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八年(1689)签订的《尼布楚条约》确定了除乌第河流域外中俄两国的东段边界,但仍遗留下诸多问题。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相关档案史料,谈判中如乌第河待议地区的范围、乌第河与诺斯山的位置以及乌第河待议地区的性质等诸多问题存在争议。
目前对于乌第河待议地区的研究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未定界范围为整个乌第河流域;①二是认为未定界范围为乌第河以南,外兴安岭以北;②三是认为未定界范围为外兴安岭东北支诺斯山以南,外兴安岭以北。③对于诺斯山位置问题,学界关注较少,且现有研究往往将其同乌第河待议地区联系起来。一是认为诺斯山为今朱格朱尔山脉的一部分,④二是认为其为外兴安岭最东端靠海处的一座山峰,⑤三是认为在楚科奇半岛。⑥
近年来对满文档案的利用为研究这一系列问题提供了全新的史料支持。满文文献《钦差大臣与俄国使臣交涉尼布楚国境记录》为尼布楚谈判中方代表团索额图等人交给康熙帝的汇报文件,原件保存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图书馆。⑦而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康熙朝满文宫中档中,亦有与《钦差大臣与俄国使臣交涉尼布楚国境记录》一致的记载。经笔者校对,其中第一历史档案馆题名为《议奏中俄尼布楚条约原件》的档案与《钦差大臣与俄国使臣交涉尼布楚国境记录》内容大致一致,且更加全面,补全了《钦差大臣与俄国使臣交涉尼布楚国境记录》中缺失的部分,但其中有部分内容有所差别。故可将二者相互对照使用,结合其他满文档案、地图等史料,对尼布楚条约中的待议地区范围、谈判中所提及诺斯山位置等问题进行考察,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谈判中的诺斯山与乌第河
诺斯山,其名由雅库特语音译而来,⑧在中文文献中有“诺兹山”“诺寺山”“诺斯哈达”“诺斯阿林”等别名,满文中为“noosa alin” “nosy alin” “noosa hada”,在俄文文献中亦曾以“圣岬”“圣诺斯山”之名出现。诺斯山在其他外文中有多种写法,“noz” “noose” “noss”“noosa”都曾在不同的文献记载中出现过。乌第河,中文文献中曾以“乌第尔河”“无底儿河”出现,在满文中为“udi bira” “udir bira”,俄文中为“Удa” “Удью”。
有学者认为待议地区为诺斯山以南,外兴安岭以北,因此在此处先对诺斯山的位置进行探讨。首先,有必要对尼布楚谈判中所提及的诺斯山是山峰还是山脉这一问题进行讨论。在满语中,“alin”一词用于指“山川之山”,⑨而“hada”一词用于指“山峰之峰”,⑩二者所指对象有着明确的不同。但在对于诺斯山的记载中,出现了二者混用的现象。台北“故宫博物院”藏都统郎谈绘制的《吉林九河图》(11)《口外九大人图》(12)中,在极东北处延伸入海的山脉上标注满文“noosa alin”,即为诺斯山。而在《乾隆十三排图》(13)中,在“一排东一”中所标注的却为“诺斯哈达”,即为满文诺斯山的汉文音译。在《盛京五路图》(14)中则更为明显,在延伸入海并分为两支的山脉处标注为“nosy alin”。在关于尼布楚谈判出使报告的满文档案中,亦称其为“nosy alin”。在参与尼布楚谈判的传教士张诚、徐日升的记载中,诺斯山均是以“诺斯山脉”出现。俄方则记载为:“由格尔必齐河源开始,向东北方向延伸至东北海,最后以一道直接伸向海边的山脉告终。”(15)综上,可以初步认为,在尼布楚谈判中提及的诺斯山应当指的是山脉,而非山峰。
至于诺斯山的位置,《张诚日记》中记载:“这支山脉(诺斯山)抵达海滨之处,约在北纬80°。”(16)徐日升在其日记中则记载:“诺兹山脉……在北纬75度……一直延伸到北极。”(17)从中可见,张诚与徐日升均认为诺斯山地处极北,临近北极。但是从现今的俄罗斯远东地区地形图来看,张诚所记的北纬80度左右为北冰洋,不存在陆地,而徐日升所记北纬75度线所经地区也不存在大型山脉。因此,张诚与徐日升所记的诺斯山位置并不是其实际位置。考虑到当时的测绘技术以及当时欧洲人对远东地区地理的认知程度,以及清朝并未在此处开展地理测绘工作,张诚与徐日升所记的纬度很可能只是为了夸张地表现出诺斯山地处极北,至于其具体位置所在,二人并不知晓。
俄方代表团出使报告的正文中也有对诺斯山位置的阐述:“圣诺斯很早以前就隶属俄国方面的雅库次克寨”“从圣诺斯起,有些河流从该岭流入沙弗利河(也称乌第河)”“从圣诺斯到沙弗利河(也称乌第河),需要走十个礼拜左右,而从沙弗利河到直接连海的另一条山脉(许多河流发源于该山脉并流入大河阿穆尔河),需要走八个多礼拜。”(18)由上可知,出使报告所记载的诺斯山位置应当离现雅库茨克不远,且位于或部分位于乌第河流域。从乌第河流域的地形来看,乌第河夹于南北两条山脉之间,诺斯山当在乌第河流域的北方,即为北侧山脉,南侧山脉即报告中所提的“另一条山脉”,应当为黑龙江流域的分水岭之一,即为外兴安岭一支。
在《十七世纪俄中关系》中出使报告的注释部分,有苏联学者对诺斯山位置的探讨,认为诺斯山位于某一半岛临海之地,进而推测诺斯山位于楚科奇半岛,并以1706年德里尔所制地图为依据,认为“西伯利亚东北角的顶端是一个长长的半岛”,即为诺斯山。(19)同时,注释中还认为1714年利沃夫所制地图中位于楚科奇半岛的“阿纳德尔诺斯”亦是尼布楚谈判中中方所提之诺斯山。但是,注释中的这种推测与正文中俄方代表团的出使报告不符。出使报告中明确表明,诺斯山在雅库茨克附近,由乌第河至诺斯山需行十周,而楚科奇半岛距雅库茨克甚远,且绝非由乌第河行进十周可至之地。由此观之,诺斯山应不在楚科奇半岛。这一推断有其他材料可以加以佐证,1687年中方送至雅克萨的劝降书上曾说道,“即将返回的人们,回到你们的故土去吧,或越过诺斯,或到勒拿河上,回到那个地方去过活吧。”(20)如果诺斯山位于楚科奇半岛,那么令盘踞在黑龙江畔雅克萨的俄军不远万里跋涉至楚科奇半岛返回俄境就显得尤为荒谬。若诺斯山位于外兴安岭或朱格朱尔山脉则更符合逻辑,在外兴安岭以北、朱格朱尔山脉以西,有俄方于1632年建立的据点雅库茨克,令入侵俄军返回雅库茨克较之令俄军越过楚科奇半岛而言更为合理。
参与谈判清方使团的记载对于确定诺斯山位置无疑是最有力的证据,在使团代表索额图奏报康熙帝的《议奏中俄尼布楚条约原件》中,提出以诺斯山为界的划界方案如下:
再,自北方注入黑龙江,被称为绰勒纳的乌伦河附近的格尔必齐河为界,沿此河源方向纯石的大兴安岭的山脊,直到深入大海的诺斯山,山阳归我,山阴归俄罗斯。
黑龙江南岸归我,北岸归俄罗斯。
再,恩吉德河直到色楞格河对岸的楚克归喀尔喀。(21)
可以看出,中方代表在谈判中所提及的诺斯山,在中方代表的认知中应当同外兴安岭接续,并一路延伸至大海。在这一地区,朱格朱尔山脉与外兴安岭东段北支均同这一描述相一致。在中方提出这一划界方案后,俄方代表旋即表示反对:
诺斯山者,乃贵国之人向未到达之处。不言诺斯山,诺斯山这边之乌第河,贵国人亦不曾涉足。(22)
随后,索额图等人询问使团中的地方官员以及其他使团成员,情况是否如俄方代表所言,得到回复如下:
都统郎谈、班达尔善,护军统领马喇,黑龙江将军萨布素言:“都只是听说诺斯山、乌第河之名,咱们国家的人尚且一次也没到过。”(23)
从中方使团成员并未对此进行反驳可以看出他们对这一地区的地理缺乏认知,但也大致知道诺斯山应当与乌第河相邻,与郎谈《吉林九河图》《口外九大人图》所绘的诺斯山相一致。据日本学者吉田金一考证,《吉林九河图》即为尼布楚谈判中清朝使团所用之地图。(24)在此处档案中,二图的绘制者郎谈称未去过诺斯山,且《口外九大人图》绘制完成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25)再加上日本学者松浦茂考证出郎谈在《尼布楚条约》签订后进行的九路巡边中并未翻过外兴安岭。(26)那么《吉林九河图》中诺斯山部分很可能受到俄罗斯使团影响或巡边成员询问当地鄂伦春等部落向导后画出,而非实勘绘制,并以此为基础影响了后续地图中诺斯山的形象。再加上诺斯山之名本非满语词汇,而属雅库特语音译,其分布也应当位于雅库特人居住之区域。雅库特人最晚在1686年就已经出现在乌第河流域,(27)因此乌第河北侧的分水岭为雅库特人所认知。
综上可以推断,清朝谈判人员在尼布楚谈判期间并不明晰诺斯山的具体情况,其在谈判中所指代的山脉应当为乌第河以北的外兴安岭东段北支。并且由于清朝方面对这一地区缺乏地理认知,故只知晓诺斯山源于外兴安岭,而不知晓其延伸向何方,未认识到乌第河以北的山脉同今朱格朱尔山脉等山脉并非为同一山脉,因而在《吉林九河图》等地图中构筑出了一条理想化的一直延伸入海的“诺斯山脉”,并因此被后世错误解读成一直延续至楚科奇半岛。
在谈判过程中,郎谈、班达尔善、马喇以及萨布素都称中国人未曾到达过乌第河。然而依据《黑龙江将军衙门档》记载,在尼布楚谈判之前的康熙二十三年(1684),黑龙江鄂伦春人立克顶格便曾到达过乌第河流域:“我等随心所欲,越过罗刹居住之乌第尔河(udir bira),游牧打牲行走至海。”(28)此处乌第尔河即乌第河。此外,亦有从乌第河流域前来的俄国人称其在乌第河流域筑有城池:“有罗刹前来我等游牧之地,向我等言称:我等在海的方向的无底儿河筑城居住。”(29)很明显,相对于诺斯山,黑龙江将军萨布素应当对乌第河更为熟悉,了解乌第河的所在,知晓乌第河有俄罗斯人筑城定居,且乌第河流域也并非中国人足迹未及之处。但为何在此处,萨布素对索额图称中国人未曾到达此地?在俄罗斯藏《黑龙江档》中记载:
罗刹居住之乌第尔河城之处,水路可通。若有可用马运抵红衣炮之路,我等遵照应派大军前往。鄂伦春等先前无定居之地,与达斡尔等易米时,在西里木迪约定地点,一年贸易一次。贸易结束后,游牧打猎,越过罗刹,返回到海的游牧之人。没有水路运送红衣炮,通往罗刹居住之乌第尔河之城。所以,不可派兵。(30)
萨布素在此时已经初步制订了作战计划,可见其有收复领土、维护边疆稳定的想法。但后来的情报中称无法将火炮输送至乌第河,这将使得清军缺乏攻城所需的武器。且翻越外兴安岭作战,清军即使能抵达俄人据点也将因长途跋涉而筋疲力尽,致使战斗力下降。同时,清军的补给线能否延伸至乌第河城亦是一个问题。
出于以上原因,萨布素在面对索额图的询问时缺乏声索这一地区领土的信心,因而为求稳妥选择谎称中国人未曾去过乌第河地区,进而使中方在谈判中对这一地区让步。
二、《尼布楚条约》待议地区的范围与性质
对于《尼布楚条约》待议地区范围的问题,《尼布楚条约》本身无疑是最有力的证据。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对于这一地区的描绘亦是基于《尼布楚条约》满文本和俄文本制成的。(31)《尼布楚条约》满、俄、拉丁文三种文本的解读存在着差异,以下将三种版本关于待议地区的记载作对比,同时结合《议奏中俄尼布楚条约原件》对待议地区范围问题进行探讨。在《尼布楚条约》拉丁文本中,关于乌第河待议地区的记载如下:
惟介于乌第河和指定为边界的一系列山脉之间的任何陆地以及流入大海的河流,都暂时搁置。(32)
拉丁文本中,并未说明作为界山的山脉具体为何,仅是给出了一个大致的方向。待议地区也是乌第河与这支山脉之间。
而俄文本记载如下:
其余位于俄罗斯国家统治下的乌第河以及位于中国统治下的阿穆尔河附近的山脉中间流入大海的河流和陆地,在边界确定之前仍然维持现状。(33)
俄文记载中,亦未标明界山之名,仅称“阿穆尔河附近的山脉”,待议地区的范围为乌第河与这支山脉间的河流与陆地。由于未指明山脉名称,俄文记载令俄方能够更加灵活地解释条约内容,也使其成为后来入侵黑龙江流域的借口。后俄国经由黑龙江运兵时称“自乌迪河以东,黑龙江附近地方,原未分辨疆界”。(34)故意略去条约中的部分内容,来试图将待议地区向中国领土方向拓展。
满文则记载为:
惟乌第河以南,已确定的兴安岭以北,两处之间的一切土地河川暂使其中立。(35)
满文的记载明确指出界山即为“兴安岭”,并指出待议地区是乌第河以南。
可见,《尼布楚条约》三种不同文本中对于待议地区的划定大致都认为在乌第河至外兴安岭间。结合上文对于诺斯山位置的探讨,能够据此推翻谈判待议地区位于诺斯山以南,外兴安岭以北的说法。但是否指乌第河以南,拉丁文本与俄文本仍有模糊之处,而满文本则清晰地指出待议地区的范围是乌第河以南。三种文本中对于乌第河待议地区性质的记录也略有不同,满文本与拉丁文本的记载可以认为是将乌第河流域视为真空区,而俄文本的记载则是将乌第河流域“维持现状”。考虑到此时乌第河流域已经有俄国人建立的据点,很明显俄文文本传达出的隐意即是将乌第河流域由俄方暂管。
对于条约文本的分歧,满文档案中索额图使团的报告无疑是探求这一系列问题真相的有力证据之一。首先,对于待议地区范围,除上文提及“搁置乌第河地方使其暂时中立,以后再做商议”外,索额图在这一谈判记录中亦有其他关于乌第河待议地区的记载,这一提议是俄方代表最先提出的:
再,我等之察罕汗不曾降旨,若私自断理诺斯山之事,非但我等无颜面,我等身家性命尽皆不保矣。大人们慈悲为怀,可否体恤考虑此情,若大人定要此处,暂且搁置中立,我向我等之察罕汗请旨再交付,等语。(36)
俄方代表在拒绝中方以诺斯山划界的方案后,又称不能直接将诺斯山划给中国,只能暂时作为待议地区,等其返回禀报沙皇后,才能对诺斯山地区进行处置。由于中方使团成员称只是听说诺斯山、乌第河地区,加之俄方代表主动示弱,在讨论后中方使团为表诚意,也主动表示愿意对此做出让步:
再喀尔喀尚未安定,极为混乱,臣等共同商议,诺斯山、喀尔喀地方不谈,搁置乌第河地方暂使其中立,日后再议。(37)
随后双方便达成共识,具体如下:
惟乌第河以南,已确定的兴安岭以北,查明两处之间的一切土地后,将此或遣使商议,或行文商定,以后再做决定。(38)
由上可见,索额图的出使报告中的条约文本与《尼布楚条约》中的满文本内容大致相当,其中“已确定的兴安岭”即为外兴安岭。但对于待议地区的范围前后的记述不一致,前文提及在谈判过程中,中方使团商议后提出待议地区为整个乌第河流域。但在此处,待议地区又变成了乌第河以南,外兴安岭以北,如此反复之处,可能是在谈判过程中又同俄方代表讨价还价后得到的结果,亦可能是前文所提及之“乌第河地方”仅指乌第河以南、外兴安岭以北这片区域。
对于这一地区的性质,出使报告中未过多说明,仅言“暂时中立”,但能够看出,清朝对于待议地区的态度并非如俄文版本那样仅仅是为了维持现状。
在乾隆三十年(1765)黑龙江将军富僧阿主持的巡边行动中,副都统瑚尔起登上外兴安岭山脊,查看乌第河并记载如下:
登高眺望,从兴安山脊以西,分出二支脉,我们登上的兴安山脊,南支东南走向,北支沿兴安山脊呈东北走向,自二者间西侧,有一河向东流去,问鄂伦春向导,答曰:“乌第河”。望我等所登之兴安山脊之阴,全无俄罗斯人行迹,亦不见人烟。(39)
富僧阿此次巡边即是为确定中俄之间的边界并绘制地图,其仅行至外兴安岭山脊,看到待议地区无俄国人踪迹,便未继续前往乌第河地区。此或出于巡边官员将这一地区视为缓冲区或真空区,因而在未发现俄方进入此处时,也未进入此地。1777年,由于俄国人自乌第河城南下,进入兴衮河(俄文史料记载为阿姆贡河)一带,“中国政府用威胁的口吻声称,如果俄国人不停止在尚未划定边界的土地上经略活动,那么中国将中断恰克图的一切贸易关系”。(40)此处不谈俄方所言待议地区的范围,仅从此事看,清政府认为的待议地区仍应当是作为双方都不应进入的真空区。
在咸丰元年(1851),俄国萨纳特衙门咨文理藩院:“最近本衙门得到关于外国船只航进黑龙江口,且在那些船中,还有许多战舰。”(41)1847年穆拉维约夫担任西伯利亚总督后,俄国多次进犯黑龙江流域。在此事发生前的1850年,俄国海军军官涅维尔科伊率领炮舰强占庙街,宣称“这一海湾沿岸地带和整个阿穆尔沿岸地区直至朝鲜边界,连同萨哈林岛在内均为俄国所领有”。(42)这次俄国再次向清政府称有外国船只进入作为中国内河的黑龙江,自然也就带有将已强占地区合法化的意图,清政府得知此消息后旋即派人巡查中俄边界以及黑龙江。佐领敖拉·昌兴作为巡查成员之一,奉命“先巡察罗刹动向,再派赴乌第河干”,(43)其留下诗作《巡查额尔古纳、格尔必齐河流域》多次提及乌第河流域,其中“从外兴安岭之巅,到乌第河滨,一段一段累算,艰苦跋涉二百余里”(44)能够看出敖拉·昌兴巡视中俄边界时到达过乌第河。在此时巡视乌第河待议地区,无疑是清政府将乌第河以南地区视为自己的管辖领域,而此次巡边也正是清朝面对近代边疆危机的积极应对。清政府对于外国军舰进入黑龙江江口等事件做出回应,宣示了对于这一地区的主权,同时也意图借此次巡边为边界布防提供参考。
由此观之,清朝对于乌第河以南待议地区性质的认识存在一个转变的过程。最初,乌第河待议地区被视为一个中立的缓冲地区,俄方不进入其中的情况下,清朝也选择不进入。但随着周边局势的演变以及清政府对于近代边界体系认知的进步,清朝意识到这一待议地区,因而加紧对其主权的宣示。
结语
在1689年中俄尼布楚谈判中,中方所提出的以诺斯山为界这一提案遭到俄方否决一事以及后面双方对于诺斯山地区以及乌第河流域的处理,都是在双方对这一地区的地理情况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做出的。这使得中俄谈判当中对于东部边界的划分产生了较大的冲突与分歧,也使在《吉林九河图》等地图中诺斯山东段的位置与走向存在着问题。
诺斯山作为一条雅库特语命名的山脉,清朝方面对其理解仅限于其西段,并不知晓其东段走向为何,因而在谈判过程中选择放弃该地区。而乌第河地区作为中方在先前就已经探查过并有一定了解的地域,清朝在谈判中保留了继续声索主权的机会。
至于乌第河待议地区的范围,索额图的《议奏中俄尼布楚条约原件》记述了尼布楚谈判中对于这一地区的拉锯,也记录了中方使团是如何在这一地区做出让步的,即从俄方提出将诺斯山、乌第河地区作为待议地区到中方放弃诺斯山,仅将乌第河南岸作为待议地区。由此得知,《尼布楚条约》中乌第河待议地区的范围即为乌第河以南到外兴安岭以北,而非整个乌第河流域,也不是诺斯山以南到外兴安岭以北。
清朝对于乌第河待议地区性质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演变的过程。最初,清朝将待议地区视为中俄间的缓冲区、真空区。但随着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近代边疆危机的出现以及传统边疆观念遭到冲击,清朝对《尼布楚条约》中规定的这一地区待议性质有了全新的认识,并且积极派官员巡视,在这一地区宣示主权。这一转变无疑对于维护中国在这一地区的合法权利有着重要的意义。
注释:
①参见张维华、孙西:《清前期中俄关系》,山东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10页;陈述:《关于达斡尔地区与乌第河流域》,《学习与探索》1980年第4期;庞昌伟:《〈中俄尼布楚条约〉乌第河未定界范围及界碑考》,《学习与探索》2001年第4期。
②参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8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87年版;吕一燃:《关于早期中俄东段边界的几个问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4年第4期。
③参见刘远图:《早期中俄东段边界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2页。
④参见高文风:《尼布楚谈判留下的一桩悬案——诺兹山问题初探》,《求是学刊》1982年第5期。
⑤参见北京师范大学清史研究小组:《一六八九年的中俄尼布楚条约》,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33页;张维华、孙西:《清前期中俄关系》,山东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10页。
⑥参见刘远图:《早期中俄东段边界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2页;苏联科学院远东研究所等编,黑龙江大学俄语系翻译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第三室译:《十七世纪俄中关系》第2卷第3册,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952页。
⑦本文所参考的是1958内蒙、东北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编著油印本《有关达呼尔鄂伦春与索伦族历史资料》。
⑧参见高文风:《尼布楚谈判留下的一桩悬案——诺兹山问题初探》,《求是学刊》1982年第5期。
⑨故宫博物院编:《清文汇书清文启蒙》,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第5页。
⑩故宫博物院编:《清文汇书清文启蒙》,第51页。
(11)参见《吉林九河图》,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文献编号:平图021457。
(12)参见《口外九大人图》,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文献编号:平图021577。
(13)参见《乾隆十三排图》,汪前进、刘若芳整理:《清廷三大实测全图集》,外文出版社2007年版,一排东一。
(14)参见《盛京五路图》,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文献编号:平图021568。
(15)[俄]B.C.米亚斯尼科夫主编、徐昌翰等译:《19世纪俄中关系:资料与文献》第1卷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59页。
(16)[法]张诚著、陈霞飞译:《张诚日记》,商务印书馆1973年版,第41页。
(17)[美]约瑟夫·塞比斯著、王立人译:《耶稣会士徐日升关于中俄尼布楚谈判的日记》,商务印书馆1973年版,第197页。
(18)苏联科学院远东研究所等编,黑龙江大学俄语系翻译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第三室译:《十七世纪俄中关系》第2卷第3册,第843—844页。
(19)苏联科学院远东研究所等编,黑龙江大学俄语系翻译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第三室译:《十七世纪俄中关系》第2卷第3册,第952页。
(20)苏联科学院远东研究所等编,黑龙江大学俄语系翻译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第三室译:《十七世纪俄中关系》第2卷第3册,第951页。
(21)值得注意的是,本处清朝代表提出的“黑龙江南岸归我,北岸归俄罗斯”。宫中档满文原文即如此,但这同上面一条方案存在矛盾之处。既然外兴安岭以南已经划归中国,此处又以位于外兴安岭以南的黑龙江划界显然不合常理。依据同这份档案内容大体一致但版本不同的《钦差大臣与俄国使臣尼布楚谈判记录》“流入黑龙江的额尔古纳河的南岸作为我国的领域,而北岸作为俄国的领域”的记载,作为边界的是注入黑龙江的额尔古纳河,而非黑龙江。从前后的行文逻辑来看,《谈判记录》所载更加合理,因此可以认为宫中档所记应当有疏漏之处,也能看出宫中档所记版本应当并非该档案最初版本。此处满文原文如下:jai sahaliyan ula de amargi ci dosinjiha,corna sere urun birai hanci bisire,gerbici bira be jecen obufi,ere birai sekiyen i ergi wehe noho amba hinggan i jidun be jafahai,mederi dosime banjiha nosy alin de isitala antu i ergi be musengge obume,boso ergi be oros de obuki.sahaliyan ulai julergi dalin be musengge obume,amagi dalin be oros de obufi.jai enggide bira ci,cung selengge bira de isitala cargi dalin be kalka de obuki seme.《议奏中俄尼布楚条约原件》(康熙二十八年),宫中档满文朱批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2-002-000001-0021。
(22)《议奏中俄尼布楚条约原件》(康熙二十八年),宫中档满文朱批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2-002-000001-0021。
(23)《议奏中俄尼布楚条约原件》(康熙二十八年),宫中档满文朱批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2-002-000001-0021。
(24)该论点学界尚存争议,承志指出《吉林九河图》并非谈判用图,且《口外九大人图》为《吉林九河图》原本,但由于二图中诺斯山位置一致,因此对于本文讨论的问题并无影响。参见[日]吉田金一:《郎谈〈吉林九河图〉与尼布楚条约》,《东洋学报》第62卷第1号,1981年;承志:《满文古地图与俄文古地图的邂逅》,《自然科学史研究》2022年第1期。
(25)参见承志:《满文古地图与俄文古地图的邂逅》,《自然科学史研究》2022年第1期。
(26)参见[日]松浦茂:《〈尼布楚条约〉签订后清朝对黑龙江左岸的调查》,《史林》第80卷第5号,1997年。
(27)参见[俄]Цapьков Олег Eвгеньевич.Очеpки истopии caxa Mосковскaя конкистa и политикa тoйонов.Concordе,2022,N 3。
(28)《委散骑郎参领尼喀塔持来文书》(康熙二十三年六月初九日),俄罗斯科学院东方文献研究所藏:《黑龙江档》,转引自承志:《尼布楚条约界碑图的幻影——满文〈黑龙江流域图〉研究》,《故宫学术季刊》2011年第1期。
(29)《委散骑郎参领尼喀塔持来文书》(康熙二十三年六月初九日),转引自承志:《尼布楚条约界碑图的幻影——满文〈黑龙江流域图〉研究》,《故宫学术季刊》2011年第1期。
(30)《委散骑郎参领尼喀塔持来文书》(康熙二十三年六月初九日),转引自承志:《尼布楚条约界碑图的幻影——满文〈黑龙江流域图〉研究》,《故宫学术季刊》2011年第29卷第1期。
(31)参见葛剑雄:《悠悠长水:谭其骧传》,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428页。
(32)Сбоpникь Дorовopoь России сь Китaемь 1689-1881 гг.Сaнктпетеpбуpгь:Типoгpaфiя Импеpaтopской Aкaдемiи Нaукь.1889.C.4.拉丁文原文如-下:ut quicunque fluvii in mare influunt et quaecumque terrae sunt intermediae inter fluvium Vdi et seriem montium pro limitibus designatam prointerim indeterminatae relinquantur.
(33)Сбоpникь Дoговopoь Рocсии сь Китaемь 1689-1881 гг.Сaнктпетеpбуpгь:Типoгpaфiя Импеpaтopской Aкaдемiи Нaукь.1889.C.4.俄文原文如下:пpочиежь pѣки,кoтopые лежaть вь средине межь pькою Удью пoдъ Рoссǐйскoгo Гoсyдapствa владѣнǐемь и межь oгpаниченными гopами,кoтopые сoдеpжaтцa близь Aмуpa владънǐя Хинскoгo Гoсудapствa и впaдaють вь мopе и всянǐя земли пoсpеди сущǐе,межь тою вышепомянутою pѣкою Удью и межъ гopaми,кoтopые дo гpаницы нaдлежaтъ не oгpaничены,нынѣ дa пpебывaютъ.
(34)[苏联]巴尔苏科夫编著,黑龙江大学外语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译:《穆拉维约夫-阿穆尔斯基伯爵(传记资料)》第2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2页。
(35)Сбоpникь Дoговopoь Рoссии съ Китaемь 1689-1881 гг.Санктпетеpбуpгь:Типoгpaфiя Импеpaтopской Aкaдемiи Нaукь.1889.C.4.满文原文如下:damu udi bira ci julesi,ere toktobuha hinggan i alin ci amasi,juwe siden de bisire,ba na,bira,birgan be taka siden de obufi.
(36)《议奏中俄尼布楚条约原件》(康熙二十八年),宫中档满文朱批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2-002-000001-0021。
(37)《议奏中俄尼布楚条约原件》(康熙二十八年),宫中档满文朱批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2-002-000001-0021。
(38)《议奏中俄尼布楚条约原件》(康熙二十八年),宫中档满文朱批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2-002-000001-0021。
(39)《无题名》(乾隆三十年八月二十二日),宫中档满文朱批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2-002-000521-0022。
(40)[俄]根·伊·涅维尔斯科伊著,郝建恒、高文风译:《俄国海军军官在俄国远东的功勋(1849-1855)》,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51页。
(41)《左领常兴巡边录》,《达斡尔资料集》编委会编:《达斡尔资料集》第1集,民族出版社1996年版,第20页。
(42)[俄]根·伊·涅维尔斯科伊著,郝建恒、高文风译:《俄国海军军官在俄国远东的功勋(1849-1855)》,第156页。
(43)奥登挂、呼思乐译:《达斡尔族传统诗歌选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9页。
(44)奥登挂、呼思乐译:《达斡尔族传统诗歌选译》,第90—91页。
转自《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京)202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