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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epoo

  • 尚俊颖:国家民族建设路径的类型学[节]

    一、问题的提出

    “为什么一些国家通常沿着族群断层线而分崩离析,而另一些国家虽然拥有多样化的人口,但几十年乃至几个世纪都仍然在一起?换言之,为什么国家民族建设在某些地方成功了而在另一些地方失败?”这是瑞士族群政治学者安德烈亚斯·威默(Andreas Wimmer)在《国家建构:聚合与崩溃》一书开头的发问。对民族学、政治学学者而言,这是一个重大,甚至带有根本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具有长期性的、远未过时的现实问题——没有哪个国家的国家民族是“与生俱来”的,更没有哪个国家的国家民族建设是一劳永逸的。国家民族建设至今仍然是摆在各国政治家面前的难题:殖民主义在广大第三世界国家遗留的民族矛盾尚未完全化解,不少国家的部落、部族认同仍然根深蒂固,世界性宗教在一些地方成为国家民族认同的强力竞争者,移民对欧美主要国家人口结构和主流文化的冲击带来国家民族建设的新挑战,印度教民族主义正在排斥穆斯林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魁北克、加泰罗尼亚、克里米亚、苏格兰等分离主义运动一次又一次冲击着当代世界的民族国家版图,不再一一列举。

    国家民族(nation/state-nation)是“民族”概念多义化背景下形成的一个专门性概念,专指具有国家形式并表现为国民共同体的民族。相应地,国家民族建设就是国家推动其“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的过程,是一国之内的不同地域、语言、族裔集团获取国民身份并由分散走向整体的过程。要回答威默的问题,至少可以从国家民族建设的禀赋、能力和路径这三个方面入手。国家民族建设禀赋是一个国家历史形成的族群、宗教、语言情况,主要包括国内各族群人口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族群分布的类型、族群结构的类型、族群关系的历史特点。国家民族建设能力是国家能力的重要表征,与“濡化能力”关系最为直接和密切,与强制、汲取、再分配、吸纳与整合等多项基础性国家能力也都有关联,成熟的官僚制、完善的公共教育系统、发达的交通和通讯基础设施是其重要体现,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主体结构的支撑。国家民族建设路径则是国家为建设国家民族而采取的一系列制度、政策、话语的总体特征与基本导向。在国家民族建设的机制链条上,路径的选择既受到禀赋和能力的制约,又对二者具有一定的塑造作用,禀赋和能力经由特定的路径“输出”为国家民族建设绩效。国家民族建设路径的比较研究对于理解国家民族建设绩效的差异至关重要。

    那么,我们应该从哪些维度来比较国家民族建设路径?国家民族建设路径有哪些主要的类型?已有研究并不能提供令人满意的答案。二战以来,社会科学中各个学科积累了许多与国家民族建设相关的中程理论(middle-range theory),但中程理论的繁荣并没有推动国家民族建设研究向更抽象、更宏观层次迈进。现有研究对国家民族建设路径的划分要么是描述性的,缺乏严谨的概念辨析与逻辑推演,更接近分类学(taxonomy)而非类型学(typology),要么是局限于单一维度,顾此失彼,有待进一步的理论综合。这限制了民族政治分析的描述、评价、改良功能,使我们难以全面、直观、准确地对国家民族建设路径进行定位和比较(无论是跨国比较还是一国之内的历时性比较),也难以在全球视野和国际比较中充分阐明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特质和优势。为弥补上述缺失,本文构建了包含三个维度的类型学框架。

    二、文献述评:国家民族建设路径的三个维度

    国家民族建设路径在理论上源于民族主义的类型学。最早的具有类型学意义的民族主义理论是由汉斯·科恩(Hans Kohn)确立的“公民民族主义—族裔民族主义”二分法。毫不夸张地说,民族主义的类型学理论都是通过继承或批判科恩二分法而发展出来的。

    (一)国家民族认同建设的基础

    科恩认为,族裔型(国家)民族主义(ethnic nationalism)依靠共同的血缘、文化与历史记忆来建设认同,公民型(国家)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则以社会契约、法律信条和价值原则作为认同的根基。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Smith)在坚持科恩二分法的基础上,将公民型民族主义扩展为“领土型民族主义”,强调指向“疆域国家”(country)的爱国主义和祖国想象对国家民族建设的支撑作用。罗杰斯·布鲁贝克(Rogers Brubaker)对法国和德国的比较研究也采用了这一分类。里亚·格林菲尔德(Liah Greenfield)又为科恩二分法加入了“个人—自由主义”和“集体—权威主义”二分,构造了一个2*2的矩阵,将民族主义的二分法与政治文化的二分法联系起来。

    科恩二分法以非常简洁的方式揭示了国家民族建设路径的最重要维度——国家民族认同建设的基础,这是其不容磨灭的理论贡献。但必须指出的是,科恩二分法也带有鲜明的西方中心论色彩和意识形态偏见。张哲认为,“在二战和冷战期间的政治氛围中……西方的、公民的民族主义与西欧地区开放、包容的自由主义传统相关,而非西方的、族裔的民族主义则由于与法西斯主义的关联而被打上的危险、狭隘、暴力、狂热的道德烙印”。但实际上,近代英国、法国之所以能产生公民型民族主义,得益于其较为单一的族群宗教结构,而这种禀赋来自其历史上的宗教战争与族群驱逐,并非科恩所说的自由主义传统。

    意识形态偏见给科恩带来的理论遮蔽还体现在:非族裔型的民族主义并非只有公民民族主义、自由民族主义的“右翼形态”,还有以苏联为代表的“左翼形态”——有学者将其称为“共产主义民族主义”。两者都尝试用现代政治意识形态超越族裔性,前者致力于用公民身份塑造国家民族认同,建构公民共同体;后者致力于用经济上平等的阶级成员身份塑造国家民族认同,建构“劳动人民共同体”。因此,准确地说,“国家民族认同的基础”这一维度的两端分别是完全的族裔性认同和非族裔性认同(见图1)。现实中的国家民族认同大都是二者以不同形式、不同比例的混合,很少有单纯依赖某一端的。但“国家民族认同的基础”无疑是区分不同国家民族建设路径的重要维度,因而也成为本文分析的第一个维度。

    (二)国家的“族群化”程度

    英国学者凯瑟琳·阿德妮(Katherine Adeney)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科恩二分法:国家(state)是按照族裔分类来组织,还是按公民身份来组织?对于按照族裔分类来组织的国家,一些比较政治学者将其称为“族群政体”(ethnocratic regime)或“族群统治”(ethnocracy)。这一概念最早是由以色列学者奥伦·伊夫塔切尔(Oren Yiftachel)提出的,用以批判以色列政权的“犹太化”和其对阿拉伯少数民族的歧视与控制。按照他的界定,族群统治意味着国家机器被一个(或多个)占主导地位的身份群体占用,以促进其利益、权力和资源,也即“一族统治”或“多族统治”。莉莎·霍华德(Lisa Howard)将这一概念拓展到那些强调权力分享的“各族统治”政体:“政治和社会组织建立在族群归属而不是个人选择的基础上……政党首先以族群利益为基础,以族群配额(ethnic quotas)来决定关键职位的分配。”这就引出了区分不同国家民族建设路径的第二个维度——国家的“族群化”(ethnicization of state)程度。

    如何界定国家的族群化程度?抽象地看,国家的族群化程度就是族群因素在国家政治制度和国家治理中的表达程度。具体来说,就是在一国的政治制度在多大程度上以族群为单位来设计,各种权力和资源在多大程度上以族群身份为依据进行分配。这至少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见表1):(1)国家是否识别族群身份,这是按照族群进行权威性资源分配的基础;(2)国家结构形式,是否存在基于族群因素的地方化、联邦化分权安排(ethno-federalism);(3)政党体制,宪法、选举法、政党法等制度是否允许成立以单一族群、宗教为基础的政党,是否为政治精英提供“跨族群的政治激励”以避免单一族群政党的形成;(4)立法机构及其选举;(5)就业特别是公共部门人员的录用;(6)教育特别是高等学校的招录,是否存在对特定族群的政策性歧视或基于族群的配额制;(7)再分配,在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领域是否存在对优势/多数族群的偏袒或对较为落后族群的优惠。

    (三)国家对差异性的态度

    看起来,似乎已经可以用“国家民族认同基础”和“国家族群化”搭建一个直角坐标系,来区分不同的国家民族建设路径。但仅有这两个维度是不够的,因为它们都没能很好地区分一国之内的族际关系结构。一方面,国家民族认同基础与族际关系并无必然关联。在威尔·金里卡(W.Kymlicka)看来,族裔民族主义与公民民族主义(或少数群体权利保护的“普遍人权路径”,universal human rights approach)在本质上都是“同化论”的。去族裔性的认同看似指向各族群的平等,但也很可能以某种“主义”的名义实施同化,例如1790年克勒蒙特-托内尔(Clermont-Tonnerre)在法国国民会议上所宣称的:“对作为个人的犹太人我们给予所有的一切,对于作为犹太民族的犹太人我们什么都不给。”  另一方面,只用“国家的族群化程度”无法区分族群统治的不同形态。在一族统治和多族统治的国家,族际关系显然是不平等的。在所有族群分享权力和资源的“各族统治”国家,族际关系可能是大体平等的,但也可能因为少数群体被过度代表(over-represent)而产生逆向歧视。

    因此,还需要一个维度来区分族际关系——是平等,还是大族群优先,抑或少数族群优先?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对少数族群的态度,更进一步说,取决于国家对待族群差异性(ethnic differences)的态度。态度寓于治理策略之中,通过策略体现出来。约翰·麦克格里(John McGarry)和布伦丹·奥利瑞(Brendan O’Leary)将国家管控族群冲突的策略分成“消除差异”(eliminate differences)和“管理差异”(manage differences)两大类。前者包括种族灭绝、强迫大规模人口转移、分割或分离(自决)、整合或同化;后者包括霸权控制(hegemonic control,指某些族群通过主导国家机器使其他族群服从族际不平等秩序)、仲裁(第三方干预)、地方化或联邦化、协和主义或权力分享。这两大类共八种策略呈现出从消极到积极的谱系分布:越靠后的策略,对差异性的态度就越是积极。这刚好符合我们建构类型学的需要。

    但是,着眼于本文的类型学建构,上述分类中的政治策略太多,而指向文化差异的策略太少。对于霸权控制、地方化或联邦化、协和主义或权力分享这几种政治策略,“国家族群化”维度就已经可以体现了。文化才是族群性(ethnicity)或者族群差异性的核心内容。参见米尔顿·戈登和马俊毅的研究,按照由消极到积极的次序,可以将国家对待文化差异的取向分为五类。一是同化,意指居于强势地位的族群文化对其他文化因素进行排除[A+B=A];二是融合(fusion),即不同族群文化消化、融合为一种新文化[A+B=C],耳熟能详的美国“熔炉”式民族政策就属于这一类;三是整合(integration)或“多元一体主义”,即各族群文化在保持柔和边界的同时,交融汇聚产生出文化共同性[A+B=C(a,b)];四是文化多元主义(cultural pluralism),即鼓励各个亚社会承担对公共生活的责任,同时在相当程度上保持各个亚社会的相对分离,从而保证族群文化传统和族群存在的延续 [A, B, C];五是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强调文化之间基于界限的相互尊重,用法律和制度保障不同文化的主体性、独立性 [A | B | C]。根据这些理论,我们可以大致列出一个关于国家对待差异性的态度谱系(见图2)。

    综上,可以将国家民族建设路径分解为国家民族认同建设基础(维度Ⅰ)、国家的族群化程度(维度Ⅱ)、国家对差异性的态度(维度Ⅲ)。这三个维度不仅是对已有研究的经验性归纳,更是对国家民族建设内在逻辑的演绎,分别指向国家民族建设需要处理的三个基本关系。维度Ⅰ指向国家民族共同体(nation)与其成员的关系,维度Ⅱ指向国家(state)与共同体成员的关系,维度Ⅲ指向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族际关系。上述“成员”既包含族裔性群体,也包含公民个体。三个维度体现了国家认识、处理、塑造这三个关系的基本导向,构成了国家民族建设路径的完整结构。

    三、框架建构:国家民族建设路径的三角坐标

    国家民族建设路径三维度的意涵既已阐明,进一步的问题是,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何?最合乎形式逻辑的做法是建立一个空间直角坐标系,但这对于上文提出的三个维度并不适用。因为这三个维度并非正交(完全不相关)的,而是存在一种特殊的相关性。让我们用2*2矩阵和布尔代数的形式考察维度Ⅱ和维度Ⅲ的关系(见表2)。

    将维度化约为0-1的定类变量,可以得到四种组合。这四种组合所对应的国家民族建设路径在理论上都是自洽的,在现实中也都有代表性的国别案例。第一种组合是低族群化的、消极对待差异性的国家,例如法国。法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族群身份识别,在单一制下实施非常有限的族群地方自治(对科西嘉和布列塔尼),其再分配性质的社会团结政策不以族群为边界,在历史上压制除法语之外的其他语言。这是典型的“公民同化”模式。第二种组合是低族群化、积极对待差异性的国家,例如瑞士。瑞士尊重多元文化,设立四种官方语言;但其联邦制和财政均衡政策都并非基于族群或语言分区。第三种组合是高族群化、对差异性消极的国家,例如印度。印度的许多邦是基于族群和语言划分的,“保留制度”(Reservation System)为各个“表列部落”(Schedule Tribes)提供了立法机构、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公立学校的配额。然而,印度的高族群化程度并没有导向对差异性的包容,依靠印度教民族主义塑造国家民族认同的代价是穆斯林群体日益被排斥和边缘化。第四种组合是高族群化的、积极对待差异性的国家,例如苏联,其标志是“推广使用民族语言,创建民族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群体,并正式地使各地传统族群以国家形态实现组织化”。但是,本文所提出的几个维度实际上并非0-1的定类变量,而是定序或定距变量。当我们在维度Ⅱ和维度Ⅲ上分别取极端值(以星号标注,见图3),代入上述2*2矩阵,会发现四种组合中有三种都无法成立(见表3)。

    为什么是这样?第一,去族群化的国家肯定不会对差异性采取特别积极的态度,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国家完全不按照族群分配任何权力和资源(甚至连族群身份都不识别),却采取各种措施固化、强化族群之间的文化差异。第二,去族群化的国家也许会通过限制差异性来巩固共同的公民身份、阶级成员身份,但这些身份中蕴含的整合力量也让国家没有必要采取消除差异性的极端措施。第三,在族群化程度极高的国家,分享国家权力的各族群不可能容许对差异性的消除。在表3中唯一可能存在的组合是“族群化程度极高+对差异性特别积极”,这两者会形成相互促进的正反馈:差异性的强化带来族群意识的强化,族群意识的政治表达加深国家的族群化,被族群因素“绑架”的国家又很难改变强化差异性的政策取向。

    倘若用图形表示维度Ⅱ和维度Ⅲ的上述关系,三角形是一个合适的选择。如图4所示,我们以三角形的底边和右边分别表示这两个维度,从三角形中任意取点N,表示特定国家的国家民族建设路径。由该点向这两条边(BC和AC)作垂线,所得垂点(E和F)即为该国国家民族建设路径在此维度上的状况。由图易见,使BE和AF同时为小值的点(如N’)只能在三角形外取到,这就意味着表3中的(0*,0*)不存在。同理,使BE和CF同时为小值,CE和AF同时为小值的点也只存在于三角形外,对应表3中的(0*,1*)和(1*,0*)不存在。但三角形内存在点N2使CE和CF同时为小值,对应表3中的(1*,1*)存在。

    国家民族认同建设基础(维度Ⅰ)与维度Ⅱ、Ⅲ之间的关系也是类似的。先看族裔性认同这一端。对特定族裔身份和文化的推崇和依赖,往往与对其他族群的同化关联在一起,与对差异性的消极态度关联在一起。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国家一面极力凸显某个族群的历史文化优越性,一面极力保护、弘扬其他各个族群的文化。同时,对于权力和资源分配,这样的国家既不会完全去族群化,也不可能高度族群化。因为在这两个极端下,主导族群的优越地位都无法体现出来。

    再看非族裔性认同一端。将国家民族认同建立在公民身份、阶级成员身份基础上的国家,对差异性的态度不容易走极端。一方面,强化差异性的民族政策取向与塑造国民的共同身份本身就是矛盾的。另一方面,无论是自由主义基于公民个体的平等原则,还是社会主义基于阶级集体的团结理念,都对国家起着一定的约束作用,使其不致对差异性采取极端的消除策略。在国家族群化程度的两端之间,非族裔性认同显然与去族群化国家有着密切的亲缘关系,而与极高族群化国家相远离。基于上述分析,国家民族建设路径三维度之间的关系,完全可以在平面上用一个三角形来表示,无须诉诸空间坐标系。图5展示了这一平面三角坐标的形态。

    四、类型比较:四种典型的国家民族建设路径

    依托图5所示的三角坐标,我们可以直观地区分出几种典型的国家民族建设路径:一致性路径、超越性路径、包容性路径与共同性路径(见表4)。其中,共同性路径需要三个维度共同定义——要在三个维度上都落在中间位置附近。一致性路径、超越性路径、包容性路径则主要由两个维度所定义,在另一维度上则可能处于除了极端区间之外的任意位置。

    (一)一致性路径

    顶角区域是国家民族建设的一致性路径(conformity)。“一致性”一词,援引自美国社会学家米尔顿·戈登(Milton Gordon)对美国社会族群同化问题的分析。戈登把美国历史上族群互动的第一个阶段称为“盎格鲁-萨克逊一致性”(Anglo-Saxon conformity),即以英伦三岛“盎格鲁-萨克逊文化”为基础的主流白人群体对其他少数群体实施的同化过程。一致性路径的核心特征,就是存在一个居于主导地位(dominant status),对其他族群实施压制的族群或族群集团,可简称为主导族群。例如,20世纪中叶前的美国白人新教徒、以色列的犹太人、当前印度具有印度教传统的诸族群、苏联解体后哈萨克斯坦的哈萨克人……在一致性路径之下,国家民族一词既可以指国民共同体,也可以指这一主导族群/族群集团本身——它们是真正拥有这个国家的民族。居于主导地位的族群未必需要占据人口多数,但必须控制国家机器。例如,在曾经的卢旺达,占14%人口的图西族依靠比利时殖民者的支持来压制占人口85%的胡图族。

    一致性路径意味着主导族群的统治,也就是伊夫塔切尔意义上的族群统治。主导族群坚信自身相对于其他群体的优越性甚至“神圣性”,进而通过控制国家机器,特别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以强制或诱致的方式促使其他族群与之同化。对于难以同化的族群,则实施霸权控制,只允许其获得部分利益、权利、自由、机会和公共产品,使其被锁定在劣势的、边缘化的地位。倘若主导族群追求极致纯粹的“一族一国”,特别是当主导族群认为某个族群在国内的存在就是对自身安全的威胁、对自身成功的阻碍,则会采取更消极的驱逐行动,甚至进行族群清洗。这就是一致性路径的极端状态,或可称之为“一元状态”。安东尼·史密斯指出,当公民的或者族裔的要素中一方逐渐占据了优势,国家的团结和权力就会被削弱,就可能导致公民身份与族裔的冲突。在一元状态下,公民身份或国民身份完全被族裔身份所吞噬,主导族群沿着族群边界对人口实施切割,以此实现自身与国家的完全同一。

    在近现代世界各国国家民族建设的历史上,一致性路径曾长期处于主流地位。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现代化的不平衡性。那些现代化的先发族群,以及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受到先发族群扶植、利用的族群,很自然地将自身的“发达”归因于民族性的“先进”,进而心安理得地凌驾于其他“落后”族群之上。二是手段的直接性。相较于建设具有现代性的国民身份,族裔身份是可以拿来直接用的“方便法门”;相较于包容、整合差异性的复杂艺术,限制、消除差异性的操作难度要低得多。三是自我再生产的属性。“德国人越是竭力把他们的帝国德意志化,波兰人、丹麦人和阿尔萨斯人这些臣服民族就越是试图保持他们的民族个性。俄罗斯人越是试图把他们的领土俄罗斯化,臣服的民族——波兰人、芬兰人、爱沙尼亚人、拉脱维亚人、立陶宛人,等等——就越是努力争取民族的解放”。同化反而促进了分化,民族主义帝国激起民族独立运动的浪潮,追求“一族一国”的努力生产出更多的“一族一国”——这就是欧洲民族国家体系的形成机制,可称之为“同化-分离”循环。

    20世纪前期的土耳其是国家民族建设一致性路径和一元形态的典型案例。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瓦解的过程中,生存危机使得土耳其人的民族意识迅速觉醒。土耳其当局通过在公共领域禁止除土耳其语外的其他语言,重新编写历史教科书,推行民族服饰等措施实施对国民的“土耳其化”,迅速夯实了土耳其国家民族认同的基础。此外,土耳其还以人口交换、驱逐、屠杀等方式对各种异质族群进行了清洗,逐渐使国内的族群宗教结构“纯化”。有研究表明,土耳其1915—1916年对亚美尼亚人的驱逐导致了百万人死亡,强制同化招致激烈反抗,催生了库尔德工人党的多次武装叛乱。这种走向极端的一元形态在纳粹(民族社会主义)德国那里达到了极致。二战结束后,战争仇恨又在欧洲掀起了一轮以德裔为主要对象的族群驱逐浪潮,可以看作是一致性路径走向极端后的反噬。

    二战以后,伴随着对这些灾难的深刻反思,保护少数人权利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共识,国民权利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伸张。得益于上述趋势,一致性路径过度畸变的风险明显下降,但并未完全退出历史舞台,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宗教民族主义。除了已经成为国际热点的宗教激进主义之外,印度教民族主义也不容忽视。自2014年莫迪当选印度总理至今,印度教民族主义空前崛起。2019年8月,印度人民党领导的中央政府通过总统令和议会决议,宣布废除宪法第370条,取消查谟和克什米尔邦的自治地位,将其重组为中央直辖区。这被视为印度教民族主义对穆斯林群体权利的侵损,因为该邦是印度唯一一个穆斯林占多数的邦。印度的故事提醒我们警惕国家民族建设由其他路径向一致性路径的倒退。

    (二)超越性路径

    三角形的左底角区域对应国家民族建设的超越性路径。超越性(transcedence)一词来源于哲学和神学,其本义是在经验之上的存在或相对而言的更高阶的存在,而且这两个位阶是断裂的、不连贯的。这一词义恰当地反映了其所指称的国家民族建设路径。超越性路径的核心要义是平等,基本原则是以“民”超越“族”,也就是普遍的、现代的人民、国民、公民等身份来超越分殊的、传统的族群文化身份。根据意识形态背景的不同,超越性路径又可分为左翼的社会主义形态和右翼的自由主义形态。左翼超越性路径用纵向划分的阶级来贯通横向划分的族群,以“人们心目中的阶级弟兄情谊、革命同志情谊”超越民族身份认同。叶江认为,“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论断虽然导致了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后期我国处理民族问题上的阶级斗争扩大化,但从社会认同的视角来看,这一论断也曾促进我国56个民族建构超越自身民族认同之上的阶级认同,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同并从而增强了国家认同。左翼超越性路径注重改造族群内部不平等的政治经济关系,缩小族群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强调实质平等。这种实质平等取向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族群化程度一般不会太低,对差异性的态度一般也偏积极。在本文所建设的三角坐标中,超越性路径的左翼形态往往处于下中部附近,与包容性路径接近。右翼超越性路径为个体赋予平等的政治法律权利,在此基础上强化个体对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的认同,从而实现对族裔身份的超越。这种路径源起于法国大革命所开创的“民族-民主”政治架构,其典型论述来自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主张的美国式“信条身份”(creed identity),“美国人可以为这种非常实质的身份骄傲:它基于对宪政主义原则、法治、民主责任制以及‘人人生而平等’的信念”。相对于左翼超越性路径,右翼超越性路径更倾向于形式平等而不是实质平等,更倾向于保护个体权利而不是群体权利,因此其族群化程度往往较低。右翼超越性路径的差异观既可能是消极的也可能是积极的,但不可能特别积极。上文对法国和瑞士的分析说明了这一点。

    超越性路径既有明显的进步性也有明显的局限性。按照吴孝刚的分析,右翼超越性路径不能有效保护少数民族的文化,不能有效阻止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上的边缘化,也不能有效防止民族冲突。这是其本质决定的:“通过将人抽象为无种族、民族、宗教、阶级甚至性别差别的‘无性状’的一律平等的个体,有力地纠正了历史上公然以特权和等级为特征的不公正现象……但是这一无视个体处境(背景)差异和阶级差别的权利正义观,遭到自由主义内部和马克思主义的挑战。”耶尔·塔米尔(Yael Tamir)认为:“公民版本的民族主义提供了一个过于抽象和法条主义的模式。虽然宪政、普遍权利和平等成员资格是政治行动的宝贵准则,但它们只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有限范围。更重要的是,它们为社会和政治合作提供的基础过于薄弱。”基础薄弱意味着经不起危机的冲击。当国家面临的内外部竞争加剧、经济安全水平下降、收入不平等扩大,多数族群(特别是其中的弱势成员)往往就不再宽容差异性,拒绝分享权力和资源,使右翼超越性路径向左顶点偏上位置移动,甚至退回到一致性导向,这就是近年来西方“威权民粹主义政党”和美国福音民族主义兴起的机制。少数族群则更容易走向地方民族主义甚至分离主义,抗议“公民同化”,迫使国家分享权力、包容差异,这就是20世纪60年代发生在法国科西嘉、阿尔萨斯、布列塔尼和奥克语地区的故事。

    左翼超越性路径由于注重经济社会平等,其“基础”相较于右翼更加厚实,局限性较少,但也与右翼超越性路径一样面临着认同困境和极端化风险。超越性路径容易制造出文化认同与政治认同对峙分立,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割裂分层的不稳定结构。一体化的阶级认同、政体认同就像装满土豆的网兜,如果内里的族群、宗教、地域认同(土豆)太过散碎或者彼此冲撞,那网兜要么会漏要么会破。倘若超越性路径过度,过于依赖或高估“网兜”的作用,把民族问题视为公民权问题或阶级问题的表象,忽视或者排斥族群因素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中的表达,也会恶化族际关系,为国家民族建设埋下隐患。1949年后的南斯拉夫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随着南共探索自治社会主义的进程在理论上对南斯拉夫社会发展阶段的超前判断,也使对民族问题的解决程度作出了盲目乐观的判断……民族院虽然保留了70名代表,但由于生产者院中包括了各民族的代表,所以民族院的职能和作用也就大为削弱。”民族代表不足,一定程度上使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和塞尔维亚这几个发达地区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导致地方民族主义抬头。

    (三)包容性路径

    三角形的右底角区域对应国家民族建设的包容性路径。统治史上有一些帝国以包容多族群、多宗教而著称,例如,阿契美尼德帝国、奉基督教为国教前的罗马帝国,实施米勒特(millet)自治的奥斯曼帝国等。但帝国的包容性与现代国家民族建设的包容性路径有根本区别:前者是不平等的,而后者至少具有形式上的族群平等。承认国内各族平等的政治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赋予各族集体性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特别是对少数族群或弱势族群进行优惠和扶持,以“交换”各族对国家的认同和忠诚,是国家民族建设包容性路径的核心逻辑。

    回顾近代以来的国家民族建设历史,包容性路径最早出现在欧洲传统帝国衰落解体的进程中,反映了马克思主义者为继承和改造帝国结构,跳出“同化-分离”循环所作出的努力。这又分为两个方案:一是奥地利社会民主党提出的“民族文化自治”方案,二是以列宁、斯大林为代表的俄国布尔什维克党人提出的“民族领土自治”方案。前者没有在奥匈帝国付诸实践,而后者用族群民族化、自治领土化、干部和精英本地化、去俄罗斯化换来了各民族的政治忠诚,走上了一条族群化(民族化)程度极高、对差异性特别积极、倾向于去族裔性认同(无产阶级利益)的极端包容性路径。

    二战以后,伴随着人类对民族主义带来灾难的深刻反思、战后国际秩序的建立、非殖民化运动中一批新兴多民族国家的诞生,增加包容性成为世界各国国家民族建设路径的主流。其中有三条主要脉络。一是苏联民族政策模式向一些国家扩散,例如,南斯拉夫、埃塞俄比亚,其特点是族群化与差异性并重。二是由自由主义到社群主义再到多元文化主义的脉络,典型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其着力点是差异性,同时认为差异性需要族群化的支撑。三是基于补偿正义理念的各种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和基于协和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理念的各种族群化政治制度安排。其特点都是从族群化维度切入,但前者注重特定群体在经济社会领域的机会和利益(群体性优惠政策),典型案例是印度的“保留制度”;后者强调各族群精英之间的政治权力分享与平衡,典型案例是比利时在20世纪70年代后开始实施的族群联邦制。

    包容性路径的正当性是显而易见的,其有效性却有待考察,可围绕上述三条脉络来分别讨论。第一,布尔什维克的极端民族化方案,一方面使苏维埃政权在地缘政治环境严峻和民族意识高涨的形势下,基本继承和巩固了沙俄的原有疆域;另一方面也为苏联解体埋下了伏笔,并在后苏联地区导致一系列负面政治后果。第二,多元文化主义为少数人权利保护提供了理念论证和政策框架,一定程度上纠治了西方国家的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遗毒。但若激进化则会“以保持文化元真性、宗教正统或族群纯洁的名义而限制个人自由”,也容易造成“与主流文化相隔离,各自运行的多个平行世界”,阻碍相对落后族群的发展。例如,在加拿大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下,土著民族保留地的发展长期滞后,治理效能低下。第三,从族群化维度切入的包容性路径有助于改变少数族群在政治经济上的边缘化处境,在一定时期内缓和族际关系;但若缺少国家能力、制度、社会环境等因素的支撑,或国家在各族群的权利诉求面前不断妥协让步,反而容易恶化族际关系、损害公共利益。2023年5月印度东北部曼尼普尔邦发生暴力冲突,其直接原因就是梅泰族成功争取到表列部落身份,引发库基族强烈不满。这反映了国家无力约束族群对优惠政策的竞逐,无法摆脱族群化路径依赖的无奈情形。

    总的来说,包容性路径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有助于各族团结和维系政治共同体,矫治一致性路径与超越性路径的弊病;但倘若矫枉过正,超出一定范围、程度和阶段,甚至极端化,则会产生显著的副作用。吴孝刚将西方的民族政治理论划分为个体本位、群体本位、整体本位三种类型,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些副作用。作为典型的“群体本位”路径,包容性过度和极端化会损害个体,主要体现为对群内个体自由的压制和对群外个体的逆向歧视;会分化群体,体现为群体间横向的社会文化区隔和纵向的政治经济分层——例如十月革命后苏俄民族“本土化”政策导致对非本土民族(包括俄罗斯人)利益的忽视和损害;会解构整体,主要体现为民族自我意识的强化、民族主义情绪和分离主义运动。如何在发挥包容性路径优势的同时减少其副作用,考验着政治家的智慧。

    (四)共同性路径

    三角形中心区域对应国家民族建设的共同性路径。共同性路径的典型案例是中国……

    五、总结与展望

    国家民族建设是民族政治分析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国家民族建设的成效主要受到国家民族建设禀赋、能力和路径三个层面因素的影响。其中,国家民族建设路径的作用至关重要。无论是深刻理解国内外民族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还是讲清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优越性,都需要对国家民族建设路径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着眼于此,本文在现有理论的基础上,提炼出国家民族认同建设的基础、国家(state)的族群化程度、国家对差异性的态度这三个维度,以此构建了国家民族建设路径的类型学框架。这一类型学框架呈现为三角坐标,区分出一致性、超越性、包容性和共同性这四种典型的国家民族建设路径。四种路径之间既有类型学逻辑上的并列关系,也有民族政治历史演化的递进关系。比较分析表明,国家民族建设路径“所得即所失,有偏即有弊”。一致性路径、超越性路径、包容性路径各自的优势与缺陷是一体两面的,倘若走向极端则更容易导致国家民族建设的挫败。相较之下,在三个维度上均靠近中间位置的共同性路径更加平衡、完备,能较好避免国家民族建设极端化带来的负面后果。

    ……

    本文转自《民族研究》2025年第4期

  • 袁广阔:考古与文献双重视域下的夏代文字

    一、前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考古工作者在偃师二里头遗址发现了纵横交错的主干道路网络、宫城和多进院落的宫室建筑群、官营作坊区等重要遗迹1。2024年12月26日,国家文物局“考古中国”发布夏商时期考古新发现与研究新进展,在二里头遗址的北部、洛河北岸的古城村发现了二里头时期的壕沟和城墙。它们与二里头遗址的主干道路、墙垣、建筑基址等遗存时代、方向一致,可能是二里头都邑外围的壕沟和城墙2。规模宏大的都邑,更加有力地证明了当时国家已经产生,正如邹衡先生所言,偃师二里头遗址应该就是夏都斟鄩所在3。考古发现与研究表明,文献记载中的夏王朝是真实存在的。

    当前,探索夏文字基于两个重要条件,即早商文字和二里头文化文字材料的新发现。早商文字方面,郑州商城(亳都)和郑州小双桥(隞都)都有新进展。郑州商城位于郑州市区,总面积约1 300万平方米,由宫城、内城和外郭城组成,是商代开国之君汤的亳都所在地。目前发现的文字按照载体可分作四类:铸于青铜器上的金文、刻于牛骨上的骨卜辞(“甲骨文”)、刻划或书写在陶器上的陶文以及刻划在石头上的文字等。《郑州二里冈》发掘报告释读出其牛肋骨上的11个字,“乙丑贞:从受……七月又モ土羊”4]38。二里岗甲骨文的字形结构与殷墟甲骨文相似,两者都表现出明显的象形特征,两地均出现“乙”“丑”“贞”等字,且形态相近。 郑州商城这片“甲骨文”的文字已经比较成熟,为商代后期的甲骨文找到了源头。

    郑州小双桥遗址位于郑州市西北郊石佛乡小双桥村与于庄村之间的台地上,遗址总面积约600万平方米,是仲丁所迁的隞都5。小双桥的文字主要出土于宫殿建筑附近祭祀坑内,目前发现的文字有朱书陶文和刻画陶文两类。小双桥遗址出土的朱书文字保存完好,字迹较清晰。朱书陶文多书写于陶缸或大口尊上,依据目前发现的文字内容有数目字类、象形文字类等。朱书文字中象形文字占有很大比例,如帚、匕、旬、天、东、父(尹)等。曹建敦还考证出一个甲骨文中不见的“吴”字6。朱书文字多为祭祀短语类文字,因陶器破碎,保留的文字多为片段,但大多可以与甲骨金文比较印证和释读。小双桥朱书文字中的象形文字与殷墟金文和玉石器上的朱书文字在字形特征上高度一致。例如,“帚”字在小双桥朱书文字中描绘扫帚的形状与殷墟金文相似。

    小双桥陶器上的文字数量较大,类别丰富,文字构形虽然古朴,但书写得刚劲有力。正如古文字学会会长黄德宽所说:“小双桥的文字线条简练匀称,结体自然,行笔流畅,考虑到是用软笔书写,可以推断书写者已相当纯熟地掌握了书写技巧,表明当时文字发展和书写的整体水平较高,早已脱离原始状态。”7]19小双桥遗址发现的朱书陶文,从字形、笔画、结构及表现手法分析,与甲骨文、金文属于同一体系的古代文字特别是族徽文字承袭关系明显。

    郑州商城、小双桥早商都城遗址新的文字材料不断发现,表明早商已进入成熟文字时代8。因此,夏鼐指出:“二里岗文化已有文字制度。”9商前期文字填补了中国文字历史上的一段空白期,为探究夏代文字奠定了坚实基础。

    早在20世纪50年代,范文澜就说:“按照殷墟文字已经达到的程度,上推夏朝已有原始的文字。”10]31近年来出版的《偃师二里头——1959年—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11]202《二里头:1999—2006》12发表了大量二里头文化的陶器符号,为研究夏代文字提供了重要的考古学依据,很多学者将其视为文字。邹衡指出:“这些陶文同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及其以后陶器上常见的刻划符号是不相同的,现在虽然尚未确考为何字,但从其结构来看,同甲骨文已经非常接近,其为当时的文字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的。”3宋镇豪说:“偃师二里头夏都遗址,出土刻有“耳”“目”“鱼”等陶文及40 余个陶器刻符,有的结构比较复杂,已接近殷墟甲骨文。”13曹定云全面研究了二里头文化陶文,认为:“如果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均是夏文化,那这13种陶文均应是夏代文字。”14在商代之前,二里头文字已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过程,鉴于此,笔者拟结合考古实物资料与传世文献的研究成果初步探讨夏代文字,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二、陶符文脉:考古发现的夏代文字线索

    考古类型学研究表明,晚商指代器物的部分象形文字的字形,与二里头时代此类器物的字形特征更加近似,说明指代器物的对应文字,当创造于夏代。正如苏秉琦指出:“象形字的创造者只能是模仿他们亲眼看到、生活中实际使用的器物形态。因此,甲骨文实物虽出自晚期商代人之手,它们却为我们留下中国文字初创时期的物证。”15]89考古发现二里头文化陶器上的符号文字与当时的礼制和社会管理制度关系密切。

    (一)书礼同轨:文字与夏代礼制

    1.礼制与文字

    二里头遗址出土了规模宏大的建筑基址、大中型墓葬和配套成组礼(乐)器。礼器方面,二里头文化的铜礼器包括铜鼎、爵、斝、盉等;陶礼器有爵、盉、觚、鬶、尊、豆、簋、贯耳壶等;玉礼器种类较多,有璋、钺、戚、圭、戈等。乐器方面,主要有漆鼓、陶鼓、石磬、铜铃、陶埙等。其中,漆鼓呈束腰长筒状,石磬磬体略呈折曲状,铜铃多与镶嵌绿松石的铜牌共存于大型墓中。另外,祭祀方面,二里头遗址宫殿区北部和西北部一带(Ⅵ、Ⅸ区南部)有专门用来祭祀的活动场所,遗迹有高于地表的圆形建筑(坛)和低于地面的长方形建筑。该区域发现有完整的狗、猪、羊等动物骨骼的祭祀坑;在这些遗迹附近发现较多卜骨,其种类有牛、羊、猪、鹿等动物的肩胛骨。

    礼器和乐器的发达昭示着夏代已经进入礼制文明时代。文献记载祼礼是夏代的重要礼仪。《礼记·明堂位》:“灌尊:夏后氏以鸡夷,殷以斝,周以黄目。”邹衡认为,鸡彝这种灌尊,就是夏文化的封口盉,也是龙山文化中常见的陶鬶16]149-157。根据考古发现,二里头遗址已出现祼礼及相关礼器如“鸡彝”,同时墓葬中出土的漆觚也证实了祼礼仪式的存在17。这些考古证据表明,作为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行为规范,礼制在中国早期文明社会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构成了当时社会运行的主要支柱。而当时的礼制活动,多与巫觋或“伶官”这一特殊群体的礼仪实践相关;杜金鹏推测二里头文化有一特殊身份的群体如巫师等主导宗庙管理和祭祖活动18

    巫师不仅是礼制活动的主持者和管理者,也是早期器物字的造作和书写者。二里头遗址牛、羊、猪、鹿各类卜骨以及众多礼器的发现,说明当时一定规模的巫师集团已经出现。一些巫师在不断使用器物的职业活动中,开始结合礼仪需求,依照礼器的形状创制“器物字”。这样,玉器中的璋、戚,青铜器或陶礼器中的爵、觚、盉、尊、豆、壶等“器物字”率先出现19。这些象形的“器物字”最初与祭祀、占卜关系密切,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社会文化的重要载体。《礼记·礼器》载“三代之礼一也,民共由之,或素或青,夏造殷因”。因此,夏礼是我国古代礼制的开端,也是礼制仪轨渐趋完备和文字系统出现的重要阶段。

    2.礼制文字实例

    (1)“龙”字。龙是夏人的图腾,与夏关系最为密切20。二里头遗址发现了许多龙形遗物,尤以镶嵌于漆木器上的绿松石龙形器和镶嵌龙纹铜牌饰最为突出,据统计目前共有16件出土,如圪垱头M4出土1件兽面纹绿松石铜牌饰,呈椭圆形,两侧各有二穿孔纽;凸面由绿松石片粘嵌排列成兽面纹。这些绿松石铜牌饰制作精良、纹饰精美,均随葬于大中型墓葬中,杜金鹏、王青、李学勤等将其称为“龙纹”21。由此可见,随葬有龙纹遗物的墓主生前应属地位较高的统治阶层。

    绿松石龙形器和镶嵌龙纹铜牌饰是上层阶级人员在重要活动如宗庙祭祖等使用的重要礼器。二里头遗址曾出土一块陶片(采:26),其上刻划的“ 158z1.jpg ”与铜牌饰上的龙形象极为相似11。这是二里头遗址“龙纹”铜牌简化后的图案,也可以说就是“龙”字。

    (2)“璋”字。牙璋是二里头文化最典型的礼器,只出土在大型墓葬之中,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如二里头ⅢKM6墓底中部有大面积的朱砂层,出土铜爵、陶盉各1件,中部有玉璋1件,长条形,身、内之间有两道锯齿形阑,两阑之间有锯齿形饰。牙璋是当时影响最为广泛的礼器,对周边地区文化影响深远。

    二里头遗址虽然没有发现“牙璋”的象形字,但在安阳殷墟青铜器铭文上找到了夏代的“璋”字。殷墟铁三路M89青铜器觚的圈足内铭文“璋”字,歧首,弧刃、扉齿较长,字形特征与二里头文化牙璋一致22。二里头文化流行随葬牙璋,但商代早期墓葬和殷墟时期已完全不见踪迹。因此,殷墟铭文中的“璋”字,显然是夏代创造并传承下来的。

    (3)“爵”字。二里头的铜爵形体有的较低矮,流尾间距较短,束腰平底,三足较短,微向内敛;有的器体较高,流尾间距较长,束腰平底,下腹突出,下接三足,足外撇,尖尾,流口间一般无立柱。发掘者认为:“二里头文化墓葬发现的青铜酒礼器中的核心之器是爵,二里头遗址所发现的未遭破坏的铜器墓,如果只出一件铜容器必定为爵,若有二件或更多,其中必有爵。”23二里头遗址没有发现“爵”的象形字。但殷墟甲骨文中的“爵”字所表现的平底的特征,与殷墟青铜爵器形底部向下突出为卵形底的形态差别巨大,这充分说明,甲骨文“爵”字不可能取象于晚商时期的铜爵。此外,晚商金文中的爵字,不见柱,流细长,有尾,深腹,高实足。这些特点均为二里头文化早期陶爵的形制特征。因此,有人认为甲骨文中深腹长流的“爵”字,字形上具有二里头文化铜爵的特点,可能在二里头时期就已经创制出来24

    (4)“酉”字。二里头遗址没有发现“酉”的象形字,但殷墟甲骨文中却有“酉”字,其取象来源应是二里头文化的陶大口尊,因为其字形特征与二里头的大口尊贴合度最高。二里头文化的小口高领尊多见于二期,兴盛于二里头三期,商代早中期后都变成口大于肩,晚商时期口为喇叭形,无肩,形体变长,只有二里头二、三期时的形象特征符合金文中的“酉”字形。因此,有学者指出:“在殷墟甲骨文中,酒字写作酉,一望即知是酒具大口尊的象形字。可见二里头文化中非常多见的陶大口尊,应该是盛酒之器。”24岳洪彬和杜金鹏不仅认为酉字取象于大口尊,同时也认为大口尊是用来酿酒或者贮酒的器物:“此类器一般形体较大,高四五十厘米者很常见,做工精致,结实牢固,可作长期使用。商代甲骨文和金文中的酒字字形,均与大口尊相似。甲骨文和金文多为象形字,其酒字最早可能就是取大口尊之象形,这说明大口尊这类器物与酒应有密切关系,可能是酿酒或贮酒之器。”25]72-73另外,还有学者认为铭文及甲骨文从“酉”的字,如奠、酒、尊、歙、福、富等,字形上都与二里头大口尊的器形细节接近24

    除了以上的器物象形字之外,金文中的“觚”字为桶形,形制与二里头文化陶觚形体特征接近;晚商铭文中的“豆”也与二里头时期喇叭状高柄豆形体特征接近19。总之,通过与器物存续历史年代所具有的外形特征对比,可以发现,晚商时期部分指代器物象形文字的字形,与二里头时代此类器物的形态更加接近,许多礼器直接来源于其形态的象形描绘。这充分说明,指代此器物的对应文字应创造于夏代,成熟于早商,并一脉传承至晚商。

    (二)符以志群:象形类字符与人群标志

    殷墟甲骨文中的“工”“百工”表明,当时手工业门类齐全,铸铜、制玉等方面技术先进,生产的组织、管理及产品流通等环节有条不紊;二里头都邑的社会生产、组织与仪式活动等与殷墟一致,都需要有序、高效的社会组织协调管理。二里头都邑以“井”字形道路网络划分成“九宫格”,宫殿区和作坊区外侧都发现有夯土围墙。二里头遗址围垣作坊区内的手工业生产呈现出四大显著特征:首先,生产种类日益丰富,以铸铜作坊为例,早期仅生产小型铜质工具,后期逐步拓展至兵器及铜质容器等多种器类。其次,技术体系高度成熟,尤其在铜容器铸造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其造型之精美印证了冶金技术的创新发展。再次,生产组织具备精细化管理特点,无论是铜器还是绿松石器制作,均需遵循多工序的复杂流程,体现出严密的分工体系。最后,空间布局呈现专业化特征,围垣作坊区的设立不仅实现了不同质地产品的分区作业,更通过集中管理模式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与专业化水平26]107。手工业生产专业化的程度和形式被认为是衡量社会复杂化程度或文明化进程的重要指标。二里头各类围垣作坊的独立存在,表明该时期的社会分工已经细化,铜器、绿松石、制骨等加工生产已经超越了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生产方式,转变成专业化的作坊式生产,国家已经拥有相当完备的管理系统和高效的管理阶层。 

    高效的管理、协调需要通达的文字媒介进行交流、传播。因此,为了区分不同族群以及传播信息、协调管理,族徽便应运而生。二里头文化的族徽可分为与手工业生产作坊有关的工匠族徽和与氏族标志有关的族徽两种。这些族徽常刻划于陶器之上,大多与手工业作坊有关,如二里头文化出土的尊、罐、平底盆、镞、箙等上的文字符号。

    (1)镞。多刻划于大口尊领部内壁。二里头VH52:4作“ 160z1.jpg ”形,为一矢的象形字,是一个直观呈现

    箭矢的造型。该符号与遗址出土的三角形骨、石、蚌及青铜镞实物高度契合,反映出当时社会对箭镞形制的共识。

    (2)车。洛阳皂角树遗址陶盆上的刻字,作“image.png”形,由规整双轮、横贯车轴及椭圆车厢构成完整车舆形态。值得注意的是,荥阳西史村商代遗址陶文“车”字造型与之完全对应,印证该符号的谱系传承。文献佐证方面,《左传》记载夏代已设“车正”官职专司造车,陶符的发现为这一职官制度提供了实物参照。

     (3)尊(酉)。二里头2005VT114④:1大口尊的肩部,刻划图案,作“image.png”形。与尊类器形比对,该字字形与小口尊形态相似,准确再现了二里头文化早期小口尊的剖面特征。这种酒礼器的符号化表现,暗示其在祭祀或礼仪活动中的重要地位。

    (4)罐。登封南洼遗址2004H224:5刻划图案作“ 160z4.jpg”形,大口,鼓腹,平底。以简练线条勾勒出大口、鼓腹、平底的典型深腹罐轮廓。该遗址作为专业制陶中心(发现9座陶窑)27,其字可能兼具器物标识与族徽功能,反映当时陶器生产的专业化程度。

    (5)盆。二里头ⅣH73:12图案作“ image.png”形,该字表现的是二里头文化平底盆,通过不同视角呈现平底盆的立体形态。

    这些高度象形的文字与手工业人群的关系也可在殷墟和周原出土的族徽中得到验证。殷墟苗圃北地和孝民屯铸铜作坊、大司空制骨作坊等区域内均发现有较多的墓群,随葬品证明死者多与手工业生产相关。刘一曼将殷墟陶文从内容上分为数字或符号、位置符号、族名或人名、记事、卦辞、其他六类,并指出:“殷墟陶文的族名较多,特别是其中有一些族名时代较早,又有一些族名(或人名)在甲骨文、金文中未见或罕见,这对于研究殷代的族氏有重要意义。”28]346-361将殷墟公认的陶文文字与二里头发现的刻划文字对比,可以发现几个现象。第一,从二里头文化至商代前期的郑州商城、偃师商城、郑州小双桥乃至殷墟遗址,考古发现的数字与象形文字呈现出明显的同源性特征。尤其在车舆、鱼形、箭镞类字体的形态结构及内涵指向上,二里头与殷墟陶文系统展现出连续性。第二,二里头与殷墟陶器上的文字皆以单字符形态为主导,多遵循“一器一字”的规律。这种集中指向族属标识与个人称谓的功能属性,也暗示着早期文字系统与氏族社会结构间的深刻关联。陶器虽非当时文字传播的核心载体,但有时会出现记录氏族身份的情况。第三,陶器上的文字简约性特征与祭祀青铜器的铭文、甲骨占卜的契刻形成鲜明对照,说明陶器并非当时书写文字的主要载体。李孝定指出:小屯殷墟出土陶片近25万片,有字陶片计82片,其百分比为0.0328强,这种统计方法虽然很粗疏,但可以确定证明一点,即有字陶片所占的百分比都极低。这一现象可作如下解释,陶器是日常使用的器物,而非书写文字的素材,也不像殷墟的甲骨,为了特定的占卜目的,有大量刻写文字的必要,因之,除了陶工和器物的使用者为了分辨该器物在同组器物中的序数或位置,或者其它的目的……原无大量使用文字的必要,这是陶文数量极少的主要原因29]220。如同殷墟一样,二里头文化的陶文在整个陶器中的比重也极低。

    总之,二里头文化陶器上发现的单个文字应是当时的族徽,是文字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族徽一经产生,便起到了区分族群身份、加强沟通交流的重要作用。这种文字也被商周所继承,在殷墟和周原都有发现。周原遗址齐家作坊生产区域的墓葬随葬有制玦石料、制玦工具及齐家风格的石玦,也从侧面展示出西周时期手工业人群世工世族的特征,发掘者指出:“齐家制石作坊的产品以石玦为主,作坊与制玦遗存共存的遗迹单位中,出土包括‘璋’‘爻’‘璋爻’等三类族徽,其中璋即为石璋形象,与该作坊生产的石玦均为典型玉石器中的一种。齐家北漆木器作坊中发现的陶文族徽‘箙’字,在卜辞 、金文中是藏器的复体象形字。由此可知齐家北漆木器作坊族徽也与作坊产品性质相同。”30

    三、史官典籍:夏代文字存在的佐证

    夏是中国王朝历史的开端,先秦文献中有许多关于夏代历史的记载,如《尚书》《左传》《诗经》《国语》;另外,这些文献中也有许多关于夏代典籍和史官的记载,而它们正是夏文字存在的一个重要佐证。

    (一)先秦文献记载佐证夏代史官、典籍的真实存在

    《淮南子·汜论训》载:“夏之将亡,太史令终古,先奔于商。”《吕氏春秋·先识览》载:“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乱愈甚。太史令终古乃出奔于商。”由此可见,在古人的记忆里,夏朝有着成熟的史官管理体系。正因为如此,夏代有典籍也就顺理成章了。《国语·晋语》云:“阳人有夏、商之嗣典”。清华简《尹至》说夏桀“虐德,暴童,亡典”。

    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展现了史官前身——贞人集团的双重属性。甲骨文、金文中“史”“册”等字频繁出现,暗示当时已存在更系统的简册档案。《左传》记载“崔杼弑其君”、齐国太史兄弟前仆后继的壮举,揭示了史官制度从宗教职能向道义担当的质变31]1313。《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恶直丑正,实蕃有徒”,《左传·文公二年》“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证明当时史官已建立系统的文献征引制度31]1862。《孟子》“晋之《乘》、楚之《梼杌》”,《左传》引述孔子“董狐,古之良史也”的记述和赞叹,更折射出列国史官体系的成熟31]744

    考古发现周文化较殷商落后,周人克商后为巩固统治亟需建立礼乐制度,武王高度重视熟悉商朝礼仪知识及历史典籍的史官群体的利用。刘源根据史墙盘、作册大方鼎、夨令方彝等西周早期青铜器铭文记载,发现殷王室覆灭后,原属殷商王室的史官群体凭借其世袭的专业技能,被周王室及姬姓贵族系统吸纳。这种文化传承现象既反映了周人对殷商先进文化的主动吸收,也展现了周初统治者为构建国家治理体系而对专业技术人才实施的怀柔政策。刘源指出:殷人史官记事,其遣词用字有较为固定的形式。史官父子世袭,其记事方式也代代传承。直至春秋,诸侯太史的笔法仍保持着较多传统特点。如《春秋》中还有一些语句与殷墟卜辞的内容或关键字、词的用法一致,《春秋》记载天象、物候的文字也延续了殷代史官的笔法。《左传》文字及其反映的礼仪制度也可与殷墟甲骨文相互对照32

    程平山发现司马迁在撰写夏王世系时,参考了谱牒和《尚书》,这些记载与古本《竹书纪年》中的记录高度一致,表明三者均基于可靠的文献来源。由此可以推断,古本《竹书纪年》的夏纪部分参考了当时存世的早期“春秋”类史书,进一步证实了夏代存在编年体史书和真实可靠的谱牒。程平山指出:“古本《竹书纪年》夏纪是目前所见最早的编年体史书,与夏商周时期国史保存于王室的制度有关。”33史官体系的完备使得夏代就有了史料典籍,而这些史料又为商周时期的文献提供了可靠的文本。

    目前,在传世经典中经常见到的夏代典籍有《夏书》《夏礼》《夏时》《夏令》《夏小正》。先看《夏书》,据李启谦先生研究,仅《左传》就引用《夏书》15次34;《墨子·明鬼下》称《尚书》首《夏书》。再看《夏小正》,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认为其来源于夏代。陈九金从天文学方面考证说:“《夏小正》是夏代流传下来的历书,从它的正月星象与《月令》完全一致可以证实,这两份历书大约产生于同一时代。”35陈钟凡在《〈豳风·七月〉为夏代文学证》中,从述作、时令、典礼、体制、诗歌起源五方面论证《诗经》中的《豳风·七月》为夏代文学,“以时令言之。《七月》所纪人事、物候,考之《戴记·月令》,先后差池。按之《夏小正》,乃多吻合”36。韩高年从授时仪式角度考察认为:“《夏小正》是用于授时仪式的韵文,从其中记载的星象、历法等内容以及其语言形式来看,它的产生年代应在商周以前。”37

    除了这些直名“夏”的文献外,传世经典中还有很多其他文献也是夏代的典籍。例如,郭永秉认为清华简《厚父》当属《夏书》38。《左传·昭公十二年》云:“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那么,春秋时楚灵王所说的《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又是什么时候的典籍呢?《周礼·春官·外史》云:“掌三皇五帝之书。”郑玄注:“楚灵王所说《三坟》《五典》是也。”王晖认为,左史倚相能读懂且能训释《三坟》《五典》《八索》《九丘》,被视为楚国“三大宝”之一,就在于春秋时能读懂且能解释这些典籍的人很少了,因为它们不是用西周或春秋时期的语言文字写成的,甚至可能不会是商代的文字;这些文献的形成时代也许在夏代或传说时代的尧舜时期39]109-110

    (二)甲骨文印证夏代典册文献的存在

    司马迁根据《尚书》《左传》《国语》《世本》等先秦文献资料,系统地叙述了夏朝的兴衰过程,写出了《史记·夏本纪》,记录了从夏禹到夏桀约四百年间的历史。王国维利用殷墟甲骨文资料,考证了商代王室世系,在此基础上对照《史记·殷本纪》等古籍记述发现:“《史记》所述商一代世系,以卜辞证之,虽不免小有舛驳而大致不误,可知《史记》所据之《世本》全是实录,而由殷周世系之确实,因之推想夏后氏世系之确实,此又当然之事也。”40若此,以甲骨文的相关记载印证夏代文献的有无也是可行的。

    先看《甘誓》。《尚书·甘誓》载:“(夏启与有扈氏)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暂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刘起指出“五行”指的是天象,至于“三正”,殷代甲骨文有“臣正”和“正”,指主要大臣。“《甘誓》的写成文字,当在殷代或殷末到西周之间,所以用了当时已出现的‘五行’‘三正’字样,而其语意本是原来流传下来的。当时所以强调敌人‘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之罪,就是指出有扈氏上不敬天象,下不重大臣,是足以引起‘天怒人怨’的大罪,所以‘奉天命’去讨伐他”41。后来,刘起在《答〈新五行说商榷〉——兼论邹衍“五德终始”之说》中又强调:“《甘誓》作为夏代宝训,流传至商代、周代最后写定时,用了其时一些习惯用字,亦无不可。”42]277

    再看《夏小正》,李学勤依据《夏小正》的经文,与卜辞、金文和《尚书》等文献对照,发现《夏小正》确实有古老的渊源43]88。《夏小正》“正月”:“雉震响。”以雉鸣为物候的观念流传很久;在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中,发现有以雉鸣为灾异的记事。《夏小正》“二月”:“初俊羔,助厥母粥。”传云:“夏有煮祭,祭者用羔,是时也不足喜乐,善羔之为生也而记之,与羔羊腹时也。”“煮”用于祭祀,考古也有实例。1984年,安阳殷墟王陵区的西北冈祭祀坑内,考古人员发掘出1件青铜单体甗,甗内却有一块人类头骨,后来安阳殷墟刘家庄北1046号墓也出土有类似青铜甗,科学检测结果表明人骨头里的钙质流失严重,与正常出土的人骨大不一样,证明人头是专门在青铜甗里煮祭的44

    (三)《夏书》等文献得到考古学的印证

    《左传》有很多关于先秦典籍的记载,其对东周时期的记载很多都被考古发现证实,如《左传·庄公二十五年》载:“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亦非常也。凡天灾,有币无牲。”这从侯马晋国祭祀遗址可以清晰看到,其发现 11处祭祀地点,每一地点都有用牲和用币的情况。另外,《左传·宣公三年》记载:“楚子伐陆浑之戎。”陆浑戎的墓地于2013年在洛阳市伊川徐阳遗址被发现45。 

    再看关于《夏书》的记载。《左传·襄公十四年》:“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杨伯峻注曰:“木铎,金口木舌之铃。金口金舌则为金铎。”二里头遗址出土的青铜铃就是金铎,2002年考古发掘的M3墓出土形制为合瓦形空腔体单翼铜铃,顶部中央横置一桥形纽;铃内置玉质铃舌,撞击可发出悠扬清脆的乐声18]107

    《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夏书》曰:‘赋纳载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左传·定公元年》:“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 考古工作者发现有夏代车的迹象。在二里头遗址的中心区,发现有东西向、南北向各两条道路,四条道路垂直相交,道路将都城划分为“井”字形分布格局,这些道路形成于二里头文化二期,一直使用到第四期。在南侧大路上发现了两道平行的车辙痕迹,车辙长5米多,宽度一般在0.2~0.32米,两车辙之间的距离约为1米。另外,洛阳皂角树遗址的一件陶器上刻划有“车”字图像46

    《左传·僖公二十七年》:“二十七年,春,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公卑杞,杞不共也。” 这里,杞国的国君来鲁国朝见时使用了夷人的礼节,引起僖公的不满,这说明当时东夷还保留有“夷礼”。《论语》:“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这句话揭示夏朝的后裔杞国还保留有夏礼。因此,《孟子·滕文公上》云:“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汉赵岐注:“言以诸夏之礼仪化变蛮夷之人耳。”也就是说,是以夏礼化变夷礼。近年来,方辉结合古文字学与人骨病理研究,实证了夷夏礼节之别主要体现为夷夏两个族群在蹲踞与跽坐行为举止上的差异47。孙蕾的体质人类学分析结果表明,龙山文化时期至二里头文化时期,多个遗址的人骨下肢存在高比例的跪踞面,说明当时的人们有跪坐习惯48。从三星堆出土的青铜人举牙璋跪坐时身体呈收敛状态,象征着对天地的敬畏,可知夏人将跪坐赋予了深刻的精神内涵并对周边产生重大影响。商周时期,跪坐礼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甲骨文中多次出现“跪”“坐”等字,字形生动地描绘了跪坐的姿势。跪坐已经成为朝会、祭祀等重大场合的必备礼仪。

    通过考古发现、甲骨文和传世文献的互证表明,夏代典册虽经后世传抄改写,但其核心内容具有历史真实性。《甘誓》中“五行”“三正”等概念与甲骨文“臣正”“正”相合;二里头遗址的青铜铃、车辙遗迹与陶寺鼍鼓等实物遗存,印证了《夏书》所述“木铎”“车正”“鼍鼓”等记载的可信性;夷夏礼俗差异的体质人类学证据与甲骨文、青铜器跪坐造型的对应,揭示了夏礼对商周礼制的深远影响。这些证实了《夏书》等先秦典籍中关于夏代礼制、器物与族群的记载具有历史真实性。

    四、余论

    近年来,新石器时代考古新发现层出不穷,为认识中国文明起源、早期文字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很多重要的材料。长江下游的良渚文化发现了大型聚落、大型水利工程以及高等级房屋、高等级墓葬等,出土的成组文字符号为了解长江流域文明化进程提供了关键证据。黄河流域的陕西石峁、延安芦山峁遗址发现了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的台城式建筑群,山西陶寺大型龙山城址出土有高等级墓葬和朱书文字,山东丁公遗址发现了龙山时期的陶文,这些新发现表明中国文字的孕育和形成经过了一个颇为漫长的过程,距今约四五千年当是我国开始有文字的时期。

    二里头文化时期,社会经济已经高度发达,青铜器、玉器等各类作坊齐备,国家形成并进入文明时代。在这个文明社会的上层人士中诞生了一个庞大的巫师集团,他们在祭祀、生产活动中创造出了夏文字。考古发现显示,二里头遗址出土的象形文字以独立类型的族徽类和礼器类为主,其中一些象形文字在商代金文和甲骨文中得以传承。

    尽管二里头文化尚未发现如殷墟甲骨文般的成熟文字体系,但近年的考古发现已为解读夏代文字系统提供了关键线索。二里头文化少量文字的发现表明,《尚书》《左传》《史记》《吕氏春秋》等文献中记载的夏代典籍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真实存在的,只是后来传承中有些被改写。因此,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可以证明夏代已进入文字时代。至于目前夏文化没有发现大量的文字,应该与文字的载体有关。考古研究表明,甲骨文中的“册”,并非龟册,而应为竹简串编的简册,夏文化文字缺乏的原因也与木质载体竹简类不易保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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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自《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61卷第4期

  • 杜宇:“类型”作为刑法之独立思维形式——兼及概念思维的反思与定位

    一、类型作为独立的讨论客体

    在当下的人文社会科学中,“类型”这一范畴受到人们的青睐。首先将之引入社会学研究的,是韦伯,将之导入一般国家学研究的,则是耶利内克(Jellinek)。恩吉施(Engisch)更是率真地认为,类型是现代所有学门的新兴概念。无论其是否言过其实,这至少恰当地提醒我们,类型极有可能成为一种具有横截性意义的重要思考工具。以往的诸多问题与价值,也极有可能由此得到全方位地重新梳理与评价。甚至,正是基于认识工具的这一关键转换,传统理论将可能获得新的知识增长路径,并由此呈现出全然不同的发展图景。

    在自然科学研究上,类型方法也得到了相当的重视。从最初的生物学与医学(特别是精神病学),到今日之心理学(特别是人格心理学)与模型论,类型方法几乎在所有自然科学的领域都获得了渗透式的发展,成为公共性的智力资源。不仅如此,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如历史学、语言学、政治学、社会学等,也不约而同地展现出对类型思维的倚重。其中,最可注意者,乃是韦伯首倡的“理想类型”方法。

    另一方面,在法学研究上,类型也得到了高频率的应用。拉德布鲁赫(Radbruch)可谓是法学上类型论的先驱。1938年,拉德布鲁赫发表了大作《法学思维中的分类概念与次序概念》。在该文中,他对逻辑学学者亨普尔(Hempel)和奥本海默(Oppenheim)的合著《现代逻辑观点下的类型概念》提出回应,可谓是在法学领域继受此种思想的第一人。其后,沃尔夫(Wolff)率先承袭了拉德布鲁赫的思想,开始广泛地探索类型在法学中的不同运用方式。根据他的梳理,类型在法学上至少有四种运用方式:一般国家学上的类型、法学逻辑上的类型、刑法上之行为与行为人类型、税法上之类型。正是看到了类型在法学领域的壮阔前景,沃尔夫豪迈地宣称,“类型法学”的时代已经来临。

    其后,类型论在法学中的开展,主要沿着两条学术脉络展开:其一是法学方法论上对类型思维的整体性探讨;其二是部门法学上对类型思维的具体运用。

    在法学方法论上,类型在具体化思考、法律发现及体系形成中的功能被充分关注。其中,最为经典的作家可举出三位:恩吉施、考夫曼(Kaufmann)、拉伦茨(Larenz)。在恩吉施看来,类型思维最为重要的功能就在于,它为“抽象理念的具体化”提供了某种可能途径。相对于法学中的抽象概念而言,类型代表了一种更为具体可感的形象,从而为更加精细化、具体化地处理法律素材增添了思维工具。由此,恩吉施紧跟沃尔夫的思考,提出了“法秩序及法学向类型转向”的重要趋势;考夫曼则将类型化思考与“事物本质”结合起来,认为“对事物本质的思考,直接指向类型的思考方式”。以此为线索,他进一步澄清了类推——此种类型间的比附推理——在法律发现中的角色与功能;而在拉伦茨的视野中,类型则被视为努力实现法律体系化所必须倚仗的重要工具,以之塑造整个法律的内在系统。在他看来,概念这一思考工具对外部体系的形成不可或缺,与之相对,类型则对内部体系的形成厥功至伟。为此,拉伦茨在《法学方法论》中专辟一节,讨论类型在体系形成中的价值与功能。

    在部门法学上,类型思维也获得渗透性的发展。在宪法学上,吴晓开始以类型化思考为参照,反思宪法研究中的“过度抽象化”和“价值单一化”态势;在民法学上,类型化思考也始终被作为一般原则的具体化工具,为司法适用寻求可操作的基准。刘士国教授将类型思维与民法解释沟通起来,认为类型化思考构成民法解释的基本方式,构成民事司法适用中漏洞补充的理论基础。同时,有更多学者从“不当得利的类型化”“连带债务的类型化”“非典型合同的类型化”等微观问题出发,对类型思维的具体化机能予以了多样化尝试和探索;在税法学上,黄源浩则试图将类型化方法与“租税法律主义”“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连接起来,以之作为化解传统难题的全新路径。

    在这样的知识背景下,刑法学不可能独善其身。事实上,类型在刑法学上的运用可谓历时久远,甚至与刑法学的发展如影随形。在构成要件理论的萌芽期,类型就作为一种重要的辅助观念,启发和推动着这一理论的发展。无论是将构成要件作为“行为类型”,或是将其作为“违法类型”“责任类型”,类型化的思考始终贯穿其间。在后续的发展中,类型思维更是从行为论的疆域中脱离出来,深入到行为人论的核心,犯罪人的类型化研究从此风靡一时。从龙勃罗梭(Lombroso)到加罗法洛(Garofalo),从菲利(Ferri)到李斯特,几乎每一位在刑法学史上留下印痕的人物,都曾在犯罪人的类型问题上发言。毫不夸张地讲,正是类型思维将犯罪人从古典学派那抽象、混沌的历史存在中唤醒,还以其丰富、可感的具体形象。犯罪行为的类型化,与犯罪人的类型化,是类型思维提供给刑法学最丰富的滋养。

    二、类型的语义发展

    任何对类型思维的系统讨论,都无法回避诸如此类的问题——“什么是类型”?“类型”的意涵究竟为何?这不但构成了研究的基本前提,而且为学术对话提供了可能。

    要了解类型这一范畴,可以首先从其词义切入。在这一基础性的铺垫完成之后,方可讨论其作为思维方法的基本特征。为了解其词义,我们不妨顺着时间脉络,作一番历史性的考察。先追溯其原始的、固有的意义内涵,然后观察其在后续使用过程中不断衍生和积淀的新意涵。

    根据德国学者海蒂(Heyde)的考察,类型一词最早出自希腊语。随着时间的发展,它开始以“Typus”的字形被纳入拉丁文。最初,这个词在拉丁文中主要在两个领域中使用,一是医学,二是神学。尔后,在整个中世纪中,这个词变得无足轻重,没有获得人们的青睐。直至中世纪末,特别是公元1327年左右,这个词以tipe/type的形式进入法语以后,很快被人们重视。在自然科学上,特别是动物学与植物学中,类型成为人们经常使用的专业术语。在18世纪前后,该词又由法语转换为德语,开始在德语世界中风靡一时。在几乎所有学科中,都不约而同地频繁出现类型一词。除了在自然科学上,特别是在人格心理学、生物学、模型论上被广泛使用,在人文社会科学尤其是逻辑学、社会学、法学中亦被普遍运用。

    在希腊语中,类型原本是指单纯的“击打、锤击”,后来也泛指因击打而造成的结果,如痕迹、标记、铸造的印章。再到后来,干脆扩张到由锤击金属或雕刻石头而形成的所有艺术品,如雕像、塑像、图像等。在希腊文中,这个字还经常在下述转借意义上被使用:

    (1)形式或形体。指一种有特征的形体或风格;

    (2)概略、草图、梗概。指对一事物的大概的、不详尽的描述;

    (3)模型、典范、范例。指某些个别事例,它们成为其他事物的模范;

    (4)内容、主题等。

    不难看到,上述多样的意义变化绝非杂乱无章,而是紧紧围绕在原始意义的周围而展开。从其原始含义而论,乃指击打、雕琢。由于此种击打与雕琢的制作,乃是一种容许不同强度的操作,亦是一种过程性的操作,因而,在不同的加工环节与时间阶段,其成果也会有形态上的细微差别。从形式到概略,再从模型到主题,这实际上正反映了不同进度阶段上的不同成果。从这样的线索来理解上述意义的变化,或许会显得更为清晰明确。

    在其后的人文社会科学中,在柏拉图(Plato)与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哲学的影响下,类型开始跟某些思想框架结合起来。由于类型本来就具有“典型”与“形式”这两种意义,所以,这个范畴就自然地与柏拉图理念论中的“理念”,及亚里士多德本质论中的“形象”取得沟通,并承担起这两个范畴的意义表达功能。类型不仅开始含有“多数个别对象的典范”的意义,而且同时表达“多数个别对象所共同的基本形式”这一意义。可以说,这两种意义一直延续到今天,并始终支配着人们关于类型的基本理解。翻开大百科全书或词典,最常见的解释仍然是,类型指典范与基本形式。

    此外,在自然科学中,类型还开始生发出其他意义。这里,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生物学与模型论。在生物学特别是动物学、植物学上,类型成为一种专业术语,代表着“种”“类”“种类”“分类”的意思。此外,在现代科学认识上,“模型”作为媒介主体与客观对象之“中间手段”,开始风靡一时。在“模型论”这一科学思潮的影响下,类型与模型之间出现了观念上的彼此呼应,类型也开始承载模型这一意义内涵。在这个层面上,它意指认知主体基于想象或抽象而形成对现实世界中某种事物的简化映象。

    总结上述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类型乃是源自希腊语的外来词。在最为本初的意义上,它是指击打、锤击、铸造、雕刻以及由此所形成的结果。在其后的发展中,特别是当它与各种专门科学相结合并成为特定术语之后,类型开始衍生出以下意义:

    首先,它意指基本形式。通过多数个体在生活世界中的存在形式,可以抽象和提炼出某种普遍的、共通的存有论特征。

    其次,在上述意义的延伸线上,它还意指类、种类、分类等范畴。正是基于某些共同的特征或普遍的存在形式,一些个别事物得以在观念上聚合成“类”与“型”。

    再次,从更为具象的层面看,它还意指“典型”。在上述得以聚合成“类”的个别事物中,还可进一步识别出某些可作为模范的特殊个体。这是一些所谓的完全形态或标准形态,它们与那些普遍特征不明显甚至局部缺乏的形态相区别。这时,类型不再是居于特殊个体之上的普遍形式,而是诸多特殊个体之中特别完美的形态,与那些过渡形态、非典型形态或中间形态相对应。

    最后,在认识论的意义上,类型还意指模型。任何一种认识活动,都可看作是由认识主体、认识工具和认识客体所组成的特殊形式的社会实践系统。由于客体存在多维意义,也可能被其他因素所遮蔽,主体往往无法直接获得对客体的理解。因此,主体可以通过对模型的研究来获得关于原型(客体)的认知。这一过程可以被把握为,认识主体通过一定的认识工具,以之为媒介来认识特定对象的过程。在此种范围内,类型可被视为是某种认识论意义上的中介或是手段。

    三、类型的思维特征

    从上述的语义考察中,我们得出结论:相对于具体的、特殊的个体而言,类型乃是某种具有一般性、普遍性意义的事物。荣格(Jünger)早就指出,只出现一次的事物绝非类型,类型乃是特殊中的普遍者。然而,抽象概念也是这样的思维产物。它同样以对象物上反复出现的特征为基础加以归纳形成。如此一来,根本性的问题便马上浮现:类型与抽象概念之间是何关系?两者有无本质性差异?在抽象概念之外,还有无必要特别引入类型这一范畴?

    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决定着类型作为一种独立思维方法的适格性。如果承认两种思维的差异,类型的独立性则值得认真对待;如果否认此种差别,则类型就会被吞噬在概念的洪潮之中,而根本性地丧失其意义与价值。在学说史上,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也成为区分不同类型论者的“试金石”。任何坚持上述区别论的学者,都被归入“传统类型论”的旗下,而所有试图消解上述对立、否认此种区分的学者,都被归入所谓的“类型批判论”的阵营。当然,在上述两种理解之间,也有不少折衷性意见游弋其中,试图调和此种紧张与对立,这样的理论可称之为“类型修正论”。

    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从拉德布鲁赫以降直至考夫曼的学术主流,都是立基于“传统类型论”。也即,将类型思维定位为全然不同于传统概念思维的一种新的思考方式,并着力突出两者的不同特质。尽管不同学者在观察角度、学术兴趣及所强调的具体区别等方面可能有所差异,但作为某种共识,坚守类型思维的独特性则是统一的底线。下面,我们试图沿着这一脉络,以比较观察为基本方法,对抽象概念与类型的不同思维特征加以梳理。

    (一)综合性思维

    1. 双向度思考

    概念式思考的特点为:使用语言或文字,将所欲描述对象的特征予以穷尽地提炼和罗列。关于概念式思维的具体讨论,在这个意义上,概念式思维构成一种归纳式思维。研究者必须在考察所有研究对象之后,将这些对象的共同特征归纳出来。

    然而,此种归纳式的概念思考,却可能产生一体两面的作用:一方面,归纳式的思维,使其能够通过共通性描述,把握其所意图指涉的所有对象,从而形成外延上的周延性及安定性;但另一方面,要使概念能够涵摄其所有对象,换言之,要使所有对象均落入该概念的射程范围之内,则必须在概念的描述上尽量使用具有包容性和概括性的语言。于是,概念不可避免地陷入抽象化境地。由此可知,概念在功能上的归纳性和周延性,是以抽象性为代价的。概念式思维不仅是一种归纳思维,而且是一种抽象思维。

    与概念式思考不同,类型式思维在思考维度上呈现出明显的双向性:一方面,它是对抽象概念等元叙事的进一步区分和演绎,表现为一种具体化的精致思考;另一方面,它更是对具体事物及其重要要素的提炼与归纳,体现为一种抽象化的概括思维。

    首先,类型化的思考是一种对抽象概念的演绎和细化。正如上述,概念式的思考是一种单向度的归纳式的思考,明显欠缺演绎式的思维。此种归纳的代价,便是不可避免的抽象性。进而,过分的抽象化和概括化,就可能失掉描述对象的具体特征和彼此的联系,形成空洞化的效果。因此,为了避免这样的处境,我们应当引入一种更为具体化的思维,对抽象概念予以区分和细化。此种区分和细化的过程,就是一种演绎的过程,亦是一种抽象概念的类型化过程。诚如恩吉施所言,虽然在细节上有极大差异,但现代关于类型的基本见解以及所有将类型与概念对立以观的想法,均以下述想法为基础,即类型或者以此种方式,或者以彼种方式,或者同时以此种及彼种方式,较概念更为具体。

    在这一点上,刑法学提供了最值得注意的例证。对犯罪现象的概念描述,始终是刑法学的一个关键任务。学者们基于不同学术立场与知识背景,提出了纷繁芜杂、形态各异的方案,如“法益侵害说”“规范违反说”“权利侵害说”“社会危害性说”等。关于犯罪概念的详尽讨论,然而,无论是“法益侵害”还是“规范违反”,也不论是“权利侵害”还是“社会危害”,无一不是相当抽象、模糊的概念。这样的表述只会导致对犯罪的实质理解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困境。一种弥补性的工作,就是摆脱此种宏大叙事,进而尝试某种分析化、演绎化的具体努力。亦即,通过犯罪的各个具体类型的描述,去充实、丰富和把握人们的犯罪想象。刑法上也正是通过各种构成要件的设定去阐明具体的犯罪类型,以使犯罪的实质概念达到具体化、细致化和可感知化的效果。

    其次,类型化思考不但是一种对抽象概念的演绎和细化,而且同时构成了一种对个别事物的归纳和概括。自然无形的生活事实,在未经人类认识的加工之前,经常是彼此孤立和断裂的。它们只是一些孤零零散落的原子或碎片,缺乏整体形象。此时,通过对具体个案的观察,抽取和提炼出案件事实之间的共通特征,以初步形成事实类型的基本轮廓。在此基础上,再以法理念及法目的为导向,对事实类型予以规范性的加工,并在要素之间建立起结构性的联系,这便形成了法律上的类型。此种类型之形成过程,一方面固然是法理念、法目的、抽象概念的具体化与演绎化,但一方面更是生活事实、具体案件的提炼化和归纳化。

    让我们同样回到刑法上的实例。在未经立法者的认识加工之前,进入立法者视野的,首先是诸如“张三杀人”“李四杀人”“用刀杀人”“用毒药杀人”等碎片化的事实。立法者经过认识上的处理,从中抽象出诸如“行为主体”“行为手段”等特征,然后根据刑法之目的与价值,在其中撷选出刑法上具有重要意义的要素,经过要素的规范性塑造及要素之间的结构性构建,从而形成“杀人罪”的类型。刑法上其他个罪的设定莫不要经历上述过程。

    2. 中等抽象程度

    由上可知,如果我们的思维仅仅局限于概念性思考,就会过于抽象、概括,就容易失去描述对象的具体细节特征,从而形成空洞化和玄虚化的效果。这样的事例在刑法上不胜枚举。刑法上的“行为”概念历来聚讼纷纭,但无论是“因果行为论”“社会行为论”还是“目的行为论”“人格行为论”,都限于抽象思辨的层次,其意义空洞化的现象极为严重。

    反向观之,如果借用历史学家青睐的方法,采取个案化视野,将现象完全孤立化、特殊化,就无法把握个案与个案、现象与现象之间的联系,更勿论构建整个现象的体系,并形成关于现象的普遍观念和整体轮廓。那样一来,进入眼帘的就只能是“张三杀人”“李四伤人”等碎片化事实。

    类型式的观察就是要避免落入此种进退两难的窘境。一方面,类型的具体化、演绎化的思考,是对抽象概念的进一步区分和细化,是为抽象概念提供实在的内容支撑。这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了仅使用抽象概念来解释社会生活的不着边际,也舒缓了抽象概念的空洞化效果,世界不再是灰蒙蒙的混沌一片;另一方面,类型化的努力更是对个别现象的抽象和归纳,是在个别现象之间建立起共通形式和意义联系,从而避免了仅就个别现象进行孤立观察,而丧失了对整体形象或普遍观念的洞察。这在实质意义上化解了个案方法论所带来的碎片化效果,世界不再是孤零零的天各一方。

    此种双向度的思考形式,使类型不仅在思维上呈现出综合化特点,而且亦使类型成为一种介于“抽象概念与具体事实”之间的桥梁。如果说,概念化的视野是一种宏观、抽象意义的视野,个案化的视野是一种微观、具象意义的视野,那么类型化的视野则是一种中观意义的视野,是一种对普遍中之特殊,特殊中之普遍,抽象中之具体,具体中之抽象的观察。从抽象程度上看,类型比概念更为具体,但却比个别事实更为抽象,从而形成了某种“中等抽象程度”。正是基于此种“中等抽象程度”,类型成为人类范畴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填补了抽象概念与具体事物之间遗留的认识夹层。由此,就抽象程度而言,范畴体系呈现出层次清晰的三层结构:抽象概念、类型、具体事实。类型不但是整个体系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实体层次,而且构成整个体系得以沟通的“连结要素”或“中间安排”。

    (二)层级性思维

    1. 流动式过渡

    在逻辑学学者亨普尔与奥本海默看来,抽象概念在逻辑指涉上存在重大缺陷。这种缺陷具体表现为,当经验所呈现出的特征,是经由一系列的中间形态连续不断且界限模糊地互相连接时,概念总是试图在这种流动性的过渡地带划分出清晰界限,因而不能对这种连续性经验进行准确描述。受上述学者的影响,拉德布鲁赫也明确表示,生活现象可能只是一种流动过渡,但概念却强硬地欲在这些过渡中划分出一条明确界限。在生活现象仅仅显得“或多或少”的模糊地带,概念却要求必须做出“非此即彼”的判断。由此所导致的后果是,概念的主要成就并不在于“包含”,即包含某种特定的思维内涵;而在于“界定”,即作为一道防护墙,使概念藉以向外隔绝其他的思维内涵。质言之,传统的概念式思维是一种分离式思维,足以瓦解并败坏生活现象的整体性。

    另一方面,在拉伦茨看来,此种因为流动过度而显现出来的层级性却是类型最为重要的特性。拉伦茨指出,一种类型与其他可比较的类型之间可能并不具有明确的界限,相反,类型之间是相互流动的。经由着重点的不同或某一特征的变化,此类型就可能转变为另一类型。由此,与概念的分离式思维不同,类型思维承认,事物与事物之间有时是相互交融的,其过渡是流动而混沌的,就如同色谱中各种颜色的过渡一样。

    如此一来,概念思维只承认“非此即彼”的判断,类型思维则认可“或多或少”的判断。概念是由多数特征组合而成的。在对象能否归属于特定概念的问题上,要么是全部要素均具备,从而完全符合该概念的要求;要么是任一要素不具备,对象被排除出该概念。换言之,概念只有符合与不符合两种可能,不存在任何中间状态。相反地,类型思维则并不认同此点。在类型与类型之间的边缘地带,过渡是和缓而渐进的,绝非那种瞬间的、决绝式的跳跃。我们难以在类型之间划分出固定的、清晰的界限,无法做出“非此即彼”的判断,相反,“既如此亦如此”的中间类型和混合类型倒是一种真实的存在。

    2. 比较级陈述

    拉德布鲁赫正确地强调,概念思维在语言上是以“原级”的形式表示出来,而类型思维则是以“比较级”的方式来呈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拉德布鲁赫将类型思维比喻为对科学方法论的一种比较级的发现。

    日常用语中的“富人”“博学之士”“暖和”等范畴,便属于类型性范畴。在此,我们可依财富、学问或温度之高低,作出某种次序性的排列,可以想象有很多的上下层级与中间层级。也因此,我们只能以比较级的方式说,李某相比王某是富人,赵博士相比张司机是博学之士,屋里相比室外暖和。与此不同,概念式的表达则只能是,李某是富人/李某不是富人;赵某是博学之士/赵某不是博学之士;屋里暖和/屋里不暖和。可以看到,在上述例证中,类型式的表达显然是更为合适的。

    相反,在有些情况下概念式的表达则可能更为准确。比如“男人”“女人”“公务员”这样的范畴。我们只能说,李某是女人或李某不是女人,而无法说,李某比王某女人。因为,在上述情形中,只能要求某种“非此即彼式”的存在,而难以认为是“或多或少式的”或“一定程度式的”存在。反之,“女人味”“男子气”倒是一种类型式的表达,我们可依强度不同而发现一种层级序列式的排列。完全可以说,李某比王某更有女人味,或者张某比王某更有男子气。

    3. 序列性状态

    正是由于类型间的连续性特征,使相邻类型之间呈现出一种次序性的排列状态,一种夹杂着各种中间类型与混合类型的类型序列。类型的此种流动过渡性,以及由此所呈现出的序列性的排列状态,在刑法上有许多适例。

    通常认为,如果犯罪的类型化还相对容易,那么,刑罚的类型化则难以实现。“因为,在责任原则的精神下,刑罚的宣告必须依据行为人个别的具体情节而断,本质上甚难以一致性的类型化。”的确,在法官面对个案进行刑罚裁量时,必须考虑到当下案件的具体情节,而个案与个案之间的情节很难在完全意义上一致。因而,从彻底的刑罚个别化立场来考虑,当然很难实现刑罚的类型化,这根源于彻底的个别化与类型性之间的紧张——类型乃个别中之一般者、特殊中之普遍者。然而,尽管存在个别化的要求,却难以将此种特殊化的立场贯彻到极端。因为,那样一来,就只剩下司法者绝对的自由裁量,司法裁量将彻底陷入无法捉摸的境地。应承认的是,尽管个案之间总存在微妙差异,但是从一些关键的规范指标看,完全可能存在共性。由此,立法者也能够在此种规范指标的指引下,从复杂多样的个案中抽取出典型个案,以之为模本建构刑罚的“理想类型”。顺着这样的思路,我们可以将立法上的“刑罚幅度”,视为是由两个“理想类型”构建而成。这个幅度的底点,是立法者根据所能预想到的该罪的最轻微案型所设定的相应刑罚;而这个幅度的顶点,则是根据所能预想到的该罪的最严重案型所设定的相应刑罚。而在量刑实践上,法官的任务就是在这两种极端类型之间,根据当下个案距离这两种类型的远近程度,来确定相应的处罚。这是一种运用类型间的比较,来实现法律效果之精确化的操作方式。随着重要量刑指标的变化,如行为人之主观恶性、行为所引起之实害与危险、一般预防或特殊预防的必要性等因素在程度上不断加强或减弱,所有案件就会在最严重案型与最轻微案型这两极之间,呈现出依责任程度由高到低的次序性的排列状态。在这一类型序列当中,案型与案型之间的过渡是渐进而流动的,难以在其中找到僵硬的界限。

    (三)开放性思维

    1. 类型与要素间的开放

    类型的开放性思维,首先表现为类型与要素之间的相互开放。此种开放,一方面显现为类型向着要素开放,另一方面则呈现为要素向着类型开放。这两种开放的过程,并非是分开进行、彼此割裂的,而是类型向着要素、要素向着类型的“双向对流”,是一种交互澄清和阐明的过程。

    第一,类型必须向着要素开放。类型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个系统、一个模型。类型是由要素结合而成的,类型与要素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当然,应当注意的是,类型并不是要素的简单堆积和拼凑,而是由若干要素有机结合后所形成的、具有新的质的规定性的系统。要对一个类型进行完整说明,必须对组成该类型的要素进行逐一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妥当把握各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以便最后将各要素合并以观,形成该类型的“整体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任何一个类型的说明,永远依赖于对其组成要素的具体说明;对类型意义的追寻,也必须始终围绕各组成要素的内涵而展开;类型的结构、功能,也必须始终以各要素的有机结合为基础。类型应向着要素开放。

    第二,要素必须向着类型开放。要素是类型的组成部分,要素一旦脱离了类型,就不再成为该类型的构成要素,就具有了新的相对独立的性格。因此,要素必须在类型中方能显示其价值和意义,要素与类型须臾不可分离。类型中的每一要素,只有从与其他要素的联系中,并且与其他要素合并以观时,才能被真正掌握。类型本身得之于要素的有意义的相互结合,但类型又能反过来帮助我们去真切理解这些构成要素的特质及其对类型归属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要素必须向着类型开放。

    从以上分析可知,在类型与其构成要素间存在着无法割裂的意义交织。在判断类型的内涵时,必须一再地回溯到组成该类型的构成要素,而在探寻构成要素的意义时,又必须一再地回溯到作为要素之“整体形象”的类型。这是一个类型向着要素、要素向着类型的“交互开放”过程,是一个目光不断往返于类型与要素之间的“诠释学循环”过程,更是一个类型与要素间相互阐明的过程。

    类型与要素间的相互开放和说明,是以要素的完整无缺和类型的周延圆满为前提的。但问题在于,法律上的类型经常是残缺不全的。换言之,要素很可能在立法中得不到完整而清晰的规定。此时,要追寻类型的真实意蕴,便必须使类型向着要素开放,在类型观念的“整体形象”下,去寻找和补充该类型应该具备、但在立法上却有欠规范的要素。正是在这一点上,刑法的开放性构成要件理论提供了最可注意的素材。

    开放性构成要件的确定,是以承认构成要件的相对性、不完整性为前提的。在一般情况下,立法者当然会尽量将禁止行为的所有要素予以圆满规定。然而,基于经济性的考虑,立法者有时无须将所有要素无遗地规定;或者,基于社会情势的复杂多样及构成要素的变动不居,无法将构成要素周延无缺地规定。在此情势下,务实的态度是承认构成要件的开放特征,并谋求刑事司法过程中的要素填补。启动类型化的思考,我们可以在“类型向着要素开放”这一思路下,重新阐释开放性构成要件要素的体系回归:构成要件的残缺,其实质是一种类型要素的残缺,而构成要件要素的填补,则无非是一种类型轮廓的还原。这一还原的过程,亦即类型要素的探寻和回位过程,就是一种在“类型观念”或“整体形象”的指导下,在类型要素彼此间的意义关联下,去拾回该类型应该具备,但却在立法上无从规定的残缺要素的过程。只有完成了这一过程,要素才会回到其在类型体系中的恰当位置,类型也才会因此而再度圆满和周延。

    2. 类型与素材间的开放

    类型的开放性思维,不仅体现在类型与其要素间的相互开放,而且显现为类型与其素材间的相互开放。

    第一,素材必须向着类型开放。类型的形成是以纷繁芜杂的生活事实为素材的。在进行类型性的规整之前,生活事实犹如一团乱麻,杂乱无章。只有以类型为指导,才可以从自然无形的生活事实中分辨出有价值意义的关键要素,并在这些要素之间整理出具有结构意义的脉络联系。在此意义上讲,只有通过类型的形塑,生活事实方能得到整体性的把握,只有以类型为观照,才能显现出其规范性的价值。生活事实显示在其“类型的关联性”之中。

    第二,类型必须向着素材开放。类型是经由对素材的分析而确定的,因而类型显示在其素材之中,显示在其与生活事实的关联之中。类型的意义绝非仅仅存在于类型自身,类型自己并无法“说出”其真实意蕴,它必须加入素材,参照具体生活事实,才能真正凸现自己的意义与内涵。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讲,类型具有不可摆脱的“素材规定性”。类型必须始终向素材开放,类型的意义显示在其“素材关联性”之中。这两个层面的关系,与法律素材与法律理念间的关系类似。由此可见,类型与素材间保持着相互开放的姿态。素材的价值显示在其类型的关联性之中,而类型的意义则蕴含在其素材的关联性之中。对彼此意义的探寻,必须始终回顾两者之间无法解开的结构交织与意义关联。这是一种目光不断顾盼于类型与素材之间的“交互澄明”的过程。

    类型与素材间的相互开放,典型地显现在刑事司法过程中。例如,在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当法官面临的案件是某人将他人的手机扔到水里,这当然很容易得出判断。这时,毁坏意味着“对财物的一部分或全部进行物理性的毁损,使其不能遵循本来的用途加以利用”。然而,如果面临的案件是,某人将他人的传家玉玺扔入黄河,上述关于“毁坏”的界定就会马上失灵。因为,玉玺可能并没有任何物理性的毁损。此时,关于“毁坏”的理解可能会再度开放:“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财物的价值或效用丧失的行为。”但是,如果面临的案件转变为,某人故意将他人的马棚打开,使一匹价值不菲的骏马跑掉,那么上述“对财物行使有形力”的解释,就会再度被挑战,因为行为人没有对财物本体行使有形力。于是,我们不得不放弃这一限定,转而认为毁坏是“导致财物效用减少或丧失的一切行为。”对“毁坏”的认识,到此还并未完结。如果面临的案件是,某人把排泄物放在他人的饭盒中,那么,所谓“效用减少或丧失”的含义,又会重新成为问题。所谓“效用”,是仅指财物的客观效用,还是也包含权利人立场上的主观效用?如果是指客观效用,那么饭盒的此种效用并未丧失,消毒后完全能够使用;而如果亦指主观效用,那么从权利人主观的心理、情感角度而言,这个饭盒可能再也不会被使用。由此,“毁坏”可能被再度阐释为“导致财物主观或客观效用减少或丧失的一切行为”。

    这里所描述的解释过程,便是一种“类型向着素材开放”的过程。这一过程会在司法实务中不断循环展开,难有尽头。它使我们再次明了,类型的意义绝非仅仅存在于其自身,它必须面向素材,参照具体的生活事实,才能不断展现和发展自己的意义内涵。

    (四)意义性思维

    1. 弹性组合

    概念乃经由语言或文字,将所欲描述对象的特征予以穷尽归纳而形成。一个事物是否可被涵摄于该概念,要判断该对象是否逐一具备概念所内含的所有特征。如果所有特征均具备,这一事物便可与该概念对接,并被该概念所描述;反之,只要任意一个要素不具备,事物便无法被该概念涵摄,而不得不被排斥于该概念之外。这样的思维方式,可被视为是一种“集合填充式”的操作。

    类型同样是要素的集合体。但是,在事物能否归属于类型的判断中,重要的却并非个别特征的逐一吻合。在不同的个案中,个别事物可能在某一要素上显现出程度上的减弱,甚至是完全欠缺某一要素,却不致影响其类型的归属性。

    威尔伯格(Wilburg)最早触及了此点。在关于德国、奥地利的损害赔偿法研究中,他认为,“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归结到多个要素上,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及强度相互结合而构成赔偿义务的根据”。因此,在损害赔偿问题上,威尔伯格放弃了提出“确定的要素目录”的努力,而以下述设想代替之——以各种不同变化形态而显现出来的“诸要素的协作”。如此一来,在能否引起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上,并不存在某种固定的、缺一不可的要素衡量框架,相反,这实际上是某种“可变的体系”——一种以不同方式及强度相结合的要素体系——在起着支配性作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威尔伯格而言,在基于损害赔偿而提出的动态体系论中,特定要素可以整个地欠缺,而只要其他要素的满足程度足够高即可;但是,也有学者反对此种观点,认为动态体系中的要素具有固定性与确定性,尽管可能在充足度上有不同程度,但却不允许某要素整个地欠缺。

    此种“可变体系”的思想,威尔伯格所创设的方法论也被称为“动态体系论”。这一方法论在民法学界有广泛运用。例如:在侵权法中过错要件的理解、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缔约过程中说明义务的解释等问题上均有运用。受到了拉伦茨言辞至极的称赞。在其看来,这种可变体系与传统注释法学或概念法学所强调的固定体系有着极大不同。在固定体系中,强调的是某些不可动摇的固定观点,这些观点被概念视为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在这一固定的体系内,只有“非此即彼”的可能性,不像可变的体系,基于构成要素的共同作用,有各种不同的组合可能性,有着“或多或少”的可能性。进一步地,拉伦茨还明确指出,可变体系与类型思维具有内在的相似性。因为,类型所代表的,正是其特征的可变性,中间层级的可能性,以及不同的“特征组合”的可能性。一个类型并非由多个特征的总和来加以确定,相反地,它是一种有机的组合,一种具有弹性的特征之有机组合,一种有意义的结构性整体。

    与上述学者类似,雷讷(Leenen)也将类型解释为一种“有弹性的复数要素之组织”。恩吉施则强调类型中多数因素的可变性及其在程度上的差别性等特质。如果将上述论述中的“有弹性”换作“可变的”,“要素”通约为“因素”,就会发现,他们的论述具有基本的一致性。

    由此看来,虽然概念式思维与类型思维都关注要素,但在对待要素的态度上并非一致。对于概念而言,不但要素的数量是固定的,而且要素的组合方式也是固定的,此种组合关系就是“总和”或“相加”。经由一个个要素的累积,每一个要素的逐一具备,概念的形象得以形成。从这种“简单相加”的模式中也可看到,要素与要素之间缺乏某种整体性的联系,要素与要素是彼此孤立的存在。与之不同的是,在类型的思维当中,要素的数量并非总是固定的,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缺乏个别要素,也并不至于影响类型的整体形象。同时,要素与要素之间乃是一种弹性的组合关系,存在或多或少的变化可能。这种变化乃是基于,在不同的个案中,部分要素可以在程度上减弱甚至完全欠缺,而其他要素则可能在程度上不断加强。如此一来,就可能演化出要素间的不同组合方式。进一步地,类型虽然由要素组成,但是类型并不等于要素的简单相加,并非由“特征的堆砌”所形成,而是一种基于“要素间的相互协作”所形成的结构性整体。要素与要素之间,并非孤立或零散的关系,而是处于一种紧密的相互作用之中,一种有机的结合之中。由此,必须特别留意要素之间的意义关联。

    2. 整体图像

    如果认为类型并非要素的固定组合,那么,下面两个问题便不可回避:

    第一,当类型呈现出不同要素的弹性组合状态,因而并不存在绝对必要的、不可舍弃的要素时,“类型”仍得以维持的关键是什么?换言之,为什么不同的要素组合形态仍然能够在观念上收归到同一类型之下?某个特定要素欠缺时的组合形态,是在什么意义上仍然可以与完全的要素组合形态相等置?

    第二,与上一问题相关联的是,在对象能否归属于特定类型的判断中,是何种终局性的标准决定了类型的归属?特别是,当现象之间经由流动的过渡而相互连接,在现象之间并不能提供区分的固定界限时,是什么使“对象是否归属于类型”的判断仍然得以可能?

    不难发现,这两个问题实则一体两面,都可归结到对类型得以维持的基础的追问。只不过,在问题意识上略有不同。前一问题,乃是着眼于类型要素的组合关系;后一问题,则立足于对象与类型的归属关系。

    对上述问题,传统类型论者的回答是,类型是某种弹性的要素组合结构,特定类型性的维持基础乃在于,要素以不同数目或强度相结合所呈现出来的“整体图像”。同时,也正是此种“整体图像”,在要素能否归属到特定类型的判断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关于此点,拉伦茨的论述可谓精到。某一对象是否应归列于某一类型中,并非根据该对象是否包含了所有被视为无法放弃的特征来加以决定,而是取决于是否被视为典型的重要特征以某种数目与强度存在,使该对象在“整体上”符合类型的外表图像。此外,在评述个别契约是否归属于特定契约类型时,他进一步指出,重要的倒不是个别特征的逐一吻合,具有决定性的毋宁是“整体图象”。

    然而,“整体图像”仍然是某种暂时的回答。完全可再次追问,到底是什么建构了此种整体图像?当要素呈现出不同数目与强度的组合时,当对象缺乏某种要素却仍然可以归属到特定类型时,是什么决定了它们之间仍具有基本的“家族类似”?此种“家族类似”得以成立的根基何在?

    3. 评价观点

    对于这些追问,可能的回答只能是——主导类型构建的“评价性观点”。这不但是类型得以维持其“整体形象”的基础,而且是不同对象(特别是典型对象与欠缺部分特征的非典型对象)之间具备家族类似性的关键。对此,斯特拉赫(Strache)率直指出,与概念不同,如果没有重要性观点或评价观点,类型就会失去其存在的根基。而雷讷则更进一步认为,斯特拉赫将重要性观点或评价性观点并列,指出了法学上类型建构的要素。在此,经验的现象系在规范性标准的角度下被“联结看待”,法律类型系由总结法律上“有同等意义”的现象建构而成。

    的确,在事物存在多面意义的情形下,评价性的观点至关重要。我们总是站在某一角度,或是基于某种目的,来把握社会生活中的生动事实。对同一现象,存在从不同径路予以观察的可能,同一现象可以在不同角度下被类型化。比如,一个简单的买卖行为,在社会学、经济学和法律学上,就可能会被提炼为不同的类型。这完全是基于相异的考察视角、理论兴趣与目标定位使然。由此可见,评价观点在一个类型的建构中,实在是有着关键性的意义。正是在一定的评价观点之下,不同对象才得以结合为一个可以统一把握的整体,并在价值上开始被同等对待。不同对象才得以摆脱其形式上的差异和束缚,并获得某种意义性的连接。

    在上述层面,类型显示出某种非同寻常的思维特性。也即,在判断某些类型要素的缺乏是否足以导致类型性的丧失时,在判断一定对象能否归属于类型时,必须不断回溯至主导类型构建的评价观点,并在此种观点下评定它们之间是否具有类似性。正是在特定的价值观点下,不同的要素组合、相异的存在对象,才得以在意义上连接起来。我们可以把类型思维的这一特质,称之为“意义性”。

    四、类型的逻辑结构

    (一)概念的涵摄模式

    早在1936年,逻辑学学家亨普尔与奥本海默就合作发表了《现代逻辑观点下的类型概念》一书。该书不仅对传统的概念思维(分类概念)在逻辑上的缺陷提出了尖锐批评,更基于此种自觉,进一步提出了类型思维(次序概念、层级概念)的理论设想与逻辑形式。直到今天,在概念与类型的逻辑结构这一问题上,这一著作仍是一座无法绕过的里程碑,给人以深刻启迪。

    一开篇,作者就开门见山,提出了两种不同形式的逻辑范畴:一种是传统上广泛运用的分类概念(Klassifikationsbergiff);另一种则是所谓的次序概念(Ordnungsbegiff),或称层级概念(Stufenbegriff)、类型概念(Typusbegriff)。在其看来,这两种概念对于把握生活现象而言各有胜擅。然而,传统逻辑学却完全忽视了后者的存在,而以前者为专宠。

    分类概念是透过穷尽列举所有特征来加以严格定义。在对象与概念的关系上,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对象充分地、逐一地满足所有特征,因而可以将对象涵摄于特定概念之下;要么,在任意一个特征无法被满足时,对象便整个地、绝对地被排除在该概念之外。换言之,对象不是具备所有特征而得以适用该概念,就是不具备任一特征而不能适用该概念,绝无第三种中间可能。在对象与概念的关系上,如果对象能够被概念涵摄,两者即被视为“同一”,如果对象不能被概念涵摄,两者即被视为“相异”。在此对象与彼对象的关系上,如果两者都能涵摄于特定概念之下,那么它们就被完全等同;如果此对象能够被涵摄而彼对象不能被涵摄,则被完全区别对待。质言之,在概念的世界中,只有“同”与“不同”,没有“类似性”可言。对此种逻辑形式,我们可称之为“非此即彼”的涵摄模式。

    在逻辑学上,这是一种典型的“单值逻辑”。要么“是”,要么“不是”,要么“符合”,要么“不符合”,要么“白”,要么“黑”。也就是说,在谓语的表达上,它具有“一元性”或“单值性”的特征。因此,我们可以将此种传统的概念逻辑称为是“一元的谓语理论”或“一元的命题函数理论”。从逻辑形式上讲,这种分类概念意味着,“一个客体当且仅当在下述情形下,才能被称为∮的对象:即在它具备F之特征时。详言之,对每个可能值X而言,当且仅当F(X)为真时,Xε∮”。从中可以看到,对于一个概念的适用而言,F特征乃充分且必要之条件,当且仅当F具备之时,对象才能涵摄于特定概念。对于该特定概念而言,F构成了强制性的要求,也可谓唯一要求。

    (二)类型的归类模式

    在亨普尔与奥本海默看来,传统逻辑无法超出分类性概念的模式。在进行科学的概念构建时,传统逻辑总是试图严格按照或至少类比适用分类性模式来建构概念,并将“无明确界限的类型”(其可能与相邻类型具备流动性的过渡地带)评价为退化的、模糊的分类概念。从这个角度来看,类型范畴就似乎偏离了唯一正确的、科学的概念构建之路——分类性的概念构建模式。

    而事实上,这种试图在事物之间划分出明确界限的传统逻辑思维,却可能忽略了生活现象中每一处中间地带的迷人隐约之处,并不足以帮助我们把握所有的事实经验。相反,一种类型式的思维,却有助于我们真正进入事物间复杂的连接状态。类型思维所强调的不同强度的层级性特征,正可以弥补概念范畴留下的思维罅隙。透过此种层级性,我们看到的是,对象不仅可以具备或者不具备某种要素,而且在逻辑上还存在“或多或少”地具备某种要素之可能,或者说,还存在要素以“或多或少”之程度来归给某一对象的可能。同时,根据此种特征在不同对象之内显现程度的强弱,可进一步发现在对象之间所形成的某种次序性的排列状态。在对象之间并无僵硬的隔栅,而是某种渐进性的过渡。如此一来,在对象能否归属于特定类型的问题上,我们无法依照传统的概念式思维,仅视对象是否具备所有的固定要素而定。相反,需要考察的是,该对象是在何种程度上具备特定要素,由此在“整体形象”的指导下,能以何种程度归入某一类型。质言之,这里所涉及的,乃是一种比较意义上的程度关系,一种比较意义上的判断操作,而绝非简单的“是与非”“黑与白”。在“是”与“非”之间,还存在无数的中间可能性;在“黑”与“白”之外,亦存在大片程度不同的灰色空间。类型的此种逻辑形式,可称为“或多或少”的归类模式。

    同时,在对象与类型、对象与对象之间的关系上,类型思维亦与概念思考不同。在“完全相同”与“完全不同”这两种逻辑可能之外,类型更多地是在“类似”的意义上来理解上述关系。一个对象之所以被归入类型,是因为其与类型具有“整体图像”上的类似性;而之所以不被归入类型,则是因为它与这一“整体图像”偏离太远。归入类型的对象与对象之间,并不被视为是完全相同,而只是在“评价观点”的检视下大致相似;归入的对象与不被归入的对象之间,也并非完全相异,而只是在某一重要的价值观点下无法被等置处理。

    在现代逻辑学上,此种“或多或少”的思考模式,正是一种“多值逻辑”。也即,在“是”与“非”、“白”与“黑”、“符合”与“不符合”等二元对立的逻辑选项之间,还承认广阔的中间情形,我们可称之为“二元或多元的谓语理论”或“二元或多元的命题函数理论”。亨普尔与奥本海默的研究对此种逻辑结构进行了补充说明。在他们看来,在次序概念(类型)中,层级性的特征使考察对象呈现出一种序列性的排列状态。这种排列秩序的形成,必须至少采用两个基本函数(G与V)方能描述。他们用G(X,Y)表示在满足某种条件的前提下,X与Y在该序列中的位置是相同的。他们将此种位置关系称为可移转的、对称的关系;同时,他们又用V(X,Y)表示在满足某种条件下,X与Y在该序列中的位置是前后的,此种位置关系被称为不可移转的、非对称的关系。在此,亨普尔与奥本海默采用二元函数理论,强调了对象X与Y在位置关系上至少具有二元性,甚至是多元性。同时,他们进一步提出,G与V是互相连接的,这样的一组{G,V}关系,就形成了一种排列的顺序。“这种排列顺序可理解为一组关系……例如,‘同等重量的,较轻的’这组概念,就是一种排列顺序。”由此,“一个分类性特征的概念是一种单值的谓语,而一个层级性特征的概念则是一种次序性排列”。

    五、类型与概念的基本关系

    通过以上考察,我们对类型的思维特征获得了一定认知。然而,以下问题便马上无法回避:类型与概念之间的关系应如何定位?类型与概念是两种相互独立的思维,抑或根本无从区分?进而,如果两者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那么它们是处于某种紧张与对立的状态,还是应定位于合作与互补的关系?

    不难发现,从拉德布鲁赫以降直至考夫曼的学术主流,都是立基于“传统类型论”。也即,将类型思维定位为不同于概念思维的一种新的思考方式,并着力突出两者的不同特质。但事实上,在传统类型论的确立过程中,却始终遭遇到概念思维的强烈阻击。比德林斯基(Bydlinski)、齐佩利乌斯(Zippelius)、库伦(Kuhlen)等学者站在某种统合性的概念思维的立场上,试图消解概念与类型之间的对立,由此显现出“传统类型论”与“类型批判论”“独立论”与“统合论”的激烈对抗。在我们看来,这两种思维之间虽存在明显差异,但绝非简单地相互排斥或相互统合,而是处在一种相对独立、彼此配合、交互补充的关系之中。

    (一)类型与概念的差异

    作为后起的思维形式,欲在概念思维一统天下的格局中谋得一席之地,类型思维必须具有独特性格。这也是传统类型论者所着力强调的。虽然,相较于个别事物而言,概念与类型都是抽象而普遍的思维形式,都是在反复出现的事物中提炼出重要特征而形成的,但两者的差异还是较为明显的:

    其一,概念的特征在数目上是固定的,容不得随意增减。同时,特征与特征之间的结合方式也是固定的,即“总和”或“累积”。也由此,要素与要素之间缺乏明显的意义联系。与之不同,类型的特征在数目上只是相对固定的,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缺乏个别要素,也不至于影响类型的整体形象。同时,要素与要素之间乃是一种弹性组合关系,存在或多或少的变化可能。要素与要素之间并非简单累积的关系,而是处于紧密的相互协作之中,共同表现某种评价观点,并构成一种结构性的整体。

    其二,基于上述特性,在对象与概念的关系上,体现出“非此即彼”的择一判断。要么,对象逐一符合概念的全部特征,从而可涵摄入概念之中,与概念同一;要么,对象不符合概念中的任一特征,被完全排斥在概念之外,与概念殊异。在这两种情形之外,不存在第三种可能。与此不同,在对象与类型的关系上,则可能呈现出“或多或少”的程度性判断。对象不仅可以具备或者不具备某种要素,而且在逻辑上还存在“或多或少”地具备某种要素之可能。或者说,还存在要素以“或多或少”之程度来归给某一对象的可能。此时,需要考察该对象是在何种程度上具备特定要素,能否在“整体形象”的指导下归入某一类型。质言之,这里所涉及的,乃是一种比较意义上的判断操作。

    其三,在对象与概念的关系判断之中,价值观点隐而不显,它被挑选出的形式要素取代。在概念判断中,不允许无节制地回溯至其得以被构建的价值观点,它已经在要素、特征的限度内伴随性地被考虑。与之不同,在类型式思维中评价观点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类型整体形象得以维持的基础,正在于主导类型构建的价值观点。因此,在类型适用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回溯至类型背后的价值观点。对于价值观点而言,要素仅具有指示性的意义,它仅仅是作为评价观点形式的、暂时的固化。每一要素都并非不可舍弃的,只要根据其他要素的显示程度,对象在评价观点之下仍保持其价值的一致性即可。

    其四,概念的价值在于界定,而界定必然导致分离与隔绝。不但概念与概念之间泾渭分明,而且对象与概念之间亦非此即彼。由此,概念呈现出明显的封闭性。相反,类型虽然有一个固定的核心,但没有固定的边界。在类型与类型之间的边缘地带,过渡是和缓、渐进而流动的,因此,必须承认类型的开放特征。同时,在对象与类型的关系上,也时刻保持着相互开放的可能。此种开放的根源在于类型的层级性特征,以及在意义评价相似的前提下所可能带来的形式扩张。

    其五,与个别事物相对应,概念与类型都是相对抽象的思维形式。但相比概念而言,类型更接近个别事物,因而更具有直观性与具体性。在概念化的思考当中,抽象是唯一的向度。但是,概念在功能上的归纳性,却是以远离具体事物为前提,换言之,是以抽象性为代价。然而,类型思维却呈现出明显的双向性。一方面,它是对抽象概念等“元叙事”的进一步区分和演绎,表现为一种具体化的精致思考;另一方面,它更是对个别事物的提炼与归纳,体现为一种抽象化的概括思维。由此,类型成为一种“抽象概念与具体事实”之间的中介,成为抽象与具象、普遍与特殊之中点。

    其六,在逻辑意义上,概念是一种相对精确的思维,而类型则不可能达致精确的逻辑判断。抽象概念是可以被定义的。通过穷尽列举所欲描述对象的特征,概念可以被精确界定。反之,类型则无法被定义,只能通过一连串具有不同强度的特征的组合来加以描述;当概念适用于事实时,要求在概念特征上具有“同一性”。相反,在将事实归属于类型时,则并不是在“同一性”的意义上被把握,而只是在一定的价值观点上可获得“类似性”的看待;在对象能否涵摄于概念的问题上,只有“是”或“否”的回答,而在对象归属于类型的判断中,则可能仅得到“或多或少”“某种程度”符合的模糊结论。也因此,概念是一种单值逻辑的思考形式,而类型则必须被归入多值逻辑的范畴。

    在上述的意义上,如果说概念是断裂性的思维,那么,类型就是结构性的思维;概念是择一性的思维,类型就是层级性的思维;概念是形式性的思维,类型就是意义性的思维;概念是封闭性的思维,类型就是开放性的思维;概念是抽象性的思维,类型就是具象性的思维;概念是精确性的思维,类型就是模糊性的思维。

    (二)类型与概念的合一

    然而,也不是没有学者反对上述区分。其中,可代表性地举出三位:比德林斯基、齐佩利乌斯与库伦。尽管观察的角度不同,但他们统一的理论意图均在于,瓦解概念与类型之间的思维对立,将类型消融在传统的概念思维之下。

    在其大作《法学方法论与法律概念》一书中,奥地利学者比德林斯基率先对“传统类型论”发起挑战。他坦率指出,类型论者所强调的法律概念与类型对立以观的想法,实在大可质疑。在法律概念之外,根本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地承认类型理论。比德林斯基以拉伦茨为主要攻击目标来展开自己的论述。

    在《法学方法论》中,拉伦茨曾以《德国民法典》第833条“动物占有人”为例,来说明规范类型的运用。然而,在比德林斯基看来,“动物占有人”根本不是一个必须与狭义概念相区别的类型,它涉及的恰好是一个概念。就其定义而言,“利益”乃是一个绝对必要的特征,而与其他特征相互分离。由此可证,在法学上,根本没有比较级的类型概念,相反地,它只是某种具有特殊性质的狭义概念。此种概念的特性在于:其一,其特征至少有一部分是并非相连的;其二,它们的定义是根据个体之间的家族类似性,亦即根据类型归属性来加以确定。进而,比德林斯基指出,就法学方法论而言,传统类型观虽然致力于提供方法论上的有用规则,却只在极小的范围内有所贡献——实际上所得出的效果,似乎基本只是一种目的论的法律适用的重复而已。当类型没有“主导的评价观点”便不足以思考时,对法律适用而言,区别概念与类型几乎没有太多帮助。也就是说,如果在个案中能够探求立法意旨,而且对系争案件有所助益时,那么一个起初是模糊的、但经由目的论解释之后便可以被精确化的概念,就已经足够了。反之,如果该评价性的观点无法确定或根本与待解释的观点无关时,那么即使假定一个与概念相区别的类型,也并无实益。

    如果说,比德林斯基是将类型论等同于概念的目的论操作,从而消解类型的独立意义,那么,齐佩利乌斯则试图从类型与概念的适用方式出发,颠覆两者对立的意义与价值。齐佩利乌斯直接关心的并不是类型与概念是否在原则上对立的问题,而是一个法律规定到底是以何种方式来适用的问题。也即,一个法律规定是应该以严格证明为同一的方法来运用,还是以衡量比较式的方法来运用?是以概念式的逻辑涵摄来适用,还是以类型式的归类方法来适用?

    按照他的想法,一方面,法律概念在适用上不仅与“严格证明为同一的方法”有关,而且与“比较的——归类的思维方法”相关。质言之,“比较的——归类的思维方法”对概念也同样适用。此种方法明显出现在概念外缘的适用问题之上。概念外缘之范围如何,须透过特殊案件的归类或筛除,进一步加以精确化。经由此种比较的程序,某些个别的概念特征被认为对于概念适用并不重要,而加以筛除;其他的特征,则可能对于适用具有重要性而被加以强调。另一方面,在齐佩利乌斯看来,类型也可以严格证明为同一的思维作为其适用方法。他引述拉伦茨的论述并试图表明,开放的类型也可能因为固定某些特征而变成一个封闭的类型:如果我们确定,一个法律规定永远且只能在具备了类型中所详列的特征才能适用,那么开放的类型表面上就变成了一个封闭的类型;对此,拉伦茨曾说:案例可以如同涵摄在抽象概念之下般地涵摄在封闭的类型之下。因此,类型也可以“严格地证明为同一”的思维作为其适用方法,类型并不必然要比概念不确定。于是,对齐佩利乌斯而言,区分类型与概念的主要理由并不在于范畴学上的对立,而在于一个法律规定在适用方式上的区分。

    库伦是对传统类型论最为彻底的宣战者。在其1977年出版的博士论文《法学理论上之类型观念》中,他从语言分析哲学的角度,全面检讨了自亨普尔与奥本海默提出所谓次序概念(类型概念)以来,经过拉德布鲁赫的继受,再到拉伦茨的发扬光大,这一整个学术脉络中所犯的语言哲学上的错误。在库伦看来,遵循亨普尔与奥本海默关于分类概念与次序概念的区分,而在法学上划分出抽象概念与类型概念,这根本上是法学理论的一个错误继受。而其中,拉德布鲁赫又是这一错误继受的始作俑者。库伦指出,拉德布鲁赫曾顾虑到,将次序概念运用到法学上的主要难题在于,可能会引发法律安定性的疑问。而根据库伦的分析,拉德布鲁赫的这一顾虑,实际上根源于其一贯的立场:次序概念或类型概念不如分类概念明确。也即,拉德布鲁赫是以明确与否为基点来区分分类概念与类型概念,并将明确概念称为分类概念,将不明确概念称为类型概念。而在语义学上,概念的模糊性乃是某种不可否认的普遍事实。不仅在次序形式的概念中会遭遇模糊性问题,在分类概念上也同样难以避免。分类概念并非绝对可以划出“明确的界限”,这不仅是语言哲学上众所周知之事,也是法学研究上有名的难题。因此,是否如拉德布鲁赫所认为的那样,次序概念必然会特别地不明确,就有待商榷。传统类型论之所以将范畴类型与语义学上的问题相混淆,无疑是由于其未能充分掌握这种语义学上的现象。

    (三)类型与概念的关系重整

    在上述批评中,既有一矢中的之论,也有不着边际之言。针对这些批评,类型论需要在其自身的学理建构与方法实践中不断展开反思。对于新生事物而言,一个恰当的批评,比起那些盲目的附庸,无疑更具建设性的意义。它使类型论在其开展中,能不断审视自身、修正方向;而有时,即使是一个不恰当的批评,也并非毫无价值。它至少提醒我们,对于类型思维,人们容易产生什么样的误解与怀疑,以至于需要在知识建构和阐释中予以妥善澄清。

    1. 对类型批判论的回应

    比德林斯基的批评意见首先是针对拉伦茨而来。拉伦茨在《法学方法论》中,特别以《德国民法典》第833条“动物占有人”为例,说明了法学上规范类型的运用。在比德林斯基看来,“动物占有人”根本就不是一个“类型”,而是一个“开放的概念”“特殊性质的狭义概念”。但在何谓“开放概念”“特殊性质的狭义概念”的解释上,比德林斯基却提出了“其特征至少有一部分是并非相连的”“它们的定义是根据个体之间的家族类似性,亦即根据类型归属性来加以确定”等标准。如果以这种标准来衡量,所谓的“开放概念”“特殊性质的狭义概念”实际上已完全偏离了传统逻辑学上的概念含义,而趋近于传统类型论所强调的类型特征。由此看来,比德林斯基只不过玩了一个不算高明的“概念偷换”游戏,将“类型”代之以所谓的“开放概念”“特殊性质的狭义概念”,而在实质上早已退回到类型论的立场。

    不过,比德林斯基的另一批评,却值得高度注意。在他看来,类型建构之评价观点与概念形成之立法意旨实无从区别,类型论的操作基本只是一个目的论的法律适用的重复而已。这里,他提出了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依评价观点所作的类型归属性判断与概念的目的论操作之间有何区别?关于此点,比德林斯基似乎忽略了,概念的形成虽然是以立法目的或立法意旨为基础,但一旦根据特定立法意旨形成法律概念之后,在概念的适用过程中就原则上不再考虑概念形成中的价值观点,因为它已经在概念特征的意义上伴随性地被考虑。当然,这并不是说,在概念适用中就绝对地禁止回溯价值观点。实际上,在概念需要具体化或明确化时,也可以借助这一指引。只是,必须注意的是,在概念判断中绝不允许无节制地回溯至其立法意旨,绝不允许以突破概念特征的限定为代价而无条件地退回到价值判断的立场。也因此,在概念适用的过程中,关注的焦点仍落在概念的特征,落在用以界定这些特征的语言及其含义,落在“可能的文义范围”之上。一旦在个案的适用上,立法意旨与“可能的文义范围”发生冲突,就必须坚守“可能的文义范围”这一底线,这构成了目的论操作的内在约束。然而,在类型判断的过程中,特征并非不可舍弃的。因此,用以界定这些特征的语言的文义范围,并不构成有约束意义的界限。只要根据其他特征的显示程度,对象在评价因素之下仍保持其价值的一致性即可。在此意义上,类型归属性的判断,既可能遵循语言的文义,也可能突破语言的文义。在价值评判面前,特征或语言形式都成为相对次要的标准。

    齐佩利乌斯则试图从类型与概念的适用方式出发,颠覆两者的对立。按照他的想法,一个法律概念不仅可以“严格证明为同一的方法”加以适用,而且可以“比较的——归类的方法”加以适用。反过来,类型不但可以“比较的——归类的方法”来适用,也可以“严格证明为同一的方法”来适用。由此,对齐佩利乌斯而言,之所以应区别概念与类型,并不在于“概念与类型本身的对立”,而在于法律规定的适用方式上应区分“概念涵摄式的适用”与“类型归类式的适用”。质言之,应加以区分的是适用方式而非思维本身。然而,齐佩利乌斯或许忘了,思维与其适用方式之间,并非是某种断裂的关系,而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如果它是一个概念,就必须以“严格证明为同一的方式”适用之;如果它是一个类型,就只能以“比较的——归类的方式”加以运用。反过来,如果一个法律规定是以“严格证明为同一的方式”加以适用,它就是一个概念;如果是以“比较的——归类的方式”加以适用,它就是一个类型。质言之,范畴的特性在本质上决定了它的适用方式,而适用方式则反过来表征着范畴的思维内核。

    按照齐佩利乌斯的说法,“如果我们确定,一个法律规定永远且只能在具备了类型中所详列的特征,才能适用的话,那么,开放的类型表面上就变成了一个封闭的类型”。然而,“封闭的类型”还是真正的类型吗?抑或,它根本就是一个概念?对此,拉伦茨在新版的《法学方法论》中已经有所修正:“透过一个定义,开放的类型变成了封闭的类型,也就是说,最后变成一个(抽象)概念!”正由于它是一个概念,才能以涵摄的方法加以适用;此外,如果一个范畴“须透过特殊案件的归类或筛除,进一步加以精确化”的话,那么,它就已经不是概念,而是一个类型。在概念的世界中,所谓“比较性的确定方法”是难以想象的。

    那么,齐佩利乌斯为什么会在思维形式与适用方式的问题上产生混淆?为什么他会错认为,同一法律规定一会以“严格证明为同一的方式”适用之,一会又以“比较的——归类的方法”适用之?此种追问将带给我们一个新的思索。在我们看来,导致上述疑惑的根源在于,概念与类型只是两种思维方法的区别,它们在法律规范上可能有着相同的表达形式。同一个用语,既可能意味着某个概念,又可能意味着一个类型。这种用语的双重意义性,或者说,概念与类型在语言符号上的一致性,容易使人以为,同一规定既是概念亦是类型,既可以“涵摄式的方法”加以适用,也可以“比较的——归类的方法”加以适用。于是,就可能产生考夫曼所评批的“辩证的吊诡”:类型是概念,却又不是概念;类型是类型,却又不是类型!事实上,用语的同一性,并不能使我们认为,隐藏在其背后的思维方法也是同一的,更不能跳跃到,适用方式上亦可以混用。对同一种语言形式,完全可以做不同的解读,也应该做出理性的定位——它是概念,还是类型?由此,应当以涵摄式的方法加以适用,还是以比较的、归类的方法加以适用?

    相比比德林斯基和齐佩利乌斯而言,库伦的批评更是直指问题的核心。他提醒我们,概念是否也具有一定程度的不明确性?类型与不明确概念之间到底有何区别?这一点,的确被传统类型论者所忽略。他们的理论阐释总是不遗余力地强调概念的明确性、单义性与可靠性,由此拉开概念与类型之间的距离。这可从拉德布鲁赫、拉伦茨、科勒(Koller)等人的论述中窥得一斑:拉德布鲁赫说,分类概念之间因界限明确而相互分离;拉伦茨说,概念系可以明确定义的、界限固定的;科勒说,概念系以明确地切割事物为目标,是专为毫无疑义的涵摄而设计。然而,必须留意的是,此种逻辑上对概念的精确性与单一性要求,并不能立刻适用到法律概念之上。这不仅是因为,法律概念不能完全脱离生活语言来表达,而生活语言不可避免地具有多义性、模糊性与易变性;而且是因为,法律概念具有紧密的现实关联性,但现实并非是僵化固定的,毋宁说总是处于不断的流动变化之中,此种变化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概念内涵与外延的不确定;再加上,法律概念乃是根据一定的目的考量与规范评价而形成,此种价值衡量尽管不能突破文义范围,但仍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概念的伸缩性与灵活性。因此,法律概念绝非如同逻辑上所期待的那样,能够被绝对精确地定义。相反,概念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不明确性、多义性与模糊性。由此,疑问便随之产生:如果不仅在类型中会遭遇不明确的问题,概念也同样具有不明确性,那么,它们之间到底有何区别?

    在雷讷看来,既然类型与概念同样有其不明确之处,就必须放弃类型与概念在明确性上的区别,转而在类型的开放性与概念的封闭性上寻求突破。然而,在我们看来,这一思路并不可行。因为,是否明确与是否开放,实则一体两面。明确便意味着边界的清晰与封闭,不明确则必然导致边界的模糊与开放。承认概念(特别是其边缘)的不明确,也就是承认了概念至少具有一定程度的开放性。

    因此,我们倾向于从另一角度来澄清上述疑问。亦即,虽然概念与类型均有其不明确之处,但就其程度而言还是有所差别。也就是说,一个概念即使再不明确,仍然必须受到固定特征的约束,受到表达这些特征的语言的文义范围的约束,不能突破这一底线。但是,类型的个别特征是可以放弃的,由此,类型就难以受到“可能的文义范围”的约束(至少是被放弃的特征的文义拘束),而是直接诉诸主导类型建构的价值观点。尽管“可能的文义范围”本身也没有绝对清晰的界限,但毕竟还是构成了某种形式上的拘束。同时,它也具有特定情形下的消极排除功能,即对彻底偏离文义而落入对立范畴核心语义范围的对象加以排除。从这个意义上讲,概念的明确性依然要高于类型。

    2. 类型与概念的关系反思

    在对批判论者予以必要回应之后,在下面的文字中,我们试图进一步对概念与类型的关系予以整理。

    (1)类型式的区别而非概念式的区别

    必须肯定的是,概念与类型间的区分应在相对意义上被维持。在传统的法律思维上,人们习惯且擅长的是概念思维,即试图以“穷尽列举其特征”的定义方式来表述法律,并竭力在法律现象之间划分出明确界限。然而,这样的努力常常力有未逮,也往往归于失败。这在根本上是源于,此种思维无法深刻洞察和准确描述生活现象之间的层级变化与流动过渡。同时,由于概念缺乏必要的张力,也无力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开放性地处理生活的创设。基于此,以拉德布鲁赫、拉伦茨、考夫曼等学者为代表,试图在法学方法上引入某种全新的思维方式——类型,以弥补概念思维的上述缺陷。应当说,这样的理论努力无论受到怎样的称赞也不为过。

    然而,如果说在理论确立之初,强调两种思维的差异以谋求类型论的独立地位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在遭遇传统概念论的阻击时,却有必要汲取其中的合理成分,对类型与概念间“过于夸张的对立”予以反思。在传统类型论那里,概念与类型被认为是“截然对立的思维形式”,有着原则上的差异。然而,这正是一种概念式的思维,而非传统类型论者所力挺的类型思维!事实上,从逻辑意义上看,概念与类型的区别乃是某种类型式的区别,而非概念式的区别。换言之,两者的区别仅仅是某种程度上的差异,而非质的差异。

    比如,通常认为,特征是概念形成中强制性的最低要求,亦是最高要求(必要充分条件)。任何一个特征均不可舍弃,同时,特征的逐一吻合即足以使概念成立。与之不同,类型的特征则并非不可舍弃,某些要素的丧失可能并不会影响其整体形象。但是,在类型中如果某一要素越是显得重要,因而越是不可舍弃,它就会越趋于固定;相反,如果某一要素越是显得轻微,因而越是可以放弃,它就会越趋于丧失要素的资格。如此一来,伴随着某些要素逐渐凸显与固定,而其他要素逐渐削弱与隐退,类型就会不断接近于概念。这正是拉伦茨指出的,开放的类型也可能因为固定某些特征而变成一个封闭的类型,变成一个概念。相反的趋向也完全可能存在。

    又比如,类型具有层级性,被描述为某种次序性的、连续排列的状态。但是,当某一现象的层级数目越少时,我们就越不会认为它具有层级性,它就越显现为一种概念逻辑式的划分。甚至可以说,用来说明类型特性的“层级性”,其本身就是某种层级性的概念。从合二为一到一分为二,再从一分为二到层次的无限递增,层级数目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

    再比如,概念具有抽象性,而类型则被认为更加直观和具体。显然,这也只能在相对意义上被承认。因为,我们也完全可以想象“或多或少”直观的思维形体,以至于精确地区分所谓具体的事物与非具体的事物,本身就是一种痴妄。也因此,恩吉施才极具弹性地指出,类型或者以此种方式,或者以彼种方式,或者同时以此种及彼种方式,较概念为具体。

    此外,前面所讨论的明确性问题也一再显示,概念与类型间只存在着某种程度性的区别。

    当然,强调概念与类型间只是一种“类型式”的区别,并不是要否认区别。正如同,虽然是层级性的排列,也可以无疑地区分白与黑、善与恶;尽管是流动性的过渡,也可以清楚地确定其核心或端点的差异。概念与类型依其重心仍应被区别。

    (2)相互补充、相互支持

    概念与类型并非相互排斥的关系,而是应相互补充、相互支持。正如考夫曼睿智地提醒:“如下问题:概念还是类型?并不能以牺牲二者之一的方式来决定。因为,如果稍微变化一下康德的名言:概念没有类型是空洞的,类型没有概念是盲目的。”的确,我们不应当以某种择一式的思维来看待概念与类型。事实上,无论是概念还是类型,都不可能彻底取代对方。问题提出的方式可以转换为:类型如何帮助概念克服其失灵?而概念又怎样帮助类型弥补其不足?两者如何在功能上实现相互的支持与配合,从而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与处理生活事实?

    一方面,概念不能脱离类型。概念一旦脱离类型,就会陷入抽象与空洞的境地。拉伦茨将概念性思考中的此种危险,称之为“内含于抽象化思考中的意义空洞化趋势”。因为,依照逻辑规则,概念的外延愈宽,即适用范围愈宽,则其陈述的内涵便愈少。如是,概念的抽象化程度愈高,由法规范所产生的评价内涵、法制度所能采纳的意义内容便愈少。被抽象掉的,被略而不顾的,不仅是生活现象中的诸多个别特征,而且包括用以结合这些个别特征的连接物,而这正是该生活事实的法律重要性及规整的意义脉络之所在。质言之,过分的抽象化和概括化,就完全可能失掉描述对象的具体特征和彼此联系,导致“空洞化”的效果。在上述的意义上,概念必须以类型加以补充。这不仅是因为,类型是对抽象概念的进一步区分和演绎,表现为一种具体化的精致思考。类型的具体化机能,为抽象概念提供了实在的内容支撑。作为普遍与特殊之中点,作为一个比较意义上的具体者,类型在它的接近现实性、直观性、具体性中,可有效降低概念的抽象性;而且是因为,类型使我们得以注意生活现象中的诸多具体特征,并深入其中地、逻辑地把握各种特征之间的结合关系。类型对意义脉络的洞察,弥补了抽象概念在意义线索上的缺失,从而舒缓了抽象概念的“空洞化”效果,避免了仅使用抽象概念来把握社会生活的内涵弥散问题。

    另一方面,类型也不能脱离概念。类型如果失去概念,就将失去统领,失去目的与方向。诚如上述,类型不但是对抽象概念的演绎和细化,而且是对具体事物的归纳和概括。但是,如果只是形成了一个个具体的类型,却没有更加抽象的上位概念予以统领,就只能是众多散乱的集合,缺乏体系的形成契机。我们不仅需要中间层级的类型来帮助我们把握具体事实,更需要高层级的概念来凝聚具体类型。事实上,类型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抽象概念形成的先前阶段。在逻辑上,形成类型恰恰是概念建构的起点。先前在类型形成中所摄取的特征,其中一部分不断被证明其重要性,而逐渐凝固成不可舍弃的要素;而另外一些特征,则可能不断被实践抛弃,逐渐消退无痕。于是,类型创建成为概念形成的某种中介,某种实验性的发展阶段,成为迈向更高的概念形态的中间道路。在此意义上,类型构建者的心中应始终抱持概念,在概念的指引下创建类型。

    (3)类型与概念间的循环运动

    具体到立法与司法的场域,概念与类型亦处于某种紧密的辩证关系之中。这是一种从类型到概念,又从概念到类型的不断演进的过程,不断循环展开的过程。

    在立法的过程中,类型的掌握极为关键。立法者如果试图以立法来规制和调整社会生活,就必须以生活世界中形成的经验类型为依托,方能切中现实。否则,立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此而言,类型乃是制定法之基础。在立法的过程中,立法者的任务便是去描述类型,并在规范意旨的形塑下使其成文化。但是,由于类型并不要求穷尽地列举所有特征,而且在判断上只能求得“或多或少”的相似性,因而,在逻辑形式上其难以符合法的清晰性、明确性与可预测性要求。所以,立法外在的、形式的表达不得不借助于具有更大明确性与封闭性的概念形式来达成。诚如考夫曼所言,在制定法的建构上抽象概念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因为它给予了这项建构所需的外形,并担保着法律安定性。由此,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由“类型不断迈向概念”的努力过程,一种将“类型完全概念化”的内在冲动。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拉德布鲁赫恰切地指出,类型只是一种被追求的分类概念的先前形态,是一种从类型概念导向分类概念之逻辑操作的起点。

    可以设想的是,如果在立法过程中已完全达致了上述目标,已使得“类型完全概念化”,那么,在司法适用的过程中,法官的任务便是将当下案件涵摄至该当的概念之下。这正是三段论逻辑带给我们的结论。然而,它显然低估了问题的复杂性。幻想将各种重要的生活事实,逐一分配到一个个被精致思考所得的概念抽屉中,只要将适当的抽屉抽出,就可以发现完全吻合的事实,此种构想是不可能实现的。姑且不论生活本身经常会产生新的创设,其并非当然符合既定的界限,就是在已存生活事实之间,也并不具有概念所要求的僵硬隔栅。在司法过程中,在法律规定遭遇到当下个案时,那些被严格界定的概念可能不得不被再度松开。司法者在具体的法律发现中,须不断地去探求隐藏在制定法背后的模型观念,去回溯作为概念形成基础的类型,而不是固守于抽象概念的形式特征。这样的一个过程,实际上就是“概念不断迈向类型”的过程,是“概念开放为类型”的运动。

    在此,我们看到了在立法与司法场域中从类型到概念、再从概念到类型这样一种交互作用的辩证过程。这是一种在法律实现的过程中,由类型不断封闭为概念、由概念不断开放为类型的循环运动。沃尔夫将其理解为:类型法学——特别是在社会发生根本变化之时,但不限于此——一再地沸腾法律的僵硬冷漠,却又一再地固定类型成为分类概念。考夫曼则从诠释学的角度来把握此种运动:“立法者尝试尽可能精确地在概念中掌握典型的生活事实,但判决则必须重新去开放这些显得过分被界定(被定义)的概念,以便能正确评价生活现实;然而,透过系争概念被给予——例如经由法律注释者——一个新的‘修正过’的定义,这个定义本身又因为生活现象的复杂多样,也只能多多少少满足一段时间,而又立刻开始一个重新循环的过程——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上述的辩证过程,实际凸显了法律上两种相互对立的倾向:一方面,基于法律安定性的考虑,立法者一再地透过定义的方式,将类型予以概念化;另一方面,基于实质正义的考量,司法者在遭遇具体个案时,又会基于妥善调整社会生活的目的,一再地放松那些被不恰当界定的概念,使之开放成为类型。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在法律实现上类型与概念间的交互运动,这种一再地固定与放松、封闭与开放,正体现了法律安定性与妥当性、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间永恒不断的紧张关系:形式正义需要目的思想与实质正义来填充其内容,而目的思想或是实质正义,也需要法律实证性与安定性来维持其形式外观。这显现出两者相互需要、相互补充的一面,但两者的矛盾也始终无法消解。正义本身就是一个充满张力与紧张关系的矛盾体。

    尽管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蕴含着深刻的矛盾,它们仍然共同支配着法的全部。在这样的意义上,概念与类型绝非舍此求彼的关系。它们应一起成为法学上不可或缺的思维工具。在不同的价值追求下,它们各自具有妥当性的一面,也都存在失灵的可能性。相对概念而言,类型完全可以成为辅助性的、改良性的工具,并在其具象性、层级性、开放性和意义性中证明自己。

    本文转自《刑事法评论》第26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略有修改)

  • 陈景辉:作为法律本质的一般性

    一、导论

    由于法律通常既不会仅指向单个人,也不会只影响一个人的生活,因此“拥有一般性”(generality)很容易成为一个关于法律的经验共识。如此,应怎样理解一般性?一般性又如何关系到对法律的理解?这是必须回答的两类问题。然而,由于一般性立刻会遇到“识别”的难题:组织内部规定之类的制度化内容与道德这类规范性事物也被认为具备一般性,那么法律与它们该怎样区别?于是,一般性的讨论重心就从“内涵”转向“(管辖)范围”。具体而言,法律与制度化内容的区别更明显:前者的一般性通常与政治实体的管辖范围重合,后者的一般性通常只是政治实体管辖范围的事情。法律与道德的区别稍显复杂。道德被认为拥有不限于特定政治实体之管辖范围的独特一般性,无论是哪个政治实体的成员,只要是人,就必然受到道德的约束。由于“管辖范围”已不足以描述这种一般性,因此为与法律的一般性相区别,它经常被称为“普遍性”(universality),即法律是一般的,道德是普遍的。但这不表明一般性和普遍性一定是截然不同的属性,因此法律具有普遍性、道德具有一般性的说法同样随处可见。

    以上内容几乎是关于法律一般性的全部论述,它们经常只处在各种法理学论著的角落里,乏人问津。 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讨论的重点并未集中在一般性的内涵这个主要部分,而是(管辖)范围这个次要部分,另一方面是从经验共识上似乎只能推得如下有限的理论主张:一般性是法律的属性(property),无关其本质(nature),因此对于理解法律而言,一般性的意义始终有限。 本质和属性的区别可借助另一对更精确的概念予以说明:当理论家面对事物x时,通常会区分x的“身份”(identity)与“蕴含”(implication)。 所谓“身份”,指使x成其为x的那些内容,例如,H2O使水成其为水,所以H2O就是水的身份,或者H2O是“识别”(identify)一种无色透明的液体是不是水的标准。所谓“蕴含”,指既然一事物已经被“识别”为x,那么可由此必然推导出的那些内容,例如,既然这种液体是水,那么它就能气态化和固态化,也能饮用。尽管“蕴含”因关系到对x的完整理解而无法忽视,但毕竟是“身份”直接回答了“是什么使x成其为x”这个核心问题,因此,相对于“蕴含”,“身份”具有说明上的优先性(explanatory priority)。

    现可大致理解一般性为何会遭受理论冷遇,因为一般性只关系法律的“蕴含”,无关其“身份”。然而,这个推论存在不如人意之处:由于“蕴含”仍涉及对x的整体理解,尤其当它与x的独特之处相关,或者涉及关于x之重要问题的解决时,“蕴含”就值得仔细讨论。 简单而言,一个内容或属性属于x的“蕴含”,不等于这些内容不重要。因此,从一般性遭受冷遇的事实出发,只能推出进一步的主张:一般性不仅是法律的“蕴含”或属性,而且与法律独特之处无关,也无关紧要于法律问题的解决。但上述说法仍面临两个严峻挑战:一是它始终缺乏对一般性之“内涵”的完整说明,如果理论家未能事先说明一般性的意涵,那么已有的相关讨论仍是无根之萍。二是它对“一般性属于法律的‘蕴含’”缺乏仔细反省,如果一般性属于法律的“身份”,而非“蕴含”,那么已有的相关讨论一开始就建立在错误的前提之上。

    本文认为,以下看法才是正确的:一般性关系到法律的本质或身份,而非关于法律属性或蕴含的内容,一般性甚至是法律的本质或身份中的最重要内容。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恰当理解一般性之内涵的基础上。但最初的缘由仍来自“作为法律属性或蕴含的一般性”这个经验共识及其抽象表达。颠倒上述顺序,就是文章采取的论证结构:第一部分用来回答这样的问题,以理论的方式面对一般性的经验共识,这究竟能走多远;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集中关注一般性的内涵,尤其是一般性与普遍性的概念区别;其余四个部分用来处理为何一般性属于法律本质或身份的内容,尤其是通过对法律图画与道德图画的刻画,来证明一般性是法律最重要的本质。

    二、法律的一般性是理论必然?

    虽然人们形成了关于法律一般性的经验共识,但这能获得理论上的说明吗?或者说,一般性关系到对法律的准确理解吗?多数理论家给出了肯定的判断。一个最常见的理由是,由于法律由规则构成,而规则是一般性事物, 因此一般性会从规则传递到法律上。这会面临两个挑战:一是规则与一般性之间存在循环论证关系,一个事物究竟因具备一般性才是规则,还是因其是规则才具备一般性?二是由于法律必然具备非规则的内容,它们是否也具备一般性?如果具备一般性,那么它们为什么不是规则?如果它们不具备一般性,那么法律为何具备一般性?此时,似乎只剩下一种选择:它们不是法律。例如,奥斯丁曾明确说过,尽管主权者既可下达一般命令,也可下达个别命令,但只有前者才是法律。 因此,如果议会决定“一律”禁止谷物出口,那么这就是一般命令或法律;如果议会因“经济危机”决定暂停谷物出口,那么它就只是个别命令,不是法律。但这明显不符合法律实践,至少是现代国家,将(部分)政府的特定禁令或许可视为法律或(行政)法令,并不难理解。更重要的是,这会遭遇凯尔森“个别规范”的理论挑战:由于同属法秩序的一部分,因此只针对特定人与特定事且只使用一次的个别规范,仍是法律的内容。

    这表明,一般性的讨论必须同时处理个别性法律的问题,于是以下说法才被奉为典范:即使是现代国家这样复杂的大型社会,也一定存在官员面对面命令个人去做某事的情形,但这不是也不可能是法律发挥功能的标准方式。法律的标准运作方式一定是一般性的,它针对一般意义上(a general class)的人,指示一般类型(a general type)的行动,并期待着这些人知道(一般性)法律的存在并服从。只有当一般指示未获特定个体服从时,法律官员才需面对面地提醒他们须注意到法律的存在并服从。因此,面对面下达个别指令只是例外,它以一般指引的辅助伴随物或强化(ancillary accompaniments or reinforcements)的身份存在。因此,尽管个别指令是法律,但法律必然具备一般性,或者相对于个别性,一般性是法律更主要的属性。但为何法律的标准运作方式必然是一般的?这只能是因为(only because),没有任何一个社会能养得起足够多的法律官员,以保证每一个成员都能被正式且分别地告知他应该做的每项具体行动究竟是怎样的。

    这个说法称得上典范,是因为它一方面容纳了个别性法律带来的挑战,另一方面匹配了“一般性是法律的属性而不是本质”的主张。具体而言,如果能从上一段讨论中抽象出“指引行动是法律的本质”,那么无论一般指引还是个别指引,都将成为由该本质或身份推导出来的“蕴含”。只不过由于“没有任何一个社会能养得起足够多的法律官员”,于是一般性就是法律的主要属性,个别性则是法律的次要属性。但这明显只是个经验判断,一个社会是否必然如此,需仔细考察其规模。如果一个由亿万民众组成的社会是这样,那么梵蒂冈、摩纳哥之类国家就是例外。只要有例外,一般性就不是“法律必然”具备的属性,它只是配属给“特定国家的法律”,这在根本上动摇了“法律必然具备一般性”的理论判断。

    抽象来说,这涉及对“法律必然具备一般性”中之“必然”一词的理解。理论家在两种意义上使用“必然”:一是“自然(natural)必然”,二是“概念(conceptual)必然”。二者的区别是,就一事物而言,如果其某一特质在所有可能世界均为真,那么它就是该事物的“概念(conceptual)必然”;如果只在某一可能世界为真,而在其他可能世界可真可假,那么它就只是该事物在该可能世界中的“自然(natural)必然”。 例如,拥有自我意识的特质是理性生物的“概念(conceptual)必然”,它在每个存在理性生物的可能世界中均为真,当然包括我们自己这个世界;而拥有肉体形态的特质,只是理性生物的“自然(natural)必然”,尽管它在我们这个世界为真,但在其他的可能世界既可真也可假,所以并非理性生物的“概念(conceptual)必然”。但不要因此轻视“自然(natural)必然”的特质,至少对只在其中为真的那个可能世界而言,它仍然非常重要,只是不能将其与“概念(conceptual)必然”混同。例如,在我们这个世界,由于理性生物(人)有肉体形态,所以最重要的法律禁令是对杀人和伤害身体之暴力行为的禁止。 但在其他可能世界,理性生物可能不存在肉体形态或肉体不具有可被伤害的属性,因此尽管其中仍有法律的存在,但它可能不包括禁止使用暴力的内容。 就此而言,只有一个内容属于“概念(conceptual)必然”,它才称得上是该事物真正“必然拥有”的本质和属性; 那些只属于“自然(natural)必然”的内容,不是“必然拥有”,而是“偶然拥有”的特质,尽管它们在日常语言中经常也被称为“必然”。

    有了这些概念工具和讨论,一个否定法律一般性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已经成型:由于“没有任何一个社会能养得起足够多的法律官员”最多只是我们这个可能世界的必然,从理论上讲,一般性最多只是法律的“自然(natural)必然”;但由于我们这个可能世界中的少数小型社会似乎有这样的能力,“法律拥有一般性”就只是多数社会形成的纯粹经验共识,因此它就连“自然(natural)必然”的地位都无法维持。或者说,尽管多数社会的法律的确具备一般性,但它仍不过是纯粹的经验共识,在根本的意义上缺乏理论根据。无论有多少人持有这样的信念,经验共识本身既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也不能成为理论上的根据,甚至难逃理论反思下被抛弃的宿命。当然,这并不影响日常生活中的继续使用,如同虽然我们今天都知道地球是绕着太阳转的,但仍然说“太阳东升西落”一样,只是不能将这样的经验共识太当真,也不能将法律的一般性太当真。这就是一般性遭受理论冷遇的真正原因。

    三、法律的一般性与个别性

    法律的一般性只是纯粹的经验共识吗?如同导论部分提示的一样,由于缺乏对一般性之“内涵”的完整说明,因此这个结论得出得太快。更合适的做法应当是,先假定法律具备一般性,然后来考察这意味着什么,最后回答“法律是否必然拥有一般性”的问题。

    如前所述,法律的一般性即法律不是针对单个人,而是针对不特定的人。但该表述只涉及一般性的一个方面,即主体的一般性,此外至少还包括事项的一般性。由于无论法律、内部规定还是道德,都是关于人的行动的,所以事项的一般性可称为“行动的一般性”。因此,法律的一般性通常同时包括主体一般性与事项(行动)一般性。相反,如果一个法律仅针对个别主体和个别行动,那么它就不具备一般性,而是个别性(specificity)的法律。就此而言,一般性与个别性如同关于自然性别的“男女”一样,形成一组成对的概念或范畴。成对概念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一旦一个事物落入这对范畴,就意味着只能用其中之一予以描述;二是成对概念中的每一个概念都以否定的方式定义了另一个概念。例如,在自然性别上,人要么是男性、要么是女性,且男性意味着非女性、女性意味着非男性。

    一般性与个别性也是如此。如果某一项法律指令是一般性的,那么它就不是个别性的,而是针对不特定的个体,提出不特定的行为要求;如果它是个别性的,那么它就不是一般性的,而是在针对特定的个体,提出特定的行动要求。 但“一般就是非个别、个别就是非一般”是明显无法提供新知的循环论证,因此要想真正理解一般性,必须在“非个别”之外增添内容,这就是“使用类别/分类(class)” 的新标准:一旦某一项法律指令使用了类别,无论是在主体上还是在内容(行动)上,它就是一般指令,否则就是个别指令。例如,“(任何人)禁止路边停车”的指示牌,由于使用了“人”“路边”“停车”的类别,所以是鲜明的一般指令,而“把车开走”的警察指令,由于是“(你而不是别人)把(这辆而不是那辆)车(从这个路边,而不是那个路边)开走”的意思,因此只能是个别指令。

    有两件事情值得详述:一是前文似乎只涉及“法律指令”,而非“法律”的一般性,后者理应包含更多内容。例如,时间上的一般性,即法律必然要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或者体系性方面的内容,如法律通常获得了一般性的服从,以及制度化方面的内容,如法律制度通常被认为拥有一般性的权威。 虽然这些看法正确,但不能由此否认法律指令的一般性是法律一般性的典范形态。因为,一方面,如果一个法律规定无法成为一个法律指令,那么它至多只是残缺的法律; 另一方面,法律指令之外的一般性属性,可透过法律的其他属性获得说明,如法律的时空性、体系性与制度化。 换言之,要想说明法律的一般性,就必须说明法律指令的一般性,但说明了其他方面的一般性,不足以证明法律具备一般性。二是“法律的一般性”是个“程度”(degree)判断。这包含两方面含义:一方面,由于“使用类别”是一般指令的定义条件,尽管一般指令通常会在主体和内容两处均使用类别,但如果一个法律指令只在其中一处这样做,那么它也是一般指令。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外交部应当每日升挂国旗”与“举行国家公祭仪式,可在全国范围内下半旗(国旗)志哀”的规定,尽管其主体(外交部)或其内容(下半旗志哀)的确是个别性的,但它们仍是一般指令。因此,“程度”的一个意思是,如果一个法律指令同时在主体和内容上使用了类别,那么它将拥有纯正的一般性;如果只在上述一个方面这样做,那么它仍然具备一般性,尽管是不纯正的一般性。 另一方面,由于“类别”本身具备程度属性,所以一般性必然是程度性的。对任何个体而言,他既可从属一个更大的类别,也可从属一个更小的类别。例如,张三、人、中国人、男性、中年男性等,均是他可能从属的类别。因此,以上述类别任何之一为主体的法律指令均是一般性的。但不要因此将使用最小类别的法律指令直接等同于个别指令,只要它使用了类别,无论范围有多小,都不直接等同于张三这个具体个人。所以,在最小意义的类别与张三这个真正个别性之间仍存在性质而非程度的区别。

    但这并不妨碍“是否使用类别”仍是性质区别,那些未使用类别的指令就是个别指令,但存在只具备个别性的法律指令吗?似乎只有两个选择:一个选择是既然一般性是法律的属性,具备个别性的就不是“法律”指令,但前文已证明这是错误的说法。另一个选择更符合多数人的直觉,尽管法律中的确存在个别指令,但它只是法律的次要属性或次要内容,这是哈特的主张。不过,这个看法仍然可疑:如果一事物必然落入某成对范畴,从理论上讲,它被用其中之一来描述的机会大致各半。就像“人”与“男女”这对范畴,从理论上讲,此人是男性或女性的机会应该各半,而非“是男性”的概率远超“是女性”。同理,法律与一般与个别这对范畴的关系也应如此,而不是一般性是主要的、个别性是次要的。 更不可能法律只是一般性的,因为这等于说法律根本未落入这对范畴。

    更重要的是,由于“必须被实践”是法律本质的要求,因此法律必然具备个别性,且其中的必然是“概念(conceptual)必然”。 具体来讲,法律要想主张自己是一个社群的公共判断标准,就必须事实上影响社群成员的行动,否则尽管它拥有一般性,但也只是名义上的法律而已。但依据什么说一般性的法律事实影响了社群成员的行动呢?一个主要标志是,看它是否有机会 被表达为如下形态,即通过各类法律官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针对特定主体做出关于特定行动的个别指示。于是,一个从未有机会被如此表达的法律指令,尽管它是一般性的,但不能保证它是真正的法律。换个形象的表达,只有通过个别指令,法律才能真正落实其作为法律理应实现的功能,才能说法律正在持续地“活着”。因此,个别性关系到“是否成其为(真正的)法律”这件事情,因而是法律之本质的当然内容,即法律必然拥有个别性。

    四、道德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现可解决一个经常被忽视的问题:由于一般性和普遍性在日常语言中经常被混用,如导论中提到的法律和道德,它们似乎都在表达“并非针对特定个体”的含义,那么一般性与普遍性的区别还值得深究吗?尽管它们在日常语言中经常被混用,但也不总是如此,有时只有“普遍性”才显得适当。例如,一旦谈及自然规律、数学法则、逻辑法则,人们通常只会说它们是普遍的,而非一般的。这就是人们更愿意使用一般性而非普遍性来描述法律的原因,否则法律就成了自然规律、数学法则、逻辑法则的同类。 为此,理论家更愿意将法律归类为“规范”(norms),以区别于自然规律之类的事物。 然而,当面对道德时,似乎既可使用一般性,也可使用普遍性来描述,但某些道德哲学家反对这样,他们以一种看似怪异的方式谈论法律和道德:道德是普遍性的,法律是特殊性(particularity)的。 此时,一般性已经从他们的眼中消失。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道德在本质上是针对所有人的,即便在国籍、身份、年龄、种族、性别等方面存在不同,但适用于他们的道德不会不同。当然,这并不表明不存在针对特定人的特殊道德, 它们之所以是道德,是因为它们与普遍道德存在概念和证成的寄生关系, 因此才获得“道德”的名号。

    于是,就可理解道德哲学家为何认为法律是特殊的,因为并不存在针对所有人的普遍法律,只存在跟政治实体相匹配的实在法(positive law)。例如,中国和美国的法律一定不同,即使是德国和日本这类存在法律移植关系的国家的法律也是如此。如果有人认为存在适用于所有人类的普遍法律,那么它就只能是“应然法”,而非实在法,但只有实在法才是真正的法律。 相较之下,“不得说谎”的道德原则会对任何人不加区分地施加普遍的道德义务,无论他们是中国、美国、德国还是日本的国民。那么,差别究竟在哪里?关键之处在于中国、美国、德国、日本之类的“名字”(name)或“命名”(named)上,即命名是否制造了差异? 如果“命名”未能制造差异,那么它形容的事物就是普遍的,如“不得说谎”的道德原则;如果“命名”制造了差异,那么它形容的事物就是特殊的,如各国必然不同的实在法规定。抽象一点说,一个事物是否拥有普遍性,要看命名的方式是否会带来改变。

    这就足以回答如下问题:为何自然规律、数学法则、逻辑法则必然被认为是普遍的?原因非常简单:一枚苹果无论是在1666年砸到一位英国名为牛顿之人的头上,还是今年砸到一位中国名为张三之人的头上,都是万有引力使然,于是万有引力一定是普遍的。虽然存在牛顿和张三、1666年和今年、英国和中国等名称上的不同,但不会影响苹果因万有引力而径直落下的结果,数学法则和逻辑法则同样如此。在此,普遍性与一般性的一个关键区别得以显现:一般性具备鲜明的程度属性,因此一些一般性(“人”)比另外一些一般性(“男性”)更加一般,但它们都是一般性的;普遍性不拥有程度属性,不存在一些自然规律、数学法则、逻辑法则比另外一些自然规律、数学法则、逻辑法则 更普遍的可能,后面这些只能是特殊的。

    由于一些事物一旦具有普遍性,就意味着“命名”无法导致其改变。这就等于说,某一时空之下的该事物与另一时空下的该事物不存在明显差异;或者说,如果它在一个可能世界是这样的,那么在另一个可能世界必将如此。由此就可以理解为何必须以普遍性而非一般性来描述自然规律、数学法则或逻辑法则,因为它们在所有可能世界以同样的方式发挥作用。这也表明,普遍性成为其本质的一部分是一种“概念(conceptual)必然”,而非“自然(natural)必然”。进而,无论命名之人的力量有多强大,他都无法制造出只适用于我们这个可能世界或这个时空的自然规律、数学法则和逻辑法则。相应地,那些能够以命名方式予以改变的事物,就是拥有特殊性的该类事物。于是,就像一般性与个别性一样,普遍性与特殊性构成了另外一组成对概念或范畴。

    一旦用这组范畴思考道德和法律,“道德是普遍的、法律是特殊的”就不再怪异。先来看“道德是普遍的”。如同落在一般与个别这组范畴中的法律一样,如果道德势必属于普遍与特殊这组范畴,那么不但存在普遍道德,而且存在特殊道德;换言之,如果只有普遍道德,那么道德就没有真正落在这组范畴。但这个说法非常让人迷惑:你不是已经说道德是普遍的吗,怎么还会有特殊道德?请考虑如下两个道德陈述:“说谎是不道德的”与“张三说谎是不道德的”。前者毫无疑问具备普遍性,但后者不具备普遍性,它通过命名(张三)的方式将张三而不是其他人从普遍的人群中指名(明)出来,然后对张三而不是其他人给予道德谴责并施加道德责任。此时,由于前者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人,所以可称为“普遍道德原则”,后者随之称为“特殊道德判断”。而且,二者存在证成关系:“特殊道德判断”通过诉诸“普遍道德原则”而获得证成。因此,普遍性就是“普遍道德原则”而非“特殊道德判断”的本质,后者具备特殊性。

    又该怎样理解“法律是特殊的”的问题?此时似乎面临难题:一方面,“典型法律陈述” 在外观上更类似“说谎是不道德的”的“普遍道德原则”,而非“张三说谎是不道德的”的“特殊道德判断”;另一方面,法律只能是特殊的。但这并不构成真正的挑战,因为在“普遍道德原则”外存在“特殊道德原则”,一种是“家庭在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中更重要”这种带有地域性的“特殊道德原则”,另一种是政治道德、社会道德、经济道德、文化道德之类带有领域性的“特殊道德原则”。由于这两类道德原则的内容会因时空条件有所差异,因此具备特殊性。不过,它们之所以还是“道德”原则,是因为它们与“普遍道德原则”存在证成关系:如果家庭在“普遍道德原则”上没有价值,那么中国人更重视家庭价值就失去了根据。 因此,之所以说法律是特殊的,是因为在普遍或特殊这对范畴中法律(典型法律陈述)是“特殊道德原则”,而非“普遍道德原则”的同类,这也匹配“中国法与美国法或别的实在法体系势必不同”的说法。

    普遍与特殊这组范畴丰富了对道德的理解:第一,既然道德必然落入这组范畴,那么处在普遍性一端的只是“普遍道德原则”这一类事物,而处在特殊性一端的,存在“特殊道德原则”与“特殊道德判断”两类不同事物。第二,“特殊道德原则”与“特殊道德判断”的区别是,前者以“时空条件”命名,后者以“具体对象(人)”命名, 因此“特殊道德判断”也称为“具体价值判断”。 第三,既然“普遍道德原则”有两个特殊的概念对应物,那么无论“普遍道德原则”与“特殊道德原则”的组合,还是“普遍道德原则”与“特殊道德判断”的组合,都会满足普遍与特殊这组范畴的概念要求。第四,由于“特殊道德原则”与“特殊道德判断”这对组合只占据了特殊性的一端,无法满足要求,于是就得存在“普遍道德原则”。 第五,既然“普遍道德原则”与“特殊道德原则”的组合完全满足普遍与特殊的要求,因此即使不存在“特殊道德判断”,也不会动摇道德的概念完整性,所以道德不像法律一样,拥有“必须被实践”的属性。

    五、法律和道德是两幅不同的规范图画吗?

    当谈及法律和道德时,日常语言经常将普遍与一般混用,这是个纯粹的错误,还是有着某些隐含的理论意义?似乎是个纯粹的错误:由于“命名是否制造差异”与“是否使用类别”是两个不同的标准,所以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是两组不同的成对范畴,因而普遍与一般就成为两种完全不同的性质。既然如此,“两幅规范图画”的看法似乎不可避免。此处的“规范”,特指行动理由(reason for action)。大致而言,行动理由有两个特点:一是它仅作用于人类这类理性生物,因此拥有认识并回应理由能力,通常是理性生物的定义条件; 二是它具备事实上的可违反性,这解释了为何尽管道德 是普遍性的事物,但它经常与法律一同被归入“规范”,因为自然规律、逻辑法则和数学法则这类普遍性事物不只作用于理性生物,而且不具备事实上的可违反性。 所以,“两幅规范图画”的意思是,道德是一幅由普遍或特殊组成的规范图画,法律是一幅由一般和个别组成的规范图画,二者并不相关。

    法律和道德日常混用的错误之处在于它支持了如下说法:道德可被看作由一般和个别组成的规范图画,法律可被看作由普遍和特殊组成的规范图画。这个说法的前半部分彻底错误,因为自然规律、逻辑法则和数学法则一样,“普遍道德原则”在任何可能世界都是同样的,并且这就是道德的本质。 即使日常语言的确经常使用“一般道德”的表述,但由于这未能展现道德的本质,因此不值得认真对待。或者说,道德必然是由普遍与特殊组成的规范图画,而必然不是由一般与个别组成的规范图画。由于身处这幅图画中的道德(普遍道德原则)不会因命名方式而有差异,所以就会得出“道德为理性生物所不可避免(inescapable)”的结论, 就像理性生物无法避免自然规律、逻辑法则和数学法则一样,理性生物(人类)将不可避免地生活在自然规律、数学法则、逻辑法则与“普遍道德原则”的统治下。即使人类犯下错误,无论是因未能理解自然规律、数学法则、逻辑法则而犯下的“理论”错误,还是因违反“普遍道德原则”而犯下的“实践”错误, 仍需依据普遍事物来评价并纠正,所以“犯错”不意味着人类可从普遍事物中逃离。

    相应地,法律绝不可能是由普遍和特殊组成的规范图画,因为不同国家的实在法体系不同,法律显然无关普遍性,它只能是特殊的。但这不同时表明,法律图画与道德图画彻底无关,因为“法律是特殊的”还意味着,法律图画实际上被道德图画完全吸收,成为后面这幅更大规范图画 的一部分。但读者应该觉得非常别扭:既然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是两组不同的范畴,那么如何谈及谁吸收谁的问题?难道是因为普遍就是一般、特殊就是个别?但这不就在表明日常混用才正确吗?并非如此,这需要重新回到特殊道德这件事情上。第四部分的讨论表明,同时存在“特殊道德原则”与“特殊道德判断”两种拥有特殊性的道德,它们分别对应一般指令与个别指令这两类法律指令。如果能同时证明“一般法律指令是特殊道德原则、个别法律指令是特殊道德判断”,那么拥有特殊性的法律就能被由普遍与特殊组成的道德图画吸收殆尽。

    以上两者均不难证明,因为“分类”和“命名”存在包含关系:既存在“分类命名”,如男性,也存在“个别命名”,如张三。因此,如果一个法律指令使用“分类命名”,那么它既是特殊的规范陈述,也是一般的规范陈述;如果一个法律指令使用“个别命名”,那么它既是特殊的规范陈述,也是个别的规范陈述。而且由于道德是不可逃避的,所以前一种法律指令就变成了“特殊道德原则”,后一种法律指令就变成了“特殊道德判断”。 此时,尽管法律图画仍由一般与个别组成,但它已经全部处在由普遍或特殊组成的道德图画之中,这对理解法律而言,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表明仅通过一般与个别来描述法律必然不充分,因为这无法显示“法律图画已被道德图画彻底吸收”的意义,法律图画必然是道德图画这个更大规范图画的一部分。这就是德沃金主张“单体系图画”(one-system picture)、反对法实证主义的“双体系图画”(two-system picture)的真正原因。 由于法实证主义目前仍是主流的法理论,所以“双体系图画”也可称为“标准图画”(standard picture):法律的内容完全由道德(图画)之外的事物来决定,如制定法的内容就完全由立法创制行动构成,习惯法的内容完全取决于一群人事实上采取的行动,等等。 但由于道德图画完全吸收法律图画,因此无论双体系图画还是标准图画,都是对法律的错误描述。要想正确描述法律,必须将它置于道德图画之中,即必须结合“普遍道德原则”,才能真正完整地说明法律(一般指令和个别指令),因此法律与道德不存在必然关联的说法一定错误。

    由于对法律的完整理解,同时涉及普遍道德原则、一般法律指令、个别法律指令, 因此必然推出以下结论:第一,普遍道德既是一般指令也是个别法律的证成根据;第二,一旦满足上述要求,个别指令无需直接诉诸普遍道德,只需诉诸一般指令即可获得证成;第三,如果一般指令与普遍道德不符,那么个别指令就可直接诉诸普遍道德。当出现第三种情形时,由于一般指令已经被道德图画驱逐,因此它不再有资格叫作“法律”了。此时,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古典自然法理论立刻出现:如果实在法(一般指令)不违反作为普遍道德的“自然法”,那么个别指令或具体评价就可直接诉诸实在法;否则,实在法就会从这幅图画中被驱逐出去,具体评价因此可直接诉诸道德(自然法)。其中,实在法因违反自然法而被驱逐,正是阿奎那“不正义的法律不是法律”的名言要传达的意思。

    六、法律的特殊性与独特性

    然而,看似最合理的古典自然法在今天罕有支持者,就连阿奎那公认的继承人菲尼斯也坦陈“不正义的法律不是法律”是明显自相矛盾的废话。 这是因为法律的特殊性同时传达两种不同的含义:一是使它能够被纳入普遍与特殊之规范图画的特殊性,二是身处道德图画中的法律具备一种有别于其他特殊道德原则的“独特性”(uniqueness)。之所以会有独特性的含义,是因为除法律之外,存在政治道德、经济道德、文化道德、社会道德等其他“特殊道德原则”,并且由于法律(实在法)是以地域命名的,而后面这些是以领域命名的,所以不能直接做同类项合并。 因此,一旦忽略“特殊”的后一含义,法律就与其他特殊道德原则没有区别了, 于是一个“道德理论”就足以说明法律的本质,而不需要一个围绕法律的独特性而展开的“法理论”。这就是古典自然法理论经常被认为只是一套纯粹的道德理论而非法理论的原因,但它认为自己有资格冠以“法理论”的名号,因为它已经提供了关于法律现象的完备说明,尽管这可能不是它唯一或主要的理论任务。

    这些说法看似是言辞之争,由特殊性而来的独特性似乎缺乏充足的理论根据。然而,一旦承认法律中必然存在违反普遍道德的“恶法”(evil law),以上争辩的实质意义即刻凸显。 如果“恶法”必然是法律现象的一部分,那么一套未能说明“恶法”存在的理论,无论优势多显著,都注定残缺不全。 这类似于如何对待“精神病患者”的问题。虽然在理性和道德能力方面,精神病患者迥异于常人,但任何跟“人”有关的理论——无论生物学还是伦理学都必须同意精神病患者仍然是人类的适格成员,直接将他们排除人类的理论必然不完整。同理,法律之中的“恶法”犹如人类之中的精神病患者,虽然均为自己所属类别的异常者,但这并没有影响其适格成员的身份。 这就足以反驳如下常见误解和担忧:只要承认“恶法”是法律,就等于承认“恶法”是典型的法律;“恶法”就像人类中的精神病患者,只是该类事物中有缺陷的个体。由于古典自然法无法安置“恶法”,因此它不是一个完整的法理论。

    如果你没被这个类比论证说服,请考虑以下更理论化的论证:假设“S集合中的每个S都是P”或“该S是P”是不可置疑的大前提,此时再附加“x不是P”的小前提,将会得出怎样的结论?常见的答案是“x不是S”。例如,每个三角形(S)都有三条边(P),但一条直线(x)没有三条边,所以直线不是三角形。但该怎样面对鸭子呢?鸭子(S)会游泳(P),但眼前这只动物(x)不会游泳,那么它肯定不是鸭子吗?并非如此,它还可能是一只不会游泳的、有缺陷的鸭子。所以,真正完备的结论是,“或者x不是S,或者x是有缺陷的S”,而非“x不是S”。 法律也应如此,一个违反普遍道德的法律,除了“不是法律”外,可能是“有缺陷的法律”。因此,由于无法包含后一部分内容,古典自然法注定残缺。

    以上就是现代反实证主义者的主要方法论。尽管他们同意道德图画吸收了法律图画,但还是因同意“恶法”是有缺陷的法律,与古典自然法分道扬镳。 但这个论证仍缺陷明显:对于三角形之类事物而言,“x不是S”的结论其实已经完备,不拥有三条边的直线绝不会是三角形,也不可能是有缺陷的三角形;只有当对象是鸭子这类事物时,“或者x不是S,或者x是有缺陷的S”才是完备的结论。因此,如果该方法论要奏效,就必须增加一个全新论证,以证明法律类似鸭子,而非三角形;否则,不正义的法律不是法律仍是唯一的答案。无论这个全新论证为何,它都是关于研究对象之独特性的讨论;而且,由于此处的研究对象是法律,所以必然是一套围绕法律独特性展开的“法理论”。 只有基于这样一套法理论,才能最终证明法律类似鸭子,而非三角形,也才能合理说明“恶法”作为法律的地位,进而全面取代古典自然法这样的纯粹道德理论。

    那么,该怎样说明法律的独特性?法律为何类似鸭子,而不是三角形?由于法律是公共判断标准且政治就是公共的代名词,于是法律的政治意涵率先受到重视,法律随之就与“政治道德”关联起来。例如,德沃金认为,由于法律的“本旨”在于过去的政治决定如何证成集体强制的行使,这只有通过由符合与证成组成的解释方法获得“整全性”(integrity)这个独特的政治道德,才能使法律实现其“本旨”。 菲尼斯则认为,因为存在诸多不可相互化约或还原的“基本善”(basic goods),个人处于无法决定该如何行动的窘境,所以须通过实践合理性的诸原则塑造“共同善”(common goods),以为社群成员提供彼此合作的根据,于是“共同善”就成为法律背后的决定性理由。 读者无须被这些抽象理论困扰,而只需注意,它们都试图为法律提供一种“独特性”的说明,以使它有别于其他的特殊道德,从而证明法律是鸭子而非三角形的同类。

    但在道德图画中以政治道德强调法律的独特性,会有先天的限制:由于普遍道德才是道德图画中的终极根据,因此如果普遍道德与这类特殊事物的关系和与其他特殊道德的关系并无不同,那么政治道德或法律就很难说不是三角形的同类。 此时唯一的出路是,在“普遍道德原则—特殊道德原则”的原有基本结构外重构道德图画。例如,德沃金最后走向“价值一体”的说法, 即普遍道德指诸多“特殊道德原则”纠缠在一起的状况,所以既不存在超乎“特殊道德原则”之上的“普遍道德原则”,也不存在居于“普遍道德原则”之下的“特殊道德原则”。菲尼斯对实践合理性原则和共同善的强调,使它们开始摆脱最初的工具性角色,有了与基本善并驾齐驱的味道。 但如果普遍性是道德确凿无疑的本质,那么这些重新构图都将因模糊普遍与特殊的界限而备受怀疑。

    此外,另一个离开政治意涵的原因是,法律不只是政治性事物,还是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物。法律塑造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并且人们运用法律来指引和评价自己或他人的行动。当然,人们也用法律来评价公共机关或国家的行动,这仍是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 既然如此,由于道德图画吸收了法律图画,因此只需要直接考虑法律的道德影响即可,这就是格林伯格“法律的道德影响理论”的由来。他认为,法律的内容就是由法律机关(legal institutions)的行动,以法律上适当的方式创造出来的道德影响。 具体而言,法律机关的行动,有时重述了道德内容,如刑法关于自然犯的规定;有时改变了道德内容,或者将不清晰的道德要求明确为具体的法律内容,或者规定道德原本并不包含的、对违法行为的惩罚与救济;有时会强化道德内容,即在道德之外提供或创造一个全新的、基于法律的服从理由。

    但由于法律的内容事实上可能会偏离道德,所以需要受“法律上适当方式”的限制:处于道德图画中的法律,必然以改善道德状况为目标。 这样,一方面,通过“法律上的适当方式”使法律仍处于道德图画中;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机关的行动”使法律的内容又不直接取决于普遍道德。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法律的形而上学(metaphysical)主张:法律的内容部分由道德决定,部分由事实决定。 因此,尽管这种理论以“道德”命名,但是是一套不折不扣的“法理论”。但另外一些理论家认为,这样的做法过于刻意,不如直接承认法律就是一种“道德实践”,即法律是一种致力于创造、取消、强化、塑造、安排或重新安排人们道德权利和道德责任的实践,并且法院就是解决关于道德权利和道德责任冲突的场所。 由于法律的内容实际上就是道德的内容,所以“法律的问题”其实就是“道德问题”而非“形而上学问题”。他们因为取消了作为法律形而上学的“法理论”或关于法律独特性的理论,因此被称为“法律的取消主义者”(eliminativist)。 但由于他们不得不对法律做最低限度的抽象讨论,所以无法彻底取消法理论,只能是“最小主义者”(minimalist)。而且,这种对古典自然法的现代回归仍会遭遇恶法的反复折磨,最终难逃残缺不全的命运。

    再次提醒,读者无须为无法理解上述抽象讨论而沮丧,因为它们是为了同时实现坚持道德图画对法律图画的吸收和将“恶法”安置到道德图画中这两个目标。尤其是后者,它要求必须对因“特殊性”而处于道德图中的法律做“独特性”的论证,但此类做法在根本上无法成功,因为如果对独特性说得太少,法律就成了三角形,而不是鸭子的同类,也就无力回应恶法的挑战;如果独特性说得太多,恶法的挑战的确可以回应,但法律就会有自道德图画中独立出去的危险。这表明,道德图画中的“特殊性”无法表达也无法容纳法律的“独特性”,除非法律是一幅单独的规范图画。以上就是“法律的不相容原理”(exclusion principle of law),即法律的特殊性与独特性在道德图画中无法兼容,而双体系图画或两幅规范图画成为不相容原理的必然结果。

    七、一般性与法律图画的基本构图

    读者不免有这样的疑问:这篇冠以“一般性”的文章,为何行文至此未提及这个概念。但如果将上节法律独特性的讨论看作关于法律一般性的另一种论述,就很容易打消这种疑问。具体而言,由于法律的特殊性,法律图画看似能被道德图画完全吸收,但由于道德图画无法吸收因独特性而来的“恶法”,所以会撞上“法律的不相容原理”,而一般性正是独特性的集中表达。简单说,由于一般性无法在道德图画中真正找到位置,因此道德图画吸收法律图画只是幻象,法律图画只能是一幅单独的规范图画,并可以顺利容纳“恶法”的挑战。这也表明,用以表达法律独特性的一般性成为使法律成为法律的条件,所以它是法律本质的内容,这也是文章标题要传达的信息。这足以初步打消另一个更严重的担心:目前取得的所有讨论结果都建立在“预设法律必然拥有一般性”这个不稳定前提之上,所以法律真的必然拥有一般性吗?

    现在需要重新审视法律的一般性。一个法律指令是否为一般的,取决于它是否使用了类别,这必然是个纯粹的“事实”问题。因此,如果一个法律指令没有使用类别,即使道德理由支持这样做,但它也不因此成为真正的法律,而只能是应然法。那么,到底是“谁”事实上使用了类别?似乎只能是“立法者”,但这明显错误。因为除制定法以外,还存在其他的法律类型;即使是制定法,立法者也并不处在法律之外,它们需依据已经使用类别的法律获得授权,尽管后者经常只是涉及内容,而非主体的不纯正一般性。 此时,实在法的概念再次登场,由于实在法是特定政治实体正在生效的法律,因此只能认为,在终极意义上是一群人事实上使用了类别,而立法只是这群人使用类别的具体方式之一。如果将“一群人事实上使用类别”称为“社会事实”,那么就会得出法实证主义的核心命题,即法律的存在和内容完全取决于社会事实,而不取决于普遍道德。

    于是,法律图画无法被道德图画吸收的情况就很容易理解,因为不能直接从普遍道德得出特定类别被使用的社会事实。换言之,只有当一群人事实上使用了类别,才会存在法律,然后法律才与个别法律指令一道组成了完整的法律图画。因此,一般与个别才是对法律图画唯一准确的刻画。但为什么要在道德图画之外存在法律这幅单独的规范图画?这将不可避免地引出关于“道德缺陷”的说法:由于道德图画存在某些固有的、不可自行化解的严重缺陷,因此必须以另一幅法律图画予以弥补。必须注意的是,“道德缺陷”的意思不是“道德上的缺陷”(moral defects),即道德图画必然会导致道德上错误的结果,而是“道德的缺陷”(the defects of morality),即由于道德本身性质所限,它无法解决某些至关重要的问题,或者即使能解决这些问题,但也会付出无法承担的各种代价。

    以上,可通过哈特的经典思想实验获得启示。一个只存在普遍道德与相应初级规则的社群,会有两个严重缺陷:一是关于到底适用哪个初级规则,以及该规则的内容究竟为何的不确定性,二是关于判断规则是否被违反,以及如何予以救济的无效率性。这就需要引入一般性的次级规则来弥补这两个缺陷,于是就有了完整的法律图画。 但道德图画为何会有缺陷?既然它是由普遍与特殊组成的规范图画,道德缺陷就只能来自这对属性的关系上:一方面,“特殊道德判断”必须诉诸普遍道德来获得证成;另一方面,普遍与特殊的距离过远,以致多个相互矛盾的具体评价均可在某种程度上证明受到普遍道德的支持。但道德图画中还存在“特殊道德原则”,哈特甚至允许这些“特殊道德原则”具体化为初级规则,它们为何不能解决距离过远的问题?这是因为,“特殊道德原则”始终处于道德图画当中,所以必须时刻经受普遍道德的审视,而不能稳固且持续地解决问题;除非它在道德错误的时候,也能作为“特殊道德判断”的根据。后面这种可能性召唤出了必然包含“恶法”且由一般与个别组成的法律图画,以稳固的一般化(entrenched generalizations) 指令的方式克服道德图画的缺陷:一方面,一般与个别的距离明显短于普遍与特殊的距离;另一方面,由于一般性使用了“类别”,而普遍性不使用“命名”,因此一般性也比普遍性更加稳固和明确。

    但法律图画似乎也有表面困难:一般与个别毕竟有距离,既然“距离”制造了道德问题,那么也会制造“法律问题”。一个鲜活的例子就是法律解释,即一个使用了“类别”的一般指令,会存在多个看似合理的理解,到底哪个才是法律的本意呢?既然道德问题由法律图画解决,法律问题似乎就只能由道德图画解决。于是法律解释的常规出路就是对道德理由的诉诸、对文本主义的拒斥,因为法律文本就是“类别”的载体。 这样,就形成“出现道德问题,诉诸法律图画;出现法律问题,诉诸道德图画”的恶性循环, 于是法律图画再次被道德图画吸收。但这忽视了一般性的程度属性,即同时存在大小不一且有包含关系的多个类别,所以一般性是丰富的,但普遍性因不拥有程度属性而非常单一。既然一般性是丰富的,法律图画的主体就由大小不一的多个一般指令而非个别指令组成。或者说,在最大的类别与个别指令之间存在多种不同程度的一般性。尽管在最小的一般性与个别性之间,因是否使用类别而有性质差别,但其间距离已被大幅压缩,最小一般性已趋近个别性,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失去诉诸道德理由的必要。而且,由于律图画的主体是大小不一的多个一般性,因此需要动用“体系性”的概念,以说明同时存在的多个一般性具有某种关联。

    由于法律图画蕴含一般性的多次使用,因此再次引出了“使用者”的问题。存在两种意义的使用者:一是只跟不同类别有关的使用者,二是将不同类别与个别指令关联起来的使用者。前者是有权创设不同一般性的机关,即拥有不同造法权力的立法者;后者是适用所有一般性的机关,即通常所说的司法者或法院。正因为一般性蕴含立法者和司法者的同时存在,因此除体系性外,法律应该是“制度化”的,即法律是一套必然包括造法机关和适法机关的制度。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它们都是法律制度化的标志?其实并非如此,因为只有司法者才是。如果没有司法者,那么创造不同类别的意义就非常有限,它很容易被普遍道德替代,拉兹以“完全自由裁量体系”证明了这一点。 更具决定性的理由是,由于造法者使用类别的权力不同,因此下位立法者不能创造上位法,但下级司法者不但能而且必须适用上位法。 司法者适用的是全部法律,可从其行动中窥得法律的全貌,而观察立法者的举动不会有这个结果。

    因此,虽然法律图画与道德图画均由两个成对范畴组成,但一般性因程度属性而非常丰富,法律图画其实更加复杂。用个比喻的说法:道德图画是写意画,可意会而不可言传;法律图画是工笔画,充满细节的纤毫毕露。因此,要想准确理解法律图画,必须充分理解一般性的丰富程度,以及随之而来的体系性与制度化,它们都是法律图画不可或缺的基本构图元素。但道德图画并非如此,由于普遍道德不具备程度属性, 它就不可能也不必要是体系性和制度化的。因为丰富性,不同的法律图画(实在法体系)会存在内容上的显著差异,但道德图画无论在哪里都是同样的或类似的。以上就是这两幅图画的最大区别。因此,只单独提及法律图画对道德图画的缺陷克服, 而没有看到法律基本构图中丰富的一般性,都绝非对法律本质的完整理解。

    八、法律图画与道德图画的关联

    既然法律图画是单独的,那么是否意味着它与道德图画不存在必然联系?至少有两个初步的反对理由:第一个理由是,法律并非唯一由一般与个别组成的规范图画,还存在着打牌、下棋、体育比赛等游戏图画,它们因决定参与者该如何行动而具备规范性,其中一些甚至还会体系性和制度化,如足球比赛与国际足联。因此,要想区分法律图画与各种游戏图画,似乎只能做如此主张:法律图画而非游戏图画,必有道德后果或道德意义。 第二个理由是,所有的规范图画都需运用权利、义务这类规范词来描述其内容,但其意义显著不同。道德图画中的权利和义务被认为是真正的,但游戏图画中的权利和义务并非真正的, 那么法律图画中所载的是真正的权利和义务吗?如果是,那么它不就成了道德图画吗?如果不是,那么它不就成了游戏图画吗?法律还值得如此认真对待吗?这就是法律的规范性问题,即为何谈论法律时必须使用规范词?

    之所以会有这些疑问,是因为个别法律指令与特殊道德判断的同一性,即法律图画中的个别指令就是道德图画中的特殊判断。例如,“张三犯诈骗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陈述看似只是法律图画中的个别法律指令,但实际上它还是道德图画中的特殊道德判断,因为它使用了张三、诈骗、五年之类的“命名”,并且这些命名制造了差异,所以不是李四、抢劫、七年(李四犯抢劫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而且无法阻止它被纳入道德图画,因为普遍道德是不可避免的,就像无法逃避自然规律、数学法则、逻辑法则一样。可以这样说,普遍道德并不存在管辖范围上的限制,每个理性生物都始终处在其管辖之下,于是道德图画就是事先被给定的。无论张三是否犯罪,他原本就处在道德图画中;不仅是张三这类普通民众,而且制度化蕴含的立法者和司法者也是如此。没人能从道德图画中真正抽身。

    但也不能因此重回道德图画吸收法律图画的老路。个别法律指令与特殊道德判断之间只有单向的同一性:个别法律指令必然是特殊道德判断,但特殊道德判断并不必然是个别法律指令。特殊道德判断要想成为个别法律指令,必须依赖一般法律指令及与此伴随的体系性与制度化,才会获得只有个别法律指令才有的“强制落实”(enforcement)的法律效果。因此只能说,当一个个别法律指令出现在法律图画中时,它就同时以特殊道德判断的身份存在于道德图画中,而不是相反。换个形象的说法,个别法律指令与特殊道德判断其实是同一片叶子,是一片自法律图画中生长出来,但无时无刻不在道德图画之中的叶子。就此而言,法律图画与道德图画必然存在关联,这就是今天几乎无人持有“法律与道德不存在必然关系”的核心原因,包括公认的法实证主义者。

    但法律图画与道德图画的必然关联只在于“个别法律指令必然是特殊道德判断”的单向同一性上,除非补充“一般性与普遍性的单向同一性”论证, 否则法律与道德仍然是两幅不同的图画。就像一本书中相连的两页,虽然书脊连在一起,但它们还是不同的两页。而且,特殊道德判断在道德图画中并非必要,因为“普遍道德原则—特殊道德原则”仍构成完整的道德图画;但因为实践性是法律本质的一个内容,个别指令与一般指令一样,也是法律图画的必备成分。因此,尽管法律图画与道德图画存在必然关联,但它仍然是一幅独立且完整的图画。进而,法实证主义的“法律的存在和内容完全不取决于道德”的看法依然可以成立,因为其中的“法律”指一般指令,不能因为个别指令必然处在道德图画中,就理所当然地认为一般性也处在道德图画中。因此,对“必须以一般性来描述法律”的任务而言,法实证主义并不存在困难,但由于完整的法律图画由一般指令与个别指令共同构成,因此它并不是个完整的法理论。 而完整的法律理论,不仅应当包括对一般指令的说明,即法实证主义,也应当包括关于一般性之程度属性的说明,即法律的体系性与制度化,而且应当包括对个别指令的说明,如个别指令的性质,以及个别指令与不同程度之一般指令的关系。

    是时候处理最后的问题了:该怎样理解法律图画与道德图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复杂关系?或者,该怎样进一步理解个别法律指令与特殊道德判断的单向同一性?既然它们是同一片叶子,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法律图画就是道德图画的镜像反应? 这肯定是错误的想法,因为这样一来,就只有道德图画是真实的,法律图画是虚假(幻)的。那么,法律图画是不是对道德图画的临摹?这看起来更有道理:其一,同一幅原作一定允许多个不同的临摹,这就说明了不同的法律图画(实在法)为何会有差别;其二,某些临摹也可能是杰作,甚至拥有不同于原作的独特艺术价值,这解释了为何有的实在法体系是道德上应当赞许的;其三,临摹一定意味着存在拙劣作品,于是就能容纳“恶法”。但毕竟大多数临摹都是不成熟的或拙劣的作品, 但不能这样来看待法律,即使它经常遭受批评。这与人们的法律经验不符。

    会有这些不当联想,最根本的原因或许在于对“图画”的理解上。从原则上讲,一个理论表述得越精确,就会越抽象,如数学公式或物理法则。因此,当面对法律和道德时,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的最抽象表达就成为对它们的最精确描述。这样一来,法律和道德很容易被理解为静态的图画,而不是动态的图像。但生活在其中的是活生生的人,这是个别法律指令和具体道德评价要传达的另一重信息,所以法律和道德其实都是动态的图像。在这里,由于道德是不可避免的,所有人都始终过着道德的生活,人类必然处于道德图画当中。此时,只需要突出道德的普遍性即可,活生生的人本来就是题中应有,而无须单独强调。但法律并非如此,如果不存在个别指令,那么很难说他们正在过着一种法律的生活,甚至可以直接认为不存在法律,所以个别指令才与一般指令都是法律图画不可或缺的部分。

    一旦意识到法律和道德其实是图像,不只是图画,就有了理解它们关系的新方式。道德图画刻画或描述的是人类真实生活本身,法律图画是关于人类真实生活的“连续剧”。那么,人类真实生活的常态是怎样的?可做四点简单描述:一是由于道德不可避免,因此它必然是个道德生活;二是具体的生活样态一定是多样的,且每个人通常只生活在一种或少数几种样态之中; 三是由于具体生活状态的多样性为普遍道德许可,因此相安无事的多样性与存在分歧的多样性都将是常见情形;四是通常只有当多样性引发分歧时,人类才会反思性地回想起自己正在过着的道德生活,并思索应以何种方式回应分歧带来的道德挑战。

    与此相对,法律图画类似电视剧的人造生活。既然是人造的,就必然充满各种细节,并且是个别性的细节,塑造和表达了不同人物及由人物关系形成的事件,由此形成一个人物立得住、故事讲得通的完整作品。 正是这种人造的生活,才能通过让人体会自己未曾经历的生活样态,学会理解、同情并尊重其他人的生活。更重要的是,由于这必然是有戏剧冲突的人造生活,这正是真实生活中道德分歧那个部分的真实写照。所以,一方面,以集中的方式直接提醒人们,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生活的道德属性;另一方面,通过对戏剧冲突的化解与回应训练人们面对真实道德分歧的能力。当这些观众从人造作品中抽身时,他们已经有了一些关于真实道德分歧的思考和回应能力,这就是个别法律指令与具体道德评价的单向同一性。这同时说明,为何人造作品中的演员会以超然(detached)的方式面对自己塑造的人物:尽管我不是他,甚至不同意他的行为,但我必须演好他。

    那么,法律图画不就是对人类真实生活的模拟?是,但也不是。之所以是,因为此外有一个真实的人类(道德)生活在那里;之所以不是,因为它会产生直接的道德结果和道德意义。所以,法律图画不同于游戏图画,是不直接产生道德结果的模拟,而且不同于游戏图画只是部分的模拟,它是对人类生活完整且全面(comprehensive)的模拟。 所以,与其说是对人类真实生活的模拟,不如说它是一种虚拟的真实人类生活。 并且,由于它拥有塑造道德生活的能力和直接的道德后果,因此它至少会主张说,自己是人类真实生活的一部分。 现在想象一下,如果没有法律图画,那么将会有怎样的损失,这必然是道德能力上的损失。如果你因此重新有了道德图画吸收法律图画的联想,那么不妨将人类真实生活视同由“理性”(reason)主宰的生活, 因此法律图画和道德图画就是完整的理性图画中两个相互关联但各自独立的组成部分。

    九、结语

    一般性原本只是被视为法律的一个属性,但它其实才是法律的本质,因为它使一个事物成为法律。这个结论说起来简单直接,但证明它却非常复杂和抽象,必须同时处理道德的普遍性,并由此涉及道德图画与法律图画的区别与关联,当然包括个别性之于法律图画的重要性。目前能给出的这些讨论仍然是框架式的,也很难找到可直接参考的理论模型,甚至就连这套理论的属性也可能成疑,它是实证主义的还是反实证主义的,都是存疑的。不过,到底属于被归于何种立场始终是次要问题,更好地理解法律这件事情才是法理论的中心任务。因此,一套更完善的法理论仍然等待着理论家的创造或发现。

    本文转自《法学》2025年第8期

  • 刘凝:论经济胁迫的制度构造

    一、问题的提出

    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之一是表意人基于自由意志作出意思表示,其如果受胁迫则可主张撤销该法律行为。一般认为,胁迫主要表现为侵害(或威胁将要侵害,下同)表意人(或与之相关的其他民事主体,下同)的人身或财产。然而,司法实践处理的胁迫问题并不限于前述类型。在一些案件中,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并非行为人是否侵害表意人的人身或财产,而是前者是否利用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迫使后者作出意思表示,后者如不接受,则可能遭受经济利益损失,此即理论上的经济胁迫问题。

    与针对人身或财产的胁迫相比,经济胁迫的特点在于行为人侵害的是表意人享有的绝对权之外的财产权益(包括债权等相对权与尚未权利化的财产利益),其在实践中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债务人以违约要挟债权人接受合同变更或其他交易安排。例如,承揽人在即将交付服装时先后要求定作人预付一半加工费、全部加工费与增加费用(增加数额约为原费用的25%),定作人考虑到员工开夜车的安全问题、装运服装的急迫性以及避免国外客户提出巨额索赔等因素先后同意了前述要求。事后,定作人请求承揽人返还多收取的加工费,两审法院均认为承揽人以拒不交付服装要挟提高费用的行为构成胁迫。

    问题在于经济胁迫是否属于《民法典》第150条意义上的胁迫。国内既有研究对此关注有限,但已然存在分歧。有观点主张严格限制胁迫概念的范畴,交易中的经济强制一般不构成胁迫,中国法不应承认经济胁迫。不同意见认为,以违约相威胁迫使对方作出意思表示同样构成胁迫。但略显遗憾的是,即使是支持论者大多也未能就制度构成中的重要问题展开详细分析。相较而言,司法实践的探讨则更为深入。例如,有法院不仅明确使用经济胁迫的概念,还详细分析了行为环境、违法性、被胁迫方是否存在可行的法律救济以及是否提出抗议等问题。

    有鉴于此,本文旨在以《民法典》为规范基础,就经济胁迫的制度构造展开研究。行文上,第二部分将从保护意思自治与促进经济效率两方面论证限制经济胁迫行为的正当性。第三部分基于现有规则探讨限制经济胁迫行为的教义学路径。第四至六部分分别从构成要件、违法性的认定、因果关系的判断等方面详细阐述经济胁迫的制度构成。最后是结论。

    二、限制经济胁迫行为的正当性基础

    (一)保护意思自治层面的正当性

    如前所述,学理上关于中国法应否承认经济胁迫尚有分歧,反对观点主要认为经济强制一般不足以压制表意人的自由意志,因而不构成胁迫。从生活经验出发,该观点似乎确有道理。毕竟,在“要钱还是要命”的选择中,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保命要紧”。此种经验反映的观念在于不同法益的重要程度存在差异,相较于生命、健康、身体等人身性利益,财产利益的重要程度稍逊一筹。沿着此种思路更进一步,如果在财产利益内部再作区分,相较于胁迫方能够直接影响表意人既有财产权利(如所有权)存续的情形,经济胁迫行为大多难以影响表意人的固有利益。例如,即使胁迫方以违约相威胁,通常也只能损害表意人本应获得的履行利益。而且,经济压力在市场交易中无处不在,施加商业压力以最大化自身利益也是颇为常见的做法。更何况,如果胁迫方的行为超出正常商业行为的范畴,相对方可以主张法律上的救济手段。以通过自身将要违约要挟对方接受合同变更为例,相对方可以要求行为人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甚至可以解除合同。既然受威胁的严重程度进一步降低,法律又提供了救济手段,表意人愿意接受经济胁迫更可能是综合各种利益的考虑,与自身意志是否受到压制无关。

    然而,上述观点虽然准确意识到胁迫行为指向的法益差异可能带来的影响,但不免过于绝对、忽略交易现实。试想,既然人身和部分财产利益的重要性足以影响表意人的决定自由,至少在合同履行的内容涉及这些利益时,如果债务人实施经济胁迫,债权人很可能为了保护这些利益接受胁迫。例如,保管人要求寄存人额外支付保管费,否则不再保管或降低服务标准,后者虽可解除合同并请求前者返还保管物,但如果该物价值较高或尚需一定时日才能找到其他保管人,寄存人为避免保管物受损完全可能被迫接受保管人的要求。

    更关键的是,即使胁迫行为不直接涉及人身或财产安全,表意人为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也可能别无选择,不得不接受胁迫,因而同样满足胁迫制度关于自由意志受到压制的要求。尤其是,合同关系虽然使得一方获得对另一方的履行请求权,但也可能导致双方产生交易地位上的差异,引发“敲竹杠”风险。于此有必要强调,此种交易地位差异来自于合同本身,与双方先前的经济地位或状况无关。详言之,一旦合同生效,债权人的预期便是从债务人处获得约定给付,理性的债权人会准备受领所需的工作以及履行后的相关事宜(例如转售第三人)。在此过程中,债权人不仅支出履行费用,还可能承受如果无法向第三人履行将承担违约责任、商誉制裁的风险。此时,除非其他交易主体提供了相当有利的条件(至少能覆盖债权人违约后须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否则,债权人将不会为了获得相同的给付再度开启交易磋商。所以,即使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债权人也会因为订立合同被“锁定”于和特定债务人的关系。

    存在“敲竹杠”风险意味着债务人一方面在法律上负有向债权人履行的义务,另一方面也可以将履行义务作为要挟后者的筹码。尽管债权人享有各种救济手段,但其不仅要顾及维权成本,还需考虑救济手段不确定性较强、救济不足等问题。以损害赔偿为例,法院在计算赔偿数额时可能会基于一系列限制规则(可预见性规则、减损规则等)得出对债权人不够有利的结果。至于对第三人违约后的商誉制裁,通常更是不被认为属于损害赔偿的对象。所以,在有些情况下,综合比较不同方案后,接受经济胁迫反而是更好的选择。

    反对观点可能提出,既然表意人在决定是否接受胁迫时考虑了各种选择的成本与收益,其作出决定便与自身意志受到压制无关。然而,表意人几乎在所有涉及胁迫的场景中都会考虑不同策略的优劣。以劫匪持刀抢劫为例,受害人在如此危急的情形下也会考虑是否反抗;假如其认为力量优势足以弥补工具上的劣势,则有可能选择反抗(受害人“反杀”成功或失败的新闻即是证明)。即使受害人权衡之后认为“保命”更为可行,法律也应当允许其撤销因受胁迫作出的行为。原因很简单,人们在意思自由时的选择是“既要钱也要命”,法律不应让人陷入“要钱还是要命”的抉择。

    综上所述,法益重要程度的差异不足以作为反对限制经济胁迫行为的理由,此种观点未能准确认识到经济胁迫对于表意人自由意志的影响。退一步而言,即使承认不同法益在重要程度上的差异,更为合适的做法也是在因果关系阶段具体分析。比较法上可供参考的是,英国法上的胁迫包括针对人身的胁迫、针对财产的胁迫以及经济胁迫三类,这三类胁迫对于因果关系的要求并不相同。其中,针对人身的胁迫仅要求行为人的威胁是表意人订立合同的原因之一,在证明责任上也采取倒置规则,即行为人应当证明其威胁并未对表意人产生任何影响。但就针对财产的胁迫则要求行为人的威胁是表意人订立合同的重要原因,且不适用证明责任倒置规则。至于经济胁迫更是需要额外满足表意人缺乏合理替代措施的要求。

    (二)经济效率层面的正当性

    除了保护表意人的意思自治,经济效率层面的分析能够进一步说明限制经济胁迫行为的正当性。尽管并非所有受到经济压力作出的行为均应受法律的否定评价,但如果一概予以放任,则会诱使胁迫方利用对方对于合同关系的依赖实施机会主义行为,从而获得合同约定之外的好处。从经济效率的视角出发,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包括两方面:第一,干扰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及其信号作用,对资源配置效率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削弱合同制度在市场交易中的价值;第二,增加交易成本的同时又无法带来收益,因而降低社会总体效用。

    针对第一点,对于市场经济的运行而言,价格具有信号与激励的双重功能。价格由供需关系决定,同时又能反映供需的情况,拥有相关资源的交易主体也可以根据价格决定如何配置资源。如果价格机制受到干扰,无法传递正确的信号,便会影响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假设甲为发包方,乙、丙均有意承包并在投标时分别给出400万与500万的报价,由于乙能够以较低成本完成该工程,理性的甲自然会选择其作为承包人,这在资源配置层面也是更有效率的选择。但如果允许当事人实施经济胁迫行为,丙可以在投标时先提出更低的报价(例如350万,此即释放了错误的价格信号)以获得承包工程的机会,而后在工程进度或其他因素使得甲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替代者完成该工程,只能接受经济胁迫时,丙可以趁机要求甲增加价款。

    而在更为宏观的层面,放任经济胁迫行为影响价格机制运行还会在根本上动摇当事人对于合同制度的信赖。毕竟,即使双方已经缔约,任何一方也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以违约行为要挟变更合同。由此,许多原本可以通过合同实现的交易将只能通过公司等组织化的经营方式实现。但从交易成本的角度看,有些交易更适合由当事人在公开市场上与外部主体缔约,使用商业组织中常见的上下级命令的方式反而徒增交易成本。

    再看第二点,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出发,法律应该在一定范围内认可乃至鼓励施加经济压力的行为。商业谈判中正当的经济压力既可以在广义上促进竞争,也能鼓励当事人通过重新协商达成合作。所以,不同于学理上对于合同严守的想象,依据合同订立后的各种情况变更合同在实践中并不鲜见,许多长期合同的示范文本甚至包含与价格、履行期限等有关的合同内容调整条款。不过,并非所有的经济压力都具有促进竞争与合作的效果。就经济胁迫行为而言,其在增加交易成本的同时不能带来收益,只能使得本应由受胁迫方获得的利益(部分)转移至胁迫方,因而会降低社会总体效用。

    以经济胁迫中的常见情形——卖方要求增加价款、买方为避免对第三人承担过重的违约责任而同意为例,假设甲承诺以50万元出售某物于乙,乙以80万元转售于丙,扣除其他成本后乙的净利润为10万元。将这三方视为整体计算,如果甲要求乙增加5万元的价款,由于甲增加的收益与乙减少的收益相同,社会总体收益在甲实施经济胁迫行为前后并无变化,增加价款仅导致甲从本应由乙获得的10万元净利润中分得5万元。但考虑到甲乙之间的合同变更需要额外支出谈判、缔约等交易成本,社会总体成本因而增加,此消彼长之下社会总体效用自然降低。而且,如果法律不限制经济胁迫行为,考虑到对方可能实施机会主义行为,理性的守约方必然会采取预防措施。例如同时与多个当事人保持交易联系,或者延缓后续安排以防被“敲竹杠”。由于这些措施要么增加社会总体成本,要么降低社会总体收益,因而也会降低社会总体效用。

    三、限制经济胁迫行为的规范路径

    (一)适用显失公平规则并不可行

    尽管前文一直使用“经济胁迫”的表述,但考虑到学理上的分歧,如果解释既有规范便能处理经济胁迫制度关注的问题或者司法实践已经发展出了其他解决方案,也就无需认为《民法典》第150条意义上的“胁迫”包括经济胁迫。观察经济胁迫所涉及的利益冲突不难发现,其与《民法典》第151条规定的显失公平制度调整的情况具有一定相似性。而且,不仅学理上有观点主张是否构成经济胁迫需要考虑合同是否显失公平,有法院在涉及经济胁迫的案件中也分析了表意人能否基于显失公平撤销合同。

    比较法上亦有类似做法,例如《法国民法典》第1143条。根据该条,如果缔约一方滥用另一方对自己的信赖,取得后者在缺乏此种限制时不会作出的承诺,并从中获得明显过分的利益,则构成胁迫。作为2016年债法改革新增的重要条文,该条源自先前的判例法。法国最高法院在2015年作出的一则判决中就表达了与该条相似的立场。但需要注意,由于该条要求行为人获得明显过分的利益,因而不仅异于旧《法国民法典》第1111条关于胁迫的规定,且与如今的《法国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的针对人身或财产的胁迫也不相同。此种同时考虑行为人主观状态与结果是否显著失衡的做法尽管名为胁迫,实则与我国《民法典》第151条规定的显失公平规则极为相似。

    针对适用显失公平规则处理经济胁迫纠纷的做法,本文持否定态度。原因在于,显失公平与胁迫这两项制度在构成要件上存在明显差异,前者仅能处理特定类型的经济胁迫案件,在保护表意人的意思自由方面有所不足。具体而言,学理对于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应否考虑主观因素存在分歧,但就客观层面的“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则存在共识。但在涉及经济胁迫的案件中,胁迫行为虽然影响了表意人的意思自由,但由此产生的结果未必均构成显失公平。例如,胁迫方以违约要挟表意人另行签订一份合同,前者在该合同中提供的报价高于市价。此时,尽管存在经济胁迫,但由此达成的合同内容并不显失公平。

    此外,显失公平规则对于内容失衡程度的要求较高,即使经济胁迫有损于表意人的经济利益,也未必达到显失公平的程度。例如,在本文一开始提及的加工合同纠纷中,承揽人前两次提出变更合同时并未要求额外支付费用,而只是分别要求提前支付一半以及全部加工费;第三次要求增加的费用也仅为原费用的25%。该案中,承揽人以违约要挟定作人变更合同的行为应受法律的否定评价,但从结果上看,至少履行期限利益的减损很难被解释为导致“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再如,假设行为人实施经济胁迫是因为经营困难,依约履行将导致其破产,最终使得表意人也受损。对于表意人而言,接受合同变更虽然会遭受一定损失,但比起在破产程序中实现债权显然是更好的选择。此种情形无疑更难被认定为“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可见,适用显失公平规则限制经济胁迫行为将引发保护不足的问题,在经济胁迫并未造成表意人受损以及虽然受损但尚未达到显失公平的程度时,该规则均无从适用,因而并非教义学层面的理想选择。

    (二)适用胁迫规则的可行性

    在有些法域,胁迫制度在传统上仅包括特定类型的行为,引入经济胁迫规则便意味着对于既有制度的突破。以英国法为例,普通法上的胁迫行为原本只包括针对人身或财产的胁迫,直到上世纪70年代开始有下级法院承认经济胁迫,并最终由上议院在“The Universe Sentinel”案中明确了经济胁迫规则的法源地位。但对中国法而言,此种突破既有制度的解释负担几乎不存在。考虑到以下两点理由,适用《民法典》第150条在教义学层面无疑更为简单可行。

    一方面,就实证规范而言,中国法有关胁迫的规定一直采取了相当灵活的表述,为承认经济胁迫提供了解释空间。自原《经济合同法》第7条第1款第2项以来,无论是原《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3项、原《合同法》第52条第1项与第54条第2款,还是如今的《民法典》第150条,均只规定不得胁迫他人订立合同或实施法律行为,并未明确界定何为“胁迫”。即使是尝试对胁迫概念进行具体化的司法解释也采取了相当宽泛的表述。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6号)第22条,胁迫行为的损害对象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针对自然人)以及“名誉、荣誉、财产权益”(针对法人、非法人组织)。无论是“其他合法权益”还是“财产权益”在解释上均可包括债权以及尚未权利化的利益。

    另一方面,就学理而言,一般认为胁迫行为应当具有违法性,具体包括手段不法、目的不法以及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联不法三种类型。其中,手段不法是指行为人基于不法行为迫使对方作出意思表示。以经济胁迫的典型情形——以违约要挟对方接受合同变更为例,无论违约的具体形态如何,只要缺乏违法性阻却事由便属于不法行为。相应地,在教义学上可以将此类经济胁迫视作手段不法的子类型。即使是经济胁迫领域最具争议的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假设承认其构成不法胁迫,也可以归为关联不法的子类型。

    比较法上值得参考的是,《德国民法典》第123条第1款也只是抽象地规定受不法胁迫而为意思表示者得撤销其意思表示,学理在解释何为不法胁迫时同样区分上述三种类型,并认为手段不法包括违约行为。司法实践层面,尽管帝国法院曾在“冰醋酸”案(卖方以拒绝发货要挟买方确认合同内容为出售10000公斤而非16000公斤冰醋酸)中否认买方享有撤销权,但细究裁判理由不难发现,该案并未否认违约行为可以构成不法胁迫,只是结合具体案情认为卖方的行为不构成不法胁迫。此外,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在之后的案件中明确表示违约行为可以构成不法胁迫。

    四、经济胁迫无需额外的构成要件要素

    在明确了限制经济胁迫的正当性以及中国法引入经济胁迫理论的规范路径后,接下来有必要说明经济胁迫制度的具体构成。一般认为,胁迫的构成要件包括胁迫行为、胁迫人的故意、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以及因果关系。对于涉及经济胁迫的案件而言,存在胁迫行为以及胁迫人具有故意这两项要素通常不会引发争议,问题的关键因而在于以下三方面:第一,除前述四项要素外,构成经济胁迫是否需要满足额外的构成要件要素;第二,如何认定经济胁迫意义上的违法性;第三,如何判断表意人的意思表示与经济胁迫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部分及余下部分将围绕这三方面展开。

    从胁迫制度的发展历史来看,关于经济胁迫的讨论是颇为晚近之事,即使是对此问题关注较多的英美法系诸法域大多也是自上世纪中后期开始承认经济胁迫制度。相应地,在引入该制度时不可避免地要讨论其与既有胁迫行为类型的关系,尤其是经济胁迫是否需要额外的构成要件要素。有部分法域认为经济胁迫的认定标准应当更为严格,而且,此种严格程度上的差异应当体现于构成要件层面,上文提及的《法国民法典》第1143条便是一例。但考虑到该条与我国法上显失公平规则的相似性,更具说明意义的可能是英国法的相关讨论。

    在英国法上,胁迫制度的构成要件包括“存在不当威胁”以及“因果关系”。但在涉及经济胁迫的案件中,法院认为还应当考虑表意人是否存在“合理或可行的替代方案”(reasonable or practical alternative)。相关讨论可追溯至曼斯法官(Jonathan Hugh Mance)在“Huyton”案中的意见,但他同时表示,尽管需要考虑表意人是否存在可行的替代方案,但这并非构成经济胁迫的第三项构成要件要素。然而,在经济胁迫制度的后续发展中,“合理或可行的替代方案”的要求一方面得到司法实践和理论的认可,另一方面也逐渐成为独立的构成要件要素。

    然而,如果观察“合理或可行的替代方案”因素所发挥的功能,其意义主要在于判断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当表意人另有合理选择时,作出某一决定通常与他人的胁迫无关,而是基于其他原因。至于该因素在英国法上为何成为独立的构成要件要素,本文认为这主要是因为该因素的判断标准。早在“Huyton”案中,曼斯法官就提出应当分析理性人在相同情况下的选择,以此判断是否存在合理的替代方案。从结果上看,这有助于限缩经济胁迫规则的适用范围,防止善意但行为不符合理性人标准的当事人撤销合同。但由此引发的解释难题是,即使表意人不够理性,胁迫行为也可能使其感到恐惧,而后作出意思表示。按照通常对于因果关系的理解,此时本应认定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一旦承认“合理或可行的替代方案”的判断应采纳理性人标准,在教义学上就只能将该因素从因果关系中独立出来。

    然而,上述着眼于理性人行为的标准忽略了极为重要的一点,胁迫制度恰恰保护表意人善意但未必合理的认识。原因在于,如果行为人采取违法行为干预表意人的意思自由,法律可以降低对表意人的保护门槛。特别是对于胁迫而言,不同当事人就某一利益的主观效用可能存在差异,为保护该利益愿意付出的代价亦不相同。在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有错在先”时,法律不应以一般人的选择限制特定民事主体的偏好。所以,更为合理的做法是尊重表意人的个性化认识,即使对于是否存在合理替代措施的判断不符合理性人标准,亦不影响行为人构成经济胁迫。相应地,表意人是否存在合理可行的替代方案应被置于因果关系阶段分析,经济胁迫无需额外的构成要件要素。

    五、经济胁迫中违法性的认定

    相较于针对人身或财产的胁迫,经济胁迫的违法性认定更为困难:由于经常发生于商业交往中,如何在个案中区分经济胁迫与单纯的商业压力颇为棘手。对此本文认为,首先应当参考胁迫制度既有的规则或理论。例如,由于胁迫制度不考虑表意人是否受损,即使经济胁迫行为的结果并未损害表意人利益,也不影响该行为可能具有违法性。就此,德国法上的“替代货物”案值得参考。该案中,卖方承诺向买方供应特定货物,但在后者与第三人达成转售合同后,卖方表示除非买方愿意接受类似货物作为代替,否则将不会发送任何货物。考虑到对第三人负有的义务是至少提供类似货物,买方最终接受了合同变更。对于该案,即使两批货物的价值并无差异,也不影响卖方的违约行为具有违法性。

    更为重要的是,尽管个案事实可能存在差异,但仍可基于实践中的典型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而言,涉及违法性认定争议的案件主要包括两类:其一,行为人实施某种违法行为迫使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由于该行为并不直接损及表意人的人身权益或财产性质的绝对权,因而基本限于债务不履行行为,典型即是前文反复提及的一方违约并以此要求变更合同。当然,行为人的要求并不限于变更合同,诸如放弃权利、另行订立其他合同亦无不可。其二,行为人实施某种合法行为迫使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例如,享有解除权的一方要求对方接受合同变更,否则将行使解除权。下文将围绕这两类案型探讨违法性的认定问题。

    (一)违法行为与经济胁迫

    1.违法性的“区分说”

    如果行为人威胁实施的行为本就违法,一般认为即具有违法性。前已述及,由于违约行为具有违法性,因而应将其归于手段不法的范畴。然而,是否所有的违约行为均具有违法性?不妨对比以下两例:①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提供1000件西服,每件2000元。由于疫情爆发导致原材料成本上涨20%以及货物滞销,甲现金流出现危机,因而要求乙额外支付20%的价款,否则拒绝发货。为避免对丙承担高额违约金,乙同意增加价款。②基本事实同例一,但原材料成本未上涨,也不存在货物滞销,甲因为知悉乙丙的转售合同中约定了高额违约金而要求多付20%价款。

    在上述两例中,甲的违约行为并无差异,均表现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要求增加价款,如果不接受则拒绝发货。但考察违约动机不难看出,例一中的甲是因为履行成本上涨与现金流危机才违约,无论是在动机的恶意程度还是违反诚信原则的严重性上均不及例二。而且,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通常难以预见到疫情的影响,这似乎能够进一步说明区别对待的合理性。

    既有研究中便不乏观点认为应当区分对待上述两例(以下简称“区分说”),如果违约方以违约行为相要挟是因为合同订立后出现缔约时未能预料的意外情况,则可能构成合法威胁。其中,波斯纳(Richard A. Posner)的分析颇具代表性。他认为合同当事人违约要求变更合同包括三种情形:①合同订立后未发生任何特殊情况,但债务人意识到债权人能够主张的法律救济不足以完全弥补损失;②债权人在缔约后的行为使得债务人取得“垄断地位”,例如前者放弃同其他交易主体的接触或因为履行准备而更加依赖后者;③债务人本来不会违约,但缔约后出现双方未预料到的意外情况,除非变更合同约定,否则债务人将无法履行。在这三种情形中,法律有必要限制前两种,因为债务人利用了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垄断地位”;第三种则不应受限制,因为债务人不存在实施策略行为的空间。

    与之类似,英国法上也有学者主张违约行为并非一概具有违法性。例如,彼得·博克斯(Peter Birks)曾提出所谓的“诚实信用进路”。如果违约方的行为旨在解决自身的经济困难或其他问题,而非利用守约方在合同关系中所处的弱势地位,该行为满足诚实信用的要求,由此引发的合同变更有效。不过,考虑到英国合同法并不承认一般性的诚信原则,尽管曾有个别先例持此立场,但整体而言,该方案并未被英国的司法实践所接受。此外,还有学者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标准,例如违约方是否有合理的替代方案。如果缔约后发生的事变已经危及违约方的经济存亡,导致其除了要求相对方变更合同外缺乏合理的替代方案,此时应认为不具有违法性。由此不仅能平衡当事人利益,还能最大程度降低对合同严守的影响与避免经济浪费。

    2.对区分说的反驳

    以上观点尽管意识到不同类型的违约行为在动机以及可遣责性上的差异,但仍不足以证成区分说的合理性;更为妥当的立场是认为,以违约相要挟的行为均构成手段不法。理由有三点:第一,承认区分说会影响合同以及合同法分配风险的功能,还可能诱发道德风险。第二,即使出现较为极端的事变,参考情事变更的法律效果也可看出法律仍然禁止当事人单方面的“私人执行”。第三,既有制度对于区分说关注的问题已经有所应对。以下详述之。

    首先,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但合同以及合同法的重要功能之一正是在当事人之间分配风险。当风险现实化后,由谁承担不利后果首先应当诉诸合同解释,其次需要考虑任意性规范。如果合同解释的结果表明某一方应承受风险,或者任意性规范已经分配了风险,允许当事人事后单方面改变风险分配结果将引发两方面的问题。其一,根据合同约定本应承担风险的一方存在道德风险,其将不会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规避风险,因为即使风险现实化,也可以要求对方接受合同变更以转移损失。其二,当事人通常不会无条件承担风险,而会将其体现于合同对价中,例如保险合同中不同险种的保险费差异。承认区分说会破坏交易中隐含的利益交换关系,因而也会影响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

    其次,从区分说的主要观点不难看出其借鉴了情事变更制度的理念,支持区分说的学者可能会提出如下反驳:区分说设定的标准接近于情事变更规则的适用前提,以违约相威胁的行为仅在极端情况下才不具有违法性;由于当事人缔约时未曾或者难以预料极端情况对应的风险,因而不会影响合同以及合同法的风险分配功能。曾有学者提出,如果违约威胁是为了应对几乎构成情事变更的合同事变,该威胁不具有违法性。然而,即使不考虑概念界定上的困难(什么叫做“几乎构成”),参考情事变更的法律效果也可以看出此种观点并不合理。

    以中国法为例,根据《民法典》第533条第1款,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与对方重新协商,双方协商未果时可向第三方机构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可见,立法者的确鼓励当事人在发生情事变更时自行协商解决问题,并不强制要求第三方机构介入。然而,通过再交涉变更合同以双方同意为前提,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方案非常合理,也无法强迫对方接受。换言之,法律虽然鼓励自行协商,但也坚持当事人不得通过单方面的“私人执行”变更合同,无论结果是否合理。举重以明轻,法律在出现情事变更时尚且要求当事人经过(有效的)协商方可变更合同,在履行受影响的程度更低时,受不利影响的一方以违约等违法行为迫使对方接受自然更不具有正当性,即使结果上具有合理性亦是如此。

    最后,支持区分说的观点或许会质疑:如果合同变更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法律为何要放任其中一方拒绝变更,这是否有鼓励不效率行为乃至浪费资源之嫌。本文认为,现有规范就此已经有所防范,这体现于胁迫制度内外的一系列规则。就内部而言,认为以违约相要挟均具有违法性并不意味着表意人最终均享有撤销权,因为其作出的意思表示与经济胁迫之间可能不具有因果关系[后文“六(二)”]。外部的防范机制例如《民法典》第591条第1款规定的减损义务。假设违约方为避免破产提出变更合同,守约方未合理评估便拒绝,如果违约方事后破产,守约方不仅只能在破产程序中实现债权,就可以主张的损害赔偿范围还会遭受“二次不利”——仅包括接受合同变更仍会发生的损失,因而低于实际遭受的损失。

    所以,如果合同变更同时有利于双方当事人,违约方应主动说明自身所处困境以及变更合同能够给守约方带来的好处。而后,最终能否变更合同仍须尊重守约方的意思。只不过,理性的守约方此时有相当强的动力接受合同变更,法律制度也“助推”或倒逼其作出理性行为。换言之,法律禁止的只是以违约等违法手段威胁对方必须接受,此类行为不仅动摇当事人对于合同制度的信赖,也超出正常的商业博弈范畴,难以通过市场竞争等理由合理化。

    (二)合法行为与经济胁迫

    1.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

    实践中还存在所谓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其通常表现为一方当事人在缔约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自身所处优势地位提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但不构成违约等违法行为)。例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接受条件严苛的竞业禁止约定,或者在离职时须支付高额培训费用。再如,一方当事人的经营业务依赖于另一方,双方缔约时后者要求前者放弃基于其他法律关系对后者享有的债权或接受“背靠背”条款等不利约定。

    通常而言,权利人在权利范围内威胁他人为一定行为的,只要提出的要求合法,便不具有违法性。但前已述及,胁迫中的违法性还包括关联不法,典型即是以告发犯罪行为要挟对方订立合同。关于应否承认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不乏观点采肯定立场(以下简称“肯定说”)。持此观点者一般认为,即使行为合法也要考虑由此提出的要求。如果一概否认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将放任那些虽符合法律规定但结果上极度不合理的行为。而且,限制此类行为还能避免当事人滥用优势地位实现不当目的。比较法上,英国最高法院在新近关于经济胁迫的重要先例“PIAC”案中明确承认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多数意见认为,至少就表意人放弃对行为人的合法权利的案型而言,如果后者以某种可谴责的方式(reprehensible means)控制前者,将其置于除了放弃权利外缺乏合理替代措施的弱势地位,即使实施合法行为也具有违法性。

    2.对肯定说的反驳

    本文认为,承认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无论在形式层面还是实质层面均难言妥当,应当坚持合法行为不具有经济胁迫意义上的违法性。第一,在形式上,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概念缺乏明确的认定标准,容易引发法律适用上的争议,降低法律的确定性。考虑到相关纠纷通常发生于商事交易中,更应当警惕此种内涵过于不明确的概念,避免影响商事交易对于法律关系确定性的追求。以前述“PIAC”案为例,该案判决中的多数意见与少数意见均认为,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的范围极其有限,法律原则上不应限制商业交往中的自利行为,双方的分歧主要在于采用何种认定标准。然而,无论哪一方提出的标准恐怕均难以实现控制适用范围、避免过度介入商业交易的目标。按照多数意见,行为人是否采取某种可谴责的方式是重要的判断因素,问题在于如何确定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是否应受谴责。至于少数意见提出的“行为人的要求是否符合诚信”标准(行为人是否认为其享有对表意人的某种权利或抗辩,因而可以要求后者放弃既有权利)更是不足为训。诚如有学者所言,法律就此面对的选择是要么全面引入道德评价,要么彻底放弃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规则。

    第二,就实质而言,结合肯定说的论述不难看出,承认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规则旨在避免一方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地位损害另一方利益,从而实现不合理的结果。然而,现行法已经规定了各种保护机制,并暗含了一项重要的价值判断:法律对于当事人交易地位存在差异的情形并不提供一般性的保护。

    就现行法的保护机制而言,无论是《民法典》还是特别法均不乏限制当事人过度利用自身经济优势的保护性规范。前者例如显失公平规则、强制缔约义务、格式条款控制规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后者则如消费者保护、劳动者保护以及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特别法。所以,如果一方在缔约或履行阶段利用经济地位上的优势严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上述保护规范已然提供了相当完备的保护机制。以双方存在经营上的依赖关系为例,如果一方利用优势地位要求对方接受明显不公平的约定,后者可以基于显失公平撤销该约定。

    持肯定说者可能会提出,承认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能够加强对表意人的保护,不能仅以现有的保护规范论证无需引入该规则。本文的回应是,现行法在当事人的交易地位存在差异时原则上仅就两类情形提供保护,在此之外,法律尊重当事人自行协商(尽管实质上可能缺乏协商)的结果。其一,当事人存在结构性的身份差异(例如经营者与消费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了避免一方利用结构性的身份差异实现不合理结果,法律对处于弱势一方提供保护;此种保护有时甚至不以结果明显不合理为前提,例如劳动合同原则上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其二,虽然不存在结构性的身份差异,但就具体交易中的当事人而言,一方过度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剥削”另一方,导致结果明显不合理(例如显失公平)。此时,法律仅限制结果明显不合理的行为。

    由此也就不难看出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规则在实质上的不合理之处。该规则一方面一体适用于各类民商事交易,不以结构性的身份差异为前提,因而无法被纳入前述第一类保护规范。另一方面,由于胁迫制度不考虑表意人受损的程度,如果承认该规则,将导致当事人利用优势地位谋取一般程度的利益也受到限制,不仅无法被纳入前述第二类保护规范,还有过度限制市场竞争之嫌。倘若在胁迫制度一般规则的基础上进行修正,例如附加结果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又将难以与显失公平等规则相区分。换言之,无论如何解释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规则,其要么在正当性上有所不足,要么有冗余之嫌。

    第三,即使承认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规则,处于优势地位的当事人仍能通过其他手段实现相同结果。原因在于,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与基于违法行为的经济胁迫存在本质区别,前者是既存的交易地位不对等的产物,与当事人是否缔约无关,后者则源于当事人因为缔约产生的交易地位差异。以放弃既有债权为例,承认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胁迫虽能限制优势地位一方在缔约时要求对方放弃债权,但前者仍可提高新合同中的要价实现相同结果。

    3.例外情形

    在前文的基础上还需要注意一种例外情形:行为人通过实施合法行为规避法律对于违法行为的限制。例如,甲乙就某船订立租船合同(合同I),在乙装船前夕,甲违约将该船另行出租于第三人,由于时间紧迫,乙在市场上难以找到其他合适的出租人,故询问甲能否提供其余船只,甲同意出租另一船只,但要求乙在支付租金的同时放弃合同I项下的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否则便拒绝缔约,乙为了避免可能的损失接受甲的要求(合同II)。从形式上看,甲虽然违反了合同I项下对乙提供租赁物的义务,但该义务因为法律上的履行不能已经消灭,所以,甲在订立合同II之前对乙不负有任何提供租赁物的义务。与此同时,就合同II而言,甲也不负有必须与乙缔约的义务。由此,当甲威胁乙如不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便拒绝缔约时,甲看似只是利用了乙急需船只,并未实施任何违法行为,属于基于合法行为的威胁。

    问题在于,乙与甲订立合同II是因为甲在合同I下的违约行为使得乙落入需要在短时间内另行缔约的不利境地,此时,乙缺乏合理的替代措施,只能与甲订立合同II。换言之,如果甲适当履行合同I项下的义务,乙本不会缔结于己不利的合同II。尽管乙有可能基于显失公平规则主张撤销合同II,但如前所述,该规则对于合同内容失衡程度的要求较高,如果乙放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数额较低,且相较于合同II约定的租金而言比例较小,则很难认为构成显失公平。如果认为甲的行为属于基于合法行为的威胁,不受经济胁迫规则限制,将导致债务人可以利用法律关于履行请求权排除事由的规定(《民法典》第580条第1款)规避经济胁迫制度对违法行为的限制。相应地,凡是债权人无法主张实际履行请求权的情形,后者均可将原本具有违法性的“如不变更合同则违约”的胁迫改为“提议就原本约定的给付订立新合同,并要求免除旧合同下的违约责任”的合法威胁。

    至于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例外情形,应当考虑违法行为与后续合法行为的关系。如果表意人因为行为人先前的违法行为处于缺乏合理替代措施的境地,只能接受后续的合法行为,则满足要求。质言之,行为人先前的违法行为应当是表意人接受后续合法行为的必要条件,如果不满足这一要求则不属于例外情形。以上述案例为例,假设甲垄断了乙所在地区的租船服务,无论乙最初是否订立合同I,其需要租船服务时均只能与甲缔约。此时,甲能够在订立合同II时要求乙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因为固有的交易地位优势,与先前的违约行为无关。所以,甲在合同I下的违约行为不构成乙放弃债权的必要条件,只要合同II未达到显失公平或违反特别法上管制规范的程度,该合同便有效。

    六、经济胁迫中因果关系的判断

    (一)是否存在合理的替代措施

    一般认为,胁迫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表意人受到胁迫后出于恐惧作出意思表示。就经济胁迫而言,表意人恐惧的原因在于可能遭受经济利益损失。所以,如果表意人存在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甚至避免损失发生,其意思自由通常不会因为经济胁迫受到影响。例如,即使合同约定的给付具有重要意义,但表意人能够较为便利地实施替代交易。此时,考虑到表意人既能保障合同履行不受影响,又可以在之后主张违约损害赔偿,经济胁迫行为通常难以干预表意人的决定自由。所以,在判断经济胁迫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时,应当重点关注表意人是否存在合理的替代措施,尤其是向胁迫方主张法律救济手段的可行性。特别是,不同于普通法系原则上不支持实际履行请求,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债权人原则上有权选择请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在胁迫方以违约相要挟时,表意人如果可以诉请实际履行并通过强制执行获得救济,其意思自由通常不会受到压制。如果仍然接受经济胁迫,应当认为表意人是基于其他考虑(而非受胁迫)作出意思表示。

    例如,买方主张因受卖方胁迫(不签协议即不交房)签订补充协议,以免除后者由于迟延交付等违约行为本应支付的违约金。然而,案涉房屋早在该补充协议签订近五年前便具备交付条件,买方于此期间还曾催告卖方交付。考虑到买方并不急需使用案涉房屋,交付房屋在执行程序中也较为容易实现,买方因而难以证明卖方以拒不交房相要挟的行为足以影响其意思自由。相比之下,卖方关于双方订立补充协议的解释则更为可信——买方本无购买案涉房屋(系福利房)的资格,但其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承诺如果建房成本高于合同单价则愿意补足差价,签署补充协议时卖方表示不再向买方主张差价以换取买方不再主张违约金。

    不过,能够主张法律救济并不意味着相应的救济手段均具有可行性。例如,如果主张某一救济手段需要付出较多的时间成本,接受经济胁迫可能是唯一可行的选择。在判断主张某一救济手段是否构成合理的替代措施时,还应意识到实体法与程序法上的限制。以实际履行请求权为例,实体法的限制主要体现为《民法典》第580条第1款规定的排除事由。而在程序法层面,实际履行判决发挥效力的前提是得到执行程序支持,但当执行名义的内容为作出某种行为或交付种类物时,执行法院往往只能间接执行或变更执行名义内容为金钱债权。所以,针对前文曾提及的承揽合同以及种类物买卖等经常涉及经济胁迫的纠纷类型而言,债权人要么本就无法请求实际履行,要么即使获得生效判决也难以在执行程序中实现实际履行的效果。与之类似,表意人在胁迫方违约时虽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但最终获得的赔偿数额未必能够覆盖实际遭受的损失。当两者差距较大时,期待表意人选择法律救济而非接受经济胁迫无疑是不合理的。而且,表意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想要实现须以胁迫方的责任财产充足为前提,在后者清偿能力有限时,同样需要考虑主张损害赔偿是否可行。

    (二)行为结果是否有利于表意人

    除了是否存在合理的替代措施,行为人通过威胁所欲实现的结果也是判断因果关系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尽管胁迫意义上的违法性不考虑表意人是否受损,但在结果对其有利时,因为受威胁而产生恐惧心理的可能性更低。此时,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可能是因为本就愿意接受行为人的要求。明确这一点也有助于更好地回应违法性的“区分说”。上文曾提及,即使认为以违约相威胁的行为均具有违法性,表意人也可能因为无法证明存在因果关系而不享有撤销权。如果合同变更有利于双方,变更后的合同不会因为否认违法性的“区分说”而一概可撤销,从而能够平衡表意人意思自治与避免经济浪费。

    举例而言,债务人A濒临破产,其向债权人B提出如不变更合同则拒绝履行义务,此时B可能选择接受或拒绝。如果接受,则要考虑B作出该选择的理由。结合B的主观认识可以分为两种情形:①B认为A存在破产风险,接受合同变更旨在防止A破产,从而保护自身利益,避免只能在破产程序中受偿;②B不认为A存在破产风险,但因为合同履行具有重要意义而接受合同变更。相应地,B仅在后一情形中享有撤销权。两者的差异在于,前者中B主观上也认为变更合同更有利,即使A不以违约相威胁其也有动力变更合同。所以,B并未因为受A威胁产生恐惧心理而作出意思表示,因而不满足因果关系层面的要求。而在后者中,B主观上并不认为变更合同更有利,在A未以违约相威胁时自然缺乏接受合同变更的动力。如前所述,胁迫制度保护表意人善意但未必符合一般人标准的认识。更何况,破产风险以及风险现实化的可能性涉及复杂的商业判断,不同当事人基于交易地位、经验、信息等差异产生认识分歧也颇为常见,不应直接根据事后结果反推事前决策是否合理。

    对应于实际案件,表意人初步举证胁迫行为与意思表示存在因果关系后,行为人可以反证该意思表示的结果有利于表意人以及后者因此作出意思表示。如果反证成功,表意人应当进一步证明自己作出意思表示时有合理理由认为该意思表示的结果对自身不利(例如有理由认为对方不存在破产风险),未能证明成功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不享有撤销权。

    (三)表意人是否提出抗议

    有观点主张在判断因果关系时应当考虑表意人是否对经济胁迫行为提出抗议。司法实践中也有裁判认为,如果表意人仅在事后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而非在胁迫行为发生时提出抗议,则不足以证明意思表示不真实。此种观点的理由不难理解,表意人提出抗议表明其不愿意接受胁迫方的要求,因而可以证明胁迫行为与意思表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本文认为,该因素对于因果关系的判断而言意义有限。

    一方面,即使表意人未提出抗议也不意味着意思自由未受限制,所以,不能基于未提出抗议而认为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同于欺诈、重大误解,胁迫的特殊性在于表意人并未产生错误认识,而是处于意思不自由的状态。除非抗议能够改变自身所处的不利地位,否则即使提出抗议也缺乏实际意义。更何况,表意人完全有理由担心提出抗议会刺激对方采取更极端的行为(例如更为苛刻的合同变更条件甚至终局性地拒绝履行)。综合考虑通常情况下的成本和收益,理性的表意人在许多涉及经济胁迫的案件中实则缺乏认真、严肃提出抗议的动力。

    另一方面,在有些情况下,即使作出意思表示的原因并非受到经济胁迫,表意人也可能提出抗议,所以,基于表意人曾提出抗议而认为存在因果关系亦不合理。具体而言,考虑到受经济胁迫后作出的行为往往更为不利,即使作出意思表示与受胁迫不存在因果关系,表意人也可能提出抗议。除了表达并不认可经济胁迫行为的态度并获取道德上的优势地位外,抗议的重要意义在于防止对方“得寸进尺”。否则,对方在意识到表意人对于经济胁迫无动于衷后可能会提出更为苛刻的条件。换言之,即使表意人认真、严肃地提出抗议,其目的也可能并非阻止当下的经济胁迫行为。

    如上所述,表意人是否提出抗议对于判断因果关系意义有限,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涉及经济胁迫的案件中完全无需考虑该因素。撤销权是否发生只是判断能否撤销意思表示的第一阶段,此后还需要确定是否存在撤销权的消灭事由以及权利人是否适当行使撤销权,而是否提出抗议恰恰有可能影响撤销权是否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152条第1款第3项,当事人在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如果表意人在胁迫状态结束后并未提出抗议,可能被认定为以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不过,考虑到该项已经规定了一年的除斥期间,为避免法定的期限利益受到贬损,在判断撤销权是否消灭时不能仅考虑表意人保持沉默、未提出抗议的行为。想要认定表意人以行为的方式放弃撤销权需要其作出额外行为,例如在胁迫状态结束后仍然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义务。就此,英国法上的重要先例“The Atlantic Baron”案颇具说明价值。该案中,尽管法院认为承揽人实施了经济胁迫,但最终并未允许定作人撤销合同,而是认为其已经认可变更后的合同。原因在于,定作人在案涉船只交付之后便不再处于受胁迫的状态,但其不仅未就经济胁迫行为立刻提出抗议,甚至还按照变更后的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直到船只交付7个月后才首次要求承揽人返还多支付的10%价款。

    七、结论

    综上所述,除了针对人身或财产的胁迫,《民法典》第150条意义上的“胁迫”还应包括经济胁迫。限制经济胁迫行为的正当性基础在于维护表意人的意思自由以及防止合同当事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导致经济效率损失。鉴于《民法典》第151条在客观层面要求法律行为的内容显失公平,该条并不适宜作为限制经济胁迫的规范依据。在认定是否构成经济胁迫时,无需将表意人是否存在合理的替代措施作为独立的构成要件要素。对于基于违约行为的经济胁迫,应当认为一概具有违法性,不应根据行为人动机再作区分;对于基于合法行为的经济威胁,应当认为不具有经济胁迫意义上的违法性。就因果关系判断而言,表意人是否存在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及行为结果是否对其有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转自《中外法学》

  • 林兆然:国际领土法理论的英国塑造:历史、影响与反思[节]

    一、问题的提出

    六十年前,领土问题曾被视为“国际社会法律秩序全部问题的中心”。在全球化的今天,它仍是国际关系中最关键的议题之一。然而,国际法上支配领土取得的规则(以下简称“领土法”)在学界尚未得到充分的理论研究。现有研究多集中于国际司法和仲裁中的具体领土争议,而缺乏对理论根基和知识脉络的系统反思。领土、领土权利等基础概念成为国际关系和政治哲学等学科的研究对象,但这些学科与国际法学之间存在明显的学术隔阂。作为国际法最古老的制度之一,领土法的基本概念常被认为历史悠久、理所当然,其理念也往往被认为不宜变动。……

    当前,传统领土法叙事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其理论基础的缺陷与历史进程的复杂性。从知识传播的视角看,某些特定观点的流行,主要源于19世纪以来部分著作及国际司法、仲裁实践的反复强化。虽然英国领土法学说在此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但这一历史背景常被当代国际法研究所忽视;同样被忽视的还有当时存在的其他竞争性学说。这种认知的片面性可能导致研究陷入以偏概全的误区。

    国际法的演进始终伴随着持续的斗争与论辩。唯有回归具体历史语境,厘清学说的思想内核及其现实基础,方能对领土法问题形成更为全面深入的认识。为此,本文将聚焦19世纪至20世纪欧美国际法学界,将抽象的教义还原为具体历史场景中的复杂论争。……

    二、19世纪的殖民形势与领土法理论的发展

    19世纪下半叶是国际法真正迈向专业化的关键阶段,也是殖民扩张和帝国角逐的历史巅峰。在这一特殊历史语境下,领土法律理论开始了体系化建构的进程。具有学科自觉意识的国际法学者们对既有学说和实践进行整合,试图通过规则编纂来确立理论范式——这一努力既体现学术自觉,也深植于当时的政治土壤。领土法诞生于帝国竞逐的时代背景,也注定其成为持续引发国际争议的规范场域。

    (一)从土地到领土:理论体系的初步确立

    在16至18世纪,由于欧洲不同政体面临着不同的政治经济现实,领土问题相关讨论呈现出显著的差异性。西班牙、葡萄牙的早期殖民活动主要侧重贸易和传教,其土地权利诉求主要限于居住权与通行权;后起的英、法殖民者更重视农业经济开发和确保稳定的海外市场,因而更加关注殖民地土地的系统管理问题;而同时期神圣罗马帝国的核心关切并非海外殖民扩张,而是在内部的王国、侯国之间进行管辖权的分配。这些多元线索虽共同塑造了早期领土法律概念,但难以催生出体系化的“领土法”理论。究其原因,在欧洲本土,所谓“领土”长期被视为统治者的私人财产,而非主权的载体;在海外殖民地,土地的所有权和统治权也经常混淆不清。近代的“领土法”理论因此始终存在着大量概念混乱和错位。

    19世纪后,欧洲民族—领土国家体系走向成熟。随着西方主要大国均完成统一和独立,并相继加入到对殖民地的激烈争夺中,海外殖民活动再次掀起高潮。土地权利的争夺从开垦、利用权之争转向更广泛的统治、管理权之争。进入19世纪的下半叶后,西方学界关于领土的讨论逐渐形成基本共识:殖民国家争夺的根本目标不(仅)是土地的财产权,更是“领土主权”。这一理论转变体现在当时重要法学家的论述中。瑞士法学家约翰·布伦支利(Johann Bluntschli)就认为,国家取得的核心对象是领土主权而非物理领土本身。法国法学家弗朗茨·德斯帕涅(Frantz Despagnet)也论证了国际法上主权取得与财产权取得的本质区别,对国际法的研究对象进行了限定。通过概念重构,作为私有财产权对象的土地和作为国家主权对象的领土在理论上实现了彻底分离。这种理论突破使领土法研究聚焦于两个相互关联的核心议题。第一,界定可被西方殖民者主张主权的土地及非西方原住民的权利。第二,确定主权取得的合法形式和标准。在对这两大问题的持续争论中,严格意义上的领土法理论体系逐渐形成。

    (二)“罗马法传统”:充满不确定性的学术谱系

    1873年成立的国际法研究院标志着国际法编纂运动的制度化开端。这个由欧美法学家组成的学术团体对其使命的共识,是通过提炼“文明国家”的共同法律传统构建具有普适性的国际交往规范。以研究院为基础的学术会议和专业刊物为跨国学术交流提供了重要平台。编纂关于领土的国际法规则就是研究院建立之初的重要课题之一。这种学术努力反映的是19世纪西方国际法学界试图将殖民实践合法化的深层诉求——通过将欧洲中心主义的领土观念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为殖民扩张提供学理支撑。

    在这一时期的领土法理论建构过程中,罗马法传统占据着重要地位。自16世纪以降,罗马财产法中的核心概念,如占领、时效等,就被持续援引作为讨论领土取得的法律依据。然而这种理论移植存在一个重要问题:在罗马法时期,这些概念多适用于动产取得,一般并不适用于作为特殊客体的土地,更遑论国际法意义上的“领土”。法学家们表面上诉诸罗马法权威,实则是对早期学者的解读进行不断的再诠释。面对殖民扩张中的实际问题时,这些经过层层阐释的经典文本往往只能提供模糊不清的指引。

    被视为国际法奠基者的荷兰学者胡果·格劳秀斯(Hugo Grotius)指出,人类需要对物体进行积极的干预,才能对其进行占领。对于不动产的占领必须通过圈定疆界、设置防卫等实际控制行为方能成立。这一原则既适用于私人财产取得,也是万国法的一部分。这被后世殖民主义者奉为领土扩张中有效控制理论的基础。但是,格劳秀斯显然并不认同殖民主义者同样鼓吹的“无主地”概念。对格劳秀斯等一批早期国际法学者而言,印第安人基于自然法对其世代居住的土地享有主权。这些原住民的活动未必符合格劳秀斯的土地占领标准,但他仍然承认原住民主权的合法性。

    在格劳秀斯占领理论的基础上,17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进一步提出了劳动价值论,将罗马法中的占领概念重构为包含价值创造的历史过程——唯有通过耕作、改良等劳动投入,土地才能转化为合法财产。这种将财产权合法性建立在劳动价值基础上的理论,为现代产权制度奠定了哲学基础,更在殖民语境中被构建为一种强调有效利用的霸权标准——殖民者藉此宣称对所谓未充分开发的土地享有优先占有权。然而,洛克的理论也存在不同解释的空间。一方面,劳动价值论确实符合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为殖民掠夺提供了效率至上的辩护。另一方面,洛克强调的个人主义财产权本身又可能与殖民国家的土地主张形成冲突。这种内在张力在苏格兰启蒙学派对洛克的诠释中也非常明显。这一派学者认为占领需要包括心理要素,即占领的意图和先进思维。这些观点既强化了殖民话语的文明等级论,可以为殖民者占领原住民土地提供新的理论依据,同时也保留了反对国家恣意扩张、垄断土地的理论资源。

    18世纪瑞士法学家艾默瑞奇·德·瓦特尔(Emmer de Vattel)的学说是领土理论国家主义转向的重要标志。在其代表作《万国法》中,瓦特尔首次系统地将领土主权与民族国家建构明确联系起来。瓦特尔学说鲜明的国家主义特点使其著述在18至19世纪广受各国外交官青睐。在关于领土问题的学说中,他吸收了占领行为和意图的有关理论,正式把洛克等英国理论家的观点引入国际法。然而,他虽然支持对“未开化”民族土地进行占领,但又同时主张不能将个人和家庭生活的土地强行纳入一国主权之下。这一矛盾是瓦特尔将个人主义权利理论直接嫁接到国家主权理论的结果,也是启蒙思想和殖民主义互相影响的写照。

    这些经典理论家的学说有一些共同特点。首先,尽管他们都诉诸罗马法概念作为理论起点,但也进行了有目的的改造。其次,这些学者对前人理论的援引通常具有显著的选择性。最关键的是,这些学说的理论弹性使得19世纪的领土法论者能够通过策略性的文本裁剪和历史叙事重构,为不同的政治目标提供法理支撑。

    (三)作为殖民战略的领土法学说

    殖民实践中的法律话语呈现出国别差异性,这种差异通常源于各国殖民路径的历史分野。后起的英法殖民帝国凭借军事优势,发展出以实际控制和有效占领为核心的法理主张;而西班牙等传统殖民强国则强调发现和教会赐予的领土法律效力。新兴的美洲国家在继承西葡法统的同时,还常将私人活动纳入权利主张依据,这种混合型策略在美国表现得尤为典型。另外,大多殖民目标地区还生活着不同的原住民群体,各殖民国有时还会以与这些政权存在条约或管理关系作为依据。

    19世纪的领土法学者面临着复杂的现实因素。首先,各国官方立场虽有迹可循,但普遍存在策略性模糊,各国常根据现实利益对法律论据进行调整,这使得法律概念含混、主张前后不一、互相矛盾的现象时有发生。其次,由于语言、档案获取等限制,学者们客观上接触的材料有限,大多以本国和通用语言的资料为主,客观上也不易总结所有欧美国家的情况。最后,在19世纪后期,实证法与自然法仍在争夺西方的法律思想市场,这两种不同的学术倾向也会导致领土法研究的不同方法和具体观点。这些因素导致了领土法学说的分歧,也不断强化这些学说的战略斗争属性。同时,诸国竞争的混沌态势也为学者在著书立说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了足够的空间。这些学说有机会对国内和国际形势造成重大影响,其理论范式和历史叙事更是可以塑造人们的基本思考方式。

    领土法律话语的构建始终处于官方实用主义与学术体系化的张力之中,在大国尤为如此。例如,在17至18世纪,英国的海外殖民主要以商业为基础,注重对殖民地进行间接控制,政府对领土问题的关注程度并不算高,学界也兴趣寥寥。18世纪末到19世纪上半叶的北美俄勒冈争端可谓一个重大转折点。当时的美洲大陆仍是欧洲海外殖民的重点,而俄勒冈地区包括今美国的俄勒冈、爱达荷、蒙大拿等州和加拿大部分地区,牵涉英、西、法、俄、美等多国利益。在这一旷日持久的领土争端中,英国的对手陆续提出了发现、私人活动、与印第安人的条约等一系列主张。面对愈发激烈的大国竞争,英国开始转变策略,谋求对海外殖民地的直接控制。该事件深刻影响了一代英国法学家的学术思考,塑造了英国法学界的问题意识。当面对其他国家提出的发现权、原住民条约等竞争性主张时,英国法学家们发展出的有效占领理论,可以被理解为是对英国殖民战略转型的学术背书。

    19世纪西方领土法理论的发展呈现出两面性。一方面,以“领土主权”概念的确立为代表,关于领土取得的理论日趋系统化;另一方面,殖民竞争的现实需求又使具体学说产生重要分歧。不同国家立场和学者学说的碰撞在1884—1885年柏林西非会议得到集中体现。正是在这场以“文明使命”为名的国际博弈中,英国学者的领土法学说进一步走向一致,开始在领土法争论中发挥重要影响力。

    三、英国学说的正式形成:柏林会议前后的观点交锋

    柏林西非会议构成了19世纪领土法发展的重要转折点,会议通过的《柏林西非会议总议定书》(以下简称《总议定书》)首次以多边条约形式规定领土取得规则。现代学界普遍将《总议定书》定性为欧洲列强殖民扩张的法律工具。这一认知具有合理性,但简单化的解读可能掩盖两个重要历史事实。

    第一,由于缺乏具体共识,《总议定书》对“有效占领”的内容进行了模糊处理。《总议定书》第34条虽规定“非洲海岸新占领”需通知缔约国,却回避了对“新占领”的定义,也未引入“无主地”等概念。

    第二,非洲原住民的领土权利并未被《总议定书》明确否定。《总议定书》中有多处保护原住民权利的规定,虽然未直接涉及领土权利,但至少未作否定。结合柏林会议前后的争论来看,否定原住民领土权利并非当时的法律共识。

    在柏林会议后,国际法研究院试图在学术层面继续明确相关规则,但由于其成员分歧无法取得真正进展。这说明,在当时领土法的两个核心问题上,柏林西非会议和《总议定书》所体现的法律共识相当有限。不过,英国领土法学说体系确实是在柏林西非会议前后成型的,而对柏林会议所涉领土法问题进行激进殖民主义的解读,也正是英国领土法学说积极构建的结果。

    (一)关于原住民主权问题的争论

    在柏林会议上,一个问题引发了争论:西方国家取得非洲领土是否需要获得原住民同意。虽然欧洲列强在殖民扩张中普遍与原住民签订领土条约,但明确承认这些条约的法律效力则会带来诸多问题。最终,《总议定书》既未通过要求取得原住民同意的提案,也未包含任何否定原住民权利的内容。因此,关于领土取得是否需要原住民同意,以及原住民条约的法律效力,学界仍存在显著分歧。

    19世纪中期,著名英国法学家特拉弗斯·特维斯(Travers Twiss)就在关于俄勒冈问题的著作中提出,领土的主权只能由公认的民族国家通过全体移民或建立殖民地来确立,该过程必须通过国家公权力完成。在《独立政体间的万国法》中,特维斯进一步将国家对领土的权利分为“取得权”(right of acquisition),“占有权”(right of possession)和“管辖权”(right of jurisdiction)三部分。其中,“占有权”主要处理殖民扩张问题,指民族国家有权运用特定方式,使海外扩张的领土获得与本土领土同等的地位。英国法官罗伯特·菲利摩尔(Robert Phillimore)也采用了类似理论体系。在这些英国法学家看来,印第安人等原住民并未能建立文明的民族国家,最多拥有土地财产权,因此无权抵抗欧洲的领土主权扩张。虽然实践中欧洲国家常与原住民签订领土条约,但这些条约仅具有道德价值,而无法律效力。这些观点得到了国际上一批帝国主义者和文明等级论者的支持。瑞士法学家布伦支利同样否认印第安人的领土主权,主张只有文明国家才能通过占领取得领土主权。

    柏林会议后,上述观点得到进一步明确。“无主领土”概念的发展最具代表性。特维斯在1860年代提出“无主领土”(nullius territorium)的说法,首次明确与罗马法的“无主物”概念进行区分,也对土地所有权和主权进行了区分。1887年,德国法学家费迪南德·马蒂兹(Ferdinand Martitz)在国际法研究院关于领土法问题的报告中采用了类似概念。其核心提案第一条明确主张:“所有区域,无论是否有人居住,如果不处于属于万国法社会的国家的有效主权或保护下,都应被视为无主领土(territorium nullius)。”虽然该提案因遭到强烈反对而未得到通过,但显示了特维斯学说在激进殖民主义者中的影响力。这一概念为否定原住民主权提供了更简明清晰的理论依据,成为后来声名狼藉的“无主地”概念的雏形。

    但应指出,“西方国家将非洲原住民土地视为无主,可对其进行先占”,这并非当时的主流观点。柏林会议后,许多西方学者仍主张国际法应保护原住民主权,包括法国的保罗·普拉迪尔-弗德雷(Paul Pradier-Fodéré)、亨利·邦菲尔(Henry Bonfils)、加斯顿·耶泽(Gaston Jèze)、查尔斯·萨罗门(Charles Salomon),以及意大利著名国际法学者帕斯夸莱·菲奥雷(Pasquale Fiore)等。他们通过对《总议定书》进行解释而非否定来论证这一立场。参加柏林会议的法国代表之一爱德华·恩格尔哈特(?douard Engelhardt)就在权威国际法刊物《国际法和比较立法评论》撰文驳斥了《总议定书》否定原住民主权的观点。他站在保护人权的角度对柏林会议进行了回顾,强调保护非洲原住民的主权和财产是《总议定书》应有之义。萨罗门在其1889年的著作中指出,《总议定书》虽不完善,但殖民者违反条约、侵犯原住民权利的行为更应受到谴责。耶泽也认为,《总议定书》虽未直接规定原住民相关权利,但应被解释为包含了保护非洲人主权和财产权的内容,国家和殖民公司对这些权利的侵犯是滥用和违反该条约的行为。

    (二)关于领土取得形式问题的争论

    在19世纪末,关于领土取得形式的主要争论包括领土取得的具体形式、“有效占领”的标准、发现的法律地位等。尽管各国学者都以罗马法概念作为理论基础,但对这些概念的具体理解和应用则存在不小差异。

    基于英国的国力优势,英国学者发展出一套形式主义的领土取得方式理论。他们普遍认为,创立领土主权的根本在于实现有效的占领和实际的控制,且必须达到较高的控制标准。在罗马法占领、时效概念的基础上,英国学者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仅建立行政管理制度是不够的,必须实施实际的军事驻扎和殖民定居才能满足有效控制的标准。菲利摩尔在讨论俄勒冈争端时就明确指出,占领应以实际殖民定居为核心要件和界限。法学家托马斯·劳伦斯(T. J. Lawrence)同样强调,吞并(annexation)和定居(settlement)是构成有效占领的必要条件,仅建立行政机构并不充分,必须同时设立民事和军事据点。约翰·韦斯特莱克(John Westlake)也持类似观点。英国学者还对时效这一颇具争议的概念表现出特别的青睐,因为这一概念为英国在所谓“文明”或“半文明”地区的领土主张提供了补充性的理论依据。英国学者的这些观点在德国、瑞士、比利时等国有着重要影响。

    在《总议定书》对“有效占领”原则予以确认后,以劳伦斯为代表的英国法学家系统构建了“五方式论”,该理论将领土取得方式严格限定为占领、时效、割让、添附、征服五种。这一理论体系中的五种方式在重要性上存在明显差异。添附是因自然力量导致的领土变化,争议最小但实际意义有限。作为武力取得方式的征服虽被纳入理论体系,但并不符合英国“文明帝国”的定位,因而罕被采用。割让则承认让与方的权利,与殖民理论存在根本冲突。因此,以有效性和实际控制为核心的占领和时效成为英国殖民扩张最主要的理论工具。在这一理论体系中,发现被降格为占领的附属要素。这在一方面直接打击了西、葡、美等国的主张,另一方面也为英国自身的类似主张留下余地。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西班牙、葡萄牙及部分美洲国家虽然在对原住民权利的态度上与英国相似,但坚持认为发现行为和私人活动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国际法研究院创始成员之一、美国法学家大卫·达德利·菲尔德(David Dudley Field)就主张,美国公民效忠于美国并受美国保护,在未被其他国家管辖的土地上,美国公民的发现和定居行为可以转化为国家的主权权利。占领和发现的分歧在1885年的加洛林群岛争端中得到了集中体现。

    用萨罗门的话来说:“相关外交文件对特定国家如何理解刚果议定书第34条和第35条提供了最生动的描述和最权威的评论。”加洛林群岛于1526年被西班牙探险家发现,以当时国王之名命名。此后,欧洲各国对该岛没有进一步行动,仅西班牙教士在岛上进行传教,西班牙基于发现对加洛林群岛及附近地物的主张长期未遭抗议。直到19世纪中期,这一地区才逐渐引起各殖民国家的兴趣。1885年,德国派军舰进驻其中一小岛并立起国旗,向西班牙宣布:该群岛没有主权者,德国根据柏林会议确定的规则对其进行正式占领并享有主权。领土争端由此而起。经过交涉,西班牙成功争取到时任教宗良十三世作为仲裁者。由于发现的理论和实践与天主教会联系紧密,良十三世被西班牙国内视为本国利益的有力支持者。

    教宗确实作出了名义上支持西班牙的决定。教宗并未主张有效占领就是领土主权取得的基本规则。他认为,在16世纪,西班牙航行家发现岛屿以及传教士在岛上传福音的行为,可以创设领土权源。然而,教宗要求西班牙政府在岛上建立正规行政机构,而且应保证德国将拥有以群岛为据点进行贸易、航海和渔业的自由,以及在岛上设立海军基地、煤矿和种植园的权利,等等。因此,西班牙虽然享有对加洛林群岛的“主权”,但缺乏应有的排他性权利。

    西班牙在该案中提出了多项辩护主张。时任西班牙司法部和海外事务部大臣的文森特·吉荣(Vicente Girón)认为,即使教皇诏令和发现的领土取得效力不足,“时间的力量和历史的认可”也足以使不合法的事实成为真实、合法的规则。西班牙法学家还提到了殖民地上的原住民,认为传教的“教化”已使他们服从于西班牙的主权,不能随意剥夺他们的同意。这种将宗教征服与法律权利相捆绑的论述明显带有伪善性,但也反映了伊比利亚殖民帝国的传统法律思维。西班牙对德国主张的反驳也不无价值。首先,《总议定书》只针对西非问题,不具有普遍性;其次,“有效占领”定义含混不清,远未成为习惯法。最后,德国的所谓“有效占领”实质上与西班牙的“发现”并无太大区别,对这些岛屿的利用都处于非常低的水平。这些所谓的法律规则只是根据一时利益需要产生的临时方案。西班牙的辩护策略揭示了殖民法理的某种实用主义本质。当德国用有效占领挑战西班牙的发现权时,前者不过是后者关于类似活动的理论变体。这种理论替代并未解决根本矛盾,只是为殖民扩张提供了更具时代适应性的法律外衣。

    西班牙在该案中的立场未获得广泛支持,但其对《总议定书》“有效占领”原则的批评却在当时的国际法学界引发了一定共鸣。耶泽指出:“占领”这一法律概念本质上服务于欧洲殖民扩张的需要,而要约束这种扩张行为,就应对有效性的标准进行更为严格的界定和审查。可见,柏林会议上达成的所谓有效占领共识,其稳固性和普遍性是被后世高估的。各国对该原则的理解存在诸多分歧,在20世纪初依然显著。法国法学家邦菲尔在其著作中仍指出:不同国家、不同学派的学者对“占领”的要件和标准有非常不同的观点。应该说,这种系统性的高估也是英国领土法学说的影响之一。

    (三)实证主义对英国学说的塑造

    英国领土法学说在19世纪的发展呈现出鲜明的理论特征与实践取向。通过与欧美各国不同观点的交锋,对不同学说进行批判和吸收,英国学者在柏林会议后形成了一套具有内在一致性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包含两个重要的具体学说。其一,以文明等级论为基础的领土主体论,将领土取得权严格限于所谓的文明国家,系统否定原住民的主体资格。其二,形式主义的领土取得行为论,对领土取得的形式进行严格限定,并强调实际可见的权力展示。19世纪末剑桥国际法教席教授韦斯特莱克就是结合这两点的代表。

    殖民政府的利益诉求和政策取向始终处于动态调整之中。在此背景下,虽然具体理论观点具有重要价值,但维系英国领土法学说持久影响力和内在一致性的关键,在于其方法论所具备的理论调适能力。英国学者奉行的实证主义可以保持概念框架的形式稳定性,同时允许相关学说根据政治需要调整解释尺度。

    英国学者的实证主义方法论在领土法渊源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英国学者虽承继了罗马法的概念体系,但更注重的是国家实践的意义。作为比较法学权威和国际法专家的亨利·梅因(Henry Maine)就指出:领土取得规则本质上源于对古罗马周边部族习惯的归纳提炼。这些规则被纳入国际法体系并非因其内在逻辑的严谨性,而是基于其适用上的便利性。事实上,在欧洲复杂的政治环境中,这些规则往往难以实施。因此,应着重考察各国对罗马法概念的实际运用,而非拘泥于原始含义。这一观点得到菲利摩尔的支持,他认为虽然领土法的基本概念源自罗马法,但其具体解释应参照国家实践。随着时间推移,英国学界日益强调领土法相对于罗马法的独立性。在他们看来,即便国家实践偏离了罗马法的原始要求,也不构成违法,反而可能代表着适应现实需要的规则创新。

    韦斯特莱克对这一方法论进行了深化和完善。韦斯特莱克指出:“理论家和政府文书……都倾向于将发现和占有(possession)或占领的主张进行混合,而不去明确地将它们区分开来”,“任何国家都会坚持采用法律原则中对其当前最有用的部分,没有国家会对细节保持完美一致的立场”。尽管如此,韦斯特莱克认为法学家仍可将这些概念和规则构建成一个具有科学性的体系。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科学体系不同于欧陆法理学所追求的纯粹理性建构,而是应建立在实践经验系统化的基础之上。在韦斯特莱克看来,柏林会议对领土法规则的编纂体现了法律实证主义和国际法科学化的发展趋势。韦斯特莱克主张的实证主义可以说开创了一个重要传统。对他而言,领土法的本质不在于探讨正当性问题,而在于为殖民扩张提供切实可行的规范框架,国际法学的核心任务就是对这些国家实践进行系统观察和理论总结。

    这种实证主义的方法论深刻塑造了英国领土法学说的理论风格。该方法论确立了实践优先的研究取向,刻意淡化理论建构和反思的重要性,将学术重心转向对殖民实践的记录和阐释。这种倾向使他们能够从容应对自然法学派的批评,因为任何理论争议最终都要让位于客观事实的权威。通过标榜客观、科学的研究方法,英国学者将具有明显政治倾向的领土主张包装成价值中立的学术结论,完成了话语权力的建构。面对欧洲各国殖民实践中存在的矛盾,英国学者通过选择性叙事将本国实践塑造为普遍规范。英国在殖民争夺中的胜利往往被诠释为法律理论的胜利,而非单纯的实力体现。

    通过特维斯、韦斯特莱克等人的理论构造,殖民时代的历史进化观、实证科学观和文明等级观与英国的殖民政策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具有特色的英国领土法学说。从19世纪早期的特维斯到后期的威廉·霍尔(William Hall),再到韦斯特莱克、拉萨·奥本海(Lassa Oppenheim)之后的20世纪英国国际法学者,上述学术脉络一直得到延续。这种内部的统一性和连贯性是英国领土法学说向国际进一步辐射影响力的重要基础。

    四、英国领土法学说在20世纪的正统化

    领土法理论在20世纪发生了重要转型。随着殖民体系的演进与瓦解,领土法经历了一个表面上的现代化进程,但这一进程始终未能完全摆脱殖民主义的历史阴影。在这一转型过程中,英国领土法学说通过自我调整,最终确立了在现代领土法理论中的主导地位。

    (一)走向现代的领土法

    在19世纪80年代“瓜分非洲”前后,领土取得问题是国际法讨论的焦点。然而,随着非洲领土分割的完成,各国对领土法律问题的关注也转移到其他方面。进入20世纪,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地球表面可供殖民的陆地领土已基本被瓜分殆尽,而国际联盟的成立则进一步推动领土问题从“如何取得”转向“如何在委任统治制度中管理”。国际联盟对殖民割据的现状(除德国外)予以承认,将工作重点转向规范殖民国家的统治行为,对领土取得问题进行冷处理。在此背景下,各殖民帝国之间形成了一种默契,将原住民土地权利、民族自决等敏感议题归入政治范畴,极力淡化、抑制这些议题在国际法层面的讨论。

    与此同时,国际仲裁制度也开始快速向法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进入20世纪后,国际法学者更倾向于通过国际仲裁和诉讼促进国际法规则的解释、编纂和发展,而不寄希望于国家实践。秉持这种司法中心主义理念的国际法学者成为了第一批专业国际仲裁员和法官。在领土法问题上,虽然存在诸多观点分歧,各国立场和实践存在明显矛盾,但这不妨碍学者们通过参与司法活动,努力描画其心中的法律图景。

    伴随领土取得问题在实际政治中的重要性下降,领土法经历了一个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程。在此转型期间,英国国际法学界凭借对领土法议题持续而深入的研究兴趣,以及更为系统完备的学说体系,成功实现了学术影响力的进一步扩张。韦斯特莱克的学术继承人、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法学家奥本海对英国学说的理论进行了一次重要整合。在其权威著作《奥本海国际法》中,奥本海创造性地融合了实证主义方法论与文明等级论,明确采纳并系统阐述了领土取得的“五方式论”。他特别强调,尽管领土法领域存在诸多争议,但法学家应当且能够运用实证科学的方法来考察实践、认知法律。奥本海的学说继承了韦斯特莱克的核心方法和观点,并强化了一种观念,即只有上述五种方式属于国际法承认的合法途径,其他方式均被归入政治范畴,排除在国际法体系之外。

    (二)从圭亚那到帕尔马斯岛:确立主流地位的英国学说

    20世纪初期,英国国际法学界敏锐地捕捉到国际法司法化的发展趋势,系统性地推动其领土法学说与仲裁及司法裁决之间的联动,提出更契合新态势的观点。这一时期的英国学者并不试图提出新理论,而是将研究重心转向对重要案例的评析与阐释,论证英国学说的正确性和影响力。其中,1899年圭亚那边界仲裁案、1928年帕尔马斯岛仲裁案等标志性案例与英国学说的互动,比较清晰地展现了英国领土法学说逐步确立主流地位的历史轨迹。

    1899年英属圭亚那与委内瑞拉边界仲裁案是由专业法律人士主导的早期仲裁案例之一。在美国的支持乃至操控下,委内瑞拉以门罗主义、前宗主国西班牙的发现权、历史性权利等为依据,主张对争议地区拥有领土主权。而英国则基于有效控制和时效原则提出主权主张。在美国的斡旋之下,英委两国于1897年签订仲裁条约。该条约规定:“长达五十年的逆权占有(adverse holding)或时效可成为有效的权利来源。仲裁员可认定,对某一地区的排他性政治控制及实际定居状况,足以构成逆权占有或通过时效取得所有权。”这一强调实际控制的规则明显有利于英国。作为英国驻美大使参与条约谈判的朱利安·庞塞福特(Julian Pauncefote)当年曾以英国代表团成员身份参与柏林会议,深谙相关概念与规则之要义。他清楚美国更在意的是英国对门罗主义的正式承认,故而将上述规则作为关键谈判筹码。经过长达两年的仲裁程序,最终裁决仅简单裁定将约90%的争议领土划归英国,却未对裁决依据的事实和法律理由作出任何说明与分析。

    该案的深远影响主要体现在英国学者的后续阐释与运用上。英国学者马克·林德利(M. F. Lindley)在其著作中承认学界在领土法律问题上存在显著分歧。但他随即着重分析了1899年英委仲裁案对相关法律规则的发展与确认。在他看来,仲裁条约的规则结合英国基本胜诉的结果,似乎足以佐证英国在案件审理进程中所提主张的合法性。劳特派特也将该案援引为支持禁止反言原则的重要判例。这些学者均避免提及该案件所涉及的程序瑕疵与政治丑闻。委内瑞拉一方的论点与论据则完全被边缘化。值得注意的是,推动此次仲裁的韦斯特莱克曾指出,该争端中的诸多问题缺乏明确的国际法依据,故而不应采用纯法律的裁决形式。然而,这个在法律形式上存在瑕疵的仲裁裁决,最终却通过英国学者的理论加工,成为支撑英国领土法学说的重要实证依据。

    如果说1899年仲裁案是英国作为当事方取得的直接胜利,那么1928年帕尔马斯岛仲裁案则可看作是英国领土法学说的整体性胜利。此案的独任仲裁员马克斯·胡伯(Max Huber)是瑞士著名国际人道法专家,其法学训练主要在德语国家完成,这可能使得他所接受的领土法知识更趋近于英国学者的学说。在该案的裁决意见中,胡伯几乎未引用学者观点或国家实践,其观点来源难以明确。然而,他的具体立场与19世纪末英国学说观点高度契合。其一,否定非西方原住民的领土法律地位,认定殖民国家与原住民签订的条约属于领土占领行为的构成要素;其二,确立“和平持续的国家权力行使”所产生的领土权利优先于发现的原则,强调有效占领和实际控制的重要地位;其三,强调占领行为的“有效性”,但在认定标准方面具有高度的灵活性。这一裁决在处理领土取得方式及原住民主权等关键问题时,几乎完全回避了19世纪末国际法学界存在的重大理论争议。

    帕尔马斯岛仲裁案被后续诸多案例频繁援引,在学界亦被视作国际法的重要里程碑。推动该案理论影响扩大的核心人物是英国国际法权威罗伯特·詹宁斯(Robert Jennings)。作为国际法院法官和《奥本海国际法》的主要修订者,詹宁斯在出版其重要的领土法演讲集时,特意将彼时尚未得到广泛传播的帕尔马斯岛仲裁案裁决全文附录于书后。此举对该案影响力的提高具有关键意义。随着帕尔马斯岛仲裁案重要性的持续提升,来自美洲国家的反对声音逐渐淹没于历史长河。

    (三)战后英国领土法学说的新发展

    二战以后,美苏两国均以民族自决等法律概念拆解英法的殖民帝国体系,亚非拉国家不断取得独立,去殖民大势已难以阻挡。在英国主导的领土秩序逐步崩溃的过程中,领土法的学术权威却进一步集中于英国(系)国际法学者。这一局面的出现有客观原因。首先,英语的全球霸权保证了相关学说传播的基础。其次,美国从政府到学界对领土取得问题都缺乏足够兴趣,而英国致力于维持其殖民版图,持续保持对领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敏感。而在主观层面上,战后英国(系)学者主动积极的理论革新和调整也是重要原因。

    战后的领土法学说中,最具影响力的莫过于20世纪中叶兴起的“历史性巩固”(historical consolidation)理论。用比利时法学家查理·德·维舍(Charles de Visscher)的话说,“历史性巩固”指的是以长期占有为基础,辅以其他国家的默认,综合一系列的法律关系和利益的领土主权形成方式。受二战后国际形势影响,该派学说试图以更综合的视角理解领土主权的形成过程,以“巩固”为线索整合和变革传统的“五方式论”。该派理论代表性人物除德·维舍外,还有英国法学家约翰逊(D. H. N. Johnson)及其学生耶胡达·布鲁姆(Yehuda Blum),以及著名德裔英籍国际法学者格奥尔格·施瓦曾伯格(Georg Schwarzenberger)。这一学派仍以英国(系)学者为核心,以传统英国领土法理论为基础。“历史性巩固”派学者特别注重的一个问题是对时效概念的改造。鉴于时效原则长期存在理论争议,且在去殖民化时代背景下更显政治敏感性,这些学者转而倡导将有效控制、国际承认和默认等要素统合在“历史性巩固”概念之下。这种重构后的理论具有更强的中立性和适应性,在这些学者看来也更适合司法和仲裁程序的使用。这一学派的理论发展本质上是英国学说的自我调适。面对20世纪中叶新的国际政治环境,英国学界为延续其领土法理论的核心理念,不得不对带有明显殖民色彩的过时概念进行舍弃。

    在当代领土法研究中,前文提到的詹宁斯堪称最具影响力的学者。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都是当今领土法律研究的必读内容。他在领土法方面的“进步性”和保守性都非常明显。一方面,詹宁斯是“历史性巩固”理论的同情者,也主张对传统领土取得规则进行修正,抛弃僵化的概念。但另一方面,他指出领土法规则并不处理抽象的正当性问题,只应处理严格意义的法律问题,对民族自决这样的“政治问题”应保持距离。詹宁斯的学说落足于一个核心主张:领土法的根本价值是尽可能维持现状、保持和平稳定。

    相比19世纪的英国领土法学说,上述学者的领土法学说有一些重要变化。首先,剔除了文明等级论等概念和理论,淡化柏林会议在领土法上的历史关联性。其次,强调国际裁决对确认领土法律规则的意义,主张领土法重点在于以案释法、解决具体问题。再次,软化甚至放弃了僵化的“五方式论”,同时引入了更灵活多元的考量因素。最后,虽仍以有效占领和控制为核心主张,但不再强调军事控制和殖民定居等政治上不受欢迎的主张。

    看起来更为中立、进步、温和的领土法新学说确实很好地把握住了时代的脉搏。首先,新学说确立了国际法在领土问题上的核心地位,强调司法解决争端的优越性,符合战后国际法普遍化、去政治化的潮流。其次,新学说强调在领土问题上促进和平稳定,顺应国际社会的呼声,客观上对减少因领土争端导致的国际冲突也起到了积极作用。最后,修正后的领土法学说也较为契合第三世界国家当时的需要。在去除了明显的殖民主义要素后,强调占领和控制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新生国家维护领土主权和进行国家与民族建构,更灵活的学说也为这些国家提出各类领土主张提供了便利。历经数十年的传播,至20世纪后期,相关学说已然在国际领土法理论领域形成垄断态势,一个世纪前的相关争论亦被淡忘。在国内,战后涉及领土的英国学者著作广受关注,其中部分已译为中文出版,最近一本正是詹宁斯的演讲集。相比之下,法、德等国的相关著作则鲜有人问津。另外,国内国际法教科书一般仍以传统的“五方式论”为主,也体现了英国领土法学说的持续影响。

    五、领土法理论的现代化?对英国学说的反思

    ……

    战后的英国领土法学说依然处于19世纪殖民时代的延长线上。这些学说实际上是重构而非清算了殖民主义和欧洲中心论的遗产,仍植根于殖民时代的思维范式。本质上,新的英国领土法学说仍将领土拟制为财产,保留着殖民扩张的理论范式。正如英国学者马尔科姆·肖(Malcolm Shaw)指出的,领土法的规则和概念都是关于“额外领土的取得”,是以殖民国家争夺海外领土为讨论前提的。对殖民帝国的国际法学者而言,“本土”的存在要么不言自明,要么不宜深究,“海外”领土的取得才是领土法可以解决的问题。但是,多数后殖民、非西方国家所面临的恰恰是如何理解和构建“本土”的问题。对这些国家来说,以殖民扩张的逻辑去解释本土构建的问题,在短期内或有收益,但长远来看则可能落入极大的思维误区和话语陷阱。

    英国领土法学说所建构的“法律—政治”二元论也持续构造着新的知识和权力等级。在实际运行中,这种缺乏可靠标准的区分有助于维系前殖民帝国的话语权垄断,将非西方国家的历史文化视为“政治”而进行排除和否定,便于在领土问题上推行双重标准。例如,一方面,英国将民族自决问题视为人权问题,将其排除出领土法的论域;另一方面,英国又以“人权还是主权”之问抨击其他国家。这种有意为之的理论对立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却被用作新的话语陷阱。

    英国领土法学说的关键问题在于根深蒂固的保守主义和对理论探讨的系统性拒绝。这一特质自殖民时代延续至今。殖民主义理念的残留当然非英国一国之过,但如果国际法研究能够吸收更广泛的理论角度,包括欧陆领土法学说中的人文主义思想,当代的理论图景可能也会大为不同。英国学说强调“稳定”是领土法的最高价值,将领土法的研究视域局限于对既有实践的总结与维护,但其所谓的去理论化和科学化只是将某种人民、族群和土地的关系视为理所当然,进而逃避对领土法正当性和普遍性问题的深入理论反思。这种学说追求的领土秩序当然也是一种法治,但很难说是良法善治。

    在当下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中,“维护现状”和“坚守传统”已经不再能作为拒绝理论反思的理由。领土法一直处于变化和争辩之中,即使在西方,也不只存在一个法律传统。所谓的传统常带有某种扭曲和简化历史的话语霸权,阻碍新的理论视角和方法。近年来,批判法学、第三世界国际法方法和国际法史学者致力于破除法律中立论和西方中心论,产出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对既有的领土法理论形成了重要的补充。但这些研究也存在自身的问题。比如,对非西方的观念和实践理论化不足,对其存在过度丑化或美化的现象。又或者在反殖民的批判中走向完全的后现代和历史虚无主义,对国家、领土、主权等概念进行完全的否定,等等。……

  • Yoshua Bengio 等:一种神经概率语言模型

    A Neural Probabilistic Language Model

    1 引言

    语言建模及其他学习问题面临的根本性难题是维度灾难。当需要建模多个离散随机变量(如句子中的单词或数据挖掘任务中的离散属性)的联合分布时,这一问题尤为明显。例如,若要用 10 万个单词的词汇表 V 建模自然语言中 10 个连续单词的联合分布,潜在参数数量高达 100000^10-1 个。对于连续变量建模,我们更容易获得泛化能力(例如通过多层神经网络或高斯混合模型等平滑函数类),因为待学习函数通常具有局部平滑特性。而在离散空间中,泛化结构并不明显:这些离散变量的任何变化都可能对目标函数值产生剧烈影响,当每个离散变量可能取值的数量较大时,大多数观测对象在汉明距离上几乎处于彼此最远的状态。

    受非参数密度估计视角启发,一种直观理解不同学习算法如何泛化的有效方法是:设想最初集中于训练点(如训练语句)上的概率质量如何扩散到更大范围,通常以某种形式的训练点邻域分布在高维空间中,关键在于将概率质量精准分配至关键区域,而非均匀分散在每个训练点周围所有方向。本文将证明,当前提出的方法其泛化机制与以往最先进统计语言建模方法的泛化方式存在本质差异

    语言统计模型可通过给定所有前序词汇条件下预测下一个词的条件概率来表示,因为

    其中wt表示第t个单词,记子序列wji=(wi,wi+1,…,wj-1,wj)。这类统计语言模型已被证实对许多涉及自然语言的技术应用具有重要价值,例如语音识别、机器翻译和信息检索。因此,统计语言模型的改进可能对这些应用产生重大影响。

    在构建自然语言的统计模型时,研究者通过利用词序规律以及时序相邻词语间存在更强统计依赖性的特点,大幅降低了建模难度。因此,n-gram语法模型会为大量上下文(即前 n-1 个单词的组合)构建下一单词的条件概率表:

    我们仅考虑那些在训练语料库中实际出现或出现频率足够高的连续词组合。当出现一个训练语料库中未曾见过的 n 词新组合时会发生什么?我们不应给这种情况分配零概率,因为这类新组合很可能出现,且上下文窗口越大时出现频率会更高。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案是参考更小上下文窗口预测的概率,如回退三元模型(Katz, 1987)或平滑(插值)三元模型(Jelinek and Mercer, 1980)所做的那样。那么在这类模型中,如何实现从训练语料库中观察到的词序列到新词序列的基本泛化?理解这一机制的方式是设想一个与这些插值或回退 n 元模型对应的生成模型。本质上,新词序列是通过”粘合”训练数据中高频出现的、长度为 1、2…至 n 的极短重叠片段而生成的。 获取下一个词块概率的规则隐含在回退或插值 n-gram 算法的具体实现中。研究者通常采用 n=3(即三元模型)并获得了最先进的成果,但 Goodman(2001 年)的研究表明,结合多种技巧可带来显著提升。显然,待预测词之前的序列信息远不止前几个词的身份标识。这种方法至少存在两个亟待改进的特征,而我们将在本文中重点探讨这些获得最先进成果的改进方向。首先,现有方法未能考虑超过 1-2 个词之外的上下文;其次,它忽略了词语之间的”相似性”。例如,当训练语料中出现过”猫在卧室里行走”这样的句子时,应当能帮助我们泛化推断出”狗在房间里奔跑”也具有相近的概率,这仅仅因为”狗”与”猫”(以及”the”与”a”、”room”与”bedroom”等)具有相似的语义和语法角色。

    针对这两个问题,学界已提出多种解决方案。我们将在 1.2 节简要说明本文方法与早期某些方法的关系。首先阐述本方法的核心思想,随后在第 2 节通过基于共享参数多层神经网络的实现方案进行形式化表述。本文的另一贡献在于解决了海量参数神经网络(百万级参数)在超大规模数据集(千万级样本)上的训练难题。最后,本文的重要贡献在于证明:虽然训练这种大规模模型成本高昂但切实可行,能够扩展至大语境场景,并取得优异的对比实验结果(第 4 节)

    本文多数运算采用矩阵表示法:小写v表示列向量及其v’表示转置,Aj表示矩阵A的第j行,x.y表示x’y。

    1.1 用分布式特征对抗维度灾难

    本方法的核心思想可简要概括为:

    • 1. 为词汇表中的每个单词分配一个分布式词特征向量(即Rm空间中的实值向量),
    • 2. 根据序列中这些单词的特征向量来表达单词序列的联合概率函数,以及
    • 3. 同时学习词特征向量和该概率函数的参数。

    特征向量表征了单词的不同方面:每个单词都与向量空间中的一个点相关联特征数量(例如实验中 m=30、60 或 100)远小于词汇表规模(例如 17,000)。该概率函数表示为给定前序单词条件下后续单词条件概率的乘积(例如实验中采用多层神经网络根据前序单词预测后续单词)。该函数具有可迭代调整的参数,旨在最大化训练数据的对数似然或正则化标准(例如通过添加权重衰减惩罚项)。与每个单词相关联的特征向量是通过学习获得的,但也可以基于语义特征的先验知识进行初始化

    为什么这种方法有效?在前面的例子中,如果我们知道”dog”和”cat”扮演着相似的角色(在语义和句法上),同理(“the”,”a”)、(“bedroom”,”room”)、(“is”,”was”)也是如此,我们很自然能从中进行泛化(即转移概率质量):

    “The cat is walking in the bedroom” to “A dog was running in a room”

    同样的 “The cat is running in a room”、“A dog is walking in a bedroom”、“The dog was walking in the room”…

    以及其他许多组合形式。在提出的模型中,这种泛化能力得以实现,因为“相似”词语预期会具有相似的特征向量且由于概率函数是这些特征值的平滑函数,特征的微小变化将引起概率的微小改变。因此,训练数据中只要出现上述任一语句,不仅会提升该语句本身的概率,还会提升其在句子空间(表现为特征向量序列)中组合数量的”邻近”语句概率

    1.2 与之相关研究内容

    利用神经网络建模高维离散分布的思想已被证明能有效学习 Z· · · Z 的联合概率,这是一组可能具有不同性质的随机变量(Bengio 和 Bengio,2000a,b)。该模型将联合概率分解为条件概率的乘积

    其中 g(.)是由具有特殊从左到右结构的神经网络表示的函数,第 i 个输出块 g()计算用于表达 Z 在给定先前 Z 值条件下的分布参数(可按任意顺序)。在四个 UCI 数据集上的实验表明该方法表现相当出色(Bengio and Bengio, 2000a,b)。由于本文需处理可变长度数据(如句子),故需调整上述方法。另一重要区别在于:此处所有 Z(第 i 个位置的单词)均指向同类对象(单词)。因此本文提出的模型引入了跨时间参数共享机制——同一 g 函数在不同时间步复用,以及跨不同位置输入单词的共享。这是对联结主义早期理念(Hinton, 1986; Elman, 1990)——为符号数据学习分布式表示——的大规模成功应用,近期 Hinton 的方法经改进后,在学习多种符号关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Paccanaro and Hinton, 2000)。 使用神经网络进行语言建模的想法也并非首创(例如 Miikkulainen 和 Dyer,1991 年)。与之不同的是,我们将这一构想推向了大规模应用,并专注于学习词序列分布的统计模型,而非探究词语在句子中的角色。本文提出的方法还与先前基于字符的文本压缩方案相关——那些方案使用神经网络预测下一个字符的概率(Schmidhuber,1996 年)。Xu 和 Rudnicky(2000 年)也曾独立提出过用神经网络进行语言建模的设想,不过他们的实验网络既无隐藏单元又仅接受单个输入词,本质上只能捕获一元和二元统计量。

    通过发现词语间相似性来实现从训练序列到新序列的泛化,这一思路早有先例。例如基于词语聚类学习的方法就运用了这一理念(Brown 等人,1992 年;Pereira 等人,1993 年;Niesler 等人,1998 年;Baker与 McCallum,1998):每个单词都以确定性或概率性与一个离散类别相关联,同一类别中的单词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相似性。本文提出的模型中,我们不再使用离散随机变量或确定性变量(对应单词集合的软划分或硬划分)来表征相似性,而是为每个单词分配一个连续实值向量,即通过学习获得的分布式特征向量,以此表示单词间的相似性。本实验对比部分包含了基于类别的 n-gram语法模型(Brown 等人,1992;Ney 和 Kneser,1993;Niesler 等人,1998)的测试结果。

    在信息检索领域,利用向量空间表示词语的概念已被充分探索(例如参见 Schutze 1993 年的研究),其中基于词语在同一文档中共现概率(潜在语义索引,参见 Deerwester 等人 1990 年研究)学习词语的特征向量。一个重要区别在于,我们在此寻求的词语表示方式需有助于紧凑地呈现自然语言文本中词序列的概率分布。实验表明,联合学习表示(词语特征)与模型非常有效。我们尝试(未成功)将每个词 w 与上下文共现频率的第一主成分作为固定词特征,这类似于信息检索中 LSI 对文档的处理方式。然而 Bellegarda(1997)在基于 n-gram文法的统计语言模型背景下成功应用了词语连续表示的思想,通过 LSI 动态识别语篇主题。

    在神经网络背景下,符号的向量空间表示思想先前也被表述为参数共享层的形式,例如用于二级结构预测(Riis 和 Krogh,1996 年)以及文本到语音映射(Jensen 和 Riis,2000 年)。

    2 神经网络模型

    训练集是由词汇表V中的单词w构成的序列w1……wt,其中词汇表V是一个庞大但有限的集合。目标是通过学习得到一个优质模型  f(wt,…,wt-n+1)=^p(wt|wt-11),从样本外高似然度的角度来看,该模型表现优异。在实验中,我们将报告1/^p(wt|wt-11)  的几何平均数(即困惑度),该数值同时也是平均负对数似然的指数函数。模型唯一的约束条件是:对于任意 wt-11 ,必须满足    ∑|V|i=1f(i,wt,…,wt-n+1)=1 且 f>0 。通过这些条件概率的乘积运算,最终可以得到词序列联合概率的建模结果。

    我们将函数 f(wt,…,wt-n+1)=^p(wt|wt-11)  分解为两部分:

    • 1. 一个从词汇表 V 中任意元素 i 到实数向量 C(i)∈Rm 的映射 C 。它表示与词汇表中每个单词相关联的分布式特征向量。实际应用中, C 由一个 |V|×m 的自由参数矩阵表示。
    • 2. 基于 C 定义的概率函数:函数 g 将上下文单词的特征向量序列  作为输入,映射到下一个单词  在词汇表  上的条件概率分布。如图 1 所示,g  的输出是一个向量,其第 i 个元素估计概率  。

    函数  是这两个映射(  和  )的组合,其中  在上下文的所有单词间共享。这两个部分各自关联着一些参数。

    图 1:神经网络架构, g 是神经网络, C(i) 是第 i 个词的特征向量

    映射 C 的参数就是特征向量本身,用一个  |V|×m  的矩阵  表示,其第 i 行是词 i 的特征向量 C(i) 。函数 g 可以通过前馈神经网络、循环神经网络或其他参数化函数实现,参数为 ω 。整体参数集为 θ=(C,ω) 。

    通过寻找使训练语料库惩罚对数似然最大化的θ来实现训练:

    其中 R(θ) 是正则化项。例如在我们的实验中,R  是仅应用于神经网络权重和 C 矩阵的权重衰减惩罚项,不作用于偏置项。

    在上述模型中,自由参数的数量仅与词汇表单词数 V 呈线性比例关系。同时其与阶数 n 也只呈线性比例:若引入更多共享结构(如使用时延神经网络或循环神经网络,或二者组合),该比例因子可降至次线性。

    在以下多数实验中,神经网络除词特征映射外还包含一个隐藏层,并可选择性地包含从词特征到输出的直接连接。因此实际存在两个隐藏层:无非线性变换的共享词特征层 C(因其不会带来有用增益),以及普通的双曲正切隐藏层。更准确地说,该神经网络通过保证概率为正且求和为 1 的 softmax 输出层计算如下函数:

     yi是每个输出词 i 的非归一化对数概率,计算方式如下,参数包括b 、W、U、d 和 H :

    其中双曲正切函数 tan h 逐元素作用,W  可设为零(表示无直接连接), x 是词特征层的激活向量,由矩阵 C 中的输入词特征拼接而成:

    设 h 为隐藏单元数量,m  为每个单词关联的特征数量。当不需要单词特征直接连接输出时,矩阵 W 设为 0。该模型的自由参数包括:输出偏置  b(含 h 个元素)、隐藏层偏置  b(含 |V| 个元素)、隐藏层到输出的权重  U(|V|×h矩阵)、单词特征到输出的权重  W(a|V|×(n-1)m 矩阵)、隐藏层权重  (  矩阵)以及单词特征  C(a|V|×m矩阵):

    自由参数总量为 |V|(1+nm+h)+h(1+(n-1)m) ,主导因子为  |V|(nm+h) 。理论上,若对权重 W 和 H 进行权重衰减而不对 C 衰减,可能导致 W 和 H 趋近于零而 C 无限增大。但在实际采用随机梯度上升训练时,我们并未观察到这种现象。

    神经网络的随机梯度上升法表现为:在呈现训练语料库第 t 个单词后执行以下迭代更新:

    其中 ε 为”学习率”。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参数在每处理完一个样本后无需更新或访问:即所有未出现在输入窗口中的单词 j 所对应的词特征 C(j) 

    模型混合。在我们的实验中(见第 4 节),我们发现将神经网络的概率预测与插值三元组模型的概率预测相结合能提升性能,可以采用简单的固定权重 0.5、学习权重(在验证集上通过最大似然估计获得)或一组根据上下文频率调整的条件权重(采用与插值三元组中结合三元组、二元组和一元组相同的混合程序)。

    3 并行实现

    尽管参数数量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即与输入窗口大小呈线性关系,与词汇表规模也呈线性关系——但获取输出概率所需的计算量远大于 n-gram 模型。主要原因是:在n-gram模型中,由于相对频率的线性组合具有便捷的归一化特性(在模型训练时已完成),获取特定 P(wt|wt-1,…,wt-n+1)  时无需计算词汇表中所有单词的概率,而神经网络实现的主要计算瓶颈在于输出层激活值的计算

    并行计算机上运行模型(包括训练和测试)是减少计算时间的有效方法。我们已在两种平台上探索了并行化方案:共享内存处理器机器和配备高速网络的 Linux 集群

    3.1 数据并行处理

    在共享内存处理器的情况下,由于处理器之间通过共享内存实现的极低通信开销,并行化可以轻松实现。为此我们选择了数据并行实现方案,其中每个处理器处理数据的不同子集。各处理器计算其分配样本的梯度,并对存储在共享内存区域的模型参数执行随机梯度更新。我们的初始实现效率极低,依赖于同步指令来确保不同处理器不会同时对上述参数子集进行写入操作。每个处理器的大部分周期都耗费在等待其他处理器释放参数写入访问锁上。

    我们选择了一种异步实现方式,其中每个处理器可以随时在共享内存区域进行写入。有时,某个处理器对参数向量的部分更新会被另一个处理器的更新覆盖而丢失,这会在参数更新中引入一些噪声。然而,这种噪声似乎非常小,并且显然没有减慢训练速度。

    遗憾的是,大型共享内存并行计算机非常昂贵,且其处理器速度往往落后于可连接成集群的主流 CPU。因此,我们能够在快速网络集群上实现更快的训练。

    3.2 参数并行处理

    若并行计算机由多个 CPU 构成网络架构,由于参数交换量庞大(最大规模网络下参数规模接近 100MB),频繁在处理器间传输全部参数将超出本地网络带宽的承受能力。为此我们采用参数并行化策略,重点针对输出单元参数进行划分——这正是我们架构中计算最密集的环节。每个 CPU 负责计算部分输出单元的非归一化概率,并更新对应输出单元的权重参数。该方案实现了通信开销极低的高效并行随机梯度上升,各 CPU 仅需交换两类关键数据:(1)输出层 softmax 的归一化因子;(2)隐藏层(下文记作 a )与词特征层(下文记作 x )的梯度信息。 所有 CPU 都会重复计算输出单元激活前的运算,包括词特征选择、隐藏层激活  的计算,以及相应的反向传播和参数更新步骤。不过对于我们的网络架构而言,这些计算量仅占总计算量的极小部分。

    以美联社(AP)新闻数据实验采用的架构为例:词汇表大小 |V|=17964 ,隐藏单元数 h=60 ,模型阶数 n=6 ,词特征维度 m=100 。处理单个训练样本所需的总运算量约为  |V|(1+nm+h)+h(1+nm)+nm(其中各项分别对应输出单元、隐藏单元和词模型阶数 n=6 的特征单元计算)。在此例中,输出单元加权求和计算量约占整体计算量的比例约为99.7%。这个计算是近似值,因为不同操作实际消耗的 CPU 时间存在差异,但它表明并行化输出单元的计算通常具有优势。对于本文追求的并行化程度(即几十个处理器)而言,所有 CPU 重复执行极小部分计算并不会显著影响总计算时间。如果隐藏单元数量庞大,并行化其计算也将变得有利可图,但我们在实验中未对该方法进行深入研究。

    该策略的实施是在一个由 1.2 GHz 主频 Athlon 处理器(32 台×2 CPU)组成的集群上完成的,这些处理器通过 Myrinet 网络(一种低延迟千兆位局域网)连接,并使用 MPI(消息传递接口)库(Dongarra 等人,1995 年)进行并行化处理。以下简要描述针对单个样本 (wt-n+1,…,wt) 的并行算法,该算法由集群中 M 个处理器中的第 i 个 CPU 并行执行。CPUi (i  的范围从 0 到M-1  )负责从编号 starti=i×[|V|/M]开始的输出单元块,该块的长度为 min([|V|/M,|V|]- starti) 。

    4 实验结果

    我们在布朗语料库上进行了对比实验,该语料库包含 1,181,041 个单词的文本流,涵盖各类英文文本和书籍。前 800,000 个单词用于训练,随后的 200,000 个单词用于验证(模型选择、权重衰减和早停策略),剩余的 181,041 个单词用于测试。语料库包含 47,578 个不同单词(含标点符号、区分大小写,以及用于分隔文本段落的语法标记)。将出现频率 ≤3 的低频词合并为单一符号后,词汇量缩减至 |V|=16383 

    另在 1995-1996 年美联社(AP)新闻文本上进行了实验。训练集是一个约 1400 万(13,994,528)词的连续语料流,验证集约为 100 万(963,138)词,测试集同样约为 100 万(963,071)词。原始数据包含 148,721 个不同词汇(含标点符号),通过仅保留高频词(及标点)、将大写字母转为小写、数字形式映射为特殊符号、罕见词映射为特定符号以及专有名词映射为另一特殊符号,最终将词表规模缩减至  |V|=17964  。

    在神经网络训练过程中,初始学习率设为  ε0=10-3(经过小规模数据集多次试验后确定),并按照以下方案逐步衰减: εt0/(1+rt) ,其中 t 表示已完成的参数更新次数, r 为启发式选择的衰减因子,根据启发式方法设定为 r=10-8 

    4.1  N-gram模型

    神经网络的首个对比基准是插值或平滑三元语言模型(Jelinek 与 Mercer,1980)。设 qt=l(freq(wt-1,wt-2)) 表示输入上下文 (wt-1,wt-2) 的离散化出现频率,则条件概率估计采用条件混合形式:

    其中条件权重满足 ai(qt)≥0 且 Σai(qt)=1 。基础预测器分别为:p0=1/|V|  (词汇表大小的倒数), p1(i) 是一元模型(训练集中词 i 的相对频率),p2(i|j)  是二元模型(前一个词为 j 时词 i 的相对频率),p3(i|j, k)  是三元模型(前两个词为 j 和 k 时词 i 的相对频率)。其原理在于:当 (wt-1,wt-2) 出现频率较高时,三元模型最可靠;而当频率较低时,低阶统计量的二元模型、一元模型甚至零元模型会更可靠。针对 qt 中的每个离散值(即上下文频率区间),分别设有不同的混合权重 α 集合。这些权重可以通过 EM 算法在大约 5 次迭代内轻松估计得出,且在一组未用于一元、二元和三元相对频率的数据集(即验证集)上完成。由于多层感知器似乎以截然不同的方式产生”误差”,因此采用插值 n-gram 模型与之形成混合模型

    我们还与其他最先进的 n-gram 模型进行了比较:采用 ModifiedKneser-Ney 算法的回退 n-gram  模型(Kneser 和 Ney,1995;Chen 和 Goodman,1999),以及  class-based 的 n-gram  模型(Brown 等人,1992;Ney 和 Kneser,1993;Niesler 等人,1998)。验证集用于选择 n-gram 的阶数以及   class-based 模型的词类数量。我们使用了 SRI 语言建模工具包中这些算法的实现,该工具包由 Stolcke(2002)提供,并可在 http://www.speech.sri.com/projects/srilm/获取。这些算法用于计算下文报告的回退模型困惑度,需注意的是,在计算对数似然时,我们并未给予句子结束标记特殊地位,这与我们神经网络困惑度的处理方式一致。所有标记(单词和标点符号)在对数似然平均化(从而获得困惑度)时均被同等对待。

    4.2 结果

    以下是不同模型在测试集上的困惑度衡量指标(  1/^p(wt|wt-11)的几何平均值)。在布朗语料库上,随机梯度上升过程约经过 10 到 20 轮迭代后显现出收敛迹象对于美联社新闻语料库,我们未观察到过拟合现象(基于验证集),这可能是因为仅运行了 5 轮迭代(使用 40 个 CPU 耗时超过 3 周)。验证集采用早停策略,但仅在布朗语料实验中启用。布朗实验中采用  的权重衰减惩罚系数,美联社新闻实验则使用 10-5 的权重衰减(通过少量试验基于验证集困惑度选定)。表 1 汇总了布朗语料库上的实验结果,表中所有回退模型均为 ModifiedKneser-Ney 算法的 n-gram ,其表现显著优于标准回退模型。当表格中回退模型标注  值时,表示采用 class-based 的 n-gram (m 为词类别数量)。词特征值采用随机初始化(类似于神经网络权重的初始化方式),但我们推测基于知识的初始化可能获得更好效果

    表 1:布朗语料库上的对比结果。删除插值三元组的测试困惑度比具有最低验证困惑度的神经网络高出 33%。最佳 n-gram 模型(基于500个词类的 class-based 模型)的差异为 24%。  n:模型阶数。 c :class-based的n-gram的词类数量。 h:隐藏单元数量。 m :MLP 的词特征数量/class-based的n-gram的类别数量。direct  :是否存在从词特征到输出的直接连接。mix :神经网络输出概率是否与三元模型输出混合(各占 0.5 权重)。最后三列分别给出训练集、验证集和测试集的困惑度

    主要结果表明,与表现最佳的 n-gram 模型相比,使用神经网络能显著提升效果——在布朗语料库上测试困惑度降低约 24%,在美联社新闻语料库上降低约 8%(比较对象均为验证集表现最优的  模型)。数据还显示神经网络能有效利用更长上下文(在布朗语料库中,上下文窗口从 2 词扩展到 4 词时神经网络持续改进,而  模型无此效果)。实验同时证实隐层单元具有实际价值(对比 MLP3 与 MLP1、MLP4 与 MLP2),且将神经网络输出概率与插值三元语法混合总能降低困惑度。简单平均法表明,神经网络与三元模型会在不同位置产生预测误差(即对实际出现词语赋予过低概率)。 实验结果无法确定输入到输出的直接连接是否有用,但表明至少在较小语料库上,不采用直接输入输出连接能获得更好的泛化性能代价是训练时间更长,没有直接连接的模型收敛耗时翻倍(20 个周期而非 10 个周期),尽管困惑度略低。合理的解释是,直接输入输出连接提供了稍强的容量,并更快的从单词特征到对数概率映射的“线性”部分的学习。另一方面,若没有这些连接,隐藏单元会形成严格的瓶颈,这可能迫使模型获得更好的泛化能力。

    表 2 展示了在更大语料库(美联社新闻)上的结果,尽管困惑度差异较小(8%),仅进行了 5 轮训练(约三周时间使用 40 个 CPU)。在此情况下,class-based  模型并未提升 n-gram 模型性能,但高阶 modifiedKneser-Ney 回退模型在 n-gram 模型中表现最佳。

    5 扩展和未来工作

    在本节中,我们将描述对上述模型的扩展以及未来工作的方向。

    表 2:美联社新闻语料库的对比结果。各列标签含义请参阅前表。

    5.1 能量最小化网络

    上述神经网络的一个变体可被解释为遵循Hinton’s近期关于专家乘积(Hinton, 2000)研究的能量最小化模型。在前文描述的神经网络中,分布式词特征仅用于”输入”词而不用于”输出”词(下一个词)。此外,输出层扩展了极大量参数(占大多数),且未利用输出词之间的语义或句法相似性。此处描述的变体中,输出词同样由其特征向量表示。该网络接收单词子序列(映射为其特征向量)作为输入,并输出能量函数 E ——当单词构成可能子序列时 值较低,不可能时值较高。例如,该网络输出的”energy”函数为:

    其中 b 是偏置向量(对应无条件概率), d 是隐藏单元偏置向量,v  是输出权重向量,H  是隐藏层权重矩阵。与先前模型不同,此处输入词和输出词共同构成 x :

    能量函数 E(wt-n+1,…,wt) 可解释为 (wt-n+1,…,wt)  联合出现的非归一化对数概率。要获得条件概率  ,只需^P(wt|wt-1t-n+1)(尽管计算代价较高)对 w 的可能值进行归一化处理,具体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总计算量与之前提出的架构相当,且若参数  通过目标词(  )的标识进行索引,参数量也能保持一致。需注意在上述 softmax 归一化后仅保留  bwt(任何关于i>0  时 wt-1 的线性函数都会被  softmax 归一化消除)。与之前相同,模型参数可通过随机梯度上升法在 log ^P(wt|wt-1,…,wt-n+1上进行调优,计算过程类似

    在专家乘积框架中,隐藏单元可视为专家:子序列 (wt-n+1,…,wt) 的联合概率正比于与每个隐藏单元 j 相关联的项 vjtanh(dj+Hjx) 的指数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们选择将整个序列的概率分解为每个元素的条件概率,梯度的计算是可行的。例如,在乘积隐马尔可夫模型(Brown and Hinton, 2000)中就不具备这一特性——该模型对处理整个序列的专家进行乘积运算,并可通过对比散度算法(Brown and Hinton, 2000)等近似梯度算法进行训练。值得注意的是,该架构与专家乘积公式可视为最大熵模型(Berger et al., 1996)的扩展形式,但不同之处在于:其基函数(或称”特征”,此处指隐单元激活状态)是通过惩罚最大似然法与凸组合参数同步学习的,而非采用贪婪特征子集选择方法在外层循环中学习。

    我们已实现并实验了上述架构,同时基于重要性采样开发了神经网络训练的加速技术,该技术可带来 20 倍的训练速度提升(Bengio and Senécal, 2003)。

    未登录词处理。该架构相较于前一架构的优势在于,它能轻松处理未登录词(甚至能为它们分配概率值!)。其核心思想是:首先通过加权凸组合的方式,为这类词汇推测初始特征向量——即对可能出现在相同上下文中的其他词汇特征向量进行加权求和,权重与其条件概率成正比。假设网络在上下文 wt-1t-n+1 中为词汇表 V 中的词 i 分配了概率 ^P(wt|wt-1t-n+1) ,而在此上下文中我们观测到新词 j∉V 。我们按以下方式初始化 j 的特征向量 C(j) :←C(j) )Σi∈VC(j)^P(wt|wt-1t-n+1)   。随后可将 j 纳入词汇表 V ,并为这个略微扩大的集合重新计算概率(仅需对所有词进行归一化处理,唯独词 i 需要通过神经网络重新计算)。当预测后续词汇概率时,这个特征向量 C(j) 便可作为输入上下文部分的特征使用。

    5.2 其他未来工作

    这项工作的后续仍面临诸多挑战。短期内需要设计和评估加速训练与识别的方法。长期来看,除本文采用的两种主要方式外,还应引入更多泛化途径。以下是我们计划探索的方向:

    • 1.将网络分解为子网络,例如通过对词汇进行聚类实现。训练多个小型网络将更简单高效
    • 2.采用树形结构表示条件概率,每个节点应用神经网络计算词类在上下文中的概率,叶节点计算具体词汇在上下文中的概率。此类表征有望将计算复杂度从 |V| 降至 |V|/log|V| 量级(参见 Bengio,2002 年研究)。
    • 3.仅从输出词的一个子集传播梯度。这个子集可以是基于更快速模型(如三元模型)条件概率最高的词汇(Schwenk 和 Gauvain 在 2002 年应用了这一理念),也可以是三元模型表现较差的词汇子集。若语言模型与语音识别器结合,则只需计算声学模糊词汇的分数(未归一化概率)。
    • 4.引入先验知识。可以引入多种形式的先验知识,例如:语义信息(来自 WordNet 等资源,参见 Fellbaum 1998 年的研究)、底层语法特征信息(例如使用词性标注)以及高级语法信息(例如将模型与随机语法耦合)。长距离上下文的影响可以通过在神经网络中引入更多结构和参数共享来捕捉,例如使用时延神经网络或循环神经网络。在这种多层网络中,针对连续小词组的计算无需在输入窗口移动时重复执行。类似地,可以使用循环网络来捕捉更长距离的文本主题信息。
    • 5.解释(并可能利用)神经网络学习到的词特征表示。简单的第一步可从 m=2 的特征开始,这样更易于可视化。我们认为更有意义的表示需要大规模训练语料,特别是对于较大的 m 值。
    • 6.多义词可能无法很好地适应当前模型,因为该模型为每个词在连续语义空间中分配单一位置点。我们正在研究该模型的扩展版本,其中每个词将关联空间中的多个位置点,每个点对应该词的不同语义。

    6 结论

    在两个语料库(一个包含超过百万例句,另一个包含超过 1500 万词)上的实验表明,所提出的方法比最先进的平滑三元语言模型获得了更优的困惑度,困惑度差异达到 10%至 20%。

    我们认为这些改进主要源于:该方法能够利用学习到的分布式表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地对抗维度灾难——每个训练句子都能为模型提供关于组合数量级其他句子的信息

    在模型改进方面,可能还需要从架构、计算效率以及利用先验知识等层面开展大量工作。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应包括优化加速技术,以及探索在不显著增加训练时间的前提下提升模型容量的方法(以应对包含数亿甚至更多词汇的语料库)。一个利用时间结构并扩展输入窗口以涵盖整段内容(同时避免参数数量或计算时间大幅增加)的简单思路是采用时延神经网络或循环神经网络。此外,在应用场景中对本文所述模型类型进行评估也将大有裨益,不过可参考 Schwenk 与 Gauvain(2002)已开展的关于降低语音识别词错误率的研究成果。

    更广泛地说,本文提出的内容为统计语言模型的改进开辟了新途径——通过用基于分布式表示的更紧凑、更平滑的表征来替代”条件概率表”,这种表征能够容纳更多条件变量。传统统计语言模型(如随机语法)为避免过拟合,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精力来限制或汇总条件变量;而本文描述的这类模型将难点转移至其他方面:虽然需要更多计算量,但计算和内存需求仅随条件变量数量呈线性增长,而非指数级增长

  • 张振《人类六万年》6-8

    第六章 与百万年历史决裂

    耶路撒冷东北25千米的Tell el Sultan是《圣经》上反复出现的一个地名,1870年代,考古发掘证实,这里实际上属于《圣经》中提及次数更多的古城耶利哥(Jericho)的一部分。后来,这一带陆续出土的古人类定居的遗址逐渐超过20处,时间大多超过4 000年。1952-1958年,英国的女考古学家凯瑟琳·凯尼恩(Kathleen Kenyon,1906-1978)主持对新的土层进行系统挖掘,彻底改变了人们对历史的看法:耶利哥的早期人类遗迹超过一万年。

    凯瑟琳·凯尼恩发现:不同于石器时代的先祖,耶利哥(大约7 000年前,人类放弃了这个定居将近4 000年的城市)的人类社区已经开始出现早期农业种植的遗迹,在颅骨上涂抹石膏装饰说明在这里出现了古代崇拜的宗教信仰。现代技术测定确认,这个地区的历史超过9 500年。

    1968年,人们在叙利亚境内的幼发拉底河上建造塔巴水坝(Tabqa Dam)时,挖掘出一个人类居住了近4 000年(1.1万——0.75万年前)的遗址——阿布·胡列伊拉(Tell Abu Hureyra)。这是一个从狩猎采集生活形态向农业种植形态过渡的遗址,这里的生活者也因此被称为世界上最早的农民。在这个遗址,从土壤和动物鱼骨等物质中成功分离出712个种子样本,最终查明属于150类以上食用植物的500多种植物种子。这个叙利亚遗址再现了1.1万年前的人类采集狩猎生活方式,和大约一万年前开始的初步的农业种植生活的轮廓。

    学者将这种半定居生活的中东文明命名为纳图夫文明(Natufian culture),时间在1.25万——0.9万年,生活在这一带的人群被称为纳图夫人(Natufian)。这个名称的来源,也是出自一位英国女考古学家。1924年,英国女考古学家多萝西·加罗德(Dorothy Garrod)在以色列的纳图夫河道(Wadi an-Natuf)的洞穴里第一次发现了这种文明。

    在大约1.25万年前冰河期结束时的温暖的地中海沿岸,仅仅过了几百代,纳图夫人(Natufian)就开始酝酿着一场与上百万年的狩猎采集生活的决裂。人类迁移到中东地区后发现,即使定居在一个地点,也可以采集到足够的植物种子生存下去,于是开始了半定居或定居的纳图夫文明。

    大约1.1万年前,气候更加温暖干燥,植物种子产量开始减少。纳图夫人的生活出现了双重的压力:获得更多种子的压力和不愿意脱离舒服的定居生活的压力。但是人们很快想出了解决办法。在不到1 000年的时间里,中东地区的各个定居点逐渐转向植物种子的种植,并且开始利用水利进行灌溉——农业出现了。戈登·柴尔德(Gordon Childe,1892-1957,考古学家和语言学家)把这场巨变命名为“新石器革命”。

    农业文明的出现

    考古学可以给出细节,解答很多疑问。在追寻人类旅程的过程中,考古学、人类学、语言学、遗传学、生物学组成了同盟军,必须互相借鉴对方的成果。基因技术的出现并未否定其他学科,基因把零零散散的引起多年争议的少量化石证据连接成为一个清晰的证据链。

    旧石器时代(Paleolithic)和新石器时代(Neolithic)都被称为石器时代(Stone Age),这两个名称都有后缀lithic(希腊语lithos的意思是石头)。警察经常在垃圾箱里翻腾寻找犯罪证据,考古学家的工作,其实与翻腾垃圾箱差不多。他们翻腾出来在250万——300万年里,人类和其他人属生物制作的无数石器证据,形成了考古学的专业学科和很多学派。

    在过去的250万——300万年里,人类的全部技术的99%体现在石器上,所以考古学家能够准确推测出很多历史细节。与石器时代的所有其他的类人生物不同,只有我们人类这个物种,进入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即农业时代。

    新石器时代(Neolithic)是人类历史的转折点。从此,人类不再受气候控制,反过来开始控制自己的命运。

    第一,农业使人类有了选择的权利,耶利哥的纳图夫人不必每天走十几到几十千米去采集植物的种子。早期农业在中东、中国和美洲分别发生了,人类开始直接控制食物来源。
    第二,人口开始迅速增长。人类学家虽然并不知道农业出现之前的旧石器时代的人口总数,但估算出农业出现时全球人口仅约几百万,而到了1750年工业革命时,全球人口已约5亿。
    第三,农业是人类迁移过程中出现的最新技术。人类曾经在巨大的欧亚干草原带利用新的狩猎技术生存了两万年,而后一个一万年是人类在全球站稳脚跟的时代。
    狩猎技术,曾经引发第一次人口迁移,人类开始全球分布。
    农业技术,即将引发第二次人口迁移。

    20世纪,研究者在中东地区进行了大量的考古挖掘,证实当时这里发生了一场新石器时代革命,时间约为一万年前。新石器革命的发生非常突然,而且是在多处同时发生。
    这场革命的起源在土耳其东部的卡拉卡山(Karacadag),科学考察确认至今还有68种野生植物继续生长在这个山区,而且,现在全球食用量最高的小麦最有可能是在卡拉卡山区被驯化出来的。

    卡拉卡山与新月沃土

    卡拉卡山区丰富的可食用植物种子和种植技术,沿着黎巴嫩——以色列——叙利亚——伊拉克,一直传播到地中海沿岸。其中最著名的遗迹包括耶利哥(Jericho)、叙利亚的阿布·胡列伊拉遗址(Tell Abu Hureyra)、土耳其的加泰土丘(Catal Huyuk)。(加泰土丘挖掘时间在1950-1990年,新石器时代的14层遗迹厚度达15米,时间为8 850年前,当时已经进入所谓的金石混用时代(中东学者对青铜时代的称呼),艺术和宗教的文物极其丰富)

    中东地区开始的农业,在亚洲也出现了。在欧洲,南部的农业起源于7 000年前,北部起源于5 000年前。

    起源于中东新月沃土(F ertileCrescent)的农业,几千年后传到欧洲。但是这一理论始终存在争议。到底是农业技术传播到欧洲取代了狩猎采集的生活形态,还是中东人群带着农业技术取代了当地的欧洲人?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1970年代,斯福扎和另外两个遗传学家Alberto Piazza、Paolo Menozzi开始研究农业对遗传的效应——农业是怎么传播的?

    显然,农业在当时是一种“时髦文化”。

    这项研究没有取得什么结果。血型和细胞表面蛋白质标记无法确认人的血统世系,也无法落实迁移路线。这是当时的研究技术的限制。但是,斯福扎发现农业并非单纯的文化现象,而是伴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这股风潮从欧洲的东南部向西北部扩散,后来被称为“前进的浪潮”(Wave of Advance)。这种“前进的浪潮”被很多人接受了,但是斯福扎本人并不接受这种观念,因为人们还没有搞清楚欧洲的基因库的起源。

    1990年,牛津大学的马丁·理查兹(Martin Richards)和他的同事,开始发表欧洲和东南亚人群线粒体DNA的一系列研究成果。他们最先提出一种小心翼翼的求证绝对时间的方法,再按照绝对时间,估算出欧洲基因库的各种血统迁移的相对分布形态。他们的研究结果得出一种猜测:没有很多农业人口从中东迁移到欧洲,因为看不到这种基因效应,欧洲大部分人口的血统已经在欧洲存在2万——4万年。

    2000年,欧尔奈拉·塞米诺(Ornella Semino)等人检测分析了1 000多个欧洲人和中东人的Y染色体,希望找出农业扩张的原因。他们发现,Y染色体的结果与线粒体DNA的研究结果一样,现代欧洲的血统里,中东的基因标记很少——欧洲原来的M173占80%,来自中东的M172仅占20%。但是并非农业没有产生影响,农业传播带来沿途人口的激增。此外,他们计算出3万——1.5万年,欧洲人口曾大幅度下降,当时欧洲正在逐渐步入冰河期最严酷的时代。大约1.6万年前,欧洲人后撤并局限在伊比利亚半岛——意大利南部——巴尔干半岛地区。冰河期结束后,少量幸存者的人数开始上升。

    也就是说,基因分析证明:欧洲的农民起源分为两种,大部分农业人口是欧洲原住民,他们学习和接受了农业。欧洲人,尤其欧洲北部的人群自己学来了时髦的农业文明。中东人,喜欢故乡的温暖,没有大规模移民,只有少数中东农民带着农业技术移民来到南欧,这一部分新来者带来了中东的基因,如下图所示。

    大量化石记录证明,人类和其他人科生物一样,长期依赖狩猎和采集为生。追随着猎物群体迁移或季节变换,人类也从一个地方游荡到另一个地方。转换为农业和定居生活方式之后,人类的健康状态和社会状态并非是完全正面的,很多证据已经证明,人类的健康和社会反而更槽糕。但是,农业保证了食物供应,带来的一个最大好处是生产人口。

    新石器革命时农业从中东向欧洲散布,图中标识的时间依据为考古证据

    大约一万年前,世界各地的所有狩猎采集人口合计才只有几百万,相当于现在的一座大城市的人口。原本分散的耕地,很快连接成大片耕地,人口得以持续增长。现在,世界人口已达70亿人,增长了1 000倍。

    这就是农业革命的结果。

    双刃的镰刀

    中东人驯化植物的过程比较曲折,亚洲人驯化植物的过程却相对清晰。

    中国的植物品种没有中东那么多(新月沃土驯化的农作物为31种,印度——中国——东南亚合计11种),9 000年前黄河流域的主要农作物是粟米,扩散到中国北方其他区域。长江流域的湖南彭头山遗址(Pengtoushan)显示,大约早了两千年,水稻在中国南方被独立驯化出来,然后向长江流域扩散,大约7 000年前成为中国南部的主要农作物,5 500年前传播到中国台湾,4 000年前传播到婆罗洲和苏门答腊,3 500年前传播到印度尼西亚全境。

    与欧洲当地人自己学会了农业不同,亚洲地区发生了农业人口的大迁移。在亚洲,水稻技术与基因标记同时传播。如果说,欧洲农业技术带来了“前进的浪潮”(Wave of Advance),那么携带水稻技术的东亚人的大迁移就像一场海啸。

    M122是定义东亚氏族的M175上出现的第一个基因标记,在亚洲超过一半的男性Y染色体上都发现了M122。3万年前,M122首次出现。在中亚没有发现M122,在中东和欧洲从来没有发现……但是在东亚,在中国南部、中国北部、日本、太平洋塔希提群岛都发现了M122,而且扩散速度非常快。

    M122,现在定义了中国农业人的后裔。

    大卫·戈德斯坦(David Goldstein)检测了中国大陆和台湾携带M122的人群中的一个被命名为M119的微卫星的多样性,发现其出现频率非常高。但是,在马来西亚半岛和印度尼西亚地区,这个M119的频率却开始显著降低了。这个形态精确地表明一万年前的人口扩张浪潮的起源在中国,这与水稻农业的考古学证据完全一致。

    M119和M122都是M175的后裔,东南亚地区人群的Y染色体上同时携带M119与M122的人口超过50%。对比之下,欧洲携带新石器时代移民的比例仅为20%。所以,东亚发生的移民不是浪潮,而是海啸。

    人口大量增加更加适于发展农业,农业提供的稳定食物来源又导致了人口继续增加,所以,人们曾经认为,农业的效应完全是正面的。但是,各种学科的研究证实,农业的成就可能被过度夸大了,历史真相是农业带来了很多负面效应。

    第一,农业时代的人均资源,远远低于狩猎采集时代,农业使得人类大大降低了抗击自然风险的能力。因为人类无法控制气候,而气候始终完全控制着人类。现在出土的证据表明,农业发展反而使得气候对人类的控制力更加强大。仙女木时期的农业人群可能经历了一段极其艰难的生活,但是继续狩猎采集的人群却没有受到影响。

    仙女木时期(Dryas periods)系指冰河期结束时的一次反复,长达1千多年(1 300 ± 70年),气温下降8-20℃。1.28万——1.15万年前称为新仙女木时期(Younger Dryas),在此之前约1 000年还发生过一次旧仙女木时期(Older Dryas),全球气温突然下降,时间长达300年左右。这次气温骤降,给新石器时代从事农业的的人类带来很多困难和问题。

    第二,农业人口的聚集生活带来的副产品是疾病的大量出现。

    很多疾病必须聚集一定的人群数量才可能发生和传播,并且限定在某一区域内传播。例如,天花和伤寒必须在数万人的范围内才能传播,并且限定在这个范围内。人们过去认为,狩猎采集的人群比较易于受伤,所以寿命比较短,但是出土的骨骼证据表明,当时农业群体的寿命反而比狩猎采集的群体更短,原因很可能就是疾病的流行。

    农业首先驯化了植物,随后驯化了动物,大量动物聚集生活也会产生疾病,再传染给人类。例如,人类的麻疹与牛瘟病毒就密切相关。威廉姆·麦克尼尔(William McNeill)认为,《圣经》中描述的多种瘟疫大流行正是农业传播到欧亚大陆时期,人类感染各种传染病的忠实记载。

    第三,农业时代导致社会的分化和阶层的出现。

    一般来说,狩猎采集群体中人与人是平等的,没有社会分工,现在桑人(San)部落和澳大利亚土著依然如此。农耕时代,初期阶段(田园牧歌时期)的大型战争比较少,人口增长很快,财富积累和社会分工出现,最后不可避免地出现社会分化,形成阶层,随后出现权力争夺和帝国雏形,引发前所未见的巨大规模的战争和破坏,导致人口多次大量死亡。人口减少反过来又造成大量土地荒芜和疾病流行……这种恶性循环,在各地的农业社会多次发生。

    既然农业具备这么多负面效应,为什么人类还是喜欢农业?

    事实并非如此。在世界各个角落都有排斥采用农耕生活方式的群体继续存在,他们的环境至今保护较好。但是世界大部分地区还是采用了农耕生活方式,并且不再回头。因为谁都不愿意天天拿着武器,出去寻找下一顿晚餐。

    现在的研究已经证实,导致人类死亡的主要疾病的原因,分为三个阶段。
    一、在狩猎采集时代,主要的死因是外伤,尤其是狩猎活动中的伤亡。
    二、在农业时代,人类的主要致命疾病是传染病,尤其是源自动物的疾病,如天花、伤寒、霍乱、麻疹、肺结核、流感、黑死病等都与动物有关。在抗生素和疫苗发明以后,大部分传染病得到控制或消灭。
    三、在现代,非传染慢性病是人类的主要疾病,例如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脑血管疾病等。这些疾病都要终生服药,且都与基因有关,已经与传统的传染病的概念完全不同。癌症的起因也是基因突变的累积结果。

    但是,某些传染病现在仍然存在,例如疟疾。
    1 86 1年,法国探险家亨利·穆奥(H enri Mouhot,1826-1861)因为疟疾死在老挝的丛林里。亨利·穆奥在泰国、柬埔寨和老挝探险3年并发现了吴哥窟。虽然当地的居民知道吴哥窟,但是,是亨利·穆奥死后才发表的著作《暹罗、柬埔寨和老挝游记》(Travelsin Siam, Cambodia and Laos)使西方读者第一次知道了这座古城。

    吴哥窟建筑群是东南亚当时最强大的高棉帝国的统治者在9-15世纪期间建造的,该建筑占地1 000平方千米。这是产业革命之前世界最大的城市,其巅峰时代,容纳的人口超过75万,但是在15世纪却被放弃了,除了吴哥窟寺庙(Angkor Wat)外,其他寺庙和建筑都被丛林掩埋。

    这座城市为什么会被放弃?

    假设很多,后来比较被公认的一个原因是生态压力。支持75万人口必需的资源之一是水源,当时只能来自周围的河流。14-17世纪,北半球气候变化,导致东南亚季风改变,由于缺少降雨和水源枯竭,人类被迫放弃水稻种植。这是吴哥城的设计者始料不及的天灾。

    另外一个原因是疟疾。疟疾(malaria)是意大利语,意思是“坏空气”。疟原虫在污染环境里才会大量繁殖,通过蚊子叮咬传染人类。意大利人起的这个名字是正确的,疟原虫有两个宿主:人类和疟蚊。传播疟原虫的疟蚊(Anopheles,又称按蚊)有40多种,分布在世界各地,大部分疟蚊是热带和亚热带品种,大多在非洲、东南亚和拉丁美洲。疟原虫可以在疟蚊体内生活,也可以在人类的红细胞里生活。无处不在的疟蚊传播了疟疾,很多史前历史学家猜测,疟蚊曾经在人类进化史上给人类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1992年,法国流行病学家雅克·维德拉格(Jacques Verdrager)发表文章认为,放弃水稻种植后,生态环境恶化,疟疾流行带来死亡,导致更多人放弃水稻种植,疟疾更加流行,死亡更多……仅仅几代之后,吴哥城就成为一座空城。疟疾在这座巨大的古城沦为废墟的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

    疟疾的故事并未到此结束。

    在1992年,DNA技术尚未成熟。随着技术的成熟,DNA密码揭示了疟原虫的秘密。

    美国国家健康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的迪尔德丽·乔伊(Deirdre Joy)和她的同事发现,疟原虫在5万年前开始多样化,这个时间恰好是人类走出非洲的时期,暗示人类带着疟原虫前往世界各地。乔伊还发现了其他证据,一万年前,疟原虫开始大规模的多样化,这个时间正是新石器革命的农业起源的时间。

    另一项DNA研究佐证了上述发现。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遗传学家莎拉·提什科夫(Sarah Tishkoff)和她的同事仔细分析人类基因组上围绕G6PD基因的遗传变异,他们发现,一万年前,G6PD曾经受到强大的自然选择压力。

    G6PD是细胞里的一种酶,可以把葡萄糖转化成一种亚细胞能量包(subcellular energy packet),这种亚细胞能量包名为NADPH,是人类细胞能量活力的来源。我们吃下的谷物——碳水化合物又称多糖类,被转化为单糖(葡萄糖)后,最终变成我们细胞里的三种能量:NADPH、NADH和ATP。所以G6PD极其重要。

    我们体内的G6PD的精细调制的进化历史,已经长达几亿年,属于最重要的酶之一。在人类的身体里,如果G6PD缺乏或功能减弱,就会出现类似蚕豆中毒的症状:贫血、黄疸、肾脏失调……在红血球里,G6PD非常活跃,疟原虫也是在红血球里非常活跃,不知道什么时候,疟原虫发生了基因组变异,它们可以通过“虹吸原理”吸收G6PD的能量,从而成为红血球里的寄生微生物,直接破坏红血球的新陈代谢,最后迫使红血球“自杀”,同时也杀死了自己。

    为了查清疟原虫的基因什么时候发生了这种变异,莎拉·提什科夫和她的同事对G6PD基因的变异进行了计算分析,发现变异出现了两次:
    第一次,3 840-11 760年前,主要发生在非洲。
    第二次,1 600-6 640年前,主要发生在地中海。
    G6PD基因的这两次变异,都发生在农业出现之后。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发现,结合疟原虫的基因变异,证明在过去的一万年里,疟疾已经成为人类的主要噩梦之一。
    疟疾原本是狩猎采集时代的一种古老疾病,后果并不严重。在定居和农业开始后,疟疾的威胁日益增大。中东地区水利灌溉为疟蚊繁殖创造了机会,吴哥窟周围的稻田水塘湿地也是疟蚊繁殖的好地方。

    农业,迫使人类基因组变化了,也迫使致病微生物的基因组变化了。
    农业,引发了基因与基因的战争。现代的飞机,为这些涉及基因层次的疾病传播提供了远远超过远古步行的人类之间的传播速度——疟蚊带着疟原虫,可以乘坐飞机很快到达其他大洲。这种坐飞机传播的涉及基因层次的疾病还有克雅二氏病(Creutzfeldt-Jakob)和艾滋病(HIV)等。
    农业,就像一把双刃的镰刀。

    不能与上帝开玩笑

    历史上,只有一个国家做过制造人类的实验,苏联。
    1924年,伊万诺夫(Ilya Ivanovich Ivanov,1870- 1932)向苏联政府写信,希望开展人与灵长目动物的杂交实验。列宁的秘书戈布诺夫(Nikolai Gorbunov)对此很感兴趣,批准了这个实验。
    1927年,伊万诺夫教授来到几内亚,给两个雌性黑猩猩做了人工授精。两个雌性黑猩猩都没有怀孕。没有人知道精子来自什么人,但是知道陪同教授的是他的儿子。伊万诺夫又来到刚果,声称要在医院里实验,但是没有说什么实验。当地的总督坚持要在室外观看实验,伊万诺夫拒不同意。实验在两个非洲国家都失败了。

    斯大林的故乡,格鲁吉亚的苏呼米(Sukhumi)有一个灵长目实验站表示欢迎教授。伊万诺夫教授从非洲带回几只黑猩猩,包括一只雄性黑猩猩,来到苏联领袖的故乡准备继续实验。他改变了办法——用雄性黑猩猩和苏联女性杂交,可能成本低一些,而给雌性黑猩猩授精的难度比较大。

    1928年,伊万诺夫开始寻找志愿者。他需要5个苏联妇女为科学献身,但最终只来了一个志愿者。苏联档案里的这个女人的代号是G,不知道G的年龄多大,是哪里人,长得漂亮还是丑陋。苏联档案里只有G写的一封信:“亲爱的教授:我的私生活会被毁灭,我将看不到继续存在的意义——但是想到能为科学服务,我还是鼓起勇气给你写信。我请求你,不要拒绝我。”
    教授没有拒绝她。
    伊万诺夫和G做了一系列准备,要在苏呼米为G授精。不幸的是,由于缺乏食物和牛奶,这只唯一的雄性黑猩猩死去了。
    1930年,伊万诺夫教授被捕。
    1932年,伊万诺夫教授在集中营里饿死了。
    1938年,列宁的秘书戈布诺夫也被处决。

    但是,正常的“制造人类”的实验并非不存在。各种原因的不孕症是困扰人类多年的难题,剑桥大学的罗伯特·爱德华兹(Sir Robert Edwards,1925-)从1960年代开始研究人工授精的可能性。

    1968年,世界第一个体外试管受精成功。

    1978年,世界第一个试管婴儿路易斯·布朗(Louise Brown)诞生,她母亲患有输卵管阻塞,9年无法成功怀孕。这一技术现称IVF,即体外受精。

    2010年,爱德华兹获得诺贝尔奖,这一年世界体外受精婴儿突破400万人。需要说明的是,爱德华兹的技术并不涉及基因。

    另一个英国医生走得更远,他试图“设计优秀的人”,他要挑战基因。

    2002年,世界第一个“设计婴儿”(designer baby)在英国诞生。这个婴儿查理(Charlie)成为媒体头条新闻。起初查理似乎很健康,3个月后出现明显不正常,被确诊为DBA贫血症(Diamond-Blackfan anemia,没有正式中文译名),这是一种在整个英国也找不出几个的罕见疾病:红血细胞先天不足,无法携带足够的氧。各种减轻症状的治疗方案都失败了,查理可能死亡,除非找到一个合适的骨髓捐赠者替换查理的造血骨髓。但是,寻找合适骨髓捐赠者的种种努力也失败了。

    如果查理有兄弟姐妹,可能骨髓适合,但是查理是唯一的孩子。于是,唯一的希望是查理的母亲再生一个孩子,给查理捐献骨髓。这个方案也有风险,因为查理父母的第二个孩子也非常可能患DBA贫血症,所以查理的母亲必须找其他男人授精生孩子,这已经不是医学范畴而是伦理道德范畴的问题了。

    查理的医生穆罕默德·塔拉尼西(Mohamed Taranissi)曾经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医生,他原本希望“设计婴儿”成功并推广这种技术。他现在进退两难,饱受媒体和舆论的猛烈攻击。

    英国的法律不允许这种授精,美国的法律允许。于是,塔拉尼西飞到美国芝加哥寻求帮助,13个人愿意捐精。塔拉尼西自己掏腰包承担全部费用,请查理的父母也飞到芝加哥,在13个人中选择合适对象。最后选择了两个人的精子,一次性全部植入查理母亲的子宫。几个星期后,超声波检测证实查理的母亲怀孕了,只怀了一个。

    18个星期之后,抽羊水检查确认怀孕婴儿的骨髓适合移植给查理,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但是10个月后,发现婴儿是臀位分娩,于是查理的母亲不得不施行剖腹产,生下第二个儿子杰米(Jamie)。这位30岁的英国妇女始终非常合作,她看着5岁儿子查理的病况,“心都要碎了”。

    常年服药的查理,又开始了化疗。他的免疫系统被摧毁,体重减轻,头发几乎掉光。随后查理接受了骨髓移植,并大量服用防止排异反应的药物。6个月后查理停止了服药,多次检查后证实,查理的红血细胞正常了。

    10年后,查理的父亲说了一句话——“我们不能和上帝开玩笑”。

    语言造就了人类

    1996年,伦敦儿童健康研究所(Institute for Child Health)的一群医生迎来了牛津大学遗传学教授安东尼·摩纳哥(Anthony Monaco,1959-),他们要会诊一种奇怪的疾病。医生们发现,一个源自巴基斯坦家族的几家亲戚,三代人都罹患了语言障碍的遗传病。为了保护隐私,这些家族被称为KE家族。他们无法控制面孔下半部的肌肉运动,因而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他们也无法理解别人的语言。
    安东尼·摩纳哥教授进行了基因组扫描(genome scan),分析对比几百处可能发生变异的位置,包括KE家族中患病和没有患病的成员。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发现问题可能出在7号染色体,但是却无法确认是哪一个基因造成的。
    幸运的是,后来牛津大学又遇到了另外一个独立的患者,代号CS,这是一个与KE家族无关的男孩,也罹患了类似的语言障碍。摩纳哥和他的同事们再次进行了基因组分析,发现这个男孩出现了染色体的重新排列,染色体的某一部分分裂开了,分叉伸进另一个染色体里,这种现象被称为基因置换(translocation)。在这个分叉点上,有一个基因的功能因此紊乱了。这个男孩CS的这个突变,在KE家族的染色体上也找到了。
    这是人类第一次发现影响语言的单一基因,这个基因被命名为FOXP2。

    2001年,《自然》(Nature)刊登出这个发现后,引起巨大轰动,有些媒体报道为“发现语言基因”。

    FOXP2负责制造带箭头分叉的P2蛋白,这类蛋白传递很多DNA的打开与关闭信号,所以又被称为“基因组的分子公共汽车”。这些DNA涉及体内的物理部分和精神部分,所以控制了语言和语法等,在此之前,人们曾经以为是几百个基因在操控语言。

    FOXP2的基因调控中枢角色,在黑猩猩和老鼠身上也得到了发现和证实。老鼠的这个基因发育不全,类似婴儿。所以FOXP2的进化应该超过7 000万年。人们立刻联想到,FOXP2在人类的语言进化中必然扮演了重要角色,南猿、能人、直立人和尼安德特人,可能都有发音沟通的能力。

    在以色列的科巴拉洞穴(Kebara Cave)出土了几乎完整的6万年前的尼安德特人的骨骼,包括完好无损的舌骨(hyoid)。舌骨是娇嫩精巧的骨头,可以帮助人类说话。尼安德特人也有舌骨,表示它们也可能有说话能力。

    2007年,斯万特·帕博(Svante Paabo,1955-)的团队发表了他们极其惊人的研究成果:尼安德特人的FOXP2基因,与人类没有什么差异,也就是说,尼安德特人与人类一样具备语言能力。(斯万特·帕博的团队从克罗地亚北部的文迪迦洞穴(Vindija Cave)获得了尼安德特人的FOXP2基因。这个洞穴的堆积层的年代为2.5万——4.5万年,最下面是尼安德特人的遗骸,上面是现代人的遗骸)

    帕博的团队研究了5年,他们发现人类和黑猩猩的FOXP2基因的蛋白上都有715个氨基酸,其中只有2个氨基酸的序列不同,这一差别可能出现在500万年前。但是,尼安德特人的FOXP2基因,与以前的猜测完全不同,确实具备说话的能力。但具备说话能力,并不意味着拥有语言。很多鸟类、动物和鲸鱼都有发音沟通的能力,甚至青蛙和昆虫也可以做到通过声音沟通。科学研究证实,黑猩猩即使经过训练,最多只能表达1-2个单词。

    这个“小小”差异,意味着什么呢?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妈妈从冰箱里取出苹果”这个句子包含全部信息,既有地点,也有先后次序,还有相应动作。对比之下,妈妈冰箱,冰箱苹果,妈妈苹果,妈妈取……表达1-2个单词没有任何意义。

    语言,正是“亚当”“夏娃”的苹果,使得人类区别于其他生物。

    语言的出现,使得人类成为人类。

    不论什么原因,6万年前走出非洲的人类,在世界所有角落都留下了抽象思维和想象力的石刻证明,标志着艺术从开始就伴随着人类生活。创新是人类的能力。创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创新的核心是思考和实施解决某一问题的抽象思维,创新的第一步是想象力。艺术是想象力和抽象思维的产物——只有语言才能交流这些看不见的想象力和抽象思维。

    语言、艺术创造了人类。人类创造了人类自己。

    设想一下,每天晚上,在远古的篝火边,大家围着火堆讨论当天的故事和先祖的传说,雕刻着艺术作品,如何捕捞三文鱼、猎杀猛犸象,如何攻击狮子?如何在洞穴绘制壁画,如何在岩石上雕刻浮雕?他们也会议论其他部落的新闻……

    这不是凭空的想象,这是仍然保留在现代的世界各地的游牧民族的日常生活……

    信仰、图腾、宗教的诞生,全部因为语言。

    他们是米开朗基罗、莎士比亚和爱因斯坦的祖先,他们在亚欧大陆的无边无际的广袤的干草原上自由驰骋,没有任何约束和限制。

    现代智人的考古记录,事实上正是一部人类创新的历史记录——他们迅速适应了各地的气候和环境,开始尝试驯化小麦、水稻、玉米,虽然这些创新遭遇过多次失败和失误。狩猎采集时代的语言多样性、文化适应性和无拘无束的创新性,曾经是所有多元文化的源头。在美洲的猛犸象的尸体里,曾发现十几个美洲土著的石器枪头。在中东和希腊地区发现很多人类主动攻击狮子的浮雕……我们的先祖,曾经几乎无所不为,为所欲为。

    进入农业社会之后,人口数量和密度不断增大,出现了太多有形的和无形的“边境线”,既约束了自由也约束了思想。大大小小的王国和帝国、印度的种姓划分、天主教的等级森严、孔儒的停滞僵化、欧洲的封建体系等,都曾经使社会长期停滞不前,不再出现创新。

    正在消失的语言与文化

    封闭的苏联时代隔绝了遗传学,苏联时期的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地区成为基因形态的“黑盒子”。苏联解体后,美国遗传学家们赶紧前往“黑匣子”地区给少数民族采样,其中一个少数民族是亚诺比人(Yaghnobi people)。亚诺比人说亚诺比语(Yagnobi),他们的历史可以直接上溯到丝绸之路。

    1 500年前的亚洲中部地区,从波斯到中国的丝绸之路上的所有贸易中心,曾经都说粟特语(Sogdian)。公元6-8世纪,穆斯林逐步征服这一带之后,粟特语类开始衰落。20世纪,粟特语系的大部分语言全部消亡,仅仅留下亚诺比这一种语言。

    索格底亚那,这里从未形成一个强大政权,主要部落围绕在撒马尔罕周围。唐朝《隋书》中称使用索格底亚那语(Sogdian)的群体为粟特人,涵盖的氏族和部落很多,建立过许多小的政权

    现在的亚诺比人居住在塔吉克斯坦北部遥远的扎拉夫尚河谷(Zarafshan Valley)的几个村庄里,他们是继续使用这种1 500年前的古老语言的仅剩的小小群体。美国遗传学家计划拜访他们,说服他们合作提供DNA的血样,追踪历史的遗迹。

    走过几个平行的河谷,又在崎岖坎坷的道路上跋涉了几个小时,美国人才发现一个村庄。可是那里的老人却说他们这一趟白跑了。老人解释说,亚诺比人世代居住在这里,可能丝绸之路时代就住在这里。1960年代开始,因为旱灾严重,苏联政府把他们迁移到低地。1980年代,这一带发生地震,幸存的亚诺比人都搬到首都杜尚别(Dushanbe)居住。在这片故土上已经找不到亚诺比人了,他们都在首都当清洁工或卡车司机。不过老人也给了他们一个希望,距离这里几天路程的山区里,可能还有一个亚诺比人的村庄……

    科学家们又进行了几天的艰难搜索,终于碰到一个偏远的亚诺比人的村庄,人们非常乐意帮助这些遗传学家,带领他们在首都杜尚别一带寻找同乡。科学家采集到了出乎预料的大量血样,丝绸之路上一个与世隔绝的文化残迹出现了。

    那位塔吉克斯坦的乡下老人讲述的故事,每天都在世界上发生。亚诺比人的故事,世界处处都在上演。一座又一座冒出来的现代化城市,吞没了一批又一批村庄,原始居民和语言都湮灭了。有的社区对多样性非常宽容,有的社区认为多样性是统一的障碍。新生的政权总是努力推进语言的统一性。

    让我们看一看19世纪的欧洲的语言的真相。

    如果访问今天的法国,游客们都会对法国人热爱法语印象深刻。国家语言的官方捍卫者法兰西学术院(Academie francaise),像猎鹰一样紧紧监视着说的法语、写的法语,以免受到国外的“不良影响”。

    其实,仅仅150年前,大约6代人之前,法国领土上说“法语”的人口还不足一半,大部分“法国人”说自己当地的方言,甚至自己的语言。

    同一时代的意大利,说意大利语的人口不到10%。奥地利首相梅特涅(Clemens von Metternich,1773-1859)说过:“意大利不是一个国家,只是一种‘地理表述’。”如果不算语言,梅特涅显然说的不错。

    19世纪的欧洲,出现了各种新思想和运动,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工业化、殖民扩张都对“现代”的世界观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思想之一是民族主义,不仅造就了现代欧洲的政治版图,并且流传到世界各地。

    19世纪之前,欧洲分裂为各自独立的封地采邑——王国的领地和公爵的领地。人们的生活更有“区域性”,仅仅与周围发生的事件相关,欧洲历史上的配偶们的出生地之间的距离没有多少千米。这种特点,造成了语言的延续性。

    现代法语是法兰西学术院捍卫的官方语言,但是在18世纪之前,法国存在的语言五花八门,分别可以上溯到各个省的地方语言,包括巴斯克语(Basque)、布列塔尼语(Breton)、奥克西坦语(Occitan)、科西嘉语(Corsican)、阿尔萨斯语(Alsatian)等完全不同的语种。民族主义流行欧洲之后,各个政府为了寻求文化的统一性而偏好某种一语言,不喜欢另外一种语言。英国政府喜欢英语,于是支持英语,贬损凯尔特语族。19世纪,统治者开始以民族语言进行强制性的学校教育和军队服务,仅仅几代人就完成了一种语言的传播。

    德语的诞生,更是出于精心的设计。几乎全世界的孩子都知道《格林兄弟童话》,但是却不知道格林兄弟是为了通过童话传播“正规的德语”。雅各布·格林(Jacob Grimm,1785-1863)是语言学家,他制定德语的发音规则,维护和铸造德语的民族同一性,他是“德国民族”的精明建筑师之一。

    现在,15种最大的语言的使用人数占世界人口的一半,前100种语言的人数占全球人口的90%以上。但是在公元1500年,估计存在1.5万种以上的语言。形成一种语言需要500-1 000年的时间,每一种语言承载着一种文化。现在,全世界仅剩约6 000种语言,平均两星期消失一种语言,21世纪末将再消失一半。

    英伦群岛的原始土著的语言之一是凯尔特语族的马恩岛语(Celtic Manx language),1874年有1.2万人说马恩岛语,20世纪之交只剩4 000人,1974年最后一个说马恩岛语的人死去之后,马恩岛语成为活化石,现在仅仅剩下几百个爱好者了。

    罗曼语(Romance languages)源自拉丁语,随着罗马帝国的兴盛传遍欧洲,今天的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罗马尼亚语、加泰罗尼亚语(Catalan,西班牙官方语言之一)、罗曼什语(Romansch,瑞士官方语言之一)的先祖之一都是罗曼语。

    语言记录了历史,一种语言的消失就是一种文化传承的断绝。

    基因的分析研究,有时必需语言和文化的帮助。原因有二:第一点,我们的先祖生活在五万年前,仅仅经历了大约2 000代,突变的产生并不频繁。我们只要做不多的采样和大量的分析计算,就能找到某一个点位的大部分多样性,尤其是Y染色体多态性比较丰富的部位。由于人类的“种族”太年轻了,物理化石差异不大,大部分非洲、亚洲和欧洲的化石都很相似,无法分析推测出他们的肤色、发型和其他外貌特征。遗骨的证据证明,我们所谓的种族概念是一种非常晚近的现象,直到最后一次冰河期结束之后,现代人类才开始“发散”出现在看到的多样形态。

    第二点,人类是机动的,各个群体在历史上是一边迁移一边混血,所以相互之间的遗传变异并不明显。即使我们走出非洲之后,出现了各种遗传基因标记,也被广泛散布。语言消失的动态加速,表明人类的混血也在加速。很多语言正在消亡,表明原先互相隔绝分别生存的群体,正在融合为更大的群体。

    那么,是否存在统计这些现象的具体数据?

    美国的人口统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00年统计的美国的人口是2.814亿人,比1990年增加了13%,并且显示出更多的民族变化版图——美国的人口统计的“种族类型”从5类增加为63类。申报是“白人与少数民族混血”的后裔的人数,增加到680万人。真实的混血的类型、混血人口的比例,估计比政府统计数据更多更大。有些人已经不知道应该归属为哪一个类型。比如,人人都知道的高尔夫球手“老虎”伍兹(Tiger Woods),但是他自己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种族”,他的祖先包括非洲人、美洲人、欧洲人、东南亚人……美国越来越成为“种族”的熔炉。这种融合可能是一件好事,混血的下一代比他们的前一代或许拥有更多的优点。

    产业革命造成的机动性,导致人类历史的第三次大迁移,也带给我们一幅全新的遗传画面。五彩缤纷的多样性,可以把五万年前开始分离的人类识别出来,并再次分门别类,现在发生的全球性种族大融合,则是人类历史上过去从未发生的新现象。

    现代化的浪潮使城市正在吞没乡村,孤单生活的群体正融入难以计数的人海。虽然基因标记无法消失,但是同时也融入了无边无际的人海……于是,他们携带的基因故事同时化为更加难解的历史谜团。

    我们必须知道我们的过去,才能预知我们的未来。

    我们终于具备了这种能力,因此我们也被赋予了一种责任——这是人类的责任,这是我们从非洲出发殖民全球必须承担的责任。

     第七章 农业文化的反思

    大约20万年前,现代人从非洲开始。

    大约6万年前,现代人离开非洲,走向世界。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全球化的世界,一个人与其他人之间发生联系的方式超过一个世纪之前的想象。非洲人、欧洲人、亚洲人、美洲人……正在再次融为全球性的一个混合群体,这种混血现象和融合程度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在DNA的层次上,我们都是一样的,我们都是日益扩大的人类大家族的一部分。这个世界将因为技术进步日益加速的节奏,在未来几代人的时间里发生超乎预期的改变。

    我们现在日常生活中的一切,大部分是最近几十年才进入每一个家庭的。

    E-mail、Google、手机、电脑、混合动力汽车……以互联网为核心的全球性社会网络已经成为人们须臾不可分离的生活组成部分,离开这一切已经不能想象。但是,现代生活方式也成为人类的巨大包袱。越来越多的非传染性慢性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高血脂、肥胖症、癌症……正在不断增多;各种精神疾病、心理失调、沮丧、焦躁、忧虑……也在不断增长。

    的确,我们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但是,究竟是我们创造了农业文化,还是这种文化驱动着我们?

    一万年前的农业文明,彻底颠覆了我们的田园牧歌。越来越多的证据使人们逐渐发现:正是农业文化的出现,开始损害人类的健康。

    考古证据证明,转向农业生活的动机决定了今天的复杂世界的出现,从工业革命到互联网到生物时代,人类稀里糊涂冲进了21世纪。但是,世界各地的人们仍然在没有止境地开发土地,生产更多食物的强烈欲望冲击着大自然设定的底线。

    人类能源消耗比农业文明产生之前增加了100倍,摄入的食物及卡路里也大量增加

    我们这个物种具备制造各种恶果的能力,我们已经并在继续导致更多其他物种的灭绝。

    遗传学和DNA迫使我们重新认识,过度贪婪的农业文化带来过度需求导致的一系列后果。

    巨大的进化压力

    20世纪,人类发现基因是遗传变异的来源,开始研究基因。

    1987年,25年前,在人类的技术可以观察DNA之后,全世界的注意力都转向了DNA。人们发现,在几十亿年的进化中,各种生命并非“互相战斗”而是“互相合作”地占据了地球,共同演化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大千世界。在50多年的DNA研究过程中诞生了几十位诺贝尔奖得主,达尔文似乎被淡忘了,“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似乎被“中性理论”取代了。

    2007年,《PLoS生物》(PLoS Biology)发布了芝加哥大学乔纳森·普里查德(Jonathan Pritchard)研究小组的一项研究结果:达尔文的“自然选择,适者生存”理论不仅是正确的,并且在最近一万年里对人类的基因组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就是说,人类的很大一部分“进化”,是在农业出现后发生的。

    那么,人类在这一万年里,为什么承担了如此巨大的进化压力?更直白地说,为什么我们取得如此巨大的物质进步的同时,每一个人都感到压力巨大?甚至觉得物质满足并未带来应有的幸福感觉,并且不得不随着继续的快速发展而“进化”自己身体的各个部分?

    这是最新的DNA研究向全世界提出的一个问题。

    芝加哥大学的这项研究的基础数据,来自2005年启动的“国际人类基因组单体型图计划”(International HapMap Project)。与群体遗传学的单倍群不同,单体型(Haplotype,希腊语原意单一,单体)研究每一个个体的微小的遗传变异——单核苷酸的多态性(Single-nucleotide polymorphism)。这篇论文,甚至描述了我们的眼睛、耳朵的精致进化演变的原因和过程。

    最近一万年里,人类的环境和演变,确实过于巨大了。

    普里查德用珠子项链为例解释自己的发现。

    每一个人的单体型,就像这个人自己佩戴的珠子项链。一个长达2米的基因组被切分成23对46个染色体小股,染色体DNA序列就像一串串珠子将它们串联起来。在结合和重组时,每一代人的父母的珠子都被拆开打乱,按照另外一种顺序重新串起——这些珠子形成一个新的项链。下一代携带的新项链,与父母的项链都不一样,他们的再下一代的项链,又是另外一种新的顺序的珠子项链。经过若干代之后的项链,已经面目全非——父母原来的项链已经湮灭了,消失了。于是,形成了单体型的多样性。

    在基因序列里,只有线粒体DNA和Y染色体DNA不参与重组,所以根据它们可以统计分析计算出人类先祖的踪迹,找到人类的旅程。

    “国际人类基因组单体型图计划”获得的海量数据,在经过功能更强大的电脑和软件分析之后,发现了人类的进化趋势——我们确实在被自然选择压迫
    图片出自韦尔斯《潘多拉的种子》

    现在,其他的22对染色体的单体型的更加复杂的多样性,也得出了同样的分析结果。

    普里查德领导的小组开发出一套新方法检测基因组中的单体型,他们的样本来自欧美、非洲、亚洲等地。每一个人的项链都不一样,所以每一个人都不一样。这些项链就像某种“遗传时髦”,根据气候和环境而发生形态的变异。这是大自然的力量推动的,具体的原因还不清楚。

    普里查德应用的方法属于集成单体型积分(integrated haplotype score, IHS),很多微小的变异,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成为变异,甚至非常显著的变异。过去人类发生过多次显著的变化,例如拇指与四指分开、肤色改变、大脑神奇发育……这些当年的“时髦流行”成为人类与其他物种的区别。

    在每一个人和其他人之间,也存在差异,因为单体型的形态各不相同。在23对染色体上,普里查德领导的小组发现了几百个基因区域,分布相当稀疏,受到某种自然选择的强大压力,甚至影响到人类不同群体的眼睛和耳朵的精细区别。

    最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变异就发生在最近一万年里。

    人们过去认为,这种变异必须花费很长时间,必须经过很多世代。这个小组发现,这些变异竟然如此年轻。人类的单体型的形态,发生如此显著的变化——高度适应各种环境的生物组织变异,仅仅从大约一万年前开始,仅仅经历了大约350代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巨大选择压力,导致基因组出现如此显著变化?

    普里查德领导的小组,最初也不敢相信这一事实,但是经过多种验证核实证明,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这意味着什么呢? 根据已知的考古地点以及基因组的线索,估计在20万——8万年前,我们这个物种的数量不多并且相对稳定,因为化石数量很少。即使12万年前出现在南非和中东,人数也没有显著增多,中东只是非洲的地理延伸,气候、植被和动物也类似,这些小小的群体只是四处游荡,没有冒险离开非洲的故乡。

    从曲线上看,10万年前,人数只有几万人。在8万——5万年前的冰河期时代,不知道什么原因,人类化石证据出土很少,包括非洲也是如此。

    我们人类可能因为某些灾难性的挑战而撤退了,人口数量急骤下降。根据遗传科学的对比推算,当时人类比大猩猩的数量少,7万年前只有2 000多人,濒临灭绝的边缘。6万年前曲线开始上升,人数增长并开始走出非洲。此后经过4.5万年,人类散布到世界所有大洲(除了南极洲),从几千人变成几百万人的狩猎采集者。

    过去10万年中的人类数量变化(对数曲线)
    真实比例的人口爆炸示意图

    大约一万年前,出现一场重大革命。人类定居下来,做出一个改变与大自然关系的重大决定,这就是发展农业。曲线上的人口开始快速增长,由几百万人变成70亿人,这场人口大爆炸的结果是人类统治了世界。

    狩猎采集者依赖食物资源,农业人创造食物资源。这个动机改变了历史。控制了食物的来源,就拥有了在特定地点选择养活多少人的能力。

    普里查德的基因研究结果显示:最显著的功能形态变化是皮肤的黑色素的变化,五种不同的基因涉及欧洲人的黑色素的选择,其中作用最强的基因之一是乳糖分解酵素(Lactase)。乳糖分解酵素帮助人类代谢乳糖,否则就会出现乳糖不耐受症。这个基因在人类婴幼儿时代启动,帮助消化母乳,此后大部分群体的这个基因关闭,成人不宜消化乳糖。

    1万——0.8万年前,中东人驯化了山羊和奶牛,增加了营养来源。这些中东人把山羊和奶牛带到欧洲,长期饮用乳品造成一个基因突变,现在90%以上的欧洲人把乳品作为日常饮用品,但是亚洲和非洲的群体中的成人,继续呈现对乳糖的不耐受症。

    三种单体型群体的乳糖分解酵素(Lactase)基因的集成单体型积分(IHS)分析,CEU是欧洲人,YRI是非洲人,ASN是亚洲人。欧洲的选择强度信号最高。此图出自韦尔斯《潘多拉的种子》

    这个例子诠释了遗传中自然选择的作用:欧洲成人也分泌乳糖分解酵素。

    普里查德的技术特点是“不做任何假设”地分析,仅仅从海量数据中查找是否存在自然选择的痕迹。这是人类基因组工程的重大成果。过去,我们必须艰难地采集和烦琐地分析少量的基因序列数据,以证实某一种假设。现在,情况完全颠倒过来了,基因序列数据成为洪水,我们必须对无数分布形态的统计学分析结果作出合理的解释。

    普里查德领导的小组还发现,人类的一个负责酒精脱氢酶(alcohol dehydrogenase)的基因,也受到自然选择的压力,这个基因产生的酒精脱氢酶可以分解进入人体的白酒和啤酒。有趣的是,他们还发现1号染色体上的一个基因,也受到自然选择的压力,导致肝脏组织发生变异,可以分解外来的化合物,例如进入身体内的各种药物。此外,随着各种新的食物进入我们的身体,我们也需要肝脏的这些“清洁”基因的功能,将这些新的食物中性化。

    普里查德的最后一个发现是很多基因出现重叠(overlap),证明自然选择和基因的冲突引发了复杂的综合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例如,高血压只是一种症状,并非一种疾病。导致高血压的原因很多,这种“疾病”极其复杂,既涉及遗传,也与生活方式有关。其中一种高血压类型是“盐敏感”,这类高血压患者如果吃了一定数量的盐,就会强烈影响血压的升高。几乎一半高血压患者呈现出这种“盐敏感”,在1号染色体上的细胞色素P-450(cytochrome P-450)的一组基因CYP3A导致了这种“盐敏感”。基因的这种变异是保护性反应,阻止我们的生活方式发生剧烈改变——农业的高度发达使得我们可以成吨地吞进各种营养,但是,人体根本不需要存贮这么多营养。

    普里查德的计算分析证实,从狩猎采集生活转向农业生活之后,我们的DNA受到了巨大的影响。达尔文发现的自然选择,不仅产生了很多正面变化,例如皮肤颜色变淡、可以消化牛奶等,也造成很多负面效应。农业发展促成了人口大爆炸,人口大爆炸使我们与过去决裂,但也留下了遗传学的不利后果。

    人类的“进步神话”之一是:过去一万年,人类摆脱狩猎采集生活,进入物质极大丰富的时代。大部分人认为,我们的先祖此前的生存异常艰难,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形容他们的生活是“孤独的、贫穷的、危险的、野蛮的、短寿的”。所以,当农业和政府一起降临时,优越性似乎是明显的,人们的生活似乎可以无限制地改善下去,人口与食物的增长都是正面的。但是,考古证据发现的事实恰恰相反。

    1984年,人类学家约翰·劳伦斯·安吉尔(John Lawrence Angel)分析了地中海东部地区的人类,在转换为农业生活方式之前和之后的各个时期的遗骸,尤其分析了牙齿(根据牙齿可以判断寿命),计算得出下表:

    PID:表述健康的指数(pelvic inlet depth index),越高越好

    这些数据令人非常意外。旧石器时代人的寿命短,男性35.4岁、女性30.0岁的原因是婴幼儿死亡率较高;新石器时代开展农业后,人均寿命反而降低:男性33.6岁,女性29.8岁;中世纪身高降低,PID指数下降约22,此时的人类不是死于婴幼儿时期,而是死于疾病。

    美国科学家也得出了类似的研究结果:农业生活方式,使得人类更不健康。

    毫无疑问,如果不伴随着人口爆炸,农业肯定是拥有巨大效益的进步。我们曾经不断改良植物和动物的品种和产量——但是,我们是否更应该改良我们自己?如果我们再不控制土地资源的摄取和人口的增长,有可能像七万年前一样再次面对濒临灭绝的威胁。

    农业新文化的成长

    突尼斯城,曾经是迦太基帝国的首都。罗马帝国兴起于战胜迦太基帝国的三次长达120多年的战争。在突尼斯的克肯纳群岛(Kerkennah Islands),人们仍在沿用着几千年前的古老捕鱼方式:不是渔网,不是鱼钩,而是人造陷阱。
    突尼斯人花费大约两个星期制作一个精巧的陷阱,放进地中海里,受骗的鱼类一旦进去就无法出来。这里的人们因此享受过几千年悠闲富足的海洋生活。
    这种陷阱曾经非常有效,原来每天可以取出150磅活鱼,但是现在,每天进入陷阱的鱼类数量不到原来的十分之一。

    地中海空了,人类的摇篮空了。

    一万年前农业出现后,陆地的植物和动物食物来源,97%已被驯化了。

    最近一万年里陆地和海上驯化的植物和动物的物种

    100年前,海上的植物和动物食物来源,在仅仅一个世纪内就被驯化了,而其中的四分之一是在上世纪最后10年这么短的时间内驯化的。

    为了使得三文鱼的颜色在长期冷冻条件下依然显得栩栩如生,挪威的海上丰收公司(Marine Harvest)培育出可以长期保持鲜红颜色的新三文鱼品种。一万年前的农民,现在为海上驯化的新三文鱼品种申请了专利,进入了工业化生产。三文鱼曾经是捕捞最为困难的海上美味之一。这家挪威企业的驯化已经扩展到鳕鱼、比目鱼和金枪鱼,大量出口世界各国市场,中国市场上也充斥着这种“颜色鲜艳”的挪威三文鱼。

    英国石油公司BP(British Petroleum)的业务遍布全球,从事海产养殖的子公司Nutreco在1994年与BP分离,现在员工近10万人,在30多个国家建立了100多个生产设施。他们在澳大利亚被称为“金枪鱼海上牛仔”。

    中国驯化淡水鱼的历史超过2000年,曾经创造过科学循环利用废料的养鱼方式:宋朝驯化出青、草、鲢、鳙四大家鱼种类,并且将吐丝成绸的蚕的粪便作为鱼的饲料。20世纪后期开始,中国海洋水产驯化和人工养殖的范围已经遍布中国沿海地区。

    欧洲天主教会曾经不允许吃肉,但是因为鱼类是“冷血”动物,教会认为不属于肉类,所以投资培育鱼类。欧洲首先驯化了海上的鳕鱼。这些技术现在传播到夏威夷和其他波利尼西亚群体——这些太平洋海岛上的人们也开始用鱼塘饲养鱼类,逐步取代了丰富的海产。

    我们餐桌上的主要日常食物小麦、水稻、肉类、土豆……都是一万年前新石器时代后期的农民驯化陆地生物的成果。而海产驯化是由20世纪100年中海上的农民开始的,他们与先祖的区别在于拥有了高新科技和大规模投资。虽然世界的水产品中,现在只有大约四分之一是人工驯养的,但是人工驯养的比例正在不断提高。

    捕鱼,是我们的先祖数百万年的狩猎采集时代遗留至今的唯一的生产方式。现在,过度捕捞的直接后果是世界海产品产量大幅度下降,1970-1980年是世界海产的巅峰,此后各种海产的收获全部出现崩溃。

    1995年,鳕鱼的商业捕捞停止了。在英国的北海地区,鳕鱼被宣布为“商业性灭绝”了。继续徒劳地追寻残存的少量鳕鱼,已经无利可图。

    2003年,全球29%的公海渔场“崩溃”,产量减少90%以上。

    换句话说,世界的海洋和渔场衰败了。

    戈登·柴尔德(Gordon Childe)把农业称为“新石器革命”,是人类这一物种的历史转折点。戈登·柴尔德认为,“人类自己创造了自己”,他勾画出冰河期结束时地中海沿岸气候变化和农业诞生的关系。他的证据和结论是基本正确的。拉尔夫·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说:“第一个农民是第一个人,所有历史上的贵族都是拥有和使用土地的人。”

    新石器革命带来很多负面效果。但是,人类一旦踏上这一步就不再回头,因为就如我们前文所说,谁也不愿意拿着武器,每天出去寻找下一顿晚餐。

    海产品物种丧失曲线图。“崩溃”(collapse)的定义:与长期平均值对比,产量减少90%或更多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贪婪的农业文化的驱动下,当海洋也开始衰败时,人们还在被反复警告:食用鱼类比较健康,鱼肉含有较少的饱和脂肪,尤其是鱼类含有omega3之类成分可以防治无数的“现代病”,从心脏病到老年痴呆症……所以,过去的30年里,欧洲和美国的猪肉和牛肉销量下降三分之一,水产品销量持续攀升。

    于是,剩下的唯一出路就是人工饲养海产品。

    我们先祖狩猎采集时代的唯一遗产——捕鱼可能很快将濒临灭绝,取而代之的是水产业:aquaculture,这个英文名词是“水上+文化”两个意思的合成。

    六万年前人类走出非洲,随后很多大型动物灭绝了。捕杀大型动物才能收获更多食物。但是,中东的人类发现,定居种植草类和收集种子更可靠。

    现在考古的方法之一是检测锶(strontium)的水平:遗骸的锶水平越高,人类食用植物的比例越大。中东的纳图夫人(Natufian)的锶水平曾显著增高,证明农业最先起源于中东。但是在1.28万——1.15万年前的新“仙女木时期”(Younger Dryas),全球的气温骤然下降8-20℃,时间持续1,300±70年,这段时期锶水平又显著降低,表明人类不得不再次以狩猎为主。

    巨型动物在三大洲、马达加斯加和新西兰的灭绝形态,每一次灭绝都发生在人类抵达之后不久

    农业起源于中东。但是,这些植物品种,起源在哪里?

    病态的农业起源

    俄罗斯最著名的植物学家和遗传学家尼古拉·瓦维洛夫(Nikolai Vavilov ,1887-1943)游历欧洲等地学习之后,在俄国组织了探险考察队,搜集了世界上几乎每一个角落的植物种子,存放在彼得堡。这个资源库至今依然是最有价值的植物资源库之一。
    瓦维洛夫详细分析了世界上主要粮食品种的起源。最大的一个起源地在中东的新月沃土地区,其他几个起源在伊朗——印度——中国——东南亚、中美洲——南美洲安第斯山脉等地。这些起源地有一点相同,即全部起源于山区。山区是生物学多样性的避难所。气候导致的各种灾难和干旱,造成其他地方的植物灭绝时,山区的植物却幸存下来。人类从山里挑选出可以作为食物的植物品种,这些粮食品种被世界各地的人类带下山的时间基本上差不多。
    中美洲的玉米、土豆、豆类、辣椒、巧克力、香草、菠萝、南瓜都起源于墨西哥南部的瓦哈卡(Oaxaca)附近。瓦哈卡的地形崎岖不平,形成很多山间的大小盆地,这里的文明出现于一万年前,起源于这里的最重要的粮食作物是玉米。玉米迅速向四处扩散,进入北美和南美,正如小麦从新月沃土的扩散一样。

    瓦维洛夫的农作物起源地合计8个,其中一半农作物品种起源于新月沃土地区
    墨西哥南部的瓦哈卡(Oaxaca)

    在北美人的骨骼遗骸里,突然出现了新的“碳信息”。
    植物的碳分子结构并不相同。2.5亿年前,出现C3植物,只有3个碳原子。这类植物用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生产3个碳原子的植物分子,利用光合作用储蓄能量。现在世界上大约95%的植物属于C3植物,狩猎采集群体食用的大部分植物也都是C3植物。6 500万年前,植物又进化了,出现C4植物,拥有4个碳原子的分子,包括大部分热带草本植物,例如玉米、谷子、甘蔗等。
    大部分碳分子有6个质子和6个中子,6+6=12个原子,亦即碳12。但是少数碳分子拥有7-8个中子,形成碳13和碳14同位素。植物死亡后,残留的碳分子会逐步丢弃多余原子,回到12个原子的正常状态。碳14被丢弃的速率不变,检测碳14的残留量可以推算时间。同时,碳13继续维持不变。可以通过检测碳14的存在比例了解历史。考古学家就是用这种办法,检测出玉米的信息出现在北美土著的遗骸里——他们吃的C4食物(例如玉米)越多,碳14的比例越低。
    根据骨骼的年代和碳14的比例高低等数据,科学家查清了玉米传播的大致途径和时间:北美的农业,出现时间还不到2 000年。随后,“玉米杀手”迅速传播。

    碳14检测的C4食物玉米在北美的传播

    水稻则起源于中国南部。水稻的野生祖先野生稻(Oryza rufipogon),至今仍然生长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在中国和北美也有野生稻。

    经总部设在美国的史密森尼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ion)仔细研究发现,在1.3万年前,中国长江中游出现过水稻,但是在北半球突然变冷的“新仙女木”时期却消失了,留下了植物化石。1.1万年前,水稻的植物化石又出现了。所有的粮食作物的起源必经的最后一个步骤就是驯化。

    威廉·布莱船长(William Bligh,1754-1817)的故事《叛舰喋血记》(The Mutiny of the Bounty)曾5次被搬上银幕。1789年,他率领的“邦蒂号”(Bounty)经过6个月航行抵达塔希提。他一路上都严苛地虐待水手,抵达塔希提后,他强令水手不许寻找当地女人以免传染性病。

    威廉·布莱当时在塔希提滞留的原因是面包树(breadfruit)。这种植物美味可口,富含卡路里、易于生长,但是却没有种子,只能在树枝上砍出缺口,缺口长出根系后,砍下这段树枝移植到其他地方,最后成为一棵独立的树。

    布莱带着两个植物学家耐心地培育尽可能多的小树,准备用船带到西印度群岛种植。这是一个漫长而枯燥的过程,饱受虐待的大部分船员叛变驾船离开,只有少数忠于他的船员留在塔希提。

    挪威的海上丰收公司(Marine Harvest)的三文鱼人工培育过程也采取这种“闭合循环”的反复重复。繁育过程中,没有外来的植物和动物的介入,原来的物种本身不断反复循环,最后出现很多不同的变种。

    野生鳕鱼4-6年才能长大成熟,海上丰收公司重复繁育,找到了两年成熟的一个新品种。这家挪威公司的大部分预算都投入在重复繁育。为了培育新的比目鱼,他们甚至建立了很多海水养殖的“比目鱼大厦”,让更多比目鱼住进楼房,从而容纳更多的重复繁育。

    现在看看三大谷物:小麦、水稻、玉米。

    这三种谷物提供了世界人口的大部分卡路里,但是,现在它们都是同源多倍体(polyploid)——它们已经被人类繁育了很多代。换句话说,小麦、水稻、玉米的基因组重复了很多次,染色体变成原来的很多倍,它们成了转基因植物。

    挪威海上丰收公司的比目鱼大厦。比目鱼出生6个月左右,一只眼睛翻到另一边。两眼都在身体的上方,鱼身平行游动。这个“比目鱼大厦”设计了很多“楼层”,可以居住更多比目鱼。饲料从海水的水面丢下来,没有吃掉的饲料回收再投放。比目鱼只能看见海面上掉下来的食物,它们吃完食物,又回到自己的楼层休息

    现代的转基因范围更广泛了,已经发展成移植抗病、抗虫的基因等。

    正常情况下,一个基因组里的染色体的数量大约上百万年才会增长一倍。人类的驯化使得小麦、水稻、玉米的染色体数量翻了很多倍,这是相当于几百万年才能有的进化。

    复制录像次数越多,图像越模糊,复印资料也会发生错误或遗漏某些页——复制基因组当然也会发生很多错误。基因组染色体不匹配的植物无法产生后代,复印时必须保留一份“原件”,以备再次复印——第二年作为种子播种,这是多倍体谷物的缺陷。所以农民必须购买种子,否则,产量会一代又一代地自动退化回去,这是一种源自基因的力量。

    人类这种反复的重复繁育,存在致命的风险。

    第一个指出这种风险的学者是日本裔美国生物学家大野乾(Susumu Ohno,1928-2000),他在1970年所著的《基因重复的进化》(Evolution by GeneDuplication)一书中提出:重复基因时,随心所欲地草率选择,会导致“快速进化”的变异,必须保留备份。他创造出“垃圾DNA”(junk DNA)一词,用以描述基因组里的很多功能不详的DNA。这种垃圾是重复基因的必然宿命,也许毫无意义,也许后果致命。

    单倍体、双倍体、三倍体和四倍体

    正常发挥功能的基因维持生物体“继续活着”,无法预料的突变则可能夺去生物组织的生命。所有癌症都是不断重复自己的DNA,最后发展成为同源多倍体的。

    这种危险的同源多倍体的小麦、水稻、玉米呈现出极高的突变率:它们的DNA始终处于不稳定的、重复的、分子湮灭的状态。

    分子湮灭时会产生基因换位现象(transposable elements),成为DNA上寄生现象的起因。病毒可以嵌入基因,尤其是活跃的逆转录病毒(retroviruse)。艾滋病毒(HIV)就属于逆转录病毒家族。1950年,美国女遗传学家芭芭拉·麦克林托克(Barbara McClintock,1902-1992)在研究玉米遗传时发现了这一现象。起初遗传学界表示怀疑,后来证明她是正确的。

    现在的玉米分为很多类型,包括双倍体、四倍体、多倍体等。玉米的最重要的3个基因分别决定玉米棒的数量、玉米颗粒的层次数量和玉米的糖分。经过仅仅4 400年的人工选择,尤其是最近2 000年的培育,玉米已经出现巨大的变异。

    在人类居住了4 000年的叙利亚境内的阿布·胡列伊拉遗址(Tell Abu Hureyra)中,出土了1.1万——0.75万年前的人类留下的150类500多种食用植物种子,研究这个遗址的学者们认为起源的定义有几种,人类刻意选择物种也算是一种“起源”。

    如果某些物种没有产生人们期望的后代,人类就从野外再找其他物种。这些中东的早期农民,最后在“150类500多种食用植物种子”中留下了仅仅8类农作物,其中就包括小麦。

    开展农业是人类的一个历史性决定。向大自然开战,与几百万年的进化史告别,人类与人类本身也决裂了——没有任何计划和目标的远征开始了。在没有地图和导航的黑暗中,人类跌跌撞撞地开始前行。

    农业文化,带来两个重要的新事物。
    第一,农业带来了人口数量的第二次1 000倍数量级增长。
    第二,农业催生了政府。

    狩猎采集者之间是基本平等的。农业却使人类无法离开耕地和水源,定居带来各种建筑和不动产,大量人口群集造成不同的社会阶层和不平等。世界上的所有人类群体都自发诞生了宗教。为了合理分配水源和土地、联合开凿引水渠、共同建设神庙……人类突然发现必须有一个新的东西——政府。
    是农业文明最终带来了政府。

    政府开始组织更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从而产生出更多的人口。人口压力再迫使人们继续迁移,寻找更多的土地和水源。政府的诞生,原本为了协调农业生产,但很快转变成为战争组织,以夺取新的土地。最后,政府演变成帝国,如埃及、亚述、波斯、希腊、罗马、印度孔雀王朝、中国汉朝、高棉帝国、大津巴布韦等。

    本质上,政府的诞生源自生育的力量。为了争夺土地资源,政府组织的战争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随着战争日益频繁和残酷,社会主导地位向男性倾斜,战争英雄成为被崇拜对象或政府首领,而发明农业的妇女却沦为农业社会的下层。(如尼罗河两岸原本有40多个政府(Nome,诺姆),经过几千年的残酷战争后兼并为两个政府:上埃及和下埃及。5 100年前,上埃及的法老那尔迈首次统一两个埃及)

    农业使我们病了

    世界自然遗产大烟山国家公园(Great Smoky Mountains National Park)是美国旅游人数最多的国家公园之一,每年有900万——950万游人。位于田纳西州东部的大型游乐场多莱坞(Dollywood)的游客每年超过200万人。如果我们去大烟山和多莱坞旅游,就会发现几乎处处都是肥胖者。

    虽然大烟山的游客来自全美和世界各地,但是大部分还是来自附近各州。这些州的肥胖比例超过20%,密西西比州的比例更是超过三分之一。肥胖比例最高的州都是家庭平均收入最低的州。但是,美国的东海岸、西海岸和欧洲,也是肥胖者越来越多,很多场所的座椅尺寸已经无法容纳越来越庞大的人体。

    肥胖已经不是一种现象,而是一种疾病,一种流行病。

    1991年,美国没有任何一个州的肥胖人口超过20%。仅仅20多年间发生的变化无法用基因变化来解释。现在85%以上的美国人认为,肥胖是一种病。美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和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确认,肥胖是仅次于吸烟的第二大流行病,并将在10年内成为世界第一大流行病。(现代人的食物远远超过了实际需求。线粒体以氧气为原料,每天制造的ATP能量的重量占人体体重的一半,为人类制造能量的效率为20万倍)

    肥胖是很多疾病的基础。
    我们的丰富食物,既滋养了我们,也在杀死我们。

    欧洲的肥胖病也在流行,发病率最高的地区也是经济最不发达的地区。这和美国的统计完全一致。

    发展中国家的肥胖病也在流行。过去的解释认为,收入低的地区,受教育程度低,进入社会后的收入也低,成为恶性循环。因为运动缺乏,食物过量,才导致肥胖。现在,这些说法已经不足以解释全球性的肥胖病,因为收入中等、人口最多的印度和中国也在受肥胖病及其带来的诸多恶果困扰。

    政策制定者和公共卫生专家已经认识到,除了糖尿病,肥胖还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慢性疾病。印度金奈的医学家们发现,人类很难改变固有的生活方式,贪吃和不爱运动既是强力的毒品,也是人的天性。

    美国遗传学家詹姆斯·尼尔(James Neel,1915-2000)在对广岛和长崎遭遇原子弹辐射的群体研究中曾经惊讶地发现,基因突变率没有增加,也就是说,甚至强烈的原子辐射也无法撼动DNA。然后,尼尔着迷于巴西——委内瑞拉边境的原始土著——亚马孙流域的亚诺玛尼人(Yanomami,约两万人的部族)的遗传研究。这里原来与世隔绝,人们生活在天然状态,但随着转入农业的进化压力,基因却很快发生了显著变化。

    尼尔猜测,在狩猎采集群体里,原先几乎没有糖尿病,所以这种疾病可能是突然大量供给卡路里的一种生理反应。卡路里的低摄入是狩猎采集群体在长期进化中形成的一种维持正常生理机能的能力,这种能力与现代的丰富饮食发生了严重冲突。他称其为“节俭基因型”(thrifty genotype)。

    这个理论,随着糖尿病日益普遍得到认可。显然,这又是一个自然选择的行为。

    糖尿病分为两种。Ⅰ型糖尿病可以在儿童时期发病,病因是DNA的遗传因素与环境的综合。Ⅱ型糖尿病在成人时期出现(也有少年时期的发病者),部分源自遗传,部分源自日常饮食,80%以上的Ⅱ型糖尿病患者都超重或肥胖。

    这种“节俭基因型”副作用的最有趣的例子,是太平洋波利尼西亚诸岛屿的居民。萨摩亚人(Samoans)在3 000年前从亚洲南部迁徙到这些岛屿,他们有时必须承受几个星期营养不足的强大生理压力,幸存者属于能够减少卡路里消耗的群体。他们从事农业,获得丰富的卡路里,但是他们几乎天天四处活动消耗热量,防止了肥胖的流行。

    但是,现代文明来到后,萨摩亚人不再乐于田间劳作和出海捕鱼,大部分时间坐着享受生活。现在,城镇的萨摩亚人中的肥胖者超过人口的三分之二,乡村中的肥胖者超过一半。所以萨摩亚人的糖尿病比例很高:男性25%,女性15%。

    在美国西南部和墨西哥北部的美洲土著比马人(Pima Indians)中,生活方式与糖尿病的密切关系更令人恐怖。住在美国的比马人,物质丰富,高达40%的人口罹患糖尿病,这个比例是全世界最高的。但是,边境另一边的同一族群却较多地维持着传统生活方式,只有7%的糖尿病患者,虽然这个比例也不低,但远远低于美国比马人。

    现在人人皆知“过度饮食和缺乏运动导致肥胖”。我们的先祖在狩猎时必须节省每一个单位的卡路里,因为每多消耗一个单位的卡路里,就必须多猎取一个单位的卡路里进行补偿。锻炼身体对他们来说是荒唐可笑的,他们本来就在奔走狩猎或四处采集种子和水果。这种几百万年的进化,产生了一套极其高效率的能量存贮和使用能力,早已深深埋藏在我们的基因里。

    所以,糖尿病的威胁,不是来自外部,而是来自内部。

    对肥胖——糖尿病的理解,涉及基因的进化及文明的发展历程。肥胖——糖尿病已经引发了无数后续的疾病。美国政府的统计发现,肥胖引起的各种疾病在人均医疗支出中的比例已经稳居第一位,约占四分之一。

    第三次疾病浪潮

    2003年2月,一位中国医生到香港出席侄子的婚礼,他无意中散播了一场蔓延全球的传染病。他当时感觉自己病了,以为得了感冒。这种感冒可以通过空气快速传染,最后出现肺炎,死亡率约10%。当时,这种疾病迅速扩散到五大洲,世界旅游行业下跌了9%。这种疾病源自冠状病毒(coronavirus)的一种,从此,一种新的传染病SARS(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诞生了。

    SARS的特点是传播速率惊人。这种病可能是中国南部的鸡病毒或猪病毒的突然变异。宿主成为人类后,通过饲养场的雇员和这位医生,一个月里就传播到加拿大、瑞士和南非。

    SARS的死亡率不高。非洲的埃博拉(Ebola)、拉沙热(Lassa fever)和马尔堡病毒(Marburg virus)的死亡率极高,但是,这几种疾病仅仅在相对封闭的群体里突然暴发,没有快速传播造成严重威胁。H5N1禽流感(H5N1 avian flu)的死亡率可以高达50%,顾名思义,这种病毒来自家禽。1918-1919年暴发的流感,在欧洲等地造成2 000多万人死亡。

    这些传染病全部起源于人类饲养的动物,并非“新威胁”。

    美国历史学家威廉·麦克尼尔(William McNeill,1917-)在他1976年出版的《瘟疫与人类》(Plagues and Peoples)一书中,阐述了疾病与人类历史的关系,他发现传染病是很多重大历史事件的催化剂。

    例如,14世纪欧洲流行的黑死病迫使蒙古帝国的军队逃离,而西班牙对美洲各个帝国的成功征服,主要是欧洲带来的疾病造成了大部分美洲土著死亡。

    麦克尼尔发现很多疾病起源于新石器时期:农业人口集中在较小的空间,导致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大约一万年前,中东开始驯化绵羊、山羊、牛和猪。大约8 000年前,东南亚开始驯化鸡——人类第一次与其他动物生活在一个社区里。

    麦克尼尔写道:“人类与他们驯养的动物分享各种疾病,26种疾病来自鸡,42种疾病来自猪。”

    人类与牛分享的天花曾经杀死了无数人类,直到人类用种牛痘的办法遏制了天花。从动物传染给人类的其他著名疾病还有麻疹、肺结核和流感、黑死病。考古发现,人类过去从未罹患这些疾病,这些疾病通称“动物疾病”(zoonotic diseases,希腊语zoon的意思是疾病)。

    在人类几百万年的进化中,体内长期存在多种细菌和病毒,但是它们与人类是互利互惠、寄生共存的关系。比如消化系统里的多种菌类,它们不会暴虐地杀死自己的宿主,断绝自己的生存资源。

    考古证据发现,旧石器时代人类死亡的主要原因不是疾病,而是外伤和外伤引起的感染。外伤主要是狩猎造成的。进入农业社会之后,外伤导致的死亡下降,疾病导致的死亡上升,后来慢性非传染病开始大量增加,这三大死亡原因形成三次浪潮。

    麦克尼尔的证据,引来很多类似的研究著述的出版。

    从这三次浪潮的三条曲线可见:

    过去1.5万年,3种主要病患的变化曲线

    1.人类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外伤是第一位的死亡原因。
    2.定居和驯化动物以后,传染病成为主要原因,直至20世纪出现抗生素。
    3.最后一条曲线发展若干世纪后,在20世纪中期上升——非传染慢性病如癌症、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成为人类的最大威胁。

    造成这些现象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医学的发展延长了人类的寿命,很多慢性病往往与年龄关联。但是,最严重的问题是三次浪潮中最新的一次巨浪——非传染性慢性病,这些疾病全部无药可医,换句话说,必须终生服药。
    非传染性慢性病的起源是碳水化合物——糖,糖给人类带来疾病,其证据最早是从印度河谷出土的蛀牙化石发现的。这个证据,首先刊登在《自然》杂志上。

    梅赫尔格尔(Mehrgarh)距离阿拉伯半岛3 000多千米,位于一个陡峭的山峰下的坡地。这里发现的最大一个村庄的面积达到2平方千米。这是世界最古老的新石器时代定居点之一,也是亚洲南部最老的人类定居点,5 000年前印度河谷文明的发源地。从梅赫尔格尔向东,还有多处古代村镇遗迹,其中摩亨佐·达罗(Mohenjo Daro,乌尔都语,意思是死城)是一座古城,被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
    人类在梅赫尔格尔居住了大约4500年,这里发现了人类驯化小麦、大麦、牛、羊、山羊等的遗迹,以及石器、铜器、铁器等。9000年前定居在梅赫尔格尔的人类住在泥砖房子里,制作陶器,用海产与800千米外的帕米尔高原上居住的人类进行贸易。
    在这里最令人惊讶的发现之一是古代牙科手术的证据,它来自9000-7500年的土层。那个时期的牙钻应该是石器,这是世界最早的活人牙科手术。

    蛀牙,在旧石器时代的狩猎采集群体里几乎没有发现,在新石器时代才开始显著增加。它正是人类食用碳水化合物——多糖类食物的后果之一。为了减轻蛀牙的痛苦,史前的梅赫尔格尔的人类用石器做成钻头,磨掉被侵蚀的蛀牙部分。否则,严重的蛀牙会导致整个口腔的溃烂。北美土著的情况与此类似。研究发现,在狩猎采集生活方式中,发生蛀牙的比例不到5%。而进入农业时期以后,蛀牙增加到25%以上。

    在农业时代,日常饮食里突然增加了大量的碳水化合物,这种食品必须经过去壳、研磨、发酵、烹饪等处理。在这些处理过程中,植物原有的很多营养丢失了,碳水化合物仅仅是糖。但是狩猎采集群体直接吃草类,不仅保持原有的营养,还起到了清洁牙齿的作用。

    现在流行的阿特金斯饮食法(Atkin s diet)、旧石器饮食法(Paleo Diet)和其他版本的各种新饮食方式,都是回归狩猎采集时代我们先祖的饮食方式——新石器时代以前、农业出现以前的生活方式。(旧石器饮食法(Paleo diet):又称洞穴人饮食法(Caveman diet)、狩猎采集者饮食法(Hunter-gatherer diet)。这类饮食排斥谷物、豆类、乳制品等,推崇水产、食草类动物的肉类、蔬菜等

    美国医生罗伯特·阿特金斯(Robert Atkins,1930-2003)为了解决自己的超重问题,研究出不吃碳水化合物和含糖食品,只吃肉类、蔬菜的减肥饮食。1972年他出版了《阿特金斯医生的饮食革命》(Dr. Atkins’ Diet Revolution),此后又出版十余本同样理念的书,号召人类回归自然,避免非传染慢性病。这套办法风靡至今。(阿特金斯饮食的基本理念:可以摄入和消化脂肪,但是排斥碳水化合物和含糖食品,以免多余的碳水化合物变成脂肪存贮起来。阿特金斯饮食可能过分强调以蛋白质取代碳水化合物)

    新石器时代的纳图夫人的食物中已经包含一定数量的碳水化合物。但是,进入农业时代之后,突然变成以碳水化合物为主。现代人类的食物主要是碳水化合物和脂肪,这确实完全背离了人科生物几百万年的进化史。

    当然,看起来似乎淀粉比糖好。实际上,淀粉也是糖。

    人类食用糖的历史已有几千年,蔗糖的规模生产起始于产业革命。欧洲原来用蜂蜜作为甜味调料,蜂蜜营养全面,包含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但是产量少、价格高,无法作为卡路里的长期来源。于是,产量大、价格低的淀粉成为卡路里的来源。

    现代饮食中,排名第一位的罪犯是糖。人类的基因因为无法处理过量的糖(碳水化合物),从而导致糖尿病。另一个重要罪犯是添加剂。2002年,埃里克·施洛瑟(Eric Schlosser,1959-)出版了大型调查报告《快餐民族:所有美国人食物的黑暗面》(Fast Food Nation: The Dark Side of the AllAmerican Meal)。这本书列举了很多数据,例如,麦当劳草莓奶昔由60多种添加剂构成,唯独没有任何草莓成分,含糖很多。又如,番茄酱(ketchup)的三分之一是糖。这本调查报告引起巨大轰动,美国涌现大量类似书籍,出现多部电影,批判反思现代饮食文化。

    人类在几百万年的进化中,形成了敏感的味觉和摄取偏好。对于苦味,人类本能地警惕,因为这些植物可能有毒。对于甜味,人类本能地感觉安全,因为它属于成熟的水果的味道。这些味觉和摄取偏好最后导致人类走向过量的糖——碳水化合物。偏好甜味正是人类进化史中的“阿喀琉斯之踵”(Achilles’ heel)。

    19世纪的产业革命是人类的第二次产业革命,新石器晚期的农业革命是第一次产业革命——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获得食物的产业化革命。梅赫尔格尔发现的人类蛀牙,只是农业革命的恶果之一。

    过去的一个多世纪里,美国食物中的糖类大大增加,汽车取代了走路……美国各个年龄组的肥胖人数都增加了大约10倍。现在,电脑、手机、互联网和游戏机使得人类的体力活动和身体锻炼更少,很难预料未来将是什么样子。有的媒体估计,2000年出生的孩子,在2050年时大约三分之一会成为肥胖者。
    所有这些疾病的根,都源自农业文化——我们要为对抗大自然付出代价。
    糖尿病、高血脂、高血压、心脏病等非传染慢性病,要么无药可治,要么必须终生服药。这已经完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疾病”的概念,这些症状,也源自农业文化——我们要为对抗人类的基因付出代价。

    在发展中国家,情况也不乐观。中国的各种“吃”出来的疾病也在不断增加,以肝脏为例,城市中的肥胖和脂肪肝人群非常普遍,中国特有的地方病乙肝的数量已经超过三亿人口。这一切都发生在最近几十年里。

    21世纪是生物世纪,但是不应该成为医药世纪。
    2011年,世界的新药品中74%已经是生物药品。生物药品迅速超过了化学药品,这些药品中不仅有治疗身体疾病的药品,还有治疗精神疾病的药品。
    难道我们六万年前走出非洲,就是为了今天吃药?

    农业使我们疯了

    人类走出非洲的旅程中,农业不仅引发身体疾病,还引发了精神疾病。
    现代人头脑聪明,能够制作各种石器和武器,通过语言沟通和社会组织进行有效的狩猎和采集。现代人在非洲发展出这些文化,但是,他们为什么离开非洲?以前又为什么留在非洲呢?
    对非洲各地的湖泊沉积物的数据分析发现,七万年前,最后一次冰河期,气候日益趋向寒冷,非洲也越来越干旱,草原减少;8 000年以前,非洲越来越干旱,撒哈拉沙漠开始扩张。但是干旱可能不是唯一的原因,人类曾经遭遇过一次巨大的天灾。

    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北部的多峇湖(Lake Toba),长度100千米,宽度30千米。这是一座休眠火山口,曾经发生3次大爆发。第三次喷发在七万多年前,是200万年里地球上最大的一次火山爆发,在大气层形成大量尘埃,遮挡了阳光,使气温急剧下降。火山灰散布到周围各地,造成全球性的巨大生态灾难。直到今天,在印度中部一些地区还覆盖着厚达6米的火山灰。
    当时已经进入冰河期。火山灰遮蔽阳光,导致全球出现6-10年“火山冬季”(Volcanic winter)和大约1 000年的极度严寒,非洲地区的气温进一步下降。斯坦福大学的研究发现,当时非洲的人类数量减少到几千人,濒临灭绝。而其他地区的智人亚种受到了更大的打击。欧洲的尼人完全灭亡,西亚的尼人只留下高加索山谷中数百人。东亚的丹尼索人也可能只剩下横断山区数百人。多峇火山爆发为现代人走出非洲扫清了障碍。我们仍然不清楚当时发生了一些什么故事。但是,再次发现人类时,他们的石器和艺术已经大不相同,人类文化发展了——这种进步明显受到了强大的进化压力。很多学者猜测,这次多峇火山爆发可能是人类进步和走出非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刺激因素。
    这个理论被称为“多峇巨变理论”(Toba catastrophe theory),又称多峇突变理论:巨大的自然灾难带来瓶颈效应,迫使人类发生了突变。

    进入工业化之后,人类成为马歇尔·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激烈批评的“经济人种”(Homo economicus,或经济动物):每天受时间的严格约束,无数人天天重复做同一件事情,探险精神和创新精神成为少数人的专利。

    进入现在的后工业化时代,人类“进化”为不同的 “专业人种”:
    在微粒子物理论坛上,一个民事诉讼律师根本搞不懂物理学家们在说什么。
    在文学理论学术会上,一个化学家也是多余的听众。
    每一个人都不会修理自己的汽车和家用电器。
    每一个人都在过着食品和娱乐过剩的生活,但还是像机器一样在拼命。
    ……
    我们已经找不到自我,找不到生活。

    1997年,托比·莱斯特(Toby Lester,1964-)发表的文章说:“我们是机器噪声包围的第一代人类。”无论在工厂还是办公室,各类机器设备比比皆是,家里的家用电器遍布每个角落,互联网和手机须臾不可分离……听得见的噪声、听不见的电子噪声、无数的社会联系,正在悄悄地损害着我们的免疫系统。

    人类能够走遍世界,首先是因为具备了强大的身体和精神力量。所谓身体的强大,并非肌肉的强劲,而是免疫系统的发达。在一个细菌病毒无所不在的世界,任何幸存的物种都必须拥有强大的免疫系统。所有人属物种都灭绝了,因为人类的免疫系统最强大,所以只有现代人幸存下来。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癌症正是免疫系统无法控制细胞基因突变的一个最好例证。

    狩猎采集时代的田园牧歌,不可能时光倒流。(北美土著有一句古老格言:善等地球。它不是你父母给你的,它是你的孩子们借给你的。Treat the earth well. It was not given to you by your parents, but is loaned to you by your children.)

    每一个民族,都曾经回忆和怀念远古的传说,那是人类的黄金时代。探索和反思人类六万年的旅程,只能得出一个结论或者疑问:我们是不是疯了?

    著名的“邓巴150”是精神疾病起源的另一个证明。

    考古学家曾经研究分析过尼罗河沿岸的历史。干旱驱赶着日益扩大的撒哈拉地区的无数部落氏族,拥挤到狭窄的尼罗河两岸。资源的争夺与战争不可避免,在这些资源争夺战中,有的埃及部落死亡率超过40%。但是,狩猎采集时代,人类还有更多的空间,最好的出路是走开,离开尼罗河,走向欧亚大陆。实际上,《圣经》也是描述了犹太人走开的一个例子。

    猴子、猿人和猩猩也会发生资源冲突,它们的最终选择也是走开。

    进化心理学家罗宾·邓巴(Robin Dunbar,1947-)对复杂社会架构的大量群体中,如何缓解压力感到好奇,于是研究了各种猴子、猩猩等灵长目动物的平均群体数量。他发现,平均群体数量与大脑皮层有关,大脑越大的灵长目动物,迁移和生活的群体数量越大,因为神经元的增加,扩大了可以联系的个体数量,即社交联系的范围。大部分物种的群体数量在5-50只个体。他推算出人类大脑与相应的联系个体的平均数量为148个人,这个数据后来被称为罗宾·邓巴150(Robin Dunbar 150)。

    大脑皮层比率(Neocortex ratio),黑点是猴子,空心点是猩猩,方框是人类。人类群体的推算数量是148个人,故称邓巴150

    罗宾·邓巴解释:这个数值是人类理想的社交联系人数,虽然有人最多可以记住2 000个人,但是保持有意义的社会关系的人数是150。这个数字正是1990年代发明E-mail之前,人们在圣诞节邮寄贺卡的平均人数。

    这是生物学决定的一个“硬链接”数值。如果超出这个数值,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分离,要么调整和改善政府、宗教、法律、警察等社会组织的相应结构以维持这个数值。

    旧石器时代的先祖可以选择分离,我们只能选择后者——调整和改善。

    无论怎样调整和改善,现代社会的社交人数,还是往往远超150人,由此也带来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

    农业发展、产业革命、互联网时代使得人类社会变得如此复杂,我们陷入了一种既不可能“非人化”,也不可能违背自然规律的两难境地。于是,我们不愿观看身边的人海,宁愿在公共场合埋头玩手机;我们对各种社交聚会犹豫不决,又不得不前去社交和应酬……事实上,我们的大脑根本处理不了这么多的“社会关系”,也没有时间安排这些“社交应酬”。

    这种大背景,正是精神疾病日益增多的另一个原因。国际卫生组织已经将这类疾病列为2020年世界范围内第二大的致残和致死原因,在欧洲和北美,出现这类精神疾病症状的人口比例都已超过四分之一。

    复杂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使得人类在心理、精神和神经方面的疾病也成为一张长长的清单。

    我们是不是应该收敛疯狂?

    这种趋势的连带后果是精神疾病药物的使用在不断增长,人们试图改善自己的精神状态,酒精已经不能帮助人们缓解和摆脱精神的烦恼和压力……

    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的统计,抗抑郁药类(如Prozac和Paxil)是美国现在数量最多的处方药,超过治疗高血压、胆固醇和头痛药剂的总和。此外,美国大约10%的男孩在天天服用含有兴奋剂Ritalin的药物,以控制注意力不集中和失调多动症状……

    虽然新的更有效的药物正在继续研发,但是无法解决农业文化和人口爆炸这两个孪生的病源,因为我们不可能战胜我们自己的基因。

    这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

    时光虽然不能倒流,但是我们可以回到狩猎采集时代,看看几百万年进化的人类,找出真正合适的社会交流范围,以保护我们的免疫系统和健康。

    我们应该学习了解生物学和基因的新知识和新发现,我们应该参考农业出现之前的狩猎采集时代,再造新的文化,再造人类。

    已经开始的溃败

    农业扩张一万年后,人类第一次开始从土地上撤退了。

    图瓦卢(Tuvalu)是一个太平洋岛国,由9个珊瑚礁环岛屿组成,面积约1.054万平方千米,26万人口。这个岛国最高海拔仅5米,随着全球大气变暖,南北极冰盖融化以及全球冰川消退,欧美各国在图瓦卢安设的精确设备测量发现,太平洋海平面平均每年上涨0.9厘米,预计21世纪之内,也许50年内,图瓦卢将淹没在大海里。

    随着海平面上升,这个岛国现在已经无法获得淡水,所有食品和饮水必须进口,导致各种包装垃圾遍布各个岛屿。图瓦卢的旅游业已经消失了。

    在德国、法国、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帮助下,图瓦卢一面接受国际援助,一面进行谈判和规划,他们只能放弃家园、举国迁移。

    这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国家整体溃退。可怕的是,这一现象,正在全球蔓延。

    人类终于认识到索取地球无止境的农业文化的重大内在缺陷,觉悟到农业文化贪婪的恶果。人类开始退耕还林,退草还牧,控制人口。

    20世纪,人类最重要的发明之一是退休,退休之后由国家福利体系养老。

    退休制度的重大成就之一是遏制了世界人口的继续迅速增长,人类不必为了吃饭、为了养老而没有节制地大量繁衍下一代。

    20世纪,发达国家人口保持稳定的事实,已经证明托马斯·马尔萨斯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是正确的。他的理论深刻揭示了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农业文化的本质是无止境地索取地球、繁育人口,形成恶性循环直至地球资源枯竭。

    我们必须改变农业文化以来的世界观。

    所谓“开化的”农业始终是野蛮的。

    最初的农业是“刀耕火种”:破坏和利用一块土地,然后迁移到另一块土地。农民播下种子的目的,是为了收获和养活家人,土地只与生存有关。土地不足的时候,为了争夺土地资源,就会发动有组织的战争,互相屠杀。进入“文明的”工业时代,人类“进步”了,开始更加努力地增加产量——向地球索取。这种循环没有止境,直到再也没有地方可以开发,直到世界再也没有新的资源,人类再也无处可去。(我们人类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粮食、肉类、蔬菜和水果)

    农业文化认为,向地球索取可以无穷无尽,尤其最近几个世纪的无限制扩张和掠夺几乎达到疯狂。可是,土地终有尽头,地球终有尽头。
    农业文化发展进步的陈旧模式面临资源枯竭的致命挑战,继续维持已不可能。虽然我们无法回到农业以前的时代,但是狩猎采集时代的人类文化值得我们反思和借鉴。
    人口与人,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托马斯·马尔萨斯(Thomas Robert Malthus,1766-1834)说:“人口的力量无限大于索取地球而求生存的人的力量。”

    人是猎人,几百万年的猎人。
    六万年前,我们离开非洲。
    一万年前,潘多拉的盒子打开了。
    我们的进步和错误,都发生在一万年之内。基因研究告诉我们,我们是不可分割的远亲,人类也只有一个地球家园。
    我们不可能回到狩猎采集时代。在陆地资源已经所剩无几,当我们继续带着农业文化的世界观,准备走向海洋继续索取,继续探索基因技术以求新的发展之前,是否应该首先勇敢地再次审判自己:我们做错了什么?
    仅仅20多年,生物科学和基因技术揭示出一系列事实,使得人类陷入全面的反思和探索。

    第八章 必须向新理论开放

    人类科学研究的历史证明,我们必须向新的理论开放,因为新的理论可能被新的事实证明。在研究人类的遗传、人类的起源、人类的旅程、生命的起源的过程中,一百多年来涌现了无数不屈不挠的先驱者,他们在一团谜雾中摸索,他们一次又一次否定自己、发现真相,他们带领我们找到了人类的先祖,了解了人类波澜壮阔的六万年旅程。

    这一章,我们主要介绍其中最重要的几个人物,几个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故事,以及最新出现的新的生命理论。

    这些内容,都与本书的主题、人类六万年的旅程息息相关。

    基因的先驱与DNA的先驱

    中世纪,“先成者说”(preformationist theory)认为,人类本来就在卵子里。如果“先成者”存在于母体里,那么,母亲的母亲的母亲的……母亲的体内,就应该有一个孩子的胚胎。这个理论有些像俄罗斯的套娃,它的真实含义是人类是在不断的退化过程中,所以这个理论被抛弃了。

    精源论(spermists theory)和卵源说(ovism)更加糟糕。

    按照《圣经》的创世逻辑和理论,上帝应该在创世的第六天,把所有人类的精子都塞进了亚当的身体里,包括亚当的孩子的孩子的孩子的孩子……的精子。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同样道理,夏娃被塞进无数世代的无数卵子当然更是不可能的。

    科学家们相信,是某种化学物质参与了所有的遗传和进化。

    基因与DNA,现在似乎已经成为同义词,其实并不一样。DNA是化学名词,基因是遗传学概念。

    DNA——基因构成的大型分子结构叫作染色体,DNA结构蕴藏着基因的信息。

    19世纪的中期,基因和DNA几乎被同时发现。两个伟大的先驱,基因的发现者格雷戈尔·孟德尔(Gregor Mendel)和DNA的发现者弗里德里希·米歇尔(Friedrich Miescher)都默默无闻地死去了。

    1884年1月,孟德尔去世的那个冬天非常寒冷。修道院里修士们腾空了孟德尔的办公室,无情地烧毁了他的所有文件和院子里的实验设施。当时谁也不承认孟德尔的基因研究,没有任何亲友认领孟德尔的遗物,虽然后来作为遗传学之父的孟德尔成为这座修道院的无价之宝。

    1884年,同一个寒冷的冬天,瑞士的米歇尔正在他的修道院地下室里进行三文鱼的实验。他的面前,放着他多年来从三文鱼的精液里提炼出来的一大堆黏糊糊的东西。他沉迷于这些实验,当年他的朋友们把他强行从这个地下实验室拖出来、前去参加他自己的婚礼。正是从这些黏糊糊的东西里,米歇尔提炼出了DNA。

    孟德尔和米歇尔所在的修道院,距离大约600千米。但是,几乎整整一个世纪,没有任何人把基因和DNA联系在一起。

    米歇尔的父亲是一位著名妇产科医生,因为米歇尔的耳朵不好,人们建议这个孩子从事化学研究。1868年,米歇尔进入生物化学家费利克斯·霍普-赛勒(Felix Hoppe-Seyler)的实验室。现代人无法想象,这个实验室竟然在一座古城堡地下室的王室洗衣房和厨房里。米歇尔做事非常专心致志,他取出德国伤兵伤口里的脓,在其白细胞的细胞核里,发现了一种化学物质。他用猪胃里提炼出来的酸溶解了细胞膜,分离出灰色的糊状物。但是他无法分辨这到底是什么东西?这种物质不是蛋白,因为和蛋白完全不同,这种物质在盐水、醋酸、稀盐酸里都无法溶解。他把这种物质命名为核酸(nuclein),后来学术界称其为DNA。

    1869年,霍普-赛勒认为米歇尔的实验搞错了,要求他一步一步地再次重复这项实验,否则不允许他发表这项实验的结果。

    1871年,又经过两年实验,米歇尔发表了他的论文。这篇论文,使米歇尔成为DNA的发现者。

    1871年,同一年,达尔文的第二本巨著《人的由来》也发表了。

    达尔文、孟德尔、米歇尔等遗传——基因——人类科学的先驱探索科学领域的时代,正是人类文明发生重大转折的时代,三场伟大的战争几乎同时在欧洲、亚洲、美洲进行:

    1861-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双方动员军队超过300万。此战后美国成为真正统一的国家。

    1868-1871年:日本明治维新,德川幕府退位,天皇从京都迁都东京,经两次全国性血腥内战“废藩置县”(300多藩主被废,改为70余县)后,日本成为统一国家。

    1864-1871年:德国统一战争,俾斯麦三战三捷,先后击败丹麦、奥地利和法国,1871年,德国成为统一国家。

    19世纪结束时,英美法德日五大强国完成工业化,科学技术高速发展。但是,生物——遗传——基因——DNA科学的道路仍然崎岖坎坷。

    1869年,25岁的弗雷德里希·米歇尔(Friedrich-Miescher,1844-1895)在德国图宾根(Tubingen)一座古代城堡的地下室的简陋实验室里发现了核酸(Nucleic acid)。这种物质是DNA的构成单元。(同一时期,孟德尔发现了基因)

    此后,米歇尔经历了一段不成功的教学生涯,因为“(学生)难以理解”和“性格焦躁”,米歇尔不得不离开教室,再次回到实验室。这一次,他的研究对象不再是伤兵的脓,而是三文鱼的精液,因为米歇尔发现三文鱼的精液几乎全部是DNA。他每年秋天和冬天都在莱茵河里捕捞三文鱼。他努力捍卫DNA的声誉,他的预算有限,他不被理解,他的努力也付诸东流——他无法回答这种神秘的DNA到底是什么?他也不知道这种物质如何影响了遗传?瑞士政府也不支持他。最后,米歇尔不得不全部放弃了DNA的研究。

    当时,大部分人依然相信是蛋白质决定了遗传。

    当时,大部分人认为DNA是不稳定的。所以,甚至米歇尔自己也开始研究蛋白的氨基酸如何影响遗传。最后,顽强的米歇尔发现,蛋白的氨基酸无法解释遗传,于是他再次转回DNA。不幸的是,他的身体越来越糟糕,1895年,米歇尔因为肺炎而撒手人寰。

    孟德尔的遗传学研究更不顺利。他选择豌豆的原因之一是实验简单,昆虫和风都不会帮助豌豆授粉。孟德尔认认真真地记录每一天的温度和气压,以及各种豌豆实验数据,最后他的豌豆遗传实验几乎变成了一批统计学表格的综合。

    1865年,孟德尔在一次会议上宣读了他的遗传学论文。史料记载,所有听众都认为这是一场数学计算演示,会议上没有出现讨论,甚至没有人提出任何问题。

    1866年,孟德尔书面发表了他的结果。仍然是一片寂静,没有人回应。

    1868年,孟德尔被选为修道院的院长之后,他一方面管理修道院,一方面仍然顽强地继续着他的实验。他过去每天抽20支雪茄,最后发展到最多一天抽120支雪茄。他晚年的一位来访者回忆,孟德尔曾经带着他参观修道院的花园和果树,但是看到豌豆的实验田的时候,孟德尔赶紧转移话题,甚至显得局促不安。来访者问他为什么种植豌豆?孟德尔回答说:“这只是一个小游戏,故事很长,长得一时难以讲清楚。”更加麻烦的是,孟德尔为了教会的利益与政府进行了长期的抗争,一位律师感叹地写道:“孟德尔的身边‘充满了敌人、叛徒和告密者’。”四面受敌,身体日渐衰弱的孟德尔担心自己被活着烧掉,所以坚持死后进行尸体解剖。

    1884年,心脏和肾脏都失去功能的孟德尔最终死去了,修道院烧毁了孟德尔留下的一切,以维护修道院的名誉,豌豆实验也成为他的陪葬品。
    孟德尔死后35年里,先后11位科学家(大部分不是农业科学家)分别表示,他们不认可孟德尔的遗传理论。这些科学家再次埋葬了孟德尔。
    孟德尔曾经跟他的一位同事说过:“我的时代终究会来到。”1900年,3位生物学家几乎同时发现孟德尔是正确的。这3位科学家各自发表的论文印证了孟德尔的研究,他们不约而同地复活了这位捷克的修道士和他的基因理论。
    但是,“基因”到底在哪里?仍然是一个谜。

    胡戈·德弗里斯(Hugo de Vries,1848-1935),荷兰植物学家和生物学家,1901年发现突变(Mutation)并提倡突变理论。
    埃里克·冯·切尔马克(Erich vonTschermak,1871-1962),奥地利农学家。
    卡尔·埃里克·科伦斯(Carl ErichCorrens, 1864-1933),德国植物学家和遗传学家。

    果蝇造就的一批诺贝尔奖

    19世纪后期,达尔文的理论衰落了。生物学家承认演化发生了,但是他们贬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机理,认为适者生存证据不足。人们认为适者生存的原理仅仅适用于不适者,演化是跳跃的或突然发生的,而不是达尔文所说的微小的演化。

    19世纪后期,统计学进入生物学,人们发现个体特征(Trait)的变化往往呈现钟形曲线,例如,人群的个子都差不多高,特别高和特别低的人都是少数。显然,自然选择不能去除最高的人和最矮的人。

    1900年之后,孟德尔主义(Mendelism)迅速流行,这种基因理论开始挑战达尔文主义(Darwinism)。人们认为这两种理论互不相容。

    当时已经出现了染色体理论、突变理论、基因理论等,但每一种理论都不那么清晰和有条有理。科学家们互相争执,这些理论似乎互相重叠了。有人认为基因不在染色体里,有人认为一个染色体里只有一个基因……达尔文被忽略了。

    达尔文及其支持者推翻了《圣经》,但是现在又出现了针对达尔文的战争。

    1900年,一场不文明的内战打响了,这是孟德尔的遗传学针对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的战争。大部分生物学家认为,这场战争的结果将是一个理论灭绝另一个理论。三个复活了孟德尔的科学家之一,胡戈·德弗里斯(Hugo de Vries)首先发明了突变理论(mutation theory),他认为物种起源是某些罕见的突变引起的。

    摩尔根(Thomas Hunt Morgan,1866-1945)原来是一个动物学家,研究胚胎。1900年,他听说了突变理论之后,照搬孟德尔的做法进行研究。他选择的不是豌豆,而是果蝇。当时果蝇移民到美国,香蕉也进口到美国。因为果蝇(drosophila,又称fruit flies)可以12天繁殖一代,所以成为一个很好的实验工具。

    摩尔根在他的实验室里放了8个大柜子,几千只果蝇幸福地生活在牛奶瓶子里,靠腐烂的香蕉活着,抽屉里也爬满了蟑螂。但是摩尔根泰然自若地忙碌在这个肮脏的环境里。他坐在中间的一张桌子旁,他的主要武器是一个放大镜,详细观看是否出现了胡戈·德弗里斯所说的突变。如果某一个奶瓶里的果蝇没有出现他希望看到的突变或类型,他就用拇指把这些果蝇碾死,然后把它们的尸体随意抹在什么地方,例如在他的笔记本里。

    1910年5月,戏剧性的突变出现了——一只果蝇的眼睛变成了白色,而原本所有的果蝇都是红眼睛。

    摩尔根把白眼睛隔离开来,培育出很多白眼睛。他用白眼睛雄性果蝇与红眼睛雌性果蝇交配,结果很复杂。他用不同的方法培育各种后代,出现了一个激动人心的结果:他发现红眼睛与白眼睛的比例是3∶1。摩尔根听说过一个名词——基因,摩尔根还听说哺乳动物的染色体中雄性是X与Y,雌性是X与X,这里有三个X与一个Y。这可能说明,摩尔根发现了比例为3∶1的基因?

    1900-1940年,达尔文理论陷入了黑暗时代。

    这段时期,基因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全世界没有几个人说得清楚什么是基因。

    染色体的情况更糟糕。染色体和核苷酸的拉丁名称又长又难记。行星是按照希腊神明的名字命名的;化学元素是按照神话、英雄和伟大城市的名字命名的……当时不受重视的23对46个染色体的名称,则干脆是按照它们的长度命名的:1号染色体的长度第一,2号染色体的长度第二……这些枯燥无味的命名,说明人们当时搞不清楚染色体和DNA的真实意义,所以对它们也没有什么兴趣。

    非常幸运的是,只有一个重要的例外,就是果蝇。

    摩尔根的团队不断推出新的发现,演示染色体的遗传效应,他给这些不同模样的果蝇分门别类,起了很多标新立异的品种名称。摩尔根想出了一个理论——复合基因(multiple genes)理论。他把果蝇的眼睛、翅膀的形状、绒毛的模样等作了分门别类,然后分别培育这些遗传特性。虽然基因和染色体没有改变,但是个体的遗传特性却变得互不相同,而且可以一代又一代培育出来。

    虽然理论上没有什么新发现,但是,谁都无法否认摩尔根培育并展示出与性染色体有关的、不同类型的大批果蝇存在的事实。摩尔根变得越来越著名。

    摩尔根的小小的纽约实验室原本拥挤狭小得滑稽可笑,1928年,成为生物学的“重要人物”之后,他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的宽敞明亮的新实验室里,雄心勃勃地希望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虽然他的果蝇实验和突变理论实际上只是追随别人的实验模式和理论。他在洛杉矶加州理工学院(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创建的生物系,先后培育出了7个诺贝尔奖得主。

    1933年,摩尔根获得诺贝尔奖。他是世界上第一个获奖的遗传学家。一个历史学家这样评述摩尔根:“他(摩尔根)建立了一些他曾经打算推翻的遗传学原理。”因为摩尔根的果蝇实验发现,遗传特性“往往不是受一个基因的影响,而是受多个基因的影响”。

    事实上,当时诺贝尔奖委员会也不知道人类的染色体有多少?在给摩尔根颁发诺贝尔奖的时候,人们普遍认为人类有24对48个染色体。这个错误观念持续了大约30年。

    1955年12月22日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蒋有兴(Joe Hin Tjio,1919-2001,出生于荷属东印度(现印度尼西亚)爪哇的一个华裔家庭)最终发现和确认了人类有23对46个染色体。

    1910年开始,赫尔曼·马勒(Hermann Muller,1890-1967)常常到纽约摩尔根的果蝇实验室参与一些工作。当时他是一个大学生,比摩尔根小24岁。后来马勒也成为一个著名的遗传学家,他用X射线诱导产生了基因的突变。

    因为果蝇实验使人们知道,染色体和基因可能与生物遗传特性的变化相联系。马勒认为:孟德尔和达尔文的学说,互相完美地巩固了对方。马勒最终使得摩尔根也相信了这一点,最后摩尔根成为一个达尔文主义者。马勒强调,基因的作用大于自然选择。

    虽然果蝇实验非常简单,但是在1920-1930年,这种办法成为一种国际流行的动物遗传学的实验模式。马勒回忆摩尔根的影响时说:“我们不会忘记摩尔根,他的例子影响了所有其他人,他的不屈不挠、深思熟虑、开朗和勇气。”

    生物学家开始重新审视他们对达尔文的偏见,开始综合孟德尔的基因理论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生物学家发现,一些微小的变化确实可以改变物种演化的新方向。

    果蝇实验和染色体基因作用演示说服了一些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相信基因。在1940年DNA与蛋白的实验报告中,只有少数科学家认为DNA是遗传物质。

    1952年,更好的证据出现了。阿弗雷德·赫希(Alfred Day Hershey,1908-1997)和他的女助理玛莎·蔡斯(Martha Cowles Chase,1927-2003),在美国纽约的冷泉港实验室(Cold Spring Harbor Laboratory)利用病毒进行的著名的赫希——蔡斯实验(Hershey-Chase experiment),证实了DNA是遗传物质。

    蛋白中只含有硫,不含有磷。如果基因是蛋白,受感染的细胞里应该有硫。赫希和蔡斯在受到病毒感染的细胞里只发现了磷。也就是说,基因在DNA里,基因不在蛋白里。

    赫希和蔡斯的这个实验激起了研究DNA的热潮。

    1953年,一年之后,剑桥大学的两个年轻人,詹姆斯·沃森和弗朗西斯·克里克终于搞清了DNA的奇特而稳定的化学分子结构。1954年,20个青年学者(代表20种氨基酸)组成RNA领带俱乐部(RNA Tie Club),讨论分析DNA→RNA→蛋白的遗传关系:DNA是双链,RNA是单链,DNA将遗传信息交给“信使”RNA,然后由RNA指令细胞制造蛋白。这个遗传信息的转达和表达过程,转瞬即逝,机理难以查明。DNA→RNA→蛋白的遗传制造过程中,当然也会出现错误,但是细胞通常会立刻修正这些错误,否则这些错误就永久留在DNA里遗传下去。

    (欧文·查戈夫(Erwin Chargaff,1905-2002)发现DNA的四个碱基比例为:A=30.9%,T=29.4%,G=19.9%,C=19.8%。这种比例明显意味着DNA碱基结构可能是对称的。1950年,他发表了自己的成果。1952年,查戈夫当面向沃森和克里克解释他的发现,帮助他们理解并最终搞清楚DNA的结构)

    原子弹也无法改变DNA

    1945年8月6日,广岛的幸存者们都记得原子弹的爆炸和火焰之间有一段奇怪的延迟,强烈的闪光过后是冲击波,静静地升起的蘑菇云越来越大越高,伽玛射线正在辐射着广岛的人群……遗传学家开始研究核辐射对DNA的作用。

    1940年代,科学家已经发现基因存在于DNA的一些证据,但是人们仍然相信蛋白质才是遗传物质。科学家们继续深入研究,发现DNA和蛋白质之间存在特殊的关系。如果是DNA在指导制造蛋白,那么,核辐射是否会摧毁DNA?

    1946年,马勒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告诉《纽约时报》:“现在可以预言1000年以后的结果,那些被原子弹杀死的人比他们(原子弹幸存者)更幸运。”
    马勒是一个悲观主义者。

    但是,遗传学家在幸存者中根本找不到伽玛射线损害DNA的证据,几年甚至几十年以后也没有发现证据。如此强烈的伽玛射线,对DNA竟然没有伤害?虽然幸存者们经历着各种折磨,很多人在几十年后陆续死于核辐射后遗症,但是,DNA确实没有改变。

    细胞修复DNA双链的速度,超过简单复制DNA时的速度大约3 000倍。长度大约2米的DNA缠绕压缩在染色体里,当原子弹的伽玛射线打击这些双链时,如果其中一个链条受到损害,细胞可以立刻从另一个链条复原两条双链:因为DNA的两个链条是互补对应的。如果无法复原DNA,细胞就会通过自杀来实现自我牺牲。如果同时自杀牺牲的细胞太多,人就会死亡。

    虽然伽玛射线可以造成幸存者们出现皮肤溃烂、脱发、体虚、咳血等症状,但是这些都会逐渐恢复。只是那些没有被杀死的细胞发生基因突变的可能性增大,而这些突变的累积可能导致癌症。日本随后出现的很多白血病(血癌)病例证明了这一点。10年之后,日本的白血病高潮才逐步消退。

    原子弹受害者的孩子们也没有受到影响,这进一步证明了DNA没有改变。

    很多科学家的悲观预测都没有出现,氢弹之父爱德华·泰勒(Edward Teller,1908-2003)甚至猜测少量的原子辐射对人可能有正面影响。总而言之,原子弹的力量似乎无法影响DNA的遗传。

    (西德尼·布伦纳(Sydney Brenner,1927-),罗伯特·霍维茨(Robert Horvitz,1947-),约翰·苏尔斯顿爵士(Sir JohnE. Sulston,1942-),2002年,这三位科学家获得诺贝尔奖。他们在细胞的凋亡(apoptosis)方面分别做出了贡献。细胞的凋亡是一种程序性死亡,是细胞主动实施的死亡)

    山口彊(Tsutoma Yamaguchi,1916-2010)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45年,山口彊在广岛和长崎两次受到原子弹辐射。在受到辐射的当时,山口彊的皮肤溃烂、头发脱落、左耳丧失听力。后来,他的所有症状都消失了,头发也长了出来。他又活了65年,2010年因胃癌去世,享年93岁。科学家们推测,山口彊的细胞修复DNA和RNA的能力特别强。

    DNA的强大,令科学家们感到不可思议。暴露在宇宙射线和太阳辐射之下30多亿年的DNA,虽经历过无数的损害,却始终没有改变。大自然怎样赋予DNA不可思议的保护模式?我们至今对此一无所知。科学家仅仅知道遗传过程是DNA→RNA→蛋白的简单遗传教条,迄今为止,任何人都不知道真正的DNA的“语言”和“数学”模式。

    地球上的生命形式诞生于约35亿年前,所有有机组织都采用了同一套DNA体系进行生命的遗传。最近的4亿多年里,地球曾经发生过五次生物大灭绝,大体情况如下:
    第一次约4.4亿年前,奥陶纪末期:约85%的物种灭绝。
    第二次约3.6亿年前,泥盆纪后期:海洋生物遭受灭顶之灾。
    第三次约2.5亿年前,二叠纪末期:海洋95%和陆地75%以上的物种灭绝。
    第四次约2亿年前,三叠纪晚期:爬行动物遭遇重创。
    第五次6 500万年前后,白垩纪晚期:侏罗纪以来统治地球的恐龙灭绝。

    DNA的强大和不可改变,至今无法找到解释。

    每一个人的身上,都带着很多遗传错误,但是大都是非致命的错误。所有的生物组织,随着年龄的增加都会继续积累突变(错误):每个人的细胞平均大约每天复制50万次以上,有的细胞每天复制150万次以上,在人的大约100万亿个细胞的复制过程中,想避免错误非常困难。生物组织形体越小、外界温度越高、细胞的DNA复制越活跃,发生复制错误的概率越高。人类属于体形较大的哺乳动物,体温也基本保持着恒温,所以人类的细胞复制基本保持恒定的速率。

    两种DNA的发现与解释

    沃森和克里克破解DNA的双螺旋结构,与一个女科学家密切相关。

    罗莎琳·爱尔西·富兰克林(Rosalind Elsie Franklin,1920-1958)是英国生物物理学家、X射线专家,对发现DNA、RNA、病毒、煤炭和石墨等的分子结构做出了重大贡献。她在英国伦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工作期间,与同事莫里斯·威尔金斯(Maurice Wilkins,1916-2004)合作,第一个做出了DNA的X射线衍射图像,初步揭示出DNA的结构。
    1962年,她的同事威尔金斯以及沃森和克里克等三人分享了1962年的诺贝尔奖,他们发现了DNA的双螺旋结构和遗传的机理。当时,罗莎琳已经去世4年了。很多人评论说,罗莎琳也是应该获得这次诺贝尔奖的科学家。

    沃森和克里克搞清楚DNA的基本结构之后,另一位女科学家对DNA的子结构——碱基的结构做出了贡献。这个人就是米利亚姆修女(Sister Miriam Michael Stimson)。
    米利亚姆修女1939年开始研究DNA的结构,1953年她获悉沃森和克里克的研究结果后,知道自己十几年的心血白费了。但是米利亚姆修女没有放弃,转向了研究DNA的碱基的结构和其他领域。
    1953年,沃森和克里克发表DNA结构的同一年,米利亚姆修女在索邦大学(La Sorbonne,巴黎大学体系的一部分)发表了她的研究成果。这是继居里夫人之后,第二位妇女走上这个法国最高讲坛。2002年,米利亚姆修女以将近89岁高龄去世。

    科学的历史上充满了重复发现现象:自然选择、氧气、海王星、太阳黑子……两个、三个甚至四个重复的独立科学发现同时出现。

    1963年,两个研究团队几乎同时发现了人类存在第二个DNA的重要事实。一个团队在显微镜里看到线粒体,形状像豆子的组织,在细胞里提供能量;另一个团队把肠子煮成浓汤之后提炼出线粒体。两个团队都发现,线粒体有自己的DNA。19世纪,DNA的发现者米歇尔并不知道有两个DNA,他以为DNA的唯一住所是细胞核。

    现在看起来,当时科学家们对线粒体DNA的解释非常幼稚可笑:这些DNA是从细胞核“借用”的DNA,但是用完之后没有归还给细胞核。

    生物科学的历史,总是被不断改写。3年以后,1966年,一位美国女科学家对线粒体DNA作出了颠覆性的解释。

    1966年,琳·马古利斯(Lynn Margulis,1938-2011)在她的论文中彻底颠覆了人们对线粒体DNA的好奇心,把人类的视野推向了一个全新的高度。马古利斯认为:动物——植物——菌类都起源于原生生物,生命不是通过互相战斗而是通过互相协作占据了整个地球。

    马古利斯认为,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都分享某些基因,我们所有生命都是地球上第一个微生物的后裔。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大的微生物吞下了一个小的微生物,不知道经过多少世代之后,双方形成共存模式:大微生物不再生产能量,只是提供庇护和原料营养,小微生物则负责用氧气生产高辛烷值的“燃料”能量。

    正如哲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当年的预测:这种生物分工形成互惠互利的关系,双方失去对方都会导致死亡。

    这就是线粒体的起源。

    马古利斯的理论已经完全超越历史上所有的传统生物学家的梦想,也得到越来越多的来自各个学科的证据支持。线粒体DNA的存在,只是内共生学说的证据之一。

    但是,人们对这个理论的接受,却并非一帆风顺。马古利斯的这篇文章曾经被大约15家杂志退稿,最终发布以后,很多科学家拒不接受这个理论。他们每一次攻击马古利斯,马古利斯都拿出新的一系列证据予以反驳。双方阵营的辩论规模越来越大,对手们批评马古利斯的理论虽然完美,唯独缺乏证据。越来越好斗的马古利斯干脆对观战的无数听众直接发出呼吁:“这里有生物学家吗?有没有分子生物学家?”她伸开双手大笑着问道,“是的,我知道你们讨厌这个(内共生学说)!”

    马古利斯说对了,生物学家们确实讨厌内共生学说。

    这场争吵持续了十几年,直到1980年代发明新的扫描技术之后,人们终于发现,线粒体里存放的DNA不是长长的线性的染色体(动物和植物都是线性的长形的DNA),而是环形的DNA——只有细菌才是环形的DNA染色体。线粒体确实是一个古代细菌。

    线粒体里有37个类似细菌的蛋白,它们的A-C-G-T序列与细菌非常相似。马古利斯预测的证据找到了,科学家们甚至找到了线粒体DNA的活着的亲戚,例如伤寒细菌(typhoid bacteria)。(在34.65亿年前的岩石中发现过一个类似微生物的多单元细丝(A microbe-like cellular filament foundin 3.465 billion year old rock),这是地球生命起源于35亿年前的证据之一)

    各种证据接踵而来,反对者们被批驳得哑口无言。马古利斯的理论不仅解释了线粒体,还帮助理解了地球生命的深奥秘密——为什么在生命发生之后,演化的速度达到失速的状态。没有线粒体的推动,原始的生命不可能演化为高等生命,直到出现人类。

    我们不知道原始的生命元素来自哪里?也许在海洋底部的火山口,也许在外太空。天文学家已经发现外太空星际尘埃中漂浮着多种氨基酸,化学家也测算出DNA的碱基可以在空间形成。外界环境的恶劣,反而导致更加复杂的分子的形成。有的科学家认为,也许是彗星带着这些原始生命元素落入了海洋。它们组合和演化的过程非常缓慢,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年。也许很多年里根本没有什么演化,只是处于一种蓄势待发的“孵化”状态。

    所有生命的共同起源出现之后,很短时间就分化了。不同的生命,采取了不同的消费能量的模式。原始的微生物,可能仅仅需要2%的能量复制和维持DNA,但是要花费75%的能量用于蛋白质制造DNA的过程。所以,如果一个微生物能够找到另一个寄生的微生物负责生产能量,则是一个意义巨大的进步。这样,简单的生物很快就会演变成极其复杂的多功能的新生物——线粒体,可以使细胞生产DNA的能力激增20万倍,这在过去的演化史上几乎难以置信。

    马古利斯的理论,撕开了演化史中黑暗的内幕:人类根本不需要那么多营养。

    线粒体DNA的真相,为科学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人类正是利用它最后追寻到了17万——20万年前的“夏娃”。

    马古利斯的威望日盛,她的理论使得达尔文和孟德尔的理论成为“配角”,有人称其为新达尔文主义。马古利斯认为,各种生物都是合成的,例如美人鱼、斯芬克斯等,虽然目前还没有证据。马古利斯得到了两个对立阵营——激进的和保守的生物学家们共同的赞美,因为这种理论包罗万象、极其完美,引起了各种新的研究和探索,各种观念都已经或正在发生变化,例如人们现在认为生命不应该用名词Life,而应该用动名词Living。

    动物细胞线粒体DNA是圆形的

    更加重要的是,这个理论改变了人们对人类——地球——生命的认识,改变了对宇宙的认识。我们必须控制发展、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绿色能源的道路……

    人类还发现,原来的生物分类的思考方向也错了,至少并不全面。地球的生命类型如果从利用二氧化碳和氧气来区分,可以分成两大类:

    换句话说,人类原本就是“寄生类”生物,更不应该打破这种生态平衡。最近一万年来,过度贪婪的农业文化不仅正在打破这种生态平衡,甚至改变了大气温度和地球环境。如果继续向地球无限制地索取,向大自然的整体生态系统挑战,人类最终的失败将是毫无疑问的。

    地球上的所有生命,都有一个共同的微生物的先祖,如下图所示:

    这是一棵生命树,所有的生命都是地球上第一个微生物的后裔。人类属于异养生物,必须依赖食用其他植物、动物和菌类等才能生存。

    国际专家曾经多次组织研究小组,确定了若干个对人类生存至关重要的“地球生命支持系统”,并对目前人类的消耗水平和系统的“临界点”进行了量化和评估。科学家们警告:一旦这些临界点全部或大部分被突破,人类生存环境将面临不可逆转的变化。

    这些地球生命支持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海洋酸化 臭氧浓度 淡水消耗量
    生物多样性 氮磷循环 土地使用率
    二氧化碳浓度 气溶胶浓度 化学污染

    大自然不遵守大自然法则

    1909年,一个农民带着一只鸡来到位于纽约长岛曼哈顿的洛克菲勒大学(Rockefeller University)。这所大学当时名称为Rockefeller Institute,是石油巨头洛克菲勒捐赠创立的私立大学。这所大学先后诞生了24位诺贝尔奖获得者。

    这只鸡病了,它的右侧胸部长出可疑的肿瘤。当时这种肿瘤正在肆虐美国,很多农民因为可能损失养鸡场而焦虑不安。

    佩顿·劳斯(Peyton Rous)负责诊断这只鸡的肿瘤。他没有治疗这只鸡,而是杀死这只鸡,提取出含有肿瘤细胞的液体。劳斯估计,肿瘤细胞里可能含有某种微生物。他把这种液体注射到另外一只鸡的胸部,第二只鸡很快也出现了肿瘤。

    劳斯继续重复实验,六个月里,一个又一个鸡肿瘤出现了。

    劳斯困惑了。他在霍普金斯医学院学习时,知道病毒可以传染疾病,但是肿瘤不会传染。但是他的实验只有一个结论——病毒在传染肿瘤。他无法相信这个荒谬可笑的结果,但是,他还是发表了这个结论。

    劳斯的发现,用现在的术语表达就是病毒通过RNA传染癌症。

    科学界很快忘记了劳斯的这个论文。虽然后来也有人偶尔发现病毒与肿瘤之间的联系,但是其他新发现很快又掩盖了这类发现。但是人们对于病毒的原理也越来越清楚——它们利用细胞制造它们自己。

    1958年,DNA结构的两个发现者之一,弗朗西斯·克里克(Francis Crick)发布了著名的“分子生物学中心法则”(Central dogma of molecular biology)。这个中心法则的主要含义是:DNA制造RNA制造蛋白质(DNA makes RNA makes protein)。

    显然,劳斯错了,RNA病毒重写细胞违反分子生物学中心法则。

    非常遗憾,1960-1970年的一系列发现证明:大自然不遵守大自然的法则——大自然根本不在乎什么分子生物学中心法则。支持克里克的其他诺贝尔奖获得者也都错了。生命的形式绝不是那么简单,那么绝对,那么遵循“大自然法则”。人类对于生命,仍然一无所知。

    例如,病毒的逆反方向翻译和复制也是可能的,HIV病毒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深谙遗传技术的HIV病毒可以熟练地操控DNA,哄骗被感染的细胞把病毒DNA塞进细胞的基因组。也就是说,这些HIV病毒把细胞搞糊涂了,不知道制造的是“他们的”DNA还是“我们的”DNA。于是,HIV这类RNA病毒摇身一变成为人类的DNA,患者的艾滋病(AIDS)于是变得不可收拾——人类的免疫系统搞不清楚马奇诺防线的哪一边是敌军了。

    分子生物学的中心法则(Central dogma of molecular biology)示意图

    很多科学家猜测,在演化历史上,RNA出现的时代比DNA更早。

    1986年,另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沃特·吉尔伯特(Walter Gilbert)首先提出“RNA世界假说”(RNA world hypothesis),因为RNA可以自己制造自己。这个假说得到很多科学家的支持,其中包括另外几位诺贝尔奖获得者。

    这些理论得到了继续演化,地球从RNA世界逐步演化到今天的“DNA-RNA-蛋白质世界”(DNA, RNA and protein world)。在这个新的世界里,结构稳定的双链DNA最终“降伏”了活泼好动的单链RNA,作为自己的信使传播制造蛋白的遗传信息等等。

    荷马史诗不能总是口头流传,必须经由“稳定”的文字记述才能世世代代流传下去。DNA就是荷马史诗的永恒不变的文字内容,RNA多才多艺、声音惟妙惟肖、姿势活龙活现,大家一起保留了历史。

    如果顺序搞反了,细胞制造的就不是原来的DNA,而是病毒的DNA。1909-1911年,劳斯发现的正是这种病毒之一。这些病毒被注射进鸡的体内以后,它们“欺骗”鸡的细胞进入核DNA,然后复制的都是这些病毒的DNA。最后复制速率不可控制,疯狂地增殖形成恶性肿瘤。这种通过病毒传染的肿瘤比较少见,大部分恶性肿瘤的产生源自基因突变的累积。

    劳斯的论文在当时默默无闻,整整55年之后,他的发现才得到各种新证据的证明。这种感染癌症的病毒最后以他的名字命名为劳斯肉瘤病毒(Rous sarcoma virus)。这种病毒正是逆转录感染:先从RNA感染DNA后,再返回来制造蛋白,然后不断繁衍复制。

    当时,劳斯也不明白为什么病毒会传染癌症?他猜测也许病毒释放某种毒素导致癌症。但他坚信自己的研究,他的坚持在55年后得到公认。

    1970年,获奖4年后,劳斯去世,享年90岁。他去世以后,被大批年轻的微生物学家视为崇拜的偶像。劳斯因为一只鸡获得诺贝尔奖,他也是等待诺贝尔奖时间最长的一位科学家——整整55年。

    2000年,人类基因组工程完成以后,生物学家发现:不到2%的基因是编码遗传基因(即编码制造人类的蛋白质);超过8%以上的基因是病毒细菌的基因。

    超过98%以上的非编码基因作用不明,有待继续研究;换句话说,细菌病毒基因数量是人类遗传编码基因的整整4倍以上。所以很多生物学家开玩笑说:“人类基因组工程是不是命名不当?”

    这是怎么回事?

    从病毒的角度来看,殖民到动物的DNA是理所当然的。很多病毒狡猾奸诈不择手段,通过逆转录导致癌症或疾病,例如艾滋病毒(AIDS)。但是,并非所有病毒都是害虫。大多数病毒都心怀慈善、自我约束,绝对不做伤害自己宿主的愚蠢事情。有一些深谋远虑的病毒干脆进入宿主的精子或卵子,随之进入宿主的后代的体内,世世代代存在下去。还有一些无害的病毒,甘当宿主的对敌作战“工具”——宿主可以直接利用它们打击入侵者,它们也便成为人类免疫系统的成员。这个道理其实非常简单:赌场喜欢雇用精明的发牌员,电脑保安公司喜欢雇用黑客高手,因为他们知道如何战胜对手。我们进入农业时代之后,又获得很多其他病毒作为开关,比如放出一些酶,消化各种小麦、玉米等碳水化合物。

    在我们体内,这些病毒、细菌、原生生物基因无处不在,操控着人类演化的方向盘,它们构成的无数开关和调节器控制着人体的活动和大脑的思维。

    基因的变化并非只有这些:人类DNA的大约一半是机动DNA(mobile DNA)或曰跳跃基因(jumping DNA),有的转位子基因(transposon,又称Transposable element)的长度甚至达到300个碱基。这些基因的位置和功能是可以转换的。首先发现这些基因特性的芭芭拉·麦克林托克(Barbara McClintock,1902-1992)最初不被人们接受,直到32年之后,她才得到承认。1983年,麦克林托克获得了诺贝尔奖。

    那么病毒细菌基因是否仅仅占人类基因组的8%呢?现在还不清楚。很多科学家承认:“我们对于我们人类这一物种的整体认识,可能都错了。”

    地球是一个活的超级生物体

    在古希腊神话中,最高的神明是盖亚(Gaia)。我们必须了解盖亚理论,才能理解生命的起源和人类六万年的旅程。
    在希腊语中,盖亚(Gaia)是地球女神或地球的拟人化,她是所有生命的起源,她是所有提坦(Titan)和巨人的母亲,也就是说是地球孕育了生命。因此,盖亚也被西方人用来代称地球。
    首先,我们看一看两个问题及其答案:

    上面两个问题及其答案,互为依存,互为因果。这是古希腊柏拉图时代提出的问题,这也是现代科学理论——盖亚理论(Gaia theory)的由来。即地球上的生命本身产生了巨大的反馈,确保了自身的生存条件。

    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地球旁边的两个星球——金星和火星的条件。金星比地球靠近太阳,火星比地球远离太阳,但是地球两边的这两个星球都不适合生命存在。

    地球上的这些“生命存在的条件”都是生命体系在几十亿年里自己创造出来的。

    那么,生命是什么?
    生命是地球生命的集合,是所有地球上生物的集体行为,从最小的细菌到最大的哺乳动物,都在协同维持地球的最佳环境。换句话说,地球生命的活动,正是为了确保自己的生存。

    盖亚理论设定地球为一个完整的整体,一个超级生物体,维系着地球上所有生命形式的存在。盖亚理论强调了一个事实:我们所有生命都是互相关联的,每一个物种的生存都与我们自己本身的生存息息相关,任何一个物种的灭绝都会给地球带来灾难。

    20世纪后半叶,我们见证了对于地球的理解的不可思议的大飞跃。

    地球的地壳构造板块

    1910年代,魏格纳(Alfred Lothar Wegener,1880-1930)提出了不可思议的地球大陆板块漂移学说。这个理论经过很多学科的共同研究,最终得到确认。(大陆板块漂移说另一个发现者,是赫斯(Harry Hammond Hess,1906-1969))
    1960年代,詹姆斯·洛夫洛克(James Lovelock,1919-)最早归纳整理出盖亚假说。这个假说认为地球是活的。

    1979年,洛夫洛克正式发表盖亚假说。假说认为地球的物理——化学——地质——生物过程都是互动的,生命和非生命组成了地球。“盖亚”是温和的、多产的,也是无情的。洛夫洛克提出地球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状态,维持相对稳定的条件,地球本身就是一个生命体——大气层、海洋、陆地、生物圈等构成太阳系里的一个有机组织。洛夫洛克把这种观点叫作地球生理学(Geophysiology)。这种观点,其他星球也同样适用。

    1965年,洛夫洛克在美国航天局(NASA)参与寻找火星的生命时,产生了“存在盖亚”的思想。当时,他被要求提出一些“其他星球可以存在生命的假设”,他提出的其中一个假设是大气层的化学平衡:如果一个“死”星球的大气层是化学平衡的,也就是说,如果所有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已经发生过了,那么,这个星球的大气层的气体是相对惰性的。换句话说,如果生命存在于某一星球上,这个星球的大气层就不是平衡的,化学反应会非常活跃地持续进行。根据这个假设,洛夫洛克和他的美国航天局团队研究了火星和金星上的大气成分,发现这两个星球上的大气层主要由通常不再进行化学反应的二氧化碳构成,它们分别占火星和金星大气层的95%,所以这两个星球是“死”的。但是,地球的大气层与众不同,属于不稳定的多种气体的混合,所以,在地球上可能存在生命。而事实上,我们地球确实存在生命。

    “地球是活的”这个理论曾经使很多科学家感到非常苦恼,但是,仅仅20年后,盖亚假说就得到承认。虽然盖亚假说还要接受时间的检验,但是已经颠覆了我们对地球的认识。

    洛夫洛克在他的第一本书的第一章结束时写道:
    如果盖亚是存在的,她和人类的关系就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人类是这个复杂的生命系统中占据支配地位的动物物种,有可能左右各种力量之间的平衡……

    有的人喜欢在地球上走路,有的人喜欢站在地球上,有的人喜欢凝视着地球,他们都为地球上承载的如此绚丽多彩的生命而惊叹不已……盖亚假说为“人类为什么出现在地球上”给出了一种思考模式——与大自然是一种冷酷无情的不可战胜的力量的悲观观念相比,盖亚假说给出了另一种选择……

    但是,盖亚假说也给出了同样令人沮丧的另外一幅画面,因为这个星球似乎像是神经错乱的一艘宇宙飞船,围绕着太阳的内核在永不停息地飞行着,既无人驾驶,也没有目标……

    这就是盖亚假说的来由,这个过程也告诉我们科学家是如何思考和研究的。

    地球大气成分不是化学平衡的,但是仍然维持着一种稳定状态,说明地球大气层存在某种形式的行星调节机制。洛夫洛克猜测,可能生命本身维持着大气层的成分,后来他把这一概念拓展到涵盖气候——岩石——空气——海洋的整个体系,这个体系形成了一种自我调节过程。

    (1979年洛夫洛克出版了《盖亚:对地球生命的新看法》(Gaia: A New Look at Life on Earth),这是洛夫洛克出版的“盖亚理论”的第一本书。他出版了多部著作,如:
    Lovelock, James.
    Gaia: A New Look at Life on Earth.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England.
    洛夫洛克的这个观念,其实并非全新的观念。)

    世界著名的“地质学之父”詹姆斯·赫顿(James Hutton,1726-1797)最早提出“地球是活的,地球是一个超级生物体”这一观念。

    1974年,在洛夫洛克发表他的盖亚理论之前,另一位医学博士兼著名作家刘易斯·托马斯(Lewis Thomas ,1913-1993)在他的著名随笔《一个细胞中的生命:一个生物学观察者的笔记》(The Lives of a Cell:Notes of a Biology Watcher)里写道:

    如果在遥远的月亮上观察地球,就会吃惊地发现地球是活的。月亮的表面是干巴巴的,四处坑坑洼洼,就像一块干枯的骨头。在月亮的上方,正在自由自在地升起一个潮湿的、亮闪闪的地球,蓝色的天空就像是地球的细胞膜,这是宇宙中仅有的一个星球。如果再仔细观察,就会看到巨大的白云形成的涡旋,覆盖了大约一半的陆地。如果你以一个地质学的时间跨度观察,就会看到各个大陆本身也在移动,好像一些内在充满热情的外壳板块。地球是一个有机物,本身就像一个活着的生物,满载着信息,被太阳熟练地操控着。

    刘易斯·托马斯进一步写道:
    我曾经试图假想地球是一种有机组织,但是它不是,地球更像是一个细胞。

    这个令人震惊的理论让我们知道,所有生命形式都是内在关联的,都对与每一个人、每一个生命息息相关的环境的维持作出了贡献。是所有生命的行为的总体协同构成,帮助地球维系着一种令人惊异不已的“活的星球”的环境质量。

    我们人类曾经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特殊物种,真正的智慧物种,神造的物种。但是,盖亚理论打开了我们的视野,揭示了地球的真相:我们人类和所有其他生命,都是地球这个超级生物组织的组成部分之一。

    这一事实使我们认识到,无论我们的科学和技术如何绚丽夺目,我们仍然被包裹在这个超级生物组织——地球之内,不论我们是否情愿,我们仅仅是比我们更加伟大的世界的一个部分。

    如果说,地球上存在着真实的生命,这个生命就是地球本身。其他所有生命形式都是转瞬即逝的。假设我们坐在外太空的一把椅子上,观看地球围绕太阳运转,能够看到生命吗?假设我们以六万年为尺度观看地球生命,1分钟等于1 000年,能够看到生命吗?我们看不到连续存在的任何一个生物,包括人类,所有人都转瞬即逝,迅速消失于无形。只有唯一的一个生命体持续存在,那就是地球。

    只有地球,六万年里始终支持着所有生命形式的活动,化学的和物理的形式的活动。天空、湖泊、海洋、山脉、花朵、小鸟、大型哺乳动物、你、你的朋友、整个人类都是活生生的地球的组成部分而已。我们所有人的贡献,只是维持这个地球生命的可持续发展。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互相依存的。根本不存在什么至高无上的概念。在“地球盖亚”面前,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都是地球的一部分。

    不论“有机组织”“细胞”还是“超级生物体”,都仅仅是语义表达的差异。从哲学角度,盖亚理论的关键在于:地球是一个单一系统,设计合理,自我调节,物理、化学、地质、生物的力量综合互动,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维持着来自太阳的能量输入,和散发到外太空的能量输出之间的平衡。

    地球的基本配置正是调节能量流量和物质循环:

    盖亚假说的“地球作为一个单一的系统而行为”的理念带给我们全新的警示:
    这个星球上的所有事情都是相互关联的,人类的行为处于一种全球过程中。我们不能继续认为地球上距离遥远的事物与己无关,我们不能继续认为这个星球上的某一行为是独立无关的。这个星球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情,无论砍伐树木还是植树造林,无论增加还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无论开垦耕地还是退耕还林,都会影响整个星球。

    甚至微观生命系统的设计也是极其精妙的。2008年,美国《科学》(Science)杂志发表了一篇在肯尼亚实验保护金合欢树的研究论文。实验将一半金合欢树用栅栏围住,阻拦大象和长颈鹿等食草动物,另一半完全放开,放开的金合欢树将承受着极大的来自食草动物的压力。实验结果与人们的预测完全相反,被大象和长颈鹿蹂躏的金合欢树郁郁葱葱,而被保护的金合欢树却越来越虚弱、濒临死亡。

    研究发现,金合欢树有一种防卫体系,其中包括一种特殊小蚂蚁。金合欢树分泌含糖汁吸引和滋养这些小蚂蚁,被栅栏保护以后,树不需要自我保护,就停止分泌含糖汁,这种特殊小蚂蚁也不来了,换成另外一些蚂蚁品种,其他昆虫和害虫乘机攻击这些金合欢树,于是它们日益衰败。这个简单的例子说明,在一个相对容易了解的生态体系里,每一种生物组织的交互关系都是错综复杂、难以预测的,当我们试图对某一元素修修补补的时候,就存在着其他关联元素的后续效应风险。

    如何理解“地球是活的”这一概念呢?首先,让我们看看科学家如何理解生命。

    物理学家定义生命是一个局部减少熵的系统(生命与熵的战斗)。从分子生物学家的角度来看,生命是复制DNA达成生存并根据周围环境的改变而演化以达成最佳生存。生理学家认为,生命是一个生物化学系统,利用外来的能量而生长并重复生产。

    对于地球生理学家(Geophysiologist)洛夫洛克来说,生命是一个向物质和能量开放的系统,同时维系着一种内在的稳定状态。

    加利福尼亚州的红杉(S e q u o i a gigantea)是生命的最好注解。这些巨树生长在树丛里,高度达到100米以上,寿命超过3 000年。红杉97%的组织是死的,主干和树皮已经死去,只有主干外表的细胞部分是活的。红杉的主干类似地球的岩石圈,只有岩石圈外表薄薄一层生物圈是活的。红杉的树皮类似大气层,保护着这层生物圈,并且进行生物学意义上非常重要的气体交换——二氧化碳和氧气的交换。
    毫无疑问,红杉总体上是活的生命,我们不能只把红杉的外层称为红杉,其余部分视为死的木头。

    地球的很大一部分可以视为“非活的”(岩石圈),但是这些“非活的”地球部分也是生命过程的某种延伸,所以地球是活的,就像红杉。为了更好地理解地球的“生理”,我们对比一下人的体温和地球的温度调节机制。

    人体温度维持在摄氏37度,这是大脑、人体组织、外界系统之间反馈的结果。我们的身体发展出提高和降低体核温度的一套感应器系统:如果太冷了,身体就会产生热量;如果太热了,身体就会散发热量。但是,人体的调节能力有限,所以发明了衣服隔绝过热或过冷的温度,衣服使人类可以生存在非常寒冷的北极或者最热的沙漠。

    地球温度调节机制与此类似,但是地球的“衣服”复杂得多。首先,地球对太阳的光线有一种反照率(Albedo),反照率系指星球的颜色、吸收或反射光线的能力,比如沥青的马路和白色的路边小道的反照率就不一样。

    地球调节温度的方式如下:
    黑色区域:例如夏季的山脉、森林、海洋,可以从太阳那里吸收更多的热能。
    浅色区域:例如沙漠、云区、极地冰盖,可以反射更多的热能。

    地球的反照率不是恒定的,其中云团是调节全球温度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云团较多,从地球反射的阳光也多,地球温度就会下降;如果云团较少,更多的阳光抵达地球表面,地球温度就会上升。

    那么,哪些因素在控制云团的多少?
    控制云团的因素很多,大气层与海洋的互动是最重要的因素。
    海洋占有地球表面的三分之二,海洋上形成的云团是地球温度最重要的一个因素。
    最近几十年里,人类刚刚搞清楚海上浮游植物,尤其是coccolithophorids的云团冷凝核(cloud-condensation nuclei,CCN)机理。云带来雨是众所周知的常识,但是谁也不知道云在海上是如何产生的。

    人们通常认为,阳光的热效应使海水蒸发成为云。其实,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大批小小的绿色浮游生物始终漂浮在海面上,它们的生命循环的一部分就是向大气中排放硫。正是这些硫分子“鼓励”水分子凝聚在一起形成云升上去,再形成雨滴降落下来。水蒸发到大气层之后进行浓缩和冷凝,但是,构成云团还必需一些小颗粒作为“核”来聚集水分而形成小水滴。这些小小的颗粒叫作云团冷凝核,存在于大气层里,它们形成了云团。这种物质叫作二甲基硫(dimethyl sulphide,DMS),也来自海洋中的浮游生物。近年的研究已经定量地确认了这些海上浮游生物如何排放二甲基硫进入大气层,然后如何形成了云团。也就是说,这些海上的小小绿色浮游生物群体不仅帮助形成云,还帮助形成雨,它们对整个地球的温度调节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些小小的单细胞生物是地球的恒温器:太阳光线比较强烈——浮游生物加速繁殖——产生大量二甲基硫——产生更多云团——云团遮挡阳光——降低地球温度——浮游生物繁殖减速——云团减少——阳光增加——地球温度升高——浮游生物再次加速繁殖……如此循环往复,地球的温度得以保持稳定。

    这是盖亚理论中生物圈影响大自然(调控地球温度)的一个典型例证。

    地球的岩石圈、大气层、水圈、生物圈构成了一个和谐的、有智慧的、有哲理的、富有诗意的整体。地球是一个活的生物组织,生物、地质、化学、水文学的过程都是关联的。

    这个机制,诞生了“生物地球化学循环”(biogeochemical cycles)这个新名词。也就是说,地球的物质和化学元素必须出现物理的循环,如果这些物质和化学元素固定不动了,这个体系就停滞不变了,地球就会变得像月球一样死气沉沉。

    最常见的生物地球化学循环是碳循环——氮循环——硫循环。这些元素的不断循环是活的生物组织的关键所在。大量的物质被活的生物组织消耗——转换——运送——再循环……这种生物组织控制的行星过程,使我们相信盖亚假说。大量证据出现以后,盖亚假说被称为盖亚理论。盖亚理论带来了哲学性的科学性,引发很多新的思考甚至新的学科,例如行星生物学(Planetary Biology)。

    事实已经证明,地球的物理、地质、化学、生物过程确实是互相依存的。这种动态平衡与人体内的动态平衡概念类似。海洋和河流是地球的血脉、大气层是地球的肺、陆地是地球的骨骼、生物组织是地球的感官……对盖亚理论的研究似乎像研究一种“地球生理学”。

    如果我们把大约46亿年的地球视为一天:
    04:00:生命出现,厌氧生物。此后进展缓慢
    20:30:出现第一批海洋生物,不久出现水母
    21:04:出现三叶虫等复杂的海洋生物
    22:00:陆地出现植物,接着出现动物
    22:24:陆地被森林覆盖,成为今天的煤炭
    23:00:恐龙出现,统治地球约40分钟后灭绝,哺乳动物的新生代开始
    23:58:43:人类出现,至今已有1分钟17秒的漫长的进化历史

    洛夫洛克和马古利斯认为:因为地球是活的,所以生命不是名词Life,生命应该是动词或者动名词Living。这个用词的变化,意义非常深刻。

    反对这种“活的有机组织”观念的最主要论据是地球不可再生,而活的有机组织都是可以复制并把自己的遗传信息传承给后代。但是,生命正是盖亚诞生的,人类也正是盖亚诞生的,而所有这些生物都是可以再生的。

    盖亚理论,无所不包,无法反驳。
    盖亚理论最有意思的延伸之一是这一种理论转换成为多种理论。这种现象在科学领域的历史上极其罕见,说明盖亚理论蕴含的勃勃生机。盖亚理论正在向各个科技领域不断延伸拓展,每一个科学家及其信仰都受到巨大冲击。
    盖亚理论现在已经得到公认,虽然仍然有少数人质疑这套理论,但是所有的反对者也都一致承认:生命确确实实影响着这个行星的各种体系的过程。

    盖亚理论公认的两位创始人中,另一位创始人是美国女生物学家琳·马古利斯(Lynn Margulis),她第一次提出“生命或生物圈调节和维持气候和大气层的成分以维持其最佳状态”。这个解释,与洛夫洛克不谋而合。

    马古利斯出版了很多论文和著述论述生命的起源,在世界科学界引发了一场又一场大辩论。最后,马古利斯赢得了胜利,世界的生物分类也作出了如下的改变:动物和植物两界,扩展为三域五界,外加病毒。

    马古利斯和她儿子联合出版了24本论著,揭示的事实佐证了洛夫洛克的理论:35亿年前,地球出现第一批微生物厌氧菌,它们吃下二氧化碳,吐出“毒气”氧气,导致地球早期大气层出现戏剧性的变化。氧气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地球的物理——地质——化学——生物过程,地球与邻近的金星和火星变得完全不同了。这些厌氧菌的一部分后裔,演化为具有光合作用的有机组织——植物。25亿年前,地球出现第二批微生物,好氧菌们吃下氧气,吐出“毒气”二氧化碳。厌氧菌演化为植物,好氧菌演化为动物,分解植物和动物尸体的是菌类和细菌。

    马利古斯告诉我们,所有生命来自一个起源,至今使用着同一套生命系统:DNA——RNA——蛋白质系统。所有生命都是互惠互利——互相协助——共同演化,最终形成覆盖在地球表面的一层生物圈。DNA的结构都是一样的:基因存贮在DNA里。

    人类的DNA太长了,大约2米,很难存放和复制,于是被 “切割”成46个片段(其他生命的染色体数量不一),人类每个细胞的细胞核里都有一个染色体组(基因组)。过去认为人类约有100万亿个细胞,所以一个人的染色体DNA长度约为200万亿米,即2 000亿千米。地球到月球的距离38万千米,亦即一个人的DNA总长度可以在地球——月球之间来回53万次。现在的新研究认为,人的细胞数量大约为1亿亿个,这是原来估计数量的100倍,现在已经很难估算一个人的DNA的总长度能够在地球——月球之间来回多少次。

    如此复杂的DNA存储器,可以存放非常复杂的遗传信息和生命程序——基因。在长达35亿年的时间里,地球生命的演化过程跌宕起伏,多次经历盛衰兴亡,除了5次著名的大灭绝之外,还有十几次小的灭绝事件。但是,DNA既未消亡,也未改变,只是基因(生命的程序及其传承)越来越复杂,多次合并共生使得地球的生命五彩缤纷,欣欣向荣。

    马古利斯的生物演化假说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证明,考古证据发现地球上出现的生命形式几乎难以计数,至少出现过300亿种生命物种,微生物的种类更是无法统计。很多科学家甚至开始设想,人类如何殖民到另外的星球?他们设想,首先将厌氧菌和好氧菌送到一个合适的星球,逐渐改变这个星球的大气层,形成极地冰盖——植物开始生长——云团出现——反照率改变,从而将这个没有生命的死星球从静止不变的状态转换变化成为一个美丽的、活的、呼吸的、演化的整体。

    这就是盖亚的力量。

    盖亚理论蕴含着富有诗意的丰富内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整个人类开始审视与大自然的关系,提出了保护环境、保护臭氧层、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防止气候变暖等一系列的新观念和新理论。

    盖亚理论指出了生命的起源,生物科学和DNA的研究结果证明各种生命的起源和演化关系的的确确是息息相关的,人类(以及哺乳动物)的主要能量不是来自每日三餐,而是来自线粒体使用氧气制造的高能ATP能源……

    如果人类违反大自然的规律,对抗DNA中蕴藏的基因,人类不仅会罹患更多的疾病,还会破坏地球的生命存在的条件,甚至再次引发生命的大灭绝。

    结语

    21世纪是生物世纪。
    2000年6月26日宣布的“人类基因组工程”的首要目的是揭示各种疾病的秘密,找到治疗这些疾病的方法,以及查明500多种遗传病的起因……但是,人类对基因的了解刚刚起步,对大自然的精妙设计仍然一无所知。的确,我们非常聪明,研发出各种新设备仪器、新药品、新疗法……试图对大自然赐予的基因修修补补,甚至造出更好的下一代,但是我们必须考虑深远的长期后果。

    仅仅两个世纪之前,我们作出开发煤炭、石油、天然气、油砂等化石能源的重大决定,后来发现石油制造的农药和化肥可以增加粮食产量……当时谁也没有预料到,这一决定导致了两个世纪后的人口爆炸、大气变暖、环境恶化等一系列全球性恶果。

    人类与基因组之间存在的最大鸿沟在于:我们完全不知道基因组如何传递进入生物体系;不知道各个基因如何正确地打开和关闭,从而在细胞中进行生物化学物的混合和制造;不知道这些细胞如何懂得构建出一个生理组织,这些生理组织又如何自我协调而成为一个切实有效的有机系统?这个系统如此复杂,在这些不可理喻的总体联合作业面前,人类除了震惊,已经无法理解。

    我们以有限的可怜的遗传基因的修补手艺,试图修修补补的最可能结果,将是失败大于胜算,亏损大于收益,风险无法估量。我们最安全的出路是弥合我们与大自然决裂,解决进入贪婪无度的农业社会至今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2012年9月5日,人们又一次发现自己错了。
    2012年9月5日开始,世界第一大媒体《时代》的一篇报道的题目本身就蕴含认错的含义:《垃圾基因:其实并非无用》(Junk DNA-Not So Useless After All)。这篇报道连续5天占据《时代》网络版头版位置。
    这个消息,也是世界所有媒体的头版新闻。

    2012年9月5日,总计30篇论文同步发表于《自然》(Nature)、《科学》(Science)、《基因研究》(Genome Research)等杂志上。

    这是ENCODE第一次公布研发成果,并且是全球同步公告。

    ENCODE是“DNA元素百科全书工程”(Encyclopedia of DNA Elements,ENCODE)的简称,是从2003年开始,全世界32个研究机构联合进行的一项巨大工程,目标同样是人类基因组。

    2003年,人类基因组测序完成。编码的遗传基因只有2.1万——2.3万个,在全部约30亿个碱基对中所占的比例不足2%。它们是制造人体的全部蓝图和组装手册,包括人体的各种蛋白到每一个生物组织、器官、五官、皮肤、外观等的制造和装备。而其余的98%以上的基因不参与编码,即不涉及人的制造。所以,2003年基因组工程完成时,很多人感到相当失望,“垃圾基因”流行一时。与此同时,很多人也不相信大自然会犯下如此的错误。

    事实上,这里依然是人类知识的荒漠——我们对基因的了解才刚刚开始。

    10年后,2012年9月5日,30篇同步发布的论文告诉大家,在占整个基因组碱基对的98%以上的非编码基因中,80%以上具备生物化学活性,它们不是无用的垃圾,它们具备人类过去无法想象的功能。这80%DNA中包括400多万个基因开关(gene switches),每个细胞都能通信联络。这80%DNA中隐藏的指令,虽然不参与人体组织和蛋白的制造,但是却控制着我们的人生,例如大脑神经元的生长、吃肉以后指令胰腺分泌胰岛素、下令某些皮肤细胞死亡的同时产生新的皮肤细胞……这些DNA指令就像一场不可思议的人生舞台设计的全套剧本,具体到每一个演员(细胞)的出场和每一个舞蹈动作。参加这场人生演出的“演员”,过去只有DNA、RNA和蛋白,现在,各种新陈代谢因子和精巧绝妙的设计也参与了进来。科学家们已经无法用语言向纷至沓来的记者描绘这些新发现……

    “DNA元素百科全书工程”不仅打开了疾病治疗的新大门,也对人类进化有了更多了解——我们的头发与脚趾甲,到底是怎么生长的?我们的基因组,难道一直在操作着这些生长?现在科学家可以了解“何时”与“何处”的基因开关表达,直到整个人体的全部功能,这是错综复杂到不可思议的一场人生舞台表演。

    人类基因组工程之后,科学家已经从基因组里找到心脏病、糖尿病、精神分裂、孤独症等疾病的线索,但是还有几百种疾病的线索找不出来。现在,科学家终于可以在更加扩大的非编码基因范围里寻找新的线索。科学家们现在已经可以说,他们找到了以前无法完全理解的基因影响疾病的更多线索。

    人类曾经犯过很多错误,但是最后都发现了真相,纠正了错误。

    17世纪,伽利略提出“日心说”推翻了教会权威努力维持的地心说,证明我们不是宇宙的中心,告诉我们必须以开放的心态对待那些反对“历史事实”或“历史实践”的思想。

    英国和法国建立科学社会的办法是建立各种论坛,自由讨论科学方法——自然界所遵循的各种规则,构成了大自然的法则,这些大自然的法则是可以被发现,也可以被检验的。牛顿是把这些法则整理成为一个体系的第一个人。

    20世纪唯一可以与牛顿相比的是爱因斯坦,他在1905年发表的相对论否定了绝对时间的存在。起初人们认为相对论太过抽象,没有实际用途。但是根据爱因斯坦相对论中质量与能源相互转换的理论,人们制造出了原子弹。
    伽利略认为我们不是宇宙的中心。
    牛顿是把自然法则整理为体系的第一人。
    爱因斯坦否定了绝对时间的存在。
    科学技术的发展历史一再证明,人类必须向新的理论开放。

    幸存的物种,
    不是最强大的,
    也不是最聪明的,
    而是最能适应变化的。
    ——达尔文(达尔文从来没有使用过“进化”一词,他认为进化意味着进步)

    从希腊时代的早期起,哲学家的工作就是提出问题和思考问题,现代公认的最伟大的两个提问者是弗洛伊德和达尔文。

    弗洛伊德(1856-1939)是第一位科学地研究潜意识的人。通过生理学的方法,他研究了病人自由思想时所表达的含义,得出结论:人的行为直接联系其童年时代的经验或被压抑的性幻想的潜意识记忆。这个结论震撼了世界,过了仅仅几十年,就成为现代文化的内核,也解释了人类如何从2 000人左右的小小群体成为地球的霸主。

    达尔文的理论,经过一百多年的反复验证后才被接受:所有生存的和消亡的物种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在认识达尔文理论的过程中,人类犯了无数错误。

    这些历史给整个人类的最大的教训就是:我们必须向所有新的理论开放,因为新的理论可能被新的事实证明。

    附录

    附录1 人类20万年的旅程图

    现在的各种人类旅程路线,正在越来越详细。人类找出自己的来源,找出先祖,找到自己的根是一个长期的理想。而这个理想,随着越来越先进的测序设备和软件的发展正在逐步实现。经过大量采样和多次重复DNA测序,可以找到每一个体的DNA序列,从而推断这个个体所属的单倍群。

    基因图谱工程采集的世界样本数量世界第一,所以绘制出的人类20万年以来的旅程路线最有权威性。这里列出11张美国国家地理网站公布的人类旅程图,能够更加详尽地解释人类走出非洲之后的路线。

    20万年前,人类刚刚诞生。非洲以外,只有早期走出非洲的亚洲直立人、欧洲尼安德特人等其他人科动物
    6万——5.5万年前,第一批人类走出非洲,走得最远的一群抵达澳大利亚
    5.5万——5万年前,CF非洲,进入欧亚干草原,他是欧亚的“亚当”
    5万——4.5万年前,一批又一批人类沿着“撒哈拉通道”走出非洲,抵达中亚——亚洲东部和印度等地。欧洲尚未出现人类,欧洲当时没有尼人了,尼人是与现代人同时再次进入欧洲的
    4.5万——4万年前,亚洲和西伯利亚遍布人类,一批人转头从中亚向欧洲走去
    4万——3.5万年前,欧洲的人类最远已到西班牙,巴斯克语言出现。从伊朗高原到欧亚干草原的人类非常活跃,部分人类向南进入印度和东南亚
    3.5万——3万年前,欧洲尼安德特人和克罗马农人混杂居住。6万年前的第一批人类也进入亚洲东部
    3万——2.5万年前,冰河期高峰,人类抵达白令海峡边,但是无法跨越。欧洲出现洞穴壁画,尼安德特人灭绝了
    2.5万——2万年前,冰河期高峰,出现欧洲洞穴壁画、南非最著名的阿波罗11洞穴遗址、欧洲多次文化遗址
    2万——1.5万年前,冰河逐渐消退,多批人类进入美洲,很快抵达中——南美洲,其中包括6万年前第一批走出非洲的人类
    1.5万——1万年前,纳图夫文明出现,世界最早的城市耶利哥出现,美洲多处著名遗址、欧洲最著名的几个洞穴壁画——世界文化遗产出现。日本诞生绳文文化,楚科奇人在白令海峡的亚洲一侧定居

    附录2 主要单倍群简介

    全世界的人类都属于一个单倍群,一个先祖氏族。这个氏族的单倍群遗传标记使我们可以研究迁移到世界各地的人类。人类群体可以通过遗传形态的计算分析出不同的单倍群。下面列举主要单倍群及其早期旅程,包括线粒体DNA与Y染色体单倍群。

    附录2.1

    线粒体mtDNA单倍群

    线粒体DNA的全球迁移图,最常见的单倍群分布如下:
    非洲:L=L1,L2,L3
    近东:J,N(N包括在A,B,F,H,I,J,K,P,R,S,T,U,V,W,X)
    欧洲:J,K,H,V,T,U,X
    亚洲:A,B,C,D,E,F,G,M(M包括在C,D,E,G,Q,Z)
    美洲:A,B,C,D和少量的X

    单倍群L1/L0

    先祖血统:“夏娃”→ L1/LO

    考古学和化石证据认为人类大约20万年前起源于非洲,但是直到5万——7万年前才显示出现代智人的特征。

    线粒体夏娃是人类谱系树的女性先祖的根。夏娃的早期的后裔,在非洲之内的各地活动,最后分为两个血统,分别携带不同的突变。比较古老的一个群体定义为L0,线粒体树最早的一个分支。现代的所有人类都属于这个L0群体的不同的关联分支,亦即L0是最古老的一个血统。更为重要的是,现代遗传数据研究证明,属于L0的原住民全部存在于非洲地区,这个证据进一步支持人类起源于非洲的结论。(几乎所有2万年以前的现代人遗骸都出土于埃塞俄比亚及其周围,只有极少几个出土于非洲南部。埃塞俄比亚及其周围也是其他人科生物化石出土最多的地区)

    此后,线粒体夏娃的后裔又构成另一个群体L1,与较早出现的L0同时存在于非洲。L1的部分后裔最终离开非洲,L0的后裔始终全部在非洲。

    单倍群L0

    可能在10万年前起源于东非一带。经过几万年的迁移,他们的早期先祖曾经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游荡。

    现在,L0频率最高的群体是非洲中部的俾格米人(Pygmies)和非洲南部的科伊桑人(Khoisan,常称桑人)。

    L0的频率,在非洲中部——东部——东南部为20%——25%,在非洲北部——西部较低。

    2 000-3 000年前的班图人大迁移过程中,铁器从非洲西部传播到非洲其他地区,土生土长的L0被同化或取代了,这使得L1的后裔在非洲中部、东部的频率显得比较高。在大西洋奴隶贸易时代,很多古老的血统离开了非洲大陆,美国的很多L0的后裔的线粒体DNA与莫桑比克人相同。

    总体上,北美洲和中美洲的频率分布与非洲的西部和中西部惊人地接近,证明他们起源于非洲。

    南美洲的L0的频率,接近非洲中西部——东南部的频率。

    L1的频率,在非洲西部较高,但是L1非常分散,在中部——东部也比较高,在某些阿拉伯群体里也可以找到,只是比例较低,包括巴勒斯坦人、约旦人、叙利亚人、伊拉克人和贝都因人。

    单倍群L2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

    L2个体存在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与他们的祖先L0/L1一样,他们也存在于非洲中部到遥远的南部。L0/L1在非洲东部——南部占主导地位,L2的先祖则向其他地区迁移。L2个体是非洲频率最高,分布最广泛的mtDNA单倍群,分为4个独特的子单倍群:L2a、 L2b、L2c、L2d。其中L2a频率最高的地区是非洲东南部,L2b、L2c、L2d主要分布在非洲西部和中西部。L2d是最古老的,L2b和L2c后来多次分支。

    估计L2群体起源于7万年前的一个母系先祖,最早出现在非洲西部——中西部,其分布非常广泛,使得判断L2的准确起源地区非常困难。L2被认为是班图单倍群的起源,东南非洲的班图人中,大约一半的遗传血统来自L2。2 000-3 000年前的班图族大迁移,使得L2(L1的后裔)在非洲的中部和东部的频率非常高。由于L2频率最高的西非地区是奴隶贸易的主要地区,L2成为非洲裔美国人的最主要血统,频率约为20%。

    单倍群L3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

    L3的最近的共同先祖生活在大约8万年前,L3的人群在非洲处处可见。他们是最早走出非洲的现代人,原因可能是气候的影响。大约5万年前,欧洲北部的冰原开始消融,非洲的气候开始变得温暖和潮湿,撒哈拉的部分地区变得适于居住。各种动物开始向北方迁移,L3跟随着好气候和猎物也向北迁移,具体路线不详。

    L3在北非的频率很高,在整个非洲的班图人里也都可以找到L3。一些L3向西迁移到大西洋沿岸,包括佛得角群岛(Cabo Verde)。一些L3继续向北,最后完全离开非洲大陆,他们的后裔在中东人群中占10%,其中两个分支的单倍群走向了世界其他地区。L3是非洲裔美国人的重要单倍群,在美国人中可以找到源于非洲西部的L3的大部分血统,而源于非洲中西部——东南部的L3的频率较低。

    单倍群M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M

    L3的后裔M单倍群离开了非洲,可能通过红海——亚丁湾(Gulf of Aden)一带渡过狭窄的海峡,从东非海岸来到阿拉伯半岛。这是一场长距离大迁徙的开始,M沿着中东——欧亚大陆南部——澳大利亚,最后到达波利尼西亚。M是出现在约6万年前的第一批走出非洲的人类。

    M属于亚洲血统,在阿拉伯半岛东部频率很高,在阿拉伯半岛南部约15%,在Levant(地中海东部)地区不存在,在巴基斯坦南部和印度北部的频率高达30%——50%,在印度河谷以东呈现广泛的分布和更大的遗传多样性,说明携带M的人群是南亚第一批居民的后裔。

    M有多个分支:M1是非洲分支,M2-M6在印度,M7在东南亚南部,M7的两个分支M7a和M7b2分别在日本和韩国。M7在中国南部和日本的频率约15%,在蒙古的频率较低。

    单倍群M1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M→M1

    携带M突变的人群离开非洲走向印度次大陆和亚洲东部时,M1没有向东走,而是返回了非洲。M1包括4个独特的突变,年代都在6万年左右,在东非形成4个分支,最近1万——2万年分离了。

    现在,非洲东部的线粒体血统的20%属于M1,分布横跨红海两岸,占地中海的M血统的大部分,在尼罗河的所有血统中占7%。

    M1在印度和亚洲东部很少见,有趣的是,印度和亚洲东部的M和非洲东部的M1的年代是相似的,所以估计M1是走出非洲后又返回非洲的人群。

    单倍群C

    先祖血统:“夏娃”→L1/LO→L2→L3→M→C

    M分支出来的一批人群进入中亚广袤的干草原:约五万年前,C的第一批成员北上到达西伯利亚,他们中的一些人后来最终进入北美洲和南美洲。

    C起源于里海和贝加尔湖之间的中亚大平原,属于西伯利亚血统,占西伯利亚地区的20%。由于年代久远,在欧亚大陆北部频率较高,被认为是最早定居在这一带的第一批人类。

    C的后裔向四周扩散并迅速南下,进入亚洲的北部和中部,但是频率逐步下降,在中亚为5%——10%,在东亚约3%。向西迁移的C的后裔终止于乌拉尔山脉和伏尔加河,仅为1%,说明早期人类受地理因素影响很大。

    在1.5万——2万年前,适应西伯利亚寒冷气候的C的后裔,跨过白令海峡来到阿拉斯加,现在占北美洲和南美洲的土著的20%。但是,既不清楚他们的具体迁移路线,也不清楚他们迁移了多少批次。

    单倍群D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M→D

    约5万年前,从M分支的另一批人群D单倍群进入中亚干草原——亚洲东部,他们的第一批成员继续向东,最终进入北美洲和南美洲。

    与C单倍群一样,D单倍群也居住在里海和贝加尔湖之间的中亚大平原,属于欧亚大陆东部血统,D的后裔向四周扩散并迅速南下,现在是亚洲东部的重要血统,约占20%。D的频率向西的方向逐步减少,在亚洲中部为15%——20%。

    D是北美洲和南美洲土著的5类线粒体DNA之一。

    单倍群Z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M→Z

    约3万年前,Z单倍群的第一个成员北上进入西伯利亚,开始向亚洲东部的旅程。Z属于西伯利亚血统,居住在里海和贝加尔湖之间,现在约占这一地区的3%。

    Z单倍群向四周扩散并南下进入亚洲的北部和中部,现在约占亚洲东部的2%。但是,Z向其他方向的迁移似乎都失败了。

    当C和D的后裔进入美洲时,Z的后裔没有前往美洲。由于C-D-Z的居住区域相同,也许Z也进入了美洲,但是这支血统在美洲绝嗣了。

    单倍群N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

    N与M是L3的两个直接后裔分支。M来自第一波走出非洲的大迁移,N来自第二波走出非洲的大迁移。M的路线是通过红海,N的路线是沿着尼罗河,通过西奈半岛走出非洲,因为沿着尼罗河谷地迁移可以找到足够的食物与饮水。这些L3的后裔最终构成了N单倍群。

    N的早期成员离开撒哈拉沙漠的严酷环境,生活地中海东部和亚洲西部,可能当地依然存在着尼安德特人,因为以色列卡巴拉洞穴(Kebara Cave)出土了约6万年的尼安德特人遗骸,说明两种人科生物当时都在地中海沿岸。

    携带N单倍群的突变特征的一些成员组成很多群体,向亚洲——欧洲——印度——美洲等地进发。N被认为是欧亚大陆西部的单倍群,因为在中东和欧洲的几乎所有线粒体血统中都发现了N。

    单倍群N1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N1

    N单倍群的地理分布广泛,其后裔N1是德裔的4个犹太血统(Ashkenazi)之一。公元1300年,德裔犹太人约2.5万人,20世纪达到850万人。在非德裔犹太人中,很少见到N1。现在N1的德裔犹太人约80万人,为4个德裔犹太人线粒体中第二大血统。N1也出现在Levant——中亚——埃及人群中。

    单倍群A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A

    约5万年前,A单倍群的第一个成员越过西伯利亚,最终来到北美洲和南美洲。A可能起源于中亚高原,然后扩散到亚洲东部几个地区。在美洲土著中第一次发现A,使得遗传学家开始用这个突变研究史前人类的迁移。

    除了极少的例外,A是爱斯基摩人的唯一血统,A也是西伯利亚——阿拉斯加——加拿大的美洲土著的血统,可靠的起源时间约为1.1万年前。这个时间成为一个分子钟,用于估算爱斯基摩人和美洲土著的迁移时间,但是不能用于估算世界其他地方的人类迁移时间。

    单倍群B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B

    约5万年前,B单倍群的第一个成员进入亚洲东部,最终来到北美洲和南美洲,以及波利尼西亚的大部分地区。这个B单倍群可能起源于里海和贝加尔湖之间的中亚高原,成为亚洲东部的创始血统之一,B、F、M构成了现在亚洲东部所有线粒体血统的大约四分之三。

    B单倍群向四周扩散并迅速南下进入亚洲东部,现在约占东南亚的17%,约占中国全部基因池的20%,并且广泛分布在太平洋沿岸,从越南到日本,少量存在于西伯利亚土著(约3%)。由于历史久远,频率较高,B被广泛承认是欧亚大陆最早的人群之一,也是南北美洲的5个线粒体血统之一。

    B单倍群的分支之一B4,从东南亚向波利尼西亚扩张。B4积累了在欧亚大陆的突变,最近不到5,000年内扩散到波利尼西亚,其中的一些中间血统出现在越南——马来西亚——婆罗洲,支持B4起源于东南亚的可能性。

    单倍群I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I

    I是N的后裔,起源于中东地区,在欧亚大陆北部和北欧地区呈现显著的多样性,所以I的早期成员在旧石器时代的中期可能已经第一次进入欧洲。

    这一波进入西欧的移民潮称为奥里尼雅克文化(Aurignacian culture),他们的工具先进、首饰精美、社会组织也比较复杂。

    他们留下的欧洲血统,在旧石器时代约为10%,在新石器时代约为20%,其余的欧洲血统(包括I)是在旧石器时代中期的2.5万年前进入欧洲的,在1.5万年前的冰河时代后期开始扩散。

    单倍群W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W

    W是N的后裔,从中东进入欧洲。与I类似,现在中东的W后裔比北欧的W后裔呈现更显著的多样性,说明W在中东居住更久,积累了更多突变。

    也与I类似,W的后裔是在旧石器时代中期进入欧洲的,他们也参与创造了奥里尼雅克文化(Aurignacian culture)。

    单倍群X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X

    X主要有X1和X2两个分支,分布广泛且没有规则。

    X1大部分位于非洲的北部和东部。X2广泛分布于欧亚大陆西部,在欧洲占2%,在近东——高加索——地中海地区比例升高,有的欧洲地区达到10%——25%,扩散时间约为1.5万年前。

    X也是美洲土著的5个线粒体血统之一,但是仅存在于北美洲。5个美洲线粒体血统A、B、C、D、X中,唯有X没有完全出现在亚洲东部,原因不详。

    单倍群R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R

    R是N的一个后裔,这个女人又被称为欧亚大陆西部血统的共同先祖,R的频率较高的地区在伊朗——高加索——安纳托利亚(Anatolian,又称小亚细亚,位于土耳其)地区。

    R的历史复杂,起源很早,分布很广泛,属于第二波走出非洲的人类。从中东地区开始,R与她的先祖N一起走过了上万年,凡是发现N的地点和时间几乎都同时发现R。两者的故事很难分辨。

    R的一部分后裔走到亚洲中部——印度河谷,R的另一部分后裔在3.5万年前进入欧洲,成为第一批抵达欧洲的克罗马农人,当时尼安德特人仍然生活在欧洲。R的后裔现在是欧洲最重要的线粒体血统,超过75%。

    单倍群F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R→F F起源于里海和贝加尔湖之间的中亚高原,属于亚洲东部创始血统之一。F、B、M构成了现在亚洲东部所有线粒体血统的大约四分之三。

    F是R的后裔,起源于中亚和东南亚。大约5万年前,F的第一个成员进入亚洲东部,然后扩散到整个东南亚,现在占东南亚的25%以上。

    F的多样性在越南最显著,F广泛分布于菲律宾——中国台湾土著——东南亚等太平洋沿岸,最北方延伸到西伯利亚中部的鄂温克人(Evenks),最南边延伸到婆罗洲的卡达赞人(Kadazan people)。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某些沿海群体里也发现了F,这个单倍体可能也影响了印度尼西亚人的起源。

    由于F在美拉尼西亚(Melanesia)——波利尼西亚地区的频率很低,不太可能是澳大利亚土著带给他们的,估计是6 000-8 000年前的汉藏语系群体的扩张期间,通过东南亚带到了美拉尼西亚——波利尼西亚地区。

    现在,东南亚——印度尼西亚——美拉尼西亚——波利尼西亚等地的史前历史,还有很多有趣的谜团,有待遗传学家和考古学家解开。

    单倍群pre-HV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R→pre-HV

    pre-HV在红海周围处处可见,广泛分布在近东地区,属于埃塞俄比亚——索马里的共同起源血统,在阿拉伯国家的频率最高。这些pre-HV接近欧亚大陆西部,很多群体生活在非洲东部,这些人可能是后来返回了非洲大陆。与此类似,N和R的后裔也有一些人返回了非洲大陆。

    pre-HV是R的后裔,有时命名为R0,在安纳托利亚——高加索——伊朗地区的频率也很高,在印度——巴基斯坦边境的印度河谷地区也有pre-HV,可能是近东的群体向东方迁移的结果。

    还有一些携带pre-HV的群体进入欧洲成为克罗马农人,形成两个非常重要的欧洲线粒体血统:H和V,时间约为2万年前。这就是名称pre-HV的来源。当时他们人数很少,不断扩大的冰原把他们挤压到西班牙南部、意大利和巴尔干半岛。1.2万前气候开始变暖之后,他们开始向欧洲北方扩张。

    单倍群HV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R→pre-HV→HV

    HV是pre-HV的后裔,一组独特的突变定义了HV单倍群。虽然一些后裔血统前往中亚——印度河谷等地,或返回非洲,HV的先祖始终留在近东。

    约3万年前,HV的一些成员翻过高加索山脉,进入欧洲,1.5万——2万年前,他们被冰原挤压到伊比利亚半岛——意大利——巴尔干躲避严寒,人口急剧减少,原先在欧洲形成的多样性也丢失了。冰原撤退时,他们重新向欧洲西部殖民,其中两个最常见的线粒体血统是H和V,它们存在于75%以上的欧洲血统里。

    单倍群HV1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R→pre-HV→HV1

    HV1是pre-HV的后裔,形成于3万年前。与HV类似,HV1在近东的频率也很高,包括安纳托利亚(现土耳其)——高加索山区,主要集中在俄罗斯南部和格鲁吉亚。其中一些成员越过高加索山脉进入俄罗斯南部,来到黑海的干草原,然后向西进入波罗的海各国和欧亚大陆西部。今天,这些HV1的后裔血统位于东欧诸国和地中海东部地区。

    虽然距离伊比利亚半岛不远,HV1的后裔与H和V的后裔没有发生关系。非常有趣的是,在非洲东部也发现了HV1的后裔,尤其是埃塞俄比亚,这很可能是最近2,000年来的奴隶贸易的结果。

    单倍群H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R→pre-HV→HV-H

    冰河期结束,人类再次向欧洲殖民时,出现频率最高的单倍群是H,H构成欧洲女性基因池的40%——60%。罗马和雅典的H的比例为40%,西欧其他地区的比例也差不多。越向东走,H的比例越低。土耳其的比例约25%,高加索山区的比例约20%。

    H不仅是欧洲西部的主要单倍群,在东方也发现了H:东南亚约20%,亚洲中部约15%,亚洲北部约5%。更加重要的是,H在东方和西方的时间不同。在欧洲,H的时间估算为1万——1.5万年,实际上,H在3万年前已经进入欧洲,但是冰河时期人口急剧减少,多样性也丢失了,所以计算出来的时间比较短;在亚洲的中部和东部,H的时间估算约为3万年,亦即H血统很早以前也从近东迁移到亚洲。

    单倍群V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R→pre-HV→HV-V

    现在,V局限于欧洲的西部——中部——北部,时间约1.5万年。这意味着人类在冰河时期,曾经在欧洲南部的避难地逗留了大约5 000年。

    在西班牙北部相对封闭的巴斯克人(Basques)中,V的比例约12%。在其他西欧群体中,V的比例约5%。阿尔及尔和摩洛哥也发现了V,说明伊比利亚半岛的群体曾渡过直布罗陀海峡来到北非。有趣的是,斯堪的纳维亚(Scandinavia)北部的Skolt Sami人中V的比例最高。Skolt Sami人是狩猎采集群体,他们随着驯鹿,季节性地在西伯利亚和斯堪的纳维亚之间来回游牧。

    单倍群J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R→J

    J是R的后裔,这个女人出现在大约4万年前,这个单倍体是新石器时代人口大扩张中最重要的单倍群之一,她的后裔分布非常广泛:在印度——巴基斯坦、阿拉伯半岛、欧洲东部和北部都有J。

    J在近东的多样性远远高于欧洲,J是黎巴嫩沿岸很多群体的先祖,在阿拉伯的比例最高:贝都因人和也门人中占25%

    单倍群K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R→K

    K也是R的后裔,这个女人出现在大约2万年前,她的后裔分为几个不同的分支,地理上极其分散,在欧洲、北非、印度、阿拉伯、高加索北部、斯堪的纳维亚、近东等地区都有。还有很多K的后裔进入俄罗斯南部的黑海干草原。

    与N1类似,K也是一个著名的单倍群,因为K和K的分支涵盖了德国裔犹太人(Ashkenazi)的4个线粒体DNA单倍群中的3个,相当于300万个德国裔犹太人。

    但是K在非德国裔犹太人中的频率比较低。在地中海沿岸Levant——中亚——埃及地区,K的比例约3%。

    单倍群T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R→T

    T也是R的后裔,这个女人出现在大约4万年前。T的分布广泛,最南边到阿拉伯半岛,最东边到印度河谷。T出现于旧石器时代,也是新石器时代大扩张的主要单倍群之一。

    单倍群U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R→U

    U也是R的后裔,这个女人出现在大约5万年前,T和T的分支广泛分布在欧洲、北非、印度、阿拉伯、高加索北部、近东等地。其中最重要的一批群体翻越高加索山脉,进入黑海干草原,然后继续西进,抵达现在的波罗的海各国和欧亚大陆西部。

    U在欧洲常见,在地中海东部的频率约7%。

    单倍群U5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R→U5

    U5是U的后裔,起源于5万年前。局限于斯堪的纳维亚,尤其是芬兰。原因可能是芬兰的地理位置相对比较封闭。

    季节性跟随驯鹿迁移的游牧群体Skolt Sami人中,U5的比例高达50%。

    U5也出现在北非摩洛哥——塞尔加内——阿尔及利亚的帕帕尔人群体中。在距离如此遥远的两个地区发现同样的遗传血统,确实出乎预料,这可能是冰河期结束之后,一场延续了大约1.5万年的大迁徙的结果。

    U5在近东很少,比例约2%,在阿拉伯地区找不到。U5还出现在土耳其人——库尔德人——亚美尼亚人——埃及人里,这可能是欧洲人回流到近东的结果。

    单倍群U6

    先祖血统:“夏娃”→

    L1/LO→L2→L3→N→R→U6

    U6是U的后裔,起源于5万年前。U滞留在近东,但是U的一部分后裔北上进入欧洲和斯堪的纳维亚,还有一部分后裔沿着地中海沿岸向西走,现在北非地区的U6约占10%。

    U6的文化相当发达,石器和骨器先进,首饰和雕塑精美,岩画也很著名。冰河期结束之后,U6的先祖渡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西班牙和法国南部,他们来往于北非和欧洲南部,所以在两边都留下了血统。

    附录2.2Y染色体单倍群

    进入南北美洲的Y染色体单倍群只有两个:C3和Q3。C3属于第一波走出非洲的群体,Q3属于第二波走出非洲的群体。

    单倍群A

    先祖血统:“亚当”→ M91

    单倍群A起源于约6万年前,由M91定义。遗传多样性随着时间增大,所以M91联系着一个更早的男性共同先祖“亚当”。

    现在,埃塞俄比亚——苏丹——洲南部很多人携带着M91,他们的文化传统仍然关联着先祖的生活方式。例如,喀拉哈里沙漠(Kalahari)的桑人——布须曼人(San Bushmen)和坦桑尼亚哈扎人(Hadza),都继续使用嗒嘴音。

    距今2 000-3 000年的非洲班图人的文化大扩张,大大挤压了A单倍群的人口数量和古老文化。

    单倍群B

    先祖血统:“亚当”→ M60

    M60定义了B单倍群,一个起源于5万——6万年前的古老非洲血统。与其他古老的血统后裔类似,B的分布非常分散,遍布整个非洲大陆,涉及很多不同的人群和文化,包括俾格米人:Biake people人和Mbuti people人。

    单倍群C

    先祖血统:“亚当”→M168→M130

    约5万年前,可能在南亚,一个男人出生时携带着基因标记M130,他的晚近先祖参与了第一批走出非洲的旅程。这批人沿着非洲海岸前进,路线大致为阿拉伯半岛南部——印度——斯里兰卡——东南亚。其中一些人渡海抵达并定居澳大利亚。这批早期移民沿着海岸线旅行,不需要什么新技术,依靠海洋资源维生,不到5 000年就迁移到澳大利亚。

    在这部分迁移的人群中,并非每个人都前往了澳大利亚,许多人留在东南亚沿海,逐步向内陆迁移,几千年后进入亚洲东部,包括蒙古和西伯利亚。在大约1万年前,这批群体的一部分居住在中国北方或西伯利亚东南方的后裔,乘船沿着太平洋海岸线迁移到北美洲,证据就是北美洲的纳——德内语系(Na-Dene languages)。

    这个语系仅限于北美洲的西半部。在纳——德内语系的群体中,尤其是加拿大西部和美国西南部的男性美洲土著中,携带基因标记M130的比例为25%。

    单倍群YAP

    先祖血统:“亚当”→M168→YAP

    YAP是Y染色体Alu多态性(Y Alu Polymorphism)的简称,Alu是Y染色体上长度约300碱基对(核苷酸)的一个区段,又称阿鲁元素(Alu element),这个无害的Alu重复地插入人类基因组的不同部位,插入模式已经超过100万种并遗传给后裔。约5万年前,一个男人体内的Y染色体上出现了这个300碱基对的区段并遗传给他的后裔。

    YAP在非洲东北部,属于撒哈拉南部3个最常见的遗传分支之一。YAP血统后来分支成为2个距离遥远的群体:D单倍群在亚洲,由M174突变定义;E单倍群主要在非洲和地中海地区,由基因标记M96定义。

    单倍群D

    先祖血统:“亚当”→M168→YAP→M174

    D的先祖与C单倍群一起,构成离开非洲的第一批主要的移民潮。现在D存在于东南亚和安达曼群岛(Andaman Islands),但是印度没有。D的一部分后裔现在日本,还有一部分后裔现在西藏。

    单倍群D1

    先祖血统:“亚当”→M168→YAP→M174→Ml5

    遗传标记M15定义了D1,这个单倍群最早出现于3万年前,地点可能在东南亚。这个血统的后裔后来进入西藏。现在D1存在于东南亚和西藏,西藏的频率最高。

    单倍群D2

    先祖血统:“亚当”→M168→YAP→M174→P37.1

    约3万年前,第一次出现基因标记P37.1。这个标记定义了D2,这个M174的后裔单倍群逐步向北迁徙,最后抵达日本,现在D2是日本最常见的单倍群,在某些日本群体中的频率超过50%。

    单倍群E

    先祖血统:“亚当”→M168→YAP→M96

    3万——4万年前,基因标记M96第一次出现在非洲东北,准确的地点尚不清楚。后来进入西非,并随班周大迁徙成为非洲主流。约5万年前,一个中东氏族开始走出非洲进行第二波大迁移,他们大部分是M89(参阅F)的后裔。这个中东氏族向北走,最后定居在中东。E单倍群也来到中东,具体路线可能与中东氏族相同,也可能不同。

    单倍群E3a

    先祖血统:“亚当”→M168→YAP→M96→M2

    约3万年前,这个男人出现在非洲,他的后裔向撒哈拉以南迁徙。在大约2 500年前的班图人大扩张期间,E3a的后裔从非洲中西部向非洲的东部和南部扩散。现在,E3a在尼日利亚和喀麦隆的频率超过70%。在非洲裔美国人中,E3a也是最常见的血统。

    单倍群E3B

    先祖血统:“亚当”→M168→YAP→M96→M35

    约2万年前,M35出现在中东。冰河期结束,气候变暖之后,人类从游牧的狩猎采集生活方式向定居农业生活方式转变。约8 000年前,新月沃土地区出现了成功的农业,向地中海周围扩张,社会组织也开始复杂化。M35单倍群可能以30-50人的小群体进行扩散。

    单倍群F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

    约4.5万年前出现在非洲东北部或者中东的基因标记M89,现在存在于世界的90%以上“非非洲人”的身上。

    最早离开非洲的人类沿着海岸线来到澳大利亚,但是F的路线是沿着大草原迁移,路线为非洲东部——中东——继续向前。F属于走出非洲的第二波移民,很多M89的后裔留在中东,还有很多M89的后裔追随着猎物的迁徙继续前进,途经今天的伊朗地区进入欧亚大陆中部广袤的干草原。

    当时,这片巨大的干草原像一条“超级高速公路”,从法国直达韩国。他们从亚洲中部分别向西方和东方扩散。

    单倍群G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201

    G的后裔都携带基因标记M201,这个男人大约在30,000年前出生在中东的东方地区,可能是巴基斯坦或印度的喜马拉雅山脚下。在新石器时代的农业人口大扩张之前,G的后裔生活在印度河谷地区。农业人口来到之后,取代或灭绝了很多G的后裔,幸存的G的后裔学会了农耕技术。

    G有3个关联的“兄弟”单倍群:H,I,J,他们的部分后裔随着农业继续扩散。

    单倍群G2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P15

    基因标记P15出现于约1万年前,定义了单倍群G2,出现于中东,G2的后裔很快扩散,经过现在的土耳其进入欧洲东南部。

    约1.5万年前的冰河期巅峰时期,早先的欧洲移民被冰原挤压和封锁在欧洲南部的几处避难地,人口较少。冰河期结束后,G2的各个血统从中东向欧洲的北部和东部扩散,还有一些人进入欧亚大陆的西部。

    单倍群H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69

    约4.5万年前,起源于中东的H单倍群的先祖沿着欧亚大陆的干草原上的“超级高速公路”移民,后来辗转进入印度。约3万年前,一个携带遗传标记M69的男人诞生了,M69定义了这个新的H单倍群血统。虽然M69是一个“印度基因标记”,但是这个男性先祖的出生地点可能在中亚的南部,他的后裔是最早定居印度的内陆地区的群体之一。

    这个单倍群H并非抵达印度的第一批人类。在5万——6万年前,第一批人类从非洲沿着海岸线来到印度,有些人定居在印度的沿海,但是内陆地区的大部分人类属于H单倍群的成员。

    单倍群H1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69→M52

    M52定义了单倍群H1,这是印度的主要血统之一,M52在大约2.5万年前第一次出现在印度,属于迁移到印度的第二波主要人类群体。

    H1的先祖也起源于中东,现在某些印度地区的频率为25%,在伊朗和中亚的南部,也有频率不高的H1。

    单倍群I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170

    I的先祖是中东氏族M89的一部分,他们向西北的巴尔干迁移,后来扩散到欧洲的中部,在2.1万——2.8万年前,这些群体在欧洲的西部创造了格拉维特文化(Gravettian culture)。格拉维特文化是指法国的格拉维特发现的一些新的技术和艺术,石器工具也与早期的奥里尼雅克文化(Aurignacian culture)有所不同。格拉维特文化的狩猎工具更加先进,并且出现了女性雕塑的形象、贝壳首饰,以及动物骨头建造的房屋。(非洲喀拉哈里沙漠(Kalahari)的桑人,属于最古老的A单倍群)

    这个共同先祖M170出现在约2.5万年前,在最后一次冰河期,他的后裔被迫退避到欧洲南部的封闭的避难地——巴尔干半岛和伊比利亚半岛(现西班牙)。

    冰河期结束后,I单倍群的后裔在重新殖民欧洲时期担任了重要角色。

    单倍群I1a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170→M253

    约2万年前,这个群体像很多欧洲群体一样退避到南部的避难地,以躲避冰河期巅峰时期向南扩张的大片冰原。I1a单倍群的避难地在伊比利亚半岛,其中一个男性成员出现了基因标记M253。

    约1.5万年前地球变暖,I1A向欧洲其他地区扩散,在欧洲西北地区非常普遍,频率最高的地区是斯堪的纳维亚西部,可能很多维京海盗是I1A的后裔。

    维京海盗多次入侵英国,这有助于解释M253在英伦诸岛的出现。

    单倍群I1b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170→P37.2

    P37.2定义了单倍群H1b,这个基因标记约15 000年前出现在巴尔干,现在当地依然非常普遍。

    P37.2可以识别冰河期退避到欧洲南部避难地的群体。

    P37.2在冰河期结束后开始向欧洲北部和东部扩散,现在欧洲中部和东部非常普遍。这个血统可能是凯尔特人(Celtic)在公元前的一千多年的扩张。

    单倍群J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304

    约1.5万年前,J诞生于新月沃土,这个地区包括以色列——西岸——约旦——黎巴嫩——叙利亚——伊拉克。现在J的频率最高的地区包括中东——北非——埃塞俄比亚。

    在欧洲,J原先仅仅分布在地中海附近,农业出现后人口激增,J开始扩散。

    例如,现在J和他的分支J2合计占犹太人的30%。

    单倍群J1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304→M267

    新石器革命之后,随着农业的成功,J1和其他J单倍群在中东兴起,部分J1的成员前往北非并获得成功,证据是现在这一带的J1频率最高。

    携带M267基因标记的其他J1的成员,一部分留在中东,一部分北上进入欧洲西部,但是频率较低。

    单倍群J2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304→M172

    M172定义了起源于M89的J单倍群的主要分支。J2现在分布在北非——中东——欧洲南部,在意大利的频率是20%,西班牙南部的频率是10%。

    单倍群K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9

    约4万年前,基因标记M9出现,地点在伊朗或亚洲中南部,这是中东氏族M89分支的一个新血统,这个血统的后裔经过3万年,扩散和成为地球的大部分人口。

    这个大型血统K,被称为欧亚氏族,扩散过程延续了几万年时间,沿着欧亚干草原的“超级高速公路”,追随着猎物四处扩散,直到被亚洲中南部的巨大的山脉系统——兴都库什山脉——天山山脉——喜马拉雅山脉阻拦。这三大山脉的交会地区是帕米尔高原,位于今天的塔吉克斯坦,K单倍群在这里分为两支:一部分人北上进入亚洲中部,一部分人南下进入巴基斯坦——印度次大陆。帕米尔高原导致了K的分离。

    今天北半球大部分人群的起源都可以追溯到这个男人M9:亚洲东部和北美洲的几乎全部,欧洲的大部分,以及很多印度人群。

    单倍群K2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9→M70

    并非所有的M9都走向帕米尔高原,还有一些M9回到近东的舒适环境,这些人群中诞生了M70,时间约3万年前。

    M70定义了K2,这个血统扩散到地中海沿岸各地,包括北非沿岸和欧洲南部的地中海沿岸。

    有些人认为,K2就是腓尼基人,这些航海家建立了很多地中海沿岸的繁华的贸易据点,M70的起源可能在黎巴嫩一带。

    现在,M70在地中海沿岸处处可见,在中东和非洲东北地区的频率是15%,在西班牙——法国的南部也可以找到M70。

    单倍群L

    先祖血统:“亚当”→

    M168→M89→M9→M20

    欧亚氏族M9的后裔可能在印度或中东诞生了M20。这个M20在约3万年前进入印度,形成了L单倍群,所以L又称为印度氏族。

    印度南部的M20的频率达到50%,他们都是L单倍群的成员,虽然他们不是最早进入印度的群体。

    单倍群M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9→M4

    由于冰河期的严酷气候,M4的先祖退避到东南亚的沿海地区。第一个携带M4的男人可能出生于1万年前,这个基因标记主要出现在美拉尼西亚(Melanesia)——印度尼西亚,少量存在于密克罗尼西亚(Micronesia)。

    M4是随着水稻技术在各个海岛上传播的,当时中国和中东的农业正在发生。大约在4 000年前,水稻技术传播到婆罗洲——苏门答腊地区。然后,这里的群体携带着大量的淡水和水稻,航行到太平洋上的各个岛屿并定居下来。

    单倍群N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9→LLY22G

    经过东亚的欧亚氏族诞生了基因标记LLY22G,定义了N单倍群,时间约1万年前,地点可能在西辽河流域,他的后裔成为江藏语系的部分和乌拉尔语系(Uralic)的群体,现在分布在斯堪的纳维亚的南部和亚洲的北部。

    乌拉尔语系的文化,呈现出多样性:欧洲北部大部分人曾是狩猎采集群体,匈牙利人早期是牧马人,俄罗斯北方的很多群体也属于N。瑞典——挪威——芬兰——俄罗斯北部的Sami人是追随驯鹿的游牧——打鱼群体,人数仅剩下约8.5万人。

    单倍群O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9→M175

    约3.5万年前,一个携带M175的男人出生了,地点在亚洲东部或中部。这些人是M9的后裔,他们当时在伊朗高原狩猎。

    在冰河期的巅峰时期,O单倍群的先祖们抵达中国和亚洲东部,由于高山屏障的阻拦,他们封闭了上万年。O单倍群被称为东亚氏族:现在的亚洲东部,这个O单倍群的频率为80%——90%。在亚洲西部和欧洲, O单倍群不存在。

    单倍群O1a

    先祖血统:“亚当”→

    M168→M89→M9→M175→M119

    约3万年前,在中国南部出现的M119定义了单倍群O1a。他们可能是长江下游水到农业的人群后裔。

    O1a的成员扩散到东南亚各地,他们的很多至今仍在东南亚。还有一些携带M119的群体进行了长距离的迁移,最终抵达中国台湾,现在台湾的几个原住民群体中的M119的频率高达50%。

    单倍群O2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9→P31

    约3万年前,第一个携带P31的男人诞生了。P31定义了单倍群O2。这个男人居住在亚洲的东部,或许在中国南部。这个男人的后裔,有的向南扩散到东南亚,向东扩散到韩国和日本。这个基因标记现在是马来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国家最常见的标记。

    单倍群O3

    先祖血统:“亚当”→

    M168→M89→M9→M175→M122

    这个携带M122基因标记的男人可能出生在中国中部,他的后裔分布非常广泛,约占中国男人的50%,所以,他的后裔很可能与农业的传播关系密切。单倍群O3的成员很可能都是长江中游种水稻和桑干河——永定河流域种粟米的农民的后裔。

    亚洲东部的水稻农业的发达引发了大规模的人口扩张,考古学证据证明水稻技术一直传播到日本——中国台湾——东南亚,基因证据认为传播水稻技术的群体都携带着M122。

    单倍群P

    先祖血统:“亚当”→M168→M89→M9→M45

    约3.5万年前,一个男人携带M45出生在亚洲中部,他是M9的后裔。

    M9曾经扩散到一片富饶的大草原,包括今天的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西伯利亚南部。在冰河期的巅峰时期,草原环境日益恶化,迫使他们追随着驯鹿向北方进发,最后学会用兽皮搭建帐篷,改进武器和狩猎技术等。

    M45是大部分欧洲人和几乎全部美洲土著的共同先祖。

    单倍群Q

    先祖血统:“亚当”→

    M168→M89→M9→M45→M242

    1.5万——2万年前,一个携带M242的男人诞生在极度严寒的西伯利亚。

    M242的后裔成为第一批探索美洲大陆的人类。当时西伯利亚的气温很低,人类设法穿过没有积雪的苔原,来到亚洲的最北端——西伯利亚东部。

    当时世界的海平面比现在低100米左右,西伯利亚——阿拉斯加之间形成了白令陆桥,人类可以直接走到美洲。

    Q单倍群踏上了美洲的具体的时间还有争议,有人认为在2万年前。但是遗传学分析的数据是约1.5万年前,这个数据与考古证据基本吻合。

    Q单倍群的成员进入北美洲之后开始南下,目前还不清楚他们如何越过北美的冰原。一种估计是落基山脉中的一条通道,另一种估计是沿着无冰的海岸线。

    单倍群Q3

    先祖血统:“亚当”→

    M168→M89→M9→M45→M242→M3

    第一批人类进入美洲后,M3出现了,时间是1万——1.5万年前,地点是北美洲。这是美洲土著中分布最广泛的一个血统,包括全部南美洲人口以及大部分北美洲人口。

    M3在西伯利亚没有发现,仅仅分布在美洲。携带M3的群体继续南下,在大约1 000年里,就迅速抵达南美洲的南端。

    单倍群R

    先祖血统:“亚当”→

    M168→M89→M9→M45→M207

    在亚洲中部逗留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后,经受着严寒气候考验的人类具备了更先进的技术,开始转头向西,进入欧洲大陆

    这个氏族里的一个男人的Y染色体上,出现了一个新的突变M207,他的后裔分为两支:一部分人进入欧洲,一部分人后来转向南方,进入印度次大陆。

    分析计算证实,这次迁移发生在1万年内,很多细节尚不清楚。

    单倍群R1

    先祖血统:“亚当”→

    M168→M89→M9→M45→M207→M173

    第一批大规模定居欧洲的群体的后裔是R单倍群的成员,M173定义了R单倍群:携带M207的群体一起向西迁移,半途分开。

    约3.5万年前,M173的后裔抵达欧洲,当时尼安德特人处于衰亡时期。这些更聪明的M173的后裔获得更多的资源,可能加速了尼安德特人的灭绝。

    在冰河期巅峰时期,M173的后裔撤退到南部的避难地:西班牙——意大利——巴尔干。冰河期之后,他们再次北上。现在欧洲的M173的频率非常高。

    单倍群R1a1

    先祖血统:“亚当”→

    M168→M89→M9→M45→M207→M173

    →M17

    1万——1.5万年前,一个携带M17的男人诞生了,地点在现在的乌克兰或者俄罗斯南部。他的后裔继续游牧,并且驯化了马。他们骑着马,更加便于迁移:从印度到冰岛,他们迁移的范围很广泛。

    在捷克——西伯利亚——亚洲中部,M17的频率约40%,在印度约35%,在中东地区为5%——10%。在伊朗,M17在伊朗西部仅为5%——10%,在伊朗东部高达35%。这些分布使得语言学家猜测:骑马的M17后裔可能是印欧语系的传播者。

    单倍群R1b

    先祖血统:“亚当”→

    M168→M89→M9→M45→M207→M173

    →M343

    约3万年前,已经处于欧洲的群体中出现了遗传标记M343,定义了单倍群R1b。他们是克罗马农人的后裔,这些群体最著名的遗产是在法国南部等地留下的洞穴壁画。在此之前,人类的艺术作品主要是贝壳、骨头、象牙等材料制作的首饰。

    单倍群R2

    先祖血统:“亚当”→

    M168→M89→M9→M45→M207→M124

    约2.5万年前,亚洲中南部诞生了一个携带M124的男人,他的后裔迁移到巴基斯坦和印度东部。这个基因标记现在存在于印度北部——巴基斯坦——亚洲的中南部地区,频率5%——10%。这个单倍群R2也属于第二批大规模进入印度的移民,但是距离5万——6万年前的第一批大规模移民时间久远。(绝大部分2万年以上的现代人化石出土于苏丹——埃塞俄比亚——肯尼亚等东非地区,只有极少几个现代人化石遗骸出土在埃塞俄比亚以南的地区)

    在欧洲东部的吉普赛人中,也发现了单倍群R2的成员,估计也是起源于印度次大陆地区。目前还不清楚这些远古时代的远程移民的细节。

  • 张振《人类六万年》1-5

    第一章 人类是一个物种吗?
       林奈与达尔文   夏娃在非洲   什么是DNA   天书的解读   黑人的皮肤
    第二章 女性线粒体DNA的故事
       线粒体DNA   古人的线粒体DNA   宗族母亲与金丝熊   最后一个沙皇之谜   一个埃及王朝的灭绝   不检点的美国国父   只有欧洲人是杂种吗?   第二场欧洲人起源之战
    第三章 男性Y染色体的故事
       大生物时代   非洲化石大爆炸的困惑   什么也找不到   血型开始的分子探索   两个大型炸弹   勇敢的列文庭   引起进化的三个力量   从蛋白看到先祖的影子   打捞湮灭的先祖   姗姗来迟的亚当
    第四章 走出非洲的旅程
       亚当、夏娃最近的后裔   无法逾越的撒哈拉沙漠   走出非洲第一站   海鲜盛宴与澳大利亚土著   第二波大迁移   走进欧亚大陆的主流   中国人不是北京猿人的后代   进入欧洲的艺术家   美洲土著来源的百年困惑   美洲土著的亚洲亲戚   有声的语言与无声的坟冢   太平洋的拼图
    第五章 基因图谱工程
       意外邂逅启动的工程   单倍群编码   印度海岸的秘密   人类的摇篮——东非大裂谷   达尔文家族起源于非洲   撒哈拉掩埋的艺术瑰宝
    第六章 与百万年历史决裂
       农业文明的出现   双刃的镰刀   不能与上帝开玩笑   语言造就了人类   正在消失的语言与文化
    第七章 农业文化的反思
       巨大的进化压力   农业新文化的成长   病态的农业起源   农业使我们病了   第三次疾病浪潮   农业使我们疯了   已经开始的溃败
    第八章 必须向新理论开放
       基因的先驱与DNA的先驱   果蝇造就的一批诺贝尔奖   原子弹也无法改变DNA   两种DNA的发现与解释   大自然不遵守大自然法则   地球是一个活的超级生物体
    结语
    附录
       附录1 人类20万年的旅程图
       附录2 主要单倍群简介

    第一章 人类是一个物种吗?

    宇宙起源、生命起源、人类起源是自然科学的几个大难题。

    在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都有人类的身影,地球的总人口已经达到70亿。我们是如何成为地球主人的?这是科学史上最大的谜团之一。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自发产生了各自的神话和宗教,回答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世界是怎么产生的,人类是怎么产生的。因为每个人都不得不回答自己的孩子的问题:我们来自哪里?

    而所有的宗教和神话都无法解释的另一个问题是:全世界的人类,为什么具有完全不同的文化、外观、身高和肤色?为什么每一个人与其他人(任何一个)都不同?

    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历史之父希罗多德(Herodotus)的著作,不仅描绘了希腊和波斯的战争故事,而且是对人类多样性的最早的清晰记录:黑色的神秘的利比亚人、北方吃人的俄国生番、远古游牧的土耳其人和蒙古人、从蚂蚁洞里寻找黄金的印度北方土著部落……希罗多德的著作是西方文化中最早的一笔人种学的财富,虽然它存在明显的瑕疵。

    现在,让我们站在希罗多德的角度,想象一次人类多样性的采样。

    假设我们乘坐一架飞机沿着赤道飞行,我们把这次旅行的起点设在经度和纬度均为0度的地方,这个地点位于大西洋上空,加蓬首都利伯维尔(Libreville)的西边大约1 000千米。现在,我们的飞机开始向东飞行。

    首先,我们看到的是中非的说班图语(Bantu)的非洲人,他们皮肤黝黑,住在小村庄里。再向东是没有树木的大草原,那里住着尼罗人(Nilotic),说尼罗语,个子高大,放牧为生,其间混杂居住着说哈德扎语(Hadza)的其他黑人。

    再向东,飞过浩瀚的印度洋,我们会看到马尔代夫群岛的人们类似非洲人,皮肤很黑,但是他们语言不同,外观也与非洲人不同:鼻子、头发和其他细节都不一样。

    站在希罗多德角度的人类多样性采样路线图

    继续向东,又经过一大片海洋,我们来到苏门答腊岛群。这里的人们个子比非洲人和马尔代夫人矮小,头发很直,浅色皮肤,眼帘上的皮肤褶皱很少。

    再越过一大片岛群继续向东,这个地方叫美拉尼西亚(Melanesians),这里的人皮肤也很黑,也许他们与非洲人的关系更紧密?

    我们的飞机再继续向东,就会来到波利尼西亚(Polynesians),这是一片绵延数千千米的太平洋上的珊瑚礁岛。在这里,人类的外貌又一次大大改变了,他们与亚洲东部的人群和北美地区的土著长得相当接近。而且,更为令人困惑的是,这些波利尼西亚人是如何来到这些间距几千千米的几千个岛屿上的?

    再向东,我们来到南美西部的厄瓜多尔。其首都基多(Quito)的居民令人惊讶地分为两类:一类人的外貌像马尔代夫人,但是肤色浅一些;另一类人与苏门答腊人和波利尼西亚人比较相近。这两类群体令人不可思议地混居在一起。

    再向东,在巴西的东北再次出现了黑人。这些黑人住在距离他们的故乡非洲几万千米之外的地方,他们来到美洲只有几百年,当时他们是被欧洲人作为“会说话的另一种生物”和劳动力从非洲运来的,他们当年的身份是奴隶。从15世纪欧洲大航海和地理大发现开始,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和荷兰人就开始贩卖非洲的黑人作为奴隶,因为他们当时认为,欧洲白人和非洲黑人不是一个物种。

    人类遍布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肤色、外貌和语言都不一样。我们越来越感到迷惑,我们来自哪里?为什么我们人类之间存在这么多的外在差异?

    林奈与达尔文

    首先,我们看看现在公认的物种定义。

    如何定义一个物种?20世纪公认的定义是这样的:能否杂交产生健康的后代并继续繁殖。换句话说,如果双方能够生产正常的后代,则属于同一物种。反之,则不是。例如,狮子和老虎可以生下狮虎兽,但是狮虎兽并不健康;又如,马和驴虽然可以生下健康而强壮的骡子,但是骡子不能继续繁育,所以马和驴也不是一个物种。虽然这个标准在低等动物和其他生物中并不普适,但对哺乳类而言依然是适用的。

    奴隶制度的拥护者曾经认为,现代人分为很多物种和亚种,殖民者与奴隶不是一个物种。瑞典科学家卡尔·冯·林奈(Carl von Linne)最早提出这一体系。林奈是一个植物学家,他首先用拉丁文命名植物,随后扩展到动物。他把人类命名为智人(Homo sapiens)。他认为所有的人类属于同一物种——智人的不同亚种和地理种,他还认为人的种族是互不相同的、分别诞生的、多元发生的。这种思想起始于希腊时代的人类“多起源说”。

    关于人类的起源,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的争议持续了一百多年。

    英国的达尔文从来不公开发表讲话,但是他却出版了两本引发科学与宗教巨大争议的巨著:《物种起源》(1859年)、《人的由来》(1871年)。

    与维多利亚时代的很多人一样,达尔文自幼酷爱科学。当时的大英帝国已经殖民到世界各个角落,但是,随着人们的视野越来越开阔,头脑却越来越迷惑,人们无法解释各式各样的物种的变异和起源。

    1831年12月27日,达尔文乘坐“小猎犬”号(Beagle)开始了一场前无古人的伟大环球航行。达尔文不仅想搞清楚物种的起源,他还想探索另一个疑问——人的起源。

    达尔文从英国出发,途经佛得角群岛——巴西——阿根廷——火地岛——智利——厄瓜多尔——加拉帕格斯群岛——塔希提——新西兰——澳大利亚——毛里求斯——巴西,直到1836年10月2日才回到英国。好奇的达尔文在世界上游历了整整5年。为了获得第一手资料,他曾经在巴西和阿根廷深入内陆探险。达尔文在南美洲遇到的最与众不同的人类是火地岛的土著,他写道:

    ……身材矮小,脸上用白漆涂抹得丑陋不堪,皮肤油腻肮脏,头发缠绕成团,声音沙哑难听,举止粗暴……看着这样的人,很难相信他们和我们是同样的人类……

    达尔文带着3个土著火地人回到维多利亚时代的大不列颠。达尔文给他们起了色彩鲜明的欧洲名字:Fuegia Basket、Jemmy Button和York Minster(他们三人原名Yok-cushlu、 Orundellico和El’leparu),他们学会了基本的英语,模仿中产阶级的行为举止。达尔文清楚地认识到,他们和英国人应当属于同一物种,某些方面甚至超越了“小猎犬”号上的英国水手。

    达尔文回到英国之后,1859年和1871年,间隔12年出版了两本书。他本来准备出版一本书,因为太大,改为两本书:

    《物种起源》:原书全称《物种起源,通过自然选择的方式或在生存斗争保留优势种群的方式》(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by Means of Natural Selection, or the Preservation of Favoured Races in the Struggle for Life)(注:这本书英文原名《种的起源》,日文译名也是《种的起源》,国内长期译为《物种起源》,本书沿袭旧译名)。

    《人的由来》:原书全称叫作《人的由来,与性关系的选择》(The Descent of Man,and Selection in Relation to Sex)。

    达尔文在《人的由来》中猜测,世界上的智人可能源自同一个先祖,这个先祖最有可能在非洲。

    达尔文的外祖父韦奇伍德(Josiah Wedgwood)是一个废奴主义者,激烈反对奴隶制度,他写过一本书——《我们是人还是兄弟》。韦奇伍德出身于一个陶瓷世家,他是英国陶瓷产业化的先驱者,英国最大的陶瓷公司韦奇伍德公司的创始人,该公司现在已发展成为一个跨国陶瓷玻璃集团。也就是说,极其富有的达尔文家族在英国的地位有些类似现在的世界富豪,例如比尔·盖茨家族。达尔文的父亲罗伯特(Robert Darwin)是一个富有的金融家和医生。作为一个精工巧匠和一个著名医生的后代,达尔文的考古证据采集和严谨的分析推理,几乎无懈可击。

    经过长达20年的观察、探索和考证,达尔文把人类从一个全能的至高无上的上帝的神圣产物,变成了修修补补的长期进化过程的一个结果。

    1860年6月30日,距离1859年达尔文《物种起源》发表不到一年,一位愤怒的牧师威尔伯福斯(Samuel Wilberforce)登上了牛津大学图书馆的讲堂,他开始了一场战斗,不仅仅是为了他的观点,也是为了基督教的未来。

    威尔伯福斯认为,人类的历史大约6 000年,在公元前4004年10月23日,上帝的手创造了世界。这个数据是根据《圣经》记载的谱系推算的。他还指出了当时大多数人心中一个同样的疑问:人怎么和猴子有关系?完全是无稽之谈!

    达尔文乘 “小猎犬”号进行环球航行的路线

    但是,维多利亚时代同样著名的杰出人物约瑟夫·胡克爵士(Joseph Dalton Hooker)和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支持达尔文。他们三人之间同样精彩的辩论演说敲响了旧的人类起源说的丧钟,勇敢地开创了一个新的世界。

    出身豪门的达尔文,具备足够的财力和时间去世界各地收集样本。他能够潜心观察的原因之一是他患有一种非常奇怪的病:写文章的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否则会感到身体疼痛。所以,达尔文写一会儿,就必须去仔细观察一会儿标本作为休息,然后再回来继续写作。这是一种什么疾病,至今也不清楚。达尔文经常写信给他的朋友,抱怨他的这种痛苦。因此,达尔文没有参加与教会的辩论,他一生也没有做过任何演说或授课。

    150年后,科技手段证实了达尔文的假设。这些科技手段就是化石和DNA。科学研究者们通过化石、石器、基因等线索追踪人类在全世界的足迹,揭示出人类的伟大的旅程。

    [1] 卡尔·冯·林奈(1707-1778),生物学家、植物学家,1753年发表《植物物种》(Species Plantarum)奠定了现代生物分类学的基础,被誉为分类学之父。林奈将人类分类为智人,并分为几个亚种:非洲人(Afer)、北美土著(Americanus)、东亚人(Asiaticus)、欧洲人(Europ aeus)和其他人(Monstrosus)。因为他的贡献,瑞典枢密院封他为爵士

    [2] 英国牧师威尔伯福斯(Samuel Wilberforce,1805-1873),当时最有名的演说家之一,他与进化论观点的大辩论非常著名

    [3] 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1825-1895),英国生物学家,支持达尔文的演化理论和学说,被称为“达尔文的斗牛犬”(Darwin’s Bulldog)。一生著述很多威尔伯福斯认为,人类的历史大约6 000年,在公元前4004年10月23日,上帝的手创造了世界。这个数据是根据《圣经》记载的谱系推算的。他还指出了当时大多数人心中一个同样的疑问:人怎么和猴子有关系?完全是无稽之谈!

    夏娃在非洲

    1871年,达尔文在《人的由来》[全称:《人的由来,与性关系的选择》(The Descent of Man, and Selection in Relation to Sex)]中写道:

    在世界上每一个较大的区域生活的哺乳动物,都与同一地区的已经灭绝的物种的血缘关系很近。因此,有一种很大的可能性:非洲曾经生活着一些已经灭绝的类人猿,它们与大猩猩和黑猩猩很接近。这两种猩猩是最接近人类的物种,所以,还有一种更大的可能性:我们早期的祖先生活在非洲大陆的某一个地方。

    事实是否确如达尔文的推测,我们的祖先诞生在非洲,并且可能起源于某一种已经灭绝的类人猿?

    英国人类学家路易斯·李基(Louis Leakey,1903-1972,考古学家,出生于非洲的肯尼亚,在剑桥专攻人类学。他首先发现了60万年的猿人化石,后来发现175万年的猿人化石)坚信达尔文的人类起源于非洲的假设,他27岁取得剑桥大学博士学位之后,长期在非洲工作,他的妻子、子女和整个家族都参与了非洲的考古工作。路易斯·李基取得大量考古成果,出版了十几本著作,他的家族是非洲人类考古的先驱。

    1967年,路易斯·李基组织考察肯尼亚的奥某河(Omo River)地区,这支考察队的成员来自三个国家:法国队员以Camille Arambourg为首,美国队员以ClarkHowell为首,肯尼亚队员以路易斯·李基的二儿子理查德·李基(Richard Leakey,1944-)为首。路易斯·李基本人因为关节炎没有参加这次考察。在奥某河中,鳄鱼攻击并毁坏了考察队的木船,理查德·李基用无线电向父亲呼救,要求提供新的铝制船只。美国国家地理协会提供了铝制船只。在考察现场,Kamoya Kimeu(1940-,著名化石采集者之一,他和李基兄弟多次发现重要的化石)发现了一个人科生物的化石,理查德·李基认为这些化石属于直立人。理查德·李基把化石带回来以后,他的父亲路易斯·李基认为这些化石属于智人。

    奥某1号和奥某2号(Omo1,Omo2),当时是一些头骨的碎片
    复原的奥某1号和奥某2号(Omo1,Omo2)

    1967年的这次考察获得的智人化石,当时测定的年代为13万年,21世纪的新方法测定的年代约为19.5万年。这是迄今为止发现的世界上最古老的生物学意义上的智人化石。

    奥某河头骨的发现证实了达尔文的推测,也证实了达尔文的高瞻远瞩令人难以置信。

    在19-20世纪的欧洲,大部分人还认为亚当和夏娃在欧洲或亚洲。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和《人的由来》时,世界上还没有发现任何类人猿的化石(尼安德特人虽然在《物种起源》发表前3年已经被发现,但当时人们以为那是洞熊的遗骸)。19世纪后期,欧洲首先发现已经灭绝的尼安德特人的化石。1920年代,亚洲的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发现已经灭绝的直立人化石。1930年代,非洲开始出土大量各种类人猿的化石,数量和种类超过世界各地出土的其他人科生物化石的总和。

    达尔文的人类起源于非洲的类人猿的观念得到公认。在科学上,达尔文远远超越了他的时代。此后,人类到底有多少起源,成为新的争议焦点。

    本书后面经常提到的两个概念是完全不同的英语单词,它们从两个角度描述地球生命的巨大差异和丰富程度。这两个名词经常混用。

    多样性(diversity):
    在一个给定的生态系统里,或生物群系里,或一个星球上,各种生命的存在形式的变化和差异。例如,地球上的各种生物,以及生物的不同种类。

    多态性(polymorphisms):
    内在基因不同或基因相同,但是有的基因呈现显性,有的基因呈现隐性从而导致的不同,常常呈现为外在的不同。例如,人类的肤色、身高、形状等差异,又如其他的同一物种的形形色色的差异和变异。

    正是这些多样性和多态性,使得人类学和考古学的先驱者们困惑了上百年。

    1960年代,人类学家的世界最高权威之一、美国体质人类学家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Physical Anthropologists)会长卡尔顿·库恩(Carleton Coon)发表了影响很大的两本著作:《种族的起源》(The Origin of Races)和《人的现存种族》(The Living Races of Man)。库恩在他的权威巨著中,把现代人类进一步细分为互不相同的五大亚种(实际是地理种):
    Australoid :澳大利亚人种(澳大利亚土著,又称棕种人);
    Caucasoid :高加索人种(欧洲——北非——西亚——中亚——南亚,又称白种人,虽然肤色不一);
    Negroid :尼格罗人种(非洲撒哈拉南部,东南亚小岛与山区,又称Congoid或黑种人);
    Capoid :开普敦人种(非洲南部,如布须曼人——桑人);
    Mongoloid :蒙古利亚人种(亚洲大部——北极圈——南北美洲——太平洋诸岛,又称黄种人)。

    他还详细列举和分析了各个亚种的骨骼、肤色、外貌等特征差异,他认为是基因的混合导致人们变成了黑种人、白种人、黄种人和棕种人等。但是,他仍然无法解释人类的多样性。

    一百多年以来,考古得到的信息非常少。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们一直在进行着激烈的争论。库恩的两大权威论著发表后,人类逐步开发出一整套揭示基因秘密的技术……1987年,突然从遗传学领域出现的一个惊人的结论,这个结论引发了更大规模的争论和新一轮的一系列新的研究探索。

    1987年1月,美国一个在读遗传学女博士丽贝卡·卡恩(Rebecca Cann)和她的同事们在英国《自然》(Nature)杂志发表了一篇论文:《线粒体DNA和人类的演化》(Mitochondrial DNA and Human Evolution)。论文认为:人类起源只有一个,这个起源可能在非洲,时间在20万年以内。尽管几乎不可思议,但DNA数据研究分析却证明了:今天所有的地球人都来自同一个共同祖先。

    美国的这项研究的主持人阿伦·威尔逊(Allan Wilson,1934-1991)是来自澳大利亚的生物化学家,在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运用生物学的新分支——分子生物学的方法进行人类演化研究,尤其注重于DNA和蛋白质。

    丽贝卡·卡恩在阿伦·威尔逊的实验室攻读博士时,开始研究人类的mtDNA(线粒体DNA)变异。这个伯克利大学的小组从不同人群的人体胎盘(mtDNA资源丰富)中收集了147份样本,发现所有的线粒体都可以追溯到曾经住在非洲的一位女性祖先,不论这些线粒体现在位于世界的什么地方。

    伯克利大学的研究证明现代人起源于非洲,最早的分离从线粒体mtDNA (夏娃)开始,在非洲已经出现多次mtDNA 的分离,证明他们积累进化变异非常久远了

    这就是后来媒体命名的“线粒体夏娃”(Mitochondrial Eve)的来源。当然,“线粒体夏娃”并非当时唯一的夏娃,但是,她是现在可以追溯到的唯一的女性先祖。

    人类大约有100万亿个细胞,每个细胞都存放着Y染色体DNA和线粒体DNA。Y染色体DNA由父亲遗传给儿子,仅仅由男性后裔继续传承男性后裔;线粒体DNA由母亲遗传给儿子和女儿,仅仅由女性后裔继续传承女性后裔。Y染色体DNA比较大,计算分析极其困难。线粒体DNA比较小只有一万六千多个碱基单位,所以遗传学通过线粒体DNA找到人类的女性祖先比较早。在1987年发现“线粒体夏娃”之后,过了整整13年,直到2000年才找到“Y染色体亚当”,详见后述。

    找到这位女性先祖,实际上是对比线粒体DNA的突变差异,找出几个问题的答案。

    第一个问题:“夏娃”的起源地在哪里?

    如果我们在水池里丢下一块石头,激起的水波一圈一圈地扩大和扩散,我们仍能推测出石头落水的位置——在水波的正中央。人类进化的mtDNA序列,从母亲到女儿传递着累积的多态性,正像这种扩散的水波。我们的祖先就在那块石头“入水”的位置。我们可以“看见”这位唯一的祖先,生活在20万年之内,她发生的基因突变导致了以后所有的分离(分叉)形式,一直延续到今天。

    第二个问题:“夏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如果我们知道这种基因突变发生的速率,我们就可以通过人类多样性的采样和分析,搞清楚产生了多少多态性,进而计算出“这块石头丢进水里后经历了多少年”。换句话说,一代又一代继承所有突变的后裔,必然源自同一个祖先。带给我们所有这些多样性的这位单一的祖先并非当时的唯一活着的人,只是其他女性的血统现在已经绝嗣了(找不到她们的后裔的遗传差距了)。

    我们用一个比喻解释这个概念。假设在一个18世纪的古老村庄里,住着10户人家。每家都有自己独特的烹调鱼汤的配方,这些配方全部是母亲口头传给女儿。如果某一家只有儿子,他家的配方就失传了。随着时间推移,拥有原始配方的家庭越来越少,因为有的人家一个女儿也没有:没有女性继承祖传的鱼汤。最后只剩下一家还保留着原始的美味鱼汤。

    现实世界里,没有任何一家的女儿会一代一代传承完全相同的配方,不做任何修改以适合她们自己的口味。有的女儿多加了大蒜,有的女儿增添了香料……这就出现了基因变异。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变异就形成了她们自己的多样性的鱼汤。原来的配方完全改变了,但是那种原始鱼汤的基本配方的痕迹仍然保留在鱼汤里。如果我们去这个村庄参观,我们将品尝到配方多样性带来的美味,并且依然可以追溯到原始的配方——18世纪的单一的祖先。

    1987年,英国《自然》(Nature)杂志上发表的著名的mtDNA树:世界147个人的线粒体DNA计算分析。论文的三个署名作者与顺序:丽贝卡·卡恩 Rebecca Cann 马克·斯通尼金 Mark Stoneking 阿伦·威尔逊 Allan Wilson 这是一个里程碑

    这就是“线粒体夏娃”的秘密。

    1987年,丽贝卡·卡恩和她的同事发表这一结果之后,面对激烈的争议和质疑,他们又开始了一项新的研究。1987年9月,丽贝卡·卡恩和她的同事们又在英国《自然》(Nature)杂志发表了第二篇论文:《有争议的人类群体非洲起源》(DisputedAfrican origin of human populations),再次证实“线粒体夏娃”确实就在非洲。

    1987年的两项研究的结果,都证实了两个同样的事实:
    1.人类线粒体多样化发生在20万年之内。
    2.这块石头,是在非洲丢进水里的:人类起源于非洲。

    从进化的角度来看,这个时间非常短。又经过很多其他的研究方法证实,这个时间甚至不到17万年,我们的祖母的祖母的祖母的祖母……生活在大约15万年前。在此之前,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们对人类起源于非洲已经没有什么争议,他们长期争议的是现代的人类究竟有几个起源?

    多起源说支持者认为人类在世界多个地区分别进化成为现代人类,单一起源说支持者认为现代人类全部起源于非洲,以前起源于非洲后迁移到世界各地的早期智人直立人或人属生物都灭绝了,现代人类是人属生物中唯一幸存的物种。

    这两个派别都承认人类起源于非洲,在几百万年里,多次走出非洲——各种类人猿、直立人、早起智人、现代人相继走出了非洲。两大派的争议在于最后一次现代人走出非洲之后是否取代了其他人属生物?

    “线粒体夏娃”的出现是一个戏剧性的变化。所有人的论点都被颠覆了。虽然达尔文在《人的由来》里猜测“人类有很大的可能起源于非洲”,但是达尔文的支持者们普遍认为人类在非洲生活了几百万年,而并非短短20万年。

    1987年,关于“线粒体夏娃”的论文发表后,考古学、人类学、生物遗传学、气候学、地理学……都加入了这场大辩论,各种证据越来越多地证明线粒体夏娃是真实的。世界各国掀起了一股人类起源研究的狂潮,欧美各国以《走出非洲》为题的各种著作难以计数。

    有“夏娃”,就有“亚当”。

    2000年,在发现“夏娃”整整13年之后,“亚当”也终于被找到了。“亚当”也在非洲,线粒体DNA和Y染色体的两类研究结果不谋而合:人类的男性和女性先祖都起源于非洲。如前所述,“线粒体夏娃”并非当时唯一活着的女性,“Y染色体亚当”也并非当时唯一活着的男性。他们是单倍群(分享同样基因突变的群体)的称呼。

    古气候学和地理学的证据,也佐证了人类走出非洲之前和之后的十几万年的旅程。考古学和人类学的证据很少,全世界出土的各种人科生物的头骨化石只有4 600多个,但是DNA的证据存在于现在活着的70亿个人的身上。

    21世纪被称为生物世纪,生物科学的大发展影响到几乎每一个学科。1987-2000年,“线粒体夏娃”出现之后的这段时间,被称为间接观察DNA的时代。2000年至今,“Y染色体亚当”出现之后,被称为直接观察DNA的时代。在这25年里,各种学科的传统观念一次又一次被颠覆,人类一次又一次发现,DNA携带的无数历史故事就像一本突然打开的巨大的《百科全书》,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围绕着少得可怜的化石和其他考古证据的各种学派之间的百年论争戛然而止,因为所有证据都被DNA证据有条有理地串联起来。

    多起源说:直立人在各个地区逐渐演化成为现代人
    单起源说:从一支直立人突然迅速演化成为现代人,取代了世界所有地区的其他直立人。单起源说又称替代说

    人类基因的十几万年的奥德赛之旅,既有英雄的史诗,也有艰难的跋涉,现代人类从七八万年前的仅仅几千人的一支小小的物种,成为现在这个星球的统治物种。
    15万——20万年前,现代人类起源于非洲。
    6万年前,现代人类开始一批一批走出非洲。
    4万年里,现代人类已经走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1万年前,现代人类开始发展农业,人口增长了1 000倍。

    什么是DNA

    本书并非论述人类的起源,而是论述人类的旅程。因为我们仍然不知道究竟什么原因和演化过程,在大约19.5万年以前出现了生物学意义上的现代人类。我们非常确定的只有一个事实:所有人属动物都起源于非洲。

    本书并非论述基因,基因是遗传学概念, “遗传学之父”孟德尔最早发现遗传过程中存在基因作用。英文基因是Gene,日文是遗传子(遗传因子)。人们曾经认为,遗传基因的媒介可能是血型,后来认为可能是蛋白质,直到1950年代才最终确认是DNA……人类对遗传基因的认识不断深化。DNA是生物组织中最稳定的化学结构,基因通过DNA得以传承和表达。现在,为了方便和简单起见,人们往往用一段DNA表示一个基因。正是通过DNA,人们最终发现了人类走出非洲的六万年旅程。

    研究DNA的历史,正是人类一次又一次发现自己的错误的历史。

    研究DNA的历史,也是人类一次又一次修正自己的错误的历史。

    一百多年来,人们一次又一次发现,人类对于遗传——基因——DNA——生命的认识是错误的。这正是科学研究的本质之一。德国戏剧家与诗人贝尔托·布莱希特(Bertolt Brecht)在他的著名剧作《伽利略的一生》(Life of Galileo)中这样总结伽利略推翻地心说、建立日心说的对与错:
    科学的目标,
    不是为无限的智慧,打开一扇大门,
    而是为无限的失误,设定一个限度。

    千百年来,人们都知道孩子与父母很相像,男女结合,女性受孕10个月后就会产生一个孩子。但是,遗传的机理一直是个奥秘,人们从未停止尝试建立各种遗传学说。在古希腊文献中,大量的资料提到家族内的相似性,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争辩,成为早期哲学家们最喜欢争议的话题之一。

    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认为,生育时男性和女性都产生一种精液,受精后,部分双方的精液混合,占上风的部分决定了婴儿的各种性状。这个过程的结果,会使一个孩子可能拥有父亲的眼睛和母亲的鼻子,如果父母双方决定某一种形状的流质不相上下,孩子就可能表现居中,比方说头发的颜色处于父母头发颜色之间。

    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大约公元前335年没有任何根据地写道:总的来说,父亲决定孩子的模样,母亲的贡献仅限于孩子在子宫里和出生后。这种哲学思想反映了当时以男性为主导的观点——孩子的健康和形态状况,以及心理和生理的一切特性都源于父亲。但是,亚里士多德也没有否定选择妻子的重要性——肥沃的土壤总比贫瘠的土壤更适合种植。但是,另一个问题产生了:假如孩子是因为父亲产生的,那么,男人怎么会有女儿呢?

    亚里士多德一生都受到这一问题的挑战。他的回答含糊其词,几乎是狡辩:所有婴儿在各方面都应和父亲一样,包括性别应该为男性,除非在子宫里受到某种“干扰”。有时候这种“干扰”比较小,产生微不足道的变异,例如孩子长出红头发,而不是父亲的黑头发;有时候这种“干扰”比较大,例如畸形或女性。

    这种古代哲学理论发展成了人胚全息论。人胚全息论认为,在性交过程中,一个微小的人体被放进女性体内。为了保持皇家血统的纯正,从埃及帝国到曾经控制几乎所有欧洲王室的强大的哈布斯堡王朝,都流行近亲婚姻以维护统治。从现在的遗传学来看,这些封闭的王室之间的婚姻,就像同一个村庄里的没有太多选择的婚配,配偶都是自己的亲戚或邻居。这种婚配方式导致后代出现大量遗传疾病,成为这些帝国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18世纪初,显微镜之父安东尼·冯·列文虎克(Antonie van Leeuwenhoek,1632-1723)认为,他可以在精子头部看到蜷缩的微型人体。

    19世纪,两项技术的发展使人类发现了染色体。一项技术是纺织工业出现的新的化学染料,另一项技术是显微镜的性能得到重大改进。

    染色体(Chromosome)源于希腊语,意思是“染上颜色的物体”。高倍放大能力使人们很容易观察单个细胞,细胞的内部结构用新的染料染色后,可以清晰地显现出来。人们在显微镜中惊讶地看到:在受精过程中,大的卵细胞和小的精子结合时,细胞分裂,奇怪的线状结构聚合起来,平均分配到两个新的细胞中。这个过程叫作有丝分裂。

    首先发现基因作用的孟德尔是捷克布鲁诺市(Brno)的一个修道士,1850-1860年,他在修道院花园里通过大量的豌豆杂交实验,奠定了现代遗传学的基础。1856-1863年,孟德尔在杂交实验了大约2.9万棵植株之后,发表了论文《植物杂交试验》。孟德尔认为存在一些遗传物质(后世的科学家把这种物质称为基因)。孟德尔得出一个结论:无论是什么物质决定了遗传,父母双方总是把这种物质等量地传给后代。非常遗憾的是,他的论文在当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重视。

    孟德尔没有看到染色体就去世了,但是,他的预言后来被生物学证实是正确的。人类的23对46个染色体,从父母双方等量遗传(除了线粒体DNA和Y染色体)。在受精过程中,染色体这种奇怪的线状物,一部分来自父亲的精子,另一部分来自母亲的卵子。

    1869年,25岁的弗雷德里希·米歇尔(FriedrichMiescher,1844-1895,生物学家,DNA的发现者),在德国图宾根(Tubingen)的一座古代城堡地下室的简陋实验室里发现了核酸(Nucleic acid)。这种物质就是DNA的构成单元。他被认为是DNA的发现者,但是当时没有人注意他的这个发现。

    1903年,人们发现染色体在遗传中可能扮演重要角色。

    1928年,孟德尔叫不出名字的“遗传物质”,第一次被称为基因(Gene)。

    1944年,人们发现DNA是染色体的主要成分,人们将这种物质命名为脱氧核糖核酸(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并且经过实验确认DNA是遗传基因的载体。这是一个伟大的进步,但是当时大部分人认为蛋白质是遗传物质,这个进步被埋没了。

    1953年,剑桥大学的两个年轻科学家,詹姆斯·沃森(James Watson)和弗朗西斯·克里克(Francis Crick)发现了DNA的分子结构。当时人们已经查清一些蛋白质的结构,沃森和克里克认为,利用检测蛋白质的现成技术或许可以发现DNA的分子结构,然后通过DNA可能找出遗传的奥妙。沃森和克里克使用了分析蛋白质的同样办法:首先使DNA成为结晶纤维,再用X射线照射DNA,大部分X射线会直线穿透DNA分子结构的间隙,从后侧出来,还有一些会撞击到DNA分子结构里的原子,弹到一旁。用X射线的照相胶片上的分布形态和位置,可以推算出DNA内部的原子位置,然后查清DNA的分子结构。

    但是,DNA的这些X射线的照片的形态太奇特了,他们两人很久都没有找到与之相吻合的DNA化学结构。最后,沃森和克里克采用了非常笨拙的“原始”方法,用一条一条的硬纸板和一片一片的金属片和金属丝,构建各式各样的模型,试图重现DNA的结构。他们最后发现有一种双螺旋模型完全吻合X射线的分布。这种模型很简单,像两个螺旋形的梯子扭结在一起。而且这种结构非常稳定——只有稳定的结构才能作为遗传物质。DNA正是一种极其稳定的化学结构,仅由4种核苷酸碱基构成的一种糖类骨架。这4种核苷酸的化学名称如下:
    A 腺嘌呤
    C 胞嘧啶
    G 鸟嘌呤
    T 胸腺嘧啶

    人类的染色体
    4个碱基之一腺嘌呤(A=Adenine)的示意图。莫尔斯电报的“建材”只有2种:点和划,表达我们的语言和信息;DNA的“建材”是4种:4种碱基表达基因的语言和遗传信息
    DNA的结构
    DNA中的4种碱基A,T,C,G

    我们不必记住这些源自希腊语的核苷酸碱基的麻烦名字,只需记住它们的首写字母:A,C,G,T。即使是科学家,也是经过50多年的研究才查清了这4种核苷酸碱基的基本结构。

    对遗传媒介的最重要的要求是可以一代又一代地忠实复制。当细胞分裂时,两个新的细胞核里都必须有一套染色体。每次细胞分裂时,染色体内的遗传物质必须复制成两份。复制的质量必须很高,不允许出现错误。沃森和克里克发现,每个DNA分子都由两条很长的链构成,就像两条缠绕的螺旋形,他们称之为“双螺旋”结构。复制开始的时候,这个双螺旋的两条螺旋解开,分别重新制造出一模一样的另外两个双螺旋,然后再分别存进两个新的细胞里。

    当时,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否是正确的。起初,他们两人甚至无论如何也画不出一个合乎逻辑的平面结构草图。最后,弗朗西斯·克里克请他的太太,一位英法混血的女画家奥迪尔·克里克绘制出了“世界上第一个DNA的平面图”。然后,克里克拿着这张简陋的草图,高高兴兴地找到喝得醉醺醺的沃森:“你看,就是这样的,就是这个!”然后,他俩才好不容易最终拼凑出这个奇形怪状的立体模型。然后,他们把这个发现写成了论文。1962年,9年之后,沃森和克里克获得诺贝尔奖。

    这些D N A密码写成的“整套装配手册”叫作基因组(genome,又称染色体组),可以组装出完整的独一无二的物理个体,即一个人的全部信息。这套装配手册就像用分子写成的一本《百科全书》式巨著,大约有30亿个文件夹(核苷酸)。

    虽然没有办法作出统计,但人们通常认为一个人大约有100万亿个细胞,每个细胞里都存放了这样一本巨大的装配手册——23对46个染色体构成的基因组。每个基因组的物理长度约2米,所以不能直接插在人体中,更无法放进每一个细胞里。于是,这本“巨著”基因组被折叠起来,螺旋状紧紧缠绕着放在每一个细胞的23对46个染色体里。

    大约46亿年前地球形成,大约35亿年前第一个细胞出现在地球上:基因组出现了,第一个细胞分裂就是基因组的复制。人类已经知道一些基因的功能,虽然还不清晰,而且对大部分基因的功能至今仍然一无所知。例如,我们知道,有的基因装配成为肾脏,有的基因装配成为肺,但是我们却不知道装配的细节;我们仅仅知道这些器官的基本功能,却不知道它们如何工作和相互协调。基因组的这套密码和人体组织过于庞大和复杂了。

    詹姆斯·沃森和弗朗西斯·克里克获得诺贝尔奖,并非因为他俩仅仅拼出了这个奇形怪状的双螺旋结构的立体模型,沃森和克里克还发现双螺旋的两条链的“装配原则”:一条链上的A只能与另一条链上的T相连,一条链上的C只能与另一条链上的G相连。

    A与T
    C与G

    ①DNA的结构②蛋白质把DNA绕成长串小珠③DNA绕成圈④DNA绕成玫瑰花结样式⑤DNA卷成螺线管塞进染色体里。23对46条安放DNA的染色体全部在细胞核里:合称基因组或染色体组

    这是永远不变的规则,从大约35亿年前就开始了,至今没有改变。根据这个规则,4个字母组成的序列被永久保存下来。这种字母序列叫作DNA序列。DNA序列“密码”蕴含着基因信息,又称遗传信息或遗传密码。

    天书的解读

    虽然细胞——组织——器官的复杂程度极其惊人,但是,基本的DNA指令的记录方式却简单得不可思议。DNA序列类似其他字符系统,例如语言、数字、计算机二进制码或莫尔斯电码等,这些DNA序列的符号本身没有任何意义,符号的顺序却蕴藏着大量的信息。

    例如,字母或数字相同,顺序不同,则含义完全不同。

    Derail(出轨)和Redial(重拨):字母顺序不同,单词完全不同。

    803 741和408 137:相同的阿拉伯数字,顺序不同,构成的数值不同。

    001 010和100 100:相同的二进制码,顺序不同,含义也完全不同。

    与此类似,DNA中四种化学代码的序列也包含着不同的信息。例如,ACGGTA和GACAGT是DNA的变位字,在细胞看来是完全不同的,就像Derail和Redial的意思完全不同一样。

    一条链上的序列(一条链上的序列ATTCAG必然和另一条链上的TAAGTC相对应。当双螺旋解开,细胞中的分子复制机器在旧链的ATTCAG位置,相对应地构建了一条新的序列TAAGTC。同时,在另一条旧链TAAGTC位置,就会构建一条ATTCAG的新链。结果,得到两条与原序列相同的新双螺旋。每次过程之后,DNA被完美地复制成两份)

    DNA始终“住在”染色体里,维持遗传信息和发布指令,由RNA和蛋白质执行所有工作。20种氨基酸组成了无数种蛋白质,DNA的指令规定了蛋白质中20种氨基酸的顺序,精确地决定了该种蛋白质的最终的形状和功能,因而决定了某一组织或器官的形状和功能,直到制造出一个完整的人体。

    4个字母组成的DNA序列构成30亿个核苷酸,打印出来是一部巨大的“天书”(2000年完成的《人类基因组工程》把“基因组草稿”(4个字母序列)打印出来之后,相当于“200本超过1 000页的巨著”,这本巨著仅仅由4个字母组成)

    但是对这部巨型的“天书”,细胞阅读起来却一点也不困难。每3个字母,代表20种氨基酸里的一种,于是细胞按照3个字母一组阅读这些DNA代码,例如:ATGACCTCCTTC细胞读为ATG-ACC-TCC-TTC。每个3符号组,称为一个三联体,与20个氨基酸中的1个氨基酸对应:ATG:氨基酸甲硫氨酸;ACC:苏氨酸;TCC:丝氨酸;TTC:苯丙氨酸。

    细胞们一边阅读指令,一边用相应的氨基酸生产蛋白。读出第一个三联体,解码为甲硫氨酸,取下一个甲硫氨酸分子;读出第二个三联体是苏氨酸,取下一个苏氨酸,接在甲硫氨酸上;读出第三个三联体是丝氨酸,一个丝氨酸分子又接到苏氨酸上;读出第四个三联体是苯丙氨酸,再接上一个苯丙氨酸。这四个氨基酸按照DNA序列的指导,现在装配成一小段正确的顺序:甲硫氨酸——苏氨酸——丝氨酸——苯丙氨酸。然后,细胞继续阅读下一个三联体,第五个氨基酸又加上去……如此往复。这种阅读、解码、顺序加上氨基酸的过程,一直持续到全部指令读到尽头……

    本书只讲述人类基因组30亿个文件夹(核苷酸)中两类文件夹里涉及的故事,即分别由母系和父系世世代代遗传的线粒体DNA和Y染色体的故事。(植物学家和遗传学家威廉·约翰森(Wilhelm Johannsen,1857-1927)1909年在自己的著作中第一次使用了基因(Gene)一词)

    这部“人类基因组工程”检测出来的天书,仅仅记录了4个字母构成的30亿个核苷酸在基因组中的位置,既未涉及DNA的复杂结构,也未涉及DNA之间的更加错综复杂的相互关联。此外,人们对于这些“A与T和C与G”密码构成的生命程序究竟是采用什么“语言”编写的?这些生命程序又是什么内容?人类至今一无所知。但是,这个成果已经解决了人类走出非洲六万年旅程的诸多疑问。

    一般认为,10亿根骨头中只有1根骨头可能形成化石。每个人身上有206块骨头,也就是说,全美国3亿人总共只能形成大约60块化石,全中国13亿人只能留下200多块化石。而且更加困难的是,考古学家还必须把这些非常幸运地变成化石的骨头找出来。目前全世界找到的类人猿和人属生物的化石仅仅涉及几千个个体,并且存在很多争议,仅仅通过化石考古,根本无法了解人类起源及走出非洲的全貌。

    通过对现在活着的人的DNA的分析计算,以及化石的DNA的分析计算,人类六万年的旅程终于被大型电脑系统计算出来了。

    黑人的皮肤

    地球上所有的人类都是一个物种、一个起源,都源于非洲,如果真的如此,为何我们的相貌和体形会有这么多差异?尤其是皮肤的颜色?所以,在继续我们的故事之前,首先回答这个困惑人类很多年的问题。

    非洲人有一个共同点,皮肤比较黑。事实上,热带地区的印度南部的人类和新几内亚的人类的皮肤也比较黑,也属于黑人。人类是没有皮毛保护的生物,所以,沉积在皮肤下的黑色素(Melanin)成为人类的一个保护层——防止非洲炙热的阳光晒伤皮肤,因为黑色素能挡住紫外线。那么,在皮下沉积多少黑色素才合适呢?涉及肤色的遗传基因很多,其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一个叫MC1R (melanocortin 1 receptor,黑皮质素1号受体),或称MSHR(melanocyte-stimulating hormone receptor,黑素细胞刺激荷尔蒙受体)。黑色皮肤的形成来自自然选择的压力:因为人类需要更多的黑色素保护皮肤。所以,热带地区的人们的皮肤下沉积了大量的黑色素。

    瓶颈效应时的遗传漂变示意图(发生巨变或灾难导致人口急剧减少时出现瓶颈效应,本来数量相似的球体随机出现蓝球比黄球多的概率,下一代的蓝球就比黄球多。这也是两种DNA后裔不平衡的原因之一。在人类六万年的迁移中,多次发生巨变和灾难。几个氏族的合并点(coalescence point)是远古群体的分离点。人类的群体越小,越容易发生漂变,导致这一代与下一代差异显著)

    6万年前,人类走出非洲,进入紫外线少得多的地区,自然选择的压力颠倒过来,人类需要更多的紫外线——这时,MC1R基因发生突变:人类必须吸收更多的紫外线才能合成维生素D,皮肤太黑的孩子会缺乏维生素D,无法生成健康的骨骼,淡色皮肤的孩子们才能吸收更多的紫外线而健康成长——于是,人类的皮肤颜色变浅(尤其是欧洲和东亚地区的人类)。最后,世界各地的人类,形成了各式各样的肤色。

    来自非洲西部的尼日尔-刚果语系的群体,在2 000-3 000年前扩张到非洲撒哈拉以南大部分地区,目前人口已达3亿多。班图语族的群体皮肤特别黑,他们的形象误导了我们对非洲人的肤色的认识。在现代人类的起源地东非大裂谷——苏丹——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坦桑尼亚一带生活的非洲群体的皮肤,直到现在仍然并不很黑。

    全世界70亿人中,每一个男人和女人的线粒体DNA都源自非洲,每一个男性(占70亿人中一半)的Y染色体也都源自非洲。除了黑色的皮肤,非洲人和其他各大洲的人类没有区别。例如,几万年前来到欧洲的人类与当时非洲的先祖的样子应该差不多,虽然我们并不知道当时的先祖的真实模样,因为变化是后来发生的。

    第二章 女性线粒体DNA的故事

    20世纪开始,非洲出现“化石大爆炸”,出土的化石超过世界其他地区化石的总和,包括300万——400万年前的化石,甚至2 300万年前的化石。在1987年的DNA检测结果没有出现的时候,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也普遍认为非洲是人类的起源地,我们的根在非洲。

    剩下的唯一争议:人类到底有几个起源?到底进化了多少年?

    1980年,两个发明DNA快速测序方法的科学家获得诺贝尔奖,他们是哈佛大学的沃特·吉尔伯特(Walter Gilbert)和剑桥大学的弗雷德里克·桑格(Frederick Sanger)。他们分别独立开发出两种DNA快速测序方法。正是这些快速测序方法的出现,促使伯克利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在1987年找到了“线粒体夏娃”:时间在20万年之内,地点在非洲。

    2000年,找到“线粒体夏娃”的13年之后,“亚当”终于出现了:斯坦福大学的两个名叫彼得的科学家——彼得·欧依夫内尔(Peter Oefner)和彼得·安德希尔(Peter Underhill)发明了一种“忽视”具体的DNA序列、仅仅分析计算DNA序列之间差异的新的测序方法。包括这两个彼得在内的合计21个人,2000年联合发表了一项研究成果:大约6万年前,“亚当”出现在非洲。

    但是,新的疑问出现了:为什么“亚当”和“夏娃”的“年龄”相差几万年?

    事实上,“夏娃”和“亚当”都是一种实体(单倍群)概念,根据生物多样性分析计算得到的“夏娃”的年龄比“亚当”的时代久远,并非历史的真实。远古时代,只有少数男性与多数女性结合,很多男性没有能力抢夺配偶和留下后裔。也就是说,女性有更多生孩子的机会。此外,男性负责狩猎,死亡概率较高,或者没有生下儿子,所以很多Y染色体血统绝嗣了;女性负责采集,死亡概率较低,线粒体DNA血统留下的数量和机会更多。种种因素,导致了“亚当”与“夏娃”的年龄相差几万年的情况,但这并不表明“亚当”与“夏娃”的先祖不在同一时期存在于非洲。

    大量多样性分析已经证实:在这两种DNA的世界旅程中,样本数据越多,路线越互相吻合。即使走到遥远的南美洲,建立新的文明,两种DNA分析的结果依然指向非洲。

    6万年前人类走出非洲之后,仅仅经历了大约2 000代。6万年,2 000代,只是遗传学上的一瞬间。从外貌、语言到文明,人类的难以置信的多样性,才是我们智人这个物种的最大特点之一。例如,在有“人类的大熔炉”之称的美国,现在已经找不到多少“纯种”的非洲裔美国人了,正式登记的混血黑人比例超过30%,包括现任的美国总统奥巴马。真实的混血无法统计,以至于美国国家统计局在现在的美国人口普查中已经难以分类。

    6万年前走出非洲散布四方之后,全球一体化把人类重新聚集在一起。

    18世纪,瑞典的科学家卡尔·冯·林奈尝试将世界上的生命进行分类拼图,这是欧洲早期殖民主义努力的一部分。林奈的任务庞大而艰巨,他要归纳整理的不仅是在瑞典可以看到的生命,而且包括正在不断增多的从世界各地带回欧洲的大量物种。林奈创造出现代的系统命名法,他把生命分为两个界:植物界和动物界,然后在下面又分为门——纲——目——科——属——种。

    林奈是按照动物和植物的外形进行分类的,例如鱼鳍的形状、蹄子的差异等。林奈没有解释为什么这样分类,他当时认为是“上帝创造出了这些差异”。其他的生命,例如原生生物(Protist,单细胞生物)和真菌(Fungus)等,现在已经从林奈当时划分的“植物界”分化出来,成为单独的界(Kingdom )。还有一个界,当时被林奈完全忽略了,即原核生物界(Kingdom Monera),这是德国的恩斯特·海克尔(Ernst Haeckel,1834-1919)提出的,显微镜技术终于进步到可以识别这些微小的生命组织。虽然恩斯特·海克尔提出了“细菌”一词,遗憾的是,他并没有真正看到过细菌。

    林奈的分类体系蕴含着一种正确的假设:任何生命组织,仅仅属于某一实体的成员,一个生命组织不可能既属于植物又属于动物。20世纪的研究证实,所有生命组织都是各种动物到细菌的“组合”,至少在分子层次上全部都是如此。人类也是多种生物的“组合”。仅由女性遗传的线粒体DNA,正是一个太古时代的古细菌。

    人类基因组测序发现:人类与其他生物(黑猩猩)的最大差异不超过2%,人类基因中的大约8%的DNA序列与细菌病毒相同。这只能导出一个结论——人类是动物和细菌病毒拼合组装的。这个结果不仅被反复证实和接受了,并且被好莱坞电影大肆渲染,从《动物总动员》、各种机器人系列到《钢铁侠》系列,都描述了各种“拼装的怪物”。对于这场生命认识的革命,英国生物学家罗宾·韦斯(Robin Weiss,1940-)说了一句值得深思的名言:“如果达尔文出现在今天,他会感到非常惊讶,原来人类是猴子和各种病毒的后裔。”

    动物细胞
    动物体内的能量工厂是线粒体,线粒体用氧气生产ATP能量
    植物体内的能量工厂是叶绿体,叶绿体用二氧化碳进行光合作用

    生命,与物质不同。生命,有生有死,DNA代代相传,独立于外部世界。组成各种生命的过程太困难了,所以各种生命组织必须长期“合作演化”(中性)。遗憾的是,有些病毒和细菌过于暴虐,它们很快杀死了自己的宿主,自己也随之死亡了。只有和谐共处的细菌和病毒,现在还随着宿主世世代代继续过着幸福的生活,直至融为一体。

    现在的生物分类,早已远远超出了林奈时代的两个界(kingdom)——植物和动物两界,已经被生物界正式扩展为三个域(domain)、八个界,外加病毒(这种分域和分界仍在继续争议中)。在新的生物分类中,人类变成范围更广泛的“细胞生物——真菌域——动物界——灵长目——人科”的幸存的唯一的一员。

    英语细胞(Cell)一词来自拉丁语Cella,意思是“小房间”。换句话说,线粒体DNA住在细胞这个小房间里的一个“小隔间”里,即住在自己的细胞膜里。人类基因组的46个染色体是长长的线形的,绕成螺旋塞进细胞核。而线粒体DNA是圆环形,细菌的DNA全部都是圆形的。

    线粒体在大约十几亿年前是一个自由生活的细菌,不知道什么原因,也无法确定是什么时候进入了哺乳动物的细胞里,开始半独立“自治”,负责生产能量。线粒体的功能是利用氧气制造能量。细胞越有活力,需要的能量越多,包含的线粒体也越多。活跃的生物组织(如肌肉、神经和大脑)的每一个细胞里,都含有成千上万的线粒体。线粒体生产的是高能分子ATP。

    我们身体的100万亿个细胞里的线粒体生产的ATP的数量很大,每天的产量大约相当于人类体重的一半,具体数量至今还没有权威的统计。有机组织做任何事情都用ATP作为能源,比如心肌收缩、看书时视网膜神经冲动、大脑进行思考等,人类的体温也是依靠ATP来维持在大约37℃的恒温。

    使用氧气是细胞进化过程中的一个巨大进步。利用同等数量的燃料,细胞在使用氧气的情况下,比不使用氧气能够制造更多的高能ATP,即可以增加20万倍的能量。换句话说,我们每日三餐摄入的营养,只是我们的活动能量的很小一部分,我们人类主要的能量是线粒体用氧气制造的,新鲜的空气(氧气)比任何食物都更加重要。人不吃饭可以存活几周甚至更长时间,但是,人不呼吸则几分钟内就会死亡。所以,无污染的环境中的清新空气比再好、再多的食物都更加重要。

    这种“20万倍的效率”如果与细菌的线粒体相比,我们人类又差得太远了,很多细菌每天可以从一个细菌繁殖成几万个几十万个细菌;如果生存条件合适,有的细菌一天可以繁殖到几十亿个。这些小小的微生物已经在地球上生存了大约35亿年,它们的本事显然比我们人类强大得多。

    线粒体DNA

    大约十几亿年前,线粒体进入大的微生物并定居其中。线粒体DNA只有16 569个核苷酸,这与拥有6 000万个核苷酸的Y染色体DNA相比确实非常小。线粒体DNA不在细胞核的染色体组(基因组)里,也不参与卵子与精子的重组。父亲的精子里的线粒体很少,仅在尾基部,这些线粒体只为精子提供有限的“动力”:精子游到子宫、钻入卵子的动力,然后残余的线粒体就被丢弃,没有进入卵子参与胚胎的形成。此后,所有线粒体都是母亲的线粒体。换言之,无论儿子还是女儿,都仅仅继承了来自母亲的线粒体DNA,男性的线粒体不会遗传给下一代。因此,线粒体DNA成为我们追踪女性先祖的线索。

    核细胞DNA传承给所有后代
    线粒体DNA仅仅单一地由女性传承给后代,父亲的线粒体没有继续传承

    随着细胞的分裂和复制,无论女性的线粒体的DNA,还是男性的细胞核里的Y染色体DNA,都会偶尔产生一些简单的错误,造成DNA的改变,称为突变。细胞的错误校正机制能够修正绝大部分错误,只有一小部分突变会逃过这种监督机制,保存下来。这些突变,如果发生在产生卵子和精子的生殖细胞里,就会遗传给下一代。发生在身体其他细胞中的突变,则不会遗传给下一代。大多数DNA突变,对于人体的健康是完全没有影响的(无害的),只是某些非常偶然的机会,突变才会影响某些特别重要的基因,使其失去功能,最坏的可能性是造成严重的遗传疾病。

    细胞核DNA(基因组)中发生突变的频率极低,每一次细胞复制时,大约10亿个核苷碱基中才会发生1-50个突变。对比之下,线粒体的错误校正机制能力较低,“漏网”的突变大约为细胞核DNA的100倍。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把DNA中累积的突变的数量作为计算时间长度的一种“分子钟”,这个分子钟在线粒体中比在细胞核中要走得快得多。这样一来,线粒体作为人类进化调查的工具,就更有吸引力了。

    遗传学家正是利用这一点,通过计算累积突变的数量推算出了人类起源的时间。但是,如果突变速率太慢,就会有太多人的线粒体DNA完全一样,导致没有足够的多样性来对比差异(分析随着时间变迁发生的差异)。这是“夏娃发现较早、亚当发现较晚”的原因之一。

    古人的线粒体DNA

    史书留下历史的躯干,亲历者的回忆赋予历史血肉。所有的历史都是这样组成的。1990-2000是基因科学发展的关键时代。1990年启动的规模巨大的“人类基因组工程”在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西班牙以及中国等地进行,这里面只有少数几个研发团队活跃在媒体之间,其中相当著名的一群人是牛津大学医学教授布莱恩·赛克斯(Bryan Sykes,1947-,牛津大学人类遗传学教授,1989年发表论文报告首次在古代遗骸发现线粒体DNA)的团队,他们最先找到了古人的线粒体DNA,并且多次在媒体发表了这些发现。

    1989年,布莱恩·赛克斯在古代人的骨骼中找到了线粒体DNA,他也是生物时代的无数改行和跨行的科学家之一,正像丽贝卡·卡恩等人并非考古学家一样。这一个时期,如前所述,被称为间接观察DNA的时代。在“线粒体夏娃”的论文发表之前,赛克斯是牛津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的遗传学教授,研究一种很麻烦的骨骼遗传病——胶原蛋白及其基因在人群中的变异。1987年,赛克斯看到媒体公开了一项重要新发明:加利福尼亚州的凯利·穆利斯(Kary Banks Mullis,1944-,分子生物学家,1983年对聚合酶链式反应(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作出重大改进,成为广泛应用于医学、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等领域的基本技术之一。1993年,他因这一发明获得诺贝尔化学奖)发明出一种方法,可以在试管里扩增非常微量的DNA,甚至可以扩增单个分子。

    1983年,一个星期五晚上,穆利斯沿着海岸的101号高速公路行驶,薄雾润湿了夜色,树的花香弥散在空气中。穆利斯当时在旧金山湾区的一家生物技术公司上班,他一边开车,一边和身边的女友谈论他的工作。他也正在用试管复制DNA。这是一个极其缓慢的过程,DNA分子一次只能复制一份。DNA像一根长长的线,复制过程从一端开始,在另一端结束,然后再从起点开始复制另一条……非常麻烦。穆利斯说着这件事的时候,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灵感。如果不是从一端开始复制,而是从两端同时开始复制,那么,一种可持续链式反应就启动了。这种反应不再只是复制原始模板,还能复制已经形成的复制品——每次循环都使复制品数量翻一番,再也不是2个循环复制2份,3个循环复制3份……而是每个循环都翻倍,1-6个循环中依次产生2份,4份,8份,16份,32份,64份复制品,而不是 1,2,3,4,5,6……经过20个循环之后,得到的不是20份复制品,而是100万份。

    这项发明对遗传学研究产生了革命性影响,因为这种办法意味着可以从极其微量的组织碎片中得到无限多的DNA以供研究。一根头发甚至一个细胞就可以制造出任意数量的DNA,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1987年,没有笔记本,没有互联网,只有杂志和报纸。
    1987年,很多人还不相信DNA。

    看到媒体报道的穆利斯的方法,赛克斯决定放弃对胶原蛋白的研究。如果古代骨骼留有DNA的话,为什么不直接研究DNA呢?赛克斯想用这种新发明的链式反应扩增DNA,他需要一些很古老的骨骼试一试。世界上第一次从古人的遗骸上提取DNA的过程就这样开始了。现在回忆这些,或许有些可笑,现在的中学生可以做到的事情,当时竟然是牛津大学教授的课题。

    1988年,媒体报道在牛津南边约1英里(约1.6千米)的阿宾登(Abingdon)正在进行考古发掘。当地在建造一家超市时,挖土机铲到了一个中世纪墓地。考古队要在两个月限期内清空这个遗址,不然开发商就要进来了。赛克斯赶到时,这里正在忙乱,几具骨骸被挖出一半,沾满棕红色泥土。赛克斯觉得不能乐观。做了几年DNA研究,赛克斯的操作已经非常小心翼翼。潮湿的样品一般是在零下70摄氏度保存,如果从冰箱里取出来,要求放在冰盒里。如果由于疏忽让冰化掉了,只好扔掉,因为DNA可能已降解破坏了。没有人会认为潮湿的DNA可以在室温下放置几分钟而不损坏,更别说埋藏在地下几百年。不管怎样,试一试吧。赛克斯从发掘现场带走了三块大腿股骨。

    回到实验室,赛克斯必须决定两件事:
    1.怎么把DNA提取出来。
    2.选择什么区段来进行DNA的扩增反应。

    第一个问题比较简单。只要还有DNA留存,很可能被骨骸的钙质束缚着。这时,只须想办法把DNA从钙质中释放出来。

    赛克斯用一把钢锯把骨头割成小片,在液氮里冰冻,再砸成粉末,然后浸泡在一种化学试剂里,试图在几天时间内慢慢地去掉钙。很幸运,钙质全部去掉以后,试管底部还留下一些东西,这是残剩的胶原蛋白、其他蛋白、细胞碎片,可能还有脂肪。当然,赛克斯希望还有几个DNA分子。赛克斯决定用一种酶来去除蛋白质。酶是生物催化剂,可以加快反应速率。他选了一种消化蛋白质的酶,然后再用氯仿去除脂肪,用苯酚清洗剩余物。最后剩下一小茶勺的浅棕色液体,这里面至少理论上应该含有DNA——可能只有几个分子,所以下一步分析必须用新的DNA扩增反应来增加DNA的数量。

    骨骸里如果留有DNA,也不会很多,所以赛克斯选择了线粒体DNA。原因很简单,细胞里的线粒体DNA比其他任何基因都多。扩增线粒体DNA所需的所有配料都加到反应体系中了,要使反应在试管里运行起来,必须持续煮沸——冷却——加温数分钟,然后再煮沸——冷却——加温……不断重复这种循环,至少20次。

    现代遗传学实验室里,到处都是自动运行这种反应的机器,但是当时还没有。1980年代,市面上仅有的机器价值连城,赛克斯连一台都买不起。进行这种反应唯一的办法是拿一个秒表,面前放三个水杯,一个沸水,一个凉水,一个温水,再把试管每隔3分钟徒手从一个水杯转移到另一个水杯……重复操作,再重复,一共进行几个小时。赛克斯试了一次,没成功,只好改用家里的电水壶再试一试……此后三个星期,赛克斯一直和电线、计时器、温度计、继电器、铜管打交道,外加洗衣机水阀和他家里的电水壶。最后,赛克斯制造了一个装置来操作所有要做的事。这个装置先沸腾,洗衣机水阀打开,冷的自来水注入螺旋铜管后,装置很快冷却,然后再加温……这个装置运行了起来。非常幸运,扩增反应成功了,几百年前的死者的DNA——坟墓里的中世纪的人“复活”了。

    早期的提取古人DNA的故事,像大多数科研一样,没有预先设定的步骤,没有完美的研发目标,没有理性策略……当然也没有预定的途径,每次只能进展一点点,而且对于结果和未来一无所知。

    在科学界,不承认谁先做出实验,只承认谁先发表结果。其他人哪怕比赛克斯提前一天发表结果,荣誉也会归于别人。幸运的是,赛克斯说服英国《自然》(Nature)的编辑,在最快的时间里刊登了论文。

    1989年圣诞节前,赛克斯的文章发表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赛克斯毫无准备。第二天上班时,赛克斯的电话响个不停,整整一个上午都是有关他的科学论文的采访和问询。

    从古人骨骼中提取古DNA最困难的事情之一是,扩增的DNA可能属于其他人的DNA(样本污染),而不是化石的DNA——除非极为细心。即使古代的DNA存在,也是支离破碎的。化学变化,尤其是氧化,会慢慢改变DNA的结构,使DNA变成越来越小的片段。只要有微量的现代人的DNA进入反应,聚合酶就会以完好的现代人的DNA为模板,产生几百万份现代人的DNA复制品,因为聚合酶并不知道需要扩增的是古人的DNA片段还是现代人的DNA片段。也就是说,结果看上去很成功,检测核实才会发现是现代人的DNA,根本不是化石的DNA,正是实验者本人的DNA。虽然赛克斯确信阿宾登骨骼实验中没有发生这种情况,但他还是想了一个办法来检测——通过提取古代动物的DNA,而不是古代人骨的DNA,查清扩增出来的是真实的动物DNA,还是“污染”的人类DNA。赛克斯想到古代动物骨骼的最佳来源是沉船“玛丽罗斯号”(Mary Rose)。

    1545年,这艘英国战船在朴茨茅斯与法国舰队交战时沉没,只有少数船员幸存。沉船在14米深的水下淤泥中沉睡了400多年,1982年才被打捞出来,陈列在朴茨茅斯港博物馆,浸泡在抗冻剂和水溶液中以防止散架。沉船中除了发现罹难船员遗骨外,还有很多动物和鱼类的骨骼。这艘船沉没的时候装满了货物,包括牛和猪,还有成桶的腌鳕鱼。赛克斯说服博物馆长,拿走一根猪肋骨进行检测。由于这根肋骨大部分时间都埋在海底缺氧的软泥里,保存相当完好,赛克斯没花费多少力气就成功地得到了大量DNA。

    经过检测,这些DNA毫无疑问属于一只猪,而不是一个人。这个过程也被媒体报道了,《星期日独立报》(Independent on Sunda)的一篇文章的题目为《猪是DNA研究的功臣》。这些报道使得赛克斯成为“名人”,所以他后来被邀请去检测“冰人”的DNA。

    “冰人”来自阿尔卑斯山。

    1991年9月19日,埃丽卡·西蒙和赫尔穆特·西蒙(Erika Simon,Helmut Simon)夫妇在攀登阿尔卑斯山3 516米的菲奈尔斯匹兹峰(Finailspitze)的时候偏离了标记的道路,来到一条小道,发现了一具露出冰雪的男尸。尸体旁边还有个桦树皮做的容器。从罹难者的装备来看,这件高山事故发生的年代距今相当久远。这是一具几千年前的尸体。这件事情成为世界上一项重大的考古发现。这个干瘪的遗骸被运到奥地利因斯布鲁克(Innsbruck)的法医研究所冰冻储藏起来,它被命名为“冰人奥茨”(Otzi the Iceman),多国科学家组成的小组对这具独特的尸体作了一次仔细检査。因为赛克斯的牛津研究小组最早从古人类骨骼中发现了DNA,所以,他也被找去看看能不能在这个冰人中找到DNA。

    赛克斯无法拒绝这个天赐良机,他甚至从此放弃了他的本行——传统医学遗传学的研究,转到全新的科学领域——线粒体DNA的研究上来,并开始了一系列的发现。经过碳同位素测定,这个冰人生活在5 000-5 350年前。虽然这比赛克斯以前研究过的年龄几百年的人类遗骸古老,但是成功的希望很大。因为尸体一直是在冰里面深冻保存,避免了水和氧气对DNA的破坏。

    赛克斯采用了他在其他古代样品中曾经成功的步骤——抽提那些小碎骨中的DNA,他成功地得到了冰人的DNA,而且数量很多。赛克斯把这项研究结果及时发表在美国的《科学》(Science)杂志上。慕尼黑的另一个研究团队也独立地从“冰人”身上得到了DNA序列,而且两个团队检测出的DNA序列完全相同——奥茨是欧洲人,在现代欧洲人的DNA样本中,也找到了完全一致的DNA序列。

    这些结果发表后,引起了一系列的媒体采访。《周日时报》(Sunday Times)的记者刘易斯·罗杰斯(Lois Rogers)问了赛克斯一个重要问题:“你说你们在欧洲现代人中发现了完全一样的DNA序列,他们到底是哪些人?”她的口气显示,她非常期望得到具体的答复。

    “到底是哪些人?你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他们就在我们从全欧洲采集的那些样本里。”

    “我知道,但是他们到底是哪些人呢?”刘易斯坚持问道。

    “我还不清楚。我们分类保管存放提供样本者的身份资料文件,而且采集样本的时候,我们答应为提供样本者严格保密。”

    放下电话后,赛克斯打开电脑,想看看到底哪些样本的DNA序列与“冰人”的DNA序列一致,LAB2803就是一个。编号前缀LAB表示这份样品来自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或来访者或朋友,这位LAB2803名叫玛丽·莫斯里(Marie Moseley),她与“冰人”的DNA序列完全一致,这意味着莫斯里是“冰人”的一个亲戚。也就是说,莫斯里的母亲和“冰人”的母亲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尚未中断的女性血统遗传联系,这种联系被线粒体DNA忠实记录下来了。

    玛丽住在英国波恩茅斯(Bournemouth),她本人不是科学家,但她对遗传学有着浓厚的兴趣。为了科学研究,两年前她捐献了自己的两根头发。赛克斯不知道她是否愿意公开这个与她本人有关的发现。赛克斯打电话问她,是否介意把她的名字告诉《周日时报》时,玛丽满口答应。于是,《周日时报》刊登的一系列报道中增加了关于玛丽的一篇文章,题目为《“冰人”的亲戚在多西特》。

    几个星期以后,玛丽成了世界名人。所有报道中最滑稽可笑的是《爱尔兰时报》(Irish Times)的文章。记者问玛丽,她的这位著名祖先是否留给她什么遗产,她说什么都没留下,于是这家媒体的文章题目成为《“冰人”在波恩茅斯留下了他的穷亲戚》。

    从5 000年前的古人“冰人奥茨”身上成功提取DNA几年后,赛克斯又成功提取了一个1.2万年的古人的DNA。

    旧石器时代晚期的人类遗骸非常少,一万年又很长,只有在最合适的环境下,骨骼才能保存一万年,因此,幸存的骨骼成为珍宝,是博物馆里严加保护的标本。DNA分子非常稳定,但是无法独立长期保存,必须在骨骼里才能存留,因为骨骼和牙齿的无机物——羟磷灰石(钙质)可以隔离细菌,保护蛋白质和DNA免于降解。只要这些无机物保持完好,DNA就能幸存下来,一旦离开钙质保护,暴露的DNA很快就消失了。钙质是碱性,所以在碱性土壤中保存较好。在中性和酸性土壤中,DNA的寿命短得多,因为骨骼的钙质会被酸性溶解。高热对DNA的保存也不好,埃及木乃伊可以找到DNA,尤其是王室或富人的木乃伊,但是埋藏较浅的木乃伊的蛋白质和DNA,仅仅经过2 000-3 000年就没有了,因为无机钙质虽然不受高温的影响,但有机分子却在沙漠酷热下很快就分解流失了。赛克斯将注意力转向了欧洲北部的石灰石洞穴,那里的环境是碱性。

    英国最著名的石灰石洞穴是切达(Cheddar)峡谷的洞穴,位于巴斯(Bath)西部20英里,其中最大的一个是高夫洞穴(Gough’s Cave)。这个地区的切达奶酪(Cheddar Cheese)非常著名。1903年,高夫洞穴出土了一个切达人,碳14测定约9 000年,骨骼保存在伦敦自然历史博物馆,由人类起源组的组长克里斯·斯特林格负责。赛克斯打电话给他,确定了一次约会。在克里斯的现代化办公室里,赛克斯解释了他的来意。克里斯希望知道,如果允许赛克斯取样,提出DNA的成功概率有多大?赛克斯无法给出明确答复。5 000年的冰人成功了,并不能保证切达人也能成功。克里斯当然舍不得让赛克斯对“切达人”这种珍贵标本进行破坏性取样。赛克斯提出一个建议:如果有高夫洞穴出土的相同年代的其他动物骨骼,可以先拿那些骨骼做试验,如果试验成功,就证明高夫洞穴的条件可以保存上万年的DNA。

    克里斯手里确实有几十块来自高夫洞穴的动物骨头。于是,赛克斯带着一小块鹿骨回到牛津大学。不到一个月,赛克斯带着好消息回到克里斯的办公室:鹿骨里面保存着足够的DNA。克里斯觉得这一证据很充分,同意赛克斯对人类化石取样。这一次,赛克斯终于如愿以偿带着一块切达人的骨头,再次回到牛津大学的实验室。

    第二天,赛克斯小心翼翼地钻孔取样,得到切达人骨粉,但是没有看到任何DNA的迹象。赛克斯回到伦敦,告诉克里斯这个坏消息。两人一边闲谈,赛克斯一边注视着旁边一个下颌骨的牙齿。牙齿上的珐琅质磨损了,牙却没有腐烂,看上去比赛克斯自己的多处修补的牙齿更为健康。当赛克斯向克里斯谈到这颗牙齿时,克里斯说:“如果你觉得这些牙齿不错的话,过来看看这个吧。”他把赛克斯领出办公室,走进了一间有很多存储柜的大房间。克里斯拿出另外一个小木盒子,这是一个更年轻的男性下颌骨,牙齿规整,没有一点磨损,似乎刚刚做完牙膏广告。赛克斯以为这些牙齿只有几百年,克里斯告诉他,这是一个生活在1.2万年前的年轻人的牙齿,比切达人还早3 000年,是1986年他亲自从一个山洞里发掘出来的。

    DNA结构示意图

    DNA能不能藏在未破损的被牙釉质保护的牙齿里面?切达人的DNA实验失败了,而且任何人都没有从牙齿中成功提取DNA的经验。离开克里斯的办公室时,赛克斯承诺会设计出一种方法,在牙齿钻孔而不影响牙釉质,让牙齿继续留在颌骨上。而克里斯则承诺,如果赛克斯能做到这些,则允许赛克斯带走高夫洞穴样本中的一个。不到两个星期,赛克斯又来了。他的牙医帮他设计出一个办法,可以钻孔取出一点牙本质,然后修复钻孔。于是,赛克斯带着这个颌骨回到牛津。

    第二天,赛克斯开始提取DNA。赛克斯得到的牙粉很多,约200毫克,赛克斯取了50毫克,其余的足够进行重复实验。接下来,他开始了抽提DNA的实验。第三天晚上,赛克斯从牙齿中找到了线粒体DNA。此后两个多星期,赛克斯仔细检查DNA序列,并进行了复核。赛克斯看到了迄今为止全世界从人类化石中成功提取出来的最古老的DNA序列。但是,这并非最重要的。关键信息在DNA序列本身的细节里——它和现代欧洲本地人的序列一样吗?如果不一样,难道它是一种已经绝灭的类型?经过检测,最终答案明确了:高夫洞穴的古代DNA序列,与现代人完全一致。

    媒体又开始大肆报道。电视制片人菲利浦·普里斯特里(Philip Priestley)当时正在制作一个考古系列,其中一集是切达的撒克逊人(Saxon)的故事。他希望在拍摄时,切达地区的某一个人能够与考古结果联系起来,产生轰动效果。但是赛克斯告诉菲利浦,上一次提取切达人的DNA的失败了。于是,菲利浦·普里斯特里去说服克里斯,又给了赛克斯一个切达人的下颌骨。经过另一次惊心动魄的旅行,这块下颌也被顺利锁进了牛津大学的保险柜。几天之后,9 000年的切达人的牙齿的DNA序列终于被成功提取出来。

    参与电视系列的20个志愿者中,检测出3个人的DNA与切达人的DNA完全一致,他们是2个孩子、1个成人——阿德里安·塔吉特(Adrian Targett)。赛克斯不希望十几岁的孩子涉及媒体的渲染报道,普里斯特里同意了。在节目现场,菲利浦和他的团队组织了一场公开的“揭密”:阿德里安在摄像机面前当场被确认为“切达人的亲戚”。

    第二天路过报摊时,赛克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切达人的故事成为所有报刊的头版新闻,包括《泰晤士报》,阿德里安都是封面人物,旁边是他著名的化石亲戚。赛克斯买下了一大堆报纸。此后几个星期,赛克斯每天都要收到一大包邮件。电视播出之后的几周里,切达人的故事传遍了整个世界。现在的切达地区成为英国的一个旅游热点,切达人的故事也被媒体宣传得几乎走样了:“英国人的最古老的居住点在切达,这里出土了1个9 000年的切达人,英国考古学家、生物学家和遗传学家们发现了这个古人,同时发现这个古人的1个亲戚还住在这里,他是一位当地的教师”……切达出产的奶酪,从此更加畅销了。

    基因的表达

    宗族母亲与金丝熊

    1987年,“线粒体夏娃”的发现公布后,所有人都意识到,如果要用线粒体DNA深入地研究我们智人这个物种的遗传史,需要跨越至少15万年的人类进化史。如果每25年算作一个世代,就是6 000代人。这个结果来自500个碱基的一段控制区。如果这个线粒体DNA控制区的突变太多、太不稳定,经过几个世代后,很难甚至不可能区别重要的信号和所有偶然的变化。在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研究世界各地的众多的人类群体之前,必须用某种方法检验一下。但是,怎样才能找到宗族母亲呢?最理想的是找到家谱完备、确证母系源自同一女性的一大批活人。但是,在哪里找到既有完备家谱、又有很多活人的家族呢?

    作为一个宗族母亲,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条,她必须有女儿。
    线粒体DNA是母亲传给女儿的。只有儿子的女人是不可能成为宗族母亲的,因为她的儿子们永远也不会从她那里传承下去线粒体。
    第二条,她必须至少有两个女儿。

    宗族母亲(宗族母亲必须有两个女儿,而不是一个女儿。母系祖先是这8个女人最晚近的共同祖先——她的母亲当然也是此后所有女人的母系祖先,但她母亲不是最晚近的,她本人才是。她的两个女儿也是后继的女人的母系祖先,但没有一个是所有这8个女人的共同母系祖先。也就是说,如果将上图视为一个宗族,只有标为MRCA的这个女人是宗族母亲。不论8个人还是800万人的宗族都适用这同一原则(MRCA,Most Recent Common Ancestor:最晚近的共同先祖))

    宗族母亲是一个宗族所有成员的母系祖先,一代兄弟姐妹的母系线会在母亲那里聚合,两代堂(表)兄弟姐妹的母系线会在他们的祖母那里聚合,三代的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的母系线在曾祖母那里聚合……以此类推,几千代以前,至少两个女儿的血统会联结在一个女人身上——这个人,就是宗族母亲。宗族母亲只有一个,但宗族母亲并非当时唯一的女性,她是唯一一个把不间断的母系血统延续至今的人。

    一天晚上,赛克斯在回家的路上,思考着一些其他的事情,一个念头突然从脑海深处浮现出来。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刹那仿佛找到了答案,甚至根本来不及弄清楚为什么——他突然想到了金丝熊。在英国的少儿百科全书中记载,全世界所有的宠物金丝熊,都是同一只母金丝熊的后代。读过这本书以后的几十年里,赛克斯再也没有想起过这件事。现在金丝熊的故事突然冒了出来。

    这个故事可能不是真的。但如果是真的呢?那么,这是检验控制区稳定性的理想方法。全世界所有的金丝熊,都可以通过母系关系联系到那个“世界金丝熊之母”。线粒体在金丝熊中肯定也通过母系关系遗传,就像人类一样。赛克斯要做的事情就是收集一些活的金丝熊,然后比较它们的控制区序列。不需要完备的家谱,如果它们真的是从一个母体开始的,无论如何都可以追溯回去。如果控制区稳定,那么,所有活着的金丝熊的DNA序列应该是一样的,至少是很接近的。

    克里斯·汤姆金斯是一个本科生,1990年夏天进入赛克斯的实验室,开始他最后一个学年的遗传学实习。赛克斯让他收集关于金丝熊的信息。克里斯首先发现,它们根本不叫金丝熊,它们的名字是叙利亚仓鼠。然后,克里斯又去了牛津公共图书馆,又带回另一个好消息:英国有一个大不列颠国家叙利亚仓鼠协会。他给那个协会的秘书打了电话。第二天,赛克斯等人去了伦敦西部的伊灵(Ealing)。大不列颠叙利亚仓鼠协会的秘书罗伊·鲁滨逊(Roy Robinson)热烈欢迎了来访的赛克斯、克里斯和马丁·理查德。

    鲁滨逊先生是一个自学成才的业余科学家,他的书房堆满了动物遗传学的书籍,其中很多是他自己写的。鲁滨逊拿出了有关叙利亚仓鼠的书,他证实了赛克斯读到的故事。

    1930年,一个动物考察队来到叙利亚西北阿勒颇 (Aleppo,现名Halab)的山区,捉到4只小啮齿动物,1只母的,3只公的,把它们带回耶路撒冷的希伯来大学,放养在一起。那只母鼠很快怀孕,生下一窝幼崽。喂养这些小鼠类并不困难。希伯来大学把越来越多的小老鼠送给世界各地的医学研究所。这种实验动物脾气很坏,有时会咬人,但作为大白鼠和小白鼠之外的又一个选择,它们很受欢迎。1938年,第一批叙利亚仓鼠移民美国。如果实验动物过剩,人们往往会把它们带回家,当宠物喂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叙利亚仓鼠从一个家庭到另一个家庭逐渐流传开来,名气也越来越大。商业饲养者开始把它们列入商品目录,大批叙利亚仓鼠爱好者也出现了。1947年,一个繁殖群体中出现了一只花斑叙利亚仓鼠。这是以后出现的众多毛色品种中的第一种,原因是毛色基因的自然突变。突变品种交配培育出纯种品系也不困难。饲养者永远渴望新的毛色,后来出现大量突变,形成各种纯系——奶油色、肉桂色、缎纹、龟甲色等。叙利亚仓鼠是一种可爱的宠物,各种不同毛色更增添了它们的趣味。这个群体开始扩张,目前,全世界作为宠物饲养的叙利亚仓鼠已经超过几百万只。

    鲁滨逊带着大家参观他的饲养场,赛克斯一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每个笼子住着一家叙利亚仓鼠,一层一层叠起来的笼子上,都贴着标签并编着号码。鲁滨逊收集了人们培育出的每一种纯毛色的品种,通过杂交,进行遗传学分析。鲁滨逊先生在叙利亚仓鼠界非常出名,人们每发现一种新毛色品种,都会送给他,这里成为一个叙利亚仓鼠的世界标本室。

    这次访问很有成果,赛克斯一行从鲁滨逊收藏的所有品系中的每一种仓鼠身上都取了一些毛发。鲁滨逊先生还提供了世界各地叙利亚仓鼠繁殖饲养俱乐部的联系方式。与赛克斯和克里斯同行的马丁·理查德兴趣盎然,他在回家途中的一个宠物店买了一对叙利亚仓鼠。

    回到实验室,大家开始讨论怎么向世界各国的叙利亚仓鼠爱好者们索要更多的样本。提取和检测线粒体DNA需要很多毛发,叙利亚仓鼠的毛发细,虽然它们不在乎被拔掉一些毛,但是它们的主人会不高兴。赛克斯他们必须找出其他的DNA收集方式。他们想出一个似乎很荒唐的念头。DNA扩增反应很有效,叙利亚仓鼠的粪便中会不会留有一些大肠壁上脱落下来的细胞呢?无论多么珍爱宠物的主人,应该也不吝惜为科学研究提供一些宠物粪便吧。

    粪便到底行不行,只有一个办法来验证。第二天,马丁·理查德带来了他的新宠物的新鲜粪便,又干又皱,很像老鼠屎。克里斯把粪便放在试管里,煮了几分钟,在离心机里把杂质沉淀下来,然后取了一滴,进行DNA扩增反应。试验成功了。这个夏天的后来一段时间里,世界各地的叙利亚仓鼠爱好者寄来了一个又一个小包裹。最后,赛克斯他们取得了35个叙利亚仓鼠的DNA。克里斯很快完成了它们的线粒体控制区测序:它们完全相同。这证明“金丝熊的故事”确实是真的,全世界所有的宠物叙利亚仓鼠,真的来自同一个母体。对赛克斯来说,这个实验证实线粒体DNA控制区保持了足够的稳定。从叙利亚沙漠捕到的第一只仓鼠,到世界每一个角落的几百万个曾孙的曾孙的曾孙……控制区DNA都忠实地进行了复制,没出一个错误。

    赛克斯产生了一个想法:最快速率下,叙利亚仓鼠每年可以繁殖4-5代。以这个速率计算,1930年至今应该至少繁殖了250代叙利亚仓鼠,无论这35个叙利亚仓鼠的DNA能不能追溯到1930年的同一个母系先祖,它们的DNA序列完全没有差异这一事实,也足以打消赛克斯的控制区突变可能发生太快的疑虑。事实上,这里是一段非常可靠的区段,没有变幻无常的突变,有可能追溯几百代,从而探索出人类自己的祖先。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控制区在仓鼠体内很稳定,但在人类体内却不稳定。不过,赛克斯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他准备赌一次。

    事实上,不只赛克斯有这样的兴趣,世界上很多科学家很快也有了类似想法,他们意识到了线粒体DNA在解读人类进化中的奥秘和价值。把老鼠的实验扩大到人类先祖,首先要找几个人类试一试。赛克斯在欧洲的人类中找到的“第一只老鼠”是俄罗斯的沙皇。

    最后一个沙皇之谜

    1991年7月,俄国地质学家亚历山大·亚夫多宁(Aleksander Avdonin)在俄国乌拉尔地区叶卡特琳堡(Ekaterinburg)郊外的白桦林中一个浅浅的墓穴里,挖出了九具遗骸。这是他多年坚持不懈研究的结果,他认为这里是沙俄皇室的最后一代罗曼诺夫家族(Romanovs)的埋葬地。

    1918年7月16日的晚上,为了防止正在攻城的白俄军队救走囚禁在叶卡特琳堡的皇室一家,莫斯科下达了处决他们的命令。除了末代沙皇尼古拉斯二世(Nicholas II),还有他的妻子亚历山大皇后(Alexandra)、他们的五个孩子、他们的医生和三个仆人。批准执行死刑的批复,凌晨1:00才从莫斯科传达下来。夜里1:30,卡车开到房前准备带走“尸体”时,沙皇全家人才被叫醒并被告知,由于城里战乱,他们后半夜必须待在地下室才安全。

    过去的两个星期里,罗曼诺夫一家每天晚上都会听到远远的炮声,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个要求有什么特别的企图。他们安安静静地下了楼,走到地下室。士兵让他们排成队列时,他们也没有丝毫的怀疑。然后,行刑队长向沙皇走过来,一只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另一只手握着夹克衫里的左轮手枪,匆匆读了一遍宣判死刑的通知。沙皇困惑地看了看他的全家,又看了看士兵。士兵举起了武器,女孩子们尖叫起来。枪开火了,首先击中的是沙皇,他倒在地上。受害者的尖叫声、枪声和子弹在房间里弹跳的声音交织成一片,地下室里一片混乱,士兵们更难瞄准慌乱躲避的目标。长官下令停止射击,其余的人用刺刀和枪托解决。不到三分钟,统治俄罗斯300年的罗曼诺夫王朝结束了。

    这栋房子现在已不复存在,沙皇罗曼诺夫全家人的下落长期保持神秘。苏联宣传部门声称罗曼诺夫全家被带到安全的地方保护了起来。死刑说法的证明,完全取决于确认墓葬坑中取出的遗体究竟是不是罗曼诺夫一家。至少埋藏尸体的地点同现有的记录是相符的——尸体被装上一辆卡车,运到郊外的树林里。根据某些说法,当时卡车陷入泥浆,尸体被扔进了一个草草挖出来的坑里。运送者在尸体上浇硫酸,试图消灭―切可供辨认的特征。

    这些挖掘出来的骨头被装配起来之后,清楚地显示出只有九具。如果集体屠杀的受害者都埋在同一个坟墓里,就缺少两具尸体。整修800多块骨头和被行刑队枪托砸烂的头骨碎片是一项耗费时间的艰巨工作。由骨架得出的九具尸体分别是:沙皇;皇后;五个孩子中的三个:玛丽亚(Maria)、塔蒂阿娜(Tatiana)、奥尔加(Olga);沙皇的医生尤加尼·波特金(Eugeny Botkin);以及三个仆人:贴身男仆阿莱克谢·特拉普(Alexei Trupp)、厨师伊凡·卡利多诺夫(Ivan Kharitonov)、皇后的女仆安娜·德米多娃(Anna Demidova)。没有找到沙皇最年轻的女儿阿纳斯塔西娅(Anastasia)和皇太子阿莱克谢(Alexei)的尸体。

    除了拼接骨架以外,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可以确认这些遗骸的身份呢?

    赛克斯被邀请从叶卡特琳堡的遗骸中提取DNA,以证明他们是否是罗曼诺夫一家。这项工作由俄罗斯科学院和英国法医科学服务处负责。首先,研究人员用常规的法医遗传指纹识别骨架的性别,确定他们的确是父母双方和三个孩子组成的家庭。然后,从推测是波特金医生和仆人们的遗骨中提取的DNA显示,他们与这个家庭没有关系,他们彼此之间也没有关系。至此,所有情况与骨骼专家的结论全都吻合。

    赛克斯成功地从骨骼中找到了线粒体DNA,在家庭组中发现了两组不同的序列。被推测为沙皇皇后的女性成人,与三个孩子有着完全相同的线粒体。家庭组中被推测为沙皇的男性成人,有不同的线粒体序列——这与预期的家庭结构相符。三个孩子从他们的母亲那里遗传了线粒体DNA序列,他们的父亲从他自己的母亲那里遗传了线粒体DNA序列,没有传给他的孩子们。

    但是,提取线粒体DNA和测定DNA序列本身,并不能确认这个家庭就是罗曼诺夫一家,任何家庭都会显示孩子和母亲完全一样,而与父亲不同。证明究竟是哪个家庭的唯一办法是找到沙皇和皇后的母系亲戚。他们不必是近亲,线粒体DNA的真正威力在于不会因距离而被冲淡。只要亲戚之间的关系是母系,线粒体DNA就是一样的。

    沙皇和皇后健在的直接母系亲戚都能找到。欧洲皇室之间婚姻关系很密切,在遗传学上,他们几乎就像是同一个村子的邻居。这是曾经以联姻控制几乎整个欧洲几百年的哈布斯堡王朝以来的传统。沙皇未中断的母系亲戚是皇室:沙皇的外祖母是丹麦皇后露易丝·赫西·卡斯尔(Louise Hesse Cassel),她的一个后代是尼古莱·特鲁贝特斯戈伊伯爵(Nicolai Trubetskoy),这位伯爵是银行家,现在70岁,退休后住在哥特达祖尔(Cote d’Azur)。皇后的未中断的母系亲戚也是皇室:直接母系亲戚爱丁堡公爵,即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丈夫菲利浦亲王(Philip)。这两个人都同意提供样本,提取他们的DNA。

    被推测为皇后和三个孩子的序列类型出来了:他们都有完全相同的序列“111,357”,他们都与爱丁堡公爵完全相符。但是,用同样的方法,被推测为沙皇的成年男子却不吻合。他的DNA序列与退休银行家特鲁贝特斯戈伊伯爵的不完全相同。特鲁贝特斯戈伊的序列是“126,169,294,296”,但被推测为沙皇的DNA只有126,294和296,非常相似,但不一样。

    这是一个挫折。已有许多的旁证把尸体与罗曼诺夫一家联系在一起,女性DNA也与爱丁堡公爵完全吻合。男性基本吻合,但不是完全吻合。如果这具尸体与特鲁贝特斯戈伊伯爵跨越六代的母系关系没有被打断,两者的线粒体DNA序列应该完全吻合才能得出结论。会不会家谱记载特鲁贝特斯戈伊伯爵是沙皇的亲戚,实际上伯爵却不是?如果这样的话,其间必然有什么地方中断了,这条血统线索上某个人有一个与家谱记载不同的母亲。这有一定可能性,比如收养关系或生产时弄错了,但可能性非常小。

    也许,这具尸体不是沙皇?既然常规遗传指纹已经鉴定出他是墓中三个孩子的父亲,那么结论只能是“这里并非罗曼诺夫一家的墓地”。

    必须继续研究分析。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把DNA克隆出来。

    克隆是把混合在一起的DNA分子分开的唯一方法。简单地说,就是诱导细菌接受一个DNA分子,然后把它当自己的DNA来复制。实验终于成功获得了“沙皇”线粒体DNA的28个克隆,然后一一分别测序:其中21个包含了“126,294,296”,没有169突变;还有7个克隆的DNA额外包含169突变,与特鲁贝特斯戈伊伯爵的DNA完全一致。

    这次研究,非常巧合地遇到一次罕见的正在出现的新突变(169的位置),这种情况人们以前了解很少,1994年发表关于罗曼诺夫家族遗体的论文时,这还是一件新鲜事。这一结果正是研究人员寻找的证据,证明叶卡特琳堡的“沙皇”骨骼和沙皇尼古拉斯二世仍然健在的亲戚之间明确的连续性母系联系,他们确实是沙皇一家。但是还有一个谜团尚未解开。人们只发现了罗曼诺夫家族的五具尸体——两个成人和三个女孩,沙皇最小的女儿阿纳斯塔西娅(Anastasia)和皇太子阿莱克谢(Alexei)的遗骸,至今下落不明。

    于是,这场调查闹剧,长期成为媒体的热门娱乐内容。但是,整个沙皇家庭都被杀害是基本确定的事实。根据一些书面记载,那些负责处理尸体的人,本来打算在发现遗骸的墓穴附近的树林里烧掉尸体。他们堆起了一个火葬柴堆,先把最小的阿莱克谢的尸体放上去,然后是一个沙俄公主,再在他们身上泼洒汽油并点火。火焰没有把尸体烧光,牙齿和碎骨散落四周。于是计划改动了,剩下的尸体被扔进了浅浅的墓穴。如果这份事件过程的记录是真实的,那么,阿莱克谢和阿纳斯塔西娅最后的遗骸就不在墓穴里,而在乌拉尔山的森林里。

    经过越来越多的DNA研究和知识普及,人们才惊讶地发现所有欧洲人的DNA其实都差不多,超过99.99%都是一样的。遗憾的是,这种亲属关系,还不至于近到可以申请认领罗曼诺夫家族的巨额海外遗产。

    一个埃及王朝的灭绝

    科学研究证明,DNA可以查清人类的身世,追踪我们的先祖。当DNA的知识被越来越多的人认知之后, DNA检测名人的故事也越来越多了。从美国国父杰弗逊的风流韵事到肯尼迪总统奇怪的古铜色皮肤,从埃及的各种木乃伊到一个完整的法老家族……都受到了DNA的检测。

    1996年,美国的《历史频道》(The History Channel)在《最伟大的法老》节目中列举了15位埃及法老,其中第10位伟大法老是图坦卡蒙(Tutankhamun),他的在位时间大约是公元前1334-前1325年:八九岁即位,在位大约10年。这位图坦卡蒙法老,任何“伟大的功业”也没有干过。他的“伟大”之处仅仅在于他的陵墓在3 300多年里没有被盗,是唯一没有被盗的埃及法老陵墓。

    8 000年前,非洲越来越干旱。在原来很小的撒哈拉沙漠逐渐扩大的过程中,人们从四面八方迁移拥挤到尼罗河沿岸,形成了曾经辉煌的埃及文明。7 000年前形成了40多个国家,各个氏族带来神明2 000多个。这些人后来又离开埃及,《圣经》中也曾记载以色列人走出埃及。1922年,图坦卡蒙的陵墓被发现,出土了大量罕见的财富和文物。现在这些文物在全球多次巡展,各国科学家都希望用基因技术考察埃及法老们的秘密,但是埃及政府不愿意破坏他们的文物,一直没有同意进行检测。

    2005年,埃及同意对图坦卡蒙进行了一项不破坏木乃伊的实验。埃及科学家提供了图坦卡蒙1,700多份三维立体CT扫描,法国和美国科学家按照这些信息进行了复原,他们成功复原出了埃及法老图坦卡蒙的照片,刊登在美国《国家地理》杂志上。 这个三千多年前的埃及人的形象,不是白种人,不是黑种人,也不是黄种人。美国的媒体无奈地说:“……看不出图坦卡蒙属于哪个种族。”

    2007年,埃及政府终于同意对5代埃及法老的木乃伊进行DNA测试,包括图坦卡蒙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与他的子女。

    考古学家很早就发现,图坦卡蒙父亲的浮雕形象非常奇特。他的臀部特别肥大,腿像鸡腿,手臂细长,完全是一种病态的畸形。考古学家推测他可能患有某种遗传疾病。这位图坦卡蒙的父亲,阿蒙霍特普四世(Amenhotep IV)也属于“埃及最伟大的15个法老”之一。他进行了彻底的宗教改革,用新的太阳神阿顿(Aten)取代了传统的太阳神拉(La)。他认为自己的畸形证明他本人正是太阳神阿顿的直接后裔,所以他还把自己的称呼改为埃赫那顿(Akhenaten),意为“阿顿的奴仆”。这些改革激化了埃及的内部矛盾,埃及帝国日益虚弱,最后丢失了在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等地的殖民地。

    阿蒙霍特普四世留下的最宝贵的文物,是他的王后娜芙蒂蒂的雕塑。王后娜芙蒂蒂(Nefertiti)的雕像现藏于德国柏林博物馆,这件作品被认为是古埃及最精美的雕塑之一。迄今为止,人们一直无法完全弄清楚奇怪的埃及象形文字,但是记载似乎显示这位王后曾经摄政。她为什么取得这种罕见的权力?这在埃及历史上并不正常。专家学者们众说纷纭,争议持续了很多年。

    对埃及法老的DNA检测证明,第四代法老图坦卡蒙和他的前三代一样患有多种遗传疾病。图坦卡蒙的父母是患有遗传病的亲兄妹,图坦卡蒙的祖父母也是患有遗传病的近亲,法老家族的遗传病连续五代相传,也许更早。图坦卡蒙父亲的腹部肿大和腿部畸形的另一个原因是患有疟疾,这种疾病在古埃及非常普遍,但是身体虚弱的法老的症状显得更加突出,并非太阳神的恩赐。

    图坦卡蒙的父母是亲兄妹,都是图坦卡蒙近亲结婚的祖父母的孩子,图坦卡蒙的父亲阿蒙霍特普四世的遗传病特别严重,图坦卡蒙遗传的疾病更是翻了几倍。科学家们检测出图坦卡蒙患有多种遗传疾病,此外他可能是弱智,以至于根本无法正常执政。图坦卡蒙的疾病使他不能正常行走。在他大约19岁时,原因不明的意外骨折使他严重受伤,因无法止血而迅速死亡,然后被匆忙掩埋。这些推测的证据来源于图坦卡蒙的陪葬品中多达130多根的拐杖。图坦卡蒙的妻子是图坦卡蒙的同父异母妹妹,所以图坦卡蒙的墓葬里,当时已经掩埋着他和他妹妹的两个女儿:一个死于5个月,一个死于7个月。这个墓葬本来可能是他孩子的陵墓。两个女儿死了,图坦卡蒙死了,这个法老家族的血统绝嗣了。

    图坦卡蒙的死亡非常突然,陵墓墙壁上的油漆都还没有干。图坦卡蒙的幕僚们在他的陵墓里放入大量陪葬品,以纪念整个法老血统的绝嗣。图坦卡蒙的家族绝嗣后,美国《历史频道》评出的“第11位伟大法老”阿伊(Ay)即位,阿伊曾经为前面的2-3代法老担任过主要幕僚。阿伊的“伟大”也不在于他创建了什么业绩,而在于他即位仅仅4年就被图坦卡蒙时代的“军队总司令”霍朗赫布(Horemheb)推翻。霍朗赫布随后发动了一场对阿伊的“清除记忆战争”(清除某人统治的痕迹和记载),把阿伊的所有历史痕迹都抹去了,霍朗赫布将军成为新的法老。霍朗赫布甚至还在图坦卡蒙的陵墓上建造了一座新建筑,试图掩盖图坦卡蒙统治的遗迹。这位新法老的工作非常认真,以至于再也没有人能够发现图坦卡蒙的陵墓,所以才给我们留下了最完整的一个法老墓葬,包括最著名的图坦卡蒙纯金面具。

    不检点的美国国父

    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打仗和设计国家体制,花了14年时间。
    1 789年,华盛顿当选为第一任美国总统。
    1 789年,美国第一届内阁只有5个部:财政部部长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外交部部长杰弗逊(后改称国务部,部长名称为国务卿)、战争部部长诺克斯(Henry Knox)、司法部部长伦道夫(Edmund Randolph)、邮政部部长奥斯古德(Samuel Osgood)。加上总统华盛顿和副总统亚当斯,美国第一届内阁的全部阁员仅仅7人。

    第一届美国政府的主要任务不是打仗,而是偿还战争债务和建设国家,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做到了。他是美国的“传奇国父”,长期担任华盛顿将军的32个军事助理中的首席助理(大约相当于参谋长)的职位,美国军队与美国大陆议会之间的文件也大多是汉密尔顿起草的,他在建国后创建了美国第一银行和税务体系。他是一个文武全才。

    汉密尔顿的“国家工业化百年规划”从第四任总统麦迪逊开始执行,汉密尔顿的“坚决不介入欧洲战乱”的思想由第五任总统门罗发展为“门罗主义”。120年后,当美国军队第一次踏上欧洲时,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强国。但是,这位传奇国父汉密尔顿,却莫名其妙地辞职了。后来媒体披露的原因很简单,他与一个女子发生3年婚外情,被后来的第五任总统门罗发现了。汉密尔顿坦然承认了事实。门罗去找第三任总统杰弗逊商量,决定不予公开,条件是汉密尔顿主动辞职。遗憾的是,1998年,整整200年后,杰弗逊的婚外情不幸被DNA检测出来了。

    而作为汉密尔顿的同僚杰弗逊也有一段传奇的故事。托马斯·杰弗逊是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者,美国第一任外交部部长(国务卿),第三任总统。他的妻子玛莎·杰弗逊(Martha Jefferson,1748-1782)仅仅活了34岁。杰弗逊和玛莎生了6个孩子,只有2个女儿活下来。托马斯·杰弗逊与他的混血女奴莎丽·海明斯(Sally Hemings,1773-1835)之间的传奇,在当年曾引起轩然大波。英国的《自然》(Nature)杂志发表的DNA检测论文宣称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杰弗逊和海明斯的后裔们都携带着相同的遗传基因标记。由于杰弗逊总统没有留下合法婚姻的男性继承人,这次检测使用了杰弗逊的叔叔菲尔德·杰弗逊(Field Jefferson,1743-1826)的男性后裔的DNA。

    杰弗逊的岳父约翰·威利斯(John Wayles,1715-1773)三次失去妻子之后,与他的一位混血女奴贝蒂·海明斯(Betty Hemings,1735-1807)生下6个孩子,莎丽·海明斯是最小的一个女儿。所以莎丽·海明斯也是杰弗逊的正式妻子玛莎的同父异母妹妹。1773年,杰弗逊的岳父约翰·威利斯去世后,玛莎和杰弗逊夫妇继承了约翰·威利斯的125个奴隶和1.1万英亩土地,包括莎丽·海明斯。正式妻子玛莎比杰弗逊小5岁,海明斯比杰弗逊小30岁。据说莎丽·海明斯非常美丽,她的母亲贝蒂·海明斯是非洲奴隶与英国船长的女儿,所以莎丽·海明斯有四分之一黑人血统,她与杰弗逊的关系长达40年,据说两人一共生了6个孩子,其中4个孩子活到成年。杰弗逊下令让她的两个儿子成为自由公民,融入社会以后都被认定为白人(他们只有八分之一的黑人血统)。

    1798年,200年前,美国的媒体刊登这个绯闻时,杰弗逊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但是杰弗逊的支持者坚决否认这个传闻。现在,这些孩子们的后裔的Y染色体DNA类型都与杰弗逊家族的Y染色体一样。于是,反对杰弗逊的绯闻传奇是事实的一派改口说,这些孩子可能是杰弗逊家族的其他男性与海明斯结合的后裔。

    当年,莎丽·海明斯的母亲贝蒂·海明斯带着多达75个儿子女儿和孙子孙女,在托马斯·杰弗逊总统家族的庄园里种植和收获粮食蔬菜,管理仓库和处理家务。两个家族世世代代生活在弗吉尼亚,两个家族的后裔的遗传形态确实非常接近。每一个孩子从父亲和母亲分别接受染色体的一半,但是这个重组过程不是简单的混合,而是合计46对128个染色体上的60亿个“建筑单元”的全部重新组合,所以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新基因组。这个过程对下一代的健康是有益的,对遗传学家的分析研究则是一场噩梦,因为遗传形态极其困难和复杂。怎么能够肯定这些孩子是备受尊敬的美国国父的后裔,而不是杰弗逊家族其他男性成员的后裔呢?

    直到今天,杰弗逊和海明斯的传奇仍然没有确切的答案。

    1998年,美国政府正在争论是否因为莱温斯基的绯闻弹劾总统克林顿,杰弗逊的DNA检测结果恰好也在这一年公布,使得争论更加激烈。当时各国的著名人物的DNA检测结果也在世界各地不断出现,美国著名总统林肯和肯尼迪等人的DNA也都被检测了。

    1998-1999年,争议的受益者之一是娱乐界,故事被迅速编成电视剧,美国全国热播。杰弗逊和海明斯的故事,使得人们既同情国父,也喜爱他的美丽的混血情人。克林顿成为DNA检测的受益者,最终逃过了弹劾。但是很多人却成了“受害者”。“民族主义”的主要发源地德国受到很大冲击。铁血宰相俾斯麦统一德国后,几代德国人辛辛苦苦打造出了一个“优秀的纯正民族”,但是DNA检测证实德国人也是“杂种”。最大的“受害者”之一是希特勒,DNA检测显示他的家族起源于巴尔干半岛,距离德国很远。如果希特勒地下有知,一定很不开心。

    只有欧洲人是杂种吗?

    1987年,“线粒体夏娃”出现之后,人类世界再也不平静了。最著名的论战是欧洲人的起源之战。

    考古学和人类学曾经长期陷入“人种分类”的象牙塔里,各个流派争论不休。他们甚至争论“为什么非洲西部没有发现人类化石”?这不是因为人类最近才来到西非地区,而是因为热带雨林并非死后变成化石的好地方。任何大型猿类化石,包括大猩猩、黑猩猩和僰猿的化石,在非洲西部都未发现。如果仅仅根据化石记录推测,只能得出它们根本不曾存在的结论,但谁都知道大猩猩、黑猩猩和僰猿至今仍然生活在非洲西部。

    真正有意义的争议只有一个——最重要的人科生物尼安德特人。欧洲的近代人类史与尼安德特人紧密相关,尼安德特人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认为是欧洲人的起源。

    1856年,德国杜塞尔多夫的石灰开采工人在尼安德尔山谷(Neander Valley)炸开了一个小矿坑,清理碎片时发现了颅骨残骸,然后是大腿骨、肋骨、手臂骨和肩骨等。最初人们以为这是欧洲常见的一只灭绝的穴居熊的遗骸。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向当地学校的老师、博物学家约翰·卡尔·富尔罗特(JohannKarl Fuhlrott)请教。富尔罗特一看到遗骸,马上意识到这不是穴居熊。但这些遗骸究竟是什么?争议持续了几年。这个颅骨不是猿,它的非常粗壮的眉脊也不属于人类,而且,也没有人能回答得出它存在有多少年了。

    发现德国尼安德特人的遗骸时,欧洲的学者们正在激烈抨击《圣经》中“创世记”的年代计算方式,他们不能接受世界只存在几千年的说法。尼安德特人出土3年后,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出版,《圣经》“创世记”的绝对真理地位开始动摇。

    右:尼安德特人 左:现代人(克罗马农人)
    尼安德特人化石的分布区域

    达尔文的著作和英国牛津大学的大辩论之后,人类原始祖先非常久远的观点开始被接受了。德国的这种尼安德特“人”,越看越像是人类原始祖先的一员。这个结论是在剔除了许多稀奇古怪的想象之后得出的。有的解释很离奇:这是一个罹患眉骨加粗的骨骼病人头骨;有的解释很荒唐:这是拿破仑战争中受伤的一个哥萨克骑兵的骨骼,他爬进洞穴后死去了,可是他的刀剑和军装哪里去了?

    此后一百多年里,人们又发现了同样特征的大批尼安德特人的化石,这些“人”的特征都是身体粗壮、脑壳硕大、鼻子凸出、眉脊粗壮。第一个尼安德特人是1848年在直布罗陀出土的,比尼安德尔山谷(Neander Valley)的尼安德特人还早8年,但是当时被人们忽视了。比利时、法国和克罗地亚也陆续发现了尼安德特人的化石。出土的化石不断增多,直到以色列、伊拉克、乌兹别克斯坦等地,分布地区非常广泛。

    世界其他地区也存在同样的困惑。
    现代中国人是北京周口店猿人的后代吗?
    爪哇直立人是否进化成了现代的澳大利亚人——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土著?

    多地区起源说的支持者是一批既有影响力、又敢于大胆假设的体质人类学的“权威”,他们认为,100万年来,从身材粗壮、骨骼厚重的祖先,到身材苗条、骨骼轻盈的后代之间的人类体质特征的变化,属于世界不同地区按照不同速率发生的渐进的适应过程。单起源说的支持者强烈地抨击这种观点,他们认为尼安德特人、北京周口店和印度尼西亚的化石,都是起源于非洲、一百多万年来走出非洲、最后走入“进化死胡同”的灭绝人科生物的化石。单起源说的化石证据是4万——5万年前在欧洲突然出现的拥有轻巧头颅和骨架的人种——克罗马农人(Cro-Magnon)。克罗马农人与现代的欧洲人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毫无疑问,克罗马农人正是今天的现代人类这个亚种——现代(晚期)智人。(关于最后一批尼安德特人的灭亡地点,学术界至今争执不一。可能在西班牙南部)

    单起源说的支持者认为,一夜之间发生巨大的遗传突变,尼安德特人突然变成克罗马农人是不可思议的。克罗马农人的石器先进,工艺精美,动物骨骼和鹿角第一次成为手工业原料。最关键的是艺术在克罗马农人中诞生了,在法国和西班牙北部的200多个山洞里,发现了克罗马农人绘制的绮丽粗犷的野生动物肖像,这些鹿、马、猛犸、野牛的图案并非拙劣的随意涂画,而是表现成熟的抽象思维和绘画技艺。(克罗马农人会缝制防寒的衣服,他们一直迁徙到寒冷的欧亚大陆北部)

    难道尼安德特人不但改变了体质和工艺,还突然变成了艺术家?虽然多地区起源说的支持者这样认为,但是欧洲发现洞穴艺术的遗址,没有一处是尼安德特人的遗址,其他各大洲也是如此。

    长期的争议,一直悬而未决。

    化石记录清楚地显示,3万——4万年前克罗马农人到达西欧以后,尼安德特人至少继续存在了大约1万年。最晚的一个尼安德特人遗骨发现于西班牙,说明最后一个尼安德特人应该已经死在了西班牙南部。线粒体DNA技术出现以后,人们检测了世界各地群体的线粒体DNA,发现欧洲人与世界其他地方的人类的DNA差异不大,这些差异不足以认定欧洲人是尼安德特人的后代。那么,会不会是这种情况:尼安德特人和克罗马农人杂交成功了,但是没有产生既能存活又有繁育能力的后代?

    两个不同物种杂交产生完全健康但不育的后代的例子很多。例如,公驴和母马杂交生下骡子。驴子和马的基因互补,骡子很强壮健康,功能健全,但是骡子不能生育,因为驴子和马拥有不同数量的染色体:马有64条染色体,驴子有62条。马的64条染色体和驴的62条染色体导致骡子有63条染色体。这对骡子的其他细胞不是问题,但骡子繁殖时就会出现混乱。63条染色体是奇数,无法准确地分成两半,所以无法传宗接代。

    尼安德特人和克罗马农人是不是染色体数目不同、产生了不育的混血儿?如果不是,欧洲人又是哪里来的?尼安德特人又有多少染色体呢?难道全世界都是非洲出来的纯种人,只有欧洲人是现代人与尼安德特人的杂种?

    是还是不是,只有一种选择。大量尼安德特人的遗骸遍布欧洲——中亚——中东地区是事实。人们起初都不情愿接受进化的事实,此后很多年,人们不得不承认尼安德特人是欧洲人的祖先,虽然也很不情愿,欧洲人毕竟不算是杂种。但是,1987年“线粒体夏娃”的DNA检测结果动摇了这一观念。地球上所有的人类都是从非洲迁移到欧洲的,怎么可能是至少25万年前的尼安德特人进化来的?

    有人坚持认为“线粒体夏娃”错了,欧洲人的祖先就是披着兽皮的尼安德特人。解决争议的最好办法、也许是唯一的办法,就是恢复尼安德特人的DNA。

    1997年,慕尼黑大学的教授斯万特·帕博(Svante Paabo)领导的一个小组发布了第一个尼安德特人的DNA序列。这是人类学的圣杯之一,回答了人类学领域最古老的、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现代的欧洲人是否是尼安德特人进化来的?或者,尼安德特人是否被入侵的人类灭绝了?

    圣杯(Holy Grail)是英国亚瑟王传奇故事群的核心,古代英国骑士们追求的最高目标,据说是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上使用的酒杯。尼安德特人的课题是欧洲人的圣杯,相对缺乏种族意识的美国人在这项研究中落在了后面。

    帕博(Svante Paabo,1955-,曾经恢复埃及木乃伊的DNA和尼安德特人的DNA)1997年开始任马克斯·普朗克进化人类学研究所(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Evolutionary Anthropology)的遗传部主任。马普进化人类学研究所有五个部,属于德国马普研究院(Max Planck Society)。马普研究院有32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包括斯万特·帕博的父亲。1980年代,帕博和他的同行,包括找到“线粒体夏娃”的三个论文作者之一阿伦·威尔逊(Allan Wilson,1934-1991)等人,在德国和美国分别开始了古代DNA领域的研究。他们首先找出埃及木乃伊的DNA序列,然后很快转向化石。

    1984年,帕博第一次成功取得2 400年前的木乃伊的基因序列。此后,帕博开始承接各式各样的DNA序列检测项目和工程,现在成为恢复古代DNA的世界权威。

    1990年代,帕博终于开发出从远古的样本中提取和评测DNA的一套可靠方法。德国波恩的一家博物馆里有一批140多年前出土的尼安德特人的遗骸,时间约为4万年前。帕博经过几年不懈的游说,终于拿到了一块化石的右臂骨的上半部分残骸。帕博的一个博士研究生马提亚斯·柯林斯(Matthias Krings)参与分析这些遗骸的DNA,准备作为他的博士论文。

    经过长达一年的尝试——失误——尝试——失误的枯燥单调的过程,柯林斯最终恢复出数量足够的完整无缺的线粒体DNA,然后制作出105个碱基对的序列。柯林斯这样描述他第一次看到可能是4万年以上的DNA序列的情景:
    ……其实,我基本上已经把DNA序列都背熟了……如果给我一个序列,我一眼就能看出哪里发生了一个置换(DNA序列的变化)……浏览第一个序列的时候,我觉得我的脊梁后面一阵阵发冷。在通常只出现3个置换、最多只可能出现4个置换的一个位置上,竟然出现了8个置换。我心里想:“这真是一个异常独特的序列。”

    帕博又换了这批遗骸中的另外一块遗骨,重新进行了一场恢复和测试工程。为了进行对比实验,帕博把一块遗骨快递给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马克·斯通金(Mark Stoneking)和他的女博士生安妮·斯通(Anne Stone),这两个实验室开始同步进行同样的DNA恢复和DNA检测……大西洋两岸的多次实验反复证实了这个序列的有效性。又进行了几次重复实验之后,帕博得到327个碱基对的线粒体序列。德国和美国的这两个实验室里的两个博士生——德国的马提亚斯·柯林斯和美国的安妮·斯通,通过越洋电话一个一个核对线粒体的序列位置……美国的斯通每说出一个序列的位置,都引起德国的柯林斯的一声欢呼,核对结束的那个夜晚,柯林斯举行了一次Party庆贺大洋两岸的实验结果完全相符……几个月后这一成果发表,一位人类学家说这篇论文“像报道人类登上火星一样令人兴奋”。

    最终检测结果显示,这批遗骨的线粒体mtDNA,既不属于现代人,也不属于其他类人猿,而是属于一种类人动物,这种动物在50万年以前曾与人类分享同一个先祖。(后校正为80万年左右)这个时间与古人类学家预测的另外一种稀疏分布在欧洲的所谓“远古人”(即早期智人)(archaic humans)的时代相吻合,古人类学家曾经预测它们是从非洲来到欧洲的。

    这个结论证明,尼安德特人不是现代人的直接先祖,他们只是区域性分布的古代智人的一个亚种,后来被现代人取代了。尼安德特人和现代人没有发生过混血。此前已经在全世界检测了数万个现代人的线粒体序列,没有一个人是从柯林斯看到的尼安德特人序列分离出来的。尼安德特人远远处于人类的所有变种类型范围之外。一切证据都表明,尼安德特人是另一个物种。尼安德特人DNA的结论,为多起源说的棺材,钉上了最后一根钉子。

    人科生物进化(所有其他的人科生物都进入了进化的死胡同,已经全部灭绝了。人类是唯一的幸存者,逐渐散布到世界各大洲。其中,只有尼安德特人与现代人共存过一段时间)

    迈克尔·克莱顿(Michael Crichton,1942-2008)的小说《侏罗纪公园》(Jurassic Park,后改编为系列电影)的灵感,正是来自帕博早期恢复DNA的探索工作。当时的人们幻想找出6,500万年前灭绝的恐龙的DNA序列。事实上,这种DNA的恢复极其困难。生物死亡后,分子很快分解消失了。找到完整分子的希望非常渺茫。如果只能找到残缺的分子,恢复工作更加困难。而超过100万年,DNA 都碎成最基本单位,根本不成序列了。

    类人猿(大猩猩、黑猩猩和红猩猩)是人类最近的灵长类亲戚,它们比人类多一对染色体。可能500万——700万年前,人类与其他人科生物从共同的祖先分道扬镳

    欧洲人终于平反了,他们不是人与尼安德特人的杂种。这是一个人科种群被另一个人科种群完全替代的例证。现代欧洲人的先祖在非洲,世界上每个人都起源于非洲。那么尼安德特人的取代者,究竟是一批什么样的人类呢?智人——现代人——人类——人,虽然具体的定义仍然存在争议,但有几点是公认的:
    第一,现代人免疫系统非常发达。人类对很多疾病可以终身免疫,寿命较长。尼安德特人平均活不过30岁,它们的化石大都发生了骨折,说明狩猎采集技能较低,体质很差,生活条件艰难。现代人在史前时代的寿命可以达到50岁左右,老人可以为青壮劳力带孙子,口头传授各种知识经验,有利于壮大族群。
    第二,从尼安德特人的化石可以看到,尼安德特人死后大都被同类吃掉,它们的骨头很多都有被啃咬或石器刮过的痕迹。所有的现代人类群体,全部自发产生了宗教,建立了伦理道德体系。很多哺乳动物的共同生活群体的数量很少,抵抗外来攻击的能力很差。现代人类的宗教和伦理道德体系可以建立几百人——几千人——几万人的群体,最后建立几千万人甚至几亿人的社会组织。
    第三,人类是唯一自发产生艺术的生物,亦即人类具备抽象思维和想象力等能力。在非洲——中东——欧洲——亚洲——澳大利亚——南北美洲都发现了史前人类的艺术作品。最早的一件艺术作品出土于非洲南部,这是一个大约7.5万年的小型石刻。最丰富的艺术作品是欧洲南部的几百个洞穴壁画艺术,在确认非洲是人类起源地之后,在已经成为沙漠的撒哈拉沙漠里,竟然发现了数万年前的三万多处史前石刻和壁画。
    第四,人类是唯一具有语言能力的动物。其他动物也可以用声音沟通,黑猩猩经过训练,最多表达1-2个单词。但是,只有人类可以运用复杂的语言。

    欧洲的问题解决了。亚洲的化石比欧洲少得多,由于种种原因,亚洲直立人也全部消失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亚洲的现代智人和灭绝的直立人曾经共同存在于同一时期。中国地区在10万——4万年前有一个化石记录的断层,亚洲的直立人可能在现代人类抵达之前已经灭绝了。在澳大利亚和南北美洲,也没有找到直立人存在的任何化石证据,说明人类是这两块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

    第二场欧洲人起源之战

    旧石器时代的克罗马农人仍然过着狩猎采集的生活。考古学家将石器时代分成三个时期,这种分类虽然界线有些模糊,却是描述考古遗址的一种有效方法。很多出土的遗址没有人类骨骸,通过石器这个唯一的证据,考古学家很快就能分辨出这些遗址属于旧石器时期、中石器时期还是新石器时期。

    旧石器时期:
    从大约300万年前第一批石制工具的出现,一直持续到大约1.5万年前最后一次冰川期的结束。根据石器的制作技术的明显不同,旧石器时期进一步划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旧石器时期的早期,大致相当于平脸人、能人到直立人阶段。旧石器时期的中期,大致相当于尼安德特人的时代。旧石器时期的晚期,大约20万年前,现代人出现在非洲。4万——5万年前,第一批现代人来到欧洲,克罗马农人出现了。

    中石器时期:
    最后一次冰川期结束。旧石器晚期和中石器时代的分界,有时相当困难。

    新石器时期:
    发生彻底的石器技术革新,农业时代到来,出现全新的石器工具——收割小麦的镰刀、碾磨谷物的石器以及各种原始陶器等。农业出现的一万年之内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人类开始控制食物来源。

    围绕这种历史分类,又出现一个重大争议:到底是原来的欧洲人学习掌握了农业技术,还是掌握农业技术的中东人取代了原来以狩猎采集为主的欧洲“土著”?也就是说,现代欧洲人是克罗马农人的猎人后裔,还是从中东和北非地区背着一堆口袋,里面装着小麦种子前来殖民欧洲的农民后裔?也许猎人和农民两者的后裔都有?这两种人的混血绝对没有问题。但是,他们各自占欧洲人口的比例是多少呢?

    猎人后裔还是农民后裔?又一场欧洲人的起源之战爆发了。

    人类的谱系树模型是平面的,这种谱系树是二维的分叉图,无法描述人的旅程。但是线粒体DNA的突变率太高,有大量重复发生的突变,所以无法构成简单的分叉图。各种线粒体DNA的差距的分布数据,似乎围绕着几个点,呈现出较高的发生频率。但是这种形态,既不是树状结构,也不是立体结构。几乎不约而同,人们意识到,这个模型可能是网络结构。牛津大学的赛克斯最早发表了他的网络结构,一是因为他开始将DNA研究与数学结合,二是因为线粒体DNA的研究分析比Y染色体DNA简单。

    赛克斯是在咖啡馆的餐巾纸上糊涂乱画突然想出来的。我们首先介绍他的故事,以后的各式各样的网络更加复杂,所以从最简单的网络开始。例如,DNA的变异,围绕着右图的四个点的频率最高,这怎么会是一个进化树?既没有进化,也不是树,而是人类的旅程。基因差异最大的点是DNA的差异发生最多的地方,也是某一个“夏娃”的女儿或者孙女诞生的地方。

    赛克斯回忆说:“我也不知道怎么把D画出来的,因为A-B-C3个点仍然是一个树杈的结构。”这个平面网络虽然非常简陋,也不完美,但是思路打开了——原始数据的真实分布形态本来就不是一棵树,而是一个网络。赛克斯赶快去找德国数学家合作。起初他们难以确定这些点——单倍群的数量是几个:4个?5个?6个?最后,他们发现欧洲的线粒体DNA的单倍群是7个。

    赛克斯画的DNA网络结构图

    我们已经知道,线粒体DNA通过母系传递,男性也能从母亲那里继承线粒体DNA,却无法将其遗传给后代。但最近有人发现了男性线粒体传给后代的案例,这可能是一种畸变。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女性生下的全都是儿子,那么她的线粒体DNA遗传链将因此终止。换句话说,绝大多数现代欧洲人的线粒体DNA分为7种类型。每个线粒体DNA相同的人,都是数万年前同一个女人的后代。学术上,这种群体类型叫作单倍群:共享某些DNA突变的群体。赛克斯给欧洲人的7个线粒体先祖(单倍群)起了7个现代人的名字:
    乌苏拉=Ursula:对应U单倍群(Haplogroup U)
    齐尼娅=Xenia:对应X单倍群(Haplogroup X)
    海伦娜=Helena:对应H单倍群(Haplogroup H)
    薇达 =Velda:对应V单倍群(Haplogroup V)
    塔拉 =Tara:对应T单倍群(Haplogroup T)
    卡特琳=Katrine:对应K单倍群(Haplogroup K)
    贾斯敏=Jasmine:对应J单倍群(Haplogroup J)

    牛津大学简化的网络示意图最重要的不是确认多少单倍群,而是确认单倍群结构的存在。这些单倍群的原始数据的内在结构很难理解,如果不加以简化和澄清,根本不可能识别这种网络系统。但是,存在几个单倍群无可置疑

    赛克斯把这7个女性欧洲先祖合称为“夏娃的七个女儿”。当然,古代欧洲并非只有这7个女人,同一时代生活着大量史前的女性,她们要么没有活到成年,要么没有生孩子,要么生下的全是男孩。只有这7个原始女人活了足够长时间,并且每人至少生了两名女儿,从而开始了线粒体DNA的遗传链,并且一直延续到今天。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当时的主流观点认为现代欧洲人的构成,主要是背着小麦种子,从中东——北非地区殖民欧洲的新石器时代的农民的后裔,他们取代了当时的欧洲土著——猎人克罗马农人,就像当年的克罗马农人取代了尼安德特人一样。但是,赛克斯在其著作《夏娃的七个女儿》中认为,6个女儿的年龄为1.5万——4.5万年。当时世界上尚未诞生农业(考古证明农业起源于1万——1.2万年,以两河流域的“新月沃土”地区为中心开始),只有一个夏娃的女儿贾斯敏比较年轻,出现在大约一万年前。那么,欧洲人到底是猎人还是农民?基因检测证明,携带中东农民DNA基因的后裔仅仅占现代欧洲人的17%。如果依这个数据推测,那么,大部分欧洲人就是猎人的后裔,而不是农民的后裔。

    面对质疑,赛克斯赶紧反复核算自己的计算分析结果是否有误。

    反复核查DNA序列,是否统计了过多的突变?没有。重新检查计算方法,是否存在数学计算问题?没有。

    不论怎么说,这些DNA证据都是生物学与数学合作,用电脑计算出来的。谁也没有见过几万年前的欧洲的活人,怎么用欧洲现在的活人验证这些结论?只有一个群体最合适,那就是巴斯克人。

    巴斯克人(Basque people)是欧洲最古老的群体之一,总人口约1 800万人,其中1 500万移居海外(主要在南北美洲),其余的巴斯克人主要分布在西班牙和法国。在古代,这里被称为巴斯克国,现称巴斯克地区。

    古代的巴斯克国。在欧洲大航海时代,巴斯克地区出现了大批的美洲征服者,向南北美洲送出大批巴斯克人的移民

    巴斯克人分布在险峻的比利牛斯山区(Pyrenees),尤其是法国的一个省和西班牙的巴斯克自治区。在冰河时期,巴斯克人的先祖也没有撤离故乡,并留下很多史前洞穴壁画,其中很多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2 000年前,这里是罗马帝国境内唯一没有被征服的土地。

    人类的血型有40余种,最重要的是ABO型和Rh型。亚洲人中的99%属于Rh阳性,所以输血没有问题。亚洲人(包括中国人)并不关心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Rh血型,输血时仅仅检查ABO血型就可以了。因为Rh阴性血型稀少,在中国,这种血型被形象化地赋予了“熊猫血”这一名称。但是,欧洲与众不同,两种Rh血型都很多,其中巴斯克人的Rh阴性频率世界第一。此外,巴斯克人的B型血的比例最低。这种Rh阴性血型,可以导致“蓝婴综合征”(Blue baby syndrome,新生儿溶血病)——新生儿因为血液缺氧而全身发青(蓝色婴儿)。这种病症可以通过输血抢救,但是危险性极大,曾经导致很多婴儿死亡。

    蓝婴综合征的原因很简单:Rh阴性母亲,如果与Rh阳性(携带Rh阴性抗体)父亲结合,胎儿血型有很髙概率是Rh阳性。这对第一个孩子不是问题。但是婴儿出生时,一部分血红细胞可能进入母亲的血液系统,母亲的免疫系统开始制造针对它们的抗体。母亲怀的下一个孩子是什么血型,对母亲本人没有任何问题,但对胎儿却有极大的影响。如果胎儿血型是Rh阳性,母亲的Rh抗体会透过胎盘攻击胎儿,使得这个婴儿出生时罹患蓝婴综合征,抢救不及时可能死亡。

    现在,蓝婴综合征不再是严重的临床病症。所有Rh阴性母亲都注射了抗Rh阳性血细胞的抗体,当她们生第一胎时,如果阳性血细胞进入她的循环系统,母亲的免疫系统会发现它们,并在产生抗体之前把它们消灭掉。但是,在输血法和Rh阴性母亲抗体治疗法发明之前,曾经有大量的婴儿死于溶血症。这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进化负担,这种状态的结束只能期待Rh血型中的一种最终消失。除了欧洲以外,世界上其他地方人类血型已经基本是Rh阳性。比例参见下表。

    在早期的人类学研究中,血型曾被作为研究人类起源的突破口之一,虽然这个尝试失败了,但是欧洲积累了大量的血型数据。

    巴斯克人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在冰河时期欧洲原始狩猎采集人群的最后幸存者,使用一种全然不同的语言,长期生活在欧洲的最后变成农田的土地上。证明巴斯克人具有独特群体的所有特征的证据不仅来自考古学、人类学、医学的研究,还有语言学的证据。巴斯克人的语言与印欧语系毫无关系。巴斯克人保留了欧洲西部唯一不属于印欧语系的巴斯克语,与现存其他语言没有任何语言学关系。而原来西班牙东部和法国东南部的伊比利安语已被拉丁语完全湮灭了。在法语和西班牙语的夹击下,巴斯克语依然保留了下来,确实是一个奇迹。如果冰河时期欧洲的原始狩猎采集人群全部撤退了,仅仅留下一支,他们只可能是巴斯克人。

    对巴斯克人的采样和DNA分析,结果如下:巴斯克人的DNA序列与其他欧洲人的DNA序列一样。前六种女性线粒体DNA的单倍群的频率都存在。第七种女性线粒体DNA的单倍群频率完全找不到,而恰恰是这第七种线粒体DNA是最年轻的一种,大约一万年前来自中东。

    如果其他欧洲人的祖先是近东地区来的农民,那么,狩猎采集时代的最后幸存者巴斯克人,应该具有完全不同的线粒体DNA序列谱系。但是,巴斯克人的DNA序列竟然毫无特殊之处。多次采样核实,确实如此。也就是说,欧洲的猎人可能并未被蜂拥而来的中东农民取代。如果巴斯克人是旧石器时代狩猎采集者的后裔,那么,其余大部分欧洲人同样也是旧石器时代狩猎采集者的后裔。

    巴斯克人中为什么没有出现第七个单倍群?这个单倍群比其他六个单倍群年轻得多。如果把七个单倍群在欧洲地图上标出来,就会呈现一种模型:一方面,六个古老的单倍群遍及整个大陆,只是出现频率不同。另一方面,第七个年轻单倍群的分布分为两支,一支源于巴尔干半岛,穿过匈牙利平原,沿着中欧河谷抵达波罗的海;另一支的路线是西班牙地中海沿岸——葡萄牙沿海——不列颠西部。两条DNA遗传路线都与考古证据吻合,与第一批农民的迁徙路线吻合。

    欧洲早期农业遗址可以从陶器类型得到证实:6 000-7 000年前,农民从巴尔干半岛穿越中欧扩散,很多考古遗址出土的一类特殊风格的陶器显示出这条路线。这种陶器分布并非巧合,DNA分析显示的第七个年轻线粒体单倍群的两条分支,也描绘出了这两条农民进入欧洲的路线。

    考古证据链和DNA地理分布模式的基本吻合,证明虽然发生了中东农民殖民欧洲的人类迁移,但是这些一万年前的移民并非欧洲人的主体,他们不到20%。欧洲的猎人们自己选择了定居的农业生活,并非被后来的农民取而代之。大部分欧洲人是冰河时期来到欧洲的狩猎采集者的后代,这就是结论。

    欧洲人起源的主流观点是遗传学之父费希尔(Sir Ronald Aylmer Fisher,1890-1962)的学生,出生在意大利的著名遗传学家卡瓦利·斯福扎(Luca Cavalli Sforza,1922-,遗传学家)。他的研究结果曾是欧洲遗传学的主流观点)计算出来的。他的计算来自大量的原始数据,其影响远远超出人类遗传学领域,涉及考古学和其他许多相关学科。后来,其他学者诠释这项计算分析的大意为:克罗马农人取代尼安德特人后,中东的农民又压倒性地湮没了克罗马农人的后代。这种大规模的取代意味着,大多数欧洲人的祖先是中东农民群体,而不是更早来到欧洲的狩猎采集群体。

    1970年,斯福扎从意大利来到美国,成为斯坦福大学教授并主持一个精英荟萃的实验室。20多年来,卡瓦利·斯福扎最早阐明的理论支配了欧洲史前史研究。曾与斯福扎合作过的科学家都在人类群体遗传学的不同学科中,占据着重要的学术职位。斯福扎的理论具有强大的数学基础:费希尔创建的数学模型可以描述从生长中心向外扩散,包括动物、人类、基因或思想。斯福扎用“群体扩散”描述他的计算过程:群体是人群,扩散是农业人群从近东逐步地向外扩张的委婉说法。后来,这个数学模型被称为“前进的浪潮”——不断需求土地的农民扫除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而产生的不可阻挡的迁移浪潮。这个模型被广泛接受,这个观点成为考古学界的主流意见。这个模型的含义最后被人们诠释为:欧洲人起源于中东的农民。

    1995年11月,在西班牙巴塞罗那召开的第二届欧洲群体历史会议(Second Euroconference on Population History)上,出现了一场激烈争辩。牛津大学的赛克斯在发言中用线粒体DNA的事实批驳了“欧洲人起源于中东农民”的主流观点。发言结束后的提问时间,“前进的浪潮”的支持者们提出各种意见,但是在DNA数据面前,却又无话可说。斯福扎也在会场,他没有多说什么。会议结束后的五年里,激烈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这是又一场欧洲人的起源之战。

    斯福扎的农民迁移到欧洲的计算结果,并没有量化,没有提及欧洲人口比例。牛津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的结论,没有可比性。斯福扎本人回忆说,他也不相信欧洲人大部分是农业出现以后从中东迁移来到欧洲的说法。他的结论是计算出来的,包括死人和活人的数据,唯独没有DNA的数据——找出人类群体的DNA数据太困难了。

    在科学界,巴塞罗那“欧洲群体历史会议”之类的国际会议可以宣布新的发现,但是会议的报告不是真正有效的,必须在科学期刊上发表。发表过程中,一批评审专家将对立题——结果——解释进行彻底的审查,称为同行评审。评审专家必须与作者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牛津大学把报告送到《美国人类遗传学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Human Genetics),受到非同寻常的严格审查。不仅要求对1995年发表的数学化的晦涩难懂的网络构建方法加上一个附录,作出进一步解释,还要求加上传统的群体比较表格。从巴塞罗那会议到论文发表,评审拖延长达8个月。当时世界各国的实验室和大学都在进行DNA的研究,没有统一标准,甚至互相保密,方法不同,DNA的表述和编号也不一致,这一切直到美国的人类基因组工程之后才逐步统一。

    1996年7月,牛津大学的论文终于发表了。斯福扎的美国研究团队,当时正在进行长期的研究分析计算Y染色体的艰难攻关。2000年,斯福扎与其他合计21人联合发表了一篇重要的论文。在欧洲人的起源问题上,这篇论文的结论与牛津大学的赛克斯的团队的结论基本一致:来自中东的欧洲人不超过欧洲人的20%,欧洲有10个Y染色体单倍群。

    大洋两岸的女性线粒体DNA和男性Y染色体的两个研究团队的结论,不谋而合。更加重要的是,长期从事统计数学和Y染色体研究的美国团队在这篇论文中得出结论:大约6万年前,“亚当”出现在非洲。这与“夏娃”起源于非洲的结论也是一致的。1987年发现“夏娃”出现在非洲以来,人们苦苦等了13年,“亚当”终于出现了。但是,新的问题也出现了:“夏娃”15万年,“亚当”6万年,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夏娃”和“亚当”从来也没有见过面?

    第三章 男性Y染色体的故事

    2000年6月26日,美国的两个遗传学家和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一起站在白宫东厅的新闻发布会现场。这两位科学家刚刚结束一场艰苦的大战,他们分别完成了第一个完整的人类基因组的约30亿个核苷酸单元的全部草图。他们是遗传学家弗朗西斯·柯林斯(Francis Collins,1950-)和遗传学家克雷格·文特尔(Craig Venter,1964-)。

    柯林斯当时领导了1990年启动的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人类基因组工程”(Human Genome Project),工程投资30亿美元,预计15年后的2005年完成。1998年,文特尔在硅谷成立一家私人企业,发明超前技术,宣布准备在三年内完成人类基因组的测序。

    仅仅在文特尔发明超前技术两年之后,在政府科研机构和私营企业的激烈竞赛下,两个基因组草图同时独立提前完成。这件大事不同寻常,所以,既不是白宫发言人,也不是美国国家健康研究院,而是由无可争议的最有权势的总统本人亲自宣布。几乎整个世界都观看了这场重大宣布。

    克林顿说这幅基因图是“人类迄今制作的最重要最完美的地图”,克林顿在演说中谈到人类基因组可能揭开“500种以上遗传病”的原因以及其他多种疾病的秘密,克林顿还开玩笑说,他打算活到150岁。

    大生物时代

    参与“人类基因组工程”的国家除了美国,还有英国、德国、西班牙、法国和日本等国家。中国也参与了一部分工作。
    2000年6月26日,同一天,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在伦敦作出了同样宣布。
    2000年6月26日,这一天从多种意义上都标志着基因时代的到来。为了迎接这一天的到来,无数人经历了艰辛的努力。
    2000年6月26日,就从这一天开始,生物科学成为一种“大科学”(big science)。越来越紧密频繁的国际合作交流,越来越多的传统科学领域与生物科学融合,越来越多新的学科和分支开始向上游和下游延伸和发展……与历史上所有学科的开发史都不一样,基因组工程是公开的全球合作。克林顿和布莱尔宣布:基因组工程的结果全部公开,不允许申请基因的专利,世界各国的科学家都可以自由浏览,成果属于全人类。

    在基因组工程的研发过程中,开发出无数让人难以想象的先进设备和神奇技术,破解了不可胜数的疑难和谜团。文特尔的企业每天都有新的原型DNA出现,几乎变成基因组的一座流水线生产厂……柯林斯和文特尔这两个基因组工程的故事,被写成几十部小说,其中很多成为畅销小说。
    1987年,加利福尼亚的伯克利大学找到“线粒体夏娃”。
    1987年,美国能源部展开世界上第一个人类基因组工程,他们认为这是原子辐射对人类影响研究的自然延伸,7年时间,预算10亿美元。
    1988年,美国卫生部国家健康研究院建立了一个专门研究机构进行人类基因组研究,与能源部竞争。
    1990年,很多科学家到国会游说“基因组工程意义重大……DNA密码可能揭开遗传病的机理和其他疾病的根源,可以研发出新的生物药品” ……于是,能源部与卫生部的人类基因组工程合二为一。

    这是一场疯狂的竞赛,文特尔的传奇经历成为家喻户晓的故事。文特尔本人也被多次评为20世纪和21世纪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
    文特尔原来是国家健康研究院的一个生物学家,他从小就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家伙。小学时骑着自行车追飞机(机场没有栅栏)而被警察追捕;中学的时代追求女孩子过于热烈,被他的“岳父”用枪顶着脑袋警告;高中的时代曾经静坐示威两天两夜,抗议老师给他一个F(不及格)……1976年,21岁的文特尔来到激战中的越南战场,在一个军队医院担任卫生兵。眼看着上百个战友在他的身边死去,他感到生命没有意义,于是跳进海里打算自杀。他游了很远很远,一条鲨鱼用鼻子顶他的肚皮,似乎在问他:你在干什么?突然清醒的文特尔赶紧回头向海岸游回去……

    23对46个染色体。人类23对染色体中的22对称为常染色体,最后一对X和Y称为性染色体。23对染色体包含约30亿“文件夹”核苷酸:4种碱基ACTG序列,全部序列称为一个基因组

    在人类基因组工程的实施期间,文特尔听说RNA能传递制造蛋白质的信息。他想,为什么不能反过来用RNA去测序DNA?说干就干,他很快把一个基因的测序成本从5万美元降低到20美元,他因此一下子发现了2 700多个新的基因。本来,人类基因组工程的计划是首先用几年时间,拿第一个10亿美元把46个染色体区分开来,然后交给不同的团队分别去进行DNA测序。文特尔看不上沉闷枯燥漫长的人类基因组工程,认为参与工程的工程师都是“签约的奴隶”。

    1994年,文特尔向国家 健康研究院领导的人类基因组工程申请经费支持。他认为细菌才是完整的生物,他要解读细菌的DNA基因组。几个月后,他的申请被拒绝了。专家权威们认为,他提出的测序办法是“根本不可能的”。1995年,文特尔完成了世界上第一个细菌——流感嗜血杆菌(Haemophilus influenza)的完整DNA测序,这个基因组约有200万个碱基。这是世界上第一个被完成测序的细菌。1996年,文特尔完成了世界上第二个细菌——生殖支原体(Mycoplasma genitalium)phi X 174 (ΦX174) 的完整DNA测序。一个月之后,人类基因组工程也完成了这个细菌的测序。连续赢得两个回合的文特尔团队不仅两次夺得第一名,并且没有拿过联邦政府的一分钱资助。

    单核苷酸多态性(Single Nucleotide Polymorphism,SNP)系指DNA序列单个核苷酸碱基之间的变异。图中显示了4个个体的变异

    1998年,文特尔成立了一个公司专门测序人类基因组。1953年艾德蒙·希拉里(Edmund Hillary,1919-2008)成为第一个登上珠穆朗玛峰的人类,文特尔希望自己成为直接乘坐直升飞机登上生物科学珠穆朗玛峰的第一个人——他的直升飞机就是他的各种异想天开的思路和大规模电脑系统。他的新公司开展的第一项工作是构建世界上最大的一套非军用超级计算系统,计算能力超过世界上任何其他计算系统。

    1998年,原定 “15年完成”的基因组工程进展到第8年,官办科研机构仅仅完成基因组测序的4%,很多人都被文特尔 “3年完成全部测序”的宣言惊呆了。而且文特尔的全部预算仅为联邦计划的十分之一。

    人类基因组工程的主任,虔诚的基督徒柯林斯在教堂祈祷了一个下午,他可能从耶稣那里得到了启发。他修改了工程目标,不是在2005年完成基因组全部测序,而是在2001年完成基因组的草稿。他砍掉了一大批卫星计划和子课题,全力以赴力争完成这份基因组草稿。

    1998年,空前惨烈的DNA竞争大会战爆发了。文特尔像罗马将军一样发表了疯狂的演讲,他的大军一边高声喝彩,一边像罗马军团一样,大家一起用皮鞋猛蹬地板。双方同时展开了一次又一次大规模军备竞赛,耗资数千万美元的稀奇古怪的DNA测序设备被一个又一个研发出来。双方的大军不仅是脑力和体力的大决斗,也是精神和忍耐力的大比拼……他们双方各自阵营的内战也此起彼伏,例如在一次国际会议上,德国科学家和日本科学家互相批评指责对方的测序数据出现错误,谁都承担不起竞赛失败的责任和因此而丢失的脸面……

    1999年,文特尔宣布完成果蝇的1.2亿个碱基测序——他占领了又一个制高点。紧接着,文特尔宣布突破10亿个人类基因组碱基测序。国家健康研究院立刻坚决否认,指责文特尔没有公布出来给大家审查。但是一个月后,国家健康研究院自己也宣布突破了10亿个碱基,过了4个月又宣布突破20亿个碱基……所有人的心里都明白,文特尔的大军确实在发动一场豪赌,一场DNA测序的闪电战。

    2000年,克林顿总统亲自宣布“雨过天晴”,基因组属于全人类,成果不申请专利,向世界公开。

    克林顿总统把两个阵营的首领,文特尔和柯林斯,都请到新闻发布会的现场。参加这两个基因组工程的科学家超过3 000人,克林顿总统承认:“大政府的时代过去了。”

    是的,大生物的时代来临了。

    2001年,两个阵营的基因组草稿分别公布。经过对比,启动仅仅两年的私营企业阵营赢了,文特尔的草稿比政府的草稿更好。媒体和舆论普遍认为,如果没有文特尔的挑战,政府主导的基因组工程可能还是遥遥无期(2003年,完整的人类基因组测序才最后完成)。

    2000年6月26日以后,各种DNA的数据库成为一个长长的清单,并且全部开放、自由浏览。生物时代来到了。

    生物时代的最大特点之一是信息量的巨大和数据库的爆炸性增长。我们看看一个著名大型杂志集团诞生的例子。

    2001年,美国提出PLoS(科学公共文库,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2003年,第一份PLoS杂志发行。同行评审、公开检索、非营利是该杂志三大显著特点。PLoS迄今已发行8种生物学杂志,年发表论文总量位居世界第一。

    2012年,PLoS生物杂志系列群已经基本成型,其中PLoS Biology 的检索引用系数位居PLoS杂志第一,PLoS ONE年发表1.4万篇论文,数量位居PLoS杂志第一……与此同时,面向全球的各种基因库、基因银行纷纷建立,也全部采用自由检索方式。

    2008年以后,各种基因工程一个又一个出现。测序的基因组对象包括人类——植物——动物——微生物——原生生物……基因技术的大量突破、新的技术和设备的大量出现,使人类进入了所谓的“第二代基因组测序技术时代”。我们不讨论这些技术以及各种设备的发展和性能, 现在我们看看仅仅几年内“测试一个人类基因组的成本”的戏剧性变化。

    每个基因组的成本。在2008年,曲线突然开始急速下降:2007-2008年,美国基因测序技术出现突破,成本开始突然迅速下降。测试同一个目标,1990年的成本是30亿美元,而此时,每个人类基因组的测序成本都降到了一万美元以下。差距达到30万倍,彻底打破了电子技术的摩尔定律(图中的白线)

    测序成本的大幅度降低,引发了一大批新的基因工程的启动:

    测序成本不断下降,各种基因工程和项目遍地开花,人类随着生物技术冲进21世纪,而21世纪也因此被称为生物世纪。

    但是,“夏娃”出现十几年后,人类还是没有找到自己的先祖“亚当”……

    非洲化石大爆炸的困惑

    达尔文是一位性格平和、实事求是的博物学家,他喜欢观察,喜欢化石。他的名字前面的一长串各式各样的称号,都是后人添加的头衔。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甚至没用“进化”(evolution)一词,而是采用了“更改的后代”(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一词,因为他认为,进化一词含有进步的含义,物种的遗传变化只是为了适应变化的环境,并没有进步或退步的含义。达尔文除了收集各个物种的标本,还收集了大量化石。但是,达尔文当时还无法分辨清楚这些化石,也没有条件进行统计学的分析。

    瑞典“分类学之父”林奈,将现代人类命名为Homo sapiens,拉丁语意思是“智慧的人”(wise man)。19世纪,考古发现智人不止一种,很多类似智人的化石也出现了。

    1856年,德国尼安德尔谷地(Neander Valley)发现第一批古人类遗骨,被命名为尼安德特人。1890年代,荷属东印度(现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岛发现亚洲直立人的化石。1920年代,中国发现周口店猿人(Zhoukoudian Sinanthropus)……

    欧仁·杜布瓦(Eugene Dubois,1858-1940)是一个坚忍不拔的荷兰人,他在荷属东印度群岛经过二十多年的挖掘——当然不是他亲自动手,而是雇用了大批囚犯——终于在爪哇岛发现一种直立人的化石。他把这种猿人命名为Pithecanthropus(英语erect ape-man:爪哇直立猿人)。1950年代以后,人们把在爪哇和中国发现的这两种亚洲直立人分别命名为爪哇人(Java man)和北京人(Peking man)。

    但是,正如达尔文的推测,世界上化石最多的地方在非洲。1920年代,非洲的猿人化石开始大量出土,远远超过欧洲和亚洲。1921年,赞比亚发现第一个猿人化石。1922年,雷蒙德·达特(Raymond Dart,1893-1998)被任命为南非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University of the Witwatersrand)的人类学教授,开始组建一个人类学系。1924年,达特确认,在赞比亚发现的是迄今最古老的猿人化石。1959年,在距离赞比亚几千千米的肯尼亚,路易斯·李基(Louis Leakey)发现了一个175万年前的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这一考古发现,将非洲地区的远古类人猿的生存年代延长了大约一倍。此后的考古发现,非洲人科生物的化石年代越来越久远,分布越来越广泛。

    此后的几十年里,越来越多的非洲南方古猿(Southern Ape Man)的化石大量出土,其数量之大,超出世界上其他所有地方的总和。人类起源于非洲的理论,在事实面前逐渐被世界接受。

    非洲南方古猿(Southern Ape Man)的年代逐渐向前延伸:300万年,400万年……最新发现的类似黑猩猩的猿人Ardipitbecus(地猿)进一步把非洲猿人的年代延伸到560万年前的中新世(Miocene)。但是,伯克利大学计算出来的“线粒体夏娃”这个现代智人的诞生时间,仅仅不到20万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1974年11月,露西(Lucy)在埃塞俄比亚出土,她的年龄约20岁,生活年代约320万年前。露西属于南方古猿阿法种(Australopithecus afarensis),这种古猿与现代人的关系目前仍不清楚。露西被列为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

    化石是确凿无疑的证据,但也可能把我们引入歧途。化石给予我们认知远古历史的证据和知识,但是无法给出生物谱系(genealogy)。只有基因可以找出我们的谱系。一切都取决于这些人科生物出现的时间。

    线粒体数据和模拟计算分析反复证实,现代人类从非洲进化而来,然后散布全球,取代了所有的人科生物远亲。虽然这个结论非常残酷,但是与考古学、人类学、语言学、气候学等学科的综合结论完美地吻合在一起。这一切发生在仅仅十几万年前。

    更加详细的研究证明:4万年前到200万年前的尼安德特人、北京人、爪哇人、南方古猿等,现在都没有留下任何基因的痕迹,也没有分别独立进化成现代人的证据,虽然它们的形态与我们人类多多少少有些相似,虽然它们都是比现代人类更早走出非洲的类人生物,但是它们都已经彻底灭绝了。

    我们的祖先几万年前走出非洲,所有的遗传数据都支持这一观点。非洲的多态性是世界上最丰富的:非洲的一个村子里的居民的高度分离的基因遗传血统,就超过世界所有其他地方的多态性数量的总和。更准确地说,在我们人类这个物种的遗传多态性(genetic polymorphisms)中的绝大部分多态性仅仅存在于非洲。欧洲——亚洲——南北美洲的多态性只占很小一部分,比不上任意一个非洲村庄。

    我们是唯一存留的人种,多起源说再次被证明是错误的。(图尔卡纳男孩(Turkana Boy), 1984年在肯尼亚图尔卡纳湖(Lake Turkana)出土,是世界上最完整的一具骨骼。男孩年龄11-12岁,年代150万——160万年)

    但是,人类考古史上,学者们曾经并不这样认为。每一块出土的人类化石都曾引发出一场争论。在欧洲、亚洲和非洲,许多年代久远的古代遗址出土了毫无疑问的人类活动遗迹。其中出土最多的遗物是石器,因为石器容易保存下来,真正的人类骨骼却极其罕见。围绕这些化石,古人类学家研究和争论了很多年:
    能人,Homo habilis
    直立人,Homo erectus
    海德堡人,Homo heidelbergensis
    尼安德特人,Homo neanderthalensis
    ……

    命名虽然五花八门,但是所有这些分类的定义都是根据骨骼的解剖形态,而不是以生物学意义上“彼此是否可以杂交产生健康后代,并且后代是否也能继续传承”为依据。考古学的这些分类只是为了便于研究,骨骼形态根本无法查明不同地区的人类能否成功杂交。如果能够杂交,就能进行基因交流,因为同一物种处于同一个基因库里。如果不能杂交,不同物种之间就不会交流基因,位于互相隔离的基因库中的不同的物种之间进化的道路无可挽回地分道扬镳了。

    化石记录只能告诉我们早期的各种人科生物,在离开家乡之前在非洲度过了几百万年。中国和爪哇的化石,与古老的非洲直立人相似,不仅表现在体质形态上,还表现在遗址中的石器类型上。但是,毫无疑问,它们都已经灭绝了。所有的其他人科生物都进入了进化的死胡同,在最后一个尼安德特人死亡之后,它们永远消失了……

    什么也找不到

    在继续讲述之前,有必要介绍一下两本科学杂志。迄今为止,我们论述的故事都首先刊登在这两本世界性的权威科学杂志上,它们分别是英国的《自然》(Nature)和美国的《科学》(Science)。这两本杂志的历史地位非常特殊,几乎所有生物科学和基因科学的新发现,都是这两本杂志首先披露的,例如“线粒体夏娃”“Y染色体亚当”、尼安德特人等。在这两本杂志上发表论文必须经过非常严格的“同行评审”。

    1994年,诺贝尔奖获得者沃特·吉尔伯特(Walter Gilbert)和罗布·多利特(Rob Dorit)、广濑明石(Hiroshi Akashi)在《科学》上发表了一篇奇特的论文。这篇论文的奇特在于:他们不是报道发现了什么,而是报道没有发现什么,论文的题目是《人类Y染色体在ZFY区段不存在多态性》(Absence ofpolymorphism at the ZFY locus on the human Y-chromosome)。这三个科学家希望能从世界不同地方采样的38个人的Y染色体上找到多态性,但是最终没有找到。他们感到非常惊讶,反复进行核实,结果还是找不到。也就是说,这38个人理论上来自同一个父亲。一位诺贝尔奖得主和两个生物专家,花费很大力气,发现了一个花天酒地的风流男人,他在全世界眠花宿柳,他生下的38个儿子又恰好被搜集到这场科学实验里来了。
    这绝对不可能。

    这个DNA区段的长度是700个核苷酸。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计算,三个研究者的结论是:这38个人的最近的共同祖先——亚当的时代,应该在0-80万年之间。这些数据没有意义,这篇论文也没有提供什么新发现,只是阻止了一些人继续研究Y染色体,避免了浪费时间和精力。

    其实,早在1985年,米里亚姆·卡萨诺瓦(Myriam Casanova)和杰勒德·路托特(Gerard Lucotte)也独立发现了这一奇特的现象:在人类23对46个染色体上,只有最后一个染色体的Y染色体找不到变化。

    几年之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University of Arizona)的迈克尔·函默(Michael Hammer)找到了足够的多样性,证实亚当在20万年之内,确实存在于非洲。这个结论,佐证了线粒体的研究结论:亚当和夏娃的幽会舞台,确实在远古的非洲大草原。但是,函默也没有查清Y染色体的多态性。

    夏娃出现7年了,亚当还是没有任何音信。现在的世界地图无法帮助我们研究DNA和人类的迁移。人类迁移与现在人为划定的国家和行政管辖的界线没有关系,所谓的种族和民族概念完全无法代表人类的旅程。

    科学地论述史前历史,不能使用概括性语言,例如所谓“第一批美洲人”或“第一批澳大利亚人”,因为这类语言的潜台词是这些古人的群体当时是意见一致的群体。设想一下,欧洲的尼安德特人会不会说:“糟糕了,弟兄们,我们灭绝的时候到了,只好让克罗马农人来接替吧。”白令海峡边的亚洲人会不会说:“伙计们,现在是1.4万年前,赶紧穿越白令陆桥去美洲吧,再过2 000年这里就又变成海峡啦。”这些设想毫无可能。古人根本没有计划,他们根本不知道世界是什么样子,中东北非的农民也不可能组织有计划的欧洲殖民。

    1987年,“线粒体夏娃”的谱系图出现。这个图很大,线粒体DNA样本来自147个活着的人,我们取其中的16个人的关系看一看:

    16个人的16根线,反映了他们的线粒体DNA的遗传差异。两个人的DNA越相似=关系更接近=共同祖先更近=短树枝。两个人的DNA差距越大=关系更远=共同祖先更远=长树枝。最早分叉的树枝有4个非洲人,另一个早分叉的树干涵盖了世界其他地区的所有人和一个非洲人。在这根分叉的树干上,较近的枝条连接了世界上同一地区的人,例如亚洲人、巴布亚人、欧洲人。有时也会把不同地区的个体连在一起,例如中间的一枝把一个巴布亚人、一个亚洲人和两个欧洲人连在一起。非洲的树干和世界其他地区树干的早期分叉,正是非洲古老地位的证明,而世界其他地区紊乱的树干说明,每一个现存的群体的历史都有融合的烙印。

    这张著名的“线粒体夏娃”图产生了巨大影响,这幅图告诉我们,遗传相关的个体会散落世界各地。在所有群体中,如果一个群体中的某一个体的DNA关系出现在另一个群体中,那么,群体作为生物学单位的传统概念就没有任何科学依据。在全世界的线粒体DNA采样中,没有找到任何“纯种人”的群体。生物学意义上,人类属于一个种,只是后来产生的语言和文化才造就了现在的世界格局。

    此外,线粒体DNA谱系图的绘制,加入了时间概念。计算分析发现,所有的枝干都汇聚到15万年前的同一个点,即树的“根”。这意味着整个人类物种比许多人想象得年轻得多,关系也近得多。

    关于人类起源的争论,曾经非常激烈。争论的双方都认为我们现存人类同属于一个种,起源于非洲。双方都承认有几种更早的人类,属于进化的不同中间阶段。例如,直立人在190万——80万年前出现于非洲并向其他地区扩张,因为在欧洲、中国、印度尼西亚都发现了直立人的化石。这些都是事实。对于这些问题,争论的双方自始至终都是认同的。争论双方的分歧集中在是否发生过一次源自非洲的现代人的扩散?单起源说认为新的人类在世界范围内完全取代了直立人;多起源说认为智人是直接从各地的直立人进化的,例如现代中国人是中国直立人的后裔,现代欧洲人是欧洲直立人进化的,他们都不是非洲最后一次迁移出来的现代智人的后代,他们在当地进化了上百万年。

    细胞里的染色体

    “线粒体夏娃”的基因树,第一次将时间测度引入了年代估计,清晰地指出,所有现代人的共同线粒体祖先,生活在15万年前。这与单起源说相符,受到单起源说支持者的热烈欢迎。多起源说的支持者则很沮丧,如果现代人的共同祖先只能追溯到15万年前,那么,他们就不可能是居住在当地100万年以上的本土直立人进化的。

    这场论战中,Y染色体的研发遭遇了困境,相对简单的线粒体DNA被推崇为解释人类历程的主要手段,全世界的实验室都掀起了研究线粒体的高潮,也涌现出了大量数据。但是,与Y染色体一样,线粒体DNA的研究也原地踏步不前。原因出在哪里?几乎全世界的研究者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数学。是的,原因是没有与数学结合起来。看来,必须抛弃谱系树模型的禁锢,另辟蹊径。

    研究者分头积极开发相应的数学模型、数学工具、电脑程序……

    血型开始的分子探索

    人类多样性的研究,直到20世纪依然局限于肉眼可以看到的差异。欧美的生物统计学家收集了全球各个角落的不计其数的人类体质数据,形成科学探索的一个新领域:体质人类学。从化石到石器,无穷无尽的分析数据持续增多,但是,学者们仍然找不到归纳统一这些不断积累的海量数据的新的理论。

    人们逐步意识到,肯定是某种遗传学的因子决定了人类的形态,也许是成千上万个基因的变化,导致了人类形态的千差万别?人类多样性研究中,遗传变异是关键,因为只有遗传变化才可以导致实质的进化。只有通过基因的研究,才能查明两个个体是否属于同一个种。

    血型,因为最先被认为是基因的载体而最早进入了分子层次的遗传研究。

    血型研究的最初目的是治病救人。1628年,意大利第一次记载了输血。由于很多人死于输血后严重的副作用,所以意大利、法国和英国先后禁止了输血。此后,试验停止了两个世纪。19世纪中期,为了解决产后常见的致死性出血,人类又开始了输血,但仍然经常发生输血不良反应甚至输血致死。这时,科学家开始意识到,血液类型的不同可能是问题的症结。

    1875年,法国生理学家列奥纳多·拉罗瓦斯(Leonard Lalois)发现了一种血型和另一种血型反应的本质。他把不同动物的血液互相混合起来,发现血细胞会凝集起来,并常常破裂。

    1901年,奥地利细菌学家卡尔·兰德施泰纳(Karl Landsteiner)终于找到了真相,他发现了第一个人类的血型系统,他把人的血型分成A、B、AB、O型,简称ABO血型。当献血者的ABO血型与接受输血的病人相符,就不会有不良反应,如果不相匹配,细胞会凝集并破裂,从而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

    从遗传学角度来看,在一个多世纪之前,卡尔·兰德施泰纳发现ABO血型是人类第一次知道自身的多态性(polymorphism)。此后又发现了40多种血型,使用最多的仍然是兰德施泰纳发现的ABO血型。

    人体组织的多态性更是数不胜数,器官移植就是一个例子。移植心脏、肝脏、肾脏或骨髄等器官时,为了避免排异反应,捐献者和受赠者的组织必须匹配。现在,病人不会因为找不到合适的血型匹配等待输血,但是,为了找到一个匹配的心脏或肾脏捐献者,却往往需要等待几个月甚至几年,很多患者在等到合适的匹配器官之前就死去了。

    在兰德施泰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瑞士人路德维克和汉卡·赫希菲尔德夫妇(Ludwik & Hanka Herschfeld)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采集了更多的血型,他们不仅试图深入了解血型,甚至想了解人类的遗传。当时的血型采样分析比较困难,但作为军医的他们有条件采集到很多血型样本。

    1919年,路德维克和汉卡·赫希菲尔德夫妇的论文发表在英国权威的医学期刊《柳叶刀》上。他们认为,A型和B型是“纯种”人类血型,其他的血型的人类都是“混血”,在世界各地的频率不同。赫希菲尔德夫妇的理论被部分接受了,但是却无法解释A型和B型的起源。他们的论文宣称,A型在欧洲北部特别常见,B型在印度南部频率较高,因此认定人类肯定有两个起源。

    1930年代开始,在赫希菲尔德夫妇的研究基础上,美国人布莱恩特(Bryant)和英国人穆兰特(Mourant)在世界各地采集血样。经过30年的长期努力,这两个科学家及其团队从几百个人群中采集了数万份血型样本,甚至包括死去的埃及人——木乃伊。1954年,穆兰特从非常分散的血型分布中,归纳整理出人类生物化学多样性的错综复杂的分布形态。他们两人所做的这些基础工作,在20年之后开启了现代人类遗传学时代,但在当时却是一团乱麻。根据血型找出人类的种族和分类的道路似乎走不通,但是又似乎很有道理和根据。

    这时出现的两个结论,彻底否定了从血型寻找人类遗传的错误道路。一个结论来自美国生物学家列文庭,一个结论来自“遗传学之父”费希尔的两个学生。人们把这两次大的转变,称为遗传学上的两个大型炸弹。

    两个大型炸弹

    人类具备考察DNA能力的时间不长,分子遗传学直接研究DNA的能力出现仅仅20多年。此前,人类只能用间接的方法研究变异,主要研究对象是DNA编码构成的蛋白质。1901年,人类发现了第一种亚细胞蛋白质——血型,第一次定义了遗传差异。1960年代,美国的统计学与遗传学结合,研究发现了许多个体的根是遗传的,这个根就是蛋白质多态性(protein polymorphism)。达尔文收集了大量有趣的证据证明他的进化理论,但是达尔文没有进行直接的统计学显著性的任何实验,他的各种结论长期停留在外在的观察分类上。

    理查德·列文庭(Richard Lewontin,1929-,通过数学手段研究群体遗传学(population genetics)和进化理论)是几个大学的兼职教授,必须四处上课。他在从芝加哥到路易斯安娜的巴士上,用统计学分析计算证明现存人类属于一个种,亚种分化不存在,种族不存在。从此,群体遗传学(Populationgenetics)诞生了。

    1970年代,欧洲的一批科学家尝试用数学方法解决遗传学问题。费希尔的两个学生,遗传学家卡瓦利·斯福扎(Cavalli-Sforza)和安东尼·爱德华(Anthony Edwards)经过20多年合作,不是参照外在的形态数据,而是根据内在的多态性,计算绘制出了一棵与众不同的谱系树。他们的数据来自全球的15个群体,在不可胜数的无数种多态性中,他们采用简约(parsimony)方式筛选出几十种典型多态性数据。从此,计算遗传学(Computational biology)诞生了。

    列文庭和斯福扎的研究成果,激起巨大反响,他们的结论与我们以前的猜测相反——人类的关系原来如此互相接近。列文庭的统计分析发现,如果人类确实进化了几百万年,为什么人类的“种族”之间没有发生显著的遗传变异?斯福扎的各种谱系树,一个又一个分支都向同一个主干的根部靠拢。其他科学家参照他们的新方法进行了更多的分析计算,都得出类似的结论:

    卡瓦利·斯福扎的谱系树,根据经典的多态性显示若干人类群体之间的关系
    列文庭研究显示各个群体中人类遗传变异主体85%+7%=92%属于一个群体

    群体遗传学发现,所有人类属于一个大家族。
    计算遗传学发现,各个群体指向同一个主根。
    于是,一个共同的疑问产生了:人类是不是有一个共同的先祖?

    千变万化的肤色和外观区分了各种人,但是我们身体内在的遗传数据悄悄告诉我们,我们之间的差异并不像想象的那样大。那么,我们互相接近的程度到底有多大呢?1970年代早期,蛋白质的数据无法解答这个疑问。1970年代后期,DNA的测序技术得到的各种基因数据令人瞠目结舌。

    1977年,美国哈佛大学的沃特·吉尔伯特(Walter Gilbert,1932-)和英国剑桥大学的弗雷德里克·桑格(Frederick Sanger,1918-),分别独立开发出两种DNA快速测序方法。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其中,弗雷德里克·桑格的方法适合实验室而获得广泛运用,最终引导人们尝试开展基因组的大规模测序,引发了人类起源和多样性认识的一场革命。

    1980年代,被DNA测序技术武装起来的擅长统计学的群体遗传学家,深入他们的前辈不敢想象的多样性和多态性的数据海洋里,用硅谷的最新电脑技术和不断升级换代的软件系统开始了新的探索。

    1980年代,分别面向女性DNA和男性DNA的探索开始了。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阿伦·威尔逊研究只在母女之间代代传承的线粒体DNA;斯坦福大学的卡瓦利·斯福扎研究只在父子之间代代传承的Y染色体的遗传标记。这两套办法的成功运用勾勒出人类的早期迁移过程,并且发展出一批新的工具和方法学,可以破译我们的DNA记录的历史信息。
    生物学,尤其是遗传学,正在转换为一种大规模的计算科学。
    现在,我们一起回顾一下这段崎岖不平的科学研究的道路。

    勇敢的列文庭

    根据其他学术组织和学者收集整理的大量血型资料和蛋白资料,理查德·列文庭尝试不带任何偏见地验证人类的“种族”。列文庭当时打算分析计算人类的遗传数据,从互相差异很大的人类“种族”数据中,看看能否找出不同种族存在的统计学证明。也就是说,他打算直接验证“分类学之父”林奈和美国体质人类学会的会长库恩提出的所谓“人类亚种”的真实性。林奈和库恩是两个世界级权威,列文庭当时并未打算否定权威。如果人类遗传的多样性确实导致了不同种族的明显差异,那么林奈和库恩就是正确的。

    1950年代,列文庭用自己擅长的统计学知识计算分析过遗传变异,尤其是果蝇的遗传变异;1960年代,列文庭又找到了统计分析各种蛋白差异的新模型;1970年代,列文庭在这次长途巴士旅行中,希望用他的新数学模型检测血型和蛋白等人类数据。

    列文庭后来这样描述他的分析过程:
    ……我想用纸写下答案……为新的一期《进化生物学》(Evolutionary Biology)杂志提供一篇文章,内容并非人类遗传学,而是生态学(Ecology)。我希望定量测度(人类)多样性……我必须坐巴士前往印第安纳州的布鲁明顿(Bloomington)。我有一个习惯,坐火车或巴士的时候写东西。我必须写出这篇文章,所以我上车的时候带着Mourant的著作和一个plnp计算表(计算多样性的一种数学表格)。

    他的这次巴士旅行,成为人类遗传学的一个里程碑。列文庭把他的新数学模型,与研究动物和植物地理分布的新学科——生物地理学(Biogeography)结合起来,因为正是地理分布的不同定义了所谓“种族”。

    此前,列文庭自己也曾根据地理上的“血统”粗略划分了人类:
    高加索人(Caucasians ,欧亚大陆的西部)
    黑色非洲人(Black Africans,撒哈拉以南的非洲)
    蒙古人(Mongoloids,亚洲的东部)
    南亚土著(South Asian Aborigines,印度的南部)
    美洲人(Amerinds,美洲)
    大洋洲和澳大利亚土著(Oceanians and Australian Aborigines)

    他作出的上述的假设分类,已经非常合理,既区分了主要区域遗传差异,又涵盖了广大的不同群体。然后,他根据血型和蛋白等大量数据,分析计算人类的这些“种族”分类是否真实存在。但是,就是在这次长途旅行中,列文庭的严谨的统计学计算结论,却推翻了他自己假设的上述“种族”分类——92%的多样性在群体间无差别,只剩下8%的多样性有所差异,但是仍然不足以成为另外一个不同的物种或亚种。这个结论,正是科学界必须否定和摒弃的“现代存在亚种分类”观念的一个令人震惊的证明:现存人类属于一个种,亚种不存在,种族不存在。

    关于这个结论,列文庭写道:
    我没有想到,真的没有想到。即使我有种族偏见,我也认为种族差异不会很大。这个观点有一个事实依据:很多年以前,我和我妻子到(埃及)卢克索旅游,她在大厅里与一个埃及人闲聊。那个人说,他好像曾经认识她。我的妻子坚持说:“不,先生,你把我错当成什么人了。”最后那个埃及人说:“好吧,对不起,可是我确实觉得你们长得都是一样的。”这件事,对我的思想影响很大。他们与我们确实差别不大,我们都是相似的。

    列文庭自己假设的“种族分类”错了,他的发现还证明了世界分类学之父林奈和人类学权威库恩也都错了。因为否定了世界权威,他也获得了“勇敢的列文庭”的称号。

    关于人类多样性的争议似乎无休无止,种族主义者们总是声称人类之间存在多样性差距。但是列文庭认为,即使在同一个族群之内,依然存在少量的遗传差异,但是这种差异不足以使人类变成不同的亚种。列文庭最喜欢给人们举这样一个例子:如果发生核战争,人类大部分灭绝了,只有肯尼亚的基库尤人(Kikuyu),或者南亚的泰米尔人(Tamils),或者印尼的巴厘岛人幸存下来,在他们中间仍然可以找到至少5%的基因差异。这是对种族主义“科学”理论的彻底否定,对达尔文理论的全力支持。

    1940年以前世界各地人类原住民肤色地理分布
    奥地利医生费利克斯-利特尔-冯-卢尚(Felix Ritter von Luschan ,1854-1924)发明了一种仪器和皮肤颜色检测方法,叫作冯——卢尚肤色度(von Luschan chromatic scale),他把人的皮肤颜色分为36个度。这种方法是20世纪前半个世纪最流行的皮肤测度方法,被作为种族主义者区分人类“种族”的最主要依据

    列文庭后来反复核算了血型和蛋白等数据,证明自己的结论是正确的。列文庭的这些成果否定了种族理论,给出了“人类作为一个物种走出非洲”的基本线索,但是还是没有解答人类走出非洲的旅程的细节。

    引起进化的三个力量

    在寻找人类来源的道路上,人类曾经走过太多的崎岖弯路:骨骼、血型、蛋白、种族、多样性……骨骼无法区分种族,血型也无法区分种族。人的分类是否有意义?遗传学能否解释人类的多样性?而且,直到现在,研究者们依然没有找到我们的男性先祖亚当。

    1990年代,人们已经知道引起“进化”的力量非常简单,只有三个。

    最主要的力量是基因的突变(mutation)。
    没有突变,就没有多态性(polymorphism)。每一代人的每一个基因组(genome,又称染色体组)大约产生30个突变。换句话说,每个人身上都有30个突变,使得他们和自己的父母不同。突变是随机发生的变化,是在细胞分裂过程中,基因复制出现的错误。这和我们买彩票中大奖或不中奖是一个道理。

    根据基因理论,物种的形成大体上有四种模式。其中异域型的典型例子是澳大利亚,在大洋隔离的大陆,许多物种独立演化。边域型和临域型是“姐妹物种”,例如高山或河流阻隔群体,分别演化。同域型包括同一地域内发生的基因突变等,例如人科动物很多物种包括人类,都在非洲地区发生了基因突变

    第二个力量是选择,尤其是自然选择。
    这个力量曾经使达尔文非常激动。这个力量在智人(Homo sapiens)的进化中是非常关键的角色,对其他动物的作用也很大,例如在寒冷的气候下,皮毛比较多的动物后代生存的机会就超过皮毛较少的后代。进化使得我们感知功能更强,文化更发达,也曾经使得我们直立起来、学会说话、大拇指与其他四指分开……没有选择,我们和500万年前的先祖没有什么差别。

    第三个力量是遗传漂变(genetic drift)。
    如果我们抛一枚硬币1 000次,正面和反面的机会是50∶50。但是我们抛10次,正面和反面的机会可能是50∶50或60∶40或70∶30。这是少量采样中的随机事件。假设人类遗传是这样的“事件”,一个比较小的人群中发生类似抛硬币的现象,下一代的变化从50%突然增大到70%,那么,仅仅几代之后,这个人群就会出现显著的改变。这种漂变,对一个小的人群的基因频率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这三种力量的综合,导致了今天的遗传形态令人眼花缭乱的巨大阵列——难以计数的多样性和多态性。仅仅认识到生物化学层次的多样性和基因的作用,还远远不能真正认识人类的多样性和人类的迁移。

    继列文庭的第一个大型炸弹之后,现代遗传统计学的奠基人费希尔的两个学生——斯福扎和爱德华兹引爆了第二个大型炸弹,从而彻底否定了从血型研究人类遗传的错误道路。

    斯福扎(Luigi Luca Cavalli- Sforza,1922-),一个数学天才,意大利的医学博士,通过研究细菌和昆虫的进化给遗传研究带来了新的思路,使人类最后找到了亚当。列文庭是杜布赞斯基(Theodosius Dobzhansky,1900-1975)的学生,斯福扎的大学老师也是杜布赞斯基的支持者。这两个大型炸弹的制造者,都与当年著名的果蝇实验有关系。1950年代,著名的果蝇遗传学家特拉沃索(Buzzati Traverso,1913-1983)曾经用昆虫研究遗传。历史上,无论孟德尔的豌豆实验还是特拉沃索的果蝇实验,都太简单了,仅仅揭示了基因作用的可能存在。这种谁也没有亲眼看到的“基因”,后来又被复杂化了——统计学、概率论、生物地理学……都对遗传学和基因做出了过度的“贡献”。

    斯福扎原来是一名医学院的学生,他后来离开医学,转向遗传研究。在果蝇变异和医学这两种似乎无关的背景知识下,斯福扎开始研究血型多态性(后来,这些研究被遗传学家称为“古典”多态性),希望搞清楚现代人类之间的关系。这项工作起始于1950年代,那时还是遗传学的先驱时代。与大部分遗传学家相同的是,斯福扎也采用迅速发展的生物化学技术分析基因变异。但是,与其他人不同的是,斯福扎运用了数学,尤其是统计学——最为实事求是的一个数学分支。变幻缤纷的多态性产生的杂乱无章的数据,如同浩瀚的数据大海,必须有一套条理清晰、前后连贯的理论框架才能厘清头绪。这里,只能求助于统计学。

    基因的变异,乍看起来是随机的、互不联系的,许多组类似的变异堆积在一起。如何才能从这些杂乱无章甚至乱作一团的数据中找出多样性产生的机制?当时,人类已经研究积累了几十年的丰富的个体信息数据(例如不同血型等)。现在,生物遗传学必须与数学,更确切地说与统计学结合了。费希尔及其学生们,从此开始成为遗传科学中的主角,最后大型计算系统被引进了遗传科学。

    一开始,斯福扎和爱德华兹一起进行了综合数学分析。当时还没有电脑,他俩用早期的打孔卡计算机完成了这项工作量巨大的综合分析工程。通过对多个遗传系统数据的分析计算,过去那些貌似有道理的考古学和人类学的研究结果都被排除了。

    大部分生物学家无可奈何地把大自然多样性的根本原因归结为自然选择,人类的多样性当然也不例外。过去人们认为,人的外形到鼻子的形状都是“正常”的选择结果,只有一些遗传疾病是“不正常”的。1950年代,在美国工作的一个日本科学家木村资生(Motoo Kimura,1924-1994)进行了一些遗传学计算,他采用的方法是处理气体弥散(扩散)的数学。木村资生发现,人群中的遗传多态性有时源自漂变。他还得出了更加令人兴奋的结论:遗传基因的变化频率是一种可以预测的速率。进化选择的研究难点正是速率。进化变异发生的速率,完全取决于选择的强度——如果遗传变异体是非常适应的,就会加快变异发生的频率。但是,我们不可能通过实验测量选择强度,所以谁也无法预测变化速率。在抛硬币的例子里,如果硬币正面是一个基因变异,硬币反面是另一个基因变异,速率从50%加速到70%的“一代人”理应非常强烈地选择正面。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正面增加到70%的“一代人”如果不被接受,就毫无意义。

    木村资生认为,大部分多态性也是这样。它们有效地规避了选择,在进化中呈现“中性”——不受整体采样误差的漂变的影响。这个观点在生物学家中引发出一场大辩论。木村资生和他的支持者们认为,几乎所有的遗传变异都与自然选择无关,但是更多的生物学家继续支持达尔文的选择理论。

    这种“中性进化”的新观念,解决了曾经在血型分类多样性研究中困扰几乎所有人的一个巨大难题——越算越多、累积增加的海量数据。人类找到了一个新途径,基因的研究出现了转机。

    在论述这条新的道路之前,我们需要首先回顾和感谢一位中世纪的智者。

    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1288-1349,生于奥卡姆(Ockham))是一个奇才,他刻板地逐字诠释亚里士多德的格言:上帝和大自然绝对不做任何多余的事,总是付出最少的努力。这位被称为“奥卡姆剃刀”的学者抓住一切机会与别人辩论,解释他的诠释。他说过一句著名的拉丁语格言:

    除非必要,不做多元的假设。
    Pluralitas non est ponenda sine necessitate(拉丁语)
    Entities should not be multiplied beyond necessity(英语)

    这是对宇宙的一种独特而冷静的哲学诠释,一种简约的观念。

    在现实世界里,如果每一个事件的发生都有特定的概率,多个事件具备多种不同概率的话,复杂的事情并非不大可能是简单的——这就打开了通过易于理解的各个部分,进而全面了解复杂的整个世界的大门,虽然喜欢简单有时似乎有些荒谬。比如说,我们要从迈阿密飞到纽约,但是我们想途经香港,这是难以置信的荒谬。虽然这种旅程安排极其荒谬,但是我们探索混沌无知的科学世界时,我们的出发点经常出现荒谬的安排,不仅并非不可能,而且可能性很大。

    我们怎么知道大自然总是选择最简约的途径?

    我们怎么能够相信“简化即是自然”的格言?

    总而言之,大自然喜欢简单甚于喜欢复杂,尤其当事物是变化的。例如,一块石头从悬崖落下来,将在重力的作用下直接从高处下降到低处,仅此而已,不会途中转道香港去喝茶。这样一来,如果我们承认大自然变化的趋势总是选择从A点到B点的最短路径,那么,我们就有了一个可以推断出过去的理论。

    这是一场飞跃。人们终于认识到:我们只要观察现在的人,就可以发现过去发生的事情。

    从效果上看,简约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哲学的时间机器,使我们得以返回早已不复存在的时代,四处探索和欣赏。这个机理,令人陶醉。其实,达尔文也是这个理论的一个懵懵懂懂的早期附和者。赫胥黎(Huxley)曾经批评达尔文本人对于自己的信仰也是稀里糊涂的,他说:“natura non facit saltum(拉丁语:大自然不会产生飞跃)。”

    1964年,第一次将这种简约原理有条有理地运用于人类分类的科学家,正是斯福扎和爱德华兹。他们两个人在20多年的合作研究中,树立了两个里程碑式的假设,这两个假设后来都用在了人类遗传多样性的研究上。

    第一个假设:遗传的多态性是可预测的(正如日本的木村资生提出的),亦即它们是中性的,频率的任何差异都来自漂变。

    第二个假设:人群之间的正确关系必定遵从Ockham规则(奥卡姆剃刀),亦即导致大量数据产生必需的变异的步数,必须最小化才能找出答案。

    从这两个假设出发,他们创建出所谓的“最小化进化”方法,然后用这种方法推导出人类群体的第一个谱系树(family tree)。这个树转化自一套图表,不同的人群与图表的某一部分关联,基因频率越接近,图表中的位置也越接近。

    斯福扎和爱德华兹检测了世界各地的15个人群血型频率,用电脑分析了频率检测结果——非洲人之间的差异最大,欧洲人和亚洲人之间频率比较集中。这是人类进化历史中的一个激动人心的清晰证据。斯福扎说,这个分析“只是找到一些感觉”(made some kind of sense)。此外,这个分析结果反映出基因频率的相似性:随着时间的推移,频率呈现有规律的变化。

    欧洲各个人群之间的接近程度,远远超过欧洲人与非洲人之间的接近程度,这意味着欧洲人离开非洲的时间,远远早于欧洲人自己开始多样性变化的时间。

    斯福扎和爱德华兹还研究出以基因频率为基础的许多种分析人群关系的方法,但是,他们始终广泛运用简约(Parsimony)的原则。700年前的哲学家奥卡姆的思想,指导现代的人类研究走上了一条新的道路。这种全新的人类分析方法,甚至可能计算出人类分离的时间。分离也可称为分叉,即不同的族群或谱系分开的点位(出现永久性突变)。这些分离点或曰分叉点的时间间距是一种生物钟,可以反向推算出人类的旅程。

    1971年,斯福扎和“遗传学之父”费希尔的另一个学生沃尔特·伯德默(Walter Bodmer)合作完成了一些新的估算:
    4.1万年前:非洲人和东亚人分离。
    3.3万年前:非洲人和欧洲人分离。
    2.1万年前:欧洲人和东亚人分离。

    但是,他们无法确定自己的假设是否真实。此外,他们仍然没有对人类的起源给出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现在,需要一种新的数据了。

    基因图谱工程绘制出的早期人类迁移图

    从蛋白看到先祖的影子

    血型被否定了。那么,用什么来研究人类的遗传呢?起初人们认为,另外一种途径是研究蛋白。很多科学家曾经认为,血型不是遗传的原因,蛋白才是遗传的原因。在这条道路上,人类也走过另一段弯路。

    加利福尼亚理工学院的艾米尔·朱科康德尔(Emile Zuckerkandl,1922-,和鲍林首先提出了“分子钟”的概念)是出生在奥地利的犹太移民,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顽强地专注于一个问题:蛋白质的结构。1950-1960年,朱科康德尔开始与诺贝尔奖的获得者,美国生物化学家莱纳斯·鲍林(Linus Pauling,1901-1994)一起工作。

    朱科康德尔研究携带氧气的分子——血红蛋白(haemoglobin)的基本结构。他选择这个对象进行研究的原因是血红蛋白非常丰富,易于提纯。更加重要的是,每一种现存的哺乳动物的血液里,都能找到血红蛋白。

    任何蛋白质,都由氨基酸(amino acids)的长长的序列构成,每一种蛋白质中,这些小小的氨基酸“分子建筑单元”的序列都是独一无二的。蛋白质总是扭曲着呈现出不同的形状,如果其他蛋白质插进来,它们就会呈现出不同的功能和反应。蛋白质的惊人之处在于:虽然五花八门的蛋白质的形状不同,功能各异,但是这些形状和功能全部取决于氨基酸的序列。总共只有20个氨基酸,却构成了无数种不同形状和功能的蛋白质。

    朱科康德尔在氨基酸中发现了一种有趣的形态。首先,他破译了不同的哺乳动物的血红蛋白,发现它们都是类似的。而且,越是亲缘关系接近的哺乳动物,这种共同性越明显。

    人类与大猩猩的血红蛋白基本相同,只有2个差异;人类与马也只有15个氨基酸不同。朱科康德尔和莱纳斯·鲍林猜测,这些分子可能是某一种分子钟(molecular clock),记录了随着氨基酸的数量的变化,某一共同先祖距离现在的逝去时间。

    1965年,他们发表了这些发现。

    他们把分子视为“进化历史的文件”。分子结构上谱写的形态,甚至可以让我们看到先祖本身,只要我们用“奥卡姆剃刀”把氨基酸的变化历程刮得仅剩下最少,就可能上溯到起始点。也就是说,我们的基因,写出了一部历史文献。

    分子,实质上是我们的先祖留下的时间胶囊(time capsules),我们要做的事情仅仅是读懂这些时间胶囊。朱科康德尔和鲍林认为,蛋白质并非基因变异的终极来源,DNA才是基因变异的终极来源,DNA实质上构成了我们的基因——DNA为蛋白质提供编码,所以最好研究DNA本身。只有DNA一个途径,能够解释和区分人类的多样性。

    基因不在血型里,也不在蛋白里,基因在DNA里。

    两个相关分子的进化谱系,显示出两个血统上累积的DNA序列变化

    现在我们终于知道,现代人类在将近20万年里出现了如下的演化。
    19.5万年前,突变形成新亚种(生物学意义)。
    16万年前,再次发生演化(解剖学意义)。注:长者智人可能只是一小群混血种群。
    6万年前,带着免疫系统——宗教——艺术——语言等装备走出非洲。
    这个过程可称为人类的旅程,并非人类的起源。但是,当时的科学家们并不知道,他们仍然深陷在艰难的科学探索中。

    打捞湮灭的先祖

    血型、蛋白、DNA,遗传基因研究的战场不断转换。

    发现DNA双螺旋结构的两个诺贝尔奖得主之一的克里克发现,遗传信息的单一方向流动顺序是DNA-RNA——蛋白。虽然人们曾经把这个顺序的方向完全搞颠倒了,但是积累的研究成果还是有用的。1980年代,人们发现分子生物学领域开发的新工具可以借来处理群体多态性,从分子序列数据估算出各种时间,直到回答一个古老的问题——人类的起源。

    分子生物学家面临的难题是DNA信息复制的特性。我们的基因组(genome,又称染色体组)携带构成人体的全部编码,其中还有很多DNA的作用不明。这个基因组有两套复制品存放在两组染色体里。染色体里存放这些遗传资料的“字符”核苷酸(nucleotides)的数量大约30亿个。解决的方法只能是找到直截了当读懂这么多文件的办法。但是两套染色体使问题更加复杂。精子进入卵子时,父亲的基因组和母亲的基因组以50∶50的比例混合形成一个新的基因组。而且,每一代都要产生一个新的基因组。从生物学角度来说,性就是产生一个新基因组。性产生新基因组的重新组合,称为遗传重组(genetic recombination)。两套染色体从中间分开,再次黏附到另外一半染色体上,构成新的染色体。分裂——复制——分裂——复制……有时甚至形成荒诞不经的奇怪的染色体。这也许是一件好事,因为环境变化了,我们也要变化应对。

    图中,长条是其他染色体,短条是Y染色体,圆圈是线粒体DNA。染色体经过一代又一代混合,先祖原来的染色体不见了(湮灭重组)。由于并非消失,所以称为湮灭

    那么,分开后再重新聚合在一起的染色体,是否与原来的染色体不同?它们是一模一样的复制品吗?答案是不一样。新的染色体绝对不一样,它们在整个链条上的很多地方都不一样。原因很简单,染色体原本就是复制品的复制品的复制品的复制品……根本不存在绝对完全一模一样的两条染色体,随着时间的推移,复制机器中产生的少量随机差异也被复制,突变(mutations)产生了。(染色体之间产生的差异,称为突变。在英语中,突变(mutations)是一个单词,变异、变化和差异又是不同的其他单词,这些单词的含义并不相同。在中文里,这些单词的含义非常接近,往往被忽视(尤其是突变一词))

    染色体上,大约每1 000个“文件夹”核苷酸中存在1个突变。这个突变是两个染色体的差异。因此,当父亲和母亲的染色体结合时,每一个新的基因组——婴儿也是不同的。同一个DNA片段,就是这样和多态性联系起来了。这种多态性的产生机制,对于进化是一件好事,但是却使得分子生物学家的人生变得异常艰难。重组使一个染色体上的每一种多态性都是独一无二的,都与任何其他染色体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多态性重组——重组——重组——重组……几百代或几千代之后,这些染色体的那一个共同先祖的多态性就会完全丧失。这被称为湮灭。

    由于重组(又被称为湮灭重组)带来的变异,使分子钟也无法使用,因为分子钟可能高估或低估了我们的共同先祖的存在时间。也就是说我们后裔染色体完全变了,先祖的痕迹消失了。我们找不到先祖,也无法用“奥卡姆剃刀”刮掉多态性的形态——与我们的不复存在的先祖的染色体相比,我们根本不知道发生了哪些变化。

    寻找亚当的道路,再次遇到困难。

    1980年代,人类在细胞里发现了一个小的结构:线粒体(mitochondrion)。2000年代,人们终于知道,线粒体是十几亿年以前第一批复杂细胞进化过程中留存下来的一类细菌。也就是说,我们的单细胞先祖们曾经吞噬了一种古代细菌,因为这种细菌在细胞内部可以生产能量,最后,这种被吞噬的古代细菌从一种“寄生虫”演变成一座亚细胞能量工厂(sub-cellular power plant)。非常幸运的是,与细菌的基因组类似,线粒体基因组(mitochondrial genome或者mtDNA)只有一套复制品,也就是说,它们不会重组。光明和希望再次出现。

    细胞核基因组里,大约每1 000个核苷酸里就出现一个多态性,比例比较少。而在线粒体基因组里,大约每100个核苷酸里就出现一个多态性,比例要远远大得多。在进化对比中,我们希望找到尽可能多的多态性,因为每增多一个多态性,都会增大我们区分两个个体的能力。打个比方:如果我们仅仅测定一个多态性,具有两个类型,类型A和类型B,我们可以把这个多态性归纳为两个类型,仅仅用变异A或变异B来表示。如果我们在两个变异上,分别看到10个多态性,问题好办多了,因为多个个体具备完全相同的变异组合的可能性很低。换句话说,找到的多态性越多,就可以找到推断人群关系的更有意义的形态——线粒体DNA(mtDNA)的多态性比细胞核基因组的多态性增大了10倍,这里正是观测的好地方。

    为什么多态性越丰富,表示的年代越长?

    让我们再次回到前面假设的古代村庄。为什么这个村庄里,每一户人家的祖传的鱼汤配方改变了?因为每一代都有一个女儿少量改变了鱼汤的成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小小的差异造成鱼汤的多样化更加丰富。累积的变化时间越长,鱼汤的种类更加分离,我们在鱼汤里看到的差异也就越多。

    艾米尔·朱科康德尔研究蛋白质时提出的“分子钟”,与此道理相同。从DNA差异的角度来看,对于一个特定的群体,这个群体存在时间越长,遗传差异累积越多。反过来看,如果我们发现一个群体的遗传差异越多,即可推断这个人群的存在时间越长。人类进化树的所有分支的进化速率都是相同的,无论是在走出非洲之前还是之后。这就是非洲的多样性数量巨大的原因,“非洲的人类历史最古老”这一结论也由此确定。由于进化的速率相同,我们还可以对比每一个进化分支的差异数量,从而得到人类进化的各个分支的大概时间。

    无论是推算人类的共同祖先,还是推算人类的各个分支,都可以采用相同的速率。也就是说,世界各个群体的进化速率完全相同,无论是非洲草房里的牧民,泰国渔船里的渔民,还是巴西草原上的猎人,距离单一的共同先祖的时间都是相同的。世界各地的各个群体之间的区别,仅仅是不同群体基因变异的数量及其表达(多样性和多态性)。

    现在我们终于知道,距离单一的共同先祖的时间大约15万年。“夏娃居住的非洲伊甸园在哪里”这个我们一直希望得到答案的古老问题本身就是错误的,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因为非洲生活着无数的女性。所以,正确的问题是:非洲的哪一些人群(群体)仍然保留着距离我们的遗传学先祖最接近、最清晰、最明显的痕迹?在这些群体里,保留着追踪到“夏娃”的一种直接的线粒体的关联。而在其他各大洲,这些遗传信息随着人类的旅程,越来越少,甚至看不清楚了。

    姗姗来迟的亚当

    “夏娃”找到了:15万年前,在非洲。

    但是,这是不是唯一的“夏娃”?非洲是不是唯一的伊甸园?

    这个“夏娃”,确实是根据线粒体DNA(mtDNA)上溯推算出来的人类谱系树(family tree)的根。我们所有的人都分享着她一个人的线粒体,这是确凿无疑的。但是,我们需要另外的佐证。我们有23对染色体,其中22对染色体随着一代又一代的重组,携带的信息从人间消失了:多态性湮灭了先祖的影子。这22对染色体,构成我们基因组的主要部分。也就是说,我们基因组的大部分,对于上溯和追踪先祖毫无用处。在人类的23对染色体中,最终证明只有最后一对染色体是个无价之宝。这一对染色体的作用是决定下一代的性别,所以被称为性染色体。这个染色体叫Y染色体,和线粒体一样,可以上溯和追踪我们的先祖。

    线粒体DNA相对比较简单,它是远古时代的一个寄生细菌,其基因组与遗传染色体基因组不同。Y染色体相对复杂一些,它的遗传与众不同,女性后裔是一个X和一个X染色体配对,男性后裔是一个Y和一个X染色体配对。这个Y染色体只能由父亲传承给儿子,然后进行细胞的分裂——复制——分裂——复制过程。无论经历多少代,都不会因为多态性而从人间消失,亦即无法湮灭父系祖先的影子,这个特点与仅仅经由母系遗传的线粒体DNA的性质一样。

    我们如果“放大”观察染色体的结构,就可以看到:紧紧的“严密包装”使得大量DNA可以存放在很小的细胞核里
    1.在一个真核细胞的细胞核里,有一定数量的染色体。上图是复制的人类染色体
    2.在最致密的时候,复制的染色体“严密包装”成为X形
    3.当我们把染色体像一根纤维丝一样打开时,染色体像一个螺旋弹簧构成的空心管子
    4.在这个螺旋弹簧一样的结构中,包括一个长长的DNA分子(蓝色),这个DNA分子包裹着的各种蛋白(紫色)
    5.每隔一个规律的间距,DNA分子就围绕一个组蛋白(histone)的核心绕两圈。这种结构好像一条“珠子项链”,其中“项链”是DNA,“珠子”是核小体(nucleosome)
    6.DNA分子本身是两条链,缠绕成为双螺旋结构

    Y染色体和线粒体DNA的另一个区别是大小:线粒体DNA比较小,大约1.6万个字符(核苷酸);Y染色体大得多,大约6 000万个字符(核苷酸)。也就是说,在漫长的历史中,Y染色体的长长的链条上,可能发生复制错误(突变,mutations)的部位的数量比线粒体DNA多了几千倍。Y染色体不参与精子和卵子形成新基因组的过程(重组),否则,我们既不能仿照朱科康德尔和鲍林的密码破译,也不能利用“奥卡姆剃刀”——乱码无法破译,先祖也就找不到了。难道我们的体内存在一种抵抗重组的势力?这不是与产生多样性以适应外界环境的变化趋势互相矛盾吗?是的,我们体内确实存在着一种“抵抗重组”的力量,其中一部分就在Y染色体上。

    产生变化的活跃基因数量并不多,它们在基因组不同部位的分布也不平均,各个部位的活跃基因的数量差别也很大。例如:在线粒体DNA里,活跃基因有37个;在细胞核基因组里,活跃基因约30 000个(平均每对染色体约1 500个)。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大量的基因丧失了活跃性呢?

    我们首先看看线粒体。线粒体是我们的细菌先祖吞噬的一个寄生古细菌,在几十亿年的进化过程中寄生性不断增大,逐步放弃“自治权”后,线粒体在细胞里过着舒适生活,绝大部分基因已不参与重组。

    我们再来看看Y染色体。Y染色体活跃基因丧失的情况与线粒体类似,虽然平均每对染色体有1 500个活跃基因,但是Y染色体上只剩下21个活跃基因,其中一些基因还是重复的,随机复制的。更有趣的是,这21个活跃基因只参与一项工程——制造男性。其中一个基因决定性别,称为Y染色体性别决定区,缩写SRY(Sex-determining Region of the Y)。其他的活跃基因负责决定其他男性特征(例如男人的外貌、长相、行为举止等)。Y染色体上的其他基因什么功能也没有,被称为“垃圾DNA”(junk DNA)。这些“垃圾DNA”也许是生物学的垃圾,却是群体遗传学家的金砂。

    如前所述,我们只能通过寻找差异研究人类的多样性。差异决定了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除非我们身上没有多态性(只有同卵孪生子例外)。Y染色体可以从儿子——父亲——祖父一直向上追溯,现在活着的每个男人的DNA,最后都可以追溯到第一个男性先祖——“亚当”。但是,如何把毫无关联的男人们联系起来?是不是每一个男人都肯定能从自己独一无二的Y染色体里追溯到“亚当”?

    答案是否定的。原因有些复杂,因为我们并不是毫无关联的。每一个人,都继承了父亲和母亲的一半基因组,具有独一无二的新的基因组。实际上,我们的基因组,我们的父母的基因组,我们所在群体的基因组都是独一无二的。地球上,没有两个群体的DNA中记录的故事是相同的。

    现在,我们计算一下我们的血统中,父系基因组的比例和我们的祖先数量。我们可以一步一步地推算:我们具有50%的父亲的基因组,25%的祖父的基因组,12.5%的曾祖父的基因组,6.25%的曾曾祖父的基因组……继续这样的理论计算,最后的结果惊人。

    500年前,现在的每一个人理论上都会有超过100万个祖先;1 000年前,每一个人理论上有超过10亿个祖先——这个数字已经超过现有的全部地球人口。

    难道我们的计算出了什么差错?在数学上,这个答案显然是正确的,希腊时代的人们已经掌握了这些计算方法。电脑也没有错。但是,我们计算的假设错了。我们是在“谱系中的每一个人都毫无关联”的假设下进行计算的,但是人们会共享谱系,虽然共享的情况互不相同。

    信天翁是一种巨大的海鸟,翼展超过3.5米,可以在天空长期翱翔,可以闭上眼睛一边睡觉一边继续飞行,所以它们可以飞行几周不必落地,可以一次跨越上万千米。但是,它们总是回到它们出生的岛屿繁殖,它们的配偶也会飞回同一个岛屿幽会。下一代信天翁出生之后,即使飞得再遥远,也会在繁殖时期回到它们出生的岛屿。繁殖期结束之后,它们互相告别,再次飞往无边无际的大海的上空。

    人类的行为与此类似,总是与自己的“邻居”——相近的游牧部落,或者相邻的村庄之间,甚至亲戚之间交换配偶。有的群体的习惯是在第三代血亲之间,有的群体的习惯是在第二代血亲之间。这些交配都是随机发生的。如果一个群体迁移了,他们又有新的邻居,又开始与新的邻居交换配偶。这种区域婚配习惯的结果,使得同一区域的群体之间越来越接近,与不同区域的群体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如果两个第三代的表兄妹结婚了,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这两个父母并非无关的,而是关联的。这两个配偶之间的一部分基因组是相同的,这里的2×2不等于4,因为两个2都小于2。所以说,我们前面的数学计算的假设是错误的。

    这个基因组比例成分的乘法继续下去,我们祖先的数量不是越来越大,而是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一个人——“Y染色体亚当”。正如前面的列文庭的分析:向上追溯,“亚当”和“夏娃”都没有消失,他们还在那里,只是需要更多的研究——计算——分析……Y染色体是追寻“亚当”的一张王牌。

    1991年,斯坦福大学的斯福扎实验室里来了一个应聘的青年人,彼得·安德希尔(Peter Underhill)。安德希尔早年在特拉华大学(University of Delaware)从事海洋生物学研究并获得博士学位,后来到加利福尼亚州,转向研究酶在分子生物学中的应用。1980年代正是生物技术大发展的初期,硅谷是重组DNA的震中。如何用各种各样的酶切割基因——分离基因——黏合基因……各种生物技术与电脑技术相互辉映,电子和生物两大技术领域将旧金山湾区变成了一个朝气蓬勃的全球新兴技术中心。

    斯福扎留下了安德希尔,请他进行线粒体mtDNA的序列研究。但是,彼得的兴趣很快转向了Y染色体。当时,分析化学极其困难。遗传学家的主要武器之一是从最基础的分子分离DNA片段的能力。与蛋白质一样,DNA是在我们的细胞里以核苷碱基(nucleotide bases,简称碱基或者核苷酸)为建材构成的一种长链。人类基因组的核苷酸数量约为30亿个,必须通过一些技术,把这种分子混合体分离开来,才能检测出每一个DNA分子上的核苷酸的序列。首先,要通过一些生物化学技术,把某一个小片段的DNA,严格按照它们原来的序列多次再造出来。制造出这些DNA的小片段后,再在一种类似凝胶的基质(gelatine-like Matrix)中制造电场,以电场的力量把它们分离开来。

    DNA带有负电荷,所以,DNA的小片段会在凝胶基质中,向正电荷的方向移动——分子水平的微小移动。微观上,凝胶内部是弯弯绕绕的无数微小通道。DNA的分子在凝胶中的移动迟缓笨拙,其移动的程度取决于分子的长度,分子越长,移动程度越低,因为较长的分子要携带更多的物质通过凝胶内部的通道。在正电场的这种作用下,不同的DNA分子就分离出来了。这叫作DNA的测序(sequencing)。

    DNA或RNA的测序

    这个理论很复杂,实施起来却很有效。在过去的30年里,几乎每一个重要的遗传学发现都离不开这种技术。例如,人类基因组的序列分析就要重复实施几千万次到几亿次这样的测序。这种技术虽然有效,工作量却巨大得可怕。测序的另一个问题是进度非常缓慢。只有经过生物化学反应,才能确定DNA的分子序列,所以这种研究代价高昂,很多遗传学家希望找到更快更便宜的办法。

    彼得·欧依夫内尔(Peter Oefner)是一位来自奥地利的化学家,当时也在斯坦福大学读博士后,他正在研究一种分离分子的技术,叫作高效液相色谱(High Pressure Liquid Chromatography,简称HPLC)。这种技术如果用于DNA分子,比凝胶方法快得多。有一次,安德希尔在遗传学系的讲座上,看到欧依夫内尔介绍HPLC技术,安德希尔马上想到把这种技术用于Y染色体的多态性分析上。他询问欧依夫内尔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合作?两个彼得,一拍即合。此后的18个月,两个彼得放弃周末休息,一起投入了疯狂的实验。

    两个彼得的合作,诞生了一种新的HPLC技术,简称dHPLC。这种技术可以用于快速检测DNA分子复制中的偶发性错误。dHPLC技术又快又便宜,节省的时间令人瞠目结舌。过去,人们在Y染色体上仅仅发现了十几个多态性,dHPLC技术出现后,每个星期都能找到Y染色体的多态性。这种新的测序分析方法的实质是:“忽视”具体的DNA序列,仅仅分析计算DNA序列之间的差异。

    这两个彼得发明的新办法,终于使人类找出了“夏娃”的伴侣——“亚当”。2000年11月的《自然遗传学》(Nature Genetics)上,发表了一篇21个人署名的论文,结论是Y染色体最早的分离起始于非洲的先祖。这个答案与线粒体mtDNA的母系的研究完全吻合。但是,“亚当”诞生的时间——推算出来的Y染色体分离时间是在5.9万年,与“夏娃”的年龄差距超过8万年。

    “亚当”和“夏娃”,难道根本没见过面?

    这个问题不能这样理解。所谓“亚当”和“夏娃”,只是科学研究中假设的两个遗传学实体概念。遗传学首先回答的一个问题是:“我们与黑猩猩或三文鱼是不是一个物种?” 然后,我们把人类的父系先祖和母系先祖假设为“亚当”和“夏娃”。遗传学研究是从现在活着的人群中,寻找形形色色的DNA差异(多样性和多态性),最终得出一个结论:人类是一个人种,人类的祖先在非洲。遗传学只是逐字逐句地解读DNA写出的天书,其中很长的一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在几千代的代代繁衍中,深藏了哪些故事?遗传学无法回答,因为目前还没有更多的变异和差异数据可以告诉我们确切的答案——“奥卡姆剃刀”,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刮了。

    “亚当”和“夏娃”的年龄,并不代表我们这个物种的出现时间。“亚当”和“夏娃”是Y染色体和线粒体DNA分别编织出的色彩斑斓的两个大挂毯,我们带着这两块地毯走向世界各地。“亚当”和“夏娃”分别是人类遗传的两个合并点(Coalescence point),“夏娃”不可能等待“亚当”几万年。2000年11月的论文估算的“亚当的年龄”是一个范围:4万——14万年,最有可能在5.9万年。这是一个没有任何悬念的科学事实。

    这一研究结论,彻底否定了多起源说。这一研究结论,也是一个巨大的震撼。我们这个物种出现在非洲不到20万年,但是,非洲发现的最古老的类人猿化石已有2 300万年的历史——这是一个难以想象的时间,假如我们把这个时间压缩为一年的365天,则如下图所示:
    1月1日,猿人出现了:第一个千禧人开始直立行走人科动物。
    10月底,类人猿出现了。
    12月初,直立人出现了:200万年前他们走出非洲,后来全部灭绝。
    12月18日,智人出现了;80万年前走出非洲。
    12月28日,现代人出现了。
    12月31日,深夜1 1点,人类开始走出非洲:不到1个小时。

    第四章 走出非洲的旅程

    现代的科学家经过一系列的DNA测试,终于在非洲找到了人类的先祖——直接联系着人类最古老祖先的证据的携带者群体。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寻找基因秘密的过程。这是解读DNA密码的过程。

    1953年,DNA双螺旋结构被发现,确认基因在DNA里。

    1987年,“线粒体夏娃”出现。

    2000年,“Y染色体亚当”出现。

    可是疑问依然存在:我们的先祖为什么离开非洲?他们如何在史前非洲生存?他们通过哪几条路线走出非洲?离开非洲家园之后,他们如何在世界迁徙?

    上一章里,我们讲述了人类如何从化石研究转向实验室研究,继而转向利用统计学进行大规模计算分析寻找“夏娃”和“亚当”的故事。这一章,我们继续讲述人类走出非洲的故事。这些故事也是DNA检测——计算——分析的结果,它们与化石证据完全吻合。现代人用了六万年时间,经历了千难万险的大迁移,终于来到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其中最长的一段旅程是非洲——中东——欧亚干草原——西伯利亚——白令海峡陆桥——北美洲——南美洲,这条路线花费了整整四万多年。

    这一章,我们会跟随先祖的足迹,一起来体验那场波澜壮阔的人类旅程。

    阿根廷圣克鲁斯省(Santa Cruz)的平图拉斯河手洞(Cueva de las Manos)
    这些是用骨头作成吹管吹喷出的手印
    人类来到美洲时间为0.93万——1.3万年前

    亚当、夏娃最近的后裔

    亚当和夏娃还在非洲吗?当然不在了。

    亚当和夏娃的后裔还在非洲吗?是的,他们还在非洲。

    在Y染色体分析中,非洲的多样性是最有意思的,旷古悠久的遗传血统的痕迹分布丰富而广泛,远远超过地球上其他大陆。这些群体分布在现在的埃塞俄比亚——苏丹——非洲东部和南部,在其他地区已经消失的遗传信息,在非洲依然存在,它们全部直接指向一个合并点——“亚当”。

    多样性最丰富的群体围绕着东非大裂谷,一直延伸到西南非洲。东非大裂谷就是人类最初的家园,人类在这里生活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其他任何地方。1967年,最确凿的证据在这里出土:距今19.5万年的人类最古老的化石。

    在非洲南部的群体中有一批人,他们过去被称为布须曼人(Bushmen),现称桑人(San)。Y染色体和线粒体DNA都证明,他们是多态性最丰富的群体之一。而证明他们属于最古老人群的另一个证据是语言,语言使人类社会结构的发展达到了其他动物永远也无法企及的高度。桑人说着地球上最复杂的语言。英语有31个发音,世界上三分之二的语言有20-40个音,桑人的语言却有141个音,而且很多单词包括嗒嘴音(click,用嗒嘴发音)。桑人打猎时,有时会使用浊音清化技巧,他们不使用元音,完全靠口腔各部分弹击音来沟通,减少了被猎物发现的可能性。这些特点吸引着语言学家,他们对桑人语言的研究已经超过200年,但是却没有人知道,这种语言的多样性积累了多少年。身体上的优势、优秀的沟通能力和先进的技术,使桑人成功地生存了下来,他们遍布非洲东部以及非洲最南端。

    Y染色体、线粒体、语言,都是桑人直接联系着人类最古老祖先的证据,这是不是就表明人类的先祖亚当就起源于非洲的南部呢?答案并非如此。

    历史上,桑人的祖先生活在非洲大部分地区,现在非洲东部的坦桑尼亚人也使用嗒嘴音(Hadza语和Sandawe语),按照骨骼学分类,索马里和埃塞俄比亚的旧石器时代出土的骨骼与桑人最为接近。在2 000-3 000年前,说班图语的非洲人群取代了桑人。在此之前,桑人是非洲东部和南部的主导群体。

    博物馆展览的形象曾经完全误导了我们。这些远古人类的形象往往都是长发披肩、浑身长毛、肌肉发达,正在野蛮凶狠地猛烈攻击古代巨兽——其实,那是是尼安德特人。而现在的非洲人的形象,其实都是班图人(Bantu peoples)的形象:皮肤很黑,曾被欧洲殖民者们贩卖到南北美洲。当时欧洲人以为他们属于另一个物种。班图人在非洲首先掌握了铁器和农业技术,在2 000-3 000年前开始扩张,成为非洲人口的大多数,目前已超过3亿人,包括300-600个族群,使用大约250种语言。

    而桑人是“非非洲人”,他们身材不高、骨骼轻盈、举止优雅、性情温和。与遍布撒哈拉沙漠以南的班图人完全不同,桑人皮肤比较淡,也没有被贩卖到美洲。在2 000-3 000年前发生的班图人大迁移中,桑人被挤到了很小的分散的土地上,继续先祖留下的狩猎采集生活。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据此认为桑人的形象就是我们祖先的形象呢?我们很难想象出我们的男性和女性先祖的“正确”模样,但我们能够确切地知道,我们的非洲先祖不可能像尼安德特人那样浑身长毛、野蛮粗暴,因为温暖的非洲并不缺少食物和阳光。

    Y染色体和线粒体两条基因线索都指向现在非洲的“非非洲人”——桑人,“亚当”就在桑人的远古的某一个群体里,时间是六万年之前的某一时代。我们不知道“亚当”之后经历了多少代人,估计可能2 500代左右。我们知道走出非洲之后的六万年里,人类又经过了2 000代人。这么短的时间里,现代人不可能演化成不同的亚种。

    六万年前,一小群人类先驱者离开了非洲大陆,波澜壮阔的人类旅程就此展开。科学家们甚至估计出了这群人的人数,最多不超过几百人。这一小群先驱者的后代,如今占据了全世界。如果只有这一小群人离开了非洲,他们肯定走的是同一条路,他们是从哪里离开了非洲,又走向了哪里呢?

    无法逾越的撒哈拉沙漠

    从地图上可以看出,走出非洲很不容易。起源于东非大裂谷的现代人,相当于生活在孤岛上,东西南三面都被大洋环绕,北面是几乎无法逾越的撒哈拉大沙漠。撒哈拉沙漠横跨整个非洲大陆,面积约900万平方千米,绵延11个国家。

    在没有走出非洲之前,东非大裂谷的现代人类首先在非洲本地扩散:他们走向非洲各地。向南方,一直走到了大陆的尽头——今天的南非;向北方,跨越撒哈拉沙漠到达了现在的以色列。

    在南非的Pinnacle Point,考古学家进行了多年挖掘,发现了多处17万——4万年前的人类遗迹。其中,最著名的是布隆伯斯洞窟(Blombos Cave),在这里出土了一件大约7.5万年前的艺术品,这件小石刻和其他装饰品是已知的人类最早的艺术品。(人类与其他人科生物的根本区别包括强大的免疫系统、自发的宗教伦理、语言以及抽象艺术思维)

    20世纪30年代,英国剑桥大学的第一位考古学女教授多萝茜·加罗德(Dorothy Garrod,1892-1968)发现了人类跨越撒哈拉的确凿证据。她带领的考古小组在以色列卡梅尔山(Mount Carmel)进行了挖掘。在那里,他们不仅发现了尼安德特人的遗迹,还发现了现代人的遗迹。后来的考古学家在这一带的几十个洞穴中,先后发现了可能属于11-12个现代人的遗骸。测定显示,这些现代人在以色列地区生活的时代为12万——8万年前。

    这些现代人类是怎样越过沙漠的?远古时期世界各地的气候与现在存在很大差异:大约12万年前,撒哈拉沙漠的气候和现在完全不同,不仅有河流、湖泊和湿地,地面上还覆盖着许多植被。人类跟随着猎物,一步步向北迁移,有些人就到达了以色列。

    但是,非常遗憾,这些人类在那里只生活了几万年。这些卡梅尔山洞穴的线索中断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人类一直在此繁衍生息或者继续踏上旅程。这群先驱者的故事没有后续,没有结局。

    人类第一次从北方走出非洲的尝试失败了。也就是说,早期人类走出非洲的尝试因为失败而中断了数万年。

    随着冰河时期的来临,温暖潮湿的非洲故乡开始变得越来越干燥。六万年前,人类又一次走出非洲的壮举发生了。

    一条路线是12万——8万年前的老路:从尼罗河谷——西奈半岛——以色列地区进入中东。

    一条路线是海路:随着地球进入冰河时期,撒哈拉地区重新形成沙漠,北美和欧洲形成了大片冰川,冻结了大量海水,海平面下降,红海地区露出了大片陆地。非洲、阿拉伯半岛之间的距离明显变小了,横渡红海的最短距离从30千米缩短到仅仅11千米,人类甚至能看得见对岸。

    气候变化了,大地干枯了,绿色消失了,猎物迁移了,人类先祖们的食物来源也越来越少了。

    人类走出非洲,走向世界的机会,就这样来到了。

    走出非洲第一站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六万年前第一批人类走出非洲后,一直沿着非洲海岸——南亚海岸——东南亚海岸,第一个到达的终点站竟然是今天的澳大利亚。

    学术上的“澳大拉西亚”(Australasia)是一个区域概念,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几内亚岛、塔斯马尼亚岛(Tasmania)和其他一些印尼群岛东部的岛屿。今天的澳大利亚是地球上最干旱的大陆之一,90%以上地区的年降水量不到1 000mm。所以这里也是世界上都市化最高的地区,90%以上人口居住在沿海城市里。

    更令人惊讶的是,澳大利亚的所有物种与这个星球的其他任何地方(新几内亚岛除外)都不一样。大陆板块结构使得这里与欧亚大陆、南北美洲和非洲隔绝的时间超过1亿年。澳大利亚也不存在所有哺乳动物的“正常”进化,整个澳大拉西亚地区根本没有灵长目动物,没有猴子,没有猿人,人类是这里唯一的灵长目动物。所以,毫无疑问,澳大利亚的土著必定是从其他地方迁移来的。那么人类是如何经历漫长而又艰险的旅程,来到澳洲大陆的?

    亚洲南部

    在澳洲发现的最早的古人类遗体年代久远,最保守的估计也有四万年之久,还有人说可能有六万年之久。它具有非凡的意义,证明了现代人在到达欧洲之前,就已经到达了澳洲,这看起来不太可能,澳洲不但比欧洲距离非洲更远,中间还隔着印度洋。这个旅程如此遥远,完全可以想象出其中的艰难,这可能吗?

    在最后一次冰河期的最寒冷的时期,全球海平面下降,很多陆地露出水面,在澳大拉西亚曾经形成了一片巨大的Sahul古陆:澳大利亚——新几内亚——塔斯马尼亚岛连成一片。但是,即使是在两万年前最寒冷的时期,澳大利亚与其他东南亚陆地之间,也相隔着50-100千米的海洋。如果人类只能航海而来,那么他们是什么时候又是怎样来的?

    悉尼以西1 000千米的新南威尔士有一个Lake Mungo湖,这是广袤沙漠中的一个干涸的湖。但在4.5万——2万年前,这里植被茂盛,几条河流进这个湖,附近生活着很多有袋类动物, 包括水牛一样巨大的大面颊兽(Zygomaturus)、重达200千克的巨型短面袋鼠(Procoptodon,世界最大的袋鼠)等,这些食草动物显然都是人类捕猎的对象。大约一万年前,Lake Mungo湖地区干涸了,这一带留下了极其丰富的考古遗迹。

    1974年,Lake Mungo湖出土了一个完整的被埋葬的人,发现者吉姆·伯勒(Jim Bowler)将这个古人命名为Mungo 3。当时的技术检测结果显示Mungo 3生活在3万年前,后来开发的新技术确认Mungo 3生活在4.5万年前。Mungo 3附近的土层中出土的古代艺术品超过4万年,其他各种人类石器制品超过6万年。在解剖学上,这是非洲之外的年代最悠久的现代人类生活的遗迹。

    Lake Mungo湖被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但是,这里的人类遗迹也引出一个无法自圆其说的谜团:东南亚最早的人类遗址为4万年,澳大利亚的人类殖民却超过6万年。人类必须经过东南亚地区才能来到澳大利亚,那么怎么解释澳大利亚人类的历史比东南亚的人类殖民还早了大约两万年?

    我们必须回到非洲的伊甸园,看看能否找到答案。

    海鲜盛宴与澳大利亚土著

    非洲位于北纬38°和南纬34°之间,是横跨赤道面积最大的大陆,85%的土地面积处于热带。与其他所有的大陆不同,非洲的海洋温度比较高,几十亿年里从未结冰。虽然广袤荒凉的撒哈拉沙漠和东非的火山活跃山区不欢迎人类居住,但其他地区对人类异乎寻常地友善和温和。东半球最大的延绵不断的热带雨林、从东非延伸到南非的大草原,都生活着数量惊人的各种各样的哺乳动物,这里显然是动物进化的乐园。人科的各种猿类,几乎肯定是在雨林和草原之间开始了双足直立行走。一望无际的茂密雨林里,存在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危险,步行在食物丰富的草原上更加安全。

    非洲原来不在现在的位置,大陆漂移的板块运动,使得孤立的非洲撞上了欧亚大陆。大约1 500万年以前,非洲与欧亚大陆连在一起之后,第一批猿类开始“走出非洲”。这些早期的移民在世界各地进化成不同的猿猴,非洲本地的猿类则演变成了黑猩猩和大猩猩。

    15万——20万年前,解剖学上的现代人类出现在非洲,这得益于非洲气候的温暖。但是,同一时期,其他大陆的气候却正经历着剧烈变动起伏。古气候学研究证实,大约15万年前,地球开始进入最后一次冰河期——里斯冰河期(Riss glaciation),平均温度比现在低10摄氏度左右,13万年前曾经回暖,12万年前再次不断变冷。这种逐步降温一直延续了大约7万年,寒冷的气候维持了5万年,并在两万年前达到温度的最低点。但大部分非洲大陆处于热带,气温取决于阳光,在这里只有降水多少的变化,呈现为雨季或者旱季。这种变化,决定了动物和人类的迁徙。

    美国地球物理学家罗伯特·沃尔特(Robert Walter)近年来的研究发现,最后一次冰河期导致的非洲干旱,使东部的热带雨林和草原逐渐变成大沙漠和干草原(steppe)。非洲变得干旱以后,多雨的沿海草原没有变化,于是人类逐渐向沿海聚集,食物来源除了附近生活的动物,又增加了海产品。在非洲其他地方出土的一大批证据也确凿无疑地证实,人类曾经以海洋为生。在非洲东部的厄立特里亚(Eritrea),考古学家发现了大量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既有被屠杀的犀牛和大象的遗骨,也包括很多贝壳,时间约为12.5万年前。这些垃圾中,还混杂着人类制作的各种石器。这些证据证明,人类曾在这里开发过海洋资源。

    这是海洋与草原的盛宴,而且与餐馆不同,这些牛排与海鲜都是免费的。我们的先祖是一些美食家,古代生活可能并不那么艰辛。

    罗伯特·沃尔特揭示的最激动人心的发现之一,是沿海的居民点一直延续到几千千米之外的非洲的最南端。南部非洲的人类,开发了同样的海洋资源,使用的石器工具也非常相似,可能他们是沿着非洲东海岸进行了长距离迁移的移民。如果人类沿着一块大陆长距离移民,使用同样的工具开发同样的资源,为什么他们不可以沿着另一块大陆的海岸线移民?平坦的沿海与多山的内陆完全不同,沿海海滨是远古时代的一条超级高速公路。阿拉伯半岛——印度西海岸——东南亚沿海——澳大利亚沿海,这一条路线,与厄立特里亚的环境和资源完全一样,人类无须进化和适应环境。(弓箭起源于埃塞俄比亚奥姆河谷地区。与其他类人生物的粗糙石器相比,这些5万——10万年前的箭头做工精致)

    这场伴随着“牛排与海鲜”的大迁移的速度显然很快,人类离开非洲不久,很快就出现在了澳大利亚。很多遗迹证明,第一波人类大迁移发生在古代的沿海高速公路,他们比东南亚内陆的人类殖民早了大约两万年。但是,非常遗憾,我们没有找到非洲祖先从沿海高速公路快速迁移到澳大利亚的考古学证据。随着气候的再一次变暖,人类先驱者的足迹也许都淹没在了大海里。在冰河时期,大量的水成为冰川——冰盖——冰原,世界海平面比现在低100米以上。如果人类沿着印度沿岸的舒适沙滩走到澳大利亚,那么,当年的海滩就在现在的海水以下100米,距离印度现在的海岸大约200千米。冰河期结束以后,海平面上升,淹没了绝大部分史前人类的旅程足迹。

    当时,印度——斯里兰卡之间的陆地连为一体,马来半岛——印度尼西亚群岛连成一片大陆,澳大利亚——新几内亚也连成一片大陆。现在的波斯湾和泰国的暹罗湾,当时是植被繁茂的河流入海口的三角洲,日本列岛也与亚洲大陆连在一起。来到澳大利亚的现代人肯定具备造船能力,所以,他们沿着海岸高速公路来到大陆的最顶端之后,渡海抵达澳大利亚,时间约为六万年前。虽然没有更多的化石和石器为这一路线提供证据,但是,基因却为我们提供了确凿无疑的证明。

    人类好像一棵大树,树根在非洲,树干在非洲,绝大多数支干也在非洲,只有几个支干伸出非洲,并且继续分支和繁衍,成为遍布世界各地的形形色色的群体。现在的每一片树叶都是不同的。幸运的是,基因标记(markers,突变留给后裔的标记)的分布构成了一幅错综复杂的地图,让我们看到了过去岁月的轮廓。

    树根在20万——15万年前开始生长,这是“Y染色体亚当”和“线粒体夏娃”。“亚当”这棵大树只有一个分支伸出非洲,被称为“欧亚亚当”(EurasianAdam)。这位“欧亚亚当”是一个非洲男人,他因Y染色体上的一次随机突变而被命名为M168。M168出现在3.1万——7.9万年前,现在,非洲以外的每一个“非非洲人”的男人身体里都可以找到这个突变M168。陪伴这个“欧亚亚当”的是一位“欧亚夏娃”(Eurasian Eve),这是一个非洲女人的线粒体DNA上的一次随机突变,被命名L3。这次突变出现在5万——6万年前,现在,非洲以外的每一个“非非洲人”的女人身体里都可以找到这个突变L3。

    基因研究证实,现在的欧洲、亚洲、南北美洲人中90%以上都是“欧亚亚当”M168和“欧亚夏娃”L3的后裔。当然,M168和L3的后裔现在在非洲也有分布。这全部指向一个结果:M168的根,更深层次是与他的非洲远方兄弟们联系在一起;L3 的根,更深层次是与她的非洲远方姐妹们联系在一起。根据统计学的计算,M168和L3最可能的发生位置是在非洲东北的埃塞俄比亚——苏丹——肯尼亚的东非大裂谷地区。

    MRCA(Most recent common ancestor):最晚近共同先祖(线粒体夏娃)。M和N是走出非洲的L3的两个后裔
    M168的后裔分离出M130与非M130

    枯燥的字母和数字命名缺乏想象力,可能比较难以理解。现在我们还是用《圣经》的方式描述:“夏娃”诞生了突变L3,L3诞生了另一个突变M,M从非洲来到了澳大利亚。在印度,只有20%的人基因中含有M,这个M在中东没有出现,在欧洲也没有找到任何M的踪迹。而在澳大利亚,几乎所有的土著基因里都含有M,这是他们直接从非洲来到澳大利亚的最有力证据。

    基因证据找到了。我们的先祖从非洲走出来,第一批人类来到了澳大利亚。当然,来到澳大利亚的人类并非全部是女性,“亚当”的后裔也来了。

    Y染色体的演变和迁徙路线,更加复杂,走出非洲之后分为多个单倍群。为了简单说明,左图中只绘出其中的两类单倍群。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还是借助《圣经》的方式描述:“欧亚亚当”M168诞生了M130,M130的迁移路线与线粒体M的海岸线迁移路线是同路,最终来到澳大利亚。更有意思的是,M130在亚洲东北部、蒙古、西伯利亚的比例也非常高。经过研究分析发现,这一批M130的年代比澳大利亚的M130的时间晚得多,揭示出后来的另外一波M130的移民大潮。也就是说,人类走出非洲的旅程是一波人群接着一波人群,并非一次。

    约6万年前,冰盖和沙漠占压倒优势。这是一幅零散的小群现代人迁移路线图化石证据证实现代人类出现在以下地区的时间:
    非洲:19.5万年前
    以色列:12万年前
    澳大利亚:6万年前
    中国:5万年前
    欧洲:4万年前
    北美:1.4万年前

    其他灭绝的类人猿或直立人都没有能力渡过海洋。例如,爪哇直立人距离澳大利亚的连成一片的大陆只有大约100千米,但是它们从未到达澳大利亚。事实上,在澳大利亚从来没有发现任何灵长目的痕迹。只有现代智人具备渡过海洋的能力。当时属于旧石器时代,沿着海岸高速公路零零散散发现的旧石器时代的石器证明,当时非洲人的确是沿着海岸线走到澳大利亚的。虽然印度沿岸的证据沉睡在深深的海底,斯里兰卡的一个山洞(Fa Hien cave)里却出土了大量旧石器时代的石器,证实了远古沿海高速迁移的真实存在。澳大利亚的土著,正是已经部分沉入海洋之下的澳大拉西亚(Australasia)的最早的一批殖民者,在他们的文化里,至今保留着祖传的因素。直到今天,澳大利亚的土著还保留着用歌声呼唤非洲先祖的仪式。

    讲述人类走出非洲的故事,一方面,必须使用基因标记描述;另一方面,基因标记的描述方法总是显得枯燥乏味,所以我们用拟人化的语言小结一下:

    “Y染色体亚当”的后裔只有三个人:M91、M60和M168。其中M91和M60两个人的后裔始终全部留在非洲,即单倍群A和单倍群B。只有M168一个人的后裔走出了非洲,成为世界上所有“非非洲人”的祖先。

    M168重要的后裔也有3个人:M130、YAP和M89。约6万年前,第一个走出非洲的人是M130。一部分M130沿着海岸高速公路从非洲一直走到澳大利亚,还有一些M130留在印度次大陆及东南亚地区,他们继续北上进入亚洲东部的中国——蒙古——韩国——日本等地,还有一些人进入了北美洲。

    Y染色体亚当的后裔关系图,单倍群C-R都是M168的后裔非非洲人

    约6万年前(范围5.91万——6.83万年前),YAP出现了,YAP的后代现在分布在东非——中东——亚洲各地。约4.8万年前(范围3.87万——5.57万年前),M168的最大的一个后裔血统M89出现在非洲,现在世界上大约90%的“非非洲人”都是M89的后裔。

    第二波大迁移

    第一波大迁移的基因标记是M130。第二波大迁移的基因标记是M89。

    为什么出现在15万年前的大部分人类,过了那么久才离开非洲?我们目前还不知道答案,可能是一场人口大迁移,也可能与气候变化有关系。但我们却可以清楚地知道,人类的第二次大迁移与技术、文化、艺术等文明进步密切相关。

    Y染色体和线粒体DNA揭示,埃塞俄比亚——苏丹——中东地区是人类走出非洲的出发地,澳大利亚的旅程只是人类迁移的一部分。非洲出土的猿人和类人动物的化石类别繁多,现代人的化石相对较少。非洲的现代人走出非洲之后,数量不断繁衍增多,相互之间也开始呈现明显的差异。

    如果1个细菌掉进1碗肉汤里,就会1变2,2变4,4变8……迅速增长。细菌的增长是细菌DNA的复制。几代细菌之间看不出什么变异。但是经过几百代的繁殖之后,不同的菌落之间的变异就呈现出来了。人类的DNA同样也是不断分裂——复制——分裂——复制……随着时间的推移,几百到几千代之后,两个人群之间的差异就很明显了。

    我们细胞里的分子钟,控制着4个碱基A-C-G-T的复制速率,因此,只要测算出分布的平均值(波形的中间点),就可以计算出一个群体的指数增长时间。经过检测计算分析,无论细菌的DNA,还是人的DNA,这种变异的发生速率都是固定不变的。复制过程中随机发生的不匹配(突变)形成分布曲线,这种曲线与高斯曲线(Gaussian curve)非常相似。美国人类学家和群体遗传学家亨利·哈本丁(Henry Harpending,1944-)经过精确分析,得到了这个分布形态。结果令人非常震惊:在过去的一万年里,地球的人口确实增长极其迅速。

    两个增长的群体的线粒体DNA的不匹配的分布。如果增长的时间越长,基因序列差异的平均值越高。
    实线=群体1(例如欧洲人) 虚线=群体2(例如非洲人)

    如果群体的增长是停滞的或者缩减的,这个分布会呈现“来回拉锯”的形态,原因是遗传漂变(genetic drift)或自然选择导致某些血统的绝嗣和丧失。如果这种分布形态是平滑的,表示我们现代智人的人口增长速率很高。哈本丁和他的团队采集和分析了世界25个群体的线粒体DNA数据,发现呈现指数增长的群体多达23个。根据这一研究成果,他出版了一本著作《一万年的爆炸》(The 10000 Year Explosion)。亨利·哈本丁认为,这场人口大迁移起始于5万年前,这个时间与人类走出非洲的时间基本吻合。

    也就是说,我们和细菌一样,本能地努力扩大我们的后裔的数量。

    大约7万年前,冰河期的严寒开始了。非洲变得越来越干旱,草原减少,水源和猎物减少,于是人群聚集到沿海,沿着温暖的海岸开始了旅行,直到澳大利亚,甚至一小部分人还到达了南北美洲。古气候学(Palaeoclimatology)已经证实,气候是第一波迁移的催化剂。那么,我们的先祖又是什么时候进入北方,到达欧亚大陆的呢?考古遗址证明了这一时期的历史轮廓。

    大约12万年前,人类从撒哈拉沙漠走出非洲到达以色列,但是在8万——5万年前的冰河期,人类在那里全部消失了。4.5万年前,人类再次出现在那里。这一次,他们携带的狩猎工具更加先进,社会组织更加复杂,狩猎的专业化分工开始出现。这是一场漫长的从被捕猎对象向狩猎者的巨大转变。我们的先祖在猛兽与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了下来,考古遗址的动物遗骨证明了这些事实。

    Levant(地中海东部地区)的位置

    热带雨林里处处隐藏着危险。来到草原之后,人类直立起来,开始狩猎,技术和工具不断发展。与大约12万年前第一次来到中东Levant地区的时候完全不同,当4.5万年前人类再次来到地中海东部地区时,人类的狩猎工具大大改进,语言能力也大大增强,我们的祖先猎取几只羚羊就像购买一次“外卖比萨”那么简单。这一次,人类全副武装,一场向欧亚大陆内部进军的闪电战拉开了帷幕——技术和文明的进步引发了又一场人类大迁移。

    非洲迁移出来的人类,分别携带着不同的基因标记(marker)。例如,所有美国的英国后裔的Y染色体上通常携带着基因标记M173。也就是说,几万年前,欧亚干草原带上有一个人(一个男人)的Y染色体的核苷酸序列上的特定位置上发生了一个A变成C的变化,这个基因标记传承给他的所有儿子,他的儿子们进入欧洲后继续代代相传,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增大了M173的频率。现在,西欧男性中的M173非常普遍,英国南部70%的男性携带着M173。最后,M173被带到美国。但是,M173并非这个英国后裔的唯一基因标记,如果上溯遗传血统,还有其他基因标记,例如M9和M89,这是他的Y染色体上不同部位的突变,也是多态性的证明。当然他还有M168,这个基因标记可以上溯到6万年前的非洲祖先,欧亚大陆的每一个人都携带着M168。那么,他们后来怎么带上了M89?

    首先,我们介绍一下遗传学的基因分析计算中的两个概念:相对时间和绝对时间(relative dates and absolute dates)。

    首先看看什么是相对时间(relative dates)。

    我们现在用类比的方法,解释如何从多样性和多态性的差异追寻我们的先祖。韦尔斯的“黑斑羚肉汤”的例子非常有利于理解这些问题:假设我们调查一种多成分肉汤的起源,在遗传学的肉汤历史上,后人不断增加新的配料(突变)……最后这种肉汤的成分越来越复杂,我们怎么分辨呢?

    答案:没有办法分辨。

    但是,假设我们召开一次国际肉汤大会,世界各地的几十个人都拿出他们的祖传手艺,做出五花八门的肉汤(多样性和多态性),我们又怎么分辨呢?

    答案:现在有办法分辨了。

    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多种祖传的肉汤,我们才能找到最早的肉汤的配方。首先,每一种肉汤里都有黑斑羚(impala),这种原料仅产于非洲——M168。我们假定在其中一个餐桌上,摆着5种肉汤,经过品尝发现配料成分如下:
    ①黑斑羚、芥末、 黑胡椒、奶酪、牛至
    ②黑斑羚、盐,、罗甘梅、花生、辣椒
    ③黑斑羚、芥末、黑胡椒、 咖喱、罗勒
    ④黑斑羚、黑胡椒、螃蟹、柏树仔
    ⑤黑斑羚、盐、香草、西芹、猪肉

    我们发现,全部5种肉汤的第一个形态都有黑斑羚。在久远的古代,一个名叫亚当的厨师选择了黑斑羚作为主料,一直流传至今。第二个形态是黑胡椒和盐。有的肉汤有黑胡椒,有的肉汤有盐。这里是一个分叉点:黑胡椒和盐把5种肉汤分成两大类。盐这个调料(M130)开始沿着海岸旅行,旅途中又分为2个分支(血统)。最后一种肉汤的祖传配方来自澳大利亚,表示一批人类来到了澳大利亚。黑胡椒这个调料分布在3种肉汤(血统)里,它们都没有出现在澳大利亚。

    这就是“奥卡姆剃刀”的两次简化:每一次都把独立变量最小化,第一次是一种黑斑羚,第二次是两种黑胡椒和盐。黑胡椒肉汤又出现第三个形态:两种包含芥末,一种没有芥末。黑胡椒分支下面的这个芥末分支(血统)再次分为两种,老练的厨师很快就可以分辨出来,例如墨西哥厨师和意大利厨师使用的芥末不可能相同。

    运用数学工具和数学模型进行电脑计算分析,原理与此完全一样。我们既分析了每一种肉汤中的共有的配料,又分析了每一种肉汤的独立的配料。当然,这里不是一棵树状结构的谱系平面图(谱系树),而是单倍群和形态等的大规模分析计算。

    我们是否可以找到每一种配料加进来的具体时间?

    答案:没问题。

    但是,这里要运用另一个概念:绝对时间(absolute dates)。

    为了得到正确的绝对时间计算结果,我们首先要作出一些假设和规则。第一个规则:添加配料的速率假设是一样的、规则的。第二个规则:任何配料一旦添加,就是配方的永久成分。也就是说,即使你以后不喜欢这种调料,你也无法把它去掉(突变是永久存在的)。这两个规则的潜在意义很明确:随着时间增加,配料越来越多,肉汤成分越来越复杂,最后可能尝不出黑斑羚的味道了,但是黑斑羚肯定还在里面。假定每一代厨师都规规矩矩地遵循祖传的配方,但是平均每过10代人必定出现一个异想天开的家伙,希望增加一种调料“改善味道”。在上面韦尔斯举的例子中,第一种配方之后又4次添加配料,说明我们经历的时间出来了:4×10=40代人的时间。假若平均每一代人是25年,则40×25=1 000年。我们找到了第一个发明黑斑羚肉汤的厨师(先祖)的绝对时间:大约1 000年,虽然这里存在一些误差。

    我们品尝这些肉汤的过程,叫作采样。我们采集更多的多样性和多态性数据之后,甚至可以回答其他问题:什么人、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Who,When,Where)添加了这些配料?

    两种不同的基因组——Y染色体和线粒体mtDNA的计算分析结果,与古气候学和考古学的证据,最后惊人的一致和吻合。

    现在,我们论述4.5万年前,在非洲发生的故事。

    非洲的撒哈拉沙漠出现的很晚。在撒哈拉沙漠里发现了大量的早期人类的艺术作品,这些岩石雕刻和壁画超过三万处。图中绘制了人类走出非洲的撒哈拉通道

    人类迁移的主要屏障是海洋、沙漠和山区。非洲东北的人类向外迁移,总要途经中东,早期的直立人也是经过地中海的东部走出非洲的。

    非洲的沙漠出现很晚。撒哈拉(Sahara)这片沙漠把整个非洲分为两个部分:撒哈拉和撒哈拉以南。8万年前的最后一次冰河期,撒哈拉沙漠出现,然后逐步扩大,占据了整个非洲大陆的北部,仅仅留下地中海沿岸适合人类居住。这是人类走出非洲的新屏障。大约7万年前开始,气候越来越冷,非洲越来越干燥,人类从越来越大的撒哈拉沙漠地区消失了。狭长的尼罗河沿岸是人类迁移的一条路线,从红海南端渡过大约20千米的海水抵达阿拉伯半岛是另外一条路线。4.5万年前,人类来到地中海东部(Levant地区)。

    现代人类的“树干”M168的后裔走出非洲后,基因标记M89出现了。M89出现的绝对时间是4万年前。考虑计算误差因素,应该在3万——5万年。从M89开始,人类世界分裂为撒哈拉以南和欧亚大陆两个部分,非非洲人出现了。M89定义了Y染色体的主要“非非洲”血统。在非洲东北部,尤其埃塞俄比亚——苏丹——中东地区都存在M89,但是在东南亚和澳大利亚却没有M89。

    第一波大迁移,人类主要沿着海岸的高速公路。第二波大迁移,人类追随着猎物进入了广袤的欧亚干草原带,分布在亚洲西部——亚洲中部——亚洲东部——西伯利亚——欧洲东部——欧洲西部的巨大草原,开始了更加波澜壮阔的旅程。

    走进欧亚大陆的主流

    人类第二次大规模离开非洲的主要迁移方向是向东扩散,走向伊朗到亚洲东北的一望无际的连续干草原带(steppe)。这个事实的所有线索和证据都在我们的基因M89里。

    伴随着M89的扩散,另一个基因标记M9出现在一个男人身上,时间约四万年前,地点在伊朗高原或中亚的南部。这场扩散持续了3万年。我们把携带M9的人群统称为欧亚氏族(Eurasian clan)。他们的迁移遇到了3个山区的屏障:兴都库什山脉(Hindu Kush)——喜马拉雅山脉——天山山脉。这3条山脉的会合在帕米尔高原,位于现在的塔吉克斯坦。(兴都库什山脉——喜马拉雅山脉——天山山脉汇集形成帕米尔高原阻挡了人类的迁移,北边巨大的干草原带成为人类迁移高速公路;世界最大的欧亚干草原带(steppe belt),几万年前温暖潮湿,人类一波一波地迁徙,从这里进入欧洲——东南亚——亚洲东部——南北美洲等地)

    第一个山区札格罗斯山脉(Zagros)是可以逾越的,这里也是很多动物迁徙的通道。但是天山山脉和喜马拉雅山脉却是无法逾越的,这两座山的高度都在5,000米以上,而且冰河时期的严寒也让人类无法抵御。于是,迁移的人群在这里分离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向北,走向兴都库什山脉;一部分向南,走向印度次大陆。

    向南的群体里,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基因标记M20。在印度以外,几乎找不到这个突变,但在印度次大陆却超过50%,我们把他们称为印度氏族。3万年前他们迁移到印度南部时,遇到了比他们早到了上万年的第一批移民,这些移民是M130的后裔,仍然生活在沿海高速公路附近。根据遗传形态分析,两批人类之间没有发生互惠互利的融合,情况恰恰相反,他们之间发生了资源竞争和屠杀,M89的后裔可能抢掠了M130后裔的妻子和女儿,杀死了大部分男性。基因的证据在现在的印度人身上——跟随M130的女性线粒体M的比例很高,但是男性Y染色体的比例很低,在印度南部甚至不足5%。我们至今仍然不清楚在第一波移民和第二波移民中发生的这些故事的细节,但是事实是女性被保留下来,男性被大部分灭绝。

    M89定义了非非洲人中主要的Y染色体血统

    向北的人群走向中亚地区,他们的血统里出现了一个新的基因标记M45。M45出现的时间约为3.5万年前,今天只有中亚地区存在M45,这个标记定义了中亚氏族。M45偶然出现在东亚、中东地区,M45在印度个别地区也偶然呈现较高频率,可能是更晚近的少量迁移。中亚比较封闭,从中亚迁移到印度非常困难。但是,现在每一个中亚地区的男性身上都携带着M45。

    世界最大的欧亚干草原带

    M9的后裔,除了印度的M20和中亚的M45,还有一个东亚的M175。M175越过天山之后继续向东,经过所谓准噶尔缺口(Dzhungarian Gap)来到亚洲东部,这条路线是大片连续干草原构成的所谓干草原高速公路,适合人类迁移。M175出现的时间约为3.5万年前,在亚洲东部血统中的比例,为60%——90%(还有一个M122,详见后述)。兴都库什山脉——喜马拉雅山脉以东的人群被M175定义为东亚氏族。在亚洲西部和欧洲,完全不存在M175。但是,亚洲东部的中国——日本——韩国等地的M175的频率非常高。

    M89的后裔血统在欧亚大陆的主要地理分布特点

    还有一些人群向北迁移,追随着猎物进入了西伯利亚。他们在这里受到了严峻考验,不仅要面对极其恶劣的自然环境,忍受刺骨的严寒,还要面对越来越稀少的食物来源。他们是怎样生存下来的?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们的外貌产生了很大的变化?

    西伯利亚的北部位于北极圈内,冬天的最低温度可达零下55摄氏度,这几乎是人类生存的极限。人类在这里生存就必须模仿动物。动物身上有厚厚的皮毛,可以在寒冷的冬天活动,所以,人类的祖先也穿上了兽皮衣,学习动物的生存技巧。对于来自热带的人类祖先来说,适应这样的气候无疑极为艰难。追踪他们的足迹几乎不可能,但他们还是通过工具给我们留下了一些痕迹。在西伯利亚南部出土了一些精致的石头工具,说明四万年前这里曾有人类居住。考古学家在西伯利亚各地都发现了古代火堆的遗迹,这说明早期人类跟随着兽群一点点向北迁移,最终穿过了这片辽阔的荒原。

    早期的人类,一路猎杀猛犸、野马、犀牛、驯鹿和小鸟。这些证据表明,人类来到西伯利亚时,猎物的种类远比现在丰富。驯鹿不仅是食物来源,皮毛也可以御寒。我们的祖先用驯鹿皮缝制的衣服抵御了严寒,征服了极北的千里冻土。

    中国人不是北京猿人的后代

    1921年,一个国际考古专家小组在北京附近周口店发现了人类生活的遗址,他们在石灰岩里仔细寻找一层层人类生活的痕迹。1929年,一个古代人科生物的头盖骨出土了,估计约有50万年。这是亚洲最早发现的直立人的化石之一。接下来的几年中,周口店又陆续出土了更多直立人的化石,这些证据说明离开家乡的一部分非洲直立人最终在中国定居下来。

    后来,在中国的其他地方也发现了多处直立人的化石。这些直立人可能上百万年前从非洲来到这里。但是,化石只能说明直立人曾经来到中国,无法解释中国人的谱系。解决这个谜团的方法非常简单,只要借助现在的中国人的DNA。基因标记M168发生的时间在6万年前,当时人类尚未走出非洲。非洲以外的非非洲人全部携带着M168。此前走出非洲的直立人没有这个标记,他们的后代到达中国地区也不可能拥有这个标记。如果中国人的基因里携带有M168,就可以证明现在的中国人不是从周口店的直立人进化的。

    上海复旦大学的遗传学家金力教授曾长期在美国工作,他也在斯坦福大学斯福扎的实验室工作过。1997年,金力、李辉的团队开始从事中国、东南亚的人类研究,采集的样本来自东亚、东南亚、印度尼西亚、太平洋岛国的163个群体的12 127个个体。金力、李辉的团队的研究证明,每一个中国男人的Y染色体都携带着M168,都指向5万年前的非洲先祖。没有一个样本表明中国人是从周口店直立人进化而来的。所有样本都说明,中国人是6万年前走出非洲现代智人的后代。

    中国没有发现10万年以后的直立人遗迹,没有人知道北京猿人是如何灭绝的。现代人没有与直立人混血,亚洲直立人陷入了进化死胡同,完全灭绝了,对亚洲东部的基因库没有任何贡献。大约3.5万年前来到亚洲东部地区的人类都是完全的现代人。

    全世界的人,彼此并不遥远,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先祖,我们都是一家人。

    进一步的基因研究表明,中国人的先祖一部分来自亚洲中部、西伯利亚,还有沿着印度洋海岸以及东南亚跋涉而来的。因为在亚洲东部也出现了从沿海高速公路走出非洲的第一批人类的M130基因标记,而且在很多地区的频率非常高。印度——东南亚——中国南方——中国北方,甚至蒙古的M130的频率也达到50%,这一切表明M130在亚洲东北地区非常普遍。

    M130来到中国很早,或许在5万年前(他们大约6万年前抵达了澳大利亚)。携带着M130的群体从东南亚、中国南方进入中国北方,与欧亚干草原高速公路下来的北方移民会师了,成为中国地区的原住民,后来又与北方欧亚干草原带(steppe belt)向南迁移的一波又一波的新的移民发生了多次混血。(进入巨大的欧亚干草原的群体多次南下与中国的原住民混血,其中一些群体从欧亚干草原进入乌克兰——俄罗斯——欧洲,还有一些群体越过白令海峡进入北美洲)

    美国斯坦福大学斯福扎实验室和复旦大学金力、李辉的团队多次对中国的几十个群体进行计算分析,发现南方的中国人和北方的中国人之间的差异非常明显。但是同一文化群体——汉族的成员中,北方汉族和南方汉族彼此更加接近,而与他们地理上的邻居较远。此外汉族主要是来自南方的移民,在北方孕育形成,再扩张到南方。北方的汉族中,有部分北方的少数民族的遗传成分。南方的汉族中有部分南方的少数民族。

    来自南方和北方的两大类移民血统定居的形态,在今天的中国清晰可见。南方的M130经过东南亚进入中国定居,逐步向北方迁移,而北方的移民逐渐向南方迁移。中国北方人群的多样性远远低于南方的人群。北方人群所有的单倍型,南方人群都有,而南方人群有的某些单倍型,北方人群却没有。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在东南亚,于是,几条清晰的迁移路线出来了:走出非洲的人群,沿着气候适宜和食物丰富的路线迁移——中东——印度洋沿岸——东南亚——东亚南部——中国。后来的北方欧亚干草原带(steppe belt)的移民也一波一波进入中国。南方的汉族与北方的汉族,两个方向的移民的演化形态好像一双筷子。

    人类到达了远东地区,在冰河时代生存下来,征服了整个亚洲。但是,故事并未到此结束,因为,这里并不是旅程的终点。

    日本人的迁移路线像筷子。在冰河期,海平面下降,不仅日本列岛连成一体,有的地方与亚洲也连成一体。于是,一部分人类从北边的北海道进入日本,另一部分人类从朝鲜半岛进入日本。冰河期结束后,海平面上升,日本与亚洲大陆分离。DNA分析证明,中国——韩国——日本都属于O单倍群,只有早期进入北海道的群体是M130的后裔。C-M130进入日本的时间超过两万年,并遍布日本。直至两千多年前,O才经朝鲜半岛进入日本

    进入欧洲的艺术家

    现代人类,本能地具备艺术天赋。达尔文认为有艺术的地方就有人类。发现艺术,才发现了最早的欧洲人。

    第一批进入欧洲的人类大约在四万多年前,他们从欧亚大陆广袤无际的欧亚干草原带,向西辗转进入乌克兰——东欧——德国——法国等欧洲地区。在冰河期的巅峰时期(大约两万年前)被迫退缩到欧洲南部,在欧洲南部的西班牙——法国——意大利地区的几百个洞穴里,留下了大量的洞穴艺术作品。

    1922年的秋天,两个十几岁的孩子钻进法国南部的一个洞穴,一个震惊世界的发现揭开了序幕。这里的精美壁画后来被命名为Pech Merle。这个洞穴靠近卡布勒德(Cabrerets)。当时欧洲最著名的考古学家亨利·布鲁威尔(Henri Breuil,1877-1961)把这个最早发现的Pech Merle壁画赞誉为“西斯廷教堂”,考察了几十个欧洲洞穴艺术之后,他认为这些壁画可能是3万年前的艺术作品。

    1940年的秋天,因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又发现了法国南部的一个洞穴,这里的壁画更多,被命名为拉斯科洞窟壁画(Lascaux)。人们后来又在这个拉斯科洞窟附近发现几十个洞穴里也有类似的壁画。现在,拉斯科洞窟壁画和欧洲其他多处洞穴艺术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欧洲分布的几百个岩洞艺术的时间,最初测定大多不到2.5万年,后来发现的肖维岩洞(Chauvet cave)把这个时间提前到3.2万年前。富曼恩洞穴(Fumane cave),又把这个时间提前到3.5万年前。这些作者是天才的艺术家,标志着现代人类与尼安德特人时代的彻底告别。那么,这些艺术天才究竟是什么时候来到西欧地区的?他们的基因标记是什么?

    M89是中东地区的基因标记,西欧人群中最常见的是M173,越向西频率越高,在西班牙、爱尔兰、英格兰达到90%。M89出现在4.5万年前,M173出现在3.5万年前,两者时间差距高达1万年。我们必须找出M173的起源时间,因为不可能有一部分先祖在什么地区“潜伏”了一万年,然后突然袭击西欧并留下这么多壁画。

    这些基因标记的事实,告诉了我们两种可能性:
    1.西欧人曾经有一个共同的男性先祖。
    2.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血统消失了,因为找不到与M89的关联。

    这是一个难解的谜团。我们必须找出这段时间,否则,谁也说不清楚到底什么时期现代人类来到了欧洲。要找出M173的起源时间,就要分析M173的遗传变化,即M173的多态性。但是,西欧的M173频率很高,人人几乎一样,怎么寻找多态性?唯一的办法是借助其他基因标记。这一次已经不能继续沿用前面的“相对时间”和“绝对时间”的办法。DNA的复制过程是一种分子水平的活动,也会发生分子水平的错误。我们就从DNA复制过程开始探索新的办法,寻找新的基因标记。

    DNA的复制过程示意图
    首先,解旋酶(Helicase)与拓扑异构酶(Topoisomerase)将双螺旋解开,然后,一个DNA聚合酶(DNA polymerase)负责合成下面的一条前进股(Leading strand);另一个DNA聚合酶则与上面的一条延迟股(Lagging trans)结合,制造出一些不连续片段,再由DNA连接酶(DNA Ligase)将这些冈崎片段(Okazaki fragment)黏合在一起(Strand可以译为股或链,1966年日本科学家冈崎令治夫妇发现冈崎片段)

    D NA的复制过程如下:
    由一批不同类型的小小复制机器——聚合酶(polymerases),先把双螺旋的两个链条打开,然后辛辛苦苦地分别复制两个链条的互补部分,分别形成另外两个DNA分子的双螺旋,使得一个DNA双螺旋变成了两个DNA双螺旋。这里只有一个简单的不可侵犯的法则:A永远配对T;C永远配对G。(1984年,遗传学家阿莱克·杰弗里斯(Alec Jeffreys,1950-)发现:3-30个碱基对的短核苷酸序列,在基因组里可以重复20-100次。他把这种重复序列组称为“微卫星”,或随机重复变量(VNTRs,variable number of tandem repeats)。人类基因组中这些区段的数量和位置,每个人都不一样。在人类的旅程的探索中,这种“微卫星”技术大量运用,找出了各地的人类群体差别以及群体之内的个体之间的微小差异)

    这项复制工作通常在一个基因组的99%以上部分都不会发生问题。但是,当DNA的链条中多次重复出现一段成对字母(如CACACACACA……)的时候,聚合酶才会被“搞糊涂”——到底重复几次?有时候,还会出现3个字母或4个字母或更多字母的连续重复,聚合酶机器就更糊涂了。这种分子水平上的重复字母顺序的复制错误过程没有正式名称,斯福扎把这种过程称为“stutter”(英语原意:“说话结巴”)。

    这种错误的发生概率是1∶1000,即大约1 000次复制出现1次。复制人类的DNA时,聚合酶产生这种错误的次数约为100万次。这种错误是在生产下一代的时候出现的,也就是说,我们的孩子身上带着大约100万个新突变。绝大部分这类重复复制错误产生的突变都会处于某种“沉睡”状态,不会发生作用,几乎毫不影响孩子的健康。但是这类复制错误,却为我们提供了极其丰富的多样性。这种错误的后果的正式名称为Microsatellite(微卫星)。

    如果我们对M173的Y染色体上的若干个微卫星的变动水平进行分析计算,就可以知道这个Y染色体的年代有多久,亦即我们的那个“找不到踪迹”的先祖的年龄有多大,因为所有Y染色体都来自一个共同的祖先——变动水平为零(0)的地方。微卫星是一个有力的工具。遗传学家们就是这样找出了“丢失的欧洲先祖”M173诞生的时间——大约3万年前(可能存在几千年的误差)。我们在这个时间前后,看到现代人在欧洲大陆上坚韧不拔的进军步伐。他们不仅留下了大批精美的洞穴壁画,石器工具类型也别具一格。所以,在考古学中,这种文明早已有一个专业名称——奥瑞纳文化(Aurignacian culture),这种文化的大批遗址广泛分布在欧洲的南部,这些遗址的主人原来大都是天才的艺术家。现在我们研究发现,R-M173可能来源于中亚草原,是向东迁徙的早期现代人的后代。虽然有3万年历史,但进入欧洲可能是五千年前骑马的印欧语系的第二次扩张。而另一个标记M170,定义的单倍群工,才是在欧洲生活了3万多年的类型,至今在欧洲普遍存在。

    奥瑞纳文化分布区域图

    尼安德特人当时也在欧洲,分布在互相隔绝的少数地区,生活非常艰难。他们的工具落后,在冰河期的巅峰时期,大约2.5万年前彻底消失了。那么,现代欧洲人是不是杀死他们的远亲尼安德特人的凶手呢?

    尼安德特人消亡的理论和假设很多。其中一个说法是他们被后来入侵的某些现代智人种群杀光了。但是这种说法没有证据。迄今为止,没有发现任何古战场遗迹,没有发现尼安德特人的滑铁卢的遗迹。两个物种之间没有战争,尼安德特人的灭亡可能属于自然选择。

    考古发现,新来的现代人的社会结构复杂,分工专业,武器精良,估计他们的狩猎效率很高。但是,尼安德特人的石器水平低下,所有遗骨大多是破碎的,普遍伤痕累累,估计狩猎往往很不成功,所以它们的生活非常艰辛。现代人靠的是工具和大脑,尼安德特人靠的是蛮力,所以寿命很短,尼安德特人大部分死于30岁左右,很难熬过50岁。尼安德特人的社会组织松散,群体很小,群体之间距离较远,各自生产本地特色的简陋石器。考古学家认为,尼安德特人的生活形态无法与现代人竞争。他们被现代人隔离了,无法基因交流。各个群体越来越小,以致最后根本找不到配偶,直至灭亡。

    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会延长寿命,狩猎和社会组织已经不再依赖本能,而是依赖教授和学习。教育,正是现代人类与其他物种的最大区别之一。现在社会中,我们每一个人的教育都要延续到二十多岁,然后进入社会组织。没有文化已经无法进入现代社会。进入社会之后,仍然需要继续接受教育,人类现在已经进入一种所谓终生教育的社会形态。3万年前的现代人中,老年人就是教师,给孩子们讲故事;在青年们外出采摘或打猎时,老年人在家照顾孙子。今天的人类,还是老年人照顾孙子。仅此一个优点,现代人就足以击败尼安德特人。

    无论什么原因,现代人进入欧洲几千年后,尼安德特人消失了。3万年后留在欧洲的只有现代人,他们被称为克罗马农人(Cro-Magnons)。克罗马农人的身材细长,个子很高,手臂较长。粗矮敦实的尼安德特人大多只有约1.60米,而新来的移民克罗马农人的身高往往超过1.80米。

    克罗马农人,即现代的欧洲人,到底来自哪里?他们不是从非洲经由中东进入欧洲的,在这条线索上找不到基因标记。在3万年前出现的M173在欧洲的频率很高,包括隔绝居住的群体,例如凯尔特人(Celts)和巴斯克人(Basques)。第一个基因标记M168与第三个基因标记M173之间的踏脚石,即联系两者的第二个基因标记M45终于被找到了——人们在中亚氏族的一个分支里发现了M45。

    如前所述,人类走出非洲来到中东后,开始沿着干草原高速公路向广袤的欧亚大陆的中部地区扩散。有人向东进入中国——韩国——日本;有人向北走向西伯利亚——北美洲;有人转了一圈向西扩散,从东欧的干草原进入德国地区的干草原。这条进入欧洲的迁移路线绕过了难以逾越的亚洲和欧洲的分界线——高加索山脉。

    欧亚干草原带(steppe belt)是世界最大的干草原,当时延伸到德国——法国地区。从中东进入欧洲的早期人类M172,没有在欧洲取得支配地位。在广袤的欧亚干草原带上游荡狩猎“磨磨蹭蹭”了数万年之后进入欧洲的第二波移民R(可能是五千年前才从东欧到西欧),成为欧洲的主要居民,这些猎人的狩猎工具非常先进,并在欧洲南部留下几百个地点的洞穴艺术。

    现代欧洲人,来自亚洲。

    美洲土著来源的百年困惑

    公元1492年,哥伦布的船队向西远航,意外发现了一块新的大陆,这就是美洲。第二年,哥伦布向欧洲各个君主发出公开信,通告了他的发现。这次发现使西班牙和葡萄牙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世界性海洋帝国,在此之前,人类历史上的海洋国家或帝国都是区域性的。

    在哥伦布发现美洲后接下来的200年里,美洲土著几乎灭绝了。根据现代的研究估算,当年西班牙和葡萄牙人来到美洲时,这里生活着5 000万——7 000万美洲土著。欧洲人带来的各种疾病,尤其是天花导致了90%以上美洲土著的死亡。由于没有文字记载,美洲土著的来源成为一个谜。于是,殖民者们开始大量贩卖非洲黑奴(当时他们认为非洲黑人是另外一个物种)来填补美洲的劳动力空缺。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似乎对人类学和考古学很少关心。

    1787年,美国总统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在他的《弗吉尼亚州笔记》(Notes on the State of Virginia)里写道:
    ……虽然亚洲与美洲是完全分离的,但是,中间只有一个狭窄的海峡……美洲印第安人与亚洲东部的居民之间相似的外貌使我们产生一个猜测,要么前者是后者的后裔,要么后者是前者的后裔……

    20世纪中叶,美国体质人类学家协会的会长卡尔顿·库恩也曾经把亚洲人和美洲土著分为一类——Mongoloid(蒙古利亚人,又译为黄色人种)。当时的很多人类学家也持有类似观点。但是谁也说不清楚,美洲土著是什么时间,又是怎样来到美洲的?很多年以来,许多人认为亚洲人和北美土著可能来自同一个起源。

    一百多年里,以美国为主的西半球考古学家先后在美洲挖掘出200多个“重要的遗址”,不仅没有找出美洲人起源的答案,反而引起了各种争议。由于利用基因检测查清美洲土著起源的过程困难重重,经历了很多曲折,走了很多弯路,所以我们这里采取“倒叙”的方式讲述这个故事:先讲结论,再讲过程。首先,我们再次看看这两幅示意图:M168:所有非非洲人的先祖,他的早期后裔M130走出非洲,到达澳大利亚等地。M168的后来的最大一支后裔是M89。M89的一部分后裔继续留在中东,一部分后裔M9形成欧亚大陆最大的宏单倍群,包括K-L-M-N-O-P-Q-R等单倍群。

    我们现在看看M9的3支重要后裔(参阅下图):
    第一支M45:在欧亚干草原带分为两个方向,西路进入欧洲,东路进入南北美洲;
    第二支M175:进入亚洲东部,包括大部分中国、韩国、日本人;
    第三支M20:进入印度次大陆。

    基因检测的最终结果证实:
    1.最早走出非洲的M130的一部分竟然来到了美洲,他们走了整整4万年。
    2.M45的东路,从白令海峡陆桥一次又一次进入了美洲。

    但是,在早期的DNA检测中,美国和欧洲的科学家们既想不到M 130的后裔走了4万年,也根本找不到M45这个关键的联系亚洲——美洲的基因标记。

    美洲的南部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是几乎不可逾越的太平洋。美洲的北部是一望无际的巨大冰原,在最后一次冰河期的鼎盛时期,绝大部分北美洲都覆盖在巨大的冰原下,厚度几百米的冰原从阿拉斯加一直延伸到美国中部。

    一边是广袤的大海,一边是巨大的冰原,石器时代的人类既没有向导和设备,也无法携带足够的食物走过几千千米冰原,这和跨过海洋一样几乎不可能。美洲似乎是一片无法企及的陆地。美洲土著的先祖是跨过白令海峡陆桥后,跋涉了几千千米的冰原,还是远航跨过了浩瀚无际的太平洋?虽然两个假设都不可能,但是,他们确确实实就在这里。
    这些北美土著,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

    当然不可能。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们争议了一百多年,没有任何两位专家的意见是相同的。基因科学家们没有参与争论,他们从电脑计算中发现:亚洲——美洲之间存在一个遗失的基因标记。他们离开实验室,飞往世界各地采样,最终找到了M45,地点就在西伯利亚。

    携带M45的群体叫作楚科奇人,生活在西伯利亚的东北角。前往这里采样的道路非常艰难,当时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俄罗斯东北端的克列斯特湾(Kresta Bay)地区, 一年中有9个月是冰天雪地,楚科奇人(Chukchi)居住的小镇埃格韦基诺特(Egvekinot)几乎与世隔绝。科学家们首先要从莫斯科飞行一万千米,抵达阿纳德尔(Anadyr),从这里乘坐两个小时直升飞机后,再经过八小时的履带式军车的颠簸,才能抵达埃格韦基诺特。

    楚科奇人是适应环境的奇迹。他们靠驯鹿生活,或在冰河上钻洞捕鱼。他们的这些技术几万年也没有改变。他们身穿驯鹿的毛皮,使用木杆搭建的帐篷,可以随着驯鹿群迁移,寻找地衣更丰富的地方。驯鹿是楚科奇人营养的唯一来源。几百万年以前的各种生物,都在这样的环境下消失了。只有走出非洲的现代人类才具备如此惊人的适应能力,在北极圈的极端环境下生存至今。正是在这些楚科奇人的身体里,生物学家第一次发现了M45。

    起源于亚洲中部的M45是欧洲最主要的血统M173的起源

    M45的携带者楚科奇人的先祖在大约四万年前进入西伯利亚,逐步适应环境,跟随着迁移的大批驯鹿,一直走进北极圈。在西伯利亚东北地区的Dyuktai和Ushki Lake出土了两万年前的人类遗迹,这里的石器非常尖细,呈现对称的“树叶”形状,这是一种细石器与其他人群的石器明显不同,但是与北美的早期人类遗址出土的石器几乎一模一样。

    有趣的是,M45的计算分析获得的第一个结论,仍然与美洲土著无法联系在一起。基因分析发现:M45是欧亚大陆的群体进入欧洲的基因标记纽带——也就是说,M45首先证明欧洲人是从亚洲地区过去的。这个结果使得生物学家非常尴尬。当时研究欧洲人的起源也是一团乱麻,在欧洲人身上发现的几个基因标记也找不到来源,基因科学家的困惑比考古学家好不了多少。当时的分析发现欧洲分布最广泛的基因标记是M173,但是人们却找不到M173的来源。谁也没有想到诞生于欧亚大陆的M45会分成东路和西路,东路的后裔进入美洲,西路的后裔正是进入欧洲的M173。

    这个惊人的结论推导出:美洲土著和欧洲人是近亲,中国——韩国——日本地区的人类没有进入美洲。这个结果发表之后,美国的媒体调侃说:原来本·拉登和布什也是亲戚。

    那么,M45是不是亚洲——美洲的基因标记纽带呢?因为很多考古发现都非常明确地证明了这一点,例如西伯利亚人用的“克洛维斯枪头”与美洲土著的枪头几乎一模一样,他们的帐篷模式也如出一辙。

    1950年代,在新墨西哥地区的克洛维斯文化(Clovis culture)遗址出土了大量文物,碳14技术推定这种文明起源于大约1.1万年前。数千件树叶形状的石器武器克洛维斯枪头(Clovis points)残留在很多灭绝的猛犸象的尸体里,在亚利桑那州东南的一处遗址,人们发现一只猛犸象身上有8个克洛维斯枪头。

    1970年代,北美又发现很多克洛维斯文化遗迹。这些遗迹的检测证明,美洲土著来到北美的时间可能更早,大约在1.2万年前,一些人认为在大约1.3万年前。

    1970-1980年,三个新的考古遗址被发现。一个在北美,两个在南美。这三个遗址显示出的时间更早,大约在1.2万年前,比墨西哥克洛维斯文化早了3,000年。

    事情并未到此结束。1986年:著名的《自然》(Nature)刊登了巴西考古学家尼埃德·古伊登(Niede Guidon,1933-)的一篇令人震惊的文章:《碳14显示人类3.2万年前在美洲》(Carbon-14 dates point to man in the Americas 32 000 years ago)。这篇文章介绍了在巴西东北部皮奥伊州(Piaui)的大批洞穴发现的史前遗迹和各种壁画。这些壁画总数超过三万处,除了远古时代的礼仪、舞蹈、狩猎以外,还有最后一次冰河期以前灭绝的动物雕齿兽(Glyptodon)、巨型犰狳(Armadillo)等动物。这里出土了大量陶器,还有绘制的世界最早的船只。这篇文章在美洲迁移史的研究中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些历史遗迹的具体时间,至今仍然在争议中。

    1992年,美国的Doug Wallace和Antonio Torroni联合发布了关于美洲的第一份线粒体DNA研究报告,这份报告的结论是:美洲土著可能分两批来到美洲,时间在0.6万——3.4万年之间。

    1996年,人们在Y染色体上发现一个核苷酸变化,命名为M3。这个M3遍布美洲各地,频率在中美洲和南美洲高达90%,在北美约50%。显然,M3是美洲土著的奠基者,这个基因标记定义了美洲氏族。但是,在亚洲却没有发现M3。难道美洲人不是来自亚洲?当时测定Y染色体年代的技术还不可靠,M3的多样性也难以确定,必须继续努力。

    1999年,Fabricio Santos和Chris Tyler-Smith在牛津大学,Tanya Karafet和 Mike Hammer在亚利桑那大学(University of Arizona),分别独立地报告,M3的祖先是Y染色体上的一个未加定义的核苷酸改变,这个基因标记叫作92R7。他们发现从欧洲到印度的整个欧亚大陆都有92R7。这个92R7外加其他核苷酸变化,共同证实西伯利亚是美洲土著的来源。这一结论也佐证了线粒体DNA研究的结果。但是,研究者却难以确定92R7血统的年龄,因为这个基因标记太普遍了。

    这里还需要另外一个基因标记,才能找到第一批美洲土著的来源。

    最后,研究者们在携带92R7的Y染色体上找到了另一个基因标记,这就是M45。这是一个在中亚出现的基因标记。也就是说,携带M45的群体迁向欧洲,又增加了一个基因标记M173。但是,是不是还有一些M45的后裔群体带着M3来到了美洲?只有进一步分析M45,才能确定美洲的祖先什么时候从非洲——中东——干草原——西伯利亚进入美洲。为了进一步研究M45,科学家们首先假定了一个基因标记M242。

    M45是携带M173的大部分欧洲人的先祖,也是携带着M242和M3的北美土著的先祖。科学家首先假定了一个M242,最后终于找到了这个M242。

    这个M242应该在至少两万年前从中亚来到西伯利亚,分布到亚洲(印度南部——中国),然后分布到美洲。这个基因标记应该在西伯利亚的频率很高,所以生物学家称它为西伯利亚基因标记。

    M242的后代是M3,前后关系为:M45→M242→M3。这是两万年里,人类中亚——西伯利亚——北美洲的基因迁移路线。所以,中间的这个M242应该是美洲最古老的基因标记,分布应该非常普遍,而且应该与线粒体DNA的分布大体上类似。

    注意,这里重叠两个基因科学家的理论推算:
    理论推算1:有一个基因标记M45在亚洲东北部,联系亚洲——美洲。
    理论推算2:有一个基因标记M242在亚洲东北部,联系M45-M242-M3(亚洲——美洲最重要的基因标记是M3)。

    最后,在接近白令海峡的楚科奇人中,科学家们“预测”或“理论推算”的M242和M45被同时找到了。欧美科学家们全面检测了楚科奇人的DNA,结果显示:楚科奇人与整个欧亚大陆的群体都有关联,他们也与世界另一边的美洲土著密切关联。

    楚科奇人居住的地区

    新的DNA证据证明:第一批北美土著,在1.5万——2万年之间通过白令海峡陆桥进入北美,当时海平面比现在低100多米,形成一个巨大的陆桥,所以他们从这里进入了北美大平原。这是一种符合逻辑的推理。基因学家们通过推理找到了真实存在的基因标记,并且这些基因信息又与考古学和人类学的证据互相吻合。

    石头——遗骨——DNA,互相吻合,互相印证。

    以大型计算为基础的DNA技术,还可以作出其他的推理。非常有趣的是,DNA技术不仅仅可以从北美土著的遗传数据计算分析出他们什么时候来到北美,甚至可以推算出来迁移的大概人数。

    根据北美土著现存的基因谱系随着时间的发散数据,推算出的结论之一是建立北美人群的先祖人数为10-20个人。

    在过去的1.5万年里,肯定有些血统绝嗣了(类似前面的普罗旺斯鱼汤的例子),所以10-20个人的数字可能被低估,但是,最初来到北美的人数最多只有几十人到几百人。这种估算的理由来自美洲土著的多样性非常贫乏,远远比不上欧亚大陆。

    计算分析发现,欧亚大陆的人类多样性极其丰富,几乎是非洲大陆之外的另一个“二级先祖”。但是,越过白令海峡进入阿拉斯加的人群中,只有很少几十个人留下了后裔血脉,这是当年不屈不挠的艰险跋涉的明显证据。

    第一批美洲先驱者们跨过白令海峡陆桥,也许是沿着冰川的边缘行进,也许是沿着海岸行进,到底通过哪些路线,人们还是没有找到最终的答案。

    但是有一个问题没有争议,那就是这些美洲先祖们经过冰天雪地的长途跋涉,最终来到温暖的北美大平原,就像来到人间天堂。

    这里好像中亚故乡广袤的欧亚干草原,到处游荡着大群的哺乳动物。美洲土著的先祖们就像颠簸在汪洋大海中的一艘小船突然被大水冲进了一个琳琅满目的大型超级市场,于是人口激增,高效的西伯利亚武器(例如“克洛维斯枪头”)帮助他们在大约1 000年的时间里,迅速冲到了南美洲(电脑分析:他们的基因在仅仅1 000年里就发散了)。

    越过白令海峡进入阿拉斯加

    美洲的很多物种被他们杀光了,四分之三的大型哺乳动物被他们杀死了,猛犸象和马也被他们灭绝了——冰河期结束时,他们给了濒临灭绝的猛犸象们最后的致命一击。

    一万年之后,15世纪西班牙人来到这里时,北美土著的后裔才又一次看到了马。

    美洲土著的亚洲亲戚

    M45终于把亚洲和美洲联系在一起。

    科学家们的脚步并未就此停止,他们继续追寻着亚洲——北美洲——南美洲的更加深邃的内在联系。
    韦尔斯在其著作《深邃的先祖》一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美国基因图谱工程总部的工作人员菲尔·布鲁豪斯(Phil Bluehouse)是美洲土著的后裔,他一直觉得自己的相貌特征与亚洲中部的人群非常相似,他总是感到自己有什么亲戚住在中亚或西伯利亚,所以他非常乐意参与总部在华盛顿的基因图谱工程。
    布鲁豪斯出身纳瓦霍族(Navajo),这是北美最大的一个土著,正式登记的人数超过30万人。这个群体构成了美国的一个独立自治体,管理着四处土著保留地。在保留地区域流行纳瓦霍语属于纳丁尼(Na-Denl)语系,与其他美洲土著语言不同。所以纳瓦霍人也不属于印第安人,大部分人也会说英语。
    布鲁豪斯参加基因图谱工程的原因,正是希望知道纳瓦霍族的起源,以及自己的先祖是怎样来到北美的?布鲁豪斯知道“美洲土著来自亚洲”这一结论,但他还是希望检测自己的DNA。检测结果出来,证实他的Y染色体DNA属于Q单倍群。听到这个结果,布鲁豪斯当场放声大哭——不是因为恐惧,也不是因为惊讶,而是因为幸福,他的许许多多的远亲确实在亚洲。Q单倍群是土生土长的美洲人的Y染色体中最常见的单倍群,90%以上美洲土著都属于Q单倍群。在中亚——蒙古大草原——西伯利亚的巨大草原上也有Q单倍群,那些亚洲远亲的生活与纳瓦霍族人的生活形态曾经如此相似。根据年代推断,亚洲人迁移到美洲的时间并不很长。( 纳瓦霍族语言古老,发音独特,无文字。太平洋战争期间,美国军队雇用纳瓦霍族人负责密码和情报传递,因日本人不懂纳瓦霍语。电影《风语者》(Wildtalkers<)描述了真实的二战历史:纳瓦霍族军人直接用纳瓦霍族的奇特语言, 明码呼叫指示炮火和飞机的攻击目标,成为日军无法破译的密码体系。美国将军回忆说:“如果没有纳瓦霍族人,我们永远无法攻克硫磺岛。”)
    DNA终于把失散了上万年的远亲们联系在了一起。布鲁豪斯说:“我一直知道我有亲戚在那里,现在DNA终于证实了这一切。”

    北美土著的故事,并非这么简单。北美土著的故事,还有更加深邃的根。
    在横贯北美的落基山脉,到处都是杨树(Aspen)。很多杨树是无性繁殖的树种,分布在整个北半球,与松树和杉树混杂生长在一起。与单调不变的松树和杉树的深绿色针叶不同,季节变化时,杨树叶子的颜色也会变化,呈现出绿色、红色、黄色,非常美丽。但是,当一些树叶改变成黄色的时候,其他杨树的叶子可能还是绿色。这种不同仅仅是自然现象吗?答案出乎预料,这里蕴藏着杨树的一个生物学秘密——这些杨树来自不同的根系。

    杨树(Aspen)的根部由成百上千的树根互相联系,通过无性繁殖不断生长,北美已经发现多处超过一万年的杨树。不是一棵杨树,而是同一个根系生长出来的不同的单株杨树的群体。有一个名叫潘多(Pando)的杨树根系占地超过666平方千米,总重量660万千克,寿命8万年。这是世界最大的最长寿的一个生物组织。

    杨树一旦成熟,就放出一个一个的根系,成长为一棵又一棵新的杨树的树干。这个过程会不知不觉地延续几千年,树林可以延续几百米甚至更远的距离。如果我们从地表的土壤向下挖掘,就会发现这个树群的起源其实只有一个根系。植物的这种繁殖方式,又称无性殖民群落(clonal colony)。

    杨树的这种生物形态,类似基因图谱研究中的“宏单倍群”(Macrohaplogroup):表面上互不关联的单倍群越来越多,散布各地的各个氏族及其分支也越来越多,成为一个“超级氏族”(superclans)。但是,如果我们从遗传学的土壤向下面越挖越深,就会发现它们都属于同一个先祖。

    “奥卡姆剃刀”的简约理论,就是剥离事件的构成成分,仅仅找出事件之间最简单的内在联系。也就是说,仅仅追求最简洁的因果联系。基因序列的进化,遵循的法则正是最简洁的关系。在遗传学中,最简单的解释几乎总是正确的。

    如果我们规避了参与千变万化的遗传重组的22对染色体,规避了X和Y染色体中变化多端的位置,只是观察分析变化稳定的若干区段,就可以清晰地分析计算出氏族关系和个体关系。当遗传形态最简约化之后,我们甚至可以清晰地分辨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甲,乙和丙三人的关系
    甲,乙和丙的关系树

    下面是甲、乙和丙三个人之间的DNA序列中四个碱基A-T-C-G的差异:
    这些差异在三个位置上。甲和乙只有一个变异:C与T,他俩关系比较接近。但是丙与甲、乙分别有两个变异,丙与他们两个关系比较远。于是,我们的DNA鉴定结果出来了,假如他们是表兄弟,则应该为:
    甲和乙是亲兄弟关系。
    甲、乙和丙是表兄弟关系。

    对许许多多的序列,需要一次又一次重复这样的分析和计算。这种分析计算可以针对一个群体,也可以针多个群体。3个序列只需要3次对比:甲和乙,乙和丙,丙和甲。但是,超过3个序列,分析计算就复杂了。4个序列就有6种可能的关系,5个序列就有10种可能的关系……所以,检测几百个序列时必须借助大型电脑系统进行分析计算。在基因研究中,世界上所有氏族(单倍群)都是这样分析计算出来的。

    研究人员正是采用这种方法,查明布鲁豪斯所属的Q单倍群确实是世界谱系树上的一个亚洲支干的分支,布鲁豪斯的DNA揭示出了他的先祖的冰雪之旅。

    基因漂变示意图:这里只有2个人留下了后裔,其他5个人的后裔全部消失了。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人类最重要的动物伙伴依次是驯鹿——马——狗。驯鹿曾经是人类最主要的蛋白来源,陪伴人类度过了几万年漫长的冰河期)

    我们假设时光倒流,回到1.8万年前的西伯利亚。此时正是冰河期最严酷的时代,欧亚大陆的北部被巨大的冰川覆盖,气温比现在低10度以上,身披长毛的猛犸象群统治着亚洲的冻土苔原,剑齿虎在冰天雪地里捕食猎物。人类也在冰雪中艰难地生活着,就像现在西伯利亚的楚科奇人(Chukchi)以及雅库特人(Yakut)的群体。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人类在两万年前来到这里并且永久定居了。这里没有发生新石器革命,这里至今没有出现农业。

    Q单倍群血统有一个基因标记M242,这个标记起源于两万年前西伯利亚的一个男人,可能位于西伯利亚南部或中亚。Q单倍群中的一个氏族来到欧亚大陆东北端的白令海峡,当时的海平面比现在低100多米,冰盖形成了陆桥,这个氏族跨越了白令海峡,进入了阿拉斯加。

    这是一次勇敢的行动。

    几百万年以前,其他的人科物种,也曾经走出非洲来到欧亚大陆各处,只有现代人类渡过海洋来到澳大利亚,但是,没有任何人科生物跨过白令海峡进入美洲。
    他们是美洲的第一批猿类。
    他们是美洲的第一批人科生物。
    他们是美洲的第一批现代人类。

    来到北美的亚洲移民就像一场豪赌的意外胜利,经过艰苦卓绝的长途跋涉之后,他们伤亡惨重,传承下来的DNA种类非常少,说明渡过白令海峡活下来的人数很少。基因分析证实,男性只涉及3个单倍群,女性只涉及5个单倍群:
    Y染色体DNA=3个氏族:Q,Q3,C3。
    线粒体DNA =5个氏族:A, B, C, D,X

    Q单倍群分布在南北美洲,从阿拉斯加直到最南端的阿根廷,Q的后裔Q3紧随着Q。C3单倍群是第二批移民,仅仅分布在北美洲,从来没有出现在南美洲。女性的5个线粒体DNA单倍群,伴随着3个男性的Y染色体单倍群。对比之下,欧亚大陆的Y染色体和线粒体DNA多达几十个血统(群体越大,越不容易发生基因漂变)。在西伯利亚——白令海峡——阿拉斯加——北美洲——南美洲的艰难旅程中,这些人口数量不大的小群体,多次发生突然的人口减少或人口增加。于是,有的人绝嗣了——基因漂变出现了。由于基因漂变,南北美洲人类的多样性非常贫乏,远远不如非洲和欧亚大陆。也就是说,美洲土著的先祖数量太少了,所以他们互相之间的DNA太相像了。

    进一步的基因分析证实,美洲土著只有很少的共同祖先,即Q和C3,约占美洲土著的99%。那么,在亚洲的时候,美洲土著Q和C3的先祖在哪里?这些先祖包括哪些氏族?这些氏族后来又到哪里去了呢?

    研究显示,Q单倍群与R单倍群都起源于欧亚大陆,起源于一个先祖M45。

    大约四万年前,中亚出生了一个男孩,他身上携带着M45。这是根据全球多样性频率计算推断出M45诞生于中亚,因为只有中亚发现了M45的全部重要的血统分支。

    从右图可见:两个单倍群Q和R构成了一个宏单倍群P。Q和R的“祖父”都是M45,如果用前面的“三个人的例子”来表述的话,Q和R的关系是表兄弟,亦即美洲土著与欧亚大陆西部的群体是亲兄弟。大部分欧亚大陆西部和美洲土著的先祖都是这个M45。

    再向上追寻,四万年前的M9是更巨大的一个杨树的根系。M9把表面上互不关联的很多血统联系在一起:从K到O,外加上属于M45的P到R,以及后来分离出来的很多其他血统。为了更加形象和易于理解,我们可以这样说:1492年,哥伦布向西远航“发现”了美洲土著,实际上,哥伦布和美洲土著的祖父的祖父的祖父的祖父……在四万年前是同一个人。

    美洲的女性传承的线粒体DNA的答案,与Y染色体的分布几乎完全一样。美洲的仅有的5个线粒体DNA:A、B、C、D、X,全部在中亚发现了。显然,她们与同一批氏族中的男性成员们一起跨过了白令海峡。

    Q单倍群与R单倍群都起源于M45
    4万年前一个携带M9基因标记的男性的后裔形成大部分欧亚血统。

    多次的重复采样和反复检测,一再确认了以下的历史事实:位于塔吉克斯坦的帕米尔高原周围的几个山脉的走向,决定了从非洲——中东——中亚迁移的各个氏族的走向,向北边迁移的一些群体分别走到了欧洲——西伯利亚——美洲,向南边迁移的一些群体,分别进入了亚洲南部——亚洲东部。

    大约四万年前,第一批现代人类(M170,属于工单倍群)进入东欧时发现,早已有一批人科生物先期殖民欧洲了。这些人科生物就是尼安德特人。约三万年前,尼安德特人基本灭绝了。各种基因检测分析已经证实,尼安德特人与现代人不是一个亚种。

    当一些人类向欧洲北方各个角落扩张的时候,其他地方的一些人类正在向南迁移,继续殖民亚洲。这段冰河期,人类的狩猎采集群体比较小,所以上一代人与下一代人之间的遗传差距往往特别大。换句话说,这一段时期是这些群体的基因漂变发生最多的时期,人类的外观和肤色开始迅速分化。印度和东南亚仍然需要比较黑的皮肤,欧洲和西伯利亚则从不担心阳光灼伤皮肤,反而需要阳光以合成坚实的骨骼。冰河期人类外观的变化还有两个原因,即自然选择和性选择。达尔文在《人的由来》一书中认为:性选择是人类多样性的关键因素之一。在冰河时代,基因漂移、适应环境、性选择交互影响,这三个因素使得人类的肤色、身高和外观等群体特征发生了非常显著的变化。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是人类的语言。狩猎采集时代,食物的不稳定性使人类无法在一个地域内维持很大的群体。于是,人类的群体不断地分化,走向四面八方,语言也越来越不相同,最后形成不同的语言和方言。这一切,全部发生在过去四万年之内。

    有声的语言与无声的坟冢

    基因研究证明,美洲土著来自M45和M130。但是这些移民群体是一次还是分成几次移民美洲的?这是北美土著起源的一个长期争议的主题。华盛顿州肯纳威克(Kennewick)曾经出土了一个9,500年前的所谓高加索人(Caucasoid)的头颅骨,表明北美与欧洲有联系。有的人类学家认为,澳大利亚人曾经来到南美洲,还有的学者毫无根据地猜测,日本人曾经在几千年前跨过了太平洋……基因科学,能否找到这些胡乱猜测的谜底呢?

    基因技术已经证实,最早走出非洲的一批现代人类中,一部分人群很快来到了澳大利亚,还有一部分人群辗转四万年来到北美洲。这个漫长的有趣故事,要从语言学谈起。

    长期以来,语言学也是人类研究的一个线索。美洲的语言超过600种,这也是语言学界的长期争议话题:这些语言是互不相关的,还是可以归类整理为很少的几个语系?

    约瑟·格林伯格(Joseph Greenberg,1 9 1 5-2001)把600种以上的美洲语言,归类为一个单一的宏语系(macro-family),并将其命名为美洲语(Amerind)。

    格林伯格发现,南美洲和大部分北美洲的土著语言都属于美洲语,但是有两个例外的语系:

    格林伯格猜测,每一种语言都对应着一批亚洲进入美洲的移民。语言随着美洲人群的迁移而迁移,人群移动了,语言也跟着移动了,基因当然也移动了。说美洲语系的人群进入美洲最早,散布最广泛,而且是南美洲唯一的语系,这个事实说明,至少两批亚洲移民曾经进入美洲。Y染色体的基因研究结论支持了格林伯格的猜测。

    美洲宏语系:使用美洲语系的人群在南北美洲分布最广泛,这些携带M242和M3的人群来自西伯利亚氏族,线粒体mtDNA的研究数据也支持这一结论,他们在仅仅大约1 000年里就广泛分布到南北美洲各个地区。

    纳——德内语系:使用纳——德内语系的人群在美洲的分布第二广泛,仅次于美洲语系的群体,基因分析证实他们是第二波移民。有趣的是,他们的基因里竟然包括M130,并且比例达到25%。如前所述,M130是大约六万年前,沿着海岸高速公路离开非洲的最早的第一波移民群体。更有趣的是,在南美洲没有发现M130,说明纳——德内语系的人群可能是一万前离开中国北部或西伯利亚南部进入了美洲,当时白令海峡已经再次被海水淹没,他们几乎是全程使用船只的移民,然后分布在沿海地带,这种语言扩散到美国沿海的西部,直到加利福尼亚。他们的路线可能是非洲——印度——

    东南亚——北上北极圈——北美洲。

    爱斯基摩——阿留申语系:使用爱斯基摩——阿留申语系的人群可能是M242的一个西伯利亚分支,他们喜欢沿海生活,他们成为现在的爱斯基摩人,他们的祖先在西伯利亚,主要以驯鹿为生,这种生活方式与西伯利亚的楚科奇人一样。

    出乎所有早期学者们的预料,在南北美洲都找不到M175,也就是说,美洲没有发现携带M175的中国——韩国——日本地区的人类的痕迹。

    各种DNA证据都显示出一个结论——所有美洲人全部来自西伯利亚。

    一万年以前,人类已经殖民到世界所有大洲(南极洲除外)。人类的先驱者们聪明灵活,善于适应各种不同于非洲故乡的环境。在五万年的旅程中,人类作为猎人,穿过沙漠、越过高山、跋涉过冰雪覆盖的荒原,从非洲一直走到了火地岛,来到世界每一个角落。

    石器时代,也是语言发生多样性的年代。

    语言学是一种分类归纳学科。假若美国人来到英国,肯定大吃一惊,以为自己来到另一个国家。美国没有方言,英国的方言很多,甚至刚刚走出伦敦都会区,各地的口音就不一样了。人们猜测,原来人类可能只说一种语言,随着人类氏族和部落越走越分散,语言随之多样化,与遗传学中的多样化类似。最典型的例子之一是印欧语系。

    1786 年,在英属印度担任法官的语言学家威廉姆·琼斯爵士(Sir William Jones,1746-1794,发现梵语与拉丁语和希腊语非常相似),在大量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印欧语系(Indo-European language family)的概念,即欧洲到印度的大片地区所有的语言有一个共同起源。这种假设,最终得到广泛承认。

    1988年,斯福扎决定在印欧语系与基因分布之间,绘制出一幅对比图表进行核实。他从世界各地的42种不同语言群体的基因分析得出一种分布树,经过对比证实,这棵树与语言系统树中各种语言的关系非常接近。例如,印欧语系中的各个群体,与基因树中的相应位置基本上一一对应。

    在方言繁多的班图语系和中国北方——南方的不同方言体系中,也发现了类似分布状态,证明语言与基因的多样性是基本相吻合的。属于同一语系的人群语言变化与基因多样性变化互相印证,基因出现差异的地方,语言也发生分化。

    如果琼斯爵士的猜测和分类是正确的,亦即印欧语系的各个群体拥有一个共同的起源,那么,印欧大陆的各个群体必定在远古的某一个时间点上曾经拥有一个共同先祖。对于这个谜团,考古学家和语言学家的考察研究和激烈争论持续了200多年。

    一个“印欧语系”的假设带出了一系列疑问,各种解答形成了盘根错节的乱麻一样的无数证据和假设。所有的假设和解答,都是为了寻找这个欧亚大陆的无数族群的“故乡”……这些多学科的共同努力,最终激励遗传学家们也加入了这场寻找故乡的百年探索。

    同一个单词,可以追溯出它最原始的词源。例如,英语中的牛ox,可以联系到印度梵语中的牛uksan,中国西部吐火罗语(Tocharian)的牛okso。同一语系中,动物、植物以及工具、武器的单词往往是相同的。印欧语系中“马”和“带轮子的车辆”等单词也是一样的。但是,印欧语系与西欧的考古证据之间的联系并不清晰。这种语言在欧亚干草原带上的证据非常清晰,进入西欧的森林地区就模糊不清了。

    人类的历史中,很多语言产生了,很多语言消亡了。语言演变有时难以定论,至今仍争论不休。但是,考古证据是无法改变的。能不能找到印欧语系的先祖们的葬身之地呢?

    这些墓葬,终于在欧亚干草原带上被找到了。

    Urheimat是源自德语的语言学名词:Ur=原始的,最初的;heimat=家园。语言学中这个德语专业词汇常常用于描述原始语言(proto-language),又称祖语。上图是语言学中常用的树结构,其中:15=原始语祖语;6,20=第二级祖语;2,7,31=第三级祖语;5,9=第四级祖语。这种树结构在其他领域广泛应用

    1950年代,美国UCLA大学考古学教授玛丽亚·金布达斯(Marija Gimbutas,1921-1994)在伊朗高原——欧亚干草原——乌克兰地区——东欧——西欧——南欧进行了一系列墓葬考古和研究。1970年代,金布达斯开始发表一系列研究报告,以坟冢(Kurgan)为主要线索,初步勾画出一幅图景,将印欧语系群体联系起来。金布达斯提出的假设被称为“原始印欧祖语假设”(Proto-Indo-European Urheimat hypotheses)。

    这种“原始印欧祖语”(简称PIE,Proto-Indo-European)的发源地在巨大的欧亚干草原,这种假说完全涵盖了前期曾经出现的很多假设(例如纹绳陶器文化等)。这种坟冢文化(Kurgan culture)的大量坟冢遗迹至今仍然安安静静地沉睡在整个欧亚干草原带的全部范围之内,从乌克兰的大平原,一直延续到蒙古大草原。这里正是人类走出非洲的主流群体徘徊辗转了数万年的地区,人类从这里走向欧洲——亚洲——北美洲——南美洲。

    玛丽亚·金布达斯以语言学和神话学为脉络尝试联系各种考古证据链,以坟冢假说(Kurgan hypothesis)将人类的语言起源和发展的路线进行了描述,基本接近后来的基因证实的人类迁移路线
    战车技术扩散示意图
    玛丽亚·金布达斯根据考古证据,还提出战车技术的传播路线。考古发现证明:大约7 000年前,中亚游牧的人类首先驯化了马,创造出马拉的战车,这种战车从中亚开始向伊朗高原——两河流域——印度北方扩散,并向东欧和中国扩散

    这种坟冢文化理论,证实了琼斯爵士“印欧语系”的猜测是正确的。这个答案和理论在基因技术出现之前就被找到了,当时曾经存在争议。在基因技术的确认之后,这个理论现在得到了广泛的公认。

    毫无疑问,美洲土著是最勇敢的一批人类,他们是我们这个物种中跋涉距离最远,牺牲最为惨重的一群勇敢的先驱者,令人更加难以置信的是他们崎岖的旅程和怪异的构成:他们有的从中东——欧亚大陆——西伯利亚走进北美洲(M45),有的从非洲海岸线开始:印度次大陆——东南亚——中国——蒙古——西伯利亚走进北美洲(M130)……这些大型电脑系统进行的计算推理和基因分析的结论,使人联想起福尔摩斯对华生医生的忠告:“当你排除了不可能的,无论剩下什么,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都是真实的。”

    太平洋的拼图

    DNA的分析计算揭示的戏剧性结果发现,人类波澜壮阔的六万年大迁移的最早一次和最后一次殖民世界,都与太平洋有关。

    大约六万年前,第一批走出非洲的人类来到澳大利亚。大约4 000年前,人类最后一次迁移是波利尼西亚地区的海上大移民。

    所谓波利尼西亚三角(图中的紫色部分)的三个顶端为:夏威夷群岛——复活节岛——新西兰岛

    波利尼西亚是太平洋中央几千个岛屿的统称,波利尼西亚人是这些岛屿原住民的统称,从夏威夷的土著到新西兰的毛利人(Maori people)都属于这一范畴。波利尼西亚(Polynesia)一词源自希腊语:poly意为众多,nesoi意为岛屿。1756年法国作家Charles de Brosses(1706-1777)第一次使用这个词,当时泛指太平洋上的所有岛屿。现在的波利尼西亚(Polynesia)的范围也没有严格界定:从美国洛杉矶出发,飞向新西兰首都奥克兰经过的海域就是波利尼西亚,距离约1.2万千米,飞行约14个小时。飞机下面一望无际的辽阔海域散布着数以千计的岛屿。

    早在欧洲人探索太平洋之前,这里的每一个岛屿都被人类发现并居住了,波利尼西亚人是史前最伟大的航海家,他们现在的总人口超过150万,使用的各种语言统称波利尼西亚语(Polynesian languages)。

    1778年,英国著名航海家库克船长(Captain Cook)成为第一个“发现”夏威夷群岛的西方人。从发现夏威夷开始他就认真思考探索波利尼西亚人的起源问题,他怎么也搞不清楚这些土著居民是什么时候和怎么来到这里的。夏威夷群岛和北美大陆的最近距离超过3 200千米,四周是浩瀚的太平洋,他们肯定是航海来的。但是,从夏威夷土著对远航船只的充满疑虑态度来看,他们似乎对航海知识一无所知。库克船长还发现,他们处于石器时代,没有金属冶炼和书写文字。

    库克船长的三次航海路线图。第一次红色,第二次绿色,第三次蓝色,蓝色虚线是库克船长死后的航线

    库克船长的其他航海“发现”更加使他困惑不已:从夏威夷西南3 500千米的马科萨斯群岛(Marquesas Islands),到继续向南1 500千米的社会群岛(Society Islands)都位于浩瀚的太平洋中心,竟然也都有人类居住……如此大规模的移民,如此遥远的距离,库克船长找不出答案。在没有罗盘和其他航海仪表指示纬度的史前时代,这些波利尼西亚的航海家怎么可能具备这种能力?

    库克船长并不是第一个探索太平洋的航海家,但是库克船长的航行区域的广阔程度超过任何前人。

    1766年,英国皇家学会与时年39岁的战争英雄库克船长签约,让他带领科学考察团观察金星穿越黄道,以便计算地球和太阳之间的距离。当时人们发现,波利尼西亚的塔希提群岛是观察1769年的这一现象的最佳地点。这是库克船长的第一次航行,此后库克船长又对太平洋地区进行了两次更大范围的探索。在三次航海中,他曾经到过新西兰——澳大利亚——美洲太平洋西北海岸——白令海峡——夏威夷等广大的海域,最后在卡拉克夸湾(Kealakekua Bay)的一次冲突中被当地土著杀死。

    库克船长对这些遥远而分散的无数岛屿上的人群的起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发现,从夏威夷直到新西兰等岛屿,人们的长相和语言都有相似性,库克船长猜测他们可能来自同一个地方。波利尼西亚人自己也不知道他们来自哪里,新西兰毛利人的神话传说中的故乡叫作哈瓦伊奇(Hawaiiki),但是至今为止,谁都不知道这个哈瓦伊奇在哪里。

    库克船长的问题,长达200余年没有令人满意的答案。根据不断出土的考古学证据,后来人们普遍接受这样一种观点:波利尼西亚地区的人类是4 000年前自己航行到这些太平洋诸岛的。于是争议的焦点转变为:他们是来自亚洲,还是来自美洲?

    库克船长等欧洲航海家,对太平洋的风向和洋流非常清楚。大自然的威力,人类难以抗拒。

    南岛语系的分布区域
    南岛语系一词是拉丁语auster(南风)和希腊语nesos(岛屿)的一个合成词。日本直译为南岛语系,中国沿用了这个译名

    西班牙人是最早探索太平洋的欧洲人,他们只能从东向西单一方向穿越太平洋——从中美洲航行到菲律宾后,西班牙人无法从原路返航,只能通过北太平洋的环流,经过日本北部——阿拉斯加——北美太平洋海岸南下回到中美洲。西班牙大型帆船也无法对抗海风和洋流,波利尼西亚土著的小船怎么可能做到呢?假如波利尼西亚人来自亚洲,他们必须对抗海风和海流。所以,一些人认为波利尼西亚人来自美洲比较合理,因为海风和洋流会帮助他们。

    但是,语言学的研究,并不支持波利尼西亚人来自美洲的假设。波利尼西亚人的语言,与台湾——东南亚——马来半岛地区的语言关系密切。台湾现在说汉语和闽南话,但是17世纪之前的台湾土著说着一批互不相同的语言,这些语言的名称原来是马来——波利尼西亚语系,20世纪改称南岛语系(Austronesian)。南岛语系包括大约1 300种语言,是世界上唯一主要分布在岛屿上的一个语系,除了印度洋——太平洋诸岛,还包括东南亚的泰国——马来西亚——越南——柬埔寨部分地区。这个语系分布广泛,西至马达加斯加,东至波利尼西亚。与南岛语系最接近的是侗傣语言,分布在中国西南一直到泰国和印度东北部。两个语系有很多同源词,不过南岛语不像侗傣语那样有声调。

    这一带的很多地区,在最后冰河期的巅峰期(Last Glacial Maximum,LGM)却并不是分离的岛屿。当时的世界与现在的世界全然不同:海平面低100米以上,冰盖覆盖着欧洲北方和美洲北方的大片陆地,英伦三岛与欧洲大陆连在一起;波斯湾并不存在,两河流域与伊朗高原连在一起;日本列岛的四大岛屿是一个整体并与亚洲大陆连在一起,人类从亚洲直接走进日本……马来半岛——印度尼西亚群岛连在一起构成巽他古陆(Sundaland),澳大利亚——新几内亚连在一起构成Sahul古陆(Sundaland)萨胡,这两个古陆之间始终是海洋,这两块古陆从未连在一起,所以澳大利亚洲——新几内亚的物种与其他大陆不同。

    7万——1.4万年前的两块古陆:
    Sunda古陆:7万——1.4万年前马来半岛——印尼诸岛——菲律宾群岛连在一起。Sahul古陆:7万——1.4万年前澳大利亚——新几内亚连在一起

    约六万年前,第一批人类来到巽他古陆,其中一部分人渡过不到100千米的海峡来到Sahul古陆,成为今天的澳大利亚土著。当时隔断两个古陆之间的海洋不宽,仅50千米至100千米。约1.2万年前,冰河期结束,海平面上升100多米,淹没了巽他古陆上人类的故乡,也淹没了人类如何学习航海的证据。Sahul古陆被上升的海水分离成为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这些古陆存在的证据最早的发现者是华莱士(Alfred Russel Wallace)。

    1854-1862年,库克船长“发现”夏威夷——新西兰等地的80余年之后,华莱士在印度尼西亚群岛——新几内亚一带收集了12.5万多种物种。华莱士发现这一地区存在着一条分界线,两边的物种完完全全不同。这个分界线后来被命名为华莱士线(Wallace Line,后来的学者对这条华莱士线做了局部的修正)。人们发现,这一带曾经属于两个分隔的古陆,这一带的海水很浅,大型船舶航行存在风险,只有马六甲海峡是安全的航线。

    波利尼西亚人起源的争议持续了200年。考古学、人类学和语言学的证据以及波利尼西亚发现的驯养动物和农作物类型,都把他们的故乡指向东南亚,但是很多人仍然认为他们来自南美洲。

    如果他们在南美洲生活得非常习惯,为什么要航行到太平洋的这些岛屿上生活呢?起源美洲的支持者解释说:他们可能在打鱼的时候迷路了,漂流到了这些岛屿。起源亚洲的支持者反驳说:那么,波利尼西亚人的先祖们在出外打鱼的时候,为什么带着全家人?而且甲板上还放着各种动物和农作物?

    两派观点在一个问题上没有争议:他们是乘船来的,不是游泳来的。
    他们是从亚洲乘船来的吗?海风和海流可能阻碍他们的航行,确实说不通。
    他们是从美洲乘船来的吗?海风和海流可以帮助他们航行,这个假设可以实验。

    1947年,瑞典人类学家托尔·海尔达尔(Thor Heyerdahl,1914-2002)用一次著名的实验,支持了波利尼西亚人来自南美的说法。他按照南美人留下的造船图纸,制造了一个著名的筏子,名字叫作孔蒂奇(Kon-Tiki),他要模拟南美人来到太平洋的过程。
    1947年4月28日——8月7日,经过102天,航行距离4 300英里(近7 000千米),海尔达尔抵达了距离塔希提不远的土阿莫土群岛(Tuamotus)。他们没有无线电,没有其他仪器,实际上是漂流而来。

    支持波利尼西亚人起源于南美洲的证据很多,例如,波利尼西亚岛屿普遍种植的库玛拉(Kumara,甜土豆)是南美安第斯山区的特产;又如,复活节岛的石制纹饰和雕刻与印加风格极其相似。但是,最著名的证据就是海尔达尔实验。很多人被说服了,人们相信波利尼西亚人来自美洲。

    1987年,在海尔达尔实验50年后,“线粒体夏娃”出现了。仅仅过了几年,几批科学家的DNA检测结论轻而易举地推翻了人们的观念:海尔达尔错了,波利尼西亚人来自亚洲而不是美洲,波利尼西亚人的大体迁移路线是中国闽台——东南亚——印尼诸岛——波利尼西亚诸岛,最后一站是新西兰。也就是说,新西兰的毛利人与六万年前来到澳大利亚土著完全没有关系……

    基因技术,给出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太平洋的拼图。
    大约4 000年前,人类经过不分昼夜的远洋漂流,先后抵达和定居在浩瀚的太平洋中央的数千个岛屿上,这与其说是一个伟大的壮举,不如说是一个奇迹,这再一次证明了现代人类的确是一个自由、勇敢、善于探索未知的伟大物种。
    这是不可思议的事实,也是仍然存疑的事实。他们使用的是什么航海工具?他们用什么技术顶风破浪来到太平洋的中心?

    很多人猜测,他们可能使用的是双体船,两个船身四个船头,不用转弯就可以反向行驶,参照星座定位日夜漂流……不管怎么说,他们确实来了,他们是自己航行来的,这场海上大迁移似乎与寻找新的土地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每个海岛上的人口密度都很低,食物也很丰富……民俗学研究给出了答案,波利尼西亚的祖先群体有了继承制传统,长子以外的子女得不到父亲的土地和主要家产,被迫组织探险,寻找新土地。他们似乎对自己的航海技术非常自信,他们似乎仅仅是为了向上苍证明:人类,敢于驶向任何遥远的未知;人类,敢于在任何天涯海角生存。复旦大学的李辉教授课题组一直在研究南岛民族最早在大陆上的源头。他们发现,南岛民族不但与东亚大陆的侗傣民族语言相近,还共有一个高频的Y染色体标记M119,定义单倍群O1.这个单倍群最早出现在浙江一带的新石器时代人骨中。那么,南岛民族是什么时候离开“魔都”大上海,又是为什么离开呢?因为M119太高频,人群中多样性太高,很难计算分化时间,他们又找到了一个罕见突变标记N6,恰好东南岛民族与江浙人群中存在。通过累积突变数量的估计,他们精确计算出南岛民族离开江浙是约5900年前,这正好是马家浜文化结束,崧译文化开始的年代。来自长江以北的大汝口一凌家滩文化系统人群可能入侵江南,驱逐了马家浜文化的上层建筑。马家浜上层的南迁,开始了近六千年的南岛历史。留下的人民,后来部分形成了侗傣语言。

    人类确实是伟大的物种,在六万年的陆地迁移中,人类发明了各种武器,成为可以远距离攻击其他物种的唯一生物。所以,我们的先祖敢于攻击狮子老虎,敢于挑战大象犀牛,最后甚至敢于驶向茫茫的未知……我们只知道化学结构稳定的DNA里存储着基因,但是不知道基因的语言,更不知道基因语言编制的生命程序……
    太平洋上的史前人类,谱写了最为壮丽的一支生命的赞歌。

    第五章 基因图谱工程

    如果在外太空的月亮附近观看地球,地球就像黑暗中漂浮的一个蓝色圆球。拉近镜头,我们看到的是欧亚大陆和非洲连在一起,南北美洲连在一起……如果把镜头聚焦在纽约,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五光十色的小小世界——世界上有192个国家,纽约人来自其中180多个国家,说着140多种语言……随着每一个个体的迁移,随着无数快乐、悲伤、爱情、战争的故事,人类在四万年里抵达了世界每一个角落,在一万年的农业社会里数量激增,在500年前的大航海和产业革命之后,再次聚集在同一个地球村。
    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找不到答案的疑问:
    我的根,在哪里?

    基因技术,就像放出魔瓶的魔鬼,几乎无所不能。这一场长达50年的DNA科技旋风,最终揭开了无数关于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的共同的深邃的先祖的秘密。我们起源于非洲,我们拥有共同的先祖,我们有非常相近的基因……

    1987年,“线粒体夏娃”出现以后,人类一次又一次发现自己对先祖的认知错了。全世界集体发现和承认错误并迅速改正观念,这是历史上的第一次。

    2000年启动的人类基因组工程,发明了一大批新技术和新设备。

    2000年之后,生物和基因技术发展的节奏快得令人难以置信,几乎每一天都有新的技术和新的发现公之于众。遗传学家已经可以不再局限于少数个体的遗传研究,而是设法读懂天书一样的遗传DNA文献,从欧洲、美洲、亚洲、非洲、大洋洲、太平洋诸岛找来大量志愿者,实现真正的全球采样,从他们的遗传形态推算分析还原人类先祖的历史。这里需要的不是精确性,而是多样性和多态性。现在的DNA测序也已经不再困难和漫长。

    2005年,基因图谱工程(The Genographic Project)启动。这项工程检测全球人类的历史脚步,研究结果将对很多学科都产生有形和无形的帮助。事实上,Genographic(基因图谱)本身就是一个新创造的英语名词。世界正在趋向一个种族大熔炉,人类的大规模迁移正在加速,城市化正在全球蔓延,人潮追随着经济和资本的流向,无数族群——语言——地方文化正在消失……追寻人类历史的遗传学家只能与时间赛跑而且必须与时间赛跑……基因科学和生物科学带来惊人的结果,我们刚刚知道人类原来这么年轻,历史原来这么短暂,而且全世界都是远亲……

    总部设在华盛顿的国家地理协会(National Geographic Society;1888年1月27日,为了筹集地理学的普及和调查资金,33名探险家、教师和军人成立了非营利组织国家地理协会,第一任会长巴巴多;当年10月,第一本《国家地理杂志》出版)是全世界最大的非营利组织之一,最著名的创始会长是电话的发明者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巴巴多的义子,AT&T创始人;1889年1月任第二任会长)。现在,美国国家地理协会是世界最大的科学和教育组织。《国家地理》等杂志平均每月读者人数2.8亿人,《国家地理频道》等媒体涵盖160多个国家的电视台,观众数量以十亿计。1888年成立至今的124年间,国家地理协会资助支持的科研项目超过8 000个,涵盖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协会的主要兴趣在地理学、考古学和自然科学,发行的各种杂志书籍和DVD等庞大的数据没有确切统计数字。

    丽贝卡·卡恩发现了“线粒体夏娃”

    我们已经知道,人类的起源和人类的旅程不是化石告诉我们的,而是电脑计算出来的。灵长目动物的化石和人科动物的化石非常有限,人类的化石也非常有限。我们人类——智人是生物学中的新来者。生活在大海里的螃蟹和鲨鱼的化石出现在1亿年前;我们人属(Homo)的化石仅仅出现在几百万年前,能人(Homo habilis)和直立人(Homo erectus)等早期人属生物们开始使用工具,已经有些类似我们的样子。但是,50万年前我们仍然尚未出现。

    1967年,理查德·李基(Richard Leakey)在埃塞俄比亚的奥莫河(Omo River)的基比什结构(Kibish Formation)中,发现19.5万年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类化石,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人类化石。第二古老的人类化石,一个在埃塞俄比亚的赫尔托的波里结构(Herto Bouri Formation),另一个在摩洛哥的埃尔赫德山(Jebel Irhoud)。这两处化石大约16万年,在解剖学上也属于人类。

    人类化石稀少的可能原因是人口稀少,并且仅仅分布在非洲和中东地区。

    意外邂逅启动的工程

    基因图谱工程的启动,来自一次偶然的邂逅。

    2002年8月的一天,斯宾塞·韦尔斯(Spencer Wells,1969-,生物学家)在伦敦希思罗机场(Heathrow Airport)的四号航站楼候机时,他的相邻餐桌坐着国家地理频道(National Geographic Channel)的国际部高级经理金·麦凯(Kim McKay),麦凯看过韦尔斯的电视节目。麦凯的责任之一就是在尽可能多的地方,结交尽可能多的电影电视上出现的人。

    这一天,韦尔斯和麦凯两人在机场越谈越深。麦凯由衷地感到生物遗传科学是如此令人着迷,人类旅程的探索更是令人神往。麦凯问了一个最终引出基因图谱工程的问题:“那么,下一步你想干什么?”

    韦尔斯的脑子转得飞快,该干的事千头万绪,从何谈起呢?麦凯说:“《国家地理》的兴趣也正是遗传人类学家们正在干的事情。”韦尔斯想了一会儿,对麦凯说:
    我们需要更多的样本,非常非常多……我们现在是从几千个人的样本,研究他们的少量的遗传基因标记,知道了人类迁移的形态……如果我们能够得到一万人的样本,就会在几年之内拿出更多的报告。世界65亿人,一万个人的数字也不大……我希望制造更大的双筒望远镜看看外太空。我需要的样本至少应该增加一个数量级,10万人或更多人,才能找到关于我们的过去的更多疑问的答案。我们必须有这样一个遗传学的大型望远镜,才有能力识别出人类历史上那些细微难辨的迁移踪迹,这里面有太多有趣的故事……

    那一天,韦尔斯和麦凯两人都没有顾上前往各自原定的约会,他俩的脑海里翻腾出来一堆几乎难以置信、但又令人着迷的新思路。随后的几个月里,在国家地理协会的主导下,各个有关方面草拟出一份令人激动的科学冒险计划。这项工作第一次用同样的技术手段,同步的时间框架,同等的伦理方法学,进行了一项正确的科学工程。

    过去,《国家地理》支持过很多项目,路易斯·李基(Louis Leakey)夫妇(理查德·李基的父母)的非洲古人类考古、简·古多尔(Jane Goodall,1934-)的黑猩猩研究、打捞沉没在大西洋海底的“泰坦尼克号”……都得到了《国家地理》的支持。

    这项基因图谱工程交织着多种学科及其成果元素。考古学、人类学、生物学、遗传学、气候学、地理学、天文学……各个行业都进入了这项工程,大家要合力采集计算分析人类群体和个体的五彩缤纷的多样性和多态性,解答人类最近6万——15万年旅程和其他疑问……人类走出非洲之后的旅程,是我们人类这一物种的史诗巨著,这部天书人力无法读懂,现有的电脑软件和硬件无法胜任。考古学数据、人类学数据、语言学数据等二类数据库的数据同样浩若烟海、错综复杂,相互之间又盘根错节……这是一场多学科的大合唱,需要一支拥有巨大计算能力的交响乐队……于是,拥有一个计算生物学团队的IBM也加入了这一工程。

    2005年,基因图谱工程经过大量细节的仔细论证和认真规划之后,宣布正式启动。这项工程计划(后来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原定的计划)5年内采集10万人类DNA样本,预算4000万美元,亦即平均每个样本400美元。

    因为收集的人类DNA样本越多越好,于是,这个计划向尽可能多的人群开放,包括那些背景复杂、遗传形态极其难以识别的群体。任何愿意了解自己DNA的人都可以购买一套自我检测套件——基因图谱工程公众参与套件(Genographic Project Public Participation Kit),把受检者引人入胜的DNA故事加入工程设立在世界各地的11个收集检测中心,最后,所有数据通过互联网进入数据库汇总分析计算。

    2007年,DNA样本达到17万个,仅仅两年就突破原定计划。

    2012年,DNA样本超过52万个;2014年,DNA样本超过69万个。全球参与者每天都在增长。

    基因图谱工程只关心每一次DNA复制中出现了哪些差错,然后从这些差错的对比中,寻找我们人类最近十几万年的旅程。所以需要大量的样本,以便对比出更多的差异,从差异的对比中寻找历史。这似乎有些像中世纪的修道院,人们认认真真地抄写宗教文献,经过修道院长的审核,纠正大部分错误,然后把全部文件卷起来,放进文件柜保存。这项抄写工作同样非常虔诚和认真,但是难免出现抄写的错误,一旦留下几个抄写错误,这种错误也就世世代代流传下去了。

    在DNA的复制中,有一些酶专门负责纠正DNA复制中的错误,虽然这些酶像修道院长一样,纠正了大部分错误,但也难免留下几个错误,这些错误也世世代代流传下去了。这种错误叫作突变(mutations),发生的速率不高,大约10亿次复制中出现50个。这种突变成为进化过程中的基本建材:变异。世界上的人都是互不相同的,变异的多样性和多态性令人难以置信,但是我们仍然属于一个物种,只是在过去十几万年的某些时间点位,我们出现了各种突变。

    这些变异使人类学家长期误入歧途:根据肤色、头发和骨骼等变异,他们仔细地把人分成不同的物种或种族。直到1962年,人类学权威、美国体质人类学会会长库恩(Carleton Coon,1904-1981)在《种族起源》(The Origin ofRaces)中还把人类分为五大种族和很多亚类。他们的方法不过是远古希腊形态学(morphology)的延续。

    人类外观形态差异的真实原因是遗传变异。演化为不同的物种需要漫长的时间,我们走出非洲仅仅六万年,经历大约2 000代人,这么短的时间里不可能演化成不同的物种,我们都是远房的亲戚。如果我们把137亿年的宇宙历史视为一年的365天,人类历史只有几秒钟。所以,现代人在各地域的差异,属于地理种的概念。

    单倍群编码

    法国大革命前夕,经济历史学家大卫·兰德斯(David Landes)的研究证实,当时法国农民的状况与两千年前的罗马帝国时代差别不大,亦即与公元前59年恺撒征服高卢时代差别不大,耕作,缴税,生活艰难,卫生保健和医疗条件有限,身高和预期寿命等也与罗马帝国时代差别不大。法国农民活动范围也是区域性的。

    配偶出生地点的平均距离在几个世纪里的增长

    人口学家(Demographers)主要研究出生、婚姻和死亡等信息,根据法国教会的记录数据,18世纪的法国,配偶的出生地点之间的距离只有几千米,说明当时法国农民很少旅行。直到19-20世纪的产业革命之后才出现变化,所以产业革命又被称为机动力革命(mobility revolution)。

    法国大革命之前,一大半法国人不说法语,而是说各地的语言。也就是说,一大半法国臣民的语言与路易十六和他的朝廷在巴黎说的法语完全不同。缺乏机动力的时代,语言也是相对封闭的。几百年甚至几千年里,人们互不交流,经过若干代之后,地理惰性形成互不相同的语言。在这种长期停滞的社会里,人们的婚姻对象往往局限在自己村庄的几百个人里,也许就是自己的邻居……最后,不知不觉中,一个区域内的亲属关系越来越复杂,人们互相之间形成盘根错节的亲属网络关系,很多人拥有相同的遗传形态。

    欧洲的王室家族的近亲婚姻,最典型的例子是哈布斯堡王朝(House of Habsburg)。这个王朝是欧洲历史上最有权势的王朝,起源于奥地利、匈牙利,他们通过婚姻关系扩大政治联盟。哈布斯堡王朝的鼎盛时代几乎联姻到了欧洲的每一个王室,使得16-18世纪的欧洲王室之间的血缘关系极其接近,遗传学效果使他们几乎成为一个“小村庄”。这个王朝不仅一代又一代地遗传财富和权势,也遗传基因标记和各种生理缺陷。按照遗传学意义,这个王朝最后变为同系交配或同族交配(endogamous),越来越差的王室后代正是哈布斯堡王朝最后土崩瓦解的重要原因之一。

    性的遗传是为了优秀的后代。研究遗传的道理,一点也不复杂。性染色体Y上的变化很少,因为Y染色体始终是“孤独”的,不参与卵子与精子的重组:要么Y被丢弃,X与X结合成为一个女孩胚胎;要么Y与X结合,成为一个男孩胚胎。所以Y染色体成为我们追寻先祖的不可多得的机会。

    提取DNA很简单,因为DNA溶于盐水。首先把样本(细胞)加入盐水,用离心机把其他蛋白质和细胞膜等分离出来,脱水干燥之后的DNA是晶体结构。然后加入100%的酒精,再用离心机分离,重复多次以后,试管底部只剩下DNA。

    第二步则比较难办。基因组约30亿个核苷酸,应该阅读哪一部分?基因组的测序需要大型实验室和巨型电脑,我们只能对比分析其中很小一部分,即使在这个微小的部分,每个人99.9%以上的基因序列都是相同的,每一个人都和其他人的差别不到1/1000,只有科学家才知道在哪些地方寻找和对比差异。这些差异的发生概率也很低,也就是说,如果你和某一个人携带同一个基因标记,你肯定在过去的某一时间点与这个人拥有同一个祖先。

    遗传学家的办法是隔绝某一区位,再放大这个区位(多次复制),然后观察这个区位的某几个点的变异。这个过程叫作聚合酶链式反应(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PCR)。这个过程,就像我们复印了很多份文件,但是却只专门观察其中的一句话,观察这句话里的每一个单词的变化:是否A变成T,或C变成G?

    如果一批样本中有十几个或更多的变化被同时确认,这些样本就属于一个特定的单倍群(haplogroup)。每一个人都可以归纳进某一个单倍群。单倍群是十几个或更多的变异同时遗传的。斯坦福大学团队发现的定义单倍群的标记突变通常用M(Marker)表示,例如,M9或M60表示第9个和第60个发现的突变。又如,M130就是在Y染色体的位置上,发现一个C变成了一个T。正是这些基因标记,使得我们知道了这个单倍群(氏族)与另一个单倍群(氏族)之间的关系。

    基因图谱工程的科学目标,正是解读全球人类的多样性形态。其他团队也各有字母标号,如复旦团队的F。

    基因图谱工程并不指望找到每一个人的先祖谱系,而是查清每一个群体的起源。最理想的样本来自世界各地的原住民,若干世纪迁移很少的原始居民的样本。这种方法类似遗传人类学(Genetic anthropology),但是考察对象是群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基因图谱工程类似对图腾的研究,或者对印第安部落羽毛头饰的研究。这种数据库,只能使每一个人找到自己原来属于哪一个群体——时空穿梭是不可能的。换句话说,基因图谱工程要找到地球上所有现存的人类主要遗传血统。历史上的每一个谜团,随着工程的进展必定水落石出。

    那么,这些单倍群是怎么编制出来的?
    现在基因研究早已跨越人工观测对比X射线照片,而是全部利用电脑检测出来。
    简单地说,人们利用DNA的聚合酶(polymerase),复制一大批不完整的DNA片段,再用不同的颜色在自动的测序仪器上显示出来。我们以对TCCATGGACCA的测序为例(如右图):我们使用双脱氧核苷酸(dideoxynucleotides)来复制这个DNA片段的4个碱基。每个碱基(核苷酸)用一种颜色标注:A=绿色,C=蓝色,G=黑色,T=红色。

    当基因标记连续几代出现的时候,这些基因标记就产生了一个新的血统,并由后代继续传承下去
    DNA的二代测序过程

    DNA聚合酶把这个DNA片段作为模板来合成一个新的DNA的链。在合成这个新的DNA的链时,每添加一个核苷酸,反应停止一次,然后再添加下一个核苷酸(碱基)。在整个反应都停止时,我们得到的混合物中就产生了很多原先存在于那一个原始DNA模板(即被测序的DNA片段)中的不完整的复制片段。然后,我们通过电泳法,把这些复制的片段按照长度分类。每一类不同DNA的链条都有同样数量的双脱氧核苷酸(碱基),每一类片段的颜色都不一样。最后,我们用仪器和电脑检测、记录这些片段的颜色。按照长度不同,显示的颜色的顺序就是原始的模板DNA(即被测序的DNA片段)的顺序。

    这个办法是几个诺贝尔奖获得者发明和逐步改进的,这里只是介绍简单的原理。正是采用这种办法,我们可以测试出每一个人的DNA的序列。

    根据各个群体的DNA序列中的突变(编成不同代码的基因标记,例如M168、M130、M175等)的分析和对比,我们把人类分门别类,划分归纳成不同单倍体。

    于是,下面的单倍体编码出来了:最上面是基因标记编码,下面用不同的颜色,区分不同的单倍群。当然,这是地球上70亿人口的单倍群。按照同样的方法继续细分,还有更多的突变(基因标记)和更详细的单倍群,70亿人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

    现在看看这个谱系图:距离“亚当”最近的后裔是三个人:M91、M60和M168。他们的祖先正是理论上的“Y染色体亚当”。他们三个人是所有现存的70亿人的祖先。其中M91、M60两个人的后裔始终全部留在非洲,即单倍群A和B。只有M168一个人的后裔走出非洲成为世界上所有“非非洲人”的祖先。包括大洋洲、欧洲、亚洲、北美洲、南美洲。当然,M168也有后裔留在非洲。

    M168又被称为“欧亚大陆亚当”(Eurasian Adam)或“走出非洲亚当”(Out of Africe Adam),这个男人的Y染色体突变发生的时间为6万——7.9万年前,地点在东非的埃塞俄比亚——苏丹一带。我们不知道M168是什么人,有些学者认为他“可能是一夫多妻制度下的一位酋长”。走出非洲的男性并非只有M168的后裔,但是M168是迄今为止唯一没有断绝的男性Y染色体血统。

    基因图谱工程采用的单倍群编码。图片来源:美国国家地理协会

    M 168重要的后裔也有3个人,即M130、YAP和M89。约6万年前,第一批走出非洲的人类是M168的后裔M130。一部分M130沿着海岸线一直走到澳大利亚,还有一些M130留在印度次大陆——东南亚地区,他们继续北上进入亚洲的东部,即青藏高原——中国内地——蒙古——韩国——日本等地,还有一些人进入了北美洲。

    约6万年前(范围5.9 1万——6.83万年前),YAP出现了。YAP的后代现在分布在非洲——中东——亚洲各地,在非洲之外的部分数量不大,范围很广。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些血统在亚洲的西部、中部、南部地区灭绝了。

    约4.8万年前(范围3.87万——5.57万年前),M168的最大的一个后裔血统M89出现在非洲,现在世界上大约90%的“非非洲人”都是这位M89的后裔。M9是M89的后裔,他的后裔M175(O单倍群,上图)在东南亚——亚洲东部的比例为80%——90%。也就是说,大部分东南亚国家、中国、韩国、日本的人类都是M175的后裔。

    O单倍群分布:冰河期巅峰时期,印尼诸岛——东南亚——东亚——日本列岛连为一体,只有澳大利亚是分离的
    克罗马农人进入欧洲的路线也很清晰:M168-M89-M9-M45-M207-M173-M343

    下面,我们简单介绍其中的几个单倍群。
    U,起源于亚洲。U的进化分支已发现8个:U1-U8。其中U8的后裔发展最为普遍,被称为K。例如,在占犹太人口的80%的阿什肯纳兹犹太人(Ashkenazi Jews)中,大约32%属于K单倍群下面的3个进化分支。(Ashkenazi来自《圣经》“创世记”第10章第3节中的人名,起源于中东,在11世纪约占世界犹太人的总人口的3%,1931年占世界犹太人口的92%,现在约占世界犹太人口的80%)
    现在仍然不清楚,为什么有的单倍体的频率非常高,有的很低。根据蛋白类型和所在位置,这些单倍群的后裔,可以继续分为更多的类型。

    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结果。U单倍群的多样性累积时间超过五万年,难道U、H、T和V四个氏族比第一批农民J氏族更早来到欧洲吗?
    J氏族是大约8 000年前来到欧洲的,绝大部分欧洲女性的线粒体DNA属于H和T两个单倍群及其进化分支的后裔,她们是自愿放弃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接受农业的吗?
    根据男性Y染色体的分析计算,证实确实如此。大部分欧洲人的先祖在5万——3万年前进入欧洲,他们在严酷的冰河时期,不得不退缩到欧洲的南部。

    线粒体DNA和Y染色体的分析结果非常接近。80%的欧洲血统,从非洲——中东——亚洲的干草原进入欧洲地区,他们原来是狩猎采集群体,已经驯化了马。但是,在最后一次冰河期的巅峰时期,1.6万年前,北欧成为冰原地带,英伦三岛也和欧洲大陆连成一体。严酷的气候使此时的欧洲人不得不退缩到南部的“避难地”(Refugia,残遗物种躲避生态变化的区域)。这三个地区是欧洲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它们是伊比利亚半岛、意大利、巴尔干。这里植物和动物的DNA多样性分布形态,也从另一方面证实了这三个避难区域的存在。

    冰河时期的史前人类生活在温暖的欧洲南部的避难地(Refugia),并留下大量洞穴艺术,这三个避难地成为欧洲再次殖民的新舞台

    其他的人属生物,则在冰河期的欧洲灭绝了。它们最后的日子非常艰难,在已经发现的尼安德特人的骨头上,几乎都发现了被石器砍削的痕迹——它们互相吃掉了对方,至少可能吃掉了同类的尸体。

    但现代人却有了完全不同的生活。现代人类的特点是强大的免疫系统、宗教和艺术。世界所有的群体都自发产生了宗教,宗教使人类结成大的群体互相帮助,群体人数远远超过其他灭绝的类人生物。即使在严酷的冰河时代,人类在欧洲也留下了几百个绘制了大量绘画的洞穴,在非洲、澳大利亚、南北美洲也发现了各种岩石壁画艺术,达尔文的“有艺术的地方,就有人类”成为一个考古的规律。

    狩猎采集时代的世界总人口,估计仅仅只有几百万人,但是已经散布在全球每一个角落。也就是说,假设新石器革命时的世界人口是300万人,世界陆地面积约1.49亿平方千米,计算的结果就是当时人均土地50平方千米。

    当时的地中海沿岸地区的人口,超过了世界其他地区人口的总和。冰河时代的寒冷从未抵达地中海,尤其是地中海南部的中东、北非。

    冰河期结束后,人类从欧洲南部的避难地再次向整个欧洲殖民,他们不仅狩猎,还采集更多的草类种子作为食物,其中最著名的是源自卡拉卡山区(Karaca Mountains)的一种草,名字叫作小麦。

    虽然我们仍然不清楚细节,但是,原先的欧洲狩猎采集群体与中东的农业群体完全混血和融合了,前者的频率约占80%,后者的频率约占20%,农业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出现在欧洲。

    气候决定人类的兴衰。基因生物技术的这一发现,推动人类开始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暖这一世界性问题。

    印度海岸的秘密

    基因图谱工程印度中心主任拉马萨米·皮特查潘(Ramasamy Pitchappan)教授的一个朋友韦鲁曼迪(Virumandi),住在印度南部的一个小村庄里。这里属于印度最南端一个邦——泰米尔纳德邦(Tamil Nadu)的32个行政区之一的皮拉马来区(Piramalai region),这个村庄距离行政区的首府马杜莱(Madurai)不远。

    皮特查潘曾经来到这里采集样本。韦鲁曼迪的村庄属于名叫卡拉尔(Kallar)的群体,这是印度南部的非常典型的遗传形态。人类在中亚开发出新的工具,穿上暖和的衣服,然后前往欧洲、亚洲其他地区和美洲,并且来到印度的南部。卡拉尔群体就来自中亚,已经在印度南部生活了几千年。

    在基因研究出现之前,我们所知道的先祖的大部分故事,都是从史前遗物推断出来的,例如各种石器和陶罐,我们还可以从这些人造的器物分析制造者的心理。人类的软组织最多保存几千年,所以,遗骸和人造器物成为仅剩的证据。

    我们的先祖还留下一种物证——在岩石上刻画的图画。人属生物可以制造石器工具,但艺术的唯一创造者却是现代人类。

    达尔文在澳大利亚的金伯利(Kimberley)第一次发现了岩石绘画。这些艺术无疑是人类的创造,只是不知道时间。后来澳大利亚从北到南都发现了岩石绘画。进入现代之后,研究者对达尔文在金伯利发现的岩石绘画进行了碳14测定,时间显示为1.7万年。后来,在澳大利亚发现了4.5万——5万年前的人类遗骸。

    现在的澳大利亚土著到底是直立人进化来的,还是从非洲出来的智人?这些疑问曾经争论多年。

    考古发现无法解释澳大利亚土著的来源,只有韦鲁曼迪和他的卡拉尔群体携带的DNA可以解开这个谜团。在印度南部采集的基因样本显示出卡拉尔群体与澳大利亚土著之间非常清晰的遗传关系:澳大利亚土著不是直立人的后裔,属于现代人类。

    韦鲁曼迪的村庄在印度最南端

    第一个DNA证据,正是来自这位大学里的图书管理员韦鲁曼迪。他的一个基因标记名叫RPS4Y,这个缩写名称的全称是Ribsomal Protein S4 on the Y chromosome(Y染色体上的核糖体蛋白质S4)。这个RPS4Y,现在简称M130:Y染色体上发现的第130个基因标记。在印度南部的人群中,M130的频率仅约为5%,包括卡拉尔群体(Kallar)。但是在澳大利亚土著中,M130却成为主导标记,超过50%。在东南亚约为20%。在印度的北部地区也发现了M130。

    第一批人类在离开非洲之后,沿着印度南部的海岸南下,可能仅仅花费了几千年的时间就来到东南亚——澳大利亚。

    韦鲁曼迪所属的这个皮拉马来的卡拉尔群体(Piramalai Kallar)的历史极为古老,携带着非常重要的遗传线索,他们和澳大利亚土著都是C单倍群的后裔。这个M130继续迁移,在中亚——蒙古地区形成一个后裔单倍群C3,C3单倍群继续前进,最后来到了北美洲。也就是说,走出非洲的第一批现代人类,一部分人来到澳大利亚和印度,另外一部分继续向内陆地区迁移,从东南亚逐步走向亚洲东部——蒙古地区——北美洲。

    5万年前,澳大利亚土著是用双脚从非洲走到澳大利亚的,女性的线粒体DNA也显示出与M130(C单倍群)相似的迁移路线。也就是说,我们的男性先祖和女性先祖,都走到了澳大利亚,还有一些群体继续向前走,最后他们用船只渡过白令海峡,定居在北美洲。

    在这一条迁徙路线上,这一批M130走了整整4万年。

    但是,现在欧亚大陆(包括印度)的主导血统不是M130,而是后来来自中亚的M89的后裔。M89的后裔占非非洲人的Y染色体和线粒体DNA的一大半以上,M89的后裔走出非洲的时间比沿着海岸线迁移的第一批移民M130的时间稍晚,大约在4.5万年前。

    美国神经生物学家,多产的威廉姆·加尔文(William Calvin,1939-)出版了十几本著作,他的研究认为,撒哈拉地区的气候变化和沙漠的扩大的综合效应就像一个巨大的泵,非洲和中东地区的人类和动物都被一批一批地抽走了。

    M130的迁移路线,其中一部分人一直走到了中南美洲
    纳—德内语系分布图。中亚——蒙古地区形成的C3血统在北美的纳—德内语系(Na-Dene languages)的人群中频率非常高。纳—德内语系是北美第二大语系。8 000年前,纳—德内语系的C3血统来到北美,当时白令海峡的陆桥再次消失了,所以他们肯定是乘船来到北美的
    约8 000年前的撒哈拉,沙漠缩减到两块。当时的撒哈拉并非全部是沙漠,气候比较湿润。这一地区的气候波动起伏很大

    这就是一波又一波的人类和动物迁移不断重演的原因。在这个“撒哈拉泵吸效应”(Sahara pump theory)发生作用时,北半球大部分男性的先祖——M89出现了。陪伴这位M89的女性线粒体DNA是氏族N,他们在大约6万年前离开了非洲。这是人类第一次大规模移民进入中东。

    约12万年前,现代人首次进入中东,但是,约8万年前却全部消失了:他们没有走出非洲。

    约6万年前,人类第一次大规模移民中东,M130的一批后裔很快来到澳大利亚。

    约5万年前,人类第二次大规模移民中东,M89的后裔在广袤的欧亚干草原上迅速散播开来。基因形态显示,携带M89-M9-M45的男性和携带线粒体DNA单倍群N的女性,可能仅仅用了大约一万年时间,就布满了北极圈以南的欧亚大陆——印度次大陆——亚洲东部等地。

    第二批以M89和线粒体N定义的欧亚氏族(又称内陆氏族)占领的区域,很快超过以M130和线粒体M定义的沿海岸线走出非洲的氏族占领的区域,现在几乎绝大部分印度人都是来自中亚大陆M89的后裔,只有少数是M130的后裔。

    M130的先祖是M168,一个6万——7.9万年前出生在非洲东北部的男人,他是走到印度——澳大利亚的第一批M130移民的先祖。在M130走出非洲几千年后,M168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建立了M89血统,再次离开非洲来到中东,向世界扩散。

    女性方面全部起源于6万年前的L3a血统,这个血统大体上伴随着M168的后裔。L3a血统先后又诞生了M和N两大分支,M伴随着约6万年前的M130,N伴随着约5万年前M9-M45-M89(注:这里的时间都是大概的时间)。

    非洲人与非非洲人的Y染色体和线粒体DNA谱系

    欧亚大陆的“亚当”和“夏娃”是Ml68和L3a。所以,他们又被称为“欧亚亚当”(EurasianAdam)和“欧亚夏娃”(Eurasian Eve):欧洲——亚洲——澳大利亚——美洲大陆的每一个人,都可以从一代又一代先祖,找到父系Ml68和母系L3a。他们的后裔占全世界人口的85%以上,这些人都被称为“非非洲人”。上图的谱系树中,Ml68和L3a是非洲以外仅有的血统,其他的人类血统都在非洲大陆以内。现在,我们看看 “人类摇篮”非洲的遗传形态。

    人类的摇篮——东非大裂谷

    东非大裂谷(Great Rift Valley)位于非洲东部,形成于800万——1 000万年前。宽度30-100千米,总长度超过6 000千米,超过100米落差的悬崖随处可见。

    这里是人类的摇篮,出土了各种类人猿化石:埃塞俄比亚出土的320万年前的南方古猿露西(Lucy)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最早的现代人类化石全部出土于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地区,坦桑尼亚现在有120个民族,说着120种完全不同的语言……苏丹——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坦桑尼亚地区的人类多样性是世界上最丰富的地区。

    东非大裂谷的位置

    桑人(San)和哈扎人(Hadza)是最接近人类共同先祖的群体。桑人(A单倍群),目前有大约9万人;哈扎人(B单倍群),目前仅剩约1 000人。
    哈扎人至今仍然是一个纯粹的狩猎采集群体。坦桑尼亚政府为了让哈扎人融入现代社会,设计实施了多种计划。很多哈扎人在孩童时代就被送进附近的小学接受教育,政府还不允许他们说哈扎语。但是,所有帮助他们转变为定居生活的努力都失败了。
    哈扎人喜欢沿袭5万年前共同祖先留下的生活方式。他们捕杀猎物、采集植物种子、搜集天然水源,对现代的城市生活熟视无睹。仅仅在大约1万年前,全世界的人类还在使用这种生活方式。但是现在,世界上纯粹的狩猎采集群体在非洲、亚洲、澳大利亚和美洲都已经不多了,总人数大约只剩几万人。如果各国政府加强限制,这个数字还会减少。但是,哈扎人的狩猎采集生活方式至今依然非常成功和适合当地环境。
    哈扎人的语言非常独特,也相当复杂:包括100多个不同的辅音,远远超过简单的英语,与哈扎人沟通相当困难。(恩戈罗恩戈罗火山口(Ngorongoro Crater)位于坦桑尼亚的恩戈罗恩戈罗保护区(Ngorongoro Conservation Area),是哈扎人生活的地区,这一带处于东非大裂谷地带,是现代人类的起源地之一)

    语言是人类的一个特点。虽然有的鸟类和鲸也能发出声音,但只有人类发展出了复杂的发音表达思想,人类的面部、嘴部和喉部的100多块肌肉参与了语言的表达。经过长期训练的黑猩猩也可以含糊地表达两个单词,如“吃香蕉”“走出去”。但是,黑猩猩完全无法组成一个有语法结构的句子。
    语言是人类和其他物种之间的一个巨大的断层。完全现代的、句法和语法结构完备的语言是现代人类进化的最后一个阶段,早期直立人类的简单的语言与莎士比亚的优美的语言完全不是一回事。

    1992年,贾德·戴蒙(Jared Diamond,1937-)在他的《第三个黑猩猩》(The ThirdChimpanzee)一书中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最后一次冰河期的艰苦环境,迫使我们的祖先在五万年前开发出更好的技术和生活方式,以应对热带环境下日益减少的食物资源。

    根据遗传数据估算,这段时期,我们的先祖人数缩减到大约2 000人。当时的人类濒临灭绝。这一时期找到的考古证据也非常少。我们人类的进化,从长期的四处游猎转而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文化过渡阶段——语言出现了。

    历史上的一系列复杂事件的解释,有时其实非常简单。

    语言,这一全新能力的诞生,给人类带来无数巨大的优势——5万年前,无论是在森林里采摘多汁的水果,还是在草原上捕杀美味的猎物,人类都可以利用语言更好地达成目的。

    人类语言的多样性令人难以置信。即使是发展到今天各种语言消失了一大半后,剩余的语言依然超过6 000种。

    出现语言之后,人类摆脱了可怕的困境,从人口的缩减走向繁育兴旺和开始扩张,从故乡的非洲走向全球的所有大洲……直至成为地球的主人。所有这一切都是语言出现突然变化之后很短时间里发生的故事,我们都是这个充满勃勃生机的小群体的后裔。

    朱利叶斯(Julius)是一个哈扎人部落的头人,居住在东非大裂谷的旁边。哈扎人是世界上最稀有的族群之一,朱利叶斯的部落只有20多人。

    桑人生活的地区——面积250万平方千米的干旱和半干旱卡拉哈里沙漠地区(Kalahari Desert),其中35万平方千米已经成为沙漠
    哈扎人生活的东非大裂谷,恩戈罗恩戈罗火山口附近地区

    朱利叶斯的部落的生活方式既不是遵守什么人的遗嘱,也不是愿意倒退。这种生活方式在当地的环境下,似乎确实无须改变。哈扎人的生活方式好像是窥探人类先祖的令人惊叹的一扇窗户。

    朱利叶斯的基因样本,证实朱利叶斯的祖先居住在非洲很长时间了。事实上,他们的先祖早在现代人类诞生以前就居住在非洲。

    朱利叶斯的Y染色体基因标记叫作M60,也就是说,朱利叶斯属于单倍群B——Y染色体谱系树上最深邃的树枝之一,起源于六万年以前,当时冰河期的严寒尚未到来。

    2005年4月,朱利叶斯受邀参加了基因图谱工程的启动仪式。朱利叶斯非常乐意与大家分享他的故事。朱利叶斯在纽约处处受到热烈欢迎,美国人仅仅是科学家,朱利叶斯才是真正的遗传VIP。

    但是,朱利叶斯所属的哈扎人的单倍群B,还不是最古老的。
    起源于埃塞俄比亚——苏丹地区的单倍群A,才是非洲最古老的血统。属于这个最古老的单倍群A的非洲群体,现在分布在非洲的南部,这些群体原先称为布须曼人(Bushmen),现在称为桑人(San)。
    桑人的居住区,距离哈扎人所在的东非大裂谷很远。桑人分布在非洲南部的卡拉哈里沙漠(Kalahari Desert)地区。但是,非常有趣的是,卡拉哈里沙漠地区的桑人的语言与东非大裂谷地区的哈扎人的语言非常类似,都有嗒嘴音(click language)。这两种语言被称为“语言化石”。
    桑人和哈扎人的多样性是全世界最高的。

    斯坦福大学的Alec Knight和Joanna Mountain领导了对哈扎人与桑人的基因研究,研究的结果出乎预料。通过对Y染色体分布形态的分析计算发现,这两个血统都非常古老,但是又不相同,这两个群体都是人类最古老的血统氏族的后裔。

    许多历史的谜团,都在一个一个揭开。

    互相综合作用的自然选择、遗传漂变、性选择等理论使得真相越来越清楚。从亚历山大大帝的远征,到成吉思汗子孙的统治,更多的细节都在一一呈现。

    我们的先祖不仅非常聪明,而且非常勇敢,他们猎杀狮子,他们攻击猛犸,他们跨过河流和海洋……在5万——6万年前,第一批先祖渡海来到澳大利亚……在大约1.5万年前,他们开始多次进入北美洲……在大约4 000年前,他们占领了太平洋上的几乎每一个岛屿……

    留在非洲的人类,则积累了最多的生物多样性和多态性。

    非洲多样性太丰富了,最矮的人类群体在非洲,最高的人类群体也在非洲。非洲不同部落氏族间外观差异也很大,因为他们是6万年以上长期进化的幸存者,当然互不相同。

    达尔文家族起源于非洲

    达尔文16岁进入爱丁堡大学,两年后开始手术课程学习。他的自传中,描述了观看一个男孩做手术时自己忍受的痛苦。在没有麻药的时代,可以想象手术时悲惨的情景和患者的凄惨呼叫。看完这场手术以后,达尔文的胃变得越来越糟糕。
    在登上“小猎犬”号远航之后,他的健康开始崩溃。航海开始后他总是晕船,经常躺在船上,除了葡萄干,他什么也吃不下去,他曾为此写信向他的医生父亲求救。1836年回到英国之后,他常常昏晕、心动过速、手指麻木、失眠、偏头痛、头昏眼花、罹患湿疹,眼前感到蒙蒙胧胧和出现黑云,他的耳朵也经常出现耳鸣。最糟糕的症状是呕吐,早餐、午餐、晚餐之后都会呕吐。最严重的时候,他一天呕吐20多次,连续呕吐 27天。精神方面的疗法只能加重他的胃病,即使作为一个最多产的伟大生物学家,达尔文也对这些症状束手无策。他感叹说:“即使我想吃牛排,我也做不到。”

    世界最矮的群体俾格米人(Pygmy )的分布图。这个称呼泛指身高约1.5米的群体,他们适合热带森林里的捕猎生活。俾格米人也存在于亚洲热带地区

    (世界最高的群体马赛人(Maasai),分布在肯尼亚南部到坦桑尼亚北部。平均身高1.9-2米,3.0-8.0的超常视力超出仪器测量范围)

    这些病症伴随着达尔文的一生。为了健康,达尔文搬到距离伦敦16英里(约25.75千米)的Down House。这样可以避免更多的来访者打扰。他经常给朋友们写信抱怨自己的健康:“我的病非常奇怪,没有任何精神上的兴奋,几乎无法与人交谈,所以感觉不到快乐。”与世隔绝并未治愈达尔文,只要写字超过20分钟,他就会觉得身上的什么地方出现刺痛,后来疼痛形式越来越多。

    这种病症也成为他的优势。他从未出去授课或演说,由好斗的赫胥黎与教会和其他对手进行辩论。他在家里专心致志地继续他的研究,仔细观察演化的证据,找出了别人没有注意的很多细节。他数过鸽子尾部羽毛的数量,观察过鸽子眼睛颜色的细微差异。无数的演化中间形式被达尔文发现了,自然选择的思想形成了。

    达尔文吃过很多药,包括鸦片,都无法缓解他的症状。后来他接受了水疗。经过4个月的水疗,他觉得精神焕发,可以一天步行10千米以上,长期困扰他的失眠也消失了。

    达尔文曾经在《人的由来》一书中写道:“……还有一种更大的可能性:我们早期的祖先生活在非洲大陆的某一个地方……”

    那么,能否检测达尔文本人的基因,验证他的推测呢?至今为止,英国政府始终不同意对达尔文的遗体进行DNA检测。

    2010年2月5日,《新西兰先驱》(The New Zealand Herald)刊登了一篇题为《达尔文家族DNA的非洲起源》(Darwin family DNA shows African origin)的报道。1986年,达尔文的直系后裔克里斯·达尔文(Chris Darwin)移居澳大利亚,居住在悉尼西边的Blue Mountains。2010年,克里斯·达尔文接受人类基因图谱工程的DNA分析,证实达尔文的家族约四万年前走出非洲,路线为中东——中亚——欧洲,最后一次冰河时代辗转进入西班牙,然后北上迁移到英国。

    48岁的克里斯·达尔文对人类基因图谱工程非常着迷,他说:“我的生物课考试不及格,所以我可能没有继承查尔斯(达尔文)的科研能力,但是我希望继承了他的好奇心,他总是希望翻过山去,看看山的那边是什么?” 克里斯·达尔文非常高兴他的先祖达尔文的理论再次得到验证。他说:“我们都属于一个大家族,我们应该团结友爱地在一起。”

    撒哈拉掩埋的艺术瑰宝

    正像所有的博物馆的“古人”形象都曾经误导了我们对先祖形象的认识一样,博物馆里的胡图族非洲人的简陋艺术品,也误导了我们对先祖的艺术水平和高超技艺的认识。事实上,我们的非洲祖先在非洲留下了大量的石刻和岩画艺术,精美程度超过澳大利亚、南北美洲和欧洲的洞穴壁画和石刻。
    在基因技术证实人类六万年前走出非洲之后,欧美各国掀起了“寻根”的热潮,建立了很多基金探索非洲。人们甚至在渺无人烟的巨大的撒哈拉沙漠里也发现了史前人类留下的大量“沙漠里的艺术”——埃及艺术、希腊艺术和人类艺术的起源找到了。
    迄今为止,仅仅在撒哈拉沙漠地区,人们就已经发现了3万多处史前非洲艺术作品。

    非洲各地的史前艺术分布淡黄是石刻艺术,深棕是壁画艺术。这个分布图证明非洲先祖的艺术水平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幅令人难以置信的《塔萨利女郎》(Tassili ladies)。这幅壁画位于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Tassili n’Ajjer国家公园,描述了放牧女孩们骑牛前行的情景,华丽的服饰和优雅的神情令人叹为观止。其中美少女的形象,更是神态悠闲、气质高雅。对这幅作品,评论很多,有的评论惊叹说“这不是非洲,这俨然已是欧美上流社会的女郎正在前往巴黎歌剧院途中的情景”。
    但是,这里确实是非洲,这幅《塔萨利女郎》确实是几万年前的先祖留存在沙漠里的无数壁画之一。毫无疑问,在撒哈拉沙漠下,还埋藏着更多的远古时代的艺术瑰宝。
    这些艺术品的作者,迫使我们重新审视人类的艺术史。

    《塔萨利女郎》(Tassili ladies

    人类最早的两个文明,出现在两河流域和埃及。现在,这些文明现象的形成原因,也越来越清晰了。
    在遥远的古代,从埃及现在的荒漠,直到广阔的非洲北部,都曾经是湿润的肥沃土地。生活在撒哈拉到埃及的人们狩猎、捕鱼,和其他旧石器时代的人类没什么区别。巨大的撒哈拉沙漠当时是湖泊成群、植物茂盛的人间乐土。
    地球的气候变化,使得一切都改变了。从大约两万年前开始,非洲北部慢慢变得干燥,撒哈拉大沙漠开始形成。原始人类的天堂,一块又一块地逐渐褪去绿色。各种各样的部落从四面八方涌向尼罗河谷,只有这里的绿色还依然存在——古埃及文明开始了。
    直到罗马帝国时代,埃及依然是人类的粮仓。农业出现时,全世界人口的一半生活在地中海周围。这就是历史,也是撒哈拉沙漠中的艺术作品的来源。两河文明,主要体现在出土的大量泥板刻写的楔形文字。埃及文明的建筑和雕刻令人难以置信,从巨大的金字塔到宏伟的神庙、精美的浮雕……现在似乎都在撒哈拉——东非大裂谷一带的大量艺术遗迹找到了合理的解释。我们的先祖是被干旱挤压到埃及尼罗河两岸,更多人不得不走出非洲……

  • 王民三:1959—1960年贵州粮政日记

    1959—1961年,全国各地普遍发生了饥荒现象,贵州省是饥荒比较严重的省份之一。当时,我任贵州省粮食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一职。以下是我1959—1960年间作为省级粮政官员所写日记的摘录。

    1959年

    1月1日

    新年伊始,正在召开的县委书记会上,讨论的中心是粮食问题。经历了大跃进运动、精神大增产,有的地方,去年秋收后就闹缺粮,从会议的气氛看,最大顾虑是怕出现更大的粮荒。

    1月2日

    在地委书记会议上,根据中央指令和粮食生产大跃进的形势,确定了1958—1959年度粮食征购任务为36亿斤。秋收已经过去5个月了,至今入仓才25亿斤,其中就有5亿斤虚假数。再也没有入仓进度了。

    1月5日

    中央安排贵州调出粮食2亿斤,请示周林书记和徐健生副省长多次,他们一致意见是拒绝接受,并责成粮食厅向粮食部反映。省厅当然支持周和徐的意见,曾经呼吁过多次,但粮食部并不理会。

    1月7日

    徐健生副省长在县委书记大会上发言,对1957年兴义因缺粮而死人问题做了深刻检讨。他说,中央在武昌会议上印发了兴义事件的通报。(注:1957年兴义县弄虚作假,发生因缺粮造成数百人死亡事件,县委书记因此受到处分)

    1月15日

    晚,党中央召开电话会,彭真、谭震林、李先念三位中央领导都是讲粮食问题,会议中心是强调稳定农村粮食局势,防止在大丰收后发生死人问题。李先念讲,1958年大跃进不容怀疑,但成绩必须肯定,阴暗面不要宣传,我们认真对待就是了,群众大跃进一年,最后再挨一顿骂是不好的。

    既然是大跃进粮食成倍增长,不容怀疑,为什么反而闹粮荒,又要防止饿死人呢?这种极其矛盾的现象使人难以理解。

    1月17日

    秋季油料收购任务2.6亿斤,至今才完成14%,财贸部为此专门召开了电话会,关键是大跃进使得劳动力十分紧张,不顾一切搞大兵团作战,油料作物采集、管理,无人过问。2月2日各专区粮食局长会开了3天,会上统计,有47个县农民自留的口粮不足200斤原粮,大丰收后农民留粮这么少,我看去年定产180亿斤值得怀疑。秋收后损失浪费惊人,这与敞开肚皮放开吃有密切关系。许多材料说明,秋收后4个月,每人吃掉了250斤粮食,三分之一的时间吃掉了二分之一的口粮,全国流传着“前4个月紧吃,后八个月吃紧”的说法,我们并不例外。

    2月6日

    下午听周林书记传达中央“各省第一书记会议”精神,全国一盘棋,鼓干劲、掀高潮。毛主席说,我不愿意住在北京,这里没有新鲜空气,武昌会议以后出了一股冷空气,要正确估计1958年的大跃进,肯定成绩、严肃对待缺点。我在想,是否把听到的对大跃进的不同声音说成是冷空气了呢?

    周还说,中央分配贵州1959年上半年上调2亿斤粮食任务,我开始也是讨价还价,以后看苗头不对,痛快地接受了任务。中央问有什么困难?我说运输有困难,中央领导说,为什么要给你们修铁路?

    2月8日 农历大年初一

    在今天地委书记会议上,针对粮食产量越报越少的呼声,周林讲,1958年粮食产量180亿斤,不能再往下滑了。依我看,这还是一个谜,能有120亿斤就谢天谢地了,估计那么高,左算右算就是找不到粮食的去向。(注:1958年全省粮食产量最后核实为104亿斤,比1957年不但没有跃进,反而减少了3亿斤)

    2月17日 罗甸

    县委冯书记和王局长陪同去沫阳、克度、通州和城关几个公社,发现食堂断粮的较多,有的只吃稀饭,城关公社死了7匹马。民间有传言,出了玉皇大帝,扬言要抢粮食仓库,弄得人心惶惶。

    这里是桐籽产区,劳动力全部抽去大炼钢铁,桐籽烂在山上无人采摘,收购不起来,白白造成损失。得失相比,谁大谁小,值得深思。

    和县委研究了抓紧抢种早熟作物以度夏荒,我建议他们尽可能多种瓜豆之类。县委立即给各公社发了紧张通知。

    2月18日 独山

    从县委程、刘二位书记的汇报看,情况不好。征购粮食进度才完成58%,但农村闹粮荒风潮已有多起,有的食堂已经停伙,社员不出工了。

    从所到几县看到,省委决定的每人14两(即0.875市斤)原粮大都已经做到,但粮食的紧张空气仍然较重,甚而听到不少对政府、对大跃进有不满情绪,有的对大跃进、大丰收破口大骂。

    2月25日 都匀

    州委正在召开规模宏大的大跃进誓师大会,掀起工农业生产新高潮。挑战书、保证书和决心书高举在大会广场上。口号是,比1958年要有更大的跃进。今年粮食生产计划层层加码,省里给黔南的计划是39亿斤,地区分到县提高到42亿斤,县分到公社再提到62亿斤。据说金风书记压力很大,去年的大跃进,黔南在全省是属于中下游。

    我把到几个县的情况向金风书记作了详细汇报。他说,他在四级干部会上的报告中都讲到了我所看到的问题。还说,全州粮食征购任务肯定完不成,能完成八成就不错了。

    在都匀市粮管所长会上听到的反映是,今年农村粮食的困难将超过以往任何一年,普遍感到恐慌。

    黔南之行使我增添了很大的忧虑,现在就有约四分之一的缺粮面,而且扩散蔓延开来的趋势很快。

    2月28日 麻江

    见到县委李、田二位书记,一直反映征购粮食任务压力太大,实在无力完成,同时农村缺粮需要返销,至少需要500万斤才能过得去。他们所谈到的数据和具体材料,我表示完全同情和理解。根子还是在粮食的产量上。

    3月1日 凯里

    州里还介绍,凯里是四县(雷山、麻江、炉山、丹寨)合一的大县,所反映的问题是已经有不少人往外流,有粮食问题,据说也有因坏人破坏。

    在州委看到中央文件,批转广东赵紫阳调查农村瞒产私分粮食的情况,瞒产私分数额占到总产量的50%。各省都在开会、开展反瞒产私分。如果把粮食生产大跃进的成果寄托在反瞒产私分上,不尽适合各地的情况。

    3月2日 贵定

    县委余、冯书记介绍,沿山、平伐两个区粮食已经很紧张,有的断粮停火、有的只吃稀饭,严重影响到社员出工。和余书记到沿山跑了些社、队农民家里看,确实如此。我向县委建议,及早安排解决的措施。

    3月7日

    几天来,徐副省长急如星火,批评粮食上调任务完成不好。为完成中央安排的调上海粮食任务已经焦头烂额,和交通厅联系多次,始终由于汽车运力和劳动力安排不上,尤其解决不了农村集运粮食的劳动力问题。

    3月9日

    周林传达中央郑州会议精神,毛主席说,现在各地党委与人民公社基层干部的关系处在一个非常紧张的状态。农村大闹粮食风潮,比1954年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矛盾的实质是所有制与我们所采取的政策带来的,造成这种紧张局面是由于“平均主义,贫富拉平”,“无代价上调劳力、物资”和“过多的回收历年农贷”,简单说,就是“平”、“调”、“收”起了破坏作用。

    毛还说,去年秋收后,人民公社对粮食采取了“深藏远窖,站岗放哨,以保卫自己的产品”。是否可以这么看,这也是农民反对“一平二调”和对付高征购的一种自卫行为呢?

    3月15日

    近几天听到不少反映,不是这里缺粮断炊,就是那里停火逃荒,叫人心中不安,究竟真相如何?实在没有把握,但我觉得丰收后我们过多宣传,在农村一律不供应粮食的方针,这与实际情况相差太远。

    3月21日

    胡崇山等几位厅、局长从遵义检查工作回来,汇报到那里的问题相当严重。粮食征购难以完成,近期闹粮荒风潮四起,以遵义、湄潭、桐梓较为严重,病人、饿死人事件不断发生。

    3月24日

    粮食征购任务32亿斤,入库进度还差6亿斤,再也没有进度了。徐副省长也感到再入仓的可能性不大了,也反映出粮食产量上有问题。

    3月27日

    和省交通厅研究2亿斤粮食上调的运输问题,他们的态度是运力极度紧张,钢铁是元帅,首先要保;木材、救灾粮也要保证,但汽车运力实在难以安排。

    3月29日

    许多省传来农村大量瞒产私分粮食的消息,可是在我省还看不到这类典型,各地区五级干部会上也看不到这材料,周林书记在省六级干部会上也讲,我省存在瞒产私分的严重情况,到处有“粮食让大嘴老鸹吃掉了”和“捉鬼拿粮”的传言。真相到底如何?我看不宜把情况估计过重。靠反瞒产来度荒将会落空。

    3月31日

    农村严重缺粮,各地告急电报不断。晚上省委召开地、县委书记电话会,徐副省长当机立断,宣布一条坚定明确的政策:“凡是发现有缺粮的地方,一律要先供应粮食,然后再去摸清情况。千万不要因为在摸清情况上贻误时机发生饿死人的事件。”这个口子一开,对减少出事具有决定意义,工作主动,但原先安排的3亿斤返销粮,肯定会突破。

    4月3日

    全国粮食厅局长会议已经开了3天,从各省汇报的情况看,是一片叫喊声。粮食的购、销、调、存都处在紧张状态中,为建国以来所未有。许多省的农村出现不稳定的局面,情况并不比贵州好。湖北有几万人逃荒,食堂已经办不下去了,下放到户的十分普遍。

    各省发言中对密植都有一肚子的气,种一亩小麦要下五六十斤种子,浪费相当惊人,完全是违反科学的瞎指挥。余杰部长发言说,是小资产阶级狂热性。在我汇报压缩销量时,谈到压缩酿酒用粮,余部长马上插话,茅台酒用粮可不能压啊。

    4月10日 北京

    陈国栋部长传达在上海召开的中央七届七中全会精神,毛主席说,粮食紧张,谁叫你们吹大牛皮呢?十年之内不准谈粮食彻底过关。李先念说,要闯过4、5、6、7、8月大关,埋头苦干,准备生一场大病过难关。陈国栋部长说,1958年粮食工作有两条沉痛教训,一是征购粮食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们太乐观了。二是把话不要说满了,牛皮吹得越大,困难越大。

    4月14日 北京

    临散会时,部长找我个别谈话,动员贵州在第二季度争取超计划完成粮食上调任务。还说,前天晚上毛主席对李先念副总理说:“抓粮食调运要像打仗一样,每天要掌握进度,第三季度要度过难关。”我对赵部长说,现在我们到处闹粮荒,已经发生死人事件,上调任务难保,超额无望,贵州日子难过。

    4月23日

    党中央发给省委和粮食厅党组一份紧急电报,要求“各级党委当前必须把粮食工作当作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在粮食工作上实行更加集中的领导原则,实行统一调度,农村粮食供应只能在重灾区和经济作物区,在城市除保证重体力劳动者必不可少的供应以外,一切可以压缩的销量都应坚决压缩下来,各省上调粮食任务的调拨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必须保证完成……”电报重点极为明确:第一,粮食高度统一集中;第二,压缩本地销量,确保上调中央。

    中央给一个省厅局党组直接发电报,从来少见。

    4月26日

    看到4月21日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切实压缩粮食销量的指示》,要求把城市销量在当时的基础上压缩十分之一左右,同时合理压缩农村粮食销量,为了集中力量应付这个时期的困难局面,各地对中央下达的粮食调拨令,必须坚决完成。

    4月30日

    中央交通、粮食、铁道三个部联合召开电话会,强调保证上调中央粮食的运力安排,这项任务要提到党委当前工作的重要议程中。铁道部部长说,运力安排以钢为纲、以煤为纲都要服从粮食运输,尽最大努力保证上调和出口任务的完成。

    5月1日

    五一劳动节,普天同庆,北京50万人大会,贵阳6万多人大会,大张旗鼓地总结1958年大跃进、鼓干劲,争取1959年更大的跃进。晚间,大街上张灯结彩,灯火辉煌,可是商店里糕点、水果等所有能吃的副食品货柜上却是空架子。用外强中干来形容也是可以的。

    5月3日

    徐副省长从北京打电话说,中央安排我省第三季度上调粮食1.5亿斤,要如数完成。我是存在侥幸心理的,心想能拖过去就拖过去,谁知中央并不放过。

    5月17日

    在地区粮食局长会议上,清理了各地区粮食库存的大账。汇总起来各地区汇报的数字使人震惊、担忧。

    现库存粮减少了2亿斤;夏季粮食收购有2亿斤无法完成;粮食销量要求增加2亿斤;上调给省的粮食要求减少2亿斤。这么一算,到秋收9月底只剩2亿斤库存。

    危急!危急!

    5月25日

    省委常委昨夜开会,徐省长传达李先念副总理电话会议精神,说当前食用油的紧张程度,除了没死人,不亚于粮食紧张。要采取非常措施压销,研究出结果,城市供应压缩一半,农村不供应食油,保证出口任务的完成。

    6月3日

    周林、徐健生为出口食用油下了很大决心,命令我们连夜安排,指定由我亲自给各地委第一书记打电话,传达省委的意图,要采取紧急措施保证完成。

    6月5日

    今年夏季粮食产量已定为8亿斤,收购4亿斤,徐省长表示满怀信心。从最近入库进度看十分缓慢,我对产量表示有些担忧,也感到征购多了。徐却批评我右倾保守。

    6月18日 金沙县

    从县长邱继刚所谈的情况看,金沙县是全国有名的大跃进红旗县,农村出的问题反而严重,这是与浮夸风的严重程度分不开的。(注:据金沙县志记载,全县1959年总人口为33万人,1960年为24.9万人,减少8万多人。)

    邱县长介绍用榨过油后的菜子饼做窝窝头的经验,我十分感兴趣,当即给徐副省长、李庭桂部长发了,建议大力推广。

    6月20日 遵义

    发现遵义不少地方为了完成夏粮征购任务,把农民留的种子都购上来了,这种劳民伤财的做法屡禁不止。

    7月9日 大方

    把长石、飘儿井两公社情况给县委书记杨本和做汇报,我谈到,要坚决制止在夏粮征购中,把留的种都收上来的做法。杨说,全县有40万斤种子入了库,顶了征购任务。

    7月11日 普定

    县委书记赵锋光一见面就强烈反映,500万斤夏粮征购任务,全党动员,全力以赴,才完成了300万斤,地委多次点名,现在实在没有粮食了。

    8月4日

    苗书记传达了周林同志在中央庐山会议让传来的电话记录,要反右倾、反松劲、鼓干劲,大战7、8、9三个月。这样,对180亿斤粮食产量又有希望了,比我们估计多出了五六十亿。

    8月12日

    全省财贸工作会(各地区财贸部长、粮食局长、财政局长参加)传达了中央指示,陈云说,粮食问题要靠政治吃饭,靠政治解决,李先念讲,粮食就是政治。

    会议总结讲话,徐省长再次肯定了30亿斤征购任务必须完成。

    我参加遵义、黔南小组讨论中都说,很多县将中央李先念讲的一句话“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精神传达到了基层,讨论中大家表示的决心,就是不留种子,也要完成征购任务。这造成了极大混乱,将来必有后患。

    8月26日

    传来一个重大消息,中央八届八中全会在庐山召开,批判彭德怀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说他们攻击大跃进、反对人民公社,否定大跃进的伟大成绩,夸大缺点等等。

    9月13日 仁怀

    仁怀在征购入仓中问题也很严重,抢时间突击入仓,受灾减产的社、队也照样入仓。我去两个生产队,全是种棉花,也分配了征购任务。县委介绍中也讲到全县有5万农民种棉花也分配了100万斤粮食征购任务,已出现上午挑粮交征购,下午从仓库买粮吃。

    虽然我所到之处,反复宣传不购过头粮的政策,似乎效果不大,不能不看到,征购任务压力太大的客观因素。问题还在上头。

    9月15日 遵义

    上午给四川粮食厅通话,他们压销的劲头很大,成都市居民每月口粮从24斤压到21斤,专区压到20斤,县、区压到19斤,熟食已全面收粮票。徐省长从北京来电话,向他汇报了四川的做法,他说要向四川学习。10月9日粮食部晚开电话会,陈国栋部长表彰了完成征购任务进度快的省区,四川省为全国第一,完成任务90%,会上介绍了经验,贵州完成28亿斤,也属较快的单位。

    10月15日

    中央政治局召开电话会,谭震林、李先念副总理主持和讲话,中心是掀起一个以粮棉油为中心的农产品收购高潮,在政策许可情况下,尽可能多购少销,表彰了包括贵州在内完成粮食任务好的省份,我很担心征购入仓数字的真实性。

    10月28日

    近期来自基层的信息,反映购过头粮的情况很多,铜仁的报告中说,征购完成后,农村留粮很少,不少地方急于完成入仓。大都是不顾政策,不顾后果,“先入仓再说”的论调。

    11月13日

    在庐山会上八届八中全会毛主席录音报告,听了一天。其中讲到当前市场紧张是,他说,“无非是妇女头发卡子、肥皂、浙江的雨伞买不到”。没有讲全面紧张的局面,如此轻描淡写,这符合事实真相吗?

    12月17日 贵定

    黔南来人反映贵定有浮肿病,甚至死了人。今天到了贵定,县委书记陪同去了三个公社,到队到户一看,的确严重,已发现有浮肿病人2700多人,已死亡100多人,县里对此似乎还不具体了解,也不敢正视,公社干部不敢如实反映情况,追问详情时,吞吞吐吐,怕受批判反右倾。这是一种加重后患的危险现象。

    晚上梁书记陪同去新场公社,到新巴管区看了几十户,这里已经一个月不吃粮食了,包括公社书记、队干部家家有浮肿病人,有的已不能站立、走动。

    12月19日

    党中央召开紧急救灾电话会,彭真主持,谭震林首先讲话,特别强调了全国大搞代食品度荒的重要性,并介绍了北京用槐树叶加工代食品的经验。采集槐树叶在北京已形成了运动。中央书记处书记彭真讲话,说北京粮食告急,要求各省从速调粮进京。彭讲话态度严肃、语气很重,说“省里死了人是一个省的问题,北京死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问题”。要求顾全大局保北京,并指令贵州紧急调粮一亿斤,省委书记周林当场表示态度坚决,即席部署,责成省粮食厅连夜安排,限期突击集运加工,保证完成。在我省浮肿病发展蔓延之际,迅速完成了粮食调运任务,为保首都北京尽了一份力量。

    12月21日

    把近期收到各地病人、死人问题的报告,综合向徐副省长汇报,他也深感发展蔓延严重,他明确了指导原则是,发现了问题,不要着慌,不要大惊小怪,不要强调统计数字,有问题立即拨粮,不要强调手段。这是他多次强调的,我是完全支持和坚决照办的。下午给粮食部赵(发生)部长电话请示,贵州农村销售计划严重不足,请求中央增拨计划,赵满口答应,他说中央已经发现粮食减产购了过头粮的问题。

    12月22日

    收到修文县报告,全县有浮肿病5000多人,已死亡500多人。贵州市委书记对县委书记痛骂一通。另据市粮食局反映,各县都有不敢反映真实情况的现象。

    12月24日 

    贵定周林从北京打来电话,传达中央大力压缩粮食销售量的精神,他的意见,我省农村吃粮标准在12两基础上压到10两,城市供应也要大抓节约,减少销量。省委为此做了压销的规定。

    12月26日

    铜仁专区来人办事,我再三追问农村生活情况,很失望,一问三不知,明明石阡、德江、铜仁病人、死人严重,可是闭口不谈。看样子,好像有压力不敢讲。

    1960年

    1月2日

    省委办公厅内参《贵州情况》刊登了各地农村断粮停伙、病人死人方面的内容。周林看到后,严厉批评说,粮食刚收不久就会出现这种情况?让办公厅做检查。我认为,这是与虚报产量及高征购有关,农民所剩口粮无几,过早出现断粮断炊。这是存在的客观事实,不承认不行,在党内通通气,引起人们警惕,是有积极意义的。

    1月3日

    毕节地区粮食局长奉地委书记指令,一天打来两次加急电话,水城铁路上马,要上民工10万人,本地无力供应粮食,请求省里紧急调运大米1000万斤。上这么大的项目固然是好事,无疑也加重了眼前粮食危机的程度。

    今晚黔南州李占文州长又亲自从瓮安打来电话说,他已经和粮食局长跑遍了全县的社、队,发现这里灾情严重,浮肿病人已发展到4000多人,死亡人数有300多。

    2月14日

    周林在报告国际形势时,也讲了一大段农村生活。讲到,去年农村生活出了些问题,我们有官僚主义,死了些人。今年农村吃粮标准,四川是四四三(四两粮、四两代食品、三斤菜),我们是五五二(五两粮、五两代食品、二斤菜)。有些估产过高,我讲了多少次,等于放屁。就是不注意抓生活,不听打招呼。受灾地区要按十两(0.625斤)供应,按500万人、100天计算,有5亿斤粮食即可解决。2月17日遵义地区农村病人、死人问题相当严重,已成为很多干部的议论重心。特别是遵义县三合区的一个公社死了2000多人,更是出了名。有些人有质疑,为什么下边不报告?我认为不是不报告,而是不敢报。这跟反右倾、拔白旗大有关系,弄得基层干部顾虑重重,胆战心惊。

    2月21日

    读了一份中央文件,是李先念副总理给党中央的报告,李讲到,目前农村粮食问题有两种情况,一是资本主义势力大喊大叫不够吃,另一种是确实存在问题。干部怕反右倾而不敢反映。我对徐副省长说过,我们是对后一种情况认识不足,下边不反映真实情况的比较多。

    3月8日

    新华社《内参》转载:目前农村浮肿病人消息,湖北有28万人,江苏11万人,山东2.6万人,北京郊区也有发现。鱼米之乡的江苏也有浮肿病人,可能就是全国性的。湖北提出的口号是各级党委要“右手抓生活,左手抓生产”,第一书记要亲自抓生活。

    3月10日

    贵州省委2月24日给中央关于农村大办食堂问题的报告,把食堂提高到巩固社会主义阵地的高度。毛主席看了很满意,亲自批转全国各地。批语说,报告写得好,是科学的总结,全国要无例外的照办。并由李先念副总理组织学习贵州的经验。

    3月15日

    遵义地区传来消息,全区已发现浮肿病人18万,已经死亡的有6万多人。但据多数人的反映,实际情况要严重得多。

    3月27日

    粮食部电话通知,国务院和李副总理决定,要在贵州召开食堂现场会,各省粮食厅局长参加,省人委确定由秘书长张树成、史铭林和农委、财贸部、粮食厅负责筹备,开了几次筹备工作会议。政府办公厅负责接待工作。

    4月13日

    由国务院指派粮食部陈国栋部长,率领全国各省市粮食厅局长参加的粮食现场会,从4月3日至12日在贵州活动10天。周林亲自接见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镇宁的花江食堂、花溪大寨食堂、都匀全民食堂。评价最好的要算全民食堂了。

    就在食堂会议期间,农村浮肿病还在快速发展蔓延,外省同志对我说,看到你们农村群众面色很不正常呀!

    4月21日 合肥

    全国财贸书记和粮食厅长会议上午9时正式开会,首先是李先念作报告,他讲完全国当前粮食形势后,明确指出,“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研究和落实刘少奇同志指示,‘粮食由我管,吃饭由我包’,要把这句话具体化,就是怎么管、怎么包”。当前的任务是要把人民公社的粮食管理好、使用好。

    李副总理说,1959年全国粮食产量公布的数字是5400亿斤,我看没有那么多,至少也在4800亿斤吧。(注:最后落实按统计数只有3400亿斤)

    4月22日 合肥

    各省书记们在大会上汇报了一天。

    李先念讲,1959年的粮食征购任务1200亿斤,这么大的灾,又增加了100亿斤,这是犯错误。讲到购过头粮的问题,他说,事先要打招呼,不能购过头粮,但实际上难免,今后几年都难免,不要强调过分。我感觉,这么讲,不是开了个口子吗?

    山东省委书记发言引起了共鸣,很有代表性。他说,上报粮食产量,上边一批评,下边就多报,生活安排不下来,他们也不吭气,人死了他们也不报,这是出问题的最大原因。各省发言,都讲了类似的情况。我省遵义死那么多人,难道不也是这样吗?

    4月26日

     合肥国务院财贸书记会议的成果是,做出了生产大队统一管理粮食的决定,明确了粮食收、管、用各个环节的政策、制度。全国争论很大的问题就此结束。对贵州来说,这不是个新问题,已有青海省就是这么做的。5月9日看了几份中共中央文件,都是紧急调粮救灾的。3月份李先念的报告中要求,各省省委把调粮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

    4月19日

    中共中央专门发出“为京、津、沪、辽调运粮食的紧急指示”,要求各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时间把一切需要调运和能够调运的粮食尽快集运外调,如果不马上突击赶运一批粮食去接济,这些城市就有脱销的危险。

    5月24日

    省委秘书长褚振民通知,叫我下午3时去省委,参加向党中央工作组汇报灾情。省委向中央重点汇报了遵义、湄潭、桐梓等七个严重灾情县死亡3万多人的情况(之前,省委已给中共中央报告了上述死人事件)。我只提了一条,请求中央在6、7、8这三个月停调贵州的粮食。

    6月1日

    遵义、湄潭等县死人问题,省委向中央请求处分的电报我看了一下。周林说过,我们不年年检讨了,请求中央少调粮食,我们死了人大惊小怪,别的省死人都不吭气。我也听到外省饿死人压盖子不上报这类消息。6月3日晚,粮食部开电话会,陈国栋部长向全国告急,京、津、沪、辽粮食空前危机,全国粮食库存只有240亿斤,比历年来都少。会上宣布了各省上调粮数。安排贵州6月份上调6000万斤,三季度上调2.1亿斤。会后立即向常委会作了汇报。会上冷场,大家谁也不表态。只有徐省长向粮食部大发雷霆,说,有粮不调是犯错误,调走了农村出问题也是犯错误,粮食厅算一算账,能调就调,将来出了问题你们负责。看来,省委向中央请求不调粮的电报一点作用也没起。

    6月17日 桐梓县

    何专员陪同,去桐梓检查了两个食堂(高桥和红光),在红光大队开座谈会一直到夜半三点,这里购过头粮的情况严重,农民往返背粮,劳民伤财。过去能挑120斤的,现在只能挑五六十斤,农民体质严重下降。

    桐梓县长反映,现在干部不宣传“生产自救,自力更生”了,我们曾宣传过“粮食由我管,吃饭由我包”的口号,助长了农民依赖国家的思想。(注:新编桐梓县粮食志,全县因缺粮导致非正常死亡人口近4万人)

    6月24日 习水

    按赵副省长指示,到习水、赤水去一趟。昨晚在桐梓住了一夜,听到议论最多的是在反瞒产中的强迫命令严重,捆绑、吊打成风。公社书记亲自上阵,动手打人,往下一级打一级,反不出瞒产就反右倾,情况十分惊人!

    和耿唤民书记一起去良村、温水两个公社,看了六七个大队,一直没有发现反瞒产反出了多少粮食的情况,对此我是没有多大信心。温水特别是妇女患子宫脱垂、停经有很多。

    在良村,发现这里地、县委工作队有种倾向,就是只抓生产、回避抓群众生活。怕惹祸出事,承担责任,对食堂生活是一问三不知。

    6月28日 赤水

    县委汇报说,小麦征购任务太重,不少生产队连种子都没有留够,到小麦播种时,还得供应种子。

    四川合江县九支区与赤水县一水之隔,想了解一下四川情况。去九支后区委书记说,今年小麦估产810万斤,实际只有260万斤,高估了两倍。现在就有三分之一的食堂断炊。他陪我去看了第三食堂,已有3天不吃粮食了,浮肿病、死人早已发生。我向书记建议,你们不要再等上边了,赶快供应粮食吧!书记很感激。我看四川管辖的地方不比贵州好。

    7月29日

    中央下达给我省的上调粮食计划:7月份2000万斤,8月份3000万斤,9月份5000万斤。这比原定的每月上调7000万斤稍有减轻,感到轻松了些,我们为上调粮弄得筋疲力尽。

    贵阳市报告,粮食库存告急,只剩下1600万斤库存,请求省里急调,过去库存告急数是三五千万斤,现在只有千多万斤,确实到了极限。

    8月10日

    周林书记从北戴河接连打来十多次电话,今天又说征购任务要按30亿斤安排,农民吃粮标准要从低掌握,按十两(0.625斤)、十一两(0.6375斤)掌握。按照周的电话精神,徐主持会议把征购方案定了稿,农村吃粮标准规定:丰收地区十两、十二两;歉收地区按九到十一两。征购任务定为30亿斤,这显然是上边压下来的。还是一条大购大销的路子,不光主管部门,就是省委也无能为力。

    8月15日

    陈璞如副省长在粮食会议上作报告,主题是大力压缩城市人口和粮食销量。我一直认为,要压销,就必须从压人口着手,光靠堵塞虚报冒领搞不到多少粮食。祝恺然说,你不怕说你是否定大跃进吗?

    周林在大会上讲了三点,一是坚决保证完成30亿斤征购任务;二是粮食收、管、用,计划用粮食局要十分抓紧;三是坚决压缩城市人口,支援农村第一线。压缩粮食销量,粮食是全党、全民的大事。我看到的情况是,各地对分配的30亿斤征购粮普遍感到压力太大。

    8月29日

    最近期间,贵阳市大街上红旗招展、锣鼓喧天,欢送街道居民、小商小贩下乡的队伍,掀起了高潮。全市下放人数10万的任务如真能完成,不但少销粮食,还可减轻城市多方面的负担。(注:根据省粮食厅统计资料,全省由国家供应吃商品粮的非农业人口,1957年为163万人,到大跃进的1958年猛增到259万人。为了度过困难,大力压缩城市人口,到1962年已经压缩到180万人。)

    9月1日

    在省委三干会上,周林书记传达北戴河会议精神。李富春讲话,强调自力更生、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强调化气为力(注:化气为力,我理解大概是中央已经看到了干部群众都有怨气的情况吧)。在这次会议上,降低机关职工粮食供应标准,将原有的27、29、31斤三个标准统统降到25斤,贵阳城市居民降为24斤,地、县城镇居民降为22斤。农村吃粮标准,先是降为十两(0.625斤)大米,在大家强烈反对之下,又决定改为十二两。

    我看到会上不少人在小组讨论中对大跃进一肚子气,对“一个指头”的错误提出质疑。对化气为力议论纷纷。

    10月18日

    贵州市各机关、团体、居民,组织起来采摘加工青冈子,已形成了群众运动,成为代食品的一种主要原料。

    省人委成立了从省到县的“小秋收”办公室,由粮食厅、供销社负责组织采集一切能做代食品原料的野生植物。

    11月1日

    粮食部今晚电话会上,大讲采集代食品度荒的措施和经验,讲到北京机关、学校已形成群众运动,把槐树叶子都采摘光了。谭震林副总理命令晋冀鲁豫辽五省重灾区每个县派一人到北京学习吃树叶的经验。

    11月23日

    当前贵阳市的省、市机关干部浮肿病快速增长,贵阳市报告已有4万多人,机关正常办公已经受到影响,弄得人心不安。省粮食厅是管理粮食的部门,目前也有50多人患浮肿病。只靠每月23斤粮食定量,蔬菜、代食品不足,就连我家6口人中,浮肿就有4个。

    12月3日

    据三干会上披露的材料看,以遵义、湄潭、桐梓为主的遵义地区,以金沙、水城、织金、毕节为主的毕节地区,死人已经不下15万之多,全省少不了有几十万。

    12月9日

    三干会开了20天,周林在总结讲话中作了沉痛的检讨,说在粮食问题上,省委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根本问题是浮夸风、高估产造成的恶果。一是粮食政策被迫采取了多购多销,去冬今春,遵义事件、金沙事件集中地暴露了;二是大量收购过头粮,造成生活安排困难;三是破坏了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三天大会发言的地委书记无例外的检查浮夸风、共产风的严重后果。

    会议对李苏波(遵义地委书记)作出撤销一切职务、孟子明(毕节地委书记)撤销地委第一书记职务的决定。

    12月11日 毕节

    今天看到一份中央绝密文件,内容是批转山东济南、河南开封城市发生浮肿病的情况。浮肿病不仅贵阳有,外省大中城市机关、居民中都有类似情况。12月12日周林亲自主持省委生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徐、陈、戴、何)主要是研究解决贵阳市粮、煤、盐、副食、蔬菜全面紧张的问题。浮肿病一天天在发展,大街上抢粮、抢饭、盗窃时有发生。贵阳赵克强市长说,浮肿病已发展到1.5万人,可能还不止。人心惶惶。

    12月13日

    中央决定,调整贵州上调中央粮食任务,由原定(1960年)的5亿斤下调到3亿斤,实际减少2亿斤,留一亿斤做省里机动。向中央多次强烈反映要求减少上调的呼声,也许引起了注意。精神压力随之减轻了许多。

    12月18日

    周林书记为农村生活接连开了两次电话会,批评了有些地方在粮食严重困难面前低头、退却,有些人焦急得无法。这几天各地告急电话、电报雪片般飞来,病人、死人、抢粮、盗窃等等,多得我看都看不完。黔南州电报说,有一家人四口上山挖橛巴,全死在山上。有一户,六两(0.375斤)粮食吃不饱,全家三口上吊自杀……

    12月24日

    开会时遇见省监委副书记杨用信,他说,金沙县委书记赵某某已被抓起来了,弄虚作假、反瞒产、强迫命令、捆绑吊打和死人相当严重,行为极其恶劣。他还是被树起来的大跃进全国标兵、模范人物。(注:金沙县饿死人数,有人说8.5万,有人认为不止)

    祝(恺然)部长说,他看到中央公安部的通报,各省死亡人数都很惊人,其中就有贵州死亡50万。

    12月27日

    据生活办公室收到的报告,各地发生有十几人、几十人、几百人抢劫粮食的事件,小偷小摸就更多。就连贵阳也是如此,在大街上走路时不敢拿着东西吃,会突然被人抢走。大家最担心会发生更大的抢劫粮食仓库的事件。对各地聚众抢粮事件,中央已有明确的处理方针,即“先分是非,后分敌我”。……

    本文转自《炎黄春秋》2010年第8期

    王民三,1925年生,1938年在河南参加抗日征粮,再后南下至江西再西进到贵州,途中为部队征粮。1956年后,担任贵州粮食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厅长,后从更名为贵州省粮食局的局长岗位上离任,再到省人大,任常委、农村经济委员副主任,1994年离休。

  • 徐佳利 余博闻:联合国与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作用、挑战和应对[节]

    粮食安全是当前人类面临的最主要的全球性挑战之一,与能源安全和金融安全并列为当今世界三大经济安全。成立80年以来,联合国一直被广泛视为引领全球粮食安全治理的核心支柱,在机制建设、议程设置、粮食紧急援助等方面承担着重要治理职能,取得了一系列成效。然而,当前世界粮食安全形势正再度恶化。据《2025年全球粮食危机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53个国家和地区逾2.95亿人口面临重度饥饿威胁,比2023年增加了1370万人,面临严重粮食不安全人口和营养不良儿童人数连续6年呈上升趋势。同时,面临“灾难性”饥饿的人口数量达190万人,创有统计以来的最高纪录。全球饥饿水平连续3年居高不下,食物不足水平倒退15年,《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关于消除饥饿的目标或将难以如期实现。联合国在推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的进程中依然面临诸多挑战,尚未能彻底解决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中的部分难题。对此,系统评估联合国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进程中的作用与局限,对推动联合国引领粮食安全治理实践实现新突破、助力构建粮食安全共同体以及中国深度参与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一、联合国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中的作用

    联合国依托自身高度的国际权威、话语权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中确立了引领性地位。它通过倡导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导向,在组织机构建设、凝聚国际原则共识、营造全球契约环境、健全多边机制等粮食安全治理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进组织机构建设

    立足《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以及全球粮食安全治理的实践需求,联合国积极发挥自身的资源协调优势与国际影响力,不断优化与整合原有机构职能,有序推进组织机构建设,为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联合国推进全球粮食安全治理的主要机构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将粮食安全列为首要职能的联合国机构,主要包括联合国粮农三机构,即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简称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联合国粮农三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能范围分别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中承担全方位发展、粮食援助和粮农发展融资的职责。此外,上述机构还通过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CFS)等多方利益相关平台积极开展协作,提升全球粮食安全水平,支持各国建立包容、高效、可持续的粮食系统,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第二,承担一定粮食安全治理职责并将粮食安全视为自身重点业务的联合国机构,主要包括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联合国粮农三机构是全球粮食安全治理的主要专门机构,但其他国际机构也在自身相关职能范围内积极参与粮食安全国际规则制定,开展国际行动。例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重要职能在于推动儿童营养权的制度性保障,已在130个国家开展营养项目,为儿童、青少年和女性提供营养和粮食安全方面的帮助,改善儿童获取营养、可负担且可持续饮食的机会,防止各种形式的营养不良。世界卫生组织致力于在全球和国家层面,有效预防、发现和应对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公共卫生威胁,积极倡导食品系统转型,推动制定国际食品安全标准,使食品实现安全、健康和可持续地生产,惠及全人类。第三,粮食安全治理并非机构核心职能,但其依托自身优势逐步在该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的联合国机构。以世界银行为例,作为专业的国际金融机构,世界银行的职能和粮食安全并非直接关联,但其借助自身强大的资金实力和有效的项目设计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中产生了巨大影响。截至2025年5月19日,世界银行开展的粮食与营养安全类项目已覆盖全球90个国家,其中既包括短期干预措施,如扩大社会保护,也包括长期性举措,如提高生产力和发展气候智能农业,预计到2030年将有3.27亿人从世界银行的粮食安全行动中获益。

    凝聚国际原则共识

    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是一个囊括多元参与主体、涵盖多层次协作与互动的复杂性治理进程。联合国依托自身长期积累的信息整合优势和全球舆论引导力,在粮食安全方面积极推动各国凝聚共识,通过这种全局性的宣传动员和政治倡导,有效促进了粮食安全国际合作。

    第一,联合国利用其较高的话语权,积极推动构建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共识。在政治生活领域,话语对“政策协调”“沟通公众”具有重要作用,即通过话语的提出、论述及辩护寻求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各参与者之间达成共识。作为话语体系的构建者和传播者,长期以来,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等机构分别在各自细分领域为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提供专业性支持,持续面向世界发布权威性报告,积极引导全球粮食安全治理的行动方向。《世界粮食安全和营养状况》(SOFI)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粮食计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发布的年度报告。该报告持续监测和分析世界各国消除饥饿、实现粮食安全和改善营养的最新进展,并深入剖析其背后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因素。《全球粮食危机报告》是多家联合国机构联合发布的另一份权威报告,旨在对全球范围内的粮食安全高危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情况开展评估,并为后续人道主义援助和发展行动提供有效的参考信息与政策建议。此外,世界银行发布的《世界发展报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人类发展报告》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气候变化报告》等联合国其他机构的权威报告,也均对全球粮食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这些联合国权威性研究成果在传播过程中,既加深了国际社会对粮食安全问题的共同认知,也为推动粮食安全国际共识提供了有力支撑。

    第二,提高粮食安全议题的国际显示度,增强国际社会对粮食问题的关注。联合国粮农组织自1979年起开始设立“世界粮食日”,每年聚焦不同主题开展相关推广活动,提高国际社会对粮食安全与农业生产的重视度,推动粮食安全国际合作,促进向发展中国家转让粮农技术,增强公众对于世界饥饿问题的认识等。例如,2024年第44个世界粮食日以“粮安天下,共建更好生活,共创美好未来”为主题,强调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呼吁全球各国共同努力,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多样、营养、经济实惠、安全且可持续的食物。在201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上,193个成员国一致通过了面向2030年的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其中第2项目标明确提出“消除饥饿,实现粮食安全、改善营养和促进可持续农业”,该目标体现了国际社会对粮食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也标志着粮食安全议题进一步上升为国际发展的核心议题。此外,2019年第7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9月29日定为“国际粮食损失和浪费问题宣传日”,广泛邀请成员国、联合国系统机构、国际与区域组织、非政府组织及相关利益攸关方,通过教育、宣传等多元化活动,推动国际社会加快落实行动以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既回应了当前全球粮食浪费严重、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紧迫问题,也凸显了粮食安全治理从生产到消费的全链条管控思路。世界粮食计划署还通过公共外交的方式提升粮食安全议题的国际关注度。世界粮食计划署积极邀请国际知名艺术家、演员、运动员等社会名人担任亲善大使,以多元化的传播方式和跨界合作形式,将饥饿与粮食不安全问题引入主流舆论场,使全球的注意力集中到粮食安全问题上来,推动了该领域国际共识的建立。

    营造全球契约环境

    为应对全球饥饿问题,联合国积极引领国际规则制定,为全球粮食安全治理营造了有利的契约环境。数十年来,联合国倡导通过了一系列与全球粮食安全治理紧密相关的决议,其中不仅包括宪章式、框架性的公约,也包括概念性的专门条约或协定,为各方参与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建立了系统性的政策框架。联合国的基本法《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五条(1948年12月10日颁布)首次确认“人人有权享有充足的食物”。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一条(1976年1月3日生效)进一步确立了粮食权作为基本人权的法律地位,为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奠定了国际法基础。此后,联合国通过粮食安全和营养高级别专家组等多边机制,推动出台了《世界粮食安全罗马宣言》《支持在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逐步实现充足食物权的自愿准则》《长期危机中保障粮食安全和营养行动框架》,在确立全球粮食安全目标、提出行动指导原则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为遏制新一轮世界粮食危机,2023年第7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农业发展、粮食安全与营养》决议(A/RES/78/186),强调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和营养对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呼吁国际社会加强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农业生产能力,改善粮食系统的韧性,特别是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冲突等挑战方面。2023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世界粮食计划署及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发表声明,呼吁继续采取紧急行动以应对全球粮食与营养安全危机,指明了当前治理的关键任务,包括向饥饿热点地区提供紧急援助,促进粮食贸易与市场运作,加强私营部门作用,以及改革和调整不利的补贴政策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一系列联合国法律政策文件为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创造了良好的契约环境,有利于世界粮食体系的稳定运行。

    建立健全长效多边机制

    长期以来,联合国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多边国际会议的作用,这也成为其推动全球粮食治理议程完善的重要制度安排。联合国粮食系统峰会、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会议、世界粮食论坛以及联合国大会等多边机制性会议,不仅为各国政府、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及私营部门提供了重要的粮食安全合作交流平台,也扮演着设置议程、政策协调、规则制定等关键角色。随着全球粮食安全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持续凸显,这些国际会议的规模和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以世界粮食论坛为例,近年来该论坛每年吸引数千名代表参会,涵盖成员国政府、联合国系统内的相关机构、区域性和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私营企业以及专家学者等多元化主体。同时,各类媒体、观察团和跨国组织也以不同形式参与,为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注入了多样化视角与利益诉求。通过会场内外的正式与非正式磋商、谈判与博弈,这些国际会议不仅为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提供了多层面的交流协作平台,也对全球粮食安全议程的制定和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在2024年第四届世界粮食论坛下设的“手拉手”投资论坛上,参会代表专门讨论了农业粮食体系金融合作机制建设等议题,推介投资项目115个,预计直接受益人员超过1.2亿人。

    二、联合国推进全球粮食安全治理面临的挑战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治理的多重风险叠加共振。2024年,地区冲突引发的突发重度粮食不安全状况波及约20个国家和地区,影响人口超过1.4亿人;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等经济冲击导致15个国家陷入饥饿危机,波及约5940万人;极端气候及其次生灾害致使18个国家陷入粮食危机,影响人口达9600万。世界粮食安全形势正持续恶化。同时,联合国推进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时亦面临主体多样化与治理对象复杂化的双重挑战,加之联合国机构自身存在的制度性和结构性局限,使得其应对世界粮食安全问题的阻力不断增大。

    联合国的组织结构混杂松散

    第一,联合国机构职能碎片化。粮食安全治理已从一个以联合国粮农三机构为中心的单一治理模式演变为一个由行动者、规则、机构和网络组成的令人眼花缭乱的复合体。(1)不同联合国机构职能重叠问题突出。多年来,国际社会为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不断创建粮食安全治理国际机构,部分其他领域的国际机构也大力拓展在粮食安全领域的非核心职能,从而产生了粮食安全治理国际机构职能碎片化的问题。一方面,同一行为体经常会参加多个粮食安全治理国际机构的行动,不同机构中存在共同的行为体,导致粮食安全治理机制中存在行为体重叠的问题。另一方面,不同粮食安全治理国际机构在规范、议程、项目和决策程序等要素方面存在雷同性,使得该领域国际机构的功能相互交叉。例如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等国际机构在农业技术援助、小农生计改善、气候变化适应以及南南与三方合作等领域的职能边界日益模糊,治理行动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交叉,暴露出合作机制设计不够完善、组织间职责划分不够清晰等结构性问题。(2)联合国机构间的协调性尚显不足。在联合国系统中尚无一个兼具高度权威性和协调性的机构来审议粮食安全问题,这些功能往往分布在不同的国际机构中,这也加速了它们在国际规范、议程设置权和治理资源等方面的竞争。此外,诸多国际机构都高度关注粮食安全相关的重点议题,如粮食的供给、获取、利用和稳定性,但当粮食安全问题跨越这些议题时,不同国际机构之间的协调性也会大打折扣。

    第二,联合国机构中的结构性权力失衡。这种结构性权力失衡不仅体现在制度设计与资源分配机制中,更深层地嵌入知识生产、议题设定与政策话语的主导权之中。在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等机构中,尽管在表决形式上实行“一国一票”制,但事实上,由于财政供资结构高度依赖少数高收入国家,这些国家在实际政策制定与战略方向引导上占据主导地位。这种“财政—话语权”联动机制,使得全球粮食安全治理的议程设置往往更倾向于反映发达国家的利益关切与治理逻辑,而忽视或边缘化全球南方国家所面临的结构脆弱性与发展诉求,进而削弱了联合国治理的整体成效。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机构中高级别官员的国别分配比例失衡就是一个鲜明例证。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2023年的营养不良人口为7.239亿,占世界营养不良人口总数的98.6%,但截至2025年3月,在世界粮食计划署的高级管理团队(Senior Management Team)中,来自发展中国家的高管占比仅为28.6%,而来自发达国家的高管占比高达71.4%,其中单单美国籍高管占比就高达42.9%。此外,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农业谈判长期被美国等大国主导,导致发展中国家粮食生产体系被边缘化,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全球粮食市场的失衡。

    联合国凝聚国际原则共识的难度加大

    随着国际政治环境的整体性变化,粮食安全领域的国际竞争持续加剧,在此背景下,联合国凝聚国际原则共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第一,粮食安全政治化增大了联合国凝聚国际共识的难度。粮食安全政治化是指粮食安全问题被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以及相关利益集团纳入政治议程,超越单纯的技术和经济层面,将粮食作为谋求地缘政治利益的“重要武器”和博弈筹码。粮食安全政治化会破坏全球粮食供应链稳定性,加剧粮食脆弱型国家的饥饿风险,甚至引发地缘政治冲突和粮食贸易战,进而弱化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共识。目前,粮食安全政治化已成为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体系演化过程中的显著特征。相较于以往聚焦农业生产与市场机制的传统范式,当前的粮食安全议题日益被嵌入国家安全、外交战略、地缘政治竞争以及全球战略格局重塑的进程中。在政策层面,越来越多的国家推动粮食安全治理逻辑从“技术—经济”维度转向“安全—政治”维度。尤其是美西方国家长期试图通过粮食霸权来维护其全球主导地位。美国发布的《美国对撒哈拉以南非洲战略》明确指出,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接受美国粮食援助和农业技术援助,前提是要对中国和俄罗斯的一些行动进行抵制。在乌克兰危机爆发后,美西方国家对俄制裁一度导致全球化肥和粮食供应链受阻,而俄罗斯以粮食出口限制作为反制,两方共同作用推高了全球粮价,损害了全球粮食市场稳定。美西方国家对俄制裁及俄罗斯的反制措施,均未通过联合国安理会或与联合国相关机构协商,而是以单边或小集团形式实施,这种“规则外行动”直接削弱了联合国作为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核心平台的权威性。概言之,粮食安全政治化改变了全球粮食安全治理的规范逻辑与实践路径,粮食从全球公共产品向国家战略资源的身份转换,正在加大联合国凝聚粮食安全国际共识的难度。

    第二,国际社会对粮食安全内涵的认知差异增大了联合国凝聚国际共识的难度。当前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体系在目标设定与治理路径选择上呈现出高度多元化特征,不同国际行为体对粮食安全内涵的理解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表现为对保障路径的偏重差异较大:一些行为体强调通过提升农业产出以增强粮食供给能力,属于“生产主义”范式;另一些则聚焦粮食在社会内部的可获取性与可分配性,侧重社会公正与营养平等;还有的更关注环境、气候、冲突、市场等影响路径对粮食体系稳定性的系统性冲击。这种目标功能上的分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社会粮食安全内涵的多维认知,但也客观造成了治理实践中的协同困境与低效。由于各行为体背后所嵌套的价值取向与行动逻辑存在结构性张力,不同行为体间不仅难以形成系统联动,甚至可能在实际执行中出现政策牵制与资源错配的“互相抵消”现象,削弱整体治理的协同性与有效性。此外,这种路径多元化并非完全当下之产物,而是在全球粮食治理制度演化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阶段性产物。不同范式的确立往往与特定历史情境、主导行为体的利益诉求及主流发展观念密切相关,一旦确立便具有较强的路径依赖性,难以轻易转轨。这种路径依赖进一步加剧了各行为体之间的协调障碍,使得粮食安全治理在全球层面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识凝聚与资源整合。

    联合国塑造的契约基础面临冲击

    第一,粮食安全治理国际规范的针对性不高影响契约基础。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机构高度重视符合相关性原则、可见性原则和影响力原则的规范工作,致力于通过国际规范和准则等软约束、软引导来协调各国政策,加强对粮食安全的治理。联合国粮农组织在全球粮食安全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制定的国际标准为成员国在农业生产、粮食分配、粮食援助等方面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操作框架,如关于植物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标准的《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关于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的《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以及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通过的“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权属负责任治理资源准则”和“负责任的农业投资原则”。可见联合国粮农组织及相关机构在推动全球粮食安全、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其所设定的大多数规则仍以宏观框架为主,且在应对不同国家的差异化需求时,往往缺乏针对性的细化标准,这是其当前面临的一项突出问题。例如,关于粮食援助的国际规范更多关注援助流程的普遍性要求,却较少细化对受援国本地农业支持、粮食自给能力建设的配套措施,导致援助效果在不同区域存在显著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际契约基础。

    第二,粮食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冲击了联合国塑造的契约环境。国际贸易一直是保障全球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全球平均每6个人中就有1个人几乎完全依赖国际贸易获取粮食,且预计到2050年该比例将提高至50%。对此,联合国反复强调要保持全世界粮食贸易畅通,以应对全球粮食安全问题。然而,部分国家面对国际粮食价格高企、气候变化、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等因素的叠加影响,日益倾向于采取出口限制、关税壁垒和其他保护性措施。截至2024年12月,全球已有17个国家实施了22项粮食出口禁令,此外还有8个国家出台了12项粮食出口限制措施。这种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不仅扭曲了正常的全球粮食供需结构,还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的粮食进口依赖度,削弱了其国家粮食体系的韧性。此外,粮食贸易保护主义背离了基于多边主义和契约精神的全球治理原则,降低了国际社会在粮食危机中共同应对挑战的能力。长期来看,粮食贸易保护主义既会损害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体系的稳定性,还将侵蚀联合国倡导的公正、合作、透明的治理原则与框架。

    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能力不足

    第一,联合国机构的强制执行力相对欠缺。强制执行力是国际公约协定落实和国际纠纷解决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国际社会一直未能构建一个综合性的粮食安全治理体系,也缺乏一个高度权威的机构来统筹协调治理行动。由于现有组织机构缺乏强制执行力,其治理效果高度依赖成员国的配合。在全球粮食体系中,由于联合国和各成员国所处的立场不尽相同,其所代表的利益诉求与优先治理倾向也存在差别。成员国是否接受联合国机构提出的专业建议与标准,往往取决于国内的政治博弈、经济利益、对粮食安全问题的认知及粮食生产能力等诸多因素。此外,联合国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遵约奖惩制度,以确保各成员国在履行粮食安全治理承诺中承担应有的责任。当成员国未能履行义务或发生违约行为时,联合国通常依赖非强制性和自愿性解决程序,缺乏实质性的惩戒和威慑效果,进而削弱了治理的有效性。以加沙地区的粮食危机为例,自2023年10月以色列军队在加沙地区发起地面攻势以来,联合国关于食品和饮用水运输的申请中,仅有3%获得以色列军队的批准得以进入加沙北部。这阻碍了粮食人道主义紧急援助行动的有序开展,但由于联合国缺乏强制执行力,因此其无法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

    第二,联合国的监督能力有待提高。联合国推进全球粮食安全治理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成员国对倡议、资金支持及援助承诺的履行,而这一过程又依赖于成员国在国内政策领域的及时调整与有效落实。联合国在粮食安全治理中的监督与评估职能仍存在明显不足。现有监督体系缺乏系统性与前瞻性,主要依赖成员国主动上报或自愿提交的履行信息,难以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实际执行情况,进而导致监督质量参差不齐。联合国在内部治理架构上,监督职责的权责分工不够明确,相关机构之间信息共享与协调机制不健全,从而削弱了治理效能。同时,联合国在数据收集与分析能力方面亦存在短板,缺乏系统整合多维度数据的能力,使治理成效的反馈相对滞后,对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体系的高效运行构成挑战。

    第三,联合国治理资源募集能力不足。联合国的治理资源包括可支配的资金、机构、人员等,是否拥有足够的物质资源直接影响到其将相关决议付诸实施的能力。当前,一方面,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机制面临资源不足的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表示,为推动农业粮食体系转型,从2023年起到2030年,中低收入国家必须落实约4万亿美元投资,每年资金缺口约6800亿美元。如果无法确保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该领域的治理进程将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自2010—2011年度以来,联合国粮农组织正常计划供资不足的困境越发突出,其正常分摊会费预算已连续六个两年度保持不增不减,进而导致净拨款购买力下降了7%。另一大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机构世界粮食计划署2025年的援助任务比上年更重,但其获得的支持资金同比大幅下降40%,这对全球粮食援助行动,尤其是支持最脆弱群体的紧急供餐计划造成了严重影响,如果不能紧急获得新增资金支持,在世界粮食计划署28个最关键的危机应对行动中,将有5800万人面临失去拯救生命援助的风险。另一方面,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机构的资金来源结构相对单一。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捐赠仍然是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例如,2023年世界粮食计划署数据显示,其约75%的资金依赖于西方发达国家。这种高度依赖西方的资金结构存在明显风险。一旦联合国相关机构的政策或立场与西方国家的利益不符,或西方发达国家因财政紧缩而减少对外捐助,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机构的资金链便可能面临中断。例如,随着特朗普政府近期关闭美国国际开发署并大幅冻结国际发展援助资金,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等国际组织也因资助减少,被迫终止诸多重点粮食援助项目,并裁减粮食危机地区的工作人员。其中,联合国粮农组织近期再度失去3.07亿美元的美国资助,导致其被迫关停在阿富汗、南苏丹、索马里等地区的项目。联合国项目官员表示,冻结资金对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机构的打击是灾难性的。概言之,全球粮食安全治理能否持续有效推进,依赖于资金的稳定流入及各国捐赠者的长期承诺,任何财政资金的短缺都将加大全球粮食安全治理面临的挑战。

    三、提升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成效的因应策略

    面对全球粮食安全治理赤字,国际社会及联合国机构应共同推动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体系改革,加快凝聚国际共识,推动形成兼具普适性与针对性的国际规范,强化联合国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中的主渠道作用。

    深化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体系改革

    在全球粮食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为更有效应对粮食安全问题,深化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体系改革必不可少。一方面,要厘清联合国机构的职责分工。在应对粮食安全问题时,各联合国机构时常存在职责交叉,导致资源竞争和管理效率下降。因此,联合国应结合机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参与全球粮食安全治理的相关组织机构,厘清其职责权限。另一方面,要增强机构间协调性。通过强化“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中央秘书处的作用,促进内部协调和统一规划,加强各个机构在具体治理领域和专题性治理实践中的协调与合作,形成各机构间既各司其职又分工协作的良好氛围,促进涉及社会公正、营养平等、环境可持续性、市场稳定性等不同细分领域机构间对话与合作,承担跨部门政策协调、信息整合与资源统筹的功能,设定统一但具有包容性的行动指南,在保持多元治理特色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政策冲突与资源错配,提高整体治理的系统性与有效性。

    以共同体理念为引领凝聚治理共识

    当前,随着粮食安全政治化、粮食安全内涵认知多元化,联合国凝聚国际共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首先,国际社会要积极倡导普惠包容的粮食安全共同体理念。粮食安全共同体理念强调,所有共同体成员既有作为粮食安全治理对象的共同义务,又有作为粮食安全治理主体的共同权利,并在长期共同实践中形成具有平等的资格和权利的客观身份认知,其对平等的发展权利和发展机会的追求应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与认可。为推动全球粮食安全制度的协同治理,各国际行为体应当摒弃狭隘的本位主义,转而从全球粮食安全的整体性视角出发,更多关注跨机构、跨国界、跨领域的共性问题。在现有治理框架中,众多国际行为体过度关注自身议程和机构利益,忽视粮食安全作为全球公共品的属性,导致各自为政、缺乏有效协作。因此,粮食安全共同体理念倡导既要确保各方实现其各自目标,又要兼顾他者的合理诉求,最终通过相互尊重和理解实现合作共赢。其次,针对粮食安全内涵认知差异化问题,联合国应积极引导相关行为体对粮食安全治理问题的认知,厘清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该问题的具体关切。在此基础上,精准把握相关国家和地区对粮食安全治理的诉求和倾向,分析其深层次原因,并进行前景预测,从而为不同国家和地区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倡议和差异化目标设置。同时,可在更多场合推动各方进行沟通与交流,扩大各方的相似利益认知,引导各方协同推进构建粮食安全共同体。

    为提高契约有效性创造良好条件

    一方面,要进一步提升规范制定的针对性与适用性。联合国应积极倡导在现有宏观框架基础上,细化和完善对粮食援助、农业生产、粮食储备与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的具体操作标准,尤其关注对提升受援国农业自主能力、技术转移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例如,在修订粮食援助国际准则时,可增设鼓励本地粮食生产与市场发展的配套措施,并建立针对脆弱地区的定向支持机制,以增强援助的可持续性与有效性。这不仅有助于弥补当前规范中存在的“宏观有余、细则不足”问题,还能同时增强国际规范的针对性,巩固联合国在全球粮食治理中的契约基础。另一方面,强化联合国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中的定位。从联合国自身角度来看,在当前大国博弈加剧、地缘冲突频发的背景下,联合国应推动建立健全粮食安全领域的多边对话与调解机制,如设立粮食安全高级别紧急磋商平台,定期召集主要粮食出口国、进口国及受援国共同商讨粮食治理议题,通过对话缓解潜在冲突与误解。此外,要积极引领国际粮食供应链的韧性建设,推动形成多元化、开放透明的粮食供应网络,减少粮食进口国对单一大国或区域的依赖,推动探索联合建立粮食储备共享机制,以应对突发性粮食供应中断风险。针对当前部分国家单边采取粮食出口限制、供应链干预等“规则外行动”,联合国应加强制度设计与合作约束力,例如通过国际协定强化粮食出口限制的多边协商机制、提高规则遵循的透明度和问责性,以重塑多边秩序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从国际社会的角度来看,若要进一步强化联合国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中的功能,各国应积极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平台的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体系,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创新合作模式,捍卫和提高联合国的权威性与话语权,推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体系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有效的方向转型。世界主要粮农大国要主动承担更多国际责任与义务,加大对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行动的参与和支持力度。例如,在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支持下,中国同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合作,在津巴布韦、索马里、南苏丹、埃塞俄比亚等30多个国家实施了50多个粮食援助项目。在双多边层面,中国已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农业合作,向发展中国家推广1000多项农业技术,为8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训超过1.4万名杂交水稻专业技术人才,为落实联合国相关公约和协定注入了强劲动力。

    增强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的行动能力

    第一,要持续夯实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监督评估能力。为增强联合国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中的监督与评估效能,国际社会亟须构建系统化、规范化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治理监督框架。探索引入以多源数据驱动为核心的独立评估体系,通过遥感监测、供应链实时追踪、农产品质量检测及市场动态分析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成员国履约情况的量化监测与动态反馈,从根本上克服对成员国自愿上报信息的依赖所导致的监督盲点;推动制定统一、可操作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粮食安全履约评估标准,明确数据上报规则、核实流程及结果公开机制,将履约监督纳入国际契约框架并引入问责与激励机制,以增强治理的约束性与规范性。强化与区域组织、产业界及非政府组织的跨层级合作,构建涵盖多主体、跨领域的信息共享与治理监督网络,弥补现有治理架构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与权责模糊问题。

    第二,拓展多元化粮食安全治理资源募集来源。资金是实现粮食安全治理的重要保障。据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估算,粮食援助每减少1个百分点,就有可能将40多万人推向饥饿边缘。对此,联合国积极拓展多元化粮食安全治理资源十分关键。其一,要提高新兴经济体在治理资金贡献方面的作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2024年全球发展融资报告》指出,近年来多边开发机构筹集的发展资金规模日益扩大,中国等新兴经济体捐款大幅增加。相较于2012年,2024年中国捐款额增加了576%,阿联酋增加了367%,印度增加了196%。对此,联合国需要高度重视新兴经济体在粮食安全治理资金捐赠中的作用,加强与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合作,探索利用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亚洲合作资金等开展行动。其二,深化与国际金融机构的项目合作。联合国机构应积极寻求与国际金融机构及区域开发银行(如亚洲开发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的深度合作,联合制定并实施长期粮农发展投资计划,聚焦提升农业生产能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推动气候适应型农业发展等关键领域,进一步促进农业领域的技术创新与可持续发展。2025年5月,亚洲开发银行宣布推出一系列计划,将其对亚太地区粮食与营养安全领域的长期支持扩大260亿美元,从而使2022至2030年间粮食安全倡议的资金总规模增至400亿美元。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机构可以与上述金融机构共同搭建多边融资平台,制定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定制化投资方案,联合开展粮食安全国际行动。其三,积极推动公私伙伴关系(PPP)模式。2022年9月,二十国集团发展部长会议提出“二十国集团在发展中国家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扩大混合融资的原则”,体现了在发展中国家扩大以公共资金带动私营资金的混合融资的战略方向和愿景。当前,在国际发展合作领域引入广义的私营部门行为体已是大势所趋。对此,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机构可探索通过政策激励、信息共享和透明化机制建设,吸引私营部门力量的加入,落实好《联合国粮农组织私营部门合作战略(2021—2025)》等相关政策文件,多渠道拓展联合国粮食安全治理资金来源。

    四、结语

    2025年是联合国这一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成立80周年。80年来,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组织是践行多边主义的重要平台,也是维护多边主义的基本框架,尤其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全球治理秩序新一轮变革与重构正加速演进,联合国主导的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体系依然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倘若联合国无法有效契合大变局下全球治理的新要求,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权威性与话语权均会面临削弱。面对世界粮食安全最新形势,联合国不仅需要持续巩固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中的行动力与协调力,还应注重缓解不同粮食安全治理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竞争,推动构建更加协调有序的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新格局。全球粮食安全治理作为全球治理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全球公共利益具有深远意义。

    本文转自《世界社会科学》2025年第3期

  • 王丁:八稯布——中国麻布西传考

    中国历来以纺织为制造业主干,尤以丝织工艺与产品名扬世界。罗马斯多葛派哲人塞涅卡有句名言,话题本身是从他们主张的节俭主义生活方式出发,就人类衣食住行基本需求的居住和穿衣作一个设问,将中国的纺织品能否舶往欧西与他们的国计民生联系了起来:

    不用切割大理石的石匠和工师,我们怎能有得以栖身的房屋?假若没有了跟丝国人的贸易,我们可还有衣穿?

    古希腊、罗马人把中国称为“丝国”(Σηρικά、Serica),中国人则是Seres“丝国人”。由于塞涅卡原话中的词组sine commercio sericorum 在语言学上允许有两种理解,遂产生了不同的译法——广义的“经由丝绸贸易”与狭义的“跟中国进行贸易”,而且传本中sericorum这个词本身还有异文(servorum),故而这句话实无达诂,但是仍有学者坚信这一句话跟中国确有关系,赛岱司把这个段落编入古代希腊罗马对远东的记述史料集,就是基于“跟中国进行贸易”这一理解。事实上,两种译文并无本质的不同,因为当时从事桑蚕养殖、缫丝织绸,生产并出口丝绸产品的正是中国,唯此一家,并无分号。

    世界多数语言中表示“丝”的词,也证明了这一点。“丝”是个汉语原生词,在甲骨文中已经出现。属于东亚汉字文化圈的语言系统借用汉语汉字的丝绸词汇这一事实自不必论,与汉藏语不同系的欧洲语言中表示“丝绸”义的词也多以汉语“丝”字为语源,如:拉丁语的seta、英语的silk、瑞典语、丹麦语的silke、俄语的шелк、法语的soie、德语的Seide、意第绪语的zeyd、荷兰语的zijde、爱沙尼亚语的siid、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的seda、意大利语的seta以及克罗地亚语的svila等等。“印欧语里这些关于‘丝’的语词无疑是从中国*si̯ǝg借去的。从历史上讲,丝业最初是中国发明的,也是我们物质文明最早传布到全世界的。”

    丝织业是中国传统手工业的技术和商业亮点,但并非唯一,丝织品以技艺精湛、品质华美独占鳌头,麻纺织则是常用纺织品的主力。古有“掌布缌缕紵之麻草之物,以待时颁功而授赍”的专门职守“典枲”(《周礼·天官·冢宰》),即是管理麻织行业的官署。在棉花传来之前,中国人的“布衣”文化的主要角色其实由各种麻布、葛布承担,丝锦绫罗绸缎因价格昂贵,并非日用所宜,“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左传·闵公二年》),君主贵族尚且需在用度上俭省,更说明了普通民众财力所能承担的衣装用料一般是在大布以下的。中国是大麻(hemp,Cannabis sativa)、苎麻(ramie,Boehmeria nivea)的原产地,很早就实现了对它们的驯化、栽培,苎麻在近代贸易中充当起重要角色,在西方被称为“中国草”(China grass),以苎麻织成的夏布、葛布被定义为“中国草制品”(made from China grass),可见其作为中国产品的独特性与中国麻制品的世界意义。

    有关中国麻布的向外传播,现有古代匈牙利的语汇证据提供了线索,藉此可以将汉代至唐五代时期史籍文献与出土文书中的相关记载贯串勘同,为麻布的西传勾勒出一条亚欧交流之路。

    匈牙利语属于乌拉尔语系,所以在前述的印欧语系表示“丝”的举例中没有出现。匈牙利语名词selyem“丝织物”,无疑也是借自汉语。不仅如此,匈牙利语还有一个词vászon,久经国际学者博考,词义确定是“麻布”,已由上世纪中期匈牙利科学院编纂的《马札尔语历史语源词典》著录,但标明“语源不详,待考”。本文认为,vászon有汉语来源。

    《马札尔语历史语源词典》出版后,学界对这个词的语源持续关注。哈德罗维奇(László Hadrovics)提出vászon的古俄语语源假说。但是,此说想在来自希腊语βύσσος及其教会斯拉夫语(Church Slavonic)对应词въIccъ(vyssu)、вuccъ(vussu)和马札尔语的vászon之间建立起源流关联,是存在困难的,首先在第一个音节就有元音不同(á、o)的问题。vászon似乎只见于马札尔语,鄂毕乌戈尔诸语言中不见其踪影,此前也有学者已经探讨过伊朗语来源,但并未找到答案。从1993年起,《马札尔语历史语源词典》德文版以分册的形式陆续出版,词条vászon的释义较匈牙利语旧版有所增补,译述如下:

    vászon麻布(Leinwand)。语源可能是古伊朗语vaŋhana-,义为“衣装”(Gewand),印欧语源,可参见:古印度语vásana-“衣服”(Kleid)、拉丁语vestis“衣裳”(Kleidung)等。这个词有可能早在公元九世纪马札儿人定土立国之前就经由贸易途径传入,进入了匈牙利语语汇。

    这个词条谨慎地提出了伊朗语源,举出亲缘语的对照词形,并溯源于印欧语,对该词进入匈牙利语的时间和历史条件也有所推断。

    在这期间,中亚伊朗语多种分支语和突厥语古代文书研究逐渐深入,为有关问题的解答提供了新的条件。突厥语学者茨默(Peter Zieme)再次提出这一问题。他的思路是钩联希腊语βύσσος和中亚的伊朗语、突厥语中的对应词,指出粟特语的wšyny、wšynyn’k以及穆格山粟特语文书中的语音变位拼写方式šwynny与vászon的可能关系。在文中,茨默引述他与伊朗语学者辛姆斯—威廉姆斯(Nicholas Sims-Williams)的通信讨论,也正视到仍有很多问题不易作出明晰、断然的解释,“这个词的流传路径环节曲折,本来就是意想之中的事”。

    在茨默论文发表之后,李特(Ralf-Peter Ritter)撰文质疑vászon的粟特来源说。他引证了印欧语学者翟美列尼(Oswald Szemerényi)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就这个词提出的考释意见,认为vászon的语源是中古高地德语的wassin:

    在现代西方语言中,亚麻布(linen)经常被称作wax,这个词对应于近代德语的Wachstuch(麻布),其中古高地德语的形容词表现形式则是wachsin duch,最早的用例为1389年。在一些方言中,wachsin变成wassin、wessin。似乎很明确,vászon是由wassin发展而来的(其中间环节为vaszun)。

    茨默、翟美列尼的两种解说,代表完全不同的意见,各自词源的地理、文化指向相反。茨默先生在与笔者交流中坦陈,vászon的粟特语源说在语音形式和语义(粟特词wšyny的意思是“棉布”)两方面都不能认为成熟,期待有关研究能够继续深入。笔者认为,翟美列尼的解决方案值得重视,但仍有不足之处,那便是1389年的书证对于麻布这种古老的纺织品未免过晚,将wassin用来证明“可能早在公元9世纪马札儿人定土立国之前就经由贸易途径传入,进入了匈牙利语语汇”的vászon,不够合理,前后关系是颠倒的。

    此后,匈牙利历史语言学者罗纳—塔施(Róna-Tas)和白尔塔(Á. Berta)合作编撰的《匈牙利语中的突厥语借词》一书,也将vászon列为词条,溯源到古匈牙利语 *vɑsɑnə,祖型当为印欧语*vɑsɑnɑ,与阿维斯陀语的 vastā,vaste(“穿着”)、vastra(“衣物”)以及和田塞语的 vāsta(“衣物”)同源。在此编者似乎忘记了——或者是未能——提出本书题旨中的西突厥语中介词型,所以此条落空。

    在我看来,表示“麻布”的这个匈牙利语词vászon,应与汉语“八稯”——至迟从汉代起就见于记载的一种麻布——有关。从音韵上说,八稯的构拟中古音是:八*pəɨt,河西方言音是par4(高田661);稯 *tsəwŋ,河西方言音(阙;参音值接近的:總tsuŋ2,高田1138)。下文将提到,这个意义上的稯字在吐鲁番文书中写为“纵”,纵的中古音 *tsuawŋ;在敦煌文书里写为“综”,也是同音。

    “八”字,回鹘人所发的汉字音为var,见于回鹘本佛教文献《阿毘达磨倶舍论实义疏》的佛教名词“八转声(aṣṭa vibhaktayaḥ)”,回鹘语发音标注为var čun ši。这样一来,vászon的第一个音节就有了着落。后一个音节szon与中古汉语稯*tsuŋ勘同,也无窒碍。综此,“八稯”的中古音可以是*vartsuŋ或*va(t)tsuŋ。

    稯是纺织业术语,《说文解字》对此有定义:“稯,布之八十缕为稯。”“缕,线也。”段玉裁注:“此本谓布缕,引申之,丝亦名缕。”稯即在一定尺寸的幅面上织有80条经线,八稯便是有640条经线的织物。

    八稯布作为一种纺织品,在汉文史料里有相当丰富的记载。以稯构词,前缀以数量词,史籍中还有“七稯布”“十稯布”。《史记·孝景本纪》:“后二年(公元前142年)正月,令徒隶衣七緵布。”《汉书·王莽传》:“天凤三年(公元16年)五月,自公卿以下,一月之禄,十緵布二匹或帛一匹。”湖北省江陵县张家山西汉竹简中已有提及“七稯”“八稯”两种布:《二年律令·金布律》(四二○)规定“内作县官及徒隶”四季衣装所使用布的丈尺数量,就这种布的品种还做了说明:“布皆八稯、七稯。”这里的所谓二年,指吕后二年,即公元前186年,尚在前述《史记》《汉书》记载的时代之前。

    居延汉简中有“七稯布”“九稯布”,“八稯布”更多次出现,如“贳卖八稯布一匹,直二百九十”“出广汉八稯布十九匹八寸大半寸,直四千三百廿,给吏秩百一人,元凤三年正月尽六月积七月”。元凤三年为公元前78年。“今余广汉八稯布卌九匹,直万一千一百廿七钱九分”,再一次突出了这种八稯布的产地广汉。“入七稯布二千七百九十七匹九尺六寸五分,直六十万八千四百,率匹二百一十七钱五分”,标出当时七稯布的货币价值。综上可知,七稯布217.5钱,八稯布290钱,九稯布330钱。终汉之世,七稯布、八稯布、九稯布、十稯布都广泛地存在于制造、流通、使用中,最早的纪年记载为公元前186年,地点为华中地区。居延地区频频出现四川广汉出产的八稯布,且用作发放给官吏的薪水等价物。斯坦因1907年在敦煌西北的汉塞烽燧遗址发现的汉简中,有一条文字:“神爵二年(前61年)十月廿六日广汉县廿郑里男子节宽贳卖布袍一陵胡隧长张仲孙所,贾钱千三百,约至正月□□。任者□□□□□□”,表明广汉人在隆冬来临之前向守隧官吏出卖布袍的情形,可能即与广汉盛产麻布有关,可见这些布匹在当地生活中属于常用、急需之物,也提醒我们注意丝绸之路贸易中麻布织物也占有一个重要的地位。

    稯作为纺织名词,后来在吐鲁番文书中写作“纵”,八稯布便成了八纵布。有关文书如下:

    (1)前秦时期高昌有“八纵布”的买卖(约4世纪末《仓曹属为买八纵布事》,TCWI/4)(图二):

    1 仓曹樊霸、梁斌前属催姧吏买八纵

    2 布四匹,竟未得。今日尽,急须。属至,亟催

    3 买,会廿六日。属官付。

    4 三月廿四日属

    5 统军 玢 主簿 谦

    (2)“八纵布”作为利息:要到十月卅日还偿锦半张,即交与锦生布八纵一匹,若过其(期)不偿,一月生布一丈(《义熙五年/454年道人弘度举锦券》,TCWI/94-95),意思是在借贷方到时归还锦匹之外,还需缴纳由此孳生的额外利息八纵布一匹。逾期不还,则需缴纳惩罚性利息,每月一丈八纵布。

    (3)“八纵布”作为借贷物资:左舍子贷良愿相八纵布三匹(《高昌良愿相、左舍子互贷麦、布券》,TCWI/304)。

    (4)偷盗案件中的赃物:六纵叠、柒纵叠、八纵布(《高昌作头张庆祐等偷丁谷寺物平钱账》,TCWII/109)。八纵布为麻布,叠为棉布。这是首次见到棉布也有以纵数分类的实例。棉花的传入有西北一途。《梁书》卷54“西北诸戎高昌”:多草木,草实如茧,茧中丝如细纑,名为白叠子,国人多取织以为布。布甚软白,交市用焉。这是中国植棉最早的记录,所在地正是高昌。唐治西州时期(640年—8世纪末)这种纺织品写作“緤”。8世纪中期《交河市估案》“彩帛行”一项中,列有三种緤布:细緤、次緤、粗緤,以精粗程度定名,而不使用“纵”数对緤布进行分类。

    以上四条吐鲁番文书材料,均属于4世纪末到7世纪以前这三百年之间。可以注意的是,中国人不仅在麻布制品的种类上使用纵/稯这一术语,对后起的叠也同样以此分类。目前虽然只有六纵叠、七纵叠的文字证据,但是着眼于文书书写柒纵叠时使用了“柒”,与“六”“八”不协调(会计数字分别为“陆”“捌”),显然事出有因,意在避免“七”“十”两个字在书写中容易相混而导致讹误,关乎经济利益,数字非小事,所以在此出现了不同系列的数字写法混杂的情况。从这个角度推测,当时或许有“十纵叠”。

    稯、纵这个纺织品术语后来又经历了一次变化:在敦煌文书里写作“综”,如“八综布”,见于P.3724王梵志诗卷第五。其他品种也丰富多样,P.3985“八综褐”“十综褐”。褐本为粗布,但以织法工细程度的不同也有精粗之别,也有“十二综细褐”(S.6417v孔员信女三子为遗产事诉状[稿])。陈直曰:“稯名愈高,则布质愈细。”如上所述,汉代以下的麻布按类分别,现知有六稯以至十稯,敦煌文书出现的十二综,可征纺织技术的进步。

    古代马扎尔人对麻布的使用,见于匈牙利史料:“马扎尔军士的内衣为亚麻或者苎麻质织物,上罩薄皮坎肩和裤子,外套为及膝的呢绒大衣。”这里马扎尔语的“大麻织物(kender)”和“呢绒(bársony)”两个词,也是由突厥语借入匈牙利语的外来词。

    无独有偶,在同属东欧语言大家庭的波兰语中,存在一个也有汉语语源的词:tapczan,义为“坐榻”,根据茨默先生研究,来自汉语的“道场”。这个词随着佛教进入了回鹘人的精神世界,除了梵语、吐火罗语佛典,汉传佛教的经典也多被译为回鹘语。在《三藏法师传》的回鹘译本中,“道场”一词音译为tavčaŋ或tavčo。成书于11世纪的马合木·喀什噶里《突厥语大词典》收有词条tapčan、tapčaŋ,语义发生了泛化,“小台子;三足踏凳,供摘葡萄使用”,已经世俗化,从佛教词汇变成日常生活词汇。这个词由此一路向西,最后,在波兰语中停留到了舒适的客厅里,意思进一步引伸为“躺椅、长沙发”。

    如果本文论证不误,则可以认为,汉语的“八稯/八纵”(*vatsuŋ)传入匈牙利语,成为vászon,语义没有变化,仍为“麻布”,语音接近,反映的可能正是这个词进入匈牙利语的时代较早这一背景,如上文引述《马札尔语历史语源词典》德文版所说,该词成形于“公元九世纪马札儿人定土立国之前”。这个语词的借贷不会是直接单线的过程,理应有传播的中间环节,粟特语词wšynyn’k、šwynny可否与八稯/vászon建立联系,抑或在中亚语言、东欧其他语言中别有踪迹,尚有待继续探寻。就“八/vá”的语音对应基于回鹘语特有发音这一表征来看,或许可以想像这个匈牙利语词有一个直接或者间接的突厥—回鹘语上源。文章开头引述的中古德语语源说,原则上难以苟同,但是有意思的是,翟美列尼按照历史语言学的音变规则为vászon推测出来的中间形式vaszun,竟和我们发现的汉语语源词八稯/八纵的音值*vatsuŋ若合符节。

    如前所述,在八稯布之外,中古中国的纺织业也生产八稯褐,在棉花传入之后甚至很可能生产出八稯叠/緤,这是织造工艺在不同材质织物上的翻用、推广。基于匈牙利语vászon的“麻布”义,我们可以推知,一路向西的这个表示“八稯”的译音词,代表的是中国产的麻布。

    以往研究中外文化交流的学者注意中国作为物质与精神文化影响的接收方较多,对中国作为输出一方关注、研究较少;语言学家关注汉语中的外来词较多,对汉语作为贷出词这一方向加以观察、研究者较少。通过纺织品的物质交换而实现的语言接触,产生了一些从汉语“走出去”的纺织品名词,在古代中亚地区的民族语言中留下了印记,如汉地的“罗”以音译形式la直接借入回鹘语(Wilkens,449)以及lat(a)y“罗带”(同上,451)。此外还有:siliŋ“紫绫”(同上,613);huliŋ“胡绫”(同上,283);käŋši“绢织”(同上,357);žünkim“绒锦”(同上,929);men“棉”(同上,474)等等。甚至毛质的织物名词也有以汉语名称为词源的西域语言词型,如“褐子”,其梵语形式多歧,学者认为正确的拼法当是kocava,而其犍陀罗语形式为karci,粟特语形式为rzγy,rγzy,突厥语为kars/qars(同上,339)。河西突厥化的粟特语文书中的š’mtsy就是汉话的“衫子”,可见成衣的汉语名称也进入到异族的日常文化。与纺织工艺技术有关的外语借出词可以举“立机”为例,粟特语中lipky即是。这些汉语词汇在西域和河西多种民族语言中的流传使用,可以看作是八稯麻布沿丝绸之路西传的背景。

    除了纺织品实物的出口,织匠的外流也是技术传播的契机。唐代国史记载,玄宗天宝十载(751年),刚刚建国的阿拔斯王朝的呼罗珊总督阿卜·穆斯林(Аbū Muslim)和唐朝的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分别应中亚地方的王公请求而出兵怛逻斯(今哈萨克斯坦的江布尔城),两军对峙数日,最后唐军因所属的葛逻禄部倒戈而败北。就此战的世界史意义,以往意见多强调战役的结局决定了穆斯林在中亚的优势地位。“就这次战争本身而言,它的重大意义在于,大批汉地士兵被俘往阿拉伯地区,其中有不少技术工匠,可以说,这次战役促成了中阿之间第一次技术转移。就今所知,被俘工匠中有金银匠、画匠,汉匠能作画者有京兆人樊淑、刘泚,织络者有河东人乐图片、吕礼”。据《说文解字》,“麻未沤”为络,是织麻布的基础程序。由此可见,8世纪中期的中国织匠因随军征战被俘往大食国都亚俱罗,流落异国他乡,客观上促进了中华纺织工艺的外传。这也是本文讨论的麻布八稯一词西传具体历史背景的可能旁证。

    本文的重点是对一个纺织品词语的历史语言学讨论。作为一种贸易货物,八稯布应该在中原与西域及以西地区留下过踪迹。张德芳为河西地区出土的丝绸实物做了比较全面彻底的盘点,统计也包括其他种类的纺织品,由此可以观察品类之间的数字比例。谨摘引于下:

    经过最近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可知,甘肃省博物馆、甘肃简牍博物馆、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高台县博物馆、肃州区博物馆、敦煌市博物馆等文博单位都收藏有数量不等的两汉时期的丝织品。但是经过集中发掘的遗址主要是敦煌马圈湾遗址、居延遗址和悬泉置遗址。下面主要以此三个遗址为例来说明两汉丝织品的出土情况。

    敦煌马圈湾遗址,1979年发掘。除出土汉简1217枚以外,还出土其他遗物343件。其中有各类纺织品140件。140件纺织品中有丝织品114件,毛织品和麻织品各13件。丝织品占全部纺织品的81.4%,而毛、麻织品各占18.6%左右。丝织品主要有锦、罗、纱、绢等遗物。

    在上世纪30年代中瑞西北科学考查团组织的居延考古中,瑞典考古学家贝格曼沿着额济纳河流域进行了地毯式考察发掘,除了发现著名的居延汉简外,还发现了纺织品848件。其中丝织品681件,毛织品97件,麻织品70件。各占纺织品总数的80%、11.4%、8.2%。

    上世纪70年代初,由甘肃省文博部门发掘的甲渠候官遗址和肩水金关遗址,除出土20000多枚“居延新简”外,同样出土了相当数量的纺织品。有丝织品282件、毛织品1件、麻织品32件。总计出土各类纺织品315件。其中丝织品占89.5%、麻织品占10%、毛织品只占0.3%。

    1990年至1992年发掘的悬泉置遗址,除了出土20000多枚汉简和其他遗物外,还出土了大量纺织物,据初步统计,各类毛麻丝织品共有2306件,其中丝织品909件,占总数的39.41%,毛织品587件,占25.45%,麻织品810件,占35.12%。

    以上三处遗址中,只有悬泉置遗址出土丝织品的比重大约在三分之一强,其他地区所出,丝织品都在80%以上。

    由此可见,考古发现的实物表明,丝绸之路的确名不虚设,曾经以长时段的远程贸易将中原生产的丝织品运往西陲,出口域外。丝绸之外,尚有麻布,这一点以往注意不够。正如“丝”这个汉语概念的世界性传播,说明了文明词(mot de civilisation)“名随货走”的特性,其背景就是与中国丝织品的出口、养蚕缫丝织绸技术知识的外传一样,八稯布所代表的麻织品是东西方纺织品交流具有问题价值的一个指标,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

    本文转自《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4期

  • 张纯如:《南京大屠杀》前言

    人类残忍对待同胞的编年史讲述着漫长而令人痛心的故事,但是如果说这类恐怖故事中人类的残暴程度确实存在差别,那么世界历史上极少有什么暴行可以在强度和规模上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行的南京大屠杀相比。

    美国人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始于1941年12月7日,因为日军在这一天偷袭了美国海军基地珍珠港。欧洲人则将1939年9月1日德国突袭波兰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开端。非洲人认为战争开始得更早,应从1935年墨索里尼派兵入侵埃塞俄比亚算起。然而,对于亚洲人来说,战争的发端必须追溯到日本军事控制东亚的第一步——1931年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地区并建立伪满洲国。

    正如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在5年后所做的那样,从1931年开始,日本凭借其高度发达的军事机器和优等民族心态,着手建立起对邻邦的统治。中国东北地区很快陷落,随后成立的伪满洲国名义上由作为日本傀儡的清朝废帝溥仪统治,实际的统辖权却掌握在日本军方手中。4年后,即1935年,察哈尔省和河北省的部分地区被占领;1937年,北京、天津、上海相继沦陷,最后连南京也未能幸免。对中国而言,20世纪30年代可谓艰难时世;事实上,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最后一批日军才撤出中国的领土。

    毫无疑问,在日军侵略中国的14年中,出现过无数难以付诸笔墨的暴行。我们永远无法巨细无遗地了解,在千千万万个曾遭受日军铁蹄蹂躏的城市和乡村中,究竟有过多少悲惨事件。但我们清楚地知道发生在南京的惨案,因为当时的一些外国人亲眼目睹了这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并将消息传播给世界;另外,一些亲历大屠杀的中国人侥幸生还,成为目击证人。如果有哪个历史事件可以揭露肆无忌惮的军事冒险主义十恶不赦的本质,南京大屠杀是最好的例证。本书讲述的正是这个事件。

    南京大屠杀的历历详情是毋庸置疑的,只有部分日本人仍在矢口否认。1937年11月,日军攻陷上海之后,紧接着对中华民国首都南京发起了大规模进攻。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后,日军在这里大肆进行了一场世所罕见的残暴屠杀。成千上万的中国年轻人被聚集并驱赶到城外,或遭机关枪扫射倒地,或被当作练习刺刀的活靶,或被浑身浇满汽油活活烧死。几个月来,南京城内尸横遍地,尸臭弥漫。多年之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专家估计,从1937年年底到1938年年初,南京有超过26万名非战斗人员死于日军的屠刀之下,还有专家估计这一数字超过35万。

    本书仅对日本在南京的野蛮暴行进行最基本的概述,因为我的目的并不在于以数字证明南京大屠杀是人类历史上最邪恶的行径之一,而是要洞悉事件本身,从而吸取教训,以警世人。然而,不同的残暴程度通常会引起人们不同的反应,因此我必须列举一些统计数字,从而使读者对1937年发生在南京的大屠杀规模有一个基本的认知。

    一位历史学家曾经估算,如果所有南京大屠杀的罹难者手牵手站在一起,这一队伍可以从南京绵延到杭州,总距离长达200英里左右。他们身上的血液总重量可达1200吨,他们的尸体则可以装满2500节火车车厢。

    仅从死亡人数看,南京大屠杀就已超越了历史上许多野蛮的暴行。罗马人曾在迦太基屠杀了15万人,天主教军队也曾在西班牙宗教法庭大开杀戒,但日军在南京的暴行却远甚于此。日军的所作所为甚至超越了帖木儿的暴行,后者曾于1398年在德里处死了10万名囚犯,并于1400年和1401年用这些囚犯的颅骨在叙利亚建造了两座骨塔。

    当然,20世纪以来用于大规模杀戮的工具获得了充分发展,希特勒杀害了600万犹太人,然而该数字是在几年之内累积而成的,日军对南京人的屠杀则集中在几个星期之内。

    的确,即使与历史上最具毁灭性的战争相比,南京大屠杀也足以成为大规模赶尽杀绝的最残忍例证。为了更好地了解南京大屠杀的相对规模,我们必须再忍痛看一下其他统计数字。仅仅南京(中国的一座城市而已)的死亡人数就超过一些欧洲国家在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平民伤亡总数(英国61000人,法国108000人,比利时101000人,荷兰242000人)。忆及此类事件,人们都认为战略轰炸是造成大规模毁灭最恐怖的手段之一,然而即使是“二战”中最猛烈的空袭也无法超越日军对南京的蹂躏。南京的死亡人数很可能超过英国突袭德累斯顿过程中死于轰炸以及火灾的人数(当时国际上普遍接受的死亡人数是225000人,但根据后来更客观的统计,应有6万人死亡,至少3万人受伤)。事实上,不论我们使用最保守的数字——26万人,还是最大数字——35万人,南京大屠杀的死亡人数都远远超过美国轰炸东京的死亡人数(据估计有8万~12万人死亡),甚至超过1945年年底广岛、长崎两座城市在遭原子弹轰炸后的死亡人数之和(据估计分别为14万人和7万人)。每思及此,不禁惊怒交加。

    我们不仅要记住南京大屠杀的死亡人数,更要记住许多罹难者被杀害的残忍手段。日军将中国人当作练习刺刀的活靶,甚至进行斩首比赛。估计2万-8万名中国妇女遭到强暴。许多日本士兵在强暴中国妇女之后甚至还挖出她们的内脏,割掉她们的乳房,将她们活活钉在墙上。日军强迫父亲强暴亲生女儿,儿子强暴亲生母亲,并强迫其他家庭成员在一旁观看。日军不仅把对中国人进行活埋、阉割、器官切除以及热火炙烤当作家常便饭,还采取其他更为残忍的折磨手段。例如,用铁钩穿住舌头把整个人吊起来;把人活埋至腰部,然后在一旁幸灾乐祸地放任德国黑贝将他们撕碎。此种残暴景象实在触目惊心,甚至连当时住在南京的纳粹党人都惊骇不已,其中一位曾公开将南京大屠杀称为“野兽机器”的暴行。

    然而,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一直鲜为人知。与日本遭受原子弹袭击和犹太人在欧洲所遭受的大屠杀不同,亚洲以外的人几乎不知道南京大屠杀的恐怖。美国出版的大部分历史文献都忽略了这一历史事件。仔细调查美国高中的历史教科书就会发现,只有寥寥几本简略提到了南京大屠杀。面向美国公众发行的完整版或“权威版”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历史著作中,几乎没有一本书详细地记述南京大屠杀。例如,《美国传统图片史:第二次世界大战》(The American Heritage Picture History of World War II, 1966)是美国多年来最畅销的单卷本“二战”图片史图书,其中不但没有收录一张南京大屠杀的图片,甚至对事件本身只字未提。无论是丘吉尔长达1065页的名著《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Memoirs of the Second World War, 1959),还是亨利·米歇尔长达947页的经典之作《第二次世界大战》(Second World War, 1975)中,都找不到任何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只言片语。在格哈特·温伯格长达1178页的鸿篇巨制《战火中的世界》(A World at Arms, 1994)中,只有两处蜻蜓点水般地提到了南京大屠杀。我只在罗伯特·莱基长达998页的《摆脱邪恶:“二战”传奇》(Delivered from Evil: The Saga of World War II, 1987)中找到仅有的一段对南京大屠杀的论述:“与松井石根领导下的日本士兵相比,希特勒领导下的纳粹所做的任何令其胜利蒙羞的丑行都相形见绌。”

    第一次听说南京大屠杀时,我还很小。事件是父母讲述的,他们在中国多年的战乱与革命中幸免于难,后来在美国中西部的大学城担任教职,得以安身立命。他们在“二战”时期的中国大陆长大,战后先是随家人逃亡到台湾,最后来到美国的哈佛大学求学,以自然科学的学术研究为业。30年来,他们平静地生活在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从事物理学和微生物学研究。

    但他们从未忘却中日战争的恐怖,也希望我不要忘记这一切,他们尤其希望我不要忘记南京大屠杀。我的父母虽然不曾亲眼目睹南京大屠杀,但他们从小就听人讲述这一事件,后来又讲给我听。我从他们那里了解到,日军不仅会将婴儿劈成两半,甚至砍成三四段;曾有一段时间,长江都被鲜血染成红色。他们在讲述这些时,声音因愤怒而颤抖。他们认为,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侵略者在这场导致1000多万中国人丧生的战争中所犯下的最残忍暴虐的罪行。

    在我的整个童年,南京大屠杀一直深藏于心,隐喻着一种无法言说的邪恶。但是,我印象中的南京大屠杀缺乏相关的人物细节和对人性层面的分析,而且我也很难分清哪些是传说、哪些是真实的历史。我在上小学时就曾遍寻当地的公共图书馆,试图查找南京大屠杀的相关资料,结果一无所获。这让我深感不解,如果南京大屠杀真的如此血腥,如我父母所描述的那样,是人类历史上极其野蛮的暴行之一,那么为什么没有人就此写一本书呢?当时我还小,并没有想到利用伊利诺伊大学丰富的图书馆资源继续研究,我对此事的好奇心很快就消失无踪了。

    时光飞逝,将近20年后,南京大屠杀再度闯入我的生活。此时我已结婚,成为一名专业作家,在加州圣巴巴拉过着平静的生活。一天,我从事电影制作的朋友说,有几个东海岸的制片人最近完成了一部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纪录片,但在该片发行时遇到了资金困难。

    这件事再次点燃了我对南京大屠杀的兴趣,我很快与这部纪录片的两位制片人分别取得了联系,并在电话中谈论这一话题。其中一位叫邵子平,是一位美籍华裔的积极分子,曾在纽约为联合国工作,是纪念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协会的前任会长,并曾协助制作了录像带《马吉的证言》(Magee’s Testament);另一位叫汤美如,是一位独立制片人,曾经制作并与崔明慧联合拍摄了纪录片《以天皇的名义》(In the Name of the Emperor)。邵子平和汤美如介绍我加入由一群积极分子组成的社交圈,他们多是第一代美籍或加拿大籍华人,跟我一样,都认为要在所有幸存的受害者去世之前让他们为南京大屠杀作证,将他们的证言整理并公之于世,甚至要求日本对南京大屠杀进行赔偿。还有人希望将他们对战争的记忆传递给子孙后代,以免北美文化的同化导致他们遗忘这段重要的历史。

    世界各地的华人之间存在广阔而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一个促进南京大屠杀真相公之于世的草根运动应运而生。在华人聚集的城市中心区,如旧金山湾区、纽约、洛杉矶、多伦多以及温哥华,许多华人积极分子通过组织各种会议和开展教育活动,宣传日军在“二战”期间所犯下的罪行。他们在许多博物馆和学校播放或展出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电影、录像带和照片,并在互联网上传播相关事实和图片,甚至在《纽约时报》之类的报纸上刊登整版广告。有些活动团体熟练运用科技手段,只需轻点鼠标,相关信息在世界范围内的受众就会超过25万人。

    1994年12月,我参加了一次纪念南京大屠杀受害者的会议以后,儿时记忆中的南京大屠杀再也不是虚无缥缈的民间传说,而是真实确凿的口述历史。这次会议是由全球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实维护联合会亚洲分会赞助的,在加州库比蒂诺举行,位于硅谷心脏地带圣何塞市的郊区。组织者在会议大厅展出了海报大小的南京大屠杀照片,其中许多是我平生所见最令人毛骨悚然的照片。尽管我从小就听过许多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描述,但这些照片依然让人猝不及防,赤裸裸的黑白图像令人目不忍睹:遇难者或被斩断头颅,或被开膛破肚,赤身裸体的妇女在强暴者逼迫下摆出各种色情姿势,她们面部扭曲,表情痛苦,羞愤难当之色令人刻骨难忘。

    在瞬间的晕眩之后,我突然意识到,不仅生命易逝,人类对待生命的历史经验同样不堪一击。我们从小就知道什么是死亡,我们中的任何人随时都可能被司空见惯的卡车或公交车撞倒,瞬间失去生命。除非怀有某种宗教信仰,我们会认为这种对生命的剥夺不仅毫无意义,而且是不公正的。但我们也都知道,应当尊重生命以及大多数人都会经历的死亡过程。如果你不幸被公交车撞倒在地,或许会有人趁火打劫偷走你的钱包,但一定会有更多的人出手相助,努力挽救你宝贵的生命。有人会替你拨打急救电话,有人会跑去通知辖区内的值班警察,还有人会脱下自己的外套,叠好后垫在你的头下。这样,即使这真的是你生命的最后时刻,你将在细微但真切的慰藉中安然离世,因为你知道有人在关心你。然而,挂在库比蒂诺墙上的图片却显示了这样一个事实:成千上万的生命由于他人一时的恶念闪现而陨落,第二天他们的死亡就变得毫无意义。纵然此类死亡不可避免,这依旧是人类历史上最恐怖的惨剧。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这些刽子手还侮辱受害者,强迫他们在死前承受最大限度的痛苦和羞辱。这种对待死亡及其过程的残忍和蔑视,这种人类社会的巨大倒退,将会被贬抑为没有价值的历史插曲,或者电脑程序中无足轻重的小差错,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再次引起任何问题。除非有人促使世界记住这段历史,否则悲剧随时可能重演。心念至此,我突然陷入巨大的恐慌。

    此次会议期间,我了解到已经有两本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小说被列入出版计划,即《天堂树》(Tree of Heaven)和《橙雾帐篷》(Tent of Orange Mist),这两本书已经于1995年出版;同时进行的还有一部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图片集,即《南京大屠杀图片集:一段不容否认的历史》(The Rape of Nanking: An Undeniable History in Photographs),也于1996年出版。但在当时,还没有人用英文写过关于南京大屠杀的长篇纪实类专著。深入钻研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后,我发现写作此类著作所需的一手资料在美国一直存在,并且可供查阅。美国的传教士、记者和军官都曾以日记、电影和照片的形式记录下他们对这一事件的看法,以供后世参考。为什么没有其他美国作家或学者充分利用这些丰富的一手资料,写一本专门讨论南京大屠杀的纪实类专著或学术论文呢?很快,对于为什么南京大屠杀在世界历史上一直得不到足够关注这一难以捉摸的谜题,我至少获得了部分答案。南京大屠杀之所以不像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和美国对广岛的原子弹轰炸那样举世皆知,是因为受害者自己一直保持沉默。

    但是,每一个答案都隐含着新的问题,我转而思考为什么这宗罪行的受害者没有愤而呼喊以求正义。如果他们确实大声疾呼过,那为什么他们所经受的苦难不曾得到承认呢?我很快发现,这一沉默背后是政治的操纵,有关各方的所作所为都导致了世人对南京大屠杀的忽视,其原因可以追溯到冷战时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两岸政府都没有向日本索取战争赔偿(如以色列向德国索取赔偿一样)。即使是美国,面对苏联和中国的共产主义“威胁”,也在寻求昔日敌人日本的友谊和忠诚,因而也未曾再提此事。因此,冷战的紧张态势使日本得以逃脱许多其战时盟友在战后经历的严厉审讯与惩罚。

    另外,日本国内的恐怖气氛压制了对南京大屠杀进行自由开放的学术讨论,进一步阻碍了世人对真相的了解。在日本,如果公开表达对中日战争的真实看法(过去如此,现在依然如此)将会威胁到自己的职业生涯,甚至有丧命的危险。(1990年,长崎市市长本岛等曾因表示日本昭和天皇应为第二次世界大战负一定责任而招致枪击,被一名枪手射中胸部,险些丧命。)日本社会弥漫的这种危险气氛使许多严肃的学者不敢去日本查阅相关档案文件,进行这一主题的研究;事实上,我在南京时曾听说中国出于人身安全方面的考虑,也不鼓励学者去日本进行相关研究。在此背景下,日本之外的人就很难接触到日本国内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一手档案资料。除此之外,大部分曾参与过南京大屠杀的日本老兵都不愿意就他们的经历接受采访,近年来,只有极少数老兵冒着被排斥甚至死亡的威胁,将他们的经历公之于世。

    在写作本书的过程中,让我感到困惑和悲哀的是,日本人自始至终顽固地拒绝承认这段历史。与德国相比,日本付出的战争赔偿还不及德国对战争受害者赔偿总额的1%。“二战”之后,大多数纳粹分子即使没有因其罪行被囚禁,至少也被迫退出公众视野,而许多日本战犯则继续在产业和政府领域担任要职。在德国人不断向大屠杀遇难者道歉的同时,日本人则将本国战犯供奉在靖国神社——有位太平洋战争中的美国受害者认为该行径的政治含义就好比“在柏林市中心修建一座供奉希特勒的教堂”。

    在本书漫长而艰难的写作过程中,日本许多知名政客、学者和工业界领袖在如山铁证面前,仍然顽固地拒绝承认南京大屠杀这一史实,他们的这种嘴脸一直强烈激励着我。在德国,如果教师在历史课程中删除大屠杀的内容,就属违法;相比之下,几十年来,日本则系统性地将涉及南京大屠杀的内容从教科书中删除得一干二净。他们撤走博物馆中南京大屠杀的照片,篡改或销毁南京大屠杀的原始资料,避免在流行文化中提及南京大屠杀之类的字眼。甚至有些在日本深受尊崇的历史学教授也加入右翼势力,履行他们心目中的民族责任:拒绝相信南京大屠杀的报道。在《以天皇的名义》这部纪录片中,一位日本历史学家以这样的话否认整个南京大屠杀事件:“即使只有二三十人被杀害,日本方面都会极为震惊。那个时代,日本军队一直都是模范部队。”正是某些日本人这种蓄意歪曲历史的企图,使我更加确信写作本书的必要性。

    除上述重要因素外,本书还想回应另外一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观点。近年来,真诚地要求日本正视历史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努力往往被贴上“打击日本”的标签。有一点很重要,我并不想争辩说在20世纪前1/3的时间内,日本是世界甚或亚洲唯一的帝国主义势力。中国自身也曾谋求将影响力扩及邻国,甚至曾与日本达成协议,划分双方在朝鲜半岛的势力范围,正如19世纪欧洲列强瓜分在中国的商业权益一样。

    更重要的是,如果将对特定时空范围内日本人行为的批评等同于对全体日本人民的批评,这不仅是对那些在南京大屠杀中被夺去生命的男女老少的侮辱,也是对日本人民的伤害。本书无意评判日本的民族性格,也不想探究什么样的基因构造导致他们犯下如此暴行。本书要探讨的是文化的力量,这种力量既可以剥去人之为人的社会约束的单薄外衣,使人变成魔鬼,又可以强化社会规范对人的约束。今天的德国之所以比过去发展得更好,是因为犹太人不容许这个国家忘记其在“二战”期间所犯下的罪行。美国南方也发展得更好,是因为它认识到奴隶制的罪恶,并承认黑人奴隶解放之后仍然存在了100年的种族歧视和隔离也是一种罪恶。日本不仅要向世界承认,更应该自我坦白,它在“二战”期间的所作所为是多么恶劣,否则日本文化就不会向前发展。事实上,我惊喜地发现,已经有相当数量的海外日本人开始参加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会议。正如其中一人所说:“我们同你们一样想了解更多真实的历史。”

    本书将描述两种相互关联但又彼此独立的暴行:其一是南京大屠杀本身,即日本以何等残暴的手段消灭了中国一座城市数十万无辜平民;其二是对大屠杀的掩饰,即日本如何在其他国家助纣为虐的沉默中企图抹杀公众对南京大屠杀的记忆,从而剥夺了受害者在历史上应有的地位。

    本书第一部分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受电影《罗生门》的影响。这是一部著名的电影,改编自日本小说家芥川龙之介的短篇小说《竹林中》,讲的是10世纪发生在日本京都的一起强奸谋杀案。表面看来,这个故事很简单:一歹徒拦路抢劫了一名过路的武士及其妻子;武士的妻子遭到强暴,武士身亡。但是随着故事中不同角色从各自的视角出发分别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之后,情节变得复杂,歹徒、武士妻子、死去的武士和一名目击者对所发生的事情提供了不同版本的描述。这样,读者就必须综合考虑每个人的回忆,辨别每个人叙述的真伪。在此过程中,透过主观、通常也是自私的描述,对已发生之事做出客观的判断。这个故事应该收入所有刑事司法课程的教材,其主旨也正好切中历史研究的核心。

    本书将从三种不同的视角讲述南京大屠杀。第一种是日本人的视角。日本对中国是有计划的入侵:日本军队接到何种命令,如何执行命令,以及背后的原因是什么。第二种是中国人的视角,即受害者的视角。这是当政府再也无力保护其人民免于外敌入侵时,一座城市的命运。这其中还包括个别中国人的故事,即他们在国破家亡时遭受的挫败、绝望、背叛以及侥幸苟全的故事。第三种是欧美人士的视角。至少在中国历史的某一时刻,这些外国人曾经是英雄。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现场为数不多的西方人冒着生命危险拯救中国平民,并将在他们眼前发生的种种暴行告知外部世界,发出警示。本书第二部分涉及的是战后时期,我们将提到欧美各国对其经历过南京大屠杀的侨民陈述的暴行是多么无动于衷。

    最后,本书将探讨半个多世纪以来,那些企图将南京大屠杀从公众意识中抹去的势力,以及近年来人们为挑战这种扭曲历史的行为所做的种种努力。

    若想纠正这段被扭曲的历史,必须首先弄清楚,日本作为一个民族,当面对他们在大屠杀期间的历史记录时,如何控制、培养以及维持他们的集体失忆,甚至集体否认。他们对这段历史的处理并不是因其过于痛苦而在历史书上留下空白,事实上,日军在中日战争期间最丑陋的行为都被日本的学校教育全部删除。更有甚者,他们还将日本发动战争的责任隐藏在精心编造的神话中,即日本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受害者,而非煽动者。美国以原子弹轰炸广岛、长崎期间,日本人所体会到的恐怖更有助于这一神话取代历史真相。

    直至今天,在世界舆论法庭面前,日本仍然对其战时行径执迷不悟、毫无悔意,甚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尽管法庭判决其某些领导人有罪,日本仍旧处心积虑地逃避文明世界的道德审判;而德国则被迫接受这种审判,为自己在战争梦魇中犯下的罪行承担责任。日本人持续逃避审判,从而成为另一种罪行的元凶。正如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埃利·威塞尔数年前警告的那样:忘记大屠杀就是二次屠杀。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人数正在逐年减少,趁这些历史见证者尚在人世,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本书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激励其他作家和历史学家调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经历。或许更重要的是,我希望本书能唤醒日本人的良知,承担他们对南京大屠杀应负的责任。

    在写作本书的过程中,我脑海中一直萦绕着乔治·桑塔亚纳的不朽警句:忘记过去的人注定要重蹈覆辙。

  • 马永嬴:汉文帝霸陵邑的探索

    霸陵邑设置于汉文帝九年(前171),先属太常直辖,后归京兆管理,历新莽、东汉,至曹魏正始年间(240—248)废止。霸陵邑当有一定数量的徙民迁入,加上原有居民,邑中居民应在4.5万人左右。考古资料显示,白鹿原西坡有大量汉代墓葬、陶窑、瓦片堆积等相关遗存,据此研究分析,霸陵邑很有可能位于霸陵陵园西侧的江村一带。

    考古资料显示,汉文帝霸陵的位置并非世传的“凤凰嘴”,而是在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办江村东侧的白鹿原上[1]。考古工作者又以此为基础,基本探明了陵园的形制布局,以及相关文物遗迹的分布状况等[2]。但作为陵区重要组成部分的陵邑仍然没有任何线索,笔者拟根据文献及考古资料,对霸陵邑的相关问题尝试做一探索,以期对霸陵邑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霸陵邑的置废

    西汉在宣帝杜陵之前均在帝陵附近设置陵邑,文帝霸陵也不例外。汉初,高祖刘邦的长陵、惠帝的安陵两座陵邑的设置情况,因文献缺载,只能做一推测。拙文认为:“长陵的始建时间应当在汉九年前后。”[3]《汉书·高帝纪》载汉九年(前198)十一月高祖下令:“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与利田宅。”[4]同书《地理志》载:“汉兴,立都长安,徙齐诸田,楚昭、屈、景及诸功臣家于长陵。”[5]二者应为同一事件,如此长陵邑的设置与陵墓营建时间应该相差不大,至于其先后,因资料缺乏,不便推测。

    汉惠帝安陵邑的情况,《关中记》载:“徙关东倡优乐人五千户以为陵邑,善为啁戏,故俗称女啁陵也。”[6]《太平御览》又载:“孝惠帝葬安陵,徙关东倡优乐人五千户以为陵邑。”[7]这两条资料所记史实相同,唯后者明言安陵邑是惠帝逝后所置。惠帝即位后,吕后秉持朝政,残酷迫害曾与其争宠的戚夫人,将其制成“人彘”。“居数日,乃召孝惠帝观人彘”,惠帝骇怖,病卧经年,“孝惠以此日饮为淫乐,不听政”[8]。吕后因而认为惠帝喜欢倡乐,因此,很有可能是在惠帝入葬后,吕后才下令设置安陵邑,并迁徙关东倡优乐人入居。

    文帝霸陵邑的设置,《汉书·地理志》载:“霸陵,故芷阳,文帝更名。”[9]没有记载设置时间。但《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载,“文帝九年,……以芷阳乡为霸陵”[10]。明确指出是在文帝生前设置。拙文推测,霸陵可能始建于文帝四年至七年之间[11]。如其不误,霸陵邑的设置比陵墓营建推迟了二至五年。有学者认为“陵园营建初期,陵邑为陵园建设提供人力、物资支持;……皇帝入葬陵园后,陵邑承担着侍奉功能。”[12]也就是说陵邑起着帝陵营建工程的后勤保障作用,所以应该提前设置。高祖长陵、惠帝安陵因与京城长安仅一水之隔,距离较近,长安城直接承担了帝陵工程后勤保障的功能,因此,提前设置陵邑的需求并不十分迫切。但霸陵距离长安城近20千米,其后勤保障功能显然力有不逮,因此,霸陵在营建了一段时间后可能遇到颇多不便,亟需就近建设一座“后勤保障基地”,于是在文帝九年设置了霸陵邑。

    此后,陵邑在皇帝生前设置形成制度,时间大约在帝陵营建工程之前或与其同时。如汉景帝四年(前153)“后九月,更以弋阳为阳陵”,“五年三月,作阳陵、渭桥。”[13]即在四年岁尾设置陵邑,次年三月开始营建陵墓。汉武帝建元二年(前139),“初置茂陵邑”[14]。《汉书》载:“平陵,昭帝置。”[15]宣帝朝丞相韦贤“以昭帝时徙平陵”[16],可见平陵邑为昭帝生前设置,很可能也是在陵墓营建前所置。汉宣帝元康元年(前65),“以杜东原上为初陵,更名杜县为杜陵”[17]。说明杜陵邑的设置与陵墓建设同时进行。

    霸陵邑与西汉其他帝陵的陵邑同属太常管理,《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载:“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又博士及诸陵县皆属焉。……元帝永光元年分诸陵邑属三辅。”[18]同书《元帝纪》载永光四年(前40),“诸陵分属三辅”[19]。二者时间虽有差异,但西汉后期陵邑划归地方管理却是史实。《汉书·地理志》载:“京兆尹……县十二:长安,……霸陵。”[20]可见,元帝永光之后,霸陵邑归京兆尹管辖,改称霸陵县。新莽天凤二年(15),王莽更霸陵县为水章县。更始帝刘玄元年(23),复水章县为霸陵县。东汉继续沿置霸陵县,仍归京兆尹管辖。曹魏正始五年(244)改霸陵县为霸城县。有学者认为,当时霸陵邑不仅改名,位置也发生变化,“汉霸陵城(邑)在两汉称之为‘霸陵城’、南北朝时称为‘霸陵故城’、唐代称为‘汉霸陵’,位于长安东南,距汉文帝霸陵较近;魏晋霸城,魏晋南北朝时称为‘霸城’、唐代称为‘故霸陵’,位于长安东或东北,与汉文帝霸陵无涉”[21]。此后,霸陵作为县级行政单位名称遂消失,其城邑可能也逐渐废毁。

    二、霸陵邑的徙民

    西汉陵邑大多有徙民的记载,如景帝“募徙阳陵,予钱二十万”[22]。武帝“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于茂陵”[23]。宣帝本始元年(前73)春正月,“募郡国吏、民訾百万以上徙平陵”。元康元年(前65),“徙丞相、将军、列侯、吏二千石、訾百万者杜陵”[24]。但文帝霸陵却无徙民的记载。有学者认为文帝“因山为葬”,“较渭北平原而言,霸陵并不是宜居佳地。”另外,文帝素号“节俭”,再加其面临的政治形势复杂,“其施政自然尤需清静无为,若徙民霸陵,不仅扰民而且很可能会引来各地诸侯的反对。”因而“当时朝廷似未曾下令徙民至其地。”[25]此论笔者不敢苟同。汉初,大臣刘敬因言:“今陛下虽都关中,实少人。北近胡寇,东有六国之族,宗强,一日有变,陛下亦未得高枕而卧也。臣愿陛下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桀名家居关中。无事,可以备胡;诸侯有变,亦足率以东伐。此强本弱末之术也”[26]。班固也认为:“汉兴,立都长安,徙齐诸田,楚昭、屈、景及诸功臣家于长陵。后世世徙吏二千石、高訾富人及豪桀并兼之家于诸陵。盖亦以强干弱支,非独为奉山园也。”[27]可见,徙民陵邑表面看是供奉皇帝陵墓,实则是消除关东不稳定因素,稳固政权的一项重大国策。从这个角度来看,霸陵是否宜居、文帝是否薄葬的因素与徙民似乎关系不大。

    《西都赋》描述陵邑情景曰:“若乃观其四郊,浮游近县,则南望杜霸,北眺五陵。名都对郭,邑居相承。英俊之域,绂冕所兴。冠盖如云,七相五公。与乎州郡之豪杰,五都之货殖。三选七迁,充奉陵邑。盖以强干弱枝,隆上都而观万国也。”[28]该赋虽为文学作品,但其作者却是修撰《汉书》的史学家班固,当初陵邑徙民的情况班氏应了然于胸,因此,其中所涉内容值得重视。葛剑雄认为“所谓‘三选七迁’,是指徙陵的三种主要对象:吏两千石、高訾富人及豪杰兼并之家和对七个陵县(不计南陵、云陵和奉明县)的。”[29]可见,霸陵邑亦有一定数量的徙民。韩国河根据白鹿原一带发掘的大量中小型汉墓基本为关中地区的斜坡墓道砖室墓、斜坡墓道土洞墓和竖穴墓道土洞墓等形制推测,“霸陵邑中的新迁居民很可能来源于长安附近地区”[30]。这些墓葬资料也反映出霸陵有移民的情况,至于其来自何处并不重要。

    另外,霸陵在置邑之前也有关东之民徙居于此。前文述及,汉初曾徙楚昭、屈、景、怀,齐诸田等贵族于关中,《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曰:“乃使刘敬徙所言关中十余万口。”索隐案:小颜云“今高陵、栎阳诸田,华阴、好畤诸景,及三辅诸屈诸怀尚多,皆此时所徙也。”[31]史书虽未载汉初齐之诸田徙阳陵之事,然《汉书·酷吏传》却有田延年“先齐诸田也,徙阳陵”[32]之言。可见,汉初徙民遍布关中各地,霸陵近在京城眉底,亦当有徙民迁入。《旧唐书·王徽传》载唐末重臣王徽“魏为秦灭,始皇徙关东豪族实关中,魏诸公子徙于霸陵。以其故王族,遂为王氏。”[33]《新唐书》则曰王氏“谱言其先本魏诸公子,秦灭魏,至汉徙关中霸陵,以其故王家,为王氏。”[34]二书虽记王氏迁徙时间不同,但作为魏国宗室的王徽家族早前即已徙居此地却是史实。

    《关中记》载西汉时,“徙民置县凡七,长陵、茂陵各万户,余五陵各五千”[35]。据此推测,每座陵邑徙民五千户应该是基本数字。上引汉惠帝安陵“徙关东倡优乐人五千户以为陵邑”,以及汉成帝“徒郡国豪杰赀五百万以上五千户于昌陵”[36]均可佐证。葛剑雄指出:“《关中记》载惠帝安陵徙户五千,正与昌陵数合,当非偶然。”[37]如此推论不误,霸陵徙民亦当有五千户左右。葛剑雄推测,霸陵邑徙民2.25万口[38]。《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记载西汉的县级行政单位“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39]。可见户数超过万户者视为大县,其行政长官秩级较高,而县境人口低于万户者,则秩级较低。高后六年(前182),“秩长陵令二千石”[40],有学者认为“高后始增陵县长官秩为二千石,此后遂成定制”[41]。汉制郡守秩二千石,陵邑长官既与郡守同,其治下之民虽不如一郡,但至少会达到大县标准。因此,霸陵邑前、后徙民再加当地原有居民,其总人口当会在万户以上。葛剑雄推测,西汉核心家庭(即一对夫妻及其未婚子女为单位)“平均每户人口绝对低于4.67”[42]。若按每户4.5人计,则霸陵邑人口约有4.5万人左右。

    三、霸陵邑的位置

    关于霸陵邑的位置,考古调查勘探未发现相关遗迹。《史记》载文帝“以芷阳乡为霸陵”。《汉书》亦曰:“霸陵,故芷阳,文帝更名。”秦芷阳县治在今西安市灞桥区灞河以东的洪庆村一带,此处曾出土有不少带“芷”字陶文的陶器。刘庆柱认为,秦芷阳“县治在今西安灞河以东洪庆村一带”,“霸陵县邑与芷阳县城相距不远”[43]。韩国河等推测,灞桥区洪庆街办西北核技术研究所以北约1千米处“也就是霸陵邑的所在位置”[44]。李建超根据调查资料确认霸陵邑“应在今霸桥公社谢王庄附近”[45]。另有学者认为“秦芷阳、汉霸城(即霸陵邑)是一个地方,……而霸城应在临潼县的油王、地窑村附近。”[46]近年来,在陕西西安东北郊发掘的新寺遗址发现了古道路、夯墙遗址,出土了汉代砖瓦残块、排水管道、云纹和文字(“长乐未央”“长生无极”)瓦当等文物,有人认为与霸陵邑有关[47]。谢王庄与新寺遗址相距不远,可视为同一地点(图一)。

    图一 汉文帝霸陵位置图

    上述推测的霸陵邑位置均在灞河东岸,距离霸陵陵园过远,而霸陵之前的高祖长陵、惠帝安陵两座陵邑均置于其陵园北侧,二者仅一墙之隔。霸陵邑的位置不但有违前制,且无法发挥其“奉山园”的基本功能。上文论及,陵邑在帝陵建设阶段起着后勤保障的作用,皇帝入葬后,又承担着侍奉帝陵的功能。霸陵邑如在灞水东岸,不仅距离陵园过于遥远,而且灞水横亘其间,陵邑至陵园需绕道汉长安城东的灞桥渡河[48],距离过远且迂回曲折,交通颇为不便,根本无法起到陵墓建设的后勤保障作用,也不能实现其供奉守护陵园的职责。如要切实发挥陵邑的功用,以当时的交通状况来看,其位置应当不会距离陵园过远。

    杨武站认为“更名诸陵邑虽为‘更名’,但从考古发现和地望来看,仍然属于‘置’,均为新建城市。”并推测汉景帝“更以弋阳为阳陵”,“仅将弋阳县更名为阳陵,并未沿用其旧址,而是在其境内择地新建的一座城市。”[49]以此类推,霸陵邑也未必沿用芷阳县治原址,很可能也是在芷阳县境内另择新址建设的一座城邑。有学者研究推测秦芷阳县、汉霸陵县(邑)的辖境范围大致为:今西安市东郊“长乐坡整体属于芷阳县,台原西缘八仙庵—西安交大—沙坡一线当为县界。”也就是说这一线当为秦芷阳县、汉霸陵邑的西界。“铜人原一直是秦芷阳、汉霸陵县(邑)辖地。铜人原北边缘在今临潼芷阳村—洪庆村—西张村—代杨村—灞桥吕家堡一线,此即霸陵县(邑)东界。”“汉代霸陵县(邑)北界一直是秦汉时期的渭河故道,在今未央区席王村至高陵区耿镇一线维持不变。”“霸陵县(邑)西界当与(汉长安城东)城墙平行,自魏家湾直向北延伸至秦汉渭河故道,即今未央区魏家湾—河址西村—吕小寨—韩家湾一线,韩家湾是霸陵县西北界点。”[50]按照上述秦芷阳县(汉霸陵县)的辖区范围,汉文帝霸陵所在的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办江村、任家坡一带均在芷阳县辖区内。因此,如果在霸陵陵园附近新建城邑也可视作文帝以故芷阳更名为霸陵邑,与文献记载并无抵牾。南宋学者程大昌认为“汉霸陵在县东南十里,不与霸上、芷阳同为一地。”[51]清人也意识到这一点,《咸宁县志》卷二载:“汉志言霸陵故芷阳,谓本芷阳地耳,非谓芷阳城即霸城也。”[52]前代学者的这些认识颇有见地。

    另外,笔者认为《史记》所载“文帝九年,……以芷阳乡为霸陵”句可能有脱字。《三辅黄图》载汉武帝茂陵“本槐里县之茂乡,故曰茂陵,周回三里。”[53]《三辅旧事》亦云:“武帝于槐里茂乡徙户一万六千置茂陵,……”[54]。西汉后期,汉成帝营建昌陵,“以新丰戏乡为昌陵县”[55]。文献所见西汉帝陵选址涉及县、乡者,均明确记载县、乡名称,而文帝霸陵却仅言芷阳,并无具体乡名。笔者推测,“芷阳”后可能原有乡名,后传抄脱漏,造成缺字。如此论成立,也可作为霸陵邑并未沿用原芷阳县治的一个间接证据。

    霸陵邑既不在芷阳县治原址,又当在何处呢?

    根据西汉帝陵规制的沿革和陵邑所起的功能来看,最有可能的位置就在霸陵陵园附近,即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办江村、任家坡一带。霸陵陵园东西残长1206米,南北长863米,其西至白鹿原西坡,东界灞河河谷。经考古调查、勘探确认,其陵园南、北两侧无汉代城址,东侧濒临灞河谷地,显然无法安排建筑设施,这就排除了霸陵邑在霸陵陵园东、南、北三侧的可能。霸陵陵园西侧下延至浐河二级台地,该区域地势相对平坦、宽阔,是霸陵周边地势地形较好的一处所在。但因江村(约1280户4500人)坐落于此,居宅鳞次栉比,道路也均已硬化,无法进行大范围详细勘探,故其地下情况不详。但据当地村民提供信息,早前在翻盖房屋处理地基时,曾挖出大量砖瓦残块,其中有很多绳纹瓦片。另外,“江村大墓(即汉文帝霸陵)西北区域共发现陶窑40余座,这些陶窑大多位于江村周边。”其出土文物绝大部分为西汉前期的砖、瓦材料,应为霸陵营建供应建筑材料的陶窑作坊遗址。在江村西侧还发现汉代道路一条,“整体呈南北向,残长860米,宽5.5~13米,距地表0.4~1.1米见踩踏面,厚约0.15~0.3米”[56],自南向北通往陶窑作坊区。囿于地形限制,霸陵邑被置于陵园西侧江村一带的可能性非常大(图二)。

    图二 霸陵邑位置蠡测图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前后,考古工作者在白鹿原西坡的灞桥区枣园苏村一带发掘汉墓94座,“其中西汉墓葬集中分布于东部,东汉墓葬则散见于东部以外的其它各处。”此次发掘的汉墓数量虽然不是很多,但根据勘探及发掘资料,“发掘区的周围,特别是东部和北部仍分布有大量墓葬。其中东部以汉代墓葬为主,而北部则多为隋唐及后代墓葬。”[57]说明该墓地范围很大,墓葬数量应该不止百余座,而且汉墓向东延伸,主要分布于白鹿原西坡。发掘者认为,这批墓葬年代最早的应该在西汉早期,其下限应不晚于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最晚者至东汉晚期,其中大部分墓葬为汉武帝中期至昭、宣时期。该墓地周边距离较近的城邑只有霸陵邑,其发掘区枣园苏村距江村约3千米,而且其延续与繁荣时间与霸陵邑基本吻合。

    另外,这批汉墓正好位于汉文帝陵西司马门道延伸线北侧,而其东南即为已被确认为霸陵陪葬墓的马家沟汉墓。从相对位置来看,枣园苏村汉墓位于霸陵陪葬墓偏后的位置。这与汉景帝阳陵邑居民墓葬情况类似。阳陵陪葬墓大多在景帝陵东司马门道南北两侧,但在其偏后的位置也发现了大量小型汉墓,“从已发掘的一些这类墓葬来看,其随葬品也较薄俭,因此推测这些墓葬应该就是陵邑中的居民墓葬。”[58]因此,枣园苏村汉墓很可能是霸陵邑居民的一处公共墓地。这也从侧面提供了一个霸陵邑位于江村一带的证据。

    四、结 语

    汉文帝霸陵邑的设置与废止时间,因有文献记载当确定无疑。霸陵邑的居民情况,根据相关资料来看应有一定数量的徙民,其居民应会达到西汉当时一个大县的人口规模,即在万户4.5万人左右。至于霸陵邑的位置,因文献记载匮乏,且目前尚无有价值的考古资料,我们只能根据地形地势以及与陵园的距离,并结合周边发现的中小型汉墓、陶窑遗址、瓦片堆积等情况推测,位于霸陵陵园西侧的江村一带很有可能就是其位置所在。当然,这仅仅是一种推测,霸陵邑的具体位置还有待于以后的考古发现来确认。

  • 朱利平:大数据面前,统计学的价值在哪里[节]

    01 统计学对大数据的意义

    在讲大数据之前,我们首先来看看什么是数据。……凡是可以被数据化的信息载体,我们都可以认为是数据。
    比如说,我们接触的文本,包括平时看到的一些文字,现在我们都可以把它量化。我们看到的图片、视频和音频,现在也都可以量化。包括阿拉伯数字、文本、图片、视频和音频,我们都称之为数据。
    现在我们理解的数据,从来源上来说更加广泛了,从类型上说变得很复杂了。这些不同来源、类型复杂的数据组合在一起,达到一定的体量之后,就可以认为是一个大数据了。

    ……统计学是什么呢?……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统计学有个定义,说这是一门收集数据、分析数据的科学和艺术。定义中提到统计学是一门科学,这个容易理解。那为什么说统计学是一门艺术呢?这个问题,就和我今天主要回答的一个问题很有关系。顺便说一句,现在美国很多高校的统计系,它并不设在理学院下面,而是设在艺术学院下面。

    下面,我主要回答一个问题:在大数据时代,我们究竟是否需要基于抽样的统计学?
    有些人认为,现在计算机科学非常发达,可以收集海量的数据。为了特定的研究目的,我们现在甚至有能力通过计算机技术收集与特定的研究目的相关的全部数据。今天,基于抽样的统计学就没有那么重要了,甚至都不在被需要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02 统计学是一门收集数据的艺术

    既然统计学被认为是一门收集数据、分析数据的科学和艺术。我们暂时不谈科学,先来看看统计学为什么被认为是一门收集数据的艺术。

    我们来看第一个案例。这个案例是希望调查15个国家的国民的诚实情况。调查人员想要知道,哪些国家的国民最倾向于撒谎,哪些国家的国民很诚实。
    如果直接去问被调查的人员:“您是否撒过谎?”十之八九,是问不到真实答案的。如果被调查人员以前撒过谎,也不在乎多撒这个谎了。被调查人员可能出于不同的动机,不愿意给出真实答案。
    那么,调查数据怎么得来呢?这显然不是简单地通过计算机技术、通过某些爬虫软件就容易收集到适合研究目的相关数据的。
    如何利用统计学方法来收集数据呢?这就需要统计学的智慧了。调查人员设计了两组实验。
    调查人员先从每一个国家找1000人参与测试,15个国家一共找了15000人,找这么多不同国家的人来面对面调查,这是非常困难的,所以调查人员通过互联网找到了这15个国家共计15000人。两组实验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
    在第一组中,他们先做了一个测试,请受调查者在家里抛硬币,硬币有正反两面,调查者事先规定,受调查者抛硬币之后要告诉我结果,如果硬币正面朝上,我就奖励你十块钱,如果反面朝上,我就不给你奖励。这个调查不需要提供你抛硬币的证据,只是由你告诉调查者,抛硬币的结果。这也就是说,受调查者有没有撒谎,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个最后的结果,实际上调查者是有参照的。因为,每个国家有1000人参与测试。正常情况下,1000次抛硬币的结果,应该是500次左右正面朝上。某个国家参与实验的1000个人之中,如果有900个人声称自己抛出来的硬币正面朝上,甚至1000人声称抛出来硬币正面朝上。那么,很大概率就是其中有人撒谎了。这是第一组实验。
    第一组的实验有价值,但是它也不一定能够全面反映真实的情况,所以调查人员还有第二组实验。
    第二组实验,是要求受调查者回答五个问题。这五个问题在回答之前,需要受调查者承诺,他不能为了答题去查阅任何资料,不能去寻求任何帮助,也就是说,看了这五个问题之后,受调查者需要立即给出答案。
    调查者承诺,如果五个问题中,回答对了四个以上,就奖励给受访者十块钱,如果答对三个或者三个以下,就没有奖励。
    而这五个问题中,其中有三个问题特别简单,类似于像1+1等于几这种问题。另外两个问题则非常生僻。如果受调查者不去查阅资料或咨询他人的话,基本是不太可能回答出来的。
    因此,如果有受调查者答对了这两道难题,十有八九就说明他违反了自己事先承诺的“不去查阅资料寻求帮助”,由此可以推论他在这件事情上不诚实。
    然后统计人员通过这两组实验结果,互相验证。这两组数据收集的过程都非常恰当地体现了统计学在收集数据方面的智慧。
    所以说,即使在大数据时代,不是说有了计算机,有了爬虫技术,我们就能收集到适合研究目的的所有数据。统计学是一个收集数据的艺术,针对特定的研究目的,设计非常漂亮的数据收集方案,就是一个非常艺术的收集数据的过程了。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这是最近美国麻省理工刚刚完成的一个实验,大致在2018年左右完成的,实验结果也公布出来了,目的是想了解大家目前的婚姻观念,100人受到邀请来到一个封闭的场所参与这个实验。
    参加实验时,每人都会被贴上一个编号。男的编号是单数一三五七九,女的编号是双数二四六八十,以此类推。参与实验的这100人不知道自己的编号,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参加了这次实验。换句话说,他们不知道参加这次实验的正好是50个男人和50个女人,受访者仅仅知道,这次实验有很多人参加。
    在这里统计人员采取了一点小花招,就是当受访者进门的时候,把编号贴在受访者后背上,受访者知道自己有编号,但是不知道自己的编号是多少,不过他能够看到别人后背上的编号。实验规则说,允许100人中的任何两个人进行交谈,除了不能告诉对方他的后背编号是多少,其他话题都可以谈。
    然后实验者把这100人带到一个很小的一个房间里,宣布给大家5分钟时间,在这5分钟内,大家自行配对,每人只能配一名异性。5分钟结束之后,如果配对成功了,两个人背后的数字加起来乘以十,就是两人能够拿到的奖金。
    也就是说,如果编号是100的那个女性找到了那个编号为99的男性,那么两人就可以拿到(100+99)×10的奖金,也就是1990美元,这笔钱已经很可观了。但是如果你是一个编号为2的女性,而你找到的是那个编号为1的男性,那么你俩只能得到(1+2)×10也就是30美元,你俩用这奖金一起吃顿饭都不一定够。但是5分钟之后,如果还没有配对成功的话,你就连一美分都拿不到。
    因此,参加者必须在5分钟之内,在一个很小的拥挤空间内,尽快找到愿意跟自己配对的那个人。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要尽可能让自己的奖金数额变得很大。
    实验人员之所以把100人故意安排在非常拥挤的小房间内,就是考虑到,一方面要让大家能够很快速地看到一些人的编号,另一方面又能保证一个人不可能看到所有人的编号。在人挤人的情况下,有些编号是肯定看不到的。实验开始了。
    一些人很快就发现,自己连续跟别人配对三四次,大家都拒绝他。这很可能说明,自己后背的编号数字不够大,别人不感兴趣。
    于是这其中就有人采取了应对策略,他跟别人讲,如果你愿意跟我配对的话,那我愿意把奖金全部给你,反正我数字也不大,所以我的钱不要了。还有人说,只要你这次跟我配对成功了,我们出去以后,我再单独请你吃顿饭。
    另外还有一些人,虽然他不知道自己后背的编号,但是他发现有很多人过来找他,所以他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后背的编号很可能很大,但具体多大,他并不知道。而且要尽可能让两个人组合出来的数字变得很大。
    于是他很快就把眼前这批他能看到数字的人拒绝掉了,因为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大的编号,但是他并不知道最大的编号是多少,同时他还必须要在5分钟内快速决定跟谁配对。
    这个实验的结果是,编号99的男性并没有与编号100的女性配对成功。那位编号100的女性,找到的是编号八十几的一位男性。那些数字在中间的人,大体都配对了跟自己差不多的另一个人。

    这我们现在来看这个实验的结果,它基本上跟中国男女婚姻观念的现实比较类似。比如说,实验者因为自己编号小,就让渡自己的奖金给对方甚至于承诺事后请对方吃饭,以求得成功配对,这个跟现实中“我的个人条件差一些,但是我父母同意我们两个结婚之后送给我们一套房子”的承诺是类似的。
    而且我们在生活中也发现,一些最优秀的男性女性,他们身边不乏追求者,但是他们并没有找到自己的“最佳匹配对象”。
    这个数据的收集过程也是非常漂亮的。

    03 数据并不是越多越好

    统计本身是一门收集数据的科学,但是数据是不是越多越好呢?很难说。

    历史上有一个非常有名的例子。大约500年之前,丹麦有一个天文学家叫第谷,他从当时的丹麦国王那里要了一笔钱,建了一个实验室。第谷天天去观察每颗行星的运动轨迹,并且每天记录下来。于是第谷观察了20年,记录了大量的数据。不过,这个数据太多了,第谷花了大量时间、精力来分析这个数据,但没有发现任何规律。
    这时候,一个叫开普勒的人出现了。开普勒认为,第谷每天去观测,一年365天每一颗行星都会有365个数据,这样20年观测记录积累下来,要分析处理的数据就太多了,而且那个时候的数据分析只能依靠手工计算,这个处理工作量实在太大了。
    于是开普勒就说,能不能每年只给我一个数据,比如说你可以只告诉我每年的1月1日,地球在什么位置,土星在什么位置,太阳在什么位置等等。这样20年的观测数据筛选之后,每一颗行星的数据就只有20个了。开普勒知道,地球每隔365天会回到同一个位置,然后他把地球的位置固定,再分析其他行星跟地球的相对位置。
    开普勒通过固定地球的位置,对其他行星位置20年的数据进行分析,就成功得到了其他行星的运行轨迹。此后开普勒就发现,如果地球位置不变的话,那么其他行星的20年运行轨迹画出来之后,这些行星都是围着太阳运转,运行轨迹都是椭圆形的。由此开普勒发现了行星运动的规律。
    从这个天文学上的著名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来,数据太多可能会导致信息量变得巨大,反而增加寻找到规律的难度。从而需要通过科学的方法简化数据。

    关于这方面的案例还有不少。比如说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他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连任四届的总统。1932年的时候他第一次当总统,当时美国和许多国家正在遭受经济危机,罗斯福面临的压力也很大。
    因此到了1936年罗斯福想竞选自己的第二任总统的时候,美国许多人预测罗斯福很难连任。那一次,罗斯福的主要竞选对手是兰登。当时就有两个机构在预测总统选举结果,其中一个是《文学文摘》杂志,它在当时是一个非常有影响力的刊物,因为这个杂志此前几次对总统选举结果的预测都成功了。
    到了1936年美国总统选举的时候,文学文摘搞了一个大的调查统计,它调查了240万人。具体方式就是在杂志里面夹上关于总统选举的调查问卷,然后收集反馈。其实当时文学文摘调查的还不止240万人,还要更多,只不过最后收回来的有效问卷是240万份。正是根据这个调查结果,文学文摘宣布他们预测兰登将战胜罗斯福赢得大选。
    而当时还有一个机构,准确地说是一个年轻人,叫盖洛普,他的预测结果跟文学文摘的预测正好相反。起初盖洛普做这类调查统计,是因为他的母亲要竞选众议员,他是给他母亲帮忙,于是就在经费不多的情况下做了对较小人群的相关调查,然后这个调查结果很成功,他母亲当上了众议员。
    接下来他就想调查一下,罗斯福和兰登谁会赢得1936年竞选。但是他比不了文学文摘的财大气粗,所以他只调查了5000个人,根据这5000人的调查结果,盖洛普预测罗斯福当选。
    结果罗斯福果然成功连任总统,盖洛普的预测胜利了。
    这个选举结果出来之后,对《文学文摘》杂志的声誉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毕竟文学文摘调查了240万人,最后却发布了一个错误的预测,而盖洛普只调查了5000人,发布的预测却是正确的。结果,文学文摘因为这个事情后来就关门倒闭了。而那个年轻人盖洛普,就此成立了一个民意调查公司,也就是现在的盖洛普咨询公司。
    这是事情的结果。那么为什么调查了5000人的预测,要比调查240万人的结果更准确呢?我们先不说240万这种海量数据,它在规模变大以后会带来计算效率的下降,我们也不提这类海量收集数据会导致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
    根本的原因,是当时文学文摘通过杂志夹带问卷进行调查的这种方式。因为当初问卷是夹在杂志中发放的,所以文学文摘收集来的240万份有效问卷,实际面对的都是订阅了这份期刊的用户。
    那么,当时什么样的家庭会订阅这样的杂志呢?一般来说都是家境比较好的家庭,所以,文学文摘虽然号称调查了240万人之多,但是它调查的主要群体,是当时美国国内相对而言有钱的那部分人。而穷人群体的意见,它这个调查实际并没有覆盖到。
    数据的量多不一定就代表准确,收集来的数据质量好、有代表性,才有可能分析出准确的结果。

    04 统计学是一门分析数据的艺术

    前面举了一些例子,提醒我们需要非常小心地设计方案收集数据。数据收集上来之后,我们还要做数据分析。按照前面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说法,统计学同样是一门分析数据的艺术。

    讲到数据分析,在这里我只讲两个基本概念:相关与因果。为什么讲这两个概念呢?这是因为人们常常混淆这两个概念,常常会把相关关系误以为是因果关系。在许多科学研究和政策问题评价中,我们更关心因果关系。但是,当我们看到了某种形式的相关关系后,常常会误以为这就是我们追求的因果关系了。

    比如说,在中世纪的欧洲,很多人相信,虱子对人的健康是有帮助的。这是因为当时人们发现,得病的人身上很少有虱子,而健康人的身上反而是有虱子的。这是长期的观察累积下来,形成的经验。
    在中世纪的欧洲,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根据这个经验,得出这样一个因果推论:这个人身上有虱子,所以他身体健康,那个人身上没虱子,说明他身体不健康。
    当时,人们确实观察到虱子的存在与否跟人是否健康构成了相关关系,但是,这是因果关系吗?
    有了温度计以后,人们就发现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因为虱子对人的体温非常敏感,它只能在一个很小的温度区间范围生存下来。而人体一旦生病的话,很多时候会出现发烧症状。人体一发烧,温度变化,虱子就无法适应发烧时候的热度,于是跑掉了。
    如果我们只停留在观察到健康与否和虱子多寡之间存在关系,那实际只是相关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与之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说,我们看到每年冰淇淋销量增加的同时,各地不幸溺亡的人数也在增加。那么这两件事情是不是构成因果关系呢?
    常识告诉我们,肯定不是。其实是因为每年气温升高之后,游泳的人可能就多了起来了,随之溺亡人数也就相应增加了。而同样是因为气温升高,冰淇淋的销量也会增加。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观察到一个因素出现了一点点变化,另外一个因素也会随着跟它变化,它们之间可能就有相关关系,但是这种相关关系,并不意味着这两个因素构成因果关系。
    如何判断因果关系呢,这就需要我们非常小心,而且要非常艺术地做数据分析了,我们最终还是要回到统计学上来。

    这里,我们举一个历史上的疾病案例,这就是小儿麻痹症,也就是脊髓灰质炎。现在大家看到的小儿麻痹症病例比较少,因为现在有相应的疫苗。历史上,脊髓灰质炎曾经是一个让人非常害怕的疾病。
    在20世纪50年代,当时美国一所大学的实验室,做出了一种针对这个疾病的疫苗,已经证明它在实验室条件下能够产生有效的抗体。但是他们不知道,如果应用到实际生活中的大规模实验,这个疫苗还会不会有效。
    所以当时美国政府部门就决定要做实验,这个时间大致在1954年。因为当时脊髓灰质炎的患者主要是孩子,所以当时的实验人群定为小学一二三年级的学生。怎么做实验才能够真正说明疫苗是否有效呢?为了确保统计结果最终反映真实的因果关系,当时提出了五套实验方案。

    第一套方案是,因为1953年之前是没有这个疫苗的,所以就从1954年开始,给所有的一二三年级小学生接种疫苗,最后再来看一下,1954年的发病率,跟1953年相比,会不会有差别。
    这个方案是个办法,但是它有问题,因为之前每一年的脊髓灰质炎发病率的差别比较大。比如说1951年全美可能有3万名脊髓灰质炎患者,1952年则有6万名,而1953年又可能缩减到不足4万名。
    这个脊髓灰质炎每年发病率的波动都比较大,万一到时候实验结果是3万名到4万名之间,如何判断这个结果是随机变化的,还是疫苗发生了作用?

    第二个方案则提出要按照地区来做。比如,在纽约地区,就给一二三年级小学生们全部接种疫苗,而在芝加哥地区的就全部不接种疫苗,然后来统计,纽约和芝加哥这两个地区的脊髓灰质炎发病情况。
    这个方案后来发现也不行。因为脊髓灰质炎本身就是传染病,一个地区可能流行这个疾病了,而另外一个地区就可能没流行,那么这两个地区的数据看起来就会有差异,但是这不是疫苗的效果,不具有可比性。

    于是就有人提出了第三个方案。因为当时这个疫苗接种,谁也不知道有没有副作用,因此是有一定风险的。所以这个方案就提出,让接种疫苗的孩子们的父母来自行选择。有的家长选择给孩子接种疫苗,有的就不选择接种,这样同一批孩子就会出现不同的对照。
    但是这么做,也有问题。因为当时人们已经发现,脊髓灰质炎的患者一般来自于家境比较好的家庭。
    这是因为,那些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差的家庭,因为生活条件差,卫生条件不好,可能一个人很早就接触过脊髓灰质炎的病毒了,甚至很可能在刚刚出生的时候就接触了脊髓灰质炎的病毒,但是刚出生的婴儿是有母体的免疫力的,婴儿凭借母体的免疫力,接触这个病毒之后能够产生抗体,反而不会得病。
    当时的这类数据情况已经展现了这种现象。如果采用自愿接种的方式,那些经济状况比较好的家庭,往往愿意让自己的小孩去接种,而经济状况不好的家庭由于经费原因,同时也知道自己这个阶层染病率稍微低一些,他可能就不愿意接种了。这样就造成了对实验结果的干扰,你无法判断到底是疫苗有效还是经济原因导致的不同结果。

    然后是第四个方案。有人提出,只让二年级的学生接种,而一年级和三年级学生不接种。之后再比较接种的跟不接种的学生之间的区别,看他们的发病率会不会有差别。这个方案是当时的一个脊髓灰质炎防治委员会提出的方案。
    这个方案同样行不通,第一,它同样无法避开接种孩子家庭贫富差距导致的患病概率差异。第二,脊髓灰质炎是一种传染疾病,人群的年龄是对这种传染有影响的,一、二、三年级的学生年龄层次有差别,可能就会导致各个年级学生得病概率的差异。
    此外这个方案还有第三个重大缺陷,那就是可能会对医生形成心理上的诱导。如果按照这个方案执行下去,医生们就是知道的,一、三年学生没有接种疫苗,而二年级同学中有部分同学接种了疫苗。
    当时脊髓灰质炎的诊断还不太容易,如果医生已经知道了这个疫苗接种方案,而且也提前知道这个疫苗在实验室阶段是管用的,那么医生在面对一年级学生时,一旦这个疾病还无法确诊,那么这个医生就很可能根据“一年级学生没有接种疫苗”“疫苗是有效的”这两个提前的认知,就直接诊断这名一年级学生得了脊髓灰质炎。
    而且这种区别对待的方案,接种的学生本身心理也会受到影响的。
    当时还有第五个方案,也就是最终执行并被采纳了调查结果的方案。这个方案具体来说,就是在征得学生家长同意之后,仍旧会告诉家长:你即使同意接种疫苗,我给你家孩子接种的,也不一定是疫苗,而是一种看起来跟疫苗一模一样的安慰剂,没什么副作用也没有什么效果。
    因为这个安慰剂跟疫苗长得一样,所以医生和学生都不知道到底接种的是疫苗还是普通的安慰剂,但是疫苗提供方是知道的,它对每一个药品都加了编号,因此疫苗提供方知道哪些是安慰剂,哪些是疫苗。
    通过这样的方式,实验室实现了随机的方式接种疫苗,而且无论家境好坏,这个接种疫苗都是随机的。同时医生们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一些小孩接种了疫苗。这就规避了年龄、经济条件等各种扰动,有助于确定脊髓灰质炎与疫苗之间真正的因果关系。
    1954年,这个实验大约有74万名小学生参与。最终的实验结果是,如果接种疫苗,孩子罹患脊髓灰质炎的概率大约是十万分之28,如果不接种疫苗,患病概率大约是十万分之77,二者相差一倍多。之后又经过各种努力,脊髓灰质炎疫苗在美国获得了通过。

    许多科学结论、政策评价都依赖于因果分析而不是相关分析。统计学能够帮助我们证明那些我们所需要的因果关系。很多时候,真正的因果关系,不能简单地建立在相关关系的基础之上。还有很多科学问题,仍需要我们去发现真正的因果关系,这正是统计学可以提供数据收集以及分析方案的地方,也是统计学的魅力所在。

    本文转自《光明日报》

  • 徐一鸿:物理学的十大基础理念[节]

    我想阐述的是物理学的基础理念。我将仅仅探讨那些经过时间的洗礼,被无数经验验证了的观念。因此,我并不会涉及弦论或是量子引力。

    什么是物理学中最重要的基础理念?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要求别的物理学家写下物理学中最重要的十条基础理念,恐怕得到的结果会和我给出的不同——但希望不会差异太大。我只能说,我所总结的这些基础理念得益于我自身对理论物理学习和研究的旅程、我自己接受的教育以及影响我的人。当然,“十”这个数字只是出于人类在地球上演化的偶然,它没有任何特殊的含义。

    1 最不可理解的事是世界竟是可理解的

    这句话出自爱因斯坦。这或许是整个人类有史以来最具有创造性的想法,显然任何杂志的审稿人都会拒绝其发表。只有很少的一批人最早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据我所知,大多数的古文明都没有明确地阐述这一想法。

    为什么自然能被人类理解?在一个极其平凡普通的星系、在围绕着一颗毫不起眼的恒星旋转的地球上演化出的人类,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为什么物理学的定律总是简洁而优美的?如爱因斯坦所说,我们完全可以设想自己生活在一个极端“丑陋”的宇宙里,一个完全随机的宇宙,没有任何现象能够通过思考来理解。或许另一种解释是,最终只有能够被理解的那部分自然才能被我们理解。

    2 物理学定律在任何地点和时间都是一致的

    从诞生第一天起,人就能看到超凡缥缈的月亮悬浮在天空,像潮汐一般盈亏变换。但在数百万年之后,直到牛顿,人类才意识到,月亮事实上在“下坠”。不止如此,下坠的月亮和下坠的苹果一样,由相同的物理学定律所支配。

    物理学的定律是普适的,永恒的。在牛顿之前,人们会分别研究地球物理学和天体物理学,认为地上的领域和天体的领域所遵循的规则可能是不同的。在牛顿之后,天体物理学和宇宙学变成了物理学的一个分支。

    当然,某些长期以来物理学家所认为不言自明的物理规则也可能被认定是错误的。20世纪50年代,物理学家首次在实验上观察到弱相互作用会区分左右,这一发现震惊了物理学界。“物理学定律在任何时间地点都是一致的”这一断言也可能被推翻,但目前为止,支持这一原则的证据是非常显著的。

    3 物理世界是量子的

    有关量子物理,有许多非常熟悉的引言,事实上,我们当中的一些人在当学生时可能说过完全类似的话。对我这一代的物理学家而言,我们秉承了费曼“shut up and calculate”的理念。在以前学习物理时,如果我们问任何有关量子力学的问题,老师都会让我们去计算就好。

    我想谈谈量子物理,特别是贝尔不等式相关的内容。二三十年前我曾试图阅读贝尔所著的书,但里面有很多词语我不理解,阅读有很多障碍。我不倾向于使用“实在”一词,而是用“反事实确定性”来描述经典物理和量子物理的区别:经典物理是反事实确定的,而量子物理不是。

    要理解这一点,假设有一位性格怪异的朋友,因为某些不可知的原因不愿意告诉我们他所拥有的一条围巾的颜色,而是让我们猜。他告诉我们,这条围巾有百分之七十的可能性是蓝色的,而有百分之三十的可能性是红色的。但我们所有人都知道,这条围巾有一个确定的颜色,无论我们是否亲眼看见了它。由于他知道自己围巾的颜色,他所言的概率完全是对这一概念的误用,仅仅是想引诱我们进行猜测所说的花言巧语罢了。这本质上和问别人“猜猜我上个周末干了什么”是一样的:无论是颜色还是周末所干的事,都是确定存在的,这大约就是所谓“实在”的含义。无论我们朋友的围巾是什么颜色的,或者在周末干了什么,这一问题的答案在我们问出这一问题时是不会改变的。这是“反事实确定性”的内涵,也是经典物理学和量子物理学最基本的不同。

    而至于贝尔不等式,它事实上也可以看作是对经典物理学的一个断言。根据法国物理学家米歇尔·勒·贝拉克(Michel Le Bellac)的说法,这一不等式最早源自英国逻辑学家乔治·布尔,反映的是最基本的布尔代数法则。

    因此,理解贝尔不等式并不需要知道量子力学,这是许多人的一个误解。

    4 永恒的场:爱因斯坦的挚爱

    宇宙是由许多不同的量子场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涌现而成的,每一个场都影响着别的场如何演化。

    在20世纪20年代的量子力学中,电磁场是一个相对论性的场,但电子仍被当成非相对论性的点粒子。在狄拉克发现了描述电子的相对论性方程之后,约当说服了狄拉克,认为电子也应该被当成一个场来描述——事实上,温伯格(Weinberg)告诉我大部分的物理学教材都把历史弄错了:狄拉克并不是最早提出电子也应当被当成场来处理的人,他一开始甚至有些排斥这一想法。在我看来,这标志着物理学一个重要的分水岭:自此之后,所有的物理对象都由一个场来描述。

    量子场论对许多问题都提供了非常简洁的答案。在我是学生的时候,我不理解为何宇宙中所有的电子都是同一的。宇宙中有巨量的电子,但在非相对论性的量子力学中,电子的同一性只能被当成一个事实来对待,无法进一步解释。理论物理总希望将假定的基本事实变得越少越好,而量子场论对此提供了一个非常简明的答案:这是因为只存在一个电磁场,而所有的电子都只是这一个电磁场的激发而已。

    奥本海默也曾于1966年写到,爱因斯坦“全心全意地认同场的概念……这使得他早在提出广义相对论很久之前就知道,引力必定是由场描述的。”

    5 可畏的对称:充满了对称的宇宙

    宇宙所遵循的基本定律出于某些原因满足许多的对称性。可以说,20世纪的物理学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对不断增长的对称性的发掘和欣赏。

    当19世纪的数学家发明了群论时,一部分人曾声明他们终于发明了一个物理学家无法偷走的理论。但显然,那时的数学家无法预测量子力学的发现。量子物理极度依赖群的概念和工具来表述叠加态。经典物理没有叠加性原理,因此它本质上不需要用到群论。

    历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彼得·加里森(Peter Galison)曾给我看了一篇论文。这篇论文由物理学家和科学史学家霍耳顿(Gerald Holton)所写,阐述了一个非常令人震惊的事实:他曾检查过20世纪20年代的物理学百科,而在整本书中只有一处涉及了对称性,是在声明爱因斯坦的度量张量的角标在交换下保持不变。20世纪的物理学几乎只有晶体学在讨论对称性。

    下述历史也很少有人知道。魏格纳(Wigner)将群论引入量子力学的研究影响十分深远。他在柏林获得学位后,回到了他父亲位于匈牙利的皮革工厂。他在那里非常不开心,他曾说如果他的后半生将在为女性制作皮包为男性制作皮鞋中度过,他会疯掉的。因此他询问他的父亲能否回到德国工作。对于物理学的历史来说,完全偶然的是他申请到的工作恰好是一位晶体学家的助手,也是由此,他将群论引入了物理。

    魏格纳曾回忆,薛定谔对他讲过五年之后没有人会再使用群论了。魏格纳将他的困惑告诉了冯·诺伊曼,后者的话语则使他安心:“噢,这些都是老骨头了。五年之后,所有的学生都将学习群论。”显然,冯·诺伊曼说的是对的。我向本科生教授群论课程已经超过十年了,也写过一本群论的教科书。因此,圣巴巴拉分校所有物理系的本科生都应该学过群论。

    20世纪的物理学也因此揭示了自然丰富的内部结构:从SU(2)对称性到SU(3)对称性以及夸克的发现。强子的性质和数量与群表示论的深刻联系已经无法分割,这最终导致了杨-米尔斯场论以及量子色动力学的发展。

    爱因斯坦曾这样描述过艾米·诺特(Emmy Noether):“在找寻逻辑美的努力下,她发现了充满神性的公式,更深刻地揭示了自然定律的本质。”诺特是对物理学作出杰出贡献的伟大的数学家之一。她的工作揭示了物理学的守恒定律是来自对称性。

    我们都知道物理学中许多物理量,例如能量、动量都是守恒的。但这些守恒定律是从哪来的?在我还是本科生的时候,如果我问我的物理教授为什么这些量是守恒的,我的教授是没有办法回答我的,除非他知道诺特定理。

    6 爱因斯坦:消灭相对性

    “相对性”一词从未在爱因斯坦原本的论文中出现过。“相对论”这一不幸的名称事实上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德国物理学家阿尔弗雷德·布舍勒(Alfred Bucherer)在1906年给出的。该人早就被遗忘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之后,爱因斯坦曾后悔他没有将他的理论命名为“不变性理论”,因为爱因斯坦理论的核心思想恰恰是物理规则不是相对的,而是不变的,不同的观测者所见的物理规律是一致的。

    我曾与一些哲学家有过碰面,他们告诉我:“你们物理学家证明了真理是相对的!”如果爱因斯坦将其理论命名为不变性理论,我就不用浪费我的时间向他们解释事实与此正相反了。

    爱因斯坦曾反对过哲学家:“我相信哲学家对科学的进步起到了相反的作用,因为他们将许多重要的基础概念从经验主义中剥离了出去……对时间和空间的概念来说更是如此。”

    事实上,爱因斯坦最著名的公式E=mc2并没有出现在他原本的论文当中,而是他在几个月后的一个小注释中提出的。那时他曾对这一公式的正确性非常怀疑,他对一位朋友写道:“这一论证是令人愉悦甚至是诱人的,但就我所知上帝可能正嘲笑我写下的东西,正牵着我的鼻子走呢。”

    我想要强调爱因斯坦对物理学的两个重要影响。首先,爱因斯坦的工作使得同时性在物理学中不存在了。这对物理学而言十分重要,因为它直接导致了所有的物理定律都应是局域的,而不是全局的。在之前的物理学中,守恒定律可以是全局的,一个电子可以同时在北京消失而出现在非洲,并不影响电荷的守恒。但在爱因斯坦的理论中,由于同时性的丧失,电子在北京消失后对某个观测者而言它可能是在昨天出现在了非洲。这显然违背了守恒定律,因此也是不可能发生的。自此之后,所有的守恒定律都是局域的,是对同一时空点而言的。其次,爱因斯坦将相对性变为了时空变换的不变性,也是他意识到了牛顿的力学定律在洛伦兹变换下保持不变。

    7 宇宙中力的统一

    物理学的发展总是迈向统一的。牛顿将地球物理学和天体物理学统一了起来,麦克斯韦和他同时代的其他物理学家统一了电和磁。若从生活现象出发,这种统一性完全不是显然的。声和光表面看起来如此不同,但它们最终都可被归结于电磁场的相互作用。

    当物理学的统一迈进了19世纪晚期20世纪初,引力、天体物理、地球物理以及声学都被归纳进了力学的范畴,而光学、电学和磁学都归为了电磁学。爱因斯坦曾想统一电磁学和引力,但他失败了。可以说,他失败的原因是他忽略了辐射这一现象,而辐射现象的背后潜伏着强相互作用和弱相互作用。

    到了1983年,电磁学和强相互作用与弱相互作用也统一了起来。至此,若我们相信大一统理论,则剩下没有统一的只有引力。我们希望超弦理论能达到这一目标,但目前并不知道它是否会成功。

    8 造物者使用数学的语言

    我们都认同造物者使用数学的语言,这一观念至少可以追溯到伽利略。但之后魏格纳写了一篇很有影响力的文章,题目为“数学在自然科学中不可理解的有效性”。一些人认为这一观察是不值一提的,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其非常深刻,甚至还有一部分人同时认同这两种说法。在我看来,这是非常深刻的一个观察。物理学家对此有过很多的争论,为什么数学在物理中这么有效?

    物理学和数学的发展相互牵连,谁也离不开对方。在19世纪末,二者的发展看起来相背离,其中一个原因是数学走到了一个需要严谨公理化的阶段。

    毫无疑问,物理学需要数学。在弦论之前,物理学与数学最重要最紧密的结合包括电磁学与偏微分方程,引力与微分几何,以及量子力学、粒子物理与群表示论。但同样令人惊讶的是,对于大部分物理来说,除开证明结果的严谨性,理解自然所需要的数学几乎只涉及这些科目的本科教授前几周的内容。当然,不同的物理分支所需要的数学内容以及深度都是不同的。弦论需要非常多的数学,而天体物理所需要的数学内容则较少。

    在广袤的数学海洋中,我自己的感受是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数学内容看起来和物理是相关的,至少目前来说是这样。回到20世纪50年代,在发现很多新粒子后,面对这些看起来完全没有头绪的谜题,物理学家曾自然地设想一些更高深的数学内容能够帮助我们理解这些物理现象。但最终,随着弱电统一以及量子色动力学和大一统理论的发展,一些基础的群论知识加上对于李群SU(3),SU(5)以及 SO(10)的理解就已经足够了。

    许多物理学的分支,如宇宙学和原子物理,只需要很少的数学,仍在向前蓬勃发展。但基础物理如粒子物理的研究,目前来看似乎停滞不前了。或许我们需要很多的数学内容,也许是数学家也还不知道的数学内容,来帮助物理学。又或许物理学家需要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9 熵和热:核心是分享

    在宇宙中,不同的系统有不同的能量,但它们都以某种方式想要相互分享这部分能量,某种意义上这就是熵和热的核心。我喜欢把傅立叶称为18世纪“多即不同”的倡议者。他曾在他热学论文的前言中写道:“牛顿是个伟大的人!用他的理论,我们能解释从大炮发射到月亮运行的所有问题了,留给我去解释的只有热和冷。”有人提到,年轻人经常觉得物理学所有重要的事都已经被研究过了。我想说,傅立叶也一样,认为牛顿做了物理学所有的工作。但他对于热学的研究让他发现了函数可以分解为无穷多正余弦函数的和,这毫无疑问是非常伟大的数学发现。

    另一位重要的人是鲁道夫·克劳修斯(Rudolf Clausius),他引入了“Verwandlungshinhalt”这一概念,意即内容的变换。值得感恩的是,他随后将其重新命名为了“entropy”,也就是熵。“entropy”一词选择得非常好,因为它有很多近亲,如“tropical”,还有例如“zoetrope”——该词是“movie”一词的前身,相比而言,我更喜欢前者,因为它的前缀“zoo”是表示动物、生命;而“trope”意为变换、运动。换言之,当事物动起来时它就变得有生命了。

    玻尔兹曼对熵和热力学第二定律的研究将热学带领向了微观世界。香农则将信息这一概念和熵联系了起来。

    现在,基于这些人的工作,黑洞的信息熵或许是我们最有希望一窥量子引力奥秘的切入口,是物理学前进的希望。

    10 作用量所在之处就是物理

    对我来说,相同的物理原理有不同的表述方式,这是非常神奇的,甚至有些“不合理”。费马的最小作用量原理、反射折射的斯涅尔定律以及麦克斯韦的波动方程都描述了光线的轨迹。牛顿的力学方程、欧拉-拉格朗日变分原理以及哈密顿最小作用量原理也都描述了力学体系的运动。

    在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我曾问我的教授,为什么我们需要拉格朗日作用量或哈密顿作用量?因为只要理解了牛顿的力学定律,我们已经可以解决经典力学的所有问题了。当然,这些作用量真正的闪光之处是在量子力学发展以后,使用哈密顿的最小作用量原理,我们能得到薛定谔方程。而在量子场论发展后,拉格朗日量变成了最为重要的作用量,因为它是相对论意义下的标量,而哈密顿量不是,这直接导致了场论的狄拉克-费曼路径积分表述。

    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个未解之谜:所有经验验证过的物理,一直到大一统理论,都可以归结为某种作用量原理。显然,一个人可以写下无法被作用量原理解释的运动方程,但因为某些非常深刻的原因,所有基础物理的定律都可以由作用量原理得到。为何如此?我们不知道。

  • 陈岑:西方现代权利观念的起源——一种观念的集合体[节]

    西方现代权利观念的起源是人权理论中的一项重要议题。权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正如路易斯·亨金(Louis Henkin)所言:“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然而,西方现代社会不受控制的个人主义和公共议题的衰落使权利招致诸多批判。基于权利的重要性及其现代困境,西方学者尝试对权利的起源进行探讨。西方现代权利究竟起源于何时?一种观点认为,权利是现代的产物。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在批判现代权利时,将17世纪作为批判的起点。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Alasdair MacIntyre)更是断言,在约1400年前不存在能够表达权利概念的语言。另一种观点认为,现代权利学说衍生自古老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随着西方权利观念起源研究的推进,米歇尔·维利(Michel Villey)、理查德·塔克(Richard Tuck)、约翰·菲尼斯(John Finnis)和布莱恩·蒂尔尼(Brian Tierney)等学者,不断将现代权利的起源往前追溯,从14和15世纪的格尔森(Jean Gerson,1363—1429)和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cam,1287—1347)等人,直至12世纪的教会法学者。

    学者们往往以主观权利(subjective right)形成于中世纪为依据,主张西方现代权利有着中世纪起源。然而,现有研究仅以主观权利为依据存在局限性,且在对权利观念进行探讨时忽视与权利观念有关的一些政治观念,如同意思想和抵抗权等。因此,有必要在主观权利、财产权和生存权等自然权利观念基础上,将中世纪权利观念以及和权利观念相关的一些重要政治观念联系起来,从权力来源和权力制约两个维度剖析中世纪权利观念的深层次内涵,从而挖掘更多关于现代权利中世纪起源的依据。中世纪权利观念是一种观念集合体,不仅包括自然权利观念,还包括具有自由取向的选举、契约和同意观念,以及保障自由的“王在法下”和抵抗权观念。

    一、自然权利:主观权利、财产权和生存权

    在西方权利话语体系中,主观权利主要指一种以个人为主体而非以自然为主体、人得以作为权利主体而非义务主体、内在于个人的可以进行自由选择的能力。首先,主观权利意味着以个人而非自然为主体。Ius naturale从客观意义上的“法”(自然法)转变成为主体内在所拥有的“权能”(自然权利和人权),突出强调的正是权利内在地从属于人性。主观权利以个人权利为核心,是以个人为主体而非以自然为主体的权利。其次,主观权利意味着人得以作为权利主体而非义务主体。西方早期人权思想的逻辑结构里的本性自由观念之所以成为人权概念形成中的关键一环,就是因为它使人得以作为权利主体而非义务主体凸显出来。最后,主观权利是内在于个人的可以进行自由选择的能力。蒂尔尼主张自然权利是一个强调个人自主领域的概念,权利拥有者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行事。这种对权利的理解在维利包罗万象的论述中被总结为“主体的一种品质,他或她的一种能力,更确切地说是一种许可(特许权),一种自由,一种行动的可能性”。

    主观权利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是现代权利起源于中世纪的首要依据。西方学者以主观权利在中世纪的形成作为依据,主张现代权利有着中世纪起源。塔克从“权利是不是一种能力”视角,认为格尔森通过主张权利(ius)是一种能力(facultas),将权利和自由统一起来。维利在“权利意味着一种权力”的意义上,认为奥卡姆是主观权利之父,而蒂尔尼认为奥卡姆的这种做法在12世纪的教会法学者那里早已存在,因为教会法学者对ius一词的注释意味着其主观含义的显现。他们均以主观权利为依据共同主张权利源自中世纪。

    主观权利作为古今权利话语转换的核心,在ius一词的释义转换过程中得以形成。“主体权利观念的形成革命性地改造了西方的自然法传统,使权利话语实现了从自然法、自然权利到人权的转变。”主观权利的形成是西方现代权利观念发展演变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这一过程为现代权利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基础。从古代西方的自然权利到现代西方的个人权利,正是源于中世纪对ius一词的含义和用法的扩大和修改。ius一词所内含的权利观念经由罗马、中世纪再到近代的漫长发展过程,才蜕变成现代意义上的“权利”(right)。

    一方面,从罗马时期到12世纪,ius一词的含义实现了从客观含义到主观含义的转变。从罗马法规定的权利内容来看,“主观权利”概念绝不是罗马法的真正创造。维利否定罗马法中存在权利概念,他认为尽管在罗马存在应该用权利来讨论的实际情况,但在古典法学中缺乏个人权利的概念。从12世纪开始,ius一词的主观含义逐步受到重视,这得益于教会法学者们对罗马法中ius一词的注释。他们意识到,古老的自然法语言可以用来定义人类的能力或力量,以及“个人选择的中立领域”和“人类自治的区域”,并将ius一词理解为人类所拥有的“力量”或“权力”。这使得ius一词开始蕴含主观含义。

    另一方面,ius一词的主观含义在13至15世纪进一步彰显。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1274)在“主观”意义上使用ius一词,指的是某人,即“主体”所拥有的一项或多项权利。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Marsilius of Padua,1280—1343)认为ius一词在另一种意义上指的是一种主观力量,可以指符合法律的行为或权力。这种行为被称为“合法的”,就是“这是某人的权利”的意思。在法律思想史上,奥卡姆首次对ius作为个人权能(potestas)的表述进行辩护。这一壮举为他赢得维利的赞誉,维利将其视为主观权利之父。维利甚至断言,奥卡姆将传统的客观自然权利观念转变为新的主观自然权利理论,由此开启了一场“语义革命”。对格尔森而言,ius一词既有客观的法律(lex)主义,亦有个人固有的主观权能或权利之义。在追求整整一代教会改革者的目标时,格尔森形成了个人主观权利的理论,包括每个人履行上帝律法和自由获得生活必需品的自然权利。

    此后,将ius一词界定为一种能力或权力的做法,在16世纪和17世纪变得相当普遍。西班牙经院学者弗朗西斯科·苏亚雷斯(Francisco Suárez,1548—1617)列出的ius一词的三个定义中,就有道德能力或主观权利。雨果·格劳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对ius一词的三重理解中的主观权利含义,即被视为一种权利,它直接与人身相关,是个人所具有的一种道德属性,使之能够正当地拥有某物或做某事。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则从传统的ius中分离出“权”(right),并界定为“做或不做的自由”。这充分表明在霍布斯和洛克之前,自然权利就已经有着几个世纪的起源和发展。

    通过对ius一词释义转变过程的梳理,可以发现,由于ius一词的主观含义在中世纪得以凸显,现代权利才有着中世纪起源。正是在ius一词的释义转换过程中,主观权利得以形成。从罗马法中权利概念的初步形成,到中世纪初具主观权利之意,再经由现代早期思想家如格劳秀斯和霍布斯等人的发展,ius一词作为现代权利的含义得以完全形成。

    财产权和生存权作为主观权利的两种主要形态,在中世纪“方济各会贫困之争”中得以集中体现。方济各,原名弗朗西斯·亚西西(Francesco Assisi),是从12世纪转向13世纪这一历史时期中的关键人物。方济各会以贫穷作为最大教义,提倡过禁欲、安贫、守贫的生活。其核心观点在于主张基督及其门徒没有任何财产,修士们不能为自己占有任何东西,包括占有一所房子、一个地方或任何其他东西等。方济各会的这种贫穷教义引发争论,史称“方济各会贫困之争”。

    中世纪“方济各会贫困之争”蕴含着自然权利观念。方济各会主张无财产权的自愿贫困,其辩护者用简单使用和事实使用以及极端必要性原则为其辩护,主张无所有权的使用可行且合理。其批判者则认为所有使用都要有所有权,否则为不公正。极端必要性原则为争论双方共同使用,辩护方基于此原则为无财产权的使用辩护,反对者基于此原则认为自然权利不可放弃,双方都认可自然权利尤其是生存权。为方济各会贫穷教义辩护的有博纳旺蒂尔(Bonaventure,1217—1274)和教皇尼古拉三世(Nicholas Ⅲ,1225—1280)等,对贫穷教义表示否定的有世俗大师方丹的戈弗雷(Godfrey of Fontaines,1250—1305)和教皇约翰二十二世(John ⅩⅫ,1249—1334)等。

    辩护者博纳旺蒂尔和教皇尼古拉三世用“简单使用”(simplex usus)和“事实使用”(usus facti)的概念来为方济各会的主张辩护。一方面博纳旺蒂尔首先盛赞贫穷的好处,贫穷能够通过消除诱惑和加强抵制诱惑的能力,以此来克服“贪婪”的邪恶。另一方面,他主张“简单使用”并非一种基于所有权的使用权。教皇尼古拉三世进一步阐述博纳旺蒂尔的教义,在1279年的《出去撒种者》(Exiit Qui Seminat)文本中为方济各会的贫困提供了法律和神学上的理由。教皇用“事实使用”一词发展“简单使用”的概念,即与所有财产权相反的事实使用。方济各会主张自愿贫困和无财产权的使用,“简单使用”还是“事实使用”都并不基于所有权。

    反对者并不赞成这种无所有权的使用,他们利用极端必要性原则来反对方济各会放弃一切权利的主张。方济各会声称他们已经放弃了所有的财产权利,只保留了对生存所必需的东西的事实使用权。对此,方丹的戈弗雷认为,在极端必要情况下,人的自我保护义务和自然权利不可放弃也无法放弃。他质疑方济各会的立场,认为方济各会没有办法放弃自然权利,使用权(right of using)和所有权(dominium)自然地属于个人,是极端必要下不可剥夺的权利。教皇约翰二十二世同样反对方济各会的立场。在1322年的教皇法令《因有时》(Quia Nonnunquam)中,他拒绝接受方济各会和之前教皇法令的整个说法,认为没有使用权的简单使用将构成一种不公正的使用行为。约翰在1323年颁布的教皇法令《鉴于在众多学者中》(Cum Inter Nonnullos)宣称,断言基督及其使徒们一无所有或无权拥有是违背《圣经》的异端邪说。

    争论双方围绕自愿贫困、简单使用和事实使用以及极端必要性原则展开的辩论,正是“方济各会贫困之争”所蕴含的关于财产权和生存权的最早表述。方济各会宣称放弃一切财产权,为自己主张贫困和简单使用而不是所有权,其反对者主张所有权与使用权和使用事实的统一。“方济各会贫困之争”蕴含大量财产权和生存权观念。

    正是在主观权利、财产权和生存权基础上,西方社会发展出更为全面的权利学说,但是这种权利观念往往具有抽象性和虚伪性。14世纪至17世纪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展开反教权、反神权斗争,宣扬人性的解放,为资本主义文明的权利逻辑奠定基础。然而,马克思对西方人权观念进行了批判,认为无产阶级才能真正推动人类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自从马克思将权利拒斥为资产阶级进行剥削和压迫的工具,他就不再重视权利这个概念,认为“代替那存在着各种阶级以及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一个以各个人自由发展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主张随着共产主义社会的到来,建立在阶级性基础上的权利终将消亡。因此,作为现代权利起源的中世纪权利观念具有内在的局限性。

    总之,主观权利、财产权和生存权是中世纪自然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为依据将现代权利的起源追溯至中世纪,为古今之间权利的连续性提供了依据。然而,以主观权利的形成为依据证明现代权利有着中世纪起源,总体上都过于将现代人的观点加诸古人,并不完全符合中世纪的实际情况。中世纪权利观念仍然处于整体主义之下,若将其视为一种以个人为主体的自由选择的权利,意味着脱离当时的政治社会背景。因此,除主观权利及财产权和生存权等具体权利形态外,还应从中世纪政治思想中挖掘更多的权利观念。将与权利观念有关的政治观念纳入中世纪权利观念的组成部分,才是正确理解西方现代权利的中世纪起源,以及西方学者将中世纪权利观念纳入西方自由主义文明历史书写和话语建构的关键所在。

    二、面向自由:选举、契约和同意观念

    仅仅因为中世纪缺乏“权利”词汇或现代意义上的权利,就独断地将其定性为没有权利观念,难免失之偏颇。中世纪的权利首先是一种自由,中世纪选举、契约和同意观念的自由面向可以作为一种中世纪权利观念。

    自由乃是权利观念的必备要素。权利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要想给权利下定义颇为困难。权利概念具有复杂性,问一位法学家“什么是权利?”就像问一位逻辑学家一个众所周知的问题“什么是真理?”同样使他感到为难。有的学者干脆拒绝给权利下定义,转而着重阐释权利所包含的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要素。自由便是权利不可或缺的要素。在霍菲尔德(W. N. Hohfeld)所给出的一个很有影响力的权利分类法中,就包括自由。塔克同样重视自由要素,他认为权利界定了一个合法行动的范围,在此范围内,一个人可以自由地行使权力或提出要求,自由地按照他选择的方式行事。塔克甚至认为,这种从自由角度探讨的权利理论才是最重要且最令人感兴趣的,因为只有在这种理论中,权利概念才发挥了真正独立的作用。虽然中世纪尚未出现现代意义上的权利和自由,但选举、契约和同意观念中所蕴含的自由价值不容忽视。

    中世纪对自由的观照首先集中体现在对权力源于人民的探讨中,权力源于人民的思想,包括选举、契约和同意观念等,这些观念无一不是对特定自由的主张。中世纪选举、契约和同意观念中含有的自由因子虽然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自由,具有局限性,但还是为理解中世纪的权利观念提供了窗口。中世纪权利观念还包括选举观念、契约观念和同意观念,二者相互关联的内在逻辑在于选举、契约和同意等所内含的自由面向。

    首先是选举观念。在中世纪,对世袭原则的承认并不意味着统治者的权威最终并非来自社会,相反,统治者的权威被认为通常取决于选举,或者至少是社会的认同。严格意义上的君主世袭权的概念并不是中世纪的概念。爱德华三世的加冕令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调从早期日耳曼法兰克人的王权中继承下来的选举程序:四位尊贵的伯爵应负责宣布选举;在选举之后,他们应在神职人员面前进行陈述,并以人民的名义请求,由于他是由全体人民选出来的……将当选的国王引入教堂接受祝圣。

    “选举”一词的中世纪含义比其现代含义更广泛,它的主要意涵是“挑选”(selection)或“选择”(choice)。中世纪的选举与当今的选举有着相同的因素:为某一特定职位、职责或义务挑选合适的候选人。最著名的选举是新教皇的选举。在教皇“选举”期间,需要在特定群体中达成共识,将选举限制在一小部分人身上,即“人民”(意指贵族)和王子。即使中世纪的选举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选举,充满局限性,但还是重振了人们对混合政府和人民参与理论的兴趣,而这些关于政体形式和人民参与可能性的探讨,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世纪的人们对自由和权利的渴望。

    其次是契约观念。中世纪契约是封建制度的产物,规定了领主和附庸之间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选举或承认统治者以及加冕宣誓的自然产物。契约思想把政府的权威从上帝那里转至民众,认为政治的合法性在于因共同体的同意而产生的契约,国家的功能在于维护正义和法律,保护权利和稳定社会秩序。当劳滕巴赫的曼尼戈尔德(Manegold of Lautenbach,1030—1103)把国王和人民之间的关系体现在一项对彼此具有同等约束力的协议或“契约”中时,他首次明确表述了后来被称为“社会契约论”的概念。契约观念绝不仅仅是抽象的观念,至少从8世纪起,在西欧的加冕典礼上,尤其是君主和人民的共同宣誓中,皆有明确表述。858年,查尔斯在奎尔齐宣誓时承诺“像一个忠诚的国王一样尊重和保护忠诚于他的人的法律地位”。这一契约要素在他869年的加冕典礼上得到反映。通过契约关系的确立,国王有维护正义和法律的职能,有保障臣民自由的义务,这具有一定的自由取向。

    中世纪的封建社会中领主与封臣间的所谓封建关系也可以视为某种契约关系;中世纪封建制度的根本特征是其契约属性。国王与其封臣间缔结起封建契约,双方从而处于双向互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之中,为“宪政王权”的产生提供了社会基础。产生于中世纪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大宪章》就是一部封建权利契约,规定了英国贵族与国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相互关系的规定和实践在后来继续存在。1412年一份提交给费迪南德一世(Ferdinand I,1503—1564)的加泰罗尼亚声明称,作为“通过约定”(conpactos)选出的国王,“有义务保护”臣民的自由。在1461年的加泰罗尼亚起义中,人们再次宣称国王受其与臣民签订的契约的约束,尤其是要维护他们的自由。封建契约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具有自由取向。

    最后是同意观念。中世纪普遍认为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必须以整个社会的同意为基础。“民众同意”在中世纪成为权力合法性的来源之一,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不仅来自上帝,还要得到民众的同意。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查士丁尼法典》中的“同意”条款作为一种具有民主精神的思想资源,一直为教会法学家、天主教神学家、中世纪思想家、注释法学派(glossators)及教会会议至上主义者(conciliarists)所广泛传诵、引用、解读和讨论。“同意”概念来自罗马法格言“凡涉及全体之事,须得全体认可”(Quod omnes tangit ab omnibus approbari debet)。这一格言在中世纪政治思想中得以反复应用,成为同意理论的一部分。

    立法需经同意。在中世纪,法律的来源有两种:一是习俗;二是共同体意志的表达。无论是习俗还是共同体意志的表达,都表明法律权威源自共同体。在13世纪有了立法观念和行为后,并不代表法律不需要共同体的同意,相反,立法是国王、大人物和人民的共同行为,“人民”在同意法律方面具有议事参与地位,而且统治者的立法行为受到社会中的大人物的建议和同意的限制和制约。1250年左右,诺曼人的《法律大全》(Summa de Legibus)序言写道:“……诺曼人的王公们以巨大的努力,根据教士、伯爵、男爵和其他谨慎之人的建议和同意,为人类的福祉颁布了法律和制度。”布雷克顿(Henry de Bracton,1210—1268)认为将英格兰法律(laws)视为“法律”(leges)并不荒谬,因为那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是在“伟人”的建议和同意、在整个英联邦的批准和英王的授权下公正地确定和批准的。

    征税需经同意。一般情况下,国王征税需要考虑议会的意见。这在1420年《特鲁瓦条约》(Treaty of Troyes)的条款中得以体现。其中一项条款规定,亨利不得无故向法兰西王国征收任何税赋,且这些税赋必须符合法兰西王国的法律和风俗习惯。如果不能证明征税的必要性并遵守法国的习俗和惯例,他就不能征税(第23条)。在约翰·福特斯库爵士(Sir John Fortescue,1395—1477)看来,国王的任意征税正是法国人民贫困的原因所在。他认为,与法国实行的王权统治(regimen regale)不同,英国实行的是政治且王室的统治(dominium politicum et regale),因此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既不能制定法律,也不能征收补贴。

    总之,从权力的来源维度而言,政治权力源于共同体的观念具体表现在契约、选举和同意观念中,这些观念的自由面向使其成为中世纪权利观念的组成部分。然而,此种共同体并非由单个独立的平等的个体组成,而是一种观念上的产物,是一个具有等级性的有机整体。统治者将其行为建立在整个社会的意见和同意之下,显然是一种高度理性的权宜之计——只是将其作为一项政治权力的建构原则,即证明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增强了权力的约束性。契约、选举和同意观念具有内在一致性、重合性和相似性,它们共同代表着当时的人们对臣民自由和权利最大的想象和尝试。

    三、保障自由:“王在法下”和抵抗权观念

    既然中世纪的权利首先是一种自由,选举、契约和同意观念代表着思想和观念上的自由取向,那么,从逻辑上来说,对自由的保障也属于中世纪权利观念的组成部分。如果说从权力来源角度而言,选举、契约和同意观念体现了权利观念的自由面向,那么,对自由的保障便可以从权力制约的角度进行分析。权力受约束主要表现为:国王应维护正义的神学旨意和道德责任、王权受法律约束、暴君可能遭到抵抗与废黜等。

    “王在法下”是一种国王应维护正义和法律的神学要求和道德责任。政治权威的功能是维护正义,这是中世纪正义理论的应有之义。“政治权威的功能是维护正义”被卡莱尔视为是“中世纪政治理论的第一个原则”。圣伊西多尔(Saint Isidore,570—636)在国王与暴君之间所作区分的标准正是在于国王是否维护正义和法律。按照神圣计划进行统治的国王的首要职能是伸张正义,圣伊西多尔写道:“他们被正确地称为国王,因为他们知道如何用适当的规则来管理自己和臣民。”他继续说道:“如果他们不允许自己做禁止臣民做的事,那么他们的权威之声就是公正的。”圣伊西多尔认为,统治就等于行善,不行善者不能统治。古人有这样的说法:“如果你做得对,你将是国王;如果你做得不对,你就不会是国王。”“国王应维护正义”的神学旨意认为,国王是上帝的代理人,其权威在于热爱、维护正义和法律,主持公道等,只有这样其权威才具有神圣性。

    王权受法律约束还表现为加冕誓言约束,加冕誓言在一定意义上等同于法律。国王加冕宣誓的内容一般包括维护正义和尊重法律。在布雷克顿看来,国王以“三项承诺”(tria praecepta)——维护和平,保护教会;维护良法,废除恶法;为所有人伸张正义——约束自己。从10世纪起,英国国王就开始宣誓,征服者威廉和他的继任者都宣誓过。不仅如此,亨利一世、斯蒂芬和亨利二世都颁布了加冕特许状。理查德一世和约翰都没有这样做,但亨利三世恢复了他祖父的做法,1216年重新颁布的《大宪章》实际上就是加冕宪章。对于布雷克顿所阐述的国王加冕宣誓中的承诺,麦基文(Mcllwain)认为,加冕宣誓在某些方面类似于英国王法,它将国王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力限制在符合其庄严承诺的行为范围内。这些承诺包括根据人民选择的法律(quas vulgus elegerit)进行治理。因此,布雷克顿说,只有当国王的意愿表达与人民的意愿相一致时,他的意愿才成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加冕宣誓不仅是一种承诺,更是一种类似于法律规定的要求。

    在国王应维护正义和法律的神学要求、王权受法律约束的观点基础上,对暴君的抵抗和废黜成为一种在不得已情况下保障自由和权利的行为。抵抗权观念的核心在于,那些没有维护正义、不受法律约束的君主可能受到抵抗和废黜。国王应维护正义和法律的神学要求和道德责任、类似于法律规定的加冕誓言、封建契约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自然权利观念等,均为抵抗权提供理论基础。抵抗权和废黜源于中世纪对自然法、正义和法律至上的主张和中世纪滥用权力无效原则。这种原则在各种复杂的学说中得以体现,包括不服从和抵抗、公开罢免等。抵抗权这一欧洲封建主义的遗产,是中世纪法律至上传统和“王在法下”思想的必然产物。

    正是在抵抗权和反暴君学说中,中世纪的自然权利观念得以实践。阿奎那、马西利乌斯、奥卡姆、格尔森等人均对ius一词的主观含义(即权利)有所主张,他们关于自然权利的论述与其对抵抗权和废黜暴君的观念具有内在联系。自然权利观念是抵抗权和反暴君学说的基础,而抵抗权和反暴君学说是自然权利观念的政治推演。自然权利观念以及选举、契约和同意观念等成为抵抗权和反暴君学说的前提,也就是说,既然权力源自人民,自然权利包括立法权和选举权等,那么,在必要时候进行抵抗和废黜就具备一定合法性。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强调人类自主性和自由的权利观念,为限制政府权力提供基础。阿奎那对自然法的理解本身就是对人类自主性的断言,其对人类自由的强调得到了关于政府权力适当限制的各种段落的补充。虽然阿奎那并未明言自然权利学说,但他曾在“主观”意义上使用ius一词,其政治观点的很多方面可以视之为特定的权利观念。奥卡姆政治思想的逻辑起点也是其权利观,他主张权力要受到臣民的自然权利的限制,且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人都无权剥夺这些自然权利。他将自然权利概念进一步解释为人民选择和限制统治者的自然权利,为社会个体成员同意政府组成以及限制绝对政府做辩护。奥卡姆关注的问题乃是臣民反对其统治者的权利。由此可见,自然权利观念在政治领域拓展为限制权力的抵抗权观念。

    第二,立法权和选举权在于人民,抵抗权同样属于人民。马西利乌斯在其《和平的保卫者》(Defensor Pacis)中将所有立法权和选举权都赋予了公民“主要和重要部分”,意在表明就人类法律而言,立法者不是别人,正是公民主体。“君主”(Principans)的权威来自立法者的选举,对统治者的纠正以及必要时对统治者的废黜也属于同一权威。奥卡姆同样以选举和同意为基础强调抵抗权和反暴君学说。他认为皇帝的权力源自选举本身,而选帝侯团处于“人民”的地位并且是为人民讲话的。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皇帝的权力——确实也是任何主权——源自臣民总体的同意,而这种同意又是通过人民当中的权贵来表达的。即使这并不意味着现代意义上的个人权利,但仍从选举权拓展至抵抗权和反暴君学说。

    第三,在抵抗权和反暴君学说方面,阿奎那主张服从公正的统治者,无需服从不正义的统治者,反抗不公正的权威并不是在煽动叛乱,但他尤为强调不应由个人而是应由公共权力来处理已经成为暴君的国王。格尔森《论教会的权力》(De Potestate Ecclesiastica)在对国王与法律的关系进行论述的基础上,也认为皇室的权威应该受到限制和约束,尤其是法律和议会的约束和限制,并且社会有权纠正甚至废黜不可救药的君主。对此,格尔森的传记作者布莱恩·麦奎尔(Brian McGuire)总结道,“格尔森想要反驳任何对暴政的一般性辩护”是对“我们现在所说的人权”的关注,尽管个人的优先权不是在法律上而是在个人救赎的道德、神学和精神背景下得到重申的。

    总之,通过权利观念与政治思想的建构,王权受法律约束、抵抗权和废黜观念被纳入中世纪权利观念的范畴,成为中世纪权利观念的组成部分。对权力的制约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自由的保障,通过法律约束和暴力抵抗,中世纪并无绝对王权的生存土壤,存在一定意义上的自由和权利观念。这具有一定的逻辑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局限性。这种废黜甚至诛杀暴君的权利,不是一种属于公民个体的政治权利,而是一种公共权利。即使当“人民”被赋予一种废黜失职国王的权利时,这种权利一般也被归于一种法人团体或其代表。更为重要的是,个人权利看起来构成了对政府的重要限制,甚至包含一种废黜国王的权利。实际上,这是代表封建权贵而诉诸的权利,其目的主要在于否定教皇具有这种权利。教权与王权之争的背景使得中世纪的权利观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然而,无论如何,中世纪的抵抗权和反暴君学说的发展,为现代人理解中世纪的权利、自由观念、法治思想和有限王权等提供了学理参考。

    四、余论

    中世纪权利与现代权利之间具有连续性,主观权利、财产权和生存权便是依据。然而,现代权利具有中世纪起源的依据不应局限于主观权利、财产权和生存权,还包括内含自由价值取向的选举、契约和同意观念,以及旨在制约权力和保障自由的法治观念和抵抗权观念。这些观念共同构成中世纪权利观念的集合体。如此进行解读的中世纪权利观念与现代权利观念更具本质连续性。

    这种连续性在中世纪权利观念的现代早期影响中得以体现。从格劳秀斯和洛克的权利思想中可以发现,他们对中世纪的权利观念在一定意义上有所继承、摒弃和发展。

    一方面,现代早期权利对中世纪权利观念有所继承。在论证自我保护作为自然权利学说的基础方面,格劳秀斯继承了中世纪的观点。正如蒂尔尼所说,格劳秀斯将如此多的中世纪遗产吸收到他新的“近代”综合体中。在中世纪的思想中,自我保护在道德上一直被视为神圣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意味着相应的自卫权利和获得生活必需品的权利。格劳秀斯以同样的方式论证,他财产理论的中世纪论证模式、在讨论国家起源时对中世纪晚期思想传统的继承、在讨论反抗权时对中世纪资料中反对暴政的写作传统的延续等方面均体现了其权利思想的中世纪传统。他确实在关于自然权利的思想从中世纪向现代的转变中发挥了主要作用。

    洛克同样在其中世纪前辈那里寻求灵感。他所奠定的自由主义的两大基石——个人自然权利理论及政府须基于被统治者同意的理论,以及所提倡的人类三大权利,即生存的权利、自由的权利和追求财产的权利——的理论基础在于通过胡克(Hooker)发掘出来的、可以一直追溯到阿奎那的中世纪传统。洛克的权利思想与中世纪权利观念间的连续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极端必要性原则”和财产权观念。洛克关于自然权利的所有论述中的“极端必要性原则”在中世纪的神学和教会法中屡见不鲜;第二,同意思想。洛克以“个人化的同意”并非完全取代中世纪思想家的“团体同意”,在其关于原始自然状态的学说中,政治社会的产生基于个人同意;第三,在一定程度上,洛克仍然遵循中世纪关于紧急权力合法性的观念。同时,在为防止例外状态成为滥用权力的理由而制定客观标准时,他也借鉴了中世纪的传统。洛克的自然法学说延续了中世纪晚期的思想传统。

    另一方面,在对中世纪权利观念有所继承的同时,现代早期权利观念也对中世纪权利观念进行了摒弃和改造。格劳秀斯在吸收中世纪遗产时又为中世纪自然法的世俗化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被视为是“漫长中世纪的破冰者”。格劳秀斯在借鉴中世纪抵抗权思想的同时,也根据时代的需求进行了改造和摒弃,更加注重社会的和平和受约束的抵抗权。格劳秀斯在《战争与和平法》的一开始就将私人战争的合法性问题视为一个需要平衡自卫权与社会效用的问题,“杂乱的抵抗权”(promiscuous right of resistance)本身与公民社会不相容,如果抵抗的权利不受约束,那么就不再有国家,只会有一个非社会的部落。同样,洛克的自然法学说既延续了中世纪晚期的思想传统,也对传统自然法进行了建设性创新。洛克的学说被视为基督教中世纪传统和激进的霍布斯主义的共同后代,他调和了神圣所有权和自我所有权这两种平行的观念,这两种观念分别对应自然法源于上帝对创造的所有权,而自然权利是人类对自己所有权的结果。

    中世纪权利与现代权利之间具有连续性,但两者也存在本质性区别。首先,虽然主观权利的演进过程不断凸显了人的主观性和个体性,但并非完全实现了从整体主义到个人主义的转变,人们仍然处于教权与王权、等级社会和封建制度之下。进行选举、订立契约与表达同意,以及行使抵抗权与废黜的主体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公民个体,而是依附于教权与王权、依附于封建领主的臣民,是整体而非独立自主的个体。其次,在权力来源方面,中世纪存在的君权神授观念完全世俗化,为人民主权思想和契约观念所替代,公民的选举和投票才是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所在。最后,在权力制约方面,中世纪所主张的“国王应维护正义”是一种神学旨意和道德要求,“王权受法律约束”等观念,不仅具有唯心主义色彩,而且也并不具备现代社会对权力的制度性约束,并不能真正实现对自由和权利的保障。此外,现代社会强调的是公民的政治参与,而非暴力抵抗和废黜。总之,虽然中世纪的权利与现代权利之间存在一定连续性,但绝不能简单将两者视为等同。

    随着现代早期权利对中世纪权利观念的继承和改造,以及教权的衰落和上帝的隐去,贵族阶级被推翻,现代民族国家得以建立。中世纪的权利观念逐渐世俗化,宗教色彩和封建等级色彩不再是权利的属性,臣民成为公民,等级权利和特权成为平等的公民权利,不再受到教权和封建王权的束缚,民主和法治更是为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制度化保障。然而,即使中世纪权利观念的现代转型完成了其历史使命,也难以克服权利观念自身的局限性和现代性危机。过度的世俗化、上帝的隐去和自然法的衰落、是非标准的不确定、极端个人主义和理性主义等,使现代西方文明面临诸多挑战。

    中世纪的自然权利观念神学色彩浓厚,将人束缚于神学和自然法之下,使其缺乏主观能动性,且具有唯心主义色彩。权利并非天赋,而是生产力达到一定水平的产物。虽然中世纪权利也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变化,尤其是商业和行会的发展而开始有所变化,但其始终强调的是上帝面前的人性平等和自由,这具有非真实性和虚假性。所谓的财产权也是为教会、国王和贵族特权辩护的工具,而非独立自主的个体所切实享有的权利。……

    本文转自《人权法学》2025年第2期

  • 马新:春秋战国社会变革中的未变与继承——以村落为中心的考察

    春秋战国作为中国历史上重要的发展阶段,一直备受学界关注,尤其是近代以来,学界更是将其视为重要的变革期与转型期,各种论著汗牛充栋,不同视角、不同方法的研究方兴未艾。但是,几乎所有关注点都集中在变革与转型,从国家体制到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从经济技术、经济结构到生产方式,从社会风俗到思想文化,每一领域的变革都有大量研究成果。唯独对于这一时期未曾改变或变化不大的领域忽略不计,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遗憾。从村落发展视角看,春秋战国社会巨变涉及整个社会,村落自然也在其中。但这场变革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制度与政治体制,村落基本结构与居民生存状态并未发生大的改变,无论是村落格局、村落地位,还是村落中的宗法血缘关系以及精神文化取向,都有着明显的稳定性与继承性,这对于中国古代农耕文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

    一、村落空间格局的未变

    春秋战国村落源自农耕时代之初的原始聚落,仰韶晚期至龙山时代,在城邑化进程中,聚落分化为城邑聚落与城邑之外的普通聚落,城乡二元结构开始出现。城邑之外的普通聚落就是早期村落,它们与城邑构成较为完整的城乡共同体,既处在城邑管理下,又有着自身固有的空间结构与村落形态。在春秋战国社会变革中,城邑发生重大变化,兴衰更替,不一而论;但村落并未发生明显变动,绝大多数村落得以存续,在原有空间格局基础上直接跨越了这一变革时代。

    从文献记载与考古调查资料中都可看到,战国秦汉村落中,自西周春秋甚至更早时期延续而来者占比颇高,这些村落自然是直接跨越了春秋战国巨变时代。检《后汉书·郡国志》中关于“聚”的记载,由来可考的“聚”共30处,其中24处由春秋及其以前延续而来。据河南淮滨县黄土城地区区域考古调查,调查区域内46处汉代村落中,由春秋及其以前延续而来的33处,占当时村落的72%。据程嘉芬对河南郡、河内郡、弘农郡非城聚落址的统计,笔者分别对河南郡、河内郡、弘农郡非城聚落遗址进行年代考察,结果表明:河南郡有65处非城聚落遗址,自西周春秋及更早时期接转而来的有31处,占非城聚落数量的48%;河内郡有25处非城聚落遗址,自西周春秋及更早时期接转而来的有16处,占非城聚落数量的64%;弘农郡有52处非城聚落遗址,自西周春秋及更早时期接转而来的有28处,占非城聚落数量的53.8%。非城聚落遗址中绝大部分属于村落或与村落相关的遗址,这些数据基本代表了自西周春秋及更早时期接转而来的村落数量,这与《后汉书·郡国志》所见村落沿革情况大致吻合。

    从聚落考古发掘资料不难看出,这些跨越春秋战国巨变时代而来的村落,无论是村落空间结构,还是村内要素构成,多是对上一时期村落的直接相承,并无明显变化,呈现出较强的稳定性与持续性,表明是同一文化族群的历史延续。

    比如,山东章丘宁家埠聚落遗址自龙山时代一直延续到汉代,尤其是自商周到秦汉,迄无中断。该遗址总面积5万平方米,发掘面积6300平方米,商与西周遗存中发掘出房址11处,灰坑131处,水井1口,灰坑大部分经认真加工,壁面坚固,底部平整,有的铺有料礓石,应属窖穴之类。这显然是一处住宅比邻、分布密集的集村式村落。春秋战国时期,村落格局依然如此。该遗址东周时期遗存中有灰坑69个,陶窑窑址3座,水井3口,水井相对均匀地自西南向东北分布。由水井、窑址数量可见,村落空间密度仍在增加。西汉时期遗存中,有水井11口,灰坑172个,并有11条沟。发掘报告称:灰坑中,以圆形坑为多,这些灰坑均较规则,应为窖穴。可见,直到西汉时期,村落格局仍一如此前。

    再如,山东泗水尹家城聚落遗址是由大汶口时期,经龙山时期、殷商时期、西周春秋延续至战国秦汉。该遗址面积仅存4000多平方米,累计发掘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在这样一个有限空间内,发掘出从史前到汉代的大量遗存。其中,在周至汉代的遗存中,有灰坑183个、灰沟5条、水井1眼、房址1处,还有91件青铜器、59件铁器、103件石器,及骨、角、牙器115件,蚌器35件,周代陶器153件、汉代陶器40件,另外还有春秋战国与秦汉钱币46枚。所出器物除青铜器外,主要是生产工具与生活器物。灰坑中除部分窖穴外,还有若干祭祀坑,如H370中有两件完整的成年虎下颌骨,H137和H332中,各有一具完整牛骨架,显然是祭祀坑。村落内各要素的密集存在,表明该村落自商周到汉代一直是一处集村式村落。考古发掘报告从陶器演化角度,论证了这一遗址的连续性,提出:“这里的周代陶器,从西周中晚期开始一直延续到战国晚期。……汉代的许多器物,如盆、钵、瓮等,都与战国晚期的同类器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其年代也应是前后紧密相衔接的。”

    又如,湖北宜城郭家岗遗址自周代一直持续到六朝,现发掘面积400平方米,虽面积有限,但也发现与建筑有关的柱洞7个、灰坑97个、水井7座,是一处集村式村落。发掘报告将西周晚期到战国晚期所出陶器分为7期,提出:“郭家岗遗址的文化内涵自春秋初年开始就一直处在一种互相承袭、嬗递清晰的发展过程中……郭家岗遗址正是在自我发展为主的基础上,不断地兼容、吸收一些异域文化,不断丰富和发展自身的文化内涵,形成了一个整体的、特征更鲜明的文化类型。”

    上述村落的共同特点就是稳定的历史连续性,自西周时期或更为久远的历史时期延续而来的村落,在春秋战国社会巨变中未受到明显影响。无论是村落空间结构,还是村落内部要素,都是在原有格局上的继续递延。

    更为重要的是,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大量新兴村落,几乎都是由原有村落剥离而来,原有村落形态同样得到完整传承。如,湖北十堰市店子河遗址为战国中期新兴村落,在5200平方米的发掘区内,共发现秦汉时期陶窑6座、瓮棺葬37座、灰沟19条、灰坑132个。更为重要的是,该村落遗址有一条东汉时期的环壕,遗址中发现的遗迹绝大部分位于环壕内。如此密集的遗存分布,充分表明聚落空间结构的紧凑与集中,也表明与此前各时期村落形态的一致性。再如,湖北十堰上宝盖遗址是东周新兴村落,现存面积约3万平方米,发掘面积2100平方米。从文化层堆积看,东周文化地层堆积较薄,遗迹主要集中在发掘区东南角,有灰坑4个、灰沟1条、井1口,出土遗物较少,此时其应是一处较小的新兴村落。该村落在汉代发展成为一处大型村落,据发掘报告,“汉代文化堆积几乎遍布本次发掘的整个发掘区,东部较薄,中、西部较厚。遗迹有灰坑106个、墓葬14座、沟7条、窑1座、灶4个、井1口、房址1处、柱洞2组,出土遗物较为丰富”。说明该遗址是一处集村式村落。

    上述事例充分表明,在春秋战国社会巨变中,不仅原有村落的发展未被打断,原有空间格局未变,原有构成要素依然存在,而且,大量出现的新兴村落同样继承了上一历史时期的村落形态。这样,乡村居民生产生活的自然聚落空间一如既往,对于乡村社会形态的传承与连续具有重要意义。

    二、村落地位的传承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先后打破原有宗法血缘体系,逐步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地缘行政组织。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基本地域单位的村落地位依然延续,只是由宗法血缘组织载体转变为地缘行政组织载体,但仍是乡村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单位与基本社会单位。

    自原始聚落以来,聚落一直是基本地域单位与社会单位,随着城乡分离,早期村落继承了这一性质,村落既是宗法血缘组织的基本载体,又是基本地域单位与社会单位。西周春秋时期仍然如此。

    长期以来,凡论及西周村落基层组织与生产生活,多以宗法血缘组织立言,这是正确的。从社会生产与经济活动的组织看,无论是公田、私田,还是国中庶民的土地,其耕作模式都是以家族为单位的集体耕作。对此,前人多有论述,而且,这一问题在《诗经》中已有明示,《诗·周颂·良耜》写道:

    荼蓼朽止,黍稷茂止。获之挃挃,积之栗栗。其崇如墉,其比如栉,以开百室。百室盈止,妇子宁止。

    《良耜》一诗写出了丰收后举族分配的情景,郑玄之笺又进一步明晰了斯时家族生产与生活的基本状况。郑笺曰“百室,一族也”;劳作之时,“出必共洫间而耕”,“千耦其耘,辈作尚众也”;收获之时,“则百家开户纳之”;日常生活中,则是“入必共族中而居,又有祭酺合醵之欢”。

    但是,不论哪个家族,都必然有大小不一的空间载体,要具备住宅、水井、窖穴等生活设施,这一载体就是村落。西周时期,举族为村,一个家族就是一个村落。因而,以家族为单位的生产生活单位,也可以视为以村落为单位。其实,西周春秋时期已经把村落当作基本地域单位与社会单位。比如,这一时期的村落称“邑”,在分封或领属关系调整时,往往直接以邑作为基本单位。如 铭记道:“其邑彶眔句、商、儿,眔雠、找,(复)限余(予)比田,其邑竞、(槌)、甲三邑,州、泸二邑,凡复友(贿)、复付比田十又三邑。”(04466)上述诸邑均有名称,在领属关系调整时作为基本单位。以邑为分封基本单位之例,如宜侯夨簋铭文记周王将虎侯夨改封于宜,有“厥川三百……厥……百又……厥宅邑卅又五,〔厥〕……百又”。“厥宅邑卅又五”,当是宜城之外35邑。春秋时期齐子仲姜镈铭文也记齐侯“赐之邑,二百又九十又九邑”。这都是十分明确地将邑作为分封单位之例。

    又如,邑是这一时期乡村社会实际的基本管理单位,对乡村百姓的日常管理都在邑中实施。《仪礼经传通解》引《尚书大传》曰:

    上老平明坐于右塾,庶老坐于左塾,余子毕出,然后皆归,夕亦如之。余子皆入,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雁行,朋友不相逾,轻任并,重任分。颁白者不提携,出入皆如之。

    《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何休注也说:

    田作之时,春,父老及里正且(旦)开门,坐塾上,晏出后时者不得出,莫(暮)不持樵者不得入。五谷毕入,民皆居宅,里正趋缉绩,男女同巷,相从夜绩,至于夜中,故女功一月得四十五日作,从十月尽正月止。

    上述内容所描述的就是邑内生产生活状况,可以明确村落地域单位与社会单位属性。

    当然,西周春秋的邑只是宗法血缘组织的载体,并非地缘行政组织,而是以族为村,族长即村落首领。《诗·小雅·信南山》描述了西周时代的村邑生活。诗中写道:

    信彼南山,维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孙田之。我疆我理,南东其亩。……疆场翼翼,黍稷彧彧。曾孙之穑,以为酒食。畀我尸宾,寿考万年。中田有庐,疆场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曾孙寿考,受天之祜。

    从诗本意看,“曾孙”为宗族之长,不仅是村邑中的主祭者,而且还是土地管理者、生产组织者。《诗·小雅·甫田》中即有“曾孙来止,以其妇子,馌彼南亩”句。其中的“曾孙”自然也是村邑首领。

    由上可见,西周春秋村落是以族为村,村是族的载体,族是基本生产生活单位与社会单位。以村落视角言之,村落除作为基本地域单位外,自然也是基本生产生活单位与社会单位。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政体发生重大变化,分封制被新兴的中央集权政体取代,宗法血缘组织体系被自上而下的地缘行政组织体系取代。具体到乡村社会,则是地缘行政组织的乡里制对宗法血缘组织的宗族制的置换。在这一变革过程中,村落地位依然延续,只是由宗法血缘组织载体转变为地缘行政组织载体,仍是乡村基本生产生活单位与基本社会单位。

    自战国始,乡里逐步成为设于乡村的地缘行政组织,其中,里设于村,一般情况下因自然村落设里,不改变其原有自然聚落形态。如秦《尉卒律》规定:

    里自卅户以上置典、老各一人,不盈卅户以下,便利,令与其旁里共典、老,其不便者,予之典而勿予老。

    秦制一里的建制基点为三十户,每聚落三十户以上者需设里典、里老各一人;若村户不足三十户者,可与邻村合设一里,置里典、里老,也可只设典,不设老。依此规定,多数情况下各村落均设一里,一些大村落或设二里或数里;一些小至三五户、十几户人家的小村落则要两三个村落并置一里,但并不改变原有村落设置。而且,对这些小村落并置一里也不是硬性要求,而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变通。秦律的这些规定应该是得到较好落实,在统一进程中又推广到整个秦王朝境内。至汉代依然是因自然村落设里,里村基本合一。

    战国秦汉时期,里是乡村社会的基本管理单位,从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到经济事务诸如催缴赋税,按验、核实土地、征发徭役等,都是以里为基本单位,里正或里典是主要执行者。既然这一时期里村基本合一,村落便成为实际的社会单位。如张家山汉简《户律》规定:

    自五大夫以下,比地为伍,以辨券为信,居处相察,出入相司。有为盗贼及亡者,辄谒吏、典。田典更挟里门籥(钥),以时开;伏闭门,止行及作田者;其献酒及乘置乘传,以节使,救水火,追盗贼,皆得行。不从律,罚金二两。

    该律要求,里中居民要“居处相察,出入相司”,互相监督纠察;田典掌管里门钥匙,按时开关里门,监督居民的行为举止。这一规定显然是立足于村落而设计,将村落作为基本社会单位进行管理。村落的这种功能和性质与西周春秋时期的村落功能和性质一脉相承,乡村居民生存的社会空间没有多少变化,对于乡村社会形态的传承与连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三、村落宗法血缘关系的递延

    在春秋战国社会巨变中,多数乡村居民除家庭独立与个体责任的强化外,自己所在村落未变,比邻而居的空间结构未变,人们生活的社会空间未变,基本生活方式也没有大的改变,安土重迁仍是其突出特性。各国在乡村社会的变革并非要改变原有宗法血缘关系,只是要废止以往宗法贵族对乡村社会的控制体系,代之以自上而下的乡里地缘组织体系。在这种情况下,村落内部的宗法血缘关系依然得以递延,宗族仍是村落中较为普遍的存在。西周春秋时期,村落内部宗法血缘关系的重要体现是族居与族葬。如《周礼·地官·大司徒》“族坟墓”条郑注所言:“族,犹类也;同宗者,生相近,死相迫。”春秋战国社会变革中,传统族居与族葬并未消失,依然是村落社会的重要表征。

    就族居而言,这一时期各国村落中的同族聚居仍较为普遍。以秦国而言,虽然商鞅变法对宗法血缘关系冲击颇大,宗族制度受到很大压制,但宗族成员的聚居依然未变。秦简牍资料中便不乏关于族居的个案资料。睡虎地秦简《封诊式》中《迁子》《告子》两例父讼子文书中,均称“同里士五(伍)”,表明已分异之子与其父均同居一里。正因为此,尉缭认为秦之什伍连坐“所联之者,亲戚兄弟也,其次婚姻也”。睡虎地4号秦墓出土的11号与6号木牍,为秦王政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两位远戍的兵士兄弟黑夫、惊写给兄弟衷(中)及母亲的家书。从书信内容看,三位成年兄弟与母亲及未嫁的姐姐居住在同一村落,与其他亲属诸如姑姑家、岳父家等,也相距不远。尹在硕据以分析,认为当时亲属的地缘关系往往是相近的,多在同里或相近之里。

    另外,秦国一直存在着三族之罪、宗族连坐制,直到秦二世时,还“令有罪者相坐诛,至收族”;秦王政九年(公元前238年),长信侯嫪毐作乱失败后,即“车裂以徇,灭其宗”;公子高“恐收族”,便自请死,以免株连族人;赵高治李斯狱时,也是“皆收捕宗族宾客”“夷三族”;同样,赵高被公子婴杀后,其族人也未免其难,“令韩谈刺杀之,夷其三族”;等等。邢义田曾分析道:

    如果宗族存在,同族聚居的情况即可能继续。秦国的小家庭各自为户,但编为乡里什伍后的左邻右舍,大概仍以或亲或疏的宗族亲戚为多。……商鞅的连坐是以四邻什伍连坐为原则,结果受牵连的却是父子、兄弟、婚姻、亲戚、故人,这不从宗人亲族在相当程度上聚居,是无法理解的。

    这充分说明秦国村落宗族聚居之普遍。

    经历了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村落中的宗法血缘关系尚且如此,其他地区村落内部状态可想而知。从各国具体情况看,宗法血缘关系的递转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如《管子·问篇》有多处问及乡里宗族,如:“问国之弃人,何族之子弟也?”又如:“问乡之贫人,何族之别也?”“子弟以孝闻于乡里者几何人?”等。问及乡里“何族之子弟”“何族之别”,足见齐国乡村宗族之多见。又如荆楚一带,宗族势力也比较突出。包山楚简中不乏关于宗族的记载,如简32记道:“辛巳之日不以所死于其州者之居凥(处)名族至(致)命,阩门又(有)败。”简191记道:“应族州里公黄固。”秦末动荡之际,萧何随刘邦起兵,乃“举宗数十人皆随”,说明萧氏是具有一定势力的宗族。西汉建立之初,便将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等楚国大族迁入关中,也足以说明这些大族势力强大,威胁到王朝统治。再如三晋地区也同样存在着大小不一的宗族势力。韩国旧地到西汉初期仍是“宗族盛多”;赵国廉颇一族,入秦时仍是“豪宗”,汉初作为大族被迁徙;魏国冯鲂,“其先魏之支别,食菜冯城,因以氏焉。秦灭魏,迁于湖阳,为郡族姓”。云梦秦简《为吏之道》中所附《魏奔命律》记道:

    叚(假)门逆 (旅),赘婿后父,或衡(率)民不作,不治室屋,寡人弗欲。且杀之,不忍其宗族昆弟。今遣从军。

    对于商人、赘婿、不积极从事农耕的人、不治家业的人的处罚要顾及其“宗族昆弟”,表明魏国宗族的普遍存在。

    就族葬而言,《周礼·春官·墓大夫》“令国民族葬”条郑注曰:“族葬,各从其亲。”可见,族葬就是同一血亲关系死者的相聚而葬。学界对西周春秋时期的族坟墓制度已有充分研究,意见较为一致。从考古发掘资料看,族葬的现象的确十分普遍。对于春秋战国社会变革中墓葬制度的变化,学界认识不一。有学者提出,战国时期的旧式族葬与族坟墓发生了重大变化,族坟墓制度已经崩溃与消亡。笔者认为,战国以来,随着旧有宗法血缘体系的瓦解,族坟墓制的确受到重大冲击,但村落社会聚族而葬的传统并未中断,而是适应新的宗法血缘关系,形成了祖茔制。

    如前所述,战国以来,立足于血缘关系的亲属关系并未瓦解,村落宗族也未消失,“生相近”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因此,相同血亲关系的人们葬于一处是自然而然的,“死相迫”是乡村居民的必然选择。从考古资料看,各聚落的墓葬仍多是以家族为单位连片集中存在。有学者曾系统分析战国时期中原地区的墓葬制度,认为中原地区的许多墓地中,“经常发现多座墓聚葬一方,有主有次,排列有序,可能墓主是有家族的关系”。不独中原地区,战国时期其他地区也普遍存在着这一现象。比如山东章丘宁家埠东周时期遗存中,共发掘清理墓葬110座,其中,春秋时期墓葬分为东、西两墓区,排列有序,两者相距不远;战国时期墓葬分为东、西、西南三个墓区,各墓区间相距20余米。发掘者认为,不同的墓区代表着不同的家族墓地。又如,河南三门峡市陕州区刘家渠遗址为汉代墓地,已发掘者共44墓,可分为三组,应是由“羊氏”“唐氏”“刘氏”等三个以上的族墓地组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应当是多方面的,比如,多个宗族对族坟制时代公共墓地的继续使用可以造成这种状况;若干散居姓氏相邻而葬,随着宗族的形成,墓葬随之扩展,也可以造成这种现象。

    由上可见,族居与族葬是这一时期村落社会的普遍情况。相对于之前的时代而言,其表现形式或有不同,但其与村落宗法血缘形态的关系是一致的,都是宗法血缘形态的外在体现,是物化的宗法血缘关系。

    更为重要的是,春秋战国社会变革中,各国统治者并未因宗法贵族政治向官僚集权政治的转变放弃原有宗法血缘功能,而是将其移转到新的社会形态中,继续发挥其作用。各诸侯国一方面在乡村社会积极推进个体家庭独立,建立地缘行政组织体系;另一方面,又要求乡村居民保持原有生存状态,不仅“祭祀同福,死丧同恤,祸灾共之”,还要“世同居,少同游”,“居同乐,行同和,死同哀”。其用意在于利用宗法血缘功能,保持乡村社会内凝性与稳定性。《文韬·六守》言为君之道:“无乱其乡,无乱其族。臣无富于君,都无大于国。”其要旨就是既保持宗法血缘组织,又不使其影响君主集权统治。在这一问题上,诸国虽然情况各异,但对村落中宗法血缘组织的取向是一致的,基本方针都是立足于继承与利用。

    与之同时,这场社会变革所带来的小家庭与编户齐民的普及,在对宗法血缘关系造成冲击的同时,又生长出同样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宗法血缘关系聚合机制,这就是家产继承中的诸子均分制。随着小家庭与编户齐民的普及,嫡庶之分在家产继承上已不复存在,各国普遍流行家产继承中的均等原则。农民的所谓家产主要表现为宅圃等不动产,既是均分,分立后的各家庭必然比邻而居,或相距不远,起码在同里之中。如此代相传承,成为宗法血缘关系的重要保障。

    如此,宗法血缘组织依然是乡村社会的重要构成形式,只是由法定社会组织转为民间自组织而已。这样,乡村社会既有自上而下的乡里地缘组织体系,又有村落中内生的宗法血缘组织,两者构成互为表里的乡村社会结构。如《墨子·明鬼》所言:“内者宗族,外者乡里,皆得如具饮食之。虽使鬼神请亡,此犹可以合欢聚众,取亲于乡里。”这句“内者宗族,外者乡里”,道出了春秋战国社会变革后乡村社会结构的实质。

    四、村落文化精神的接续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并起,百家争鸣,思想文化领域出现了空前繁荣与变化。乡村社会虽也受其影响,但整体而言,村落中的文化传统与价值取向未变,从神灵信仰到村落文化精神,都在原有基础之上接续发展。

    就神灵信仰而言,西周时期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神灵信仰体系,这一体系中神灵众多,上至天神、星宿,下到地祇、人鬼,无所不包。但在信仰权力上有明确等级划分,乡村居民只能参与极少数信仰活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社神信仰。乡村社会信仰的社神即土地神,又称“田祖”,其掌土地丰歉,备受百姓重视。《礼记·月令》云:“仲秋择元日,命人社。”郑玄注曰:“赛秋成也,元日,谓近秋分前后戊日。”《礼记·郊特牲》云:“唯为社事,单出里。唯为社田,国人毕作,唯社,丘乘共粢盛,所以报本反始也。”“国人毕作”,说明这是村落全体成员的集体活动。《诗·小雅·甫田》描述了这一时期村落祭社的具体场面:

    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我田既臧,农夫之庆。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谷我士女。

    在春秋战国社会变革中,村落中的社神与百姓祭社活动依然如故,并未随社会变革而改变,而且,以往只有上层社会统治者才能祭祀的相当一部分神灵也被村落百姓直接传承,成为更为广泛的信仰。

    李悝所言村落居民的“社闾尝新,春秋之祠”,就是西周村落“社事”的延续。战国新蔡葛陵楚简、包山楚简、秦家嘴楚简以及周家台简牍《日书》中都有村落祭社的记载。如:

    梠里人祷于亓(其) (社) 

     里人祷于亓(其)(社),一

    荐于野地主一 ,宫地主一

    地主、司命、司祸各一牂,缨之吉玉北方一环。

    “ ”,同“社”。《说文》:“,古文社。”“野地主”“宫地主”“地主”则为社的别称。周家台简牍《日书》中也有田社、里社的记载。如《三十六年置居》载:

    置居土,田 、木并主岁。

    置居木,里、冢主岁,岁为上。

      ,同“”,即“社”。可见,祈年是祭社的重要诉求,祈求的是“岁为上”。清华大学藏战国简《祷辞》也载有“邑又(有)社而向(乡)又(有) (丘)”,明确表明战国村落居民之社祭。

    《史记·滑稽列传》载齐国淳于髡所述“禳田”之事:

    今者臣从东方来,见道旁有禳田者,操一豚蹄,酒一盂,祝曰:“瓯窭满篝,污邪满车,五谷蕃熟,穰穰满家。”臣见其所持者狭而所欲者奢,故笑之。

    “禳田”,司马贞《索隐》曰:“谓为田求福禳。”即祭拜土地神。淳于髡所言禳田者,仅奉献一豚蹄、一盂酒,便祈求庄稼丰收,即便是狭小干旱或低洼易涝的田地也有好收成。如此不成比例,淳于髡因此笑之。

    汉王朝建立后,进一步明确了村落祭社权。《史记·封禅书》记道:“高祖十年春,有司请令县常以春(三)〔二〕月及(时)腊祠社稷以羊豕,民里社各自财以祠。”这道诏令将村落中的祭社权交给了里,亦即村落,官方只负责县社以上的祭祀。各处村落中的里社,则是“各自财(裁)以祠”,即村落居民自行敛钱祭社。至于所聚敛祭品多少,则由村民量力而行,故师古注“各自裁以祠”云:“随其祠具之丰俭也。”表明村落民众拥有了较为独立的祭社权。

    在春秋战国社会变革中,被村落百姓传承自统治者手中的神灵数量众多,从生命诸神到农桑之神、日常起居之神,应有尽有。比如,司命为天上文昌宫第四星宿,与其他日月星辰诸神为周天子以及诸侯所祀,乡村百姓无权祭祀。春秋战国以降,司命降至民间,即史谓“今民间独祀司命耳”,成为乡村民众奉祀的重要神灵。因为司命掌管生死寿命,“主老幼”,当人罹患疾病时,可以向司命祷请,希望能延长寿命。所以,对于乡村民众而言,这一点是最值得敬畏的。至战国时期,司命在百姓信仰中已有重要地位。《史记·扁鹊列传》中扁鹊曰:“其在骨髓,虽司命无奈之何。”包山二号楚墓出土卜筮祭祷竹简,内容大多是有关墓主生前祷神以求病愈之事,所祷神灵就有司命。如:“赛祷太佩玉一环,后土、司命、司祸各一少环。”这些事例说明司命信仰已较为普及。至汉代,村落百姓往往将司命像或石刻或木雕,随身携带。如应劭《风俗通义·祀典》记道:

    今民间独祀司命耳,刻木长尺二寸为人像,行者檐箧中,居者别作小屋,齐地大尊重之,汝南余郡亦多有,皆祠以 ,率以春秋之月。

    对司命之神要随身携带,须臾不离,以佑平安;而且又“别作小屋”,春、秋之月要以猪祭祀,表明对此神灵祭祀已成为百姓日常。

    又如,西周时期的“八蜡”之祭是天子的特权。《礼记》云:“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为蜡。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此八种神灵包括:“先啬一;司啬二;农三;邮表畷四;猫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虫八。”战国以降,原来专属于天子的“八蜡”之祭告一段落,“八蜡”诸神灵发生明显分化。“八蜡”之中,先啬为主神,战国秦汉又称“先农”,既被君王祭祀,又可被村落居民祭祀。湖北荆州关沮乡周家台30号秦墓出土竹简记载了村落居民腊日祭祀先农的活动:

    先农:以腊日,令女子之市买牛胙、市酒。过街,即行 (拜),言曰:“人皆祠泰父,我独祠先农。”到囷下,为一席,东乡 (向),三腏,以酒沃,祝曰:“某以壶露、牛胙,为先农除舍。先农笱(苟)令某禾多一邑,先农 (恒)先泰父食。”

    这组简文详细描述了一位农夫祭祀先农神的整个过程:腊日当天,令家中女子到市场购买祭品后,在自家囷廥旁,将祭品牛肉、美酒摆放席上,供神享用,然后虔诚地向先农表达自己“禾多一邑”的愿望。

    由上可见,在春秋战国社会巨变中,村落居民不仅延续着村落原有信仰与崇拜,还将上层社会散落的神灵加以收容,实际上承担起对上一历史时期神灵信仰的继承责任,在文明传承中具有重要意义。

    就村落文化精神而言,在西周春秋乡村社会中,人们“生死相恤,坟墓相从”,在井田制下进行着集体劳动,有着浓厚的共同体色彩。守望相助、生死相恤是村落百姓的共同精神取向。如《韩诗外传》所言:

    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忧,患难相救,有无相贷,饮食相招,嫁娶相谋,渔猎分得,仁恩施行,是以其民和亲而相好。

    《逸周书·大聚》也讲道:

    维武王胜殷,抚国绥民……发令以国为邑,以邑为乡,以乡为闾,祸灾相恤,资丧比服,五户为伍,以首为长;十夫为什,以年为长;合闾立教,以威为长;合旅同亲,以敬为长;饮食相约,兴弹相庸,耦耕俱耘,男女有婚,坟墓相连,民乃有亲,六畜有群,室屋既完,民乃归之。

    文中“合旅同亲”,据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旅”当为“族”,应为“合族同亲”。

    战国以来,虽然集体劳动成为历史,家族共同体被个体家庭取代,但村落居民的居住方式一如前代,仍是“生相近,死相迫”,同处一个聚落共同体中。村落仍是乡村居民基本生活空间与社会活动空间,村落空间结构的连续一体以及村落居民宗法血缘关系的传递,为村落精神传承奠定了良好基础。战国时期,孟子倡导的乡村理想境界就是:“死徙无出乡,乡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这一境界就是对上一历史时期村落精神的继承。

    在村落实际生活中,孟子所倡导的精神也的确较为普遍存在。战国李悝在“尽地力之教”中详细罗列村落百姓的全年开支,其中就有“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表明村民对社闾尝新与春秋之祠的参与十分普遍。桓谭《新论·见徵》记道:

    淳于髡至邻家,见其灶突之直而积薪在旁,曰:“此且有火灾。”即教使更为曲突,而徙远其薪,灶家不听。后灾,火果及积薪而燔其屋。邻里并救击。及灭止,而烹羊具酒以劳谢救火者。

    淳于髡为战国齐人,来邻家串门,见到邻家有火灾隐患,遂热心建议修改。邻家不听,结果引起火灾,“邻里并救击”,即全部出动救火。火灭后,灶家又设美酒佳肴答谢救火的村民。《史记·韩信卢绾列传》亦载:

    卢绾者,丰人也,与高祖同里。卢绾亲与高祖太上皇相爱,及生男,高祖、卢绾同日生,里中持羊酒贺两家。及高祖、卢绾壮,俱学书,又相爱也。里中嘉两家亲相爱,生子同日,壮又相爱,复贺两家羊酒。

    卢绾与高祖刘邦同居一里,两人同日出生,邻里纷纷携带羊和美酒庆贺。待卢绾、刘邦长大后一起读书,彼此相友,邻里又持美酒和羊前来祝贺。以上事例展现的内容与孟子所言高度契合,充分说明当时邻里间“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已相沿成风,成为他们的生活日常。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的村落中还出现了互助式结社,这种结社以当时普遍存在的守望相助为基础,以民间规则将其组织化。在岳麓书院藏秦简所收“识劫 案”案宗中,可以看到其组织方式。简文中的为大夫沛之妾,沛妻死后,大夫沛欲以为妻。简文叙述了“入宗”的过程。简文曰:

    沛告宗人、里人大夫快、臣、走马拳、上造嘉、颉曰:沛有子 所四人,不取(娶)妻矣。欲令入宗,出里单赋,与里人通  (饮)食。 快等曰:可。 即入宗,里人不幸死者出单赋,如它人妻。 

    从这些内容不难看出,同里内的公共活动较为丰富。比如,简文“出里单赋,与里人通㱃(饮)食”,意即入单后,要共同分担里中祭祀或节庆等宴饮的费用;“里人不幸死者出单赋”,即单内成员若遇有丧葬之事,大家要出钱助丧。另外,这种结社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则性与组织性,其实质是守望相助的制度体现。

    由上可见,经历了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革,村落并未中断西周以来文化精神的连续,表明当时村落邻里间“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已相沿成风,成为他们的生活日常。

    综上,在春秋战国社会大变革中,村落社会也发生了重要变化,无论是授田制取代井田制,还是国野制的消泯与编户齐民的出现,无不具有重大转折意义。但与之同时,村落内外的许多方面并未发生根本性转变,有些甚至并无明显变化,而是直接延续与保留着更早时期的历史传统,这是聚落时代以来农耕文明基因得以传承的重要前提。值得注意的是,这场大变革所造就的新的社会机制,不仅与之未见违和,反而还带有明显的促进因素,有效地实现了农耕文明基因的递延。这充分说明春秋战国社会变革的实质是原有文明体内的内生性变革,是传承与扬弃的有机统一。唯此,方可造就源远流长、连续一体的中国古代农耕文明。

    本文转自《中原文化研究》2025年第1期

  • 尹中立:银行股上涨是因为股息率高吗?

    银行股板块市值大,且容易受经济周期的影响,银行股的表现一直是比较沉默的。但从2023年以来,银行股持续上涨,尤其是2024年初以来银行股气势如虹,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比较多的看法是因为银行股的股息率高,但这种解释在逻辑上难以自圆其说,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保险资金对银行股情有独钟?笔者试图揭开谜底。

    银行股一枝独秀

    2023年初至2025年6月底,银行股持续10个季度上涨,银行股指数累计上涨了90%多。其中工商银行股价从3.6元上涨到7.6元,涨幅为111%,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涨幅类似。而同期上证指数上涨13%,沪深300指数上涨3%。可见,银行股的走势与市场总体走势不一致。

    2023年初至2025年上半年,银行股普遍上涨,不仅国有控股的六大银行股价持续上涨,中小银行股价格也上涨;不仅A股市场的银行股上涨,香港的中资银行股价格也上涨。在此期间A股市场的申万银行上扬99%。

    就42家A股银行而言,2024年和2025年以来无一家股价出现下跌。其中,2025年以来涨幅超过30%的银行有6家、超过20%的银行有14家、超过10%的银行有35家;2024年以来涨幅超过50%的银行有22家、超过30%的银行有35家。

    银行股上涨的原因分析

    上涨的原因何在?到目前为止,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与2024年9月以来的系列政策有关。为了稳楼市与股市,监管部门与2024年9月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1)2024年9月,中央金融办、证监会还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等。2025年1月,《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2)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节奏加快。2025年1月2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第二批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规模拟定1000亿元。当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开展第二批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规模为520亿元,太保寿险、泰康人寿、阳光人寿及相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获准以契约制基金方式参与试点。3月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再批600亿元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新华人寿、平安人寿获准参与。最终,第二批试点批复规模达1120亿元,高于监管部门最初拟定的1000亿元。目前已有8家保险公司获批开展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批复总金额1620亿元。

    (3)国有大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今年3月30日,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相继发布定增公告,分别募资1650亿元、1050亿元、1300亿元、1200亿元,所募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均将全部用于补充各自的核心一级资本。资金均由财政部牵头认购,通过发行特别国债提供支持。

    第二种解释是无风险收益率下降,银行股估值上升。2023年初以来,我国CPI指数持续保持低位,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3%降至1.6%左右,在无风险收益率大幅度下降的大环境中,银行股的估值中枢上升。因此,有人将银行股稳定的现金分红率作为推动本轮银行股“牛市”行情的最重要因素。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解释都存在瑕疵。第一种解释认为银行股上涨受政策驱动,但鼓励长线资金入市政策是2024年度来出台的,而银行股价格上涨是从2023年初就开始启动。二者在时间上对不上。第二种解释在时间上是吻合的,但逻辑上依然存在问题。无风险收益率提升股票估值影响所有股票,但只有银行股上涨,其他板块的股票并没有同步上涨,即使是股息率与银行类似的电力能源、公用设施类股票也没有出现股价明显上涨。

    银行股上涨的真正原因是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我国保险行业的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原计划实施的时间是2023年,后来将实施的时间推迟到2024年元旦。银行股价格上涨与新会计准则实施时间高度吻合。

    上市险企从2023年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IFRS9准则),相较于旧会计准则(IAS39准则),新准则的金融资产分类有明显变化,其中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新准则下的股票资产需要在FVTPL和FVOCI中二选一。所谓FVTPL(Fail Value Through Profit and Loss)资产,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保险公司买入的银行股列为FVTPL资产,那么买入银行股价波动将直接计入险企当期损益;所谓FVOCI(Fail Value Through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资产,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通常用于长期持有,不以出售为目的,而是为了稳定收益。

    按照FVOCI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权益法之下,无论被投企业是否分红,投资方都可以根据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前提条件是要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在国际通行保险行业的规则中,持有20%的股权可以认为是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该规则在我国的执行过程中将持股比例标准大幅度降低,只要持股超过5%(达到举牌标准)就视同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当保险资金买入银行股达到一定的条件(持股超过一定比例标准)后可以按照权益法核算,如果买入的银行股价格小于银行的每股净资产,其差价部分可以计入当年的利润。2023年至2024年我国银行股的价格普遍低于净资产,有些银行股的价格不足净资产的一半,意味着保险资金买入银行股可以获得100%的账面盈利。

    以中国平安集团为例,该集团是从2023年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的,也是从2023年开始大规模买入银行股的。该集团2024年持有的股票市值为4373亿元,比2022年增加2086亿元,期间主要增持银行股,2024年获得综合投资收益2665亿元,比2023年增加80%。平安集团的财务报告还显示,2024年度的综合投资收益率为5.8%,比2023年上升2.2个百分点。

    截止2025年6月底,中国平安集团旗下的公司先后举牌了工商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三次举牌招商银行,持有招行超过15%。还持有汇丰银行、平安银行股票,其中平安银行是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银行股上涨的隐忧

    银行股的上涨不仅对市场稳定起到积极作用,而且有利于银行类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但银行股上涨也存在风险隐患。

    1、银行股价与业绩背离的风险。正常情况下,股价低于净资产的上市公司都是业绩较差或前景不佳,正常情况下这些上市公司股票不应该成为保险公司投资的对象。我国银行类上市公司的股价持续低于其净资产就是因为银行业的经营状况却日渐窘迫。2022年之前,我国银行业的存贷款息差一直在2%以上,2022年息差跌至1.91%,2023年银行的息差降为1.69%,2024年银行息差为1.55%,至2025年第一季度,银行的息差降至1.43%,银行的息差已经低于不良率(见图)。银行的净息差与不良贷款率两者出现“倒挂”,意味着银行的净息差可能难以覆盖三项成本(信用成本、运营成本、资本成本),对银行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从银行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数据看,2008年之前,我国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高达20%左右,但随后持续下降至10%。以工商银行为例,该行2020年至2024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29%、11.23%、10.64%、9.99%和9.37%。

    在银行业盈利能力下滑的背景下,银行股价屡创新高,这一趋势显然是难以持续的。一旦后续资金跟不上,股价将逆转,跟风的投资者将成为套牢者。

    从保险资金的角度看,如果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力度增加,保险资金持有的银行股就会出现亏损,银行的风险将传递到保险。

    2、银行股持续上涨对其他行业产生挤出效应。银行板块的市值较大,该板块股票的持续快速上涨必然吸引市场资金的关注,不仅散户投资跟风,而且包括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也参与其中。例如,某投资高科技的主题基金重仓持有银行股的现象,截止2025年上半年,该基金持有的前10重仓股全部为银行股,其持有的银行股市值占该基金权益资产的60%。

    股市的使命是促进科技进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对标美国股市,我国股市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主要为传统产业,而美国股市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均为高科技企业。2020年以来,我国股市上市公司市值结构曾经一度有所好转,例如股票市值排名前10的上市公司中出现了宁德时代等高科技公司,但随着最近两年银行股市值大幅度跃升,我国的股价结构再次回归传统产业,高科技类上市公司的市值被挤出前十。

    警惕保险资金集中持股对市场的负面冲击

    鼓励保险资金增加投资股票市场的力度,是期待保险资金成为耐心资本,成为稳定市场的中坚力量。但保险资金的特点是规模大,如果监管规则不到位,保险资金可能利用其资金优势成为市场的操纵者,不利于市场的稳定。

    前车之鉴是2015年“股灾”之后,为了稳定股市,保监会修改了保险资金投资股市的规则,引发了包括“宝能举牌万科”等一系列举牌事件,有些保险资金逐渐蜕变为“野蛮人”。

    2015年7月,保监会《关于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颁行,对保险资金投资股市作出规定,核心内容有:(1)只要满足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投资蓝筹股票的余额不低于股票投资余额的60%两个前提,保监会允许险企投资单一蓝筹股票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上限由5%调整为10%;(2)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比例达到30%的,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股票,增持后权益类资产余额不高于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0%。

    规则修改后,宝能系、安邦系、国华人寿系、阳光人寿系、华夏人寿系、恒大人寿开始大规模进入股市。从宝能系在A股市场举牌万科开始,以宝能系、恒大系为代表的险资,在二级市场掀起了一大波举牌潮,投资行为激进,操作手法凶猛。保险资金从“救市者”沦为“野蛮人”,并引发了新一轮金融监管讨论。

    除了举牌行为之外,另外一种操纵股价的方式也不可忽视。典型的案例是恒大系旗下险资恒大人寿在股市的操作,2016年至2018年,该保险公司采取“精准持股,快进快出”的短线投资手法,通过买入上市公司4.99%股份(超过5%就需要举牌,买入的股票在短期内就不能卖出),以引起市场的关注,在股价飙升时清仓。最终损失的是散户投资者。A股上市公司2016年三季报显示,剔除公募基金、个人、社保基金、证金公司等主体的持股记录外,深沪两市有1511家上市公司的前10大流通股东中共存在3059条持股比例介于1%到4.99%的股东持股记录,其中持股比例为3%以上的有464条。“买而不举,快进快出”在当下市场规则中虽不违规,但此类投资操作隐含的社会风险巨大。

    宝万之争促使监管部门加强了对资本市场收购行为的监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规范了收购资金的来源、信息披露要求等。这一事件也促使监管部门对杠杆收购和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了调整。

    鼓励保险资金入市政策以来,虽然还没有出现类似2106年保险资金利用资金优势操纵股价的行为,但同一集团的保险资金在短期内大量增持银行股,对市场的影响是不忽视的。在监管制度上必须防微杜渐。

    完善保险资金入市的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知,保险资金举牌银行股的背后涉及两个监管规则,其一是保险资金持股的规则,其二是新的会计准则关于“实际控制”企业持股比例标准的修改。建议进行如下修改:

    1、保险资金入市应该遵循稳健投资和分散投资的原则。鼓励保险资金入市,发挥保险资金稳定资本市场的功能,但也要防止保险资金利用其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股价,“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弦不能松懈。

    对单一行业的股票投资持仓市值不应该高于该公司股票总投资金额的10%。为了防止规则变化导致对市场的冲击,可以按照新老划断的方式处置,对持有银行股超过总持仓10%比例的保险公司,可以维持当前的状况不变。为了防止银行风险传递至保险行业,原则上不鼓励保险资金举牌银行股,已经举牌的既往不咎。

    2、持有银行股比例超过5%是否可以达到“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是“重大影响”的标准值得认真分析和讨论。新的会计规则为国际通行的标准,该规则实施的目的是减少保险公司的利润波动。但新的规则在中国实施过程中,将长期股权核算的标准降从20%降至5%,可能增加了保险公司的利润波动,给保险行业的稳健发展埋下了风险隐患。

    假如持有20%以上才能达到“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是“重大影响”的标准,保险资金是不会大批量买入银行股的,因为大型国有控股银行的股权集中,实际流通股不足20%,十余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相对分散,但要达到20%的标准也是不容易的,地方小型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堪忧,保险公司是不会成为它们的控制人的。可以根据我国银行股的实际情况进行区别对待,工、农、中、建、交的持股比可以为5%比例视同“重大影响”,招商、兴业等等中型银行的持股比例设定为10%或15%,其他银行的持股比例视同“共同控制”,其他银行可以按照20%的持股标准视同“控制”或“共同控制”。

    本文转自《财新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