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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实:略论唐代宰相制度

在古代中国,皇帝是国家最高统治者,代表国家主权,是最高司法(立法与审判)和最高治权(行政权)的集中代表。但是,皇帝的诸多权力不可能亲自执行,历朝历代都委托官府行使权力,而宰相则是中央机构的首脑,是最主要的行政代理人。历朝历代的宰相制度不尽相同,延续与创新俱在,这是研究者的共识。唐朝作为中国古代影响较大的朝代,宰相制度有其发展演化的过程。关于此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丰硕,但并非题无剩意。本文略陈己见,请方家指正。

一、政事堂:兼职宰相时期

关于唐代宰相之制,历史文献通常从两个方面进行描述。一是宰相担任者,二是宰相的会议空间。宰相担任者,在唐代除三省长官外,还有多人参与,一时不易概括,而从宰相会议场所入手更方便概括。宰相会议场所在开元十一年(723)之前叫做政事堂,之后叫做中书门下。因此,我们至少可以把唐前期宰相制度分作政事堂和中书门下两个时期。

唐初,宰相会议在政事堂召开,政事堂因此成为朝廷决策的一个重要场所。政事堂最初在门下省,高宗驾崩后被迁移到中书省,开元十一年更名为中书门下。因此,政事堂时期的宰相制度,我们也可以依会议场所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两个阶段。宰相会议场所是唐代宰相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关于政事堂的记载,《中书政事堂记》《通典》《唐会要》《旧唐书》和《资治通鉴》等诸多传世文献的记载基本是一致的,基本情况大同小异。我们以李华的《中书政事堂记》为例,考察相关记载的内容:

政事堂者,自武德以来,常于门下省议事,即以议事之所,谓之政事堂。故长孙无忌起复授司空,房玄龄起复授左仆射,魏徵授太子太师,皆知门下省事。至高宗光宅元年,裴炎自侍中除中书令,执事宰相笔,乃迁政事堂于中书省。

关于政事堂议事之制出现的时间,《中书政事堂记》记作“自武德以来”,《通典》《唐会要》《旧唐书》记作“旧制”,而《资治通鉴》记作“故事”,其中只有《中书政事堂记》的“自武德以来”最为具体。《中书政事堂记》所举的人物典故,《资治通鉴》等文献都有延续,长孙无忌、房玄龄和魏徵都是贞观时期存在政事堂议事之制的证据。因此,关于宰相政事堂议事之制的出现时间,有学者认为是贞观时期。

在政事堂时期,有门下省政事堂和中书省政事堂之别。《中书政事堂记》之所以记作“中书政事堂”,是因为政事堂设在中书省,所以此前也可以称其为“门下政事堂”。此变化发生在高宗驾崩之后,具体时间《中书政事堂记》记为“高宗光宅元年”,《唐会要》记为“永淳三年七月”,而《通典》《旧唐书》则记为“永淳二年七月”。具体时间虽有所差别,但都记载发生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裴炎从侍中迁中书令后,将政事堂迁移至中书省,这表明了中书省地位的提高。

裴炎原任门下侍中,担任中书令后“以中书执政事笔”,所以政事堂被迁至中书省。关于“执政事笔”,《中书政事堂记》记为“执事宰相笔”。诸多文献都强调长孙无忌、房玄龄、魏徵“皆知门下省事”,意在强调他们都曾主持政事堂议事,“执政事笔”和“执事宰相笔”的含义应该是一致的。

高宗驾崩是弘道元年(683)十二月,而改元弘道就是此月之事,根据《资治通鉴》的记载,高宗就是在宣布改元弘道的当天夜里驾崩的。如果用此前的永淳年号表示,就是永淳二年(683)十二月,四日改元弘道,高宗驾崩。十日,中宗即位。二十一日(甲戌),“裴炎为中书令”。《资治通鉴》在记载裴炎被任以新官职后写道:“故事,宰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故长孙无忌为司空,房玄龄为仆射,魏征为太子太师,皆知门下省事。及裴炎迁中书令,始迁政事堂于中书省。”

关于裴炎任中书令的时间,《资治通鉴》的记载最为具体。《旧唐书》没有相关记载,《新唐书·裴炎传》记载:“调露二年,同中书门下三品。进拜侍中。高宗幸东都,留皇太子京师,以炎调护。帝不豫,太子监国,诏炎与刘齐贤、郭正一于东宫平章政事,及大渐,受遗辅太子,是为中宗。改中书令。”在高宗驾崩前后,裴炎是唐朝最重要的大臣,中宗即位之后改任其为中书令。《新唐书》也是在裴炎改任中书令之后才开始记载政事堂及其被移至中书省的史实。

如此,裴炎任中书令以及政事堂从门下省移至中书省的时间为弘道元年十二月,发生在高宗驾崩、中宗即位之后。此时,中宗虽然已经即位,但是尚未改元。下月,即明年正月,中宗改元嗣圣。在相关的文献记载中,永淳三年七月、永淳二年七月和光宅元年(684)说,皆不准确。而裴炎之所以改变政事堂的位置,是因为他从侍中改任中书令,而他是高宗的顾命大臣,受命辅佐新皇帝,在一众大臣中居于主导地位。关于“执政事笔”的问题,裴炎并不是被任命为中书令后才执政事笔,他在任侍中时已然如此,所以这也是政事堂随裴炎迁移到中书省的重要原因。

那么政事堂如何议事呢?相关史料记载并不丰富。在一定程度上,议事的主席大体上可以被看作宰相群体的领导,称呼也十分特别,诸多文献记载时举长孙无忌等为例,称作“知门下省事”。《中书政事堂记》举例的顺序是长孙无忌、房玄龄、魏徵,而《唐会要》举例的顺序则是长孙无忌、魏徵、房玄龄。

《旧唐书·太宗本纪》记载:贞观十年(636),“夏六月,以侍中魏徵为特进,仍知门下省事”。侍中为门下省的长官,正三品;特进,文散官正二品。同月甲戌“太常卿、安德郡公杨师道为侍中”。杨师道的侍中之任,显然是补魏徵为特进之后的侍中空缺,可以理解为门下省的常规工作是由侍中负责的,而“知门下省事”的魏徵是门下省更高级的长官。那么“知门下省事”负责门下省的什么工作呢?关照前后文,应该负责政事堂会议。诸多文献关于裴炎都有“执事宰相笔”“执政事笔”的相关记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裴炎以“中书令”的身份“执政事笔”比较特殊,而门下省的长官“执政事笔”就很正常。

贞观十六年(642),因为太子承乾不修德业,魏王泰宠爱日隆,内外多有疑义,于是唐太宗拜魏徵为“太子太师,知门下省事如故”。关于魏徵拜太子太师的具体时间,《旧唐书·太宗本纪下》记为“九月丁巳”。因为《旧唐书》在记载魏徵“知门下省事”时,并未解释其具体职能,现在我们据《中书政事堂记》和《唐会要》得知这个职事与政事堂有关。《中书政事堂记》记载的魏徵“知门下省事”是在担任太子太师之后,显然是不准确的,至晚到贞观十年魏徵已从侍中岗位卸任为特进,开始“知门下省事”了。

那么,房玄龄何时起复授左仆射并知门下省事呢?《旧唐书·房玄龄传》记载:“高宗居春宫,加玄龄太子太傅,仍知门下省事,监修国史如故。”唐太宗立新太子是在贞观十七年(643)四月丙戌(7日),拜长孙无忌为太子太师、房玄龄为太傅、萧瑀为太保的时间是四月己丑(10日)。《旧唐书·太宗本纪》记载:贞观十七年七月,“丁酉,司空、太子太傅、梁国公房玄龄以母忧罢职”,“冬十月丁巳,房玄龄起复本职”,罢职时间不足3个月。贞观二十二年(648)二月太宗幸玉华宫,房玄龄因病重,“诏令卧总留台”,但房玄龄“追赴宫所,乘担舆入殿,将至御座乃下”。而在此前一个月,长孙无忌“检校中书令,知尚书门下二省事”。房玄龄此次一病不起,贞观二十二年七月去世。长孙无忌因房玄龄的重病接任知门下省事。

贞观元年(627),“秋七月壬子,吏部尚书、齐国公长孙无忌为尚书右仆射”。贞观二年(628)春,“尚书右仆射、齐国公长孙无忌为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是从一品的最高文散官。结合《旧唐书·长孙无忌传》记载的“拜开府仪同三司,解尚书右仆射”,可知长孙无忌的新任职是以解除右仆射为前提的。不久,房玄龄、杜如晦分别担任尚书左仆射和尚书右仆射。贞观四年(630)三月,杜如晦去世。随后李靖、温彦博和高士廉相继出任尚书右仆射。从贞观二年开始,长孙无忌不再担任实职。《旧唐书·长孙无忌传》记载,贞观七年(633)“册拜司空,无忌固辞,不许”。唐太宗并没有允许长孙无忌的辞让,所以司空之任开始于此时。司空是三公之一,正一品。贞观十六年,“秋七月戊午,司空、赵国公无忌为司徒,尚书左仆射、梁国公玄龄为司空”。贞观十九年(645),唐太宗御驾亲征高句丽,三月“以司徒、太子太师兼检校侍中、赵国公长孙无忌”等随行,这里并没有记载长孙无忌与“知门下省事”相关的信息。贞观二十二年正月,“司徒、赵国公无忌兼检校中书令,知尚书门下二省事”,这是关于长孙无忌知门下事的记载,不仅知门下省事,而且知尚书省事,兼任检校中书令证明他还负责中书省的事,三省尽归其掌握。但这时的长孙无忌已经不是司空,早就是司徒了。长孙无忌“知门下省事”是在房玄龄病重之时,明显是接替房玄龄的。

知门下省事可以看作是政事堂运作的重要职事,后来也写作“执政事笔”等。因为政事堂是宰相们的议事场所,而宰相来自三省等多个机构,所以主持政事堂会议便是他们重要的工作。贞观时期知门下省事,先是魏徵,然后是房玄龄,最后是长孙无忌。至于裴炎执政事笔,是高宗末期之事。总之,在贞观时期,“知门下省事”是宰相政事堂议事的主持者,高宗之后,政事堂迁至中书省,中书令则成为政事堂议事的主持者,称作“执政事笔”。

宰相参加政事堂会议的主要是三省长官,其他部门的长官参加须加一定称号,如参预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等。《新唐书》有一段总结性文字,颇为研究者所重视。其文如下:

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徵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盖始起于此。其后,李勣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谓同侍中、中书令也,而“同三品”之名盖起于此。然二名不专用,而佗官居职者犹假佗名如故。自高宗已后,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其后改易官名,而张文瓘以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同三品”入衔,自文瓘始。永淳元年,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入衔,自待举等始。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

在政事堂时期,不管什么职务担任宰相,宰相都是兼职的,这应该就是《新唐书》和《文献通考》所谓“唐世宰相,名尤不正”说法的来源。政事堂会议是宰相议事场所,并非宰相办公场所。议事结束后,中午会食,下午又要返回本司工作。

至于宰相兼职之事,唐朝人应该已经习以为常。上文所谓“自高宗已后,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似乎并不关乎仆射。对此,《资治通鉴》在神龙元年(705)六月有如下记载:

癸亥,命右仆射豆卢钦望,有军国重事,中书门下可共平章。先是,仆射为正宰相,其后多兼中书门下之职,午前决朝政,午后决省事。至是,钦望专为仆射,不敢预政事,故有是命。是后专拜仆射者,不复为宰相矣。

宰相的兼职性质,没有疑问。而在门下政事堂时期,三省在宰相兼职问题上,已经明显以中书、门下为主,即使是仆射也需要加衔“同中书门下三品”才是宰相。尚书省在宰相问题上已经被边缘化。

袁刚十分称赞政事堂宰相集议制度,指出:“唐宰相虽多,但起初却并没有专职的宰相,所有宰相几乎都是兼职。”这个判断很准确,当时宰相皆以三省官员兼任,没有任何人的宰相之职不是兼任的。总之,我们认为,政事堂时期就是唐朝兼职宰相制度的时期。

二、中书门下:专职宰相时期

开元十一年,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并在中书门下设立了“五房”,关于此事文献记载清晰。《新唐书·百官志一》记载:

初,三省长官议事于门下省之政事堂,其后,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焉。

《资治通鉴》对此的记载是“是岁,张说奏改政事堂曰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分掌庶政”。司马光曾讨论唐朝宰相制度的变迁,认为从政事堂到中书门下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

唐初,始合中书、门下之职,故有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其后又置政事堂。盖以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故使两省先于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开元中,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自是相承,至于国朝,莫之能改。非不欲分也,理势不可复分也。向日所谓中书者,乃中书门下政事堂也。

为什么“理势不可复分”?按照司马光的思路,因为中书与门下的“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所以设立政事堂,两省可以先行讨论,统一思想,然后奏闻。如此,两省的纷争不是已经解决了吗?为什么要再设立中书门下呢?事实上,政事堂的宰相会议解决的是兼职宰相制度下的争议,而到开元时期,遭遇的是兼职宰相制度本身的问题。因为宰相的工作日益繁剧,兼任制度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中书门下取代政事堂,不是中书与门下两省之间的分合问题,而是国家需要专职宰相的全力以赴地工作。

根据《旧唐书·杨国忠传》的记载,专任宰相是从开元时期开始的,其文为:“先天已前,诸司官知政事,午后归本司决事,兵部尚书、侍郎亦分铨注拟。开元已后,宰臣数少,始崇其任,不归本司。”比较以前的宰相任职,午前政事堂议事,午后归本司决事,现在不再回本司办公,自然就成了专职宰相。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设立“五房”等机构,正是适应这个新变化。宰相的议事场所,进一步变成宰相的常设办公机构,设立“五房”,分工明显与尚书六部衔接,配合协助宰相的日常工作,储存文书资料,以便随时调取查阅。中书门下开启了唐代宰相制度的新时期,兼职宰相制度由此被专职宰相制度所取代。

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的确切时间不太清楚,《旧唐书·玄宗本纪》和《旧唐书·张说传》也没有相关记载,《资治通鉴》在“是岁”之下叙述此事,也不知月份。张说在开元九年(721)“拜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仍依旧修国史”,后又担任朔方军节度大使,镇压康待宾余党反叛有功,建议消减边兵20万,重建宿卫军队以及请玄宗祭祀后土等,都获得玄宗支持,“及祀后土礼毕,说代张嘉贞为中书令”。《旧唐书·玄宗本纪》记载开元十一年四月“癸亥,张说正除中书令”。所谓“正除”,是因为张说在此以前是“兼中书令”的。

宰相机构的正式建立,尤其是“五房”的设置,使得其办公条件一一具备。那么,中书门下建立之后,三省与中书门下的关系如何呢?这显然是需要厘清的问题。吴宗国指出:“中书门下不仅继续具有原来政事堂决策的权力,而且由于办事机构的设立,开元初年政事堂兼掌行政的权力也从法律上肯定下来并在制度上得到了保证。中书门下掌握了从决策到执行的全部权力成为最高决策兼行政机关。唐初以政务处理程序分工为特征的三省制名存实亡。”这就是说,因为中书门下的设立,三省制改变了原有特征。

那么,在中书门下体制之下,三省制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曾经尚书左右仆射在制度中有左右相之称,体现了仆射的重要性。《唐六典》记载尚书左右仆射“光宅元年更名左、右相,神龙元年复为仆射。开元初,改为左、右丞相”,“左、右丞相掌总领六官,纪纲百揆,以贰令之职,今则专统焉。(初亦宰相之职也。开元中,张说兼之,后罢知政,犹为丞相。自此已后,遂不知国政。)”左右仆射名义上继续称丞相,但实际上仅仅领导行政部门,“六官”可以直接理解为“六部”。所谓“专统”,是对照尚书令而言,原来的仆射是尚书令的“贰令之职”,因为不设尚书令,仆射则成为领导。注释中更直接说明“不知国政”了。这里仆射的名实不符很明显,却很恰当地说明了唐前期宰相制度的变迁。中书门下的建立,使得门下省长官侍中和中书省长官中书令成为当然的宰相。“中书门下”的名称应该能说明一定的问题,即强调中书省与门下省,那么尚书省的情况如何呢?此前尚书省已经存在被边缘化的倾向,至此则被予以排除,不再与宰相存在关联。

《唐六典》成书于开元二十七年(739),此时中书门下早已建立,所以《唐六典》有关其执掌的记载,应该是开元二十五年(737)职员令的内容。关于侍中的执掌,《唐六典》记载为:“侍中之职,掌出纳帝命,缉熙皇极,总典吏职,赞相礼仪,以和万邦,以弼庶务,所谓佐天子而统大政者也。凡军国之务,与中书令参而总焉,坐而论之,举而行之,此其大较也。”中书令的执掌为:“中书令之职,掌军国之政令,缉熙帝载,统和天人。入则告之,出则奉之,以厘万邦,以度百揆,盖以佐天子而执大政者也。”一为“佐天子而统大政”,一为“佐天子而执大政”。这无疑都是对宰相职掌的描述。

从政事堂到中书门下,这是宰相制度的重大变化。在前一个时期,三省长官兼任宰相,尚书仆射因为品阶高,具有一定的优势。“知门下省事”的存在,对仆射有一定的平衡意义。长孙无忌第一次担任尚书右仆射时,很快就因为揽权而离职。在贞观后期,箫瑀曾攻击房玄龄“与中书门下众臣,朋党不忠,执权胶固,陛下不详知,但未反耳”。除了箫瑀的性格外,这次攻击与房玄龄长期担任仆射等重要官职是有关系的。在政事堂时期,宰相皆为兼职,显示了决策与行政的统一性。随着仆射与宰相关系的渐行渐远,决策与行政的分离也越来越明显。中书门下宰相机构建立后,宰相专职化意味着决策与行政相脱离。

在政事堂时代,议事之后的决定应该有文书记录,所以政事堂是有自己印章的,改为中书门下之后,印章也有相应改变。《唐会要》的记录是:“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其政事印,亦改为中书门下之印。至德二载三月,宰相分直主政事、执笔,每一人知十日。至贞元十年五月八日,又分每日一人执笔。”这不仅记录了印的问题,还交代了宰相后来分“直主政事”和“执笔”的问题。分别的执笔问题,通常会被看作是君主分相权的措施。事实上,这里的执笔即值班,轮流值班是分担体力劳动,而中书门下的事权并不体现在值班上。

宰相轮班当值,即轮流执政事笔,这是理解中书门下日常运作方式的重要问题。在传统的三省制度下,三省的排序传统是尚书、门下、中书。在中书门下时期,在尚书省缺席的情况下,依然是门下省排在中书省之前。作为宰相机构的中书门下,核心人自然是两省的长官。后来,两省长官不常设,侍郎则成为宰相的头衔。大历二年(767)九月,门下侍郎与中书侍郎都升为正三品,十一月,侍中和中书令升为从二品。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变得更加重要,侍中和中书令显然是随着侍郎升迁而升迁的。

中书门下来自政事堂,其设立之后,在文献的记载中,仍然有“政事堂”的称呼,这可以被看作是重视传统的表达方式。因为中书门下是宰相的办公机构,自然是重要的政治场所。根据《李岘传》的说法:“故事,宰臣不于政事堂邀客,时海内多务,宰相元载等见中官传诏命至中书者,引之升政事堂,仍置榻待之;岘为宰相,令去其榻。”这里的政事堂,当然就是中书门下,不邀客是权力重地的表现。元载之所以特意为中官(宦官)设置座位,也有不得已的原因,毕竟宦官来自宫内,不敢得罪。元载曾经独揽大权,代宗决定废元载,抓捕元载的所在就是政事堂。“大历十二年三月庚辰,仗下后,上御延英殿,命左金吾大将军吴凑收载、缙于政事堂,各留系本所,并中书主事卓英倩、李待荣及载男仲武、季能并收禁,命吏部尚书刘晏讯鞫”。中书门下是宰相的办公场所,于是元载等在中书门下被抓捕。

政事堂原属中书省,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仅仅是名称改变,并不是易地重建。在常衮执政时,他曾经堵塞了政事堂的一道后门,《旧唐书》记载为:“政事堂有后门,盖宰相时到中书舍人院,咨访政事,以自广也,衮又塞绝其门,以示尊大,不相往来。”这条记载很充分地证明了中书门下与中书省的关系,其原来就是中书省的一部分,甚至与舍人院仅仅一墙之隔,且有往来门径。但常衮所为,不能仅仅看作是“尊大”。中书门下原来属于中书省,与中书省的各部机构存在空间上的联系是理所当然的,但现在已经是宰相的办公重地,不再是中书省的一部分,所以有所隔断是更合理的,并非不正当。

这里涉及的一个问题是,宰相不再回原来的部门办公,那么中书门下与中书省和门下省是什么关系?常衮的行为表明,如今的中书门下与中书省是严格意义上的上下级单位,塞门是为了阻止像原来那样随时任意沟通的行为。另一件事也印证了这个问题。杨绾去世后,常衮独自任相,《旧唐书·常衮传》记载的一件事充分表现了常衮的贪权:“时既无中书侍郎,舍人崔祐甫领省事,衮以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得总中书省,遂管综中书胥吏、省事去就及其案牍,祐甫不能平之,累至忿竞。遂令祐甫分知吏部选事,所拟官又多驳下。”

中书省在没有中书侍郎的情况下,中书舍人“领省事”,即实际领导。常衮不明白这个道理,以为宰相可以总管中书省,受到了崔祐甫的抵制,于是常衮就找机会给崔祐甫制造麻烦。

在中书门下背景下,原来的中书省逐渐演变为以起草王言为中心职掌的机构,史书常称之为“舍人院”。门下省如果不设他官为“知门下省事”,则由给事中负责省事。在唐后期,中书舍人和给事中,常有封驳诏书故事发生,这都与两省职掌的变化有关。两省依然保持着一定的传统关系,两省的建设也依然在进行。乾元三年(760)四月二十六日,唐肃宗颁布敕令:“诸司使、诸州府进奏文状,应合宣行三纸已上,皆自写宣付四本。中书省宣过,中书省将两本与门下省。”不仅如此,建中三年(782)六月诏“中书门下两省,各置印一面”。此前两省竟然没有本司印,而置印很能说明两省的职权更加明确,且需要独立的省印表达责任。会昌二年(842)十二月,检校司徒兼太子太保牛僧孺等奏,门下和中书两省因为侍郎晋升为三品而缺少四品官,建议将谏议大夫提升为四品下,获得唐武宗批准,正常的建设依然在继续。

根据刘后滨的研究,在中书门下体制形成之后,尚书左右丞逐渐成为尚书省的实际领导人,门下、中书两省的实际领导人则是给事中和中书舍人,中书门下作为宰相机构,位于三省之上。中书门下的宰相名义上是门下、中书两省的首长,但中书门下作为宰相机构,则与门下、中书两省渐行渐远。宰相头衔最初是两省长官,后来则为两省的副长官,再后来“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宰相唯一署衔。中书门下的专职宰相继续向首相制发展,到长庆(821—824)以后,宰相以馆阁职的加衔为依据,两省侍郎已经不是当然的宰相。

三、唐宋之际:首相制时期

在中书门下体制下,唐朝后期出现了首相制,这可以看作是中书门下宰相制度的进一步发展。首先引人注意的是宋人的观点,他们称宋代是首相制,并认为这个制度是继承唐朝的。宋敏求作为宋代研究唐史的重要史学家,曾经编写过唐朝武宗以后的实录,又整理过《唐大诏令集》,是当时很权威的唐史专家。在宋敏求生活的北宋时期,是唐史资料保存极其丰富的时代,他对唐史的研究理应值得信赖。他在《春明退朝录》中,如此记载:

唐制,宰相四人,首相为太清宫使,次三相皆带馆职,洪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集贤殿大学士,以此为次序。本朝置二相,昭文、修史,首相领焉;集贤,次相领焉。三馆职,惟修史有职事,而颇以昭文为重,自次相迁首相乃得之。

依宋敏求意见,宋朝有首相、次相之分,并且源于唐朝。《宋会要》也有如下记载:

中书门下。国朝中书门下题榜止曰中书,印文行敕曰中书门下。中书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为正宰相,二员以上即分日知印。官至仆射以上,书敕中不着姓。缘唐制,领馆职:昭文殿大学士、监修国史,首相领之;集贤殿大学士,次相领之。又尝令首相领玉清昭应宫使,亦如唐领太清宫使也。后罢之。中书舍人以上至尚书为参知政事,贰宰相之任也。

宋敏求的观点得到了《宋会要》的印证,北宋的首相制来自唐朝应该是宋人的基本看法。

从唐朝的文献中,我们确实能够找到一些“首相”的记载。《资治通鉴》记载永贞元年(805),“自叔文归第,王伾失据,日诣宦官及杜佑请起叔文为相”。胡三省解释道:“杜佑时为首相,故请之。”按《旧唐书·杜佑传》:“(贞元)十九年入朝,拜检校司空、同平章事,充太清宫使。德宗崩,佑摄冢宰,寻进位检校司徒,充度支盐铁等使,依前平章事。旋又加弘文馆大学士。时王叔文为副使,佑虽总统,而权归叔文。……元和元年,册拜司徒、同平章事,封岐国公。”传末评语有“佑性勤而无倦,虽位极将相,手不释卷”。与王叔文相比,这里写作“佑虽总统”与“位极将相”都含有首相的特指。

中和元年(881),《资治通鉴》记载王铎事迹:“王铎以高骈为诸道都统无心讨贼,自以身为首相,发愤请行,恳款流涕,至于再三;上许之。”《旧唐书·王铎传》可以与之相印证。

乾符二年,河南、江左相继寇盗结集,内官田令孜素闻铎名,乃复召铎,拜右仆射、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四年,贼陷江陵,杨知温失守,宋威破贼失策。朝议统率,宰相卢携称高骈累立战功,宜付军柄,物议未允。铎廷奏曰:“臣忝宰执之长,在朝不足分陛下之忧,臣愿自率诸军,荡涤群盗。”朝议然之。五年,以铎守司徒、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兼江陵尹、荆南节度使,充诸道行营兵马都统。

《资治通鉴》称其为首相,《旧唐书·王铎传》称“宰执之长”,二者含义是一样的,证明王铎本人对自己的首相之位是清晰明白的。

昭宗时,李茂贞跋扈,昭宗决心发兵讨伐,令杜让能筹划,杜让能认为朝廷没有这个能力,并担心自己落得晁错的下场,于是他对昭宗说:“陛下必欲行之,则中外大臣共宜协力以成圣志,不当独以任臣。”上曰:“卿位居元辅,与朕同休戚,无宜避事!”在元辅一词之下,胡三省注曰:“杜让能时为首相。”

黄巢之乱被平叛后,杜让能随僖宗回京,对此《旧唐书·杜让能传》记载:“京师平,拜特进、中书侍郎,兼兵部尚书、集贤殿大学士,进封襄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昭宗篡嗣,赐‘扶危启运保乂功臣’,加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封晋国公,增邑千户,仍赐铁券。诛秦宗权,许、蔡平定,加司空、门下侍郎、监修国史。昭宗郊礼毕,进位司徒、太清宫使、弘文馆大学士、延资库使、诸道盐铁转运等使,加食邑一千户。明年,册拜太尉,加食邑一千户。”

在五代时,首相的记载并不鲜见。著名的常乐老冯道就是首相。《旧五代史·冯道传》记载在唐明宗时,冯道为司空,“及晋祖入洛,以道为首相”。刘继勋是后晋官员,“始少帝与契丹绝好,继勋亦预其谋,及契丹主至阙,继勋自镇来朝,契丹责之。时冯道在侧,继勋事急,指道曰:‘少帝在邺,道为首相,与景延广谋议,遂致南北失欢。臣位至卑,未尝措言,今请问道,道细知之。’契丹主曰:‘此老子不是好事人,无相牵引,皆尔辈为之。’”可见,冯道在几个朝代都担任首相之职,《旧五代史·冯道传》直接记载冯道“为首相”,而同僚刘继勋则当面称其为“首相”。

《宋史》中关于首相的记载更多见,宋代宰相制可以概括为首相制。但是,唐朝的首相制开始于什么时候呢?刘后滨的意见很重要:“尽管中书门下体制下还是集体宰相制度,但宰相裁决政务,实行宰相轮流秉笔决事的制度,并逐渐向首相制度过渡。穆宗长庆(821—824年)以后,宰相的身份有了新的等级标志,即以馆阁职的加衔作为依据,不再以两省侍郎为宰相分工的依据。此后展开的两党之争,实际上是一种首相轮流组阁的形式。”这个意见符合宋敏求提出的依据,首相之始可以从长庆年间开始计算。

袁刚曾经提出一个问题,即开元天宝及后来,唐朝出现一个重要的政治现象,“不仅奸相专权擅政,贤相也专权自恣”,何以如此?“‘中书门下’既已高度集权,却又居于禁外,皇帝难于控制,在纲纪堕毁,不受约束的情况下,若假宰相以大权,就势必造成专权,而不管是奸相还是贤相都在所难免”。对此,虽然他没有看到首相之制这个重要的制度因素,但是已经认识到宰相权力集中的问题。事实上,从制度的发展来考察,从中书门下体制走向首相制,这是无法忽视的。首相与次相是宰相内部的再分工,为什么要如此明确?应该是资历与责任的缘故。首相拥有核心的行政权,次相与之配合。李德裕后来的罪名之一是揽权,其实皇帝的信任和首相的职责才是其揽权的关键。即使个人性格会影响政治,但在政治与制度的运行中,我们理应探索的是制度特色,制度才是一个时代的政治底色。

结  语

关于宰相制度的研究,向来被学界所重视,因为其反映君相关系,与皇帝制度紧密连联。如何总结中国的政治制度,近代以来,论著汗牛充栋,而把中国制度归结为君主专制是主流观点。古代中国不仅是君主专制体制,而且这个体制还是不断加强的,一个重要的论证角度就是宰相制。伴随着君主专制的加强,宰相权力则在不断削弱。本文且不涉及这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几乎是就事论事。就唐代宰相制度而言,从长时段的视角观察,发现制度的发展变化并不难。从最初的政事堂宰相兼职制,到中书门下的宰相专职制,最后走向首相制,这个过程清晰可见。如果从君相关系入手论证君主专制的不断加强,唐朝的宰相制度似乎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唐宋关系向来有“唐宋变革论”,重点强调唐宋的不同。如果认同首相制的存在,同意宋代的首相制来自唐朝后期,那么本文提供的论证则不是“唐宋变革论”而是唐宋继承论。

本文转自《史学集刊》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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