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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丘成桐:中国与世界现今的数学发展[节]

    本文为2024年4月30日丘成桐在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数学的现状和将来”的讲稿。

    基础科学多姿多彩,但是基础科学中的基础是数学科学和理论物理。而数学既是物理学的基础,也是一切工程理论的基础!

    英国的数学大盛于牛顿(Isaac Newton,1643-1727),低沉约八十年后,在十九世纪复兴,直到现代。

    法国数学始于费马(Pierre de Fermat,1602-1665)、笛卡尔(Rene Descartes,1596-1650)等人,历久不衰。

    德国数学家始于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大师屡现,领导西方数学,直到两次世界大战后,1950年代复兴。

    当前中国数学和这些老牌大国相差甚远。

    美国为了发展数学,从1880年开始派留学生到欧洲,到了1910年间,在伯克霍夫(George David Birkhoff,1884-1944)的领导下开始有了突破,他们同时利用两次世界大战的机会,大量吸收欧洲的数学家。到了1960年,美国数学已经领导世界。

    中国现今数学还没有达到美国20世纪40年代的水平。

    俄罗斯的数学历史始于十八世纪欧拉(Leonhard Euler,1707-1783)至圣彼得堡,但是真正生根在十九世纪中叶,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已经可以和美国抗衡了。

    苏联解体以后,经济不景气,大量学者移居美国和欧洲。虽然大不如前,势力还是不小。

    日本和中国文化比较接近。明治维新时,派了不少学者到英国、法国、德国留学。

    最重要的学者叫高木贞治(Teiji Takagi,1875-1960),他在十九世纪末到德国哥廷根大学跟随一代大师希尔伯特(David Hilbert,1862-1943),回国后改革日本的教学方法。

    他于1915年在数论方向做出了极为重要的突破性工作,使日本学者信心大增。

    到了1940年代末期,日本人在世界数学界已经出人头地,差不多有十个影响世界的数学家出现。中国数学还没有达到这个成就。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几个国家发展出来的数学家代表了近代数学的大部分成就。每个国家数学的兴起都有一个重要的带领学者,其在数学上的工作能够影响学坛百年之久!

    在中国,这样的学者,毫无疑问,当属陈省身(Shiing-Shen Chern,1911-2004)先生。陈先生1946年回国时,就带出了一批杰出的中国数学家。但是,几年后,包括他自己在内,都到美国去了。当然,他在美国也带出了一批华裔数学家。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叶,陈先生回国。那时候,他已经七十多岁了,培养出的好学生大部分留学海外。想要复刻40年代风貌,有很大困难。当然,当时国内经济积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一个国家数学的真正兴起,不在于有能力去萧规曹随,跟着其他国家的学者做一些修补工作,而在于自己走出一个重要的科研方向,其他国家的学者就会有浓厚的兴趣来跟随学习。到目前为止,中国数学水平未达到后面的地步,却也超过了前述的水平。未来这三年是中国崛起的关键时刻!

    如何知道一个学校、一个国家的数学内容,必须要有一个公平的评审系统。我们毕竟要知道,要达到和国际同行平起平坐,很重要的一环是知己知彼,但是直到目前为止,中国数学界对我们国家的数学水平处在世界前沿什么位置并没有搞清楚。

    一般来说,中国评估奖项、评估晋升,较少征求国际专家的意见,大部分意见由国内的一些同行来决定。但是现代数学多姿多彩,可以分出几十门不同的方向。而中国数学学科大部分重要学者年纪偏大,往往因循守旧,对于现代数学的发展的认识并不全面,他们对一些新兴学科的评估亦不够准确。

    在这样的背景下,年轻的学者会继续因循守旧,没有能力、没有兴趣去走一条自己的路,也逐渐和世界前沿的发展脱了轨。

    即使是国际评估,很多学校都是以论文多少、影响因子高低等来做决定。这样的方法对于一般学问还算靠谱,但是对于最前沿的学问却是远远不够的。

    十年前我看到一个新闻,台湾交通大学的工科被评为世界第一,近年来我也听说清华大学的工科也是被评为世界第一。大家都十分高兴,但是大家心里知道,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名校的工科比这两所大学强,他们不断发表领导世界的论文和发展工业最前沿的技术,而我们中国名校还没有这样的突破科研。

    从这点看,我们知道这些通过机器找寻影响因子用来评估学科是否达到世界一流的方法,并不客观,达不到评估的目标!美国的名校,如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都有世界一流的学者,他们自己对前沿的学问有深入的了解,再加上同行评审(peer review),他们很清楚自己的水平。

    一般来说,他们不会公开他们的意见。而中国高校既缺乏最前沿科学家,又较少征求全球专家的意见;即使征求,也多局限于华裔学者,那就不全面了。

    现在我来谈谈我如何判断中国数学的成就。

    从1979年我踏入北京的土地,直到现在我每年都会到中国,无论是内地、台湾和香港,平均起来,总共的时间总有几个月,而每年到我在美国任教的地方学习的学生和访问学者也是为数不少。这十多年来,我门下弟子回国的也不是小数,包括两个影响深远的院士。到如今,我也替中国建立了八个以上的数学研究所。我自己做的学问,也横跨基础数学、应用数学和理论物理,所以我对中国数学的情况还是有一定的了解。

    但即使如此,我对中国数学的了解直到去年才更深入。

    2022年,中国科协领导来清华大学和我见面,希望我带领中国数学在国际上走出一条自己的路。

    在北京市支持下,去年我和清华大学数学科学中心、北京雁栖湖应用数学研究院的同事们筹办国际基础科学大会,邀请了全世界在数学、理论物理和工程上有重要贡献的学者,齐聚北京,讨论最前沿的学问。

    我们同时设立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国际奖项,叫做最佳论文奖,计划在国际基础科学大会上颁发。

    我们将数学、理论物理和工程的主要方向分为大约40个分支方向。每个方向找到五位该领域最活跃的专家,有欧洲的、有美国的、有俄罗斯的、有以色列的、有日本的、有印度的。

    我们邀请的评委中有五位是菲尔兹奖得主、两位是诺贝尔奖得主、两位是图灵奖得主,还有多位获得其他国际大奖的专家及60多名世界各地的科学院院士,全部约160多名大学者。

    由这些学者一起评估,选出过去五年发表的最佳论文。这些论文应该能够准确代表数学发展的方向,而且获奖者也是实至名归的。

    我们邀请的160多名评委经过一个多月来日以继夜的讨论,在数学学科中选出了110篇近五年来最杰出的论文。为了客观和公平,我们又成立了一个由30多位杰出学者组成的复审委员会,最后挑选了85篇最佳论文。整个评审过程都是由全世界最权威的专家严谨参与的,是我所见过的最具公信力的评审过程!

    评审的结果令我十分惊讶!在85篇论文中,只有6篇是国内大学教授的作品,而由美国大学教授作为作者的论文却有70多篇!(不少论文有超过三位作者)

    我们所有涉及到评选的会议和讨论都由中国的大学教授担任召集人,歧视中国学者的可能性不大。因此,最佳论文奖的评选结果可以用来作为一个中国数学和世界前沿比较的指标,它具有说服力地反映了国内数学的真实水平。

    结合我们的评奖结果,再比较国内很多重要奖项的评奖结果,可以清晰地看出来,国内现有的评估没有“真实”地把中国学者的水平展示出来。比如,很多国内得到重要奖项的学者们并没有入选,这说明他们的研究成果没有进入世界数学前列,没有得到国际同行的普遍认可。

    第一件值得讨论的事情是,这十年来,中国经济崛起,虽然个人财富还比不上美国,但是国内杰出学者得到的薪酬和房子的资助已经超过了大部分美国教授,深圳、上海、杭州等地方都有极为丰富的奖励。听说浙江省有个“鲲鹏行动”计划,提供六千万人民币的天文数字!有好几位数学家因此受益。但是让人遗憾的是,这些奖项的获得者并不是上述五篇得奖论文的作者。

    另外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华裔学者在美国名校可以做出最前沿的学问,在中国名校却有困难。

    即使在海外的华裔学者,这40年来的工作,除了张益唐的著名工作以外和当年陈省身先生再微分几何及周炜良(Wei-Liang Chow,1911-1995)在代数几何上的重要工作是无可比拟的。

    不能说海外的华裔数学学者的志向就一定单纯,但是没有被中国“帽子”包围、被中国院士的荣耀引诱,还是愿意力争中上游。但是和陈省身先生的工作,却难以相提并论。

    我对这个问题考虑了很久,我得出的结论是:中国诱导学者做学问的方法太过注重于物质的奖励,没有照顾到学问本身内容的成就。

    我们有大量的优青、青千、杰青等奖励方式,很多高校规定他们只给这些有“帽子”的学者提供丰厚的薪水及住房津贴,因此所有年轻的学者为了“帽子”而拼命。

    由于缺少国际上特别杰出专家的评估,大家对于学习和在科学上的成就,不是夸大其词,就是言不及义。

    年轻人不敢去做最前沿的学问,因为部分评委不懂这些前沿学问,也怀抱私心,他们恐怕前沿学问在中国流行以后,他们自己没有一席之地。

    鼓励大学和年轻人建立明显的目标,至少有十间大学希望成为世界一流的大学。而年轻人的志气必须改进,至少有一小批的年轻学子有志气成为世界一流的学者,做出突破性的工作,能够在学术界引领风骚,影响数学未来几十年的发展。

    我们不能够让我们的年轻人一生的志愿就是拿政府颁发的“帽子”,做个院士,甚至得到诺贝尔奖。做学问的的目标是要找到大自然的奥秘,找到一切有意义的规律。

  • 吴汉东: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作品独创性和作者主体性

    导言

    2023年被称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突破之年。2022年11月,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公司OpenAI发布大型语言处理和文本生成系统ChatGPT,并在短短两个月内,创造了互联网历史上用户增长最快记录。自2023年3月百度推出“文心一言”之后,阿里、科大讯飞、商汤等企业相继开发了对标ChatGPT的产品。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然成为全球科技革命的热点。

    以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系统是一种“通过学习大规模数据集生成新的原创内容的新型人工智能”,即利用先进的算法、复杂的模型和规则,通过大规模数据集中学习,以创造文本、图片、声音、视频和代码等多种类型的内容。人工智能的技术迭变对人类生活、生产工作和社会交往方式带来深刻影响,不仅会在教育和研究等多个领域引发颠覆性变革,而且赋予知识产权法律秩序建构以新的时代要求。

    生成式人工智能作用于人类智力创造活动之中,其智能生成物无论是技术方案的“反映”(reflection)——发明,还是思想内容的“表达”(expression)——作品,概为机器智能模拟人类智慧所创造的智力成果。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文学艺术领域的出现,标志着计算机从创作活动的辅助工具跨入人机“合作创作”,甚至机器相对“自主创作”成为可能。人工智能的生成内容,诸如谱曲、写诗、绘画、摄影、设计、构图等,具有文学艺术作品的外观特征,无一不是著作权法所指向的调整对象。

    人工智能生成作品是否等同于人类智力创作作品,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内容能否得到现行著作权法有效涵摄,涉及“作品独创性—作者主体性”的认定,即“作品(客体)—作者(主体)”的底层逻辑问题。

    实务分析:如何看待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裁判的实然状态

    面向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崭新时代,著作权法须对“最为宝贵的人的创造性思想”以及“最为普遍的人工智能的独创性表达”作出制度回应,否则其适用价值将不可避免地被消解。围绕着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可版权性以及智能机器的作者主体性这一核心问题,国内外著作权领域的学者已经进行了众多讨论。

    整体而言,域外学者较多倾向于在法律解释与立法层面否定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而我国学者则对人工智能作品的可版权性持更为开放的立场,主张对该类作品提供某种形式的著作权保护。与此同时,国内外司法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对人工智能作品的可版权性问题作出了裁决立场有别的处理。

    (一)美国版权实践

    美国版权局(The United States Copyright Office, USCO)对人工智能作品先后四次作出拒绝版权注册登记的处理决定:

    (1)“黎明的曙光”(Zarya of the Dawn)版权注册案。该案作品系短幅漫画书,自然人作者使用人工智能作画工具生成图像,随后再进行编排和文字叙述组合。版权局秉持“不支持无人类作者的作品注册版权”这一原则,认定作者仅对文字叙述和视觉要素的编排享有版权,可以注册;而对机器生成的图像,不能进行版权作品登记。

    该决定的理由是:作者通过关键词提示的方式生成图像的过程并非创造过程。人工智能作画工具的使用者无法预先知悉图像内容,其提示本身不会指向特定的创作结果,因此机器生成的图像不是最后体现作者“控制力”的图像。由此,该使用者不是图像内容背后的“主导者、决策者”(master mind)。

    该案作出最终决定后,美国版权局发布“包含人工智能生成材料的作品”的《版权登记指南》,强调了如下要点:第一,版权法保护限于人类创造力的产物,法律规定的作者不包括非人类;第二,借助人工智能生产的作品,如果包含有人类作者“创造性的构思”,可以支持其版权主张;第三,版权登记申请人有义务披露提交注册的作品包含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并说明人类作者对作品的贡献。

    (2)“天堂的最近入口”(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版权注册案。涉案画作被版权注册申请人描述为“由在智能机器上运行的算法自主创作生成”。版权注册申请人为自然人泰勒,作品作者为“创意机器”。版权局审查员及版权局审查委员会认为,该作品作者不具备人类作者身份,其作品“没有来自人类作者的任何创作性贡献”。此后,基于本案提起的行政诉讼也未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认为,“作者身份”表明了版权法保护人类创造的法律要义,“纯粹的机器生成内容”不在版权法的调整范围。

    (3)“空间歌剧院”(Theatre D’opera Spatial)版权注册案。涉案画作系AI生成的作品,其真正的“创作者”是一个名为Midjourney的智能软件。版权局审查委员会强调了美国版权注册登记的一贯立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必须符合“作者原创作品”的要件,其中不包括非人类创作的内容;关于披露人工智能生成材料的要求,其缘由在于主管部门对“人类作者身份”的事实认定,而不是对“创作工具的效用”的价值判断;申请人对人工智能生成材料的修改具有“转换性”,可以获得版权保护,但应将智能生成部分与人类作者创作贡献作出区分。

    (4)“日落”照片(Suryast)版权注册案。涉案照片系安基特·萨尼(Ankit Sahni)使用AI软件“RAGHAV”制作而成。萨尼将自摄的“日落”照片输入该软件,然后以梵高画作《星空》的副本作为“风格”输入,并选择一个“决定风格转移量的可变成值”,从而生成日落照片。萨尼以其与“RAGHAV”软件作为共同作者提出版权注册申请。美国版权局认为无法将人类作者创作与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分开,遂以缺乏人类作者为由,拒绝该作者注册。在后来的复审评议报告中,版权局强调萨尼对“RAGHAV”照片的控制,认定该软件将萨尼的照片演绎成梵高的风格,是基于人工智能的操作方式和图像数据训练的结果,不是萨尼的具体创作贡献。

    美国著作权法实践是以人类作者为中心来确定版权保护对象的。从这一基点出发,人类的智力活动才能成为“创作”,人类的智力成果才能视为“作品”。2023年《版权登记指南》表达了如下执法立场:对含有人工智能生成材料的作品,版权局是否接受注册申请的标准,关键在于该作品是简单“机械复制”的结果,还是作者“自己独创的内心构想,并赋予其可见形式”的产物。如果“作品的传统作者元素”完全由机器生成,人类作者并没有对机器生成材料进行“最终的创造性控制”,版权局将不予注册。

    早在2011年“猿猴自拍案”中,美国版权局就强调只有人类作品才受保护。“对自然力、动物、植物产生的作品,版权局不会予以登记”;“对机器产生的作品,没有任何创造性的输入或没有人类作者的干预而通过自动或随机运作的机器方法产生的作品,版权局也不会登记”。美国法院支持上述立场,认定“著作权法上的作者只能是人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宣称: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者必须是“人”(person或individuals),著作权是“人类对基于其天然秉赋或智慧所创作的作品而享有的专属权利”。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总结美国著作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观点的基本要义:强调作品是人类作者的创作成果。作者身份是认定文学艺术作品包括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可版权性的起点和归属;人类作者操作人工智能所生成的内容是否授予版权,关键在于其“智力投入”是否控制了作品的“表达”,并“实际形成”了作者身份的“元素”;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提供版权保护,须结合个案分析,其中自然人个人创作的部分可以授予版权,而人工智能生成部分则不在版权保护范围之内。由此可以认为,美国著作权法实践一般不支持人工智能作品可版权性。

    (二)中国著作权法实践

    中国司法实践对人工智能作品提供有条件的著作权保护,近年来一系列判决对相关法律难题的解决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1)菲林律师事务所诉百度公司著作权侵权案。该案是中国首例涉计算机软件创作的著作权纠纷案。涉案文章《影视娱乐行业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电影卷·北京篇》,系原告选定相应关键词,对“威科先行库”的数据进行搜索、筛选,并采用“可视化”功能自动生成的分析报告。法院判决阐明了人工智能作品可版权性规则:生成内容符合文字作品的形式要求,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但并非著作权作品的充分条件;根据民法主体规范,自然人创造完成应是著作权作品的必要条件。

    就本案而言,法院认为计算机软件生产内容不构成作品,但其凝结了软件研发者和使用者的投入,应赋予软件研发者和使用者一定的权益保护。关于软件智能生成的内容,判决界分为赋权作品与非作品,相关图表、数据来源于“威科先行库”的检索结果,无独创性;但文字内容部分并非“可视化”自动生成,由原告独立创作完成,构成受保护的文字作品。

    (2)腾讯公司诉盈讯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该案在中国首次提出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独创性的判定步骤。涉案财经报道文章,系原告组织创作人员使用腾讯写作机器人(Dreamwriter)智能写作助手完成。

    法院判决主旨在于认定涉案文章是否具有独创性要件,从而提出“两步判断法”的裁判思路:其一,从涉案文章是否独立创作、外在表现上是否与已有作品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以及是否具备最低程度的创造性等角度进行分析判断;其二,从涉案文章的生产过程是否体现了创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判断及技巧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在具体认定相关人员的行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定义上的创作行为时,应当考虑该行为是否具有智力活动属性,以及该行为与作品的特定表现形式是否直接联系。

    法院判决认为,涉案文章具有特定的外在表现形式,源于创作者个性化的选择和安排,并由Dreamwriter软件在技术上生成,上述表现形式和生成过程均满足著作权法对文字作品的保护条件。在“两步判断法”的分析中,法院认定涉案文章是由原告组织的包括编辑团队、产品团队和技术团队在内的主创团队利用人工智能软件完成,得以体现原告发布股评综述类文章的需求和意图的法人作品,应受著作权保护。

    (3)魔珐公司诉四海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该案系中国首例虚拟数字人视频著作权纠纷案。涉案视频系原告基于其开发的虚拟数字人Ada进行商业化场景应用而制作的视听作品和美术作品。该案判决的意义在于对视频创作主体的认定及相关权利归属的判断。视频中虚拟人的“创作”可以在表演过程中产生文本、图像、音频内容等,实际上是基于深度学习算法而生成的内容。

    在该视频创作过程中,虚拟数字人所作的“表演”,本质上是对真人表演的的数字投射,是对“中之人”现实表演到虚拟形象可视化、具象化的再现或重构。在本案中,制作人即原告进行设计、提供文案内容、制作视频;“中之人”即幕后的表演者以声音、动作、表情等进行演绎。法院判决认定,该作品的作者和表演者不是数字虚拟人,其权利应归属于作为自然人的软件开发者和表演者。

    (4)李某诉刘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该案被称为中国首例人工智能生成图片著作权纠纷案。涉案图片系原告使用开源软件Stable Diffusion(一款文本、图像的生成式智能模型),通过输入提示词,包括增加提示词、修改随机种子等方式而生成。法院判决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将著作权客体要件解构为如下要素:是否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属于智力成果。

    法院认为,涉案图片从外观来看,其与通常人们见到的照片、绘画无异,属于艺术领域范畴,且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本案关键问题在于对智力成果要件的认定:从原告构思涉案图片始,到最终选定涉案图片止,原告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包括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选择提示词、安排提示词的顺序、设置相关参数、选定符合预期的图片,具备了“智力成果”的要件。判决主张,作品应当体现自然人的智力投入。现阶段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不具备自由意志,不是法律上的主体;但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在本质上是为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即整个创作过程中进行智力投入的是人而非人工智能模型。

    中国没有美国那样“登记—审核”的版权注册制度,在权利自动取得的情形下,有关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著作权纠纷概由法院处理。近年来,系列案件的处理,不仅是司法实践对人工智能时代著作权问题的积极回应,而且带动了法学界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与著作权保护之间关系的广泛讨论。

    上述代表性案件形成了如下裁判立场和审理思路:一是以现行著作权法规定为依据,即围绕作品定义条款进行作品基本内涵的解读,在“一定表现形式”不存争议的情况下,以“独创性”和“智力成果”两要件为重点进行释法,为人工智能作品可版权性认定奠定法律基石。二是以人类作者的必要智力投入为中心。

    对此,不同法院在把握尺度上存在差异:菲林诉百度案判决认为,无论智能软件本身还是软件研发者、使用者,都不能成为人工智能作品的作者,因此此类作品不能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而后多个判决则认为,软件自动生成的作品含有自然人进行选择、安排的智力投入的,可以视为可版权性作品。可以认为,中国法院对人工智能生成作品采取了有条件保护的司法原则。

    (三)对法律实践的评析

    中美著作权法实践对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可版权性的认定差异,并不能简单地划分为“保护”与“不保护”的对立立场。需要指出的是,两国在判决、裁决的基本观点上其实有相通之处:一是强调人类作者的著作权主体地位,作品的独创性认定与人类作者的主体性元素具有直接的关联性;二是坚持主客体二分原则,认定人工智能具有创作工具的基本属性,智能机器不可能取得著作权主体资格。

    两国裁判的主要区别在于人与智能机器之间关系的分析:中国司法实践主张,只要人类作者有“一定的智力投入”或具“个性化的表达”,就有可能将人工智能作品认定为“智力成果”,即在人类作者中心主义的原则基础上采取了一种较为开放的司法立场;而美国著作权法实践,从版权法保护人类创作物的主旨出发,强调人类作者对人工智能生成物“充分的控制”,须在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和创作结果等方面表现出作者身份元素,其实际结果是排除了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可版权性。

    上述案例、判例的实证分析,描述了ChatGPT出现前后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的实际解决路径。司法与行政执法机关大抵遵循一个规范性的指导思想,运用相关的技术、方法和规则去处理案件,这是一种以实在法为依据而开展的教义学解决方法。

    如何化解独创性标准与传统人格理论的紧张关系,如何重构作品独创性与作者主体性的相互联系,如何解读人类作者与机器作者的创作合意,以及如何重塑事实作者、拟制作者与著作权人的主体构成等,已有判决对上述问题多有涉及,具有促进法律续造、推动法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但是,司法裁判对现行法律制度没有也不可能作出变革性回应,其主要任务依然是释法、用法,而不是变法、创法。对于法律实务部门而言,需要以当下有效法律秩序的合理性确信为前提,对相关案件采取一种经验描述、逻辑建构和规则适用的裁判方法,这是必要和可行的。

    应该看到,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对著作权法领域的影响是全方位和深层次的。与法律实务工作者有别,法学研究工作者在著作权法教义学分析的同时,更应进行法理学的反思,即回答人工智能时代著作权法律活动应该是什么以及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著作权问题应该怎样解决。这里涉及价值判断、制度选择的应然性分析,笔者试在下文进行探讨。

    法理反思:如何构建人工智能生成物可版权性的应然理论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著作权法面临的最大挑战,即是“作品”(机器生成)独创性和“作者”(机器身份)主体性的问题。上述两个问题具有极强的关联性,在法理上涉及主客体二分法的基本问题。在民法理论中,主体(人)与客体(物)是民法上的两大基本制度;而在著作权法中,作者与作品是为主客体的法律构造。民法学家认为,人与物之间有着严格的类分,凡是人以外的不具有精神、意思的生物概属于物,是为权利指向的对象。

    但是在现代民法中,主客体之间这种不可逾越的鸿沟正在发生动摇。对于著作权法而言,主客体之间则呈现另外一种景象: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能否视为著作权客体,关键在于其“独创性要件”成立须具有主体的作者身份因素;而著作权人资格的确立,又必须说明作者对人工智能作品的“独创性表达”作出实质性贡献。人工智能作品的可版权性及其权利的可归属性,是我们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

    (一)作品属性与独创性要件之疑

    “作品”作为著作权法的核心概念,是著作权客体制度构建的基石,也是创造者、传播者权利取得的源头。如前所述,在我国《著作权法》的作品定义条款中,其基本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强调作品须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界定了著作权客体范围即思想表达;二是规定作品须“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描述了作品可版权性要件即独创性(实质要件)和可再现性(形式要件)。

    思想表达又称为思想表现形式,是著作权理论中的逻辑概念。一般而言,作者的创作活动可以概分为思想内容和思想表达:前者存在于作者大脑之中,是思想活动过程中的认识、观点和方法的概称,与作品所具有的思想内涵有关;后者外化于作者大脑之外,是主观思想内容得以客观化的外在表达,即是作品创作完成的最终形态。

    其实,一部作品皆是思想内容与思想表达的有机共同体,但著作权法保护对象限于其中的思想表达形式,这即是著作权法理论中的“思想/表述二分法”,从而划分了作品中“不受保护的要素”和“受保护的要素”。思想表达即外在呈现为一种可为他人认知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绘画作品、图形作品等。

    人工智能生成与人类作者创作有类似之处,诸如数据的存储、分析和机器学习,是为技术思想的运动过程;而作为智能生成物输出的作品,则可能是符合人类审美需求的思想表达,在作品类型及其外观方面已难与人类作品区别开来。因此,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能否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主要聚焦作品可版权性的核心要件即独创性要素的判断。

    独创性又称为原创性,意指作品所具有的独立构思的创造属性。立法文件对这一原则的规范内容并未作出说明。从语义学范畴而言,独创性应包括“独”与“创”两个方面,即作品的“独立性”和作品的“创造性”:

    一是“独立完成”,即作品乃作者独立创作完成。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权威解释:“作品是作者自己的创作,完全不是或基本上不是从另一作品抄袭来的。”独立完成是对创作主体自身独立性的说明,但实质上是作为比较性标准,用以识别在创作作品与已有作品之间的差异性。这意味着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而成,而不是复制或抄袭的结果。

    二是“智力原创”,即作品须来自作者的创作性活动。在独创性的教义解读中,“独立完成”强调两部作品之间的比较关系,即作品须为作者完成的独立性;而“智力原则”指明作品承载思想表达的创新力,是对作品作为人类智力成果的本质性要求。个性表达即创作主体的人格性表现,强调作品是人类作者智力劳动的成果。

    独创性理论将客体即作品与主体即作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或者说,通过对作者的规定来涵摄作品的要义,基于“作品—创作—作者”的逻辑联系建立了主客体一体化的独创性认定标准。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有关独创性认定的规范适用,涉及以下相关条款:“作品”,即“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第3条);“创作”,即“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作者”,即“创作作品的自然人”(《著作权法》第11条)。

    由此可见,现行著作权法是以人类作者主体为中心、以人格主义要素为基点的独创性认定规范体系。在大数据和算法时代,人工智能(机器作者)通过增强算法对海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数学建模,学习和模仿人类思维模式(算法创作),最终生成具有作品样态的表达文本(智能作品),这与前述的“作者—创作—作品”的独创性理论体系存在悖离之处:

    其一,“算法创作”改变了人类智力创造活动中的传统创作形式。“独立完成”不再是人类创作那样完全的独自性、绝对的自主性,人工智能生成的结果,不一定就是人类作者所控制的,更多呈现一种随机性和或然性。

    其二,“机器作者”突破了“作者=自然人”的人类中心主义假定。生成式人工智能表现了类人化的创作能力,在人工智能与人类智慧具有相似性的情景下,可能从辅助创作工具转变为与人类作者合作的创作机器或者机器作者。我们似应重新认识机器人与自然人在著作权领域的关系(下文将详述)。

    其三,“智能作品”疏离了“个性表达”中经典性人格要素。人工智能作品是一种“理性的计算”“情感的计算”的结果,虽然其间也内在地蕴含着人类作者的个性,即综合理念上价值选择(直接表现)和具体表达方面的特定追求(间接表现)。

    但总体说来,人工智能自身不具备自然人所特有的自由意志和实践目的,其人格性特征是机器对人类思维的学习和模仿,或者说人类对机器智能的赋予。可以认为,以“人格价值观”为基础所构建的独创性标准,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物,具有作品的意志性与作者的主体性之要义。这是传统作品与智能作品的区别所在。上述情形表明,有必要在法理上对独创性理论进行重构,包括对个性表达中的人格要素作出新的解读,建立独创性认定中主客体相对分离的评价标准。

    (二)作者身份认定及权利归属之困

    “作者”作为著作权主体制度的核心概念,是明确权利承受资格即著作权归属的依据。“作者—作品”在著作权法中具有“主体—客体”的逻辑联系;同时,“作者—著作权人”也构成了主体制度的当然内容。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该条款是为主体规范,包括作者的权利主体资格、自然人作者(事实作者)、法人作者(拟制作者)等基本内容。

    作者是著作权的基本主体和原始主体,是“第一著作权人”。“第一著作权人”的英文表达是“Initial Owners”、“Original Owners”或“First Owners”,意为著作权的“原始所有人”、“最初所有人”或“第一著作权人”。其立法意义在于:当一部作品创作完成时,依照法律规定即产生著作权,首先享有该作品著作权人的人应是作者,而权利首先属于作者。

    在著作权主体制度中,有两类作者:一是自然人作者。这是从事创作活动的事实作者,也是完成了个性表达作品的当然作者。作者即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身份认定的一般原则。其要点包括:以人格要素为基础(具有作者主体性和创作意志性之特征);以创作行为为要件(表现为从思想内容即“说什么”到思想表达即“怎么说”的过程);以自然人为评价对象(自然人是作者身份认定和权利归属认定的中心)。

    二是法人作者。这是在特定条件下被视为作者的情形,即基于法律规定所拟制的作者——“法人作者”。在著作权领域,“拟制作者”表现了法人主体的一般特征:是为自然人的集合体;同时具备“法人作品”的作者主体资格,即由法人主持(以法人名义创作并发表)、代表法人意志(依赖自然人创作但与其个人感受无涉)、由法人承担责任(责任能力是法人人格的重要构成)。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对传统的著作权法律主体理论带来挑战。

    首先是作者概念问题。“自然人即作者”的作者观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物。人工智能从辅助创作到“算法创作”的跨越,不仅是对传统创作方式的突破,而且带来智能机器是人还是机器的争议。“算法创作”在技术原理上表现为一系列的数据挖掘、分析和运算,以模仿甚至可能取代人类智力创造活动。人工智能不具有人类作者的心性和灵性,但表现了类人化的思想表达能力、创作能力。生成式人工智能不仅丰富了“后人类时代”的精神生产活动,而且由于其高效、便捷的智能优势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商业价值。在机器介入创作成为常态的未来,法律对人工智能有条件、有限定地承认“机器作者”身份,似有必要且可能。

    其次是“机器作者”与人类作者的关系。人工智能从创作机器到机器创作,是根据人工智能与智力创造之间的频谱关系所作的区分。学者们根据智能机器在最终智力创造成果(发明和作品)中贡献力程度,将人工智能的功用分为辅助生成、合作生成和独立生成。后两者即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主体性问题。

    “人机交互、人机协同、人机共生”,这是对当下以至未来人机关系的新的认知。未来学家称21世纪将是一个机器人科学家与人类科学家并存的时代,同样,我们可以看到这也是一个机器作者与人类作者共创的时代。在著作权领域,人工智能无论是与人类作者合作生成作品,还是其相对独立完成作品,我们在作品中都可以看到人类智力劳动的贡献,后者在人工智能生成物中发挥了目标制定(创作意图)、输入数据(创作素材)和表达样态选定(创作结果)的作用。

    总的说来,“人机合一”是对人类作者与机器作者共创作品的样态描述和表象概括。这种作品是“智能版权”时代合作作品的特殊类型,“机器作者”类人化的智力创作,既蕴含着反映人类作者创作意图的“合意”,又表现了接受人类作者指引的“共创”。最后是“机器作者”的权利主体资格问题。“机器作者”身份来源,难以在现有的著作权主体理论中得到圆满的解释。

    我们看到,机器作者具有事实作者的一般特征,人工智能在算法创作中表现了相当的自主性,自我思考、自我生成的创作能力似与人类作者无异。类人化的创作行为是一种事实行为,因此,机器作者类似于通过创作事实而成为主体的自然人作者。根据科学家的预测,基于人工智能可进化性、高效率和精确化的发展趋势,未来时代的智能机器人有可能独立自主进行智力创造活动,由此产生独立生成的发明和作品。因此,重构著作权法作者理论,探讨机器作者身份问题是有意义的。

    当然,这一理论假设有待在未来法中得到认可。未来法可能赋予机器作者以拟制作者的一般资格。机器作者身份的取得并非表明人工智能独立于自然人,所谓法律拟制即以实定法解释论为基础,运用拟制的法律技术,将特定情形的人工智能认定为法律主体。这一主张在著作权领域可界定为“拟制作者”,即类似于自然人作者以外的法人作者。但是智能机器作为拟制作者,没有完全独立的意思能力,更没有真正的思维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承认机器人的作者身份,但不必赋予其著作权人资格,从而实行创作主体与权利主体界分。在民法主体理论中,凡是权利的主体必为意思的主体。机器作者不能成为著作权人,关键在于其民事能力的缺失,即以自己的名义去理性并实际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正如美国学者所言,著作权法保护赋予作品以专有权利,从而激励作者产生创作动因,践行立法宗旨的权利人只能是自然人和法人,而不是机器人。

    (三)“作品—作者”著作权理论框架之变

    面对人工智能技术迭变,著作权法理论需要反思和重构,其思想成果既要对或然世界的智能机器表达进行理论解读,更要为未来时代法律制度变革准备思想资料。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独创性—作者主体性”之问,在法理学层面首先涉及的问题即是“后人类时代”法价值取向的变化。“理论是灰色的”,但会因应科技之变、时代之变而充满活力。

    变化一涉及“后人类时代”的“人类作者中心主义”。自近代以降,“人类中心主义”是为人类摆脱上帝权威而确立人为中心的思想主张。但进入后人类时代以来,人类在自然界乃至社会活动中的唯一性主体地位受到挑战,其独霸主体资格的假定正在被改写。在专利权领域,智能机器可以独立从事智力创造活动,俨然成为未来时代的“发明人”;在著作权领域,机器作者的出现势必对人类作者的中心地位产生冲击。

    承认非人类创作主体的意义,在于矫正“人类作者中心主义”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的不适应性。机器作者的主体性假定,没有也不可能颠覆人类在智力创作领域的主导地位。我们应该看到“机器作者”的局限性和狭隘性,其智能创作拘泥于精神生产活动的有限领域,数据偏差和算法偏见也会影响其思想表达的结果。因此,机器作者并不等同于具有独立人格、自由表达能力的人类作者,更多是电子流水线上的“生产者”“制作者”。

    变化二,“智能作品”生成中的“读者中心主义”。根据人工智能的技术原理,智能作品的产生过程大抵为“数据驱动—算法创作”,即通过分析用户数据、发现、引导和实现“智能作品”的消费需求(包括创意方向、表达类型、传播路径等);通过算法学习,在计算中生成内容,形成符合用户需求的表达文本。

    “智能作品”的生产及应用离不开用户即读者的介入与参与,由此使得“智能作品”与人类作者的关联相对疏离,同时又突出人类读者的中心地位,以至于美国学者声称“读者的参与(即人类阅读)构成了当代著作权法的核心”。

    “读者中心主义”不仅意味着用户参与作品的评价与感受,还表现为用户参与作品的创作和生成。从网络平台上的“用户创作内容”(Uesr-generated content),到“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enerated content),呈现出普通大众广泛参与文学艺术创造的社会图景。可以认为,新的传播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推动着“创作平权时代”的到来。“读者中心主义”在著作权领域的重要意义,在于解构了作者与作品的内在关联性。具言之,作品独创性判断不以揭示作者身份为前提,“智能作品”的思想表达及其人格内涵,以社会公众的评价为依据。

    在上述法律价值取向的指引下,我们有必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立场,调适“作品独创性—作者主体性”的理论框架:

    一是人工智能作品独创性的限缩解释原则。独创性是判断作品可版权性的客观标准,其基本内涵应聚焦“作者独立完成”(是为作者独自创作或使用工具创作不限)和“必要创作高度”(是为智力投入还是“额头冒汗”不论)。限缩独创性的解释范围,凡作者的思想、身份、创作过程等因素,不是作品可版权性的依据。但是,独创性原则应具有人类智力劳动的要义,即人类作者对人工智能作品做出的“必要安排”(不必是创作全过程安排)和“实质贡献”(不要求作出主要贡献)。

    二是“人机合成创作”中的人本主义原则。作者主体性是作品独创性认定的重要因素。有学者主张,“作品来源”和“最低程度的创造性”都体现了“人的主体性特征”,可以此作为人工智能生成物可版权性认定的“人本逻辑”。

    笔者进一步认为,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场景中,作品可版权性要求有人类作者的介入,但同时不可能排除智能机器参与创作,或者说借助人工智能进行创作。智力创作领域中的人机共存、人机合作将成为未来世界新的社会特征。“机器作者”之说,是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实然状态描述,是一种修正“人类作者中心主义”的理论假定。在建立人类作者与机器作者的“二元创作主体结构”的时候,我们仍应秉持“以人为本”的著作权法立场,不能随意偏离人的主体性原则。

    三是权利主体资格认定中的意思能力原则。在民法理论中,意思能力是民事主体能够判断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后果并作出真实意思表示的能力,包括认识力、预期力和表现力。从意思能力原则出发,我们对人工智能似可建立“创作者—权利人”相分离的“二元主体结构”。具言之,根据创作活动即事实行为的原理,人工智能可以作为机器作者;而依照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即法律行为的属性,人工智能不能成为智能作品的著作权人。概言之,凡权利的主体须为意思的主体,著作权人应是自然人或自然人的集合体。

    鼓励作品创作的著作权法宗旨,不会因为机器作者或是人类作者的身份而有所改变,但对著作权法激励创作的功能做出反映的,只能是具有意思能力的著作权人。2017年,欧洲议会通过的《机器人民事法规则》确立了一条重要原则:人工智能无论如何发展,最终要受到法律规制的依然是人(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而不是任何机器或装备。总的说来,二元主体的机构理论不仅削弱了作者与作品联系,也削弱了作者与著作权人的联系。直言之,在未来的著作权制度中,自然人并不等同于作者,而作者并不当然是著作权人。

    制度构想:如何对“作品—作者”著作权规范体系进行法律再造

    知识产权制度源于科技革命而生,基于科技革命而变。在法律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过程中,相对于科技的不断迭变和发展,法律规则总是相对滞后。“我们既需要敬畏技术的革新力和创造力,也需要尊重法律的保障性和引导性。”对此,日本学者中山信弘提出警示:让法律领先于事实,特别是技术,而以应有的姿态进行引导是困难的。由于难以正确地判断社会发展方向,法律如果先行往往产生朝着错误方向引导的危险。同时,他也表示期望:应注意至少要努力在最低限度上,不使法律成为多媒体改变的阻碍。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面前,著作权法既不能熟视无睹,对新的创作方式和生成作品无动于衷,同时也不要贸然变革,颠覆著作权法“作品—作者”的规范体系。笔者认为,在不根本改变既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应该而且可以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补充和完善。

    关于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可版权性的法律构造,立法者往往持审慎的立场。尽管欧美国家的法学家、法律家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间也不乏有益的建议,但在立法层面并未产生实际的成果。美国版权立法对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问题未作回应,其法律变动和规范调整主要来自于法院判例和主管部门规章,即对纯粹机器生成作品拒绝提供版权保护。就其他国家立法动向而言,大抵有两种情形:

    一是援用已有著作权法规定,扩大法律适用范围,将“机器作品”纳入受保护对象。英国版权法1998年修正案第9条第3款规定了“计算机生成作品”,由对该作品进行“必要安排”(the arrangements necessary)之人享有版权。在英国版权法传统中,“必要安排”认定的基础是“实质性贡献原则”。到目前为止,引用该项条款的唯一案例仅涉及计算机手机游戏截图。但从立法本意来说,“计算机生成作品”可以包括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英国知识产权局在“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的征求意见书中声称: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以受到版权保护。因此目前不会对既有的法律进行修改,但是会在国际层面保持沟通,并且在需要的时候进行法律修改,替换或者取缔保护条款。

    二是拟定专门法案,界定人工智能发明与作品的“独立智力创造标准”,为机器作品提供著作权保护。2017年,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提出“关于机器人的建议报告”,特别强调“对计算机或机器人创作的可确认著作权作品,需要制定相关‘独立智力创造标准’,以便认定作品著作权归属”。这一建议未被采纳。2020年,欧洲议会发布“关于人工技术发展的知识产权决议”,强调在人工智能作为作者创作工具的情形下,当前的知识产权框架仍能适用,但是智能机器自主创作的作品可能没有资格获得版权保护,以遵守与自然人相关独创性原则。上述情况表明,各国著作权领域并无有关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专门立法,更多是对现有著作权规范进行扩张解释,以增强法律的适应张力和调整弹性。

    从长远来看,著作权法终须保持与时俱进的时代进步性,但不必建立一套独立于著作权法之外的规则体系,也无须对既有著作权法进行体系化改造,而是对现有制度进行适度调适,以解决人工智能作品的可版权性问题。概括说来,著作权修法应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调整对象,在下列问题展开:对人工智能生成作品提供有限保护,对人工智能参与创作事实予以有条件的确认,对作者身份与权利主体的关系进行有例外的调控。

    (一)人工智能作品的客体规范

    在著作权法客体规范体系中,“作品条款”包括作品定义条款、作品类型条款、作品特别条款和作品除外条款等规定,涉及作品的基本内涵、构成要件、主要例示类型、特别表现形式,以及非作品“表达”与非保护“作品”等内容。现就有关问题分述如下。

    1.作品定义条款。著作权法关于何谓作品的定义性规范,其核心内涵就是独创性标准。立法文件对此多有规定,但并未给出具体说明。因此,该问题症结不在于立法创设,为人工智能生成作品作出专门规定,而应着眼于法律解释,为新类型作品预留适用空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9号)第15条认为,作品具有独创性并享有独立著作权,其条件是“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有创作性”。由此可以认为,独创性要义在于创作的独立性和原创性,即前已述及的“独立完成”和“智力原创”。

    笔者认为,对“有人类介入的机器作品”与人类自身创作的作品应持相同尺度,无须对前者另立严苛标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呈现了人类心智活动的“无机化”并表现了人类思想表达的“随机性”,即可以认为是具独创性的“个性表达”。

    具言之,独创性内涵不应该以创作者身份为必要,“机器作品”与他者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实质标准),并基于以人类读者为基础的“一般社会公众”认可(评价标准),即可作为著作权作品看待。在未来时代,人工智能提供信息内容将会成为常态,“机器作品”将在更大程度上由智能系统自主完成,但是只要该作品有人类介入,著作权法对此就不能简单采取排斥的立场。

    2.作品类型条款。著作权法按照一定标准对作品类型作出规定,是为作品的主要类别或者说规范类别。该项条款的功能在于:明确著作权客体所涉的作品范畴,将不同领域的不同作品进行类型化,有助于“找法用法”,正确适用法律规范;同时,指明著作权客体类型与相关权能之间的关系,基于不同的作品类型而产生不同的利用方式,法律由此赋予不同的财产权项。

    在著作权立法体例中,各国大抵采取“例示主义”方法,即例举作品类型+“兜底”其他作品说明。该项条款在例举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舞蹈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图形作品等之后,特别规定“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这一开放式条款,可以解决作品类型列举不全的弊端,涵摄新技术下可能出现的新作品类型。

    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经广泛应用于文学艺术领域,目前主要集中在音乐、电影、诗歌、绘画、摄影、图形设计中以及新闻报道等方面。因此,机器作品在作品外观及类型上与人类作品无异,无妨对标适用一般作品类型条款,当然也可以适用“兜底条款”,由法律对其作出专门规定,或者司法机关根据“作品定义条款”作出裁判认定。

    3.作品特别条款。作品特别条款泛指著作权法例示规定的“其他作品”,涉及非规范行使的客体类型。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即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应为“特殊作品”,在《著作权法》的作品规范中可设立人工智能作品的专门条款,其条款细则包括特殊作品定义、独创性判断标准、自然人作者介入认定、创作类型及其权利归属等。

    (二)人工智能创作的主体规范

    著作权法的主体规范,与著作权原始取得有关。我国《著作权法》在“著作权归属”项下规定了“作者”条款,主要包括作者身份认定条款、自然人作者条款、拟制作者条款和作者认定的证明条款,其规范内容涉及作者主体与权利主体的关系、作者身份确认的实质标准与形式标准、作者的主要类型。现就有关问题分述如下。

    1.作者身份条款。著作权法关于作者规定有两个要义:一是作者身份基于创作而生(作者认定的实质标准),二是著作权属于作者(原始权利主体确认)。因此,著作权法建立了“创作—作者—著作权人”的逻辑框架。根据民法关于法律事实的规定,创作行为属于事实行为,对著作权原始取得具有重要意义。“作者”是著作权的基本主体和原始主体,一般作品的权利归属概莫如此,这是“创作主义原则”在主体规范体系中的具体表现。

    但作者(无论是自然人作者还是法人作者)并不完全等同于著作权人,《著作权法》在诸如视听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等特殊作品类型中,即规定了著作权全部或者部分不归属于作者的情形。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应为一种特殊作品,在智能机器自主创作并成为“拟制作者”情形下,其著作权主体应是自然人或法人。

    2.自然人作者条款。在著作权主体制度中,自然人是从事创作活动的事实作者。作者身份是智力创作这一事实行为的结果,具言之,无论是作者认定的一般原则(以自然人为作者),还是法律“视为”作者的特别规定(以法人作者为例外),真正创作作品或者事实完成创作的人只能是自然人。但在人工智能时代,机器创作作品是一种客观样态,可能被“视为”作者,因此有必要对“自然人作者条款”进行改造。在承认“拟制作者”的同时,仍须强调人类作者要素的存在,即自然人对该作品的必要介入。机器作者与人类作者共存,是人工智能作品生成的创作主体构成,也是该作品可版权性的重要条件。

    3.拟制作者条款。著作权法中的法人作者,即基于法律规定的“拟制作者”。根据民事主体制度,法人组织具有一种“拟制人格”,即以自己的名义所表现的共同意志和团体人格,因此,成为著作权法规定的“拟制作者”。英国、美国、日本和我国立法大抵有此类规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的作品形态如计算机软件、电子数据库等交由法人组织,由其投入人力、物力,并承担法定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将法人“视为”作者是适宜的。未来立法似可扩大拟制作者条款的适用范围,将生成式人工智能“视为”作者,这是对智能创作事实的一种法律确认。在拟制作者那里,机器作者与法人作者有着重大区别,即前者的作者身份并不能取得著作权主体资格。

    4.作者身份推定和证明条款。在著作权法中,作者身份的推定和证明包括两个方面的规范内容:一是认定规则,即在作品上署名,且在该作品上有相应的权利;二是除外规则,如有相反证明,则不以署名作者认定(作者认定的形式标准)。对于一件具体作品而言,作者是谁以及确认谁是真正的作者,各国著作权法大抵采用“推定”方法:一般情况下,作品的署名人即为创作人;但存有“相反证明”的例外,署名人并不都表示“作者”。这就是说,该条关于署名“推定”或“视为”作者的表述,具有“不确定但又可处于保存地位”的法律效果。

    作者身份推定,涉及权利归属认定,须以相关证据证明为必要。在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的指引下,作品版权登记是证明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未来法似可建立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著作权登记制度,其申请材料包括:人工智能作品样品,人工智能作品原创性证明,开发者或使用者对人工智能作品介入证明,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证明,人工智能的类型和性能说明等。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登记,具有表彰作品独创性和作者主体性的初始证明意义,但不是完全确定的,第三人可以提出相反证明,且在发生争议时可以诉诸法院解决。

    (三)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著作权的本体规范

    “作品—作者”的主客体规范建构,其目标指向是确定著作权归属,即作品的可版权性和作者的著作权主体地位问题。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著作权本体规范涉及以下相应条款内容。

    1.特殊作品类型条款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确认(如职务作品、视听作品等),或是依照当事人合同约定确认(如委托作品),因而存在创作主体与权利主体不尽一致的情形。人工智能生成作品不能作为一般作品而依作者身份确定权利归属,因此当为特殊类型作品,须由法律特别规定权利为谁享有。学者们曾提出如下方案:

    一是“法人作品说”。法人作品是由法人主持,以法人名义创作并发表的作品。正是基于法人作品(客体)的事实存在,才产生了法人作者(主体)的法律拟制。有学者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由独创性标准事实认定,亦可借鉴“法人作品”制度来确定权利归属。司法实践中亦有将人工智能作品适用法人作品规则的判例。

    “法人作品说”的主要问题是,第一,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并不一定是由法人组织主持和创作,在一些时候,还存在自然人利用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情形;第二,该学说并未回答法人作品背后谁是该作品生成的事实作者,创作活动中的人机关系难以用法人作品规则进行调整。

    二是“雇佣作品说”。雇佣作品通常是指员工在雇佣关系存续期间和受雇佣工作范围内为雇主创作的作品。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该类作品被称为职务作品。与前述法人作品不同,职务(雇佣)作品中,自然人作者(雇员)始终保有其作者身份,根据不同情形,由作者所在单位(雇主)享有不同范围的著作权。美国学者认为,雇佣作品表明,该类作品存在“事实上的作者”(雇员)和“法律上的作者”(雇主)。

    似可借鉴美国版权法,将人工智能作品视为雇佣作品,让雇主成为著作权人。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并未采用上述主张,否认将人工智能作品纳入雇佣作品的范畴,排除了将机器视为雇员的可能性。“雇佣作品说”旨在确定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并未触及“雇员”作者(即拟制作者)是否保有作者身份这一前置性问题。

    此外还有“演绎作品说”和“委托作品说”。前者将人工智能创作视为一种演绎行为,其智能作品符合邻接权客体特征,采取了智能机器所有者为核心的权利构造;后者将人与机器的关系比拟为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智能机器设计者提出了创作意图和创作实体,因而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上述两种学说重点在于分配著作权的归属,未能说明人工智能在创作中的地位,以及创作主体与权利主体分离的理由。

    鉴于上述情况,笔者建议拟定新的合作作品条款。合作作品一般是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语境中,可指为人类作者(法律作者、事实作者)与机器作者(拟制作者、事实作者)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合作作品属于共同作品,即创作成果无法分割的整体作品。

    其规范构造的意义在于:一是强调人类作者对作品创作的实质介入,这与雇佣作品、委托作品有别。二是承认机器作者“自主创作”的事实,这与法人作者、演绎作者不同。三是建立创作主体与权利主体的“二元结构”,其权利分配可采取创作者(自然人或法人)权属模式或投资者(自然人或法人)权属模式。

    2.人类必要介入条款

    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规范设计,必须把握以下原则和方法:强调智能作品中人类作者的主体性元素。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寓意着机器参与创作,是为增强人类智力创造活力,丰富人类精神生产方式,而不应是完全摆脱人类、绝对替代人类的失控行为。

    确认人类作者对智能作品的介入方式和程度。在人机合作共创作品的情形下,人类作者介入的方式包括设定“创作意图”、选择“创作方案”、确定“创作成果”等。所谓“介入”并不是全过程的,但应是必要的,为此学者提出过“实质贡献论”和“创新过程控制论”的认定标准。“实质贡献论”是英国版权法关于“计算机生成作品”著作权认定的基础。具有功能主义价值的“贡献论”,意在摆脱“智能机器—创作工具”的窠臼,试以人类智慧或人工智能对创造性表达的贡献度作为创作作品可版权性的基础。我国学者强调谁贡献多谁享有权利,并分析了不同主体不同贡献度的应用场景。

    笔者认为,人类作者对智能作品的介入,强调的是实质贡献,但不应解读为主要贡献。在法哲学范畴中,“实质”是一种本质性认识,表达了一个对象或事物成为其所是的原因和基础。人工智能作品之所以为可版权性作品,须有人类作者决定该作品本质属性的贡献,这在不同类型作品中有不同表现。“创新过程控制论”的基本逻辑是“谁控制,谁有权,谁负责”。这一控制并不需要对独创性表达的形成进行直接干预,只需要对从创作启动到作品完成的整体过程进行控制。

    “控制论”强调了人类学者在人工智能作品中的地位,主张机器创作乃是人类控制下的创新过程;在著作权分配方面,“创新控制论”亦是对“投资保护论”的突破和超越。但是,人类对智能作品的介入,不必是整个过程的控制,这在作品生成事实上不可能,也在法律认定上无必要。在创作意图发动、创作过程指引、创作成果选择等方面,只要人类作者进行了必要的干预,达到决定该作品基本属性的后果,即可认为实现了“控制”。因此,应根据作品的类别特征采取分类认定,结合人机合作创作的不同应用场景实行个案认定。

    设定著作权人关于智能作品的标示义务和举证责任。作为著作权人的自然人和法人,在发布和传播其人工智能生成作品时时,有义务注明“人工智能生成作品”或“AIGC”的标记。记号标示不具备权利公示的法律效力,但可能产生对潜在侵权行为的“事先告知”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记号标示有助于加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领域的专门管理,有利于消费者和使用者对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识别。此外,在人工智能作品权益发生纠纷时,著作权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人机合作事实、人在作品中的实质贡献等作出说明。

    总的来说,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著作权条款的核心规范内容包括:(1)独创性标准。即强调创作的独立性和原创性,不以自然人人格为基础,但须有人类作者对人工智能作品的介入;(2)作者身份认定。在人机合作的情景下,承认拟制作者即人工智能的创作主体身份,以及与人类作者共同创作作品即合作作品的创作事实;(3)人的主体要素构成。确认人对作品的必要介入,即达到决定作品本质属性的贡献程度;(4)著作权归属。根据“创作主义”或“投资主义”原则,将著作权分配给有意思能力和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结语

    人工智能技术总在不断改写时代篇章,我们或许真的看到“未来已来,将至即至”。

    行文至此,科技世界又发生一件大事:2024年2月,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公司OpenAI对外发布视频生成大模型——Sora。该模型仅需提交简要的文字指令,就可生成场景逼真、细节丰富、光影考究、动作流畅的视频。OpenAI公司宣称,Sora不仅仅是视频生成工具,而且是一个物理世界模拟器,旨在为真实世界建模。

    从ChatGPT到Sora,人工智能技术展示了惊人的迭代变速,这不仅预示内容生成方式和生产速度的惊人变革,同时使得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利认定及其分配问题解决变得更加迫切和复杂。无论如何,我们需要正视科学的力量,充分认识人工智能对著作权制度的深刻影响;同时保持制度的理性,坚守激励创新、规避风险的法治理想。总结司法实践、进行法理反思、探索法律重构,对于知识产权界而言是一个长期任务和必要过程。

    本文转自《中国法律评论》2024年第3期

  • 崔志海:鸦片战争失败原因再反思

    鸦片战争已过去180多年,这场战争深刻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走向,被称为中国历史的一道“分水岭”和中国近代史的开端。在这场事关中国历史走向的中外战争中,有着4亿人口80万军队的清朝政府竟然败于远涉重洋的2万余名英军,武器的相对落后固然是其中一个因素,但显然并非主要原因。诚如战前一位英国侵略者所分析:与中国开战,“攻打者恐有艰难不利之事。我等思想打仗,只利攻打首城,但中国宽大,有好几省地方,可以攻打,然皆离省城路远;即攻打这些地方,亦不能令北京为难,我等亦不能夸扬自己熟习兵法。即如攻打中国,必须起大兵,此是一件实事。然中国海陆皆宽大,此又是一件难事。我等已不知内地如何情形,又不知其如何办理拒敌;若径去攻打,是为最危险之事”。即使是采取占领中国沿海港口策略,也会遇到英军“驻扎地方,相距路远,又必须要好多兵船保护”的难题。魏源在《海国图志》中总结和反思清军战败的原因时,亦认为主要不在于武器的落后,而在于人的因素,说道:“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甲,非不坚利也;委而去之,是器利不如人和也。”为了更好地总结历史教训,本文在前人探讨的基础上,重读史料,着重就“人和”方面再做一些深层的分析和反思。

    在中外民族战争中,广大民众的支持是胜利之本。在鸦片战争中,英国政府和英军都十分注意争取中国百姓的民心。事实上,英国决定发动侵华战争,除了清军军队的腐败和武器军事的落后之外,就是看到中国民众在清朝专制统治下普遍缺乏民族意识和爱国心,不会起来反抗外敌的入侵。一位英国侵略者在1836年8月英文《中国丛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就曾这样鼓吹道:“在一切亚洲国家里,农民已被迫到仅仅能够生存的境地,使得他们无心去问谁是总督,谁是皇帝;实则,无论骑在他们头上的是谁,反正他没有什么东西可丢失,因为新的征服者为了他自己的利益,将不试图折磨不再有什么东西可以榨取出来的他们了,而且征服者的战利品——土地,非依靠他们的勤劳,是不会产生价值的。所以,在一切变革与改朝换代中,农奴和农夫只沉默地生活着,对于他们的所谓爱国心,只是一种对他自己生长所在地方的一种爱家乡的感情,而不扩大到统治着国家的王朝;即使扩大些,它也不比对于自己家乡的感情更多些。这是东方的大帝国所以很快地就被蚕食的秘密;只要迅速给这个国家的元首以致命的打击,或粉碎了他的防御军队的战斗力,一切就都完了……至于和平的农民和工人则对于战争既全不为意,对于谁胜谁负也无所偏倚。中国、印度、波斯的重复被征服可以充分地证明这一点。从此,我们也可以判断,中国的兵力既这么松懈,这么无能,它的被征服将比过去更为容易实现。”

    为了争取中国百姓的民心,英国政府在下达给海军部的训令中明确指示:“女王陛下政府特别希望不对中国人民采取任何不必要的暴力行动。因此,女王陛下政府的意愿是,如果没有必要或没有重大的挑衅行为,舰队司令官将不进攻炮台,不损害或破坏城镇,除了他将要占领的那个岛屿或那些岛屿之外,不对中国的任何部分领土采取任何积极的战争行动。”1840年3月4日,英国政府又专门向英国全权大臣、侵华远征军总司令懿律下达如下训令:“为了尽量防止中国人民方面对于英国政府将要对中国政府采取敌对行动的原因和目的产生一切惊慌和误解,我不得不希望,当你们沿中国海岸前进的时候,你们应散发那些将要为该项目的而印成中文的传单,向人民简短地叙述和阐明英国政府抱怨的理由,以及已经采取的海陆军事行动的目的。”根据英国政府的指示,英军在侵华过程中每至一地都散发传单、张贴告示,声称他们发动战争是因为受了清政府的不公正对待,只对官不对民,在中国百姓与清朝政府之间进行离间,并釆取诸如高价购民间食物等措施,以笼络中国普通百姓和民众。

    在侵华战争过程中,尽管英军也遭受沿海沿江民众的一些自发抵抗,其中以广州三元里人民的抗英斗争最为典型,但始终没有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相反,受英军的欺骗宣传和笼络,出现大量汉奸助敌行为,帮助英军攻打清军。如在广东战场,1841年1月英军进攻沙角、大角炮台,就有汉奸配合英军,“洋船炮攻其前,而汉奸二千余,梯山后攻其背”,导致“陈连升父子战死,贼遂据沙角、大角两炮台”。2月英军进攻虎门各炮台,又有汉奸为其“沿途探水”,“暗放小舟,四测水势,因而内河沙澳,尽为夷稍所悉”,且“导白洋人遍历营垒,尽得虚实,归报无备。于是分路深入,破凤凰冈营,进攻东西炮台、海珠炮台,尽扼猎得、大黄滘两咽喉矣”。在英军进攻定海、镇海、宁波、慈溪等地过程中,也有汉奸假扮乡勇,分为数队,配合英军作战,还由于有“汉奸处处为之引导”,致使英军对于战区的山势陆路“较我兵反为熟悉”。而在英军占领定海、宁波等地时,也有汉奸帮助英军维护地方殖民统治,充当巡捕,“帮同办事”。除了为英军提供情报,配合英军军事行动和统治外,还有汉奸为英军采购食品和物资,为英军提供后勤保障,如在定海被乡民捕获送官的布定邦就是专门为英军提供后勤服务的汉奸。在英军进攻镇江过程中,瓜洲、义征的盐商竟然不顾民族大义,推出代表颜崇礼,主动前往英军军营赠送牛、羊、鸡、酒、豚和新鲜瓜果蔬菜,另送上50万元,作为英军免征瓜洲、义征两地的“赎城费”,并还借刀杀人,控告和指引英军炮轰进行反抗斗争的老河影一带的盐民,致使“数千私枭,几无噍类矣”。

    汉奸的这些资敌行为,为侵华英军提供了极大帮助。在定海人民将帮助英军采买食物的汉奸布定邦擒获后,侵华英军就供认这是“一个最严重的打击”“引起了军队的后来的全部苦难”。正是鉴于汉奸的帮凶作用,英军在发动侵华战争过程中,一直要求清朝政府不得捉拿和惩处为英军服务的汉奸,加以保护,并将这一要求最后写入《南京条约》,规定:“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往来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在争取民心和民众支持方面,清朝政府虽然也进行过一些宣传活动,如张贴告示,奖励民众杀敌,并进行过一些募勇活动,但对民众始终抱利用和不信任态度,作为“不过羁縻匪类,不使内讧而已”和“安内攘外”的权宜之策。并且,在清朝专制统治家天下政治和愚民政策以及统治阶级的长期无情剥削和压迫下,中国民众的民族意识和爱国心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唤醒或被激发,如广东民众在战争爆发后刚开始时因为英军采取“要结民心”的政策,就没有响应官府的号召,抗击英军的入侵,“虽有擒斩敌人之赏格,无一应命。当洋兵攻城,居民多从壁上观”。而广州的买办和仆役虽然因广东地方当局的命令离职,“但不久却又回到雇主那里去了”。并且,许多当地居民也没有起来反抗英军的占领,如英军第二次占领定海时,城内的居民就“好像很高兴的样子,不到三天就设起一个好市场,一切安然进行”。而在英军攻陷吴淞时,当地百姓因受清朝官吏的搜刮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大胆起来“反抗这些官吏的压迫”,“起誓说决不容许他们再回来”。

    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道光皇帝和清朝统治阶级最后放弃抵抗,采取投降政策,除了看到英国的船坚炮利之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担心官民矛盾威胁自身统治,产生攘外必须安内的思想。浙江巡抚刘韵珂、署乍浦副都统伊里布、琦善、耆英等主和派官员劝说道光皇帝放弃抵抗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官民矛盾的尖锐,担心境内“外患未平,内讧又起”,“另有不逞之徒乘机而起”,认为英国“其意不过求赏马头、贸易通商而止,尚非潜蓄异谋”;“自古远猷,攘外必先安内”,“内不自安,何暇攘外?”而道光皇帝最后走上投降道路,匆匆决定接受江宁条约,也是因为认同内忧为“心腹之患”,于是,于7月18日便密谕授权耆英求和,表示愿意通过答应英国割让香港和增辟通商口岸等侵略要求达到退兵的目的,谓:“该逆如果真心求和,于通商而外别无妄求,朕亦何乐而不罢兵?即令仅止给香港一处栖止贸易,或该国船只偶至闽、浙口岸,暂时停泊,售卖货物,旋即驶去。虽非旧制,然随时变通,朕岂不思保全沿海生灵,聊为羁縻外夷之术”,指示耆英向英方转达此意,将结果“据实密奏,断不准走漏消息,致懈军心”。这一点甚至也被当时英方官员窥破,一位英军官员在《缔约日记》中这样写道:“中国官吏并不隐饰他们是急于求和。混乱、不满、暴动与日俱增,内地的不法匪徒,横行抢掠,须等和议成功后,才能派兵去剿。”

    战后,两江总督耆英也做过深刻反思,认为英军利用清朝官民之间的矛盾进行离间是清军战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说道:“至于英夷,本系远来穷寇。我圉若固,彼亦何敢鸱张。而连年以来,频遭残破,其中殆亦有故,盖我之官兵,情同乌合,我之民心,又皆涣散,久已为所窥破,所到之处,必先扬言专与官兵打仗,与民无涉……该夷之假仁假义,要结民心,事事反我之道而行之,实属信而有徵。我之官员兵役,犹存故智,事事与民为难,何异为丛驱爵?此攘外之难于措手者一也。”徐继畬在厦门之战后写给友人的信中,亦认为官民矛盾、得不到民众支持是英军之所以能连连取胜、清军连连败北的根源,谓:“彼以重资买我内地之奸民,为之爪牙,我之虚实,彼无不知,战则驱奸民为前导,为之致死,而我之官兵,则承平日久,人不知战,名之为兵,实则市人,无纪律,无赏罚,见贼即走,此所以败也。”

    一位英国侵略者在他的战记中就曾为此十分得意地写道:“这真是在战争中出现的一种不可思议的现象:在一个地方,我们和当地的老百姓做着买卖,在另一个地方,我们则和他们交战;在一个地方,我们伸出右手和本地人谈交情,在另一个地方,我们竟用真刀真枪和他们打个你死我活。显然这是由于我军作战的对手,是中国政府而不是中国老百姓。我们希望将战争的痛苦加诸于中国政府方面的愈多愈好,而使中国老百姓所受战争的影响愈少愈好。我们应该这样说,战争既然是残酷的,然而从全部欧洲战争史来看,我们还找不出一个先例,能和这次战争对比:它所加于老百姓的困苦是这样少,所给予他们的恩惠是这样多。”

    清朝在鸦片战争中表现出来的官民矛盾和民众缺乏民族精神,清楚表明中国在进入近代以后不但亟需进行深刻的军事变革,同时也急需政治变革,推翻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建立民主制度,改变官民关系,唤醒国民树立近代民族国家思想。

    任何战争,军队和士兵的战斗力都是决定胜败的一个重要因素。除了武器的相对落后之外,清军在“人和”方面也存在严重问题,缺乏战斗力。清军虽号称有80余万军队,但由于清军的八旗和绿营都实行世袭兵制,再加上承平日久,八旗和绿营兵不但缺乏训练,且多老弱病残,同时存在严重的将弁吃缺冒滥现象,武备废弛,军纪败坏,除少数将领和士兵之外,清军的整体素质极差,不足以言战。魏源在《海国图志》中谈到沿海各省的水师时作出如下描述:“闽、广水师,每省三万有奇,江、浙水师,每省二万有奇,虚冒半之,老弱半之,未必有数千之可用。”鸦片战争中清廷调派到广东的清兵则毫无军纪,“路中有抢夺人财物者,有殴伤差役者。及到省,兵不见将,将不见兵,纷扰喧呶,全无纪律”。而作为广东清军最高统帅的靖逆将军奕山“自抵粤以来,不问军旅之计作何整顿。地势之谋,作何防堵,以及运筹决胜之策,折冲御侮之计,一无所出。唯知爱购钟表,喜买呢羽而已。唯知供应丰盛,养尊处优而已。如孩提之情性,作稚子之行为”。参赞大臣隆文则“自居文员,不谙武备”,置身度外,不问军情。作为武将出身的参赞大臣杨芳起初对广州防务做了一些布置,但不久便丧失斗志,耽于“耳目之欢娱,觅狡童之侍奉”,致使“军心散漫”“军士解体”。同样,清廷调派到浙江的军队和扬威将军奕经也是一路耽延,“淫娼酗酒,索财贪贿”,“索供乏,征歌舞,纵樗蒲,招揽威福,其门如市”。道光皇帝任命赴浙剿夷的统帅只有参赞特依顺有过赴台湾镇压农民起义经历外,扬威将军奕经和参赞文蔚从未有过军旅经历,根本不懂军事。他们赴浙后,居然荒唐地以他们梦到英军“悉弃陆登舟,联帆出海,宁波三城已绝夷迹”,就以为“佳兆昭著,连城恢复,在指顾间”,于是便不顾时势,决定向英军发起全面反攻,结果被英军打得一败涂地。在鸦片战争中,尽管涌现出像林则徐、关天培、陈化成这样英勇的官员和将领,但清朝官场的整体情况是“文官爱钱而惜死,武官惜死而又爱钱”。

    对于清军的腐败、素质的低下,在鸦片战争爆发之前在华的英国人就有观察和评论,指出虽然满人的祖先有过尚武精神,但在乾隆皇帝之后就“腐化变质”了,“满洲人不但已遗忘了他们的军事训练,甚至连他们自己的语言也弃而不用了”;清朝的绿营也同样“全不中用,连一般的暴动也不能平定”,“依靠贿赂、招抚才得平息”,这些绿营“兵士世世代代驻在同一城镇,除非被遣出征,平日就宁愿坐领粮饷的同时做一点和平的副业,或耽溺于那种在中国被认为天赐之福的安逸生活,而不愿去经受战场上的危险”。并据此反复鼓动英国政府对华发动战争,谓清政府现在已是“一个可悲的民族,令人难以想象的腐化堕落”,英国动用武力并不需要付出巨大牺牲,“有三、四艘巡洋舰和双桅船以及少数可靠的英国军队(不是印度兵),将以难以想象的短暂时间内解决这件事件”;或曰“如果我们要和中国订立一个条约,这个条约必须是在刺刀尖下,依照我们的命令写下来,并要在大炮的瞄准下,才发生效力的”;“我们不须大动海军,也不须多费钱财;需要的不过几只中等的和小型的军舰”。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也是当时英国政府做出发动战争决定的一个重要依据。1839年11月4日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在向海军部解释这次军事行动时便表示:“陛下政府有理由相信中国政府的海军数量很小,其性能与装备极端无用;因此,上面所说的行动,可以用很小的兵力就执行成功,这兵力远较就其活动的漫长海岸线及其任务规模初看起来所需要者少得多。”而战争的进程和结果,最后亦坐实了英国侵略者所说的情况。

    在鸦片战争中,尽管清军调派到驻守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四省的兵力约22余万名,加上鸦片战争期间增援的外省兵,总计258 000名,是英军的12余倍,在人数上明显占优,但交战区的清朝官员和将领为逃避责任,却只求自保,互不配合,并没有发挥清军的兵力优势,不以战局为重。如英军北侵进攻浙江后,香港空虚,奕山和两广总督祁(图片)“目睹夷但扰闽浙,绝不与粤为难”,为避免广东“衅端再启,触夷怒,势不可收”,并不遵命相机进剿,“以牵制闽、浙贼势,皆以造船未就为词,惟以填塞河道为事”;闽浙总督颜伯焘同样为避免英军转而攻闽,“为浙受祸”,不乘机克复英军占领鼓浪屿,命令军队“宜饬坚守,勿令挑衅;脱有贪功名心,则夷必撤浙省之兵船来与我控,是我为浙受祸也”,因此而遭革职。英军发起扬子江战役,定海守军空虚,奕经也以兵力不敷为辞,拒绝出兵进攻、牵制。清军的一盘散沙局面,就这样为英军克服兵力不足、集中兵力、各个击破,创造了天机。

    同样,在各个战役中清军也彼此不配合,不能一致抗敌。第一次定海之战,总兵张朝发与知县姚怀祥一主以师船迎战一主守城,互不配合,张朝发在师船迎战失败后竟以守城非其责乘船内逃镇海。英军进攻虎门各炮台,关天培深感前线兵力单薄,派李廷钰回广州“哭求增兵”,而琦善“惟恐其妨和议,固拒不许”,坐视沙角、大角两炮台被英军攻占。镇江之战,副都统海龄率领的驻守镇江的八旗兵拒绝与前来增援的由汉人组成的绿营军合作,拒绝他们入城,提供食物,以致这些增援清军“欲开枪炮攻城,取都统生啖之”;而这些增援的绿营军在英军发起进攻后,也没有配合城内的旗兵,率先溃逃,以致“夷人大笑”。更有甚者,还互相残杀、加害。如1841年5月英军进攻广州,城内却发生湖南兵与广东南海县义勇互斗、“杀人放火,较场中尸骸如积”的事件。1842年5月18日乍浦之战,“我陕、甘兵以扛炮伤敌甚众,敌转攻南门。驻防旗兵,平日凌辱汉人,至是又动斥为汉奸,由是福建水勇积愤,纵火内应,贼遂逾南城入,尽焚满营,都统长喜、署乍浦同知韦逢甲死之”。因此,尽管清廷在主场作战投入高达3 000万两的战费,远高于客场作战的英军1 263万两的战费,亦终归无济于事。如鸦片战争期间,清军为缩少与西方在武器方面的差距,也仿制和采购了不少西洋火炮,但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适以资敌也”。

    再者,清军的颟顸和无能也体现在布防和战术等方面的落后和呆板上。清军的布防和战术就没有做到扬长避短,采取以逸待劳、诱敌深入策略,只知在沿海沿江城镇要塞一线布防,修筑炮台,调动军队,株守一地,与英军进行前沿阵地战,将军队置于英军坚船利炮的优势火力打击之下,同时也没有纵深布防,将炮兵与步兵进行有机配合,只顾正面,不顾侧后。英军沿海沿江登陆作战,正是利用清军布防上的这一弱点,以舰炮正面轰击、侧翼包抄方式,击溃和破除清军的布防,虎门各炮台的失守,广州北郊阵地的丢失,以及定海和吴淞的失陷,莫不如此。耆英在访查吴淞等处失守原因的奏折中就指出了清军防线的这一弱点:“中坚一破,风鹤皆惊,又无后路,以致官兵遂成瓦解。”魏源在《海国图志》中也对清军在鸦片战争中的这一布防做了严厉批评,指出:“其破城者,皆小舟渡贼登岸,攻我背后,我兵望风辄溃,及夷至,则城中已无一人,何尝与炮事哉?”

    并且,这种落后呆板的防御战术还导致清军疲于奔命,防不胜防,丧失主场作战的人数优势,出现有学者研究所说的在一些战场上清军人数不及英军的情况。尽管根据前方将领的报告,道光皇帝亦曾意识到存在的问题,在战争之初下达的一道上谕中指示说:“英夷沿海滋扰,所恃船身坚大,枪炮便利,我兵水战骤难制胜,不若诱之登陆,可期聚而歼旃。”但这一正确的策略和意见并没有在战争中得到执行和落实,清军的实际布防和战术始终没有任何变化,不断重复同样的错误和失败。

    清军在鸦片战争中表现出来的各种弊端和落后及缺乏战斗力,清楚表明中国面对西方列强的侵略,不但面临武器现代化的需要,更加面临由古代传统军制向近代军制转型的急迫使命。诚如魏源在《海国图志》中总结所说:“以无律无谋之兵,即尽得夷炮夷艘,遂可大洋角逐乎?不知自反,而惟归咎于船炮之不若,是疾误庸医,不咎方而咎药材之无力也。”

    战争是外交的延续和最高形式,需要最高统治者根据内外形势,做出正确决策。而清朝统治者由于思想观念和认识的落后,夜郎自大,不谙世界大势,既不知己亦不知彼,在外交和军事上都不能做出正确决策,这也是其战败的一个深层原因。

    战前,清朝统治者从道光皇帝到各省督抚都以天朝上国自居,对英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缺乏基本了解和认识,将他们都看作“化外蛮夷”,对中西贸易体制、法律制度和外交体制冲突可能引发战争毫无认识和准备,或根本没有将这些被目为“化外蛮夷”的西方列强放在眼里,将对外通商看做对西方人的一种恩惠。1839年12月13日,道光皇帝下谕彻底断绝中英贸易就是抱着这种心态,谓:“区区税银,何足计论,我朝抚绥外夷,恩泽极厚,该夷等不知感戴,反肆鸱张,是彼曲我直,中外咸知,自外生成,尚何足惜!著林则徐等酌量情形,即将英吉利国贸易停止,所有该国船只尽行驱逐出口,不必取其甘结。”1840年3月29日,林则徐奏报:“传闻该国有大号兵船,将次到粤等情。臣等思此等传闻,无论虚实,总当于粤洋各要口加意严防。”道光皇帝则不以为然,轻蔑地朱批道:“无论虚实,总当不事张皇,严密防范,以逸待劳、主客之势自判,彼何能为也。”在7月接到浙江巡抚乌尔恭额关于英军侵犯定海的奏报时,道光皇帝虽表“痛恨”,但仍抱着轻敌思想,说“此等丑类,不过小试其技,阻挠禁令,仍欲借势售私,他何能为。该督抚提督果能认真防堵,水陆交严,何至纵令登岸有三四千人之多”。甚至在1842年5月,中英开战快结束时,仍对英国的情况一无所知,发问“该国制造鸦片烟卖与中国,其意但欲图财,抑或另有诡谋?”“究竟该国地方周围几许?所属国共有若干,其最为强大不受该国统属者共有若干?又英吉利至回疆各部有无旱路可通,平素有无往来?俄罗斯是否接壤,有无贸易相通?此次遣来各伪官,除璞鼎查系该国王所授,此外各伪职是否授自国王,抑即由带兵之人派调?”

    同样,清朝的地方督抚官员也都是抱着传统天朝上国思想看待和处理中西关系。如后来被称为主和派官员的直隶总督琦善在1838年的《议奏查禁鸦片章程》折中就是这样看待中西关系的,谓:“推原当日外夷通商之意,天朝大体,不过略示羁縻,初非利其货物。乃从前司事诸臣,不能杜渐防微,以致玩好之物充斥,天下洋货日见其多。”即使被称为中国近代第一个睁眼看世界的林则徐由于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对英国和西方也存在许多错误认识和判断。在中英贸易方面,他错误地认为茶叶和大黄都是“外国所不可一日无也,中国若靳其利而不恤其害,则夷人何以为生”。他对英军则有“除枪炮之外,击刺步伐,俱非所娴,而其腿足裹缠,结束紧密,屈伸皆所不便,若至岸上,更无能为,是其强非不可制也”的错误认识。他还错误地认为英国政府不支持在中国的鸦片商人和鸦片贸易,在虎门销烟之后以天朝的口吻致书英国女皇,谓:“我天朝君临万国,尽有不测神威,然不忍不教而诛,故特明宣定例。该国夷商欲图长久贸易,必当懔遵宪典,将鸦片永断来源,切勿以身试法。”对中英冲突可能引发战争毫无认识,他在1839年9月的上奏中向道光皇帝保证英国“万不敢以侵凌他国之术,窥伺中华”,劝说后者不用担心中英之间因为鸦片问题、司法管辖权问题和外交体制问题引发“边衅”,表示:所谓“边衅”,只是英国驻华商务总监义律“藉此暗为恫喝,实则毫无影响”。甚至在1840年6月中旬,英国舰船陆续抵达广东海面的时候,林则徐仍向道光帝奏称:“英夷近日来船所配兵械较多,实仍载运鸦片”,“借以扬言恫喝,冀可准其贸易之求”。现在各船“见臣等拒之益坚,不为所动”“亦只在外洋往来游奕,此东彼西,总无定处……此外别无动静,诚如圣谕,(该夷)实无能为”。

    对于战前清朝政府不谙世界大势和敌我形势,对英军和本国国力、军力及动向缺乏一个基本判断,不顾强弱和时机,采取断绝通商和出具保证书方式,强行推行禁烟政策和逼迫英国交出人犯,拒绝就通商、禁烟、外交体制等问题与英国举行谈判,在没有充分战备的情况下与英国开战,魏源事后就批评清政府犯了策略错误,认为应该在整顿内治,引进西方先进武器,进行充分的强军备战之后,做到“内审诸己,又必外审诸时”,方可与英国开战,达到目的,指出:“《春秋》之义,治内详,安外略。外洋流毒,历载养痈。林公处横流溃决之余,奋然欲除中国之积患,而卒激沿海之大患。其耳食者争咎于勒敌缴烟;其深悉详情者,则知其不由缴烟而由于闭市。其闭市之故,一由不肯具结,二由不缴洋犯。然货船入官之结,悬赏购犯之示,请待国王谕至之禀,亦足以明其无悖心。且国家律例,蒙古化外人犯法,准其罚牛以赎,而必以化内之法绳之,其求之也过详矣。”“诚能暂宽市舶之操切,以整水师之武备,尽除海关之侵索,以羁远人之威怀,奏仿钦天监用西洋历官之例,行取弥利坚、佛兰西、葡萄亚三国各遣头目一二人,赴粤司造船局,而择内地巧匠精兵以传习之,如习天文之例,其有洋船、洋炮、火箭、火药,愿售者听,不惟以货易货,而且以货易船,易火器,准以艘械、火药抵茶叶、湖丝之税,则不过取诸商捐数百万,而不旋踵间,西洋之长技,尽成中国之长技。兼以其暇,增修粤省之外城内河之炮台,裁并水师之员缺,而汰除其冗滥,分配各舰,练习驾驶攻战;再奏请遍阅沿海各省之水师,由粤海而厦门,而宁波,而上海,城池炮台不得地势者移建之,水师缺冗者裁并之,一如粤省之例;而后合新修之火轮、战舰,与新练水犀之士,集于天津,奏请大阅,以创中国千年水师未有之盛:虽有狡敌其敢逞?虽有鸦片其敢至?虽有谗慝之口其敢施?夫是之谓以治内为治外,奚必亟亟操切外洋从事哉?”魏源的这番总结和反思,是很值得令人警醒的。

    而在中英正式开战之后,道光皇帝和清政府依然对英军的侵略意图一无所知,依然盲目自信,道光皇帝下达的剿抚命令都不是基于敌我形势的正确评估和判断,并不了解战场真实情况,忽剿忽抚,进退失据。如道光皇帝收到义律在天津提交的《巴麦尊子爵致中国皇帝钦命大臣函》,英国政府明明向清政府提出赔款、开埠、割地要求,道光皇帝却一厢情愿地以为英国只是来“伸冤”,加以款待,幻想通过惩处林则徐换回和平,达到英国退兵的目的,答应派遣钦差大臣前往广东秉公查办,“代伸冤屈”。对于英军因兵力不足和季节等原因同意南返广东,道光皇帝自我庆幸、自我陶醉,自谓“好在彼志图贸易,又称诉冤,是我办理得手之机,岂非片言片纸远胜十万之师耶?”而当英军退回广州、重新提出赔款、开埠、割地等要求并占领香港时,道光皇帝又为之震怒,派兵进剿。在清军广州“剿夷”完全失败后,道光皇帝却根据奕山谎报的取胜军情,谕令沿海各省督抚“凯撤”兵勇,谓“现在广东夷船经奕山等叠次焚击,业已退出虎门,粤省所调各路官兵,现已陆续撤回归伍。所有各省调防官兵,著该将军督抚等体察情形,如可酌量裁撤,迅速奏闻请旨。将此由四百里各谕令知之”。但就在道光皇帝下令“凯撤”沿海军队的时候,英国却下达了扩大侵略战争的决定,不久再陷厦门、定海。道光皇帝作为清军最高统帅,身居庙堂,不但对世界大势和敌情茫然无知,同样也不了解前线清军和英军的真实情况。光绪年间,一位日本人在所写的著作中就批评鸦片战争中国的失败是由清政府“顽僻倨傲”所致,哀叹道:“中国文化,二千余年前,已灿然可观。若能骎骎进步,虽以今日欧美之强,不能望其肩背。惜哉,进步中绝,徒守旧制,顽僻倨傲,无一明大势者,目外人为蛮夷戎狄,绝不知仿人智识,共求强盛,以致病入膏肓,坐以待毙,岂不哀哉!”

    总之,在整个鸦片战争时期,由于清朝统治阶级的自大和思想认识的落后,他们都没有做到“内审诸己,又必外审诸时”,结果,和、战都进退失据,诚如魏源所批评的那样:“其战也,不战于可战之日,而偏战于不可战之日。其款也,不款于可款之时,而专款于必不可款之时。其守也,又不守于可守之地,而皆守于不可守不必守之地。”

    纵上所述,清朝在鸦片战争中的战败,主要原因不在物质方面,而在于更为深层的“人和”方面,昭示中国需要一场全面的政治、军事、经济、社会和思想观念的大变革,方能应对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到来。而鸦片战争另一个令人痛心的失败是,由于历史的惰性,清朝政府在经历这场失败之后,雨过忘雷,除少数像魏源、徐继畬这样开始睁眼看世界的思想家外,整个统治阶级依然沉浸在天朝上国的梦幻里,对外部世界和时代的发展一无所知,错过20年自强改革良机。鸦片战争失败的教训,在时过180年之后,仍然值得后人深刻记取!

    原文载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

  • 安·兰德:人类的进步只有一个源泉

    人类和文明面临的最大威胁是集权主义哲学的传播,助长这种传播的不是信徒的耿耿忠心,而是其反对者的茫然无知。因此,首先要理解它的本质。

    如果人们坚信自己拥有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都无法剥夺的权利,如果他们坚信自己的权利是至高无上的,那么任何独裁者都无法维持自己的统治。

    个人主义者认为,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在社会中以平等的身份进行自愿自由的交换,拥有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并且不可被剥夺。

    美国的制度是建立在个人主义之上的。如果这个制度要生存下去,我们就必须理解个人主义的原则,并把它们作为我们处理任何公共事务的准绳。我们必须拥有积极的信条、明确而持久的信仰。

    我们必须彻底摈弃侵犯个人权利的那些错误观点。普遍的幸福不可能来源于普遍的痛苦和自我牺牲。快乐的社会是由快乐的个人组成的,活跃的思想是从自由的个体来的,枯枝烂叶不可能组成一片健康翠绿的森林。

    社会的力量应该永远受到个人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的限制,这正是我们的建国者们当初倡导的思想,他们把个人权利置于一切集体主义的主张之上。

    自由权是指个人享有个人行动、个人选择、个人创制并拥有个人财产的权利。失去了拥有个人财产的权利,独立行动就无法得到保障。

    追求幸福的权利是指个人有权为了自己生活,选择自己的个人幸福并为实现这样的幸福而努力。在这种选择中,每个个人都是唯一和最终的决定者,任何他人都无权决定他的幸福。这些权利是每个人无条件的私有财产,是与生俱来的,不需要任何外来的许可。

    有史以来,两大敌人始终针锋相对,他们是两种截然相反的人:主动者和被动者。主动者是生产者,是创造者,是发明者,是个人主义者。他的根本需求是独立——为了思考和工作。他既不需要也不追求控制他人的权力,他也不会在任何压力下工作。

    任何有益于人类的工作——从堆砌砖瓦到创作交响乐,都是由主动者来完成的。人的才能有高有低,但他们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人的独立性和创造力发挥的程度,决定了他作为劳动者的才能,以及作为一个人的价值。

    被动者在社会各阶层随处可见,不论是在贫民窟还是在豪宅别墅,这种人的标志是他对独立的恐惧。他是寄生虫,希望被别人照顾,希望别人给他指令让他服从。他喜欢集体主义,因为集体主义为他排除了任何需要自主思考或行动的机会。

    如果社会以被动者的需要为根本,主动者就会毁灭,可是主动者毁灭之后,被动者也无法生存。如果社会以主动者的需要为根本,主动者就会凭借自己的能量与被动者携手同行,让他们和整个社会共同进步。这,就是所有人类进步的模式。

    有些人道主义者出于对无能者或被动者的怜悯,要求建立集体主义的政权。为了这些被动者,他们希望束缚主动者。但是,被束缚的主动者无法发挥效能,一旦他被消灭,被动者也随之灭亡。

    如果怜悯是人道主义考虑的第一要素,那么就算是看在怜悯的份上,为了帮助被动者,他们也应该把自由交还给主动者。除此之外,再无帮助被动者的方法。不幸的是,在集体主义社会里,主动者已经灭绝了。

    人类的历史就是主动者和被动者斗争的历史,是个人和集体斗争的历史。在那些诞生过最幸福的人、最高生活水平和最伟大文化的国家里,集体的权力——政府和国家的权力都是受到限制的,人们都被赋予了独立行动的自由。

    例如:罗马的兴起得益于以公民权利为本、凌驾于当时集体主义野蛮行径之上的法律;英国的兴起得益于建立在大宪章之上的政府体制,同样,这样的体制也是凌驾于集体主义野蛮行径之上的;美国的兴起达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这完全归功于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与集体抗衡的自由和独立。

    当人们正为文明兴衰的根源苦思冥想的时候,历史的每一页都在告诉我们,人类的进步只有一个源泉:独立行动的个人。集体主义是野蛮人的原则。野蛮人的生存是公有的,受到其部落法规的约束。文明是把人从其他人那里解放出来的过程。

    我们现在正面临一个抉择:是前进还是后退?

    集体主义不是“明天的新秩序”,它存在于黑暗的昨天。但是明天的新秩序确实存在着,它属于独立的个人——人类明天的唯一创造者。

  • 刘凯:论国企利润全民分红的七大战略意义

    当前,中国宏观经济面临多重困难。一方面,产出缺口持续多年为负,有效需求持续不足,而投资效率偏低,迫切需要促进居民消费以拉动经济复苏;另一方面,居民部门资产负债表状况不佳、杠杆率偏高,这导致居民部门具有强烈的资产负债表修复倾向而边际消费倾向不高,因此传统刺激政策难以有效拉动居民消费。也就是说,宏观调控政策陷入了需要刺激消费而居民消费却刺激不起来的困境。

    那么,应该如何进行政策创新甚至制度创新来应对这一挑战呢?在调控市场经济、应对市场失灵、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理论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比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更大制度优势、更多的政策选择,其核心逻辑在于:其维度升高了,传统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手段叠加社会主义制度因素使得政府拥有更广的政策选择集和政策工具集,在保证科学、理性决策以及良好机制设计的前提下,在更广的政策集中选择的全局最优解,当然要优于传统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局部最优解。

    正是基于此逻辑,笔者在2023年11月发表的文章《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优势,应对当前和未来经济挑战》中提出了一个拉动居民消费的政策建议:“可以深入研究如何将国企利润分配与拉动居民消费、促进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非金融国企利润总额超过4.3万亿元,如果拿出其1/3作为全民基本收入分配给全中国人民,每人每年可分得1000元,一个四口之家每年可分得4000元。考虑到中国低收入阶层中尚有数亿人平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这并不是一笔小数目,而且伴随着中国经济和国有企业的继续发展壮大,基于国企利润分红的全民基本收入还会持续增长,十年二十年后将蔚为壮观。国企利润分红与全民基本收入的政策设想,不仅有利于拉动居民消费、促进共同富裕,还能增强全体人民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主人翁的意识,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精气神和奋斗精神。”本文将基于经济学理论来进一步深入论证,开启国企利润全民分红是既利当前、更利长远的战略选择,对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多重战略意义。

    国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经济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的根本特征之一,其对于中国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宏观经济稳定以及收入分配都产生了并还将产生重要影响。经过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国企在生产效率、管理水平、资产规模和质量等方面都有了长足进步,其利润水平也大幅增长。根据相关部门统计,非金融类国企的利润总额从2009年约1.34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4.63万亿元(其中央企利润占比约56%),占GDP比重维持在3%-4%左右,占全国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在20%左右波动。另外,金融类国企的利润规模也很庞大,以2022年为例,仅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就实现归母净利润约1.35万亿元。

    然而总体来看,中国国企利润上缴财政比例偏低,明显低于国际水平,从国企利润中拿出一部分进行全民分红具有较大空间。2008年之前,国企没有向国资委及财产部门上缴过利润。一方面是因为过去国企普遍经营困难,另一方面则可归因于国资委的职责重资产保值增值而轻分配。2008年国务院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开始向国资委管辖的央企收取利润,拉开了国企利润分配改革的大幕。当时设定的利润上缴比例档次为10%、5%以及免征收,上缴比例在2011年经历了一次5%的上调,在2014年又一次上调,升高到25%(仅有中国烟草一家)、20%、15%、10%以及免征收这五档。现在,非金融类国企由国资委管理,利润上缴体现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再通过“调出资金”的方式补充“一般公共预算”。例如,2019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约3.60万亿,净利润约2.63万亿,净利润中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约0.4万亿,上缴比例仅为15% ,据测算,2012-2019 年国有资本收益占国有企业净利润的比重处于9.2%-15% 的较低水平。而且,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看,一半左右的资金最终又“返还”给国企体系,国企利润最终的真实上缴比例更低。另外,地方国企利润上缴则由地方财政部门决定,一般参照中央,各地区有所差别。金融类国企则由财政部管理,利润上缴直接进入“一般公共预算”中的“非税收入”,据测算,2015-2016年利润上缴比例约为18%(2022年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合计1.81万亿,成为增量财力的重要来源,但结存利润释放属于一次性的财力补充,不是常态化手段)。从国际经验来看,上市公司股东分红比例一般为税后可分配利润的30%-40%,而不同国家的国有资本利润上缴比例更是普遍超过这一水平:法国为50%;新加坡为35%-70%,盈利较好的上缴比例可达80%-90%;意大利为65%;北欧国家最高可达75%。总的来看,中国国企利润上缴比例处于偏低水平。

    从当前及未来中国经济发展趋势来看,从国企利润中每年拿出1.4万亿元进行全民分红(相当于每个中国人每年1000元)是可行的。我们从两个视角来看这样一个分红规模的可行性。首先,2022年,非金融类国企利润总额约为4.31万亿元,即使扣除25%的利润所得税也还剩3.23万亿,加上金融类国企的净利润,净利润总额预计超过5万亿。即使按照国家(代表全民)在所有国企中的持股比例为60%计算,归于国家的净利润总额将超过3万亿,1.4万亿只占其中的40%多。其次,我们可以从国有经营性资产的整体收益来看。2022年,全国非金融国企资产总额339.5万亿、负债总额218.6万亿、国有资本权益94.7万亿,全国金融类国企资产总额400.9万亿、负债总额358.2万亿、国有资本权益27.6万亿,国有资本权益合计122.3万亿。每年1.4万亿的全民分红资金,相当于这122.3万亿的全民资本权益每年给全体中国人民1%略高一点的回报率,不算高。

    本文讨论的不是一次性的发放消费补贴1.4万亿,也不是提高国企利润上缴财政部的比例,而是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每年从国企利润中拿出约1.4万亿直接发放到全体中国人的个人账户上,持续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具有以下七方面的重要战略意义:

    第一,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能够增加中国大多数居民的永久收入,比单年度的减税、发放消费补贴等传统刺激手段更能拉动居民消费,帮助中国经济更快走出当前低谷。

    最近几年,中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存在、产出缺口持续多年为负,价格指数、失业率、资产价格等指标也不理想。如果不能尽快将中国经济拉出低增长、负产出缺口的泥潭,不仅不利于当前宏观经济稳定与居民福利,而且会加大中国陷入债务-通缩陷阱、爆发金融危机的概率,还会有损中国长期增长潜力、不利于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实现。当前各界的共识是,促消费、以提升消费来拉动总需求是短期宏观调控的重点。但从政策效果来看,发放消费券或消费补贴、减税等传统刺激手段拉动居民消费的效果不甚理想。

    相比而言,开启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宣布以后每年都会从国企利润中拿出1.4万亿平均发放到每个中国人的个人账户上,将会对居民消费产生更强、更持续性的刺激作用。宏观经济学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决定居民当前消费的不是当期收入,而是基于未来预期的未来每年的平均收入(所谓“永久收入”)。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将提升全体中国人民的永久收入,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永久收入。

    根据疫情之前2019年相关数据,中国大约有6.1亿人月人均收入不足1000元。对于这些收入较低但比较消费倾向很高的人群,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分红收入将显著刺激其消费。

    第二,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是提升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了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但是,国企利润还没有直接分配到全体人民手中,国企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失的一环。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将改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也会提升全体人民作为国企所有者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国企利益相关者(国企管理者-国企员工-国资委和政府-全体人民)的关系融洽性,从公司治理角度有利于国企的长远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是落实全民所有制的重大举措,它将会使得中国的国企显著区别于封建时代的国有企业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制度下“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重大突破,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这样一来,全体人民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和国有资产主人翁的意识将会显著增强,全体人民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道路自信将会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精气神和奋斗精神将会显著增强。

    第三,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有利于矫正中国经济长期存在的投资—消费结构失衡以及国企投资效率整体偏低的问题,从而促进中国经济在长期内更好增长。

    学界一般认为,中国经济的总需求结构、投资—消费结构是失衡的,整体投资效率尤其是部分国企的投资效率偏低,居民消费占GDP比重也偏低。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及分配机制的不完善使得部分国企积累了充沛的资金,与国企巨额利润不断积累相对应的是国企长期以来较严重的过度投资。世界银行也曾提出,中国国企分红政策缺失就等于假定,国企利润除了再投资于自身外别无更好用途。

    每年1.4万亿的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将会降低国企利润的留存比例,较好遏制部分国企的过度、低效投资倾向,也会通过拉动居民消费改善中国的投资-消费结构。更合理的总需求结构将有利于提升中国经济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其在长期内更高质量地增长。

    第四,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有利于改善中国居民部门的资产负债表,降低金融风险。

    当前中国居民部门债务负担中、资产负债表状况较差,居民部门杠杆率从2009年不足25%快速上升到近几年的60%以上,美国居民杠杆率从20%上升到50%用了近40年时间,而中国只用了不到10年时间。2022年中国居民部门杠杆率约为61.9%,而大多数发展中经济体低于50%。国际经验表明,居民部门杠杆率的快速上升以及高债务是引发债务危机和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之前美国就经历了居民部门杠杆率的快速攀升。

    持续二十年甚至更久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将从整体上显著改善中国居民部门的资产负债表状况,并建立对未来资产负债表的信心。居民部门资产负债表的修复及信心的建立,将有利于遏制资产甩卖—资产价格下跌的债务螺旋陷阱、遏制资产负债表衰退的发生,从而有利于降低中国金融系统的风险。

    第五,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将是中国版“收入倍增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中国中产阶级占比的稳步增长,从而推动中国经济、社会长期向好发展。

    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经验来看,较高的中产阶级占比将有利于经济社会稳定以及经济的长远发展。目前,中国的中产阶级规模还不够大,中低收入人群还很多,中国急需推出自己的“收入倍增计划”,帮助中国绝大多数家庭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在未来十年左右时间实现收入倍增。如果中国版“收入倍增计划”能够顺利实现目标,那么中国经济社会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以及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实现将会得到有力保障。

    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将会显著提高低收入家庭的收入。随着中国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以及国企利润的进一步增多,参与全民分红的国企利润也可进一步提升。持续且不断增长的国企利润分红将成为帮助低收入家庭实现收入倍增、迈入中产阶级的重要手段。

    第六,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有利于巩固中国消除绝对贫困这一历史性的伟大成就,将成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工程。

    十八大以来,中国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完成了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指标,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在人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中国脱贫群众收入水平仍较低,脱贫群众还有返贫风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应该是中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而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将有利于巩固消除绝对贫困这一伟大成就。

    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与学术界“全民基本收入”思想有密切关系。所谓“全民基本收入”,就是指给社会所有人发放一笔现金收入,以个人为基础,没有经济状况审查和工作要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德等不少学者支持“全民基本收入”的思想,他们从社会保障、人的自由等多个方面论证“全民基本收入”的必要性。在中国,崔之元等学者对“全民基本收入”思想也有深入研究。“全民基本收入”在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没有也难以实现,但在社会主义中国,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就可以轻松实现这一目标,其对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人的基本尊严和自由、人的全面自由发展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第七,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有利于改善中国的收入分配,应该成为中国推动共同富裕的基本举措。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几百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验告诉我们: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进而导致社会动荡,这是热力学第二定律在经济系统中的体现,是一种显著的市场失灵。现代主流宏观经济学研究发现,收入差距过大会提高发生经济危机的概率,不利于经济稳定与长期经济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平与效率是可以且应当兼顾的。中国实行市场经济模式以来,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也十分明显。

    而降低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之一,也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而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将有利于改善中国的收入分配,应该成为中国推动共同富裕的基本举措。它也是社会主义收入分配体制自我完善、使用社会主义的手段来直接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必然要求。“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经常被提及,实际上,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就是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就是将全民财产——国企产生的收入自然而然地分配给全民。相比于号召富人捐款、第三次分配,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力度更大,对市场激励的扭曲更低。实际上,鉴于上文所述原因,其对市场激励和资源配置效率有多重正面作用。

    至于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这一重大政策创新举措如何去落地、每年从国企利润中拿出1.4万亿全民分红是偏少还是偏多、分红要不要分为基础性分红和每年机动性分红两项、参与分红的国企利润及分红本身要不要免税、不同行业的国企其利润上缴并分红的比例是否需要动态调整,等等,则都属于技术性的相对次要问题,需要更进一步的细致研究。

    迈出第一步、开启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需要我们改变脑袋中一些不实事求是、不符合科学精神的偏见和刻板印象。例如,无论何时都要多积累、多投资、少消费;例如,老百姓凭空得到一笔钱,无论如何,都属于“不劳而获”。实际上,积累与消费的动态平衡是经济可持续增长和人民群众实现福利最大化的关键,基于对美好生活合意规划的各种消费,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对于经济中的其他人来说都是有正外部性的、都是值得提倡的。持续性、制度化的国企利润全民分红不是“杀鸡取卵”,而是再正常不过的“养鸡下蛋”。

  • 秦晖:从南非看中国——“低人权优势下”的“经济奇迹”

    本文约写作于2008年。

    上篇:吾国吾民:背景的比较

    “拉美化”还是“南非化”?

    近年来国内外批评者在关于中国发展模式的“反思”中经常提到的负面比较对象是印度与拉美。大致而言,改革前中国人经常把经济落后的印度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恶果”,那时(1960-1970年代)拉美正处在经济高增长时期(所谓“巴西奇迹”、“墨西哥奇迹”),所以中国人不太提及。改革后,尤其在1990年代以专制“铁腕”掀起以市场化为目标的新一轮改革后,印度仍然常被用作反面“教训”,但却变成了“尼赫鲁社会主义”、“苏联式计划”的恶果,而被中国的“右派”们用以反证“民粹主义”之害。至于中国的“左派”,则越来越多地以“奇迹”已过、社会陷入危机的拉美为“教训”,用以批判“新自由主义”之恶,从而造出“谨防中国出现拉美化”、“中国落入拉美陷阱”等热门话题。

    但中国的一些拉美研究专家并不赞成“拉美化”的说法。而更有趣的是:与“新自由主义”意味着资本对劳动的优势相反,很多“中资企业”(尤其是“大型国企”)一到拉美就感到那里的工农把资本“欺负”得够呛。拉美最大中资企业“首钢秘铁”抵制当地的劳工法,开除罢工工会成员,造就了“秘鲁工人英雄”胡安·坎查理,这个首钢眼中的“捣乱者”在工人支持下先当选议员,后成为秘鲁劳工部长,他的女儿则民主当选“首钢秘铁”所在的马尔科纳市市长。而“首钢秘铁”则被劳工运动“折腾”得七荤八素,国内传媒因此一片惊呼:“海外投资须防工会陷阱”!我们的国企老爷可算知道了什么叫“咱们工人有力量”!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拉美左派力量增长,这样的事或许不奇怪。可是“首钢秘铁”事件发生在1990年代藤森政府时期,那可是公认的“右派政府”啊。

    拉美之外还有更生动的例子:过去我们的国企在乡村地区建厂开矿,“圈地拆迁”从来不由分说,成千上万的农民说赶走就赶走,哪里有谈判一说!但这些年“中资”在加蓬等国圈地,甚至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去采采挖挖,却遭到“西方传入的”环保和原住民权益NGO的抗议,中资习惯于通过“搞定”政府来解决问题,而在那里,被搞定了的官员也就袖手旁观而已,靠他们来弹压“刁民”,像在国内的定州、汕尾那样,则嘎嘎乎难哉。当然,在那些法治完备的国家,中资也学会了“循规蹈矩”。如中铝公司在澳大利亚开发奥卢昆铝土矿,虽然早已与澳大利亚政府达成协议并得到了后者的大力促成,但仍不得不花费一年半时间与当地一个只有千余人的土著部落谈判土地租用问题,因为澳洲政府已经把土地所有权归还了土著。中铝的“平等待人”在当地获得好评,可是在国内这个“好榜样”却不能宣传:国外的“工会陷阱”已经够让“中资”头疼了,如果“奥卢昆经验”传入国内,拥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农民也学会了像澳洲那个小小的“原始部落”那样大模大样地与政府支持的“大鳄”漫天要价,那还了得?!

    于是如今人们发现:原来“中国奇迹”的主要奥秘在于铁腕之下谁也不能讨价还价,减少了中国经济学家所谓的“交易成本”,避免了“民主分家麻烦大,福利国家包袱多,工会吓跑投资者,农会赶走征地客”这种“民主困境”!

    显然,这种情况下在中国扯什么“拉美化”纯属莫名其妙。而一位20年间多次到过南非的菲律宾籍国际NGO活动家却有个发现:当年的南非大城市很像今天的北京,而今天的南非大城市却很像马尼拉了!这个比较很有意思。

    他讲的“当年南非”就是1990年代民主化以前种族隔离制度下的南非。这个南非当然不像拉美,但它与中国很像吗?

    今天中国的“左派”喜欢大批“新自由主义”,而“右派”喜欢大批“福利国家”。可是当年的南非,虽然国际上自由主义者与社会主义者都把它骂得厉害,但后者从来没说南非之弊在于“新自由主义”–相反,倒是在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民主南非执政的非国大被一些极左派抨击为搞“新自由主义”。而前者更没有把南非看成“福利国家之弊”。尽管南非少数白人当时的确享有高福利,但谁都知道,占南非人口大多数的黑人尽管并不享有“自由竞争”,却与“福利”更无缘,他们的福利待遇比任何“新自由主义”国家都低!

    几个“术语”的比较

    那么当时的南非搞的是什么体制?我们可以看看那时学界和南非官方常用的几个术语:

    1,“二元体制”(Dualism):学者常常用这个术语来称呼种族隔离时代南非对黑人与白人的不同待遇。而在中国,人们形容城里人与农民不同待遇的流行说法是“二元结构”。这个术语来源于发展经济学中的刘易斯(W.A.Lewis)模型和不发达社会学中的波耶克(J.H.Boeke)模型,曾被广泛用于许多发展中国家。但是,刘易斯等人讲的“二元”仅指城乡发达程度与社会结构的不同,并没有制度性歧视造成身份等级的意思。笔者10多年前就指出中国制度性歧视下的城乡差异与刘易斯、波耶克模型是完全不同的。一些有识之士也指出把制度性的“城乡壁垒”称为“城乡二元”有把制度性歧视混同于一般城乡差异之嫌。而南非官方学者同样用这个概念混同种族壁垒(隔离)与发展中国家常见的贫富差异,对此,也同样有人指出:种族隔离下的dualism并不是刘易斯所讲的那种概念,而是一种制度歧视。有趣的是,在经济起飞阶段,南非的“白黑二元”与我国的“城乡二元”的人口比例也相当近似,即都在1:4左右。

    2,“流动工人”(migrant labors):南非经济起飞的支柱制造业主要靠黑人劳工,当局要他们在城里只打工不安家,把户口留在“黑人家园”,因此给他们的官方称谓是“流动工人”–不称为“黑人劳工”也有掩盖种族歧视之效。而我国经济起飞的支柱制造业主要靠“农民工”,最近北京大学姚洋教授说这个称呼不好听,郑重建议改称“流动工人”。我指出这恰恰与南非对黑人劳工的称呼雷同,惹得他大为光火。其实我当然不认为他存心效法南非(他根本不知道南非有此称呼),但他恰恰想出这么个称呼,这是“英雄”所见略同?还是所据现实的相似?migrant一词有“移民”和“候鸟”、“往返迁移动物”二义,南非官方正是用的后一含义,即“都市中非移民的打工者”,“候鸟型工人”。按照南非种族隔离理论家W.W.埃塞伦的说法:他们进入城区“只是暂时性的,而且是出于经济原因。换言之,他们只是作为找工作的人。而不是作为移居者被允许进入的。”我们的“农民工”不也正是如此吗?他们不也有“候鸟”、“两栖人”之称吗?

    3,“有序的城市化”(ordered urbanization):这个概念最初是南非一些医学界人士对黑人移居城市带来流行病和性病的问题提出的迁徙管制建议。但后这个概念来被无限引申,把一切“城市化弊病”如贫民窟、脏乱差、治安问题等等都归咎于黑人进城,从而对黑人厉行管制,并且成为种族隔离时期的重要“国策”。为此南非实行了一系列“关键控制措施”,如1951年通过的“防止违法擅占法(PISA)”等,黑人贫民区被视为“违法擅占”(illegal squatting),当局经常以整顿市容、惩治“擅占”为名进行犁庭扫穴。而美国等民主国家允许黑人进城形成贫民窟则被南非官方文人斥责为“失败的、无序的城市化”。在“有序”名义下,经济繁荣时让黑人进城做苦力,遇到萧条就视其为“多余的人”而加以驱逐,黑人成了“’有序城市化’的牺牲品”。而在中国,类似的概念叫做“有序流动”。南非把打工者住的简陋棚屋叫做“违法擅占”,中国则叫做“违章建筑”,姚洋先生认为贫民区“侵犯产权”,这与南非说的illegal squatting是一个意思。提出“有序流动”就是要禁止所谓“盲目流动”,对此赵树凯先生有个尖锐的批驳:“即便是盲目流动,难道农民就没有’盲目’的权利吗?流动既属于基本人权,……只要不是违法犯罪,’盲目流动’又有何不可?”南非进步人士对“有序城市化”也有类似批判。区别只在于:南非排斥“无序城市化”总拿美国的“贫民窟”做靶子,而中国批判“贫民窟”则喜欢拿印度、拉美做靶子。因为美国的贫民窟多黑人,而南非正是要排斥黑人。中国没有“黑白问题”,而且羡慕美国富裕,就拿更穷的印度来说事了。

    这些“术语”的比较告诉我们什么?

    两个“经济奇迹”

    众所周知,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增长迅速,创造了“经济奇迹”。而如何解释这一“奇迹”则众说纷纭。对此,看看另一个“奇迹”是很有意思的。

    许多中国人对南非的印象似乎只是金矿和布尔山羊,但其实南非早已是个以制造业为主的国家。如今有人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而小得多的南非早已有“非洲工厂”之称。该国自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制造业开始起飞,二战期间超过采矿业成为国家最大经济部门,1965年制造业产值更超过了采矿业与农业之和。使南非成为非洲唯一的真正工业化国家,以6%的人口占有全非洲三分之一以上的经济产值。南非的铁路与电话均占到全非洲的一半,发电量更占全非洲的57%,人均用电水平与英国相当。1991年南非人均收入据说“相当于匈牙利或丹麦的水平”。从综合经济指标GDP来看,南非1932年仅为4.66亿兰特,1940达到9.87亿兰特,1948年20.05亿兰特,1956年41.23亿兰特,1964年68.72亿兰特,1972年150.52亿兰特,到1980年已达592.00亿兰特。也就是说,南非国内总产值在1932-1972年的几十年间可谓持续高增长,平均7.3年翻一番。直到1970年代末减速,1982年首次出现负增长。总之,在相当长的时期“南非堪与当时经济发展速度为世界之最的日本相匹敌”,步入新兴工业化国家行列,被称为“非洲经济巨人”。

    南非的经济“奇迹”还有两个堪与中国相比的特点:一是它的外向型特征,由于多数人口(南非的黑人,中国的农民)消费能力低下,南非与中国一样长期“内需”不足,利用外资、开辟“外需”是两国“奇迹”的共同特征。高速增长时期的南非,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双顺差”都领先于GDP而呈“超高速”增长:贸易顺差1950为1.43亿美元,1980年激增为74.30亿美元,以后才随“南非模式”的危机出现下降,到1992年降为53.48亿美元。资本项目顺差,1965年为2.15亿美元,1982年达23.66亿美元,17年里年均增长达15.2%,但种族隔离制度出现危机后就急剧下滑。1985年后出现了负数(资本外逃)。而此前,南非依靠“经济全球化加低人权优势”曾成为世界投资利润率最高的地方之一,1979年美国在南非投资的平均利润率达18%,而在发达国家投资平均利润率仅13%,在发展中国家也仅14%。1957-1972年间南非经济增长的40%得益于外资。中国也如此,典型的是: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全球都是亏本的,甚至在印度的工厂也盈利不多,只有在中国是利润奇高。而麦当劳在美国的盈利水平也远不如在中国。于是1996年投入亚非拉的外资三分之一以上进了中国,1997年全球FDI只有5%进入中东欧民主转轨国家,但1990年代进入发展中国家与转轨国家的FDI总量,80%以上集中于20个国家,主要是中国。

    二是南非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先于经济增长。由于“低人权优势”南非国家可以随意圈占黑人的土地,这是绝大多数民主国家做不到的。因此南非得以大量占地修建基础设施。如南非的人均汽车拥有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并不算高,但其高速公路的建设却领先于多数发达国家,1980年代其里程一度仅次于美国、德国而居世界第三。这一点与中国目前的情况也很相似。中国居民有车率也不高,高速公路却已居世界第二。很多中国学者以此自豪地嘲笑印度说:由于印度国家在“征地拆迁”方面太无能,她想修建中国那样的高速公路网几乎绝无可能。

    南非经济高速增长的原因何在?在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的一次讨论会上,我国南非研究专家杨立华教授批评了笔者关于南非高速原始积累和经济高增长的奥秘在于“全球化加低人权”的观点,坚持认为“低人权”从来都是经济发展的阻力。但是中国南非学的其他学者似乎不这么看。例如有人认为:

    “种族主义制度为南非经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持续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这主要表现在:种族隔离制度为南非经济发展提供了带有强制性的廉价劳动力,并保证了白人农场主和企业主发展经济所需要的辽阔土地资源。”反过来,“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由此获得的经济实力使种族隔离制度得以存在和维持。”

    “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种族隔离制度所保证的优裕条件吸引了大量国外资金、技术和移民,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和繁荣,从而对南非经济起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种族隔离制度是“南非经济实力迅速增强的诸多原因”中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但是经济进一步发展就与种族隔离制度产生矛盾:流动劳工素质不易提高,绝大多数人贫困导致国内市场狭小,内需不足。而更重要的是:“对外经济活动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传播西方人权主义思想的媒介,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南非人的种族观念,冲击着种族隔离制度的大堤”。

    中国的情况是不是有点类似呢?中国奇迹的产生同样有“诸多原因”,但没有“农民工”(“带有歧视性的廉价劳动力”)和“圈地运动”(以强制手段取得“发展经济所需要的土地资源”)这两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这种“奇迹”能够存在吗?当然,上述关于“南非模式”的弊病与其最终结果的论述,相信也会使中国人浮想联翩吧!

    “南非奇迹”固然主要是富了白人,但南非白人统治者经常以“南非黑人的生活水平高于这个大陆上任何地方(的黑人)”来为自己辩护。这种说法当然掩盖不了白人与黑人之间触目惊心的收入差距和经济不平等,更不能替经济之外当局剥夺黑人政治权利和其他基本公民权利的恶行遮羞。但仅就这句话本身而言,应该说也是事实。持续经济增长使得哪怕是在这种体制下受欺负的黑人,生活也是在提高的:纵向看,他们比以前要好,横向看,他们比周边那些黑人掌权的邻国,大众生活水平也高出一截。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南非多年来一直是周边各国,尤其是莫桑比克、马拉维、斯威士兰、莱索托、津巴布韦等国大量黑人劳工的打工地,其数量占这些国家劳动力的很大比重,甚至更远的坦桑尼亚与赞比亚也有在南非的打工者,这就像今天中国中西部贫困地区劳动力大量涌向沿海富裕地区的“民工潮”一样。尽管南非这些外籍黑人的待遇还不如南非本国黑人劳工,但显然他们在南非的收入要高于在本国,否则他们不会来。那么,南非本国黑人劳工的收入高于邻国黑人就更不用说了。这就像中国的“农民工”:纵向看,他们比以前要好,横向看,他们比留在农村的农民收入水平也高出一截。但是这能掩盖他们在城里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吗?

    种族隔离时代,南非黑人占人口3/4,个人收入只占1/4。矿业工资中白人与黑人之比:1936年10.7;1960年17.5;1970年20.3;1974年12。横向比较,这个比值在1980年代采金业中是10-15;加工业10-12;原料工业4;1982年,南非全国白人雇员月均工资1073兰特,黑人雇员278兰特,两者之比为3.9:1;1987年白人1959兰特,黑人593,两者之比缩小至3.3:1,即黑人工资增长了113.31%,白人工资增长了82.57%,但黑白工资的绝对差距却由1982年的795兰特扩大为1987年的1366兰特。另一组数据显示:1980-1988年间,南非黑人劳工年均工资从2688兰特增加到9430兰特,白人工人年均工资则从11472兰特增长到32906兰特。即黑人工资增长了250.82%,白人工资增长186.84%,从相对增长率看黑人工资增长快于白人,9年间白人工资从黑人的4.27倍,缩小到3.50倍。但是从绝对量看,9年前白人年工资比黑人多8784兰特,9年后却多23476兰特,差距其实更大了。所有这些数据给人的总印象是:种族隔离前期,随着歧视的严重,白黑差距无论相对值还是绝对值都在扩大,其中相对值差距在1970年代初达到最高。此后由于黑人抗争与国际压力的作用,相对差距在逐渐缩小,但由于收入数额变大,绝对差距还在扩大。

    而在中国,无论是城乡居民收入还是行业中“农民工”与“市民工”的实际收入差距,最近十多年里也在明显扩大,而且与南非的“黑白差距”相对率缩小、绝对量扩大不同的是:中国的上述两项收入差距无论是相对率还是绝对量都在扩大。也就是类似南非1970年代前的情况,而要比南非种族隔离制度晚期的情况更糟。

    “黑人各尽所能,白人按需分配”:身份壁垒下的“社会主义”

    南非经济的另一个特征是“国有经济”比重奇高。尽管民主化以前的南非政治上非常反共,经济上却颇为“社会主义”。即使在国有经济已经不太景气的种族隔离时代末期,1986年公营部门仍占全国固定资产的58%,产值的26%,出口的一半以上和进口的25%。因此,那时的南非颇有点“黑人各尽所能,白人按需分配”的“种族社会主义”色彩。正如著名左派学者沙米尔.阿明所说:尽管南非处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但“幽默的是:前白人统治者的’中央政府统制经济’政策,却一直把这个国家置于按习惯包括所谓社会主义国家的’第二’世界之内。”这与中国是否也很相像?

    这种状况是南非白人中居多数的荷裔(现在自称阿非利卡人,过去被称为布尔人)推动的。

    殖民时代南非史基本上可以概括为白人征服了占多数的黑人,而英语白人通过“英布战争”在军事上又征服了白人中占多数的布尔人,但政治上却与布尔人达成了妥协,承认后者自治南非。在英布战争后的南非,具有市民传统的英语白人适应工商业竞争,多属于企业家与白领阶层,是南非经济市场化与全球化的动力。而人数更多、政治上也占优势的阿非利卡白人传统上是农牧民(“布尔”就是荷兰语“农民”之意),不善经商,进城后多属于工薪阶层,其中不少人属于“穷白人”。他们论经营不如英语白人,论打工却又不如更为吃苦耐劳的黑人,因此更需要种族特权的保护。他们歧视黑人更厉害–就像中国的许多城市国企工人排斥“农民工”。布尔“穷白人”不仅长期支持种族压迫政策,甚至在南非民主化过渡期内他们也成为顽固抵制黑人权利的白人“极右派”的社会基础。为了维护种族特权,保障既得利益,并维持“布尔人的团结”传统,南非为阿非利卡人实行相当程度的大锅饭制度,兴办了许多国有企业,给阿非利卡工人提供“铁饭碗”,实行高社会福利、保障就业与终生雇佣制。“有组织的白人工人”“采取好斗行动”来维护种族隔离,以至于直到1970年代末,种族问题上一直存在着“资本家与白人工人的政治联盟”。1922年,白人工人甚至“把种族沙文主义与军事行动相结合,在社会主义旗帜下反对资本”,发动了抗议资方允许黑人劳工“入侵”该行业的武装起义,提出建立“白人工人共和国”的口号。当时的南非共产党也积极参与了此事。起义本身虽被镇压,但南非的“种族社会主义”却从此打下基础。因此学者们注意到,与台湾、韩国非常成功地实现了进城农民市民化相反,南非却对进城黑人实行“积累的排他性”制度。

    这种“种族社会主义”当然以对黑人的残酷压迫和奴役为前提。但是这种压迫与奴役自然不是什么“新自由主义”,更不是什么“自由放任”状态下“市场竞争中赢家通吃”的结果。事实上,在这种状态下白人与黑人各自内部的“阶级分化”都很不发达,仅就白人内部看,南非几乎与北欧一样是发达的“社会福利国家”。而南非的黑人企业家阶层是种族隔离废除后才形成的,此前的黑人普遍贫穷。但是“平等的白人”与“平等的黑人”之间却悬殊有如天壤。

    这种体制与中国的体制类似。只不过南非的黑白之别对应于我们的“市民-农民之别”。应该指出,中国自1950年代以后的“农民”既不能以聚落类型定义(很多农民实际上居住在城镇,尤其是我国的县城,改革前往往多数居民都是“城关公社”的“农民”),也不能以职业定义(很多“农民”并不务农,从而形成“农民工”、“农民企业家”之类概念),甚至不能以阶级定义(不仅有“农民工”与“农民企业家”,而且还有干群的对立),“农民”就是以“户口”为标志的、非经特许改变即为世袭的一个低下身份等级(caste)。改革前的中国就是个无阶级却有等级、而且等级森严到近乎种姓制的国家,等级内的所谓平均从来就与等级之间的悬殊并存。1978年我国以货币计量的收入分配吉尼系数,在城市内部只有0.164,在农村内部也只有0.227,但若计入城乡差别,则全国的吉尼系数却达0.331,已经不比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低多少。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发展就具有以“剥削”农民来实现“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的所谓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模式特征,曾因此导致过数千万农民饿死的悲剧。

    改革30年来,中国城市与农村中都发生了明显的阶级分化,但应该说相对于“进城打工者”而言,中国的体制对“城市(尤其是北京、上海、深圳这类特殊城市)户口”的穷人还是可以的,正如南非对“穷白人”也还不错。不过严格说来,南非“穷白人”享有的福利水平还是比我们的城市穷人高。因为那时南非至少白人内部还是有民主制度,白人劳工有强大的自治工会,能够有效地捍卫权益,他们手中的选票也对政府具有极大影响力。而中国就没有这个条件,其城市工人地位虽比中国的“农民工”和南非民主化前的黑人劳工高些,却不如那时的南非白人劳工。相应地,中国市民工人对“农民工”的排斥也不像南非“穷白人”排斥黑人那样强烈。农民工在城里主要还是受到权势者的歧视。

    在市场经济与全球化时代,“特权社会主义”也给“竞争”带来“特色”。如前所述,南非布尔人搞工商业不如英语白人,但靠着国家权力的支撑,在金融与房地产领域暴富的很多。所以1970年代以后,南非逐渐形成了这样的社会结构:英语白人构成主要的私营工商业者阶层和外资管理层,阿非利卡白人除了成为公务员与国家强力部门(军警等)职员外,经济上主要依托国家,一些人成了有国家背景的垄断寡头,更多的“穷白人”则在国有垄断部门当高工资高福利的“特权工人”。而黑人青壮年多在城里为私营部门打工,或者在国有企业中从事白人不愿干的脏、累、险工种,他们的家属则有相当一部分在“户口所在地”即所谓“黑人家园”成为留守一族。

    而在改革后的中国也很类似:竞争性领域里私营工商业者迅速成长,金融-房地产领域则崛起了大批有官府背景而“空手套白狼”的寡头,垄断性国企依靠“国家汲取能力”和垄断性暴利不仅管理层暴富,员工中也出现所谓电业公司“抄表工月薪万元”式的贵族工人。(但非垄断性中小国企纷纷解体、“改制”,工人“下岗”后地位沦落的现象在南非种族隔离时代少见,倒是民主化以后,新政府对为布尔人提供大锅饭的国企进行私有化,造成了类似的布尔人“下岗”现象)而两亿“农民工”成为中国制造业的支柱与蓝领阶层的主体。他们的家属则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与留守老人。

    如前所述,“种族社会主义”状态下不可能有什么“新自由主义”,但更不可能是什么“福利国家”。尽管南非与中国发达的国家财政给中国的市民和南非的白人(这两者在两国人口中的初期比重也相当近似,即都只占1/4左右的少数)提供了相当的社会保障。但是,其他绝大多数人口则不但被排斥在“福利”之外,而且“自由”也很少。在“既无自由也无福利”这两个方面,我们的“进城农民”处境也与他们的“进城黑人”有非常大的可比性。不过,那时的南非由于在白人中实行民主,白人内部的福利制度还是相当到位的。而中国由于在市民中也没有民主,即使是市民中的福利制度也带有更多的特权性,具有笔者所说的“负福利”特征。此外,南非黑人民权运动看问题比较清楚,如前所述,他们既为黑人争取自由,也为黑人争取福利。可是中国的许多“改革反思者”就糊涂得多,他们“左派骂新自由主义,右派骂福利国家”,似乎还嫌老百姓的自由、福利都太多!

    “低人权”是为了捍卫“主权”?——畸形“民族主义”与“文化自尊”理论

    在南非历史上,英语白人与布尔人作为白人无疑都压迫过黑人。但由于英语白人在工商业经营方面竞争力较强,较少依靠特权,并且更崇尚自由竞争,因此他们在种族问题上相对开明,并且与以英语国家为主流的国际社会的人权压力形成呼应之势。

    人类各民族都有从野蛮到文明的历史,英美各国也并不是自古以来就尊重人权的,无论对内还是对外,在人权问题上他们都有不光彩的过去,包括在殖民地侵犯人权的行为。但应该说,近代人权的进步的确是在这些国家率先取得突破,首先是在国内人权方面,然后也表现在国际上。联合国两个“人权宣言”就体现了国际社会促进各国人权保障的努力,而英语国家显然是这种努力最重要的推动者,在南非问题上也是如此。当然,英美外交历来有“利益外交”与“道义外交”的两面。从利益上讲,它们作为市场经济国家由于本国资本不肯放弃在南非赚钱的机会,在制裁南非的问题上往往半心半意,使制裁有名无实,客观上放纵了南非。但从“人权外交”的角度看,再有名无实的制裁毕竟也是一种道义上的压力,其对南非的影响不可小视,尤其在南非国内英语白人的呼应下更是如此。

    然而另一方面,历史上英国人欺负过布尔人,并通过以强凌弱的英布战争灭掉两个布尔人共和国,使其成为英国殖民地,因此布尔人有“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民族主义情绪。英布战争中布尔人遭到“屠杀”,在“集中营”里大批死亡,给布尔人留下深刻的创伤。南非各地有关英布战争的纪念碑、博物馆、历史遗迹等等星罗棋布,时刻提醒布尔人–现在的阿非利卡人勿忘过去。在布尔人的抗争下,即便在英布战争后的英属时期,包括“穷白人”在内的阿非利卡人势力仍然主导着南非政治,独立后更是如此。于是他们在压迫黑人时,对英语居民乃至以英美等英语世界为主导的国际社会的规劝、指责与制裁还特别理直气壮,认为你们过去欺负我们,现在有何资格跟我们讲人权?

    南非总统博塔就曾傲慢地宣称:“我的人民同殖民主义作斗争比非洲其他人都早,”而这些殖民者的后裔现在却干涉我们的内政,强迫我们“按我们敌人的方式去理解种族隔离制”,我们绝不屈服,我们要“创造一种新的制度”,但绝不搞他们建议的“一人一票选出的政府”。

    于是阿非利卡人压迫黑人、坚持自己的种族优越性似乎反而具有了“抵制殖民主义”、“独立自主”和“拒绝他人干涉内政”的“正义性”。这就不难理解南非何以如此顽固坚持种族压迫,而且如此振振有词。为了坚持他们的种族特权,他们可以退出英联邦、蔑视联合国,断绝南非荷兰裔教会与宗主国教会的关系,与国际社会叫板。

    早在1834年英国殖民当局宣布在南非废除奴隶制时,布尔人就“视之为奇耻大辱”并恼怒地斥责此举破坏了白人与黑人间“合乎体统的关系”。由此导致的英布关系紧张,在几十年后最终演变成为英布战争。1910年,原英国殖民地开普和纳塔尔与两个布尔人共和国演变来的殖民地德兰士瓦和奥兰治自由邦合并,成立布尔人主导的南非联邦。当时布尔人通过的宪法剥夺了英治下保有的一些黑人权利(英治下允许黑人购置与拥有土地,黑人区可以选举代表,建立权力有限的议会等,独立后布尔人说这都是“英国殖民主义”的东西,都废除了),于是就有黑人组成代表团到伦敦请愿,要求英国政府阻止这一进程,他们因此被骂为“南非奸”、“英国人的同伙”,帮助英国人干涉南非内政等等。布尔人理论家在论证“有序城市化”等特色理论时,经常把英美狠批一通,如1930年代南非联邦主管土著经济的霍洛维就声称:美国的黑白一体化政策是不成功的,不能把它强加于南非。

    南非宗教中也有这样的问题。南非英语白人建立的英国圣公会是比较反对种族隔离的,他们甚至选出了一个黑人大主教–德斯蒙德.图图。但是南非的荷兰白人教会归正会却顽固支持种族隔离,甚至对荷兰本土归正会的反种族主义态度都不能容忍,遂自立门户,断绝了与后者的关系。

    在后来阿非利卡人摆脱英国统治争取独立的过程中,以“反殖民主义”来抗拒人权平等等普世价值压力的做法更是愈演愈烈。1960年2月,英国首相麦克米伦访问南非,在议会发表了著名演讲《变革之风吹遍非洲》,敦促南非政府改变种族隔离制度。结果在阿非利卡人中引起强烈愤怒,认为英国人干涉内政,当年10月,阿非利卡人占多数的南非白人投票宣布脱离英联邦,废除英国女王象征性地位,成立南非共和国。同年另一件“外国人干涉内政”的事件是黑人领袖、非国大主席卢图利大酋长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南非当局又一次大发雷霆,认为这是“西方自由主义者对阿非利卡人有偏见”。

    相反,当时的黑人解放运动对英语世界怀有好感,曼德拉曾自称“亲英派”,他说:“英语对阿非利卡人来说是一种外来语言,而对我们则是一种求解放的语言。”1941年罗斯福、丘吉尔这英语世界两大领袖发表《大西洋宪章》强调普遍人权原则,阿非利卡人对此嗤之以鼻,但非国大则深受鼓舞,并根据《大西洋宪章》的文本发表了《非洲宪章》呼吁给予黑人普遍人权。而南非的英国圣公会更成为黑人基督徒的抗争基地,产生了像黑人大主教图图等支持黑人解放的精英。

    南非白人“民族主义者”顽固坚持种族隔离制度的又一个理由是“文化差异论”,他们以此否认普世的人权,主张白人的人权标准不能适用于黑人。黑人如果像白人那样要求自由,那就是中了“英国殖民主义”的毒,就是被“西化”了,只有乐于当奴隶,才算保持了他们的“优秀传统”。南非官方学者宣称:“如同保持种族-生物特性一样,保持民族认同、保持各自文化特性的权利是基本的和首要的人权”。按照他们的说法,白人喜欢自由,黑人喜欢被奴役,这是他们各自的“文化特征”,保持这种种族“文化特征”就是最重要的人权。据说黑人也希望保持和保护自己的文化特性,因此种族隔离有利于保持黑人文化。把黑人与白人分开“各自发展”,他们就可以避免外来影响而实现自己文化的“复兴”了。因此南非的各个种族都应该有自己的家园发展其文化,黑人的家园就是“班图斯坦”。在班图斯坦实行“自治的部落制度”就可以保持和发展黑人民族的“自然本性”和文化传统,“发展自己的民族自豪”。因此布尔人掌权之后,就废除了英治时期的土著人议会,强制“恢复”了传统的酋长专制为主的“班图制度”。

    对此南非黑人领袖给与断然的反驳。纳尔逊.曼德拉指出:人权是所有种族与民族都必不可少的。“人民要民主,……班图管理体制是使民主倒退。”

    中国是不是也有类似现象呢?而面对外部世界的批评,一些人也与南非布尔人一样从历史上受外部欺负的经历中获取“正义感”,认为欺负过我们的外国人没资格批评我们。然而南非民主化的过程已经证明,这样的逻辑是无法面对历史潮流的。

    中篇一:其人其地:体制的比较

    “流动工人”制度的前世今生:征发劳工–持证“流动”–自由就业与定居

    中国与南非有许多耐人寻味的比较点,比方说“矿难”的比较(中国与南非都是“矿难大国”,而且矿难具有身份性:中国的农民工与南非的黑人是矿难的主要蒙难者)等等。但是最本质的比较应该是体制上的,尤其是前引夏吉生先生所言的劳工制度与土地制度。

    南非的种族压迫在经济上集中表现为“流动工人”制度。应该说,劳动力流动如果仅仅作为一种现象,未必就与压迫有关。南非民主化十几年之后的如今也还是有流动工人(主要是来自邻近各国的外籍劳工)。但种族隔离时代的“流动工人”却是一种排斥性的制度安排,如前所述,那时南非官方对黑人劳工实行所谓“有序”流动,规定他们进入城区“只是暂时性的,……他们只是作为找工作的人,而不是作为移居者被允许进入的。”这与我国规定“农民工”只有“暂住”权,几乎如出一辙。这样的制度造成大量的“两栖人”,“户口”在农村(我们叫“新农村”,南非叫“黑人家园”),人在外打工;青壮年外出,老人妇孺“留守”乡下;平时在城里,过年蜂拥回乡住几天,号称“候鸟”(“流动工人”的英文词义其实就是“候鸟式工人”)。

    这种制度造成的一种最有名的景观,就是过年前后回乡又返城的“民工潮”。中国新年前后的“民工潮”之“壮观”已是尽人皆知。而堪与相比的就是南非。今天南非黑人劳工最大的聚集地索韦托有个据说是非洲最大的长途巴士总站,圣诞节前这里会出现南非式的“民工回乡潮”。但是南非朋友告诉我:如今这些返乡民工已经多是外籍工人,南非本国黑人劳工在民主化以后大都在城里安家(哪怕是在所谓贫民窟里),不再是“候鸟”了。而种族隔离时代的“民工潮”才与中国如今类似,是由本国“流动工人”构成的。

    但历史地看,“流动工人”的前身其实是更糟糕的“征发劳工”。中国与南非在这方面有非常类似的发展轨迹,即征发劳工–持证“流动”–自由就业与定居。只是南非在民主化以后已经结束了第二个阶段,黑人取得了自由就业与在城里安家定居的权利,而我国还处于“持证流动”这个南非种族隔离时期的阶段

    在改革前,我国曾以严格的身份壁垒和户籍管制把农民禁锢在乡间。而南非也曾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实行排斥黑人的“白人城市化”–同样是通过管制实行歧视性的准入制。1921年时,占南非人口总数70%以上的黑人,只占城市人口的13%。黑人就该是“乡下人”–这个观念在南非当局那里可谓根深蒂固。

    在我国改革前的命令经济时代,农民得到特别恩准改换身份的“招工”机会极少,“民工”这个概念在当时并不意味着打工挣钱,而意味着对农民劳动力几乎是无酬的征发调集,与自古以来百姓对朝廷的劳役负担性质类似。那时只要农闲,青壮农民几乎都要“出民工”,有时连农忙时也要保留部分“民工”连续作业。笔者当年就曾作为民工参与过许多工程建设,亲身体会到这种劳役负担之重并目睹了农民躲避“出民工”的种种现象。那时农民是没有自愿出去“打工挣钱”之说的。由民工变成“市民”就更不可能了。自行外出打工,那时叫做“盲流”(文革时一些地方甚至俗称“流窜犯”),被抓是理所当然。改革后像孙志刚事件那样引起舆论哗然的事,当时根本就是名正言顺的正常现象。连打工的权利都没有,更别说居住,所以那时是不会有“暂住证”的。农民有事进城,需要以具体事由开具一次性的“证明”,否则就有作为“盲流”被抓之虞。

    而在南非,1834年废除奴隶制后也曾长期保留征发手段来利用黑人劳动力,如1894年的格伦格雷法就规定:每个成年黑人每年必须在居住地以外劳动3个月,否则必须交纳10先令的劳动税来代役。在那个白人抓黑人当差而黑人躲避不迭的状态下,对白人来说问题也不在于要“隔离”黑人。所以“种族隔离”(Apartheid)一词也是到1947年后才出现。但应当强调:这绝不意味着此前黑人待遇更好。

    于是,改革前我国的“身份社会主义”与南非的“种族社会主义”颇为相似。由于我们的农民与他们的黑人当时都难以为挣钱而打工,也都没有成为都市制造业工人的主体。那时中国的城市制造业工人都是“市民”,被征发的农民“民工”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水库、电站、矿山等,其工地大都并不在城里。除了一些危险、重累工种,如矿山和农忙时节的国营农场在改革前就有雇佣农民做“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的现象外,其他制造业很少雇佣“农民”。而在南非,1911年前被征发的黑人劳工主要在布尔人农场和金矿井下工作,城市制造业工人也仍然以白人为主体。甚至南非共产党在建立之初也曾一度以白人劳工为基础,并为“穷白人”的利益而排斥黑人。

    如果没有全球化与经济开放,像这样的“身份社会主义”与“种族社会主义”并没有什么发展“奇迹”可言。改革前中国经济的低效与国民的贫困是众所周知的,尽管这时统计中的经济总量“增长率”似乎不算很低,实际上这主要是革命前21年长期大规模战争(“十年内战”、“八年抗战”和三年更大规模的内战)结束后“和平红利”的结果,就制度绩效而言,改革前中国与革命前的和平年月、与印度乃至与苏联相比都没什么可夸耀的。而在南非,占统治地位的布尔白人比英语白人封闭保守,对工商业兴趣不大,长期依靠“牛车、步枪、圣经三件宝”,以所谓“牛车阵心理”(顽固、保守、排外)抵制世界潮流。因此虽然由于发现金矿而致富,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南非的制造业都很不发达,即使在非洲也并不居榜首。

    然而在对外开放并融入全球化潮流后,情况就大为改观:中国从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1992年又再次出现开放大潮,直到2001年成功加入WTO。而南非的开放就更早。尽管布尔战争后南非在英属时期英国殖民政府基于殖民利益的考虑与布尔人-阿非利卡人达成妥协,保留了许多布尔人特权,并且出现了英属条件下战败的布尔人仍能主导南非政治的奇特现象,但南非毕竟是作为英国属地(独立后是作为英联邦成员)纳入了当时的世界市场体系,而且尽管布尔人主导政治,英裔白人在经济、尤其是工商业方面实力仍然成长很快。因此总的来讲南非仍然是融入世界市场体系的成功者。

    于是,中国农民与南非黑人的“低人权”状态在全球化市场体系中便戏剧性地成为加快资本原始积累的有利条件。在铁腕控制形成的“稳定”局面下,没有工会、缺乏博弈能力、吃苦耐劳而又百依百顺、既低工资也无福利“成本”的廉价劳工–中国的“进城农民”与南非的“进城黑人”与其他的廉价要素一道,构成了“最好的投资环境”。在主要工业化国家早已越过原始积累时代,高税收高福利、强势工会形成的高要素成本导致的产业外移潮流下,南非与中国依靠“低人权优势”都吸引了大量的资本涌入,生产出大量的制造品。使南非成为“非洲工厂”,而中国则成了“世界工厂”。两国都在相当长时间内保持了经济的高增长:改革30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在亚洲最快,而南非经济的发展在很长时期内(恰恰也是30年左右)也是非洲最快。

    在两国的“经济奇迹”中,中国“进城农民”与南非“进城黑人”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市场经济和工业的发展,使雇佣制普及,而征发“民工”之制衰落。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迁徙动力,使得城市开始越来越多地吸纳中国的“农民”与南非的“黑人”来打工:在南非,1911年“征发劳工”为“流动劳工”所取代,不是“白人抓黑人当差而黑人躲避”,而是黑人主动进城而白人限制,严格意义上的“种族隔离”(而非一般意义上的种族压迫)的确是这时才成为主要的歧视方式的。到1970年代,在南非城市人口中黑人已超过半数,1990年代更超过70%。而这些黑色“进城农民”与白色“城市户口”间的冲突也就尖锐起来。而我们中国,在改革30年后“民工”也从被征发的不情愿者变成了不可遏制地涌向城市的打工者,2亿多“进城农民”的规模直追“户籍市民”。

    与此同时,两国又一个类似之处是:由于各种行业准入限制和其他给定条件,许多“上流”职业之门对这些贫穷新移民是关闭的,我们的进城农民和他们的进城黑人在两国城市中都是主要从事“上等人”不愿干的低收入、重体力、高危险劳动。在南非,黑人劳工从农场、矿山转向城市,到1970年代在制造业工人中黑人也成为主体,而工矿业劳动力总数中黑人已占68.9%。而在中国,市场经济“规律”使得企业纷纷转向雇佣更为吃苦耐劳、工资更低而且在制度性歧视下维权能力佷弱的“农民工”从事蓝领工作。而许多市民、尤其是首都及重要城市中有“身份”的、并且在计划生育制度下基本已经独生子女化的新一代市民则越来越远离蓝领职业,往往宁可“待业”也不愿与“农民工”为伍,从而出现了在经济发展水平还不算高的情况下城市户籍人口“超前白领化”的现象。可以说,今天中国的蓝领工人问题,已经从传统的“市民”工人问题越来越变成了“农民工”问题。脱离农民工的状况来谈论劳工权利,已经越来越显得不知所云,犹如在南非脱离黑人劳工的状况来谈论劳工权利一样。

    我国南非研究专家指出:那时“白人是城市的主人,而黑人只是为了找工作而暂时在城市栖身,他们真正的家在’黑人家园’。”他说这话的1996年南非其实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用这句话反照中国,却是正当其时!

    “暂住证”与“通行证”:孙志刚与沙佩维尔之痛

    许多国家、包括印度与拉美的贫民主要特征就是贫困。而与此不同的是:南非的“进城黑人”与中国的“进城农民”除了贫困,更严重的问题是公民权利的缺失。他们不仅是穷人,而且是“贱人”。当然,印度民间的种姓制下也有“贱民”,但那里的“贱民”只受民间传统的歧视,国家把这种歧视视为非法。而中国与南非的贱民受到的恰恰是来自国家的“合法”歧视。

    贱民的第一个特征就是必须随身携带特殊证件,警方(乃至并非警方而由政府建立的特殊强力组织–中国的所谓“城管”以及更早时期的民兵、治安联防队之类)可以对其进行任意的检查,检查不合格就可以随意拘留、惩罚他们。这样的制度原来并不是专门针对“流动劳工”或“农民工”的,早在工业化以前它作为禁锢“贱民”以维护“社会稳定”的手段就已经存在。在南非,黑奴时代早在1760年布尔人当局就规定黑奴外出需持“通行证”,1809年开普殖民地的英国当局也有类似规定。但那时黑人主要是被征发去给白人干活,主动进城的“流动劳工”还不存在,由于黑白人外貌易于区分,凡并非有组织征发的黑人在城市一出现就是非法,几乎用不着查证件就可以被拘留遣返,所以那时“通行证”还不重要。

    “流动劳工”盛行后非征发的黑人在城市中越来越多了,“通行证”也就重要起来,以至到二战以后它已成为种族隔离制度的最重要标志。南非的这种“通行证”阿非利卡语叫DomPas,相当于英语Pass,这个词由动词“通过”而来,演变为名词后我们便习惯译为“通行证”。不过Pass其实可以泛指护照、入场券等很多证件。而黑人所持的这种证件其实是白人当局准予打工的证明。如前所述,既然按官方定义持证流动的黑人“只是暂时性的”被允许留在城市,而且证件上就标注有“暂时寄居者”(Temporary Sojourner)字样,其实按中国的说法译成“暂住证”更准确。以下仍叫“通行证”只是顺从我国既有的译法。

    通行证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所谓“流入控制”(Influx Control),白人当局通过它规定黑人劳工准入的地区与行业。南非官员认为,“’暂时寄居者’的身份适合于黑人劳工,他们被允许工作,这些工作是国家经济不可或缺的,没有它们经济就会垮掉。但是他们不能被当作市民看待。”一些极端布尔人团体曾要求通行证只发给黑人青壮男性,“黑人妇女与儿童应该被遣返回他们的’家园’,只有男人可以在我们需要他们的期间留在白人地区。”尽管《通行证法》不敢如此写明,但实际上它要达到的正是这个目的。

    在中国,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就实行了严格的户口禁锢,成为“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机制的重要一环。不久后的大饥荒中,这个制度就成为“给社会主义抹黑”的死里求生的逃荒者的夺命克星。从那时以来这“收容”基本上就成了例行的一项“稳定”措施。如前所述,那时的“民工”都是征发劳工,并没有自由“流动”的问题。在文革时期,农民进城办事都需要公社“革命委员会”开具证明,否则旅馆都不能住。由于“农民”与市民不像南非的黑人与白人那样容易从外貌上分辨,所以“查证明”那时就很重要。但是当时农民外出办事都是一次性的,“证明”也是因事而发,没有“暂住证”一说。

    改革后搞市场经济了,进城打工的农民大增,中国才出现了类似南非“通行证”的“暂住证”制度。这种证件同样起着“流入控制”作用。没有此证的“盲流”一经查获可以被“收容遣返”。而且被“收容”者必须支付相关费用和罚款。在市场经济的赚钱狂潮中,许多人又发现“收容”还是一桩大有油水的“创收”事业。于是就有靠“收容”发奖金、靠“收容”“盖起了极为气派的宿舍楼”,乃至广为“委托收容”并按名额给回扣的事。再后来腐败严重了,有人又发现“收容”不仅有助于“社会稳定”,而且更有助于自己乌纱帽的“稳定”,于是“非法”告官、“越级”控诉的“上访一族”又成为强制“收容”的重点对象。如此愈演愈烈,于是有了“苏萍”,有了程树良、黄秋香、张正海、朴永根……等等一桩又一桩惨案,有了“604次列车上跳车逃跑摔死的女民工”和宝安区囚车上“下饺子似的一个个摔下”死伤的“外地人”等不知名的冤魂。“收容”之网越撒越大,从流浪乞讨、卖淫嫖娼而“三无人员”,从农民工而大学生,从“盲流”而“非法上访者”,直到2003年大学毕业、三证俱全而且有工作的孙志刚也死于“收容”之祸,以至酿成群情激愤,上达天听。

    1950年代的南非学者指出:“今天非洲人的法律地位是:警察可以在不论白天黑夜的任何时候逮捕在约翰内斯堡大街上走路的非洲人。”中国的“外地民工”同样处于这种情况。中国学者指出:“通行证法使黑人的行动自由成为不可能,时时受到监视,他们只能在规定的地区就业,实质上是强迫劳动。”但他们却对自己同肤色的同胞“农民工”的类似境遇保持沉默。当然,至少按中国的标准看,说是“强迫劳动”似嫌太过。农民工虽备受歧视,与“劳教”、“劳改”和“古拉格群岛”还是不同,就是比改革前被征发的“民工”而言,今天中国主动进城的农民工也是不同的,就像南非黑人“流动劳工”不同于更早的“征发劳工”一样。

    南非统一规定年满16岁的黑人在“白人地区”必须随身携带“通行证”。而中国规定“进城农民”必须随身携带的证件各地可以自行立法,在新世纪初,绝大多数城市都规定农民进城要持有“三证”:暂住证、外出务工证与计划生育证。最搞笑的是北京的暂住证还曾长期分为ABC三等,普通农民工都是每年一办的C等,有地位的“农民企业家”可以办A等,“暂住”年限达5年,俗称“绿卡”,这是完全把“进城农民”看成外籍劳工了。更有意思的是:一些城市的暂住证只在某个社区有效,如2006年广州一位打工者写道:“我在白云区某个村办理了暂住证,但到另一个村就不能用了,对方不承认这个暂住证,又让重办,各自为政,乱收费现象太严重。”

    南非黑人办这种歧视性证件基本不收费,而中国的许多城市在很长时间内进城农民办理这些证件不仅要收费,而且是年年收。如北京市每年每人办齐三证至少要450元;广州市2001年以前外来人口办“三证”需交“四费”每月30-40元/人,即每年360-480元。不少情况下,办一年暂住证的费用相当于农民工一月的工钱。近年来一些地方屡有关于暂住证减费免费的新闻,但实际上收费仍是正常现象:例如广东佛山2007年冬暂住证收费一年为112元,东莞为53元。

    两国每年都有大量这种“贱民”在证件盘查中被拘留。如南非1984年因《通行证法》被拘留的黑人达16.3万人次。而中国仅广东省2000年被强制“收容”者就达58万人次。北京同年仅上半年就强制收容18万人次。广东人口比南非多不到一倍,但被拘留者却3.6倍于南非。北京市的人口只有南非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但被拘留者却比南非多一倍多!收容中经常发生恶性虐待事件,如:

    “1999年7月26日,结婚证、外出务工证和暂住证俱全的湖南少妇苏萍,在广州火车站被巡警强行收容,送进一家精神病院,结果被多名暴徒强奸。后来,苏萍丈夫来领人,要交2000元才能放人,经过讨价还价,私下塞给有关人员200元红包,放人的费用降为500元。

    1999年10月27日,在604次列车上,一名27岁的女青年因未买车票、未带身份证而被乘警捆绑,后女青年跳车身亡。造成这一恶性案件的直接原因是,乘警与一个收容所有约定,一旦发现无票、无身份证的人员,即送交收容所,每送一人乘警可得到200元的’工作经费’。显然,收容所这200元不会白出的,还要赚一笔,但最终羊毛还要出在羊身上。

    广东韶关坪石收容站,每年只有20万元的财政拨款,那里却盖起了一座极为气派的宿舍楼。对此当地的一位领导一语破的:他们是在搞创收。”

    一位全国政协委员说:农民工有两怕:一怕不给工资,二怕收容遣送。“没有违法的人走在大街上却会被抓走,关到条件极差的收容遣送站;尽管连《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规定最长只能拘留15天,但依据各地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被收容者’留站待遣时间’最长竟可达6个月甚至无限期;被迫关进收容站的人,还要支付自己被收容遣送的食宿费、路费等。”一位打工者回忆:“2001年毕业我就到了广州,那些日子就不是人过的!白天好好走在大街上,会有人跑过来拦住你要查什么’三证’,如果你没带在身上你就完蛋,你会被带回居委会关在一间房子里,然后叫你给老乡同事打电话,你的手机已经被没收了,你只好用他们的电话,4块钱一分钟,享受国际长途的待遇;到了晚上,半夜里会有人踢你的房门说要查’三证’,迟点开门,你的门就报销了,还不得讲理。谁叫你是外来人呢!办一个暂住证的费用够你一个月的工资了!……如果你的三证不全,你就惨了!这辈子算毁在这些龟孙子手上了。说是把你收容,其实就是把你放到某地的一个石场义务采石,过着奴隶般的生活,3-5年不一定能回到家。”

    南非当局对黑人查通行证,虽是恶法,毕竟还有“法”。出示了通行证的黑人一般不至于被抓。南非并无“严打”、“运动”的传统。而中国却常有这类行动,逢年过节,或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就会发动对“外地人”的清理,到时即便三证齐全,照样会被“收容”。如1999年国庆期间北京警方见着农民工就“收容”,“有人把三证齐全给他们看,说‘我有暂住证’,谁知警察抓着一撕,往旁边水沟一扔,慢条斯理的问:‘你现在还有吗?’……”

    南非曾有一段时间对黑人妇女不实行通行证法,1957年当局决定对妇女也要查通行证,曾经引起强烈抗议。即使白人内部对此也有异议。而在中国,对进城农民实行暂住证制度从一开始就是“男女平等”的,苏萍、黄秋香和“604次列车上跳车身亡的女民工”都是这一制度的著名的女性牺牲品。

    如此贱民待遇令人痛心疾首。在南非,《通行证法》一直是黑人抗争的焦点,著名的沙佩维尔惨案就是这样发生的。1960年3月,约翰内斯堡以南35英里的沙佩维尔镇,警察向反通行证法的黑人示威者开枪,打死69人。举世为之震惊。黑人为反对这一恶法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非国大”就是因发动反通行证法抗争而被打成非法、被迫转入地下乃至从事武装抗争的。而更激进的黑人组织“阿扎尼亚泛非主义者大会”领导人索布克维等人则因反通行证法抗争而被捕入狱并死在狱中。

    而在中国,由于“进城农民”在严厉管束下难以形成组织,不可能发动抗争。但是由于中国的“农民”与市民不像南非的黑人与白人那样容易分辨,“收容”因而会“扩大化”到了“非农民”头上,终于激起公愤。2003年中国发生轰动一时的孙志刚事件。孙志刚其实并非“农民工”,他是正规大学毕业(按中国的规定已经取得了“非农业”户籍)并且在广州有正式工作的,但仅因其穿着“疑似”外来人并且未随身携带证件,竟被警方强制“收容”,随即在收容所被重殴致死。其实此前真正的“进城农民”遭到类似厄运、并经传媒报道的已有许多。但“农民工”的呼声无人理睬。这次市民也愤怒了,“收容”制度因而遇到了严重危机。

    于是在南非黑人的抗争和中国市民为“农民工”鸣不平的抗议中,两国都出现了某种缓和的改良。

    在南非,1978年后对黑人的通行证检查“放松”了,黑人可以不当场出示证件,只要能从5公里内取来即可。在以后几年里,黑人因通行证法被拘留的人数下降了一半。在许多情况下,对于不能出示通行证者逐渐改用罚款来代替拘禁。1986年,南非当局“正式结束了人口流入控制”,废除了通行证,但仍通过住房政策来维持对黑人的管制,这实际上就是通过清理“违章建筑”来驱逐他们。通行证法的彻底废除还是在南非民主化以后。

    在中国,2003年孙志刚事件引起的抗议声浪终于使声名狼藉的“收容法”被废止。但是“三证”并没有取消,只是除了运动式的“专项治理”活动以外,平时一般不再对无证者实行拘留与强迫劳动,而是改为罚款(与南非后期的“缓和”做法不谋而合!)。“三证”至此主要变成一种经济歧视。以下是2007年底一位算是幸运(能够购置商品房的农民工如今可谓凤毛麟角)的打工者的诉说:

    “来佛山三年了,见过无数次设点查的,那叫一个无耻啊!出租屋自不用说了,半夜砸门查证是很正常的,最可恶的就是在上班时间在工业区门口设点查,专门拦走路和骑单车的人,没有证就罚款,实在是无耻到了极点!因为我一直是坐公交车进工业区,可以躲过,但是最近他们发通知给我们公司,说要在公司门口设点查,所有非本地人都要办证.因为我已经在这边买了房子,只是暂时没把户口迁过来,就打电话去问是否需要办,他们答复我说,就算你买了房子,户口不在这里也是流动人口。……气死我了!除了用流氓两个字,我找不出别的形容词来形容他们了!”

    中篇二:从南非看中国:“城里没有贫民窟”的“奇迹”

    “城里没有贫民窟”的“奇迹”(1):南非的索韦托

    有了“暂住证”,还有一个在哪里“暂住”的问题。一般地讲,工业化、城市化时期出现的大量都市“贫民”常常并不是像一些人讲的:都市原有居民出现“两极分化”、其中一些人“沦落到”贫民窟里。其实,各国城市化中形成的“贫民窟”通常都是由外来的新移民构成。从逻辑上讲,新移民的居住无非有这么几种可能:如果他们足够富裕,可以购买或租用一般商品房。如果他们是贫民,无力这样做,那么在“福利国家”里,他们可以向国家申请廉租公屋。而在“自由放任”国家,得不到住房福利的穷人可以得到“自由”来自己盖简陋的小屋,或者租用“廉租私屋”–这两者都被称为贫民窟。

    而所谓“拉美化”,很重要的特征就是都市里有大片贫民窟。这受到广泛的批评。

    但是,一般西方人批评贫民窟现象,是出于同情贫民,希望国家提供住房福利来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而绝不是主张把穷人赶走。他们也往往根本想不到还会有把穷人赶走的地方。所以看到某个地方没有“贫民窟”。他们就会认为那里没有“贫民”而啧啧称赞。

    当然,南非不会得到这样的称赞,因为黑人与白人一望便知,南非的“白人城市”没有贫民窟,大家都知道是强行“清理”黑人(穷人)的结果。但是中国就没有这样“黑白分明”,于是有人说:中国这些年一方面有两亿农民进城,出现了空前规模的城市化,但却没有出现贫民窟,这是“举世无双的奇迹”!

    但这些人却咽下了本应脱口而出的下一句话:那么,中国的进城农民住在哪里?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看看南非的“流动工人”住在哪里。

    按照当局的本意,“流动工人”应该是把家庭留在“黑人家园”,自己单身进城打工,打到30多岁青春耗尽,就回到“家园”自生自灭。因为南非强制实行黑人土地部落所有制,禁止黑人私有、买卖和处置部落分配给各家庭的“份地”,(说详下文)因此官方假定他们在“家园”是有“退路”的,城市无需操心他们青春榨干之后的归宿,只要禁止他们私搭乱建(illegal squatting)就万事大吉。因此官方在“白人城市”的边缘设立了许多“集体宿舍区(dormitory town)”或“集体宿舍院(dormitory compound)”,并设立了宿舍区与工作地之间的通勤交通。在西方记者笔下,这些单身工人居住在“既像监狱,又像英国寄宿学校的环境中”。而白人城市则保持了“没有贫民窟”的美誉,显得到处是高楼大厦、绿地花园,建筑华丽、规划整齐、市容壮观、治安良好,看不到类似纽约的哈勒姆、芝加哥的罗伯特泰勒豪姆这样的穷人街区。约翰内斯堡、开普敦等大城市都号称“南半球最美丽的城市”。种族隔离的宣传家们对这种“有序的城市化”自鸣得意,经常对规劝他们解除隔离的各国(尤其是黑人众多的美国)大加挖苦,说是由于允许黑人涌进城市,底特律、芝加哥贫民窟很多,治安也不好,这证明美国的“无序城市化”是失败的。

    尽管西方记者对白人城市外的这些黑人集体宿舍区评价恶劣,但平心而论,许多这些宿舍的条件不仅并不比我国一些城市的农民工集体“工棚”差,而且比许多南非黑人劳工自建的棚户区,至少建筑外观也好不少。加之棚户区往往通勤不便,集体宿舍区的通勤交通则比较发达。但是,南非黑人却普遍认为能够全家团聚在哪怕是棚户区的黑人劳工,其处境也比单身住集体宿舍的“流动工人”好。在种族隔离时代的末期,这两者甚至成为重要的社会分野:当时黑人劳工中比例较大、进城历史较长的科萨族劳工绝大部分是贫民区的安家住户,而进城历史较短的祖鲁族劳工则大多是集体宿舍区的单身劳工。南非政治过渡期约翰内斯堡等地区曾多次发生黑人劳工之间的惨烈流血冲突,尤其是科萨族与祖鲁族劳工的冲突,当时一般都说是“部族冲突”,并有白人挑拨与党派纠纷因素,但许多研究者都发现:其中矛盾更源于社会地位的差异。祖鲁族单身打工者感到科萨族安家户看不起他们。

    集体宿舍与贫民区家庭户的区别首先在于前者无法建立家庭生活。南非黑人抗争时最突出的抗议标语就是这种制度“破坏家庭”、“毁灭儿童”非国大的一份出版物指出,他们“几乎是长久地与家庭分离”,而“对于年轻并且性行为活跃的夫妻而言,长期分居将导致家庭破裂”,许多打工者因此“从来没有形成过家庭”。这种制度造成了严重的人伦危机:“它使私生儿、重婚、卖淫、同性恋和酗酒泛滥;它破坏父母(对儿童)的监护,造成营养不良,结核病和性病。”在经济上,家庭分离和“候鸟”般的往返会增加生活费用,降低生活质量。同时,军营式的集体宿舍区不易形成商业,摊贩之类非正规就业机会少,除了在白人企业打工就别无谋生之路,甚至无处安身,这也进一步压低了劳工与企业讨价还价的可能,并使他们的收入比贫民区安家户更低。

    这一切都使人们认为“集体宿舍”比“贫民窟”都不如。因此“流动工人”一直努力谋求安家住处。南非当局不会给他们提供廉租公屋,更不允许他们在“白人城市”里形成贫民区而打搅白人的安宁和破坏白人的审美情趣。于是在“清理”与反“清理”的长期较量之后,南非当局转而采取“城外城”的方式安置黑人家庭。其典型就是约翰内斯堡附近的“黑人城镇”索韦托。

    大约从1910年前后起,约翰内斯堡地区的黑人劳工在各处建立的棚户或廉租私屋逐渐增多,与白人当局的“城管”措施也不断发生冲突。为了维护这个“南半球最美丽城市”的“形象”,当局在把约翰内斯堡地区黑人劳工安家的棚户都作为“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清除的同时,于1930年在当时的约翰内斯堡西郊划出一个“西部区(Western Areas)”允许黑人搭建棚户。

    最初的“西部区”完全是白人当局意志的产物,只要愿意,白人还可以动用PISA法,“清理违建”、“废除贫民窟”而把这里的黑人也赶走。随着约翰内斯堡城区面积的迅速扩展,当初划出来的那片“西部区”在十多年后就成为白人城区发展的障碍。为了扩大城市、进入西部区圈地开发房地产,就要把黑人赶到更远的郊区。于是1945年,白人当局废除“西部区”,而在更远的西南郊建立“西南城区”来安置黑人劳工。这里离约翰内斯堡市中心约20公里,以北京比喻,相当于把黑人从“二环外”赶到了“四环外”。

    西南城区即South Western Township,后来缩写为Soweto,即索韦托。当时对于Soweto这个缩写,许多黑人另有解释:索韦托就是SoWhereTo,“那么我们去哪儿呢?”显然,白人不准他们到别的地方。这就是千夫所指的南非特色“种族隔离型贫民区”的由来。显然,这种安排之所以为千夫所指,不在于这里允许黑人安家,而在于其他地方都不许黑人安家。我国有些舆论认为南非的罪恶就在于允许索韦托存在,意谓我们连索韦托这样的地方都不许有,反倒是很伟大。价值颠倒一至于斯!

    其实索韦托最初也被当局划为“集体宿舍区”,但由于黑人坚持“私搭乱建”,白人对这块他们不住的地方也就不再“清理”了。后来又有人在这里盖了许多简易房租给黑人,于是索韦托逐渐发展为一个集体宿舍、自建棚户、廉租私屋三种居所混合的庞大贫民区,而且从种族隔离制度前期到后期,这三种居所依次成为索韦托居住类型的主体。即最初以集体宿舍为主,后来以自建棚户为主,最后以廉租私屋为主。

    种族隔离时期索韦托的恶劣条件举世闻名。这里陋屋连片,一望无际,聚居人口到1980年代已达200万,远超过约翰内斯堡主城区。它的公共设施简陋,治安恶劣,社会动荡。不仅犯罪率奇高,而且是各种黑人抗争事件的发生地与黑人解放组织的“革命摇篮”。而与之紧邻的“白人城市”约翰内斯堡却因“没有贫民区”比欧美城市还漂亮,“天堂般的约翰内斯堡与地狱般的索韦托”形成鲜明对比。

    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民主南非时期索韦托的南非本国劳工都得到了安家定居权利,集体宿舍现在基本只有外籍劳工居住。而自建棚户与简陋的廉租私屋逐步被新南非的福利性廉租公屋取代。同时新政府资助、鼓励黑人购房建房,黑人自有的正规住宅越来越多。由于民主化后市场竞争向黑人开放,过去普遍贫穷的黑人出现分化,黑人资产阶级兴起,中产社区与“富黑人”的豪宅也在索韦托出现。同时城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电力、供水、通讯、医疗水平都明显提高,体育场馆与学校也大量出现。正如今天在那里一幅壁画所题:“Soweto Uplifting(索韦托蒸蒸日上)!”今日索韦托已经从一个“隔离”中的纯粹贫民区逐步变成一个贫富混合居住的正常都市区。而“索韦托就是sowhereto”的说法如今也已有了新意:So,whereto?Soweto,ofcourse!“到哪里去呢?当然是索韦托!”

    但是另一方面,约翰内斯堡在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这些年却不再是那个“白人的天堂”了。随着黑人大量移居约翰内斯堡,过去针对他们的严厉“城管”取消,这里出现了贫民窟、流浪汉,脏乱差问题明显增加。更严重的是民主化以后这些年约翰内斯堡的治安状况可以说是每况愈下。有人说出这里现了“底特律现象”:由于治安恶化,市中心显出衰败,富人、大公司纷纷搬往郊区,那里出现了一大批豪华社区……。

    这个城市现在比起种族隔离时期要更像“拉美”(据说拉美大城市的特征就是城里有大片的贫民区),但这并不是我们所讲的拉美化,因为拉美并没有走出种族隔离制度这一背景。它的问题是与发达的民主福利国家相比而言的。“拉美化”再坏,也不会有人羡慕南非过去的“有序城市化”。而南非如今出现的这些问题,应该说是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的“阵痛”。南非在种族隔离时期城市里很干净,治安也很好,但这是以种族隔离为背景的。我提出一个概念,把这种状况叫做“前拉美化”,也就是说它是在没有迁徙自由背景下出现的特权性的“漂亮城市”,这种漂亮的背后是对黑人人权的剥夺,因此它比拉美更落后。而在种族隔离制度废除后的民主化时期南非虽然出现了暂时的城市治理困难,可以叫作“类拉美化”吧,但与“前拉美化”的“漂亮城市”相比还是进步了。今天南非社会的共识是,如今的城市治理困难只是进步过程中的问题,要解决这种问题,但绝不会再倒退回到“前拉美化”状态,尽管南非在那时曾经有非常漂亮而且“有序”的城市,但对于大多数人即黑人而言这并不是他们的城市,也不值得他们自豪。

    实际上,早在民主化之前,随着种族隔离制度在南非的兴盛与衰落,当局对“贫民区”的态度已有变化。索韦托的出现与“西部区”一样是种族隔离制度剥夺了黑人迁徙居住自由的结果,因此受世人谴责。但是随着黑人维权运动的日益兴起,如果说50年前当局还可以把黑人从“二环外”驱赶到“四环外”,那么在此后的几十年中当局已经不能把他们再往远处赶了。到1980-1990年代之交,尽管约翰内斯堡城区又大为扩展,连同它的几个白人卫星城镇已经几乎把索韦托包围起来,但是黑人在索韦托的居住权已经无法剥夺,当局不能再把他们往“五环外”赶了。其实即使不从“开发房地产”或建设“美丽大都市”出发,仅就索韦托当时已成为黑人反抗组织活动中心这一点而言,那时的白人政权又何尝不想像当年废除“西部区”那样废除索韦托?只是他们做不到而已!

    而今天中国还是可以做到的!关于这方面我们下面还要谈到。现在我们来回答:中国的“农民工”住在哪里?

    “城里没有贫民窟”的“奇迹”(2):中国的“宿舍劳动体制”

    穷人买(租)不起通常的商品房。这点大概全世界都一样。

    而与南非一样,中国的城市政府是不会给这些“暂住”者提供廉租公屋或其他住房福利的。前些年一些城市以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的名义从农民那里强行圈地,却盖起大片穷人买不起、富人占便宜的“廉价豪宅”,即所谓“经济适用房”。有人居然还津津乐道说幸亏骗了穷人一把,“天通苑歪打正着没成巨型贫民窟”,他们说:“如果天通苑……真的像一些群众要求的那样建成全部都是80平米以下的小户型,全都卖给低收入的贫困户,建成几十万人的巨型贫民窟的话”就将产生什么什么问题。还有些人连一般商品房标准稍降、价格稍低也反对,说是“警惕中低价房区成为贫民区”!欺骗贫困户居然是“正着”,商品房价格让穷人买得起就值得“警惕”,还谈得到什么专门给穷人盖福利房?当然应该说,这些被骗的“贫困户”并不是农民工,因为政策清楚地讲这些“中低收入者”必须持有北京户口。换言之,“农民工”还没有被骗的资格,有关方面根本不屑于骗他们,因为他们本来就不该奢望什么福利的。

    而“暂住”者要“私搭乱建”形成自己的陋屋,在中国和南非都比大多数民主国家更少可能。姚洋先生最近一再说穷人进城搞贫民窟就是侵犯产权。而“贫民窟”通常被说成是“资本主义的罪恶”,我国据说是没有这种罪恶的。那么按姚洋先生的说法,“资本主义”国家倒是放纵穷人“侵犯产权”的,而连《物权法》出台都千难万险最后还弄得含含糊糊的“社会主义”中国,反而在严禁穷人“侵犯产权”方面远远超过“资本主义”?

    但应该承认,姚洋先生的说法对于许多民主国家还是有点影子:这些国家虽然也保护产权,但还顾及穷人的选票,没有把“产权的绝对性”置于穷人的生存之上,所以对穷人在“空地”上“私搭乱建”往往睁眼闭眼,就是禁止,也很难使出我们“城管”的那种铁腕。用学者的话说,“在那些国家当地政府对移民聚集和非法占地比较宽容”。而中国与民主化前的南非都不会把他们当“选民”看,所以南非对“进城黑人”与中国对“进城农民”就很不“宽容”了。于是这两国都有所谓“不拒绝’豪宅’,但禁止’贫民窟’”的“美丽城市”政策。但是两相比较,南非毕竟还有索韦托这样的地方是允许棚户存在的,而中国连这个“空子”也没有。“我国城镇根本不允许流动人口聚集或自发搭建棚户”,因此“非正式的住所(如棚户)对中国流动人口而言是不可行的,这一情形与许多发展中国家不同”,与南非也略有区别。

    福利性廉租公屋与自建简易房均不可能,余下的出路就只有:或者租住廉租私屋,或者放弃家庭生活,在集体宿舍“工棚”栖身。在南非,像索韦托这样的地方廉租私屋数量庞大,而且当局基本不去干预。“白人城市”中也有少量廉租私屋租给黑人,但处于不稳定状态,当局时常要“清理”。两者合计,使廉租私屋成为南非黑人劳工的主要居住方式。加上自建棚户,黑人劳工实际上多数都在城市建立了家庭生活。尽管当局设想他们应该当“候鸟”,实际上到种族隔离制度后期的1990年,大约翰内斯堡地区的黑人只有21%(如前所述,主要是进城未久的祖鲁族劳工)是集体宿舍居民。可以说,黑人在城市安家定居进程的发展,实际上是黑人维权运动取得的渐进成果。

    而在中国,由于自建简易房完全不可能,也不存在像索韦托那样尽管被排斥到城郊、但毕竟得到当局承认的打工者聚居区,农民工能使用的廉租私屋,包括出租棚户,只能不稳定地存在于两类地区:一是被都市化了的前农村,二是郊区即所谓“城乡结合部”。但是这两类地区都没有取得索韦托那样的“合法性”,而是如同南非“白人城市”中的黑人租户那样不时面临被“清理”的命运。这就决定了中国农民工能够居住的廉租私屋比例也不可能像南非那样高,而成为“工棚客”的比率则高得多。

    根据一些学者的统计:2000年北京57%流动人口是集体户,另一统计是:同年北京45.34%的“外来人口”居住于集体宿舍、工作场所与工棚,还有11.38%是“其他”(包括居无定所、投亲靠友、作为保姆住主人家乃至身处“收容所”等等),而只有39.59%是租房住,有0.69%购置了住房(可以想见,主要是外来人口中的“农民企业家”、“山西煤老板”之类),有3.10%自建房(主要是在郊区租农民土地自建简易房,如同分散化、非法化的“小索韦托”)。

    在中国最大城市上海,2004年有53.5%的外来务工人员住集体宿舍和工棚,其余46.5%则主要是租房住,以租郊区农民私房为主。耐人寻味的是:上海规定私屋出租人均面积必须达到7平方米才“合法”,而“在本市有合法固定的居住场所”则是申请《上海市暂住证》的必要条件。但在上海市的上述打工租房者中,达不到这个“合法”标准的达46.8%。也就是说,在只有少部分农民工能够租房住的同时,这些人中的近半数的租房还属于“非法”。换言之,理论上他们都可能因为住得差而被驱逐–而不是因为住得差而获得帮助!

    在其他国家,你住得差会引起同情(如果还不能给你福利,至少给你自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容忍你“侵犯产权”),而在中国与南非,你住得差会惹人讨厌–在南非会把你的家庭赶到索韦托,而在中国干脆连索韦托都“非法”,除了放弃家庭生活、在“集体宿舍”栖身,你还能去哪呢?(sowhereto?!–but no Soweto.)所谓“中国没有贫民窟”的“奇迹”就是这样出现的。无怪乎人们疾呼:“对贫民窟的控制不应该以牺牲社会公正为代价”!

    于是很自然地,南非大城市“没有贫民窟”,就有了城郊的索韦托,而中国大城市“没有贫民窟”也没有索韦托,就只有“集体宿舍”了。2007年6月,对本国贫民窟问题深有所感的一位印度记者问中国重庆市副市长:重庆会不会出现贫民窟?副市长答:我们“永远不会有贫民窟”。其最重要的理由就是:中国的农民习惯做“两栖人”,喜欢单身进城打工而把家庭留在农村,不像你们印度农民喜欢全家进城而且还要住在一起!其实如前所述,南非当局当初也是这样设想。无奈黑人不听话,到了后期除处境最差的少数祖鲁族劳工外,都在都市安家了。而中国的大多数“农民工”仍然像种族隔离后期这些祖鲁族劳工(乃至民主化之后的外籍劳工)一样,仍然处于“集体宿舍”劳工状态。

    当然,中国与南非的“宿舍劳工”还是有某种区别,最大的不同是:南非的集体宿舍多数是政府统一建设或政府招商建设的“宿舍镇”与“宿舍院”,标准较为划一,距工作地较远,有专门规划的通勤交通。而中国的集体宿舍与工棚都由各雇主自行分散建立,也无统一标准。有的宿舍相当不错,但条件恶劣的工棚也比比皆是。由于是企业自建,离工作地较近,也无通勤服务。特别是中国打工者有一种糟糕的集体住宿方式,就是干脆无宿舍,在工作地点过夜:很多小企业特别是服务业商店、餐馆晚上打烊后,就让打工者睡在厅堂、工作间,建筑、装修工则睡在施工中的房屋内。这在南非是不许可的,当然主要并非出于人道考虑,而是南非的种族隔离立法规定黑人只能在“白人区”工作,不能在此生活,所以黑人劳工必须另有生活区。而在中国,除了一些乡镇为“引资”建了统一的集体宿舍出租给企业外,大城市中似乎只有打工者特别多的深圳,1990年代由政府专门招商建立了大规模的跨企业“外来人员安置区”。这种安置区模式很像南非的“宿舍镇”。而进入新世纪后安置区被取缔时曾遭遇居住者的抗议(见下章),足见他们的其他可能出路比这还不如。

    中国学者任焰、潘毅曾把中国这种现象称为“宿舍劳动体制”。有趣的是该文以英文在国外发表时,“宿舍劳动”一词就是当初南非常用的DormitoryLabour,只是这种制度如今在南非已经远不如中国那么典型了。在南非,“贫民窟”的恶劣状况经常见于报道,可是集体宿舍由于记者免进,恶劣状况很少为人所知。在中国当然也如此。按潘毅等人的说法,“宿舍劳动体制”把工人置于军营式的管束中,对工人的控制从劳动过程延伸到日常生活,严密的“宿舍管理”纪律置工人于“福柯式的’全景敞式空间’”,没有任何个人隐私可藏。工棚有人把守,外人免进,内人白天工作自不待言,夜间必须限时归宿,也少有外出可能。应该说,今天中国大城市的“工棚”还是比过去进步了,像1990年代初深圳等地曾流行“拘禁式工棚”,发生过火灾时因工棚被锁、导致许多女工被烧死的惨剧。如今除了矿山与乡村工业时有“窑奴”新闻外,信息发达的大城市应该没有这种奴工式的工棚了。当然,潘毅等人也指出了“宿舍劳动体制”的另一面:由于工人聚居一处,容易造成集体抗争的条件。南非也同样如此。这大概也就是种族隔离制度后期当局对“流动工人”家居化趋势没有认真阻止的原因之一。但是由于中国对自主工会的严禁远甚于南非,所以当局对此似乎并不怎么担心。

    而“工棚现象”给中国“农民工”造成的痛苦,则不亚于南非的“宿舍劳工”。恰恰就在副市长宣称农民喜欢做“两栖人”的重庆市,2007年的一项调查中有5%的男性民工坦承自己找过“小姐”。如果不是问自己,而是一般地问在长期离家状态下打工者会如何,则男性民工中21%答“找小姐”、18%答“整夜睡不着”、18%答“喝酒麻醉自己”、25%答“看黄色录像”或“讲黄色笑话”;女性民工中19%答“拼命干活发泄”、5%答“强忍着”。调查还显示,已婚夫妻打工而长期两地分居时,24%的男性、33%的女性“整夜睡不着”。39%的男性、55%的女性民工通过“给家里打电话”来度过漫漫长夜。调查报告指出“性压抑已经成了民工感情生活的一大痛楚。”许多犯罪都与此有关。

    而更严重的是“两栖人”现象在乡村也造成了“留守”人口的灾难和社会伦理危机。2008年4月媒体报道了云南镇雄县某村一无赖竟轻易霸占村里10余名留守妇女,结果被赶回来的打工丈夫们私刑毒打致死的新闻。此人貌丑人穷,无权无势,而竟能如此,遂成新闻。那些更“出色”的人如果这样,还是新闻吗?近年来有关乡村急速“老龄化”、妇女自杀率畸高和家庭危机的资料已经不胜枚举。尤有甚者,中科院北京基因组司法物证鉴定中心2005年共做了3000例左右的亲子鉴定,其中非亲子比率达22.6%,而农村例子中非亲子率更是“有点惊人”,高达将近50%!这虽非一般性抽样,城乡各自的比例也并不反映社会现实,但城乡之间的比较,再联系关于近年来乡村家庭危机的报道,也可见问题之严重。

    经济上“宿舍劳工”制度之弊也甚于南非。中国与南非都把“流动工人”视为“有退路”的人,不承认他们有失业问题,把他们视为优化城市经济的调节器和规避经济危机的减压阀:经济繁荣了就招他们来打工,萧条了就打发他们“返乡”,年轻力壮时出卖青春,年长体衰就让他们“归田”终老。国家既没有社会保障“负担”,他们在城里住在严格管束下的“军营”,又不会给上流社会“添乱”。不少人认为这是我们独具的“优势”。但是这种“优势”只有在他们保持“宿舍劳工”状态时才能实现。南非黑人劳工既然已经大部分家居化,这种“优势”自然就只有在中国保持得最典型。

    果然在2008年经济危机发生后,中国出现大批“农民工”“返乡”之潮。在预先假定农民工可以把“回乡种田”作为“退路”的情况下,善后工作显得漫不经心:工人没有得到被解雇的事先通知,没有缓冲期,没有遣散费,甚至有的欠薪都未付。农民工的“社保”也宣告失效,他们如果不“退保”,预扣的工资就没了……。在正常情况下,我国的“宿舍劳工”同样比其他条件类似的租房民工处境更差,他们不仅无法有正常的家庭生活,而且也削弱了他们在劳务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因为一离开企业就无处安身,他们事实上无法“待价而沽”、“择木而栖”,而只能在接受任何条件留在企业里和离城返乡二者间作出选择。

    当然,无论南非还是中国,事实上“流动工人”家居化都是无法遏制的趋势。尤其是这种趋势具有自我强化的特点:只要初步的家居化生产了新一代人,他们就更不能忍受那种都市“贱民”的身份,因而会更加强烈地推动维权。中国在这方面只是比南非晚走一步而已。南非因为像索韦托那样的大型黑人聚居区是被官方承认的,国民教育体系也覆盖了这里。虽然财政投入无法与白人教育相比,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进行的是白人统治需要的“奴化教育”,但仍然培养出了种族隔离制度的掘墓人。正如南非左派学者海因.马雷指出的:“索韦托的孩子”普遍受过教育,比老人更不能接受种族隔离了,这是这个制度终于维持不下去的重要原因。

    而中国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不仅也存在着众所周知的城乡不平等,而且由于官方从不承认都市中的“暂住者”社区,“民工子弟”长期成为国民教育体系的死角。近年来这一情况虽有所改变,但“居住歧视”仍然导致了事实上的教育歧视:由于长期独生子女政策使都市户籍人口结构变化,为他们服务的中小学资源出现大量过剩,目前的政策倾向于利用这些过剩资源接纳“民工子弟”。但是这些学校距离民工居住的“分散索韦托”大都非常远,如果不允许民工就近居住,学校又不搬到“分散索韦托”附近,民工子弟仍然难以上学。更何况中国升学考试的户籍资格仍然森严。因此中国“民工子弟”受教育的问题如今仍比南非索韦托黑人受教育的问题严重得多,大体上相当于南非外籍劳工子女的受教育状况。

    尽管如此,中国的“民工子弟”仍然在成长,而且与南非“索韦托的孩子”一样,将成为冲垮身份壁垒制度的重要因素。

    中篇三:南非与中国如何“清除贫民窟”

    南非与中国如何“清除贫民窟”:索菲亚事件与深圳大“梳理”

    早在19世纪,蒲鲁东所谓贫民窟是“资本主义的罪恶”的说法就曾遭到恩格斯的驳斥。恩格斯指出:穷人“一般总是住在恶劣的、拥挤的、不卫生的住宅中”,这“不是现代(按指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它甚至也不是现代无产阶级遭受的一种和以前一切被压迫阶级的痛苦不同的特有的痛苦;相反,它几乎是同等地伤害到一切时代的一切被压迫阶级”。显然,恩格斯并不认为“贫民窟”为“资本主义”所独有。

    那么,“现代”即资本主义在住宅问题上真正独有的弊病是什么?那恰恰是为上流社会的需要而强拆“贫民窟”,使得城市主城区穷人“本来就很恶劣的居住条件”也被剥夺!请看恩格斯怎么说:“现代大城市的发展,使某些街区特别是市中心的地皮价值人为地提高起来,往往是大幅度地提高起来。原先建筑在这些地皮上的房屋……就被拆毁而改建别的房屋。首先遭到这种厄运的就是市中心的工人住宅,因为这些住宅的租价,甚至在住宅中挤得极满的时候,也永远不能超出或者最多也只能极缓慢地超出一定的最高限额。于是这些住宅就被拆毁,在原地兴建商店、货栈或公共建筑物。”“结果工人从市中心被排挤到市郊;工人住宅以及一般小住宅都变得稀少和昂贵,而且往往是根本找不到。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建造昂贵住宅为建筑业提供了更有利得多的投机场所”。

    恩格斯以当时法国奥斯曼伯爵“清理贫民窟”建设“美丽巴黎”的“大拆迁”为例,痛斥说:“波拿巴主义曾以自己的欧斯曼为代表在巴黎大规模地利用这种趋势来欺诈勒索,中饱私囊。”但恩格斯说这种现象不仅在法国、而且在“现代”各国都很通行。这个结论却有点误差:事实上在民主政治下的市场经济中,典型的“奥斯曼现象”很难产生。也正因为此,在许多这类国家中,都市主城区一直存在着穷人社区(也就是南非白人嘲讽的“无序城市化”)。而法国的奥斯曼现象则是第二帝国“波拿巴主义”破坏了共和民主规则的结果。实际上就在法国也是特例。在第二帝国崩溃后,法国仍然在进行以协议拆迁为基础的城市改造,但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用铁腕手段对付穷人的“大拆迁”。

    显然,这样“清理贫民窟”并不是“资本主义”的通例,而是在专制政治下搞“原始积累”的通例。在当代能够这样做的,也就是中国和民主化以前的南非最为典型。

    如前所述,“流动工人”争取家居化,在南非和中国都是个难以遏制的潮流。而在没有福利房又买不起商品房的情况下,穷人的家居化无论是自建还是租住,自然都无法追求“高雅”。他们所住的自建棚户与廉租私屋通常都被视为“贫民窟”。近年来我国一些论者认识到在国家不提供住房保障的情况下“清理贫民窟”之不人道,又觉得“贫民窟”之称不好听,建议改称“平民区”、“和谐社区”乃至“待富区”。其实,“贫民窟”之称是不好听,但“贫民窟”(slum)这个词也绝无“侵犯产权”的意思。笔者曾指出:slum的原意是“背街小巷”,后来引申为贫民区时一般也是指合法的穷人家庭社区。联合国人居署(UN-HABITAT)把那些建筑密度高、没有自用自来水、没有卫生间的家庭户都算作“贫民窟”,如果按这个标准,2000年中国城镇户籍人口有多达39%属于“贫民窟住户”。而外来人口由于“家庭户”本身比例就小(集体宿舍即dormitory历来不算是贫民窟的),住在“贫民窟”的比例反而更低。而在一般国家,贫民窟这个称呼只能使人同情于贫民,并问责于政府促其施以援手。说是有损于“国家(应该说是官家)形象”容或有之,说是有损于贫民则纯属无稽–难道对他们犁庭扫穴、毁“窟”逐人反倒有利于他们?

    而在南非与中国则相反,两国都不承认有什么“贫民窟”。却有所谓“违法擅占”(南非)和“违章建筑”(中国)的说法,其实都是像姚洋先生那样指责这些穷人“侵犯产权”。但是slum这个词如前所述,并无“违法擅占”与“违章建筑”之意。在英语中一般用另一个词称呼那些“非法占地私搭乱建”的棚户,即Squatter。姚洋先生与中国、南非两国当局显然是把那些他们想赶走的穷人贬成squatter,于是就有理由对其采用铁腕“城管”手段了。

    但是正如上文所分析的,squatter之说如果在那些对穷人搭建房屋比较“宽容”的民主国家还有点儿来由,在中国与南非这样的国家,“穷人的圈地运动”、“开发商为穷人让路”这种被称为“拉美病”的现象根本不可能存在。事实上,这两国的连片(个别户另当别论)穷人居处,可以说是slum,但基本不可能有squatter。

    在南非,索韦托的黑人聚居固然是当局认可的,就是在“白人城市”中那些遭到“清理”的很少几处黑人社区,如下文提到的约翰内斯堡市内的索菲亚镇和开普敦市内的第6区,实际上也是白人开发商建造的。以约翰内斯堡市中心以西约4英里的索菲亚为例,当地原来被安排为白人下层居民的居住区。一家房地产公司在此为“穷白人”盖了成片的低标准住宅。但是市政当局说这些住宅“不达标”,不配给白人住,拒绝提供市政服务。穷白人因此被安置到别处。房地产公司不愿受损,便把这些房子贱价卖(租)给了打工的黑人,由此形成了5万多人口的黑人贫民区。这无疑是名副其实的交易,与“擅占”毫不沾边。

    而中国连“索韦托”都没有,更不可能出现“农民工”“擅占”的社区。他们如果不住集体宿舍而是自找住处,一般都是租房,从当年北京的“浙江村”、“河南村”到深圳的“安置区”,乃至各地都有的“城中村”,无一例外。中国的大城市实际上也存在着棚户区,尤其在所谓的“城乡结合部”往往还形成一些“棚户地带”,从建筑类型讲毫无疑问就是“贫民窟”。但即便这些棚户一般也是户籍居民盖的,外来打工者只是租用。有时户籍居民干脆只是出租地面,坐地收钱,让打工者自建棚户,那也是租用,而非“擅占”。像印度和拉美那样穷人占用“空地”盖房几年后就被视为“业主”这样的便宜事,哪里能落到南非与中国的这些“弱势群体”头上?

    但是只要有权有势者说你“擅占”你就是“擅占”,说你“违章”你就是“违章”。所以在中国与过去的南非,要说“侵犯产权”的现象也多的很,但不是什么“贫民窟侵犯产权”,恰恰相反,是强拆贫民窟侵犯产权。我们可以看看两个案例:

    上文所述的索菲亚黑人本来平安无事地住了许多年,1950年南非当局想要开发房地产了,就宣称要“清除贫民窟”。但因非国大的反抗,1953年拆迁计划才开始实施,把该地黑人赶到了距市区13英里的地方重新“安置”。由于黑人抗拒,拆迁阻力很大,时断时续一直相持了两年之久。直到1955年2月9日,政府出动数千警察实行强拆,非国大以“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为口号发动抵制,又经几周的斗争后,政府终于得手。这一事件当时曾轰动国际舆论。人们纷纷谴责这种暴行。还出现了以此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如后来著名的南非进步电影《鼓》就是反映这次事件的。南非当局这次行动的理由就是索菲亚是个问题成堆的贫民窟。但是舆论认为,这并不能使政府的行为合法化。正如美国作家哈德尔斯敦指出的:“索非亚镇过去确实是一个贫民窟,在这儿居住过的人谁也不会否认这一点。但是改造贫民窟不能没收整个地区的财产。”而《纽约时报》在当局洋洋自得地宣布“胜利”后发表社论指出,官方的报道“就像是来自一个警察国家的报告,令人读了以后很不舒服。”索菲亚的废墟上后来建起了白人的社区,就名为Triomf(胜利),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图图大主教对此愤然说:这是“给我们伤口上撒一把盐。”

    除索菲亚镇事件外,这种“清除贫民窟”的举动还有不少,如1960年代博塔政府以类似强制手段拆除了开普敦黑人打工者聚居的第六区。这类行为留下了持久的历史创伤,索菲亚旧址如今竖着题为《驱逐》的壁画,而开普敦第六区则立有纪念碑:“过往的诸君:请记住世代居住在第六区的数千人,他们只因肤色而被驱离家园;请记住圣马可教堂和这个社区,他们曾抵抗了对第六区的毁灭!”

    而中国的“清理贫民窟”更是毫不留情,其清理的规模也是南非绝对无法相比的。1990年代北京清理“浙江村”、“河南村”和近年来清理“上访村”,乃至很多城市近年来对外来打工者集中的廉租私屋区即所谓“城中村”的清除,都可谓犁庭扫穴。仅深圳一地,最近几年就曾几次“开展规模空前的拆除违建行动”,仅2004年的一次,“官方消息称相当于搬走一座百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号称“百万之众告别窝棚”。行动最壮观时“拆除量以日均5万余平方米的惊人速度向前推进。梳理所到之处,临时窝棚纷纷夷为平地,隐居其中的外来流动人员不得不四处迁移寻找出路。”市领导宣称:“我们不但要像梳子一样把这个城市的角落梳理一遍,甚至要做到用篦子的程度……”。清了“关里”,又清“关外”,拆之不足,还放火焚烧。号称“行政性纵火”!拆了窝棚还不算,严厉的“城管”剥夺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板车、秤杆,他们孩子上学的“民工子弟学校”也屡被查禁。

    即便这样,市里还是有漏网的“贫民窟”存在。2007年笔者在当地的一处漂亮的商品房小区墙外就看到山坡上龙眼树中隐藏着一片“家无四壁”不蔽风雨的窝棚。一个主人告诉我他来自粤西廉江县,在本市谋生已20年,一家人被赶来赶去,最后来此栖身。这里不仅无电无水,连地址也没有,家乡人有事,得打电话给他在市里的亲戚,亲戚再走来转告。当我要拍摄他的窝棚时他显得有些害怕。我说如果这里的状况被报道,你们会得到帮助的。他说哪里,如果报道出去,我们一家又会被赶走而无家可归了……。

    当地政府为这种做法找根据:

    一说城里的“城中村”是slum,拆除应该有补偿,而城郊的棚户是squatter,拆了就拆了。其实两者都是说不通的。首先国际上一般所谓“擅占”是指未经许可,说市里规划没有的就是“擅占”,这范围未免太宽。其实外来户租建棚户大都是基层政府允许、签过合同并且缴纳租金的。如果说违法也是基层政府违法,为什么不惩罚他们而惩罚穷人租户?正如有学者质疑:棚户“违法”存在有的已达20年,过去不拆(那时要用这些苦力)就是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造成的后果只让租户承受合理吗?而且“城中村”用于出租也未必是市里规划的,它与城郊棚户建筑质量不同,租金迥异,租用手续却大都类似,何以前者是slum后者就成了squatter?其实,“城中村改造”的补偿也是针对房主而言,对“流动工人”租户一样是无条件驱逐的,就他们而言所受待遇又有什么两样?

    二说原来允许,现在有新法规了,赶走他们就有根据了。但且不说以“红头文件”式的行政法规驱逐人是否合理,这类立法本来也只应禁止今后,不应追溯既往。

    三说这种“梳理”只是打击了“违法出租”的房主,租户只是搬家而已。这更是牵强:前述南非驱逐的索菲亚黑人也绝大部分是租户,因此把他们赶走也就不算驱逐了吗?

    四说“梳理”“外来人”得到了本地户籍居民的支持,那南非就更有道理了:“白人城市”驱逐黑人难道不是得到白人市民全力支持的?

    “梳理”的理由只有一个是令人同情的:有官员说深圳对外来工实际上在全国是最宽容的,正因为如此才涌进来这么多人。而小小深圳不可能容纳全国的穷人。的确,全国都在驱赶穷人而只要求深圳容忍棚户,确实有失公平。但是,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其他地方也应当扩大容忍、从而减轻深圳的压力呢,还是连深圳这“唯一容忍地”都取消,全国一致地驱逐他们?

    其实当地不仅“梳理”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也赶走了大量“农民工”,甚至市里正式建立的专门安置打工者的“安置区”,也是说驱逐就驱逐。深圳当年大兴土木时大量使用“流动工人”,为了不让城里出现“贫民窟”就在当时的城外设置了几个“安置区”,容纳了大量的外来工,实际上也就是深圳的“索韦托”。它们不仅法律手续齐备,而且曾经被广泛宣传过。如“冬瓜岭安置区”,1992年“经福田区建设局、国土局批准,在福田区莲花山冬瓜岭地域新建暂住人员安置区”,官方报道称为成功解决打工者居住问题的“冬瓜岭模式”,号称“外来人的安乐窝”、“外劳的乐土”。全国各地还来人参观学习。然而,城市建好了,官府顿时翻脸,打工者就成了多余人。政府要在这里给官员盖“福利房”(为了官员的“福利”而把穷人扫地出门,这应该是最典型的“负福利”了。)于是1998年5月27日出台“深府(1998)101号”文件宣布:“福田区冬瓜岭安置区,划给市住宅局作为福利房建设用地”。当年8月18日,“五家职能部门在冬瓜岭安置区强制实施联合执法行动”,制服了抗议者后,“拆违”15万平方米,一举驱逐4万人。9月11日《深圳商报》头版头条就宣称:《没有拔不掉的“钉子”》!

    与南非的做法相比,我国上述驱逐“流动劳工”的做法有几个特点:

    第一,规模更大、手段更严厉。南非的索菲亚镇事件驱逐了几万人就骇人听闻,比起深圳一次“梳理”百万人简直太小家子气了!索菲亚驱逐持续数年才得手,而深圳仅4个月就大功告成;南非也就出动警察拉人,深圳还发明了“行政性纵火”!南非的被驱逐者嚷嚷得举世震惊,又是拍电影,又是纪念碑,而深圳正如评论者所言,毫无组织资源的被驱逐者出现了“百万人的失语”!

    第二,驱逐范围没有限制。南非自从取消“西部区”建立索韦托,把黑人从“二环外”赶到“四环外”以后,基本就不再向外赶了。后来驱逐的索菲亚、第六区等地基本上都是在主城区。索韦托这样的“安置区”很少被触动。而深圳是从“城中村”到“安置区”,再到“关外”原来宝安县的农村,只要被开发商看上了,政府“卖地财政”打上它的主意了,立马就“梳理”你没商量。

    第三,南非当局拆除索菲亚镇以后还是对这些黑人贫民进行了安置的,在“四环外”的草坪镇给他们新建了住房。而且据说他们在这里交的房租要比原来在索菲亚少。这当然不能掩盖这种驱逐造成的伤害:从“二环外”被赶到“四环外”,房租本来就不可能一样。而黑人的交通及生活成本都增加了,生活质量无疑也受影响。但是相比而言,中国的上述“梳理”行动却基本没有重新安置。有人公然表示,梳理行动就是要淘汰那些“不适宜于在深圳居住的人口”。据估计,三分之二的被驱逐者被迫离开了深圳,余下的进入了“游击战”状态。“一些人撤到月亮湾花园附近的山沟中、荔枝林里,以及被拆后的废墟上,又搭起了简易窝棚。”这些人的生存处境比索菲亚的被驱逐者不知悲惨多少!

    第四,随意性更大。南非立法虽是恶法,毕竟很少朝令夕改。就像“通行证法”虽坏,持了通行证毕竟就不会抓你。但就像我们有了“三证”逢到“敏感时候”还是会被“收容”一样,在“拆除违建”问题上当局也是随心所欲,今天自己设立“安置区”,明天又说那是“违章建筑”,横竖都是他有理。

    从来没有人认为“贫民窟”是令人羡慕的。南非黑人领袖曼德拉曾描述约翰内斯堡的一处黑人贫民区亚历山大:“那里的道路什么也没铺,脏乱不堪,饥饿、营养不良的儿童半裸着身子四处乱跑,空气中混合着浓浓的煤烟,几户人家共用一个水龙头,路边水塘里的死水散发着恶臭,由于根本没有电,亚历山大被认为是一座’黑暗城镇’。夜间步行回家非常危险,……邪恶暴力经常发生,生命在这里是廉价的,夜里经常发生动刀动枪的暴力事件。”

    没有人会对这样的状况表示满意。但是连这样的穷人区也不放过而要驱逐之,难道不是更加残酷吗?因此面对白人当局的“清理贫民窟”,南非的黑人精英都非常强调黑人在贫民窟的居住权利,倡导他们的维权斗争:曼德拉就指出:“尽管亚历山大的生活像地狱,但这里也是个致富之地,作为南非为数不多的地区之一,非洲人可以在这里积累私有财产,经营自己的产业。在这里非洲人不必向白人城管当局磕头。亚历山大是一片希望的沃土,见证了我们的人民冲破约束,成为城市永久居住者的历程。为了让非洲人留在农村或在矿上打工,白人政府坚持认为黑人本质上就是农村人,不适合城市生活。亚历山大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它却戳穿了这种无耻的谎言。其居民来自各个非洲部落,完全适应城市的生活和政治意识。城市生活有利于抹掉部落之间、种族之间的隔阂。”

    让我们也听听这些话吧!

    中篇四:南非与中国的“二元土地制度”

    只许官“圈”,不许民卖:南非与中国的“二元土地制度”

    经济腾飞的要素一是人力二是土地。而对人的束缚与对土地的束缚通常二位一体。尽管笔者并不认为土地这种特殊资源可以确立所谓“百分之百的绝对私有权”,宪政民主国家在公民授权的基础上为公益目的、作为公共服务行为对土地权利实行一定程度的干预也是正常的。但是那里“群己权界”是明确的,民主体制使“公权”不会被“私用”,而自由体制下界属个人的那些“私权”(其中当然也包括在结社自由基础上形成“集体”以及退出“集体”的权利)也不会被没收。只有“低人权国家”会把管制土地当作“原始积累”的手段,对老百姓实行强制性的“被集体化”以适应“圈地运动”、“卖地财政”和“空手套白狼”的需要。

    在这方面,南非土地制度中一直存在英国传统与布尔传统的冲突。17世纪布尔人在南非最初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名义下的租让农场制,即政府出面任意征用土著人土地后,按种族身份特权“租”给布尔农场主使用。这种制度完全无视黑人的土地权利,特别便于白人国家圈占黑人土地,它与当时的黑奴制并行,成为布尔人原始积累的主要手段。但是它也造成地权不明晰,妨碍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

    19世纪英国占领开普殖民地后,在推行废奴改革的同时也试图进行土地私有化改革。1813年就宣布废除任意圈地的混乱制度,国有土地不再按身份批租,而是在市场上公开拍卖,价高者得。拍卖后土地即为私产,可以自由交易。这种“以买卖代替征用”的私有化土改主要有利于拥有资本的英裔,但其只认货币不论身份的私有制逻辑如果延伸下去,则黑人也将有可能购置地产,而白人国家将不便强征。因此这一改革受到布尔人的强烈抵制,一直难以推行。1828年英国殖民当局又颁布“关于改善霍屯督人和开普其他自由有色人处境”的第50号法令,规定黑人可以自由迁徙,有权购买和拥有土地。这一举措更惹恼了布尔人,他们因此大量离开开普地区向北迁徙,并建立摆脱英国统治的两个布尔共和国,最终引发了布尔战争。

    但是英国战胜后为安抚布尔人,却不再坚持自由化土改。因此后来南非实行的仍然主要是战前布尔人的制度。如1894年的格伦格雷法规定:黑人实行部落传统下的份地制,在主要的好地都被白人国家圈走的情况下,该法伪善地在余下的黑人地区实行“平均地权”,规定部落必须保证黑人家庭拥有份地,但每份不超过10英亩,一家不能拥有多份,份地不能买卖。禁止白人把土地租给黑人。

    1910年南非联邦建立后,英国传统与布尔传统仍然在土地问题上博弈,并在争论中通过1913年、1936年两个土地法,最后形成了一种“二元的土地制度”:在“最终实现南非白人国家所有”的大框架下,一方面,白人社会内部基本上按英国传统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上的私有地权制度。另一方面对黑人却强化了部落集体下的家庭“份地”平均使用制,不仅取消了1813、1828年英国人土地私有化改革时许诺的黑人购买、拥有土地的权利,严格禁止黑白间的土地交易和租佃。白人农场主可以雇黑人劳工,但不能向黑人出租土地。在工业化与都市化过程中大量放弃了农牧业而转变成市民的白人,其土地可以流转给其他白人农场主,或流转给国家用于项目开发,但决不能流转给黑人。而在黑人内部,当局也只承认部落土地所有制,不承认黑人家庭的私有制,并以法律“限制个人对土地的权利”,“限制个人土著土地拥有量”。

    同时,即便是对这些黑人部落区保有的土地,国家也可以随意征用来搞开发。使用份地却没有所有权的黑人家庭也好,白人国家安排的黑人家园自治机构也好,都不能对白人国家的意志说“不”。

    这样一种土地制度中的“二元结构”给南非白人当局带来两方面的好处:

    一方面当局得以用部落身份束缚黑人,即便黑人长期在城里打工,也得不到市民的权利,同时又以黑人都在其部落内拥有份地为理由,把所谓保障的责任推卸给黑人部落,否认国家对他们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责任。在所谓“有序城市化”的名义下,经济繁荣时让他们进城卖苦力,一旦遇到萧条就把他们视为城里“多余的人”,竭力把他们赶回家靠部落份地生活,以此一次次地把危机的打击转嫁到他们身上。

    另一方面,白人国家以防止“黑人无地”为由伪善地维持黑人部落集体所有制,但国家却可以凌驾于“集体”之上,利用不承认黑人土地私有权的方便,任意廉价征地,把黑人从一块又一块的故土赶走。因此,南非一方面从来不存在所谓黑人内部“土地私有自由买卖”造成“土地兼并”的问题,但白人国家“兼并”黑人土地的问题却比任何“土地私有制”国家都严重。当1936年南非土地关系最终定型时,占总人口78%的黑人只有南非13%的土地,而不到18%的白人(含白人统治的“国家”)却拥有全国土地的87%。

    这样的土地制度如果没有全球化的市场经济背景,也就与中世纪差不多,不会比自由化的土地制度更有优势。但在现代资本主义已经达到的水平下,资本与技术的全球流动却使南非成为当代世界上“圈地运动”的典型地区,除了后来的中国,大概全球没有哪个地方像南非那样,一旦哪个投资项目取得了政府的同意,就可以随意拿到土地、进行低成本征地拆迁、赶走原住民。可以任意划拨的廉价开发土地与任意驱使的黑人劳工成为南非在全球化背景下“招商引资”的两大“优势”。由于既没有“钉子户”,所谓的“交易费用”也很低,南非的城市化用地与基础设施用地都比民主国家阔绰很多。她的大城市美轮美奂,大规模基础设施的建设也令人印象深刻,乃至十分“超前”。如前所述:南非尽管白人普遍有车,但由于多数黑人贫困,全国平均私车拥有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并不算高。但南非的高速公路建设在1960年代前后就迅速发展,到1980年代这个高速公路系统规模仅次于美国和德国居世界第三,比英、法、日等发达国家都多。

    民主化以前南非的这种二元结构的土地关系,在今天世界上最为相似的大概就是“经济奇迹”年代的中国了。我国改革前靠“人民公社”这种“被集体化”进行“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改革后农民可以退出土地集体经营,但仍然无法退出地权“集体所有”,这种“被集体化”因而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中又发挥了更大作用。目前中国土地制度最突出的特点是:“只许官圈,不许民卖”。官府可以任意圈占土地,而农民则不能处置他们的“份地”。尤其在涉及改变用途时更是如此。笔者指出这就导致了土地问题上的“尺蠖效应”:如果“保护耕地”之说得势,上面就会更加严禁农民自愿售地,但官府圈地仍然是想圈就圈;如果“无需保护”之说得势呢?那官府就会更加狂圈土地了,但农民却仍然不能自愿售地。南非的土地制度最基本的特征也是这样。只是他们的黑人相当于我们的农民,而他们的强制性“部落所有制”相当于我们的强制性“集体所有制”。

    当然有人说,白人南非规定黑人必须保持“部落所有制”而不许私有土地是用心险恶,是要抢黑人的土地。而中国官府规定农民必须保持“集体所有制”而不许土地私有是出于好意,是怕农民不知惜地、胡乱买卖沦为“无地农民”。我曾指出对于这种说法最好的判断就是:假定你真的关心农民竟然胜过农民关心他自己,担心农民鼠目寸光可能会自断退路,我说农民没你想像的那么傻,也说不服你,那么好吧,你可以管制农民卖地,也就是“农民如果想卖,未必就可以卖”。但你能不能至少把地权归农实行一半,同意“农民如果不想卖,就可以不卖”呢?如果做不到这一条,遏制不住“圈地运动”,又何谈什么防止“无地农民”?假定你真的希望农民在涉地事务中增加“集体谈判能力”而害怕他们一盘散沙受人欺负,那更简单:为什么不允许他们自组农会?其实制度的逻辑要比那难以猜测的“用心”更重要。一种官府权力不受制约、而百姓权利不被承认的制度安排无论初衷多么良好,结果都是可想而知的。

    这一点可以从南非“黑人家园”建设中汤姆林森土地改革的失败看得很清楚。事实上南非当局尽管搞“圈地运动”的铁腕十分了得,但为了维持“流动工人”制度、防止黑人“无序”地进入城市,他们也希望以一小块份地拴住黑人,而防止他们放弃土地,完全脱离“黑人家园”。为此,负责规划“黑人家园”建设的汤姆林森委员会于1950-60年代之交实行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的改革。除分流部分黑人在“家园”离土不离乡地就地进入“地方工业”外,务农黑人的土地要重新分配,而且规定用途,农用地不得放牧,牧用地不得种粮,更不得随意改作农牧以外之用。这不是也打着防止黑人“无地”的旗号吗?但是黑人并不领情,他们使用土地的自由被进一步约束,自觉受到损害,纷纷起来抗争,一时南非大有处于“农民起义”之势。终于使这一“改革”流产。

    应该说,从黑人只有南非13%的土地这个比例看,南非白人圈占黑人土地的情况要比我国的“圈地运动”更严重。这无疑是300年种族压迫留下的最严重后果之一。南非民主化以后它仍然是个严重的后遗症,民主南非新政府为了解决土地问题仍然面临艰巨的任务。但我国改革后仅30年,实际上“圈地”的狂潮起来还是在1992年以后,至今不过十多年,而“失地农民”已多达7000多万。另据权威估计,这一数字到2020年将达到1亿人。显然其速度要比南非几百年的圈地快得多。南非早年掠夺黑人土地的规模大,主要是因为农业时代南非布尔人大农牧场的发展。中国则没有“市民农场”,国营农牧场也并非农业的主体,所以农业圈地以往并不发达,“圈地运动”主要以建设用地为主。但是近年来中国以“规模经营”、“现代农业”为名的强制圈地却势头极猛,上千、上万亩甚至十几万亩的中国式“布尔农场”纷纷崛起,多次酿成惊人新闻。如2001年江西的“蒋巷事件”一举圈地5万多亩,而1998年山东沾化“中澳合资金角农牧公司”一次圈地竟达15万亩之多。由于有权力后台,这些事件虽经民众抗议、媒体曝光,却无法解决。

    进入工业化时代后南非农业圈地已渐停止,建设用地则由于南非过去圈占的“国有”空地尚多,在实行所谓“班图自治”后已不轻易向黑人部落土地伸手。而如今中国“征用”建设用地更要比南非随意得多,许多恶性事件,如定州事件、汕尾事件等都因此而发生。

    我国的“失地农民”很难定义,近年来的“圈地”在很多地方是利用户籍制度宣布“镇改街、村改居,农民变市民,土地变国有”来实现的。农民被宣布为“市民”后即不再是“失地农民”,但实际上他们是否找到别的职业,完全是个未知数。所以农民失地的实际规模完全可能更大。国外有研究认为,考虑到失地农民与未失地农民中土地使用不均、农业内部“二田制”、“公司加农户”等“规模经营”的发展,综合计算,到1990年代,中国农民实际土地占有的吉尼系数就已达到0.41,明显高于日本与韩国。有人甚至认为1988年中国农地调整前的吉尼系数为0.50,调整后仍达0.47,达到了台湾、埃及与埃塞俄比亚的水平。现在的情况当然更严重。

    而另一方面,所谓南非白人圈占了“全国土地的87%”其中是包括国有土地的。黑人保有的土地虽经掠夺,占国土比例不大,但其每户持有的份地绝对面积(约8英亩,即49亩)仍远远超过我国农民。而在部落份地制下,务农的“无地黑人”其实并不多,南非农村黑人与我国农民一样,面临的主要是土地不足,狭小份地下的农业比较经济效益极其低下,往往不足以糊口。

    有些人认为,印度、拉美乃至菲律宾等第三世界诸国城里出现大规模贫民窟是由于他们实行农民土地私有制,土地自由买卖造成“两极分化”,使大量“无地农民”涌进城市。南非种族隔离时代的理论家,如下文还要提到的汤姆林森,也是以类似理由禁止黑人私有土地的。但南非、中国乃至上述各国的历史与现实并不支持这种说法。印度、拉美确实有土地集中、无地农民众多的问题。但这是历史上的强权掠夺所造成,并非“小农私有,土地买卖,两极分化”的结果。而且近几十年来这些国家虽然没有搞激进土改,但土地集中程度还是不断下降的。过去他们的“无地农民”比现在多得多,但城里贫民窟却远没有现在的规模。显然,只要农业比较效益低下,无论什么“所有制”下农民都会产生进城动力。而城里如果对他们不排斥,他们进入的门槛更低,进入人数也会更多。印度、拉美的问题在于:这时假如经济发展速度跟不上,农民进城后哪怕并不比他们进城前差,但只要其就业水平与收入不能很快提高,国家又无法提供足够的福利保障,贫民窟就会变成一种长期存在甚至日益严重的“城市病”。但是农民进城后生活并不能一下子赶上一般市民,因此会暂时栖身于“贫民窟”,这其实是城市化的普遍现象。种族隔离时期南非“白人城市”没有贫民窟,不是因为他们强制黑人搞“土地集体所有”取得成功,而是因为他们只许黑人住在索韦托那样的地方,而中国的城市“没有贫民窟”如果是因为“土地集体所有”,那些严酷不亚于南非的“收容”、“城管”、“暂住证”与“梳理”,难道都是吃素的?

    中国的“新农村”会重蹈南非“黑人家园”的覆辙吗?

    中国与南非有相似的“流动工人”制度、“有序城市化”政策与二元土地制度下的强制圈地拆迁,同样也带来了类似的后果,即在靠“全球化加低人权优势”取得经济高增长的同时,农村危机日益严重。而“流动工人”家居化又威胁到“有序城市化”的未来。于是,中国为了排斥所谓的“西方城市化模式”,南非为了拒绝“无序城市化”,都在国家投资下实行了某种乡村复兴计划、以图继续把农民(黑人)留在农村,或者至少维持那种让他们进城打工但不安家的模式。

    南非为此从1956年起动了“班图斯坦”发展计划,后来改称“黑人家园”建设,一直持续到1990年代初。这一计划的提出者弗雷德里克.汤姆林森,是南非著名农民问题专家,比勒陀利亚大学农业经济学教授。1950年代,马兰政府委派他组织考察团,经过几年调研、出版了多达17卷的考察资料后,于1956年提出“班图斯坦”发展计划的报告,即后来被认为是种族隔离制度最重要理论依据的《汤姆林森报告》。

    汤姆林森提出:黑人乡村的现状十分糟糕,使得黑人纷纷进城打工。“如果不采取措施制止黑人涌入城市,至本世纪末城市黑人人口将达1500万”。这将造成美国式的黑白混居和“可怕的贫民窟”。但他认为徒言禁止是无济于事的,为此他说了许多关心黑人发展的话。曼德拉后来评论说:汤姆林森“提倡黑人和白人彼此独立地发展,为此报告建议在非洲人居住区实行工业化,声称不为非洲人提供在自己居住区的发展机会的班图管理体制注定要失败”。然而,尽管曼德拉也承认汤姆林森报告中关于发展黑人区经济、改善民生的话并非一无是处,但是对这个主旨在于阻止黑人进城定居的计划,他在总体上的谴责十分严厉。他痛斥说:“越来越多的非洲人已经从农村搬到了城市,而政府的政策仍是想把非洲人圈在民族部落里。”

    汤姆林森的办法总的来讲一是加强管制,二是增加投资,企图经过一系列措施使“班图斯坦”能够“自立”,不要与白人城市搅在一起。在经济上,他首先强调要改革土地制度。他指出南非要求黑人实行的部落土地所有制有弊端,但他提出的改进不是要把地权给农民,而是相反,他要求国家更严格地管制黑人部落的土地。“汤姆林森报告”承认班图地区的农地只能维持五分之一黑人的正常生活,其余黑人要从非农就业中找出路。但是为了防止黑人“无序地”流入城市,打搅白人的安宁,必须给黑人开辟“独立发展”的道路。办法是: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在当地发展非农产业,使一部分黑人能够离土不离乡地在班图区域内的小城镇与“地方工业”(localindustries)中谋生,另一方面通过严格的土地管制保证那些仍然务农的黑人每户使用8英亩左右的“经济规模的份地”(economicplots),对这些土地实行规定用途、每户一份,禁止流转,把黑人束缚在土地上,防止他们中出现自由分化并产生无地流民。

    农业以外,汤姆林森建议大力实施“工业分散化”计划。在后来的实践中它包括“边境工业”和“增长点”两项内容。“边境工业”设在“黑人家园”旁边,黑人劳工每天或最多每星期往返一次。1960年代以来这一安排大体上以每年增加7000-8000个就业机会的速度发展。1970年代起南非又开始在黑人家园内部发展工业“增长点”,以财政资助与各种优惠鼓励内外资企业到“黑人家园”投资设厂,就地利用“离土不离乡”的黑人劳动力。在“资助班图斯坦发展经济”的口号下,南非先后成立了“班图投资公司”和“科萨开发公司”专门为黑人家园招商引资,到1974年6月,南非的116家公司和外资11家公司已经在黑人家园建立了工厂。这些离土不离乡的黑人劳工工资很低,据说要比他们在“白人地区”打工的工资低64%,因为那时“白人地区”已经有了黑人合法最低工资的规定,可是在“自治”的“黑人家园”这些规定可以不生效。

    同时,报告还建议国家大量投资改善班图地区的交通、水电、教育、卫生等公共设施,以便能够留住黑人。汤姆林森指出这需要很大的预算开支,但与让黑人“无序城市化”对白人社会的冲击相比,这些钱应该花。

    在政治上,南非政府宣称“黑人家园”应该保留他们的“优秀传统”,维持酋长统治,不要学白人搞什么民主。为此南非不但在过去的布尔人征服区保留土王,还在过去英国人治理的开普地区黑人区废除了议会,恢复了土王,这种“强调部落制和传统领导的重要性和生命力,把这些东西奉若神明的班图管理体制”得到不少黑人传统酋长的支持,却受到以曼德拉为代表的黑人民主力量的坚决反对。曼德拉指出:“人民要民主,政治领袖身份要建立在功绩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出身之上,班图管理体制是使民主倒退。”

    在文化上,南非在“对土著人的语言、传统、历史和他们与之共同发展的部落集团的尊重”的旗号下对“黑人家园”实行文化隔离,防止黑人接受所谓“英国殖民者宣传的”人权、民主思想,并大力扶植“因杨扎民族运动”、“祖鲁文化复兴运动”之类的部落“传统复兴”组织作为“家园”“执政党”。这些“党”大都以保持传统特性为号召,极力阻止“西方价值”侵入黑人部落,并与南非白人政权合作,以专制的“黑人家园”和“白人内部民主”相分离的形式维持种族隔离。

    南非当局的最终目标是使黑人家园“独立”,因为南非没有中国那样的“农村户口”,要想让黑人在城里为白人打工又不给予定居权和国民待遇,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让他们成为“外籍劳工”。为此南非不但于1970-80年代先后炮制了特兰斯凯、西斯凯、博普塔茨瓦纳和文达4个黑人家园“国家”,还要求进城打工的黑人保持与“家园”的联系;黑人家园当局则向大城市派驻主管本部族黑人劳工事务的代表机构。白人国家把占黑人半数以上的城镇黑人,即在“白人地区”打工的黑人都划归10个黑人家园,这些家园“独立”后他们就成了外籍劳工。1970年,各黑人家园共有1503万人,其中在“白人地区”打工者及其家属为800.3万,占法律规定的黑人家园总人口的53.6%。黑人劳工占“白人经济”使用的劳动力的79%。黑人家园制度与流动劳工制度二位一体,使“家园”成了黑人廉价劳动力的供给地和耗尽青春的黑人劳工的最终归宿。

    然而,汤姆林森计划在实行中困难重重。首先是黑人抵制。如前所述,汤姆林森要求强化土地管制的“土改”受到强烈反对,“收地拆房盖新村”式的“重新分配”被视为强制拆迁,多次导致黑人农民的群体性抗争。在工业方面,尽管有种种优惠,可以转移污染,可以利用更廉价的劳动力,但是“工业分散化”与黑人家园工业化计划总体上还是收效甚微。南非在“家园”扶植的酋长专制制度腐朽低效,大量财政支持被他们用来给自己发工资和兴建各种华而不实的政府建筑、公共建筑和“路边村”之类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投资效率很低。同时黑人劳工对这种收入低、待遇差的“离土不离乡”就业方式不感兴趣。特别是在后期,由于城市黑人斗争的成果,在“白人地区”尽管仍受歧视,他们还可以组织工会,有最低工资和一些保障,但在“自己的”酋长统治区他们连这些都没有。因此他们不但仍然愿意进城打工,也仍然希望把家庭迁入城市。他们强烈反对归属于任何“黑人家园”,反对当局把他们遣返回“家园”的任何企图。

    南非在建设“黑人家园”方面开支巨大,而且开支的增长十分迅速。1988-1989财政年度南非政府对10个“黑人家园”的财政补贴总额超过69亿兰特,而下一财政年度更达到85.1亿兰特,当时合34亿美元。实际价值相当于2006年的59亿美元。按各“黑人家园”的总人口计,人均达到356美元。与之相对比:2006年中国国家财政为“三农问题”据说投入了3397亿元人民币,“三农”投入的概念要比“新农村建设”投入宽泛,就算两者是一回事,这笔钱合416亿美元,按农村人口计人均46美元。可见南非国家财政对“黑人家园”建设的投入要比中国国家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大得多。

    但是,由于“黑人家园”建设的思路是:“宁可给补贴,绝不给权利;’家园’虽’独立’,黑人失人权”,它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改善黑人权益、达到种族平等,而是为了借助黑人中的“传统”势力来约束黑人使之留在农村,使城里的打工黑人变成“外籍劳工”而失去在城里安家定居资格,强化“35岁前住单身工棚,35岁后回乡终老”的状态,甚至企图让城居黑人倒流回乡。这样的目标不可能受到黑人欢迎,在“家园”建设中政府倒确实是“主导”,但黑人不可能成为这种建设的“主体”。“黑人家园”建设前后持续了30多年,尽管也搞了不少工厂,建设了许多基础设施,如道路、机场、水库、政府建筑、医院、中小学,乃至大学,但“黑人家园”经济上仍然不能自立,仍然日益成为“留守人口”构成的衰败社区,黑人仍然涌向城市,并且把家庭也带进来,而“黑人国家”的“独立”在国际社会的抵制下更无人理睬。

    正是由于这些“形象工程”花钱多而效果差,被不少白人纳税者视为负担,成为他们改变态度倾向于支持取消种族隔离的原因之一。

    中国的“新农村建设”提法有久远的历史,在改革前的“学大寨”运动中就有过这个口号,但是在2005年重新高调地提出“新农村建设”时,其内在动因其实有两个:一是由于此前(尤其在“非典”事件中)暴露出农村教育与医疗危机严重,社会上出现要求国家财政承担责任、为农民建设普惠性公共服务体系的呼声,这个意义上的“新农村建设”,其实是改变过去对农村抽取“原始积累”、只取不予、竭泽而渔的做法,其原则是“多予少取”,其性质是弥补“欠账”而不是建什么“新村”,是实现普世公认的基本社会保障,而不是展现什么“中国独特的发展模式”,其内容主要是以教育、医疗为主的农村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建设。这个意义上的“新农村建设”势在必行,笔者过去也一直提倡,近年来在这些方面也取得了不少成就,这是应当肯定的。

    但是当时也有很强的另一种声音,那就是把“新农村建设”看成是与所谓“西方式”城市化、市场化、私有化相区别的“中国式道路”。当时一些“三农”专家著文极言“西方城市化模式”带来的“贫民窟”等问题如何如何恐怖,断言这条路我们走不得,并对如今“农民工”大量涌向城市的现象极表忧虑。他们这方面的说法与当年南非的“三农专家”汤姆林森对黑人进城的担忧十分相似,汤姆林森正是因此提出建设“黑人家园”,而他们也因此提出“新农村建设”,并且两者都自命为一种独特的发展模式。一些人甚至走向对此前农村改革给农民“退出权”的质疑,提出所谓“小岗要学南街”和“重新集体化”的命题。对于“圈地、招商、建大城”现象中滥用公权力造成的弊端,他们不是强调维护农民的权利不受权力的侵害,而是像汤姆林森那样,主张进一步强化政府管制,用强大权力来“收地、拆房、盖新村”。他们与汤姆林森一样持有“宁可给补贴,绝不给权利”的思路,希望以国家财政投入来取代人权的改善。在推行“工业分散化”、农民就地消化,改业不进城、离土不离乡、发扬“传统”、抵制“西化”、遏止农民外流,严禁农民私有土地,鼓吹“回乡创业”与“农民工回流工程”等方面,他们与汤姆林森的设想也很相似。而这些措施与城里的“梳理行动”相呼应,其实还是要维护那种排斥性体制。

    唯一重要的不同,就是他们不像南非那样追求“黑人家园独立”。他们当然不可能也不必要求“新农村”“独立”,因为通过那些在南非已逐渐失效、而在中国仍然行之有效的排斥性政策,中国的“农民工”本来就难以得到“国民待遇”,用不着在形式上把他们贬为“外籍劳工”。

    按照这样的思路,“新农村建设”就会在“政府主导,但农民非主体”的状态下变成大手笔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当然,如果财政投入足够大,在追求“形象”之余也能够做一些有用的事–南非在“黑人家园”也做得不少。但如前所述,尽管南非在这方面的投入比我们更大,“黑人家园”计划总的来说还是彻底失败了。我们的“新农村建设”难道能不引以为戒吗?南非“黑人家园”那些设施不管是不是黑人所需要,基本还是国家投资建的,而我们的一些“波将金村庄”却是官家决定、农民掏钱,财政补贴比例只有10%甚至更少,官家掏农民的钱制造“形象”,漂亮的房子却大部分时间都空着,农民照样在城里打工–就像“黑人家园”的最终结果一样,这种做法能持续吗?

    显然,问题不在于乡村该不该复兴,也不在于所谓“西方式的城市化”能不能超越–什么叫“西方城市化”?西方这么多国家难道有什么统一的“城市化模式”?哪怕是同一个国家,纽约与拉斯维加斯的“城市化”难道是一回事?关键在于农民(黑人)的命运由谁决定?农民选择进城,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尊重,不能“上等人”看不顺眼就赶走他们。农民选择在村,他们的地权就应该得到维护,不能“上等人”看上了眼就一把抢来,无论“圈地招商建大城”还是“收地拆房盖新村”,都得以尊重农民的权利为基础。这些道理难道只是在“西方”成立吗?也不能说想左右农民命运的人就居心不良。其实连曼德拉都对汤姆林森关心“黑人发展”表示某种程度的肯定:汤姆林森至少懂得一味驱逐黑人是不行的。但是他以主人的姿态说:我多给你点钱,打发你回乡呆着,不许来这里给我添乱!有自尊心的人能就范吗?

    下篇:从南非看中国:何去何从 前景的比较

    “低人权优势”的可比性:中国与南非都“不是”什么?

    中国与民主化前南非的很多做法如此相似,这当然不是主观上谁向谁学的结果。民主化前的南非政治上很反共,与中国没有建交。中国很少有人知道南非。而1940年代的南非人当然更不可能知道中国在改革后才出现的“暂住证”之类东西。

    但是,两者不但静态比较相似,一些动态过程(如“流动劳工”家居化、如征发劳工–持证“流动”–自由就业与定居的演变等)也如出一辙。这只能说是制度逻辑的结果。两国都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依靠“低人权优势”发挥“竞争力”创造高增长“奇迹”,都是在一种制度性歧视形成的身份壁垒中人为地取消或压抑某些阶层的讨价还价权利,从而降低了中国一些经济学家所说的“交易成本”(不是西方经济学中讨论的那种在保障各方交易权利前提下的交易成本),尤其是降低了劳动(不仅体现于工资)、土地、以及建立稳定秩序等方面的成本,从而实现了快速的“原始积累”。这两个国家都既不是强调限制统治权力的“自由竞争”体制,也不是强调问责于统治者的“福利国家”模式,所以很难在宪政民主国家通常的“左右派”语境中予以讨论。

    应该指出,这两个国家的上述“优势”都不同于17世纪那种一般意义上的“原始积累”,因为那时还没有近代人权观念,当时那些“海盗国家”也并不是在与“高人权国家”相比的意义上具备“优势”的。从历史的、而不是纯道德的眼光看,最值得人们研究的并非是这些“海盗”何以如此野蛮(并不是不该谴责这种野蛮),而是在前近代那个丛林世界上同样野蛮甚至更加野蛮的另一些人–如古代的亚述人或蒙古人,没有“西方偏见”的话还可以加上西班牙人,乃至这些人的祖先北欧海盗维京人–为什么没能像他们那样创造了一个新世界。如果以“他们也曾野蛮过”为理由拒绝近代人权标准,那与前述那些以“他们的祖先过去欺负过我们,现在有何资格对我们谈人权”自诩的南非种族主义者有什么区别呢?

    所谓“低人权优势”也不同于一般的专制国家或“不民主”国家。“专制”的本意主要是政治不民主,未必就是经济不自由。一些专制政权,如东亚的台湾、韩国在高增长时代也都没有民主化,但是他们在经济上还是讲自由的,并没有实行中国与南非式的体制性歧视。他们也以铁腕来维持政治稳定,但并不用铁腕来造就社会分野(如人为划定身份等级、人为限制居住类型、驱逐贫民,建设“贵族城市”等等),他们对投资也实行宏观政策上的国家引导,但很少以禁止利益相关群体讨价还价的方式“招商引资”、人为地减少所谓“交易成本”、加速资本积累。另一方面,专制体制不可能产生福利国家,但完全可能在“皇恩”下实行某些福利政策,像苏联东欧的福利就很不少,当然皇上如无此心也可以不搞。然而像南非与中国这样长期搞“负福利”的国家还是很少见的。总之,“低人权”国家就是既低自由也低福利的国家。而政治上的专制国家并不都是这样的。另一些极权国家如北朝鲜,同样是“低人权”,但并不搞全球化,也就没有什么“优势”。但是搞全球化就势必要接受市场经济的一些规则,其中包括给一部分人自由,或者某些领域自由(例如准许打工),而其他人或其他领域仍然处于“超经济强制”状态。这就出现了所谓的“二元”体制(如前所述,不是刘易斯意义上的“二元结构”)。朝鲜不是这样,民主条件下转轨的中东欧国家也不是这样。

    “低人权优势”也不等于低工资优势。尽管低人权状态下的劳工工资都不会高,但低人权与低工资还是两回事。通俗地讲,劳工不许罢工意味着低人权,但是劳工可以罢工是否就能争取到高工资,则是另一回事。农民土地可以被随意圈走意味着低人权,但让农民自愿卖地是否就能卖出个天价也是另一回事。低工资的劳工可能住在贫民窟,但低人权的劳工连住贫民窟的权利也没有。要讲低工资,印度大概比中国还低,南部非洲多数国家的劳工工资也比南非黑人劳工低,但是南非比她的邻国、中国比印度都更能“招商引资”,这是为什么?

    更为明显的是:这种“优势”也不同于“前福利国家”时代“自由竞争的残酷性”。19世纪的欧洲已经不是原始积累时代,但“自由雇佣劳动者”缺乏保障,贫民窟条件恶劣,今天的批判者也谓之“野蛮的资本主义”。不能说这种批判没有道理,但是那时落后的主要是社会保障,贫民还不至于连盖个“窟”都“违法”,以致要像曼德拉那样为“穷人的贫民窟不被摧毁的权利”而呐喊。显然,“低人权优势”是指自由、福利都低,它与自由资本主义绝不是一回事。

    总之,中国与过去的南非都搞了“原始积累”,但不同于17世纪的原始积累。中国与过去的南非都不是民主国家,但其身份制有别于一般的专制国家。中国与南非(黑人)工资都低,但其最突出的特点是不能讨价还价,而不像多数低工资国家是还不上价。中国与南非都是低福利乃至负福利国家,但是这种低福利、负福利与自由放任或所谓“野蛮资本主义”无关。中国与南非都搞了大比重的“计划经济”与“国有制”,但两者都既不同于非身份制的前“东欧”,也不同于封闭下的朝鲜。中国与南非都以身份壁垒闻名,但两者都植根于国家体制,而与印度种姓制那种不合法的“民间积习”不同。应该说,在这些意义上能够与中国和当年南非归为同类的国家确实不多,其可比性是毋庸置疑的。

    还要指出:所谓的“优势”主要是从因果的意义上探讨它与经济高增长间的联系,本不具有价值上的褒贬。而且这种联系也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存在的。“低人权经济”本身缺乏创新精神,如果不是在全球化中通过要素交换吸收“高人权经济”的创新成果,它不可能有高增长,但“高人权经济”却不可能反过来学它那套原始积累的铁腕,所以在全球化体系中,如果市场全球化了,而人权标准却没有全球化,那确实会出现“低人权经济”更能创造高增长“奇迹”的现象。当然,这种高增长是否意味着居民福利的同步提升、因此是否值得肯定,则是另一个问题。如果闭关锁国不加入全球化,低人权经济就像北朝鲜,不会有什么奇迹。但加入全球化却没有“低人权优势”,那就像中东欧国家,虽然如今经济发展也很快,但也并非“奇迹”速度(但他们的居民福利提升是否不如中国,也是另一个问题)。

    其次,“低人权优势”主要是横向比较而言,而且是假定在有秩序的情况下,像兵荒马乱的索马里那样的低人权,当然不可能有什么经济增长。而且这种“优势”也与纵向比较人权仍有进步并不矛盾。中国改革30年来,甚至在1989年以后的20年来,无论自由还是福利两个方面,人权无疑都是有进步的。从笔者前面的分析中也可以看到,改革前中国的人权状况肯定比现在差,正因为如此,笔者对中国改革的进步性还是肯定的,而对于那种认为改革后不如改革前的“左派”理论,笔者是不赞成的。但这并不排斥对如今我们的人权水平持批判态度。

    其实就是南非,也何尝不是如此?种族隔离时代比更早的黑奴制时代,乃至种族隔离时代的晚期比之前期,人权状况都是有改进的。明显的如1978年博塔政府上台后的几年间,南非放松了某些公共场所的“隔离”措施,废止了《禁止杂婚法》,修改了《通行证法》,允许城市黑人长期租房甚至鼓励购房,承认相当一部分黑人劳工为城市固定居民;放宽对技术工种的准入限制和黑人晋级限制,提高黑人工资,通过新的《工业调节法修正案》承认黑人组织工会的权利,1985年还提出恢复“黑人家园”中黑人的南非公民权,废除职业准入歧视,等等。再往前追溯也可以建立类似逻辑:我们批判“流动工人”制度,但我们也知道格伦格雷法时代的征发劳工制更糟糕。我们批判“宿舍劳工”制度,但我们也知道到种族隔离晚期黑人劳工家居化程度已经很高,至少比今天的中国高。就经济高增长而言,在指出黑白悬殊的严重不平等的同时,也不能说黑人从增长中丝毫没有受益。南非黑人的收入纵向比以前增加、横向比南部非洲周边各国黑人更高,也都是明摆着的。其实南非1994年民主化,也不是一个早上的突如其来,它也是个积“量变”为“质变”的过程。而且这也是此前黑人民权运动和国际压力渐进推动的结果。但是所有这一切,并不排斥人们对整个这一时期的南非人权状况持批判态度。

    全球化背景下“低人权优势”的改变:“福格尔影响”与“沙利文影响”

    而所谓横向比较意义上的“低人权优势”,也并不是要否认纵向人权进步对经济增长率的正面作用(对经济增长质量或增长分享性的正面作用几乎无争议,这里就不谈了。)中国改革时代相对于改革前的人权进步对经济增长当然有正面作用,正如我们说“流动工人”这种低人权劳动方式对南非经济增长有作用,但从“流动工人”比起黑奴制和征发劳工制而言仍算进步这个角度讲,也可以说是人权进步对经济增长起了作用。

    问题在于:这种说法不能解释为什么在横向比较中人权进步明显更大的那些国家,增长率反而(至少在相当一个时期)相对较低?例如,为什么民主化了的中东欧国家经济增长率没有中国高(尽管其老百姓的生活未必没有中国好)?为什么非洲一些民主国家经济增长率也没有南非高?为什么国际资本不是争相投入中东欧,而是争相投入中国?为什么巨量廉价商品不是从中东欧、而是从中国涌向世界?其实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这并不是个太深奥的问题:如果说“招商引资”方面的“竞争力”在全球化市场经济背景下对增长率至关重要的话,那么一个没有工会、可以任意圈地的国家比工会发达、圈地困难的国家(如中东欧国家)哪个更能“招商引资”,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这样的“低人权优势”的确存在着“劣币驱逐良币”的逻辑。笔者前曾征引过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福格尔对美国南北战争前南方奴隶制经济“效率”问题的研究。福格尔证明全美经济一体化条件下南方奴隶制经济比北方更有“效率”,但他不是要赞扬奴隶制。相反,按照他的逻辑,如果南方真独立了(也就是没有了与北方的经济一体化),那是不可能有效率的。但如果南北方经济仍然一体化,北方恐怕不可能靠“经济效率优势”改造南方(这是他真正的创见和引起争议之处)。如果按照他的“反事实推论”继续延伸的话,我们说北方反而会被南方所改造也说不定–如果北方资本大量南下(南方的奴隶受束缚,是无法大量北上的),而南方奴工制下廉价商品涌入北方,从而在北方引起大失业与混乱,那首先垮掉的可能倒是北方(如果不想垮掉就不得不向南方学习“低人权”,否则没法赢得这种条件下的“竞争”)。当然,如果北方真的垮掉,南方的“效率”也要完蛋,因为自由经济真正的优势是它的创新优势,没有了创新也就没有了经济进步,包括南方奴工制可能引进北方技术创新导致的“效率”也就完蛋了。所以这样的“竞争”可能是双输之局。显然,福格尔认为是公正,而非效率,成为改造南方的动力。他实际上是以此证明南北战争的必要:只有北方通过战争强行改造了南方,解除了经济一体化下“低人权优势”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危险,北方的创新优势普及到全美,南北方的效率(当然还有公正)就都上去了。

    当然福格尔当年的研究根本不考虑什么全球化问题(他讲的只是“全美化”问题),但是如果这个故事导出的逻辑可以外推,那么今天全球化下的“低人权地区”假如不能自己完成改造,是不是也会终将导致一场全球化的“南北战争”呢?

    然而反过来说,全球化条件下“高人权”地区的资本与其他要素输入“低人权”地区,也会对“低人权”状况的改变起到促进作用。这就是前引夏吉生先生说的:“对外经济活动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传播西方人权主义思想的媒介,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南非人的种族观念,冲击着种族隔离制度的大堤”。一方面,国际制裁对南非影响很大。尤其是1985年南非在部分地区实行紧急状态镇压黑人激起公愤,西方国家的“道义外交”压倒了“利益外交”,使制裁强硬起来,这对南非后来被迫改弦易辙无疑是起作用的。而这,也就是此前西方制裁的“软弱”一直受到批评的理由。

    但从另一方面讲,如果很早就以强硬的制裁切断了南非的对外经济联系,是否就对改造南非有利,也确实难说。历史上外部压力使布尔人的“牛车阵心态”更加顽固、相对开明的英语白人处境尴尬、而黑人境遇更糟的情况也不是没有过。反之,即使在国际制裁“软弱”时期,经济开放也确实“潜移默化”地增进着人权意识。在南非,许多外资公司人权观念明显强于南非本土公司,尤其是阿非利卡白人公司。1977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董事、黑人牧师沙利文提出美国在南非公司应遵守的6大原则,号称“沙利文原则”,即:公司公共场所无种族隔离;支持黑人组织工会;所有雇员同工同酬,工资须高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培训黑人从事管理与技术工作的能力;提拔黑人进入管理岗位;改善雇员住房、交通、医疗、教育等福利。到1980年,137家美资厂商签字实行沙利文原则。欧共体也为其商家在南非企业规定了类似原则,尤其强调黑人参加工会的权利。外资公司这些做法对南非本土公司也形成了很大的压力。这对于种族隔离制度在1980年代越来越难以为继,也起了很大作用。

    其实,即便外资公司并不有意识地推广“沙利文原则”,资本大量输入后也会改变那里的劳资博弈形势:资本趋向于过剩(至少减少了稀缺),谈判地位下降;而劳动趋向于稀缺(至少减少了过剩),谈判地位上升。尽管专制体制人为的政治压迫会延缓这种上升,但随着趋势的发展它最终还是会表现出来。

    然而反过来讲,对于资本流出地的“高人权”地区而言,这个作用却是相反:资本对于本国工会“惹不起,躲得起”,资本“外逃”低人权地区并将廉价商品反向输入,将导致高人权地区资本趋向于稀缺,劳动趋向于过剩,“工会蔫了,福利黄了,劳资平衡打破了,’野蛮资本主义’回来了”的后果就很难避免。

    所以发达国家的左派反对市场全球化,其实是很自然的。这也就是“福格尔影响”的体现。但资本输入地的低人权地区也跟着反,则是莫名其妙。其实南非的非国大,甚至南非共产党,其在1980年代后的实力上升都受益于全球化背景下的这种有意和无意的“沙利文影响”,他们的任务也不是抵制市场全球化,而是推进“人权全球化”。

    应该指出:如果市场全球化之后又没有“人权全球化”–至少是最基本的人权原则的共同遵守,上述“反向影响”是难以忽视的。事实上,跨国经济交往不仅有“沙利文影响”一种可能。外资进入“低人权”地区就入乡随俗,学会了“潜规则”,学会了“搞定”官员,学会了借助官府弹压劳工、圈占土地、赶走讨厌的环保人士和NGO……,这种事南非有,中国有没有?我想不必再说了吧。而一些外资乐不思蜀之后,回到本国反倒不适应了,他们又把这种反向影响带回本国。

    总之,全球化使世界各国的互相影响明显增强,即便是纯粹经济意义上的联系,事实上也不可能不在经济以外的领域产生影响。但是过去人们似乎只从正面来考虑这种影响,即“高人权”地区影响“低人权”地区,使其提升人权。区别似乎只是有些人欢迎这种影响,有些人则害怕这种影响(如南非的一些布尔人谓之“英国殖民主义”的阴谋)。

    但事实上影响总是双向的:“高人权”地区影响“低人权”地区使其提升人权,我们可以以上述“沙利文原则”为例,谓之“沙利文影响”。而“低人权优势”影响“高人权”地区使其不得不降低人权,则可以以上述福格尔的研究外推,谓之“福格尔影响”(不能理解为福格尔赞成这种影响,但他无疑提示了这种影响)。笔者当然希望“沙利文影响”胜过“福格尔影响”,但事实是否总是如此,恐怕有待观察。在这方面,应该指出中国与南非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经济规模之大,非南非可比。国际社会改变中国也要比改变南非困难得多。相反,小小南非几乎不可能“改变世界”,而中国“改变世界”的可能性却无疑比南非改变世界的可能性为大。

    “自然发生的或政治性”超经济强制:中国与南非问题的同质性

    这就涉及到中国与南非的不同了。笔者去年在一些会议上提出中国与南非比较的话题后,引起了不小反响,同意的就不说了,反驳的意见中有一种很有意思:开始激烈地斥责我这样比较大逆不道,强调中国与南非如何不同,但说着说着就不由自主地对号入座,以白人的姿态同情起种族隔离制度来,并激烈抨击我的“黑人立场”:“秦晖此文太烂!明显选择性失明。南非黑人当政后,治理得一塌糊涂。无论是经济还是治安。”“南非黑人处在蒙昧的部落社会,根本缺乏管理现代国家的能力。对他们给予普选权,事实上是在制造社会灾难。正确的办法是让南非黑人精英与白人一起共治,而非普选。”甚至还有人像1994年南非大选时的白人极右翼那样,主张白人“自我隔离”,建立摆脱黑人的“白人家园”!正如另一些网友所说:这些反驳恰恰反过来证明了中国与过去的南非很相似。

    我不想简单地谴责这种公然支持种族隔离的说法“不正确”。因为民主化以后的南非确实面临严重的治理困难。尽管并非像这位网友说的那么“一塌糊涂”,在这方面我还是很同意杨立华先生的意见:1994年后民主南非总的趋势是向好的,而且有许多经验可以启示我们。但是无疑,1994年后的南非的确也有黑人民粹主义蔓延的问题,尤其最近祖马总统当选后更是如此,对此不光白人,前总统和非国大领袖姆贝基等许多黑人有识之士也表示忧虑,非国大事实上已经为此分裂。从目前情况看,南非变成“第二个津巴布韦”的可能性并不大,但时势难料,谁也无法完全排除这种可能。

    把这些问题都归咎于“种族隔离后遗症”未免太简单化。而且就算是后遗症,有时一种坏东西一旦形成经济学上所谓的“路径依赖”,强行摆脱反而会导致更大的问题。我前面也提到南非民主化以后,约翰内斯堡出现了从种族隔离时代“前拉美化”的“美丽城市”到“类拉美化”治理危机的演变。很多华商对此深有所感。南非民主化以后与中国建交,大批国人到那里经商创业,他们看到的是一个民主化以后像拉美、更确切地说比拉美还严重的“治安不良”城市,而过去的“前拉美化”城市在他们眼里就像北京,因此产生上述这位网友的说法毫不奇怪。他们并没有在“前拉美化”时代当黑人的体验,如同没有在《城管操作实务》下的北京当外地小贩的体验一样。

    但研究者不能只讲“立场正确”。如果确实以前的体制已经形成了牢不可破的“路径依赖”,强要摆脱反会陷入更大困境,那么我们是不是只能接受现实,不要再发表“无用的”甚至“反而坏事的”批判了?

    当然不是这样。

    南非的情况并不那么悲观。但这涉及到对1994年后民主南非改革经验教训的全面考察,这只能以后再谈。

    至于说到中国,上面这位网友事实上是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南非与中国的问题有没有同质性?可不可比?第二,如果可比,那么假如未来中国民主化了,会不会也陷入如同南非1994年后的那种困境?如果不会,那么中国与南非有什么不同?

    这里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南非与中国的问题有同质性吗?当然是有的。一个最直观的证据是:这两个国家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下等人”的低贱地位。种族隔离时期的南非法律规定只有白人有选举权,黑人是没有选举权的。而中国200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十六条也白纸黑字地规定:人大代表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这就是所谓的“四分之一选举权原则”。换句话说,每个农村人等于四分之一人!有人提到这一点时曾经指出:美国法律在南北战争前规定黑奴有“五分之三选举权”。当然,不能简单地由此说美国黑奴地位就比南非黑人和我国农民更高,但后两者地位很低是显而易见的。

    尽管南非黑人与白人生理特征区别明显,而中国的城市“户籍居民”与“进城农民”就难以从生理特征上区别,因此南非压迫黑人是一种赤裸裸的种族歧视,容易为世人注视,现代文明对这种歧视也比较敏感。而中国歧视“农民”则往往被认为只是一般意义上的“不平等”,即所谓“阶级”的问题,“贫富”的问题,或者就像本文前面提到的那种误解:刘易斯模型中“二元结构”的问题。许多人认为这种问题到处都有,甚至一些左派朋友认为这本身就是“市场化改革造成两极分化”的结果。然而,对于南非的“黑白”问题无论国际社会有什么样的“左右”分歧,却不会有人说南非黑人的境遇是市场经济中黑人与白人“自由竞争”造成的,更不会把南非的问题归结为“新自由主义”或“福利国家病”。

    但这两种歧视当然是有同质性的。我们可以从梅因所谓“从身份到契约”理论的角度看,这两种歧视显然都是典型的“身份”歧视。当然历史上的身份制有很多类型,如印度及不少民族传统上都有的种姓(caste)制。与印度的caste制不同的是:中国的身份制在很大程度上是1950年代以来国家政策规定的结果。时至今日户籍歧视仍然明目张胆地明载于各种官方文件中。而且一经官府“特赦”,其原有身份特征就会消失。如农民出身的人一旦成为高官,普通人包括市民对其的敬畏与对市民出身的高官并无不同。而印度的种姓制是一种几千年来的传统习惯,尽管今天印度官方立法与政策一直是反种姓的(印度法律不会规定“贱民”只有“婆罗门”四分之一选举权),但民间的种姓歧视仍然“不合法”地存在。在这一点上,中国的身份制也更相似于南非的制度,因为后者也是国家正式立法的产物。

    而理解这种同质性的最明晰的说法恰恰来自被国人奉为理论祖师的马克思。众所周知,马克思非常强调市场经济中“形式平等掩盖下实质的不平等”与非资本主义条件下“超经济强制”导致的不平等的区别。在马克思看来,超经济强制意味着身份性的“统治与服从关系(自然发生的或政治性的)”。所谓“自然发生的统治与服从”指各种与身俱来的等级,包括种族压迫,而“政治性的统治与服从”则是一种后天的、体制的安排,对“农民”的歧视显然就是这样。马克思认为这两者是同质的–它们都既异质于“私人交换”的社会(即今人所谓资本主义),也异质于“自由人联合体”社会(马克思理想中的未来社会)。

    南非的阿非利卡白人思想界为种族隔离与歧视黑人的制度辩护时自有一套理论,从白人归正教会关于他们是“上帝选民”的神学解释,“白人比班图人更早来到南非”的史学观点,直到从文化多元论出发得出“白人的人权标准不适用于黑人”、白人与黑人只能“各自发展有各自特点的民主”的理论,可以说是振振有词。而中国那种把农民当成贱民的体制当初在苏联也曾得到列宁所谓农民是“半反动阶级”、“60个农民必须无条件服从10个工人的决定”的阶级优劣论的促成,受到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关于以农村为“殖民地”、靠“剥削”农民进行“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的理论支持。当然在靠“农民革命”建立的新中国,表面上毛泽东对农民的看法与苏联人相比要积极得多。但他心目中的“好农民”从一开始就指所谓“绝了发财之望”的那些人,他们很多其实是游民;而所谓“对赵公元帅礼拜最勤”的那些上进农民,他是非常厌恶的。由此产生所谓“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所谓小农“落后”、“自私”、“保守”的阶级歧视理论和敌视农民“自发势力”的观点。即使文革时理论上最“左”、“贫下中农”形象最高大的时候,那些不服服帖帖“为革命种田”而要进城打工挣钱的人也不被当作“贫下中农”,而被谓之“盲流”,那时就备受歧视,改革后对“农民工”的歧视其实就是来源于此。

    现实中中国的农民歧视与过去南非的黑人歧视的确同样是“非竞争”的、制度性的、强制性或身份性的,两者都截然不同于自由竞争条件下的“阶级分化”,而属于更为落后的基本人权不平等。而且笔者前文已经列举的大量事例都证明:这种歧视的力度在中国往往比南非更大。如:中国民工办暂住证要交很多钱,南非黑人办通行证不要;黑人出示了通行证就不会被抓,而民工在特殊时期出示了暂住证仍然会被抓;中国民工的“无证被抓率”总体上也比南非高;中国的“流入控制”比南非更严格;中国“农民工”的家居率比南非黑人劳工低,而“两栖”率比南非黑人劳工高;中国“梳理”打工者的陋居比南非更铁腕,而且南非毕竟还有“安置”,中国则往往是纯粹驱逐;而为了把“暂住者”留在乡下,两国搞的乡村建设中,中国的财政投入也远不及南非;等等。同时,也有一些方面南非对待黑人比中国对待农民更恶劣,如上文所述的土地方面,300年来南非白人圈黑人的地,就规模(而非速度)来讲比我国目前的圈地运动要更严重。

    当然,在世界潮流中这两个国家都在进步,中国改革中的进步是明显的,南非即使在1994年民主化之前也已经有不小的变化。在弱化歧视、提高人权的过程中,中国总的趋势与南非是相似的,但进度则比南非晚许多年。例如,中国由征发劳工制转向“流动劳工”是在1980年代,而南非是在1910年代;现在南非已经由“流动工人”变成了自由就业与定居,中国还远未做到这一步;在对“流动者”的盘查中从“无证抓人”为主改为以“无证罚款”为主的“软歧视”,南非发生在1980年代,而我国发生在2003年后;南非的“通行证”于1986年废除,我国至今尚未,只是一些城市最近出台了改“暂住证”为“居住证”的试点,尽管只限于特定的“人才”,毕竟也可能是“暂住证”制度衰亡的开始;……当然也应该指出,中国这些变化虽然发生得晚,但在一些方面进展还是不慢的。

    总之,中国与过去的南非都存在着严重的体制性的身份歧视即“低人权”现象,因此需要基本人权平等(即马克思讲的“形式平等”)的改革,而且中国甚至更需要。

    中国与南非的不同:中国能避免民主化以后的“类拉美化”危机吗?

    现在我要回答第二个问题:如果中国与南非可比,那么“中国的明天”会发生“南非今天”的事吗?今天南非那些好事,如身份平等政治民主等等,乃至曼德拉与德克勒克倡导和解、图图主持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对待历史问题的化解,等等,当然已成为佳话。但是新南非的“类拉美化”治理困境的确比较严重。我们在南非的华商作为治安不良的重要受害者,感受固然比当地黑人强烈,但当地舆论也是非常不满的。各国历史上民主化以后有一段“转型混乱”不止南非为然,例如不少中东欧国家也有过这个阶段。但是1990年前后发生变革的中东欧除了极少数发生战乱者外,绝大多数国家都早已结束“阵痛”转入复兴和繁荣,一些国家已经通过“考试”加入欧盟成为“准发达国家”。而南非民主化比他们只是略晚,却至今还没有走出适应期。应该说,要讲“民主化的代价”,南非付出的这种代价要比大多数中东欧国家都更大。

    但是南非现在即使是白人,也绝少有人讲不该民主化的。这固然说明了民主、人权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但另一方面,我国有些人总喜欢拿一些东欧国家民主化之后的“乱象”来证明民主化搞不得。南非既然民主化之后“更乱”,应当更好拿来说事。无奈反对种族隔离的“政治正确”似乎比反对“斯大林体制”还明显,它已成为从自由主义者到南非共产党人都坚守的“共同底线”。所以我们上述网友的那些话也就是在网上说说,恐怕上不了正式媒体。

    然而既然有人这么想,我们也应该回答:假如未来中国推进了民主,会不会也陷入如同南非1994年后的那种困境?

    严肃的学者不会以算命先生自居,但我至少可以说,中国如果推进宪政民主,出现某些中东欧式的过渡期问题是可能的,但出现南非式的困局几乎不可能。

    南非如今并非一切问题都是“路径依赖”所造成,1994年后南非是有些教训要汲取,这里无法详述。这里要说的是:中国与过去南非的问题除了上面提到的同质性的一面外,当然也还有一些重要区别。其中主要有二:

    第一,南非的“黑白之别”要比中国的“城乡之别”更为刚性化。

    所谓刚性化,就是歧视者与被歧视者之间区别的不可改变性。前面说过,中国的体制性歧视力度在很多方面比南非还大,“低人权”比南非还严重。但是歧视力度大,并不意味着歧视者与被歧视者之间区别的“不可改变性”也大。由于南非的肤色差别直观而且固定,“黑转白”是不可能的。而中国农民即便在身份壁垒最严格的时代,也有一些人获得恩准“农转非”。南非亲白人政权的黑人保守派酋长再受宠,充其量也只能在白人政权支持下统治“黑人家园”,不可能进入白人国家的权力层。然而中国的“农民”则不同,尽管在公务员录用上同样有身份壁垒,但“政务官”却实行“特恩制”。即便在当年农村中饿殍盈野、农民一般状况比南非黑人糟得多的“三年人祸”时期,中国的官员中出身农民的也很多(其比例甚至比今天多);而且在中国特别典型的“官本位”下,农民出身者一旦当了大官,老百姓哪怕是“市民”在他面前也得俯首帖耳。显然,在中国,“农民”之所以弱势并不是因为他种田,而是因为他处在权力金字塔的最下层。所谓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本质上其实是有权有势者和无权无势者之别。

    不仅现在如此,中国历史上历来有“布衣卿相”,有人认为这就是“平等”,其实,这只是有权者与无权者之别的“刚性”小,但这并不意味着有权者欺负起无权者来就更温和,也不意味着“官民矛盾”就更小。道理很简单:“布衣卿相”并不是“代表布衣的卿相”,皇恩之下的“布衣卿相”只是政治暴发户,他的暴发并不意味着“布衣”阶层有了“代议士”。相反,他虐待“布衣”甚至可能甚于贵族虐待自己的属民。因为“受宠的奴才对待不受宠的奴才,往往比主人对奴才更厉害”。中国历史上“官逼民反”的现象多于一般贵族制社会中贵族逼反附庸的现象,是毫不奇怪的。而反过来,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却基本上都是由非农民人士、甚至是由贵族领导的。

    今天推进民主改革当然绝不同于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但是体制的这个特点却使得人们更有可能把改革看成是体制间的斗争,而不是一拨人(比如黑人)与另一拨人(比如白人)的斗争。一方面,现体制下农民出身的官员未必会为农民说话,然而农民能够成为官员(不像南非黑人不可能在白人政府中当大官)这一点却吸纳了农民中最有政治活动力的少数精英,使得中国农民中难以产生南非黑人中那种曼德拉式的人物。从这一点讲,中国的农民问题似乎比南非的黑人问题更难解决。

    但另一方面,这样的人物在“非农民”当中出现却是非常可能,就像历史上的农民抗争往往都是非农民人士发起一样。南非白人中再开明的人物也很难成为黑人领袖,中国显然就不是这样。从这一点讲,中国的农民问题又比南非黑人问题要“容易”解决。

    而这又涉及到第二个重要区别:在南非黑人固然是“低人权”,但在白人中早就实行宪政民主;而中国即便在市民、甚至是“素质最高的”市民即大学和知识分子群中也无民主可言。因此中国城市居民中的利益一致性明显不及南非白人。前面说过,中国的制度性歧视在许多方面比南非力度更大,但是中国“城乡鸿沟”确实不如南非的“黑白鸿沟”那么深,为什么?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因为中国农民的人权水平比南非黑人更高,而是因为中国“市民”的人权水平比南非更低,尤其是我们的“穷市民”与他们的“穷白人”相比更是如此。在南非,低人权只是对黑人而言,而在中国,“市民”中也存在着这种问题。

    前面提到,过去南非白人有选举权而黑人没有,中国则是农民的选举权只为“市民”的四分之一。看起来好像中国农民毕竟还有四分之一,比南非黑人完全没有要强。但其实谁都明白中国的选举是怎么回事,所以在选举权问题上与其说中国农民强于南非黑人,不如说中国市民明显弱于南非白人。那条法律固然是公开宣告了歧视,但谁都知道,农民的弱势其实主要并不在于这个“选举权差异”。在南非,1994年的民主化只是黑人获得了民主权利,白人早就有了这些权利,他们在1994年基本是一无所得。而中国未来民主的推进却是市民与农民都受益的。南非“穷白人”的维权早在1920年代就获得决定性进展,当代他们基本上不存在维权问题,如果要“维权”那就是针对黑人维护他们的特权了。而中国城市弱势者被侵权问题十分严重,并非只农民有维权问题。尽管他们也有利益冲突,但城市弱势者的维权主要并不是冲着农民来的。南非“穷白人”歧视黑人甚至比富白人更甚,中国城市尽管也有下岗工人抱怨农民工“抢了自己的饭碗”之说,但这种声音并不强大,他们更多还是抱怨“官商勾结”,而外来打工者受到的排斥也主要不是来自他们。

    南非白人社会实行欧洲式的福利制度,“穷白人”得到高水平的保障;而中国即便在城市居民中也是“负福利”制度,尤其在市场化改革后市民分化明显,可以说在很多方面中国城市贫民如今的社会保障水平不如种族隔离制度下南非的“穷白人”,而当年南非白人社会内部比今天的中国城市居民内部更加“社会主义”。这使得南非白人、尤其是阿非利卡穷白人更难适应种族特权废除后的环境,而在一部分黑人中蔓延的民粹主义又带有敌视一切白人、乃至一切“非黑人”的“逆向种族主义”色彩。

    因此中国的城市社会比南非白人社会更复杂。在中国,计划经济时代可以说贫富分化只是隐性,官民对立无从体现,而城乡差异最为突出。但现今官民对立之凸显,不仅超过贫富差异,而且有超过城乡差异之势。中国城市知识界为农民鸣不平、呼吁提升农民权益的声音要远远超过农民自己的声音,而农民出身的官员为农民说话的反倒更少。这与南非基本上是曼德拉这样的黑人精英在为黑人说话,形成鲜明对比。

    南非对黑人的歧视之所以没有“特恩制”,除了黑白肤色不可变外,更重要的是白人社会的民主制不可能允许皇上把(白人的)特权随意赏赐给他所宠幸的(黑)人,当然,他也不能剥夺他不喜爱的人(如白人中的反对派)的公民权(种族主义下的公民权也就是白人特权)。而我国的市民中也没有民主制,皇上就可以随意把市民贬为“农民”(如当年的“上山下乡”和剥夺贱民城市户籍),也可以把他欣赏的奴才提拔成权贵。正因为如此,所以南非会产生让“黑人家园”“独立”的计划,因为在民主制度下公民权是不能侵犯的,要坚持歧视黑人,最终你就只能把他当成外国“偷渡客”。而在中国根本就没有这种必要,官家拘留或驱逐老百姓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假如是“外国人”反倒麻烦了–在中国,“外宾”才是享有特权的!

    正因为如此,中国的体制性歧视严酷性虽不亚于南非,但“随意性”则更为突出。中国的“户籍制度之弊”并不是户籍本身的问题,也不可能仅仅通过取消“农业户口”来解决。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官商结合搞“圈地运动”之风大盛,许多地方已经出现了“反向的”户籍政策,即强迫农民“农转非”、“(行政)村改居(委会)、镇改街(道办事处)”。一旦“村改居”了就可以把农民的土地没收–因为官家规定你已经不是农民了,而“非农土地”铁定就是“国有”的!显然,在没有民主和权力制衡机制的情况下,取消“农业户口”和设立“农业户口”一样都可能造成歧视。

    但这反过来也会增加改革的灵活性。实际上,只要地权归还农民,政府权力受限,不能随意圈地,城里不再搞“梳理”,“农民工”能自组工会,失业农民工不被视为“有退路的返乡者”,乡村普及社会保障,教育考试取消地区歧视……,一句话,把农民当成公民,把农民的土地当成公民财产,把“农民工”当成工人(而非“流动工人”),把“返乡农民工”当成(需要保障的)失业工人,“城乡对立”也就化解掉了。这些事情当然也很难,也有各种冲突与风险,但要说会在农民与市民之间形成像南非那样“黑白分明”的族群对立,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在中国瓦解身份壁垒的动力主要在国内,而不是像南非那样很大程度上来自国际社会;主要靠普世价值在城市居民中的传布,而不是像南非那样靠黑人自己的抗争。在这方面,改革时期的中国也确实取得了不少进步。从“征发民工”制到对“主动民工”设限,从查证拘捕到查证罚款,从废除强制“收容”到开始简化暂住证制度,从放松打工限制到教育与居住限制也开始松动,中国的“低人权优势”确实正在弱化,而它的经济也在减速。当然这种弱化的进度即便与南非种族隔离制度末期的水平相比也远不能如人意。但与南非相比,中国的制度性歧视问题更是一个纯粹的民主问题(更确切的说是个“共和”–通过宪政制度建立利益群体的理性博弈机制–问题)。而南非的剧变虽然也叫“民主化”但看来仅仅民主还是远不能一下消除种族鸿沟的。中国的民主进程也伴随着利益的冲突,也会有种种风险,其中也包括民粹主义风险–但是中国的一般民粹主义与那种带有深刻种族烙印的“黑人民粹主义”不同,不会造成族群撕裂与国族认同的危机。

    总之,至少在目前条件下,中国体制的路径依赖程度要比南非小。中国如果出现民主化,放弃“低人权优势”确实可能会使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速度”放慢(其实不放弃也会放慢),但经济增长的质量及其与居民福祉的关联会改善。这种转型的确也有风险,像人们在中东欧国家看到的那样。但发生严重治理危机的可能性,至少要比南非小得多。今天的中国确实很像当年的南非,但是由于上述差异,加上南非先行的民主化中一些教训如果能够被吸取,今天民主南非面临的一些问题,明天的中国民主化进程是能够避免的。像宋鲁郑先生那样以南非的“乱象”来吓阻中国民主化,不会比当年极右翼白人以东欧的“乱象”来吓阻南非民主化更有效。

    不过,所有这一切都有赖于国人在经济“奇迹”中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方面要防止陶醉于“奇迹”而漠视“低人权优势”积累起来的社会危机,防止社会不公正从“权家通赢”恶化成“赢家通吃”,另一方面要利用高增长提供的物质条件,抓紧利益缓冲余地较大的这个时机推进政治改革,启动民主,提高人权,增进自由与福利,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南非的前车之鉴表明“低人权优势”造就的奇迹并非永久可恃,而到了不可恃之时再思易辙,就积重难返了。中国倒是不会有南非式的黑人民粹主义,但由于我上面讲的原因,其实中国不分城乡发生弥漫性民粹主义的可能性会比南非更大(南非现在基本上不会有白人民粹主义的爆发)。如果真的陷入了那种寡头主义与民粹主义的恶性循环,也是很难收拾的。中国如果在“奇迹”时期启动民主,不会有南非今天的困境,但是如果到了“奇迹”不再,像1997年经济滑坡中的印尼那样“不得不民主”的话,那就可能不是什么南非困境的问题,而是更严重的、类似1917年的“俄国困境”的问题了。

  • 席南华:关于汉语字词扩展必要性的思考

    语言是社会最基础的组成部分之一,是交流最基础的工具。汉语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和独特的魅力,承载着博大精深的思维与文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用语言表达的信息是巨量的。由于新的信息、技术和物品不断大量出现,表达和命名都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需要大量合适的词汇,也需要新的字,这其实对汉语带来很多的挑战。

    很多的词汇包括技术术语、药物名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学术词汇等都出自西方,目前用汉语翻译这些词汇有诸多的不便。很多的术语的准确翻译十分不易,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大量西药的中译名称复杂且与汉字的常用意思没有关系。例如,一种用于镇咳的西药的翻译名是“枸橼酸喷托维林片”,用汉语进行书写和记忆是很困难的,普通人也看不出含义,西文名“Pentoxyverine Citrate”书写则要简单一些;又如,一种适应症为HIV-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型)感染、慢性乙型肝炎的西药中译名是“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复杂程度让人生畏,西文名“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 Tablets”也不简单,但看上去比汉语的表述简单一些。这里出现的字、词汇和翻译的问题,可能表明我们需要考虑汉语字词扩展这一问题。

    目前对新的命名和翻译外文词汇,都是在现有的汉字中通过适当的组合来表达。由于每个汉字都有丰富的含义,与其他的汉字组合形成了很多的词汇,一方面导致汉字新组合的选项在变少,另一方面汉字新组合在表达新含义时会受到新组合的汉字原意干扰,甚至这些汉字其他组合一些隐形的含义干扰也难以避免。这对于我们在阅读和理解汉语表述的相关内容时,思维的准确性和速度都有可能带来影响。

    虽然文艺和语言工作者喜爱汉语表达的多义性,但人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看翻译作品有时候很费解,看原文就会感到清晰得多。这不是一个局部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

    有西人曾言:我的语言边界就是我的世界边界(The limits of my language mean the limits of my world)。在牛顿与莱布尼茨创立微积分后,英国与欧洲大陆微积分的发展道路上的选择也揭示了语言和记号的影响。当时英国人选择牛顿的体系与符号,欧洲大陆选择莱布尼茨的体系与符号。结果导致此后100多年,英国在以微积分为基础的分析数学上远远落后于欧洲大陆,整个数学领域也失去了某些最优秀的大脑本可以作出的贡献。这个局面直到19世纪英国的剑桥分析学派向欧洲大陆学习并创新才得到改变。

    五四运动以来,对汉字和汉语发展的思考从来没有停止过,期间还造过一些汉字,例如,文学家夏衍根据口语创建的“搞”和“垮”,胡刚复根据对热力学一个西文术语“entropy”的理解创建了“熵”等。如今这些字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字了。但是过去70余年未见有通行的新字。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汉字改革方面主要以简化和整理异体字为主,其中主要的动机之一是扫盲,以及降低学习和书写汉字汉语的负担,已取得巨大成效。另一方面,所做的汉字改革似乎基本上没有考虑汉语的扩展需要。

    日语的文字借助了汉字的体系,除了汉字外,还有假名和罗马字,其中假名有平假名和片假名之分,后者多用来写外文专有名词和术语之类,虽然在解决了一些问题的同时也带来很多其他问题,但有可能平假名和片假名对日本科技和社会的发展也是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因为这套系统对精确表达科技和精确思维都是有用的。

    目前的科学体系和技术体系仍然以西方文化的为主导。我们尚未建立起汉语中的科技语言体系,甚至我们可能还没有意识到建立这个语言体系的基础重要性。没有汉语的科技语言体系可能已经带来很多潜在的影响,如科学和技术的思维在融入汉语的语言和文化中会更为缓慢,大众与青少年在学习科学和技术的过程中难以体会到一些精髓和精神,形成的观念和思维容易出现碎片化和零散化的特征,不容易构成系统,进而影响到对科学和技术的理解及后面的发展。

    在别人的语言体系下开展工作,犹如在别人的土地上种花栽草,形成不了自己的花园。没有自己的科技语言体系,要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就难有立足之地。

    汉语如何更简单有效成体系地表达这一问题可能是很值得研究的。具体的问题包括:

    1. 是否考虑有系统的方式造新字,以表达社会发展和其他文化中一些新的基础信息内涵。(翻译时常出现难寻恰当的字词表达其中的意思例如,Tenure一词的翻译就困扰学术界很长的时间,目前还未形成普遍接受的表述,长聘和常任等职称表述都有使用。)

    2. 有无可能选定一些简单的汉字或以汉字为基础的符号,专门用于表达外来语的专有名词如术语、药名等。

    3. 普通话的发音是否可以做适当的延展,即便是目前的拼音系统,也有些声韵搭配没有相应的汉字。很多的方言中的一些发音在普通话里面也是没有的。目前每个汉字的普通话发音是单音节发音,方言中其实有多音节。语言丰富的发音对大脑的发育和智力及感知的成长都是很有益处的。

    4. 日语中平假名和片假名的使用对日本科技发展的影响。

  • 刘仁文:建立刑罚易科制度

    我国刑法适用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刑罚适用机制僵化。这一方面可能导致刑罚投入过剩,另一方面又可能导致惩罚力度不够或者惩罚效果不佳,两者都不能适应与复杂犯罪现象作斗争的现实需要。因此,我国犯罪法律后果体系完善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改变和扭转刑罚适用机制僵化的问题,这方面最紧迫的就是要建立刑罚易科制度。

    短期自由刑易科罚金刑

    随着重罪与轻罪比例的变化以及劳动教养等制度的废除,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角色越来越受到重视。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刑法立法进入“活性化”时代,新增的不少罪名均属轻罪甚至微罪,目前11个刑法修正案增加的包括微罪在内的轻罪已达28个。反映到司法领域,必然会造就数量庞大的短期自由刑罪犯,如每年因醉酒驾驶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人数量就相当庞大。可以说,短期自由刑司法判决伴随立法的扩张不断暴涨,已是不争的事实。

    由于临时性和短期性特点,短期监禁非但起不到改造罪犯重返社会的效果,反而会导致再犯率、累犯率居高不下的不利后果。在刑法立法扩张以及大量轻微罪入刑已成现实的情况下,要有效化解轻微罪入刑所带来的短期自由刑适用剧增的紧张关系,就亟须构建短期自由刑易科罚金刑制度,即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以罚金刑代替短期自由刑。

    具体而言,可以将三年有期徒刑作为重罪与轻罪的界分点,将一年有期徒刑作为轻罪与微罪的界分点,将易科的短期自由刑上限确定为三年有期徒刑。其中,对于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自由刑(含拘役),且被告人为初犯的,规定短期自由刑应当易科为罚金刑;对于被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自由刑,且被告人为初犯并属于过失犯罪的,也规定短期自由刑应当易科为罚金刑;对于被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自由刑,被告人虽为初犯但属于故意犯罪的,则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易科为罚金刑。

    罚金刑易科公益劳动等社区刑

    既然短期自由刑可以易科为罚金刑,那么,在罚金刑得不到有效执行时,能否将其易科为其他刑罚?特别是,能否将其易科为社区刑甚至短期自由刑?在这方面,国外的刑事立法大多持肯定态度。我国刑法要否设立这一制度,学界有不同意见。否定论者的一个担忧是:如果允许将罚金刑易科为自由刑,会导致刑罚由轻变重,这既违反人权保障原则,也不利于回避短期自由刑的弊端。

    原则上讲,刑罚一旦确定就应当得到执行。如果允许大量的罚金刑判决都可以因为执行困难而不予执行,则必然会使刑罚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效果大打折扣。尤其是在将罚金刑提升为主刑且原则上要独立适用的情况下,这一点更须引起重视。基于此,对于那些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和减免事由仍然无法有效执行的罚金刑判决,就并非不能考虑将其易科为其他刑罚,包括短期自由刑。当然,这里进一步的制度设计还要考虑到最终罚金刑易科为公益劳动甚至短期自由刑的只是极少数,因为对罚金刑转采日额罚金制后,被告人的罚金将根据其本人的收入而定,这将大大增加罚金刑的可执行性;在此基础上,还要对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原因,如经济危机导致的失业等依法减免罚金(经法院裁定),这样剩下的就只能是那些极少数因个人原因(如因自己违反单位规定而被开除或辞退致使失去收入)而缴不起罚金的才需要易科执行了。

    不过,考虑到短期自由刑毕竟具有改造无力、易导致交叉感染等弊端,在需要对罚金刑进行易科时,应尽可能易科为短期自由刑以外的其他刑罚。笔者认为,将罚金刑易科为公益劳动应当是一种相对合理的选择。这里的公益劳动,可以视为社区刑的一种。将罚金刑易科为公益劳动的相对合理性在于:(1)劳动本身是有价值的,对于那些因故丧失罚金缴纳能力的被执行人,易科公益劳动同样能创造价值,起到折抵的作用;(2)公益劳动和罚金均具有非监禁性,都可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且公益劳动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与国家收取罚金后将其用于公共服务,可谓殊途同归;(3)公益劳动可以培养犯罪人的社会责任感,有利于保持犯罪人与社会的联系,从而有利于其重返社会。实践中,可以根据犯罪人的职业、特长等情况,将其未能缴纳的罚金易科为一定类型的公益劳动,公益劳动的时间与罚金数额要保持相应的平衡。公益劳动的执行有赖于犯罪人的配合,执行机关可以指导和督促,但不可强制执行。在此情形下,如果犯罪人不同意将罚金刑易科为公益劳动,或者同意后又怠于履行甚至拒不履行的,则有必要将罚金刑易科为拘役等短期自由刑。此时,固然要尽量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但刑罚的威慑力和强制力也必须得到保障,否则就失去了刑罚的意义。

    (原文刊载于《法学研究》2023年第5期)

  • 优锐研究所:实证主义——已经“过时”的主流范式

    我们经常说,不要光读书,而是要重视实践,否则就会变成书呆子。现代社会科学最讲究的就是实证(positivism),一定要有证据、有调查、有统计、有数据,而不是去搞形而上学的思辨。然而,那么多实证的研究,企业和政府里的人也没多少关注,发了那么多论文,社会各界也没多少人看,很多学科变成了学术圈内的自娱自乐,文科生依然难找工作,被看不起。

    考据来考据去,搞了一大堆定量研究,写出来的论文不断模仿理工科,希望通过这些量表和数据,让研究看起来更科学。不是说重视实证、重视应用能提高科学性吗?那为什么放弃了形而上学传统、加强实证研究的现代社会科学依然没有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这些努力最后都变成了东施效颦,社会科学不但没有成为科学,反而变成了伪科学,沦为为政治宣传服务的工具。

    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在自然科学家看来就是笑话,因为社会科学的结论往往既没有可重复性,也没有普适性,从而也就没有客观性。没有客观性,也就没有实用性和可参考性,真正的实干家、求知者也不会参考这些滥用方法的实证研究论文。这个道理很简单,比如你很想了解社会,你会去问一个创业成功的企业家,还是会去问一个社会学的博士?你认为谁更懂社会?比如你很想了解文学,你认为是莫言、刘慈欣更懂文学,还是一个文学教授更懂文学?再比如你想了解历史,你会去看历史学核心期刊,还是去看钱穆的《国史大纲》?你认为是一个新闻传播教授更懂新传,还是一个百万粉丝的up主更懂新传?

    实证主义并没有让人文社会科学获得尊严,反而使其既丧失了形而上学传统的精神性,又比不过自然科学的强解释力,陷入了四不像的局面。这就充分说明,实证主义是存在问题的,王阳明心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都非常强调实践的重要性,这种“实践”绝对不是“实证”,因为实践的主体是人,而不是方法;而实证的核心是方法,却不是人。实证主义有各种各样的方法,定量研究、质性研究、访谈法、案例研究、话语分析、内容分析、史料考据、社会实验等等,方法谁都可以学,学会了谁都可以做研究,研究出来的结果都一样。这导致的结果就是,实证主义依然培养书呆子,培养出一批没有个性的论文机器人,受过实证主义专业训练的书呆子并不懂真正的社会,他们认为只要熟练掌握某种方法就能进行研究了,就能指点江山了。这就好比一个篮球运动员,一直学习一种战术,练了十多年,只会这一种战术,然而一到真正的比赛,发现对手不按套路出牌,别说随机应变了,连他练了那么多年的这一种战术都毫无作用。

    实证主义之所以无法搞懂社会运作的逻辑,是因为其本体论预设的错误。社会运作的主体是人,而不是方法,也就是说,只有看懂人性,才能看懂社会,而不是掌握了定量研究就能看懂社会。真正看懂社会需要的是实践,而不是实证。人在实践中接受社会的毒打,才能理解自己和他人的人性和欲望,然后意识到社会的逻辑和教科书上的并不一样。如果一天到晚学习某种实证主义研究方法,那必然就像那个篮球运动员一样,永远只知道练战术,却不去真的打比赛,一到赛场上,可能连小学生都打不过。百无一用是书生就是如此。

    另一方面,物理学家也在本体论(ontology)层面证明了实证主义的谬误,20世纪以来,以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为代表的现代物理时空观替代了牛顿力学的经典时空观。而现代社会科学的本体论根基还在孔德(Auguste Comte)那个时代,也就是经典力学世界观的时代,因此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一PK,就像是当年清朝人骑马射箭去对抗英国人的火枪火炮,完全就是被降维打击。

    人文社会科学真正的出路在于,让哲学回归它本来应有的面貌。最早的哲学既不是文科,也不是理科,而是一切知识和智慧的统称,从古希腊到近代都是如此。历史上的大哲学家往往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又能搞数学运算、又会做实验,为人处事也是一流。而现在的哲学,不知怎么就变成文科了。柏拉图学园(Academy)门口挂着“不懂几何者,不得入内”,这句话值得我们深思。

    为了克服实证主义的弊端,现在的前沿激进哲学比后现代更后,比马克思更马,比黑格尔更黑,比拉康更拉。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未来不是进化,而是爆炸。理论大变革才刚刚开始,让我们泰然若素,与自己的时代狭路相逢。我们身处的是人工智能革命的时代,为了不变成新时代的书呆子、后工业版孔乙己、封建保守思想的捍卫者,我们需要用真正的哲学来指导实践,这种哲学必须既包含文科、也包含理科,既包含科学、也包括技术,既包含历史、也面向未来,既包含严谨的科学研究(知识),也包含人的生活实践(智慧)。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真正的哲学必须是为学和为道的辩证统一。

  • 塔克·卡尔森采访普京(2024.2.9)

    一、开场白

    塔克:以下是对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的采访。拍摄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晚上 7 点左右,地点就在我们身后的大楼,当然,这就是克里姆林宫。如果您观看了这段视频,就会发现访谈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正在进行中的战争,即乌克兰战争,它是如何开始的,正在发生什么,以及最重要的是它可能如何结束。观看前请注意一点。采访开始时,我们问了一个最明显的问题,那就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是否感到了威胁,一种迫在眉睫的人身威胁,这就是你的理由。我们得到的答案令我们震惊。普京滔滔不绝地讲了很久,大概有半个小时,讲到俄罗斯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八世纪。老实说,我们认为这是一种政客“冗长辩论”的技巧,觉得很烦人,打断了他好几次,他也做出了回应。他被打断了,很恼火。但我们最后得出结论,不管怎样,这不是“冗长辩论”的技巧。采访没有时间限制。我们在两个多小时后结束了采访。相反,无论你同意与否,你即将看到的内容在我们看来都是真诚的。弗拉基米尔-普京(Vladimir Putin)认为,俄罗斯在历史上对乌克兰的部分地区拥有主权。因此,我们的观点是,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是他真诚的表达。就这样。

    二、 历史:从古罗斯到苏联解体

    塔克:总统先生,谢谢您。2022年2月22日,当乌克兰冲突开始时,您在全国范围内发表了讲话,您说您之所以采取行动,是因为您得出结论,美国可能会通过北约对我们的国家发动突袭。告诉我们为什么你认为美国可能会突然袭击俄罗斯?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普京:不是美国要对俄罗斯发动突然袭击。我可没这么说。我们是在进行脱口秀还是严肃的谈话?

    塔克:这是严肃的谈话哈哈。

    普京:因为据我所知,您的大学专业是历史。

    塔克:是的。

    普京:所以,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将只用30秒或1分钟的时间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历史,让您了解一下历史背景。

    塔克: 请说。

    普京:让我们看看我们与乌克兰的关系是从哪里开始的。乌克兰从何而来?俄罗斯作为一个中央集权国家,862年被认为是俄罗斯建国之年。但是,当诺夫哥罗德的居民从斯堪的纳维亚邀请一位维兰王子留里克(Rurik)来统治。1862 年,俄罗斯庆祝建国 1000 周年。在诺夫哥罗德,有一座纪念建国 1000 周年的纪念碑。882 年,留里克的继任者奥列格大公实际上是留里克幼子的摄政王。由于当时留里克已经去世,奥列格大公来到了基辅。他赶走了两个兄弟,而这两个兄弟显然曾经是留里克的班底。于是,俄罗斯开始发展基辅和诺夫哥罗德两个权力中心。俄罗斯历史上的下一个重要日子是 988 年,这一天是俄罗斯的洗礼日,留里克的曾孙弗拉基米尔大公为俄罗斯进行了洗礼,并接受了东正教或东方基督教。从那时起,中央集权的俄罗斯国家开始加强。理由是什么呢?因为整合了领土,建立了一体化的经济联系,使用同一种语言共同的信仰和在同一个大公的统治之下。中央集权的俄罗斯国家开始形成。早在中世纪,智者雅罗斯拉夫大公就提出了王位继承顺序。但在他去世后,由于种种原因,情况变得复杂起来。王位不是直接从父亲传给长子,而是从去世的王子传给他的兄弟。然后再传给他的不同儿子。这一切导致了罗斯作为一个单一国家的分裂和终结。这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当时的欧洲也是如此。但是,四分五裂的俄罗斯很容易成为成吉思汗早先建立的帝国的猎物。他的继承者,即拔都汗,几乎掠夺和毁坏了所有的城市。包括基辅和其他一些城市在内的南部地区丧失了独立。而北部城市则保留了部分主权。他们不得不向大汗纳贡,但还是保住了部分主权。随后,一个以莫斯科为中心的统一的俄罗斯国家开始形成。包括基辅在内的俄罗斯南部地区开始逐渐向另一块磁石—欧洲正在出现的中心—靠拢。这就是立陶宛大公国,它甚至被称为立陶宛俄罗斯公国,因为俄罗斯人在立陶宛人口中占有重要地位。他们讲古老的俄语,信奉东正教。但后来立陶宛大公国和波兰王国统一了。几年后,又签订了另一个联盟,但这次在宗教领域,一些东正教牧师成为了教皇的下属。因此,这些土地成为波兰-立陶宛大公国的一部分。几十年间,波兰人对这部分人口进行了殖民化。他们在那里引入了一种语言,试图巩固这样一种观念:这部分人并不完全是俄罗斯人,因为他们生活在边缘地带,所以他们是乌克兰人。最初,“乌克兰人”(Ukrainian)这个词的意思是,这个人生活在国家的外围、边缘地区,或者从事边境巡逻服务。它并不意味着任何特定的族群。因此,波兰人试图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将俄罗斯的这部分土地殖民化,并且实际上对待这部分土地相当苛刻,甚至可以说是残酷,所有这一切导致俄罗斯的这部分土地开始为自己的权益而斗争。他们写信给华沙,要求尊重他们的权利,并向这里,包括基辅,派遣人员。

    塔克:请原谅打断,您能告诉我们波兰对乌克兰的压迫发生在哪个时期吗?

    普京:是在13世纪。现在,我会告诉你们后来发生了什么。为了不引起混淆,我会告诉你们日期。1654年,甚至是今年稍早的时候。当时在俄罗斯那片土地上掌握权力的人(即今天的乌东扎波罗热),要求把自己和土地上的人送还到俄罗斯血统和东正教信仰的统治者那里。但华沙没有回应这些俄罗斯统治者,事实上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他们转而向莫斯科求助,于是莫斯科把他们带走了。这样你们就不会认为我在捏造事实了。我给你这些文件。

    塔克:听起来不像是你编造的 

    普京:但这些还是档案馆的文件。复印件。这是博赫丹-赫梅利尼茨基(Bohdan Khmelnytsky)的信,他当时控制着俄罗斯这块土地的权力,也就是现在的乌克兰。他写信给华沙要求维护他们的权利遭到拒绝后,他开始写信给莫斯科。要求将他们置于莫斯科沙皇的统治之下之下。这些文件都有副本。我把它们留作纪念,还有俄文译本,你可以稍后再翻译成英。 但俄国并不同意直接接纳他们,因为他们认为与波兰的战争将会开始。然而,1654 年,以沙皇为首的俄罗斯最高神职人员和地主会议(旧俄罗斯国家权力的代表机构)决定将一部分旧俄罗斯土地划入莫斯科王国。不出所料,与波兰的战争开始了。战争持续了 13 年,然后在 1667年达成了休战协议。32 年后,我想是与波兰签署了一项和平条约,他们称之为永久和平条约。这些土地,整个第聂伯河左岸,包括基辅,都归了俄国。而整个第聂伯河右岸则留在了波兰。在叶卡捷琳娜大帝的统治下,俄国收回了包括南部和西部在内的所有历史土地,这一切一直持续到十月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奥地利总参谋部依靠乌克兰化思想,开始积极宣传乌克兰和乌克兰化思想。其动机显而易见。一战前,他们希望削弱潜在的敌人,并在边境地区为自己争取有利条件。因此,奥地利总参谋部开始宣传在波兰出现的观点,即居住在波兰领土上的人并非真正的俄罗斯人,而是属于一个特殊的民族——乌克兰人。早在 19 世纪,就出现了要求乌克兰独立的理论家。然而,所有这些人都声称乌克兰应与俄罗斯保持非常良好的关系。他们坚持这样做。1917 年革命后,布尔什维克试图恢复俄罗斯国家地位,内战开始,包括与波兰的敌对行动。1921 年,与波兰宣布和平。根据该条约,第聂伯河右岸再次归还波兰。1939年,波兰与希特勒合作。它确实与希特勒合作了,不,应该说希特勒向波兰提供了和平和友好条约。作为回报,希特勒要求波兰向德国交还所谓的但泽走廊,该走廊将德国大部分领土与东普鲁士和柯尼斯堡连接起来。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这片领土被划归波兰。但泽取代了格达斯克市(Gdasnk)。希特勒要求他们友好地让出这块土地,但他们拒绝了。当然,他们还是与希特勒合作,共同参与了捷克斯洛伐克的瓜分。

    塔克:但我想问,你提出的理由是,乌克兰,当然是乌克兰的部分地区,乌克兰东部几百年来实际上一直是俄罗斯的领土。你为什么不在24年前就任总统时接受它呢?您有核武器, 他们没有,这其实是你们的土地。你们为什么要等这么久才拿回?

    普京:告诉你。历史背景的叙述即将结束。它可能很无聊,但能解释很多事情。

    塔克:不无聊。只是不知道它有什么意义。

    普京:很好,很好,我很高兴你能觉得这些历史有意思。谢谢。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波兰与希特勒合作。虽然它没有屈服于希特勒的要求,但它仍然与希特勒一起参与了捷克斯洛伐克的瓜分,因为波兰人没有把但泽走廊让给德国,而且走得太远,迫使希特勒通过攻击他们来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为什么1939年9月1日战争的开战对象是波兰?结果波兰毫不妥协,希特勒只好开始实施他的波兰计划。索比斯基(Sobieski),顺便说一下,我读过一些档案文件,苏联表现得非常诚实,它请求波兰允许它的军队通过波兰领土去帮助捷克斯洛伐克。但当时的波兰外长说,如果苏联飞机飞越波兰,就会在波兰领土上被击落。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战争开始了,波兰成了它对捷克斯洛伐克推行的政策的牺牲品。根据众所周知的《莫洛托夫-里宾特洛甫条约》(Molotov-Ribbentrop pact),包括乌克兰西部在内的部分领土将划归俄罗斯,因此当时被命名为苏联的俄罗斯重新获得了其历史上的土地。在伟大的卫国战争(我们称之为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之后,所有这些领土最终都被规定为属于俄罗斯,属于苏联。至于波兰,它得到了显然是作为补偿的原本属于德国的土地。德国的东部地区。这些现在是波兰西部的土地。当然,波兰重新获得了进入波罗的海和但泽的权利。但泽再次被命名为波兰。情况就是这样发展的。1922 年,苏联成立,布尔什维克开始建设苏联,并建立了从未存在过的苏维埃乌克兰。

    塔克:对。

    普京:斯大林坚持将这些共和国作为自治实体纳入苏联。出于某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苏维埃国家的缔造者列宁坚持认为这些共和国有权退出苏联。同样,出于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他将一些土地和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划归新成立的乌克兰苏维埃共和国,尽管这些土地从未被称为乌克兰,但它们却成为乌克兰苏维埃共和国的一部分。这些土地包括黑海地区,该地区是在叶卡捷琳娜大帝统治下接收的,与乌克兰没有任何历史联系。即使我们追溯到 1654 年,当时这些土地回归俄罗斯帝国。当时的领土面积相当于现代乌克兰的 3 到 4 个州,其中没有黑海地区。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塔克:1654 年。

    普京:没错。

    塔克:我只是想问,您显然对这一地区有着百科全书式的了解。但为什么您在担任总统的前22年里没有提出乌克兰不是一个真正的国家这一论点呢?

    弗拉基米尔-普京:乌克兰从苏联得到了大量从未属于它的领土,包括黑海地区。而这些领土是俄土战争的结果,俄罗斯在战后得到了这些领土,它们被称为新俄罗斯或另一个俄罗斯。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苏维埃国家的缔造者列宁以这种方式建立了乌克兰。几十年来,乌克兰苏维埃共和国一直作为苏联的一部分发展。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布尔什维克又一次进行了乌克兰化。这不仅仅是因为苏维埃领导层在很大程度上由来自乌克兰的人组成。相反,苏联推行的本土化总政策解释了这一点。其他苏维埃共和国也采取了同样的做法。这包括推广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化,原则上这不是坏事。苏维埃乌克兰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除了战前属于波兰的土地外,乌克兰还得到了以前属于匈牙利和罗马尼亚的部分土地。因此,罗马尼亚和匈牙利的部分土地被划归苏维埃乌克兰,它们现在仍然是乌克兰的一部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完全有理由肯定,乌克兰是一个按照斯大林的意志建立起来的人造国家。

    塔克:您是否认为匈牙利有权从乌克兰手中夺回自己的土地,其他国家有权回到 1654 年的边界?

    普京:我不确定他们是否应该回到 1654 年的边界。但是考虑到斯大林时代,所谓的斯大林政权,正如许多人所说的那样,有许多侵犯人权和侵犯其他国家权利的行为。可以说,他们可以要求归还他们的这些土地。虽然他们无权这样做,但这至少是可以理解的。

    塔克:你有没有告诉维克托-欧尔班,他可以拥有乌克兰的一部分?

    普京:从来没有。我从未告诉过他。一次都没有。我们甚至没有就此进行过任何交谈。但我知道,生活在那里的匈牙利人希望回到他们的历史故土。此外,我还想和你们分享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我想说的是,这是一个私人故事。上世纪 80 年代初,我乘车从当时的列宁格勒出发,穿越苏联,途经基辅。在基辅停留了一会儿,然后去了乌克兰西部。我去了别列戈沃伊镇,那里所有城镇和村庄的名字都是俄文和我不懂的匈牙利文、俄文和匈牙利文。不是乌克兰语,是俄语和匈牙利语。我开车经过某个村庄,有一些人坐在房子旁边,他们穿着黑色三件套西装,戴着黑色圆筒形帽子。我问,他们是艺人吗?他们告诉我不是,他们不是艺人,他们是匈牙利人。我说,他们在这里干什么?他回答,你这是什么意思?这是他们自己的土地。他们住在这里。这是 20 世纪 80 年代苏联时期的情况。苏联保留了匈牙利语言、匈牙利名字和所有民族服饰。这些人是匈牙利人,他们觉得自己是匈牙利人。当然,现在出现了许多侵犯这一政策的行为。

    塔克:我想很多国家都对特兰西瓦尼亚(Transylvania)感到不安,你显然也知道这一点。但许多国家对 20 世纪的战争和一千年前的战争重新划定的边界感到沮丧,您提到的那些战争就是如此。但事实上,您直到两年前的二月才公开提出这个问题。在我今天读到的你的声明中,您用了大量篇幅解释说,您感到了来自北约西方国家的实际威胁,包括潜在的核威胁。这就是您进行特别军事行动。您这样说公平吗?

    普京:我知道我的长篇大论可能超出了采访的范围。所以我一开始就问你,我们是要进行严肃的谈话还是做秀?你说是严肃的谈话。那就请您多多包涵。我们来到了苏联乌克兰成立的时刻。1991 年,苏联解体,俄罗斯慷慨给予乌克兰的一切都被后者拿走了。我现在要讲的是今天议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点。

    塔克:谢谢。

    三、错在西方:从冷战结束到俄乌关系破裂

    普京:毕竟,苏联的解体实际上是俄罗斯领导层一手造成的。我不了解当时俄罗斯领导人的指导思想是什么,但我猜想有几个理由让他们认为一切都会好起来。首先,我认为当时的俄罗斯领导层认为,俄罗斯和乌克兰之间关系的基本要素实际上是一种共同语言。那里 90% 以上的人口讲俄语。家庭关系,那里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人有某种共同的家庭或友谊关系。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历史,最后,共同的信仰,与一个国家共存了几个世纪,经济紧密相连。所有这些都是至关重要的。所有这些因素加在一起,使我们的良好关系成为必然。

    第二点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我希望作为美国公民的您和您的观众都能听到这一点。前俄罗斯领导人认为苏联已经不复存在,因此不再有任何意识形态的分界线。俄罗斯甚至自愿、主动地同意苏联解体,并认为所谓的文明西方会将此理解为对合作与联合的邀请。这正是俄罗斯所期待的,无论是美国还是整个所谓的西方集体。有一些聪明人,包括德国的社会民主党大政治家埃贡-巴尔( Egon Bahr),在苏联解体前夕与苏联领导人的个人谈话中坚持认为,他们知道应该在欧洲建立安全体系。应该帮助统一后的德国,但也应该建立一个包括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和其他中欧国家在内的新体系。但北约不需要扩大。他是这么说的。如果北约扩大,一切都将和冷战时期一样,只是更接近俄罗斯的边界。仅此而已。他是个睿智的老人,但没人听他的。事实上,他曾经发过一次火。他说,如果你们不听我的,我就再也不踏进莫斯科一步。一切都像他说的那样发生了。

    塔克:当然,这一切的确成真了。我和您已经多次提到这一点。我认为这是一个公平的观点。许多美国人认为,随着苏联解体和冷战结束,俄罗斯和美国之间的关系会很好,但事实恰恰相反。但您从来没有解释过为什么您认为会发生这种情况,只是说西方害怕一个强大的俄罗斯。但我们有一个更强大的中国,西方似乎并不十分害怕。

    普京:西方害怕强大的中国胜过害怕强大的俄罗斯,因为俄罗斯有 1.5 亿人口,而中国有 15 亿人口。中国的经济正在飞速发展,每年增长 5%。过去甚至更高,但这对中国来说已经足够了。正如俾斯麦所说,潜力是最重要的。中国的潜力是巨大的。就购买力平价和经济规模而言,中国是当今世界最大的经济体。它在很早以前就已经超过了美国,而且还在快速增长。我们不要谈论谁怕谁。我们不要用这样的术语来推理。1991年之后,当俄罗斯期待着自己被接纳到文明国家的兄弟大家庭中时,类似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你们欺骗了我们。我说的你们并不是指你们个人。当然,我说的是美国。北约的承诺是不会向东扩张。但它发生了五次。有五次扩张浪潮。我们容忍了这一切。我们试图说服他们。我们说,请不要这样。我们现在和你们一样都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没有共产党的统治。让我们谈判吧。此外,我以前也公开说过。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之间开始出现某种裂痕。在此之前,叶利钦来到美国,还记得他在国会发言时说的好话吗?上帝保佑美国,他说的一切都是信号,让我们进去。还记得在此之前南斯拉夫的事态发展吗,叶利钦受到了盛赞。南斯拉夫的事态一开始发展,他就大声疾呼支持塞尔维亚人。我们也不能不为塞尔维亚人大声疾呼,为他们辩护。我知道那里正在进行复杂的进程。我理解,但俄罗斯不能不大声支持塞尔维亚人,因为塞尔维亚人也是一个特殊的、与我们关系密切的民族,拥有东正教文化等等。这个民族世世代代饱受苦难。好吧,不管怎样。重要的是叶利钦表示了支持。美国做了什么?

    美国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开始轰炸贝尔格莱德。是美国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此外,当俄罗斯提出抗议并表示不满时,美国说了什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已经过时了。现在人人都援引国际法,但当时他们却开始说一切都过时了。一切都必须改变。的确,随着力量对比的变化,有些东西需要改变。这是事实,但不是以这种方式。叶利钦立即被拖入泥潭,被指责酗酒,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我向你们保证,他什么都懂。2000年,我成为总统。我想,好吧,南斯拉夫问题结束了,但我们应该尝试恢复关系。让我们重新打开俄罗斯曾试图通过的大门。此外,我公开说过,我可以重申。在克里姆林宫与即将卸任的比尔-克林顿总统会面时,就在隔壁房间,我对他说,我问他:“比尔,你认为如果俄罗斯向你提出要求,你会怎么做?比尔,你认为如果俄罗斯要求加入北约,你认为会实现吗?” 他突然说:“你知道,这很有趣,我想也许吧。”但到了晚上,我们共进晚餐时,他却说 :“你知道,我和我的团队谈过了,不,现在不可能了。”你可以问他,我想他会看我们的采访,他会确认的。如果没发生这种事,我是不会这么说的。好吧,现在不可能了。

    塔克:你是真心的吗?真心加入北约?

    普京:听着,我问了克林顿,到底有没有可能?我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我想知道领导层的立场….

    塔克:但如果他说可以,你会加入北约吗?

    普京:如果他答应了,和睦的进程就会开始,如果我们看到我们的伙伴有一些真诚的愿望,最终可能会实现。但这并没有发生。好吧,没有就是没有,好吧,好吧。

    塔克:为什么这么说?我只是想说说动机。我知道,你对这件事很耿耿于怀。我理解,但你认为当时西方为什么拒绝你?为什么会有敌意?为什么冷战结束后没有修复两国关系?在你看来,这是出于什么原因?

    普京:不,这不是愤懑。这只是陈述事实。我们不是新郎新娘,苦涩、怨恨,在这种情况下与这些无关。我们只是意识到我们在那里不受欢迎,仅此而已。好吧,好吧。但让我们以另一种方式建立关系。让我们在其他地方寻找共同点。为什么我们会得到如此消极的回应,你们应该去问问你们的领导人。我只能猜测原因,国家太大,各自有自己的观点等等。而我看见了美国和北约是如何解决问题的。

    现在我再举一个关于乌克兰的例子。当美国领导层施压,所有北约成员国都顺从地投票,即使他们不喜欢某些东西。现在,我告诉你们 2008 年乌克兰在这方面发生了什么。不过,在那之后,我们尝试以不同的方式建立关系。例如,在中东、伊拉克事件中,我们以非常柔和、谨慎、小心的方式与美国建立关系。我曾多次提出,美国不应支持北高加索地区的分裂主义或恐怖主义。但他们还是继续这样做。美国及其卫星国为高加索地区的恐怖组织提供政治支持、信息支持、资金支持,甚至军事支持。我曾经向我的同事,也是美国总统提出过这个问题。他说这是不可能的。你有证据吗?我说有,我为这次谈话做好了准备,我给了他证据。他看了之后,你知道他说了什么吗?我道歉,但事情就是这样。我引用他的话“好吧,我要踢他们的屁股。” 我们一直在等他的回应,没有回应。我对俄罗斯联邦安全局局长说,写信给美国中情局。与总统谈话的结果是什么?他写了一次、两次。然后我们得到了答复。我们的档案中有答复。美国中情局回复说:“我们一直在与俄罗斯反对派合作。我们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我们会继续这样做。” 这太荒谬了,好吧,我们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

    塔克:那些反对派?你是说中情局试图推翻你的政府?

    普京: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指的是分离主义分子,也就是在高加索与我们作战的恐怖分子。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反对派。这是第二点。

    第三个时刻非常重要,那就是美国导弹防御系统建立之初的时刻。我们说服了美国很长时间不要这样做。我与布什总统及其团队进行了非常严肃的对话。我建议美国、俄罗斯和欧洲联合建立导弹防御系统,我们认为,如果建立该系统,将单方面威胁我们的安全。尽管美国官方表示,建立该系统是为了应对来自伊朗的导弹威胁。这就是部署导弹防御系统的理由。我建议俄罗斯、美国和欧洲,我们共同努力。他们说这很有趣。他们问我:“你是认真的吗?” 我说:”当然”。

    塔克:请问是哪一年?

    普京:我不记得了。在互联网上很容易查到。我是应老布什的邀请去美国的。从我要告诉你的人那里了解情况就更容易了。有人告诉我这非常有趣。我说:试想一下,如果我们能够共同解决这样一个全球性的战略安全挑战,世界将会改变。我们可能会有争端,可能是经济争端,甚至是政治争端。但我们可以极大地改变世界局势。”他说:好的,然后问:“你是认真的吗?”我说:“当然”。他说,”我们需要考虑一下”。我说:“请吧”。然后,国防部长盖茨、前中情局局长和国务卿赖斯来到这个内阁,就在这张桌子旁。他们坐在这张桌子上。我、外交部长和俄罗斯国防部长坐在那一边。他们对我说,是的,我们已经考虑过了。我们同意。我说,“谢天谢地,太好了,但也有例外。”

    塔克:所以,你两次描述了美国总统做出决定,然后被他们的机构负责人否决的情况。所以,听起来你描述的是一个并非由选举出来的政治人物管理的系统。

    普京:没错,没错。然后他们就叫我们滚蛋。我不会告诉你细节,因为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毕竟,这是保密谈话,但我们的提议被拒绝了。这是事实。就在那时,我说:“听着,我们将被迫采取反制措施。我们将建立这样的打击系统,它肯定能穿过导弹防御系统。他们的回答是:“我们这样做不是针对你们,你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你们就当成不是针对俄罗斯的,不是与美国为敌。”我说:“好吧”。很好。事情就是这样发展的。我们研发了洲际射程的高超音速导弹,并在继续研发。在高超音速打击系统的发展方面,我们现在领先于所有人,包括美国和其他国家。我们每天都在改进它们。但不是我们开始搞军备竞赛,恰恰相反,我们提出了相反的建议,却被驳回了。关于北约东扩的问题,我们被告知,北约不会向东扩张,一寸也不会向东扩张。然后呢?他们说,这没有写在纸上,所以我们要扩张。于是就有了五次扩张。波罗的海国家、整个东欧等等。现在我来谈谈最主要的事情。他们来到了乌克兰。最终,在 2008 年的布加勒斯特峰会上,他们宣布乌克兰和格鲁吉亚加入北约的大门已经敞开。现在,关于如何在那里做出决定。德国、法国以及其他一些欧洲国家似乎都反对。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布什总统是个强硬的人,一个强硬的政治家,我后来听说,他对欧洲所有领导人施压,让他们不得不同意。这太荒谬了,就像幼儿园一样。保障在哪里?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幼儿园?这都是些什么人?他们是谁?你看,他们在压力下被逼急了,同意了,然后他们说乌克兰不会加入北约。我说,你们在 2008 年已经同意了,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同意呢?我就是不明白,我们准备好谈判了, 但和谁谈?保证在哪里?没有。于是他们开始在乌克兰本土运作。那里有什么?我已经告诉了你们背景,这片土地是如何发展到今天的。这一切有什么关系?与俄罗斯有关,那里的每两个人或三个人中的一个,都与俄罗斯有一些联系。顺便说一句,乌克兰是一个中立国。2008 年,北约的大门突然向它敞开。得了吧,我们可不是这么约定的。现在,所有在乌克兰上台的总统,他们都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对俄罗斯持良好态度的选民。这里是乌克兰东南部。这里人口众多。要说服这些对俄罗斯持积极态度的选民非常困难。维克托-亚努科维奇上台了。在库奇马总统之后,他第一次赢得了选举,但他们却组织了第三轮选举,这在乌克兰宪法中是没有规定的。这是一场政变。试想美国有人会不喜欢这样的结果……

    塔克:2014年?

    普京:不,这是在那之前。在库奇马总统之后,维克托-亚努科维奇赢得了选举。然而,他的对手并不承认这一胜利。美国支持反对派,于是安排了第三轮选举。但这是什么?这是一场政变。美国支持它,第三轮选举的获胜者上台。试想一下,如果在美国,有人对某些事情不满意,于是就组织了第三轮选举,而美国宪法并没有对此做出规定。尽管如此,乌克兰还是这么做了。好吧。维克托-尤先科(Viktor Yushchenko)被认为是亲西方的政治家,他上台后,我们也与他建立了关系。他曾来莫斯科访问。我们访问了基辅。我也访问了基辅,我们在非正式场合进行了会晤。如果他亲西方,那就亲吧。这很好。在库奇马的领导下,独立的乌克兰国内局势本应有所发展。情况变得更糟,维克托-亚努科维奇上台执政。也许他不是最好的总统和政治家,我不知道。我不想做任何评价。然而,与欧盟的联系问题出现了。我们一直都是这样的。随你便。但是,当我们仔细阅读乌克兰与欧盟的结盟条约时,会发现这对我们来说是个问题,因为我们与乌克兰之间有自由贸易区和开放的海关边界。但我们说,不,这行不通。我们将关闭与乌克兰的边界,然后是海关边界。亚努科维奇开始计算乌克兰会得到多少好处,会失去多少,并对他的欧洲伙伴说,我需要更多时间考虑,然后再签署。他话音刚落,反对派就在西方的支持下开始采取破坏性措施。这一切最终导致了乌克兰的独立广场和政变。

    四、特别军事行动的前因后果

    塔克:所以乌克兰与俄罗斯的贸易多于与欧盟的贸易?

    普京:当然。这甚至不是贸易量的问题,尽管大部分情况下是这样。这是合作规模的问题,整个乌克兰经济都是建立在合作规模的基础上的。从苏联时期开始,企业之间的合作规模就非常密切。任何一家企业,都曾经生产在俄罗斯和乌克兰共同组装的零部件,反之亦然。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关系曾经非常密切。有人发动了政变。虽然我现在不想深究细节,因为我觉得这样做不合适。美国告诉我们,让亚努科维奇冷静下来,我们就会让反对派冷静下来。只要在政治解决的情况下,让局势发展下去吧。我们说,好吧,同意,就这么办。

    按照美国人的要求,亚努科维奇既没有动用武装部队,也没有动用警察。然而,反对派武装却在基辅发动了政变。这是什么意思?你以为你是谁?我想问问当时的美国领导人。

    塔克:在谁的支持下?

    普京:当然是在中情局的支持下,据我所知,中情局是你当年想要加入的组织。我们应该感谢上帝,他们没让你加入。虽然这是一个严肃的组织,但我明白。我的前身是V级情报员,我曾在苏联情报局第一总局工作过,他们一直是我们的对手。但工作就是工作。从技术上讲,中情局做得完美,他们成功发动了政变。然而,从政治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这肯定是政治领导层的失算。他们本应看到事态的发展。因此,2008 年,北约为乌克兰打开了大门。2014 年,乌克兰发生政变。他们开始迫害那些不接受政变的人。这的确是一场政变。他们制造了对克里米亚的威胁,我们不得不将克里米亚置于我们的保护之下。2014 年,他们在顿巴斯发动战争,使用飞机和大炮攻击平民。一切就是从那时开始的。我有一段飞机从上空袭击顿涅茨克的视频,他们发动了大规模军事行动。然后是另一次,失败后,他们又开始准备下一次行动。所有这些都是在这片领土的军事发展和北约门户开放的背景下发生的。我们怎能不对所发生的一切表示关切?从我们的角度来看,这是我们致命的疏忽。本来就是这样。只是美国的政治领导层把我们逼到了不能逾越的底线,因为这样做可能会毁了俄罗斯自己。此外,我们不能将我们有共同信仰的兄弟抛弃不管不顾。事实上,在“战争机器”面前,我们都只是俄罗斯人民的一部分。

    塔克:所以那是当前冲突开始前的八年。那么是什么触发了你?你是在什么情形下决定你必须要这么做的?

    普京:最初,是乌克兰政变引发了冲突。顺便提一下,当时,德国、波兰和法国这三个欧洲国家的代表结成了同盟,他们是亚努科维奇政府与反对派签署的协议的担保人。他们作为担保人签署了协议。尽管如此,反对派还是发动了政变,而所有这些国家都假装不记得自己是和平解决协议的担保人。他们直接把协议扔进了雪地里。没有人记得这一点。我不知道美国是否知道反对派与当局及其三个担保国之间的协议,他们非但没有将整个局势带回政治解决,反而支持政变。尽管这毫无意义,但请相信我,因为亚努科维奇总统同意了所有条件,他准备提前举行选举,但坦率地说,他没有机会赢得选举,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那么,为什么要发动政变?为什么是那些受害者?为什么要威胁克里米亚?为什么要轰炸顿巴斯?这些我都不明白。这正是误判所在。中情局完成了它的工作,完成了政变。我想一位副国务卿说过,他们花了一大笔钱,将近50亿美金。但所犯下的政治错误是巨大的。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一切本可以合法地完成,没有受害者,没有军事行动,也不会失去克里米亚。如果不是因为独立广场上的血腥事态发展,我们甚至连动一动手指头都不会考虑。因为我们同意这样一个事实,即苏联解体后,我们的边界应沿前加盟共和国的边界。我们同意这一点,但我们从未同意北约的扩张。此外,我们从未同意乌克兰加入北约。我们不同意北约不经与我们讨论就在那里建立基地。几十年来,我们一直要求不要这样做,不要那样做。是什么引发了最近的事件?首先,乌克兰现任领导人宣布将不执行2014年明斯克事件后签署的明斯克协议,众所周知,明斯克协议提出了和平解决顿巴斯问题的计划。但是,乌克兰现任领导层、外交部长、所有其他官员以及时任总统本人都表示,他们不喜欢明斯克协议的任何内容。换句话说,他们不打算执行协议。一年或一年半以前,德国和法国的前领导人曾公开对整个乌克兰说,他们确实签署了明斯克协议,但他们从未打算执行这些协议,他们只是牵着我们的鼻子走。

    塔克:你有和什么人谈过吗?你有没有给我们的总统和国务卿打电话说,如果你们继续用北约军队军事化乌克兰,事情就会变成这样,我们会采取行动的。

    普京:我们一直在谈论这个问题。我们向美国和欧洲国家领导人提出了立即停止事态发展的要求,并执行明斯克协议。但坦率地说,我不知道我们将如何做到这一点。但我已经做好了执行这些协议的准备。这些协议对乌克兰来说很复杂,它们包含了许多顿巴斯领土独立(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2014年通过独立公投)的内容。这是事实。我真诚地相信,如果我们能够说服顿巴斯的居民,并且我们必须努力说服他们回归乌克兰国家,那么伤口就会逐渐开始愈合。当这部分领土重新融入一个共同的社会环境,当养老金和社会福利重新支付时,所有的碎片都会逐渐归位。

    不,没人想这样。每个人都只想通过军事力量解决问题。但我们不能让这种情况发生。当乌克兰方面宣布“不,我们不会履行任何条约。”

    情况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他们也开始准备军事行动。正是他们在 2014 年挑起了战争。我们的目标是停止这场战争。这场战争不是我们在 2022 年发动的。这是一次阻止战争的尝试。

    五、什么是去纳粹化

    塔克:您认为您现在阻止了战争吗?我的意思是,你们达到目的了吗?

    普京:没有。我们还没有实现我们的目标,因为其中之一就是去纳粹化。这意味着禁止各种新纳粹运动。这是我们在今年年初于伊斯坦布尔结束的谈判过程中讨论的问题之一。这不是我们的倡议,因为欧洲人特别告诉我们,必须为最终签署文件创造条件。我在法国和德国的同行们说,你怎么能想象他们在被枪指着脑袋的情况下签署条约呢?应该把军队从基辅撤回来。我说,好吧。我们从基辅撤军了。我们从基辅撤军后,乌克兰谈判代表立即将我们在伊斯坦布尔达成的所有协议扔进垃圾桶,准备在美国及其在欧洲的卫星国的帮助下进行长期武装对抗。局势就是这样发展的,现在看起来就是这样。

    塔克:请原谅我的无知。什么是去纳粹化?

    普京:这就是我现在想谈的。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去纳粹化。在获得独立后,乌克兰开始寻找—正如一些西方分析家所说—自己的身份。好吧,如果是直觉主义者,你懂的,它想出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这种身份建立在一些与希特勒合作的虚假的“英雄”身上。我已经说过,在 19 世纪初,当乌克兰独立和主权理论家出现时,他们假定独立的乌克兰应该与俄罗斯保持非常良好的关系。但由于历史的发展,这些领土是波兰-立陶宛联邦的一部分。在波兰,乌克兰人受到迫害和相当粗暴的对待,并遭受残忍的行为。还有人企图破坏他们的身份。这一切都留在了人们的记忆中。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这些极端民族主义的精英中的一部分人与希特勒合作,相信希特勒会给他们带来自由。德国军队,甚至党卫军都让希特勒的合作者干起了灭绝波兰人和犹太人的最肮脏的勾当。因此,对波兰人和犹太人以及俄罗斯人进行了残酷的屠杀。领导这场屠杀的就是众所周知的班德拉、舒赫维奇等人。正是这些人成为了民族英雄。这就是问题所在。

    我们经常被告知,其他国家也存在民族主义和新纳粹主义。是的,但那些只是幼苗的时候我们就会将它连根拔起,其他国家也在与纳粹主义斗争。

    但乌克兰的情况并非如此。在乌克兰,这些人已被塑造成民族英雄。这些人的纪念碑已经竖立起来。他们的名字被人群高呼。手持火把的人群高呼他们的名字,就像在纳粹德国一样。这些人灭绝了波兰人、犹太人和俄罗斯人。必须停止这种做法,防止这种观念的传播。我说,乌克兰人是俄罗斯人民的一部分。他们说,不,我们是独立的民族。好吧。如果他们认为自己是一个独立的民族,他们有权这么做。但不能以纳粹主义、纳粹意识形态为基础。

    塔克:您对现在的领土满意吗?

    普京:我将回答完这个问题。你刚才问的是关于新纳粹主义和非纳粹化的问题。乌克兰总统访问了加拿大。这个故事众所周知,但在西方国家却被压制了。加拿大议会介绍了一个人,正如议长所说,他在二战期间曾与俄罗斯作战。那么,是谁在二战期间与俄罗斯人作战呢?希特勒和他的帮凶。事实证明,此人曾在党卫军部队服役,他亲自杀害了俄罗斯人、波兰人和犹太人。乌克兰总统和整个加拿大议会都站起来为这个人鼓掌。这怎么能想象呢?顺便说一句,乌克兰总统本人的国籍就是以色列。

    塔克: 我的问题是,你能做些什么?我的意思是,希特勒已经死了80年了。纳粹德国已不复存在。所以,没错。所以我想你的意思是,你想消灭或至少控制乌克兰的民族主义。但怎么做呢?如何做到这一点?

    普京:听我说,你的问题很微妙,我可以告诉你我的想法,不要感到冒犯。

    塔克:当然不会。

    普京:你说希特勒已经死了这么多年,80年了。但是,他的榜样永存。那些灭绝犹太人、俄罗斯人或波兰人的人还活着。今天的乌克兰现任总统在加拿大国会为他鼓掌,起立致敬。我们能说我们已经彻底根除了这种意识形态吗?如果我们看到的是今天发生的事情,那就是我们理解的去纳粹化。我们必须铲除那些坚持这种观念、支持这种做法并试图维护这种观念的人。这就是去纳粹化。这就是我们的意思。

    塔克:对,我的问题更具体。当然,这不是为纳粹辩护,不管是新纳粹还是其他纳粹。这是一个实际问题。你无法控制整个国家,你控制不了基辅,你看起来也不想控制。那么,在一个你无法控制的国家,你如何消除一种文化、一种意识形态、一种情感或一种历史观?你会怎么做?

    普京:你知道,在伊斯坦布尔谈判期间,尽管你可能觉得奇怪,但我们确实达成了一致,我们都有书面协议。乌克兰不会培养新纳粹主义,包括在立法层面禁止新纳粹主义。塔克·卡尔森先生,我们在这一点上达成了一致。事实证明,这可以在谈判过程中完成。乌克兰作为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没有什么丢人的。有任何国家可以宣扬纳粹主义吗?没有吧?就是如此。

    塔克:为什么和谈没有解决乌克兰冲突?和谈。

    普京:之前有的,在一个复杂的过程中,双方立场的协调达到了一个非常高的阶段,几乎要敲定了。但在我们从基辅撤军后,正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对方抛弃了所有这些协议,听从西方国家、欧洲国家和美国的指示,与俄罗斯战斗到底。此外,乌克兰总统还立法禁止与俄罗斯谈判。他签署了一项法令,禁止所有人与俄罗斯谈判。但是,如果他禁止自己和所有人这样做,我们又该如何谈判呢?我们知道他提出了一些关于解决方案的想法,但为了达成一致,我们需要进行对话。这难道不对吗?

    六、特别军事行动后的俄美关系

    塔克:但你不该和乌克兰总统说话,你应该和美国总统对话。你上次和拜登谈话是什么时候?

    普京: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和他说过话。我不记得了,我们可以查一查。

    塔克:你不记得了?

    普京:不记得: 为什么?我必须记住所有事情吗?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我们有国内政治事务。

    塔克:他资助了你正在进行的战争,所以我觉得这应该很难不引起注意。

    普京:是的,他提供了资金,当然,我在特别军事行动之前和他谈过。我当时对他说,顺便说一句,我不会谈论细节,我从不谈论细节。但我当时对他说,我认为你支持乌克兰发生的一切,你把俄罗斯推开,是在犯一个历史性的大错误。我反复告诉他,顺便说一句,我认为如果我就此打住不再说了是明智的。

    塔克:他说了什么?

    普京:请你问他,这对你来说比较容易。你是美国公民。去问他吧。我不宜对我们的谈话发表评论。

    塔克:但自 2022 年 2 月以来,您就没有和他说过话?

    普京:不,我们没有说过话,不过我们还保持着某些联系。说到这个,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关于合作建立导弹防御系统的建议吗?

    塔克:记得。

    普京:你可以问他们所有人。他们都还健在,感谢上帝。前总统、莱斯国务卿,国防部长盖茨先生和现任情报局局长伯恩斯先生,以及当时的驻俄罗斯大使。他们都是这些谈话的见证人。问问他们。如果你对拜登总统先生对我的回应感兴趣,可以问他。无论如何,我都会和他谈这件事。

    塔克:我当然感兴趣。但从外部看来,这可能会演变成让整个世界陷入冲突的事情,可能会引发核弹发射。那你为什么不给拜登打个电话,说我们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普京:有什么好解决的?很简单。我再说一遍,我们通过各种机构进行了接触。我会告诉你我们在这件事上的说法,以及我们向美国领导人传达的信息。如果你们真想停止战斗,就必须停止供应武器。这将在几周内结束。就是这样。在此之前,我们可以商定一些条件,停战。有什么更简单的?我为什么要给他打电话?我该跟他谈什么?或者求他什么?

    塔克:你会得到什么回应呢?

    普京:有什么好谈的。

    塔克:你认为北约会担心这演变成一场全球战争或核冲突吗?

    普京:至少他们是这么说的。他们试图用假想的俄罗斯威胁来恐吓自己的民众,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有思想的人,不是空想家,而是有思想的人、分析家、真正的政治家、聪明人,完全明白这是假象。他们试图助长俄罗斯的威胁。

    塔克:这种威胁论我想你指的是俄罗斯入侵波兰、拉脱维亚、扩张主义行为等等。你能想象俄罗斯出兵波兰的场景吗?

    普京:只有一种情况,波兰攻击俄罗斯。为什么?因为我们对波兰、拉脱维亚或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兴趣。我们为什么要那么做?我们根本没有任何利益。这只是在制造威胁。

    塔克: 那些制造威胁的人会说,普京入侵了乌克兰,他的领土目标遍布整个欧洲大陆。而你明确表示你没有。

    普京:这绝对不可能。你不需要做任何分析家。卷入某种全球战争有悖常理,而全球战争将把全人类推向毁灭的边缘。这是显而易见的。当然有威慑手段。他们一直在和我们一起吓唬大家。明天,俄罗斯将使用战术核武器。明天俄罗斯就会使用。不,是后天。那又怎样?为了从美国纳税人和欧洲纳税人那里勒索更多的钱,在乌克兰战场上与俄罗斯对抗。但目标是尽可能地削弱俄罗斯。

    塔克:来自纽约州的一位美国资深参议员查克-舒默(Chuck Schumer)昨天说,我认为我们必须继续资助乌克兰的努力,否则美国士兵公民可能会在那里作战。你对此有何评价?

    普京:这是挑衅,而且是低级的挑衅。我不明白为什么美国士兵要在乌克兰作战。他们是来自美国的雇佣兵。来自波兰的雇佣兵数量最多,美国雇佣兵排在第二位,格鲁吉亚雇佣兵排在第三位。好吧,如果有人想派遣正规军,那肯定会把人类带到一场非常严重的全球冲突的边缘。这是显而易见的。美国需要这样做吗?为了什么?离你们的国土几千英里远。难道你们没有更好的事情可做吗?你们在边境上有问题、移民问题、国债问题,超过33万亿美元。你们无事可做 所以你们应该在乌克兰打仗?和俄罗斯谈判不是更好吗?达成协议。美国需要了解当今的局势发展,意识到俄罗斯将为自己的利益战斗到底,并意识到这实际上是一种常识的回归。美国要开始尊重我们的国家及其利益,并寻求某些解决方案。在我看来,这要聪明得多,也理性得多。

    七、谁炸了北溪管道

    塔克:是谁炸毁了北溪管道?

    普京:肯定是你[哈哈哈]。

    塔克:那天我很忙,我没有炸毁北溪公司。

    普京:你个人可能有不在场证明,但中情局没有不在场证明。

    塔克:你有证据证明是北约或中情局干的吗?普京:你知道,我不想谈细节,但人们常说,在这种情况下,要找有有动机的人。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要找有动机的人,还要找有能力可以做到的人,因为有动机的人可能很多,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沉入波罗的海海底实施爆炸。这两个部分应该联系起来。谁有兴趣,谁有能力去做?

    塔克:但我很困惑。我是说,这是有史以来最大的工业恐怖主义行为,也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好吧,如果你有证据,而且据推测你的安全部门或情报部门会认为是北约、美国、中情局、西方国家干的,那你为什么不提出来并赢得宣传上的胜利呢?

    普京:在宣传战中,要打败美国非常困难,因为美国控制着世界上所有的媒体和许多欧洲媒体。欧洲最大媒体的最终受益者是美国的金融机构。难道你们不知道吗?因此,参与这项工作是可能的,但可以说成本过高。我们可以简单地将聚光灯对准我们的信息来源,但我们不会取得成果。全世界都清楚当时发生了什么。甚至美国的分析家也直接谈到了这一点。这是事实。

    塔克:是的,但有个问题你也许能回答。你在德国的工作很出色,德国人清楚地知道他们的北约伙伴做了这些。这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经济,可能永远无法恢复 。为什么他们对此保持沉默?这让我很困惑,德国人为什么不说出来呢?

    普京:这也让我感到困惑,但今天的德国领导层所遵循的是西方的集体利益,而不是其国家利益。否则,就很难解释他们作为或不作为的逻辑。毕竟,这不仅仅是北溪一号管道爆炸和北溪二号管道受损的问题,因为还有一条管道安然无恙,可以通过它向欧洲供应天然气。但德国并没有打开它。我们已经准备好了。请说。还有一条穿越波兰的管线,名为 “亚马尔欧洲”(Yamal Europe),也可以大量输送天然气。波兰也已经关闭了它,但波兰从德国手中啄食。波兰从泛欧基金获得资金,而德国是这些泛欧基金的主要捐助国。德国在一定程度上养活了波兰,而波兰却关闭了通往德国的管线。为什么?我不理解。在乌克兰冲突中,德国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赞助国,提供武器和金钱。乌克兰有两条天然气管线,他们关闭了一条管线。他们对乌克兰人说,打开第二条管线我们要从俄罗斯获取天然气。乌克兰人不开。德国人为什么不说:“听着,伙计们,我们给你们钱和武器,打开阀门,请让俄罗斯的天然气为我们通过。我们在欧洲以高价购买液化气,这使我们的竞争力和整体经济水平降为零。所以,你们想让我们给你们钱吗?让我们体面地生存,为我们的经济赚钱,因为这就是我们给你们钱的来源。”问问德国人,这就是他们真实的想法。这些人非常无能。

    八、美元霸权的衰落与新格局的重塑

    塔克:也许世界正在分裂成两个半球,一个有廉价能源,另一个没有。我想问你,如果我们现在是一个多极世界,很明显我们是。你能描述一下联盟的不同板块吗?每一方都有谁?你认为呢?

    普京:听着,你说过世界正在分裂成两个半球。人的大脑分为两个半球,至少一个负责其中一种活动。另一个半球则更多地负责创造性等等。但它仍然是同一个脑袋。我认为世界应该是一个整体。安全应该是共享的,而不是为黄金十亿人(golden billion)服务的。只有这样,世界才能稳定、可持续和可预测。在此之前,虽然头颅被分成两部分,但这是一种疾病,一种严重的不良状况。现在,世界正在经历一个严重的疾病时期。但我认为,多亏了诚实的新闻报道,这项工作才与医生的工作相提并论。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补救的。

    塔克:让我们举一个例子。美元在很多方面统一了世界,也许对你们不利,但肯定对我们有利。作为储备货币,作为普遍接受的货币,美元会消失吗?你认为制裁如何改变了美元在世界上的地位?

    普京:要知道,将美元作为外交政策斗争的工具是美国政治领导层犯下的最大战略错误之一。美元是美国力量的基石。我想每个人都很清楚,无论印制多少美元,它们都会很快散布到世界各地。美国的通货膨胀率极低。大约是3%或3.4%,我认为这对美国来说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但他们不会停止印钞。33万亿美元的债务说明了什么?

    然而,这是美国用来维护其全球权力的主要武器。当政治领导层决定将美元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时,美国的这一力量就受到了打击。我不想使用任何激烈的语言,但这是一件愚蠢的事情,是一个严重的错误。看看世界正在发生什么。就连美国的盟国现在也在缩减美元储备。看到这一点,每个人都开始寻找保护自己的办法。但是,美国对某些国家采取限制措施,如限制交易、冻结资产等,这引起了严重关切,并向全世界发出了一个信号。我们这里有什么?直到 2022 年,约 80% 的俄罗斯外贸交易是以美元和欧元进行的。在我们与第三国的交易中,美元约占 50%。目前,这一比例已降至 13%。不是我们禁止使用美元。我们没有这样的意图。是美国决定限制我们用美元进行交易。

    我认为,从美国自身及其纳税人利益的角度来看,这完全是愚蠢的,因为它损害了美国的经济,削弱了美国在全世界的实力。顺便说一下,我们用人民币进行的交易之前约占 3%。如今人民币交易略高于 34%,比卢布略高一些。美国为什么这样做?我唯一的猜测是自负。他们可能认为这会导致俄罗斯全面崩溃,但俄罗斯什么也没崩溃。

    此外,其他国家,包括石油生产国,正在考虑并已经接受用人民币支付石油。你们到底有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美国有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你们在做什么?你们在自断财路。所有专家都这么说。问问美国任何一个有头脑、有思想的人,美元对美国意味着什么。但你们却在亲手扼杀它。

    九、中国问题,合作共赢

    塔克:我认为是的。我认为这是一个公正的评价。问题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们会愿意以一个不那么宽容的殖民国家(指中国),来取代一个更宽容的殖民国家吗?我的意思是,比如说,金砖四国是否有可能完全被中国、中国经济所主宰?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对金砖的主权不利。你对此担心吗?

    普京:我们以前都听过这些恶霸欺负人的故事。我们与中国是邻居。你不能选择邻居,就像你不能选择近亲一样。我们与他们有着 1000 公里的共同边界。这是第一点。其次,我们有几百年的共处历史。我们已经习惯了。第三,中国的外交政策理念并不咄咄逼人。它的理念是寻求妥协。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点。下一点如下。我们总是被告知同样的恶霸故事。在这里,它又以委婉的形式出现了。但它仍然是同一个恶霸故事。与中国的合作不断增加,中国与欧洲合作的增长速度比中国与俄罗斯合作的增长速度更高、更快。如果你去问欧洲人,他们难道不害怕吗?我不知道。但他们仍在不惜一切代价进入中国市场,尤其是在他们面临经济问题的今天。

    中国企业也在开拓欧洲市场。中国企业在美国有小规模存在吗?是的。美国的政治决策试图限制与中国的合作。塔克先生,限制与中国的合作对你自己是不利的。你在伤害自己。这是一个微妙的问题,没有灵丹妙药,就像美元问题一样。因此,在采取任何不合法的制裁措施(从联合国宪章的角度看是不合法的)之前,决策者应该慎重考虑。这似乎是个问题。

    塔克:你刚才说过,如果世界不是分裂成相互竞争的联盟,而是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合作,那么世界会变得更好。你们没有这样做的原因之一是,现任美国政府死心塌地地反对你们。你认为如果在拜登之后有一个新政府,你们能重新与美国政府建立沟通吗?还是说总统是谁并不重要?

    普京:我会告诉你的。但请允许我结束之前的想法。我们与我的同事和朋友习近平主席一起制定了今年与中国的相互贸易额达到2000亿美元的目标。我们已经超过了这一水平。根据我们的数字,我们与中国的双边贸易总额已经达到 2300 亿美元。而中国的统计数字是 2400 亿美元。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我们的贸易非常平衡,在高科技、能源、科学研究和发展方面互为补充。这是非常平衡的。至于“金砖四国”,俄罗斯今年接任主席国,总的来说发展非常迅速。你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早在1992年,七国集团(G7)在世界经济中所占的份额就达到了47%,而到了2022年,我想这一份额下降到了30%多一点。金砖四国在 1992 年只占 16%,但现在它们的份额超过了七国集团。这与乌克兰事件无关。正如我刚才提到的,这是全球发展和世界经济趋势使然。这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情况将继续发生。这就像太阳的光芒。你无法阻止太阳升起。你必须适应它。在武力制裁、施压、轰炸和使用武装部队的帮助下,美国如何适应?这就是自负。你们的政治机构不了解世界正在客观环境下发生变化。为了保持自己的水平,即使有人渴望继续统治世界,你们必须干练而及时地做出正确的决定。这种野蛮行径,包括对俄罗斯和其他国家的野蛮行径,只会适得其反。请原谅。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这已经很明显了。

    十、美国无法直面国际体系的新格局

    普京:你刚才问我,如果另一个领导人来了,会改变什么吗?这与领导人无关。这与某个人的个性无关。我和布什的关系非常好。我知道,在美国,他被描绘成一个不懂事的乡下孩子。我向你们保证,事实并非如此。我认为他在俄罗斯问题上也犯了很多错误。我告诉过你们2008年的情况,以及在布加勒斯特做出的为乌克兰打开北约大门的决定等等。这发生在他担任总统期间。他实际上对欧洲人施加了压力。但总的来说,在个人人际层面,我与他的关系非常好。他不比任何其他美国、俄罗斯或欧洲政治家差。我向你们保证,他和其他人一样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我与特朗普也有这样的个人关系,这与领导人的个性无关。这与精英们的心态、领导人的交易有关。如果不惜一切代价、以武力行动为基础的统治思想主导着美国社会,那么一切都不会改变。情况只会变得更糟。但是,如果最终人们意识到,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世界一直在发生变化,而人们应该能够利用美国今天仍然拥有的优势及时适应这些变化,那么也许就会有所改变。

    你看,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数量上超过购买力平价的经济体。美国早就完了,美国排在第二位,然后是 1.5 亿人口的日本,俄罗斯排在第五位。尽管受到各种制裁和限制,俄罗斯去年仍是欧洲第一大经济体。从您的角度来看,制裁、限制以及切断斯威夫特服务以美元支付的可能性,对其运载石油的船只实施制裁,这正常吗?对飞机的制裁。制裁无处不在。世界上被实施制裁最多的国家就是俄罗斯。在此期间,我们已成为欧洲第一大经济体。美国使用的工具不起作用。那么,我们就得想想该怎么办。如果统治精英们意识到了这一点,那么的确,这个国家的领导人就会根据选民和各级决策人正确的期望行事。这样也许就会有所改变。

    塔克:但你描述的是两种不同的制度。你说领导者的行为符合选民的利益,但你又说这些决定不是由领导者做出的,而是由统治阶级做出的。你管理这个国家这么久,认识了所有这些美国总统。你认为美国的权力中心是什么?比如究竟是谁在做决定?

    普京:美国是一个复杂的国家。一方面保守,另一方面又瞬息万变。要理清这一切对我们来说并不容易。谁决定选举呢?每个州都有自己的立法,这可能理解吗?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法规。在州一级的选举中,有人可以被排除在外。这是一个两阶段的选举制度。我们很难理解。其次,有两个占主导地位的政党:共和党和民主党。而在这个政党体系中,决策中心为决策做准备。那么请看,在我看来,苏联解体后,为什么要对俄罗斯实行如此错误、粗暴、完全不合理的施压政策。说到底,这就是一种施压政策。北约扩张,支持高加索地区的分裂分子。建立导弹防御系统。这些都是施压的内容,将乌克兰拖入北约也是施压、施压、施压。为什么呢?我认为,除其他原因外,这和美国苏联专家产业过剩也有关系。在与苏联对抗期间。针对苏联建立了许多中心和专家,他们什么也做不了。他们让政治领导层相信,有必要继续蚕食俄罗斯,试图瓦解它,在这片领土上建立几个准国家实体,以分裂的形式征服它们,利用它们的综合潜力来应对未来与中国的斗争。

    这是一个错误,包括那些致力于与苏联对抗的人的过度潜力。必须摆脱这种状况。应该有新的、新鲜的力量,应该有展望未来、了解世界正在发生什么的人。看看印度尼西亚是如何发展的,6亿人口。我们能从哪里摆脱这种状况呢?无处可逃。我们只需假定印尼会加入,而且它已经跻身世界主要经济体俱乐部,无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

    的确我们理解并意识到,在美国,尽管存在各种经济问题,但形势依然正常,经济增长得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 2.5%。但是,如果我们想确保未来的发展,那么我们就必须改变我们的方法来应对正在发生的变化。我已经说过,无论乌克兰局势如何发展,世界都会发生变化。世界在变,美国自己也在变。专家们写道,美国正在逐渐改变其在世界上的地位。这是你们的专家写的,我刚刚读了他们的文章。唯一的问题是这将如何发生,是痛苦而迅速地,还是温和而渐进地。写这些文章的人并不反美,他们只是关注全球发展趋势,就是这样。为了评估这些趋势并改变政策,我们需要有思想、有远见、能分析并建议政治领导人做出某些决定的人。

    十一、再论俄乌战争的前因后果

    塔克:我只想问你,你已经明确表示,北约向东扩张违背了你们在 1990 年做出的承诺,这是对你们国家的威胁。就在你们出兵乌克兰之前,美国副总统参加了慕尼黑安全会议,并鼓励乌克兰总统加入北约。你认为这是在挑拨你采取军事行动吗?

    普京:我再重复一遍,我们曾多次、反复提议通过和平手段解决2014年政变后乌克兰出现的问题。但没有人听我们的。此外,在美国完全控制下的乌克兰领导人突然宣布,他们不会遵守明斯克协议,他们不喜欢明斯克协议的一切,并继续在顿巴斯开展军事活动。

    与此同时,北约军事机构打着各种人员培训和再培训中心的幌子,对该领土进行运作。他们基本上开始在那里建立基地。仅此而已。乌克兰宣布俄罗斯人为二等公民(意译,原文为 non titular nationality),同时通过了限制乌克兰境内俄罗斯族权利的法律。乌克兰接受了俄罗斯人民赠送的所有东南部领土,却突然宣布俄罗斯人在该领土上是二等公民,这正常吗?所有这一切导致了,我们决心(以武力)要结束这场战争(指乌克兰对乌东的军事行动)的决定。新纳粹从 2014 年开始就活跃于乌克兰了。

    塔克:你认为泽连斯基有谈判解决这场冲突的自由吗?

    普京:我不知道细节。当然,我很难判断,但我相信他有。无论如何,他曾经有过。他的父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曾与法西斯纳粹作战。我曾经和他谈起过这件事。我说,沃瓦(泽连斯基的小名),你在做些什么?为什么你今天在乌克兰支持新纳粹,而你的父亲却在反对法西斯?他曾是一名前线战士。我不会告诉你他是怎么回答的。这是另一个话题,我认为告诉你他的答案是不恰当的。

    但至于选择的自由。为什么不呢?他上台时,乌克兰人民期望他带领乌克兰走向和平。他谈到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一点,他在选举中以压倒性优势获胜。但在我看来,他上台后意识到了两件事。首先,最好不要与新纳粹分子和民族主义者发生冲突,因为他们咄咄逼人,非常活跃,他们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得出来。

    其次,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支持他们,并将永远支持那些与俄罗斯对立的人。这样做既有利又安全。因此,尽管他向人民承诺结束乌克兰战争,但他还是采取了相关立场。他欺骗了他的选民。

    塔克:但你认为在这一点上,截至2024年2月,他是否有权力获自由直接与你或你的政府谈论结束这场显然无助于他的国家或世界的战争。你认为他能这样做吗?

    普京:为什么不能?他认为自己是国家元首,他赢得了选举。尽管在俄罗斯,我们认为政变是2014年之后发生的一切的主要权力来源。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在今天,乌克兰政府也是有缺陷的。但他认为自己是总统,美国、整个欧洲以及实际上全世界都承认他的总统身份。为什么不呢?他可以。我们在伊斯坦布尔与乌克兰进行了谈判。我们同意了。他知道这一点。此外,谈判小组组长阿拉卡米亚先生(我想他姓阿拉卡米亚)仍然是执政党派系的领导人,也就是拉达中的总统党。他仍然是拉达—国家议会—中总统派系的领导人。他仍然坐在那里。他甚至还在文件上签了字。我告诉你们。但随后他向全世界公开表示:我们已经准备好签署这份文件,但时任英国首相的约翰逊先生前来劝阻我们不要这样做,他说最好还是与俄罗斯作战。他们英国会为我们提供所需的一切,以归还我们在与俄罗斯冲突中失去的东西。我们(乌克兰)同意了约翰逊的这一建议。听着,他的声明已经发表了,他是公开说的。问题是,我们还能不能回到这协议中来?问题关键在于,他们想还是不想?

    此外,乌克兰总统颁布了一项禁止与我们谈判的法令。让他取消这一法令吧。就这样吧。事实上,我们从未拒绝过谈判。我们一直听说,俄罗斯准备好了吗?俄罗斯准备好了吗?我们没有拒绝。是他们公开拒绝的。那就让他取消法令,开始谈判吧。我们从未拒绝。他们听从英国前首相约翰逊先生的要求或劝说,这似乎很可笑。这让我感到非常悲哀,因为正如阿拉卡米亚先生所说的那样,我们本可以在一年半前就停止战争或敌对行动。但英国人说服了我们,我们拒绝停战。

    约翰逊先生现在在哪里?战争还在继续。

    塔克:这是个好问题。你认为他在哪里,为什么要这么做?

    普京:谁知道呢?我自己也不明白。有一个总的出发点,出于某种原因,每个人都有一种错觉,认为俄罗斯可以在战场上被打败。因为傲慢,因为幼稚的心智,而不是因为伟大的思想。

    十二、宗教,国家,人民

    塔克:您曾多次将俄罗斯本身描述为正统派,这是您理解俄罗斯的核心。您说过您是东正教徒,这对您意味着什么?根据你自己的描述,你是一位基督教领袖。这对您有什么影响?

    普京:你知道,正如我已经提到过的,988 年,弗拉基米尔王子本人就以他的祖母奥尔加公主为榜样接受了洗礼。然后,他又为自己身边的人洗礼。然后,在几年的时间里,他逐渐为所有罗斯人施洗。从异教徒到基督徒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虽然花了很多年,但最终,这种正统的东方基督教深深地扎根于俄罗斯人民的意识中。

    当俄罗斯扩张后,吸收了信奉伊斯兰教、佛教和犹太教的其他民族时,俄罗斯始终对信奉其他宗教的人们非常尊重。这是我们的力量所在。这一点清楚无比。

    事实上,我们(指这些不同的宗教)的主要观点和价值观是非常相似的。我刚才提到的所有世界宗教都是如此,而这些宗教也是俄罗斯联邦的传统宗教。顺便说一句,俄罗斯当局对那些进入俄罗斯帝国的人的文化和宗教总是非常谨慎,我认为,这构成了俄罗斯国家安全与稳定的基础。

    居住在俄罗斯的所有民族基本上都将俄罗斯视为自己的母亲。更清楚、更容易理解的例子是人们从拉丁美洲迁移到你们这里或欧洲。这些人来了,但他们是从他们的历史故乡来到你们这里或欧洲国家的。在俄罗斯信奉不同宗教的人都认为俄罗斯是他们的祖国。他们没有其他祖国。我们在一起。这是一个大家庭,我们的传统价值观非常相似。刚才提到的是一个大家庭,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家庭。这就是我们社会的基础。

    如果我们说祖国和家庭是紧密相连的,那确实如此,因为除非我们确保整个国家和祖国有一个正常、可持续的未来,否则不可能确保我们的孩子和家庭有一个正常的未来。这就是为什么俄罗斯的爱国主义情绪如此强烈。

    塔克:不同宗教的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基督教是一个明确的非暴力宗教。耶稣说,把另一边脸颊转过来。不要杀人。一个必须杀人的领导人—任何国家的领导人—怎么可能是基督徒?你如何自圆其说?

    普京:说到保护自己和家人、祖国,这很容易。我们不会攻击任何人。乌克兰的事态发展始于何时?从政变和顿巴斯的敌对行动开始。就是从那时开始的。我们在保护我们的人民、我们自己、我们的祖国和我们的未来。至于一般的宗教,你知道,它与外部表现无关。不是每天去教堂,也不是用头去撞地板。它存在于我们的内心,而我们的文化是如此以人为本。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西方非常有名,他是俄罗斯文化和俄罗斯文学的天才,他谈了很多关于这一点,关于俄罗斯人的灵魂。毕竟,西方社会更加务实。俄罗斯人更多地考虑永恒,考虑道德价值。我不知道,也许你们不会同意我的观点,但西方文化毕竟更加务实。我不是说这不好。它使今天的亿万富翁有可能在生产、甚至科学等领域取得巨大成功。这没有错。我只是说我们都只是不同的人而已。

    塔克:那么,当你放眼世界,你是否看到超自然在起作用?你看到上帝在工作吗?你有没有想过,这些不是人类的力量?

    普京:说实话,没有。我不这么认为。我的看法是,国际社会的发展符合固有的规律,而这些规律就在那里。在人类历史上一直如此,一些民族和国家崛起了,变得更强大、更多了,然后又离开了国际舞台,失去了他们所既有的地位。

    也许我没有必要举例说明,但我们可以从成吉思汗和部落征服者金帐汗开始,然后以罗马帝国结束。在人类历史上,似乎从未有过像罗马帝国这样的国家。然而,蛮族的潜力和人口都在逐渐增长。总的来说,蛮族越来越强大,并开始发展经济,就像我们今天所说的那样。这最终导致了罗马帝国和罗马人政权的崩溃。

    然而,罗马帝国经过了五个世纪才分崩离析。与现在不同的是,所有变革过程的节奏都比罗马时代快得多。

    十三、人工智能的挑战与危机

    塔克:那么你认为人工智能帝国何时开始?

    普京:你提出的问题越来越复杂。要回答这些问题,你需要成为大数据、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方面的专家。人类目前正面临着许多威胁,因为基因研究人员,现在有可能创造出这种超人,一个特殊的人类:基因工程运动员、科学家、军事家等等。有报道称,埃隆-马斯克已经在美国将芯片植入人脑。

    塔克:你对此怎么看?

    普京:我认为无法阻止埃马斯克。他会做他认为合适的事情。不过,你们需要找到与他的共同点,寻找说服他的方法,我真正相信他是个聪明人。所以你们需要和他达成一致,因为这个过程需要规范化,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人类必须考虑遗传学或人工智能的最新发展会带来什么?我们可以大致预测一下会发生什么。人类曾经感受到核武器带来的生存威胁,然后所有有核国家都开始相互和解,因为他们意识到,核武器的疏忽使用可能会使人类走向灭亡。今天,我们不可能阻止基因学或人工智能的研究,就像当年不可能阻止火药的使用一样。但是,一旦我们意识到威胁来自于人工智能、遗传学或其他领域肆无忌惮、毫无节制的发展,我们就应该就如何监管这些东西达成一项国际协议。

    十四、被俄罗斯扣押的美国间谍记者

    塔克:感谢你给我们这么多时间。我只想问你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一个在美国很有名的人,可能在俄罗斯不是。埃文-格什科维奇是《华尔街日报》的记者,他32岁,已经入狱快一年了。这在美国是个大新闻。我只想直接问您,在不涉及细节和您的说法的情况下,您是否愿意释放他,让我们把他带回美国?

    普京:我们已经做了太多出于体面的善意姿态,我想我们已经用完了。我们从未见过任何人以类似的方式回报我们。不过,从理论上讲,我们可以说,如果我们的伙伴采取对等措施,我们不排除可以这样做。当我谈到合作伙伴时,我首先指的是情报部门,特勤部门相互联系。他们正在讨论有关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没有禁忌,我们愿意解决这个问题,但通过特勤部门的渠道正在讨论某些条件。

    塔克:很正常,我是说这种事情显然已经发生了几个世纪。一个国家在其境内抓获另一个国家的间谍,它用自己的情报人员交换另一个国家的情报人员。我认为,虽然这不关我的事,但这件事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个人显然不是间谍,他是个孩子。也许他在某些方面触犯了你们的法律,但他不是超级间谍,大家都知道这一点。他被扣为人质作为交换,这是事实,是真的,大家都知道这是事实。所以也许他是个例外?也许以一种交换的形式提出要求是不公平的, 也许这样做会降低俄罗斯的国际地位。

    普京:你知道,你可以对什么是间谍做出不同的解释。但法律有规定。如果一个人获得了秘密信息,并以阴谋的方式这样做,那么这就被定性为间谍。而这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他获取了机密信息,而且是秘密获取的。也许他这样做是出于粗心大意,也许是他自己的主动行为。这就是间谍活动这一纯粹的事实。事实已经证明,他在接收这些信息时被当场抓获,如果是牵强附会的借口,无中生有的捏造,未经证实的东西,那就另当别论了。但他是在秘密获取机密信息时被当场抓获的。

    塔克:但你是说他在为美国政府或北约工作,还是说他只是一个记者,得到了他不该得到的材料?这似乎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普京:我不知道他为谁工作。但我想重申,秘密获取机密信息被称为间谍活动。他为美国特勤局和其他机构工作。我不认为他在为摩纳哥工作,因为摩纳哥对获取这些信息几乎不感兴趣。这是由特勤局达成协议。一些基础工作已经奠定。在我们看来,摩纳哥的这些人与特勤局无关。

    让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有一个人在美国的一个盟国服刑,出于爱国热情,他在欧洲某国首都消灭了一个强盗。在高加索事件(指车臣战争或俄格战争)期间,你知道他在做什么吗?我不想说,但我还是要说。他把被俘的我军士兵放在路上,然后开着车从他们头上碾过。这算什么人?他还能算是人吗?但有一个爱国者在欧洲某国首都消灭了他,至于他是否出于自愿,那是另一个问题。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塔克:我的意思是,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他是一名 32 岁的报社记者。

    普京:他不仅仅是一名记者。我重申一遍。他是一名秘密获取机密信息的记者。这是不同的,但我说的仍然是其他基本上被美国当局控制的人,无论他们在哪里服刑。

    塔克:特勤局之间正在进行对话。必须以冷静、负责和专业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他们保持着联系,让他们去做他们的工作吧。

    普京:我不排除你所说的格什科维奇先生返回祖国的可能。但归根结底,把他关在俄罗斯的监狱里毫无意义。我们希望美国特勤局考虑如何为实现我们特勤局追求的目标做出贡献。我们随时准备会谈。此外,会谈正在进行中,这些会谈取得成功的例子不胜枚举。也许这次会谈也会取得成功。但我们必须达成协议。

    塔克:我希望您能把他放了。总统先生,谢谢。

    普京:我也希望他能最终回到自己的祖国,我是绝对真诚的。但让我再说一遍,对话仍在继续。我们越是公开这种性质的事情,解决起来就越困难。一切都必须以冷静的方式进行。

    十五、普京对俄乌战争的展望:人民必将重归于好

    塔克:我不知道战争是否也是如此。我想我还想再问一个问题,也许出于战略原因你不想说,但你是否担心乌克兰发生的事情会引发更大、更可怕的事情?你有多大动力打电话给美国政府说,让我们达成协议?

    普京:我已经说过,我们没有拒绝谈判。我们愿意谈判。是西方方面,乌克兰显然是美国的卫星国。这是显而易见的。我不想让你们认为我在找一个强硬的词或进行侮辱,但我们都明白发生了什么。美国的财政支持提供了 720 亿美元。德国排名第二,然后是其他欧洲国家。数百亿美元流向乌克兰们,大量武器涌入。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告诉乌克兰现任领导层停下来,到谈判桌上来,取消这一荒谬的法令。我们没有拒绝。

    塔克:当然,但你已经说过了。我不认为你的意思是侮辱,因为你已经说对了,有报道称,代表拜登政府行事的英国前首相阻止了乌克兰就和平解决方案进行谈判。所以,他们当然是卫星国,大国控制小国,这并不新鲜。这就是为什么我问直接与拜登政府打交道的原因,是拜登政府在做这些决定,而不是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

    普京:如果乌克兰的泽连斯基政府拒绝谈判,我想他们是根据华盛顿的指示这么做的。如果华盛顿认为这是错误的决定,那就让它放弃吧。让它找到一个微妙的借口,以免任何人受到侮辱。美国自己应该想出一条出路,做出这个决定的不是我们,是他们。那就让他们反悔吧。就是这样。

    然而,他们做出了错误的决定。现在,我们必须寻找出路,纠正他们的错误。他们做了,就让他们自己去改正吧。我们对此表示支持。

    塔克:所以,我只想确保我没有误解你的意思。我想我没有,我想你是说你希望通过谈判解决乌克兰发生的事情。

    普京:我们做到了。我们在伊斯坦布尔准备了一份巨大的题哦阿月,乌克兰代表团团长草签了这份文件。他在部分条款上签了字,而不是全部。他签了字,然后他自己说,我们准备好签署了。如果是这样,战争早就在18个月前结束了。然而,约翰逊首相来了,跟我们说不要签了。

    我们为什么要自寻烦恼,纠正别人的错误呢?我知道有人会说这是我们的错误,是我们激化了局势,决定结束2014年在顿巴斯开始的战争。我已经说过,是通过军事。让我们回到历史。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们刚才正在讨论这个问题。让我们回到1991年,当时我们得到承诺,北约不会扩张,到2008年,北约的大门向《乌克兰国家主权宣言》敞开,宣布乌克兰为中立国。让我们回到北约和美国的军事基地开始出现在乌克兰领土上,对我们造成威胁的事实。让我们回到 2014 年乌克兰政变。但这毫无意义,不是吗?我们可以无休止地来来回回,但他们停止了谈判。这是个错误吗?如果是,那就改正错误,我们已经准备好了。还需要什么?

    塔克:您认为此时北约接受俄罗斯对两年前乌克兰领土的控制是否过于屈辱?

    普京:我说过,考虑如何有尊严地做到这一点(妥协)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只要有意愿,就有选择。直到现在,人们还在为在战场上给俄罗斯造成战略失败而喧哗和尖叫。但现在,他们显然开始意识到,即使有可能,也很难实现。我认为,从定义上讲,这是不可能的,这永远不会发生。

    在我看来,现在西方的掌权者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如果是这样,如果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就必须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我们已经做好了对话的准备。

    塔克:你是否愿意说,祝贺你,北约,你赢了,让我们保持现状吧?

    普京:你知道,这是谈判的主题。没有人愿意进行谈判,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们愿意,但不知道如何进行。我知道他们愿意。不只是我看到了,我还知道他们确实想这样做,但他们却苦于不知道如何去做。是他们造成了现在的局面,这不是我们造成的,是我们的合作伙伴和对手造成的。现在让他们想想如何扭转局面吧。我们并不反对。如果这不是那么可悲的话,那就太可笑了。

    乌克兰国内无休止的动员、歇斯底里、国内问题,迟早会导致协议的达成。你知道,鉴于目前的局势,这听起来可能很奇怪。但无论如何,两国人民之间的关系将会重建。这需要很多时间,但它们会愈合。

    我给你们举个非常不寻常的例子。在战场上有一场战斗遭遇战,乌克兰士兵被包围。这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例子。我们的士兵在向他们喊话,没有机会了。你们投降吧。出来吧,你们会活着的。突然,乌克兰士兵在那里用俄语大喊,用字正腔圆的俄语大喊:“俄罗斯人永不投降。”然后这些士兵全都死了,他们仍然认为自己是俄罗斯人。在某种程度上,正在发生的是一场内战。西方国家的每个人都认为,俄罗斯人民已经被敌对行动永远分裂了。然而现在他们将重新统一。团结依然存在。乌克兰当局为什么要解散乌克兰东正教会?因为它汇聚的不仅仅是领土,它汇聚了我们的灵魂。没有人能够分离我们的灵魂。我们到此结束吧,还有其他问题吗?

    塔克:谢谢您,总统先生。

  • 冯万奇:中国债务问题中的关键堵点

    本文原载《文化纵横》2024年第1期。

    企业、居民与国家过度举债的风险

    现代企业的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土地、资本、技术、水、电、劳动力及设备等。其中资本来源分类为股权类资本和债权类资本,负债经营是现代企业经营过程中解决资金来源的常见方式。对于企业来说,举债经营虽然能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帮助企业提升盈利能力。但如果过度举债,企业需要偿还的本金和利息超过了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金额,企业又没有其他途径的融资能力时,企业的经营就会逐渐陷入困境。因此一般情况下,企业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金额至少要能覆盖当期需要偿还的债务本金和利息,否则企业就会面临资金紧张的窘迫感,资金链就会断裂。最近恒大集团陷入财务困境就是民营房地产企业陷入困境的著名案例;2023年11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对“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立案侦查,对解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即是民营投资理财类金融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的重磅例证。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平均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2年,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总额109.4万亿元、负债总额73.7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21.8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7.3%。2022年,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30.1万亿元、负债总额145.0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72.9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3.0%。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22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39.5万亿元、负债总额218.6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94.7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4.4%

    同样地,居民过度举债,如果超过了自身和家庭的收入,结果造成入不敷出,同样也会给自身和家庭带来较大的信用风险,如果逾期,轻则自己会成为失信人,重则自己及家庭的财产可能会被冻结。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上半年末,居民贷款余额为73.29万亿元,再加上住房公积金贷款6.89万亿元(2021年末),居民债务余额达到了80.18万亿元,以2021年GDP计算,当前居民债务/GDP比率已经升至70%。我国居民的平均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

    与此类似,国家过度举债也会带来较大的风险。美国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0月26日,美国联邦债务总额已经高达33.67万亿美元,相较2023年6月3日美国暂缓31.4万亿美元债务上限生效(至2025年年初),债务总额增加了2.27万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超过50万亿美元。

    但现在,这种长期依赖大额举债的策略已经开始暴露出美国潜在的风险。为了控制通货膨胀和稳定经济,美国开启了多轮加息。经过多次加息后,美国联邦基准目标利率已经上升到5.25%到5.5%之间,这个利率已经创2001年以来的最高水平。高利率意味着较高的借贷成本。由于近年来美联储加息,巨额债务仅利息支付一项已成为美国联邦政府的长期财政负担,也成为美国公共债务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的综合利率约为1.25%,美国政府支付了4400亿美元的国债利息。2023年预计加权利率为1.89%,国债利息将达5770亿美元,大涨30%。当前美联储隔夜利率已高达5%,2024年的利息支出至少8000亿美元,逐年增高。美国已走上“借新还旧”的歧路

    中国的国家债务也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的《2023年11月份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截至11月末,我国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56.9万亿元。其中,银行间市场托管余额136.1万亿元,交易所市场托管余额20.8万亿元。分券种来看,国债托管余额28.5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托管余额40.4万亿元,金融债券托管余额37.9万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托管余额32.4万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余额1.8万亿元,同业存单托管余额14.5万亿元,商业银行柜台债券托管余额554.8亿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11月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数据报告》记载,截至2023年11月末,全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76.39万亿元。全社会负债规模处于较高水平

    宏观杠杆率是一国总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公布的资料:我国宏观杠杆率增幅总体稳定,2017年以来宏观杠杆率增幅总体稳定,杠杆率年均增长约4.8个百分点,比2012~2016年年均增幅低8.6个百分点。2017~2019年我国宏观杠杆率总体稳定在253%左右,初步实现稳杠杆目标。2020年疫情暴发后,杠杆率阶段性上升至280.2%。2021年回到272.5%。与主要经济体相比,疫情以来我国杠杆率增幅相对可控。国际清算银行(BIS)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三季度末美国(281.1%)、日本(416.8%)、欧元区(282.1%)杠杆率分别比2019年末高26.0、36.4和25.0个百分点。同期我国杠杆率比2019年末高19.1个百分点(275.1%),增幅比美、日、欧元区分别低6.9、17.3和5.9个百分点,增幅相对而言并不算高

    从以上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宏观杠杆率2021年也达到了272.5%,说明我国的整体债务规模也是比较高的,这与全社会的整体感受是吻合的。目前部分省市地区偿债出现困难就是债务规模较大带来的风险的体现

     美国与中国的国家债务风险对比分析

    (一)两国债务对应的底层资产分析

    两国债务对应的底层资产均为第一产业——农业、畜牧业,第二产业——制造加工业,第三产业——金融等服务业。在第一产业及第三产业上,中国均弱于美国,但中国的第二产业强于美国。中国、美国、德国和日本一直被称为四大工业国。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已经超过了美、德、日之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新华社2023-01-17发布的《2022年我国GDP突破120万亿元 增长3%》新闻稿,2022年全年,全国工业增加值达到40.2万亿元,制造业增加值达到33.5万亿元,均居世界首位。

    2021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达到31.4万亿元,占全球制造业增加值比重由2010年的18.2%提高到29.8%。2021年美国制造业增加值为2.50万亿美元,占全球制造业增加值比重为15.3%,位居全球第二;2021年日本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制造业增加值比重为5.9%,位列全球第三;2021年德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制造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7%,位列全球第四。美国、德国、日本占全球制造业增加值的比重合计为25.9%,仍低于中国的29.8%。2021年度中国制造业增加值位居世界首位,并且超过了美国、德国、日本三大工业国之和

    中国债务对应的底层资产中第二产业更为强大,并且中国的债务背后对应有大量的实体项目投资,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等,它们都是可以带来长期经济回报的实体资产。而美国的债务主要是依赖消费、金融服务以及由巨额的战争支出形成的,比如美国向乌克兰、以色列提供的巨额战争援助,在伊拉克、阿富汗发生的巨额战争支出、美国每年巨额的军费支出等。通过债务对应的经济结构对比,可以看出美国的债务问题更严重、债务质量较差。近期,美国派出国务卿、财政部长、商务部长、气候特使等高官轮番访华,其主要目的是希望中国购买其发行的美元债券,这就说明了其债务问题的严重性

    笔者认为美国目前的债务状态和崩盘前的恒大集团很相似——债务余额巨大、不断地高息揽存(超过5%的利率是很可怕的),而自身的盈利能力不足。如果美国不改变其经济结构,不削减其军费支出和战争支出,不下大力气压缩其财政支出,美国发生债务违约风险、发生经济危机只是时间问题。

    而事实上,美国已经发生了债务违约。2023年7月30日,日本所持一笔价值2842亿美元的美国国债到期后未能及时偿付,动摇了全球对于美元国债作为最安全避风港的信心,全球三大国际评级机构之一的惠誉国际将美国长期美元债务评级从AAA下调至AA+。这是1994年以来惠誉首次下调美国的信用评级。 

    (二)解决我国债务问题的关键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工作,会议分析了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同时设立了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作为党金融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这充分说明了决策层对中国各个层面债务问题的高度重视。

    通过中国、美国的债务对比分析,我们可以比较明显地看出,解决债务问题的关键是两个方面:

    一是提升债务对应的底层资产的盈利能力,特别是第二产业加工制造业的盈利能力,提升其获取现金流的能力,也就提升了加工制造业的偿债能力

    二是适当降低贷款利率,特别是全面降低民营企业、居民个人的利息负担水平,通过降低利息成本进而降低土地、房屋的购置成本,进而提升民营企业的盈利能力,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增加就业,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

     对企业和居民承担的利息费用的案例分析

    以某一线城市的土地一级开发三个样本为案例,本文从土地成本的源头——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具体成本构成结构,分析住宅和商业物业高成本的原因。三个样本中,前两个项目为一线城市的区级政府下属的村级集体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假定代号分别为A和B;最后一个项目是国有企业为开发主体,假定代号为C。三个项目所处的区域位置均较好,故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一)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中的财务费用即利息成本较高

    三个样本项目均使用了银行借款、其他机构融资,利息费用占比较高:在项目立项时,三个样本项目均面临资金不足的情况,因此三个样本项目均使用了银行借款,部门项目除了银行借款外还使用了非金融机构融资,因此整体看融资金额较大,利息费用较高,从三个样本项目看,财务费用占土地一级开发总成本的比例平均达到了17%。详见表1。 

    (二)居民购买商业住宅的成本中承担了较高的利息

    作者通过对三个样本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表2)和三个样本项目的挂牌成交情况的递进分析,最终推导出三个样本项目中居民承担的最终利息成本占住宅总成本比例的分析明细表(表3)。通过层层推导分析发现,居民购买住宅承担的土地一级成本中的利息费用平均达到了土地一级开发总成本的17%,在不考虑开发商开发房地产过程中承担的利息成本情况下,居民购买住宅最终承担了占房价25%~30%的商业及公积金贷款利息费用,该比例处于较高水平

    适当降低国有经济生产要素价格,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一)当前形势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的政策建议

    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八方面提出了31条具体要求。

    在近期及当期情况下,导致民营经济较为困难的原因,除了其他因素外,各种生产要素价格较高是重要原因,涉及面较广的生产要素主要有:贷款利息(与土地房屋购置成本、长短期借款资金成本有关)、房租或折旧(与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借款利息有关)、电力、燃气、汽油柴油、钢材等各种原材料以及物流成本

    我国不同于发达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国有经济的占比较高,部分行业国有经济的总营收甚至超过了50%,国有经济涉及面较广,如航空航天、金融证券保险、邮电通信、石油石化、电力、钢铁化工等,国有经济在保基本、保民生、保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其大多处于基础地位,多位于产业链的上游,故上游国有经济控制的生产要素的价格直接对下游消费品和服务形成了重大影响,最终承担者大多为民营经济及居民个人

    国有经济相关行业和企业形成的税收以外的净利润通过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部门形成国家投资国有企业的投资收益,形成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用于国家的经济建设。以国有金融行业的利润情况举例说明,2022年度,六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税后归母净利润统计如表4: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基于我国特有的国有经济独特制度优势,建议将国家能够控制和影响的产业链上游的生产要素价格适当下调,国有经济让出的利润即可以传递给民营经济和居民个人,比如降低银行贷款利率,适当降低电力、汽柴油、燃气等各类能源价格,适当降低钢材、煤炭等重要原材料价格等。 

    (二)建议将国有经济中的生产要素价格调整上升为宏观经济调控工具和手段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土地生产要素、利息生产要素的定价政策及统筹安排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居民个人消费支出的重大影响。从房地产行业推而广之,推广到其他相关行业,基本的原因和逻辑是相通的。

    从长期来看,建议将国家能够控制和影响的产业链上游的国有经济中的生产要素价格,调整上升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充分发挥我国国有经济的独特制度优势和经济结构优势,从而实现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实现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目标

  • 桂华:农民现在的医保负担超过了过去农业税

    按照政策规定,居民医保缴纳时间一般是前一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才能够享受医疗保险政策。年前12月份到年后1月份,我们去了3个省的4个县调查,过程中关注到了农村医保收取问题。恰好都到了医保缴纳快截止的时间,各地都在进行医保催缴的最后冲刺。

    一、农村医保征缴变得比收农业税还难?

    令人意外的是,我们随机走到的几个乡镇和村,普遍反映医保收缴难。南方某镇12日23日统计的医保缴纳实时情况:

    全镇收缴任务基数为13.7万人左右,实际完成情况是10万人多一点,当日缴纳6百多人,全镇完成比例是73%。排名最高的村完成比例是95.8%,排名最低的村刚过60%。排名靠前的几个村是有征地补偿的集体存款,由集体代缴覆盖一部分人口。

    12日23日这一天,这个镇28个村的新增缴纳人数为0,占差不多四分之三的村,表明医保收缴工作越到后边是越难做。

    另外一个北方某镇,12月1日的乡镇工作推进表显示:全镇缴纳基数约为5.1万人,完成数是3.1万人,完成比例为62.25%。其中,排名第一的村完成率是76%,最低的村是48.72%。

    中部某镇1月18日下发的“两保一险”征缴任务进度表显示:全镇医保收缴率为92.36%,排名第一的村为96.50%,排名最后的村为86.89%。这个镇延长了收缴时限。

    医保收缴已经成为乡村两级下半年最终的工作常规,也是基层必须完成的中心工作。医保缴纳虽然遵循自愿原则,但是各地市县为了完成收缴扩面和确保基金总量,对乡村核定任务指标,规定乡村两级必须要做到宣传、动员和催缴。随着农民主动缴纳的积极性下降,市县乡三级分别采取了排名考核的工作办法,县对乡镇的收缴情况每周都会进行考核排名,乡镇进一步对村级工作进行考核排名。排名落后的乡镇要列入县级督查约谈问责。

    调研期间,我们在中部某镇政府的一楼座谈,政府二楼召开全镇医保收缴阶段性结账大会,副书记主持,全镇所有村书记参加,大会上对落后的村公开批评督促。

    在南方某镇,我们还观摩了一次镇村大会,也是有关医保收取工作。乡镇要求排名最后的村书记在大会上做表态性发言,该村书记表示“尽量完成工作”,言语和态度不够坚决,乡镇党委经程序当场对其做出停职处理。这是一位村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干部,前面对其已经做出了书记职务停职处理,这次又因为医保收取进一步停掉其村务职务。

    早在2019年冬季,我们在安徽某地调研,当地村干部已经反映医保征缴是头疼的工作。结合这几年的情况来看,医保收取的难度越来越大,并且在很多地方变成了共性问题。农民和基层干部不由自主地将医保收缴与农业税费进行比较,基层干部感叹,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过去是农业税和“三提五统”收缴难,现在则变成了医保收缴更难。在不考虑农民收入增加的情况下,按照380元的个人缴纳标准,农民承担的医保缴纳金额超过了过去的农业税费负担。一个家庭算下来,人口多的需要支付两三千元。

    二、为什么农民缴纳医保的意愿降低

    显然,居民医保是一项福利性政策。按照国家标准,个人最低缴纳380元,财政还会补贴640元,个人缴纳与财政补贴最后形成的医保基金,用于缴纳人的医疗报销支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是一项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巨大财政资金的惠民政策。

    农民缴纳医保的意愿降低,并不是说他们不欢迎惠民政策。实际上,几乎所有农民最担心的就是医疗支出,一人大病、全家受苦,降低疾病风险以及发生疾病之后的支出压力,是所有农民最关心的急难愁盼。

    乡村干部在收取医保时,还会顺带承担养老保险催缴工作。相对来说,养老保险比医保收取要容易的多。以前面提到的南方某镇为例,12日23日的医保缴纳率是73%,而养老保险收缴率情况是全镇基数2.35万人,完成缴纳2.24万人,完成率是95.55%。从收缴率和基层干部的反馈来看,农民愿意缴纳养老保险却不愿意缴纳医疗保险。

    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最初是个人缴纳10元,现在提升到每人每年380元。医保缴纳标准越来越高,带来了农民直观上的负担加重,这是农民降低缴纳意愿的直接原因。

    调查中,很多农民反映报销比例低,用医保在乡镇卫生院看门诊的费用与自费到诊所看病或是到药房买药,不仅不能省钱,甚至还更贵。这虽然是农民的直觉,但是这种直接感受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缴纳决策。在具体缴纳过程中,大部分农民很不情愿,很多时候是对复杂医疗政策的无法知晓,甚至将在医院看病时的负面感受,都转化为向村干部的抱怨和对政策的抵触。

    这种抱怨既影响了个人的选择,也在群众中相互影响,最终改变了群体性的认知:“医保好处不大!交了也白交。”

    这种客观存在的社会认知只是一种表象解释,医保征缴难度增加,还需要深入到制度本身去反思。

    三、制度上存在什么问题?

    接触到一些群众后,不少农民不愿意缴纳医保,是抱着赌一把的心态。尤其是青壮年人,很多认为自己身体很好,不会生病,所以就不愿意参保。前面调查的那个南方乡镇,很多村的缴纳比例低,如果以家庭为单位来看,全家没有交的却很少,很多家庭是选择给老人和小孩缴纳,中间的青壮年人不缴纳。农民缴纳医保,还是基于对自身情况的评估。

    当前城乡居民医保采取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州)统收统支,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管理。整个基金的运转相当于,个人缴纳与财政补贴两部分构成了一个蛋糕总盘子,然后按照住院与门诊、分级诊疗、市内与市外、不同病种等原则,对这个蛋糕进行年度性的分配。也就是说,这个蛋糕总盘子有多大,就决定了当地居民享受的医保标准有多高。

    一般来说,东部地区的医保水平较高。这是因为东部地区的地方政府有财力给予更高的财政补贴。如苏州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标准是普通居民每人540元,财政补助1150元。像苏州这样的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一些村的集体收入高,个人缴纳部分还会实施集体补贴。另外,一些村集体还会为村民提供一些附加的医疗保险,或是实施村内的大病补贴。东部地区的居民享受较高的医疗保障水平,包括报销比例、保险范围、起保线、基本报销之后的二次报销和大病救助等都比中西部地区的水平高。

    广大中西部地区,地方财力有限,只能按照最基本的标准维持医保基金运转。这就限制了农民在医保政策上的获得感。

    一方面,从最初推行农村合作医疗至今,快有20年了。过去20年中,农村经历了快速的城镇化过程,农民的医疗观念也经历了“现代化”转变。笔者的老家在河南信阳,距离武汉一两百公里,豫南地区的农民对于武汉很熟悉,很大程度上被武汉的医疗吸纳。老家的很多乡镇,每天有固定的私家拼车跑武汉,凌晨出发,到武汉的同济医院或协和医院是7点钟之前,正好赶上医院当日放号。下午两三点再到医院门口载着看完病的人返回。

    当前,农民有越来越高的医疗期待。随着医疗水准的提高,农民也越来越多地诊断出大病,并选择进行大病治疗。县一级的医疗不能满足群众的期待,很多人就选到了大城市的三甲医院。

    高水平的医疗需求,以及医疗收费本身的提高,使得整个社会的医疗支出增加。这最终带来了医疗基金支出压力增加,也最终转变为个人医保缴纳标准的快速提高,以及财政预算的更快增加。

    这是整个制度问题。如果具体到市级内部来看,中西部地区还存在另外两个问题:

    第一是人口结构的变化。现在外出农民可以在居住地缴纳医保,中西部地区农村青壮年人口大规模流出,使得医保缴纳的人口基数减少。中西部地区整体呈现空心化和留守化趋势,由儿童或老年人构成的留守群体,发生医疗支出的概率更大。

    医保基金作为一个蛋糕盘子,在中西部地区市域范围内,低疾病发生率的青壮年群体流出,高疾病发生率的群体却占比越来越大,平均起来,就构成了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增加。在基金收入赶不上支出增加时,最终变成了医保支付标准的降低。这传导到个体身上,就变成了农民只愿意为家庭中的老人和儿童缴纳,青壮年却愿意“赌一赌”。

    第二是医保制度的异化。个人缴纳、财政补贴,这一在市级统筹的医保政策,本质是一种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合作”制度:即全市居民合作出资,为可能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疾病风险买单。制定中存在着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平等设计:每个人是否生病都是未知的,每个人都不能单独承担重大疾病,每个人要为这种未知支付费用,最终用于对真正生病的少数人群的支付。

    回到制度本身来看,首先,医保制度不是消除疾病,而是降低一定社会群众中由疾病带来的风险。这是一个有成本的制度,要么是政府出钱,要么是每个人出钱。所以,这种保险所提供的救济也是有底线的。当前的医保制度设计,重点是针对大病,因为大病是每个人更不能承受的风险。这使得所有疾病都不可能得到无限的救治,因为社会承担不了这个成本。

    其次,医保制度应当是对每个人都公平的。作为一种“合作”制度能够维持下去,是因为每个人都不知道自身的风险性。假设所有人发生疾病的概率是一样的,那么,缴纳政策也应当是一样的,以及最后的报销政策也应当是一样。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的医保政策出现了两个“异化”:第一是被低保政策捆绑,第二是被扶贫政策捆绑。

    过去十多年,我们持续关注低保政策的变化。经过多轮整治,农村“关系保”等现象减少了很多,低保评定程序越来越严格。但是,很多地区却出现了大量的“单人保”。按照一些情况估计,有些地区农村“单人保”占到享受低保人数的70%以上。

    低保就国家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为低于一定收入线的家庭进行收入补偿。低保是按户评定的。实践中,绝大部分的“单人保”是家庭正常、不符合低保评定标准,却出现家庭成员生大病的情况。很多地方对低保户或“低保人”实施特殊的医疗保险政策,纳入低保后享受的报销比例比普通农户高很多,甚至达到了基本免费医疗的标准。这就使得很多家庭申请低保政策,不是为了获得低保补助金,而是要享受特殊的医疗政策。这种情况在中西部地区比较普遍。

    第二个是被扶贫政策绑定。很多地方出台医疗扶贫政策,不仅对贫困户实施医保金免缴政策,或是对降低缴纳比例,而且极大地提高报销比例,让贫困户的报销比例达到90%甚至以上。2020年脱贫攻坚全面结束之后,很多地方还在延续这个政策。地方在后扶贫评估检查和“第三方”评估中,将脱贫户是否享受特殊医疗政策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地方政府为了通过检查,持续对这部分农户实施特殊政策。

    包括医保在内的各项政策设计的十分复杂,农民虽然不能搞懂这些政策细节,但是在心里却有一杆公平秤:为什么邻居与自家的条件差不多,却通过低保或扶贫政策而享受完全不同的报销政策?这种公平感的失去,也降低了普通农民对医保政策的信任。

    更关键的是,无论低保还是扶贫,都是医保之外的单独设计政策。当有关部门要求医保基金给予低保户或纳入扶贫对象的这部分特殊群众几乎免费的医疗政策时,最终就变成了医保基金在特定群体上的支出过多。在这些特殊政策下,基层干部反映,有些纳入脱贫的农民,“时不时到卫生院输液”。

    调查中看到某地2022年医疗扶贫政策实施情况:全县脱贫人口100%参保,1-9月份特殊人群住院三千多人次,医保支出超过1500多万,报销比例平均81%,医疗救助三千七百多人,支付资金200多万,办理慢特性病证五千多人,医保结算两万多人,医保支出450多万。占人口比例少数的特殊群体,支出了全县相当比例的医保基金。

    由于低保和扶贫采取的是“一个不落”政策。这意味着凡是纳入低保或扶贫,就自动享受特殊的医保政策,使得医保政策在部分群体那里变成了全责保险。

    站在全市统筹的角度看,由于医保基金是每个人合作积累出来的,将医保政策与低保或扶贫捆绑,使得医保基金不可承受,一些地区就出现了基金透支。在市级以内,基金的总量是固定的,对一个群体采取特殊政策,就会平摊为其他大多数居民享受报销比例的降低。这样的总体的“调配”,会让农民与身边的特殊群体作比较,形成了相对剥夺感。

    站在医保制度设置来看,将医保政策与低保政策和扶贫打通的做法,也不符合居民医疗“合作”的本质。医疗合作是一项众人合作起来抗风险的社会性制度,采取自愿性的定额缴纳,无关身份和收入,个人缴纳后财政再给与补贴,严格说来这不是二次分配,也更不是三次分配。

    最近几年,医保制度的异化客观上造成了占全市全县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居民享受报销标准降低,带来医保基金亏空,冲击了医保制度本身,并最终变成了普通居民缴纳意愿的降低。

    四、制度上怎么办?

    从基层来看,农民缴纳医保意愿降低的情况客观存在,并且还呈现扩大化的趋势。一项惠民政策变成受惠对象都不接受,这显然不是通过加强收缴力度和收缴方式所能解决的。

    从农民的角度看,他们虽然有降低医疗成本的迫切需求,但是,他们存在不愿意缴纳医保的合理逻辑:这就是,医保制度在农民看来,并没有解决他们的需求。

    站在国家角度看,比个人缴纳医保金增幅更大的是财政补贴的支付的增加。这些构成了各级财政的巨大支出。

    也就是说,国家和个人都花了大钱,最终社会却不满意。

    首先,这是整个医疗体系的问题。这所涉及的复杂医疗制度和医疗成本问题,不是这里能够讨论清楚的。

    其次,从眼前看和基层看,有必要直接解决的问题就是,扭转医保制度在实践中的异化:不要将医保与低保、扶贫或其他任何工作捆绑。医保就是医保,医保要解决的是所有群众的医疗保险问题,医保有其自身的制度设计逻辑。

    当医保被低保和扶贫捆绑之后,医保就变成了整个社会兜底中的兜底政策。然而,社会总是存在各种不确定性,这些无法消除的不确定性变成了各种风险和各种特殊。试图将所有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都堆砌到一个制度上,让一个制度去兜全部的底,最后这个制度也会被拖垮。

    现代社会社会运行存在各种条线性的社会制度,将制度专业化、专门化,是现代治理能力提升的表现。一些部门过度强调统筹统合,手伸的长,将本部门工作转嫁到其他部门上,将其他门类的政策都统合起来使用,最后就会让各种制度丧失了专业性。这既使得制度本身不可持续,也降低了整体治理能力。

    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没有必要将业务传递到医疗部门,只有让每个部门都管好本部门的事情,才能够让制度有序运行。用其他部门的资源来慷本部门之慨,不合理也不科学。

    因此,解决当前医保收缴难得问题,第一步要做和能够做的工作就是为医保制度解绑:医保没有能力对所有社会风险进行兜底,让医保回归其合作抵抗医疗风险这一制度定位本身,让所有群众都公平享受政策,才能够推进社会整体风险的降低。

  • 哈维尔·米莱:达沃斯论坛演讲(2024.1.17)

      下午好!非常感谢。

      今天,我在这里告诉你们,西方世界正处于危险之中,这种危险是因为那些本应捍卫西方价值观的人,被一种必然导致社会主义并由此带来贫穷的世界观所同化。不幸的是,近几十年间,受一些出于好意想帮助他人的人,以及一些渴望跻身特权阶层的人的驱动,西方世界的主要领导人已经放弃了自由模式,转而采用了我们所称的集体主义的不同版本。

      我们在这里告诉你,集体主义实验永远不是困扰全世界人民的各种问题的解决之道;相反,它才是问题的根源。请相信我,没有人比我们阿根廷人更有资格来证明这两点。我们在1860年采纳自由模式时,35年间我们成为了世界上领先的大国。而当我们在过去的100年里拥抱集体主义时,我们目睹了我国的公民如何陷入系统性的贫穷,全球排名下降到了第140位。

      但在进行讨论之前,首先,重要的是,我们需要看一下数据,展示了为什么自由企业资本主义制度不仅是结束世界贫困的唯一可能的制度,而且也是唯一符合道德的能实现此目标的制度。如果我们观察经济进步的历史,可以看到,从公元0年到1800年间,全球人均GDP基本保持不变。如果你看一下人类历史上经济增长的演变图,你会看到一个曲棍球棒形状的图形,在90%的时间里保持恒定,却从19世纪开始呈指数级增长。

      这段停滞历史的唯一例外是在15世纪末发现美洲大陆。除了这个例外,在公元零年到1800年整个时期,全球人均GDP停滞不前。现在,不仅是从采纳资本主义作为经济制度那一刻之后,带来了财富的爆炸性增长,而且,如果你查看数据,你会看到增长在整个时期内持续加速。

      从公元0年到1800年间,人均GDP的年增长率始终是约0.02%,也就是几乎没有增长。从19世纪开始,伴随着工业革命爆发,年复合增长率达到0.66%,照这个速度,要使人均GDP翻倍,需要大约107年。现在,如果你观察1900年到1950年之间,增长率加速到每年1.66%,意味着人均GDP翻倍不再需要107年,而是66年。

      如果你观察1950年到2000年之间,你会看到增长率又提高为2.1%,这意味着仅需33年,我们就可以使全球人均GDP翻倍。这一趋势远未停止,迄今仍在持续发力。如果我们观察2000年到2023年之间,增长率再次加速到每年3%,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在短短23年内使全球人均GDP翻倍。

      也就是说,当你观察从1800年到今天的人均GDP时,你会看到工业革命之后,全球人均GDP增长了超过15倍,这意味着增长的繁荣使全球90%的人口摆脱了贫困。我们应该记住,1800年时,大约95%的世界人口生活在极端贫困之中,而这一数字在2020年大流行疫情之前降至了5%。

      结论显而易见:自由贸易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经济体系,绝非产生问题的根源,而是我们结束全球饥饿、贫困,乃至极端贫困的唯一工具。上述实证证据无可置疑。因此,既然自由企业资本主义无疑在生产方面更为优越,左翼理论就转而攻击资本主义的道德问题,称其不公正。他们说资本主义是邪恶的,因为它是个人主义的,而集体主义是好的,因为集体主义是利他主义的,当然,是用别人的钱去利他。

      因此,市场是一个发现过程,资本家在其中找到前进的正确路径。但如果国家在资本家成功时惩罚他们,并妨碍发现过程,他们将破坏资本家的激励,后果是他们生产将会变少,馅饼将会变小,这将对整个社会造成伤害。

      集体主义通过抑制这些发现过程,并阻碍发现的应用,最终束缚了企业家的手脚,阻止他们以更好的价格提供更好的商品和服务。那么,对于这样的经济制度——一种不仅让世界上90%的人口摆脱了极端贫困,而且以越来越快的速度持续让人们脱贫,并且在道德上更优越和公正的经济制度,学术界、国际组织、经济理论和政治界又是如何诋毁它的呢?

      多亏了自由贸易资本主义,我们可以看到,世界现在正处于有史以来最好的时刻。在人类的整个历史中,从来没有比今天更繁荣的时期。对所有人都是这样。今天的世界拥有更多的自由,更加富裕,更加和平和繁荣。对于那些自由更多,拥有经济自由并尊重个人财产权的国家尤其如此。

      因为拥有更多自由的国家比压制性的国家富裕12倍。自由国家中所得最少得10%的群体比压制性国家中的90%的人口生活得更好。自由的国家贫困率是压制性国家的25分之一,极端贫困率是50分之一,自由国家的公民寿命比压制性国家的公民长25%。

      那么,当我们谈论自由主义时,我们指的是什么呢?让我引用阿根廷自由主义最大权威,阿尔贝托·贝内加斯·林奇(Alberto Benegas Lynch Jr.)教授的话,他说自由主义是基于非侵犯原则,捍卫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对他人生活计划的不设限制的尊重。其基本机构是私有财产、不受国家干预的市场、自由竞争、劳动分工和社会合作,成功只能通过提供更高质量或更优惠价格的商品来服务他人而实现。

      换句话说,资本家、成功的商人是社会的恩人,他们绝非剥夺了他人的财富,而是为普遍的福祉做贡献。归根结底,成功的企业家是英雄,这就是我们为未来阿根廷所倡导的模式,一种基于自由主义基本原则的模式:捍卫生命、自由和财产。

      我所指的理论框架是新古典经济理论,它设计了一套工具,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最终服务于国家干预、社会主义和社会退化。新古典经济学的问题在于,他们所热爱的模型并不符合现实。所以,他们将错误归咎于所谓的市场失败,而不是重新审视模型的前提。以所谓市场失败为借口,引入监管,这只会扭曲价格体系,阻碍经济计算,因此也阻碍了储蓄、投资和增长。

      问题主要在于,即便所谓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也不理解市场是什么。因为如果他们真的理解了,就会很快看到市场失败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存在的。市场不是描述供求曲线的图表;市场是一个社会合作的机制,你在其中自愿交换所有权。因此,基于这个定义,谈论市场失败是一个悖论。如果交易是自愿的,就不存在市场失败。市场失败唯一可能存在的情境是有强制存在,而一般能够实施强制的只有国家,因为它拥有暴力垄断权。

      因此,如果有人认为市场出现了失败,我建议他们检查是否与国家干预有关,如果他们发现并非如此,我建议他们再检查一遍,因为显然有错误。市场失败是不存在的。新古典主义者所描述的所谓市场失败的一个例子是经济体中的集中结构。然而,如果没有规模收益递增功能,其对应的是经济中的集中结构,我们就无法解释自1800年以来的经济增长。

      这不是很有趣吗?自1800年以来,人口增长了八到九倍,而人均GDP仍增长了15倍以上。因此,回报在不断增长,这将极端贫困从95%降至5%。然而,存在不断增长的回报涉及到集中结构,我们称之为垄断。那么,为什么新古典主义理论认为,创造了如此多福祉的东西却是市场失败呢?

      当模型失败时,新古典经济学家怪罪于现实。他们不应该对现实而是应该对模型感到愤怒,并改变模型。新古典模型面临的困境是,他们说,他们希望通过攻击所谓的市场失败来完善市场的功能,但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们不仅为社会主义打开了大门,也阻碍了经济增长。例如:对垄断进行监管,破坏它们的利润,并摧毁增长的收益回报,这将自动地破坏经济增长。

      他们抛弃了基于经济体系的阶级斗争,转而替换为其他所谓的社会冲突,这些冲突对社区生活和经济增长同样有害。这些新战役中的第一个是荒谬和非自然的男性与女性之争。自由主义已经提供了性别之间的平等。我们信条的基石是所有人生而平等,我们都拥有创造者赋予的同样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所有权。这种激进的女权主义议程所导致的只是更大的国家干预,阻碍了经济过程,为那些对社会没有贡献的官僚提供了工作,例子包括妇女部门或致力于推广这一议程的国际组织。

      我们今天来到这里,是为了邀请西方世界的其他国家重回繁荣之路。经济自由、有限政府和对私有财产的无限尊重是经济增长的基本要素,而集体主义所产生的贫困并非幻想,也不是不可避免的命运,而是我们阿根廷人非常了解的现实。我们经历过这一切。我们经历这一切是因为,正如我之前所说,自从我们决定放弃让我们富裕的自由模式以来,我们就落入了一个不断下行的螺旋,我们每天都变得越来越贫穷。所以,这是我们经历过的事情,我们在这里警告你,如果那些通过自由模式变得富裕的西方国家,继续走这条通往奴役之路,这就是将会发生的情况。

      阿根廷是一个实证示范,无论你有多富裕,或者拥有多少自然资源,或者你有多少的技术熟练或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口,或者你的中央银行有多少金条,如果采取阻碍市场自由运作、自由竞争、自由价格体系的措施,如果你阻碍贸易,如果你攻击私有财产,唯一可能的命运就是贫困。

      因此,在结束时,我想对在场的所有商业人士,以及那些虽然不在场却在世界各地关注我们的人说一句话:不要被吓到,不要被政治阶层或依赖国家生活的寄生虫所吓倒!不要屈服于只想掌握权力并保留特权的政治阶级!你们是社会的恩人,你们是英雄,你们是我们所见过最非凡繁荣时期的创造者!不要听任何人说,你的雄心壮志是不道德的。如果你赚钱,那是因为你以更优惠的价格,提供了更好的产品,从而有助于普遍的福祉。不要屈服于国家的步步逼近。国家不是解决方案;国家就是问题本身。你们是这个故事的真正主角,请放心,从今天起,阿根廷是你们无条件的盟友。

      非常感谢,自由万岁,妈的!

  • 江平:市民社会与契约精神

    我们知道,许多作者,比如马克思,在谈到社会组成时常常讲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为什么要把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加以区分?市民社会是社会里面的人 如何生存下去、延续下去的最简单的过程。人在社会中必须要生存,人要生存就必须要有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人不仅自己需要生存,还需要种族延续,子孙能够活 下去,就会有结婚、亲属、子女、父母等等问题,也存在教育、医疗、卫生等事情。可以说,人类自从存在开始,没有国家但是仍然有自己的功能,能够保持社会的 延续。

    市民社会就是私权社会,因为它调整的是私人间的关系,虽然私人从广义上讲包含法人。政治国家很明显是涉及公共管理,国家的公共防护制度、事务管 理等。因此,把社会生活分成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是有很深刻原因的。当然,不仅仅是这样,当年马克思谈到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应该说,实际上也是从市民社会 和政治国家发展起来的。

    据此可以看出,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就是以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为理论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公法是以国家活动为中心的法律,私法是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的表现。

    在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层面,西方国家看起来比较重视私权。比如,有句话叫“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都不能侵犯私人的房屋,怎么能说 公权力很强大?所以,西方国家基本是以私权为核心,公权以服务私权为目的,而不是以侵犯、管理、剥夺私权为目的。私权当然很神圣,当然不可侵犯,没有私权 神圣如何谈自由民主?这是很基本的道理。

    中国的私权历来不发达。为什么不发达?我们就要研究一下市民社会。

    中西对比下的市民社会

    严格说来,民法就是市民社会之法。市民社会的法又是什么?这就要分析市民社会的基础。现在谈到市民社会,可能很多人会想到欧洲国家资产阶级革命之前的市民阶层,其实市民社会更加久远,有早期的市民社会和近代的市民社会之分。

    市民社会的标志,我认为有三个方面:

    第一,要有比较发达的交易,要从农业社会转为商业社会。什么叫自由交易?说透了就是要有发达的契约关系。什么是契约?两个人平等的交易就是契约,这种交易要做到意思自治、公平、诚信。

    可以说,契约精神奠定了民事关系的核心。契约精神和发达的贸易能够使一个国家的民法更得到尊重,进而促进发展。市民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是自由交易和贸易,而不是在国家强制之下进行商品交换。

    第二,市民社会要有主体。这个主体就是市民阶级,最初是市民阶层,后来发展成市民阶级,这是非常重要的演变。在17、18世纪,城市里的资产阶级当时就叫新兴市民阶层,很快在城市中兴起。

    第三,国家对于市民社会的生活不多加干预,而是采取宽容态度。国家开始是宽容的态度,后来才能给予自治甚至特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对于市民 社会的活动非常重要。国家的宽容,就是允许社会自治,不是包办社会的一切活动。西方国家有早期的市民社会,也有后来发达的市民社会,通常前者指的是罗马, 后者指资产阶级革命前的那段时期。

    罗马早期的市民社会逐渐从农业变成商业,很重要的是,罗马的商业是环地中海,当时希腊的航海很发达,加上贸易发达,产生了发达的商业。可以看 出,中国当时的商业不发达,中国只是内陆交易,当时所有有港口的地方都被叫做“蛮”“夷”,这种商业的不发达也就造成了市民社会的萎缩。应该说,罗马还未 真正形成市民社会,但是,罗马法由三种权利类型构成,最高层次的叫自由权,第二层次的叫市民权,第三层次叫家父权,这三个权利都具有便是最完整的权利。在 罗马国家,如果自由民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三次欠债不还,可以从自由民贬为奴隶,可见自由权是很重要的。

    在罗马时期,最重要的是国家的宽容态度。大家知道,日本有个作家叫盐野七生,她25岁到罗马后就潜心研究罗马史,写了15卷本《罗马人的故 事》。因为我最早教罗马法,所以对罗马人的故事很感兴趣。我了解到,存在了1000多年的罗马国家不像中国,有宫廷中的三宫六院制度,而是坚持一夫一妻制 度,很多罗马皇帝死后没有男性后裔,所以养子制度很发达。没有亲缘关系,皇帝就找他喜欢的人或者部下做养子,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凭军功做皇帝。此外,罗马 自始至终都有比较有名的元老院,罗马一半的时间是共和国,一半的时间是帝国,罗马是两个人执政,即使到了帝国时期也是两个人执政,执政时间只有一年,所以 那并不是专制集权的制度。罗马还有一种官是保民官,是选举产生的,就是保护平民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罗马国家并不存在人人都要服从的圣旨。

    罗马的制度告诉我们,早期的“依法治国”在罗马。罗马人曾自称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我想从这一点来看,早期的罗马之所以强大,正在于其用法律征服了世界。

    到了近代史,资产阶级革命前期,商品经济很发达且市民阶级成立。在中世纪时,城市不是很重要,那时候是以土地为财富,有土地就有权力和身份。但 是在当时,有些人住在城市里,新兴城市出现了,标志便是自由贸易。汉堡、威尼斯、阿姆斯特丹等新兴城市的出现等于是国王给与了其特许状,允许不受国家法律 约束,允许新兴城市自己制定规则。所以城市出现的特征就是工业和商业的发达,由此就出现了市民阶级的出现,到了资产阶级革命时成立了很多政权。

    从罗马法到《法国民法典》的出现,间隔了很长时间,在这一期间里,虽然不能说是欧洲社会、法律的倒退,但至少很长时间是停滞的,这个停滞影响很 大。因此,欧洲国家尤其是英国开始出现了政治体制改革,比如制度《大宪章》,可以说,这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这也是产生市民阶层文化的重要原因。

    为什么中国到现在为止民法不发达,原因在于市民社会三个要素比较欠缺,而是形成了以公法为核心、私法为辅的局面。

    契约精神

    民法的核心是物权和债权,物权讲所有制,债权就是契约精神。现在有人主张民法应该是人法,不是物法,我不这么看,我觉得民法的核心精神就是契约。契约在《民法通则》中叫合同,台湾地区还是叫契约。

    契约精神首要的是平等,这是绝对不可缺少的;自愿在中国叫法太多,叫自由、自愿、自主、自治等等都可以,我们所说的自由是意思自治的自由,意思 自治是民法的核心;公平在民法中体现得最明显。合同双方都同意的就是公平;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就是诚信。过去中国的商人非常讲究信用,是使得别人与你订立 合同的前提条件。西方国家尤其强调诚信,而且许多规则都规定有关信用的要求。

    有人说,英国学者梅因曾将法制进程概括为“从身份到契约”。从民法的角度讲,古代时也有很多契约关系,不见得都是身份关系,其实梅因的意思是说古代的法律不够平等,更倾向于身份,现在法律更多的是平等。

    我为什么要讲这一段?讲这一段实际上想说明,中国要实现法治,路途很遥远,大家要有这个思想准备。为什么?大家想想看,中国几千年来都不是依法 治国,即使有法律也只是以公法为核心,以惩治而不是以协商为中心。所以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如果靠我们一两代人就改变,那就太乐观了。

    我觉得,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就是扭转公法太重,私法太轻的局面,如果我们不扭转以公法为核心的观念,不树立私权神圣的观点,而去谈依法治国,那等于是和依法治国的宗旨背道而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以市场为核心,其实就是以私权为核心。可是有多少人能真正从中体会到私权的神圣?或者真正能理解到“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大家有这个意识吗?没有。

    所以,要完善依法治国,必须将政治制度改革包括在内。若政治制度不改革,搞依法治国,是很难的。

    现在学法律的人很多,法学院校很多,有为青年学法律的也很多。我们既然以身许法,决心用法律救国,那就要树立真正的理想。我们有的学生在校学习时激昂慷慨,热血沸腾,我当时就跟学生说,希望你们永远维持这样的赤子之心。

    只不过,我们现在的法学教育的确有脱离现实的现象,但是比起学生一进入社会就被污染,后者危害更大。现在学生们学习的法律在法理上都是正确的,但是有的人毕业后满口说,学校学的东西都白学了,现实根本不是这样。

    那我们到底是服从现实,还是服从自己的理想?我觉得,理想重于现实。因为我们现在学的理念和制度规则是我们追求的目标,社会上的现实往往与此背 道而驰。所以我奉劝大家,千万别丢掉赤子之心,毕业后不要被现实所污染,不要被潮流而改变,希望大家成为依法治国中的坚强一员。

  • 亚历山德拉·普罗科彭科:俄罗斯经济“过热”之下的“不可能三角”

    2023年俄罗斯经济将以创纪录的发展速度给所有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工业和工资增长为两位数,失业率处于历史最低水平。大多数国家似乎只能羡慕这些指标。但问题是,这些数字不能代表经济健康,而是俄罗斯经济过热的体征——克里姆林宫在消耗战中的赌注过高导致的经济过热。

    弗拉基米尔·普京的“不可能的三角”是:为战事提供足够资金;让民众安居乐业;确保宏观经济平稳。是的,俄罗斯经济表现出了对制裁的抵抗力,但今天的所有成功都是通过透支未来实现的。

    军事问题

    这场军事冲突不仅对普京政权来说是一种重要存在——现在连经济秩序也围绕它形成。2024年国家的优先事项是继续对乌克兰采取军事行动,并相应地在军队、安全部队和所谓的新领土上大把花钱。

    这场冲突将花费6%的GDP,再加上安全部门的支出,花费超过GDP的8%。如今,俄罗斯在国防上的支出远超过了美国在伊拉克战争期间的支出比(当年占GDP的3.8%)。自苏联时代以来,军事支出首次超过社会支出(社会支出不到GDP的5%)。在新领土上(不包括克里米亚)已经投资了1.7万亿卢布(合180亿美元),2024年预计将再向这些地区投资近5万亿卢布。

    从形式上讲,由于这些支出,俄罗斯经济将比世界经济增长得更快。今年GDP增长可能超过3%,这一数字会在俄罗斯的各类宣传和普京总统竞选演说中被广泛提及。然而,他们未必会提及增长的三分之一以上源于战争。

    与战事高度相关的军事工业生产正在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服务于前线的各类民用品生产——从靴子到药品——增速略慢一点。这场冲突改变了俄罗斯工业的结构,军事方向开始取代民用方向。

    产能利率为80.9%,企业实行三班倒。这意味着经济没有潜力来增加供应。因此,需求的任何增加都会导致价格的上涨。

    随着国防和安全支出的增加,国家正在削减基础设施和国民经济的支出。军事部门不仅消耗了平民的财政资源,而且也消耗了劳动力。异常低的失业率正在拖累俄罗斯经济,因为人手短缺。

    失业率为2.9%,表明经济中就业率最高。动员、军事合同和军工企业产量的增长使85万劳动力进入了非社会生产部门。经历了2022年的两次移民浪潮,情况变得更糟。虽然有成千上万的俄罗斯人后来回国了,但仍然有50万人真正离开了。在一般企业中,技术工种和普通蓝领都严重短缺。战事也推高了工资,让市场过热。

    企业以不同方式解决人手短缺问题。许多企业实行三班倒;雇用妇女进入传统的男性岗位,如车工、机床操作员和司机;在某些地方,青少年也被雇佣,这实际上是一个24小时不停的生产过程。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俄罗斯经济已经沉迷于军事领域。这意味着战事的结束将导致一个强大的结构性冲击。工业结构从战时状态返回平时轨道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民生领域

    军事开支不仅使经济升温,还使人民的钱袋鼓了起来。由于劳动力短缺,企业不得不向剩下的人支付高薪,或者从其他部门吸引他们过来。新西伯利亚、萨马拉、斯维尔德洛夫斯克、下诺夫哥罗德和图拉等国防工业企业集中的地区的工资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与战事有关的钱款大大减少了贫穷人数。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俄罗斯人比例自1992年以来首次下降到9.8%。在低收入群体中,收入增长最快的地区是车臣、布里亚特、阿尔泰边疆区、阿尔泰共和国和达吉斯坦,这些地区的男性参战人数最多。2024年,这一势头很可能会持续下去——政府将不得不向死伤者家属支付2-3万亿卢布。

    2023年,俄罗斯形成了新的中产阶级群体。虽然它的核心是受过教育的专家和商人,金融部门的员工和IT行业的代表,但现在军方和安全部门的人加入进来。

    事实上,在俄罗斯中产阶级的结构中,有一部分创造性的企业家和创意产业的代表,部分地离开或失去了收入,他们的地位被国家强力部门人员所取代。高额支付将使政府陷入一个陷阱:即使财政收入状况恶化,也必须保持高额支付,否则强力部门——尤其是那些有战争经验和提供武器供应的社会群体——可能会对政权稳定造成不良后果。

    工资和公共支出的增长通过消费使经济过热。普京在军事冲突开始后对政府的第一批指示之一是确保“大众消费品”的供应。因此,平行进口迅速合法化。

    然而,这种机制可以预见地阻碍了国内生产的发展——如果进口成品更便宜,为什么要发展自己的生产?现在,联邦安全会议正在考虑如何禁止平行进口,而不会大幅拉高价格或造成商品短缺。毕竟,任何短缺都会激活对苏联式排队和“该死的90年代”的记忆。那么,“普京的俄罗斯只会变得更强”的说法将无法通过现实的检验。

    宏观经济稳定性

    如果俄罗斯经济在宏观层面保持稳定,那么继续为战争提供资金并维持目前的公共支出水平将更容易。但通过国防开支和对民众、企业贷款的补贴来刺激国内需求(截至2023年11月1日,补贴贷款总额已达到GDP的7%),这对普京一直引以为豪的宏观经济稳定来说,是一枚定时炸弹。

    一方面,国际制裁将俄罗斯与外部冲击隔绝开来(除了油价波动)。另一方面,俄罗斯比战前更加依赖于石油。2024年,政府计划获得石油和天然气收入11.5万亿卢布(占GDP的6.4%),占国库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

    2024年的预算是基于俄罗斯石油价格约为每桶70美元的预测而制定的。要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布伦特原油的年平均价格维持85美元以上,而且西方国家无法限制克里姆林宫的石油和天然气出口。与这种乐观预测的任何一点偏离,都会使俄罗斯的财政状况更加不稳定。

    不利于宏观经济稳定的泡沫在抵押贷款领域膨胀。2023年前10个月,俄罗斯银行发放了6.3万亿卢布的抵押贷款,比2022年同期增长72%。优惠贷款是主力,占贷款总额的70%。

    政府拒绝减少优惠抵押贷款,这是一个重要的支持措施,以支持有强大游说力量的开发商。但有两个问题。首先是优惠抵押贷款保留了预算的回归结构。本质上,是由纳税人,包括最贫穷的纳税人,来补贴中产阶级的抵押贷款。

    第二个问题是,超过60%的贷款人将一半以上的收入用于偿还贷款。依赖军事支付的安全部队成员和其他“特别军事行动”参与者获得了优惠贷款。如果失去了这一收入来源,他们将很难偿还贷款,特别是在价格上涨的情况下。

    军事冲突和由此产生的不平衡加剧了通货膨胀的螺旋式上升。通胀率已经超过7%,到今年年底可能超过央行7.5%的预期上限。这种动态迫使俄罗斯银行抬高利率(目前为15%),并将其长期保持在两位数的水平。到2024年,平均利率预计在12.5-14.5%之间,短期内不太可能降低。

    像“АвтоВАЗ汽车”和“俄罗斯铁路”这样的大型工业公司要求当局为公司债务提供补贴,因为关键利率在上升,而“俄罗斯石油”的首席执行官伊戈尔·谢钦则更进一步,要求央行与主要出口商协调利率。

    对克里姆林宫来说,高利率不仅意味着来自行业游说集团的抱怨源源不断,而且意味着形象问题。健康的经济不需要两位数的关键利率,它需要价格以可预测和温和的方式上涨。

    宏观经济不稳定的另一个指标是汇率波动。卢布兑美元从50卢布到100卢布的快速抛掷已经成为战争和制裁形成的新常态。随着预算规则的废除,汇率完全由贸易流决定。因此,当出口收入达到上限,进口需求继续增长时,汇率突破了100卢布兑1美元的水平。

    这对普京来说是个麻烦。首先,100以上的汇率将大幅提高进口替代和平行进口的成本,加速价格上涨。第二,让市民担心。当局无法消除卢布走弱的主要原因——进口支出。可以控制资本流动。此外,通过行政手段应对价格上涨:限制鸡肉、石油产品、谷物的出口量,并以高额罚款为威胁迫使零售商限制加价行为。

    强制出售外汇收益会引发货币贬值情绪,加剧通胀预期。卢布的不良声誉促使企业和民众将储蓄转换为外汇,并将资本撤出该国。而非市场的价格限制方法只会使未来的价格上涨更加剧烈。

    “不可能三角”

    普京似乎相信,俄罗斯帝国和苏联崩溃的主要原因是财务管理不善。因此,俄罗斯经济由专业的技术官僚统治,总统听取他们的意见。

    眼下,经济在短期内看起来是可持续的:人民币和黄金储备并不太让人担心外债问题。尽管国内贷款成本上升,财政空间缩小,但俄罗斯的债务与GDP比率从历史上很低的水平开始,因此有充足的时间。最后,当局可以转向国内资本市场手段——例如,通过将国有财产私有化,特别是部分军事工业私有化。

    与此同时,战争有其自身逻辑,技术官僚无法克服。在一个开放的经济中,不可能同时实现资本自由流动、稳定的汇率和独立的货币政策。在最好的情况下,政府和监管机构可以在两个方面取得好的结果,但同时解决这三个问题是不可能的。

    预算规则(特别是限制预算支出的规则)、资本流动自由以及中央银行的部分独立性等对宏观经济稳定至关重要的制度安排,目前都已经陷入了军事冲突的轨道。代价惨痛的“经济成功”和即将到来的选举为进一步破坏性的短期决策开辟了空间。经济过热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经济衰退,如果给经济过热“降温”的机构功能失调或崩溃,经济衰退将尤其令人痛苦。

  • 胡适:科学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改革

    1961年的11月6日,美国国际开发总署举办的“亚东区科学教育会议”在台北召开,胡适应主办单位之请,发表了题为“Social Changes Necessary for the Growth of Science”的英文演讲,本文为其翻译版。

    我今天被请来说话,我很疑心,这是由于负责筹备这个会议的朋友们大概要存心作弄我,或者存心作弄诸位:他们大概要我在诸位的会议开幕的时候做一次Advocatus diaboli “魔鬼的辩护士”(中古基督教会的一种制度,每讨论一种教义,必要有一个人担任反驳此种教义,让大众尽力驳他),要我说几句怪不中听的话,好让诸位在静静的审议中把我的话尽力推翻。

    我居然来了,居然以一个“魔鬼的辩护士”的身份来到诸位面前,要说几句怪不中听的话给诸位去尽力驳倒,推翻。

    我愿意提出一些意见,都是属于知识和教育上的变化的范围的—我相信这种变化是一切社会变化中最重要的。

    我相信,为了给科学的发展铺路,为了准备接受、欢迎近代的科学和技术的文明,我们东方人也许必须经过某种知识上的变化或革命。

    这种知识上的革命有两方面。在消极方面,我们应当去掉一个深深生了根的偏见,那就是以为西方的物质的(material)、唯物的(materialistic)文明虽然无疑占了先,我们东方人还可以凭我们的优越的精神文明(spiritual civilization)自傲。我们也许必须丢掉这种没有理由的自傲,必须学习承认东方文明中所含的精神成分(spirituality)实在很少。在积极方面,我们应当学习了解、赏识科学和技术绝不是唯物的,乃是高度理想主义的(idealistic),乃是高度精神的(spiritual),科学和技术确然代表我们东方文明中不幸不很发达的一种真正的理想主义,真正的“精神”。

    第一、我认为我们东方这些老文明中没有多少精神成分。一个文明容忍像妇女缠足那样惨无人道的的习惯到一千多年之久,而差不多没有一声抗议,还有什么精神文明可说?一个文明容忍“种姓制度”(the cast system,血统制度)到好几千年之久,还有多大精神成分可说?一个文明把人生看作苦痛而不值得过的,把贫穷和行乞看成美德,把疾病看作天祸,又有什么精神价值可说?

    试想像一个老叫化婆子死在极度的贫困里,但临死还念着“南无阿弥陀佛!”——临死还相信她的灵魂可以到阿弥佛陀所主宰的极乐世界中去,——试想像这个老叫化婆子有多大的精神价值可说!

    现在正是我们东方人应当开始承认那些古老文明中很少精神价值或者完全没有精神价值的时候了;那些老文明本来只属于人类衰老的时代,——年老身衰了,心智也颓唐了,就觉得没法子应付大自然的力量了。的确,充分认识那些老文明中并没有多大精神成分,甚或已没有一点生活气力,似乎正是对科学和技术的近代文明要有充分了解所必需的一种知识上的准备;因为这个近代文明正是歌颂人生的文明,正是要利用人类的智慧改善种种生活条件的文明。

          第二、在我们东方人是同等重要而不可缺少的,就是明白承认这个科学和技术的新文明,并不是什么西方唯物民族的物质文明,是我们心里轻视而又不能不勉强容受的,–我们要明白承认,这个文明乃是人类真正伟大的精神成就,是我们必须学习去爱好,去尊敬的。因为近代科学是人身上最有精神意味而且的确最神圣的因素的累积成就;那个因素就是人的创造的智慧,是用研究实验的严格方法去求知,求发现,求绞出大自然的精微秘密的那种智慧。

          “真理不是容易求得的(理未易察);真理决不肯自己显示给那些凭着空空的两手和没有训练的感官来摸索自然的妄人。科学史和大科学家的传记都是最动人的的资料,可以使我们充分了解那些献身科学的人的精神生活–那种耐性,那种毅力,那种忘我的求真的努力,那些足令人心灰气馁的失败,以及忽然得到发现和证实的刹那之间的那种真正的精神上的愉快、高兴。

          说来同样有意味的是:连工艺技术也不能看作仅仅是把科学知识应用在工具和机械的制造上。每一样文明的工具都是人利用物质和能力来表现一个观念或一大套观念或概念的产物。人曾被称作能制造器具的动物(语出法国哲学家)。文明正是由制造器具产生的。

          器具的制造的确早就极被人重视,所以有好些大发明,例如火的发明,都被认作某位大神的功劳。据说孔子也有这种很高明的看法,认为一切文明的工具都有精神上的根源,一切工具都是从人的意象生出来的。周易系词传里说得最好:“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利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这是古代一位圣人的说法。所以我们把科学和技术看作人的高度精神成就,这并不算玷辱了我们东方人的身份。

          总而言之,我以为我们东方的人,站在科学和技术的新文明的门口,最好有一点这样的精神上的准备,才可以适当的接受、赏识这个文明。

          总而言之,我们东方的人最好有一种科学技术的文明的哲学。

          大约在三十五年前,我曾经提议对几个常被误用而且很容易混淆的名词—-“精神文明”(Spiritual civilization),“物质文明”(Material civilization),“唯物的文明”(Materialistic civilization)——重新考虑,重新下定义。

          所谓“物质文明”应该有纯中立的涵义,因为一切文明工具都是观念在物质上的表现,一把石斧或一尊土偶和一只近代大海洋轮船或一架喷射飞机同样是物质的。一位东方的诗人或哲人生在一只原始的舢板船上,没有理由嘲笑或藐视坐着近代喷射飞机在他的头上飞过的人们的物质文明。

          我又曾说到,“唯物的文明”这个名词虽然常被用来讥贬近代西方世界的科学和技术的文明,在我看来却更适宜于形容老世界那些落后的文明。因为在我看来那个被物质环境限制住了的文明,才正是“唯物的”。总而言之,我要说一个感到自己没有力量对抗物质环境而反被物质环境征服了的文明才是“唯物”得可怜。

          另一方面,我主张把科学和技术的近代文明看作高度理想主义的、精神的文明。我在大约二十多年前说过:
            “这样充分运用人的聪明智慧来寻求真理,来控制自然,来变化物质以供人用,来使人免除不必要的辛劳痛苦,来把人的力量增加几千倍几十万倍,来使人的精神从愚昧、迷信里解放出来,来革新再造人类的种种制度以谋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这样的文明是高度理想主义的文明,是真正精神的文明。”(原文出自胡适论文:The Civilization of the East and the West;来自下述论文集)

          这是我对科学和技术的近代文明的热诚颂赞——我在1925年和1926年首先用中文演说过并写成文字发表过,后来在1926年和1927年又在英美两国演说过好几次,后来在1928年又用英文发表,作为俾耳德(Charles A. Beard) 教授编的一部论文集《人类何处去》”Whither Mankind”里的一章。

          这并不是对东方那些老文明的盲目责难,也决不是对西方近代文明的盲目崇拜。这乃是当年一个研究思想史和文明史的青年学人经过仔细考虑的意见。

          我现在回过头去看,我还相信我在大约三十五年前说的话是不错的。我还以为这是对东方和西方文明很公正的估量。我还相信必需有这样的对东方那些老文明。对科学和技术的近代的文明的重新估量,我们东方人才能够真诚而热烈的接受近代科学。

          没有一点这样透彻的重新估量,重新评价,没有一点这样的智识上的信念,我们只能够勉强接受科学和技术,当作一种免不了的障碍,一种少不了的坏东西,至多也不过是一种只有功利用处而没有内在价值的东西。

          得不到一点这样的科学技术的文明的哲学,我怕科学在我们中间不会深深的生根,我怕我们东方的人在这个新世界里也不会心安理得。

  • 丹尼斯·沃尔科夫、安德烈·科列斯尼科夫:俄民众为何对俄乌冲突不再感到焦虑

    自2022年2月24日俄罗斯对乌克兰发动特别军事行动以来的近两年时间里,俄罗斯社会已经习惯了在残酷的武装冲突背景下生活。相当一部分人已经接受了这样一种观念:他们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生活在目前的状态下,因此他们必须适应现实,而普通俄罗斯人无论如何都无法而且往往也不愿意改变现实。

    有人曾天真地预言,制裁和军事冲突对日常生活的限制所引发的民众不满情绪将导致政权垮台,但这些预言都落空了。在许多方面,情况恰恰相反。大多数俄罗斯人可能并不认同当局,但他们已经团结在克里姆林宫周围,认为当局正在以牙还牙,与企图摧毁俄罗斯的西方进行斗争。尽管这样的描述与现实不符,但许多俄罗斯人还是接受了这一说法,认为这是这场旷日持久的噩梦最合乎逻辑的解释。

    自然,一些俄罗斯人对这种情况感到不满。数百万人反对政治上和军事上的现状,其中一些人公开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进行反抗。也有一些人认真而积极地支持总统。但绝大多数人是冷漠的,他们只是被动地、自动地“基本支持”政权的所作所为,同时等待着“这一切”的结束。这部分人选择了冷漠:他们的状况可以被称为“习得性冷漠”。在这些人眼中,总统是合法的领导人,因此他的“特别军事行动”也必须是合法的。2024年3月举行的下一次总统大选的模仿仪式必将证实,除了现任总统之外别无选择。冷漠的大多数人只能等待这个艰难的时刻过去。

    与此同时,俄罗斯的民意也并非一成不变,值得仔细研究。本文探讨了近期民意趋势背后的驱动因素,以及过去一年(约2022年8至2023 年8月)的社会变化。本文以我们之前的联合研究项目为基础,该项目侧重于俄乌冲突爆发的前六个月。

    对“特别军事行动”的支持程度

    有许多不同的指标可以衡量俄罗斯社会对当局官方所称的特别军事行动的支持程度。大量的民意调查数据为政权的支持者和反对者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一些人选择了那些在他们的解释中表明俄罗斯人明确支持其军队行动的数据,而另一些人则试图证明这种支持是微不足道的。

    就我们而言,我们坚信要对所有现有数据进行分析,并找出和评估受访者在民意调查和焦点小组中回答问题背后的基本论点和理由。

    对特别军事行动的支持程度可以被描绘成一个同心圆,从中心(最高支持率)辐射开来,越来越宽,就像树桩上的年轮一样,外围的支持很弱,而且是有条件的支持。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冲突开始时,开放式问题的回答者和焦点小组参与者中支持俄罗斯行动的人将战斗称为“特别军事行动”或“SVO”(该术语的缩写),而反对者则大胆地称之为“战争”。然而,到2022年底,这些术语上的差异几乎消失殆尽。

    图1:俄罗斯民众对特别军事行动的支持程度

    在整个冲突期间,对所发生事件的支持率(这一指标基于对“人们是否支持俄罗斯武装力量在乌克兰的行动”这一问题的正面回答)平均约为 75%(见图1)。在回答这一问题时,受访者通常会说:“这些是我们的孩子,我们的战士,我们怎能不支持他们?”这里的关键词是“我们的”,政府官员也经常使用这个词:“我们的伙计们”。但约有30%的受访者选择了更柔和的说法——“我基本支持”——并经常补充说“战争是不好的,但我们必须支持我们自己的人”或“有人被杀是不好的,但别无他法”(“别无他法”是领导人和电视报道中另一个耳熟能详的陈词滥调)。这些声音可分为“微弱的”、“有条件的”或“不那么强烈的支持”。只有平均 45%的人表示“强烈”“明确”支持,选择了“我肯定支持”选项。

    支持背后的动机和人口统计

    几乎所有表示支持俄罗斯军队行动的人都能解释自己的立场。广泛的爱国主义情感(“我支持俄罗斯”“我与我的国家站在一起”等)是最常见的支持动机(19%)。其次是 特别军事行动的三大官方目标:保卫俄罗斯(包括其领土和主权)、消灭乌克兰民族主义者(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等)和保卫顿巴斯地区讲俄语的人(如我们的兄弟、同胞和孩子)。值得注意的是,强力支持组和弱势支持组所提理由并无太大差异。前者受到的灌输可能稍多一些,提到“打击乌克兰纳粹”的次数也更多一些。在人口统计方面,普京政权的传统支持者(年龄较大的受访者和电视观众)支持军事行动。男性的支持率高于女性。

    国家是否应停止战斗并坐下来进行和平谈判是衡量对当前事态发展支持程度的另一个指标。这里的支持率比较适中:从2022年8月到2023 年8月,42%的受访者支持继续军事行动(5月份达到48%的峰值,这可能是由于俄罗斯占领了乌克兰城市巴赫穆特以及俄罗斯边境城镇遭到袭击,这可能使受访者的态度更加强硬)。同时,约有一半的受访者始终支持停火(包括高达三分之一表示支持俄罗斯军队行动的受访者)。然而,焦点小组讨论表明,相当多支持结束冲突的人在这个问题上听从政府的意见(“我们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让高层决定吧”或“高层最了解情况”)。

    同期,强烈支持继续军事行动(回答“一定要继续”)的平均比例为 26%。通过筹款积极帮助战争的人数大致相同。22%的俄罗斯人特别支持战争,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停火。

    换句话说,大约五分之一的俄罗斯人是特别军事行动的积极和坚定支持者。其中许多是退休年龄的男性,他们通常对自己的处境感到满意,并支持政府和军队(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似乎对答案影响不大)。这些人也支持部分动员。这些人自己肯定不会服兵役,因此他们不会面临任何个人风险。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其他人送上前线,同时从远处关心“我们的孩子”。表达这一立场的人说:“我们不应该半途而废,我们需要完成任务”,“如果我们现在停下来,我们将输掉这场战斗”“我们没有退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这些答案中透露出越来越强烈的苦涩感。其逻辑是:我们已经为这项事业牺牲了太多,现在不能放弃。

    反战观点的层次

    在回答中不支持俄罗斯武装力量的人表现出一贯的反战立场。这个数字相当稳定,在整个调查期间平均为19-20%(见图 2)。另有7%的人很难回答这个问题,但我们认为他们不应被自动归类为反战者。根据他们对其他问题的回答,他们更接近于那些对特别军事行动表示被动支持的人。

    图2:俄罗斯民众的反战观点

    自冲突开始以来,另一个没有明显变化的发现是,反对现政府的俄罗斯人表达了最明确的反战立场。这些人主要是来自俄罗斯各大城市的年轻人,他们主要从互联网上获取信息,而且不太可能被电视报道的宣传所灌输。不过,在上述所有群体中,反对军事行动的人仍占少数。

    反战观点的动机

    反对特别军事行动的人主要从人道主义角度解释自己的立场。他们说“战争总是不好的”,他们“支持和平”、“反对战争”(22%的受访者)。他们还提到了军事人员和乌克兰平民的损失:“只有约13%的反战者不仅主张和平,还准备为发生在自己国家的事情承担责任”(“是我们挑起的”、“这不是我们的土地”、“这是侵略”等等)。

    与支持特别军事行动一样,反战立场也无法用单一指标来量化。例如,公开表示反对特别军事行动的人数比例与认为“俄罗斯应向乌克兰做出某些让步”以停止敌对行动并签署和平协议的人数比例大致相当。在2023年2月至8月的三次民意调查中,持这一观点的俄罗斯人的数量没有变化,一直徘徊在20%左右。

    值得回顾的是,在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期间,平均约有50%的俄罗斯人赞成进行和谈。这一数字在去年秋天宣布部分动员后达到顶峰。由于俄罗斯人开始意识到战争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影响着每一个人,由这一事件引发的恐惧使这一数字从8月的44%上升到2022年9月的57%。动员结束后,公众的恐惧感减弱,支持和谈的人数恢复到年度平均水平。

    五分之一的人一直强烈支持和谈。然而,至少有一半希望看到停火的人不愿意向乌克兰人做出任何让步。根据民意调查,大多数俄罗斯人(2023年8月为92%)普遍赞成两国交换战俘。立即停火也得到了支持(72%,21% 的人认为完全不可接受)。归还被占领土以换取和平的想法并没有得到太多支持:只有不到25%的受访者赞同这一想法(见图 3)。

    图3:以下和谈条件,您持怎样的态度(满意/可以接受/绝对不能接受/无法回答)

    说不出什么的人

    在列瓦达中心进行的民意调查中,只有约10%的受访者无法就以下主要问题表明立场:支持俄罗斯军队、和谈与继续敌对行动,以及各种妥协方案的可接受性。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有些研究人员人为地将这一数字夸大到多达三分之一的人口,然后将其归类为反战者。我们认为,从这些受访者的其他回答中可以看出,他们并没有密切关注时事,这也是他们无法回答其他实质性问题的原因之一。这个群体的人往往比其他人年轻,其中女性较多。

    图4:普京的支持率(1999-2023)

    不愿抗议

    在我们以前的研究中,我们发现反战的俄罗斯人很少准备抗议。在这方面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此外,民意调查显示,特别军事行动的反对者比支持者更不愿意与家人讨论乌克兰事件(29%对53%),更不愿意向其他人表达自己的立场(9%对16%)。参加抗议活动的风险仍然高得令人望而却步。任何街头抗议活动都会立即遭到严厉压制,其他对政权表达不满的行为也是如此。持不同政见者可能会被宣布为“外国代理人”、被解雇,或面临行政和刑事处罚。

    很难摆脱这样一种印象,即俄罗斯社会已经得出结论:抗议是徒劳的,当局无论如何都会为所欲为。这反映了近年来的一系列事态发展,包括 2020年为支持被捕的地方行政长官富尔加尔而举行的远东抗议活动逐渐平息,2021年为支持反对派领袖纳瓦利内(而举行的抗议活动遭到压制,以及2022年2-3月的第一波反战抗议活动。

    此外,2022年2月至3月间发生的围绕政府的公众整合也值得考虑,这次整合使一些前持不同政见者站到了政府一边。

    2022年,在达吉斯坦、布里亚特和雅库特等少数民族共和国发生了一系列反对部分动员的抗议活动,参加者主要是应征入伍者的妻子和母亲。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也举行了类似的抗议活动(尽管时间很短)。然而,这些抗议活动都没有形成声势。公众的普遍看法是,抗议既危险又徒劳无益。

    民意的社会政治背景

    只有从2022-2023年公众观点的大背景下才能理解公众对特别军事行动意见一致的原因。关键因素包括政府支持率、受访者的自我描述、对国家社会经济形势的看法以及对未来的预期。如果我们看一下2022年2-3月之前的指标,那么普京宣布“特别军事行动”后立即出现的围绕政权的整合——反映在对所有政府机构(包括“统一俄罗斯”党)的支持程度上——就不足为奇了。

    例如,总统的支持率在冲突爆发前俄罗斯和西方相互指责时就开始上升。从2021年11月到2022年2月中旬的三个月内,总统的支持率从63%上升到71%,上升了8个百分点;而从2月底到2022年3月,即俄乌冲突爆发后,总统的支持率又上升了12个百分点(达到83%)。第二次飙升与2014年2-3月的情况几乎相同,当时在克里米亚入俄以及随后该国与西方关系急剧恶化之后,总统的支持率从69%上升到80%(见图 4)。

    在军事冲突一开始就团结在政权周围并不是俄罗斯独有的现象,这在俄罗斯也不是没有先例的:今天的公众情绪让人想起第一次世界大战一开始时的爱国浪潮。

    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大多数俄罗斯人并不认为当前的对抗是俄罗斯与乌克兰之间的冲突,而是俄罗斯与西方在乌克兰问题上的冲突。这种解释早在2021年就已流传开来, 而西方国家向乌克兰提供的大规模军事援助只会让这些受访者相信他们一直都是对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社会也是这样解释他们国家最近卷入的其他军事冲突的:特别是 2008年的格鲁吉亚、2014年的乌克兰和2015年的叙利亚。

    当局通过宣传和其他手段,积极鼓励人们对西方以及与西方对抗的历史(包括苏联时期)产生负面看法。这些努力强化了民众的看法,即西方及其支持者一心只想摧毁俄罗斯。有鉴于此,普京政权为冲突的开始所做的辩解看起来是值得尊敬的,而且几乎是以俄罗斯历史为依据的。对“存在”一词的频繁使用传达了俄罗斯的永恒性。

    忠诚的代价

    与经济形势有关的问题也揭示了几个主要趋势。从2022年2月到4月,该指数从90点骤降至59点,这意味着由于局势的不确定性,人们推迟了大额消费。但仅仅两个月后,该指数又反弹至74点,并继续稳步增长,在2023年6月达到100点的峰值。这些指数动态表明,人们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就适应了新的经济形势。2022年4月的焦点小组调查显示了这种适应的初步迹象:受访者谈到了关注个人生活、解决经济问题和适应物价上涨,但没有表现出恐慌。2022年5月至6月,这种成功的适应也反映在民意调查结果中(见图5)。

    与此同时,2022年2月至4月,受访者对自身经济状况(包括当前和未来)的评估几乎没有变化。换句话说,人们经历了冲击,但局势很快稳定下来,很少有人认为自己的经济状况急剧恶化。政府为稳定银行系统而做出的迅速反应很可能在控制局势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在2月底和3月的大规模取款之后,储蓄账户利率的提高说服了人们将钱存回银行。如果当时银行系统崩溃,我们现在看到的民众情绪可能会完全不同。

    图5:俄罗斯民众对自身经济状况的评估(2008-2023)

    最先感受到制裁的人应该是大城市里的西方化居民。这些人更有可能以外币或财产形式持有储蓄,并在海外拥有房产。然而,这些人只占总人口的几个百分点。其中一些人很快逃离了俄罗斯,而那些留在俄罗斯的人则有足够的资源来适应。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经济和金融冲击实际上相当有限。从2022年夏季开始,人们对自身状况的评估出现了长期持续的积极趋势(见图5)。

    原因似乎是2022年6月1日生效的最低工资、养老金和补贴的增加,以及对“特别军事行动参与者”的大额补贴(这些补贴将在明年初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最近,一位女性调查对象在回答“为什么生活变得更好了”这一开放式问题时如是说:“我儿子在打仗,他会寄钱回家”。这也是去年年底受访者在解释为什么他们认为“国家正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时所表达的观点。因此,可以公平地说,在很大程度上,2022-2023年俄罗斯民意的一致性是通过政府对公众的大量支付实现的。

    所有这些措施都表明,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在加强,家长式作风在俄罗斯社会得到强化。政权能收买其核心支持者的忠诚,即严重依赖政府施舍的人。这些人包括公共部门雇员、社会弱势群体、战斗人员及其家属。以公共部门和军事部门为重点的大规模社会拨款和加薪使许多家庭的实际收入增长。毫不奇怪,国家宣传从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强调普京参与了维持“主权”经济的动态增长和加强社会安全网的工作。普京还表明,和平时期的议程对他相当重要:他经常会见企业家、IT行业的创新者、天才儿童和大家庭。

    大多数俄罗斯人都明白,俄乌冲突不会很快结束,因此他们尽量不过多地关注军事话题或前线的事态发展。他们更愿意专注于自己的生活。通过避免宣布新一轮动员,当局得以维持公众的平静和冷漠。他们用宣传来安抚民众,用财政援助来收买民众的支持。可以想象,这种策略最终会暴露出国家新经济模式的各种弊端——例如,长期预算赤字、通货膨胀和其他经济问题。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政府中的技术官僚集团已经证明了其管理和稳定这种不受欢迎的事态发展的能力——至少在短期内是如此。当然,几乎没有人会认为,政府的技术官僚集团能够在短期内解决这些问题。

    猛然惊醒

    在过去的十八个月中,受访者对自身情绪的评价始终保持积极乐观,但有一个明显的例外:2022年末的部分动员时期。人们的情绪并没有因为军事冲突的开始而发生太大变化,也没有受到经济制裁和相关经济问题的影响。相反,如上所述,到2022年夏季,随着大多数人适应了新的经济条件,公众情绪已经变得更加乐观。军事上的损失,如从哈尔科夫地区或赫尔松的撤退,也没有对公众情绪产生影响。人们普遍认为,虽然国家可能存在问题,但这些挑战不应影响个人的私人生活或物质福利。

    可以肯定的是,2022年初俄乌冲突爆发时,公众经历了最初的震惊。俄罗斯人开始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尽管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恐惧。没过多久,战争对大多数人来说就变得遥不可及了。这一阶段一直持续到2022年9月,当时宣布了部分动员,公众情绪急剧恶化。

    图6:俄罗斯民众对自己情绪的评估(1993-2023)

    在三十年的定期民调中,该国从未出现过如此急剧和迅速的民情下滑。动员消息引发的巨大压力部分是由于征兵标准完全不明确,给人造成了任何人都可能被征召入伍的印象。现在看来,俄乌冲突影响到了每一个人,但人们并不想直接卷入其中。在此期间,支持和谈的比例创下历史新高(从2022年8月的44%上升到10月的57%)也在情理之中。与此同时,普京的支持率有所下降,尽管下降幅度不大:从2022年7-8月的83%降至9月的77%。

    不过,动员带来的冲击很快就被克服了。这就是公众对规则草案的澄清、一些被错误征召的人返回家园以及动员的部分性质的反应。到11月初,当局宣布动员结束,但某种程度的焦虑依然存在。许多家庭不得不接受军事冲突,接受家人最终上了前线的事实,接受潜在的动员风险。然而,大多数俄罗斯人能够恢复正常生活,屏蔽来自乌克兰的任何消息,并再次得出结论:那里发生的事件与他们没有直接关系。这足以使情绪指数几乎恢复到动员前的水平。

    从根本上说,旧的社会契约得以恢复,人们得到的不是总动员,而是情感和心理上的复员。特别军事行动可能会一拖再拖,但政府向公众保证,将由专业人员、志愿者和合同兵来处理,以换取公众的普遍支持。大多数人都接受了这一说法。

    因此,俄罗斯人有能力适应最近的事态发展。如果说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日常生活中的大多数元素都保持不变。一切都在可控或有限的范围内发生:动员、军事经济、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变化。这给了人们适应新常态的时间和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采用电子征兵公告和扩大应征者年龄范围的计划对公众舆论几乎没有影响,这也许是由于其规模有限。在动员运动的头几周,俄罗斯人认为这可能会影响到每一个人,而扩大征兵范围只涉及到一个特定的、小得多的群体。普遍的态度似乎是:你可能会幸免于难,所以只有当它真正发生并影响到你个人时才会恐慌。

    俄罗斯当局显然从公众对部分动员的反应中吸取了教训。目前,他们更倾向于招募合同兵和志愿者。受访者确实对征兵海报和传单、社交媒体上的广告以及商场里的征兵摊位泛滥表示恼火。但这总比在工作地点被强迫入伍,或在地铁站被拘留和征召入伍要好得多。只要有人为你而战,你就可以对很多事情视而不见。

    民调数据的可靠性如何?

    本文引用的民意调查是对1600人进行的面对面全国代表性调查。2022年和2023年1月至8月通过这种方法计算出的数据的平均回复率为27%,略低于2021年的平均值(31%),但高于2020年(25%)和2019年(20%)。被视为美国政治调查研究黄金标准的美国全国选举研究调查也有类似的拒绝率。自2022年2月以来,情况变化不大。

    我们对中断访谈的问题进行了单独研究。分析表明,中断访谈的次数几乎没有变化。2022年,在每次约1600人的民意调查中,只有2至7个访谈——这个数字微不足道——在与乌克兰和特别军事行动有关的问题出现时被打断。在这方面,有关该主题的问题与其他问题并无不同:如果受访者同意回答,他们一般会完成整个民意调查(尤其是在民意调查形式为个人访谈的情况下)。

    最后,人们常说,受访者面临着来自当局和亲政府媒体的越来越大的压力,因此他们不敢给出“错误”的答案,这意味着民意调查不可信,因为它们并不能反映人们的“真实”感受。然而,正如诗人约翰·多恩(John Donne)所写:“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部分,是主干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一个人永远无法摆脱外界的影响,无论是媒体、政客还是其他人的观点。事实上,就连人们发现“正确的”或“社会可接受的”答案的能力也表明,舆论的存在迫使个人顺从。而顺从反过来又迫使人们在社会可接受的范围内行事。有时,他们这样做可能是出于恐惧,但远非总是如此。更常见的情况是,他们希望成为主流的一部分。这种行为也表明,很多人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自己的一致看法。

    后记:集体“奇爱博士”?

    俄罗斯的大众意识处于两种相互矛盾的观点之间:“我们需要完成我们开始的事情,我们已经失去了太多,现在不能停止,只有胜利才足够”(大约三分之一支持继续战斗的人表达了这一观点)与“我们太多的孩子正在死去,双方都有太多的伤亡”(大约一半支持和谈的人持有同样的观点)。虽然公众对特别军事行动感到厌倦,但对如何结束战斗却有不同的看法。问题在于,普通俄罗斯人认为,他们有责任支持国家所认为的道德和正义。此外,根据2023年5月的一项民意调查,三分之二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会或多或少地支持决定参战的朋友或家人。53%的受访者不赞成那些为逃避征兵而离开国家的人,这也反映了责任感。

    不过,有些数据确实表明了受访者可能存在的疑虑。如果可以回到过去,48%的受访者仍会支持特别军事行动,但39%的受访者不会支持:这一数字与41%的俄罗斯人认为特别行动弊大于利(38%的人想法相反)相关。这告诉我们人们决策背后的机制:他们会服从政府的任何决定。许多俄罗斯人将自己的国家与当局等同起来。引用焦点小组参与者的话“国家的命运岌岌可危”。事实上,这关系到政权的命运,而政权的利益并不一定等同于国家的利益。然而,并不是很多人都赞同这种观点。

    即使岁月流逝,俄罗斯社会仍未能从国家中解放出来。对大多数人来说,国家的利益,尤其是象征性的利益(如俄罗斯国歌、俄罗斯国旗、总统和军队)等于国家利益。特别军事行动将这一现象暴露无遗。虽然人们在日常事务中对当局的信任度很低,但国家仍然被神圣化,被视为在进行一场“防御性”和“解放性”的战斗,抵御假想敌对祖国的“进攻”。

    国家继续通过宣传制造主流舆论。这种成功人为地制造了对“帝国雄风”的需求。俄罗斯社会尚未形成抵御国家此类举动的免疫力。当然,俄罗斯公众并不是某种“学会停止担忧并爱上炸弹”的《奇爱博士》集体。但是,在过去20个月旷日持久的特别军事行动中,社会对各种思想和事件的吸收过程影响了人们的道德判断,扭曲了他们对现实的认识。一年前,社会中的这部分人可能会选择躲避现实。如今,他们生活在一个人造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俄罗斯民族正在履行救世主的使命,抵御企图摧毁俄罗斯的西方国家。

  • 方辉,田钟灵:稷下学宫考

    稷下学宫为战国时期田齐招揽贤人而设,兼具政事议论与学术研讨功能。据汉人所记,稷下学宫创办于田齐桓公时期(前374—前357),齐宣王时,“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襄王时学宫犹存。到公元前221年秦灭齐为止,稷下学宫存续约150年。稷下学士号曰列大夫,享有列第,备受尊崇。

    关于稷下学宫的位置,史书中多有记载,自近代以来,又有不少学者进行过考证。近年来,考古工作者在临淄齐故城小城西门外进行了考古勘探和发掘,发现了较大规模的战国时期建筑基址,从其地望来看,可能就是学者们探寻已久的稷下学宫遗址。文章首先对稷下学宫位置的研究史进行梳理,而后对“稷下”“稷门”等学者们经常关注的内容进行新的解读,最后结合汉魏洛阳城的太学遗址对稷下学宫的考古新发现做一对比研究。

    一、稷下学宫位置研究现状

    “稷下”一词最早见于《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文载“兒说,宋人,善辩者也,持白马非马也,服齐稷下之辩者”,“齐稷下之辩者”即谓战国齐稷下学士,此为目前可见关于稷下之学最早的记录之一。汉晋时期有记载将稷下之学与稷门或稷山联系起来,如西汉刘向《别录》中记载曰:“齐有稷门,齐城门也。谈说之士期会于其下。”东晋虞西又曰:“齐有稷山,立馆其下,以待游士。”这两条记载均见于《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唐司马贞索隐。自此,关于稷下学宫的位置,产生了稷门附近说与稷山立馆说两派观点。

    (一)稷山立馆说

    稷山立馆说被司马贞称作“异说”,今学者们也多持反对意见,且给出的理由多相近。一是因为稷山位于齐故城南约10公里处,距离太远,本属山地丘陵,又有淄河与齐城相隔,交通不便,很难做到“言治乱之事,以干世主”。二是根据考古勘察,得知稷山附近除保存多座战国、汉代墓冢外,并没有发现建筑遗存,这与“为开第康庄之衢,高门大屋”不符。唯蒋伯潜先生将“庄岳”之“岳”视作稷山,认为稷下学宫及学士之宅第设在“庄岳之间”,即康庄之衢与稷山之间,此为齐都最繁盛之区。该书初版为1948年上海正中书局版。但蒋说目前并未见其他支持者,有学者指出,“庄岳之间”的说法属于取字推论,实际上还是“稷山立馆说”的变通,临淄城南山水纵横,并不适宜建设学宫。驳论有道理。

    (二)稷门附近说

    “稷门附近”一说,自西汉以来屡见于文献记载,亦为目前的主流观点。此说多认为学宫在临淄齐故城城门稷门外近郊或稷门内;而关于稷门究竟位于临淄城的哪个方向,又有西门、南门两种说法。

    1、稷门为西门说

    历代史家多记稷门为齐城西垣之门。西汉刘向为这一观点的首倡者,北宋《太平寰宇记》卷十八引刘向《别录》云:“齐有稷门,齐之城西门也。”而后又曰:“外有学堂,即齐宣王立学所也,故称为稷下之学。”《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唐司马贞索隐引东晋晏谟《齐地记》言:“齐城西门侧,系水左右有讲室,趾往往存焉。”司马贞云:“盖因侧系水出,故曰稷门,古侧稷音相近耳。”(系水在齐城西侧,可知学宫在齐城西门稷门外、系水左右。同样的内容又见于宋《太平御览》卷一百七十六所引:“齐地记曰:‘临淄城西门外有古讲堂,基柱犹存,齐宣王修文学处也。’”该卷又引西晋学者司马彪所著《郡国志》曰:“齐桓公宫城西门外有讲堂。齐宣王立此学也,故称为稷下学。莒子如齐盟于稷门,此也。”元代于钦《齐乘》中记:“《齐记补》谓,‘齐古城周五十里,高四丈,十三门。’其西雍门,韩娥鬻歌之地。又有稷门,下立学社,所谓稷下学。”

    近代以来,不少学者赞同并引用自汉代以来的文献记载,也主张稷门为临淄城西垣城门。早在20世纪30年代,钱穆就指出稷下在西门不误,并解释其因通社稷而得名;1944年,郭沫若亦直言“稷门是齐国国都的西门”。由于古人和近世先贤对齐都临淄城的总体布局和形制所知有限,故并没有明确指出稷门为齐城的哪座西门。随着20世纪60年代以来考古工作者对临淄齐故城的勘查和发掘,齐故城的范围、形制、城墙、城门,以及城内布局的情况越来越详细,公布的资料也越来越多,学者们遂有条件对稷门和稷下学宫的位置做更进一步的考证和研究。目前可见小城西门外说、大城西垣北首门外说和原春秋时期临淄城西垣中门外说三种观点。

    刘文熙、张龙海在认同历代史书中记载的稷下西门外说的基础上,结合考古和文献资料,进一步推断稷门为小城西门,稷下学宫在小城西门外。(图一:①)该文所用考古资料主要有两处,一为小城西门外的建筑遗址,被认为与春秋时期“遄台”有关,在台东还发现有战国遗址,可见水井、砖瓦等,当地群众称其为“稷堰”;二是遄台附近的古大道,称为“黉大路”,黉即古代学校之意。另外,该文还据小城西门外刘家庄的两篇石碑碑文,以及蒲松龄的文学作品中所记内容,指出今刘家庄在稷下附近。至于稷下学宫的范围,中心建筑在小城西门外,南至小城西南部,北至邵家圈以南。这里风景秀丽,交通便捷,且靠近宫城。大城西垣北首门外说由李剑、宋玉顺提出。他们敏锐地认识到,虽然临淄齐故城大城西垣当时只勘探出一座城门,但从平面图上看,大城北部东西向大道往西延伸与西垣交接处应当还有一个门道,即稷门。李、宋二位先生将临淄小城西门考证为申门,并根据《水经注·淄水》中系水北流所经之地的记载,即“系水傍城北流,经阳(通杨、扬)门西,水次有故封处,所谓齐之稷下也”,认为勘探出的大城西门为扬门,而再往北即为齐稷下所在的稷门,稷下学宫在系水旁边,即今邵家圈村西南。(图一:②)该文还列出四条旁证:其一,1946年邵家圈村发现古碑,上刻“稷下”;其二,《临淄县治》《括地志》载临淄城西北有“棘邑”,而“棘”“稷”音相近,“稷门”即为西通“棘邑”之门;其三,该门向城内连接东西向大道,直通市井,还靠近西墙内的南北向道路,直抵宫殿区;向外可达西北各邑;其四,邵家圈村西南发现有战国瓦当和建筑遗址。

    近期,赵益超、侯霞提出了大城西垣南首门外(图一:③)这一新说。该文在对临淄齐故城的形制、年代有着正确且充分认识的基础上,指出稷门最早见于春秋晚期的事迹中,不应在战国时期的小城上去找,而应把目光放在春秋时期的临淄城即大城上。结合文献中关于学宫位置的记载多与西门、系水有关,又进一步锁定在大城西垣的城门上,而李剑、宋玉顺所推测的北首门外城郊地区多为战国时期制陶作坊遗址,且系水水面宽阔,与大城西墙之间仅有一处狭窄而密闭的区域,学宫设在这里的可能性不大。他们进一步指出,南首门靠近小城,可以从大城西墙内侧的南北干道直达宫殿区,小城北墙至石桥村南一带的城外近郊地区,系水两岸地形开阔,正适宜建设规模宏大的稷下学宫。

    2、稷门为南门说

    与西门说不同,历代文献中认为稷门是南门者较少。直至清代,学者高士奇在《春秋地名考略》“申池”条下称:“其南曰稷门……齐人于稷门立学舍也。”在“稷”条下又言:“临淄有稷山,《齐记补》:‘上有后稷祠,故名。’今临淄县西南十三里有稷山,或曰稷下之名以此。”可知高士奇以稷门为南门,稷门学舍或曰稷下,与临淄城南之稷山有密切关系。民国九年《临淄县治》又记载,“齐古临淄城……古城十三门,其西门雍门……西南门稷门”,究竟为西门还是南门,实指含糊不清。不过,二十世纪以来,主张稷门因面向或通向城南稷山而得名,故而为临淄城南门的学者却有不少。

    早在1972年发表的《临淄齐国故城勘探纪要》中,考古学者就提出文献中所见齐城门“皆未记确切方位,后人说法不一,比较能肯定的只有小城西门曰申门,大城西门曰雍门,稷门为南门,广门为大城东门”,但没有细指稷门究竟为哪座南门,也并未给出理由。目前临淄齐故城南垣城门中被考证为稷门的有临淄城小城南垣西首门、原春秋时期临淄城南垣西首门,及原春秋时期临淄城南垣中门,但研究者对稷下学宫与稷门关系的认识又有不同观点。

    刘敦愿先生早年在对春秋时期的临淄齐故城进行复原研究时,提出稷山立馆说仍值得考虑,稷山下是否有学宫尚且难说,但稷门因通向或面向稷山而得名,并非绝无可能,故在复原图中将稷门置于临淄小城南垣西首门,而非文献中多见的西门。(图一:④)但遗憾的是,刘敦愿先生此文误将临淄小城视为春秋时期的宫城,且没有解释稷门为何为南垣西门而非东门,也未提及稷下学宫是位于小城内还是城外。另外,张学海先生在《齐营丘、薄姑、临淄三都考》中直言“(战国)小城是座宫城……小城南西门遥对南郊稷山,应是稷门,门内西侧的夯土基址,北距宫殿区不到一公里,可能是稷下先生们的‘列第’遗迹”(图一:④)目前看来,小城南垣西门内主要分布着战国时期的一处齐法化铸币作坊和两处青铜冶铸遗存,较大面积的夯土基址则位于东门附近,十分靠近北部宫殿区,夯土分布非常紧密,而且大多呈小型块状,被认为是齐国官署或田氏上层贵族宅居地。董治安、王志民先生亦认为我国古代有根据所面向的山、川、台、丘命名城门的惯例,稷门亦由于同临淄城外的稷山相对而得名。二位先生认为稷门当为考古勘探出的南垣西门,稷下学宫在南门之内,位于连接南垣西门和北垣东门的大城中部南北向干道左右两侧。(图一:⑤)相反,大城西门内却地势低洼,文化层较薄。

    曲英杰和白云翔先生均认为原临淄城大城南垣西首门为稷门,二者对其具体位置认识不同,且关于稷下学宫与稷门的相对位置也有不同看法。曲英杰先生认为,临淄齐故城大城南垣的西向延伸线上应当有一处春秋时期的城门,就位于小城南垣东门大道向北延伸与大城南墙相交之处。(图一:⑥)曲文以该门面对稷山而定为稷门,在战国临淄城的复原图中亦将稷下学宫置于此处,恰位于临淄小城内中部,即曲文所考证的战国田齐宫城之南。而到战国时期,此门被移至相对应的小城南垣东门(图一:⑧),“是否沿称稷门已无法推知”。值得注意的是,曲英杰先生在论及稷下之学时,又言田氏代齐之初已兴筑稷下学宫,临近田齐宫城,当指复原图中示意之处,而根据文献小城西门外也有讲堂,建于齐宣王时,至于学士的列第则位于“康庄之衢”,即沿大城中部东西向大道南北两侧分布。这样看来,似有广义上的稷下学宫包括学舍和列第并不集中于一处之意。白云翔先生对原临淄城大城南垣西首门的位置推测稍有不同,在大城南墙与小城东墙交界处一带,比曲英杰先生复原的位置要稍偏东。(图一:⑦)白云翔先生同样认为稷门的名称被沿用至战国临淄小城南垣东门上。(图一:⑧)但是,由于白云翔先生从微地理地形的角度理解“稷下”之“下”的含义,故将稷下学宫的位置放在小城南垣东门的西北方向地势较低之处,即战国临淄城西南城外近郊一带。

    二、“稷”“下”新解与“稷门”位置考

    通过以上对稷下学宫和稷门位置研究史的梳理,我们不难发现,学者们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是对“稷门”“稷下”与“稷山”名称和逻辑关系的理解不同。

    史书上对“稷”的考释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一是认为“稷”与“棘”或“侧”古音相近,如东汉郑玄称,“齐田氏时,学舍所会号棘下。棘、稷音相近,即稷下也”,又唐代司马贞曰,“因侧系水出……古侧稷音相近”。二是将“稷”与后稷联系起来,如《左传》昭公十年杜预注:“稷,祀后稷之处。地名,六国时齐有稷下馆。”金人李余庆也指出稷山得名是因为山上有后稷祠。关于“稷”与“棘”,春秋时期临淄附近有“棘邑”,《左传》昭公十年:“(陈)桓子召子山……而反棘焉。”杜注:“棘,子山故邑。齐国西安县东有戟里亭。”《后汉书·郡国志》作“棘里”,《后汉书·郡国志第二十二》:“西安有棘里亭”,百衲本景宋绍熙刻本。据学者考证,在今临淄北高阳村附近,位于临淄齐故城西北方向,前述有学者据此认为“稷门”是因向西通棘邑而得名。实际上,“稷”和“棘”作为地名,春秋时常见。鲁国亦有“棘地”,在汶水之北齐鲁两国交界之处,曲阜鲁故城又有“稷门”,自当为两地,而不可能因通棘地而命名为稷门。另外,按刘敦愿等先生所释,“宋、晋、楚均有以稷名地的。稷当系祭稷之地,稷门当是近稷之门,或通往祭稷之地,或社稷所在”。

    至于“下”,在地名中也较为常见,学者们对其所指也有不同的认识。元代李治《敬斋先生古今注》认为:“洛言洛下,稷言稷下……言称下者,犹言在此处也。”赵益超等据此认为“下”在这里为虚词,没有实际意义,“稷下”没有内外和方向上的指向性。白云翔先生则从微地理环境地势高低的角度,将“稷下”释作稷门以西、以北一带地势较低之处。通过联系先秦秦汉时期其他带有“上”或“下”字地名的含义,我们大概可以总结出其常见的两种用法。一是表示方位,指南北。如“下蔡”“下东国”“下博”又鲁故城有“上东门”,杜注:“鲁东城之北门”,高士奇曰:“盖城东之北门。”二是表示地势高地,如“戏下”,司马贞言“戏,水名也……是羽初停军于戏水之下”;“垓下”,司马贞引张揖《三苍注》云“垓,堤名”,张守节又曰:“其聚邑及堤在垓之侧,因取名焉。”如此看来,“上”或“下”具体表示方向还是地势高低,似乎与其作为地名时的词汇构成方式有关,作“上/下某地”者,以表示南北方位为多,而与山名或水名同时出现,作“某地上/下”时,则多指示地势的高低。

    通过以上分析,本文认为,“稷门”与“稷下”得名均与临淄城南有后稷祠的稷山有关,但“稷门”不一定必须南向稷山,“稷下”也并非是指位于稷门的南面或相对稷门处于地势较低之处,而是稷山之下的一个统称。值得注意的是,曲阜鲁故城也有“稷门”,按文献中记载为鲁城南门,曲英杰先生考证为考古发现的南垣西门,但是鲁城之南并没有稷山;城内又有“棘下”,杜预注为“城内地名”,即使以“稷”“棘”互通来解释,“棘下”所在也并不是稷门之南,这些或可作为旁证。

    另外,上文提及有将春秋之“稷门”误冠于战国城门上的情况,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除时间错位的原因之外,还有两个隐藏的逻辑问题。一是春秋时期的稷门到战国时是否还存在,如果不存,那稷门的名称是否被沿用至战国城门上;二是稷门为宫城城门还是郭城城门。我们认为春秋时期稷门为临淄城郭城(即大城)西垣南门,到战国时期,因为小城的修建而被毁弃,“稷门”之名遂沿用至新建的田齐宫城(即小城)之西门。

    春秋时期的稷门当为郭城而非宫城之西门。《左传》昭公二十二年记莒子到齐国参加盟誓,竟连稷门也没进入,故而大恶齐君,或可为佐证。目前,经考古确认的春秋时期临淄城西垣城门有两座。一为考古勘探出的“西墙西南门”,位于大城西墙的南部,南距与小城北墙相接处783米;另一座是大城北部东西向干道西端与西墙交接处的西垣北门,位于今邵家圈村东北,即3号排水道口南侧。除此之外,春秋时期临淄城西墙应还有一座城门,为南首门,曲英杰先生认为或有可能设在与小城东垣城门东西相对应之处,(图一:⑨)白云翔先生则推测大致在桓公台东南侧一带。(图一:⑩)我们首先假设春秋临淄城西墙北首门或西墙中部之门为稷门,则战国时期稷门仍存,田齐所立稷下学宫当在稷门附近。城内,即广辛路以西小城北墙以北的大城西区,据考古勘探和试掘,地势低洼,文化堆积较薄,除一些居住点以外,是大片的空隙地。城外,自北往南从王青村至长胡同,分布有密集的陶窑作坊。也有其他学者注意到,大城西墙北首门外系水水面宽阔,与大城西墙之间仅有一处狭窄而密闭的区域可见,大城西垣北段和中段的内外两侧都不适宜建设学宫和宅第。如此,则只剩原春秋时期临淄城西垣最南端的门。

    至于春秋时期临淄大城西垣南门对应的是史书中的哪座城门,目前主要有申门、鹿门、稷门几种说法。申门未见于先秦时期的文献记载,《左传》杜注始见,“齐南城西门名申门,齐城无池,唯此门左右有池”,《水经注·淄水》记系水“水出齐城西南,世谓之寒泉也。东北流直申门西,京相璠、杜预竝言:申门即齐城南面西第一门矣”,元于钦《齐乘·古迹》称“临淄古城……西南有申门,门外申池”。可知申门与稷门一样,均位于齐城西南方向;同样,申门究竟为西门还是南门,亦有争议。李剑、宋玉顺、白云翔等先生认为杜预“齐南城西门”中的“南城”指的是齐故城的小城,所以申门为齐故城小城之西门。但是《左传》杜注中又有“鲁东城之北门”“鲁南城东门”的说法,鲁都曲阜不似齐临淄城有南、北二城,故这里“东城”“南城”自不为东边、南边城之意,而且曲英杰先生已考证二门分别指鲁故城东垣北门和南垣东门。所以,申门为西门说值得怀疑。值得注意的是,申门不似稷门见于春秋史事中,或可说明在春秋时期尚没有申门,白云翔先生称现在学者们考证的战国小城之上的“申门”当是沿用春秋时期的名称,尚可讨论。另外,曲英杰先生也将申门考证为战国临淄城城门。如此,春秋时期临淄城西垣南门为申门的可能性便降低,本文暂将申门推证为临淄小城南垣西门。“鹿门”见于《左传》昭公十年和《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当为春秋时期城门无疑,但史书中均未指出其方位。曲英杰先生认为春秋大城西垣南门为鹿门,却未说明原因;刘敦愿先生则依高士奇之说,推定为大城东南门。若然,则鹿门未必是西门,而稷门在史书中多与城西、系水同时出现,在西的可能性较大。

    “稷门”作为原春秋临淄城西垣最南端的城门,在战国时期早已不存,但城门名称却因小城新建而顺势被移用至同在西侧的小城西垣城门上。战国小城西门为稷门当无疑,记载有稷门方位的文献均为汉及以后,或与后世学者只能看到临淄小城的遗存有关。根据考古发现,原战国时期田齐宫殿区到东汉被青铜、铁器生产设施所覆盖小城内南、北部存在着较厚的唐、宋以后的堆积,而大城基本没有,或可推断魏晋以后主要沿用小城,大城基本废弃。另外,后世文献《水经注·淄水》《宋书·五行志》中有记晋惠帝时“大蛇负小蛇”之奇闻,可知在西晋时,小城内仍有汉景王祠,有市场,或可为一佐证。

    综上所述,稷门应如史书中多数记载的,为临淄城之西门,战国时期田齐所设稷下学宫位于田齐宫城即临淄小城西侧当没有疑问,而且由于汉以后临淄齐故城仅小城继续沿用,学者们所能看到的残留于地上的学宫遗存应当在小城附近。以往学者多根据史书中记载的稷下之学在稷门附近而将二者捆绑在一起,但这并不意味着稷下之名一定是指在稷门之南或地势较低之处,我们不妨将视野放大,将其视为稷山脚下的大的地理范围。

    三、稷下学宫及汉魏洛阳城太学的相关考古发现

    对于稷下学宫位置的考证,除根据文献记载进行逻辑推理之外,更需要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的确认。刘文熙、张龙海先生曾提及,齐故城小城西门外西南有“遄台”和“稷堰”等春秋战国时期的高台地,在附近发现的战国水井内曾出土过大量战国时期的砖瓦建筑材料,并且有一条直通小城的古大道,世称“黉大路”,黉是学校的意思。前文已提及,他们据此认为稷下学宫的主体即在小城西门外,2015年出版的《临淄文物志》基本引用了这些民俗学和考古学材料,但对于这一带是否为稷下学宫所在持存疑态度。这些信息为我们提供了一定思路,但仍需要经过科学的考古工作来正式确认。

    根据白云翔先生对临淄齐故城小城西门外考古发掘现场的实地考察资料,我们获知考古工作者在小城西门以南做了连续几年的考古调查、勘探和试掘工作,发现这一区域有较丰富的战国时期遗址,或与“稷下学宫”有直接的关系。遗址恰位于小城西门外入口处南侧,东距小城西城墙约15米,东北距小城西门约230米,西距今南北走向的遄台路约130米。经过2017—2018年的考古勘探,发现有16处夯土建筑基址,一共四排,呈南北向分布,其范围东西约220、南北约160米,总面积约3.5万平方米。其中最大的一处夯土建筑基址面积达700平方米左右,其余夯土基址面积多在200—400平方米之间,目前只对其中个别基址进行了发掘。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考古工作者还发现了这一组建筑群外围的壕沟和围墙,但其具体分布范围和出入口的设置情况目前仍不知晓。

    稷下学宫属于古代城市中的思想文化功能区,不同于统治者居住和处理政事的宫殿区、纪念祖先或进行祭祀的礼仪活动区、生产物质产品的手工业作坊区,或是从事商品交易的市场区等其他类型的城市功能分区,其独特的功能属性必然会呈现出能代表其自身性质的考古学特征。目前临淄齐故城小城西门外的建筑基址仍在继续发掘中,详细的考古材料也尚未发表,但该建筑基址所处的位置恰好与文献记载中稷下学宫的地望相吻合,其形制和布局又呈现出一定的特殊性,自然应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值得注意的是,在后世的汉魏洛阳城中,考古学家也发现了当时的官办学府——太学的遗址,位于北魏内城南门外,是南郊礼制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于东汉,曹魏、西晋时期沿用,北魏又在其基址上继续修建。据考古勘探和发掘,现存布局较为完整的是魏晋以降至北魏时期的太学遗址,资料已经全部发表,我们可以总结出其作为一种校舍独有的考古学遗迹现象和出土遗物特征,以资在探寻稷下学宫时参考。

    其一,在建筑布局和形制上,魏晋以降的太学院落整体为南北长方形,东西约156、南北约220米,四面发现有断续的墙垣,其中在西、北、东三面墙垣的中段,均发现有院门;在院落内还勘探出东西向和南北向的主干道路,以及大量的排房和殿堂建筑基址其中,在院落内西北部和西南部,发现有较多的条状夯土基址,主要为南北向,其间或还有较窄的道路路土遗迹。考古报告指出,条状夯土一排与一排之间排列较为密集,一般间距为5—10米,很可能是太学校舍的排房基址。在太学院落中心十字街东南部廊庑庭院基址的房舍内,还发现有可能是具有特殊用途的砖砌浴室。

    其二,太学遗址中出土的实物遗存也有一些区别于其他性质遗址的特征。考古发掘魏晋以降太学院落遗址中的遗物以大量的砖瓦建材为主,还有较多的陶器、铜器、铁器、石经残石和钱币等。陶容器器形有碗、盆、罐、杯、钵、瓮、甑等,其中用作炊具的甑只发现3件,占全部陶容器总数的2.3%,且目前公布的两个标本底径分别为25、30厘米左右,均为大型陶甑,一次做成的食物应当能供多人食用,正符合在太学这种官办的学舍中统一进行食物供给的烹饪需要。另外,太学遗址中还出土有石砚2件、研磨器3件,直接地反映了太学的书院性质。更重要的是,在太学遗址上历来有大量的汉石经残石出土,这些石经主要是东汉灵帝熹平年间由蔡邕亲自书写,使工匠雕刻,立于东都太学前,以正定六经文字的碑刻,考古发现完全证实了文献中汉魏洛阳太学的位置。

    其三,太学的地理空间位置也符合其作为官办学舍兼礼制建筑的性质和地位。汉魏时期的太学位于今洛河南堤的南北两侧,这一带地形较为高亢、平坦,正适宜建造学舍,而且恰位于东汉时期南宫以南、北魏时期的内城外南郊,开阳门外大道东,考古勘探还发现有从开阳门外御道通往太学的东西向主干道路,就位于晚期太学院落西侧交通便利,可直达宫殿区,便于管理和政事议论。

    汉魏时太学已经是成熟的礼制系统中的一部分,故其形制、布局、内涵各个方面都呈现出一定的规制,考古学特征也较为明显。稷下学宫则是目前可见最早的官办学堂,尽管它处于战国时期礼制混乱的时代,但仍在考古学遗迹方面体现出与后世汉魏太学较强的相似性。二者均位于地势较为高亢之处,在当时统治者的宫殿区附近,并且有交通干道方便直达;均发现有围墙设施,以及可能为学舍的密集分布的长条形排房式建筑。目前疑似稷下学宫的详细考古资料尚未发表,出土遗物的情况还不清楚,本文只能将其与汉魏太学遗址做一个简单的比照,更深层次的对比研究有待于将来新的考古发现和资料的公布。

    最后,通过对疑似稷下学宫遗址、汉魏洛阳城太学遗址,以及临淄齐故城市的考古学研究,我们对于目前城市考古学研究中不同功能区——尤其是以往很少发现也很少受到关注的文化、商业区的识别方法有了一些心得,在这里提出来与学者们进行交流。我们注意到,以往城市考古研究中,对古代城市功能区的划分更多是依靠遗迹现象本身,而较少对出土的遗物进行功能性的判断,对于考古材料丰富的古代城址,如临淄齐故城,完全可以在结合文献和考古遗迹的同时,进一步对考古出土遗物进行细致的分析,来探讨古代城市的功能区划分。如前所述,在汉魏洛阳城太学遗址中出土很多符合官办学府性质的遗物,如用于书写的石砚和研磨器,以及国家设立的石经残石等。同样,在对战国秦汉时期临淄齐故城的市场位置进行考证时,我们也重点关注并尝试从经济的角度去看待出土的遗物。经过系统的搜集和整理,我们发现,在临淄城大城东北部阚家寨南、东南和河崖头村西南一带,由四条南北、东西向主干道围成的井字形区域内及附近,集中出土有较多的战国秦汉时期货币、度量衡算器、印有“市”或“亭”等关键信息的陶文和封泥、疑似酿酒的大型陶质滤器等能够直接体现商业交换活动特征的实物遗存。另外,我们对汉魏洛阳城魏晋以降的晚期太学遗址和战国秦汉时期临淄齐故城东北部市场区域内出土的陶质容器都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二者呈现出相同的特点,即炊器的数量均较少,占陶容器总数的比重也较小,但体型却较大,或许分别与官府集中供应食物、市场上的食肆售卖活动有关。这启发我们,在考古发掘的过程中,除典型的、有代表性的遗物之外,也要重视大量的普通生活遗物,这些日常器具往往是我们考古发掘过程中最常见到的,具有较重要的统计学意义。但必须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发现炊器,或炊器体量较大就代表所在遗迹范围一定不是生活区,我们对学堂或市场遗存的识别,并不是由这一项因素决定的,不同功能区性质的最终判断,还要结合遗迹形制和布局、其他出土遗物特征,以及与周边功能区的关系等多角度的因素,甚至考虑长时段内遗迹功能的演变,进行综合性的研究。

    四、结语

    稷下学宫作为战国时期田齐政权设立的集学术研究和政事议论于一体的大学堂,是当时诸子百家争鸣的思想文化中心,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关于稷下学宫位置的考证,自汉代以来便众说纷纭,学者多以为其设立于齐都临淄城稷门附近,但关于稷门位置的考证又有不同观点。本文在对前人的研究进行综述的基础上,认为稷门在春秋时期就已存在,当为原春秋临淄城西垣之南首门,到战国时,由于小城的兴建,“稷门”这一名称顺势沿用至小城西门上。而“稷下”一词,可以从广义上理解为稷山之下的较宽泛的地理范围。近年来,考古工作者在临淄齐故城战国小城西门外南部区域发现了较大规模的战国时期排房建筑遗址,并且有围墙和壕沟环绕,结合史书记载和学者们的考证,基本可以认定该遗址即为战国时期的稷下学宫遗址。目前考古发现的建筑遗存应当只是“稷下学宫”的一部分,期待未来的考古工作能进一步确定遗迹的完整范围,厘清内部建筑形制和布局的具体情况,并加强对出土物包括重要的、等级较高的遗物和大量的普通日用器具的重视,对其进行细致、科学的统计和分析,从而对该遗址的性质作更准确的判断。

    本文来自《中国文化研究》2021年第4期

  • 杨小凯:洋务运动失败在于清政府的“国家机会主义”

    清末政府制度的落后造成用于促进交通运输,司法,执法等提高交易效率的公共开支,大大低于欧美国家,这是当时清朝经济落后的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外国企业有相对而言较好的外国制度和条约保护其权利,而中国政府没有保护本国企业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所以中国私人企业的确有面临不平等的竞争的问题,但这不平等的根源不是外国企业,而是本国政府的落后制度。

    洋务运动是一个彻底失败的运动 。这个运动是在政治法律制度意识形态不能根本变革的约束下进行的,因此以坚持清朝政府的政治垄断,没有司法独立和保护私人企业的法律制度为基础。

    与明治维新模仿西方的政治、法律、经济制度相反,洋务运动坚持官办,官商合办,官督商办的制度,以此为基础来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和工业化模式。这种方法使得政府垄断工业的利益与其作为独立第三方发挥仲裁作用的地位相冲突,使其既是裁判,又是球员,因此利用其裁判的权力,追求其球员的利益。这种制度化的国家机会主义使得政府利用其垄断地位与私人企业争夺资源,并且压制私人企业的发展。

    而明治维新时不但在宪法中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并且全面模仿英国,德国的政治,法律,经济制度 (但却不放弃天皇的实权,不搞虚君共和) ,除了在人民不知企业为何物时,办过几个模范工厂外,基本上不办国营企业。因此政府可以发挥公平司法,执法的第三者仲裁功能,私人企业得以蓬勃发展起来。加上日本模仿专利法,公司法,使得私人企业可以利用剩余权保护推广西方专利的收益,所以西方的技术得以广泛在日本发展,二次大战后,日本人开始利用专利制度大量发明创造新技术,这使成功技术通过私人企业的剩余权,经由购买专利的公司很快变成大规模商业化生产。

    清朝洋务运动的特点不但是官方对大工业的垄断,也表现为亦官亦商,官商勾结。商人成功的首要条件是与官府搞好关系和得到庇护。官商合办,官督商办是没有严格定义的概念,就李鸿章的轮船招商局 (1872年) ,开平矿务局 (1877年) ,上海机器织布局 (1878年) 而言,李作为官员是企业的老板,他使用合股公司的形式从私商筹到资本,任命有捐纳的官衔或半官方地位的人做经理,很像政府有控股权或控制权的企业。

    这类企业的最大问题就是老板既是制定游戏规则的政府大官,又是参加游戏的主要成员,其双重地位造成的利益冲突使得国家机会主义制度化,公平和健全的市场秩序不可能建立,私人企业不能发展起来。官督商办企业有官僚机构的所有弊病,裙带风盛行,官员滥用资金,贪污成风 。几个所谓私营铁路公司的例子都说明,政府一直保留撤换这些所谓私人公众公司的总办,及其它干涉的权力,这些干涉加上公司治理经验不足导致问题时,政府又借机实行国有化 。而不受官方干涉的私人企业,如茂新面粉厂大多生机勃勃。

    但与1949年后的国营企业相比,清朝末年的官督商办的企业更像一个近代企业。特别是清朝末期政府在多次沉重打击下规划立宪改革后,于1904年1月21日颁布<商人通例>九条和<公司商律>一百三十条,1905年颁布公司登记法,1906年通过破产法和专利法,终于使中国的经济制度上了轨道。1904-1908年私人企业迅速发展,共有272家注册。但这个良好发展趋势被革命和随之而来的民初动乱所打断。

    清末经济史中还有几个有意思的问题。一个是清末农业发展与土地制度的关系,第二个是外国资本主义入侵对民族经济的影响,另外一个是外国入侵 (包括国际条约制度,战争和租界) 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清朝末年的经济有一个二元结构,农村地区基本自给自足加上集市贸易。集市贸易主要协调以外生比较利益为基础的极低分工。外生比较利益是指天生生产条件或偏好不同引起的分工和交易,而内生比较利益是指后天形成的比较优势。由于缺乏专利制度和保护私人企业剩余权制度,在迂回生产和技术发明创造等活动中,分工和大规模商业化生产不能发展。这种农村经济的显著特点是,农民的主要消费是自己生产的,极少部分购自市场,所以农业生产不是专业化和为了市场化而进行 (分工水平低) ,几乎很少有专业生产一种蔬菜,水果的欧美式农户,更少有大规模雇工进行专业化商业化生产的农场。

    以杨小凯等为代表的超边际分析文献 指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分工演进的过程。当经济制度落后使交易效率低下时,社会就会在自给自足状态,这时没有农业和工业之间的分工,每个自然人自给自足生产各种产品。随著交易效率的改进,自给自足的自然人就会分化为专业农民,各业工人,因而使生产力提高。这种分工演进的动力是交通条件的改善,制度的改进,以及城市的发展。很多学者指出,不是剩余农产品导致城市产生,而是城市化才导致专业农业和专业生产各种迂回农业机械的产品的出现,因而使农业生产力提高,剩余农产品增加。

    所以清朝末年农业的落后是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没有保护专利和企业私人财产的制度造成的,而不是土地私有制和外国工业的入侵造成。清朝末年的土地制度已相当发达,1887年清代的官方土地记录说明,华北和满洲,除了私人民田外,还有大量旗田,屯田和皇庄,它们都是侵犯财产和战争的后果。到了十九世纪后期,对私人地产的保护不严主要表现在对私田和特权阶级田赋税率的差别。另外官方和皇帝仍然有不经司法程序任意抄没田产和其他财产的特权,也可说政府有能力侵犯财产的“剩余权”,虽然政府在和平和理性时并不经常运用此种特权。特权阶级不经常运用此种特权的证据是,依靠侵犯财产,强抢恶要,并吞土地的趋势并不明显,因而土地所有权分配比欧美要平均。很少有官吏,富绅,有官方背景的垄断商人拥有一万亩土地的例子。大约有50% 的农户为佃农和部分自耕农,货币地租已出现,每亩现金地租为地价的5-10%,相当接见现代国家中市场的货币地租水平。实物地租约占收成的 50% 。

    这种分成地租制度曾被经济学家证明为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制度,因为佃农没有得到他的努力产生的全部边际收益,生产积极性受到打击 但是1970年代发展起来的资讯经济学证明,在测度农民努力程度的交易费用很高,且生产有不确定性时,我们会有风险分担和提高激励的俩难冲突,当低产量出现时,从分担风险出发,地主不应该对佃户有很大惩罚,但从提供激励考虑,产量不高时地主就应惩罚佃户。而当佃农的工作努力很难测度,生产中的风险很高时,分成地租就是这一两难冲突的最有效折衷。因此在一个自由契约制度中自发产生的分成地租制度是种有效率的土地。费维恺,在前引文中指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的分布并不比当时的美国更集中,但是清末特权阶级和政府侵犯财产的特权可能是土地市场不发达的一个原因。

    尽管民间自发的土地买卖和租赁很普遍,但法律并不能有效地保护土地私有权在租赁买卖中不受侵犯,保护土地产权的法律制度很不发达,例如有权以原价赎回已卖土地的权利是一种没有经过类似普通法中衡平法原则,进化到自由买断所有权的制度的机会,这曾经是清朝土地纠纷和杀人案的一个重要根源。 上引费维恺一文中还指出专业租田经纪人虽是土地制度相当发达的标志,但地方士绅,地主与官府勾结也利用这种制度将土地税转移给佃户。这也应视为中国式坏私有制的一个特点,富人与官方勾结,形成特权阶层,向穷人吸取政治垄断租金。因此清朝末年的土地制度并不是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阻碍,但统治阶级政治上的垄断,使得法律制度,经济制度不能有效保护私人财产 (特别是知识财产和私人企业剩余权) 是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这使得交易效率低,农村的分工水平低,因而生产力低下。

    与农村相比,中国的城市中已有相当发达的原始资本主义。按费正清的记载 (1993,上卷,第一章) ,清末的人口增加,刺激了商业化的发展,所谓商业化就是分工的发展,按文玫  的理论模型,人口增加会刺激分工的发展和生产力进步,清末原始资本主义在城市中的发展使银行业,信贷业,行会和商会出现和发展,并提高了商人的地位。分工发展的一个特徵是专业化水平高的职业会取代那些专业化水平低的职业,而且一些在迂回生产中高度专业化的职业会取代不依赖迂迥生产器械的职业。现代工厂制度内高度专业化的各种纺织职业取代手工纺纱织布业就是这样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与当代全球化过程中人们被迫从旧职业转到新职业的情形相同。但是由于清末的各种法律,经济制度并不发达,交通运输条件也很差,所以这个工业化转型过程在当时不是太快而是与欧美日本比较而言太慢。费维恺  记载了两方面的抱怨,这个经济转型中过程吃亏的手工业者抱怨帝国主义的侵略,而新的工业家却抱怨中国的自给自足经济使他们的新生意扩展速度太慢。

    施坚雅和费维恺 记载了如下史实,由于交通运输效率低,所以中国被分割成成千上万互不往来的地方市场,因此分工只能在狭小的地方市场内发展,而不可能形成全国性市场及相应的全国性很高分工水平。所以沿海大城市只是协调邻近区域的分工,而不能成为全国性分工网路的交易中心。这使沿海与内地收入差距加大,也使沿海大商业城市的发展受到局限。这表现在最初创办的企业很快发现地方市场饱和,利润下降。清朝末年保险市场不存在,政府的福利政策也不存在,所以还不可能用保险市场及社会保险减少工业化转型造成的代价。这也是社会不安定的一个原因。费维恺 (pp.73-83) 还指出,清末政府制度的落后造成用于促进交通运输,司法,执法等提高交易效率的公共开支,大大低于欧美国家,这是当时清朝经济落后的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外国企业有相对而言较好的外国制度和条约保护其权利,而中国政府没有保护本国企业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所以中国私人企业的确有面临不平等的竞争的问题,但这不平等的根源不是外国企业,而是本国政府的落后制度。

    首先清朝末年很多清政府与外国的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是清政府自取其辱,其中义和团事件是个典型的例子。这一事件的背景是慈禧太后镇压戊戌维新运动后被国内外认为失去领导中国的合法性,因此她的理亏心态成为触发义和团事件的内因。当时中国政府坚持不准民间自由结社的传统,视独立于官方的教会为对清朝政治和意识形态垄断的威胁,因此企图利用义和团迫害教会和外国人。慈禧一反镇压民间结社的传统,支持义和团,进攻外国公使馆,打杀外国人,这在国际上被公认为犯罪行为,因而招致各国联军干涉,慈禧太后犯下这一罪行时,其关键因素是被部下关于外国人支持光绪帝复辟的传言所激怒,所以此事件实质上是慈禧镇压光绪帝改革后失去人心和统治合法性危机的暴发,而不是简单的外国人侵略中国。

    因此这类事件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也不能简单归结为帝国主义侵略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清朝与外国冲突产生的条约制其实对中国经济有其正面影响。条约制把西方的法治概念和对游戏规则在参加者之间平等讨价还价的概念引入中国,使清政府失去了其不受限制的政府特权地位,特别是条约制度打破了官方对商业的垄断和对私商的任意侵夺,要求清政府将税收制度公平和透明化。英国对领事裁判权的要求在当时条件下也有其进步意义。当时的中国不是一个法治国家,没有英国的领事裁判权,则英国人民和商人在中国根本没有人身安全,及司法公正的保障。英国在租界及殖民地香港并不是由政府司法,而是由独立于政府和告辩双方独立的主要由本地人组成的陪审团定有罪无罪,这是普通法不同于欧洲大陆和中国成文法的地方。当然,从公正而言,英国人要求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及司法独立公正的保障也应施于中国人,但是清朝的主权面前,英国人也只能争取到英国人应有的权利了。

    通过租界,英国人的地方自治,独立和公正的司法,这套制度也的确惠及中国人。中国的国民党,共产党,教会人士都曾经依靠租界的领事裁判权保护其人权。英国在中国的租界基本实行地方自治,不是由英国政府,而是由租界居民选出的地方机构治理租界。但有选举地方自治机构 (市政局) 权利的人由于选举法对财产和交税或交租额资格的限制只占大约外国居民总数的十分之一 。

    英国这租界的司法,税收,公共财政治理为中国人提供了学习现代政治,经济司法制度的最好教材。中国现代城市公共财政制度,公共设施,建筑风格都身受租界影响,特别是英国租界提供了司法独立,地方自治,从在法律面前平等,收入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结社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企业成立自动注册等榜样,实在是对中国的发展有很大正面意义。可惜在革命运动乱发生后,租界的制度并没有被中国人系统地学习。

    本文选编自杨小凯《百年中国经济史笔记》

  • 极目楚天:中苏历史上的债务关系

    在共和国的历史上,大体上从1959年下半年到1962年上半年这3年时间,长期以来被统称为“三年自然灾害时期”;

    1981年6月27日,十一届六中全会上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已将这段历史定为“三年困难时期”。

    还是长期以来,人们将三年困难时期产生的原因,除了“自然灾害”之外,还有“苏联逼债”。这是以“基层干部”为代表的官方的解释,而且极为普及,极为深入人心。

    比如运到苏联抵债的鸡蛋和苹果,苏联要用圈圈一个一个地套,套进去的是小的,不合格,退回不要;黄豆要一粒一粒地挑选,一公斤保证不能超过多少粒,三次数粒过秤不合格,一车皮黄豆都退回去等等。

    “苏联逼债”之说,在当时是公开讲的、人人尽知的,一直延续多年。直到今天,说起当年那场惨剧,还有人这样讲,所谓“对内怨老天,对外怨苏联”。

    那么,三年困难时期“苏联逼债”到底是怎样一回事,欠不欠苏联债务,欠的话是欠多少;苏联逼债没有,是怎样逼得?

    事情已经过去五六十年,三代人都过去了,总该弄清楚了吧,至少说说细节吧。

    欠苏联多少债?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确实欠苏联的债。大致可分为两笔。

    第一笔是抗美援朝的军火武器债务。

    新中国成立前,苏联出于推动世界革命和保障自身东部安全的需要,向国民党和共产党都提供过无偿援助,抗战前期还向国民政府提供过3亿美元贷款。新中国成立后,苏联不再算旧中国的欠账,就是说当时无论是国民党及其领导的政府,还是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政权,欠苏联的钱都不用还了,苏联都不要了。但是,苏联也不再对新中国提供无偿援助了,供货都要计价。

    中苏双方于1950年2月签订了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苏联宣布对华提供3亿美元贷款用以购买机器等物资,实际上内部议定这笔钱大部用于对苏联提供的海空装备付款,即属于攻台急需的武器的订货。

    1950年那个时候,新中国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连一辆汽车、一架飞机都不能生产,钢铁、石油这样的基本需求都不能自己解决,因此主要靠苏联支援武器和多数工业品。所以,当年10月中央决定出兵抗美援朝时,马上就派伍豪、林彪赴苏联洽商武器问题。斯大林急切地希望中国参战,表示可提供所需各种武器。

    中国入朝部队出发前,10月13日,李德胜致电在莫斯科的伍豪,希望他向斯大林交涉,所取得的武器最好采用租借方式,斯大林却表示这些武器要按成本费由两国“共同负担”,按“出厂价五折”付钱。鉴于当时中国经济困难,无力马上付款。苏方所供武器算作对华贷款,年利为1%。这若是按和平时期的交易可算是优惠。当年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审看宣传文稿时,凡是发现又称“苏联的无私援助”一词,都会提笔把“无私”二字划掉。

    1951年2月,伍豪与苏联驻华军事总顾问扎哈罗夫大将在北京签订了关于苏联向其提供军事贷款的协定,规定以1950年10月19日出兵抗美援朝为界,此前订货以全价付款,此后以半价付款。“共同负担”,就是两国各出一半的钱。

    抗美援朝战争期间,斯大林也曾无偿提供过部分装备,主要是为了弥补双方不愉快而做出的政治姿态。此间苏联提供的陆军装备,几乎全部是二次大战用过的旧品。如苏军已装备AK-47自动步枪,对华只提供波波沙-41冲锋枪。苏军已逐步用T-54坦克换装,便把淘汰下来的3000余辆T-34运到中国,许多车体上还留有对德作战时的弹痕,只是刷上一层新漆。苏联起初对华提供的7个师空军装备,有6个师配备米格-9这种1946年苏联研制出而感到不满意的第一种喷气式战斗机。空军领导人刘亚楼认为这种飞机无法同美军F-84交锋,更不能抗衡F-86,为此同苏联顾问发生争吵。

    斯大林考虑到两国关系,才于1951年5月两次致电李德胜道歉,并无偿送给中国372架米格—15。中国接受苏援第一批武器后,将3个师装备无偿转交朝鲜人民军,斯大林闻讯后为显示其更高的风格,决定再无偿对华援助20个陆军师的武器。

    1952年,苏联决定将60架伊尔—28轻型喷气式轰炸机卖给中国,这也是斯大林在世时少有的几次对新中国提供的现役新式装备之一。

    抗美援朝战争期间,苏联总共向中国提供了64个陆军师、23个空军师的装备,大部分装备系有偿(半价)提供,就此欠下苏联军火债30亿人民币,在当时折合13亿美元。1955年苏军从旅顺撤退时,又移交了折价9.8亿人民币的装备。这些军事欠款,占了对苏欠款总额的六成以上。

    对苏武器欠款额虽不算多,却在两国关系中产生过不愉快。这主要是由于抗美援朝战争实际上是保卫整个社会主义阵营的前哨战,不仅付出大批人员牺牲,而且对朝鲜的全部人力物力援助都是无偿的,苏联提供的多数武器还要按“五折”记账,自然显得风格不高。不过这些武器毕竟使入朝作战有了重要保障,其中部分武器特别是战斗机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新中国军队在战争中学会掌握这些武器,对迅速提高自身的战术技术水平还是起到了重要作用。

    截至1954年,苏制武器和仿制品装备了106个步兵师、18个地面炮兵师、8个高炮师、3个坦克师,在历史上首次实现了全军装备标准化、序列化,并由几乎是单一的步兵发展为诸军兵种的合成军。

    彭德怀对这一装备进步曾总结说:“短短几年超过了旧中国几十年的建设。”

    中苏关系破裂后的很长时间里,国内曾出现一种传说,即称斯大林时期援华慷慨热情,赫鲁晓夫则扮演了撕毁援助合同和“逼债”的角色。

    其实,若是仔细研究历史档案和亲历者的回忆,在苏联历届领导人中,对华提供援助最多、质量最高、意义最重大者,恰恰是赫鲁晓夫。

    1953年3月斯大林突然去世,临终前没有明确指定接班人,这使苏联领导层出现最高权力的争夺。

    同年9月,赫鲁晓夫担任苏共中央第一书记,其地位还不能同斯大林担任的职权相比,急需得到支持。

    据俄罗斯解密的档案记载,1954年9月赫鲁晓夫首次来华前主持召开苏共中央主席团会议,决定以对华大幅增加援助作为礼物。伏罗希洛夫发言称这是苏联经济难以承受的,赫鲁晓夫则说非如此不能使中国人感受到友谊。果然,在这次来华参加新中国成立5周年庆典期间,赫鲁晓夫改变了斯大林过去的大国沙文主义做法,废除了中苏关系中一些不平等约定,议定从旅顺撤军和交还基地。对于提供常规武器,苏联也改变了斯大林时期主要提供已淘汰的旧品的做法,改为提供现役新装备样品和生产技术。

    1954年11月起,苏联向中国提供了米格—17样品及全套资料,中国于1956年仿制成功并命名为歼-5歼击机。1955年1月以后,苏联向中国转交了AK-47自动步枪、C-41半自动步枪、捷克加列夫轻机枪等技术资料,中国于翌年分别仿制成56式冲锋枪(实际应称自动步枪)、56式半自动步枪和56式轻机枪。苏联还提供了现役的T—54A坦克和各种火炮的样品图纸,中国仿造成功后命名为59式坦克和带“5”字头的各式火炮。中国军工水平就此于50年代后期又实现了一次代的飞跃,在常规装备领域已接近或达到当时的世界先进水平。

    赫鲁晓夫时代对中国提供的最重要的援助,是帮助建造核弹、导弹生产企业和提供相应技术。1954年赫鲁晓夫来华时,李德胜曾提出过是否能在核弹、导弹技术方面提供帮助,苏方采取了婉拒态度。

    1956年东欧出现反对苏联控制的波兰、匈牙利事件,1957年6月苏共党内莫洛托夫等元老又要求推翻赫鲁晓夫。赫鲁晓夫在掌握军队的朱可夫主持下打倒了多数中央主席团成员,却未摆脱内外交困的处境。

    同年7月上旬,赫鲁晓夫派主席团委员米高扬来华介绍情况,希望对他表示支持。

    李德胜连夜主持开会研究,中央最后为照顾中苏关系,并考虑到赫鲁晓夫是当时苏共领导中比较好打交道的一位,做出公开表态支持苏共中央的决定。

    鉴于赫鲁晓夫在政治上有求于中国,7月18日聂荣臻提出,应利用这一机会交涉核技术援助,伍豪请示后马上做出安排。

    此次苏方反应空前迅速,7月20日苏联援华总顾问阿尔希波夫代表政府做出同意答复。据前些年解密的俄罗斯档案记载,赫鲁晓夫不顾军方坚决反对,决定提供原子弹生产技术,帮助建立核工厂。

    1957年9月,聂荣臻所率代表团访苏,赫鲁晓夫同意签订了中苏国防新技术协定。

    同年11月,李德胜到莫斯科参加了61国共产党、工人党会议,在大会发言中表示了支持赫鲁晓夫战胜“反党集团”,同时拥护苏联在社会主义阵营的“为首”地位。

    同年末,苏联开始履行协议,对华提供了P-2导弹作为中国导弹事业的起步的最早样品。翌年,苏联又向中国提供了所需核工业设备,并派出近千名专家,建成了湖南和江西的铀矿、包头核燃料棒工厂及酒泉研制基地、新疆的核实验场,中国正式进入了核工业建设和研制核武器的新阶段。

    1958年夏天,中苏之间因“长波电台”和“联合(潜艇)舰队”事件发生争执,翌年6月赫鲁晓夫通知中国,“暂缓两年”向其提供原子弹样品和制造技术。

    1960年7月,苏联又撤回核工业和军工部门的专家,不再履行这一领域的协定。

    1953-1957年,新中国实施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这是奠定工业化初步基础的重要时期,也是中苏两党两国关系的蜜月时期。

    在这个时期,苏联帮助其建设的156个工业项目,使中国以能源、机械、原材料为主要内容的重工业在近现代化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

    翻看当年遍布全国的苏联援建工程,会发现许多大厂大矿赫赫有名,直到现在还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援建项目,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竟达156个(应该是157个,那一个是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附近的秦城);

    据档案文献,1949-1960年来华工作的苏联专家总计至少应超过2万人,这种盛况,或者说壮举,世间少有。

    可两党在意识形态领域产生分歧后,1960年7月16日,苏联突然照会,单方面决定召回苏联专家。

    25日,没等答复,苏方又来通知,自7月28日至9月1日将撤回全部在华专家1390人。

    31日,外交部复照苏联,希望重新考虑并改变召回专家的决定。但苏方无视,最终还是撤回了在华的全部专家。

    第二笔对苏债务,就是中国在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苏联援华的用于基础工业设施建设的大量机器设备。与之前的军火欠债需要用贷款支付有所不同,这些机器设备主要是以货物贸易的方式偿付,即苏联向其提供机器设备的援助,则需要向苏联提供其急需的农副产品乃至矿产原料用于偿还,其间苏联提供的技术是免费的。以物易物的方式是不容易造成债务的,头几年双方运行的也不错。

    但自1958年后,因国内各种农副业产品的产量大幅度走低,副食品供应紧张和收购困难,不能按贸易合同对苏联交货,在1959、1960年两年间又欠下25亿卢布的商贸债。

    据当年主管财政的副总理李先念在《关于1961年和196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中所列举的数字,自1950年以来我国向苏联所欠的外债和应付利息,折合人民币计算总共为57.43亿元人民币。这笔债务在当时的国家财政支出中占多大比例呢?1959年全国的财政支出为520亿元,1960年则为654亿元。而且至1960年之前,我国对苏联已还债33亿元人民币,这就将抗美援朝所欠的武器债务基本还清,所剩的主要是59年和60年间因不能按合同交货拖欠下来的贸易债务,以及接受旅顺苏军撤出后所留装备的收购费,其总额折合23亿元人民币。

    也就是说,出现经济困难前后,就欠苏联这么多钱。

    苏联到底逼没逼债?

    中苏关系恶化之后,债务问题就不是商贸交往那么简单了,很快上升到政治高度。此前都是哥们儿,“兄弟般的友谊”,买卖上拖欠点儿无所谓;真要闹翻了,到了跳脚对骂的地步,欠钱的就得顾及脸面,不能让自己放不开嗓门。

    1959年中苏领导人出现了一系列争吵,尤其是赫鲁晓夫对其政策的批评激怒了李德胜,庐山会议出现的党内争议也被怀疑与之有关,两党关系趋向恶化。

    1960年6月,中苏两党代表团在布加勒斯特会议上又出现激烈争执,赫鲁晓夫为施加压力,于同年7月16日以政府名义突然来通知,撤走在华全部专家,并违反合同停止供应许多建设项目的设备。

    中苏关系开始破裂。

    一时间,粮油肉蛋蔬菜水果,烟酒糖茶酱油醋,凡是跟吃有关的东西都极为匮乏。但此时的苏联,并没如传言中所说的那样落井下石,逼其还债。

    借钱的没想逼着要,欠钱的倒想着早点儿还。

    苏联通知要撤走专家时,政治局正在北戴河开会研究如何解决经济困难问题。得知这一消息后,7月31日伍豪在中央会议上就苏联撤走专家和外贸问题作了报告,说明两年间由于国内副食品供应紧张和收购困难,不能如期对苏联交货,出现了贸易欠债。

    在赫鲁晓夫施加压力的形势下,与会者都激发起一种勒紧裤带尽快还债的情绪。考虑到拖欠着苏联的债务,进行“反修”斗争理不直、气不壮,于是有人在会上提出“要争口气,明年把债还掉。”更有人提倡“共赴国难,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李德胜在会上开始大谈自力更生问题,他指示伍豪算一下,要多少年还清苏联欠账。当把账算出来,说最快也得10年时。

    李德胜说:“10年太长了。延安时那么困难,我们吃辣椒也不死人,现在比那时好多了。”

    他以坚定的口气说:“明年还清这个债。”

    于是集体决定,各省成立外贸小组,挤出东西来还债。

    这样看来,不是苏联要求提前还清债务,而是主动向苏联提出。

    虽然要求尽快还债,但经济部门还要从实际出发,考虑到国内困难,还是希望推迟偿还这笔数额并不算大的欠款,不要自己把自己搞得雪上加霜。

    1960年底,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约见苏联驻华使馆参赞,曾以口头声明表示,己方支付出现困难,在贸易方面估计共欠苏方20亿卢布,可能要在5年内还清。

    12月17日,苏联外贸部部长帕托利切夫约见驻苏大使刘晓,指责未与苏联协商,就片面地把贸易方面欠债偿还期限确定为5年,并以违约为由,表示短期内不向其提供汽油。

    后来一度传说所谓苏联“逼债”,能够找到的主要根据便是指此事。

    古今中外,不管是谁谁还是英美,做买卖就要重合同讲信誉。欠债偿还期是3年还是5年,要两家商量,签订协议,无论是债主还是欠债的,都不能一方说了算,尤其是由欠债的定盘更不合适。你自己定成5年,然后再通知对方,那是不可以的。没钱还不了,想拖几年,没关系,可以商量。对方体谅,8年还清都可以。你不跟对方商量,自行决定,那叫违约,慢点5年还清,3年也不行。这不是体谅不体谅问题,这是不尊重对方,不遵守游戏规则。

    但随后的实际情况又并非如此,苏联还是“体谅”对方难处,同意推迟5年还债。注意,不是“在5年内还清”。

    这样,连唯一“可以”指责苏联逼债的事例也不存在了。

    1960年11月,刘少奇前往莫斯科参加81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会议,中苏两党出于各自战略需求,都采取了防止破裂的措施,最终达成了共同宣言。

    随后,刘少奇以其身份访苏,几个月前双方的紧张关系又得到缓和。

    刘少奇访苏期间,米高扬曾表示很快会恢复一些援华项目并再派专家,苏联对其还债问题也故意表现出了高姿态。

    1961年同1960年一样,是经济最困难的年份。上半年,苏联开始部分地恢复了对其国防和经济方面的援助。

    1961年2月,赫鲁晓夫写信给伍豪,主动提出愿意向其提供当时苏联最先进的米格—21战斗机的样品和全部技术资料,成为苏联最后向其提供的一次军事援助。

    同年2月27日,赫鲁晓夫又致函,主动提出愿意通过借用形式提供其100万吨粮食和50万吨古巴糖。

    然而,面对这一姿态,3月8日,伍豪代表中央向苏联大使作了口头答复,感谢赫鲁晓夫的好意。不过出于“争气”和不愿受制于苏联的原因,中央只同意接受古巴糖,表示愿将苏联的粮食作为后备,还是立足于从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进口粮食。

    1960年11月17日,格瓦拉率领古巴经济代表团访华,为了有力支援古巴的经济建设,从那个时候开始进口古巴糖。从此古巴糖走进了亿万国人的生活。古巴糖是一种只经过简单初加工的劣质糖,杂质较多,呈浅褐色,很散,像沙子一样,甜味不如红糖那样浓烈,更比不上白糖的柔腻。但对少年国人来说,已是天上美物。

    1961年3月间苏联又主动提出,在两国贸易中,所欠的10亿卢布逆差可分5年偿还,不计利息。

    同年4月8日,赫鲁晓夫在莫斯科专门接见其对外贸易部的正副部长叶季壮等,又谈到可推迟还债。随后两国发表的公报称:“对于因其农业遭灾而在1960年贸易业务中产生的对苏联欠账问题。苏联方面表示充分谅解,上述欠账在五年内分期偿还,不计利息。”

    苏联还建议,在今年8月底以前以借用的方式供应其五十万吨糖,以后在1964-1967年期间归还,不计利息。当时以感激的心情接受了这一建议。

    这一公报在《人民日报》刊登并在广播中播出。

    4月10日,《人民日报》以专文对苏联的帮助表示感谢:

    “由于我国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1960年供应苏联的商品有很大的欠交。苏联同志对此表示了同志式的合作和兄弟般的谅解。我们认为,这些对于我们克服暂时困难来说,是重大的帮助和支持。”

    在1961年的《中苏贸易会谈公报》中,并未提出过还债的问题,反而体谅其农业状况,主动帮其渡过难关。

    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不尽的思念》,记载了一件苏联借粮助其度饥荒的事情。

    1961年,在东北面临无米之炊的紧急关头,经伍豪提议,特向苏联提出,就近向远东借20万吨粮食,用以解东北的燃眉之急。尽管两国交恶,苏联还是如数借之,“使东北粮食困境及时得到缓解。”

    史料记载,1960年至1965年,归还了苏联23亿元的欠债,平均每年还债4亿多元,占国家年财政支出的1.2%。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观点,一个国家的债务在分年偿还的情况下,其总额只要不超出一年财政支出的一半或三分之一,便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当时几乎只对苏联有欠款,数额又只占国家年财政支出的二十几分之一,比例是很小的。

    根据当时的联合公报,还债并非是用粮食(不知道苹果算不算粮食),而是:“供应苏联有色金属矿砂、锡、水银、铅、生铁、水泥、桐油、化工品、羊毛、生丝、茶叶、呢绒、绸缎、缝制品和针织品,以及其他工业品和手工艺品。”

    新疆出产的重要矿藏,便担负了对苏还债的半数款项。

    可以说,60年代初中国出现经济困难,与对苏还债并无多大关系。不管是苏联“逼”我们还债,还是我们“争气”主动还债,都应该不足以在根本上影响国计民生。

    三年困难时期中国对外援助有多少?

    1963年12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宣布,我国不仅克服了困难,而且,“在我们最困难的这几年,正是我们偿还外债最多的几年。”

    1964年12月,伍豪在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说明了还债和援外的情形:

    “我们欠苏联的各项借款和应付利息共计十四亿零六百万新卢布,已经按期偿还了十三亿八千九百万新卢布,剩下的尾数一千七百万新卢布,我们已经向苏方提出,用今年对苏贸易的顺差额中的一部分来提前全部还清。不仅如此,我们还拿出了比这个时期偿还的外债数额要大得多的资金和物资,支援社会主义国家和民族主义国家。”

    请注意最后一句话,在还债的同时,我们还拿出比“偿还的外债数额要大得多的资金和物资”,去支援别国。以什么方式支持呢?

    报告中说:“我们一贯克己助人,采取无偿赠予或低息、无息贷款的方式提供援助。”

    1961年的援外支出接近偿还外债的支出。1962年以后援外更超过了偿债。

    对朝鲜的援助一直未断。1958年至1963年,最困难的时段,以无息贷款方式为朝鲜承担了纺织厂、轴承厂、糖厂、热工仪表厂、继电器厂、电子管厂、无线电零件厂等29个成套项目。

    1960年10月5日,伍豪接见朝鲜副首相李周渊,说:“最近苏联把专家撤走了,这给我们带来了新的困难,但我们仍然会供应朝鲜10万锭的棉纺设备,还有供应其他项目。”

    伍豪建议朝鲜先上既快又短的项目,并同意分4年贷款4.2亿卢布。至于偿还期限,能还就还,不能还也可以延期,推迟10年甚至20年也未尝不可,等后代还也可以。

    1962年,为满足朝方急需,将自己建成尚未使用的邯郸第三、第五纺织厂的设备全套拆往朝鲜。

    1956年,开始向蒙古提供经济技术援助,两国签订经济和技术援助协定,无偿援助蒙古1.5亿元人民币。1958年和1960年又向蒙古提供两笔长期低息贷款,由于蒙古缺乏技术力量,援助项目都采取“交钥匙”方式,即包揽一切,全部建成后把钥匙交给蒙方就行了。

    到1964年,共建了2座火力发电厂、毛纺织厂、玻璃厂、造纸厂、砖瓦厂、蔬菜农场、养鸡场、医院、疗养院、6座桥梁等21个项目,我们不能制造蒙古提出的纺织厂设备,不惜动用紧缺的外汇到英国订购。

    1960年,还是答应非洲一些国家的要求,援助几内亚1万吨大米,援助刚果5000吨至1万吨小麦和大米。

    当时援助最多的国家是越南和阿尔巴尼亚,施援目的是推动“世界革命”和“支援反修”,最终造成的可叹结果有目共睹。

    就说大家最熟悉不过的阿尔巴尼亚。

    对阿尔巴尼亚的援助一直是在自己遭受封锁、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提供的。从1954年起,向阿提供经济、军事援助折合人民币100多亿元,阿总人口才200万,平均给每人达4000多元(我们均年收入不到100元,有的地方农民干一天才8分钱)。

    至1978年6月底,帮助阿兴建了钢铁、化肥、制碱、制酸、玻璃、铜加工、造纸、塑料、军工等新的工业部门,增建了电力、煤炭、石油、机械、轻工纺织、建材等工业企业和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共计承担了142个项目,其中建成的92个,基本建成和正在建设的23个。为建设这些项目,先后派出近6000名专家,并为阿尔巴尼亚培养了几千名技术骨干。援阿的化肥厂年产20万吨,平均1公顷地400公斤,远远超过国内农村耕地使用的化肥数量;军援项目之繁、数量之大,也远超出阿实际需要。而这一切,阿方似乎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盏绝无仅有的“欧洲社会主义的明灯”。

    60年代初,把苏联援助阿尔巴尼亚的项目全部包下来,援助规模不断扩大,且有求必应。

    1960年底,还紧急援助了阿尔巴尼亚5万吨粮食。甚至包括2100万美元的自由外汇。

    1969年,副总理李先念访阿,阿总理谢胡陪同参观某地,往返途中谈了6个多小时,全是要求援助。李先念问,你拿我们那么多东西,打算什么时候还?谢胡竟说根本没有考虑过还的问题。

    据70年代初任驻阿尔巴尼亚大使的耿飚将军回忆,阿第一书记霍查曾毫不掩饰地说:“你们有的,我们也要有。我们向你们要求帮助,就如弟弟向哥哥要求帮助一样。”

    阿总理谢胡也说:“我们不向你们要,向谁要呢?”

    阿尔巴尼亚提出要有自己的“鞍钢”,要有像样的机械工业,要求援助开发海上油田,下一个五年计划要完全用中国的设备和材料。要援建电视台,计划在全国实现电灯照明后,做到每个农业社都有电视。

    由于对阿尔巴尼亚是倾其所有,“有求必允”,阿方也就心安理得。帮阿建设纺织厂,而阿自己没有棉花,就用外汇替它买;织成布做成衣服,没地方卖,便销往天朝,倒过来竟然赚的还是天朝的钱。援建了化肥厂,但阿方指定要意大利的机器设备,又动用外汇买来意大利的给安装,坏了之后,阿方又提出再从意大利买机器来更换。阿马路边的电线杆,都是用援助的优质钢管做的,几乎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而众所周知,自己的都是木杆或水泥杆。援助的水泥、钢筋,阿方用来到处建烈士纪念碑——2.8万多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建了1万多座。援助的化肥,到处乱堆,任凭日晒雨淋。

    这些情况,耿飚了解之后,还不敢向中央汇报,担心被扣上“反对国际主义”,继续推行“三降一灭”的大帽子。

    1970年以后,中阿关系降温。但阿尔巴尼亚仍要求援助32亿元人民币,勉为其难决定提供19.5亿元人民币的长期低息贷款。

    之后,阿方又要求出口其生产的香烟、烟叶和成衣等,不得不同意接受这些并不急需的东西。抽烟的中老年朋友,大都领略过阿尔巴尼亚香烟那股臭脚丫子味儿。

    1974年10月,谢胡写信给伍豪,提出在阿第六个五年计划(1976至1980)期间,要求提供50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认为过去对阿的援助已不少,这次要求的数量过大,力不从心,很难满足,决定少给援助。阿方坚决要求增加贷款,还提出延期偿还1976至1980年的贷款。

    7月30日,双方签订贷款协定,贷款给阿尔巴尼亚10亿元人民币。阿尔巴尼亚还再三要求提供粮油,而此时的中国经济非常困难,确实拿不出更多的东西。阿尔巴尼亚很不满意,表示决不会在外来经济压力下低头,并拒绝给其提供需要的原油、沥青。

    在1976年11月阿劳动党七大以后,开始翻脸不认人,公开攻击。只能被迫于1978年7月终止对阿援助。

    对于这条只讲国际主义、不讲实际利益的“左倾”外交方针,当时不少领导同志都是有意见的。

    1962年春天,时任书记处书记、对外联络部部长的王稼祥,实在忍不住,多次发表内部讲话批评。

    同年2月,王稼祥与刘宁一、伍修权一起给中央写信,为“渡过困难,或者减少困难,至少不去增加目前已形成的困难,来加速我们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出处理中苏、中美等国际关系的意见,请求纠正外交政策的“左倾”偏差。王稼祥主张为有利于国民经济的调整和恢复工作,争取时间渡过困难;在对外关系方面,应该采取缓和的而非紧张的政策。同时提出,在困难形势下中国对外援助应当考虑自己的具体条件,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王稼祥还主张对外缓和,并建议发表声明,表明我国奉行和平路线。

    结果,中联部的意见被概括为“三和一少”,即对帝国主义要和、对修正主义要和、对国际反动派要和、对反帝民族运动的援助要少,王稼祥成了“修正主义外交路线”的总代表,遭到批判打击。协助周恩来主持中央对外联络工作的康生感到中联部的意见,对他一直热衷和极力推行着的一套,即与帝国主义、修正主义和外国反动派要斗,对各国革命斗争支援要多的“三斗一多”方针正相对抗,便成为批王的急先锋和干将。文革开始以后,康生更把所谓“三和一少”的帽子拔高到“三降一灭”的程度,即投降以美国为代表的帝国主义、以苏联为代表的修正主义、以印度为代表的各国反动派,扑灭人民革命运动。

    1979年2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王稼祥才得到平反。而此时,这位头脑清醒、敢讲真话的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已经作古5年。

    正确的意见被斥为“三和一少”,于是我国继续义无反顾地充当许多小兄弟的冤大头。有一回阿尔巴尼亚来要援助,我国很大气:

    “我们地方大,人口多,每个人省一小口,就把你们包下来了。”

    每个人只省一小口!这条道理说起来轻松。比如1959年和1960年两年净出口合计680万吨粮食,按当时全国6.7亿人平均一下,不过人均20斤粮食,每人每天省5.5钱就出来了,确实是一小口而已,有什么了不起?可是,你想过没有,680万吨粮食,该是多少人的口粮?1960年《中央关于压低农村和城市口粮定量标准的指示》规定,农村口粮最低可压到每人每年300斤原粮以下,丰收地区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400斤。

    迄今为止,没有发现党报党刊、中央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以及各类文件资料等,有“苏联逼债”4个字。60年代、70年代中苏交恶期间,官方论战颇多,在致苏共的公开信和政府声明中,从来没有提到过有“逼债”一事。以至两国发生流血冲突,兵戎相见,也没有翻出什么“逼债”的老账。

    外交部外交史编辑室编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也没有只言片语提及“苏联逼债”。

    70年代,《人民日报》曾屡次谴责苏联如何“无情逼债”,不过那是对别的国家,是对“发展中国家”。

    如1976年3月13日《人民日报》刊登新华社记者文章,直斥《苏联讨债逼债何其狠毒》,但这篇2000字的文章,反复批判了苏联向埃及“逼债”的罪恶,却并无一字提及苏联曾对中国“逼债”,连一字半语的影射都没有。再如,1973年10月30日的《人民日报》刊登署名为“新华社记者述评”的文章《是援助,还是控制和掠夺?》的文章,猛烈批判“苏修通过贷款、贸易和要受援国还债的规定,越来越多地攫取亚非拉国家的重要资源”;谴责“苏修不管受援国出现的困难,经常以债主的身份进行逼债,强调必须‘按时偿还’。这使一些国家债台高筑,旧债未清又借新债”。值得注意的是,整篇文章近4000字,却无一字提及苏联对中国的“逼债”。

    在中苏对立最严重的时期,《人民日报》对“苏联向中国逼债”一事如此缄默,显然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