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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长久以来,重要人物的日记、回忆录、自传与传记常被历史学者视为“重建过去史实”的重要材料。近数十年来,“口述历史”的记录与分析,在历史学界成为一新兴学术传统。部分从事口述历史的学者,也将之视为补充近现代历史事实的利器。在本文中,我将从另一种角度,探讨自传、当代人物传记与口述历史中所记载的“过去”的本质。由此角度,我认为自传、传记与口述历史,都可视为一种“社会记忆”。
作为一种社会记忆,自传、传记与口述历史所呈现的“过去”并非是“全部的过去”,而是选择性的过去;不是所有人的过去,而是部分人的过去。为了支持这个看法,在本文中,我将分析近五十年在台湾出版的自传、当代人物传记与口述历史的作者、传主与受访者的社会背景,借此表现这些文献材料的社会记忆本质。
在一个社会中,个人与群体都在争着表达自己的存在(或说是,自己的社会重要性)。有意义地选择、组织“过去”,并将它在社会上“推广”,是诠释或合理化个人与群体存在地位的工具。在此“百家争鸣”中,在此对于“过去”的战争中,“过去”被选择、强调、争辩,一个社会的本质因此形成或变迁。因此,将自传、传记与口述历史当作“社会记忆”,我们可借以探讨个人的社会本质,以及社会的个人基础。
二、自传、传记与口述历史中的社会记忆结构
学者在分析记忆时,都注意到个人记忆中相当一部分是从社会生活中获得,在与他人的社会活动中被共同忆起,并且在特定社会背景中重建,以符合个人的社会身份认同。n个人从社会中得到与建立部分记忆的同时,他与其他社会群体成员也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共同保存、回忆、创造“社会记忆”。这些社会记忆以各种形式,如集体活动(祭典、工运游行)、图像(博物馆的陈列品、纪念碑)、文字(书籍、档案)、口述等方式(或混合的方式),存在与流通。
自传、人物传记与口述历史,都记载一个人的过去。在出版流传后,它们都成为社会记忆的一部分。这种社会记忆,以两种方式保存与流传。首先,它以书的形式保留在图书馆、档案室与个人藏书中,形成一种静态的、绝对的社会记忆。其次,它们被有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读者阅读;读者对于书中所记载的“过去”,有不同的选择与诠释。然后,这些“过去”又在不同的社会情景下,以各种方式被传述,如此形成一种动态的、相对的社会记忆。因此,自传、当代人物传记与口述历史,可说是个人记忆与社会记忆间的桥梁。
自传、传记与口述历史都陈述一个人的过去,而自传作者、传记的传主、口述历史的受访者,经常都被认为是对一个时代社会有相当影响的人,因此他们的“过去”被视为史家重建历史的重要材料。其中,自传与口述历史的内容,主要根据个人记忆,所载常不见于其他文献,如此更因其资料的“原始性”而受到重视。然而,许多研究都指出,个人对于过去的记忆并非是一连串“事实”的组合;个人或群体都选择、重组或遗忘一些过去,以符合某种社会群体的认同,或作为适存于现实社会的策略。以此观点,我们可以探讨自传、传记与口述历史的社会记忆本质。
1. 自传
我们所谓的“自传”,是指一个人将自己生命史中的一些“过去”,写成文字,编辑成书,并由自己或他人出版流通的文献。自传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在中国或西方都有很长远的发展历史。有关传记的研究,在西方学术界更吸引许多不同学科学者们的注意。
对于许多历史学者而言,自传中包含许多当事人亲身经历的过去,可作为相当可靠的历史材料。然而在许多其他学科中,自传的“历史性”常被怀疑。在心理学上,学者对于自传式记忆(autobiographical memories)的构造,其中的失忆与虚构记忆,以及其社会及病理学背景,都有相当长远而深入的研究。在文学研究中,部分受心理分析学的影响,学者常讨论自传中的“自我呈现”问题,或自传的虚构性,或文中因修辞而产生的意义。无论如何,自传并不是一连串历史事实的集结,则是许多学者们的共见。近年来,许多社会人类学家,也对于研究自传有相当兴趣。因为认知人类学与历史人类学的发展,自传在此领域中被当作一种田野报告人的陈述。人类学家希望借此分析经验、记忆与社会认同间的关系;基本上也是强调自传所传递的“过去”的当代背景(the pastinpresent)。
当然,自传中的确有许多“史实”,或“被修饰的史实”。即使承认这一点,我们同时也得承认,这些“史实”都是选择性的“过去”。首先,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动机写自传。一般而言,为自己写传记的人是自认为,也被社会认为,对社会有重要影响的人。在写传记的时刻,他(她)们对社会的影响已告一段落,或他(她)们在当时已享有相当的声誉与地位,或他(她)们的过去在当时社会中有争议。
其次,并不是个人所有对过去的记忆,都会被正确地写入自传。一个人从小到大有许多的经历,有些被记得,有些被忘记。在自传书写中,作者选择部分的记忆,甚至可能扭曲部分记忆,将之记录下来。同时,有意或无意地忽略其他。前面我们曾提到,写自传的人是自认为,也被社会认为,对社会有重要影响的人。因此,自传中所提到的“过去”,是作者认知本身在社会中的自我形象(self-image)下,刻意选择、组合的“过去”,以陈述他对社会的影响,或合理化他当前所享有的声誉与地位,或辩述他目前有争论的社会评价。因此,自传写作经常是读者取向,现实取向的;它不是为作者保留“过去”,而更像是为“读者”解释“现实”。
因此,虽然“自传”出于作者自己的回忆,但是自传中所陈述的过去,是作者与社会间互动的结果。他写作的动机,来自于社会给予他的评价(或社会对于他的忽略)。写作的内容,也就是他的回忆活动,在社会所提供的价值框架中进行。写作的目的,也在对现实社会(读者)合理化他的社会角色与地位。最后,自传写成后,这种“记忆”再一次地被出版商与读者选择。出版商认同作者的社会价值(更准确地说,其社会价值的经济效益),自传才被出版。读者认同作者的社会价值,自传才被阅读、流传,而成为一种社会记忆。而出版商与读者的选择,可说又一次强化了一本自传的社会记忆本质。
2. 口述历史
口述历史作为史学的一支,它的重要性越来越被重视,同时其性质与功能也在发展中趋于多样化。它曾被用来记录当代重要历史事件中人物的回忆,以作为那个时代与事件的“证据”。许多口述历史学者因此强调它的“原始性”与“可靠性”。在近年的发展中,它更与女性主义、地方史研究、马克思主义史学结合,被用来建立地方史、妇女史与社会少数族群的历史。这种发展的要旨在于:传统历史只是某一人群主观上所建立的过去,这群人通常是社会上层,是主要族群,是年长男人。他们掌握文字、意识形态与主要传播媒体。因此,口述历史学者努力呈现“过去”的多重声音,尤其是那些长期被“历史”忽略的声音。由于接近“中下层群众”,口述历史在资料呈现上,也与传统学院派历史著作大有不同;前者较平民化,而倾向于以多重媒体(如声音、影像等)来表现。
无论口述历史的访谈对象是一位退休将领,一位年长的外交官,或是一位市井平民,对于“过去发生的事”而言,他(她)们所陈述的“过去”也是相当有选择性、重建性与现实取向的。采访者“选择”受访对象,“选择”所问的问题;受访者“选择”适当的“过去”,来回应问题。再者,对于一位一生经历有“历史价值”的受访者而言,他(她)们经常能体认自己的社会角色(知道自己为何受访,或采访者已说明对他或她的期望)。或者,他(她)们揣测访问者的社会角色与态度,因此相对的在访谈中表现自己应有的社会角色与态度。如此,“过去”常被选择性重建(混合本身记忆,以及与他人共同建立的记忆),来使某种现实状况合理化,或解释过去与现在的因果关系,并同时满足访问者的需要。
影响这些对“过去”的选择与重建的,是访问者与受访者各自在过去的记忆与经验中所凝塑的“心理构图”(schemata)。以及现实社会中个人与群体的利益抉择,以此产生的文化与社会认同倾向。也就是说,访问者的过去经验与记忆,以及现实社会的利害关系,构成他当前的社会认同与价值体系。这个社会认同与社会价值体系,经常影响他的口述历史研究(访问什么样的人?问什么样的问题?)。对受访者而言,他的回忆与描述,除了受上述因素影响外,更经常在表现自我认同与不触犯采访者的认同中试探、徘徊。如此,我们所得到的口述历史资料,可说是过去与现在之间,采访者与受访者之间,个人(受访者与采访者)的生活经验与其社会认同之间,“互动”的结果。这样的资料,就像自传一样,它可能包括许多构成“史料”的“个人经验的过去事实”,但更重要的,它是一种“社会记忆”。
最后,许多口述历史研究与出版,都涉及长期的、大规模的采访调查工作与发行计划。这样的工作与计划,通常由一些从事历史研究的学术机构或团体主持,并在经费以及其他方面得到“社会”的支持。因此经常,或在一定程度上,社会或特定社会群体的价值与意识形态,能透过各种方式影响口述历史的采访与研究。经由这种大规模的调查采访,以及随后的出版发行,特定的“社会记忆”可能被强调、创造及推度。这些“社会记忆”,因得到对“发掘与诠释过去”有权威的历史学者或历史学术团体的支持,更增强了它们在人们心中的真实性及说服力,而成为强势的社会记忆。
3.人物传记
传记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它也是以一个人的生命史或生命史中的一部分为主要内容。它与自传不同之处在于,作者不是传记中的主体(传主)。作者对传主的描述,不是自我描述。但是,传主的自述(日记、回忆录等),常成为传记写作的主要材料之一。事实上,有些当代人物传记的作者,在写作过程中经常得以采访传主,以及与传主有关的当代人物,或由传主及他人提供私人书信资料。因此,在资料结构上,当代人物传记经常综合了“自传”与“口述历史”等材料。除此之外,传记写作主要依赖大量已出版与未出版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资料,可说是一种被社会或个人以文字形式保存的记忆。它们被社会认为是重要的,而被保存与流传。传记的写作,是将这所有的资料集结起来,以组织与修辞赋予它们新的意义,如此将原本静态的社会记忆(档案、文献),活化成动态的社会记忆(被阅读、谈论的书籍)。
对传记作者来说,自传、口述历史与其他文献,形成多重的、可互相验证、互相补足的资料。因为作者不是完全采用自传与口述历史资料,而是在比较其他文献后,在这些资料中筛选“事实”。因此,传记作者常宣称他的著作是客观的、可靠的。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传记作者在这些多重资料中,可有更多的选择,使他更容易选择、忽略或组织各种资料,来支持其心中的定见。由此而言,传记作者不比自传作者更客观。
传记作者对传主的定见,是他选择、组织与解释资料的基础。无论是采用何种资料,作者是资料的主动搜集者与组织者。在资料的搜集与阅读中,作者对传主有进一步的认识,也可能这认识彻底改变他对传主的看法。但是,通常在搜集与组织材料时,作者对传主已有既定评价。这种对传主的评价,又深受其所处社会的影响。这种社会价值定见,影响他选择、判断哪些是“事实”,以及对“事实”的解释。因此,“事实”虽然是构成传记的重要成分,但如学者所指出的,它不是结论,也不是写作的目的,而是经常被利用、被改变、被误用,以支持一种解释、一种性格描述的工具。而且,一个成功的传记作家不只是陈述事实而已,经由选择、安排这些“过去的事实”,加上修辞、隐喻,传记作家常常重新创造一个非凡的人,或赋予一个人物新的时代意义。由这一点来说,传记作家几乎类似小说作者;他们都是书中人物的创造者。透过传主个人的生命史及一些相关的事件,传记作者所描述的,事实上是一个时代与一个社会。这样的时代与社会(无论是过去的或是当代的),能符合并诠释作者自己的社会历史记忆与社会现实经验。
一旦传记写成出版,与自传一样,它也成为一种社会记忆。甚至于,传记成为比自传更强有力的社会记忆。因为它的观点被宣称是“客观的”,它的资料被认为是全面的,它对人物价值的诠释,无论是正面或是负面,经常符合特定的当代社会意识。因此,作为一种社会记忆,它选择性的、虚构性的一面,经常被忽略。
如前所述,我们可将自传、当代人物传记与口述历史的写作与出版,作为一种社会回忆活动(social remembering)。如同个人依赖记忆与回忆建立个人的特质;一个社会也透过这种,以及其他的社会回忆活动,不断地塑造或重塑其本质。基于这个观点,我们曾将1945—1994年间在台出版的自传、当代人物传记与口述历史做一编目工作(此一资料以下皆称《编目》),作为“台湾群众集体记忆资料搜集与分析计划”下的一个项目。由“社会记忆”的观点,在此《编目》中的书,没有哪一本特别好或特别坏;它们都反映一个时代中的个人与社会所认为“重要的过去”,反映着个人与社会的认同与认同危机。因此,《编目》中的每一本书都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与分析。当然,这样的工作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更不是本文所能做到的。但是,在本文以下各节中,我将根据这个编目,或编目中部分的书,来分析谁在回忆或谁被回忆,以及哪些主题被回忆。借此,我们可以略窥个人、社会与记忆之间的关系,以及台湾社会的部分特质及其变迁。
三、谁在回忆、谁被回忆
对于“谁在回忆、谁被回忆”,前者,我们指的是自传作者、口述历史被访问人,后者指的是传记中的传主。他们是被社会回忆,或社会赋予他们“解释过去的权力”的人。在本节中,我们可以将《编目》中所有的这些“谁”,根据他们的社会背景作一量化分析。由分析谁在回忆(自传作者、口述历史受访人)、谁被回忆(传记传主),我们可以了解这些材料的社会记忆性质。
1.谁在回忆
在《编目》中收录的自传、回忆录与口述历史著作共有490种。它们的作者有许多不同的社会身份;他(她)们可能是男人或女人,军人或文人,他们也可能属于某一族群,或来自某一地域。无论如何,以下的统计显示,这些“在回忆的人”的社会身份有些共同的特质。
首先,毫无疑问,这些回忆者是以男性为主;女性只占总人数的9. 6%。而且,许多女性“回忆者”的主要回忆内容与某一男性有关。也就是说,她们的社会重要性建立在她们生命史与某一男性的密切关联上;她们因而“知道”自己生命记忆中那些“过去”是重要的。
其次,由这些“回忆者”的省籍背景来看,显然在近五十年来,台籍作者的“记忆”相对的被社会忽略。这个现象只在1975年之后,有较明显的变化。
以事业经历来说,1945—1974年对台湾社会回忆过去的人,大体上以被社会认为在政治、军事、学术上有成就的人物为主。1965年以后,出身文学艺术背景者的“回忆”在出版界急速增加。大约也从此时开始,财经、新闻、医学、宗教界人士,开始向社会呈现他(她)们的“过去”,而且在70年代之后愈来愈受社会重视。相反的,前30年中最常对社会强调自己过去的政治、学术界人物,在1975—1984年这一时段间,相对地沉默了许多。
1985—1994年,有关个人回忆的出版物,比起前一阶段几乎增长了一倍。一方面,这是因为《编目》中收录的“口述历史”著作,绝大部分都在此一时期出现;另一方面,这一时期个人出版自传、回忆录的风气,也较从前盛行。比较这一时期与前一时期“回忆者”的事业经历,值得注意的是,政界人士的“回忆”又有长足的发展;相对地,学术界人士的“回忆”仍然不振。
2.谁被回忆
传记的传主,因他(她)们对社会有特殊意义而被回忆。《编目》中收录1945—1994年间出版的传记有345种。由传主性别来说,这些“被回忆的人”还是以男人为主。从省籍上来看,他们中台籍人士只占相当少的比例。被社会回忆的台籍人士,只在近二十年,尤其是近十年来才有明显的增加。
在传主的事业经历方面,政界人士显然最常被回忆,其次是军事、学术与文学艺术界人物。1975—1994年间,有大量的政治人物传记出版。此期间之前十年,与辛亥革命有关的政治人物传记出现较多;后十年,则以当代台湾政治人物的传记为多。学术与文艺界人士的传记,两者由1945年以来大体皆均势发展,但1985—1994年这一期间,显然文艺界人士的传记出现较多。有些宗教界人士的一生,在1975年以后也被写入传记。
另外,两种在90年代以来颇受重视的“记忆”,在本表中无法显现出来,那就是:(1)“二·二八”事件亲历者与受害者的记忆;(2)妇女对过去的记忆。这两者,在近五年来都有相当丰富的记录与出版,但因为大多不是以“单人专刊”的方式出版,或许多工作仍在进行中,因此在本表中无法显现。
以上统计数字,有些呈现的是一般性的人类社会现象。譬如,无论在哪一时期,政治人物都是社会上主要的“回忆者”与“被回忆者”。无论在哪一时期,男性与知识分子都是“过去”的主要组织者与诠释者。这些都是许多当代社会在社会记忆结构上的共同特质。
这些数字,部分也直接反映台湾近五十年来的政治与社会生态。譬如,非台籍人士一向掌握台湾主要社会记忆。这些在台湾社会记忆中大量的“非台籍人士”,许多是从未到过台湾的“辛亥革命参与者”。因此,这反映的是国家认同的问题,而与“某一族群”掌控历史记忆并无关联。无论如何,台籍人士的“过去”,在近十年来愈来愈受社会的重视。这也反映近十年来台湾在政治、文化各方面本土化的成果。
1975年之后,越来越多财经界领导人物的“过去”被回忆。显然,台湾社会借着这些人的过去,来诠释台湾的经济奇迹。台湾社会经济经过战后一段时间的稳定发展后,一些在“心灵与精神”方面工作的人,也受到社会普遍的重视。近十年来文学、艺术、宗教界人士的“过去”,成为相当受重视的社会记忆,即反映此一现象。
80年代末以来,台湾执政党内的主流与非主流之争,以及社会间广泛的中国认同与台湾认同之争,使得“过去”成为臧否人物,或为台湾政统定位的工具。因此,各种当代政治人物的传记、自传,如雨后春笋般出版;这也反映在表三与表六的统计数字上。这些当代政治人物的自传,以及或褒或贬的传记,如许多七口八舌的声音,争辩着“哪些是重要而真实的过去”。因此,在一个社会中,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成员都有同样的“社会记忆”。所谓“共同社会记忆”,是在各种社会利益群体的对立与竞争中,强化自身或本群体的记忆,或扭曲、抹煞敌对利益群体的记忆,如此在争辩与妥协中产生的反映社会现实的“记忆”。
进一步解读这些数字资料,必然需要深入分析每一本传记、自传与口述历史著作,深入体会在社会与个人的互动中,“过去”所隐含的期盼、骄傲与焦虑。更重要的是,自传、当代人物传记与口述历史,各代表不同类型的社会记忆,代表不同的主观意识。因此,在同样的社会背景中,自传、当代人物传记与口述历史书写者的“动机”也有差距。这个差距,由深入分析个案(譬如,同一人物的传记、自传与口述历史)内涵中,我们或可以更深入理解自传、传记与口述历史的社会记忆本质。
3.哪些主题被回忆
虽然在本文中,我们无法分析《编目》中每一本传记、自传与口述历史的内容。但是,这些著作中有一些重复出现的主题。
虽然在本文中,我们无法分析《编目》中每一本传记、自传与口述历史的内容。但是,这些著作中有一些重复出现的主题。在政治人物的传记与自传中,最常出现的主题便是有关“辛亥革命”的记忆。不仅是辛亥革命参与者的这一段“过去”,经常被他们自己或他人回忆,在其他回忆者或被回忆者的过去中,辛亥革命也是相当重要的社会记忆。我在一篇文章中,曾以“文化亲亲性”(cultural nepotism)来解释“起源”对于凝聚一个社会人群的重要性。对于“中华民国”这一群体来说,辛亥革命就是这样的“起源记忆”。辛亥革命的领导者孙中山先生被尊称为国“父”;中华民国经常被认为由此“诞生”;而在此政治群体下的所有人群常被称为“同胞”。这些在台湾的生活中经常接触的政治语汇,皆显示辛亥革命被一群人根基化(primordealized)为“共同起源”,用来强化彼此的假血缘联系,也就是“文化亲亲性”,以增进群体的凝聚。
有关近五十年来台湾整体社会建设的个人功绩,也是经常出现在政治人物传记、自传或口述历史的重要主题。譬如,个别财经界人士在台湾经济发展上的贡献,或政界人士在台湾政坛的表现等等。这些主题,呈现自传、传记作者,或口述历史的受访者与访问者,对社会现实的看法及诠释。譬如,如果作者认为台湾近五十年来在经济、政治方面有重要的成就,这样的成就必然有一些解释,因此某些个人的事迹被强调来合理化此社会成就。相反地,如果作者认为现实政治、社会日益劣化,则“谁应为此负责,或谁不应为此负责”,成为自传与传记的主题。台湾近年来,尤其是在重要选举之前,各种自传、传记大批出现,都显示“社会记忆”是社会现实的理解与诠释的主要战场之一。卷入这场战争的个人,不只是为自己的社会角色与贡献作防卫,更重要的是强调、维护本身所属社会次群体(如党派、族群、地域群体、职业群体)的社会地位;而“过去”,则是这场战争中的主要攻防器械。
对于具军事背景的传记传主、自传作者或口述历史的受访者而言,他们的抗战、剿共经历,固然是被自己或他人回忆的主题。其他非军事背景的人,在回忆或被回忆时,“抗战与逃难时的生活与经历”,也是常被自己或他人提及的过去。这些关于抗战、剿共与逃难的记忆,透过许多的传记、自传、口述历史、教科书与其他媒体,成为台湾非常重要的“社会记忆”,或者,它也是一种“集体受难记忆”。即使绝大多数的人并没有亲身经历这些过去,但也(曾)感同身受。这些“集体受难记忆”造成台湾人民,尤其是战后出生的一代,普遍对日本以及中国大陆政权的嫌恶。直到近年来,在台湾本土意识普遍抬头的社会风气下,这些关于“抗战、剿共与逃难的记忆”究竟是谁的记忆,才被质疑,也因此相对地逐渐被遗忘。近年来,许多对日抗战纪念日的活动被省略或忽略,即为反映这种社会遗忘的现象之一。
与这种社会遗忘相反,另一种从前被忽略的“过去”——日本据台时期的经历与“二·二八”事件,80年代末以来被台湾社会热烈的集体回忆,成为台湾社会记忆的重要主题。日本据台时期的社会经历与“二·二八”事件,可以说是另一种“集体受难记忆”。在这种“集体受难记忆”下,凝聚的是某种狭义的“台湾人”,包含闽南人、客家人与原住民。绝大多数的外省人虽然对台湾日据时期没有亲身经历,但也如同身受;这有如抗战剿共记忆一样,可以成为所有台湾人的共同记忆。但在台湾流行的对“二·二八”事件的记忆与诠释中,外省族群经常被视为“迫害者”。因此,对于这种“集体受难记忆”,外省族群很难因自己也是“台湾人”而接受这种记忆。于是,在近年来,有些口述历史与回忆录中,另一种对“二·二八”事件的记忆——当时许多“大陆人”被殴打、杀害的记忆——也被集体发掘、恢复、扩大之中。
个人在特定事业中的社会成就,是许多学术、文艺、新闻、宗教、医学界人物,自我回忆或是回忆他人的过去,每一职业群体,作为一个现实的“社会”,仍是引导作者选择、组织、诠释过去的主要构图。在这种回忆中,一方面个别职业群体(如新闻界、学术界、文学界、艺术界、医学界、宗教界等等)的认同,及其社会重要性被强化。另一方面,该群体目前的结构特质(如各种不同的学门、流派、师承等),及对此种结构的主观评价(如,主流与非主流、主体与分支、正统与异端),也经常由特定人物的“过去”中得到某种诠释。
在这种主观评价上,我们也能发现“起源”的魔力,许多特定职业群体的传记传主、口述历史受访者,被冠上“台湾第一位……”,或“中国第一位……”,或被称为“某某之父”。凡此种种,皆以起源创造一个传统,以凝聚一个群体;或以“起源”宣称该群体的特质。我们也应注意,当一个“起源”被创造、宣称时,许多旧传统与人物也同时被切断及遗忘。谁是主流、正统,谁是边缘与异端,皆可借此“起源”得到诠释。因此,不仅这些传记、自传、口述历史的“社会记忆内容”值得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所有作者、出版者,以及有关的学术或其他公私机构,皆可视为“社会记忆”的创造者与推广者。因此,在分析一本传记、自传或口述历史时,背后的创造者与推广者(无论是个人或团体)的社会背景也值得我们留意。
最后,在许多自传、传记中,新闻工作者经常成为“回忆者”或“被回忆者”;他们在“社会记忆”中有特殊的地位。与其他回忆者或被回忆者相同,借着特定的“记忆”他们的社会重要性被自己或被他人强调。但他们的社会重要性在于:他们自认为或被认为是重要“历史”事件的目击者,或同时是能详其内幕的人。因此,一个新闻记者的“回忆”,几乎就是该社会“当代重要事件”的回顾;一种被认为是更客观或更深入的回顾。
一个社会常定义、重新定义哪些是“过去发生的重大事件”。不同的个人及群体都争辩、诠释这些“重大事件”的经过及意义。这些重要的过去,也就是“社会记忆”,在社会间以各种版本存在、流通。在一个充满多元记忆的社会中,由社会记忆塑造的个人认同体系常是多元的、不确定的,或易变的。外在环境充满变化,个人认同经常在不确定中游移,各种版本对“过去”的描述与诠释到处充斥,这些都造成社会大众对“真实过去”的渴求。这种渴求,提供自传、传记的广大出版市场;造成以发掘“史实”为取向的口述历史成为众所瞩目的学术活动;也同时使得“新闻从业者”的回忆,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记忆。
4.个人记忆、社会记忆与社会本质
如前所述,自传、传记、口述历史皆可视为一种社会记忆。对于自传、传记、口述历史的撰写内容与出版,我们或许可以探讨一些关键的问题。譬如:在一个社会中,许多个人(传记作者、自传传主、口述历史的受访者及读者)的经验与记忆,如何形成社会记忆?以及,如果社会记忆塑造一个社会,那么更基本的问题便是:如此被塑造的“社会”的本质如何?
本文所讨论的“社会记忆”,只是由当代人物传记、自传与口述历史所保存的当代记忆。事实上,社会记忆的范围远超过“当代”,它还包括所有的“过去”,如历史、神话、传说等等。社会记忆的传递媒介,也不只是出版物,还包括由口述(日常对话与述说)、行为仪式(各种庆典、纪念仪式与讨论会)与形象化媒体(如名人画像、塑像,以及与某些记忆相关联的地形、地貌等等)所传递的各种记忆。因此,凝聚一个社会(及各次级社会群体)的“记忆”是一种相当多元的、易变的综合体。个人由自身经验,以及家庭、社区、学校、族群,以及其他社会群体中,得到各种关于过去的记忆。这些记忆,有些是相当集体性的,有些是个人性的(autobiographical);有些是亲身经历的事件留下的记忆,有些是非亲身经历的;有些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重复,有些则为过去个别事件的记忆。在一个人的社会生活中,这些对过去的记忆形成个人心理上的一种构图(schemata)。当个人作为某群体的一分子,与外在世界的个人或群体互动时,透过这心理构图的回忆(rememberring),个人得以建立其社会认同体系。这样的回忆常是集体性的;许多人由此选择、强化特定的“共同过去”,以建立彼此的认同。
在社会生活中,社会记忆与集体回忆不断相互滋长,彼此影响,也因此强化个人或群体的认同,或造成认同变迁。这个过程大约是:在心理构图与社会认同体系中,个人经验到当前的重要事件或人物,学习到过去的重要事件与人物,也在此社会认同体系中,个人的社会行为受未来目的的导引。所有这些个人由经验、学习与行为中得到的记忆,都可能成为强化或修正其社会认同体系的心理构图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这些“经验、学习与行为”常经过集体的修正;我们常与他人共同忆起彼此的经验、共同学习彼此经验与非经验的过去,并且在某种认同下共同行动。因此这些“记忆”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尤其是个人有社会目的、对社会现实有巨大影响的行为,常成为社会记忆的一部分。生活在多变的现实社会中,为了个人或群体利益,个人经常需强调或调整自身的认同体系;这个过程,与个人社会记忆的累积与调整互为因果。我们由自传、传记与口述历史的书写与流传中,可看出这个过程。
我们以自传或传记的作者为例。在个人的一生里,由家庭、社区、学校与各种社会团体中,个人获得许多记忆,也因此构成他们基本的心理蓝图,并造成他们的认同体系。他们一生的作为,常是为了在此社会认同体系中彰显自己的重要性。因此,他努力成为一位中国的科学家,或客籍的文学家,或台湾的政治家。事实上,社会上每一个人,都经常在这言行上宣称自己的社会存在;以“过去”来宣称自己的社会重要性。只是这些传主与自传作者,经常比其他人更能透过各种媒体,宣称自己的社会重要性。一个传记的传主,已由许多管道宣称自己的社会角色;这些,都成为社会记忆。传记的作者,在其个人的认同体系中,经验或学习到这些有关传主的社会记忆,而成为其心理构图的一部分。在其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传记作者可能组织部分传主的过去,赋予有意义的诠释(一种回忆活动),以强化或修正某种社会认同。在此过程中,作者可能与他人共同讨论、辩驳(集体回忆活动)。借此,传记作者肯定或强化自身或其所属社会群体的社会价值。同时,经由出版流传,传记也成为一种社会记忆。
对于一位自传作者来说,他的社会重要性可能已被社会熟知,或不为社会熟知,或在不同社会群体间有不同的认知。无论如何,他是在自身的心理构图与现实人际关系交汇而成的个人认同体系中,选择部分的记忆以建立、强化、维护或辩解自己的社会价值。然后出版后的自传,成为一种社会记忆。因此,自传、传记,皆可被视为个人经历、记忆与社会间的一种对话。某些以“发掘史实”为目的的口述历史研究(或历史研究),也有类似的功能。各种社会记忆散布在书籍或人们的记忆中,学者经由本身的认同体系,选择哪些是可信的“文字史料”,哪些是可靠的“报告人”。经由各种集体回忆活动(采访、讨论、著述、发行),“过去”(无论是实在的、重组的或是虚构的)被有意义地安排,并赋予诠释。最后成为社会记忆的一部分。
最后,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是:从社会记忆的观点,我们所谓的“社会”究竟有哪些特质?或者说,从社会记忆研究中,我们是否能更了解人类社会的本质?
在许多学科中,学者都把“社会”作为许多集体表征的集结。无论是历史学者所谓个别社会的时代精神,或结构主义人类学家所说的一个社会的结构(structure)、文化模式(cultural pattern)或考古学者所称的典范(norms),都宣示着一种整体观、典范观点的对“社会”的理解。这种观点,近年来常被批评为偏重上层阶级的(在历史学方面),非历史的(在人类学方面),或忽略“过程”的(在考古学方面)。我们由个人记忆与社会记忆的角度来看,社会由无数关系错杂的、相互补足、合作、竞争或敌对的群体构成,它们皆以集体记忆来强化本群体的凝聚,或强调本群体的社会重要性。作为一种社会记忆,自传、传记、口述历史的书写与出版流传显示,社会中每一个人都不愿自己被忽略,或不愿自己所属的群体被忽略。
在现实社会中,由社会记忆所凝聚的“社会”,不断地在定义及重新定义哪些是该社会重要的过去事件与人物,以及不断诠释它(他)们为何重要,以界定、改变一个社会的本质。这些社会价值的形成,不完全是自然的凝聚,而更是一种社会内部不同团体间对“过去”的争夺。自传、当代人物传记与口述历史,以“个人过去”的形式,来表现哪些是社会的重要过去。因此,它们一方面反映一个时代所定义的重要人物、事件,以及对此的诠释;另一方面,它们之间的歧异,也表现不同社会人群对过去的选择与对诠释权的竞争。于是,推广、强化自身的记忆,或抹杀他人的记忆,成为一种战争。像是夏夜里,一个大池塘边住有许多不同品种的青蛙。每一种青蛙都以特殊的叫声宣称本身或本群的存在,并压制他种蛙群的声音。因此,一个社会群体中各成员之间,并没有完全一致的“社会记忆”,也没有一个大家都能同意的“认同”。一个社会永远在内部各群体间,以及与外界人群间,进行对现实生存资源以及对“过去”的竞争;在此竞争中,社会的本质得以不断地被修正。
5.结论:谁的历史?
本文由个人记忆与社会记忆的角度,探讨自传、传记与口述历史中所记载的“过去”的本质。并以台湾近五十年来出版的自传、当代人物传记与口述历史为对象,分析在这段时间中,谁在回忆、谁被回忆,以及哪些主题被回忆,以呈现这些材料的社会记忆本质;从某一角度而言,这也是“历史”的本质。
这个观点,说得更明白些,就是“历史”不只有一种声音;许多不同时代、不同的社会人群,都在争着述说自己的过去,争着将自己的过去一般化、普遍化,以成为当代的社会记忆,以抹煞他人的记忆。在自传、传记与口述历史中,我们可以看见,有些人可以向社会宣扬自己的过去,有些人的过去被社会刻意发掘、重建。这是对过去的诠释权之争,也是认同之争,权力之争。因此,对于一个被广泛接受的“标准历史”,我们都可以问:那是谁的历史?以中国正史而言,可以说,那是汉人的历史,男人的历史,统治阶层的历史,士人的历史。因为,只有这些人能经常透过传记、自传与其他文献,以及纪念性建筑与造像,各种纪念活动,以及“溯源”取向的历史与考古学研究,将自己或该社会人群认为重要的过去发掘、创造与保存下来。
因此,我们至少可以在三种层面上来看待人物传记、自传与口述历史。首先,在“过去事实”层面上,这三种资料都告诉我们一些过去的事实,等待我们去探索。其次,在社会记忆的层面,人物传记、自传与口述历史都可以被作为一种社会记忆;透过这些材料,学者可以分析个人的时代社会本质,以及一个时代社会的文化价值,以及与资源分配有关的认同结构。第三,在社会道德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层面,人物传记与口述历史的作者,能透过这两种写作方式为社会创造新的“记忆”,为受迫害、被忽略的社会人群争取他们应得的注意、尊重与社会福利。而这三种不同层面的研究与写作之间,有相辅相成也有相互纠葛的关系。如果我们知道“过去事实”,将有助于我们分辨与分析选择性的、扭曲的、虚构的“社会记忆”。从“社会记忆”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对一个时代社会的本质,特别是对其内部人群间的资源竞争的分配结构有深入的认识。我们更可以借“过去的意义”来了解人类及其社会的本质。在认识到人类社会以“社会记忆”来定义其本质,以支持特定的权力结构与资源分配关系,以及此种社会的演进过程时,学者可以思考什么是一个“理想的社会”,什么样的历史(或传记)写作有助于达成这样的社会。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我们不深入了解人类社会记忆的本质,那么,我们永远难以剥开层层伪装以发掘“过去事实”;我们也难以理解一个社会的本质及其演进。而我们的历史研究,更容易受一些虚幻的、无意义的、有偏见的政治或学术意识形态潮流的导引;这样的研究,甚至可能导致更严重的社会资源竞争或支持另一种社会剥削关系。
人物传记与自传,都是一种文学形式。对于历史学者、人类学者或心理学者来说,它们都是可供分析的材料,学者无法也无须建议一个传记或自传作者应如何写他们的作品。但是,口述历史本身是历史学的一部分,是历史学者有意识的学术活动。无论在台湾或在国外,大量的田野采访与出版,使其成为一个新的史学传统。因此,我们必须对口述历史有更多的期许。
问题也就是:在传统史学之外,口述历史能为史学做些什么?毫无疑问,如前所言,口述历史能提供传统文献之外难得的“史料”。尤其在现实政治中,有些档案文献被刻意遮掩或抹煞的情况下,口述历史材料更有价值。因此对于当代重要人物,或重要事件亲历的人口述采访便是相当重要。但是,从社会记忆的观点,一位历史学者应有如是自觉:我们是否在某种社会意识的掌控下,定义何者是“当代或过去重要的人物或事件”?或者,定义“谁是知道过去真相的人”,而授予他(她)们诠释过去的权力?借着这样的口述历史采访所得资料,是否只是传统史料的另一种形式而已?它是否仍然为男性、主要族群、知识阶层、政治权力掌控者所认知的“过去”,以合理化某种社会现实?
在另一方面,有些人的“过去”常被社会忽略,他们是少数族群、妇女、劳工、乡间平民、低教育程度者或文盲。以中国历史为例,自二十五史的写作以来,在中国历史传统中,这些人的声音,他们记忆、失忆,以及组合过去的方式,从来没有被认真地记录过。如果我们认为,一个“社会”并不只是由一些精英人物、上层思想与意识形态以及典型的文化特征构成。那么,许多被传统史学遗忘的“过去”,值得我们记录与分析。从社会伦理的层面来说,社会弱势者的过去被忽略,是一种政治经济策略的运用,以将他们推到社会边缘。因此相反地,记录他们的声音以及他们的过去,也是一种策略,让他们不被忽略。
最后,将口述历史只当作是“恢复过去史实”的工具,显然过于低估了口述历史的研究价值。口述历史学者是否只将自己限制于找寻“真实的过去”?或者愿意去探触一个更广大范畴中被扭曲、遗忘、重要的“过去”?口述历史提供我们的是一种“社会记忆”或“活的历史”,它不一定是过去发生的事实,但它却反映个人的认同、行为、记忆与社会结构间的关系。因此,研究当代的人如何在社会中选择、扭曲、遗忘“过去”,可能给历史学者一些启发:所有的“史料”都可当做一种“社会记忆遗存”。以“社会记忆”的观点研究历史,并不是说历史学者从此不探求“过去的事实”,而是有更积极的学术意义。让我们去思考,在何种社会结构背景下,当时人需留下这些“记忆”,以及为何遗忘、扭曲一些记忆。如此,口述历史研究对于历史学者而言,可以如一面窗子。透过这窗子,能眺望千百年前的人如建构他们心目中的过去;以及他们的认同、期望与焦虑。学者得以从中探索该时代各社会人群间、个人与社会间一些动态的结构关系,以及其所反映的“史实”。
原载于定宜庄、汪润主编:《口述史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61-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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