终比在其他

    体制下治理得好,那是不可能的。这同样适用于有文字记载

    的历史更长的希腊、埃及、印度和中国。好政府需要把统治

    者的智慧和被统治者的拥护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并不是君

    主、民主派或独裁者所垄断的。这样说并不是要贬低制度的牵制作用或体制形式的重要性。民主形式的政府如果对执政者的权力予以充分的限制,就能消除统治过严的弊病。但是,

    并不是所有的民主体制都包括充分的限制,即使最好的宪法

    也无法保证选出一个好政府。政府的质量与其说取决于政府

    的形式,不如说取决于被统治者的素质。

    20世纪的制度理论有时候提出自治的要求,以此与帝国

    主义相对立。但是,为了尊重历史,我们不能说,国家实现

    自治时就一定比被别国统治时治理得好。正相反,历史上最

    幸运的一些时期是处于鼎盛时期的大帝国,在广泛的地区内

    实现和平,提供范围相当广泛的公共服务的时期。20世纪诞

    生的新的民族主义政府比它们所取代的帝国主义政府具有某

    些优点。它们不那么倾向于自由放任,在落后的条件下,自

    由放任是不合适的。它们比较关心农民的福利,更加迫切地

    想保护农民不受地主和高利贷者的剥削。大多数民族主义政

    府反对种族歧视和妨碍本地人进取心的其他限制。它们有时

    候能够在强调自尊的基础上唤起参与发展的热情,而在它们

    以前的帝国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另一方面,它们又有很大的

    缺点。它的稳定程度低得多,有时候甚至不能维持国内的秩

    序。它们作为一个阶级(有个别例外)比它们的前任腐败。它

    们往往同城市利益过多地牵连在一起,非常愿意以向农民征

    税为代价来增进城市的利益。它们很容易产生排外主义。它

    们所取代的帝国可以在宗教、阶级和种族之间保持崇高的中

    立,它们却往往放弃这种中立,而进行自相残杀的斗争,等

    等。在支持自治的人中间,有些比较玩世不恭的人支持自治

    的根据是,“自治比善于治理好”。当然,不能根据下面这一点来支持自治,即自治始终会带来比别的办法更好的治理。

    对待我们这个问题的另一种态度认为,解决办法在于同

    一种文化。如果一个国家的成员都是同一种族,信仰同一宗

    教,使用同一语言,他们就会减少争吵,可能养成一种宽容

    的习惯。如果财富也广泛地分配,没有巨富和赤贫,政治生

    活就会比较简单。另一方面,同一种文化虽然会消除产生某

    些斗争的原因,但不能保证政府会积极地或明智地行动。此

    外,一些最好的政府却是比较公正地统治着许多种族、宗教

    和文化的帝国政府。宽容是在许多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对那些相信原罪的人来说,好政府在一个国家的历史上

    始终是一个暂时的阶段,因为人类无法防止政府走向导致经

    济停滞的某个方向。于是,野心勃勃的国家就会情不自禁地

    发动一系列的侵略战争,在几十年内,可能会带来收获,但

    是最终会使国家毁灭(第六章第三节(三))。或者如果和平

    保持了几十年,官僚们就会出来过分增大政府开支,沉重的

    税收会把国家毁掉。或者控制经济和纠正错误的欲望过于强

    烈,无法抑制,大量的控制条例会窒息个人积极性。或者政

    府不可避免地卷入阶级纠纷,干扰企业家,把农民置于农奴

    状态,支持剥削或者限制积极性。如果我们这样看问题,那

    么鉴于人类智慧的局限性及等待着不谨慎的政治家的无数的

    诱惑,令人感到奇怪的倒并不是人类历史上好政府多么少,而

    是与此相反,好政府多么多。

    如果我们想在本书中找到了解人类历史的线索,我们是

    找不到的。也许线索是不存在的。我们对人类行为作出的每

    一个解释本身只是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如果我们要问为什么每个民族作出了某种选择,答案通常要从该民族的历史中去

    找。但是如果我们要问它为什么会有那种历史,我们就会重

    新回到神秘莫测的宇宙中去。幸运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答案

    都得依靠历史。如果一个国家在适当的时候很幸运地拥有正

    确的领袖,它就有可能开创新的局面。归根结底,历史只不

    过是人们对他们时代的挑战如何作出反应的记录。所有国家

    只要鼓起足够的勇气和决心,都有它们可以抓住的机会。

    附录 经济增长是否可取?

    像其他任何事情一样,经济增长是要付出代价的。如果

    经济增长可以在不产生任何不利条件的情况下实现,那么人

    人都会完全赞成。但是,由于经济增长有其实际的不利条件,

    人们根据其对利弊的不同估计对经济增长采取不同的态度。

    他们可能不喜欢同经济增长联系在一起的社会,而喜欢在稳

    定的社会中盛行的那种态度和制度。或者即使他们适应增长

    社会的制度,他们也可能不喜欢由稳定社会转变为增长社会

    的那个过渡过程;因此,他们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增长

    带来的好处与增长造成的动荡的代价相比是不值得的,或者

    增长应当逐步实现,这样社会就有尽可能长的时间来适应经

    济增长所需要的变化。我们首先谈增长的有利条件,然后再

    从增长所需要的态度以及在过渡过程中出现的动荡的角度来

    考虑增长的代价。

    (一)经济增长的好处

    经济增长的好处并不是财富增加了幸福,而是财富增加

    了人们选择的范围。把财富和幸福联系起来是很难的。幸福

    来自一个人对生活的看法:随遇而安,乐观开朗和不为未来

    担心。财富增加的财力如超过财富增加的欲望,会增加幸福,

    但情况不一定如此,还没有证据证明,富人比穷人幸福,或者个人的幸福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如果在获得财富以后,不再随遇而安,而是对财力和前途更加担心了,那么财

    富会减少幸福。的确有一些说明这种情况的证据。只要经济

    增长来自机警地捕捉经济机会,那么与人们不那么关心增长

    的社会相比,幸福必然会少一些。证据表明,美利坚合众国

    精神上的动荡比其他国家严重得多,即使考虑统计报告中的

    差别,至少可以相信,自杀率高同在一个已经富有的社会中

    追求更大的成功的努力是有因果关系的。我们当然不能说,增

    加财富会增加幸福,我们也不能说,增加财富会减少幸福,即

    使我们能这样说,那也不能成为反对经济增长的决定性理由,

    因为幸福并不是生活中唯一的好事。我们不知道生活的目的

    是什么,但是,如果是幸福,那么演变可能老早就停止了,因

    为没有理由认为,人比猪或比鱼更幸福。人与猪的差别在于,

    人有控制自己的环境的更大的能力;而不在于人更加幸福。在

    这一较量中,经济增长是十分可取的。

    经济增长的理由是,它使人类具有控制自己环境的更大

    能力,因此增加了人类的自由。

    我们首先可以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看到这一点。在原始

    阶段,人类得为生存而斗争。他们经过极其艰苦的劳动,从

    土地上得到仅够维持生活的东西。每年,他们有几个月的时

    间忍饥挨饿,因为当年的收获吃不到下一个收获期。他们经

    常遭到饥荒、瘟疫和传染病的危害。他们的孩子有一半不到

    10岁就死去了,他们的妻子到40岁就是满脸皱纹的老妇了。

    经济增长使他们能够摆脱这种无能为力的状态。技术的改进

    减少了劳动量,增加了食物的数量和品种。饥荒消除了,婴儿死亡率从30%下降到3%;死亡率从4%下降到1%。霍乱、天花、疟疾、钩虫病、黄热病、瘟疫、麻疯病和肺病完全消失了。因此,生活本身摆脱了一些自然威胁。并不是人人都

    认为这是一种进步。如果你认为活着不如死了好,最好是不

    生,那么你就不会认为经济增长使死亡率下降这一事实了不

    起。但是我们大多数人仍然很原始,以致理所当然地认为,活

    着比死好。

    经济增长也使我们有了选择更多空闲时间的自由。在原

    始状态,我们仅仅为了活命就得拼命劳动。经济增长以后,我

    们就能希望有更多的空闲时间或更多的物品,实际上,我们

    的确希望既有更多的空闲时间又有更多的物品。如果贫穷的

    农业国与富有的工业国相比,会得到一个相反的印象,因为

    在农业国,当天气不利于农业的时候,在一年的很大一部分

    时间里,人们都无事可做,而在工业国,人们一年到头都正

    常地劳动;但是这是一种错误的比较。如果我们不是用工业

    去与农业相比,而是用富国的工业部门与穷国的工业部门相

    比,同样再对这两类国家的农业部门进行比较,我们将会几

    乎毫无例外地发现,随着收入的增加,每个部门的劳动时间

    都会缩短随着使用的机械力量的增加,劳动的艰苦程度也会

    减轻。

    另外,经济增长除了使我们得到的货物和空闲时间增加

    以外,得到的服务也会增加。在最穷的社会里,为了获得粮

    食,需要有60%或70%的人从事农业,而在最富的国家里,

    有12—15%的人从事农业就足以提供好一倍的营养标准。因

    此,越富的国家就越能腾出人来从事其他的活动——当医生、护士和牙科医生;当教师;当演员和表演者;当艺术家和音乐家。哲学家们所珍视的许多“高等”活动——艺术、音乐、

    研究哲学本身——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奢侈品,只有随着经

    济的增长使越来越多的人摆脱生产粮食的基本任务,社会才

    能开展那些活动。诚然,只需要较少的剩余就可以支持艺术

    活动,一些最高的艺术成就是在广大群众还很贫穷的社会中

    产生的。上世纪生活水平的提高扩大了欣赏和实践艺术的机

    会,而不一定会对最好的艺术的质量和数量产生什么影响。但

    是,且不说最高的艺术,群众的空闲时间以及欣赏以前只供

    极少数人欣赏的奢侈品的机会无疑大大增加了。今天,听最

    优秀的作曲家的作品的人比莫扎特或巴赫时代听他们作品的

    人多得多了,看伦勃朗和埃尔格雷科的作品的人也多得多了。

    从这些变化中,妇女得到的好处甚至比男人还多。在大

    多数不发达国家里,妇女是苦役,在家里做那些在比较先进

    国家中已由机器做的事情——连续几小时碾磨谷物,走好几

    里路去提水,等等。经济增长把这些任务及其他许多任务——

    纺织、教育孩子、照顾病人——交给外单位去做了,那些单

    位专业化程度高,资本雄厚,具有大生产的一切有利条件。在

    这个过程中,妇女摆脱了沉重的劳动,不再关在家庭的圈子

    里,终于得到了成为完全的人的机会,可以像男人一样进行

    思考和发挥才能。男人可以辩论经济进展对他们是否有好处,

    但如果由妇女来辩论经济增长是否可取,这无异于辩论妇女

    是否应该有机会不再当牛马和加入人类的行列。

    经济增长还使人类能够享受更多的人道主义。例如,在处于仅能维持生计的最低水平时,那些自身难保的人哪有能力顾及旁人,最弱者只能以失败而告终。只有随着剩余产品的增加,人们才会越来越关心麻疯病患者、精神错乱者、残废者、盲人及其他不幸者。关心病人、无能者、不幸者、寡妇和孤儿的愿望在文明社会里不一定比在原始社会里强烈。

    但是在文明社会里,可用于这一目的手段比在原始社会里多,因此,事实上,表现出来的人道主义就多。有些人对这种做法感到不安;他们认为,保护那些在竞争性的斗争中不能自立的人是违背社会的优生利益的,他们认为,除非使这种人失去生育能力,否则长期的后果将有伤生物元气。但是,这种人目前仍占少数。

    在那些目前的政治欲望超过资源的社会里,经济增长可

    能特别重要,因为经济增长可能会防止否则可能会出现的难

    以容忍的社会紧张局面。例如,在英国等某些国家内,工人

    阶级或他们的发言人不断要求增加工资,不断要求增加住房、

    教育、卫生和其他设施的开支。如果在这样的社会中,人均

    收入保持稳定,一个集团的欲望只能靠牺牲其它集团的利益

    来满足,这必然会导致内乱。在当今的民主时代,世界上大

    多数国家都处在这样的阶段:除非迅速增加人均产量以使资

    源更接近于欲望,否则严重内乱不可避免。经济增长的这一

    方面给政治家留下的印象最深,所以难怪各地的民主政治家

    都深信促使经济迅速增长的迫切性。同时必须承认,经济增

    长并不是总能减少斗争。相反,经济增长可能会打乱比较平

    稳的社会关系,引起嫉妒和欲望,引起阶级、种族或宗教冲

    突。这同那种认为经济增长不一定增加幸福的看法有关。经

    济增长也不一定能增加政治自由。它增加独裁者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控制人的思想和通过组织严密的警察机构来控制人身自由的机会。所以不能说经济增长一定会改善政治关系。

    欲望和力量不相称的另一个方面在国际地位低的国家的

    政治态度中可以看到。现在处于殖民地地位的人民渴望独立。

    人口众多但收入低微的独立国家渴望在国际会议上获得较高

    的地位。不管是对是错,这些国家的人民认为,如果他们更

    富一些,尤其是如果他们富得足以建立起强大的武装力量,他

    们在世界事务中的份量就会增加,他们的国民和他们的生活

    方式就受到比较多的人的尊重。有些民族主义者对现代世界

    的反应是敬而远之,要求他们的人民恢复旧的生活方式。但

    是,已经掌权的大多数民族主义者认为,需要使经济迅速增

    长。许多人认为,各国在财富或经济发展方面的巨大差别是

    引起战争的根源,如果生活水平方面的差距不是很大,世界

    就会更加接近和平。这种看法非常可疑,因为经济迅速增长

    的社会常常会情不自禁地进攻邻居。无论如何,战争的原因

    是多种多样的,是同经济考虑间接有关的,所以从对和平或

    战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角度来讨论经济增长的理由是没有助

    益的。

    有时候人们说,期望世界上所有国家都能不断提高生活

    水平必然是幻想,因为其后果只会使世界累积起来的矿物和

    燃料库存迅速枯竭。这种说法所依据的两个假设都难以肯定。

    第一个假设是,人的才智到适当时候就会枯竭,无法找到新

    的东西来取代已经用光的东西,由于我们懂得了原子的性质

    以及从一种元素到另一种元素的转变,这种假设越来越可疑

    了。第二个假设是,子孙后代会对世界的资源有同样的要求。

    为什么我们为了使今后几世纪的人类生活再延长一世纪左右而应该保持贫穷?难道没有同样充分的理由使目前几代人充分利用他们发现的资源而让不知多少世纪以后的人去自己照

    管自己?即使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都是否定的,也还有另一点

    理由,即把矿物和燃料迅速用光的并不是世界上最穷的国家,

    而是最富的国家。如果这种说法言之有理,可将其视为对欧

    洲和北美的劝告,叫它们不要再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但是

    如果用以劝告亚洲人和非洲人继续保持目前的贫困,那其说

    服力就差远了,因为亚洲人和非洲人目前对累积的资源储藏

    量的利用是微不足道的。

    (二)贪得无厌的社会

    如果不用付出代价就可以得到上述好处,几乎人人都会

    赞成。但是许多人认为,为经济增长所需要的态度和制度本

    身是不可取的;他们喜欢属于稳定的社会的那种态度和制度。

    首先,他们不喜欢节约精神,而这是经济增长的条件之

    一。如果其他条件相同,增长最快的社会就是人们用心通过

    增加利润或降低成本来捕捉经济增长机会的社会。看来,这

    种节约的倾向,除非同或者为了财富本身或者为了财富带来

    的社会威望或对别人的权力而取得财富的愿望联系起来,否

    则实际上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虽然仅仅为了减少艰苦劳

    动和增加空闲时间来享乐或从事精神活动的愿望,也很有可

    能产生这种倾向。可以说,节约是一种美德,因为憎恶浪费

    和最充分地利用资源就像憎恶谋杀和照顾寡妇和孤儿一样,

    都同样是人类的神圣职责——事实上,关于才能的寓言就是这样说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意,关心和爱护资源或关心和爱护消逝的时间是我们的神圣职责;这些人会说,节约使人

    在精力和幸福方面付出的代价太大,因此它不是美德,而是

    邪恶。他们可能承认有责任履行节约或进行足够的劳动,以

    便达到某种为健康和舒服(一个含糊的概念)所需要的最起

    码的生活水平,但是他们会说,超过这个程度的努力节约是

    不值得的。此外,即使那些承认节约是美德的人也可能同样

    对下面这个事实(如果是事实的话)感到遗憾,即只有在与

    物质主义的邪恶(如果是邪恶的话)联在一起时,才能发现

    这种美德。希望教孩子们最充分地利用他们得到的资源和机

    会(节约的美德),同时不要希望得到比已有的更多的东西

    (避免贪婪的邪恶)是可能的。如果这样做了,如果教育是卓

    有成效的,那么经济仍然会增长;只是这种增长不表现在越

    来越高的物质生活水平上,而表现在在物质水平不变的情况

    下,空闲时间越来越多上;如果也不让这种空闲时间造成越

    来越大的无所事事的邪恶(如果是邪恶的话),还必须教孩子

    们在利用空闲时间时既不要无所事事,又不要生产商品和劳

    务。实际上,这样探讨问题是不可能取得很大结果的,因为

    这是以假设人性与目前的人性不同为基础的。人都希望增加

    财富,希望节约和无所事事。所有这些欲望从本质上说似乎

    都称不上美德或邪恶,但是如果不顾别的责任、义务或权利

    极端地追求某种欲望,其结果就会造成个性的不平衡,也会

    损害他人。对一个社会来说,“过于注重物质”和“注重物质

    不够”同样是可能的。或者,换句话说,经济增长是可取的,

    但是肯定不能增长得太多(超过了对精神或社会健康有益的程度),正如不能增长得太少一样。

    关于个人主义,完全可以说同样的话,这是经济增长受到攻击的第二个原因。看来,如果个人主要关心自己的利益及他们较近的亲属的利益,经济增长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而

    如果他们与广泛得多的社会义务网联系在一起,增长的可能

    性就会小一些。这就是经济增长无论作为原因还是作为后果

    都与下列现象联系在一起的道理:大家庭和联合家族制度的

    消失,以地位(奴隶制、农奴制、等级制、年龄、家庭、种

    族)为基础的社会制度的逐步消亡并为以契约和机会均等为

    基础的制度所取代;社会高度的纵向流动性;部落联系减少

    及对社会集团的要求的承认普遍减少。这是又一个不能用把

    一种说法的一面看作是美德而把它的另一方面看作是邪恶的

    方法来解决的问题。所有个人都应有某些权利,应当保护这

    些权利不受一切社会要求的损害,但与此同时,每一个人都

    属于一个集团或一系列集团,集团的存在是为个人的社会健

    康所必要的,而集团的继续存在则取决于个人承认集团的要

    求并忠实地接受它的权威。在过去的500年中,个人主义的

    发展有其不好的一面,但是也产生了可贵的起解放作用的影

    响。因此,不能攻击经济增长与个人主义联系在一起,好像

    人类关系中的唯一的好东西就是部落主义、社会地位、大家

    庭关系和政治上的极权主义。

    对经济增长的第三种攻击是由于它与依靠理性联系在一

    起。经济增长依靠改进技术,而当人们对自然和对社会关系

    均采取理性的态度时,才能最大限度地改进技术。现在理性

    的头脑是可疑的,要么因为它被认为会导致宗教上的不可知论或无神论,要么也因为它被认为与接受权威是不相容的。至于宗教信仰,我们时代的弊病是否是由于对上帝或各种神仙

    的信仰的衰落造成的,或者我们时代的弊病是否比以前宗教

    信仰比较普遍的时期的弊病还大,这个问题是可以讨论的。但

    是,无论如何,说相信理性的重要性与相信上帝是矛盾的,那

    是不对的。不能以理性的手段来证明或否定上帝的存在,所

    以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最有理性的人也不应相信

    上帝的存在。理性并不损害宗教,而是损害权威,只有当宗

    教是以权威为基础时,理性的头脑才对宗教是敌视的。但是

    在这个意义上讲,理性的头脑对科学同对宗教一样敌视;因

    为它敌视任何这样的企图,即说什么目前的理论是不能从下

    而上重新进行检查的,或者只有首创者才有权利怀疑它的可

    靠性。但是,在这里,对待理性的态度也应当同对待物质主

    义和个人主义一样;在两个对立的方面中,只把一个方面看

    作是美德是找不到真理的。因为正如物质主义和精神力量都

    是可取的,社会同样需要理性和权威。美好生活的基础应是

    把对立的原则编织在一起,而不是拒绝某些原则,只利用另

    一些原则。

    第四种攻击是那些不喜欢同经济增长联系在一起的规模

    增长的人发动的。首先,规模经济表现在分工和使用机器上。

    有人不喜欢这样,因为他们不喜欢机器制造的产品,而喜欢

    熟练手工艺人制造的产品。经济增长破坏了旧的手艺。虽然

    它创造了更多的新工艺、机器工艺和其他工艺(因为专业化

    大大增加了工艺的范围),但是许多人仍对旧工艺及旧的手工

    产品的消失感到遗憾,对新工艺的发展或大规模生产带来的丰富而便宜的产品并不感到高兴。专业化原则本身也受到攻

    击,因为专业化使人们不得不反来复去做同一件事情,不管

    是往螺栓上拧螺帽、巧克力装箱、在大学里反来复去讲同样

    的课、练习音阶或是去掉附录,这必然是枯燥无味的,直至

    人们非常习惯于自己的职业,以致不把全部心思放在工作上

    也可以应付自如。

    规模经济还表现在他们自身的管理单位的规模的扩大

    上。因此,商业部门、管理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规模也扩大了。

    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不再拥有工具,变成了无产者。大规模

    的组织也带来了特殊的社会紧张;这种组织必须按等级管理,

    这就意味着少数人发号施令,多数人俯首听命,不管你花多

    大力气去使这一进程民主化也没有用。这样的组织还必须找

    到某种方法来分配工作和报酬,这既要行之有效,还要被认

    为是公正的。我们还没有学会如何管理大规模组织而又不引

    起动乱,因此,许多人认为,没有这种组织反而好。

    人们不喜欢大规模组织还因为它实行严格的纪律;日复

    一日,人们必须同时起床,同时到达工作地点,做大致同样

    的事情和同时回家。有人认为,这使生活枯燥单调,使人只

    起机械的作用,像是大轮子上的颗颗齿轮。他们不希望把人

    拴在时钟上,而希望每天有更多的选择自由,虽然他们根本

    不清楚个体劳动是否就不是时钟的奴隶,或者按时劳动是否

    就令人遗憾的。

    大规模组织的经济还使城镇得到发展,当这与增加人均

    实际收入联系在一起时尤其如此。与对农产品的需求相比,这

    增加了对制成品和劳务的需求。因为反对大城镇是与喜欢农业职业联系在一起的,所以这实际上是反对技术进步。因为

    正是技术进步使一个国家只需15%的人就能生产出全国所

    需的口粮,如果我们要回到需要70%的人来生产粮食的时代

    去,我们就得放弃农业科学教给我们的一切,或者我们必须

    把劳动时间减少到每周10小时左右。正是农业的技术进步使

    城市职业增加,但是大规模组织的经济使这些城市职业集中

    在越来越大的城市内。这是否是不可取的,根本不清楚。大

    多数人如果有机会在城镇或乡村工作,都选择在城镇工作,这

    就是城镇以乡村为代价得到发展的原因;只有少数人喜欢乡

    村而不喜欢城镇,在谴责城镇的人中,有许多人实际上却千

    方百计避免生活在乡村。如果城镇是匆匆忙忙兴建起来的,没

    有适当的规模或管理,它们的确可能破败不堪、单调、丑陋

    和不卫生;但是当今没有任何理由说明为什么新城镇(或者

    甚至老城镇)不能像乡村那样漂亮、优美、卫生和令人鼓舞,

    而且还能提供任何村庄所望尘莫及的广泛得多的锻炼身心的

    机会。

    最后,对经济增长感到遗憾的可能是因为它依赖收入的

    不平等。存在这种依赖性是无法否认的,因为如果对艰苦的

    劳动、自觉的劳动、技术活、负责精神和主动性不给不同的

    报酬,那经济增长将会是微小的或出现负增长。在任何具体

    情况下,现有的差别是太大还是太小是可以争议的,这只是

    从大于或小于为取得人们希望的增长率所需的差别这个有限

    的意义上说的。但是,正如苏联的统治者很快发现的,无可

    争议的是,即使根本没有差别,经济也可以取得较大的增长。

    现在在这方面反对经济增长的部分理由只不过是说,在某时某地,现有的差别大于为取得当时的增长水平所需的程度,是

    由于社会组织的缺陷造成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这种说法仅

    仅是主张改变社会制度(继承财产、拥有土地、税收、受教

    育的机会等等),以便改变收入或财产的分配,而不降低经济

    增长率。但是在另一些情况下,经济增长所要求的差别程度,

    即使完全承认缩小差别会降低增长率,也是不能接受的,例

    如,如果不支付以当地标准来衡量很高的薪金,就请不到外

    国教师或技术人员,或者如果不给国内外的开拓型企业家赚

    取和保持远远超出当地认为是“合理”水平的利润的机会,他

    们就不愿意发展。在这种问题上,对经济的考验就是供求关

    系的考验:“合理的”差别就是为取得所需要的技术或主动性

    而客观需要的那种薪金或利润。但是在这一考验中“合理

    的”东西根据某种其他的价值或社会正义标准来衡量就“不

    合理了”。

    从这一分析中可以得出三个结论。第一,经济增长的某

    些所谓代价根本不是增长的必然结果——比如,城镇的丑陋

    和工人阶级的贫困。第二,某些所谓邪恶从本质上说实际上

    并不是邪恶——比如,个人主义、说理或城镇的发展。像在

    人生的一切方面一样,这些事情可能会做得过分一些,但是,

    这些事情从本质上说,是同其对立面一样可取的。但是由此

    可以得出第三个结论,即经济增长率过高可能不利于社会。经

    济增长只是许多好事中的一件好事,我们可能会做得过分一

    些。过分的增长既可能是造成下列现象的原因,也可能是下

    列现象造成的结果,这些现象是:过分追求物质、过分的个

    人主义、人口过分流动、收入过分悬殊等等。社会决意提高增长率,使其高于目前的水平,并不一定明智;如果它们这

    样做,他们会得到很大的好处,但是也会在社会和精神方面

    付出很大的代价,可能的得是否超过可能的失,这必须尽量

    根据每一种情况分别加以估计。正因为经济增长有得有失,所

    以我们对经济增长的态度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有两重性。我们

    要求消灭贫困、文盲和疾病,但是我们又拼命抓住我们所喜

    欢的信念、习惯和社会安排不放,哪怕这些东西正是造成我

    们感到悲痛的贫困的原因也罢。

    (三)过渡问题

    如果要在已存在几百年的增长率很低、经济多少处于停

    滞状态的社会里实现经济增长,那就会产生一些特殊的问题。

    因为这需要改变信念、习惯和制度,虽然等到新的信念、习

    惯和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并牢固地扎下根的时候,可能会达到

    一种从任何意义上说都比静止的旧的社会平衡优越的新的动

    态平衡,但是过渡时期可能会出现暂时的但却是非常痛苦的

    情况。

    其中比较明显的情况之一是改变人们的劳动习惯。例如

    假设在一个非常原始的国家里发现了铜,而在那个国家里,人

    们都有自己的土地,这使他们都能过上自己感到满意的生活,

    虽然卫生、物质或文化水平都很低。这些人不愿意去铜矿劳

    动,他们可能不会自愿去铜矿就业,尽管领取的工资会使他

    们在铜矿劳动变得有利可图。另一方面,如果迫使他们到矿

    上劳动,他们因此而创造的财富可能会使他们的物质福利、卫

    生、教育和文化水平大大提高。再假设在最初受强迫后,他们过一段时间会非常喜欢这种新的劳动,非常欣赏高水平和非常瞧不起以前的生活方式,以致到适当时候,在取消了强

    迫以后,他们也会乐于到矿上劳动。在这种情况下,暂时采

    用强迫手段是应该的吗?这个抽象的例子绝不仅仅是学术探

    讨,因为它同非洲某些地区发生的情况极为相象,在那里人

    们被迫去矿上或种植园劳动,不管是由于他们的首领发布的

    命令还是因为这是挣钱来交纳为迫使他们到这些地方去劳动

    而强加给他们的税收的唯一办法,或者是因为他们被从自己

    的土地赶走。实际情况比我们的抽象例子所列举的事实更为

    复杂。因为还有个事实是,那些采用强迫手段的人这样做首

    先是为了自己发财,而并不是因为他们希望造福非洲人。在

    有些情况中,还有一个事实是,非洲人甚至得不到物质上的

    好处;与此相反,他们以前的村庄在经济上遭到毁灭,他们

    的生活方式遭到破坏,而他们自己则住在贫民窟和棚户区的

    简陋房屋内,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一样贫乏。我们在本调查

    报告中始终强调,有可能取得表现为人均产出增加的经济增

    长,但大多数人的境况并未得到改善,因为增加的产出只使

    少数有势力的人发了财。世界上的大多数人会同意,这样的

    发展是不道德的,会谴责以牺牲许多人为代价使少数人发财

    的经济政策,不管这种政策会使产出有多大的增加。但是这

    种情况同我们研究的抽象例子是大相径庭的,因为这种例子

    的假设之一是,增长的结果会大大提高参与者的物质水平和

    文化水平。因此,到一定时候,他们自己会喜欢新的生活方

    式而抛弃旧的生活方式。对于这一例子,人们的反应是不同

    的。有人反对强迫的理由是:他们说,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好,都不应强迫人们为自己或为子孙后代的利益去劳动。有

    人则以幸福为理由,他们说,即使人们喜欢新的生活方式而

    抛弃旧的生活方式,他们的境况实际上也未有任何改善,因

    为他们并不更幸福;因此,他们进行痛苦的过渡是徒劳的,因

    为他们得不到任何重要的东西——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

    种论点是大可怀疑的,因为幸福是否就是检验变化的适当尺

    度是值得怀疑的。另一些人的反应则不同,他们认为如果强

    迫使被强迫者大受其益,强迫就是应该的。因此,新世界的

    黑人谴责把他们带到那里去的奴隶制,但是实际上,并不是

    所有的人都会对他们的先辈离开西非的丛林村落感到遗憾。

    所以,只要世界存在下去,也总还会有一些政治家和国务活

    动家会毫不犹豫地为了被强迫者的最大利益而强迫他们的公

    民去从事某项事业。

    可以强迫到何种程度的问题目前十分尖锐,因为苏联已

    经表明,一个残酷无情的政府如果愿意严厉处置那些反对它

    的计划的人的话,可以很快地提高它的实际产出。所有不发

    达国家都正受到共产主义或其他宣传的引诱,想放弃自由来

    换取经济迅速增长的前景。这种引诱带有某种程度的欺骗性。

    它们被告知,失去自由是暂时现象;“无产阶级专政”——或

    者国家元首、军队领导人等等的专政——只是一个过渡阶段,

    其后将是“国家的消亡”;但是,我们十分怀疑,一旦抛弃了

    自由,是否还能轻易恢复。这种引诱也不能保证生活水平不

    断提高;产出可能迅速上升,但是独裁者可能决定将产出用

    于别的方面,而不是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无论如何,十

    分明显的是,无需用专政的办法来达到经济增长的目的。一两个不发达国家的民主政府——缅甸和加纳——已经表明,

    它们有决心和勇气来找到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受到普遍信任

    和支持的领导人可以在民主的范围内这样做。该由其他民主

    国家来表明,它们也能这样做。

    另一个痛苦的过渡是,必须在社会关系方面进行过渡。公

    理和权力的对立、从地位到契约的转变以及从社会稳定到社

    会纵向流动的转变都会打乱目前的关系,在阶级、宗教、政

    治服从或家庭联系上都是如此。如果过渡以暴力革命的形式

    出现,那显然会出现这种情况,即使不发生暴力革命,过渡

    也同样是痛苦的,因为它会破坏目前在各个方面存在的期望

    和权利。许多人因此而反对经济增长。一些人认为,旧关系

    同新关系一样好,或者甚至更好,他们不喜欢新的家庭关系

    的自由、“普通人”的所谓“权利”及旧的融洽的社会关系遭

    到破坏。另一些人虽然并不认为旧关系特别融洽而喜欢新关

    系,但是仍然怀疑新旧差别与付出的代价相比是否值得。显

    然,这个问题只能用人们赋予下面这些问题的价值来解决,即

    知识增长、机会的质量、卫生标准提高、寿命延长及经济增

    长的其他成果。

    再者,在道德价值方面也必须进行过渡。在旧的社会,从小就向孩子灌输一套行为、责任和忠诚的准则。新的社会则有其不同的准则。一个社会中的好行为可能是另一个社会中的坏行为。责任和忠诚由一批人和机构转向另一批人和机构——由年龄组转向工会、由首领转向雇主或者由家庭转向一般的顾客。假以时日,新准则可能会确立起来,可能会像旧准则一样运用自如,但与此同时,社会可能会经历一段痛苦时期,在此期间,在新道德确立以前旧道德已被抛弃。这种过渡过去特别痛苦,因为我们不理解发生什么情况。如果旧社会的道德和新社会的道德都是众所周知的,如果那些负责确立或捍卫社会道德标准的人(尤其是牧师、教师和议员)有意从变革一开始起就宣传新道德,过渡就会容易得多。但是,

    首先我们只是到最近才了解这些问题,特别是了解道德准则

    与某种社会和经济形式的联系程度。其次,那些捍卫社会道

    德标准的人常常把捍卫旧准则看作是他们的职责,他们敌视

    变革,把新准则看作是不道德的。第三,即使终于把他们争

    取过来支持新准则,他们的许多权力也会在过渡阶段消失,因

    为人们依靠公理的程度提高了,而且对这些卫士迄今所捍卫

    的制度和惯例失去了信心。因此,新准则不是靠制度或权力

    实施的,而是逐步地和一点一点地为人们所接受的。新信仰

    和旧信仰不协调地交错在一起。当人们做他们认为该做的事

    情而受到嘲笑、指责或惩罚时,他们就会感到非常失望和难

    以理解。

    在一个社会由一种生活方式向另一种生活方式的转变

    时,痛苦的过渡是不可避免的。除非不进行改革,否则就不

    可能完全避免过渡。谁也做不到这一点。倾向改革是人的天

    性。因为人从本质上说是好奇的,因此不断积累知识,这就

    改变了他的生活方式。人也不会满足,他希望得到比已有的

    更多的东西,或者到处活动,或者羡慕邻居的地位或资产。人

    还有一种冒险感和造反感,前者使他利用各种机会,后者对

    等级关系则始终是一种挑战。因此,想制止社会变革是浪费

    时间,对一切现有制度都必定消失感到遗憾是浪费感情。因为社会变革正产生于人的天性中那些使我们不同于其他动物的部分。

    同样,虽然我们不能防止变革,但是我们可以加快变革

    或阻碍变革。我们已经强调指出,变革的速度既可以太快,也

    可以太慢。在目前情况下,我们的问题不是适当的产出增长

    率,而是由一种社会态度和制度转变到另一种社会态度和制

    度的过渡期的适当长度。因此,不易作笼统的概括;既有充

    分理由说明应很快完成过渡,也有充分理由说明应该有足够

    的时间进行调整。

    实际上,我们并没有进行阻碍的机会。由于过去80年中

    所达到的世界联系——通过轮船、帝国主义、飞机、无线电、

    移民、好莱坞和报刊进行的联系,在每个社会——甚至西藏

    也不例外——中,经济变革的力量已经在发挥作用。特别是

    两种情况使得人们必须加快增长速度,而不是加以阻碍。其

    中之一是,欲望的增长速度比产量快。另一个情况是,死亡率下降的速度比出生率快。

    在整个不发达世界,现在欲望已大大超过产出,差距在扩大。人民大众开始认为,他们的贫困是不必要的,改变忠诚可以结束贫困。少数人认为,靠自身的努力可以改变贫困的面貌,但是更多的人认为,解决办法在于抛弃他们的地主、雇主、牧师或目前的政治统治者。一些政治家也有很大的欲望,不管是想提高本国人民的物质和文化水平还是想提高本国在世界事务中的地位。现在欲望和产出之间的巨大差距可能是十分危险的,因为它会引起失望,而由于失望,几乎一切事情都是可能发生的。许多人担心,结果会出现“共产主义”(一个不再有确切意义的名词)。有些人担心本地的各种“法西斯主义”会扩散(对这个词的解释必须包括许多东方国家传统的军阀主义以及拉丁美洲的“元首”)。另一些人再次看到了这种明显的可能性:力量将转入宗教狂热分子之手(转入毛拉、马哈萨巴,拉比等人之手)。因此,许多不发达国家的领导人把迅速提高产量的措施置于非常优先的地位是不足为奇的。他们是否有筹集资金的勇气及必要的内外支持,那可能是值得怀疑的。在任何情况下,欲望是否不会继续超过产出,那也是值得怀疑的。但是那些认为加速生产会影响社会关系和道德准则因而是错误的人,通常忘记下面两件事,即这些关系和准则已经在迅速变化以及欲望得不到满足的结果对现有格局造成的危险可能比加速生产更大。

    人口方面的困境甚至更难避免。不受外部影响的不发达国家的人口似乎是稳定的,出生率和死亡率按目前的标准来衡量都很高。一旦一些国家进入了现代世界,从而消除了本地的饥荒和实施了公共卫生和医疗,死亡率便会迅速下降,在不到两代人的时间内,可能从40%下降到10%。因此,为了赶上人口的增长,每年的总产出必须开始增加1%或2%或3%。此外,除非有大量的土地,否则还必须采取步骤来大大降低出生率,就像降低死亡率一样。但是看来这几乎肯定需要使产出比人口增加得更快,因为限制家庭规模的大多数理由最后都归结为需要提高生活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我们无法选择限制生产增长的道路;相反,在通常被称为不发达国家的几乎每一个国家内,情况都是当前的生产增长率还不足以使人口问题得到真正的解决。那些主张限制生产增长的人又往往忽视了人口方面的情况,忘了人口爆炸的后果对现行社会结构和道德准则的破坏性可能比任何可能的产量增加的后果大得多。

  • 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1-4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导言 第一节 定义 第二节 方法论 第三节 布局
    第二章 节约的意愿 第一节 对商品的欲望(一) 禁欲主义(二) 财富和社会地位 (三) 有限的眼界 第二节 努力的代价(一) 对工作的态度 (二) 冒险精神 第三节 资源与反应
    第三章 经济制度 第一节 得到报酬的权利 (一) 非物质报酬 (二) 资产的经营管理 (三) 劳动报酬 第二节 贸易与专业化 (一) 优点 (二) 市场的规模  (三) 组织 第三节 经济自由 (一) 利己主义和集体行动 (二) 纵向流动 (三) 市场的自由 第四节 一些事例 (一) 宗教 (二) 奴隶制 (三) 家庭 (四) 农业组织 (五) 家庭手工业 第五节 制度的变化 (一) 变化的过程 (二) 变化的周期
    第四章 知识 第一节 知识的增长  (一) 科学前的社会 (二) 发明和研究 第二节 新观念的应用 (一) 对革新的态度 (二) 知识和利润 第三节 训练计划  (一) 先后次序 (二) 农业技术的推广(三) 工业的能力倾向(四) 企业管理
    第五章 资本 第一节 资本的必要条件 第二节 储蓄 (一) 储蓄的必要性 (二) 国内来源 (三) 外来资金 第三节 投资(一) 制度基础 (二) 起点  (三) 稳定性 (四) 长期性停滞
    第六章 人口和资源 第一节 人口和产出 (一) 人口的增长 (二) 规模和产出 (三) 职业 第二节 国际关系 (一) 国际贸易(二) 移居国外(三) 帝国主义
    第七章 政府 第一节 企业的体制  (一) 政府的职能  (二) 生产计划 第二节 公营部门  (一) 政府开支计划 (二) 财政问题 第三节 权力和政治 (一) 通往停滞之路  (二) 治国才能的背景
    附录 经济增长是否可取? (一) 经济增长的好处 (二) 贪得无厌的社会 (三) 过渡问题

    序言

    本书并不想提出有关经济增长的新概念,而是试图为研究经济增长提供一个有关的基础。研究经济增长新概念的论文可在专业刊物上发表,作者写过这方面的文章并已列举在本书的书目提要部分。像本书这类著作看来颇有必要,因为经济增长的理论已再次引起全世界的关注,而且全面论述这个主题的著作几乎已有整整一个世纪未见问世。最后一本涉及范围如此广泛的巨著是约翰·斯图尔特·穆勒所写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于1848年出版。此后,经济学家变得聪明了,他们极为明智地不再试图在一部著作里论述范围如此广泛的主题,甚至由于他们力不胜任完全放弃了这个主题的某些方面。作者之所以敢于探讨这个广泛的领域,部分是由于压抑不住好奇心理,部分是考虑到当今政策制订者的实际需要;但作者认为,尽管本人对多数的课题免不了论述得十分肤浅,但主要是自己鼓足了勇气敢于向持有挑剔眼光的公众提供这部主题浩瀚的著作。
    本书书名易被误解为经济增长具有一个单一的理论。但决定经济增长的因素繁多,而每个因素又各有一整套理论。研究土地使用权的理论,与研究新思想传播、贸易周期、人口增长、或是政府预算等理论并无多少共同点。作为本书书名也许用经济增长的“种种理论”更为恰当些,可是也同样易被误解为本书的目的在于评述经济增长的文献。我不是要制定一种理论,而是勾划出一幅蓝图。研究经济增长有关的因素头绪万千,除非对这个主题有一个总的观念,否则容易迷失方向。这也算是我请求读者原谅本书肤浅的一个表白。由于目的不同,绘制地图所使用的比例尺各不相同。若是专业刊物上登载的文章,它的比例尺相当于1英寸等于1英里,那么本书的比例尺更近乎1英寸等于100英里。这一点对读者了解本书也是有用的。
    促使作者编写本书是好奇心理和实际需要的结合,它决定了本书的格局。好奇心理要求对人类历史的进程进行哲理上的探讨,而实际需要则又要求写成为指导行动的一本手册。
    由于作者对两者感到同等的兴趣,所以本书的内容既不会适合只注重哲理的人,也不适合要求明确下一步怎样行动的人。看来,一部著作必然会反映作者的个性及其多种多样特征。
    一部著作还必须反映作者的写作手法。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注重概括,而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则重视具体的事例。我为了充实本书,很想写入两三个有关经济增长或经济停滞的实例研究材料。怀着这样的心愿,我饶有兴趣地阅读了古埃及、希腊、罗马和伊斯兰国家的资料,更不用说中国、日本和中世纪末期的资料。可是实不相瞒,在阅读了这批资料以后,尤其是在阅读公元1500年以前时期的资料以后,我从中得到的乐趣超过了知识的增长,部分原因是对早期经济史的确切了解太少了。要把一个涉及本书全部内容的实例写得充分就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然后写成一篇单独的论文。我与曼彻斯特大学研究部成员吉锡拉·艾斯纳尔夫人密切合作,她正在写一部有关1830年至1930年牙买加的经济发展状况的著作。那部著作到1956年出版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将是一部与本书实例调查相配合的论著。
    我受到了许多朋友和熟人的慷慨大方的协助。在东南亚、非洲、加勒比海,这些朋友抽暇陪同我观看了他们所做的工作,并交换了意见和殷勤地款待我。由于他们人数众多无法在此一一列举他们的名字。我还要感谢许多国家的学术界的朋友与我进行了无数的谈话,以及寄来了源源不断的刊物上的文章。彼得·鲍尔先生、马克斯·格拉克曼教授、J.M.洛先生、J.马尔斯博士、K.马丁博士、R.H.普雷斯顿牧师、P.罗森斯坦-罗丹博士和M.N.斯里尼万斯教授等诚挚地阅读了本书初稿并提出了详尽的批评意见。他们的评论使我得益匪浅,但同时,在某些章节方面我依然顽固地坚持自己的写法,尽管他们认为是错误的或容易引起误解的。我的秘书多拉·沃克登小姐付出了大量劳动,耐心细致地为书稿打字。我深切地感谢她的耐心。
    我的夫人和孩子们为了我写作此书需要宁静环境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们的深情使我感激不尽。
    阿瑟·刘易斯1954年7月于曼彻斯特

    第一章 导言

    第一节 定义

    本书的主题为一国人均产出的增长。书中所述并非全是对专门名词下确切的定义;不过对它们的意义加以评议可能是有益的。
    首先,应当注意的是,我们的主题是增长,而不是分配。
    有可能产出也许增长了,而人民群众却反而比以前更为贫困。我们必须考虑产出的增长与产出的分配之间的关系,但我们主要关心的是分析增长,而不是分配。
    其次,我们关心的主要不是消费,而是产出。有时产出也许增长了,而消费却在下降。原因或许由于储蓄增长,或是由于政府为其本身的用途而消耗了产出。我们必须考虑产出、消费、储蓄和政府活动之间的关系,但我们是从产出增长的角度,而不是从消费增长的角度来进行探讨的。

    关于产出的定义,我们留给国民收入理论家去探讨。但仍有不少难题:即在对比一个年度与另一个年度的产出时的指数问题;又如何决定什么算是产出,什么算是产出的成本;还有零售分销、广告或运输等费用的增加应算作为产出的增加,还是仅仅算作为提高专业化的成本?此外,若是消费者过去为其自身需要所付出的劳务(如缝制衣服)现在转移到工厂去,这算不算产出的增加?我们提出这些问题是为了应付学究式的评论家,不至于说我们不关心这些问题。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去解答它们。因为我们关心的不是测算产出,而是产出的增长。在本书中,任何关于商品和劳务的产出的定义只要前后一致,均可应用。
    但是,产出的定义必须与商品和劳务相连,即与按老框框所下的“经济”定义的“经济”产出相连,而不是与福利、满足和幸福等一些概念相连。一个人很可能在获得大量自由使用的商品和劳务的过程中反而不如以往幸福。对有些人来说,常常会发生上述这样的情况,对某些群体也可能如此。不过,本书不是一本研讨人们是否应有或需要有更多的商品和劳务的论著,本书关心的仅仅是如何能获取更多的商品和劳务的各种方法。作者认为拥有更多的商品和劳务是件好事,可是本书的分析不完全建立在这个信念上。为了着重指出本书论述的是产出的增长而不是产出是否可取这个事实,特将有关产出是否可取的观点放在本书结尾的附录中加以论述。
    其次,我们应划分产出与人均产出两者之间的区别。人口与总产出之间的关系毋庸说是我们主题的一部分。但我们将不仅仅关注人均产出,而且关心每小时劳动的产出。每小时劳动的产出可能不同于人均产出,因为人们劳动的小时有长有短。或者人口中劳动的人数有多有少。我们将探讨所有这些问题。
    探讨问题的单位是集团。最通常的是国家集团,即从特殊的统计概念上说的集团,关于它的活动应有公诸于众的单独的对外贸易统计数字,或是独立的人口普查资料。对国家集团所下的这个定义只是为了便于能使集团这个词近乎说明隶属于一个政府下的人民,而不触及区分它是殖民地政府、联邦政府抑或是其他类型的“一个”政府的难题。在探讨许多问题时,上述定义有时也适用于其他集团,例如少数民族集团、地区集团等。
    最后,应当指出,我们还经常使用简略词。本书中一再提到“总人口人均产出的增长”。这个词过于冗长。我们在不少场合将使用“增长”或是“产出”,甚至间或为了有所变化而使用“进展”或“发展”。不论使用哪个短语都应当了解为指的是“总人口的人均”产出的增长,除非上下文中明确地说明或指明是谈的总产出。

    第二节 方法论

    人均产出的增长一方面取决于可利用的自然资源,另方面在于人的行为。本书主要关注的是人的行为,只有在自然资源影响到人的行为时才论及自然资源。这就是说,自然资源的贫乏显然使人均产出的增长受到很大限制,因而各个不同国家财富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不得不用资源的贫富来解释。但是,也很明显,有些国家拥有大致相等的资源,可是它们的发展却有巨大的差异。因此,就有必要探讨影响经济增长的人的行为的差异。

    对人的行为应从不同的层次进行探讨。因为增长既有近因,也有这些近因的起因。近因主要分三类:首先,是厉行节约,即降低任何一种特定产品的成本,或是设法在投入一定的力量或其他资源后,提高产量。这类节约的努力表现在许多方面:从试验到冒风险;从职业性的流动到地理性的流动;以及专业化等,这只是一些主要的表现。若是不作出节约的努力,无论是由于缺乏节约的愿望,或是由于习俗和制度挫伤节约的努力,那就不会出现经济增长。其次,是增进知识及其应用。这个过程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近几个世纪以来产出增长加快显然与生产上知识的积累和应用的加快有关。第三,增长有赖于人均资本额与其他资源量的增加。这三类近因虽说在概念上可以明确地加以区分,但是却往往是交错在一起的。

    第二阶段的分析是从这些近因的背后加以探讨,为什么在有些社会这些近因起着巨大的作用,而在另一些社会则不;或是在某些历史时期,这些近因起着巨大的作用,而在其他历史时期则起的作用较小。我们要问,什么样的环境对促进增长的力量的出现最为有利?这个阶段的探讨又可细分如下:一是我们必须探讨哪类制度对增长有利,而哪类制度对努力、革新和投资是有害的。接着我们将进入信念领域并探讨哪些原因造成一国建立的制度有利于增长、而不是不利于增长?其中部分原因是否可从不同社会对商品和劳务具有不同的评价中得到解答,这种评价又同对非物质上的满足,尤如对闲暇、安全、平等、良好的情谊和宗教的助人为乐等的评价有关。必须确定精神与物质价值冲突的程度以及这些制度对其所作出的反应,特别是对正当的生活方式的看法。再进一步探讨藏在后面的原因将与自然条件和环境有关。什么原因造成一个民族的一套信念对增长或多或少比较有利,而不是另一套信念?形成不同的信念和制度是由于种族不同,抑或是由于地理上的差异,或者仅仅是由于偶然的历史事件?

    这些问题都是互相适合与否的问题:即什么样的制度或信念或环境适合于经济增长,可是还存在演变的问题。信念和制度是怎样转变的?为什么会发生有利于或有害于增长的转变?增长对转变又有何影响?增长是否为累积性的,即是说增长一旦开始,信念和制度会不可避免地趋向于进一步促进增长;抑或增长是否为自我制约的,即是说按辩证的观点,新的信念和制度的建立会不可避免地抵制增长并使其缓慢下来?人类的态度和制度在以往几个世纪里是否存在自我逆转的趋势,使得增长的过程不可避免地成为周期性的循环?

    我们在上述所作的分析按习惯说来,其领域应由社会科学的各个不同部门来加以划分,可是,此类划分即使曾经进行过也从未奏效。因此人们或许期望经济学家研究这些近因,但他们研究的选题极为有限。他们研究了专业化和资本。他们也强调了流动性、发明创造和冒风险的重要性。他们还小心翼翼别出心裁地分析了节约愿望的逻辑含意。有的经济学家进而研究制度;19世纪的经济学家特别经常引证土地所有权、长子继承权以及合资股份公司的立法。但是,到了20世纪的40、50和60年代,这类研究不再时兴了。有人甚至权威地宣称这类题材不再是经济学家研究的项目。这个领域的其他各个方面属于社会学家、历史学家、信仰论者、律师、生物学家和地理学家的研究范围,可是,他们只是发表零零碎碎的文章。人们认为社会学家已把经济制度的研究留给经济学家,而经济学家又将这个课题留给社会学家。正由于普遍的态度是把研究领域留给别人,也许本作者进行通盘考察的大胆尝试将不致于引起他人的忌妒。同样,也许这个领域看来不再令人泄气,假若本书能最低限度地对这个领域的资源和潜力提供一个粗略的概貌的话。

    解答是否适合的问题要比演变问题容易得多。原因是是否适合的问题与经济学和数学的理论相类似,它采取的方法是从简单的前提中进行推论。因为依据一两个简单的概括就不难看到有些信仰和制度比别的信仰和制度更能促进增长。

    有关这类概括包括:假若人们重视额外的产品,他们很可能就会投资,否则就不;又假若他们投资所获的成果归己所有,他们很可能就会投资,若是投资的成果成为公共财产,他们就不会投资;或者说假若他们可以自由而不是无权购买或租赁合作的资源,他们就会投资。经济学家对他们所研究的、能用数量表达(至少在概念上)的问题,他们一直应用演绎法,因而也就应用数学方法来加以处理。然而信仰和制度与增长适合与否都非数学上的问题,所以近年来我们竭力避开探讨这类课题。不过演绎法仍然是可以应用和有成效的。

    近年来经济理论家所从事的最出色的一些工作涉及经济增长稳定性问题。经济学家以资本主义制度与其习惯为出发点,他们建立了各种数学模式,这些模式或是摇摆不定、或是从数理逻辑上升到一个极限、或是最终从增长转向长期的衰退。取得这些结果是因为将各种系数和各种参数之间的关系应用于储蓄的趋向、出生率和投资决策的决定因素等问题。这项工作必然也促进统计调查,从而发现何种关系和系数对近代美国和其他先进国家的经验最为适用。这项工作主要研讨的领域是适合性问题,而非演变性问题。它企图显示有哪些关系和趋向以及这些关系和趋向与稳步增长适合的程度;但并未告诉我们为什么这些系数是这样的,或为什么这些系数过一段时间会起变化。上述研讨的成果对进行短期分析是不可短缺的工具,可用以研讨某一集团在一段短时期内的历史,在这段时期内,基本的制度和态度均被认为变化不大。但是如果我们要进行趋向变化的长期研讨,或是想进行集团或国家之间差异的研究,那我们通常就不得不超越当今经济理论的界限进行考察。

    在将演绎法应用于研讨制度和增长是否适合的问题时,我们必须避免偏见的危险性。一种很自然的倾向就是认为与我们所熟悉的社会有关联的事物也一定必然与所有其他社会的事物有关联。利己主义与增长的关联就是一个重要的实例。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比大多数其他社会较少承认社会义务。我们很自然地倾向于认为倘若个人所获得的成果将只归于他自己本人,他就会作出节约的努力。但倘若这些成果将与他的远亲家族,或全体家族来分享,或是与宗教或政治领导人来分享,或是在利己主义社会里与不会自动地被承认的提出要求的其他成员来分享,那么人们是不会如此努力节约的,这种假设也许是错误的。阻碍西欧进步的制度也许有助于另一个社会的进步,因为这种社会考查努力的价值完全不同,对有无价值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我们除了进行观察,无法防备这类偏见。从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研究中,我们必须力求断定那些具有普遍性的、即在不同的社会结构里,人们哪些行为是共有的,从而在这个意义上得出基本的概括,这些概括可以作为不同社会的对比,并且还能进而用来对制度作出评价。

    当然需要补充的是有些制度和信仰可能适合于增长,但是它们并不互相一致。例如,经济增长同国家把20%的国民收入投资于公共资本形成是适合的,或者同私人企业把20%的国民收入投资于私人资本形成是适合的。但在同一个社会里国家投资20%于资本形成,而私人企业也投资20%于资本形成,这种可能性值得怀疑。在分析社会变迁时,制度之间的互相适合性是一个有特殊意义的问题,关于这一点,我们必须牢牢记住。

    研讨适合性最困难的问题在于解释为什么人们保持自己的信仰。经济增长依赖于人们对工作、财富、节俭、生育子女、创造性、陌生人和冒险等等的态度,所有这些态度都是从人的头脑深处产生的。有人曾经尝试说明一个社团与另一个社团具有不同态度的原因。可以从不同的宗教信仰来回答,但这仅仅重申难题所在,因为问题恰恰在于为什么某一宗教、具有某一教义,又为什么在某一地区接受这种宗教,而在其他地区则不接受。还可以从自然环境、气候和种族不同来回答,如果这些都解释不了,那么也可以用历史上偶然事件来回答。有经验的社会学家懂得这些问题在目前知识的状况下肯定是无法回答的,也许永远也回答不了。也不要期望本书能作出回答,不过本书将扼要地探讨这些问题。我们将以相当的篇幅阐明制度与经济增长的适合性问题,以及态度与制度之间的关系。但当我们进而探讨态度的本身、它们是如何出现的、为何它们会起变化时,我们迟早会遇到了解人类历史的局限性。

    社会演变问题甚至比适合性问题更难于回答,因为演绎法对解答这类问题的帮助要小得多。我们必须考查事实,以便了解某些事物是怎样发生的和为何发生的,这就是说,对历史的数据,我们必须应用归纳法。

    每个经济学家都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即他不满足于经济理论的演绎基础,并颇有把握地意识到从研究历史事实中可以取得对经济进程更完整的见解。这种直觉合乎情理,可是在这个过程中,一到真正想掌握历史事实时,热情便会消失。原因是在相对的意义上,历史事实本身极为有限。我们这样说的意思首先是指,在极少数的国家,在近几年来拥有足够数量的历史纪录;同时即使拥有大量的纪录,我们未必能确切肯定所发生的事件。其次,更重要的是,我们是指理论家感兴趣的“事实”并非发生的事件,而是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件;同时历史可以记载所发生的事件,但很少可能记载下为什么发生事件。这些记载可能表明生活在那个时期的某些人所认为的发生事件的原因。不过,经济学家感兴趣的大多数事件(特别是制度和信仰的缓慢变化),只有少数的当代人知道发生了这些事件,而且大多数记载下来的对所发生事件的原因的见解使我们不得不持有保留的态度。
    因此,历史并非由事实组成,而是由历史学家对发生的事件及其原因的见解所组成。历史学家对事件发生的见解一般说来颇为可靠,当然也有触目惊心的例外,因为历史学家所受的训练是对历史的证据进行筛选。不过,他们对发生事件原因的见解通常只不过反映了他们个人对社会因果关系的理论,这些理论决定了挑选哪些他们认为是重要的事实。多数经济史学家在阐明经济事件时是依据流行于他们写作时期的经济理论(甚至更糟的是依据流行于正当他们作为大学生学习经济理论时的经济理论),紧接着一个新的经济理论的产生必然会带来大量依据新的理论而重写历史的新的史学文章。一个优秀的历史学家对发生的事件及对他所发现的事实是否与这个或那个假设相适合提出看法是应该的,也是必不可缺的。然而,当社会学理论家求助于事实时,即求助于历史时,他所寻求的事实与化学家或生物学家寻求的事实,其意义显然是完全不相同的。
    可是我们的难处并不到此为止。因为即使发生的事件是一清二楚的,但仍很难从这些事实中引出社会理论来。每个历史事件都有许多起因。事件也许会重演数次,但是起因一般说来是不一样的,因为历史本身决不会原封不动地重演——仅指出一点即会明白,因为每个相继出现的事件其背后又有了一段历史。于是问题在于确定哪些原因比其他的更为重要。若是我们所研究的事件是可以测量的,我们有时可以运用统计的方法将其结果列出方程式,使每一起因都有其分量(系数)。不过,倘若我们所研究的事件是不可测量的,那么我们就得回到个人判断的领域。由于人的智力有限,个人判断就更为困难。因为没有一个人能通晓全部历史(包括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国家),或通晓全部的事实(即使这些事实都是完全可以认识的),以至于使他确信,他的理论是以足够数量事件的对比为依据的,可以证实他的概括是正确的,他每次所取得的全部事实也是正确的,他的概括不会被他没有考虑的类似事件所驳倒。
    因此,社会演变理论的基础决不能像化学和生物学的理论的基础那样可靠,后者的理论可以诉诸于反复的实验。两者的差异也许仅仅是程度上的不同,因为以推理为主的自然科学理论往往由于发现新事实而被推翻。但是历史的事实比经过反复实验的事实不可靠得多,这是程度上不同的一点,实际上又是本质上的差异。
    不能由此推断我们不去设法了解社会变化;人类是一种好奇的动物,不设法进行了解与我们的天性相悖。不过我们应努力对我们提出的论点持谦虚态度,并应承认我们在研究历史的基础上提出的任何假设都是初步的。
    演变理论的形成可分为两个层次进行。低级的研究是我们试图发现事物如何发生变化和发生变化的原因;到了高级研究,我们就要预测将会发生什么情况。低级的研究是社会理论家的主要任务,可是高级的研究当然最为激动人心,同时也可以说是最为愚蠢。
    社会理论家在进行低级研究时试图发现重大的可变因素、它们有关的份量以及它们之间如何同时和及时地相互联系在一起。到了高级的水平,社会理论家就要预测全部可变因素是如何发生变化的,而这点又使得进行预测成为不可能。
    大多数的预测只不过是方法的实际运用:若是我们说答案取决于a到z可变数的行为;并且我们假设a到g保持不变,而h到r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发生变化,那么我们就能预测结果将是如此这般,为了能对将要发生的事件进行预测,我们必须知道所有可变数将发生什么情况;我们必须知道在特定时间内是否将会发生战争、地震,或产生流行性感冒,或在某一关键时刻某些有影响的人士诞生或逝世,或者发生影响事件发展的成千上万的其他事件。这类事件许多事先是无法得悉的;即使可以事先得悉也绝无一人能够提出一种方程式体系,将千百万决定未来的可变数都包括在内。因此,我们只能对“假若……那么……”的变化作部分的预测。这类例证有:我们在实际运用某些经济动力学问题时所运用的差数方程式;又例如李嘉图的经由人口和报酬递减律走向停滞的经济增长理论;又例如熊彼特的有关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预测。这些方法上的实际运用往往似乎会超过预期效果,因为不少作者自己并未察觉,或者他们未能向读者交代清楚实际运用假设的基础。他们通常也不能正确地预测未来,因为他们弄错了系数,或是系数起了变化;或者因为弄错了可变数的关系、或可变数关系起了变化;或者因为被忽视的新的可变数变成了重要的因素。用不着对这些实际运用的失败感到难为情,因为只有找出假设不充分的原因,我们才能期望对社会变化的状况和缘由得到一个较为完整的了解。
    在本书写到社会变化的缘由时我们具有充分的信心,但是写到社会可能往什么方向变化时则信心不足或者说毫无信心。关于变化的过程存在少数已充分确立的概括——比如说谁最可能是革新者、模拟的作用、抵制变革的根源以及增长的逻辑过程等等。这些概括看来在下述意义上可以普遍应用,即今天社会变迁的过程与二千年前的大致相同、在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中也大致相同。因此,在写到这些事件时,我们可以把人类全部历史作为我们的研究范围,而不必去寻求社会组织在各个不同阶段的不同规律。这种情况与我们研讨适合性问题大致一样;人们对待财产、报酬、或生儿育女的态度是有区别的,可是不同的社会具有足够的共同观点使得我们有可能推演出人类行为的某些普遍规则。因此,倘若发生了变化的话,我们能够说出变化将是怎样发生的。但我们无法预见到将要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关于方法论的这一导言也许会有助于说明为什么本书没有采用其他经济发展分析中可以看到的探讨途径。我们不相信有可能说明某个社会制度将会如何发展,因此,我们不像李嘉图、马克思、汤恩比、汉森或熊彼特那样陈述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我们不相信每一个社会存在必须经历的发展阶段,是从原始阶段进到封建社会,再进入交换经济,因此,我们不步孔德、马克思、赫伯特·斯潘塞或韦伯的后尘。我们的全部预测的基础要脚踏实地得多,即探讨富裕国家在发展中所发生的变化将在多大程度上也许可望在较贫穷国家里重现,如果后者发展的话。有时我们能颇有把握地回答;例如,从事农业人口的比例将下降,或者说地位观念的关系将不断让位给契约关系。在别的方面,我们还不知道答案,比如说,预测生活水平提高后,出生率是否会下降,或者预测战争是否为经济增长的必然产物。本书大部分章节的内容是指明发展中国家所发生的变化,并探讨一些后进的国家是否有可能步先进国家的后尘。至于对先进国家本身,我们认为无法预测它们下一步将走向何方,因为我们不相信人类的未来是受我们认识的或能够认识到的不变规律的支配的。

    第三节 布局

    关于经济增长著作的布局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个人选择的问题。鉴于所研讨的问题密切相关,因而从任何问题入手都无关大局。本书一开头就研讨节约的努力以及决定努力势头程度大小的信仰和制度。其次,本书进而研究知识对增长所起的作用以及研究便于知识的累积和传播的方法。关于人均资源的探讨则从资本这一章开始,然后在人口这一章中继续探讨。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向研究国际贸易,因为它是人口资源分布比例不同的结果。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不是一个单独的主题,实际上它从属于每个章节,但是考虑到政府的重要意义,把政府问题单独放在最后一章来研讨是适宜的。每一章的处理方法是相同的:从适合增长的角度来说,我们感兴趣的是经济关系、制度和信仰;从演变的角度来说,我们感兴趣的是事物为何产生变化、如何发生变化以及是否能够看出任何趋向。

    在经济增长的种种因素中,我们对我们的主题进行这样的划分使得有必要经常强调几个因素之间的内在关系,因为任何一个方面的进展将会导致其他方面的进展。比如,倘若能从国外得到更多的资本,它多半与新技术有联系,而且很可能影响制度和人们态度的格局。如果发现了新知识,必将刺激投资,同时制度也将会受到冲击。若是制度自由化了,人的努力将会增加,同时应用于生产的知识和资本也将会更多。
    社会变化是累积的,不同的因素会起到相互加强的作用。尽管有这种内在的相互关系,仍有人断言,某一个因素比一切别的因素更为重要。例如,亚当·斯密和一大批自由经济学家认为,促进经济增长所需要的主要在于有正确的制度基础;有了这个基础就不怎么需要关心作出努力的意愿,知识的积累和资本的积累,因为这一切都是人类天生的反应,只不过受到了错误制度的抑制而已。在另一方面,马尔萨斯认为不发达国家的主要障碍乃是缺少需求,今天可以理解为“低估与业余闲暇有关的收入”,这个观点至今仍有不少附和者。另外一个学派则坚持认为技术不熟练是妨碍增长的瓶颈环节;例如,杜鲁门总统对不发达国家的计划宣称,不发达国家从发达国家那里所需要的主要是技术援助。还有另一学派则认为,资本是个瓶颈环节,他们宣称只要有了资本,就可以得到新技术,他们还认为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敌视经济增长的所有制度都将改变或废弃。最后,还有一个学派则把重点全都放在自然资源上,他们实际上主张每个国家应根据其自然资源来筹集资本和建立制度。由于这些不同的重点,“不发达”一词就具有不同的含意。一个国家被列为不发达的原因可能有:与其他国家比较它的技术落后;或是它的制度相对来说不利于投资;或者说与西欧相比,它的人均资源较低;或者是由于人均产出较低;或是它虽拥有可贵的自然资源(矿产物、水力和土地),但尚未开始利用。一个国家或许在某种意义上不发达,但在别的意义上则不能算不发达,但事实上这些指标之间有着如此紧密的联系,因而当人们互相指责对方提出“不发达”一词时应用其二含义而不应用别的一些含义时,就会感到奇怪。

    当然,确实在某个地方和某个时候,某一阻碍增长的因素可能比其他因素更为突出,这就是说这个缺陷在这一点上是最突出的,或者说从这点出发比从其他点开始要容易。例如,可以设想,有些国家当前主要阻碍其增长的是制度(比如说,腐败的政府或恶劣的佃租法),这就是说倘若制度改变,更多的知识和资本就会涌现,别无他法。同样,也可以设想,在别的地方现行的制度并非经济增长的障碍,主要短缺的是资本。还有其他一些地方,若农民以肥料和良种的形式引进新技术,就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有的时候需要把注意力集中于一个问题上而排除其他大多数的问题。不过,这只能是一个暂时的策略,因为倘若一个人成功地克服了一个瓶颈难题,结果常常却又有其他难题会突出起来。如果农民开始用良种和肥料,就需要新的资本来经营额外产出;如果有了资本,抵押和别的投资法必须制订得恰如其分;如果制度改进了,某些别的阻碍增长的因素就会呈现出来。因此,虽则改良者开始时只研讨一个因素,他必须记住若要取得完全的成功,除了他当前关心的因素外,还会牵涉到许多别的变化。

    在本书中,我们把各种增长的起因加以区分只是为了分析的目的。由于这些起因是相互关联的,为了避免误解就必须把本书作为整体来研究;每一句话、每一段落或每一章节应不成问题地看成与别处所写的相联系。若是将上下文割裂开,那就会成为谬误。还有某些题目,如宗教在好几章里都提到了,但每次都是从经济增长的某些不同方面加以论证的。 当人们不得不仔细剖析无法进行解剖的题目时,造成一定的混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试图把混乱压缩到最低限度,用的方法是在文章里经常运用前后参照的方法,但是若读者希望得到某一题目的全部观点,则必须为此目的使用索引。

    第二章 节约的意愿

    正如我们所已经论述过的,促使经济增长的三个近因为经济活动、增进知识和增加资本。在本章和下一章里,我们先探讨经济活动。

    所谓经济活动,我们意指为提高一定努力和资源的产量,或者为降低一定产量的成本所作的努力。经济活动对经济增长说来是必要的,就是说除非人们尽力去挣得更多的成果,否则他们不可能取得更多的成果。增长是人类努力的结果。大自然对人类并不特别仁慈;若是对大自然任其自流,那么到处将出现杂草、洪水、瘟疫和其他灾难,人类通过思考和采取行动才能防止这些灾难。只有接受环境的各式各样的挑战,人类才能通过无数的途径用比较少的努力向大自然索取更多的产品。

    接受大自然提出的挑战就要乐于进行试验、发掘机会、不放过机会和考虑整个策略。在产生最大增长的社会里,人们的眼光注视着经济机会,并且愿意随时抓住机会。

    目前各个社会互相之间差别极大,这表现在其成员发掘和开拓利用经济机会的程度上。国家与国家之间,一个国家内部的团体之间(比如说,地区、宗教和种族团体之间),以及一个国家在其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的行为方式之间都存在着差别。这些差别可以追溯到三个明显的原因,即对物质产品和为取得这些产品所需付出的努力的关系的评价有不同的看法;对现有的机会有不同的看法;对制度在鼓励努力的程度上有不同的看法,不管鼓励的方法是消除作出努力的障碍还是保障个人取得其努力的成果。许多已被注意到的努力上的差别是由于制度的缺陷造成的,那些渴望促进经济增长的社会改革者主要关心的是使制度进行适当的改变,其手段是通过宣传,或是通过立法。不过在作出努力的意愿方面确实存在着心理上的差别,因此,我们必须首先分析这些差别。毋庸说态度和制度并非互不相关;我们把两者加以分开的目的只是为了进行分析。

    第一节 对商品的欲望

    当我们说某一团体对努力后取得的商品评价并不很高时,这类差异也许由于对商品和劳务不很赏识,或者认为为取得商品和劳务所需作出的努力的心理代价过高。第一种看法,对商品评价较低可能是由于禁欲主义,或对别的活动的评价更高、或者由于眼界狭隘。第二种看法,我们必须记住经济上的努力包括发掘和利用各种机会的一切手段,不仅要工作,而且还要有能动性和进取精神。我们将依次研究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一)禁欲主义

    禁欲主义的教规公认一个人的消费少于他的同伴是突出的美德。由好几条途径引出的结论认为,消费少是高尚的生活方式。首先,有的教规强调学会压抑个人天生欲望的价值,如食欲、性欲、安逸感及其他满足;它们鼓励各种形式的斋戒和别的苦行作为精神超度的手段。其次,有的教规认为一个人谋生需要消耗时间,而这些时间原本可以花在修身养性或进行宗教礼拜上;不是所有宗教都持此观点——有的宗教认为工作和祈祷同样受到上帝的赞美,并认为工作是谋取精神美德的一种手段。第三,一个人谋生有时会带来侵犯其同伴的倾向,因而为了避免这种倾向,最好还是尽量限制个人消费。

    大多数的教规对僧侣教士或对别的在职业上从事实施、维护和传播教规的人提出的要求与对凡人俗夫的要求是有区别的。通常要求僧侣教士过贫苦的生活。但即使在理论上也并非总是如此,如在非洲,有的宗教对僧侣并不要求他们比其教徒更为禁欲。此外,这个理论往往并未付诸实践,虽说有不少教会要求其僧侣教士成为禁欲主义的完美典型,可是,有的僧侣教士却过着吃喝玩乐的奢侈生活。促使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离是由于教规在僧侣教士与教会之间划了一条界线。如果教规并不制止教会富裕起来——几乎没有一个宗教反对它的教会积聚财富,那末就很难要求教会里管理财富的个别僧侣教士压抑自己而不去享受一部分财富。

    教规对僧侣教士的要求与对一般凡人的要求,在划分时不可能严格到毫无漏洞,因为虽则僧侣教士的生活方式应该是圣洁献身的模范,但教规却仅仅指望一般凡人在某种程度上以僧侣教士为榜样。尽管如此,就禁欲主义而言,教规更多地指望于一般信徒时时或在特定的日子或时期里实行各种形式的苦行禁欲(特别是在斋戒期间)。但在这些禁欲时期结束以后,通常就有相应的喜庆节日或欢乐宴会,信徒们在这些日子里不同程度地进行纵情欢乐是受到鼓励的。不少斋戒节和喜庆的起源是与农业季节有关;在收割前青黄不接时期人们实行斋戒,而当农产品存入谷仓时就举行欢庆以示感恩。

    世界上要求凡人多多少少维护重视禁欲理想的只有印度教和佛教统治的地区,甚至在这些地区这种理想也不见得真正影响凡人的品行。也许在这些国家,有的人原本可能去从事商业,可是却被吸引去过僧侣生活,但到处都发生这种情况。另一可能是这种受吸引过僧侣生活的人在数量上多于别的地区,而且产生“僧侣教士过多”的现象,这只是从有限的经济意义上来解释的,即没有去从事经济事业的人才过多。

    还有普通俗人原本可以利用来作为资本形成的资源却被用来供养比例上不相称的、人数众多的僧侣阶级。倘若情况是这样,那只不过证实了这些地区宗教势力的强大和僧侣生活的吸引力。一个宗教吸引大批社会成员从事僧侣职业的力量主要并不在于它是否强调禁欲主义的美德。地理上距离如此遥远的17世纪的西班牙和当代的西藏据说都是由于僧侣过多而造成了经济上的沉重负担,但是这类说法与调查那些决定多少资源可用来作为资本形成的各种势力更有关系,而与讨论禁欲主义对普通俗人行为的影响关系不大。

    完全可以说这种影响不大。世界上没有一处的俗人们会仅仅由于他们相信提高目前生活水平将凌辱他们的灵魂而不乐意去抓住提高自己生活水平的机会。也许他们认为不值得花费气力,但这是不同的命题,我们后面还将讨论这一问题。

    如果不涉及到花费力气的话,没有俗人会仅仅由于怕提高消费水平会阻碍灵魂得救而拒绝这样做。因此,若是向印度或缅甸的农民供应高产的种籽或化肥,在他们宗教教规方面没有任何可以阻止他们不去应用这些对他们工作有帮助的事物,也不会阻止他们去享受可能最终取得的优异成果。宗教可能制止人们去追求某些生活方式(这将在以后再讨论),但并不能制止任何人去享受在不触犯教规下所挣来的较高的生活水平。

    (二)财富和社会地位

    在大多数的社会里,禁欲主义与作为攫取权力的手段和取得较高社会地位标志的财富相比,前者的吸引力不如后者。

    摆阔挥霍消费的吸引力是人们熟悉的话题。为了这个目的,即使不能用来享受的财物也有人会想望它们。许多人猎取他们无法享受的物品,仅仅是为了炫耀他们的地位——文学作品里充斥着描绘某些家庭设有钢琴而又无人弹奏它们,不懂艺术的百万富翁却拥有私人画廊,有人牧养牛群不是为了肉食和牛奶而是为了表现其部落的地位,还有例子表明有人获取财物只是为了挥霍或破坏,类似的例证还有,如不少想望的财物只是出风头,而并非为了个人享受。那些从社会地位较低上升到较高的人们,为了切望自己的优越地位受到公认,他们特别热衷于这类炫耀铺张。在工业化国家里的暴发户就十分沉湎于纵情挥霍。在殖民地国家里,由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种族不同,往往可以看到那里的中层和上层阶级热衷于摆排场的挥霍。这是因为他们表现民族主义的一种形式,就是表明,他们与统治者“同等优越”,至少他们能盖得起同样大的住宅,驾驶着同样大的汽车,或者举办同样奢侈的宴席。这类过分的消费常常削弱殖民地人民的地位,使得他们负债累累和减少他们可能节省和投资于积聚财富的钱财数字。

    财富又可作为通往权力的一种手段而受到人们的想望,——它可以使人得到收买的权力、政治权势、压服雇员或其他形式的权力。

    但是,财富未必终是通往权力或威望的最轻易的捷径。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富翁都能进入最上层或靠近最上层的社会圈子。但在许多别的社会里则不尽然。比如说,在印度教社会中受到其他人尊重的也许是僧侣等级的人;又比如说,在古代中国却是有学问的人士受到尊重。在别的地方受到尊重的是军人,或者是出身于贵族家庭的才拥有声望。在任何国家里,最富有进取心的年轻人为了出人头地就力求走上能赢得最崇高荣誉的道路:不论是通过战争、狩猎、宗教、官职,只要能盛名于世,他们就走那条道路。只有在经济活动中有成就的组织者能获取最高的声誉,他们才会把自己的心思转向经济活动。苏联建国初期,经济活动的组织者受到人们的藐视;当时的荣誉是属于党务工作者、工会工作者或科学家,而工厂经理只受到鄙视。今天的情况却全不一样了。有成就的经理所得的薪金非常之高,并享有住房和娱乐的特权。他们在自己的工厂里不再附属工人,而且跨进了社会最高层的圈子里。

    在某些国家里,对财富的想望要高于别的国家,为生产财富所付出的努力总数是想望财富的函数,在某种意义上,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不过这只是程度上的问题。在世界上每个国家里,财富是可以赢得尊重和声望的,即使在有的国家里时间上存在着差距,即也许要等到第二代才能取得充分的威望。尽管如此,赚钱往往与取得社会地位的其他途径存在着竞争,聪明而富于进取心的青年被吸引到这种生活方式上的比例,部分要视赚钱与其他活动所取得的相应地位而定。因此,有人认为赚钱所取得的相应地位在美国要高于英国,而在英国又高于缅甸。这些地位上的差异部分地说明它们相应的经济增长率的差异。同样,关于产业革命(不论成功或失败)的大多数分析探究出产业革命前不久商人阶级的社会地位与当时贵族、学者和军人的社会地位有差异。例如,中国与日本在这方面的差异往往被用来说明为何一百年来两国的经济史差别如此之大的部分原因。同样,西班牙的商业地位与英国伊丽莎白女皇时代的商业地位相比十分低贱,这就是为什么在16与17世纪时,西班牙如此显著地未能开发利用它的经济机会的原因。

    人们一度喜欢将当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里赚钱的社会地位高与基督教在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时期发生的变革联系在一起。中世纪的基督教确实曾谴责把商业活动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并且还认为任何人想要发财致富借以提高他本人及其家庭的社会地位是有罪的。可是,到了今天增加赚钱机会却受到了更大的重视,大约自从航海贸易扩张的12世纪起,这种情况开始明显起来。随着财富的积累并受到更大的尊重,早在宗教改革之前,基督教的神学家们已经从事于修正他们的教义以便表明经商和放高利贷并不一定是有罪的活动。到了15世纪发生宗教改革时,这项修正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

    这是表明宗教改革与经济变化之间关系的一个饶有兴趣的例证。关于此点我们还将在第三章第四节(一)中加以充分的讨论。因为宗教反映了经济变化,所以对经济的态度不能全部用宗教来进行解释。另一方面,正因为宗教变革在时间上较慢,宗教信仰对经济行为的影响在任何时候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几乎在每一个社会里,财富、声望和权力是密切相关的。各类社会的根本差别在于它们的富人如何使用其财富以及与声望有关连的财富的来源。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富人们在非生产方面乱花他们的财富,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他们将财富投资于生产方面。在经济停滞与经济扩展之间,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差别并不大,但是富人们将其收益花费在供养门客和修建纪念碑,抑或是投资于水利工程、矿山或其他生产性活动上,却对经济增长率有着巨大的差别。富国和穷国的区别在于生产性投资的习惯,而不在于收入均等的差异,也不在于给予富人尊重的差异。就与财富有关的声望存在差异而言,真正重要的是财富表现为生产性投资的人们与财富来自土地所有权和继承权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地位如何。在多数的社会里,地主组成了贵族阶层,只有在经历了重大经济扩展的社会里,那些财富源于商业活动的人们才能与那些财富源于土地的人们取得同样的地位。一个社会生活中的真正重大转折点并不始于尊重财富,而应始于当这个社会把生产性投资及与其有关的财富放在首要地位的时候。

    对待生产性投资态度上的差异,其背后存在着许多因素,我们将在第五章第二节(二)中较为详尽地加以探讨。在这些差异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民族愿望。那些急于求得军事上强盛的国家,或是渴望独立以及对别国进行征服和殖民化的国家,即使仅仅因为战争时的需要,一般也希望拥有经济实力。在当今的时代,我们可以看到不少国家这种民族主义的雄心正在起着作用。殖民地国家或过去的殖民地国家正在忙于寻求经济增长的起因和制订经济扩展的计划,部分原因是它们想要提高其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是也因为它们渴望提高自己的国际地位。苏联强制实行惊人的发展纲领而不惜付出使人民遭受痛苦的昂贵代价。英国为了急切保持它的头等强国的地位正在宣扬生产率的福音,等等。国家之间在它们对待财富态度上的差异正在迅速缩小,因为民族主义愿望具有强大的力量。随着其后的可能性研究揭示出至今尚未发现的获取财富的更多机会,上述这种对待财富态度上的差异还会进一步缩小。

    (三)有限的眼界

    到目前为止,我们论证了禁欲主义并非经济努力的障碍,还论证了大多数人向往着财富,不论其目的是为了个人享乐或是为了声望和权势。虽说如此,与其他成功形式的声望相比,在不同的社团里,财富的声望有高有低。我们现在探讨的也许是限制人类想望财物的最重大的因素,即他们的有限的眼界。

    我们想在此指明一点,由于人们了解的和能使用的财物是有限的,因此需要也是有限的。各个社会在局限性程度上的差异是大不相同的,这取决于积累的物质资本和文化资本、习惯和禁忌以及纯粹的愚昧无知。

    我们所谓的物质资本意指享受某种满足所必需的物质环境。这也许是一个自然或人为的问题。因此无法进入水域的人不需要船只。在南北极,冰淇淋不受欢迎,而在赤道无人问津裘皮。住在又小又黑房屋里的人并不怎么想要家具。不通电的地方就无法使用电唱机、洗衣机、电烤箱、真空吸尘器等电器用品以及没有公路的地方无法行驶汽车等等。在多数的贫穷国家里,没有积累的物质资本来维持高水平的需求。那儿个人的房舍既小,又无电力、煤气和自来水的供应。其他的资本也同样匮乏。因此,个人能购买和使用的物品极其有限。

    我们所谓的文化资本意指一个社会知识积累的基本情况。例如,要是一个人不能够阅读,那么报纸、书籍和其他需要有文化才能享受的消费品对他来说就毫无用处。倘若一个社会的文化对音乐的欣赏停留在很低的水平上,那么对乐器或音乐娱乐的需求也不会高。同样的,对剧院、电影院、体育场、舞厅等类似的群众性娱乐场所的需求也取决于人民的文化修养。

    第三,需要还受到习惯和禁忌的限制。生活水平低的地方,饮食和穿着占到收入的三分之二或以上。然而正是在这些支出方面社会习俗显得颇为重要。所以很难使人们改善他们的饮食,倘若这种改善意味着要吃新品类的食物或用新方法制作的食物的话。同样,服装式样如果得不到普遍赞同,它的市场也是有限的。

    最后,需要还受到愚昧无知的限制。尽管受到物质和文化的基本情况以及习惯或禁忌的限制,但有些产品如果人们懂得它们,他们仍将愿意购买和作出努力来获取它们。可是知识传播的过程是缓慢的。

    这些原因部分地说明为什么有些原始社会的人不努力工作,他们并不在乎即使有人提供看来有较高工资的职务。他们不在乎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如何使用这些钱;更确切地说是因为他们用这些钱能买来的东西只带来很小的边际满足。这些原因也使得大量收入按西方的标准来衡量,常常被胡乱花掉。他们不会像西方人那样使用这些钱。尤其是他们不大花费在获取以前所未拥有过的新型物品上,而是花费在购买更多的同样的物品上——如更多的酒、更多的妻子或更多的布匹。

    要是人们的欲望是有限度的,当每小时的报酬增加时,他们很自然地会把投入工作的时间减少。相反,要是欲望是膨胀性的,照推理,当每小时的报酬增加时,人们可能会延长工作时间。在考虑欲望的伸缩性时,我们应区别眼前的和长远的欲望。从眼前的欲望来说,一个人的想法是明确的,他力图保持他的生活水平,也就是他的阶级的惯常生活水平。一旦收益增加,他的直接反应是少工作些,倘若收益降低,他的直接反应是多工作些。然而从长远的欲望来看,他的生活水平是可以调整的。若是生活较前艰难,他可以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并将工作的时间缩短些;若是生活较为好过,他将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并将工作时间再延长些。因为不仅生活水平,而且工作小时的多寡都是惯常的。碰上一次变化的直接后果是生活水平多少会有所改变,而工作小时则变化很大;但最终后果是大大改变生活水平,而且工作的小时回复到原来的习惯。

    在原始社会里超过惯常水平的额外收益不能像在先进社会中那样享受,因为可能使用的范围有限。如果某些物品能帮助减少花费更多的气力,那么对这些物品就将有需求:例如自行车减轻步行的需要;枪炮使捕杀野兽、获取食物和保护自己变得简易些;以及容器可以储存水等。额外收入还可使人对其同伴拥有更大的权力,可以用来保证选入令人羡慕的职位;进行贿赂;购买奴隶和放债。财物还可以用来炫耀;人们可以举办盛大的宴席;娶更多的妻子;或购买更多的服装和首饰;建造巨大的坟墓;甚至进行放荡的破坏,包括破坏本人的一些器材来使其同伴们加深印象(例如,波利西尼亚破坏渔船)。还有对不实用的珍奇物品的一种短暂需求,它只是为了满足好奇心或为了炫耀。所有这些动机当然在一切社会都存在,不论其发展程度的高低如何。原始社会与先进社会的区别在于:首先在先进社会里,人们自己可以较多享用额外的商品,而不仅仅因为它们给予机会向人们进行夸耀、夺取权力或减少努力;其次是可以享用的财物的范围要广泛得多。

    随着物质装备的增加、文化变为更形复杂、常规束缚削弱以及新产品的知识逐步扩散,欲望的扩张也随之增加。而新产品知识的扩散很自然是欲望扩张的关键所在,因为正是这种知识的扩散推动了那些破坏常规与改变物质环境的势力。要了解欲望如何更富于伸缩性,我们必须了解新产品的知识是怎样扩散开来的。

    这是一个仿效的过程。新产品有时只有通过劝说才能售出。国内的创新者、或是从别国带入产品的外国人,在推销时可能劝说人们试用这些产品,然而这些产品一定要等到人们看到别人使用时才会流行起来。所谓别人必须通常是在社会上拥有较高地位的人,然后其他的人才会想到去仿效他们。

    对此也有例外的情况,电视在普通平民中间比在上层地位的人中间扩散得快。虽说如此,一般的规律是新产品先由上层阶级采用,然后下层阶级才接受它们,因为一般只有上层阶级在一开始能买得起新产品并不大受常规的约束。

    因此,扩散的速度首先取决于上层和下层阶级之间的关系。它取决于上下层阶级是否互相杂居,因而使得穷人能见到富人消费的状况;抑或取决于富人是否居住在城镇或国家的单独的地区、在对外不开放的私人俱乐部或别的场所享受他们的闲暇生活,并且回避与别的阶级进行社交。此外,扩散的速度还取决于富人是否鼓励穷人模仿他们,或者是否存在某些法律或习惯,阻止穷人去消费富人消费的物品。它还取决于社会流动的程度,因为如果下层阶级的人较易上升,那些升上来的人就会产生某些欲望去采纳富人消费的习惯以便夸示他们改变了的地位。在社交方面上下层互相交往越是民主的社会,努力方面的欲望越有伸缩性。

    与其他困难相比较,新产品推广所受到的扩散上的困难,其程度的大小在各个社会是有差别的。在原始社会中,缺乏装备和像文盲等文化上的落后限制了欲望,而不是对新产品的无知。当这些国家与外界往来被切断的时期,情况就不是这样。但是在今天,当有外国人住在他们中间过着可羡慕的高物质水平的生活时,这些国家的大多数人会想出花费额外收入的途径,倘若不是嫌他们的房屋小,就会想到电力、煤气和自来水龙头。大量的额外收入流向购置房屋和家具。另一方面,像在英国这样的国家,下层阶级对获得更多产品的欲望有其限度,可能是由于缺少模仿富有者的愿望,后者拥有电话、汽车、电冰箱或昂贵的衣着。这是因为那个国家的社会的不民主(不是政治不民主)传统使得其下层阶级比美国的相应阶级较易满足于接受他们生活上的物质状况。

    第二节 努力的代价

    关于人对财富的态度就写到此为止。我们以下转入人对取得财富所需作出的努力的态度。虽然对待财富的态度相同,但如果人们对作出努力的态度不相同,那么他们将仍然会对取得财富作出不同的努力。

    这只不过是说,人除了物质财富之外还珍视其他事物。他们珍视闲暇生活;珍视相互之间的良好关系,各在寻求财富时采取了过激手法,这种关系可能受到破坏;他们珍视友谊以及如果他们改善经济机会必然会失去的那种关系;他们还抱有偏见,阻挡他们去利用一切有利的机会。要是不抱偏见的话,他们是会利用这些机会的。

    (一)对工作的态度

    我们首先探讨对工作的态度。假若人对财物的愿望相等,然而如果工作看来要比不工作艰苦些,那么他们将少工作。关于这点部分是客观问题,部分则是主观问题。

    客观上较艰苦的工作是指如果某一指定的任务使一个人比另一个人感到更易疲乏。这也许由于他的身体体质不一样、他的健康状况和他的环境不一样。此外,主观上较艰苦的工作是指一个人把工作作为生活方式的兴趣少一些。

    种族之间和同一种族个人之间,他们的身体体质是不同的。举例说,在解放黑奴之后,印第安人被介绍去西印度群岛,当地的种植园主比较喜欢印第安人工作循规蹈矩,但在强壮的体力方面他们比较喜欢黑人。这类体质上的差别还不能肯定有多少是由于营养或环境的差异,有多少是由于生物遗传所造成的。不管怎么说,正如上述例子所表明的,乐意工作和身体强弱并非有必然的联系。

    营养不良和慢性病也许是多数不发达国家居民为什么容易疲乏的主要原因。这就形成了一个很难突破的连锁关系,因为营养不良和疾病造成生产率低下,而生产率低下又反过来使营养不良和疾病的状况继续下去。在这种环境下营业的现代资本主义公司发现如它们密切关怀其雇员的饮食和健康会给它们带来好处。在中非,有的矿产公司对新招收来的工人在派往矿井前先请他们吃几天好伙食。还有不少公司,不限于矿产公司,发放免费的营养配给品,或提供一顿午餐,或至少有补助餐,以便保证它们的雇员吃好吃饱。同样提供免费医疗和保证工人们住在健康的环境里也会带来好处。甚至在先进工业国家,如在美国和英国,许多公司认为提供廉价的中午饭对公司有利,特别是如果它们雇用了众多的女职工,因为据说妇女们为了她们子女的利益、或为自己购置衣着、或为了其他方面的花费,她们乐意节省伙食费用。

    一个人工作的环境也决定工作的疲乏程度。居住在严寒或酷热的地方是不舒适的;在华氏60度和75度之间的温度下,又有适中的湿度,人体功能看来起最佳的作用。可见温带气候比热带气候有利。同样,研究现代工厂实际的学者着重强调恰如其分的光线、暖气和通风以及工间休息、位置恰当、消除不必要的动作以及一般舒适的物质条件对提高生产率的重要性。还有若是一个人与一起工作的同事不意气相投也会使工作易于疲乏和感到不舒畅,这点也给工业心理学家带来了思考的材料。要说明什么叫意气相投并不容易。有些人喜欢与自己的亲属一起工作;而有的则不乐意;有些人喜欢大集体,而有的则喜欢人数少些;有些人喜欢有严明的纪律和规则,而有的人则喜欢个人作决定的余地大些。要明确规定工作集体的愉快条件是很难办到的,但是它们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有些工作比别的工作更易令人疲乏,因为它们在每个单位时间内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或者这些工作比较不愉快。

    这些因素有可能互相抵消。在别的方面的情况相同的情况下,人们在较易疲乏的岗位上可能反而比在较轻松的工作岗位工作得长,倘若前者的社会气氛比后者更吸引人。还有身体状况较弱的人工作时间可能长于身体状况较强的人,倘若前者在工作中有较好的条件。

    下面将从论述工作本身带来的紧张状态的差别转而论述对工作的态度的差别。

    让我们假设两个人在想望物质财物的意义上有着相同的需求;他俩的工作职务客观上同样辛劳和乏味;但是其中一个人职务的报酬比另一个要高。我们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那个职务报酬高的人将必然比另一个人工作小时会短些。这取决于他的工作态度。工作是获取产品和劳务的手段,但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就此而言,有些人、有些社团认为工作吸引力大于别人或别的社团。每个人把工作既看作是一种厌烦的事,另方面又看作是一种美德,但是有些社团强调工作厌烦的方面,而另一些社团则更多地向子女传授工作本身是一种美德的思想。

    这些不同的态度往往与宗教信仰的不同有关。有的宗教教导人们说,灵魂得救和精神安慰主要依靠修身养性或祈祷。有的宗教则教导说这些也可以从工作中或交替着从工作中得到,因为工作锻炼人的心灵,也因为我们有道义上的责任去充分利用上帝恩赐给我们的才能和资源从而为自己的同胞服务。然而,通常很难确定在经济事务中,宗教的作用究竟有多大。首先,我们在前面一节里就对宗教对僧侣及对俗人的期望加以区分。如果像往常那样,宗教指望僧侣进行祈祷而俗人去工作,那么除非宗教吸引过多的人去过僧侣生活,否则就不会减少社会的经济努力。即使宗教强调俗人进行修身养性而不鼓励他们致力于经济事务,也难以评定它的训诫究竟有多大效用,因为很多人不会放过致富的机会,即便他们的宗教反对这样做。在这一切的背后还存在更进一步的问题,即为什么一种寂静主义的宗教被社会接受。宗教的训戒往往适应于该社会的谋生之道。因而若说人们不奋力工作是由于他们的宗教不鼓励他们这样做,不可能作出一个根本的解释;同样有可能宗教在当前不强调工作是由于该社会的环境或社会情况并不把奋力工作放在价值的最前列。

    我们不能肯定产生工作态度差异的还有哪些其他情况。有人说是生理上的差异,也有人说是工作的乏味或生产率低,还有人说是由于这个社会的社会结构的缘故。在分析这些因素时,重要的是记住一种态度与产生这种态度的条件之间始终存在着时间上的差距。这就是说,倘若我们要了解一个社会的信仰,我们应注意的不是这个社会目前的生物学成分或社会结构等等,而是几十年或几百年以前的状况,即当它的传统形成时的状况。

    让我们先探讨生物学上的因素。有的人精力充沛或比别人有更多的工作癖好,这是由于与他们环境无关的生物学遗传所形成的。数以百万计的人坚定不移地相信这些生物学上勤劳的人数比例在有的种族或国家多于别的外族或国家。而另有数以百万计的人相信生物学上的勤劳或懒惰的分布状态在各个种族之间并无差别,而所观察到的差异全部可以从物质环境和文化传统的条件上加以解释。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科学家否认存在着把人的态度与种族生物学联系在一起的可以接受的证据。可是倘若我们把自己局限于局部地区,虽然缺乏证据,我们至少有某些似乎有理的理论。因此,如果一个国家连续遭受到某种灾难或危机,它的生物学上精力充沛的人生存了下来,而其他的人则死亡了,那结论必然是,这个社会生物学上的遗传在活力方面将不断得到改善。当然困难的是弄明白在哪种情况下,上述的生存和死亡之间的差异取决于生物学上的遗传活力:在多数危机中,生存下来的人同样得益于教养、灵巧和运气。此外,还有一种理论认为,一个有移民居住的国家比一个定居时间较长的居民居住的国家(所有国家都有移民居住)更有活力,因为移民往往比那些留在原地的人更富有进取心,也因为移居和定居的艰苦会淘汰那些不适应的人。困难在于怎么断定生物学上的因素是移民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移民往往比那些留在原地的人和那些原来居住在移居地的人更富有活力,但这可能只是由于移民们所遭受到的困难较大,因此他们必须作出更大的努力。

    引用生物学来解释集团之间态度的不同既无法采纳也不能加以否定。我们自然可以否定某一种族比另一种族更为优越的思想,也就是说一个种族的全体成员在行动的考验中比另一个种族更为优越的思想。但是,至于不同集团之间优等、中等和劣等的分布,眼前还不能说出什么道道来。因而我们关于集团之间差异的解释只能限于物质和文化环境的差异。

    其次,我们进而阐述工作的乏味方面。我们已经看到有的工作本身可能特别辛苦,原因是工人的体力状况、或者是因为工作场所的物质和社会环境令人感到不舒畅。所以我们说在这种状况下,可以料想人们也许会少工作些。然而,假若我们不去比较在称心境况下与在不称心境况下做了多少工作,而是提出对工作的态度如何,那么上述论点会得出相反结论。因为如果工作不称心,但人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也许被迫尽力而为。而那些由于感到不称心而不工作的人也许会无法生存下去。处于这些境况下,作为父母也许会开始教导他们的子女说工作本身是一种美德,一种为了切身利害而做的事,哪怕做起来并不称心。这个传统也许会传给后代,即使条件有了变化也会保持下去,因此即使所做的工作不再不称心,人们仍可能怀有同过去一样的刻苦的决心去做。

    正是同样的论点也适用于比较非生产性的工作。因而可以这样说:在谋生较易的国家,工作很少被认为是一种美德,因为人的习惯是去做非做不可的事。另一个极端是在谋生极为艰苦的国家可能会挫伤干劲。居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论点认为在谋生艰苦,但又不是十分艰苦的国家,工作则被当作是一种美德。这就是说,在这类国家里,人们作出一定的努力有可能获得不错的生活水平,但是不作出这样的努力的人们将会无法生存。谋生艰苦也许由于人口过众、土壤不够肥沃、经常发生旱灾或飓风以及其他的不幸事故。在这类国家里,人们将教育儿童把工作看成为一种美德,并给儿童们看玩忽工作任务的人们的贫困;这些儿童以后又会把这个传统教育他们的后代。

    然而,立足于环境的一切解释必须面对态度并非一成不变的事实;同一国家在不同的时期会表现出相反的趋势。因此,解释态度必须依据历史和环境;换句话说,如果依据环境,他们必须表明何时和为何环境的变化会带来他们所解释的差异。这对于依据气候进行解释特别不利,因为同一国家在其历史不同时期会出现颇为不同的态度;所以有些解释寻求引用气候的变化来表明,比如说罗马帝国的衰落。用环境来解释辛勤劳动的传统大多包含对社会的某些历史性的冲击,例如战争失败、面临饥荒或大规模移民等,这要求人民显示出他们高贵的耐久品质。但是,要锤炼一个民族的意志需要比一次巨大历史性的苦难更大的某些事变,要不然看起来只不过是一次单纯的偶然事故,不管一个社会遭受苦难后变为沮丧或泄气,还是从中找到了勇气和启示。

    另有一种不同的解释将一个社会的工作态度与其上层阶级的行为联系起来。根据这种解释,在那些传统上人人都工作的社会与那些传统上富人过着游手好闲生活的社会相比较,一般说来前者的人们对工作要重视得多。因为人们爱模仿他们社会的上层人士,若是上层人士认为工作是低下的,其他人将会尽量少工作。举例说,在新世界的奴隶社会里,大种植庄园主整天过着无所事事的优哉游哉的生活,他们中多数人都不直接从事经营。直到今天,这些社会中的中层和工人阶级还表现出好逸恶劳的倾向,这点只有说他们继承了奴隶才干活的思想才解释得通。我们要划清的不是平均主义与非平均主义之间的区别,而是富人参加工作与富人过着无所事事生活社会之间的差异。因此,美国的富人通常都工作,即使只是出于习惯势力,反之在英国,它的悠久传统认为富人的典型生活就是狩猎、射击和垂钓,但这个传统今天已近乎绝迹。情况并不是美国工作的人干活时间长于英国工作的人,实际上美国工作的人干活时间要短些。但有证据表明美国工作的人干活时要更紧张些。有的人把这些差别归因于对待工作的不同态度,并就这些差别追溯到理想的不同,比如说有成就的人应如何消磨他们的时光。用以对比的事实都是可争议的,但对比阐明了论点。

    不论有的人比别人更反对工作的原因如何,事实是,个人之间和社会之间在这方面存在着重大的差别。这些差别不仅表现在做完一项工作所用的时间上,而且也表明在对提高生产率的反应上。实际上,提高每小时工作效率的长远后果终是减少工作小时的数量(在理论上两种结果都有可能)。不论是不是以工业国家之间作对比,我们都可以看到这一点,在工业国家我们发现通常人均生产率最高的国家工作的小时最少;或者不论是不是以同一国家的工作小时作对比,我们也看到这一点,因为报酬的标准提高了。这是很自然的反应。由于悠闲是人生乐趣之一,人们很自然地会利用额外生产率去买额外的悠闲以及一些其他的财物。此外,悠闲和财物是相互补充的享受,因为一个人财富愈多,他就需要更多的悠闲来享受它。从长远来说,如果工资低于在较有利条件下获得的水平,人们会工作得更辛勤些,倘若实际收入仍足以维持身体健康和生产率的话。集团之间在这方面的差别程度一方面取决于他们追求财富的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他们渴望悠闲的程度。

    当西方国家的企业主最初来到较原始的国家时,他们在招雇劳动力方面遇到了巨大困难。当地土著居民过着传统标准的生活,他们不受提供额外收入的引诱。于是有人认为必须采用强迫手段。于是奴隶被贩卖,用契约的形式把劳动力从远方国家运来。还对土著居民课以重税以迫使他们不能再过懒散的生活,重税必须用金钱支付,而金钱只有为外国人工作才能得到;或者禁止居民种植商业性的农作物;或者强夺居民的土地;或者强迫土著酋长派遣青年到矿山或农场干活。除了奴隶制之外,这些强制手段至今在所有欧洲强国的一些非洲殖民地仍然存在,不过现在已被认为不像过去那样必要了。因为模仿已经起了作用。非洲人已有了新的需求,即使不强制他们,他们也愿意工作来满足自身的需求。

    任何国家的统治阶级通常都切望它的人民愿意稳定不变地和持续不断地工作,比如说每周平均工作40小时或更长些。资本家和雇主们希望人民勤奋工作,因为如果有了大量劳动力会使他们易于实现工业上的抱负,还因为产量的提高会使他们的利润增加。同样,不管是民主的或专制的、保守的或激进的,所有政府也都希望人民工作,因为产量的增加会使税收收益扩大。这些政府且不论其抱有什么目的,它们都需要大量的收益。或许为了“民主”的目的以改进教育、公共卫生、交通和其他公共设施;或许为了“帝国主义的”或“反帝国主义的”目的以建立庞大的军事力量;或许仅仅为了“贪污腐败”的目的以填肥政客们的私囊。(因而“激进的”政府由于同情工人缩短工作时间的热望而当选,但它们一旦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就通常会反过来呼吁人民延长工作时间和更认真地工作)。在利害关系上不带个人目的的人道主义者一般说来也抱有同样的态度,即认为勤奋对人民有好处,因为人道主义者憎恶贫困及其带来的后果,他们希望人民生活得好。

    然而愿意延长工作时间并非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显然,如果人们多工作,他们的生活水平会高于少工作(如果他们不要工作过度以致降低他们的生产率的话),但是不一定他们的生活水平也会提高得更快。我们关注的并非产量的绝对水平,而是产量的增长率。除了工作小时的少量变动外,产量的提高通常并不一定由于人们工作得更辛勤些,而是由于他们工作的效率提高了,例如运用更多的知识和资本以及利用较有利的机会进行专业化、贸易和投资。

    不论人们可能规定何种工作水平都存在着提高生产率的机会。这些机会有的确实取决于乐意作出正常努力,比如说,工厂的例行工序要求按时上班和有固定的工作小时。其他的机会还取决于机动性——即愿意在夜间工作、周末值班、或甚至随叫随到。可是,这些机会并不取决于每人准备在一年之内工作多少小时;正常性和机动性两者都是与事先约定的每人的工作小时限额相适应的。有些提高产量的机会也会错过,这是由于有些工业也许不会建成,因为人们不愿按照这些工业的要求去工作;但在其他较合乎人们工作习惯的工业中,他们能工作得十分有效率。

    经济增长还要求人们自觉地愿意工作,但这与愿意延长工作小时不是一回事。一个人应该愿意把心思用在他所从事的工作上;认真干活,竭尽全力以及准时开始工作和准时交货。在有的社会里遗憾地缺乏这类素质,那儿的人看来不大重视忠实地履行他们的合同。在原始社会里,对个人提出的新要求往往使人感到奇怪。在人们习惯于按自己的进度在田间和没有钟表的地方工作,他们既不守时又不定时出工就不值得大惊小怪。同样,在习惯于根据亲属和地位建立关系的地方,人们很难习惯于唯有金钱关系的义务,也许需要两代三代以后,他们才能使新的合同关系获得一个新的普遍的道义上的约束力。在较先进的社会里,内部纠纷也可能使这个社会四分五裂:“雇主阶级”可能厌恶“雇员阶级”,而售货者可能对购货者心怀不满,因此人们对合同对方完全没有道义上的义务感。在一个有竞争的社会里,这些问题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行解决。那些作出最自觉贡献的人的成功程度要大于其他条件相等而较不自觉作出贡献的人,而且前者的榜样受人仿效与日俱增,直到新的道德传统牢固地确立为止。

    但是社会并非总是竞争的,并且朝这些方向前进的势力可能很软弱。

    现在可以说,愿意利用个人机会与愿意延长工作小时是相互有关的,这就是说那些不怕麻烦地去延长工作小时的人也会不怕麻烦地去抓住最有利可图的机会,或者愿意定时地和自觉地从事工作。然而这个论点并不完全有理。即使人们下了坚定的决心要比他的同伙们工作的小时短些,他们也可能迅速抓住最有利可图的机会。比如说,在热带国家很难使农民像温带国家产业工人那样长时间地工作,但是这并未妨碍这些农民抓住各种机会选用良种或肥料,或者种植利润较高的农作物。据说加纳的农民是世界上最懒惰的农民之一,这种说法无疑是错误的,因为这并未妨碍他们在很短促的时间内从仅足糊口的生产转向建立世界上最大的可可工业;也未妨碍乌干达或印尼的农民热情种植棉花和橡胶。甚至还可以联想到越是想少工作的人似乎越能寻求获利较大的工作的机会,以便可以自由自在地少工作些。但是这个联想也不见得比相反的论点更有理些。在愿意长时间工作与愿意寻求生产率最高机会之间也许相互毫无联系,不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关系。

    此外,我们已经看到随着生产率的提高,人们工作的时间缩短了。倘若他们对财物的需求低于对闲暇的需求,从极端的角度看,他们减少工作时间的速度将与生产率提高的速度一样快。于是即使生产率提高了,生活水平却将停止上升。

    虽说如此,增长将会出现。我们对增长出现下了定义,即每小时的劳动产出提高了。这是一个合理的定义;经济增长的出现仅是因为人们比较喜欢用他们提高了的生产率去购买更多的闲暇而不是去购买更多的财物,否认这点可以说是愚蠢的。

    勤勉工作和经济增长若有任何相互联系的话,联系就在于增加了生产性投资的能力和意愿。那些辛勤工作的人大多可获得较高的收入,但是花费那些收入的时间要少于那些工作较短的人;因此前者可能在投资方面的状况要好些。愿意更多地节约是不够的。倘若农民把节省下来的钱去买金子和珠宝,那不会刺激经济增长。同样,如果他们用这些钱去买更多的土地,它的影响不是提高农业产量,而是改变土地的价格和所有权。对增长来说,起作用的是生产资本的形成,这类资本不一定与工作愿望和节约愿望有关。事实上,没有证据表明勤勉工作必定与生产投资并行。例如,几个世纪以来,中国人一直负有世上最勤劳人民之一的盛誉,但是,虽然中国人口的增长比欧洲慢得多,但他们的勤劳工作并未产生经济增长的结果。当我们被告之有两个不同的种族居住在一起,有一个比另一个更勤快些,因此也更富裕些时,经过较缜密的调查,我们通常发现真正的差异在于前者比后者更广泛地从事生产资本的形成工作。辛勤工作和资本形成是经济增长的优秀公式,然而没有辛勤工作的资本形成也将会产生相当幅度的增长,但没有资本形成的辛勤工作对发展很难作出什么贡献。

    寻求和抓住机会以及进行生产性投资并不在于工作时间的长短,但是它肯定与一个人对他的各种机会所注入的思考程度有关,而这可能在精力上要付出昂贵的代价。商业界人士易得胃溃疡病并不全是由于工作时间过长,而是由于他们担心他们的生意经;正如他们被认为的那样,他们总是考虑节约另外六分钱的途径、或是赚取另外六分钱的方法,这就需要绞尽脑汁。当然这就产生一个未解决的问题,即是否值得不惜工本,这就是说,是认真地思考自己的经济良机并取得物质进步好呢?还是很少考虑这些事务而过穷苦的生活好呢?在有些社会里,为了其自身的利益,经济增长被认为是有价值的,青年人也受到鼓励去争取上进。然而在有的社会里,人们却选择把心思用在其他事务上:发动战争、欣赏艺术、或者享受高谈阔论或其他乐趣。

    一个人如果他认为作出努力是值得的,确实他提高生产率的可能性就大,但是任何社会的大部分人会对各种良机并不很敏感,同时对增长来说也无必要期望广大群众对此非常敏感。不过必须有少数人愿意充当先驱者;一旦他们开拓的事业得到成功,其他的人通常将步他们的后尘而不会对事情本身加以深思,除非他们这样做会受到等级、种族或宗教等的阻碍。在这个意义上,增长取决于机敏的领导。当然,这类机敏的少数人越多,他们被允许的活动范围越宽广,这个社会经济上的增长将会越迅速。正是这种人数比例和活动范围的差异造成了各个社会之间的基本差异。

    (二)冒险精神

    我们将在下一章分析社会给予那些愿意进行经济机动活动的人的范围有多大;在这一章里我们将继续考察个人进行经济活动的愿望。这类愿望表现的方式繁多,我们现就其中最重要的来进行探讨。这些包括:愿意摆脱习俗和禁忌进行活动;愿意担当风险;愿意在情况需要时从一地迁往他处等。

    习俗和禁忌可以从许多方面限制机会。例如,它们可以限制利用资源。信奉印度教的印度人对待圣牛的态度就是有名的例子;不宰杀劣质牲口、又不准抑制这类牲口的繁殖;以至于牲口的数量激增而给农民的农业资源造成很大负担。另一个类似的例子就是多数西方国家的偏见,它们制止使用人粪作为肥料来浇他们的田地,因而意味着土壤中有价值的矿物质每年被倾注入大海。每一个社会都存在这类阻碍他们充分利用其资源的偏见,而这些资源对别的国家来说可能会很乐于利用,不过有的国家的禁忌要比其他国家多得多。

    当今阻碍经济发展最严重的偏见也许就是有关牲畜的偏见。除了下一章谈到的有缺陷的农业结构的抑制影响以外,看来农民到处渴望改善他们的物质条件,并对能改善他们物质条件的改革很感兴趣。他们乐于采纳新品种的种籽或肥料、利用新灌溉设施提供的水利以及种植收益较高的商业性的农作物。那种认为经济发展受阻于缺乏世俗价值观念的农民的论点基本是一种神话,因为任何地方的农民几乎都是一个想获得的阶级。然而有关牲畜的偏见却完全不是凭空制造出来的。在亚洲和非洲,有的农业社会对牲畜采取了非商业性的态度,它们不尽量利用牛群,不让牛群劳动、不吃牛肉和牛奶,饲养了大批无用的牲口,然后在此过程中拖垮了自身。这对经济发展来说是个极大的损害,因为经济发展在很大范围内与农业进步密切相关,而农业进步又反过来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牲畜与耕作的更好的结合。

    另一个重要偏见是与家庭生活有关的禁忌,特别是有关妇女可以干那类工作(第三章第二节(二))和节育。幸运的是,有理由认为,经济发展本身的进程会使这些偏见消失,但是这些偏见在经济增长的初期能严重地降低生活水平。与牲畜和家庭有关的这类偏见是当今宗教造成贫穷的最致命的原因。

    还有些干各种事情的习俗,它们必须得到遵守否则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因此,有的国家的农业耕作受僧侣教士的控制,这些国家认可这些僧侣故弄玄虚地声称在何时、何地和如何进行耕作,并认为他们的宗教仪式对收成好坏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文化的发展,技术摆脱了宗教的控制,但总有一些其他教条主义者守候在发展的大道上。中世纪行会制订的条例同阻碍发展的正统教派并无实质的区别,甚至到了今天也还是如此。17世纪的科尔伯特法令同对李森科的迫害都同样是国家野心勃勃地企图管制科学的例子。绝对开明地行事和始终愿意在各方面进行试验是不可能的,但有的社会在扩大个人自由试验方面比别的社会更有成效。

    此外,还存在与职业有关的偏见。中世纪初期的神学家们认为商人的行业与基督教徒的生活实质上是水火不相容的,甚至肯定地说发放贷款是罪孽深重的。这些告诫究竟有多大实际效力是可以讨论的;不管怎么说,这些告诫不断地被修正,因为随着城镇的振兴,获利的贸易机会增加了。属同一类别(虽然根源各异)的还有藐视贸易,16世纪的西班牙的贵族社会就是如此,对此有的历史学家认为西班牙之所以未能成功地利用其对新大陆的所有权和轻易进入新大陆的方便,部分原因就是藐视贸易。英国伊丽莎白女皇及其贵族如果也抱有任何这类偏见的话,他们却并不因此而不进行贸易冒险活动。在每个社会里,有些职业的地位要低于别的职业。虽说如此,通常总有众多社会地位低的人去干这些地位低的行业。然而,情况一旦发生变化,恰恰是这些行业现在提供了大量经济扩展的机会,于是偏见就成为了增长的障碍。因此,英国将会是不幸的,如果像说的那样从事采煤业在英国社会里名声不佳;或是那些从事技术革新的科学家的地位低于那些从事“纯科学”研究的科学家;或是经商生涯的地位低于具有优异成绩的大学毕业生。由于一个社会的偏见不同于另一社会的偏见,因此一个社会拒之门外的良机往往被它的对手接过去。正因为西印度群岛的黑人偏爱自由职业的声誉,西印度群岛的印度人和中国人赢得了越来越多商业上的控制权,结果使得黑人极为沮丧。

    甚至在各个行业里也存在着不愿干各种各样的工作的偏见。其中最令人惊讶的经常报道的事例之一,就是关于不发达国家的工程师拒绝干那些玷污他们双手的工作,当官的人甚至不愿搬动自己的座椅。在那些十分看重等级和威望的所有社会里,认为体力劳动应由社会地位卑微的人去干的教条极为根深蒂固。最基本的解释往往是人口过剩。在人口过剩的国家里已确立了的传统认为,境况较好的人有一种道德上的义务,即应尽其所能为境况较差者提供职业,因此倘若看到地位较高者干体力活,他们就会失去尊严——不仅由于他们降低了自己的等级,而且还由于拒不将这类活给予其他人,因而表明了他们的吝啬和无情,或者表明他们的境况并非像乐于被认为的那样良好。这类传统对静态的人口过剩社会来说是非常适应的,但对以个人主义和自助作为哲学的动态社会来说则是无法适应和溶合在一起的。

    人们同陌生人和他们认为是外人者发生经济关系的乐意程度也有差异。倘若一个人要进行交易、雇用人员或借贷款项,这些机会的赐予必须受到限制,即只限于给予他的亲属和同一阶层的成员、或只限于他的同村、同一国度、同性、同一种族与同一宗教和同一政党的人或任何别的限制。这类差异也与经济关系非人格化的差别有关。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签订一项合同的主要依据是考虑价格和质量,而不考虑亲属关系或交易对方的个人长处、福利状况和产业的多寡;但是在多数其他的社会里,一项合同在很大程度上是个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形式,这种个人关系并非由交易本身带来的,而是始于和产生于个人关系。即使在现代社会里,许多商业关系也含有个人成分;有些性质的合同最好只同能忠实履行合同而不欺诈的那些能信得过的人签订;也许还有必要给予某些人以特殊的个人照顾以便换取对方的特殊个人照顾(特别是在组织松弛的市场上,那里的供求关系并不总是平衡的);此外,如果经济自卫需要互相保护,那么有时可能必须支援本人的亲属或本人从属的种族、性别或集团的其他成员。除了使商业关系个人化有利于签订合同的人的情况之外,还有不少建立在情感和偏见的基础上的个人化。不论以何种理由建立的关系(亲属、政治、宗教或其他关系),但毫无疑问在这些情况中,非人格化的经济关系对经济增长会提供更广泛的机会。

    我们正在研讨一种使得那些留恋往日的生活方式的人感到悲哀的现象。多数的原始社会依靠地位。人们拥有的权利和期望取决于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而不是取决于他们在市场上的竞争成绩。因此,当他们所期望于别人的服务改而售给出高价的人的时候,或当他们传统上有权得到的物品改而进入市场的时候,他们就大声疾呼地反对瓦解建立于个人关系基础上的习俗和制度以及一切取而代之的东西,将其称之为贪婪和不敬。从地位关系转为契约关系对一切社会来说都是一场革命。价值的旧准则消失了,这个社会也许真的解体了,甚至在道德观念上也是如此,直到新传统形成并取得尊重为止。这场革命不仅影响经济关系,经济事务上地位的下降也影响到政治组织和家庭中有关地位的老观念,而且同时向昔日保卫地位权利的宗教戒律发动挑战,因此也向宗教本身进行挑战。因此,不会立即产生重新组合,而要等到这个社会找到与新的契约观一致的新的亲属关系和新的政治部署以及找到一个新的或改革的宗教或新的道德准则来认可新的格局。在西欧这个过程经过一段漫长时间才较好地得以解决;需要一段时间形成一种基于社会契约观念的、新的政治哲学,然后又需要时间来使这种契约观与一个基于启示和权威的宗教进行和解。这个过程至今尚未完成。实际上,20世纪出现了某些从契约观回复到地位观的倾向:比如说通过立法规定各个阶级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除了法律所规定的条例之外,否认签订雇用、租地、或分期付款购买和出售等合同的自由。发展中国家刚刚才进入这个周期。有的非洲社会已经建立了基于契约观的政治和婚姻制度。但在西方世界以外的多数社会里,要适应非人格化的经济关系就必然受到那些地位遭受挑战的人的抵抗,或者不得不来一次总的思想剧变。

    冒险精神造成某些人悲哀的另一个方面是经济生活中的竞争性的影响。竞争精神贯串在人类的全部活动中;人们喜欢表现自己的力量,无论在游戏、狩猎、吸引异性、唱歌等方面都是如此;在某些领域,比如在争夺政治权力、夺取宗教和社会地位的领导权方面,这类斗争可能颇为激烈、冷酷无情和无休无止。不过,好在总有某种限定如何进行竞争的准则,比如说控制政治权力斗争的准则;还总有些人认为竞争的天性对心灵有危害,并且焦急地尽一切可能来约束它。这些思想情绪既适用于经济生活中的竞争,也适用于任何其他领域的竞争。

    在仅能维持生计的经济中很少存在专业化和贸易,因而没有多少余地可以进行经济竞争。但是在市场经济中,不论垄断者如何想方设法力图消除竞争,竞争还是见之于各个领域,因为买主总有某种自主权来决定花钱的不同途径。虽则卖主们不要竞争,但竞争依然存在,只要买主有选择卖主的自由。倘若同一产业的全部卖主勾结在一起,这种选择就会受到限制,但是不会消失,因为不同产业(如电视与电影)之间的竞争也许同样是重要的。倘若有些卖主急于想取得更大的市场,无论是提供较优的质量或是较低的价格、或是通过广告甚至采取欺骗的手段,那时竞争就将会更为尖锐。

    竞争几乎肯定会损害某些人。工厂工人在生产中超越了定额就可能损害别人,因为他表明了别人的松散,或者雇主因而被鼓励去提高定额,或者因为这个工人留下较少的工作给别人去干;所有这些后果并非不可避免的,但在某些场合下是可能发生的。同样,在工业中由于某个企业谋求夺取更大的市场就会给其他所有企业增加压力,并可能促使某些企业破产。不打破鸡蛋就不可能炒鸡蛋。

    在有的社会中,弱者遭受破产,但无人为他洒同情之泪。在美国、苏联和日本等国家里,对待公认的期望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残酷无情的(虽则在其他方面,三个国家的差别是很大的),这与三国在近几十年来所取得的相对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很难完全割断关系。在其他一些国家,存在着强烈的愿望以保证所期望的事物不致于受到粗暴的挫折;过于侵犯他人、或工作勤奋过度、或者在其他方面使一个竞争对手受到严重损害等都是“不可取的方式”。我们将在下一章谈到制度对努力约束时更为详尽地对此主题加以探讨;这里只是提请注意对待竞争的态度存在何等巨大的差异。

    冒险精神的另一个方面是对待风险的态度。愿意承担风险的问题部分涉及气质、部分涉及一个人承担风险的能力、以及部分涉及一个人成长环境的传统。若是对不同集团的态度进行比较,我们必须撇开气质问题。不同集团的人有可能继承了一种生理上遗传下来的脾性,他们对冒风险的态度有大有小,可是我们仅仅知道不同集团在生理遗传方面的勤奋习性有所差异而已。

    个人的经济基础越牢靠,他能承担的风险也越大。因此一个富裕的农民能大量试用新种籽,而且并不熟知这些新种籽能否很好地抵挡得住干旱、洪水的灾害以及其他农业风险。

    但是生活在仅足以糊口水平的农民就极不愿意舍弃他们知道的那些在变化多端情况下都将有收成的种籽,尽管这些收成平均说来可能是低产的,因为他们简直不敢冒风险去应用新种籽,不论能平均带来多好的收成,因为若是有一年失败了,那么他们就得饿肚子。另一方面,一无所有赤贫的人倒是会比尚过得去的农民更愿意去试试运气,因为如果机会失败了,后者就会有所失。所以,若是有传闻说一百英里以外发现了金矿,那么失业的人比那些已经有中等收入来源的人也许更愿意去,因为后者倘若找不到金子,他们就无法恢复原来的生活水平了。所以,比较富裕或极不安定的人要比那些有中等资产的人更敢于冒风险。

    传统的各异或许更为重要。在20世纪的英国学校的毕业授奖典礼上,许多讲演人竭力劝告毕业生不要去找安稳的职业,而要培植一种冒险的精神;讲演也许还谈及德雷克和伊丽莎白女皇时代的人以及英国冒险事业的辉煌业迹。类似的讲演在中世纪的英国与当代的摩洛哥和泰国是不会有人去做的。像看待工作一样,有的国家教导青年说冒险是一种美德,而有的国家则不如此教导青年。要说明传统的差异的原因同样困难。那些依靠危险职业为生的国家可能比别的国家更不怕风险。但是一切职业都是危险的:变幻莫测的雨量使印度农民的生活同从事捕鱼或对外贸易为生的人有着同等的危险性。不论其起源如何,传统可能不会消失,这就是说传统上拥有成功的冒险经历的国家对成功的机会显出一定程度的信心,而其他的国家则会缺乏这种信心。

    冒风险的另一个方面对发展中经济特别重要,那就是愿意改变个人的职业。在极端地位类型经济里,等级制度强迫一个人只能从事他的父辈们和祖先们从事的行业(除非所有等级的人都从事农业);即使在不承认等级制度的社会里,牢固的家族感情和孝顺心情也可以把儿辈束缚在一个他们不具备才干的职业上,或是束缚在需求已明显衰退的职业上。除了家族感情之外,一个人也许对他受过训练的手艺有着特殊的爱好,因此很自然不愿丢弃自己的手艺,甚至不愿去干某些更为赚钱的职业。这些情况再一次表明各个社会之间传统上的差异,有的社会天经地义地认为一个人应毕生从事于一项行业,最好是他父辈的行业,而别的社会则鼓励一种较为冒险的精神。

    改变一个人的职业会显得特别困难,如果这种改变要他离开自己的家庭和迁往异乡居住的话。可是,增长经常要求这种流动:比如说在人口稀少的地区发现了新的资源;或是原来地区的资源已经枯竭;或是由于供求关系的变动更改了对已知资源的估价。当今有些政府竭力做到把工作带给人们而不是使人们去迁就工作,如果新兴工业的创办适合原来的地点并与迁往别处无多大区别的话,那么不迁动可能从经济上说来是正确的。有时这种观点受到支持是基于原来的地点已经在房屋、动力供应、学校以及其他公共设施方面花费了资金,一旦迁往他处就会造成浪费,这种辩解虽说有点道理,不过并不像设想的那么强而有力,因为资金会逐渐损耗而不得不在某时某地以新资本来取代。总之,依赖类似土壤、矿产或水源等自然资源的工业除了迁往可以找到这类资源的地点以外别无选择。

    愿意流动与否部分是情感问题,部分是压力问题,部分是将迁往的地方对人们的吸引力问题。

    情感问题是一个人对其亲属、朋友、家园、地区或生活方式的依恋。最大的决裂是移居包括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比如说不再在一个小圈子里当农民,而一个大团体里成为工厂工人或矿工。对此,传统会有所帮助。许多人经历了十余年的变动,他们的后代会渐渐习惯于这种想法。传到家乡来的消息会说到另一地方的状况,而知识可以消除疑虑,甚至可能会激发热情。关于情感问题只说一点就可以了,即习惯于流动的人愿意迁居的程度胜过不流动的人。

    大规模地改变习惯通常需要一些压力。在那些农业国家里,如果人人都有足够维持生计的土地,要他们迁居到即使有好得多机会的地方也颇为困难,除非他们的家乡发生了某种安定遭受威胁的事件。这些事件可以是突然出现饥荒、人口过剩、战争或其他自然灾害。或者像在非洲那样,政府也许会增添压力:如提高税收、没收人们的土地、或者强令非洲土著居民离开他们的保留地去干挣工资的行业。英国的古典派经济学家在探讨长子继承权的影响时常常得出这样的结论:这种影响是迫使除继承人以外的儿辈们更具有冒险精神和更为流动。家族关系的力量或许也不能予以轻视:倘若一个人能依赖一大批亲属的支撑,他较少可能为自身作出巨大的努力;下述情况也许不是毫无意义的,即大家庭制度与经济增长很难并存。在工业化的社会里,人们往往迁移出大批失业者聚居的地区,如果有别的正在扩展的地区可以移居的话;虽说现有的失业保险金可能稍为降低他们的流动性,但是多数人愿意有个职业而不愿失业,不管怎么说失业救济金和工资之间的差别是相当悬殊的,只有工资收入最低微的工人除外。

    移民将愿意去的地方应该具有吸引力,许多移民规划失败的事例已经表明了这点的重要性。移民们需要种种保证:比如友好的接待、合适的住所、经济的前景以及适应新生活的机会。中非和南非的大矿业公司曾需要成千上万的非洲土著居民移出他们的保留地来工作,但这些公司最初很少提供任何吸引人的东西,所以毫不奇怪他们为此不得不采取高压手腕。现在这些公司的规划已比较注意给移民提供优厚的报酬、可以安置妻子儿女的良好的住所、擢升的前景以及修建长久城市生活所需的舒适环境,它们几乎对保留地已完全取消施加压力的办法。我们可以看到,西方世界大工业城镇的郊区住宅区正在以同样的态度企图把人口迁移出市中心拥挤不堪的贫民窑。但那些迁出市中心的人往往要求搬回城里。他们说他们惦念自己的朋友以及城市的街道和嘈杂声;事实上他们不喜欢走长得多的路去上班,实际上也由于郊区缺少足够的电影院、酒吧间和建立一个新社区生活所需的其他设施。要是新建的郊区住宅区有它们自己的工厂,还有成批的朋友和亲属一起搬来,以及新的郊区拥有为建立新社区生活所需的一切设施,人们就不会感到那么沮丧。另一例证是相当多的开发新垦荒区,计划的失败。虽则往往新的移民得到了土地,但事先却不修建公路和供水设施;还有选择移民的工作杂乱无章,根本不考虑人们的务农经验和资金;任凭这些移民去照料自己,既无指导和帮助,也没有任何组织机构。印度尼西亚的经验特别有启示。1937年以前,印尼政府提出运送爪哇居民去苏门答腊,并在那里给开发者以土地和财政援助,但很少人愿意去。以后,印尼政府安排移居者应在收割季节前不久到达,并要他们在最初几个星期当先去的移民的劳工,并同先去的移民住在一起。这就使新移民有可能赚得一笔钱,能在各方面适应新的居留地,能就地得到指导以及进行有用的交往。这个制度还保证新移民在收割庄稼时得到帮助。结果从1936年到1940年,每年移民的人数几乎增加了一倍,而且逐年增加,尽管事实上印尼政府已大大削减了给予移民的财政援助的总数。

    虽然确实愿意流动的人看来更能获得成就,但经济增长并不要求人人都流动。经济状况的变化相对来说较缓慢,而且发生在边缘上,因此,只要有一部分人愿意流动,通常每年占很小比例就足够了。虽说如此,即使比例很少的人也不愿移居,除非新地区具有吸引力,而且原地区又有流动的传统或强大的压力。

    几乎同样的话也适用于“冒险”的一切其他方面。经济增长并不要求人人都冒险,但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人数是革新者。反过来这又部分关系到成功的革新所能得到的报酬和声望。在每一个社会里都有一些人天生酷爱试验新技术、新产品、或新的经济形式,而蔑视公认的见解或既得利益。有的社会赞赏和鼓励这类人物,而有的社会则认为他们是应予以压制的海盗型的冒险家。但是,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风气培植这类人物的程度和给予他们的活动范围。我们在以下几章还将回到这个主题上来。

    第三节 资源与反应

    最重要的自然资源包括气候、淡水、肥沃的土壤,有效用的矿产以及便于交通运输的地形。这些特色没有一个在任何绝对意义上可以确定为丰富或贫乏,因为其中任何一个类目在今天被认为是有价值的,可能到了明天会被认为一文不值。一项资源的价值取决于它的效用,但它的效用却随着兴趣的变化、技术的变化或新发现而时时产生变化。直到人们学会烧煤炭以前,煤炭曾经不是一种有价值的资源;同样,在今天谁也不能有信心地说出二百年后煤炭的价值。塞文海湾曾被认为主要是个天然障碍,直到美洲大陆的发现才使布里斯托尔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港口之一。牙买加一百英亩沃土一度是一笔财富,但是当前已不被如此重视,因为宜于种植蔗糖的大批土地已被开发。因此当我们说一个国家资源丰富,这只是根据当代知识和技术而言。同样,一个国家今天被认为资源贫乏也许在一段时期后却被认为资源极其丰富,不仅仅是由于发现了未被发现的资源,而是由于已知的资源有了新的用途。

    将时间的局限性牢记在心就会有兴趣探询任何一个国家从利用它的丰富的或贫乏的资源中所表现出来的增长率程度有多大。很明显资源和增长是相互依赖的。倘若其他条件相等,人们能利用丰富的资源优于利用贫乏的资源,所以我们认为那些机会最大的国家将表现出最高速度的发展。世界经济史大多可以很简单地这样去叙述。在古代,当农业是主要活动的时候,肥沃的大河流域发展得最快。在别的时代,人们可以看到其他地区显得突出了,这是因为发现了矿产(例如,马来亚的锡),或是发现了矿产的新用途(例如,中东的石油、英国的煤);或者因为贸易通路发生变更(例如,1492年后西欧的港口);或是因为发现了新的交通手段(例如,曼谷的飞机场),一个国家的资源多少十分明显地对它的发展程度和类型都有限制。这不是唯一的限制,或者,甚至不是主要的限制。对多数国家来说,它们在利用已有的资源方面还可以作得更好些。一国有了资源,它的增长率就取决于人的行为和制度:比如精力、对待物质财富的态度、节俭和进行生产性投资的愿望以及制度上的自由和灵活性。自然资源决定发展的方向,并构成一种挑战,而人的精神意志可能接受这个挑战,也可能不接受。

    所以在深入探讨资源与增长的关系时,较根本的问题是研究资源的贫富与人的反应质量之间是否有关连。假定人类作出努力、同样的努力在富国产生的增长速度会快于穷国。然而是否还有某些规律可以表明较富国家付出的努力会大于较穷的国家,抑或是恰恰相反?

    回答这个问题时只有一种“资源”是肯定的,即进出通道,至于其他资源则肯定性差得多或完全不能肯定。进出通道作为资源意指它的地理特征——一个国家的地面形态、它的河流、它入海的通道、它港口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这个国家与其它文明世界之间有无不可逾越的屏障,尤如高山峻岭、沙漠地带或无法穿越的丛林。进出通道在刺激经济增长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它刺激贸易,从而扩大需求的范围、鼓励努力和促进专业化。它还最终使具有不同习俗与不同思想的人混合在一起,从而使人们的精神意志保持生气,刺激知识的增进以及有助于维护制度的自由和灵活性。进出通道的方便程度在解释任何国家人民的经济活力方面都起着重大的作用。

    下一个方面是气候,但在一定程度上值得怀疑。看来人的身体在温度华氏60到75度与中等湿度的情况下其功能发挥得最佳,但气候对人的智力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并不明显。但温度太高或太低都是不利的,这点是明显的。尽管如此,在以往的岁月里,文化昌盛的国家在气候方面差异极大,从亚热带的炎热江河流域到墨西哥和秘鲁的高原地带,或者是欧洲西北部的又冷又黑的冬季气候都有。由于温带地区近年来经济增长最迅速,于是就流行经济增长需要温和气候的说法,但是增长与温和气候相关只是人类历史上最近年来出现的现象。

    至于谈到其余的资源,如肥沃的土地,争议便转到究竟艰辛程度会刺激人们的才智,抑或会耗尽他们的精力。资源与知识的增进显然有联系,换句话说,人只会学习使用那些他所拥有的事物。采煤技术不会在无煤的社会里得到发展,建筑学也不会在无适当石块的社会里发展起来。可是,即使有了一些资源(否则就不会有社会),看来也很难在资源丰富与社会活力之间确立任何明确的联系。这点无法引用逻辑推论,因为丰富的资源既可助长懒散,也可促进活力;同时也无法诉诸历史,因为拥有相似资源的国家表现出不一样的活力,还因为同一个国家在其不同历史时期,在资源并无明显的变化的情况下表现出不一样的活力。

    有些戏剧断定性格与职业之间有联系。有人描写,农民和矿工“呆板迟钝”;渔民、商人、水手则又“富于冒险进取心”,以及手工业者和城市居民“心灵手巧”。依据这些性格描写就可以把增长与资源的关系说成增长最迅速的国家是其居民喜欢出海或靠出口制成品换取食物的国家。实际上,这颠倒了资源与增长之间的关系,因为靠海为生或以出口制成品的人通常正是那些因缺乏足够的肥沃的土地而无法全靠国内产出来养活自己的人。这类的概括只能适用于少数事例——比如说腓尼基人和希腊人只在他们历史的某个阶段是这样的,但不能说明其他事例——比如说南美的印加人和非洲的埃及人。一个“定律”要不适用于一切事例就不能被认为是一个定律。

    资源通过经济增长的累积影响左右人的反应还有更多的理由。假设有两个国家,新来这两国的移民来自同一个古老的国家并有着同样的态度和制度。又假设这两个新国家之一拥有资源的丰富程度大大高于另一个国家。所以前者表现出较迅速的经济增长。现在的问题是:较迅速的增长给居民的态度和制度带来的变化将加速增长的速度还是抑制它;资源较富国家的人们在一定时期后作出的反应将会高于还是低于较穷的国家?有人说反应会越来越好。较迅速的增长将刺激新的消费需求。技术知识将会更快发展,而是它是一个累积的过程,使人更愿意去进行试验和冒险。这个国家将会有更大的社会流动和更多的制度上的灵活性。机会越多将唤起的反应也越大。有人则说事情会恰恰相反。财富增多将提高对闲暇的需求,并降低对工作的愿望。经济压力的减弱会减少冒险的必要性,也会降低最大程度地利用有限资源的愿望。财富会引起忌妒、民主的不满、内部纠葛和内战。社会像人一样会变得“肥胖和怠惰”。预言家、宗教复兴者、法西斯独裁者、军国主义者、学校老师以及那些认为舒适是人类精神最大破坏者之一的人,长期以来就大声疾呼反对财富。

    倘若这个争论的解决不能诉诸历史,那么能否诉诸人类学呢?众所周知,有的原始社会比别的原始社会拥有更富饶的自然资源可供使用。是不是有证据表明资源较富的那些原始社会比资源较差的原始社会工作得更勤奋或更聪明些?只有天知道,你可以挑选你最赞赏的人类学家,正如你可以挑选自己最赞赏的历史学家一样,也无法解答上述问题。看来事实上,资源与人类行为之间,不论是积极的抑或是消极的都不存在直接的关连。有些拥有较佳资源的人比拥有较差资源的人更为努力;但又有些拥有较差资源的人却比拥有较佳资源的人更为努力。如果我们想解释某一民族的精神充沛的反应,我们可以从生物学、地理学和心理学中寻求一切能够找到的帮助,但我们到头来仍会被迫承认这类问题依然是宇宙间尚未得到解答的谜之一。本作者则认为所有解释中最可取的是领导的偶然性。倘若一个社会在其历史的关键时刻幸运地出了一个好领袖,他能引起人民的兴趣,引导他们去进行创造;他还将创造传统、传说和准则并把它们灌输到人民的思想中去以至在许多世纪里指导人民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生物学的偶然事件。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人是他们所处环境的产物,领袖也只不过是他们时代的产物,这种意见是站不住脚的。这种看法等于相信,每个国家每年都诞生一位潜在的贝多芬、一位潜在的释迦牟尼和一位潜在的牛顿。具有最高度创造力的人的分布看来在时间和地点上都是难得的偶然事件。时间和地点的境况有助于决定具有这些特质的人是否被认识和被利用,但是不能创造并不存在的这些特殊人物,所以最幸运的社会是当它需要领导时,他们所需要的领导人已经在他们中间了。

    第三章 经济制度

    在前一章,我们探讨了人们为经济增长而作出努力的意愿;在这一章,我们要研究社会制度对这种努力所提供的机会。二者并非互不关联。如果制度能如人意,那么,这种作出努力的意愿便会得到鼓励并日趋强烈;如果有了强烈的意愿,制度也将随之改变。之所以把二者分开,仅仅是为了便于分析。
    制度是促进还是限制经济增长,要看它对人们的努力是否加以保护;要看它为专业化的发展提供多少机会和允许有多大的活动自由。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逐一加以探讨。那么,在对某些制度作较为详细的分析之后,我们将从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密不可分,转到探讨制度的演变及其变化的过程。

    第一节 得到报酬的权利

    除非努力的成果确实属于他们自己或属于他们承认有权占有的人,否则,人们是不会作出努力的。这就是本节所要阐述的基本观点。社会改革者们的努力,很大一部分是针对不断变化的制度的,以便使制度为努力提供保护。不过,处理事情并不那么简单;有人也许既对“他们承认有权占有的人”提出争议,也对把“成果”归因于“努力”提出争议。

    (一) 非物质报酬
    要想激发人们的努力,就必须对人们的努力给予相应的物质报酬。空想社会主义哲学家们常常对这样的想法提出异议。有些人认为,人生来就是,或者说可以成为这样一种动物:他们孜孜以求的就是创造性劳动的乐趣,或者就是为他人服务的乐趣;而另一些人则退一步认为,人生来就是,或者说能够成为满足于社会的赞誉而不求得到物质报酬。

    人们从劳动中除了获得物质报酬外,也会得到满足,现在这当然是无可否认的。有些允许创造性地自我表现的工种,报酬很少甚至根本没有报酬就有人干。但大部分工作不属于这一类。不仅大部分行业确实是不属于这一类,而且即使在具有吸引力的行业中,大部分工作也是单调乏味的。外科医生切除第25例阑尾之后,这种手术就会变得使人厌烦,甚至大学教师对自己翻来复去地讲课也会感到厌倦。如果社会依靠的人都是只愿意干那些具有吸引力的事情,那么社会的大部分工作就会无人做了。

    其次,为他人服务的心情的确可以给劳动增添乐趣。大部分人在这种或那种情况下——如为教会,为本乡本土,或遇到突如其来的灾害——是乐于出力而少要或不要报酬的。但是,在同我们所在集体的其他成员的关系中,除了乐于服务以外,还有其他的爱好。二者也许会发生冲突,这种情况也确实存在。有的人善于逃避责任,另外一些人则有强烈的正义感,决不愿有非分之举。在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高度自觉的集体里,人们是不会在劳动和报酬上斤斤计较的。不过,除了小家庭而外,很少有仅仅依靠或主要依靠这种理想来维系的集体。

    空想社会主义者坚持说,如果大家动手,大家平等受益,而不是某个人从中获取明显的特殊好处,人们有可能不要求报酬上的差别,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在人人得到的报酬差不多相等的社会里,人们是不会因为别人从他们的劳动中受益而发怒的。但是,他们也得不到鼓励去做特殊的努力。甚至不偷懒地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都得不到鼓励。保证一个人不拿别人的劳动来发财致富这很重要,但这是不够的。因为,除非用不同的报酬来衡量不同的劳动,要人们吃苦受累,尽全力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是不大可能的。

    如果劳动成果由他们自己或由他们亲密的同道来享有,人们会比之让劳动成果不得不同更广泛的人分享能更加努力,这样说并不是要否认人们也应当在自己的劳动中得到创造性的愉快,并不否认人们乐于为他们的伙伴服务,也不否认由于得到荣誉而受赞赏会给劳动增添乐趣,这些都是可取的。如果人们的工作是创造性的,如果他们的工作能为他们所珍视的社会目标服务,如果他们的工作得到人们的承认,那么,人们将会格外努力工作,不过,如果没有物质报酬,他们也会不那么努力工作。现在这一点在哪里都没有比在苏俄得到更明确的承认。苏联建国之初,它的领导者们认为,如果把收入拉平,用勋章和奖章来取代工资上的差别,人们的努力不会下降。经验粉碎了他们的预想,当谋求经济迅速增长成为政策的重要目标时,苏联的统治者们又反回来依靠扩大收入差别的作法,而认为那种不管工作做得好坏都应付给同等报酬的见解是有害的。

    在农村地区开展“社会发展”运动以来,近几年,具有现代背景理想的社会自治式的权力机构在兴起。在这些机构里,计划鼓励村民无偿地参加有利于本村的公益工程劳动,如筑路、修建学校、打井、建社区中心或其他公共设施。要使这些计划项目付诸实施,需要作一些组织工作:必须有政府官员制订规划,激发人们的积极性,还必须筹措公积金以支付材料费或聘请本村无法找到的技术人员。有了这样的组织工作,经验表明,村民乐意出来无偿地参加本地的公共工程劳动。说村民乐意这样做,在城里人看来,特别是在我们以个人为主体的社会里,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不过,在一个小村庄里,谁都认识谁,为共同的目的而从事共同劳动的观念也许是改善社会状况的一种十分有效的鼓励。同样,以这种方式所能取得的成就也有一定限度。首先,这项工程必须是当地受益。村民愿意修筑把本村和大路连结起来的小路,而不愿无代价地修筑为所有人使用的大路;他们也许可以无偿地挖本村的下水道,但是,如果其他地区广为受益,他们就不会干了。第二,这项工程必须使全村人都受益,而不得让一些人明显地比别人得到的好处大得多。

    “社会发展”的这些局限性非常明显地体现出以集团义气为动力的局限性。这种忠诚义气在经济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很好地发挥作用。因为在经济稳定的情况下只要求按步就班,不需要个人的首创精神,每个人成长起来,都知道他应该付出什么,能够得到什么,经济系统可以运转自如,甚至可以自动去适应变革,只要这种变革使每个人几乎受益均等。不过,在一般情况下,经济增长不会使每个人同等受益,有些人会比其他人得到的利益多,如果主要是为了别人受益,就很难让人们做比过去所做的更多或做不同于过去所做的工作。经济增长所要求的,不仅仅是人们应当心甘情愿地去循规蹈矩,不计辛苦和报酬。经济增长涉及不同的人的工种和数量的变化;即使上面下令进行革新,增长还涉及这个小集体中个体成员是否愿意自觉地去适应不断变化的机会,寻求和利用新机会。当然,有些社会看来已经达到在他们生活的那种艰难地理条件和用他们掌握的技术所能达到的极限。例如,爱斯基摩人可能正在尽其可能做他们所能做的事情;个性较强就可能发现不了生活中的技术进步;而服从与尽责的约束一旦放松,也就可能反而难以生存。要是经济没有增长的可能,个人缺少积极性也就无所谓了。但是,大部分社会的经济是能够增长的,这种增长不是靠从内部来改进它们的技术,至少也可以靠从外部吸收新的技术或者通过利用对外贸易所创造的新机会来达到。那么,我们一旦从稳定状态进入不断变化的环境,人对集体的责任感在个人努力和报酬之间没有紧密关系的情况下,能否足以产生必要的适应力,是令人怀疑的。这种责任感能否为个人利益留下什么机会,同样是值得怀疑的。在致力于加速经济变化的一切社会里,以个性为主体似乎在突飞猛进,而且似乎是不可避免的。

    (二) 资产的经营管理

    资本的形成是经济增长的条件之一,而资产法的存在则是资本形成的条件之一。所谓资产权,我们指的是排除他人使用某种特定资源的合法权利。这种权利可以赋予某个私人,某个团体或某个公众机构,享有权利者可多可少,但是,不管是谁行使这一权利,权利的排他性是最基本的。强调这一点是因为资产一词往往被用来仅仅指私人财产。政府的一艘战列舰就像农民的一亩地那样,同样是资产,因为尽管战列舰在某种理论意义上是属于“全民”的,但在法律上和在实践上,公众中的个别成员是不得同战列舰发生关系的,除非得到严格的授权。

    一切经济学,无论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封建主义的还是其他的,都把资产的法律概念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因为,如果一种资源及其成果不能得到保护而任人使用,就肯定会被滥用,而且谁都很难发现它是否值得投资加以改进。因此,一旦资源匮乏,对资产的法律保护立即会扩大到一切资源方面。有一些国家,它的人口同资源相比相对稀少,有些资源就可能许多世纪都无人管。个人可以任意砍伐森林,任意捕鱼,随意用水或者随便在公共土地上放牧。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这一切活动都会受到控制;所谈到的这些资源将成为私人资产,或者被承认为公共资产,这些资源的使用将由国家或其他管理机构仔细地加以规定。

    如果说保护公共资产免为私人滥用是必要的,那么保护私人资产免为公众滥用同样是必要的。维护法律与秩序是经济增长的首要条件之一,许多社会衰落下去,就是因为国家不愿意或者过于软弱而无法保护资产的所有者免遭土匪和暴徒的劫夺。投资的天性的确可以引发相当大的民众动乱甚至革命,但是如果动乱长时间地拖下去,入不敷出将取代资本的形成。政府也会被当作土匪和暴徒一样失去人们的信任。如果投资者事先知道赋税的性质和用项所在,他们也许会承受高额赋税,但是任意征税——如一个统治者因为兴之所至看上某乡间住房,便将其据为己有,或者随便抓住一些人,强迫他们拿钱出来——便会鼓励人们隐瞒财富(通常是以非生产形式),把资产转移到国外或者消费掉(在第七章还要进一步讨论税收问题)。

    资产权是举世公认的制度;因为没有这一条,没有改善人们生活环境的动力,人类就不会有任何进步。但是除了基本的排他权外,在同资产有关的法律和税收方面是非常复杂的各个社会大不相同。

    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基本的要求是,潜在的投资者必须相信,他能够“把钱拿回来”,由于投资额外可得到一些补偿而不是消费掉他的资产。这一要求既适用于私人投资者,也适用于政府机构,因为,即使是政府也期望它的钱能全部保值,否则是不会投资的。投资者也许会估计错误,承担的风险也许比他预计的要大,他也许事实上拿不回钱来,但是,在决定投资时,他必定是抱有希望的。另一方面,“把钱拿回来”也要求有较为充分的筹划。有人也许投资于其产品一时不能销售的某种行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得到收益——以私人为例,投资于房屋或其他耐用消费品;以政府为例,投资于学校、公路或机关办公处所;私人也许出于兴之所至投放贷款;政府则出于政治考虑投放贷款,明知这些钱是得不到偿还的。从投资者满足于他将有所收益来讲,这些都属于“把钱拿回来”的范围,不管从物质上,兴之所至还是政治上,投放这笔钱是值得的。从广义上使用这句话,我们就可以说,投资者必须相信他能够把钱拿回来,额外加上对投资的一定补偿,而不是立即把钱用于消费,这是投资的一个条件。

    现在,如果投资者是在自己的公司投资,没有伙伴或雇员,这问题相对说来是简单了。但如果他有合伙人,或把他的资产租让出去,或雇人经营,或别人对其有所影响,由于这些关系会出现种种复杂问题。因为他的资产和别人的资产的共同产品到时候必须分享,如果分享产品的人发生利害冲突,而这种情况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要使各方都感到满意,就必须遵守十分严格的规章。

    首先看一看伙伴关系。如果共有资产是伙伴之间平均分摊的,那么每个合伙人要求投入所得的利益不能多于其他伙伴投入所得的利益——不管投入的是钱、是劳动还是出谋划策。家庭事业也说明了这一点:如果家庭成员众多或相互不合,由于一些成员急于从共同资产中拿出能拿到的一切而不是去维护它,这事业往往因而破败。先前有一些农民试图合伙拥有农业机器,这是另一种例证;人们看到,有些农民并不像这些机器为他们所有那样,细心地去使用机器,因此必须雇佣受过训练的技工去操作和维修,而不能让哪个农民自己去操作机器。现代企业也有不同阶层的股东之间存在利害差异的问题。在控制资产的人和其受益人之间可能存在着债权人的或有利益;因为,如果确定存在着资产有可能转入债权人之手的前途,那么,业主可能不愿去改善经营,甚至会蓄意使其无所起色。经济的增长要求能够决定使资产得以维持还是加以改善的人,应热心作出正确的决策。

    如果使用资产的人不是业主,同样也要产生棘手的问题。因此,如果要使佃户热心保持土壤的肥力和精心改良土壤,对地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就必须细心地作出规定——我们将在这一章的后面一节里再详细讨论这一问题。在一切雇佣的合同中都存在类似的问题。

    其次,拿薪水的经理或代理人都是为人所知的不能令人满意的。这不仅是他们总是想把业主合法所得中的一部分收益归为己有,由于减少了资本形成所需要的补偿,这的确可能使增长减弱,而且还会牵涉到收入分配上的改变。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也许更重要的是,代理人的收入如果不同他们照管资产所耗的精力直接随之变化,他们就不会精心照料;而另一方面,代理人为了延长自己的受雇期,把业主的部分利润再投资于自己经管的资产,从而不适当地延长这部分资产的寿命,而业主的这部分利润本来是可以投资到其他能获取更多利润的地方的。这类问题在遥领制的情况下特别严重;但是,业主要是不愿在他的资产上花费心血,哪怕他住在现场,这类问题同样会有;当然,有些代理人经营资产要比业主强得多,因为他们知识丰富得多,对这类工作的鉴别力也强得多。业主遥领制现在已成惯例,现代工业社会中无一例外。我们的大部分资产要么属于股东,他们把经营权委托给了董事会,要么属于国家或其他公益机构,它们也是依靠雇员来经营。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有严格的但并不完全成功的法律,这些法律力求保护业主的利益,不保护那些受他们雇佣的人们的利益。有些赞成私营产业而反对公营产业的人所持的论据是:私人资产的业主可能比国家给薪水的雇员对资产的照管要好,不过许多持这种论点的人已经坚持不下去,因为大规模组织和联合股份公司的增多,已使很多私人产业的经营从业主手中过渡到了拿薪水的雇员手中。

    最后,我们社会中一些最困难的问题是来自劳资双方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可由任何一方持极端态度的支持者的说法弄得形象而生动。一方面,总是有些奴隶制的鼓吹者,他们认为,工人只应得到能维持生存的费用,而超过这一需要的全部剩余产品属于资产所有者。另一方面,有些人则断言,只有劳动才创造产品,因此,工人理所当然地应给予“他的劳动的全部产品”——是不是要允许扣除一些来抵偿资本减损,始终没弄清楚。在这些极端主张之间,出现了许多对产品分配的不同意见。

    这个问题同我们在本节已探讨的问题不是同一类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讨论的是谁拥有资产,究竟是业主、佃户还是经理,他们中哪一类人对维护和改善资产状况应当热心。然而,工人在产品中的份额不一定牵涉控制资产问题,所以我们将另作探讨。

    (三) 劳动报酬

    我们说过,除非人们的努力成果确属于他们自己或属于他们承认有权占有的人,否则人们是不会尽最大努力去工作的。例如人们在一个联合企业中一起劳动,或为属于另外的某个人的资产效力,当难以把他们自己的劳动成果同别人的劳动成果区分开的时候,问题马上就出来了。

    只要存在规模经济,就有必要在一起劳动。因为规模经济的问题不同于那些由于劳动同所有制分开所产生的问题,我们最好能进行深入的剖析,探讨一下人们为他们自己的资产一起劳动的事例,即合作企业的事例。“合作”一词,各种不同的组织都使用它,而我们在这里研究的只限于原意上的合作社,就是说是工人们自己所有、自己经营和在自己的范围内分配收入的组织(另外的合作社,工人是为挣工资而受雇于消费者或受雇于农场推销机构之类的)。一当规模的优越性开始显现,就需要共同劳动——不管是因为专业分工,还是因为需要一起参加生产某些无法分割的设备。

    合作的单位有两大问题,即刺激因素和权威。关于刺激,每一个入伙者都必须相信别人的诚实,有的时候任何一个入伙者都可能松懈而并没有相应地减少他的产品份额。如果伙伴不多,特别是他们彼此相处不错,或者相互同情,这种制度可以很好地发挥作用。几个或十几个工匠或农夫可以不发生任何重大分歧在一起共事几十年。但这种合作并不总是相安无事的,即使是家庭企业,也难免出现松懈、缺少刺激或发生纠纷。不管怎样,一旦入伙的人增多,这种伙伴关系就不可能只靠相互信赖和同情了。按照各个成员的工作时间和熟练程度来付给报酬就有必要了。超额利润仍可按照某种“合作”原则进行分配——按照收益、按照平等、或按照资本的多少等原则——但是重点必须主要放在建立工资刺激制度上——按件计工、奖金及其他——这个制度要奖勤罚懒。

    但是,这并不是由于规模大小产生的唯一问题,更为困难得多的是经营大型合作企业的问题。一大群人在无纪律、无权威的情况下是不能有效地一起劳动的。必须有人作决定和贯彻执行这些决定。合作社的成员可以是平等的伙伴,但不能有同等的权威。如果人很多,他们就必须把他们的大部分权威委托给一个委员会,而执行委员会要是不肯把它的大部分权威委托给并把责任直截了当地放在少数个人的肩上,什么执行委员会都是无能为力的。不管怎样,这就是说,合作社的绝大多数成员无权参与决策,而必须像任何领工资的雇员一样执行命令。他们将成为对此感到不满意的人。他们或许还不满意收入的分配办法;不满意自己同别人不相上下的工资,也不满意经营部门要把大部分结余储备起来以应急需或用于扩充业务的愿望。他们迟早要把权威弄垮,内部的纷争使组织四分五裂。其结果,以合作形式的大规模组织要同不以合作原则经营的其他大企业进行成功的竞争,实际上是不可能的。种种例外反证了这一规律。苏联的集体农庄只是名义上的合作,经营管理由共产党党员来做,他们告诉每个农庄庄员该做什么,按庄员的劳动付酬,把结余部分按收入的比例分配。庄员个人只是在理论上有权改变经营管理和政策。以色列的集体农场是真正民主的,这些农场确实多半受惠于一个中心机构并受其监督,但是这样做看来并没有限制它们真正的自治权。农场成员平均250人左右,对成员甚至并不按他们的劳动计酬。大部分观察家似乎一致认为,这些集体农场所以取得成功到现在是凭借同移居以色列的犹太人在农业方面联系在一起的特殊感情,是采取军事保护孤立定居点的集体组织工作所起的作用。在建立一个犹太民族之家中蕴藏的这种特殊联系和感情迟早将消失净尽,到那时,如果这些集体组织仍保留着它们的原始共产主义并在经济上取得成功,他们将是在违背前人一切经验的情况下干出来的。

    一些合作形式是人类原始的劳动单位。我们知道,在最早期的社会里,劳动单位是家庭、氏族、手工业工人行会、牧师、或其他群体。西方的工业资本主义开始有了合伙单位,让手工业工人一起劳动;手工业工头雇佣短工似乎在中世纪后期才出现。集体劳动有它的优越性,特别对那些生计艰难,成天担心遭到不测或周期性自然灾害的人特别有好处,到时候可以互相帮助,在一起劳动也可以互相照应。农民组织成劳动小组互相帮助种田、盖房、开荒或收割,这是十分平常的事。但是,这种组织形式要继续下去,取决于集体忠诚义气、家族观念或宗教联系。只要以个人为主的观念开始滋长,只要从事经商或为个人日益懂得进行革新的机会越来越多,只要大规模的组织开始显现经济效益,这种组织形式便立即解体。企业的合作形式对于稳定的社会是最优越的形式,但是作为一个生产单位(有别于销售或信贷单位),一旦越过较低的物质水平阶段,它就不容易再存在下去。

    一切大规模组织都存在着刺激问题和权威问题,即使在工人拥有他们靠其劳动的资产的情况下,也不例外。但是所有制和劳动分离产生了第三个问题,即在劳动和资产之间分配收入的问题。在合作组织中,资产不单独计股,全部收入在使用和拥有资产的人当中分配。但是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里,资产不是属于资本家就是属于国家,无论在哪种情况下,业主既要求一定的报偿也要求参与监督经营。特要指出的是,资产的国有化并不解决上述任何一个问题。在社会主义理论发展过程中有过一个阶段,社会主义者主张资产应当属于劳动者——以工团主义或基尔特社会主义、或工人监督的形式出现——在那种情况下,社会主义将简化为合作企业,只面临两个问题而不是三个问题。但其结果,无论是苏联、美国、英国或其他地方,社会主义采取的形式并没有把资产从私有者手里转给工人,而是转给国家或其他权力机构,由国家或权力机构来进行监督并保留一份收入。这种作法在工人头脑里引起多么大的异议,则取决于他对国家所持的态度。他可以十分相信,与国家共有并由国家进行管理,比同与私有者共有并由私有者管理更公平一些;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所受到的教育要去相信什么。有的工人是在担心他们的政府和在同雇主保持友谊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他会抵制这种转移资产的办法;而另一些人受的教育是仇恨“雇佣阶级”和尊重“民主国家”。但是无论如何,哪怕工人愿要国家老板而不要私人老板;愿要国家的投机商而不要私人投机商,他是不大可能挑选这个不要那个的。这就是说,在最正规的国营企业形式中,他会意识到,他得不到他劳动的全部成果(不管这意味着什么);“拿工资的奴隶”不得不唯管理人员之命是从。这就证明,国营企业的问题同私营企业的问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不同,如果说在苏联不像在英国或别的地方表现的那么显而易见,那主要是因为工人的态度在没有民主的社会里不容易表达出来。

    资产有分得一份收入的权利始终是让人心情激动的。有一个学派极力主张,财富是劳动创造的,只应属于劳动者,由此而产生了劳动价值论。另外的学派则为维护资产享有的份额提出了许多论据——人们有拥有资产的天赋权利;需要提供刺激来改善资产,马尔萨斯的理论认为,穷人会把资产的收入浪费在多子女上,富人则把资产的收入用于再投资;心理上的成本节约;各因素取得边际生产力的权利等等许多辩护理由。国家的机智灵活并不亚于私人业主及其经济哲学家。如果20%的国民经济需要用于资本总构成;20%供政府当前开支,即使最社会主义的国家也不难证明,工人不能指望拿到他们劳动的全部成果;或者说得更巧妙一些,他们必须满足于直接得到的60%,对那间接地以他们不能也不会由他们自己支配的方式花在他们身上的40%一定是高兴的。

    这些问题在大规模组织中可能无法解决。工资支付的计件工资和奖金制度也许能刺激干劲,分红的办法也许可以恢复一点合作企业的气氛,但是对生产有权提出要求的人太多,要不是不断地使投入同得到的报偿相适应,合伙人就无法毫无怀疑地彼此信赖。工人们将比较他们得到的报酬;把他们的报酬同管理人员或高级职员的报酬相比较;把总产出同不是被私人资本家便是被国家拿去的份额相比较。有些时候在有些地方,合伙人的争吵比在其他地方更激烈;他们永远无法同意对所有人都公平合理,因为谁都说不明白什么样的公平才是人人永远可以接受的。所以这也是个权威问题,就像刺激问题一样是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在大的机构中,人们在心理上对劳动的不舒适感是无法医治的。人的头脑生来就不受纪律约束,大的组织要是没有纪律、服从和忠诚,就无法管理。可以让工人们有权选举管理委员会的代表,但是,如果这个组织很大,代表同选民相比不可能很多。总之,一旦代表们负起管理责任,他们必然倾向于站在管理的立场,因为他们知道,自下而上是管不好一个大规模组织的。大组织里的管理部门和工人之间的对抗心理,就像僧俗之间、政府与平民之间、家长和家庭之间、将军与士兵之间的对抗心理一样,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心理的产生是由于工作在一个不能不接受无数决定的环境中,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行其事,因为这些决定在制定时,我们除间接参与外,没有参与的资格,而且这些决定并不适合每个人的情况。这种状况给管理部门提出一个没完没了的难题——管理部门要对它们管辖的人们表示关心(绝不是不利用它们的效能)来赢得忠诚,使它们的事业近似和睦家庭那样互让互敬,而不靠军事集团那样等级森严和动辄制裁。但是,大规模组织不可避免地要有冲突和挫折。

    也许对工人要求自治的愿望过于重视,无论是认为工厂内部可能实行民主的人,还是担心不能实行民主准会导致工业制度失败的人,都过于重视这一愿望。工人并不都是希望在工业中实行自治的;或许多数人宁可得到一份职权范围有限的工作,而不承担一般事务工作的责任。在一切人类社会中,无论是工厂、郡县、工会、教会和国家,到处可见的是,只有很小部分的少数人愿意去当官或对本组织的事务始终热心不怠。他们也许很高兴属于这个组织,他们可在选举中出来投票——虽然投票的百分比有时很小——但是要让成员们随时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是非常困难的,更不用说让他们积极参加讨论和管理了。之所以如此,人们也许认为,少数人要求积极参加管理的愿望在工业中可用那些涌入小公司的人予以满足,因为在那里参加管理是行得通的,而那些到大企业的人,他们宁愿有人为他们管理事情。但是事情并非有这样的预期结果。恰恰相反,大企业倒是经常吸引那些渴求组织和监督的工人,这些人就会鼓励其余的人为保护自己而去参加管理(他们是这样看的),要不就会滋事生非(管理部门有时是这样看的)。

    这些少数积极分子在教育和组织其他工人为争取工资所

    起的作用,还将唤起舆论风尚在人类有关的事务中所起的作

    用。虽然制度的成败一方面取决于其固有的本质,而另一方

    面也取决于人们信任这些制度所中意的是什么。20世纪经历

    着的大的工业动荡,既有宣传上的原因,也有其他原因。苏

    联的产业工人不如美国工人自由,得到的生产份额也比美国

    工人少,但是可以相信,赞扬这种状况的宣传鼓动可使他们

    接受这些比美国工人要强得多,美国工人受到的是反对类似

    苏联状况的强烈宣传,虽然美国工人的情况相对优越。因此,

    要作出预言是不可能的。斯巴达克斯时代生活在罗马的某经

    济学家也许已经满怀信心地预言,奴隶制对群众来说简直无

    法容忍,一定会很快完蛋;实际上,奴隶制曾比过去更牢固

    了。同样,现在也许有人想要预言,大规模组织无论是合作

    的、私营的还是国营的,都在证明使工人非常厌烦,一定会

    失败;而且预言,只存在建立在私人关系上的小型企业的时

    代将很快到来,这些小型企业将长期保留下去,没有罢工和

    怠工,能在市场上站得住脚。但是这种预言也许恰恰是错误,

    尤其是因为国家越来越多地参与管理,国家同教会和工会领

    导人一起说服工人,使他们相信这是一项根本的变化,将给

    他们带来最美好不过的世界。再回到我们在本节开始叙述的观点:“除非人们努力的成果确实属于他们自己或属于他们承

    认有权占有的人,否则人们是不会作出努力的。但是,他们

    认为什么是他们适当的一份劳动成果和他们承认谁有权提出

    要求,这些大都是主观上的问题,要看他们所受的教养,要他们相信的是什么。

    第二节 贸易与专业化

    现在再来探讨一下制度为贸易和专业化提供的种种机会,因为扩大贸易和推广专业化是经济增长的极为重要的部分。

    (一) 优点

    贸易从多方面刺激经济增长,推动专业化的发展只不过

    是其中之一。贸易通过向社会引荐新的商品刺激了需求,进

    而刺激人们要求多干工作或提高劳动效率的愿望。由于眼界

    狭小,需求有限,在许多原始社会,劳动水平低下,贸易一

    开放,影响所及,会使人们对劳动的价值采取革命性的态度。

    贸易还会减少社会对流动资本的需要。在没有贸易时,一家

    一户必须贮存它需要的一切;有了贸易,这种贮存便由商人

    在集中的库房去保管,因而各户消费品的贮藏量大大减少。对

    于那些生活在饥饿边缘的国度来说,消费品的贮存确实往往

    意味着生死存亡,因为贸易可以在灾荒之时把消费品从丰裕

    的地区运往欠缺的地区。贸易也给人们带来新的观念——消

    费的新方式、新技术或社会关系的新观念。从域外之地流入的种种传说对既定的传统提出了挑战,使社会的个体成员能

    以种种方式进行实验,而否则是不允许的。如果我们在研究

    任何一个国家的历史时发现,经济突然急剧增长、信仰发生

    变化或社会关系有所改变,其原因几乎总是由于进行贸易的

    机会增多了。

    贸易还会促进专业化的发展,因为劳动的分工取决于市

    场的范围大小。亚当·斯密谈到专业化时说,专业化的高度

    生产率“首先应归功于每个有特殊技能的工人技艺的提高;其

    次要归功于时间的节省,时间通常是干完一件活再干另一件

    活的过程中流失了;最后,要归功于许多机器的发明,方便

    和节省了劳动,使一个人能干许多人的活”。斯密非常重视劳

    动分工,他甚至似乎认为劳动分工是发展技术和使用资本的

    起因。后来的一些作者对他这种看法提出异议,有的甚至提

    出了相反的说法——专业化不是原因而是结果。现代,我们

    可以说,专业化、技术知识和资本是平行发展的。

    不断提高专业化似乎就像生物进化原理一样,已成为一

    条经济原理。它同经济的增长密切相联是毫无问题的。然而,

    它有它的代价。任何专家都有可能吃苦头,如果对他的专业

    服务的需求缩小的话。需求是经常变化着的,因为人们的情

    趣爱好在变,或者新技术、新商品使老的技艺淘汰下来。如

    果这方面的专家不能转入其他领域,他的收入就会受到严重

    损失。这也适用于整个社会:专业化程度越高,越需要职业

    上的机动性,这是防备需求变化的最佳保证,如果贸易中断

    因而无法得到重要的供应,例如:战争打断了贸易或者由于

    地震等自然灾害切断了正常的供应来源,专业化也许会给社会造成困难。这种情况下,可以动用紧急库存解决一下暂时

    中断的必需品供应,就像现在美国政府设置的战时储备这样。

    不过采取措施预防过分专业化也许是可取的,究竟怎样才算

    不过分则是主观上对危险性估计的问题。

    过于专业化的另一代价是失去平衡。这一点在农业经营

    中看得很明显。过分专门种植一种作物就会造成生态失调,表

    现为土壤肥力枯竭,病虫害蔓延。个体农民都懂得采取作物

    合理轮作或间作的办法来防止地力衰竭。但是,个人无法阻

    止本地区的农民采取单一种植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病虫害危

    险。在一个认为单一种植不可取而暂时可获厚利的地区,要

    想制止这种种植方式,就必须集体作出决定,禁止种植或对

    其他作物给予补贴。

    专业化也会造成人的才智失调。专事采矿的人同专事务

    农的人对世界的看法不同。同样,在一个集体内部,从事不

    同专业的人对事物的看法也不同,很可能在世界观上和物质

    利益上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些观点上和利益上的不一致

    往往令人无计可施:参加学校毕业授奖典礼日的演说家们谴

    责范围狭窄的专业化,要求教育的基础应当宽广。尽管这样,

    有人认为这种变化也许会对人类社会生活的特质增添某些东

    西,而这些东西在人人具有同样职业和经历的社会中正在消

    失。专业化给合作带来更多的问题,但是它也给思想进步提

    供了更多的机会,因为正是在种种经验发生冲突当中,人的

    思想才得到锻炼。

    同样,物质利益的冲突至少使得社会不断发生变化。客

    观事实是这样,不管我们是否接受唯物主义者的观点,把全部历史看成一连串的阶级斗争,还是我们是否仅仅认为如果

    人人满足于国民收入中有他的一份,社会就不会有多大的变

    化。有些人惋惜的是,变化没完没了,并且说,他们宁愿回

    到人人自耕自纺的世界——要是存在过这样的世界的话。在

    这里,我们不谈喜欢变化还是喜欢稳定(这个问题放在附录

    中去谈);在这里,我们仅仅指出,变化是永无休止的,而专

    业化将为变化作出贡献。

    (二) 市场的规模

    市场越大,专业化的可能性就越多。市场的规模取决于

    一家一户的自给程度、人口的多少、交通运输是否便宜、社

    会财富的多寡,情趣是否符合标准以及人为的贸易壁垒的多

    少。

    原始家庭几乎全部自给。每个村庄有一些有专门手艺的

    工匠,但是他们仅能满足村民的一些零星需要,整个村庄的

    自给自足状态主要是同它与世隔绝有关,而每户人家的自给

    状态则主要同妇女的地位有关。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原来

    是妇女在家里干的活转到家庭之外的代办机构去承担了,这

    些机构由于分工比较明确,投入资金较多,因而效率高,如

    取水、磨面、纺纱、织布和缝纫、教育儿童、照顾病人等等。

    这种活计的转移是由于妇女劳动力离家转移到户外机构参加

    劳动而同时发生的。在大多数原始社会中,男人反对他们的

    女人干活挣钱。打破这些禁忌之后,加速专业化便成为可能,

    国民生产也有了很大增长——妇女的自由也随之大大增加。

    市场的大小还取决于人口的多少。某些类别的生产中存在着相当大规模的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公用设施,以及某

    些服务业(教育、卫生、群众娱乐)。相当多的国家人口稀少,就是说如果它们的人口多一些,这类产品或服务就可在大规

    模生产的基础上较为廉价地提供出来,而不是在规模较小、不

    那么专业化的企业里生产。不过人口的多少是一种概念,它

    同空间和数量都有关,因而这实质上是个交通问题。如果运

    输费用是零,即使最小的国家也能享受专业化的全部好处,因

    为整个世界会成为一个单一的市场:即使最小的国家到时也

    能实行专业化,把自己的剩余产品卖给别人,换取自己想要

    的消费品。在第六章里,我们将更充分地讨论人口问题。

    交通的费用和范围部分取决于自然特征,部分取决于企

    业的运输事业。有些政府在这方面比别的政府更意识到自己

    的责任。确实,在大部分国家的历史上,好的统治者往往由

    于他们把精力用在扩展道路系统方面而扬名,而坏的统治者

    则因他们主政期间道路状况恶劣而声名狼藉。从经济观点出

    发,便宜而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是任何国家所能有的最大幸事。

    在铁路发明之前,水上交通是唯一比较便宜的运输方式,凡

    是靠海或有江河之便的国家,贸易最发达,财富也增长得最

    快。如果我们要问为什么有的国家在人类历史上比其他国家

    起过更有活力的作用,答案之一往往是比较靠近水路。

    市场容纳商品的多少显然取决于买主的财富。需求标准

    化的程度也同样重要。在美国,人们愿意购买成批生产的标

    准化物品,这有时就是劳动生产率比较高的一个原因。这里

    有一部分是追求虚荣的社会风气问题,如果社会风气要求显

    示个人的显赫地位是以购买个别设计的商品、手工制品,或专门按本人要求的款式定作的物品为荣,那么,市场容纳每

    种类型的商品就少。这也可以说是个阶级结构的问题;拥有

    高度发展的中产阶级的国家,比只有富人和穷人的财富均等

    的国家,更可能为成批生产的商品提供较好的市场。除去阶

    级差别,对个别设计的工艺品的爱好也许仅仅由于某个国家

    的工匠技艺超群才引起的,这些工匠在大批生产实现之前的

    几十年或几百年,曾专门从事生产声誉卓著的制品。例如法

    国和印度的情况就是这样。以后,当大批生产成为可能时,这

    类国家也许会落后于别的没有专门技艺并因而较容易出现大

    批生产需要的国家。许多事情也取决于企业领导人的想象力。

    在像福特和伍尔沃思那样的人带出这条路之前,谁也不知道

    对成批生产的商品需求的规模有多么大。

    其次,存在着人为的贸易壁垒——捐税、关税、限额和

    禁令等等。减少这些壁垒是人类在16世纪到19世纪的最伟

    大成就之一。工作从国内开始,先消除政治疆域以内的内部

    壁垒,接着是在一些原来由地方王公掌握大权的国家建立强

    有力的中央政府。重商主义年代以其维护限制对外贸易的作

    品而闻名,但是重商主义哲学家们最重要的著作是他们坚持

    内部统一的优越性,努力消除当时存在的内部贸易壁垒。他

    们的著作决非毫无作用;今天,谁都不会主张下属政治当局

    ——省政府、县议会或市政府——应当有权征收关税。重商

    主义年代悄悄地进入了自由贸易年代,19世纪是它的鼎盛时

    期。在19世纪,几乎世界上各个国家都减少了国际贸易壁垒,

    虽然到19世纪末潮流有了改变,但1900年,同前一个世纪

    相比,贸易上的限制是微不足道的。当今有关国际贸易的种种看法再次像重商主义年代那样复杂起来了,这个问题我们将放到第六章去谈。

    (三) 组织

    人们一开始专业化就需要有一定的机构来协调他们的活

    动。规模最小时,可以由政府下令来起协调作用。在一个厂

    家、一个政府部门或一个军队单位的内部,都个别通知每个

    专业人员要作什么事,经理部门的任务是要有一个构思,怎

    样让各个人适合一起工作。然而,这种事情为了整个社会就

    干不成,因为要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些目的所采取的手段

    要由中央协调就太多了,无法有效地工作。实际上,个人的

    活动要由市场来调节。供求决定价格,个人能以对价格刺激

    作出反应的方式来达到他本人的目的,与此同时,服务于所

    有个人的更为广泛的目的。价格机制的确解决不了所有的社

    会冲突;价格机制能同一切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是不完善的,而

    且它的作用也要受到人们努力的影响,人们力图阻碍它自由

    发挥作用。价格机制到处都由私人垄断资本家或由政府作出

    规定,但是只要存在着专业化和贸易,哪一个地方都不能把

    它统统取消。即使是苏联政府,它对经济活动的规定比其他

    国家政府规定得都多,也十分注重依靠价格体系来调节经济

    活动——刺激稀有技艺、刺激农业产量、限制紧俏商品的消

    费、迫使国营工业提高效率和在没有什么“计划性的”经济

    部门多少也利用价格来达到一切其他目标。

    现在,如果要把价格机制当成调节器,人们必定对价格

    很敏感。他们必定关心价格,无论是对他们能从事的劳动、他们能制作的物品、他们可能购买的商品还是其他情况,他们

    都关心;他们必定愿意对价格作出反应,为利用价格的有利

    变化而改变他们的态度。人们对价格敏感的文明也许被轻蔑

    地说成是“拜金的”或者是“贪得无厌的”文明,但是,我

    们关心的不是道德或轻蔑,而是经济增长的条件,经济增长

    要求专业化,专业化要求由价格机制来进行协调,这种协调

    只有在个人对价格的变化作出反应时才有相应的效力。这种

    反应的程度现在大体上是个习惯问题。人们到目前仅仅是为

    他本人的生计而从事生产的,当人们最初知道价格经济时,他

    们对价格的反应是有限的,不熟练的。他们会错过种种机会,

    不知道如何进行选择,很容易受骗上当,意识不到价格的暂

    时变化和永久变化之间的差别,不懂得季节性变化和周期性

    变化,不懂得打多少折扣等等。就像学习人类文化的任何其

    他部分一样,人们必须学习怎样对市场价格作出反应。人的

    作为会随着一代又一代成长起来有所改善,他们已经越来越

    了解和运用市场了,并且对市场上的欺骗有了经验。

    专业化还要求使用货币;以货易货只能适应专业化和贸

    易的初期形式。货币的发明,就像拼音字母的发明或发现自

    由取火一样,是人类的一大成就。没有货币,贸易就会少得

    可怜。没有货币,每户人家就不能从集中的贮存库(商店)中

    购买需要的东西,而不得不把全部物品储备起来。没有货币,

    就不可能有借贷和投资。

    尽管货币有它的价值,但货币的发明传播得很慢,致使

    世界上有大片大片的地区,在那里货币才刚刚开始流通使用。

    例如,亚洲的一些大国在文字记载的历史上曾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使用了货币,而现在仍有多达40%的国民生产,按标准

    定义讲,无法换成货币。货币的使用是同专业化和贸易联系

    在一起的,人们穷到没有剩余物可供交换时,也就用不着货

    币。

    由于市场越来越重要,货币的使用使社会制度发生变化;

    更重要的也许是它使人的态度发生变化,一旦货币开始在某

    个社会流通,一旦为开拓市场进行生产成为人所共知,经济

    关系就会日益不断地向不以人为的基础方面发展。地位和家

    族关系算不了什么,因为钱更加重要。用现金积累财富比用

    牛或一袋袋谷物更容易;“贪得无厌的”本能——渴望取得财

    富——因而比较容易施展,而且这种本能由于得到施展而成

    长。有了货币,“资本主义的”货币借贷关系和工资雇佣关系

    也比没有货币更易于推广。因此,在不能用货币的社会里适

    用的组织形式,如庞大的家族组织或主要基于地位维系的组

    织,在货币广泛使用之后便不起作用了。

    我们再要指出的是,专业化和贸易还要求市场的场地有

    所组织。缺少市场是原始社会的一个标志。几乎总是要有一

    些集中的场所,在那里可以买到食品、衣服和比较简单的消

    费品。但是专业化要求的市场种类范围,比之劳动市场、房

    地产市场、外汇市场、借贷市场、股票证券交易市场等等要

    大得多。这些市场采用各不相同的形式。正如房产代理代办

    所是一种市场一样,可以付钱给某个个人,使其成为像过去

    那样的专门把买主和卖主集拢在一起的市场。市场也可以就

    是某家报纸上的一栏广告。市场的数量和多种多样则是社会

    的财富的标志。有时,单开办一个市场方便贸易,就能增加财富,但是在社会能以开展足够的贸易来证明需要市场之前,也有可能开办市场——就像有些比较穷的国家,那里在谈论开办股票交易所的事情。

    专业化和经济单位规模大小之间的关系不是很简单的。

    有的人认为,专业化使厂家的规模增大,因为分工细增加了

    工种的数量,从而增加了协调单位的规模。但是不一定都是

    这样,因为专业人员的活动也可以由市场来调节。某种新产

    品第一次上市时,介绍它的厂家不得不在自己的车间里制造

    大部分零配件;但是随着需求的增长,各种厂家将专业分工

    生产零配件。因此,汽车现在是由几十家不同的厂家生产的,

    各自专门制造底盘、车身、挡风玻璃水刷、轮胎或大量其他

    汽车配件;而所谓的“汽车制造厂”不过是把大部分从别的

    厂商那里买来的部件装配起来。专业化就其在生产活动中的

    成果来看将使厂家的规模增大,因为生产活动必须大规模地

    进行;但是每当把生产活动分解成部件加工时,专业化就会

    缩小厂家的规模。

    大规模组织因而成为专业化的间接结果之一。因为人们

    从事各种专业,他们的活动必须加以协调,这种协调可由市

    场来完成,也可在厂家内部进行。在这方面,市场和厂家的

    作用成反比。市场越完善,就越不需要在厂家内部进行协调,

    反之,市场越不完善,需要企业协调各个专业人员的活动的

    机会就越多。认为这类专业化的原则对大规模组织有利的看

    法是不对的。如果市场组织得好,小厂家就容易生存,以致

    像廉价专家咨询,技术服务、零配件、原料等都能廉价买到,

    产品也容易卖给买主或中间商。市场组织得越好,各个厂家

    要给自己办的事情越少,市场越小,就是大规模组织的有利

    条件。

    由此推论,如果人们喜欢小规模企业,最好的办法是在小厂家周围组织起种种既有效又便宜的专业服务和代销机构,使这些厂家不致由于规模小而处于不利地位。大的组织可从事研究、作大宗买卖、筹款容易、生产标准化产品、作广告、聘用最好的专家顾问等等。小组织如果其周围辅以代理机构,同样能办得到,这些机构——私人的、合作的或法定的——可以把需要按大规模来完成的一切工作接过来,从而使小厂家可集中适于按小规模来完成的那些活。这样,小农场可以从农业推广站得到专家咨询,可以从种子公司得到良种或从拖拉机出租站得到拖拉机,还可以把产品卖给批发站,由它去进行分级、加工、作广告和批发。如果要讲求效率或使经济增长,并不是非要个体厂家规模大才行,但是,无论是在厂家内部还是在组织良好的市场结构内,除非采用规模经济,专业化的优越性确实不能得到保证。同样,组织良好的市场能取代大厂家到什么程度则因行业与行业的不同相关甚大,很难有效地按小规模来组织铁路运输、炼钢或组装汽车,而小型企业在公路运输、店务管理和从事某些类型的农业和范围有限的制造业方面则可运筹自如。经济增长确实要求发展大规模生产,但是,就效率而言,市场、合作运动或政府可继续扶植较小的单位。

    大规模组织的扩展取决于企业家的手腕以及这种手腕对

    其他生产因素的运用如何。企业家的职责可由私人或政府官

    员来承担。无论是哪种情况,企业家所能处理的企业职责大小都是运用他的能力、经验和他所掌握的技术的表现。先以

    技术来说,大规模组织的发展是由于通信手段(书写、电话、

    无线电)、计算手段(统计方法、会计)和行政手段(等级制

    度、委员会等等)的发明。所有这些发明扩大了有效活动的

    规模。在大多数不发达国家里,富有大规模行政管理或技术

    的经验的人很少。在这些国家,小规模组织比大规模组织更

    为适用,其原因就是缺乏经验,组织小规模的活动比较合算,

    而较为先进的国家会发现组织大规模的活动更加经济。随着

    经济发展过程,国家将积累行政管理经验,并能更有效地把

    大规模的方法应用于更为广泛的活动领域。

    由于大规模组织涉及人们态度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并随

    之招来许多不满情绪,以致许多人不喜欢它,而宁愿不扩大

    组织规模使经济可能增长多少就增长多少。这种态度在一个

    自然资源只限于可耕地的国家是足可以了,如果这个国家拥

    有相当的资源可供开采或加工,这种态度几乎可以肯定会限

    制许多机会,除非允许和鼓励发展大规模企业。

    第三节 经济自由

    (一) 利己主义和集体行动
    西欧和北美在近几个世纪人均收入的增长完全同经济自由的发展有关——同个人改变其社会地位或其职业的自由、同租赁资源并以增加产出或降低成本的办法把资源结合起来的自由,以及同其他已经在贸易方面有所建树的人竞争的自由有关。在这一节里,我们要研究制度上对这些自由的障碍。但是,我们首先必须指出,利己主义并不一定是发展经济最快的道路。集体行动也是必要的,在某种情况下,甚至会产生较快的成果。
    以政府行动的方式表现出来的集体行动,即使只是对私人行动的补充,也是必要的。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会起推广作用,关于这一点,我们在第七章中将要详细地谈到。这些作用,甚至在私有企业经济中,包括诸如保养公路或促进研究这些明显的作用,直到诸如对新企业提出担保或向私人商业提供资金等比较复杂的作用。政府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私营企业家风度的质与量,个人开拓能力越小,落在有为的公用事业上的负担越重。

    不过,除了政府行动之外,强烈的民族团结意识会有助于经济发展,不管这种开创事业是由个人还是由政府去做。如果民族的成员习惯于求助和接受领导,实现经济增长所要求的变革就会比如果人人都是顽固的利己分子要容易得多。这一点可以多种方式显现出来。如果开创事业是在新技术方面,一旦革新者表明这种新技术能提高生产,普通人将比较快地转变。如果有必要在大规模企业中安排要完成的工作,那里原来人人都是他自己的监工,新的纪律能迅速确立。如果不得不作出种种牺牲——譬如,如果政府决定要实施一项资本构成的重大计划——其实现将比在成员不大容易为一个共同目标团结起来的社会引起的内部冲突要少、通货膨胀要小。如果习惯和制度必须加以改变——如妇女的地位、土地的合法地位、对移民的态度——这种改变是比较容易的,等等之类。

    有些历史学家把近百年的中国历史同近百年的日本历史相比,他们着重强调日本社会生活中的“纪律”,而中国的利己主义较多。要给这些概念下精确的定义或作精确的估量是极为困难的,但是由于经济变革是为少数人倡导而多数人仿效这一点是很清楚的,所以整个社会的变革速度应取决于多数人是否愿意接受少数有事业心的人的领导,这似乎是合情合理的。

    集体行动和内聚力感不单单对经济增长是必要的,而且

    在某种情况下,它们可以取得优于利己主义所取得的结果。一

    个按照强制路线组织起来具有内聚力的集团,也许比一个具

    有比较多的利己主义倾向的集团更有能力达到既定目标。这

    对于任何事都必须按照计划进行,也许具有优越性,因为大

    家一起干乃是成功的要素——无论要达的目标是作战、控制

    某条大河的洪流(否则有造成破坏的危险)、扑灭森林火灾还

    是其他需要人人都接受首领命令才能成功的活动。具有内聚

    力的、强制性集团,如果其首领比个人更了解经济增长所要

    求采取的措施,也将有助于占优势的经济增长。首领可以推

    行教育、改进的技术、使用良种、提高资本形成的水平,或

    者改变诸如土地使用、奴隶制、垄断等社会关系。所以,要

    说经济增长取决于个人有无施展权术的自由是不真实的,因

    为采取的办法是个人要被迫去干促使经济增长的事情。个人

    自由在经济事务方面的优越性这种情况,是出于认为首领没

    有卓越的知识头脑,出于认为在多方面有所追求的个人比一

    个有垄断权术的首领,更可能发现敞开的门户的这种信念。我

    们即将看到,这种信念在先进社会里是完全真实的,而在落后社会里则显然不那么真实,落后社会的成长全靠模仿较为

    先进社会充满活力的特征。所以,倘若一个政府以促进经济

    增长为己任,而且对涉及的问题有合情合理的充分了解,则

    建立在强制基础上的落后社会几乎肯定会比建立在利己主义

    基础上的落后社会要增长得快。难处在于条件,政府可能是

    有才智的,是有强制权的,并且基本上是真心实意关心普通

    人的;但是要这三者都具备看来属于例外而非必然。

    这些探讨对于当前关于“计划”的争论比之对于是由公营企业而不是由私营企业经营工业的争论更有关系。这个问题在人们讨论中往往被混为一谈,但它们完全是两回事。中央计划的私营或公营经济都能存在;而公营企业经济同样可以有计划,也可以无计划。我们先说一说公营工业,然后再谈作计划的问题。
    私营工业和公营工业之间的争论,涉及到许多问题,其中大部分都同我们当前的目标无关。许多争论涉及到收入分配的后果,这不是本书的直接兴趣所在,争论之点是,国家职工从国民收入所得的部分是否要比营利的私人企业家所得的部分为多。争论的另一方面是,在财富和主动性都集中在国家手中的社会里,对个人自由——工人的自由、消费者的自由或政治自由,会产生什么影响。我们现在关注的仅仅是争论中涉及到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的那一部分。
    这问题本身将分解成刺激和资源使用的问题。企业家,无论是私人还是国家官员,必须受到激励去寻求种种办法,来降低成本、用引进新的或更好的商品或用改进销售或服务的办法来改善为公众的服务。他还必须善于使用劳力、资本和原料;这就是说,在寻求提供资本的支持者时,在说服这样或那样的权力当局让他得到他需要的劳力和原料时,他必须没有太多的困难。

    至于私营企业系统最初是靠私人利润的引诱,那是个刺

    激的问题。不过,这种刺激在小厂家要比在大公司管用,因

    为大公司的企业经营是由董事和拿薪俸的经理们来掌管的,

    他们的报酬在这期间同利润并无紧密关联。私营大公司的企

    业经营和公营公司的企业经营都同样依靠刺激;无论何者,都

    可有按利润多少不同的少额奖金,但主要的刺激是雄心,是

    要把本人工作做好的意愿,是希望得到晋升以提高薪俸的意

    愿,是希望得到赏识的意愿。因此,就刺激来说,在大规模

    工业范围内,私营和公营企业之间也许没有太多的选择。在

    小规模活动中选择就多得多。多数小规模企业——商店、农

    场、饭馆、小工厂、专业性服务——都是在能力并非超群的

    人管理下,在干按步就班的工作,这些人是没有强烈的雄心

    足以驱使他们去采纳已经改善的作法,因为没有物质刺激,也

    不担心破产。如果完全禁止私营企业,大企业就有可能继续

    保持高效率的魄力,但是较小的企业——在任何国家,这种

    企业占工业、商业和农业就业人员的一半以上——的效率极

    有可能会下降到相当低的水平。

    大企业和小企业间的区别差不多也适用于取得(资源)问

    题。在任何系统中,私营的或公营的,大企业筹集需要的资

    本要比小企业容易。如果只能从国家机构得到资金,这种差

    别或许还要大,因为大企业的政治和其他实力使得它们更易

    于坚持得到需要的资金。同样的实力还可能给它们以更大的垄断的权力,为取得新的较小的工业、公司或商品的竞争者

    得不到的资金和其他资源而施展计谋。小企业,特别是那些

    急于要实验未曾尝试过的设计方案——新商品、新发明等等

    ——的小企业,也许会发现要得到必要的支持,比他们在私

    营企业系统去寻求支持还要困难。

    许多事情取决于对资源的控制普及到什么程度。如果没有来自某中央权威的许可就不能得到资金、劳力或原料,企业家们就没有施展才能的余地,无论是私营企业系统还是在公有制系统。这种由中央计划的经济,无论私营还是公营,届时将受制于计划制定者决定的方向。为了达到某具体的目标,这类经济优越于无计划的经济,因为无计划的经济没有具体的目标。计划经济在形成战争力量方面是比较优越的,这就是战时各类经济所以全都纳入高度计划的原因。在施行高水平的资本形成时、在创建某一大产业部门、或在计划制定者给自己规定任何其他的单一目标时——如灌溉沙漠、建筑房屋或其他,计划经济也是比较优越的。如果没有必须集中努力去实现的单一目标,计划经济便不如无计划经济。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个人作出的判断同在中央的计划制定者的判断会是一样的或优于后者;因为不存在经济应向哪里发展的单一方向;因此,最好让每个人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去自由地充分利用他所能得到的资源。无论企业家是私人还是政府官员,这一点都同样适用。国家不需要为了仅仅同样是中央计划经济的理由而拥有一切产业资本的经济,因为国家可以决定把自己的权限如同一个股东的权限,让自己的官员用他们所能使用的资源放手去生产他们愿意生产的东西,只受市场赢利与否的考验。即使国家是资金的唯一来源,也可以通过彼此竞争的多重代理机构分配资金,而不要通过单一的中央控制;这样,寻求资本的厂家可有若干得到资本的机会。计划和公有制不是一回事;世界上既有无计划的公营企业,也有严格计划的私营企业。

    这种单一目标和没有目标或多种目标之间区分的必然结果是,计划在那些单纯仿效别国领导体制的国家要比在那些开拓型的国家为害要少。在像英、美这种先进的工业国家,谁都不知道经济模式在50年间将是什么样子或者应该是什么样子;哪些现在尚未发明的新商品将统治市场;哪些运输的新方式是重要的;商店会是什么样子等等。如果这种经济现在就放进中央计划的框框里,授权给坐在中央办公室的一小批人去决定哪些发展事业要鼓励,哪些要抑制,我们完全可以肯定,经济的增长会受到阻碍。那就是说,我们不能完全肯定产量不会提高得快一些,因为资本形成可能扩大;但是我们能够肯定,在生产和消费类型方面不会有那么多的新商品,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变化。可能是旧的多,新的少。如果经过开拓者指明什么是值得作的以后的10年、50年或100年,一个落后国家单纯步这些开拓者的后尘,形势就将大大不同。甚至在这种情况下,严格的中央控制也会妨碍由于技术和制度从一种环境过渡到另一种环境始终所必要的调整。

    但是计划制定者不像在开拓型国家那样容易失败,因为他们有可以照抄的的模式。

    许多事情还取决于特殊的社会学到多少公共管理的艺术。大多数政府现在是,而且始终一直是腐败无能的。创建相对来说不那么腐败、注意效率而且在这些问题上十分渴望保持高标准的公共服务,这种艺术学会得最慢而且仅有几个国家。因此,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如果采用公有制或实行中央计划,把经济事务的会部负责置于现行政府之手,经济增长肯定是不可能的。在政府是腐败无能的国家里,自由放任是使经济增长的灵丹妙药。只有建立了有效的行政机构时,私营企业和公有制或国家控制的相对优点才值得认真辩论。

    实际上,真正的问题不是在私人主动性和政府行动之间进行选择——无论是计划还是国有化,而是要把这两者结合在最有成效的比例中。赞成还是反对计划,或者说赞成还是反对企业公营的争论是从19世纪遗留下来的。实际上很清楚,政府在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现在是而且也应当是比过去大得多,这是因为现在已可以一般地预计到增长的速度更快。不少已在物质文明方面走在前头的国家,是通过独特的努力,经历几个世纪才慢慢发展起来的。现在可以预期,那些刚刚走上同样道路的比较落后的国家,在政府主持下至多用几十年就可做到。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已日益增长,而且今后一段时期内将继续增长。由此而产生的一些问题,我们留待第七章加以较为详细的论述。

    (二) 纵向流动

    经济增长通常同高度的纵向流动即上下流动分不开,这有多种原因。

    首先,如果上层阶级——商业、政府、科学及其他领域的上层阶级,不是不断地从下层递补更新,上层阶级从生物学方面和文化方面都会退化。生物学方面的退化,是因为如

    果一千个聪明人有一千个儿子,这些儿子未必个个聪明。如

    果我们假设,在社会历史的某个时期,有一批生物学上的上

    等人处于上层地位,而且这批人以后永远不许除了自己的后

    裔之外的任何其他人的后裔占据他们的上层地位,那么,我

    们可以十分肯定地说,这个阶级在生物学上的活力会下降。从

    生物学来看,一个健康的上层阶级是允许它的衰弱成员降为

    下层阶级的,它在每一代都要从下层阶级中吸收一些较为有

    成就的成员加入自己的行列。同样,也必须有丰富的文化素

    养。一个以家庭为基础的封闭的上层阶级往往倾向于追求某

    种形式的崇拜祖先。办事情的陈规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在

    变化着的世界里过多地沉缅于往日的成就。如果不断吸收一

    些没有过去可供回顾或急于忘怀过去的人,这种情况就不大

    可能发生。

    为了经济增长而从下层吸收新鲜成分的作法不能同要求

    平等的论点混为一谈。社会阶层总有高低之分,就是说,在

    任何社会,不管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还是共产主义的,

    总是有人要有权威管理他人,无论在商业、政府、宗教或其

    他领域莫不如此。我们讨论的不是这些划分是否应当消失,因

    为,毫无疑问,如果没有权威,社会就没有经济增长。我们

    讨论的是靠出身或靠其他测验办法把一些人递补到上层地

    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什么。再者,那些要行使权威的人

    需要为此进行专门训练。他们比别人受教育的时间越长,他

    们在训练期间和训练以后拥有的特权越多。有些富裕的社会

    有能力让所有的儿童接受长期的费用昂贵的教育,但大多数社会作不到这一点,因而出现不同的对待,那么,问题在于谁将受到享有特权的教育——作为选择应当靠出身还是靠其他测验的办法。

    如果仅仅在生物遗传的基础上,通过智力测验或其他途径来选拔可能担任领导的儿童,就根本不会把发生经济增长和家庭的特权地位相联系的事。不过,事实是,一个人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还要看他从自己的教养中学了些什么。他在学校和在其他学府学到的东西,有些同他的家庭无关,但是他还从父母那里学到很多东西,这确实同他的父母是什么人有关。如果统治阶级的文化教养同被统治阶级的文化教养差距很大,我们就可极为清楚地看到这一点。譬如,在19世纪的西印度群岛,白人统治阶级的文化同新解放的黑奴的文化差距很大。白人说,所有重要职位都应留给他们的孩子,因为这些孩子是在他们的文化教养中长大成人的,他们硬说,如果允许黑人进入负责岗位,不管他们的天赋多么高超,西印度群岛很快会回到野蛮状态,因为他们继承的文化低下。其实,19世纪在西印度群岛的白人文化水平并不高,英国人一般是看不起他们的,因为他们不讲道德和缺乏艺术造诣。他们落后的技术和缺乏进步的经营思想使这个群岛连续处于贫穷状态。同样,白人文化确实优于当时的黑人文化,但是,如果1838年就实行成年人普选制,说不定现在这个群岛会更加落后。不过,问题的症结不在于平等,而在于为特权阶级补充成员的制度。要是当初能想出某种制度,补充更多的聪明的黑人,给他们以承担职责的专门训练,很难说他们不会把这群岛管理得比他们实际上受管理要好。土耳其统治者曾奉行这种政策,他们征召一些基督教男青年,把他们当作穆斯林那样培养去担负重任;大多数历史学家把土耳其帝国的兴盛部分地归功于这种制度。法国人在他们非洲帝国的一些地方也奉行了类似的政策,用法国文化教育挑选出来的非洲人,让他们担任最高的职务。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甚至在被统治者的文化同统治者的文化差距非常大时,只要被统治者的子女受到专门训练,向他们开放最高职位也许会有好处。

    如果我们看看那些有共性的社会,那里各个社会阶层的文化传统差不多,情况就更加是把优越的职位只限于给受过优越训练的人,而不是把优越的职位只限于给“优越”出身的人。

    我们说,上层阶级如果不从下层阶级中补充新鲜成分,就会退化,我们是在假设上层阶级只从他们自己的子女中补充。然而,他们也许会划一条线,给自己以相当大的活动范围。譬如:南非联邦的白种人大约占总人口的20%。因此,如果优越的职位仅仅向白人开放,仍然有相当的选择余地,只要这200万人全都合格。这样一个集团也许能无限期地保持活力,每一代都有新的家庭进入上层,而别人为他们开路。对比之下,西印度群岛的白人只占总人口的3%弱,他们就不可能大力保持对领导地位的垄断,哪怕他们起初曾具有生物学上的天赋,因为一个家庭出了纨袴子弟,没有别的出身卑微的家庭能取而代之。

    另一条出路是,一个小的统治集团可以通过移民来保持住自身的地位。极端的事例是那些受英国人统治而英国人并没有定居的殖民地。统治阶级每一代都靠移民来补充更新,只要它能吸引有活力的移民,就能保持兴旺不衰。

    根据这些事例,我们的结论是,如果负责的职位只向有限数量家庭的成员开放,经济增长是保持不了几代人的。哪怕这些家庭在其掌权时,从经济增长角度看是优秀的,也将如此。如果这些家庭天赋很差,或者如果它们的文化传统同经济增长不相容,情况就会更糟。常见的情况是,上层阶级的传统不适合经济增长。社会的上层阶级容易蔑视许多经济增长需要的东西。它可能蔑视劳动和精打细算的精神,而把时间浪费在打猎、射击或跳舞上,靠租金和股息过活;它可能蔑视学习、科学和新技术;甚至可能蔑视功绩而重视出身。如果优越职位完全让这种传统出身的人占据,经济增长一定不会出现。而大部分准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这种贵族老爷的传统。

    我们由此认为,经济增长会要求换掉现存的统治阶级,由另外的统治阶级来取代。现存的统治阶级可能因为它的世界观和传统而不能适应经济增长。也许是因为它的经济力量的基础注定要遭到破坏而不能适应。有时,经济增长会加强现存的基础,但也可能削弱它。当现存的统治阶级从土地或从农奴制中获取财富时,这一点可以看得很清楚。经济发展可以提高土地的价值,也可以降低土地的价值。在提高土地的价值时,现存的统治阶级不需要去阻挠这种发展,如为了采矿使用土地、灌溉工程用地、为富有的旅游者开辟游乐场址等。但是,当计划把劳动力从土地吸引到工厂去;或为进口廉价食品减少关税壁垒;或在人民中普及教育(这通常会使人们不满现状)时,可以预料,现存的统治阶级会阻挠实施这些计划。如果促使经济增长的种种机会,恰好是会减少现存统治阶级的财富时,统治阶级一定不会带头利用这些机会,更可能的是将带头设法阻止利用这些机会。那么,经济增长将要靠一个新集团的出现,新旧集团之间将有一场争夺权力的斗争,为争取改变法律的权力,改变关税权、教育制度、信仰制度或其他生活方式的权力而斗争。

    由于新型经济活动的发展往往是由上升的社会阶级打前锋,历史学家在考察经济急剧变化的各个时期时,总是要密切注视阶级结构和阶级变动。但是没有单一的历史模式。如果把18世纪的英国同俄国加以对比,最明显的是英国社会相对说来比较“开放”,给商人和企业家以较大的施展才能的自由,对有土地的贵族给予比俄国的商业阶级还要高的社会地位。但是,如果把19世纪的中国和日本相对比,很难确认日本的社会在这个意义上比中国的社会更开放。这两个国家中的商业阶级的地位和机会都有所差别,但是这些差别没有大到足以说明这世纪最后三分之一年代的发展差别有多大。如果把日本的情况同英国对比,人们就会看到,商业阶级不是经过几个世纪的缓慢发展才最终取得支配地位的,而是由贵族中比较少的一部分爆发一场革命,他们在顺利地完成革命之后才把商业阶级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这着重说明,具有经济后果的社会变化并不总是由商业阶级造成的——在当代反帝运动中,民族主义领袖和商业界领袖各自所起的作用也着重说明了同样的问题(见下面第五节(一));但是它没有触及我们的主要问题,即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新的经济阶级要比在一个封闭的社会里更易于发展。

    再者,经济增长创造并扩大了中产阶级,这主要是靠从下层补充,而在那些在向上流动的道路上设置障碍的社会里,是无可指望的。中产阶级的发展是由于经济增长要更多地利用生产方面的知识和要更多地调剂资源。要积累和运用知识,就有必要不断增加生产中的熟练人员——各级工程师、科学家以及一般受过若干年教育和训练的人员——的比重。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也造成对熟练服务,对牙医、教师、音乐家和承办伙食等服务的需求。经济增长还要求加强协调,因为经济增长专业化,同生产熟练的程度增加有关;因而需要有更多的领班、会计、经理和更多的管理人员。卡尔·马克思最有名的预言之一是,经济增长总是同资本家和工人之间不断扩大的鸿沟联系在一起的,但是确切地说,出现了对立情况,而且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对立情况为什么会出现。卡尔·马克思认为,社会划分为阶层完全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分配,但是我们看到,中产阶级的兴起是由于技术知识的积累,由于专业化、协调和经营规模的扩大,这些因素同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关,而且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或其他形式的所有制内都同等起作用。

    因此,在那些社会流动受到奴隶制、种姓制、种族隔离、社会势利行为、宗教派别等等的阻挠的社会里,不能指望会产生蓬勃的经济增长,除非特权集团在整体中相当庞大,或不断靠移民来使自己得到补充更新。而且不管怎样,哪怕特权集团仍然保持朝气和进取精神,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一定会失去这些精神,因为它自己不利用下层阶级成员的智慧。如果其他情形都一样,一个摆脱流动障碍的社会必定比剥夺其多数成员机会的社会显得经济增长要迅速。

    实际上,比较“开明的”贵族统治为了保持活力所必要,尽可能允许纵向流动,虽然它们是小心翼翼并不允许超出这一范围。任何阶级在它的成员中都包括才能有高、中、低的人。“开明的”贵族统治允许才能高的人提升,才能低的人下降。这完全是保持它的活力所要求的。同时,它维护自身才能平庸的成员,而排斥下层阶级才能平庸的成员,这样,社会的阶级结构从而得以维持下去,因为下层阶级才能平庸的成员是不得取代上层阶级才能平庸的成员,而贵族统治同时却不断得到更新。因为要保持上层阶级的活力只需一点点纵向流动,只要允许这种最低限度的流动,阶级结构和经济增长就不是互不相容的。同时,如果最聪明的犹太人、黑人或工人阶级子弟得以攀上最高的阶梯这一点是明确的,哪怕这些人只占他们本阶级微不足道的比例,哪怕他们本阶级一般人的大多数完全处在“他们的原地”,社会安宁是比较容易保持的。不过,不管贵族统治容忍这些例外时怎样“开明”,如果一个社会限制纵向流动的机会,它必定丧失自己经济增长的机会。

    某一部分的例外对这种普遍情况来说无关宏旨。在有些情况下,对一个集团的歧视也许使得这个集团要表明朝着并非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方向大力发展。因此,如果统治阶级轻视经济活动,同时又阻挠其他集团在统治阶级崇尚的活动——如军职、政府和教会——中一显身手,受轻视的集团可能放弃机会而去开辟经济活动,可能在这条道路上显示自己的本领。这使人立即想到犹太人在西欧的地位;他们曾集中精力去赚钱,这种生活方式在当时为人不齿,而这几乎是他们唯一的出路。如果对犹太人的歧视消失,犹太人可能在种种职业,科学、农、军队以及在更为“体面的”生活方式方面毫无顾忌地发挥自己的才干,他们也许在赚钱方面不会再胜过大多数其他集团,反而可能逐渐蔑视这种生活方式,成为不善此道的了。在印度也有类似情况,袄教徒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而无资格加入统治阶级,他们集中力量从事经济活动,变得比他们的主人还要内行。这是我们在小的移民集团中可望看到的一种发展,这些移民集团,由于在宗教、种族或其他方面的差异,既不能同上层阶级也不能同下层阶级揉合在一起,于是集中力量去自谋生路——在东南亚的华人是另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我们将在第六章中更多地谈到移民和他们的问题。

    (三) 市场的自由

    经济增长要求人们应自由地租用资源,从事贸易——是以私人帐户还是以公务员身份,则是一个单独问题,我们已在第三节(一)中探讨过。这里我们首先要讨论取得资源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然后讨论进入市场的困难。

    所谓取得资源,我们指的是,企业家应能够购买、借用或租用各种生产要素,因为,如果一个人只可利用他自己的劳力、土地和资本,就不会有专业化经济和大规模企业经济。在这一节里,我们不是随便谈资本的问题,而是要指出,如果宗教或风俗不赞成有息贷款,经济增长必定受到限制;关于资本的制度问题留待第五章去研究。这一节我们要讨论土地和劳动力的市场性。

    一定要有土地使用权。能购买土地不动产的所有权并非

    总是必要的,但是至少必须有可能得到一纸长期使用土地的

    可靠租约,特别是如果企业要在土地上以建筑、灌溉工程、地

    下管道等等形式进行长期投资。大多数土地使用制都定有土

    地使用权,虽然通常附有种种限制。这样,土地在法律上或

    事实上都不得属于个人,只准属于集体,如在苏联就是这样。

    再有,土地不得给“外来人”,即不得给移民、某些特殊种族

    或宗派的成员、在印度一些地方的“非农业经营者”(一种防

    止高利贷者把农民全部买下的措施)。有称为“城乡计划”的

    土地,特别是在土地使用按地理划分区域的年代,要使用这

    些土地也可加以种种限制。或对土地使用权可以有种种限制,

    有些国家不准购买土地的所有权,但只准立租约;而且租约

    对使用土地也许没有足够的保证来为某种长期投资提供法律

    根据。如果土地所有权不稳定,种种困难也将出现;一些现

    代国家虽然有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但是有许多地方,一个

    买地的人可能会为地界或卖地人的土地财产所有权的诉讼所

    苦恼。澄清所有权是经济增长中的一个必要步骤。

    尽管大多数制度规定,土地所有者可以放弃土地,只要他们想这样作,然而公共所有者在它们是愿意卖地还是愿意出租土地方面表现不一。土地所有权往往同家族的自豪感联在一起。家族的自豪感可使人们不愿意放弃已经为本家族世代所有,有时正埋葬着祖先的土地。土地所有权还同社会和政治地位联系在一起,这样一来,一些人主要不是把土地看成是生产资料或财富的来源,而看成是地位的标志,看成是甚至不惜以年收入的绝大部分来保持的某些东西。这种考虑在那些土地分配很不平等的国家里也许最为得势,例如,在全部土地属于一个小小贵族集团的地方;而在土地所有权非常分散的国家,购买或出租土地通常要容易得多。这种家族感或政治感附着在土地所有权上,将减少土地作为一种资源的流动性并将限制经济的增长。由于存在这种感情,已经使得一些政府为了公用目的、修筑铁路、把大片地产转化为小农场或相反而运用权力去强迫出卖土地;要不就是在家族合并规划或城镇安排规划时强迫交换土地。世界上也许没有哪个国家单单由于土地的价值是一种生产要素而买卖土地的,也没有哪个国家那里的非经济因素对本来会增加产出的规划不起阻挠作用的。

    由于容易利用土地,其效果会使得自然资源减少的地方,为了社会的利益也可不允许利用土地。对土地的某些用法会不可避免地减少自然资源。其中最重要的是采矿,其他例子是在沃土上修建飞机场、修建难看的建筑物破坏当地的景观等。对土地的另外一些用法可能不一定是破坏性的;可用保持土壤肥力的办法来发展农业,砍伐木材可不破坏森林;但使用土地的人并不总是这样注意、有这种认识或事先想到采取保护措施。以此为由不准使用土地也并非永远对公众有利,譬如,采矿、用收益来创建其他资源(包括学校)也许是对公众有利的;修建一处机场可能比在耕地上得到的等值收益更为有益。但是,以此为由不让使用土地并不一定同经济增长不相容。相反,控制土地的使用也许会对经济增长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许多社会遭到困难正是由于耗尽地力、破坏了森林或把矿藏采光并不把收益再投资于创造其他财富而浪费了它们的自然资源。(见第六章第一节(二))

    现在我们从土地转入劳动力使用问题。如果大规模生产的经济受到赞誉,就必须有能力把大批工人组织在中央控制之下,无论是在集体、国营或私人企业中都要这样。而且因为经济增长牵涉变革,还有必要使劳动力流动,离开某些企业到另一些企业去。在集权的社会里,这种流动可通过行政命令来执行,告诉工人他们必须在哪里工作;甚至民主社会在战时也要采取这种强制作法。但在和平时期,民主社会靠市场的作用;剩余的劳动力被解雇,需要劳动力的企业则用给工资的办法得到劳动力。

    实际上,只有靠雇佣就业,劳动力才是流动的。在一个

    社会内,人人拥有满足其需要的一切土地,就很难找到劳动

    力。因此,经济增长的条件之一是要创造无地阶级。这件事

    可以通过剥夺农民的土地来完成,如某种程度上像英国过去

    的圈地运动那样;或者由于人口过剩造成这种情况。这不仅

    是资本主义才有的一种现象。任何制度,只要是以大规模组

    织为基础和准备变革,就必须依靠工薪阶级,否则经济不可

    能增长。总之,人均收入要高和人口中的多数眷恋在土地上

    是互不相容的,从需要劳动力和提供劳动力这两方面来说都

    是这样。因为人均收入高同只用收入的小部分在食品上是联

    在一起的;换句话说,同土地上只需要人口的一小部分是联

    在一起的。在像美国这样高效率国家,只要人口的六分之一

    从事农业就可以养活全部人口。哪怕一个国家靠出口农产品

    换取工业品为生,按照当前高效率的标准,它要求从事农业

    的人口将超不过三分之一。反对把人民同土地分开一直是政治鼓动的丰富原始资料,也是诗人怀旧情感的丰富原始资料,

    但从经济眼光看,一个社会需要它多数的成员在土地上劳动,

    只能说明它效率低。不过一定要记住,反对把人民同土地分

    开主要是出于反对强迫无产阶级化。如果用高税收的办法把

    非洲人从他们的保留地上赶走,迫使他们去采矿,无论从哪

    种角度来衡量,产出也许会大大提高;而多数人的处境会更

    加恶劣,他们的土地无人耕种;他们的妻儿将无人养活,大

    半年要忍饥挨饿;他们的部族组织及其伦理规范将受到严重

    损害。正如我们在附录中所强调的,产出的增长并非是幸福

    或福利增长的同义语。幸运的是,它们也并非总是对抗性的。

    使用劳动力,不仅受到过于分散的土地所有权的限制,而

    且也受到把人束缚于特殊职业或雇主的制度的限制,如奴隶

    制、农奴制、种姓制、种族偏见或宗教歧视;还受到剥夺个

    人寻求有利职业的积极性的体制的限制,如几代同堂的大家

    庭制或大量的社会安全规定。所有这些体制都将减少劳动力

    的流动机会,使新厂家或新工业的建立或发展不大容易。这

    就是为什么新工业的创办者,不论是政府还是私人,通常总

    是敌视这些制度的原因。农奴的挚友始终是在某个新工业中

    得不到他所需要的劳动力的业主:在南非联邦或美国南部各

    州的黑人的地位,由于那些地方的工业迅速发展,会比用其

    他办法提高得要快。这也是那里总是存在着反对经济增长的

    强大阶层的原因之一,因为这威胁着要失掉他们赖以为生的

    依靠。

    资本主义早期,国家对使用劳动力没有什么规定,雇主和工人可以根据他们愿意的条件自由签订合同,没有奴役或类似的东西。然而现在,签订合同要受到种种限制。国家禁止签订某些合同,如雇佣童工或雇佣女工采矿。有的国家规定了最高工时或最低工资。国家规定学徒年限。国家保护工会权利等等。其中有些禁令限制了经济的增长,当然也并不因为这样做就一定不好。

    现在我们来谈谈接近消费者。经济增长要求怀有新想法

    的人能自由地去实现这些想法,虽然这些想法的实施可能损

    害他们的竞争对手。经济增长要求自由竞争;同时这种增长

    能把竞争对手损害到难以再作努力来压制竞争的地步。我们

    说人们应当自由地去实现自己的想法,这只限于那些增加竞

    争的想法;至于限制竞争的想法,如包办合同或分摊市场,从

    经济增长依靠竞争来说,都是在损害经济增长。

    新想法——新产品、新的生产和销售方法、新款式、新的供应来源——的竞争,将使那些把财富同旧思想联在一起和使那些拥有资源“不得流动”的人受到损害,就是说他们不能很容易地适应新的想法,不受损失也不能使他们转移到其他职业或行业上去。在这种意义上说,大部分资源是不可流动的。劳动力一旦学得专门技能就是不可流动的;劳动力在职业之间丧失流动性的同时在几种行业之间则可保持流动。所以土地和可供再生产的资本也程度不等地不能流动。因此人人在限制竞争中都有某些利害关系;我们同别人竞争的“本能”具有防止别人同我们竞争的对应“本能”。在劳动力领域,由集体制裁强制实行的限制性作法中,这种情况暴露无遗,如在工会和职业协会执行的限制性学徒制规则中;在抵制“劳动力的削减”和坚持通过指定的测验中,这有时符合公众利益是必要的,有时也不是;在学得技能很费钱时;在严格划分工种界限时,像在建筑业中或在牙科医生和牙科技工之间划一条界限那样;甚至在有些情况下,会破坏机器和谋害或恐吓竞争对手。在商业领域也同样存在着分摊市场、价格协议、合并、专营执照以及其他一切使市场“秩序井然”的手段。

    现在虽然经济增长由于引起变革确实在刺激对竞争的阻

    力,但是,竞争越能为社会所接受,社会的扩大也越迅速,这

    大概也是确实的。这多半是因为在扩大的社会里比在停滞的

    社会里更容易避免损失。如果一个人在某种行业上投资过多,

    他就不得不在一段时间内忍受损失,但是,如果收入长期增

    长,需求将赶上供给,受损失的时间将缩短,收入的增长越

    快。其次,如果一个人在某一行业因工艺改变而失业,只要

    经济一直在普遍发展,他将比较容易在另外的地方就业。所

    以,经济增长虽使人们更不得安稳,减少长期呆在一个地方

    的机会,而同时也在不断创造许多新的机会,以致看来在发

    展中的社会里比在相对稳定的社会里不大必要依靠垄断性的

    保护。而且,在出现经济增长的社会里,由于垄断造成的害

    处越明显,对垄断的抵抗也越强烈。因此,如果社会是经济

    发展迅速而不是相对停滞的社会,一般公众比较拥护竞争的

    想法,比较拥护国家尽力采取保护竞争的措施。

    由于垄断造成的害处在经济增长领域比在其他经济领域

    更为明显。大部分经济学家关于垄断的著述多是作为一个深

    奥的课题,这问题的重大意义显然并没有为一般公众所接受;

    因为经济学家的著作主要是关于垄断使“边际”比例紊乱而造成对“一般福利”的影响,这种比例“应当”决定资源的

    分配。公众越了解,也就会越注意垄断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这

    题目对于同那些受垄断之利的人相比是受垄断之害的个人来

    说,是个很难同人的选择分别开来的主题。因此,如果不提

    经济增长而要讨论垄断问题,这种讨论不是莫测高深并对一

    般公众毫无意义,要不就是确有其事而无力解决,只能谈谈

    一部分人愿意要垄断而另一部分人不愿意要垄断而已。因此,

    按照个人的爱好,有些人赞成工人垄断,反对商人垄断;赞

    成零售商垄断,反对制造商垄断;赞成书商垄断,反对医生

    垄断,等等。如果说公众对垄断有自己的态度,那也许仅仅

    是赞成有益的垄断,反对不利的垄断。对此最接近的理解似

    乎是公众赞成弱者垄断而不赞成强者垄断;虽然这样理解同

    争论者的理解总是不一致,后者提出公众还赞成高效率的垄

    断而不赞成无效率的垄断。

    另一方面,不管对垄断及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所持的态

    度可能是多么千差万别,在一个“习惯于经济增长的社会

    里”,大部分人都同意只要垄断促进经济增长垄断就是好事,

    垄断限制经济增长就是坏事。其理由是,习惯于经济增长的

    大部分人普遍相信经济增长所开辟的前景比重新分配国民收

    入所开辟的前景更为重要。如果人均收入每年增长2%,每个

    人的收入在10年后就能提高22%,经济不增长的境况下将

    大大超过任何可想象的阶层之间收入的再分配。我们还要考

    虑到,经济发展本身也将保证个人免受由于竞争而带来的严

    重损失,这时就容易明白,为什么不断发展的社会比停滞不

    前的社会更愿意接受竞争。

    这就是说,并不一定认为垄断是同经济增长不相容的。相

    反从重商主义作家开始,拥护垄断最力的人都是那些认为垄

    断在经济发展中有其必要作用的人。因为他们的论点立论周

    密,也就一直较有说服力。他们主张垄断的理由有二。首先,

    要发挥某些大规模经营的有效作用,垄断是必要的。其次,在

    发展的一些初期阶段,垄断是必要的。

    如果某一种行业,由于公司内部精打细算,平均经营成

    本因产量增加而下降,一直到市场收进的极限,那么,拥有

    一家公司要比拥有几家公司合算。这始终不成其为主张垄断

    的具有决定性的理由。因为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考虑到,垄

    断的存在会常常窒息主动性和事业心。所以,如果规模经济

    并非有重大价值,从长远来看,在可开展竞争的地方坚持竞

    争也许要比在垄断的保护下以最终停滞为代价来换取临时性

    经济要合算得多。要权衡赞成和反对的利弊则是对情况的判

    断问题。

    如果存在具有重大价值的规模经济,垄断往往是由于竞

    争过程造成的。因为较大的厂家能把较小的厂家赶出市场,除

    非较小的厂家对市场有限的某些类型的商品或服务有所专

    长。然而有这样的情况:从一开始就只有一家厂家才比较合

    算,如在筹划销售煤气、电力或用水方面。也有这样的情况:

    竞争过程的结束不是由于出现单一的大公司,而是由于两家

    或多家公司达成协议停止彼此竞争。达成这样的协议有时会

    降低生产或销售的成本,但这很少是协议的主要目的或主要

    结果;协议的主要目的和主要结果完全是为了提高价格,要

    把从消费者手里得到的收入重新分配到生产者手里。这些协议在某些情况下确实降低了成本,最突出的是协议会形成标

    准化或简化工作程序。因为有时候没有这样的协议,一个厂

    家要生产一系列型号的商品,才能保证它在市场上立足。有

    了协议就可以使每个厂家专门生产一小部分型号的商品,从

    而可以降低生产成本;甚而可以减少上市型号的总数量;有

    时还可以按地区划分市场,降低推销和运输费用。为降低成

    本和价格而达成协议属于例外而非规律,不过,这样的协议

    确实存在。

    有人认为规模大的优越性的另一方面是,垄断对经济增

    长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垄断才担当得起目前需要用于研究和

    发展的大笔费用。这种论点含有多种多样的内容,必须分别

    开来。首先,并非所有的创造发明都需要花很多钱。仍有许

    多老的款式适于由人使用非常少的资源来设计和改造,还有

    许多革新是由小厂家作出的。花费大的是那些需要有受过很

    好训练的化学家或物理学家通力合作的发明项目,这在化学

    工业和电力工程工业方面最为明显。其他工业中,有的如炼

    钢也需要训练有素的小组,但是在大部分工业中,机械眼光,

    精于设计和有才智的头脑仍然是从事发明创造的最佳装备。

    其次,垄断的规模大小并不一样。卡特尔或分享市场式的垄

    断安排并不在于单个企业规模的大小,也很少规定联合研究

    活动。因此,更准确地说,在某些工业中,有些类型的研究

    是中小厂家无法资助的,因此这些工业中的大厂家就可能有

    某种从中革新的优势了。第三,如果研究是合作进行,或是

    在政府的实验室里进行,就像英国的某些制造业和大多数国

    家的农业那样,这种优势能在一定程度上被抵消。外部的研究机构确实不能完全代替厂家内部的研究部门,因为内部的

    研究部门接触厂家的日常问题,并且能使自身适应这些问题。

    另一方面,需要费钱进行研究的并不是这些日常问题,而是

    靠推进科学新领域的基础性的长期工作,这种工作最好能在

    合作的或政府的实验室里完成,而且可能具有使研究成果较

    快地在全行业中推广的好处。当然,这并不是说,研究应当局限在为这整个行业工作的实验室里;相反,这种实验室正像大厂家的实验室那样很可能失去更有成果的调查方法。我

    们只是说,小厂家的劣势可通过合作机构得以消失。研究不

    能成为维护垄断的论据,因为使科学进步完结的最有把握的

    办法之一就是对研究加以垄断(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第四

    章第一节(二)中详加讨论)。

    不过,因为研究和发展之间的差别,我们并没有完全放

    弃关于规模大小的论点。小组研究确实能得出大厂家实验室

    得出的同样成果。但是,在进入发展阶段时,优势也确实可

    能在能拿出大笔经费使革新进入商业开发阶段的厂家一边。

    资助费钱的革新的能力,如同享有大规模生产经济的能力一

    样,是大厂家无可否认的优势之一。有时,这种优势终于产

    生垄断,有时,不首先创造垄断的条件,就不能享有这种优

    势。在有些企业中,垄断偶尔确实促进经济增长,就是说规

    模会促进增长,就是说规模和垄断有关。但是我们一定不能

    把这一点夸大成为一切企业和在任何情况下的普遍规律。

    除了这些规模经济的问题以外,在某种新工业发展的初

    期阶段予以保护也许是可取的,只要这种保护在合理的短期

    几年内便于取消。这种立场在1624年的垄断法中第一次得到法律上的支持。经过两代人的激烈争论之后,在这项法律中

    规定,国家可以对新的发明给予保护,但这种保护在确定的

    几年保护期之后便须停止。这就是我们专利制度的起源。在

    当时,新的发明并不仅仅指今天所指的那些;它还包括从别

    国引进的新工业,不管这种工业的技术在别的地方是多么陈

    旧或早已出名。这项法律因而默认了我们今天所谓的“新生

    工业”的论点以及酷似当前解释专利争论的论点。

    尽管经过几个世纪的争论,谁都没有改进1624年立法者

    们采纳的主张。有些新的想法需要保护,因为使这些想法能

    在商业上获利要付出代价。这种代价也许是研究或发展,也

    许是培训工人或者是使公众熟悉某种新商品的代价。所以政

    府总是愿意保护新工业,不管是以关税的形式,以许可证的

    形式,以津贴的形式还是以专利的形式。在有些情况下,有

    可能按其功能检验每一要求,相应地调整保护的类型和期限,

    就像现在某些不发达国家所作的那样,鼓励新的制造业。在

    另一些情况下,特别是处理在工业国家中申请专利保护的新

    想法时,没有个别对待的问题,法律对一切事例都规定了同

    样的保护年限,让当事的各方在法庭上去决定什么是新的,什

    么不是。关于专利立法的细节有许多还要辩论——如保护应

    给多少年,保护应从什么日子算起,等等——但是基本原则,

    即如果新的想法要得到发展就要求有限的垄断性保护,是为

    人普遍接受的。

    人们一般也都同意,保护必须有时间限制,否则就会有

    害经济增长。这种看法根据的信念是:人在压力之下比之不

    在压力之下更可能从事和利用新的发现。这种看法还认为,新厂家比老厂家更可能采用革命的想法,这部分是由于老厂家

    感到自己难于保持活力;部分是由于老厂家在物质上和智力

    上拘泥于陈旧的技术,不太可能快步赶上全新的方向,因为

    那样可能毁掉它们现有的资本。这些信念,就像对人类举止

    的大部分笼统看法一样,显然有例外情况。有些垄断者大力

    引进革新,有些老厂家确实保持住异想的青春活力。同样地,

    一些新厂家进行了很大程度的革新,开始进入市场,一些老

    厂家出于担心在竞争中败北也进行了相当大的改革。很清楚,

    如果根本不准新厂家进入市场,革新的速度就会放慢。自由

    进入(市场)是经济增长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保护新的

    排斥更新的固然重要,而保护新的排斥旧的同样重要。专利

    保护是为第一种目标服务的。经常回顾专利立法防止被滥用

    是为第二种目标服务的。而且还需要有总的反垄断法,以防

    强有力的厂家或厂家联合体使用它的力量不让新厂家进入市

    场——使用的办法有诸如停止证券上市、专营、价格战、价

    格歧视、堵塞销路、垄断货源等等手法。这种法律的起草、解

    释和生效要求有慎重的判断,因为在某种情况下经济增长需

    要垄断,在另外的情况下垄断则对经济增长不利。因此,这

    方面的法律往往处于更加错综复杂和界限不清之中,但是,是

    一件并非因为其困难而不必要的任务。

    新近,发展中国家特别倾向于实行垄断,因为它们缺乏

    企业家。在这些国家里投资所冒的风险比在比较先进的国家

    里要大,因为不大知道它们存在的问题和潜力,经验少和财

    力弱的企业家在周期性危机中易于被消灭。在殖民地的贸易

    中,人们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这一点,那种贸易易于集中在几家大的财力雄厚的厂家手中;日本历史上也如此。日本的

    经济生活曾很快控制在几家托拉斯手里。有成就的企业家不

    仅要控制他们举办的工业,而且还想把他们从一种工业得到

    的利益扩展到另一种工业,部分是因为这样作比把所有的鸡

    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风险要少些;部分是因为各个企业之间可

    以互为供应者或消费者得以互助。因而,在经济发展的初期

    阶段,在各种不同的经济部门——银行业、保险业、商业、运

    输业、旅馆业、报业、制造业等等之间发展着密切的所有权

    联系,乃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毫无疑问,这就是卡尔·马克

    思所以根据早期著作家和他本人对19世纪初资本主义的观

    察,确信资本主义的发展必须要同日益增强的垄断化联系在

    一起的原因。事态发展并未证明这一预言(见第五章,第三

    节(四))。随着经济的发展,在企业家能力及其平均经验水

    平方面也有提高。投资的风险也将减少。因为积累了更多的

    关于经济的知识,还因为新工业存在的问题也更为普遍地为

    人们所熟悉。这样一来,少数人的聪明才智要支配经济舞台

    就不那么容易,垄断的地位就更难于建立和保持。换句话说,

    赞成垄断的“新生经济”论点同“新生工业”论点平行存在,

    但是后者只具有暂时的意义,容易受到垄断期拉长可能减少

    经济的活力的同样限制。

    最后,我们应当指出有一种赞成垄断的论点,其根据是发展中的经济要求有高度节约和高额利润。依照这种论点,认为把大部分国民收入转到那些愿意节约和投资的人的口袋里是可取的,而不要给那些愿意把它用于消费的人。当然,这种论点并不是说要走极端;消费是对生产的报偿,是对进一步努力的刺激力;问题只是程度的问题。在节约和消费之间分配国民收入对经济增长产生的影响,一直争论很多,因为有的看法认为,如果消费部分过多,投资就会过少,而如果消费部分太少,投资就会得不到鼓励,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非常高的投资率至少可以保持几十年而不会使投资的机会枯竭,这一点似乎是没有理由怀疑的。只要经济增长同高度节约并非不相容,那么问题的下一步就是为了取得大量节约究竟需要有多大的利润。的确,非资本家阶级确实很少致力于节约,但是节约并不需要完全靠个人的努力。政府也可以作为储蓄者,向公众征税,用于公共设施的资本构成或借给私人生产者。不过,如果政府不能或成不了一个生产性的储蓄者,可以肯定,发展中的经济要获得足够数量的节余,它确实需要大量利润。即便如此,利润的水平并不一定取决于垄断;垄断可以决定在这一资本家和另一资本家之间的利润分配,并不能决定经济中全部利润的份额。这曾是大部分经典经济学家的意见。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阶段,通常有大量劳动力储备可供按勉为求生的工资水平雇佣;只有在劳动力缺乏的经济社会中,实际工资的水平才取决于竞争。

    因此可能同时为了经济增长的利益主张利润要大,而又要抵制垄断的作法,理由是这种作法将挫伤革新(见第五章第二节(二)和第三节(四)对这些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总之,很清楚,对垄断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不能下简单的结论。我们或许可以说,垄断在经济增长的初期比后期更可能出现,也更可能有所助益。同时,垄断在任何阶段都是危险的,因为它能掩盖低效率,因为它能运用权力来抵制或压制革新。因此,不管垄断有什么暂时性的优越性,使得人们处处不信任垄断,力求限制它的权力,则是一种殷实的本能。

    第四节 一些事例

    (一) 宗教

    我们在本章和前一章里多次提到宗教;现在把宗教和经

    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简要地集中总结一下也许是有帮助的。

    就这方面来说,有两个问题。第一,经济增长怎样同形

    形色色的宗教态度相容?第二,互不相容的信仰是否会窒息

    经济增长,或者是不是说这种信仰是在不具备经济增长条件

    的地方才会盛行,而经济增长一旦成为可能就会为人抛弃呢?

    第一个问题比第二个问题容易回答;我们先谈第一个问题。

    我们已经相当详尽地谈了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态度和制

    度,现在只需要再列举一些要点。在我们列举这些要点时,将

    清楚地看到,每个人都要违背这种或那种宗教的教义,当然

    有些宗教比其他宗教牵涉的范围要广泛。首先,不管是因为

    人们想要商品还是因为他们珍惜额外的闲暇时间,经济增长

    要求人们愿意把他们的才智用在提高生产力的方式方法上。

    渴求商品的愿望,也许是出于喜欢物质享受,也许是出于追

    求与财富俱来的社会声望和权力;因而在财富是通往声名显

    赫的捷径的社会里,经济增长较为迅速。有些宗教确是教导

    人们,通过潜心修养和诚实劳动便能得救,而且的确把追求效率升华成为美德。有的基督教派还强调节衣缩食和进行生

    产性投资的美德。但是大多数宗教也教导人们,最好是专心

    于灵魂的净化而不要去孜孜以求提高收入或降低成本的办

    法;实际上,一切宗教都劝阻物欲。

    其次,经济增长要求有进行实验的意愿。这是技术得以

    改进的主要途径,也是改变社会关系和社会态度的途径。实

    验的意愿反转来也是同对事物追根求源的愿望联在一起的,

    因而也同理性信仰有关。正如已经指出的,中世纪的基督教

    神学家摆出的信条中大都是,上帝就是理性的化身,因而有

    助于为科学调查在西欧的振兴奠定了基础。对宇宙的本质持

    这种态度的宗教为数极少。

    实验的意愿正牵扯到人们对宇宙神圣感所持的态度。只

    要认为人体解剖是渎圣,医学就不会进步。如果动物的生命

    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类也许要有一段艰苦的时期同牛、猿

    猴、兔子、松鼠、蛇、昆虫和细菌进行生存竞争。同样地,有

    些宗教对有意限制家庭人口持反对态度,其结果是人口过剩,

    饥荒和贫穷。只有认为世上存在的一切是为造福于人类的,人

    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益加以改变,许多技术进步才会兴起。这

    种看法同把人作为宇宙的中心的宗教完全一致,而同那种把

    人看作是上帝意志的一种表象——并且是无足轻重的表象

    ——的宗教是不相容的。

    经济增长也牵涉非个人的经济关系的发展,人们同别人做生意并不考虑亲属关系、民族或宗教教义。因此,宗教对外来人的态度十分重要。如果宗教鼓励人们公平对待外来人

    ——诚实服务,信守合同等等——这种宗教便将推动贸易和专业化。反之,如果宗教是排外的,鼓励仇恨异教徒,使人

    们分裂而不是团结,这种宗教将会湮灭经济发展的机会。

    我们谈到社会制度时,宗教差不多总是起限制性作用。因

    为宗教几乎总是把服从、责任与义务的道德观念置于其他一

    切之上,尤其是置于正义的美德之上,这有时便会同别人发

    生冲突,总之这主要是个争夺世俗权力的问题。因此,宗教

    在对待家庭关系、政治或宗教义务上极为倾向维持现状方面。

    现在,我们已经看到,如果社会制度使人们认为,他们是在

    取得自己的努力成果(而不是在受剥削);如果贸易与专业化

    是可行的(经济关系是建立在非个人的基础上),如果在经济

    上有施展才能的自由(包括纵向社会流动),那么经济的增长

    会十分兴旺。这些要求哪一条都同宗教的教义不一致。尽管

    这样,宗教主张社会关系维持现状的倾向,往往使它成为向

    任何方向谋求变化的一个障碍,不管这种变化是向左还是向

    右。宗教既不赞成增长也不赞成衰退,而是主张社会稳定。如

    果社会是奴隶制,宗教便教育奴隶们服从;同样地,如果社

    会已习惯于高度纵向流动,牧师们便将带头谴责限制(经济

    发展)机会的种种企图。不过这样概括一定不得引伸得过头。

    几乎每种宗教都有自己的先行者,他们不时地起来抨击现状。

    他们的影响与往往同世俗政权以及当时的贵族结成同盟的僧

    侣集团的影响相似,总是受到限制的;但是这先行者的传统

    的存在是不容忽视的,而且有时是起决定作用的。只考虑到

    宗教的权威阻碍变化的一面,也是不对的,因为宗教在变化

    发生之后也有再使之结为一体的重要作用。没有服从、义务

    与责任感,社会就无法活动。时代变了,我们的责任感也将随之改变,我们对之负有义务的那些人也将改变。因此,时

    代的变化总是伴之以道德上的解体,因为在新的义务为人充

    分理解之前,旧的义务已不复存在。创建和传播适应变化了

    的关系的新道德规范,则是道德卫士和导师的任务。

    这一讨论到目前为止集中注意力在宗教和经济增长之间

    的对立上。不过,宗教和变革之间的对立只有在我们集中于

    那些反对变革的人的宗教观时才成为焦点。如果反过来,我

    们考虑到倡导变革的人的宗教观时,宗教有时反而会成为一

    种强大的革新力量。首先,宗教领袖并不是对所有的变革都

    反对。对那些同他们的教义并无冲突的革新,如培育新种籽、

    人工肥料、社会发展或合作社会等,有时可能得到他们的支

    持,而且事实上,革新有了宗教的支持,有助于使其更快地

    被人们接受。即使年老的宗教领袖反对革新,宗教也可以表

    现为一种推动革新的力量。因为革新者往往有自己的新宗教

    或对旧宗教作新的解释,从中得到指引、启示或行为准则,使

    他们有别于社会的其他人,而这些行为准则在他们的头脑里

    是同他们正在进行的革新相联的。社会急剧变化的时期常常

    出现宗教骚乱——无论想到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或想到非洲

    现代的种种事态,都是这样。如果要评价宗教的作用,我们

    必须要像考虑旧宗教抵制改革那样,考虑新宗教推行改革的

    热诚。

    人们往往也注意某些少数教派在他们居住的国家发展中

    所起的卓越作用,如犹太教、胡格诺教派、贵格会或袄教等。有几个方面说明了这一点。少数教派的成员也许具有某种独特的生物学上的韧性,不论在精神上还是体力上。这是因为他们曾不得不经过种种困扰的煎熬,这些困扰把较弱的同党

    淘汰了。留下来的都是头脑敏锐、机警、受过勤劳和自我克

    制传统的培养和具有善于自卫本能的人。他们也都愿意互相

    帮助,虽然这会给大家带来灾难,如果这群人在成就方面不

    如一般人,而如果这群人走运或能力超过一般人,它也会给

    大家带来进步。所有这些都是生物学的影响,是令人怀疑的,

    但是传统的影响则无可怀疑。少数教派也许在政治上得不到

    提升,不能涉足某些高等的社会职业(军事、行政、科学

    等),因此,发挥其精力的最好出路是在商业上有所成就。大

    多数教派的宗教戒律还可禁止多数教派的教徒从事某些活动

    (贸易、放债)、禁止处理某些物质或生物(混合肥料、皮革、

    猪只),也不准利用有利可得的机会,如果少数派怀有不同的

    偏见,它就能以借多数派不屑一顾的那些机会中兴旺发达起

    来。在少数派开始站住脚时,少数派的教规并不一定比多数

    派的教规更有利于经济增长,因为时间本身会影响这种差异。

    少数派要使自身适应生存,它的教规也将改变。

    另一方面,肯定不是所有的少数教派都会在经济上兴旺

    起来。因为有不少的少数教派在经济成就方面反而落后于多

    数教派,如加拿大的罗马天主教徒或印度的穆斯林。只有在

    多数教派更热衷于其他问题时,少数教派才转向并在经济事

    务方面大显身手。但在多数教派有实利主义倾向时,少数教

    派很可能脱离经济事务而努力尽可能保持自己特有的生活方

    式,它反而可能培育各种专业或技艺,要不也可能故意采用

    敌视经济进步的教规。

    这也有助于着重说明,我们讨论的这种现象实质上不是宗教现象,它适用于少数派,不管把它们联结在一起的是什

    么。宗教在这些事例中往往最为明显,因为宗教是把少数派

    结合在一起的重要因素。不过形成局面的最基本的因素是,少

    数派,不管是宗教的、不是宗教的,不仅擅长于多数派要做

    的事而且擅长于多数派不大重视的事。

    我们因而对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可以归结为,有些宗教的

    教规比其他宗教的教规同经济增长更具有一致性。如果一种

    宗教把重点放在物质价值、劳动、节约和生产性投资、诚实

    经商、进行实验和承担风险以及机会平等方面,这种宗教就

    有助于经济增长,反之,要是对这些事情采取敌视态度,必

    将抑制经济增长。当然,教规也许完全有效,人们并不总是

    按照他们皈依的宗教教规行事。估计神职人员的举止规定得

    比较严格,如上一章里曾提到,据说有些宗教劝诱一大批人

    隐退到宗教秩序之内(如西藏),宗教不是使许许多多富有创

    见的人脱离经济事业就是用使其他产出降低非常之多的办法

    (如神职人员本身不得从事农业、制造业和其他经济事业)来

    强行制止经济增长。除了神职人员,人们不大注意那些同经

    济利益相矛盾的教规。但是宗教布道的力量很强,往往足以

    阻止人们去作明明对他们有利的事——如不能宰杀圣牛,不

    能清除被神化了的压迫者。

    现在谈第二个问题:宗教是否具有约束经济活动的独立

    作用,或者说宗教是否仅仅反映出经济的条件?显然,宗教

    信仰是随着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改变而改变的。宗教的教义

    不断地加以重新解释,使之适应新的形势。因此,有些人甚

    至认为,宗教既不妨碍也无助于变革。如果今天的宗教教义同某些变革不相容,这仅仅是因为这种变革的基本经济条件

    和社会条件尚不具备。一旦条件具备,就会产生变革,宗教

    教义也会改为支持新的现状。根据这种观点,几乎任何宗教

    都能使本身去适应几乎任何政治上或经济上的革命。因为神

    职人员中总会有些人愿意重新解释教义,不管是出于信服,出

    于无所适从,还是出于怀有抱负。这些神职人员在革命后开

    始掌权,把反对的人赶下台,使教会纳入一条轨道。要不,在

    不太极端的情况下,或是由于神职人员看到人们愈来愈不理

    会信条,或是由于他们自己看到信条同变化着环境毫不相干

    而对信条加以修改。

    这种看法似乎太简单。首先,即使宗教的教义确实总是

    为经济利益让路,仍然不能就此认为这些教义就不限制变革,

    因为这些教义既可使变革速度放慢,也可歪曲变革的效果。也

    许是这些教义终将改变,但同时它们能把变革拖上几十年,甚

    至几个世纪。总之,变革主要来自人们的所作所为,而且这

    也主要是人们信仰什么的结果。宗教渗透在我们的信仰中,因

    为宗教的教导(不管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在我们还是孩

    提的时代便开始了。我们在晚年自己学到的东西,往往由于

    辩论或论证而记不住,但在孩提时代吸收的东西却很难抛掉。

    即使宗教不能阻止全部变革,也肯定能减弱变革的速度和效

    果。

    更根本的是,我们不能接受总是先有经济变革才引起宗

    教变革,而宗教变革从来不会引起经济或社会变革的结论。并

    不是说,如果经济利益和宗教教义发生冲突,经济利益永远

    占上风。印度教的牛多少世纪以来一直是神圣的,尽管这同经济利益完全相悖。或者再举一个例子,西班牙未能抓住并利用发现新大陆带来的经济机会,如果不考虑到宗教信仰和

    态度就不能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正是这种信仰的态度妨碍

    了西班牙同别国的竞争。一个国家要是热衷采纳同经济增长

    不相容的宗教教义而且不容异说,那就可能窒息自己的经济

    增长。或者另作选择,改变一种新的信仰,才有可能成为引

    爆经济增长的火花。

    (二) 奴隶制

    奴隶制的制度应予以特别探讨,因为它在人类历史上存

    在过那么长的时间。从经济增长的观点看,奴隶制有些明显

    的坏处,然而它却往往是大繁荣的基础。现在,我们可参照

    在本章前几节里讨论过的原则来考察一下这种制度。

    在谈奴隶制的坏处时,我们先谈谈刺激的问题。奴隶因

    效率低和不心甘情愿而恶名昭著。一匹马,如果对它细心照

    料,也会乐于为爱它的主人的需要全力以赴。在这方面,有

    些奴隶像马,但大多数奴隶不像。这种差别是出自他们的人

    性,出自他们对那种利用他们的劳动使别人致富的制度的正

    义反抗意识,出自他们痛恨约束的自由感。即使多数奴隶出

    于满足,总是有少数奴隶具有强烈的作人意识,并以这种情

    绪感染其他人。如果奴隶同一位主人私人接触密切,个人的

    联系可使这种关系平安无事;但是如果奴隶受雇于大规模企

    业,奴隶彼此间接触多,而同主人没什么接触,肯定他们会

    对他们的状况不满,会报之以消极怠工。接着便会是主人和

    奴隶之间一场实力较量,每一方都将在这场较量中探寻能走多远。由此可出现某种“均势”,在“均势”中就什么是各方

    的“传统”权利与义务达成默契。其后,奴隶们便在这种传

    统的范围内尽可能少干活而不会受到惩罚,绝不多干。

    在有些制度下,奴隶生产的全部产品归主人所有,而在

    另外一些制度下,法律或习惯都允许奴隶有些自由时间和财

    产,供他们自己支配。在后一种情况下,奴隶通常在属于自

    己支配的那一部分上比为主人工作的时间里要勤劳和有效率

    得多。有些主人看到这一点,便限制奴隶自由支配的时间,借

    口是奴隶的体力会消耗殆尽,从而无力完成他应尽的义务。另

    一些主人看到这一点,就付给他们报酬来改变他们的劳动权

    使之成为奴隶生产的一个百分率,这样奴隶制便可以不知不

    觉地变为分成制。奴隶如果仅仅把产品中的百分之多少付给

    主人,他们干活肯定地比把他们生产的一切都交给主人时要

    有效率。

    其次,奴隶制不仅影响奴隶,而且影响奴隶主本身的心

    理状态。因为奴隶主极可能养成损害经济增长的对劳动的看

    法。劳动受到轻视,因为只是奴隶干的。甚至把管理奴隶的

    事情也交给雇来的管理者。男女奴隶主们自己沉迷于游手好

    闲,无所事事,要不就沉迷各种活动,不管这些活动多么高

    尚,却同生计无关。他们搬出自己的庄园,住到繁华的城市

    中等等。因此,他们丢掉了寻求新的经济机会并从中获利的

    能力;甚至失去适应不断变化的条件以避免灾难的能力。奴

    隶经济的奠基者也许是一些生气勃勃的人,他们创建了在他

    们那个时代条件下产生大量财富的社会结构;但是他们的子

    孙后代就很不同了,随着条件改变,经济也渐渐衰退。

    奴隶经济也遭到没有纵向流动之害,而且因为奴隶制对

    于为贵族劳动的意愿日益减弱所具有的影响,这一点特别有

    害。在自由经济中,处于政府、企业或知识界的领导阶层不

    断把下等阶层出身的聪明人吸收到他们的队伍中来充实自

    己。奴隶经济则使自身不存在这种优势,除非它鼓励奴隶解

    放。有些奴隶社会确实使奴隶容易赎身,或鼓励奴隶主赐于

    自由;而有些奴隶社会则敌视奴隶解放,特别是在奴隶的来

    源越来越少的时候。一些奴隶社会也因奴隶制延续到什么程

    度成为对自由民或他们子孙后代的障碍而不同。如果奴隶同

    主人种族不同,即使经过多少代,奴隶的子孙后代也很难被

    接纳进入最高的社会层。纵向流动的重要性,按要填补的领

    导职位数字比例来说,取决于奴隶主的数量有多少。因为,如

    果奴隶主的数量充足,他们将把充分的流动性提供给他们自

    己的各阶层以保持最高阶层的活力,虽然整个社会必将不能

    迅速进步,因为它不能充分利用奴隶制束缚下大批人的聪明

    才智。

    其次,如果有充足的奴隶劳动力可资利用,就不会有推

    动发明或节约使用劳动力的刺激,因而也得不到由于单位劳

    动产出增长而常有的经济增长,尽管劳动量增加总产出当然

    会加多。有人由此想到,希腊科学在其后期发明了玩具而没

    发明有用的机器,这就是因为奴隶制的存在泯灭了使用机器

    的刺激。这两种说法都已受到批驳。无论哪种情况,这种论

    证的方法在按照商业方针管理的奴隶经济中说不通,如新大

    陆的种植园。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为节约奴隶劳动力和节约

    其他生产成本付出的费用是一样的。只要人们能以出售剩余产品,或能以消费这些产品,或能以出售不再需要其劳务的

    奴隶,奴隶制中就存在着推动采用节约劳动力办法的刺激作

    用。在奴隶主业已拥有他们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所需要的全部

    奴隶或者不是按照严格商业方针施行的奴隶制经济中,这些

    条件就不具备。家奴的存在,有别于商业奴隶制,也许会阻

    碍发明创造。在这种社会里,奴隶们如果是自由的,也许会

    有所发明创造或采用新技术以减轻劳动或增加剩余产品;在

    奴隶制下,不同的是新技术的采用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要减轻

    劳动或改善工人的命运。

    再者,奴隶社会不如自由社会灵活,因而不能适应变化

    着的环境。例如,环境的改变也许使得一个社会有必要改变

    它的谋生之道;对其主要出口的需求也许已经改变,供应也

    许由于突然发生某种新的植物病害而受到影响,因此必须着

    手从事新的行业,这就要发展新的产销结构,学习新技艺。乍

    一看,似乎奴隶经济应当比自由经济灵活,因为奴隶主具有

    法律权力可以靠革命来实现大改变。而事实上,奴隶主的权

    力是受传统制约的,这些传统已经形成,规定了他们同奴隶

    的关系。譬如,传统则规定,不得派家奴到地里去干活,不

    得让学当木工的奴隶去采石场干活。确切地说,因为奴隶制

    不靠合同,它所依靠的是在主人和奴隶之间什么才算公平的

    种种概念;这是一种身份经济,因此比有限期的合同经济更

    少灵活性。再有,灵活性还会因为主人和奴隶之间的关系而

    减少。在不断变化的经济中,不同的企业所受的影响不同;有

    的应该收缩,有的应该扩充。要是有良好的奴隶市场,扩充

    的企业就可能从那些正在收缩的企业那里购买奴隶,但这种交易过程会受到奴隶同他们主人之间的个人关系的阻碍,也

    会由于奴隶所有制给社会和政治带来的威望和特权使主人不

    肯同他们的奴隶分手而受到阻碍。灵活性的差别只是一种程

    度上的差别。所有的经济都是不灵活的,都对变化着的情况

    反应迟钝。但是似乎有些根据可以使人认为,自由经济比奴

    隶经济反应要快,果如此,因为条件不断变化,奴隶经济就

    不大可能生存和发展了。

    另一方面,说奴隶制效率低并不是要否认在特定的地方

    奴隶制可能是某些行业发展的唯一途径。我们所比较的是自

    由民和奴隶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内的劳动。而在找不到自

    由民只有奴隶可资利用的地方,这种比较就不适用了。西印

    度群岛在17和18世纪要是没有奴隶制就发展不起来巨大的

    制糖业,因为当时没有可资利用的自由民。而且,即使有自

    由民可资利用,就是说该国有自由民存在,而从有足够数量

    的人愿意按拟议的工资到计划的行业里干活这个意义来说,

    就找不到可用的自由民——尤其是如果他们有了所需要的全

    部土地,并从土地上得到他们认为丰衣足食的生活水平就更

    是这样。奴隶制基本上适用于劳动力缺乏的条件;如果劳动

    力同资源相比是充足的,通常雇佣自由劳动力和愿意挣工资

    的劳动力更合算。哪怕在因自由劳动力缺乏而使奴隶制有利

    可图的地方,有些类型的生产对奴隶制比其他制度更合适得

    多。因为奴隶劳动是不情愿的,它只是用于易于监督的地方。

    例如,在农业上,它只适合于那些每亩地要求有相当多的劳

    动力的作物,这样的地方一个监工就能看管一大批奴隶——

    如甘蔗、棉花、烟草或茶叶,而不是小麦、咖啡或牧畜。这也是矿山、工厂和摇橹船之所以甚至在把其他职业都让给自

    由劳动力的情况下也一直同奴隶制联系在一起的原因,事实

    就是,把大批人集中在一小块地方便于监督。奴隶劳动不心

    甘情愿的另一个后果是,它不适于那种工人必须认真运用手

    工技艺的行业。有些受到主人优待的家奴成为高级手工艺者。

    往往可以发现,凡是奴隶有手艺的地方,主人都是认真按比

    例同奴隶分享奴隶的收入,甚至允许奴隶按约定的数目保留

    挣来的一切,这样奴隶就有了干好手艺活的经济刺激。总的

    说来,由于奴隶劳动效率低,奴隶制无法同自由劳动竞争,除

    非自由劳动力缺乏。

    说奴隶制效率低也并不否认在这一基础上可以建立起高度的文明。奴隶们的劳动产品可以养活一个有闲阶级,就像古希腊那样,这个阶级可以使其本身具有哲学、雕刻和其他自由人应具有的学识,并且反常地可能成为解放人的精神和才智的先驱。奴隶制并不总是产生这种影响;西印度群岛的种植园主文化普遍受到蔑视,尽管南部各州的文化水平较高,一般说来,新大陆奴隶制创造的财富都被骄奢淫逸的生活浪费掉了,对人类的进步毫无贡献。而且,甚至在奴隶制基础

    上产生的灿烂文化,其益处也是大大受到限制的;受益的是

    奴隶主而不是奴隶。始终有这样一些人,他们认为如果大多

    数人作为奴隶受到细心照料,而不是任他们胡乱来,他们的

    情况就比较好;就像另一些人所说,家马总是要比野马的情

    况好。我们在这里无需探讨这种论点究竟怎样,因为我们的

    兴趣不在于是这种而不是那种生活方式可取,我们的兴趣在

    于经济增长的机制。

    最后,应当指出,一种奴隶经济不管它在一段时间里多

    么繁荣,它势必没落,因为奴隶的人口通常自身无法更替。只

    要能从外部得到廉价的奴隶来源,奴隶经济便兴旺,一旦这

    种来源被切断,奴隶经济便衰落下去。因此,只要有连绵不

    断的战争或奴隶的侵袭,从中可以俘虏大批的人并卖为奴隶,

    奴隶经济便可繁荣。但当实现和平或废除奴隶买卖时,奴隶

    制便趋向消亡。罗马帝国的经历就是这样,当边境一实现和

    平,罗马的奴隶经济立即开始没落,牙买加也是这样,它的

    没落不是始于1834年废除奴隶制,而是始于在此之前近30

    年废除奴隶买卖的时候。

    切断奴隶的来源必定马上会使奴隶人口下降。因为受奴役的男人比女人多,即使妇女有足够的女孩子替代她们自己(她们并没有),多出来的男人死掉时,奴隶人口也必然下降。
    这样,经过一代人之后,人口的自然繁衍有可能产生新的平衡,因为男性和女性的出生数量大体相等,但是即使这样,奴隶人口也不会自己繁衍。
    如果有这样一个国家,它很长一段时间不从外面移入奴隶,所有的奴隶都是在本国出生的,那么可用来干活的奴隶人口大约只有三分之一。这便是西印度群岛在废除奴隶制之前那里的甘蔗种植园主所报告的比例数字。其余的奴隶都是儿童和照料子女及丈夫的母亲;经常还有大批人声称有病要不就利用奴隶制固有的漏洞逃避干活。这样低的比例不应引起人们大惊小怪,因为我们知道,哪怕在自由社会里,据人口普查确定“有报酬职业”的人通常也不过占人口的30—40%。

    如果允许奴隶同家人一起生活,他们本来会有同自由人

    口一样多的机会更替自己——机会可能还多些,因为他们可

    能改善一些医护条件,或许还会少干些活。但是,奴隶往往

    不得同家人一起生活,因为这会使奴隶主要为每个有用的奴

    隶而非养活两个无用的人不可。因此,许多奴隶主只要男性

    成年奴隶,而且不鼓励他们结婚。女奴不受欢迎,不鼓励她

    们生孩子,如果她们确有子女,也不让她们有充足的时间去

    照料。所以生育率低,婴幼儿死亡率高;这样,奴隶的人口

    便不能自我繁衍。当然,大庄园比小庄园的处境要好,因为

    在大单位比小单位容易保持男、女和儿童的正常平衡。所以

    小庄园在大庄园出现之前便相继消失,如罗马帝国后期变动

    增多。但是,除非大庄园从商业角度研究解决养活新奴隶的

    问题,大庄园也将消亡。

    确切地说,要是期望一个养马主保持公、母马,大、小

    马的比例均衡,同样的命运将会落在依靠马为劳动力的经济

    的头上。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因为以马为主的经济是专门养

    马出售。所以,奴隶经济要不靠移民维持下去,也只能是有

    些奴隶主专门养活奴隶出售才行。美国南部在废除奴隶买卖

    之后曾采用这种制度,但是这是奴隶制最不得人心的一面,因

    为奴隶制弄得家庭妻离子散,并不顾我们认为属于人类之间

    常理的性关系的情感联系。因此,奴隶农场在奴隶经济中,并

    不多见,如果说这种农场存在,数量上往往也不足以解决维持奴隶来源的问题。因而在大多数奴隶社会中,一旦外部奴隶来源断绝,经济就会毁灭。

    在这方面,农奴制大大优于奴隶制,这无疑是在外部奴隶来源枯竭时奴隶制便让位于农奴制的主要原因之一。农奴

    有权结婚,而且在这方面他们同自由民生活一样。农奴通常

    也有权有一些自由支配的时间,有一些自己耕种的土地,有

    些农奴还可以是分成或对半分成的佃户。在农奴制最发达的

    时期,农奴被束缚在土地上,是指农奴没有主人的允许不得

    到别的地方去;但是农奴的义务仅仅是缴纳固定的地租,因

    此,农奴有一切动力为自己生产多于地租的产品。以农奴制

    为基础的社会能延续几个世纪,而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社会一

    旦外部的奴隶来源消失必定开始衰落。

    (三) 家庭
    家庭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制度,我们所探讨的问题几乎全部是由家庭产生的,这是不足为奇的。它涉及刺激、专业化、纵向流动以及取得资源的手段等问题。首先,我们探讨家庭的横向联系,也就是说一支和另一支的关系,然后我们再研究妇女的地位,最后加以概括。至于人口问题,将留待第四章去探讨。

    在原始社会里,家庭的概念通常是十分广泛的。一个男

    人不仅与他的父母、妻子和儿女联系在一起,而且与他的众

    多的亲戚联系在一起。人数也许会多到500人。在这个群体

    里,实行的也许是不同程度的共产主义:土地公有共同耕作;

    所有家庭成员已承认他们有权要求家庭供养。

    情况看来是这样,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家庭概念变得

    狭隘了。大家庭基本上可以说是一种社会保险办法,这种情

    况适应于生活水平低的社会。在生活水平低下的情况下,家庭成员必须同心协力,对遭难的人鼎力相助;家庭范围越大,

    这种保险制度就越有效。然而,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

    储蓄能力以及养活自身和抗拒灾难的能力增强了。家庭成员

    之间财富和收入差距也扩大了。政府组织得更好了,并开始

    承担起帮助老人或穷人的责任。社会关系进一步按照契约的

    概念而不是依照地位的高低而建立起来,所以在比较富有的

    社会里男人比较倾向于否认他们对远亲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所以,总的说来,社会在物质上越是先进,被挣钱的户主承

    认是家庭成员的人数越少,不仅从自动分享户主增加的收入

    这个意义上说是如此,而且从因陷入贫困而对他的收入提出

    某种要求这个比较狭隘的意义上说也是如此。在小的社会里,

    对家庭提出要求是比较容易的,因为彼此都了解,因此舆论

    可象会迫使富有者帮助家庭中的贫困者。可是在大的社会里,

    人们彼此相邻而互不了解,所以他们可以对他的家庭置之不

    理,独自生活而不必顾及他们朋友对此有何看法。这也同社

    会的平均收入有关,因为城镇和乡村的大小同国家的财富是

    有联系的。

    大家庭制度在生活只够温饱的社会里有着巨大的优越

    性,而对经济正在增长的社会来说却并不合适。在这样的社

    会里,这几乎肯定会妨碍人们努力工作。经济的增长取决于

    积极性,如果作出努力的个人必须与许多其他人分享他的报

    酬,而他又不承认这些人有这种权利的话,那么这种积极性

    可能被窒息。存在大家庭的地方,每个家庭成员都会遇到这

    种情况,只要他的收入增加,大量远亲就会纷纷要求他相应

    地提高对他们的赡养费。这种情况在任何时候拼命干的阻力,特别是本家庭观念变得越来越狭隘的时候,社交圈子由大变小的时候,情况尤其如此,因为在那时,人们最不可能接受

    以往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要求。来自亚洲和非洲的许多报道提

    到,一些有才干的人拒绝提升,因为他们所获得的物质利益

    将会大部分转入他们并不承认其道义要求的亲戚的私囊。如

    果我们从另一角度观察这个问题,这种制度本身就对主动性

    造成障碍,因为它为每个人提供了防止匮乏的自动保险,从

    而削弱了活动性、节俭和进取精神。

    一种强烈的家庭义务意识,即使是真心实意的,也可能

    在其他方面成为取得成功的障碍。这种意识可能会促使一个

    人委任他的亲戚担任并不适合他们的工作,甚至也会发生这

    样的情况:其他人不委任他去担任他完全能够胜任的工作,因

    为他们知道他随即会委派不适宜的亲戚担任他属下的职位。

    在原始社会里,人们害怕如果冒犯女巫的家属,她便会对他

    们施魔法,也许正是出于害怕心理,而不是出于爱,才促使

    他们搞裙带关系。当然,有时候一个家庭成员也许是要委任

    的最佳人选,因为他有才华,或者甚至仅仅因为人们肯定他

    有教养,因此能够信任他。然而情况并不总是这样。另一个

    困难是在牵涉到几个成员时怎样处理家庭事业。如果他们彼

    此信赖,各尽自己的本份,那么家庭感情可能成为一种力量

    的源泉,然而它往往是消极因素的根源。在家庭联系密切的

    国度里,那些没有家庭负担因而能独立的人,往往是最富于

    进取精神和最成功的人。

    虽然在事业上家庭感情有这种缺点,但人们必须看到它

    的长处。凡是在人们不能指望外人给予忠诚的服务的社会里,家庭也许是经营大规模企业的最适宜的单位。比如说,某些

    行业如能在许多城镇、郊区或乡村设立分支机构,那是有好

    处的。例如银行、联号零售商店以及批发业就是如此。在这

    些情况下,兄弟或近亲多的家庭,可能处于十分有利的地位,

    因为自家兄弟的可信赖程度超过那些不沾亲带故的分支机构

    经理;何况,即便遇到欺诈行为,金钱也不会流到家庭外面。

    这种相互依赖关系如果不是属于同一行业的分支机构,而是

    属于不同的行业和专业,那么兄弟之间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

    相互支持。同样,在移民之间或是在信奉某种宗教的少数人

    之间,关系密切的集团可以在生意上向对方提供机会,亦可

    以在发生危机时互相贷款支持,从而加强整个集团的地位,帮

    助其成员在经济上取得更大的发展,而要是不允许他们彼此

    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他们的业务,他们就不会取得那么大的

    发展。当然,如果这个集团在经济上一般并未比社会上的其

    他人处于更有利的地位,这种亲属之间的义务或者其他义务

    也不是特别有益的;如果它的成员在竞争能力方面低于平均

    水平的话,他们甚至可能成为一种累赘,因为其中比较幸运

    的成员将会由于承担超过平均负担的义务和他人的不足而处

    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一个才智出众的家庭如果紧紧抱成

    一团,就会占有很大优势。任何社会的早期经济发展的历史

    都表明,总有几个才智出众的家庭,他们通过范围广泛的活

    动而鹤立鸡群,不论是14世纪的意大利银行家,还是20世

    纪的印度和日本的企业家,情况都是这样。在早期的这些条

    件下,一个才智出众的家庭有可能在任何其他类型的组织都

    难以达到的规模上做生意。这种优势随着行政管理技术的改善而减弱了,因为委派外人来担任经理职务比较容易了,而

    完全可以相信他们不会鲸吞资金。

    我们下面来考察一下妇女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男人对

    妇女参加工作的态度因社会的不同而不同。在一些社会中,男

    人们为了确保其社会地位得到承认,设法不让他们的女人参

    加工作,他们故意使他们的妻子、女儿闲在家里,周围侍仆

    成群,以显示他们是有财产之人。妇女当中的一些人从事一

    些无偿而有益的社会工作,否则这种势力的风气会降低妇女

    们的贡献,哪怕这可能会使那些为了付帐而不得不更加辛劳

    地工作的男人们作出更多贡献也罢。在现代西方社会中,中

    上等阶级的妇女为了争取工作的权利,而不得不进行“斗

    争”,而在其它许多社会里,妇女必须从事繁重的劳动,常常

    在田里耕作,为丈夫煮饭做菜、织布缝衣,而男人们却过着

    比较悠闲的生活。

    凡是对妇女可能从事的工作加以限制的地方,经济的增

    长也必然会受到阻碍。在一些原始社会里,妇女是不许参加

    工作的,只能从事家务劳动或是为自家干些农活,这种情况

    提高了每个家庭自给自足的程度,从而减少了进行贸易和实

    行专业化的机会。而实际上十分明显的是经济的增长与妇女

    们摆脱家务劳动走向市场是紧密相关的。随着人均收入的增

    长,成衣、理发、饮食等行业发展得更快了,更不用说年轻

    人进学校受教育了。学校教育取代了家庭教育。仅仅以统计

    学家在计算国民收入时拒绝将家务劳动包括在内这一点是不

    能说明上述联系的。因为专业分工也确实使产出的质量和数

    量都确实提高了。如果当地习惯只准妇女作家务、或者说他们外出工作只能做家庭佣人、打字员、或挤进其它一些工作

    范围狭窄的职业里,经济的增长就要受到限制。通常使国民

    产值增加得最快的方法之一就是开设工厂,向妇女提供她们

    非常容易干的那种轻活。许多缺少男劳动力的社会,已经发

    现这是一个进一步发展的机会。这不但可以直接地而且亦可

    间接地增加产出。例如,非洲的一些农民,把本来可以在中

    心工厂进行高效加工的作物,坚持在家里进行粗“加工”,因

    为若把作物送到工厂加工,他们的女人们可做的事就太少了,

    因此,为妇女创造更多的家庭以外的工作,将会有助于改善

    作物的加工。还是在一些非洲地区,妇女们花很长的时间手

    工舂米,如果在家庭以外给她们提供更多的挣钱的工作,她

    们很快就会坚持要求从今以后使用机器碾米。为妇女们创造

    更多的有收入的就业机会是同时提高她们的地位、减轻她们

    繁重的劳动和提高国家产出的最切实可靠的办法。

    在某些社会里,宗法意识十分强烈,极而言之,甚至达

    到了崇拜祖先的地步。这对经济的增长是有利还是有弊,是

    可以争论的。这有某些好处,比如说,一个人知道自己属于

    一个可上溯几代人的家族大概会产生某种自信心,人在年轻

    时就会受到家族的传统教育,如果这种传统包括某种特殊技

    能,冒险精神或是性格特点,它可能得到保持,并且比在没

    有家族传统的情况下得到更大的发扬。因此,英国海军相信,

    “海军世家”的子孙,一般说来会成为比其他应征士兵优秀的

    水兵。在某种职业气氛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年轻人在从事该

    职业时很可能比其父母从事其它职业的年轻人更能胜任。宗

    法观念也可能对人的财产观念产生影响。一个人也许会感到自己仅仅是继承下来的财产的一个暂时托管者,因此可能小心翼翼地去保护它,甚至会通过个人的努力和节蓄去增加这

    份家业。

    但是也有弊端。对一个面临着一种与父辈所面临的不同

    的挑战的社会来说,过多地回顾历史是无益的。传统模式在

    当时也许是至善至美的,但在现在,由于问题不同,可能是

    极不适宜的。当一个社会留恋过去甚于急着要对未来进行探

    索时,那它是注定要失败的。强烈的家庭传统意识也会妨碍

    社会的流动性。

    “非世家”子弟得不到与他们的才能相称的机会,而出身

    “名门”但无才的人把事情搞得一团糟的机会太多了。如果传

    统坚持子孙必须步其父辈的后尘,职业流动性必然被削弱。两

    代人的职业过于相近的弊端在种姓制度中暴露最为明显。种

    姓制度要求每个人必须继承其父辈的衣钵,不然就去当农民,

    这就妨碍了纵向的流动和社会流动。这是必然阻碍变革,因

    而阻碍经济增长的方法之一。

    当我们分析大家庭的横向联系时,我们认为这种联系主

    要是阻碍人们作出努力的联系,因为无论如何它要求男人们

    去满足他们对其毫无感情的远亲们的要求。但是,当我们谈

    到孩子们对父母的要求时,我们可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家庭

    在某种程度上是促进其成员作出更大的努力的一种激励。当

    男人们雄心勃勃期望子孙后代有一个比他们自己出生时更高

    的社会地位时,这种激励发挥了最大的效率。

    这种提高家庭的社会地位的愿望,取决于实现这种愿望

    的机会。在每个农民仅能勉强糊口的贫穷村庄里,这种愿望是不会存在的。因为那里提高物质地位的机会是微小的。如

    果法律或习俗上的障碍,不管是种姓制度还是肤色上的障碍,

    不允许人们从一个阶级升到另一个阶级,这种愿望也不可能

    存在。在经济停滞或衰退的社会中,纵然抱有这种愿望也不

    可能有多大意义。在经济停滞的社会里存在某种流动,但是,

    最大的流动还是出现在产出迅速增长的地方。因为在那样的

    情况下,中产阶级扩大得最快,需要从下层吸收行政管理人

    员、技术人员、企业或专业人员。正是这种环境为赚钱,或

    是在其他方面取得成功提供最好的机会。因此,在经济增长

    的社会中,“建立家庭”的愿望最为强烈,也最有成效;而在

    经济停滞的社会中,则几乎没有这种愿望。这仅仅是促使经

    济增长的力量互相依存的许多方面中的另一个方面。一旦经

    济开始增长,男人们发家致富的思想也就更加强烈,甚至可

    能采取限制家庭人口的做法,以便不因孩子多而影响过富裕

    的生活,这种观点的流行,加快了经济增长的速度。

    建立家庭的概念只有在基本的父系家庭社会里才有意

    义,而在大家庭或母系家庭的社会里就无意义了。由于其中

    的含义是要将下一代人的社会地位提高到这一代人的社会地

    位之上,所以,除非下一代的意思是指只有几个直系子孙,而

    不是指可以声称有家庭关系的数以百计的姻亲子弟,否则就

    无法考虑提高他们的地位。因此,大家庭就被排除在外。至

    于母系家庭,可以设想一个男人拼命干活,为的是使其姐妹

    的子女变得富裕,而不是使自己的子女变得富裕,但是,母

    系家庭在经济和其他方面迅速变化的环境中很难存在下去,

    因为变化通常意味着流动,而流动通常又增强了婚姻关系和父系联系,一个男人带着他的妻子和他的儿女一起流动,而

    不是带着他的姐妹及其子女一起流动,因此在男人开始四处

    奔忙寻找财富的任何社会里,母系联系削弱了。

    甚至在基本的父系家庭里,遗赠财产的权利作为对人们

    努力的一种鼓励,其重要性是何尝不清楚。在不同的社会中,

    建立家庭的抱负各不相同,在那些经济增长率最高的社会中,

    这种抱负并不是总是最大的。例如,许多美国富人不是把钱

    留给他们的家属,而是设立教育基金或从事其它慈善事业。少

    数人甚至故意不给他们的子孙留下什么财产,以免妨害他们

    的个性发展。而英国富豪在处理财产时,平均给家属留下大

    部分,只将少部分捐赠给慈善事业,这大概是符合实际情况

    的。这是因为在英国,门庭观念要比在美国的大城市里重要,

    同样美国人却在其它方面找到许多对人们努力的激励,其中

    包括他们希望享受高水平的生活和为自己谋求权力和威望的

    愿望。

    但是,即使对遗赠财产权作为一种鼓励的重要性无法作

    出精确的估计,但是毫无疑问,这是一种鼓励,现代国家对

    这种权利施加越来越多的限制——特别是征收高额死亡税

    ——对发财的刺激有所减少。另一方面,我们同时必须考虑

    继承财富对所继承的财产、对继承人及对社会其他成员的影

    响。

    有争议的问题之一是继承对财产管理的影响。创业者的

    儿子不一定是最善于照管财产的人。相反,靠继承财产创立

    的机构不会像每一代都招聘新领导人的机构那样富有生命力

    或存在同样长的时间。罗马天主教的一部分生命力无疑来自这样一个事实:主教是选举的,而不是天生的。奥斯曼帝国的强大常常被认为是由于实行近卫步兵制的缘故,这种步兵

    每代都是新招的。在现代大公司,家庭联系常常是很少的,有

    人对此表示遗憾,但是,公司越来越多地在不考虑家庭联系

    的情况下招聘领导人可能正是力量的源泉。另一方面,财产

    自动传给下一代的制度也有其优点;这是比较肯定的,因此

    可以事先培养继承人;这也比较简单。

    继承的影响也取决于财产是否完全由长子继承,或者取

    决于在其它家庭成员中财产如何分配。长子继承可以使全部

    家产保持完整,在有规模经济的地方,或者在财产已经很小,

    再进一步分割就不经济的农业地区,这是很重要的。但是,如

    果继承人可能共同经营财产,而不用再行分割的话,这一点

    就不那么重要了。另一方面,长子继承权有助于维持一种财

    产不平均分配的制度,这对家庭其它成员也许是不公平的。长

    子也不总是最能干的儿子,这一点在继承人并不是长子,而

    是由遗嘱所指定的儿子的制度(通常是政治制度而不是经济

    制度)中得到了承认。一些经济学家为长子继承权辩护说:这

    一制度迫使小儿子们勤奋起来;另一些经济学家则说:这会

    迫使贵族的小儿子们进入中层阶级,使阶级之间不再相互蔑

    视,从而增进社会的团结和流动性;但是,如果把这些论点

    提高到逻辑结论的程度,必将支持完全取消财产继承权。

    虽然遗赠财产权对想发财致富的人是一种刺激,但我们

    也必须估计到使继承人放松努力的程度。继承人有时会受到

    先辈们树立的榜样的鼓舞,也许会把他们继承的遗产当作一

    种信托财产,他们不仅有责任去维护这种财产,而且有责任去扩大这种财产。但是,他们往往作出相反的反应。总的来

    看,如果继承财产并没有成为继承人逃避艰苦劳动的借口,他

    们几乎肯定会过更为有益的生活。

    财产的继承也减少了社会的纵向流动和进取心,这一点

    在某些农业地区可以看得非常明显,在那里,所有土地都属

    于为数很少的几家人,而其余的所有家庭都注定一代一代地

    生活在社会的底层。财产继承的作用是:每一代人开始时情

    况只对少数成员极为有利,而这些人的才能未必比别人优越,

    而且往往未加好好培养,因为继承财产使他们无需最大限度

    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在那些开始时一切都人人平等的社会里,

    经济发展速度可能会较快,而在那些故意使情况有利于有卓

    越才能的人的社会里,经济发展速度会更快。

    (四) 农业组织

    有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法律和惯例,在经济上具有

    最重要的意义,在农业是主要活动形式的比较贫穷的地区里,

    尤其是这样。同时,土地在决定政治和社会地位方面起着巨

    大的作用,所以在制订规章和形成惯例时,很少考虑经济因

    素。从经济增长的观点来看,我们感兴趣的是农田的使用权、

    农场的大小,以及这些事情与奖励、资本形成和技术革新之

    间的关系。

    首先谈谈土地公有问题。使用这个词具有三种不同的含

    义。此处用的是第一种含义,即几个人有权使用同一块土地,

    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土地,比如在这块土地上放牧

    牲畜,或在这块土地上砍柴。这同第二种含义是不同的。第二种含义指的是人们在统一权力机构的管理下在同一块土地

    上一起劳动,分配收入,这就是农业合作社或集体农庄。我

    们已在本章的前面一部分[第一节(三)]论述过它的主要问

    题,而且还要在本小节的末尾再次谈到这一点。第三种含义

    是这样一种情况,即每个人都有权独自使用某一块土地,但

    是他对土地的支配权要受限制,因为从理论上讲,土地是属

    于首领或部落的。由于差不多在每个社会里,土地的使用和

    支配都受限制,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公共”所有权和“完

    全保有”所有权仅仅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如果我们将所有那

    些个人有使用土地的专有权的情况都看作是“个人”所有权

    (用个人这个词来代表家庭),那么在苏俄以外几乎所有的地

    方都可说是实行个人土地所有权。我们所要谈的主要就是这

    种形式的所有权。但是,首先我们必须就上述第一个含义的

    公共所有权进行论述,在那种情况下土地公共使用,但不实

    行集体管理或分配集体收入。

    个人所有权无疑比公共所有权优越。这首先表现在它对

    投资和革新的影响。如果许多人都自由地使用同一块土地,而

    各人都为各人的目的,他们就会对土地进行掠夺式使用而不

    投入任何东西。在这些情况下,一旦土地开始不足,它也会

    开始由于耕种过度、放牧过分、或由于没有采取适宜措施保

    护土壤而变得贫瘠。个人在改良土壤、施用化肥、兴修水利

    或改善草地上投资得不到好处。如果果实归己的权利得到承

    认,人们就会种植果树,这种权利通常是得到承认的,但他

    们种树不是为了一般用途,如乘凉或造林等。在非洲,由于

    人口与土地相比为数甚少,公共所有权算行得通,但是,在人口压力大的地方,这种所有权会破坏土地。除了投资以外,

    公共所有权对于革新是一个障碍。牲畜如不加以隔离和控制

    交配,就不能选择优良品种。在公共活动按老规矩进行的环

    境下,也不便于对新型的耕作方法进行实验。这就是为什么

    公共所有权在50年前盛行的地方迅速消失的原因。许多人出

    于感情上的原因对公共所有权的消失感到遗憾,可是那种制

    度与经济发展无疑是格格不入的。

    至于个人所有权,我们发现,在有记载历史上的大部分

    时间里,多数农民是根据租佃合同而占有土地的。因此,我

    们首先探讨一下佃农和地主之间的关系,这涉及对迫迁的补

    偿、租佃权利以及缴租的形式和数量等问题。

    之所以需要给予补偿是因为有这样一项原则,即必须保

    证佃农得到他自己的劳动果实。假使要佃农对土地进行投资,

    那么必须对他保证,在他失去土地时,要对他所作的其效益

    尚未用尽的一切改良进行补偿。否则,他就不会种树,不会

    建造许多建筑物,不会改进排灌系统,也不会进行任何其他

    投资。这种保护产生的必然结果是,地主必须事先答应作出

    要求予以保护的改进。在大多数先进的国家中,法律规定了

    这种保护;但在原始国家里,这种规定不是普遍现象而是例

    外,因此佃农很小心,不投资改善土地,甚至让土地丧失肥

    力,如果地主不追究责任的话。

    许多国家并不满足于保护效益未用尽的改良,它们还在

    法律上保护所有权。至少它们规定了发出通知的最短期限,而

    在比较极端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佃农只要耕作有方,就有权

    留在土地上(如在联合王国),甚至可以保证他的继承者享有继续租用土地的权利,只要有能力就行。这样的法律发生作

    用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为实施这种法律而设立的法庭

    的性质。在“民主”国家里,要收回佃农所租的土地几乎是

    不可能的,哪怕是一名坏的佃农,除非他在明显地毁坏农田;

    而在“保守的”国家里,法律甚至对最好的佃农也不提供什

    么保护。这种法律的意义就是给予佃农以充分的保障,使他

    们对长期的改良进行投资。也有人反对给予太多的保障,希

    望保证土地的流动性。但我们将在后面探讨也应加以保障的

    农民完全保有的所有权时再谈这个问题。

    我们所说的地租形式是指固定地租或比例地租。固定地

    租,在年景不好时,对于小农可能负担过重,把好年景和坏

    年景合在一起计算,固定地租还是完全可以负担的。地租可

    以固定用钱或实物来缴纳。若是由于歉收而造成年景不好,固

    定用实物交租会给农民造成较重的负担;若是由于价格低廉

    而造成年景不好,固定用货币交租会给农民造成较重的负担;

    由于这两种情况对农民都不利,所以,以货币交租与以实物

    交租这两者之间没有多大选择余地,除非是在战争时期,那

    时候,固定以货币交租的农民很占便宜,至少在一段时间内

    是这样。但是,如果从整个世界来看,多数地租是不固定的,

    而是按比例交纳的。农民根据收成(或收入)情况按比例向

    地主交租,从四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不等,视土地的多少而定。

    贫苦农民是欢迎比例地租的,因为在年景不好时他们承

    受的负担要比固定地租少。在年景好的时候,他们多给地主

    交租——而且他们那时多交一些也是承担得起的。不管怎样,

    地租的数量在年景好和年景差之间可以拉平。但是,分成地租往往受到经济学家的攻击,认为这种办法会减少农民进行

    改良的积极性。因为要使一项改良值得进行,并对农民有利,

    那么地租占一半时这种改良生产出来的东西就得比在实行固

    定地租时生产出来的东西多一倍。这就是说农民要承担改良

    的一切费用。在比较先进的分益制或分成制(比例地租的名

    称)中,地主承担改良的一部分费用,或者契约规定,佃农

    若进行改良,地租须加以调整。但是在不那么先进的国家里,

    通常没有这样规定,比例地租制肯定会削弱农民进行改进的

    积极性。

    在大多数国家里,地租数额是造成重大不满和骚乱的原

    因。地主反过来做些什么,各国的情况各有不同。在英国,契约通常规定地主有提供永久性建筑物和维持固定资本的义务。契约甚至可能规定地主还得提供一些流动资金。由于缺

    乏好地,英国的地租一度很高,足以补偿地主为履行这些义

    务付出的费用,还可以使他有盈余——这是“纯粹”地租。但

    是,现在地租很低,除了维持农场固定资本的开销以外所剩

    无几。另一方面,我们发现,在最不发达的国家里,地主不

    对土地承担任何义务,他只是收租。自然他可能担任某些社

    会职务——他可能担任相当于治安法官、警官、地区行政长

    官或牧师的职务,如果他没有从地租中取得报酬,他或别人

    则必然从税收或以某种其他方式得到酬金。然而就土地而言,

    如果地租由农民保留(比如地主被“消灭”,农民对土地拥有

    完全的所有权),土地的生产能力不会减弱;如果地租付给国

    家(国家常常以对土地或农民征收直接税的办法来收租),土

    地的生产能力也不会减弱。实际上,如果减少或者取消地租,土地的生产能力可能得到提高,因为这时农民有可能储蓄更

    多的钱,为改良土地增加投资。在地主拿走农民生产的东西

    的一半,而不为他们做任何事情的那些国家,很难设想,如

    果不从农民肩上卸去这个负担,农业生产率不会大大提高。

    在许多国家里,人们要求完全废除地主制度,农民应拥

    有他们所耕种的土地,这种要求不应与关于改变农场的规模

    的要求混为一谈。有些改革家主张打破大庄园,把土地作为

    小农场进行分配以增加农场的数目;另一些人则希望采取相

    反的做法,即减少小农场的数目,说服或迫使农民加入集体

    农庄。我们后面再阐述农场的规模问题。目前我们谈的只是

    完全保有土地所有权及租佃制的问题。尽管关于土地改革的

    要求有很大一部分与改变农场的数目的要求有关,但在一些

    地区,尤其是在亚洲,确有这样一种声势浩大的土改运动,它

    仅仅限于要求废除地主制,把租佃土地改为拥有土地。

    这种转变的效果如何,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这种转变的

    支付条件、地主得到补偿的数量,以及农民为得到土地而应

    支付款项的数额。但是,除了补偿问题,在权衡租佃和拥有

    土地的利弊方面还涉及到许多其他问题。事实上,许多人争

    辩说,农民拥有土地的制度不利于经济增长。他们认为,这

    种制度削弱了土地的流动性,它会带来耕作不善、土地分散

    以及负债过重等问题。因此,他们主张小农只能是佃农,应

    当受到控制,不管地主是私人还是政府机构。实际上,正如

    我们将会看到的,适宜的控制措施大多既适用于佃农也适用

    于地主:事实上,如果加以适当控制,一方面会使佃农得到

    保障,另一方面会迫使拥有者好自经营,那样租种土地和拥有土地在经济上的差别将基本消失。

    下面让我们先来谈谈土地的流动性问题。正如我们在前

    面所看到的,有些人反对保障耕作得好的佃农的租佃权的法

    律,理由是这样一来农业经济的灵活性将会减少。他们说,地

    主们大概都希望土地的利用能产生最大的利润,因此他们应

    该能够在情况改变时自由地更换佃农。由于情况的变化,将

    耕地改为牧场,改变农业单位的规模,或者出于某种其他原

    因,把土地租给更能应付新局面的新佃农可能比较适宜。可

    是,如果长期的佃农得到保护,那就可能无法这样做。出于

    同样原因,这些人也反对小农完全保有土地,因为他们认为,

    这类农民对于日新月异的情况反应迟缓,而且他们相信,如

    果地主更换佃农,反应就会快一些。这种论点是否站得住脚

    首先取决于如下设想:地主是精明和有知识的农业家,他们

    始终在谋求以更好的办法来利用土地。虽然某些人可能是这

    样,但是对于大多数地主来说,实际情况大概是,他们由于

    不在当地,除了能收多少地租以外对土地的情况知之不多。无

    论如何,这种论点可以引伸为任何人都不应拥有他所使用的

    资源,因为,如果资源是由那些善于很快将它们从一个租借

    者转入另一个租借者手中的人所拥有,它们很可能落入最有

    能力使用它们的人的手中。由此推论,一个人甚至不应拥有

    自己的房屋,因为总会有某个人能够更好地利用它。答案无

    疑是,拥有者始终是愿意接受报价的。如果另一个人认为,他

    可以更好地利用这些资源,那就让他报出吸引人的价格。实

    际上,我们的经验是,如果土地的所有权很分散,而不是为

    少数有权势的家族所拥有,那么土地易手就会容易得多。少数有权势的家族把拥有土地看成是获取政治权力和威望的源

    泉,而不仅仅是获得收入的源泉。要想易于得到土地,土地

    的所有权就得很分散。

    有人说,完全保有土地的农民,如不受到控制,可能会

    使土地耗尽地力,这种说法比较有道理。世界上许多地区,小

    农的耕作方法使土壤变得贫瘠。但在亚洲的某些地区,这种

    现象并不多见。因为在那些地区,许多世纪以来,人口稠密,

    农民痛切感到土地肥力的重要性。但是在那些正从土地充足

    向土地缺乏过渡的地区,特别是在北美和非洲,这种现象非

    常普遍。同样,在农民尚未被迫在同一地方永久定居,保持

    土壤肥力当作生存的首要条件的地区,这种现象也屡见不鲜。

    在这些情况下,改革者特别希望能够控制农民的耕作方法,特

    别是在土壤保持、轮种和休耕方面。他们知道,在比较先进

    的租赁制度中,地主进行这种控制,因此他们渴望实行这样

    的制度。试图用强制手段而不是通过教育来改进耕作方法在

    多大程度上是可取的,这是值得怀疑的。但是,如果可行的

    话,依靠法律同设法在陌生的情况下推行十分先进的租赁契

    约制,一样可以办到。对土地耕种不好可以成为一种罪过,处

    以罚金或取消耕种资格;同时在每一地区可以设置农业官员

    或者法庭,规定耕种标准或者审理案件,就像地主所做的那

    样,但是(在多数情况下)这样做将更加知情和公正。同样,

    好的农民可以给予奖励,如发给奖金和津贴。

    土地由大分小通常是由继承制度造成的。根据这种制度,

    农民的每个子女,在他去世时可以得到一份土地。在分地时,

    为了公平合理,每个子女可得到几块土地,比如一块在河附近,一块远离河旁,一块沃土,一块只能用于放牧的草地,一

    块林地和一块不毛之地。这种制度延续几代人以后,每个农

    民所拥有的土地都成了几小块,各块土地可能相距甚远。分

    地造成几方面的浪费。大量的劳动时间浪费在从一块地到另

    一块地之间的奔波上。其次,远处的土地不如近处的土地易

    于照管。这些土地由于易于发生病虫害,缺乏照顾和庄稼容

    易被盗而产量较少。由于收成不多,对它们的照顾就越少。第

    三,设备、牛棚、水槽等设施,由于彼此之间距离较远,也

    许需要加倍投资。第四,如果地块太小,也许会难以犁地,难

    以防止邻近土地的杂草蔓延,难以进行邻居不喜欢的试验,至

    于用地挖井,建房和搞其他基本设施就更不切实际了。筑地

    界可能还要浪费许多土地。然而,最大的损失还是时间。因

    此,在劳动时间缺乏的地方,农民乐于交换地块,这样便于

    使每个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连成一块。许多国家通过立法,在

    多数农民表示愿意合并土地的地区,强迫交换地块。另一方

    面,在劳动时间充足的地方,比如在人口过密的国家,合并

    地块不会使产量增加多少,通常农民不愿意费心实施合并土

    地计划。

    不采用租赁使用权,也有可能防止分地。实行长子继承

    制,便不会有分地这种事情。就是不实行长子继承制,如果

    继承人共同管理他们继承的遗产而不将其分掉,也不会出现

    分地的现象。共同管理一个农场并不比管理一个店铺、一个

    制造厂或任何其他分掉不经济或者甚至不可能分管的遗产更

    为困难。如果把土地分掉,并且造成了巨大浪费,可以通过

    法律,规定未经有关农业法庭的批准,不得将农田分成小于规定的最小面积(如五英亩)的小块。在这个问题上,正如在其他问题上一样,如若限制农民对他的土地的权利是可取

    的话,建立公正的法庭就可以做到这一点,不必实行地主所

    有制。

    当农民负债十分沉重,致使他实际上为放债人劳动时,债

    务就会对产量产生不利的影响。许多国家的农民负债十分沉

    重,以致他们无法偿还每年的利息和到期的本金。于是放债

    人除了农民所必需的口粮以外,拿走了农民生产的一切。处

    于这种状况的农民,对于改进耕作毫无兴趣,因为他们的全

    部或大部分收益都会落入放债人的私囊。这种状况如果像经

    常发生的那样十分普遍,政府可能不得不进行干预,把债务

    减少到可以偿还的程度,以便给农民以某种刺激。许多国家

    为此设立了法庭。但是,如果农民会迅速回复到以前的奴隶

    地位,仅仅减少债务是不够的。小农很容易陷入讨厌的债务,

    这主要是由于他们易受水灾、干旱、低价和流行病等等风险

    的影响。部分原因也是由于他们没有远见,但往往也是由于

    放债人故意采取的政策。倘若农民欠债无力偿还,他便受到

    剥削,放债人可能会迫使他通过放债人的代理人出售他所有

    可以上市的产品,或者在放债人的商店购买所有必需品,在

    这两种情况下价格对农民都是不利的。或者,放债人逼迫农

    民破产,廉价收购他们的土地,收取勒索性的租金。因此,在

    某种程度上,农民借债是因为放债人蓄意使农民易于欠债,以

    便剥削他们。政府很可能认为有必要采取反措施,防止农民

    欠债。

    不使小农负债过重的唯一办法是,使小农难以举债,对农民赖以借债的抵押品取消法律保护。因此,在一些国家里,农民不得出卖土地抵债,因而土地不是一件可以买卖的抵押

    品,放债人就不会预先付款。另外一些国家对作物扣押权也

    不给予法律上的承认。例如,在乌干达,法律规定,非洲的

    棉花必须以不低于市场管理机构规定的价格,在特许的市场

    上出售;同时,在成交时就必须由买主把买棉的全部现金交

    给卖主。按此规定,事先把钱交给农民是危险的,除非你可

    以在集市日监督他,并在他出售棉花的时候从他身上拿走现

    金。博茨瓦纳保护国甚至走得更远,法庭不为商店老板向非

    洲人索还欠帐,所以商店老板也不向非洲农民赊销。

    但是,这还不足以防止农民向放款人借钱,因为农民对

    于贷款有着正当的需要。如要将私人放款人排除在外,就有

    必要设立其他机构来满足这种正当的需要。实际上,农民需

    要保险可能甚于贷款。很大一部分债务是由于统计上可以预

    见到的种种不幸,如疾病、婚丧开销、火灾、干旱,飓风或

    者牲畜发生事故所造成的。这类事件经常发生,实际上提供

    贷款未必合适,因为如果一位贫苦农民,为了支付患病的费

    用、或者補种在飓风中损失的庄稼而不得不借钱的话,他绝

    不可能从未来的收成中省出足够的产品来偿还债务。所有这

    类在统计上可以预见的事件应该靠保险来支付。而实现这一

    点的障碍是收取少量的钱来为许多人保险的代价太大。尽管

    如此,一些不发达国家的政府正在开始实行强制性保险计划,

    比如牙买加的飓风保险。凡在接受保险的农民都要冒同样风

    险的地方,承办这类保险的费用可以通过从对农民征收的一

    般税赋中多提取收入而降至最低限度,而无需对每个农民逐一作出估计。

    除了保险,农民还需要信贷。由于创建了乡村合作社,向

    小农贷款的费用已大大降低了。贷款的费用即为收集有关借

    债人信用地位的信息的费用,收集分期付款的费用及监视他

    的动向的费用。如果一家商业银行贷款给农民,为数在50英

    镑以下,那么这笔贷款的费用可能很容易相当于年利20%。

    但是,对于村民来说,这笔费用是很低的。他们对于借债人

    的身世及其秉性了如指掌,他就在他们中间生活,所以他们

    能够监督他的一切财富,不管怎么说,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取

    乐,不论他是否借钱。因此,乡村合作社可以比它们的借款

    利率高5—8%的费用放款。这种合作社的规模不宜过大,在

    这个单位里,每个成员彼此了解,否则那种不用花钱便可获

    得情报的主要优势便化为乌有。它们通常还需要政府官员的

    某种监督,因为社员们往往没有足够的经验来管理一个组织

    的事务和照料财务。况且,当合作社与买卖农民的产品的机

    构连结在一起时,它便很少有呆帐,因为农民所欠款项可以

    用他的产品来自动抵债,所以拖欠债务和呆帐便可避免。

    在世界上大多数不发达国家里,信用合作社都取得了重

    大成就。但是,它们把重点主要放在鼓励小农储蓄和为他们

    提供便宜的银行服务上面。但是,农民需要的资本要比他们

    能够储蓄的钱多得多。只要能够获得资金,不管是从向农民

    本身征税得来的还是从其他经济部门得来的,或是从外部来

    源得来的,信用合作社都是向小农贷款的极好渠道。向放款

    人借了许多债的农民的态度和由于建立农民自己帮助管理的

    信贷制度而使债务保持在能够偿还的限度内的农民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

    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耕种的规模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土

    地改革者们已进行过许多辩论。在一些国家,由领工资的农

    业工人指导耕种的大农场正在分解为小农庄。而在另外一些

    国家,正在迫使小农把他们的土地合并成为大农场,作为集

    体农业单位来经营。

    如果采取机器耕种方法或大规模控制灌溉、种子、病害

    预防、加工和销售能够省钱省时,那么大规模的农业生产的

    效率要比小规模生产高,经济增长也比较迅速。几乎总是存

    在着某种有利于大规模耕种的差别——大规模的意思是指,

    比如可耕地面积不少于300英亩的单位或者拥有相当于300

    英亩可耕地的土地的单位(超过比如说1000英亩可耕地,管

    理上的不经济现象马上就会表现出来),但是差别的程度部分

    取决于作物和土地的性质,部分取决于围绕保持高效的小型

    农民服务机构做了多少组织工作。

    让我们先谈谈机械化耕种。首先,机械化耕种是不经济

    的,除非是与资金相比缺乏劳动力。如果劳动力十分充裕,像

    在印度和中国那样,实行机械化的主要后果就是增加失业人

    数,为了进口机械设备及其燃料而不惜耗尽有限的外汇。在

    这样的情况下,经济政策的目标应是尽量提高每英亩土地的

    产量,而不是每个农业工人的产出。如果由于土地太硬,或

    者由于天气或气候的原因,时间太短而无法用人工完成耕种

    任务,而用机械则能使无法用人工耕种的土地得到耕种,在

    这种情况下机械化能增加产量。这是有价值的贡献,但是除

    此以外,手工耕种的亩产往往高于机械耕种,因为手工耕种比较仔细。机械耕种若能把本来要用于饲养牲畜的土地腾出

    来供人使用,在劳动力过剩的国家也是经济合算的。这一方

    面要看机械和燃料(可能也得进口)的费用多少,另一方面

    要看腾出来的土地上所种的庄稼的价值如何。这还取决于农

    民在不再需要牲畜进行耕作时实际上是否少养牲畜。这种算

    法在中国应用起来效果如何难以肯定。但是,在牛仍在宗教

    上起作用的印度,机械化目前在农业政策中的作用还很微小,

    这看来是显而易见的。与此相反的情况是土地十分充裕,如

    在西非的某些地区就是那样,在那里,政策的目标应是使每

    个劳动者而不是每亩土地的净产出达到最大限度。一般说来,

    经济增长在农业以外产生了对劳动力的新需求,减少可以腾

    出来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的比例。与此同时,机械化也减少

    了对从事农业的劳动力的需求,增加了每名农业工人的产出,

    因为它使每名农业工人能够耕种更多的土地。在劳动力缺乏

    的地方,机械化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但在劳

    动力充裕的地方,它只是稍稍起了一点作用而已。

    如果说由于劳动力、土地和资本相对缺乏而适合使用机

    械,机械化能否实现则取决于土地和作物。机械耕作适合于

    平坦的、用于种植一年生作物的和不易发生涝灾的土地。山

    地不适于机械耕种,从这一观点出发,还是归小农所有为好。

    长期种草植树的土地也不需要机械耕种。天气酷热或雨量极

    多的国家用机械耕种是否明智,也是值得怀疑的。这些条件

    限制了应用机械耕种的地区。在这方面,如农田的面积使农

    民购置机械设备有利可图,那么经营这种农场才有好处。这

    就是说,在气候温和的条件下可耕田不到100英亩,看来是不利的,而耕种的农田为300或400英亩在西欧往往是最经济的。

    无论如何,如果机器为一个中心机构所拥有,并由这个

    机构有偿代农民耕田,由农民自己来种植、除草和收割的话,

    机械耕作是可以同小农相结合的。由拥有机器的中心机构代

    为耕种目前在世界上许多地区是行之有效的。取得成效的条

    件在于农田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比如在12—50英亩之间。

    如果农田太小,机器完成的工作大部分本来可由农民自己去

    完成,而且农民自己干活要比机耕费便宜。反之,如果农田

    很大,工作量也就很大,于是农民就有理由拥有自己的机器。

    农场需要机器时马上就能得到自己的机器特别方便,不必排

    长队去等待。这是妨碍农民联合拥有机器取得成功的主要障

    碍之一:农民的困难在于商定由谁在什么时候得到机器。这

    种困难在像西欧那样天气变幻无常和难以捉摸的国家里,也

    许比世界上一些其他地区更为严重。许多国家的政府已经主

    动组织政府或集体所有的机器合营机构,或者鼓励拥有多余

    机器的私人企业家或大农场,以收费方式为小农场主提供机

    耕服务。在农场具有适当规模的地区,这种安排取得了相当

    大的成功。但是,如果经营平原土地的农场大得足以拥有自

    己的机器,那么用机器耕作一大片平原沃土的费用,几乎总

    是比分成小农场时的机耕费用为低,不论人们把中心机耕机

    构的活动组织得多么有效。

    这一分析在很大程度上也适用于销售,尽管实际上分散

    买卖要比分散机耕容易得多。因为总有中间人愿意从农场主

    手里购买少量农产品,然后把几家农场的产品汇集在一起,以便大规模地进行最经济的加工和销售。尽管中间人时时都有,但是他们的服务到处受到指责和调查,理由是他们效率不高,

    人数太多或垄断。在中间人服务效率不高的地方,通常可以

    建立检查制度,譬如进行强制性评定等级时的检查制度,予

    以防止中间人过多通常是由于不完善的竞争造成的。过多的

    中间人也许能够在他们明里暗里同意不再减少的最低利润的

    掩护下存在下去。过多的中间人如果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领

    域——由债务、情感或法律规定的分区条例同他紧密地连结

    在一起的某一批农民——也能存在下去。在这种情况下,最

    简单的补救办法通常是开展竞争,因此必须偿清债务、停止

    分区和禁止商定物价和销售份额的安排。但是也有这样的情

    况,即垄断组织确实比许多小中间人的竞争更加有效。比如,

    在大厂里进行最经济的加工。在这样的情况下,补救办法在

    于搞合作销售,对私人中间人施加物价和利润的控制或建立

    国家销售机构。

    合作销售能否成功取决于与之竞争的私人企业家的质

    量。合作社有时能出售一种比中间人提供的质量更好的产品,

    但是这一情况只有在中间人在安排农作物收购和分类方面效

    率极差或者是在对优质农作物规定适当的优质优价方面效率

    极差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换言之,这大概是一种迹象,表明

    他们之间缺乏竞争。如果中间人之间缺乏竞争,这一事实正

    使他们的效率降低,或者造成人数过多、获利过高,这些条

    件对合作社取得成功是十分有利的。因为如果中间人的工作

    卓有成效而富有竞争性,他们往往会由于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而在竞争中击败合作社组织。但这并不是说,合作社只能在垄断条件下取胜。发生这种情况时,中间人也许会“成帮结

    伙”来对付他们,施展垄断者所惯用的一切伎俩——价格战,

    排他性交易安排,等等;合作社对于这些伎俩可能无力战而

    胜之,除非合作社的成员受过足够的教育,拥有足够的物质

    能坚持下去。或者买卖的规模或许是合作社无法控制的;小

    农场主可以自行经营一个小的轧棉厂,但是他们却难以像合

    作社那样经营一个现代化的大型碾米厂或糖厂。这就是在经

    营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场——例如拥有30多英亩土地的农场

    ——的农场主中间合作销售获得最大成功的原因。当农场主

    经营的土地在20—30英亩的水平上时,他们可以合作经营的

    范围则是有限的,比如鸡蛋、牛奶和其它少数几种不需要精

    密加工的产品。超过这个规模,他们只有靠法律控制或者建

    立法定销售机构,才能在中间人中不受垄断做法的损害。

    除了机械耕作和销售以外,其他一些活动也是能够分散

    经营的,并或多或少取得了成功。灌溉工作可以由一个单独

    的水利管理机构控制。种籽控制则比较难以实施,但是如果

    一个合作社或者一个国家机构保持着几个纯种农场,并且说

    服农民或者(像在乌干达那样)强迫农民只能使用由这些农

    场提供的种子,这也是保证可以做到的。植物和动物传染性

    疾病的预防工作更难做,但是这亦可依靠法律或说服教育加

    以贯彻。期望小农场像大农场那样卓有成效,那是太过分了。

    但是小农场也能够坚持下去,只要在它的周围设有负责下列

    工作的机构网络:机械、种子、信贷、水利、销售、防治传

    染病、研究或者可能需要大规模进行的任何其他工作。详细

    列举上述网络,只是说明为什么小农场主在农业的许多领域不具有竞争力,因为在许多领域上述必要的网络是根本不存

    在的。即便在存在这种网络的地方,小农场比起经营有方的

    庄园来,在采用经过改进的技术方面,几乎肯定是缓慢的。有

    些大庄园也是经营不善,尤其是那些在几代人的时间里由同

    一家族经营的,被看成是地位的象征而不是一个商业企业的

    庄园。但是经营有方的庄园很快就会采用新型的作物、牲畜、

    肥料和防治病虫害的方法,而说服或强迫小农场主广泛接受

    这些东西则需要长得多的时间。

    上面所作的分析都是阐述小农经济的弱点的,但是它也

    具有几个重要的优点。在适宜的情况下,这些优点会使小农

    经济比大规模农业更加卓有成效,哪怕从经济效果来评估也

    是这样。

    第一,小农场主比大农场主更能做到精耕细作。有几种

    作物,如糖,大农场每英亩的产量比小农场高,在大农场更

    快地采用新品种、新方法和新肥料的地方更是这样。但也有

    许多别的例子,说明小农场每英亩土地产量高,这主要是由

    于拥有小块土地的小农场主耕作得更精细。欧洲的农业情况

    几乎都是这样的,其他各洲报告的情况也差不多。在劳动力

    比土地短缺得多的地方,政策的目标应是采用一种制度,尽

    量提高每人的产量,而不是让每英亩的土地尽量高产。因此,

    在充分就业的工业国家——它们可以廉价进口粮食——建立

    大型农场要比建立小农场的好处多。大型农场可以使用机器,

    把人均产量提到最高限度;而小农场则是人均产量低,而亩

    产高。另一方面,在某些亚洲国家的经济中,由于劳动力充

    裕,小农经济具有使最为短缺的土地得到精耕细作的优点。不论是在拉丁美洲还是在亚洲,在土地改革运动中,都很强调提高对土地进行精耕细作的程度。如果把一些大庄园分成家

    庭小农场,便可做到这一点。

    其次,家庭农场比大规模耕作的农场具有的优点在于农

    民比雇用的农业工人勤劳、精细。正如阿瑟·扬在考察了法

    国农民的操作之后所说:“财产的魔力可使沙土变成黄金。”这

    似乎同我们在前面谈到的农民可能会使土地贫瘠的危险这种

    看法相矛盾,但是我们在那里曾经指出,这种危险只有在土

    地由充裕变为短缺的地方才会出现。在许多世纪以来土地一

    直缺乏的国度里,比如在中国、爪哇或非洲的一些地区,农

    民已经懂得了怎样爱惜他们的土地,保持土地的肥力。在那

    种不属于劳动力密集型的农业中,自耕农的劳动比起雇工的

    劳动来,其优越性是最大的,因为每英亩使用大量劳动力的

    那种农业付得起适当的监督费用(这种差别同我们在本章的

    前一部分中所提到的自由劳动和奴隶劳动之间的差别几乎是

    一样的)。

    因此,小农耕作的第三个优点是,它不需要大量的监督

    人员。如果这类人员用于农业推广服务,便会产生许多成果。

    但是如果像在大多数不发达国家那样难以找到这类人员,而

    且雇用他们费用太大,小农进行农业生产靠现有人员也就可

    以了。大规模农业则不然,它的生产效率的高低取决于管理

    质量的高低。管理问题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它对农场的

    经济规模进行严格的限制。虽然如上所说,欧洲一个拥有300

    英亩可耕地的农场的效率比一个拥有400英亩的农场高,一

    个拥有1000英亩可耕地的农场的效率并不比一个拥有300英亩可耕地的农场高,如果耕地超过那些限度,效率就会急

    剧下降。兴建巨型农场的大多数尝试,不论是在俄国种植谷

    物,还是在坦噶尼喀种植花生,都是由于这一简单的原因而

    宣告失败。在缺乏高超农业技术的国家,利用计划中规定的

    条件来改善农业生产,往往要比用它建立新的大型农业企业

    更加见效。

    除去经济上的这些考虑以外,还要考虑一些社会因素,这

    些因素使许多人宁愿建立家庭农场,即便事实可能证明大规

    模耕作比较经济也罢。正如我们在前面有一节中所见到的,大

    型企业往往造成雇主和雇工之间的争端;其次,拥有土地会

    带来巨大的政治和社会威望或权势,以致绝大多数人哀叹土

    地所有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有一派人认为建立国家或者农

    民合作社,由集体占有土地是摆脱这些困难的途径。我们已

    在本章第一节(三)中谈到了这些组织形式。一些国家有国

    营农场,但是由国家取代私人雇主并未大大减少工人的纠纷。

    集体农场如果由农民自己进行民主管理,作为一种社会形式

    有着更大的吸引力,但是由工人自己管理的大型合作企业由

    于我们业已看到的原因在历史上是很少有成功的。总之,要

    尽力说服农民几家联合起来进行集体管理的试验,如果这种

    联合保持很小的规模——比如说不超过5—6家——其中许

    多将会取得成功。但是,在民主国家里,建立比如有100户

    以上农民参加的全村大型集体农场看来大概是不可能有什么

    前途的。

    想使个体企业与大规模耕作效率结合起来的愿望已导致

    对涉及某几种强迫形式的使用权进行试验。典型的例子是苏丹的杰济拉棉花种植园,在那里土地分成若干小片,每个农

    民耕种自己分得的那片土地,但是农民遭到种种控制。他的

    那片土地由机器代为犁地,他必须播种按规定的轮作面分给

    他的种籽,并且要按照建议施肥和耕作,然后把收获的庄稼

    交给执行这项计划的一个中心机构去加工和销售。强迫的理

    由是,这样做可保证效率不断提高,反之如果中心机构提供

    的服务是自愿的,那么许多农民则会播种低劣的种籽,或者

    以丧失大规模组织的优势的方式耕作或销售。使用强迫手段

    能使种植园规模的优点和家庭农场的好处结合起来。另一方

    面,要做到这一点只能使耕种者的地位部分地从独立的农民

    降为听从命令的劳工。

    杰济拉仅仅是许多例子中的一个极端例子。农民必须恪

    守某些契约条款才能拥有土地,这不是异乎寻常的事。在以

    小农经济为主的国家里,最好的方针可能是,首先建立自愿

    服务网,然后在多数农民习惯于中心机构管理体制时把这种

    服务从自愿的变成强制性的(强迫使用经过改良的种籽,强

    迫进行集体销售,强迫土壤保持)。此时,强迫持不同意见的

    少数人这样做在总体上就不会失去农民的支持。

    在当代的文献中十分强调农业组织的问题,这里不妨唱

    点反调。农民应以得到保障和受到激励为条件来拥有土地,这

    在任何地方都是最重要的;同时有适当机构提供基金也是最

    重要的。除了这些问题以外,在当前的讨论中对其他制度问

    题,特别是分散耕作、土地大小以及销售等问题强调得太多;

    而对提高效率的其他手段,特别是水源,改良种籽的种籽农

    场,肥料和农业推广服务等强调得太少。人们从很大一部分讨论中得到的印象是:若不在乡村进行广泛的制度上的改革,

    提高农业生产率的办法就不多了。情况并不是这样。日本典

    型的农场仍然只有两三英亩大,然而每英亩的产量却为亚洲

    其他地区的两三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的30年里,日本

    的亩产增加了近50%,而到30年代中期在农场规模没有重

    大改变的情况下,产量却翻了一番。不发达国家农业迅速发

    展的秘密,主要在于农业推广工作,肥料、新种子、农药和

    水的供应,而不在于改变农场的大小、采用机器耕作或者在

    买卖过程中摆脱中间人的盘剥(无论如何,扩大农场规模和

    使用机器的政策对于人口过密的国家来说是令人怀疑的)。在

    大多数不发达国家(但不是所有国家),现行的制度十分适合

    于通过引进经过改进的技术来大大提高生产率。实际上在绝

    大多数这类国家中提高生活水平的最大希望在于它们落后的

    农业技术可以以较低的成本使产量大幅度提高。我们将在第

    四章里讨论这些问题。

    (五) 家庭手工业

    每个社会都有一部分居民,作为独立的生产者,专门生

    产制成品。这一部分人所占的比例,哪怕是在最贫穷国家的

    经济中也很少低于5%,除非那里的经济依赖外贸的程度很

    高。这些手工业者从事的职业首先是织布,布在任何地方都

    是人类仅次于食品的第二需要,可能还有一些人是木材、皮

    革、金属、编织、陶器等行业的工人。有些制品可能是供王

    公贵族或富人使用的精美工艺品,但是多数则是为普通人使

    用的一般制品。

    在工业制度的发源地西欧,工厂制度有时候脱胎于家庭

    手工业。手工业有时成了技能的源泉。家庭或“分散在家庭

    加工”的制度有时成为个体作坊和工厂之间的一个过渡阶段,

    情况并非总是如此。因为有时工厂使用机器,使老技术变得

    过时。工厂主有时故意到那些他们可以避免与手艺有关的高

    工资或限制性做法的地方去招收工人。作坊不一定发展成为

    工厂,新工厂经常向老作坊挑战,把它完全挤垮。

    许多人急于保存独立的手工业工人,不使他们被现代化

    工厂毁掉,原因同他们喜欢小规模所有制,而不喜欢大规模

    耕作制是一样的。从经济角度来观察这个问题,两者存在的

    条件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说,工业同农业一样,有

    些技术条件只适合大规模操作。除此之外,小规模操作的存

    在,也取决于在生产者的周围有一个组织严密的、大规模运

    转的服务网。不论我们感兴趣的是农业、工业、采矿业、交

    通运输业还是零售业,我们总会发现有一些领域为小型企业

    提供更多的活动余地,此外,即使在这些领域里,小企业的

    成功也有赖于销售、信贷、研究和教育的适当组织,而所有

    这些活动通常都需要大规模进行。

    首先,家庭手工业由于是一种非全日性职业,大概最富

    有生命力。农民和他们的妻子只在一年当中的一部分时间终

    日忙于农业。他们如果用一年的其余时间在自己家里主要为

    自己生产一些物品,他们产品的成本,从上述供选择的方案

    来看,是十分低廉的,因此他们能够经得住非常激烈的竞争。

    实际上,家庭手工业的产品大部分是由整天劳动的专业人

    生产的,而不是由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在业余时间生产的。但是从事乡村改革运动的一些社会工作者仍在劝说农妇在业余时间从事手工业劳动。

    所有手工业生产,同工厂生产相比,都具有这样一种优

    越性:它节省了两个难得的因素,一是资本,一是管理技能。

    在不发达国家里,资本是十分缺乏的,所以那些与土地和其

    他资源相比,劳力资源充足的国家,发展一种使用劳动力而

    不是资本的生产方法是明智的。工厂生产也需要大量的管理

    技术人才,担任领班、工程师、会计师等职,而这种技术人

    才也很不足。工厂生产的这些不利条件可以靠机器生产的优

    越性予以弥补。机器生产的优越性不仅表现在劳动的质量方

    面,而且表现在所需劳动力的数量方面。优质表现在产品必

    须标准化,尺寸、形状或式样必须做得精确。机器往往要比

    人的手和眼睛精确,在这种工作中,机器很快地取代了手工

    工人。在另一方面,如果不存在精确的问题,那么竞争主要

    表现在劳动力成本上。从这种相对意义上说,一些机器的生

    产率比另一些机器高得多。因此,工厂里用来织布的织机同

    家庭使用的织机本质上无多大区别,但是,工厂用来纺纱的

    机器却比家庭使用的手摇纺车产量高得多。因此纺纱被工厂

    取代之后很久,家庭织布仍是经济合算的。

    在没有大批量标准化要求的行业里,小规模生产,不管

    是在家庭里还是在小作坊里,都是最富有生命力的。一旦有

    着大批量的需求,发明高度专门化机器来承担这个工作就有

    利可图,因而,最小单位的生产方式被淘汰只是时间问题。此

    外,正如我们刚才所看到的,如果标准化成了交易的一个条

    件的话,手工业工人同机器相比则是处于劣势,这或者因为他不能精确地控制他自己的产出,或者因为难以使别的手工业工人制作同他本人制做的一模一样的产品以便集中起来大

    量出售。那些试图在英国或美国市场上销售手工业品的人们

    已经发现,没有标准化成了销售这种产品的一个障碍。在小

    量购置商品的地方,在具有没有两件产品完全一样这种优势

    的地方,这类产品存在的机会最大。因此个体生产的领域十

    分狭窄。纺织、木雕和贵重金属的艺术品还有发展余地,但

    是必须预料到,对纺织品,鞋袜和金属制品的大量需求将转

    向工厂生产。

    其次小型工业的发展前景取决于它的技术的改进。人们

    使用的工具往往几个世纪没有变样,鉴于现代的经验,有可

    能大大改良工具,而不改变手工艺人所需要的基本技能。正

    如在小规模农业中,一个政府研究机构完全可以进行改良技

    术的试验,为在生产者中间传播新知识提供咨询服务;同样,

    在小型工业里也是如此,只要有机构负责进行试验以改进手

    工艺人的工具和技术,负责在这些人中间传播知识,这种工

    业的效率和生存的前景都会大大提高。技术的改进并不限于

    设备,也可以向手工艺人介绍采用更好的材料,比如进行染

    色,用更好的办法来试验他的材料,或者保证提高精确性和

    标准化。当然,迄今最伟大的技术革命是给手工艺人的工具

    装上小的电动机,并接上电源;单单这一项革新便可使每人

    的产量成倍增加。但是在大多数不发达国家里,给许多村庄

    都通上电还根本谈不上。

    下面谈谈销售和资金组织问题。手工艺人无力储存大量材料,也不能生产制成品储存起来。如果他只是根据顾主的定货生产,他可能经常断断续续地失业。如在手工艺人和最终消费者之间有一个中间人,这样组织生产最经济。中间人可以储存货物;在商店里安排大型的展览以扩大市场;如果市场需要标准化的产品,可以安排几个手工艺人生产相同的物品;如果这种物品本身适合专业分工和集中装配,他可以安排不同的手工艺人生产各种部件然后进行组装。这类工作经常是由私人中间商来进行的,不过人们普遍认为,中间人可以使手工艺人负债来利用他们。所以,各国政府现在都在建立机构来行使这种职能,这种机构有时也行使研究新技术和提供咨询的职能。印度尼西亚大概收效最大。在那里,历届政府都做出重大努力,通过专门机构来改善和组织手工业。

    印度尼西亚善于改组老行业,而日本却善于在家庭手工业的基础上组织新的行业。日本在组织这种新行业时实际上没有得到政府多大帮助。在日本,“分散在家庭加工”的制度似乎已经根深蒂固,由私商向手工艺人提供在家里或者在小作坊里干活的原材料。这种制度特别有名是因为它已扩展到了一种商品必须分几个部分制作的行业;把各部分分给个别手工艺人或小作坊按详细说明进行加工,然后在中心工厂进行组装。所以,今天日本手工艺人制作的许多商品是他们的先辈闻所未闻的。小规模生产得以保存下来有赖于这类企业的继续存在,把新商品纳入这种制度的范畴。小型工业若是仅仅依靠陈旧的老式产品,它必定衰落下去,因为大多数这类产品迟早会纳入工厂生产。

    上面我们所谈的措施,都是为了使家庭手工业更加有效,而不是为了保护这类工业不受工厂的竞争。大多数人都认为,只要使家庭手工业在经济上能与工厂工业竞争,它就能存在下去,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才需要有一项系统的技术研究计划,改进原料,筹措资本和做出优异的市场销售安排。至于保护家庭手工业则完全是另外一个问题,有些国家的政府已着手进行这一工作,这是值得考虑的。

    这个问题只对在农业和家庭手工业中有剩余劳动力的国家才有意义,在那里人们由于缺少土地或资本来源不能充分就业。因此有人说,在家庭手工业中使用劳动力的实际成本等于零,而工厂生产则要动用稀有的资本和管理技术。假如家庭手工业工人不论能够得到多少货币收入都愿意干活,哪怕是很低的收入,那么在价格基础上的竞争将会产生合适的结果。但是,实际上,他们坚持非要得能维持生活的最低收入不可,他们索取的价格也许会超出实际社会成本。所以,无论货币成本差别多大,实际成本的差距是有利于家庭手工业的。这样一种说法显然不适用于劳动力比较缺乏的国家。如果这种说法是对的,那它也是指亚洲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而不是指非洲和拉丁美洲。

    现在我们来研究这种说法在劳动力过剩的国家是否正确的问题。这个问题可以用数字的例子来说明。假设有100名家庭手工业工人进行生产。再假设大型工业有10个人连续地制造、维修和更换机器,30个人在工厂里使用机器,就能生产同样数量的产品。(还要把投入的资本的利息打入成本,但是这不属于本段的论点)。那么,如果需求相同,建立工厂就意味着40人可以作以前100人所作的工作,60人将会陷入贫困境地。这个结论的正确性取决于需求相同这一假设。如果相反,需求量增加60%,那么若40人在工厂工作,60人在家庭手工业中劳动,每个人都有工作可做;如果需求量增加150%,那么每个人都在工厂有工作可做。所以关于家庭手工业的论点仅仅是关于技术进步的整个论点的一部分。如果生产率比需求量提高得快,则会出现失业现象;反之如果需求量的增加速度快于生产率,那就会出现通货膨胀或增加就业人数。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提高制造业(不管是家庭手工业还是工厂)生产率的措施的同时,必须采取增加制成品的需求量的措施。这种需求量仅仅有一小部分来自工业生产者本身,他们只占这类国家居民的一小部分。需求量的大部分来自其他各阶级,其中农民的需求量最大。如把资本投放在发展制造业,而国家的农业仍处于停滞状态,结果肯定是制造部门困难重重,因为工厂和家庭手工业的工人都将竞相争夺有限的需求量。但是如果均衡地发展,农民的生产率迅速提高,对制成品的需求量也相应地增加,那么对工业进行投资就会大有余地。此外,在人口过多的国家,工业化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制成品的国际贸易的发展。多数发展问题的奥秘在于各个部门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我们将在以后的章节中还要论述这个问题[第五章第三节(二),第六章第二节(一),第七章第一节(二)]。

    叙述了上述种种问题以后,情况仍然是,在拥有剩余劳动力的国家,在早期发展阶段,把资本用于发展运输和其他公用事业,灌溉系统和其他农业必要设施,以及大规模生产最有利的各种制造业——尤其是金属、化学、工程、建筑材料——比较有利,而把资本投放到用家庭手工业工人可以制造得相当好的产品进行竞争的行业,尤其是纺织业,就不是那么有利。这仅仅是一种暂时现象。如果情况发展了,对家庭手工业产品的需求量很快会赶上供应量,于是工厂就有了发展的余地,而不致造成大批人失业。与此同时,在家庭手工业生产最能坚持的领域兴建工厂在批准时是否应该加以限制,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这取决于价格机制反映实际社会成本的效率如何,也取决于人们对于某个国家批准方式抱有多大的信心。暂时保护某些家庭手工业有其经济上的理由,这是一种防止资本浪费的措施,但是并不是所有经济理由都值得政府给予支持。

    第五节 制度的变化

    (一) 变化的过程

    到目前为止,我们只从社会制度与经济增长相一致的角

    度探讨了社会制度问题。下面让我们来探讨制度如何变化以

    及这种变化是否符合事先确定的路线。

    或许最好从一开始就提醒我们自己,经济的变化并不完

    全产生于制度的变化。经济增长可能产生于资本形成的增加,

    新技术知识的应用,或者不是源于制度变化的其它因素。说

    明这一点的一个明显的例证产生于外国人带来新知识或者新

    资本的时候。源于这些因素之一的增长差不多肯定会造成制

    度的变化。相反,制度的变化可能不是产生于经济的变化,比如由宗教、政治或自然动乱造成的变化——认为一切社会动乱都是经济问题引起的观点等于是说,唯有经济利益才是人

    的动力,这显然是错误的。本节仅限于探讨制度变化的性质、

    原因和影响;但是,这不是说这是经济变化的主要的或唯一

    的原因。

    我们在考查了制度和经济增长的一致性之后得出如下结

    论:制度促进增长取决于制度使报酬和努力联系在一起的程

    度;取决于它们允许专业分工和进行贸易的范围;取决于准

    许找出并抓住经济机会的自由。现在,不同国家的制度在这

    些方面是大有差异的。任何一个国家的制度无时不在发生变

    化,纵然有的快些,有的慢些,这些制度可能正以有利于增

    长的方式发生变化,但也可能正以限制增长的方式发生变化。

    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制度的最重要的特点大概是它

    们允许有多大的活动自由。人们一旦有可能抓住经济机会,便

    会出现增长,如果经济增长,制度就要适应形势,以便保护

    积极性和促进贸易。反之,如果机会减少,增长也会下降,制

    度便开始朝着停滞方向调整。例如,假设在一个社会发现了

    黄金,那里所有的制度都不利于经济增长——那里只有原始

    的财产概念,家家都自给自足,除非经过最严格的许可(这

    是很少见的),不能开展新的活动。然后再假设有些人——不

    论他是私人还是政府官员——获得特许来开采金矿、雇用劳

    工并且从海外进口材料和参谋人员。所有这一切都是彻底改

    革制度所需的。家庭将不再自给自足,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

    额将有巨大的增长,财产关系将变得微妙而复杂,等等。假

    使人们有可能抓住机会,他们就会在适当时候相应地改变他们所有的制度。

    因此可以说,变化越多,越强劲。一旦经济开始增长,制

    度将越来越朝着有利于增长的方向发生变化,从而加强促使

    经济增长的力量。反之,如果经济增长率开始下降,制度将

    会变得不那么有利于增长;垄断比较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并比

    较易于维护,家庭变得更加自给自足,纵向流动减少,社会

    地位将会在经济上起更大作用,甚至达到走向封建主义的地

    步。

    存在这些累积过程的原因是容易理解的。一种社会制度

    得以以某种形式存在下去,取决于它是否方便,取决于人们

    是否认为它公正,取决于效力。如果开始出现增长,所有这

    些因素将渐渐消失。这种制度将不再为人们提供方便,因为

    它妨碍经济取得进步的机会。于是人们将不再信赖它。以往

    用各种教条为其辩护的牧师、律师、经济学家和其他哲学家

    开始反对旧教条,并以比较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的新教条来

    取代旧教条。政治力量对比亦随之发生变化。因为新人是靠

    着经济增长而获得财富和地位的。他们向老的统治阶级挑战,

    缓慢地或者以比较激进的方式获得政权,并支持新制度而不

    是支持旧制度。一旦经济开始增长,它无疑会削弱旧制度,并

    建立比较适应进一步增长的新制度。同样,一旦增长停止下

    来,适应经济不断增长的制度便不再适宜了。人们也不再相

    信这种制度;牧师、律师、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会转而反对这

    种制度,主张维持现状的有权势的集团就能进行不利于经济

    增长的变化。

    如果这种变化不是源于经济机会,而是始于制度本身,那么这些累积的力量将会以同样的方式发挥作用。因为在那时,人们变得比较愿意或者更有可能去抓住机会这一事实,本身便会创造或者显示有待抓住的新机会,同时新机会的涌现反过来将支持信仰和制度的变化,正是由于经济机会及信仰和制度彼此累积的这种相互影响,要指出变化的“基本”原因

    通常是很难做到的,例如,很难说在13世纪到16世纪的西

    欧到底是经济机会日益增多使神学发生变化,最终分成宗教

    改革派和反改革派呢;还是日益变化的神学观念允许人们利

    用本来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存在的机会?所有这些问题往往是

    无法解答的。

    使制度适应变化中的经济情况可能是一个痛苦的过程。

    这个过程既不是平衡的,也不是完备的。变化是在信仰和关

    系网络的某一点上开始发生的,然后从那里向外扩展。结果,

    文化方面的一些信仰或习惯产生了彻底的变化,而其他信仰

    或习惯却丝毫未变。新的和旧的交织在一起这是不合逻辑的,

    而且比例也很不相称,各个社会之间大不相同。转变永远是

    不完全的。这就是为什么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至今仍彼此迥然

    不同的原因。它们保留资本主义前的观念的比例不同,在亲

    属关系的亲密程度、机会均等、对待私人企业的态度、对待

    私人财富的态度等许多问题上存在着差异。一个仅在最近几

    十年里才加速增长的社会,始终显示出许多不协调的东西。人

    们要用很长一段时间才能使自己适应货币经济,学会利用以

    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种种机会,以及学会在他们得到钱财

    以后怎样去花钱和存钱。他们需要一种也许要花很长时间才

    能建立起来的新型道德观,因为他们已不再生活在一个根据地位确定义务的社会里,而是进入了一种新的社会,在这种

    社会里,义务是根据合同确定的,一般说来是根据没有任何

    亲属关系的人的市场关系确定的。因而,一个迄今一直极其

    诚实的社会可能会变得极不诚实,直至人们懂得,为了履行

    以钱来表示的合同,对一个哪怕是完全陌生的人都必须诚实

    地提供劳务或货物方面的服务。还必须有新的价值观;人们

    不再尊重原来优越的地位;首领、叔伯祖父和长者不再得到

    人们自动的服从。领导力量可能转向其他方面,新的领导人

    要得到或者应该得到像对老领导那样的尊敬恐怕要过很长的

    时间。旧道德的没落是经济变革中的一个比较痛苦的方面,这

    也就是为什么道德家和人类学家通常反对变革,或是至少反

    对迅速变革的一个原因,因为他们知道,迅速变革会促使老

    的信仰和制度解体,其速度要比建立取代它们的新的信仰和

    制度的速度来得快。现在另一个引起人们很大注意的不协调

    的例子是,经济增长开始后不久出现出生率和死亡率之间的

    不平衡,造成人口增加(当经济衰退伴有人口下降时同样是

    引人注目的问题)。在一个停滞的社会里,出生率和死亡率均

    高,两者大致相等。当经济开始增长时,死亡率开始下降;起

    初仅仅是因为通讯联络的发展和贸易额的增长使得局部的饥

    荒得到控制,以后是因为公共卫生措施和医疗条件的改善。死

    亡率下降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出生率才开始下降。在此期间,

    人口可能会在30年至60年内翻一番。一段时间以后,人们

    才认识到,如果他们要控制死亡率,他们也必须控制出生率

    (我们将在第六章再论述这个题目)。

    面对变化的不协调现象,许多人在问是否能以“平衡”的方式,即防止某些信仰和制度比别的信仰和制度变得快来对社会变革进行调节。答案看来是,这是不可能的。一种文化的众多方面不可能在同一时间里以同样比例发生变化。一些方面感受到的压力比别的方面大,于是便发生变化,在不同程度上拉着别的方面一起变化,我们不可能总是预计到什么先变化,因为这在各个社会因其历史和传统的不同而不同;我们同样不可能预计到文化的哪些方面会被拉着一起变化,或者以什么比例变化。防止变化不平衡的唯一办法就是防止一切变化,但这是谁也无法办到的。

    当然,虽然我们不能预见因任何特定事件而产生的所有变化,这是事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够对变化的进程施加任何影响。例如,我们知道,工业化过去曾在许多国家造成城市贫民窟;但是我们也知道,如若采用适当的城市规划措施,实行工业化而不产生贫民窟也是可能的。我们知道,在其他一些地方,伴随着工业化而来的是大批劳动力从乡村迁移到城市然后又倒流回去;我们知道,这种现象也是能够控制和杜绝的〔第四章第三节(三)〕。更加难以预测的是,人们对下列问题的态度会有什么变化,比如家庭关系,对待部族权威的尊重,宗教仪式或者合同义务的神圣性。一些人担心的是,旧的道德价值观随着经济增长的新酒倒入社会稳定的旧瓶而化为乌有。旧的关系瓦解到何种地步大概部分地取决于发展是如何主持的。如果这种发展是由蔑视老的政治,宗教和家族领导人的外国资本家和政府主持的,那么这种发展将会比由已经确立的领导人主持的发展更加迅速和有效地破坏现行权力结构。有时有人说,日本人改造西方资本主义,使之适应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不过这是不是一个自觉的过程,是令人怀疑的。事实是,日本业已存在的领导集团主持的资本主义,使新的方式和旧的权力之间的冲突减至最低限度。当经济增长从阶级意义上讲最少革命性时,亦即当新的企业领导人得到老的政界、宗教界和社会领导阶层承认和赞助时,从它对人的态度和社会关系的影响来说,它产生的革命性影响也最少。这也是亚洲国家和非洲国家对经济

    增长的反应的巨大差别之所在。在亚洲,旧的宗教和政治制

    度要比非洲稳固,没有为西方的影响所彻底摧毁。而在非洲,

    欧洲的资本家和政府对既定惯例、宗教和生活方式,只要它

    们与欧洲人的利益相悖,就采取反对的行动或者采取蔑视的

    态度,其结果则是更大范围的土崩瓦解。

    制度一旦开始发生变化,就会越变越厉害。旧的信仰和关系改变了,新的信仰和制度渐渐变得相互一致起来,并朝着同一方向进一步变化。尽管这样,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经济增长一旦开始,会永远继续下去;经济衰退一旦开始,便永远制止不了。

    首先,一切增长往往有其规律性,这就是说,它开始时

    缓慢,逐渐加速,然后又放慢下来。这是因为刺激增长的每

    个因素最终都会接近极限。可用一个假设的例子来说明。当

    收音机问世时,公众并不了解它们可能的用途,疑心重重;最

    初只销售几台,可是收音机逐渐变得很受欢迎,很快就像热

    饼一样抢手。但是在每家都有一台收音机时,销售额差不多

    便到了极限。一旦到了这个极限,销售额的增长率便陡然下

    降。第二年销售额可能增加一倍,第三年增加两倍,第四年增加三倍,但是不能永远每年都增加一倍,因为根本没有那

    样多的人。制度的变化也是这样。当提出某种新的原则时,它

    首先遭到反对。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后,这个原则会受到欢迎,

    人们开始热情地将其应用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关系中去。但是

    必定会有这样一个时刻到来,届时这个原则垄断了几乎能应

    用的一切有关领域。经济增长是对连续不断的刺激的反应,而

    每个刺激最终会达到极限。因此,持续稳定的增长只有偶然

    在新刺激的产生始终正好接上旧刺激的消失的情况下才有可

    能。实际上,我们能够指望的最好的情况不是一种稳定的增

    长率,而是由相对平静时期分隔开的连续的增长高潮。

    但是,经验表明,即使是有节奏的增长也可能会终止。有

    些社会表明,在经济出现强有力的增长之后会出现停滞和下

    降——甚至下降到一无所剩的地步。增长之后可能呈现停滞,

    正像停滞之后可能出现增长一样。历史上也有增长加速和减

    速的转折点。对动态进程所进行的各项调查表明,人们最感

    兴趣的是转折点。因为紧接转折点之后出现的累积过程是比

    较容易理解的。所以,我们必须对研究这些转折点给予极大

    的注意。

    让我们先来谈谈加速问题。我们业已阐明,对经济增长最重要的是抓住机会。因此,加速增长或者是由于产生了新的机会,或者是由于制度的变化使人们现在可以抓住业已存在的机会,或者由于上述两个原因。

    新的机会也许是多种多样的。新的发明可能会创造新的商品,或者降低生产老商品的成本。新的公路,新的海上航线或者交通运输方面的其他改善都可能为开拓贸易创造新的机会。战争或通货膨胀可能造成新的需求。外国人可能来到一个国家,开展新的贸易,投资新的资本,或者提供新的就业机会。这样一些新的机会在很大程度上是独立于现行制度之外的。情况未必完全如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几章里研究制度对于创造发明率或外国资本流入数量等问题的影响。然而由于这些问题不是有赖于一国的制度,所以可能出现更多的机会,其原因与制度的变化无关,而机会的增多将会引起制度的变化。

    也有可能在基本经济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制度发生变化,使行动自由增大。一种可能的、但是不常见的情况是,统治者改变主意,准许人民以先前严禁的方式进行活动。较为可能的情况是,国家受到某种冲击,诸如发生战争、饥荒、飓风、地震、瘟疫或其他灾难之后政权发生变化。这样的冲击有时会削弱喜欢保持现状的统治集团的控制,从而使权力落入锐意变革的人的手中。

    因此,经济加速增长或者是由于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创造了以前从未有过的机会;或许是由于制度发生了变化,为抓住机会提供了更大的自由。实际上,加速增长的转折点通常同这两种变化都有关。经济状况已变得更有利于经济增长,这大概是因为外贸的机会越来越多,而这又加强了那些希望朝着允许扩大自由的方向进行制度改革的人的力量。

    革新者始终是少数。新思想最初总是由一、两个人或极少数人付诸实施的,不管是技术方面的新思想、还是新的组织形式、新的商品或其它新生事物都是如此。这些新思想也许会很快就被其余的人所接受。然而更可能的是它们遭到怀疑和不信任,因此,即使有所进展,最初的进展也只能是很缓慢的。过了一段时间,这些新思想被认为是成功的,那时就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因此,经常有人说,改革是精英们的事,或者说,改革到什么程度取决于某个社会领导人的素质。如果这种说法的含义仅仅是绝大多数人并不是革新者,而只是仿效别人所做的事情,那么,这种说法是千真万确的。然而,如果认为这种说法的含义是所有这些新思想均为某个具体的阶级或集团所掌握,那就多少会引起人们的误解。因为每个革新者都是单个的人,他们在某些事情上也许是先进的,然而在另一些事情上又是同样反动的;他们同其他革新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无论是在阶级和亲属方面,还是在其它方面都没有必然的联系。然而有时有这样一种情况:革新者形成一个单独的群体,或者至少不得不成为一个意识到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因为他们在前进道路上遇到的障碍使他们不得不联合起来进行自卫或发起进攻。新思想最初并不是在任何一个阶级中产生的,但是,提倡者们很可能会发现,由于社会对他们的革新所进行的抵制,他们形成了一个新的阶级。

    在经济增长理论方面比较富有成效的观察结果之一是概

    括出这样一个结论:在转折时刻进行改革时起最重要作用的

    是“新人”。这意味着,在那些抓住新机会或实行增加行动自

    由的制度改革的人中,很少发现是过去经济处于相对停滞状

    态时的统治阶级。首先,统治阶级通常满足于现状;他们不

    需要寻找新机会。只有那些对现行制度感到失望的人才寻找

    利用他们的才能和实现他们的抱负的其它途径。同时,提倡改革的人既不是居于社会结构最上层的人物,也不是处于底

    层的人。处于底层的人可能在奴隶制、农奴制或种姓制度中

    受煎熬,没有能力去抓住新机会;或者说他们可能太穷,太

    缺乏教育,缺乏勇气和传统的进取心。因此,新人来自社会

    的中间阶级,也许十分接近上层,故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一

    定的个人自由和一定的活动传统。在日本,1868年出现的那

    批新人就居于贵族中比较下层的人物,他们对失去过去的特

    权感到恼火。在西欧,13世纪和14世纪出现的新人过去是农

    奴或他们的后裔,这些人逃到城市后得到了保护。在非洲,新

    人是失去了部落特征的人,这些人接受过一点西方的教育,他

    们再也无法适应部落的老模式。不用说,这种概括并非是一

    成不变的,在这些新人中也许有一、两名过去的贵族,也许

    还有一、两人来自最底层阶级,因为阶级状况始终会有个别

    的例外。这种概括只是说绝大多数新人将来自中间阶层。

    其次,新机会也许会对现在的统治阶级的经济力量提出

    挑战。它们可能会改变土地的价值,土地是统治阶级财富的

    基础。新机会也许会对农奴制或奴隶制提出挑战,或者可能

    通过提供新的就业机会,把工资提高到使统治阶级感到难堪

    的程度。因此,统治阶级将对新机会持敌对态度,有可能出

    现一场权力之争,甚至发展到内战的程度。另一种可能是,新

    机会并没有在经济上对统治阶级构成威胁,这是从减少他们

    财富这个意义上来说的,但是,最终将在政治上对他们构成

    威胁,也就是说,随着这些新人逐渐富有起来,他们将要求

    享有同样的威望和同等的政治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

    取得妥协,因为统治阶级可能仿效那些新人利用新机会(例如,想一想过去拥有土地的贵族在英国煤炭和钢铁工业的早期发展中所起的作用)。统治阶级还可以用通婚或使一些新人

    变成贵族的办法同意把一些新人拉进他们的行列。因此,新

    机会的出现在极端的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一场内战;但是,也

    可以在经过不是那么激烈和残酷的斗争之后达成妥协来实

    现。

    “辉格党”历史学家往往突出革命在实现变革中的作用,

    而“托利党”历史学家却贬低革命的作用。辉格党认为,看

    来变革的高潮必然是革命——就像鸡蛋破裂孵出小鸡或蝶蛹

    破裂飞出蝴蝶一样。另方面,托利党指出,许多根本性改革

    是在没有爆发内战的情况下实现的。老的统治阶级可能采纳

    新思想,因此可能成为新的统治阶级的一部分;或者他们可

    能同新人妥协,把新人纳入老的统治阶级的行列。如果发生

    革命,那也要在新人崭露头角以后很久——也许要过好几个

    世纪——才会出现;因为只有当他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取得

    了极大的成功和牢牢地站住脚跟以致能控制足够的武装部队

    来反对和击败政府时才能发生革命。到这个时候,他们谋求

    的绝大部分权利早就得到了。然而,这些说法是言过其实了。

    这些说法完全适用于英国内战、法国革命或者美国北方和南

    方之间的独立战争,因为无论如何这些革命所确立的观点即

    使在未爆发战争的情况下再过一两代人的时间可能已被接

    受。但是,它们却不适用于海地革命、日本的维新、中国革

    命、俄国革命以及20世纪欧洲和拉美相继发生的使独裁者掌

    权的起义。有些革命也许是“不必要的”,因此历史似乎顺应

    了它们的潮流;但是,另一些革命是同过去彻底决裂,甚至扭转了过去的趋势。

    另一种观点认为,市民在使经济加速增长方面始终起着

    决定性作用。市民对改革所作的贡献很可能比乡下人所作的

    贡献大,这并不是由于他们在生物学上比别人优越,而是由

    于环境或机会的缘故,这大概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因此,在

    中世纪的最后几个世纪里,欧洲由城市带头掀起了争取扩大

    经济自由的斗争;但另一方面,市民之所以在组织大多数政

    治运动的过程中往往起主导作用,不管这些运动的目的是争

    取扩大自由还是相反,是因为通常是由城市进行治理的,而

    这对那些政治上有抱负的人具有吸引力。市民在促进贸易、制

    造业和在当前促进发明方面起带头作用是很自然的事情;在

    近几十年的科学革命之前,发展农业技术主要依靠乡下人也

    是很自然的。另外还据说城市的气氛对于采取有助于经济增

    长的态度和观点比较有利。大批的人聚集到城市,为了生存

    而展开竞争,这一事实削弱了亲属关系和对地位的过分尊重;

    促使建立不受个人感情影响的经济关系,只要机会合适就愿

    意做生意;而且使人们增长才智。诚然在这些方面和其他一

    些方面,人们也许应该对商业城市和军事、教堂或政治城市

    加以区别。此外,城市里文娱活动丰富多采,这意味着花钱

    的机会实际上是无限的,财富往往使人们得到同出身一样的

    威望,奋斗精神受到了激励。另外还据说,市民比乡下人思

    想开放,不那么迷信,因此更能从事那种最终能使技术得到

    改进的科学研究工作。乡下人对自然的力量印象很深,因为

    自然界的旱灾、水灾、风暴、庄稼的传染病和其它一些表现

    自然力量的灾害经常使他种的庄稼颗粒无收。另一方面,城市的建设者却充分掌握了自然界的秘密,能够筑起高大的建

    筑物,把水蓄进大水库,把它输送到他需要的地方,还能把

    天上的电用来为自己服务,等等。因此,市民比较容易相信:

    人能够做他想要做的一切,只要他做出了足够的努力。毫无

    疑问,市民的态度在许多方面不同于乡下人,这仅仅是因为

    城市使大批人聚集在一起。同样毫无疑问的是,有些结果特

    别有利于经济增长。但是,城市在经济增长速度放慢的转折

    关头也起了作用。因为城市是暴民的场所,这些暴民既可投

    入解放运动,也可把暴君推上权力的宝座,从而减少经济自

    由发展的机会。另外,城市还是垄断组织——商人协会、行

    会、工人联合会——的所在地。这些垄断组织的目的在于限

    制机会和排斥新人。城市在限制家庭规模方面起带头作用,这

    对增加人均收入有时能起到好的作用,有时起坏作用。城市

    在减少工作量、使人们对工作感到枯燥和不满,而不是尽最

    大努力去干好自己的工作的运动中也起带头作用。因此,如

    果可以说城市引导经济摆脱停滞进入增长,那么同样可以说

    城市引导经济从增长转入停滞。

    另一种多少有点对立的观点预料,经济“边界”一带经

    济的增长势头最强劲。很难给这种“边界”下一个定义:它

    既包含在地理位置上远离一个国家商业首都的地方的概念,

    又包含人类和自然界之间的疆界这个概念,也就是说某个人

    口比较稀少的地区,边界可望促进经济增长,这一方面是因

    为定居的机会吸引着移民,另一方面还因为它们远离首都,不

    易受法律、习惯或有组织的集团所施加的压力的控制。因此,

    它们的制度是自由的,容易适应环境,机会和自由的这种结合把一些精力充沛的人从人口比较稠密的地区吸引来了。因

    为这些人觉得自己在比较保守的条件下无法施展才华。这种

    概括在历史上是否站得住脚是值得怀疑的。如果一个国家有

    丰富的资源,不管是否在边疆地区,它就会吸引移民;如果

    一个国家吸引了大量移民,它的社会制度将是灵活的。随着

    它的资源开始耗尽,或它的所有土地都已耕种,或它特有的

    优势被削弱,那么移民就会减少,它的社会制度就会趋向于

    比较稳定。这些似乎是事实。但是没有特殊的理由把这些情

    况同边疆联系起来。边疆地区有时有吸引人的资源,有时没

    有。世界上的每个国家在其几千年的历史上都拥有这个意义

    上的边界,但是,这种边界在确定经济增长的速度时发挥重

    要作用的情况却是极其罕见的。

    有人认为,从两个国家或两种文化的会合点这个一般政

    治或文化的意义上来说,边界是重要的,这种观点有说服力

    得多。这是因为外国人通常在经济增长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

    实际上,据我们所知,几乎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完全靠国内的

    发展来加速经济增长,这种情况似乎在五千年前肥沃的新月

    地带,在中国和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发生过。大部分其

    它国家的经济加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同外国的接

    触。外国人带来了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新概念,这些新概

    念向既定模式提出挑战,并削弱对它们的道德规范的信任。外

    国人还带来了发展贸易或就业的新机会。外国人可能还起到

    使现有的统治阶级放松控制的作用,使新人有机会在经济上

    大显身手或在政治上发动改变。外国人可以用战争恐吓,或

    者发动战争,或征服那个国家,或者甚至把现有的统治阶级赶下台等手段来达到上述目的。征服者的做法各不相同,这就可能使改革的前景截然不同。有些征服者同现有的统治者

    实现和解,并支持这些统治者反对持不同政见者的集团;而

    另一些征服者却支持持不同政见者和推翻统治阶级。最近几

    个世纪的情况表明,英国人和法国人在这方面的做法存在着

    有趣的差异。在印度以及在非洲那些统治阶级力量强大的地

    区,如尼日利亚北部,英国人习惯于支持统治阶级,而同新

    人的关系始终很糟,因此,新人们就把帝国主义同反动和停

    滞等同起来——这种等同肯定并不符合整个帝国主义的实际

    情况。另一方面,法国人却相信同新人实现和解,甚至试图

    把非洲人或亚洲人变成法国人,把他们作为法国帝国制度的

    一部分,甚至让他们担任最高级的职务。然而,决不要以为

    我们强调征服者,因为无论是否发生战争,外国商人也起到

    同样重要或更加重要的作用。

    外国的影响还起一种间接的作用,也就是说促使民族主

    义情绪的增长,这种民族主义情绪当今往往对经济的发展产

    生重大的影响。民族主义的政治运动使我们联想到现在处于

    或最近一直处于殖民地地位的国家,但是,民族主义情绪决

    不只限于这样一些国家。当今几乎所有的“落后”国家都怨

    恨他们自己落后,因此渴望促进经济增长,由于落后纯粹是

    一个相对的字眼,希望自己的国家经济的增长不落后于其它

    国家的那种愿望,在像英国和中国这样极不相同的国家的经

    济政策中都在起作用。

    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有时会促进经济的增长,但是情况

    并不总是这样。因为参加政治活动的“新人”和参加经济活动的“新人”不是同一批人,他们未必出身于同一阶级,并不总是互相同情。首先,并不是所有的民族主义政治家都赞

    成经济增长,其中有些人,如甘地,就反对“西方主义”,相

    反希望恢复过去的一套。然而,这些人在民族主义领导人中

    属于少数。其次,参加经济活动的许多新人是外国人,因此,

    遭到民族主义领导人的怀疑和厌恶,这些领导人不是对他们

    进行鼓励,而是为他们设置障碍。第三,许多民族主义领导

    人具有社会主义倾向;因此,他们甚至对本国的资产阶级都

    表示怀疑,想限制他们的活动。但是,民族主义政府仍然倾

    向于使他们国家的经济实现“现代化”;其中有些政府扩大教

    育设施,或者保护农民不致受到贪得无厌的地主的剥削,或

    者着手在公路、水利或其它公共服务方面实行积累资本的计

    划或者同社会等级制度和妨碍纵向流动的其它障碍作斗争,

    或者削弱迷信的教士的权力,或者采取其它手段来设法促进

    改革。民族主义是一种危险的力量,因为它的基础往往是在

    大批暴民中间煽起嫉妒和憎恨情绪;但是,民族主义有时也

    是建设性的力量,它正在实行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制度改革方

    面发挥其作用。

    这使我们又回到前面谈过的一点上来了,那就是:经济

    增长不仅靠个人的活动,还靠政府采取的行动。因此,经济

    加速增长的转折点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同某一群人——如民族

    主义者——掌权联系起来,这些人决心促进经济增长并且为

    了达到这一目的而采取积极的措施。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

    这些问题,新的私人企业家首先崛起,然后夺取国家,以此

    来达到他们自己的目的。然而也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新的私人企业家和国家的新主人之间没有多大的联系;这两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先于对方出现;他们可能彼此采取敌视

    或冷淡的态度。如果政府有决心和明智的话,它就能为促进

    经济增长做很多事情,无论是改善公共服务、发展教育、改

    革制度、鼓励新兴工业,还是开拓新技术。我们将在最后一

    章再来论述这些问题。

    下面我们接着研究一下标志经济增长速度减慢的转折

    点。在此,我们再次对由于机会减少而造成的速度减慢和在

    经济机会并没有减少的情况下由于进行限制行动自由的制度

    改革而造成的增长速度减慢加以区别。机会的减少很可能造

    成不利的制度改革,但是,我们想把这种情况同由于制度的

    演变而不是由于经济条件的改变而发生的制度变化加以区

    别。

    经济条件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发生不利的变化。自然

    资源可能耗尽,或者人口增长可能过多或过少。有些资源比

    较丰富的国家可能发展成国际贸易中强有力的竞争者。资本

    或人才可能大量流向新的发展中国家。还可能出现自然灾害

    ——例如地震或飓风,战争也可能起到类似的作用。有些人

    认为,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也有可能发生不利的变化,原因

    是优等类型移居国外,或者不利的类型由他国移入,或者还

    由于优等类型与劣等类型通婚使优等类型不再成为优等,但

    是,我们对这个问题了解得不够多,不知道对这种看法应该

    给予多大的重视。还有一些人认为,存在着一些朝着经济停

    滞的方向发展的自然趋势,这种停滞同人们富裕后如何花钱

    有关;有些人说他们花钱太多,另一些人说他们节蓄过多,或者用来修筑坟墓和纪念碑的钱太多,或者贪得无厌的官僚阶层膨胀,等等。我们将在以后几章里研究这些问题。一方面

    从这些问题是否不可避免的角度,另方面从它们可能产生什

    么影响的角度来加以研究。目前,我们只要指出下面一点就

    足够了,那就是:经济可能由于这些原因中的某个原因而下

    降,而且过去就常出现这种下降的现象。

    我们目前感兴趣的是探讨仅仅由于制度改革而引起的经

    济下降,而不是由于前一段中所提到的那些问题中的任何一

    个问题所引起的经济下降。由于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报酬之

    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或者由于进行贸易的渠道受到越来越大

    的限制,或者由于对经济自由的限制越来越多,就有可能出

    现经济下降。总有人希望这样的情况进一步发展。有些人通

    过多占他人的劳动成果而得益,如地主和想当农奴主或奴隶

    主的人。这种人夺取政权甚至通过发动反革命来夺取政权,并

    利用所夺取的政权来恢复经济剥削并不是不可能的。还有一

    些人希望保持凭出身的贵族制,他们对旨在扩大机会均等的

    措施如累进税、免费教育和遗产税感到深恶痛疾;这些人也

    有可能掌权。还有一些想当垄断者的人,凡是其利益受到竞

    争损害的人都有可能成为垄断者;这几乎是指每一个人,因

    为竞争将损害我们作为生产者的资格,只有在我们作为他人

    产品的消费者时才使我们受益,因此,无论是政治上的左派

    还是右派在限制竞争、贸易、改革和增长方面可能很容易找

    到共同基础。最后,还有一批计划制定者,他们无论是左派

    还是右派,都不喜欢经济自由所带来的结果。因此他们可能

    成功地使管理人员、工人和控制资源的人受到条例的广泛制约,因而使改革的速度放慢。经济一旦开始增长,决非必然会持续增长下去。

    必须强调指出:制度改革并不完全取决于自然环境、技

    术或其它物质条件的变化。这些因素的变化固然常常促使制

    度的相应变化,但是也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在物质条件

    还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制度可能会自行发生变化。因此

    不能把海地革命归因于技术或环境的变化。海地革命摧毁了

    在奴隶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繁荣,使该国变得贫穷和自由。由

    于过分强调经济趋势具有支配政治和其它社会信念和社会关

    系的威力,从而出现了相反的观点。经济趋势可能有助于形

    成这种或那种行动方针,但是,政治倾向,或社会态度的倾

    向、或习惯和禁忌的倾向则可能完全相反。繁荣的经济可能

    仅仅因为人们采取与经济发展不一致的习惯或信仰或者因为

    推行不利于经济增长的制度改革的人掌权而被摧毁。

    一个社会是否允许某些集团利用政权来达到限制经济发

    展的目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在政治和经济问题上

    受过多少教育。如果有足够的人重视自由经济并且时刻注意

    保持这种经济的话,经济将继续保持自由。要说明为什么有

    些民族比别的民族容易取得和维护自由,就需要作长期的调

    查,很可能得不出最后的结论。就我们的研究目的来说,说

    明下面这一点也就够了,即有些社会具有自由的历史和传统,

    而另一些民族具有长期的独裁统治的历史和传统。一个有长

    期自由传统的国家必定会时刻注意保持它的制度的自由,如

    果它们屈从,那么我们可以推测,它们一定是遇到了严重的

    问题,如战争或经济资源减少,从而动摇了对自由的信心。而长期来制度不自由的国家发现很难赢得和保住自由。

    历史和传统的这些差异有时可用某个国家所处的地理位

    置来加以解释。因为正如外国的影响在帮助经济开始增长方

    面起到重大作用一样,外国的影响在帮助避免经济下降方面

    也起到重大的作用。如果一个国家容易进入的话,它最有可

    能保持自由制度。因为那样的话,社会结构就不容易僵化。就

    可以进行人员、商品和思想的交流。新机会造就新的富翁和

    新的穷人,保持着社会的纵向流动。新思想使比较灰色的迷

    信思想无法立足。经常同生人接触使人们必须根据他们的长

    处而不是根据他们的地位来看待他们,等等。与外界接触并

    不能确保自由;甚至还可能增加被外国征服的危险性。但是,

    这却使自由的敌人比较难以占上风,甚至外国征服者都有可

    能认为不妨碍经济的增长对他们是有好处的。

    (二) 变化的周期

    本章将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来研究制度问题,也就是说通

    过使努力和报酬相联系,通过促使经济专业化,或通过增加

    经济自由等手段,使制度朝着促进或限制经济增长的方向演

    变这个角度来研究制度问题。我们研究了这一演变加快速度

    的问题以及那时正在进行累积过程;我们也已看到有可能出

    现减速及其本身所具有的累积下降力。我们接着要研究社会

    演变的理论。是否有一条制度改革必然要遵循的路子?是否

    要经过一连串的阶段?是否不可避免地要取得“进展”?或者

    历史是否沿着某种周期的曲线向前发展?

    许多人认为,历史表明每一个社会必须经过演变过程中某些特定的阶段。这些阶段的划分根据作者的兴趣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作者对人们的谋生方式感兴趣,他就可能

    认为社会必然从游牧生活、定居务农、经商、然后发展到开

    办工厂的过程;可能认为制度的变化是同这些谋生手段中的

    每一种手段相适应的。如果作者对阶级关系感兴趣,他就可

    能认为社会的发展过程是原始共产主义、奴隶制、农奴制、无

    产阶级和“社会主义”。他可能研究宗教的变化,从灵魂独立

    说和崇拜祖先到一神论和理性论。或者在政治思想方面,他

    可能宣称发现人们从对家庭的忠诚渐渐扩大到对全村、国家、

    帝国,最后到对联合国的忠诚。

    认为发展必然是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思想不再是

    一种流行的思想。甚至共产党人都已经放弃了认为一个国家

    在到达社会主义之前必须要经过资本主义阶段的观点,或者

    自从中国落入共产党人之手以来他们还放弃了只有城市无产

    阶级,而不是农民,才能实现共产主义的观点。现在有一点

    是清楚的,那就是:一个社会可以跳越这些阶段中的一个或

    更多的阶段,比如说从“农奴制”跳越到“社会主义”。同样

    清楚的是,它不仅可以“前进”,而且还可以“倒退”,比如

    在政治上从忠于帝国倒退到忠于种族或民族,或倒退到忠于

    地方。不再认为阶段不可避免的一个原因是我们更加认识到

    了一个社会对另一个社会所产生的影响。过去,当社会处在

    比较与世隔绝状态时,每个社会也许有可能不顾外界发生了

    什么事而只顾自己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向前发展;而现在,几

    个大国的影响扩及到了全世界,甚至连最原始的社会都发现

    它们自己在效仿最先进的国家,而不顾它们在发展“阶段”上存在的差别。同时,那些认为自己具有最先进思想的人常常也把他们的传播技术看成是无往而不胜的;共产党人认为,他

    们可以把每一个社会都变成共产主义社会,不管它处在什么

    阶段;理性论者认为,理性论能给大家带来好处;国际主义

    者把他们的信仰传播到了最遥远的和自给自足的乡村。认为

    阶段不可避免的思想遭到了那些认为自己已经达到最高阶段

    的人最激烈的抗拒。

    阶段论在某种程度上也同社会必然进步的思想密切有

    关,因此也随着这种思想的淡薄而衰落。关于社会必然进步

    的思想在人类历史上是一种比较新的思想。在18世纪以前,

    人类更多地认为,过去曾有过一个黄金时代,因此,历史上

    记载着人类的衰落。在其后两个世纪的时间里,关于社会必

    然进步的信念占据了人们的头脑,当生物进化论的出现使肉

    体、思想和精神三位一体臻于完善时达到顶点——思想朝着

    理性主义演变,精神朝着自由主义演变。当今,几乎没有什

    么人认为,进步是必然的,许多人甚至对进步是一个有意义

    的概念也表示有异议。当然,为了把这个问题放在我们有限

    的兴趣的水平上进行探讨,就不可能认为制度的累积变化会

    朝着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方向发展,因为很明显过去曾有很多

    时候出现了相反的现象——在奴隶制取代自由的时候,在为

    贸易设置的越来越多的障碍削弱了专业化的时候,或者在越

    来越僵化的社会阶级和种姓制度减少了活动余地的时候,就

    出现了相反的现象。经济增长并不是必然的,甚至最蓬勃向

    上的增长势头都有可能被扼杀。

    19世纪的乐观主义者当然知道经济增长在过去经常被扼杀的事实;他们之所以认为社会必然进步是基于这样一种思想,即人——或者至少是欧洲血统的人——通过积累知识

    “逃避了历史的束缚”。为这种见解的最合理的辩护似乎是说,

    过去经济增长被扼杀是可能的,因为人们对这种增长及其遭

    扼杀的方式了解得不够。他们失去自由是因为他们对政治科

    学了解得不够多,意识不到自由会遭到攻击和建立不起坚不

    可摧的防线。他们允许采取一些扼杀经济增长的措施是因为

    他们对政治经济了解得不够多。随着社会科学知识的积累、它

    在人民群众中间的传播以及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更多地采

    用理智的态度,经济增长此后就有可能得到保障。20世纪失

    去的正是这种对人类事务中理智力量的信念。我们知道人类

    的事务是受人的愿望支配的,这些愿望的正确与否是不能用

    理智来证明的,它们也不能完全靠理性的表示来反对。

    不同意必然增长或必然下降的观点未必就同意周期的概

    念。相反人们可能采取一种中立的态度,既否认增长是必然

    的,也否认周期运动是必然的。因为增长率的变化并不完全

    由于制度演变的结果。我们要再次对由于经济机会的改变而

    引起的变化和由于制度的演变而引起的变化加以区别。由于

    人口增长的速度超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资源增长的速度,或

    者由于自然灾害;或者由于世界贸易路线的改变;或者由于

    世界对这个国家专门生产的产品需求量下降;或者由于不是

    在内部的制度改革中所出现的其它许多原因,增长速度都有

    可能减慢。人们甚至可能认为,由于上述原因中的这个或那

    个原因,增长一定迟早会结束,他们不认为必然会出现制度

    变化周期。不过,本章只探讨由于制度的演变而引起的变化;由于其它原因引起的变化将在后几章论述。

    关于制度变化周期的理论认为,增长促使收缩,反之亦然。但是并不因此而认为,这种周期的长期影响将不会使生活水平发生变化。因为周期运动与长期的增长或下降完全一致。这并不是说上升和下降的幅度必须完全一样。所需要的仅仅是增长和下降应该交替出现。

    关于制度变化周期的理论有三种,分别从生物学、社会态度和社会集团这三个方面来论述。

    生物学理论认为,朝着一个方向的运动同一种生物学类型有关,而朝着另一个方向的运动则同生物学上的另一种类型有关。生物学上一种类型的人施加的影响有利于一种促进

    经济增长的制度,而另一种类型的人则倾向于那种限制经济

    增长的制度。所以根据这种理论,生物学上的这两种类型互

    相交替。当“进步派”掌权时,他们促进经济增长。可是,统

    治阶级必然会由于“非进步派”的存在而使自己的力量被削

    弱。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目前尚不清楚。也许是由于

    “进步派”没有能繁殖足够多的后代——社会上的统治阶级通

    常比其他人生的孩子要少。也许还由于“进步派”同“非进

    步派”通婚的缘故。我们对人类生物学和社会行为之间的关

    系了解得不够多,无法对这一思想进行有益的探讨。

    社会态度的周期与生物学上的差异不相适应。但是却与我们每个人心目中所怀有的截然相反的愿望相适应。我们每个人既看到增长的好处,也看到稳定的好处;既希望自由,也希望有所控制;既希望有物质产品,但同时也认识到,同精神价值相比,物质产品是毫无价值的,等等。当经济开始增长时,我们热情支持,但是,过不多久就使人生厌了。我们开始渴望稳定;我们反对实利主义,又恢复到精神至上,等等。因此,社会态度是时而赞成增长,时而反对增长,社会制度也同样不断变化。然而,这种理论除非能使态度的变化和制度的变化联系起来,否则就无法说明社会变革的原因。因为制度是通过各个集团的人的努力发生变化的,通常是因为制度改革对他们有利(包括物质的、政治的和宗教的),而这种改革遭到其它集团的抵制,因为他们希望保持现状。因此,对于任何社会变革的理论,都必须从具有不同利害(不一定是物质利害的社会集团的角度去理解。

    从社会集团的角度来看,周期理论也许是理想主义的,也许是实利主义的。就像我们刚刚研究过的理论那样,理想主义理论认为,人的信仰是在截然相反的两个极端之间摇摆的。我们或者赞成改革,或者赞成稳定;或者希望得到自由,或者支持权威;或者关注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或者热情地牵挂着上帝,等等。当时无论哪种信仰占上风,便能站住脚根;有那种处世哲学的人便会获得权势,体制度是按照他们的思想制定的。然而,过不多久,人们便开始起来反对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的人生观失去了在当初确立时所富有的那种朝气;贪污腐化现象开始出现;哲理思想不适应的现象更为明显。因此,出现了对立的学派,一些个性激烈的人迟早将建立一种得到广大群众支持的“新的”信仰。那时,我们就会进行一场宗教改革,或者一场政治革命,或者是不管什么形式的改革和革命。这些理想主义的理论认为,人的行动是受到应该过什么样的生活的思想所支配——从政治、宗教或浪漫的角度来说都是这样。这些思想本身如与物质利益不一致,便能引起社会改革;如果这些思想同物质利益相一致,那么,这些思想在社会改革中是主要的,而这些思想所吸引的利益则是次要的(例如,是希恃勒吸引了资助者,而不是资助者造就了希特勒)。

    另一方面,实利主义理论主要是从不断变化的经济利益的角度来看待社会变革的。这些理论可能采取两种方针。它们可能认为,开始促使经济加速增长的新经济阶级——“新”人——到一定的时候会转而反对进一步改革。它们还可能认为,经济增长会引起由于这种增长而遭到损失的那些人的反对,因此,这些人到一定的时候会组织起来限制进一步增长。

    第一种方针可表述如下,当新人取得权势时,他们积极主张“门户开放”。他们支持竞争、扩大贸易、纵向流动,等等。然而,一旦他们巩固了自己的地位,他们开始关心保护自己的地位,而不是确保为他人开放门户。过去的自由贸易者现在却鼓吹征收关税,过去主张进行竞争的人现在却千方百计地实行垄断。过去在社会上一心向上爬的人现在把他们的子女送到那些只限于某些人可进的学校去上学,试图确保他们拥有进入经济界的特权。激进派变成了保守派。因此,社会制度开始僵化。此外,经济状况也发生变化。使新阶级变得富有和拥有权力的那些机会趋向消失;因为技术、需求和供给来源都发生了变化。经济增长是对一系列刺激的反应,每一个刺激都可能得到不同于上一个刺激的对待;这个阶级可能无法使自己适应这些接连不断的变化;它可能感到它的财富受到了威胁,因此可能采取措施来防止发生不利的变化。一个统治阶级之所以渐渐失去自己的适应能力是因为它受了自己传统的束缚;它总是夸耀使自己掌权的那些箴言和技术,总是向后看,总是把作为先驱的祖先的做法理想化。因此,当条件发生变化,需要新的技术时,这个阶级就无法应付,因此成了前进道路上的阻力。当这一阶级刚刚崛起时,它的新人必须首先向当时正在台上的统治集团进行挑战,然后才能最充分地利用他们的机会,而现在他们反过来可能变得同过去的统治集团一样,渴望保护自己不受新一代新人的挑战。

    第二种方针是由于经济加速增长而受害的那些人的行为产生的。首先,有些人所掌握的技能只适应于老的技术或需求,他们无法适应日益变化的条件。有些手艺人建立了工会保护自己,他们对学徒或增添新手施加种种限制,坚持严格划分哪些是只有他们才可以做的工作。还有一些小店主对大规模零售业的发展感到愤慨;因此他们为了保护自己而联合起来对制造商施加压力,或者到处游说要通过法律来控制联号商店。还有许多各种不同的集团受到变革的影响,其中有许多集团组成协会和施加压力,以制止或减缓使他们深受其害的变革进程。因为我们每个人作为生产者都有可能受到变革的影响,所以经济增长所招致的敌人同所吸引的朋友一样多。当社会制度建立不久、并显示出具有提供商品的能力时,人们对它热情支持。但是,随着持不同政见者人数的增多,统治阶级再也得不到被统治者的忠诚。社会出现分裂,出现一场新的权力之争。在斗争过程中,统治阶级往往对自己失去信心,并放弃它形成时所依据的原则,为了保护将受到变革损害的那些人的利益而设置障碍。于是经济增长的速度就减慢下来。

    毫无疑问,这些事情都可能发生。同样,我们不能说这些事情必然会发生。如果存在着周期,由于我们无法完全解释清楚的原因,这个周期在某一些社会中比在另一些社会中完成得更为迅速。如果我们问:为什么“A”社会能如此长期地保持着自由,而“B”社会却如此轻易地丧失了自由,我们常常不得不作出这样的解释:“这些人不那么走极端”,或者说“这些人政治意识比较强”,等等。但是,如果“A”社会能比“B”社会坚持的时间长的话,它也许能无限期地坚持下去,从经验教训中懂得存在着哪些隐患。也许这种“无限期”的期限太长;但是,不管怎样,我们显然无法预言这种周期将有多长或多短,如果制度变革的时间推迟得太久,那么,经济增长可能由于不是由制度变革拿本身所引起的许多原因中的这个或那个原因加速或减慢。总之,制度有可能以有利于经济增长或不利于经济增长的方式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是对往事的一种反作用,也可能不是。如果它是对往事的一种反作用,可能会很早出现,也可能拖延很久。关于变化的方向,我们所能说的大概就是这些了。

    第四章 知识

    促使经济增长的近因是:努力节约、知识积累和资本积累。在前两章中,我们从价值以及从制度两个方面对努力节约进行了论述,价值大的节约看来是值得履行的,制度既能鼓励努力节约也能使这种努力不起作用。在本章中,我们将探讨知识的积累和应用,下一章将论述资本的积累。在序言中,我们业已着重说明,这三个因素所以分开论述仅仅是为了分析的方便;这三者是同样重要的,是相互依存的。
    经济的增长既取决于有关事物和生物的技术知识,也取决于有关人和人际关系的社会知识。前者往往在这个范围内加以强调,而后者也是同样重要的,因为增长取决于学习如何管理大规模组织或创建有利于努力节约的制度之类的事情,就像增长取决于培育新的种籽或学习如何修建更大的水坝一样。
    本章分为三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中,我们论述知识积累的过程;第二部分论述知识在生产上的应用;第三部分论述培训。这样划分也仅仅是为了分析起来方便一点。知识的积累和应用是相互促进的,有一方面落后,另一方面也必然落后。

    第一节 知识的增长

    知识的增长是因为人生来就有求知和喜好实验的本能。

    人的求知欲使得他要探询事物的究竟,因为这些事物引起他的注意,虽然它们与他遇到的实际问题并无直接关系。正在实施的实际任务和他们提出来寻求解决的种种问题,也大大刺激了他要求进行实验的愿望。

    因为每一代人都要靠其先辈遗留下来的知识,有助于知识积累的最重要的发明就是文字的发明。在文字发明之前,每一代人只能把头脑中能够记忆的事情传下来——如果我们拿在有一个特别指定的历史学家阶层的原始社会中文盲历史学者留传下来的多少历史,同文明社会留传下来的历史的数量相比——例如比较一下19世纪的这两种历史——我们就能发现口传下来头脑能记忆的东西是多么微不足道。甚至更为重要的是文字艺术在描述抽象概念时的差异。譬如,数学的进步要是没有文字是不可能的(许多未开化的社会甚至没有词汇来描述十二以上的数字),而在其他每个研究领域,目不识丁的人的知识必定停留在抽象的最初阶段。

    使知识增长率出现各种差别的第二个发明是科学方法的发明。这确实是哲学家们的功绩。逻辑和玄学的发明起源于古希腊,但是直到近两千年以后,文艺复兴重新打开这些研究领域时才得到发展。从那时起,知识的增长率比之以前出现过的任何增长率都是非常高的。

    因此,人们在考虑知识增长时必须区别三个时代,即文明前时代,有文字而无科学方法的时代和科学方法的时代。同样,我们还必须根据社会是否开化和社会的文化与哲学是否具有科学观点来区别各个社会。

    关于适合知识增长的条件的论述,有很大一部分涉及第二阶段的社会——开化而处于科学前的社会。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有些国家在这个阶段的进步比另外一些国家的进步要快,或者在同一个国家里,某几个世纪的进步比其它世纪的进步快。关于处于开化前阶段的国家,也可提出类似的问题,虽然我们对这类问题不提得很深,因为开化前的各族人民的技术成就没有那样大的差异(他们发明)同样的工具、农业、熔炼和其他技术工艺,主要差别是他们是否使用轮子,是否有本事用石头造房子),也还因为实证太少。在开化而处于科学前的社会,差别比较大,实证也比较多。不过,要回答问题同样不容易,由于它们对我们时代的实际问题没有什么影响(现在各个国家都可分享科学革命的成果),我们在这类问题上将不花费大量的时间。

    (一) 科学前的社会

    广义地说,科学前社会,在识字人中知识增长率似乎取决于他们的哲学态度和他们的阶级结构。

    知识的增长要求具有推理、提问、实验的头脑。这一态度也许在一定的环境中得到最好的发扬,但是什么样的环境最有利,我们只能猜测了,我们不能希望在这一问题上得出

    靠得住的结论。在宗教信仰具有竞争性的国家,就是说有多

    种宗教信仰可供公民自由选择的国家,善于探索的头脑也许比在宗教是专制和垄断的国家更加活跃。同样,在政治和经济权力分得很散和自由行使的国家,爱问根究底的头脑将处

    于最活跃的状态;这对于社会制度领域内的自由思索确是一

    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在经常遇到多种多样经历的环境中,头

    脑也会保持和发展询问的习惯;在游人来自全国各地的城镇

    而不是在乡村中,头脑以不同的方式保持和发展询问的习惯;

    在从事对外贸易经常得知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办事方式的社会

    中,或者在拥有各种各样资源,提供各种各样职业,从而产

    生不同世界观的地区也是这样。知识通过各种文化的交流而

    大大增长起来,所以我们应预计到地理位置将发挥重要的作

    用。可能还有一种长期的模式:据说一个年轻的怀有抱负的

    民族善于实验,然而随着它顺利成长起来,它会墨守陈规,会

    为它的过去、它的种族、它的宗教和它的制度感到自豪,并

    对自由探索的美德失去信念。我们并不知道科学前的社会发

    展探索头脑的条件是什么,而且我们现在要找出这些条件同

    样是不可能的。

    阶级结构对知识增长的影响也具有同样的情况。在这方

    面,人们根据他们认为新的工序是由上层阶级发明和应用的,

    还是由农民和工匠发明的,会得出不同的结果。至于上层阶

    级,有人认为科学的进步依靠有闲阶级的存在,他们有时间

    从理论进行思考并进行实验,但这种见解是值得怀疑的,其

    部分原因是在这样的社会中,在农活做完以后,几乎人人都

    有半年的闲暇时间,另一部分原因是在这种技术水平上,进

    步来自人们在干活过程中进行的观察和实验,而不是来自理

    论上的思考。也还有人认为,奴隶社会上层阶级对采用节约劳力的装置感兴趣的可能性不如自由社会的上层阶级大,但是我们已经提出(第三章第四节(二)),这个论点在商业奴隶社会是不成立的。至于农民和工匠的态度,看来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取决于允许他们保留多少劳动成果。如果地主和王公贵族不管他们生产多少产品,除了留下糊口部分之外,肯

    定会把他们的劳动果实统统拿走,那么他们就没有什么积极

    性从事发明或采用增加生产的办法了。这大概是在那种社会

    中影响技术进步的最大的一个社会因素了,因为在这种社会

    中,人们对工作的态度或许比有闲之士进行理论上推测重要

    得多。另一个“阶级”因素在这类社会中也许是重要的,那

    就是知识受垄断到什么程度。虽然我们称这些社会为开化社

    会,但事实上仅有一小部分人是有文化的,主要是僧侣、行

    政官员和商人。在许多社会中,有文化的人都小心翼翼地保

    守他们的秘密。没有文化的人也组成了行会,不让他们的手

    艺外传。如果知识成了少数人的秘密,知识就不会迅速增长

    了。

    不管可能出于什么原因,各个社会赋予学者的地位,以及学者受尊敬和爱戴的程度大不相同——例如,考虑一下学者在中国或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所处的有利地位。不过,技术进步是否由于学者所处的地位的这些差异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看来是极可怀疑的,这不仅是因为对科学感兴趣的学者几乎没有,也还因为他们感兴趣的科学同技术相距甚远。在

    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技术的进步同我

    们现在所理解的科学,即同现有的一套抽象原则的应用没有

    什么关系。发明是靠两类人来完成的,一是靠干活的工人,一是靠专业发明家。前一类人包括所有那些在每天活动过程中观察如何改进工作方法或者对自己想到的事情进行实验的

    人。后一类人在任何时候都是少数人,通常是有闲之士,他

    们对当时的科学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主要是玄学、神学或

    占星术,如果他们把心思转而用在发明上,其成果只是偶尔

    具有实际重要性,这是因为他们脱离日常生活的实际任务,使

    得他们很难了解在哪些领域能够作出最有成效的实际贡献。

    在最早的年代,这些“科学家”极少考虑技术问题。然而,随

    着时光的流逝、技术知识的积累和第一批有关技术问题的论

    文的出现,研究这类问题的人越来越多了。在耶稣降生之前

    的五百年间,在希腊爆发过具有相当规模的机械发明热潮。此

    后,据我们所知,学者们对这些问题的兴趣局限于技术和其

    他方面的推想,直到文艺复兴之后,没有出现过类似的热潮。

    要说明一个国家技术知识增长率下降的原因,就和说明

    各国之间的差异一样困难。人们也许不得不去设法弄清是什

    么原因使得学者们对技术不再感兴趣,使得投资者对节省劳

    力失去兴趣,使得老百姓对增加生产失去兴趣。对于这个问

    题,人们有一套与我们在本书第三章第五节论述整个制度变

    革问题时所看到的同样的解释,人们可以举出生物学因素,对

    物质的估价发生变化,政治或宗教态度发生变化,使自由探

    索变得很危险,由于垄断或无保障而停止投资,对老百姓的

    压力日增,使农民或工匠失去增加生产的动力,或者由于战

    争或内乱过于频繁等原因。进行研究的最有意思的理由是公

    元前大约头一百年之后,希腊技术进步的速度明显下降,对

    此直到目前还作不出完全令人信服的解释。关于我们这个时代出现技术停滞的可能性,也有相当多的论述,我们将在本书第五章(第三节(四))中再谈这些可能性。

    (二) 发明和研究

    技术史的第三阶段始于文艺复兴时期,文艺复兴推动了

    各个领域知识的增长。至于经济的增长,文艺复兴时期学术

    活动最重要的成果出现在哲学知识、数学、社会科学和机械

    发明方面。哲学知识曾为纯科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虽然纯

    科学要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开始见效,但是到一定时候事

    实证明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数学当时就有所发展,虽然

    利用数学的成果也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示出来。社会科学也

    立即有所发展,因为从马上发生的一系列政治推测中产生了

    对经济学、政治学、心理学、法学和社会学的现代研究课题。

    人们对机械发明也重新发生了兴趣,在16世纪、17世纪和18

    世纪,机械发明保持了发展的势头,直到19世纪发明家阶级

    中间出现职业发明家时为止,这些人不是把发明看作是他们

    每天劳动的副产品,他们也不是作为寻求知识的有闲之士从

    事发明的,他们把发明当作是他们希望发财致富的专业。纯

    科学首先是通过在17世纪慢慢开始的化学对技术作出贡献

    的,在19世纪以前并没有发挥重大作用。继之而来的是电的

    应用,到了我们这一世纪,物理学的其他分支作出了重大贡献。

    如果我们要了解现在存在于科学和工业之间的奇怪的关系,了解这种背景是必要的。外行人认为他在其中生活的世界——至少是其中的受控制部分——是由科学创造的,而且当他了解到在庞大的工业领域,做实际工作的人对科学家是没有用处的,甚至他们轻视做实际工作的人时,常常感到震惊。事实是18世纪和19世纪的伟大发明都不是出于科学家

    之手——如蒸汽机、纺织机的发明,新的农业轮作制,熔炼

    矿石的新方法,机床——所有这些都是做实际工作的人发明

    的,他们并不懂科学或知之甚少。只是到了20世纪,科学教

    育才对未来的发明家成了至关重要的,或者说只是到了20世

    纪,或者科学发现才成为推动技术不断进步的主要泉源。

    科学在20世纪已经以多种方式影响发明。科学不仅对于

    一个要成为发明家的科学家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许多发明现

    在已不仅仅是靠科学家本人个人的努力,而是要在由一个科

    学家小组组成的实验室内来完成的。这种过渡决不是全面的。

    站在工作台前操作机器的工人仍然有可能注意改进工作的方

    式,并提出有益的改进意见。在这些方面仍在取得进步,虽

    然与整个发明潮流相比进步不大。具有摆弄机械资质和某些

    科学知识的单个发明家,也仍然可能作出十分重要的发明。机

    械工程领域以及动植物遗传学领域的发明,数量最多的也许

    还是个人努力的结果。互相配合在材料化学以及射电和核裂

    变物理学方面最为有用。

    关于技术研究的组织,现在已经说得很多,也写得很多

    了,我是指在昂贵的实验室中由科学家小组完成的那种研究。

    不过关注单个发明家的工作仍然是必要的。他们的地位似乎

    也已有所转变。少数人仍然在家里或在他们的实验室里利用

    业余时间甚至全部时间独自工作着,但是大部分人已经发现

    把发明当作全部收入的来源风险太大。多数人都想方设法受雇于他人,由后者提供实验室和发薪水,也许还能得到一份专利权税。他们可能同其他发明家共用实验室,各自研究自

    己的课题。他们研究什么课题也许要受到老板的限制。条件

    是有的自由研究,有的在一个小组内工作。为了取乐而从事

    发明的有闲之士,其人数是微不足道的(历来如此)。

    小组研究越来越重要,为组织工作提出了种种新问题。这

    种研究是很费钱的,因此不是个别小厂家的财力负担得了的。

    所以开拓这种研究工作都是规模最大的厂家,这反转来就给

    了他们胜过其中小型竞争对手的非常大的竞争优势。不过,要

    是研究同厂家的其他活动分割开来,为一批厂家或为整个行

    业集体进行,这种优势将被削弱。联合王国一直奉行这种发

    展方针。一方面,由政府给予一些资助,创建了大量合作性

    质的研究机构,这些机构为那些志愿参加并提供赞助的厂家

    所拥有和控制。另一方面,还有若干完全由政府资助并受政

    府控制的政府研究机构,这些机构的发现和发明向一切人开

    放,如科学和工业研究处控制的研究机构。除了这些研究机

    构之外,政府还向私人研究机构,包括各大学的院系提供赠

    款,供它们从事专题研究;这是像农业研究委员会或医学研

    究委员会这类机构履行义务赋予它们的职责的主要方式。小

    组研究的这种分割状况并不全面,因为除了集体研究或在政

    府主持下完成的研究以外,大厂家继续资助它们自己的私人

    研究小组和实验室。

    科学对技术知识的增长所发挥的另一方面的影响,是把

    这一过程分为三个各自独立的阶段,即:科学原理形成阶段,

    这些原理应用于某些技术问题的阶段,和技术发明发展到随时可以进行商业性应用的阶段。这三个阶段中的第一个阶段,促进纯科学的工作现在几乎完全依靠各个大学和非商业性机

    构去完成。有时某一工业厂家也可能允许一名科学家在它的

    实验室里从事对其技术问题并非直接有关的研究,但是这种

    情况很少见。第二阶段是,把已知的科学原理应用于解决商

    业问题的技术研究阶段,在这个阶段,发明家以及私人的、合

    作性质的和政府的发明家和工业研究小组从各大学把技术研

    究任务接过来(这种工作有些也是在大学和技术院校完成的,

    但是这对它们来说是次要工作)。这一阶段取得的工作成果是

    一种公式、蓝图或模型。其后就是把这种成果转化成为能以

    按标准质量大批量廉价制造的某种产品的问题。这种被称为

    研制阶段的生产问题,往往像以前经历过的任何事情一样困

    难和费钱。譬如,从想要制造一架喷气式飞机,到这种飞机

    首次飞行,其间需要经过好多年;选择能耐高温的金属,设

    计适应飞行速度的机身等问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研

    制阶段不能总是同技术研究截然区分开来,这既是因为有些

    研制问题是技术问题,也还因为从事研究和研制的是同一班

    人。不过,一条原则方针是能够制订的。

    就研制阶段对工业结构的影响而言,它提出的问题同研

    究阶段提出的问题是一样的,即在有些情况下,只有规模最

    大的厂家能够承担研制工作,这就使得它们具有胜过较小对

    手的优势。能不能用同样的方式,即用把研制同厂家的其他

    职责分割开来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呢?这样办的障碍在于,应

    不应该研制下去的决定实质上是一项商业决定,要根据对这

    种商品的潜在需求所作的估计来做出,而在以前各阶段做出的决定更多地具有科学决定的性质。纯科学的进步靠科学家的努力,他们多少是本着一切知识都有其自身的价值这一原

    则行事的,幸而这一原则得到这样一种信念的支持,那就是

    一切科学知识到时候总是有用的,但是这种支持仅是次要的

    支持。在技术研究阶段,决定并非清一色是科学方面的决定,

    在选择值得设法解决的问题时,需要作某种商业性的判断;同

    样,科学因素仍然具有很大的重要性,而且并不因为把这些

    决定分解而使由科学家和商界人士共同领导的研究机构增加

    多大重要性。在这一阶段花一些时间和金钱来表明存在的可

    能性比之事实上利用的可能性多得多是十分合适的。不过,一

    旦科学家们从研究的角度表明了什么是可能的,他们的作用

    大体上即告结束。这些可能性哪个是值得开拓的,哪个应不

    予理会,这样的决定是商业性的决定,要由在生产成本和销

    售前景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做出。

    在私营企业经济中,作这种决定是个别厂家的事情,厂

    家必须做出自己的估计,得失则要看这些估计的正确还是错

    误而定。这种决定也可委托由有关行业的所有实业家组成的

    委员会去作,在这种情况下,由整个行业来决定哪些发明要

    开发,费用由整个行业负担。为这一目的给某一行业划定范

    围是个难题,除此之外,许多人认为这种做法的效果将是阻

    碍进步,因为行业活动是集体性的,因此也是垄断性质的,它

    要保护现有的投资不受技术改造的损害;要不然就是因为集

    体对新观念作出的判断往往是错误的,所以认为取得进步是

    靠能够不顾集体反对而坚持自己判断的个人的说法是可以争

    论的。这种决定也可委托为此目的而成立的,拨给开发新发明基金的政府委员会去作。这样的机构已在联合王国建立,但是它没有研制垄断权,只能就向它提出的发明作出决定。把

    作决定的垄断权给一个政府委员会看来从两方面来说是不利

    的:一方面是因为决定将不得不由集体来做,个人的主动性

    将受到压制;另一方面是因为决策者不用自己掏钱,所以他

    们就不会有金钱方面的动力来确保他们的决策在商业上是正

    确的。我们因此可得出如下的结论,任何认为一件发明将有

    所收获的人,如果能随意用他自己的资源或者用其他愿意分

    担风险的人提供的资源来支持这项发明,我们在研制阶段可

    能取得最佳成果。在研制费用非常高的地方,这将使那些掌

    握大量资源的人占有某种优势。如果为了避免这种有利于一

    部分人的优势而使研制工作成为集体的责任,那么其他不利

    情况就会随之而来。任何社会问题都没有十全十美的解决办

    法。总之,大规模组织在某些方面占优势是严酷的现实;不

    管我们作多大的努力,我们不是总能逃避这一现实的。

    把发明过程分为纯科学、技术研究和研制三个阶段,有

    助于阐明专利权问题。纯科学的发现不能申请专利。纯科学

    的发现通常也不保密,这并非因为发现者有时候不能秘密应

    用他的发现来发财,而主要是因为这违背科学家对其发现保

    密的职业准则。科学的进步要求众多的科学家研究同样的问

    题,互相启发,取长补短,如果比较自由的思想交流受到重

    大限制,科学肯定要遭受损失。今天科学家出国参加国际讨

    论会和发表同国防密切有关领域的成果,都受到这类限制;这

    种限制目前仍然比较小,但是许多人还是怕这些限制,因为

    他们担心一旦自由交流思想的原则遭到破坏,那么限制范围可能扩大。由于科学概念不能变成私有财产,科学家不能靠出卖科学概念过日子。因此纯科学的进步主要靠公共基金来

    资助。

    当我们转到技术研究阶段时,成果是能够申请专利的,因

    为技术研究主要是由那些指望从中谋利的人资助的,因此他

    们必须在从技术研究中得出的概念里获得私有财产。19世

    纪,当发明主要是由发明家单独来完成时,人们有时提出这

    样的论点:尽管概念不能成为私人财产,发明的流动不会大

    大减少,这是因为出于热爱事业而从事发明的发明家人数足

    以使发明保持适当的流动;否则就是因为对自己的发明保密

    并用发明谋利的发明家,可以从早期阶段的发明中赚取足够

    的独占利润,来补偿他本人为发明所支付的费用。这两种论

    点在19世纪都未为人们普遍接受,在今天为人们接受的机会

    甚至更少了。如果发明要得到私人利益集团的资助,它必须

    成为私人财产,如果技术研究用公共或非商业基金资助,主

    张成为私人财产的论点就会消失;于是发明就可供大家自由

    利用。不过,只要发明得到有关各方的资助,成果必然成为

    私人财产。专利制度在这一阶段的优点是,它不仅保护专利

    的所有者,而且还鼓励他公开他的发明,从而维护科学概念

    的自由交流。

    然而我们的专利制度不仅把垄断权给了发明家,而且还

    给了研制者和后来的商业生产者。研制者要求得到两个垄断

    权;他要求得到研制垄断权和随后的生产垄断权。发明家可

    任意向研制者发许可证,他愿意发多少就发多少,但是在绝

    大多数情况下,研制者只有在他们得到专有许可证时才会着手去研制。不过,垄断生产要比垄断研制更有理由一些。垄断生产基于同发明家的垄断权一样的论据,即由于研制工作

    很费钱,资助研制的人要求得到某种保证,研制问题一旦得

    到解决,他们能够用垄断生产的办法来使自己得到补偿。然

    而,这并不成为给予研制垄断权的理由,因为这正如所有的

    发明家在一场自由运用科学原理的竞争中谁第一个获得成功

    谁就获得发明专利权一样,许多发明研制者也可能开展一场

    竞争,谁先获得成功谁就获得生产垄断权。按照专利法目前

    所用的定义,如果研制产生了在可取得专利的过程,这种垄

    断权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但是保护范围也可扩大,将对一切

    新兴行业的保护包括在内,专利法本来就是打算这样做的

    (那些给予新兴行业以“开拓者地位”的不发达国家现在就是

    这样做的)。还有许多人争辩说,不管是研制还是生产都不需

    要保护。实质上他们是说,哪怕不予保护,担当风险的人也

    会由于从优先权中得到很大好处而适当流动。这肯定是若干

    行业的真实情况;但是同样真实的是,在其他行业,优先权

    同研制成本相比,并无什么好处可得,因此如果不给研制者

    以独占的权利,取得进展的速率可能降低。

    把发明过程分为纯科学、技术研究和研制三个阶段,对

    评价不同国家应把它们的重点放在哪里也是重要的。譬如,现

    在人们都这样说,联合王国同美国相比,在纯科学方面花了

    很多钱,但是在后来各阶段却落在后边了。由于人均发明英

    国少于美国,英国在技术研究阶段是否就落后了,这是值得

    怀疑的:恰恰相反,如果我们考虑到当今的技术进步——人

    造纤维、喷气发动机、电视等等,联合王国似乎已无可置疑地处在发明的最前列。它落后的地方在于把新发明转为大批商业性生产的程度。由此可得出这样的结论:不足的地方绝

    不是在于研究或发明,而是在于利用新知识的动力;因此我

    们将在本章第二部分再论述英国的情况。

    较贫穷的国家不同于发达国家之处在于它们实际上没有

    必要花大量的钱来促进纯科学的发展。它们大部分可把这一

    任务留给先进的工业国去完成,后者取得的成果可免费为各

    国所利用。可能有些例外情况,因为科学的某些部分比之科

    学的其他部分使它们更感兴趣,但是在纯科学领域中很难想

    到实例。总之,纯科学的发展有些像风一样,“风向听得到它

    的地方刮”,比较贫穷的国家是否能从它们为了影响新科学原

    理的发现而支出的经费中得到什么好处是令人怀疑的,科学

    研究则完全是另一码事。发达国家所进行的科学研究和发明,

    有很大一部分同样适用于不发达国家,并可全部引进。不过,

    发达国家已集中力量运用科学原理来解决它们自己的问题,

    这些问题同不发达国家的问题是不同的。譬如说,热力学原

    理已被用来找出最大限度地提高煤炭燃烧时利用的热量的办

    法,而不是木柴燃烧时利用的热量的办法,许多较为贫穷的

    国家煤炭短缺,而这些国家中的有些国家木柴却很多。遗传

    学的原理已被用来改良小麦品种,而不是用来改良薯类的品

    种。生理学原理已被用来设计温带地区的生活方式而不是热

    带地区的生活方式等等。所以,不发达国家非常非常需要进

    行技术研究,对它们与发达国家处于不同状况的一切事情都

    要进行技术研究。最后,即使在技术研究成果可以应用的地

    方,研制问题也不一样。有些生产方法在那些煤炭、铁矿石、资本和熟练劳动力很多的国家是经济的,而在另外一些国家采用则可能完全是不合算的,这些国家的问题是要想方设法,

    主要利用现有的非熟练剩余劳动力,和在当地能廉价买到的材料。

    毫无疑问,不发达国家的主要缺点之一是它们在研究工

    作上,在开发适应它们情况的新工序和材料方面花钱不够。造

    成这种状况的部分原因是制度上的。在工业国家,私人企业

    家开支大量的钱来从事工业研究,因为他们希望这种研究有

    利可图。另一方面,不发达国家都是农业国。在它们的农业

    是将大商业公司包括在内的地方,这些公司已个别或者集体

    投资进行研究(如橡胶、香蕉、甘蔗),但是在它们的农业中

    并非在这一基础上组织起来的部分(主要部分)里,没有私

    人利益集团资助研究。因此,这些国家所需要的研究经费

    (即不包括采矿和商业性农业)几乎不得不全部由国库开支。

    而在工业国家,研究可被认为基本上是私人利益集团的事情,

    政府仅来填空补缺,在不发达国家,研究基本上是政府的事

    情,应是政府主要活动领域之一。

    它们应当开支多少呢?这当然是一个无从回答的问题。联

    合王国目前用于工业研究和研制的经费,估计差一点不到工

    业收入的1%。美国的工业研究处于类似的水平上,而农业研

    究却占农业净产值的0.5%不到一点。在同样的基础上,如

    果不发达国家花在各类研究(技术、社会、卫生等等)上的

    费用相当于它们国民收入(不要与政府开支相混)的0.5%

    到1%之间,这并非是不合理的。这样一种建议并没有可靠的

    根据。同样,当前的经费没有达到这一水平的零头,显然是太低了。

    迄今,我们主要论述了技术知识;现在必须说一说社会关系。人类在这方面的创造性并不下于技术领域。不过发明的过程是迥然不同的。首先,许多重要的社会发明不是由个

    人完成的;社会在使自身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过程中,不知

    不觉地创造了新的社会制度,这种新的社会制度常常要在实

    施很久之后,才为人们所承认。但是也有我们能够指出个别

    发明者,甚至能够说出其日期的例子,——例如,在由立法

    程序或由政府行动(只举几个例子,失业保险、集体农庄、中

    央银行业务、由议会治理)创造发明的地方就是这样。第二,

    这一过程中的各阶段是有差别的。我们能想出一个阐明一般

    原则的阶段,如果我们愿意,还有一个利用这些原则解决问

    题的阶段,但是关系往往正好相反,即有实际社会问题要解

    决的人经常因这种问题而对社会进行推论,所以社会理论是

    社会“研究”的结果,而不是研究是理论的应用。开发过程

    也是非常不同的。有关的人联合起来为他们的想法作宣传,所

    以他们的想法不是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就是强加于人。换句

    话说,社会、知识是通过政治过程增长的,这种过程提出具

    体的问题要求人们予以注意,提出拟议中的解决办法也要取

    决于政治上的支持。这只不过是从表面上来区分社会知识和

    技术知识的,就是说两者都依靠有关方面的支持。同样,差

    别并非无关紧要。因为如果从事技术工作的科学家把一个方

    案出售给有关支持者,而这个方案是假的,就是说它在技术

    上发挥不了要求它发挥的作用,这名科学家很快就会被发现。

    而社会科学家却能出售假方案而不被发觉,这种方案是假的,因为它们未说明世界真相,但是尽管如此,这种方案非常成功,因为它们使有关支持者能够实现他们的政治抱负。教训

    就是,虽然让有关方面来促进技术知识的增长可能是保险的,

    但是主要由有关各方来传播社会知识不可能是保险的。我们

    每个人在社会结构中都有个人的利益,这将影响我们对社会

    结构的问题的态度。像任何其他人一样,社会科学家也是这

    样。不过,社会科学家有他们的职业道德准则,这种准则使

    得他们在提出和分析事实时力求客观。因此关于社会的真相

    极可能由那些社会科学家弄清情况并加以促进发扬,这些科

    学家是在以科学自由得到维护的方式得到资助的研究机构中

    工作的。

    不发达社会像它们从发达社会借鉴技术发明得到好处一样,借鉴社会发明也得到同样多的好处。仅仅举几个例子——卓有成效的,比较清廉的行政机构的发明;免费义务教育的发明;刺激投资并保持土壤肥力的土地所有制的发明——事实上,本书就可能在某种意义上被认为是有益的社会发明概览。而且,在社会领域也像在技术领域一样,借鉴必须谨慎从事。有些发明并不适宜当前的发展水平(如西藏并不需要普遍实行失业保险);有些需要加以修改(如在私营企业没有发展起来的领域依靠私营企业);还有一些发明将是危险的(如在人口每25年翻一番的国家支付家庭补贴)。这些国家往往使人得到深刻印象是,如同它们缺乏资本或自然资源一样,它们在社会领域缺乏想法(和实现这些想法的人)。因此,用于从事社会研究的经费应像拨给其他知识部门的经费一样,被置于高度优先的地位。

    第二节 新观念的应用

    专家们知道的最有效的行事方式和绝大多数人实际所干

    的事情这两者之间总是存在着差距的。知识应当增长,这并

    不够;知识还应当得到普及并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占有知识

    的速率有一部分取决于人们对新观念的接受能力,一部分取

    决于各种制度在多大程度上使吸收和应用新观念成为有利可

    图。我们将逐一探讨这些问题。

    (一) 对革新的态度

    在人们习惯于听取各种各样的意见,或者习惯于变革并

    从而能实事求是地看待事物的那些社会里,接受新观念非常

    迅速的。当我们探讨有利于科学研究的种种条件时,我们已

    经探讨了创造这种局面的主要因素(本章第一节(一))。我

    们强调的主要要素是政治和宗教的多样性,以及能把从事许

    多不同职业或来自世界许多不同地方的人汇集在一起的地理

    形势。相反,要是一个国家与世隔绝、同族、自傲和实行独

    裁,它在遇到新观念时就不大可能迅速吸收它们。

    除了这种一般背景之外,以哪种速率接受一种新观念还

    部分地取决于新观念本身。首先,并非所有的新观念都适用,

    不管这些新观念在某些其他国家可能是多么有益。譬如,一

    种新的种子在风调雨顺时可能丰产,但是如果这种种子特别

    不耐旱,它在年降雨量变化很大的地方就不适宜种植。一种

    新观念也可能因为社会技术水平尚不具备而不适用。譬如,一种新工具可能不为人们采用,除非当地的铁匠或机械工能制造这种工具,或者至少在它损坏时能加以修理。新的观念还

    可能要求对固定设备作相当大的改动。譬如,采用新的高产

    种子可能要求建造更好的磨坊、新的粮库,或新的运输设施

    来运送这种粮食。又如使用新的肥料可能要求添置灌溉设施,

    如果不增加灌溉,土地就会太干,影响肥料的增产效能。一

    种新的观念既适应旧的技术,同时又不要求技艺或资本形成

    发生一系列其他变化使自己能够适应,这种情况是不常见的。

    这就是从别国来的专家同他的咨询对象之间往往存在着不同

    看法的主要原因之一。专家认为他进行革新当然要有一整套

    条件,但是这些条件并非是他的专长,而且并没有放在他的

    心上。可是,他的咨询对象可能马上认为这个主意按他的条

    件行不通;如果他没有马上看到这一点,那么在适当时候,当

    未预见到的障碍一个接着一个阻碍他得到在别的地方取得的

    成果时,他的主意可能失败。对这种局面的唯一补救办法是

    专家要持谦虚态度,而他的咨询对象愿意作示范实验。

    除了技术上的调整之外,新的观念还可能涉及种种社会

    变革,并可能因此而遭到抵制。譬如,由于引进从油棕果榨

    油的主要设备,出油率增加一倍,但是这也使得西非农民的

    妻子们得不到为她们的丈夫榨油时拿到的赏钱,因此遭到她

    们强烈而有效的抵制;而且这样做也将改变丈夫和妻子之间

    的分工,这样做的任何事情都会产生深远的和预见不到的后

    果。革新可能损害以特定方式维持生计的各阶层的人,因此

    他们抵制引进这种革新。这种人就是卢德分子(19世纪初叶

    英国手工业者为破坏纺织机器而组成的集团,其成员称卢德分子,首领称卢德王),每个社会中都有工人、地主或资本家天天效法他们的行为,他们到处游说,阻止会损害

    他们具体利益的任何变革。因此,在那些存在着棘手的既定

    期望的社会,推行革新并非易事;在竞争得到尊重、建立或

    维护垄断地位的企图受到无情压制的地方,革新工作开展得

    比较好。

    如果革新同流行的禁忌或宗教的教义直接冲突,那么开

    展革新工作也会遇到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一种新的观念常

    常首先受到少数集团的支持,例如受到宗教、种族或政治少

    数派的支持,因为革新与它们的信条没有矛盾;要不就是受

    到多数集团中失意的或持异议的成员的支持,他们把这种观

    念当作表达他们不同政见的一种方式,这就是为什么进展往

    往不是通过当权人物的努力,而是通过反对他们的努力的人

    取得的。

    许多事情还取决于一种意见是哪些人首先提出的。如果

    这种意见是有影响的社会成员提出的,那么人们采纳这种意

    见可能要比采纳由无足轻重的人提出的意见要快。在有些社

    会里,发挥影响的是权威人士——首领、长者、牧师、法官

    和官人,革新者首先要努力说服权威人士。这就是英国人声

    称他们在非洲实行“间接统治”的有利条件之一;一旦首领

    和长者被说服,他们就会告诉人们做什么,新的观念就会得

    到普遍应用;而在比较民主的社会里,要使人们接受新观念

    就困难得多。在有些社会里,权威人士和那些被他们统治的

    人们之间关系紧张;旧的统治者也许行将下台,真正的影响

    集中在别的地方。想要成为新观念传播者的人的首要任务是找到起点。外国人的影响也是多种多样的。如果他们要成为有钱有势的统治阶级,人们也许会仿效他们,他们的生活方

    式将传播开来。但是人们也可能出于反对帝国主义的原因而

    痛恨他们,或者因为他们出身低微而蔑视他们,他们的方式

    有一部分或者全部可能故意遭到拒绝。实际上,外国人是今

    天新观念的最伟大的传播媒介,无论他们的影响是本人当场

    发挥的,还是通过他们的著作、影片、广播节目,或是通过

    从本国到外国访问的学者和游客发挥的。

    (二) 知识和利润

    如果新的知识要为人们所接受并应用在生产上,它必须

    是既新又有利可图的。获得知识要经过一番努力,应用知识

    则可能需要额外的资源以及担当风险的额外意愿。因此,知

    识的应用要求一种制度形式能把有差别的努力同有差别的报

    酬联系起来。我们已在第三章中概括地讨论了这一问题。这

    里仅略作论述,特别是谈一谈接受知识对制度的要求。

    问题的实质是,按技能、责任和承担的风险所给予的报

    酬,必须有适当的差别。按这些因素确定的差别的大小,实

    际上似乎随经济发展的程度和速率而异。在人均产量不是增

    长的社会,技术人员往往是供大于求;要给所有合格的人找

    到工作是很难的,待遇的技术差别不大。当经济开始增长时,

    这种局面就不复存在。经济的增长将造成对多种技术人员的

    巨大需求。这种情况同专业化程度大大提高有关,因而同技

    能的范围大大扩大有关。这反过来又增加协调的必要性、厂

    家或其他经济单位的一般规模、对监督和行政管理人员的需求量。与所有其他阶级相比,“中产”阶级从而迅速增大。在这一进程中,熟练和非熟练之间、识字和不识字之间、监督

    和被监督之间的差别趋向扩大。如果为了满足对熟练人员的

    需求,需要从比较先进的国家召募熟练人员,这一进程特别

    有帮助;因为给这些人的薪金甚至必须高于他们在国内所得

    的薪金,这就使得当地的同类人员也能要求得到同农民或非

    熟练工人的收入相比高得不成比例的收入。因此,在社会的

    这阶段,熟练工人与非熟练工人的工资差别比在不发达社会

    和较为发达的社会要大。当前在苏联出现的大差别就是说明

    这一问题极好例子。

    当教育设施扩大,受过良好训练的人员的流动人数开始

    增多时,这种局面就会得到纠正。义务教育实施以后,只有

    看书识字这种本领的人得不到赏识了。技术学校和以师傅带

    徒弟的方式培养的木匠、技工、建筑工人和其他各类能工巧

    匠成倍增加。中等学校源源不断培养出打字员、职员、教员

    和各种类型的私人助理。各大学也开始培养出在较高层次上

    需要的人才。由于人才来源增加,工资差别在减少。工资差

    别大也推动用机器取代人工;以前需要熟练工人来做的工作,

    现在由机器来做了,操纵这些机器的人不需什么技术,工资

    水平比较低,制度也许还有重大的变革。一开始,为了提高

    收入,极容易把自己组织到工会和职业协会中去的都是熟练

    工人。但是到一定时候,所有的人都加入了工会,如果熟练

    工人感到自己受到使用新机器的非熟练工人的威胁,他们自

    己可能会想方设法把非熟练工人组织起来,防止熟练工人和

    非熟练工人之间的工资差别过于悬殊。由于高度发达的教育设施,所有这些因素都使得工资差别在经济先进的国家日趋缩小。它们当然也会引起社会关系紧张,因为“中产”阶级

    正在失去在经济阶梯上的地位,他们对此耿耿于怀。

    企业主的收入情况看来也差不多。在发展的初期阶段,人

    们极不愿意实行新方针而冒风险。资金轻易地投到土地、贸

    易、放债和城市建房上,但是当地的资本家不敢投资开矿、办

    公用事业、经营商业性农业或制造业,除非他们认为有获取

    超额利润的机会。此外,他们对这类事情也没有什么知识。因

    此,这些领域都留给了外国人,外国人带来了有关生产和组

    织的新技术,而他们所以被吸引来,只是因为他们相信他们

    可以赚取比在国内投资大得多的利润。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利

    润将同国民收入按比例增长,储蓄也将如此(这种过程将在

    第五章中论述)。外国企业家也广泛为人们仿效,最后达到当

    地的企业家人数众多,以致国家的经济不再依靠外国的企业

    家经营的程度。经济的增长使国家达到经济独立,甚至到一

    定时候可开始输出资本和本国的企业家。

    除了可以一家一户耕作的农业领域之外,经济的增长速

    度必定是缓慢的,除非注意新观念并愿意为引进这些新观念

    担当风险的企业家来源充足。因此,要是没有足够的实业家,

    要是这些实业家不肯冒风险,不管是因为筹集不到资本,还

    是因为他们生来缩手缩脚,或是因为承担风险的利润差别不

    适当,私营企业经济就将停滞不前。譬如,我们在本章前面

    一部分里看到,许多人将联合王国同美国相比,认为前者采

    纳革新措施比较迟缓。我们曾经指出,这并不是由于缺乏发

    明创造,因为联合王国在发明新的商品和工序方面一向名列前茅。如果有什么缺陷的话,那是把新产品转入大批量生产阶段的速度有差别。这并不是缺乏研究,而是缺乏企业家精

    神,说明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英国企业家利用新发明不

    像他们的美国同行那样迅速。

    刺激企业家们去革新的是他们渴望在社会上获得成功,

    希望获得巨额利润,或者是由于担心如果他们不去革新而蒙

    受巨大损失。这些动机中的头一个动机在事业上的成功不受

    高度重视的社会里是软弱无力的;第二个动机在利润和资本

    收益税很重的社会是谈不到的;第三个动机如果整个经济环

    境变成垄断的而不是竞争的环境也就不存在了。如果说英国

    企业家的创业精神确实不如美国企业家——并非人人都同意

    这种看法——解释或许可在这些因素的某一个因素中找到。

    20世纪中叶觉醒起来,怀有发展经济的强烈愿望的许多

    不发达国家,被收入方面似乎必然要出现的差别——无论是

    在“中产”阶级和农民之间,外国人和当地人之间,还是在

    利润和其他收入之间出现的差别——弄得很尴尬,因为我们

    时代的气氛一般说来对收入的差别,特别是对外国的差别,以

    及极而言之对巨额利润是持敌视态度的。然而,这些都是谋

    求发展要付出的代价的一部分。应付这种局面的一种办法是

    停止发展,使发展的步伐同当地的技术人才的供应相一致,同

    行政机关取代私人企业家的能力相一致。另一种办法就是接

    受这些差别,把它们当作取得更迅速增长而暂时付出的代价。

    无论采取哪一种办法,最有效的良方是尽可能快地增加发展

    经济所急需的技术人才,因为这既能加速发展的可能性,又

    能使发展在造成不平等方面付出的代价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节 训练计划

    (一) 先后次序

    经济的发展对各个层次的教育设施产生了巨大的需求。

    对初等教育的需求增大了,最终要求每个学龄儿童都接受义

    务教育。还需要办更多的中等学校,这一方面是为中等教育

    本身的发展提供人才,另一方面为各个大学提供人才,或者

    进行进一步的训练,把他们培养成为秘书、教师或技术助理。

    需要一整套教育设施来培养手艺人、农业助理员、教师、护

    士、秘书、技师。除了这些学校之外,尚有成人教育,从扫

    盲或推广农业技术直到文学写作班次。而居于整个体系顶端

    的是需要在几乎每一个知识领域培养具有大学水平的人才。

    “适当”提供所有这些服务的费用是任何低收入国家的预

    算担负不了的。所以必须加以选择。那么是让少数人得到良

    好培训,还是让多得多的人受到半培训呢?在技术教育和中

    等教育之间,成人教育和初等教育之间,人文教育和技术教

    育之间,哪个在先哪个在后呢?

    先说先后次序问题。教育提出的困难是,它既是消费项

    目,又是投资项目。作为一项投资,教育直接为增加生产作

    出贡献。有些国家对一切教育都抱怀疑态度,因为教育可能

    损害当前的权威,无论是政治的、宗教的、种族的还是种姓

    的权威。但是大部分国家决定一切直接增加生产的教育设施

    都值得最大限度地加以扩充是毫无困难的,就是说花在这些设施上的钱就像花在灌溉方面的钱一样是一种资本投资。困难在于对那些有助于欣赏而不是有助于生产的教育——譬如

    扫盲,界限划在哪里。有些社会成员必须断文识字,否则他

    们就不能工作。但是如果大多数农民、搬运工、理发匠或佣

    人是有文化的,他们的生产率将会大大提高,以致补足他们

    受教育的经费还有余。我们希望让所有这些人受教育不是作

    为一项投资,而是作为一项生活资料,因为我们认为教育将

    帮助他们享受更多的东西(书籍、报纸),或者更好地理解一

    些事情(他们并不一定因此增加任何乐趣;他们仅仅变得更

    加通情达理)。从经济观点来说,这部分教育不是有利可图的

    投资,而是同其他消费品,如衣服、房屋或留声机一样的消

    费品。国民收入没有多到足以使社会的每个人都得到温饱。

    在实行免费、义务和国有化教育之前的时代,每个家庭

    都自己解决这些问题,按照家庭收入、投资计划和其他需要,

    尽可能地承受从私人教师那里接受教育的负担。由于没受过

    教育的人实在无法正确判断教育的优点和缺点,作出的决定

    都是错误的,大概错在低估教育的价值——总而言之,在这

    样的社会中,就全体居民来说,对教育的需求是极小的。然

    而,现今教育是一项公用事业,因此必须作出的大部分决定

    都是政治上具有争议的问题。

    关于教育应放在什么样的优先地位的政治见解正在起变

    化。50年以前,大部分民族主义政治家都提倡教育;据认为

    教育政策的最高目标是要让所有儿童都进学校受教育。重点

    基本上是把教育当作一项消费事业来办;有的教育也会产生

    增加生产的效果,但是社会应是有文化的,这是一个民族自豪感的问题,不管对生产的影响如何。现在先后次序正在变化,投资型教育正在受到重视,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譬

    如,许多国家为推广农业技术和开办技术院校的财政拨款在

    迅速增加。成人教育已走向前列。甚至有些教育理论家说,在

    这一阶段,教育父母比教育孩子更有价值。其论据是,孩子

    们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在他们回家见到他们无知的父母时就

    会忘得一干二净,或者根本不当一回事。许多孩子在经过五、

    六年义务教育学习看书之后,离开学校三年之内就忘记怎样

    看书了。反之,如果教父母看书写字,他们的孩子也会以这

    样或那样的方式跟着学习,而且父母还能在他们自己的工厂

    或农场学习怎样改进他们的生产技术。甚至有些持极端看法

    的人说,为断文识字提出的要求太多;人们应当学习让环境

    生产更多的东西——学习增加亩产的办法,学手艺、照看孩

    子、做衣服,这些事情大部分用不着教断文识字就能做到,而

    且更有用处。

    同类的争论已影响对高等教育的态度。受过高等教育的

    人基本上把高等教育看作是一种投资,是确保取得优越的社

    会地位和优厚收入的一种手段。律师的地位就是这样,最有

    成就的律师的收入是很有吸引力的,所以学这一专业的人多

    得不成比例。这是大部分低收入国家律师太多的一个原因,也

    是人们认为有些律师为了生计而落入圈套的一个原因。在大

    专院校开设广泛的国家,律师人数明显过多,使得许多学生

    不得不转到其它系就读。如果同时社会不发展经济,那么工

    程师、科学家或医生就没有日益扩大的市场,国家到处是文

    科毕业生,由于他们拿不到薪水,甚至得不到他们认为他们所受的优越教育应得的社会地位,他们不得不做他们能够得到的任何工作,他们都极为不满意,他们是进行政治鼓动的

    头等人才。

    从社会观点来看,大学教育是一种消费还是一种投资的

    问题,完全取决于供求关系。在那些每年培养大批找不到职

    业的文科毕业生的低收入国家,大学教育基本上是一种消费,

    难以维持。所以说难以维持是因为培养一名大学毕业生的费

    用非常之高,如果教育仅仅是一种消费,那倒不如把纳税人

    的钱花在开办更多的小学,或者让更多的儿童受中等教育上

    要好得多,而不是把钱花在让为数较少的人受高等教育上。但

    是在经济发展得相当快的社会里,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这

    种地方,对医生、工程师、生物学家、行政人员和大学培养

    的其他各方面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甚至由于需要开办更多

    的小学,也给大学增加了负担;因为要增加小学生人数,你

    就必须增加小学教师,更多的小学教师意味着更多的中学生;

    也就意味着更多的中学教师;更多的中学教师就意味着更多

    的大学生;小学、中学、大学构成一座金字塔,各个层次必

    须同步发展。一个穷国在其儿童仅有10%的人接受初级教育

    的时候,却花费许多钱去开办一所大学,这种“反常现象”是

    一点也不反常的。

    舆论改变的一般效果就是改变教育预算的重点。50年

    前,主要重点放在初等教育上,但是今天许多国家的预算中

    大大强调高等教育、技术教育或成人教育(包括推广农业技

    术)。趋势是赞同把这类教育看作是投资开支并把它们置于绝

    对优先的地位,而让扩大初等教育去与公路、卫生和政府必须提供的所有其他服务争政府开支。

    除了不同类型的教育的先后次序问题之外,还有每一类

    教育的质量问题。初等教育是让全体儿童都上5年学呢,还

    是让半数儿童上10年学?所有小学教师都必须在中学毕业后

    再受两年专门训练——这样的教师人数不会多——呢?还是

    靠短期训练班使教师人数迅速成倍增加呢?这种教师本身除

    了读写算之外,对其他所知甚少,但是可以用他们来使初等

    教育迅速扩大。苏联曾经只顾数量而不顾质量,着手使受过

    半截子训练的教师、农业助理员、牙医助理、医务助理之类

    的人员迅速成倍增加。他们这样做有两点理由。使人无可反

    驳的理由就是快速。培训人员达到技艺的最高标准需要很长

    时间和花费大量的金钱。所以,如果只允许完全合格的人才

    能参加实践,那么大多数居民就没有治牙、医疗、农业或教

    育设施了,而他们如果能得到受过半截子训练的人员的服务,

    他们的生活条件就会好得多。另一个理由是,由受过充分训

    练的人所做的大部分工作,由受过一半训练的人来做也能做

    得一样好。因此,坚持认为只有熟练的人才能做是一种浪费

    技术的主张。另一方面,反对“稀释”技术的主要政治论据

    是民族自豪感。在好几个国家已有人提出这种建议,但遭到

    报界和具有民族主义情绪的政界人物的拒绝,理由是民族自

    豪感要求“我们的医生(教师等等)应同英国的医生一样

    好”——或者说凡是先进的国家都是当地的样板。还有一些

    专业协会进行抵制,但是要是不能也用民族自豪感来支持,这

    种抵制也许不会起什么作用。

    在教授一门技术需要多长时间的问题上,意见也在发生变化。在专业协会和工会的影响下,迄今一直强调长期学徒和培训。不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当速度成为取得成

    功的要素时,人们承认,有时学会一件工作的要领只需迄今

    所需的四分之一的时间。快速培训的新技术研究出来了,在

    扫盲和教授外国语方面取得的成果或许最为突出,但是在缩

    短培训工匠和技工所需要的时间方面也取得特别有益的成

    效。在那些由于缺乏技术人员而使发展停顿的地方,这些方

    法能起重大的作用。

    打破培训计划由专业人员把持的局面的另一成果是,实

    现了教育基本上不必依靠专业人员来办。“群众教育”计划是

    按照每个人既是学员又是教员的原则执行的,为大批成年人

    扫盲运动研究出了以学生传授他们的知识为基础的新技术,

    从而以较少受过训练的教员取得惊人成果确实成为可能。任

    何成人教育运动——无论是在扫盲、农业、儿童保育方面,还

    是在中国文学方面——取得成功的秘诀是要激发学生们的热

    情,因此他们不仅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学习上,而且还以他们

    的热情感染别人并把他们学得的知识传授给别人。只要计划

    把学生考虑在内,使他们不仅当学生,而且也当先生,而不

    是在师生之间设置专业障碍,那么这种热情就愈加可能迸发

    出来。

    技艺的稀释是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因为技术的进步总是

    使公认的技艺失去作用并创造新的技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

    这样,但是由于每种公认的技艺开始为拟订界限守则和学徒

    规则的人们所垄断,他们想用限制获准使用这种技艺的人数

    的办法来为他们靠这种技艺获取优越的地位和报酬,情况就尤其是这样。垄断永远是对新发明的挑战,所以新发明的损失得以逃避。因此每种技艺都有一部生活史;那就是产生,承

    认自己,成为许许多多规定的课题,引起敌视和回避,对侵

    入其领域的新技术打一场后卫战,取得妥协要不就消亡;所

    有这一切都伴随着说不尽的自豪、愤怒、汗水和眼泪。

    现在有一些国家(如黄金海岸)因为缺乏所需技术,可

    以用于发展的资金不能全部派上用场。在这种情况下是使增

    长率停下来以保证质量和适度呢,还是迅速增加部分受过培

    训的人,这要由政治因素来决定。

    (二) 农业技术的推广

    农业教育将非常清楚地说明我们刚刚论述过的几点,即

    先后次序的问题,受过部分培训的人员的作用和热情的重要

    意义。

    以先后次序来说,在任何较为贫穷的农业经济国家中,把

    经费用在向农民传授新知识上,也许是能够做的最富有成果

    的投资。因为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在大部分地方是现在可资利

    用的大大增加国民收入的最有把握和最便捷的办法。譬如,有

    些农业专家断言,应用现在众所周知的技术,印度每亩地的

    农业收成可翻一番——最重要的增产措施是选育良种、多施

    人造肥、多用农药以及改善水源的保护和利用。这种明摆着

    的可能性并非到处可见,因为专家们懂得的事情和农民所干

    的事情之间的差距并非到处都是这样大。不过,在许多地方,

    这仅仅是因为对粮食生产未作必要的研究。由于上述原因,热

    带地区的农业研究已集中在经济作物方面,这些作物都是向工业国家出口的(食糖、可可、橡胶、茶叶等等),差不多完全忽视了为国内消费的产品(甘薯、木薯、高粱之类),虽然

    在几乎所有这些国家的经济中,用于生产粮食的人力和土地

    为用于经济作物的人力和土地的四倍或者更多。

    研究是推广的一个先决条件,所以在基础研究尚待进行

    的地方,没有推广农业技术的余地可言。不过,一旦掌握了

    知识,推广这种知识的工作人员就非常之需要了。如果我们

    设想,自耕农付酬雇用的每1000个人中有一名推广工作人

    员,三分之二的人口受雇用,维持一名推广工作人员的费用

    为一名农民收入的四五倍,那么这笔包括管理人员的服务费

    总数将达国民收入的0.25%以上。除此之外,还要加上适当

    的农业研究费(本章第1节(二)),我们由此得出结论,农

    业部用于研究和教育的费用大约为国民收入的0.75%到1%

    之间。美国的推广开支和农业收入大致保持这一比率;美国

    每700名靠农业为生的人有一名推广工作人员,它花在农业

    技术推广和研究上的钱约为农业纯产出的0.75%。英国的比

    例也是1比700,但是在世界上较为贫穷的国家中间,只有日

    本在农业服务方面花费那么多的钱(日本也是农民生产力有

    惊人提高的唯一国家)。

    如果每年的开支占年度国民收入1%就能使农业生产率

    每年提高1%(等于国民收入的0.5%)的话,这将是一笔

    效益极高的投资,因为它相当于每年得利50%。生产率的提

    高不能完全归功于推广农业知识,因为还要为水利、工具、肥

    料等等提供资金。不过,即使扣除其他需要,这种综合投资

    是农业国能办得到的最有利的投资。我们使用的比率完全是在可能范围之内的。日本从1880年到1920年,每英亩土地的生产率平均每年递增1.3%。英国和美国的生产率也达到了1%。那些在起步时知识和实践之间的差距大得多的国家,

    要从它们在农业服务方面的开支中取得可观的收获不应有什

    么困难。

    为了照这种比率提供农业服务,农业官员的人数必须大

    大扩充,需要许多受过非常好的训练的人来从事研究工作和

    监督推广服务工作,但是扩充得最多的是推广工作人员本身,

    因为每5—10个村庄就需要一名推广工作人员。如果每个人

    都要受过大学本科的农业教育,那么要提供这样多的人是不

    可能的。但是要大学毕业生从事这一工作也是不必要的和不

    可取的。说不必要是因为推广工作人员的任务仅仅是把别处

    经过充分试验的技术传授给农民。他要保持机警,对农业实

    践要懂得甚多,因为不这样他对农民就没有作用。在这方面,

    最好的训练就是亲自下地干活,所有的农活都要干一干,然

    后再受一年至多两年的新技术训练。由大学毕业生负责农业

    工作也是不可取的,因为他的主要问题是同农场主打交道,而

    且还得使农场主乐于同他接触,这对一个大学毕业生要比对

    一个经历与农场主本人差不多的人困难得多。

    负责推广工作的官员的主要问题是打交道;不光是社会

    接触,这在农村社会中非常之容易,而是要做到心心相印,这

    样农场主就会模仿。譬如,负责推广工作的官员的主要工作

    一度常在农业服务部门所属和经营的示范农场进行。这些农

    场都是用最有效的方式种植最优良的作物,请农场主来参观,

    让他们亲眼看看所取得的成果。哪怕产量很高,农场主也并不总是照着他们看到的样子去做。他们争辩说,示范农场取得的成果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不一定能取得。农场的士壤和

    其他质素说不定都是精选的,也许使用了设备,这种设备一

    般农场主是没有的;农场的工人或许受过特别训练,要不就

    是接受特别监督,而这在农民的土地上是做不到的。为了克

    服这些困难,推广现代技术除办示范农场之外,还要说服几

    个农场主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亲自试一试革新成果。于是其

    余的人就明白了,像他们自己那样的农场主,在像他们自己

    那样的土地上获得了好收成。成绩再也不是某个受遥控的机

    构取得的成绩,而是他们邻居取得的成绩,于是引起街谈巷

    议、兴趣、调查、讨论和模仿。现在新来的负责推广工作的

    官员的首要任务之一是要弄清哪些农场主在本地区最受尊敬

    和最有可能为他人仿效,并在他准备开展的运动中设法得到

    他们的合作。

    在一个农场主不大习惯于改革技术的观念的社会做推广

    工作,和在一个农场主很自然地指望科学家来解决他们的问

    题的环境中做推广工作,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在

    像英国或美国那样的先进社会中,农场主们知道遗传学家在

    培育良种,植物学家和病理学家在研究控制病虫害的方法,机

    械制造商们在不断推出经过改良的设备。他们非常想听到这

    些事情,所以他们订阅农业报刊,收听为农场主准备的广播

    节目,他们参加农场主俱乐部的会议。通过这些渠道,新的

    观念迅速传播。落后地区推广工作的问题就是要创造类似的

    气氛,在这种气氛中,农场主把农业官员看成是农业社会不

    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的存在是为了让农民生活好过一些。要做到这一点,一部分秘诀是让农场主组织农业协会,以便进行讨论、相互观摩农场和作示范。另一部分秘诀是确实有东

    西可以往外拿。如果负责推广工作的官员解决了一直使农场

    主发愁的某个问题——譬如某种病虫害——他将获得他们的

    信任;而如果从他的建议中一无所获,农场主就会把他看成

    无所谓的人。

    农场主产生热情的背景有时是具有政治性的。在农场主

    世世代代受地主、高利贷者和商人盘剥的社会里,他们很难

    对新技术产生热情,如果他们怀疑主要的成果也许是增加压

    迫他们的人的收入,就尤其如此。因此,土地改革往往是成

    功地推广农业技术的必要前提。如果国家的政治领导人确实

    开始关心农场主的问题——而他们往往是不关心的——而且

    他们不但用言语而且用行动表明他们一心想帮助农场主,那

    么农场主是有可能作出响应的。推广农业技术要是不具备它

    所要求的政治改革和政治热情,可能会完全失败。

    我们前面已经说明,推广新技术要求进行许许多多的变

    革,不仅在经济和社会结构方面进行变革,而且还要在提供

    资金和获得新技艺方面进行变革。因此,必须把农业技术推

    广工作仅仅看作是范围更加广泛的农业改良计划的一个部

    分,这种计划还包括诸如修路、农业信贷、供水、卓有成效

    的销售、土地改革、开发新产业吸收剩余劳力、办合作社等

    其他事情。经济增长总是涉及范围广泛的改革,没有哪一个

    部门比农村生活涉及更广泛的改革了。

    (三) 工业的能力倾向

    经济的增长导致农业的重要性同其他就业门路相比呈不

    断下降趋势。所以其他工业部门不断从农业部门招收劳动力

    (如果人口稳定,这种情况是绝对的,如果人口增长得快,这

    种情况是相对的)。

    普遍的经验是,当劳工最初从农村来到工业(或采矿)部

    门时,其生产率同已在工业部门劳动很长时间的工人相比是

    很低的。这有几个原因。首先是工业生活方式与农业生活方

    式完全两样。一个人干农活在种植或收获季节要有几阵子从

    早忙到晚的紧张活动,然后在不利于种植的季节,则有长期

    的农闲或进行闲暇活动的时间。另一方面,在工业部门,人

    们长年每天劳动八九个小时,一星期要劳动五六天,忙闲均

    匀。再譬如,自耕农为自己干活,努力经营生来就熟悉的行

    当,从头到尾自己决定怎么干就怎么干。在工厂,人们是在

    监督之下努力干一种新的活计,要严格按照别人告诉的去做,

    完全像一台非常复杂的机器上的一个齿轮那样转动,制造你

    也许不知道的什么东西,卖给几乎肯定你也不知道的人。干

    活的群体也是不一样的。在地里,人们单独干活,或者同选

    定的几个朋友一起干活。而在工厂里,一大群人一起干活,你

    不能挑选与谁一起干活。要习惯这些新的生活方式并安下心

    来适应工业生活要求的这种规律性需要很长时间。据说,妇

    女和儿童比成年男子容易适应,这就是工业革命在其初期阶

    段如不加控制往往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儿童和妇女劳动的一个

    原因。在人们的哲学已经包括在社会关系中严格遵守纪律、制度和秩序的地方,过渡也比较容易,因为这将使他们为过严格管理的生活有所准备,而这种生活是他们在大工业企业中

    必须过的。譬如,有些历史学家认为,由于这类原因,德国人和日本人实行工业化比较容易。

    农村生活背景和工厂生活背景的差别,也说明为什么新

    手们做有些工作比做其他工作要好得多。譬如,不管一个人

    在农场多么在行和负责,在工厂履行职责所要求的知识则完

    全是两回事。他必须对机械加工有很强的直觉才能,好防备

    出差错或抓住改进的机会,而不是对下雨或动植物行为有很

    强的直觉才能。新招来的工人缺乏这种才能,必须一次学习

    一种操作法,尽量减少由他自行处理的事情;他不能干那种

    必须同时进行和协调几种不同操作的活计。使用的劳动力越

    是不熟练,劳动的分工越是要细。因而工厂需要增大管理人

    员的比例,来协调细分的工种。管理人员所占比例高,是一

    切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标志,当这些管理人员必须从国外引进

    的时候,这也就成了这些国家的费用并不像人们可能预期的

    那样低的一个原因,人们本来以为工资水平是低的。另外,使

    用很不熟练的劳动力会刺激机械化,因为各种活计都被细分

    成了最简单的工序,而且还因为在某些工序,机器比能依靠

    的不熟练工人的精度高。人们有时认为,这也许是19世纪下

    半叶美国实现机械化比英国快的一个原因。

    背景的这些差别也说明为什么纪律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

    往往是严格的和令人厌倦的。农业工人生来就想做的许多事

    情同高效率的工业是不相容的。形成不同秉性的任务并不比

    培养儿童去过成人生活的任务容易。这种纪律有很大一部分是生硬的,弄巧成拙的,因为实行纪律的人并不了解问题之所在,也不了解与其打交道的人,但是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

    种种令人生厌的纪律是难于完全避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人适应了新环境,学得了一套新知

    识和本领。他们变得较为熟练了,这不仅是说他们懂得较多

    的操作方法,而且可以让他们处理范围较为广泛的问题了

    ——他们以前不知道是错误的东西,现在知道了。城市工人

    第一代和第二代之间生产率增长得特别快。如果允许并鼓励

    新来的人安居下来过城市生活,完全脱离农业,这个过程就

    会加快,凡是工厂招募的工人在厂里干一年左右而后又返回

    乡村,这个过程最慢。

    在工业部门利用流动工人不是简单的问题。有些特殊的

    情况。譬如,日本少女离村到纱厂做工,到一定时候就回农

    村结婚。无论流动还是不流动,各地的妇女劳动力轮换率都

    很高。临时采掘业是另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行业本身只是暂

    时性的,它显然建立不起一支永久性的劳动大军。除了这些

    特殊情况之外,有些工业家认为他们用这种办法可得到较为

    廉价的劳动力。他们认为,有些年轻人只离开乡村一年,他

    们这样做的部分原因是出于好奇心,因此要求工资较低;因

    为雇佣期短,他们对廉价而不舒适的单身宿舍也就容忍了;因

    为轮换率高,不可能建立强大的工会运动;如果有必要裁减

    工人,就打发他们回农村,而不用为发失业津贴操心。这种

    推理是否正确是极其令人怀疑的。肯定地说,靠雇佣流动工

    人开始经营的中非各采矿公司,现在全都放弃了这种做法,改

    为建立永久性的劳动队伍。把钱花在购买一支有经验的固定劳动力上,往往是最佳的投资。如果工业发生猛烈的周期性波动或其他波动,看来能够把失业者遣返回乡也许是有利的,

    但是要想在这种基础上不断提高生产率,则是毫无希望的。

    无论是长久的还是流动的,新的产业大军总是拥挤在令

    人难熬的贫民窟中,享受不到城市生活的乐趣和有利条件。在

    这种境遇下,要人们切断同乡村的联系的动力是极小的。因

    此,没有理由不规划好新的工业城镇,建造家庭住宅、学校、

    公园、教堂、电影院以及其他生活设施,使得一座像样子的

    城镇成为比乡村具有大得多的吸引力的居住地(对大多数人

    来说)。也没有任何借口不发展一套适当的社会服务事业——

    医疗、失业救济、养老金之类——没有这些服务,产业工人

    就不得不一只脚踏在农村,以便一旦需要,就可回到农村去。

    这样做的效果会产生一支较大的劳动大军,他们更为安心,更

    加渴望谋求改进工作。办这些事情要多一些花费,但是也能

    提高生产率并使工人们比较愉快。

    卫生和饮食对于提高新招收来的工人的生产率具有特别

    重要的意义。在比较贫困的国家中,大部分人体内都有这种

    或那种寄生虫,如疟原虫或钩虫,它们消耗他们的精力,减

    低生产率,但不妨碍他们去上班。各工业公司提供免费医疗,

    确保它们的工人居住得舒适,甚至定期给房子喷洒DDT是

    值得的。让工人在餐厅免费或廉价就餐,保证工人吃得好也

    是值得的。工厂内部福利好,在这些国家甚至比在欧美更有

    必要。生产率的差别有很大一部分正是由于身体不健康和营

    养不良所致。

    工人的劳动生产率还取决于他们受到的培训。比较贫困的国家现在正花许多钱去建立新技术学院,以培养各种技工——建筑工人、技工、电工等等。这些学校将满足巨大的需

    要,因为经济的发展造成所有这些熟练工人非常短缺。

    不过,产业劳动力中大部分熟练工人和非熟练工人不是

    在学院里而是在工作岗位上学会干活的。这种培训有很大一

    部分完成得不好,因为新来的人仅仅被分派给某个别的工人,

    让这个工人教他干活;可是,不论自己干活干得多么出色,教

    别人干活也很出色的人却并不多,除非他们在教学方面已经

    受过训练或对这个问题特别有兴趣。较为讲究效率的厂家为

    此挑选事实证明确有特殊才能和喜欢从事教学的工人。而且

    这些厂家也可能为新来的工人开设专门训练班,指定专人负

    责。

    对训练的这些限制同样适用于有组织的学徒制。在所有

    那些技艺必须凭经验的行业里,学徒制是必要的。同样,大

    部分学徒制已堕落成为一种骗局。有关工会或协会延长学徒

    期限,以便减少进入本行业的人数,保持稀缺收入。徒弟的

    时间因此被滥用,因为他们在头几个月要把时间用来扫地、拿

    工具、泡茶和做类似的工作。而且他学艺的工匠可能是一位

    好师傅,也可能是一位坏的或漠不关心的师傅。因此非常值

    得做的是,不时对学徒制加以检查,用部分工作时间或晚间

    对学徒授课,参加的厂家应特别注意选择带徒弟的工人。

    最后,生产率取决于工人干活的兴趣。这有一部分是报

    酬问题,一部分是晋升前景问题,一部分是工厂的社会气氛

    问题。说到报酬问题,所需的主要是,报酬应按熟练程度、上

    乘产量和所负责任有适当差别,这样就能鼓励工人拼命干,感到这样做是有酬劳的。这种奖励应是个人的还是应以小组的成绩为依据,这是个按照情况决定的次要问题。至于晋升,这

    关系到的人不多,除非社会阶级受到肤色障碍等某种群众性

    歧视,或因宗教、性别、民族等而受到的歧视的影响。这种

    群众性的歧视由于使社会失掉歧视对象中某些优秀人才,所

    以除了影响社会关系,还使经济增长率下降。在任何情况下,

    哪怕晋升涉及的人很少,这些人也是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少

    数,因为他们在负责岗位的业绩,可使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大

    为改观;因此,使工人们感到有一条对一切该走的人都开放

    的光明大道是很重要的。至于工厂内部的社会气氛,这是一

    个复杂的问题,这个问题我们在第三章曾详细论述过。这在

    一定程度上是厂家规模大小、工厂内部关系融洽、商讨问题

    的机会、工人和他们的管理人员之间无拘无束相互信任的问

    题。所有的工业社会都在尽力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尚无把握

    有什么普遍的解决办法。大部分观察家在有一点上看法一致,

    那就是不管是为了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还是为了确保高水平

    的生产率,厂里的工长都处于关键地位。因此,选拔和晋升

    的制度必须要能迅速发现具有当工长素质的人并给予有助于

    发挥他们重要作用的训练。

    许多适应工业生活问题的背后,存在着适应道德准则这

    个更大的问题。从部族环境中招募到工厂的新工人有一个非

    常完备的道德准则,为他规定了对待具有亲属关系的人以及

    各种年龄、政治或宗教地位的人应尽义务的范例。如果他来

    自一个不是由金钱支配的社会,他的准则也许并不包括处理

    雇主和雇员之间、买方和卖方之间或工人和其伙伴之间的关系的规矩;像“多劳可多得”或“多得要多劳”这种格言同他的准则毫不相干,只有在他获得适应他的新环境的新准则

    时才有意义。每天在严格监督下连续劳动九小时,每星期劳

    动六天这种观念,在他的经历中更是闻所未闻的。道德准则

    的冲突是痛苦的,出现的情况往往不为按在互相冲突的准则

    中任何一种准则成长起来的任何人所承认。因此更有必要进

    行非常特殊的努力,在新工业增长区建立一种新的有意义的

    群体生活。否则,本来可以是一个守纪律的、愉快的和生产

    力很高的群体,也许反而会变成精神上、政治上和生产上的

    老大难问题。从历史上看,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建立往往还

    同新的宗教激情有联系。在工业革命期间,美以美教会在英

    格兰和威尔士新工业城镇的发展中,曾为这些新的群体的一

    体化,并为新来过城市生活的人灌输一系列适应他们的新生

    活,使它们变得很有意义的观念起过很大作用。在其他大部

    分工业革命中,宗教革新无疑也有类似的作用可以发挥。

    (四) 企业管理

    经济的发展使得对称职的经营管理人员的需求量大增,

    无论是在工商界还是在行政机关里都是如此。较为贫困的国

    家往往有大批商人——尤其是小商小贩——他们热衷于赚

    钱,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或者放高利贷。不足之处不是没

    有进取精神,而是没有管理经验。只要能找到能够卓有成效

    地经营大企业,包括管理大量人员和有形资源的人,大规模

    生产的经济就可能大大增加收入;这些国家最为明显的是缺

    乏大规模经营管理的知识和经验。

    伟大的企业家是生出来的,不是制造出来的。推出新商

    品和新的组织制度的人——福特家族或伍尔沃思家族——为

    数很少,是不能定制的。不过,大部分企业家只需按常规办

    事,他们只要有知识和经验就能胜任。

    这种知识有些可以在商业学校中学到,但是有一个重要

    的部分只能靠工作经验学得,其余知识则取决于个人的气质

    和秉性。商业学校能教授记帐(股票、订单、信贷、借支等

    等)的方法,掌管有形资源(工厂布局、机器维护、顺利生

    产)的一些方法以及人员管理(职员选拔、职责委任、培训

    方法等等)的一些方法。但是学校无法教一位企业家怎样同

    他的下属相处得好,使他们既忠心耿耿,劳动效率又高——

    如果他的气质确实容许,他必须在实践中学习这一点。这些

    学校也无法传授消除浪费,按照产量多少调整资源的使用,知

    道按什么价格付钱或收钱,知道如何买卖以及给予多少信贷

    的商业意识。而灌输诚实意识是学校完全做不到的,要是没

    有这种意识,厂家就得不到信誉或好感,因而就不能持久。

    实际上,胜任经营管理所需的经验有很大一部分是在国

    内外的外国厂家中工作时得到的,此后,雇员成为一名独立

    负责的经理人员。所以,对有些外国厂家提出的最严重的告

    发不外是它们通常因为种族、宗教或其他偏见,不愿雇用当

    地人负责下等职务之外的任何职务。如果没有一家厂家愿意

    雇用当地人担任办事员以上的职务,他们就难于学到怎样为

    自己经营工业企业;这样他们的经济事务将永远受外国人的

    支配,经济的增长将因为依靠外国企业所涉及的费用和种种

    缺陷而停滞不前。这就是大部分殖民地国家一旦独立,就通过立法或采取其他步骤,迫使外国厂家向当地人民开放管理职位的一个原因。而且,甚至非殖民地国家也采取这些措施。

    因而当16世纪和17世纪外国人把新的行业带到英格兰时,

    他们得到的垄断专利往往包括这样的条件:外国人必须在规

    定的期限内培养若干英国人学会他的技术。

    与此同时,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的国家发现,派一些年轻

    人到国外学习外国厂家的经验是合算的。因此,德国人在19

    世纪的最后25年派了大量青年到英国去做工,其后不久,日

    本仿效他们的榜样,把日本人派到德国和美国。待他们返国

    后,经营他们自己企业的人数很少;大部分人在现在的本国

    或外国的厂家处谋得职业;也有人在不断扩大的政府机关任

    职,这些机关也需要经营管理的知识和经验。世界上有色民

    族对白人实行这种政策也许并不那么容易,因为先进国家的

    肤色偏见,也许难于找到愿意接受有色人种练习生的厂家,但

    是存在的机会比事实上利用的机会要多。一个有利的情况是,

    有些工业国家为了把定货从别的工业国家转到自己方面来,

    渴望同较为贫穷的国家扩大人事关系,因此,这些工业国家

    可能欢迎有机会接待和训练那些返国之后将提出定货的人。

    不过,传授商业经验的主要学校是由从事贸易、用一二

    辆卡车经营货运、开办小作坊或类似小商号的小人物组成。其

    中许多人要破产。少数人不断壮大,取得经验,最后成熟成

    为大企业。这些行业的数量经常是过多,资本严重浪费。因

    此有时候有人认为,从事这类行业应予控制,以保证适当的

    收入,或者减少资源的浪费。作为立即取得产量的手段来看,

    这些行业的过分发展可能是浪费;但是如果人们把它看作使人取得经营管理经验的手段,这种浪费也许是一种必要的培训费。

    在一些不发达国家,有人感到当地小商业阶级的成长因从事类似行业的移民的竞争而受到威胁。欧洲各大公司往往限于进行大规模买卖,但是在东非的印度人和阿拉伯人、在西非的叙利亚人、在牙买加的华人和在东南亚的华人,甚至在最小的行业中都有他们在竞争,因为他们比起他们生活在其中的当地人有更长的经商传统,他们往往经营得更加成功。此外,移民往往团结在一起,互相帮助,这使得他们作为一个整体繁荣起来。在这类国家,往往有这样的要求:当地的

    商人在某些行业应受到保护,外来移民不得竞争。这就出现

    了棘手的种族歧视问题,此外,因为模仿和竞争是通往学习

    的两条道路,如果移民的活动受到限制,当地的商人是否会

    进步得更加迅速,或者整个社会是否会得到利益,这一点并

    不清楚。看来较好的政策是坚决要求移民收当地的徒工(如

    英国都铎王朝所做的那样)和为当地的商人创造其他的机会

    来提高他们的才干。(移民问题在第六章中作进一步论述)

    有些国家的政府切望开发当地的企业源泉,创建特殊的金融机构,贷款给小实业家。如果当地的企业仅仅缺乏资本,那么这样做是有所助益的。不过这种情况不多。当地的资本家缺乏经营管理技术,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把钱贷给没有经验的小商贩往往等于把钱白白扔掉。这些人首先需要监督和指导,其次才是资本。他们的地位非常像小自耕农。因此特殊金融机构应把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企业管理人员看作它们的主要职责,这些人能给要求指导的小商贩出主意(就像先进工业国中的工业顾问或农村中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人员所做的那样)。把钱借出去以后,应对贷款的使用情况严加监督;作为放款的先决条件,金融机构的高级职员应有权对经营方法实行改革,至少在贷款收回以前,要制止得不偿失的经营方法。如同在农业中要提供咨询服务一样,在商业上也有提供咨询服务的很大余地。

    在这些国家中贷款给小商人的最大难题是不大重视商业

    信誉的人太多。在先进的国家里,“企业信誉”被认为是企业

    最珍贵的资产之一。厂家都切望保护它们信守合同的信誉

    ——按规格交货,交货迅速,接受定购的货物付款迅速。然

    而,在许多不发达国家,买方、卖方或贷方如果主要靠与之

    做生意的商人的诚实,他们肯定十之八九要受骗上当。实际

    上,外来商人在这些国家多有所成就的一个原因,恰恰是由

    于外国供货人、银行、甚至国内的公众从经验中发现他们比

    较靠得住。“企业信誉”的重要性(或说“诚实是最佳政策”

    这个事实的重要性)大概随着时间的推移是能为人所了解的,

    而竞争以及新的商业道德准则的成长到适当的时候会结合到

    社会的传统中去。与此同时,由于这种意识相对缺乏,使得

    政府机构在试图用贷款、合同或其他涉及个人可靠性的方式

    帮助小商人时有必要非常谨慎小心。

    企业经营管理的另一个训练场所是合作社运动,当合作社运动在民主基础上进行管理时,它将使许多人深入了解企业的问题以及商业经营管理的一些经验。这或许是合作社运动最可珍贵的方面;它所做的工作,推销产品、沟通储蓄渠道、购买供应品等等许多时候由私营企业或政府机构来做可以做得一样卓有成效,但是这些其他机构的教育价值是比不上的。从广义来看,这又一次表明,经营能力和进取精神在那些分散作决定的国家比之在那些专制统治的国家,可能传播得更为广泛。这是主张民主的重要论据之一。民主不但适用于公共行政管理,同样适用于商业生活。实际上,在公共行政管理权力分散和民主的国家,在人民习惯于从乡级以上的各级管理他们自己的事务的国家,商业生活本身比之在政治权力属于寡头统治的国家或许更有活力。这也是主张竞争的最大的论据之一。在经济生活中,竞争同样使决策和行政管理的经验分散。

    由于另一个原因,不管怎样竞争对卓有成效地经营企业也是至为重要的。总之,企业家极有可能利用培训和咨询的便利,找出提高他们自身的能力的一切办法,如果他们有这样做的推动力的话。最强有力的积极动力是取得成功的前景,而最强有力的消极动力则是害怕破产。这两种动力都取决于竞争的存在。竞争本身不会保证企业有高效率,但是,要是连竞争也不保持,任何其他要素也不会保证企业有高效率。

  • 焦长权:换亲:一种婚姻形式及其运作——来自田野与地方志的分析

    引言:杏敏的婚姻

    河南省 Z县刚刚脱去国家级贫困县的帽子,但还属于省级贫困县,Z县最穷的乡是JH 乡,JH 乡最贫穷的村是 ZK 村,而贾玉香家是本村最贫穷的家庭之一。1977年3月,贾玉香的小女儿高杏敏出生时,上面已经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1989年,杏敏的父亲去世,家中失去了顶梁柱。
    农历1997年正月,新年的喜庆氛围尚未散尽。这天晚饭后,杏敏的母亲贾玉香突然抱头痛哭起来。杏敏忙问: “妈,这大正月里,你哭啥?” “小敏,你二哥都快三十的人了,还没说上媳妇,这辈子怕要打光棍哩!妈一想起这事,就忍不住掉眼泪。”母亲哭道。“妈,别哭了,明儿个多托几个人给二哥说亲,总有说成的。”杏敏安慰道。“你也知道,都托了十几个亲戚了,一家也没说成,人家姑娘都嫌咱家穷,还嫌你二哥个子矮,嘴笨,没本事!”
    看着满头白发的母亲老泪纵横,杏敏禁不住也跟着哭起来:“妈,您别着急,今年我出去打工,挣钱给哥讨媳妇。”
    “哎,你大姐二姐出嫁时,娘没啥陪嫁的,是用彩礼钱把你大嫂娶进家,可现在,媳妇娶进门,少说也要花个一两万块,家里还欠着几千块钱,靠你打工那几个子儿,你二哥怕要等到四十也娶不上媳妇哩!”说到这里,贾玉香擦了擦眼泪说:“妮子,妈倒有个办法,不敢跟你说啊!” “妈,只要能给哥娶上媳妇,啥办法不能说。”“小敏,妮子呀,妈想着,把李灵韦说给你二哥,灵韦她爸妈都同意了,可是,人家是有条件的,想让你和他们家老大成亲哩!”
    犹如晴天霹雳,杏敏一下子惊呆了: “换亲?嫁给那个33岁的李书力?”很快,回过神来的杏敏大哭起来: “妈,哥没娶上媳妇,我也心焦,可我死也不嫁给他!您别往这上面操心了。”“为啥?人家两层楼,在村里算是中上等,比咱家强多了。”“李书力都30多了,咱村出了名的木瓜脑壳,右眼还残疾,您忍心让女儿嫁给他吗?”一向孝顺的杏敏质问母亲。贾香玉又痛哭起来:“小敏啊,你哥不能打一辈子光棍啊!娘求你了,不管咋样,你替娘想想,替你二哥想想。”“光为娃子想,不为闺女想,我就是不同意。”杏敏越说越生气。“小敏,妈给你跪下了!听妈的话,啊?”扑通一声,贾玉香跪在了亲生女儿面前。杏敏吓坏了,慌忙扶起母亲:“妈,别说了,您先睡吧,我先考虑考虑,明天再说。”
    同一个晚上,与高家仅300米之遥的李振峰家,李灵韦的母亲正跪在25岁的女儿面前痛哭、哀求。
    思考了一夜的杏敏将自己的决定告诉了母亲,自己已经谈了对象。贾玉香火冒三丈地训斥了女儿,而后又转过来继续哀求女儿答应换亲: “小敏,别怪妈,妈也是没办法啊!你二哥要是打光棍,妈死也不瞑目啊!”无论贾玉香怎么说,杏敏默不作声,就是不答应。
    急得团团转的贾玉香病倒了,躺在床上长哭短叹,水米不进。杏敏的两个姐姐说:“小妹,妈这是心病,你就听妈的话吧,要不妈这病好不了啊!”贾玉香病倒的第三天,杏敏跪在了妈妈的床前痛哭一场,终于屈服了: “妈,女儿答应您。”第二天,高、李两家举行了定亲仪式,婚礼定于三月十五举行……(本案例资料整理自 《农村天地》中的 “法制园地”栏目,是发生在 Z 县的一个真实换亲案件,后来由于双方的纠纷发生命案而上诉到法院,更进一步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孔国维、张大奎 (1998))
    这是一例典型的换亲婚姻的协商场景和过程。可是,谁曾注意到,这种婚姻形式在中国的底层社会中到底有多普遍?2009年7月,罗兴佐教授带领包括笔者在内的24人在安徽省长丰县 Z镇的J村等4个村庄开展了22天的集体调研,笔者与另外5位研究者负责在J村驻村调研,在对J村的亲属关系展开的调研中,类似上述小敏的换亲婚姻的故事不断出现在我的视野之中,让我无法不去正视它的存在并对其作出解释。

    一、J村的换亲

    J村位于安徽省长丰县Z镇,全村有12个村民小组,350户家庭,人口1400余人,全村耕地面积2300余亩,人均耕地1.5亩左右。J村最大的特点就是脆弱的村庄生态。这一方面是指它的自然生态较为恶劣,由于正处于江淮分水岭地带,同时又地处淮河蓄洪区,区内自然灾害极为普遍,涝旱灾害经常交替性出现,用村里百姓的描述就是 “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另一方面是指其脆弱的社会生态,主要是频繁遭受战争的侵袭破坏。长丰地处江淮要冲,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而就最近100年来说,长丰地区离 “徐州—蚌埠”一线非常之近,20世纪在 “徐州—蚌埠”一线发生的北伐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都直接席卷 Z镇地区,抗日战争期间日军与抗日游击队更是以J村为南北分界点长时间地对抗。同时,长丰县是1964年才由肥西、肥东、定远、寿县四县交界部分组成,而四部分均为原来各县贫穷落后的边缘地区,县成立不久又开始了 “文化大革命”。而后80年代虽然分田到户,但由于人地矛盾和80年代末以来农民的沉重负担,到 90 年 代 中 期,J村 的 整 体 经 济 水 平 还 极 为 低 下 (《长 丰 县 志》,1991)。J村的换亲正是在这种脆弱的村庄生态中生发了出来。
    换亲在J村又叫做 “双亲”。具体做法是在同时有女儿和儿子的两个家庭之间,在协商好的情况下,张家的女儿嫁给李家的儿子做媳妇,而同时李家以女儿嫁给张家的儿子做媳妇为 “交换”。在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换亲婚姻在J村十分普遍,按照村民们的说法是 “那个时候的婚姻有一半是换亲”,“我们村换亲的总共怕有100对左右”。而根据我们调查共搜集到换亲婚姻50例,显然是一个不完全的统计,而目前全村的总户数是350户左右,换亲婚姻家庭的户数在目前的总户数中占了七分之一。下面看看各个村民组的统计情况:

    表1 J村各村民组换亲统计
    组名 李东 小圩 鄞东 鄞西 薛庄 后马 前马 后刘 前刘 王西 徐庄 油坊 总计
    总户数 21  23  19  21  43  55  46  30  21  11  35  30  350
    换亲户数 2  6  2  1  4  4  7  2  4  4  6  8  50

    由表1可见,J村换亲婚姻是相当普遍的,每个小组都有换亲婚姻存在,而且有的小组换亲户在目前小组所有的总户数中所占的比例接近或超过了三分之一,这可见换亲婚姻在他们的同龄婚姻中所占的比例多大。例如,在我们搜集到的小圩组的换亲案例中,全部6户都是鲍姓中的 “广”字辈的一代 (广 Y,广
    L,广 M,广 X,广 T,广 C),他们都是兄弟或堂兄弟关系,也就是说,在他们同龄的这一辈人中,有6人是换亲,而他们同龄的广字辈总共也大概只有十余人,换亲婚姻占据了一半。而在油坊组的8个换亲中,有3个是鲍姓 “广”字辈(广Z,广 G,广 N),有5个是鲍姓 “士”字辈 (士 Y,士J,士 Y,士红,士团),而 “士”字辈正好是 “广”字辈的下一辈,也就是说在1970年代和1980
    年代完婚的 “广”字辈和 “士”字辈两代人中,换亲是相当普遍的。又如王西组,4个换亲的全是王姓 “绍”字辈人 (绍 X,绍 Y,绍 D,绍 Z)。可见,这些换亲婚姻大部分都是集中发生在紧接着的两代人身上。
    调查同时发现,换亲婚姻主要集中发生在197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这段时间,而到1990年代中期以后就从没发生过,我们调查发现的最晚的一例换亲婚姻是王西组的王绍兴,目前39岁,1991年结婚。这从我们调查的换亲男性目前的年龄分布也可以看出来,相关统计见下表:

    表2 换亲男性目前的年龄分布
    换亲男性目前年龄 60~65岁 50~60岁 40~50岁 40岁以下 未知
    案例数 4  13  29  2  2

    因为换亲婚姻中的男性大都是因为年龄越来越大却还没有找到老婆所以父母用其姐妹去帮助交换一个媳妇的情况,所以他们中结婚的平均年龄比一般正常的婚姻结婚平均年龄相对较大,且大部分都比交换过来的媳妇年龄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姑且将他们的平均结婚年龄假设为25岁左右(江苏省如皋市统计局1995年对全县1639对换亲夫妇的统计中就表明,这其中25岁及以上才结婚的男性占70%以上 (吴志强,1995:47)。而我们在J村的调查也发现,换亲中男性结婚的年龄普遍较大)。 所以由他们目前的年龄减去25岁就是他们的 “婚龄”(此处 “婚龄”指他们结婚后的时间长短,而非结婚时的年龄)。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中结婚已经35年到40年的为4人,结婚时间是1970年到1975年之间;结婚已经25年到35年的有13人,结婚时间是1975年到 1985年之间;而结婚已经 15 年到 25 年的有 29人,结婚时间是1985年到1995年之间。我们通过这种估计以及调查中村民们的介绍都可以发现,换亲婚姻最为集中的出现,是在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这段时间。由此可见,村民们所说的那时结婚的夫妇中有一半是换亲并非虚言。而就在我们调研的其他3个村庄中,我们发现每个村庄都存在着至少10例以上的换亲婚姻。那么,换亲婚姻是否不仅仅为J村及其邻近的几个村庄的特殊婚姻形式,它在全国的其他地区有多大的普遍性?

    二、地方志记载中的换亲

    为了进一步了解换亲婚姻在安徽省内乃至全国的普遍性,笔者想到了去查阅20世纪八九十年代新出版的全国各地的地方志(地方志中关于婚姻的记载一般分散在三个大类中:人口类、民政中的婚姻登记管理以及民俗类。由于各地的地方志编纂过程中体例不一定统一,以及记载简略等原因,地方志中的记载情况只可能给出一个大致的素描图画,而不具有统计学分析的意义), 试图从中勾勒出换亲婚姻在全国的整体图景。
    首先以安徽省为例。笔者首先去翻阅了 《安徽省志》,但是其人口卷、民俗卷、民政卷等可能涉及婚姻习俗的部分都没有提及安徽省内有换亲婚姻,这让我开始怀疑换亲婚姻在安徽省内存在的普遍性。但是,当笔者进一步去查阅安徽省内的各地方县 (市)志时发现,在很大一部分的县志中都记载了本县中存在的大
    量的换亲婚姻。在笔者查阅的安徽省内的85本地方县志中,其中有32本都记载了本县中存在的换亲婚姻,这32本县 (市)志分别是: 《安庆地区志》 (1156页)、《六安市志》(61页)、《铜陵市郊区志》 (328页)、 《巢湖市志》 (883页)、《凤阳县志》(738页)、《蒙城县志》 (466页)、 《肥西县志》 (462页)、 《界首县志》(480页)、 《萧县志》 (67页)、 《霍邱县志》 (791页)、 《郎溪县志》 (159页)、《祁门县志》(758页)、《来安县志》 (87页)、 《芜湖县志》 (736页)、 《濉溪县志》(649页)、《金寨县志》 (698页)、 《南陵县志》 (697页)、 《亳州市志》(581页)、《临泉县志》(430页)、《枞阳县志》(578页)、《无为县志》(118页)、《凤台县志》(628页)、《阜阳县志》 (426页)、 《肥西县志》 (603页)、 《太和县志》(357页)、 《铜陵县志》 (87页)、 《灵璧县志》 (92页)、 《怀宁县志》 (832页)、《潜山县志》(164页)、《定远县志》(140页)、《利辛县志》(450页)、《长丰县志》(643页)。这些县 (市)区覆盖了安徽省的绝大部分地区,而且,这些
    县志中很多都记载了换亲婚姻在新中国成立以后还存在特别是70年代末以来大量蔓延的情况。如 《萧县志》记载,“县妇联1986年组织对47个乡镇、132个行政村的3055名30岁以下的青年1983~1985年的婚姻状况调查统计发现,其中转亲的有64人,占2.09%,换亲的34人,占1.11%,二者合计占3.2%”(《萧县志》:67)。《定远县志》也记载,“80年代,旧的婚姻习俗出现 ‘局部’回潮,1986年对成桥、西卅店两个乡的14个自然村婚姻状况的调查统计发现,1979~1985年共有1256对男女成婚,其中换亲208对,占16.6%” (《定远县志》:
    140)。由此可见换亲婚姻在安徽省内的普遍性。
    笔者通过进一步查阅一些省的地方志发现,换亲在中国很多省份的农村中一直普遍存在。在陕西、江苏、福建、河南、湖北、广西、广东等省志中都记载了本省存在的大量的换亲婚姻 [《陕西省志 (民俗卷)》:200; 《江苏省志 (民政志)》:728; 《福建省志 (民俗志)》; 《河南省志 (民俗卷)》:285; 《湖北省志(民俗方言志)》:184; 《广西通志 (民俗志)》:261; 《广东省志 (民俗志)》:78]。而有的地方换亲婚姻还占了极高的比例,如 《广西通志 (民俗志)》中记
    载,“建国前,在广西田林县凡昌乡地区,双方以自己的女儿交换成亲,全乡有60%的婚姻都是采取这种形式”[《广西通志 (民俗志)》:261]。而由前南京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为制定一部现代民法典而编的 《民事习惯调查报告录》一书中,也多处提及了湖北、内蒙古等民间存在的换亲婚俗 (《民事习惯调查报告录》,2000:下册:771、941)。笔者对江苏省50余部地方志的翻阅也发现,有包括《南京市志》 (488页)在内的16部地方志记载了当地存在的换亲婚姻。而如皋市统计局1995年对全市19个乡镇343个村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自1980年以来,这些乡镇通过换亲结为夫妇的共有1639对,平均每村4.82对,以此推算,该市49个农村乡镇886个村约有换亲夫妇4195对,数量惊人。在1639对换亲夫妇中,1990年以后结婚的有372对,占总数的23%。在19个乡镇中共有7个乡镇超过100对,最多的一个乡有 337对。在这些村中,有6 个村超过 10对,其中3个村超过15对,最多的一个村有29对 (吴志强,1995:47)。连云港市妇联对灌云、东海、赣榆三县1985~1987年结婚的夫妇做的初步调查发现,这三年结婚的夫妇中换亲、转亲的就有633对 (李奎芳,1988)。这些统计可以让我们大致窥见换亲婚姻在江苏省的普遍性。笔者通过翻阅六个省的地方县、市、区志来对换亲婚姻在这些省的情况做一个大致的素描,结果如下:

    表3 六省地方志中关于换亲婚姻的记载统计表
    地区 湖北 河南 河北 山东 江苏 安徽 总计
    翻阅地方志总数 67  83  77  65  52  85  429
    有换亲婚姻记载数 9  42  40  39  16  32  177
    比例 13.4% 50.6% 51.9% 60% 30.7% 37.6% 41.3%

    注:此表中统计的地方志都没有穷尽六省所有的地方志,只是翻阅了在北京大学地方志阅览室中收藏的关于 六 省 的 地 方 志。同 时,由 于 有 些 县、市、区 出 版 过 各 个 时 期 的 地 方 志,笔者在翻阅时全部查阅过,所以在地方志总数一栏中的数字可能比六省真正的县、市、区总数略多,但是在有关换亲婚姻记载的统计一栏中,如果是一个县志的不同年份的版本中都出现记载,则只算一次,所以,有换亲记载的地方志数目基本与有此习俗的县、市、区数相同。因此,有换亲习俗的县、市、区在总共县、市、区中所占的比例要比上表中的比例高。

    由上表可以清晰地发现,换亲婚姻在以上六个省份中是非常普遍地存在的,尤其是在河南、河北、山东、安徽四个省份中,每个省都有超过 30 个县、市、区在他们的地方志中记载了本地换亲婚姻的习俗,而由于地方志记载的体例不一以及其本身的简略性,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判断:实际情况比上述的统计应该更加
    普遍。而且,上述的统计涉及的六个省刚好是黄淮海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是传统的中原地区与江南地区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已经可以确切地判断,换亲婚姻在传统中原地区以及江南地区的大部都是普遍存在的。而80年代以来大量的以换亲为主题的报告文学、小说、话剧、新闻报道、法律争鸣等,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换 亲 这 种 婚 姻 形 式 在 整 个 底 层 社 会 的 普 遍 存 在 (文 勃,1988:
    111~133;常庚西,1986;汪荡平,1989;张攀峰,2006;孔维国,1998;等
    等)。从上文的整个分析来看,我们应该有把握地认为:换亲婚姻在底层社会的普遍存在性,应该是超乎了我们的一般预想,与一般民众和学界对 “童养媳”的熟悉和研究热情(学者关于 “童养媳”的研究,可进一步参见郭松义 (2000a;2000b))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换亲这种普遍存在的婚姻形式却被我们“遗忘了”。这可能真是因为 “这种婚姻不易被政府发掘,无法干预,所以沿袭至今”(《利辛县志》:450),从而没有引起我们的兴趣。

    三、既有的解释

    换亲通常又被称为 “转亲”、 “双亲”、 “交换亲”、 “姑换嫂”、 “互相结婚”
    等,在学术传统上一般称为交换婚。它是指即将结成姻亲关系且自家都同时有女儿和儿子的两个家庭用自家的女儿交换到对方家庭做媳妇,以换取对方家庭的女儿做自家媳妇的一种婚姻形态。有学者认为,在人类婚姻史的早期出现的族外群
    婚,其最主要的特征就是男子互相交换姊妹或其他亲族子女给对方为妻,即甲氏族女子须嫁给乙氏族男子为妻,乙氏族女子须嫁给甲氏族男子为妻。这种婚制在亚洲、澳洲和非洲等世界上的许多地方都可以看到其遗迹,如印度的阿萨姆和缅甸的克钦、奇鲁、库基等部落中都有这种婚俗,而我国云南省的景颇族、独龙族等也保留了这种婚俗。我国古代的 “西周之初,迄于春秋,姬姜两姓世为婚姻”的记载,即为交换婚的痕迹 (孙淑敏,2004:41)。人类学学者认为,交换婚姻可分为对称交换婚和形式交换婚两种,前者包括对等交换婚、三角交换婚和多边交换婚,后者包括同期交换婚和信用交换婚 (优惠交换婚)。

    对等交换婚主要是指一个男子用自己的一位姊妹为自己换来新娘,而这位姐姐或妹妹嫁给新娘的兄弟,由此而形成 “对等交换婚”。
    三角交换婚是指一男子娶某一位女子,作为交换,他不是把自己的姐姐或妹妹嫁到妻子家,而是嫁到第三家,这第三家与自己和妻子皆无血缘关系,因而形成 “三角交换婚”。如图三所示 (麻国庆,2001:70)。如果交换婚在三家或更多的家庭之间进行,则形成 “多边交换婚”。笔者在查阅地方志时发现,在国内农村中大家一般将两 户直接换亲的 叫 “换 亲”,而 将 三 户 以 上 连 环 换 亲 的 叫 “转亲”,转亲最多的有16户相互转亲的情况,其实这都是换亲的不同形式而已。如果参加对等交换双方的两个婚礼仪式同时举行,则为 “同期交换婚”。如果新郎暂时没有适龄的姊妹或其他女性亲属,许诺将来还给女家一位女子,则形成 “信用交换婚”,又称 “优惠交换婚”(孙淑敏,2004:42)。
    那么,为何换亲婚姻会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包括中国的一些农村地区中普遍存在呢?其本身的运作逻辑又是怎样呢?
    在国外,对交换婚研究较多的是在人类学领域进行。1919年,弗雷泽在其《圣经旧约中的民俗》第二卷中对原始社会的亲属和各种各样的婚姻行为进行研究时发现,澳大利亚土著居民明显喜欢交表 (cross—Cousin)联姻而不喜欢平行表 (parallel—cousin)联姻。在其解释中,弗雷泽引用了 “经济动机”的法则:如果一个澳大利亚土著人没有相应的财产去讨老婆,一般情况下,他就会被迫用自己的女性亲属 (通常是他的姐妹或女儿)进行交换以得到老婆 (特纳,2001:261)。这样,物质的或经济的动机成为弗雷泽解释交换联姻的主要依据,即他认为财产的匮乏是导致交换婚姻的主要原因。应该说,这看到了 “交换婚”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还很不全面。
    列维·斯特劳斯在其经典著作 《亲属制度的基本结构》一书中分析了交表婚姻模式,他对弗雷泽关于交表婚姻结构的功能主义分析表示了异议。他首先对弗雷泽的功利主义概念本身提出质疑。列维·斯特劳斯指出,弗雷泽 “描述了贫穷的澳大利亚土著人由于没有物品拿来交换而不知如何娶妻子”,并且发现交换方式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办法, “男人用自己的姐妹来交换以得到妻子,这是最廉价的办法”。相反,列维·斯特劳斯认为,“重要的是交换关系本身而不是交换的东西”,必须从其对社会更大功能整合的观点来看待交换。他继而提出了三个基本的交换原则(这三个基本原则是:第一,所有的交换关系都包括了个体所付出的代价,这种代价应归因于社会———归因于那些使行为付出代价的风俗、规则、法律和价值;第二,社会上所有的稀缺的、有价值的资源分配都受到规范和价值观的制约;第三,所有交换关系都受到互惠规则的制约,它要求那些得到贵重资源的人给予那些提供资源的人以其他有价值的东西), 并指出这些原则提供了一组更有用的概念,可以用来描述交表婚姻模式。因为,现在可以用其对社会结构的更大的功能来看待这些模式。也就是说,特定的婚姻模式和其他亲属关系组织的特征不再只用个体间的直接交换观点来解释,而可以用社会与个体间单项交换的观点来加以解释。这样,通过将交换行为的分析从直接的和相互的交换模式中解放出来,列维·斯特劳斯提出了一个尝试性的理论来解释社会整合和社会团结 (特纳,2001:264~265)。他指出,亲属制度的本质在于男人之间对于女人的交换,他认为原始社会人们是通过送礼来表达、建立和确认交换者之间的社会联系,送礼赋予参与者一种信赖和团结的特别关系。而婚姻是礼品交换最基本的形式,女人是最珍贵的礼物,因为通婚能以永久的方式把大家联结起来。在亲属关系的联结过程中,女人被做了交易,赠送和接受女人的两群男人之间则建立了联系。在这种关系中,女人只是建立关系的中介,等同于一件物品,而不是伙伴 (Claude levi-strauss,1969)。也就是说,他是以妇女在群体间的流动以创造永久性的联姻来整合群体间关系的机械作用来理解婚姻交换和亲属关系的。所以, “婚姻交换起着在自然和文化之间进行调节的作用,而文化与自然最初被看作是分离的。这一联合通过用一个文化系统替换了一个超自然的原始系统而创造了由人操纵的第二自然,即一个中介化了的自然”(列维·斯特劳斯,1987:145~146)。显然,列维·斯特劳斯是从一种抽象的结构主义的角度来讨论交换婚,其更注重从逻辑上解释交换婚对于人类社会整合的可能意义和功能,而并没有从历史经验的角度完全解释交换婚的发生原因以及其具体的运作逻辑。
    与国外相比,国内学者对于大量存在的交换婚的相关研究极少。孙淑敏在对甘肃赵村的4例换亲现象的考察和解释过程中发现,交换婚的存在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还涉及配偶供给及其可得性等相关原因 (孙淑敏,2005:276~286)。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除此之外,笔者还没有发现过专门对于换亲这种婚姻形态进行具体深入的学术研究。在下文中,笔者试图通过对J村50例换亲婚姻的具体考察来阐述换亲婚姻产生的原因、换亲家庭中的权力关系及换亲婚姻运行的一些深度逻辑。

    四、为何换亲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文章开头小敏换亲的故事中来,在这个婚姻中,小敏将来的丈夫是因为是个 “木瓜脑壳”同时还有残疾而换亲的。那么,是不是大部分的换亲都是因为身体缺陷?从逻辑上讲,J村在短时期内出现的如此大量的换亲已经否定了这一答案 (一个村落中不大可能在一个时期内有这么多身体残疾的人
    出现),虽然在J村中也有两例换亲是因为身体缺陷而发生的,但是其余绝大部分的换亲却不是因为这一点,而主要是因为下面将要叙述的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适婚人口中严重的男女性别比失调。长丰县人口的性别比失调问题一直以来就比较严重,20世纪80年代也是如此。据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县总人口为758086人,年龄在35岁到49岁的男女人数悬殊极大,性别比例失调最严重。40岁到49岁的男女比例为153∶52,而全县15岁以上人口为468279人,其 中 男 248777 人,女 219502 人。未 婚 人 口 145287 人, 其 中 男93294人,女 51993 人,二者比例为 179∶100。可以看出,在 1980 年适婚而1982年未婚的男女性别比严重失调 (《长丰县志》,1991:67~73)。而这种长时期延续的性别比失调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村庄中 “单身户”比例的居高不下,比如1964年全县单身户比例占总户数的10%,而这与上述的1982年统计时40岁到49岁男女性别比为153∶52的严重失调是完全吻合的 (因为这批人恰好是60年代初的适婚人口)。而在J村,与这一点相契合的就是高龄 “单条”(光棍)极多。据不完全统计,全村目前已去世或者在世的高龄光棍就有20余人,他们年龄都在70岁左右,而他们在1960年代正好是适婚人群,这也验证了60年代适婚人群中的性别比严重失调的现象。与1960年代的婚龄人口相比,这种性别比失调虽然在80年代的婚龄人口中有一定的缓解,但还是非常严重。
    一位退休老师的经历,可以进一步佐证J村这一时期严重的出生性别比失调。他告诉我说,他在本村小学任教时,每个班级 (年级)的学生中都是男生多于女生,而且有时多出的比例还非常高(有人可能会提出异议认为小学班级男女比例失衡是否是家长在实施教育时更注重男孩,但是这在60~70年代小学教育收费极低,同时又是最基本的小学教育里面发生的可能性不大,更直接的原因就是同龄小孩中严重的性别比失调)。这种上一代 (1960年代适婚人群)的严重的性别比失调所留下的如此多的 “单条” (光棍),给下一代适婚男性 (正好是1960年代的儿女,即1980年代的婚龄人群)和他们的父母以极大的压力,他们知道如果不抓紧时间 “搞到人”(结婚),就会重蹈父辈很多 “单条”的命运。所以,解放前就有换亲、抱养童养媳等习俗相继恢复。而上文已经提及的同时期内换亲婚姻盛行的安徽省萧县,其主要原因之一也是极其严重的性别比失衡,在该县,1982年男性比女性多17434人,但婚龄期以下男性比女性多27065人,婚龄期以上男性比女性少12387人。这就是说,有27065个婚龄期男性找不到对象。
    同期该县男性未婚率为31.77%,比女性高9.38%,1982年时30~44岁男性人口84572人, 未 婚 8711 人, 占 10.37%, 而 同 年 龄 段 女 性 未 婚 只 占 0.11%。(《萧县志》:60、67)

    第二,1980年代以来村民之间日益明显的经济分化和大幅上升的婚姻成本,是换亲婚姻的直接推动力。自1980年代初农村改革以来,与集体化时期相比,J村一个非常明显的变化是村民之间的经济分化日益明显。在集体化时期的J村,由于相应的 “工分”分配制度及极少的农业外就业机会,使得村民之间的经济分化较小。而1980年代初以来,随着分田到户和相应的国家政策松动所导致的农业外就业机会的增加,村民从农业中或农业外获得的经济收入的差距迅速拉大,特别是J村离合肥市较近,一些较早的在农业外兼业的村民就获得了较好的经济
    收入。这在J村非常明显,从1980年代初开始,外出打工就已经较为普遍。这种经济分化对J村村民的婚姻产生了明显的影响,最重要的就是经济地位好的家庭在婚姻开支上开始 “讲究”,“婚礼”竞争日趋激烈,这使得 “婚姻成本”急速上升 (集体化时期由于整体的经济水平低下和经济分化不明显,婚姻成本相对较低)。《长丰县志》也记载,自分田到户以来,长丰县农村婚姻的开销飞速增长,弄得很多父母债台高筑 (《长丰县志》,1991:664)。而我们在村庄中调查也发现,J村内为了完婚所需要的开支自1980年代初就开始大幅上涨,1980年代时结婚花费就得数千元。比如,我们调查的一位阿姨告诉我们,她1985年时结婚的花费是2200多元,其中彩礼就花费了1200元,这在1980年代中期的J村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她还特别指出,她当时的婚姻办酒只是按照村里一般的标准,而不是上等的标准。而同时期与长丰县经济水平差不多的安徽省亳州市农村的婚姻成本更是惊人:古城区妇联会1986年针对青年婚姻情况在杨店等4个村进行了调查,杨店村20~25岁的青年121人,其中女青年72人,“压书”礼 (定亲)要500元以上的19人,占26.4%;在 “传书”(进一步确亲)时要900元以上的彩礼的21人,占29.2%;在17对已婚青年中,除一对以外,其余16人要彩礼均在500~1000元之间。另外两个村64个女青年,结婚时要砖木结构瓦房三间,其中19人要10套衣服,34人不仅要10套衣服,还要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皮鞋等。经媒人介绍,在订婚、结婚时要彩礼的占绝大多数。所谓 “压书”,就是订婚,也是索要彩礼的第一环。如杨店村女青年刘某,在 “压书”时向男方要衣服10 件,鞋 4 双,猪肉 60 斤,白酒一箱,见面礼 200 元,折合人民 币 500元。接着 “传书”时又要衣服30件,鞋袜各4双,猪肉100斤以上,白酒一箱,缝纫机一部,自行车一辆,手表一块,折合人民币900元。这还没有到结婚,结婚时还需花钱。在这种高婚姻成本的压力下,这几个村当年结婚34对新人中就有3对换亲 (《亳州市志》:581)。这种高昂的婚姻成本,对于村庄中经济水平较低的家庭来说确实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经济阶层的农户对高
    昂的婚姻成本的支付能力差异迅速体现出来。
    而换亲虽然不能从整体上缓解男女性别比失调的问题,但是却减少了能够完成婚姻的男女之间的婚姻成本,因为换亲婚姻可以使换亲的两个家庭之间既都完成了一对婚姻,同时也省去了大笔的彩礼等各种费用(在一般情况下,通过 换 亲 结 成 的 婚 姻 在 结 婚 的 过 程 中 都 免 除 了 对 方 的 彩 礼 等 费 用,有时候连婚礼也从简办理,所以能省去大笔的结婚费用), 也就是大大减少了贫穷家庭的男性完成婚姻所需的成本。这就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贫穷家庭的男性成为光棍的可能性。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的男性能够支付高额的婚姻成本,从而更容易完成婚姻,而男女性别比失调所导致的光棍命运就会更多的落到贫穷家庭的男性身上。在我们调查的案例中,有许多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下面举两例:
    案例一:
    小圩组的 BGX (老大),BGT (老二)两兄弟的婚姻都是换亲婚姻,都是他们的两个妹妹帮忙换的媳妇,两个妹夫比换亲过去的妹妹都大很多,所以村里人笑他家换了两个女婿 “一个77,一个88” (年龄太大)。而其弟 BGJ (老三)因为已经无妹妹帮其换亲,而且家里当时也非常贫穷,无力帮其找媳妇,所以一直都没有 “搞到人”,目前已经40多岁还是单身,而家里还有一个兄弟被迫到隔壁宿县做上门女婿去了。
    案例二:
    薛庄组的 ZMC家有三兄弟和一个妹妹,家里也非常贫穷,当时为了给三个儿子结婚,就让妹妹和林湾村的林家换亲,最后那边觉得 ZMC 和林家的女儿年龄相差最小,所以就把 LYH 换给了 ZMC做老婆。而 ZMC的另外两个兄弟由于家里贫穷,同时也再没有姐妹帮忙换亲,所以一直都没有找到老婆,到目前还是单身 (均已经60多岁)。
    像这种情况在J村还有很多,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村民们也经常讲当时因为贫穷而被迫换亲的例子。因为性别比失调的社会后果总要有人承担,而贫穷家庭如果不换亲同时又支付不起较高的婚姻成本,就最有可能承担这种后果。而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即使面临着性别比失调的压力,一方面他们在本地婚姻市场竞争
    中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的优势而处于优势地位,更容易完成婚姻;同时,他们还有另外的一条解决途径,那就是想办法从外地 (四川、贵州、云南等)找媳妇回来(其实就是买卖婚姻),这种情况笔者称之为 “外进婚”。据笔者的调查,J村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前的外进婚就有20余例。
    第三,国家权力从村庄中退出和革命主义意识形态的消解为换亲提供了生存空间。诚如上述,20世纪60年代的适婚人群中男女的性别比失调问题比20世纪80年代更为严重,但为何那一代人换亲却比较少,而是以更多的光棍调节了这一困境,而到了80年代,换亲却能大范围地出现呢?这不得不联系到J村80年代与60年代不同的社会宏观背景。一方面,60年代时,中国农村正是笼罩在新中国 “破四旧”以及 “文化大革命”时期,换亲这种婚姻形式在当时被认为是封建残余的典型,是封建时期压迫妇女和男女不平等的一个确凿罪证,所以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即使有人想要这么做,在实际中也不敢为之。而到了 80年代,随着农村改革的进行,国家权力和革命主义的意识形态迅速从村庄中撤出,特别是对于人们诸如婚姻之类的日常生活 (计划生育除外)干预已经大大减少。在这种情况下,换亲这种婚姻形态就有了它的生存空间。

    五、换亲与家庭权力关系

    “常常受感情支配的家庭社会学可能只是政治社会学的一个特例:夫妻在家庭力量关系中的位置,以及他们在家庭权力和在对家庭事务的合法性垄断的争夺中获胜的可能性,从来就和他们所拥有或带来的物质和象征资本相关”(布迪厄,2003:248~249)。
    J.范·巴尔 (J.Van.Baal)在论述交换婚中的女性时认为, “女性并不是与交换中的其他物品相同的东西,她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了有利于自己和自己子女的道路”。他认为,根据互惠性的特点,女性参与交换婚后,她的兄弟就会感激她,有一种欠债似的情感,所以,以后为了她的孩子会尽到做舅舅的义务。再者,她的夫家因为得到了她,也会对她的兄弟有一种欠债的感觉。这样,她的丈夫欠她兄弟的债,而她的兄弟欠她的债,在这连环债中,她是债主, “这种还债的义务是无尽头的” (转引自夏建中,1997:287)。关于他的这种说法,笔者在调查的案例中发现不尽其然。
    一方面,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换亲中的女性极少是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了有利于自己和自己子女的道路,几乎都是在父母 “做工作” (对父母而言也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的情况下为了自己兄弟的婚姻而做出的牺牲。这里面有两个重要的事实证明女性及其父母都是被迫才走上换亲的路。第一,因为换亲中不仅仅
    涉及一对夫妇和一个家庭,它至少就涉及两对夫妇及其父母,一旦一家婚姻有变或者家庭关系有变,就必定会引起另一方的连锁反应,而且很多换亲家庭其经济条件都很一般,有些甚至男方有身体残疾等因素,这些都使女性不愿意主动去选择换亲。第二,换亲婚姻对于换亲的双方家庭都还有一项重大的 “社会关系成本”的损失。在乡村社会中,广阔的亲戚关系成为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资源,而一般来说,通过婚姻达成的 “亲家”关系又是所有社会关系中最为有力的社会关系。但是,换亲婚姻的家庭双方都在这方面遭受了极大的损失,那就是,如果不是通过换亲,一个家庭的一男一女可以分别与其他两个家庭建立独立的亲家关系,这样总共就通过联姻达成了两处不同的重要社会关系网络,但是换亲婚姻却使得双方通过联姻都只获得了一处重要的亲家关系网络,这种社会关系的损失对于农村村民的生活影响是很大的。所以, “主动选择换亲”的说法在实际中是极少有的。
    另一方面,女性的兄弟是否会对其有一种欠债的感觉,这也得因情况而定,这更多的考量其兄弟的个人品质等因素,而不存在一种约束机制。但是,笔者在调查中,却从换亲后成立的家庭中的权力关系的角度有了一些新的发现。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很多换亲以后成立的家庭中,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力都比较大,地
    位也比较高,这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家庭中的男性和父母因为媳妇是换亲过来的而对其迁就和忍让,从而形成了一种隐性的 “迁就机制”。
    换亲家庭的父母在这个过程中有双重的考虑,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家境不好而没有给儿子风光地娶上媳妇而觉得有愧,同时对于千辛万苦通过换亲得来的儿媳妇倍加珍惜;另一方面,他们还惦记着自己的亲生女儿在对方家庭中的情况,他们知道在换亲过程中女儿所做出的牺牲,同时还担心自己倘若对待儿媳妇不好就
    会导致对方家庭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不好,这一点比较关键。而男性对于女性的迁就也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一方面,自己由于家境或身体的原因难以娶上媳妇,因此对通过换亲得来的媳妇自然不敢太大意,而且在协商换亲的过程中媒人和父母都会强调男性脾气不错,同时叮嘱要对将来的媳妇好好对待。同时,如果男性对女性不好好对待或真是把婚姻闹破裂,就意味着要面临着难以再婚的处境和破坏两对婚姻的谴责 (一方家庭婚姻的变动会直接导致另一方的变动),特别是后者对男性是一种很强的约束机制。
    尽管如此,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换亲婚姻刚成立不久的时候,家庭中的争吵或者闹矛盾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明显比普通婚姻成立的家庭要多。以至于有当年换亲的妇女对我说,“换亲嘛,刚开始都肯定吵,肯定打架,吵吵不就好了”。在进一步调查和分析后笔者发现,换亲家庭刚刚成立时候的矛盾,绝大部分都是因为女性对于换亲中的不满意或者觉得委屈的一种反应,也就是说很多时候都是家庭中的女性所引起的。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父母就会去做自己的女儿和儿子的“工作”,一方面要让自家女儿进一步安心在对方家庭做媳妇,另一方面对方父母也会对儿子 “做工作”,让他对媳妇 “能忍让的就忍让些”,这正如布迪厄描述的家长为了维护家族财产的延续性和整体性时对长子进行的 “灌输工作”一样 (布迪厄,2003:242~243)。从这种角度来讲,刚成立家庭初期女性频繁的吵闹,无形中形成了一种进一步加强男性对其迁就的约束机制,使女性在新成立的家庭中的权力地位得到慢慢的巩固。上文对换亲家庭中的父母、男性和女性三者成立家庭后的行为逻辑进行了分析,可以发现,三方的行为有意无意地形成了一种隐性的约束机制。这种机制不仅约束着男性对待女性的行为,使男性不得不在很多方面对新成立家庭中的女性迁就,同时,这种机制通过父母的规劝和 “做工作”以及初婚时女性的 “吵闹型反抗”进一步得到形塑。而在具体调查中,有村民就告诉我,“这种情况占90%,大多数都是如此,你不让着点她跑了你怎么办?你就搞不到人了!还会影响对方的家庭”。
    要对上述分析从普遍意义上进行证明并不是一件易事,也就是说要普遍证明换亲家庭中的女性在家庭中拥有更大的权力和很高的地位是比较困难的。为了对此作出部分的 证 明,笔 者 专 门 对 换 亲 家 庭 中 “由 谁 来 当 家”的问题进行了 调查(一般而言,家庭中谁来当家的问题是比较难以确定的,特别是对于城市中的家庭来说。但是,在农村这一熟人或半熟人社会中,要了解起来就相对容易一些,在同一自然村或组内的村民都基本知道哪家是由谁来当家作主,而且大家都会有共识,你只要一提到哪一家,如果他家确实是明显由一个人说了算,那村里人就会不费劲地告诉你他家谁当家。笔者在调查这一问题的时候,特别注意对不同的人来问这同一个问题,以相互印证,调查结果也只对那些大家都得出一致判断的人家有效)。 结果如下表:

    表4 换亲家庭中当家情况统计表
    男性当家 女性当家 男女差不多 (协商家务) 未调查
    8户 34户 3户 5户

    在笔者所调查到的45户换亲家庭中,有34户是由女性来当家,占75.5%。另外有8户是由男性当家,占17.7%,而就是在这8户男性当家的家庭中,有一户是因为妻子已经去世,去世前由妻子做主,有一户是因为妻子大脑有问题。剩下的3户是由男女协商。虽然目前在J村一般家庭中妇女当家的比例也非常的高,但是从上面的统计中,我们还是可以部分地发现和证明妇女在换亲家庭中的权力地位。这种婚后女性在家庭权力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对女性在换亲开始时对自己选择婚姻的权利的牺牲形成了一种无形的 “补偿”。这种对男性的无形约束机制和对女性的无形补偿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换亲婚姻的稳定和均衡。

    六、换亲与婚姻市场

    “如果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每个孩子的婚姻可比作一局牌的一次出牌,那么人们就会看到,这次出牌的价值取决于从双重意义上理解的牌的质量,也就是说取决于发牌,亦即其好坏由牌戏规则决定的全部得到的牌,同时取决于使用这些牌的高明程度”,“婚姻策略的直接目的和直接功能是确保家族再生产”(布迪厄,2003:235)。
    婚姻市场(我们这里所考察的婚姻市场,有两层含义。第一是指婚姻交换的场合,即寻找配偶的男性和女性或其家庭聚合到一起,互相商讨缔结婚约的可能性,以致达成婚姻的场所。二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在婚姻领域人们对婚姻配偶的供求关系。个人在进入婚龄之后,就自觉或不自觉地置于婚姻市场中,纳入婚姻配偶的供求关系体系之中)理论认为,婚姻市场由三个主要因素构成:供给、偏好和资源。在婚姻市场上积极寻求配偶的男女代表 “供给”;“偏好”则指择偶男女希望配偶具备哪些条件,如对年龄、身高等的重视程度等; “资源”则指择偶男女在婚姻市场上所展现的一些特征,如社会地位、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等。一个人所拥有的资源决定了其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并决定着其在婚姻市场上的位置 (孙淑敏,2004:83)。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婚姻市场上男女之间的匹配过程,在很多方面都类同于劳动力市场上雇主与雇员的匹配过程。因此,在一个紧缩的婚姻市场上,能否找到配偶则取决于择偶者本人及其家庭所拥有的资源总量,这种资源总量决定了其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和获得配偶的可能性 (贝克尔,1998)。应该说,这些学者针对男女的择偶行为进行的经济分析是比较深入的,特别是将择偶男女双方的供给与其拥有的资源总量结合起来考虑,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人类择偶行为背后的 “隐秘”。具体到本文的换亲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换亲本身并不能增加当下这个婚姻市场上择偶女性的供给,它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婚姻市场上的匹配规则 (将部分女性自由选择婚姻和配偶的权力给剥夺了)。但是,它却深受婚姻市场上两大因素的影响:一是婚龄男女性别比失衡,导致女性供给不足;二是婚姻市场上 “交易成本” (完成婚姻的费用)大增,使得那些拥有的资源总量不足 (特别是经济资源)的男性在婚姻市场上处于劣势。按照婚姻市场理论的观点,这时符合逻辑的事情应该是婚姻市场上女性的地位大大提升,她们应该能够有更大更多的选择权来获得自己满意的男性。而那些在婚姻市场上拥有资源相对处于劣势的男性可能就要承担这一市场供求 “失衡”所导致的后果,那就是无法获得合适的配偶或者从该婚姻市场以外获得女性供给。但是,事实却是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改变了婚姻市场上的交易规则,用换亲的办法来使拥有资源相对不足的男性部分获得了配偶。在这一过程中,被换亲的女性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其所在家庭的一部分资源,她被当作其兄弟获得配偶的资源交换了出去。那么,这一规则的改变之所以可能,就必须考虑到中国人的家本位的生活原则。李银河研究发现,相对于西方人的个人本位,中国人则是家庭本位的,而生育和繁衍后代则是维持家本位逻辑的最重要一环(不仅仅是李银河,很多学者的研究都发现,“传宗接代”和 “延续香火”对于中国人都有着宗教一般的意义,是很多中国传统农村人的 “安身立命”之所在 (杨庆堃,2007;贺雪峰,2008)), 人们从一降生人世就落入了 “生存繁衍原则”的生活逻辑之中,一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家庭的传宗接代和兴旺发达,在 “家”面前,“个人”是微不足道的,个人的享乐是无足轻重的 (李银河,1993:90)。而在笔者所调查的J村,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村里的 “房份”竞争(。在J村等一些北方村落中,虽然没有像南方福建、江西等省份存在着强大的宗族组织,但是家族中的 “房”、“份”的意识还是比较重的。这种 “房份”意识和认同常常会导致不同 “房份”之间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应的生育竞争和男性偏好。这也是J村男女性别比失衡的原因之一)还非常的激烈,而这其中很重要的一项竞争就是看谁家的儿子多。在这种情况下,结婚成家和生育后代成了村民在村庄内 “安身立命”的必备条件。
    也因为如此,女儿一出生就是属于这个家庭的,而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她也承担着为这个家庭 “延续香火”的重任。这体现在婚姻中,就是部分贫穷家庭的女儿能够在父母细致的 “做工作”后接受换亲,以成全自家兄弟的婚姻和整个家族的延续。如此看来,以完全理性假设为基础的婚姻市场理论,在面对换亲时遭遇到了另一种规则和另一种理性,所以它也无法完全按照其本身的逻辑演绎。
    同时,这也促使我们更加深入地去认识人口性别比失衡这一社会问题。在很多时候,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社会后果均会由男性去承担 (因为大部分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情况是男性比例相对女性过高),直接结果就是有部分男性无法完成婚姻,而在这个供大于求的婚姻市场中,女性会拥有更高的身价,会有更大的自主权来选择满意的男性作为配偶。但是,正如上文所述,在一定的社会情境下,性别比失衡的社会后果是针对整个族群或人类的,不仅男性会承担由此引发的社会后果,女性同样会遭受到因婚姻市场交换规则的改变 (换亲)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就是说,婚姻市场上的优势,不一定就会转化成社会婚姻生活实际中的优势。

    七、次级婚姻体系与生存策略

    婚姻策略与财产继承策略、生殖策略,甚至是教育策略,也就是说,与任何集团把权力和世袭特权传给下一代并使之得到维持或增加而采取的全部生物学、文化和社会再生产策略密不可分,故他们的原则不是计算理性,也不是经济必要性的机械决定,而是由生存条件灌输的潜在行为倾向,一种社会地位构成的本能,在这种本能的驱使下,人们把一种特殊经济形式的客观上可计算的要求当作义务之不可避免的必然或感情之不可抗拒的呼唤,并付诸实施。(布迪厄,2003:254)
    沃尔夫与黄介山在研究中国社会的婚姻体系时,根据一套不同的 “权力-义务”关系将中国人的婚姻分成了三种形式:主婚姻形式 (major marriage),次婚姻形式 (minor marriage)和从妻居婚姻 (uxorilocal marriage)。其中主婚姻形式是说人们一般所指的成年男子与成年女子之间的正常婚姻,次婚姻形式主要是指童养媳婚姻,而从妻居婚姻就是 “招赘”婚姻。二人的研究还指出,我们只有结合人们的经济选择和整个的人口变迁才能理解人们在这些不同的婚姻形式中所进行的选择 (Wolf & Huang,1980)。其实,在中国底层社会中存在着极多其它
    形式的婚姻形态,比如童养媳,“一子顶两房”(兼祧),娃娃亲,买卖婚,转房,典妻租妻,指腹婚,等郎媳,招夫养夫,换亲等等 (《陕西省志 (民俗卷)》;《江苏省志 (民政志)》;《福建省志 (民俗志)》; 《河南省志 (民俗卷)》; 《湖北省志(民俗方言志)》;《广西通志 (民俗志)》; 《广东省志 (民俗志)》等)。笔者将这些婚姻形式统称为 “次级婚姻体系”,换亲只是其中的一种具体形式。
    在笔者所调研的J村,还有一种与 “换亲”一样并行的次级婚姻形式就是“抱养女儿”。这种抱养女儿的现象的大规模出现,也是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事情。70年代以前也有抱养女儿的行为,但那时并不是特别的普遍,因为在农村改革以前要将抱养的女儿做儿媳妇还有很大的政治压力。而自70年代末以来,全村抱养女儿的家庭就特别多。而且那时由于村民生育中强烈的男孩偏好,所以有很多家庭就将生育的女孩送给人家抱养了。按照老百姓的说法就是, “那个时候你只要想抱养都能抱养到”。比如薛庄组有一个叫做张国多的农民,张比其老婆大12岁,为了生一个儿子,其老婆共生了8个孩子,最后一个才是男孩,前面七个女儿中送给别人抱养的有3个,自己养着3个,还有一个因为大雪天用一件小棉袄包裹放在路边等别人抱养而被冻死了。而前马组的孟凡山老人说,他也抱养了一个女儿,就在他抱养女儿那一年,他们这个小组共有6户人家抱养了女儿。而这种抱养女儿的行为直到最近几年都还时有发生,不过数量已经大为减少。据我们的粗略统计,金桥村抱养女儿的家庭总数30余户,我们相信实际的数目还要多许多。一个家庭抱养一个女儿可以有三重的打算:最好是做儿媳妇(那就是典型的抱养童养媳),其次可以和其他有女儿的家庭为自家儿子进行换亲,再不行还可以做个女儿嫁出去获取彩礼。这种抱养女儿的行为是和 “童养媳”、“换亲”结合起来的最典型的次级婚姻形式。在我们调研的换亲案例中,就有两例其本身是被父母抱养的女儿,后来又走上了换亲的道路。一个家庭抱养了一个女儿,就可以大大地增加自家儿子找到媳妇的可能性,因为女儿成了一份极其重要的家族资源,特别是抱养的女儿,既可以以后嫁给儿子直接作为媳妇,次之可以与别的家庭的女儿交换以换回媳妇,再次之还可以通过女儿出嫁而获取大笔的彩礼。由此可见,抱养的女儿实现了 “通货”交换与 “物物”交换之间的顺利转化,成了二者之间最佳的中介。
    除了换亲、抱养童养媳以外,J村还有招赘、买卖婚等次级婚姻形式。由上文的分析可见,由换亲、抱养童养媳等组成的次级婚姻体系都是农村里的贫苦阶层为了完成最基本的人口和家族再生产所采取的一种集体生存策略。如果不采取这种策略以改变一般的婚姻市场交换中的规则,那么贫穷阶层的男性将要承担更多的由性别比失衡所带来的社会后果,其现实表现就是更高比例的 “光棍”和更多的家庭 “断了香火”。对于将 “传宗接代”作为有一定宗教性使命的中国农民来说,这无疑意味着失去了其生活在村落的理由以及其生活的本体性的价值和意义。因此,他们被迫要通过一系列的次级婚姻体系来作为一种生存策略,以期能在村落中 “安身立命”。而苏成捷关于中国底层社会中的一夫多妻、典妻等婚姻形式的开创性研究也得出了同样的判断: “表现形式不尽相同的一夫多妻现象是一种生存策略,是 ‘小人物’应对社会和经济的重大问题的一种方式……概括地说,这些策略凝聚着更广阔的三种力量,即失衡的性别比例和随之而来的单身男子过剩,遍布各地的妇女和生殖力的市场,以及越来越多的农民家庭的生存危机。” (苏成捷,2009:136)正如布迪厄所言, “一种婚姻形式的特征……取决于有关集团之集体策略的目的和手段” (布迪厄,2003:296)。这在中国底层社会所采取的所有的次级婚姻形式中得到了最淋漓尽致的展现。

  • 姚洋:反对用中考分流把40%孩子锁定为“未来低收入者”

    本文原载“北大国发院”,为《姚洋:如何理解共同富裕的本质和关键点》一文的节选版。

    为什么有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觉得收入低?
    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觉得收入低是参照系的问题。1917年,当时27岁的胡适回北京大学当教授,他一个月的收入是300大洋,相当于现在的11万元人民币,比他当时在美国的老师杜威还高。当时的中国很穷,而美国已经是全世界最富有的国家,所以很难想象北京大学一名普通教授的工资会比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高级教授的工资还高。
    这背后的深层原因是知识大众化,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现在全国18~22岁的青年有55%在接受高等教育,这一比例还会提高到60%,高学历人才数量在增多。事实上,大学本科的毕业生刚走出校门的头三年收入的确较低,但是之后增加收入的机会也很多。工资暂时较低不用太着急,只要持续努力,终究会脱颖而出,收入也自然会提高。不能因为一时收入不高就否定教育的价值。

    为什么高收入群体感受到了劝捐的压力?
    在最新的共同富裕和“三次分配”提出来之前,高收入群体就已经有这样的担心见到政府或者基金会的人就担心对方要“劝捐”了。这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全世界都如此,因为社会期待企业家们能够拿出一部分财富来支持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面对共同富裕这一奋斗目标,企业家们也没有必要产生“非捐不可”的压力。捐赠应是自愿行为,我们也不应该总是把目光集中在少数企业家身上,而是应把社会捐赠作为一项事业来推进,要鼓励普通老百姓树立捐赠意识。当大家都自愿捐赠时,一方面,捐赠者会因为救助了弱者或是支持了某项社会事业而感到自豪;另一方面,受捐者也会因为受到帮扶而心存感激,社会也就因此更加和谐了。如果捐款行为是被迫的,捐钱的人不舒服,拿到钱的人也会不舒服,而一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应该是鼓励大家都积极向上。

    共同富裕是不是与打破阶层固化有关?
    谈到三个群体的收入调节方式,大家很容易联想到“阶层固化”这个词。从数据来看,我们的阶层固化程度在上升。
    通过分析20世纪30年代至80年代末出生的人群,观察他们的受教育水平与其父辈受教育水平的相关性,我们发现在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出生的人群中,二者的相关性呈下降趋势,即阶层流动性在上升。直观地说,不是父母的知识水平高,子女的知识水平就相应也高。但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出生的人群中,二者的相关性又重新呈现上升趋势,即阶层流动性在下降。因此,这几十年时间中国的整个阶层流动性呈现的是U形走势。
    北京大学的实际情况就如此。现在北京大学的学生越来越多地来自大城市或者县城,来自农村的学生越来越少,而在我读书的那个年代,农民子弟还是很多的,这说明我们的教育或者学生的精英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阶层固化最主要的原因和教育规划有关,通常上一辈受教育程度低会导致下一辈受教育程度也低,阶层就这样固化了。而当前社会的人如果不通过接受教育的途径,基本不可能从一个阶层上升到另一个阶层。
    父母的教育理念和支撑教育的资源都会影响下一代。这就需要社会和政府来为他们做一些事情。但是现在的政策没有做到把教育资源公平分配,还是完全以成绩为分配标准。学校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然后一类学校得到的资源最多,三类学校得到的资源最少,资源最后集中到了少数学校,这不利于阶层固化的打破。

    共同富裕为什么离不开教育公平?
    教育对共同富裕和阶层流动十分重要,应该让大家尽可能享受到更长时间、更平等的教育。有些人为中考分流辩护,说这样有利于学生发展特长。我不认同。十四五岁的孩子并不知道自己的特长是什么,如果被过早分流,可能他的一辈子就毁了。
    有人说德国比我们做得还早,孩子10岁就分流了。但是德国国内对此的争论也非常大。自由派就非常不赞成这一制度,但是因为保守派势力强大,这一制度得以保存。
    想让教育资源平均化,首要任务是改变人的思想,包括家长的思想。中小学阶段不应该选拔人才,而应该培养人才,培养一个完整的人,让孩子知道自己的价值。如果政府通过各种手段减少分流、分级的做法,家长就会因此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担心,像在我们读书的时代就不存在这些担心。

    共同富裕最需要的政策调整是什么?
    我认为第一是要保证中小学的教育公平性,因为个人的发展首先取决于教育。
    共同富裕作为未来10年、20年甚至30年的长期目标,不会像搞经济建设那样很快见效,而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我国的基尼系数从2008年至2016年不断下降,但下降幅度很小,因为我们的人口基数太大。共同富裕既然是一个长期目标,那就要用长期的手段来推进,首先要推进的就是投资教育并促使教育公平化,将资源平均分配,消除制度性不公平。
    我期望未来取消中考分流,这将是影响共同富裕非常关键的一点。我们不能用分流手段把40%的孩子定义为“你未来是低收入者”,这显然是制度上出问题了,因此要先把这项制度给改了。
    我们要相信,所有的孩子都具有创造力和潜能,应该先让他们去试试,等他们到了18岁建立起初步的世界观后再做决定,而不是在他们还懵懵懂懂时就把其中一部分人抛到一边,然后告诉这些人“你永远在社会底层了”。在此基础上,再做一些税制改革,包括征收房产税和资本利得税等,用再分配来调节收入差距。
    从2020年到2021年,中国坚定推进改革,在房地产、教育、环保等多个领域同时发力。这让大家深刻感受到了“不确定性”,包括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疫情反复、全球央行货币政策转向和中国内生经济的不确定性。但很多人只看到表面的不确定性,没有看到长期的确定性。
    长期的确定性是,随着各国疫情的平稳,全球经济终将进入复苏反弹阶段。2021年全球经济向好,中国经济增长较快,美国和欧洲国家的表现也不错,社会生活也在恢复正常。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为未来做准备,不该再去应对“不确定性”了,而是要准备迎接恢复的人口流动和经济活动。所以我觉得,那些所谓的悲观情绪完全没必要,产生这种情绪是因为没有看到事情发展的主流。
    不管是企业家还是老百姓,都应注意不要被短期因素所左右。现在社交媒体上情况复杂,很多人会讲一些极端的话来吸引眼球,大家应注意分辨。一些政策的实质性影响并没有那么大,比如说“双减”后,大家都不用再去上一些不规范的补习课了,而那些正规的补习课也仍在继续。企业家也应该学会分析相关的政策消息。再比如房产税,都已经讨论10年了,而目前也是在试点,而且有5年试点期。
    当然,我们还面临一些问题,比如消费不足,这也和疫情有关。很多消费行为对大家而言是可有可无的。疫情导致不能外出旅游,大家也就不去了。但是当每个人的消费都减少一点,总量就十分可观了。不过我想这只是短期现象,一旦疫情消退,消费就会慢慢复苏。
    我们也不必担心资本无序扩张,我认为不存在所谓的资本无序扩张,资本运作的底线是不要干政。
    一个运转良好的现代社会最怕的就是资本干涉政治,这会导致政治变成少数人的政治。历史上曾有掌握巨额资本的人干政,想通过政治来巩固自己获得的经济利益,甚至把国家掏空,这些人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另外,要实现技术发展,就得允许一定程度上所谓的过度投资、浪费型投资、重复建设甚至低级消费等。以元宇宙为例。很多人反感元宇宙,认为扎克伯格搞元宇宙太低级,认为他应该像马斯克那样去建造火箭。但如果没有人在元宇宙玩VR(虚拟现实),VR技术就发展不起来,而VR技术对于人类的发展非常重要,和马斯克要移民火星一样重要。
    我们的社会应该更宽容地对待这些看似低级的消费和股市对科技投资产生的泡沫,如果真的出现泡沫,市场和社会会做出合理的再平衡。

  • 翟东升 等:未来起点收入——全民基本收入计划

    本文原载《文化纵横》2022年10月刊,原题为《未来起点收入——共同富裕时代的新型再分配方案初探》,作者:翟东升,王雪莹,黄文政,李石,刘陈杰,沈晓春

    引言

    未来起点收入是本文基于中国国际收支、人口、产业、财政等国情特点而构想的一项再分配政策,它与全民基本收入(UBI)有着相似逻辑,但又有着若干重大改进。实施这一政策,将在保障机会公平的同时,促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

    全民基本收入是指政府为所有国民无条件地提供满足基本生活条件的资金的政策理念与实践。新冠疫情的冲击强化了各国民众、政府和学界对全民基本收入的支持力度,推动了各个工业化经济体向民众发放全民基本收入的政策实践。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并未出现推行全民基本收入的尝试,但世情、国情的变化急切呼唤出台全民基本收入的中国方案,主要原因有以下五点。

    其一,以经济外循环为主的发展模式亟待转型。美欧日三大市场近十亿人口的消费需求对中国制造业的崛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时至今日,无论是从相对体量还是从国际政治环境来看,这种为西方国家五亿多中产阶级而生产的发展模式已经不可持续。事实上,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提出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然而,当前中国国内消费的发展态势并不尽如人意。2021年以来,本土消费市场规模增速持续落后于美国(如图1所示),为中国居民提供更多可支配收入以提振内需是必要且紧迫的。

    其二,中国面临着人口结构少子化、老龄化的长期挑战。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生育率持续走低,2021年已低至7.52 ‰,中国总人口即将见顶。少子化、老龄化趋势的加速强化了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结构性错配,因年龄原因而退出劳动力市场的以低端劳动力为主,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则以大学生为主。与此同时,产业结构升级的滞后与劳动力供给结构的快速变迁形成了严重的不匹配,导致出现了工厂招工难和大学生就业难并存的双重困境,从而构成潜在政治经济风险。

    其三,中国政府社会支出占比远低于其他工业大国(如图2所示),社会贫富分化现象比较严重。

    其四,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给就业和社会公平带来巨大冲击。经济的全面数字化和智能化,意味着资本相对于劳动、精英相对于普通民众的谈判地位进一步上升,可能导致大规模失业等现象,还将加剧收入和财富的不均等分配。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报告表示,在中国有77%的工作可能将被人工智能取代。全球科技进步史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告诉我们:潜在受损者很可能成为阻碍科技创新的关键力量,而通过补偿受损者为新技术铺平道路,是明智的公共政策应对技术进步的挑战的不二法门。

    其五,中国存在推行新型再分配制度的独特优势。从现实经济条件来看,巨额贸易顺差和巨额外汇储备,让中国拥有发放起点收入的供给侧缓冲空间,而无须担心高通胀。中国目前的公共债务占GDP的比例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因此有充足的债务空间进行再分配体系的增量改革,面临的政策阻力较小。从政治发展进程来看,在中国建设更加普惠的再分配机制符合执政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与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这一政策热点相契合。

    为了探索共同富裕时代中国更好地改进再分配制度的方案,本文借鉴了全民基本收入的部分内涵并大胆创新,提出了未来起点收入方案。如果将人的一生视为一条曲线,假设努力越多收入越高,那么“起点收入”便是每个中国人在努力程度为零时被赋予的收入。本文希望这一方案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推动探索中国特色再分配制度的改革走向深入。

    未来起点收入方案介绍

    (一)基本理念

    未来起点收入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基础,是笔者提出的民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民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念中,涉及未来起点收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点。

    其一,财富的来源不是物而是人,蕴含于人的劳动、创造和消费等各种行为之中。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提出的劳动价值论,强调劳动才是创造财富和价值的源泉。借助两个世纪以来的全球产业发展和市场发育的后见之明,当代中国学术界完全应该且能够推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中国化、时代化,必须认识到财富的源头不能仅限于人的基础性劳动,而是包含了人的创造、人对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及消费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导致基础性劳动越来越为复杂技术替代的社会发展情景下,人的重要性越来越体现在创新和消费之中。

    其二,关注人口因素的重要性,重视大众与精英之间的关系。一方面,精英在领导大众,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但另一方面,基因遗传的“均值回归”规律,决定了精英离不开大众;由于大众的人口基数足够庞大,下一代最优秀的精英大概率来自普通家庭。

    其三,强调竞争和优胜劣汰的积极作用,倡导保障机会公平而非结果平等,以促进和保持良性竞争。如图3所示,极左翼思想偏好结果平等,而极右翼思想容忍严重不平等。在民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看来,前者缺乏智慧,后者缺乏良心。冷战时代,苏联模式追求结果平等,打压竞争,破坏了经济效率;而美国模式尤其是美国共和党奉行的保守主义理念,纵容严重的不平等,剥夺了大多数家庭下一代人参与竞争的资格。中国要想在国际竞争中胜出并不断取得优势,就必须为年轻人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把每一代年轻人中近似随机地散布在各阶层的潜在天才发掘出来,并让他们得到发挥天赋和聪明才智的机会。

    其四,有效而繁荣的市场离不开有为政府和本币债务的扩张。自由主义思想传统认为政府是一种“必要的恶”,将国家债务杠杆率的升高视为宏观经济风险的积累。但是通过实证数据检验,我们发现世界各国的政府规模与其国民的生存发展质量呈现正相关关系。而在1971年以来的信用货币时代,以本币计价的国债本质上是一种变换了形式的税收(也有学者称之为“国家的股权”),因为其利率和还款期限没有了硬约束,政府既可以通过借入新的国债来偿还旧债,还可以通过扩张央行资产负债表(即量化宽松)来压低融资利率。更重要的是,大国发行的国债就是全球货币体系的基础,如果国债不扩张,那么技术进步只能带来通缩,而不是经济繁荣。

    其五,将可贸易品视为财富,将非贸易品部门的运行定义为财富在特定地域和社会内部的再分配。由于技术进步,大量原本不可贸易的商品和服务变得越来越可贸易,导致财富的生产与分配趋向失衡。新冠疫情对中低端服务业的长期影响,也导致不可贸易品的财富再分配功能严重受限,大量民众的收入和消费严重受损。因此,要想在快速技术进步和新冠疫情长期化的条件下处理好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维持原有的社会团结,必须扩大其他的再分配手段,比如未来起点收入方案,来维持和调节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二)方案设计

    未来起点收入的方案设计可概括为以下五个要点:其一,由中央政府的社保部门给拥有中国国籍的孩子和年轻人定期发放一定金额的资金,从新生儿开始直到35岁。其二,给0~18岁的孩子发放的资金额度相对固定,未来只增不减;对于18~35岁的年轻人,即具备劳动能力,但是其能力还处于提升阶段的年轻人,根据就业、通胀、国际收支和生育率动态调整所发放的资金额度,比如通胀过高或者劳动参与率过低时,可适当减少这部分人的补助。其三,对于35岁以上的成年人,由政府在其一生中给予一次性的教育或技能培训资助,帮助他们应对技术进步带来的中年危机。其四,资金由中央政府用数字货币或者微信、支付宝等电子形式发放,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监管成本,提升治理水平。其五,资金来源以中央政府扩大人民币计价的国债为主,增税仅仅是辅助手段。

    (三)比较分析和优点归纳

    本文将未来起点收入方案与全民基本收入以及现有的类似基本收入的实践进行对比,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与全民基本收入和其他具有全民基本收入特征的方案相比,未来起点收入方案拥有许多优点。其一,注重保障机会公平而非结果公平,既能缓和贫富分化,又能保持社会活力。其二,资金来源以本币计价的国债融资为主,增量税收为辅。并且,由于年轻人的边际消费倾向高,带动消费、投资和税收的能力强,因此比起其他方案,给孩子和年轻人发放一定的资金具有更强的经济可持续性和现实可行性。其三,针对18~35岁成年人的起点收入额度将根据物价水平、工资水平、国际收支差额、生育率等宏观指标动态调整,可以在实践中很好地避免出现物价快速攀升、劳动参与率过低、国际收支严重失衡、生育率大起大落等问题。其四,资金发放方式将由数字货币体系赋能,可以降低治理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其五,为教育和培训提供定向支持,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无效工作在社会中的蔓延,提高全社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和效率。

    (四)未来起点收入的财政可行性分析

    财政负担过重一直是全民基本收入被质疑的重要原因之一。究竟发多少钱才合适?为估算未来起点收入方案的财政可行性及其宏观经济效果,本文提出三种具体方案,第一种方案着眼于通胀稳定,第二种方案着眼于社会支出水平与工业化国家接轨,第三种方案着眼于中央政府的债务率向OECD国家平均水平看齐。每一种方案都假设从2025年起开始发放起点收入,此后十年内发放金额稳步增长,2035年之后进入平稳期。

    方案一:假设2025年未来起点收入发放总额等于当年的贸易盈余,此后,起点收入发放额度逐年递增。到2035年,发放起点收入带动的内需增长将导致中国贸易结构由盈余转为逆差,全年逆差为1000亿美元。

    即便假设我国产能在2025~2035年间不扩张,也几乎没有通胀压力,这一方案仍是本文设想的三个方案中最为保守的。这是因为,2025年,起点收入的发放可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幅度等于贸易盈余(即国内过剩产能)。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将增加居民对国内产品的消费,但由于新增的可支配收入中有一部分会转化为储蓄,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必然小于过剩产能,因此不会有明显的通胀压力。随着起点收入发放额度的提升,居民购买力日益增强,到2035年,进口增加和出口下降的共同作用使得贸易盈余转为逆差,国内过剩的需求由国外供给满足;但由于国外供给的购买由外汇储备支持,依然不会导致国内通胀大幅波动。

    方案二:假设从2025年起到2035年,中国社会支出水平占GDP的比例匀速上涨到OECD国家2019年的整体水平(20.03%),扣除养老金增量外,增量部分的50%用于发放未来起点收入。考虑到2025年可用于发放起点收入的资金有限,故教育补贴自2026年起发放。

    方案三:假设到2035年中国一般政府债务率由目前的66.33%匀速上涨至OECD国家整体水平的122%,由此带来的债务增量中仅有30%资金将用于发放起点收入。

    三种方案的具体估算结果如表2所示。总的来说,三种方案都可以为年轻人提供可观的起点收入,且公共债务规模对于中国财政而言是可承受的,具有财政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五)未来起点收入的公平性分析

    实施未来起点收入不仅在财政上可持续,有助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增长,而且对于维护社会分配的公平具有重大意义。这一再分配方案是开放市场条件下,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设计。

    其一,未来起点收入主张为年轻人提供一笔基本收入,这有助于实现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起点公平。人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环境之中,因早期接受的教育和照顾程度不同,人生走向可能大相径庭,很多有天赋的人因早期的家庭条件所限而未能成才。对于整个国家而言,这显然既不公平,又损失效率。正是基于这一理解,当代政治哲学中的运气平等主义者(Luck Egalitarianism)认为,一个公正的社会分配制度应该补偿那些社会境况较差的社会成员,让他们的人生有一个更加公平的起点。而未来起点收入计划正是着眼于实现人生起点的机会公平。一般而言,一个人在35岁之前,其在社会竞争中所处的位置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他所处的经济环境、其家庭所处的社会阶层、其家庭拥有的社会资源等外在因素决定的。因此,对于这些非自愿因素导致的弱势,社会应该予以适当补偿。未来起点收入计划正是一项致力于补偿人们早年生活和发展机会不平等的收入分配计划,就像一张巨大的安全网,使得所有年轻人在“而立”之前都能获得足够的保护,有时间和精力开发自己的各项潜能,这将大大推进社会的公平程度和长期竞争力。

    其二,未来起点收入方案不仅与当代政治哲学中运气平等主义对公平的理解相符合,还与马克思主义对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非常吻合。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憧憬了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的道德素养足够高时的景象。那时,劳动不再成为负担,而是一种需要;资源的分配也不再是你争我抢式的博弈,而是每个人都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得到自己想要的任何东西。当然,现在的社会还没有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还不可能分配给每个人他想要的任何东西。但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机器化大生产以及人工智能的应用已经展现出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可能性。事实上,“没有必要等到全面富裕才开始部分地实现共产主义的分配原则”。如果无条件地给予某人一笔基本收入,虽然不能满足他的所有需要,却能保证他的部分基本需要得到满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未来收入起点计划实际上是在小范围内和较低层次上——人在0~35岁期间的基本需要——实施了按需分配。

    其三,未来起点收入计划也有助于消除马克思所批评的自由市场中的诸多弊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竞争方式的一个重大批判,是市场竞争会对普通劳动者造成剥削。显然,未来起点收入计划可以有效地减缓甚至消除剥削,将增强普通劳动者面对资本的谈判能力,并为他们提供一系列有吸引力的替代方案,例如自谋职业、提高技能以获得更高报酬的工作,等等。另外,未来起点收入计划还有助于消除马克思所批评的“异化劳动”。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自由的实现必须首先摆脱为不断满足自身的需要而进行的无止境的物质生产的束缚。只有当人们完全从为满足基本需要而不得不从事的异化劳动中解脱出来,从被迫劳动转变成自主劳动,人才可能展现自己的自由个性,获得自主的自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未来起点收入计划将保证年轻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将年轻人从异化劳动中解放出来,帮助他们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实现自主的自由。

    未来起点收入方案的意义

    未来起点收入是实现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主要原因有:其一,未来起点收入有利于维护公平,推动社会财富的共享。未来起点收入方案能够尽量避免父辈的收入和财富的结果不公平传递为子女在教育、住房等资源占有上的机会不公平,尽力避免不平等的代际传递,保证天资聪颖的“寒门子弟”也有机会从事更有价值的学习和创造性工作,使他们能够充分参与社会竞争,从而鼓励创新,保证中国在高端科技领域保持长期竞争力,进而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其二,未来起点收入有利于保证效率,引导良性竞争。相比于欧洲国家在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领域的巨额社会支出,未来起点收入为中国年轻人保留了个体和家庭自由支配资金的选择权,保留并完善了市场竞争机制,提倡效率的重要性,对优胜劣汰的空间持宽容态度。其三,未来起点收入有利于实现区域和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为全体年轻公民提供等额起点收入,将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区域和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帮助贫困落后地区留住一部分年轻人,培育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人力资源。

    未来起点收入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解决国内消费市场增速不断趋缓的问题,进而加速金字塔型社会结构向橄榄型社会结构的转型。未来起点收入方案可以立竿见影地提高年轻人的可支配收入。由于年轻人口的边际消费倾向高,其可支配收入的上涨将有效扩张国内消费规模,进而使得中国强大的生产和制造能力能够切实服务于提高本国居民的生活水平。此外,内需的繁荣将为本国的高价科技产品创造巨大的消费市场,进一步激励生产技术的突破,实现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超大规模市场同时还将成为中国在国际博弈中的“权力杠杆”,因为在总供给过剩的全球市场体系中,市场即权力。

    未来起点收入将鼓励国民生育,积极应对中国社会的少子化、老龄化问题,同时鼓励人们学习深造,提高劳动力素质和人口质量,有利于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未来起点收入将降低父母对子女的养育成本,改善生育意愿,提高生育率。0~18岁的未成年人的起点收入将由其父母代为领取,且其中大部分由父母支配。鉴于中年人没有按月领取未来起点收入的资格,仅有一笔一次性的教育补贴,“养儿”将成为保证一个家庭在夫妻二人中年之后依然能够领取起点收入的重要渠道。换言之,“养儿”可以“防老”。不仅如此,生育意愿的改善将为高端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更为宽广的选“才”空间,由于出生人口的增多,精英产生的数量也会增多,进而带动人口质量的提升。

    此外,未来起点收入方案还将缓解人工智能时代的失业问题,补贴技术进步的受损者,维持社会稳定;普遍提升中国人的道德水准,降低社会治理成本;丰富宏观财政政策手段,加速数字货币的普及,提升统计信息的精确度,有利于精准施策;扩大以本币计价的国债池子,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带动教育产业蓬勃发展;提升中国人民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感,吸引海外优秀华人回流;等等。

    对潜在风险与挑战的回应

    所有的政策都有代价和风险,未来起点收入方案也不例外。本文在设计方案时,已经充分考虑到可能的质疑和担忧。本文认为,这些担忧和质疑是不必要的,未来起点收入的利远大于弊。

    首先,大面积地借债和发放资金,是否会带来高通胀?我们认为,在少子化、老龄化的工业社会,由于年轻人的新增需求有限,而科技进步带来的产能扩张近乎无穷,因此通胀难以维持高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制造国,且少子化、老龄化问题严重,所以需求增量与供给潜能之间整体上不会持续存在大缺口。

    其次,直接给年轻人发放现金,是否会导致他们变得懒惰,不愿意工作?未来起点收入不是“大锅饭”,它的宗旨是为年轻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人生的结局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努力。该方案的金额并不足以使他们过上富足的生活,更重要的是,35岁之后就不再有按月发放的现金流,这意味着他们必须在35岁之前为后半辈子的财务状况打好基础。它也不会导致大规模的懒惰和怠工,起点收入仅与领取者的年龄有关,而与他们是否工作无关,工作能带来增量收入,因此,“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激励机制并未被抑制。此外,从实践看,世界各地关于全民基本收入的实验表明,发放基本收入并不会降低领取者的工作意愿。

    未来起点收入可以庇护中国年轻人不被资本剥削,让他们不必为了一日三餐而从事低价值或有害身心健康的劳动。它将赋予年轻人充分参与社会竞争的机会,使社会纵向流动性大大增强,允许底层家庭的年轻人有机会去竞争那些更有挑战、更有意义的工作岗位。

    再次,该方案是否会使财政负担太重,债务积累太多,宏观经济风险太大?从动态的观点看问题,未来起点收入不会给财政带来沉重负担。年轻人的边际消费倾向高,发放给他们的起点收入将较大比例地转化为消费支出,市场的繁荣会带来更多投资,进而带动财政收入的增长,这种财政收支的“回旋镖效应”使得赤字的积累速度远低于美欧设想的全民基本收入和美欧实践中的医疗、教育和养老福利制度。未来起点收入也不会使政府债务水平达到难以承受的程度。如图4所示,中国中央政府的债务率非常低,与其他工业化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更重要的是,国债风险的高低,关键不在于债务率的高低或者上升速度的快慢,而在于债务定价货币的发行权在谁手上。中国发行以本币计价的国债,不仅是可持续的,而且是非常必要的。

    其四,国债和央行资产负债表扩张,是否会带来美国那样的资产价格上涨,最终导致贫富分化进一步扩大?这一问题的实质是质疑未来起点收入是不是要重走美国“脱实向虚”的老路。本文认为,中国要汲取美国的教训,但并不意味着凡是美国做过的事情我们都必须反其道而行之。央行扩张资产负债表买入国债,是否会导致资产价格上涨,取决于这笔资金的使用过程“利为谁所谋,权为谁所用”。

    中国和美国之间的最本质区别,既不在于央行是否独立,也不在于政府债务率的高低,而在于国家性质和执政理念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的民生福祉。2008年以来的多轮量化宽松中,美国不断扩张央行的资产负债表去购买国债,但所得的资金中直接发放给本国民众的部分只占很少的比例,主要部分还是用来购买金融市场上的股权和企业债等高风险资产,拯救破产的华尔街金融机构。而未来起点收入的设计理念,则是将通过发行国债筹得的资金补贴给各个阶层的年轻人,使资金进入消费以拉动生产、研发和高质量就业,而不是进入金融系统压低利率、拉抬资产价格。未来起点收入的政策目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共同富裕,通过向年轻人发放资金,再配合以遗产赠与税、移民脱籍税等税收调节,使中国的贫富分化指标进入缓慢而持续的下降通道。

    最后,该方案的受益者是年轻人,是不是难以获得中老年人的支持,且对他们不公平?在同一个族群中,年轻人是中老年人生命的延续,是后者奋斗的价值寄托。在坚持个体价值本位的欧美文化中,资金的分配对象是否覆盖到全民,也许是一个值得争吵的大问题;但在坚持集体价值本位的东亚社会,由于文化传统强调发展教育、倾向储蓄,重视培育年轻人,这根本不是一个大问题。更何况,在过去三十年里许多大城市房产价格相对于工资出现了数倍的上涨,造成了代际剥夺的现实,未来起点收入因此可被视为恢复代际公平的一项必要举措。

    结语

    本文提出了一套全新的再分配方案——未来起点收入,旨在为年轻人提供公平利用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竞争、实现自我发展的机会,是共同富裕时代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新型治理方案。一方面,未来起点收入方案着眼于“公平”,给每个公民一生三次相对平等地站到起跑线上的机会:给年轻人直接发放资金,就是给普通家庭的年轻人一个相对公平的参赛资格;给成年人一次接受再教育再培训的资助,就是让人在面临技术变迁和社会变迁的冲击下,获得一次重启人生,实现复合式成长的机会;给小孩子发钱,就是给中下层人民一个结婚并生育下一代从而将自己的基因遗传下去的机会。另一方面,未来起点收入方案关注“效率”,它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相兼容,它能扩大中国市场的总需求,它为人工智能和数字货币的普及带来的社会冲击提供缓冲,从而为科技进步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在新时代,要兼顾推进共同富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做大本土市场规模,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确保中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抑制新生人口过快下降,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等多重政策目标,就必须出真招、实招、硬招。本文认为,当前国内许多问题的共同核心症结就在于分配和再分配体系没有与时俱进。实施未来起点收入,正是解决上述难题的一个重要抓手,是中国实现从出口导向、低工资低福利、以资本为中心的旧发展模式,向以内循环为主、贸易均衡、高工资高社会支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模式跃迁的重要途径。一纲举而众目张,这个看似简单的方案背后,凝结着对苏联道路、美国道路和欧洲道路的批判与借鉴,具有深刻而前沿的政治经济学思想基础。我们相信,未来,在各界人士的多方努力下,通过深入研究和反复改进政策细节,未来起点收入的构想最终可以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制度创新做出一定贡献。

  • 顾准:直接民主及其他

       1973年4月20日 

    一、直接民主的理想,来自《法兰西内战》  

       一个人,要民主,又被“议会清谈馆”、“国家消亡”等等唬住了,当然不免向往直接民主制。他认为,这种民主制,应该是从基层开始的,采取公社形式的,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即使要派代表(可不是代议士,虽然在英文中代表和代议士都是Represent),也必须是可以随时被选民撤换的;又这个代表机构,必须是真正的主权机构,等等。
       不过,直接民主的概念,其实是西方文明的产物。所以,有必要从西方史的演变来看一看他们究竟怎样搞的。《法兰西内战》中的公社制,是西方文明的产物。看一看他们现在议会政治和政党制度怎样演变过来的,它和直接民主制的递嬗关系如何等等。
       还想讨论一下更切近我们的当代的问题。
       1. 雅典是直接民主的原型。
       据亚里士多德的《雅典政制》,雅典有九个执政官,其中一个首席执政官。他们都是无给(无薪俸)职。
       雅典除元老院外,没有类似部局会之类的常设官僚机构(英语Bureau就是局,机构;Bureaucracy,官僚政治,就是由这些雇员组成的机关统治的政治,以相对于由元老院之类的议会直接统治的政治)。整个雅典城邦,只有极少数几个打更的、通讯员之类由公家养活的公务员。军队由自己出资装备的公民——民兵组成;将领,临时推举;执政官中有一人是大将军,战时统率军队。
       其所以如此,是因为雅典民主,其实是贵族政治——商业贵族及其子弟有钱,从政是体面事情。
       不过,当政既然要经过选举,就必须有受选民(他们可并不都是贵族,极大多数是自由工商业者和自由农民)欢迎的政纲。当政时期干得不好,下次就选不上。雅典还有一种有趣的贝壳放逐法。一个政治家,给公民大会判决为有僭主的野心的时候,尽管他打仗打胜了,从政成绩很好,也可以加以放逐——赶出雅典,并不杀头。
       雅典在和斯巴达打了一次筋疲力竭的战争(伯罗奔尼撒战争)以后,衰落了。亚力山大从马其顿统一了希腊(至少有二三十个雅典这类的城邦),一直打到阿富汗,建立了大帝国。后来这个大帝国分裂成几个帝国,不过这些帝国,都是凭借希腊文化统治东方民族,是彻底东方专制主义的。
       2. 罗马兴起得晚,它深受希腊文化的影响。有历史的罗马城邦,只经历了短期的王政就实行了雅典式的民主。这有元老院,选出两个执政官(现在的圣马力诺这个小共和国还有共和罗马的遗风),任期二年。作战,由执政官当统帅。大政方针,全由元老院决定。军队,也由自行出资装备的公民军组成。罗马人还有一种“法律呆子”脾气,大小事情都要通过元老院用立法形式来确定。我国解放以前的大学法学院,有一门必修课罗马法。契约、债权债务、所有权,他们都咬文嚼字地订成法律,如此等等。
       共和罗马只有现在罗马城及其周围一小块地方,所以它也是城邦。罗马人好战,虽然罗马城还被高卢人攻破过,不过它终究先是征服了全意大利,后来和迦太基(现在的突尼斯地方,由腓尼基人组成的一个商业国家,腓尼基人是犹太人同族,老家在黎巴嫩的西顿、推罗等处)打了几十年生死存亡的仗,直到这时候,罗马还是城邦共和国。不过征服中的俘虏越来越多,原先都是自耕农民的公民,现在专门打仗去了,分到奴隶的人成了奴隶主。贫穷又不打仗的公民,共和国免费发给粮食,逐渐成了彻底的寄生阶级。可是他们还有选举权,打仗发了财的统帅们对他们施舍。共和罗马就这样准备了帝国罗马。
       打胜了迦太基以后,罗马征服了现在的法国、西班牙、希腊、巴尔干全部、小亚细亚、埃及、北非,把地中海周围都统一起来了。征服和防守征服的土地,使军队成为雇佣军(原来是公民军),它造成了军阀,军阀自然变成皇帝。不过,罗马的皇帝还由元老院选举,事实上有世袭制。皇帝却从来不敢说他“富有四海”,不敢说他统治下的人民都是他的臣妾。甚至,拉丁文的Emperor,不过是“掌军政权的人”,不是“主人”。皇帝称为“主人”,那已是西罗马帝国接近灭亡的时候了。
       至于4世纪以后的东罗马帝国,即拜占庭帝国,那是长久承袭了东方专制主义的。所以,马克思称之为“没落帝国”。 

       二、中世纪的欧洲,它怎样转变到“宪政时期”的?  

       罗马的灭亡,是由于蛮族的入侵。蛮族是日耳曼诸族。经过一些变迁,他们实行了孟德斯鸠所称的“等级君主制”。这就是说,君王对所属诸侯(诸侯对从属他的小诸侯和骑士也一样)相互间有比较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上面不得侵犯下面的权利。初期,君王和诸侯一样,靠他自己的庄园的农奴来供给,而且,直到后来根本没有普遍全国的“田赋”。农奴只对他所属的长上负有贡献和徭役的义务。军队,是由封建骑士组成的骑士军队,所以中世纪欧洲历史上,从来没有“坑长平降卒40万”那样的事,最大的军队也不过几万人。
       据英国的梅因考证,这种等级君主制,是蛮族在作为罗马帝国的邻人和雇佣兵的时候,从罗马法的契约观念那里脱胎出来的。十七八年前,我惊讶卢梭怎么写出他的《民约论》(《社会契约论》),后来懂得,那不过是他们历史传统的结果。
       中世纪西方城市也不同于中国的城市。中国的城市,历史上最早是朝廷所在地。手工业是王室的,同时在法律上是皇帝的私产。汉武帝时,城市的税收进入少府(帝室的财库,不是帝国的财库)。西方的城市,是由向封建主付钱赎买了他的农奴身分的自由民自治的,公社(Comune;Communism,其实是公社主义)是城市的政治组织形式。它们对谁也不担负什么义务。它得防卫自己。它本身好像是一个城邦。
       十四五世纪以后,在我们熟悉的英、法大革命以前,西方经历过一段开明专制主义时期。那些有名无实的国王,要统一民族国家,削弱诸侯的独立性,他们所依靠的办法有几条:(1)组成等级会议;(2)和城市联盟来巩固王权;(3)对外作战;(4)把诸侯弄到宫廷里等等;逐渐统一军权和政权。直接的征服(即王室消灭诸侯,使之“郡县化”),是有的,不过,这显然不是主要手段。
       这样,议会制度就逐渐形成起来。
       英、法的大革命当然是重要的转折点,不过,若没有以上的历史背景,那些革命也还是不可理解的。 

       三、议会的渊源及其演化 

       议会,是在等级君主制的根子上长出来的。最初的英国议会,只有一个等级:诸侯。有名的大宪章,是英国诸侯反对国王违反惯例、侵犯诸侯利益,起来造反所争得的王室对诸侯的“不侵犯诺言”。城市生长起来了,商业发达了,关税成了王室的收入了,王权利用城市来搞统一。议会的成员,从诸侯这一个成分,扩大到包括城市代表,逐渐地,议会就成了“和平的”阶级斗争的集中舞台。“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也可以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议会内争取不到妥协,就在议会外用战争来决定问题。17世纪的英国革命和18世纪的法国革命,议会都是斗争的中心。对比中国的历史,这又是中国人所不能理解的。
       议会的演进史,是其所包含的成分逐步扩大、民主权利逐步下移的历史。这就是说,开始只不过是等级君主制下封建的权利义务关系,最后成了民主政治唯一实现途径的议会政治,封建君主和诸侯的斗争,本来和农奴毫不相干。但是少数特权人物之间的斗争,只要它是遵循一定的章程,而并不完全通过暴力,只要这种斗争的每一个方面,按照这种章程,必须力求取得群众的支持,它就势必要发展成为议会政治。举一个例,英国大宪章,因为诸侯不许王室向他们非份勒索,规定朝廷要征收钱款必须取得议会同意,从这里就发展出来“不出代议士不纳税”的口号。开始,它成了资产阶级的斗争武器,逐渐扩大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号召。这在中国也是不可想象的。中国只有“迎闯王,不纳粮”,从来没有过“不出代议士不纳税”的口号,现在还是没有。
       议会的演进史,又使民主政治演进到不同于城邦直接民主的代议政治。城邦的直接民主,行政权立法权、统一于公民大会和元老院,没有“朝廷”和“行政机关”与议会之间的对立。现在,议会是在诸侯对抗王室中成长起来的,议会代表立法权,而“朝廷”代表行政权。孟德斯鸠把它系统化为三权分立的宪政制度。
       有一个具有立法权的议会,势必要演化出政党来。通过一个议案时的赞成派,演化成为执政党,反对派演化成为反对党。也唯有一个有立法权的议会,才使政治和政策,成为公开讨论的对象。否则的话,政治和政策,永远是由“时代的智慧和良心”躲在警卫森严的宫廷里作出决定。 

       四、英国革命、法国革命中的议会  

       英国革命以前,英国议会已经存在了好几百年了。革命中王党和革命党的武装斗争,是议会中的政治斗争的延续。克伦威尔之成为革命军的统帅,以及后来成为“护国主”,都是议会任命的。虽然克伦威尔的独裁,事实上消灭了议会。“光荣革命”以后,英国议会实际上取得了全部政权,王室不过是傀儡。
       不过,直到1832年以前,英国议会实际上是贵族把持的。作为议员,是土地贵族的特权,王党由贵族组成,民权党也由贵族组成。后来的历史家说,19世纪及其前,英国资本主义猛烈发展时期,资本家的任务是打算盘,挣钱。大官、将军、大使以至其他权势职务,全由贵族包办。
       和这种怪现象同时发生的是法国革命中议会的变化。大革命初期的议会,是英国式的。到国民公会-公安委员会时期,国民公会集立法权和行政权于一身,它是古罗马式的、由代表组成的直接民主机构了。
       达到这一步,通过了恐怖主义。那是真正革命的,和当时死气沉沉的英国议会来比较,尤其如此。
       不过,国民公会时代,其实为拿破仑皇帝铺平了道路。也许应该说,是巴拉斯的反动,而不是革命的国民公会给拿破仑效了劳。不过,我们也可效法鲁迅“娜拉走后怎样”的口吻,问一下,罗伯斯比尔不死,而且彻底胜利了以后怎样?也许,答案是罗伯斯比尔自己会变成拿破仑。不过这个拿破仑也许不会称帝,不会打算建立一个世袭的皇朝。也许,区别只不过是这一点点。这种区别在现代来看,无关重要。希特勒说过,皇帝(红胡子腓特烈)建立第一帝国,宰相(俾斯麦)建立第二帝国,士兵(他自己自称为社会主义者,不过是国家社会主义。戈培尔曾经是一个地道的马克思主义者)建立第三帝国云云。  

       五、直接民主是复古,事实证明直接民主行不通  

       其实,1789年议会转为国民公会是复古。马克思说过,历史总要出现两次,第二次是讽刺剧。法国大革命时代的风尚是要复共和罗马之古,亦即复直接民主之古。《法兰西内战》倡导直接民主,一方面是要消灭异化,一方面也是复古——复公民大会之古,也是复共和罗马之古。
       如果用一种客观的批判的眼光来读《法兰西内战》,为“新法兰西政制”描绘一幅图画,你会看到:
       1. 它主张法国各城市都组成巴黎公社式的公社。一切城市公社,都是直接民主,决非代议政治的。乡村怎么办,说得很含糊。直接民主,当然不存在执政党和反对党。那么,像1870年的公社内部也存在过政策互有区别的政派,它们相互关系如何?是不是也像罗伯斯比尔一样,反对派都归入反革命派,加以消灭?
       2. 它主张,共和国是各公社的自由联合体。共和国要不要一个中央政府?如果要,今天我们聚讼不休的条条块块问题如何解决?《法兰西内战》显然主张彻底的“块块主义”。那么“块块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尤其如果彻底消灭私有制,“块块之间”的产品交换怎么办?按《反杜林论》,块块之间的交换决不可以通过货币,那么通过什么?
      3. 《法兰西内战》主张,自大革命以来,历经两个拿破仑皇朝建立起来的官僚机构要彻底打烂(今天人们对于“彻底打烂旧政权机构”的意思,作了彻底的歪曲),要恢复雅典时代的简直没有行政机构的作法。你想想,行吗?
       4. 取消常备军。这事实上是恢复雅典和共和罗马的、民兵的、公民的军队。行吗?这个主张,现在苏联和我国,只在“民警”这个词上留下了痕迹。可是,“民警”,难道是马克思的不领饷、轮流义务服役的民兵的原意吗?
       现在人们读《法兰西内战》,对《法兰西内战》究竟说了些什么,历史渊源如何,并不去探究,甚至一概不知道。至于拿它跟现实生活对照一下,用批判的眼光来观察它究竟行不行得通,当然更是无从谈起了。  

       六、考茨基的争论 

       考茨基说,当代行得通的民主,只能是保留行政机关(亦即保留官僚机构)实行代议政治,还要让反对派存在。
       考茨基是和平过渡论者,他的和平过渡论,事实上给希特勒准备了第三帝国。他错了。
       列宁强调直接民主的无产阶级专政,夺取了政权,扫荡了沙皇政治的污泥浊水,他对了。他和考茨基之间的区别,是无畏的革命和胆怯的庸人之间的区别,这是无疑的。
       问题还在“娜拉走后怎样”。列宁相信直接民主,他甚至有充分的勇气,在布列斯特和约订立之后,解散了全部军队,用赤卫队(亦即公民的民兵的军队)代替常备军。他说,“机关”,不过是会计和打字员,可以由无特权的雇员组成;他说,群众的统计监督可以代替企业管理和政府阁部。列宁的计划委员会是由技术专家组成的,它不是什么经济管理机构。
       实行的结果是:
       苏联的军队是全世界最大的一支职业军队;
       它的官僚机构是中国以外最庞大的机构;捷尔任斯基的契卡成了贝利亚的内务部;
       以工厂苏维埃和农村苏维埃为基层的直接民主制,列宁生前已被工厂的一长制所代替;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嬗变为一切权力属于党,再变而为一切权力属于斯大林。 

       七、一段美国史  

       饶有兴味的是美国开国以后的一段历史。华盛顿是一个大地主,只因为大陆会议实在没有别人可以带兵,他才成了总司令,而战争确实也是艰苦卓绝的。英军打败了,康华利投降了,华盛顿部下的将领,还有他部下的一个政治家,汉密尔顿要拥戴他为国王,华盛顿坚决拒绝,为了表示决心,他干脆离开了军队。
       华盛顿当总统只当了两任,第三任就拒绝参加竞选。后来的几任总统,亚丹姆斯、杰弗逊都有名望,尤其是杰弗逊,罗素还立了一个专门名词,叫做杰弗逊民主主义,一种全力扶持独立小农场主(我们称做自耕农,后来的宅地法规定,国家以低价卖给每户3600亩土地)的民主主义。
       那位主张王制的汉密尔顿也没有杀头。他违反潮流,没有当上总统,不过成了“联邦党”的创始人。联邦党着眼于发展海外贸易,反对袒护穷人的民主主义,有严重的贵族倾向。不过他的联邦党,和主流派的党对峙,成为美国后来两党制的基础。
       所以,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大陆会议中的主要角色,都在政治舞台上露了一手。以此来比喻1917年,那就是斯大林、布哈林、托洛茨基轮流当了总统。并且,联共分成两个党,先后轮流执政。设想一下,这么办,十月革命会被葬送掉吗?我不相信。吹嘘世界革命的托洛茨基上了台,他还得搞五年计划,他还是不会冒什么险用武力输出革命。正相反,因为执政者总有反对派在旁边等着他失败,等着他失却群众的拥载,等着下次选举时取而代之,随便什么事情不敢做得过分,更不用说把真理过头成为荒谬了,后来苏联发生的一切弊害的大半倒反而是可以避免掉的。
       当然,唯有美国(这个由新教徒移民组成的国家)才会有华盛顿。华盛顿其人,如果生在俄国(这个专制沙皇,又兼东正教教会首脑的野蛮落后的俄国),即使不成为斯大林,也不可能是华盛顿。  

       八、“议会清谈馆”与“党外有党,党内有派”  

       不说各个国家的历史传统,现在来谈谈对两党的议会政治的一个主要批评:“议会清谈馆”。
       议会政治必然有我们十分看不惯的地方。议会里有一套“战术”,为了阻挠议案通过,可以有冗长的演说发言,可以有议员互相抛掷墨水瓶,可以动武。通过一项法案时,要“三读”,讨论法律条文时咬文嚼字。无关重要的议案,也按正式的议事程序,可以有演说者对空座侃侃而谈的奇观。选举时会有五花八门的“抬轿子”,语客,地方大亨(杜月笙这一流人物)包办选举等等,当然也不少了大大小小的贿赂。这些都不过是形式。更使某些哲学家看不惯的是,这全套东西表明一个民族没有领袖,缺乏领导,也就是等于没有“主义”。而且,那种咬文嚼字的议会讨论,真叫做庸人气息十足。
       刚从德国,这个盛行黑格尔主义的德国到达伦敦的恩格斯,就是这样看待英国的。恩格斯也好,马克思也好,其实都是拿破仑第一的崇拜者,而黑格尔则曾称拿破仑是“世界精神”。黑格尔主义其实是哲学化了的基督教,英国的卡莱尔是个英雄崇拜的神秘主义者,恩格斯从他那里获得启发,相信绝对真理的人和狂热的基督教徒一样,都讨厌庸人气息,赞美一天等于二十年的革命风暴,自然要对议会清淡馆深恶痛绝了。何况,把轰轰烈烈的1793年的国民公会和死气沉沉的英国议会对比一下,那种只计较一寸一寸前进的英国精神又算个什么呢?
       我赞美革命风暴。问题还在于“娜拉走后怎样”?大革命要求铁的纪律,大革命涤荡污泥浊水,不过,新秩序一旦确立,那个革命集团势必要一分为二,“党外有党,党内有派,历来如此”。这时候怎样办呢?按逻辑推论,任何时候,都要一分为二,你总不能用“我吃掉你”来解决啊。用“吃掉你”解决以后,还是会“一分为二”,不断演变下去,势必要像蜻蜓一样把自己吃掉。既然总是要一分为二,干脆采用华盛顿的办法不好吗?——比如说,我设想,不久后若能解决目前“政令不一”的现象,《文汇报》还该办下去,让它形成并代表一个派别。有一个通气孔,有一个吹毛求疵的监督者,总比龚自珍所说的“万马齐喑究可哀”可好一些吧。
       至于弊病,哪一种制度都有,十全十美的制度是没有的。这个人世间永远不会绝对完善,我们所能做的,永远不过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还有,弊害不怕公开骂,骂骂总会好些。 

       九、“保护少数派”是两党制的口号 

       1957年前后,我们这个一党制的国家也响亮过“保护少数派”的口号。其实,这是英国的穆勒说过的话,是地道的两党制口号。
       少数派所以要保护,是因为它的政纲今天不被通过,今天不合时宜,若干年后,倒会变成时代的潮流。我们这个人间也是螺旋形前进的,看来像走马灯,老转圈,其实一圈转过来,向前进了一寸。革命是直接前进,不过,1789—1793年,只占法国近代史约200年的2%。人间世的基调是进化,革命则是进化受到壅塞时的溃决。100年中可以有那么几天,一天等于二十年。要求每天都等于二十年,是要闹笑话的,这种笑话我们经历得够了。 

       十、“当家作主”,“领导”,“竞争”武斗的两派变成乒乓球的两方,精神贵族  

       直接民主的口号是人民当家作主。可是,希腊史上留下来的还是一些英雄。“人民当家作主”其实是一句空话。
       从马克思起,社会主义在“民主-专政”问题的争论中所要实现的是对人民的“领导”——说得最彻底的是列宁:“马克思不是自发产生的,是少数人搞出来向群众中灌输的”(不是原文)。其所以和“议会清谈馆”格格不入,是因为那种清谈馆和“领导”概念是大相径庭的。
       两党制的议会政治的真正的意义,是两个都可以执政的政治集团,依靠各自的政纲,在群众中间竞争取得选票。你仔细想想,这是唯一行得通的办法。
    我们实际上不可能做到人民当家作主,那一定是无政府。我们要的是不许一个政治集团在其执政期间变成皇帝及其宫廷。怎么办呢?不许一个政治集团把持政权,有别的政治集团和它对峙,谁上台,以取得选票的多少为准。要做到这一点,当然要有一个有关政党、选举的宪法,好使两个集团根据一套比赛规则(宪法、选举法)变成球赛的两方,谁胜,谁“作庄”。
       我们不是有过武斗的两派吗?现在这两派还在互不服气。这简直成了社会不安定的根源。使武斗的两派服从民主规则来竞赛,祸乱的因素就可变成进步的动力。
       轮流作庄就是轮流当少数派。轮流着来,走马灯——螺旋就转得起来了。
       甚至两个党政纲没有差别也是好的。大将军艾森豪威尔不仅没有成为皇帝,还痛切地指出了美国有一种军界-工业界膨大的威胁。
       当然,这样一定会产生一种职业政治家的精神贵族。不过这又有什么可怕的呢?像我们这个农民占80%的国家,不仅现在的政治家(不论他原是工人出身的)是精神贵族,科学家、工程师是精神贵族,中学教师还是精神贵族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唯一的办法是培养更多的贵族,“贵族”多如过江之鲫,他们自然就贵不起来了。陈毅就说过,日内瓦会议时他受到了各国外长的特殊的尊敬,因为那些外长,只当一任,下台就是平民,哪里有一个元帅的威风。那个发表了白皮书的艾奇逊现在在当教授,费正清其实是基辛格的老师。美国工人子弟上大学的比例越来越多。唯其多,美国现在倒有一种强烈的呼声:美国社会上有一些底层的集团,子女受不到足够的教育,成不了科学技术日趋发达的社会中的有销路的劳动力。天天在反对精神贵族的中国,那些贵族们下乡两年回来以后,他们的贵族气味打掉一点没有?而现在高叫的是落实政策,其实是照顾贵族。农村里冬天无鞋的孩子们,又提不到议程上来了。我们要的是进步,向后看齐实在是进不了步的。  

       十一、官僚机构和代议政治  

       行政机关,亦即官僚机关当然是取消不了的。不过常务的行政机关应该稳定,要换班只是政务官。
       这一点其实已经无须解释了。行政事务本身是复杂的专门行业,政党所争论的是政策问题。
       其实,在政党政治下面,部长和司长、科长的关系也不是像现在那样的“领导”关系。常务次长和司长干他们的日常性的专门性的行政工作,他们可以为这种政策服务,也可以为那种政策服务。社会日趋复杂,国家机关不能没有,打烂(其实是取消)国家机器是办不到的。
       不过,唯有有了真正的议会,不仅政策受到监督,日常行政也可能受到监督。你别看清淡馆的议会,我们的代表大会中,章乃器对预算提出一个问题,财政部还忙了几天呢。眼睛愈多,无法无天的事情愈可以减少。
       所以,论到夺取政权,考茨基错了。论到“娜拉走后怎样”?考茨基对了。
       对于我们来说,这一套全是进口货。不过,不进口不行。  

       十二、李自成、洪秀全和1957年  

       你说到李自成和洪秀全。何必设想他们如果胜利怎样呢?朱元璋不是一个李自成吗?农民造反,没有知识分子成不了事,而刘基、宋濂、牛金星、李岩这一类人,除四书五经、廿四史而外,还能读到什么?不按照老一套,他们能够建立一个有效的政权吗?萧何是秦吏,西汉的法制全套照搬商鞅、李斯那一套,正因为如此,汉武帝才做了第二秦始皇,拓疆千里。洪秀全已经沾到一点西方味儿了,可是他只搬来了令中国士大夫十分厌恶的“天父天兄”,其他一切都是皇朝旧制。太平军中开始还有点军事共产主义的味道,可是天朝田亩制度只是一纸空文。那种军事共产主义的东西,在朱元璋军中也有(朱元璋“明教”起家,明教是波斯传来的袄教的中国版),当了皇帝以后,在史籍中把这一套涂抹得只剩下一点影子了。
       所以“思想要靠灌输”,一点也不错。“枪杆子、笔杆子,靠这两杆子”,一点也不错。
       五四的事业要有志之士来继承。民主,不能靠恩赐,民主是争来的。要有笔杆子,要有用鲜血做墨水的笔杆子。  

       十三、补论:何以“人民直接统治”的民主是不可能的? 

       上面“当作家主”一节,对此论述未详,补加申论。
       首先,历史上直接民主只存在于“城邦”中。现在没有城邦国家,都是民族国家,而且,国家还在超越民族的界限,变得愈来愈大了(注意西欧共同市场向西欧邦联发展的趋势)。你想一下,势必得出这样的结论,这样的国家,若不是苏联、中国型的,只能是议会与行政权并存,有政党轮流执政的民主国家。
       还可以作一些理论的探讨。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一点不错。历史学家写社会经济史的时候,也一定是这样写的。马克思在这方面的功绩,永远不会被遗忘。然而一部政治史,却永远是帝王将相、政治家、思想家的历史。理由何在?列宁作了最妥当的回答: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
       进一步发展列宁的命题,可以推论:陈胜、吴广代表了秦二世时农民造反的愿望,这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证明。但是,陈胜、吴广出来了,历史只能记载陈胜、吴广的活动,不可能记载千千万万农民的活动。而且,事实上秦汉之际的历史,主角是陈胜、吴广、刘邦、项羽、李斯、赵高。农民群众所扮演的角色是响应号召,当兵,战死,其中极小部分有战功,封侯,当了小官小吏等等。结果,广大农民群众的处境改善了些,活得下去了,但是在政治上当家作主,并没有轮上他们。这不仅在专制主义的中国是如此,在大革命以后的法国也是如此。1949年以后的中国也是如此。哪一次和平的阶级斗争,其结果也莫不如此。
      所以,问题的焦点,只好退一步。不要奢求人民当家作主,而来考虑怎样才能使人民对于作为经济集中表现的政治的影响力量发展到最可能充分的程度。既然权威是不可少的,行政权是必要的,问题在于防止行政权发展成为皇权。唯一行得通的办法,是使行政权不得成为独占的,是有人在旁边“觊觎”的,而且这种“觊觎”是合法的,决定“觊觎”者能否达到取而代之的,并不是谁掌握的武装力量比谁大,而让人民群众在竞相贩卖其政纲的两个政党之间有表达其意志的机会,并且以这种意志来决定谁该在台上。如果这一点确实被认为是唯一行得通的办法,那么,伴随着这种制度而来的一切可笑现象,只能认为是较轻的祸害。当然,这种祸害也要正视,也要逐渐减轻它。
       你还可以觉得政党、政派,无非是政客组成的集团,可以认为他们当主角的这种民主,很不光彩,感到和“人民作主”这个原则不合,因此还是要直接民主。你也可以认为,目前,人民教育水平不足,也许不幸只好如此。到共产主义时代,谁都知识丰富,目光明澈,那就不会如此了。
       可是,想一想,现代社会高度分工,一个工程师在其本行中精通一切,如果你和他谈政治,极可能是极其愚蠢的。既然如此,即使在文明进化到极高度的时候(我不说共产主义,你知道理由何在),政治也是一种专门的行业,有政治家,他们精心炮制政纲,争取群众拥护,以期取得政权。可是,在台上的时候,他们的地位也不过是瑞士的外交部长而不是大元帅陈毅,下台的时候,当一名教授,这对于民主的神圣含义,又亵渎了多少呢?
       何况,现在世界,尤其中国,还远没有到这个程度,人民群众在政治上永远是消极被动的,能够做到当前掌握行政权的人不发展成为皇帝及其朝廷,已经很不容易了。奢望什么人民当家作主,要不是空洞的理想,就会沦入借民主之名实行独裁的人的拥护者之列。要知道,人家让你读六本书,读巴黎公社史,目的就是让你反对两党制啊!
       再进一步说,人文科学中的一切东西,都是理论指导实践的,思想永远是灌输的。思想的产生,固然各有其物质生产方式的历史的根源(例如航海、商业、手工业、殖民的希腊城邦之产生民主思想,大陆的农业国家之产生专制主义等等),有阶级斗争的根源,但是,顺应时代潮流的思想,总还要通过思想家的头脑炮制出来,还要形成政派加以传播,才能形成时代的思潮。多元主义和两(多)党制,适合这个规律,不过它可以使有待于灌输的思想,不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出”的,而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这样,不同思想间经过斗争,思想本身可以愈来愈深化;而在相互斗争的各家思想的争鸣中,民智可以启迪。民智启迪,是科学发达的重要条件。“一个主义、一个党”的直接民主(当然不可能,它一定演化为独裁),唯其只有一个主义,必定要窒息思想,扼杀科学!

  • 刘欣:中国社会的中产化大转型

    过去40余年间,中国大陆经历了一场社会阶层结构的大转型。至今,新中产阶层在城镇社会已成占比最大的阶层,在都市社会中占比甚至比台湾地区和日本还要高。中国大陆社会的中产化大转型,为我们进一步认识新中产阶层的社会属性提出了重要议题,对如何治理“中产社会”提出了新要求。本文在为中产阶层提供理论定义和操作定义的基础上,以2017和2018年度CGSS、2017年度TSCS、2017和2018年度JGSS资料为主要依据,通过对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日本阶层结构的比较分析,以及对大陆都市中不同阶层间的比较分析,揭示大陆都市新中产阶层的特征,指出这些特征对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意义。

    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定位新中产阶层

    中产阶层(middle classes)有新老之分。老中产阶层的成员主要包括拥有私有资产的小业主、自雇者和小农场主等,而新中产阶级的成员主要指不拥有自己私有资产而受雇并靠领薪为生的经理人员、专业人员、营销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等。本文采用的是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的划分方式,但考虑到中国大陆农民的特殊性,将其作为一个单独阶层,而非老中产阶层的一部分来讨论。

    阶层地位是制度化的、由产权关系所规定的社会位置;产权(包括经济资产产权和人力资本产权)及其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应的协调机制,构成了阶层分化的制度基础。在政治体制不同的社会里,不同所有制经济成分的比重虽有很大的差别,但或多或少,都有公有经济成分和私有经济成分。

    在本文比较的三个社会中,日本的公有经济成分占比最小,20世纪70年代公有部门对GDP的贡献约占5%,从业者大约占整个劳动力的5%。台湾地区的公有经济成分占比居中,在20世纪40年代末约占90%左右,经私有化转型至1980年,公有企业在地区企业总资产中约占24%;从就业者构成来看,1981年公有部门受雇者约占全部就业人口的12.4%,到2007年下降到9.2%。大陆在计划经济时期,个体和私营经济基本被全面消除,1978年无一家正式注册的私营或个体企业。改革开放后,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不断下降,私有经济的比重不断上升;根据《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18)》,至2018年,公有部门非农就业人口大约占全部就业人口的18.8%。显然,在所比较的三个社会中都有一定比例的公有部门和公有经济成分。

    在公有制和私有制部门里,因产权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不同,而存在着相应的社会分层体系。在公有制部门里,经济资产产权和人力资本产权是嵌入在国家权威结构之中的,行政协调对产权配置和经营具有主导作用;而在私有制部门里,经济资产产权和人力资本产权的界定和执行,虽然离不开政府和法律制度的支持与保护,但市场协调对产权配置和经营居于主导地位。与两种协调机制相应,分别形成了权威型支配—服从结构和市场型支配—服从结构,进而,在这两种支配结构里,又分别形成了由支配者阶层、中间阶层和被支配者阶层构成的社会分层体系,即“双重分层体系”。在这样的双重分层体系里,不同的阶层地位是与特定的利益相联系的,由此形成了不同阶层地位之间的利益关系;这些利益关系,不但表现为权力大小和资源占有量差异,还制约着阶层成员的社会态度和行动。

    虽然现实社会都由混合经济成分构成,但是,在公有经济成分占比很低或私有经济成分占比很低的社会里,分层体系的双重性则几乎可以忽略。比如,中国大陆在计划经济时期,因私有经济成分很少,社会分层体系主要是权威型支配—服从的阶层结构;而在自由市场经济里,公有经济的占比很小,行政协调的作用也很有限,社会分层体系主要是市场型支配—服从的阶层结构。在当前中国大陆转型经济里,因公有经济成分的比重远高于日本和台湾地区,双重分层体系的性质就表现得更为突出。

    与双重分层体系相应,新中产阶层可进一步分为“公职新中产阶层”和“市场新中产阶层”。以当前中国大陆为例,在党政机关、公有企事业组织里,行政协调居于主导地位,形成了权威型支配的阶层关系和相应的权威型支配—服从结构。在这些组织内,居于支配地位的是党政事业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董事长、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集体或集体控股公司董事长、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或集体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有行政职务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等,他们构成了社会上层。居于从属地位的是技术生产和服务工人、非技术生产和服务工人,总体而言,他们居于阶层结构的下层。介于支配地位与从属地位之间的是公职新中产阶层。其成员包括党政事业中层以下干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行政办事人员,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部门经理、职员办事人员,集体或集体控股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职员办事人员,国有或集体事业单位的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职员办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等。公职新中产阶层是社会整体新中产阶层的构成部分。

    在私营或私营控股公司、私营事业经营中,市场协调居于主导地位,形成了市场型支配的阶层关系和相应的市场型支配—服从结构。在这些组织内,股东、业主、高管居于支配地位,技术生产和服务工人、非技术生产和服务工人居于从属地位。底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办事人员等,是市场新中产阶层的典型成员,也是整体新中产阶层的构成部分。

    综上所述,笔者划分出了六个社会阶层:社会上层、老中产阶层、公职新中产阶层、市场新中产阶层、工人阶层、农民阶层。

    表1报告了大陆都市、台湾地区和日本各阶层的收入状况。结果显示,无论在中国大陆都市、台湾地区还是日本,公职新中产阶层、市场新中产阶层和老中产阶层的收入都处于中等水平;在各社会中都低于社会上层而高于工人阶层。表明笔者所构造的阶层框架,从收入分配来看,在三个社会中都具经验关联性。

    中国大陆的阶层结构大转型

    由于缺乏全国范围内的有效调查资料,我们很难估计1978年大陆的阶层结构。笔者据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10%抽样调查资料中的职业信息,计算了各阶层的规模。当时,城乡就业人口大约5.16亿,其中,社会上层约占1.2%,公职新中产阶层约占6.7%,工人阶层约占19.5%,农民阶层约占72.6%。1982年是改革早期,私营经济刚起步,从业人员约占0.74%。私营经济从业者主要是个体经营者,绝大多数可归入老中产阶层;私营经济的雇员很少,因此,当时市场新中产阶层在整体阶层结构中占比趋近于0。笔者据此估计,新老中产阶层当时合计约占7.4%。

    表2汇集了1982年三个社会的职业构成,可以作为当时阶层结构的大致参考。表2中的第2~4类职业属中产阶层,但因缺乏其他信息无法进一步区分公职新中产阶层、市场新中产阶层与老中产阶层。第1类职业主要属于社会上层,但一些低级别的负责人,应归入中产阶层。第5类职业中,有些服务人员属于中产阶层,有些属于工人阶层。虽无法完全与本文所用阶层框架对应起来,但根据这些资料也足以做出判断,改革前中国大陆的阶层结构呈典型的金字塔形。同期,中产阶层在台湾地区已超过32%,农业劳动者只占不到20%,阶层结构趋于橄榄形。而在日本,中产阶层已超过40%,农业劳动者只占10%左右,阶层结构更接近橄榄形。

    表3展示当前(2017~2018年)中国大陆城乡整体、城镇、大都市与台湾地区和日本的阶层结构。

    比较表2和表3不难发现,台湾地区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占比有所下降,中产阶层的比重进一步上升,阶层结构更趋橄榄形,但整体而言变动并不大。日本的农民阶层也有所减少,中产阶层有所扩大,但变动较台湾地区更小,过去40年间的阶层结构已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表3显示,从城乡整体看,中国大陆社会上层约占2.4%;两类新中产阶层合计约占30.3%,老中产阶层约占9.9%,新老中产阶层合计约占40.2%;工人阶层约占27.5%,农民(家庭联产承包者及农业工人)阶层约占30.0%。农民阶层的占比远高于台湾地区和日本,新老中产阶层的占比却都低于二者。整体来看,中国大陆城乡阶层结构已趋于橄榄形。

    城镇地区的阶层结构与台湾地区和日本的情形更为接近。农民阶层只约占11.1%;两类新中产阶层合计约占42.4%,已成为占比最大的阶层,略高于台湾地区的39.6%,但仍低于日本的47.2%;新老中产阶层合计占比达54.6%,但仍略低于台湾地区的56.7%和日本的58.7%。中国大陆城镇地区的阶层结构已与1982年日本社会的阶层结构相似,较城乡整体社会更接近橄榄形。

    在大都市样本中,农业劳动者的比重进一步缩小,只占约2.9%,与台湾地区和日本已很接近;新中产阶层的比重进一步提升至57.5%,是工人阶层占比(28.0%)的两倍多,比台湾地区(39.6%)和日本(47.2%)分别高大约17.9和10.3个百分点;老中产阶层在大城市中的占比,低于城乡全体样本和全部城镇样本中的占比,只有大约7.0%,远低于台湾地区的17.1%和日本的11.5%。值得注意的是,都市市场新中产阶层的占比,已成为占比最大的阶层,高达33.8%,比工人阶层28.0%的占比高出5.8个百分点。

    以改革前的阶层结构为参照,在改革开放后,中国大陆的阶层结构经历了一个中产化大转型。总体而言,当前城镇的阶层结构已与台湾地区和日本的橄榄形阶层结构比较接近;大都市的阶层结构已呈典型的橄榄形,新中产阶层的占比甚至比台湾地区和日本还要高。

    中国大陆都市新中产阶层的特征

    (一)二元性

    “公职—市场”二元性是中国大陆新中产阶层的一个突出特征。进一步分析表3可以发现,在台湾地区和日本,新中产阶层主要集中在私有部门。在台湾地区新中产阶层内部,公职新中产阶层约占16.4%,市场新中产阶层约占83.6%;市场新中产阶层的规模是公职新中产阶层的5.1倍。在日本新中产阶层内部,公职新中产阶层约占14.7%,市场新中产阶层约占85.3%;市场新中产阶层的规模是公职新中产阶层的5.8倍。

    而在中国大陆,在新中产阶层内部,公职新中产阶层占比明显较高,与台湾地区和日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大陆城乡整体、城镇、大都市的新中产阶层内部,公职新中产阶层的占比分别是36.9%、38.9%和41.2%,市场新中产阶层的占比分别是63.1%、61.1%和58.8%;市场新中产阶层分别只有公职新中产阶层的大约1.7、1.6和1.4倍,均远低于台湾地区和日本的相应比例。

    公职新中产阶层虽非社会主义体制的特有阶层,但这些显著差异,反映了社会体制不同所导致的阶层结构差异。

    (二)新生性

    从代际阶层流动方面来看,中国大陆都市、台湾地区和日本的新中产阶层在代际流入率方面,也存在着显著的不同。流入率衡量了在受访者所处的某个阶层地位中,父辈所处各阶层的占比,换言之,居于这一阶层的人,是从哪些出身阶层流入的。

    表4的结果显示,大陆的公职新中产阶层中,出身于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家庭者分别约占30.5%和17.8%,合计约占48.3%。在台湾地区,出身于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家庭的公职新中产阶层成员分别约占21.5%和16.6%,合计约占38.1%;在日本,出身于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家庭的公职新中产阶层成员分别约占14.6%和1.7%,合计约占16.3%。显然,在中国大陆有更高比例的人是第一代公职新中产阶层的成员。大陆都市市场新中产阶层的成员也有类似的阶层出身模式,有高达53.1%的人出身于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家庭。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这一比例则较低,分别为43.7%和24.3%。

    相较于台湾地区和日本,大陆都市的新中产阶层成员中有更高比例的人是出身于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家庭的第一代成员,具有明显的“新生性”。

    (三)主客观阶层地位的非一致性

    上文已指出,中产阶层在中国大陆都市阶层结构中的比重已经超过台湾地区和日本,新中产阶层的比重尤其如此。然而,在主观阶层地位上,中国大陆都市的新中产阶层却呈现出与客观阶层地位不太一致的认同,与日本社会相比,具有主观阶层地位向下偏移的特征。表5报告了三个社会各阶层的主观地位。

    日本各阶层的主观阶层地位认同均趋于中间阶层,认同中下、中间和中上的比例都高于85.0%;公职新中产阶层和市场新中产阶层认同中下、中间和中上的比例更是高达95%左右。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形成的“一亿国民皆中流”的全民中产意识,至今仍具有稳定性。这种意识对维持日本社会的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我们不妨以日本社会新中产阶层的主观地位认同为参考,来考察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情形。

    台湾地区的客观阶层结构与日本非常相似(见表3),但是,在主观阶层地位认同上,却表现出明显的向下偏移。各阶层中,认同下层的比例都高于日本,这在工人阶层和农民阶层中表现尤其突出,分别占50.7%和46.4%。公职新中产阶层和市场新中产阶层认同中上和上层的比例,均明显低于日本,而认同中下和下层的比例则显著高于日本,呈向下偏移趋势。

    与日本相比较,中国大陆都市的公职新中产阶层在主观阶层地位认同上,向下偏移的程度较台湾地区更大。认同中上及上层的约占9.5%,低于台湾地区的23.1%和日本的27.9%;认同中层的占44.6%,低于台湾地区的58.5%和日本的47.7%;认同中下和下层的占比分别是35.6%和10.7%,在三个社会的相应占比中均为最高。

    中国大陆都市的市场新中产阶层在主观阶层地位上,认同中上及上层的,比公职新中产的还要低,只占大约7.4%,低于台湾地区的13.0%和日本的17.7%;认同中层的占42.6%,同样低于台湾地区的46.7%和日本的53.2%;认同中下层的占38.4%,高于台湾地区的17.0%和日本的22.2%;认同下层的占11.6%,远高于日本的4.9%,但低于台湾地区的23.3%。以日本社会为参照,中国大陆的市场新中产阶层,在主观阶层地位认同上呈明显向下偏移的趋势。

    总体而言,当前中国大陆都市的新中产阶层的占比虽远高于台湾地区和日本,但在主观地位认同上却明显向下偏移。主客观地位之间的非一致性现象比较明显。

    (四)社会基础力量

    以上,我们通过不同政治体制的国家/地区之间的比较,呈现了中国大陆都市新中产阶层的一些特征。在中国大陆都市内部,比较新中产阶层与其他阶层,也呈现出一些特性,比如,新中产阶层具有女性占比较高、年轻化、教育水平较高等特点,限于篇幅,不再列表报告这些方面的统计结果。这里着重呈现新中产阶层的政治属性。表6报告了中共党员、提交过入党申请书者在都市不同阶层中的占比。

    表6显示,社会上层的党员占比最高,为35.6%,公职新中产阶层的党员占比略低于社会上层。市场新中产阶层的党员占比显著低于前两者,为13.2%,却显著高于工人阶层的9.5%。从是否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情况来看,也表现出类似的差异。社会上层与公职新中产阶层提交过入党申请书者的比例相近,都接近49%,市场新中产阶层的成员中提交过入党申请书者相对较低,约占26.9%,但高于工人阶层的19.7%。这些结果意味着,在大陆都市里,执政党在新中产阶层中是有广泛的社会基础的,甚至比在工人阶层中有更高比例的可依靠力量。

    无论公职还是市场新中产阶层,作为一个介于支配者与被支配者之间的社会阶层,都因所处社会体制不同,而在政治属性上表现出与所处体制相兼容的属性。中国大陆的新中产阶层,是在国家主导的市场经济转型进程中发育成长起来的,并得益于这一进程。尽管在许多方面,它与其他社会体制下的新中产阶层具有相似性,但是,自诞生之时起,它就有着与所处政治体制相适应的特征。

    总结与讨论

    本文将新中产阶层置于双重分层体系之中,基于调查资料,通过对三个社会的比较分析,以及对大陆都市不同阶层的比较分析,揭示了大陆都市新中产阶层的一些社会特征。

    改革开放后,中国大陆的阶层结构经历了一个中产化大转型的过程。当前,城镇社会的阶层结构已与台湾地区和日本的橄榄形阶层结构比较接近;都市社会的阶层结构已呈典型的橄榄形,新中产阶层的占比甚至比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还要高。在未来的发展中,大陆农民阶层占比还可能进一步下降,而市场新中产阶层和老中产阶层的比重都可能进一步上升。

    大陆都市阶层结构的中产化大转型,改变了社会参与力量的格局。庞大的新中产阶层,尤其是市场新中产阶层,已成为都市乃至城镇地区社会生活的主体人群,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这些阶层的壮大,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譬如,在都市基层社区治理上,过去那种以工人阶层为主要参与者的治理模式,在中产化转型之后是否依然有效,就是一个值得管理者高度重视的问题。对缺乏中产社会治理经验的社会管理者来说,面对占比最大的新中产阶层,尤其是市场新中产阶层,要更加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社会阶层的存在及其力量,要通过主动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拓展参与渠道,把全过程民主落到实处,平衡各方力量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探索中学会治理“中产社会”。唯此,才可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相较于资本主义体制而言,中国大陆的新中产阶层呈现出典型的公职—市场二元性特征。公职新中产阶层与市场新中产阶层,在分层体系中占据的结构性位置是不相同的,这会不会导致二者社会政治态度和参与的不同?对此,学界虽有讨论,但仍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问题。新中产阶层,尤其是市场新中产阶层,是在市场经济转型中成长壮大的,他们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法治观念、契约精神和权利意识。因此,以法制化的方式发挥这些阶层的力量,是实现社会善治的重要途径。

    大陆的市场新中产阶层,是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变迁的新生社会成分。从代际阶层再生产的过程来看,大陆新中产阶层的成员大都是该阶层的第一代成员。他们在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身份认同、社会参与等方面,缺乏来自上代人相应阶层的积累,甚至还可能因刚脱胎于工农阶层而在很多方面带有这些阶层的痕迹。他们需要建构自己的新身份,模仿、学习新中产阶层的生活方式,是一个学着去做新中产阶层的群体。因此,如何塑造大陆新中产阶层的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培育出一个既能担当中国发展使命,又能共享世界文明、参与世界共同发展的新中产阶层,事关中国未来的命运。

    中国大陆的新中产阶层在主观地位认同上,具有明显向下偏移的倾向。主客观地位之间的“非一致性”是社会张力,甚至是社会冲突的一个根源。在中国大陆,是什么因素导致了新中产阶层主观地位认同下偏?如何提升其主观阶层地位,使之与客观地位更一致,防止隐藏于地位非一致性背后的社会冲突显现出来?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问题。

    阶层作为政治生活的社会基础,其政治取向和参与至关重要。中国大陆的新中产阶层,从诞生之日起,就有着与所处政治体制相适应的特征。无论在公职新中产阶层还是在市场新中产阶层中,中共党员和曾有志愿入党者的占比都远高于工人阶层。对既有政治权威结构而言,中国大陆的新中产阶层包括市场新中产阶层,在社会政治态度和参与上,可能是一个比工人阶层还要温和的阶层。大陆新中产阶层与其所处政治体制相适应的特征,使之不同于资本主义体制下的新中产阶层。正因如此,如果把以西方社会为原型而形成的中产阶级理论和概念,直接套用在中国大陆中产阶层身上,并据此定性这一阶层的政治属性,那么中国大陆中产阶层,就会因在政治生活中不符合学者们的理论预期,而成为一个“谜题”。此外,将对西方中产阶级的偏见投射到中国大陆新中产阶层身上,还会使社会管理者陷入一种误区:把已经在整个阶层结构中占大多数的社会成分,推向自己的对立面。正如市场经济不是西方社会的专利一样,新中产阶层也不是西方社会的特有成分。在中国大陆,对已构成社会成分主体的新中产阶层,要予以应有的身份认可,要赋予与其身份相应的、促进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

    本文原载《文化纵横》2022年10月刊,原题为《中国社会的中产化大转型——对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及日本阶层结构的比较分析》

  • 美国国家安全战略(2022)(机翻)

    知己知彼,材料仅供学习参考。

    拜登的话

    2022年10月12日
    从我担任总统的最初几天起,我就认为我们的世界正处于一个转折点。我们如何应对我们今天面临的巨大挑战和前所未有的机遇,将决定我们世界的方向,并影响未来几代美国人民的安全和繁荣。2022年国家安全战略概述了我的政府将如何抓住这一决定性的十年来推进美国的重要利益,使美国能够以策略战胜我们的地缘政治竞争对手,应对共同的挑战,并使我们的世界坚定地走上一条通向更光明和更有希望的明天的道路。
    世界各地对美国领导力的需求一如既往。我们正处于塑造未来国际秩序的战略竞争之中。与此同时,影响各地人民的共同挑战要求加强全球合作,各国在这变得更加困难的时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作为回应,美国将引领我们的价值观,我们将与我们的盟友和伙伴以及所有与我们有共同利益的人携手合作。我们不会让我们的未来易受那些
    不认同我们对自由、开放、繁荣和安全的世界的愿景的人的突发奇想的影响。随着世界继续应对疫情和全球经济不确定性的持续影响,没有哪个国家比美利坚合众国更有能力、更有目的地发挥领导作用。
    从我宣誓就职的那一刻起,我的政府就专注于投资美国的核心战略优势。我们的经济增加了1000万个工作岗位,失业率接近历史最低水平。制造业的工作机会迅速回到美国。我们正在自下而上地重建我们的经济。
    我们已经进行了一代人的投资,以升级我们国家的基础设施,并对创新进行了历史性的投资,以增强我们未来的竞争优势。在世界各地,各国再次看到,为什么与美国作对从来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我们还重振了美国无与伦比的联盟和伙伴关系网络,以维护和加强过去75年来促成稳定、繁荣和增长的原则和制度。我们深化了在欧洲和印度太平洋地区的核心联盟。北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大和团结,因为我们期待着欢迎芬兰和瑞典这两个有能力的新盟友。我们正在通过与澳大利亚和英国的安全伙伴关系(AUKUS)等举措,加强跨区域合作伙伴和战略的联系。我们正在打造创造性的新途径,围绕共同关心的问题与合作伙伴共同努力,就像我们与欧盟、印度-太平洋四方、印度-太平洋经济框架和美洲经济繁荣伙伴关系一样。
    这些伙伴关系增强了我们应对共同挑战和应对直接影响数十亿人生活的问题的能力。如果父母不能养活他们的孩子,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了。当一个国家反复遭受气候灾难的蹂躏时,整个未来都将化为乌有。正如我们都经历过的那样,当疫情疾病扩散和蔓延时,它们会加剧不平等,并使整个世界陷入停滞。美国将继续与我们的伙伴一道,
    优先领导国际社会应对这些跨国挑战,尽管我们面临着重塑国家间关系的协同努力。
    在这场关乎我们世界未来的竞赛中,本届政府清楚地
    认识到这一挑战的范围和严重性。尽管美国仍致力于负责
    任地管理我们两国之间的竞争,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怀有重
    塑国际秩序的意图,也越来越有能力重塑国际秩序,使之
    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倾斜。俄罗斯对其邻国乌克兰的野蛮
    和无端战争破坏了欧洲的和平,影响了世界各地的稳定,
    其不计后果的核威胁危及全球核不扩散机制。独裁者正在
    加班加点地破坏民主,输出一种对内镇压、对外胁迫的治
    理模式。
    这些竞争者错误地认为民主比专制弱,因为他们不明
    白一个国家的权力来自于它的人民。美国在国外强大是因
    为我们在国内强大。我们的经济充满活力。我们的人民富
    有弹性和创造力。我们的军队仍然是无与伦比的——我们
    将保持这种状态。正是我们的民主使我们能够不断重塑自
    我,更新我们的力量。
    因此,美国将继续在世界各地捍卫民主,即使我们继
    续在国内做工作,以更好地实现我们的建国文献中所载的
    美国理念。我们将继续投资提升美国的全球竞争力,吸引
    世界各地的梦想家和奋斗者。我们将与任何与我们有共同
    基本信念的国家合作,即基于规则的秩序必须仍然是全球
    和平与繁荣的基础。我们将继续展示美国的持久领导力如
    何以远见和清晰应对今天和明天的挑战,这是为美国人民
    实现目标的最佳方式。
    这是一个立足于当今世界的360度战略,展示了我们寻
    求的未来,并为我们如何实现它提供了路线图。这一切都
    不会容易,也不会没有挫折。但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
    信心,美国拥有赢得21世纪竞争所需的一切。我们从每一
    次危机中变得更加强大。没有超出我们能力的事。为了我
    们的未来和世界,我们可以做到这一点。

    第一部分:对未来的竞争

    “世界正在发生变化。我们正处于世界历史的重要转折点。我们的国家和世界——美利坚合众国总是能够在巨大变革的时代规划未来。我们能够不断更新自己。一次又一次,我们证明了,作为一个国家,只要我们齐心协力,没有一件事是我们做不到的,我是说,没有一件事是我们一个人做不到的。”
    小约瑟夫·r·拜登总统 美国海岸警卫学院第140届毕业典礼演习

    一、我们持久的愿景

    我们现在正处于对美国和世界来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
    十年的最初几年。大国之间地缘政治竞争的条件将被设定。
    应对气候变化等共同威胁的机会之窗将会急剧缩小。我们
    现在采取的行动将决定这个时期是被称为冲突和不和谐的
    时代,还是一个更加稳定和繁荣的未来的开端。
    我们面临两个战略挑战。首先,后冷战时代已经彻底
    结束,大国之间正在展开一场决定未来走向的竞争。没有
    一个国家比美国更有能力在这场竞争中取得成功,只要我
    们与那些分享我们对一个自由、开放、安全和繁荣的世界
    的愿景的人共同努力。这意味着自决、领土完整和政治独
    立的基本原则必须得到尊重,国际机构必须得到加强,各国必须自由决定自己的外交政策选择,信息必须自由流动,
    普遍人权必须得到维护,全球经济必须在公平的环境中运
    行,并为所有人提供机会。
    第二,在这场竞争进行的同时,世界各地的人们都在
    努力应对跨境共同挑战的影响——无论是气候变化、粮食
    不安全、传染病、恐怖主义、能源短缺还是通货膨胀。这
    些共同的挑战不是地缘政治中次要的边缘问题。它们是国
    家和国际安全的核心,必须如此对待。就其本质而言,这
    些挑战需要政府合作才能解决。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
    我们必须在竞争激烈的国际环境中应对这些挑战,地缘政
    治竞争、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的加剧使这种合作变得更加
    困难,并将要求我们以新的方式思考和行动。
    这一国家安全战略展示了我们实现一个自由、开放、
    安全和繁荣的世界的更美好未来的计划。我们的战略植根
    于我们的国家利益:保护美国人民的安全;扩大经济繁荣和
    机会;实现和捍卫美国生活方式核心的民主价值观。我们
    不能单独做这些事情,我们也没有必要这样做。世界上大
    多数国家界定其利益的方式与我们的一致。我们将与寻求
    相互合作的国家建立最强大和最广泛的联盟,同时与那些
    提出更黑暗愿景的国家竞争,挫败他们威胁我们利益的努
    力。

    二、我们持久的角色

    美国在世界上扮演一个强大而有目的的角色的需要从
    未像现在这样强烈。世界正变得更加分裂和不稳定。自新
    冠肺炎疫情开始以来,全球通货膨胀加剧,使得许多人的
    生活更加艰难。指导国家间关系的基本法律和原则,包括
    《联合国宪章》和它为所有国家提供的保护,使其免受邻
    国入侵或被武力重划边界,正在受到攻击。大国之间冲突
    的风险正在增加。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正在进行一场竞赛,
    以展示哪种治理制度最能为本国人民和世界带来好处。开
    发和部署将改变我们的安全和经济的基础技术的竞争正在
    加剧。在共同利益上的全球合作已经破裂,尽管这种合作
    的需要具有了生存的重要性。这些变化的规模逐年扩大,
    不作为的风险也在增加。
    尽管国际环境变得更具争议性,但美国仍是世界头号
    强国。我们的经济、我们的人口、我们的创新和我们的军
    事力量继续增长,常常超过其他大国。我们固有的国家优
    势——美国人民的聪明才智、创造力、韧性和决心;我们
    的价值观、多样性和民主制度;我们的技术领先地位和经
    济活力;我们的外交使团、发展专家、情报部门和我们的
    军队——仍然是无与伦比的。我们在与我们的盟友和合作
    伙伴一起使用和应用我们的力量方面经验丰富,这些盟友
    和合作伙伴极大地增强了我们的力量。我们从成功和失败
    中吸取了教训。我们应该与主要的专制大国竞争来塑造国际秩序的观点在国内得到了两党的广泛支持,在国外也得到了深化。
    美国是一个庞大而多样化的民主国家,包括来自世界
    各个角落、各行各业、各种信仰体系的人们。这意味着我
    们的政治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事实上,情况往往相反。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激情的政治紧张和骚动的时刻,这有
    时会撕裂国家的结构。但是我们不会回避这个事实,也不
    会以此为借口逃避更广阔的世界。我们将继续开诚布公地
    正视我们的分歧,我们将以透明和民主的方式处理我们的
    政治事务。我们知道,尽管付出了种种努力,但我们的民
    主是值得的。这是确保人们真正能够过上有尊严和自由的
    生活的唯一途径。这个美国项目永远不会完成——民主永
    远是一项进行中的工作——但这不会阻止我们捍卫我们的
    价值观,继续在世界上追求我们的国家安全利益。我们国
    内民主的质量影响着我们在国外领导的力量和信誉——正
    如我们所居住的世界的特征影响着我们在国内享受安全、
    繁荣和自由的能力。
    我们的竞争对手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他们的问题,不
    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与高度个人化的独裁政权所固有
    的病态有关,比我们的问题更不容易解决。相反,美国有
    将国内外挑战转化为刺激国内改革和复兴的机遇的传统。
    这是美国衰落的预言在过去一再被否定的一个原因——也
    12
    是为什么与美国作对从来都不是一个好的赌注。当我们拥
    抱一个积极的世界愿景,解决共同的挑战,并将其与我们
    民主的活力和战胜对手的决心相结合时,我们总是成功的。
    三、民主和专制之间竞争的本质
    支持我们的自由、开放、繁荣和安全世界愿景的国家
    范围广泛而强大。它包括我们在欧洲和印度-太平洋地区的
    民主盟友,以及世界各地与我们对地区和国际秩序有着许
    多共同愿景的重要民主伙伴,尽管它们并不在所有问题上
    都与我们意见一致,也包括不接受民主制度但却依赖和支
    持基于规则的国际体系的国家。
    美国人将支持普世人权,并与海外寻求自由和尊严的
    人们站在一起,正如我们在国内继续确保法律面前的公平
    和平等待遇的重要工作一样。我们将努力加强世界各地的
    民主,因为民主治理在保护人类尊严方面始终优于威权主
    义,能够带来更繁荣、更有活力的社会,为美国创造更强
    大、更可靠的经济和安全伙伴,并鼓励和平的世界秩序。
    特别是,我们将采取措施表明民主能够兑现——不仅通过
    确保
    美国及其民主伙伴在我们这个时代面临的最严峻的挑
    战中发挥着领导作用,但通过与其他民主政府和私营部门
    合作,帮助新兴民主国家向本国人民展示实实在在的好处。
    13
    然而,我们不认为为了我们的安全,任何地方的政府和社
    会都必须按照美国的形象重塑。
    我们的愿景所面临的最紧迫的战略挑战来自那些将威
    权统治与修正主义外交政策相结合的大国。正是他们的行
    为对国际和平与稳定构成了挑战——特别是发动或准备侵
    略战争,积极破坏其他国家的民主政治进程,利用技术和
    供应链进行胁迫和镇压,以及输出不自由的国际秩序模式。
    许多非民主国家加入了世界民主国家的行列,放弃了这些
    行为。
    不幸的是,俄罗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没有。
    俄罗斯和中国构成了不同的挑战。俄罗斯对自由开放
    的国际体系构成了直接威胁,肆无忌惮地藐视当今国际秩
    序的基本法律,其对乌克兰的野蛮侵略战争就证明了这一
    点。相比之下,中国是唯一一个既有重塑国际秩序的意图,
    又有日益增强的推进这一目标的经济、外交、军事和技术
    实力的竞争者。
    正如美国和世界各国从冷战后的国际秩序中受益匪浅,
    中国和俄罗斯也是如此。中国的经济和地缘政治影响力迅
    速增长。俄罗斯加入了G8和G20,并在2000年代经济复苏。
    然而,他们得出的结论是,一个自由、开放、基于规则的
    国际秩序的成功对他们的政权构成了威胁,并扼杀了他们
    的野心。他们现在以自己的方式寻求重塑国际秩序创造了
    14
    一个有利于他们的高度个性化和专制式的世界。
    他们对这一愿景的追求因几个因素而变得复杂。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武断行为导致其他国家出于自己的合法理由,
    反击并捍卫自己的主权。中国还与其他国家保持着共同利
    益,包括与美国,因为气候、经济和公共卫生的各种相互
    依赖。俄罗斯的战略局限性在入侵乌克兰战争后暴露无遗。
    莫斯科也有兴趣与不认同其愿景的国家合作,尤其是在南
    半球。因此,美国和我们的盟友和伙伴有机会影响中国和
    俄罗斯的外部环境,甚至在我们与它们竞争时也能影响它
    们的行为。
    世界上一些地方对美国和世界上最大的独裁国家之间
    的竞争感到不安。我们理解这些担忧。我们也想避免一个
    竞争升级为僵化集团的世界。我们不寻求冲突或新的冷战。
    相反,我们正努力支持每一个国家,无论大小强弱,行使
    做出符合其利益的选择的自由。这是我们的愿景与我们对
    手的愿景之间的一个关键区别,我们的愿景旨在维护实力
    较弱国家的自主权和权利,而我们的对手却不这么做。
    四、合作应对竞争时代的共同挑战
    民主和专制之间的竞争加剧只是我们面临的两大关键
    趋势之一。另一个是共同的挑战——或者有人称之为跨国
    挑战——这种挑战不分国界,影响所有国家。这两种趋势
    15
    相互影响——地缘政治竞争改变了共同挑战可以解决的背
    景,并往往使之复杂化,而这些问题往往加剧地缘政治竞
    争,正如我们在新冠肺炎疫情的早期阶段所看到的那样,
    当时中国不愿意与国际社会合作。如果我们没有与其他国
    家合作应对共同挑战的计划,我们就无法在与为世界提供
    不同愿景的大国的竞争中取得成功,除非我们理解一个更
    具竞争性的世界如何影响合作以及合作的需要如何影响竞
    争,否则我们将无法做到这一点。我们需要一种策略,不
    仅要解决这两个问题,还要认识到它们之间的关系,并做
    出相应的调整。
    在我们面临的所有共同问题中,气候变化是最大的,
    对所有国家都有潜在的生存威胁。如果在这个关键的十年
    里不立即采取全球行动,全球气温将超过1.5摄氏度的临界
    变暖阈值,科学家警告说,在此之后,一些最灾难性的气
    候影响将是不可逆转的。气候影响和人道主义紧急情况在
    未来几年只会恶化——从美国更强烈的野火和飓风到欧洲
    的洪水、大洋洲海平面上升、中东缺水、北极融冰,以及
    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干旱和致命温度。随着各国争夺资源和
    能源优势,紧张局势将进一步加剧——人道主义需求、粮
    食不安全和健康威胁以及不稳定、冲突和大规模移民的可
    能性增加。地缘政治迫切需要减少我们对俄罗斯等寻求将
    能源武器化以进行胁迫的国家的集体依赖,这加强了在全
    16
    球范围内保护森林、使交通部门电气化、改变资金流向和
    创造能源革命以应对气候危机的必要性。
    这不仅仅是气候变化。新冠肺炎已经表明,跨国挑战
    可以用主要战争的破坏力来打击。新冠肺炎已经杀害了数
    百万人,破坏了数亿人的生计,如果不是更多的话。它暴
    露了我们全球卫生架构和供应链的不足,扩大了不平等,
    并抹去了多年的发展进步。它还削弱了粮食系统,使人道
    主义需求达到创纪录水平,并加强了我们加倍努力减少贫
    困和饥饿并扩大受教育机会的必要性,以便回到到2030年
    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轨道上来。与此同时,像埃博拉这
    样的传染性疾病继续重新出现,只有我们及早采取行动并
    与其他国家合作,才能应对这些疾病。疫情清楚地表明,
    需要国际领导和行动来建立更强大、更公平、更有弹性的
    卫生系统,以便我们能够在下一次疫情或卫生紧急情况开
    始之前预防或做好准备。
    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全球经济挑战已经在全球范围内
    扩大和加深,因为不均衡的复苏需求超过了供应商的需求,
    给供应链带来了压力。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和政策制定者也
    一直在努力应对飙升的能源价格和日益加剧的粮食不安全,
    这加剧了移民和腐败等安全挑战。此外,专制政府经常滥
    用全球经济秩序,将它的互联性和优势武器化。他们可以
    通过阻止关键商品的流动来任意提高成本。他们利用市场
    17
    准入和对全球数字基础设施的控制来达到胁迫目的。他们
    通过空壳公司和幌子公司在主要经济体洗钱和隐藏他们的
    财富,通常是外国腐败行为的收益。
    邪恶的行为者——有些是国家支持的,有些不是——
    正在利用数字经济筹集和转移资金,以支持非法武器计划、
    恐怖袭击、助长冲突,并勒索成为勒索软件或国家卫生系
    统、金融机构和关键基础设施网络攻击目标的普通公民。
    这些不同的因素限制了我们以及我们的盟友和伙伴的政策
    选择,以推进我们的安全利益,满足我们公民的基本需求。
    我们还经历了一场全球能源危机,其原因是俄罗斯将
    其控制的石油和天然气供应武器化,而石油输出国组织对
    自身供应的管理加剧了这场危机。这种情况强调了加速、
    公正和负责任的全球能源转型的必要性。这就是为什么—
    —尽管我们继续与我们的盟友和伙伴探索一切机会来稳定
    能源市场并向那些需要它的人提供供应——我们也专注于
    实施我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气候立法,以尽快将创新的能源
    技术规模化。
    我们必须与其他国家合作,应对共同的挑战,改善美
    国人民和世界各地人民的生活。我们认识到,我们将在一
    个竞争环境中进行这种努力,在这个环境中,主要大国将
    积极努力推进一种不同的愿景。我们将利用竞争时代释放
    出的动力来创造一场冲顶竞赛,并在共同的挑战上取得进
    18
    展,无论是通过在国内投资,还是通过深化与其他与我们
    有共同愿景的国家的合作。
    五、我们的战略方法
    我们的目标很明确——我们想要一个自由、开放、繁
    荣和安全的国际秩序。我们寻求一种自由的秩序,因为它
    允许人们享受基本的、普遍的权利和自由。它是开放的,
    因为它为签署这些原则的所有国家提供了参与的机会,并
    参与制定规则。它之所以繁荣,是因为它赋予所有国家不
    断提高其公民生活水平的权力。和安全,因为它不受侵略、
    胁迫和恐吓。
    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三方面的努力。我们将:1)投资美国
    权力和影响力的潜在来源和工具;2)建立最强大的国家联盟,
    以增强我们的集体影响力,塑造全球战略环境,解决共同
    的挑战;3)使我们的军队现代化并得到加强,使其为与主要
    大国进行战略竞争的时代做好准备,同时保持瓦解本土恐
    怖主义威胁的能力。这包括在本战略的第二部分。
    我们将利用这些能力战胜我们的战略竞争对手,激励
    集体行动应对全球挑战,并为技术、网络安全以及贸易和
    经济制定道路规则。这将在第三部分讨论。我们的方法涵
    盖了国家实力的所有要素——外交、发展合作、产业战略、
    经济管理、情报和国防——并建立在几个关键支柱之上。
    19
    首先,我们打破了外交政策和国内政策之间的分界线。
    我们明白,如果美国要在国外取得成功,我们必须投资于
    我们的创新和产业实力,并在国内建立我们的复原力。类
    似地,为了促进国内的共同繁荣和维护所有美国人的权利,
    我们必须根据我们的利益和价值观积极塑造国际秩序。在
    一个竞争激烈的世界里,其他强国通过强制或不公平的手
    段来获得对美国和我们盟友的优势,这一点具有特殊的重
    要性。我们必须用现代产业战略补充私营部门的创新力量,
    对美国劳动力、战略部门和供应链进行战略性公共投资,
    特别是关键和新兴技术,如微电子、先进计算、生物技术、
    清洁能源技术和先进电信。
    第二,我们在世界各地的联盟和伙伴关系是我们最重
    要的战略资产,也是促进国际和平与稳定不可或缺的因素。
    一个强大而统一的北约、我们在印度-太平洋地区的联盟以
    及我们在其他地方的传统安全伙伴关系不仅阻止侵略;它
    们为加强国际秩序的互利合作提供了平台。我们重视发展
    我们在印度-太平洋和欧洲的民主盟友和伙伴之间的联系—
    —技术、贸易和安全,因为我们认识到它们是相辅相成的,
    两个地区的命运是交织在一起的。美国是一个拥有全球利
    益的全球大国。我们在每个地区都更强大,因为我们积极
    参与其他地区的活动。如果一个地区陷入混乱或被敌对势
    力控制,将对我们在其他地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0
    第三,这一战略认识到,中国是美国最重要的地缘政
    治挑战。尽管印度-太平洋将是其结果最具决定性的地方,
    但这一挑战也具有重要的全球层面。俄罗斯对欧洲的地区
    安全秩序构成了直接和持续的威胁,它是全球混乱和不稳
    定的根源,但它缺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方位能力。我们
    还认识到,其他较小的专制大国也在以侵略和破坏稳定的
    方式行事。最值得注意的是,伊朗干涉邻国的内政,通过
    代理人扩散导弹和无人机,策划伤害包括前官员在内的美
    国人,并推进核计划超出了任何可信的民用需求。朝鲜民
    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朝鲜)继续扩大其非法核武器和导弹计划。
    第四,我们将避免仅仅通过战略竞争的棱镜来看世界
    的诱惑,并将继续根据各国自己的条件与它们接触。我们
    将推行积极的议程,推进和平与安全,促进每个地区的繁
    荣。一个更加一体化的中东,能够增强我们的盟友和伙伴
    的力量,将促进地区和平与繁荣,同时减少该地区对美国
    的长期资源需求。在非洲,该地区的活力、创新和人口增
    长使其成为解决复杂全球问题的核心。西半球对美国的直
    接影响超过任何其他地区,因此我们将继续恢复和深化我
    们在那里的伙伴关系,以促进经济弹性、民主稳定和公民
    安全。
    第五,我们认识到全球化为美国和世界带来了巨大的
    利益,但现在需要进行调整以应对巨大的全球变化,如国
    21
    家内部和国家之间不平等的扩大,中国成为我们最重要的
    竞争对手和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以及现有规则和法规范
    围之外的新兴技术。我们为全球经济制定了一个积极的议
    程,以抓住21世纪的全部经济利益,同时促进美国工人的
    利益。认识到我们必须超越传统的自由贸易协定,我们正
    在制定新的经济安排,以深化与合作伙伴的经济接触,如
    印度-太平洋经济繁荣框架(IPEF);全球最低税,确保公司
    无论在世界任何地方都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款;全球投资和
    基础设施伙伴关系(PGII ),帮助中低收入国家获得关键基础
    设施的高标准投资;技术、网络空间、贸易和经济的最新
    规则;确保向清洁能源的过渡将为全世界带来经济机遇和
    良好的就业机会。
    最后,分享我们对国际秩序未来愿景的国际社会是广
    泛的,包括各大洲的国家。我们都希望国家间的关系受
    《联合国宪章》的约束;维护所有个人的普遍权利——政
    治、公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我们的环境、空气、
    海洋、空间、网络空间和国际商业的动脉受到保护,所有
    人都可以使用;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机构需要现代化和
    加强,以便更好地应对全球挑战,为我们的公民带来更多
    实实在在的好处。我们寻求的秩序建立在以前的基础上,
    但解决了严重的缺点、新的现实以及一些国家试图推进一
    种远不那么自由和开放的模式。为了在竞争的时代保持和
    22
    加强国际合作,我们将采取双轨办法。在一条轨道上,我
    们将与任何国家合作,包括我们的地缘政治对手,只要他
    们愿意与我们建设性地合作,以应对共同的挑战。我们还
    将充分参与并努力加强国际机构。另一方面,我们将深化
    与民主国家和其他志同道合的国家的合作。从印度-太平洋
    四方(澳大利亚、印度、日本、美国)到美国-欧盟贸易和技
    术委员会,从AUKUS(澳大利亚、英国、美国)到I2-U2(印度、
    以色列、阿联酋、美国),我们正在创造一个强大的,有弹
    性的,相互加强的关系网络,证明民主可以为他们的人民
    和世界带来好处。
    世界现在正处于一个转折点。这十年将是决定性的,
    决定我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竞争的条件,管理俄罗斯构成
    的严重威胁,以及我们努力应对面临共同的挑战,特别是
    气候变化、流行病和经济动荡。如果我们不紧急和创造性
    地采取行动,我们塑造未来国际秩序和应对共同挑战的机
    会之窗将会关闭。这些行动必须从发展执行我们战略的手
    段开始,在国内外进行新的投资。

    第二部分:投资我们的力量

    “展望未来,我们将发挥领导作用。我们将领导我们
    时代所有最大的挑战——从COVID到气候、和平与安全、人
    类尊严和人权。但我们不会孤军奋战。我们将与我们的盟
    友和伙伴一起领导,并与所有像我们一样相信我们有能力
    应对这些挑战的人合作,建设一个提升我们所有人的未来,
    并保护这个星球。但这些都不是不可避免的;这是一个选
    择。我可以告诉你美国的立场:我们将选择建设一个更美好
    的未来。”
    小约瑟夫·r·拜登总统 联合国大会第七十六届会议

    一、投资我们的国力以保持竞争优势
    为了战胜我们的竞争对手,应对共同的挑战,美国需
    要通过关键的国内投资来保持和完善其竞争优势。在一个
    相互关联的世界里,外交和国内政策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
    美国未来在世界上的成功取决于我们在国内的力量和韧性,
    特别是我们中产阶级的力量,作为经济增长的引擎和民主
    活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来源,中产阶级对我们的国家安全至
    关重要。反之亦然。我们在国内的成功需要与我们的利益
    和价值观相一致地积极参与世界事务,让美国人民的生活
    更美好、更安全、更公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在建设
    我们的复原力的同时,对我们自然力量的源泉进行深远的投资。
    (一)实施现代产业和创新战略
    私营部门和开放市场一直是并将继续是我们国力的重
    要源泉和创新的关键驱动力。然而,单靠市场无法应对快
    速的技术变革、全球供应中断、中国和其他行为者的非市
    场滥用行为或不断加深的气候危机。战略性公共投资是21
    世纪全球经济中强大的产业和创新基础的支柱。
    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正在推行现代产业和创新战略。我
    们正在确定并投资于私营企业自身尚未动员起来保护我们
    的核心经济和国家安全利益的关键领域,包括增强我们的
    国家复原力。我们正在保护我们的关键基础设施,推进从
    管道到水等关键领域的基础网络安全,并与私营部门合作
    改善技术产品的安全防御。我们正在保护我们的供应链,
    包括通过新形式的公私合作,并在关键市场使用公共采购
    来刺激创新需求。2021年,我们在实体基础设施方面进行
    了近一个世纪以来最大的投资,包括在以下方面的历史性
    投资,从而提升了我们的竞争力交通、宽带、清洁水和能
    源基础设施将在未来几十年促进经济增长。我们认识到半
    导体供应链对我们的竞争力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我们正
    在寻求重振美国的半导体产业。《芯片与科学法案》
    (CHIPS and Science Act)批准了2800亿美元的研发民用投资,
    特别是在半导体和高级计算、下一代通信、清洁能源技术和生物技术等关键领域。通过国家生物技术和生物制造倡
    议,我们正在投资20多亿美元,以充分利用生物技术和生
    物制造的潜力,在国内创造就业机会,加强供应链,并减
    少碳排放。
    2022年,我们颁布了《降低通货膨胀法案》,该法案
    将投资于国内能源生产和制造业,到2030年将碳排放减少
    约40%。应对气候危机、加强我们的能源安全、加快清洁能
    源转型是我们的产业战略、经济增长和安全不可或缺的一
    部分。我们正在培育和部署新的技术和解决方案,使我们
    能够在创造新市场和可扩展方法的同时引领世界。总之,
    这些投资将使美国保持领先优势,提高经济能力,并在未
    来十年支持数百万个就业岗位和数万亿美元的经济活动。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正在调动美国工人的才能、勇气和创
    新精神,他们可以胜过任何人。我们还优先考虑公平和投
    资于地区经济发展,以确保未来是由所有美国人创造的。
    在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在通过跟踪、归
    因和防御网络空间中恶意行为者的活动来保护我们的投资
    并增强其弹性。我们正在通过加强投资审查、出口控制和
    反情报资源来打击知识产权盗窃、强制技术转让和其他削
    弱我们技术优势的企图。正如我们寻求与我们的盟友和伙
    伴汇集技术专长和互补的产业能力一样,我们也在加强我
    们的集体能力,以抵御削弱我们共同技术优势的企图,包括通过投资筛选和出口管制,以及在差距持续存在的地方
    发展新的制度。
    (二)投资于我们的人民
    我们专注于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建设来加强经
    济。为此,我们知道最有影响力的公共投资是我们对人民
    的投资。我们寻求增加公平获得负担得起的医疗保健和儿
    童保育的机会;终身培训和技能培养;以及高质量的教育
    和培训,包括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特别是针对妇女
    和女孩的教育和培训。这些投资将通过确保我们的劳动力
    得到更好的教育、更健康和更有生产力来提高我们的经济
    能力。这支更强大的劳动力队伍还将建立持久的优势,增
    强我们的实力和韧性。我们还通过促进工会组织和集体谈
    判以及提高工人的工作质量来支持工人。
    当我们为我们的人民创造茁壮成长的条件时,我们也
    将继续使美国成为全世界人才的首选目的地。自从我们的
    国家建立以来,移民在我们的海岸寻找机会和庇护,这是
    一个独特的战略优势,使美国得到了加强和复兴。我们将
    继续与国会合作,采取行政措施,确保我们的移民和难民
    制度公平、有序、人道、易于管理符合我们的价值观和法
    律。我们将采取进一步措施,确保美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
    的人才目的地。
    (三)加强我们的民主
    我们的民主是我们的核心,美国的民主实验长期以来
    一直是全世界人民的灵感源泉。我们的政府制度奉行法治,
    并努力保护所有个人的平等和尊严。深思熟虑和明智的辩
    论促使我们纠正错误,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并扩大机会
    的范围。我们并不总是实现我们的理想,近年来,我们的
    民主受到了来自内部的挑战。但我们从未放弃我们的理想,
    在每一个充满挑战的时刻,公民们都挺身而出捍卫这些理
    想。在危机或判断失误的时候,我们期待更多的民主,而
    不是更少的民主,来打造前进的道路。我们的民主是一项
    正在进行的工作——通过清算和纠正我们自己的缺点,我
    们可以激励世界各地的其他人也这样做。
    作为美国人,我们都必须同意,人民在选举中表达的
    意见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我们还认为,仍然需要进行重
    大改革,以加强我们的治理体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采取
    了行政行动,并敦促必要的立法来保护和促进投票权,扩
    大民主参与,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几代活动家的工作基础
    上推进公平,根除我们的法律、政策和制度中的系统性差
    异。事实上,多元化、包容和多样性是快速变化的世界中
    国家力量的源泉。我们重申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平集
    会和其他核心公民自由的权利。与此同时,我们正在通过
    实施我国有史以来第一个打击国内恐怖主义的国家战略,
    应对国内恐怖主义等对我们民主的威胁,并正面应对武器
    28
    化腐败、信息操纵行动、政治干预和对法治的攻击,包括
    在选举中。美国不会容忍外国干涉我们的选举。我们将采
    取果断行动捍卫和阻止对我们民主进程的破坏,我们将使
    用一切适当的国家权力工具来应对未来的干涉。
    二、利用外交手段建立最强大的联盟
    美国无与伦比的盟友和合作伙伴网络保护和促进了我
    们在世界各地的利益,这也是我们的对手所羡慕的。在这
    个网络的基础上,我们将组建最强大的联盟来推进和捍卫
    一个自由、开放、繁荣和安全的世界。这些联盟将包括所
    有认同这些目标的国家。为了确保联盟尽可能具有变革性,
    联盟的核心是与我们有共同利益和价值观的民主国家。为
    了使我们的联盟尽可能具有包容性,我们还将与任何支持
    基于规则的秩序的国家合作,同时我们继续敦促所有伙伴
    尊重和促进民主和人权。
    (一)变革性合作
    为了解决世界面临的最棘手的问题,我们需要大大提
    高合作水平。做到这一点的关键是要认识到,我们包容性
    联盟的核心是那些与我们利益最接近的伙伴。美国与其他
    国家的条约联盟民主国家是我们战略的基础,也是我们为
    使世界更加和平和繁荣所做的几乎一切事情的核心。我们
    的北约和双边条约盟国永远不应该怀疑我们与他们站在一
    29
    起反对侵略和恐吓的意愿和能力。在我们实现军队现代化
    并努力加强国内民主的同时,我们将呼吁我们的盟友也这
    样做,包括投资于各种能力,并进行必要的规划,以在一
    个日益对抗的世界中加强威慑。
    80年来,美国的联盟和伙伴关系在我们的国家安全政
    策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后必须深化和现代化。北
    约以团结和力量做出了回应,以阻止俄罗斯在欧洲的进一
    步侵略,尽管北约还在2022年马德里峰会上通过了一项广
    泛的新议程,以应对来自中国的系统性挑战和从网络到气
    候的其他安全风险,并同意芬兰和瑞典加入该联盟的申请。
    新成立的美国-欧盟贸易和技术委员会正在协调各种方法,
    以共同的民主价值观为基础,为全球技术、经济和贸易问
    题制定道路规则。我们与澳大利亚和英国的奥库斯安全伙
    伴关系促进了印度-太平洋地区的稳定,同时深化了防务和
    技术一体化。我们继续深化与“五只眼”(澳大利亚、加拿大、
    新西兰和英国)的合作。复兴后的四方将美国与日本、印度
    和澳大利亚联系在一起,应对地区挑战,并证明其有能力
    为印度-太平洋地区、应对新冠肺炎和气候变化、深化网络
    安全伙伴关系以及促进基础设施和卫生安全的高标准做出
    贡献。我们与盟友的情报关系是一项战略资产,将日益成
    为我们与对手竞争的因素,尤其是在技术竞争中。
    我们将继续优先寻求整合我们在印度-太平洋和欧洲的
    30
    联盟的新途径,并发展新的和更深入的合作方式。我们重
    振了七国集团,使之成为世界先进产业民主国家的指导委
    员会,并认为它在支持我们对国际秩序的共同愿景方面发
    挥着关键作用。G7在与其他目标一致的国家正式合作时最
    为强大,比如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塞内加尔、南
    非和乌克兰也参加了2022年峰会。
    当我们的欧洲盟友和伙伴在印度太平洋地区发挥积极
    作用时,包括支持航行自由和维护台湾海峡的和平与稳定,
    最符合美国的利益。同样,我们希望我们的印度-太平洋盟
    友与我们的欧洲盟友合作,塑造我们都渴望的秩序,在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竞争中对抗俄罗斯,并与欧盟和英国合
    作。这不是帮美国的忙。我们的盟友认识到,一个地区的
    国际秩序崩溃最终会危及其他地区。
    这些民主盟友和伙伴对于支持全世界的民主和人权也
    至关重要。促进民主和捍卫人权的行动对美国至关重要,
    不仅因为这样做符合我们的价值观,还因为尊重民主和支
    持人权促进了全球和平、安全和繁荣。
    对负责和透明治理的全球性威胁也威胁着我们自己的
    民主制度。我们将不断更新我们的一系列工具,以推进民
    主,反对独裁主义。总统民主复兴计划从质的方面提高了
    我们应对2020年代挑战的能力,如大腐败、数字压制以及
    对选举和独立媒体的攻击。同样,我们正在应对专制者试
    31
    图颠覆全球秩序的不断演变的方式,特别是通过武器化破
    坏民主和分化社会的信息。我们正在通过与政府、公民社
    会、独立媒体和私营部门合作来防止可信信息被挤出,揭
    露虚假信息运动,并加强媒体环境的完整性——这是民主
    繁荣的基石。我们还与我们的盟友和伙伴一起,追究侵犯
    和践踏人权行为的国家责任,包括针对少数民族和宗教少
    数群体的行为,将反腐败斗争视为国家安全的核心利益,
    打击跨国镇压,并与世界各地的人民站在争取尊严、平等
    和正义的前线。我们重申,我们致力于与国际社会合作,
    为这场自二战以来最严重的难民危机找到可持续的长期解
    决方案,包括通过重新安置。我们将年度难民接纳上限提
    高到125,000人,并正在重建和完善美国难民接纳计划,
    以使我们能够实现这一目标。
    (二)包容的世界
    绝大多数国家都希望有一个稳定、开放、基于规则的
    秩序,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提供与其他国家进行经济交
    流的公平手段,促进共同繁荣,并促成应对共同挑战的合
    作。他们强烈反对侵略、胁迫和外部干涉。他们无意推翻
    长期存在的规则和规范,让世界免受侵略和压迫。
    我们将帮助建立和维护让所有这些国家参与进来的联
    盟,并利用它们的集体力量。我们认识到,有些人可能对
    美国的实力和外交政策有所保留。其他国家可能不民主,
    32
    但仍然依赖基于规则的国际体系。然而,我们的共同之处,
    以及一个更加自由和开放的世界的前景,使得这样一个广
    泛的联盟是必要和值得的。我们将听取并考虑我们的合作
    伙伴就如何做到这一点提出的想法。
    建立这一包容性联盟需要加强多边体系,以维护联合
    国的创始原则,包括尊重国际法。141个国家在联合国大会
    上表示支持一项谴责俄罗斯无端侵略乌克兰的决议。我们
    继续展示这种方法,让所有地区参与所有问题,不是我们
    反对什么,而是我们支持什么。今年,我们与东盟合作推
    进该地区的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和海事安全。我们启动了繁
    荣非洲共同建设运动,以推动整个非洲大陆的经济增长,
    促进清洁能源、卫生和数字技术领域的贸易和投资。我们
    正在努力发展与大西洋沿岸国家的伙伴关系,以建立和实
    施共同的方法来推进我们的共同发展、经济、环境、科学
    和海洋治理目标。我们通过率先推动美洲经济繁荣伙伴关
    系以推动经济复苏,并通过《关于移民和保护的洛杉矶宣
    言》动员该区域支持一项大胆和前所未有的移民办法,从
    而推动了应对西半球面临的核心挑战的区域行动。在中东,
    我们努力增强对伊朗的威慑,缓和地区冲突,深化该地区
    各种伙伴之间的一体化,并促进能源稳定。
    包容性联盟的一个主要例子是IPEF,这是我们与十几
    个代表世界40%国内生产总值的区域伙伴共同发起的。该框
    33
    架的四大支柱——贸易和数字经济、供应链和弹性、清洁
    能源和脱碳,税收和反腐败——将让这种伙伴关系决定一
    个经济上至关重要的地区的道路规则,进而决定全球经济。
    美国与我们的G7伙伴一起启动了PGII,以满足中低收
    入国家巨大的基础设施需求。PGII正在推动公共和私人融资,
    以推进气候和能源安全、卫生和健康安全、数字互联互通
    和性别平等,同时为美国企业创造机会。我们从海湾合作
    委员会获得了30多亿美元的承诺,用于符合PGII目标的项目。
    我们在许多其他发展计划中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这些计
    划也是围绕多利益相关方联盟建立的,这些联盟可以动员
    各种资源以各种方式展示“民主带来的成果”,包括长期的总
    统艾滋病紧急救援计划(PEPFAR)和全球基金。我们正在动
    员全世界采取大胆行动,提高我们的集体雄心,以实现全
    球基金在未来三年内为抗击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提供180
    亿美元的目标,并要求在我们的2023财年预算中提供20亿
    美元,以确保美国提供60亿美元的三年期承诺。这一投资
    将加强卫生系统,加快实现全民健康覆盖的进程,并扩大
    全球卫生人力。
    美国将与任何愿意与我们一起建设性地解决问题、加
    强和建立基于共同利益的新关系的伙伴进行务实的合作。
    这不仅包括民族国家,还包括国内和世界各地的公民社会
    团体、私人公司、慈善机构和地方政府。通过Gavi、疫苗联
    34
    盟等行之有效的举措;符合当前形势的新平台,如COVAX,
    以及改善全球卫生安全融资的新的历史性努力,包括疫情
    预防、准备和应对金融中介基金,我们将建立切合目的的
    联盟和公私联盟,以应对世界上最严峻的挑战。
    (三)繁荣的世界
    我们还将建立新的方式,在发展和扩大人类尊严方面
    与盟友和伙伴合作,因为我们认识到它们是所有美国人的
    安全和繁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传染病、恐怖主义、暴力
    极端主义、非正常移民和其他威胁经常因更深层次的发展
    挑战而出现或加速,一旦出现,它们就不再承认国界。反
    过来,跨国威胁破坏发展,加剧贫困和人类痛苦,并助长
    恶性循环。
    新冠肺炎疫情侵蚀了发展成果,暴露了持续存在的不
    平等。旷日持久的冲突、日益加剧的脆弱性、威权主义的
    复苏以及日益频繁的气候冲击威胁着人们的生活和生计以
    及全球稳定。俄罗斯对乌克兰的战争只是加剧了这些威胁,
    导致食品和能源价格飙升,加剧了贫困,侵蚀了全球粮食
    安全。
    我们将努力应对这些共同的挑战,并通过寻求更具包
    容性的发展伙伴关系,特别是通过让地方伙伴发挥主导作
    用,以及通过部署一套更广泛的工具,包括催化性融资和
    综合人道主义、发展和建设和平行动,重新致力于推进可
    35
    持续发展目标。我们已经在运用这种方法,通过总统的适
    应气候变化紧急计划,帮助脆弱国家建立抵御气候危机破
    坏性影响的能力通过民主发展伙伴关系支持民主复兴。我
    们也正在实施这一发展方针,以推进全球卫生安全和系统,
    并采取有原则的人道主义行动,同时解决脆弱性、冲突和
    危机的根源,包括通过《全球脆弱性法案》。我们将更加
    团结一致地使用我们的人道主义、发展和建设和平工具。
    我们将投资于妇女和女孩,响应她们的呼声,关注最边缘
    化群体的需求,包括LGBTQI+群体;推进包容性发展。
    在我们的发展工作中,我们将继续采用使美国和我们
    的伙伴区别于我们的竞争对手的最佳做法:透明度和问责制;
    高环境、社会、劳工和包容标准;尊重人权;以及由外国
    援助和健全、可持续的资金支持的当地伙伴关系。包括世
    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内的国际金融机构也是我们
    价值观和利益的倍增器。国外更强劲、更稳定的增长意味
    着国内更强大的经济。随着其他经济体的繁荣,对美国出
    口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增加,创造了美国的就业机会。我们
    将努力提高这些机构对美国优先事项的响应能力,包括如
    何更好地支持发展中国家渡过疫情危机,以及现在俄罗斯
    对乌克兰战争的溢出效应。

    三、现代化和加强我们的军队

    美国军队是世界上已知的最强大的战斗力量。必要时,
    美国将毫不犹豫地使用武力捍卫我们的国家利益。但是,
    我们将这样做作为最后的手段,只有当目标和任务是明确
    的和可实现的,符合我们的价值观和法律,以及非军事手
    段,并在美国人民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任务。
    我们的国防方针在2022年国防战略中有详细描述。我
    们的出发点是,强大的美国军队通过支持外交、对抗侵略、
    遏制冲突、投射力量以及保护美国人民及其经济利益,帮
    助推进和捍卫美国的重要国家利益。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
    军队的作用是保持并获得作战优势,同时限制我们的竞争
    对手。军方将采取紧急行动来维持和加强威慑,而中国将
    是它的主要挑战。我们将在国防方面做出有纪律的选择,
    并将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军队的主要职责上:保卫国土,遏
    制对美国、我们的盟友和伙伴的攻击和侵略,同时做好准
    备,在外交和威慑失败的情况下,打好并赢得国家的战争。
    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将结合我们的优势,在威慑侵
    略行为方面取得最大的效果——这种方法我们称之为综合
    威慑(见第22页的文本框)。我们将运用战役思维运作我们的
    军队——对逻辑上相关的军事活动进行排序,以推进符合
    战略的优先事项。此外,我们将建立一个有弹性的部队和
    防御生态系统,以确保我们能够在未来几十年履行这些职
    能。我们结束了美国历时最长的阿富汗战争,随之而来的
    37
    是一个以重大军事行动重塑其他社会的时代,尽管我们保
    持了应对美国人民面临的恐怖威胁的能力。
    一支具有战斗力的军队是威慑和美国在冲突中获胜能
    力的基础。我们将使联合部队现代化,成为致命的、有弹
    性的、可持续的、可生存的、敏捷的和反应灵敏的,优先
    考虑作战概念和更新的作战能力。乌克兰战争凸显了生机
    勃勃的国防产业基础对美国及其盟友和伙伴的重要性。它
    不仅要能够快速制造防御敌方侵略所需的成熟能力,还要
    能够随着战场条件的变化进行创新和创造性地设计解决方
    案。随着新兴技术改变战争并对美国及其盟友和伙伴构成
    新的威胁,我们正在投资一系列先进技术,包括网络和空
    间领域的应用、导弹防御能力、可信人工智能和量子系统,
    同时及时将新能力部署到战场。在国防规划的每个阶段纳
    入盟友和合作伙伴对于有意义的合作至关重要。我们还寻
    求消除与盟国和伙伴进行更深入合作的障碍,包括与联合
    能力发展和生产有关的问题,以保障我们共同的军事技术
    优势。
    核威慑仍然是美国的首要任务,也是综合威慑的基础。
    一个安全、可靠和有效的核力量通过威慑战略攻击、向盟
    国和伙伴保证以及在威慑失败的情况下让我们实现目标来
    巩固我们的国防重点。我们的竞争对手和潜在对手正在大
    力投资新型核武器。到21世纪30年代,美国将首次需要威
    38
    慑两个主要核大国,它们都将部署现代化和多样化的全球
    和地区核力量。为了确保我们的核威慑能够应对我们面临
    的威胁,我们正在对核三位一体、核指挥、控制和通信以
    及我们的核武器基础设施进行现代化改造,并加强我们对
    盟国的延伸威慑承诺。我们仍然同样致力于降低核战争的
    风险。这包括采取进一步措施降低核武器在我们战略中的
    作用,并追求相互、可核查的军备控制的现实目标,这有
    助于我们的威慑战略并加强全球不扩散制度。
    最重要的投资是对陆军、海军陆战队、海军、空军、
    航天部队、海岸警卫队以及我们国防部文职人员的非凡的
    全志愿部队的投资。我们的服役人员是美国国防的中坚力
    量,我们致力于他们服役期间和服役后的福祉和他们的家
    庭。我们将坚持文官治军的基本原则,认识到植根于相互
    尊重的健康军民关系对军事效力至关重要。我们将通过促
    进多样性和包容性来加强该部队的效力;加强预防自杀的
    努力;消除性侵犯、骚扰和其他形式的暴力、虐待和歧视
    的祸害;根除暴力极端主义。我们还将坚持我们国家的神
    圣义务,在我们的军队回国后,照顾退伍军人和他们的家
    人。
    39
    专栏:综合威慑
    美国在遏制中国、俄罗斯和其他国家的侵略方面有着
    至关重要的利益。更有能力的竞争者和威胁行为低于或高
    于传统冲突门槛的新战略意味着我们不能只依靠常规力量
    和核威慑。我们的防御战略必须维持和加强威慑,将中国
    作为我们的快速挑战。
    我们的国防战略依赖于综合威慑:各种能力的无缝结合,
    让潜在对手相信他们敌对活动的成本超过了他们的收益。
    这需要:
    ⬧ 跨领域整合,认识到我们竞争对手的战略跨越军事
    (陆地、空中、海上、网络和空间)和非军事(经济、
    技术和信息)领域,我们也必须这样做。
    ⬧ 跨地区整合,理解我们的竞争对手将扩张的野心与
    不断增长的能力结合起来,威胁美国在关键地区和
    本土的利益。
    ⬧ 整合整个冲突范围,防止竞争对手改变现状,损害
    我们的重要利益,同时徘徊在武装冲突的门槛之下。
    ⬧ 整合整个美国政府,充分利用美国的优势,从外
    交、情报和经济工具到安全援助和部队态势决策。
    ⬧ 通过对互操作性和联合能力发展、合作态势规划以
    及协调外交和经济方法的投资,实现与盟国和伙伴
    的一体化。
    40
    综合威慑要求我们更有效地协调、联网和创新,以便
    任何想在一个领域取得优势的竞争对手明白我们也可以在
    许多其他领域做出回应。这增强了传统的可靠作战的常规
    和战略能力的支持,使我们能够在任何时间和任何领域更
    好地塑造对手对美国核心利益行动的风险和成本的看法。

    第三部分:我们的全球优先事项

    “我们今天面临的挑战确实很大,但我们的能力更强。
    我们的承诺必须更大。因此,让我们站在一起,再次宣布
    明确无误的决心,即世界各国仍然团结一致,我们支持
    《联合国宪章》的价值观,我们仍然相信,通过共同努力,
    我们可以弯曲历史的弧线,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建设一个更
    自由、更公正的世界,尽管我们没有人完全实现这一目标。
    我们不是历史的被动见证人;我们是历史的作者。为了我
    们自己,为了我们的未来,为了人类,我们可以这样做,
    也必须这样做。”
    小约瑟夫·r·拜登总统 联合国大会第七十七届会议

    上一节概述的步骤——在国内建立我们的实力以保持
    竞争优势;利用我们的外交力量建立最强大的联盟,以支
    持一个开放、自由、繁荣和安全的世界;我们军队的现代
    化和强大将使美国能够加强一个几十年来为美国人民带来
    广泛利益的国际秩序,并战胜那些提供不同愿景的对手。
    我们全球利益的广度和复杂性意味着我们需要战略性地使
    用这种力量。三条相互关联的努力路线至关重要——应对
    我们的战略竞争对手对国际秩序构成的挑战,应对共同的
    全球挑战,以及制定技术、网络安全以及贸易和经济的道
    路规则。
    42
    一、超越中国,遏制俄罗斯
    中国和俄罗斯日益结盟,但它们带来的挑战在重要方
    面是截然不同的。我们将优先考虑保持相对于中国的持久
    竞争优势,同时限制仍然极度危险的俄罗斯。
    (一)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唯一一个既有重塑国际秩序的意图,
    又有越来越多的经济、外交、军事和技术力量来这样做的
    竞争者。北京雄心勃勃,要在印度太平洋地区扩大势力范
    围,成为世界头号强国。它正在利用其技术能力和对国际
    机构日益增长的影响力,为其自身的威权模式创造更宽松
    的条件,并塑造全球技术使用和规范,以维护其利益和价
    值观。北京经常利用其经济实力来胁迫其他国家。它受益
    于国际经济的开放性,同时限制其国内市场的准入,它寻
    求使世界更加依赖中国,同时减少其自身对世界的依赖。
    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投资于一支正在快速现代化、在印太地
    区能力日益增强、实力和全球影响力不断增长的军队——
    同时寻求削弱美国在该地区和世界各地的盟友。
    与此同时,中国也是全球经济的核心,对共同面临的
    挑战,特别是气候变化和全球公共卫生,有着重要的影响。
    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可能和平共处,共同分享和促进
    人类进步。
    我们对中国的战略有三个方面:1)投资于我们国内实力
    43
    的基础——我们的竞争力、我们的创新、我们的适应力、
    我们的民主,2)与我们的盟友和伙伴网络保持一致,为共同
    的目标和共同的事业而行动,3)负责任地与中国竞争,以捍
    卫我们的利益并构建我们的未来愿景。前两个要素——投
    资和结盟——已在上一节中介绍过,对于在技术、经济、
    政治、军事、情报和全球治理领域击败中国至关重要。
    与中国的竞争在印度太平洋地区最为明显,但也日益
    全球化。在世界各地,制定道路规则和塑造管理全球事务
    的关系的竞赛正在各个地区展开,涉及经济、技术、外交、
    发展、安全和全球治理。
    在与中国的竞争中,就像在其他领域一样,很明显,
    未来十年将是决定性的十年。我们现在正站在一个转折点
    上,在这个转折点上,我们今天做出的选择和我们追求的
    优先事项将把我们置于一个决定我们未来长期竞争地位的
    过程中。
    我们的许多盟友和伙伴,尤其是在印度-太平洋地区,
    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压迫的最前线,并且理所当然地决心
    寻求确保他们自己的自治、安全和繁荣。我们将支持他们
    在不受外部压力的情况下做出符合自身利益和价值观的主
    权决策,并努力提供高标准、规模化的投资、发展援助和
    市场。我们的战略要求我们与伙伴国家合作,支持并满足
    它们的经济和发展需求,不是为了竞争,而是为了它们自
    44
    己。我们将本着共同的目标采取行动,解决一系列问题不
    受信任的数字基础设施和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以及非法、
    未报告和不受监管的捕捞。我们将追究北京对虐待行为的
    责任——新疆的种族灭绝和反人类罪、西藏的侵犯人权行
    为以及剥夺香港的自治和自由——即使它试图迫使国家和
    社区保持沉默。我们将继续优先投资于一支具有战斗力的
    军队,这支军队能够阻止对我们在该地区的盟友和伙伴的
    侵略,并能够帮助这些盟友和伙伴进行自卫。
    维护台湾海峡的和平与稳定符合我们的持久利益,这
    对区域和全球安全与繁荣至关重要,也是国际社会关切和
    关注的问题。我们反对任何一方单方面改变现状,也不支
    持台湾独立。我们仍然致力于我们的一个中国政策,这一
    政策以《与台湾关系法》、三个联合公报和六项保证为指
    导。我们将坚持我们在《与台湾关系法》下的承诺,支持
    台湾的自卫,并保持我们抵制对台湾诉诸武力或胁迫的能
    力。
    尽管盟友和合作伙伴可能对中国有不同的看法,但我
    们的外交方式和中国自身的行为已经产生了重要的、不断
    增长的机会来协调方法和交付成果。在欧洲、亚洲、中东、
    非洲和拉丁美洲,各国都清楚地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所
    带来的挑战的性质。政府想要可持续的公共财政。工人们
    希望得到尊严和尊重。创新者希望他们的独创性、冒险精
    45
    神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得到回报。进取的企业想要开放和自
    由的水域,通过这些水域他们的产品可以被交易。
    在我们积极竞争的同时,我们将负责任地管理竞争。
    我们将通过降低意外军事升级的风险、加强危机沟通、建
    立相互透明度,以及最终让北京参与更正式的军备控制努
    力,来寻求更大的战略稳定。我们将永远愿意与我们利益
    一致的中国合作。我们不能让分裂我们的分歧阻止我们为
    了我们人民的利益和世界的利益,在需要我们共同努力的
    优先事项上向前迈进。这包括气候、疫情威胁、核不扩散、
    打击非法毒品、全球粮食危机和宏观经济问题。简而言之,
    我们将尽可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建设性的接触,这不
    是为了帮助我们或其他任何人,也不是为了换取我们放弃
    我们的原则,而是因为共同努力解决重大挑战是世界对大
    国的期望,也因为这直接符合我们的利益。任何国家都不
    应因为双边分歧而阻止在气候危机等现存跨国问题上取得
    进展。
    虽然我们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有着深刻的分歧,
    但这些分歧是政府和制度之间的分歧,而不是我们人民之
    间的分歧。家庭和友谊的纽带继续把美国和中国人民联系
    在一起。我们非常尊重他们的成就、历史和文化。种族主
    义和仇恨在一个由几代移民为实现人人机会均等的承诺而
    建立的国家里没有立足之地。我们打算共同努力解决两国人民最关心的问题。
    (二)俄罗斯
    过去十年来,俄罗斯政府选择奉行帝国主义外交政策,
    目标是颠覆国际秩序的关键要素。这最终导致了全面入侵
    乌克兰,企图推翻其政府并将其置于俄罗斯控制之下。但
    是,这次袭击不是突然发生的;在此之前,俄罗斯于2014
    年入侵乌克兰,对叙利亚进行军事干预,利用情报和网络
    能力长期破坏邻国稳定,并公然试图破坏欧洲、中亚和世
    界各国的内部民主进程。俄罗斯还肆无忌惮地干涉美国政
    治,并试图在美国人民中间制造分裂。俄罗斯的破坏稳定
    行为并不局限于国际舞台。
    在国内,普京总统领导下的俄罗斯政府侵犯公民人权,
    压制反对派,关闭独立媒体。俄罗斯现在的政治体系停滞
    不前,对人民的需求反应迟钝。
    美国在历届政府的领导下,在多个方面做出了巨大努
    力,与俄罗斯接触,以限制我们的竞争,并确定务实的合
    作领域。普京总统拒绝了这些努力,现在很明显他不会改
    变。俄罗斯现在对国际和平与稳定构成了直接和持续的威
    胁。这不是西方和俄罗斯之间的斗争。这是关于《联合国
    宪章》的基本原则俄罗斯是缔约国,特别是尊重主权、领
    土完整和禁止通过战争获取领土。
    对于俄罗斯的入侵,我们正在领导一个统一的、有原则的、坚决的回应,我们已经号召全世界支持乌克兰人民
    勇敢地保卫他们的国家。我们与广泛而持久的国际联盟合
    作,提供了接近创纪录水平的安全援助,以确保乌克兰有
    能力保卫自己。我们提供了人道主义、经济和发展援助,
    以加强乌克兰的主权民选政府,并帮助被迫逃离家园的数
    百万难民。在乌克兰人民反击俄罗斯赤裸裸的侵略时,我
    们将继续与他们站在一起。我们将团结全世界,让俄罗斯
    为他们在乌克兰各地实施的暴行负责。
    美国与我们的盟友和伙伴一起,正在帮助俄罗斯在乌
    克兰的战争成为一场战略失败。在整个欧洲,北约和欧盟
    团结一致对抗俄罗斯,捍卫共同的价值观。我们正在限制
    俄罗斯的战略经济部门,包括国防和航空航天,我们将继
    续反击俄罗斯削弱和破坏主权国家稳定以及破坏多边机构
    的企图。与我们的北约盟国一起,我们正在加强我们的防
    御和威慑,特别是在联盟的东侧。欢迎芬兰和瑞典加入北
    约将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安全和能力。我们正在重新将重点
    放在增强我们应对来自俄罗斯的共同威胁(包括不对称威胁)
    的集体弹性上。更广泛地说,普京的战争极大地削弱了俄
    罗斯相对于中国和其他亚洲大国如印度和日本的地位。
    莫斯科的软实力和外交影响力已经减弱,而其能源武
    器化的努力却适得其反。全球对俄罗斯对乌克兰战争的历
    史性回应发出了一个响亮的信息:各国不能一边享受全球一
    48
    体化的好处,一边践踏《联合国宪章》的核心原则。
    尽管我们方针的某些方面将取决于乌克兰战争的走向,
    但一些因素已经很清楚了。
    第一,美国将继续支持乌克兰争取自由的斗争,我们
    将帮助乌克兰恢复经济,我们将鼓励其与欧盟的地区一体
    化。
    第二,美国将捍卫北约的每一寸土地,并将继续建立
    和深化与盟国和伙伴的联盟,以防止俄罗斯对欧洲安全、
    民主和制度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第三,美国将遏制并在必要时回应俄罗斯威胁美国核
    心利益的行动,包括俄罗斯对我们基础设施和民主的攻击。
    第四,俄罗斯的常规军事力量将被削弱,这可能会增
    加莫斯科在其军事规划中对核武器的依赖。美国不会允许
    俄罗斯或任何大国通过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来实现其目
    标。美国仍然有兴趣维护战略稳定,发展更广泛、透明和
    可核查的军备控制基础设施,以取代新的《削减战略武器
    条约》,并重建由于俄罗斯的行动而年久失修的欧洲安全
    安排。
    最后,美国将保持和发展务实的互动模式,以处理与
    俄罗斯的互惠互利的问题。
    美国尊重俄罗斯人民及其几十年来对科学、文化和建
    设性双边关系的贡献。尽管俄罗斯政府在攻击乌克兰时犯
    49
    了战略误判,但俄罗斯人民将决定俄罗斯作为一个大国的
    未来,这个大国能够再次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国
    际事务。美国将欢迎这样的未来,同时将继续反击俄罗斯
    政府的侵略。
    二、合作应对共同的挑战
    即使在国家间竞争更加激烈的时代,美国也必须保持
    并加强在共同挑战上的国际合作。在一个理想的世界里,
    政府会在利益分歧的地方负责任地竞争,在利益趋同的地
    方合作——但是在实践中事情并不总是这样。例如,美国
    已经明确表示,我们不会支持以共同挑战为合作条件的方
    式将问题联系起来,但北京的一些人也同样明确表示,中
    国应该期待在不相关的问题上做出让步,以此作为合作应
    对共同挑战(如气候变化)的先决条件。我们也看到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是如何选择不与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社会在全球
    应对新冠肺炎方面进行充分合作的,包括对其起源的调查。
    由于国内在气候变化方面行动不力,尤其是在大规模燃煤
    发电的使用和建设方面,中国还在继续威胁着世界。
    我们应对需要全球合作的共同挑战的战略包括两条同
    步轨道:一条轨道是,我们将让所有国家和机构充分参与应
    对共同威胁的合作,包括在机构应对措施不足的领域推动
    改革。与此同时,我们也将加倍努力,深化与志同道合的
    50
    伙伴的合作。在这两条轨道上,我们还将寻求利用竞争的
    积极影响,促进力争上游的竞赛,以增加应对这些挑战的
    国际努力。
    (一)气候和能源安全
    气候危机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生存挑战。一个变暖的星
    球危及美国人和世界各地的人们——危及食物和水的供应、
    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我们的国家安全。科学家告诉我们,
    如果不立即采取全球减排行动,我们将很快超过1.5度的变
    暖,锁定进一步的极端高温和天气,海平面上升,以及灾
    难性的生物多样性丧失。
    全球行动从国内开始,我们正在通过爱尔兰共和军对
    清洁能源转型进行前所未有的世代投资,同时创造数百万
    个高薪工作岗位并加强美国产业。我们正在加强联邦、州
    和地方对日益严重的极端天气威胁的防范和应对能力,我
    们正在将气候变化纳入我们的国家安全规划和政策。这项
    国内工作对我们的国际信誉至关重要,也是让其他国家提
    升自己的雄心和行动的关键。
    美国正在激励世界,激励进一步的行动。在气候领导
    人峰会、主要经济体论坛和巴黎协定进程的基础上,我们
    正在帮助各国兑现和加强其国家自主贡献,减少排放,解
    决甲烷和其他超级污染物,促进二氧化碳清除,适应气候
    变化的最严重影响,并在未来十年结束毁林。我们也在利
    51
    用我们的经济实力来推动去碳化。我们与欧盟的钢铁协议
    有史以来第一个关于钢铁和铝的安排,以解决碳强度
    和全球产能过剩问题,是未来以气候为重点的贸易机制的
    典范。我们要公开结束为不可减少的煤电提供资金,并调
    动资金加快对适应和能源过渡的投资。
    俄罗斯对乌克兰的侵略战争等事件清楚地表明了加速
    摆脱化石燃料的迫切需要。我们知道长期的能源安全依赖
    于清洁能源。认识到这种转变不会在一夜之间发生,我们
    将与合作伙伴和盟友合作,以确保能源安全和可负担性,
    确保获得关键矿产供应链,并为受影响的工人创造一个公
    正的过渡。通过在国际能源署、美国-欧盟欧洲能源安全工
    作组、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和任务创新、电力非洲、东地
    中海天然气论坛、跨大西洋能源和气候合作伙伴关系以及
    其他重要论坛中的合作,我们将推动具体行动,以实现能
    源安全的未来。
    许多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需要援助,特别是在减缓
    和适应努力方面。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目标是每年提供超
    过110亿美元的气候资金,并敦促合作伙伴增加自己的捐款。
    我们正在将气候变化纳入我们的发展金融机构的投资战略,
    包括通过PGII,并与世界银行和区域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合
    作开展同样的工作。
    (二)流行病和生物防御
    52
    新冠肺炎已经在世界各地造成近650万人死亡,其中包
    括100多万美国人,但下一个疫情可能会更糟糕——传染性
    更强,但致命性更强。我们有一个狭窄的机会窗口,可以
    在国内和国际上采取措施,为下一个疫情做准备,并加强
    我们的生物防御。
    在美国,这需要为灾难性的生物风险做好准备,包括
    改善预警和疾病监测、数据共享和预测;加速医疗对策的
    开发、国内制造和交付;推进安全的生物技术开发和制造;
    以及克服护理质量和获得方面的不平等。
    在国际上,它需要在多条战线上采取行动。美国再次
    承诺支持COVAX——我们是该国最大的捐助者——世界卫
    生组织,并以合作的方式实现全球卫生安全。我们认识到,
    在所有人都安全之前,没有人是安全的,这就是为什么我
    们在国际上捐赠的疫苗比任何其他国家都多,而且没有任
    何政治附加条件。我们正在与包括慈善组织和私营部门在
    内的盟友和伙伴合作,促进非洲和南亚的可持续疫苗生产。
    我们认识到,我们必须在全球公共卫生问题上与所有
    国家合作,包括那些我们不同意的国家,因为流行病没有
    国界。我们也承认,我们的一些国际机构过去有所欠缺,
    需要改革。虽然我们认为,在本届政府任期内,这些改革
    中有许多是可以商定和实施的,但我们也认识到,最终有
    些改革可能会失败,因为其他国家不同意我们关于提高透
    53
    明度和与国际社会分享重要数据的信念。因此,当我们在
    全球范围内并通过国际机构参与时,我们也将加深与志同
    道合的国家的合作,以推动疫情备灾方面的改革,并在必
    要时更加密切地合作,以制定其他国家可以效仿的更高标
    准。
    我们还将应对蓄意和意外生物风险带来的日益增加的
    风险,包括通过我们快速检测、识别和确定物剂的能力,
    以及开发医疗对策。我们将与伙伴和盟国合作,加强《生
    物武器公约》,遏制国家生物战能力;防止恐怖分子获取或
    使用生物武器;并加强反对发展和使用生物武器的国际准
    则。我们还将减少与技术进步和两用研发相关的生物风险,
    包括建立和加强国际生物安全和生物安保规范和做法。
    (三)粮食不安全
    如今,全球粮食系统正受到多种来源的威胁,包括俄
    国入侵乌克兰、新冠肺炎疫情的经济影响、气候事件和旷
    日持久的冲突——所有这些都有可能在2022年将7500万到
    9500万极端贫困人口推高至疫情之前的预期水平。由于俄
    罗斯对乌克兰的侵略,粮食不安全危机变得特别危险,这
    种侵略使乌克兰的许多粮食退出市场,加剧了已经恶化的
    全球粮食不安全问题。为了解决数亿人的需求,美国正在
    提供比以往更多的人道主义援助。我们仍然是世界粮食计
    划署的最大捐助者,也是几乎每个经历人道主义粮食危机
    54
    的国家的主要捐助者。
    从长远来看,我们正在团结全世界寻找应对世界粮食
    供应面临的一系列广泛挑战的方法。实现持续的全球粮食
    安全要求各国政府与多边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合作,不断保
    持警惕并采取行动。我们与合作伙伴共同努力,推出了
    《全球粮食安全路线图:行动呼吁》,敦促100多个签约国采
    取多项行动,包括保持粮食和农业市场开放、增加化肥产
    量以及投资于适应气候变化的农业。美国还正在实施全球
    粮食安全战略,该战略的重点是通过支持包容性和可持续
    的以农业为主导的经济增长,减少全球贫困、饥饿和营养
    不良;加强人类和粮食系统的复原力;支持营养良好的健
    康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这需要在整个粮食系统中开
    展工作,考虑从种植到消费的每一个步骤,并将这些努力
    整合到更大的气候、卫生、缓解冲突和建设和平工作中。
    为了确保这些努力是持久和可持续的,需要以公平和包容
    为中心,并与当地伙伴和国际机构合作。展望未来,美国
    必须继续解决这两个紧迫的需求,并合作建立长期的可持
    续粮食安全。
    (四)军备控制和不扩散
    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的扩散是一个极其重要
    和持久的全球挑战,需要持续的合作,以防止大规模毁灭
    性武器和裂变材料、其运载工具和使能技术的扩散。这
    55
    美国将与盟国和伙伴、民间社会和国际组织合作,加
    强军备控制和不扩散机制,特别是在冲突升级风险较大的
    时期。我们将解决扩散造成的生存威胁通过更新军备控制
    和核不扩散的领导。我们将继续寻求与竞争对手在战略稳
    定和降低风险方面的务实合作。我们的方法将强调阻止代
    价高昂的军备竞赛、减少误判的可能性以及补充美国和盟
    国威慑战略的措施。
    我们将领导双边和多边军备控制努力,加强现有的制
    度、框架和机构,包括《核不扩散条约》、全面禁止核试
    验条约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其他联合国机构,以延续
    70多年来不使用核武器的记录。我们将支持禁止化学武器
    组织和《生物武器公约》,并加强禁止拥有和使用化学和生
    物武器的规范。我们将继续领导世界协调努力,锁定核材
    料和放射性材料,防止恐怖分子获取。我们将确保多边出
    口管制制度能够应对破坏稳定的新兴技术,并使观点一致
    的国家的出口政策与令人担忧的国家保持一致。
    (五)恐怖主义
    与20年前相比,今天的恐怖主义威胁在意识形态上更
    加多样化,在地理上更加分散。“基地”组织、伊斯兰国和相
    关势力已经从阿富汗和中东扩展到非洲和东南亚。
    叙利亚、也门和索马里仍然是恐怖分子的避难所;当
    地分支机构已经成为区域冲突中根深蒂固的行动者。其中
    56
    许多组织仍然打算实施或鼓励其他人袭击美国和我们的海
    外利益,即使多年来持续的反恐和执法压力限制了他们的
    能力,强化的安全措施和信息共享提高了我们的防御能力。
    与此同时,我们面临着来自美国国内一系列暴力极端分子
    的急剧增加的威胁。
    美国仍然坚定不移地保护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海外人
    员和设施,使其免受我们在21世纪面临的各种恐怖主义威
    胁。随着威胁的演变,我们的反恐方法也必须变化。为此,
    去年,我们结束了美国历时最长的阿富汗战争,早已实现
    了将乌萨马·本·拉丹和“基地”组织其他主要领导人绳之以法
    的目标。正如我们在击毙艾曼·扎瓦希里的行动中所展示的
    那样,我们相信我们有能力继续打击”基地”组织、伊拉克和
    黎凡特伊斯兰国以及相关势力。我们将确保阿富汗不再成
    为恐怖分子袭击美国或我们盟友的避风港,我们将让塔利
    班对其公开的反恐承诺负责。
    在全球范围内,我们将加强与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的
    合作和支持,从“美国领导、合作伙伴支持”的战略转变为
    “合作伙伴领导、美国支持”的战略这需要建立或扩大系统,
    以预防、发现和应对不断发展的威胁,包括加强合作伙伴
    的执法和司法系统,改善威胁信息共享,加强边境安全,
    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恐怖主义和
    极端主义脱离接触方案,以及防止在线和离线招募恐怖分
    57
    子和动员恐怖分子实施暴力。它还需要通过利用美国和合
    作伙伴的努力来支持有效的治理、促进稳定和经济发展以
    及解决持续的冲突,从而解决激进化的根源。
    在必要的情况下,我们将使用武力瓦解和削弱那些策
    划袭击美国、我们的人民或我们在国外的外交和军事设施
    的恐怖组织。我们将根据国内法和国际法,以尽量减少平
    民伤亡的方式这样做,同时促进更大的透明度和问责制。
    我们承诺继续与国会合作,用一个狭窄而具体的框架来取
    代过时的使用武力的授权,以确保我们能够继续保护美国
    人免受恐怖主义威胁。在国内,我们将继续与州、地方、
    部落和领土伙伴以及私营部门合作,分享信息,挫败威胁
    我们公民的恐怖阴谋。
    我们在美国面临着一系列国内暴力极端分子日益严重
    的威胁,包括出于种族或族裔偏见以及反政府或反当局情
    绪的暴力极端分子。继续实施我们有史以来第一个打击国
    内恐怖主义的国家战略,将使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分享
    有关国内恐怖主义威胁的信息,防止招募和动员暴力活动,
    破坏和阻止国内恐怖主义活动和任何跨国联系,同时加强
    对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的尊重。我们已经在向州、地方、
    领土和部落合作伙伴提供更多更好的国内暴力极端主义威
    胁信息,并使用新机制(如基于智能手机的应用程序)实时提
    供这些信息。我们正在投资数百万美元用于数据驱动的暴
    58
    力预防工作,包括向联邦、州、地区、部落和非营利合作
    伙伴以及面临越来越多威胁的礼拜场所提供拨款计划。我
    们正在与志同道合的政府、公民社会和技术部门合作,解
    决网上的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内容,包括通过创新的
    研究合作。我们正在面对国内暴力极端主义威胁的长期促
    成者,包括与国会合作推进常识性枪支法律和政策,并解
    决往往通过社交和其他媒体平台传播的虚假信息和错误信
    息的危机,这些信息可能会助长极端两极分化,并导致一
    些人走向暴力。
    59
    专栏2. 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
    跨国有组织犯罪影响到越来越多的受害者,同时放大
    了从移民到网络攻击等其他重大全球挑战。跨国犯罪组织
    (TCO)参与的活动包括毒品和其他非法商品的贩运、洗钱、
    盗窃、人口走私和贩运、网络犯罪、欺诈、腐败以及非法
    捕鱼和采矿。这些活动在我们的社区中滋生暴力,危及公
    共安全和健康,并导致美国每年成千上万的药物过量死亡。
    它们通过破坏法治、助长腐败、充当敌对国家活动的代理
    人、剥削和危害弱势群体,降低了我们邻国和合作伙伴的
    安全和稳定。我们将加紧努力,遏制跨国有组织犯罪构成
    的威胁,将重要的执法工作与外交、金融、情报和其他工
    具相结合,并与外国伙伴进行协调。作为这一努力的一部
    分,我们将努力减少美国非法毒品的供应,特别是日益严
    重的芬太尼和甲基苯丙胺的祸害,为此将动用政府的所有
    工具来阻截毒品,并破坏TCO的供应链和金融网络,使其
    能够进行腐蚀活动。认识到这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我们
    将与国际合作伙伴密切合作,阻止跨国公司获得前体化学
    品,并与私营企业密切合作,提高警惕,防止化学品被转
    用于非法芬太尼生产。
    三、塑造规则
    自1945年以来,美国领导了管理国际贸易和投资、经
    60
    济政策和技术的制度、规范和标准的创建。这些机制推动
    了美国的经济和地缘政治目标,并通过塑造政府和经济体
    之间的互动方式使世界各地的人们受益——而且这种互动
    方式符合美国的利益和价值观。这些机制没有跟上经济或
    技术变革的步伐,今天有可能变得无关紧要,或者在某些
    情况下,对解决我们现在面临的挑战非常有害——从不安
    全的供应链到日益扩大的不平等,再到滥用中国的非市场
    经济行为。我们正在努力加强和更新联合国系统和多边机
    构。这种需求最迫切的莫过于更新技术、网络空间、贸易
    和经济的规则。
    通过与我们的盟友和伙伴密切合作,我们将建立公平
    的规则,同时保持我们的经济和技术优势,塑造公平竞争
    的未来——因为当美国工人和公司在公平的竞技场上竞争
    时,他们就会获胜。
    (一)技术
    技术是当今地缘政治竞争的核心,也是我们国家安全、
    经济和民主的未来的核心。美国及其盟国在技术和创新方
    面的领导地位长期以来支撑着我们的经济繁荣和军事实力。
    在未来十年,关键和新兴技术将重塑经济、改变军队和重
    塑世界世界。美国致力于建设一个未来,在这个未来中,
    这些技术将增进美国人民和志同道合的民主国家的安全、
    繁荣和价值观。我们的技术战略将使美国和志同道合的民
    61
    主国家能够共同努力,开发治疗疾病的新药,增加可持续
    种植的健康食品的产量,使我们的制造业供应链多样化并
    得到加强,并在不依赖化石燃料的情况下确保能源安全,
    同时为美国人民以及我们的盟友和伙伴提供新的就业机会
    和安全。在两党的支持下,我们启动了一项现代产业战略,
    并已经获得了对清洁能源、微电子制造、研发和生物技术
    的历史性投资,我们将与国会合作,为研发的历史性新授
    权提供充分资金。我们也在加倍利用我们长期的不对称战
    略优势:吸引和留住世界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更多的全球
    STEM人才是我们国家安全和供应链安全的优先事项,因此
    我们将积极实施最近的签证行动,并与国会合作做更多工
    作。
    这些投资将使美国能够奠定一个联合的技术产业基础,
    以保障我们共同的安全、繁荣和价值观。这意味着与盟友
    和伙伴合作,利用和推广新技术,促进21世纪的基础技术,
    特别是微电子、先进计算和量子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
    术和生物制造、先进电信和清洁能源技术。我们还将与志
    同道合的国家合作,共同开发和部署技术,使所有人受益,
    而不仅仅是强国,并建立强大和持久的供应链,使各国无
    法利用经济战来胁迫其他国家。
    我们已经在召集志同道合的行动者来推进国际技术生
    态系统,保护国际标准制定的完整性,促进数据和思想的
    62
    自由流动,同时保护我们的安全、隐私和人权,并增强我
    们的竞争力。这包括通过美国-欧盟贸易和技术委员会(u . sEU Trade and Technology Council)促进跨大西洋在半导体和
    关键矿产供应链、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虚假信息、威胁
    安全和人权的技术滥用、出口管制和投资筛选方面的合作,
    以及通过印度-太平洋关键和新兴技术四方、开放的下一代
    数字基础设施和民间交流。通过这项工作,我们寻求加强
    美国和盟国的技术领导地位,推进包容性和负责任的技术
    发展,弥合监管和法律差距,加强供应链安全,并加强隐
    私、数据共享和数字贸易方面的合作。
    我们必须确保战略竞争对手不能利用美国和盟国的基
    础技术、知识或数据来破坏美国和盟国的安全。因此,我
    们正在更新和加强我们的出口管制和投资审查机制,并寻
    求有针对性的新方法,如审查对外投资,以防止战略竞争
    者利用投资和专业知识威胁我们的国家安全,同时也保护
    相关技术生态系统和市场的完整性。我们还将努力反对利
    用美国的敏感数据和非法使用技术,包括商业间谍软件和
    监视技术,我们将反对数字独裁主义。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现代经济的数字主干必须开放、
    可信、可互操作、可靠和安全。这需要与广泛的伙伴合作
    推进5G和其他先进通信技术中的网络基础设施弹性,包括
    通过促进供应商多样性和保护供应链。这些投资不能只在
    63
    富裕国家进行;我们还必须注重在中低收入国家提供高质
    量的数字基础设施,通过强调边缘化群体的接入来弥合数
    字鸿沟。为了确保这些投资支持积极的技术成果,我们将
    与行业和政府合作制定技术标准,以确保质量、消费者安
    全和全球互操作性,并推进开放和透明的标准进程,这一
    进程几十年来促进了创新、增长和互联互通。在我们所做
    的一切中,我们将努力确保技术支持而不是破坏民主,并
    根据人权来开发、部署和管理。
    (二)保护网络空间
    我们的社会,以及支撑它们的关键基础设施,从电力
    到管道,越来越数字化,容易受到网络攻击的干扰或破坏。
    这种攻击被俄罗斯等国家用来破坏国家向公民提供服务和
    胁迫民众的能力。我们正在与盟友和合作伙伴(如Quad)密切
    合作,制定关键基础设施的标准,以快速提高我们的网络
    弹性,并建立快速应对攻击的集体能力。面对来自犯罪分
    子的破坏性网络攻击,我们启动了创新的伙伴关系,以扩
    大执法合作,拒绝为网络犯罪分子提供庇护,并打击非法
    使用加密货币清洗网络犯罪所得的行为。作为一个开放的
    社会,美国显然有兴趣加强减轻网络威胁和提高网络空间
    稳定性的规范。我们的目标是阻止来自国家和非国家行为
    者的网络攻击,并将利用一切适当的国家力量工具对网络
    空间的敌对行为做出果断回应,包括那些扰乱或削弱重要
    64
    国家职能或关键基础设施的行为。我们将继续推动遵守联
    合国大会认可的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框架,该框架承
    认国际法在网上和网下同样适用。
    (三)贸易和经济
    美国的繁荣也依赖于公平开放的贸易和国际经济体系。
    美国长期以来一直受益于国际贸易促进全球经济增长的能
    力、较低的消费价格以及进入外国市场促进美国出口和就
    业的机会。与此同时,管理贸易和其他经济交换方式的长
    期规则被中国等非市场行为者所违反;旨在让企业流动性
    优先于工人和环境,从而加剧不平等和气候危机;未能涵
    盖现代经济的前沿,包括数字贸易。美国必须再次团结合
    作伙伴,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让美国工人和企业—
    —以及世界各地的合作伙伴和盟友——繁荣发展。
    正如我们最近创造IPEF和美洲经济繁荣的工作所表明
    的,我们正在努力更新当前的贸易体系,以促进公平和有
    弹性的增长——鼓励稳健的贸易,反对反竞争做法,将工
    人的声音带到决策桌上,并确保高劳工和环境标准。我们
    将寻求新的出口机会,使美国工人和公司受益,特别是小
    公司中型企业,抵制非市场经济的弊端,执行反对不公平
    贸易和劳工行为的规则,包括知识产权盗窃、歧视性法规、
    强迫劳动、剥夺组织权和其他形式的劳工压制。我们还将
    利用贸易工具推进气候优先事项,正如我们正在与欧盟达
    65
    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钢铝协议一样。这些安排将伴随着真
    正的调整援助,确保所有美国人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拥有
    一个有尊严的位置。总之,这些努力将创造增长和创新,
    不仅有利于美国人,也有利于全世界人民。
    除了贸易,我们正在努力建立一个适合当代现实的国
    际经济体系。我们将解决汇率操纵给美国工人、消费者和
    企业造成的伤害;打击腐败和非法融资;并通过推广经合
    组织的全球最低税来结束企业税的逐底竞争。我们将在可
    持续发展方面与各国合作,包括应对全球债务挑战和通过
    PGII为高质量基础设施融资。我们将探索包括数字美元在内
    的数字资产的优点,并负责任地领导数字资产的发展,为
    稳定、隐私和安全提供高标准和保护,以使强大和包容性
    的美国金融体系受益,并巩固其全球主导地位。我们将解
    决阻碍增长的法律、结构和文化障碍,这些障碍削弱了妇
    女和边缘化群体的劳动力参与。我们还将支持国际金融机
    构的努力,它们也需要继续发展,以应对我们时代的挑战。
    当今世界的许多最大挑战——如流行病和健康、气候变化、
    脆弱性、移徙和难民潮——跨越国界,不成比例地影响到
    最贫穷、最弱势的人口。支持这些机构对于应对国际秩序
    面临的严重长期挑战也至关重要,比如中国带来的挑战。
    (四)人质和非法拘留者
    把人当棋子是与美国价值观和我们渴望的全球秩序背
    66
    道而驰的。然而,当政府、政权和非国家行为者违背美国
    人的意愿将其作为人质和非法被拘留者时,他们就是这么
    做的。我们正在与我们的伙伴合作,阻止和挫败这些不人
    道的策略。这包括我们在2022年7月发布的一项行政命令,
    该命令实施了一项名为《列文森法案》(Levinson Act)的最
    新美国法律,并推出了惩罚那些在国外非法绑架或拘留美
    国人的新工具。它包括与主要国际伙伴合作,促进和执行
    加拿大发起的《反对国与国关系中的任意拘留宣言》,以扭
    转反对这种不人道做法的趋势,并形成反对这种做法的国
    际规范。
    专栏2:反腐败
    腐败对法治构成了根本威胁。当政府官员滥用公共权
    力谋取私利时,就会破坏商业环境,破坏经济机会,加剧
    不平等。腐败还导致公众对国家机构的信任度下降,这反
    过来又会增加那些利用公众不满获取政治优势的不自由行
    为者的吸引力。在当今全球化的世界中,国际金融体系被
    用来将非法财富藏在国外,并跨境行贿。美国反腐败战略
    认识到腐败对我们的国家安全构成的独特威胁,并特别强
    调认识腐败行为者利用美国金融系统和其他基于法治的系
    统清洗其非法所得的方式。作为对俄罗斯持续入侵乌克兰
    的回应,美国加强了其盗贼统治计划,旨在追回腐败所得,
    并识别和返还清洗过的犯罪所得。最后,美国将提升和扩
    67
    大外交接触和外国援助的规模,包括通过加强伙伴政府与
    美国执法当局合作打击腐败的能力,以及加强有意愿的政
    府的预防和监督能力。

    第四部分:我们的区域战略

    “21世纪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在我们每个国家和全球
    社会中,我们自己的成功与其他人的成功息息相关。为了
    我们自己的人民,我们还必须与世界其他地区深入接触。
    为了确保我们自己的未来,我们必须与其他伙伴——我们
    的伙伴——一起努力,争取一个共同的未来。在我看来,
    我们的安全、我们的繁荣和我们的自由前所未有地相互关
    联。因此,我相信我们必须前所未有地携手合作。”
    小约瑟夫·r·拜登总统
    联合国大会第七十六届会议

    美国只有与世界各国和人民合作,才能应对这决定性
    十年的挑战。美国人依赖并受益于我们在各个地区广泛而
    深厚的关系;在几乎每个国家投资和贸易;在各大洲学习、
    工作和生活。我们的未来和世界的未来是相互联系的。这
    就是为什么我们的战略是全球性的。
    一、促进自由开放的印度-太平洋
    印度-太平洋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了大量燃料,并将成
    为21世纪地缘政治的中心。作为一个印度-太平洋大国,美
    国在实现一个开放、互联、繁荣、安全和有活力的地区方
    面有着至关重要的利益。
    69
    美国将与该地区其他国家合作,保持印度-太平洋的开
    放和可进入性,并确保各国根据国际法义务自由做出自己
    的选择。我们通过投资于民主制度、新闻自由和公民社会
    来支持开放社会,并与合作伙伴合作打击信息操纵和腐败。
    我们将申明海洋自由,并为开放南中国海建立共同的区域
    支持——这是近三分之二的全球海上贸易和四分之一的全
    球贸易的通道。
    只有我们建设集体能力,才能实现自由开放的印度-太
    平洋。我们正在深化我们的五个区域条约联盟和最密切的
    伙伴关系。我们肯定东盟的中心地位,并寻求与东南亚伙
    伴建立更深层次的联系。我们将扩大我们的区域外交、发
    展和经济接触,特别关注东南亚和太平洋岛屿。在我们与
    南亚地区伙伴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新冠肺炎疫情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的强制行为时,我们将促进整个印度洋地区的繁
    荣和经济联系。四方和奥库斯对解决地区挑战也至关重要,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我们的集体力量,将我们的盟友和伙伴
    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包括鼓励志同道合的印度-太平洋和
    欧洲国家之间更紧密的联系。
    美国日常生活的繁荣与印度-太平洋联系在一起,美国
    长期以来一直是该地区贸易和投资的领导者。我们正与地
    区伙伴一起发展IPEF,以推动包容性的、基础广泛的繁荣,
    并推进我们在弹性、公平、数字化和低碳经济方面的共同
    70
    利益。通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的领导将补充
    这些努力。
    75年来,美国一直保持着强大和一贯的防务存在,并
    将继续为该地区的稳定与和平做出有意义的贡献。我们重
    申对我们的印度-太平洋条约盟友——澳大利亚、日本、大
    韩民国、菲律宾和泰国——的坚定承诺,我们将继续使这
    些联盟现代化。我们重申,根据涵盖尖阁列岛的共同安全
    条约,我们坚定不移地致力于保卫日本。由于印度是世界
    上最大的民主国家和主要的防务伙伴,美国和印度将通过
    双边和多边合作,支持我们对自由和开放的印度-太平洋的
    共同愿景。我们将寻求与朝鲜的持续外交,以在朝鲜半岛
    完全无核化方面取得切实进展,同时在面对朝鲜大规模杀
    伤性武器和导弹威胁的情况下加强延伸威慑。缅甸残酷的
    军事政变破坏了地区稳定,我们将继续与包括东盟在内的
    盟友和伙伴密切合作,帮助恢复缅甸的民主过渡。
    我们还将努力增强合作伙伴应对包括气候和生物威胁
    在内的跨国挑战的能力。印度-太平洋是气候危机的中心,
    但对气候解决方案也至关重要,我们共同应对气候危机是
    一项政治要务,也是一个经济机遇。我们还合作帮助该地
    区建立抵御疫情病的能力,加强他们的卫生系统,推动对
    全球卫生安全的投资,并扩大该地区预防、发现和应对紧
    急情况的能力。
    71
    我们已经进入了美国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新时期,这
    将要求美国在印度太平洋地区承担比二战以来更多的责任。
    对世界和普通美国人来说,没有一个地区比美国更有意义
    印度-太平洋。我们雄心勃勃,因为我们知道我们和我们的
    盟友和伙伴对它的未来有着共同的愿景。
    二、深化我们与欧洲的联盟
    跨大西洋关系植根于共同的民主价值观、共同利益和
    历史纽带,是构建我们外交政策许多其他要素的重要平台。
    欧洲一直是并将继续是我们应对各种全球挑战的基础伙伴。
    为了有效地追求一个共同的全球议程,我们正在扩大和深
    化跨大西洋的纽带——加强北约,提高美欧关系的雄心水
    平,并与我们的欧洲盟友和伙伴站在一起,捍卫我们的利
    益基于规则的体系,支撑着我们的安全、繁荣和价值观。
    今天,欧洲站在捍卫自由、主权和互不侵犯原则的前
    线,我们将继续携手努力,确保自由占上风。美国将一如
    既往地坚定不移地致力于北约第五条所规定的集体防御,
    并将与我们的北约盟国一起遏制、防御和建设抵御一切形
    式的侵略和胁迫的能力。随着我们逐步扩大自己的规模对
    北约能力和准备状态的贡献——包括通过加强防御力量和
    能力,并坚持我们对延伸威慑的长期承诺——我们将依靠
    我们的盟友通过增加他们的开支、能力和贡献来继续承担
    72
    更大的责任。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通过北约或作
    为其补充的欧洲防务投资对于确保我们的共同安全至关重
    要。我们支持北约继续适应现代安全挑战,包括强调网络
    空间防御、气候安全以及中国的政策和行动带来的日益增
    长的安全风险。
    美国坚持我们的基本承诺,追求一个完整、自由与和
    平的欧洲。俄罗斯对乌克兰的进一步入侵对这一愿景构成
    了严重威胁,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决心支持乌克兰捍卫其主
    权和领土完整,同时让莫斯科为其侵略付出沉重代价。我
    们向乌克兰提供了安全、人道主义和金融援助。我们与欧
    洲和全球的盟友和伙伴一起实施制裁和出口控制,这将削
    弱俄罗斯发动未来侵略战争的能力。我们与欧盟委员会合
    作实施了一项雄心勃勃的计划,以减少欧洲对俄罗斯化石
    燃料的依赖,加强欧洲能源安全,推进共同的气候目标。
    在这些努力中,欧盟——一个拥有超过4 . 5亿人口的一体化
    市场——是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我们支持促进欧盟团结
    的努力。我们还鼓励欧盟和联合王国在共同关心的问题上
    密切合作。此外,我们强调支持《受难节协议》,该协议是
    北爱尔兰和平、稳定和繁荣的基石。
    在我们支持乌克兰的同时,我们也将努力增强其他民
    主国家的稳定和恢复能力。我们将支持格鲁吉亚和摩尔多
    瓦加入欧洲的愿望及其对重要机构改革的承诺。我们将协
    73
    助合作伙伴加强西巴尔干地区的民主制度、法治和经济发
    展。我们将支持解决南高加索冲突的外交努力。我们将继
    续与土耳其接触,以加强其与西方的战略、政治、经济和
    制度联系。我们将与盟友和伙伴合作,管理俄罗斯在乌克
    兰的战争造成的难民危机。此外,我们将努力阻止恐怖分
    子对欧洲的威胁。在欧亚大陆的其他地方,我们将继续支
    持中亚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
    我们将加强该地区五国的复原力和民主发展。我们将
    继续通过C5+1外交平台(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共和国、塔
    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美国)推进气候适
    应,改善区域能源和粮食安全,加强区域内一体化,并与
    全球市场建立更大的连通性。
    尽管植根于跨大西洋的实力和稳定,我们与欧洲盟友
    和伙伴的议程是全球性的。我们将与欧盟合作,加强基于
    共同民主价值观的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促进开放和
    包容的全球经济,为贸易设定高标准,确保公平竞争,支
    持劳工权利,推动去碳化,打击腐败,保护我们的创新成
    果不被用于与我们的利益和价值观背道而驰的用途。通过
    G7,我们将与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英国合作,激励国际
    合作应对世界最紧迫的挑战。我们将共同捍卫人权,无论
    是在白俄罗斯还是在新疆。为了实施这一雄心勃勃的议程,
    我们将深化我们的战略联盟——定期磋商、分享信息和情
    74
    报,以及共同行动。
    三、在西半球促进民主和共同繁荣
    西半球是对美国影响最直接的地区。随着1.9万亿美元
    的年贸易额、共同的价值观和民主传统以及家族纽带,西
    半球国家,尤其是北美国家,是美国繁荣和恢复的关键贡
    献者。但新冠肺炎疫情和随后的衰退加剧了长期的结构性
    挑战,助长了政治和社会动荡,破坏了对民主能力的信心,
    并刺激了前所未有的向美国和整个地区的非正常移民。认
    识到该地区的繁荣和安全与我们自身的繁荣和安全之间的
    直接联系,美国必须重振我们的伙伴关系,在西半球建立
    和维护经济弹性、民主稳定和公民安全。我们将通过定期
    互动、多边和机构合作以及区域倡议,并通过履行在第九
    届美洲首脑会议上作出的承诺,推进这些努力。
    整个美洲的人口流动,包括自2015年以来被迫离开家
    园的600多万委内瑞拉人,影响到整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
    区,并强化了采取区域行动的必要性。《洛杉矶移民和保
    护宣言》是对美国国内努力的补充,旨在实现边境基础设
    施的现代化,建立一个公平、有序和人道的移民体系,建
    立一个大胆的半球范围的伙伴关系,以责任分担、稳定和
    援助受影响社区、扩大法律途径、人道的移民管理和协调
    的应急响应为中心。美国还带头扩大移民的合法途径,打
    75
    击针对弱势移民的非法人口走私和贩运。这些努力旨在稳
    定移民人口,用有序流动取代非正常移民,从而推动美国
    和整个地区的经济增长。我们将继续这些合作努力,同时
    确保对移民管理采取基本公平、有序和人道的方法,以加
    强边境安全和保护我们的国家。
    结束和减轻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并推进卫生安全是整
    个半球福祉的当务之急。除了捐赠超过7200万份疫苗之外,
    通过美洲健康和恢复行动计划,我们正在与该地区合作,
    以预防、准备和应对未来的疫情病毒威胁和其他公共卫生
    突发事件,同时扩大向偏远、弱势和边缘化人群公平提供
    医疗保健和公共服务。除了支持各国(特别是中美洲和加勒
    比海地区)实现70%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相关伙伴关系
    还通过美洲卫生队(Americas Health Corps)推动提高疫苗生
    产能力,并帮助在2027年前培训50万名公共卫生和医疗专
    业人员。
    我们正与地区伙伴一起深化经济合作,以确保持久和
    包容性的经济增长,造福于我们的劳动人民。我们的首要
    任务是与加拿大和墨西哥合作,推进北美的未来愿景,利
    用我们的共同优势,增强美国的全球竞争力。同样,美洲
    经济繁荣伙伴关系将通过关注自下而上和中间向外增长的
    最大驱动力来指导我们的区域经济参与,为我们今天和未
    来几十年面临的新的复杂挑战更新工具,重点是重振区域
    76
    经济制度、保障供应链、创造清洁能源就业机会和促进去
    碳化、确保可持续和包容性贸易,以及进行改变游戏规则
    的投资以提高公共管理的有效性。
    应对气候危机和利用该地区的活力将是我们的核心方
    法,我们将利用缓解和适应努力来推动可持续的经济复苏
    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包括通过促进清洁能源的贸易和投
    资,以实现到2030年该地区电力部门70%的可再生能源发电
    装机容量的集体目标,并动员融资和其他形式的支持,以
    促进亚马逊的保护。美国和加勒比共同体还启动了2030年
    应对气候危机伙伴关系,以扩大项目融资渠道,吸引清洁
    能源基础设施和气候适应项目的私人投资,并提高当地评
    估、规划、预测、缓解和应对气候变化中的极端天气事件
    和相关风险的能力。
    美国从该地区的民主稳定和制度中获得安全和经济利
    益,因为我们的共同价值观为合作与和平解决争端提供了
    基础。为了帮助维护和加强这些传统,我们将支持合作伙
    伴努力建设透明、包容和负责任的机构。我们将共同支持
    有效的民主治理,响应公民的需求,捍卫人权和打击
    基于性别的暴力,解决腐败问题,防止外部干涉或胁
    迫,包括来自中国、俄罗斯或伊朗的干涉或胁迫。通过振
    兴和代表性
    我们将与美洲机构、公民社会和其他政府合作,支持
    77
    委内瑞拉、古巴、尼加拉瓜和任何民意遭到压制的国家的
    人民实现民主自决。在遭受长期人道主义、政治和经济危
    机的海地,我们将动员国际社会帮助恢复安全,重建治理
    机构,并支持海地人民能够决定自己未来的繁荣基础。
    我们还将协助合作伙伴应对安全威胁。这些挑战可能
    是内部的——包括来自当地帮派的挑战,也可能是跨国的,
    包括来自贩运毒品和人口以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犯罪组
    织的挑战——也可能是外部的,因为恶意行为者试图在该
    地区获得军事或情报立足点。这些威胁影响着整个美洲的
    安全,包括美国国内的安全,因此,我们将促进合作,帮
    助协助民事警察,加强美洲的司法系统,并扩大与我们伙
    伴的信息共享。
    这些优先事项——扩大经济机会、加强民主和建设安
    全——是相辅相成的,有助于国家、地区和全球的稳定。
    在推进一个安全、中产阶级和民主的地区的愿景从根本上
    符合美国的国家安全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加强与半球伙伴
    和机构的外交接触来寻求和加强合作,符合我们压倒一切
    的战略利益。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波动加剧、气候变化、
    全球流行病和大规模移民等现象带来的相互关联的挑战,
    以及美国的安全和繁荣取决于我们邻国的安全和繁荣的认
    识,这些背景都凸显了这项事业的挑战和利害关系。
    四、支持中东的危机缓解和一体化
    78
    过去二十年来,美国的外交政策主要关注来自中东和
    北非的威胁。我们经常默认以军事为中心的政策,这种政
    策的基础是对武力和政权更迭以实现可持续结果的不切实
    际的信念,而没有充分考虑到竞争全球优先事项或意外后
    果的机会成本。现在是时候摒弃宏大的设计,采取更加实
    际的步骤,推进美国的利益,帮助地区伙伴为中东人民和
    美国人民的更大稳定、繁荣和机会奠定基础。
    美国已经为美国在该地区的政策制定了一个新的框架,
    其基础是美国在建立伙伴关系、联盟和同盟以加强威慑方
    面无与伦比的比较优势,同时利用外交手段缓和紧张局势、
    降低新冲突的风险并为稳定奠定长期基础。
    这个框架有五个原则。首先,美国将支持和加强与认
    同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国家的伙伴关系,我们将确保这
    些国家能够抵御外来威胁。第二,美国不会允许外国或地
    区势力危害包括霍尔木兹海峡和曼德海峡在内的中东水道
    的航行自由,也不会容忍任何国家通过军事集结、入侵或
    威胁来控制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第三,即使美国致力于遏
    制对地区稳定的威胁,我们也将尽可能通过外交手段努力
    缓解紧张局势,缓和并结束冲突。第四,美国将通过在美
    国合作伙伴之间建立政治、经济和安全联系来促进地区一
    体化,包括通过一体化的空中和海上防御结构,同时尊重
    每个国家的主权和独立选择。第五,美国将永远促进人权
    79
    和《联合国宪章》所载的价值观。
    这一新框架建立在该区域各国最近为弥合长期分歧所
    取得的进展基础上。我们将继续与盟国和伙伴国合作,提
    高它们遏制和反击伊朗破坏稳定活动的能力。我们将通过
    外交手段确保伊朗永远无法获得核武器,同时保持姿态,
    准备在外交手段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其他手段。伊朗对美国
    人员以及现任和前任美国官员的威胁不会被容忍,正如我
    们已经证明的那样,当我们的人民和利益受到攻击时,我
    们将做出回应。在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将永远与伊朗
    人民站在一起,争取德黑兰政权长期剥夺他们的基本权利
    和尊严。
    更广泛地说,我们将把外交、经济援助和对当地合作
    伙伴的安全援助结合起来,以减轻痛苦、减少不稳定并防
    止恐怖主义输出或来自也门、叙利亚和利比亚的大规模移
    民,同时与地区政府合作管理这些挑战的更广泛影响。我
    们将寻求扩大和深化以色列与其邻国和其他阿拉伯国家日
    益增长的联系,包括通过亚伯拉罕协议,同时保持我们对
    其安全的坚定承诺。我们还将继续推动可行的两国解决方
    案,维护以色列作为一个犹太和民主国家的未来,同时满
    足巴勒斯坦人建立自己的安全和可行国家的愿望。正如拜
    登总统在2022年7月访问约旦河西岸时所言,“按照1967年的
    边界建立两个国家,进行双方同意的互换,仍然是为巴勒
    80
    斯坦人和以色列人实现同等程度的安全、繁荣、自由和民
    主的最佳方式。”
    这一新框架依赖于可持续和有效的军事态势,重点是
    威慑、加强伙伴能力、促进区域安全一体化、打击恐怖主
    义威胁和确保全球商业自由流动。在使用其他国家权力工
    具的同时,这些军事活动也有助于对抗外部行为者在该地
    区的军事扩张。我们不会使用我们的军队来改变政权或改
    造社会,而是将武力的使用限制在有必要保护我们的国家
    安全利益并符合国际法的情况下,同时使我们的合作伙伴
    能够保卫自己的领土免受外部和恐怖主义威胁。
    我们将鼓励有助于释放该地区潜力的经济和政治改革,
    包括通过促进更大程度的经济一体化来推动增长和创造就
    业。我们将鼓励能源生产商利用他们的资源稳定全球能源
    市场,同时也为清洁能源的未来做准备,保护美国消费者。
    我们还将继续支持我们的民主伙伴,并要求对侵犯人权的
    行为追究责任,同时认识到,虽然真正的改革只能来自内
    部,但美国仍然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美国是人道主义援助
    的最大双边捐助国,也是有原则的、基于需求的人道主义
    行动的长期倡导者。我们将继续在人道主义援助方面发挥
    领导作用,管理长期的难民和流离失所危机,这有助于实
    现人的尊严和加强稳定。我们将加快对地区合作伙伴的支
    持,帮助他们建立更强的适应能力,因为中东的未来不仅
    81
    取决于传统的安全问题,还取决于气候、技术和人口变化。
    五、建立21世纪美非伙伴关系
    非洲政府、机构和人民是一支重要的地缘政治力量,
    将在未来十年解决全球挑战中发挥关键作用。非洲比以往
    任何时候都更加年轻,流动性更强,受教育程度更高,联
    系更紧密。非洲国家是联合国最大的区域投票群体之一,
    他们的公民领导着主要的国际机构。非洲大陆蓬勃发展的
    人口、重要的自然资源和充满活力的企业家精神,加上非
    洲大陆自由贸易区,有潜力推动变革性的经济增长。过去
    三十年来,我们与非洲国家的伙伴关系为这一增长奠定了
    基础。为了加速这一进程,美非伙伴关系必须进行调整,
    以反映非洲国家在全球发挥的重要地缘政治作用。
    推进美国的国家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更紧密的合
    作,不仅是与非洲国家的合作,也包括与非洲联盟、地方
    政府、公民社会、私营部门和侨民社区等地区机构的合作。
    我们将继续投资于该地区最大的国家,如尼日利亚、肯尼
    亚和南非,同时深化我们与中小国家的联系。我们将让非
    洲国家作为平等伙伴参与进来,以实现我们从卫生和疫情
    防备到气候变化的共同优先事项。我们还将在人权、腐败
    或专制行为方面向合作伙伴施压,并深化与在更开放和民
    主治理方面取得进展的国家的伙伴关系。我们将与国际伙
    82
    伴和地区机构合作,通过让政变付出代价和推动民事过渡
    取得进展来遏制民主倒退。我们将倾听非洲领导人和人民
    表达他们的愿景他们的对外伙伴关系,包括对透明、负责、
    公平、包容和平等的期望。
    增进非洲的和平与繁荣将增强非洲解决区域和全球问
    题的能力。该地区更新民主的承诺和能力,以及预测、预
    防和解决新出现的长期冲突,可以为非洲人和美国人带来
    有利的结果。我们将支持非洲主导的努力,为代价高昂的
    冲突、不断增加的恐怖活动和人道主义危机寻求政治解决
    方案,如在喀麦隆、刚果民主共和国、埃塞俄比亚、莫桑
    比克、尼日利亚、索马里和萨赫勒地区,并投资于当地和
    国际建设和平和维持和平,以防止新的冲突出现。根据我
    们更广泛的反恐方针,我们将瓦解和削弱针对美国的恐怖
    主义威胁,同时支持合作伙伴防止恐怖主义扩张。我们将
    与我们的非洲和国际伙伴合作,解决恐怖主义的根源,包
    括通过反腐败、加强问责制和司法、投资包容性经济发展
    和促进人权,包括妇女权利,并击退俄罗斯支持的瓦格纳
    集团的破坏性影响。
    我们将支持通过私营部门投资加速增长,帮助非洲发
    展数字经济,加倍努力解决粮食不安全问题,并通过“繁荣
    非洲”、“养活未来”和“为非洲提供动力”倡议扩大清洁能源
    基础设施。我们将支持气候适应、保护和公正的能源转型,
    83
    因为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已经经历了严重的气候影响,加
    剧了土地使用、移民挑战以及食品和商品价格上涨,俄罗
    斯进一步入侵乌克兰更是雪上加霜。高质量的卫生保健系
    统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我们将在我们数十年的伙伴关系
    基础上,投资于健康保障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以及正在
    进行的新冠肺炎对策。我们还将与非洲各国政府合作,创
    造商业环境,在人力资本和能力发展方面进行投资,以吸
    引投资者,发展企业,创造跨部门的良好就业机会,并促

    美非贸易并为美国企业创造新的机会。我们将寻求提
    供反映美国竞争优势的机会,促进包容性增长,尊重工人
    权利,并为子孙后代保护该地区的资源。
    六、维护和平的北极
    美国寻求一个和平、稳定、繁荣和合作的北极地区。
    气候变化使得北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容易进入,威胁着
    北极社区和重要的生态系统,创造了新的潜在经济机会。
    以及塑造该地区未来的激烈竞争。在过去的十年里,俄罗
    斯在北极地区进行了大量的投资,实现了军事基础设施的
    现代化,并加快了演习和训练行动的步伐。其咄咄逼人的
    行为加剧了北极的地缘政治紧张,造成了新的意外冲突风
    险并阻碍了合作。中国还试图通过快速增加其北极投资、
    84
    开展新的科学活动,以及利用这些科学活动进行具有情报
    或军事应用的双重用途研究,来增加其在北极的影响力。
    我们将通过提高我们的海域意识、通信、灾难应对能
    力和破冰能力来维护美国在该地区的安全,为该地区日益
    增多的国际活动做好准备。我们将行使美国政府在该地区
    的存在同时降低风险并防止不必要的升级。北极国家对解
    决地区挑战负有主要责任,尽管俄罗斯在乌克兰的战争给
    北极合作带来了挑战,但我们将深化与北极盟友和伙伴的
    合作,并与他们一起维持北极理事会和其他北极机构。我
    们将继续保护航行自由,并根据国际规则确定美国的扩展
    大陆架。我们必须在该地区建立抵御和减缓气候变化的能
    力,包括通过减排协议和更多的跨北极研究合作。随着北
    极地区经济活动的增加,我们将投资基础设施,改善民生,
    鼓励美国、我们的盟友和我们的合作伙伴进行负责任的私
    营部门投资,包括对关键矿产的投资,并改善出于国家安
    全目的的投资筛选。在这些努力中,我们将坚持我们的承
    诺,通过与阿拉斯加土著社区定期、有意义和强有力的磋
    商与合作,尊重部落主权和自治。
    七、保护海洋、空气和空间
    世界各地的人们依靠海洋、空气和太空来保障他们的
    安全和繁荣。
    85
    世界上相互联系的海洋、陆地、水道和其他生态系统
    创造了经济机会,并促成了重要的商业和军事活动。它们
    包含对粮食安全、清洁的空气和水、稳定的气候以及健康
    和福祉至关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对这些系统的威胁——包
    括过度的海洋和空域要求、污染和无管制的森林砍伐、野
    生动物贩运和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的捕捞——影响政府
    满足基本人类需求的能力,并导致政治、经济和社会不稳
    定。我们将捍卫航行和飞越自由,支持环境保护,并通过
    维护国际法和规范,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习惯
    国际法规则,反对破坏性的远洋捕鱼做法。我们将根据
    1959年《南极条约》的规定,促进南极洲作为和平与科学
    专用大陆的地位。
    从创造经济机会到开发新技术和实现气候监测,空间
    探索和利用造福人类。美国将保持我们在太空领域的世界
    领先地位,并与国际社会一道努力确保该领域的可持续性、
    安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我们必须带头更新外层空间治
    理,建立空间交通协调系统,并为未来的空间规范和军备
    控制指明道路。我们将与盟国和伙伴合作,制定政策和法
    规,使蓬勃发展的美国商业航天部门能够参与国际竞争。
    我们将增强美国航天系统的弹性,我们依赖这些系统来实
    现关键的国家和国土安全功能。这些努力旨在保护美国在
    太空的利益,避免破坏稳定的军备竞赛,并负责任地管理
    86
    太空环境。
    专栏4. 磨砺我们的治国工具
    我们的国家安全机构和工作人员支撑着美国的全球领
    导地位以及美国人民的安全、繁荣和自由。为了实现我们
    的宏伟目标,我们必须使我们的治国工具现代化并适应今
    天的挑战。例如,我们是:
    ⬧ 通过使国务院现代化来加强美国外交,包括通过最
    近设立一个新的网络空间和数字政策局以及关键和
    新兴技术特使。
    ⬧ 调整情报社区(IC),包括调整我们的组织以更好地
    应对竞争,采用新的数据工具,以及加强开源材料
    的整合。
    ⬧ 通过增加对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疾病爆发、
    预测和分析中心以及全球卫生安全外国援助的支持,
    加强美国和全球传染病威胁和流行病的早期预警和
    预测。
    ⬧ 重组负责政策的副国防部长办公室,以加强对新兴
    技术的关注,并将高层领导的注意力提升到关键区
    域。通过重新设想DHS如何雇佣、发展和保留顶级
    和多样化的网络人才,支持国土安全部(DHS)的网
    络安全服务。
    ⬧ 通过增加与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的接触并将25%
    的资金转移给当地合作伙伴,以及加倍美国国际开
    发署在增强妇女和女童权能方面的工作,使发展援
    助更加容易获得和公平。
    ⬧ 扩大我们与利益相关者的接触,并建设我们与私营
    部门、慈善机构、侨民社区和民间社会合作的能力。
    ⬧ 通过将白宫科学技术政策办公室提升为内阁级机构
    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正式成员,优先考虑技术在国
    家安全中的作用。
    这些努力和我们外交政策的成功将需要通过招募和留
    住多样化的高素质人才来加强国家安全力量。我们是:
    ⬧ 优先考虑多样性、公平性、包容性和可及性,以确
    保国家安全机构反映他们所代表的美国公众。
    ⬧ 创造更有效和高效的雇佣、招聘、保留和人才发展
    实践,尤其是在STEM领域、经济学、关键语言和
    地区事务方面。
    ⬧ 支持各级人民在领导力和技术技能方面的职业发展
    机会。
    ⬧ 为国家安全人员在政府内外的机构间流动创造机会,
    并将他们发展的技能带回本国机构。
    ⬧ 为人民配备尖端技术,更好地集成数据和分析工具,
    以支持决策。
    ⬧ 优先考虑人力资源能力和人员,他们将推动和管理所有这些计划。
    我们国家安全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健康依赖于对联邦执
    法机构、IC、我们的外交官、公务员、联邦资助的研发机
    构和军队的非政治性的信任,因为我们在国家服务中共同
    努力。

    第五部分:结论

    我们相信,美国与我们的盟友和伙伴一道,有能力在
    我们追求自由、开放、繁荣和安全的全球秩序的过程中取
    得成功。有了这一战略中概述的关键要素,我们将应对我
    们时代的双重挑战:在塑造国际秩序方面击败我们的对手,
    同时应对共同的挑战,包括气候变化、疫情备灾和粮食安
    全,这些将决定人类历史的下一阶段。当我们展望未来,
    为新兴技术、网络安全、贸易和经济制定新的公平规则时,
    我们将加强全世界的民主和多边机构。我们将通过利用我
    们的巨大优势和我们无与伦比的盟友和伙伴联盟来实现所
    有这些目标以及更多目标。
    在我们实施这一战略时,我们将不断评估和再评估我
    们的方法,以确保我们为美国人民提供最佳服务。我们将
    遵循一个不争的事实,即美国国内项目的实力和质量与我
    们在世界上的领导地位和我们塑造世界秩序的能力密不可
    分。这一国家安全战略将通过一个压倒一切的标准来评估:
    它是否使美国人民的生活更美好、更安全、更公平,它是
    否提升了世界各地与我们有着共同未来愿景的国家和人民。
    在这个决定性的十年结束时,我们对成功的清晰愿景
    激励着我们。
    通过提高我们的产业能力,投资于我们的人民,并加强我们的民主,我们将巩固我们的经济基础,增强我们的国家复原力,提高我们在世界舞台上的信誉,并确保我们的竞争优势。
    通过深化和扩大我们的外交关系,不仅与我们的民主
    盟友,而且与所有与我们有着共同的美好未来愿景的国家,
    我们将与我们的战略对手发展有利于我们利益和价值观的
    竞争条件,并为增加在共同挑战方面的合作奠定基础。
    通过使我们的军队现代化、追求先进技术和投资于我
    们的国防劳动力,我们将在一个地缘政治对抗日益加剧的
    时代加强威慑,并使美国能够捍卫我们的国土、我们的盟
    友、合作伙伴和海外利益,以及我们在全球的价值观。
    通过利用我们的国家优势和团结广泛的盟友和伙伴联
    盟,我们将推进我们对一个自由、开放、繁荣和安全的世
    界的愿景,智胜我们的竞争对手,并在气候变化、全球卫
    生和粮食安全等问题上取得有意义的进展,不仅改善美国
    人的生活,也改善全世界人民的生活。
    这是我们在这个决定性的十年中必须实现的目标。正
    如我们在历史上所做的那样,美国将抓住这一时刻,迎接
    挑战。
    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 美国最高法院拟废除堕胎权的判决书

    2022年5月2日,网络披露一份长达98页的判决稿,曝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拟推翻罗伊诉韦德案的判决。2022年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今天裁定,取消宪法规定的堕胎权,推翻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此案裁决使堕胎在美国合法化),并将堕胎的合法性问题留给了各州应对。以下为流出稿译文。

    第一版草案

    通知:在《美国法院报告》首印版公开出版之前,本意见会进行正式修订。如有任何印刷或其他形式上的错误,请读者联系美国最高法院裁决报告人(华盛顿特区20543),以便在出版付印之前进行更正。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No. 19-1392
    托马斯 E. 多布斯,密西西比州卫生部官员诉美国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
    向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发出的调卷令 2022年2月__日

    阿利托大法官发表法院意见

    在美国,堕胎一直是一个深刻的道德问题,美国人民之间一直就此持有截然对立的观点。一些人坚持认为生命始于受孕,堕胎就是杀死一个无辜的生命;另一些人则同样坚定地认为,任何对堕胎的管控都侵犯了女性控制自己身体的权利,并且阻碍女性完全实现平等。还有一些人则认为,应当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堕胎,但是特定情况的范围一直存在争议。
    在宪法通过后的185年内,每个州都可以根据其公民的意见处理堕胎问题。1973年,本院对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 410 U.S. 113.)做出裁决。尽管宪法没有提到堕胎权,但本院认为宪法赋予公民的广泛权利中包含这一权利。1973年判决中确实没有声称美国法律或普通法曾经承认过所谓的“堕胎权”,并且其意见陈述了从认为堕胎与宪法无关(例如古代的堕胎问题),到认为完全不应当否定堕胎权(例如在普通法中堕胎可能从来都不构成犯罪)等各种观点。在罗列了大量与宪法无关的其他信息后,这份判决像立法机关制定法规一样以一连串规则作结。
    根据罗伊案的方案,孕期以三个月为单位分成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规定,最关键的界限大约划定在第六个月的末尾,即认为胎儿具有在子宫外生存的“体外存活能力(viability)”。尽管本院承认国家有保护“潜在生命”的合法利益,但也认为这种利益不能证成对具备体外生存能力前(pre-viability)堕胎的限制。本院并没有解释这种界限划定方式的依据,甚至堕胎的支持者们也很难为罗伊案的论证辩护。一位知名宪法学者写道,如果他是“立法者”,他“会投票支持类似此前本院判决的法规”,但他对罗伊案的评价却令人难忘并且十分残酷:罗伊案根本“不符合宪法”,并且“几乎不觉得合宪是一种义务”。
    罗伊案时,美国有30个州仍然禁止在怀孕的任何阶段堕胎。在该裁决之前几年里,约有三分之一的州已经放宽了堕胎法律,但罗伊案以十分突然的方式结束了这一政治进程。该案给整个国家强加了严厉的约束,推翻了每个州的堕胎法。正如拜伦·怀特(Byron White)法官的反对意见中所说,这一裁决代表了“司法权力的粗放行使(exercise of raw judicial power)”(410 U. S., at 222),它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争论,这场争论困扰了我们的政治文化半个世纪之久。
    最终,在宾夕法尼亚州东南部计划生育协会诉凯西案(505 U. S. 833 (1992))中,法院重新审视了罗伊案,九位法官分成了三派。两位大法官表示不希望以任何方式改变罗伊案判决。其他四位大法官希望完全推翻该判决。而剩下三位共同签署了多数意见,大法官则采纳了第三种立场。他们并不赞同罗伊案的推理,甚至暗示其中一位或多位裁判法官可能对宪法是否保护堕胎权持 “保留意见”。但意见书的结论遵守了遵循先例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遵循先前的决定,也即凯西案要遵循罗伊案的“核心主张”——尚未具备“体外生存能力(viability)”的胎儿不受宪法保护——即使这一观点是错误的。意见书称,如果不这样做,就会破坏对本院先例和法治的尊重。
    矛盾的是,凯西案的判决否定了很多东西。它全盘推翻了几个重要的堕胎判决,也部分推翻了罗伊案本身。凯西案放弃了罗伊案的三期分界法,代之以一条来源不明的新规则,据此各州不得通过任何对女性堕胎权造成“不当负担”。凯西案判决并未就什么是“适当的”和“不适当的”负担提供明确的指导。但是签署了多数意见的三位大法官“要求这一全国性争论的双方结束他们的全国性分歧”,将这一判决视为堕胎权宪法权利属性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
    随后几年的情况越来越清楚地表明,凯西案并没有实现它的目标。美国人民仍然十分关注堕胎问题,而且分歧极大,各州的立法机构也采取了相应的行动。一些州最近立法允许在怀孕的各个阶段堕胎,限制很少。另一些州则严格限制堕胎,即使胎儿还远不具备体外生存能力(viability)。而在本案中,有26个州明确要求本院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允许各州自行管理或禁止胎儿具备体外生存能力前的堕胎行为。
    现在在我们面前的是这样一部州法律。密西西比州要求我们判决一条禁止在怀孕15周后堕胎的法律合宪,而依照现行观点,15周的胎儿再过几周才能具备体外生存能力。密西西比州的主要论点是,我们应该重新考虑并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重新允许每个州按照其公民的意愿来管理堕胎问题。被告和副检察长则要求本院维持罗伊案和凯西案,认为依照先例,密西西比州的主张不能成立。被告和副检察长还辩称,如果允许密西西比州禁止在怀孕15周后堕胎,“与完全推翻凯西案和罗伊案没有区别。”(被告意见摘要43)。他们认为“不存在折衷的办法”,我们只能维持或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Id., at 50.
    我们认为,罗伊案和凯西案必须被推翻。宪法没有提到堕胎权,并且任何宪法条款都无法解释出对这一权利的保护,包括罗伊和凯西的辩护人所依据的条款——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该条款可以保护宪法中没有提到的一些权利,但任何能够依此条款得到保护的权利必须“厚植于这个国家的历史和传统之中”,并且“隐含在井然有序的自由这一概念中”。华盛顿诉格鲁兹堡案(Washington v. Glucksberg,521 U. S. 702, 721(1997))(省略内部引号)。
    堕胎权并不属于上述范畴。20世纪后半叶以前,美国法律中从未规定过堕胎权。事实上,第十四条修正案通过时,美国四分之三的州规定在怀孕的任何阶段堕胎都是犯罪。堕胎权也与本院认为的其他属于第十四修正案保护范围的“自由”存在重大差别。罗伊案的辩护人主张堕胎权与先例中所承认的亲密性关系、避孕和婚姻等权利具有同样特性,但堕胎权与这些权利的本质不同,因为正如罗伊案和凯西案所承认,堕胎权否定了先前判决认定的“胎儿生命”和本案中要处理的密西西比州法律所描述的“未出生的人类”。
    凯西案中多数意见所坚持的遵循先例原则并不能消除对罗伊案滥用司法权力的质疑。罗伊案从一开始就异乎寻常地错误。它的推理十分薄弱,并且其判决产生了破坏性的后果。罗伊案和凯西案不仅未能给堕胎问题提供全国性的解决方案,反而激化了讨论,加深了分歧。
    现在是时候听从宪法,并将堕胎问题交还给人民选出的代表了。“允许还是限制堕胎,应该像我们民主制度中最重要的问题一样来解决:由公民们相互说服,然后投票做出决定”。凯西案(Casey, 505 U. S., at 979)(斯卡利亚大法官对判决结果部分持协同意见部分持反对意见)。这就是宪法和法治的要求。

    I

    本案的争议法律,密西西比州《妊娠年龄法》,参见Miss. Code Ann. §41-41-191,的一个核心条款是:“除紧急医疗情况或严重的胎儿畸形情况外,如果胎儿超过15周,任何人不得故意或明知实施或诱使他人堕胎。”§4(b).
    为了支持这项法案,密西西比州立法机构做出了一系列事实认定。它首先指出,在颁布该法时,除美国外只有六个国家 “允许在妊娠20周后按需进行非治疗性或自愿选择堕胎”。§2(a)。该州立法机关还指出,在第五或第六周时,“胎儿的心脏开始跳动”;第八周时,“胎儿开始可以在子宫内活动”;第九周时,“胎儿已具备所有基本的生理功能。”第十周时,“重要器官开始运作”,“头发、手指甲和脚趾甲开始形成”;第十一周时,“胎儿的横膈膜开始发育”,“可以在子宫内自由活动”;十二周时,“胎儿”已经“在所有相关方面具备了人的形态”。§2(b)(i)(引自冈萨雷斯诉卡哈尔案(Cf. Gonzales v. Carharl,550 U. S. 124, 160 (2007))。该州立法机构又指出,大多数第15周后的堕胎都采用了宫颈扩张钳刮术(dilation and extraction),使用手术器械粉碎和撕裂未出生的胎儿,”最终得出结论,“非治疗性或自愿选择堕胎的行为是一种野蛮的做法,既危害产妇,也侮辱医疗行业”。§2(b)(ii)。
    被告是一家堕胎诊所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和它的一名医生。在《妊娠年龄法》颁布当天,被告在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密西西比州的多名官员,声称该法违反了最高法院关于宪法规定堕胎权的先例。地区法院做出了有利于被告的简易判决(summary judgement),并永久禁止执行该法案,理由是“体外生存能力标明了国家存在保护胎儿的宪法利益的最早开始点,此时立法机关禁止非治疗性堕胎具有正当性”,而发育到15周的胎儿尚未达到具备“体外生存能力”。349 F. Supp. 3d 536, 539-540(SD Miss 2019) (内部引号和引文省略)。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维持原判。(945 F. 3d 265 (CA5 2019))。
    本院批准了调卷令以解决“是否所有禁止具备体外生存能力前的自愿堕胎行为都是违宪的”这一问题。Pet. Foe Cert. At i. 对《密西西比州妊娠年龄法》的主要辩护在于,罗伊案和凯西案是错误的,“本法案是合宪的,因为它满足了合理基础审查” (被告意见摘要49)。被告辩称,允许密西西比州禁止具备体外生存能力前的堕胎“将与完全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没有区别。”(被告意见摘要43)。被告主张“不存在折衷的方法”:我们必须维持或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Id., at 50。

    II

    我们首先考虑一个关键问题,即正确理解宪法是否赋予公民获得堕胎的权利。凯西案的控制性意见跳过了这一问题,仅基于先例遵循原则维持了罗伊案的“核心观点”。但是正如我们将要解释的那样,正确适用遵循先例原则要求对罗伊案所依据的理由的强度做出评估。见下文。
    因此,我们转向凯西案中过半数法官没有考虑的一个问题,并将分三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将解释第十四修正案中的“自由”条款是否保护某项特定权利的判定标准。其次,我们将检验本案议争的权利是否植根于我们国家的历史和传统,以及它是否属于我们所描述的“井然有序的自由”的必要组成部分。最后,我们将考虑获得堕胎的权利是否得到其他先例的支持。

    A

    1

    宪法分析必须从“文本的语言”开始,吉本斯诉奥格登案(Gibbons v. Ogden, 9 Wheat. I, 186-189 (1824)),文本可以为我们探求宪法含义提供一个“确定的标准”。宪法没有明确提到公民有堕胎的权利,因此,那些声称宪法保护这种权利的人必须证明宪法的文本中隐含了这样的意思。
    然而,罗伊案对待宪法文本的态度异常不严谨。该案认为,宪法中没有提到的堕胎权,属于宪法中同样没有提到的隐私权的一部分。参见410 U. S., at 152-153. 罗伊案注意到,该隐私权至少来源于宪法第一、第四、第五、第九和第十四修正案等五个条款。Id., at 152.
    法院的讨论包含了至少三种组合这些条款来保护堕胎权的方法。一种可能性是认为该权利“建立……在第九修正案对人民权利的保留中”。Id., at 153. 另一种可能性是这项权利植根于第一、第四或第五修正案,或这些条款的某种组合中,并且和许多其他权利法案一样,已“纳入”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Due Process Clause)。Ibid; 参见麦克唐纳诉芝加哥案(McDonald v. Chicago, 561 U.S. 742, 763-766 (2010))(相对多数意见)(讨论并入)。第三种方式是认为第一、第四和第五修正案没有发挥任何作用,该权利只是受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保护的“自由”的一个组成部分。罗伊案(410 U.S., at 153)。罗伊案表达了这样一种“感觉”,即第十四修正案是起作用的条款,但它传递的信息似乎是,堕胎权可以在宪法的某个地方找到,而明确其准确的位置并不重要。凯西法院没有为这种模糊不清的分析辩护,而是将其判决完全建立在这样一种理论之上:堕胎权是受第十四修正案所保护的“自由”的一部分。
    我们将在下文深入讨论这一理论。但在此之前,我们先简要介绍一下一些被告的法庭之友现已提出的另一项宪法条款,认为其可以提供堕胎权的另一个潜在根据:第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参见美国作为法庭之友意见摘要24;亦参见平等保护宪法学者作为法庭之友的的意见摘要。这一理论宣称,国家对堕胎的规定不是基于性别分类的,因此不受适用于该分类的“严格审查标准(heightened scrutiny)”的约束。无论是罗伊案还是凯西案都认为这一理论不适合援引,并且该理论已被我们的先例完全排除。对只有一种性别才能接受的医疗程序的监管不会引发更严格的宪法审查,除非该法规“仅仅是一个借口,旨在对一种性别或另一种性别的成员进行令人反感的歧视”。参见吉道蒂格诉艾洛案(Geduldig v. Aillo, 417 U. S. 484, 496 n. 20(1974))。此外,正如法院所言,“防止堕胎的目标”并不构成“对妇女的令人反感的歧视性敌意”,参见布雷诉亚历山大女子健康诊所案(Bray v. Alexandria Women’s Health Clinic, 506 U. S. 263, 273-274 (1993)(省略内部引用))。因此,管制或禁止堕胎的法律不受严格审查标准的约束。相反,它们受到与其他健康和安全措施相同的审查标准的约束。
    有了这一新理论,我们转向凯西案的大胆主张,即堕胎权是受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the Due Process Clause)保护的“自由”的一个方面(505 U. S., at 846);被告意见摘要17;美国法庭之友摘要21-22。

    2

    这一论点所依据的基本理论——即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为“自由”提供了实体性以及程序性保护——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争议。但我们决议认为,正当程序条款保护两类实体权利。
    第一类包括前八条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这些修正案最初只适用于联邦政府,见巴伦诉巴尔的摩市长案(Barron ex rel. Tiernan v. Mayor of Baltimore, 7 Pet. 243, 247-251 (1833))(马歇尔大法官意见),但本法院认为,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包含”了这些权利的绝大部分,从而使它们同样适用于各州,见麦克唐纳案(McDonald, 561 U. S., at 763- 767 & nn. 12-13)。第二类——即此处讨论的——包括了一系列宪法中没有提到的基本权利。
    在决定一项权利是否属于这两类中的任何一类时,法院长期以来一直在调查该权利是否“深深扎根于[我们的]历史和传统”,以及其是否对我们国家的“井然有序的自由的体系(scheme of ordered liberty)”至关重要,见蒂姆斯诉印第安纳州案(Timbs v. Indiana, 586 U.S. (2019) (slip op., at 3) (省略内部引号));麦克唐纳案(McDonald, 561 U. S., at 764);格鲁克伯格案(Glucksberg, 521 U. S. , at 721 (1997))。并且在进行这一调查时,我们对有争议的权利的历史做出了仔细的分析。
    金斯伯格大法官在蒂姆斯诉印第安纳州案(Timbs v. Indiana, Id)中为法院提供的判决意见就是一个新近的例子。其结论为,第八修正案对过度罚款的保护是“我们井然有序的自由的体系之基础”,并且“深深扎根于这个国家的历史和传统”,568 U.S., at__(slip op., at 7)(引文省略),她的意见将这项权利追溯到《大宪章》(Magna Carta)、《布莱克斯通释义》和第十四修正案批准时生效的37部州宪法中的35部。Id., at__(slip op., at 3-7).
    法院在麦克唐纳案中也进行了类似的审查。该案认为,第十四修正案保护了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多数意见考查了第二修正案的起源,国会关于通过第十四修正案的讨论,该修正案批准时有效的州宪法(37个州中至少有22个州保护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561 U. S., at 767-777。然后,该意见才总结道:“第十四修正案的制定者和批准者将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视为我们井然有序的自由的体系所必需的基本权利之一。”561 U. S., at 778; 也参见id., at 822-850 (托马斯大法官部分对推理部分同意,对判决持协同意见)(调查历史并根据第十四修正案的特权或豁免条款得出同样的结果)。
    蒂姆斯案(Timbs)和麦克唐纳案(McDonald)涉及了第十四修正案是否保护权利法案中明确规定的权利的问题,并且,如果一项宪法中没有提到的推定权利不需要类似的历史支持,那将是不妥的。因此,在判决正当程序条款没有授予协助自杀的权利的格鲁克伯格案中,法院调查了700多年的“英美普通法传统”,521 U. S., at 710,并明确提出,一项基本权利必须“客观地、深刻地扎根于这个国家的历史和传统中”,id., at 720-721。
    当我们被要求承认正当程序条款保护的“自由”的新组成部分时,这种性质的历史调查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自由”这一术语本身并没有提供什么指导。“自由”是一个宽泛的术语。正如林肯曾说:“我们都宣扬自由;但是在使用相同的词汇时,我们不一定都有相同的意味。”正如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在一篇著名的文章中所言,“思想史家”已经记载了200多种这一术语的不同使用含义。
    在解释第十四修正案提到的“自由”的含义时,我们必须防止人类的自然倾向,即把该修正案保护的内容同我们自己对美国人应享有的自由的热切观念相混淆。这就是为什么法院长期以来一直“不情愿”承认宪法中没有提到的权利。柯林斯诉哈克高地案(Collins v. Harker Heights, 503 U. S. 115, 125(1992))。“实质性正当程序原则有时对本法院来说是一个危险的领域”,参见摩尔诉东克利夫兰案(Moore v. East Cleveland, 431 U. S. 494, 503 (1977) )(相对多数意见),并且它有时会导致法院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选举众议员的权利,见密歇根州大学董事诉尤因案(Regents of Univ. of Mich. v. Ewing, 474 U.S. 214, 225-226 (1985))。正如法院在格鲁克斯伯格案中提醒的那样,“我们必须……在被要求于这个领域开辟新天地时保持最大的谨慎,以免正当程序条款保护的自由被巧妙转化为本法院成员的政策偏好。”521 U.S., at 720(省略内部引用)。
    有时,当法院无视“尊重历史教训”所施加的“适当限制”时,摩尔案(Moore, 431 U.S., at 503)),它就会陷入无约束的司法政策制定中,就像洛克纳诉纽约州案(Lochner v. New York, 198 U. S. 45, 25 (1905))中呈现的不可信判决的特点。法院决不能被这种无原则的做法所迷惑。相反,在历史和传统的指导下,我们必须询问第十四修正案中“自由”一词的含义。当我们在本案中进行这一审查时,明确的答案是,第十四修正案不保护堕胎的权利。

    B

    1

    直到20世纪后半叶,美国法律中还没有支持堕胎的宪法权利,完全没有任何一个州的宪法条款承认这种权利。直到罗伊案宣判的前几年,也仍没有一个联邦或州法院承认这样的权利。我们所知的学术论文中也没有。并且,虽然法学评论文章在主张新权利时从不缄默,我们注意到的最早主张堕胎宪法权利的文章也仅仅在罗伊案之前几年才发表。
    不仅在罗伊案发生前不久,这种宪法权利都还未得到支持,并且长期以来堕胎在各州都是一种犯罪。在普通法中,至少在怀孕的某些阶段堕胎是一种犯罪行为,在怀孕的所有阶段堕胎都是不合法的行为,并可能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美国法律一直遵循着这些普通法,直到19世纪的一批法定限制扩大了堕胎的刑事责任。到第十四修正案通过时,四分之三的州已将在任何怀孕阶段的堕胎都定为犯罪,其余州也很快跟进。
    罗伊案要么忽略了这段历史,要么错误地陈述了这段历史,而凯西案拒绝重新考虑罗伊案的错误历史分析。因此澄清此历史事实是重要的。

    2

    i

    我们从普通法开始,根据普通法,至少在“首次胎动(quickening)”——胎儿在子宫内第一次被感觉到的运动,通常发生在怀孕的第16至18周之间——之后的堕胎就是犯罪。
    “知名的普通法权威(布莱克斯通、科克、黑尔等)”,卡勒诉堪萨斯案(Kahler v. Kansas, 589 U. S. __,__(2020) (slip op., at 7),全都将首次胎动后的堕胎视为犯罪。布莱克顿(Henry de Bracton)在其13世纪的论文中解释道,如果一个人“攻击一位孕妇,或者给她下毒药,从而导致流产,如果胎儿已经成形并有生命力,尤其是胎儿有了生命力,他就犯了杀人罪”。H. Bracton, De Legibus et Consuetudinibus Angliae 279 (T. Twiss ed. 1879); 也见1 Fletach. 20, reprinted in 53 Sel den Soc’y 60-61 (H.G.Richardson & G.O Sayles eds. 1953) (13th century treatise))。
    爱德华·科克爵士在17世纪的论文中同样指出,如果“孩子活着出生”,堕胎就是“谋杀”;如果“孩子死在她的身体里”,就是“恶性犯罪(misprision)”。Institutes of the Laws of England 50-51(1644)。(“恶性犯罪”指“重罪程度下的一些令人发指的罪行”。Id., at 139. )马修·黑尔爵士的两篇论文同样将对死于子宫中的胎动儿童的堕胎描述为“重大犯罪”或“恶性犯罪”。参见M. Hale, Pleas of the Crown:Or, A Me thodical Summary of the Principal Matters Relating to that Subject 53 (1673)(P. R. Glazebrook, ed. 1973); 1 M.Hale, History of Pleas of the Crown 433 (1736) (Hale)。此外,在与我国宪法通过时间相近的时候,布莱克斯通写道,堕“已胎动”的孩子“根据古代法律是杀人或过失杀人”(引自布莱克顿),并且至少是“极其可憎的不法行为”(引自科克),1 Blackstone, 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129- *130 (7th ed. 1775) (布莱克斯通)。
    可追溯到13世纪的英国案例证实了这些论文中堕胎是一种犯罪的说法。典型见J. Dellapenna, Dispelling the Myths of Abortion History 126 & n. 16,134-142, 188-194 & nn.84-86 (2005) (Dellapenna); J. Keown, Abortion, Doctors, and the Law 3- 12 (1988) (Keown)。例如,在1732年,埃利诺·比尔(Eleanor Beare)被宣判犯有“摧毁另一个女人子宫内的胎儿”和“因此导致她流产”的罪行。由于此罪和另一个“轻罪”,比尔被判颈手枷刑与三年监禁。
    尽管胎动前堕胎本身不被视为谋杀,但这并不意味着堕胎在普通法中是被允许的——更不意味着堕胎是一项合法权利。华盛顿诉格鲁兹堡案(Cf.  Washington v. Glucksberg, 521 U.S. 702, 713 (1997))(取消“普通法的严厉制裁并不代表对自杀的接受”)。恰恰相反,在上述1732年的案件中,法官在谈到对堕胎的指控(没有提到胎动)时说,他“从未遇到过如此野蛮和反常的案件”。类似地,1602年的一份起诉书没有区分胎动前和胎动后堕胎,将堕胎描述为“有害的”和“有损我们女王安宁、王权和尊严的”。Ke­own 7 (discussing R. v. Webb, Calendar of Assize Records, Surrey Indictments 512 (1980))。
    普通法甚至不赦免胎动前堕胎,这一点可以被所谓的原重罪谋杀规则所证实。黑尔(Hale)和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解释了胎动前堕胎如何上升到谋杀的程度。黑尔(Hale)写道,如果一名执业医师给一名“怀着孩子”的妇女服用“药剂”使其流产,而该妇女死亡,这就是“谋杀”,因为“药剂是非法给予的,目的是毁掉她腹中的孩子”。1 Hale 429-430(emphasis added)。正如布莱克斯通( Blackstone)所解释的,要成为“谋杀”,杀人必须带有“事先恶意,无论是明示的还是暗示的”。4 Blackstone 198, 199。在堕胎者的案件中,布莱克斯通( Blackstone)写道,“法律将暗示[恶意]”,其原因与一个意图杀死一个人的人意外杀死了另一个人时,法律会暗示恶意的原因相同:
    “如果一个人向A开枪,没有打中他,但却打死了B,这就是谋杀;因为法律把之前的犯罪意图从一个人身上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同样的情况是,如果一个人为A准备了毒药;而B——犯人对他没有主观恶意——服用了毒药,并杀死了他;这同样是谋杀。同样,如果一个人给一名怀有孩子的妇女服用药物让其流产,而药物的作用如此猛烈以至于杀死了该妇女,那么下药的人也是谋杀。”4 Blackstone 200(emphasis added)
    值得注意的是,与黑尔(Hale)一样,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并未说明这一原重罪谋杀规则要求女性“怀有已胎动的孩子”,而仅仅是“怀有孩子”。同上。它揭示了在该案中,黑尔和布莱克斯通对待堕胎者的方式不同于其他内科或外科医生。其他内科医生或外科医生“无意对患者造成任何身体伤害”而导致患者死亡。Hale 429;参见 4 Blackstone 197。这些其他医生即使“没有执照”,也不会“犯谋杀或过失杀人罪”。Hale 429。但是,一个进行堕胎手术的执业医师就是犯罪,因为他的目的是“非法的”。
    总而言之,尽管普通法当局对在怀孕的不同阶段实施堕胎的惩罚力度有所不同,但没有一个当局赞同这种做法。此外,我们不知道有任何普通法案例或权威,而且双方也没有指出任何案例或权威,暗示在怀孕的任何阶段都有获得堕胎的积极权利。

    ii

    在这个国家,历史记录也是类似的。“最重要的早期美国版布莱克斯通释义”,哥伦比亚特区诉海勒案(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 554 U.S. 570, 594 (2008)),报告了布莱克斯通的声明,即堕已胎动的孩子至少是“令人发指的轻罪”,1 St. George Tucker, Blackstone’s Commentaries 129-130 (1803) (Tucker’s Blackstone),而该版本还包括布莱克斯通对原重罪谋杀规则的讨论,4 Tucker’s Blackstone 200-201。18世纪在殖民地印刷的治安官手册典型地维持了普通法关于堕胎的规则,一些手册重复了黑尔和布莱克斯通的声明,即如果妇女死亡,任何开出“非法摧毁孩子”的药物的人都将犯有谋杀罪。见 e.g., J. Parker, Conductor Generalis: Or the Office, Duty and Authority of Justices of the Peace 220 (1788); 2 R. Burn, Justice of the Peace, and Parish Officer 221-222 (7th ed.1762)(English manual stating the same)。
    早期殖民地时期的少数案例证实了堕胎是一种犯罪。典型见Dellapenna 215-228 (collecting cases)。例如,1652年在马里兰州,一份起诉书指控一名男子“残忍地试图毁掉或谋杀被他受精而在子宫中的孩子”。私人诉米切尔案(Proprietary v. Mitchell, 10 Md. Archives 183 (W. H. Browne, ed., 1891))。而到了19世纪,法院经常解释说普通法规定堕胎已胎动的孩子为犯罪。例如,参见史密斯诉加法尔案(Smith v. Gaffard, 31 Ala. 45, 51 (1857));史密斯诉州政府案(Smith v. State, 33 Me. 48, 55 (1851));州政府诉库珀案(State v. Cooper, N. J. L. 52, 52-55 (1849));美利坚合众国诉帕克案(Commonwealth v. Parker, 50 Mass. 263, 264-268 (1845))。

    iii

    区分胎动前和胎动后堕胎的最初理由并不完全清楚,但有些人将这一规则归结为难以证明胎动前的胎儿是活着的。在当时,没有科学的方法来检测怀孕的早期阶段,因此,正如1872年一个法院所指出的,“在胎动期之前,没有任何生命存在的证据;无论对胎儿存在什么看法,法律都将这一妊娠期固定为孩子被赋予生命的时间”,因为“胎儿的运动是生命的第一个明确标志和明确定义的证据”。埃文斯诉美利坚合众国(Evans v. People, 49 N. Y. 86, 90 (1872))(emphasis added);州政府诉库珀(State v. Cooper, 22 N. J. L: 52, 56 (1849))(“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生命始于胎动的那一刻,即胚胎第一次给予生命的物理证明的时刻,不管它是什么时候接受的。”(emphasis added)。
    副检察长对胎动规则的理由提出了不同的解释,即在胎动之前,普通法并不认为胎儿“具有‘单独和独立的存在’”。美国作为法庭之友的简报26(引自美利坚合众国诉帕克案(Commonwealth v. Parker, 50 Mass. 263, 266 (1848))。但是,副检察长提出这一主张所依据的案例也表明,刑法的胎动规则与其他法律领域对出生前期生命的处理不一致。他指出,“在许多方面,就公民权利而言,腹中的胎儿被认为是一个人”。帕克案(Parker, 50 Mass., at 266))(引自1 Blackstone 129);又见埃文斯诉美利坚合众国案(Evans v. People, 49 N. Y. 86, 89 (1872));米尔斯诉美利坚合众国案(Mills v. Commonwealth, 13 Pa. 631, 633 (1850));莫罗诉斯科特案(Morrow v. Scott, 7 Ga. 535, 537 (1849));哈尔诉汉考克案(Hall v. Hancock, 32 Mass. 255, 258 (1834));特鲁松诉伍德福德案(Thellusson v. Woodford, 31 Eng. Rep. 117, 163 (1789))。
    无论如何,胎动规则的最初依据对于当前的目的来说已经无关紧要,因为这一规则在19世纪就被抛弃了。在这一时期,论文作者和评论家批评胎动的区别“既不符合医学经验的结果,也不符合普通法的原则”。1 F. Wharton, The Criminal Law of the United States,§1220, at 606 (4th rev. ed.1857);另见 J. B. Beck, Studies in Medicine and Medical Jurisprudence 26-28 (2nd ed. 1835)(将胎动的区别描述“荒谬的”和“有害的”)。1803年,英国议会规定在怀孕的所有阶段堕胎都属于犯罪,并授权实施严厉的惩罚。见 Lord Ellenborough’s Act, 43 Geo. 3 c. 58    。一位学者认为,议会的决定“可能部分归因于医学家的担忧,即胎儿的生命在怀孕的所有阶段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Keown 22。
    在19世纪的这个国家,绝大多数州都颁布了法规,将怀孕各阶段的堕胎定为犯罪。见附录A(按时间顺序列出各州的法定条款)。到1868年,当第十四修正案得到批准时,四分之三的州,即37个州中的28个,已经颁布了法规,规定堕胎为犯罪,即使是在胎动前进行。见附录A。在尚未将所有阶段的堕胎定为犯罪的9个州中,除1个州外,其余在1910年前也都这样规定了。Id.
    后来成为了最后13个州的领土也有类似的趋势:在1850年(夏威夷王国)和1919年(新墨西哥州)之间,所有的领土都将怀孕的各个阶段的堕胎定为犯罪。见附录B;又见凯西案(Casey, 505 U. S., at 952),(伦奎斯特大法官的反对意见);Dellapenna 317-319。到20世纪50年代末,根据罗伊案法院自己的统计,除4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外,其他所有州的法规都禁止堕胎,“无论何时何地进行,除非是为了挽救或保护母亲的生命”。410 U. S., at 139.
    这种压倒性的共识一直持续到罗伊案裁决的那一天。当时,根据罗伊案法院自己的统计,绝大多数州——30个州——仍然禁止所有阶段的堕胎,除非是为了挽救母亲的生命。见罗伊案(Roe, 410 U.S., at 118 & n. 2))(被列举出来的州)。尽管罗伊案在大约“三分之一的州”发现了“自由化的趋势”,但这些州仍然将一些堕胎定为犯罪,并对其进行比罗伊案所允许的更为严格的监管。见罗伊案(Roe, 410 U. S., at 140 & n.37; Tribe 2.) 简而言之,“法院在罗伊案中的意见本身就令人信服地驳斥了堕胎自由深深扎根于我们人民的历史或传统中的说法”。索恩伯格案(Thornburgh, 476 U. S., at 793) (怀特大法官的反对意见)。

    iv

    必然的结论是,堕胎权并没有深深扎根于国家的历史和传统。相反,从普通法的最早时期到1973年,禁止堕胎的传统从未中断过,违者将受到刑事处罚。法院在罗伊案中对堕胎的说法与格鲁兹堡(Glucksberg)对协助性自杀的说法完全相同:“自布莱克顿(Bracton)以来,人们对[堕胎]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但我们的法律一直谴责并继续禁止[这种做法]。”。Glucksberg, 521 U. S., at 719.

    3

    被告和他们的律师对这一历史证据没有具有说服力的回答。
    被告和副检察长都没有对以下事实提出异议:即到1868年,绝大多数州都将怀孕各阶段的堕胎定为犯罪。参见原告意见摘要12-13;又见美国历史协会和美国历史学家组织作为法庭之友的意见摘要27-28 & nn. 14-15(承认37个州中有26个州禁止在胎动前堕胎);口头辩论Tr. 74-75(被告的律师也承认了这一点)。相反,被告不得不争辩说,“一些州在罗伊案裁决时或第十四修正案通过时禁止堕胎并不重要”。被告方摘要21。但这一论点与我们在确定宪法中没有提到的而被宣称的权利是否受第十四修正案保护的标准背道而驰。
    被告和他们的律师不仅无法证明在第十四修正案通过时已经确立了堕胎的宪法权利,而且他们也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支持早在20世纪后半叶就存在堕胎权——没有州宪法规定、没有法规、没有司法裁决、没有学术论文。最早提请我们注意的资料来源是一些地区法院和州法院在罗伊案之前不久作出的裁决,以及同一时期的少量法律评论文章。
    一些被告的律师收集了历史论据,但这些论据非常薄弱。副检察长重复了罗伊案的主张,即“堕胎是否曾被牢固地确立为普通法上的犯罪是值得怀疑的,即使是在摧毁胎动前胎儿方面”。美国作为法庭之友的简报26(引用Roe, 410 U.S., at 136)。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伟大的普通法权威,如布莱克顿(Bracton)、柯克(Coke)、黑尔(Hale)和布莱克斯通(Blackston)都写道,胎动后堕胎是一种犯罪,而且是一种严重的犯罪。此外,黑尔和布莱克斯通(以及他们之后的许多其他权威人士)声称,即使是胎动前的堕胎也是“非法的”,因此,如果妇女因堕胎而死亡,堕胎者就犯有谋杀罪。
    罗伊案没有遵循这些权威,而是主要依赖于一位支持堕胎的倡导者的两篇文章,他声称科克(Coke)因为强烈的反堕胎观点而故意误述了普通法。这些文章已被证明是不可信的,而且人们发现,即使是简-罗伊的法律团队成员也没有将其视为严肃的学术研究。一份内部备忘录将这位作者的工作描述为打着“公正的学术幌子,同时推进适当的意识形态目标”。继续依赖这种学术研究是不靠谱的。
    副检察长接着提出,历史支持堕胎权,因为普通法没有将胎动前的堕胎定为犯罪,这意味着“在建国之初及此后的几十年里,妇女通常可以终止妊娠,至少在其早期阶段”。Id., at 26-27;又见被告意见摘要21。但是,对胎动前堕胎的坚持并不普遍,参见米尔斯案(Mills, 13 Pa., at 633);州政府政府诉斯莱格尔案(State v. Slagle, 83 N. C. 630, 632 (N. C. 1880)),而且,无论如何,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许多州没有将胎动前堕胎定为犯罪的事实并不意味着任何人认为各州没有这样做的权力。随着世纪的推移,立法机关开始行使这种权力,据我们所知,没有人认为他们制定的法律侵犯了一项基本权利。这并不奇怪,因为普通法当局曾多次谴责堕胎,并将其描述为一种“非法的”行为,而不考虑它是发生在胎动前还是胎动后。See supra, at__.
    被告依据的另一份法庭之友的意见陈述(参见被告意见摘要21)试图反驳第十四修正案通过时生效的州刑事法规的重要性,暗示这些法规的颁布是出于不正当的原因。这种说法几乎完全基于一位著名支持者的陈述。根据这种说法,这些法规的重要动机是担心天主教移民生的孩子比新教徒更多,(合法)堕胎的可行性会导致新教白人女性“逃避她们的生育职责”,参见美国历史协会和美国历史学家作为法庭之友的意见摘要20。
    诉诸这一论点,证明了罗伊案和凯西案所承认的权利缺乏任何真正的历史支持。本院长期以来一直反对基于所谓立法动机的论点。参见,例如,伊利市诉帕普案(City of Erie v. Pap’s A.M., 529 U. S. 277, 292 (2000))(相对多数意见);特纳广播系统公司诉联邦通信委员会案(Turner Broadcasting System, Inc. v. F.C.C., 512 U. S. 622, 652 (1994));美利坚合众国诉奥布莱恩案(United States v. O’Brien, 391 U. S. 367, 383 (1968));亚利桑那诉加利福尼亚案(Arizona v. California, 283 U.S. 423, 455 (1931))(collecting cases)。最高法院已经认识到,对立法动机的调查“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参见奥布莱恩案(391 U. S. 367, 383)。即使关于立法动机的争论得到了投票支持一项法律的立法者的明示支持,我们也不愿意将这些动机归于整个立法机构。“促使一名立法者就一项法规发表演讲的因素,未必是促使其他数十名立法者颁布该法规的因素”。Ibid.
    在这里,关于立法动机的争论甚至不是基于立法者的陈述,而是基于19世纪新堕胎法的少数支持者的陈述,将这些动机归咎于所有投票促成这些法律通过的立法者,这是相当武断的。回顾第十四修正案通过之时,超过四分之三的州通过了将堕胎(通常在怀孕的所有阶段)定为犯罪的法规,从20世纪初到罗伊案判决之日,每个州都有了这样的法律。那么我们是否应该认为,数百名立法者的投票是出于对天主教徒和妇女的敌意?
    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这些法律的通过仅仅是出于一种真诚信念的驱动,即认为堕胎是在杀害人类。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许多司法判决都表明了这一点。参见,例如,纳什诉梅耶案(Nash v. Meyer, 54 Idaho 283, 301 (1934));州政府诉奥普斯普伦德案(State v. Aupsplund, 86 Ore. 121, 131-132 (1917));特伦特诉州政府案(Trent v. State, 15 Ala. App. 485, 488 (1916));州政府诉米勒案(State v. Miller, 90 Kan. 230, 233 (1913));州政府诉蒂皮案(State v. Tippie, 89 Ohio St. 35, 39-40 (1913));州政府诉格迪克案(State v. Gedicke, 43 N. J. L. 86, 90 (N. J. Sup. Ct. 1881));多尔蒂诉美利坚合众国案(Dougherty v. People, 1 Colo. 514, 522-523 (1873));州政府诉摩尔案(State v. Moore, 25 Iowa 128, 131- 132 (1868));史密斯诉州政府案(Smith v. State, 33 Me. 48, 57 (1851));另参见孟菲斯生殖健康中心案(Memphis Center for Reproductive Health, 14 F.4th, at 446 & n. 11)(塔帕尔法官对判决结果部分持协同意见部分持反对意见)(引用案例)。
    有人可能不同意这种信念(而且我们的决定并不是基于这样的观点,即一个州何时应该将产前生命视为拥有权利或者法律认可的利益),但即使是罗伊案和凯西案也没有质疑反对堕胎者的善念。参见,例如,凯西案(Casey, 505 U. S., at 850)(“有良知的男人和女人可以不同意……即使是在怀孕的最初阶段终止妊娠也具有深刻的道德和精神涵义。”)而且这些州法律的重要性并不因法庭之友对立法动机的推测而遭到减损。

    C

    1

    罗伊案和凯西案的支持者并没有严肃强调堕胎权本身深深根植于历史和传统之中,而是主张堕胎权是更为广泛的固有权利所内在蕴含的一部分。罗伊案将这种权利称为隐私权,410 U. S., at 154,凯西案将其描述为做出“亲密的和私人的选择”的自由,这是“个人尊严和自主权的核心”,505 U.S., at 851。凯西案解释说:“自由的核心是一种权利,人可以自己去定义,关于存在、关于意义、关乎宇宙、关于人类生命的奇迹的概念。”Id., at 851.
    法院并没有声称这种宽泛的权利是绝对的,并且这样的主张也不可信。虽然每个个体都可以自由地思考和表达他们所期望的关于“存在”、“意义”、“宇宙”和“人类生命的奇迹”的想法,但他们并不总是可以自由地按照这些想法行事。允许按照这些信念行事可能符合对“自由”的诸多理解之一,但肯定不是“井然有序的自由”。
    井然有序的自由为绝对的自由作出限制,并划清相冲突的利益之间的界限。罗伊案和凯西案都在想要堕胎的女性的利益和所谓“可能的生命”的利益之间作出特定权衡,参见罗伊案(Roe, 410 U. S., at 150);凯西案(Casey, 505 U. S., at 852)。但是,各州的人民对这些利益可能有着不同的评估。在一些州,选民可能认为堕胎权甚至应该比罗伊案和凯西案所认可的权利更为广泛。其他州的选民可能希望实施严格的限制,因为他们相信堕胎会毁掉一个“未出生的人”,见柯德安小姐案(Miss. Code Ann. §41-41-191(4)(b))。我们国家对井然有序的自由的历史性理解并没有阻碍人民选出的代表来决定堕胎应该如何被限制。
    获取堕胎的权利也没有可靠的先例基础。凯西案所依赖的案件涉及这样一些权利:与不同种族的人结婚的权利,参见拉文诉弗吉尼亚州案(Loving v. Virginia, 388 U. S. 1 (1967));在狱中结婚的权利,参见特纳诉萨夫利案(Turner v.Safley, 482 U. S. 78 (1987));取得避孕药的权利,参见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案(Griswold v. Connecticut, 381 U. S. 479 (1965)), 艾森施塔特诉贝尔德案(Eisenstadt v. Baird, 405 U. S. 438 (1972)), 凯里诉国际人口服务案(Carey v. Population Services International, 431 U. S. 678 (1977));与亲属同住的权利,参见摩尔诉东克利夫兰案(Moore v. East Cleveland, 431 U. S. 494 (1977));决定子女教育的权利, 参见皮尔斯诉姐妹会案(Pierce v. Society of Sisters, 268 U. S. 510 (1925)), 梅耶诉内布拉斯加州案(Meyer v. Nebraska, 262 U. S. 390 (1923));未经同意不得要求绝育的权利,参见斯金纳诉俄克拉荷马州威廉姆森案(Skinner v. Oklahoma ex rel. Williamson, 316 U. S. 535 (1942));以及在某些情况下不接受非自愿手术、强制用药或其他实质上类似的程序的权利,参见温斯顿诉李案(Winston v. Lee, 470 U. S. 753 (1985)), 华盛顿诉哈珀案(Washington v. Harper, 494 U. S. 210 (1990)), 罗钦诉加利福尼亚州案(Rochin v. California, 342 U. S. 165 (1952))。被告和副检察长也依赖于凯西案之后的判决,如劳伦斯诉德克萨斯案(Lawrence v. Texas, 539 U. S. 558 (2003))(进行私人的、双方同意的性行为的权利),以及奥伯格费尔诉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 576 U. S. 644 (2015) (与同性结婚的权利)。参见被告意见摘要18;美国法庭之友意见摘要23-24。
    事实证明,已经有了太多这样的尝试,通过呼吁更广泛的自主权并定义一个人“存在的概念”来正当化堕胎权。凯西案(Casey, 505 U. S., at 851))。这些具有高度普遍性的依据可以允许非法使用药物、卖淫等类似的基本权利。参见临终同情机构诉华盛顿州案(Compassion in Dying v. Washington, 85 F. 3d 1440, 1444 (CA9 1996) )(奥斯坎兰大法官对拒绝再审持反对意见)。没有任何一项这种权利声称自己深植于历史和传统之中。Id., at 1440, 1445.
    使得堕胎权与罗伊案和凯西案所依据的案例中承认的权利显著区别开来的,是这两个案件的判决都承认的东西:堕胎摧毁的是判决中所谓的“可能的生命”,以及本案所涉法律所认为的“未出生的人”的生命。参见罗伊案(Roe, 410 U. S., at 159) (堕胎是“本质上不同的”);凯西案(Casey, 505 U. S., at 852)(堕胎是“一种独特的行为”)。罗伊案和凯西案引用的其他判决都没有涉及堕胎带来的重要道德问题。因此,这些判决是不合适的。它们无法支持堕胎权,同样地,我们关于宪法没有赋予堕胎权的结论也并未以任何方式削弱这些判决。

    2

    在对堕胎权和其他权利进行这种关键区分时,凯西案声称(我们接受这一说法只是为了辩论)“国家在通过第十四修正案时的具体做法”并不“标志着第十四修正案所保护的实质性自由领域的外部限制”,对此我们没有必要提出异议505 U.S., at 848。堕胎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几个世纪以来,立法者一直在解决这个问题,并且它提出的基本道德问题是永恒的。
    罗伊案和凯西案的辩护者并没有声称任何新的科学知识都需要对潜在的道德问题给出不同的答案,但他们确实主张,社会的变革要求将堕胎确认为一种宪法性权利。他们认为,如果没有堕胎,人们就不能自由地选择自己想要进入的关系类型,女性也将无法在职场和其他方面与男性竞争。
    认为应该限制堕胎的美国人在媒体上反驳有关现代发展的说法。他们注意到,对于未婚女性怀孕的态度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联邦和州法律禁止基于怀孕的歧视,怀孕和分娩的假期现在在许多情况下得到了法律的保障,与怀孕有关的医疗费用由保险或政府援助支付;各州越来越多地采用“安全港”法案,一般允许妇女匿名抛弃婴儿;如今,将自己的新生儿送人收养的妇女不必担心孩子找不到合适的收养家庭。他们还声称,许多人现在对胎儿的生命有了新的认识,并且当想要孩子的准父母观看超声波图时,他们通常不会怀疑自己看到的不是他们的女儿或儿子。
    双方都提出了重要的政策观点,但罗伊案和凯西案的拥护者必须证明,法院有这样的权威来衡量这些观点并决定堕胎在各州如何被限制。这些拥护者们无法证明,因此我们把权衡这些观点的权力交还给人民和他们选举出的代表。

    III

    接下来我们考虑遵循先例原则的学说是否继续接受罗伊案和凯西案。遵循先例原则在我们的判例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们已经解释过它服务于许多有价值的目的。它保护那些依靠过往判决而采取行动的人的利益。参见凯西案(Casey, 505 U. S., at 856)(相对多数意见);也可以参见佩恩诉田纳西州案(Payne v. Tennessee, 501 U. S. 808, 828 (1991))。它“减少了挑战既定先例的动机,节省了当事人和法院无休止重复诉讼的费用”。参见金布尔诉漫威娱乐案(Kimble v. Marvel Entertainment, LLC, 576 U. S. 446, 455 (2015))。它要求以类似的方式裁决类似的案件,从而促进“公平的”决策,参见佩恩诉田纳西州案(Payne v. Tennessee, 501 U. S. 808, 827 (1991))。它“有助于司法程序实际的和可感知到的完整性”,同上。它抑制了司法傲慢,并提醒我们尊重过去那些努力解决重要问题之人的判断。“先例是积累和传承过往历代知识的方式,是一种既定智慧的结晶,比在任何一位或一群法官中所能找到的智慧都要丰富。”(N. Gorsuch, A Republic If You Can Keep It 217 (2019))。
    然而,我们早就认识到,先例“并非不可抗拒的命令”,参见皮尔逊诉卡拉汉案(Pearson v. Callahan, 555 U.S. 223, 233 (2009) )(省略内部引号和引文),并且“当我们解释宪法时,它处于其最薄弱的状态”,参见阿戈斯蒂尼诉费尔顿案(Agostini v. Felton, 521 U.S. 203, 235 (1997))。有人认为,有时一个问题“被解决比被正确地解决”更重要,参见金布尔案(Kimble, 576 U. S., at 455)(emphasis added)(引自伯内特诉科罗纳多石油天然气公司案Burnet v. Coronado Oil & Gas Co., 285 U.S. 393, 406 (1932))(布兰代斯法官的反对意见)。但是,当谈到对宪法——“我们自由的伟大宪章”,它的意思是“经久不衰”,参见马丁诉亨特案(Martin v. Hunter’s Lessee, 1 Wheat. 304, 326 (1816) (斯特瑞大法官的意见)——的解释时,我们高度重视“正确解决”问题。此外,当我们的一项宪法决定误入歧途时,除非我们纠正自己的错误,否则这个国家通常会被错误的决定所困扰。错误的宪法决定可以通过修改宪法来解决,但是众所周知,我们的宪法很难修改。参见美国宪法第五条(U. S. Const., art. V);金布尔案(Kimble, 576 U. S., at 456)。因此,在适当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愿意重新考虑并在必要时推翻宪法判决。
    一些我们最重要的宪法判决已经推翻了以前的先例。我们在这里提出三个:在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中,法院驳回了允许各州维持种族隔离学校和其他设施的“隔离但平等”原则(347 U. S. 483, 488 (1954))。这样,法院就推翻了普莱西诉弗格森案(Plessy v. Ferguson, 163 U. S. 537 (1896))中臭名昭著的判决,以及其他六个适用“隔离但平等”原则的最高法院判例,参见布朗案(Brown, 347 U. S.,at 491)。
    在西海岸酒店公司诉帕里什案(West Coast Hotel Co. v. Parrish, 300 U. S. 379 (1937))中,法院驳回了阿德金斯诉哥伦比亚特区儿童医院案(Adkins v. Children’s Hospital of D. C., 261U. S. 525 (1923)),该案认为给妇女设定最低工资的法律违反了第五修正案正当程序条款所保护的“自由”,同上,第545页。西海岸酒店公司诉帕里什案标志着一系列重要先例的消亡,这些先例保护个人自由权利不受州和联邦关于健康和福利立法的影响,参见洛克纳诉纽约州案(Lochner v. New York, 198 U.S. 45 (1905))(认为设定最长工作时间的法律无效);科佩奇诉堪萨斯案(Coppage v. Kansas, 236 U.S. 1 (1915))(认为禁止雇员加入工会的禁止性合同法律无效);杰·伯恩斯烘焙公司诉布莱恩案(Jay Burns Baking Co. v. Bryan, 264 U.S. 504 (1924))(认为固定面包重量的法律无效)。
    最后,在西弗吉尼法院亚州教育委员会诉巴尼特案(West Virginia Bd. of Ed. v. Barnette, 319 U. S. 624 (1943) )中,法院推翻了距今仅三年的米纳斯维尔学区诉戈比提斯(Minersville School Dist. v. Gobitis, 310 U. S. 586 (1940))一案,并认为公立学校的学生不能在违反其真诚信仰的情况下,被强迫向国旗致敬。巴内特案(Barnette)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在这段时间里,除了法院承认其先前裁决有严重错误之外,客观事实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在其他很多情况下,本院也推翻过重要的宪法判决。(我们在下面的脚注中列出了一部分清单)。如果没有这些判决,我们所熟知的美国宪法将变得难以辨认,美国将会变成一个截然不同的国家。
    本院法官从未认为宪法判决是不能被推翻的,但是推翻先例的确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我们必须慎重行事。我们的案例试图提供一个框架来明确何时应推翻先例,并确定做出此类决定时应该考虑的因素。 雅努斯诉州政府案(Janus v. State), 美国州县和市政工人案(County, and Municipal Employees, 585 U. S. __, __ (2018) (slip op., at 34-55));拉莫斯诉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案(Romas v. Louisiana, 590 U. S. __ (2020))(卡瓦诺部分的协同意见) (slip op., at 7-9)。
    在本案中,五个重要因素强烈支持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的判决:判决本身(nature)的错误;判决书论证的质量;判决所确立的不当负担原则的“可操作性(workability)”;判决对法律其他领域带来的破坏性影响;确切的信赖(reliance)的缺失。

    A

    法院判决本身有误。对宪法的任何错误解释都需要引起重视,但是有些错误的危害比其他错误更严重。
    普莱西诉弗格森案(Plessy v. Ferguson, supra)中臭名昭著的判决就是如此,它有违我们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承诺。Id., at 562(哈兰大法官的反对意见)。它自判决当日就是“极其错误的”,参见拉莫斯案(Ramos, supra)(卡瓦诺大法官部分持协同意见) (slip op., at 7), 就像副检察长在口头辩论环节同意的那样,这个判决本就该尽早被推翻。参见口头辩论 Tr. 92:20-93:17。
    罗伊案同样是极其错误的,而且具有严重的破坏性。如前文所述,该案的宪法分析远远超出了对其模糊指出的各种宪法规定的任何合理解释的范围。
    罗伊案自宣判之日起就和宪法相冲突,而凯西案延续了这种错误。这些错误并不涉及一些对美国人民来说无关紧要的艰深法律;相反,法院仅仅运用了“原始的司法权力”, Roe, 410 U.S., at 222(怀特大法官的反对意见),却篡夺了宪法明确赋予其人民的权力,用以处理一个在道德和社会层面都具有深刻影响的问题。凯西案自称呼吁这场全国性争议的双方共同解决争论,但这样做的同时,凯西案又必须宣布一个赢家。而失败的一方——那些为胎儿权益争取更多国家保护的人——再也无法说服他们选出的代表采取和他们的观点相一致的政策。法院对大量反对罗伊案的美国民众关闭了民主进程的通道,从而绕过了民主程序。“这本来就是美国国内一点就燃的政治议题,罗伊案更是火上浇油;不仅如此,它的影响力甚至还波及到本院法官的选择上。”凯西案(Casey, 505 U.S., at 995-996)(斯卡利亚大法官对判决推理部分持协同意见部分持反对意见)。总的来说,罗伊案和凯西案犯的是一类无法被接受的错误。
    正如本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西海岸宾馆诉帕里什案(West Coast Hotel)所呈现的那样,法院此前就已经推翻过不恰当地剥夺人民权利、阻断民主进程的判决。就如怀特大法官 (Justice White)随后指出的那样:“法院的决定,如果是根据宪法的原则或价值作出的,却又无法在其文本中明确找到,那它就是篡夺了人民的主权。因为这些决定代表了人民从未做出过的选择,而且他们不能通过相关的法律方式予以否认。因此,对那些经反思被发现是错误的宪法判决,法院应当保留纠正错误的权力,使其正当的处理者重建威信,这是至关重要的。”

    B

    法院论证的质量。在先例中,前案的说理质量是影响我们是否重新考虑其判决的重要因素。参见雅努斯诉美国州、县和市政工人案(Janus v. State, Country, and Municipal Employees, 585 U.S., at__(slip op., at 38);拉莫斯案(Ramos 590 U. S. __ (2020) (卡瓦诺大法官的协同意见) (slip op., at 7-8)等。在这份意见的第二部分,我们解释了为什么罗伊案的判决是错误的,但它已经不仅仅是错误的。它的基础摇摇欲坠。
    罗伊案认为,宪法含蓄地授予人们堕胎的权利,但它未能将其建立在文本、历史或先例的基础上。它依赖一套错误的历史叙述;它对与宪法无关的事项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且预先依赖于它;它无视了其参考的先例与法院本身处理的问题之间存在的根本性差别;它杜撰了一套精巧的规则,给怀孕的三个阶段设置不同的限制,却不说如何从宪法中、从堕胎法的历史里、从先例中、甚至从任何其他能够引用的出处中把这套规则提炼出来。它最核心的规则(即国家不能在“体外存活”之前保障胎儿的生命)从未被任何一方提出,也从未得到合理的解释。罗伊案的论证很快就受到了严厉的学术批评,即使在支持妇女堕胎自由的群体中也是如此。
    凯西案的相对多数意见,在维持罗伊案观点的同时,敏锐地回避了原案绝大部分说理。它修改了堕胎权的文本依据,悄悄地舍弃了罗伊案错误的历史叙述,并且也不再使用孕期“三阶段法”。但是,它用一个专断的“不当负担”的说法取而代之,并且依赖于遵循先例原则的一个罕见模式。而正如下文所述,法院此前从未如此使用过这种模式,此后也再未使用过。

    1

    i

    罗伊案的说理弱点是众所周知的。在没有任何宪法文本、历史或先例的基础上,它给整个国家强加了一套详细的规则,这套规则很像是人们期望在法规或条例中找到的那些。参见罗伊案(Roe, 410 U.S., at163-164)。法院将孕期分为三个阶段,并且在每个阶段适用不同的规定。在第一阶段,法院宣布“堕胎的决定及其生效必须由孕妇的主治医师来进行医学判断”。Id., at 164. 在此阶段之后,国家以妇女健康为主导来规制堕胎的活动。相应地,国家可以“按照与产妇健康合理相关的方式规范堕胎程序”。Ibid. 最后,“在体外存活阶段之后”,1973年法院一致认为这是第三个阶段的开始,国家更加重视“潜在的生命”,因此国家可以“在适当的医疗条件下规范甚至禁止堕胎,除非是在必要的情况下、根据合理的医疗判断、并且是为了产妇的健康甚至生命着想才可进行堕胎”。Ibid.
    这一精心设计的方案完全是法院自己的创想。双方均不主张三阶段的孕期划分,也没有任何一方或者任何一位法庭之友认为“体外存活能力”应当构成一个标准,堕胎权的范围和国家监管权力应该相应地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参见上诉人意见摘要70-18;被上诉人意见摘要70-18; 也见 C. Forsythe, Abuse of Discretion: The Inside Story of Roe v. Wade 127, 141 (2012)。

    ii

    这一方案不仅做了类似立法机构的工作,而且法院几乎没有试图解释如何从宪法判决通常所依据的任何来源推导出这些规则。我们已经讨论过罗伊案对于宪法文本的说理内容,而这个案例的意见并不能体现出有任何历史的、先例的、或者其他来源支持了这种划分方案。
    罗伊案的特点是它对历史的详尽调研,但其中大部分讨论是无关紧要的,而法院完全没有解释为什么要把这些内容囊括进来。例如,法院用了很多段落来介绍一些广泛接受杀婴行为的古代文明的观点和实践,参见罗伊案(Roe, 410 U.S., at130-132)(讨论古希腊和罗马的实践)。而对于最重要的历史事实——当第十四修正案通过时,各州如何监管堕胎——法院却几乎只字未提。它承认“在十九世纪中后期”各州收紧了堕胎法,id., at 139,同时却隐隐暗示实施这些法律不是为了保障婴儿的生命,而是为了促进“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关注”,即“非法性行为”。id., at 148.
    令人吃惊的是,罗伊案的判决甚至没有意识到1868年生效的州法律的压倒性共识,它关于普通法所说的一切都完全错误。仅仅根据一位堕胎倡议者所撰写的两篇完全不可信的文章,法院就错误地认为——与布拉克顿(Bracton)、科克(Coke)、黑尔(Hale)、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和其他许多权威相反——普通法从未真正把在胎儿出现胎动后的堕胎行为视为犯罪。参见id., at 136(“如今看来,即使是对于一个已经出现胎动的胎儿来说,堕胎是否真的曾被确立为犯罪,也是值得怀疑的。”)。看起来,这个错误理解在法院的思考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为这份意见曾将“普通法的宽松性”作为形成其判决的四个决定性因素之一。Id., at 165.
    在考察了历史之后,法院大量着墨于那些本该由立法委员会来完成的事实调查。其中包括了一份长篇报告,涵盖了“美国医学协会的立场”和“美国公共卫生协会的立场”,以及美国律师协会众议院在1972年2月对拟议的堕胎立法进行的投票过程。Id., at 141, 143, 145. 报告还提到了英国在1939年作出的一份司法判决,以及其在1967年新颁布的堕胎法案。Id., at 137-138. 法院并没有任何解释,说明这些资料为什么能够揭示美国宪法的含义,而且任何一份资料都没有采取过甚至倡导过类似于罗伊案强加给全国的这样一种设计方案。
    最后,在这一切之后,法院求助于先例。通过广泛引用案例,法院为宪法的“个人隐私权”找到了支持,id., at 152, 但是它混淆了这个术语相当不同的两个含义:保护信息不被披露的权利与不受政府干预的情况下作出并实施重要个人决定的权利。参见惠伦诉罗伊案(Whalen v. Roe, 429 U.S. 589, 599-600 (1977))。只有涉及该术语第二种含义的案件才有可能与堕胎问题相关,其中部分案件涉及的是自我决策,显然与本案风马牛不相及。见皮尔斯诉姐妹会案(Pierce v. Society of Sisters, 268 U. S. 510 (1925))(送小孩上宗教学校的权利);迈耶诉内布拉斯加案(Meyer v. Nebraska, 262 U.S. 390 (1937))(让孩子接受德语教学的权利)。
    剩下的是少数与婚姻有关的案件,劳福诉弗吉尼亚案(Louving v. Virginia, 388 U.S. 1 (1967))(和不同种族的人结婚的权利),或者生育权,斯金纳诉俄克拉何马威廉姆森案(Skinner v. Oklahoma, 316 U.S. 535 (1942))(不被绝育的权利);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案(Griswold v. Connecticut, 381 U. S. 479 (1965) (已婚人士获得避孕用品的权利));艾森斯塔特诉贝尔德案(Eisenstadt v. Baird, 405 U. S. 438 (1972))(同上,针对未婚人士)。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判决明确涉及到堕胎的独特之处:它对于罗伊案所谓的“潜在的生命”的影响。
    当法院总结它强加给整个国家的方案的基础之时,它声称这些规定与以下内容“一致”:(1)“相关利益各自的权重”,(2)“医药和法律历史里的教训和例子”,(3)“普通法的宽松性”以及(4)“当今深刻问题的要求”。Id., at 165. 撇开第二和第三个因素不谈,这些因素是法院基于对历史的粗略统计而形成的;剩下的恰好是立法机构在划定适应竞争利益的界限时所需要考虑的那类因素。罗伊案所产生的方案看起来像是在立法,并且法院还提供了一种立法机关可能会被期待提供的论证。

    iii

    罗伊案没能为其划界标准提供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例如,为什么国家无权出于保护妇女健康的目的来规制第一阶段的堕胎行为?法院仅有的解释是,该阶段妇女堕胎的死亡率低于生育的死亡率。罗伊案(Roe, 410 U.S., AT 163)。但是法院并没有说明,为什么死亡率是国家应当考虑的唯一正当因素。有许多健康和安全法规都旨在避免除死亡以外的不良健康后果。而且法院也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个案件背离了法院在“涉及医疗和科学不确定性的领域”要服从立法机关的一般原则。马歇尔诉美利坚合众国案(Marshall v. United States, 414 U. S. 417, 427 (1974))。
    一个甚至更加明显的不足是,罗伊案未能判断在体外存活前堕胎和体外存活后堕胎的关键区别。法院所有的解释说明如下:
    关于国家对潜在生命的重要而合法的利益关切,“有说服力的”论点是胎儿的体外存活能力。这是因为在那个阶段,胎儿理应拥有在子宫外存活的能力。罗伊案(Roe, 410 U.S., at 163)。
    正如劳伦斯·却伯教授 (Laurence Tribe) 所言,“很显然,这误解了‘三段论定义’”。 Tribe 4 (引自Ely 924)。“体外存活”的定义是胎儿在子宫外能够生存下来,但是,为什么这是决定国家利益起主导作用的时间点呢?如果如同罗伊案所言,保护胎儿生命的国家利益是在“体外存活后”,410 U.S., at 163, 那为什么这一利益不是“在体外存活前同样重要”呢? 韦伯斯特诉生殖健康服务中心(Cf. Webster v. Reproductive Health Servs., 492 U.S. 490, 519 (1989))(相对多数意见) (引用索恩伯格诉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Thornburgh v. 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 476 U.S. 747, 795 (1986))(怀特大法官的反对意见) 。罗伊案对此并没有提及,也没有明显的解释。
    这种武断的划分在试图为堕胎辩护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中间没有得到太多支持。一些人反对这个观点,认为在胎儿满足了“人”所必要的特点之前是无权获得法律保护的。“人”所不可或缺的特性包括意识、自我认知、逻辑能力,或者它们的组合。从这个逻辑上讲,即使是已经出生的个人,包括低龄儿童或者罹患某种生长发育或医学疾病的儿童,是否能被当作“人”来保护,都是一个问题。但即使人们接受成为“人”需要满足一种或多种条件,我们也很难得出结论认为“体外存活”可以标志着“人”的出现。
    在诸多争议中,最为明显的问题是,胎儿的体外生存能力高度依赖于那些与胎儿的特征无关的因素。其中之一便是在某一特定时间点上新生儿的护理状况。由于新设备的发展和医疗实践的进步,胎儿具有体外生存能力的时间点在数年来不断变化。在19世纪,一个胎儿可能要到受孕后的第32周或第33周甚至更晚才具有生存能力。当罗伊案判决生效时,这个时间点被提前到大约第28周。参见罗伊案(Roe, 410 U.S., at 160)。现在,被告将这个时间点提前到第23周或第24周。被告人意见书第8页。那么,按照罗伊案的逻辑,联邦法院如今声称其在保护26周的胎儿方面有令人信服的利益,但在1973年,联邦却在保护同等胎龄的胎儿上没有该利益。这怎么可能呢?
    胎儿的体外生存能力同样依赖于“现有医疗设备的质量”,科劳蒂诉富兰克林案(Colautti v. Franklin, 439 U.S. 379, 396(1979))。因此,如果一位母亲诞下婴儿的城市里有着提供先进的医疗护理的医院,一个24周大的早产儿也有可能存活;但如果这位母亲处于距离这样的医院十分遥远的地方,这个早产儿便可能无法存活。一个腹中胎儿所有的宪法地位竟然因孕妇所处的地理位置而不同,这样的法律依据何在?如果说体外生存能力应当划定一个具有普遍道德意义的界限,那么,一个出生在美国大城市而存活的胎儿是否可以享有一个出生在贫穷国家偏远地区的相同胎儿所没有的道德特权地位?
    除此之外,正如法庭所解释的那样,体外生存能力并非是一个可靠且快捷的方案,科劳蒂案(Colautti, 439 U.S., 396)。一个要确定特定胎儿在子宫外生存概率的医生必须考虑到“大量的条件”,包括“胎龄”、“胎儿体重”、母亲的“总体健康与营养水平”、“现存的医疗设备”在内的诸多因素。Id., at 395-396. 因此,医生去评估胎儿的生存可能性是非常困难的。Id., at 396. 即使每个胎儿的生存可能性都被准确无疑的确定下来,将这种确立在生存可能性之上的标准作为“体外生存标准”便又是另外一码事了。胎儿的生存概率是10%?25%?50%?法庭能够做出这样的判决吗?法庭能够据此确立一个标准而适用于所有类似的案件中吗?还是说,这些棘手的问题应当被留给面对这个具体临床病例的全部具体情况的医生个人来裁断?Id., at 388.
    凯西案声称的罗伊案所确立的核心判决规则——体外生存能力是没有道理的,并且其他国家一致避开了这个标准。而我们的法院却动用原始的立法权力,将其作为一种宪法事实,强行实行了统一的体外生存能力规则,这一规则使得美国较之大多数西方民主国家享有更少的堕胎管制自由。

    iv

    总而言之,罗伊案的判决理由是极其不可靠的,包括那些在政策事实上支持这一判决的学者都十分严厉地批评它。约翰·哈特·伊利(John Hart Ely)的名言宣称“罗伊案不是宪法性法律,而且几乎没有尝试成为宪法性法律的义务感”Ely 947。肯尼迪政府的副检察长阿奇博尔德·科克斯(Archibald Cox)评论道,“罗伊案读着像是一条医院规章”,“无法说服历史学家、非法律人士或者律师……它是宪法的一部分”。Archibald Cox, The role of the Supreme Court in American Government 113-114(1976)。劳伦斯·特赖布(Laurence Tribe)写道,如果有必要通过将妇女妊娠期用某个标准划分成数段来清楚地界定政府的权力,“利益平衡”也并不能为这个标准提供任何实际理由。Tribe 5. 马克·图施耐特教授(Mark Tushnet)称罗伊案的司法规定是完全不合理的。M. Tushnet,Red, White, and Blue: A Critical Analysis of Constitutional Law 54(1988). 也见P. Bobbitt, Constitutional Fate 157(1982); A, Amer, Foreword: The Document and the Doctrine, 114 Harv. L. Rev. 26, 110(2000)。
    尽管罗伊案具有缺陷,但是其影响力在随后的几年内稳固增长——法院驳回了一系列要求:要求中期流产必须在医院中进行,亚克朗市诉亚克朗生殖健康中心公司案(Akron v. Akron Center for Reproductive Health, Inc., 462 U. S. 416, 433-439(1983));未成年人需要征得父母的同意,计划生育公司诉丹福思案(Planned Parenthood of Central Mo. v. Danforth, 428 U. S. 416, 433-439(1983));女性必须在被告知手术风险的情况下书面同意,亚克朗市案(Akron, 462 U. S., at 442-445);女性必须在堕胎前等待24个小时,id., at 339-451。医生能够以一种独特方式确认体外生存可能,科劳蒂案(Colautti, 439 U. S 309-397);在胎儿不能体外生存的阶段,医生必须以最能保护胎儿的科学技术来进行手术,同上,at 397-401;胎儿必须被以人道和卫生的方式对待,亚克朗市案(Akron, 462 U. S. , at 451-452)。
    怀特大法官(Justice White)抱怨道,联邦法院无限制地将自身超宪法的价值强加于人。索恩伯格案(Thornburgh, 467 U.S., at 794)(怀特大法官的反对意见)。并且,在计划生育诉凯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 at 505 U. S., at 844)(相对多数意见)之后的十年里,美国法庭之友曾五次要求最高法院推翻罗伊案,并要求最高法院再次推翻凯西案本身。

    2

    近二十年后,当凯西案重新审视罗伊案时,罗伊案的推理几乎没有得到捍卫或者保留,最高法院放弃了对隐私权的依赖,而是将堕胎权完全基于第十四条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Due Process Clause),法院没有维持罗伊案判决对于堕胎历史的错误描述,事实上,大多数大法官并未提起过堕胎权的历史。至于先例,最高法院基本上依赖于罗伊案判决所引用的同一组案件。因此,关于宪法判决的标准依据——文本、先例与历史——凯西案没有试图支持罗伊案的推理。
    最高法院也没有做出真正的努力来弥补罗伊案件判决中最大的弱点之一——备受批评的体外生存能力。最高法院称它保留罗伊案的核心原则,即出于保护胎儿生命的目的,只能在胎儿达到体外存活标准之前堕胎,但是它没有为体外存活能力原则的确立提供理由。相反,它只是改变了罗伊案的措辞,称体外生存能力意味着“出于合理和公平的考虑,相比于妇女的权利,能够独立存活的胎儿生命现在更是国家保护的对象”的时间点。但是为什么“合理和公平的考虑”要求以体外生存能力为界限,法院没有做出解释。并且,撰写多数意见的法官显然没有说他们同意现行规则,相反,他们坦率地承认“我们中的一些人可能在维持罗伊案上持有保留意见”。
    这个多数意见批评且拒绝了罗伊案的三阶段规定(trimeter scheme),同上,第872页,并且用一个新的“不当负担”标准替换了它,但是这个标准是模糊不清的,正如我们所解释的,它充满了模棱两可的歧义并且难以应用。
    简而言之,凯西案既没有维持也没有否定罗伊案的重要分析,未能纠正罗伊案推理中的明显缺陷,它支持所谓的罗伊案中的核心观点,与此同时却表明大多数法官可能并不同意它是正确的,除了罗伊案的先例之外没有为堕胎权提供新的支持。并且,凯西案强加了一个新的、有问题的标准,在宪法文本、先例与历史中都没有坚实的基础。
    正如下面所讨论的,凯西案还利用了一种新的遵循先例原则,参见Part Ⅲ-E, infta。这种新的原则并没有解释罗伊案判决的严重错误,还对一种几乎没有任何先前判例法基础的无形信赖给予了很高的权重。遵循先例原则并不要求维持这样一个判决。

    C

    可操作性(Workability)。我们讨论一个判决先例是否要被推翻的另外一个因素,是它所施加的规则是否可操作——也就是说,它是否可以以可预测和一致的方式被人们理解且使用。蒙特霍诉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案(Montejo v. Louisiana 556 U.S. 778, 792(2009)); 帕特森诉麦克莱恩信用社(Patterson v. McLean Credit Union, 491 U.S. 164, 173(1989)); 海湾蒸汽航空公司诉马亚卡马斯公司(Gulfsteam Aerospace Corp. v. Mayacamas Corp., 485 U. S. 271, 283 – 284(1988))。凯西案的不当负担的标准在可操作性中表现不佳。

    1

    问题源于这个“不当负担”的概念,正如斯卡利亚大法官(Scalia)在凯西案中所指出的那样,确定一项负担是“适当的”还是“不当的”是没有内在标准的,505 U.S., at 992(斯卡利亚大法官的反对意见);也见六月医疗服务有限公司案(June Medical Services, LLC, 591 U. S., at__)(戈萨奇大法官的反对意见)((slip op., at17)(“一种负担是否被认为是不恰当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考虑了哪些因素。”)(省略内部引号和修改)。凯西案通过列举三条附属规则,试图为“不当负担”赋予明确的意义,但规则本身就是问题。第一条规则是:如果某一项法律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在胎儿达到“体外生存标准”之前对妇女的流产设置实质性障碍,那么该规定无效。505 U.S., 878 (emphasis added);也见Id., at 877。但是某一相关规则是否有实质性的障碍,往往会引发辩论,在于“实质性”相关联的意义上,实质性指的是“大量的、客观的数量、或者大小”。Random House Weberter’s Unabridged Dictionary 1897(2d ed. 2001)。不当负担显然是实质性的,但是非不当的负担却不是,在这两者之间,有着广阔的地带。
    这种模棱两可是一个问题,第二条规则则用于所有阶段,这造成了更大的混乱。它指出,在“确保妇女的选择知情权”的措施,只要是没有带来不当负担便是合宪的。凯西案(Casey, 505 U. S., at 878)。在同样能规范未达“体外生存标准”的时间段这一方面而言,这条规则与第一条规则重叠,却提供了一个不同的标准。该规则强加了一个无形的障碍却没有任何实质性效用。适用前体外存活标准而进行流产的时候,这样的规定是否因为不造成实质性障碍而符合宪法规定?或者它是否会因为有不适当的负担而违反宪法?这一规定所造成的负担固然为不足道,但是否符合比例原则?凯西案没有说,这种含糊不清会导致今后的混乱。类似案件参见六月医疗公司案(June Medical, 591 U.S., at____(slip op., at1-2), with id., at__)(罗伯茨大法官的协同意见)(slip op., at 5-6)。
    第三条规则的应用将变得更加复杂,根据该规定,“不得规定不必要的对寻求堕胎的妇女造成权利负担的卫生管理规范”。505 U. S., at 878(emphasis added)。这个规范至少包含了三条模糊不清的术语。包括我们已经讨论过的两个问题——不当负担和实质性障碍——尽管他们是不一致的。而且它还增加了第三个含糊的术语——不必要的卫生管理规范。术语“必要的”有一系列含义——从“本质的”到仅仅是“有用的”。参见Black’s Law Dictionary 928 (5th ed. 1979);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877 (1975)。凯西案没有解决这个术语在这条法律中的意义。
    除了这些问题,还有一个问题适用于这三条规则——他们都呼吁法院审查法律对于妇女的影响,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项法规可能对不同的妇女产生非常不同的影响,包括她们的居住地、经济资源、家庭状况、工作和个人义务、关于胎儿发育和堕胎的知识、心理和情感的倾向和状况、以及他们想要堕胎的愿望的坚定性。为了确定一项规定是否对女性造成实质性障碍,法院需要知道它应该考虑哪一类女性,以及在这一类女性中有多少人必须认定某个障碍是“实质性”的。
    凯西案对这些问题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它指出,如果一个规定在“大部分与它相关的案例”中施加了实质性障碍,那么它就是违宪的,505 U.S., at 895,但显然,在“大”部分与非大部分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法院所说的与某项规定“相关”的案件指的是什么也并不清楚。这些含糊不清造成了混乱和分歧。类似案件见全国妇女健康中心诉赫勒斯泰特案(Whole Woman Healh v. Hellerstedt, 579U.S. 582,___(2016)(slip op., at 39)), with id., at___(阿利托大法官的反对意见)(slip op., 24-25 & n.11)。

    2

    运用凯西案的新标准的困难就出现在这个案件中。多数意见认为,宾夕法尼亚州的24小时堕胎冷静期要求以及知情且同意的条款并没有造成“不当负担”,Casey, 550 U.S., at 881-888(相对多数意见),但是史蒂文斯大法官应用同样的标准得出了相反的结果。Id., at 20-922(史蒂文斯大法官对判决推理部分持协同意见部分持反对意见)。这并不是一个好的征兆,当时的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恰当地指出,“不当负担标准不如三阶段标准更加可行”。Id., at 964-966(伦奎斯特大法官的反对意见)。
    不当负担标准的模糊性也在后来的案件中造成了分歧。在全国妇女健康中心诉赫勒斯泰特案(Whole women health v. Hellerstedt)中,法庭采用了成本收益的解释路径,并指出“在凯西案中确立的规则……要求法院考虑一项法律给堕胎施加的负担以及它带来的收益”。579 U.S.___,____(2016)(slip on., at 19-20)(emphasis added)。但是五年后,大多数大法官拒绝了这一解释,参见六月医疗组织案(June medical , 591 U.S.___(2020))。四位法官维持了妇女健康组织关于“权衡”一项法律的“收益”与“它给堕胎施加的负担”的解释。Id., at___(布雷耶大法官意见)(slip op., at )(内部引用省略)。但是投出了关键性一票的首席大法官认为“在类似的堕胎权案件中权衡利弊是法院的工作”。Id., at___(罗伯茨大法官的协同意见)(slip op.,at 6)。四名持反对意见的法官拒绝了多数意见对凯西案的解释,参见id., at___(阿利托大法官的反对意见,加入了托马斯大法官的相关意见,戈萨奇大法官和卡瓦诺大法官也加入)(slip on ., at 15-18);(卡瓦诺大法官的反对意见)(slip op.,at 1-2)(“五个最高法院法官拒绝了全国妇女健康中心案中所确立的成本收益标准”)。
    本院运用凯西案的经验证实了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的先见之明,即不当负担标准“不可能长久”。凯西案(Casey, 505 U.S. at 965)(伦奎斯特大法官部分持反对意见)。

    3

    上诉法院的经验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证明凯西案在可允许的限制与违宪的限制“之间的界限”是“不可能被明确划分的”。雅努斯案(Janus, 585 U.S., at___(slip op., at 38))。
    凯西案已经导致了一连串的循环矛盾。最近,上诉法院对妇女健康组织的平衡测试是否正确说明了不当负担产生了分歧。他们在父母通知规则方面存在分歧。他们在禁止宫颈扩张钳刮术(dilation and extraction)方面存在分歧。他们在到达诊所所需时间的增加何时构成不当负担方面存在分歧。他们在州政府是否可以因胎儿的种族、性别或残疾而对堕胎进行监管方面存在分歧。
    上诉法院在应用大比例相关案例测试时遇到了特别的困难。他们在得出不可预测的结果的同时,也批判了这种权利转让的情况,并坦率地概述了凯西案中的许多其他问题。凯西的“不当负担”标准已被证明并不可行。
    凯西案的“不当负担”标准被证明是“不可操作的”。“不知道从哪里来的”,505 U.S., at 965(伦奎斯特大法官部分的反对意见)。他指出,法官们被分配一项难处理的且不适当的任务“似乎只是为了使‘试一试’诉讼永久化”。莱纳特诉费里斯协会案(Lehnert v. Ferris Facully Assn., 500 U.S. 507, 551(1991))(斯卡利亚大法官对判决结果部分持协同意见部分持反对意见)。如果继续坚持这一标准,将会破坏而不是促进“法律原则的公平性、可预测性和可持续发展性”。佩恩案(Payne, 501 U.S., at 827)。

    D

    对其他法律领域的影响。罗伊案和凯西案扭曲了许多重要但并不相关的法律理论,并且这种影响为推翻那些判决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撑。参见拉莫斯案(Ramos, 590 U.S., at _)(卡瓦诺大法官的协同意见)(slip op., at 8);雅努斯案(Janus, 585 U.S., at_)(slip op., at 34)。
    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一再感慨:“在任何涉及国家堕胎监管的案件中,如果法院有理由适用法律规则或理论,那么任何法律规则或理论都不会被法院拒绝适用。”索恩伯勒案(Thornburgh, 476 U.S.)(奥康纳法官的反对意见);麦德森诉妇女健康中心案(Madsen v.Women’s Health Center, 512 U.S.753,785(1994))(斯卡利亚法官的协同意见);全美妇女健康组织诉黑勒施泰特案(Whole Woman’s Health, 579 U.S.,at_)(托马斯法官的反对意见);(slip op., at 4-24, 37-43);琼医疗服务中心诉罗素案(June Medical,591 U.S., at_)(戈萨奇法官的反对意见)(slip op., at 1-15)。
    最高法院的堕胎案件削弱了面对合宪性异议的严格标准。受理案件的法官们忽视了最高法院第三方立场原则(third-party standing doctrine)。他们抛弃了标准的既判力原则(res judicata principles)。他们无视了关于违宪条款的可分割性的一般规则,以及应尽可能避免得出违宪结论去解读法律的原则。并且,他们在事实上扭曲了第一修正案的原则。
    当维护一项理论创新要求法院对长期存在的基础规则设计例外时,这种理论“已经不能适应要使法律‘具有原则性和可理解性’的发展了,而这种发展正是遵循先例原则的意旨所要确保的。”琼医疗服务中心诉罗素案(June Medical,591 U.S., at_-_(托马斯法官的反对意见)(slip op., at 19)(引用瓦斯克斯诉希勒里案(Vasquez v. Hillery,474 U.S. 254, 265(1986))。

    E

    确切的信赖利益。我们最后考虑的是,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是否会颠覆实质性信赖利益。参见拉莫斯案(Ramos, 590 U.S. ,at__(卡瓦诺法官的协同意见)(slip op.at 15))中,以及第585卷杰纳斯案(Janus, 585 U.S. , at__(slip op., at 34-35))。

    1

    传统的信赖利益是在“十分精确的预先规划最为必要时”产生的。凯西案(Casey, 505 U.S., at 856)(相对多数意见);也见佩恩案(Payne, 501 U.S., at 828)。凯西案的多数意见承认这些传统信赖利益并没有受到影响,因为堕胎行为一般是“非计划性活动”,并且“生育计划几乎可以使人立即考虑到国家突然恢复禁止堕胎的权力”。505 U.S., at 856. 基于这些原因,我们同意凯西案的相对多数意见,即这里不存在传统且确切的信赖利益。

    2

    由于无法找到传统意义上的信赖,占主导地位的观点在凯西案中呈现一种更无形的信赖形式。它写道:“人们基于对在避孕失败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堕胎的信赖而结成亲密关系,并做出决定了他们对自身的看法和他们的社会地位的选择”。并且提到“对自己生育的控制提升了妇女平等地参与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能力”。Ibid. 但本法院没有能力评估“关于国民心理的一般性断言”。Id., at957(伦奎斯特法官部分持协同意见部分持反对意见)。因此,凯西案中信赖的概念在我们的判例中几乎没有得到支持,相反,我们的判例强调非常确切的信赖利益,如那些从“涉及财产和合同权利的案件”中发展而来的信赖利益。佩恩案(Payne, 501 U.S., at 829)。
    当一种确切的信赖利益被主张时,法院有权对主张进行评估,但评估凯西案中相对多数意见认可的那种新的无形信赖形式是另一回事。这种形式的信赖取决于一个经验问题,这是任何人——尤其是法院——难以评估的问题,即堕胎权对社会,尤其是对妇女生活的影响。类似可见原告意见摘要34-36;作为法庭之友的妇女学者和专业人士等的意见摘要13-20及29-41,被告意见摘要36-41;全国妇女法律中心等作为法庭之友的意见摘要15-32。争辩双方还对胎儿的地位提出了相互对立的论点,法院既没有权威也没有专业知识去解决这些争议,并且凯西案中的相对多数意见对胎儿和母亲相对重要性的猜测与权衡代表了对“原教旨宪法主张(original constitutional proposition)”的背离,即“法院不能以其社会和经济信仰取代立法机构的判断”。弗格森诉施鲁帕案(Ferguson v. Shrupa, 372 U.S. 726, 729-739 (1963))。
    我们判决将堕胎问题归还给那些立法机构,并允许对堕胎问题持不同立场的妇女通过影响公众舆论、游说立法者、投票和竞选公职去影响立法程序。妇女并非没有选举权或政治权利。值得注意的是,登记投票和投票的女性比例一直高于登记投票和投票的男性比例。在上次2020年11月的选举中,占密西西比州人口51.5%的女性在投票选民中占55.5%。

    3

    由于罗伊案和凯西案案件本身无法展现出确切的信赖,副检察长认为推翻这些判决将“威胁到法院判决用正当程序条款保护其他权利的先例”。美国作为法庭之友的摘要意见26(引用了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思案(Obergefell v. Hodges, 576 U.S. 644(2015));劳伦斯诉得克萨斯州案(Lawrence v. Texas, 539 U.S. 558(2003));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案(Griswold v. Connnecticut, 381 U.S.479(1965))。这是不正确的,原因我们已经讨论过了,就连凯西案中的相对多数意见也承认,“堕胎是一项特殊的行为”,因为它结束了“生命或潜在的生命”。也参见罗伊案( Roe, 410 U.S., at 159)(堕胎“本质上不同于婚姻的亲密关系”、“婚姻”或“生育”)。为了确保我们的判决不被误解或曲解,我们在此强调,我们的判决仅涉及宪法规定的堕胎权利,而不是其他的权利。本草案中的任何意见都没有对那些不关涉堕胎的判例产生质疑。

    IV

    在证明了传统的遵循先例原则不支持维持罗伊案和凯西案后,我们必须强调在凯西案的相对多数意见中占据突出地位的最后一个论点。
    该论点多以不同的术语进行表述,但是简单地说,本质上陈述如下。如果美国人民失去了对最高法院的尊重,作为一个根据原则而不是“社会和政治压力”来裁决重要案件的机构,他们对法治的信念就会动摇。凯西案(Casey, 505 U.S., at 865)。特别危险的是,当法院否决一个有争议的“分水岭”判决时,公众会认为这一判决是基于无原则的理由作出的,例如罗伊案。Id. At 866-867. 推翻罗伊案的判决将被视为“在炮火下”做出的,是“屈服于政治压力”,id., at 867, 因此,若想保持公众对法院权威的认可,对罗伊案件判决的保留是至关重要的。参见id., at 869.
    这一分析的出发点是正确的,但最终还是偏离了轨道。凯西案的相对多数意见无疑是正确的,因为让公众认识到法院的裁判是基于原则的十分重要,并且我们发表的判决应当仔细地向公众展示,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如何基于对法律的正确理解之上,从而尽一切努力实现这一目标。但是我们不能超越宪法所规定的权力范围,也不能让我们的决议受到任何外在因素的影响,例如关注公众对我们工作的反应。德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Cf.Texas v. Johnson, 491 U.S.397(1989));布朗诉美国教育委员会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347 U.S. 483(1954)。无论是当我们最初决定一个宪法问题的时候,还是当我们考虑是否推翻先前的决议的时候,都是如此。正如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所解释的,“司法部门的合法性不是来源于对公众舆论的追随,而是来源于根据其最佳角度来判断政府各部门的立法是否符合宪法。遵循先例原则的学说是这一职责的附属物,它不应比基本的司法任务更受制于反复无常的公众舆论”。凯西案(Casey, 505 U.S., at 963)(伦奎斯特大法官)。在提出其他建议时,凯西案的相对多数意见超越了法院在我们宪法体系中的作用。
    凯西案的相对多数意见“呼吁这场全国性争论中的对立双方结束他们的全国性分歧”,并要求官方通过宣布此事了结,强制推动宪法上的堕胎权问题的永久解决。Id., at 867. 这个前所未有的要求超出了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正如汉密尔顿那句著名的话所说,宪法“既没有赋予司法机关力量,也没有赋予司法机关意志”。The Federalist No. 78, p. 523(J . Cooke ed. 1961). 我们唯一的权力是判断法律的含义以及它应该如何适用于案件。Ibid. 法院无权裁决一个错误的先例在传统的遵循先例原则下得到永久的审查豁免。本法庭的先例服从遵循先例的一般原则,在这种原则下,遵守先例是一种规范,但并不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命令。否则的话,像普莱西案和洛克纳案等错误的判决将依然是法律。这并不是遵循先例原则运行的方式。
    凯西案的相对多数意见也误判了本法院影响力的实际范围。罗伊案没有成功地结束在堕胎问题上的分歧。相反,罗伊案“激化”了在过去半个世纪里一直存在严重分歧的全国性问题。参见凯西案(Casey, 505 U.S., at 995)(斯卡利亚大法官的反对意见);又参见 R.B.Ginsburg, Speaking in a Judicial Voice, 67 N.Y.U. L. Rev. 1185. 1208(1992))(罗伊案的判决可能已经“中止了政治进程”,“延长了分歧”,“推迟了问题的稳定解决”)。并且,在过去的30年间,凯西案也产生了同样的影响。
    这两项决定都没有结束关于获得宪法上的堕胎权问题的争论。事实上,在该案中,有26个州明确要求我们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并提出要将堕胎问题的决定权交还给人民和他们选出的代表。显然,本法院无法结束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论,这并不令人感到惊讶。因为本法院不能仅仅通过决定一个解决方案并告诉人们继续前行,就永久解决一个激烈的全国性争议问题。罗伊案中怀特法官的反对观点中表明,无论最高法院对公众态度有什么影响,都必须是源于我们的观点,而不是试图行使“原始的司法权”。罗伊案(Roe, 410 U.S., at 222)(怀特大法官的反对意见)。
    我们不会假装知道我们的政治体系或社会将如何回应今天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的判决,即使我们能预见将会发生什么,我们也没有权力让这些知识影响我们的决议。我们能做的只有我们的本职工作,即解释法律,适用长期以来遵循先例的原则,并据此作出相应的裁决。 
    因此,我们认为,宪法并没有赋予堕胎的权利,罗伊案和凯西案的判决必须被推翻,而且规范堕胎的权力必须归还给民众和他们选出的代表。

    V

    我们现在必须决定,如果各州的堕胎法规受到合宪性异议,将以何种标准为依据,以及我们面前的法律是否符合适当的标准。

    A

    按照先例,合理性审查是这类挑战的适当标准,正如我们已经解释过的,堕胎不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因为这种权利在宪法文本或我国历史上都没有相应的依据。See supra, at__-__.
    国家可以出于合法理由对堕胎进行管制,当这种监管受到宪法的挑战时,法院不能“以其社会和经济信念代替立法机构的判决”。弗格森案(Ferguson, 372 U.S. at 729-739); 也可参见丹德里奇诉威廉斯案(Dandridge v. Williams, 397 U.S. 471, 484-486(1970)); 美利坚合众国诉卡罗琳食品公司案(United States v. Carolene Products Co., 304 U.S. 144, 152(1938))。即使关涉在重大社会意义和道德实质问题上有争议的法律时,立法机关的判决的尊重也应适用。例如,阿拉巴马州大学董事会诉加勒特案(Board of Trustees of Univ. of Ala. v. Garrett, 531 U.S. 356, 365-368(2001))(“对残疾人的治疗”);格鲁克斯伯格案(Glucksberg, 521 U.S. at 728)(“协助自杀”);圣安东尼奥独立学区诉罗德里格斯案(San Antonio Independent School Dist. v. Rodriguez, 411 U.S. 1, 32-35, 55(1973))(“公共教育的财政支持”)。
    像其他卫生和福利方面的法律一样,监管堕胎的法律有权获得“强有力的有效性推定”,海勒案(Heller, 509U.S., at 319)。如果有一个合理的基础,立法机关本可以认为它将服务于合法的国家利益,那么它就必须得到支持。Id., at 320;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诉比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案(FCC v. Beach Communications, Inc., 508 U.S. 307, 313(1993);新奥尔良案(New Orleans, 427 U.S., at 303);威廉姆森公司诉奥克拉李氏光学公司案(Williamson v. Lee Optical of Okla., Inc., 348 U.S. 483, 491(1995))。这些正当利益包括:尊重和保护各个发展阶段的胎儿,冈萨雷斯案(Gonzales, 550 U.S., at 157-158);保护产妇健康和安全;消除特别可怕或野蛮的医疗程序;维护医疗职业的职业操守;减轻胎儿疼痛;以及防止基于种族、性别或残疾的歧视。参见同上,at 156-157;参见罗伊案(Roe, 410 U.S., at 150);格鲁克斯伯格案(cf. Gluksberg, 521 U.S., at 728-731)(确认相似的利益)。

    B

    这些正当利益证明了密西西比州《胎龄法案》的合理性。除非“医疗突发事件或胎儿严重畸形”,否则无论出现何种情形,“如果未出生胎儿的胎龄被确定大于15周”,该法案都禁止堕胎。Miss, Code Ann. § 41-41-191(4)(b)。密西西比州立法机关的调查结果叙述了“人类产前发育”的阶段,并主张该州在“保护未出生婴儿的生命”方面的利益。Id. §2(b)(i)(2)。立法机关还发现,15周后的堕胎通常会采取扩张和排空两种方式,因此,立法机关认为“出于非治疗性或选择性原因使用这种方法是野蛮的,对孕妇而言是危险的,对医疗行业而言是侮辱性的。”Id. §2(b)(i)(8);也可参见冈萨雷斯案(Gonzales, 550 U.S., at 135-143)(描述了此种程序)。这些合法利益为《胎龄法案》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因此,被告的合宪性异议必然面临失败的结局。

    VI

    我们从开始的地方结束这个判决。堕胎关涉一个深刻的道德问题。宪法并没有禁止各州公民监管或禁止堕胎。罗伊案和凯西案僭越了这一权力。我们现在推翻那些判决,把权力交还给民众和他们选出的代表。
    推翻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案件发回重审,以进行进一步符合本意见的诉讼程序。

    翻译组:
    何 琪  中国人民大学 
    王励恒  河南师范大学
    罗颖琦  北京大学
    李梅萍  西安交通大学
    阙灵昀  复旦大学
    刘书阳  黑龙江大学
    徐小芳  湖南师范大学
    校对组:
    苏汉廷  中国政法大学
    彭 悦  中国海洋大学
    田燕菲  西北政法大学
    赵铭杨  中国政法大学
    李小兰  湖南工商大学
    肖子良  甘肃政法大学
    多晓奇  香港中文大学
    统稿组:
    罗颖琦  北京大学
    李梅萍  西安交通大学
    阙灵昀  复旦大学
    王耿琳  上海大学
    翻译为判决书前67页的正文内容,第68—98页的附录内容暂未译出。脚注略。

  • F·A·哈耶克《致命的自负》

    编者前言

    哈耶克的新著《致命的自负》是他的全集——哈耶克著作的标准版本——的第一卷。读者想必会有深刻的感受,这部新作的论证节奏明快,立场鲜明,既有颇为切合具体的实例,又不时露出犀利的辩锋,因此他们也于对本书的背景有所了解。1978年,年届80高龄,与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战斗了一生的哈耶克,希望让这场论战有个了断。他设想举行一次正式的大辩论,地点很可能是在巴黎,让社会主义的主要理论家与知识界中赞成市场秩序的领军人物对垒。他们所要讨论的问题是:“社会主义是错误的吗?”赞成市场秩序的人将会证明,不管是以科学、事实还是逻辑为根据,社会主义都是错误的,而且历来如此;本世纪社会主义思想在许多实践领域的应用屡屡遭受的失败,从整体上说便是这些科学谬误的直接后果。

    由于一些实际原因,这一大辩论的设想不得不被搁置起来。譬如说,如何选出社会主义的代表?在由谁来代表他们的问题上,社会主义者内部是否会难以取得一致?甚至在他们取得了一致这种不太可能发生的情况下,能够指望他们承认这种辩论所得出的真正结论吗?让人公开认错并非易事。

    不过,哈耶克的那些与他一起讨论过这一设想的同事们,却不太甘心放弃它,他们鼓励他把支持自由市场的主要论点写在一份宣言里。最初设想的简短宣言,扩展成了一部由三部分组成的宏篇巨著,然后全书又被压缩成了这本小书——或者说,是一份长篇宣言。原来那部大部头著作的某些片断被保存下来,打算另行发表在第十卷中。

    哈耶克站在经济学和进化论的立场上,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不同道德规范的性质、起源和发展进行了评价,一一列举了他所说的市场这种“扩展秩序”赋予人类的各种不同寻常的力量——形成文明并促进其发展。哈耶克还以一种有时让人不免想起弗洛伊德的《文明及其不满》的方式——不过得出的结论大不相同——评价了这种文明的得失,以及市场秩序一旦受到破坏将会产生的后果。他的结论是:“单靠事实绝不能定是非,但是如果在什么合理、什么正确和有益的问题上认识有误,却会改变事实和我们生存于其中的环境,甚至有可能不但毁灭已经得到发展的个人、建筑、艺术和城市(我们早就知道,在各种类型的道德观念和意识形态的破坏性力量面前,它们是十分脆弱的),并且会毁灭各种传统、制度和相互关系,而离了这些东西,几乎不可能出现以上成就,或使它们得到恢复。”

    出版《哈耶克全集》,是为了让读者能够真正第一次读到他的全部著作。编辑方式是以主题为主,在这一布局之内,如果有可能,也遵循编年的顺序。

    《全集》以密切相关的两部论述社会科学中理性与计划的局限性的著作打头,即新作《致命的自负》,和过去从未在英国出版过的《理性之用途及其滥用:科学的反革命和相关论文》一书。然后是两本史学和传记文集(《经济思想的趋势:从培根到坎南》、《奥地利学派与自由主义的命运》)。这两卷中的文章过去从未结集出版,其中一半以上以往只有德文可以利用,而前一卷中大约有四分之一是来自过去从未发表过的重要手稿。

    接下来的四卷包括了哈耶克的大部分经济学著作:《各国与黄金》、《货币与各国》、《经济学研究》和《货币理论与产业波动》。

    然后是三卷文献、历史记录和论战文章:《同凯恩斯和剑桥的论战》、《同社会主义的论战》以及著名的《卡尔·波普尔与哈耶克通信集》。这两个亲密的朋友和思想伙伴之间延续了50年的通信,就哲学、方法论以及我们时代的许多主要问题做了深入的辩论。

    在这几卷文献之后,是两部哈耶克的新文集和一本涉及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访谈与非正式的讲话:《与哈耶克对话》,希望以此使他的思想得到更为广泛的阅读。

    以上14卷利用了存于斯坦福大学胡佛战争、革命与和平研究所的大量哈耶克档案资料,并且其中大多数是根据这些档案整理而成,同时也利用了与此密切相关的马赫鲁普档案和波普尔档案。世界各地其他丰富的档案资料也会加以利用。《全集》中的第一卷《致命的自负》属于哈耶克的新作,当然也就免除了做重大加工的必要。后面的各卷将以经过勘误、修订和增加注释的形式出版,并请杰出学者作序,说明它们的历史和理论背景。

    《全集》的最后各卷是哈耶克的经典著作,包括《通往奴役之路》、《个人主义和经济秩序》、《自由宪章》和《法律、立法与自由》。这些著作目前仍有其他版本可读。估计出齐这部全集需要10到12年的时间。

    编者愿意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可能使这套全集完整无缺。因此,形式上略有不同或以不同语言发表的文章,全部以英语或英语译文出版,并且总是采用其最为完整的定稿,除非那些变化或由此而产生的时间差别具有理论或历史意义。一些只有一时价值的短论,如简短的报评和哈耶克编辑《经济学》杂志时写下的几行图书评注,都会被删除。当然,发表的信札主要是那些对哈耶克在经济学、心理学、生平事迹以及政治理论和哲学上的文字和理论工作有意义的部分。编辑各卷所使用的材料,以及被删除的少数短文,学者们都可以在胡佛研究所找到。

    整理出这样一部标准版的全集,是件既浩大又费钱的工作。为此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因而首先最应给予感谢的人是斯坦福大学胡佛战争、革命及和平研究所所长W·G·坎贝尔,他慷慨地同意为这项计划以及编者撰写哈耶克传提供最基本的支持。幕后主持着这项巨大计划的天才是维拉和沃尔特基金会的沃尔特·S·莫里斯,没有他的建议与资助,这一计划便难以组织和实施。另外两家研究所,即乔治·梅森大学的人文研究所和伦敦的经济事务研究所,它们的所长一直十分关心这一计划的实施,并提供了宝贵的建议。编者尤其要感谢人文研究所的莱昂纳德·P·李齐奥、沃尔特·格林德和约翰·布伦德尔,以及经济事务研究所的哈里斯爵士和约翰·B·伍德。伦敦罗特列杰·基根·保罗出版公司的诺曼·富兰克林多年来一直是哈耶克的出版商,他始终如一的支持与建议也有着同样重要的价值。最后,如果没有那些赞助组织的资助——它们的名字已列在本卷的卷首——这一计划是不可能成功实施的,所有参与这一卷工作的人都对它们怀有深深的谢意。这些赞助者的支持——来自四个大陆的研究所和基金会——不但证明了哈耶克著作的国际声望,也为哈耶克所说的“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提供了十分生动的写照。编者也希望向设在加利福尼亚索萨利托的维纳·埃哈德基金会和西德(现为德国的一部分——译者)科隆的狄森基金会对这一计划的帮助表示感谢。

    W.W.巴特利三世

    自由,并不像这个名称本来的含义可能显示的那样,是指摆脱了一切限制,而是指使一切公正的限制最有效地适用于自由社会的全体成员,不管他们是权贵还是平民。

    ——亚当·弗格森

    道德准则并不是我们的理性得出的结论。

    ——大卫·休谟

    如果不存在建立服务于共同福祉并对其发展至关重要的各种制度的共同愿望,那么如何才能使这些制度产生?

    ——卡尔·门格尔

    我在本书中采用了两条原则。它没有脚注,凡是对主要结论无足轻重,但专业人士会感兴趣甚至认为十分重要的论证,我或是用小号字体表示,以提醒一般读者,他可以忽略这些论证,并不会因此错过主要结论所依据的要点;或是把它们集中在“补论”里。

    因此,书中引用或提到的著作,通常只在括号内列出作者的姓名和(在正文不明确的情况下)出版日期,必要时在冒号之后标明页码,读者可据此查找书后的作者书目。如果使用的是一部著作的新版本,则新版日期以“1786/1973”的形式表示,其中前一个日期是初版日期。

    一个人即使列出他赖以获得个人知识和看法的全部著作,也不足以道尽他在漫长的治学生涯中承受的恩惠,更遑论编一份目录,把他所知道的、若想声称有资格涉足本书所讨论的这个广阔领域就必须研习的著作全部囊括其中。对于我本人多年来基本上致力于同一个目标这一过程中得到的帮助,我不想一一列举。不过我希望向库比特(Charlotte Cubitt)小姐深表谢意,写作本书的那段时光,她一直是我的助手,没有她专心致志的帮助,本书也不可能完成。我还要感谢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的巴特利三世(W.W.Bartley,Ⅲ)教授,当我临近完成最后的草稿却患病不起时,他接过了这部书稿,为出版社对它进行了整理。

    F.A.哈耶克  1988年4月  于弗莱堡

    导论   社会主义是个错误吗?

    社会主义观念一度既崇高又简单……实际上我们可以说,它是人类精神最具雄心的产物……它如此壮丽,如此大胆,理所当然激起了最伟大的憧憬。如果我们想把世界从野蛮中拯救出来,我们就必须驳倒社会主义,我们不能心不在焉地对它置之不理。

    ——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本书所要论证的是,我们的文明,不管是它的起源还是它的维持,都取决于这样一件事情,它的准确表述,就是在人类合作中不断扩展的秩序。这种秩序的更为常见但会让人产生一定误解的称呼是资本主义。为了理解我们的文明,我们必须明白,这种扩展秩序并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意图造成的结果,而是一个自发的产物:它是从无意之间遵守某些传统的、主要是道德方面的做法中产生的,其中许多这种做法人们并不喜欢,他们通常不理解它的含义,也不能证明它的正确,但是透过恰好遵循了这些做法的群体中的一个进化选择过程——人口和财富的相对增加——它们相当迅速地传播开来。这些群体不知不觉地、迟疑不决地、甚至是痛苦地采用了这些做法,使他们共同扩大了他们利用一切有价值的信息的机会,使他们能够“在大地上劳有所获,繁衍生息,人了兴旺,物产丰盈”(《旧约·创世记》1:28)。大概这个过程是人类进化中得到正确评价最少的一个方面。

    社会主义者对这些事情有不同的看法。他们不但结论不同,甚至对事实的看法也不同。社会主义者搞错了事实,这一点对我的论证至关重要,下面将就此展开讨论。我打算承认,如果社会主义者对现存经济秩序的运行和可能的替代方案做出的分析,从事实角度讲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大概不得不相信,根据某些道德原则进行收入分配,而且只有授权一个中央政权来支配现有资源的用途,才能够进行这种分配,这有可能是消灭生产资料个人所有的前提。即使通过集中支配生产资料所能生产出的集体产品,至少同我们现在所产生的数量一样多,如何进行公正的分配仍会是个严重的道德难题。然而我们并没有陷入这种处境。因为除了让产品在竞争性市场中进行分配之外,尚不知有什么其他方法能够告诉个人,他们该为各自的努力确定什么方向,才能为总产量做出最大限度的贡献。

    我的论证的要点是,以赞成竞争性市场造成的人类自发的扩展秩序的人为一方,以要求在集体支配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让一个中央政权任意安排人类交往的人为另一方,他们之间发生的冲突,是因为后者在有关这些资源的知识如何产生、如何能够产生以及如何才能得到利用的问题上,犯下了事实方面的错误。作为一个事实问题,必须用科学研究来解决这一冲突。这种研究证明,通过遵守决定着竞争性市场秩序的、自发产生的道德传统(与大多数社会主义者所服膺的理性主义教条或规范不相符的传统),我们所生产并蓄积起来的知识与财富,要大于那些自称严格遵循“理性”办事的人所鼓吹的中央指令式经济所能得到或利用的数量。因此,社会主义不可能达到或贯彻它的目标和计划;进而言之,它们甚至在逻辑上也是不能成立的。

    这就是为何与经常有人所持的立场相反,这些问题不单纯是涉及到利益或价值判断的问题。人们如何逐渐接受了某些价值或规范,它们如何作用于这些人的文明,这个问题本身当然首先是个和事实有关的问题,也是本书的中心问题,其中前三章勾画出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使文明成为可能的是扩展秩序,社会主义的要求不是从形成这种秩序的传统中得出的道德结论。相反,它们竭力想利用某种理性设计的道德体系去颠覆这一传统,而这种体系的号召力所依靠的,是它许诺的结果对人类本能具有号召力。它认为,既然人们能生成某些协调他们行为的规则系统,因此他们也必定能够设计出更好的、更令人满意的系统。但是,如果人类的生存依赖一种特定的、受规则支配的、其效果已得到验证的行为方式,那么他当然不会仅仅为了眼前一时的好处,便去选择另一种行为方式。市场秩序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争论,不亚于一个生死存亡的问题。遵循社会主义道德,将会使目前人类中的许多人遭到毁灭,使另外许多人陷入贫困。

    所有这一切,提出了一个我希望从本书一开始便要加以澄清的重要问题。虽然我攻击社会主义者一方在理性上的专断态度,但我的论证并不反对正确运用理性。所谓“正确运用理性”,我是指那种承认自我局限性的理性,进行自我教育的理性,它要正视经济学和生物学所揭示的令人惊奇的事实所包含的意义,即在未经设计的情况下生成的秩序,能够大大超越人们自觉追求的计划。一本论证社会主义在事实上甚至逻辑上站不住脚的著作,怎么会抨击理性呢?我也不想否认,若是抱着审慎谦恭的态度,采取点滴改进的方式,理性可以在评价、批判和摒弃传统制度与道德原则上发挥指导作用。就像我早先的研究一样,本书所反对的是指导着社会主义的那些由来已久的理性规范,即我认为体现着一种幼稚而无批判性的理性学说的规范,一种我称之为“建构论理性主义”(1973)的陈旧而反科学的方法论。

    因此我不想否认,理性具有改进各种规范和制度的能力,更不打算认为,对于如今被普遍理解为以“社会公正”为取向的我们的整个道德体系,不可能进行改造。但是,我们只有检视一种道德体系的各个部分,才能做到这一点。如果这种道德虚妄地认为自己能够做到一些根据它的原则和规范它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譬如发挥生成和组织知识的功能,那么这种不可能本身就是对该道德体系的一种决定性的合理批驳。抑制这种结果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说到底,正是全部争论属于价值判断而非事实问题的观点,阻碍着市场秩序的专业研究人员以足够的力量强调,社会主义不可能做到它所许诺的事情。

    我的论证也不表示我没有和社会主义者分享某些广泛持有的价值;下面我将证明,我完全不相信受到广泛接受的“社会公正”这一概念,表达了一种可能的状态,我甚至不相信它是个有意义的概念。我也不像一些鼓吹享乐主义伦理学的人所主张的那样,认为仅仅着眼于可预见的最大满足,我们就能够做出合乎道德的决定。

    我的工作起点,完全可以用休谟的一个见解来表示,即“道德准则……并非我们理性的结果”(《人性论》,1739/1886:Ⅱ:235)。这一见解将在本书中起关键作用,因为它构成了本书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即我们的道德观念如何出现和如何才能出现,以及它的产生方式对我们的经济和政治生活意味着什么。

    资本主义在利用分散的知识方面有着更为优越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维护资本主义,这种观点提出了我们是如何得到这种无可替代的经济秩序的问题——鉴于我认为强烈的本能和理性主义冲动会颠覆资本主义所需要的道德和制度,这一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前三章就这个问题做出的回答,是建立在经济学所熟知的古老观点上,即我们的价值和制度不单是由既往的原因所决定,而且也是一种结构或模式不自觉地进行自我组织的过程之一部分。这种观点,不仅在经济学中,而且在一个广大的领域,即今天人们所说的生物科学中,都是正确的。这种见解不过是一个不断成长壮大的理论家族中的第一个成员,它在说明复杂结构时是着眼于某些过程,它们超越了我们服从所有各自环境的能力,并且对这些环境的具体表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最初开始工作时,感到自己在研究这种自我维持秩序的高度复杂的进化形式方面,几乎是在孤军奋战。但是在这段时间,对这类问题的研究——它们有着形形色色的名称,如自发生成论、控制论、内生平衡、自发秩序、自组织、协同论、系统论,等等——变得如此之多,使我只能对其中很少一部分有细致的了解。因此,本书只能说是为一个不断壮大的潮流尽了绵薄之力。这一潮流明显地导致了一种进化论的(但肯定不是简单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伦理学的逐渐发展,它堪与已经十分先进的进化论的认识论媲美,并对后者有所帮助,但它们之间又有明显的区别。

    虽然本书因此引起了一些棘手的科学和哲学问题,不过它的主要任务仍然是要证明,我们这个时代最有影响的政治运动之一,即社会主义,显然是建立在一些错误的前提上,尽管它有可能出自一些良好的愿望,并有我们时代一些最聪明的代表人物从中领导,它却威胁着我们现有人口中占很大比例的一部分人的生活水平,甚至他们的生命本身。第四章到第六章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论证,在这一部分,我评价和驳斥了社会主义者对我在前三章对我们文明的发展和维持的解释提出的挑战。在第七章我转向我们的语言,希望以此说明社会主义的影响对它造成了怎样的破坏,以及我们必须多么小心地不要让自己在这种语言的诱惑下,也陷入社会主义的思维方式。在第八章我讨论了不但社会主义者,而且另一些人也会提出的一种反对意见,即人口爆炸削弱了我的论点。最后,在第九章,我对宗教在我们道德传统的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做了简短的评论。

    既然进化论在本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应当指出,近年来在导致更好地理解知识的成长和作用(波普尔,1934/1959)以及各种各样复杂的自发秩序(哈耶克,1964,1973,1976,1979)方面令人鼓舞的进展之一,是进化论的认识论的发展(坎贝尔,1977,1987;拉德尼茨基和巴特利,1987),这是一种把理性及其产物理解成进化过程的知识理论。我在本书中还谈到了一些相关问题,它们虽然极其重要,但基本上仍然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

    我主张,我们不但要有进化论的认识论,还要有道德传统的一种进化论解释,它的特点应与现有理论有所不同。当然,人类交往的传统规则,就像语言、法律、市场和货币一样,都是一些萌发进化论思想的领域。伦理学是最后一座要塞,人类现在必须放下架子,承认它也是起源于进化。这种道德进化论显然正在形成,它的基本观点就是,我们的道德既非出自本能,也不是来自理性的创造,而是一种特殊的传统——就像第一章的标题所示,它处在“本能和理性之间”——一种极其重要性的传统,它能够使我们超越自己的理性能力,适应各种问题和环境。我们的道德传统,就像我们文化中许多其他方面一样,并不是我们理性的产物,而是与我们的理性同时发展的。有些人也许会对这种说法感到奇怪或不解,但是这些道德传统的确超越了理性的局限。

    第一章  在本能和理性之间

    习惯乃人的第二本性。 ——西塞罗

    我们所谓来自天性的良心,是从习惯中诞生的。 ——蒙田

    我胸中居住着两个灵魂,它们总想彼此分离。 ——歌德

    生物进化和文化进化

    在早期思想家看来,人类活动存在着一种超出有条理的头脑的想像范围的秩序,似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甚至亚里士多德这位相对而言较晚近的人物,也相信人类之间的秩序只能扩展到传令官声音所及的范围之内(《伦理学》,IX,x),因此一个拥有10万人的国家是不可能的。然而,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可能的事情,在他写下这些话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亚里士多德虽然作为一个科学家成就斐然,当他把人类秩序局限在传令官声音所及的范围时,他的言论所依据的却是自己的本能,而不是他的观察和思考。

    这种念头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亚里士多德时代以前很久便已得到充分发展的人类本能,并不是因为他现在生活于其中的环境或成员而产生的。这些本能适用于流动的小部落或群体的生活,人类及其前辈就是在这些群体中演化了数十万年,形成了人类基本的生物学构造。这些由遗传而得到继承的本能,主导着一个群体内的合作,而这种合作必然范围狭小,仅限于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同胞之间的交往。这些原始人受眼前的共同目标支配,对他们环境中的危险和机会——主要是食物来源和藏身之地——有着相似的感受。他们不但能够听到自己的传令官,他们通常还认识他这个人。

    虽然更为丰富的阅历会使这些群体中一些较年长者取得一定的权威,但主要是共同的目标和感受支配着其成员的活动。休戚与共和利他主义的本能,对这些协作方式起着决定性作用。这些本能适用于自己团体中的成员,却不适用于外人。因此这些小团体中的成员只能以如下方式生存:孤立的人不久就会成为死人。可见霍布斯讲述的原始人的个人主义,纯属无稽之谈。野蛮人并不是孤立的人,他的本能是集体主义的。根本就不存在“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

    当然,假如我们现在的秩序尚未存在,我们大概也难以相信任何这样的事情有可能产生,我们会不经意地把任何有关这种秩序的记载视为天方夜谭,认为它不过是在讲述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种不寻常的秩序的形成,以及存在着目前这种规模和结构的人类,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一些逐渐演化出来的人类行为规则,特别是有关私有财产、诚信、契约、交换、贸易、竞争、收获和私生活的规则。它们不是通过本能,而是经由传统、教育和模仿代代相传,其主要内容则是一些划定了个人决定之可调整范围的禁令(“不得如何”)。人类通过发展和学会遵守一些往往禁止他按本能行事的规则(先是在狭小的部落里,然后又扩展到更大的范围),从而不再依靠对事物的共同感受,由此建立了文明。这些规则实际上构成了另一种新道德,我愿意用“道德”一词来定义它,它制止或限制了“自然道德”,即让小群体聚集在一起并保证该群体内部进行合作的本能,其代价则是阻止或堵塞了它的扩展。

    我愿意用“道德”一词来定义那些非本能的规则,它使人类能够扩展出广泛的秩序,因为道德规则的概念,只有把它一方面同冲动和不假思索的行为相对照,另一方面同对特定结果的理性思考相比较时,才是有意义的。本能的反应不具备道德属性,用“利他主义”之类概念来说明这种反应的“社会生物学家”(如果他们想做到前后一致,就应当把性交看做最利他主义的行为),显然是错误的。只有当我们的意思是,我们“应当”遵守利他主义情感时,利他主义才成了一个道德概念。

    当然可以认为,这很难被说成是利用这些概念的惟一方式。曼德维尔认为“把我们变成社会动物的伟大原理,支撑着生活的一切生意和行业的牢固基础,无一例外全是罪恶”(1715/1924),这让他的同代人义愤填膺,他的确切意思是,扩展秩序中的规则与把小团体结合在一起的本能直觉是相互冲突的。

    一旦我们不把道德规则视为内在本能,而是把它视为通过学习得到的传统,它们与我们一般所说的感情、情感或感觉之间的关系,便会引起各种有趣的问题。例如,虽然道德规则是通过学习得到的,但它未必总是会像明确的规则那样发挥作用,它可以像本能一样,也表现为对某些行为模糊的厌恶或不快。这种感觉经常告诉我们如何对内在的本能冲动做出选择。

    有人也许会问,对本能的要求施加的限制,如何能对更多成员的行为进行协调呢?举例来说,不断地服从像对待自己的邻人那样对待一切人这种要求,会使扩展秩序的发展受到阻碍。因为如今生活在这种扩展秩序里的人取得利益,并不是因为他们互以邻居相待,而是因为他们在相互交往中采用了扩展秩序的规则,譬如有关分立的财产和契约的规则,代替了那些休戚与共和利他主义的规则。人人待人如待己的秩序,会是一种相对而言只能让很少人有所收获和人丁兴旺的秩序。这样说吧,如果对媒体轰炸向我们发出的一切爱心呼吁全都做出反应,就会造成沉重的费用,使我们无法再去做那些我们最有能力从事的工作,并且很可能会使我们沦为某些特殊利益集团或有关特定需要之相对重要性的特殊立场的工具。这不会给我们有着合理关切的那些不幸提供正确的改进之道。同理,要想让统一的抽象规则适用于一切人的关系,让它超越各种界线,甚至国家间的界线,则必须扼制对外人本能的进攻性。

    因此,为了形成超越个人的合作模式或系统,要求每个人改变他们对他人的“出于天性的”或“本能的”反应,而这是件受到强烈抵抗的事情。这种与天生的本能,即曼德维尔所说的“私心之恶”的冲突,可以变为“公益”;人们为了使扩展秩序得到发展,必须限制某些“善良的”本能,这就是后来又变成冲突来源的结论。例如,卢梭是站在“天性”一边的,虽然他的同代人休谟明确说过,“如此高贵的情感(譬如乐善好施),就像与此几乎完全相反的事情即非常狭隘的私心一样,并没有让人们适应大社会”(1739/1886:Ⅱ,270)。

    必须一再强调的是,人们痛恨对小团体中的习惯做法的限制。因为我们就会知道,遵守限制的个人,虽然他的生活要取决这些限制,但是他并不理解,一般说来也无法理解,它们如何发挥作用或如何造福于他。他知道许许多多他认为自己需要的东西,却不允许他去拿到它们,他搞不清楚,他所处的环境中另一些有利的特点,为何取决于他必须服从的纪律——禁止他僭取这些同样有吸引力的东西的纪律。我们非常不喜欢这些限制,但很难说我们能够选择它们,倒不如说是这些限制选择了我们:它们使我们得以生存。

    许多抽象现则,譬如对待个人责任和分立的财产的规则,都与经济学有关,此事并非偶然。经济学历来研究的就是,一个大大超出我们的视野或设计能力的甄别和选择的变异过程,如何产生出了人类交往的扩展秩序。亚当·斯密首先领悟到,我们碰巧找到了一些使人类的经济合作井然有序的方法,它处在我们的知识和理解的范围之外。他的“看不见的手”,大概最好应当被说成是一种看不见的或难以全部掌握的模式。我们在自己既不十分了解、其结果也并非出自我们的设想的环境引导下——譬如通过市场交换中的价格机制——去做某些事情。在我们的经济活动中,我们既不了解我们所满足的那些需求,也不了解我们所获得的物品的来源。我们所服务的人,我们几乎全不认识,甚至我们不在乎他们的生存。同时我们的生活,也要依靠不断接受另一些我们一无所知的人所提供的服务。这些事情之所以成为可能,不过是因为我们处在一个巨大的制度和传统架构——经济的、法律的和道德的——之中,我们通过服从某些并非由我们制定、从我们了解自己制造的东西的功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并不理解的行为规则,使自己适应了这个架构。

    现代经济学解释了这种扩展秩序如何能够产生的原因,以及它自身如何形成了一个信息收集的过程,它能够使广泛散布的信息公之于众并使其得到利用,这些信息不用说哪个个人,即使是任何中央计划机构,也是无法全部知道、占有或控制的。斯密明白,人的知识是分散的。他写道,“他的资本能用于哪一类国内产业,哪些产品有可能具有最大价值,显然,每个人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下做出的判断,会大大优于任何政治家或立法者能够为他做出的判断”(1776/1976:Ⅱ,487)。或者像一位19世纪头脑敏锐的经济思想家所言,经营所需要的“有关成百上千个具体事物的琐细知识,也只有可以从中获利的人才会去学习”(贝利,1840:3)。像市场这种收集信息的制度,使我们可以利用分散而难以全面了解的知识,由此形成了一种超越个人的模式。在以这种模式为基础的制度和传统产生之后,人们再无必要(像小团体那样)在统一的目标上求得一致,因为广泛分散的知识和技能,现在可以随时被用于各不相同的目标。

    这种发展在经济学中就像在生物学中一样明显。甚至在生物学领域,从严格意义上说,“进化的改变普遍趋向于最经济地利用资源”,因此“进化也是‘盲目地’遵循着资源利用最大化的途径”(霍华德,1982:83)。此外,一位现代生物学家也正确地指出,“伦理学就是对资源分配的研究”(哈丁,1980:3)。所有这些言论都指出了进化论、生物学和伦理学有着密切的相互关系。

    秩序(order),就像它的近义词“系统”、“结构”和“模式”一样,是个难以把握的概念。我们需要对两种既有所不同又相互联系的秩序概念加以区分。作为一个动词或名词,“order”既可以用来指根据我们的感觉从不同方面对物体或事件加以排列或划分的精神活动的结果,譬如科学对感性世界的重新排列向我们表明的情况(哈耶克,1952),也可以指人们设想客体或事件在一定时间内所具有的、或人们赋予它的一定的物质格局(physicalarrangements),“regularity”(规律)源于拉丁语中用来表示规则的“regula”一词,它当然不过是同样的因素之间的关系表现出的不同的时空方面。

    记住这一区分,我们可以说人类获得了建立事实上的秩序格局以服务于其各种需要的能力,因为他们学会了根据各种不同的原则,把他们从环境中得到的感官刺激因素(senory stimuli)加以秩序化,把重组的格局叠置于(superimposed over)由感觉和直觉所造成的秩序或分类之上。秩序化是从划分客体和事件的意义上说,主动对它们重新加以安排,使其产生可取的结果。

    我们主要利用语言学会了对客体进行分类,我们不但用它去标明已知的各种客体,而且用它标识我们所认为的各种相同或不同的客体或事件。我们也从习惯、道德和法律中了解不同的行为会产生的预期后果。例如,在市场交往中形成的价值或价格,可以进一步成为根据行为对秩序的重要性对它们进行分类的手段;在这个秩序中,个人仅仅是整体中的一个因素,而这个整体绝不是由他创造的。

    扩展秩序当然不是一下子出现的;这个过程与它最终发展出的世界范围的文明所能够给予人的提示相比,其持续的时间要长得多,它所产生的形态变异也要大得多(大概用了几十万年而不是五六千年的时间);市场秩序只是相对晚近的产物。这种秩序中的各种结构、传统、制度和其他成分,是在对各种行为的习惯方式进行选择中逐渐产生的。这些新的规则得以传播,并不是因为人们认识到它们更为有效,或能够估计到它会得到扩展,而是因为它们使遵守规则的群体能够更成功地繁衍生息,并且能够把外人也吸收进来。

    可见,这种进化是新的行为方式利用习惯的传播过程得到了扩散而产生的,它类似于生物进化,但在某些重要方面又和它有所不同。下面我将讨论它们的一些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不过这里应当指出,生物进化是个极为缓慢的过程,因而它在文明得到发展的一两万年的时间里,并不足以改变或代替人们天生的反应方式,至于那些其祖先只是在几百年前才加入这个过程的大量成员,这种极缓慢的过程就更不足以对他们产生什么影响了。但是就我们所知,一切新近开化的群体,都表现出一种通过学习某些传统而获得文明的能力。由此可见,文明和文化的传递,几乎不可能受遗传的决定。它们必定是被所有类似的人通过传统而学会的。

    就我所知,最早对这些现象做出明确阐述的是卡尔-桑德斯,他曾写道,“人和群体是依照他们遵守的习惯得到自然的选择,正像他们也根据精神和生理特征得到选择一样。遵行最有利的习惯方式的群体,在相互毗邻的群体之间不断的斗争中,会比那些行为方式不利的群体占有优势”(1922:223,302)。不过卡尔-桑德斯强调的是限制人口而非增加人口的能力。较为晚近的研究见阿兰德(1967);法布(1968:13);辛普森反对生物学的观点,认为文化是“更为强大的适应手段”(见B.坎贝尔,1972);波普尔认为,“文化进化通过另一些方式继续着遗传进化的过程”(波普尔等,1977:48)。杜拉姆则强调了(见查哥农等,1979:19)特定的习惯和属性在提高人类生殖能力上的作用。

    这种通过学习规则逐渐消除本能反应的过程,使人和动物有了越来越大的区别,尽管喜欢本能的集体行为的禀性,仍然是人类所保留的若干动物特征之一(特罗特,1916)。甚至人类的动物先祖,在它们通过模仿变成现代人之前,就已经具有了一些“文化”传统。这种文化传统也有助于某些动物社会的形成,譬如在鸟类和猿类中间,甚至很可能还有另外许多哺乳类动物(邦纳,1980)。不过,从动物到人的决定性变化,要归因于由文化决定的对本能反应的限制。

    这些通过学习得到的规则,个人逐渐习惯于服从,甚至像遗传本能那样成了一种无意识行为,它们日益取代了那些本能,然而我们无法对决定着行为的这两种因素做出明确的区分,因为它们以复杂的方式相互发生作用。在幼儿期就学会的行为方式,已经变成了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在我们开始学习时便支配着我们。甚至人体都会出现某些结构上的变化,因为它们有助于人类更充分地利用文化发展所提供的机会。被我们称为“智力”的抽象结构,在多大程度上来自遗传并内在于我们中枢神经的生理结构之中,或者它不过是个使我们能够吸收文化传统的容器,就我们这里的讨论而言是无关紧要的。遗传传递和文化传递的结果都可以称为传统。重要的是,它们之间往往以上面提到过的方式发生冲突。

    甚至某些几乎有着普遍性的文化特征,也无法证明它们是由遗传决定的。有可能恰好存在着一种可以满足形成扩展秩序的要求的方式,正像翅膀是能够让有机体飞翔的惟一手段一样(昆虫、鸟类和蝙蝠的翅膀有着十分不同的遗传来源)。也可能从根本上说只存在着一种发展有声语言的方式,因此存在着一切语言都具有的某些共同属性,这种现象本身也不能证明,这些属性是归因于本能的特征。
    既合作又冲突的两种道德

    文化的进化,以及它所创造的文明,虽然为人类带来了分化、个体化、越来越多的财富和巨大的扩张,但是它逐渐产生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我们并没有摆脱我们从人人相识的小群体那儿得到的遗产,这些本能也没有“调整”得完全适应相对较新的扩展秩序,或因为这一秩序而变得无害。

    不过也不能忽视有些延续下来的本能是有利的,其中包括至少部分地消除了另一些本能模式的特殊属性。例如,当文化开始消除一些本能的行为模式时,遗传进化大概也赋予了人类个体许多不同的特征,它们能够更好地适应人类较之任何其他非家庭动物更为深入其中的许多不同环境——甚至在群体中日益发展的分工为特殊形态提供了新的生存机会之前,大概就已经如此了。在这些有助于消除另一些本能的内在特性中,最重要的是向自己的同胞学习——尤其是利用模仿——的巨大能力。提供这种能力的漫长的幼儿期和青春期,很可能是生物进化过程所决定的关键性最后一步。

    然而,组成扩展秩序结构的,不但有个体,还有许多常常相互重叠的次级秩序,在这些秩序中,古老的本能反应,如休戚与共和利他主义,在促成自愿合作方面继续保持着一定的重要性,尽管它们本身并不能给更加扩展的秩序创造基础。我们现在的一部分困难在于,为了能够遵守不同的规则,同时生活在不同类型的秩序中,我们必须不断地调整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思想和我们的感情。如果我们把微观组织(例如小部落或小群体或我们家庭)中的那种一成不变的、不加限制的规则,用于宏观组织(如我们更为广大的文明)——我们的本能和情感欲望经常使我们愿意这样做——我们就会毁了它。但是,假如我们总是把扩展秩序中的规则用于我们较为亲密的群体,我们也会使它陷入四分五裂。因此,我们必须学会同时在两个世界里生活。用“社会”一词来指这两种组织,甚至只用它来指其中之一,几乎没有任何好处,这最容易让人产生误解(见第七章)。

    我们同时生活于两种秩序之中并将它们加以区分的有限能力,虽然具有某些优势,然而这绝不是件容易做到的事情。我们的本能的确常有倾覆整座大厦之虞。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本书的主题类似于弗洛伊德的《文明及其不满》(1930),虽然我的结论和他大不相同。在人的本能偏好和使他们得以扩展的通过学习得到的行为规则之间的冲突,即D.T.坎贝尔所谓的由“压抑性或禁忌性道德传统”中的清规戒律引起的冲突,大概是文明史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当哥伦布遇到野蛮人时,似乎立刻就认识到他们的生活更多地满足着人类的内在本能。下面我将做出论证,我认为渴望高尚的原始人生活这种返祖感情,是集体主义传统的主要根源。

    不适应扩展秩序的自然人

    难以指望人们会喜欢和他们某些最强烈的本能正相抵触的扩展秩序,或他们会很容易认识到这种秩序为他们带来了他们所向往的物质上的舒适。这种秩序,从它不符合人类的生物学禀性这个一般意义上说,永远是一种“非自然的”秩序。因此,人类在扩展秩序中所做的许多好事,并不因为他们天性善良;不过,基于这个原因便把文明贬低为一种人为的产物却是愚蠢的。只有从我们的大多数价值、我们的语言、我们的艺术和我们的理性出自人为这个意义说,文明是人为的产物这种说法才是有意义的:它们不是经由遗传存在于我们的生理结构中。但是从另一种意义上说,扩展秩序完全是自然的产物:就像类似的生物现象一样,它是在自然选择过程中,通过自然进化而形成自身的(见附录A)。

    不错,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内容,以及从事的大多数职业,都很难满足内心深处那种直接行善的“利他主义”愿望。恰恰相反,得到承认的行为方式,经常要求我们不要去做那些我们的本能促使我们做的事情。相互之间存在着很大冲突的,并不像人们经常认为的那样,是在感情和理性之间,而是在内在本能和通过学习得到的规则之间。不过我们应当理解,同具体的个人可以采取的大多数直接的“利他主义”行为相比,遵守这些通过学习得到的规则的确会产生一种带来更大利益的普遍作用。

    人们对市场秩序的原理知之甚少,“合作胜过竞争”这种普遍观点便是一个明显的标志。合作就像休戚与共一样,在很大程度上要以在目标及其手段上取得一致为前提。在一个成员有着共同的具体习惯、知识,对各种可能性有相同看法的小团体里,这样说是有意义的。如果问题在于适应未知的环境,它便没有多少意义了。但是,在扩展秩序中各种努力的相互协调所依靠的,正是这种对未知世界的适应能力。竞争是个发现的过程,是一种包含着所有进化过程的方法,它使人类不知不觉地对新情况做出反应;我们是通过进一步的竞争,而不是通过合作,逐渐提高了我们的效率。

    为了使竞争造成有利的结果,要求参与者遵守规则,而不是诉诸武力。惟有规则能够结成一种扩展秩序。(只有在对所有人形成共同威胁的暂时紧急状态中,相同的目标才能够做到这一点。“战时同仇敌忾的道德”能够唤起休戚与共的感情,但这也是向更野蛮的合作原则的倒退。)在自发秩序中,为了让人们各得其所,不需要任何人对应当追求的一切目标以及采用的一切手段了解得一清二楚。这种秩序是自己形成的。在调整中产生出秩序的各种规则,它们的出现并不是因为人们对其作用有了更好的了解,而是因为那些繁荣兴旺的群体恰好以一种增强了他们适应力的方式对规则进行了改进。这个进化过程并不是直线式的,而是在包含着不同秩序的领域不断试错、不断“试验”的结果。当然,并不存在试验的意图——规则的变化是由历史机遇引起的,它类似于遗传变异,其作用也大体相同。

    规则的进化远不是一帆风顺,因为贯彻这些规则的力量,一般而言会抵抗而不是协助同传统的对错观相抵触的变化。反过来说,新近学会的规则,是经过一番斗争才被人们所接受,贯彻起来有时又会阻碍进一步的进化,或对协调个人努力的力量的进一步扩展形成限制。握有强制力的政权,虽然一刻不停地传播在统治集团中得到赞同的道德观,但是它却极少主动去促进这种协调力量的扩展。

    因此证明,同文明的限制相对立的感情是不合时宜的,它只适用于那些遥远过去的群体的规模和所处的环境。但是,假如文明是由道德观的一些未被欲求的逐渐变化造成的,那么我们也就根本不可能知道有什么普遍正确的伦理学体系,大概我们并不愿接受这样的结论。假如死板地从这种进化论的前提中得出结论说,无论演化出什么规则,总会或必然会有利于此后人口的生存和增长,却是错误的。我们需要借助经济分析的手段(见第五章)证明,自发产生的规则是如何促进了人类的生存。当然,认识到规则一般是通过竞争,按照它们对人类生存的价值而得到选择,并不能使那些规则免受批判的检验。姑不论其他原因,单就文化过程经常受到一些强制性干涉而言,也不能这样说。

    不过,理解了文化进化,当然会消除对既有规则进行怀疑所能带来的好处,会让那些希望改进规则的人承担起证明的责任。哪怕无法证明市场制度的优越性,对资本主义的产生之历史的、进化论的考查(譬如第二和第三章中的说明),也会有助于解释这种虽然既不为人们所知也不在人们预料之中,但更有生产效率的传统是如何出现的,以及它们对置身于扩展秩序之中的人具有的深刻意义。不过我想先把横在路上的一个重要障碍清除掉,即在我们采用有利做法的能力的性质方面,广泛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认识。

    智力不是文化进化的向导而是它的产物,它主要是以模仿而不是见识和理性为基础

    我们说过,通过模仿进行学习的能力,是我们漫长的本能发展过程所提供的主要好处之一。大概人类个体由遗传赋予的超越了本能反应的最重要能力,就是他能够主要通过模仿式的学习掌握各种技巧。根据这个观点,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首先应当避免那种从我所谓“致命的自负”中产生出的观念:即掌握各种技巧的能力是从理性中产生的。因为也可以换一种说法:我们的理性就像我们的道德观念一样,是一个自然选择的进化过程的产物。但是它并不是从另一种分离的发展中产生的,因此绝不应当认为,我们的理性是处在一个更高的检验者的位置上,只有那些得到理性认可的道德规则才是正确的。

    我会在下面几章里对这些问题做出评价,不过这里大概有必要事先说出我的结论。本章的标题——“在本能和理性之间”,只是取其字面含义。我想让读者注意的当然是处在本能和理性之间的东西,在有关的说明中它常常被人忽略,因为人们假定在两中,通过文化进化的过程而形成的,但是它们并不是通过从有关某些事实或对事物之特定运行方式的理解中得出了合理的结论而形成的。我们的行为虽然受制于我们的所学,但是对于我们所做的事情,我们经常不知道那样做的原因。通过学习得到的道德规则和习俗日益取代了本能反应,但这并不是因为人利用理性认识到了它们的优越之处,而是因为它们使超出个人视野的扩展秩序之发展成为可能,在这种秩序中,更为有效的相互协调使其成员即使十分盲目,也能够养活更多的人口并取代另一些群体。

    文化进化机制不是达尔文主义的机制

    我们的论证使我们有必要更细致地讨论一下进化论和文化发展的关系。这是个引起不少有趣问题的话题,对于其中的许多问题,经济学都提供了一种鲜有其他学科提出的解答方式。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却存在着严重的混乱,即使只为了提醒读者我们不打算重蹈覆辙,也应当谈谈其中的某些内容。具体说来,社会达尔文主义是从这样一个假设中产生的,即凡是研究人类文化的进化的人,肯定会加入到达尔文那个学派之中。这种假设是错误的。查尔斯·达尔文首先创立了一门系统的(即或是不完善的)进化论,就此而言我对他极为敬佩。但是,他为了说服科学界,对进化过程如何在生物有机体中发挥作用殚精竭虑做出的说明,很久以前便已经是人文学科中的一些老生常谈了——至少从1787年以后事情就是如此,这一年威廉·琼斯看出了拉丁语和希腊语同梵语有些惊人的相似之处,以及所有“印-欧”语系的分支都是来自梵语。这个例子提醒我们,达尔文的或生物学的进化论,既不是这类理论中最早的,也不是惟一的,它实际上并非完全自成一体,在某些方面有别于另一些进化论解释。生物进化的观念,是从对一些文化发展过程的研究中诞生的,对于这些过程,例如导致语言、法律、道德原则和货币等各种制度形成的过程,人们早有所知(如琼斯的著作所示)。

    可见,当代“社会生物学”的主要错误在于,它假定语言、道德和法律等现象,不是经由模仿式的学习传递在自然选择的进化中产生,而是通过现在由分子生物学阐明的“遗传”过程传递的。这种观点虽然是处在两个极端的另一头,但是它的错误与以下观点并无两样:人类自觉地发明或设计了道德、法律、语言或货币这类制度,因此他也可以对它们随意加以改进。这种观点,即无论我们在哪里发现了秩序,那儿必定存在着某个发号施令的人,是生物学的进化论必须予以驳斥的迷信。我们在这里再次发现,正确的解释是处在本能和理性之间。

    不但进化的观念在人文和社会科学中要早于自然科学,我甚至打算证明,达尔文是从经济学那儿得到了进化的基本观念。我们从他的笔记中可知,达尔文在1838年构筑自己的理论时,正在读亚当·斯密(见补论A)。无论如何,早于达尔文的著作几十年甚至一百年,就已有人在研究高度复杂的自发秩序通过进化过程而出现的现象。虽然像“遗传”和“遗传学”这样的词汇,如今已经成为生物学中的专业术语,然而甚至它们也不是由生物学家发明的。我所知道的第一个说过遗传发展的人,是德国哲学家和文化史学家赫尔德。我们在维兰德和洪堡那儿再次看到了这个词。由此可见,现代生物学是从更为久远的文化研究那儿借来了进化的概念。如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人们所熟知的事情,但它也几乎总是被人们忘掉。

    当然,文化进化(有时也被称为心理-社会进化、超有机体进化或体外进化)的学说和生物进化学说虽然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但它们并不完全一样。它们往往以十分不同的假设作为起点。文化进化正像朱利安·赫胥黎所言,是“一个和生物进化极为不同的过程,它有自己的规律、机制和模式,不能单纯从生物学基础上加以解释”(赫胥黎,1947)。不妨举出若干重要的差别:生物进化论现在已排除了后天获得特征的遗传,但是所有的文化发展都是建立在这种遗传上,即那些以指导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为表现形式的特征,它们并不是个人固有的,而是在学习中掌握的。按现在的生物学讨论所采用的说法,文化进化是在模拟拉马克主义(波普尔,1972)。进一步说,文化进化的产生,不仅通过生理上的双亲,而且通过无数个“祖先”,向个人传递各种习惯和信息。这个过程利用学习手段,加快了文化特性的传播速度。从而正如前面所说,文化进化较之生物进化要快得多。最后,文化进化主要是通过集体选择发挥作用;集体选择是否也在生物进化中发挥作用,仍然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不过我的论证也不依靠这方面的见解(艾德尔曼,1987;吉塞林,1969:57-9,132-3;哈代,1965:153以下各负,206;迈尔,1970:114;麦达瓦尔,1983:134-5;卢塞,1982:190-5,203-6,235-6)。

    邦纳(1980:10)认为,文化“有着和有机体的任何其他功能——例如呼吸和运动——一样的生物学特性”的主张是错误的。把语言、道德、法律、货币甚至智力等传统的形成,一概归于“生物学”名下,是在滥用语言和曲解理论。我们的基因遗传,可以决定我们能够学会什么,但肯定不能决定存在着什么有待学习的传统。有待学习的东西甚至不是人类大脑的产物。不是由基因传递的东西,不属于生物学现象。

    尽管有这些差别,一切进化,无论是文化的还是生物的,都是对不可预见的事情、无法预知的环境变化不断适应的过程。这是进化论无法使我们对未来的进化做出合理预测和控制的另一个原因。它所能够做到的,不过是揭示复杂的结构如何具有一种使进化进一步发展的调整方式,但是由其性质所定,这种发展本身难免是不可预测的。

    在指出了文化进化和生物进化的一些差别之后,我要强调的是,它们在一个重要的方面完全相同:从规律支配着进化产物必然经历的各个阶段,因而能够据以预测未来的发展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生物进化还是文化进化,都不承认有什么“进化规律”或“不可避免的历史发展规律”。不管是遗传还是别的什么因素,都不能决定文化的进化,它的结果是多变的,不是千篇一律的。有些哲学家,如马克思和奥古斯都·孔德之流,认为我们的研究能够找出进化规律,从而可以对不可避免的未来发展做出预测,他们是错误的。过去,进化论的伦理学观点失信于人,主要就是因为它错误地把进化和所谓的“进化规律”联系在了一起,其实进化论必须把这种规律视为不可能而断然予以否认。我曾经说过(1952),对于复杂现象,只能限于我所说的模式预测或原理预测。

    这种具体的错误认识的主要来源之一,是混淆了两种全然不同的过程,生物学家分别称之为个体发生的过程和种系发生的过程。个体发生肯定只同事先决定的个体发展有关,它是由胚胎细胞中染色体固有的机制决定的。相反,与进化有关的种系发生,却是同种群或类型的进化史有关。生物学家因为受过训练,一般都会反对把这两者混为一谈,但是那些研究生物学家所不熟悉的事情的人,却经常成为自己无知的牺牲品,得出“历史决定论”的信念,即种系发生和个体发生的作用方式是一样的。卡尔·波普尔曾对这种历史决定论的观点做了有力的驳斥(1945,1957)。

    生物进化和文化进化还有另一些共同特征。例如,它们都遵循着同样的自然选择原理:生存优势或繁殖优势。变异、适应和竞争,不管它们——尤其在繁殖方式上——有怎样的特殊机制,从本质上说都是同样的过程。不但所有的进化都取决于竞争,甚至仅仅为了维持现有的成就,竞争也是必要的。

    虽然我希望人们从更为广阔的历史背景看待进化论,理解生物进化和文化进化的不同,以及承认社会科学对我们的进化知识做出的贡献,不过我并不想否定,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创立,不管它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都堪称一项现代伟大的知识成就——它使我们对自己的世界有了一种全新的眼光。作为一种解释工具,它的普适性也表现在一些各不相同的自然科学家的新著作之中,他们证明了不应把进化的观点局限于有机体,这个过程始于从更为基本的粒子中发展出来的原子,因此我们也能够解释分子这种最初级的复杂结构,甚至能够根据多种多样的进化过程,解释复杂的现代世界(见补论A)。

    但是,凡是用进化论观点研究文化的人,都难免会经常感觉到对这种观点的敌视。它往往是针对那些“社会科学家”,他们在19世纪需要达尔文的帮助,以便认识他们本可能从自己的先辈那儿学到的东西,从而使文化进化论信誉扫地,给它的进步造成了持久的伤害。

    社会达尔文主义从许多方面看都是错误的,但是今天对它的深恶痛绝,部分地也要归因于它同致命的自负相冲突,这种态度认为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愿望改造他周围的环境。虽然这与理解正确的进化论了无干系,但是那些在研究人类事务上持建构主义态度的人,却经常以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不当之处(和如此明显的错误)为由,全盘否定进化理论。

    伯特兰·罗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事例,他宣称,“假如进化论的伦理学能够成立,那么对于这个进化过程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们大可漠不关心。因为无论它是什么,都可以由此证明它是最好的”(1910/1966:24)。这种被A.G.N.弗莱称为“无可辩驳的”(1967:48)反对意见,是建立在一种简单化的错误认识上。我不想信奉那种经常被称为遗传主义或自然主义的谬论。我不认为集体选择的传统造成的结果肯定是“好的”——我丝毫不打算主张,在进化过程中长期生存下来的另一些东西,譬如蟑螂,也有道德价值。

    我确实认为,不管我们喜欢与否,没有我所提到那些特殊传统,文明的扩展秩序就不可能继续存在(但是假如蟑螂绝迹,由此引起的生态“灾难”大概不会给人类造成永久性的重大破坏);我也确实认为,假如我们因为观念有误(它当然有可能真诚信奉自然主义的谬误)而放弃这些传统,我们就会使大量的人陷入贫困和死亡。只有充分正视这些事实,我们才能着手——或我们可能具备了一定的能力——考虑一下,做什么样的事情才能算是正确而善良。

    单靠事实绝不能定是非,但是如果在什么合理、什么正确和有益的问题上认识有误,却会改变事实和我们生存于其中的环境,甚至有可能不但毁灭已经得到发展的个人、建筑、艺术和城市(我们早就知道,在各种类型的道德观念和意识形态的破坏性力量面前,它们是十分脆弱的),并且会毁灭各种传统、制度和相互关系,而离了这些东西,几乎不可能出现以上成就,或使它们得到恢复。

    第二章  自由、财产和公正的起源

    谁都无权既攻击分立的财产又自称看重文明。这两种现象的历史是不能割裂的。 ——亨利·梅因

    因此,作为一种社会形式的财产,和人类的生计是不可分的。 ——卡尔·门格尔

    人们享有公民自由的资格,与他们对自己的性情施以道德约束的愿望成正比;与他们把热爱公正置于个人贪婪之上成正比。 ——艾德蒙·柏克

    自由和扩展秩序

    如果把人们提升到野蛮人之上的是道德和传统,而不是理智和精于算计的理性,那么现代文明的独特基础是在地中海周围地区的古代形成的。在这个地区,那些允许个人自由利用自己的知识的社会,由于有着从事远距离贸易的可能性,使它们与那些一切人的行动受共同的当地知识或统治者知识决定的社会相比取得了优势。就我们所知,地中海地区是最早承认个人有权支配得到认可的私人领域的地方,这使个人能够在不同团体之间发展出密集的商业关系网。这个网络的运行独立于地方头领的观点和愿望,因为当时对那些航海商人的活动,很难进行集中管理。如果我们可以接受一个声望极高的权威人士(一个肯定并不偏爱市场秩序的人)所做的说明,那么“希腊-罗马的世界从本质上说显然是个私人所有权的世界,从几亩耕地到罗马贵族和皇帝的巨大领地莫不如此,也是个私人贸易和制造业的世界”(芬利,1973:29)。

    其实,这种助长了私人目标多样化的秩序,只有在我愿意称之为分立的财产基础上才能够形成,这是梅因对通常称为私有财产的更为准确的用语。如果说分立的财产是任何先进文明中道德的核心,那么似乎是古希腊人最早认识到,它也同个人自由密不可分。据说古代克里特人的宪法制定者“就理所当然地认为自由乃国家至高无上的利益,仅仅基于这一原因,才让财产专属于那些获得财产的人,而在奴隶制的条件下,一切东西都属于统治者”(斯特拉博,1917:10,4,16)。

    这种自由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不同的个人或小团体根据他们各不相同的知识和技能追求各自目标的自由——之成为可能,不仅是因为对各种生产工具的分散控制,还因为一种实际与前者不可分的做法:对得到同意的转移这种控制权的方式给予承认。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以及他可以加入其中的不管哪个群体的知识和愿望,自己来决定如何利用具体的物品,他能够这样做,取决于一个受到尊重、个人可以自由支配的私人领域得到了普遍的承认,也取决于特定物品的权利能够从这人转移给那人的方式同样得到了承认。从古希腊直到现在,这种财产、自由和秩序得以存在的前提是一样的,即抽象规则这个意义上的法律。它使任何个人在任何时间都可以就谁对任何具体物品享有支配权,得出明确的看法。

    就某些物品而言,个人财产的观念肯定很早就出现了,第一件手工制作的工具大概是个恰当的例子。一件独特而十分有用的工具或武器,对于它的制造者来说,无论如何都会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因此把它转移给别人从心理上说是很困难的,这件工具必定会一直伴随着他走进坟墓——这正如迈西尼时期的“索洛”(tholo)或蜂窝状墓穴所示。这里出现了发明者和“正当的所有者”的结合,以及相伴而生的许多基本观念的形成,有时还伴随着一些传说,譬如后来的亚瑟王及其名为“伊克卡利布尔”的神剑的故事,它讲述了一把宝剑的转移不是根据人类的法律,而是根据“更高的”神秘律法或“权力”。

    正如这些事例所示,财产观念的扩展和完善,肯定是个渐进的过程,甚至迄今仍未完成。在从事狩猪和采集的流动群体中,这种观念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因为在他们中间,发现某个食物来源或藏身之地的人,有义务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他的伙伴。第一批手工制作的耐用工具隶属于其制造者,大概是因为只有他们掌握使用这些工具的技能。在这一点上亚瑟王及其神剑依然是个十分恰当的故事。虽然神剑不是亚瑟王所造,他却是惟一有能力使用它的人。不过从另一方面说,贵重物品所有权的分化,有可能是在群体相濡以沫的必要受到削弱,个人开始为更有限的群体——譬如家庭——承担起责任的时候,才开始出现的。很可能是让一份有效益的财产保持原状的必要性,逐渐导致了土地集体所有向个人所有的转变。

    但是,猜想这些发展的具体过程并无多大用处,因为在游牧生活中进步的人与发展出农业的人之间,这种过程很可能大不相同。关键在于,分立的财产的最初出现,是贸易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从而对于形成统一而相互协调的更大结构,以及我们称为价格的信号的出现,也是不可缺少的。同允许一切人在决定个人财产用途上可以做出选择相比,个人、扩大了的家庭或个人自愿组成的团体占有具体物品是否得到承认并不那么重要。尤其是在土地方面,也会出现一些财产“纵向分化”的安排,譬如所有者有高低之分,或有地主和佃户之分,近代地产制度的发展便是如此。如今,这样的安排同某些较为原始的财产观念相比,大概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也不应当认为部落是文化进化的起点。其实它们是这种进化最早的产物。这些“最早的”紧密群体,和另一些他们不一定熟悉的个人和群体,有着共同的祖先和行为方式(下面一章将讨论这个问题)。因此我们很难说部落最早是在什么时候变成了共同传统的维护者,或者文化的进化始于何时。但是,不管多么缓慢以及受着怎样的阻碍,有秩序的合作毕竟在不断扩展,普遍的、无目标的抽象行为规则,取代了共同的具体目标。

    欧洲文明的古典遗产

    似乎也是希腊人,尤其是持世界主义观念的斯多噶派哲学家,首先表述了后来罗马人在其帝国全境加以普及的道德传统。我们知道,这个传统受到过严重的抵制,并且还会一再有这样的遭遇。在古希腊,当然主要是斯巴达人,即那些最强烈反对商业革命的人,他们不承认个人财产,反而允许甚至鼓励偷盗。在我们这个时代,他们仍然是拒绝文明的野蛮人的楷模(若想了解18世纪关于他们的有代表性观点,可对照波斯维尔《传记》中的萨缪尔·约翰逊医生,或弗里德利希·席勒的文章《论利库尔戈斯和索伦立法》)。不过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儿,我们便可发现一种向往恢复斯巴达行为方式的怀乡病,这种怀恋之情一直持续到现在。这是对受全权政府主宰的微观秩序的渴望。

    不错,在地中海地区发展起来的巨大商业社会,一度需要依靠罗马人的保护以防备掠夺者,那时的罗马人,如西塞罗所言(《论共和》,2,7-10),仍然具有较多的尚武精神,能够通过征服最发达的商业中心科林斯和迦太基——它们因为“贪婪的生意和航行”而失去军事威力——而控制这个地区。不过在共和国时代的最后年代和帝国时代的最初几个世纪里,在深深卷入商业利益的元老院成员的统治下,罗马为世界提供了建立在个人财产绝对观念上的一个私法楷模。只是在罗马的中央政府日益取消了创业的自由之后,这种最早出现的扩展秩序才开始衰落并最终崩溃。这个过程一再出现:文明可以扩展,但是在接管了公民日常事务处理权的政府的统治下,它不太可能得到很大发展。如果没有一个把保护私有财产作为自己主要目标的政府,似乎不太可能发展出先进的文明,但是由此引起的进一步的进化和成长过程,却一再被“强大的”政府所中断。有足够的力量保护个人免于同胞暴力的政府,使一个日益复杂的自发秩序的进化和自愿合作成为可能。但是它们为了贯彻自以为更大的智慧,不让“各种社会制度随意发展”(取自1977年版《方塔纳-哈泼现代思想词典》“社会工程”词条下的一句典型用语),迟早会褴用这种权力,压制它们原来所保护的自由。

    如果说,罗马的衰落并没有永久终止欧洲的进化过程,但是亚洲的类似发展(后来又单独出现在中美洲)却被强大的政府所阻止,这些政府(和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相似,但其权力却超过了欧洲)也有效地抑制了私人的首创精神。其中最显著者莫过于中华帝国,在一再出现的政府控制暂时受到削弱的“麻烦时期”,文明和精巧的工业技术获得了巨大进步。但是这些反叛或脱离常规的表现,无一例外地被国家的力量所窒息,因为它一心只想原封不动地维护传统秩序(李约瑟,1954)。

    这也可由埃及的情况得到很好的解释。关于私有财产在这个伟大文明最初的崛起中发挥的作用,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些十分出色的记录。雅克·皮尔纳在他对埃及的制度和私法的研究中,描述了第三王朝结束时法律从本质上说有着个人主义特点,当时的财产是“个人的和不可侵犯的,完全受所有者的支配”(皮尔纳,1934:Ⅱ,338-m),但他也记录了它在第五王朝便已开始衰落。这导致了第十八王朝的国家社会主义,同一时期的另一本法文著作(戴兰,1934)对此做了描述。此种现象在此后两千年里一直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这一时期埃及文明停滞不前的原因。

    同样,就欧洲文明在中世纪晚期的复兴而言,可以说资本主义——和欧洲文明——扩张的起源和产生的理由,是得益于政治上的无政府状态(巴什勒,1975:77)。不是在更为强大的政治统治下,而是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德国南部和低地国家的城市里,最后是在治理宽松的英格兰,也就是说,在资产阶级而不是军阀的统治下,近代的产业制度才得到了发展。保护分立的财产,而不是政府主宰其用途,为密集的服务交换网络的成长奠定了基础,也正是这一网络形成了扩展秩序。

    历史学家有一种习焉不察的教条,误导人心者莫此为甚,他们把强大国家的建立说成是文化进化的顶峰,其实这经常标志着文化进化的结束。在这个问题上,研究早期历史的人完全被那些掌权者留下的遗迹和文献所左右,因此也受到了它们的欺骗。扩展秩序的建立者,往往没有创造出能够建立丰碑的财富,因而也没有给他们的成就留下多少显而易见的辉煌见证。
    “没有财产的地方亦无公正”

    对于正在出现的扩展秩序,聪明的观察者不会有多少怀疑,它是建立在由政府加以保障的安全上,强制力仅限于贯彻决定物品各有所属的抽象现则。例如,约翰·洛克的“所有权个人主义”不但是一种政治学说,而且是对给英国和荷兰带来财富的状况进行分析的结论。它是建立在这样一种见解上,要想保证个人之间的和平合作这一繁荣的基础,政权必须维护公正,而不承认私有财产,公正也不可能存在:“‘无财产的地方亦无公正’这一命题,就像欧几里德几何学中的任何证明一样确定:因为所谓财产的观念,就是指对事物的权利,而被冠之以不公正之名的观念,就是指对这种权利的侵犯或践踏;显然,这些观念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这些名称就是因此而赋予它们的,我确信这一命题是正确的,就像三角形的三角之和等于两个直角之和一样正确。”(洛克,1690/1924:Ⅳ,iii,18)不久之后,孟德斯鸠也向世人表达了他的看法:是商业把文明和文雅的举止传播给了北欧的野蛮人。

    在大卫·休谟以及18世纪的另一些苏格兰道德学家和学者看来,分立的财产得到承认,显然标志着文明的开始;规范产权的规则似乎是一切道德的关键之所在,这使休谟把他阐述道德的《人性论》大部分篇幅用来讨论这个问题。后来他又在自己的《英格兰史》(第五卷)中,把国家的强盛归功于政府干涉财产的权力受到了限制。在《人性论》里(Ⅲ,ii),他明确解释了如果人类实行的法律不是规定了所有权和财产交换的一般规则,而是“规定让最普遍的美德拥有最大财富,……而天然的模糊性和每个人的自负,使德性极不确定,因此从这种法律中产生不出任何明确的规则,这必然立刻导致社会的全面解体”。后来他又在《人类理解研究》中说:“幻想家或许以为,统治以慈悲为本,惟圣人能领受人间;官吏却十分正确地把这些高傲的学问家放在了和一般盗贼相同的位置上,用严格的规矩教育他们,在凭空想像中看上去对社会最有利的原则,实践起来有可能完全是有害的和破坏性的。”(1777/1886:Ⅳ,187)

    休谟明确指出了这些思想和自由的关系,以及一切人的最大自由要根据他所说的三条“基本的自然法则”,即“所有权的稳定、其转移需经同意以及信守承诺”,对每个人的自由进行平等的限制(1739/1886:Ⅱ,288,293)。他的观点显然部分地来自一些习惯法学者,如马修·黑水爵士(1609-76),不过大概是休谟最早明确认识到,根据“事后判断的公正,或对别人财产的尊重、诚实,或信守诺言,已经成为义务并成为支配人类行为的一种权威”,使自然的道德本能“受到制约或限制”,才会使普遍自由成为可能(1741,1742/1886:Ⅲ,455)。休谟并没有犯下后来那种十分常见的错误,把自由的两种含义混为一谈:其一是一种稀奇古怪的含义,以为孤立的个人能够享有自由,其二是许多相互合作的个人能够享有自由。如果从后面这种相互合作的背景加以理解,只有抽象的产权规则——即法律规则——能保障自由。

    亚当·弗格森对这些教诲做了概括,他把野蛮人定义为不知财产为何物的人(1767/1773:136)。亚当·斯密则说,“谁也没有见过一个动物,用某种动作或本能的声音向另一个动物说,这是我的,那是你的”(1776/1976:26)。其实他们在这里所说的话,两千多年来一直就是受过教育的人的观点,尽管它不时受到野蛮或饥饿人群的反对。正如弗格森所言,“财产显然是一种进步”(同上)。我们已经说过,当时对语言、法律中的这些问题也有所研究;19世纪的古典自由主义对它们了解甚多;大概是通过艾德蒙·柏克,更有可能是通过萨维尼等德国语言学家和法学家的影响,这些论点再次被梅因接受。萨维尼的阐述(在反对把民法条文化时)有必要在这里做大段的引用:“在这些交往中,若想使自由的人生活在一起,让他们在各自的发展中相互支持而不是相互妨碍,就必须承认有一道无形的界线,保证在此界线之内每个人的生活和劳作享有一定的自由空间。划定这一界线和每个人自由范围的规则,就是法律。”(萨维尼,1840:Ⅰ,331-2)
    不同的财产形式和对象及其改善之道

    财产制度,就其现有的状况而言,很难说是完美的;其实我们也很难说明这种完美包含什么样的内容。如想让分立的财产制度实际发挥出它的最佳效果,文化和道德的进化确实需要更上一层楼。例如,我们需要普遍的竞争以阻止对财产的滥用。这反过来又需要对微观秩序,即前面讨论的那些小团体(见第一章,另见舍克,1966/1969)中出自本能的感情做进一步限制,因为这些出自本能的感情不但受到分立的财产的威胁,有时竞争更会对它们构成威胁,这导致人们更加渴望没有竞争的“休戚与共”。

    财产最初是习俗的产物,司法与立法不过是在数千年里对它做了发展而已,因此没有理由认为,它在当代世界采取的具体形式就是最后的形式。近人已经认识到,传统的财产观是一个内容多变而极为复杂的包裹,至今仍未发现它在所有领域最有效的组合方式。对这些问题的新研究主要源自后来普兰特爵士令人振奋的著作,不幸地并未完成,他过去的学生罗纳德·科斯(1937,1960)又在几篇简短但极有影响的论文中承担起了这项工作,从而刺激了一个广泛的“产权学派”的发展(阿尔齐安、贝克尔、张五常、德姆塞茨、佩约维奇)。这些我们无法在这里加以总结的研究成果,为市场秩序之法律框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能。

    为了说明在界定各种权利的最优形式——尽管我们坚信分立的财产的一般制度是不可缺少的——上我们依然多么无知,可以对财产所能采取的一个具体形式做点说明。

    对个人控制各种资源的范围做出界定的规则体系,是通过试错法进行缓慢选择的结果,然而它却造成一种奇怪的状况。物质财产的形式对于有效组织生产的物质手段是不可缺少的,对这种财产形式知识分子普遍抱有怀疑倾向,但正是这些人,因为必须同譬如说文字产品和技术发明打交道,却变成了不久前才发明的某些非物质产权(例如版权和专利)的最热心的支持者。

    这种财产和另一些财产之间有着这样的不同:物质产品的所有权引导稀缺资料用于最重要的用途,而在非物质产品的情况下,例如文学产品和技术发明,生产能力虽然也受到限制,不过一旦它们出现,就可以对它们进行无限复制;只有法律能让它们变得稀缺,这是为了刺激人们生产这类思想。但是,这种强制性的稀缺是不是激励人类创造过程最有效的办法,并不那么显而易见。如果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的作者没有得到惟一的版权,我们是否便不可能拥有哪怕一部这样的作品,我对此表示怀疑。我认为,赞成版权必须几乎完全视情况而定,有些极为常用的作品,如百科全书、词典、教科书和工具书,如果在它们出现之后马上就可以免费复制,它们大概根本就不可能生产出来。

    同样,对这个问题一再出现的重新评价,并没有证明发明专利的获得确实加快了新技术知识的产出,而不是导致人们集中研究那些可以预见近期就能找到解决办法的问题而造成的浪费,因为根据法律,只要有人在找出解决办法上碰巧比别人早了几分钟,他便获得了长期专用权(马赫鲁普,1962)。

    作为自发秩序要素的组织

    在讲完理性的虚妄以及“合理”干涉自发秩序的危险之后,我还得加上一句提醒读者的话。根据我的核心目标,我必须强调有助于形成自组织结构的行为规则的自发进化。这种对扩展秩序或宏观秩序的自发性的强调,如果让人觉得专门设立的组织在宏观秩序中丝毫都不重要,那就是误解了我的意思。

    自发的宏观秩序中的要素,除了个人分别从事的经济筹划之外,还有那些专门设立的组织的安排。个人主义法律的进化,在很大程度上恰恰在于它为不受强制的自愿团体的存在提供了可能。但是随着整个自发秩序的扩展,它所包含的单位之规模也随之扩大。它的要素日益变得不再是个人的生意,而是成了公司和社团之类的组织以及各种管理机构的经营。在使广泛的自发秩序得以形成的行为规则中,有一部分也会有利于那些适合于在更大系统内运行的专门组织的建立。不过,这些形形色色更具包容性的专门组织,实际上只有在一个更为广泛的自发秩序中才能找到立足之地,在一个本身就是专门组织起来的全面秩序中,是不适合它生存的。

    另一个相关的问题也会引起误解。前面我们曾提到各种类型的产权在纵向或横向上不断加剧的分化。如果我们在本书的某些地方,在谈到分立的财产规则时,仿佛是在说分立的财产的内容始终保持不变,读者应把这视为一种简化,如果没有理解前面做出的那些限制,它也会使人产生误解。其实这是在自发秩序中的政府框架内有望取得最大进步的领域,但是我们无法在这里做进一步的阐述。

    第三章  市场的进化:贸易和文明

    除了滚滚财源之外,它还会带来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萨缪尔·巴特勒

    有商业的地方,便有美德。 ——孟德斯鸠

    秩序向未知领域扩展

    前面说明了产生扩展秩序的某些条件,以及这种秩序为何既形成又需要分立的财产、自由和公正,我们现在可以更加细致地考察另一些已经有所暗示的问题,尤其是贸易的发展以及与此相关的专业分工,以找出某些更为深入的关系。这些发展也对扩展秩序的成长大有贡献,但是在当时,甚至在数百年之后,即使那些最了不起的科学家和哲学家,对此也没有多少理解;当然也没有哪个人曾特意做出这样的安排。

    我们所讨论的那些时代、环境和过程,都笼罩在时间的迷雾之中,对其细节无法做出言之凿凿的证实。某些专业分工和交换行为,在完全被成员的一致意见所支配的早期小社会里可能就已出现。原始人追踪动物的迁徙路线,当他们遇到另一些人或群体,有可能出现一些微不足道的贸易。关于很久之前的贸易,虽然有着令人信服的考古学证据,但这种事不但十分罕见,而且易于让人产生误解。利用贸易而得到的基本生活资料,大多数都被消费掉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而那些让其所有人爱不释手,不惜放弃必需品而得到的稀奇物品,往往意味着他们会留为己用,因此也更为耐久。装饰品、武器和工具为我们提供了主要的证据,我们根据当地没有可以用来制造它们的自然资源,只能推断要想获得这些东西就必须依靠贸易。考古学也不太可能发现人们从很远的地方得到的盐,不过盐的生产者通过卖盐而得到的回报的确时有发现。但是,使贸易日益成为维系古代社会生存不可缺少的制度的,并不是奢侈的欲望,而是生活必需品。

    无论交换的是什么东西,贸易肯定出现得极早。远距离的贸易,以及交易商不知其来源的那些物品的贸易,肯定比相距遥远的群体之间现在能够发现的任何其他交往更为古老。现代考古学证实,贸易要早于农业或其他正常的生产活动(利基,1981:212)。在欧洲,甚至存在着至少3万年以前旧石器时代远距离贸易的证据(赫斯科维茨,1948,1960)。在8000年前,安纳托利亚的加泰土丘和巴勒斯坦的杰里科,甚至在陶器和金属交易出现之前,就已成为黑海和红海之间的贸易中心。这两个地方也提供了“人口骤然增加”的早期例证,人们常常把这说成是农业革命。后来,“在公元前7000年的后期就存在着水路和陆路网络,把米洛斯岛的黑曜岩运往小亚细亚和希腊内陆(见柴尔德,1936/1981一书中S.格林的导言;另见伦弗鲁,1973:29;1972:297-307)。“有证据表明,甚至在公元前3200年以前,就有广泛的贸易网把俾路支(位于西巴基斯坦)和西亚各地联系在一起。”(柴尔德,1936/1981:19)我们还知道,王朝时代以前埃及的生计有着可靠的贸易基础(皮尔纳,1934)。

    日常贸易在荷马时代的重要性,可由《奥德赛》(I,180-184)中的故事加以说明。雅典娜装扮成船长,载着一船用于交换铜器的铁,去和忒勒玛科斯会面。据考古学证据,使后来的古典文明得以迅速发展的贸易大扩张,也是出现在几乎没有历史文献可资利用的时期,即在从公元前750年到550年这200年里。大约在同一时间,贸易扩张似乎也使希腊和腓尼基贸易中心的人口有了迅速增加。这些中心在建立殖民地上相互激烈竞争,使古典时代初期重要文化中心的生活,变得完全依靠日常的市场过程。

    这些早期年代存在着贸易,就像它对扩展秩序的作用一样,是无可辩驳的。不过很难说这个市场过程的建立会一帆风顺,它肯定伴以早期部落社会的根本瓦解。甚至在那些已经承认分立的财产的地方,需要有另外一些以往没有听说过的行为方式,才会使群体倾向于同意它的成员取走该群体拥有的必要物品让陌生人使用(甚至交易者本人也只是部分地理解这样做的目的,更不用说当地的民众了)——若是没有这种交易,这些物品本来一直是供当地人共同使用的。例如,建立了各希腊城邦的船主,把装满油和红酒的陶罐运往黑海、埃及和西西里以交换谷物,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是把自己的邻人十分需要的货物拿去给了那些他们的邻人素不相识的人。小团体中的成员若是同意这种做法,他们必须先放弃自己的成见,开始从一个新的角度理解世界——一个小团体的重要性大为减少的世界。正像皮戈特在《古代欧洲》中所说,“探险者和采矿者,商人和经纪人,船运和商队组织,承诺和协议,对远方外邦人及其习俗的看法——所有这一切都涉及到社会理解的扩大,这是进入青铜时代的技术进步所必需的”(皮戈特,1965:72)。这位作者还谈到了公元前2000年青铜时代中期的情况:“海路、河运和陆路网络赋予当时的青铜业许多国际性,我们发现从欧洲的一端到另一端,各种技术和风格有着广泛的分布。”(同上,118)

    是什么样的行为方式提供了这些新的起点,不但导致了对世界的新见解,甚至导致了风格、技术和观念的某种“国际化”(这个词当然有时代错置之嫌)呢?其中至少包括善待远客、防卫能力和安全的通道(见下面一节)。原始部落界定模糊的领土,甚至在早期,很可能由于个人按照这些行为方式建立起的贸易交往而相互重叠。这种个人交往可以形成一条连续不断的关系链,正是在这个链条上,数量虽小但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得以传播到很远的地方。这使固定职业,以及由此产生的专业化,在许多新的地区成为可能,并最终导致了人口密度的增加。一种连锁反应出现了:更大的人口密度导致了专业化机会或劳动分工的发现,由此引起了人口和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这又使人口的继续增加成为可能。如此往复不已。

    贸易使世界居住密度的增加成为可能

    对这种由新的聚居地和贸易所启动的“连锁反应”,可以做些更为细致的研究。有些动物只能适应特殊的、十分有限的环境“生态龛”,离开它便难以生存,而人类和老鼠等少数其他动物,却能够适应地球上几乎任何地方。很难把这仅仅归因于个体的适应能力。只有少数较为狭小的地区,能够为狩猎者和采集者的小团体提供哪怕是最原始的使用工具的定居性群体所需要的一切,如果他们耕种土地,自然物产就更为不足。没有另一些地方的同胞的支持,大多数人都会发现,他们打算居住的地方不是不适合居住,就是只能让很少的人定居。

    确实存在的那些相对而言能够自给自足的生态龛,不管是在什么地区,很可能早已被永久占领并且抵制外人的入侵。即使是生活在那里的人也会逐渐知道,附近的地方虽然没有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全部东西,却提供了大多数东西,那儿可能缺少一些他们只偶尔需要的基本物品:燧石、弓弦、固定刀柄的木胶、制革材料,等等。在确信这些需要可以通过不定期返回自己的家乡得到满足之后,他们会离开自己的群体去占领其中一些相邻的地方,甚至是他们所居住的陆地上一些更远的人口稀少的新领土。这些早期的人口迁移和必需品转移的重要性,不能只从数量角度来衡量。如果不存在进口的可能性,即使这些物品在某个地方的当前消费品中只占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早期的定居者莫说繁衍人口,连维持自己的生存也是不可能的。

    只要仍然住在家乡的人还认识已经迁出的人,他们回去补充必需品便不会遇到什么麻烦。然而,用不了几代人的时间,这些原居民群体的后代便会互不相识;仍然住在原来更有自给能力的地方的人,经常会以不同的方式保护自己和自己的物产。为了获准进入原来的领地,以便取得某些只有那里出产的特殊物品,出于表达和平愿望的目的,也为了勾起当地居民的欲望,他们必须带一些礼物。要想让礼物有最佳效果,它们最好不是那些当地随时可以提供的满足日常需要的东西,而应当是一些让人心动的、不同寻常的新式装饰品或美味佳肴。这种交往的一方所提供的物品,事实上经常是些“奢侈品”,这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但很难说交换的物品对于另一方来说不是必需品。

    最初,涉及礼物交换的经常性交往,很可能是在家族之间发展起来的,他们承担着相互款待的义务,而这又与通婚习俗有着复杂的关系。从这种家族成员和亲戚之间送礼的做法,到更加非个人化的东道主或“介绍人”——他们遵照礼俗充当来访者的保人,并允许他们停留足够长的时间以得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制度的出现,再到按照由稀缺程度决定的比例交换具体物品的做法,这个转变过程无疑是十分缓慢的。但是因为认识到仍可视为划算的最小值,以及不再值得交换的最大值,由此使具体的物品逐渐形成了特定的价格。另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是,传统的等值物必须不断适应变化了的条件。

    我们从早期希腊史中的确可以发现重要的宾客制度(institution of the xenos),它使身处异邦的个人得到通行权和人身保护。当然,贸易在很大程度上肯定是作为一种个人关系发展起来的,即使军事贵族会把这种贸易伪装成好像不过是个人之间互赠礼物。不但已经很富有的人能够款待另一些地区特殊家族的成员,而且这种关系提供了一些使群体的重要需求得到满足的渠道,因而能使人们变得富裕。忒勒玛科斯曾向皮洛斯和斯巴达的一位访客打听他那个“周游四方的父亲奥德赛”的消息(《奥德赛》第三幕),这个访客很可能就是利用自己的财富登上王位的商人。

    毫无疑问,这种与外邦人发生有利交往的机会的扩大,也会使已经发生的与原始小群体中那种休戚与共、目标一致和集体主义的决裂得到进一步强化。确实,有些个人从小群体的控制和应尽义务中解脱出来了,他们不仅开始定居在另一些群体中,并且为同另一些群体成员建立关系网络——一个因为有不计其数的接力者和分叉过程而最终遍布全球的网络——打下了基础。即使这些个人既不知道也没有这种意图,他们却能够为建立一个更为复杂、更为广泛的秩序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这种秩序远远超出了无论是他们本人还是他们同代人的视野。

    为了创造这样一种秩序,这些个人必须能够把信息用于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的目的。没有某些行为方式上的有利条件,譬如和远方的群体共同遵守的宾客制度,他们是不会这样做的。这些行为方式必须是共同的,而遵守这些行为方式的个人的具体知识和目标可以各不相同,并且能够以特殊的信息为基础。这反过来又会激励个人的首创精神。

    由于只有个人,而不是他的群体,能够获准和平地进入外邦人的领地,因此他获得了自己的同胞所不具备的知识。贸易不能建立在集体知识上,只能建立在独特的个人知识上。要想使这种个人的创造力得到利用,只有越来越多地承认分立的财产。船主和其他商人是受他们的个人收益所左右,但是用不了多久,由于他们是通过贸易而不是生产去追求财富,由此给家乡不断增加的人口带来的财富和生计,就只能依靠他们在发现新机会上不断创新来加以维持了。

    为了不使以上所言引起误解,必须记住,人们为何接受任何具体的新习俗或新发明,只是件次要的事情。更为重要的是,使一种习惯或发明得到维系,需要两个明确的前提。首先,必须存在着能够使某些行为方式代代相传的条件,而这些行为方式的好处未必已经得到人们的理解或赞赏。其二,保留这些习惯的群体必须是取得了明确的优势,使他们能够比另一些群体更为迅速地扩张,并最终胜过(或同化)那些不具备类似习惯的群体。

    贸易比国家更古老

    人类最终能够像现在这样稠密地占据地球的大部分地区,甚至能够在几乎生产不出任何必需品的地方维持众多的人口,这是因为人类就像一个自我伸展的庞大机体,学会了扩展到最遥远的角落,从每个地方汲取整体所需要的不同养分。当然,即使在南极洲,不需要多久也能使数千名矿工挣到丰足的生活资料。在一个来自太空的观察者看来,这种表面不断发生变化的遍布全球的现象,很可能像是一个有机体成长的过程。然而并非如此:它是由不再率性而为,而是遵循着传统习惯和规则的个人所成就的。

    这些生意人和东道主,对于他们所服务的具体需要所知甚少(就像他们的先辈对此也所知甚少一样)。他们也不需要这种知识。许多这样的需要当然要过很久才会出现,因而人们甚至无法预测它们的一般特征。

    对经济史的了解越多,就越会发现,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国家的建立构成了早期文明发展的顶峰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由于我们对有组织的政府的所作所为的了解,必然大大多于个人之间自发的合作所成就的事情,因此历史说明严重夸大了政府的作用。这种由于事物——例如那些文献和遗迹——的性质使然而形成的骗局,可以拿下面的故事(但愿它不足为训)为例:考古学家根据有关具体价格的最早记录是刻在一根石柱上这个事实,便断定价格总是由政府制定的。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一部广为人知的著作认为,由于在巴比伦城的发掘中没有发现适当的空地,因此那里还不存在集市——炎热的气候下,这种市场怎么会在露天里举行!

    与其说政府会促进远距离的贸易,不如说它经常阻碍这种贸易。为经商的个人提供了更大独立性和安全的政府,是这种商业带来的信息和人口的受益者。但是,当政府发现自己的人民日益依赖某些基本食物和原料的进口时,它们本身经常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竭力保障这种供应。例如,有些早期政府当从个人贸易中第一次了解到存在着一些必要资源之后,就会试图用有组织的军事或殖民远征取得这种资源。雅典人并不是最早,当然更不是最后一批做这种事的人。但是因此便像一些现代作者那样(波拉尼,1945,1977)得出如下结论却是很荒谬的:在雅典最为繁荣发达的时期,它的贸易是“受到管理的”,受着政府签订的条约的约束并且是以固定价格进行的。

    实际情况似乎是,强大的政府对自发的改进一再造成破坏,使文化的进化过程半途夭折。这可拿东罗马帝国的拜占庭政府为例(罗斯托夫采夫,1930;伊诺第,1948)。中国的历史也提供了政府试图推行完美的秩序,使创新变为不可能的许多事例(李约瑟,1954)。这个国家在技术和科学方面大大领先于欧洲,仅举一例:12世纪它在浦江一侧便有十座油井在生产,政府的控制权所导致的,肯定是它后来的停滞不前,而不是它早期的进步。使极为先进的中国文明落在欧洲后面的,是它的政府限制甚严,因而没有为新的发展留下空间,而欧洲,正如前一章所说,它在中世纪异乎寻常的扩张,很可能应当归功于政治上的无政府状态(贝什勒,1975:77)。

    哲学家的盲目性

    希腊的主要商业中心,尤其是雅典和后来的科林斯,政府专门制定的政策并没有为它们带来多少财富,并且几乎没有人理解这种繁荣的真正原因。完全不理解自己生活于其中的发达市场秩序的亚里士多德,或可作为这方面一个最好的例子。虽然人们有时说他是第一个经济学家,但是他当作“经济”(oikonomia)加以讨论的事情,完全是家政管理,或至多是农庄之类的个人产业。对于从市场上获利的努力,即他所说的“生财之道”(study of chrematistika),他只是一味加以诅咒。尽管当时雅典人的生计依靠同远方的谷物贸易,他的理想秩序仍然是一种自给自足(autarkos)的秩序。他虽然也被人称为生物学家,但是他对任何复杂结构最关键的两个方面,即进化和秩序的自我形成,没有丝毫察觉。正如恩斯特·迈尔所言(1982:306):“宇宙能够从最初的混沌中发展出来,或更高级的有机体能够从较低级的有机体进化而来,这种观念是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格格不入的。再说一遍,亚里士多德反对任何进化。”他好像没有注意到“自然”(或“physis”)的意思就是要描述成长的过程(见补论A),他似乎也不熟悉前苏格拉底哲学家就已知道的自我形成秩序中的某些区别,例如自发成长的kosmos和早期思想家称为taxis的那种特意安排的秩序(譬如军队中的秩序)之间的不同(哈耶克,1973:37)。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一切人类活动的秩序都是taxis,即由某个秩序井然的头脑对个人行为专门加以组织的结果。我们前面(见第一章)已经知道,他振振有辞地声称,只有在一个小到足以使人人能够听到发令者声音的地方,一个目力所及的地方,才能建立起秩序(《政治学》,1326a,1327a)。他宣布,“人数过于庞大,便无法井然有序地参与”(1326a)。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只有现存人口中已知的需求,为经济努力提供了天然的或正当的理由。他认为,人类乃至自然,一直就是以它们现在这个样子存在着。这种静态的观点没有为进化论留下立足之地,甚至使他不能问一下现存的制度是从何而来。他好像从来没有想到,大多数现存的人类共同体,尤其他那些人数众多的同胞雅典人,若是他们的祖先一直限于满足自己已知的当前需要,他们就根本不可能出现。通过遵守抽象规则去适应不可预见的变化,这种一旦成功便会导致人口增加和常规形成的试验过程,对他来说也很陌生。因此亚里士多德也为伦理学制定了的普遍的研究模式,在这种模式支配下,察觉不到历史提供的这些规则作用的线索,也不会想到从经济学的观点分析一下这种作用,因为理论家很容易忘掉答案就包含在这个规则的问题之中。

    在亚里士多德的头脑里,只有目的在于把好处留给别人的行为,才是可以从道德上加以赞成的行为,仅仅着眼于个人收益的行为肯定是恶劣的行为。商业上的考虑可能不会影响大多数人的日常活动,但这绝不意味着从更长远的角度说,他们的生活不取决于使他们能够买到基本物品的贸易的正常进行。亚里士多德把为获益而从事的生产斥为违反自然,而这种生产在他之前很久,就已经成为大大超出另一些人的已知需求的扩展秩序的基础。

    我们现在知道,在人类活动结构的进化过程中,获利的可能起着一种信号作用,它指导人们做出能让他们的工作更有成效的选择;通常,只有那些更有利可图的事情才能养活更多的人,因为它的产出大于消耗。至少亚里士多德之前的一些希腊人,对此已很有体会。在公元前5世纪——这当然早于亚里士多德——第一位真正伟大的史学家在着手写作伯罗奔尼萨战争史时,便开始思考早期的人们“如果既无商业,又无陆地或海上的交通自由,除了满足自己的生活之需外不再耕作更多的土地,那么他们绝无可能超越游牧生活的水平”,因此“既不会建立巨大的城市,也不会成就任何其他伟业”(修昔底德,I,1,2)。然而亚里士多德却忽视了这种见解。

    如果雅典人遵照亚里士多德的建议——对经济学和进化茫然无知的建议,他们的城邦很快就会退化成村庄,因为他关于人类形成秩序的观点,把他带向一种只适用于静止状态的伦理学。然而他的学说却支配了此后两千年的哲学和宗教思想,尽管事实上这些思想大多数是在一个高度动态的、迅速扩展的秩序中出现的。

    亚里士多德对微观秩序中道德规范的系统阐述所产生的影响,因为托马斯·阿奎那在13世纪采纳了亚里士多德的教导而更形严重,后来这导致了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实际上被宣布为罗马天主教会的正统学说。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的教会反对商业的态度,把利息指责为高利贷,以及它有关公正价格的说教和对利润的蔑视态度,都是彻头彻尾的亚里士多德主义。

    当然,到了18世纪,亚里士多德在这方面(就像在其他事务上一样)的影响开始减退。大卫·休谟发现,市场可以让人们“为别人提供服务,这无需他怀有真诚的善意”(1739/1886:Ⅱ,289),甚至不需要他认识那个人;或使人们的行动“有利于公众,虽然他并没有那样的打算”(1739/1886:Ⅱ,296),凡此皆由于一种秩序,在这种秩序下,“即使是坏人,为公益服务也符合他的利益”。因为有了这种见解,自行组织的结构观开始降临人间,从此以后它成为我们理解所有这类复杂秩序的基础,而过去它们就像是一些奇迹,只有人类所了解的自己头脑的一个超人版本,才能使其产生。如今人们逐渐理解了市场是怎样使每个人在规定的限制之内,把他的个人知识用于自己的个人目标,即使他对自己在其中活动的秩序所知甚少。

    虽然有了这项伟大的进展,当然也是因为完全忽视了这项进展,一种依然渗透着亚里士多德思想的观点,一种天真幼稚的、泛灵论的世界观,开始主宰了社会理论,成为社会主义的思想基础。

    第四章  本能和理性的反叛

    我们必须自我警惕,切不可认为科学方法的实践增强了人类理智的能力。以为在一个或数个科学领域里出类拔萃的人士,在思考日常事务上也会聪明过人——与经验相悖者,莫此为甚。
    ——韦尔弗雷德·特罗特

    向财产挑战

    虽然亚里士多德对贸易的重要性茫然无知,并且一点也不理解进化现象;虽然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被纳入托马斯·阿奎那体系之后,为中世纪和近代早期教会的反商业态度提供了支持,然而只是到了后来,主要是在17和18世纪的一些法国思想家中间,出现了若干重要的发展,它们结合在一起,开始向扩展秩序的中心价值和各项制度提出了有效的挑战。

    在这些发展中首要的是,同近代科学的兴起联系在一起的一种特殊类型的理性主义变得日益重要。我把它称为“建构主义”或“唯科学主义”(仿照法语中的说法),在此后几百年里,它实际上控制看有关理性及其在人类事务中的作用的严肃思考。这种特殊形式的理性主义一直是我过去60年来从事研究的出发点。我在这些研究中力求证明,它是病态思维的产物,是一种滥用理性的错误的科学学说和理性学说,最为重要的是,它不可避免地导致对人类各种制度的性质和发生做出错误的解释。道学家们利用这种解释,以理性和文明最高价值的名义,终于开始去奉承一些相对而言事业无成的人,教唆人们满足自己的原始欲望。

    这种从笛卡尔那儿传给现代的理性主义,不但抛弃传统,甚至声称不需要任何这样的媒介,单纯的理性就可直接为我们的欲望效力,它仅凭自己的力量,就能够建立一个新世界、一种新道德、新法律,甚至能建立一种全新的纯洁语言。虽然这种学说的错误显而易见,它仍然支配着大多数科学家的思想,也支配着文人们、艺术家们和知识分子的思想。

    为了对以上所言做出澄清,我大概应当立即补充说,还有另一种也可以称为理性主义的流派,它对待这种问题有不同的方式,例如把道德行为规则本身视为理性的组成部分。洛克就曾解释说,“然而所谓理性,我想它在这里并不是指构成思维训练和推理证明的理解能力,而是指明确的行为准则,所有的优良品质和培养道德观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由此而来”(洛克,1955:111)。不过在那些自称理性主义者的人中,持洛克这种观点的依然只占少数。

    其次,向扩展秩序提出挑战的相关发展,也来自卢梭的著作和影响。这位独特的思想家——虽然经常被描绘成一个反理性主义者和浪漫派——也抓住笛卡尔的思想不放,对它有着深深的依恋。卢梭那些令人目眩的思想佳酿逐渐主宰了“进步”思想,使人们忘记了自由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它的出现并不是因为人类从摆脱限制这个意义上“对自由的追求”,而是因为他们在保护公认的个人安全领地上所做的努力。卢梭让人们忘记了,行为规则必然是限制性的,它们的产物是秩序;这些规则正是通过为每个人用以追求自己目标的手段划定范围,从而大大扩展了每个人能够成功追求的目标范围。

    正是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开场白里声称,“人类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中”,因而他要人们摆脱一切“人为的”限制——使那些一直被称为野蛮人的人,一变而成为进步知识分子的真正英雄,鼓动人们抛弃那些维系着他们的生产力和人口数量的限制,提出了一种对自由的获得构成最大障碍的自由观。在宣称不管是同传统还是同理性相比,动物的本能为人类进行有序合作提供了更好的指导之后,卢梭又发明出虚幻不实的人民意志,或“普遍意志”,通过这种意志,人民“变成了一个单一的存在,一个个体”(《社会契约论》,I,vii;另见波普尔,1945/1966:Ⅱ,54)。现代知识分子的理性主义,允诺把我们重新带回天国,在那里我们的本能,而不是限制这些本能的通过学习得到的规则,将使我们有能力“征服世界”,正像《创世记》给我们的教诲一样——这种理性主义致命的自负,卢梭的以上言论大概是其主要的根源。

    不错,这是一种很有诱惑力的观点,但它的威力(无论它自己怎么说)很难说是来自理性和证据。我们早就知道,野蛮人远不是自由的,他也不可能征服世界。除非得到他所属的群体的同意,他几乎什么事都不能做。个人决定要以个人的控制范围为前提,因此只有随着个人财产的进化才成为可能;个人财产的发展反过来又为超出头领或酋长——或集体的——认知范围的扩展秩序的成长奠定了基础。

    尽管存在着这些矛盾,卢梭的呼吁毫无疑问却十分奏效,或者说,它在过去二百年里已动摇了我们的文明。然而,它骨子里虽然是反理性主义的,但是由于包含着笛卡尔主义的暗示,即我们能够利用理性直接满足我们的自然本能并能够用理性为此找到理由,它却对进步论者颇具影响。卢梭为知识分子发放了许可证,使他们得以抛弃文化限制,为争取不受限制——自由之成为可能,正是因为这些限制——的“自由”找到了理由,并且能够把这种对自由基础的攻击称为“解放”,此后人们对财产的怀疑便日益加深,不再普遍认为它是促成扩展秩序的关键要素。人们日益认为,规范分立的财产范围与转移的规则,可以用中央对其用途的决定权取而代之。

    到了19世纪,对财产在文明进展中的作用进行严肃的理性评价和讨论,在许多地方似乎都成了一种禁忌。在这个时期,在许多本来想对财产进行研究的人中间,它也日渐受到了怀疑,成为那些相信能够对人类相互合作的制度进行理性重建的进步论者极力回避的一个话题。〔这种禁忌一直延续到20世纪,例如它在布赖恩·巴里有关(财产的)习惯用法和“分析”的陈述中有所表现(巴里,1961:80),其中公正“从分析的角度看,是同‘应得的赏罚’和‘需求’联系在一起,因此可以正确地说,休谟所说的一些‘公正规则’是不公正的”。又如缪达尔后来关于“财产和契约禁忌”的言论(1969:17)。」例如,人类学的奠基人日益忽视财产的文化作用,因此泰勒的两卷本《原始文化》一书,索引中竟没有出现财产和所有权的条目,韦斯特马克确实用篇幅很长的一章讨论了财产,但他在圣西门和马克思的影响下,认为财产是一种应予反对的“不劳而获的收入”来源,并由此断定“财产法迟早会发生重大变化”(1908:Ⅱ,71)。社会主义者的建构主义偏见对当代考古学影响甚大,不过它在理解经济现象上的无能,最为粗俗地表现在社会学里(所谓“知识社会学”的情况更糟)。社会学本身几乎可以被称为一门社会主义科学,它历来公开标榜自己能够建立一种社会主义新秩序(费里,1895),更晚近的说法则是,它能够“预测未来的发展并塑造未来;或…创造人类的未来”(塞杰斯特,1969:441)。就像一度虚妄地声称要取代一切专业化自然研究的“自然学”(naturology)一样,社会学一直傲慢地无视对法律、语言和市场这类成长结构做了长期研究的成熟学科已经取得的知识。

    我刚才说过,对财产之类的传统制度的研究“变成了禁忌”。很难说这是在夸大其辞,因为对道德传统的进化选择这个如此有趣而又重要的过程,竟然一直研究甚少,这些传统为文明的发展所提供的方向竟受到严重的忽视,这实在令人费解。对于一个建构主义者来说,这种事当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如果有人被“社会工程”,即人类能够自觉地选择自己的方向这种观念所迷惑,有关他如何达到了目前状态的发现,当然也就无足轻重了。

    虽然这里我不能对这个问题加以深究,但我可以顺便提一下,对财产和传统价值的挑战不仅来自卢梭的追随者,它也有其宗教的来源,尽管重要性或许稍次。这个时代的革命运动(理性主义的社会主义,然后是共产主义)有助于针对基本财产制度的宗教反叛这一古老的异端传统的复兴。在早先数个世纪里,领导这些反叛的是诺斯替教徒、摩尼教徒、鲍格米勒派教徒和清洁派教徒。到了19世纪,这些具体的异端不复存在,但是成千上万名新型的宗教革命家出现了,他们把自己的反对热情发泄到了财产和家庭头上,并且号召用原始本能来反对这些限制。简言之,对私有财产和家庭的反叛并不限于社会主义者。唤起各种神秘主义和超自然的信仰,不仅可以给限制本能的习惯找到理由,例如罗马天主教和新教中的主流教义,在更为边缘的运动中,也可以用来支持本能的释放。

    限于篇幅和学识不足,我不能在本书中讨论我刚才提到的返祖主义反抗所针对的第二个传统目标:家庭。不过我至少应当指出,我认为,对事实得出的一些新的知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使传统的性道德规则失去了依据,因此这个领域很可能会发生重要的变化。

    我提到卢梭和他四处弥漫的影响以及另一些历史发展,不过是想提醒读者,严肃的思想家对财产和传统道德的反叛,并不是一种相对较为晚近的现象,现在我要来谈谈卢梭和笛卡尔在20世纪的一些知识遗产。

    不过我首先应当强调,这里我基本上没有考虑这种反叛的漫长历史,以及它在不同的地方出现的不同变化。在奥古斯都·孔德提出用“实证主义”一词来指“得到证实的(即由理性加以证实的)伦理学”观点,作为对超自然的“启示的伦理学”惟一可能的替代之前(1854:I,356),杰里米·边沁就已经为我们现在称为法律和道德实证主义的学说,建立了一个极为稳固的基础:他对法律和道德体系做了建构主义的解释,按照这种解释,它们的效用和意义据说完全取决于其设计者的愿望和意图。边沁本人在这一发展中也是个后来者。这种建构主义不仅包括由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和后来的英国自由党所代表并加以继承的边沁主义传统,实际上它还包括当代所有那些自称是“自由主义者”的美国人(其对立面是另一些非常不同的思想家,他们在欧洲更为常见,也被称为“自由主义者”,但更适当的称呼应是“老辉格党人”,其中最杰出的思想家是托克维尔和阿克顿爵士)。如瑞士一位目光犀利的当代分析家所言,如果人们接受现在的自由主义(应读作“社会主义”)哲学,认为善恶之分既然对他总有一定的意义,因此他自己必须、并且能够精心为它们划定一条界线(科尔什,1981:17),那么这种建构主义思维方式实际上就是一种无可避免的现象。

    我们的知识分子及其理性社会主义的传统

    我就道德和传统、经济和市场及其进化发表的见解,显然与许多有影响的观念相冲突,不但和第一章讨论的旧式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如今它已不再被广泛接受——而且和过去以及现在的许多观点相冲突: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卢梭和社会主义奠基人的观点、圣西门、卡尔·马克思等许多人的观点。

    我的基本论点是,道德规范,尤其是我们的财产、自由和公证制度,并不是人的理性所创造,而是由文化进化赋予人类的一种独特的第二禀性。这种观点和20世纪知识分子的主流观点当然是对立的。理性主义的影响既广且深,因此一般而言一个人越是聪明和有教养,他或她就不仅越有可能是理性主义者,而且还会持有社会主义观点(不管他们在坚持信念上是否足以给自己的观点贴上包括“社会主义”在内的某个标签)。我们在智力阶梯上攀登得越高,我们越是与知识分子谈话,我们就越有可能遇到社会主义信念。理性主义者大多数有可能既聪明又很有学识,而聪明的知识分子大都倾向于成为社会主义者。

    假如我可以在这里插入两段个人评论,我认为自己是有资格根据一些个人经历来谈谈这种世界观的,因为我多年来一直在进行系统的评价与批评的这些理性主义观点,也正是本世纪初塑造我本人世界观的那些观点,在这一点上,我和我这一代不信教的大多数欧洲思想家的情况是一样的。当时那些观点看起来不言自明,遵循它们似乎就是摆脱一切有害迷信的途径。我本人就曾为挣脱了这些观念花去一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我的确发现它们本身也是迷信。因此从个人角度讲,我几乎难以再对下文中将要提到的作者给以苛评。

    不过,为了不至于让读者得出错误的结论,在这里提一下我的《为什么我不是保守主义者》一文(1960:跋)大概是适当的。我的论证虽然是针对社会主义,但是就像艾德蒙·柏克一样,我和托和党的保守派很少相似之处。我的保守主义,就它的本来面目而言,仅仅限于受到一定界定的道德。我完全赞成进行试验——当然也赞成比保守主义政府乐于允许的更多的自由。对于那些我与之讨论问题的理性主义知识分子,我所反对的不是他们在从事试验;相反,他们从事的试验太少了,他们所热衷的试验,大都变成了平庸无奇的事情——重返本能的想法其实就像刮风下雨一样平常,如今经常有人在做这种尝试,因此已经搞不清楚从什么意义上说它还能算是一种试验。我反对这样的理性主义者,因为他们声称自己的试验由其性质所定是理性的结果,他们用伪科学的方法论为这种试验乔装打扮,借此在有势力的人中间招兵买马,让极为可贵的传统行为方式(在世世代代的进化过程中进行试错试验的成果)受到无端的攻击,从而使他们自己的“试验”避开世人的审查。

    理智的人倾向于过高地估计理智,倾向于认为我们必须把自己的文明所提供的优势和机会,一概归功于特意的设计而不是对传统规则的遵从,要不然就是认为,我们运用自己的理性,通过对我们的任务进行更为理智的思考,甚至是更为恰当的设计和“理性的协调”,就能消灭一切依然存在的不可取现象。只要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当初因为看到聪明人倾向于成为社会主义者而生出的诧异,也就会烟消云散了。这种思想倾向会让人不由自主地赞成对经济进行集中计划和控制,而这正是社会主义的核心。当然,知识分子要求对他们希望做的事情一概要有所解释,对于恰巧在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里起支配作用的行为方式,他们会因为其来历不明而不愿接受;这会使他们和默默接受现行行为规则的人发生冲突,或至少是瞧不起他们。不难理解,他们也会希望同科学和理性结盟,同过去几百年里自然科学取得的异乎寻常的进步结盟,因为他们一直受着这样的教育:科学和理性的结果不外乎建构主义和唯科学主义,他们感到很难相信还能存在着源于特意试验以外的任何有用的知识,或者承认他们自己的理性传统之外任何传统的效用。一位出色的史学家就曾以这种态度写道:“根据定义,传统几乎只配受到谴责,它是一种令人好笑和可憎的东西。”(塞顿-沃森,1983:1270)

    根据定义:巴里(1961,同上)曾想利用“分析性的定义”,把道德和公正变成不道德和不公正;塞顿-沃森在这里也想对传统采取同样的措施,用严格的定义把它变成应予谴责的东西。我们在第七章还会谈到这些“词”、这些“新说法”,现在还是让我们更贴近地考察一下事实吧。

    这些反应都不难理解,但是它们后果严重。如果发生以下情况,这些严重的后果无论对理性还是道德都特别危险:更为偏爱这种相沿成习的理性传统而不是理性的真实产物,会使知识分子无视理性在理论中的局限性,不考虑由历史信息和科学信息组成的世界,总是漠视生物科学和经济学之类有关人的科学,使他们对我们的传统道德规则的起源和作用做出错误的解释。

    就像其他传统一样,理性传统也是通过学习得到的,不是先天的。它也处在本能和理性之间;对这种所谓的理性和真理传统的合理性以及真实性问题,现在必须给予严格的评估。

    道德和理性:若干实例

    为了不至于让人认为我是在夸大其辞,我想立刻提出几个实例。我打算对我们一些伟大的科学家和哲学家的思想加以评论,但我不想对他们有失公允。虽然就他们自己的观点而言,他们反映出了问题的严重性,即我们的哲学和自然科学还远远没有理解我们的主要传统所发挥的作用,但是通常他们对这些思想的普及并不承担直接责任,因为他们还有一些更好的事情要做。另一方面也不应当认为,我就要提到的那些言论,不过是那些出类拔萃的作者一时的或个别的失常表现。恰恰相反,它们是从一种根深蒂固的理性主义传统中得出的始终不变的结论。我当然不怀疑,在这些伟大的思想家中,有一部分人曾经努力想去理解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但是到头来他们还是经常在不知不觉中成了这种秩序坚定的反对派。

    但是,在传播这些思想上出力最多的人,即建构论理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真正信徒,并不是这些杰出的科学家。不如说他们大多数是所谓的“知识分子”,即我在另一篇文章中(1949/1967:178-194)称为“倒卖观念的职业好手”的那些人:教师、记者和“媒体代表”,他们在有了些道听途说的科学知识以后,便自封为现代思想的代表,自封为在知识和道德上比那些仍然看重传统价值者高一等的人、肩负着向公众提供新观念责任的人。他们为了使自己的货色看上去很新鲜,必须对一切相沿成习的事情大加嘲讽。在这种人看来,赋予自己的立场以“新颖”或“新事物”而不是真理,成了主要的价值,虽然很难说这是他们的本意——虽然在他们所提供的货色中,新的一点也不比真的多。此外人们也会怀疑,这些知识分子在应当做什么事上有更高明的见识,而得到的报酬却大大少于那些主宰着实际事务的人,他们是不是被由此产生的怨忿所激励。作品质量极高的韦尔斯,可以作为这些科学和技术进步的文学解释者的一个杰出典范,他们从真正的科学家那儿乞讨来一些观念,而在大力传播为每个人派发适当份额的中央指令性经济这种社会主义理想上,则远远胜过后者。另一个这样的事例是早期的乔治·奥维尔,他曾一度认为,“任何有头脑的人都完全明白,在可能的范围内,这个世界至少就其潜力而言是极为富足的”,因此我们可以“尽可能地对它进行开发,只要我们愿意,我们全都可以生活得像王公贵族一般”。

    这里我想重点讨论的,不是韦尔斯和奥维尔这类作家的作品,而是那些最伟大的科学家所鼓吹的观点。我们可以从雅克·莫诺开始。莫诺是个伟大的人物,我也十分欣赏他的著作,从本质上说,他是现代分子生物学的创始人。但是他对伦理学的思考却有着不同的特点。1970年,他在诺贝尔基金会的一次以“价值在一个事实世界中的地位”为题的会议上说:“科学的发展终于摧毁了这种观点,即伦理学和价值不是我们自由选择的问题,而是为我们规定义务的问题;科学的发展使这种观点变成了谬论,把它打入没有事实依据的胡思乱想之流。”(1970:20-21)此年稍后,他又重申自己的观点,在如今已很有名的《偶然和必然》一书中提出了同样的主张(1970/1977)。他劝告我们弃绝一切精神营养,承认科学是真理惟一的新来源,并对伦理学的基础做出相应的改造。就像许多类似的阐述一样,该书也以这样的观点作结:“从本质上说不具备客观性的伦理学,永远被拦在知识领地之外。”(1970/1977:162)这种新的“知识伦理并不强加以于人;相反,是人把它强加给自己”(1970/1977:164)。莫诺说,这种新的“知识伦理,是即有理性主义又有坚定理想主义的惟一态度,以它为基础可以建立起真正的社会主义”(1970/1977:165-166)。莫诺的思想有其典型意义,因为它深深植根于一种知识理论,它试图以某些类型的行为更能满足我们的愿望为根据,建立起一门行为科学——不管你把它称为幸福论、功利主义、社会主义或无论什么东西。对我们的劝告是,我们应当使自己的行为有望造成这样一种状况,它会满足我们的欲望,使我们更加幸福,如此等等。换言之,需要这样一种伦理,人们在追求已知的、可取的和事先选定的目标时,能够随意遵循之。

    莫诺的结论来自他的如下观点:除了把道德归因于人类的发明之外,对它的起源做出解释的另一种惟一可能的方式,就是许多宗教所提供的那种泛灵论的或拟人化的解释。不错,“就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而言,一切宗教都与拟人化的观点密不可分,它把神比拟成一个父亲、朋友或统治者,人们必须效忠于它,向它祷告,等等”(科恩,1931:112)。我就像莫诺以及大多数自然科学家一样,无法接受宗教这个方面的说法。在我看来,这是把大大超出我们理解力的东西,贬低到了比人类智力高级不了多少的水平。但是拒绝宗教的这个方面,并不妨碍我们认识到,我们可以把某些行为方式得到维护——也许是出于错误的理由——归功于这些宗教,在能够使人类大量生存下来这个方面,它们要比理性所成就的大多数事物更为重要。

    莫诺并不是以这种思路讨论问题的惟一生物学家。对“进化规律”的错误解释,会把卓越的头脑引向何等荒谬的境地,在我看到的人中间,几乎谁也比不上另一位大生物学家和博学的学者的言论更能说明这个问题(见第一章)。李约瑟写道:“社会公正和同心同德的新世界秩序,合理的无阶级国家,并不是狂热的理想主义之梦,而是从整个进化过程中得出的合乎逻辑的推论,它的权威性丝毫不亚于它的前提,因此在所有信仰中它是最理性的。”(李约瑟,1943:41)

    我会再回到莫诺上来,不过我还得再搜集几个事例。我过去曾讨论过的(1978)一个最恰当的事例,是约翰·凯恩斯,在从传统道德中解放出来的那一代人中间,他是最具代表性的知识分子领袖之一。凯恩斯相信,和遵守传统的抽象规则形成的世界相比,他通过计算一些可预见的后果,能够建立起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凯恩斯喜欢用“因循守旧的智慧”这种说法来表示自己的轻蔑,在一段坦率的自传性言论中,他提到自己年轻时那个剑桥小圈子——他们大多数成员后来都属于布卢姆茨伯里团体——“都摒弃了我们所承担的遵守普遍规则的个人义务”,他们“从严格的意义上说,都是不道德的人”。他谦虚地补充说,到了45岁这把年纪,他已经老得不能再有所改变了,于是只好继续做个不道德的人。这位不同寻常的人物还为他的一些经济观点以及他对管理市场秩序的信念进行辩解,其根据则是“从长远看我们终有一死”(也就是说,我们不必在乎自己会造成什么样的长远伤害;只考虑眼前的事情就行——包括公众的意见、要求、选票以及煽动家的废话和许诺)。“从长远看我们终有一死”这种说法是一种很典型的表白,即不愿意承认道德涉及长远后果——我们无从体验的后果,对那些有长远目光的通过学习得到的规矩,倾向于弃之如敝履。

    凯恩斯也反对传统的“节俭美德”,他像成千上万浅薄的经济学家一样,拒不承认要想增加资本产品(即投资),一般需要减少消费需求。这又使他把自己令人生畏的智力用来建立他的经济学“通”论——我们认为,这就是本世纪下半叶长达20多年世界范围内罕见的通货膨胀以及随后不可避免出现的严重失业的原因所在(1972/1978)。

    由此可见,让凯恩斯头脑混乱的不只是哲学,还有经济学。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理解这个问题,但是他似乎未能把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年轻时就得出的重要见解,即“对商品的需求不同于对劳动力的需求”让凯恩斯留下足够深刻的印象。莱斯利·斯蒂芬爵士(弗吉尼亚·沃尔夫之父,布卢姆茨伯里团体的另一成员)在1876年把这种理论描述为“没有几个人理解的理论,大概可以把是否对有它充分的估价作为对经济学家的最好检验”——而凯恩斯对他说出这样的话竟加以嘲讽(参见哈耶克,1970/1978:15-16,1973:25;对穆勒和斯蒂芬的讨论见1941:433以下各页)。

    不管凯恩斯本人如何认为,他在削弱自由上贡献甚大,但是他并没有采取和他那些布卢姆茨伯里的朋友们一样的社会主义立场,这令他们感到愤怒;不过他的大多数学生都是这样或那样的社会主义者。不管是他还是他的学生,都不承认扩展秩序必须建立在长远的考虑上。

    在凯恩斯观点背后有一种哲学幻觉,即存在着一种难以定义的“善”的属性——一种有待每个人去发现的属性,它使每个人承担起追求这种善的义务,只要认识到这种善,就有理由蔑视和不考虑许多传统道德规范[这是通过穆尔的著作(1903)支配着布卢姆茨伯里团体的观点]——这种哲学幻觉,使他对养育自己的源泉产生了一种典型的敌视态度。这也明显地表现在E.福斯特身上,他曾一本正经地主张,把人类从“商业制度”的罪恶中解放出来,就像把他们从奴隶制中解放出来一样迫切。

    和莫诺以及凯恩斯相似的情感,也来自一位名望稍逊但也很有影响的科学家:担任过世界卫生组织第一任秘书长的心理分析学家奇泽姆。他简直就是在鼓吹“消灭对错观”,坚持认为心理学家的任务就是使人类摆脱“陈腐的善恶负担”——这种建议在当时受到了美国上层法律权威的赞扬。道德在这里再次被视为——既然它没有“科学”根据——非理性的,它作为世代积累起来的文化知识是不被承认的。

    不过还是让我们来看看一位甚至比莫诺和凯恩斯更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他或许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天才。爱因斯坦所关注的是一个不同但密切相关的问题。他采用了一句流俗的社会主义口号,认为应当用“为用途而生产”取代资本主义秩序中的“为利润而生产”(1956:129)。

    这里的“为用途而生产”,是指在小团体中根据产品由谁使用的预测从事的劳动。但是这种情感没有考虑到以上各章阐述过的观点,对它应当重申如下:在自发产生的秩序中,只有不同商品和服务的预期价格与其成本之间的差别,能够告诉每个人如何为一个蓄水池做出最大的贡献,而我们大家都是从这个蓄水池中按自己所做贡献的比例汲取所得。爱因斯坦似乎没有明白,只有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核算和分配,才能够使我们发现的资源得到集约化的运用,引导生产服务于各种生产者无法想到的目的,使每个人都能有效地参与生产交换[首先是通过服务于大多数他素不相识的大众,满足他们那些他确能有所贡献的需求;其次是他本人实际上也可得到很好的供应,因为对他的存在一无所知的人,也是在市场信号的诱导下为他的需求提供服务(见前一章)]。爱因斯坦顺从于这样的情感,表现出他对协调人类努力的实际过程缺乏了解,或是并没有真正的兴趣。

    据给爱因斯坦作传的作家说,爱因斯坦认为不言自明的是,“人类的理性肯定能够发现一种像生产方式一样有效的分配方式”(克拉克,1971:559)。这段记述不禁让人想到哲学家伯特兰·罗素的主张,他认为一个社会很难被认为是“完全科学的”,除非“它精心建立起某种完成特定目标的结构”(1931:203)。这种要求,尤其是出自爱因斯坦之口,表面上看如此合理,以至于当一个聪明的哲学家嘲笑爱因斯坦在自己的一些通俗读物中信口开河时,也以赞许的口气说,“爱因斯坦清楚地知道,目前的经济危机要归咎于我们为利润而生产而非为用途而生产的制度,归咎于我们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实际上没有伴随着广大群众购买力的相应增长这一事实”(M.R.科恩,1931:119)。

    我们还发现爱因斯坦也在重复(见前引论文)“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无政府状态”这种社会主义煽惑人心的陈词滥调,在这种社会里“工人的报酬不是由产品的价值决定的”,而“计划经济……会把需要做的工作分配给全体有劳动能力的人”,如此等等。

    与此相似但更为审慎的另一种观点,出现在爱因斯坦的合作者马克斯·玻恩的一篇文章里(1968:第五章)。玻恩显然认识到我们的扩展秩序已不再满足原始的本能,然而他也没有仔细地考察一下创造并维持这种秩序的结构,或认识到我们出自本能的道德在过去五千多年里,已经逐渐被废除或受到了限制。因此,虽然他知道“科学技术大概已经无可挽回地破坏了文明的伦理基础”,他却虚幻地以为,它们之所以造成这样的结果,不是因为它们系统地使信念失去了威信,而是因为它们揭示出,这些信念没有满足建构论理性主义所要求的某些‘可以接受的标准”(见下文)。玻恩同意,“至今尚没有人设计出一种不需要传统的伦理原则也能维护社会团结的方法”,他却希望能够“用科学中所使用的传统方法”来取代它们。他也没有明白,处在本能和理性之间的东西,是不能用“科学中使用的传统方法”来代替的。

    我的事例取自20世纪一些重要人物的言论;我没有把无数这样的人包括进来,例如米利坎、爱丁顿、索迪、奥斯特瓦尔德、索尔维、贝尔纳等人,他们全都曾经在经济问题上信口开河。当然,人们还可以引用出自较有名气的科学家和哲学家之口的数百条类似的言论——不管是过去数百年里的还是当今这个时代的。不过我相信,更细致地考察一下这些当代的具体事例,而不是简单地罗列那些引语和例证,我们能够得到更多的教益。大概首先应当指出的,这些事例尽管不能说如出一辙,却具有某种家族式的共性。
    错误序列

    在这些事例中出现的观点,全都有一些相互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主题根源,它们并没有共同的历史前辈。对一些背景文献不熟悉的读者,也许不会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一些相互关系。因此在进一步探讨这些观点本身之前,我打算先找出一些反复出现的主题,它们中间的大部分,乍一看上去好像无懈可击,而且它们全都为人们所熟知,但是它们加在一起,却构成一种论证。这种“论证”也可以被称为一个“错误序列”(litany of errors),或一个炮制推断式的理性主义的配方,我把它称为唯科学主义或建构主义。在动身之前,我们不妨先来参考一份“知识资源”,一本字典,即一部包含着许多配方的书。我从十分有用的《方塔纳-哈泼现代思想词典》中找出了四个基本哲学概念的简短定义,这些概念对于在唯科学主义和建构主义这条线上受过教育的当代思想家,有着普遍的指导作用:理性主义、经验主义、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在过去几百年里,这些概念渐渐地被人们认为是科学的“时代精神”具有代表性的用语,根据这些由一位英国哲学家、牛津三一学院院长昆顿写下定义,理性主义认为,除非有经验和推理——不管它是归纳的还是演绎的——的基础,一切信念都是不可接受的。经验主义主张,任何声称表达知识的命题,仅限于那些其正当性有经验依据的命题。实证主义则被定义为这样一种观点,所有真正的知识都是科学知识,这里所谓的科学,是指它描述了可观察现象的共存性和连续性。而功利主义“把行为给每个人造成的快乐和痛苦,作为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

    就像人们会在前一节引用的事例中隐约感到的那样,在这些定义里人们会十分清楚地看到现代科学和科学哲学的信仰宣言,以及它们针对传统道德的战争宣言。这些宣言、定义和主张给人的印象是,惟有可以用理性加以证实的,惟有被观察实验所证明的,惟有那些能够体验到的,惟有那些能够加以检测的,才是值得相信的;惟有让人愉快的事才是应当做的,其他事情必须统统放弃。这又直接导致一种主张,认为过去和今天创造着我们的文化的主流道德传统——它们肯定无法用这样的方式加以证实——是不值得遵守的,我们的任务只能是在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新道德——通常是社会主义的新道德。

    对这些定义连同我们前面的事例,如果给予更为细致的评价,可证明它们包含着如下预设:
    (1)凡是不能得到科学证明或观察验证的事情,就没有理由遵守(莫诺,玻恩)。
    (2)凡是没有理解的事情,就没有理由遵守。这种观点隐含在我们的所有事例中,不过我必须坦白,我本人也曾持有这种观点,并且我还能够从一位大体说我们观点一致的哲学家那里发现这种观点。卡尔·波普尔爵士曾经说过(1948/1963:122;着重体是我加的),理性主义思想家“不会盲从任何传统”,当然,这就像不服从任何传统也是不可能的一样。不过这肯定是个笔误,因为他在别的地方曾正确地说过,“我们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谈论什么”(1974/1976:27,另见巴特利,1985/1987)。
    (虽然自由人会坚持有权评估任何传统,并且在适当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任何传统,但是如果他不假思索地拒绝一切传统,并且对其作用始终一无所知,那么他是不可能和其他人生活在一起的。)
    (3)与此相关的观点是,对于一项具体的事业,除非对它的目标事先有充分的说明,就没有理由参与其中(爱因斯坦,罗素,凯恩斯)。
    (4)另一个与此有密切关系的观点是,任何事情,除非不仅事先完全知道它的后果,并且还能充分观察到这种后果并能将它视为有益的,那就没有理由去做这件事情。
    (第2、3、4条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其实它们大体上一样。我在这里对它们加以区分,是想提醒人们注意一个事实,支持这些观点的论证——这取决于是谁在捍卫它们——或是根据缺乏普遍的可知性,或更具体一点说,是根据缺乏明确的目的或有关后果的全面而可观察的知识。)

    还可以举出进一步的要求,不过这四项要求——我们将在以下两章加以评价——已可满足我们(主要是为了阐明观点)的目的。关于这些要求,首先可以指出两点:第一,对于我们的知识或我们的理性在某些领域可能有其局限性,它们都没有表现出任何自觉,或者说,它们都没有考虑,在这种情况下科学最重要的任务,可能就是找出这种局限性。下面我们就会知道,确实存在着这种局限性,它们能够部分地得到克服,譬如利用经济科学或“交换学”(catallactics),但是如果坚持以上四条要求,它们是不可能得到克服的。第二,我们发现,在支持这些要求的态度中,不仅缺乏对这些问题的理解,不仅没有考虑或解决这些问题,甚至令人不解地缺乏一种好奇心,丝毫没有想想我们的扩展秩序是如何出现的,它是如何得到维持的,假如破坏了创造并维持这种秩序的传统,会造成什么后果。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有些理性主义者会发出进一步的抱怨,对此我们几乎还没有给予考虑:资本主义的道德和各种制度,不但未能满足以上评论过的那些逻辑的、方法论的和认识论的要求,它甚至还给我们的自由,例如我们不受限制地“表达”自我的自由,加上了不堪承受的重负。

    对付这种抱怨不能依靠否定显而易见的事实,即我们着手写作本书时所依靠的真理——道德传统确实会让许多人有些负担感。不管是在这里还是在以下各章,为了回答这种抱怨,还得观察一下我们从承受这种负担中得到了什么,以及不这样做会有什么结果。我认为,实际上文明的一切好处,甚至包括我们的生存,都取决于我们不间断地愿意承担起传统的负担。这些好处固然不能使负担变得“合理”,但是改弦易辙只会造成贫困和饥荒。

    我不想一一清点或评论所有这些好处,也不想“记下主对我们的恩赐”,但是我可以在一个略有不同的背景下,再次提出一个也许最让人哭笑不得的好处——我这里想到正是我们的自由。自由要求允许个人追求他自己的目标:所谓自由的人,是一个在和平年代不再受其共同体具体的共同目标束缚的人。这种个人决定的自由之成为可能,是因为规定了明确的个人权利(例如财产权),并界定了每个人能够把自己所掌握的手段用于个人目标的范围。也就是说,为每个人都规定了一块公认的自由领地。这件事至关重要,因为拥有自己的东西,不管它多么少,构成了独立的个体得以形成的基础,它创造了能够追求具体的个人目标的特定环境。

    但是,一种普遍的臆断,即有可能取得这种没有限制的自由,却造成了混乱。这种臆断反映在出自伏尔泰之口的格言:“quand je peux faire ce que je veux,voila la liberte”(“自由者,可随心所欲之谓也”),反映在边沁的“每一条法律都是罪恶,因为每一条法律都是对自由的破坏”这种言论上(1789/1887:48),也反映在伯特兰·罗素的自由“就是我们实现自己的愿望不存在障碍”这种定义上(1940:252),以及无数其他文献上。然而这种意义上的普遍自由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个人的自由都会颠覆所有其他人拥有的无限自由,即不受限制的自由。

    因此,问题在于如何为所有的人保障尽可能多的自由。这可以通过用抽象规则对一切人的自由做出统一的限制加以保障,这些规则禁止对所有其他人(或由他们)实施任意的或歧视性的强制,禁止对任何其他人自由领域的侵犯(见哈耶克,1960,1973,以及本书第二章)。简言之,要用抽象规则代替共同的具体目标;政府的必要性仅仅在于实施这些抽象规则,以此保护个人的自由领域不受他人的强制或侵犯。所谓奴隶制,无非就是强制人们服从共同的具体目标,而服从共同的抽象现则(不管他们是否有负担感),则为最不同寻常的自由和多样性提供了空间。有时人们担心这种多样性会导致混乱,它威胁到和我们的文明联系在一起的相对秩序,其实更大的多样性却会带来更大的秩序。因此,和没有限制的自由相比,通过服从抽象规则而实现的自由,正如普鲁东所言,是“秩序之母,而不是它的女儿”。

    其实,没有理由期待习惯做法得到的进化选择会产生幸福。对幸福的强调是理性主义哲学家所为,他们认为,必须为人们的道德选择找出自觉的理由,所谓理性,也就是对幸福的自觉追求。但是,追问人们有什么自觉的理由采用自己的道德规则,就像追问人们有什么自觉的理由运用他的理性一样错误。

    不过不应忘记,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演化的秩序为我们提供的幸福,有可能等于乃至超过原始秩序为极少数人提供的幸福(这并不是说这种事是可以计算的)。现代生活中的许多“异化”和不幸有两个来源,其中一个主要影响到知识分子,另一个影响到物质丰富的全体受益者。前者是一个有关任何生活在不符合自觉控制这一理性主义标准的“制度”中的人进行自我完善的预言。因此从卢梭到福柯和哈贝马斯这些法国和德国的当代思想界人士,都认为异化存在于一切未经个人自觉的同意便把秩序“强加于”他们的任何制度之中;因此他们的追随者倾向于认为文明是不堪忍受的——根据定义,事情只能如此。其次,坚持利他主义和休戚与共的原始本能,使那些遵守扩展秩序中非人格化规则的人,不得不承受“坏了良心”这种如今十分流行的恶名。同样,取得物质上的成功据说会面对内疚感(或“社会良知”)。于是在物质丰富的环境里,不但有残留的贫困造成的不幸,而且有——在本能和狂妄的理性看来——同秩序格格不入而引起的不幸,因为这种秩序有着非本能的和超越理性的明确特征。

    “解放”和秩序

    在不像反“异化”的论证那般玄妙的层面上,是从文明的负担中获得“解放”(liberation)的要求——这些负担包括遵守劳动纪律、责任心、承担风险、节俭、诚信守诺,以及普遍规则对人类敌视陌生人、愿意同和自己相似的人同甘共苦的本能反应——这是对政治自由更为严重的威胁——加以约束引起的麻烦。因此“解放”虽然说起来是个新概念,就它摆脱传统道德的要求而言,其实也是一种很古老的现象。赢得了这种解放的人,将破坏自由的基础,允许人们做那些将文明赖以存在的条件摧毁贻尽的事情。一个例子是“解放神学”,尤其是南美洲天主教会中的这种货色。不过这场运动并不限于南美洲。人们到处在以解放的名义弃绝那些使他们能够达到目前的合作规模和程度的行为方式,因为根据他们的观点,他们也没有理性地认识到,和集中控制的做法相比,法律和道德规则对个人自由的某些限制,如何使一个更大的——而且是更自由的!——秩序成为可能。

    这些要求主要来自我们已经讨论过的理性主义的自由主义传统(十分不同于源自英国老辉格党的政治自由主义),它意味着自由不能和个人行为受到的任何普遍限制共存。从上述伏尔泰、边沁和罗素的言论中,都可以听到这个传统的声音。不幸的是,它甚至渗透到了英国“理性主义圣人”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著作中。

    在这些作者的影响下,大概尤其是在穆勒的影响下,我们只能以服从某些行为规则为代价才能享有使我们得以形成扩展秩序的自由这个事实,历来被用于为重返野蛮人所享有的“自由”状态的要求进行辩护,按照18世纪思想家的定义,这些野蛮人“尚不知财产为何物”。但是这种野蛮状态——其中包含着共同追求自己同胞的具体目标以及服从头领命令的义务或责任——很难被说成是一种自由状态(虽然它可能包含着从某些具体负担中得到解放的内容),甚至难以把它说成是一种道德状态。只有那些当人们根据自己的目标做出个人决定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普遍而抽象的规则,才担当得起道德之名。

    第五章  致命的自负

    传统道德无法满足理性主义的要求

    前面提到的四条要求——凡是没有得到科学证实的,或没有被充分理解的,或目的缺少充分说明的,或有些不为人知的后果的,都是不合乎理性的——十分符合建构论理性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的口味。这两种立场本身,都来自一种对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的机械论的或物理主义的解释,即来自对秩序的这样一种理解:只要能够掌握团体中的成员所知道的全部事实,人们就可以对一个群体进行安排或控制。然而扩展秩序不是、也不可能是这样的秩序。

    因此我愿意事先承认,传统道德和资本主义的大多数信条、制度和行为方式,都不符合这些要求或标准,而且——从这种有关理性和科学的理论的角度看——都是“非理性的”和“不科学的”。此外,正像我们也已承认的那样,继续遵守传统做法的人,他们自己通常并不理解它是如何形成或如何得到维持的,因此几乎无须奇怪,传统主义者有时为自己的做法提出的另一些所谓“证明”,往往十分幼稚(从而为我们的知识分子提供了猎捕的对象),并且与这些做法取得成功的真正原因无关。许多传统主义者甚至不愿意在那些根本无法提供的证明上费心思(这使知识分子可以指责他们是反智的或教条主义的),而是出于习惯或宗教信仰,继续奉行自己的做法。这并不是什么“新发现”。早在250年前,休谟就观察到了“道德规则不是我们的理性得出的结论”。然而休谟的话并不足以阻止大多数近代理性主义者继续认为——他们却常常把休谟引为同道,这实在令人莫明其妙——凡不是来自理性的东西,不是胡说八道,就是随意的偏见,因此他们继续要求找到理性的证明。

    不但传统的宗教信条,譬如对上帝的信仰,以及许多涉及性和家庭的传统道德(我在本书中不想讨论这些问题),无法符合这些要求,甚至我这里所关心的一些特殊的道德传统,私有财产、节俭、交换、诚实守信、履行契约,等等,也是如此。

    考虑到这里提到的传统、制度和信念不但不符合上述逻辑的、方法论和认识论的要求,而且社会主义者还经常根据另一些理由反对它们,情况看起来就更加不妙。例如奇泽姆和凯恩斯就把它们视为“陈腐的负担”,韦尔斯和福斯特则认为它们是与卑鄙的贸易和商业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见第六章)。它们还被视为异化和压迫的来源,“社会不公正”的来源,这是今天特别时髦的观点。

    这些反对意见得出的结论是,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的、得到了理性的改造和论证的道德,它符合以上要求,因而它不会成为一种陈腐的负担,一种异化的、压迫性的或“不公正的”力量,也不会和贸易沆瀣一气。不过这还仅仅是这些新定理的制定者——爱因斯坦、莫诺和罗素这些社会主义者,以及自称“不道德的”凯恩斯——为自己安排的伟大任务的一部分。还必须建立新的理性主义语言和法律,因为出于同样的原因,现有的语言和法律也不能符合这些要求(就此而言,甚至科学规律也不符合这些要求,见休谟,1739/1951;波普尔,1934/9)。因为他们自己已经不再相信道德有任何超自然的依据(更不用说语言、法律和科学了),但又仍然坚信必须有某种证明,于是在他们看来这项令人生畏的任务就显得更为迫切。

    人类因为按自己的设计建立起自己的世界而感到自豪,因为没有对它进行更好的设计而感到惭愧,既然如此,他现在便当真下手这样做起来了。社会主义的目标无异于对我们传统的道德、法律和语言重新进行全盘设计,以此为据,它要把阻碍着理性、完美、真正的自由和公证制度的旧秩序,以及断定为顽固不化的不合理状态,一扫而光。
    传统道德的证明和改进

    这种观点以及整个这项计划所依据的理性主义标准,说好听一点,是追求完美的建议,说难听了,不过是陈旧方法论中一些已经信誉扫地的原理,它们可能一直与被视为科学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但是和真正的研究毫不相干。在我们的扩展秩序中,一个经过了高度进化的复杂的道德体系,与受到建构主义、唯科学主义、实证主义、享乐主义和社会主义赞成的幼稚的理性理论同时存在。这样说并不是要反对理性和科学,而是反对这些有关理性和科学的理论,以及由此引起的一些行为方式。只要认识到按照这样的要求没有任何事情能得到证明,这一点就会变得显而易见。不但道德是如此,而且语言、法律甚至科学本身也是如此。

    许多不熟悉科学哲学内部最近的进展和争论的人,对于我所阐述的观点也适用于科学这一点或许会感到陌生。然而事实的确如此,不但我们目前的科学规律无法用建构主义方法论者所要求的方式加以证明,我们甚至有理由认为,我们终究会明白我们目前的许多科学猜测也是错误的。指导我们做得较我们过去的认识更为成功的观念,虽然可视为伟大的进步,但是从本质上说,它和它的先驱一样是错误的。我们从卡尔·波普尔那儿知道(19341959),我们的目标只能是尽量加快我们犯错误的过程。在这段时间里,如果我们抛弃所有当前不能证明为真的猜测,我们很快就会回到那些只相信自己本能的野蛮人的水平上去。然而这就是所有唯科学主义立场——从笛卡尔学派的理性主义到现代实证主义——所建议的事情。

    的确,传统道德等事情无法用理性加以证明,但是同样真实的是,任何可能的道德规则,包括社会主义者能够提出的那些规则,也无法用理性加以证明。因此,不管我们遵守什么规则,我们都不能根据要求去证明它们。由此可见,有关道德——或科学,或法律,或语言——的任何论证,都不可能合乎道理地转变成证明问题(见巴特利,1962/1984;1964,1982)。如果我们因为不知道理由,或因为我们无法提出符合要求的证明,就什么事情都不做,我们大概也就活不了多久了。

    这个证明的问题当然是一种无稽之谈,它部分归咎于一些错误的、前后矛盾的假设,它们来自我们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主流传统,有时可以追溯到远古。证明问题上的混乱,尤其是具体到我们主要关心的问题,也来自奥古斯特·孔德,他相信我们可以对我们的道德体系进行全盘改造,用一种完全出自建构的、经过证明的(或者像孔德本人说的那样,“经过证实的”)规则系统取而代之。

    这里我不想把传统的证明要求不恰当的原因一一开列清楚。不妨用证明道德观念的一种常见方式为例(它也适用于下一节的论证)。应当指出,像理性主义和享乐主义的伦理学那样假定,我们的道德的目的在于创造或追求某些特定的目标,只有在这个范围之内才能证明这种道德的合理性,这纯属无稽之谈。没有理由认为,在进化中得到选择的这些使人们能够养育更多人口的习惯做法,与创造幸福有多大关系,更不用说它受追求幸福的努力所左右了。相反,有许多事情表明,单纯以幸福为目的的人,会被那些想要保存生命的人所打败。

    我们的道德传统虽然不能按照要求的方式进行建设、证明或证实,不过对其形成过程却是可以部分地进行改造的,并且在从事这项工作时,我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理解它们所满足的需要。在我们这项工作能够取得成功的范围内,我们当然会要求自己在内部批判的基础上,通过一点一滴的改进以消除那些公认的缺陷。也就是说,通过分析其各个部分的相互协调和一致性,对系统做相应的修补,以此对我们的道德传统加以改进和修正(见波普尔,1945/1966;1983:29-30)。

    我们前面提到过的当代有关版权和专利的新研究,就是这种细小改进一个实例。另一个例子是,我们认为古典的(罗马法的)个人财产概念,主要是指我们可以用我们所喜欢的任何方式利用或滥用某种物体的排他性权利,但是它过分简化了为维护有效的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规则,因此一个全新的经济学分支成长起来了,它希望明确如何改进传统的财产制度,以便使市场发挥更为出色的功能。

    这种分析的第一步,包括对系统如何能够产生的过程进行所谓的“合理重建”。这实际上是一种历史的、甚至是自然史的研究,而不是去建构、证明或证实这个系统本身。它类似于休谟的追随者习惯于说的“猜测史学”(conjectural
    history),它能够让人理解为什么是这些而不是那些规则占了上风(但是绝没有忽略休谟的基本主张,即“道德规则并不是我们的理性得出的结论”,这一点常常不能得到足够的重申)。采取这种路线的,不但有苏格兰哲学家,还有一大批不绝如缕的文化进化研究者,从古罗马的语法学家和语言学家,到伯纳德·曼德维尔,经由赫尔德,再到贾姆巴蒂斯塔·维科[他有一种深刻的见解:homo
    non intelli-gendo fit omnia(“人变成了这个样子,但他并不理解这一过程”);1854:V,183],以及我们提到过的德国法律史学家如萨维尼,直到门格尔。门格尔是这些人中间惟一出现在达尔文之后的人,
    是他们全都致力于给文化制度的出现提供一种合理重构,一部猜测的历史或进化论的解释。

    在这个问题上我发现自己处境困窘,我很想说,最有可能对那些使文明得以成长壮大的道德传统做出解释的,必定是我本人这个行业的成员,即经济学家,他们是理解扩展秩序形成过程的专家。惟有能够说明分立的财产之类的因素之相关作用的人,才能解释为何这种行为方式,使遵守它的群体胜过了那些其道德更适合于达到另一些目标的群体。我这种取悦于自己的经济学同行的愿望有部分合理之处,假如他们中间没有那么多人受到建构主义的影响,这一愿望也许更为妥当。

    道德是如何产生的呢?我们的“合理重建”是指什么呢?我们在前面几章已对此做了概述。建构主义主张,正确的道德可以由理性加以设计和重建,除此之外,道德至少还有两个可能的来源。首先是我们说过的内在道德,即我们本能的道德(休戚与共、利他主义、集体决策,等等),由此产生的行为方式不足以维持我们目前的扩展秩序及其人口。

    其次是维持着扩展秩序的、演化出来的道德(节俭、分立的财产、诚信,等等)。我们已经知道,这种道德处在本能和理性之间,由于对本能和理性错误的两分法而变得含糊不清。扩展秩序依靠这种道德,因为它的产生事实上正是因为遵守其基本规则的群体,相对其他群体而言人财两旺。我们的扩展秩序和市场的奥妙,一个让社会主义者和建构论者栽跟头的奥妙是,和受人主宰的过程相比,我们利用这个过程能够认可发现的资源中得到更大的收获(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发现更多的资源)。证明这种道德的合理性,虽然不能以它使我们做到这些事情从而生存下来为据,但是它确实使我们生存下来了,这中间大概有些需要解释的东西。
    受事实知识引导的局限性;观察我们道德作用的不可能性

    存在着进行证明、建构或证实的可能性,这种错误假设的根源大概是唯科学主义。但是,唯科学主义的信徒就算知道了这一点,他们无疑也会倒退到他们陈旧的方法论中另一些要求上去,它与证明的要求有关,但并不严格地依赖这种要求。例如(再回头看看我们前面列举的要求吧)以下主张就会遭到反对:人们不可能彻底理解传统道德规则以及它们如何发挥作用;对这些规则的遵守并不服务于人们能够事先做出充分说明的目的;对这些规则的遵守会产生无法直接观察到的、因而也无法确定其是否有利的后果——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对它有充分的了解或预见。

    换言之,传统的道德规则无法满足第二、第三和第四项要求。可以看出,这些要求相互之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在指出它们不同的侧重点之后,仍然可以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所以为了简单地指明它们的相互联系,可以说除非人们事先知道并能充分说明自己行为的可观察的后果,不然人们就是不理解自己正在做什么,或自己的目的是什么。据说,如果行为是理性的,它就必须是考虑周全的和有预见的行为。

    除非用十分宽泛而肤浅的方式解释这些要求,使它们特有的实践意义丧失殆尽,譬如说,市场秩序可以理解的目的就是它引起了‘划造财富”这一有利的结果,否则遵守传统行为方式,如产生市场秩序的行为方式,显然不符合这些要求。我认为,参与我们讨论的任何一方,都不会根据如此肤浅的解释看待这些要求;不管是赞成者还是反对者,肯定都不会有这样的意图。我们承认,我们的传统制度并没有被人们所理解,它们不具有事先已得到说明的有利或不利的目的和作用,也许我们由此可以对我们的实际处境得出更为清晰的认识。而且这对于那些制度反而会更好。

    在市场条件下(就像我们的扩展秩序中的其他制度一样),出人预料的结果至关重要:资源配置是由非人格的过程完成的,这在个过程中,为了自己的目标(它们本身也常常十分含糊不清)采取行动的个人,确实不知道而且不可能知道他们相互交往的净结果。

    以如下要求为例:盲目地(即缺乏理解)顺从或采取行动是不理性的,一个有目的的行为,对它的意图和后果不但必须做到事先有充分的了解,而且它们还必须能够被充分地观察到,并且是最为有利的。现在我们用这种要求来衡量一下扩展秩序的概念。当我们在产生这种秩序的广阔的进化架构内思考这一秩序时,上述要求的荒谬之处昭然若揭。导致这种秩序本身的创立、使某些行为方式压倒另一些行为方式的决定性作用,是早先的个人行为很久之后才产生的结果。对于这种作用于群体的结果,早先的个人几乎不可能有所了解,即使早先的个人能够知道它们的作用,在他们看来这种作用也很可能没有任何益处,不管后来的个人有什么想法。对于后来的个人而言,没有理由认为,他们为了搞清楚自己遵守其行为方式的群体为何比其他群体更加繁荣兴旺,他们的全体成员(或任何哪个人)就应当对历史——姑不论进化论的知识和经济学——以及必须知道的一切事情具备充分的知识,虽然有些人无疑总是擅长于为当前的或当地的行为方式找出各种理由。许多演化出来的规则,为扩展秩序中更大的合作与繁荣提供了保障,它们有可能全然不同于任何能够预见的事情,甚至有可能在这一秩序的进化过程中,迟早会让某些人产生反感。在扩展秩序中,在每个人为达到自己的目标而必须做什么上起决定作用的环境,显然包含着其他许多素不相识的人就采取什么手段以达到他们自己的目的而做出的不为人知的决定。因此不管是在这一过程的哪个时刻,个人都不能根据自己的目的,对逐渐形成秩序的规则的功能进行设计。只是到了后来,我们才有能力以回顾既往的方式,从原理上对这种形成过程做些不尽完美的解释(见哈耶克,1967,前两篇论文)。

    在英语和德语中,没有现成的词汇可以用来准确地表明,扩展秩序或它的作用方式与理性主义者的要求相悖。惟一一个恰当的词——“超验”(transcendent)——已经被人糟蹋了,这使我在使用它时迟疑不决。不过按其字面含义讲,它的确是指那种大大超出我们的理解力、我们的愿望和意图、我们的感知范围的现象,即协调和生成知识——没有任何一个大脑或组织能够拥有或发明这种知识——的现象。就其宗教含义而言这一点十分明显,例如我们在《主祷文》中见到的祈求,“让你的意志(也就是说,不是我的意志)贯彻于人世,一如它贯彻于天国”,或者如福音书所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约翰福音》,15:16)但是一种更为纯粹的有序化,即纯粹自然主义的有序化(不是来自任何超自然的力量),例如进化过程中的情况,却放弃了仍然存在于宗教中的泛灵论:有个惟一的(譬如万能上帝的)头脑或意志能够进行控制和建立秩序的观念。

    以此为根据否定理性主义的要求,会给一切类型的拟人说和泛灵论——因而也会给社会主义——造成重要的后果。假如个人活动在市场中的协作,就像其他传统道德和制度一样,是一个自然、自发和自我生成秩序的过程的结果,其目的在于适应任何哪个头脑都无法知道甚至无法设想的大量具体事实,那么显然只有一种幼稚的拟人说,才会要求这些过程是公正的,或要求它具备另一些道德态度(见第七章)。对一个运用理性的控制力量主宰某个过程的人,或一个倾听祈祷的上帝,提出这样的要求当然没有什么不对,但是对一个实际运行中的、非人格的自发生成秩序的过程,提出这样的要求却是十分不恰当的。

    在扩展范围大到已超出任何单个头脑的理解力和可能的支配范围的秩序中,统一的意志当然很难遵照某种具体的公正观,或按照公认的尺度,决定每个成员的利益。这不仅是因为拟人说有问题,也是因为“不论是对接受利益还是分配利益的人,并无原则可循(有人这样确定,有人那样确定);因为它取决于这种意志的物质内容,而这又取决于具体的事实,因此不可能存在普遍原则”(康德,1798:Ⅱ,6,注释2)。休谟和康德得出的结论,即自发性的发扬光大,必须使普遍规则得到全面贯彻的见解,从来没有被人驳倒过,而是仅仅被人忽略或遗忘了。

    虽然“利益无原则可循”(因此也不会产生自发的秩序),但是对能够带来扩展秩序的公正规则加以抵制的做法,以及指责它们不道德的说法,却是来自肯定存在一定的利益原则的信念,来自拒不承认以下事实的态度:扩展秩序是产生于一个竞争的过程,决定成功与否的是这个过程,而不是某个伟大的头脑、某个委员会或某个神主的认可,也不是因为它符合某种有关个人功德的公认原则。在这种秩序中,某些人取得的进展,是以另一些人同样真诚甚至值得称赞的努力归于失败为代价的。奖励并不是为功德而设(例如遵守道德规则。参见哈耶克,1960:94)。譬如我们在满足他人的需求时,可以不考虑他们的功德或我们能够满足这些需求的理由。正如康德所知,没有任何共同的功德标准,能够对不同的个人所面对的不同机会做出判断,因为他们有着不同的信息、不同的能力和不同的愿望。这后一种情况当然十分常见。可以让一些人占据优势的大多数发现,都是出人预料的,不管对胜利者还是失败者都是如此。个人行为的必要改进而导致的产品的价值,很难说是公正的,因为它们的必要性是由不可预见的事情造成的。如果公正是指符合对与错的先人之见、符合“公共利益”、符合过去已经获得的环境所提供的可能性,那么,进化过程向以前未知的领域的迈进不会表现出公正。

    对这种道德上具有盲目性的结果,这种与任何试错过程分不开的结果,人们抱有可以理解的厌恶,这使得他们希望造成一种相互矛盾的局面:既要消除对进化——即试错过程——的控制,又要用自己当前的愿望塑造进化。但是,因为这种反应而发明的道德,却提出了一些任何系统都无法满足的自相矛盾的要求,因此它们会成为冲突不竭的根源。一种状况由其性质所定,它的结果不可能取决于任何人的知识或能够得到的知识,如果徒劳地试图让这种状况变得公正,只能毁了这一过程本身的功能。

    对一个自然进化过程提出这些公正要求是极不恰当的,不但就过去已经发生的事情而言,而且就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而言,都是不恰当的。因为这一进化过程显然仍在进化之中。文明不但是进化的产物,也是一个过程;通过建立起普遍规则和个人自由的架构,它会让自己继续进化。这种进化不能用人们的需要加以支配,而且常常不会产生符合人们需要的结果。人们会发现一些过去没有实现的愿望得到了满足,其代价却是其他许多人的失望。虽然个人可以通过符合道德的行为增加自己的机会,但是由此产生的进化不会满足他的所有道德愿望。进化不可能是公正的。

    坚持让一切未来的变化符合公正,这无异于要求终止进化过程。进化率领我们前进,肯定会带来许多我们既不想要也没有预见的结果,更不用说那些对其道德属性所抱的成见了。不妨问一下,如果贯彻——譬如说——平均主义或贤能治国信条的权力,在过去被授予某种神秘的力量,那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人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件事会使文明的进化成为不可能。因此,罗尔斯的世界(罗尔斯,1971)绝对不可能变成文明世界:对于由运气造成的差异进行压制,会破坏大多数发现新机会的可能性。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我们会失去这样的信息,只有它们,作为我们生活环境中千万种变化的结果,能够告诉每一个人,为了维持生产或——假如可能的话——增加生产,我们必须做些什么。

    知识分子当然可以宣称已经发明了新的、更好的“社会”道德,它可以完成这项任务,但是这些“新”规则不过是重返微观秩序的原始道德这种一再犯下的过失,它们很难维持以宏观秩序为基础的千百万人的生命和健康。

    我们必须拒绝拟人说,因为它是错误的,但是这种思想不难理解。这样我们就看到了我们所驳斥的知识分子观点中积极的和令人同情的一面。人的发明精神在建立超越个人的结构上贡献如此卓著,个人在这种结构之内找到了一些重大机会,人们因此以为,自己可以像设计部件一样对整体进行精心设计,仅凭存在着这种广大的结构,就说明能对它们进行专门设计。虽然这是个错误,却是个高尚的错误,用米瑟斯的话说,一个“壮丽的……雄心勃勃的……崇高的……勇敢的”错误。
    目标不明:扩展秩序中行力的大多数目标都不是自觉的或深思熟虑的

    有些特殊的要点和问题,其中大多数都是对以上内容的深化,它们有助于澄清这些事情如何一起发挥作用。

    首先是我们的知识实际上如何产生的问题。大部分知识的获得——我承认,认识到这一点让我花了不少时间——并不是来自直接的经验或观察,而是来自一个对通过学习得到的传统进行筛选的不间断过程,它需要个人承认并服从那些无法用传统理性学说加以证明的道德传统。传统选择过程的产物,选择对象则是那些非理性的,或不如说是“未经证明的”信念。这些超出任何人的知识范围和意图的信念,有助于信奉它们的人繁荣兴旺(这与信奉它们的理由——例如宗教理由——没有必然联系)。这个形成了各种习俗和道德观念的选择过程能够加以利用的实际条件,较之个人能够认知的范围要大得多,因此传统在某些方面比人类理性更优越,或“更聪明”(见前一章)。这种重要的见解,只有那些极具批判精神的理性主义者才能认识到。

    其次是前面提出的那个与此密切相关的问题,即在行为规则的进化选择中,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什么。人类喜欢专注于立刻就能感受到的行为后果,但它们在这种选择中是不重要的;相反,在有长远作用的——凯恩斯嘲讽的正是这种长远作用(1971,C.W.:Ⅳ,65)——行为规则指导下做出的决定所导致的结果,才是选择的依据。正如前面的论证和以下讨论所示,这些结果主要依靠保障每个人私人领域的财产和契约规则。休谟早就指出过这一点,他写道,规则“并不是从具体的个人或公众在享用任何具体好处时所得到的功利或优势中产生出来的”(1739/1886:Ⅱ,273)。人们在采用这些规则之前,并没有预见到它的好处,虽然有些人会逐渐明白他们从整个体系中有何收益。

    对于我们前面的主张,即通过学习得到的传统起着“适应未知事物”的作用,必须给予不折不扣的理解。对未知事物的适应能力,是一切进化过程的关键,现代市场秩序在不断进行自我调整时所针对的事件,当然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全部掌握的。个人或组织在适应未知事物时可以利用的信息,肯定是不完整的,它们是由一些信号(譬如价格)经过环环相扣的众多个人来传播的,每个人都以不同的组合方式,传递着抽象的市场信号流。但是,整个行为结构倾向于利用这些局部的和零散的信号,适应任何个人都不知道或预见的条件,即使这种适应绝没有达到完美的程度。这就是这一结构得以生存的原因,也是利用这一结构的人得以生存和繁荣的原因。

    这种适应未知事物的自发产生秩序的过程,不可能为它特意计划一种替代方案。不管是人的理性,还是他内在的“善良本性”,都无法让人做到这一点,在面对因为先人一步找到了一些规则而开始扩张的竞争性群体时,为了维护自己,他只能服从那些他并不喜欢的规则——存在的只有这种严酷的必然性。

    如果是我们精心构筑了或正在自觉塑造这个人类行为的结构,那么我们只需要问一下每个人,他们为什么同任何特定的结构发生相互作用。然而事实上,那些专业研究者,甚至在经过了数代人的努力之后,发现解释这些问题是极为困难的,他们无法就具体事件有何原因以及能造成什么结果达成共识。经济学一项奇妙的任务就是向人们证明,对于他们自以为能够加以设计的事情,其实他们所知甚少。

    幼稚的头脑只能把秩序理解成有意安排的产物,在这种头脑看来,在复杂的条件下,通过分散的决定可以更有效地获得秩序和对未知事物的适应能力,以及权力的分化实际上会扩大全面秩序的可能性,未免是一种荒唐可笑的观点。但是,这种分权实际上使更多的信息得到了利用,这是否定建构论理性主义要求的主要理由。基于同样的理由,配置资源的权力以可以变化的方式分散在许多能够实际决定这些资源用途的个人手里——这种分散是通过个人自由和分立的财产做到的——才能使分散的知识得到最充分的利用。

    只有在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决定运用他的知识时,才有可能使任何个人所拥有的许多具体知识全部得到利用。没有任何人能够把自己的全部知识都传达给别人,因为许多他能够亲自加以利用的知识,是在制定行动计划的过程中才变得明确起来的。这种信息,例如了解到他能够获得的各种物资相对匮乏,会随着他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下着手具体的工作而出现。只有这样,个人才能够发现他在市场上应当寻找的,以及有助于他做到这一点的,是另一些人对他们在个人坏境中的发现所做出的反应。整个问题不仅仅在于利用现有的知识,还在于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多地发现有价值的信息。

    时常有人指责说,财产制度是一种自私的制度,因为它只让那些拥有一些财产的人受益,而且它当然是由得到了一些个人财富的人“发明”的,他们为了利益的独享,希望保护这些财富不受别人侵犯。的确,卢梭的忿怒,他关于正是自私和剥削的利益使我们身陷“枷锁”的断言,都有这些想法从中作祟。但是它没有考虑到,我们的整个生产规模变得如此之大,完全是因为我们通过各有其主的财产的市场交换过程,能够利用广泛分布的有关具体事实的知识,来配置各有其主的资源。市场是惟一已知的方法,它能够提供信息,使个人可以对他们直接有所了解的资源的不同用途的相对利益加以权衡,并且不管他们是否有此意图,他们能够通过利用这些资源,为相距遥远素不相识的个人的需求提供服务。这种分散的知识从本质上说只能是分散的。不可能被集中起来传递给专门负责创设秩序这项任务的某个权力机构。

    因此,分立的财产制度并不是自私的制度,它不是、也不可能是为了把财主的意志强加给其他人而“发明”出来的。相反,它的好处是普遍的,因为它把生产的支配权,从少数不管如何自负知识毕竟有限的个人那儿,转移给了一个过程,即扩展秩序,它使所有人的知识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因此使没有财产的人得到几乎和有产者同样多的利益。

    所有的人在法治下享有自由,并不要求所有的人都能拥有个人财产,而是要求许多人都能够这样做。我本人宁愿没有财产生活在一片其他许多人拥有一些财产的土地上,也不愿生活在一个全部财产“集体所有”、由权力机构安排其用途的地方。

    然而,这种观点也会受到批驳甚至嘲讽,说这是在为特权阶层的自私辩解。根据从物理学之类的领域中学来的解释有限因果关系的方法思考问题的知识分子,发现可以轻而易举地让体力劳动者相信,是资本的个人所有者的自私决定——而不是市场过程本身——在利用着广泛分布的机会和不断变化着的相关事实。根据市场价格进行核算的全过程,有时甚至被说成是资本家为了掩盖其剥削工人的行为而采取的阴谋诡计的一部分。然而这种批驳却没有顾及一再有人说过的论点和事实:某种可用于操纵全局的假定的客观事实整体,资本家是得不到的,就像社会主义者希望用来取代资本家的那些管理人员也得不到一样。这种客观事实根本就不存在,因此也不可能为任何人所用。

    第三,对行为规则的遵守不同于对某些事物的知识(各种人以各种方式指出过这种不同,例如吉尔伯特·赖尔对“知其然”和“知其所以然”的区分。见1945-46:1-16)。遵守行为规则的习惯是一种能力,它同某人的行为会有何种结果的知识极为不同。这种习惯行为应被视为理所当然,它是使自己适应或采纳一种模式的技巧,而个人对这种模式的存在几乎浑然不觉,对它的类属也几乎一无所知。然而,大多数人虽然无法解释或描述各种不同的模式,却能够意识到并使自己适应它们。因此,一个人如何对感知到的事件做出反应,起决定作用的不一定是他对自己行为结果的知识。因为我们经常没有、也不可能有这样的知识。既然我们无法获得这样的知识,要求我们应当具有这种知识,便很难说有任何合理之处;而且事实上,如果我们的所作所为,全让我们对这些结果确实掌握的有限知识来支配,我们的处境会更加可怜。

    大脑或思维中预先形成的秩序或模式,不仅不是一种使秩序得以确立的高级方式,甚至是一种很初级的方式。因为它肯定只能是一个整体系统中的一小部分,在这个整体系统中,更大系统的某些特征能够反映自身。人的大脑几乎根本不可能充分解释自身(哈耶克,1952:8.66-8.86),就像它不可能说明或预测众多人类大脑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样。

    第四,重要的一点是,许多个人根据不同的信息分散做出决定,由此产生的秩序,不可能由不同目标相对重要性的统一尺度来决定。这使我们十分接近于边际效用问题,我们将把这个重要问题放到第六章再做讨论。不过这里不妨一般性地谈谈扩展秩序造成的差异所带来的好处。自由包括与众不同的自由——在自己的领地上追求自己的目标;但是,不仅在人类事务的领域,无论是在什么地方,秩序需要以它的构成因素之间的差异为前提。这种差异可能仅限于其构成因素时空位置的差异,但是,除非一种秩序有比这更大的差异,它就是一种没有意义的秩序。秩序之所以可取,不在于它能保持一切因素各就其位,而在于它能够生成在其他情况下不可能存在的新力量。对有序化水平——即秩序创造并提供的新力量——更有决定性作用的,不是其构成要素的时空位置,而是它们的多样性。

    这方面的事例随处可见。想想遗传进化促进了人类婴幼儿期和童年期独特的延长这一现象吧,因为它能够产生极大的多样性,从而大大加快文化进化和人种的增加。虽然个人之间受生物学决定的差异,很可能要小于一些家养动物(尤其是狗)的差异,但是出生之后那个漫长的学习期,使个人有更多的时间去适应自己的具体环境并吸收自己生于其中的不同传统。使劳动分工、从而也使扩展秩序成为可能的技能多样化,要大大归功于这些不同的传统,而促进这些传统的则是人的各种天赋和偏好。然而,整个传统又是无比复杂的,不可能受任何个人智力的支配,因此除非让众多不同的个人吸收其不同成分,它便不可能得到继承。个体差异的巨大优势,在于它使庞大的群体更有效率。

    可见,个体差异增强了合作的群体的力量,使其超出个人努力的总和。协调的合作让独特的天赋发挥作用,而具备这种天赋的人若是被迫孤身一人为生存而奋斗,就会使它得不到利用。专业化造成并鼓励少数个人的发展,使他们独特的贡献足以养活自己,甚至能够超过另一些人为整体做出的贡献。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曾把威廉·冯·洪堡的一句名言写在他的《论自由》的书名页上,用这句名言说,文明就是“人类最为丰富的多样性的发展”。

    对这种差异或许起着主要作用的知识,远不是任何哪个人的知识,更不是某个发号施令的超级头脑的知识,而是从一个过程中产生的,在这个过程中,散布在千百万相互交往的个人中的。各不相同甚至彼此冲突的信念之间发生着实验性相互作用。人类表现出智力的提高,更主要的原因不是个人私有知识的增加,而是收集各种不同的分散信息的方式,这反过来又产生了秩序并提高了生产力。

    由此可见,多样性的发展是文化进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对于别人的价值,大多是由于他和别人有所不同。秩序的重要性和价值会随着构成因素多样性的发展而增加,而更大的秩序又会提高多样性的价值,由此使人类合作秩序的扩展变得无限广阔。假如不是这样,譬如说,假如千人一面,谁都不能和别人有所不同,劳动分工就会变得没有意义(也许只有不同地区的人除外),相互协作的努力不会带来多少好处,也不会存在建立任何强大或巨大秩序的前景。

    因此可以说,个人在能够自由加入复杂的合作结构之前,必须变得与众不同。进一步说,他们还必须结成一个性质独特的实体:它不仅仅是个总和,而且是一个结构,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有机体,在某些重要的方面又和它不同。

    第五,有个问题是,既然存在着所有这些困难和反驳,为什么还会有人提出这样的要求,要把人们的行为限制在一心追求已知的和可观察的有益目标上呢?这部分是小群体中本能的、谨小慎微的、小家子气的伦理学的残留物。在这种小群体里,取得共识的目标是以彼此相识的同伴的需要为转移的(即休戚与共和利他主义)。前面我曾说过,在扩展秩序中,休戚与共和利他主义只能以某种有限的方式在一些小团体中有可能行得通,而且,如果把整个团体的行为限制在这种行为上,会破坏其成员的协作努力。相互合作的团体的成员的大多数生产活动一旦超出个人知觉的范围,遵守天生的利他主义本能这种古老的冲动,就会实际阻碍更大范围的秩序的形成。

    一切道德体系都在教诲向别人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当然都赞扬利他主义行为,但问题在于如何做到这一点。光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我们都知道这会铺出一条什么道路。严格地只去做那些对具体的他人明显有利的事情,并不足以形成扩展秩序,甚至与这种秩序相悖。市场的道德规则使我们惠及他人,不是因为我们愿望这样做,而是因为它让我们按照正好可以造成这种结果的方式采取行动。扩展秩序以一种单凭良好的愿望无法做到的方式,弥补了个人的无知(由此也使我们——就像前面讨论的那样——适应了未知事物),因而确实使我们的努力产生了利他主义的结果。

    在一个利用广泛的劳动分工导致的更高生产力的秩序中,个人再也不可能知道他的努力是在为谁或应当为谁服务,他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那些他不认识但消费着他的产品的人或给他所提供的产品带来什么后果。这样一来,他根本不可能再用利他主义来指导自己的生产活动。即使我们仍可把他的动机称为利他主义,因为他的动机最终注定会给别人带来好处,然而它们有此结果,却不是因为他的目标或愿望就是服务于别人的具体需要,而是因为他遵守了抽象的规则。就这种新的意义而言,我们的“利他主义”非常不同于出自本能的利他主义。不再是被追求的目标,而是得到遵守的规则,决定着行为的善恶。遵守这些规则,在约束着我们大多数谋生活动的同时,也使我们能够贡献出一些超出我们具体了解范围的好处(同时它很难阻止我们把自己剩余的所得用于满足我们出自本能的愿望,做些可观察到的善事)。由于社会生物学家对“利他主义”一词系统的滥用,这一切已经变得晦暗不明了。

    要求人们的行为局限在一心追求已知的有利目标上,对此做出的另一种解释也值得一提。这种要求不仅是出自远古时代不明事理的本能,也来自赞成这种要求的知识分子所特有的一种品质——一种完全可以理解、但仍然是不攻自破的品质。知识分子特别急于知道,他们称之为自己“理智的产物”的思想,到底该用于什么终极目标。因此他们热切关注着自己思想的命运,他们非常不愿意失去对自己思想的控制权,尤甚于体力劳动者不愿意失去自己的物质产品。这种反应常常使这些饱学之士不愿投身于交换过程——为不可知的目标而工作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努力惟一可以辨认的结果,也许就是另一些人的利润。体力劳动者随时乐于承认,他的雇主的职责就是了解他的双手所从事的劳动最终会满足什么需求。而在一个服务或观念网络中相互作用的众多知识分子的产品中,一个知识分子个人的工作所占的位置却是不那么容易辨认的。受教育越多的人,越不愿意屈从于一些不可理解的指示——例如市场(尽管他们也在谈论“观念的市场”)。由此造成的结果是(也不是有意的),他们倾向于反对那些正可提高他们对自己同胞的作用的工作(他们没有理解的工作)。

    这种消极立场有助于进一步解释知识分子对市场秩序的敌视,以及他们更为亲近社会主义的原因。如果这些人更好地理解了抽象的和自发形成秩序的模式在全部生命领域所起的作用,大概这种敌视和亲近倾向会趋于消失;假如他们对进化、生物学和经济学有更好的了解,他们无疑会做到这一点。但是在面对这些领域的知识时,他们往往听不进去,甚至不愿承认存在着我们的头脑只能得到一些抽象知识的复杂事物。因为有关这类事物一般结构的单纯的抽象知识,不足以使我们有能力真正“建造”它们(也就是说,用已知的片断把它们拼装在一起)或预见到它们所采取的具体形式。它充其量只能指出在什么样的一般条件下——我们有时或许能够创造这种条件——许多这样的秩序或系统会自动形成。研究类似的复杂现象的化学家很熟悉这种问题,而那些习惯于根据少数可观察的事件之间的简单关系解释一切的科学家,通常并不了解这种现象。因此,这种人会情不自禁地用一种泛灵论的方式,把较为复杂的结构解释成设计的结果,并且猜测,在到处都找不到其设计者的“设计物”背后,可能有种神秘莫测的操纵力——例如统治“阶级”的某种阴谋。这又使他们更加不愿意在市场秩序中放弃对自己产品的控制权。知识分子中有一种普遍的现象:感到自己不过是隐蔽的——即便是非人格的——市场力量的工具,这简直就像是一种对人格的侮辱。

    他们显然没有认识到,他们以为资本家在支配着这一过程,其实资本家也是一个非人格过程的工具,他们也不清楚他们的努力的最终结果和目的,他们所关心的不过是整个结构中较高层次、因而范围也较大的事情。而且,想到他们自己的目标是否得到满足的问题要由这些人——只关心手段的人——的活动来决定,这件事本身就让他们生厌。

    未知事物的有序化

    英语中不幸缺少一个十分通俗的德语单词:Machbarkeit(可以办到的)。我有时突发奇想,说不定打造一个英语同义词,会对一项有益的事业有所贡献,这个词就是“makeability”——“manufacturability”(可以制造的)不十分恰当[我本人使用的“constructivism”(建构主义)也很难用“constructible”(可以建造的)来表示〕。我们可以用它来表示我们在本章和前一章所提出、评价和批驳的观点,即利用人类的智巧,能够让通过进化产生的事物变得更好。

    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事实上,我们能够让未知事物有序化,惟一的办法就是诱导它自己产生秩序。对于我们的自然环境,我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有时当然可以依靠自然界自发的有序化力量,却不能随意地为各种因素安排我们希望它们采取的秩序。例如,当我们引发产生结晶或新化学物质的过程时,我们就是在做这样的事情(见前一节以及补论C)。在化学中,甚至在生物学中,我们只能通过强化措施利用自发的有序化过程;我们能够创造出它们的运行的条件,但我们无法决定任何特定的因素会发生什么情况。大多数人造化学合成物都不是“可以建造的”,其意思是说,我们不能通过把构成它们的各种成分放在适当的位置上,把它们创造出来。我们所能做到的,不过是诱发它们的形成。

    为了启动能够协调超出我们观察范围的个人行为的过程,也必须遵循类似的方式。为了诱发一定的人际关系抽象结构自发地形成,需要我们提供某些非常一般化的条件作为保障,然后让每个成员在这个更大秩序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我们对这一过程所能够提供的最大帮助,就是让这些成员只服从必要的规则。我们希望其产生的结构越复杂,我们的这种能力受到的限制也会越大。

    一个发现自己在扩展秩序中处于一定的位置、只对自己身边的环境有所了解的个人,可以把这种建议用于自己的处境。他大概首先需要不断地对自己视野范围以外的事情进行探索,以便建立和维持创造了全面秩序的交流过程。当然,维持秩序内的交流,需要让分散的信息被许多彼此素不相识的不同的个人所利用,由此使千百万人的不同知识形成一个外展的或物质的模式。每个人都变成众多传递链中的一环,他通过这些传递链接收信号,使他能够让自己的计划适应并不了解的环境。全面的秩序由此变得具有无限的可扩展性,它自动地提供着有关日益扩大的手段范围的信息,而不是仅仅服务于特定的目标。

    前面我们思考过这些交往过程——包括具有必要而不断的价格变化的市场——的某些重要方面。这里只需补充和强调一点,除了协调当前的商品生产和服务供应外,同样的传统和行为方式还供应着未来,它们的作用不仅会表现为一种空间秩序,还会表现为一种时间秩序。各种行为不但适应在空间上相距遥远的另一些人,也会适应超出行为者个人预期寿命的事情。只有自称不道德的人,才会在捍卫政策措施时拿“从长远看我们终有一死”做理由。因为只有那些习惯于努力为子女和有可能根本见不到的后代提供需要的群体,才做到了日益扩展和兴旺发达。

    有些人被市场秩序的某些结果搞得心烦意乱,因此他们竟然忽略了一点:不管他们多么不喜欢甚至感到不可思议,这种秩序还是在现代世界的大多数地方占了上风,我们在这个世界里发现,千百万人民在不断变化着的环境中工作,为另一些他们大多数素不相识的人提供着物质手段,同时又在满足着自己的期待,因为他们自己也会得到同样素不相识的人所生产的各种商品和服务。即使是在最糟糕的时候,他们十有八九也会发现这些期待得到了证实。

    这样一个秩序,虽然远不是尽善尽美,甚至经常失效,但是它和人们特意让无数成员“各得其所”而创造出来的任何秩序相比,却能够扩展到更大的范围。这种自发秩序的大多数缺陷和失效,多是因为有人试图干涉甚至阻碍它的机制运行,或是想改进它的具体结果。这种干预自发秩序的企图,很少会造成符合人们愿望的后果,因为决定这些秩序的,是任何执行这种干预的人都无从知道的许多具体事实。譬如,为消除秩序内的成员因为随机性而造成的利益不平等而特意进行的干涉,有可能毁掉整体的运行,而与任何同它对立的秩序所能提供的机会相比,自发形成秩序的过程能够保证使这个群体中的随便哪个成员,在一个人人都可利用的更大的机会范围内,交上更好的运气。
    为何不知道的也是不能计划的

    前面两章把我们带到了何处?卢梭对个人财产制度的怀疑,变成了社会主义的基础,并且还在继续影响着我们这个世纪一些最了不起的思想家。甚至像罗素这样的大人物,也把自由定义为“实现我们的愿望不存在障碍”(1940:251)。至少在东欧社会主义经济明显失败之前,这些理性主义者广泛认为,中央计划经济不仅会提供“社会公正”(见下面的第七章),还能使经济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这种观点乍看上去似乎合情合理。但是它忽略了刚才讨论过的那些事实:任何人都根本不可能知道人们在这种计划中所能够动用的资源总和,因此对这些资源不可能进行集中控制。

    然而,社会主义者仍然不愿正视在让分散的个人决定符合那种自称为“计划”的共同的模式时遇到的障碍。一方面是自卢梭以来一直被等同于“道德”的我们的本能,另一方面是在文化进化中生存下来并限制着这种本能的道德传统,这两者之间的冲突,体现在如今经常做出的一种阵营划分上,一方是某些伦理哲学和政治哲学,另一方是经济学。关键不在于凡是经济学确定为有效的就是“正确的”,而在于过去一些被认为是正确的行为方式,经济分析能够阐明它们的作用——任何哲学,只要它不赞成使我们的文明陷入崩溃的痛苦和死亡,都会接受这种作用。因此,奢谈“公正的社会”而不仔细想想贯彻这种观点的经济后果,这根本就算不上是在关心他人。在经历了70年的社会主义试验之后,可以有把握地说,在从事过社会主义试验的地区——东欧和第三世界——以外的大多数知识分子,他们仍然自负地把可以在经济学中找到的教训置之度外,他们不愿意想一下,经常有人进行尝试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从来就没有产生它的知识分子领袖所设想的结果,这其中说不定会有某种理由。这些“知识分子”徒劳地追求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共同体,其结果是,他们先是把似乎无休止的“乌托邦”思潮理想化,然后是对它的幻灭——苏联,然后是古巴、中国、南斯拉夫、越南、坦桑尼亚和尼加拉瓜,这应当证明了社会主义或许有些不符合事实的东西。但是,这些一百多年前首先由经济学家做出解释的事实,一些人至今不予理会,他们沾沾自喜地站在理性主义立场上否定一种观点,即存在着某些事实,它们超越了历史背景,或对人类的欲望构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在这段时间里,在那些继承了曼德维尔、休谟和斯密的传统,从事经济学研究的人中间,不仅逐渐表现出对市场过程的理解,而且对于用社会主义取代这种过程的可能性,也日益持强烈的批判态度。这种市场方法的优越性与预期的情况如此不同,因此只能从回顾的角度,通过分析这种自发的形态本身来加以解释。人们在从事这项工作时发现,对资源进行分散的控制,通过个人财产进行控制,与集中管制所能做到的情况相比,可以导致产生更多的信息并使其得到利用。要想对超出任何中央权力视野之外的范围进行命令和控制,必须让那些能够对可见的和潜在的资源做出计算的地方管理者,也要做到随时了解这些资源不断变化着的相对重要性,然后把相关的全部准确细节及时通知某个中央计划当局,使它能够根据它从另一些地区或地方管理者那里——他们当然也会在获得和传递这种信息上面临同样的困难——得到的全部另一些不同的具体信息,告诉他们该做些什么。

    一旦我们认识到这个中央计划当局所承担的是什么样的任务,我们就会明白,它必须发出的命令不可能是来自地方管理者视为重要的信息,而是只能通过明确控制着总量有限的资源的个人或团体之间的直接交易来决定。在描述市场过程时(从事这种描述的理论家通常并不想支持社会主义)惯于采用的虚拟假设造成的后果是,所有这些事实(或“数据”)可以被假定为是从事解释的理论家全部掌握的,这使整个问题变得含糊不清,结果造成了一些有助于维护各种社会主义思想的荒唐骗局。

    扩展的经济秩序是、也只能是由一种完全不同的过程形成的,它是从一种由演化而来的交往方式中产生的,通过这种方式而得到传递的,不是有关具体事实的无数报告,而仅仅是各种具体条件的某些抽象性质,例如有竞争力的价格,为了达成全面的秩序,必须使这种信息进入相互交流。这些价格传达着各个参与者在他们能够支配其用途的商品或服务中发现的不同的替代率或均衡率。任何一定数量的这种事物,都可以证明是处于均衡状态,或可以相互替代,不管是为了满足具体的人类需要,还是为了直接或间接生产能够满足这些需求的资料。竟然能够存在这样一个过程,更有甚者,它是在没有特意设计的情况下,由进化选择造成的,这固然令人惊奇,但是我不知道有谁试图反驳这种观点,或不信任这一过程本身——除非有人头脑简单地看待这种说法:不管怎么说,所有这些事实都能够被某个中央计划当局所掌握(关于这个问题,可参见有关经济核算的讨论,见巴贝奇,1832;戈森,1854/1889/1927;皮尔森,1902/1912;米塞斯,1922/1981;哈耶克,1935;拉特兰,1985;罗伯茨,1971)。

    当然,整个“集中控制”的思想就是混乱的。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单独的行使指挥权的头脑,总是存在着某个委员会之类的组织,负责为某项事业制定行动方案。虽然每个成员有时为了说服别人,援引一些对他们的观点有影响的具体信息,但是这个机构的结论并不是建立在共同的知识上,而是建立在根据不同的信息形成的各种观点之间达成的一致上。一个人所提供的每一点知识,都有可能使其他人想起另一些事实,他们是在得知一些过去他们并不知道的情况后,才意识到了这些事实的相关性。因此可以说,这个过程仍然是个利用分散知识的过程(因此也是一个鼓励交易的过程,虽然是采用了一种极无效率的方式——一种通常缺乏竞争并减少责任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把一些人的知识集中起来的过程。这个团体的成员很少能够相互说明他们的特定理由;他们主要是在交流他们从有关手头问题的个人知识中得出的结论。进一步说,那些思考相同境况的不同的人,他们所处的环境几乎很难说是真正相同的——至少就它涉及到扩展秩序中某个部门而不是仅仅涉及到一个多少自给自足的团体而言,事情只能如此。

    在一个扩展的经济秩序中,离开由竞争性市场形成的价格的指导,不可能对资源进行精心的“合理”分配,大概这方面最好的事例,就是将现有流动资本在能够增加最终产品的不同用途之间进行分配的问题。从本质上说,这是一个能够节约出多少正在增加的生产资源,提供给和当前的需要有冲突的遥远未来的问题。当亚当·斯密思考这种资本的个人所有者所面对的问题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典型性,他写道:“他能够把自己的资本用于哪些类型的国内产业呢,其中哪一种产品有可能最值钱呢?显然,处在自己环境中的个人所做出的判断,要比任何政治家或立法者为他做出的判断好得多。”(1776/1976)

    如果我们考虑一下这样一个问题,即在扩展的经济系统中,在惟一一个发布命令的权力当局统治下,对一切可用于投资的手段加以利用,那么第一个困难就是,没有哪个人能够知道这些当前可用资本的确切总量,虽然从投资如果超出或少于这个量,肯定会造成不同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差异这种结果的意义上说,这些资本肯定是有限的。这种差异不会自我修正,而是只能从发布命令的当局所发出的某些指令无法得到执行中表现出来,这或者是因为有些必要的货物并不存在,或者是因为缺少必要的辅助手段(工具、原料、劳动力),使提供的原料或设备得不到利用。任何必须予以考虑的量,都无法用调查或测算“既定”物品加以确定,而是只能由另一些人根据他当时具备的知识做出选择的可能范围来决定。要想使这项任务大体上得到解决,只能通过这样一些人的相互作用,他们能够通过当时各种条件对市场价格的作用,确定它们所揭示出的具体环境的相关性。譬如说,在这种情况下,现有“资本数量”就会证明,当现有“资本量”用于遥远的未来需求的份额,大于人们打算从现在的消费中节约下来以便为这种未来增加储备——即他们节约的愿望——的份额时,会发生什么事情。

    理解了信息(或事实知识)传递的作用,也就为理解扩展秩序敞开了大门。然而这些问题是十分抽象的,受到支配着我们教育系统的机械论的、唯科学主义的和建构主义的理性教条熏陶,因而倾向于对生物学、经济学和进化论一无所知的人,尤其难以领会这一点。我承认,从我在“经济学和知识”(1936/1948)一文中首次取得突破,通过认识到“竞争是一种发现的方法”(1978:23-34)和“知识的虚妄”,再到阐述我的信息分散理论,直到最后提出我的有关自发形态比中央管制更优越的结论,的确也花费了一段漫长的时光。

    第六章  贸易和货币的神奇世界

    对商业现象的鄙视

    对市场秩序的厌恶,并非全都来自认识论、方法论、理性和科学的问题。还有一种更晦暗不明的反感。要想理解这种现象,我们得步入这些相对合理的领域背后,看看一些更古老甚至更隐秘的东西:社会主义者在讨论——或原始人遇到——商业活动。贸易和金融制度时,产生的一些特别强烈的态度和情绪。

    如我们所知,贸易和商业对保密往往有重要的依赖,一如它依赖专业化或个人知识,金融制度就更是如此。例如在商业活动中,除了个人有时间精力上的风险外,特殊的信息使个人能够对他们在具体投资中的机会和竞争优势做出判断。只有当取得特定环境的知识使人得到的优势,足以抵消为此而付出的代价时,人们才值得追求这种知识。假如每个商人必须把如何以及在什么地方能够获得更好或更便宜的货物公之于众,使他的竞争者立刻就能效仿他,那么他几乎一点也不值得做这种事情——不可能出现由贸易而增加的利润。再者,大量有关具体环境的知识是说不清楚的,也是很难说清楚的(例如一位企业家对某种产品可能成功的预感),因此除了动机的考虑外,也不可能把它“公之于众”。

    根据并非人人都已知道并提前做了充分说明的信息——即恩斯特·马赫所谓“可观察的和确凿的信息”——采取行动,当然违反了前面讨论过的理性主义要求。此外,不确凿的事情,往往也是不可信甚至可怕的事情。[顺便说一句,不只是社会主义者惧怕——也许是出于不同的理由——贸易的环境和条件。伯纳德·曼德维尔说,“想想在异邦经历的艰辛和不测,想想我们得越过的浩瀚大海,我们需要忍受的不同气候,我们必须屈尊求助的各个民族,这种极可怕的前景”,让他也“不寒而栗”(1715/1924:I,356)。意识到我们得严重依赖我们无法了解或控制的人类努力,不管对于从事还是回避这种事的人,当然都是令人沮丧的。]

    自远古以来,在世界许多地方,这种担心和惧怕就使普通民众像社会主义者一样,认为贸易本身不仅和物质生产判然有别,不仅混乱而多余,不仅是一种方法上的错误,并且是令人生疑的、低俗的、不诚实的和可耻的。纵观历史,“生意人一直是普遍受到鄙视和道德诅咒的对象。……一个贱买贵卖的人本质上就是不诚实的……生意人的行为违背了存在于原始群体中的互助模式”(麦尼内尔,1981:35)。我记得艾里克·霍弗说过:“对生意人的仇视,尤其是史官的仇视,就像有记录的历史一样古老。”

    这种态度有诸多原因,也有许多表现形式。在早年的日子里,经常把商人拒之于社群中的其他人之外。遭此待遇者不限于他们。甚至一些手艺人,尤其是铁匠,被种田人和牧民怀疑为巫师,经常让他们远离村落。的确,不正是这些掌握“魔法”的工匠改变了原料的形状么?买卖人和商人的作为更是远甚于此,他们加入了一个完全处在一般人感觉和理解范围之外的网络。他们从事着改变货物价值这种无形转化的勾当。东西的数量没变,它满足人们需求的能力怎么就变了呢?买卖人或商人,即那些似乎造成这种变化的人,是处在看得见的、公认的、人们所理解的日常秩序之外,结果被排斥在既定的尊贵等级制度之外。因此,甚至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这样的人,一个多亏了贸易才取得领先地位的城市中的公民,也瞧不起生意人。后来,在封建状态下,商业活动继续被视为低人一等,因为至少在少数小城镇之外,当时的生意人和手艺人的生命和货物的安全,要依靠那些手握宝剑的人以及受到他们保护的道路。贸易只有在以军事为业的阶层的保护下才能发展,他们的本钱是强悍的体魄,所要求的回报是养尊处优的生活。这种态度,甚至在情况开始发生变化时,仍然会在维持封建制度的任何地方徘徊不去,即使是自治城市中富裕的资产阶级或贸易中心,也不愿反对这种态度。于是,甚至到了上个世纪末,我们听说日本的“造币者仍然是个不可接触的阶层”。

    想到商业活动经常笼罩在神秘气氛中,对生意人的鄙视就更容易理解了。“生意上的秘密”意味着有些人是从别人没有的知识中获利,这种知识往往同异邦的——甚至可能是令人憎恶的——习俗以及不为人知的国度,即神话故事和谣传中的国度有关,这就使它更形神秘。“Ex
    Nihilo nihil fit”(拉丁语:“无中不能生有”)或许已不再是科学用语(见波普尔,1977/1984;以及巴特利,1978:675-76),但是它仍能主宰常识。看上去没从事任何物质创造,只是把已经存在的东西倒腾一下,便“无中生有”地增加了现有财富,这样的活动,散发着一股子妖邪之气。

    物质努力、体力活动以及“额头上的汗水”,在强化这种偏见上想必也起到了被人忽视的影响。强健的体魄,常用的日常工具和武器,既看得见又摸得着,甚至对于自己没有这些东西的人,也没有任何“神秘”可言。体力的付出和这方面的能力,其本身就值得赞扬和尊重——这种信念几乎不必等到封建时代的来临。它是小群体遗传本能的一部分,并且一直保留在农场主、庄稼人、牧民、武士甚至小房主和手艺人中间。人们能够看到农夫或手艺人如何增加了有用物品的总数——并且根据看得见的原因解释了财富和权力的差别。

    因此,体力上的竞争很早就已出现并受到人们的赞赏,原始人在争夺头领的地位和技能比赛时(见补论E),便逐渐熟悉了检验外在体力优劣的各种方式。但是随着知识,另一些参与者不具备、而且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也不可能具备的知识——它不是“公开的”或看得见的——成为一个竞争因素,于是,熟悉的因素和公平意识消失了。这种竞争威胁着休戚与共的状态和对共同目标的追求。当然,从扩展秩序的角度看,这种反应表现得十分自私,或者说是一种形式奇特的小群体自私行为,它让群体的休戚与共压倒了个人幸福。

    这种情感在19世纪依然十分强烈。因此,当托马斯·卡莱尔这位对上个世纪的文人影响甚大的作家发誓说“只有劳动是高贵的”(1909:160)时,他显然指的是体力劳动,甚至是重体力劳动。他和卡尔·马克思一样,认为劳动才是财富的真正来源。这种特殊的情感如今可能正在衰退。我们出于本能,仍然很看重人类强健的体魄,但是它和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在人类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已经变小了,如今在这里表现出的能力,常常不再是指体力,而是指法律上的权利。当然,我们仍然缺不了一些十分强壮的个人,但是他们正在成为各种日益缩小的专业团体中不断增加的成员中的一类。只有在原始人中间,四肢发达还能说了算。

    无论如何,货物交换和交易、更复杂的贸易形式、对各种活动的组织和领导,以及为了卖钱获利而转移现有货物,像这样一些活动,依然并不总是被人视为真正的劳动。许多人仍然难以同意,生活和享受的物质手段现有供应量的增加,在更大程度上是取决于改变物品相对数量和价值的物品流动,而不是把一种有形物质转变成另一种有形物质。也就是说,市场过程虽然是在和物品打交道,但它只是让它们流动起来,并不增加(不管说些什么还是就事论事)它们的外在数量。市场传递有关它们的信息,而不是生产它们,传递信息所起的关键作用,脱离了那些受机械论或唯科学主义习惯支配的人的视野范围,因为他们只认可和有形物体有关的事实信息,却不考虑不同物品的相对匮乏在决定价值上发挥的作用。

    这儿有件滑稽事: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并不从肤浅的物欲熏心的角度——即从物品的物理数量的角度——思考经济事务,而是受价值核算的引导,也就是说,他们考虑的是人们对这些物品的需要,尤其是成本价格差,即利润。恰恰是这些人,习惯上却被人斥为物欲熏心的人。然而正是对利润的追求,使从事这种事的人不考虑他所认识的个人的具体需求的物质数量,而是考虑他们能够为总产出做出贡献的最佳方式,这个总产出则是无数素不相识的个人分别做出努力的结果。

    经济学在这儿还有一个错误——一种甚至卡尔·门格尔的弟弟安东也在宣扬的观点,即“全部劳动产品”主要来自物质努力;虽然这是个古老的错误,不过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大概也像任何要对传播这种错误负责的人一样。穆勒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论财产”,第二卷,第1章第一节;《全集》,Ⅱ:260)中写道,“财富生产的法律和条件带有物质真实性的特征”,分配却“仅仅是个人类制度的问题。东西一旦在那里,人类不管个人还是集体,便可以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处置它们”,他由此得出结论说,“社会能够让这种分配服从它可以想出的无论什么原则”。穆勒在这里把生产规模作为一个独立于分配的纯粹技术问题来考虑,因此忽视了规模取决于对现存机会的利用,这是个经济学问题,而不是个技术问题。我们认为产量能够达到如此之大,是因为“分配”方式,即价格的决定作用。能够分配什么,取决于组织生产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中,取决于价格机制和分配。断言“东西一旦在那里”,我们就能够以我们喜欢的方式自由处置它们,是完全错误的,因为除非个人确信能够从总量中得到自己的一份,从而提供了价格信息,东西是不会在那里的。

    还有一个错误。就像马克思一样,穆勒也把价值完全当作结果而不是人类决策的原因。我们在下面详细讨论边际效用学说时,就会明白这种观点是多么荒谬——以及穆勒“关于价值规律,再也不存在有待现在或将来的作家加以澄清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的理论已告完成”(1848:Ⅲ,Ⅰ,第一节,见《全集》,Ⅱ:199-200)的说法是多么错误。

    贸易,不管是否把它视为真正的劳动,是通过头脑的努力而不是肌肉运动,不但为个人也为集体带来了财富。仅仅把物品换换手,就能为所有参与者带来价值收益,并且这未必意味着以别人为代价取得收益(或人们所谓的“剥削”),这无论过去现在都不是一看就能明白的事情。亨利·福特的例子经常被人用来说明追逐利润如何惠及大众的道理,以便消除各种疑虑。这个例子当然很生动,因为人们从中很容易看到,一个实业家如何能够把自己的目标定为直接满足许多人的需要,并且他的努力在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上也确实大获成功。然而这个例子也有不足之处,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提高生产率的作用是十分间接的,无法如此清楚地看到它的过程。譬如在生产金属螺钉、绳线、窗玻璃或纸张上的改进,受益者分布极广,因此也很难再具体察觉到其来源和效果。

    所有这些情况造成的结果是,不少人继续发现,和贸易有关的技巧很容易受到人们的贬低,即使他们没有把它归入巫术之列;或是认为这种技巧所依靠的不过是设套行骗或狡猾的心计。这样得来的财富甚至还不如猎人或渔民的运气,与明显可见的功绩(例如取决于体力付出的功绩)没有多少关系。

    但是,如果说这种“倒腾”出来的财富为厚道人所不齿,商人寻找信息的活动则真正引起了巨大的怀疑。涉及到贸易的运输,至少在做过耐心解释和论证之后,通常还能使民众部分地理解到它的生产作用。例如,只要指出不少东西只能通过把广泛分布在各地的物品集中在一起才能制造出来,即可纠正贸易只是在转移已有的物品这种看法。这些物品的相对价值并不取决于它们所包含的个别物质成分的属性,而是取决于在需要的地点全部现有的相对数量。因此,原料和半成品贸易是增加许多最终产品数量的前提,多亏了能够利用来自远方的原料(大概数量很小),才能把它们制造出来。能够用可以在某个地方找到的资源生产出来的一种具体产品的数量,有可能取决于只能从地球的另一头获得的数量很少的另一种原料(比如汞、磷粉甚至某种催化剂)。由此可见,贸易为物质生产创造了极大的可能性。

    这种生产力,甚至这种把各种供应品带到一起的过程,也得依靠不断成功地找到广泛散布在各地并且不断变化着的信息——这种观点虽然更难以把握,但是对于理解这个过程的人,这却是显而易见的事情:贸易通过这个过程创造并引导着物质生产,因为给生产确定方向的,是有关不同地方的不同物品相对匮乏的信息。

    存在于这种对商业活动持续不断的厌恶态度背后的主要原因,也许不过是一种简单的无知和观念障碍。然而它也同惧怕陌生事物的天性联系在一起:惧怕巫术和非自然因素,甚至惧怕知识本身,这要追溯到我们的起源,《创世纪》前几章中留下的无法消除的记忆——人类被逐出伊甸园的故事。一切迷信,包括社会主义在内,都在助长这种恐惧。
    边际效用和宏观经济学

    这种恐惧可能很强烈,然而它却是没有根据的。这些活动当然并非真的不可理解。如我们在前面几章所知,经济学和生物科学如今已对自组织过程做出很好的解释,并且我们在第二章和第三章,已经对它们的一部分历史以及在文明的兴起和扩展上发挥的有益作用,大概地勾画出了一个局部的合理重构(另见哈耶克,1973)。

    交换是生产性活动,它确实使现有资源为人类需求带来了更多的满足。文明如此复杂——贸易是如此有效——这是因为生活在文明世界中的个人的主观世界是如此不同。虽然表面上看令人费解,但是和无分你我、千人一面以及管制相比,个人目标的多样性确实导致了满足各种需求的更大的能力。同样令人费解的是,所以会有这种情况,是因为多样性使人们能够掌握和运用更多的信息。只有对市场过程做出清楚的分析,才能解开这些令人费解之处。

    价值的增加——这是交换和贸易的关键——当然不同于我们能够感知到的数量的增加。支配着物质世界的规律,至少那些唯物主义和机械论模式中的规律,在价值的增加这种现象中是不起作用的。价值表示某种物品或行为满足人类需求的潜在能力,并且只能通过不同的商品或服务对不同个人的相关(边际)替代品或等价物的交换率,在相互调整中加以确定。价值并不是物体本身所具有的、不涉及到它们与人的关系的属性或物质特性,它恰恰是这些关系的一个方面,它使人们在就这些物品的用途做出决定时,能够考虑到另一些人可能为它们的用途找到的更佳机会。价值的增加看起来只和人的目标有关,并且只有在考虑到这些目标时才有意义。门格尔对此有清楚的阐述(1871/1981:121):价值“是经济人对他们为了维持自己的生活和幸福而支配的货物之重要性所做出的判断”。经济价值表示的是物品满足一些形形色色的个人目标的能力不断变化的程度。

    每个人都有对自己所追求的各种目标进行排序的特殊顺序。这些个人排序很少为外人所知,甚至他本人也很难做到充分的了解。千千万万的个人,他们处境不同,禀赋不同,欲望不同,得到的有关手段的信息不同,对于彼此的具体需要几乎一无所知,并且有着各不相同的目标范围,让他们的个人努力相互配合,依靠的是交换系统。随着个人展开相互合作,一个未经设计的、更高层次的复杂秩序的系统出现了,连续不断的物流和服务流被创造出来了,它使参与其中的数量极大的个人的主导期望和价值得到了满足。

    不同目标的不同排序,其多样性为这些目标所要争取的物质手段,建立了一个共同的并且是统一的、起中介或反映作用的价值尺度。由于大多数物质手段可用于许多重要性各不相同的目标,而不同的手段又经常能够相互替代,因此这些目标的最终价值便逐渐反映在手段价值的一个惟一尺度上,即价格,决定这种价格的,是手段的相对稀缺程度,以及在它们的所有人之间进行交换的可能性。

    由于不断变化的实际环境要求不断调整具体的目标,而为了给这些目标提供服务,又必须安排具体的手段。因此这两组价值尺度注定会以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比率发生变化。个人最高目标的各种排序,虽然各有不同,却会表现出一定的稳定性。而个人致力于生产的那些手段的相对价值,却要受制于让人摸不清头脑的不断变化,这种变化难以预测,其原因也是大多数人难以理解的。

    目标的等级划分可能是相对稳定的(这反映着许多人视为长期或“持久的”价值),而手段的等级划分却是变化无常的,这使不少理想主义者赞扬前者而鄙视后者。当然,为了不断变化的价值尺度而卖力,似乎也是令人生厌的。有些最关心终极目标的人,却经常违背自己的目标,竭力反对那些他们能够用来最好地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这大概是他们这样做的根本原因。大多数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必须追求那些无论对他们自己还是对别人而言仅仅是手段的东西。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在某一点上加入众多环环相扣的活动,这种活动在经过许多目标各有不同的中间环节后,最终会满足某种他不知道的、与他在时空上相距很远的需求。在大多数情况下,市场过程赋予当前的产品的符号,是个人能够得知的惟一事情。例如,在生产金属螺钉的某个环节上劳动的人,谁也不可能合理地确定,他所制造的某个螺钉,将在或应当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为满足人类的需要做出贡献。统计数字也无助于他搞清楚,在能够使螺钉(或任何其他类似的部件)得到利用的许多潜在用途中,应当满足哪些用途,不应当满足哪些用途。

    但是,手段的价值尺度,即价格,让人感到它是共同的或庸俗的,显然是因为它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而目标尺度则是各具特色,人言人殊。我们通过表明自己的特殊品味,或通过更为挑剔的品质鉴赏力,来证明自己的个性。然而仅仅是由于通过价格传递的有关不同手段之相对稀缺性的信息,我们才得以实现我们尽可能多的目标。

    这两种划定价值等级的方式之间的冲突,在扩展秩序中变得格外醒目,大多数人在这里的谋生方式是为素不相识的人提供手段,他们同样也从另一些素不相识的人那儿,获得他们达到自己的目标所需要的手段。这样一来,手段的价值尺度便成了惟一的共同价值尺度,这些手段的重要性主要不取决于使用某个具体物品的人所感受到的效果,而是来自它们可以随时相互替代。由于千千万万的个人有着形形色色的目标需求,这使人们无法得知其他人所需要的一件具体物品的用途(因而也无法得知别人所赋予它的价值)。手段的这种仅仅起工具作用的价值的抽象性,也使人们感到它们的价值是“人为的”或“不自然的”,因而对它产生鄙夷。

    对这种令人困惑甚至是惊恐的现象的充分解释,在100年以前就已被隐约发现,由于威廉·斯坦利·杰文斯、卡尔·门格尔和列昂·瓦尔拉的工作,特别是门格尔之后的奥地利学派,发展成了人们所熟知的经济学理论的“主观主义”革命或“边际效用”革命,从而使它得到传播。如果以上各节的内容让人感到陌生甚至难以理解,这只能说明这场革命最基本、最重要的发现仍未得到普及。经济事件不能用以往的事件作为原因来解释,正是这一发现,使这些革命性的思想家把经济理论整合成了一个严密的体系。虽然古典经济学,或人们常说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已经对竞争过程、特别是国际贸易使国内合作秩序和国际合作相结合的方式做出了分析,但是只有边际效用理论真正使人理解到供应和需求是如何决定的,适应需求的数量以相互调整引起的稀缺程度是如何指导着个人。整个市场过程由此被理解为一个信息传递的过程,和个别接触相比,它使人们能够利用更多的信息和技能。

    一种物品或行为的效用,通常被定义为它满足人类需求的能力,是因人而异的,这一现象如今看来如此明显,因此人们难以理解,那些严肃的科学家为何会一直把效用作为物品的一种客观、普遍甚至是可计量的属性看待。对不同物品对不同的人的相对效用可以做出区分,这个事实并没有为比较它们的绝对数量提供最起码的基础。即使人们在他们个人打算为不同的效用付出多少成本上取得了一致,但是“集体效用”并不代表一个可以发现的物品:它就像集体意识一样飘渺,充其量只能是个象征。我们时常断定,某件物品对别人比对我们本人更重要或更不重要,这个事实并没有提供任何理由让人相信,效用在人和人之间有客观的可比性。

    当然,从一定意义上说,经济学打算加以解释的活动,涉及到的不是自然现象,而是人。经济学的价值在于,它是根据物品在具体环境中满足需求的适宜程度,对物质事实做出解释。因此可以说经济学(我现在更乐意称之为“交换学”。见哈耶克,1973)是一门元理论,它是有关人们为解释如何最有效地为不同目标而发现和利用不同手段的理论的理论。在这种情况下无须奇怪,自然科学家在面对这样的论证时,时常发现自己处在一片陌生的领地上,或这些时常让他们吃惊的经济学家,更像是哲学家而非科学家。

    边际效用理论虽然是一项基本的进步,但它最初却隐而不彰。这一思想在英语世界里最容易看到的早期阐述是由杰文斯提出的,在他英年早逝之后,由于阿尔弗雷德·马歇尔这位支配着学院派的权威不愿意脱离穆勒的立场,也是由于杰文斯惟一的杰出追随者威克斯第德处在非学院派的位置上,使这种思想一直不被人理睬。这一理论在奥地利的共同发现者卡尔·门格尔算是比较幸运,他找到了两位极有才华的学生(庞-巴威克和弗里德里希·冯·维塞尔)继续他的研究并形成了一个传统,终于使这种现代经济理论逐渐以“奥地利学派”的称号得到普遍的承认。它强调了它所说的经济价值的“主观”性,从而为未经设计而从人类互动关系中产生的结构提供了一个解释范式。不过在过去40年里,因为要在假定为可计算的各种事物或统计数字中间寻找因果关系的“宏观经济学”的兴起,使它的贡献黯然失色。我承认,这些因果关系有时也许可以指出某些模糊的或然性,但是它们肯定不能解释引起这种或然性的过程。

    然而,由于这种认为宏观经济学既可行又有用的谬见(它大量采用数学,因而肯定会打动那些对数学一窍不通的政客,它也确实是和出现在专业经济学家中间的魔术表演最为相似的东西,这也鼓励了那种谬见),因此许多支配着当前的政府和政治的意见,仍旧是以对价值和价格之类的经济现象的幼稚解释为基础,这种解释徒劳地想把它们当作与人的知识和目标无关的“客观”现象。它无法说明贸易和市场在协调大量人员的生产努力中所发挥的作用,或是正确地估计到它的不可缺少性。

    在市场过程的数学分析中沾染的一些习惯,甚至经常让训练有素的经济学家迷失方向。例如,喜欢提“现有知识状态”,喜欢把在市场过程中活动的人所能利用的信息称为“数据”或“现有的”(甚至用“现有数据”这种词组),这种做法常常使经济学家假定,这种知识不但以分散的状态存在,而且它的总和可以由某个头脑加以利用。这掩盖了竞争是个发现的过程这一事实。一些对市场秩序的论述中作为有待解决的“问题”提出来的,其实根本不是市场中任何人的问题,因为在这种秩序中市场所依靠的起决定作用的实际环境,是任何人都无法知道的,问题不是如何利用作为一个整体的现有知识,而是如何让任何哪个单一头脑都不知道也无从知道的知识,以其散布在四处的形式,能够被许多相互交往的个人所利用——这不是行为者的问题,而是试图解释这些行为的理论家的问题。

    创造财富不仅仅是个物质过程,也不能用因果链来解释。对这种活动起决定作用的,不是任何头脑都能掌握的客观的自然事实,而是千百万种分散的不同信息,它们结晶为价格,以此引导人们进一步做出决定。当市场告诉一个企业家以某种方式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时,他既可以服务于自己的利益,也能为总量(以其他大多数人采用的相同计算单位为准)做出比他采用其他方式所能做出的更大的贡献。因为这些价格向市场参与者透露了全部劳动分工所依靠的关键性的随机条件:不同资源——不管它是生产其他产品的工具还是满足人类需求的工具——相互之间的实际可转换(或“可替代”)率。就此而言,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可以利用的量是没有意义的。这种有关不同物品之可用总量的“宏观经济”知识,既无可能也无必要,它甚至没有什么用处。对由大量不同的、有着形形色色组合方式的商品所组成的总产量进行测算的任何想法都是错误的:它们对人类的目标的等价物取决于人类的知识,并且只有当我们把物理量转化成经济量之后,我们才能着手评估这些问题。

    对产量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以及对生产特定数量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对具体资源分别有所了解的千百万个人,如何在不同的地点和时间,通过在各种可能性中做出选择,把这些资源组合在一起——如果对价格揭示出的不同要素的相对稀缺性无所了解,那么就这些可能性本身而言,没有一个能被称为最有效的。

    理解相对价格对资源最佳利用的决定性作用,关键的一步是李嘉图发现的比较成本原理。关于这个原理,路德维希·冯·米瑟斯正确地说,应当把它称为“李嘉图协作定律”(1949:159-64)。价格关系告诉企业家在什么地方收益会超过成本,因而把有限的资本投进特定的项目是有利可图的。这些信号把他引向一个不可见的目标,即远方不为人知的最终产品消费者的满足。

    知识分子对经济学的无知

    了解了贸易和有关确定相对价格的边际效用解释,是理解一种秩序的关键,而养活现存的人口数量全靠这种秩序。每个受过教育的人都应当了解这些事务。知识分子对这一问题普遍采取鄙视态度,却妨害了这种理解。因为边际效用理论所澄清的事实——即每个人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通过他的选择做出贡献,能够使满足共同体的需求成为他们每个人的独特任务——无论对原始人的头脑和盛行不衰的建构主义,还是对明确的社会主义,都是格格不入的。

    不夸张地说,这种观点标志着个人的解放。个人主义精神的发展要归功于技能、知识和劳动的分化(见前面第二、三章),而发达的文明就是建立在这种分化上。当代经济史学家如布罗代尔(1981-1984)已经开始明白,被人瞧不起的中间商钻营利润,然而正是他们,使现代扩展秩序、现代技术以及我们目前这种人口规模成为可能。不受群体精神的摆布而受自己的知识和决定指引的能力,就像这样做的自由一样,是理智发展的结果,而我们的感情依然不能彻底顺从这种理智。虽然一个原始群体的成员很愿意承认德高望重的头领更为高明,但是他们的同伴若是知道一种方法,不须明显费力就能得到别人只有辛勤劳作才能得到的东西,他们是会憎恨这个同伴的高明之处的。为了个人或私下的收益而隐藏和利用有利的信息,被认为是不光彩的,或至少是不够友好。专业化成为利用种类繁多的信息资源的惟一方式的时代已经很久了,这些原始的反应却依然如故。

    这种反应今天还在继续影响着政治意见和行为,阻碍着最有效的生产组织的发展,鼓舞着社会主义的错误希望。在为人类提供生活资料上,贸易的贡献一点也不比生产少,认为人类应当厚此薄彼,由此造成了一种非但无益,反而使政治态度受到歪曲的局面。

    对贸易作用的无知,最初是导致惧怕,在中世纪导致了不明真相的管制,在相对较晚的时代,它在更好的理解面前做了些让步,而现在这种管制却又以一种新的伪科学形式被复活了。它试图用这种形式为技术官僚操纵经济提供借口,而当它不可避免地失败之后,又助长了对“资本主义”的现代形式的猜疑。不过,当我们把注意力转向更深入的秩序形成过程时,事情似乎变得更糟了,因为这些过程,即支配着货币和金融的过程,比贸易更难以理解。

    对货币和金融的怀疑

    当面对发达文明中为贸易提供了基础的最抽象的制度时,因为不相信神秘现象而产生的偏见,达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这些制度对个人行为起着最一般、最间接、最遥远和最不易察觉的调节作用,它们虽然是形成扩展秩序不可缺少的,然而却倾向于隐匿自己的引导机制不被人察觉:即货币以及建立在货币上的金融制度。以货易货一旦被间接的货币交换所取代,易于理解的事情便消失了,由此开始了一个人与人之间的抽象过程,它大大超出了最聪明的个人的认知能力范围。

    货币,即日常交往中的“金钱”,在不被人理解的事物中莫此为甚,大概也和性一样,是最严重的非理性奇思怪想的主题。它同时既让人想入非非和困惑不解,又令人深恶痛绝。涉及到它的文献,很可能比讨论任何其他一个主题的都多;浏览这些文献,不免使人与那些作家产生共鸣,他们在很久以前便宣布,若论让人发疯,以这个主题为最,虽爱情也不能相比。《圣经》上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提摩太前书》,6:10)。不过有关它的矛盾心态大概更为常见:钱同时既表现为自由最强大的工具,又表现为最邪恶的镇压手段。这个得到最广泛接受的交换媒介,唤起了人们无法理解的过程给他们带来的一切不安,他们爱恨交加,热切向往它的某些作用,却又憎恶另一些与前者密不可分的作用。

    但是,货币和信用制度的运行,同语言和道德规则一样,是最抵制充分理论解释的自发秩序之一,并且仍然是专家中意见严重分歧的来源。甚至一些专业研究人士也不愿屈从于这样的见解:细节肯定会逃脱知觉的范围,整体的复杂性使人不得不满足于对自发形成的抽象模式的说明,这种说明不管多有启发性,也无力预见任何具体结果。

    货币和金融不只让研究者心烦。就像贸易一样,并且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它们仍然不断地让道学家们疑窦重重。这种普遍有效的工具,具有以最隐蔽的方式达到和操纵最大数量的各种目标的威力,道学家对它疑虑重重,自有其若干理由。首先,人们随时都可以看到许多财富在得到利用,而货币的用途对某个人自身或别人所产生的具体或特定的作用,常常是难以察觉的。其二,即便它的一些作用是可以察觉的,它也是既有可能用于行善,也有可能用来作恶。因此,它这种超乎寻常的用途多样性,使它对自己的主人非常有用,也使道学家对它生出更多的疑心。最后,运用钱财的技巧,以及由此带来的巨大收益,就像商业一样,好像脱离了体力劳动或公认的功绩,它甚至无须和任何物质基础打交道——例如“纯粹纸上交易”的情况。如果说,手艺人和工匠令人惧怕,是因为他们改变了物质的形状,生意人让人害怕,是因为他们把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属性变成了价值,那么钱商对一切经济制度中最抽象、最非物质的东西所做的改变,岂能不让人对他们产生更强烈的惧怕?这样我们就到达了一个过程的至高点,在这个过程中,可感知的和具体的事物日益被形成行为规则的抽象观念所取代:货币及其制度似乎是处在值得称赞的和可理解的创造性体力劳动的疆界之外,在这个王国里,对具体事物的理解力失效了,定规矩的是不可理解的抽象因素。

    因此这个问题既让专业人士困惑,也冒犯了道学家:他们都惊恐地发现,整个事情异乎寻常地膨胀,超出了我们所依靠的观察和控制事件过程的能力范围。好像一切都已失去控制,或者像德国人更为生动的说法,ist uns uber den Kopf gewachsen(脑袋不管用了)。这句和钱有关的话如此鲜活甚至夸张,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大概仍然有不少人相信,就像西塞罗在说到老卡托时(DE OFFOCIIS,Ⅱ:89)告诉我们的,放债如同杀人一样可恶。斯多噶学派的罗马追随者,如西塞罗本人和塞内加,对这些事情的确表现出更多的理解,但是对于由市场决定的贷款利息的流行看法,却很难说更令人满意,尽管这种利息在把资本引向最有生产力的用途上是如此重要。于是我们仍然听到“金钱关系”、“不义之财”、“贪得无厌的本能”以及“商贩”行为,等等(对所有这些现象的解释,见布罗代尔,1982b)。

    但问题并没有因为这些粗俗的诨名而消失。就像道德、法律、语言以及生物有机体一样,货币制度也是自发秩序的产物——并且同样易于受到变异和自然选择的影响。不过,在所有自发生长的形态中,货币制度的发展也是最不令人满意的。例如,几乎没有人敢说在过去70年左右的时间里,它们的功能已经有所改善,因为,一种一直建立在金本位上的、本质上自动运行的机制,在专家们的指导下,已经被任意的国内“货币政策”所取代。不错,人类从货币中得到的经验,为对它表示不信任提供了很好的理由,但这并不是因为普遍相信的理由。这样说吧,选择过程在这里受到的干涉,比任何其他地方都多:进化选择被政府垄断所阻碍,它使相互竞争的实验失去了可能。

    在政府的庇护下,货币体系已发展得十分复杂,但是在各种不同的手段中,几乎没有私人实验和选择得到允许,因此我们依然不十分清楚好货币应是什么样子——或它能好到什么程度。这种干涉和垄断也不是新近的发明:它的出现几乎和钱币被用作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一样古老。货币虽然是自由的人民相互合作的广泛秩序中不可缺少的要件,但几乎从它诞生之日起,政府就在十分无耻地滥用它,从而使它成了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中一切自我调整过程遭到扭曲的首要根源。政府管理货币的历史,除了少数短暂的幸运时期外,历来就是一部不断欺诈行骗的历史。在这方面,同在竞争中供应各自货币的任何私人机构所能做出的事情相比,政府一直表现得更加不道德。我在别处曾经建议——因此不打算在这里再做说明——假如取消政府对货币的垄断,市场经济也许会更能发挥它的潜力(哈耶克,1976/1978,1986:8-10)。

    不管情况如何,我们这里的主要问题,即对“钱上的考虑”不竭的反感,是建立在对货币作用的无知上,而正是这种作用,使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和市场价值的一般计算成为可能。要想让相互合作扩展到人的知觉范围以外,从而扩展到可确认的、能够当即视为机会扩大的现象范围之外,货币是不可缺少的。

    对利润的指责和对贸易的轻蔑

    我们这个时代的beau esprits(才子们)——即我们一再提到的、在前面几章已打过交道的知识分子——提出的反对,与原始群体中的成员的反对并没有什么不同。有鉴于此,我倾向于把他们的要求和愿望称为“返祖现象”。深陷在建构主义偏见中的知识分子,他们在市场秩序、贸易和货币中发现最该加以反对的事情是,那些生产者、商人和金融家,他们所关心的不是相识者的具体需求,而是对成本和利润的抽象计算。然而他们忘了——或是没有学过——我们刚才一再阐述的那些论证。正是对利润的关心,使资源有可能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它使能够从其他商业活动中获得的各种潜力有了最具生产力的用途。境界甚高的社会主义口号是:“为用途而生产,不为利润而生产”,从亚里士多德到伯特兰·罗素,从艾尔伯特·爱因斯坦到巴西大主教卡玛拉,我们发现它以不同的形式存在着(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还常常对此有所补充:这些利润是“以他人为代价”得到的)。这个口号暴露出一种无知,它不知道生产能力是如何由不同的个人使其成倍地增加,因为他们能够接触到不同的知识,而这些知识的总和是他们中间任何一个人也无法集中到一起的。企业家如果是在提供生产另一些工具的工具,而这些工具又会为另一些人提供服务,如此等等——也就是说,如果他是在服务于多种多样的最终目的,他在自己的活动中就必须超越已知的用途和目的。大多数生产者为了更有效地给他们不认识的人的需求提供服务,需要的只是价格和利润。它们是搜索工具,就像望远镜是军人、猎人、水手或飞行员扩大视野的工具一样。市场过程为大多数人提供着物质和信息资源,为了得到他们想得到的东西,他们需要这些资源。因此,那些在找出以尽量少牺牲其他目标的方式达到特定结果方面一窍不通的知识分子,却嘲笑别人对成本的关心,比这更不负责任的事实在不多见。获得巨大收益的重要机会和具体情况下需要付出的努力不成比例,知识分子被这种现象气得两眼发黑,其实只是因为有此机会,才使这种实验的努力成为可能。

    因此很难相信,凡是对市场有正确了解的人,会诚心谴责对利润的追求。鄙视利润是因为无知,是因为这样一种态度,如果我们愿意,我们可以赞赏禁欲主义者有这种态度,这世界的财富中微小的一点便可以让他们心满意足,但是如果以限制别人利润的方式来落实这种态度,却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因为这等于把禁欲主义强加于人,当然也是对一切人的剥夺。

    第七章  被毒化的语言

    言不顺,……则民无所措手足。 ——孔子

    语言是行为的指南

    贸易、人口流动及人口的增长和交融,不仅开阔了人们的眼界,而且使他们的语言变得丰富多彩。商人在旅行中不可避免地要遇到各种异域的语言,于是也就掌握了这些语言,不仅如此,他们还不得不思考那些关键用语的不同含义(即使仅仅为了不冒犯东道主,或不误解交易协议的条款),由此他们也了解了对最基本事物的一些新的不同观点。我现在要探讨的,是涉及到语言在原始群体与扩展秩序之间引起冲突的一些问题。

    所有人,无论是原始人或文明人,要想使他们的感知变得有条理,在一定程度上要依赖语言使他们赋予这些感觉信号的特性。语言不仅能使作用于我们感官的客体分为不同的物体,而且能使我们根据自己的期待和需求,对不同标记的无限多样性的组合进行分类。这种标记、分类和区别当然经常是含混不清的。更重要的是,语言的所有用法都含有许多关于我们所处环境的解释或推理。正如哥德所承认的,我们以为是事实的,其实已经是理论:我们对自己环境的“所知”,也就是我们对它们的解释。

    于是,在对我们的观点进行解释和评价时便出现了各种困难。例如,许多普遍认可的信念只是隐含在表示它们的用词或句子里,可能绝对不会成为明确的信念;于是它们也绝对不会有受到评判的可能,结果是,语言不仅传播智慧,而且传播难以消除的愚昧。

    同样,由于一套特定的词汇本身的局限性及它所具有的含义,要拿它来解释与它历来习惯于解释的东西有所不同的事物,也是很困难的。不仅用原有词汇解释甚至描述新事物是困难的,而且要想把语言以某种特定方式做过分类的东西再进行分类也不那么容易——特别当这种方式是建立在感官的内在特性之上时。

    这些困难促使一些科学家为他们所从事的学科创造新的语言。改革家,特别是社会主义者也受着相同动力的驱使,他们中的一些人也建议对语言进行精心改造,以便能够更好地让人们安分守己(见布洛赫,1954-1959)。

    鉴于这些困难,我们的词汇以及附着于其中的理论是至关重要的。只要我们是用建立在错误理论上的语言说话,我们就会犯下错误并使其长久存在。然而,对我们认识这个世界以及人类在其中相互作用仍然有着深刻影响的传统词汇,还有那些根植于这套词汇中的理论和解释,在许多方面一直是非常原始的。其中有许多是遥远的年代形成的,那时我们的头脑对我们感官所传达的东西,有着十分不同的解释。所以,当我们学会了许多我们通过语言而知道的东西时,每个词的含义会使我们误入迷途:当我们尽力要表达我们对某一现象的新的和更好的理解时,我们继续使用着含有过时含义的词汇。

    一个相关的例子是及物动词使无生命物体似乎具有某种思维能力。天真或无知的头脑,当它感觉到运动时,总是以为有生命存在,同样,当它以为存在着某种目的时,也总是设想存在着思维或精神活动。以下事实可以更好地说明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上,人类的进化似乎在每一个人类思维的早期发展中重复一次。皮亚杰在《儿童对世界的认识》一书中写到:“儿童最初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目的。”只是在第二个阶段,头脑才开始对事物的目的本身(泛灵论)和造物者的目的(造物论)加以区分。泛灵论的含义附着在许多基本的词语之中,尤其附着在那些表示产生秩序的现象的词语之中。不仅‘事实’本身,而且‘造成’、‘迫使’、‘赋予’、‘选择’以及‘组织’这些在描述非人格过程时必不可少的词语,仍然使许多人联想到人的行为。

    “秩序”一词本身就是一个明确的例子,在达尔文之前,它几乎被普遍用来暗指存在着一个行动的人。在上个世纪初,甚至像边沁那样有名望的思想家,也主张“秩序以一定的目的为前提”(1789/1887,《全集》Ⅱ,399页)。可以这样说,在19世纪70年代经济学理论的“主观主义革命”之前,对人类创造力的理解一直是受着泛灵论信仰的主宰。直到19世纪70年代,在对竞争中决定的市场价格的引导作用有了更清楚的理解之前,甚至,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也没有完全摆脱泛灵论的影响。甚至今天,除了对法律、语言和市场的科学研究之外,人类事务的研究仍然被一套主要源于泛灵论思想的词汇控制着。最重要的例子来自那些社会主义作家。人们越是仔细审视其作品,就越清楚地看到他们所做出的贡献,更多地是在保护泛灵论的思想和语言,而不是对其进行改革。以黑格尔、孔德和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传统将“社会”人格化为例,社会主义,以及它所理解的“社会”,实际上是历史上各种宗教(连同它们各自的“上帝”)所提出的对秩序的泛灵解释的最新形式。社会主义往往反对宗教这一事实也很难削弱这一点。社会主义者以为所有秩序都是设计的结果,于是他们得出结论说,秩序也能够由某个更高明的头脑加以改善。从这一点上讲,在埃文斯-普瑞查德《原始宗教理论》(1965)一书中初步阐述过的权威人物发明各种泛灵论的过程中,社会主义也应当占有一席之地。鉴于泛灵论的不断影响,在今天要同意克利福德的观点似乎仍为时过早。克利福德是位深刻的思想家,他早在达尔文时期就曾断言“除了人能够独立介入的情况之外,目的性已不再表示设计归功于有教养的人”(1879:117)。

    社会主义对知识分子和学者的持续影响在史学和人类学的描述性研究中也十分明显。布罗代尔就曾问道:“我们中的哪个人不曾讲到过阶级斗争、生产方式、劳动力、剩余价值、相对贫困、实践、异化、基础结构、上层建筑、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原始积累、辩证法、无产阶级专政……”(大约这些术语全是来自马克思或因为他而得到普及。见布罗代尔,1982b)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类谈话的基础并不是简单的事实陈述,而是对所讲事实的后果或起因的解释或推理。我们也尤其应当把一件事归因于马克思,即“社会”代替了马克思实际谈论的国家或强制组织。这是一种迂回的说法,它使我们认为可以用比强制更为温文尔雅的手段去支配个人的行为。当然,作为本书主题一直在谈论的自发形成的扩展秩序,几乎不可能像“作用于”或“对待”一个民族或一国人口那样,“作用于”或“对待”具体的个人。此外,“国家”或更为正确的“政府”一词,在黑格尔之前一直是普通的(或较为明确的)英语词,在马克思看来它们也直白而明确地包含权力的概念,而模糊的“社会”一词,却使他能够暗示社会的统治将确保某种自由。

    所以,正像智慧常常隐藏在字里行间,谬误也是如此。那些我们如今知道其错误的天真解释,以及那些常常不被赏识,但产生了极大作用的建议,通过我们使用的语言流传下来并影响着我们的决定。与我们的讨论尤其有关的是这样一个不幸的事实,即我们在谈到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的不同方面时所采用的许多词,都带有早期社会的误导性含义。实际上,包含在我们语言中的许多词都具有这样的特点,如果人们习惯于使用它们,就会得出一些对问题的冷静思考不可能得出的结论,即与科学论证相矛盾的结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写这本书时,我给自己下了一个自我否定的指令,决不用“社会”或“社会的”这样的词(尽管它们难免会不时出现在一些著作的标题和我所引用的别人的言论中,并且我有时也会让“社会科学”或“社会研究”这类说法继续存在)。尽管迄今为止我还没有用这些词,但是在这一章里,我希望通过讨论这些词以及其他有类似功能的词,来揭露隐藏在我们语言中的毒素,特别是隐藏在涉及人类相互作用和相互关系的制度和结构的语言中的毒素。

    本章开头处孔子那句相当简略的引语,也许是被保存至今的这种认识的最早表现。我最初看到的是它简化了的译文,这显然是因为中文里没有一个字或(一组字)来表示自由。但是以下这段话似乎正确翻译了孔子在《论语》(韦利译本,1938:XIII,3,171-2)中对任何一群有秩序的人的理想状态的描述:“If language is incorrect,……the people will have nowhere to put hand and foot”(译按:此译文显然来自《论语》中“……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一段,哈耶克只从中截取“言不顺”和“则民无所措手足”两句,似与孔子原意不十分相合。)我要感谢牛津大学的大卫·霍克斯先生,他为我经常引用的一句翻译有误的话找到了更为正确的译文。

    我们现在的政治语汇不令人满意的特点源自它们的祖先,主要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们由于缺乏进化的观念,认为人类事务的秩序是统治者完全了解的固定不变的一些人做出的安排,或者说,像从古代到社会主义的大多数宗教一样,是某个高明的头脑设计的产物。[任何人想寻找语言对政治思维影响的人,都会从德曼特(1978)那儿找到大量资料。在英语文献中,可以从科恩的著作(1931)找到有关隐喻语言设下的骗局的十分有益的讨论。但是就我所知,关于政治滥用语言的充分讨论出现在舍克(1973)和谢尔斯基(1975:233-249)用德语进行的研究中。我本人早些时候在我的(1967/78:71-97;1973:26-54;1976:78-80)中对这个问题也作了一些研究。]

    词语含混不清和协作系统的差别

    我们在其他地方曾试图澄清词义不明确所造成的混乱,诸如“天然的”和“人为的”(见补论A)、“遗传的”和“文化的”,等等,读者想必已经注意到,我一般情况下更喜欢用不太常用但更精确的概念“分立的财产”,而不是更为通行的说法“私人财产”。当然还有许多其他的含糊和混淆,其中一些更为重要。

    例如,在美国社会主义者盗用“自由主义”一词的做法中,就存在着一个巧妙的骗局。熊彼特对此作了恰当的阐述(1954:394):“一个或许不是有意为之的最高赞扬是,私人企业制度的敌人也认为盗用自由主义标签是明智的。”这一点也越来越适用于欧洲那些中间路线的政党,它们要么像在英国一样,打着自由的旗号,要么像在西德那样,自称自由主义政党,却又毫不犹豫地同明显是社会主义的政党结成联盟。我在25年前(1960,跋)就曾抱怨说,一个格莱斯顿式的自由主义者在把自己描述成自由主义者时,不可能不给人留下他信仰社会主义的印象。这也不是什么新发展:早在1911年,霍布豪斯就出版过一本题为《自由主义》而更确切地说应称为“社会主义”的书,而且很快又出版了一本书,题目是《社会公正的要素》(1922)。

    这一变化——一个也许已无法补救的变化——的重要性,使我们在这里必须把注意力集中在由广泛用于人类相互作用现象的名称所引起的含糊而混乱的语言上,这也符合本书的一般论题。在说明人类相互作用的不同形式方面,我们缺少恰当的用语,这不仅标志或反映着对于各种人类努力的协调过程,现有的知识极不恰当。这些概念实际上是如此不恰当,以至于我们在使用这些概念时,甚至不能明确界定我们正在谈论什么。

    我们不妨从普遍用来划分人类协作秩序的两个对立原则,即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谈起。这两个概念既具有误导性,又包含着政治偏见。它们本来是想对认识这些制度有所帮助,却没有告诉我们任何有关它们特点的东西。尤其是“资本主义”一词(卡尔·马克思在1867年仍不知道这个概念,并且也从来没有使用过)。只是因为桑巴特在1902年引起轰动的《现代资本主义》一书,才“爆发了一场作为社会主义的天然对立面”的政治论战(布罗代尔,1982a:227)。由于这个词让人想到一种为资本所有者特殊利益服务的制度,因此我们看到,它自然引起了这一制度的主要受益者即无产阶级成员的反对。资本所有者的活动使无产阶级得以生存并增加,从某种意义上说,实际上是资本所有者创造了无产阶级。不错,资本所有者使人类交往的扩展秩序成为可能,这也许导致一些资本家自豪地同意以此称呼他们努力的结果。然而它让人想到一种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利益冲突,这是个不幸的发展。

    一个表示合作的扩展经济秩序的较令人满意的名称,是从德语引入的“市场经济”一词。但是它也有许多严重的缺陷。首先,所谓的市场经济,在严格意义上讲并不真正是一个经济,而是大量相互作用的单个经济的组合。市场经济只具备这些单个经济的某一些而非全部明确特征。如果我们给这个由单个经济形成的复杂结构起一个名称,让人觉得它是一种人为的结构,就会造成人格化或泛灵论的结果,如我们看到的,这正是我们对人类相互作用过程的许多错误认识的来源,而要摆脱它们也是很难的。必须时刻记住,市场产生的经济并不真正像是人类特意设计的产物,它是一种结构,在一些方面与经济相似,而在其他方面,特别是就它不能服务于一个统一的目标序列而言,它与真正的经济有着根本的不同。

    市场经济一词的第二个缺陷是,在英语里它无法产生出一个便于使用的形容词,而这样一个表明具体行为是否适当的形容词当然是十分必要的。所以很久以前我就建议(1967/1978b:90)采用一个新的专门术语,一个从我们在许多类似情况下已使用过的希腊词根获得的术语。1838年,惠特利大主教提出用“catal-lactics(交换学)”作为解释市场秩序的理论科学的名称。这个提议不时地被重复提起,最近一次是由米瑟斯提出。从惠特利创造的这个词中很容易派生出形容词“Catallactic”,并已得到相当广泛的使用。这些词尤其吸引人,因为它们来自古希腊单词“kata-lattein”或“katatassein”,不仅指“交换”,而且指“允许进入社群”和“化敌为友”,这进一步证明古希腊人在这些事务方面的深刻认识(利德尔和斯科特,1940,参见“katallasso”一条)。因此我提议我们创造一个词“catallaxy(交换过程)”,用来描述我们通常称为经济学的这一学科的目标,并按照惠特利的做法把经济学称为“交换学”。这一发明的有用之处被我的一些更年轻的同行所证实,他们已经采用前一个术语。而且我相信,如果它得到更为广泛采用,将会真正有助于我们的讨论。

    我们的泛灵论词汇和混乱的“社会”概念

    这些例子十分清楚地表明,在对人类事务的研究中,交流的困难始于对我们想要分析的对象的定义和命名。理解方面的主要术语障碍是“社会”这一说法本身。这个概念比我们刚讨论过的其他术语都重要。这不仅由于自马克思以来,它一直被用来混淆政府和其他“制度”的区别。用“社会”一词来表示人类活动相互关系的不同制度,会错误地使人觉得所有这些制度都是一样的。有如拉丁语中源于socius的societas(社会)一样,它是这类词汇中最古老的一个,指的是彼此相识的同伙或同伴,同时它也被用来描述个人之间实际存在的状态和关系。按照通常的用法,它的前提或含义是,存在着对共同目标的一致追求,而这种目标只有通过自觉的合作才能达到。

    如我们所知,人类合作超越个人知识界限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这种追求的范围越来越不受共同目标的支配,而是受着抽象行为规则的支配;遵守这些规则,使我们越来越服务于我们素不相识的人们的需求,并发现与我们素不相识的人同样也满足着我们的需求。人类合作范围延伸得越广,这种合作的动机与人们心中关于一个“社会”中会发生什么的设就越不一致,“社会的”这个形容词也就愈加不是事实陈述中的关键词,而更像是一种古老的、现已过时的一般人类行为理想追求的核心。一方面是在一个特定团体中个人行为的实际特征,另一方面是个人行为(根据古老的习俗)应当如何的愿望,对这两者之间的差别的真正见识越来越少。不但以任何实际方式联系在一起的一群人都被称为“社会”,而且会得出结论说,任何这样一群人应该像一个原始的合作群体那样行动。

    所以“社会”一词已成为表示几乎任何人类群体的方便标签。这种群体的结构和结合在一起的原因都无需知晓——一个人们在不十分明白自己谈论什么时只图一时方便的用语。显然,一个群体,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全部人口,一个公司,一个协会,一个团体,一个部落,一个帮派,一个族群,或种族、宗教、运动和娱乐项目的成员,以及住在一个特定地方的居民,都是社会或能够构成社会。

    对于完全不同的形态,如个人之间有着不断接触的人组成的群体,和仅仅利用从漫长而无限延伸的贸易关系中产生的信号而把千百万人联系在一起的结构,冠之以相同的名称,这不仅在事实上造成误导,而且几乎总是包含一种隐藏的愿望,要用我们感情上所渴望的那种亲密伙伴关系去塑造这种扩展秩序。儒弗内曾很好地描述了这种对小团体的本能的怀乡病——“那是最早出现了人类的地方,是对他仍有无限吸引力的地方:但任何想把同样的特征移植到一个大社会的努力,都是乌托邦并会导致专制”(1957:136)。

    在这种混乱认识中被忽视的关键差别是,小群体的行为可以受一致同意的目标或其成员意志的引导,而同样作为一个“社会”的扩展秩序,它形成了一种协调的结构,却是因为其成员在追求不同的个人目标时,遵守着相同的行为规则。这些在相同规则下的形形色色的努力所造成的结果,当然会表现出少许特征,它们与拥有同一个头脑或想法的单个组织的特征或这个组织特意安排的特征相似。但是,用泛灵论的态度看待这样一个“社会”,或是把它人格化,赋予它一种意志、一种意图或计划,却会把人引入歧途。因此,看到一位严肃的当代学者声称,任何功利“社会”都一定会表现为不是“个人的多元化组合……而是一个伟人的体现”(查普曼,1964:153),这真是让人惴惴不安。

    模棱两可的概意——“社会的”

    “社会”这个名词尽管也对人产生误导,但和形容词“社会的”相比危害却要小一些,“社会的”一词或许已成为我们整个道德和政治词汇中最能引起混乱的说法。这件事仅仅发生在过去100年间,在这段时间里,“社会的”一词的现代用法及其影响迅速从俾斯麦德国传遍整个世界。在这个词使用最多的领域,它之所以不断传播混乱,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它不仅用于描述人类合作的不同模式产生的现象,如在一个“社会”中产生的现象,而且也用来描述促进和服务于这种秩序的各种形式。它从后一种用法越来越变成一种倡议,一种用理性主义道德取代传统道德的指令,并正在逐步取代“好的”一词,用来作为道德上正确的事物的名称。正如《新韦氏同义词词典》的恰当解释一样,由于这“特殊的歧义性”特点,“社会的”一词的实际含义与标准含义在不断地变换着,开始似乎是一个描述词,不知不觉中就会变成一个指令。

    在这一特定问题上,德语用法对美语的影响胜过对英语的影响,因为在19世纪80年代,一些被称作经济研究的历史或道德学派的德国学者越来越多地用“社会政策”代替“政治经济学”来命名对人类相互作用的研究。没有被这种新时尚冲走的少数人之一,利奥波德·冯·维塞后来评论道,只有那些“社会党时代”的年轻人,即生活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几十年的人,能够判断出当时将“社会”领域视为宗教替身的倾向是多么的强烈。最生动的表现之一是社会本堂牧师的出现。但是维塞坚持认为,“成为‘社会(主义)的’并不等同于成为好的或正确的,或‘在上帝眼里是正确的’”(1917)。关于“社会的”这一术语传播,具有启发性的史学研究,我们归功于维塞的一些学生(见我列出的参考文献,1976:180)。

    “社会的”一词目进入英语以来,它在用法上不同寻常的多样性在我们这里四处开花结果。在我们前面引用过的《方塔那现代思想词典》(布洛克等,1977)中,恰好是在“肥皂剧”(soapopera)这个词条后面,可以找到不下35条与“社会的”(social)一词结合在一起的一系列词组,从“社会行为”直到“社会整体”。与此相似,在R.威廉斯的《关键词》一书中,作者尽管用习惯上的“参见”方式把读者引向相应的条目,但是对于“社会的”这个词却没有遵循这一做法。很显然,在这里采用他的这一方法是行不通的,作者于是干脆放弃这一做法。这些例子导致我花了一点时间,把我所遇到的出现了“社会的”的情形全都记录下来,于是就产生了下面这份颇有教益的清单,它一共有160多个由形容词“社会的”限定的名词:

    核算 行动 调整

    管理 事务 协议

    时代 动物 呼吁

    意识 行为 存在

    机构
    原因
    特征


    追求更高地位者
    协定

    组成
    理解
    关注

    观念
    冲突
    良知

    意识
    思考
    结构

    契约
    控制
    信誉

    缺陷
    评论
    活动家

    决定
    需求
    民主

    性质
    发展
    范畴

    歧视
    弊病
    倾向

    距离
    责任
    经济

    目的
    实体
    环境

    认识论
    行为准则
    礼仪

    事件
    邪恶
    事实

    因素
    法西斯主义
    力量

    框架
    职能
    集结

    地理
    目标
    利益

    风度
    团体
    和谐

    健康
    历史
    理想

    牵连
    不适
    独立

    下层
    制度
    保险

    交往
    公正
    知识

    法则
    领导
    生活

    市场经济 医学
    移民

    理智
    道德观
    道德

    需要
    义务
    机遇

    秩序
    机体
    取向

    遗弃者
    所有制
    伙伴

    激情
    和平
    养老

    人物
    哲学
    幸福

    观点
    政策
    地位

    权力
    优先权
    特权

    问题
    过程
    产品

    进步
    财产
    心理

    等级
    现实主义
    领域

    法治国家 认可 改革

    关系
    补偿
    研究

    反应
    责任
    革命

    权利
    角色
    法则

    满足
    科学
    保障

    服务
    信号
    意义

    团体语言 团结 精神

    结构
    稳定
    立场

    身份
    斗争
    学者

    探讨
    调查
    体系

    才干
    目的论
    信条

    紧张
    理论
    思想家

    思想
    特征
    用途

    效用
    价值
    观点

    美德
    匮乏
    浪费

    财富 需求 工作

    工作者 世界

    这里列出的许多组台词的否定、批判形式用得更为普遍:于是“社会调整”变成了“社会失调”,“社会混乱”、“社会不公”、“社会失序”、“社会不稳定”等也是如此。

    只根据这份清单还不能断定,“社会的”一词是否因为具有如此多的不同含义,便成了一个毫无用处的交流工具。不过,它实际产生的结果却是显而易见的,这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它总是险恶地暗示一个我们在前几章已经知道被曲解了的概念,即扩展秩序的非人格化和自发的过程所成就的事情,实际上是人类有意创造的结果。第二,由此而产生的结果是,它要求人们重新设计他们从来没有设计过的东西。第三,它也获得了使它所限定的名词变得毫无意义的力量。

    从最后一个结果来看,它实际上已成为一些美国人所谓“黄鼠狼式修辞法”的最有害的例子,这一说法来自莎士比亚的“我能从一首歌中吸出悲哀,就像黄鼠狼吸空鸡蛋”(《当你喜欢它时》,Ⅲ,5)。就像黄鼠狼能吸空鸡蛋而不留任何痕迹一样,这些词也可以使它们所限定的任何词失去含义,而表面看上去却丝毫未损。当一个人不得不用一个概念,而同时又想剔除其中挑战其意识形态基础的所有含义时,就用这个狡黠的词去其锋芒。

    关于这一表达在现代美语中的用法,可参见最近马里奥·佩伊《黄鼠狼式修辞法:所言非所指的艺术》(1978),书中认为西奥多·罗斯福1918年创造了这一术语,从而表明70年前美国的政客就很有学问,然而,读者在该书中却无法找到“社会的”这一极为含混的语词。

    尽管对“社会的”一词的滥用是国际性的,但是,在西德这一词的滥用恐怕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西德在1949年颁布的宪法中采用了Sozialer Rechtsstaat(社会法治国家)一词,自此“社会市场经济”的概念就广为传播——但其含义肯定不是其倡导者路德维希·艾哈德所指(他曾在一次谈话中向我保证说,在他看来,市场经济不一定是被改造成社会的,作为社会的产物,它本来就已如此)。尽管法治和市场从一开始就是非常明确的概念,但是,限定词“社会的”却使这些词失去了任何明确的含义。德国学者从“社会的”一词的这些用法中得出结论,他们的政府在宪法上服从“社会国家的原则”(Sozialstaatsprinzip),这与悬置法制相差无几。同样,这些德国学者看出“法治国家”(Rechtsstaat)和“社会国家”(Sozialstaat)之间存在矛盾,便把“社会法治国家”(Soziale Rechtsstaat)写在宪法中以防不测——我或许可以说,这部宪法是由受到19世纪“国家社会主义”的创始人弗里德里希·诺曼启发的那些费边派糊涂虫写成的(梅耶,1972:8)。

    与此相类似,“民主”一词一直有非常明确的含义;然而“社会民主”不仅曾用来作为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出现的激进的奥地利-马克思主义的名称,而且现在在英国已被用来称呼费边社会主义的任何政党。但是,时下我们所称的“社会国家”用传统的词语表达却是“仁慈的专制”,以民主方式,即在保留个人自由的同时,实现这种专制所面临的非常现实的问题,则由于“社会民主”的图谋而荡然无存。

    “社会公正”和“社会权利”

    “社会的”一词最糟糕的用法,也就是将它所限定的词的含义破坏殆尽的用法,莫过于普遍使用的短语“社会公正”。尽管我已经对这个具体问题作过一些探讨,特别是在我的《法律、立法和自由》第二卷《社会公正的幻想》中作过一些探讨,但由于它在支持和反对社会主义的辩论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在此我至少必须简要陈述一下要点。正如一位比我更有勇气的杰出人士多年前坦率表述的那样,“社会公正”这一说法不过是“与人民民主同出一辙的语义骗局”(柯伦,1958:8)。这个概念使年轻一代的思想产生错乱已经到了令人担忧的程度,这可由一位牛津博士最近写的论文《社会公正》中得到证实,他在这篇论文中提到传统的公正观时,竟然用了“似乎还有一个个人公正的范畴”这种不同寻常的说法。

    我明白,这是在建议“社会的”一词适用于减少或消除收入差别的一切事务。但为什么称这种行为是“社会的”?或许由于它是一种确保多数地位,即出于别的什么理由希望增加选票的手段?似乎确实如此,但它也肯定意味着,给予我们的每一个“社会的”劝戒,都是在要求朝社会主义的“社会公正”再迈进一步。所以“社会的”一词的用意,实际上等于是在要求“分配公正”。然而这同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及同人口和财富的增长甚至维持,都是难以并存的。由于这些缺陷,人们逐渐把“社会的”称为维护“社会”的主要障碍。“社会的”实际上应被称作“反社会的”。

    如果人们认为个人的相对地位是公正的,他们就会对自己的经济状况感到满意,这十有八九是正确的。然而支持分配公正(即每个人都应得到自己道义上应得的份额)的整个思想,在人类合作(或交换)的扩展秩序中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可获得的产品(它的规模,甚至它的存在)都取决于在一定意义上与道义无关的产品分配方式。确定道义上的奖惩并无客观标准,其原因我们已探讨过。而且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要使一个大的整体适应有待发现的事实,要求我们接受“成功是基于结果,而非基于动机”(阿尔齐安,1950:213)。任何合作的扩展体制,必须不断适应其自然环境中的变化(包括其成员的生命、健康和力量);只有结果公正的变化才应当发生是一种荒谬的要求;它就像相信对这种变化精心做出的有组织的反应可以是公正的几乎同样荒谬。没有不平等,人类既不可能达到也无法维持其现有的人口数量,而这种不平等既不受任何审慎的道德判断的左右,也与这样的判断不可调和。发奋努力当然可以增加个人的机会,但只靠努力并不能确保收获。那些曾同样努力进行尝试的人,他们生出的妒嫉尽管完全可以理解,却是违反公共利益的。所以,如果共同的利益其实是我们的利益,我们就不能屈服于这种人类本能的愿望,而应该由市场过程来确定回报。除了市场以外,没有人能够确定个人对整个产品贡献的大小,也无法确定应该给一个人多少报酬,才能使他选择从事某些活动,能够为向所有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做出最大的贡献。当然,如果认为后者合乎美德,那么市场就能产生最道德的结果。

    一些没有任何可实现的内容的承诺,把人类分成了两大敌对群体。妥协的方式并不能消除这一矛盾的根源,因为对于在事实方面的错误认识,每一次让步只能产生更不可实现的期望。然而,一种反资本主义的伦理观仍在继续发展,其基础则是某些人的谬论,他们对创造财富的制度大加挞伐,而他们的生存恰恰是靠了这种制度。他们以自由的热爱者自居,对分立的财产、契约、竞争、广告业、利润甚至金钱本身统统加以谴责。设想如果他们的理由能够告诉他们如何安排人类的努力来更好地为他们固有的愿望服务,他们本身就对文明造成一个重大威胁。他们自以为自己的理性能够告诉他们如何安排人类的努力,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他们的内心愿望,其实他们自己构成了对文明的严重威胁。

    第八章  扩展秩序和人口增长

    国家繁荣最关键的因素是其居民数量的增长。 ——亚当·斯密

    马尔萨斯主义恐慌症:对人口过剩的担忧

    我一直在试图解释,尽管有来自我们的本能的反对,尽管存在着对自发过程中所有不确定的事物的恐惧和对经济的普遍无知,尽管在试图用所谓理性手段取得实际上是返祖目标的运动中,存在着所有这些陈腐的论调,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是如何演进的。我也坚持认为,如果这些运动在取消市场上果然大获成功,扩展秩序就会崩溃,许多人就会受苦受难甚至命归黄泉。不管你是否喜欢,目前的世界人口已经存在。摧毁他们的物质基础,以便取得社会主义者鼓吹的符合“道德”或本能的改进,无异于宽恕造成上亿人死亡并让其余的人陷入贫穷这种滔天大罪。(见我的1954/1967:208;和1983:25-29。)

    某些逐渐形成的行为模式、制度和人类相互作用的方式,以及它们所带来的好处,同人口规模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算不上是什么新发现。亚当·斯密最深刻的见解之一(1776/1976:31),就是“交换的力量为劳动分工提供了契机,因此分工的程度必然总是受制于这种力量的规模,或者换句话说,受制于市场的规模”;还可以参见他的《法理学讲义》(1978:582-586)中“关于劳动分工的两个残篇”。我们也已清楚地看到,那些采取了市场竞争做法的人,随着其数量的增长,会取代那些遵守着另一些习惯的人。遵照约翰·洛克在第二篇论文(1690/1887)中的类似主张,美国历史学家詹姆士·沙利文早在1795年就提到美国土著如何被欧洲殖民者取代,并且现在能让500个有头脑的人过上富足生活的地方,过去只能供一个原始人靠打猎在“饥饿中度日”(1795:139)。(那些继续主要以狩猎为生的美洲土著部落,也被来自另一个方向的人,即学会了农耕的部落所取代。)

    尽管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一套实践对另一套实践的取代常常伴着腥风血雨,却不一定总是需要这样。毫无疑问,地点不同,事情的过程也会有所不同,我们这里不可能一一详述,不过人们可以想像到事件的不同结果。可以说,在受到扩展秩序侵入的一些地方,那些采纳了新的做法,因而能够从已有土地上取得更多收获的人,作为对能够利用其土地的回报而向另一些居住者提供的东西(无需这些居住者做任何事,也无须“入侵者”使用武力),往往同他们通过辛勤劳作所能获得东西一样多,有时甚至更多。另一方面,自身极高的居住密度,也使更先进的人民能够抵御那些将他们从一片在以原始方式利用土地的时代就一直为他们所使用和必需的广阔土地上赶走的企图。许多这样的过程都在完全和平的条件下发生,当然,商业上有组织的人所具有的更强大的军事力量,往往会加速这一过程。

    即使市场的扩展和人口的增长可以完全通过和平的方式取得,但是见识广博和善于思考的人如今却越来越不愿意继续接受人口增长和文明兴盛之间的联系。相反,当他们思考我们现在的人口密度,特别是过去300年间人口的增长速度时,他们变得高度警觉,视人口增长的前景为噩梦般的灾难。甚至像弗莱(1967:60)这样一向明智的哲学家,也对朱利安·郝胥黎大加赞赏,因为“在人们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普遍认识到这一点之前”,他早就认识到了“人口增长是人类现在和未来幸福的首要威胁”。

    我一直主张社会主义是对人类现在和未来幸福的威胁,我的意思是,无论社会主义还是任何已知的市场秩序的替代物,都不能承受目前的世界人口。但是像刚才引用过的那种反对意见,往往是出自那些并不提倡社会主义的人,他们认为,既是如此大量的人口的制造者,又是这大量人口之产物的市场秩序,也对人类的幸福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现在显然必须来谈谈这个矛盾。

    人口增长会让全球陷入贫困,这一近代观念完全是错误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过于简单化的马尔萨斯人口论造成的;马尔萨斯的理论在他那个时代,为认识这一问题提供了合理的第一步,但是现代条件已使它变得毫无意义。马尔萨斯假定人类劳动力几乎可以被看做是同质的生产要素(即工资劳动者全有着相同的性质,他们全都从事农业,有着相同的工具和机会),这在当时的经济秩序下与事实相去不远(理论上的两要素经济)。对回报减少原理的最早发现者之一的马尔萨斯来说,这肯定说明了只要劳动者数量一增加,就会导致我们现在所称的边际生产率的下降,因此工人的收入也会随之下降,在最好的土地被合理划分成小块土地时尤其如此(关于马尔萨斯的两条定理之间的关系,见麦克莱利,1953:111)。

    然而,在我们一直讨论的变化了的条件下,情况便不再是这样了,这时的劳动力不再是同质的,而是种类繁多各有所长。随着交流的加强和通讯及运输技术的改进,人口的增长和就业密度,使劳动分工具有了优势,导致了迅速的多样化、差异化和专业化,使人们有可能开发出新的生产要素并提高生产率(见第二章、第三章及下文)。不同的技能,无论是天生的或后天获得的,都成了各具特色的难得的要素,常常在多方面互为补充;这使工人们值得去掌握那些能够得到不同市场价格的新技能。自愿的专业化是预期回报上的差别造成的。所以劳动可以造成回报的增加而不是减少。更为密集的人口也会采用一些在人口稀少的地方毫无用处的工艺技术,如果别的地方已经开发出这些技术,它们也可以通过引进而被迅速采用(假如能够得到所需资本的话)。与更多的人和平相处经常交往,即使仅有这样一个事实,也能够使可获得的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不再是同质的生产要素,因此马尔萨斯的结论也就不再适用。相反,由于进一步的分化,人口的增加现在可以导致人口进一步增加,不仅会在一个无法确定的时期内自我加速,而且是提高物质文明和(由于个性化)精神文明的前提。

    所以,带来生产率提高的,不仅仅是更多的人,而且是更加不同的人。人们变得强大,是因为他们变得如此不同:新的专业化的可能性(不十分取决于个人智力的提高,而取决于个人越来越多的差异)为更成功地利用地球资源提供了基础。这反过来又要求由市场信号机制所保证的间接互惠服务网络的扩展。由于市场揭示了出全新的专业化机会,两要素模式,连同马尔萨斯得出的结论,变得越来越不恰当。

    普遍存在的担心,即参与并促成了所有这些现象的人口增长,也会导致贫穷和灾难,主要是因为对一个统计计算的误解。

    这并不是否认人口增长可能导致平均收入的减少。但是对这种可能性的解释也是错误的——这一错误的原因就在于,将不同收入阶层中现有人口的平均收入同后来出现的更多的人口的平均收入混为一谈。无产阶级是额外增加出来的人口,如果没有新的就业机会,其人口也永远不会增长。出现平均收入的下降,仅仅是因为人口的大量增长一般会引起人口中较贫穷阶层而非较富裕阶层人数的增长。但是不能由此便得出错误的结论说,在这一过程中所有的人都会变得更穷。在现有社会中没有一个人必然变穷(尽管一些富人在这一过程中有可能被一些后来者取代,因而下降到一个较低的水平)。事实上,每个已经活在世上的人,都有可能更有富一些;但是由于在现有人口中又增加了大量的穷人,平均收入就有可能下降。一个不值一提的事实是,平均数的减少同所有收入群体人数的增加并不矛盾,但高收入人数的增长低于低收入人数的增长。也就是说,如果收入金字塔的底部的增加大于其高度的增加,增加了的总收入的平均数就会变小。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更为正确的结论:占数量多数的穷人从增长中获得的益处大于占数量少数的富人。资本主义创造了就业的可能性。它所创造的条件,使那些没有从父母那里获得维持自己及其后代的生存所需的工具和土地的人,可以从别人那里获得这些东西,当然这对双方都有利。这个过程使人们能够在贫穷中生存并繁衍后代,而如果没有生产性的工作机会,这些后代几乎很难长大成人并继续繁衍后代:这一过程使千百万人来到这个世界并使他们得以生存下来,而如果没有这个过程,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或者即使他们能够生存一段时间,也无力生育后代。就此而言,穷人从这一过程中获得了更多的好处。正如卡尔·马克思所言,“资本主义”创造了无产阶级:它使他们诞生并生存下来。

    所以,认为富人剥夺了穷人的东西,如果他们不用武力,这些东西本来是属于或至少可能属于穷人,这整个论点纯属无稽之谈。

    一个民族,它的资本储备规模,以及它为获得和交流信息而积累起来的传统和习惯做法,决定着该民族能够维持众多的人口。只有当那些从事着投资活动,在目前的支出和未来的回报之间架起一座桥梁的人,能够从这种行为中获得至少同他们将资本挪作它用一样的收益时,人们才会有工作,才能生产出各种物资和工具满足未知人口的未来需求。

    所以,没有富人——没有那些积累资本的人,穷人即使能够生存,也只会愈加贫穷,他们在贫瘠的土地上挣扎,每一次旱灾都会夺走他们尽力抚养的大多数孩子的生命。资本的创造比其他任何方式更大地改变了这种状况。由于资本家能够为了自己的目的雇佣别人,因此他这种养活他们的能力对双方都有利。当有些人能够雇佣别人,不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直接需要,而且是为了同无数其他人进行货物和服务的交易时,这种能力还会进一步增长。所以说,财产、契约、贸易和资本的运用,并非只对少数人有利。

    嫉妒和无知使人们认为,如果有人拥有超过了他当前消费所需的财富,这并不是什么功德,而是应当受到谴责。不过,认为积累这种资本只能以别人为代价的观点,却是退回到了一种毫无根据的经济观点,尽管在某些人来说似乎就是如此,而且它使人们无法正确理解经济的发展。

    问题的区域特征

    造成误解的另一个根源是,人们往往只从全球范围内考虑人口增长。人口问题必须被看做是区域性的,在不同的地区呈现不同的态势。真正的问题在于,特定地区的居民数量是否因为无论什么原因,总是比该地区的资源(包括他们可以用于贸易的资源)增长得更快。

    只要人口的增长是由于该地区人口生产力的提高,或是更有效地利用了他们的资源,而不是因为外部对这种增长的人为支持,就不必为此感到担心。从道德上说,我们无权阻止世界上其他地区人口的增长,正像我们没有义务援助这种增长一样。但另一方面,如果物质发达的国家对于像中非的萨赫勒这类地区的人口增长,不断给以援助甚至资金上支持,而这些地区的现有人口(更不要说增加的人口)在可预见的未来几乎不可能靠自身的努力生存,这就会造成道德上的矛盾。试图把人口维持在一个数量之上,使积累的资本无法不断地用于再生产,能够维持的人口数量就会减少。除非我们进行干预,这些人口只有在能养活自己时才会增长。发达国家通过帮助像萨赫勒那样的地区的人口增长,唤起了希望,造成了承担义务的条件,同时也就承担了他们迟早有可能放弃的重大责任。人类并非能力无限,承认自己力量的局限性,而不是凭着本能的冲动去消除遥远的不幸(不幸的是,他并不能提供多大的帮助),这可以使他更能接近于实现自己的愿望。

    无论如何,在同我们有关的可预见的未来,并不存在世界总体人口超出其原材料资源的危险,而且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假定,在这种情况发生之前,固有的力量便早已中止了这个过程。(相关研究见西蒙,[1977,1981a,1981b]、博塞鲁普[1981]、诺斯[1973,1981]、鲍尔[1981]以及我自己的1954:15和1967:208。)

    在除欧洲以外的所有大陆的温带地区,存在着广大的地区不但能够承受人口的增长,而且那里的居民仅仅通过增加土地居住密度并加强其资源的开发,也有望达到“西方”国家已经达到的普遍富足、舒适和文明的水平。在这些地区,如果人们想达到他们所追求的标准,其人口就必然增加。人口增长符合他们自身的利益,劝说他们减少人口,更不用说强迫他们这样做,不仅显得自以为是,道德上也难以成立。如果我们试图不加区别地养活世界各地所有的人口,也许会带来严重的问题,但是有些群体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来维持其人口的数量,外人反对他们的人口增长便是没有道理的。已经非常富裕的国家的居民,几乎没有任何权利要求“结束增长”(像罗马俱乐部或新近发表的《全球2000》所做的那样)或对憎恨这种政策的国家横加阻挠。

    在这种提议限制人口的政策中,包含着一些蛮不讲理的观点,例如发达民族应将仍由不发达民族居住的一部分地区变为某种自然公园。以为享受着乡村贫困生活的幸福的原始人,会愉快地放弃发展,不在乎它能给他们许多人带来的那些他们已经意识到的文明的好处,这种田园诗般的景象,纯粹是建立在幻觉之上。如我们所知,这些好处确实要求做出一些本能或其他方面的牺牲。但是欠发达民族必须自己独立地作出决定:是否值得为物质上的舒适和先进的文化作出这些牺牲。当然不能强迫他们进行现代化,但是也不能通过孤立政策阻止他们寻求现代化的机会。

    除了因穷人数量的增加迫使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重新分配收入的情况外,历史上还没有出现过由于人口增长而使其中已经达到不同水平的成员生活标准下降的事例。西蒙曾令人信服地指出,“不管现在还是过去,没有任何经验资料表明,人口的增长、规模或密度对生活水平造成了负面影响”(198la:18及他关于这个问题的主要作品1977和1981b)。
    多样性与差异

    差异是理解人口增长的关键,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关键问题稍加展开。人类的独特成就,即导致他的其他许多突出特性的成就,就在于他的差异和多样性。除了少数物种因为人类施加的人为选择而产生了具有可比性的多样性外,人类的多样性无与伦比。这是因为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人类发展出了向自己同伴学习的极为有效的器官。这使人类数量的增长在其历史发展的多数时期不是像其他物种那样受着自我限制,而是受到着自我激励。人口的增长呈现某种连锁反应的方式,土地居住密度越大,就越能给专业化提供新的机会,从而导致个人生产率的提高,这反过来又引起人口的进一步增长。此外,在这大量的人口中间,不仅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内在属性,而且形成了千姿百态的文化传统,他们强大的智力,特别是在其漫长的成熟期,使他们能够从中作出挑选。人类的大多数现在能够维持自己的生存,正是因为他们具有的高度的灵活性,因为存在着如此众多的不同个体,他们不同的天赋使他们能够通过吸收不同的传统所形成的无限多样性的组合,使他们彼此之间进一步各具特色。

    由不断增加的人口密度提供着新机会的多样性,从本质上说,是劳动、技能、信息、知识、财产和收入的多样性。这个过程既不简单也无因果关系,而且不可预测,因为在每一阶段,不断增加的人口密度仅仅创造了一些有待实现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被发现并迅速得到落实。只有当一些早期的人通过了这一阶段,并且其做法可以被他人仿效时,这一过程才会十分迅速地进行。学习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的,而且需要一个前提,即个人处境的丰富多彩,以及能够带来合作的群体和个人之间的交流。

    人们一旦学会了利用人口密度增加所提供的新机会(不仅由于分工、知识和财产,而且由于一些个体积累起新的资本形式而引起的专门化),这就会成为进一步增长的基础。由于多样化、差异、距离越来越遥远的交往和相互影响以及跨越时间的传播过程,人类已经成了一个独特的物种,它保留着一些有利于其成员进一步增加的结构特征。

    据我们所知,扩展秩序很可能是宇宙间最复杂的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已经非常复杂的生物有机体又获得了学习和吸收超越个人的传统成分的能力,这使他们能够一刻不停地适应不断变化的、包含着更复杂秩序的结构。人口进一步增长的暂时障碍被逐步冲破,人口增长为进一步的人口增长提供了基础,如此往复不已,便产生一个不断进步的累积过程,直到地球上所有肥沃丰饶的地区被同样密集的人口占用为止。

    中心和边缘

    当然会有走到头的时候,不过我并不认为,极令人惊惧的、导致“房间里只有站票”的人口爆炸,已经近在眼前。人口增长的故事现在也许已经接近尾声,或至少是就要进入一个新的层次。因为人口的最高速增长从未出现在发达的市场经济,而总是出现在发达经济的边缘,出现在那些不拥有能够维持自己生存的肥沃土地和设备,是“资本家”为他们提供了新生存机会的穷人中间。

    然而,这些边缘正在逐渐消失。而且几乎没有任何国家再进入这个边缘:人口增长的爆炸过程,大约在上一代就已经几乎波及到地球的每个角落了。

    因此,对于这样的推测,即过去数百年间人口无限制加速增长的趋势,会在未来无限期地继续存在,有充分的理由表示怀疑。我们可以希望并期待着,现在正进入扩展秩序的那些人,一旦他们用尽了剩余的机会,他们令人倍感担忧的人口增加,也会逐渐减速。毕竟非常富裕的群体并未呈现出这样的趋势。我们所知不多,因此不能说什么时候会到达这一转折点,但我们有理由假定,人口不可避免的无限期增长这种神话所编造出来恐怖景象,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会来到我们面前。

    我以为这个问题正在消失:人口增长率正在接近或已经达到顶点,不会继续提高,而是会下降。人们当然不能言之凿凿,但是,只要没有蓄意的介入刺激其增长,看来(即使还没有实际发生)人口增长会在本世纪最后10年的某个时候达到最高峰,此后便会逐渐下降。

    早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发展中地区人口的年增长率就达到了约2.4%的最高点,然后便开始下降,达到了目前2.1%左右的水平。而同一时期,较发达地区的人口增长率已开始下降。所以说,到了60年代中期,人口似乎已达到了空前的年最高增长率并开始回落(联合国,1980和科恩,1984:50-51)。正如科恩所说:“人类已经开始实施或体验到了支配着其所有同类的限制。”

    如果我们更仔细地考察一下处在发展中经济边缘的人口,就可能更容易理解这些运转过程。发展中国家那些迅速崛起的城市,如墨西哥城、开罗、加尔各达、圣保罗、雅加达、加拉加斯、拉各斯、孟买,其人口在短时间便翻一番甚至更多,老城中心被城市贫民窟或“市郊贫民区”所环绕。

    这些城市的人口增长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生活在市场经济边缘的人们尽管已从参与市场经济中获益(例如通过接受更先进的医疗、各种更有用的信息及先进的经济制度和行为方式),但还没有完全适应这种经济的传统、道德和习惯。例如,他们仍然有可能实践着市场经济以外的的生育习惯,如财富稍有增加,穷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生育一些后代,至少足够供其养老。这些旧习惯正逐渐地,在一些地方甚至是迅速地消失,这些边缘群体,特别是最靠近中心的群体,正在接受更有利于他们节制生育的传统。所以,不断发展的商业中心所以引人入胜,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它们提供了如何通过模仿使许多人达到自己愿望的模式。

    这些城市贫民窟本身就是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它们证实了早些时候提出的其他几个论点。例如,这些城市周围的农村人口并没有因城市贫民窟而减少;他们通常也从城市的发展中获益。城市为千百万人提供了生存机会,如果这些人(或其父母)没有移居到城市,他们就会死亡甚至不可能降生。那些移居城市(或城市边缘)的人所以被带到了这里,既不是因为城里人有着为他们提供工作和工具的慈悲心肠,也不是因为富有的乡村“邻里”善意的劝告,而是因为听信了关于同他们素不相识的另一些穷人(也许来自某个遥远的山区)的传言,这些人因为听说能够在那里打工挣钱而去了正在发展的城市,从而保住了自己的性命。这些人所以能够保住性命,是因为他们向往甚至贪图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因为别人的善行,而且这样做的效果要比善行更好。乡下来的人虽然不可能用抽象的概念理解问题,但是他们从市场信号中得知,当前已经不足以支付城里富人消费的收入,被用来向另一些人提供工具和生计,作为对他们工作的报偿,使那些没有继承下可耕地和农具的人能够生存下来。

    当然,就某些人而言,生活在城市贫民窟的人是有意选择了贫民窟而不是乡村(对于它人们有着那么多的浪漫感情)作为他们生息之地,让他们承认这一点是很难的。但正如恩格斯在当时的曼彻斯特贫民窟里发现的爱尔兰和英格兰农民的情况那样,事情确实如此。

    这些边缘地区贫困的主要原因是,受经济边际效用支配的是那里的居民而不是乡下人。第三世界的政府管理经济的努力所产生的逆“循环”效用,以及这些政府向既得利益的劳动者或误入歧途的社会改革家们做出让步,在消灭边缘群体就业机会上表现出的能力,也是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最后,人们有时在这里可以直接目睹一些以最明白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选择过程,即受到商业道德最残酷而明显打击的,并不是已经学会了以相对较先进的形式实践它们的人,而是那些尚未学会如何应付它们的后来者。生活在边缘的人还不能完全服从新的习惯(所以总是被视为“不良分子”,有时甚至被认为接近于罪犯)。他们也亲身体验了更先进的文明习惯给那些仍按部族和村落道德思维的人们所带来的首次冲击。无论这个过程对他们有多么痛苦,他们毕竟也从商业阶层的实践所形成的分工中受益,甚至可以说他们受益尤多;他们许多人逐渐改弦易辙,由此才改善了自己的生活质量。他们的行为至少要有些最起码的变化,这是他们同意进入已建立的较大群体并逐渐增加他们在总产品中所得份额的前提。

    依赖不同规则体系生存的人的数量决定着哪种体系会占优势。这些规则体系未必是广大群众(居住在城市贫民窟里的人只是其中一个生动的事例)本身已经完全接受的体系,而是一个核心群体所遵循的体系,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这个核心群体的周围,分享着不断增长的总产品的收益。那些至少部分接受了扩展秩序的习惯并从中获益的人,在这样做时常常并没有意识到因这种变化最终要付出的代价。不仅原始的乡下人会得到这些残酷的教训,统治一地臣民甚至消灭其精英的军事征服者,也常常在日后不无遗憾地认识到,要想分享当地的利益,得入乡随俗才成。

    资本主义使无产者生存

    在剩余的篇幅里,我们不妨把我们的主要论点做一总结,并指出它们的若干含义。

    如果我们问,那些被称作资本家的人,人们最应该把什么东西归功于他们的道德实践,答案是:人们的生存。社会主义者认为,所以存在着无产阶级,是因为一些原本能够维持自己生存的群体受到了剥削,这种解释纯属天方夜谭。如果没有另一些人为其提供维持生活的手段,构成现在无产者的大部分人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尽管这些人可能有受人剥削的感觉,政客们也可能煽动并利用这种感觉以获取权力,但西方的大多数无产阶级,以及发展中国家成千上万的无产阶级中的大多数人,都将他们的生存归因于发达国家给他们创造的机会。这一切还不限于西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像俄罗斯这样的共产主义国家,如果不是西方国家维持其国民生存的话,他们现在也会忍饥挨饿,虽然这些国家的领导人很难公开承认,只要我们成功地维持并改进使扩展秩序成为可能的私有财产基础,我们就能养活目前包括共产主义国家在内的世界人口。

    资本主义还采用了一种从生产中获取收入的新方式,它能够使人们,常常也包括他们的后代,独立于家族或部落,从而使他们获得解放。事情就是如此,虽然由于“工会”这种有组织的工人团体的垄断地位,资本主义有时不能向希望利用它的人提供它能够提供的全部好处,因为这种工会阻止愿意以低工资做工的人从事这些工作。

    用抽象的规则代替具体目标,其普遍的优势在这些事例中得到了明显的体现。谁也不能预测将会发生什么。想使人类尽可能快速增长的自觉愿望,或是对已知的具体生命的关切,都不会产生那样的结果。那些最早采用新行为模式(储蓄、私有财产等等)的人,他们的后代也并不总能因此而获得更好的生存机会。因为这些行为模式并不维护特定的生命,它只是增加了该群体人口更快速繁衍的机会(或前景,或可能性)。这种结果只可预见,不能强求。有些行为模式实际上导致了某些个人的生命失去尊严,甚至要有不惜杀婴、丢弃老弱病残或处死危险分子的准备,这都是为了使其他人生存和增长的前景能够有所改进。

    我们很难说,人口的增加是件绝对的好事。我们仅仅认为,这种结果,即遵循着特定规则的特定人口的增加,导致人们去选择那些其优势能促进人口进一步增加的行为模式。(如我们在第一章中看到的,这也不是说,限制和压抑某些固有感情的先进道德应该完全取代这些感情。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在我们同邻里的交往以及其他一些情况下,仍然是很重要的。)

    如果说,市场经济占了其他秩序的上风,是因为它能够使采纳了其基本规则的群体更好地繁衍,价值的计算就成了对生命的计算:受这一计算引导的个人,就是在做最有益于增加其成员的事情,尽管很难说这是他们的本意。

    成本核算就是生命核算

    尽管“生命核算”这一概念不能照字面意思来理解,但它远不止是一个比喻。在经济活动对人类生存的维护中,也许不存在简单的数量关系,但市场活动最终后果的重要性,再怎么估计也算不上过分。然而必须加上几个限制性条件。在很大程度上说,当问题是牺牲少数人以满足更大数量的另一些人的需求时,只有那些未知的生命会被作为很多单位加以计算。即使我们不愿意面对这个事实,我们也常常不得不作出这样的决定。在公开或私下的决定中,未知的每个生命都不是绝对的价值,公路、医院或电力设备的建造者从来不会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致命的事故,因为避免由此在别处引起的成本,人类生命的总体风险就会大大降低。当军队外科医生在战斗后采用“应急救治原则”时——他让一个可能得救的人死去,因为在用来抢救这人的时间内,他可以拯救其他三个人(见哈丁,1980:59,哈丁将“应急救治原则”定义为“拯救最多生命的程序”)——他就是在进行生命核算。这里还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我们如何在拯救更多的人和更少的人之间作出选择,虽然它也许只是对应当作什么的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要求保护尽可能多的人的生命,并不等于把所有个人的生命看得同等重要。在我们上面提到的例子里,拯救医生的生命可能比拯救他的任何一个病人的生命更重要:不然没有人能够活下来。有些生命显然更重要,因为他们能够创造或维持其他生命。群体中好的猎手或卫士、能生育的母亲及有智慧的老人,可能比大多数婴儿和大多数上年纪的人更重要。一个好的首领的生命得到了保障,其他许多人的生命也就有了依靠。能干的人可能比其他成年人对群体更有价值。进化趋势的影响,并不在于人口的现有数量,而是未来人口的出生率。如果一个群体中的所有育龄男女,以及保护他们并给他们提供衣食所需的人有了保障,未来人口增长的机会就不会受到影响,而所有45岁以下妇女的死亡将会毁灭传种接代的所有可能性。

    如果由于这个原因,所有的未知生命在扩展秩序中必须被平等相待(就政府行为而言,在我们的理想中我们已经接近这个目标),但是在小团体或我们的固有反应中,这个目标却从来没有支配过行为。于是有人提出了这个原则的道德或善恶的问题。

    就像其他每个有机体一样,人类的生理构造和他的传统的主要“目标”,就是生育后代。在这一点上他做得异常成功,他的自觉努力,不管他知道还是不知道,只有对这一结果有所贡献才会具有最持久的效力。他那些促成这一结果的行为是不是真正的“善”,这种问题,尤其当这样做的意图是要问我们是否喜欢这些结果时,便是毫无实际意义的。因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我们从来都不能够选择我们的道德观。尽管有人倾向于从功利主义角度解释“善”,认为凡是能带来理想结果的,就是“善的”,但是这种主张既不正确也没有用处。即使我们把自己限制在通常的含义上,我们也会发现,“善”这一概念一般是指传统告诉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不必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这并不是否认对特定的传统总是要找出一些正当的理由。我们完全可以问,在传统视为善的许多相互矛盾的规则中,哪一些规则在特定条件下能保障遵循它们的群体的生命并使其人口增长。
    生命只以本身为目的

    生命只有在能够维持自身的延续时才存在。不管人们活着有什么目的,今天的大多数人所以活着,仅仅是因为有市场秩序。我们因为人口的增长变成了文明人,而造成这一增长的正是文明:我们可以做人口稀少的野蛮人,也可以做人口众多的文明人。如果将人口数量减少到10000年前的水平,人类也保不住文明。实际上,即使将已获得的知识储存在图书馆里,如果没有足够的人从事广泛的专门化和劳动分工所要求的各种工作,人们也不能够利用这些知识。书本知识不能使某个地方的10000人在原子弹浩劫后免于退回到狩猎采摘的生活,尽管书本知识能缩短人类在这种状况下生存的时间。

    人们开始取得超出他们所知范围的成就,是因为他们开始让具体的共同目标服从一些抽象的规则,这使他们能够参与一个有序合作的过程,对于这个过程,没有人能够进行鉴定或安排,也没有人能够预测。这时,他们会创造出一些意外的、往往没人需要的条件。我们的规则所以能够形成,主要是由于它们适合于让我们增加人口,对这个事实我们可能感到不快,但在这一点上我们现在几乎没有别的选择(即使我们曾经有过),因为我们必须应付一个已经出现的局面。现在已经有这么多人活在世上,只有市场经济能够让他们生存下去。由于信息的迅速传递,各地的人现在都知道生活水平能够达到多高的水平,生活在一些人口稀少地区的大多数人有望达到这种水平,只能依靠增加人口并提高居住地的人口密度——这就会使人口进一步增加,而只有市场经济能够维持他们的生存。

    我们只有遵守相同的普遍原则,才能确保现有人口的生存,因此,除非我们真希望成千上万的人饿死,我们就有责任反对宣扬那些有可能摧毁像分立的财产制度这样的基本道德原则的信条。

    总之,我们的愿望和追求在很大程度上与此无关。不管我们是否愿意让人口进一步增加,仅仅为了维持现有的人口数量和财富,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保护现有的人免受贫困,我们也必须在有利的条件下为今后会继续发生的事情而奋斗,尽管至少在一段时期以及在许多地方它仍会导致人口的进一步增长。

    我不打算对这样的问题做出评价,即如果我们可以选择的话,我们是否还愿意选择文明,但这里所评价的人口问题却涉及到两个相关的要点。首先,正如我们所知,人口爆炸会使大多数人陷入贫穷的恐怖景象看来毫无根据。一旦这一危险被消除,如果再想一下“资产阶级”生活的现实,而不是摆脱各种矛盾和痛苦、没有责任和道德的乌托邦要求,人们就会认为,文明的乐趣与激励对于还无缘享受的人来说,应是一笔不坏的交易。但我们是否因为变成了文明人就会更加善良,是不能通过这样的思考最终得到回答的。第二点是,惟一接近于对这个问题的客观评价的做法是,当人们能够选择的时候,看他们会做些什么——因为我们已不能做出这种选择。与西方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相反,第三世界的平民百姓似乎欣然接受扩展秩序提供给他们的机会,即使这意味着有一段时间要住在边缘的城市贫民窟里,这种态度为欧洲农民对引进城市资本主义做出反应的事例提供进一步的佐证,它表明,人们如果有选择权的话,他们通常会选择文明。

    第九章  宗教与传统的守护者

    在矫揉造作的理性和哲学时代出现以前很久,宗教,即使它只有最为粗陋的形式,便已经颁布了道德规则。 ——亚当·斯密

    有些感觉迟钝的人,总是诅咒他们热爱过的东西。 ——伯纳德·曼德维尔

    传统守护者的自然选择

    在本书行将结束之际,我想就这本书的论点和宗教信仰的作用之间的联系,做一点非正式的说明。它们是非正式的——我的意图仅限于此。这些说明可能让某些知识分子感到不快,因为它们表明,在同宗教的长期对抗中,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是错误的,而且十分缺乏鉴别力。

    我在本书中揭示了分裂成两种生存状态的人类。第一种人的态度和情感所适应的是小群体的行为,人类在这样的小群体中生活了几十万年,他们相互认识,相互满足对方的需要,并追求着共同的目标。不可思议的是,这些过时的,很原始的态度和情感,现在却得到了理性主义以及与它结盟的经验主义、享乐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支持。第二种是文化进化中较为晚近的发展,这时我们不再主要服务于熟悉的同伴或追求共同的目标,而是逐步形成了各种制度、道德体系和传统,它们所导致并维持其生存的人口,是生活在文明开始前人口数量的许多倍,这些人主要是以和平竞争的方式,在同成千上万他们素不相识的人的合作中,追求着自己所选择的成千上万个不同的目标。

    这样的事情是如何发生的呢?那些人们既不喜欢也不理解的传统,对于其效用他们通常并不赞赏,甚至既看不到也不能预测,而且仍在对它激烈抨击,它怎么还是能够继续代代相传呢?

    部分答案就是我们一开始就提到的道德秩序在群体选择中的进化过程:按这些方式做事的群体就会生存下来并得以发展。但这还不是故事的全部。这些行为规则的产生,如果并非因为人们理解它们在创造当时还无法想像的合作的扩展秩序中起着有益的作用,它们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更重要的是,面对本能的强烈反对以及近代理性主义的冲击,它们又是如何保留下来的呢?我们来看看宗教。

    习惯和传统都是对环境的非理性适应方式,在得到图腾和禁忌、神秘主义或宗信仰——从人类以泛灵论方式解释他们遇到的任何秩序的倾向中产生的信仰——的支持时,它们更有可能支配着群体的选择。对个人行为的这些限制作用,最初有可能是作为辨别群体成员的标志。后来,关于神灵会惩罚违反者的信仰,使这些限制得以保留下来。“神灵被普遍看做传统的守护者……我们的祖先现在作为神灵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如果我们不遵守习惯,他们就会发怒并把事情弄糟。”(马林诺夫斯基,1936:25)

    但这还不足以产生真正的选择,因为这些信仰以及相关的礼仪,还必须在另一个层面上起作用。共同的行为模式必须有机会对一个群体产生范围不断扩大的有益影响,进化中的选择作用才能得到落实。在这段时间,它们又是怎样代代相传的呢?与遗传属性不同,文化属性是不能自动传递的。代与代之间的传递和不传递对一个传统体系所起的积极或消极作用,同个人所起的作用是一样的。要想保证任何具体的传统真正延续下去并最终广为传播,很可能需要许多代人的时间。这一切的发生可能需要某种神秘的信仰,尤其是当行为规则与本能相冲突时。仅仅用功利主义甚至功能主义来解释不同的礼仪是不充分的,甚至是没有道理的。

    有益的传统被保留下来并至少传递了足够长的时间,使遵循它们的群体的人口得以增加并有机会在自然或文化选择中扩张,我们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因于神秘主义和宗教信仰,而且我相信,尤其应归因于一神教信仰。这就是说,不管是否喜欢,我们应把某些习惯的维持,以及从这些习惯中产生的文明,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一些信仰的支持,这些信仰从科学的意义上讲是不真实的,即无法证实或无法检验的,并且它们肯定不是理性论证的结果。我有时认为,至少它们中间的一部分,也许可以被恰当地叫做“象征性真理”,即使这只是一种赞赏的姿态,因为它们帮助其信徒“在大地上劳有所获,繁衍生息,人丁兴旺,物产丰盈”(《旧约·创世记》,1:28)。甚至我们中间像我这样的一些人,虽然并不打算赞同存在着一个人格神的拟人论观念,他们也应当承认,过早失掉我们视为不真实的信仰,会使人类在我们正享受着的扩展秩序的长期发展中失去一个强有力的支持,而且即使到了今天,失去这些无论真实还是虚假的信仰,仍会造成很大的困难。

    总之,宗教认为道德是由我们无法理解的过程决定的,这一观点也许比理性主义的欺人之谈更真实,因为后者认为,人类是利用自己的才智发明了道德,从而使他们有能力取得出乎他们预料的成就。如果我们记住了这些事情,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那些传教士,据说他们对自己的教诲是否正确已经有所怀疑,却依然继续传教,因为他们担心信仰的失落将导致道德的衰亡。毫无疑问他们是正确的;甚至不可知论者也应该承认,不仅提供了我们的文明,甚至也提供了我们的生命的道德和传统,都要因为接受了在科学意义上不可接受的现实主张。

    一方面是宗教,另一方面是一些形成并推动了文明的价值观念,如家庭和分立的财产,它们之间有着无可怀疑的历史联系,但这不一定是指在宗教本身和这些价值之间有任何内在关系。在过去两千年的宗教创始人中,许多是反对财产和家庭的。但是,只有那些赞同财产和家庭的宗教延续了下来。所以,既反对财产又反对家庭(因此也反对宗教)的共产主义主张是没有前途的。在我看来,它本身就是一种宗教,它曾一度得势,如今则正在迅速衰落。在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正在目睹宗教信仰的自然选择如何清除那些不适合生存的现象。

    我所说的共产主义的衰退,当然主要是发生在真正实施过它的地方——因此也可以让那些虚幻的希望破灭。不过它也活在那些并没有体验到其实际后果的人们心中:西方的知识分子,以及处在扩展秩序边缘即第三世界的穷人。在前者中间,似乎已经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这里所批评的理性主义是个冒牌的上帝;但是需要有个什么上帝的愿意依然如故,并且这种需要可以通过回到一种黑格尔辩证法的奇谈怪论而部分地得到满足,因为它允许理性的幻想同一个信仰体系并存,这种信仰因不加怀疑地献身于一个“人道主义整体”(它本身其实就是一个我所批评的那种建构论意义上极端理性主义的概念)而杜绝任何批评。正如马尔库塞所言,“个人生存的(而不是自由主义意义上的)真正自由,只有在一个专门建构的城邦中,在一个‘合理’组织的社会中才是可能的”(引自杰伊,1973:119。如想了解这个“合理”指是什么,参见同一本书的49,57,60,64,81,152及相关各处)。在后一种人中间,“解放神学”可能与民族主义狼狈为奸,生成一种强大的新宗教,给已处于悲惨经济困境中的人带来灾难性后果。

    宗教是怎样维护了有益的习俗呢?有些习俗的益处并不为遵守习俗的人所知,这些习俗只有在得到其他一些强烈信念的支持时,才有可能被保留足够长的时间以增加它们的选择优势;有些超自然的或神秘的信仰很容易地起到了这一作用。随着人类相互交往的秩序日益扩大,对本能的要求还会构成更大的威胁,它在一段时间内就更需依靠这类宗教信仰继续发挥影响——它们是一些影响人们去做某些事情的虚假理由,要想维持能够让他们养活越来越多的人口的结构,他们必须做这些事情(见补论G)。

    但是,正像扩展秩序绝不是出于人们有意的策划,同样没有理由认为,来自宗教的支持是有意培养出来的,或认为在所有这些事情中往往存在着什么“阴谋”。特别是鉴于我们不能观察到道德的作用这一论点,以下想法实在幼稚:有些聪明的精英冷静地计算着不同道德的作用,从中作出选择,然后企图用柏拉图“高尚的谎言”劝说民众吞下“人民的鸦片”,由此使他们遵守那些促进统治者利益的规定。毫无疑问,对基本宗教信仰中具体主张的选择,常常是由世俗统治者的权宜之计决定的。而且,世俗统治者也不时有意地动员宗教的支持,有时甚至到了玩世不恭的地步——但这往往只涉及一时的争端,在漫长的进化时期几乎无足轻重,在这种长时间的进化中,得到赞成的规则是否促进了共同体的发展这一问题,要比哪个统治集团在某个特定时期对它表示青睐的问题更具决定性。

    在描述和评价这些发展时,也会出现一些语言问题。日常语言不足以非常精确地做出必要的区分,在涉及到知识概念时尤其如此。例如,一个人习惯了一种行为方式,他对这种行为方式一无所知,而这种方式不仅能增加他和自己的家人而且能增加与他素不相识的许多人的生存机会,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当他这样做是出于不同的、当然也十分不正确的原因时,会涉及知识问题吗?引导他取得成功的,显然不是一般所谓的理性知识。把这种后天的习惯称为“感情”也没什么用处,因为支配着这种习惯的,并不是可以合理地称为感情的那些因素,虽然有些因素,譬如受到非难或惩罚(不管它是来自人类还是上帝)的恐惧,常常支持或维护着某些具体的习惯。在大多数情况下,取胜的往往是这样一些人,他们坚持“盲目的习惯”,或是通过宗教教义学会了“诚实是最好的策略”之类的观念,他们借此击败了那些另有“理性”见解的更聪明的同类。作为生存战略,严守成规与灵活多变相对应,都在生物进化中起着重要作用;以刻板规则的形式出现的道德,有时可能比易变的规则更为有效,这些遵守着易变规则的人,企图根据特定的事实和可预见的后果,也就是可以更易于称为知识的东西,来指导自己的习惯并改变自己的做法。

    就我个人而言,我最好在此声明,我认为自己毫无资格断言或是否定上帝的存在,因为我必须承认,我的确不知道人们想拿上帝这个词来表示什么。但是,对于这个词的拟人论、人格化的或泛灵论的解释,我一概断然予以反对,许多人正是通过这些解释给了这个词一定的含义。存在着一个类似于人或类似于头脑的行动者这种观点,在我看来是对一个与人类似的头脑的能力过分夸大的产物。在我本人的思维架构或我的世界观中,如果有些字眼在其中没有占据能够使它获得意义的位置,则我也不能硬派给它一个意义。如果我使用这些词,仿佛它们表达着我的信念,这无异于欺骗我自己。

    长久以来,我一直犹豫不决,是否要把个人的观点写在这里,但我最终还是决定这么做,因为一个坦诚的不可知论者的支持,会帮助信仰宗教的人更加毫不迟疑地探求那些我们享有共识的结论。许多人在谈到上帝时,他们所指的也许只是那些维持其共同体生存的道德传统或价值观的化身。宗教认为人格化的神是秩序的来源,它是一张线路图或一名向导,成功地指引着个体如何在整体中运行。现在我们已经知道,秩序的根源并不在自然界之外,而是它的特征之一。这一特征极为复杂,使任何个体都不可能把握它的“整体形象”或“全景”。因此,禁止偶像崇拜的宗教反对树立这样的形象是很有道理的。也许大多数人只能把抽象的传统看做某个人的意志,才能对它有所理解。如果是这样的话,在较为肤浅的超自然主义已被作为迷信清除的时代,他们不是还可以在“社会”身上找到这种意志吗?

    这个问题,也许维系着我们文明的存亡。

    补论

    A  “自然的”和“人为的”

    现行的科学和哲学用语受亚里士多德传统影响甚深,因此,现有的二分法和比对词,通常不但不能正确表达为第一章讨论的问题提供了基础的那些过程,实际上它们还妨碍了对这些问题和难点本身的理解。在这一部分,我将对这种划分上的一些困难加以评论,希望多少熟悉了这些理解的障碍之后,会在事实上促进理解。

    我们可以从“natural”(自然的)一词入手,它是许多争论和许多误解的起源。“natural”这个词的拉丁语词根和它在希腊语中的同义词“physical”的词根,其原义都是来自描述各种成长现象的动词(分别是nascor和physo;见科菲尔德,1981:111-150),因此,可以合理地把任何自发成长的、不是由某个头脑特意设计的东西一概称为“自然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传统的、自发演化而来的道德规范,完全是自然的而非人为的,因此把这些传统规则称为“自然法则”(natural law)也许没有什么不妥。

    但是,惯用法并非随时都会有助于对我刚才提到自然法则的理解。相反,它倾向于把“自然的”一词的所指局限于(如我们在第一章中所见)内在的习性或本能,它们与演化而来的行为规则相冲突。如果只把这些内在反应称为“自然的”,如果——更糟糕的是——只有那些维持现状所必需的东西,尤其是那些小群体或相互有直接接触的共同体的秩序,才被说成是“好的”,那么对于在服从规则以适应环境变化上迈出的第一步,即走向文明的第一步,我们便只能称之为“非自然的”,甚至是“坏的”。

    假如“自然的”只能被用来指内在的或本能的,而“人为的”只能用来指设计的产物,那么文化进化的结果(如传统规则)显然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因此它不但是“处在本能和理性”之间,而且还处在“自然的”(即“本能的”)和“人为的”(即理性设计的产物)之间。对“自然的”和“人为的”这种非此即彼的两分法,以及与此相关的对“感情”和“理性”的类似划分,使人大大忽略和误解了文化进化中关键性的外展过程(exosomatic process),正是这个过程产生了决定着文明成长的传统。这些二分法实际上是把这个领域以及这些过程打入了乌有之乡。

    但是,如果我们超越这些二分法,我们就会看到,真正和感情相对的不是理性,而是传统的道德规范。行为规则传统的进化——它处在本能的进化过程和理性的进化过程之间——是一种独特的过程,把它视为理性的产物是十分错误的。这些传统规则显然是在进化过程中自然地生长起来的。

    生长并不是生物有机体独有的属性。从人尽皆知的滚雪球到风暴的蓄积或晶体的形成——或流沙、或山脉的隆起和复杂分子的形成——自然界充满了尺寸或结构增长的事例。只要想一下有机体之间相互关系结构的出现,我们即可发现,用“生长”一词来形容它们,不管从词源学还是从逻辑的角度说,都是完全正确的;这也就是我给予这个词的含义,即它指出现在一个自我维持的结构中的过程。

    由此可见,继续把文化进化和自然进化相对立,会陷入前面提到的陷阱——对自觉设计下的“人为”发展和以表现着不变的本能特点为由而被认为是“自然”的现象之间做出的非此即彼的二分法。这种对“自然现象”的解释,易于使人走上建构论理性主义的方向。虽然建构论的解释毫无疑问优于有机论的解释(如今已被作为空无一物的废话而普遍遭到拒绝),因为它仅仅是用一个未得到解释的过程来取代另一个这样的过程。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进化过程——它们都是完全自然的过程。文化进化虽然是一种独特的过程,但是它在许多重要方面仍然更像是遗传和生物进化,而不像受理性或对决定的后果之预先可知性支配的发展。

    人类交往秩序和生物有机体秩序之间的相似性,当然是一种常被注意到的现象。不过,只要我们无法解释自然的有序结构是如何形成的,只要我们仍缺少对进化选择的说明,我们有所意识的相似性就不会对我们有多大帮助。由于有了进化选择的认识,我们现在便掌握了普遍理解在生命、智力和人类交往关系中秩序形成的关键。

    其中有些秩序,就像智力中的秩序一样,有时也能够形成一些低水平的秩序,但是它们本身却不是更高层次上的秩序的产物。这促使我们认识到,在解释或说明在秩序等级中处在较低水平的秩序时,我们的能力是有限的,正像我们没有能力解释或设计更高层次的秩序一样。

    在对涉及这些传统术语的明确用法的一般性问题做了阐述之后,我们可以拿大卫·休谟为例简单地指出,甚至我们的传统中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也一直被这些错误的二分法所造成的误解所迷惑。休谟是个特别好的例子,因为他不幸为我更愿意称为“自然现象”的道德传统选择了“人为的”这个术语[大概是从习惯法作者的“人为原因”(artificial reason)这种说法中借来的]。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居然使他被当成了功利主义的奠基人,尽管他曾强调“虽然公正原则是人为的,它们却不是任意的”,因而“把它们叫做自然法则也没有什么不妥”(1739/1886:Ⅱ,258)。他竭力维护自己避免受到建构主义的误解,解释说,他“只是假定那些想法是一下子形成的,而事实上它们是在不知不觉中逐渐产生的”(1739/1886:Ⅱ,274)。(休谟在这里利用了苏格兰道德哲学家称为“推测的历史”这一构想,见斯图尔特,1829:Ⅶ,90;梅迪克,1973:134-176。这种构想后来常常被称为“合理的重构”——所采取的方式有可能造成误导,但是比它年轻的同代人亚当·弗格森却学会了系统地加以避免。)如这些语句所示,休谟已很接进于进化论的解释,他甚至意识到了“任何形态,除非它具备必要的生存能力和器官,它是不可能持久存在的:必须不间断地尝试一些新的秩序和经营;直到最终某种能够支持和维护它自身的秩序诞生”;人也不能“自以为是一切动物中的例外,(因为)在所有生物间不息的战争”肯定会继续下去(1779/1886:Ⅱ,429,436)。有个人说得好,他实际上认识到了“在自然和人为之间还有第三种范畴,它兼有两者的某些特征”(哈康森,1981:24)。

    试图揭示这种自组织结构是如何由一个创造性的头脑形成的,以此来解释它的功能,这种诱惑是极大的;因此可以理解的是,休谟的一些追随者也以这种方式解释他的“人为的”一词,在它上面建立了一种功利主义的伦理学,按照这种学说,人是在自觉地根据道德规范的功用来选择它们。对于一个强调“道德原则并不是理性的结果”(1739/188:Ⅱ,235)的人来说,把这种观点归到他的名下,看上去未免有些荒唐,但这样的误解发生在爱尔维修这类笛卡尔式的理性主义者身上是很自然的,边沁正是从他那儿明确地演绎出了自己的构想(见埃弗雷特,1931:110)。

    虽然我们在休谟以及曼德维尔的著作里,可以看到自发秩序的形成和选择进化这一对概念的逐渐浮现(见哈耶克,1967/1978:250,1963/1967:106-112,1967/1978a:249-266),不过是亚当·斯密和亚当·弗格森首先对这种观点做了系统的运用。斯密的工作标志着一种进化观的突破,它逐渐取代了静态的亚里士多德观点。19世纪一位宣称《国富论》的重要性仅次于《圣经》的热情分子常常受到讥笑,但是他的夸张或许并不是过甚其辞。甚至亚里士多德的门徒托马斯·阿奎那,也情不自禁地说,multae utilitates impedirentur si omnia peccata districte prohiberen- tur——禁绝一切罪恶,诸多益事亦将受阻(《神学大全》,Ⅱ,n,q.78i)。

    有些作者已经承认斯密是控制论的创立者,而最近对查尔斯·达尔文笔记的研究则显示出,达尔文在关键的1838年读了亚当·斯密,使他做出了决定性的突破(沃齐默尔,1977;格鲁伯,1974)。

    可见,建立一种进化理论的主要动力,是来自18世纪苏格兰的道德哲学家,这一理论不同的学科变种,即人们现在知道的控制论、一般系统论、协同论、自动生成论,等等,此外还有对市场系统优越的自我生成秩序的过程以及语言、道德规范和法律进化过程的理解(乌尔曼-马伽利特,1978;凯勒,1982)。

    然而,甚至在一些经济学家中间,亚当·斯密仍然是个供人逗乐的笑柄,他们至今没有发现,必须把分析自我生成秩序的过程。作为任何研究市场秩序的科学的主要任务。另一位伟大的经济学家,较亚当·斯密晚一百多年的卡尔·门格尔,清楚地认识到了“这种生成因素(genetic element)和理论知识的认识是不可分的”(门格尔,1883/1933:Ⅱ,183及以下各页;他对“生成”一词的早期用法,见门格尔,1871/1934:Ⅰ,250)。主要是由于在理解通过进化和秩序的自发形成而产生的人类交往方面作出的这些努力,使这些观点变成了研究复杂现象的主要工具,因为有关单一因果关系的“机械规律”,已不再适合用来解释这种现象了(参见补论B)。

    近年来,这种进化论观点的传播,对研究的发展发生极大的影响,以至1980年的德国自然科学家与医务工作者协会大会的一份报告也会说,“对于现代科学而言,事物和现象的世界已经变成了结构和秩序的世界”。

    最近这些自然科学中的进展,说明了美国学者西蒙·帕顿是多么正确。他在将近90年以前就曾写道:“就像亚当·斯密是最后一个道德学家和第一位经济学家一样,达尔文是最后一个经济学家和第一位生物学家。”(1899,XXIII)其实亚当·斯密的地位远不限于此:他所提供的范式后来变成了许多科学工作分支的一件威力强大的工具。

    进化观有其人文学科的来源,最好的事例莫过于生物学从人文学科中借用词汇的情况。“genetic”(遗传的;生成的)这个词,如今大概已经成为生物进化理论中一个基本专业术语,在托马斯·卡莱尔把它引入英语之前,最初显然是以德语形式(genetisch)(舒尔茨,1913:I,242)在赫尔德(1767)、弗里德里希·舍勒(1793)和维兰德(1800)的作品中被使用的。在威廉·琼斯于1787年发现了印欧语言的共同祖先以后,它尤其在语言学中得到了采用。到了1816年弗兰兹·鲍普对它做出深入的阐述时,文化进化的观念已经变成了常识。我们发现在1836年洪堡再次使用这个词(1977:Ⅲ,389,418),他在同一本著作中还认为,“如果人们把语言形态理解为最自然的、连续性的现象,那么他必然会像对待自然界的一切起源一样,把它归因于一个进化系统”(我得感谢杜塞尔多夫的凯勒教授提供了这句话)。洪堡也是一位个人自由的伟大支持者,这是出于偶然吗?在查尔斯·达尔文的著作发表后,我们发现许多法学家和语言学家(他们知道在古罗马就有他们的血亲;见斯泰因,1966:第三章)抗议说,他们是“达尔文之前的达尔文主义者”(哈耶克,1973:153)。直到威廉·贝特森的《遗传学问题》(1913)发表之后,“遗传学”才迅速成为生物进化论的特殊名称。这里我们会服从贝特森为它确定的现代用法,即经由“基因”(genes)的生物遗传,以此把它和经由学习的文化遗传区别开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区别总是可以得到明确的贯彻。这两种遗传形式经常是相互作用的,尤其是通过决定着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由学习(即通过文化)传递而得到遗传(genetic inheritance)。

    B  人类交往问题的复杂性

    虽然自然科学家有时好像不愿意承认人类交往问题有着更大的复杂性,但是这个事实本身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被不止一个人看到了。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在1877写道,“自然科学”这个词经常“以多少受到限制的方式,用来指这样一些科学分支,它们所研究的现象属于最简单最抽象的一类,而那些更为复杂的现象,譬如在生物中观察到的现象,则受到了排斥”。最近一位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刘易斯·阿耳瓦雷茨强调说,“其实物理学是一切科学中最简单的科学……但是在远为复杂系统中,譬如像印度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的人口,还没有哪个人能够确定改变现状的最好方式”(1968)。

    随着我们进入这些复杂的现象,简单的因果解释中的机械方法和模式会变得越来越不适用。具体地说,决定着许多高度复杂的人类交往结构的关键现象,即经济价值或价格,就不能用简单的因果理论或“普遍性”理论加以解释,而是要根据大量独立因素的共同作用来解释,而这些因素的数量之大,使我们根本别想哪个人能够加以观察或操纵。

    只有19世纪70年代的“边际革命”提出一种对市场过程令人满意的解释,亚当·斯密在很久以前,就用他的“看不见的手”这个比喻对它做过说明。尽管仍然有着比喻性的、不尽完美的特点,它却是对这种自发生成秩序的过程做出的第一个科学解释。相反,穆勒父子除了根据过去发生的少数事件进行因果判断外,再没有别的方式理解市场价值的决定因素,这种无能的表现,就像许多现代“自然科学家”的情况一样,妨碍了他们对自我调控的市场过程的理解。对边际效用理论的基本真理的了解,又因为詹姆斯·穆勒对李嘉图的主导性影响以及卡尔·马克思本人的著作而被进一步拖延。在这些领域寻找单一因果解释的尝试(由于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及其学派的决定性影响,在英国甚至拖得更久),一直持续至今。

    在这件事上,大概约翰·穆勒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他很早就使自己处在社会主义的影响之下,并且因为这种偏见而在“进步”知识分子中有了巨大的号召力,树立起了自由主义领袖和“理性主义圣人”的声望。被他引向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数量之多,大概任何哪个人都无法相比:费边社最初基本上就是由他的一群追随者组成的。

    穆勒持有一种教条主义信念:“在价值规律中,再也没有任何事情有待现在或将来的作者加以澄清”(1848/1965,《全集》:Ⅲ,456),这就堵死了他理解价格指导作用的道路。这种信念使他相信“对价值的思考只能涉及(财富的分配)”,而不是它的生产(同上,455)。穆勒假定,只有由过去少数可观察事件引起的有着机械的因果关系的过程,才能算是符合自然科学标准的合理解释,这使他对价格的功能视而不见。由于穆勒的假定长时间发挥着影响,使20年以后当“边际革命”到来时,产生了一种爆炸性效果。

    不过这里应当提到,在穆勒的教科书出版六年之后,H.戈森,一位几乎被完全忽视了的思想家,已经预见到边际效用学说的出现,他认识到了大规模生产对价格引导的依赖,并且强调,“只有建立起私有财产制度,才能找到在既定条件下决定每种商品最优产量的标准。

    ……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私有财产,肯定是人类社会延续最为重要的必要条件”(1854/1983:254-255)。

    虽然穆勒的著作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我们大概还是应当原谅他,因为他是如此迷恋一位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女士——在他看来,因为她的死,“这个国家失去了它最伟大的心灵”,她——用他的话说——“怀着高尚的公共目标,始终如一地把完美的分配公正作为最终目标,那意味着一种在精神和实践上完全共产主义的社会状态”(1965,《全集》:XV,601;另见哈耶克,1951)。

    不管穆勒的影响可能是什么,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在今天仍然想从单一的因果角度,把高度复杂的交往秩序解释成机械现象,而不是一种使我们有可能对高度复杂现象做出解释的自我调控过程的原型。不过应当提一下,正如约齐姆·雷格(在他为庞-巴威克讨论马克思剥削理论的文章的西班牙文译本所写的导言里,1976)指出的那样,马克思在学过杰文斯和门格尔的著作之后,似乎完全放弃了对资本的进一步研究。果真如此的话,他的追随者显然不如他本人聪明。

    C  时间与结构摹仿的出现

    有些结构能够形成和增大,是因为另一些已经存在的类似结构能把它们的属性传递给别的结构(受制于偶然的变异);因此抽象的秩序能够经历一个进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们从一种物质形式转化为另一种物质形式,它的产生仅仅是因为那种模式已经存在——这个事实为我们的世界提供了一个新的维度:时间之箭(布鲁姆,1951)。在时间进程中,出现了过去未曾存在的特征:自我恒久化的演化结构,虽然它在任何一个时刻只有具体的物质表现,却变成了以不同的表现形式持续存在于时间中的独特实体。

    通过摹写方式形成结构的可能性,赋予了那些有能力做得更好的因素以扩张的机会。那些因素会因为其能够形成更为复杂的结构的扩张力而得到选择,它们数量的增加会导致更多这种结构的形成。这样一个模式,它一旦出现,就和任何物质客体一样,成为世界秩序中一个鲜明的成分。在交往结构中,群体的行为模式是由一代人中的个体传给下一代个体的行为方式来决定的;这些秩序保留它们的一般特征,只能通过不断的变化(适应)。

    D  异化、逃避现实者和寄生虫的要求

    在这一节,我想记下对以上题目列出的那些事情的一点思考。

    1.如我们所知,在个人感情和扩展秩序对他的期待之间的冲突,实际是不可避免的:本能的反应倾向于冲破维持着文明的通过学习得到规则之网。但是,对于文明人过去完全视为野蛮行为而放弃了反应方式,只有卢梭对其做出了一种文学的和智力上的肯定。在他的著作中,把自然的(应读作“本能的”)视为好的或可取的,表达着一种对简单、原始、甚至是野蛮状态的怀乡病,其根据则来自一种信念,认为人们应当满足他或她自己的欲望,而不服从据说是人出于私利而发明并强加于人的枷锁。

    因为我们的传统道德未能带来更多的愉快而产生的失望情绪,以一种较为温和的形式表现在对美好的小事物的怀恋上,或表现在对“无乐趣的经济”(舒马赫,1973;西托夫斯基,1976,以及许多有关“异化”的文献)的抱怨上。

    2,仅仅是生存,并没有为人人彼此相争提供正确的或道德的权利。人或群体可以为具体的个人承担责任;但是作为协助人类成长壮大的共同规则体系的一部分,并非所有现存的生命都有生存的道德权利。在我们看来非常残忍的做法,如爱斯基摩人在季节性迁徙时扔下年老体弱者等死,这可能是他们养育子孙活到下个季节所必要的。是否有道德上的义务利用现代医学尽可能延长患有不治之症的痛苦病人的生命,至少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甚至在我们问能够向谁正确地提出这种道德要求之前,这些问题就已经出现了。

    权利是从关系体系中产生的,而权利人是通过协助维护这些体系,才成为其中的一员。假如他不再这样做,或从来没有这样做(或没有人为了他而这样做),便不存在使这些权利得以成立的基础。个人之间的关系能够存在,仅仅是他们有此愿望的结果,然而仅有一个权利人的愿望,很难为别人造成义务。只有在长期实践中产生的期待,才能为共同体中的成员造成义务,这就是为什么在造成期待上要谨慎行事的原因,不然的话人们会引起一些自己无法履行的义务。

    3.社会主义教给许多人说,不管有没有劳绩,有没有参与,他们都拥有一些权利。根据产生出扩展秩序的道德规范,社会主义者实际上是在教唆人们破坏法律。

    那些声称自己已经从他们显然不了解其大部分内容的事情中被“异化了”的人,那些宁愿过寄生虫式的厌世者生活的人,坐享着他们拒绝为其出力的过程的产品,他们才是卢梭的真正追随者,他呼吁人们回到大自然去,把能够形成人类合作秩序的各种制度说成是主要的罪恶。

    我不想质疑任何个人自愿脱离文明的权利。但是这些人享有什么“资格”呢?我们还得给他们的厌世行为发津贴不成?脱离了文明赖以存在的规则,便无任何资格可言。我们或许有能力扶助残弱,养老抚幼,但只有在健康的成年人服从非人格的规则时,我们才会有这样做的手段。

    认为这些糊涂看法来自一些年轻人,这是十分错误的。他们反映着别人教给他们的东西,反映着他们父母的意见——教育机构中的心理学和社会学各科系及其制造出来的知识分子的意见——卢梭和马克思、弗洛伊德和凯恩斯思想的苍白无力的复制品,被一些想入非非的头脑四处传播。

    E  游戏——规则的学校

    导致了自发秩序形成的行为方式,和可以在游戏中看到的规则有许多共同之处。探寻游戏竞争的起源未免离题太远,不过从历史学家约翰·惠金加对游戏在文化进化中的作用所做的令人信服而透彻的分析中,我们能够学到不少东西。他的著作(1949:尤见5,11,24,47,51,59和100各页,另见奈特,1923/1936:46,50,60-66;哈耶克,1976:71和注10)尚未得到研究人类秩序者的充分评价。

    惠金加写道:“文明生活巨大的本能力量起源于神话和礼仪:法律和秩序,商业和利润,技能和工艺,诗歌、智慧和科学。它们全都植根于游戏的原始土壤里”(1949:5);游戏“创造了规则,(游戏)就是规则”(1950:10)……“它在自己恰当的时间和空间边界内,遵照固定的规则并以有序的方式进行”(1949:15,51)。

    游戏当然是这样一种过程的明显事例,在这种过程里,追求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目标的成员服从共同的规则,由此产生了全面的秩序。此外,现代游戏理论也证明,有些游戏导致一方的收益最终会被另一方收益所抵消,有些游戏则会产生净收益。交往的扩展结构的成长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个人参与了后一种游戏,一种导致生产力全面增长的游戏。

    F  对经济学和人口学的评论

    自经济学诞生之日起,就在研究第八章所讨论的问题。可以说,科学的经济学是始于1681年,此年威廉·配第(他是牛顿的同事,年龄比他稍大,也是皇家学会的创始人之一)对伦敦城迅速发展的原因着了迷。让大家感到惊奇的是,他发现它已发展得比巴黎和罗马加在一起还大,在一篇题为《人类的成长、增加和成倍增长》的论文里,他解释了为何更大的人口密度会引起更广泛的劳动分工:

    每一种制品都会被分成尽可能多的部件。在制造手表时,假如这人造齿轮,那人造发条,另一个人镌刻表盘,这个表就会比全部这些工作由一人来做更好更便宜。

    我们还发现,在城镇以及大城市的街道,所有的居民几乎在做着同样的生意,那些地方特有的商品便会比其他地方更好更便宜。此外,如果某地制造着一切类型的制品,那么从这里驶出的船只就会一下子用许多各类物品装满它的船舱,所装载物品足以同它为了得到这些商品而必须前往的港口相比。

    配第还认识到,“人少才是真正的贫困;有八百万人口的国家会比领土相当而人口只有四百万的国家富一倍;就承担着重大责任的统治者而言,他为更多的人服务,会像为较少的服务一样出色”(1681/1899:Ⅰ,454-55,1927:Ⅰ,43)。这些一般性的观点显然是经由曼德维尔(1715/1924:Ⅰ,356)传给了亚当·斯密,如第八章中所说,他注意到了劳动分工受着市场规模的限制,人口增长是国家繁荣的关键。

    虽然经济学家从早先的时代就十分关注这些问题,近来的人类学家却没有对道德进化(这当然是几乎永远难以“观察的”的事情)给予足够的注意;不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幼稚表现,还有社会主义的偏见,都在使人们没有信心追求进化论的解释。不过我们发现一位杰出的社会主义人类学家,在研究“城市革命”时,把“革命”定义为“共同体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组织中进步性变革的积累,它是由受到影响的人口之显著增长引起的,或是伴随这种增长”(柴尔德,1950:3)。在赫斯科维茨的作品中也可以找到重要的见解,他说:

    一方面是人口规模与环境和技术的关系,另一方面是它同人均产量的关系,为研究这种给既定人口带来经济剩余的结合提出了最大挑战……

    大体上说,最小的社会生存压力也最大。相反,在出现了专业化——这是提供的商品超过维持所有人生活所需数量的基本条件——的较大的群体中,享受社会闲暇才成为可能(1960:398)。

    经常被生物学家(如卡尔-桑德斯,1922;温-爱德华兹,1962;索普,1976)说成是限制人口的主要机制,同样可以被视为增加人口的机制。甚至更好的情况是,由于它利用了可能由一时的人口过量造成的任何危害所带来的一切好处,即维持更多人口的新机会,因而也是调整人口数量使其与领土承受力做到长期均衡的机制。自然在一个方面和另一个方面有着同样的创造力,人的大脑可能是一个最为成功的结构,它使一个物种在能力和规模上超过了其他一切物种。

    G  迷信和传统的维持

    在本书就要为出版商准备妥当之际,D.A.里斯博士对我的一次演讲所做的友善评论,使我注意到詹姆斯·弗雷泽先生一篇出色的小作品(1909):《心灵的任务》,它的副标题就和上面的标题一样。弗雷泽解释说,他在文中想“把善的种子从恶的种子中筛选出来”。它谈到了我的中心问题,其方式在许多方面和我相似,然而由于它是出自一位杰出的人类学家之手,因而能够提供——特别是在财产和家庭的早期发展方面——大量经验证据,我不禁想把它的全部84页作为本书一份极富启发性的附录在这里重印。在他那些与本书有关的结论中,他解释了迷信如何通过强化对婚姻的尊重,起到了让已婚者和未婚者都更严格地服从性道德规则的作用。在论财产的一章里(17)弗雷泽指出,“使一种事情成为禁忌的效果,是赋予了它一种超自然的或神秘的力量,从而使它变得除了所有者之外任何人都不可接近。可见禁忌变成了一种加强私有财产关系——大概我们的社会主义朋友会说成是打造这种锁链——的强大手段”。然后他又提到了(19)很久以前的一位作者,此人指出在新西兰“禁忌形式是财产最大的保护者”,以及更早的一份有关马昆德群岛的报告(20),那儿“禁忌的第一任务无疑就是为全社会建立起财产的基础”。

    弗雷泽还断定(82),“迷信对人类帮助甚大。它为众人提供了行为端正的动机,即使这种动机本身是错误的;人们出于错误的动机做正确的事,与愿望极好却做了错事相比,当然对这个世界更为有利。关系到社会的是行为,不是看法:只要我们行为端正,我们的看法是否错误并不会对别人有丝毫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