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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epoo

  • 雨果《巴黎圣母院》

    作者原序

    数年前,本书作者参观——毋宁说是搜索——圣母院时,在一座尖顶钟楼的阴暗角落里,发现墙上有个手刻的字:’AN’ARKH这几个大写的希腊字母,经岁月侵蚀,黑黝黝的,深深凹陷在石头里面,观其字形和笔势,呈现峨特字体的特征,仿佛是为了显示这些字母系出自中世纪某个人的手迹,这些难以描状的符号,尤其所蕴藏的宿命和悲惨的意义,深深震撼了作者的心灵。

    作者左思右想,这苦难的灵魂是谁,非把这罪恶的烙印,或者说这灾难的烙印留在这古老教堂的额头上不可,否则就不肯离开这尘世。

    自从作者参观以后,那面墙壁经过了粉刷和刮磨(不知二者当中是哪一种造成的),字迹也就泯灭了。近两百年来,一座座巧夺天工的中世纪教堂,就是这样被糟蹋的,里里外外,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破坏。教士随便涂刷,建筑师任意刮擦,然后民众突如其来,把整座教堂夷为平地。

    这样,除了本书作者在此略表缅怀之外,那刻在圣母院阴暗钟楼上的神秘字迹,如今已荡然无存了,其催人泪下所概括的那不为人知的命运,也烟消云散了。在这墙上写下这个字的人,几个世纪前便从人间消失了,这个字也从教堂墙壁上消失了,也许亦即将从地面上消失了。

    本书正是根据这个字写成的。

    一八三一年三月

    一八三二年勘定本

    作者按语

    有人曾说,本书现版将增添若干新章,那是讹言。要说,应是增添原未刊入的数章。所谓“新”,意指新写的,而事实上,现版增加的数章并非新的。这几章同本作品其他各章一样,全是同时写成的,始自同一时期,源自同一思想,一直是《巴黎圣母院》原稿的组成部分。再则,作者难以理解,这样一部作品完成后,怎能还可以另加发挥呢!随心所欲是不行的。作者认为,一部小说在某种程度上必然同其所有各章一齐诞生,一个剧作也必然同其所有各场一齐诞生。这称为剧作或是小说的整体,即这个奥秘的微观宇宙,其组成部分的多少,切莫认为可以有丝毫为所欲为的成分。嫁接也罢,焊接也罢,都会破坏这类作品,因为这类作品应该一气呵成,并永远保留其本来的面目。书一旦写成,别再改变主意,切莫改动。书一旦发表,是男是女,作品的性别一定,便已确认,并公诸于众,如同孩子一旦落地,呱呱第一声喊叫,便出世了,那就是他,什么模样已生成了,做父母的谁也无能为力。

    从此后孩子便属于空气,属于阳光了,就让他照生来的样子去活,去死。您的书若是写糟了呢?那活该,别去给一本失败的书增加什么篇章。您的书要是不完整呢?那在创作时就应该写得完整。您的树要是歪扭了呢?那可别去矫正。您的小说要是得了痨病呢?您的小说要是活不成呢?它既断了气,您是无回天之力,恢复它呼吸的。您的剧作生来要是跛脚呢?请听我说,切莫替它安上一条木头假腿。

    所以,作者特别珍重的是读者能明白,现版新增的那几章并不是为这次重印而特意撰写的。这几章在前几版没有刊入,原因很简单。《巴黎圣母院》首次付梓之际,原先放置这三章手稿的卷夹遗失了。为此,要么重写,要么舍弃。作者当时认为,这三章中唯有两章从篇幅来说有点价值,是论述艺术和历史的,与戏剧性和故事情节毫无关联。舍弃了,读者是不会发觉的,这漏洞的秘密唯有作者心中有数。于是决定将这三章弃之不理了。况且,若要道出整个原委的话,那是因为作者怠惰,要重写那遗失的三章,便知难而退了。与其补写,毋宁另写一本小说。

    如今那三章手稿找到了,作者遂抓住这难得的机会,让这三章各归其位。

    因此,现在看到的就是这部作品的全貌,是作者原先所梦想的模样,也是他亲自所造就的模样,优也罢,劣也罢,长存也罢,易逝也罢,反正就是作者所期盼的模样儿。

    有些人固然见识高明,却在《巴黎圣母院》书中只寻找戏剧冲突,只寻找故事情节,在他们眼里,重新找到的这几章也许没有什么意义。然而,也许另外有些读者,觉得研究一下本书蕴藏的美学和哲学思想,并不是无益的,情愿在阅读《巴黎圣母院》时,透过小说去探求小说的弦外之音,情愿通过诗人如是的创作,去寻求史学家的体系、艺术家的宗旨——请允许我们利用这类有点浮夸的套语。

    主要是为了这后一类读者,本书现版才加上这三章,以求《巴黎圣母院》臻于完整,姑且认为它真值得臻于完整的话。

    这三章中,有一章是关于建筑艺术目前的衰败,并依作者看来,这艺术之王今日难以逃脱灭顶之灾。作者所言,并非信口雌黄,而不幸的恰好这一看法在作者心中根深蒂固,并且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不过,他觉得有必要在此申明:将来有一天若能证明他有幸而不能言中,那正是他热切希冀的。他深知,艺术,不论何种形式的艺术,均可把一切希望寄托于后人,他们处于萌芽状态的天才,我们已闻其在我们创作室里勃然萌发。种籽撒在犁沟里,收成可望丰饶。千百年来,建筑业一直是培育艺术的最佳园地,作者唯一担忧的是这块古老的土地已了无元气,读者可从现版第二卷中看出这种担忧的原委。

    然而,今天一代年轻艺术家朝气蓬勃,精力旺盛,可说前途一定无量。于是,如今特别在建筑学校里,教师尽管令人厌恶,却不知不觉,甚至事与愿违,培养了一些出类拔萃的学子来。正如奥拉斯[公元前65—公元前8,拉丁诗人]所说的那个陶工,心里想造的是细颈瓶,做出来的却是大口锅。轮盘一转动,大盆就出来了。

    但是,总而言之,不论建筑艺术的前景如何,也不论我们年轻建筑家们有朝一日怎样解决建筑艺术问题,还是让我们在期待新的宏伟建筑出现之前,先好好保护现存的古迹吧!

    如有可能,让我们激发全民族的热忱,去爱护民族建筑艺术吧!作者宣告,本书的主要意图之一就在于此,他一生的主要目标之一也在于此。

    关于中世纪的建筑艺术,有些人至今对这艺术珍宝一无所知,更糟的是另有一些人把这艺术珍品视如草芥,因此《巴黎圣母院》这本书也许为这建筑艺术开拓了某种真正的前景。但作者远没有认为,他自愿担负的这一任务业已告成。他已不止一回站出来维护我们的古老建筑艺术,高声揭露种种亵渎、毁坏、玷辱这种艺术的行径。他永远不会为此感到厌倦,并已保证要时常大谈这个问题,一定会大谈特谈的。他将坚持不懈地保护我们的古迹,其决心之大,不亚于我们学校、学院里捣毁圣像者大肆攻击我们历史文物的劲头。眼看中世纪建筑艺术已落入何人手里,眼看今日涂泥抹灰的庸手如何对待这一伟大艺术的遗迹,真叫人痛心!对我们大家有理智的人来说,眼睁睁看着他们胡为,仅仅站在一旁嘘一嘘而已,那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耻辱。这里所说的事不单单发生在外省,而且就发生在巴黎,就在我们家门口,就在我们窗户下面,就在这伟大的城市,在这文人荟萃之都,在这出版、言论、思想之都!这一桩桩破坏文物的行径,不顾被这种胆大妄为而搅得不知所措的批评界的谴责,天天在我们眼皮底下,在巴黎广大艺术家的眼皮底下,不断地策划,争论、起始、接二连三、安然胡为,我们不禁在这里指出数例,来结束这个“按语”。最近把巴黎大主教府拆除了,这座建筑格调平庸,拆了也就罢了,可是那班专以拆毁为能事的建筑师不问青红皂白,把十四世纪遗留下来的主教府这一稀世古迹,也连同大主教府一齐拆毁了。他们良莠不分,统统拔除了事。现在有人在议论要把樊尚城堡[建于十四世纪,位于巴黎东部,其小教堂于十三世纪为路易九世所建]奇妙的小教堂拆掉,用拆下的砖石去修筑什么莫名其妙的城防,连多梅尼[1777—1832,“木腿”将军,樊尚城堡要塞司令,曾固守城堡、抵抗反拿破仑盟军]在世时都不需要的工事。一方面不惜重金去修缮和恢复波旁王宫那座破旧房屋,另一方面却任凭阵阵秋分大风把圣小教堂[在原司法宫内]绚丽斑斓的彩色玻璃打得粉碎。屠宰场圣雅各教堂的塔楼搭起脚手架几日了,最近哪天早上就要动手挥镐了。司法宫那两座令人瞻仰的塔楼之间已经有个泥水匠要在那里盖起一间白色小屋。另一个泥水匠即将把那座有三个塔楼、名为圣日耳曼-德-普瑞的封建时代修道院大肆阉割。当然定会有某个泥水匠去拆毁圣日耳曼-奥克塞鲁瓦[约378—448,奥克塞鲁瓦主教,曾被教皇塞莱斯坦一世派往英国去反对异教]小教堂的。这班泥水匠个个自命为建筑师,由省官府或国库杂支中支给薪俸,居然也身着绿色华服[法兰西学院院士礼服]。凡是能以冒充的雅趣去损害真正雅趣的勾当,他们样样干得出来。就在我们写这“按语”的时刻,有个泥水匠正在摆布杜伊勒丽宫,另一个正在菲利贝·德洛姆[约1510或1515—约1570,法国建筑家,一五四七年被亨利二世任命为王家建筑总监,曾设计和建造了许多著名的建筑,如枫丹白露宫、杜勒伊里宫]的门面正中砍了一刀,这个泥水匠先生的粗笨建筑物,便厚颜无耻地趴在文艺复兴时代那一座座典雅的宫殿的正面,多么触目惊心的情景!诚然,比起我们这个时代种种庸俗不堪的丑事来,这就算不上什么了。

    一八三二年十月二十日于巴黎

    第一卷

    一 大厅

    距今三百四十八年六个月一十九天,巴黎老城、大学城和新城三重城廓里,一大早群钟便敲得震天价响,把全市居民都弄醒了。

    然而,一四八二年一月六日,这一天在历史上并非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一清早便使群钟轰鸣、万民齐动的事情,也无关紧要,不足记取。既不是庇卡底人或是勃艮第人来攻城,也不是抬着圣物盒的巡列仪,也不是拉阿斯葡萄园的学子们起来造反,也不是“我们称为无比威赫之主国王陛下”进城,甚至也不是在巴黎司法广场对男女扒手进行赏心悦目的绞刑,更不是十五世纪司空见惯的某外国使者身著奇装异服,头饰羽冠,突然而至。最后一支这样人马,弗朗德勒御使们,抵达巴黎还不到两天呢,他们是前来为法兰西王储和弗朗德勒的玛格丽特公主缔结婚约的。这叫波旁红衣主教大人伤透脑筋,但为了取悦国王,不得不对这群吵吵闹闹、土里土气的弗朗德勒市长们笑脸相迎,而且还在他的波旁府邸里招待他们观看“许多精彩的寓意剧、傻剧和闹剧”,不料一阵倾盆大雨,把府邸门口的华丽帷幔全浸没了。

    一月六日那天,正如约翰·德·特洛瓦所说的,“使得全巴黎民众激奋的”是这一天从远古以来适逢两个隆重的节日,即主显节和狂人节。

    这一天,按习惯将在河滩放焰火,在布拉克小教堂种植五月树,在司法宫演出圣迹剧。府尹大人的差役,穿着华丽的紫红色驼毛布衬甲衣,胸前缀着两个白色大十字,头一天晚上就在十字街头吹着喇叭,高声吆喝过了。

    一清早,住家和店铺就关上门,成群的市民,男男女女,从四面八方涌向指定的三个地点。人人早已心中有个谱,有的去观看焰火,有的去观看种植五月树,有的去观看圣迹剧。

    不过,巴黎爱凑热闹的游闲之辈那种自古就有的见识真堪称赞,群众中绝大多数人都去看焰火,因为这正合时节;或者去观看圣迹剧,因为是在司法宫大厅里演出,上有严严实实的屋顶,四面有紧闭的门窗;而那棵可怜的五月树,花儿稀稀拉拉,看热闹的人都不愿一顾,任凭它在一月寒天下,孤零零地在布拉克小教堂的墓地上颤抖。

    民众知道,前天抵达巴黎的弗朗德勒的使臣们要来观看圣迹剧的演出,也观看将在同一个大厅里举行的狂人教皇的选举,所以人群主要涌入通往司法宫的各条大街。

    司法宫大厅在当时被誉为举世无双的大厅(诚然,索瓦尔那时还没有丈量过孟塔吉城堡的大厅),这一天要挤进去却不是容易的事。家家户户挤在窗口看热闹的人往下一望,只见挤满人群的司法宫广场,犹如汹涌的大海,通往广场的五、六条街道各似河口,每时每刻都涌出一股股澎湃的人流来。广场形如参差不齐的一片水域,而四周这儿那儿突出来的墙角,宛若一个个海岬,那不断扩大的人流,浪涛汹涌,一阵阵冲击着这些岬角。司法宫宏伟的峨特式正面的中央有一道高大的台阶,两股人流不停上上下下,这是因为人流在居中的台阶底下碎散后,又以波涛翻腾之势,向两侧斜坡扩散开来。这样,我说呀,那道大台阶有如淌水,不断注入广场,好似一道飞瀑泻入湖泊一般。叫声,笑声,无数人的跺脚声,汇成巨大的声响,巨大的喧哗。不时,这声响,这喧哗,随着涌向中央大台阶的人流的折回、混乱或旋转,益发振耳欲聋了。这是因为府衙的一名弓箭手在推人,或是一名捕头骑马横冲直撞,拼命维持秩序。这种令人叫绝的传统,由府衙传给统帅衙门,由统帅衙门传给骑警队,再从骑警队传给今天的巴黎警察总队。

    家家户户门口上,窗户上,天窗上,屋顶上,密密麻麻聚集着成千上万张市民的面孔,和颜悦色,安详朴实,凝望着司法宫,凝望着嘈杂的人群,也就心满意足了,因为时至今日,巴黎还有许多人乐于观看那班爱看热闹的人,再说,在一堵人墙后面正发生着什么事,这对我们来说已非常有趣的了。

    假如我们这般生活在一八三○年的人能凭借想象,厕身在十五世纪这群巴黎人中间,跟他们一起被拉来扯去,被撞来撞去,跌跌冲冲,挤进司法宫宽阔无比的大厅——在一四八二年一月六日这一天却显得那么狭小——,就不会觉得眼前的景象索然无味,不会觉得没有吸引力,正好相反,我们周围所见的事物尽是如此之古老,反而觉得十分新鲜。

    若承蒙看官同意,我们不妨就竭力开动脑筋,想象看官跟我们一道,夹杂在穿着短上衣、半截衫、短袄的嘈杂人群中间,跨进大厅时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首先,耳鸣,眼花。我们头顶上是尖形双拱屋顶,木雕贴面,天蓝色彩绘,装饰着金色百合花图案;我们脚下是黑白相间的大理石地面。几步开外有根高大的柱子,接着又一根,再接着又是一根;大厅纵深一共竖着七根大柱,支撑着双拱屋顶落在横向正中的拱底石。头四根大柱的周围有几家店铺,闪烁着玻璃片和金属箔片的亮光;后三根大柱的周围摆着几条橡木长凳,被诉讼人的短裤和代理人的袍子已磨损了,磨光了。大厅四周,沿着高墙厚壁,门与门之间,窗与窗之间,柱与柱之间,摆着一长列从法拉蒙以下的法兰西历代君王的塑像;昏庸的个个双臂下悬,眼睛低垂;英武的个个昂首挺胸,双手高举,直指天空。还有,一扇扇尖形长窗,尽是光怪陆离的彩色玻璃;一个个宽大的大厅出口,都是精雕细刻的富丽门扉。而所有这一切,圆拱,大柱,垣壁,窗框,护壁镶板,门扇,塑像,从上到下,满目湛蓝和金黄,色泽斑斓,光彩照人;我们今天看见时色泽已略显暗淡了,公元一五四九年德·普勒尔根据流传还对它赞美不已,其实那时几乎已被尘灰和蛛网所埋没,全然不见当年的灿烂光泽了。

    现在,让我们来设想一下:这座长方形的宽阔大厅,在一月某一天,光线暗淡,拥入了一大群人,衣著五颜六色,吵吵闹闹,沿墙逛荡,绕着七根大柱转悠,这么一想,就大致可以对整个场面有个模糊的印象了。下面再更确切地说一说一些有趣的细节。

    毋庸置疑,如果不是拉瓦伊阿克刺杀亨利四世,就不会有拉瓦伊阿克案件的卷宗存放在司法宫档案室里,也不会有他的同谋犯处心积虑要把本案的卷宗毁掉;因而也不会有纵火犯由于别无良策,只得放火焚烧档案室,好把卷宗烧毁,也不会只得放火焚烧司法宫,好把档案室烧毁。总而言之,就不会有一六一八年那场大火。那样的话,古老的司法宫及其古老的大厅也就屹立如故,我也可以奉告看官:您亲自去看吧!于是,咱俩都不必多此一举:我免得如实进行描述,您也就省得阅读了。——这就证明这样一条新真理:一切重大事件必有不可估计的后果。

    不过这也可能是真的:首先,拉瓦伊阿克并没有同谋者;其次,即使万一有,他的同谋者也可能与一六一八年那场火灾毫无关系。这样,那场大火的起因就有其他两种解释,都是合情合理的。第一种解释是:有颗熊熊燃烧的大星,一尺宽,一肘高,如众所周知,三月七日半夜后从天上坠落,恰好落在司法宫。第二种解释是见诸于泰奥费尔的四句诗:

    诚然,那是悲惨的游戏,

    正义女神在巴黎,

    吃了太多的香料,

    自把宫殿焚为平地。

    这是一六一八年与司法宫那场大火有关政治的、自然的、诗歌的三种解释,不论人们对此想法如何,火灾却不幸地是千真万确的事实。由于这场灾祸,更由于连续各次修建把幸存的东西也毁了,所以时至今日也就所剩无几了,这座法兰西最早的王宫也就所剩无几了。堪称是卢浮宫长兄的这座宫殿,早在美男子菲利浦时代业已很老了,甚至有人还到里面去寻找罗贝尔国王所建造的、埃卡迪斯所描述的那些华丽建筑物的遗迹。几乎一切全荡然无存了。想当初,圣路易在枢密院完婚,洞房今安在?他在御苑审理案件,“身著羽纱短袄、无袖粗呢上衣,外罩披风,脚趿黑绊拖鞋,同儒安维尔卧在地毯上”,御苑今安在?西吉斯蒙皇帝的寝房今何在?查理四世的呢?无采邑王约翰的呢?查理六世站在楼梯上颁布大赦令,那座楼梯今何在?马塞尔在太子的面前,杀害罗贝尔·德·克莱蒙和香帕尼元帅,那现场的石板今在哪里?废除伪教皇贝内迪克的训谕是从一道小门宣布的,他的那班传谕使者给人丑化,身披袈裟,头戴法冠,也是从这道小门出去游街,走遍巴黎大街小巷,向民众赔礼认罪,如今这道小门又在哪里?还有那座大厅,金碧辉煌的装饰,扇扇尖拱窗户,尊尊塑像,根根大柱,镂刻成块块图案的宽阔拱顶,这一切今又何在?还有那金灿灿的卧室呢?那只守门的石狮子,耷拉着头,夹着尾巴,就像所罗门座前的狮子那般;显出暴力在正义面前那副卑躬的模样,这石狮子又在何处?还有那一扇扇绚丽的门扉呢?那一扇扇斑斓的彩色玻璃窗户呢?还有那叫比斯科内特望而生畏的房门上镂花金属包皮呢?还有德·昂锡制造的精致木器呢?……时光流逝,人事更替,这些稀世之宝终于成了什么呢?为了代替这一切,代替这整个高卢历史,代替这全部峨特艺术,人家塞给了我们什么名堂呢?代替艺术的,无非是德·普罗斯大人那种笨重扁圆的穹顶,正如圣热尔韦门那种蠢笨的建筑物;至于历史,我们听到许多对粗大柱子喋喋不休的忆述,时至今日,巴特吕之流唠唠叨叨的声音还在震响哩。

    这并没有什么了不得。——言归正传,我们还是回头来说这座名不虚传的古老司法宫的这间名不虚传的大厅吧。

    这座呈平行四边形的宽阔无比的大厅,一端摆着那张名闻遐迩的大理石桌子,那么长,那么宽,那么厚,据古老地籍册所云,世上如此偌大的大理石,真是见所未见,这样一种说法可叫卡岗蒂亚垂涎欲滴;另一端是小教堂,路易十一曾叫人给自己在教堂里雕刻了一座跪在圣母面前的塑像,还把查理大帝和圣路易——他认为这两位作为法兰西君王是得到上天无比信任的圣人——的塑像搬到小教堂里来,全然不顾大厅里那一长列历代君王塑像中留下了两个空墙凹。这座小教堂建成才差不多六年,还是崭新的,建筑雅致,雕刻奇妙,镂錾精湛,一切都表现出一种妩媚的风格;这种风格正是我国峨特时代末期的特征,并一直延续到十六世纪中叶,体现为文艺复兴时代仙境般的种种幻想。小教堂门楣上那镂空的蔷薇花瓣小圆窗,纤秀而优雅,尤为是一件杰作,好似一颗用花边做成的星星。

    大厅正中,有一座铺着金色锦缎的看台,面对大门,背靠墙壁,并利用那间金灿灿卧房走廊上一个窗户,开了一道特别的入口。这看台是专为弗朗德勒使者们和其他大人物应邀来观看圣迹剧而搭设的。

    按照惯例,圣迹剧应当在那边大理石桌面上表演。一清早便把桌子布置停当了。

    那厚实的桌面,年长日久,被司法宫书记们的鞋跟划得全是道道痕迹,现在已搭起一个相当高的木架笼子,上端板面整个大厅都看得见,到时候就作为舞台。笼子四周围着帷幕,里面就作为剧中人的更衣室。外面,明摆着一张梯子,联结着舞台和更衣室,演员上场和下场都从那结实的梯阶爬上爬下。随意编派的角色,机关布景,剧情突变,没有一样不是安排从这梯子上场的。这是戏剧艺术和舞台装置结合的新生儿,多么天真,多么可敬!

    司法宫典吏的四名捕头,凡是节日或行刑之日,都不得不看管恣意行乐的民众,这时正分立在大理石桌子的四角。

    演出要等到司法宫大钟敲响正午十二点才开始。对于演戏来说,无疑是迟了,可是得照顾使臣们的时间呀。

    然而,这许许多多观众从一大早就在等着。这些老老实实爱看热闹的观众当中,不少人天刚亮就在司法宫大台阶前等候,冻得直打哆嗦;甚至有几人说他们为了一开门能抢先进去,已在大门中间歪斜着身子熬了一夜。人群每时每刻都在增多,好比超过水位的水流,开始沿着墙壁升高,向各柱子周围上涨,漫上了柱顶、檐板、窗台、建筑物一切凸出部位和雕塑物所有隆起部分。于是,群众感到浑身不自在,急躁,烦闷,况且这一天可以我行我素,恣意胡闹,要是谁的手肘尖碰一下,或是钉了掌的鞋子踩一下,动辄就大动肝火,加上长久等待而疲乏不堪,这一切都使得群众大为不满,更何况他们被关禁在这里,人挨人,人挤人,人压人,连气都透不过来,所以没等到使臣们到来的预定时刻,群众的吵闹声早已变得尖刻而辛辣。只听见一片埋怨声和咒骂声,把弗朗德勒人、府尹大人、波旁红衣主教、司法宫典吏、奥地利的玛格丽特公主、执棒的捕役、天冷、天热、刮风下雨、巴黎主教、狂人教皇、柱子、塑像、这扇关着的门、那扇开着的窗,总之,把一切的一切全骂遍了。散布在人群中的一堆堆学子和仆役听后畅快极了,遂在心怀不满的人群中搅乱,挑逗促狭,挖苦讽刺,简直是火上加油,更加激起普遍的恶劣情绪。

    还有另一帮捣蛋鬼,先砸破一扇玻璃窗钻进来,大胆地爬到柱子顶盘上去坐,居高临下,东张西望,忽而嘲笑里面大厅里的群众,忽而揶揄外面广场上的人群。看他们那滑稽的动作,听他们那响亮的笑声,以及与同伴们在大厅两头相互取笑的呼喊声,一下子就可以知道这些年轻的学子并不像其余观众那样烦闷和疲倦,他们为了取乐,非常善于从眼皮底下的情景中发掘一幕精彩的戏出,借以打发时间,耐心等候另一出戏的上演。

    “我发誓,是你呀,约翰·弗罗洛·德·莫朗迪诺!”其中有一个嚷道,“你叫磨坊的约翰,真是名副其实,瞧瞧你那两只胳膊,再看看你那两条腿,活像四只迎风旋转的风翼。——你来多久了?”那个被称做磨坊的是个金黄色头发的小鬼头,漂亮的脸蛋,淘气的神态,攀在一个头拱的叶板上坐着。

    “鬼见怜的,已经四个多钟头了!”约翰·弗罗洛答道,

    “但愿将来下了地狱,这四个钟头能计算在我进炼狱的净罪时间里。西西里国王那八名唱诗班童子,在圣小教堂唱七点钟大弥撒,我赶上听了第一节哩。”

    “那倒是顶呱呱的唱诗班,”那一位接着说,“声音比他们头上的帽子还尖!不过,国王给圣约翰大人举行弥撒前,倒应该先打听一下,圣约翰大人是否喜欢听用普罗旺斯口音唱的拉丁文赞美诗。”

    “国王搞这名堂,正是为了雇用西西里国王的这个该死的唱诗班!”窗下人群中有个老太婆尖声厉气地喊道,“我向大家讨教讨教!做一次弥撒就得花一千巴黎利弗尔!这笔钱还是从巴黎菜市场海产承包税中出账的呢!”

    “住嘴!老婆子。”有个一本正经的大胖子站在这卖鱼婆的身旁,捂住鼻子,接过话头说道,“不举行弥撒怎行,你总不巴望国王再欠安吧?”

    “说得妙,吉尔·勒科尼君,你这个专供皮货给国王做皮裘的大老公!”那个攀在斗拱上的小个子学子嚷道。所有学子听到可怜皮货商这个倒霉的名字,都纵声大笑起来。

    “勒科尼!吉尔·勒科尼!”有些人连连喊道。

    “长角和竖毛的!”另一个人接着喊。

    “嘿!”柱顶上那个小淘气鬼接着说,“姓勒科尼有啥好笑的呢?尊敬的吉尔·勒科尼,是御膳总管约翰·勒科尼公的兄弟,樊尚林苑首席守林官马伊埃·勒科尼公的儿子,个个都是巴黎的市民,从父到子,个个都是成了家的。”

    大家听了更是乐不可支。肥头胖耳的皮货商没有应声,拼命要躲开四面八方向他投过来的目光;尽管挤得汗流浃背,上气不接下气,却只是白费劲:好象一只楔子深陷在木头里,越用力反而越卡得紧,他越是挣扎,大脑袋瓜越是紧夹在左右旁边人的肩膀中间,又气又恼,充血的大脸盘涨得紫红。

    终于这伙人当中有一个出来替他解围,此人又胖又矮,同皮货商一样令人起敬。

    “罪孽呀罪孽!有些学子竟这样对一个市民出言不逊!想当年,要是学子敢如此不恭,就得先挨柴禾棒子痛打,再用柴禾棒子活活烧死。”

    那帮学子一下子全气炸了。

    “嗬啦啦!是谁在那儿唱高调呀?是哪只晦气的公猫?”

    “嘿,我认得,他是安德里·缪斯尼埃老公。”有个人说。

    “他是大学四个宣过誓的书商之一。”另个人插嘴道。

    “我们那所杂货铺里,样样都成四:四个学区,四个学院,四个节日,四个学政,四个选董,四个书商。”还有一个说道。

    “那么,就该把这一切闹个底朝天!”约翰·弗罗洛接着说。

    “缪斯尼埃,我们要把你的书烧光!”

    “缪斯尼埃,我们要把你的听差揍扁!”

    “缪斯尼埃,我们要好好揉一揉你的老婆!”

    “肉墩墩的可爱姐姐乌达德呀!”

    “娇嫩、风骚赛似小寡妇!”

    “你们统统见鬼去吧!”安德里·缪斯尼埃嘟哝着。

    “安德里老公,闭住你的鸟嘴,要不,看我掉下去砸在你的脑袋上。”约翰一直吊在柱顶上,接过话头说道。

    安德里老公抬起眼睛望了一会儿,好像在估量一下柱子有多高,促狭鬼有多重,再默算一下重力乘加速度之平方,然后不敢作声了。

    约翰成了这战场的主人,便乘胜追击:

    “我虽是副主教的弟弟,但还是要这么干。”

    “高贵的先生们,学堂的学人们!像今天这样的日子,我们应有的特权居然得不到尊重!别的姑且不说,你们看看,新城有五月树和焰火,旧城有圣迹剧、狂人教皇和弗朗德勒的使君,而我们大学城,什么也没有!”

    “可我们莫贝尔广场够大的了!”一个趴在窗台上的学子叫道。

    “打倒学董!打倒选董!打倒学政!”约翰喊着。

    “今晚就用安德里老公的书,在加伊亚广场放焰火吧!”

    另一个接着喊道。

    “还有学录的书桌!”旁边的一位说。

    “还有监堂的棍棒!”

    “还有学长的痰盂!”

    “还有学政的食橱!”

    “还有选董的面包箱!”

    “还有学董的小板凳!”

    “打倒!”小约翰应和似地接着喊,“打倒安德里老公!打倒监堂和学录!打倒神学家、医生和经学家!打倒学政、选董和学董!”

    “这真是世界末日到了!”安德里老公塞住耳朵咕噜道。

    “噢!学董来了!正走过广场。”站在窗台上的一个人突然喊道。

    人人争先恐后扭头向广场望去。

    “真的是我们可敬的学董蒂博大人吗?”风车约翰·弗罗洛问道,因为他攀附的是里面一根柱子,看不见外面的情形。

    “对,对,是他,正是他:学董蒂博大人!”

    果真是学董和所有学官列队前往迎接使团,此刻正穿过司法宫广场。学子们挤在窗前,冷嘲热讽,鼓掌喝倒采,向他们表示欢迎。学董走在最前面,先遭到一阵谩骂,骂得可凶呐。

    “您好,学董先生!嗬——啦——嘿!有礼了,您好哇!”

    “这个老赌棍,跑到这儿干吗来啦?他居然肯丢下骰子?”

    “瞧他骑着骡子小跑的神气模样儿!骡子的耳朵还没他的长呢!”

    “嗬——啦——嘿!您好,蒂博学董先生!赌徒蒂博!老笨蛋!老赌棍!”

    “上帝保佑您!昨晚您掷了不少双六吧?”

    “唔!瞧他那张衰老的面孔,铁青,消瘦,憔悴,这都是爱赌如命、好掷骰子的缘故!”

    “掷骰子的蒂博,您屁股转向大学城,急忙向新城颠去,这是要上哪儿去呀?”

    “当然是去蒂博托代街开个房间过一过瘾啦!”风车约翰叫道。

    大伙儿一听,狠命鼓掌,雷鸣般重复着这句俏皮的双关语。

    “学董先生,魔鬼赌局的赌棍,您是到蒂博托收街去开个房间玩玩吧,对不对?”

    接着轮到其他那些学官了。

    “打倒监堂!打倒执杖吏!”

    “你说,罗班·普斯潘,那个人究竟是谁?”

    “是吉贝尔·德·絮伊,吉贝尔·德·絮伊奥坦学院的学政。”

    “拿去这是我的一只鞋子:你的位置比我的方便,拿去狠扔到他的脸上。”

    “今晚就叫你尝个够!”

    “打倒六个神学家和他们的白道袍!”

    “那些人就是神学家吗?我原以为是巴黎城的圣日芮维埃芙送给鲁尼采邑的六只大白鹅呢!”

    “打倒医生!”

    “打倒无休止的教义争论和神学辩难!”

    “给你,我这帽子,圣日芮维埃芙的学政!你徇私,叫我吃了大亏——这是实实在在的!他把我在诺曼底学区的位置,抢去给了小阿斯卡尼奥·法尔扎帕达,就因为他是意大利人,是布尔日省的。”

    “真不公正!”学子们齐声喊道。“打倒圣日芮维埃芙的学政!”

    “嗬——嘿!若阿尚·德·拉德奥老公!嗬——嘿!路易·达于尔!嗬——嘿!路易·达于尔!嗬——嘿!朗贝尔·奥特芒!”

    “让魔鬼掐死日耳曼学区的学政!”

    “还有圣小教堂的那班神父和他们的灰毛披肩;灰毛披肩!”

    “或者,那些穿灰毛袈裟的!”

    “嗬——啦——嘿!艺术大师们!清一色的漂亮黑斗篷!清一色的漂亮红斗篷!”

    “恰好成了学董的美丽尾巴!”

    “好比一个威尼斯大公去赶海上婚礼!”

    “你瞧,约翰!圣日芮维埃芙主教堂的那班司铎!”

    “司铎统统见鬼去!”

    “修道院克洛德·肖阿院长!克洛德·肖阿博士!您这是去找那个骚娘儿玛丽·吉法尔德吧?”

    “她在格拉提尼街。”

    “她正在给好色大王铺床哩。”

    “她卖四个德尼埃。”

    “来了一大群蜜蜂。”

    “要不要她当您的面卖呀?”

    “学友们!庇卡底的选董西蒙·桑甘老公来了,他带着老婆,让她坐在骡子屁股上。”

    “骑马的人身后坐着黑色的忧虑。”

    “别害怕,西蒙老公!”

    “早安,选董先生!”

    “晚安,选董夫人!”

    “他们看见这一切准很开心吧!”磨坊的约翰叹道,他一直高踞在拱顶的叶板上。

    这当儿,大学城宣过誓的书商安德里·缪斯尼埃老公欠身,贴着王室皮货商吉尔·勒科尼老公的耳朵悄悄说:

    “我告诉您,先生,这是世界的末日。学子们这样的越轨行为真是见所未见。这都是本世纪那种种该死的发明把一切全毁了,什么大炮啦,蛇形炮啦,臼炮啦,尤其是印刷术,即德意志传来的另一种瘟疫!再也没有手稿了,再也没有书籍了!印刷术把刻书业毁了。世界末日到了!”

    “这从天鹅绒日益发达,我也确实看出来了。”皮货商答腔说。

    正在此时,正午十二点敲响了。

    “哈!……”整个人群异口同声叫了起来。学子们也默不作声了。随后一阵激烈的骚动,一阵乱哄哄的挪动脚步和晃动脑袋,一阵爆炸似的咳嗽和擤鼻涕声;人人设法安顿下来,抢占位置,踮起脚尖,聚集成群;接着一片寂静;个个伸长脖子,张开嘴巴,所有的目光都射向大理石台子。台子上依然空空荡荡,只有典吏的四名捕头一直站在那里,身体笔直,一动也不动,宛如四尊彩绘塑像。大家的视线遂转向留给弗朗德勒使臣的看台。看台的那道门还紧闭着,台上空无一人。

    这人群从清晨就眼巴巴等待三件事来临:晌午、弗朗德勒使团和圣迹剧。唯有晌午准时来到而已。

    这可叫人真受不了。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五分钟、一刻钟过去了,还是没有一点动静。看台上依旧没有一个人影,戏台上仍然鸦雀无声。这时,随着焦躁接踵而来的是愤怒,带火药味的话儿在人群中散播开来,当然声音还是低低的。“圣迹剧!圣迹剧!”大家低沉地这么嘀咕着,脑子渐渐发热起来,一场风暴虽还只是轻轻咆哮,却在人群上面震荡。磨坊的约翰带头点燃了火花。

    “圣迹剧!弗朗德勒人见鬼去吧!”他使出浑身劲儿,大声吼叫,同时像条蛇似地绕着柱头扭动着身子。

    观众一齐鼓掌,也跟着吼叫:

    “圣迹剧!叫弗朗德勒见他妈的鬼去!”

    “马上给我们演圣迹剧,否则,我主张把司法宫典吏吊死,作为喜剧和寓意剧。”风车又说道。

    “说得好!”民众吼叫起来。“那就先吊死他的几个捕头。”

    话音一落,一阵欢呼。那四个可怜虫面色煞白,面面相觑。人群向他们蜂拥而去,中间隔着一道不牢固的木栏杆,眼看这道围栏在群众挤压下扭弯变曲,就要冲破了。

    情况十分危急。

    “砸烂!砸烂!”四面八方齐喊着。

    就在这当儿,前面描述过的那间更衣室的帷幔掀开了,有个人走了出来,大伙一见,突然站住,好像中了魔法一般,顿时愤怒变成了好奇。

    “肃静!肃静!”

    这人提心吊胆,战战兢兢,毕恭毕敬往前走,越往前走便越近似卑躬屈膝,就这样走到了大理石台子的边沿。

    这时逐渐平静下来了,只听见人群安静时常有的那种轻微的嘈杂声。

    “市民先生们,”那个人说,“市民太太们,我们将不胜荣幸地在红衣主教大人阁下面前,朗诵和献演一出极其精彩的寓意剧,名为《圣母玛丽亚的公正判决》。在下扮演朱庇特。

    大人阁下此刻正陪伴奥地利大公派来的尊贵的使团,使团这时在博代门听大学学董先生的演讲,等显贵的红衣主教大人一驾临,我们就开演。”用不着别的什么办法,朱庇特这一席话,便着实挽救了司法典吏那四名倒霉捕头的性命。纵然我们不胜荣幸,构思了这样一个千真万确的故事,因而应在批判之神圣母面前承受责任,人们也许在这种场合会引用这么一个古老箴言:“众神不要来干涉”,并非来责难我们的。况且,朱庇特老爷的服装那么华丽,吸引了全场的注意,对于安定观众的情绪也是起了不小作用的。朱庇特身著锁子铠,上罩金色大钮扣的黑绒外套,头戴镀金的银扣子的尖顶头盔;若非他脸上的胭脂和浓须各遮住面部的一半,若非他手执一个缀满金属饰片、毛刺刺布满金箔条子的金色纸板圆筒——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它代表霹雳,若非他两只光脚按照希腊方式饰着彩带,那么,他那身威严的装束,真可以同贝里公爵禁卫军中布列塔尼的弓箭手相媲美了。

    二  皮埃尔·格兰古瓦

    然而,随着他夸夸其谈,他那身装束所激起的全场一片欢愉和赞叹,渐渐消失了。等到末了他说出“等显贵的红衣主教大人一驾临,我们就开演”这句不合时宜的话时,他的声音被雷鸣般的喝倒采声所淹没了。

    “马上开演!圣迹剧!马上开演圣迹剧!”民众吼叫着。在这吼叫声中,风车约翰的嗓音盖过一切,好似尼姆嘈杂乐队演奏中的短笛声,刺透了喧嚣。他尖声叫嚷:“马上开演!”

    “打倒朱庇特!打倒波旁红衣主教!”罗班·普斯潘和高坐在窗台上的其他学子大喊大叫。

    “马上开演圣迹剧!”群众连连喊着。“立刻!马上!吊死演员!吊死红衣主教!”

    可怜的朱庇特惊慌失措,魂不附体,涂满脂粉的红脸蛋煞白,丢下霹雳,拿下头盔,频频鞠躬,战战兢兢,口里呐呐道:“红衣主教大人……御使们……弗朗德勒的玛格丽特公主……”语无伦次,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说什么。其实,他害怕成了吊死鬼。

    民众由于等待而要吊死他,红衣主教由于他不等待也要吊死他,他反正都得死,只见两边各是万丈深渊,换言之,都是绞刑架。

    幸亏有个人来替他解围,把责任包揽下来。

    此人一直站在栏杆里边,大理石桌子周围的空档里,谁都没有瞅见他,因为他又长又瘦的身子靠在圆柱上,柱子的直径完全挡住任何人的视线;此人高挑个儿,消瘦干瘪,脸色苍白,头发金黄,额头和腮帮上都有了皱纹,却还很年轻,目光炯炯,满脸笑容,身上穿的黑哔叽衣服旧得都磨破了,磨光了。此刻,他走近大理石桌子跟前,向那位受苦刑的可怜虫招招手,那可怜虫吓晕了,并没有发现。

    这个新出现的人再向前迈了一步,叫道:“朱庇特!亲爱的朱庇特!”

    朱庇特一点也没听见。

    末了,这个金发大个子不耐烦了,凑近他的脸大喊一声:

    “米歇尔·吉博纳!”

    “谁在喊我?”朱庇特如惊醒过来,问道。

    “是我!”黑衣人应道。

    “啊!”朱庇特叫了一声。

    “马上开始吧。”那一位说。“快满足群众的要求。我负责去恳求典吏息怒,典吏再去请红衣主教大人息怒。”

    朱庇特松了一口气。

    群众还在嘘他,他使出浑身劲儿嚷道:“市民先生们,我们马上就要开演了。”

    “欢呼您,朱庇特!鼓掌吧,公民们!”学子们喊道。

    “绝啦!绝啦!”民众喊道。

    接着,掌声震耳欲聋,朱庇特早已退回帷幕后面,欢呼声仍在大厅里震荡。

    这时,那位神通广大的无名氏,正如我们那个亲爱的老高乃依所言,化狂风暴雨为风平浪静的人物,也谦逊地早已退回到那根柱子的阴影里去;假如不是前排观众中有两位姑娘注意到他刚才同朱庇特米歇尔·吉博纳对话,硬把他从沉默中拉出来,兴许他还像原先那样无人看得见,一动也不动,无声无息。

    “长老!”其中一个姑娘叫了一声,并示意要他走过去。

    “住口,亲爱的莉叶娜德。”她身旁的那位姑娘俊俏,娇嫩,加上盛装艳服,越显得好看的了,说道。“他不是神职人员,而是在俗的;不应称呼长老,该叫相公。”

    “相公。”莉叶娜德说。

    无名氏走近栅栏,殷勤地问道:

    “小姐,您们叫我有何贵干?”

    “哦!没什么。”莉叶娜德怪不好意思的,忙说。“我身边的吉斯盖特,芳号让茜安娜,是她想跟您说话。”

    “没有的事。”吉斯盖特涨红着脸说。“是莉叶娜德叫您做长老,我告诉她应称相公。”

    两位倩女渐渐低下眼睛。而那一个人,巴不得跟她们攀谈,遂笑咪咪瞅着她们直看,说道:

    “小姐,您们真的没有什么要跟我说吗?”

    “哦!一点也没有。”吉斯盖特应道。

    “没有。”莉叶娜德说。

    高个子金发青年退了一步,准备走开,但那两位好奇的姑娘哪肯罢手。

    “相公,”吉斯盖特连忙说,语气急促,就像水闸打开似的,或者说,就像女人横下了心。“那位在剧中将扮演圣母娘娘的大兵,您是认识的罗?”

    “您是指扮演朱庇特的那位吧?”无名氏接着说。

    “哎,可不是!瞧她多笨!那您认识朱庇特吗?”莉叶娜德说道。

    “米歇尔·吉博纳吗?”无名氏应道。“认识的,夫人。”

    “瞧他那胡须多神气!”莉叶娜德说。

    “他们要上演的,很精彩吗?”吉斯盖特羞答答地问道。

    “非常精彩,小姐。”无名氏毫不犹豫地答道。

    “演的是什么?”莉叶娜德问道。

    “《圣母娘娘的公正判决》,听着,是寓意剧,小姐。”

    “啊!那是不一样的。”莉叶娜德接着说。短暂的沉默。无名氏先开口说:

    “是一出新编的寓意剧,还没有上演过。”

    “那不是两年前上演的那一出了,是那年教皇特使大人入城那一天演的,剧中有三个美女扮演……”吉斯盖特说道。

    “扮演美人鱼。”莉叶娜德说。

    “而且赤身裸体哩。”那个青年补上一句。

    莉叶娜德立刻怪不好意思地垂下眼睛。吉斯盖特一看,也马上低眉垂目。那青年却满面笑容,接着往下说:

    “那真是好看呀!不过今天是一出寓意剧,特意为弗朗德勒的公主编写的。”

    “有唱牧歌吗?”吉斯盖特问道。

    “喏!寓意剧怎会有牧歌!”无名氏应道。“剧种是不应搞混的。要是一出傻剧,那当然可以。”

    “真可惜。”吉斯盖特说。“当年那一天,有些粗野的男女在蓬索泉边打架,而且高唱赞歌和牧歌还露几手哩。”

    “适合教皇特使的,并不适合一位公主。”无名氏的语气相当生硬。

    “还有,在他们跟前,几件低音乐器竞相演奏可带劲啦,乐声那才悦耳哩。”莉叶娜德接着说。

    “还有,为了给行人解乏,水泉从三个泉眼喷出葡萄酒、牛奶和肉桂酒,让人随便喝。”吉斯盖特说。

    “还有,在蓬索下面一点,就在三一泉那儿,有人扮演耶稣受难的情景,但没有台词。”莉叶娜德继续说道。

    “我记得可清楚啦!”吉斯盖特叫喊起来。“上帝钉在十字架上,两个盗贼一左一右!”

    说到这里,两个唠唠叨叨的姑娘想起教皇特使入城的情景越发激动起来,你一言我一语,一齐说开了。

    “还有,更前面的地方,就在画家门那里,还有其他一些人,衣著艳丽极了。”

    “还有,在圣婴泉,有个猎手追捕一头母鹿,猎狗狂吠,号角齐鸣!”

    “还有,在巴黎屠宰场搭起了高台,演出攻克第埃普城堡!”

    “还有,吉斯盖特,你知道,剧中当教皇特使经过时,人们就大举进攻,英国人统统被宰了!”

    “还有,小堡门前有许多盛装艳服的人物!”

    “还有,兑换所桥上也都是人!”

    “还有,教皇特使经过时,桥上放了两百多打各种鸟儿腾空飞翔,好看极了,莉叶娜德!”

    “今天会好看得多!”那个青年似乎听得不耐烦了,终于插嘴道。

    “今天的圣迹剧更好看,您说的?”吉斯盖特说。

    “没问题。”他答道,接着用某种夸张的口气又添了一句:

    “小姐,本人就是剧作者。”

    “真的?”两位倩女齐声说了一声,惊讶得目瞪口呆。

    “不错!”诗人有点洋洋得意地应道。“就是说,我们有两个人:约翰·马尔尚,他负责锯木板,搭戏台,铺板子;我呐,负责写剧本。本人叫皮埃尔·格兰古瓦。”

    倘若《熙德》的作者自报姓名皮埃尔·高乃依,也不会比他更加踌躇满志的了。

    看官可能已经注意到,从朱庇特回到幕后那个时候起,一直到新寓意剧的作者突然这样公开了自己的身份,使吉斯盖特和莉叶娜德天真地赞叹不已,这其间已有好一会儿功夫了。

    值得注意的是:全场的观众几分钟前还吵开了锅,这时却听信了那位演员的诺言,宽宏大量地等待着。这正好证明了这样一个永恒的、而且天天还在我们剧院里得到验证的真理:让观众耐心等待的最妙方法,便是向他们宣布马上就要开演。

    然而学子约翰并没有睡过去。

    “嗬拉嘿!”他在混乱之后的宁静等待当中,猛然吼叫起来。“朱庇特,圣母娘娘,你们这班耍鬼把戏的!你们拿大家开心是不是?演戏!演戏!马上开始,要不,我们可要重新开始了!”

    这一招可真灵。

    即刻从戏台里面传出高低音乐器的乐声;帷幕升起,走出四个人来,穿着五颜六色的戏装,脸上涂脂抹粉,爬上戏台的陡峭梯子,一到了平台,便在观众面前站成一排,向群众深深鞠了一躬。于是,交响曲嘎然停止,圣迹剧开演了。

    这四位角色的鞠躬,博得了一片掌声,然后在全场肃静中,他们开始朗诵序诗——我们情愿略去,免得看官受罪。况且,观众更感兴趣的是演员的服装,而不是他们扮演的角色,这一点时至今日依然如故。其实,这是很对的。他们四个人都穿着半身黄半身白的袍子,不同的只是质料而已。头一个穿的是金丝银线的锦缎,第二个是丝绸,第三个是毛料,第四个是帆布。第一个角色右手执着一把利剑,第二个拿着两把金钥匙,第三个拿着一杆天平,第四个拿着一把锹。这些标志的含义显而易见,不过为了帮助那些可能还看不懂的思想懒汉们,特地在每个角色的袍子下摆上绣了几个大黑字:锦缎袍子下摆上的字样是:“我名为贵族”;丝绸袍子下摆上:

    “我名为教士”;毛料袍子下摆上:“我名为商品”;帆布袍子下摆上:“我名为耕作”。任何有判断力的观众都能明白无误地看出这四个人物的性别:两个身上袍子稍短一点的是男性,头上戴着披风帽;两个穿的袍子稍长一点的是女性,头上都带着帽兜。

    除非缺少诚意,才会听不明白序诗的含义:耕作娶了商品,教士娶了贵族;这两对幸福夫妻共有一个俊美、金贵的嗣子,他们认为非给他娶个绝代佳人不可。于是他们走遍天涯海角,到处寻觅这样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戈孔德的女王,特雷比宗德的公主,鞑靼大可汗的千金,等等,等等,他们一一没看中,然后,耕作和教士,贵族和商品,一起来到司法宫这张大理石桌子上面休息,对着老实的听众,口若悬河,警句格言不绝,当时要是有人捡一点去应付文学院的考试,诡辩也罢,决断也罢,修辞也罢,行文也罢,定能捞到学士帽戴一戴的。

    这一切确实非常精彩。

    可是,这四个寓意人物竟相采用了大量的隐喻,滔滔不绝,观众中没有一个人耳朵的专注,心脏的急跳,目光的慌乱,脖子的伸长,赛过了作者本人,即那位诗人,那位好样的皮埃尔·格兰古瓦,就是刚才禁不住把自己名字告诉两个漂亮姑娘的那个人儿。他已经回到原来的地方,离两个姑娘几步开外,站在柱子后面静静听着,紧紧望着,细细品味着。

    序诗一开始,曾博得了观众的亲切掌声,这掌声现在还在他的五脏六腑里回荡。他心荡神驰,沉浸在瞑想之中,这是一位剧作者在广大观众的静穆中,看见自己的思想从演员嘴里一一坠落下来时那种心醉神迷的心情。了不起的皮埃尔·格兰古瓦!

    不过,我们真不好意思启口,开始这种飘飘然的心情很快被扰乱了。格兰古瓦刚刚把嘴唇靠近那令人陶醉的欢乐、凯旋之杯,就有一滴苦汁掺进了杯里。

    有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混身在群众当中,却没能捞到什么油水,就是伸手到身旁别人的口袋里,大概也得不到足够的补偿,遂灵机一动,心想何不爬到某个明显的位置,好吸引众人的目光和施舍。所以,开场序诗刚念头几句,他就利用那留给御使们专用的看台的柱子,爬到了一个下部连接栏杆和看台的檐板上,并坐了下来,故意显露其破衣烂衫,显露其一道盖满整只右臂的丑恶伤疤,以乞求观众的注意和怜悯。此外,他一直没有作声。

    他保持沉默,序诗朗诵倒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倒霉的是学子约翰从柱顶上发现了这个乞丐及其装腔作势的花招,假如不是如此,本来不会突如其来发生什么乱子的。这个捣蛋鬼一见到他,猛然一阵狂笑,全然不顾会不会打断演出,会不会扰乱全场的肃穆,开心地嚷叫起来:“瞧!那个讨饭的病鬼!”

    谁要是曾往蛙塘里投下一块石头,或是向一群飞鸟开过一枪,就可以想象出在全神贯注的观众中,这叫人倒胃口的话语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格兰古瓦像触了电,浑身不由一阵颤震。序诗霍然中止,只见万头攒动,纷纷转向那个乞丐,而这叫花子并不感到难堪,反而觉得此事倒是一个良机,正好可以捞一把,遂眯起眼睛,装出一副可怜相,张口说道:

    “行行好,请行行好吧!”

    “活见鬼,这不正是克洛潘·特鲁伊甫吗!”约翰接着说。

    “嗬拉嘿!朋友!你的伤疤是装在胳膊上的,你的腿怎么倒不方便了?”

    看见叫花子伸着带伤疤的手臂,手拿着油腻的毡帽等人布施,约翰遂边说边往毡帽扔过去一个小钱币。乞丐没有动弹一下,接住施舍,忍住嘲讽,继续悲哀地叫着:“行行好,请行行好吧!”

    这个插曲使观众大为开心。在序诗朗诵中间,突如其来插上这个即兴的二重唱:一边是约翰的尖叫声,另一边是乞丐不露声色的单调吟唱。以罗班·普斯潘和神学生为首的许多观众,都报以欢畅的掌声。

    格兰古瓦十分不快。先是一下子楞住了,等他一清醒过来,随即扯着嗓门向台上四个角色叫喊:“别停!见鬼,别停!”

    甚至对那两个捣乱的家伙不屑一顾。

    就在这时候,他觉得有人在拉他大氅的下摆,心里相当恼火,掉过头去一看,好不容易才露出笑容。话说回来,不做出笑脸不行:拉他的是芳号叫让茜安娜的美人儿吉斯盖特,她的玉臂穿过栏杆,用这种方式来请他注意,说:

    “先生,他们还演吗?”

    “当然演。”格兰古瓦被这么一问,心里相当恼火。

    “这样的话,相公,您可不可以给我说一说……”

    “他们下面要说什么,是吗?”格兰古瓦打断她的话,说道。“那好,您听着!”

    “不是这个意思。”吉斯盖特说。“而是直到现在他们说了些什么。”

    格兰古瓦不由一震,仿佛一个人被抠了一下新伤口。

    “该死的蠢丫头!”他低声说道。

    打从这时起,吉斯盖特在他心目中消失了。

    话说回来,他那一声令下,台上几个演员不敢违命,又再说话了,观众一看,也重新再听,只是完整一出戏猛然被砍成两段,现在重新焊接在一起,许多美妙的诗句可丢失了不少,格兰古瓦不由心酸,悄悄进行思忖。好在渐渐平静了下来,学子们不再作声了,叫花子数着毡帽里几个铜钱,演戏终于占了上风。

    说实在的,这倒是一出十分美妙的佳作,即使今天看来,我们只要略做调整,仍可照样演出。展开部分,就章法而言,稍嫌长了些,空洞了些,除此之外倒也简单明了,难怪格兰古瓦在其心灵深处的真诚圣殿里,也为这出戏的简洁明晰赞赏不已。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般,那四个寓意人物跑遍了世界的三大部分,有点疲乏不堪,却没能给金贵的嗣子找到般配的佳偶。在此,剧中对这条美妙的鱼赞颂备至,通过许许多多巧妙的影射,暗示这就是弗朗德勒的玛格丽特公主的未婚郎君,而他此时正满腹忧伤,隐居在昂布瓦兹,自然料想不到耕作和教士、贵族和商品刚刚为他跑遍了天南海北。总之,上述这嗣子风华正茂,英俊潇洒,强壮矫健,尤其他是法兰西雄狮之子(这正是一切王德的辉煌源泉!)。我郑重地说,这个大胆的隐喻着实令人钦佩,既然正逢一个大喜的日子,理应妙语连珠,礼赞王家婚庆,故这种戏剧形式的博物志,就丝毫不会对狮子生个海豚儿子而深感不安了。恰恰是这种稀奇古怪的杂交,证明了作者的激情。不过,如果也能考虑到评论界意见的话,诗人本来可以用不满两百行诗句就把这美妙的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只是府尹大人有令,圣迹剧必须从正午演到下午四点钟,所以总得说点什么。再说,观众耐心听着哩。

    正当商品小姐和贵族夫人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正当耕作老爷朗诵这句美妙得难以置信的佳句:林中从未见过这样威风凛凛的野兽;霍然间,那道专用看台的门一下子打开了——这道门本来一直关闭着就很不合时宜,此时此刻打开了就更不合时宜了——监门猛然响亮地宣布:“波旁红衣主教大人驾到!”

    三红衣主教大人

    可怜的格兰古瓦!在这激动人心的庄严时刻,纵使圣约翰教堂所有特大鞭炮一齐炸响,纵使二十张连弓弩一齐发射,纵使往昔巴黎被围攻时,一四六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天,一炮炸死了七个勃艮第人的比利炮台那门有名的蛇形炮再显神威,纵使储存在圣殿门的全部弹药一齐爆炸,也比不上从一个监门的嘴里说出“波旁红衣主教大人驾到”这寥寥数字,更猛烈地把格兰古瓦的耳朵震裂了。

    这倒不是皮埃尔·格兰古瓦害怕或藐视红衣主教大人。

    他不卑不亢。正如现在人们所说的,“真正的折中主义者”,为人高尚坚毅,温和恬静,一贯恪守中庸之道,富于理智而又充满自由主义的哲学思想,却十分重视四枢德。他属于高贵的、源远流长的哲学世家,智慧好比又一个阿里安娜,仿佛给了一个线球,他们便从开天辟地起,穿过沧海桑田的迷宫,这线球任凭他们怎么绕也绕不尽。不论风云如何变幻,这种人无时不在,而且依然如故,换言之,始终能审时度势,看风使舵。若是我们费尽心机能恢复皮埃尔·格兰古瓦应得的荣耀,他也许是十五世纪这类哲人的代表。我们的皮埃尔·格兰古瓦姑且不论,那肯定是这类哲人的精神在激励着德普勒尔,他才在十六世纪写出这样率真而卓越的词句,值得世世代代铭记:“从祖籍来说,我是巴黎人;从言论来说,我是自由派,因为希腊文parrhisia这个字的意思是言论自由:我甚至对孔蒂亲王殿下的叔叔和弟弟两位红衣主教大人也运用言论自由,每回却对他们的尊严敬重之至,而且从不冒犯他们的侍从,尽管侍从多如麻。”所以说,皮埃尔·格兰古瓦对红衣主教大人驾临的不愉快印象,既无怨恨,也不藐视。恰好相反,我们这位诗人对人情世故懂得太多了,破褂儿的补丁也太多了,不会不格外重视他所写的序诗里那许多暗喻,特别是对法兰西雄狮之子——王储——的颂扬,能让万分尊贵的大人亲耳垂闻。然而,在一切诗人的崇高天性中,占支配地位的并非私利。我假设:诗人的实质以十这个数来表示,那么毫无疑问,一个化学家若对其进行分析和剂量测定,如同拉伯雷所言,便会发现其中私利只占一分,而九分倒是自尊心。然而,在那道门为红衣主教大人打开的当儿,格兰古瓦的九分自尊心,被民众的赞誉之风一吹,一下子膨胀起来,肿大起来,其迅速扩大的程度简直不可思议,刚才我们从诗人气质中区分出来那难以觉察的私利微量分子,仿佛受到窒息,逐渐消失了。话说回来,私利是宝贵的成份,由现实和人性构成的压舱物,假如没有这压舱物,诗人是无法触及陆地的。且说每当格兰古瓦的婚庆赞歌各部分一出现无以类比的宏论,全场观众——固然都是贱民,但又何妨!——无不为之张口结舌,呆若木鸡,简直个个像活活被闷死一般,格兰古瓦感觉到、目睹到、甚至可以说触摸到观众的这种热烈的情绪,完全陶醉了。我敢说,他自己也在消受全场这种无尚的欢乐;如果说,拉封丹在看见自己的喜剧《佛罗伦萨人》上演时,问道:“这部乌七八糟的东西是哪个下流坯写的呀?”那么正好相反,格兰古瓦倒乐意问一问他身旁的人:“这部杰作是谁写的呀?”因此,红衣主教突然大煞风景的驾临给格兰古瓦造成的效果如何,我们现在便可想而知了。

    他所担心的事情却真的发生了。主教大人一进场,全场顿时混乱起来。人人把脑袋转向看台,异口同声一再喊道:

    “红衣主教!红衣主教!”别的再也听不见了。可怜的序诗再次霍然中断了。

    红衣主教在看台的门槛上停了片刻,目光相当冷漠,慢慢环视着观众,全场的喧闹声益发猛烈了。个个争先恐后,竞相伸长脖子,好超出旁人的肩膀,把他看个明白。

    这确实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观看他比观看其他任何喜剧都值得。他,查理,波旁红衣主教,里昂大主教和伯爵,高卢人的首席主教,其弟皮埃尔是博热的领主,娶了国王的大公主,因而红衣主教大人与路易十一是姻亲,其母是勃艮第的阿妮丝郡主,因而与鲁莽汉查理也是姻亲。然而,这位高卢首席主教的主要特征,独具一格的明显特征,还在于他那种善于阿谀奉承的德性和对权势的顶礼膜拜。不难想见,这种双重的裙带关系给他惹了数不清的麻烦,而且他那心灵小舟不得不顶风逆浪,迂回曲折行驶于尘世的形形色色暗礁之间,才能避免撞到路易和查理这两座有如夏里德和西拉险礁,重蹈内穆公爵和圣波尔统帅的厄运而粉身碎骨。谢天谢地,他总算在这种惊涛骇浪的横渡中相当顺利地得以脱身,平安抵达了罗马。不过,尽管他已抵港,并且正因为他已停舶在岸,回顾自己如此长期担惊受怕、历尽艰辛的政治生涯中能次次侥幸逃生,不免一直仍有余悸。因此,他常说一四七六年是他黑白的一年,意思是说这一年里他丧失了母亲波旁内公爵夫人和表兄弟勃艮第公爵,而且在这两个丧事中,不论哪个丧事都可以给他因另一个丧事而带来安慰。

    话说回来,这是一个好人,过着红衣主教那种轻松愉快的日子,乐于享受夏伊奥的王家美酒佳酿,逍遥自在;对丽莎德·卡穆瓦兹和托玛斯·萨伊阿德这类烟花女子并不仇恨;宁可布施妖艳的少女,不愿施舍老太婆;正是由于这种种原因,巴黎小民百姓觉得他挺讨人喜欢的。他走动起来,身边总是围着一小群主教和住持,个个出身名门望族,风流倜傥,放荡不羁,随时吃喝玩乐;何止一回,奥塞尔圣日耳曼教堂的老实虔诚的信女们,晚上经过波旁府邸灯火辉煌的窗下,听见白天给她们念晚祷经文的那些嗓音,此时正在觥筹交错的响声中朗诵教皇伯努瓦十二那句酒神格言,不由感到愤慨,正是这位教皇在三重冠冕上又加了第三重冠:让我们像教皇那样畅饮吧!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如此合情合理所取得的民望,他走进场来,嘈杂的群众才没有轰他,尽管他们刚才是那样的不满,尽管就在即将选举另一位教皇的这个日子,他们对一位红衣主教并没有多少敬意。不过,巴黎人一向极少记仇,再说,擅自迫使开演,好心的市民们已经灭了红衣主教的威风,对这一胜利也就心满意足了。况且,波旁红衣主教大人仪表堂堂,穿着一件华丽的大红袍,整整齐齐;就是说,他得到所有女子的好感,因而等于得到了观众中最优秀一半人的拥护。

    一位红衣主教相貌出众,大红袍又穿得规矩,只由于他耽误了演出而去嘘他,当然有失公正,而且品味也太低级了。

    于是,他入场了,脸上露出大人物天生对待平民百姓的那种微笑,向观众表示致意,并若有所思地款款向他的猩红丝绒坐椅走去。他的随从——要是在今天,可称之为主教和住持组成的参谋部——跟着一齐涌入了看台,正厅的观众不由更加喧闹,益发好奇了。人人争先恐后,指指点点,指名道姓,看谁至少能认出其中一个人来;指出哪一位是马赛主教大人阿洛代,假如我没记错的话;哪一位是圣德尼教堂的教务会会长;哪一位是圣日耳曼-德-普瑞教堂的住持罗尔·德·列皮纳斯,就是路易十一的一位情妇的放荡哥哥。所有这些名字说出来,都是张冠李戴,怪腔怪调。至于那帮学子,骂不绝口。这一天本来是他们的好日子,他们的狂人节,他们寻欢作乐的日子,法院书记和学堂学子一年一度的狂欢节。没有什么勾当在这一天是不合法的,是不神圣的。况且人群中还有不少疯疯癫癫、爱嚼舌头的女人,诸如绰号叫“四个利弗尔”的西蒙娜啦,阿妮丝·卡迪娜啦,萝比娜·皮埃德布啦。既是一个如此惬意的日子,又有这般令人愉快的教会人士和烟花女子为伴,起码也得随便骂上几句,诅咒上帝两声,难道不应该吗?因此,他们是不会坐失良机的。于是就在喧嚣声中,亵渎神明的脏话,荒唐不经的粗话,乌七八糟,乱哄哄一片,可怕极了:那帮教士和学子,由于害怕圣路易打火印的烙铁,一年到头都把舌头锁得牢牢的,难得今天,个个舌头都解脱了出来,七口八舌,嘈杂不堪。可怜的圣路易,他们在你的司法宫里是怎样嘲弄你的呀!他们各自在刚进入看台的人当中选一个对象进行攻击,或是穿黑道袍的,或是穿灰道袍的,或是穿白道袍的,或是穿紫道袍的。

    至于约翰·弗洛罗·德·莫朗迪诺,作为副主教的弟弟,便放胆攻击穿红道袍的,放肆的目光紧盯着红衣主教,扯开喉咙唱着:道袍浸透了美酒!

    我们在这里毫不掩饰地叙述这些细节,目的是为了给看官以启迪,其实在当时,全场一片嘈杂声,压过了教士和学子们的叫骂声,所以叫骂声还没有传到专用看台,便已经消散了。何况红衣主教听到了也不会有动于衷的,这一天恣意放肆妄为本是风俗习惯。再说,从他心事重重的神色上便可以看出他另有揪心的事,它如同影子紧跟着他,随他一起步入了看台。这揪心事,就是弗朗德勒使团。

    并非由于他是深谋远虑的政治家,也不是由于他在操心表妹勃艮第的玛格丽特公主和表弟维也纳的储君查理殿下的这桩婚事会有什么后果。奥地利大公与法兰西国王这种徒有其表的亲善关系能维持多久,英格兰国王如何看待自己的公主被人瞧不起,这一切红衣主教大人并不搁在心上,每晚照旧畅饮夏伊奥的王家美酒,却没有料到正是这种酒(当然是经过库瓦蒂埃医生稍加查验并改变其成分),日后路易十一热诚地赠送了几瓶给爱德华四世,忽然某天早晨它竟替路易十一把爱德华四世清除了。奥地利公爵大人万分尊敬的使团并没有给红衣主教带来任何这类的忧虑,而是从另一方面使他心烦。我们在本书第一页已约略提到,他,波旁的有理,却不得不欢宴和盛情款待这班无名之辈的小市民;他,红衣主教,却不得不欢宴和盛情款待这班芝麻绿豆官;他,法兰西人,生性快活的座上宾,却不得不款待这些穷喝啤酒的弗朗德勒人;而且最难堪的是这一切都在大庭广众之间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上述种种,叫红衣主教大人怎么受得了!诚然,这也是为了讨好王上,他平生最倒胃口的一次故作姿态罢了。当监门洪亮的嗓门通报奥地利大公的特使大人们驾到,红衣主教随即转身朝向那道门,摆出一副举世无双的姿态,说有多么优雅就有多么优雅(这正是他的拿手好戏)。不用说,全场观众也都掉头望着。

    这当儿,奥地利的马克西米连的四十八位御使莅临了,为首的是笃奉上帝的十分可敬的神甫、圣贝廷教堂的住持、金羊毛学院的学政约翰,以及根特的最高典吏雅克·德·古瓦即多比先生;他们分成两个两个走进来,个个都是一副庄严的神态,恰好与波旁的查理身边那班活跃的教士随从成为鲜明的对比。大厅里顿时一片寂静,但窃笑声不时可闻:这些宾客一个个都不露声色地向监门自报姓名和头衔,监门再把他们的姓名和头衔胡乱通报一气,再经群众七口八舌一传,完全牛头不对马嘴;大家一听到那个个离奇古怪的名字和种种小市民的头衔,忍不住都悄悄笑了。他们是:鲁文市的判官卢瓦·罗洛夫先生,布鲁塞尔市的判官克莱·德·埃杜埃德老爷,弗朗德勒的议长保尔·德·巴欧斯特老爷,即瓦米泽尔先生,安特卫普市的市长约翰·科尔甘斯先生,根特市法院的首席判官乔治·德·拉莫尔先生,该市监察院的首席判官盖多夫·旺·德·哈热先生,以及比埃贝克的领主先生、约翰·皮诺克、约翰·狄马泽尔,等等,等等,等等;典吏,判官,市长;市长,判官,典吏;个个身体直挺挺的,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举止生硬刻板,身著丝绒和锦缎的盛装艳服,头戴黑天鹅绒的披风帽,帽顶上饰着塞浦路斯金线做成的大络帽缨。总之,一个个都是弗朗德勒人和善的相貌,端庄严肃的脸孔,活像伦勃朗在他那幅名画《夜巡》中以黑色背景为衬托,用那样强烈、那样庄重的色调,所突出刻划的那一类弗朗德勒人的面孔;一个个额头上仿佛铭刻着奥地利大公马克西米连在诏书中所说的话:他有理由完全信任他们,深信他们的理智、勇敢、经验、忠诚和高尚品德。

    然而有一人是例外。此人长着一张精明、聪慧,狡诈的面孔,兼有猴子般嘴脸和外交家相貌的一种面容。红衣主教一见,趋前三步,深鞠一躬。其实,此人的大名只不过是根特市的参事和靠养老金过活的纪约姆·里姆。

    此人是什么角色,当时很少人知晓。此人可是稀世之天才,若处在一个革命时代,准会光芒四射,成为叱咤风云的头面人物。然而在十五世纪,只能是偷偷摸摸搞些诡计罢了,如圣西蒙公爵所云,在破坏活动中生活。此外,他很受欧洲第一号破坏家的赏识,同路易十一合搞阴谋是家常便饭,经常染指王上的秘密勾当。这一切,当时的观众全然不知,只是看见红衣主教对这个病容满面、酷似弗朗德勒典吏的人物那样彬彬有礼,感到十分惊奇。

    四  雅克·科珀诺尔君

    根特的那位领养老金的使节和红衣主教大人低弯着身体相互揖拜,又用更低的声音寒暄了几句。此时出现一个人,身躯魁梧,脸庞宽大,肩阔膀圆,同吉约姆·里姆并肩走进来,就好比一条猛犬走在一只狐狸旁边。他头戴尖顶毡帽,身穿皮外套,被周围绫罗绸缎一衬托,像污斑似地显得十分惹眼。

    监门以为这是哪个马夫晕头转向摸错了门,便即刻把他拦住:“喂,朋友!不许过!”

    穿皮外套的大汉用肩一拱,把监门推开了。

    “你这个家伙想干什么?”他张开嗓门大喝了一声,全场观众都侧耳听着这场奇异的对话。“你没长眼,没看见我是跟他们一起的?”

    “尊姓大名?”

    “雅克·科珀诺尔。”

    “尊驾身份?”

    “卖袜子的,商号三小链,住在根特。”

    监门退后了一步。通报判官和市长,这倒还将就,可是通报一个卖袜子的,可真难办。红衣主教如坐针毡。全场观众都在听着,看着。两天来,主教大人费尽心机,竭力调教这些弗朗德勒狗熊,好让他们能在大庭广众面前稍微可以见得人。可是,这纰漏糟透了。倒是吉约姆·里姆,始终带着狡黠的笑容,走近监门跟前,悄悄给他提示道:

    “您就通报雅克·科珀诺尔君,根特市判官的书记。”

    “监门,”红衣主教接着话茬高声道,“赶快通报雅克·科珀诺尔君,著名根特城判官的书记。”

    这下子可出了差错。要是吉约姆·里姆独自一个倒可以掩盖过去,可是科珀诺尔已经听到红衣主教的话了。

    “不对,他妈的!”他吼叫着,声如雷鸣。“我,雅克·科珀诺尔,卖袜子的。你听清了吗,监门?不多也不少,货真价实。他妈的!卖袜子的,这有什么不好!大公先生不止一次到我袜店来买手套哩。”

    全场爆发了一阵笑声和掌声。在巴黎,一句俏皮话总是立即得到理解,因而总是受到捧场的。

    我们还应插上几句:科珀诺尔是个平民,而他周围的观众也是平民,因此,他们之间思想沟通有如电流之迅速,甚至可以说意气相投,同一个鼻孔出气。弗朗德勒袜商当众给宫廷显贵们脸上抹黑,这种傲慢的攻击在所有平民百姓的心灵中激起了某种难以言明的尊严感,这种感觉在十五世纪还是模糊不清的。这个袜商刚才竟敢顶撞红衣主教大人,可真是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有些可怜虫习以为常,连给红衣主教擎衣牵裾的圣日芮维埃芙住持的典吏的几个捕头的那班奴仆,也都对他们毕恭毕敬,俯首贴尾,所以一想起来心里挺痛快的。

    科珀诺尔高傲地向主教大人打躬,主教大人连忙向路易十一也畏惧的万能市民还礼。随后,正如菲利浦·德·科米纳所称之为贤人和滑头精的吉约姆·里姆,面带讥诮和优越感的笑容,注视着他俩各自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去,主教大人十分狼狈,忧心忡忡,而科珀诺尔泰然自若,踌躇满志,也许还暗自思忖,说到底他那袜商的头衔并不比其他头衔逊色,而他前来替其议婚的玛格丽特公主的母亲玛丽·德·勃艮第,对红衣主教说不定比不上对袜商的惧怕哩,因为能够把根特人煽动起来反对鲁莽汉查理的公主的那班嬖宠们,并不是什么红衣主教;当弗朗德勒的公主亲自跑到断头台下哀求民众宽饶他们时,一句话就可以增强群众的意志,不被她的眼泪和恳求所动的,也不是什么红衣主教;可是,袜商只要抬一抬他穿着皮外套的胳膊肘,就可以叫两个人头落地:吉·德·安贝库和吉约姆·于果内两位赫赫有名的老爷!

    但是,对于可怜的红衣主教来说,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与这般没有教养的人为伴,看来这杯苦酒非饮到底不可了。

    看官也许还没忘记那个厚颜无耻的叫花子,就是序诗刚一开始,便爬到红衣主教看台边沿上的那个乞丐吧?即便这些显贵驾到,他也没有松手爬下去溜走;当上层教士们和使臣们纷纷入座,活像弗朗德勒鲱鱼一般紧挨着坐在看台的高靠背椅上,他摆出一副怡然自得的架式,索性把两条腿交叉搁在柱顶盘下楣上面。其蛮横无礼,世所罕见,但起初并没有人发现,大家都把注意力转向别处去了,而他,对大厅里发生的事情也全然不知,只见他摇头晃脑,一副那不勒斯人无忧无虑的神情;仿佛出自某种机械惯性的作用,在喧阗中不时一再喊着:“请行行好吧!”诚然,在全场观众中,可能唯有他独自一个人不屑掉头去瞅科珀诺尔和监门的争执。然而,说来也真凑巧,根特这位已经取得民众强烈好感并成为众目注视中心的袜店老板,恰好走过来坐在看台的第一排,不偏不倚正在乞丐头顶上方。这位弗朗德勒的使节,仔细察看了一下眼皮底下的这个怪物,亲热地拍了拍他破烂衣服下的肩膀,大家一看,吃惊可不小呀。乞丐猛然一回头,两张脸孔顿时流露出不胜惊讶、心领神会、无比喜悦的神情。随后,全然不顾在场的观众,袜商和病鬼手拉着手,低声细语攀谈起来。这时,克洛潘·特鲁伊甫的破衣烂衫衬托着看台上的金线锦锻,就像一条毛毛虫爬在一只桔子上一般。

    看见这新鲜的奇特景象,观众欣喜若狂,大厅里一片嘈杂声,红衣主教立即觉察到是怎么一回事了。他稍微欠了欠身,但从他的座位上只能隐约看到一点儿特鲁伊甫身上那件见不得人的宽袖衣衫,自然而然以为是乞丐在讨乞。这样胆大包天,教红衣主教气炸了,喊道:“司法宫典吏大人,快给我把这个怪物扔到河里去!”

    “他妈的!红衣主教大人!”科珀诺尔仍然握着克洛潘的手,说道:“这是我的一位朋友。”

    “绝了!绝了!”喧闹的群众嚷道。从此,如同菲利浦·德·科米纳所言,科珀诺尔君在巴黎也像在根特一样,深受民众的信任,因为这样气概的人如此目无法纪,一定深得民心的。

    红衣主教一听,气得紧咬嘴唇。他侧头对身旁的圣日芮维埃芙教堂的住持低声说:

    “这就是大公殿下派来给玛格丽特公主议婚的滑稽可笑的使节!”

    “大人阁下同这班弗朗德勒猪猡讲礼节,那是白费心。”住持应道。“珍珠摆在猪面前。”

    “倒不如说,猪在玛格丽特之先。”红衣主教微笑地答道。

    听到这些文字游戏,所有身披架裟的朝臣们个个乐得心醉神迷。红衣主教顿时心情稍微轻松一些,总算同科珀诺尔扯平了,他的调皮话也得到了捧场。

    现在,我们不妨用今天时行的说法,对看官中间那些有能力归纳形象和意念的人不妨问一声,当我们打断他们原先的注意力时,他们对司法宫平行四边形大厅里的情景是否有个清晰的印象。大厅中间,背靠西墙,是一座铺着金色锦缎的华丽大看台。那些神情严肃的人物在监门高声通报下,从一道尖拱形小门,一个接一个地步入看台。看台的头几排长凳上,已经坐着好多贵人,头上戴的帽子或是貂皮的,或是丝绒的,或是猩红绸缎的。在肃穆庄严的看台周围、下方和对面,到处是黑压压的人群,到处是一片喧豗。民众的千万双眼睛注视着看台上的每一张脸孔,千万张嘴巴交头接耳说着看台上每个人的名字。这种情景确实稀奇,值得观众注目。

    然而,在那边,大厅的尽头,那上排有四个五颜六色的木偶、下排也有四个木偶的台子,究竟是什么玩艺儿?台子的旁边,那个身穿黑布褂儿、脸色苍白的人,到底是谁?唉!亲爱的看官,那是皮埃尔·格兰古瓦及其演出序诗的戏台。

    我们大家都把他丢到脑后去了。

    而这恰恰是他所担心的。

    红衣主教一入场,格兰古瓦就一直坐立不安,千方百计想挽救他序诗的演出。先是吩咐已停顿下来的演员继续演下去并提高声音,可是眼见没有一个人在听,索性叫他们停演了。停演已有一刻钟之久,他一直不停地跺脚,不停地奔忙,不停地呼喊吉斯盖特和莉叶娜德,不停地鼓动周围的人要求序诗演下去。可是这一切努力全付诸东流了。没有一个人把视线从红衣主教、御使团和看台上移开:看台成了各个视线辐凑的巨大圆圈的唯一圆心!我们还得遗憾地指出,当红衣主教大人驾临,把大家注意力都可怕地分散开的时候,序诗的演出已开始叫观众有点腻烦了。说到底,看台也罢,戏台也罢,演的都是同一出戏:耕作和教士的冲突,贵族和商人的冲突。而且,格兰古瓦给打扮得怪里怪气,穿着黄白相间的大褂,涂脂擦粉,不伦不类,文绉绉用诗句说话,许多人与其观看这个稻草人,老实说,倒不如看一看在弗朗德勒使团中,在小教廷中,在红衣主教的红袍下,在科珀诺尔的外套下,那班在呼吸、在活动、在相互碰撞的有血有肉的大活人。

    话说回来,我们的诗人看到观众稍微恢复了平静,就计上心来,这本来倒可以挽回败局的。

    “先生,要是从头开始如何?”他转身对身边一个神色看上去很有耐心的大胖子说道。

    “什么?”那个胖子说。

    “喔!圣迹剧呗。”格兰古瓦应道。

    “随您的便。”胖子说。

    听到这种半真半假的赞许,格兰古瓦觉得足够了,遂亲自上阵,尽可能把自己与群众混同起来,高喊起来:“从头再演圣迹剧!从头再演!”

    “见鬼!”磨坊的约翰说。“那边,顶里头他们到底在嚷叫什么?”(因为格兰古瓦嗓门特响,听起来像好几个人在叫似的。)“学友们!你们说,圣迹剧不是演完了吗?他们还要从头演,这可不行。”

    “不行!不行!”所有学子全嚷叫起来。“打倒圣迹剧!打倒!”

    可是格兰古瓦使出浑身解数,喊得更响了:“从头演!从头演!”

    这些叫嚷声引起了红衣主教的注意,便向几步开外一个穿黑衣的大汉说:

    “典吏先生,那些鬼家伙莫非关禁在圣水瓶里,才哇啦哇啦叫得那么凶?”

    司法宫典吏是一种两栖性法官,一种司法界蝙蝠,既属老鼠,也属鸟类;既是判官,也是武士。

    典吏走到主教大人跟前,提心吊胆,唯恐大人不悦,结结巴巴向大人解释民众失礼的原委:大人尚未驾临,正午已

    到了,演员迫不得已,只好没等尊驾莅临便开演了。

    红衣主教一听,纵声大笑。

    “说句实话,即使是大学学董遇到这种情形,也会这样做的。您说呢,吉约姆·里姆君?”

    “大人,”吉约姆·里姆应道:“我们免受了半出戏的罪,也该知趣了。这总算沾光了。”

    “可以让这些下流坯把戏演下去吗?”典吏问道。

    “演下去,演下去。”红衣主教应道。“我无所谓。我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念念日课经。”

    典吏走到看台边,挥了挥手叫大家安静,高声喊道:

    “市民们,村民们,百姓们,你们有人要求从头再演,又有人要求不演,为了满足这两部分人的要求,主教大人命令从刚才停顿的地方继续演下去。”

    确实只得迁就两部分人。可是作者和观众却对红衣主教都怀恨在心。

    于是剧中人又重新大发议论了,格兰古瓦指望观众至少能好好听一听他剧作的剩下部分。然而这指望也像他的其他幻想一样,很快就破灭了。观众倒是勉勉强强静下来,但格兰古瓦原来却没有发觉,就在红衣主教下令继续演下去的当口,看台上远没有坐满,所以在弗朗德勒特使们驾到之后,又突然再来了一些随从人员,这样,在格兰古瓦大作的对白中间,断断续续穿插着监门的尖叫声,通报他们的姓名和身份,严重地影响了演出,真是一场灾难。大家不妨想象一下,一出戏正在演出,就在两个韵脚之间,甚至常常在一行诗前后两个半句中间,有个监门突然尖声怪叫,老是像在插话,诸如:

    “雅克·夏尔莫吕老爷,王上宗教法庭检察官!”

    “约翰·德·阿莱,王室马厩总管,巴黎城夜巡骑士署侍卫!”

    “加利奥·德·热努阿克大人,骑士,普鲁萨克的领主,王上炮兵统领!”

    “德霍-拉居埃老爷,我们国君的全国暨香帕尼省和布里省的森林水利调查官!”

    “路易·德·格拉维尔大人,骑士,王上的辅臣和近侍,法国水师都统,樊尚林苑的禁卫!”

    “德尼斯·勒·梅西埃老爷,巴黎盲人院总管!”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这越来越叫人受不了。

    这种离奇古怪的伴奏,使得戏难以演下去了。但使格兰古瓦格外感到恼怒的是,他无法装做视而不见,他的大作越来越精彩,就是无人愿听。确实,结构之巧妙,情节之曲折,真是无以复加。正当开场四个剧中人悲叹不已,狼狈不堪之际,维纳斯身著绣有巴黎城战舰纹章的华丽披褂,真是以女神的轻盈步伐,亲自来见他们,要求嫁给那位许诺要娶绝代佳人的嗣子。这时,从更衣室里传出霹雳的轰鸣,朱庇特表示支持这门婚事。眼看女神就要得胜了,直接了当地说,就是要嫁给嗣子为妻了。不料来了一个少女,穿着雪白的花缎,手拿一朵雏菊(显而易见,这是弗朗德勒公主的化身),来与维纳斯争夺嗣子。剧情突变,曲折跌宕。经过一番争执,维纳斯、玛格丽特和幕后的人们一致同意把此事提交圣母公平裁判。剧中还有一个美妙的角色,就是米索不达米亚国王堂·佩德尔。可是,演出被打断的次数那么多,这个角色起什么作用也说不清了。所有这一切都是从那张梯子爬上去的。

    然而,一切全完了。这种种精妙之作都无人问津,无人领会。红衣主教一走进来,仿佛就有一根看不见的魔线,一下子把所有的视线从大理石台子拉向看台,从大厅南端转移到西边。任凭使出什么解数,也无法使观众摆脱这种魔法的控制。所有目光依然盯着那里,那些新来的人,他们该死的名字,他们的长相,他们的服装,持续不断叫观众分心。这真令人伤心呀!除了吉斯盖特和莉叶娜德,格兰古瓦拉拉她们袖子,有时掉转过头来以外,除了他身边那个耐心的大胖子以外,这出可怜的圣迹剧完全被抛弃一边,谁也不听一句,谁也不瞧一眼。格兰古瓦所看到的只是观众的一个个侧影。

    眼见这可以使他留芳万世的戏台,这可以使其诗篇永远传颂的戏台,一块又一块坍塌,这是何等辛酸苦楚呀!再想一想民众原先迫不及待要倾听他的大作,差点起来造典吏大人的反!如今戏演了,却无人理睬。可是就这同一出戏,开场时是受到全场那么一致的欢呼呀!民心起落,真是变化无常!想一想典吏的那几个捕头,差点送掉小命!唉!要是能换回那甜蜜的时刻,格兰古瓦赴汤蹈火也心甘情愿!监门那粗暴的独白终于停止了。大家全到齐了,格兰古瓦松了一口气。演员们维妙维肖地演下去。可是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袜商科珀诺尔君霍然站立起来,格兰古瓦遂在众人聚精会神之中听到了他这篇罪恶昭彰的演说:

    “巴黎的市民绅士先生们,我不知道他妈的我们待在这里干什么来的。不用说,我当然看见那边角落里,那个台子上,有几个人看上去像要打架。我不晓得这是不是你们叫做的圣迹剧,这可真没有劲!他们只在那里磨牙,就老是不动手。我等他们打头一个拳头已等了一刻钟,什么也没等着。只会骂骂咧咧伤人的,那是胆小鬼。应当把伦敦或鹿特丹的拳斗士叫来,那才棒哩!你们就可以看到一拳拳重击,响声连广场上都听得见。可是瞧瞧这儿几个,好不可怜!他们至少也应该给我们跳一个摩尔人舞,或者随便什么假面舞!原先告诉我的不是这个玩艺儿。本来答应我的是什么狂人节,是选举狂人教皇。我们在根特也有选狂人教皇,在这事上我们并不比人落后,他妈的!在这里可以说说我们的做法。大家聚集在一起,乱哄哄的一大群,就像这里一样。然后每人轮流把脑袋从一个大窟窿钻过去,向其他人做鬼脸。哪一个鬼脸最丑恶,得到众人的欢呼,他就当选为狂人教皇了。就是这样子。好玩得很!你们要不要学我们家乡的方式选你们的教皇呀?这总不会比听这些唠唠叨叨的家伙那么叫人倒胃口。谁愿意从窗洞伸头做鬼相的,谁参加就是了。市民先生们,你们说怎么样呢?这儿男男女女怪模样的有的是,我们尽可以用弗朗德勒方式大笑一场。我们的面相都是够丑的了,可以指望选出一个最拔尖的怪相来。”

    格兰古瓦恨不得回敬他几句。可是由于惊愕,气恼,愤慨,他一时说不出话来。况且,这般市民被称为绅士心里乐不可支,对于深孚众望的袜商的倡议都热情洋溢地表示赞同,任何反对都是徒劳的,只有随大流才是,格兰古瓦双手捂住脸孔,恨不能像提门忒笔下的阿伽门农那样,有件斗篷可以把头蒙起来。

    五  卡西莫多

    转瞬间,一切准备停当,按照科珀诺尔的主意便做起来了。市民们、学子们和法院书记们一齐动手。大理石桌子对面的小教堂被选定做为表演怪相的舞台。把门楣上面那扇漂亮的花瓣格子窗的一块玻璃砸碎,露出一个石框的圆洞,约定每个竞赛者从这圆洞伸出脑袋。不知从何处弄来两只大酒桶,马马虎虎摞了起来,只要爬上桶去便够得着那个圆洞了。

    为了保持怪相新鲜和完整的印象,还规定每个竞选人——不论是男或是女(因为可能选出一个女教皇来),先得把头蒙起来,并躲在小教堂里面,一直等到正式露面时为止。不一会儿,小教堂里挤满了参赛的人,小教堂的门随即关上了。

    科珀诺尔从座位上命令一切,指挥一切,安排一切。在喧闹声中,红衣主教并不比格兰古瓦好受一丁点儿,也狼狈不堪,推说有事要张罗,还得去做晚祷,遂带着他的全部人马,提前退场了。他驾到时,全场群众激动不已,现在他离去,谁也无动于衷。唯有吉约姆·里姆一个人觉察到主教大人的溃逃。民众的注意力,有如太阳运行一般,始自大厅的一端,在正中停顿片刻,如今已移到另一端了。大理石桌子和锦缎看台曾有一度大好时光,现在该轮到路易十一小教堂了。打从这时起,可以在此肆意胡闹了。全场只有弗朗德勒人和贱民而已。

    怪相竞赛开始了。第一张露出窗洞的脸孔,眼皮翻起,呈现血红色,嘴巴张开成血盆大口,额头皱得像我们脚上穿的帝国骑兵式的靴子,大家一看,爆发出一阵难以抑制的狂笑,要是荷马在世,听了都会把这帮村镇百姓当成神仙哩。话说回来,这座大厅不正是奥林匹斯山吗,而这一点,谁都没有格兰古瓦笔下那可怜的朱庇特更清楚的了。接踵而来的是第二个、第三个,随后又是一个,接着又再一个。笑声,快活的跺脚声,始终不绝于耳,并且一阵高过一阵。这情景给人某种飘飘然的特殊感觉,具有一种令人陶醉和迷惑的力量,只能意会,无法名状,是难以向我们今天的读者、我们沙龙的读者言传的。请诸位看官想象一下:一连串面相接二连三出现,形形色色,奇形怪状,从三角形直至梯形,从圆锥体直至多面体,各种几何图形,不一而足;这一连串面相的表情,从愤怒直至淫荡,凡人类的各种表情,应有尽有;这一连串面相所体现的年龄,从皱巴巴的初生婴儿直至老纹纵横的垂死老太婆,各种年龄都有;这种种面相还表现了一切宗教上的神怪幻影,从农牧神直至鬼王别西卜;还表现一切动物的侧面形状,从咧嘴至尖喙,从猪头至马面。请诸位看官想象一下,巴黎新桥的所有柱头像,即在日耳曼·皮隆手下化为石头的那些梦魇,个个复活过来,轮番走到您跟前,瞪着灼热的眼睛,死死盯着您看;也想象一下,威尼斯狂欢节的各种各样假面具,一个个接连出现在您的夹鼻眼镜底下;总而言之,这是一个人间面相万花筒!

    纵情狂欢愈来愈弗朗德勒式了。倘若特尼埃作画描绘,也只能给一个极不完整的印象而已。请诸位再想象一下萨尔瓦多·罗札所作的酒神节大战的场面吧。什么学子,什么御使,什么市民,什么男人,什么女人,全不复存在;克洛潘·特鲁伊甫也罢,吉尔·勒科尼也罢,“四个利弗尔”玛丽也罢,罗班·普斯潘也罢,全无影无踪了;只见一片乌烟瘴气,放荡不羁,一切全消失了。整个大厅只成了厚颜无耻、嬉戏胡闹的一个大熔炉,张张嘴巴狂呼乱叫,双双眼睛电光闪闪,个个脸孔丑态百出,人人装腔作势。一切都在吵吵嚷嚷,一切都在狼嚎狗叫。狰狞怪异的面孔,一张接一张来到花瓣格子窗洞,牙齿咬得咯咯响,真是有多少张怪面孔,就好比有多少根扔入熊熊烈火中的柴棒。从这翻滚沸腾的人群中,有如锅炉中的蒸汽,冒出一种嘈杂声,刺耳,尖锐,凄厉,如同蚊蝇振翅那样嘘嘘作响。

    “哇!天杀的!”

    “瞧一瞧那张脸孔!”

    “一文不值!”

    “下一个!”

    “吉尔梅特·莫若尔皮,瞧瞧那个公牛头,只差两个角啦。可别是你的老公么!”

    “又来一个!”

    “畜生!这算什么怪相呢?”

    “嗬啦嘿!这是弄虚作假!只要露出他本来的面目就行了!”

    “这个死鬼佩瑞特·加尔博特!亏她做得出来!”

    “绝了!真绝!”

    “闷死我了!”

    “瞧这一个,耳朵都伸不出来了!”

    等等,等等。

    不过,也该给我们的老友约翰说句公道话。在这场群魔乱舞中,只见他还待在柱子顶端上,就像一个见习水手待在角帆上一般。他怒不可遏,身子乱摆乱动,嘴巴张得老大老大,发出一种人家听不见的叫声,倒不是人群的喧嚣声盖过了它,尽管喧嚣声如何强烈,而是其叫声大概达到了尖锐声可闻的极限,按照索弗尔的算法是一万二千次振动,按照比奥的算法是八千次。

    至于格兰古瓦,起初一阵沮丧过去之后,又泰然自若了。

    他挺直腰干,不向厄运低头,第三次对那班演员,对那些会说话的机器说:“继续演下去!”接着便在大理石台子前大步踱来踱去,甚至心血来潮,也想去小教堂的那个窗洞显一下身手,哪怕只是为了向这帮忘恩负义的民众做做鬼脸、讨个开心也好。但转念一想:“那可不行,这有失我们的颜面,别去计较了!我们要斗争到底!”他反复告诫自己:“诗对民众的影响力是巨大的,我要把他们拉回来。等着瞧吧,看谁压倒谁,是怪相呢,还是文学?”

    唉!只剩下他独个儿观看自己的大作了!

    甚至比刚才还更糟,他现在看到的只是众人的脊背。

    我说错了。他刚才在危急时刻征询过意见的那个颇有耐性的大胖子,依然面朝着戏台待在那里。至于吉斯盖特和莉叶娜德,早已逃之夭夭了。

    这唯一的观众如此忠心耿耿,格兰古瓦打从心底里深受感动,遂走近他跟前,轻轻摇了摇他的胳膊,并跟他说话,因为这位大好人靠在栏杆上有点睡着了。

    “先生,谢谢您。”格兰古瓦说道。

    “先生,谢我什么?”胖子打了一个呵欠,应道。

    “我看得出来,是什么使您感到厌烦。”诗人接着说。“是那嘈杂的吵闹声使您无法自由自在地听戏。不过,别着急:您的大名将留芳万代!请问尊姓大名?”

    “雷诺·夏托,巴黎小堡的掌玺官,为您效劳。”

    “先生,您在这儿是诗神缪斯的唯一代表。”

    “您太客气了,先生。”小堡的掌玺官应道。

    “只有您赏脸听了这出戏,您觉得怎么样?”格兰古瓦接着说。

    “嗬!嗬!”肥胖的掌玺官半睡半醒应道,其实有点信口开河。

    这种赞赏,格兰古瓦只好也就满意了,因为他们的谈话突然被一阵雷鸣般掌声和地动山摇的欢呼声打断了。狂人教皇选出来了!

    “绝了!绝了!绝了!”四面八方民众一齐喊着。

    果然,这时从花瓣格子窗的圆洞伸出来的那个怪相,光彩夺目,妙不可言。狂欢激发了民众的各种想象力,什么才算是最理想的怪诞面相,他们心目中都有个谱,可是至今从窗洞钻出来的那些五角形、六角形、不规则形状的面相,都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此时突然出现了一个奇妙无比的丑相,把全场观众都看得眼花缭乱,一举夺魁是十拿九稳的了。科珀诺尔君亲自鼓掌喝彩;克洛潘·特鲁伊甫参加了比赛,他那张脸可以说有多丑就有多丑,也只好甘拜下风。我们也是自愧不如。我们并不想在这里向看官描述那个四面体的鼻子,那张马蹄形的嘴巴,那只被茅草似的棕色眉毛所堵塞的细小左眼,那只完全被一个大瘤所遮盖的右眼,那上下两排残缺不全、宛如城堡垛子似的乱七八糟的牙齿,那沾满浆渣、上面露着一颗象牙般大门牙的嘴唇,那像开叉似的下巴,特别是笼罩着这一切的那种表情,狡黠、惊愕、忧伤兼备。如可能,请诸位看官把这一切综合起来想一想吧!

    全场一致欢呼。大家急忙向小教堂涌去,有人把这位真福的狂人教皇高举着抬了出来。这时,大家一看,惊讶得无以复加,叹为观止:原来这副怪相竟然是他的真面目!更恰当地说,他整个人就是一副怪相。一个大脑袋,红棕色头发竖起;两个肩膀之间耸着一个偌大的驼背,与其相对应的是前面鸡胸隆凸;大腿与小腿,七扭八歪,不成个架势,两腿之间只有膝盖才能勉强并拢,从正面看去,活像两把月牙形的大镰刀,只有刀把接合在一起;宽大的脚板,巨大无比的手掌;而且,这样一个畸形的身躯,却有着一种难以描状的可怕体态:精力充沛,矫健敏捷,勇气非凡。力与美,均来自和谐,这是永恒的法则使然,但这是例外,例外得离奇!这就是狂人们刚刚选中的教皇。

    这简直是打碎后又胡乱焊接起来的一个巨人。

    这样一个独眼巨人一出现在小教堂的门槛上,一动不动,墩墩实实,体宽与身高不相上下,如同某一伟人所言,底之平方,穿着那件一半红一半紫的大氅,缀满银色钟形花纹,尤其他那尽善尽美的丑相,民众一眼便认出他来,异口同声喊叫起来:

    “是卡西莫多,那个顶呱呱的敲钟人!是卡西莫多,圣母院那个响当当的驼子!独眼龙卡西莫多!瘸子卡西莫多!绝了!绝了!”

    可见这可怜家伙的绰号多如牛毛,随便挑就是。

    “孕妇千万要当心!”学子们喊叫。

    “想当孕妇的也得当心!”约翰跟着喊道。

    婆娘们果真掩起脸孔来了。

    “哎哟!这只丑八怪猩猩!”一个女人说。

    “又丑又凶!”另一个女人道。

    “真是恶魔一个。”第三个添上一句。

    “我真晦气,住在圣母院近旁,整夜整夜都听到他在檐槽上转来转去的声响。”

    “还带着成群的猫。”

    “他总是在人家的屋顶上。”

    “他从烟囱给我们施魔法。”

    “前天晚上,他到我家的天窗上向我做鬼脸,我以为是个男人,差点没把我吓死!”

    “我相信他是去赴群魔会的。有一回,他把一把扫帚丢在我家屋檐上了。”

    “哎呀!驼子的丑脸!”

    “哎哟!卑鄙的灵魂!”

    “呸!”

    男人却个个欣喜若狂,拼命鼓掌。

    成为喧闹对象的卡西莫多,一直站在小教堂门槛上,神情阴沉而庄重,任凭人家赞赏。

    有个学子——我想是罗班·普斯潘——走到他跟前,对着他的脸大笑,未免凑得太近了。卡西莫多只是把他拦腰抱起,轻轻一抛,把他从人群中扔到十步开外。他这么干,一言不发。

    科珀诺尔君,惊叹不已,也凑近去。

    “他妈的!圣父啊!你是我平生所见过的最美的丑八怪。

    你不但在巴黎,就是在罗马也配得当教皇的。”

    说着说着,乐呵呵把手伸出去放在他肩膀上,看见卡西莫多动也不动,又接下去说:

    “你是一个怪家伙,我心里痒痒的,真想跟你去大吃大喝一顿,哪怕要我破费一打崭新的十二个图尔银币也无所谓。你认为怎么样?”

    卡西莫多没有应声。

    “妈的!难道你是聋子?”袜商说。

    他确实是个聋子。

    然而,他对科珀诺尔的亲狎举动不耐烦了,猛然一转身,牙齿咬得咯咯响,把那个弗朗德勒大汉吓得连忙倒退,像是一条猛犬招架不住一只猫似的。

    于是,科珀诺尔又恐惧又敬重,围着这个怪物兜了一圈,半径起码有十五步距离。有个老妪向科珀诺尔君解释说,卡西莫多是个聋子。

    “聋子!”袜商发出弗朗德勒人特有的粗犷笑声,说道。

    “他妈的!真是一个完美无缺的教皇。”

    “嘿!我认识他。”约翰喊叫起来。他为了能就近看看卡西莫多,终于从柱顶上滑下来了。“他是我哥哥副主教的敲钟人。——你好,卡西莫多!”

    “鬼人!”罗班·普斯潘说道。刚才被他摔了一个跟斗,到现在全身还酸痛哩。“他出现,是个驼子;他走路,是个瘸子;他看人,是个独眼龙;跟他讲话,是个聋子。——唉!他的舌头哪里去呢,这个波吕斐摩斯?”

    “他愿意的时候还是说话的。”老妪说道。“他是敲钟震聋的。他不是哑巴。”

    “他缺的就是这个啦。”约翰评论道。

    “而且,还多了一只眼睛。”罗班·普斯潘加了一句。

    “不对。独眼比瞎子更不完美,欠缺什么,他心中有数。”约翰颇有见识地说道。

    这时,所有的乞丐,所有的听差,所有的扒手,聚合起来跟学子们一道,列队前往法院书记室,翻箱倒柜,弄来了狂人教皇的纸板三重冠和滑稽可笑的道袍。卡西莫多听凭打扮,眼睛连眨都不眨一下,一副既顺从又高傲的样子。然后,大伙让他坐在一副五颜六色的担架上,狂人帮会的十二名头目随即把他扛起来。这独眼巨人放眼一看,畸形脚底下尽是人头,个个眉清目秀,昂首挺拔,五官端正,他那忧郁的脸上顿时眉开眼笑,流露出一种苦楚而又轻蔑的喜悦表情。接着这支衣衫褴褛、吼声不绝的游行队伍开始行进,依照惯例,先在司法宫各长廊转一圈,然后再到外面大街小巷去闲逛。

    六  爱斯梅拉达

    我们很高兴地要告知看官,在上述整个情景过程中,格兰古瓦和他的剧本始终顶住。演员们在他的督促下,滔滔不绝地朗诵,而他自己也津津有味地倾听。那场喧扰,既然无法阻止,只得忍受了,但他决意坚持到底,毫不灰心,希望群众会把注意力再转移过来的。当他看到卡西莫多、科珀诺尔和狂人教皇那支震耳欲聋的随从行列吵吵嚷嚷走出大厅时,心中那线希望的火花又燃烧起来。群众迫不及待地都跟着跑了。他想:“行了,所有捣乱的家伙全走了!”不幸的是,所有捣乱的家伙就是民众。转瞬间,大厅变得空空荡荡了。

    说真的,大厅里还有一些观众,有的零零落落,有的三三两两围在柱子四周,都是老幼妇孺,他们是不堪吵闹和纷乱才留下来的。有几个学子依然骑在窗户的盖顶上,向广场眺望。

    “也罢,”格兰古瓦想道。“总算还有这么一些人,能听完我的圣迹剧也就够了。他们虽然没有几个人,却都是优秀的观众,有文学修养的观众。”

    过了一会儿,当演到圣母登场时,本来应当演奏一曲交响乐,以造成最宏伟壮丽的戏剧效果,却卡住了。格兰古瓦这才发现乐队被狂人教皇的仪仗队伍带走了。他只好认命了,说道:“那就作罢!”

    有一小群市民看上去像是在谈论他的剧本,他遂凑近去。

    下面是他听到的片言只语:

    “施纳托君您知道德·纳穆尔老爷的纳瓦尔府宅吗?”

    “当然知道,就在布拉克小教堂的对面。”

    “那好,税务局最近把它租给圣画家吉约姆·亚历山大,每年租金六利弗尔八个苏巴黎币。”

    “房租又再涨得那么厉害!”

    “算了吧!他们不听,其他人会听的。”格兰古瓦叹气想道。

    “学友们!”窗口上一个年轻的捣蛋鬼突然嚷起来。“爱斯梅拉达!爱斯梅拉达在广场上呐!”

    这句话一出口,竟然产生魔术般的效果。大厅里留下来的所有人全冲到窗口去,爬上墙头去看,嘴里一再叫着:“爱斯梅拉达!爱斯梅拉达!”

    与此同时,外面传来一阵鼓掌的轰鸣声。

    “爱斯梅拉达,什么意思?”格兰古瓦伤心地合起双手唠叨着。“啊!我的天哪!好象现在该轮到窗户露面了。”

    他掉头向大理石桌子看去,发现演出中止了。恰好此时该轮到朱庇特拿着霹雳上场,可是朱庇特却站在戏台下面呆若木鸡。

    “米歇尔·吉博纳!”诗人生气地喊叫起来。“怎么一回事?难道这就是你演的角色吗?快上去!”

    “咳!梯子被一个学子刚拿走了。”朱庇特应道。格兰古瓦一看,果然千真万确。他那大作的症结与结局之间的任何联系都给切断了。

    “那混账小子!”他喃喃说道。“他干么拿走梯子?”

    “去看爱斯梅拉达呗。”朱庇特可怜巴巴地应道。“他说:‘瞧,这儿正好有把梯子闲着!’说着就搬走了。”这真是雪里加霜,格兰古瓦只好忍受了。

    “统统见鬼去吧!”他对演员喊道。“要是我得了赏钱,你们也会有的。”

    于是,他耷拉着脑袋,撤退而去,不过他最后一个才走,就像一位大将在英勇奋战之后才撤离的。

    他一边走下司法宫弯弯曲曲的楼梯,一边嘟嘟哝哝:“这帮巴黎佬,都是笨驴蠢猪,道道地地乌合之众!他们是来听圣迹剧的,却什么也不听!他们对什么人都留神,什么克洛潘·特鲁伊甫啦,红衣主教啦,科珀诺尔啦,卡西莫多啦,魔鬼啦!可偏偏对圣母玛丽亚毫不在意,一点也不!这帮浪荡汉,我早知如此,就塞给你们一群处女玛丽!而我呀,是来对观众进行观言察色的,结果看到的只是人家的脊背!身为诗人,如有什么成绩可言,只抵得上一个卖狗皮膏药的!难怪荷马在希腊走村串镇,四处讨乞为生!难怪纳松流亡异邦,客死莫斯科!可是,这帮巴黎佬口口声声喊叫的爱斯梅拉达,究竟是啥名堂,我若能弄明白,心甘情愿让魔鬼扒我的皮!这到底是个什么词?肯定是古埃及咒语了!”

    第二卷

    一  险情丛生

    一月,夜幕很早就降临了。格兰古瓦从司法宫出来,街上已是一片昏暗。这降临的夜幕,倒使他感到高兴;他巴不得即刻钻进哪条阴暗寂寥的小巷,好无拘无束地进行思考,让他这哲人先包扎一下他这诗人的创伤。况且,他不知何处安身,只有哲理是他唯一的栖身之所。初次涉足戏剧就惨遭夭折,他不敢回到草料港对面的水上谷仓的寓所去;本来指望府尹大人会给他的祝婚诗一点赏钱,好还清巴黎屠宰税承包人吉约姆·杜克斯—西尔六个月的房租,一共十二巴黎索尔,相当于他所有东西价值的十二倍,包括他的短裤、衬衫和铁面盔都估计在内。他暂时躲在圣小教堂司库那间监牢般房子的小门洞里,盘算片刻,既然巴黎所有马路随他挑,得选一个过夜的窝。他想起上星期曾在旧鞋铺街发现吏部某咨议的家门口有块供骑驴用的脚踏石,并曾暗自想过,这块石头需要时倒可以给乞丐或诗人充当枕头,那是再妙不过了。感谢上苍赐给他这样一个好主意!他便准备动身穿越司法宫广场到老城去,那里一条条宛如姐妹的古老街道,诸如桶坊街,老呢布坊街,旧鞋铺街,犹太街等等,七拐八弯,纵横交错,真是曲曲折折的一座迷宫,至今那些十层楼房还屹立在那里哩。

    然而正在这时候,他突然看见狂人教皇的游行队伍也从司法宫出来,大喊大叫,火把通明,还由他——格兰古瓦——的乐队奏着乐曲,浩浩荡荡蜂拥而来,挡住他的去路。这一见呀,他自尊心所受的创伤又剧痛起来,遂拔腿躲开了。他惨遭不幸的遭遇,苦不堪言,凡是能使他回想起这天有关节日的一切,都感到痛苦难当,伤口在淌血。

    他打定主意,取道圣米歇尔桥,不料那儿有成群的孩子拿着花筒和冲天炮到处奔跑。

    “该死的烟花炮仗!”格兰古瓦说道,赶忙折回,奔到兑换所桥。桥头的一些房屋上悬挂三面旗帜,分别画着王上、王太子和弗朗德勒的玛格丽特公主的肖像,还有六面小旌旗,上面的画像分别是奥地利大公、波旁红衣主教、博博热殿下、法兰西雅娜公主、波旁的私生子亲王,以及另一位什么人。这一切被火把照得通亮。群众赞赏不已。

    “约翰·富尔博画家真走运!”格兰古瓦长叹一声,说道。

    话音一落,随即转过身去,不再看那些大小旗子了。面前有一条街道,黝黑黑的,冷落落的,正好是避开节日一切回响和一切辉映的好去处。他一头钻了进去,过了片刻,脚被什么东西一绊,打了一个趔趄,跌倒在地。原来是五月树花束。

    司法宫的书记们为了庆祝这隆重的节日,清早把它拿来放在吏部尚书的家门口。这新的遭遇,格兰古瓦二话没说,忍住了,随后爬起来,走到塞纳河边去。民事法庭小塔楼和刑事法庭的大塔楼全被抛在身后,沿着御花园的大墙往前走,踩着那没铺路石、烂泥齐踝深的河滩,来到老城的西端,眺望了牛渡小洲一会儿。这个小洲今天已不见了,就在那座铜马和新桥下面。当时,他觉得小洲像一堆乌黑的东西出现在微白色狭窄水面的那一边,借着一盏小灯的光线,隐约可见到一间蜂房似的草屋,想必那是给牛摆渡的艄公宿夜之处。

    “走运的摆渡艄公呀!”格兰古瓦思忖着。“你不企盼荣华,不必写庆婚诗!什么王室结婚啦,什么勃艮第女大公啦,统统与你无干!你除了知道四月的草场上雏菊盛开,供你的母牛作饲料外,不知道世上还有其他什么雏菊!而我身为诗人,却受到喝倒彩,冻得直打哆嗦,负债十二个索尔,而且鞋底磨得透明,可以给你做灯罩玻璃。谢谢!摆牛渡的船夫!你那小茅屋擦亮了我眼睛,教我把巴黎丢诸脑后!”

    霍然间,从极乐小屋那边传来圣约翰教堂巨大双响炮仗的响声,把他从近乎诗情画意的消魂荡魄中惊醒过来。原来是摆渡的艄公也在这节日里乐一乐,放了一个烟花炮仗。

    这炮仗把格兰古瓦炸得毛骨悚然。

    “该死的节日!”他叫了起来。“你到处对我紧追不舍吗?啊!我的上帝呀!你一直追到这船夫的小屋里!”

    话一说完,瞧了一眼脚下的塞纳河,突然产生一个可怕的念头:

    “噢!要是河水不这么冰凉,我宁愿投河自尽,一死了之!”

    于是他横下一条心来。既然无法摆脱狂人教皇,无法摆脱约翰·富尔博的旌旗、五月树的花束、炮仗和爆竹,那倒不如放大胆子投入节日的狂欢中去,到河滩广场去!

    “到河滩广场去,起码有焰火的余焰可以暖一暖身子;为全市公众提供的冷餐,想必已架起摆满国王甜点心的三大食品柜,至少可以去检点面包残屑,聊当晚餐。”

    二  河滩广场

    昔日的河滩广场,如今已依稀难辨了。今日所见到的只是广场北角那座雅致的小钟楼;就是这小钟楼,几经胡乱粉刷,已被糟蹋得面目全非,其雕刻的生动棱线变得臃肿粗糙,兴许很快就像巴黎所有古老建筑的正面,迅速被那涨潮般的新房屋所吞噬那样,也将被淹没得无影无踪了。

    这座被夹在路易十五时代两幢破房子中间的小钟楼,任何人经过河滩广场,都会像我们一样,不会不向它投过去同情和怜悯的目光;谁都可以很容易想象出它当初所属全部建筑物的原貌,并可以从中再现十五世纪这峨特式古老广场的全景。

    那时的广场就像今天的一样,呈不规则的梯形,一边是塞纳河岸,另三边是一连串狭窄而阴暗的高大屋宇。白天,可以观赏广场周围多种多样风格的建筑物,全是用石块或木头雕刻而成,中世纪各种住宅建筑风格的式样应有尽有,从十五世纪可上溯到十一世纪,从开始取代尖拱窗户的格子窗户,直到尖拱窗户取代罗曼式圆拱窗户,样样齐备;这种罗曼式圆拱窗户,在广场凭临塞纳河的一角,紧靠鞣革作坊的那一边,罗朗塔楼那座古老房屋的二楼,在尖拱窗户的下边,仍保留着这种风格。夜里,这一大堆建筑物,只见屋顶锯齿状的黑影,好似一条由许多锐角组成的链条环绕着广场。因为往昔都市与现今都市最根本的差异之一,就在于今天的都市都是房屋的门面朝向广场和街道,而以往却是房屋的山墙。两个世纪来,房屋的坐向恰好掉转了个方向。

    广场东边的中央矗立着一座建筑物,笨重而混杂,由三个宅所重叠组成。这座庞然大物有三个名称,可以说明其沿革、用途和建筑风格;储君院,因为查理五世为王储时曾在此居住;商业厅,因为它曾经作为市政厅;柱子阁(domusadpiloria),由于整座四层楼由一系列粗大的柱子支撑着。像巴黎这样一个美好都市所需的一切,这里应有俱有:有一座小教堂,可供祈祷上帝;一大间辩护堂,可供接见、或者必要时顶撞国王派来的人;而且在阁楼上有一间装满枪炮的兵器库。这是因为巴黎的市民都晓得,在任何情况下,光凭祈祷和上诉是不足以保障巴黎市民权的,所以在市政厅的阁楼上才一直储存着生了锈的某种精良的弩炮。

    打从那时起,河滩便是这种凄凉的景象,时至今日,依然如此,一方面是由于它令人产生一种厌恶的想法,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多米尼克·博卡多建造的阴森森的市政厅代替了柱子阁。应当说明一下,铺着石板的广场正中央,长年累月并肩竖立着一座绞刑台和一座耻辱柱——当时人们称做“正义台”和“梯子”,也起了不小的坏作用,叫人惨不忍睹,迫使人们把视线从这可怖的广场移开。在这里曾有多少生龙活虎般的健儿断送了生命!也是在这里,五十年后发生了所谓圣瓦利埃热病①那种断头台恐怖症:这是所有病症中最叫人毛骨悚然,因为它不是来自上帝,而是来自人。顺便说一句,三百年前死刑在这里肆虐,到处仍是铁碾②,石条绞刑台,深陷在石路面上常年搁置在那里的形形色色刑具,这一切堵塞了河滩、菜市场、储君广场、特拉瓦十字教堂、猪市场、阴森可怖的鹰山、捕头哨卡、猫广场、圣德尼门、尚波、博代门、圣雅各门、尚且不算那些府尹、主教、教士会教士、住持、修道院院长在这里伏法的数也数不清的“梯子”;尚且也不算塞纳河中的溺刑场;所有这一切如今已不复存在,每想到此,多少感到宽慰。今天,死神的片片盔甲已坠落,其排场阔绰的酷刑、异想天开的刑罚、每五年在大堡重换一张皮革床③的严刑拷打,统统已相继被废除了;死神这封建社会的老霸王,几乎被逐出我们的法律,被逐出我们的都市,一部又一部法典加以追究,一个广场又一个广场加以驱赶,如今在我们广大的巴黎,只剩下河滩广场上一个可耻的角落还有一座可怜巴巴的断头台,鬼鬼祟祟,慌恐不安,丢人现眼,仿佛老是提心吊胆,生怕干坏事被人当场逮住——因为它每次干完勾当就马上溜之大吉,所有这一切叫人怎能不感到欣慰呢!

    ①圣瓦利埃为查理八世的将领。查理八世为了取得对那不勒斯的继承权,对意大利发动了一场战争,结果惨败而归,导致大批法国人死亡。这种“热病”就是指这场灾难。

    ②指碾刑。这是中世纪一种酷刑,先把犯人砍去四肢,再用铁碾把犯人身子碾成肉泥。

    ③也是一种酷刑,把犯人绑在皮革制的床架上,进行残酷的鞭笞。

    三  “以吻换揍”

    皮埃尔·格兰古瓦来到河滩广场,全身都冻麻木了。为了免得碰上兑换所桥上嘈杂的人群,免得再瞅见约翰·富尔博所画的旌旗,他故意取道磨坊桥;可是主教所有那些水磨轮子都在旋转,他走过时,还是溅了一身水,连粗布褂儿都湿透了。而且他觉得,由于剧本演出惨遭失败,益发怕冷了。

    于是,急忙向广场中央燃烧得正旺的焰火走近去。然而,焰火四周人山人海,围得水泄不通。

    “该死的巴黎佬!”他自言自语,因为格兰古瓦身为真正的戏剧诗人,独白是他的拿手好戏。“他们竟把火给我挡住了!

    可我迫切需要站在哪个壁炉角落里烤一烤火。我脚上的鞋子喝足了水,那些该死水磨哭哭泣泣,浇了我一身!巴黎主教开磨坊真是鬼迷心窍!我倒真想知道一个主教要磨坊有什么用!难道他期待从主教变成磨坊老板吗?如果他为此只欠我的诅咒的话,我马上就给他,给他的大教堂和磨坊!请瞧一瞧这班游手好闲的家伙,他们是不是挪动一下位置!我倒要请教一下,他们在那儿干什么!他们在烤火取暖,妙哉!在望着千百捆柴禾熊熊燃烧,多么壮观呀!”

    走前仔细一看,才发现群众围成的圆圈比取暖所需的范围要大得多,而且观众并不单纯是受千百捆柴禾燃烧的美景所吸引才蜂拥而来的。

    原来是在人群与焰火之间一个宽阔的空地上,有个少女在跳舞。

    这位少女究竟是人,还是仙女,或是天使,格兰古瓦尽管是怀疑派的哲人,是讽刺派的诗人,一上来也拿不准,因为那令人眼花缭乱的景象使他心醉神迷了。

    她身材不高,可苗条的身段挺拔,显得修长,所以他仿佛觉得她个儿很高。她肤色棕褐,但可以猜想到,白天里看上去,大概像安达卢西亚姑娘和罗马姑娘那样有着美丽的金色光泽。她那纤秀的小脚,也是安达卢西亚人的样子,穿在优雅的鞋子里整个显得贴紧而又自如。她在一张随便垫在她脚下的旧波斯地毯上翩翩舞着,旋转着,涡旋着;每次一旋转,她那张容光焕发的脸蛋儿从您面前闪过,那双乌亮的大眼睛就向您投过来闪电般的目光。

    她周围的人个个目光定定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果然不假,她就这样飞舞着,两只滚圆净洁的手臂高举过头上,把一只巴斯克手鼓敲得嗡嗡作响;只见她的头部纤细,柔弱,转动起来如胡蜂似那样敏捷;身著金色胸衣,平整无褶,袍子色彩斑烂,蓬松鼓胀;双肩裸露,裙子不时掀开,露出一对优美的细腿;秀发乌黑,目光似焰;总之,这真是一个巧夺天工的尤物。

    “真的,这是一个精灵①,一个山林仙女,一个女神,梅纳路斯山的一个酒神女祭司②。”格兰古瓦心里想着。

    恰好这时,“精灵”的一根发辫散开了,插在发辫上的一支黄铜簪子滚落地上。

    “哎!不对!这是个吉卜赛女郎。”格兰古瓦脱口而出,说道。

    任何幻觉一下子消失了。

    她重新跳起舞来。从地上拿起两把剑,把剑端顶在额头上,随即把剑朝一个方向转动,而她的身子则朝逆方向转动。

    一点不假,她确确实实是个吉卜赛女郎。话说回来,尽管格兰古瓦幻觉已经消失了,但这整个如画的景观依然不失其迷人的魅力。焰火照耀着她,那红艳艳的强烈光芒,灿烂辉煌,在围观群众的脸盘上闪烁,在吉卜赛女郎褐色的脑门上闪烁,并且向广场深处投射过去微白的反光,只见柱子阁裂纹密布、黝黑的古老门面上和绞刑架两边的石臂上人影摇曳不定。

    在千万张被火光照得通红的脸孔中间,有一张似乎比其他所有的脸孔更加专神贯注地凝望着这位舞女。这是一张男子的面孔,严峻,冷静,阴郁。这个男子穿着什么衣服,因为被他周围的群众挡住看不出来,年龄至多不超过三十五岁;但已经秃顶了,只有两鬓还有几撮稀疏和已经灰白的头发;额门宽阔又高轩,开始刻划着一道道皱纹;然而,那双深凹的眼睛里却迸发出非凡的青春火花,炽热的活力,深沉的欲情。

    他把这一切情感不停地倾注在吉卜赛女郎身上;当他看到这个年方二八、如痴似狂的少女飞舞着,旋转着,把众人看得消魂荡魄时,他那种想入非非的神情看起来益发显得阴沉了。

    他的嘴唇不时掠过一丝微笑,同时发出一声叹息,只是微笑比叹息还痛苦十分。

    少女跳得气喘吁吁,终于停了下来,民众满怀爱意,热烈鼓掌。

    “佳丽!”吉卜赛女郎喊了一声。

    这当儿,格兰古瓦看见跑过来一只漂亮的小山羊,雪白,敏捷,机灵,油光闪亮,角染成金色,脚也染成金色,脖子上还戴着一只金色的项圈。格兰古瓦原先并没有发现这只小山羊,因为它一直趴在地毯的一个角落里,望着主人跳舞。

    “佳丽,轮到你了。”跳舞的女郎说道。她坐了下来,风度翩翩,把手鼓伸到山羊面前,问道:“佳丽,现在是几月份?”

    山羊抬起一只前脚,在手鼓上敲了一下。果真是一月份。

    群众遂报以掌声。

    “佳丽,今天是几号?”少女把手鼓转到另一面,又问道。

    佳丽抬起金色的小脚,在手鼓上敲了六下。

    “佳丽”埃及女郎一直用手鼓作耍,又翻了一面再问道。“现在几点钟啦?”

    佳丽敲了七下。就在这时候,柱子阁的时钟正好敲了七点。

    “这里面准有巫术!”人群中有个阴沉的声音说道。这是那个老盯着吉卜赛女郎的秃头男子的声音。

    她一听,不禁打了个寒噤,遂扭过头去;可是掌声再起,压过了那人阴郁的惊叹声。

    这阵掌声完全把那人的声音从她思想上抹去了,她于是继续向山羊发问:

    “佳丽,圣烛节游行时,城防手铳队队长吉夏尔·大勒米大人是个什么模样儿?”

    佳丽一听,遂站起后腿行走,一边咩咩叫了起来。走路的姿势既乖巧又一本正经,围观的群众看见小山羊把手铳队队长那副充满私欲的虔诚模样儿模仿得滑稽可笑,无不放声哈哈大笑。

    “佳丽,”少女看到表演越来越成功,随即放大胆子又说。

    “王上宗教法庭检察官雅克·夏尔莫吕大人是怎么布道来的?”

    小山羊即刻站起后腿开庭,又咩咩叫了起来,一边晃动着两只前足,模样儿极其古怪,可以说,除了它不会模仿他一口蹩脚法语和蹩脚拉丁语以外,举止、声调、姿态,却模仿得维妙维肖,活生生就是雅克·夏尔莫吕本人。

    群众一看,更起劲鼓掌了。

    “亵渎神明!大逆不道!”那个秃头男子又说道。

    吉卜赛女郎再次回过头来。

    “唔!又是这个坏家伙!”她说道。一说完,把下唇伸得老长,轻轻撅了撅嘴,看上去像是习惯性的嗔态,随即转过身去,托着手鼓开始向观众请赏。

    白花花的大银币、小银币、盾币、刻有老鹰的小铜币,落雨似的纷纷洒下。忽然,她走过格兰古瓦面前。格兰古瓦糊里糊涂把手伸进口袋里,她连忙收住脚步。“见鬼!”诗人一摸口袋,发现实情,原来空空如也。可是俏丽的少女站在那里不动,一双大眼睛盯着他看,伸着手鼓,等着。格兰古瓦汗流如注。

    他口袋里若有一座秘鲁金山,一定也会掏出来赏给这舞女的。可是格兰古瓦并没有秘鲁金山,况且那时美洲还没有发现哩。

    幸好一件意外的事情解了他的围。

    “你还不滚开,埃及蚱蜢?”从广场最阴暗角落里传来一个尖锐的声音喊着。

    少女一惊,急忙转身。这回不是那个秃子的声音,而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伪善而又凶狠。

    再说,这喊叫声吓坏了吉卜赛女郎,却叫一群在那里乱窜的孩子大为开心。

    “是罗朗钟楼的隐修女。”孩子们乱哄哄大笑,叫嚷起来。

    “是麻衣女①大发雷霆!难道她还没有吃晚饭?我们拿点残羹剩饭去给她吃吧。”

    ①基督教徒的一种忏悔,身披麻布或套麻袋,并撒灰在身上。

    大家急忙一齐向柱子阁拥去。

    这当儿,格兰古瓦趁吉卜赛女郎心神不定之机,躲开了。

    听到孩子们喧闹声,猛然想起自己也还没有吃饭,随即向冷餐桌跑去。可是,那些小淘气鬼比他跑得快,等他跑到,冷餐桌上早已一扫空了,甚至连五个索尔一斤的没人要吃的野菜也一点不剩。唯有墙上挂着马蒂厄·比泰纳一四三四年所画的几株苗条的百合花,夹杂着几株玫瑰。拿它当晚饭吃未免太寒碜了。

    不吃饭就睡觉固然是讨厌的事儿,而不吃饭又不知何处睡觉,那就更不是愉快的事情。格兰古瓦的处境正是如此,没有吃的,没有住的。他觉得自己备受生活急需的煎熬,因而更感到生活急需的严酷。他早已发现了这一真理:朱庇特一时厌世,才创造了人,但这位圣人整整一生,其命运却一直围攻其哲理。至于格兰古瓦自己,从未见过如此严密的封锁,逼得他走投无路;他听得见饥肠辘辘,肚子正敲着投降的鼓号,厄运用饥馑手段来迫使其哲学缴械,这未免太失面子了。

    他越来越忧郁,沉浸在这种悲天悯人的沉思之中。这时,突然传来一阵充满柔情却又古怪的歌声,把他从沉思中惊醒

    过来。原来是那个埃及少女在歌唱。

    她的歌喉,也像她的舞蹈、她的姿色一样动人,难以用言语形容,叫人消魂荡魄。可以这么说,这歌声清纯,嘹亮,空灵,悠扬;旋律如鲜花不停开放,音调抑扬顿挫,节奏千变万化;再说,歌词句子简短,间夹着尖声和嘘声的音符;还有,音阶急速跳跃,连夜莺也要甘拜下风,却始终保持着和谐;还有,八度音唱得那么缠绵荡漾,就像这年轻歌女的胸部那样,时起时落,忽高忽低。她那张秀丽的脸孔,随着歌声万般情愫的变化,其表情也从最狂乱的激情直至最纯贞的尊严,变幻莫测。她忽而像个疯女,忽而又像个女王。

    她唱的歌词,是格兰古瓦前所未闻的一种语言①,看样子她自己也未必懂得,因为她唱时的表情与歌词的意思并没有什么关系。因此下面这四行诗,从她嘴里唱出来,却快活得发狂:

    一只箱子价值连城,

    在一个水槽中发现。

    里面还有新的旗帜,

    饰着一些吓人的图案。

    过了一会儿,又唱出这一诗节;

    骑着马的阿拉伯人,

    剑在手,支架在肩,

    投石器连成一整片,

    切莫相互厮杀摧残。

    格兰古瓦听着听着,眼泪都快要流下来了。其实她唱歌主要是表现快乐,她好比一只鸟儿,唱歌是由于宁静安适,由于无忧无虑。

    ①一种非纯正的西班牙语。

    吉卜赛女郎的歌声扰乱了格兰古瓦的遐思,不过就像天鹅扰乱了平静的水面。他倾听着,心荡神怡,忘却了一切。好几个钟头以来,这是他头一回忘记了痛苦。

    这种时刻却太短暂了。

    刚才打断吉卜赛女郎跳舞的那个女人的声音,又来打断她的歌唱。

    “地狱里的知了,还不给我住嘴?”她依然从广场的那个阴暗角落里嚷道。

    可怜的知了嘎然停止。格兰古瓦连忙捂住耳朵。

    “哦!该死的残缺锯子竟来锯断竖琴①!”他嚷叫起来。

    ①这是一句反衬。残缺锯子指隐修女年老缺牙的嘴巴,这里指她的声音;竖琴指古希腊的一种琴,也是十七世纪一种小提琴,琴名叫“里尔”,这里指吉卜赛女郎的歌声。

    不过,其他的观众也像他一样嘟哝着:“麻袋女见鬼去吧!”不止一个人这么说。这个隐身不见、叫人扫兴的老妖婆,一再向吉卜赛女郎进行侵犯,险些儿要追悔莫及;假如不是此刻看见狂人教皇的游行队伍走过来,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那么老妖婆就要吃苦头了。那游行队伍走过了许多大街小巷,高举着火把,吵吵闹闹,走进了河滩广场。

    这支游行队伍,看官已经看到从司法宫出发的情景,一路走来,不断扩大,凡是巴黎街头所有的贱民、无所事事的小偷、随便碰到的流浪汉,都纷纷加了进来,所以到达河滩时,声势浩大,蔚为壮观。首先走来的是埃及①。埃及大公骑马走在最前头,他手下的那些伯爵都步行,替他牵缰执镫;后面是男男女女埃及人,混乱不堪,肩上带着他们乱嚷乱叫的小孩;所有的人、公爵、诸位伯爵、小老百姓,全都破衣烂衫,或是华丽俗气的旧衣裳。然后是黑话王国,即法兰西形形色色的盗贼,按品位的高低进行排列,品位最低的排在最先。就这样,四人一排,带着他们各自在这奇异团体中所属等级的不同标志,浩浩荡荡行进着,他们当中大多数是残疾人,跛脚的跛脚,断膊的断膊,有矮墩墩的,有冒充香客的,有夜盲的,还有疯癫的,对眼的,卖假药的,浪荡的,平庸的,胆小的,病弱的,卖劣货的,诡诈的,没爹没娘的专爱帮凶的,伪善的,诸如此类,即使荷马在世也难以胜举。在那班帮凶和伪善者的核心圈子中央,好不容易才识别出黑话王国的国王,那魁梧的丐帮大王,只见他蹲在由两只大狗拉着的一辆小车里。黑话王国的后面是加利利帝国②。这帝国的皇帝吉约姆·卢梭,穿着尽是院葡萄酒迹的朱红袍,威风凛凛地走着,前面有相扑和跳祝捷舞的江湖艺人开路,周围是皇帝的执仗吏、帮亲和审计院的小书记。压阵的是司法宫小书记们,身著黑袍,拿着饰满纸花的五月树,奏着配得上巫魔夜会的乐曲,燃着芮色大蜡烛。

    ①指吉卜赛人群体。各种爵位是这群体大小头目自封的头衔。

    ②“加利利帝国”本是中世纪人们给审计院取的绰号,这里借用来指法院和审计院的小书记们。

    而在这人群的中心,狂人帮会的大臣们抬着一个担架,上面点满蜡烛,其数量之多连瘟疫流行时圣日芮维埃芙教堂的圣物盒担架也不能比拟。就在这顶舁舆上,顶冠执仗,身披大袍,光辉灿烂,端坐着新当选的狂人教皇圣母院的敲钟人、驼子卡西莫多!

    这队稀奇古怪的游行行列,各部分有各自独特的乐曲。埃及人起劲敲着非洲的木柝和手鼓。黑话帮的人向来不谱音律,也拉起弦琴,吹起牛角猎号,弹起十二世纪的峨特手琴。加利利帝国也不见得高明多少,人们在其乐曲中尚依稀可辨音乐处于幼年时代所使用的某种简陋的三弦提琴,乐音仍被禁锢在ré—la—mi这三个简单的音符中。然而,集当时音乐精华之大成,五花八门,竞相纷呈,奏得最欢的是在狂人教皇的周围:清一色的最高音三弦提琴、次高音三弦提琴、高音三弦提琴,外加笛子和铜管乐器。唉!看官当然记得,这原来是格兰古瓦的乐队。

    从司法宫到河滩广场这一路上,卡西莫多那张忧伤而丑恶的面孔,是如何达到得意洋洋、目空一切的那种容光焕发的顶点,真是难以描述。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尝到自尊心的乐趣。在此以前,他尝到过的只是由于地位低贱而处处遭受侮辱和蔑视,只是由于他的外表而遭受厌弃。因此,尽管耳聋,他一向觉得受到群众憎恨因而也憎恨群众,这时却作为名副其实的教皇,慢慢品尝着受群众欢呼的滋味。纵然他的庶民是一堆疯、瘫者、盗贼、乞丐,那又何妨!反正他们永远是一群庶民,而他,永远是一位教皇。对于那阵阵含讥带讽的掌声,对于那种种叫人哭笑不得的尊敬,他倒看得很顶真,不过也还得说一句,这当中也混杂着群众对他确实有点畏惧。这是因为这个驼子身强体壮,因为这个瘸子灵活敏捷,还因为这个聋子心肠歹恶:这三种资质把滑稽可笑冲淡了。

    再说,这狂人新教皇自己也意识到他所体验到的感情,也意识到别人由他引起的情感,这倒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寓居在这个残缺躯壳里的灵魂,必然也有不完善和迟钝之处。因此,他此时此刻的感受,对他来说,是极其含混、模糊、紊乱的。只是喜上心头,踌躇满志,那张阴郁而倒霉的脸孔才容光焕发了。

    正当卡西莫多如痴似醉,得意洋洋经过柱子阁时,人中猛然闯出一个人来,怒冲冲把他手中做为狂人教皇标志的金色木头权仗一把夺了过去,大家一看,无不大吃一惊,吓坏了。

    此人,这个胆大妄为的家伙,正是那个秃脑门、刚才混在看吉卜赛女郎跳舞的人群中间对可怜的少女恶言恶语进行恫吓的那个家伙。他穿的是教士衣裳。格兰古瓦原先并没有注意到他,此时看他从人群中冲出来,一下子就认出他来了。

    格兰古瓦不由惊叫起来,说道:“怪哉!这不正是赫尔墨斯①第二、我的老师堂·克洛德·弗罗洛副主教吗!他要对这个独眼龙丑八怪搞什么鬼把戏?这独眼龙会把他生吞活剥的。”

    ①赫尔墨斯:古希腊神话中众神的使者、商贾及行人的庇护神、地界和门户的庇护者、畜牧之神、一切科学的发明者。又因其狡黠、机变,他被描述成诈骗者和偷窃者,并被视为世间骗子和盗贼的庇护神;他的形象在远古时期成为男性生殖器的象征,其风流逸事,流传甚多。这里,用赫尔墨斯来形容副主教,说明此人性格的复杂性。

    果然一声恐怖的叫喊声腾空而起。可怕的卡西莫多急忙跳下了担架,把妇女们吓得连忙移转视线,不忍心看见副主教被撕成碎片。

    卡西莫多一蹦,跳到教士跟前,瞅了他一下,随即双膝跪倒。

    教士一把扯去他头上的教皇冠,折断他的权仗,撕碎他身上那缀满金箔碎片的袍子。

    卡西莫多依然跪着,低下头合起双掌。

    接着,只见他俩用暗号和手势进行奇特的交谈,因为两人都没开口。教士站着,气急败坏,张牙舞爪,不可一世;卡西莫多跪倒在地,低三下四,苦苦哀求。话说回来,卡西莫多只要愿意,用大拇指就可以把教士碾碎,那是确定无疑的。

    末了,副主教狠狠地摇晃着卡西莫多强壮的肩膀,向他示意站起来,并跟着他走。

    卡西莫多站了起来。

    这时,狂人帮会在开头一阵惊愕过去之后,决意起来保护他们这位如此突然被拉下马的教皇。埃及人,黑话帮和所有小书记们都跑过来围着教士大喊大叫。

    卡西莫多却过来站在教士前面,两只有力的拳头紧握,青筋裸露,像一只被惹怒的猛虎那般磨着利牙,紧盯着来围攻的人。

    教士恢复了那副阴沉而又庄重的神态,向卡西莫多打了个手势,随即悄悄地抽身走了。

    卡西莫多在他前面开路,从人群中硬挤过去。

    他们穿过了人群和广场,一大群爱凑热闹的和游手好闲的人跟随不舍。卡西莫多遂过来殿后,倒退着尾随副主教,矮墩墩的,恶狠狠的,畸形怪状,毛发倒竖,抱紧双臂,露出野猪似的獠牙,发出猛兽般的咆哮,一抬手动脚,一闪目光,群众就吓得东摇西摆,纷纷躲闪。

    人们无可奈何,眼睁睁看他俩钻进一条漆黑的小胡同,谁都不敢冒险再尾随他们,卡西莫多咬牙切齿的魔影,就足以堵住小胡同的入口。

    “真是妙不可言,可是我到什么鬼地方去混顿晚饭呢?”格兰古瓦说道。

    四  夜晚在街上盯梢倩女的种种麻烦

    格兰古瓦不顾一切跟上了吉卜赛女郎。他看见她牵着山羊走上了刀剪街,也跟了上去。

    “干么不呢?”他想道。

    格兰古瓦这位巴黎街头的实用哲学家早已注意到,跟随一个俊俏的女子而不知道她往哪里去,没有什么能比这样做更令人想入非非了。这是心甘情愿放弃自主自专,把自己的奇思异想隶属于另一个人的奇思异想,而另一个人却连想都没有想到;这其中是古怪的独立性和盲目服从的混合体,是在奴性与格兰古瓦所喜欢的自由之间某种莫名其妙的折中。

    格兰古瓦本人基本上正是这样的混合体,既优柔寡断,又思想复杂,对付各种极端得心应手,总是悬挂在人性各种倾向之间,使各种倾向相互中和。他经常乐意把自己比做穆罕默德的陵墓,被两个磁石向相反的方向紧紧吸引住,永远犹豫于高低之间,苍穹和地面之间,下坠和上升之间,天顶和天底之间。

    格兰古瓦要是活在我们今天,他会不偏不倚站在古典派和浪漫派的正中间!

    然而他没有原始人那样健壮体格,可以活上三百岁,这可真是遗憾!他的去世,时至今日,更使人感到是一个空白。

    不过,要这样在街上跟踪行人(尤其跟踪行路的女子),这正是格兰古瓦乐意干的事儿,既然不知何处投宿,那没有比这更好的安排了。

    于是他沉思默想走在那个少女的后面。她看见市民们纷纷回家去,看见这节日里唯独应该通宵营业的小酒店也纷纷打烊,便加快步伐,赶着漂亮的小山羊小跑起来。

    “反正她总得住在某个地方吧;而吉卜赛女人一向心肠好——谁知道呢?……”他差不多这么揣磨着。

    在这种欲言又止的省略中,他内心当然盘算着某种相当文雅却又难以启口的主意。

    他走过最后一些正在关门的市民家门前,不时听到他们交谈的片言只语,打断了他美妙盘算的思路。

    忽而是两个老头在攀谈。

    “蒂博·费尼克勒大爷,天冷了,知道吗?”(格兰古瓦从入冬就早已知道了。)

    “是的——知道,博尼法斯·迪佐姆大爷!今年冬天会不会又像三年前,就是八○年那样,每捆木柴卖到八个索尔?”

    “唔!那算不了什么,蒂博大爷,要是比起一四○七年冬天,那一年,从入冬前的圣马丁节①

    一直到圣烛节都冰封地冻呀!那么冷凛,吏部的书记官坐在大厅里,每写三个字,鹅毛笔就要冻一次!审讯记录都写不下去了!”

    稍远处,是两个街坊邻居的女人站在窗口,拿着蜡烛;由于雾气,烛火噼啪作响。

    “布德拉克太太,您丈夫跟您讲过那桩不幸事故了吗?”

    “没有。倒底是怎么一回事,蒂尔康太太?”

    “小堡的公证人吉尔·戈丹先生骑的马,看见弗郎德勒人及其行列,受了惊,撞倒了塞莱斯坦派②修士菲利波·阿弗里奥大人。”

    ①圣马丁节为每年十一月十一日。

    ②教皇塞莱斯坦(1215—1296)创立的教派。

    “真的?”

    “千真万确。”

    “一匹市民的马!这有点过份了!要是骑士的马,那就绝了!”

    说到这里,窗户关上了。格兰古瓦的思路也就断了。

    幸好,他很快就找了回来,毫不费力便接上了;这可全仗着吉卜赛女郎,仗着佳丽,因为她俩一直在他前面走着。两个都一样清秀,优雅,楚楚动人,她俩那娇小的秀脚、标致的身段、婀娜的体态,格兰古瓦赞赏不已,看着看着,几乎把她俩合二为一了:就聪明和友善而言,他认为双双都是妙龄少女;要说轻巧、敏捷、步履轻盈,又觉得两个都是雌山羊。

    街道可是越来越黑暗,越来越冷清了。宵禁的钟声早已敲过,偶或在街上能遇见个把行人,在住家窗户上能瞅到一线灯光。格兰古瓦跟着埃及女郎,走进了那纠缠不清的迷宫,来到从前圣婴墓四周那数不清的小街、岔路口和死胡同,错综复杂,仿佛是被猫挠乱了的一团线。

    “瞧这些乱七八糟的街道,一点也不合理!”格兰古瓦说道。在那千百条绕来绕去的罗盘路中,他晕头转向了,但是那个少女却顺着一条似乎很熟悉的路走下去,连想都不要想,而且步子还越走越快。至于格兰古瓦,要不是在一条街的拐弯处,偶然瞥见菜市场那块八角形耻辱柱的镂空尖顶的剪影,醒目地托映在韦德莱街一家还亮着灯的窗户上,那么,他真不知道身处何方哩。

    有一会儿,他引起了吉卜赛女郎的注意;她好几回心神不安地掉头望了望他,甚至有一次索性站住,目不转睛地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一番。这样瞧过之后,格兰古瓦看见她又像原先那样撅了撅嘴,随后便不睬他了。

    她这一噘嘴,倒引起格兰古瓦的深思。毫无疑问,这娇媚的作态中含有轻蔑和揶揄的意味。想到这里,他低下头来,放慢脚步,离少女稍微远一些。就在这当儿,她拐过一个街角,他刚看不着她,就听到她一声尖叫。

    他急忙赶上去。

    那条街漆黑一团。但是,拐角圣母像下有个铁笼子,里面燃着油捻,格兰古瓦借着灯光,看见有两个汉子正抱住吉卜赛女郎,竭力堵住她的嘴,不让她叫喊,她拼命挣扎着。可怜的小山羊吓得魂不附体,聋拉着双角,咩咩直叫。

    “快来救我们啊,巡逻队先生们!”格兰古瓦大叫一声,并勇敢地冲上去。抱住少女的那两个男人中一个刚好一回头,原来是卡西莫多那张可怖的面孔。

    格兰古瓦没有逃跑,也没有再向前走一步。

    卡西莫多向他冲过来,反掌一推,就把他抛出去四步开外,摔倒在地;接着,反身拔腿就跑,一只手臂托着吉卜赛女郎,就好似拿着一条舒卷的纱巾一下子消失在黑暗之中。他的另一个同伴也跟着跑了。可怜的山羊在他们后面追着,悲伤地咩咩叫个不停。

    “救命呀!救命呀!”不幸的吉卜赛女郎不停地喊着。

    “站住,恶棍!把这个荡妇给我放下!”突然霹雳般一声吼叫,一个骑士从邻近的岔道上猛冲过来。

    这是御前侍卫弓手队长,戴盔披甲,手执一把巨剑。

    卡西莫多给叶呆了,骑士从他怀里把吉卜赛女郎夺了过去,横放在坐鞍上。等到可怕的驼子清醒过来,扑过去要夺回他的猎物时,紧跟在队长后面的十五六名弓手,手执长剑出现了。这是一小队御前侍卫,奉巴黎府禁卫长官罗贝尔·德·埃斯杜特维尔大人之命,前来检查宵禁的。卡西莫多一下子受包围,遭逮捕,被捆绑起来。他像猛兽似地咆哮,口吐白沫,乱咬一气。要是大白天的话,单是他那张因发怒而变得更加丑恶不堪的面孔,就足以把这小队人马吓得四处逃窜,这是无人会怀疑的。然而,黑夜剥夺了他最可怕的武器:

    他的狰狞面目。

    在搏斗中,他那个同伴早已逃之夭夭了。

    吉卜赛女郎娇滴滴地在军官的马鞍上坐起身来,双手往年轻军官的双肩上一搭,目不转睛瞅了他一会儿,好象对他红润的气色,也对他刚才的搭救搞得心醉了。随后,她先打破沉默,甜蜜的声音变得更加甜蜜了,说道:

    “警官先生,请问尊姓大名?”

    “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为您效劳,我的美人!”军官挺直身子答道。

    “多谢!”她说道。

    话音一落,趁着弗比斯队长捻他勃艮第式小胡子的功夫,她如箭坠地,一下子溜下马背,逃走了。

    就是闪电也比不上她消失得那么快。

    “教皇的肚脐眼!”队长抽紧捆绑卡西莫多的皮带,说道。

    “我宁可扣留那个荡妇!”

    “有什么法子呢,队长?”一个警卫说道。“黄莺飞跑了,蝙蝠留了下来!”

    五麻烦接踵而至

    格兰古瓦被摔得懵里懵懂,一直在街道拐角圣母像前躺着,慢慢地才清醒过来。起初有好一会儿觉得轻飘飘的,有点迷迷糊糊,似睡非睡,倒也不无甜丝丝的感觉,只见吉卜赛女郎和雌山羊两张轻盈的脸孔与卡西莫多沉重的拳头交织在一起。这种状况很快就过去了。他的身体与路面接触的部分,觉得冷嗖嗖的,他遂猛醒过来,精神也清爽了。蓦然间,他想道:“哪来这股凉气呢?”这才发现自己差点全倒在阴沟里了。

    “驼背独眼巨人这鬼家伙!”他低声嘟哝着,并要爬起来。

    可是头太晕了,也摔得太重了,只得躺在原地不动。好在手还屈伸自如,便捂住鼻子,硬忍住了。

    “巴黎的污泥浊水,”他想道(因为他确信阴沟肯定将是他的住处了,除非是做梦,谁住在这里?)

    “巴黎的污泥浊水特别臭!里面肯定含有挥发性的硝酸盐。况且,这是尼古拉·弗拉梅尔[1330—1418作家,化学家(当时被认为是炼金术士)]大人及一般炼金术士的看法……”

    “炼金术士”这个词突然使他联想起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来。他回想起刚才瞥见的暴力场面,吉卜赛女郎在两个男人之间挣扎,卡西莫多有个同伙,格兰古瓦脑海里顿时隐隐约约闪过副主教那张忧郁和高傲的面孔。他想:“这真有点蹊跷!”于是,根据这已知条件,并以此为基础,开始构造种种假设的荒唐大厦,纯粹是哲学家纸糊的楼阁。然后,猛然一震,又回到现实中来:“哎呀!冻死我了!”他喊叫了起来。

    确实,这地方越来越叫人受不了啦。沟水的每一分子夺走了格兰古瓦腰部散发出来的每一热量分子,他的体温和阴沟的水温之间逐渐建立一种平衡,这种滋味好不难受呀。

    冷不防又有另一种烦恼来袭击他。

    一群小孩,就是那些不论刮风下雨光着脚丫在巴黎街头到处游荡、从古至今被叫做流浪儿的野孩子,也就是我们小时傍晚放学出来,看见我们的裤子没有撕破,向我们大家乱扔石头的那班小野人。这样一群小捣蛋鬼这时一窝蜂似的,全然不顾左邻右舍是不是在睡觉,笑的笑,叫的叫,向格兰古瓦躺着的岔路口奔来。他们身后拖着一个莫名其妙的似袋非袋的东西,单是他们木鞋的响声连死人也会被吵醒。格兰古瓦还没有完全死去,不由半挺起身子来。

    “哦喂!埃纳甘·当贷舍!哦喂!约翰·潘斯布德!”他们拼命喊着。“拐角那个卖铁器的老家伙厄斯塔舍·莫朋刚刚死了。我们拿来他的草垫子去点个焰火玩玩。今天不是欢迎弗朗德勒人的日子吗!”

    说干就干,他们走到格兰古瓦身边,却没有看到他,顺手一扔,不偏不倚,草垫正好扔在他身上。与此同时,有个小孩抓起一把稻草,正要去圣母像座下燃着的油捻上借个火。

    “死基督!我这下子不就又太热了吗!”格兰古瓦嘀咕道。

    危急万分,他将处于水火夹攻之中!他一急,就像制造假钱的人眼看要被扔入油锅而死命挣扎一般,使出浑身不可思议的力量,一跃而起,抓起草垫往那些顽童掷去,拔腿逃走了。

    “圣母呀!”孩子们惊叫起来。“卖破铜烂铁的还魂了!”

    他们也吓得跑掉了。

    那张草垫子一时成了沙场的主宰者。推事老爹贝尔福雷,还有科罗泽,至今还肯定地说,出事的次日,该街区的教士以隆重的仪式把草垫捡了回去,并把它送到了圣福运教堂的圣库去,从那天起一直到一七八九年[法国大革命],管圣库的人赚了一笔相当可观的钱,原因是莫贡塞伊街拐角的圣母像在一四八二年一月六日那个难忘的夜里,大显神灵,一下子就驱逐了已故的厄斯塔舍·莫朋的阴魂,这个人为了向魔鬼开个玩笑,死时故意恶作剧,把阴魂藏在草垫子里。

    六  摔破的罐子

    没命地跑呀跑呀,跑了好一阵子,却不知要跑往何处,多少回脑袋撞在街角上,一路上跨过许许多多阴沟,穿过许许多多小巷、许许多多死胡同[原文如此],许许多多岔道,从菜市场那条七弯八拐的古老石道上寻找逃窜之路,惊恐万状,如同文献里美丽拉丁文所说的那样,勘察一切道路,大街小巷,然后,我们的诗人霍然停住了,首先是由于喘不过气来,再则是因为脑子里刚出现一个两难的问题,好像猛然揪住他的衣领。他一只手指按住额头,自言自语道:“皮埃尔·格兰古瓦大人呀皮埃尔·格兰古瓦,我觉得您这样瞎跑就像没脑子似的。小鬼们怕您,并不比您怕他们来得轻些。听我说,我觉得,您刚才往北边逃,您一定听到了他们往南边逃跑的木鞋声。然而,二者必居其一:或者是他们溜掉了,那末他们一时害怕,一定把草垫子丢了下来,这正好是您从清早一直找到现在所要的可投宿的床铺,您献给圣母娘娘一出圣迹剧,得到了齐声喝采,热闹异常,她显圣送您草垫子作为奖赏;或者是孩子们并没有逃跑,若是如此,准把草垫点燃了,而这正是您所需要的那种妙不可言的火堆,您可以好好受用,烘干衣裳,暖暖身子。在这两种情况下,好火也罢,好床也罢,反正草垫子是上天赐与的礼物。莫贡塞伊街拐角处的慈悲圣母玛丽亚也许正是为了这个缘故,才让厄斯塔舍·莫朋死去的。您这样跑得屁股颠颠的,好比一个庇卡底人见着一个法国人就连忙逃命似的,结果把您在前面要寻找的反而扔到后面去,您这岂不是胡闹吗!您真是一个大傻瓜!”

    这么一想,遂转身回去,摸索着方向,东瞧瞧,西望望,仰着头,竖起耳朵,竭力要找回那张给人幸福的草垫子。可是没有找到。只见房屋交错,死胡同、交叉路口盘根错节,他左右为难,迟疑不定,在那错综复杂的漆黑街巷里进退受阻,举步不前,就是陷入小塔府邸的迷宫也不会这么狼狈。末了,他按捺不住了,煞有介事地喊叫起来:“该诅咒的岔道!是魔鬼照他脚爪的模样造出来的!”

    这么一喊叫,心里稍微轻松一些。这时,正好瞅见一条狭长小巷的尽头有一种淡红色的光在闪烁,他的情绪一下子振作起来了,说道:“该赞美上帝啦!就是在那儿!那是我要找的草垫子在燃烧。”于是把自己比做迷失在黑夜里的船夫,虔诚地又说了一句:“致敬,致敬,导航星!”

    这片言只语的祷文是献给圣母还是献给草垫子的呢,那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这条小巷是斜坡的,路面没有铺石子,而且越往下去越泥泞,越倾斜,他刚走了几步,便发现某种十分奇怪的现象。

    这小巷并非荒凉的。一路过去,这里那里,有什么模糊不清、奇形怪状的东西在爬行,都朝着街尽头那摇曳的亮光爬去,就像夜里笨重的昆虫向着牧童的篝火,从一根草茎吃力地爬到另一根草茎。

    世上最使人敢于冒险的,莫过于不必老摸着他的钱包是不是还在身上。格兰古瓦继续向前走,不一会儿就赶上了一个爬得最缓慢、落在最后头的毛毛虫了。走近时才发现,那蠕动着的东西不是别的,而是一个无腿的可怜虫,双手撑地,一挪一挪地蠕动着,活像一只受伤、只剩下两条长腿的蜘蛛。

    当他从这只人面蜘蛛旁边走过时,听见一个悲哀的声音向他传来:“行行好,老爷,行行好吧!”

    “见鬼去吧!要是我听得懂你说什么,就让魔鬼把我同你一起抓去吧!”格兰古瓦说道。

    话音一落,径自走了。

    他又赶上了另一个这种蠕动的东西,仔细一瞧,原来是一个断臂缺腿的残废人,既没臂又没腿,整个人靠拐杖和木腿支撑着,其装置之复杂,简直就像泥瓦匠的脚手架在挪动。

    格兰古瓦满脑子尽是古色古香的典雅譬喻,心里就把他比做火神伏耳甘的三足活鼎镬。

    在他经过时,这只活鼎向他举帽致敬,可是帽举到格兰古瓦的下巴跟前便停住了,宛若托着一只刮胡子用的盘子,同时对着他大声嚷叫:“老爷,给几个小钱买块面包吧!①”

    “看样子这个也会说话;”格兰古瓦说道。

    “可这是一种难听的语言,他要是明白,那他比我好过得多了!”

    忽然灵机一动,他拍了拍脑门,说:“对啦,上午他们老喊着‘爱斯梅拉达’,到底是什么鬼意思?”

    他要加快步伐,但是第三次又有什么东西挡住去路。这个什么东西,或者更确切地说,这个什么人,原来是个瞎子,个子矮小,一张犹太人的脸盘,长着大胡子,手中的棍子向四周乱划,由一只大狗引路,只听见他带着匈牙利人的口音,用很重的鼻音说道:“行行好吧②”

    “好呀!到底有一个会说基督教语言的③。”格兰古瓦说道。“一定是我的样子看起来很好善乐施的,所以不管我囊空如洗,他们才这样求我施舍的。

    ①原文为西班牙语。

    ②原文为拉丁文。

    ③指会说拉丁语。

    朋友(他转头向瞎子说),上星期我把最后一件衬衫也卖了,既然你只会说西塞罗的语言,这话也就是说:‘上星期刚把我的最后一件衬衫卖了。①’”

    一说完,他转身继续赶路。但是瞎子也同时开始跨大步伐,冷不防那个瘫子,还有那个无腿人,也急匆匆赶上来,钵子和拐棍在石路上碰得震天价响。于是三个人紧跟在可怜的格兰古瓦的身后,相互磕磕碰碰,向他各唱起歌来:

    “行行好!”瞎子唱道。

    “行行好!”无腿人唱道。

    而那个跛子接过乐句,反复唱道:“买几块面包吧!”格兰古瓦赶紧塞住耳朵,叫道:“哦!巴别塔②呀!”

    他拔腿就跑,想不到瞎子也跑,跛子也跑,缺腿人也跑。

    随后,他越往街道深处里钻,缺腿的、瞎子、跛子,越来越多,成群围着他;还有许多断臂的,独眼的,满身是疮的麻风病者,有的从房子里出来,有的从附近小街上出来,有的从地窖气窗里钻出来,狼嗥的狼嗥,牛叫的牛叫,兽啼的兽啼,个个一瘸一拐,跌跌冲冲,向亮光拥去,并且宛如雨后的鼻涕虫一般,在泥浆中滚来滚去。

    那三个人一直对格兰古瓦紧追不舍,他深知这样下去会有什么下场,吓得魂不附体,在其他那些人中间乱窜,绕过瘸子,跨过缺腿的,双脚陷入这蚂蚁窝似的成群畸形人堆里,就像那个英国船长陷入成群的螃蟹中间。

    ①原文为拉丁文。

    ②巴别塔:圣经中挪亚的子孙,拟造而没完成的摩天高塔。据载,洪水大劫后挪亚的子孙成群来到示拿这个地方,决定在此地建城和建一座通天高塔。建造速度之快,连上帝也感到不安了,遂把他们的语言变乱,相互听不懂,致使这座高塔半途而废。这里是指那几个乞丐操不同的语言,难以理解。

    猛然灵机一动,心想倒不如设法返身向后跑。可是太晚了。整个一大群人已经堵住了他的退路,那三个乞丐缠住他不放。这么一来,他只得继续往前跑,这是因为后面那不可阻挡的波涛推着他走,同时也是由于惧怕和晕眩,冥冥中觉得这一切仿佛是一场恶梦。

    末了,总算跑到了街道的尽头,前面是一个广阔的空地,只见许多星星点点的灯光在茫茫夜雾中摇曳闪烁。格兰古瓦一头冲过去,巴望腿跑得快,能甩掉那紧紧跟着他的三个残废的魔鬼。

    “家伙,看你往哪里跑!①”那个断臂缺腿的吼叫一声,扔下双棍,迈开两条举世无双的大腿,其精确均匀的步伐是巴黎街头见所未见的,紧追了上来。

    这时,无腿人已经站了起来,把沉甸甸的铁皮大碗扣在格兰古瓦的脑勺上,而瞎子瞪着灯笼般的眼睛,直盯着他看。

    “我这是在哪儿?”诗人吓坏了,问道。

    “在奇迹宫廷。”跟随着他们的第四个幽灵答腔道。

    “我发誓,我确实看到了瞎子能看、瘸子能跑,可是救世主在哪里呢②?”格兰古瓦说道。

    他们一听,阴森森大笑起来。

    ①原文为西班牙语。

    ②救世主:基督教对耶稣基督的称谓,亦称救主。据传,耶稣能治病,有起死回生的能力。这里是说救世主能把这些残废人一下子医好,怎么不来救救格兰古瓦呢?!

    可怜的诗人环视了一下周围,确实置身在这个可怕的奇迹宫廷里,从来就没有一个好人会在这样的时辰到这里来的。

    这是魔圈,小堡的军官和府衙的捕快胆敢贸然进去,便会粉身碎骨,化为乌有;这是盗贼的渊薮,是巴黎脸上丑恶的脓疣;这是阴沟,各国首都大街小巷那种司空见惯、到处溢流的罪恶、乞讨、流浪的沟水,每天早晨从这里流出,每天夜里又流回这里滞留;这是使人毛发悚然的蜂窝,一切扰乱社会秩序的胡蜂每晚都带着采集到的胜利品回来;这是骗人的医院,这里聚集着吉卜赛人,还俗的修士,失足的学子,各个民族的流氓,诸如西班牙的、意大利的、德国的,各种宗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偶像崇拜者——的痞子,身上满是假装的疮疤,白天乞讨,夜里摇身一变全成为强盗;总之,这是广大宽阔的化妆室,今日巴黎街头上演的偷窃、卖淫和凶杀这种万古长存的喜剧,其各种角色早在中古时代就在这里上妆和卸妆了。

    这是一个广阔的空地,形状参差不齐,地上铺的石子高低不平,跟昔日巴黎的所有广场一样。这儿那儿,火光闪耀,周围聚集着一堆堆怪诞的人。这一切飘飘忽忽,纷纷攘攘,只听见一阵阵尖笑声、孩子的啼哭声、女人的说话声。这人群的手掌和脑袋,衬托着亮光,黑黝黝的,显现出万千奇特动作的剪影。地面上,火光摇曳,掩映着许多模糊不清的巨大黑影,不时可以看见走过去一条与人无二的狗,或一个与狗无二的人。在这巢穴里犹如在群魔殿,种族的界限,物种的界限,似乎都消失了。男人、女人、畜生、年龄、性别、健康、疾病,一切在这群人中间好似都是共同的;一切都是相互混合、掺杂、重叠的,成为一体;每人都具有整体的特性。

    借着闪烁的微弱火光,格兰古瓦在心神未定中,辨认出这片广大空地的四周尽是破旧丑陋的房屋,那些虫蛀的、皱折的、萎缩的、百孔千疮的门面儿,个个都有一两个透亮的窟窿,他仿佛觉得这些门面儿在黑暗中活像许多老太婆的大脑袋瓜,排成一个圆圈,怪异而乖戾,眨着眼睛在注视这群魔乱舞。

    这仿佛是一个新的世界,知所未知,闻所未闻,奇形怪状,麇集着爬行动物,荒诞不经。

    格兰古瓦越来越惊慌,那三个乞丐活像三把钳子把他牢牢抓住,周围又有一群其他的面孔起伏不定、狂吠不止,把他吵得都耳聋了。身遭不测的格兰古瓦竭力振作起精神,回想今天是不是礼拜六①。但是他的努力是徒劳的,他的记忆和思路的线索中断了;他怀疑一切,在所见和所感觉的之间飘来忽去,不停反问自己这样一个不可解决的难题:“如果我存在,这一切是否存在?如果这一切存在,我是否存在?”

    正在此时,从周围那乱哄哄的人群中响起一声清晰的叫喊:“把他带去见王上!把他带去见王上!”

    “圣母呀!这里的国王准是一只公山羊!”格兰古瓦喃喃自语。

    “见王上去!见王上去!”所有的人异口同声齐喊道。

    大家都来拖他,争先恐后看谁能揪住他。然而那三个乞丐不肯松手,硬是从其他人的手里把他夺下,吼叫道:“他是归我们的!”

    ①在中世纪,星期六夜里是巫师、巫婆集会的时候。

    这么一争夺,诗人身上那件本来已病歪歪的上衣也就呜呼哀哉了。

    穿越这可怕的广场,他的头晕目眩顿时消失了。走了几步,他感到又回到现实中来了。他逐渐适应了这地方的气氛。

    起初,从他那诗人的头脑里,或者简简单单、直来直去地说,从他那空空的肚皮里,升起一道烟雾,可以说是一股水汽;这水汽在他与物体之间扩散开来,因此在那恶梦的杂沓迷雾中,在那梦幻的重重黑暗中,他只隐隐约约瞥见周围的物体,由于阴影重重的幻觉,只见一切的轮廓都在抖动,一切的形状都在挤眉弄眼,一切的物体都壅积为巨大无比的群体,一切的东西都膨胀为影影绰绰的怪物,各个人都膨胀成幽灵鬼影。

    在这种幻觉之后,目光渐渐不再那么迷惘,也不再把一切放大了。真实世界在他周围渐渐出现了,撞击着他的眼睛,撞击着他的脚,把他原先自认为身陷其中的整个可怕的诗情幻景一片又一片拆毁了。这才确实发现,他并不是涉行于冥河,而是行走于污泥;与他擦肩而过的并不是魔鬼,而是盗贼;攸关的并不是他的灵魂,而索性是他的生命(既然他缺少那种在强盗与好人之间进行有效撮合的难能可贵的调停者:金钱)。末了,他就近更冷静地观察一下这里狂欢纵饮的情景,不禁从群魔会一头栽入了小酒馆。

    所谓奇迹宫廷,无非是一个小酒馆,不过是强盗们的酒

    馆,一切都被血和葡萄酒染成了红色。

    终于到达终点,那班衣衫褴褛押送他的人把他放了下来。

    这时,映入他眼帘的景象是不会把他再带回到诗境里去了,哪怕是地狱里的诗境也不行!眼前是小酒店,这是比任何时候更加明明白白的严峻事实。我们若是生活在十五世纪,那就可以这样说:格兰古瓦从米开朗琪罗一下子滚落到了卡洛①。

    一块宽阔的石板上,燃着一堆熊熊烈火,火焰烧红了此刻空着的一个三鼎锅的三只脚。火堆四周,零零落落随便摆着几张破桌子,没有任何一个略通几何学的听差肯费点心思,把这些桌子摆成对称平行的两排,或者稍加注意,至少不使它们交切成稀奇古怪的角度。桌上闪亮着满溢葡萄酒和麦草酒②的罐子,周围凑集着许多醉汉的脸孔,由于火烤,也由于喝多了,张张脸孔都紫膛膛的。有一个大腹便便、喜形于色的汉子,正搂住一个肉墩墩的妓女亲来亲去弄出好大声响来。还有一个假兵,用他们黑话来说,就是一个滑头精,吹着口哨,正在解开假伤口上的绷带,舒展一下从早晨起就千裹万缠紧绑起来的健壮的大腿。对面,是一个病鬼,正用白屈菜汁和牛血擦洗次日要用的上帝赐与之腿。再过去两张桌子,有一个假扮香客的强盗,身上朝圣者整套行头的打扮,吃力地念着圣后经,当然没有忘记采用唱圣诗的那种调子,也没有忘记哼哼唧唧。另个地方有个小叫花子正向一个老疯癫请教假装发羊癫疯的方法,后者向他传授如何咀嚼肥皂、口吐白沫的诀窍。旁边,有个患水肿病的正在放液消肿,四、五个女拐子一闻,连忙捂住鼻子,她们本来围着一张桌子正在争夺傍晚偷来的一个小孩。所有这种种情景,如同二百年后索瓦尔所言,宫廷觉得非常滑稽可笑,便搬来供王上消遣,还做为王家芭蕾舞团在小波旁宫舞台上上演的四幕芭蕾舞剧《黑夜》的起曲舞。一六五三年有个看过这场演出的人补充说:

    “奇迹宫廷里那种种突然的变形,从来没有这样被表演得维纱维肖。邦斯拉德①还为我们撰写了相当优雅的长诗。”

    ①雅克·卡洛(1592—1635),法国雕刻家、画家。他的作品常以下层社会的生活为题材,如集市场、乞丐等等,恰好与米开朗琪罗(1475—1564)常以神鬼为主题的画作成为对照。

    ②草麦酒是古代高卢人常喝的一种由小麦和青草酿成的类似啤酒的饮料。

    到处传来粗野的狂笑声和淫荡的歌声。每人只顾自己,说东道西,骂骂咧咧,根本不理睬旁人在说什么。酒罐和酒罐碰得直响,但响声一起,便是一阵争吵,摔破的酒罐片把破衣服划得稀巴烂。

    一只大狗蹲坐着,正望着火堆。有几个小孩也来凑热闹。

    那个被偷来的孩子,哭哭啼啼,吵吵嚷嚷。另一个,四岁的大胖小子,坐在一张过高的板凳上,双腿悬挂着,下巴只够得着桌子边,闷声不响。还有一个孩子,煞有介事的样子,用手指头把大蜡烛流下来的油脂涂抹在桌上。最后一个,小不丁点儿,蹲在泥里,整个身子几乎都钻进一口大锅,用瓦片刮着,其刮擦声可以叫斯特拉迪瓦里乌斯②听了晕死过去。

    火堆旁放着一只大桶,桶上坐着一个叫花子:这就是坐在御座上的花子大王了。

    押着格兰古瓦的那三条汉子把他带到酒桶前,狂欢纵饮的人群一时哑然无声,只有那个小孩仍在刮擦大锅。

    ①邦斯拉德(约1613—1691),法国诗人,为路易十三宫廷和路易十四宫廷创作了不少芭蕾舞诗剧而一时名声大噪。

    ②斯特拉迪瓦里乌斯(约1644—1737),意大利著名的弦乐器制造家。

    格兰古瓦大气不敢出,头也不敢抬。

    “家伙,快脱掉你的帽子!①”三个揪住他的家伙当中有一个说道。格兰古瓦还没弄明白他说些什么,那人一把就摘去格兰古瓦头上的帽子。那顶面盔破旧不堪,这倒不假,可是遮遮太阳,挡挡风雨,还顶不错的。格兰古瓦叹息了一声。

    这时,大王从宝座上居高临下对他发话:

    “这坏蛋是个啥?”

    格兰古瓦不禁打了一个寒噤。那声音,虽然带着威胁而加重了,却使他想起另一个声音来,那就是今天上午在演出中间用很浓的鼻音高喊“行行好吧”,从而第一个破坏他的圣迹剧的那个声音。他抬头一看,果然是克洛潘·特鲁伊甫。

    克洛潘·特鲁伊甫佩戴着大王的徽记,身上破衣烂衫依然如故,一件也不多,一件也不少。胳膊上的烂疮却已不见了。他手执一根用白皮条绞成的鞭子,就是执棒捕头用来逼迫群众的那种叫做布列伊的皮鞭。他头上戴着一种从顶上加圈并收拢的帽子,但很难区分它是儿童防跌的软垫帽呢,还是王冠,既然两者十分相似。

    然而,格兰古瓦认出奇迹宫廷的大王原来就是上午演出大厅里那个千刀万割的乞丐之后,不知为什么,心里又恢复了一线希望。

    “大人……阁下……陛下……”格兰古瓦结结巴巴,声调越说越高,高到了顶点,再也不知道该如何往上升,或者该如何往下降,终于问道:“我该如何称呼您呢?”

    ①原文为西班牙语。

    “阁下、陛下或者伙计,你爱怎么称呼都可以。不过,得快点!你有什么要为自己辩护的吗?”

    “为自己辩护!”格兰古瓦揣摩着。“我不喜欢这个说法。”

    他结结巴巴接着说:“我就是今天上午那个……”

    “魔鬼的指甲儿!”克洛潘打断他的话,说道:“报上你的名字,坏蛋,别的不要罗嗦!听着!坐在你面前的是三个威武的君子:我,克洛潘·特鲁伊甫,狄纳之王,丐帮帮主的传人,黑话王国至高无尚的君主;你看见那边那个头上裹着一块破布的黄脸膛老头,名叫马西亚·恩加迪·斯皮卡利,埃及和波希米亚大公;还有那个胖子,没听我们说话,正在抚摸一个骚娘们,是吉约姆·卢梭,加利利皇帝。我们三个人是你的审判官。你不是黑话中人而潜入黑话王国,侵犯了我们城邦的特权。你应该受到惩罚,除非你是‘卡蓬’、‘弗朗—米图’或‘里福德’,用正人君子的黑话来说,就是小偷、乞丐或流浪汉。你是不是有点像这种人?你辩白吧!说出你的身份来。”

    “唉!”格兰古瓦道。“我没有这种荣幸。我是作者……”

    “这就够了!”特鲁伊甫没有让他讲完就插嘴道。“你要被吊死!正派的市民先生们,这道理是简单不过的了。你们那里怎么对待我们,我们这里也就怎么对待你们。你们对付流浪汉的法律,我们也用来对付你们。要是这个法律太狠毒,那是你们咎由自取。应当不时看一看正人君子在麻索项圈里挣扎,做出一副鬼脸才好哩。这才算说得过去。来吧,好人儿,高高兴兴把你身上的破烂衣裳分给这几位小姐吧。我要把你吊死,让流浪汉们开开心;你再把身上的钱分给他们,让他们去喝喝酒。要是你还有什么花样儿要做,那边石臼①里有一个非常精致的石头上帝老子,是我们从圣彼得雄牛教堂偷来的,你可以有四分钟的时间,把你的灵魂去巴结巴结那老头儿吧。”

    这席话真叫人毛发悚然。

    “说得绝了,我打赌!克洛潘·特鲁伊甫布道就像教皇那个圣老头儿一样。”加利利皇帝一边敲破酒罐去垫桌子,一边喊叫道。

    “皇上和王上陛下,”格兰古瓦冷静地说道(因为不知怎么样,他又坚定下来了,语气斩钉截铁)。“您们不会想到,我名叫皮埃尔·格兰古瓦,诗人,今天上午在司法宫大厅上演的圣迹剧就是我写的。”

    “啊!是你呀,大人!”克洛潘说道。“我也在那里,我可以用上帝的脑袋发誓!好吧,伙计,你说就因为你上午把我们烦透了,难道就成为今晚你免得被吊死的理由?”

    “我恐怕难以脱身吧。”格兰古瓦心想,不过还是再做一次努力,说道:“我不明白诗人为什么就不能算做流浪汉!要说流浪汉,伊索就是一个;乞丐,荷马就是一个;小偷,墨尔库里②就是一个……”

    克洛潘打断他的话,说道:“我看你是想用魔语来糊弄我们。他妈的!干脆就把你吊死吧,别这样装蒜啦!”

    ①石臼实际上是石头神龛,这是表示蔑视。

    ②墨尔库里:古罗马神话中众神使者,司掌商业并庇护旅客。他并不是“小偷”。

    “对不起,狄纳国王陛下,”格兰古瓦反驳道,他是寸土必争了。“这倒是值得的……请稍候片刻!……听我说……您总不至于不听我申辨就判我死刑吧……”

    其实,他可怜的声音被周围的喧嚣声淹没了。那个小男孩也更加起劲地刮着大锅。不但如此,最要命的是一个老太婆刚在那烈火熊熊的三脚架上放上一只盛满油脂的煎锅,被火一烧,噼啪直响,就像是一群孩子跟在一个戴假面具的后面吵吵嚷嚷。

    这时候,克洛潘·特鲁伊甫看上去好像在同埃及大公和加利利皇帝——他已经完全醉了——商量着什么。接着,他厉声喝道:“静一静!”然而,大锅和煎锅并不买他的账,继续它们的二重唱,他一下子跳下大桶,狠狠踢了大锅一脚,只见大锅连同小孩滚出十步开外,又一脚把煎锅踢翻,油全泼在火堆上了。然后,他又神情庄重地登上宝座,全然不理会那孩子抽抽噎噎的哭声,那老太婆嘟嘟哝哝的埋怨声:她的晚饭已化成漂亮的白烟。

    特鲁伊甫打了个手势,大公,皇帝,还有那些穷凶极恶的帮凶,以及那班伪善的家伙,都走了过来,在他周围排成马蹄形半圈,格兰古瓦一直被粗暴地牢牢扭住,成了这马蹄形的中心。这是半圈破衣烂衫,半圈假金银首饰,半圈叉子和斧头,半圈散发着酒气的大腿,半圈肥胖的赤膊,半圈污秽、憔悴和痴呆的面孔。在这个乞丐圆桌会议的正中,克洛潘·特鲁伊甫俨若元老院的议长、贵族院的君主、红衣主教会议推选的教皇,坐在那高高的酒桶上,居高临下,发号施令,那神气真难以言状,傲慢,暴躁,凶残,眼珠子骨碌碌直转,野人的面容弥补了无赖汉种族那种猪狗般的特征,堪称是群猪嘴筒中间的猪头——高出一筹。

    “给我听着,”他一边用长满茧子的手抚摸着畸形的下巴颏,一边对格兰古瓦说道。“我看不出为什么不可以把你吊死。

    这倒不假,看样子你讨厌这样做,那是简单不过的了,你们这般市民,对吊死这种做法不怎么习惯,总是把这事想得太玄乎。其实,我们并不恨你。有一个办法你可以暂时脱身。你愿意成为我们当中的一员吗?”

    格兰古瓦本来看见自己性命难保,开始放弃努力了,现在突然听到这个建议,其效果是可以想见的。他拼命抓住不放,应道:

    “当然,愿意之至!”

    “你同意加入这个明火执仗的好汉帮?”克洛潘又问。

    “千真万确,加入好汉帮。”格兰古瓦应道。

    “您承认自己是自由市民的一员?”狄纳王再问道。

    “自由市民的一员。”

    “黑话王国的庶民?”

    “黑话王国的庶民。”

    “流浪汉?”

    “流浪汉。”

    “全身心的?”

    “全身心的。”

    “我得告诉你,就是这样,你还得被吊死。”大王接着又说。

    “活见鬼!”诗人道。

    “不过呀,”坚定不移的克洛潘继续说下去。“要晚一些才把你吊死,要搞得隆重一些,由好心肠的巴黎城出钱,把你吊在漂亮的石头绞刑架上,并由正派人来执刑。这也算是一种安慰,可以死得瞑目。”

    “但愿如你所言。”格兰古瓦答道。

    “还有其他一些好处哩。作为自由市民,你无须付苛捐杂税,什么清除污泥捐、救贫民捐、灯笼税,而巴黎一般市民都必须缴纳的。”

    “但愿如此。”诗人说道。“我同意。我就当流浪汉,黑话人,自由市民,好汉帮的好汉,您说什么就当什么。其实我早就是了,狄纳王大人,因为我是哲学家;哲学中包含一切,一切人都包含在哲学中①,如您所知。”

    狄纳王皱了一下眉头。

    “朋友,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你乱弹琴,说的是匈牙利犹太人的什么黑话吧?我可不是希伯来人。做强盗,用不着是犹太人。我甚至不再偷窃了,这种玩艺儿不过瘾了,现在我杀人。割喉管,干;割钱袋,不干。”

    他越说越生气,这简短的一席话也就越说得断断续续,格兰古瓦好不容易才插进去表示歉意:“请宽恕,陛下。这不是希伯来语,而是拉丁语。”

    ①原文为拉丁文。

    “给我听着,”克洛潘勃然大怒,说道。“我不是犹太人,我要叫人把你吊死,犹太人肚皮!还有站在你旁边的那个犹大,那个卖假货的小矮子,我巴不得有一天能看到他像一枚假币似地被钉在柜台上,他本来就是一枚假钱嘛!”

    他边说,边指着那个满脸胡子的小个子匈牙利犹太人,也就是原先对格兰古瓦说行行好吧的那个人;他不懂得其他语言,只有惊慌地看着狄纳王把满腹怒气都泼到他身上。

    末了,克洛潘陛下终于息怒了,又对我们的诗人说:

    “坏蛋!你到底愿不愿当流浪汉?”

    “当然愿意。”诗人回答。

    “光是愿意还不行。”性情粗暴的克洛潘又说。“善良的愿望,并不能给汤里增加一片洋葱,只有进天堂才有点好处;然而,天堂和黑话帮是两码事。想要被接纳入黑话帮,你必须证明你有点出息才行,所以你得去掏模拟人的钱包。”

    “您要我掏什么都行。”格兰古瓦说道。

    克洛潘一挥手,几个黑话人遂离开了圆圈,不一会儿又回来了,搬来两根木桩,下端装着两把屋架状的刮刀,可以很容易使木桩站在地上。两根木桩的顶端,架着一根横梁,就这样,一个可以移动的、漂亮非凡的绞刑架便做成了。格兰古瓦看见转瞬间一个绞刑架就竖立在他面前,不由感到心满意足。一切齐备,连绞索都不缺,它正在横梁下面以婀娜的身姿晃来晃去。

    “他们到底要怎么样?”格兰古瓦心里有点纳闷,反问自己道。恰好在这当儿听见一阵铃响,他也不着急了。原来那班无赖搬来一个假人,索子往假人的脖子一套,就把它吊起来。这假人类似吓唬鸟儿的稻草人,穿着红衣裳,身上挂满大小铃铛,足以给三十匹卡斯蒂利亚①骡子披挂的了。这千百只铃铛随着绳索的晃动,轻轻响了一会儿,随后渐渐低下去,最后无声无息了。与此同时,随着取代了滴漏计和沙时计的钟摆的运动规律,那个假人也静止不动了。

    这时候,克洛潘指着假脚下的一只摇晃的旧凳子,对格兰古瓦说:“站上去!”

    “天杀的!”格兰古瓦表示异议。“我会折断脖子的。您的那只板凳的脚就像马尔西雅②六八诗行一样跛,一行是六韵脚,另一行是八韵脚。”

    “快上去!”克洛潘又说。

    格兰古瓦往板凳上一站,脑袋和胳膊摇摇晃晃,好不容易才站稳了。

    “现在,你把右脚勾住左腿,踮起左脚站直!”狄纳王接着说。

    “陛下,您这不是存心叫我折臂断腿吗?”格兰古瓦叫道。

    克洛潘摇了摇头,说道:

    “听着,朋友,你说的太多了。三言两语就可以给你说清楚的。你踮起脚跟站直,照我说的那样去做;这样你可以够得着假人的口袋;你就伸手去掏,设法从他衣兜里掏出一只钱包。你这一切办成了而不听到铃响,那就好了,你就成为流浪汉。我们今后只要揍你八天就行了。”

    ①卡斯蒂利亚是西班牙中部的一个地区名。西班牙人喜欢赶骡子,骡子身上挂着许多铃铛。

    ②马尔西雅(43—104),拉丁诗人。六八诗格是长短句相间的“跛韵”。

    “上帝肚子呀!要是我不当心,把铃铛碰响了怎么办?”格兰古瓦问道。

    “那你得被吊死。明白了吗?”

    “一点也不明白。”格兰古瓦应道。

    “再讲给你听一遍。你要掏假人的口袋,取出他的钱包来;这样做只要有一声铃响,你就得被吊死。这下子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然后呢?”格兰古瓦应道。

    “你要是手段高明把钱包拿掉,而大伙没有听到铃响,那你就是流浪汉,但你要连续挨揍八天。现在,可听明白了没有?”

    “不,陛下,我又糊涂了。这样做我又有什么好处呢?一种情况是被吊死,另种情况是挨打……”

    “还有成为流浪汉呐?!”克洛潘接着说。“当流浪汉,难道这也算不上什么?我们要揍你,那是为了你好,让你经得起打。”

    “不胜感谢。”诗人回答。

    “行了,快点。”大王边说边用脚踩着酒桶,发出大鼓般的响声。“快掏吧,掏完就了结了。我最后一次警告你:要是我听见一声铃响,那就该你去代替假人罗。”

    听到克洛潘这些话,黑话帮全鼓掌喝彩,遂走过去围着绞刑架站成一圈,发出一种冷酷凶残的笑声,格兰古瓦一下子恍然大悟:是他让他们这样开心的,这不能不对他们的一切都害怕起来了。因此,他再也没有任何希望了,只能存着一分侥幸,指望自己在被迫去干这种可怕勾当中能马到成功。

    他横下心来,决定冒死一试,当然难免先对他要偷的那个假人热诚祈祷一番,也许它比这班流氓无赖容易受感动些。那无数的铃铛连同它们的小铜舌,在他看来像是无数蝰蛇张开的血盆大口,随时准备咬人,准备发出嘶嘶的响声。

    “哦!”他悄悄说道。“我的生命难道果真取决这些铃铛当中任何一只轻微的颤动吗!”他合起双掌,默默祷告:“呵!小铃铛呀小铃铛,千万别响;小铃铛呀小铃铛,千万别晃;小铃铛呀小铃铛,千万别抖!”

    他不想就此待毙,试图再做一次努力来左右特鲁伊甫,随即说道:

    “万一突然刮一阵风呢?”

    “照样要把你吊死。”克洛潘毫不犹豫地应道。

    眼看既无退路,又没有缓刑,搪塞又搪塞不了,遂毅然决然把心一横,抬起右脚勾住左脚,踮起左脚,挺直身子,伸出一只胳膊;可是,正当他的手碰着假人时,只有一只脚支撑着的身体,在那只只有三条腿的小凳子上晃动了一下;他不由自主地想把假人拽住,一下子失去了平衡,结果重重地一头栽倒在地上;同时,假人经不起他的手一推,先旋转了一圈,随后在两边绞刑柱中间威严地晃来晃去,身上千百只铃铛也就催魂索命似地响了起来,格兰古瓦完全被震昏了。

    “晦气!”他喊着摔下来,趴在地上像死了似的。

    然而,他听见头顶上可怕的群铃齐鸣,听见流浪汉们魔鬼般的狂笑声,还听见特鲁伊甫的声音:“给我把这兔崽子拉起来,狠狠把他吊上去!”

    格兰古瓦站了起来。大伙已经解下了假人,好给他腾出位置来。

    黑话帮一伙人逼着他站到小凳子上。克洛潘走过来,把绞索往他脖子上一套,拍拍他的肩膀说:“永别了,朋友!哪怕你肚里的鬼点子跟教皇一样多,现在再也休想溜掉啦。”

    格兰古瓦要喊饶命,但这话到嘴边卡住了。他举目环视四周,一丁点儿希望也没有:大家都在大笑。

    “星星贝尔维尼!”狄纳国王喊着一个大块头的流浪汉,他应声出班。“你爬上横梁去。”

    贝尔维尼身手敏捷,一下子就爬了上去。过了一会儿,格兰古瓦举目一望,只见他蹲在他头顶上的横梁上把他吓得魂不附体。

    “现在,”克洛潘·特鲁伊甫接着说道。“我一拍手,红脸安德里,你就用膝盖把小凳子拱倒;弗朗索瓦·尚特—普吕纳,你就抱住这坏蛋的脚往下攥;还有你,贝尔维尼,你就扑到他的肩膀上;你们三个人要同时行动,听清楚了?”

    格兰古瓦不由一阵哆嗦。

    “准备好了吗?”克洛潘·特鲁伊甫问三个黑话帮伙计说;这三人正准备向格兰古瓦猛冲过去,就好像三只蜘蛛扑向网上的一只苍蝇。这可怜的受刑者还得可怕地等待一阵子,这时克洛潘正不慌不忙用脚尖踢踢火堆里没有烧着的枝蔓。“好了没有?”他又问,并张开双手,准备击掌。再过一秒,就一了百了罗。

    但是克洛潘停住了,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等一等!我倒忘了!……我们要吊死一个男人,总得先问一问有哪个娘儿要他,这是我们的惯例。——伙计,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要么你就娶女乞丐,要么就娶绞索。”

    吉卜赛人这条法律,看官也许会觉得千奇百怪,其实,今天依然原原本本被记载在古老的英国宗教法典里。诸位可参阅《柏林顿的注疏》一书。

    格兰古瓦松了一口气。这是半个钟头以来第二次死里逃生了。因此,他不敢过分相信了。

    “噢,喂!”克洛潘重新登上他的宝座,喊道。“喂!女人们,娘儿们,你们当中不论是女巫或是女巫的母猫,有哪个骚货要这个淫棍?科莱特·夏萝娜!伊丽莎白·特露琬!西蒙娜·若杜伊娜!玛丽·皮埃德布!托娜·隆格!贝拉德·法努埃尔!米歇勒·日娜伊!克洛德·隆日—奥蕾伊!马杜琳·吉萝鲁!喂!伊莎博·蒂埃丽!①你们过来看呀!白送你们一个汉子!谁要?”

    格兰古瓦正在丧魂落魄之中,那模样儿大概是不会吊人胃口的。这些女叫花子对这提亲显得无动于衷,那不幸的人儿只听见她们应道:“不要!不要!吊死他!我们大家都可以乐一乐!”

    不过,也有三个从人群中走过来嗅一嗅他。第一位是个四方脸的胖妞,仔细察看了哲学家身上那件寒伧的上衣。这上衣已经百孔千疮,窟窿比炒栗子的大勺还多。姑娘做了一个鬼脸,嘀咕道:“破旧布条!”接着对格兰古瓦说:“看看你的斗篷,好吗?”

    ①这些女人的名字,利用谐音或利用双词拼凑而成,含有粗俗、猥亵的意思。如“三只手”科莱特,“空窟窿”伊丽莎白,“直立脚”玛丽,“长腿”托娜,“啃耳朵”克洛德等等。

    “丢了。”格兰古瓦应道。

    “你的帽子呢?”

    “人家拿走了。”

    “你的鞋子呢?”

    “快没鞋底了。”

    “你的钱包呢?”

    “唉!”格兰古瓦吱吱唔唔应道。“我身无分文呐。”

    “那你就让吊死,道谢吧!”女叫花子回嘴说,掉头走了。

    第二个又老又黑,满脸皱纹,丑恶不堪,即使在这奇迹宫廷里也丑得出众。她围着格兰古瓦转来转去,把他吓得身子像筛糠似的,生怕她要了他。不过,她低声说道:“他太瘦了。”一说完就走开了。

    第三位是个少女,相当妖艳,也不太难看。可怜虫低声向她哀求道:“救救我吧!”她以怜悯的神情把他端详了片刻,接着垂下眼睛,揉着裙子,举棋不定。他注视着她的每一动作;这是最后一线希望了。少女终于开口:“不,不!长脸颊吉约姆会揍我的。”一说完也回到人群中去了。

    “伙计,该你倒霉!”克洛潘说道。

    话音一落,随即在大桶上站立起来,喊道:“没有人要吗?”

    他摹仿着拍卖估价人的腔调,逗得大家乐呵呵的。“没有人要吗?一——二——三!”于是转向绞刑架,点了点头:“拍卖了!”

    星星贝尔维尼、红脸安德里、酒鬼弗朗索瓦遂一齐凑近格兰古瓦。

    就在这当儿,黑话帮中响起了喊声:“爱斯梅拉达!爱斯梅拉达!”

    格兰古瓦不由打了个寒噤,转头向传来喧哗声的那边望去,只见人群闪开,给一位纯洁如玉、光艳照人的美人儿让出一条路来。

    这就是那位吉卜赛女郎。

    “爱斯梅拉达!”格兰古瓦自言自语,惊呆了,激动不已,这个咒语般的名字猛然勾起了他这一天的种种回忆。

    这个世间罕见的尤物,似乎连奇迹宫廷都被其姿色和魅力魔住了。她一路过去,黑话帮男女伙计都乖乖地排成两列;目光所及,一张张粗暴的面孔都如花开放,容光焕发。

    她步履轻盈,走到受刑人跟前。她后面跟着漂亮的佳丽。

    格兰古瓦吓得半死不活,她静静打量了他片刻。

    “您要把这个人吊死吗?”她严肃地问克洛潘道。

    “是的,妹子。”狄纳王应道。“除非你要他做丈夫。”

    她撅起下唇,稍微做了个惯常的娇态。

    “我要了。”她说。

    格兰古瓦至此坚信:他从上午起只不过是做了一场梦,眼前这件事就是梦境的延续。

    其实,这梦境的高潮固然令人叫绝,但未免太过分了。

    活结解开了,诗人从小凳上给抱了下来。他激动万分,不得不坐了下来。

    埃及大公一言不发,拿来一只瓦罐。吉卜赛女郎把瓦罐递给格兰古瓦,对他说道:“把它摔到地上!”瓦罐摔成了四片。

    “兄弟,”埃及大公这时才开口,边说边把两手各按在他俩的额头上。“兄弟,她是你的妻子;妹子,他是你的丈夫。婚期四年。行了!”

    七新婚之夜

    过了一会儿,我们的诗人便在一间严严密密、暖暖融融的尖拱圆顶的小房间里,坐在一张看上去像巴不得从挂在附近的食品橱里借点东西来的桌子跟前,还有一张可以想得见的舒适的床,而且单独跟一位俏丽的少女在一起。这般奇遇就像中了魔法似的。他不由把自己当真看作是神话中的人物了。他不时环视四周,仿佛在寻找那由两只喷火兽拉着的火焰车是不是还在这里,因为唯有这火焰车方能这样风驰电掣地把他从鞑靼人那里送到了天堂。有时他也一个劲地盯着自己短衫上的一个个窟窿眼,目的是紧紧抓住现实,免得脚完全不踏实地。他的理性,在这想象的太空中飘忽,现在只靠这根线来维系了。

    那少女看样子对他毫不在意,走来走去,有时绊到某只小矮凳,有时跟她的小山羊说说话儿,有时这儿撅一撅嘴,那儿又撅一撅嘴。末了,她走过来在桌旁坐下,格兰古瓦这下子可以自由自在地端详她了。

    看官,您过去曾是儿童,也许您乐于现今仍是。您可能不止一回(我自己就曾经整天整天那样度过,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在急流的水边,从一个草丛到另一个草丛,追逐美丽的绿蜻蜓或蓝蜻蜓,它翩跹飞舞,急旋猛转,吻着每一枝梢。您可记得,您怀着何等的爱意和好奇,全神贯注凝视着它那沙沙营营作响、轻轻旋转的朱红和天蓝的翅膀;在这急速的旋转中,飘忽着难以捉摸的形体,正是由于飞翔极其迅速,整个形体看上去像蒙着薄纱。透过翅膀的颤震,模模糊糊勾画出来的那轻飘飘的生物,在您看来,仿佛是一种幻觉,纯属想象,摸又摸不着,看也看不见。但是,一旦蜻蜓栖歇在芦苇尖上,您可以屏息观看那薄纱长翼,那斑烂长袍,那两颗水晶眼球,您怎能不感到惊讶万分!怎能不担心这形体重新变做影子,这生物重新化成幻觉!请您回忆一下这些印象,就不难理解格兰古瓦此时凝视着爱斯梅拉达的感受了。在此之前,他只是透过歌舞和喧嚣的旋涡隐约瞥见这个爱斯梅拉达,如今,她那看得见、摸得着的形体就在他眼前,把他看得心醉神迷了。

    他益发沉浸在遐思冥想之中,目光模糊地注视着她,心里嘀咕着:“这样说来,这就是那个所谓的爱斯梅拉达罗?一位下凡的仙女!一个街头舞女!既高贵而又低微!上午最终断送了我圣迹剧的是她!今晚救了我一命的也是她!她是我的丧门星!也是我的善良天使!——我敢说,还是一个俊俏的娘儿!而且一定爱我爱到发狂,才会那样把我要了来。”想到这里,怀着一向做为他性格和哲理基石的那种真情实感,霍然站立起来,说道:“喔,对了!我还弄不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反正我成了她的男人啦!”

    他脑子里、目光中都闪现着这种念头,遂凑近少女的身旁,模样儿又雄劲又色相,把她吓得直后退,喝道:

    “您想干什么?”

    “这还用得着问我吗,可爱的爱斯梅拉达?”格兰古瓦应道,语气是那样的热情,连他自己听了也不由吃惊。

    埃及女郎瞪着一对大眼睛:“我不明白您想说什么?”

    “怎么!”格兰古瓦又说,浑身越来越发热,心想他所要对付的毕竟只是奇迹宫廷中一个贞操女子罢了。“难道我不是属于你的吗,温柔的人儿?你不也是属于我的吗?”

    既然一语道破,他索性把她拦腰抱住。

    吉卜赛女郎的紧胸上衣就像鳗鱼皮似的,一下子从他手中滑脱了。她纵身一跳,跳到房间另一头去了,低下身子,随即又挺起身来,手里握着一把匕首,格兰古瓦压根儿没来得及弄明白这匕首是从哪里来的。她又恼怒又高傲,嘴唇翘着,鼻孔鼓着,腮帮红得像红苹果似的,眼珠里电光直闪。同时,那只白山羊跑过来站在她前面,抵着两只金色的漂亮的尖角,摆开决一雌雄的阵势。这一切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蜻蜓变成了马蜂,巴不得螫人哩。

    我们的哲学家怔住了,目光呆滞,一会儿看看山羊,一会儿瞅瞅少女。

    “圣母啊!瞧瞧这两个泼辣的婆娘!”他惊魂甫定,能够开口了,终于说道。

    吉卜赛女郎也打破了沉默。

    “想不到你是如此放肆之徒!”

    “对不起,小姐!”格兰古瓦笑容满脸,说道。“可是,既然如此,您为什么要我做丈夫呢?”

    “难道非看着你被吊死不成?”

    “这么说来,您嫁给我只是想救我一命,并没有别的想法?”诗人本来满怀爱意,这时有点大失所望了。

    “你要我有什么别的想法呢?”

    格兰古瓦咬了咬嘴唇,又说:“算了吧,我演丘必德①并不像我自己想象的那样成功。不过又何必摔破那只可怜的瓦罐呢?”

    然而,爱斯梅拉达手中的匕首和小山羊的犄角一直严阵以待。

    “爱斯梅拉达小姐,我们相互妥协吧!”诗人说道。“我不是小堡的文书录事,不会找您碴儿,告您藐视府尹大人的谕示和禁令,这样拿着一把匕首在巴黎招摇。您也不是不知道,一个星期前,诺埃尔·列克里万就因为带着一把短剑,结果被罚款十个巴黎索尔。话说回来,这与我毫不相干,我还是言归正传吧。我用我升天堂的份儿作押,向您发誓:不得到您的许可和允准,绝不靠近您。不过,快给我晚饭吃吧。”

    其实,格兰古瓦跟德普雷奥②先生一样,“很不好色”。他并非那种专向姑娘进攻的骑士和火枪手。在爱情上也像对其他任何事情那样,倒情愿主张水到渠成和折衷办法。在他看来,好好饱食一餐,又有个可爱的人儿作陪,尤其当他饥肠辘辘的时候,这就仿佛是一出爱情奇遇记序幕和结局之间妙不可言的幕间休息。

    ①丘必德:小爱神。形象为裸体小男孩手持弓箭。传说被他的箭射中者,将对他所指定的对象倾心爱恋。

    ②德普雷奥,即法国著名作家尼古拉·波瓦洛(1636—1711)。他于一六九四年曾发表了《对妇女的非难》,雨果可能不同意他的观点,故有此说。

    埃及女郎没有答腔。只见她满脸轻蔑的表情,撅了撅小嘴,像小鸟似地把头一扬,纵声大笑起来,随即那把小巧玲珑的匕首,如同出现时那样突如其来,倏忽又无影无踪了,格兰古瓦没能看清这只蜜蜂把蜂刺藏到哪里去了。

    过了一会儿,桌上摆着一块黑面包,一薄片猪油,几只干皱的苹果,一罐草麦酒。格兰古瓦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铁的餐叉和瓷盘碰得咣咣直响,仿佛他全部的爱欲都已化做食欲了。

    少女坐在他前面,默默看着他吃,显然她另有所思,脸上不时露出笑容,温柔的小手轻轻抚摸着懒洋洋的依偎在她膝盖之间的那只山羊的聪明脑袋。

    一支黄蜡烛照耀着这一幕狼吞虎咽和沉思默想相掩映的情景。

    这时候,格兰古瓦头一阵子肠胃咕咕直叫过去之后,看见桌上只剩下一只苹果了,不禁觉得有点难为情。“您不吃吗,爱斯梅拉达小姐?”

    她摇了摇头,沉思的目光盯着小房间的圆柄顶。

    “她在想什么鬼心事?”格兰古瓦想道,并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如此吸引她注意力的,总不会是拱顶上那个石刻的小矮人在做鬼脸吧。活见鬼!我可以同它相媲美么!”

    他提高嗓门叫了一声:“小姐!”

    她看样子并没有听见。

    他更大声喊道:“爱斯梅拉达小姐!”

    白费劲。少女的心思在别处,格兰古瓦声音的威力还不足以把她唤回来。幸好山羊来干预了,轻轻拽了拽女主人的袖子。埃及女郎急忙问道:“这是怎的,佳丽?”

    “它饿了。”格兰古瓦应道,心里很高兴能同她攀谈起来。

    美人儿爱斯梅拉达动手把面包掰碎,佳丽就着她的手心窝吃了起来,娇态万端。

    然而,格兰古瓦不让她有时间再想入非非,便放大胆子向她提了一个微妙的问题:

    “您真的不要我做丈夫吗?”

    少女瞪了他一眼,应道:“不要。”

    “做您的情人呢?”格兰古瓦接着问。

    她撅了撅嘴,回答说:“不要。”

    “做您的朋友呢?”格兰古瓦又问。她再瞪了他一眼,想了想,答道:“也许吧。”

    也许这个字眼向来是哲学家所珍贵的,格兰古瓦一听,胆子更壮了。

    “您知道什么是友情吗?”他问道。

    “知道。”埃及女郎应道。“友情,就好比是兄妹俩,两人的灵魂相互接触而不混合,又像一只手的两个指头。”

    “爱情呢?”格兰古瓦又问。

    “喔!爱情,”她说道,声音颤抖,目光炯炯。“那是两个人却又只有一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融合为一个天使。那就是天堂!”

    这个街头舞女说这话的时候,那样妩媚艳丽,深深震撼着格兰古瓦的心灵,而且他觉得,这花容月貌与她言语中那种几乎东方式的韵味十分相配。两片纯洁的玫瑰色嘴唇半启,笑盈盈的;纯真和爽朗的额头,由于思虑而不时显得有些不那么清澈,宛如一面镜子上哈了一口气似的;又长又黑的睫毛低垂,时时流露出来一种不可言喻的光华,赋予她的容颜一种芳香沁人的姿色,也就是后来拉斐尔从贞洁、母性和天性这三者神秘的交点上所找到的那种尽善尽美的姿色。

    格兰古瓦并没有就此罢休。

    “那必须是什么样的男人才能讨您欢心呢?”

    “必须是真正的男子汉。”

    “那我呢,我究竟怎么样?”

    “我心目中的男子汉要头戴铁盔,手执利剑,靴跟上装有金马刺。”

    “得了,照您这么说,没有马骑就算不上男子汉啦。”格兰古瓦说道。“莫非您爱着一个人吧?”

    “恋爱吗?”

    “恋爱。”

    她沉思了一会,随后表情奇特地说:“我很快就会知道了。”

    “为什么不能是今晚?”诗人又深情地问道。“为什么不能是我呢?”

    她目光严肃,瞅了他一眼。

    “我只能爱一个能保护我的男子汉。”

    格兰古瓦顿时涨红了脸,但也只好认了。显然,少女影射的是两个钟头以前在那危急关头,他并没有怎么援救她。这一晚,其他种种险遇太多了,结果上述这件事他倒记了,这时才又想了起来,遂拍拍额头,说道:

    “对啦,小姐,我本该从那事谈起咯,却东拉西扯说了许多蠢话。您到底是怎么逃脱卡西莫多的魔掌的呢?”

    吉卜赛女郎一听,不由打了个寒噤。

    “喔!那可怕的驼背!”她边说边用手捂住脸;浑身直打哆嗦,好象冷得发抖。

    “确实可怕!”格兰古瓦毫不松懈,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可您究竟是怎么脱身的?”

    爱斯梅拉达嫣然一笑,叹了口气,默不作声。

    “您知道他为什么跟踪您吗?”格兰古瓦竭力采用迂回的办法,再回到他原来提出的问题。

    “不知道。”少女应道,紧接着又说:“不过您①也跟着我的,您为什么要跟着?”

    “不瞒您说,我也不知道。”

    一阵沉默。格兰古瓦用餐刀划着桌子。少女微笑着,仿佛透过墙在望着什么。忽然间,她用含糊不清的声调唱了起来:

    当羽毛绚丽的小鸟

    疲倦了,而大地……②

    她嘎然中止,并抚摸了佳丽起来。

    ①她突然改用“您”称呼他,在这里表示感情上的疏远。

    ②原文为西班牙语。

    “您这只山羊挺漂亮的。”格兰古瓦说道。

    “这是我妹妹。”她应道。

    “人家为什么叫您爱斯梅拉达呢?”诗人问道。

    “我一点也不知道。”

    “当真?”

    她从胸襟里取出一个长方形的小香囊来,它是用一串念珠树果子的项链挂在脖子上的。这个小香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樟脑气味。外面裹着绿绸子,正中有一大颗仿绿宝石的绿玻璃珠子。

    “也许是由于这个①的缘故吧。”她说道。

    格兰古瓦伸手要去拿这个小香囊,她连忙往后一退,说:

    “别碰!这是护身符。你一碰,会破坏它的法力的,要不然,它的法力会把你魔住。”

    诗人益发好奇了。

    “谁给您的?”

    她把一只手指按在嘴唇上,随即把护身符再藏回胸襟里。

    设法问些别的问题,可是她几乎不答腔。

    “爱斯梅拉达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她答道。

    “是哪种语言的?”

    ①爱斯梅拉达(Esmeralda)是根据法文émeraude(绿宝石,祖母绿)这个词的变音而成的。前面有定冠词,表示独一无二,若意译,即“绿宝石姑娘”、“翡翠女”。因为格兰古瓦一再寻问这名字的意思,如果意译,便失去其神秘感,格兰古瓦也不会怀疑它是埃及咒语了。

    “是埃及语吧,我想。”

    “我早就料到了。”格兰古瓦说道。“您不是法国人?”

    “我一无所知。”

    “您有父母吗?”

    她哼起一首古老的歌谣:

    我的父亲是雄鸟

    我的母亲是雌鸟,

    我过河不用小舟,

    我过河不用大船,

    我的母亲是雌鸟,

    我的父亲是雄鸟。

    “真好听。”格兰古瓦说道。“您是几岁来到法国的?”

    “一丁点儿大,”

    “到巴黎呢?”

    “去年。我们从教皇门进城时,我看见黄莺从芦苇丛里飞上天空;那是八月底;我还说:‘今冬会很冷的。’”

    “去冬确实很冷。”格兰古瓦说道,很高兴又开始交谈起来了。“一冬天我都往指头上哈气。这么说,您天生能未卜先知罗?”

    她又爱理不理了。

    “不。”

    “你们称为埃及公爵的那个人,他是你们部落的首领吧?”

    “是。”

    “那可是他给我们成亲的呀。”诗人很不好意思,有意指明这一点。

    她又习惯地撅了撅嘴,说:“我连您的名字还不知道呢!”

    “我的名字?您想知道的话,这就告诉您:皮埃尔·格兰古瓦。”

    “我知道有个名字更美丽。”她说道。

    “您真坏!”诗人接着说。“不过,没关系,我不会生您的气的。喂,今后您对我了解多了,也许会爱上我的。还有,您那样信任我,把您的身世讲给我听,我也得向您谈一点我的情况。谅您知道了,我叫皮埃尔·格兰古瓦,戈内斯公证所佃农的儿子。二十年前巴黎受围困时,我父亲被勃艮第人吊死了,母亲被庇卡底人剖腹杀死了。我六岁就成了孤儿,一年到头只有巴黎的碎石路面给我当鞋穿。从六岁到十六岁这段时间是怎么熬过来的,我自己也不清楚。到处流浪,这里某个卖水果的给我一个杏子吃,那里某个卖糕点的扔给我一块干面包啃;夜晚就设法让巡逻的把我抓进监牢里去,在牢里可找到一捆麦秸垫着睡觉。尽管如此,我还是长大了,瘦骨峋嶙,就像您看到的这副模样。冬天就躲在桑斯府邸的门廊下晒太阳;我觉得,圣约翰教堂非得等到三伏天才生火,真是荒唐可笑!十六岁时,我下决心找个差使当当,接二连三,前前后后,三百六十行都试过了。先是当了兵,可我不勇敢;接着当过修士,却又不够虔诚;再说,我喝酒的本领也不行。走投无路,只好跑去大木工场当木工师傅的徒弟,却又身单体薄,力气不够。我生性更适合当小学教师,当然啦,那时我还大字不识,这是实情,不过这并不是难倒我的理由。过了一阵子,我终于发现自己不论干什么都缺少点什么;眼见自己没有一点出息,就心甘情愿当个诗人,写起韵文来了。这种职业,只要是流浪汉,谁都随时随地可以干,这总比偷东西强吧,不瞒您说,我朋友中有几个当强盗的小子真的劝我去拦路打劫哩。有一天,我真走运,碰到了圣母院德高望重的住持堂·克洛德·弗罗洛大人。承蒙他关照,细心栽培,我今天才成为一个真正的文人,通晓拉丁文,从西塞罗的演讲词到塞莱斯坦教会①神父们的悼亡经,只要不是经院哲学、诗学、韵律学那类野蛮文字,也不是炼金术那种诡辩学之诡辩,我都无所不通。今天在司法宫大厅演出圣迹剧,观众人山人海,盛况空前,在下便是这出戏的作者。我还写了一本书,印出来足有六百页,内容是关于一四六五年出现的那颗曾使一个人发疯的大慧星。我还有其他一些成就。因为我多少算得上是个制炮木匠,所以参加了约翰·莫格那门大炮的制造,您知道,就是试放的那天,在夏朗通桥上爆炸,一下子炸死了二十四个看热闹的观众。您瞧,我作为婚偶对象并不赖吧。我还会许多有趣的戏法,可以教给您的山羊,比方说,教它模仿巴黎主教,就是那个该死的伪君子,他那几座水磨,谁打从磨坊桥经过,都得溅了一身水。再说,我的圣迹剧可以给我赚一大笔现钱,人家准会付给我的。最后,我本人,还有我的心智,还有我的学识,还有我的文才,一切完全听从您的命令,我已做好准备,愿同您一起生活,忠渝不二或者是欢欢喜喜同您生活在一起,小姐,悉听尊便,您若觉得好,就作为夫妻;您若认为作兄妹更合适,那就作为兄妹。”

    ①西塞罗(公元前106—公元前43),拉丁政治家和著名演说家。塞莱斯坦教会由塞莱斯坦五世(约1215—1296)于一二五四年所创建,信奉本笃会教规。

    格兰古瓦说到这里停住了,看看这番高谈阔论对少女的作用如何。只见她的眼睛盯着地上。

    “弗比斯,”她低声说道。然后转向诗人,问道:“弗比斯,这是什么意思?”

    格兰古瓦不明白他那番宏论和这个问题之间有什么联系,但能炫耀一下自己博学多才倒也不会感到不快,遂神气活现地答道:“这是拉丁语一个词,意思是太阳。”

    “太阳!”她紧接着说道。

    “这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弓手、一个神的名字。”格兰古瓦又补充了一句。

    “神!”埃及女郎重复了一声,语调是带有某种思念和热情的意味。

    正在这时候,恰好她的手镯有一只脱落下来,格兰古瓦急忙弯身去捡。等他直起身来,少女和山羊早已不见了。他听见门闩的声响,是那扇大约通向邻室的小门从外面反锁上了。

    “她至少总得留下一张床吧?”我们的哲学家说道。

    他绕着房间转了一圈,并没有可供睡觉的家俱,只有一只相当长的木箱,箱盖还是雕了花的。格兰古瓦往上一躺,那种感觉呀,就像米克罗梅加斯①伸直身子躺在阿尔卑斯山顶上的感觉差不多。

    ①米克罗梅加斯(又称小巨人)是伏尔泰同名哲学小说的主人公。小说中通过这个小巨人漫游太空,最后来到地球,发现人类既狂妄自大而又极其渺小。小巨人躺在阿尔卑斯山上,只是一种借喻,并非小说中的情节。

    “算了!”他尽量随遇而安,说道。“能忍则忍吧。不过,这真是一个离奇的新婚之夜。真可惜呀!摔罐成亲,具有某种朴素无华的古风,本来我还挺开心的哩。”

    第三卷

    一  圣母院

    毫无疑问,巴黎圣母院至今仍然是雄伟壮丽的建筑。然而,尽管它的瑰丽依旧不减当年,但当您看见岁月和人力同时对这令人肃然起敬的丰碑给予无数的损坏和肢解,全然不顾奠定其第一块基石的查理大帝和安放最后一个石块的菲利浦—奥古斯都①,您是很难不喟然长叹,很难不愤慨万千。

    在这个堪称是我们所有大教堂的年迈王后的脸上,每一皱纹的旁边都有一道伤疤。时毁人噬。②这句话我情愿这样译为:时间是有眼无珠,人是愚不可及。

    如若我们有功夫同看官一起,一一察看这座古老教堂所受破坏的痕迹,就不难发现:时间所造成的破坏很小,而人的破坏却极其惨重,尤其是艺术人物的破坏。我之所以非说艺术人物不可,那是因为近二百年来有不少人取得了建筑家的身份。

    ①菲利浦—奥古斯都(1165—1223),即菲利浦二世,法国国王(1180—1223)。

    ②原文为拉丁文。

    如要略举几个最严重的例子,首先当然要数圣母院的正面,建筑史上少有的灿烂篇章。正面那三道尖顶拱门,那镂刻着二十八座列王雕像神龛的锯齿状束带层,那正中巨大的花瓣格子窗户,两侧有两扇犹如助祭和副助祭站在祭师两旁的侧窗,那用秀丽小圆柱支撑着厚重平台的又高又削的梅花拱廊,还有两座巍巍、黝黝的钟楼,石板的前檐,上下共六大层,都是那雄伟壮丽整体中的和谐部分,所有这一切,连同强有力依附于这肃穆庄严整体的那无数浮雕、雕塑、镂錾细部,都相继而又同时地,成群而又有条不紊地展现在眼前。

    可以说,它是一曲用石头谱写成的波澜壮阔的交响乐;是一个人和一个民族的巨大杰作,其整体既复杂又统一,俨如它的姐妹《伊利亚特》和《罗芒斯罗》①;是一个时代的一切力量通力合作的非凡产物,每块石头上都可以看到在天才艺术家熏陶下,那些训练有素的工匠迸发出来的百般奇思妙想;总而言之,是人类的一种创造,雄浑,富饶,仿佛是神的创造,似乎窃取了神造的双重特征:多样性和永恒性。

    ①《伊利亚特》,希腊文为《伊利亚斯》,相传是荷马写的史诗,长达一五五三七句,分成二十四曲,叙述特鲁瓦之战的故事。

    我们这里对这座建筑物的正面所做的描述,应当适合于《罗芒斯罗》在西班牙文学中指中世纪8音节浪漫抒情诗的总称,流传于民间世人的吟唱,主要叙述西班牙骑士的英勇故事。

    这整座教堂;而我们对巴黎这座主教堂的描述,应当适合于中世纪基督教的所有一切教堂。一切均包含在这源自造化、逻辑严密、比例精当的艺术之中。只要量一下足趾的大小,也就是量了巨人的身高。

    言归正传,再说一说圣母院的门脸儿吧。这座雄伟庄严的主教堂令人骇然,正如其编年史学家所云:见其宏伟,游人无不目瞪口呆。

    当我们诚惶诚恐前去瞻仰时,它如今呈现在我们面前是个什么样子,我们在这里再做些描述吧。

    如今这个正面缺少了三样重要的东西。首先是往昔把它从地面上加高的那座十一级台阶;其次是三座拱门各神龛里下方一系列塑像;还有装饰着二楼长廊、神龛里上方二十八位法兰西从前历代国王的一系列塑像,从希勒德贝尔[希勒德贝尔一世(约495—558),巴黎王(511—558)]起,直至手执“皇柄”的菲利浦——奥古斯都。

    那座台阶的消失,那是光阴所致,因为通过缓慢而又不可抗拒的过程,老城的地面上升了。然而,随着巴黎地面涨潮般的上升,那十一级把主教堂增高到如此巍峨的阶台一级接一级地被吞没了,尽管如此,时间还给了这座教堂的,也许远比取自它的要多得多,因为时间在主教堂的正面涂上了一层多少世纪风化所形成的深暗颜色,把那些古老纪念物经历的悠悠岁月变成了其光彩照人的年华。

    可是,那两列塑像是谁拆毁的呢?是谁留下了那一个个空神龛?是谁在中央大门的正中又开凿了那道新的独扇门呢?

    又是谁胆敢给这道笨重而乏味的木头门安上门框,并且在毕斯科内特的蔓藤花饰旁边给那道独扇门刻上了路易十五时代的图案?是人;是建筑师;是当今的艺术家!

    还有,我们一走进教堂的内部,不由要问:是谁推倒了圣克里斯朵夫巨像的呢?这座巨像在一切塑像中是有口皆碑的,如同司法宫大厅在一切大厅中、斯特拉斯堡的尖塔在一切钟楼中都是令人交口称誉的。还有昔日充满前后殿堂各个圆柱之间的无数雕像,或跪,或站,或骑马,有男,有女,有儿童,还有国王、主教、卫士,石雕的,大理石刻的,金的,银的,铜的,甚至蜡制的,所有这一切,是谁把它们粗暴地一扫光呢?当然不是时间。

    又是谁偷梁换柱,把精工堆满圣骨盒和圣物盒的那峨特式古老祭坛去掉,换上了刻着天使头像和云彩的那口笨重的大理石棺材,仿佛是圣恩谷教堂或残老军人院①的一个零散的样品?是谁愚蠢地把那块不同年代的笨重石头硬砌在埃尔康迪斯的加洛林王朝②的石板地里呢?莫非是执行路易十三③遗愿的路易十四④吗?

    ①残老军人院是路易十四为了收容服役的残老军人于一六七○年提出建造的,一六七六年建成。后来范围逐渐扩大,一直延至塞纳河畔。

    ②加洛林王朝:法兰克第二个王朝,始自公元七五一年,在德意志终结于公元九一一年,在法国终结于公元九八七年。

    ③路易十三(1601—1643),法国国王(1610—1643)。

    ④路易十四(1638—1715),法国国王(1643—1715),法国历史上称太阳王。

    那些彩色玻璃窗,我们的祖先曾目不暇接,叹为观止,踌躇于大拱门圆花窗与半圆形后殿尖拱窗之间,又是谁把这些“色彩强烈”的玻璃窗换上了冷冰冰的白玻璃呢?十六世纪的一个唱诗童子,要是看见我们那班专门破坏文物的大主教胡乱把主教堂涂上美不胜收的黄灰泥,他会作何感想呢?他会想起,那是刽子手用来粉刷恶贯满盈建筑物的颜色;他还会想起,由于陆军统帅的叛变,小波旁官邸也是全部涂上了黄色,索瓦尔说:“黄色毕竟质地很优良,又是那样受推崇,涂上了,上百年都不可能褪色。”唱诗童子准会认为这圣殿已变成了污秽不堪的地方,立刻躲得远远的。

    如果我们往主教堂上面去,不停下来观看那成千上万、各种各样的野蛮玩艺儿,那座屹立在交叉甬道交叉点上的迷人的小钟楼,轻盈而又奔放,绝不亚于邻近圣小教堂的尖塔(也已毁掉),比其他塔楼更刺向天空,高耸,尖削,空灵,回声洪亮,这座小钟楼的命运又如何?一位颇为风雅的建筑师在一七八七年把它截肢了,并且认为用一张像锅盖似的铝制大膏药往上一贴,就可以把伤疤遮掩住了。

    中世纪奇妙艺术,几乎在任何国家,尤其在法国,其遭遇大抵如此。从这种艺术的废墟上,可以发现有三种因素不同程度地破坏了这种艺术:首先是光阴,岁月不知不觉地腐蚀着其外表,留下了疏疏落落的缺口和斑斑锈迹;其次是一连串政治宗教革命,就其本质来说,这些革命都是盲目的,狂暴的,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向中世纪艺术发起冲击,撕去了其雕塑和镂刻的华丽衣裳,拆毁了其花瓣格子窗户,打碎了其蔓藤花纹项链和小人像项链,忽而由于看不惯教士帽,忽而因为不满意王冠,就索性把塑像连根拔除;再次是时髦风尚,越来越怪诞,越来越丑陋,从文艺复兴时期种种杂乱无章和富丽堂皇的偏向开始,层出不穷,必然导致建筑艺术的衰落。时髦风尚的破坏,比起革命尤甚。那种种时兴式样,肆无忌惮地进行阉割,攻击建筑艺术的骨架,砍的砍,削的削,瓦解的瓦解,从形式到象征,从逻辑直至美貌,活生生把整座建筑物宰了。再则,花样翻新,经常一改再改,这至少是时间和革命所未曾有过的奢望。时之所尚,甚至打着风雅情趣的旗号招摇过市,厚颜无耻地在峨特艺术的伤口上敷以时髦一时的庸俗不堪的各种玩艺儿,饰以大理石饰带,金属流苏,形形色色的装饰,卵形的,涡形的,螺旋形的,各种各样的帷幔、花彩、流苏、石刻火焰、铜制云霞、胖乎乎的小爱神、圆滚滚的小天使,总之,真正的麻风病!它先是开始吞噬卡特琳·德·梅迪奇斯①小祈祷室的艺术容颜,两百年后,继而在杜巴里夫人②小客厅里肆虐,使其建筑艺术在经受折磨和痛苦之后,终于咽气了。

    这样,综上所述,今日损坏着峨特建筑艺术的有三种灾祸。浮表的皱纹和疣子,那是时间的业迹;万般作践、肆虐、挫伤、砸碎,那是从路德③直至米拉博④历次革命的业迹;肢解、截肢、四肢脱臼、修复,那是维特吕维于斯⑤和①梅迪奇斯是佛罗伦萨的名门望族,十五至十八世纪在欧洲政治、艺术和文学等方面都有过重大的影响。卡特琳(1519—1589)是法国国王亨利二世的妻子。②杜巴里夫人,即雅娜·贝居·杜巴里(1743—1793),路易十五宠爱的情妇,法国大革命时被送上断头台斩首。③马丁·路德(1483—1546),德国宗教改革家。④米拉博伯爵(1749—1791),原名为奥诺雷·卡普里埃·里克蒂,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思想家。⑤马库斯·维特吕维于斯·波利奥,公元前一世纪恺撒统治时期的军事工程师和建筑家。这里代表古典风格。维尼奥尔①的倡导者们所进行的希腊式、罗马式或野蛮式的工作。汪达尔人②所创造的这一辉煌艺术,学院派把它扼杀了。数百年岁月和历次革命风云所造成的破坏,至少是没有偏心的,正大磊落的,然而接踵而至的那多如牛毛的各种流派建筑师,却都是特许的,宣过誓的,许过愿的,他们对低级趣味趋之若鹜,竭尽毁坏之能事,竟用路易十五时代菊苣纹饰去代替巴特农神庙③里最大光轮上峨特式的花边饰带。这可真是蠢驴对垂死的雄狮猛踢了一脚。老橡树遍体鳞伤,更惨的是还要遭受毛毛虫的摧残,蛀呀,啃呀,撕呀。

    想当初,罗贝尔·塞纳利曾把巴黎圣母院比做埃费索斯的著名的狄安娜神庙④——被古代异教徒奉若神明并使埃罗斯特拉图斯⑤名字永留于世——,认为圣母院这座高卢人大教堂“在长度、宽度、高度和结构上都远胜一筹”⑥。抚今追昔,真是天壤之别!

    ①维尼奥尔:意大利原名为吉亚科莫·巴罗齐·德·维尼奥拉(1507—1573),意大利建筑师。这里代表文艺复兴风格。

    ②汪达尔人是古日耳曼族的一支,五世纪时曾先后入侵高卢、西班牙和非洲,对峨特文化的传播起过重要的作用。这里代表峨特风格。但汪达尔人曾大力逼害天主教徒,因而又引伸为文物破坏者,本卷第二章提到汪达尔人则为这后一个意思。

    ③巴特农神庙是雅典专祀雅典娜的神庙。这里代表古希腊风格。

    ④埃费索斯是小亚细亚半岛西部的一个古城,今在土耳其境内。狄安娜是意大利和罗马神话中的女神,从五世纪起被认为是希腊神话中的雅典娜。埃费索斯城的狄安娜神庙当初被誉为世界奇观之一。

    ⑤埃罗斯特拉图斯:埃费索斯岛人,为了自己永远留名于世,竟于公元前三五六年纵火烧毁了狄安娜神庙。遂被判处火刑。

    ⑥见《高卢史》第二卷第三篇第一三○印张第一页。——雨果原注

    况且,巴黎圣母院绝非可称之为形态完整、风格确定、归入某类建筑艺术的那种纪念性建筑物。它已不属于罗曼风格①,也还不是峨特风格②。整座建筑算不上是一种典型。巴黎圣母院不像图尔纽③寺院那样,不是以开阔穹窿为构架的建筑物,一点也不见凝重粗实的拱腹,浑圆宽阔的拱顶,冰冷赤裸的风貌,庄严简朴的气概。圣母院也不像布尔日大教堂,并非那种尖顶穹窿的建筑物,壮丽,轻盈,千姿百态,繁盛茂密,布满尖形饰物,如花盛放。既不能把圣母院列入那类阴暗、神秘、低矮、似乎被圆形拱压碎似的教堂的古老家族;这类教堂除了平顶之外,几乎都是埃及式样的;所有都是象形文字式的,所有都用于祭祀,都具有象征性;在装饰方面,更常见的是菱形和曲折形,而不是花卉图案;但花卉图案又多于动物图案,动物图案又多于人物图案;与其说是建筑师所创造的,毋宁说是主教所建筑的;这类教堂是建筑艺术的初期变态,无不烙印着始自根植于拜占庭帝国④、终止①罗曼风格,即古罗马建筑艺术的风格,流行于九至十三世纪西欧各地。其特征是:砖石墙厚重坚实;拱呈半圆形;门框装饰逐层向内凹入;拱顶为交叉结构;并采用束柱。②峨特风格是继罗马风格而起的一种建筑式样,以高耸入云的尖塔为基本形式。采用尖拱、飞扶墙、修长的立柱或簇柱、镶嵌彩色玻璃,形成腾飞的动势,给人以天国神秘的幻觉。建筑形式有三种风格:垂直式,辐射式和火焰式。雨果在小说中都有简略的描述。③图尔纽:法国索恩—卢瓦尔省首府。那里有座圣菲利贝尔教堂,是十一世纪重建的最古老修道院,被认为是勃艮第罗曼艺术最具有特色的典范。④拜占庭帝国:中国史籍称大秦。亦称东罗马帝国。三九五年罗马帝国分裂成东西两部分,东部即为拜占庭帝国(395—1453)。于征服者吉约姆①的那种神权军事纪律的痕迹。也不能把我们圣母院列入那类高大、剔透、饰满彩色玻璃窗和各种雕塑的教堂家族;这类教堂是形状尖削,姿态奔放,作为政治象征,具有村社和市民的色彩,作为艺术品,却带有自由、任意和狂放的特征;这是建筑艺术第二个阶段的变态,不再是象形文字式的了,也不再是不可逾越的并仅限于祭祀的了,而是富有艺术魅力的,演变的,深孚众望的,始自十字军归来,终止于路易十一②时代。总而言之,巴黎圣母院既不属于第一类纯罗曼血统,也不属于第二类纯阿拉伯血统。

    ①征服者吉约姆,即吉约姆一世(1027或1028—1087),诺曼底大公(1035—1087)和英国国王(1066—1087)。

    ②路易十一(1423—1483),法国国王(1461—1483)。

    巴黎圣母院是一种过渡性的建筑物。当萨克逊建筑师快竖完中殿最初的大柱时,十字军带回来的尖拱式样,已经以征服者的姿态盘踞在原来只用于支撑圆拱的那些罗曼式的宽大斗拱之上。尖拱从此后来居上,构成这座主教堂的其余部分。然而,初出茅庐,总有点胆怯,所以显得有时放大,有时加宽,有时收敛,还不敢像以后在许许多多奇妙主教堂所展现出来的那样如箭似矛地直刺天空。这大概是因为它感觉到近旁就是罗曼式的粗笨柱子。

    再说,从罗曼风格到峨特风格的这类过渡建筑物也值得好好研究,绝不亚于那种纯一的建筑类型。这种过渡建筑艺术所表现出来的微妙之处,倘若没有这些建筑物,那就会荡然无存。这是尖拱式样嫁接于开阔穹窿的一种风格

    巴黎圣母院特别是这种新品种的奇特样品,这座令人敬仰的丰碑,无论是每个侧面或是每块石头,不仅是我国历史的一页,而且是科学史和艺术史的一页。因此,不妨这里略举主要的细节,以资证明:那小红门几乎达到了十五世纪峨特艺术精美的顶峰,而中殿的柱子,由于粗大和凝重,却可以回溯到加洛林时代的圣日耳曼—德—普瑞教堂。小红门和中殿那些柱子之间,大概相距六百年。甚至连炼金术士,也无一不认为从那大拱门的种种象征中,发现了一本满意的炼金术概要,认为屠宰场圣雅各教堂是炼金术最完整的象形符号。这样,罗曼教堂,炼金术教堂,峨特艺术,萨克逊艺术,使人回想起格列高利七世①时代的那种笨重柱子,尼古拉·弗拉梅尔创先于路德的那种炼金术象征,教皇帝国的统一,教派分裂,圣日耳曼—德—普瑞教堂,屠宰场圣雅各教堂,所有这一切巴黎圣母院兼收并蓄,统统将其熔铸、组合、揉和在它的建筑中。这座中心、始祖教堂,在巴黎所有古老教堂中,可说是神话中一种怪兽,头部是这一教堂的,四肢又是那一教堂的,臀部又是另一座的;总之,每座教堂都吸取点什么东西。

    ①格列高利七世,一○七三至一○八五年为教皇。

    ②蛮石建筑指古希腊迈锡尼时代的庞大建筑式样,如近代发掘的迈锡尼王宫遗址的周长达九百公尺,墙宽五公尺。

    我们再说一遍,艺术家、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对这种混合建筑物仍不无兴趣。人们可以从中体会到建筑艺术是何等原始的东西,并从这种混合建筑物所表明的事实中,也如同蛮石建筑②遗迹、埃及金字塔、印度巨塔所显示的事实中,体会到建筑艺术最伟大的成果并非纯属个人的创造,而是社会创造的结晶;与其说是天才人物妙笔生花之作,不如说是劳动人民孕育的宁馨儿;它是一个民族留下的沉淀物,是历史长河所形成的堆积物,是人类社会不断升华的结晶,总之,是多种多样的生成层。时间的每一波涛都将其冲积土堆放起来,每一种族都将其沉淀层安放在文物上面,每个人都添上一块石头。海狸是这样做的,蜜蜂是这样做的,人也是这样做的。被誉为建筑艺术伟大象征的巴比塔,就是一座蜂房。

    伟大的建筑物,如同巍峨的山峦,是需要多少世纪的功夫才形成的。艺术变化了,建筑物犹存,这是常有的事:停顿招致中断①;建筑物根据变化了的艺术而平平静静地延续下去。新艺术一旦找到了建筑物,便牢牢揪住,紧紧依附,将其同化,随心所欲加以发展,一有可能就把它了结。受某种平静的自然法则的支配,这个过程不会引起混乱,无须付出努力,没有任何反作用。这是一种突如其来的移植,是一种循环不已的元气,是一种周而复始的再生。诚然,多种不同的艺术以多种不同的高度先后焊接在同一建筑物上面,其中必有许多材料可供写出一部部巨著,甚至往往可供写出人类的通史。人类,艺术家,个人,在这一座座没有作者姓名的庞然大物上都消失了,唯有人类的智慧却概括在其中,总结在其中。时间是建筑师,人民是泥水匠。

    ①原文为拉丁文。

    这里只要考察一下欧洲基督教建筑艺术—东方伟大营造艺术的妹妹,那便一目了然,它像一个广大的生成层,分成三个既分明又重叠的晶带:罗曼带①,峨特带,文艺复兴②带——我们宁可称之为希腊—罗马带。罗曼带最古老、最深层,为半圆穹窿所占据,而这种半圆穹窿通过希腊式圆柱,又重新出现在最上面的现代层即文艺复兴带中。尖形穹窿介于两者之间。分别各属于这三带之任何一带的建筑物,都各自是界限清楚的,统一的,完整的。朱米埃日寺院是一例,兰斯大教堂是一例,奥尔良圣十字教堂也是一例。然而,这三带的各自边缘又相互混合,相互渗透,就像太阳光谱的各种颜色那样。由此产生了复合式建筑物,产生了过渡性的、细微差别的建筑物。其中有一座,脚是罗曼式的,身是峨特式的,首是希腊——罗马式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用了六百年时间才建成。这种变化是罕见的。埃唐普城堡的主塔便是一个样品。但是更常见的是两种生成带结合的建筑物。那就是巴黎圣母院,尖拱建筑物,但从其早期那些柱子来说,深深根植于罗曼带,圣德尼教堂的正门和圣日耳曼—德—普瑞教堂的中殿也都如此。属于这种情况的还有博舍维尔那半峨特式的迷人的教士会议厅,罗曼层一直到它的半腰上;还有卢昂主教堂,如果其中央尖塔③的顶端不沉浸在文艺复兴带的话,那会是完完全全峨特式的。

    ①“依地域、风土和种族的不同,亦可称伦巴第带、萨克逊带或拜占庭带。这是四种并行的姐妹艺术,各有其特点,但源自同一原则,即半圆拱。”——雨果原注

    ②文艺复兴建筑大胆突破峨特式建筑风格,采用罗马柱式、拱圈、穹窿,力求把表现宗教的建筑用于表现人世的现实。

    ③“这一木架结构的尖塔部分,便是一八二三年大火烧掉的那一部分。”——雨果原注

    话说回来,所有这一切微妙变化,所有这一切差别迥异,都只不过涉及建筑物的表面,是艺术蜕了皮而已。基督教教堂的结构本身并没有因此而受到损坏。内部的骨架总是一样的,各部分逻辑布局也总是一样的。一座主教堂的外貌不论如何雕琢、如何点缀,在外貌的下面总是罗曼式长方形中堂,起码处于萌芽和雏型状态。这种形式的中堂始终遵循同一规则在地面上蔓延扩展。中堂永远一成不变地分成两个殿,交叉成十字形,上顶端圆弧形后殿是训练唱诗班的地方;下端两侧总是供教堂内举行观瞻仪式,设置偏祭台,好似两侧可供散步的某种场所,主殿由柱廊与两侧这种散步场所相通。这样假定后,小祭台、门拱、钟楼、尖塔的数目多少,那是根据世代、民族、艺术的奇思异想而变化无穷。只要崇拜仪式所需的一切得到了保证,建筑艺术便可自行其事。塑像、彩色玻璃窗、花瓣格子窗、蔓藤花饰、齿形装饰、斗拱、浮雕之类,建筑艺术可依照它认为合适的对数,尽情发挥其想象力,并加以排列组合。因而这些建筑物的外表变化无穷,其内部却井然有序,浑然一体。树干始终不变,枝叶却变化多端。

    二  巴黎鸟瞰

    巴黎圣母院这座令人叹为观止的教堂,我们在前面曾试图为看官尽量恢复其原貌,简要指出了这座教堂在十五世纪时诸多美妙之处,而这些妙处恰好是今天所见不到的。不过我们省略了最美不胜收的一点,那就是从圣母院钟楼顶上所一览无余的巴黎景观。

    钟楼的坚墙厚垣,垂直开凿着一道螺旋形楼梯,只要顺着这阴暗的楼梯拾级而上,经过漫长摸索之后,突然终于来到两个高平台当中的一个,只见阳光灿烂,清风习习,一片向四面八方同时舒展开去的如画美景尽收眼底。这样的一种景观意为自身生成①,我们的看官若是有幸参观一座完整的、全面的、清一色的峨特城池,诸如至今尚存的巴伐利亚的纽伦堡、西班牙的维多利亚,或者甚至小一些、却只要保存完好的样品,诸如布列塔尼的维特雷、普鲁士的诺豪森,便自可想见一斑了。

    ①原文为拉丁文。

    三百五十年前的巴黎,十五世纪的巴黎,已是一座大都市了。我们这般巴黎人,对于从那以后所取得的进展,普遍抱有错误的想法。其实,打从路易十一以来,巴黎的扩展顶多不超过三分之一,而且,其美观方面的损失远远超过了其在范围扩大方面的收获。

    众所周知,巴黎诞生于形似摇篮的老城那座古老的小岛。

    这小岛的河滩就是巴黎最早的城廓,塞纳河就是它最早的沟堑。以后若干世纪,巴黎依然是岛屿状态,有两道桥,一南一北,有两个桥头堡,既是城门又是堡垒,右岸的称大堡,左岸的叫小堡。后来,从第一代①诸王统治时期起,由于河洲过于狭窄,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巴黎遂跨过了塞纳河。于是,越过了大堡,越过了小堡,最早的一座城廓和塔楼便开始侵入塞纳河两岸的田野了。①第一代诸王指墨洛温王朝的历代国王,从克洛韦斯一世(约466—511)至矮子丕平(714—768)。这座古老的城廓直至上世纪还有若干遗迹,今天只留下回忆而已,不过,这儿那儿,偶或可以发现从前流传下来的东西,例如博代门,又称博杜瓦耶门,即PortaBagauda。渐渐地,房屋如洪流一直从城市中心向外扩展、泛溢、侵蚀、损坏和吞没这道城廓。为了抵挡这股洪流,菲利浦——奥古斯都造了一道新堤坝,建起一圈高大坚实的塔楼像锁链似地把巴黎囚禁起来。以后整整一个多世纪,密密麻麻的房屋就在这盆子里互相挤压,堆积,像水在水库里那样不断上涨,因而开始向高空发展,楼上加楼,层层叠叠,宛如液流受压,不停向上喷射,争先恐后,看谁有能耐把脑袋瓜伸得比别人高,好多呼吸点空气。街道越来越深,愈来愈窄;任何空地都填满了,消失了。房屋终于跳越了菲利浦——奥古斯都圈定的城垣,兴高彩烈地在平原上四散开了,就像逃犯一样,混乱不堪,到处乱窜。它们就在平原上安顿下来,在田野上开辟花园,开始过舒适的日子。打从一三六七年起,城市就向郊区大力扩张,以致后来不得不再建一堵围墙,尤其是在右岸。这堵墙是查理五世建造的。可是,像巴黎这样一个都市总是持续不断的发展,只有这样的城市方能成为京城。这种城市就像大漏斗,一个国家地理的、政治的、精神的、智力的所有川流,一个民族的所有自然川流,统统流到这里汇集;可以说是文明之井,又是阴沟,凡是商业,工业,文化,居民,一个民族的一切元气、一切生命、一切灵魂,都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一滴又一滴,不断在这里过滤,在这里沉积。因此查理五世的城廓也遭受菲利浦——奥古斯都的城廓的命运。早在十五世纪末,那城廓就被跨越,被超过了,关厢也跑得更远了。到了十六世纪,乍一看城垣好象后退了,益发深入到旧城里面,因为城外一座新城已经很可观了。因此,我们暂且就以十五世纪来说吧,那时巴黎就已经冲破那三道同心圆的城垣了,远在叛教者朱利安①时代,大堡和小堡就可以说是这三道城垣的胚胎了。生机蓬勃的城市接连撑破了四道城箍,就像一个孩子长大了,把前一年的衣裳撑破了一样。在路易十一时代,随处可见在这片房屋海洋中有旧城廓若干正在坍塌的钟楼群露了出来,好比是洪水中冒出水面来的山巅,也仿佛是淹没在新巴黎城中的老巴黎城露出来的若干群岛。

    ①朱利安(尤利安努斯)(331—363):罗马皇帝(361—363),反对基督教,主张创立异教,故得名叛教者朱利安。

    ②路易十五(1710—1774):法国国王(1715—1774)。

    此后,巴黎还有变迁,只是对我们观瞻并不是什么好事。不过,巴黎以后只有跨过了一道城垣,就是路易十五②兴建的。这道用污泥和垃圾筑成的可怜城墙,倒是与这位国王很相称,与诗人的歌唱也很相称:

    环绕巴黎的墙垣叫巴黎不胜其烦①

    到了十五世纪,巴黎还是分成三个完全分开、截然不同的城市,各有其面貌、特色、风俗、习惯、特权和历史。这就是老城、大学城、新城。老城在河洲上,最古老,范围最小,是另两座城市的母亲,夹在她俩中间,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是一个老太婆夹在两个高挑个儿的美女中间。大学城在塞纳河左岸,从小塔一直延伸到纳勒塔,这两个点分别相当于今日巴黎的酒市场和铸币坊。大学城的城廓相当深远地伸入那片朱利安曾建造其温泉浴室的田野。圣日芮维埃芙山也包括在其中。这道弧形城墙的中心顶点是教皇门,即大致上相当于先贤祠的现在位置。新城是巴黎三大块中最大的一块,位于塞纳河的右岸。沿河的堤岸,虽然冲垮了,或者说有几个地段中断了,还是沿着塞纳河而下,从比利炮台一直延伸到树林炮台,换言之,从今日丰登谷仓所在地直至杜伊勒里宫所在地。塞纳河把京城的城廓切成四个点,左岸为小塔和纳勒塔,右岸是比利炮台和树林炮台,这四个点被誉称为巴黎四塔。新城伸入田野的深度远超过大学城。新城城廓(即查理五世城廓)的顶点在圣德尼门和圣马丁门,这两座城门的地点至今没有变动过。

    ①原诗反复使用法文“墙”(Lemur)这个词构成的双音节派生词,含有揶揄之意。

    正如上述,巴黎这三大区划,每个都是一座城市,只是过于特别,反而不完整了,任何一座都不能脱离另两座而单独存在。因此三副面貌迥然不同。老城,教堂林立;新城,宫殿鳞次栉比;大学城,学府比比皆是。这里姑且不谈老巴黎城种种次要的特点,也不谈那随心所欲的过路税,只是从一般的观点和整体上来看看市政管辖的混乱状况,大体来说,小岛归主教管辖,右岸归府尹管辖,左岸归学董管辖。巴黎府尹是王室大臣而不是市府官吏,所以统管一切。老城有圣母院,新城有卢浮宫和市政厅,大学城有索邦学堂①。新城还有菜市场,老城有主宫医院,大学城有神学子草场。学子在左岸犯了法,得在小岛上的司法宫受审,却要在右岸的鹰山受惩处。除非学董认为学府势力强大而国王弱小,出面进行干预,那是因为在校内被吊死是学子们的一种特权。

    顺便提一下,大部分这种特权,以及比上述这一条更好的其他特权,都是靠造反和叛乱强行从国王手中夺取来的。这是亘古的做法。只有人民去夺取,国王才不得不丢手。有一份关于效忠国王的古老文献竟直言不讳地写道:“市民对国王的效忠,虽然有时被叛乱所打断,还是产生了市民的特权。”②在十五世纪,塞纳河在巴黎城廓内流经五个河洲:鲁维埃洲,那时树木葱茏,如今只剩下柴禾了;①索邦学堂(laSorbonne):原来的巴黎大学,成立于一二五七年,现在只是巴黎十三所大学之一的一部分。②原文为拉丁文。母牛洲和圣母院洲,都是一片荒凉,只有一间破屋,两洲均是主教采地(到了十七世纪,两洲合并为一,在上面大兴土木,现在名为圣路易洲①);最后便是老城及其尖端的牛渡小洲,后来这个小洲沉陷在新桥的土堤下面了。老城当时有五座桥,右边有三座,即圣母院石桥、钱币兑换所石桥、磨坊木桥;左边有两座,即石头小桥和圣米歇尔木桥,桥上都有房屋。大学城有菲利浦——奥古斯都兴建的六座门,从小塔作为起点,就是圣维克多门、博代尔门、教皇门、圣雅各门、圣米歇尔门、圣日耳曼门。新城有查理五世兴建的六座门,从比利炮台起,便是圣安东门、圣殿门、圣马丁门、圣德尼门、蒙马特尔门、圣奥诺雷门。所有这些门都是既坚实又美丽,美丽并不影响其坚固。有一道沟堑,又宽又深,冬汛②水涨,水急流速,环绕着整个巴黎的城墙根;水来自塞纳河。夜里各城门紧闭,全城两端用几根粗大铁链拦住沟面,巴黎便可安然睡觉了。

    ①圣路易洲在塞纳河中,至今仍在,与圣母院所在的城岛东西相望,但并不包括圣母院洲。

    ②指冬末春初,冰消雪融,塞纳河水上涨。

    俯瞰之下,老城、大学城、新城这三镇仔细一看,都是街道纵横交错,乱七八糟,各像一件编织的毛衣,拆也拆不开。不过,第一眼便可看出,这三大部分还是形成一个整体的,只见两条平行的长街,不断延展,毫无阻碍,几乎一溜笔直,从南向北,正好与塞纳河垂直,一起贯穿三城,加以连接,加以混合,把这一座城市的人流不停地注入、倾入和移入另一城内,由此三城合而为一。第一条长街从圣雅各门至圣马丁门,在大学城称之为圣雅各街,在老城叫它为犹太街,在新城名为圣马丁街;这条长街跨过塞纳河两次,一次名叫小桥,另一次名叫圣母院桥。第二条长街在左岸,名为竖琴街,在老城河洲上叫做箍桶街,在右岸叫做圣德尼街,在塞纳河两道河汊上各有一座桥,一座叫做圣米歇尔桥,另一座叫钱币兑换所桥,这条长街起自大学城的圣米歇尔门,止于新城的圣德尼门。不过,名称尽管各异,街道始终只有两条。这是两条母体街,是两条繁衍街,是巴黎的两条大动脉,向三座城池的一切大小血管输送血液或回收血液。

    除了这横贯巴黎全城、为京都所共有的两条主干道之外,新城和大学城都单独各有一条特别的大街,纵贯各自城池,并与塞纳河并行,而且延伸开去,恰好与那条动脉大街交叉成直角。这样,在新城,从圣安东门可以笔直地到达圣奥诺雷门;在大学城,可以从圣维克多门直至圣日耳曼门。这两条大道与上述两条长街交叉,形成总网络,巴黎那迷宫似的路网,四面八方,密密麻麻,盘绕结节,这个路网就基于那总网络之上。然而,只要留神观察,从这难以辨认的网络图中还可以清楚看出两束大街,一束在大学城,另一束在新城,好比两束鲜花,从各座桥到每座城门竟相开放。

    这个几何平面图至今还依稀可辨。

    现在,我们不妨要问,一四八二年从巴黎圣母院钟楼上俯瞰全城,是一幅怎样的画景呢?这是我们就要努力描述的。

    游客气喘吁吁地爬上了那钟楼顶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茫茫的屋顶、烟囱、街道、桥梁、广场、尖塔和钟楼,令人眼花缭乱。一切一齐涌至眼前:石砌的山墙、尖角的屋顶、墙拐角悬空的小塔、石垒的金字塔、十五世纪石板方碑、城堡光秃秃的圆形主塔、教堂精细装饰的方形塔,大的,小的,粗大厚重的,小巧玲珑的,纷至沓来,叫人目不暇接。久而久之,目光深深陷入这迷宫里,把您也看得出神了。在迷宫里,从那门面雕梁画栋、外部屋架木头结构、大门扁圆、楼层悬垂的最末等的房舍,直至当时塔楼如列柱林立的富丽堂皇的卢浮宫,无一不是匠心独运,合情合理,才华横溢,美不胜收,无一不是艺术的结晶。然而,当我们的眼睛渐渐适应这纷陈杂沓的建筑物时,还是可以区分出主要一些群体来的。

    首先是老城。用索瓦尔的说法,叫“城岛”,在他杂乱的著作中有时也有一些文笔优美的词句:城岛宛如一艘大船顺流驶向塞纳河中央,结果陷入泥沙而搁浅了。我们刚才说过,在十五世纪时,这只大船由五座桥梁系泊于塞纳河两岸。这种大船形状也曾引起纹章记述家的震惊,因为,据法万和帕斯基埃说,巴黎古老城徽之所以以船做为纹章,原因就在于此,而并不是由于诺曼底人围攻巴黎①。对于擅长破译纹章的人来说,纹章始终是一个难解之谜,纹章是一种难懂的语言。

    中世纪后半期的全部历史都写在纹章中,正如前半期的历史都写在罗曼教堂的象征符号之中。这是继神权政治象形文字之后的封建制度象形文字。

    因此,老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船尾朝东,船头向西。你一转向船头,呈现在面前的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古老屋顶,仿佛是一群铺天盖地的牛羊,而浮现在其上面的是圣小教堂后①诺曼底大公理查一世(942—996),历史上被称为无畏理查一世,曾大举入侵内地,一直打到巴黎城下,迫使法国国王终于承认他为诺曼底公国的君主。

    殿的铅皮圆屋顶,远望过去,好似一只大象后背上驮着教堂的钟楼。这里不妨略带一句,这钟楼的尖顶如箭穿空,是所有钟楼尖顶最大胆求新、最精雕细刻、最玲珑剔透的,透过其网扣似的塔锥,碧空一览无余。圣母院前面,就在近前,有三条街道像三条河流似地注入教堂广场,这是有着古老房屋的美丽广场。广场南侧,斜立着主宫医院那皱巴巴、阴沉沉的正面屋墙,以及探头探脑似的仿佛长满脓疱和疣子的屋顶。

    右边,左边,东边,西边,在老城如此窄小的城池内,矗立着二十一座教堂的钟楼,年代不一,形状各异,大小不同,从被称为“海神狱”(carcerGlaucini)的隘口圣德尼教堂那罗曼式低矮、腐蛀的风铃花形的钟楼,直至牛市圣彼得教堂和圣朗德里教堂那些细针状的钟楼,形形色色,应有俱有。圣母院后面,北边是峨特式长廊的隐修院,南边是半罗曼式的

    主教府邸,东边是“场地”荒芜尖岬。在那重重叠叠的房屋中,还可以从当时屋顶上高耸的那种透空的石烟囱帽,分辨出各宫殿最高层的窗户,分辨出查理六世在位时巴黎府赠给朱韦纳·德·于尔森的那座官邸。稍远处,是帕吕市场那些涂了沥青的简陋棚屋;再过去是老圣日耳曼教堂崭新的半圆形后殿,一四五八年延伸到费弗的一段街道;还有,随处可见人群拥挤的十字路口,某街角的耻辱柱,菲利浦——奥古斯都时代留下来的一段漂亮的石板路,正中划明供驰马的箭道,不过到了十六世纪改成乱七八糟的碎石路,名为同盟路;还有一个荒凉的后院,楼梯上有着十五世纪常建的、如今在布尔多内街还可看到的那种半透明的角楼。最后,在圣小教堂右边,是司法宫座落在水边的朝西的群塔。老城西端是御花园,树木参天,把牛渡小洲遮住了,至于塞纳河,从圣母院钟楼上俯视,几乎只能看见老城两侧的河水而已。塞纳河隐没在各座桥下,而各座桥又隐没在房屋下面。放眼望去,这些桥梁的屋顶①绿得照眼,塞纳河的雾气使它们过早地长满了青苔。若纵目向左朝大学城眺望,映入眼帘的第一座建筑物,就是小堡那有如花束的粗矮塔群,小堡张开大口的门廊把小桥的一端吞没了。如果再纵目从东向西,从小塔向纳勒塔远望,只见长长一带房舍,雕梁画栋,彩色玻璃窗户,层层叠叠,突出在石路上方;还可以看见一派市民房舍的山墙,曲曲折折,望也望不到尽头,时常被一道街口所切断,也不时被一幢石墙大楼的正面或侧面所切割;大楼四平八稳,连同庭院和花园,厢房和主体,夹在那彼此紧挨着的狭窄民舍当中,犹如一个领主老爷夹在一大堆平民百姓中间。沿河街道上有五、六座这样的大厦,诸如与贝尔纳丹修道院共用小塔旁边大院墙的洛林公馆,再如纳勒公馆,其主塔正好是巴黎的标界,那黑色三角形的尖形屋顶一年当中有三个月把殷红的夕阳遮住了一角。

    ①当时桥上盖有房屋,这里指桥上房屋的屋顶。

    不过,塞纳河的这一边远不如那一边商业繁忙,这一边学子比工匠多,因此更吵闹,人群也更多,真正说起来,河沿街只从圣米歇尔桥到纳勒塔这一段而已。河岸其他部分,或者如过了贝尔纳丹修道院都是光秃秃的河滩,或者如两座桥梁中间都是些屋基浸在河里的重重叠叠的民舍。浣衣女的喧闹声震天价响,她们从早到晚叫呀,说呀,唱呀,狠捶衣服呀,跟现在的情形一样。这算得上是巴黎一件不小的赏心乐事吧。

    大学城看起来是一个整体。从这一头到那一头,都是清一色、严实的整体。那成千上万的屋顶密密麻麻,有棱有角,粘附紧贴,几乎都是由一几何原理构成的,俯瞰之下,呈现出同一物质的晶体状态。横七竖八的街道,并没有把这一片房屋切成大小过于参差不齐的碎块。四十二所学院相当均匀地分布在大学城,四处都有;这些美丽建筑物的屋顶,形式多样,煞是有趣,都是与它们所凌驾的普通屋顶全出自同一艺术,终究是同一几何图形的平方或立方的乘积罢了。因此,这些屋顶只是使整体趋于多样化,而没有扰乱整体的统一;只是使整体臻于完备,而没有变成累赘。几何学的精髓,就是和谐一致。这里那里,还可以看见若干漂亮的府邸,金碧辉煌,高凸在左岸那些如画的顶楼之上,诸如现在已不复存在的内韦尔公馆、罗马公馆、兰斯公馆,还有克吕尼府第,至今犹存,让艺术家感到宽慰,不过几年前有人连笨猪蠢驴都不如,居然把它的塔楼砍掉了。克吕尼附近,有座罗马式宫殿,开着几道别致的圆顶拱门,那就是朱利安所建的温泉浴室。还有许多修道院,跟上述官邸相比,更带有一种虔诚之美,更兼有一种庄严之雄,但其雄伟壮丽绝不亚于官邸。首先惹人注目的是那座带有三座钟楼的贝尔纳丹修道院;还有圣日芮维埃芙修道院,其方形塔尚在,但其余的全荡然无存,令人不胜惋惜;还有索拜学堂,半是神学院半是寺院,只幸存下来令人赞赏不已的中堂,即圣马太教派那四边形的美丽隐修院;这隐修院的旁边是圣伯努瓦隐修院,在本书出版第七版和第八版之间,人们在隐修院的墙上马马虎虎造了一个戏台;还有三道巨大山墙并列的结绳派修道院,以及奥古斯都教派修道院,其优美多姿的尖塔形如齿状,在巴黎这一边,从西数起,位于纳勒塔之后,算是第二个这种形状的尖塔。各个学院实际上是修道院与人世之间的中间环节,在府邸和寺院之间这一建筑系列里位居其中,严肃而又优雅,雕刻不如宫殿那么飘洒,建筑风格不像修道院那样严肃。峨特艺术恰好不偏不倚地在华丽与简朴之间保持了平衡,不幸的是这些文物几乎已荡然无存了。大学城里教堂众多,座座光彩夺目,从圣朱利安的圆拱穹窿到圣塞维兰的尖拱穹窿,凡是建筑艺术各个时期的风格,也无所不有。这些教堂都高踞一切之上,而且,仿佛在这和声组合中又增添了一种和声,教堂那如箭穿空的尖顶,那透空的钟楼,那纤细如针的塔尖(这种针状的线条无非是屋顶尖角一种奇妙的夸张而已),时时刻刻把一面面山墙犬牙交错的边缘刺破了。

    大学城,丘陵起伏。圣日芮维埃芙山像一个巨大圆瓶兀自隆起在东南边,这倒是很值得从圣母院顶上观看一下的:只见那许许多多狭窄弯曲的街道(今天的拉丁区),那密密麻麻的屋宇,从山顶上向四面八方撒散开来,几乎一溜笔直地沿着山坡俯冲下去,直至河边,有的像要跌倒,有的像要再爬起来,但又都似乎彼此相互扶持。还可以看见密密麻麻的黑点点,熙来攘往,络绎不绝,在街上彼此擦肩而过,叫人看了眼花缭乱。那便是从远方高处所看见的群众。

    这无数的房顶、尖塔、高高低低的屋宇,把大学城的外廓线,折叠的折叠,扭曲的扭曲,蚕食的蚕食,真是千奇百怪。从它们的空隙中,最后可以隐隐约约不时看见一大段布满青苔的院墙、一座厚实的圆塔、一道形似堡垒的有雉堞的城门,那便是菲利浦—奥古斯都修道院。再过去是一片翠绿的草地,再过去是一条条消失在远方的道路,沿途还稀稀疏疏散落着几间近郊房舍,而且越远越稀少。这些关厢村镇有些还是很大的。首先是从小塔作为起点的圣维克多镇,那里有一座在比埃弗尔河上的单拱桥,一座可以看到胖子路易①墓志铭(épitaphiumLudiviciGrossi)的修道院,还有一座有着八角尖顶、尖顶旁有四个十一世纪小钟楼的教堂(这样的教堂现在在埃唐普还有一座,还没有拆毁);其次是圣马尔索镇,那里有三座教堂和一座修道院。然后,左边越过戈伯兰家②的磨坊和四道白墙,就到了圣雅各镇,那里交叉路口有座精雕细刻的美丽十字架,那里有一座上隘口圣雅各教堂,当时是峨特式的,尖顶十分可爱;还有十四世纪圣玛格鲁瓦教堂,拿破仑曾把其漂亮的中堂改做草仓;还有田园圣母院,里面有拜占庭风格的镶嵌画。最后,视线越过平野的夏特赫寺院——与司法宫同时代的富丽堂皇的建筑物,有着分隔成格子状的小花园——,再越过少有人迹的沃维尔废墟,向西望去便是圣日耳曼—德—普瑞教堂的三座罗曼式尖形屋顶。

    ①胖子路易,即路易六世(1081—1317),法国国王(1108—1137)。

    ②著名的染印家族。

    圣日耳曼镇已是一个大市镇,有十五到二十条街道。圣絮尔皮斯修道院的尖顶钟楼就在镇上的一角。在其近旁,可以分辨出圣日耳曼集市场的四边形围墙,时至今日,依然是个市场;接着是寺院住持的耻辱柱,那是漂亮的小圆塔,塔顶有个铅皮的塔锥。砖瓦坊和通往公用烘炉的窑炉街,都在更远的地方,磨坊在街尽头的土丘上,还有麻风病院那座孤零零的偏僻小房子。然而,特别引人注目,叫人久久凝视的,还是圣日耳曼—德—普瑞修道院本身。诚然,这座寺院,落落大方,既像一座教堂,又像一座领主府第,称得上是修道院宫殿,巴黎历任主教都以在此留宿一夜为荣;还有那斋堂,建筑师把它造得非同凡响,其气派、美观、花瓣格子窗的壮丽,都像是主教堂似的;还有那恭奉圣母的雅致的小教堂,那宏大的僧舍,那宽阔的一个个花园,那狼牙闸门,那吊桥,那看上去像是把四周绿茵剪成一个个缺口的墙垛子,以及那常有武士的甲胄与主教金光闪闪的道袍交互辉映的座座庭院,所有这一切都围绕着那座落在峨特式后殿的三座半圆拱顶的高尖塔而联系在一起,犹如一幅光辉灿烂的画图挂在天际。

    在大学城长久留连之后,末了,您再转向右岸,纵目眺望新城,景色顿时改变了。其实,新城比大学城广大得多,却不像大学城那样浑然一体。一眼便可以看出,新城分成好几大片、景象迥异。首先,在东边,新城的这一部分今天仍然沿用加缪洛热纳①诱使恺撒陷入泥潭的那片沼泽为名。在十五世纪,那里宫殿如林,这一大片屋宇直抵河边。儒伊公馆、桑斯公馆、巴尔博公馆和王后行宫这四座府第几乎紧连在一起,其石板屋顶和细长的角楼都倒映在塞纳河中。这四座大厦都座落在诺南迪埃尔街和塞莱斯坦修道院之间,四座府邸的山墙和雉堞被修道院的尖顶一衬托,轮廓线益发显得优雅飘逸。这些豪华公馆的前面,尽管有若干暗绿色的破房子濒临水边,却遮不住公馆正面的美丽棱角,遮不住公馆宽大的石框方形格子窗、堆满塑像的尖拱门廊、棱角总是那样分明的墙垣的尖脊,也遮不住所有这一切美妙的建筑奇珍。正是这些建筑奇珍,才使得峨特艺术看来又重新与每座宏伟建筑物结合在一起。这一座座华丽公馆的后面,是巧夺天工的圣波尔行宫的围墙,它伸向四面八方,广阔无边,形式多样,时而像一座城堡,有着断垣、绿篱和雉堞,时而像一座女修道院,隐没在大树之中。圣波尔行宫广大无比,法兰西国王在这里足可以冠冕堂皇地安顿二十二位诸如王太子或勃艮第公爵这样身份的王亲国戚,以及他们成群的仆役和侍从,且不谈那班大领主了;皇帝来巴黎观光时也在这里下榻;还有社会名流在这行宫里也各有单独的宅邸。这里不妨说一下,当时一个王爷的寓所起码不少于十一个房间,从金碧辉煌的卧室直至祈祷室,应有尽有,姑且不谈一道道长廊,一间间浴室,一个个炉灶房,以及每套寓所必备的其他“额外空地”;更不用说国王的每位佳宾专用的一座座花园;也不必说大大小小的厨房、地窖、配膳室、家人公共膳堂;还有一些家禽饲养场,设有二十二个通用实验室,从烧烤到配酒都研究;还有千百种娱乐,什么曲棍球啦,手网球啦,铁环球啦;还有养禽栏,养鱼池,驯马场,马厩,牛羊圈;图书室,兵器室和打铁场。这就是当时一座宫殿、一座卢浮宫、一座圣波尔行宫的情况。一座城中之城。

    ①加缪洛热纳:高卢人的首领,卒于公元前五十一年,曾把恺撒的大将及其军队诱入沼泽。

    从我们所在的圣母院钟楼上眺望圣波尔行宫,它虽然被上述四座公馆几乎遮住了一半,但依然很浩大,看起来美不胜收。可以很清楚分辨出那三座被查理五世合并为这座行宫的大厦,尽管它们由几道带有彩色玻璃窗和小圆柱的长廊与行宫主体建筑巧妙地紧紧连结在一起。这三座大厦是小缪斯府邸、圣莫尔神父府邸和埃唐普伯爵府邸。小缪斯府邸,屋顶边缘装饰着花边形栏杆,神采优雅;圣莫尔神父府邸,地形起伏如一座碉堡,有一座大炮台,许多箭孔、枪眼、铁雀①,萨克逊式宽阔大门上端,在吊桥的两边槽口之间,刻有神父的纹章;埃唐普伯爵府邸,主楼顶层已经坍塌,看起来呈圆形,缺口比比皆是,好似一个鸡冠;老橡树三五成丛,疏疏落落,好像一朵朵偌大的花莱;个个水池,池水清澈,光影掩映,涟漪粼粼,有几只天鹅在戏水;还有许多庭院,可以看见其中一段段如画的景色。社会名流公馆,尖拱低矮,萨克逊式柱子粗短,狼牙闸门一道道,好像狮子吼叫个不停②;穿过这一切可以望见圣母玛丽亚教堂斑剥的尖塔;左边,还有巴黎府尹公馆,两侧是四座精工镂空的小塔;正中深处才是真正的圣波尔行宫,门面一再增多,自查理五世起接二连三地不断对行宫进行妆扮修饰,杂乱无章,画蛇添足,两百年来建筑师个个随心所欲,在其各座小教堂任意增添半圆后殿,在其道道长廊上任意砌起山墙,在其屋顶上任意竖起无数随风转动的风标;行宫的两座高塔相连,圆锥形顶盖的底部围着一道垛子,顶盖看起来就像卷边的尖帽。

    ①铁雀指城墙外部的突角,用以防备敌人爬墙袭击。

    ②社会名流公馆在法文中称“雄狮公馆”,所以这里才用“狮子吼叫”这个譬喻。

    我们的目光继续朝这伸向远处的圆形行宫一层层往上攀登,视线越过新城圣安东街那条在鳞次栉比的屋顶之间的峡谷,便可以看到——我们总是只谈主要的文物——昂古莱姆府邸,一座经过好几个时期才告成的庞大建筑物。其中有些部分簇新雪白,在整体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就好比一件蓝色短外套补了一块红补丁。不过,这座现代式样的宫殿,屋顶又尖又高,显得很离奇,而且屋顶上布满镂花的天沟,又用铅皮把屋顶覆盖住,铅皮上有着许多闪闪发亮的镀金的铜镶嵌细作,形成千姿百态的花藤共饰,轻舒慢展。这如此奇妙镶嵌的屋顶,就从这座古老建筑物的暗褐色残败景象中脱颖而出,显得分外飘逸。这座古老建筑物的那些古老肥大塔楼,由于年久失修而中间凸起,宛如大酒桶由于腐烂而倾颓下来,从上到下裂开,看上去就像解开钮扣而袒露在外的一个个大肚皮。后面竖立着小塔宫,塔楼尖顶林立。不论举目世上何方,不论是香博尔①,还是阿朗布拉②,也比不上这里那样神奇,那样虚渺,那样引人入胜。那一片林立的尖塔、小钟楼、烟囱、风标、螺旋梯、螺栓,还有许多像是同个模子制出来的穿孔的灯笼,以及连片的楼台亭阁,成簇的纺缍形小塔(当时把小塔tourelle这个词称为tournelle),形状各种各样,高低大小不一,风貌千姿百态。整个昂古莱姆府邸,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石块棋盘。

    ①香博尔,即香博尔行宫,位于现在的卢瓦尔——歇尔省,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珍品之一。

    ②阿朗布拉:格拉纳达阿拉伯君主的古都城,始建于一二三八年。王宫兴建于十四世纪,是中世纪伊斯兰教宫殿建筑艺术的杰作之一。

    小塔宫右边,是一座座墨黑的高大炮台,沟堑环绕,像是用一根绳子把它们捆扎在一起,彼此契合。只见那座主楼上枪眼比窗户要多得多,那个吊桥总是高高吊起,那道狼牙闸门老是落下,这就是巴士底城堡。从城垛子中间伸出来一个个黑喙,远远望去以为是承溜,其实全是大炮。

    在这座可怕的城堡脚下,处在其炮弹的威胁之下,那便是圣安东门,深藏在两座炮台之间。

    过了小塔宫,直至查理五世兴建的城墙,展现在眼前的是一片片庄稼,一座座林苑,宛如一张柔软的地毯,只见其间绿树成荫,花团锦簇。在林苑中央,树木繁茂,幽径交错,一看这树林和曲径的迷宫,便可认出这就是路易十一赏赐给科瓦蒂埃的那座名闻遐迩的迷宫花园。这位大夫的观象台高踞于迷宫之上,仿佛是一根孤零零的大圆柱,柱顶盘却是一间小屋。他就在这间小药房里进行了不起的星相学研究。

    如今这里是王宫广场。

    正如前述,我们只提到了王宫几处出类拔萃的建筑物,目的是想让看官对宫殿区约略有个印象。宫殿区占据着查理五世城墙与东边塞纳河之间的夹角。新城的中心是一大堆平民百姓的住宅。实际上,新城通往右岸的三座桥梁便是从这里开始的。总是桥梁先产生民宅,然后才产生王宫的。这一大堆市民住宅,好像蜂房似地拥挤在一起,却也不无其美观之处。一个京城的屋顶大都在此,宛如一个大海的波涛,蔚为壮观。首先,大街小巷,纵横交错,在这一整块群体中景象纷呈,煞是有趣。以菜市场为中心,街道四方辐辏,好比一颗巨星辐射出万道金光。圣德尼大街和圣马丁大街,岔道难以胜数,就像两棵大树,枝桠交错,紧挨着往上猛长。还有许许多多弯弯曲曲的线路,诸如石膏坊街,玻璃坊街,织布坊街,等等,蜿蜒于整个区域。还有不少美丽的屋宇,拔地而起,刺破那一片山墙海洋的石化波涛:那就是小堡。小堡屹立在钱币兑换所桥头,而桥后,塞纳河河水在水磨桥的轮扇下翻滚;当时的小堡,已不是叛教者朱利安时代那种罗马式样的炮楼,而是十三世纪封建时代的炮台,石头非常坚硬,就是铁镐刨三个钟头也啃不下拳头大的一块来。除了小堡,还有屠宰场圣雅各教堂的华丽方形钟楼,各个墙角布满雕像,尽管十五世纪时尚未峻工,却已经叫人赞叹不已了。当时钟楼尤其还没有那四只直至今日仍然蹲坐在屋顶四角的怪兽,这四只怪兽看上去像是四个狮身人面像,要人看见新巴黎时非去解开旧巴黎的谜不可①。雕刻家罗尔只是到了一五二六年才把它们安放上去。他一番呕心沥血只挣得二十法朗。再则,就是朝向河滩广场的柱子阁,我们在前面已向看官略做介绍了。然后是圣热尔韦教堂,后来增建了一座高雅的门廊,把教堂糟塌了;再是圣梅里教堂,其古老的尖拱建筑几乎还是半圆拱腹的式样;再是圣约翰教堂,其壮丽的尖顶是有口皆碑的;还有其他二十来座古建筑物,并不耻于让自己巧夺天工的英姿湮没在这一片混乱的、窄小的、阴暗的深街之中。此外,还可以加上十字街头那些多过绞刑架的饰有雕像的石十字架;越过层层屋顶远远可瞥见其围墙的圣婴教堂的公墓;从群钟共鸣街两座烟突间可望见其顶端的菜市场耻辱柱;矗立在始终挤满黑压压人群的岔路口的特拉瓦十字教堂的梯道;小麦市场一排环形的简陋房屋;还可以看见菲利浦-奥古斯都古老城墙的片段;散落在房舍当中,塔楼爬满常春藤,城门残破,墙壁摇摇欲堕,面目皆非;还有沿岸街,店铺星罗棋布,屠宰场的剥皮作坊鲜血淋漓;从草料港到主教港,塞纳河上船只熙熙攘攘。说到这里,新城的梯形中心地带在一四八二年是什么样子,想必您会有个模糊的印象吧。

    ①据希腊神话,有种带翼狮身的女怪叫斯芬克司,常叫行人猜谜语,要是猜不中就把行人吃掉;后被猜中,便飞往埃及,化作狮身人面像。

    除了这两个街区——一个是宫殿区,另个是住宅区——以外,新城还有一个景观,那就是从东到西,一条几乎环绕全城四周的漫长的寺院地带。这个地带位于那围住巴黎城的碉堡城廓的后面,修道院和小教堂连片,构成巴黎第二道内城垣。例如,紧靠着小塔林苑,在圣安东街和老圣殿街之间,有圣卡特琳教堂及其一望无边的田园,只是由于巴黎城垣挡住了,其界限才没有再扩展开去。在圣殿老街和新街之间,坐落着圣殿教堂,屹立在一道筑有雉堞的宽阔围墙中间,一簇塔楼高耸,形单影只,好不凄凉。在圣殿新街和圣马丁街之间,又有圣马丁修道院,座落在花园中间,筑有防御工事,塔楼连成一片,钟楼重叠,宛如教皇三重冠,这座教堂巍峨壮丽,坚不可摧,仅次于圣日耳曼-德-普瑞教堂。在圣马丁和圣德尼两条街之间,是三一教堂的一片围墙。最后,在圣德尼街和蒙托格伊街之间是修女院,旁边是奇迹宫廷的腐烂屋顶和残墙断壁。这是混迹于这一由修道院组成的虔诚链条中仅有绝无的世俗环节。

    在右岸重重叠叠的屋顶中,独自展现在我们眼前的还有第四块区域,位于城墙西角和塞纳河下游的河岸之间,那是拥挤在卢浮宫脚下一个由宫殿和府邸组成的新纽带。菲利浦-奥古斯都所建的这座老卢浮宫,庞大无比,其巨大主塔的周围簇拥着二十三座宛若嫔妃的塔楼,其他许多小塔就更不用说了,这座宫殿远远望去,好似镶嵌在阿郎松府邸和小波旁宫那些峨特式的尖顶之间。这些连成一片的塔楼,好像希腊神话中的多头巨蛇,成了巴黎城的巨大守护神,始终昂着二十四个头,端部屋面大得吓人,或是铅皮的,或是石板为鳞的,全都闪烁着金属的亮光,这巨蛇出人意外地一下子刹住新城西部的外形。

    这样,古罗马人称之为岛(insula)的这一片浩瀚的市民住宅区,左右两边各有一大群密集的宫殿,一边以小塔宫为首,另一边则以卢浮宫为首,北边是一长带寺院和围起来的田园,纵目眺望,浑然一体。这万千华厦的屋顶有瓦盖的,也有石板铺的,重重叠叠,勾勒出万般奇怪景观,而展现在这些华厦之上的则是右岸四十四座教堂的钟楼,都是纹花细镂,有凹凸花纹的,有格子花纹的;无数街道纵横交错;一边的界限是竖立着方形塔楼(大学城城墙却是圆形塔楼)的高大墙垣,另一边则是横架着座座桥梁和穿行着无数舟船的塞纳河。这便是十五世纪新城的概貌。

    城墙外面,城门口紧挨着几个城关市镇,但数量少于大学城那边,也比那边分散。巴士底城堡的背后,有二十来所破旧房屋蜷缩在那有着新奇雕塑的福班十字教堂和有着扶壁拱垛的田园圣安东修道院的周围;然后是隐没在麦田里的博潘库尔镇;小酒店毗连的库尔蒂伊欢乐村庄;圣洛朗镇,远远望去,其教堂的钟楼好像和圣马丁门的尖塔连接在一起;圣德尼镇及圣拉德尔辽阔的田园;过了蒙马尔特门,是白墙环绕的谷仓——艄女修道院,修道院后面,便是蒙马尔特,石灰石山坡上当时教堂之多大致与磨坊的数量相当,以后只剩下磨坊了,因为社会如今只需要肉体的食粮而已。最后,过了卢浮宫,牧场上横着圣奥诺雷镇,当时规模已十分可观;还有郁郁葱葱的小布列塔尼田庄;还有小猪市,市场中心圆突突地立着一口可怕的大炉,专门用来蒸煮那班制造假钱的人。

    在库尔蒂伊和圣洛朗之间,您的眼睛早已注意到,在荒凉的平原上有一个土丘,顶上有座类似建筑物的东西,远远望去,好像一座倾颓的柱廊,站立在墙根裸露的屋基上面。这并非是一座巴特农神宙,也不是奥林匹斯山朱庇特殿堂。这是鹰山!

    我们虽然想尽可能简单,却还是逐一列举了这么多建筑物。随着我们逐渐勾画出旧巴黎的总形象时,如果这一长串列举并没有在看官心目中把旧巴黎的形象弄得支离破碎的话,那么,现在便可以用三言两语予以概括了。中央是老城岛,其形状活像一只大乌龟,覆盖着瓦片屋顶的桥梁好似龟爪,灰色屋顶宛若龟壳,龟爪就从龟壳下伸了出来。左边是状如梯形的大学城,巨石般的一整块,坚实,密集,拥挤,布满尖状物。右边是广大半圆形的新城,花园和历史古迹更多。

    老城、大学城、新城这三大块,街道无数,像大理石上密密麻麻的花纹一般。流经全境的是塞纳河,德·普勒尔神父称之为“塞纳乳娘”,河上小岛、桥梁、舟楫拥塞。巴黎四周是一望无垠的平原,点缀着千百种农作物,散落着许多美丽的村庄;左边有伊锡、旺韦尔、沃吉拉尔、蒙特鲁日,以及有座圆塔和一座方塔的戎蒂伊,等等;右边有二十来个村庄,从孔弗兰直至主教城。天际,山岭逶迤、环抱,好像一个面盆的边缘。最后,远处东边是樊尚林苑及其七座四角塔楼;南边是比塞特及其尖顶小塔;北边是圣德尼及其尖顶,西边是圣克鲁及其圆形主塔。这就是一四八二年的乌鸦①从圣母院钟楼顶上所见到的巴黎。

    然而,像这样一座都市,伏尔泰却说在路易十四以前只有四座美丽的古迹,即索拜学堂的圆顶、圣恩谷教堂、现代的卢浮宫和现已无从查考的另一座,也许是卢森堡宫吧。幸运的是,尽管如此,伏尔泰还是写下了《老实人》,仍然是空前绝后最善于冷嘲热讽的人。不过,这也正好证明:一个人可以是了不起的天才,却可能对自己缺乏天资的某种艺术一窍不通。莫里哀把拉斐尔②和米凯朗琪罗称为他们时代的小儒,难道他不是认为很恭维他们吗?言归正传,还是再回到巴黎和十五世纪这上面来吧。

    ①双关语,乌鸦也喻指教士。

    ②拉斐尔(1483—1520),意大利著名的画家。

    当时巴黎不单是一座美丽的城市而已,而且还是清一色建筑风格的城市,是中世纪建筑艺术和中世纪历史的产物,是一部岩石的编年史。这是只由两层构成的城市,即罗曼层和峨特层,因为罗马层除了在朱利安的温泉浴室穿过中世纪坚硬表皮还露出来以外,早已消失了。至于凯尔特层①,哪怕挖掘许多深井,也无法再找到什么残存的东西了。

    ①凯尔特人:古代印欧许多种族的总称,公元前二千年散布在中欧一带,占据相当于现在的法国、英国、西班牙、北意大利、巴尔干和小亚细亚等地。凯尔特艺术的特征是用简化的线条进行示意,如几何图形,尤其是螺旋图形,弧线和反曲线,常用各种动植物作为装饰图案的基础。

    五十年后,文艺复兴崛起,巴黎这种如此严格,却又如此丰富多采的统一性,掺入了华丽的气派,叫人眼花缭乱,诸如各种别出心裁的新花样,各种体系,五花八门的罗马式半圆拱顶、希腊式圆柱、峨特式扁圆穹窿,十分细腻而又刻意求精的雕刻,对蔓藤花饰和茛菪叶饰的特别爱好,路德的现代建筑艺术的异教情调,不一而足。这样,巴黎也许更加美丽多姿了,尽管看上去和想起来不如当初那么和谐。然而,这一光辉灿烂的时间并不长久。文艺复兴并不是无私的,它不仅要立,而且要破。它需要地盘,这倒也是实话。因此,峨特艺术风格的巴黎,完整无缺的时间只是一刹那而已。屠宰场圣雅各教堂几乎尚未峻工,就开始拆毁古老的卢浮宫了。

    从此以后,这座伟大城市的面貌日益变得不成样子了。罗曼式样的巴黎在峨特式样的巴黎的淹没下消失了,到头来峨特式样的巴黎自己也消失了。谁能说得上代替它的又是怎么样的巴黎呢?在杜伊勒里宫①,那是卡特琳·德·梅迪西斯的巴黎;在市政厅,那是亨利二世②的巴黎,两座大厦还是情趣高雅的;在王宫广场,是亨利四世③的巴黎,①“我们痛苦而又愤慨地看到,人们打算扩建、改造、翻修这座令人观止的宫殿,也就是说想把它破坏殆尽。如今建筑师的手都是粗笨有余,压根儿不能去触摸一下这些文艺复兴时代的精致杰作。我们一直期望他们不敢冒然这么做。况且,拆毁杜伊勒里宫如今也许不仅仅是一种粗暴行为,连一个汪达尔醉汉也会羞红了脸,而是一种背叛行径。杜伊勒里宫不但是十六世纪的艺术珍品,而且还是十九世纪的历史的一页。这座王宫已不再属于国王,它属于人民。我们就让它永远像今天这个样子吧!我们的革命已经在它的额上打下烙印。在它的两座门面上,一座挨过八月十日的炮弹,另一座遭受过七月二十九日的炮轰。它是神圣的。——八三一年四月七日于巴黎”(雨果第五版原注)

    一七八九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摧毁了封建专制制度,代之以君主立宪制。然而,国王与革命之间的妥协是脆弱的。国王路易十六拒绝废除贵族特权,拒绝《人权宣言》,对君主立宪制又三心二意,加上移居国外的贵族阴谋策划反革命勾当,以及一七九二年四月对奥地利作战惨遭失败,于是一七九二年八月十日,巴黎人民在资产阶级激进派的领导下,攻占了杜伊勒里宫。路易十六仓皇出逃,但被抓获,一七九三年一月被送上断头台处死。

    一八三○年,查理十世颁布了四道敕令:取消一八三○年七月三日选举结果:召开选举人重新选举;修改选举法(压缩选举人的数目);全部取消新闻自由。于是巴黎爆发了七月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日三天起义,历史称为“三个光辉的日子”,结束了查理十世的统治。起义群众于七月二十九日攻占了杜伊勒里宫。然而,七月革命的胜利果实却被大资产阶级所篡夺,他们与贵族相勾结,建立了波旁支系的七月王朝。

    杜伊勒里宫今已不复存在,一八七一年巴黎公社起义时部分遭火焚,一八八二年被拆除。如今只剩下杜伊勒里花园,成为巴黎游览胜地之一。

    ②亨利二世(1519—1559):法国国王(1547—1559)。

    ③亨利四世(1553—1610):法国国王(1589—1610)。王宫的正面是砖砌的,墙角是石垒的,屋顶是石板铺的,不少房屋是三色的;在圣恩谷教堂,是路易十三①的巴黎,这是一种低矮扁平的建筑艺术,拱顶呈篮子提手状,柱子像大肚皮,圆顶像驼背,要说都说不来;在残老军人院,是路易十四②的巴黎,气派宏大,富丽堂皇,金光灿烂,却又冷若冰霜;在圣絮尔皮斯修道院,是路易十五③的巴黎,涡形装饰,彩带系结,云霞缭绕,细穗如粉丝,菊苣叶饰,这一切都是石刻的;在先贤祠,是路易十六④的巴黎,罗马圣彼得教堂拙劣的翻版(整个建筑呆头呆脑地蜷缩成一堆,这就无法补救其线条了);在医学院,是共和政体的巴黎,一种摹仿希腊和罗马的可怜风格,活像罗马的大竞技场和希腊的巴特农神庙,仿佛是共和三年宪法摹仿米诺斯⑤法典,建筑艺术上称为穑月⑥风格;在旺多姆广场,是拿破仑的巴黎,这个巴黎倒是雄伟壮观,用大炮铸成一根巨大的铜柱;在交易所广场,是复辟时期的巴黎,雪白的列柱支撑着柱顶盘的光滑中楣,整体呈正方形,造价两千万。

    ①路易十三:见本卷第一章注。

    ②路易十四:见本卷第一章注。

    ③路易十五(1710—1774):法国国王(1715—1774)。

    ④路易十六(1754—1793):法国国王(1774—1791)。

    ⑤米诺斯:古希腊克诺索斯岛国的国王,大约在公元前十六至十五世纪期间。相传米诺斯是克里特岛的开化者,公正的国君,立法的哲人。

    ⑥穑月:又译获月,法国共和历法的第十月,相当于公历六月十九(或二十)日至七月二十(或二十)日。

    由于格调、式样和气势相类似,各有一定数量的民房与上述每座独具特色的历史古迹紧密相联系。这些民房分散在不同的街区,但行家的目光还是一眼便可把它们区分开来,并确定其年代,只要善于识别,哪怕是一把敲门槌,也能从中发现某个时代的精神和某个国王的面貌。

    因此,今日巴黎并没有总体的面貌,而是收藏好几个世纪样品的集锦,其中精华早已消失了。如今,京城一味扩增房屋,可那是什么样子的房屋呀!照现在巴黎的发展速度来看,每五十年就得更新一次。于是,巴黎最富有历史意义的建筑艺术便天天在消失,历史古迹日益减少,仿佛眼睁睁看这些古迹淹在房舍的海洋中,渐渐被吞没了。我们祖先建造了一座坚石巴黎,而到了我们子孙,它将成为一座石膏巴黎了。

    至于新巴黎的现代建筑物,我们有意略去不谈。这并非因为我们不愿恰如其分地加以赞赏。苏弗洛先生建造的圣日芮维埃芙教堂,不用说是有史以来萨瓦省用石头建造的最美丽蛋糕。荣誉军团官也是一块非常雅致的点心。小麦市场的圆顶是规模巨大的一顶英国赛马骑手的鸭舌帽。圣絮尔皮斯修道院的塔楼是两大根单簧管,而且式样平淡无奇;两座塔楼屋顶上那电报天线歪歪扭扭,起伏波动,像在不断做鬼脸,煞是可爱!圣罗希教堂门廊之壮丽,只有圣托马斯·阿奎那①教堂的门廊可相媲美;①托马斯·阿奎那(1227—1274):意大利神学家和经院哲学家。其学说被确定为罗马教会的官方哲学,其哲学体系被称为“托马斯主义”。它在一个地窖里还有一座圆雕的耶稣受难像和一个镀金的木雕太阳,都是奇妙无比的东西。植物园的迷宫之灯也是巧妙异常。至于交易所大厦,柱廊是希腊风格的,门窗的半圆拱是罗马风格的,扁圆的宽大拱顶是文艺复兴风格的,无可争辩地这是一座极其规范、极其纯粹的宏伟建筑物。证据就是:大厦顶上还加上一层阿提喀①顶楼,这在雅典也未曾见过,优美的直线,随处被烟突管切断,雅致得很!还得补充一句,凡是一座建筑物,其建筑艺术必须与其用途结合得天衣无缝,以至于人们一眼见到这建筑物,其用途便一目了然,这是司空见惯的,因此任何一座古迹,无论是王宫,还是下议院、市政厅、学堂、驯马场、科学院、仓库、法庭、博物馆、兵营、陵墓、寺院、剧场,都令人惊叹得无以复加。且慢,这里说的是一座交易所。此外,任何一座建筑还应当与气候条件相适应。显然,这座交易所是特意为我们寒冷而多雨的天气建造的,它的屋顶几乎是平坦的,就像近东的那样,这样做是冬天一下雪,便于清扫屋顶,更何况一个屋顶本来就是为了便于打扫而造的。至于刚才在上面所提到的用途,那可真是物尽其用了;在法国是交易所,要是在希腊,作为神庙又有何不可!诚然,建筑师设计时把大时钟钟面遮掩起来是煞费一番苦心的,要不然,屋面的纯净优美的线条就被破坏了。话说回来,相反地,围绕整座建筑物造了一道柱廊,每逢重大的宗教节日,那班证券经纪人和商行掮客便可以在柱廊下冠冕堂皇地进行高谈阔论了。

    ①阿提喀:建筑艺术上指顶楼小于底下各层。阿提喀文化指雅典文化。

    毫无疑问,上述这一切都是无以伦比的壮丽的宏伟建筑。

    此外,还有许多漂亮的街道,式样繁多,盎然生趣,里沃黎街便是一例。我可以满怀信心地说,从气球上俯瞰巴黎,总有一天它会呈现出丰富的线条,多采的细节,万般的面貌,简朴中见某种难以名状的伟大,优美中见某种有如奕棋般的出奇制胜的绝招。

    然而,不论您觉得如今的巴黎如何令人观止,还是请您在头脑中恢复十五世纪时巴黎的原状,重新把它建造起来;看一看透过那好似一道奇妙绿篱的尖顶、圆塔和钟楼的灿烂阳光;瞧一瞧那一滩绿、一滩黄的塞纳河河水,波光闪烁,色泽比蛇皮更光怪陆离,您就把塞纳河端起来往这广大无边的城市中间泼洒,就把塞纳河这一素练往岛岬一撕,再在桥拱处把它折叠起来;您再以蓝天的背景,清晰地勾画出这古老巴黎峨特式样的剪影,让其轮廓飘浮在那缠绕于无数烟囱的冬雾之中;您把这古老的巴黎浸没在沉沉黑夜里,看一看在那阴暗的建筑物迷宫中光与影的离奇古怪游戏;您洒下一道月光,这迷宫便朦胧出现,那座座塔楼遂从雾霭中伸出巨大的头顶来;要不,您就再现那黑黝黝的侧影,用阴影复活尖塔和山墙的无数尖角,并使乌黑的侧影突现在落日时分赤铜色的天幕上,其齿形的边缘胜似鲨鱼的颔额。——然后,您就比较一下吧。

    您要是想获得现代的巴黎所无法给您提供的有关这古城的某种印象,那么您不妨就在某一盛大节日的清晨,在复活节或圣灵降临节①旭日东升的时分,登上某个高处,俯览整个京城,亲临其境地体验一下晨钟齐鸣的情景。等天空一发出信号,因为那是太阳发出的信号,您便可以看见万千座教堂一齐颤抖起来。首先是从一座教堂到另一座教堂发出零散的丁当声,好像是乐师们相互告知演奏就要开始了;然后,突然间,您看见——因为似乎耳朵有时也有视觉——每一钟楼同时升起声音之柱、和声之烟。开始时,每口钟颤震发出的声音,清纯,简直彼此孤立,径直升上灿烂的晨空。随后,钟声渐渐扩大,溶合,混和,相互交融,汇成一支雄浑壮美的协奏曲。最后只成为一个颤动的音响整体,不停地从无数的钟楼发出宏亮的乐声来;乐声在京城上空飘扬,荡漾,跳跃,旋转,然后那震耳欲聋的振辐渐渐摇荡开去,一直传到天外。

    ①复活节:基督教纪念“耶稣复活”的节日,每年春分月圆后第一个星期日为复活节。圣灵降临节在复活节后第七个星期日。

    然而,这和声的海洋并非一片混杂;不论它如何浩瀚,如何深邃,一点也不失其清澈透亮。您可以从中发现每组音符从群钟齐鸣中悄然逃离,独自起伏回荡;您可以从中倾听木铃和巨钟时而低沉、时而刺耳的唱和;还可以看见从一座钟楼到另一座钟楼八度音上下跳动,还可以望见银钟的八度音振翅腾空,轻柔而悠扬,望见木铃的八度音跌落坠地,破碎而跛脚;还可以从八度音当中欣赏圣厄斯塔舍教堂那七口大钟丰富的音阶升降不迭;还可以看见八度音奔驰穿过那些清脆而急速的音符,这些音符歪歪扭扭形成三、四条明亮的曲线,随即像闪电似地消失了。那边,是圣马丁修道院,钟声刺耳而嘶哑;这边,是巴士底,钟声阴森而暴躁;另一端,是卢浮宫的巨塔,钟声介于男中音和男低音之间。王宫庄严的钟乐从四面八方不懈地抛出明亮的颤音,恰好圣母院钟楼低沉而略微间歇的钟声均匀地落在这颤音上面,仿佛铁锤敲打着铁砧,火花四溅。您不时还可看见圣日耳尔——德——普瑞教堂三重钟声飞扬,各种形状的乐声阵阵掠过。随后,这雄壮的组合声部还不时略微间歇,让道给念圣母经时那密集和应的赋格曲,乐声轰鸣,如同星光闪亮。在这支协奏曲之下,在其最深处,可以隐隐约约分辨出各教堂里面的歌声,从拱顶每个颤动的毛孔里沁透出来。——诚然,这是一出值得人家倾听的歌剧。通常,从巴黎散发出来的哄哄嘈杂声,在白天,那是城市的说话声;在夜间,那是城市的呼吸声;此时,这是城市的歌唱声。因此,请您聆听一下这钟楼乐队的奏鸣,想象一下在整个音响之上弥散开来的五十万人①的悄声细语、塞纳河永无尽期的哀诉、风声没完没了的叹息、天边山丘上宛如巨大管风琴木壳的四大森林那遥远而低沉的四重奏;如同在一幅中间式调的画中,您再泯除中心钟乐里一切过于沙哑、过于尖锐的声音;那么,请您说说看,世上还有什么声音更为丰富,更为欢悦,更为金灿,更为耀眼,胜过这钟乐齐鸣,胜过这音乐熔炉,胜过这许多高达三百尺②的石笛同时发出万般铿锵的乐声,胜过这浑然只成为一支乐队的都市,胜过这曲暴风骤雨般的交响乐!

    ①指当时巴黎的人口总数。

    ②指古法尺,每法尺为三二五毫米。

    第四卷

    一    善良的人们

    这个故事发生前十六年,卡西莫多星期日①清晨,圣母院举行弥撒过后,人们发现在教堂广场左边砌在地面石板上那张木床里,有人放了一个小生命,正对着圣克里斯朵夫那尊伟大塑像。一四一三年,曾有人想把这位圣者和骑士安东尼·德·埃萨尔老爷的石像一起推倒时,这位信徒的石像一直屈膝仰望着这位圣者。按照当时的习俗,凡是弃婴都放在这张木床上,求人慈悲为怀,加以收养。谁肯收养,尽可以把孩子抱走。木床前面有只铜盆,那是让人施舍扔钱用的。

    纪元一四六七年卡西莫多日早晨,这躺在木床上的小生物,看来激起群众极大的好奇,木床周围密密麻麻挤了一大群人,其中绝大多数人是女性,几乎全是老妈子。

    ①卡西莫多星期日,也称卡西莫多日,指复活节后第一个星期日。

    前排低身俯视着木床的就有四个老太婆,从她们穿着类似袈裟的无袖披风来看,可以猜想她们是某个慈善会的。史册为什么没有把这四位审慎、可敬的嬷嬷的姓名传给后世,我百思不得其解。她们是阿妮斯·艾尔姆、雅娜·德·塔尔姆、昂里埃特·戈蒂埃尔、戈榭尔·维奥莱特,这四人全是寡妇,全是埃田纳—奥德里小教堂的老修女,这一天得到她们院长的允准,根据皮埃尔·德·埃伊①的院规,出门前来听布道的。

    不过,就算是这四位诚实的奥德里修女暂时遵守了皮埃尔·德·埃伊的章程,却心甘情愿地违反米歇尔·德·布拉舍和毕泽的红衣主教极不人道地规定她们不许开口的律条。

    “这是什么东西,嬷嬷?”阿妮斯问戈榭尔道,一边端详着那个小东西,他看见那么多目光注视着他,吓得哇哇直哭,在木床上拼命扭动着身子。

    “这怎么得了,要是他们像现在这样生孩子?”雅娜说道。

    “生孩子的事我可不在行,不过,瞧瞧面前这个孩子,就是一种罪孽。”阿妮斯又说道。

    “这哪里是一个孩子,阿妮斯!”

    “这是一只不成形的猴子。”戈榭尔说道。

    “这真是一个奇迹!”昂里埃特·戈蒂埃尔又接着说。

    “可不是呐,从拉塔尔星期日②到现在,这已是第三个了。”阿妮斯指出。“我们上次看见奥贝维利埃圣母显灵惩罚那个嘲弄香客的狂徒,那奇迹距今还不到一个星期哩。这是本月第二个奇迹了。”

    ①皮埃尔·德·埃伊(1350—1420),法国高级神职人员和神学家,曾任索邦大学的训导长、查理六世的忏悔师、毕伊主教。

    ②拉塔尔星期日指四旬斋后第四个星期日。

    “这个所谓弃婴,真是一个可怕的妖怪。”雅娜又说道。

    “他这样哇哇死哭,连唱诗班童子的耳朵也要被他吵聋的。”戈榭尔继续说道。

    “可以说这是兰斯大人特地把这个怪物送给巴黎大人①的!”戈蒂埃尔合掌添了一句。

    “我想,”阿妮斯·艾尔姆说,“这是一头畜生,一头野兽,是一个犹太男人同一头母猪生的猪仔。反正与基督教徒无关的玩艺儿,应该扔进河里淹死,要不,扔进火里烧死!”

    “我真希望没有人认领才好哩。”戈蒂埃尔接着说道。

    “啊,上帝呀!”阿妮斯突然叫了起来。“沿着河边往下走,紧挨着主教大人府邸,那小巷的底里有座育婴堂,说不定人家会把这小妖怪送去给那些可怜的奶妈喂养的!换上我,我宁愿喂养吸血鬼呐。”

    “可怜的艾尔姆,瞧您多么天真!”雅娜接着说。“难道您没有看出来,这个小怪物起码四岁了,对您的奶头才不会像对烤肉叉子那么有胃口哩。”

    ①兰斯和巴黎当时都是子爵采邑。

    事实上,“这个小妖怪”(就是我们,也难以给予别的称呼)确实不是初生的婴儿。这是一小堆肉体,形状非常分明,蠕动也十分有力,裹在一个印有当时任巴黎主教的吉约姆·夏蒂埃大人姓名缩写的麻袋里,脑袋伸在麻袋外面。这个脑袋,怪里怪气的,只见一头浓密的棕发,一只眼睛,一张嘴巴,几颗牙齿。眼睛泪汪汪,嘴巴哇哇叫,牙齿看上去只想咬人。整个这一切在麻袋里拼命挣扎,把周围不断扩大、不断更新的观众看得目瞪口呆。

    殷富的贵妇阿洛伊丝·德·贡德洛里埃夫人,头饰金角上拖着一条长长的纱巾,手牵着一个六岁左右的漂亮女孩,正路过这里,遂在木床前停了下来,把那个可怜的小东西端详了好一会儿,而她那个可爱的小女孩百合花·德·贡德洛里埃,满身绫罗绸缎,用美丽的手指头指着木床上常年挂着的木牌子,拼读着上面的字:弃婴。

    “说真的,我本来以为这里只陈列真正的小孩呢!”贵夫人厌恶地扭过头去,说道。

    话音一落,随即转过身去,同时往铜盆里扔下一枚弗洛林银币①,落在小钱币中间直响,埃田纳-奥德里小教堂的那几个可怜的老修女一看,眼睛睁得老大。

    过了片刻,王上的枢密官、庄重而博学的罗贝尔·米斯特里科尔打从这里经过,他一只胳膊挟着一大本弥撒书,另只胳膊挽着他妻子吉勒梅特·梅蕾斯命妇,这样他两边各有一个调节者:一个是调节精神的,另一个是调节物质的。

    “弃婴!看来是被遗弃在冥河岸边上的!”

    枢密官在仔细察看了那东西后说道。

    “只看见他有一只眼睛,另只眼睛上长着疣子。”吉勒梅特命妇提醒说。

    “那不是疣子,而是一个卵,里面藏着跟他一个模样的另一个魔鬼,那里面又有一个卵,卵里又有一个魔鬼,依此类推,无穷无尽。”罗贝尔·米斯特里科尔接着说道。

    ①弗洛林银币:古代佛罗伦萨的币名。

    “您怎么知道呢?”吉勒梅特·梅蕾斯问道。

    “我一看就知道了。”枢密官应道。

    “枢密官大人,您看这个所谓弃婴预兆着什么?”戈榭尔问道。

    “灭顶之祸。”米斯特里科尔应道。

    “啊!我的上帝!”听众中有个老太婆说道,“由于这个孽障,去年瘟疫横行,现在听说英国人就要在阿尔弗勒大批登陆了。”

    “这样,王后九月也许来不了巴黎啦。”另个老太婆接岔道。“生意已经糟透了。”

    “我的意见是,”雅娜·德·塔尔姆叫道,“巴黎的百姓最好是让这个小巫师挺尸在柴堆上,而不是在木板上。”

    “在熊熊燃烧的柴堆上。”又有个老太婆补充道。

    “那样做会更稳妥些。”米斯特里科尔说道。

    有个年轻神甫站在一旁有好一会儿了,听着奥德里小教堂几个修女的议论和枢密官的训示。此人面容严肃,额门宽阔,目光深邃,不声不响地拨开人群挤向前去,仔细瞅了瞅小巫师,伸出手去护住他。此人来得正是时候,因为所有的虔婆都已经沉醉在替熊熊燃烧的美妙柴堆拍马溜须了。

    “这孩子我收养了。”神甫说。

    他用袈裟一裹,把孩子抱走了。观众茫然地望着他离去。

    不一会儿,只见他走进那道当时从教堂通往隐修院的红门,随即无影无踪了。

    开头一阵惊愕过去之后,雅娜·德·塔尔姆咬着戈蒂埃尔的耳朵说:

    “嬷嬷,我早就跟您说过,这个年轻的教士克洛德·弗罗洛先生是个巫师。”

    二    克洛德·弗罗洛

    确实,克洛德·弗罗洛并非平庸之辈。

    上个世纪,人们通常唐突地把中产家族笼统称为上等市民阶层或小贵族。克洛德便是出身于这样的一个中产家族。这个家族从帕克莱兄弟继承了蒂尔夏普采邑,这个采邑原属于巴黎主教所有,为了采邑上的二十一幢房屋,十三世纪时在教会法庭争讼不休。如今作为该采邑的拥有者,克洛德·弗罗洛是巴黎及各城关有权享有年贡的七乘二十加一①位领主之一,因此他的姓名长期都以这种身份登记在田园圣马丁教堂的档案中,排列在弗朗索瓦·雷兹君的唐加维尔公馆和图尔学院之间②。

    ①这是当时一种计数法,即一百四十一。

    ②按法文字母顺序,蒂尔夏普排列在唐加维尔和图尔之间。

    克洛德·弗罗洛早在儿时,就由父母作主,决定献身神职。家里从小就教他用拉丁文阅读,教他低眉垂目,轻声细语。还只一丁点儿大,父母便把他送到大学城的托尔希学院去过着幽居的生活。他就是在那里靠啃弥撒经文和辞典①长大成人的。

    再说,这孩子生性忧郁,庄重,严肃,学习勤奋,领会很快。娱乐时从不大声嚷叫,福阿尔街举行酒神节狂欢时几乎不去凑热闹,对什么是打耳光和揪头发②一无所知,在一四六三年那场编年史学家郑重其事冠之以“大学城第六次骚乱”的暴动中未曾露过一次面。他不事言笑,难得揶揄别人,不论是对蒙塔居学院那班可怜的神学子,他们老是穿着一种叫卡佩特的短头篷而得了卡佩特学子的美名;也不论是对多尔蒙神学院那班靠奖学金过活的学子,脑袋瓜剃得精光,身著深绿、蓝、紫三色粗呢大氅,四圣冠③红衣主教在证书中称之为天蓝色和褐色④。

    ①原文为拉丁文。

    ②这里指刻苦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

    ③“四圣冠”为教堂名,因四圣徒而得名。

    ④原文为拉丁文。

    相反,他却非常勤快地出入约翰—德—博维街大大小小学堂。瓦尔的圣彼得教堂的主持每次开始宣讲教规,总是发现有个学生最先到场,就待在他讲坛的对面,紧贴着圣旺德勒日齐尔学校的一根柱子,那就是克洛德·弗罗洛,只见他随身带着角质文具盒,咬着鹅毛笔,垫在磨破了的膝盖上涂涂写写,冬天里还对着手指头不断哈气。每星期一早晨,歇夫—圣德尼学堂一开门,教谕博士米尔·德·伊斯利埃老爷总是看见一个学子最先跑来,上气不接下气,这就是克洛德·弗罗洛。因此,神学院的这个年轻学生才十六岁,却在玄奥神学方面可以同教堂神甫相匹敌,在经文神学方面可以同教议会神甫争高低,在经院神学方面可以同索邦大学的博士相媲美。

    神学一学完,他便匆匆忙忙钻研起教谕来,从《箴言大全》一头栽入《查理曼敕令集成》,以强烈的求知欲,如饥似渴地把一部又一部教令连续吞了下去,诸如伊斯珀尔的主教泰奥多尔教令,伏尔姆的主教布夏尔教令,夏特尔的主教伊夫教令;随后又生吞活剥啃下了继查理曼敕令之后的格拉田①敕令、格列高利九世敕令集、奥诺里乌斯三世的《论冥想》②书简。从六一八年泰奥多尔主教开始,一直到一二二七年格列高利教皇结束的那个时代,是在混乱不堪的中世纪中民权和教权相互斗争并发展的时代,他对这波澜壮阔的动荡时代鞭辟入里,了如指掌,弄得滚瓜烂熟。把教谕消化之后,他便一头扑向医学和自由艺术③。钻研了草药学、膏药学。一举成了发烧和挫伤、骨折和脓肿的行家里手。雅克·德·埃斯珀尔若在世,一定会接受他为内科大夫,里夏尔·埃兰若在世,也会承认他为外科大夫。在艺术方面从学士、硕士直至博士学位所必读的书籍,也都一一浏览了。还学习了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这三重圣殿当时是很少人涉足的。他在科学方面博采众长,兼收并蓄,真是到了狂热的程度。到了十八岁,他的四大智能都考验通过了。在这个年轻人看来,人生的唯一目的就是求知。

    ①格拉田(?—约1160),意大利的修士和经学家。这里指由他编纂的一部名为《敕令》的经书。

    ②原文为拉丁文。

    ③自由艺术指文法、修辞学、辨证法、音乐、算术、几何学、天文学等七种。

    大概就在这个时期,一四六六年夏天异常酷热,瘟疫肆虐,仅在巴黎这个子爵采邑就夺去了四万多人生命,据约翰·德·特鲁瓦所载,其中有“国王的星相师阿尔努这样聪慧而诙谐的正人君子”。大学城里流传,蒂尔夏普街瘟疫之害尤为惨重。而克洛德的父母恰好就住在这条街上自己的采邑里。

    年轻的学子惊慌万分,急忙跑回家去。一进家门,得知父母亲在头一天晚上已去世了。他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小弟弟还活着,没人照顾,躺在摇篮里哇哇直哭。这是全家留给克洛德的唯一亲人了。年青人抱起小弟弟,满腹心思,离家走了。在此之前,他一心一意只做学问,从此才开始真正的生活。

    这场灾难是克洛德人生的一次危机。他既是孤儿,又是兄长,十九岁竟成了家长,觉得自己霍然间从神学院那种种沉思默想中猛醒过来,回到了这人世的现实中来。于是,满怀恻隐之心,对小弟弟疼爱备至,尽心尽力。过去还只是一味迷恋书本,如今却充满人情味的爱意,这可真是感人肺腑的稀罕事儿。

    这种情感发展到某种离奇的程度,在他那样不谙世故的心灵中,这简直是初恋一般。这可怜的学子从小就离开父母,对双亲几乎素不相识,被送去隐修,可以说被幽禁在书籍的高墙深院里,主要是如饥似渴进行学习研究,直到此时只一心一意要在学识方面发展自己的才智,要在文学方面增长自己的想象力,因此还没来得及考虑把自己的爱心往哪里摆的问题。这个没爹没娘的小弟弟,这个幼小的孩子,突然从天上坠落在他怀里,使他焕然成为新人。他顿时发现,世上除了索邦大学的思辨哲学之外,除了荷马的诗之外,还存在别的东西;发现人需要感情,人生若是没有温情,没有爱心,那么生活只成为一种运转的齿轮,干涩枯燥,轧轧直响,凄厉刺耳。然而,在他那个岁数,代替幻想的依然只是幻想,因此只能想象:骨肉亲,手足情,才是唯一需要的;有个小弟弟让他爱,就足以填补整个生活的空隙了。

    于是,他倾其全部的热情去爱他的小约翰,这种热情已经十分深沉、炽烈、专注了。这个孱弱的可怜的小人儿,眉清目秀,头发金黄、鬈曲,脸蛋红润,这个孤儿除了另个孤儿的照料,别无依靠,这叫克洛德打从心底里为之激动不已。

    既然他秉性严肃而爱思考,便满怀无限的同情心,开始考虑如何抚养约翰了。他对小弟弟关怀备至,倾心照顾,仿佛这小弟弟是个一碰就破的宝贝疙瘩似的。对小家伙来说,他不仅仅是大哥,而且成了母亲。

    小约翰还在吃奶时便失去了母亲,克洛德便把他交给奶妈喂养。除了蒂尔夏普采邑之外,他还从父业中继承了磨坊采邑,它是附属于戎蒂伊方塔寺院的。这磨坊在一个小山岗上,靠近温歇斯特(比塞特)城堡。磨坊主的妻子正养着一个漂亮的孩子,而且离大学城不远。克洛德便亲自把小约翰送去给她喂养。

    从此后,克洛德觉得自己有拖累,对生活极其严肃认真。

    思念小弟弟不但成了他的娱乐,而且还成为他学习的目的。决心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他对上帝应负的某种前途,决心一辈子都不讨老婆,不要有孩子,而他的妻子、他的孩子就是弟弟的幸福和前程。因此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专心致志于他的教职使命了。由于他的才华,他的博学,以及身为巴黎主教的直接附庸①,所有教会的大门都对他敞开着。才二十岁,就由于教廷的特别恩准,成为神甫,并作为巴黎圣母院最年轻的神甫,侍奉着因过晚举行弥撒而被称做懒汉祭坛②的圣坛。

    这样,他比以往更一头埋在所心爱的书本里,有时放下书本,只是为了跑到磨坊采邑去个把钟头。这种孜孜不倦的求知欲望和严于律己的刻苦精神,在他这样的年龄真是凤毛麟角,于是他很快就博得了隐修院上下的敬重和称赞。他那博学多识的美名早已越过隐修院院墙,传到民众当中,只不过稍微有点走了样——这在当时是常有的事——,得到了巫师的雅号。

    每逢卡西莫多日,他都去懒汉祭坛给懒汉们③做弥撒。这座祭坛就在唱诗班那道通向中堂右侧的门户旁过,靠近圣母像。这时,他刚做完弥撒要回去,听到几个老太婆围着弃婴床七口八舌,喋喋不休,这引起了他的注意。

    ①指采邑的隶属关系。

    ②原文为拉丁文。

    ③指平民,这是中世纪对平民的贬称。

    于是便向那个如此惹人憎恨、岌岌可危的可怜小东西走

    了过去。一看到这小东西那样凄惨,那样畸形,那样无依无靠,不由联想起自己的小弟弟来,顿时头脑中产生一种幻觉,仿佛看见同样的惨状:假如他死了,他亲爱的小约翰也会遭受同样的命运,悲惨地被抛在这弃婴木床上。这种种想法一齐涌上心头,恻隐之心油然而生,便一把把小孩抱走了。

    他把小孩从麻布口袋里拖出来一看,确实奇丑无比。这可怜的小鬼左眼上长着一个疣子,脑袋缩在肩胛里,脊椎弓曲,胸骨隆兀,双腿弯曲,不过看起来很活泼,尽管无法知道他咿咿哑哑说着什么语言,却从他的啼叫声中知道这孩子相当健壮和有力气。克洛德看见这种丑恶的形体,益发同情怜悯,并出自对小弟弟的爱,暗自发誓,一定要把这弃婴抚养成人,将来小约翰不论犯有多么严重的错误,都会由他预先为小弟弟所做的这种善行作为抵偿。这等于他在弟弟身上某种功德投资,是他预先为弟弟积存起来的一小桩好事,以备这小淘气有朝一日缺少这种钱币之需,因为通往天堂的买路钱只收这种钱币。

    他给这个养子洗礼,取名卡西莫多,这或者是想借以纪念收养他的那个日子,或者是想用这个名字来表示这可怜的小东西长得何等不齐全,几乎连粗糙的毛坯都谈不上。一点不假,卡西莫多独眼,驼背,罗圈腿,勉勉强强算个差不多人样儿而已。①

    ①卡西莫多在拉丁文的原义是“差不多”的意思。

    巴黎圣母院(二)第四卷 善良的人们(3)

    三猛兽的牧人自己更凶猛

    却说,到了一四八二年,卡西莫多已长大成人了。由于养父克洛德·弗罗洛的庇护,当上了圣母院的敲钟人有好几年了。而他的养父也靠恩主路易·德·博蒙大人的推荐,当上了若扎的副主教;博蒙大人于一四七二年在吉约姆·夏蒂埃去世后,靠其后台、雅号为公鹿的奥利维埃——由于上帝的恩宠,他是国王路易十一的理发师——的保举,升任为巴黎主教。

    卡西莫多就这样成了圣母院的敲钟人。

    随着岁月推移,这个敲钟人跟这座主教堂结成了某种无法形容的亲密关系。身世不明,形体又丑陋,这双重的厄运注定他永远与世隔绝,这不幸的可怜人从小便囚禁在这双重难以逾越的圈子当中,靠教堂的收养和庇护,对教堂墙垣以外的人世间一无所见,这早已习以为常了。随着他长大成人,圣母院对他来说相继是卵,是巢,是家,是祖国,是宇宙。

    确实,在这个人和这座建筑物之间存在着某种先定的默契。他还是小不丁点儿,走起路来歪歪斜斜,东颠西倒,在教堂穹窿的阴影中爬来爬去,瞧他那人面兽躯,就仿佛真是天然的爬行动物,在罗曼式斗拱投下许许多多奇形怪状阴影的潮湿昏暗的石板地面上匍匐蠕动。

    尔后,当他头一次无意间抓住钟楼上的绳索,身子往绳索上一吊,把大钟摇动起来时,他的养父克洛德一看,仿佛觉得好似一个孩子舌头松开了,开始说话了。

    就这样,卡西莫多始终顺应着主教堂渐渐成长,生活在主教堂,睡眠在主教堂,几乎从不走出主教堂一步,时时刻刻承受着主教堂神秘的压力,终于活像这座主教堂,把自己镶嵌在教堂里面,可以说变成这主教堂的组成部分了。他身体的一个个突角——请允许我们用这样的譬喻——正好嵌入这建筑物的一个个凹角,于是他似乎不仅是这主教堂的住客。

    而且是它的天然内涵了。差不多可以这么说,他具有了这主教堂的形状,正如蜗牛以其外壳为形状那般。主教堂就是他的寓所,他的洞穴,他的躯壳。他与这古老教堂之间,本能上息息相通,这种交相感应异常深刻,又有着那么强烈的磁气亲合力和物质亲合力,结果他在某种程度上粘附于主教堂,犹如乌龟粘附于龟壳那般。这凹凸不平的圣母院就是他的甲壳。

    我们在这里不得不运用这些修辞手法,无非是要表达一个人和一座建筑物之间这种奇特的、对称的、直接的、几乎是同体的结合,故无须告知看官切莫从字面上去理解这些譬喻。同时也不必赘言,在如此长期和如此密切的共居过程中,他早已对整个主教堂了如指掌了。这座寓所是他所特有的,其中没有一个幽深的角落卡西莫多没有进去过,没有一个高处他没有爬上去过。他一回又一回地只靠雕刻物凹凸不平的表面,就攀缘上主教堂正面,有好几级高度哩。人们常常看见他像一只爬行在笔立墙壁上的壁虎,在两座钟楼的表面上攀登。这两座孪生的巨大建筑物,那样高耸,那样凶险,那样叫人望而生畏,他爬上爬下,既不晕眩,也不畏惧,更不会由于惊慌而摇摇晃晃。只要看一看这两座钟楼在他的手下那样服服贴贴,那样容易攀登,你不由会觉得,他已经把它们驯服了。由于他老是在这巍峨主教堂的深渊当中跳来跳去,爬上爬下,嬉戏玩耍,他或多或少变成了猿猴、羚羊、犹如卡拉布里亚①的孩子,还不会走路就会游泳,一丁点儿的小毛娃跟大海玩耍。

    再说,不仅他的躯体似乎已经按照主教堂的模样塑造成形,而且他的灵魂也是如此。这个灵魂是怎样的状态呢?它在这种包包扎扎下,在这种粗野的生活当中,到底形成了什么样的皱褶,构成了什么样的形状,这是难以确定的。卡西莫多天生独眼,驼背,跛足。克洛德·弗罗洛以极大的耐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才教会他说话。然而,厄运却始终紧随着这可怜的弃婴。圣母院的打钟人十四岁时又得了一个残疾,钟声震破了他的耳膜,他耳聋了,这下子他的残缺可就一应俱全了。造化本来为他向客观世界敞开着的唯一门户,从此猛然永远关闭了。

    ①意大利南部一个地区名。

    这门户一关闭,就截断了本来还渗透到卡西莫多灵魂里那唯一的一线欢乐和唯一的一线光明。这灵魂顿时坠入沉沉的黑夜。这不幸的人儿满腹忧伤,如同其躯体的畸形一样,这种忧伤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难以医治的了。我们还得再说一句:他耳朵一聋,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哑了。因为,为了不让人取笑,他从发现自己耳聋的时候起,就毅然打定主意,从此沉默不语,除非当他独自一个人时才偶或打破这种沉默。他的舌头,克洛德·弗罗洛费了好大气力才把它松开来,如今他自己却心甘情愿结扎起来。于是,当他迫不得已非开口不可时,舌头却麻木了,笨拙了,就像一道门的铰链生锈了那般。

    假如我们现在设法透过这坚硬的厚皮一直深入到卡西莫多的灵魂,假如我们能够探测出他那畸形躯体结构的各个深处,假如我们有可能打起火把去瞧一瞧他那些不透明的器官的背后,探测一下这个不透明生灵的阴暗内部,探明其中每个幽暗的角落和荒唐的盲管,突然以强烈的光芒照亮他那被锁在这兽穴底里的心灵,那么我们大概就可以发现这不幸的灵魂处在某种发育不良、患有佝偻病的拙劣状态,就像威尼斯铅矿里的囚徒,在那犹如匣子般太低太短的石坑里,身子老弯成两截,很快就老态龙钟了。

    身体残缺不全,精神一定萎缩无疑。卡西莫多几乎感觉不到有什么依照他的模样塑成的灵魂,在他体内盲动。外界事物的印象先得经过一番巨大的折射,才会到达他的思想深处。他的大脑是一种特殊的介质,穿过大脑产生出来的思想无一不是扭曲的。经过这种折射而来的思考,必然是零乱不一的,偏离正道的。

    由此产生许许多多视觉上的幻象,判断上的谬误,思想上的偏离,胡思乱想,忽而疯狂,忽而痴呆。

    这种命中注定的形体结构,其第一种后果就是他对事物投射的目光受到干扰。他对事物几乎接受不到任何立即的感知。外部世界在他看来似乎比我们要远得多。

    巴黎圣母院(二)第四卷 善良的人们(4)

    他这种不幸的第二种后果,就是使他变得很凶狠。

    他确实很歹毒,因为他生情蛮野;而蛮野是因为他长得丑恶。他的天性如同我们的天性一样,也有其逻辑。

    他的力气,发展到那样非凡的程度,也是他狠恶的一个原因。霍布斯①曾说,坏孩子身体都强壮②。

    话说回来,应当替他说句公道话,歹毒也许不是他的天性。他自从起步迈入人间,便感到、尔后又看到自己到处受人嘲笑、侮辱、排斥。在他看来,人家一说话,无一不是对他的揶揄或诅咒。慢慢长大时,又发现自己周围唯有仇恨而已。他便把仇恨接了过来,也沾染上这种普遍的恶性。他捡起人家用来伤害他的武器,以怨报怨。

    ①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英国哲学家。

    ②原文为拉丁文。

    总而言之,他把脸转向人家,总是非心甘情愿的。他的主教堂对他就足够了。主教堂到处尽是大理石雕像,有国王,有圣徒,有主教,至少他们不会冲着他的脸大声嘲笑,他们总是用安详和霭的目光望着他。其他的雕像虽是妖魔鬼怪,却对他卡西莫多并不仇恨。他太像它们了,它们是不会恨他的。

    它们宁愿嘲笑其他的人。圣徒们是他的朋友,必然是保佑他的;鬼怪也是他的朋友,必然是保护他的。因此,他常常向它们推心至腹,久诉衷肠。有时一连几个钟头,蹲在这些雕像随便哪一尊面前,独自同它说话。一有人来,赶紧躲开,就像一个情人悄悄唱着小夜曲时突然被撞见了。

    再说,在他心目中,圣母院不单单是整个社会,而且还是整个天地,整个大自然。有了那些花儿常开的彩色玻璃窗,他无须向往其他墙边成行的果树了;有了萨克逊式拱柱上那些鸟语叶翠、绿荫如织的石刻叶饰,他无须梦想其他树荫了;有了教堂那两座巨大的钟楼,他无须幻想其他山峦了;有了钟楼脚下如海似潮的巴黎城,他无须追求其他海洋了。

    这座慈母般的主教堂,他最热爱的要算那两座钟楼了:钟楼唤醒他的灵魂;钟楼使他的灵魂把不幸地收缩在洞穴中的翅膀展开飞翔;钟楼也有时使他感到欢乐。他热爱它们,抚摸它们,对它们说话,懂得它们的言语。从两翼交会处那尖塔的排钟直到门廊的那口大钟,他对它们都一一满怀深情。后殿交会处的那钟塔,两座主钟楼,他觉得好似三个大鸟笼,其中一只只鸟儿都由他喂养,只为他一个人歌唱。尽管正是这些钟使他成为聋子,但天下做母亲的总是最疼爱那最叫她头痛的孩子。

    诚然,那些钟的响声是他唯一还听得见的声音。唯其如此,那口大钟是他最心爱的。每逢节日,这些吵吵闹闹的少女在他身边欢蹦活跳,但在这家族中他最喜欢的还是这口大钟。这口大钟名叫玛丽,独自在南钟楼里,陪伴她的是其妹妹雅克莉娜,这口钟小一点,笼子也小一点,就摆在玛丽的笼子旁边。这口钟之所以取名为雅克莉娜,那是因为赠送这口钟给圣母院的让·德·蒙塔居主教的妻子叫这个名字的缘故——尽管如此,他后来还是逃脱不了身首异处上鹰山的结局①。第二座钟楼里还有六口钟,最后,交会处钟塔另有六口更小的钟和一口木钟,只在复活节前的星期四晚饭后,直至复活节瞻礼前一日的清晨才敲这口木钟的。这样,卡西莫多在其后宫里一共有十五口钟,其中最得宠的是大玛丽。

    ①蒙塔居(1349—1409),路易五世的宠臣,路易六世在位时任财政总监。一四○九年勃艮第公爵以盗用公款罪下令逮捕他,并在巴黎菜市场处以斩首。

    钟声轰鸣的日子里,卡西莫多那兴高采烈的样子,真是难以想象。只要副主教一放他走,说声“去吧!”他便连忙爬上钟楼的螺旋形梯子,其速度比别人下楼梯还要快。他气喘吁吁,一头钻进那间四面悬空的大钟钟室,虔敬而又满怀爱意地把大钟端详了一会儿,柔声细气地对它说话,用手轻轻抚摸,仿佛它是一匹即将骋驰的骏马一般。他要劳驾它,感到心疼。这样爱抚之后,随即呼喊钟楼下一层的几只钟,命令它们先动起来。这几只钟都悬吊在缆绳上,绞盘轧轧作响,于是那帽盖状的巨钟便缓慢晃动起来。卡西莫多,心突突直跳,两眼紧盯着大钟摆动。钟舌一撞着青铜钟壁,他爬上去所站着的木梁也随之微微震动。卡西莫多随大钟一起颤抖起来。他纵声狂笑,喊叫道:“加油呀!”这时,这口声音低沉的巨钟加速摆动,随着它摆动的角度越来越大,卡西莫多的眼睛也越瞪越大,闪闪发光,像火焰燃烧。末了,钟乐轰鸣,整座钟楼战栗了,从地基的木桩直至屋顶上的三叶草雕饰,梁木啦,铅皮啦,砌石啦,全一齐发出轰轰声响。这时候,卡西莫多热血沸腾,白沫飞溅,跑来跑去,从头到脚跟着钟楼一起抖动。大钟像脱缰的野马,如癫似狂,左右来回晃动,青铜大口一会对着钟楼这边的侧壁,一会对着那边侧壁,发出暴风雨般的喘息声,方圆十几里远都听得见。卡西莫多就站在这张开的钟口面前,随着大钟的来回摆动,忽而蹲下,忽而站起,呼吸着那令人丧胆的大钟气息,一会儿望了望他脚下足有两百尺深那人群蚁集的广场,一会儿又瞧了瞧那每秒钟都撞击着他耳膜的巨大铜舌。这是他唯一能听见的话语,唯一能为他打破那万籁俱寂的声音。他心花怒放,宛如鸟儿沐浴着阳光。霍然间,巨钟的疯狂劲儿感染了他,他的目光变得异乎寻常,就像蜘蛛等待苍蝇那样,伺候着巨钟晃动过来,猛然纵身一跳,扑到巨钟上面。于是,他悬吊在深渊上空,随着大钟可怕的摆动被掷抛出去,遂牢牢抓住青铜巨怪的护耳,双膝紧夹着巨怪,用脚后跟猛踢,加上整个身子的冲击力和重量,巨钟益发响得更狠了。这时,钟楼震撼了;他,狂呼怒吼,牙齿咬得格格直响,棕色头发倒竖起来,胸腔里发出风箱般的响声,眼睛喷着火焰,而巨面钟在他驱策下气喘吁吁,如马嘶鸣。于是,圣母院的巨钟也罢,卡西莫多也罢,全然不复存在了,而只成了梦幻,成了旋风,成了狂风暴雨,成了骑着音响骋驰而产生的眩晕,成了紧攥住飞马马背狂奔的幽灵,成了半人半钟的怪物,成了可怕的阿斯托夫①,骑着一头活生生的鹰翅马身的青铜神奇怪兽飞奔。

    ①阿斯托夫:英国传说中的王子,其号角能发出可怖的声音。

    有了这个非凡生灵的存在,整座主教堂才有了某种难以形容的生气。似乎从他身上——至少群众夸大其词的迷信说法是如此——散发出一种神秘的气息,圣母院所有大小石头方有了活力,这古老教堂的五脏六腑才悸动起来。只要知道他在那里,人们便即刻仿佛看见走廊里和大门上那成千上万雕像个个都活了起来,动了起来。确实,这大教堂宛如一个大活人,在他手下服服贴贴,唯命是从,他可以随心所欲,叫它随时放开大嗓门呼喊。卡西莫多犹如一个常住圣母院的精灵,依附在它的身上,把整座教堂都充满了。由于他,这座宏伟的建筑物仿佛才喘息起来。他确实无处不在,一身化作许许多多卡西莫多,密布于这座古迹的每寸地方。有时,人们惊恐万分,隐约看见钟楼的顶端有个奇形怪状的侏儒在攀登,在蠕动,在爬行,从钟楼外面坠下深渊,从一个突角跳跃到另个突角,要钻到某个蛇发女魔①雕像的肚皮里去掏什么东西:那是卡西莫多在掏乌鸦的窝窠。有时,会在教堂某个阴暗角落里碰见某种活生生的喷火怪物②,神色阴沉地蹲在那里:那是卡西莫多在沉思。有时,又会看见钟楼下有个偌大的脑袋瓜和四只互不协调的手脚吊在一根绳索的末梢拼命摇晃:那是卡西莫多在敲晚祷钟或祷告三钟③夜间,时常在钟楼顶上那排环绕着半圆形后殿四周的不牢固的锯齿形栏杆上面,可以看见一个丑恶的形体游荡:那还是圣母院的驼子。于是,附近的女人都说,整座教堂显得颇为怪诞、神奇和可怖;这里那里都有张开的眼睛和嘴巴;那些伸着脖子、咧着大嘴、日夜守护在这可怕教堂周围的石犬、石蟒、石龙,吼声可闻;若是圣诞夜,大钟似乎在咆哮,召唤信徒们去参加热气腾腾的午夜弥撒,教堂阴森的正面上弥漫着某种气氛,就好像那高大的门廊把人群生吞了进去,也好像那花瓣格子窗睁着眼睛在注视着人群。而所有这一切都来自卡西莫多。古埃及人会把他当做这神庙的神;中世纪的人会以为他是这神庙的妖怪;其实,他是这神庙的灵魂。

    ①希腊神话中的女魔,谁被它看见,便立即化为石头。

    ②这种神话中吐火怪物通常是狮首、羊肚、龙尾。

    ③指早、中、晚三次宣告祈祷圣母的钟声。

    因此,那些知道有过卡西莫多的人认为,今天的圣母院是凄凉的,了无生气,死气沉沉。人们感到有什么东西消失了。这个庞大的躯体已经空了,只剩下一副骷髅;灵魂已经离去,空留着它住过的地方,如此而已。这就好像一个头颅光有两只眼窝,目光却没有了。

    巴黎圣母院(二)第四卷 善良的人们(5)

    四狗与主人

    话说回来,卡西莫多对任何人都怀有恶意和仇恨,却对一个人是例外,爱他就像爱圣母院,也许犹有过之。此人就是克洛德·弗罗洛。

    此事说来很简单。是克洛德·弗罗洛抱走了他,收留了他,抚养了他,扯大了他。小不丁点儿,每当狗和孩子们撵着他狂叫,他总是赶紧跑到克洛德·弗罗洛的胯下躲藏起来。

    克洛德·弗罗洛教会了他说话、识字、写字。克洛德·弗罗洛还使他成为敲钟人。然而,把大钟许配给卡西莫多,这无异于把朱丽叶许配给罗米欧。

    因此,卡西莫多的感激之情,深沉,炽烈,无限。尽管养父时常板着脸孔,阴霾密布,尽管他总是言词简短、生硬、蛮横,卡西莫多的这种感激之情却一刻也未曾中止过。从卡西莫多的身上,副主教找到了世上最俯首贴耳的奴隶,最温顺的仆人,最警觉的猛犬。可怜的敲钟人聋了以后,他和克洛德·弗罗洛之间建立了一种神秘的手势语,唯有他俩懂得。

    这样,副主教就成了卡西莫多唯一还保持着思想沟通的人。在这尘世间,卡西莫多只有与两样东西有关系:圣母院和克洛德·弗罗洛。

    世上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副主教对敲钟人的支配力量,也没有什么能比得上敲钟人对副主教的眷恋之情。只要克洛德一做手势,只要一想到要讨副主教的喜欢,卡西莫多就立即从圣母院钟楼上一溜烟冲了下来。卡西莫多身上这种充沛的体力发展到如此非凡的地步,却又懵里懵懂交由另个人任意支配,这可真是不可思议。这里面无疑包含着儿子般的孝敬,奴仆般的依从;也包含着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慑服力量。

    这是一个可怜的、愚呆的、笨拙的机体,面对着另一个高贵而思想深邃、有权有势而才智过人的人物,始终低垂着脑袋,目光流露着乞怜。最后,超越这一切的是感恩戴德。这种推至极限的感激之情,简直无可比拟。这种美德已不属于人世间那些被视为风范的美德范畴。所以我们说,卡西莫多对副主教的爱,就是连狗、马、大象对主人那样死心塌地,也望尘莫及。

    五克洛德·弗罗洛(续)

    一四八二年,卡西莫多大约二十岁,克洛德·弗罗洛三十六岁上下:一个长大成人了,另一个却显得老了。

    今非昔比,克洛德·弗罗洛已不再是托尔希神学院当初那个普通学子了,不再是一心照顾一个小孩的那个温情保护人了,也不再是既博识又无知、想入非非的年轻哲学家了。如今,他是一个刻苦律己、老成持重、郁郁寡欢的教士,是世人灵魂的掌管者,是若扎的副主教大人,巴黎主教的第二号心腹,蒙列里和夏托福两个教区的教长,领导着一百七十四位乡村本堂神甫。这是一个威严而阴郁的人物。当他双臂交叉,脑袋低俯在胸前,整个脸只呈现出昂轩的光脑门,威严显赫,一副沉思的神情,款款从唱诗班部位那些高高尖拱下走过时,身穿白长袍和礼服的唱诗童子、圣奥古斯丁教堂的众僧、圣母院的教士们,个个都吓得浑身发抖。

    不过,堂·克洛德·弗罗洛并没有放弃做学问,也没有放弃对弟弟的教育,这是他人生的两件大事。然而,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两件甜蜜舒心的事情也略杂苦味了。正如保罗·迪阿克尔①所言,日久天长,最好的猪油也会变味的。这个绰号为磨坊的小约翰·弗罗洛,由于所寄养的磨坊环境的影响,并没有朝着其哥哥克洛德原先为他所确定的方向成长。

    ①保罗·迪阿克尔(约720—约799),伦巴第历史学家。

    长兄指望他成为一个虔诚、温顺、博学、体面的学生,然而小弟弟却跟幼树似的,辜负了园丁的用心,顽强地硬是朝着空气和阳光的方向生长。小弟弟茁壮成长,长得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却一味朝向怠惰、无知和放荡的方向发展。这是一个名符其实的捣蛋鬼,放荡不羁,叫堂·弗罗洛常皱眉头;却又极其滑稽可笑,精得要命,叫大哥常发出会心的微笑。克洛德把他送进了自己曾经度过最初几年学习和肃穆生活的托尔希神学院;这座曾因弗罗洛这个姓氏而显赫一时的神圣庙堂,如今却由这个姓氏而丢人现眼,克洛德不禁痛苦万分。有时,他为此声色俱厉把约翰痛斥一番,约翰倒是勇敢地承受了。说到底,这小无赖心地善良,这在所有喜剧中是司空见惯的事。可是,训斥刚了,他又依然故我,照旧心安理得,继续干他那些叛经离道和荒诞的行径。忽而对哪个雏儿(新入学的大学生就是这么称呼的)推搡一阵,以示欢迎——这个宝贵的传统一直被精心地保存到我们今天;忽而把一帮按照传统冲入小酒店的学子鼓动起来,差不多全班都被鼓动起来①,用“进攻性的棍子”把酒店老板狠揍一顿,喜气洋洋地把酒店洗劫一空,连酒窖里的酒桶也给砸了。①原文为拉丁文。于是,托尔希神学院的副学监用拉丁文写了一份精彩的报告,可怜巴巴地呈送给堂·弗罗洛,还痛心地加上这样一个边注:一场斗殴,主要原因是纵欲①。还有,据说,他的荒唐行径甚至一再胡闹到格拉里尼街②去了,这种事发生在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身上是骇人听闻的。

    由于这一切的缘故,克洛德仁爱之心受到打击,他满腹忧伤,心灰意冷,便益发狂热地投入学识的怀抱:这位大姐至少不会嘲笑你,你对她殷勤,她总是给你报偿的,尽管所付的报酬有时相当菲薄。因此,他越来越博学多识,同时,出自某种自然逻辑的结果,他作为教士也就越来越苛刻,作为人也就越来越伤感了。就拿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智力、品行和性格都有某些相似之处,总是持续不断地发展,只有生活中受到严重的干扰才会中断。

    克洛德·弗罗洛早在青年时代就涉猎了人类知识的几乎一切领域,诸如实证的、外在的、合乎规范的种种知识,无一不浏览,因此除非他自己认为直到极限③而停止下来,那就不得不继续往前走,寻找其他食粮来满足其永远如饥似渴的智力所需。拿自啃尾巴的蛇这个古代的象征来表示做学问,尤为贴切。看样子克洛德·弗罗洛对此有切身的体会。有些严肃的人断定:克洛德在穷尽人类知识的善之后,竟大胆钻进了恶④的领域。据说,他已经把智慧树的苹果⑤一一尝遍了,①原文为拉丁文。②原文格拉里尼街是当时下流场所聚集的地方。③④原文为拉丁文。⑤典出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亚当的女人经不住蛇的诱惑,亚当经不住女人的诱惑,偷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然后,或许由于饥饿,或许由于智慧果吃厌了,终于咬起禁果①来了。正如看官已经看见,凡是索邦大学神学家们的各种讲座,仿效圣伊莱尔②的文学士集会,仿效圣马丁的教谕学家们的争辩,医学家们在圣母院圣水盘前聚会,克洛德都轮番参加了。

    凡是四大官能这四大名厨能为智力所制订和提供的一切被允准的菜谱,他都狼舌虎咽吃过了,但还没有吃饱却已经腻了。于是,遂向更远、更深挖掘,一直挖到这种已穷尽的、具体的、有限的学识底下,也许不惜拿自己的灵魂去冒险,深入地穴,坐在炼金术士、星相家、方士们的神秘桌前;这桌子的一端坐着中世纪的阿维罗埃斯③、巴黎的吉约姆和尼古拉·弗拉梅尔,而且在七枝形大烛台的照耀下,这张桌子一直延伸到东方的所罗门、毕达哥拉斯④和琐罗亚斯德⑤。

    不论是对还是错,起码人们是这么设想的。

    有件事倒是真的,那就是副主教经常去参谒圣婴公墓,他的父母确实与一四六六年那场瘟疫的其他死难者都埋葬在那里;不过,他对父母墓穴上的十字架,似乎远不如对近旁的尼古拉·弗拉梅尔及其妻子克洛德·佩芮尔的坟墓上那些千奇百怪的塑像那样虔诚。

    ①指肉欲之果。

    ②圣伊莱尔:这里指古代一座本笃会修道院。

    ③阿维罗埃斯(1126—1198):阿拉伯哲学家。其著作中曾对亚里士多德哲学进行评论,发展了唯物和唯理两方面的学说。后来他的学说被教会宣判为邪说。

    ④毕达哥拉斯(约公元前580—约公元前500):古希腊数学家、哲学家,古希腊秘传宗教的创始人。

    ⑤琐罗亚斯德(约公元前7至6世纪):古代波斯宗教的改革者,袄教的创建人。

    巴黎圣母院(二)第四卷 善良的人们(6)

    还有件事也是真的:人们时常发现副主教沿着伦巴第人街走去,悄悄溜进一幢座落在作家街和马里沃街拐角处的房屋里。这幢房子是尼古拉·弗拉梅尔建造的,他一四一七年前后就死在这里,打从那时起便一直空着,业已开始倾颓了,因为所有国家的方士和炼金术士纷纷到这里来,单是在墙壁上刻名留念,就足以把屋墙磨损了。这房屋有两间地窖,拱壁上由尼古拉·弗拉梅尔本人涂写了无数的诗句和象形文字。邻近有些人甚至肯定,说有一回从气窗上看见克洛德副主教在两间地窖里掘土翻地。据猜测,弗拉梅尔的点金石就埋藏在这两个地窖里,因此整整两个世纪当中,从马吉斯特里到太平神父,所有炼金术士一个个把里面土地折腾个不停,恨不得把这座房屋搜寻个遍,把它翻个底朝天,在他们的践踏下,它终于渐渐化为尘土了。

    另有件事也确实无疑:副主教对圣母院那富有象征意义的门廊,怀有一种奇异的热情。这个门廊,是巴黎主教吉约姆刻写在石头上的一页魔法书。这座建筑物的其余部分千秋万代都咏唱着神圣的诗篇,他却加上这样如此恶毒的一个扉页,因此肯定下了地狱受煎熬。据说,克洛德副主教还深入研究了圣克里斯朵夫巨像的奥秘,这尊谜一般的巨像当时竖立在教堂广场的入口处,民众把它谑称为灰大人。不过,大家所能看到的,是克洛德常常坐在广场的栏杆上,一待就是好几个钟头,没完没了,凝望着教堂门廊上的那许多雕像,忽而观察那些倒擎灯盏的疯癫处女,忽而注视那些直举灯盏的圣洁处女;有时候,又默默计算着左边门道上那只乌鸦的视角,这只乌鸦老望着教堂某个神秘点,尼古拉·弗拉梅尔的炼金石若不在地窖里,那准藏在乌鸦所望的地方。顺便说一下,克洛德和卡西莫多这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竟从不同的层次上那样笃诚热爱圣母院,这座教堂在当时的命运说起来够奇异的了。卡西莫多,本能上是半人半兽,他爱圣母院来自其雄浑整体的壮丽、宏伟与谐和;克洛德,学识奥博,想象力炽烈,爱它的寓意、神秘传说、内涵、门面上分散在各种雕刻下面的象征,就像羊皮书中第一次书写的文字隐藏在第二次的文字下面;总而言之,克洛德爱圣母院向人类智慧所提出的那永恒的谜。

    末了,还有一件事也是真实的,那就是副主教在那座俯视着河滩广场的钟楼里,就在钟笼旁边,给自己安排了一小间密室,不许任何人进去,据说,不经他允许,甚至连主教也不许进。这间密室几乎就在钟楼顶端,满目乌鸦巢,早先是贝尚松的雨果主教①设置的,他有时就在里面施魔法。这间密室里究竟藏着什么东西,无人知晓;可是,每天夜里,从河滩广场上时常可以看见它在钟楼背面的一个小窗洞透出一道红光,时断时续,忽隐忽现,间隔短暂而均匀,显得十分古怪,仿佛是随着一个人呼吸时在喘气那般,而且,那红光与其说是一种灯光,倒不如说是一种火焰。在黑暗中,在那么高的地方,它使人感到非常奇怪,所以那些爱说长道短的女人就说开了:“瞧啊,那是副主教在呼吸啦,那上面是地狱的炼火在闪耀。”

    ①雨果二世·德·贝尚松(1326—1332)。——雨果原注

    这一切毕竟不足于证明其中有巫术。不过,烟确实那么大,难怪人家猜测有火①,因而副主教恶名声相当昭著。我们不得不说,埃及人邪术、招魂术、魔法之类,即使其中最清白无邪的,在交由圣母院宗教裁判所那班老爷审判时,再也没有比副主教那样更凶狠的敌人、更无情的揭发者了。不管他是真心实意感到恐怖也罢,还是玩弄贼喊捉贼的把戏也罢,反正在圣母院那些饱学的众教士心目中,副主教始终是个胆大包天的人,灵魂闯入了地狱的门廊,迷失在犹太神秘教的魔窟中,在旁门左道的黑暗中摸索前进。民众对此也是不会误会的,凡是有点洞察力的人都认为,卡西莫多是魔鬼,克洛德·弗罗洛是巫师。显而易见,这个敲钟人必须为副主教效劳一段时间,等期限一到,副主教就会把他的灵魂作为报酬带走。因此,副主教虽然生活极其刻苦,却在善良人们心目中,名声是很臭的。一个笃奉宗教的人,哪怕是如何没有经验,也不会不嗅出他是一个巫师的。确实,随着年事增高,他的学识中出现了深渊,其实深渊也出现在他的心灵深处。只要观察一下他那张脸孔,透过密布的阴云看一看其闪烁在面容上的灵魂,人们至少是有理由这样认为的。他那宽阔的额头已经秃了,脑袋老是俯垂,胸膛总是因叹息而起伏,这一切到底是何缘故?他的嘴角时常浮现十分辛酸的微笑,同时双眉紧蹙,就像两头公牛要抵角一样,他的脑子里转动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念头呢?他剩下的头发已花白,为什么?有时他的目光闪耀着内心的火焰,眼睛就像火炉壁上的窟窿,那又是什么样的火焰呢?

    ①语义双关,既指克洛德施巫术而冒烟喷火,也兼有“无烟不起火”——事出有因之意。

    内心剧烈活动的这种种征候,在这个故事发生的时期,尤其达到了极其强烈的程度。不止一回,唱诗童子发现他独自一人在教堂里,目光怪异而明亮,吓得连忙溜跑了。不止一回,做法事合唱时,紧挨着他座位的教士听见他在唱“赞美雷霆万钧之力”当中,夹杂着许多难以理解的插语。也不止一回,专给教士洗衣服的河滩洗衣妇,不无惊恐地发现:若扎的副主教大人的白法衣上有指甲和手指掐过的皱痕。

    话说回来,他平日却益发显得道貌岸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堪为表率了。出自身份的考虑,也由于性格的缘故,他一向远离女人,如今似乎比以往都更加憎恨女色了。只要一听见女人丝绸衣裙的窸窣声,便即刻拉下风帽遮住眼睛。在这一点上,他是百般克制和严以律己,怎么苛刻也唯恐不周,连博热公主一四八一年十二月前来释谒圣母院隐修院时,他一本正经地反对她进入,向主教援引了一三三四年圣巴泰勒弥日①前一天颁布的黑皮书的规定为理由,因为这黑皮书明文禁止任何女人,“不论老幼贵贱”,一律不许进入隐修院。对此,主教不得不向他引述教皇使节奥多的命令:某些命妇可以例外,“对某些贵妇,除非有丑行,不得拒绝。”可是副主教依然有异议,反驳说教皇使节的该项命令是一二○七年颁发的,比黑皮书早一百二十七年,因此事实上已被后者废除了。结果他拒绝在公主面前露面。

    ①八月二十四日。

    此外,人们也注意到,近来他对埃及女人和茨冈女人似乎更加憎恶了,甚至请求主教下谕,明文禁止吉卜赛女人到教堂广场来跳舞和敲手鼓;同时,还查阅宗教裁判所那些发霉的档案,搜集有关男女巫师因与公山羊、母猪或母山羊勾结施巫术而被判处火焚或绞刑的案例。

    六不孚众望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副主教和敲钟人在圣母院周围大大小小百姓当中是很不得人喜欢的。每当克洛德和卡西莫多一同外出——这是常有的事——,只要人们一见仆随主后,两人一起穿过圣母院周围群屋之间那些清凉、狭窄、阴暗的街道,他们一路上就会遭到恶言恶语、冷嘲热讽。除非克洛德·弗罗洛昂首挺胸走着,脸上露出一副严峻、甚至威严的表情,那班嘲笑的人才望而生畏,不敢作声,但这是少有的事。在他们居住的街区,这两个人就像雷尼埃①所说的两个“诗人”:形形色色的人儿都追随着诗人,就像黄莺吱吱喳喳追赶猫头鹰。

    ①雷尼埃(1573—1613):法国诗人。

    忽而只见一个鬼头鬼脑的小淘气,为了穷开心,竟不惜冒着身家性命的危险,跑去用一支别针扎进卡西莫多驼背的肉里;忽而是一个漂亮的小妞,轻佻放荡,脸皮厚得可以,故意走近去用身子擦着克洛德教士的黑袍,冲着他哼着嘲讽的小调:躲吧,躲吧,魔鬼逮住了。有时候,一群尖牙利嘴的老太婆,蹲在阴暗的门廊一级级台阶上,看到副主教和打钟人从那儿经过,便大声鼓噪,咕咕哝哝,说些不三不四的话儿表示欢迎:“嗯!来了两个人:一个人的灵魂就像另一个的身体那样古怪!”再不然,是一帮学子和步兵在玩跳房子游戏,一起站起来,以传统的方式向他们致敬,用拉丁语嘲骂:哎啊!哎啊!克洛德与瘸子①。

    不过,这种叫骂声,十有八九,教士和钟夫是听不见的。

    卡西莫多太聋,克洛德又太过于沉思默想,压根儿没有听见这些优美动听的话儿。

    ①原文为拉丁文。

    巴黎圣母院(二)第五卷 这个将毁灭那个(1)

    一圣马丁修道院住持①

    堂·克洛德的名声早已远扬。大约就在他不愿会见博热采邑公主的那个时候,有人慕名来访,这使他久久难以忘怀。

    那是某天夜晚。他做完晚课,刚回到圣母院隐修庭院他那间念经的小室。这间小室,只见一个角落里扔着几只小瓶子,里面装满某种甚是可疑的粉末,很像是炸药,也许舍此之外,丝毫没有什么奇怪和神秘之处。墙上固然有些文字,零零落落,但纯粹都是些名家的至理格言或虔诚箴句。这个副主教刚在一盏有着三个灯嘴的铜灯的亮光下坐了下来,面对着一只堆满手稿的大柜子。他把手肘搁在摊开的奥诺里乌斯·德·奥顿的著作《论命定与自由意志》②上面,沉思默想,随手翻弄一本刚拿来的对开印刷品——小室里唯一的出版物。正当他沉思默想时,忽然有人敲门。“何人?”这个饱学之士大声问道,那语气犹如一条饿狗在啃骨头受了打扰而叫起来那么动听。室外应道:“是您的朋友雅克·库瓦提埃。”他遂过去开门。

    ①②原文为拉丁文。

    果真是御医。此人年纪五十上下,脸上表情生硬死板,好在狡黠的目光挺有神。还有另个人陪着他。两人都身著深灰色的灰鼠皮裘,腰带紧束,裹得严严实实,头戴同样质料、同样颜色的帽子。他俩的手全被袖子遮盖着,脚被皮裘的下裾遮盖着,眼被帽子遮盖着。

    “上帝保佑,大人们!”副主教边说边让他们进来。“这样时刻能有贵客光临,真喜出望外。”他嘴里说得这样客气,眼里却露出不安和探询的目光,扫视着御医和他的同伴。

    “来拜访像堂·克洛德·弗罗洛·德·蒂尔夏普这样的泰斗,永远不会觉得太晚的。”库瓦提埃大夫应道,他那弗朗什—孔泰①的口音说起话来,每句都拉长音,俨如拖着尾巴的长袍那样显得庄严。

    于是,医生和副主教便寒暄起来了。按照当时的习俗,这是学者们交谈之前相互恭维的开场白,并不影响他们在亲亲热热气氛中彼此互相憎恨。话说回来,时至今日依然如此,随便哪个学者恭维起另个学者来,还不是口甜似蜜,肚里却是一坛毒汁。

    克洛德·弗罗洛主要恭维雅克·库瓦提埃这位医术高明的医生,在其令人羡慕的职业中,善于从每回给王上治病当中捞取许许多多尘世的好处,这一种类似炼金术的行当比寻求点金石更便当,更可靠。

    ①法国东部旧省名。

    “真的,库瓦提埃大夫先生,得知令侄即我尊敬的皮埃尔·维尔塞老爷当了主教,我不胜喜悦。难道他不是当了亚眠的主教吗?”

    “是的,副主教大人;这是上帝的恩典和仁慈。”

    “圣诞节那天,您率领审计院一帮子人,您可真神气;您知道吗,院长大人?”

    “是副院长,堂·克洛德。唉!只是副的而已。”

    “您那幢在拱门圣安德烈街的漂亮宅第,现在怎么样啦?那可真是一座卢浮宫呀!我挺喜欢那棵雕刻在门上的杏树,还带着的挺有趣的字眼:杏树居①。”

    “别提了!克洛德大师,这座房子整个营造费用很大,房子逐渐盖起来,我也日趋破产了。”

    “喔!您不是还有典狱和司法宫典吏的薪俸,还有领地上许许多多房屋、摊点、窝棚、店铺的年金吗?那可是挤不尽的一头好奶牛呀!”

    “我在普瓦锡的领地今年没进分文。”

    “但您在特里埃、圣雅默、莱伊圣日耳曼的过路税,一向进款丰厚。”

    “一百二十利弗尔,而且还不是巴黎币。”

    “您还担任国王进谏大夫的职务,这是固定的了吧。”

    “不错,克洛德教友,可是那块该死的博利尼领地,众说纷纭,其实好坏年头平均收入还不到六十金埃居哩。”

    ①“杏树居”与“库瓦提埃居”差不多谐音,一语双关。

    堂·克洛德频频对雅克·库瓦提埃的恭维话里,带着讥讽、刻薄和暗暗揶揄的腔调,脸上流露出忧郁而又冷酷的微笑,就像一个高人一等而又倒霉的人,为了一时开心,便拿一个庸俗之辈的殷实家私做耍取乐,而对方却全然没有发觉。

    “拿我的灵魂起誓,”克洛德终于握着雅克的手说道,“看见您福体这样康健,我真是喜悦。”

    “多谢,克洛德先生。”

    “对啦,”堂·克洛德突然喊道,“您那位金贵的病人玉体如何?”

    “他给医生的酬劳总是不足。”这位大夫应道,并瞟了他同伴一眼。

    “不见得吧,库瓦提埃伙伴?”雅克的同伴插嘴说。

    他说这句话,声调既表示惊讶又饱含责备,不由引起副主教对这位陌生人的注意。其实,自从这陌生人跨入这斗室的门槛那时起,他一刻也没有完全置之不理。他甚至有着千百种理由必须谨慎对待路易十一的这个神通广大的御医雅克·库瓦提埃,才会让这大夫这样带着生客来见他。因此,当他听到雅克·库瓦提埃说下面的话,脸色一点也不热情:

    “对啦,堂·克洛德,我带来一位教友,他仰慕大名前来拜会。”

    “先生也是学术界的?”副主教问道,锐利的目光直盯着雅克的这位同伴,发现这个生客双眉之下的目光并不亚于自己的那样炯炯有神和咄咄逼人。在微弱的灯光下只能约略判断,这是一个六十上下的老头①,中等身材,看上去病得不轻,精神衰颓。脸部侧面尽管轮廓十足市民化,但具有某种威严,隆突的弓眉下面眼珠闪闪发光,仿佛是从兽穴深处射出来的光芒;拉下来的帽沿一直遮住鼻子,但可以感觉到帽子下面转动着具有天才气质的宽轩的额头。

    他亲自回答副主教的问题。

    “尊敬的大师,”他声音低沉地说道,“您名闻遐迩,一直传到敝人耳边。我特地前来求教。在下只是外省一个可怜的乡绅,应先脱鞋才能走进学者们的家里。应当让您知道我的姓名,我是杜朗若伙伴。”

    “一个乡绅取这样的名字,真是稀奇!”副主教心里揣摩着。然而,他顿时觉得自己面对着某种强有力和严重的东西。

    凭借他的睿智,本能地忖度杜朗若伙伴皮帽下面脑袋里的智慧并不在自己之下。他打量着这张严肃的脸孔,原先雅克·库瓦提埃使他阴郁的脸上浮现的讪笑渐渐消失了,就好比薄暮的余晖渐渐消失在黑夜的天际。他重新在他那张高大的扶手椅上坐了下来,表情阴郁,默不作声,手肘又搁在桌上惯常的地方,手掌托着前额。沉思片刻之后,示意两位客人坐下,并向杜朗若伙伴发话。

    “先生,您来问我,不知是哪门学问?”

    “尊敬的长老,”杜朗若应道,“我有病,病得很重。听说您是阿斯克勒庇奥斯②再世,所以特来向您请教医学方面的问题。”

    ①这老头即路易十一,当时五十八岁。

    ②古希腊神话中的医神,相传为阿波罗之子。

    巴黎圣母院(二)第五卷 这个将毁灭那个(2)

    “医学!”副主教摇头说道。他看上去沉思了一会儿,接着又说:“杜朗若伙伴——既然这是您的名字——请转过头去。您看我的答案早已写在墙上了。”

    杜朗若伙伴转过头去,看见头顶上方的墙上刻写着这句话:“医学是梦之女。——让普利克①”

    雅克·库瓦提埃本来听到他同伴提的问题就有气,又听到堂·克洛德的回答更恼火了。他前身贴着杜朗若的耳朵说,声音很低,免得让副主教听到:“我早就告诉您,这是个疯子。可您非来看他不可!”

    “这是因为这疯子很可能说得有理,雅克大夫!”这伙伴用同样的声调应道,面带苦笑。

    “随您的便吧!”库瓦提埃冷淡地回了一句。然后转向副主教说道:“堂·克洛德,您的医道挺高明的,连伊波克拉泰斯②都难不倒您了,就好比榛子难不倒猴子一样。医学是梦!若是药物学家和医学大师们在这里,他们能不砸您石头才怪哩。这么说来,您否认春药对血的作用,膏药对肉的作用!您否认这个专为医治被称为人类的永恒患者、由花草和矿物所组成的被称为世界的永恒药房罗!”

    ①公元前四世纪古希腊哲学家。

    ②公元前五世纪古希腊医学家。

    “我既不否认药房,也不否认患者,我否认的是医生。”堂·克洛德冷淡地说道。

    “听您这么说,痛风是体内的皮疹,伤口敷上一只烤鼠可以治伤,老血管适当注入新生的血液可以恢复青春,这些都是假的罗!二加二等于四,角弓反张后是前弓反张,这些也是假的了!”库瓦提埃火辣辣地说道。

    副主教不动声色地应道:“有些事我是另有看法的。”

    库瓦提埃一听,脸都气红了。

    “得啦,得啦,我的好库瓦提埃,别发火嘛!”杜朗若伙伴说道。“副主教大人是自己的人么。”

    库瓦提埃平静了下来,轻声嘀咕道:“说到底,这是个疯子!”

    “天啊,克洛德大师,您真叫我为难。”杜朗若伙伴沉默了片刻接着说。“我是来向您求教两件事的:一件是关于我的健康,另一件是关于我的星相。”

    “先生,”副主教应道,“如果这就是您的来意,那大可不必气喘吁吁地拾级爬上我的楼梯啦。我不相信医学,也不相信星相学。”

    “真的!”那位伙伴说道。

    库瓦提埃强笑了一下,悄悄对杜朗若伙伴说道:

    “您现在可明白了吧,他是疯子。竟然不相信星相学!”

    “怎能想象每道星光竟是牵在每人头上的一根线!”堂·克洛德接着说。

    “那么您到底相信什么呢?”杜朗若伙伴叫了起来。

    副主教犹豫了一下子,随即脸上露出阴沉的笑容,仿佛是在否定自己的回答:

    “信上帝。”①

    “我们的主。”②

    杜朗若伙伴划了个十字,插上一句说。

    “阿门。”库瓦提埃说道。

    ①②原文为拉丁文。

    “尊敬的大师,”那位伙伴接着说,“看到您如此虔诚,我由衷地高兴。不过,您是赫赫有名的学者,难道您因此而一再相信学问吗?”

    “不是。”副主教答道,同时抓住杜朗若伙伴的胳膊,阴暗的眸子又闪过热烈的光芒。“不,我并不否认学问。我长久匍匐在地上爬行,指甲直插入土里,穿过地洞的无数曲径支路,并不是没有看到我面前远处,在阴暗长廊的尽头,有线亮光,有道火焰,有点什么东西,大概是令人眼花缭乱的中央实验室的反光,即患者和智者突然发现了上帝的那个实验室。”

    “说到底,您认为什么东西是真实和可信的呢?”杜朗若伙伴打断他的话问道。

    “炼金术。”

    库瓦提埃惊叫了起来:“当真!堂·克洛德,炼金术固然有其道理,但您为什么诅咒医学和星相学呢?”

    “你们的人学,纯属子虚!你们的天学,纯属子虚!”副主教威严地说道。

    “这未免对埃皮达夫罗斯和迦勒底①太放肆了。”医生冷笑着顶了一句。

    ①埃皮达夫罗斯为古希腊神话中的一个城市,位于阿尔戈斯北部,有医神阿斯克庇奥斯的神殿。迦勒底在苏美尔西部地区,古帝国(或称新巴比伦帝国),以天文学、星相学著称。

    ②古希腊神话中的能工巧匠,长于建筑与雕塑。

    巴黎圣母院(二)第五卷 这个将毁灭那个(3)

    “请听我说,雅克大人,我说这话是诚心诚意的。我不是御医,王上并没有赏赐给我代达洛斯②花园来观测星座。——请别生气,听我说下去。——您从中得到了什么真理,我说的不是医学——因为那是太荒唐的玩艺儿——,而是星相学的什么真理?请告诉我,古希腊纵行上下倒序书写方式有何长处,齐罗弗数字和齐弗罗数字②又有什么新奇之处。”

    “难道您否认锁骨的交感力,否认通神术是从中产生的吗?”库瓦提埃说道。

    “错矣,雅克大人!您的那些方法没有一个是可以应验的。

    然而炼金术却有其种种的发现。诸如冰埋在地下一千年就变成水晶,铅是各种金属的鼻祖(黄金不是金属,黄金是光),您能否定这些结果吗?铅只需经过每期为二百年的四个周期,便相继从铅态变为红砷态,从红砷态变为锡态,再从锡态变为白银。难道这不是事实吗?然而,相信什么锁骨,什么满线③,什么星宿,这很滑稽可笑,就像大契丹的百姓相信黄鹂会化为鼹鼠,麦种会变成鲤鱼一般!”

    “我研究过炼金术,但我认为……”库瓦提埃叫道。

    ①齐罗弗和齐弗罗是犹太人对《旧约全书》传统解释的两个用语。齐罗弗从一到十的十个数位,形成质因所呈现的最先的万千世界。齐弗罗指犹太人对《旧约全书》所作的象征性解释的全部方法,是从希伯来语字母顺序的每个字母来做解释的。

    ②古希腊逐行倒序的书写方式是一行从右到左,另一行从左到右,逐行交替,有人称为牛耕式。这里书中指纵行上下倒序,可能指希伯来语字母顺序倒置的一种方法,即末了和开头的两个字母对换,末了和开头的第二个字母对换,依此逐字对换,希伯来语字母顺序便有顺序和逆序两种纵行,正与古希腊横向逐行倒序的方式相近。

    ③指每道星光系在某个人头上的命运线。

    副主教咄咄逼人,不容他说完,接着说道:“而我呀,我研究过医学、星相学和炼金术。瞧,真理就在这里(他边说边从柜子上拿起一只前面提到的装满粉末的瓶子),光明就在这里!伊波克拉代斯,那是梦幻;乌拉妮亚①,那也是梦幻;赫尔墨斯②,那是一种想象。黄金,那是太阳;造出金子来,那就是上帝。这才是独一无二的知识!不瞒您说,我探究过医学和星相学,都是虚无,虚无!人体,漆黑一团;星宿,漆黑一团!”

    话音一落,随又跌坐在椅子上,姿态威仪,如神附体。杜朗若伙伴静静地注视着他,库瓦提埃强作冷笑,微微耸肩,悄声一再念道:“不折不扣的疯子!”

    “不过,”杜朗若伙伴突然说道,“那奇妙的目标,您达到了没有?您造出金子了吗?”

    “要是我造出来了,法兰西国王就该叫克洛德,而不叫路易了!”副主教应道,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说,仿佛在思考着什么。

    ①九缪斯之一,司天文学。

    ②古希腊神话中的众神使者,亡灵的接引神,又被说成是炼金术之祖。

    杜朗若伙伴一听,皱起眉头来。

    “我说了什么来的?”堂·克洛德带着轻蔑的微笑接着说。

    “我假如能重建东罗马帝国,法兰西宝座对我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妙极了!”那个伙伴说。

    “噢!名符其实的可怜的疯子!”库瓦提埃喃喃说道。

    副主教继续往下说,看起来只在回答他自己头脑中的问题:

    “当然并非如此,我现在仍在爬行;我在地道里爬,石子擦破了我的脸和双膝。我只能隐隐约约地窥看,却不能注目静观!我不能读,只能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拼!”

    “那么等您会读了,就能造出金子吗?”那个伙伴问道。

    “这有谁会怀疑呢?”副主教答道。

    “既然如此,圣母深知我现在迫切需要金钱,所以我很乐意学读您的书。尊敬的大师,请告诉我,您的科学会不会与圣母为敌,或者使她不悦呢?”伙伴问道。

    对这问题,堂·克洛德只是冷静而又傲慢地应道:“我是谁的副主教?”

    “这是实话,大师。那好吧!请教一教我,好吗?让我跟您一起拼读吧。”

    克洛德顿时活像撒母耳①,摆出一副俨若教皇的威严的姿态,①圣经传说中人物,以色列士师并先知。说道:

    “老人家,进行这样的旅行,要经历种种奥秘,需要漫长的岁月,这将超过您的有生之年。您的头发都花白了!人们走进地穴时满头乌发,而出来时却只能白发苍苍。单单科学本身,就会把人的脸孔弄得双颊深陷,容颜憔悴,气色干枯;科学并不需要老年人那布满皱纹的脸孔。不过,您若有心一定要在您这样的年纪学习此道,破译先哲们那令人生畏的文字,那就来找我好了,我将试试看。我不会叫您这可怜的老头去观看先哲赫罗多图斯①所叙述的金字塔墓室,或是巴比伦的摩天砖塔,或是印度埃克林加庙宇白大理石的宽宏圣殿。我同您一样,没有见过迦勒底人依照西克拉神圣式样建造的泥土建筑物,也没有见过被毁的所罗门庙宇,也没有见过以色列王陵破碎的石门。我们只读手头上现有的赫尔墨斯著作的片断。我将向您解释圣克里斯朵夫雕像、播种者的寓意,以及圣小教堂门前那两个天使——一个把手插在水罐里,另一个把手伸入云端——的象征意义……”

    巴黎圣母院(二)第五卷 这个将毁灭那个(4)

    雅克·库瓦提埃刚才受到副主教声色俱厉的驳斥,十分难堪,这时听到这里,又振作精神,打断副主教的话,洋洋得意,俨然像一个学者对另一个学者那般:“错了,克洛德朋友。②象征不是数。您把奥尔甫斯③错当成赫尔墨斯了。”

    “搞错的是您!”副主教严肃地反驳道。“代达洛斯是地基,奥尔甫斯是高墙,赫尔墨斯是大厦。这是一个整体。”说到这里,转身对杜朗若说道:“您随时都可以来,我要给您看一看尼古拉·弗拉梅尔坩锅里残存的金属,您可以拿它同巴黎吉约姆的黄金作个比较。我要教您希腊文Peristera④这个词的神秘功用。不过,我首先要教您阅读一个个大理石字母,一页页花岗岩著作。

    ①古希腊神话中人物,著名歌手和乐师,相传曾创建一种秘教,叫奥尔甫斯教。

    ②原文为拉丁文。

    ③公元前五世纪古希腊哲学家。

    ④古希腊神话中山林女神之一。

    我们先从吉约姆主教的门廊和圆形圣约翰教堂的门廊起,走到圣小教堂,然后再走到马里伏尔街尼古拉·弗拉梅尔的宅邸,到他在圣婴公墓上的坟墓,到他在蒙莫朗锡街的两所医院。我要教您读一读圣热尔韦医院和铁坊街门廊上四个大铁架上那密密麻麻的象形文字。我们还要一同拼读圣科默教堂、火刑者①圣日芮维埃芙教堂、圣马丁教堂、屠宰场圣雅各教堂等等门脸上的奥秘……”

    杜朗若尽管目光何等聪慧,但似乎早就听不懂堂·克洛德在说什么了,于是打断他的话:

    “天啊!您说的这些书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就是一本!”副主教答道。

    这么说着,他推开斗室的窗子,指着宏伟的圣母院教堂。

    只见圣母院的两座钟楼、教堂的石头突角和奇形怪状的后部,黑黝黝的侧影映现在星空上,好似一只双首的带翼狮身巨怪蹲坐在城中央。

    副主教对着这庞大的建筑物静静地凝视了片刻,然后叹息了一声,伸出右手,指向桌上摊开的那本书,又伸出左手,指向圣母院,忧郁的目光慢慢从书本移向教堂,说道:

    “唉!这个将毁掉那个。”

    库瓦提埃急忙凑近那本书,并不禁叫了起来:“哎唷,不就是这个么!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无非是安东尼于斯·科布尔歇一四七四年在纽伦堡印行的《圣保罗书信集注》②嘛!这并不是新书,而是格言大师皮埃尔·隆巴尔的一本旧作。莫非因为它是印刷的?”

    ①指被认为有异教邪说而被教会处于火刑的人。

    ②原文为拉丁文。

    “您可说对了!”克洛德答道,看上去沉浸在沉思默想中,一直站着,屈起的食指撑在纽伦堡著名出版社印出的那本对开书上。接着又添上这些莫测高深的言语:“唉!唉!小的往往战胜大的;一颗牙齿会战胜一个庞然大物。尼罗河的老鼠能咬死鳄鱼,箭鱼能戳死鲸鱼,书籍将毁掉建筑!”

    正当雅克大夫低声对其同伴没完没了唠叨着“他是疯子”,这时修道院的熄灯钟敲响了。这次,他那同伴应道:

    “我想是的。”

    到了这个时刻,任何外人都不能留在修道院里。两个客人只得告退了。杜朗若伙伴道别时说:“大师,我敬爱学者和贤士,尤其敬重您。明日请您到小塔宫去,您问一下图尔圣马丁修道院的住持就可以了。”

    副主教回到住处,惊讶得目瞪口呆,终于明白这个杜朗若伙伴是何人,因为记起图尔圣马丁修道院契据汇编里有这么一段文字:圣马丁修道院住持,即法兰西国王,根据教会惯例,享有与圣弗南蒂于斯同样的僧侣薪俸,并应掌管教堂金库。①

    据说,从此后,每当路易十一回到巴黎时,副主教常被召去同王上谈话;还说,堂·克洛德的声誉,使奥利维埃·勒丹和雅克·库瓦提埃黯然失色,于是库瓦提埃我行我素,常常对国王出言不逊。

    ①原文为拉丁文。

    巴黎圣母院(二)第五卷 这个将毁灭那个(5)

    二这个将毁灭那个

    “这个将毁灭那个。书籍将毁灭建筑。”副主教这谜语般的话语有什么深文大义,我们不妨在这里略做探讨,请阅读此书的女士们多加包涵。

    依我们看来,这话有两方面的意思。首先这是教士的一种思想状况,反映了僧侣面对着印刷术这一新事物的出现所产生的恐惧心理。看到古腾堡①发明的那光芒四射的印刷机,

    叫圣殿里的人全看得眼花缭乱,惊恐万分,教坛和手稿,口说的话语和书写的话语,均由于印刷的话语的出现而惊慌失措,这有点像一只燕雀看见莱日翁天使②张开其六百万支翅膀而目瞪口呆。

    ①古腾堡,即约翰·根斯弗莱希(1400?—1468),德国印刷工人,一四三四年发明印刷机。

    ②典故出自《路加福音》第八章。“莱日翁”本意为“大群”,他有许许多多鬼魔附身。耶稣见到他问他名字时,他回答名叫莱日翁,意思是附身的鬼成群。

    这是预言家的惊呼:他已听见得到解放的人类欢腾的喧闹声,看见未来睿智将破坏信条的根基,舆论将推翻信仰的宝座,世界将摆脱罗马的控制。这是哲学家的测断:他看到人类思想随着印刷机的问世而四处扩散,势必会像蒸汽一样从神权容器中冒了出来。这是士兵在察看羊头青铜撞锤①时,不由发出“炮台定会被撞倒的”惊叫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恐怖心情。这意味着一种威力即将取代另一种威力。

    这就是说:印刷机将毁灭教会。

    不过,依我们之见,在这种无疑是最基本和最简单的思想当中还蕴藏着另一种更新颖的想法,源自头一种思想,比较不易觉察,却更易引起异议;这也纯粹是一种哲学观点,不再仅仅是教士的观点,而且也是学者和艺术家的观点。这就是预感到,人的思维随着思维方式的改变,也改变其表达方式;每一代人的主要思想不要再用同样的材料和同样的方式来进行书写;石刻书,何等坚固,何等持久,即将让位给纸书,相比之下还更加坚固,更加持久。在这方面,副主教含糊之词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一个艺术将取代另一种艺术,也就是说:印刷术将毁灭建筑艺术。

    其实,自从开天辟古直至基督纪元十五世纪(包括十五世纪在内),建筑艺术向来就是人类最伟大的书,是人类在其力量或才智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主要表达手段。

    随着最初的人感到记忆力负担过重,随着人类各种记忆的包袱变得太沉重、太混杂,以至光凭直接和飘忽的言词便有可能在传递的途中丧失一部分的时候,人们就以最显现、最经久、最自然的方式,把各种记忆记载在地面上。每种传统都凝结为一座纪念物。

    ①古代一种攻城的武器。

    早先的纪念物只是一堆堆石头,正如摩西所言,尚未被铁触及过。建筑艺术也像任何文字一样,先从字母开始:竖起一块石头,这便是一个字母;每个字母是一个象形,每个象形承受一组意念,好似圆柱承受着柱头一般。原始部落在全世界地面上到处都同时这样做的。在亚洲的西伯利亚,在美洲的潘帕斯草原①,均可见到凯尔特人的那种擎天石。

    然后造出一个个词。把石头垒石头,把花岗岩音节加以连结,进行言词某种组合的尝试。克尔特人的平石坟和独石垣,伊特鲁立亚人②的古冢,希伯来人的墓穴,这些都是词。

    其中有些是专有名词,尤其是古墓。偶尔有个地方石多而宽广,人们就书写一个句子。卡尔纳克③的广大石堆群,便已是一个完整的语句了。

    ①伊特鲁立亚为意大利古地区名。

    ②位于南美洲的阿根廷。

    ③卡尔纳克:埃及南部古代底比斯遗迹的一个村落的名称,位于尼罗河右岸。

    最后才写出书来。传统滋生象征,却被象征渐渐淹没了,这好像树干被树叶渐渐遮住一样。所有这一切为人类所崇奉的象征,随着岁月的变迁,愈来愈增加,愈来愈繁多,愈来愈交错,愈来愈复杂,早期的纪念物再也无法容纳了,遂从四面八方泛溢开来。早期的那种纪念物勉强还能表达原始传统,因为原始传统如同其纪念物一样,简单,纯朴,匍匐在地面上。象征需要在建筑物上得到充分发展。这样,建筑艺术随着人类思想的发展而突飞猛进,变成一种千首千臂的巨人,用一种永不磨灭、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把这整个飘忽不定的象征主义全固定下来。正当力量的化身代达洛斯忙着测量,正当智慧的化身奥尔浦斯放声歌唱,这时作为字母的支柱,作为音节的拱廊,作为单词的金字塔,在几何规则和诗律的双重作用下,全活动起来了,聚集、组合、交融、升降、重叠于地面、层层迭起高入云霄,直至在某一时代总观念的授意下,写出了那些令人叹止的奇书,就是一座座奇妙的建筑物:埃克林加塔,埃及的朗塞伊翁陵墓①,所罗门的神庙。

    巴黎圣母院(二)第五卷 这个将毁灭那个(6)

    这种总观念,即真谛,不仅仅存在于所有这些建筑物的内部,而且还寓于其外部的形式。例如所罗门的神庙,它不单是经书的精装封面,而且就是经书本身。祭司从每一道同一圆心的墙垣上,可以释读出呈现在眼前它所表达的真谛。祭司就这样从这个圣殿到那个圣殿,逐一释读真谛的演变,直至最后的圣龛,通过体现真谛的最具体形式,即依然是建筑物的圆拱,才终于掌握住真谛的含义。因此,真谛寓于建筑物中,而其形象却体现在其外壳,正如死者的形象描画在木乃伊的棺木上面。

    而且不仅是建筑物的形式,而且建筑物所选择的地点,都反映它们所要表现的思想。根据所要表达的象征是优雅或是阴暗,希腊人在山顶上建造了赏心悦目的神庙,印度人则劈开山峦,在地里开凿出奇形怪状的塔,由一排排巨行的花岗岩大象驮着。

    这样,自开天辟地以后的最初六千年间,从印度斯坦最远古的宝塔起,直至科隆的大教堂,建筑艺术一直是人类的伟大文字。不仅一切宗教象征,而且一切人类思想,都在建筑艺术这部巨作中占有其一页,拥有其丰碑,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任何文明均始自神权,终归为民主。先统一后自由这一规律,也写在建筑艺术中。我们必须强调,那种认为建造术仅仅在于能筑起神庙,能表达神话和宗教象征,能用象形文字在石头书页上记载法之神秘图解,这种观点是要不得的。若是如此,由于在任何人类社会中,神圣象征会在自由思想冲击下消耗、磨灭,世人会逃脱教士的控制,层出不穷的哲学和体系会像赘疣一样腐蚀宗教的面孔,那末,建筑艺术就不可能再现人类的新精神面貌,它的每一页尽管正面字迹密布,反面却可能是空白,它的创作就可能残缺不全,建筑艺术作为一本书便会不完整了。其实并非如此。

    不妨以中世纪为例吧,它距离我们较近,可以看得更清楚。中世纪早期,神权政治正在缔造欧洲,梵蒂冈用坍倒在朱庇特神庙周围的古罗马残迹正聚集和组合各种因素来缔造一个新罗马。基督教日益忙于在昔日文明的废墟上寻找社会各个阶层,并利用其残迹重建一个以僧侣制度为拱顶石的新等级制度的社会。正是在这个时期,神秘的罗曼建筑艺术这个埃及和印度神权筑造术的姐妹、正宗天主教的永恒徽记、教宗一统天下的亘古不变的象形文字,在那片混乱中先露出了端倪,再逐渐在基督教潜移默化的影响下,经过蛮族的劳作,才从衰亡的古希腊、古罗马建筑艺术的残迹中脱颖而出。当时的整个思想,其实都反映在那阴沉沉的罗曼风格中。我们可以感觉到无处不存在权威、统一、奥秘、绝对、格列高利七世的遗风;无处不存在教士的作用,而丝毫没有世人的位置;无处不存在种姓等级,而丝毫没有人民。然而,发生了十字军远征。这是一场大规模的民众运动,而任何大规模的民众运动,不论其始因和目的是什么,总是从其最后沉淀中产生出自由思想。革新运动便应运而生了。于是开始了雅克团、布拉格派和联盟①那风起云涌的时期。权威摇摇欲坠,统一分崩离析。封建制度要求与神权政治平分权力,而其后必然是人民突如其来,并且一如既往,把狮子的那一份②占为己有。因为狮子是王③。因此,领主制度冲破了僧侣制度,村社制度冲破了领主制度。欧洲的面貌改变了。可不!建筑艺术的面貌也改变了。如同文明一样,建筑艺术也翻开了新的一页,时刻准备为新的时代精神谱写新的篇章。随着十字军远征带回来了尖拱艺术,建筑艺术得到了复兴,犹如十字军远征带回来了自由,各民族因而得到了复兴一样。于是,随着罗马帝国逐渐解体,罗曼建筑艺术也日渐衰亡。象形文字离开了大教堂,而作为徽志去装饰城堡主塔,给封建制度增添一点光彩。大教堂本身,往日是何等道貌岸然的建筑物,从此受到市民、村社、自由的侵袭,摆脱了教士的控制,落入艺术家的手里。艺术家随意建造。什么奥秘,什么神话,什么法度,统统弃之不顾了。如今,取而代之的是奇思异想和别出心裁。教士只要有了教堂和祭坛,那就万事大吉了。教堂的四面垣墙,却属于艺术家的。建筑艺术这本书已不再属于僧侣、教会和罗马了,而属于想象力,属于诗歌,属于人民。因而这种只有三百年历史的建筑艺术,迅速产生了无数的变化,这变化发生在已有六、七百年历史之久的罗曼建筑艺术长期停滞之后,真是怵目惊心!与此同时,艺术阔步前进。过去主教们才能干的活计,现在具有天才和独创精神的人民也能干了。每个种族经过时,都在这本书上写下其特有的一行文字,并将大教堂正面的罗曼象形文字涂抹掉,因而在各种族所留下的新象征下面,原来教条的痕迹偶尔还依稀可辨。既然人民给建筑艺术披罗著锦,几乎难以猜想出其宗教的骨架了。当时建筑家们甚至对教堂也如此放肆妄为,现在真是无法设想的。例如,巴黎司法宫壁炉厅里柱头上装饰着男女僧侣羞羞答答交欢的雕刻;再如,布尔日大教堂高大门廊下清清楚楚雕塑着挪亚的奇遇;还有,博舍维尔修道院漱洗室墙上画着一个长着驴耳的醉修士,手执酒杯,当面嘲笑众僧。当时,在用石头书写的思想方面存在着一种特权,完全可以同我们现在的出版自由相提并论,那就是建筑艺术的自由。

    ①出自法国作家拉封登的寓言诗,狮子是兽中之王,总把最好最大的一份留给自己。

    ②雅克团指一三五八年法国农民反抗封建贵族的起义;布拉克派指一四四○年法国贵族反对军事改革的叛乱;联盟指法国天主教联盟运动,一五七六年以后在法国宗教战争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③原文为拉丁文。

    这种自由四处远扬,有时是一道门廊、一堵门面、整座教堂,都带着某种象征意义,它与宗教崇拜截然风马牛不相及,甚至与教会水火不相容。早在十三世纪巴黎的吉约姆,十五世纪的尼古拉·弗拉梅尔,都写下这类叛逆的篇章。屠宰场圣雅各教堂就完全是一座叛经背道的教堂。

    当时,思想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是自由的,因此它只好全部都写在那些被称为建筑物的书籍上面。倘若不是采用建筑物这种形式,而是冒然竟敢写成书稿的形式,那它早就遭刽子手的毒手,当众被焚毁了;教堂门廊所体现的思想,早就目睹书籍所表现的思想所蒙受的苦难了。既然只有营造术这条出路,思想要得见天日,便从四面八方急速汇集到建造术上来了。于是出现了许许多多大教堂,遍布整个欧洲,其数目之惊人,即使在核对之后,也令人难以置信。社会的一切物质力量和一切精神力量都会聚到同一点上:建筑艺术。就这样,假借给上帝建造教堂,建筑艺术便发展起来,规模蔚为壮观。

    那么,任何生为诗人的哪个人,均变成了建筑家。分散在群众当中的天才,处于封建制度统治下,就仿佛处在青铜盾牌硬壳①下那般,各方受到压制,唯有从建筑艺术可以找到出路,便通过这门艺术纷纷涌现出来,于是其《伊利亚德》就采纳了大教堂这种形式。其他一切艺术,也随之甘拜下风,作为分支受建筑艺术所统辖。建筑家、诗人、大师,无一不把雕刻、绘画、钟乐集中于一身:亲自为大教堂这伟大作品镌刻门面,为大教堂着色窗玻璃,为它击钟和奏鸣管风琴。就连那执意要在手稿中苟且偷生的可怜的诗歌本身,只要它想能有所作为,也不得不以圣歌或散文的形式纳入教堂这建筑物。总之,这与希腊祭神节日演出埃斯库罗斯②的悲剧以及所罗门寺庙演出《创世纪》一样,起着同等的作用。

    ①原文为拉丁文。

    ②埃斯库罗斯(约公元前525—公元前456),古希腊著名的悲剧作家。

    因此,在古腾堡发明印刷术之前,建筑艺术一直是主要的文字形式,普遍的文字形式。这本花岗岩的书始自东方,后被古希腊和古罗马所继承,中世纪给它写下了最后一页。再说,前面我们已经看到,在中世纪一种民众的建筑艺术取代了一种种姓等级制度的建筑艺术,这种现象在历史上其他伟大时代里,随着人类智力相似的发展也曾有过。因此,这里只简要概述一种普遍规律,若是详述,就得写成许多巨卷才行。在那原始时代摇篮的上古东方,继印度建筑之后的是腓尼基建筑,即体态丰盈的阿拉伯建筑之母;在古代,继埃及建筑——伊特鲁立亚风格和蛮石建筑物无非是其变种而已——之后的是希腊建筑,后来的罗马风格只不过是一种延伸,加上许许多多迦太基圆顶而已;在近代,继罗曼建筑之后的是哥特式建筑。如果将这三个系列各分成两半,便可以在印度建筑、埃及建筑、罗曼建筑这三位姐姐身上发现同样的象征,即神权、等级、统一、教条、神话、上帝;至于腓尼基建筑、希腊建筑和哥特式建筑这三位妹妹,不管它们本质所固的形式如何千变万化,其含义却是相同的,即自由、民众、人。

    巴黎圣母院(二)第五卷 这个将毁灭那个(7)

    不管叫做婆罗门、袄教僧侣还是教皇,人们在印度建筑、埃及建筑或是罗马建筑中,总是感到教士无处不在,除了教士别无其他。民众建筑便不是如此。这类建筑更为丰富多彩,并且也不那么圣洁。腓尼基建筑带有商人的气息;希腊建筑带有共和的气息;哥特式建筑则带有市民的气息。

    任何神权建筑的普遍特征,就是一成不变,惧怕进步,墨守传统的线条,崇奉原始的式样,常常莫名其妙地别出心裁,用象征来歪曲人和自然的一切形状。这是一些晦涩的书,只有那班被授以神秘教义的人方能读得懂。况且,任何形式,甚至任何奇形怪状,都含有某种意义,因而任何形式都成为不可侵犯的了。切莫要求印度的、埃及的、罗曼的营造术去改造其设计图,或者去改善其雕塑艺术。对它们来说,任何完善的尝试都是大逆不道的。在这些建筑艺术中,僵化的教条似乎已扩散到石头上,仿佛再度石化一般。然而,与此相反,民众建筑的普遍特征则是多样性,进步,新颖,丰富,恒动。

    它已摆脱宗教的束缚,可以考虑到建筑的优美,精心美化,不断提高塑像或花纹图案的装饰。这类建筑是世俗的,具有人的某种情趣,却又不断与神的象征相混合,依然在神的象征掩盖下呈现出来。因此不少建筑物是随便任何人、任何智力、任何想象力都能领悟的,尽管依旧带有象征性,却像大自然一样易于理解。在神权建筑与民众建筑之间,存在着从神圣语言到通俗语言、从象形到艺术、从所罗门到菲狄亚斯①的差别。

    我们前面所说的一切极其简略,许许多多论据和成百上千种琐碎的非议均未涉及。若是加以概括,便能得到如下的结论:直至十五世纪,建筑艺术一向是人类活动的主要记载;在这期间,世上出现任何复杂一些的思想,无不化作建筑物;任何人民性的观念,如同任何宗教法度一样,都有其宏伟的纪念碑;最后,人类任何重要的想法,无一不被用石头记载了下来。那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任何思想,无论是宗教的还是哲学的,其所关注的是永世长存;曾经震撼一代人心灵的观念,都希望能震撼其他世代,并且留下痕迹。况且,所谓书稿的不朽性,那是何等靠不住呀!一座建筑物才是一本结结实实的书,持久,坚固!一把火或者一个残暴之徒,就足以把书写的言词毁尽;而要把建筑的言词毁掉,那就得一场社会革命,一场尘世革命。野蛮人确曾践踏过古罗马竞技场,也许古埃及金字塔也经历过挪亚时代大洪水的泛滥哩。

    ①菲狄亚斯(公元前490—公元前431),古希腊著名的雕刻大师。

    到了十五世纪,一切皆变了。

    人类思想发现了一种可以永存的方法,它比建筑不但更坚固耐久,而且还更简便易行。建筑艺术遂失去了其宝座。奥尔甫斯的石头文字随即将被古腾堡的铅印文字所取代。

    书籍将毁灭建筑。

    印刷术的发明,堪称历史上最了不起的事件。那是革命母机,是人类表达方式的全面更新,是人类思想抛弃一种形式而采用另一种形式的转换,是自从亚当以来代表着智慧、具有象征性的那条蛇①最后一次完全彻底的蜕变。

    在印刷形式下,思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难以磨灭;它是飞翔的,逮也逮不住,毁也毁不了。它和空气混合在一起。

    在建筑艺术统治时代,思想化成大山,气势雄伟地控制一个世纪,镇住一方地域。如今,思想变成一群鸟儿,四处飞散,既占据整个空间,又占领全部地面。

    ①典故出自《旧约·创世纪》,蛇引诱夏娃吃了伊甸园中的禁果,说吃了果子能给人智慧。

    我们不妨重复一遍,这样一来,思想就益发不可磨灭了,对此有谁还看不清楚呢?它从原先的坚实牢固,变成现在的朝气蓬勃,从有期变成不朽。一个庞大建筑物尽可夷平,但那无所不在的思想,却如何根除呢?纵然来一次大洪水,大山会早被滚滚洪涛吞没了,那成群鸟儿却将依然凌空飞翔;而且,只要有一叶方舟在洪水上漂浮,群鸟便会飞来停下,同方舟一道漂流,一道观看洪水退去。从这场混乱中出现的新世界,一醒来便将看见那被淹没的世界的思想,长着翅膀,生气勃勃,在新世界的上空翱翔。

    只要人们一看到这种表达方式不但最易保存,而且还最简单、最方便、最易于大家所实行;只要人们一想到这种表达方式无须拖带一个粗大的铺盖卷,无须搬动一大堆笨重的工具;只要人们把下述两个事实比较一下:思想为了变成建筑物,不得不动用其他四、五种艺术、一吨吨的黄金、整座大山似的石料、整座森林般的木材、一整群一整群的工人,而思想化为书,只需少量的纸张、少许的墨水、一支鹅毛笔;那么,人类智慧舍弃建筑艺术而拥护印刷术,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呢?要是在河床水位下挖一条渠道,突然把河流的原来河床截断,河流定将舍弃原来的河床而改道。

    由此可见,自从发明了印刷术,建筑艺术便逐渐干枯、衰微和败落了。人们多么强烈地感觉到,江河日下,元气丧失,各个时代和各个民族的思想都离开建筑艺术而去了!这种冷落在十五世纪还几乎觉察不出来,那时印刷机还过于幼弱,最多只从强大的建筑艺术悄悄汲取一点过剩的生命力而已。可是从十六世纪起,建筑艺术的病症便显而易见,基本上已不能再表达社会思潮了,怪可怜见地成为古典艺术,从高卢风格、欧洲风格、本地风格蜕变成希腊和罗马风格,从真实和现代的风格成为假冒的古代风格。正是这种没落,却被称为文艺复兴。话说回来,这种没落倒也不失其壮丽,因为古老哥特风格的精灵,这轮沉落在美因兹巨大印刷机背后的夕阳,却有时以其余晖,仍然照射着那拉丁式拱廊和考林辛式柱廊互相混杂的整堆建筑物。

    这明明是夕阳残照,我们却当做黎明的曙光。

    而且,自从建筑艺术只是普普通通像其他任何艺术,自从它不再是包罗万象的艺术、至高无尚的艺术、独霸天下的艺术,它便没有力量再阻拦其他艺术了。于是其他艺术纷纷得到解放,粉碎建筑师的枷锁,各奔一方。每种艺术都在这分离中得到益处。各自分离,整体也就壮大了。雕刻变成了雕塑艺术,彩画变成了绘画艺术,卡农①变成了音乐。这好比一个帝国在其亚历山大死后分崩离析,每个省份各立为王国。

    于是出现了拉斐尔·米凯朗琪罗、让·古戎②、帕列斯特里纳③这些在灿烂十六世纪赫赫有名的艺术家。

    ①让·古戎(1510—约1566),法国雕刻家、画师和建筑师。

    ②指早期复调的宗教乐曲,后演变为西洋音乐。

    ③帕列斯特里纳(约1525—1594)意大利作曲家。

    在艺术解放的同时,思想也四处获得解放。中世纪的异端先辈们早把天主教打开了巨大的缺口,十六世纪把宗教的一统天下粉碎了。印刷术出现之前,宗教改革无非是教派的分裂,有了印刷术,宗教改革却成了一场革命。若没有印刷机,异端邪说就会软弱无力。不论是注定也罢,天意也罢,反正古腾堡是路德①的先驱。

    然而,中世纪的太阳已经完全沉落,哥特艺术的精灵已在艺术的天际殒灭,这时候,建筑艺术遂日益暗淡褪色,逐渐消失了。印刷的书籍——建筑物的蛀虫——,便吮吸其血液,啃蛀其骨肉。建筑艺术随之像树木一样,树皮剥落,树叶纷坠,明显地干瘪下去,成了庸俗,贫乏,毫无价值。它再也不能表达什么,甚至连表示对一个时代艺术的回忆都不可能了。人类思想抛弃了它,其他各门艺术也就把它摒弃了,它沦落到孤家寡人的境地,由于没有艺术家问津,只得求助于工匠。于是,普通的白玻璃代替了教堂窗户上的彩绘玻璃,石匠接替了雕塑家。什么活力啦,特色啦,生命力啦,智慧啦,统统丧失殆尽了。建筑艺术成为可怜巴巴的工场乞丐,专靠模仿抄袭,赖以苟延残喘。早在十六世纪,米凯朗琪罗大概就感到建筑艺术正在衰亡,最后灵机一动,孤注一掷,这位艺术巨人把万神祠堆砌在巴特农神庙上面,建造了罗马的圣彼得教堂。这座教堂堪称至今仍是举世无双的伟大作品,是建筑艺术史上最后的独创,是一位艺术泰斗在那本行将合上的宏伟石头史册下端留下的签名。米凯朗琪罗去世后,建筑艺术在幽灵和阴影状态中苟延残喘,悲惨不堪,还能有什么作为呢?它就照搬圣彼得教堂,原封不动加以抄袭,不伦不类加以模仿。这成了一种怪癖,真是怪可悲的。这样一来,每个世纪各有其罗马的圣彼得教堂,十七世纪有圣恩谷教堂,十八世纪有圣日芮维埃芙教堂。每个国家也各有其罗马的圣彼得教堂,伦敦有伦敦的,彼得堡有彼得堡的,巴黎有巴黎的两三座。这是一种衰老的伟大艺术临终前返回童年时代的最后谵语,毫无意义的遗言。

    ①即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

    巴黎圣母院(二)第五卷 这个将毁灭那个(8)

    诸如刚才提到的这些特点鲜明的古老建筑物,我们姑且不谈,只对十六至十八世纪的艺术概貌稍加考察,便会发觉同样衰颓和败落的现象。自从弗朗索瓦二世起,建筑物的艺术形式便逐渐消失了,崛起的是几何形式,那样子真像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病人的骨架。建筑艺术的优美线条,让位给几何图形那种冷漠无情的线条。建筑物不再成为一座建筑物,而是一个多面体。不过,为了掩饰这种赤身裸体的丑态,建筑艺术倒也煞费苦心。不妨看一看,罗马式的三角楣当中镶嵌着那希腊式的三角楣,或者相互错杂。千篇一律老是万神祠混和着巴特农神庙,老是罗马圣彼得教堂的式样。不妨再看一看亨利四世时代那种边角用石头砌成的砖房、王宫广场、太子广场。再看一后路易十三时代的那些教堂,胖嘟嘟,矮墩墩,扁塌塌,蜷缩一团,还加上一大圆顶,活像一个驼背一样。再瞧一瞧那马扎兰①式的建筑艺术,那座四邦大学②真是意大利式的劣制品。瞧一瞧路易十四时代的那些宫殿,堪称朝臣们的长排营房,死板,阴森、令人生厌。最后,还再瞧一下路易十五时代的宫殿,饰满菊苣花形和通心粉似的细条纹,古老的建筑艺术本来已是风烛残年,缺牙豁口,却要打扮得花里花俏,加上那般疣子和霉菌,结果反而面目皆非了。从弗朗索瓦二世到路易十五,建筑艺术的病症正以几何级数剧增,艺术只成了裹在骨头上的一层皮而已,悲惨地奄奄一息了。

    ①马扎兰(1602—1661),意大利人,红衣主教,曾被路易十三任为首相。

    ②四邦大学指索邦大学,即巴黎大学的前身。

    与此同时,印刷术的景况又如何呢?全部离开建筑艺术的生命力,都来归附于印刷术。随着建筑艺术每况愈下,印刷术扩展壮大了。人类思想本来花费在建筑上面的大批力量,从此全用于书籍。于是从十六世纪起,在建筑艺术败落的同时而壮大起来的印刷术,便与它进行角逐,并把它置于死地。

    到了十七世纪,印刷术的天下已定,大功告成,坐稳了江山,可以欢天喜地,向世界宣告一个伟大文艺世纪的到来。到了十八世纪,在路易十四宫廷里长期得到休养的印刷术,重新操起路德的古剑,武装了伏尔泰,气势汹汹地猛冲过去,向古老的欧洲发起进攻,其实,印刷术早已把欧洲的建筑表现方式消灭了。到了十八世纪行将结束时,印刷术已摧毁了一切。直到十九世纪,重建才开始了。

    然而,我们不妨现在要问一下,三个世纪以来,这两种艺术中到底是哪一种真正代表了人类思想呢?是哪一种把人类思想表达出来呢?是哪一种不但表现了人类思想对文学和经院哲学的种种癖好,而且还表现了其广阔、深刻和普遍的运动规律呢?是哪一种既不间断又不留空隙、时时刻刻与人类这行走着的千足怪物相迭合呢?究竟是建筑艺术还是印刷术?

    当然是印刷术。可别搞错了,建筑艺术已经死了,永不复返地死了,它是被印刷的书消灭的,是因为它不能那么耐久而被消灭的,也是因为它过于昂贵而被消灭的。任何大教堂,造价就达十亿之巨。请设想一下,需要多少投资,方能重写建筑艺术这部书,方能重新在大地上星罗棋布地盖起千万座建筑,方能重返昔日的鼎盛时代,那时宏伟的建筑物成群,正如一个目击者所云,“仿佛这个世界晃动着身子,扔掉了旧装,穿上一身教会的白衣裳。”①(格拉贝·拉杜尔菲斯)一本书一下子就印好了,所费无几,而且还可以远为流传!人类的全部思想,如同水往低处流,都沿着这斜坡倾注,那又何足为怪呢?这并不是说建筑艺术再也不会在某个地方造起一座美丽的宏传建筑,一件单独的杰作。在印刷术统治下,确实还有可能不时看到一根圆柱②,我想那是由全军用缴获的大炮熔铸而成的,就像在建筑艺术统治时期的《伊利亚特》和《罗芒斯罗》、《摩诃婆罗多》③和《尼伯龙根之歌》④一样,都由全体民众对许多行吟史诗加以兼收并蓄和融合而成的。二十世纪突然出现一位天才建筑家是可能的,正如十三世纪突然出现但丁一样。不过到了那时,建筑艺术不再是社会的艺术,集体的艺术,支配的艺术了。人类的伟大诗篇,伟大建筑,伟大作品,不必再通过建筑形式去修建,而是利用印刷就可以了。

    ①原著在这里附有这句引语的拉丁文原文,因内容同一,故略。

    ②指拿破仑铸造的旺多姆铜柱。

    ③《摩诃婆罗多》,古印度的叙事长诗,计十九卷,共十二万章。

    ④《尼伯龙根之歌》,日耳曼史诗,大约形成于十二世纪,长达九千多诗句。

    从此以后,建筑艺术或许可能再复兴,但再也不可能以它为主了。它将接受文学规律的支配,就像文学过去接受建筑艺术规律的支配那样。这两种艺术的各自地位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在建筑艺术的统治时代,伟大诗篇固然寥若晨星,却有如雄伟的建筑,这倒是千真万确的。印度的毗耶娑①冗长繁杂,风格奇异,难以识透,宛如一座巨塔一般,埃及东部的诗歌,好比建筑物一样,线条雄伟又稳重;古希腊的诗歌,瑰丽,安谧,平稳。基督教欧洲的诗歌,具有天主教的威严,民众的朴实,一个复兴时代的那种丰富多采和欣欣向荣。《圣经》好似金字塔,《伊利亚德》好似巴特农神庙,荷马好似菲狄亚斯。十三世纪,但丁是最后一座罗曼式教堂;十六世纪,莎士比亚是最后一座哥特式大教堂。

    至此为止,我们所说的必定是挂一漏万,有失偏颇,但概括起来,人类有两种书籍,两种纪事,两种约典,即营造术和印刷术,也就是石写的圣经和纸写的圣经。这两部圣经在各个时代都是大大敞开着的,今天我们凝视它们,不免会缅怀花岗岩字体那种显而易见的壮丽,缅怀那用柱廊、塔门、方尖碑写成的巨大字母,缅怀那遍布世界的一座座人类筑成的高山,缅怀从金字塔直到钟楼、从凯奥甫斯②直到斯特拉斯堡那悠悠岁月。应当重温一下那写在大理石书页上的往昔历史,应当不断赞赏和翻阅建筑艺术这部巨著,不过,可别否认由继起的印刷术所筑成的这座建筑物之伟大。

    ①毗耶娑,印度传说中的圣人,诗人,曾译为广博仙人。相传《吠陀》是由他编成的。

    ②凯奥甫斯,公元前二千六百五十年埃及国王,建造了最大的金字塔。

    这座建筑物庞大无比。不知是哪位自命不凡的统计员曾经计算过,要是把古腾堡以来所印出来的全部书籍,一本一本地摞起来,可以从地球一直堆到月球上去。不过,我们要说的并不是这种伟大。话又说回来,要是我们千方百计想对迄今为止的印刷全貌有个总的印象,这全貌难道不像一座竖立在全球上的广大无边的建筑吗?人类至今仍不懈地从事这一建筑,它那硕大无朋的头部还隐没在未来的茫茫的云雾里哩。这是智慧的蚁巢;这是想象力的蜂窝,人类各种想象力宛如金色的蜜蜂,带着花蜜纷纷飞来了。这座建筑有千百层,到处可以看到其内部纵横交错、十分巧妙的暗穴,个个都朝向楼梯栏杆。表层上,蔓藤花纹、圆花窗和花边装饰,比比皆是,令人目不暇接。每一作品,看起来似乎是那么随心所欲,那么形单影只,其实各有其位置,各有其特点。整体是和谐的。从莎士比亚的大教堂直到拜伦的清真寺,成千上万小钟楼杂沓纷陈,充塞着这座一切思想结晶的大都市。在其底层,从前建筑艺术未曾记录过的人类某些古老篇名,也被添写上了。入口的左边,刻着荷马白大理石的古老浮雕,右边刻着昂起七个头的多种文字写的《圣经》。再过去是罗芒斯罗那七头蛇,以及其他一些混杂的怪物,诸如《吠陀》和《尼伯龙根之歌》。而且,这座奇妙的建筑物始终并没有竣工。

    印刷机这一庞大的机器,不停地汲取社会的智液,不断为这座建筑吐出新的材料。全人类都在手脚架上忙碌着,有才智的人个个都是泥水匠,最低微的人也堵洞的堵洞,垒石的垒石。雷蒂夫·德·拉·布雷东纳①也背来他那一筐灰泥。天天都有新的一层砖石砌高起来。除了每个作家个人解囊独特投资外,还有集体的贡献。十八世纪贡献了《百科全书》,大革命贡献了《导报》。诚然,那也是一项与日俱增、永无止境地螺旋式往上堆积的工程;也是各种语言的混合,永不停息的活动,持续不懈的劳作,全人类的通力合作,保障智慧可以对付再次大洪水的泛滥和对付蛮族入侵的避难所。这是人类第二座通天的巴别塔。

    ①雷蒂夫·德·拉·布雷东纳,即尼古拉·雷斯蒂夫(1734—1806),法国作家,其作品如《堕落的农民或是城市的危险》(1775)、《我父亲的一生》(1779)、《特殊念头》1794—1797)曾名噪一时。

    巴黎圣母院(三)第六卷 一滴水,一滴泪(1)

    一古时司法公正一瞥

    公元一四八二年,贵人罗贝尔·德·埃斯杜特维尔真是官运亨通,身兼骑士、贝纳领地的领主、芒什省伊弗里和圣安德里两地的男爵、国王的参事和侍从、巴黎的司法长官。其实,约在十年前,在一四六五年即彗星①出现的那一年十一月七日,他就奉谕担任了司法长官这一美差了。这差使之所以名扬遐迩,与其说是官职,倒不如说是所赐的领地。若阿纳·勒姆纳斯就说过,这一官职不仅在治安方面权力不小,而且兼有许多司法特权②一个宫内侍从得到王上的委派,而且委派的诏书却远在路易十一的私生女与波旁的私生子殿下联姻的时期,这在一四八二年可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儿。罗贝尔·德·埃斯杜特维尔接替雅克·德·维利埃为巴黎司法长官的同一天,让·多维老爷接替埃利·德·托雷特老爷为大理寺正卿;让·儒弗内尔·德·于尔森取代皮埃多尔·德·莫维利埃,继任法兰西掌玺大臣;雷尼奥·德尔芒取代皮埃尔·毕伊,继任王宫普通案件的审查主管,叫毕伊懊恼万分。

    ①“这颗彗星出现时,博尔吉亚的叔父、教皇卡利克斯特曾下令民众祈祷;它就是一八三五年重新出现的那颗慧星。”——雨果原注

    博尔吉亚是罗马的望族,出过两个教皇,即卡利克斯特三世(1378—1458)和亚历山大六世(1431—1503)。——译者注

    ②原文为拉丁文。

    然而,自从罗贝尔·德·埃斯杜特维尔担任巴黎司法长官以来,正卿、掌玺大臣、主管不知更迭了多少人呵!但给他的诏书上写着赐予连任,他当然一直保持着其职位。他拼命抓住这职位不放,同它化为一体,合而为一,以至于竟能逃脱了路易十一疯狂撤换朝臣的厄运。这位国王猜疑成性,爱耍弄人,却又十分勤奋,热衷于通过频繁的委任和撤换来保持其权力的弹性。此外,这位勇敢的骑士还为其子已经求得承袭他职位的封荫,其子雅克·德·埃斯杜特维尔贵人作为骑士侍从,两年前业已列在其父名字的旁边。写在巴黎司法衙门俸禄簿之首了。当然啦,这真是少有的隆恩!确实,罗贝尔·德·埃斯杜特维尔是个好士兵,曾经忠心耿耿,高举三角旗①反对过公益同盟,曾于一四××年王后莅临巴黎的那一天,献给她一只奇妙无比的蜜饯雄鹿。还有,他同宫廷的御马总监特里斯唐·莱尔米特老爷的交情很好。因此罗贝尔老爷的日子过得非常舒心,非常快活。首先,他有十分丰厚的官俸,还额外加上司法衙门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书记室的收入,就好象其葡萄园里挂满一串串葡萄,附的附,垂的垂;

    ①即插在骑士长矛上端的旗子,上面标有骑士的封号。

    还有小堡的昂巴法庭民事和刑事诉讼案的收入,还不算芒特桥和科尔贝伊桥其种小额过桥税,以及巴黎的柴禾捆扎税、食盐过秤税。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乐趣,那就是带着马队在城里巡视时,夹杂在那群穿着半红半褐色的助理法官和区警官们中间,炫耀他那身漂亮战袍的乐趣,这战袍雕刻在诺曼底地区瓦尔蒙修道院他的坟墓上,至今仍可以见到,他那顶布满花饰的头盔,在蒙列里也还可以见到。再则,他大权在握,可以称王称霸,手下掌管十二名捕头,小堡的一名门卫兼警戒,小堡法庭的两名办案助理,巴黎十六个地区的十六名公安委员,小堡的狱吏,四名有采邑的执达吏,一百二十名骑马捕快,一百二十名执仗捕快,巡夜骑士及其巡逻队、巡逻分队、巡逻检查队和巡逻后卫队,所有这一切难道算不了什么吗?他行使高级司法权和初级司法权,施行碾刑、绞刑和拖刑的权力,姑且不谈宪章上所规定的给予对巴黎子爵领地、包括无尚荣光地及其所属七个典吏封邑的初审司法权①,难道这也算不了什么吗?①原文为拉丁文。像罗贝尔·德·埃斯杜特维尔老爷每天坐在大堡里那座菲利浦—奥古斯特式宽阔而扁平的圆拱下,做出种种判决,难道能想象得出有什么比这更美妙的吗?他的妻子昂布鲁瓦丝·德·洛蕾夫人名下拥有一座别致的宅第,座落在加利利街王宫的附近,罗贝尔老爷白天忙于把某个可怜虫打发到“剥皮场街那间小笼子”里去过夜,每晚习惯到那座别致的宅第去消除一天的劳顿,难道有什么比这更惬意的吗?那种小笼子是“巴黎的司法官和助理法官们都愿意做为牢房用的,只有十一尺长,七尺四寸宽,十一尺高。”①

    罗贝尔·德·埃斯杜特维尔老爷不仅拥有巴黎司法官和子爵的特别审判权,而且还使出浑身解数,插手国王的最高判决。没有一个略居高位的人,不是先经过他的手才交给刽子手斩首的。到圣安东的巴士底监狱去把德·纳穆尔公爵大人带到菜市场断头台的是他,把德·圣皮尔元帅大人带到河滩断头台的还是他;这位元帅被押赴刑场时满腹愤恨,大喊大叫,这叫同法官大人眉开眼笑,乐不可支,他本来就不喜欢这位提督大人。

    ①“见一三八三年地籍册”。——雨果原注。这里的尺为法国古尺,长度为三二五毫米。——译者注

    诚然,要论荣华富贵,要论名留青史,有朝一日能在那部有趣的巴黎司法官史册上占有显赫的一页,上面所述的这一切已绰绰有余了。从那部史册上可以得知,乌达尔·德·维尔内夫只在屠宰场街有一座府第,吉约姆·德·昂加斯特才购置大小萨瓦府第,吉约姆·蒂布把他在克洛潘街所有的房屋赠送给圣日芮维埃芙教堂的修女们,于格·奥布里奥才住在豪猪街大厦,以及其他一些家事记载。

    然而,尽管有这么多理由可以安安稳稳、高高兴兴过日子,罗贝尔·德·埃斯杜特维尔老爷一四八二年一月七日清晨醒来,却闷闷不乐,心情坏透了。这种心情从何而来的呢?

    他自己要说也说不出来。是不是因为天色灰暗?是不是因为他那条蒙列里式旧皮条不合适,束得太紧,司法官发福的贵体感到难受?是不是因为他看见窗下有帮游民,紧身短上衣里没穿衬衫,帽子没有了顶,肩搭褡裢,腰挂酒瓶,四个一排从街上走过去,还敢嘲笑他?是不是因为隐约预感到未来的国君查理八世来年将从司法官薪俸中扣除三百七十利弗尔十六索尔八德尼埃?看官可以随意选择。至于我们,我们倒倾向于认为,他之所以心情欠佳,就是因为他心情欠佳罢了。

    再说,这是节日的第二天,大家都感到厌倦的日子,尤其对于负责把节日给巴黎造成的全部垃圾——本意和引义的垃圾——清除干净的官吏来说更是如此,何况他还得赶去大堡开庭哩。话说回来,我们已经注意到,法官们通常在出庭的那一天,设法使自己心情不好,其目的是可以随时找个人,借国王、法律和正义的名义,痛痛快快地往他身上发泄怨气。

    可是,法庭没有等他就开庭了。他那班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特别诉讼的副长官们,照例替他干了起来。自从早上八点起,小堡的昂巴法庭的一个阴暗角落里,在一道坚实的橡木栅栏和一堵墙壁中间,挤压着几十个男女市民,个个心旷神怡,旁听司法长官大人的副手、小堡法庭预审法官弗洛里昂·巴伯迪安老爷对民事和刑事案件有点颠三倒四和随随便便的判决,这真是五花八门、叫人开心的一出好戏。

    审判厅狭小,低矮,拱顶。大厅深处摆着一张百合花饰的桌子,一张雕花的橡木高靠背椅,那是司法长官的尊座,当时空着。左侧是一只给预审法官弗洛里昂老爷坐的凳子。下边坐着书记官,只见他漫不经心地涂写着。对面是旁听的民众。门前和桌前站着司法衙门的许多捕快,个个穿着缀有白十字的紫毛绒的短披褂。市民接待室的两个捕快身穿半红半蓝的万圣节的短衣,站在大厅深处桌子后面一道紧闭的矮门前放哨。厚墙上只有一扇尖拱小窗,从窗上射进来一月的惨白光线,正照着两张古怪的面孔:一张是刻在拱顶石上作为悬饰的石头怪魔,另一张是坐在审判厅深处百合花上面的法官。

    这位小堡的预审法官弗洛里昂·巴伯迪安老爷高坐在司法长官的公案上,两侧摞着两叠卷宗,双肘撑着头,一只脚踏在纯棕色呢袍子的下摆上,脸孔缩在白羊羔皮衣领里,两道眉毛被衣领一衬托,好像显得格外分明,脸色通红,神态粗暴,眼睛巴拉巴拉直眨,一脸横肉,威风凛凛,两边腮帮直垂到颔下连在一起。说真的,你们不妨把这一切综合起来想象一下,便可知道这位法官的尊容了。

    可是,预审法官是个聋子。这对一个预审法官来说,只是轻微的缺陷罢了。弗洛里昂虽然耳聋,却照样终审判决,而且判得非常恰如其份。真的,当一个审判官,只要装做在听的样子就够了,而这位可敬的预审法官对公正审判这唯一的基本条件是最符合不过了,因为他的注意力是绝对不会受任何声音所干扰的。

    况且在听众席上有一个人,铁面无情,严密监视着预审法官的举止言行,他就是我们的朋友磨坊的约翰·弗罗洛,这个昨日的学子,这个行人,在巴黎肯定随时随地都能遇见他,只有在教授的讲台前面除外,不见其踪影。

    “喂!”他对身旁冷笑着的同伴罗班·普斯潘悄悄说道,就眼前的情景议论开了。“瞧,那是雅内敦·德·比松,新市场那个懒家伙的漂亮小妞!——活见鬼,这个老东西还判她的罪!这么说来,他不但没有耳朵,连眼睛也没有啦。她戴了两串珠子,就罚了她十五索尔四德尼埃!这有点太重吧。法律严酷的条款①。那个是谁?是铠甲匠罗班·谢夫—德—维尔!——就因为他满师而成了这一行的师傅吗?——那可是他付的入场费呗。——嘿!那些坏蛋当中还有两位贵族哩!艾格莱·德·苏安,于丁·德·马伊。两个骑士侍从,基督的身子呀②!①②原文为拉丁文。啊!他们是因为赌骰子来着。什么时候才能在这里看见我们的学董受审呢?看见他被罚一百巴黎利弗尔送给国王才好哩!作为一个聋子——巴伯迪安真是聋得可以——这种巴伯迪安式的聋子可是稳扎稳打呐!——我真想成了我当副主教的哥哥,要是那样的话,我就不会去赌博,白天也赌,夜里也赌,活着赌,死也赌,连衬衣都输光了,就拿我的灵魂做赌注!——圣母啊!这么多姑娘!一个接一个,可爱的小妞们!那是昂布鲁瓦丝·莱居埃尔!那是芳名叫佩依芮特的伊莎博!那是贝拉德·吉罗宁!上帝可作证,她们个个我全认识!罚款!罚款!这下可好,谁教你们扎着镀金的腰带呢!十个巴黎索尔!骚娘们!——唉!这个老丑八怪法官,又聋又蠢!唉!弗洛里昂这笨蛋!唉!巴伯迪安这蠢货!瞧他俨然在宴席上!吃着诉讼人的肉,吃着官司案件,吃着,嚼着,吃得肚胀,撑得肠满。什么罚金啦,无主物没收啦,捐税啦,贡钱啦,薪俸啦,损害赔偿啦,拷问费啦,牢房费啦,监狱看守费啦,镣铐费啦,不一而足,对他来说,这种种榨取就像圣诞节的蛋糕和圣约翰节的小杏仁饼!瞧瞧他,这头猪!——哎哟,好呀!又是一个卖弄风情的娘儿!那是芳名叫蒂波德的蒂波,分毫不差,正是她!——因为她从格拉提尼街出来!——那个少爷是谁?吉埃弗鲁瓦·马波纳,执大弩的精骑兵。他是因为咒骂上帝。——处以罚金,蒂波德!处以罚金,吉埃弗鲁瓦!两人统统被罚款!这个老聋子!他准把两个案子搞混了,十拿九稳,一定是罚那姑娘骂人,罚那精骑兵卖淫了!——注意,罗班·普斯潘!他们要带什么人来啦?瞧那么多捕快!丘必特啊!所有的猎犬都出动了,想必打到一只大猎物。一个野猪吧!——果然是一头野猪,罗班!真是野猪一头。——而且还是一头呱呱叫的哩!——赫拉克勒斯啊①!原来是我们昨天的君王,我们的狂人教皇,我们的那个敲钟人,那个独眼龙,那个驼子,那个丑八怪!竟是卡西莫多!……”

    一点不错。

    正是卡西莫多,被缚得紧紧的,扎得实实的,捆得牢牢的,绑得死死的,而且还严加看守。一队捕快把他团团围住,巡防骑士也亲自上阵。这位骑士披铠带甲,胸前绣有法兰西纹章,后背绣有巴黎的纹章。卡西莫多身上除了畸形外,则丝毫没有什么足以说明值得人家如此大动干戈的理由了。他脸色阴沉,默不作声,安安静静,唯有那只独眼不时稍微瞅一下身上的五花大绑,目光阴郁而愤怒。

    ①古希腊神话中的大力神。

    他用同样的目光环视了一下四周,可是眼神那样暗淡无光,那样无精打采,女人们见了都对他指指点点,一个劲地笑开了。

    这时,预审法官弗洛里昂老爷仔细翻阅着由书记官递给他的对卡西莫多的控告状,而且匆匆过目之后,看上去聚精会神地沉思了一会儿。他每次审讯时,总要这样小心谨慎地准备一下,对被告人的姓名、身份和犯罪事实,都事先做到心中有数,甚至被告人会怎样回答,应当如何予以驳斥,也都事先设想好了,所以审讯时不论如何迂回曲折,最终总能脱身出来,而不会太露出他耳聋的破绽,对他说来,状纸就像盲人犬。万一有什么前言不对后语,或者有什么难以理解的提问,从而暴露了其耳聋的残疾,有些人却把这些情况看成莫测高深,另有些人看成愚不可及。深奥也罢,愚蠢也罢,反正丝毫无损于司法官的体面,因为一个法官不管被看成莫测高深或者愚不可及,总比被认为是聋子要好得多。因此他老是小心翼翼地在众人面前掩饰其耳聋的毛病,而且通常瞒得天衣无缝,竟连他对自己也产生了错觉。其实,这比人们想象得要容易得多。驼子个个都爱昂头走路,结巴子个个都爱高谈阔论,聋子个个都爱低声说话。至于弗洛里昂呢,他顶多只认为自己的耳朵有一丁点儿背听而已。关于这一点,这还是他在扪心自问和开诚布公时向公众舆论所做的唯一让步哩。

    于是,他把卡西莫多的案子反复推敲之后,便把脑袋往后一仰,半闭起眼睛,装出一副更加威严、更加公正的样子,这样一来,此时此刻,他就完全又聋又瞎了。这是两个必备的条件,否则,他就成不了十全十美的法官啦。他就是摆出这副威严的姿态,开始审讯了。

    “姓名?”

    然而,这倒是一桩从未为“法律所预见”的情况:一个聋子将审讯另一个聋子。

    卡西莫多压根儿听不到在问他什么,照样盯着法官没有应声。法官由于耳聋,并且压根儿不知道被告也耳聋,便以为他像通常所有被告那样已经回答了问题,随即又照常刻板和笨拙地往下问:“很好。年龄?”

    卡西莫多依然没有回答。法官以为这个问题已经得到了满意的回答,便继续问下去。

    “现在回答,你的身份?”

    依然默不作声。这时听众开始交头接耳,面面相觑。

    “行了,”泰然自若的预审法官以为被告已经答完了他的第三个问题,便接着说道:“你站在本庭面前,被指控:第一,深夜扰乱治安;第二,欲行侮辱一个疯女子的人身,犯有嫖娼罪①;第三,图谋不轨,对国王陛下的弓箭侍卫大逆不道。

    ①原文为拉丁文。

    上述各点,你必须一一说明清楚。——书记官,被告刚才的口供,你都记录在案了吗?”

    这个不伦不类的问题一提出来,从书记官到听众,哄堂大笑,这笑声是那么强烈,那么疯狂,那么富有感染力,那么异口同声,连两个聋子也觉察到了。卡西莫多耸了耸驼背,轻蔑地转过头来,而弗洛里昂老爷,也同他一样感到惊讶,却以为是被告出言不逊,答了什么话儿才引起听众哄笑的,又看见他耸肩,认为他回嘴顶撞是明摆着啦,遂怒冲冲地斥责道:

    “坏家伙,你回答什么来的,凭你这一回答就该判绞刑!你知道在对什么人讲话吗?”

    这种呵斥并不能制止全场爆发的笑闹声。大家反而觉得这一呵斥荒唐之极,牛头不对马嘴,甚至连市民接待室的捕头们也狂笑了起来,本来这种人可以说是扑克牌的黑桃丁钩,呆头呆脑那副蠢相是他们身上的共同本色。唯有卡西莫多独自很庄重,因为周围发生的事儿,他压根儿一无所知。法官大人越来越恼火,认为应该用同样的腔调继续审问,巴望通过这一招来刹一刹被告的气焰,迫使他慑服,并反过来影响听众,迫使听众恢复对公堂的敬重。

    “那么就是说,你明明是恶棍和盗贼,却竟敢对本庭不恭,藐视小堡的预审法官,藐视巴黎民众治安的副司法长官,他负责追究重罪、轻罪和不端行为,监督各行各业,取缔垄断,维护道路,禁止倒卖家禽和野禽,管理木柴和各种木材的称量,清除城里的污垢和空气中的传染病毒,总而言之,孜孜不倦地从事公益事业,既无报酬,也不指望有薪俸!我叫弗洛里昂·巴伯迪安,司法长官大人的直接帮办,另外又是巡察专员、调查专员、监督专员、考察专员、在司法公署、裁判所、拘留所和初审法庭等方面都拥有同等的权力,你可知晓!……”

    聋子对聋子说话,哪能有个完。若不是大堂深处那道矮门突然打开了,司法长官本人走了进来,那么弗洛里昂老爷已经这样打开了话匣,滔滔不绝,高谈阔论,天才知道要说到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才能停住。

    看见他进来,弗洛里昂老爷并没有突然住口,而是半侧过身去,把刚才对卡西莫多盖头劈脑的训斥,猛然掉转话锋,对准司法长官,说道:“大人,在庭的被告公然严重藐视法庭,请大人严惩不贷。”

    话音一落,一屁股坐下,上气不接下气,擦了擦汗,汗珠从额头上一大滴一大滴往下淌,好像扑簌簌的眼泪,把摊在他面前的案卷都弄湿了。罗贝尔·德·埃斯杜特维尔大人皱了一下眉头,向卡西莫多做了一个手势,以示警告,手势专横武断,用意十分明显,那个聋子这才多少有点明白了。

    司法长官声色俱厉,向他发话:“你倒底干了什么勾当才在这里的,狂徒?”

    可怜的家伙以为司法长官是问他的姓名,便打破一直保持着的沉默,用嘶哑的喉音应道:“卡西莫多。”

    这一回答与提问真是风马牛不相及,又引起哄堂大笑,把罗贝尔大人气得满脸通红,喊道:“你连我也敢嘲弄吗,十恶不赦的恶棍?”

    “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再回话,以为该向法官说明他是什么人。

    “敲钟人!”司法长官接着说道。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他一早醒来就心情坏诱了,动辄可以使他火冒三丈,岂用得着这样离奇古怪的应答呢!“敲钟的!我要叫人把你拉去巴黎街头示众,用鞭子抽打,把你脊肩当钟敲。听见了没有,恶棍?”

    “您想要知道我多大了,我想,到今年圣马丁节就满二十岁了。”卡西莫多说道。

    这下子,真是岂有此理,司法长官再也受不了了。

    “啊!坏蛋,你竟敢嘲弄本堂!执仗的众捕快们,快给我把这家伙拉到河滩广场的耻辱柱去,给我狠狠鞭打,在轮盘上旋转他一个钟头。这笔账非跟他清算不可!本官命令四名法庭指定的号手,把本判决告谕巴黎子爵采邑的七个领地。”

    书记官随即迅速草拟判决公告。

    “上帝肚皮呵!瞧这判得有多公正呀!”磨坊的约翰·弗罗洛这小个儿学子在角落里嚷叫了起来。司法长官回过头来,两只闪闪发亮的眼睛又直勾勾盯着卡西莫多,说道:“我相信这坏家伙说了上帝肚皮!书记官,再写上因亵渎圣灵罚款十二巴黎德尼埃,其中一半捐赠圣厄斯塔舍教堂,以资修缮,我就是特别虔敬圣厄斯塔舍。”

    不一会功夫,判决书拟好了。内容简单扼要。那时,巴黎子爵司法衙门的例行判决书,还没有经过庭长蒂博·巴伊耶和王上的律师罗歇·巴尔纳的加工润饰,还没有受到十六世纪初期这两个法学家在判决书中那种俨如密林般文体的影响,满纸充塞诡辩遁辞和繁琐程序。一切都是明确,简便,直截了当。人们从中可以径直走向目的地,每条小道见不到荆丛和弯曲,一眼便可以望见尽头是轮盘呢,还是绞刑架,或者是耻辱柱。总之,人们起码知道自己向何处去。

    书记官把判决书递给司法长官。司法长官盖了大印,随即走出去继续巡视其他法庭,当时的心态想必恨不得就在那一天把巴黎的所有监牢都关满人。约翰·弗罗洛和罗班·普斯潘暗暗发笑。卡西莫多把这一切看在眼里,神情冷漠而又诧异。

    正当弗洛里昂·巴伯迪安老爷宣读判决书准备签字的时候,书记官突然对被判罪的那个可怜虫动了恻隐之心,希望能替他减点刑,便尽可能凑近预审法官的耳边,指着卡西莫多对他说:“这个人是聋子。”

    他本来希望,这种共同的残疾会唤起弗洛里昂老爷的关心,对那个犯人开恩,然而,我们前面已经注意到,首先,弗洛里昂老爷并不愿意人家发觉他耳聋;其次,他的耳朵实在太不中用了,书记官对他说的话儿,他连一个字都没有听清,而他却偏要装出听见的样子,于是应道:“啊!啊!那就不同了。我原来还不知道此事哩。既是这样,那就示众增加一个小时。”

    随即在修改过的判决书上签了字。

    “活该!”罗班·普斯潘说道,他一直对卡西莫多怀恨在心。“这可以教训教训他,看他以后还敢不敢欺侮人!”

    巴黎圣母院(三)第六卷 一滴水,一滴泪(2)

    二老鼠洞

    昨天为了跟踪爱斯梅拉达,我们同格兰古瓦一道离开了河滩广场,现在请看官允许我们再回过来谈一谈这个广场吧。

    此时是上午十点钟。广场上一切表明这是节后的翌日。石板地面上,满目是垃圾、绸带、破布、冠饰的羽毛、火炬的蜡滴,公众饕餮的残滓。如前所述,许多市民四处游荡,用脚踢着焰火的余烬,站在柱子阁前面心荡神移,回想昨日那些华丽的帏幔,至今犹余兴未尽,把悬挂帏幔的钉子也尽情观赏。卖苹果酒和草麦酒的商贩,滚动着酒桶在人群中穿来穿去,一些有事在身的行人来往匆匆。店家站在店铺门前交谈,相互打招呼。大家七口八舌,谈论节日啦,使臣啦,科珀诺尔啦,狂人教皇啦,个个争先恐后,看谁能说得最详细,笑得最开心。就在这时候,耻辱柱的四边刚有四个骑马的捕快设岗,一下子把分散在广场上的一大部分民众吸引到他们周围来了。这些民众为了观看一次小小的施刑,只好活受罪,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心里闷得慌。

    看官已经观赏了广场上各处正在上演的这幕热烈的闹剧,如果现在把视线移向河岸西边角上那座半哥特式半罗曼式的古老的罗朗塔楼,就会发现其正面拐角处有一本公用的祈祷书,装饰华丽,顶上有披檐可以挡雨,周围有道栅栏可以防盗,却可以让人伸手进去翻阅。这本祈祷书旁边有尖拱形的一个小窗洞,窗外有两根铁条交叉护住,窗口朝向广场;这是一间小屋子的唯一窗洞,空气和阳光就从这窗洞进到屋里面;这间斗室没有门,它是从塔楼底层的厚墙上开凿而成的。室内清幽,寂静,尤其外面恰好是全巴黎最拥挤、最喧闹的广场,这时游人云集,人声沸腾,因而室内的清幽显得益发深沉,寂静也更加死气沉沉了。

    将近三百年来,这间小屋在巴黎是名闻遐迩的。当初,罗朗塔楼的主人罗朗德夫人为了悼念在十字军征战中阵亡的父亲,在自家宅第的墙壁上叫人开凿了这间小屋,把自己幽禁在里面,永远闭门不出,后来索性把门也堵死了,不论严冬炎夏,只有那个窗洞一直开着。整座宅第,她仅仅留下这间小屋,其余的全献给穷人和上帝。这个悲痛欲绝的贵妇就在这提前准备好的坟墓里等死,等了整整二十年,日夜为父亲的亡灵祷告,睡时就倒在尘灰里,甚至连用块石头做枕头也不肯,终日穿着一身黑色粗布衣,只靠好心的过路人放在窗洞边沿上的面包和水度日。这样,她在施舍别人之后,也接受别人的施舍了。临终时,即在迁入另一座坟墓之际,她把原先的这个坟墓就永远留给了那些伤心的母亲、寡妇或女儿,因为她们会有许多悔恨要为别人或者自己祈求上帝宽恕,宁愿把自己活活埋葬在极度痛苦或严酷忏悔之中。她同时代的穷人用眼泪和感恩来哀悼她,但他们深为遗憾的是这位虔诚女子,由于没有靠山,没能被列为圣徒。他们当中那些有点叛经离道的人,希望天堂里办事会比罗马容易些,既然教宗不予恩准,便索性为亡人祈求上帝了。大多数人纪念罗朗德夫人只是把它看做是神圣的,把他的破旧衣裳当做圣物。巴黎城也为了纪念这位贵妇,特地在那间小屋的窗洞旁边,安放了一本公用的祈祷书,让过路的行人随时停下来,哪怕仅仅祈祷一下也好;让人们在祷告时想到给予布施,以便那些继罗朗德夫人之后隐居在这个洞穴的可怜隐修女,不至于完全因饥饿和被遗忘而死。

    中世纪的都市里,这类坟墓并不稀少。就在最熙来攘往的街道,最繁华喧闹的市场,甚至就在路中央,在马蹄下,在车轮下,时常可以发现那么一个地洞、一口井、一间堵死并围着栅栏的小屋,里面有个生灵日夜在祈祷,自愿在某种无休无止的悲叹之中,在某种莫大的悔罪之中度过一生。这种介乎房屋与坟墓、市区与墓地之间类似中间环节的可怕小屋,这个隔绝于人世、生如同死的活人,这盏在黑暗中耗尽最后一滴油的灯,这线摇曳在墓穴里的余生之光,这石匣里的呼吸声、说话声和无休无止的祷告声,这张永远朝向冥间的脸孔,这双已被另一个太阳照亮的眼睛,这对紧贴着墓壁的耳朵,这禁锢在躯壳中的灵魂,这禁锢在囚牢里的躯壳,这紧裹在躯壳与花岗岩双重压迫下的痛苦灵魂的呻吟,所有这一切离奇古怪的现象在今天可以引起我们各种各样的思考,然而在当时却丝毫也不为群众所觉察。那个时代,人们虔诚有余,却缺乏推理和洞察力,对于一件信教行为,是不会顾及这么多方面的。他们笼统看待事物,对牺牲大力颂扬,敬仰之至,必要时还奉为神圣,但对这牺牲所忍受的痛苦,却从不加分析,只是微不足道地表示一点怜悯罢了。他们不时送给悲惨的苦修者一点食物,从窗洞口看一看他是否还活着,从不过问其姓名,也不清楚他奄奄待毙已经多少年头了。要是陌生人问起这个地洞里逐渐腐烂的活骷髅的什么人,如果是男的,旁边的人便简单地应一声:“是个隐修士。”如果是女的,就应一声:“是个隐修女。”

    人们那时就是这样看待一切的,用不着什么玄学,用不着夸夸其谈,用不着放大镜,一切全凭肉眼观察。无论对于物质世界,还是精神世界,显微镜当时还没有发明出来哩。

    况且,虽说人们对遁世隐修不足为奇,这类事例如前所述,在各个城市当中也确实司空见惯。巴黎这类专为祈祷上帝和进行忏悔的小屋子就相当多,几乎全有人居住。真的,教士们处心积虑,不让这类小屋子空着,要是空着,那就意味着信徒们的热情冷却了,所以一旦没有忏悔的人,便把麻风病人关进去。除了河滩广场那间小屋外,鹰山还有一间,圣婴公墓的墓穴里还有一间,另一间已搞不清在什么地方了,我想也许在克利雄府邸吧。还有好些在其他许多地方,由于其建筑已经湮没,只能从传说中找到其痕迹。大学城也有其隐修所,就在圣日芮维埃芙山上,住着中世纪一个像约伯①那样的人,每天在一道水槽深处的粪堆上唱着忏悔的七诗篇,唱完了又从头开始,夜间唱得更响亮②,就这样唱了整整三十年。时至今日,考古学家走进了能言井街,觉得还能听见他的歌声呢!

    我们这里单表罗朗塔楼的那间小屋,应当说它从来没有断过隐修女。罗朗德夫人死后,难得空过一两年。许多女人到这里来,哭父母的哭父母,哭情人的哭情人,哭自己过失的哭自己过失,一直哭到死为止。喜欢说俏皮话的巴黎人,什么都要插手,甚至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事情也要管,硬说在这些女人当中很少看到寡妇。

    按照当时的风尚,用拉丁文在墙上刻着一个题铭,向识字的过路人指明这间小屋的虔诚用途。在门的上方写着一句简短的格言来说明一座建筑物的用途,这种习俗一直延至十六世纪。因此,今天在法国,人们还可以看到在图维尔领主府邸的牢房小门上方写着肃穆等候③;

    ①原文为拉丁文。

    ②据《旧约全书·约伯记》记载,天降灾难给约伯,他苦行忏悔,终于得救。

    ③原文为拉丁文。

    在爱尔兰的福特斯居城堡大门上方的纹章下面,写着强大的盾牌,领袖的救星①;在英格兰,库倍伯爵好客的府宅的大门上方写着宾至如归②。

    这是因为在当时,任何一座建筑物都是一种思想的体现。

    罗朗塔楼那间砌死的小屋子没有门,所以在窗洞上方用罗曼粗大字母刻着两个词:

    你,祈祷。③

    老百姓看事物全凭见识,不会讲究那么多微妙之处,宁愿把路易大王④说成是圣德尼门,便把这个阴森潮湿的洞穴取名为老鼠洞。这个叫法虽不如前面那一个高雅,倒反而生动得多。

    巴黎圣母院(三)第六卷 一滴水,一滴泪(3)

    三一块玉米饼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的时期,罗朗塔楼的那间小室是住着人的。

    看官要是想知道是谁住在里面,那只要听一听三个正派的妇道人家的谈话就明白了。在我们把看官的注意力引到老鼠洞的时候,这三个妇道人家恰好沿着河岸,一起从小堡向河滩广场走过来。

    ①②③④原文为拉丁文。

    其中两个从衣着来看,是巴黎的殷实市民。柔软的雪白绉领,红蓝条纹相间的混纺粗呢裙子,腿部紧裹着羊毛编织的白袜子,脚踝处饰着彩绣,黑底方头的褐色皮鞋,特别是她们的帽子,就是香帕尼地区妇女至今还带的那种尖角帽,饰满绸带、花边和金属箔片,简直可以同俄国禁卫军的榴弹兵的帽子相匹敌,所有这一切都表明这两个女子属于富裕的商妇阶层,其身份介于如今仆役们称之为太太和夫人之间。她们既没有戴金戒指,也没有戴金十字架,这很容易看出,那并非由于她们家境贫寒,而只是天真地害怕被罚款的缘故。另一个同伴的打扮也不差上下,只是在衣着和姿态方面有着某种难以名状的东西,散发着外省公证人妻子的气息。从她把腰带高束在臀部之上的样子来看,她好久没到巴黎来了。除此之外,她的绉领是打褶的,鞋子上打着绸带结子,裙子的条纹是横的而不是直的,还有其他许多不伦不类的装束,叫高雅趣味的人大倒胃口。

    头两位向前走着,迈着巴黎女子带领外省妇女游览巴黎的那种特别步履。那个外省女子手拉着一个胖男孩,男孩手里拿着一大块饼。

    ①原文为拉丁文。

    我们很抱歉还得加上一笔:由于季节严寒,他竟把舌头当手帕使用了。

    这孩子硬是被拖着才走,正如维吉尔所说的,步子并不稳重①,老是绊跤,惹得他母亲大声嚷叫,事实上,他眼睛只盯着手里的饼,并不注意看路。大概由于某种的重大的原由,他才没有去咬那块饼,只是深情地把它看来看去。其实,这块饼本来应该由他母亲来拿的,却把胖娃娃变成了坦塔洛斯①,真有点残忍了。这时三位佳妇(因为“夫人”一词当时只用于贵妇)一起说开了。

    “快点走,马伊埃特大嫂。”三人中最年轻也是最胖的一个对外省来的那个女子说道。“我真怕我们去迟了,刚才听小堡的人说,马上就要把他带到耻辱柱去啦。”

    “唔!得了,乌达德·缪斯尼埃大嫂,瞧你说什么来的呀!”

    另个巴黎女子接着说。“他要在耻辱柱待两个钟头哩。我们来得及。亲爱的马伊埃特,你见过刑台示众吗?”

    “见过,在兰斯。”外省女子应道。

    “呵,得了!你们兰斯的耻辱刑柱那算什么玩艺儿?不过是一只蹩脚笼子,只用来惩罚一些乡下人罢了。那真是了不起呀!”

    “何止乡下人!”马伊埃特说道。“在呢绒市场!在兰斯!我们见过许多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他们弑父杀母呐!哪里只是乡下人!你把我们看成什么人啦,热尔维丝?”

    这外地女子为了家乡耻辱柱的名声,真的快要生气了,幸亏乌达德·缪斯尼埃大嫂识趣,及时掉转了话题。

    “对啦,马伊埃特大嫂,你认为那些弗朗德勒御使怎么样?兰斯也见过这么漂亮的御使吗?”

    “我承认,要看这样的弗朗德勒人,只有在巴黎呐。”马伊埃特应道。

    ①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物,因得罪众神,被罚永受饥渴之苦。

    “御使团当中有个身材魁梧的使臣是卖袜子的,你看到了吗?”乌达德问道。

    “看到了。”马伊埃特答道。“他活像个萨图尔努斯①。”

    “还有那个大胖子,面孔像个光溜溜的大肚皮,也看见啦?”热尔维丝再问道。“还有那个矮个子,小眼睛,红眼皮,眼皮像缺刻的叶子,睫毛蓬乱,跟毛球似的?”

    “他们的马才好看哩,全按照他们国家的方式打扮的!”乌达德说道。

    “啊!亲爱的,”外省来的马伊埃特打断她的话,轮到她摆出一副神气的样子。“要是你在六一年,即十八年前在兰斯举行加冕典礼时,亲眼看见那班王侯和王上随从的乘骑,那不知道你会有何感想呢!马鞍和马披,形形色色,有大马士革呢的,金丝细呢的,全镶有黑貂皮;也有天鹅绒的,镶着白鼬皮;还有的缀满金银制品,挂着粗大的金铃银铃!那要花费多少钱呀!骑在马上的年轻侍从,个个多么标致呀!”

    “就算是这样,”乌达德大嫂冷淡地反驳道,“还是弗朗德勒使臣的马来得漂亮,而且他们昨天到市政厅赴巴黎府尹大人的晚宴,酒肴才丰盛哩,有糖杏仁啦,肉桂酒啦,珍馐啦,以及其他种种山珍海味啦。”

    “说到哪里去啦,我的好邻居?”热尔维丝嚷道。“弗朗德勒使臣们是在小波旁宫红衣主教大人府用膳的。”

    “不对。在市政厅!”

    “不是。在小波旁宫!”

    ①古希腊神话中农林神,长着羊角和羊蹄。

    “明明是在市政厅,”乌达德尖刻地接着说,“还是斯古拉布尔大夫用拉丁文向他们致词的,把他们听得心里乐滋滋的。

    这是我丈夫——由法院指定的书商——亲自告诉我的。”

    “明明是在小波旁宫,”热尔维丝也激动地回敬道,“红衣主教大人的总管赠送他们的礼品有:十二瓶半升的肉桂滋补酒,有白的,淡红的,朱红的;二十四大盒里昂的蛋黄双层杏仁糕;二十四支大蜡烛,每支足有两磅重;六桶两百升的波纳葡萄酒,白的和淡红的,那是世上最好的美酒。这可是千真万确的,是从我丈夫那儿听来的,他是市民接待室的五什长,今天早上他还把弗朗德勒使臣同博雷特—约翰的使臣以及特雷比宗德皇帝的使臣做了一番比较,这些使臣是前朝时从美索不达米亚到巴黎来的,耳朵上都戴着耳环哩。”

    “他们确实是在市政厅用膳的,”乌达德听到这番炫耀的话有点按捺不住了,反驳道,“从没有人见过那样阔绰的酒肉和杏仁糕。”

    “我呀,还可以告诉你,他们是在小波旁府邸由城防捕头勒·塞克服侍用膳的,而你恰好在这一点上搞错了。”

    “在市政厅,错不了!”

    “在小波旁,亲爱的!准没错,还用幻灯照亮大门廊上希望那两个字哩。”

    “在市政厅!市政厅!准没错,于松·勒·瓦尔甚至还吹奏笛子来着呢。”

    “告诉你,不是!”

    “告诉你,就是!”

    “给我听着,不是!”

    肉墩墩的乌达德正要还口,眼看这场争吵就可能要变成动手互相揪头发了,正在这当儿,幸亏马伊埃特突然喊道:

    “你们快看呀,那边桥头上挤着那么多人!他们正在围观什么。”

    “真的呢,”热尔维丝说道,“我听见手鼓声哩。我看,准是爱斯梅拉达同她的小山羊在耍把戏啦。快,马伊埃特!放大脚步,攥着孩子快走。你到巴黎就是来看新奇玩艺儿的,昨日看过了弗朗德勒人,今天该瞧一瞧埃及女郎。”

    “埃及女郎!”马伊埃特一边说,一边猛然折回去攥住儿子的胳膊。“上帝保佑!她说不定会拐走我孩子的!——快来,厄斯塔舍!”

    话音一落,拔腿沿着河岸向河滩广场跑去,直到远远离开了那座桥。这时她拽着的孩子跌倒了,她这才停了下来,上气不接下气。乌达德和热尔维丝赶了上来。

    “那埃及女郎会偷你的孩子!你真是胡思乱想,离奇古怪。”热尔维丝说道。

    马伊埃特一听,若有所思地摇了摇头。

    “说来也奇怪,那个麻衣女对埃及女人也有同样的看法。”

    乌达德提醒了一句。

    “谁是麻衣女?”马伊埃特问道。

    “哦!就是古杜尔修女嘛。”乌达德应道。

    “古杜尔修女又是谁?”马伊埃特接着再问。

    “你真是地道的兰斯人,连这也不知道!”乌达德答道。

    “就是老鼠洞的那个隐修女呗!”

    “怎么!就是我们带这个饼去给她的那个可怜女人吗?”马伊埃特问道。

    乌达德点了点头。

    “正是。你等一下到了河滩广场,就可以从她小屋的窗洞口看到她。她对那班敲着手鼓给人算命的埃及浪人,看法跟你一样。她对吉普赛人和埃及人的这种恐惧心理,不知道因何而来的。可是你,马伊埃特,一听到吉普赛人和埃及人,就这样没命地逃跑,到底为什么?”

    “唉!”马伊埃特双手抱着儿子的圆脑袋瓜,说道。“我可不想遭到像那个叫花喜儿的帕盖特的那种遭遇。”

    “啊!那准是一个动人的故事,快讲给我们听听,我的好人儿马伊埃特。”热尔维丝边说边挽起她的手臂。

    “我倒是愿意,”马伊埃特应道,“不过,你真是地道的巴黎人,才会连这件事也不知道。那我就说给你听吧,可是用不着站在这里讲呀。帕盖特是个十八岁的俊俏姑娘,那时我也是,就是十八年前我也是,如今我却是个三十六岁的母亲,体态丰满,容光焕发,有丈夫,有儿子,要说帕盖特今天不像我这样,那全怪她自己,况且,打从十四岁起,她就悔之晚矣!其父亲叫居贝托,兰斯船上吟游诗人和乐师;查理七世加冕时,乘船沿着维尔河顺流而下,从西勒里驾临缪宗,贵妇人贞女①也在船上,那个在圣驾面前献过艺的就是居贝托。

    ①即英法百年战争中法国女英雄贞德(约1412—1431)。

    老父亲去世时,帕盖特还小得很,身边只有母亲了。她母亲有个哥哥,即马蒂厄·普拉东先生,是巴黎帕兰一加兰街一个黄铜器皿匠和锅匠,去年刚亡故。你们看,她出身挺不错的。可惜她母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妇道人家,只教帕盖特做点针线活和小玩意儿,别的什么也没有教她,然而她还是长大了,依旧很穷。母女俩就住在兰斯沿河那条名为‘苦难街’上。

    请注意这一点,我相信那正是帕盖特不幸的根由。在六一年,即我们圣上路易十一愿上帝保佑——加冕的那一年,帕盖特长得又活泼又俊俏,真是百里挑一,到处都叫她花喜儿。可怜的姑娘!她长着一口漂亮的牙齿,老是笑盈盈的,好露给人看。话说回来,爱笑的姑娘到头来就得哭鼻子,美丽的牙齿到头来就会糟蹋美丽的眼睛。花喜儿就是如此。她同母亲相依为命,度日艰难。自从乐师死后,家境一落千丈,完全败了,母女俩做一星期的针线活,所挣的钱超不过六德尼埃,还折合不到两个鹰里亚①。想当初,居贝埃老爹逢到一次仅有绝无的加冕典礼,唱一支歌便能挣到十二巴黎索尔,这种良机到哪里去找呢?有一年冬天,就是六一年那个冬天,母女俩连根柴火棒儿也没有,天气又非常寒冷,把花喜儿冻得脸色分外红艳,男人们嘴上都挂着她名字:帕盖特!有些人叫她帕盖丽特②!她就走上堕落了。——厄斯塔舍,看你还敢咬那个饼!——有一个礼拜天,她上教堂去,脖子上挂着饰有金十字架的项链,一看就明白她完了。才十四岁!你们瞧瞧这种事!头一个勾搭上的是住在兰斯三公里外的科蒙雷伊的年轻子爵。接着是御前侍骑亨利·德·特里昂古老爷。随后,就不那么露面了,是击剑侍卫希亚尔·德·博利翁;再后,每况愈下,是御膳的切肉侍仆格里·奥贝尔戎,太子殿下的理发师马塞·德·弗雷皮,外号‘修士’的厨子王泰弗南;最后,一个不如一个,岁数大的、地位低的也行,随便倒给了弦琴手吉约姆·拉辛,掌管路灯的蒂埃里·德·梅尔。可怜的花喜儿,于是成了众人的玩物。她这块金币的价值早已丧失,所值无几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两位大嫂?就在六一年王上加冕的那一年,她还给丐帮大王垫被呢!——不错,就是那一年!”说到这里,马伊埃特眼泪盈眶,叹息了一声,揩掉一滴泪水。

    ①法国古铜币名,一里亚相当于四分之一苏(铜钱)。

    ②意为雏菊。

    “这算不上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热尔维丝说,“我也看不出这一切与埃及人有什么相干,与孩子有什么相干。”

    “别急!”马伊埃特接着说下去。“说到孩子嘛,马上就会有一个的。——在六六年,到这个月圣保罗节已十六个年头了,帕盖特生了一个小女孩。不幸的女人!她高兴极了。她早就期盼生个孩子。她的母亲,那个只知道闭着眼睛装做一无所知的老实女人,已经死了。在这人世间,帕盖特再也没有什么人可爱的,也没有什么人爱她的了。自从开始堕落后五年间,花喜儿真是怪可怜见的,孑然一身,在这红尘中无依无靠,到处被人指指戳戳,被街上的人叫骂,被捕役殴打,被那些一身破旧的男娃嘲弄。接着,年到二十,而对于卖弄风情的娘儿来说,二十岁已经人老珠黄了。放荡营生越来越掉价,并不比从前卖针线活挣得多,每增添一条皱纹,便少了一个金埃居。冬天又变得很艰难了,炉子里又难得有木柴,食橱里又难得有面包了。什么活计再也干不了,因为纵欲,人也变懒了,而变懒也就越纵欲,她越陷越深,再不能自拔了。——圣雷米的本堂神父在解释为什么这类女人比其他穷苦女人在年老时更受饥寒的折磨,至少是这么说的。”

    “一点不错,”热尔维丝说道,“可是埃及人呢?”

    “等一下嘛,热尔维丝!”乌达德比较耐心听,说道。“要是一开头就和盘托出,那结尾还有什么可说的呢?继续往下讲吧,马伊埃特,求求你啦。这个可怜的花喜儿!”

    马伊埃特接着往下讲。

    “她确实好不伤心,好不悲惨,终日用泪洗面,哭得两边腮帮都凹陷下去了。不过,由于蒙羞受辱,放荡形骸,遭人唾弃,不由萌发一种念头:假如这世上有某种东西或是某个人能让她爱,也能爱她,那么她就不会那样丢人现眼,不会那样恣意轻薄,也不会那样被人遗弃。这就必须是个孩子,因为唯有稚童才能那么天真无邪,对此毫不在意。——她好不容易才认识到这一点的。在此之前她曾经竭力爱过一个小偷,他也是唯一可能会要她的男人,可是过不了多久,她发现这个小偷也瞧不起她。——大凡痴情女子,总需要一个情郎一个孩子来填补她们的心灵,要不然就非常凄惨了。——既然不可能有个情郎,她便回心转意,一心想要有个孩子,而且她虔诚之心始终并未泯灭,便把想生个孩子的愿望不断祷告慈悲的上帝。诚之所至,慈悲的上帝怜悯了她,便赐给她一个女儿。她那快活的样子,就不必说了,又是眼泪,又是爱抚,又是亲吻,简直发疯了。亲自给孩子喂奶,把自己床上唯一的一条被子拿去做襁褓,而她却不再感到寒冷和饥饿了。她于是恢复了美貌,老姑娘成为年轻的母亲。奸情复起,又有人来找花喜儿了,她那货色重新有人光顾了。她把这些下流勾当挣来的钱,统统拿去给女儿买小衣衫、小软帽、围涎、花边衬衣、缎帽,却连想也没有想过给自己重买一条被子。——厄斯塔舍先生,叫你别吃那个饼,你是怎的!——小阿妮丝,就是那个女孩洗礼时的教名,因为花喜儿不再有什么姓了,说来一点不假,小阿妮丝穿绸着锦,打扮得比多菲内①的公主还更加花枝招展!尤其是她那双小鞋连国王路易十一肯定也没有这样的鞋子!那双小鞋,是当母亲的亲手缝做和刺绣的,精细,各种装饰之讲究,不亚于慈悲圣母身上的袍子。这双粉红小鞋,真是说要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只有我大拇指这么长,若不是看见孩子的小脚丫脱掉鞋子露了出来,真难相信那双小脚能穿得进去。真的,那双小脚是多么小巧,多么漂亮,多么粉红呀!真赛过鞋面的粉红缎子!——乌达德,等你有了孩子,你就会知道没有什么能比得上那些小手小脚更好看的了。”

    “我求之不得哩。”乌达德叹气说。“不过,得等安德里·缪斯尼埃先生乐意呀。”

    “而且,”马伊埃特接着说,“帕盖特的孩子不光是一双脚好看而已。我见到这孩子时她才四个月,那真是心肝宝贝!一双眼睛比嘴巴还大,一头秀发又柔软又乌黑,都已经卷曲了。等到她十六岁时,准是一个神气活现、肤色深褐的美人儿!她母亲一天比一天更加发疯似地爱她,抚摸她,亲吻她,咯吱她,给她洗澡,把她打扮得花里花俏,差点没把她吞吃下去!①法国东部的旧省名。她为女儿高兴得糊里糊涂,念念不忘上帝的恩德。尤其是女儿那双玫瑰色的漂亮小脚,真叫她无限惊讶,乐得发狂!老是把嘴唇贴在那双小脚上面,再也无法放开。忽而给她穿上小鞋,忽而又把它脱下,说不尽的赞赏,道不完的惊奇,看一整天也嫌看不够,满怀爱怜,试着在床上教她学步,心甘情愿一辈子跪着,替这双好似圣婴耶稣的小脚穿鞋脱鞋。”

    “这故事倒是挺动人挺好听的,可是哪有埃及人呢?”急性子的热尔维丝嘀咕道。

    “就有啦!”马伊埃特回了她一声。“有一天,兰斯来了一伙骑马的人,样子挺古怪。这是一帮叫化子和流浪汉,由他们的公爵和伯爵带领,浪迹天南地北。他们皮肤晒得发黑,头发卷曲,耳朵上挂着银耳环,女人比男人还要丑,脸更黑,头上什么也不戴,身上抱着一个丑恶的小鬼,肩上披着一块用麻线织的粗布旧披巾,头发扎成马尾巴形状。那些在她们腿上爬来爬去的孩子,连猴子见了都会吓跑的。这是一群被逐出教门的人,直接从下埃及经过波兰来到兰斯。据说,教皇听了他们忏悔之后,要他们在凡尘中连续漂泊七年,不许睡在床上,以示赎罪。所以他们称为‘悔罪者’,一身臭气。看样子他们原是萨拉森人①,因此信奉朱庇特,并有权向所有戴十字架和法冠的大主教、主教和修道院主持索取十图利弗尔,这是教皇一道训谕给他们这样规定的。他们是打着阿尔及尔国王和德意志皇帝的招牌来兰斯给人算命的。你们可以想见单凭这一点,便足以禁止他们进入兰斯城。于是,整队人马倒也乐意在布雷纳城门边安营,就住在至今还可以看见一座磨坊紧挨着从前石灰坑的那个土丘上。他们给人看手相,说得天花乱坠,真能够预言犹大会当上教皇呢。不过,种种有关的流言蜚语也传开了,说他们拐小孩,剪钱包,吃人肉。审慎的人劝那班傻瓜说:‘千万可别去!’但自己却悄悄跑去了。

    ①中世纪对阿拉伯和西班牙的穆斯林的称呼。

    那真是一种狂热。事实上,他们所说的一些事情,会叫红衣主教吃惊的。那些埃及婆娘给孩子们看手相,根据异教徒和土耳其人的相术征象,头头是道,说出万般奇迹来,做母亲的听了,无不为自己子女的富贵命而扬眉吐气,得意洋洋。这个孩子会当皇帝,那个会当教皇,另个会当将领。可怜的花喜儿,心头痒痒的,很想知道自己的命运如何,漂亮的小阿妮丝有一天会不会当上亚美尼亚女皇或别的什么的,便把女儿抱去见那伙埃及人。那些埃及女人一眼见到这个女娃,交口称赞,用手轻轻摸她,用污黑的嘴唇吻她,对她的小手惊叹不已。咳!真把花喜儿说得心里乐开了花!埃及娘们对这小女孩的美丽小脚和美丽小鞋更是赞不绝口。这孩子还不满一岁,已经叽哩咕噜学讲话了,像小傻瓜似地朝她母亲直笑。她胖乎乎,圆滚滚的,会做出许许多多天使般的可爱小动作来。可是,一见到那些埃及婆娘,吓得哇哇哭了起来。母亲更热烈地亲她,听到那班算命婆说小阿妮丝命中大贵,随即抱着她走开了。小阿妮丝将成为一个绝代佳人,一个贞操女子,一个王后。花喜儿回到了苦难街的阁楼上,觉得是抱着一个王后回来,说有多自豪就有多自豪。隔日,孩子在她床上睡觉——她一向同孩子睡在一起,她趁一会儿功夫,轻轻推开房门,让它半掩着,悄悄跑到干旱街去找一个女街坊,把她女儿阿妮丝将来有一天会由英王和埃塞俄比亚大公亲自服侍她用膳,以及其他种种惊人的事情,都搬给这女邻听。等她回到家,上楼时并没有听到孩子的哭闹声,心想:‘这可好!孩子还没有醒呢。’霍然间,发现房门大开,比她刚才离开时开大得多了,不管三七二十一,还是走了进去,可怜的母亲,急忙跑到床上……孩子不见了,床上空空的。孩子一点踪影也没有,只见一只漂亮的小鞋掉在那里。她一下子冲出门外扑到楼下,用头撞墙,呼天唤地嚷道:‘我的孩子!谁看着我的孩子?谁抱走了我的孩子?’街上空空荡荡,她家的房子冷冷落落,没有一个人影能告诉她什么。她跑遍全城,找遍大街小巷,整天到处乱窜,疯了似的,神情恍惚,形容可怕,活像一头丢了小仔们发疯的野兽,到各家各户的门窗上乱嗅一气。她直喘粗气,头发散乱,样子挺吓人的,而且眼睛像冒着火,把眼泪都烧干了。见到行人,拦住嚷道:‘我的女儿!我的女儿!我漂亮的小女儿!谁把她还给我,我情愿做她的奴婢,做他的狗的奴婢,要是他愿意,吃我的心肝也行。’遇到了圣雷米教堂的神甫,对他说:‘神甫先生,我可以用手指头去刨地,不过你得把我的孩子还给我!’——乌达德,这真叫人撕心裂肺,讼师蓬斯·拉卡布尔老爷是个铁石心肠的人,我看见他也哭了。——‘啊!可怜的母亲!’晚上,她才回到家里来,就在她不在家时,有个女邻看见两个埃及婆娘抱着一包什么东西偷偷上楼去,随后重新把门关好,走下楼来,就匆匆溜走了。她俩走后,便听见帕蓝特房里好像有孩子的哭叫声。母亲回来一听,放声哈哈大笑,顿时像长了翅膀似地飞快奔上楼去,又好像炮弹轰然一响,破门而入……——乌达德,那可真是骇人听闻!呈现在她眼前的并不是她那娇小可爱的阿妮丝,不是仁慈的上帝恩赐给她的那个何等红润、何等鲜艳的心肝宝贝,而是一个活像小妖怪的丑八怪,跛脚,独眼,畸形,瞎嚷嚷在地板上爬来爬去。她吓得连忙捂住眼睛。她说:‘唉!会不会是巫婆把我的女儿变成了这样可怕的畜生了?’人们赶紧把那个小罗圈腿抱开,要不,非叫她发疯不可。

    这准是某个把灵魂出卖给魔鬼的埃及女人生下的孽障,看样子四岁左右,说起话来不像人话,而只是一些无法听懂的词儿。花喜儿一头扑向那只小鞋,这是她先前一切所爱留下的一切了。她呆在那里许久许久,不开口,不喘气,大家以为她已经断气了。猛然间,她浑身直打哆嗦,疯狂地把那只圣物般的小鞋吻个遍,放声大哭起来,仿佛心都碎了。我敢说,要是换了我们,也会一样悲恸的。她连连喊道:‘咳!我的小女儿呀!我漂亮的小女儿呀!你在哪里?’叫人听了肝肠欲断。

    我现在一想起来还要哭哩。你们不知道,我们的孩子,那可是我们的骨肉呵。——我可怜的厄斯塔舍!你呀你,长得有多俊!你们不知道他有多乖巧呀!昨天他对我说:‘我呀,长大了要当近卫骑兵!’哦,我的宝贝厄斯塔舍呀!要是你丢了,叫我怎么活呀!——花喜儿猛然站起身来,随即在兰斯城奔跑,一边嚷叫:‘到埃及人营地去!到埃及人营地去!捕役们快去烧死那些巫婆!’然而埃及人已经走了,天也黑了,追赶他们是不可能的。第二天,在离兰斯八公里外的丐地和蒂鲁瓦之间的灌木丛里,发现了篝火的残迹、帕盖特孩子的几根绸带、点点血斑和若干山羊粪。刚过去的这个夜晚,正是礼拜六之夜,可以确信无疑埃及人就在灌木丛里举行过巫魔会,同鬼王别西卜一道把那个小女孩生吞活吃了,现在回教徒还保留着这种习俗呐。花喜儿听到这些可怕的事情后并没有哭泣,只是动了动嘴唇像要说话,可是什么也说不出来。隔天,她满头黑发顿时全花白了。再隔天,她失踪了。”

    “这确实是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乌达德说道,“连勃艮第人听了也会落泪的。”

    “难怪你一听到埃及人就吓得要命!”热尔维丝插上一句。

    “你刚才带着你的儿子赶紧逃走,这样做很对,因为这伙埃及人也是从波兰来的。”乌达德接着又说。

    “不对。”热尔维丝说道。“听说是从西班牙和卡塔卢尼亚来的。”

    “卡塔卢尼亚?这有可能。”乌达德应道。“波兰,卡塔卢尼亚,瓦卢尼亚,我老是把这三个地方弄混的。但有一点是确信无疑的,他们都是埃及人。”

    “而且,他们肯定都长着獠牙,吃起小孩来才行。”热尔维丝加油添醋地说道。“要是爱斯梅拉达也吃一点,一边却噘起小嘴装出一副轻蔑的样子,那我才不会感到意外的。她身边那只白山羊耍的把戏太鬼了,其中必有歪门邪道。”

    马伊埃特默默地走着。她沉浸在遐思之中,这种遐思有点像是某个悲惨故事的延续,并引起精神上的一阵阵震撼,直到触及心灵深处,它才会停止。这时,热尔维丝对她说:“花喜儿的下落怎么样,没人知道吗?”马伊埃特没有应声。热尔维丝摇着她的胳膊,喊着她的名字,又问了一遍,马伊埃特这才仿佛从沉思中惊醒。

    “花喜儿的下落吗?”她机械地重复着这句话,好像刚听到这问题似的。接着,她尽力集中精神,注意弄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于是急速应道:“啊!无人知晓。”

    马伊埃特停顿了一下又说:

    “有人说看见她黄昏时从弗莱尚博门出了兰斯城,也有人说她是在天刚亮时从老巴泽门出城的。有个穷人在今天某市场的那块地里的石十字架上,找到了她挂在上面的那金十字架,就是六一年毁了她的那件金首饰,是她的第一个情郎、英俊的科蒙雷伊子爵送给她的礼物。帕盖特哪怕再穷,也从舍不得把它脱手,把它当命根子一样珍惜。因此一看见她把这金十字架也扔了,我们妇道人家都认为她已经自尽了。可是,旺特酒店的人说,曾在通往巴黎的那条石子路上,看见她赤着脚走过。不过,果真这样的话,那她就得从维尔门出城,但这看法并不一致。换种说法会明白些,我深信她确实是从维尔门出去的,不过也就从这个人世间出去的。”

    “不明白。”热尔维丝说道。

    “维尔,那是一条河呀。”马伊埃特带着忧伤的笑容应道。

    “可怜的花喜儿!”乌达德说,不由一阵颤抖。“投河死了!”

    “投河死了!”马伊埃特紧接着说道。“想当年,居贝托这个好老爹坐船顺流而下,唱着歌经过丹格桥下,有谁知道日后有一天,他亲爱的小帕盖特也从这桥下经过,却既无歌声,也无船只呢?”

    “还有那只小鞋呢?”热尔维丝问道。

    “同那母亲一起消失了。”马伊埃特应道。

    “可怜的小鞋呀!”乌达德说。

    乌达德,肥胖而又容易动感情,跟着马伊埃特唉声叹气,本来到此也就很满足了,可是热尔维丝好奇得多,问题还没有穷究到底呐。

    “还有那个妖怪呢?”她突然问马伊埃特道。

    “哪个妖怪?”马伊埃特问道。

    “就是巫婆丢在花喜儿家里换走了她女儿的那个小埃及怪物呗!你们拿他怎么了?我巴不得你们把他也淹死才好呢。”

    “不。”马伊埃特答道。

    “怎么!那是烧死的?其实,理该如此,一个妖孽嘛!”

    “既没有淹死,也没有烧死,热尔维丝。大主教大人很关心这个埃及孩子,给他驱了邪,洗了礼,仔细地祛除了附在他身上的魔鬼,然后把他送到巴黎来,作为一个弃婴,放在圣母院前的木床上,让人收养。”

    “这班主教呀!”热尔维丝嘀咕道。“他们满肚子学问,做起事来非同一般。我倒要请教你,乌达德,把魔鬼算做弃婴,这是怎么一回事呀!这个小怪物准是个魔鬼,得了,马伊埃特,这小怪物在巴黎又怎么样了?我相信,没有一个好心肠的人会要收留他的。”

    “不知道。”这个兰斯女人答道。“正好那时我丈夫买下了伯吕公证事务所,离兰斯城有八公里远,我们便不再关心这件事了;再说,伯吕前面有两座塞尔内土丘,挡住视线,望不见兰斯大教堂的钟楼。”

    这三个可敬的女市民就这样说说谈谈,已经来到了河滩广场。由于全神贯注谈论她们的故事,经过罗朗塔楼公用祈祷书前也没有停步,就下意识地径直朝耻辱柱走去,耻辱柱周围的观众每时每刻都在不断增多,很有可能此时吸引着众人视线的景象,使她们完全忘记了老鼠洞和打算在那里祈祷的事儿。想不到马伊埃特手上牵着那个六岁的胖墩厄斯塔舍,突然提醒了她们那个东西。“妈妈,”他说,好像某种本能告诉他老鼠洞已经走过了。“现在可以吃饼了吗?”

    若是厄斯塔舍机灵一点,就是说不那么嘴馋,他就会再等一等,等到归去时,回到了大学城,到了瓦朗斯夫人街安德里·缪斯尼埃的家里,等到老鼠洞和玉米饼之间隔着塞纳河的两道河弯和老城的五座桥,那时才放大胆子,提出这样一个难为情的问题:“妈妈,现在可以吃饼了吗?”

    厄斯塔舍此刻提出这个问题是很冒失的,却提醒了马伊埃特的注意。

    “对啦,”她一下子叫了起来。“我们竟把隐修女给忘了!快告诉我老鼠洞在哪儿,我给她送饼去。”

    “马上就去。”乌达德说。“这可是一件善事。”

    但对厄斯塔舍却不是好事了。

    “哎哟,我的饼!”他说着,一下子高耸左肩,一下子又高耸右肩,连连直碰着各边耳朵,那是他极为不快的表示。

    三个妇女转身往回走,到了罗朗塔楼附近,乌达德对另两个人说:“三个人可别同时都往洞里看,免得把麻衣女吓坏了。你俩装做念着祈祷书的赞主篇,而我把脸孔贴到窗洞口去看。麻衣女有点认得我。你们什么时候可以过去,我会告诉你们的。”

    她独自走到窗洞口。她的眼睛刚往里面一瞄,脸上立即露出一种悲天悯人的表情,原来又快活又开朗的面容顿时改变了表情和脸色,仿佛从阳光下走到了月光下。眼睛湿了,嘴巴抽搐着像快要哭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她把一只手指按在嘴唇上示意要马伊埃特过去看。

    马伊埃特心情激动,悄悄地踮起脚尖走了过去,就像走近一个垂死的人的床前那样。

    两个女子站在老鼠洞装有栅栏的窗口前,一动也不动,大气也不敢出,朝洞里瞧着,眼前的景象实在悲惨。

    那间斗室又窄又浅,顶上尖拱状,往里面看很像一顶主教的大法冠。光秃秃石板地面的一个角落里,有个女人,与其说是坐着,倒不如说是蹲着。下巴靠在膝盖上,两臂交叉,紧紧合抱在胸前。她就这样蜷缩成一团,一件麻袋状的褐色粗布长衫把她全身裹住,宽大的皱褶层叠,花白的长发从前面披下来,遮住面孔,顺着双腿直拖到脚上。乍一看,她活像映托在小屋阴暗底部的一个怪异的形体,一种似黑非黑的三棱体,被从窗洞口透进来的日光一映照,她身上有两种反差强烈的色调,一半阴暗,一半明亮,宛如人们在梦中或是在戈雅①的非凡作品中所见到那种半暗半明的鬼魂,苍白,呆板,阴森,蹲在坟墓上或靠在牢房的铁栅上,这既非女人,也非男人;既不是活人,也不是确定的形体;这是一个影象,是真实与虚幻交错、黑暗与光明交织的一种幻影。在那垂至地上的头发掩盖下,几乎分辨不出一个消瘦和冷峻的身影;从她的长袍下,隐隐约约露出一只挛缩在坚硬冰冷的石板地面上的赤脚。这紧裹在丧服下若隐若现的依稀形体,叫人看了不寒而栗。

    ①戈雅(1746—1828),西班牙著名画家。

    这个仿佛被牢牢砌在石板上的形体,看上去没有动作,没有思想,没有呼吸。时值一月,穿着那件状如麻袋的单薄粗布衫,赤着脚瘫坐在花岗石地面上,没有火取暖,呆在一间阴暗的黑牢里,通风口是歪斜的,从外面进来的只是寒风,而不是阳光;对于这一切,她似乎并不痛苦,甚至连感觉也没有。仿佛她跟着这黑牢已化作石头,随着这季节已变成冰。她双手合掌,两眼发呆。第一眼看去以为是个鬼魂,第二眼以为是个石像。

    然而,她那发青的嘴唇不时微开,好透口气,又不时颤抖,却像随风飘荡的树叶,死气沉沉,呆板木然。

    可是,她那双暗淡的眼睛却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目光,一种深沉、阴郁、冷静的目光,不停地盯着小屋里一个无法从外面看得清的角落。这一目光仿佛把悲惨灵魂的一切伤感,都紧系在什么神秘的事物上。

    这就是那个因其住处而被称为隐修女、又因其衣裳而被叫做麻衣女的人儿。

    热尔维丝也走过来和马伊埃特及乌达德在一起了,三个女子都从窗洞口往里张望。她们的头把照进土牢里的微弱光线挡住了,那个不幸的女人虽然没有了光,但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她们。乌达德低声说道:“别打扰她。她出神入定,正在祈祷哩。”

    这时候,马伊埃特仔细察看那张消瘦、憔悴、披头散发的脸孔,心里益发惴惴不安,眼里充满着泪水,不由悄悄嘀咕了一句:“要是真的,那可太奇怪了!”

    她把脑袋从通气孔的栏栅当中伸进去,好不容易才看得见那悲惨女人一直盯着的那个角落。

    她把头从窗洞缩回来时,只见她泪流满脸。

    “你们叫这个女人什么来着?”她问乌达德。

    “古杜尔修女。”

    “而我呀,就叫她花喜儿帕盖特。”马伊埃特接着说。

    于是,伸出一根指头按住嘴唇,向呆若木鸡的乌达德示意,要她把头也伸进窗洞里去看一看。

    乌达德瞧了一瞧,只见在隐修女阴沉的目光死盯着的角落里,有一只绣满金银箔片的粉红色小缎鞋。

    热尔维丝也跟着去看,于是三个女子一起仔细瞧着那悲惨的母亲,情不自禁都哭了起来。

    可是,她们端视也罢,落泪也罢,丝毫没有分散隐修女的注意力。她依然双掌紧合,双唇纹丝不动,双眼发呆。凡是知道她底细的人,看见她这样死盯着那只小鞋心都碎了。

    三位女子没说一句话儿,她们不敢作声,甚至连悄声细语也不敢。眼见这种极度的沉默,这种极度的痛苦,这种极度的丧失记忆——除了一件东西外,其余的一切统统忘却了——,她们仿佛觉得置身在复活节或圣诞节的正祭台前,肃然起敬,沉思默想,随时准备下跪了。她们仿佛在耶稣受难纪念日刚刚走进了教堂那般。

    末了,还是三个人当中最好奇、因而也最不易动感情的热尔维丝,试图让隐修女开口,便叫道:“嬷嬷!古杜尔嬷嬷!”

    她这样叫了三遍,声音一遍比一遍高。隐修女纹丝不动,没应一声,没看一眼,没叹一口气,没有一点反应。

    这回由乌达德来喊,声音更甜蜜更温柔:“嬷嬷!圣古杜尔嬷嬷!”

    一样的沉默,一样的静寂。

    “一个怪女人!”热尔维丝嚷道。“炮轰都无动于衷!”

    “也许聋了。”乌达德唉声叹气道。

    “也许瞎了。”热尔维丝添上一句。

    “也许死了。”马伊埃特接着说。

    说得也是,灵魂即使还没有离开这麻木、沉睡、死气沉沉的躯体,至少早已退却并隐藏到深处去了,外部器官的感知再也传达不到了。

    “那么只好把这块饼放在这窗口上啦。”乌达德说。“不过,哪个小孩会把饼拿走的。怎样才能把她叫醒呢?”

    直到此时,厄斯塔舍一直很开心,有只大狗拖着一辆小车刚经过那里,把他深深吸引住了,但突然发现他母亲和两个阿姨正凑在窗洞口看什么东西,不由也好奇起来,便爬上一块界石,踮起脚尖,把红润的小胖脸贴到窗口上,喊道:

    “妈妈,看吧,我也来瞧一瞧!”

    一听见这清脆、纯真、响亮的童声,隐修女不由颤抖了一下,猛然转过头来,动作迅猛,好比钢制弹簧一般;她伸出两只嶙峋的长手,把披在额头上的头发掠开来,用惊讶、苦楚、绝望的目光紧盯着孩子。这目光只不过像道闪电,一闪即逝。

    “哦,我的上帝啊!”她突然叫了一声,同时又把脑袋藏在两膝中间,听那嘶哑的声音,它经过胸膛时似乎把胸膛都撕裂了。“至少别叫我看见别人的孩子!”

    “你好,太太。”孩子神情严肃地说道。

    这一震撼有如山崩地裂,可以说把隐修女惊醒过来了。只见她从头到脚,全身一阵哆嗦,牙齿直打冷颤,格格发响,半抬起头来,两肘紧压住双腿,双手紧握住两脚,像要焐暖似的,她说:“噢!好冷!”

    “可怜的人呀,你要点火吗?”乌达德满怀怜悯地问道。

    她摇了摇头,表示不要。

    “那好吧,”乌达德又说,递给她一只小瓶子。“这是一点肉桂酒,可以给你暖暖身子,喝吧!”

    她又摇摇头,眼睛定定地望着乌达德,应道:“水。”

    乌达德坚持道:“不,嬷嬷,一月里凉水喝不得。应当喝一点酒,吃这块我们特地为你做的玉米发面饼。”

    她推开马伊埃特递给她的饼,说道:“要黑面包。”

    “来吧,这儿有件大衣,比你身上的要暖和些。快披上吧!”

    热尔维丝也顿生怜悯之心,脱下身上的羊毛披风,说道。

    正如拒绝酒和饼一样,她不肯收下这件大衣,说:“一件粗布衣。”

    “不过,你多少也该看出来了吧,昨天是节日呀!”好心肠的乌达德又说。

    “看出来了。”隐修女答道。“我水罐里已经两天没有水了。”

    她停了一下又说:“大家过节,把我给忘了。人家做得对。

    我不想世人,世人为什么要想我呢?冷灰对熄炭嘛。”

    话音一落,她好像说了这么多话感到疲乏了,又垂下头,靠在膝盖上。乌达德,头脑简单而心地善良,自以为听懂了她最后几句话的意思,认为她还在埋怨寒冷,便天真地答道:

    “这么说,你要一点火啦?”

    “火!”麻衣女说,腔调显得很怪。“那个已在地下十五年之久的可怜小娃娃,难道你也能给她生个火吗?”

    她手脚哆嗦,声音发颤,眼睛闪亮,一下子跪了起来。忽然,伸出惨白枯瘦的手,指着那个正惊奇望着她的孩子,喊道:“快把这孩子带走!埃及婆娘就要来了!”

    她随即一头扑倒在地下,额头碰在地面石板上,其响声就好比石头相击那样。那三个女子以为她死了,但过了一会儿,她又动起来了,只见她趴在地上,手脚并用,爬到放小鞋的那个角落去。这时她们三人不敢看下去了,再也瞅不见她了,只听到接连不断的亲吻声,接连不断的叹息声,间杂着撕心裂肺的哭叫声,一下又一下好像是头撞墙的闷浊声。接着,传来一个猛烈的撞声,把三个女子都吓得摇摇晃晃,随后就再也无声无息了。

    “说不定撞死了?”热尔维丝说着,一边贸然把头伸到窗洞口去张望。“嬷嬷!古杜尔嬷嬷!”

    “古杜尔嬷嬷!”乌达德也喊道。

    “啊!我的天呀!她不动了!”热尔维丝接着说。“她真的死了?古杜尔!古杜尔!”

    马伊埃特一直哽咽在那里,连话也说不出来,这时使劲振作起精神来,说:“等一下。”随即俯身向着窗洞喊道:“帕盖特!花喜儿帕盖特!”

    就是一个孩子放鞭炮,看见没有点燃,楞头楞脑去吹,结果鞭炮竟对着他的眼睛炸开了,即便如此,也没有像马伊埃特冷不防高喊古杜尔修女的真名实姓,把她吓得魂不附体。

    隐修女浑身战栗,光着脚站起,一下子跳到窗洞口,两眼直冒火,把马伊埃特、乌达德,另一个女子和孩子吓得连忙往后退,一直退到河岸的栏杆边去了。

    这当儿,隐修女那张阴森的脸孔出现在窗洞口,紧贴着窗栏。她发出可怕的笑声,喊道:“嗬!嗬!是那个埃及婆娘在喊我吧!”

    就在这时候,她狂乱的目光被耻辱柱那边的情景吸引住了。她憎恶地皱起额头,两只骷髅般的胳膊伸到黑牢的外面,像垂死的人那样喘着粗气,声音嘶哑地吼道:“还是你,埃及妞!是你在叫我吧,你这偷小孩的贼婆娘!好呀!你该死!该死!该死!该死!”

    巴黎圣母院(三)第六卷 一滴水,一滴泪(4)

    四一滴水,一滴泪

    隐修女的这几句话,可以说是两幕戏的汇合点。在此之前,这两幕戏同时在各自特别的舞台上并行展开,一幕是我们刚看过的,发生在老鼠洞里,另一幕我们即将看到,发生在耻辱柱架子上。头一幕的目击者只有读者刚认识的那三个女子,后一幕的观众则是我们在前面见过的那些聚集在河滩广场耻辱柱和绞刑架周围的公众。

    这群人看见四名捕快从早上九点起就分立在耻辱柱四角,便料想到快行刑了,大概不是绞刑,却会是笞刑,或是耳刑,总之,某种玩意儿吧。于是顷刻间,围观的人群急剧增多,把四名捕快紧紧围住,四名捕快只得不止一次地用皮鞭猛抽和用马屁股推挡,按照当时的说法,把人群挤一挤。

    民众等候观看公开行刑倒是安份守己的,并不显得急不可耐的样子。闲着无聊,就以观看耻辱柱来消遣。所谓耻辱柱,其实是非常简单的一种石碑,呈立方形,高约一丈,中间是空的。有一道称为梯子的陡峭的粗糙石级,直通顶上的平台,台上平放着一轮橡木板的转盘。犯人跪着,双臂反剪,被绑在转盘上面。平台里面暗藏着一个绞盘,绞盘一转动,推动着一杆木头轮轴,轮盘随之转动起来,始终保持在一个平面上,这样,犯人的面孔便连续不断地呈现在观众面前,广场上任何一个角落都能看得见。这就叫做车转罪犯。

    如人们所见,就供人娱乐而言,河滩广场的耻辱柱远不如菜市场的那么好玩。没有一丝一毫的建筑艺术性,没有一星半点的宏伟气派。见不到竖着铁十字架的屋顶,见不到八角灯,见不到那些直耸屋檐上的精致小圆柱顶端花形斗拱和叶板斗拱争妍斗艳,也见不到奇形怪状的神秘水槽、精雕细刻的屋架、玲珑剔透的石刻。

    要看,只好看看碎石的四片台壁、砂岩的台顶和台底,还有旁边一个凶相毕露的石柱绞刑架,干瘪瘪,赤裸裸。

    对于爱好哥特式建筑艺术的人来说,这种赏心乐事未免大煞风景了吧。诚然,中世纪那班爱看热闹的闲汉,对什么建筑物都毫无兴趣,才不管耻辱柱美不美呐。

    犯人被绑在一辆大车屁股后面,终于来了。随即被拖上平台,从广场四面八方都能看见他被绳子和皮条牢牢绑在耻辱柱的转盘上面,这时候,广场上爆发了一阵震天价响的嘘声,混杂着狂笑声和欢呼声。大家一眼就认出来了,他就是卡西莫多。

    果然是他。他这次回来真是今非昔比,太不可思议了。昨天同样在这广场上,在埃及公爵、狄纳王和加利列皇帝的陪同下,万众一齐向他欢呼致敬,拥立他为愚人教皇,而今天竟成了耻辱柱上的囚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人群中没有一个人,甚至连忽而是胜利者忽而又是罪犯的卡西莫多本人,脑子里会清楚地把前后不同的处境进行这种观照。格兰古瓦和他的人生哲学也没经历过这种场面。

    不一会儿,我们国王陛下指定的号手米歇尔·努瓦雷要大家肃静,并根据司法长官大人的裁决和命令,扯着嗓子宣读判决书。随后,便率领手下身著盔甲的一班人退到大车子后面去了。

    卡西莫多毫无表情,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任何反抗都是不可能的,按照刑事司法的文体用语来说,捆绑毫不容情而坚实,意思是说皮条和铁链很可能直陷入皮肉里去了。再说,这是监狱和苦刑船的一种传统,至今并没有消失,而且在我们这样文明、温和、人道的民族当中,镣铐岂不是还把这种传统当成宝贝保留至今么(顺便说一句,苦役所和断头台就是例证)!

    卡西莫多任凭别人拖呀,推呀,扛呀,抬呀,绑了又绑。

    他的表情除了流露出野人或是白痴般的惊愕外,别的一点也猜不出来。人们知道他是聋子,似乎还是瞎子。

    人家把他按在轮盘上跪下,他听任摆布,要跪就跪;人家扒掉他的上衣和衬衫,直到赤裸着上身,他也听任摆布,要扒就让人扒去;人家用皮带和环扣重新把他五花大绑,他依旧听任摆布,要绑就让人绑去。只见他不时喘着粗气,好比一头被绑在屠夫大车上的小牛,脑袋耷拉在车沿上摇来晃去。

    “这个傻瓜蛋!”磨坊的约翰·弗罗洛对其朋友罗班·普斯潘说道(这两个学子理所当然似地跟着犯人来到这里)。

    “他简直是一只关在盒子里的金龟子,什么也不明白!”

    观众一看到卡西莫多赤裸的驼背、鸡胸、满是老茧和毛茸茸的双肩,不由一阵狂笑。正在大家乐不可支的时候,平台上爬上了一个身穿号衣、五短三粗的汉子,走过去往犯人旁边一站。他的名字立即在群众中传开了,此人就是小堡法定的刽子手皮埃拉·托特吕老爷。

    他先把一只黑色沙漏放在耻辱柱的一个角落。沙漏上端的瓶子里装满红色沙子,向下端的容器漏下去。随后脱掉身上的两色外衣,只见他右手悬着一根用白色长皮条绞成的细长皮鞭,油光闪亮,尽是疙瘩,末端有着一些金属爪。他用左手漫不经心地揭起右臂衬衫的袖子,一直撩到腋下。

    这时,约翰·弗罗洛爬到罗班·普斯潘的肩膀上,把他长满金色卷发的脑袋伸出人群之上,高声喊道:“先生们,太太们,快来看呀!这儿马上就要专横地鞭打我哥哥若札副主教大人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一个东方建筑艺术的怪物,瞧他的脊背是圆盖,双腿是弯曲的柱子!”

    话音一落,人群哈哈大笑,尤其是孩子们和姑娘们。

    末了,刽子手一跺脚,圆轮立即旋转起来。卡西莫多被绑得扎扎实实,摇晃了一下。畸形的脸孔顿时惊慌失色,周围的观众笑得更凶了。

    旋转的轮盘把卡西莫多的驼峰一送到皮埃拉老爷的面前,皮埃拉老爷举起右臂,细长的皮条有如一条毒蛇,在空中发出刺耳的嘶嘶声,狠命地抽打在那可怜虫的肩上。

    卡西莫多如猛然惊醒,身子不由自主地跳动了一下,这才渐渐明白过来了。他痛得直往绑索里缩,由于吃惊和苦痛的缘故,脸上肌肉一阵猛烈抽搐,脸孔都变了样啦。可是他没有呻吟一声,只是把头往后一仰,向左一转,再向左一闪,摇来晃去,就像一头公牛被牛虻叮着肋部,痛得摇头摆尾。

    紧接着是第二鞭,第三鞭,一鞭接一鞭,连连不断。轮盘不停旋转,皮鞭雨点般不断落下,顿时鲜血直冒,驼子黝黑的肩背上淌出一道道血丝,而细长的皮条在空中抡动时,血滴四溅,飞溅到人群中间。

    卡西莫多又恢复了原先冷漠的神态,至少表面上是如此。他先是不露声色,外表上也看不出什么动静,暗地里却歇力要挣断身上的镣铐。只见他那只独眼发亮,肌肉紧绷,四肢蜷缩,皮带和链条拉得紧紧的。这种挣扎有力,奇妙,却又无望。然而司法衙门那些陈旧的镣铐倒是坚固得很,只是轧轧响了一下,仅此而已。卡西莫多精疲力竭,一头又栽倒了。

    脸上的表情顿时由惊愕变成了苦楚和沮丧。他闭起了那只独眼,脑袋一下子低垂到胸前,断了气似的。

    随后,他不再动弹了。不论他身上血流不止也罢,鞭挞一鞭狠过一鞭也罢,愈来愈兴奋、沉醉在行刑淫威中的刽子手火冒三丈也罢,比魔爪更锐利、发出嘶鸣声更尖厉的可怕皮鞭呼啸不已也罢,没有什么能使他再动一下。

    行刑一开始,小堡一个穿黑衣骑黑马的执达吏就守候在梯子旁边。他这时伸出手上的乌木棒,指了指沙漏。刽子手这才住手,转盘也才停住。卡西莫多慢慢地再张开眼睛。

    鞭笞算是完了。法定刽子手的两个隶役过来替犯人擦洗肩背上的血迹,给他涂上一种立刻可以愈合各种伤口的什么油膏,并往他背上扔了一块状如祭披的黄披布。与此同时,皮埃拉·托特吕抖动着他那被鲜血浸湿并染红的皮鞭,血一滴滴便落在地面石板上。

    对于卡西莫多,事情并没有了结,还得在台上示众一个钟头,这是弗洛里昂·巴伯迪安老爷极其明智地在罗贝尔·德·埃斯杜特维尔大人所作的判决以外附加的。记得让·德·居梅纳说过聋即荒谬,这一做法真使得这句包含生理学和心理学的古老戏言大放光彩。

    于是又把沙漏翻转过来,把捆绑着的驼子留在刑台上,好把惩罚进行到底。

    民众,尤其在中世纪,他们在社会上就像孩子在家庭里一样。只要他们依然停留在原始的愚昧状态,停留在精神上和智力上未成熟的状态,那就可以用形容稚童的话儿来形容他们:

    这个年龄没有同情心。

    从我们前面叙说中已经可以看出,卡西莫多是到处招人怨惹人恨的,怨恨的理由不止一个,这倒也不假。群众中几乎人人有理由,或者自认为有理由可以抱怨圣母院这个驼背大坏蛋。起初看见他出现在耻辱柱台上,大家欢天喜地,一片欢腾;随后看见他受到酷刑和受刑后惨不忍睹的境况,大家非但不可怜他,反而增添几分乐趣,怨恨更加刻毒了。

    按照那班戴方形帽的法官们至今仍沿用的行话来说,公诉一完,就轮到成千上万种私人的伸冤报仇了。在这里也像在司法大厅里一样,妇女闹得特别凶,她们个个对卡西莫多都怀着某种怨恨,有的恨他狡诈,有的恨他丑恶,而后一种女人最狠,恨得咬牙切齿。

    “呸!反基督的丑东西!”一个叫道。

    “骑帚把的魔鬼!”另一个喊着。

    “多好看的鬼脸!”第三个说道。“今天要是昨天的话,凭这张鬼脸,就能当上狂人教皇啦!”

    “好呀!”一个老太婆接着说。“那是耻辱柱上的鬼脸。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他在绞刑架上做鬼脸呀?”

    “你这该死的敲钟人,什么时候才会在九泉之下顶着你那口大钟呢?”

    “敲三经钟的可就是这个魔鬼呀!”

    “呸!聋子!独眼!驼背!丑八怪!”

    “这副丑相可以叫孕妇吓得流产,任何为人堕胎的医生和药剂师都得甘拜下风!”

    说到这里,磨坊的约翰和罗班·普斯潘这两个学子扯着嗓门,大声唱起古老民歌的迭句来:

    一根绞绳

    吊死绞刑的罪人!

    一捆柴火

    烧死奇丑的家伙!

    其他各种各样的咒骂,顿时如倾盆大雨;嘘声,诅咒声,笑声,连成一片;这里那里,石块纷飞。

    卡西莫多虽然耳聋,却看得一清二楚,公众流露在脸上的怒气,其强烈的程度并不亚于言词。况且,砸过来的石头,也比哄笑声听得清楚。

    起先他挺住了。然而,原先咬紧牙关硬顶住刽子手皮鞭的那种忍耐力,这时在这些虫豸一齐叮螫下,却渐渐减弱,再顶不住了。阿斯图里亚的公牛,几乎对斗牛士的进攻无动于衷,却被狗叫和投枪激怒了。

    他先是用威吓的目光缓慢地环视人群,但是由于被捆绑得死死的,他的目光并不足以驱赶开那群叮着他伤口的苍蝇。

    于是不顾绳捆索绑,猛力挣扎,狂怒扭动,震得那陈旧的轮盘在木轴上轧轧直响。对此,嘲笑辱骂声更加凶狠了。

    这个悲惨的人像头被锁住的野兽,既然无法打碎身上的锁链,只得又平静下来了。只是不时发出一声愤怒的叹息,整个胸膛都鼓胀起来。脸上并无羞赧之色。他平素离社会状态太远,靠自然状态又太近,不知羞耻是什么玩意儿。再说,他畸形到这种程度,羞耻不羞耻,又怎能看得出来呢?然而,愤怒,仇恨,绝望,给这张奇丑的脸孔慢慢罩上一层阴云,它越来越阴暗,越来越充满电流,这独眼巨人的那只眼睛遂迸发出万道闪电的光芒。

    这时,有头骡子驮着一个教士穿过人群走来了,卡西莫多阴云密布的脸上明朗了片刻。他老远就瞥见骡子和教士,这可怜的犯人顿时和颜悦色起来,原来愤怒得紧绷着的脸孔浮现出一种奇怪的微笑,充满难以形容的温柔、宽容和深情。随着教士越走越近,这笑容也就益发清晰,益发分明,益发焕发了。这不幸的人迎候的仿佛是一位救星降临,可是等骡子走近耻辱柱,骑骡的人能够看清犯人是谁时,教士随即低下眼睛,猛然折回,用踢马刺一踢,赶紧走开了,仿佛怕丑八怪提出什么请求,急于要脱身似的,至于处在这样境地的的一个可怜虫致敬也好,感激也好,他才不在乎哩。

    这个教士就是堂·克洛德·弗罗洛副主教。

    卡西莫多的脸上又笼罩上阴云,而且更加晦暗了。阴云中虽然一时还夹杂着笑容,但那是辛酸的微笑,泄气的微笑,无限悲哀的微笑。

    时间渐渐过去。他待在那里至少有一个半钟头了,肝肠寸断,备受凌辱,受尽嘲弄,而且差点被人用石头活活砸死。

    霍然间,他怀着双倍绝望的心情,不顾身上戴着镣铐,再次拼命挣扎,连身下整个轮盘木架都被震得抖动起来。他本来一直不吭一声,这时竟打破沉默,嗓门嘶哑而凶狠,与其说像人叫,倒不如说似狗吠,压过了众人的嘲骂声,只听得一声吼叫:“水!”

    这声悲惨的呼喊,不但没有打动群众的恻隐之心,反而给刑台四周巴黎围观的善良百姓增添一个笑料。应该指出,这些乌合之众,就整体而言,残忍和愚蠢并不亚于那伙可怕的乞丐帮。我们在前面已带读者去见过了,那伙人彻头彻尾是民众中最底下的一层人。那不幸的罪人叫喊口渴之后,周围应声而起的只是一片冷嘲热讽,再没有别的声音了。说来也不假,他此时此刻的模样子,不止可怜巴巴的,而更显得滑稽可笑,令人生厌。只见他脸涨得发紫,汗流如注,目光迷惘,愤怒和痛苦得嘴上直冒白沫,舌头伸在外面大半截。还得指出,在这群乌合之众的市民当中,纵然有个把好心肠的男子或女人大发善心,有意要送一杯水给这个受苦受难的可怜虫,但耻辱柱那可恶台阶的周围弥漫着这样一种丢人现眼和无耻的偏见,也足以使乐善好施的人望而怯步的。

    过了一会儿,卡西莫多用绝望的目光环视了一下人群,并用更加令人心碎的声音再喊道:“水!”

    应声又是一阵哄笑。

    “喝这个吧!”罗班·普斯潘嚷着,并对着他的面掷过去一块在阴沟里浸过的抹布。“拿去,可恶的聋子!算我欠你的情呐!”

    有个女人朝他的脑袋扔去一个石块:“给你尝尝这个,看你还敢不敢深夜敲那丧门钟,把我们都吵醒!”

    “喂,小子!”一个跛脚一边嚎叫,一边吃力地想用拐杖揍他。“看你还敢从圣母院钟楼顶上向我们施展魔法不?”

    “这是一只碗,给你舀水喝!”一个汉子把一只破瓦罐朝他胸脯扔过去,叫道:“就因为你从我老婆面前走过,她才生了一个双脑袋的崽子!”

    “还有我的猫下了一只长着六个脚的猫崽!”一个老太婆捡来一块瓦片向他砸去,尖声叫道。

    “水!”卡西莫多上气不接下气,喊了第三遍。

    就在这关头,他看见人群中突然闪开一条路,走出一个打扮奇怪的少女,身边带着一只金色犄角的小白山羊,手里拿着一只巴斯克手鼓。

    卡西莫多那只眼睛顿时亮了。这正是昨夜他千方百计想要抢走的那个吉卜赛女郎。他模模糊糊意识到,自己正是为了这起袭击事件,此时才受到惩罚的。其实绝非如此,他之所以受到惩罚,只因为他倒霉是个聋子,而且由一个聋子来审判他。他毫不怀疑,这个吉卜赛姑娘也来报仇,也像其他人一样来揍他。

    果然,只见她快步登上台阶。他愤怒和悔恨交加,连气都透不过来。恨不得一下子能把耻辱柱的台子震塌,假如他那只独眼能够电闪雷劈就不等埃及女郎爬上平台,便把她轰成齑粉。

    她一言不发,默默走近那个扭动着身子妄图避开她的罪人,然后从腰带上解下一个水壶,轻轻地把水壶送到那可怜人干裂的嘴唇边。

    这时,只见他那只干涸、焦灼的眼睛里,滚动着一大滴泪珠,随后沿着那张因失望而长时间皱成一团的丑脸,缓慢地流下来。这不幸的人掉眼泪,也许还是平生第一遭吧。

    可是,他竟忘记了喝水。埃及女郎不耐烦地噘起小嘴,脸带笑容,把水壶紧靠在卡西莫多张开的嘴上,他实在渴得口干舌焦,一口气接一口气地喝着。

    一喝完,可怜人伸长污黑的嘴唇,大概想吻一吻那只刚援救过他的秀手。但是,姑娘也许有所戒备,并且想起昨夜那件未遂的暴行,便像一个孩子怕被野兽咬着那样,吓得连忙把手缩回去。

    于是可怜的聋子盯着她看,目光充满责备的神情和无可表达的悲伤。

    这样一个美女,娇艳,纯真,妩媚,却又如此纤弱,竟这样诚心诚意地跑来援救一个惨遭横祸、奇丑无比、心肠歹毒的家伙,这也许是世上感人肺腑的一幕了,尤其发生在耻辱柱上,这真是无与伦比的了。

    所有的民众无不为之感动,一齐鼓掌并高呼:“妙极了!妙极了!”

    恰恰就在这个时候,隐修女从地洞的窗口上望见站在耻辱柱台上的埃及女郎,随即又刻毒地诅咒道:“你该千刀万剐,埃及妞!千刀万剐!千刀万剐!”

    巴黎圣母院(三)第六卷 一滴水,一滴泪(5)

    五玉米饼故事的尾声

    爱斯梅拉达脸色发白,踉踉跄跄走下耻辱柱平台。隐修女的声音仍然萦绕在她耳边:“滚下!滚下!你这埃及女贼,有一天你也会在上面遭受同样的下场!”

    “麻衣女又胡思乱想了。”民众喃喃说道,但也仅此而已。

    因为这美女人总是令人生畏的,因而也就显得神圣不可侮。谁也不愿意去惹日夜祈祷的人。

    放回卡西莫多的时刻到了。他被解了下来,人群也就散开了。

    马伊埃特跟着两个女友回头走,来到大桥边,忽然站住:

    “对啦,厄斯塔舍!你的饼呢?”

    “妈妈,”小孩应道,“您跟地洞里那个太太说话的时候,有一条大狗咬我的饼,我也就吃了。”

    “怎么,先生,你全吃了?”她接着说道。

    “妈妈,是狗吃的。我叫它别吃,它不听,我也就咬了,就是这样!”

    “这孩子真是要命!”母亲一面微笑一面责备道。“你瞧,乌达德,我们夏尔朗日园子里有一棵樱桃树,他独个儿就把一树的樱桃全吃光了。所以他祖父说他长大了准是个将才。——厄斯塔舍先生,我真是上你的当了!走吧,胖狮子!”

    巴黎圣母院(三)第七卷 命运(1)

    一给山羊透露秘密的危险

    转眼几个星期过去了。

    正是三月初。太阳,虽然尚未被古修辞法的鼻祖迪巴塔斯称为众烛之大公,其明媚与灿烂却并不因此而稍减。这是风和日丽的一个春日,巴黎倾城而出,广场上和供人散步的地方,到处人山人海,像欢度节假日那般热闹。在这样光明、和煦、晴朗的日子里,有某个时辰特别值得去观赏圣母院的门廊。那就是当太阳西斜,差不多正面照着这座大教堂的时分。夕阳的余晖愈来愈与地平线拉平,慢慢退出广场的石板地面,沿着教堂笔直的正面上升,在阴影衬托下,正面的万千浮雕个个凸起,而正中那个巨大的圆花窗就像独眼巨人的一只眼睛,在雷神熔炉熊熊烈火的反照下,射出火焰般的光芒。

    现在正好是这一时刻。

    在夕阳照红的巍峨大教堂的对面,在教堂广场和前庭街的交角处,有一座哥特风格的华丽宅第。其门廊上端的石头阳台上,几个俏丽的少女谈笑风生,真是千种风流,万般轻狂。她们珠环翠绕的尖帽上,面纱低垂,一直拖到脚后跟;精美的绣花胸衣遮住双肩,并按照当时风尚,露出处女那初步丰满的美妙胸脯;罩衣已考究得出奇,蓬松宽大的下裙还更珍贵;个个衣著全是绫罗丝绒,尤其纤手白嫩如脂,足见终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从这一切便不难看出,她们都是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确实如此,这是百合花·德·贡德洛里埃小姐及其同伴狄安娜·德·克里斯特伊、阿梅洛特·德·蒙美榭尔、科伦布·德·卡伊丰丹娜,以及德·香榭弗里埃的小女儿。她们都是名门闺秀,此时聚集在贡德洛里埃的遗孀家里,等候博热殿下及其夫人四月间来巴黎,为玛格丽特公主遴选伴娘,到庇卡底从弗朗德勒人手里把公主迎接过来。

    于是方圆百里内外,所有的乡绅早就纷纷活动开了,图谋为自己的闺女能争得这一恩宠,其中许多人早把女儿亲自带到或托人送到巴黎来,托付给阿洛依丝·德·贡德洛里埃夫人,她管教审慎,令人敬佩。这位夫人的丈夫生前是禁军的弓弩师,她居孀后带着独生女儿退居巴黎,住在圣母院前面广场边自己的住宅里。

    这些倩女所在的阳台,背连一间富丽的房间,室内挂着弗朗德勒出产的印有金叶的浅黄皮幔。天花板上一根根平行的横梁上,有无数稀奇古怪的雕刻,彩绘描金,叫人看了赏心悦目。一只只衣橱精雕细刻,这儿那儿,闪耀着珐琅的光泽;一只华丽的食橱上摆着一个陶瓷的野猪头,食橱分两级,表示女主人是方旗骑士①的妻子或遗孀。房间深处,一个高大壁炉从上到下饰满纹章和徽记,旁边有一张铺着红丝绒的华丽的安乐椅,上面端坐着贡德洛里埃夫人。从她的衣著和相貌上都看得出她年已五十五岁。她身旁站着一位相公,神态甚是自命不凡,虽然有点轻浮和好强,却仍不失为一位美少年,所有的女子无不为之倾倒,而那些严肃和善于看相貌的男子却连连耸肩。这位年轻骑士穿着御前侍卫弓手队长的灿烂服装,很像朱庇特的束装,我们在本书第一卷中已领略过了,这里就不再描述了,免得看官遭二遍苦。

    小姐们全都坐着,有的坐在房间里,有的坐在阳台上,有的坐在镶着金角的乌德勒支丝绒锦团上,有的坐在雕着人物花卉的橡木小凳上。她们正在一起刺绣一幅巨大的壁毯,每人拉着一角,摊放在自己的膝盖上,还有一大截拖在铺地板的席子上。

    她们一边交谈着,就像平常姑娘家说悄悄话,见到有个青年男子在场时那样,细语悄声,抿着嘴笑。这位相公,虽说他在场足以刺激这些女子各种各样的虚荣心,他自己却似乎并不在意;他置身在这这些美女当中,个个都争着吸引他的注意,可是他却好像格外专心用麂皮手套揩着皮带上的环扣。

    老夫人不时低声向他说句话儿,他竭力回答得彬彬有礼,不过周到中显得有些笨拙和勉强。阿洛伊丝夫人同这个队长低声说话,面带笑容,心领神会地做些小手势,一面向女儿百合花眨眨眼睛,从这些神态中可以很容易看出,这说明他们之间有某种已定的婚约,大概这相公与百合花即将缔结良缘。然而从这位军官那尴尬和冷淡的神情来看,显而易见,至少在他这方面没有什么爱情可言了。他整个神色显得又窘又烦,这样一种心情,要是换上今天我们城防部队的那班尉官,准会妙语惊人,说:“真他妈的活受罪!”

    这位和善的夫人,疼爱闺女真是迷了心窍,做为可怜母亲的她,哪能觉察得出这军官没有什么热情,还一个劲地轻轻叫他注意,说百合花引针走线多么心灵手巧。

    “喂,侄儿呀,”她拉了拉他的袖子,凑近他耳边说道。

    “你就看一看吧!瞅她正在弯腰的模样儿!”

    “看着哩。”那位相公应道,随即又默不作声,一副心不在焉、冷冰冰的样子。

    过了片刻,他不得不又俯下身来听阿洛伊丝夫人说:

    “您哪里见过像您未婚妻这样讨人喜欢、这样活泼可爱的姑娘?有谁比她的肌肤更白嫩,头发更金黄吗?她那双手,难道不是十全十美吗?还有,她那脖子,难道不是像天鹅的脖子那样,仪态万端,把人看得心醉神迷吗?连我有时候也十分嫉妒您呀!您这放荡的小子,身为男人真有福分!我的闺女百合花,难道不是美貌绝伦,叫人爱慕不已,使你心迷意乱吗?”

    “那还用着说!”他哪里这样答道,心里却在想别的事。

    “那您还不去跟她说说话儿!”阿洛伊丝夫人突然说道,并推了他一下肩膀。“快去跟她随便说点什么,您变得太怕羞了。”

    我们可以向看官保证,怯生既不是这位队长的美德,也不是他的缺点,不过还是硬着头皮照办了。

    ①方旗骑士是封建制度下有权举旗召集附庸的领主。

    “好表妹,”他走近百合花的身边说道。“这幅帷幔上绣的是什么?”

    “好表哥,”百合花应道,声调中带着懊恼。“我已经告诉您三遍了。这是海神的洞府。”

    队长那种冷淡和心不在焉的样子,百合花显然比她母亲看得更清楚。他觉得必须交谈一下,随即又问:

    “这幅海神洞府的帷幔,给谁绣的呢?”

    “给田园圣安东修道院绣的。”百合花答道,眼睛连抬都没抬一下。

    队长伸手抓起挂毯的一角,再问:

    “我的好表妹,这是个什么,就是那个鼓着腮帮,使劲吹着海螺的肥头胖耳的军士?”

    “那是小海神特里通。”她应道。

    百合花的答话老是只言片语,腔调中有点赌气的味道。年轻相公立刻明白了必须对她咬耳朵说点什么,无聊的话儿也行,献殷勤的话儿也行,随便胡扯什么都行。他遂俯下身去挖空心思,却怎么也想象不出更温柔更亲密的话儿来,只听见他说:“您母亲为什么像我们的祖母似的,老穿着查理七世时代绣有纹章的长褂呢?好表妹,请您告诉她,这种衣服现在不时兴了,那袍子上做为纹徽所绣的门键和月桂树①,使她看上去活像会走动的壁炉台似的。其实,现在谁也不会这样坐在自家旌旗上,我向您发誓。”

    百合花抬起漂亮的眼睛,用责备的目光瞅着他,低声说道:“您向我发誓的就是这个吗?”

    然而,心地善良的阿洛伊丝夫人看见他俩这样紧挨着絮絮细语,真是欣喜若狂,便摆弄着其祈祷书的扣钩,说:“多么动人的爱情画图呀!”

    ①贡德洛里埃这个姓在法文为Gondelaurier,可以拆开为gond(门键)和laurier(月桂树),故用这两种图案作为代表该姓的纹章。

    队长愈来愈尴尬,只得又重提壁毯这个话题,大声嚷道:

    “这件手工真是优美呀!”

    一听到这句话,另一个皮肤白皙的金发美人儿,身穿低开领的蓝缎袍子的科伦布·德·卡伊丰丹纳,怯生生地开了口,话是说给百合花听的,心底里却希望英俊的队长答腔,只听见她说:“亲爱的贡德洛里埃,您见过罗舍——吉翁府邸的壁毯吗?”

    “不就是卢浮宫洗衣女花园所在的那座府邸吗?”狄安娜·德·克里斯特伊笑呵呵问道,她长着一口漂亮的牙齿,所以老是笑眯眯的。

    “那儿还有巴黎古城墙的一座臃肿的旧塔楼呐。”阿梅洛特·德·蒙米榭尔插嘴说。这漂亮的女郎水灵灵的,头发赤褐而鬈曲,莫名其妙地常常唉声叹气,就像狄安娜小姐喜欢笑一样。

    “亲爱的科伦布,”阿洛伊丝夫人接口说。“莫非您是指国王查理六世时期巴克维尔大人拥有的那座府邸吧?那里的壁毯那才华美无比哩,全是竖纹织就的。”

    “查理六世!国王查理六世!”年轻队长捋着胡子嘟哝道。

    “天啊!老太太对这些古老董记得多清楚!”

    贡德洛里埃夫人继续往下说:“那些壁毯,确实绚丽!那样令人观止的手工,堪称仅有绝无!”

    身材苗条的七岁小女孩贝朗日尔·香榭弗里埃,本来从阳台栏杆的梅花格子里望着广场,此时突然嚷叫起来:“啊!来看呀,百合花教母,那个漂亮的舞女在石板地面上敲着手鼓跳舞,围着一大堆市民在那里看哩!”

    果真传来巴斯克手鼓响亮的颤音。

    “是某个波希米亚的埃及女郎吧。”百合花边说边扭头向广场张望。

    “看去!看去!”那几位活泼的同伴齐声喊道,一起拥到阳台边。百合花心里一直在揣摸着未婚夫为什么那么冷淡,慢吞吞跟了过去,而这个未婚夫看到这场拘窘的谈话被这意外的事情打断了,松了一口气,俨如一个换下岗的士兵,一身轻松地回到房间里。不过,像给美丽的百合花放哨,这在往日倒是一件可爱和令人喜悦的差使,但年轻队长却早已渐渐烦腻了,并随着婚期日益临近,也就一天比一天更加冷淡了。

    况且,他生性朝三暮四,而且——岂用得着点破?——情趣有点庸俗不堪。虽说出身高贵,但在行伍中却染上了不止一种兵痞的恶习。他喜欢的是酒家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独锺的是下流话,军人式吊膀子,杨花水性的美女,轻而易举的情场得意。话说回来,他曾从家庭受到过一点教育,也学过一些礼仪,但他年轻轻就走南闯北,年轻轻就过着戎马生涯,因而在军士的武器肩带的磨擦下,他那贵族的一层光泽外表也就黯然失色了。好在他还知道人世间的礼貌,还不时来看望百合花小姐,可是每次到了她家里,总是倍感难堪,一来是因为到处寻欢作乐,随便把爱情滥抛,结果留给百合花小姐的则所剩无几了;二来是因为置身在这么多刻板、深居闺阁、循规蹈矩的丽人当中,一直提心吊胆,深怕自己说惯了粗话的那张嘴,突然会像脱缰的马,控制不了自己,无意中漏出小酒馆那般不三不四的话儿来。可以设想一下,要是如此,后果会有多糟!

    而且,他身上这一切还混杂着一些顶呱呱的奢望:附庸风雅,衣着出众,神采奕奕。要把这些德性集中于一身,那就请诸位尽可能好好搭配一下吧,我只是个说书人而已。

    于是,他站在那里好一会儿,若有所思也罢,若无所思也罢,默默地靠在雕花的壁炉框上。这时,百合花小姐蓦然回头对他说起话来。可怜的姑娘生他的气,毕竟不是情愿的。

    “表哥,您不是说过,两个月前您查夜时,从十来个强盗手里救下了一个吉卜赛小姑娘吗?”

    “我想是的,表妹。”队长应道。

    “那好,”她接着说道。“现在广场上跳舞的说不定就是那个吉卜赛姑娘。您过来看一下,是不是认得出来,弗比斯表哥。”

    他看出,她亲切地邀请他到她身边去,还有意叫他的名字,这其中暗含着重归于好的意思。弗比斯·德·夏托佩尔(本章一开头看官所见到的正是他)缓步走近阳台去,百合花含情脉脉,把手搭在弗比斯的胳膊上,对他说道:“喏,看那边人圈里正在跳舞的小姑娘,她就是您说的那个吉卜赛姑娘吗?”

    弗比斯望了望,应道:

    “没错,我从那只山羊就认出是她。”

    “哦!真是漂亮的小山羊!”阿梅洛特合起双掌赞叹道。

    “它的角是真金的吗?”贝朗日尔问道。

    阿洛伊丝夫人坐在安乐椅上没动,开口说:“去年从吉巴尔城门来了一帮吉卜赛女人,会不会是她们当中的一个?”

    “母亲大人,那道城门如今叫地狱门了。”百合花柔声细气地说道。

    贡德洛里埃小姐深知,她母亲提起这些老皇历,那个队长会感到何等的不快。果然不出所料,他轻声挖苦起她来了:

    “吉巴尔门!吉巴尔门!那有着说哩,可以扯到国王查理六世啦!”

    “教母,”贝朗日尔的眼睛一直不停地转动,突然举眼向圣母院钟楼顶上望去,不由惊叫起来。“那是谁,顶上那个黑衣人?”

    姑娘们个个抬起眼睛。果真在朝向河滩广场的北边钟楼顶端的栏杆上,凭倚着一个男子。那是一个教士,他的衣裳和双手托住的脸孔,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而且,他像一尊雕像,纹丝不动。他的眼睛直勾勾紧盯着广场。

    这情景真有点像一只鹞鹰刚发现一窝麻雀,死死盯着它看,一动也不动。

    “那是若札的副主教大人。”百合花答道。

    “您从这里就一眼认出他来,您的眼睛真好呀!”卡伊丰丹纳说道。

    “他瞅着那个跳舞的小姑娘多么入神呀!”狄安娜·德·克里斯特伊接着说。

    “那个埃及姑娘可得当心!”百合花说。“他不喜欢埃及人。”

    “那个人这样瞅着她,真是大煞风景!瞧她舞跳得多精彩,把人看得都眼花了。”阿梅洛特·德·蒙米榭尔插嘴说。

    “弗比斯好表哥,”百合花突然说道。“既然您认识这个吉卜赛小姑娘,那就打个手势叫她上来吧!这会叫我们开心的。”

    “说得极是!”小姐们全拍手喊道。

    “那可是荒唐事儿一桩!”弗比斯答道。“她大概早把我忘了,而我连她的名字也不知道。不过,既然小姐们都愿意,那我就试试看。”于是,探身到阳台栏杆上喊道:“小妞!”

    跳舞的姑娘恰好这时没有敲手鼓,随即转头向喊声的方向望去,炯炯目光落在弗比斯身上,一下子停了下来。

    “小妞!”队长又喊道,并用手指头示意叫她过来。

    那个少女再望了他一眼,脸上顿时浮起红晕,仿佛双颊着了火似的。她把小鼓往腋下一夹,穿过目瞪口呆的观众,向弗比斯叫喊她的那幢房子走去,步履缓慢而摇曳,目光迷乱,就像一只鸟儿经不住一条毒蛇的诱惑那般。

    过了片刻,帷幔门帘撩开了,吉卜赛女郎出现在房间门槛上,脸色通红,手足无措,气喘嘘嘘,一双大眼睛低垂,不敢再上前一步。

    贝朗日尔高兴得拍起手来。

    跳舞的姑娘依然站在门坎上不动。她的出现对这群小姐产生了一种奇特的影响。诚然,所有这些小姐个个心中都同时萌发出一种朦胧不清的念头,设法取悦那个英俊的军官,他那身华丽的军服是她们卖弄风情的目标;而且,自从他在场,她们之间便悄悄展开了一场暗斗,尽管她们自己不肯承认,但她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时无刻不暴露出来。可是,她们的美貌个个不相上下,彼此角逐起来,也就势均力敌,每人都有取胜的希望。吉卜赛女郎的到来,猝然打破了这种均衡。她的艳丽,真是世所罕见,她一出现在房门口,就仿佛散发出一种特有的光辉。在这间拥挤的房间里,在幽暗的帷幔和炉壁板环绕之中,她比在广场上更丰姿标致,光彩照人,好比一把火炬从大白天阳光下被带到阴暗中来了。几位高贵的小姐不由眼花缭乱,一个个都多少感到自己的姿色受到了损害。因此,她们的战线——请允许我用这个习语——即刻改变了,尽管她们之间连一句话也没有说,彼此却心照不宣,默契得很。女人在本能上互相心领神会,要比男人串通一气还快得多。她们个个都感觉到,刚才进来了一个敌人,于是人人便联合起来。只需一滴葡萄酒,就足以染红一杯水;只需突然来了一个更妖艳的女人,便可以给群芳染上某种不佳的心绪,尤其只有一个男子在场的时候。

    因此,吉卜赛女郎所受到的接待真是雪里加霜。小姐们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一番,随后互相丢了个眼色,千言万语尽在这眼色中,彼此一下子便心领神会了。这期间,吉卜赛少女一直等待着人家发话,心情激动万分,连抬一下眼皮都不敢。

    倒是队长先打破沉默,用他惯常的那种肆无忌惮的狂妄腔调说:“我也发誓,这儿来了个尤物!您说呢,表妹?”

    换上一个比较有心眼的赞美者,发表议论至少应该把声音放低些。这样的品评是不可能消除小姐们正在观察吉卜赛少女而油然产生的那种女人嫉妒心。

    百合花装模作样,带着轻蔑的口吻假惺惺地应道:“还不错。”

    其他几个小姐在交头接耳。

    阿洛伊丝夫人为了自己的闺女,也同样心怀嫉妒。她终于对跳舞的姑娘发话了:“过来,小乖乖!”

    “过来,小乖乖!”贝朗日尔重说了一遍,摆出一副滑稽可笑的庄严架势,其实她还没有吉卜赛姑娘的半腰高呢!埃及姑娘向贵夫人走来。

    “好孩子,”弗比斯夸张地说,同时也朝她走过去几步。

    “我不知是否三生有幸您能认出我来……”

    没等他说完,她即刻打断他的话,满怀无限的柔情蜜意,抬起眼睛对他微笑,说道:

    “啊!是的。”

    “她记性可真好。”百合花说道。

    “喂,那天晚上,您急速溜跑了。是我吓着您吗?”弗比斯接着说。

    “噢!不。”吉卜赛女郎答道。

    先是一句“啊!是的,”接着又是一声“噢!不,”声调中蕴藏着难以言表的某种情韵,百合花听了深感不快。

    “我的美人儿,”队长每当同街头卖笑女郎搭讪,总是摇唇鼓舌,说得天花乱坠,随即继续往下说:“您走了,留给我一个凶神恶煞般的家伙,独眼、驼背,我相信是主教的敲钟人。据说他是某个副主教的私生子,天生的魔鬼,名字很可笑,叫什么四季斋啦,圣枝主日啦,狂欢节啦,我记也记不清!反正是群钟齐鸣的节日名称呗!他狗胆包天,竟敢抢您,好像您生就该配给教堂听差似的!真是岂有此理!那只猫头鹰他想对您搞什么鬼?嗯,说呀!”

    “我不知道。”她答道。

    “想不到竟敢如此胆大妄为!一个敲钟的,竟像一个子爵,公然绑架一个姑娘!一个贱民,竟敢偷猎贵族老爷们的野味!真是天下少有!不过,他吃了大苦头啦。皮埃拉·托特吕老爷是世上最粗暴最无情的,哪个坏蛋一旦落在他手里,非被揍得死去活来不可。如果您喜欢,我可以告诉您,您那个敲钟人的皮都被他巧妙地剥下来了。”

    “可怜的人!”吉卜赛女郎听了这番话,又回想起耻辱柱的那幕情景,不由说道。

    队长纵声哈哈大笑起来:“牛角尖的见识!瞧这种怜悯的样子,就像一根羽毛插在猪屁股上!我情愿像教皇那样挺着大肚子,假如……”

    他猛然住口。“对不起,小姐们!我想,差点就要说蠢话了。”

    “呸,先生!”卡伊丰丹纳小姐说道。

    “他是用他的下流语言跟那个下流女人说话哩!”百合花心中越来越恼怒,轻声添了一句。队长被吉卜赛女郎、尤其被他自己迷住了,脚跟转来转去,显出一副粗俗而天真的兵痞式媚态,一再反复说:“一个绝色美人,我以灵魂起誓!”百合花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心中的恼怒有增无减。

    “穿得不伦不类!”狄安娜·德·克里斯特伊说,依然露出美丽的牙齿笑呵呵的。

    对其他几个小姐来说,这一看法简直是一线光明,她们立刻看清了埃及女郎可攻击的薄弱环节。既然啃不动她的美貌,便向她的服装猛扑过去。

    “不过这话倒是千真万确,小妞。”蒙米榭尔小姐说。“你从哪里学来了不披头巾、不戴胸罩就这样满街乱跑呢?”

    “裙子还短得吓人。”卡伊丰丹纳小姐插上一句。

    “我亲爱的,”百合花酸溜溜的接着说。“您身上那镀金的腰带,叫那班巡捕看见了会把您抓起来的。”

    “小妞,小妞,”克里斯特伊小姐皮笑肉不笑地说。“你要是正经地给你的胳膊套上袖子,就不会给太阳晒得那么焦黑了。”

    这一情景,确实值得比弗比斯更灵光的一个人来看,看这些倩女如何用恶毒和恼怒的语言,像一条条毒蛇围着这个街头舞女缠来缠去,滑来滑去,扭来扭去。她们既冷酷又文雅,把街头舞女那身缀满金属碎片的寒伧而轻狂的装束,恶意地尽情挑剔,一丝一毫也不放过。她们又是讥笑,又是挖苦,又是侮辱,没完没了。冷言冷语,傲慢的关怀,凶狠的目光,一古脑儿向埃及姑娘倾泻,简直就像古罗马那般年青的命妇拿金别针去刺一个漂亮女奴的乳房作耍取乐,又好似一群美丽的母猎犬,鼻翼张开,眼睛冒火,围着树林里一只牝鹿团团转,而主人的目光却禁止它们把牝鹿吞吃掉。

    在这些名门闺秀面前,一个在公共场所跳舞的可怜少女到底算得了什么!她们似乎对她的在场毫不在意,竟当着她的面,对着她本人,就这样高声品头论足,好像在议论一件相当不洁、相当下流、却又相当好看的什么玩意儿。

    对这些如针扎一般的伤害,吉卜赛女郎并非毫无感觉,她的眼睛和脸颊,不时燃烧着愤怒的光芒,浮现出羞愧的红晕;嘴唇颤动,似乎支支吾吾说着什么轻蔑的话儿;噘着小嘴,鄙视地做出看官所熟悉的那种娇态。不过,她始终没有开口,一动也不动,目光无可奈何,忧伤而又温柔,一直望着弗比斯。

    这目光中也包含着幸福和深情。好似她由于害怕被赶走,才竭力克制住自己。

    至于弗比斯,他笑着,神态鲁莽而又怜悯,站在吉卜赛女郎一边。

    “让她们说去吧,小妞!”他把金马刺碰得直响,一再说道。“您这身打扮确实有点离奇和粗野,不过,像您这样俊俏的姑娘,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

    “我的天啊!”满头金发的卡伊丰丹纳小姐挺直她那天鹅似的长脖子,脸带苦笑,叫嚷起来。“依我看呀,王家弓箭手老爷们碰上埃及女人的漂亮眼睛,也太容易着火啦。”

    “为什么不?”弗比斯说。

    队长的这句回答本来是无心的,就像随便扔出一个石子而不知落到哪里去,可是小姐们一听,科伦布笑了起来,狄安娜也笑了,阿梅洛特也笑了,百合花也笑了——同时眼睛里闪动着一滴泪珠。

    吉卜赛女郎刚才听到了科伦布·德·卡伊丰丹纳的话儿,眼睛一下子耷拉下来,紧盯着地上,这时又抬起头来,目光闪烁,充满着喜悦和自豪,紧盯着弗比斯。这时刻,她真是妖艳绝伦。

    老夫人见此情景,深感受到触犯,却又弄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圣母啊!”她突然嚷了起来。“是什么东西在搅动我的腿?哎呵!可恶的畜生!”

    原来是山羊刚过来找女主人,向她冲过去时,坐在那里的贵夫人拖到脚上的一大堆蓬蓬松松的衣裙,把山羊的两只角缠住了。

    大家的注意力一下子分散开了。吉卜赛女郎一言不发,走过去把山羊解脱出来。

    “哦!瞧这小山羊,脚蹄还是金的呢!”贝朗日尔嚷着,高兴得跳起来。

    吉卜赛女郎跪了下来,腮帮紧偎着山羊温顺的头,仿佛在请求山羊原谅她刚才那样把它丢在一旁。

    这当儿,狄安娜探身贴在科伦布的耳边说:

    “哎呀!天啊!我怎么没有早点想到呢?这不就是那个带着山羊的吉卜赛姑娘吗!人家说她是女巫,还说她的山羊会耍种种魔法。”

    “那敢情好,”科伦布说道。“那就叫山羊也给我们要一个魔法吧,让我们也开开心。”

    狄安娜和科伦布赶忙对吉卜赛女郎说:“小姑娘,那就叫你的山羊变一个魔法吧。”

    “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跳舞的姑娘应道。

    “一个奇迹,一个戏法,总之一个妖术吧。”

    “不明白。”她又轻轻抚摸着漂亮的山羊,连连喊着,“佳丽!佳丽!”

    这时候,百合花注意到山羊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皮做的绣花小荷包,便问吉卜赛女郎说:“那是啥东西?”

    吉卜赛女郎抬起一双大眼睛望着她,郑重其事地应道:

    “那是我的秘密。”

    “我倒很想知道你葫芦里卖着什么药。”百合花心里想着。

    这当儿那个夫人脸带愠色站了起来:“喂喂,吉卜赛姑娘,既然你和你的山羊连给我们跳个舞都不行,那你们待在这里干吗?”

    吉卜赛女郎没有应声,慢慢地向门口走去。然而,越靠近门口,也越放慢脚步,似乎有个难以抗拒的磁石在吸引着她。突然间,她把噙着泪花的润湿眼睛移向弗比斯,随即站住了。

    “真是天晓得!”队长喊道。“不能就这样走掉。您回来,随便给我们跳个什么舞。噢!对了,我心上的美人,您叫什么来的?”

    “爱斯梅拉达。”跳舞的姑娘应道,眼睛依然看着他。

    听到这古怪的名字,小姐们都笑疯了。

    “真是的,一个小姐叫这样一个可怕的名字!”狄安娜说。

    “您很明白,这是一个巫女呗。”阿梅洛特接着说。

    “我亲爱的,”阿洛伊丝夫人一本正经地说道。“肯定不是你父母从洗礼的圣水盘里给你捞到这个名字的吧。”

    正当她们说话的时候,贝朗日尔趁人不注意,用一块小杏仁饼逗引小山羊,把它拉到角落去已好一会儿了。她俩顿时就成了好朋友。好奇的女孩子把挂在小山羊脖子上的荷包解下,打开来一抖,把里面的东西全倒在席子上。原来是一组字母,每个字母都分开单独写在一小片黄杨木上。这些玩具似的字母刚摊在席子上,贝朗日尔即刻吃惊地看见一个奇迹出现了:小山羊用金蹄从中选出几个字母,轻轻地推着,把这些字母排列成一种特殊的顺序。不一会儿工夫,就排成一个词,山羊好象谙于拼写,不假思索就拼写成了。贝朗日尔赞叹不已,一下子合掌惊叫起来:

    “百合花教母,快来看呀,瞧山羊刚做什么来的!”

    百合花跑过去一看,不由全身一阵战栗。地板上那些排列有序的字母组成这个词:弗比斯①。“这真是山羊写的?”百合花声音大变,问道。

    “对,教母。”贝朗日尔说。

    毋庸置疑,小女孩不会写字。

    “这就是所谓的秘密呀!”百合花心里揣摩着。

    就在这时候,传来小女孩的叫喊声,所有的人闻声拔腿跑了过去,有母亲,有几位小姐,有吉卜赛女郎,还有那位军官。

    吉卜赛女郎看见山羊刚才干了这件荒唐事儿,脸色红一阵白一阵,像个罪犯站在队长面前,浑身直打哆嗦,可是队长却露出得意而又惊讶的笑容,定定地瞅着她。

    “弗比斯!”小姐们简直惊呆了,喃喃说道。“这是队长的名字呀!”

    “您的记性可真好呀!”百合花向呆若木鸡的吉卜赛女郎说,随即放声哭了起来,美丽的双手捂住脸孔,痛苦地呐呐道:“咳!这是一个巫女!”而她却听见心灵深处有个更苦楚的声音告诉她说:“这是一个情敌!”

    她一下子晕倒了。

    “我的女儿呀!我的女儿呀!”母亲喊道,吓得魂不附体。

    “滚开,吉卜赛死丫头!”

    爱斯梅拉达转瞬间把那些晦气的字母捡了起来,向佳丽作了个手势,从一道门里走了出去,而人们把百合花从另一道门抬了出去。

    弗比斯队长独自站在那里,不知该走哪道门是好,犹豫了片刻,随即跟着吉卜赛女郎走了。

    ①弗比斯意为太阳神。

    巴黎圣母院(三)第七卷 命运(2)

    二一个教士和一个哲学家在一起

    小姐们刚才所看到那个站在北边钟楼顶上,探身俯临广场,聚精会神望着吉卜赛女郎跳舞的教士,正是克洛德·弗罗洛副主教。

    副主教在这钟楼顶上为自己设置的那间神秘小室,看官们想必没有忘记吧。(顺便提一下,我不知道是否就是今天从两座钟楼拔地而起的平台上面,透过朝东的约一个人高的方形小窗洞,可以望见其内部的那一间。这是一间陋室,如今光秃秃的,空空荡荡,破破烂烂,马马虎虎粉刷过的墙壁上,零零落落装饰着几幅反映大教堂门面的发黄的蹩脚版画。我猜想,这个洞里现在共同住着蝙蝠和蜘蛛,因而苍蝇便遭到双重的歼灭战了。)

    每天,日落前一个小时,副主教便登上钟楼的楼梯,躲进这间小室,有时通宵达旦都在那里。这一天,他来到这陋室的低矮小门前,从挂在腰间荷包里掏出随身带着的那把复杂的小钥匙,正当把钥匙插进锁孔里,忽然耳边传来了一阵手鼓和响板的声音。这响声来自教堂前面广场上。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这间小室只有一扇朝向主教堂背部的窗洞。克洛德·弗罗洛连忙抽出钥匙,不一会儿就来到了钟楼顶上,正是小姐们所看到的,神态阴郁的沉思。他待在那里,神色庄严,一动不动,全神贯注地凝视着,沉思着。整个巴黎就在他脚下,连同全城无数楼房的万千尖顶,远处环绕着的柔弱的山丘,从一座座桥下蜿蜒流过的塞纳河,街上波涛汹涌般的民众,如云朵缭绕的烟雾,似链条起伏的屋顶,以及挤压着圣母院的重重叠叠的链环。然而,在这一整座城市中,副主教只盯着地面的一点:圣母院前面广场;在这一整片人群中,只盯着一个身影:吉卜赛女郎。

    要说清楚那是什么样的目光,目光中喷射出来的火焰又是从哪儿来的,那可就难了。这是一种呆板的目光,却又充满着纷乱和骚动。他全身木然不动,只有不时身不由己地颤抖一下,好像一棵树迎风摇动一般;撑在大理石栏杆上的双肘,比大理石还更僵硬;直愣愣的笑容,连整张脸都绷紧了。

    看到他这副模样,仿佛克洛德·弗罗洛全身都僵死了,唯有两只眼睛还活着。

    吉卜赛女郎翩翩舞着,手鼓在指梢上旋转,而且一边跳着普罗旺斯的萨拉帮德舞,一边把手鼓抛向空中。矫捷,轻盈,欢快,并没有感觉到那垂直投射到她头上的那可怕目光的压力。

    群众蚁集在她周围。不时,有个怪里怪气穿着红黄两色外衣的男子出来帮她跑了个圆场,然后又回到离舞女几步远的一张椅子上坐下,抱住山羊的头部搁在他的膝盖上。这个男人看上去像是吉卜赛女郎的伴侣。克洛德·弗罗洛从所站的高处向下望去,无法看清他的长相。

    打从看见这个陌生人时起,副主教心猿意马,既要注意跳舞姑娘,又要注意那个男人,脸色遂越来越阴沉了。他猛然挺直身子,全身一阵哆嗦,咕哝道:“这个男人是谁?我向来都是看见她独自一个人的!”

    一说完,便一头又钻到螺旋形楼梯曲曲折折的拱顶之下,冲下楼去。在经过钟楼那道半开半闭的门前时,冷不防发现一件事情,不由一怔,只见卡西莫多俯身在好似巨大百叶窗的石板屋檐的一个缺口处,也正在向广场眺望。他是看得那样入神,连他的养父走过那里都没有觉察。那只粗野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奇异的表情。这是一种入了迷的温柔目光。克洛德情不自禁地喃喃道:“这倒怪了!难道他也在看那个埃及姑娘吗?”他继续往下走,不一会儿,心事重重的副主教便从钟楼底层的一道门走到了广场。

    “吉卜赛姑娘到底怎么啦?”他混在那群被手鼓声吸引来的观众当中,问道。

    “不知道。”他旁边的一个人应道。“她忽而不见了,大概是到对面那幢房子里跳凡丹戈舞①去了,是他们叫她去的。”

    吉卜赛女郎刚才舞步翩翩,婀娜多姿,遮掩了地毯上的花叶图案,此时就在她跳舞的地方,在同一张地毯上,副主教看到的只有穿着红黄两色上衣的那个男子。此人为了也挣几个小钱,正在绕着圈子走圆场,只见他双肘搁在屁股上,脑袋后仰,脸孔通红,脖子伸长,牙间咬住一把椅子,椅上拴着向旁边一个女子借来的一只猫,猫吓得喵喵直叫。

    这个江湖艺人汗流如注,高高顶着由椅子和猫构成的金字塔,从副主教面前走过。副主教顷刻喊道:“圣母啊!皮埃尔·格兰古瓦,你这是干什么?”

    副主教声色俱厉,把那个可怜虫吓了一大跳,一下子连同其金字塔都失去了平衡,椅子和猫一古脑儿砸在观众的头上,激起一阵经久不息的嘲骂声。

    要不是克洛德·弗罗洛示意叫他跟着走,他趁混乱之机,赶紧躲进教堂里去,那么皮埃尔·格兰古瓦(确实是他)可就麻烦了。猫的女主人,周围所有脸上被划破擦伤的观众,很可能会一齐找他算帐的。

    大教堂已经一片昏暗,空无一人。正殿四周的回廊黑黝黝的,几处小礼拜堂的灯光开始像星星一般闪烁起来了,因为拱顶越来越漆黑了。唯有大教堂正面的大圆花窗仍映着夕阳西下的余照,色彩斑烂,犹如一堆璀璨的宝石,在阴暗中熠熠发亮,并把耀眼的光辉反射到正殿的另一端。

    ①是西班牙一种伴以响板的三拍子民间舞蹈。

    他俩走了几步,堂·克洛德往一根柱子上一靠,目不转睛地盯着格兰古瓦。这目光,格兰古瓦并不害怕,因为他觉得自己穿着这种小丑的服装,无意中竟被一个严肃的博学的人撞见了,真是丢人现眼。教士的这一瞥并没有丝毫嘲笑和讽刺的意思,而是一本正经,心平气和,却又洞察入微。副主教先打破沉默,说:

    “过来,皮埃尔君许多事情得向我说说清楚。首先,将近两个月了,您连个影子也没有,现在可在街头找到您了,瞧您一身装束好不漂亮,真是!半黄半红,与科德贝克①的苹果无二,您说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大人,”格兰古瓦可怜巴巴地应道。“这身穿著确实怪里怪气,您看我这副模样,比头戴葫芦瓢的猫还要狼狈哩。我自己也觉得这样做糟透了,无异于自找苦吃,存心叫巡防捕役们把这个穿着奇装怪服的毕达哥拉斯派哲学家,抓去好好敲打肩胛骨。可是您要我怎么办,我尊敬的大人?全怪我那件旧外褂,一入冬就不仁不义地把我抛弃了,借口说它成了破布条儿,该到捡破烂的背篓里去享享清福啦。怎么办?文明总还没有发展到了那一步,像古代狄奥日内斯②所主张的那样,可以赤身裸体到处行走,再说,寒风冷凛,试图使人类迈出这新的一步,而取得成功,总不能在一月里呀!凑巧见到了这件上衣,我拿了,这才把原来那件破旧黑外褂扔了。

    ①科德贝克在法国卢昂地区。

    ②狄奥日内斯(前413——前323),古希腊犬儒学派的哲学家

    对像我这样的一个神秘哲学家来说,破旧就不神秘了。这样一来,我就像圣惹内斯特①那样穿上小丑的衣裳。有什么法子呢?这是一时的落难罢了。阿波罗确曾在阿德墨托斯②家放过猪呢。”

    “您干的好行当呀!”副主教说道。

    “我的大人,坐而论道,写写诗歌,对着炉子吹火,或者从天上接受火焰,我同意这比带着猫顶大盾要惬意得多。所以您刚才训斥我,我确实比待在烤肉铁叉前的驴子还要笨。可是有什么法子呢,大人?每天总得过活呀!最美的亚历山大体③诗行,咀嚼起来总不如布里奶酪④来得可口哇。我曾给弗朗德勒的玛格丽特公主写了您所知道的那首精彩的赞婚诗,可是市府不给我报酬,借口说那首诗写得不好,就好像四个埃居就可以打发索福克列斯⑤的一部悲剧似的。这样一来我都快饿死了,幸好我觉得自己的牙床倒挺坚实的,便向牙床说:‘去玩玩力气把式,耍耍平衡戏法,自己养活自己吧。’有一群叫化子——现在都成了我的好友——传授给我二十来种耍力气的把式,所以如今可以靠白天满头大汗耍把式挣来的面包,晚上喂我的牙齿了。我承认,这样使用我的智能,毕竟是可悲的,人生在世,并不是专为敲手鼓和咬椅子来度日子的。话说回来,尊敬的大人,光度日子是不够的,还得挣口饭吃才行。”

    堂·克洛德静静听着。猛然间,他那凹陷的眼睛露出机敏、锐利的目光,可以说格兰古瓦顿时觉得这目光直探到他灵魂深处去了。

    ①布里为巴黎盆地东部地区,以盛产布里奶酪称。

    ②亚历山大诗体为每行十二音节的韵诗。

    ③阿德墨托斯为古希腊神话中人物,费尔斯国王。阿波罗因杀死独目巨龙,被宙斯罚为凡人服一年劳役,便选中阿德墨托斯为主人替他放猪。

    ④圣惹内斯特是古罗马时代的殉教者。

    ⑤索福克列斯(约公元前496—公元前406),古希腊的悲剧大师。

    “很好,皮埃尔君您怎么现在和那个跳舞的埃及姑娘混在一起呢?”

    “咋地!”格兰古瓦说。“她是我的老婆,我是她的老公。”

    教士阴森的眼睛一下子像火焰在燃烧。

    “你①怎能干出这种事来,可怜虫?”他怒冲冲抓住格兰古瓦的胳膊,大喊大叫。“你竟然被上帝唾弃到这个地步,才会对这个姑娘动手动脚?”

    “凭我进天堂的份儿起誓,大人,”格兰古瓦浑身直打哆嗦,答道。“我向您发誓,我从来没有碰过这个姑娘,如果这正是您所担心的话。”

    “那你说什么丈夫妻子呢?”教士说。

    格兰古瓦赶忙把看官所知道的那些事情,奇迹宫廷的奇遇啦,摔罐子成亲啦,三言两语地讲给他听。还说到,看来这门亲事还毫无结果,每天晚上,吉卜赛姑娘都像头一天新婚之夜那样避开他。末了他说:“这是有苦难言呀,都因为我晦气,讨了个贞洁圣女。”

    “您这话怎说?”副主教问道,听到这番叙述,渐渐怒气消了。

    “要说清楚可相当困难呀。”诗人应道。“这是一种迷信。

    ①在此之前一直用“您”称呼,这里改用“你”,表示愤怒和蔑视。

    据一个被称为埃及公爵的老强盗告诉我说,我的妻子是一个捡来的孩子,或者说,是个丢失的孩子,反正都是一码事。她脖子上挂着一个护身符,据说这护身符日后可以使她与父母重逢,但是如果这姑娘失去了贞操,护身符随即将失去其法力。因而我们两个人都一直洁身自好。”

    “那么,”克洛德接口说,脸孔越来越开朗了。“皮埃尔君,您认为这个女人没有接近过任何男人?”

    “堂·克洛德,您要一个男人怎么去对付迷信的事情呢?她脑子里装着这件事。我认为,在那班唾手可得的流浪女子当中,能像修女般守身如玉的,确是凤毛麟角。不过她有三样法宝防身:一是埃及公爵,把她置于直接保护之下;二是整个部落,人人把她尊敬得像圣母一般;三是一把小巧的匕首,从不离身,尽管司法长官三令五申禁止带凶器,这个小辣椒总是把匕首带在身上什么隐蔽的角落,有谁胆敢碰她的腰身,那匕首马上就拔出来了。这真是一只蛮野的黄蜂,得了吧!”

    副主教并不就此罢休,接二连三再向格兰古瓦盘问个没完。

    依照格兰古瓦的评判,爱斯梅拉达这个倩女,驯良而又迷人;俏丽,除了那种特具一格的噘嘴之外;天真烂漫,热情洋溢,对什么都不懂,却又对什么都热心;对男女之间的区别都还一无所知,甚至连在梦里也弄不清;生就这个样子;

    特别喜欢跳舞,喜欢热闹,喜欢露天的活动;是一种蜜蜂似的女人,脚上长着看不见的翅膀,生活在不停飞旋之中。这种性情是她过去一直过着漂泊的生活养成的。格兰古瓦好不容易才得知,她年幼时就跑遍西班牙和卡塔卢尼亚,一直到了西西里;他甚至认为,她曾经随着成群结队的茨冈人到过阿卡伊境内的阿尔及尔王国,阿卡伊一边与小小的阿尔巴尼亚和希腊接壤,另一边濒临去君士坦丁堡必经之路的西西里海。据格兰古瓦说,阿尔及尔国王作为白摩尔人的民族首领,这些流浪者都是他的臣民。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爱斯梅拉达还很年轻时从匈牙利来到了法国。这个少女从所有这些地方带来了零零碎碎的古怪方言、歌曲和奇异的思想,因而说起话来南腔北调,杂七杂八,有点像她身上的服装一半是巴黎式的、一半是非洲式的那样。不过,她经常往来的那些街区的民众倒很喜欢她,喜欢她快快活活,彬彬有礼,活泼敏捷,喜欢她的歌舞。她认为全城只有两个人恨她,一谈起这两个人就心惊肉跳:一个是罗朗塔楼的麻衣女,这个丑恶的隐修女不知对埃及女人有什么恩怨,每当这个可怜的跳舞姑娘走过那窗洞口时,就破口咒骂;另一个人是位教士,每次遇到时向她投射的目光和话语,无不叫她心里发怵。副主教听到最后这一情况,不由心慌意乱,格兰古瓦却没有太留心,因为这个无所用心的诗人,只两个月的工夫就把那天晚上遇见埃及姑娘的种种奇怪情况,以及副主教在这当中出现的情景,统统忘到九霄云外。不过,这个跳舞的小姑娘没有什么可害怕的,她从不替人算命,这就免遭一般吉卜赛女人经常吃巫术官司的苦头。再说,格兰古瓦如果算不上是丈夫,起码也称得上是兄长。总之,对这种柏拉图式的婚姻,这个哲学家倒也心平气和了,总有个地方可以安身,总有面包可以活命吧。每天早上,他往往跟埃及姑娘一道,到街头帮她把观众给的小钱收起来;每天晚上,同她一起回到他俩的共同住处,任凭她把自己锁在单独的小房间里,他却安然入睡了。

    他认为,总的说来,这种生活挺温馨的,也有利于冥思默想。再则,凭良心说,这个哲学家对这位吉卜赛女郎是否迷恋到发狂的程度,他自己也说不准。他爱那只山羊,几乎不亚于爱吉卜赛女郎。这只山羊真是可爱,又温顺,又聪明,又有才情,是一只训练有素的山羊。这类令人惊叹不已、常常导致驯养者遭受火刑的灵巧畜生,在中世纪是司空见惯的。这只金蹄山羊的魔法其实是些无伤大雅的把戏罢了。格兰古瓦把这些把戏仔细说给副主教听,副主教看上去听得津津有味。

    在许多情况下,只要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把手鼓伸到山羊面前,便可以叫它变出想要的戏法。这都是吉卜赛女郎调教出来的,她对这类巧妙的手法具有罕见的才能,只需两个月工夫就教会了山羊用一些启动字母拼写出弗比斯这个词来。

    “弗比斯!”教士说道。“为什么是弗比斯呢?”

    “不清楚。”格兰古瓦应道。“也许是她认为具有某种神秘法力的一个词吧。她认为独自一人时,翻来复去低声念着这个词。”

    “您有把握这仅仅是个词,而不是一个人的名字吗?”克洛德用他那特有的敏锐目光盯着他,又问。

    “谁的名字?”诗人说道。

    “我怎么知道呢?”教士应道。

    “那正是我所想的,大人。这帮流浪者多少都有点信奉拜火教,崇拜太阳。弗比斯就是从那儿来的吧。”

    “我可并不像您觉得那么明明白白,皮埃尔君。”

    “反正这与我不相干。她要念‘弗比斯’就随她念去呗。有一点是确信无疑的,那就是佳丽喜欢我已经差不多同喜欢她一样了。”

    “这个佳丽又是谁?”

    “雌山羊呗。”

    副主教用手托着下巴,看上去想入非非。过了片刻,突然猛转身向着格兰古瓦。

    “你敢对我发誓,你真的没有碰过?”

    “碰过谁?母山羊吗?”格兰古瓦反问道。

    “不,碰那个女人。”

    “碰我的女人!我向您发誓,没有碰过。”

    “你不是经常单独跟她在一起吗?”

    “每天晚上,整一个钟头。”

    堂·克洛德一听,眉头紧蹙。

    “咳!咳!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单独在一起,是不会想到念主祷文的①”

    “以我灵魂发誓,哪怕我念《主祷词》、《圣母颂》、《信仰上帝我们万能的父》②,她对我的青睐,也不比母鸡对教堂更有兴趣呐。”

    “拿你母亲的肚皮起誓,”副主教粗暴地重复道。“发誓你手指尖没有碰过这个女人。”

    “我发誓,还可以拿我父亲的脑袋担保,因为这两者何止一种关系!不过,我尊敬的大人,请允许我也提一个问题。”

    ①②原文为拉丁文。

    “讲,先生。”

    “这件事跟您何干?”

    副主教的苍白脸孔,顿时红得像少女的面颊似的。他好一会儿没应声,随后露出明显的窘态说道:

    “您听着,皮埃尔·格兰古瓦君,据我所知,您还没有被打入地狱。我关心您,并要您好。然而,您只要稍微接触一下那个埃及魔鬼姑娘,您就要变成撒旦的奴隶。您明白,总是肉体毁灭灵魂的。要是您亲近那个女人,那您就大祸临头!说完了!”

    “我试过一回,”格兰古瓦搔着耳朵说道。“就在新婚那一

    天,结果倒被刺了一下。”

    “皮埃尔君,您居然这样厚颜无耻?”

    教士的面孔随即又阴沉下来了。

    “还有一回,”诗人笑咪咪地往下说。“我上床前从她房门的锁孔里瞅了一瞅,正好看见穿着衬衫的那个绝世佳人,光着脚丫,想必偶或把床绷蹬得直响吧。”

    “滚,见鬼去!”教士目光凶狠,大喝一声,并且揪住格兰古瓦的肩膀,把这个飘飘然的诗人猛烈一推,随即大步流星,一头扎进教堂最阴暗的穹窿下面去了。

    巴黎圣母院(三)第七卷 命运(3)

    三大钟

    自从那天上午在耻辱柱受刑以后,圣母院的邻里都认为,他们发觉卡西莫多对敲钟的热情锐减了。在那以前,时刻钟声充耳,悠扬动听的早祷钟和晚祷钟震天价响的弥撒钟,抑扬顿挫的婚礼钟和洗礼钟,这一连串的钟声在空中飘荡缭绕,仿佛是入耳动心的各种各样声音织成的一幅云锦。整座古老的教堂颤震不已,响声回荡不绝,永远沉浸在欢乐的钟声里。

    人们时时感觉到有个别出心裁而又喜欢喧闹的精灵,正通过这一张张铜嘴在放声歌唱。如今这个精灵似乎消失了,大教堂显得郁郁寡欢,宁愿哑然无声了。只有节日和葬礼还可以听到单调的钟声,干巴巴的,索然无味,无非是礼仪的需要,不得不敲而已。凡是一座教堂都有两种声响,在内是管风琴声,在外是钟声,现在只剩下管风琴声了。仿佛圣母院钟楼里再也没有乐师了。其实卡西莫多一直在钟楼里。他究竟有什么心事呢?莫非在耻辱柱上所蒙受的耻辱与绝望的心情至今还难以忘怀?莫非刽子手的鞭挞声无休止地在他心灵里回响?莫非这样一种刑罚使他悲痛欲绝,万念俱灭,甚至对大钟的锺情也泯灭了呢?要不然,是大钟玛丽遇到了情敌,圣母院敲钟人的心中另有所欢,爱上什么更可爱更美丽的东西而冷落了这口大钟及其十四位姐妹?

    公元一四八二年,圣母领报节到了,正好是三月二十五日,礼拜二。那一天,空气是那样清纯,那样轻柔,卡西莫多突然觉得对那些钟又有几分爱意了,遂爬上北边的钟楼,而这时候,教堂的听差正把下面每道大门打开来。圣母院那时的大门全是用十分坚硬的大块木板做成的,外表包着皮革,四周钉有镀金的铁钉,边框装饰着“精心设计”的雕刻。

    到达塔楼顶上高大钟笼之后,卡西莫多不由心酸,摇了摇头,端详了那六口大钟一会儿,仿佛他心中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把他与这些大钟间隔开来,因而不胜悲叹。然而,他把这些钟猛力一摇,随即感到这一群钟在他手底下摇来晃去,看到——因为听不见——那颤动的八度音在响亮音阶上忽上忽下,宛如一只鸟儿在枝头上跳来跳去,钟乐的精灵,即摇动着金光闪烁的音束、拨动着颤音、琶音和密接和应的那个守护神,早已把这可怜聋子的灵魂勾去了。这个时候,卡西莫多才又快活起来,忘却了一切,心花怒放,容光焕发。

    他走来走去拍着手,从这根钟索跑到那根钟索,高声呼喊,比手划脚,鼓动着那六位歌手,犹如乐队指挥在激励聪明的演奏能手那般。

    “奏吧,”他说道,“奏吧,加布里埃!把你全部的声音倾注到广场上去。今天是节日呀!”——“蒂博尔,别偷懒。你慢下来啦。快,加把劲吧!难道你锈了不成,懒东西?”——“好呀!快!快!别让人看见钟锤摆动才好!叫他们个个像我一样被震聋!就这样,蒂博尔,好样的!”——“吉约姆!吉约姆!你最胖,帕斯基埃最小,可是帕斯基埃最洪亮。让我们打赌:凡是听得见的人都听出它比你响亮得多了。”——“棒!真棒!我的加布里埃,响些再响些!”——“嘿!你们两只麻雀,在上面干什么来的?我没有看见你们发出一丁点儿声响。”——“那些铜嘴在该歌唱时却像在打呵欠,这是怎么一回事呀?得啦,好好干活吧!这是圣母领报节,阳光真好,也该有好听的钟乐才行。”“可怜的吉约姆!瞧你上气不接下气的,我的胖墩!”

    他全神贯注,正忙于激励那几个大钟,这六个大钟遂一个比一个起劲地跳跃着,摇摆着它们光亮的臀部,就好像几头套在一起的西班牙骡子,不时在骡夫吆喝声的驱策下,喧闹着狂奔。

    钟楼笔直的墙壁,在一定高度上被一片片宽大的石板瓦遮掩着。忽然,卡西莫多无意间从石板瓦中间向下望去,看见一个打扮奇异的少女来到广场上,她停了下来,把一条毯子铺在地上,一只小山羊随即走过来站在毯子上,四周立刻围拢来一群观众。这一看呀,卡西莫多顿时思绪变了,满腔对音乐的热情霍然凝固了,好像熔化的树脂被风一吹,一下子冻结起来似的。他停住了,扭身背向那些钟,在石板瓦遮檐后面蹲了下来,目不转睛地凝望着那个跳舞的姑娘,目光迷惘、深情、温柔,就是曾经使副主教惊讶过一次的那种目光。这当儿,那几口被遗忘的大钟顷刻都一齐哑然无声,叫那班爱听钟乐的人大失所望,他们本来站在钱币兑换所桥上,诚心诚意地聆听着圣母院群钟齐鸣,这时只好怏怏走了,就像一条狗,人家给它看的是一根骨头,扔给它的却是一块石头。

    巴黎圣母院(三)第七卷 命运(4)

    四命运①

    凑巧就在这同一个三月里的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想就是二十九日那个礼拜六,圣厄斯塔舍纪念日,我们年青的学子朋友磨坊的约翰·弗罗洛起床穿衣时,发觉他裤子口袋里的钱包没有半点钱币的响声了。遂把钱包从裤腰小口袋里掏出来,说道:“可怜的钱包!怎么!连一文钱也没有啦!掷骰子、喝啤酒、玩女人,多么残酷地把你掏得精光!瞧你现在成了啥样子,空瘪瘪,皱巴巴,软塌塌!活像一个悍妇的乳房!西塞罗老爷,塞内加老爷,你们那些皱缩的书丢得满地都是,我倒向你们讨教讨教,尽管我比钱币兑换所的总监或比兑换所桥上的犹太人,更明白一枚刻有王冠的金埃居值三十五乘十一个二十五索尔零八德尼埃巴黎币,一枚刻有新月的埃居值三十六乘十一个二十六索尔零六德尼埃图尔币,要是我身上连去压双六的一个小钱都没有,那懂得再多又有什么用!啊!西塞罗执政官呀!这种灾难并不是可以凭婉转的说法,用‘怎样’和‘但是’②就能摆脱的!”

    ①原文此词是希腊文。

    ②原文为拉丁文。

    他愁眉苦脸地穿上衣服。当他系结鞋带时,突然灵机一动,计上心来。但他先是把想法抛开了,可是它又回来,弄得把背心都穿反了,显然他头脑里正在展开激烈的思想斗争。末了,把帽子狠狠地往地上一摔,嚷道:“算了!管它那么多呢!我找哥哥去。这可能送上门去挨一顿训斥,我却可以捞到一个埃居。”

    主意已定,遂匆匆忙忙穿上那件缀皮上衣,捡起帽子,大有豁出一条命的架势,走出门去了。

    他顺着竖琴街向老城走去。经过小号角街时,只见那些令人赞叹不绝的烤肉叉在不停转动,香气扑鼻,把他闻得嗅觉器官直痒痒的,于是向那家庞大的烧烤店爱慕地看了一眼。

    正是这家烧烤店,曾有一天使方济各会的修士卡拉塔吉罗纳好不容易发出一句感人的赞词:“的确,这烧烤店真了不起!”①

    可是约翰没有分文可买早点,遂长叹了一声,一头钻进了小堡的城门洞,小堡是进入老城的咽喉,由几座庞大的塔楼组成巨大的双梅花形。

    他甚至来不及按照当时的习俗,走过时要向佩里内·勒克莱克那可耻的雕像扔一块石头。这个人在查理六世时拱手把巴黎交给了英国人,由于这一罪行,他模拟像的面孔被石头砸得稀巴烂,涂满污泥,在竖琴街和比西街交角处赎罪三百年了,好像被钉在永恒的耻辱柱上一样。

    穿过了小桥,大步流星走过了新圣日芮维埃芙街,磨坊的约翰来到了圣母院门前。他又踌躇起来了,绕着灰大人的塑像磨蹭了一会儿,焦急不安地连连说道:“训斥是肯定的,埃居却就玄乎了!”

    刚好有个听差从修道院走出来,他拦住问道:“若札的副主教大人在哪儿?”

    “我想他在钟楼上他那间密室里。”听差应道。“不过,我劝您别去打扰他,除非您是教皇,或是国王陛下那样了不起的人物差派来的。”

    约翰一听,高兴得拍了一下手,说:“活见鬼!这可是难逢的良机,可以看一下那间赫赫有名的巫窟!”

    这么一想,主意已定,毅然决然闯入那道小黑门,沿着通往钟楼顶层的圣吉尔螺旋楼梯向上爬,同时自言自语:“就要看到啦!圣母娘娘呀!这间小室,我这尊敬的哥哥视若家珍,把它隐藏起来,想必是挺奇怪的玩意儿!据说他在密室里生火做地狱般的饭菜,用烈火燃煮点金石。上帝呀!在我眼里,点金点的只不过是块石子,我才不在乎呢!与其要世界上最大的点金石,我倒宁可在他炉灶上能找到一盘复活节的猪油炒鸡蛋!”

    爬到了柱廊,他停下来喘了一口气,连连“见鬼”,用几百万辆车子来装都装不完,把那走不到尽头的楼梯骂得狗血喷头,随后从北钟楼那道如今禁止公众通行的小门继续往上走。走过钟笼不一会儿,面前是一根从侧面加固的小柱子和一扇低矮的尖拱小门,迎面是一孔开在螺旋楼梯内壁的枪眼,它正好可以监视门上那把偌大的铁锁和那道坚固的铁框。今天谁要是好奇,想去看一看这道小门,可以从那些刻在乌黑墙壁上的白字辨认出来:“我崇敬科拉利。一八二九。于仁题。”

    “题”这个字是原文所有的。

    “喔唷!”学子说。“大概就是这里了。”

    钥匙就插在锁孔里,门虚掩着。他蹑手蹑脚把门轻轻推开,从门缝里伸进头去。

    那位被称做绘画大师中莎士比亚的伦勃朗,看官不会没有翻阅过他那精美的画册吧!在许许多多奇妙的画中,特别有一幅铜版腐蚀画,据猜测,画的是博学多才的浮士德,叫人看了不由得赞叹不已。画面上是一间阴暗的小室,当中有一张桌子,桌上摆满许多丑陋不堪的东西,诸如骷髅啦,地球仪啦,蒸馏瓶啦,罗盘啦,象形文字的牛皮纸啦。那位学者站在桌前,身穿肥大的长袍,头戴毛皮帽子,帽子直扣到眉毛处。只能看见他上半身。他从宽大的安乐椅上半抬起身子,两只紧握着的拳头撑在桌子上,好奇而又惊恐地注视着一个由神奇字母组成的巨大光圈,这光圈在屋底的墙上,如同太阳的光谱在阴暗的房间里,闪耀着光芒。这个魔幻的太阳看起来好像在颤抖,并用其神秘的光辉照耀着那间幽暗的密室。这真吓人,也真美丽。

    却说约翰放大胆子把脑袋伸进那道门缝,映入其眼帘的景象恰与浮士德的密室十分相似,也是一间阴沉沉、几乎没有一点亮光的陋室,也有一把大扶手椅和一张大桌子,若干罗盘,若干蒸馏瓶,若干吊在天花板上的动物骨骼,一个滚在地上的地球仪,杂七杂八的药水瓶,里面颤动着金叶片的短颈大口瓶,放在离奇古怪涂满图像和文字的羊皮纸上的死人头盖骨,还有一大摞手稿,随随便便让羊皮纸的脆角边完全翘开来。总而言之,尽是科学的各种各样垃圾,而且在这堆乌七八糟的东西上面,到处尽是尘灰和蜘蛛网,只是没有闪闪发光的字母所形成的光圈,也没有那位出神的博学之士,像兀鹫望着太阳那样,凝视着那烈火熊熊的幻景。

    不过,密室并非空无一人。安乐椅上坐着一个男子,俯身在桌子上。他背朝着约翰,后者只看到他的肩膀和后脑勺,但用不着费神,一眼便认出这个秃头来,出于本性,这个脑袋瓜永远一成不变地留着剃光的圆顶,仿佛通过这一种外表的象征,决意要标明副主教那不可抗拒的神职感召。

    约翰就这样认出他哥哥来。不过,门是轻轻推开的,堂·克洛德丝毫没有觉察到他的到来。好奇心十足的学子便乘机把这密室不慌不忙地仔细察看了一番。窗洞下,在椅子左边,有一只大火炉,是他起先没有注意到的。从窗洞口照进来的日光,得穿过一张圆形的蜘蛛网;它像精巧的花格子窗,饶有情趣地嵌在尖拱形的窗洞之中;网的正中端坐着那个昆虫建筑师,一动也不动,就像是抽纱花边轮盘的轴心。火炉上零乱堆着形形色色的瓶瓶罐罐,粗陶小瓶子,玻璃蒸馏瓶,装炭的长颈瓶。约翰发现这里连一口锅也没有,不禁唉声叹气,心想:“这套厨房用具,真是新鲜呀!”再说,火炉里并没有火,甚至看上去好久没有生过火了。

    在那一大堆炼金器皿中间,约翰发现一个玻璃面罩,想必是副主教炼制某种危险物质时用来防护面孔的。这个面罩丢在角落里,盖满灰尘,盖板上嵌有铜刻的铭文:呼吸就是希望。①

    还有其他许多题铭,按照炼金术士的风尚,大部分都写

    ①原文为拉丁文。

    在墙上,有的是用墨水写的,有的是用金属尖器刻的。而且字体混杂,有哥特字母,希伯来字母,希腊字母和罗马字母,这些铭文胡乱涂写,互相掩盖,新的盖住旧的,彼此交错,犹如荆棘丛乱蓬蓬的枝杈,好似混战中横七竖八的长矛。这确实是集人世间一切哲学、一切梦幻、一切智慧的大杂烩,其中偶尔有一铭文比其余的高出一筹,光辉闪耀,好似长矛林立中的一面旗帜。大多数是一句拉丁文或希腊文的简短格言,这在中世纪都是写得非常精彩的:起自何时?来自何方?——人自身是怪物。——星辰,住地,名字,神意。——大书,大祸。——大胆求知。——骄傲寓于意志①等等。有时只有一个词,表面看毫无意义:淫秽②,这可能是痛苦地影射修道院的生活制度;有时是一句简单的教士戒律箴言,用正规的六音步诗句写成:上帝是统治者,世人是统治者。③

    也还有些希伯来魔术书的零乱字句,约翰对希腊文懂得很少,对希伯来文就更加摸不着头脑了。所有字句都任意加上星星、人像或动物图形、三角符号,相互交错,这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得这间密室涂满了字迹的那面墙壁,看上去活像猴子用饱蘸墨汁的笔乱涂瞎画的一张纸。

    此外,这整间密室的概貌是无人照管,破败不堪;从用具的残缺状况便可想而知,密室的主人由于有其他心事,早已无心于自己的实验了。

    ①原文为希腊文。

    ②这段引文原为拉丁文和希腊文。

    ③原文为拉丁文。

    这时候,密室的主人正伏案在看一大本有古怪插图的书稿,似乎有某种念头不断来侵袭他的沉思,显得心慌意乱。至少约翰是这样想的,因为他像梦想家那样,边做梦边断断续续发出沉思的呓语,只听见他高声叫嚷:“对,玛努是这么说的,佐罗阿斯特是这样训导的,日生于火,月生于日。火乃宇宙之魂。其基本原子川流不息,不断倾注于世界。这些川流不息,不断倾注于世界。这些川流在空中的交会点即生光;在地上的交会点即生金。……光和金,同物也,均是火之物态。……乃同一物质可见与可触之分,流态与固态之分,如同水蒸汽与冰之分那般,仅此而已。……这并非梦幻,而是大自然的普遍规律。……可是,如何方能从科学中分离出这普遍规律的奥秘呢?什么!照在我手上的光,乃是金子!这些同样的原子,依照某种规律膨胀开来,只要按照另一种法则把这些原子凝聚起来就行了!……怎么做才是呢?……有人曾设想把阳光埋藏在地下。……阿维罗埃斯①,不错,是阿维罗埃斯。……阿维罗埃斯曾在科尔迪大清真寺古兰圣殿左边第一根柱子下面埋了一道阳光,但是只能在八千年后才可以打开地穴,看一看试验是否成功。”

    “活见鬼!”约翰在一旁说道。“为了一个埃居,等得老半天了!”

    ①阿维罗埃斯(1126—1198):阿拉伯哲学家。

    “有些人却认为,”副主教依然想入非非说道,“倒不如用天狼星的光做试验更好些。可是要得到天狼星的纯光谈何容易,因为别的星光同它混杂在一起。弗拉梅尔认为,用地上的火做试验要方便得多。……弗拉梅尔!真是生来注定的好名字!弗拉梅尔,其音就是火焰!……对,是火,就是如此。……钻石寓于煤,黄金寓于火。……但如何提取呢?马吉斯特里①认为,有些女人的名字具有无比温馨、无比神秘的一种魅力,只要试验时念出来就行了。……看看玛努是怎么说来的:‘女人受尊敬的地方,神明满怀喜悦;女人受歧视的地方,祈祷上帝也徒劳。女人的嘴总是纯洁的,那是流水,那是阳光。女人的名字应该是讨人喜欢的、温馨的、异想天开的;结尾应该是长元音,读起来就像念祝圣词一样。’……对,先哲说得在理;事实上,玛丽亚、索菲亚、爱斯梅粒,无不如此。……该死该死!老是纠缠着这种念头!”

    说到这里,狠狠地把书合了起来。

    他摸摸额头,仿佛要把不停纠缠着他的那个念头驱赶开。

    随后,从桌上拿起一枚钉子和一把小铁锤,锤柄上离奇古怪地画着魔符般的文字。

    “长久以来,”他露出苦笑,又说。“我的试验一次次失败了!那个固执的想法老缠着我,像烙铁烙在我的脑子里一样。

    我连卡西奥多鲁斯②的秘密都无法发现,他那盏灯不用灯芯、不用油就能点燃。这本是简易的事情!”

    “放屁!”约翰暗自说道。

    “因此,”教士接着往下说。“只要脑子稍微开点窍,就足以叫一个人懦弱而疯狂!咳!让克洛德·佩芮尔取笑我吧,她连片刻都没能把尼古拉·弗拉梅尔的注意力从他追求的伟大事业中引开!怎么!我手里握的是泽希埃莱的魔锤!这个可怕的犹太教法师,在其密室的深处,正用这把锤子敲打这根铁钉,每锤一下,哪怕在万里之外,也能将他所诅咒的仇人完全沉入土里。就连法兰西国王,有天晚上冒冒失失撞了一下这个魔法师的大门,立即在巴黎街上陷入地里,一直陷到膝盖深。……此事发生还不到三百年呢。……怎么!我也有钉子的铁锤,可是这些工具在我手中并不比刃具工匠手里的木槌更有威力。……关键是要找到泽希埃莱锤打钉子时所念的那个咒语。”

    ①马吉斯特里:九世纪拜占庭哲学家。

    ②卡西奥多鲁斯(约480—约575):拉丁文作家,著有几部神秘作品。

    “废话!”约翰心想。

    “得啦,试试看吧!”副主教兴奋地说。“要是成功,钉头就会冒出蓝色的火光。……埃芒——埃当!……埃芒——埃当!①

    不对。……西日阿尼!西日阿尼!②……让这钉子给随便哪个名叫弗比斯的家伙挖掘坟墓吧!……该死!一再老是同个念头,没完没了!”一说完,怒气冲冲地把铁锤一扔,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倒伏在桌上,由于高大的椅背挡住,约翰看不见他了。有好一会儿,只见到他搁在一本书上的一只抽搐而攥紧的拳头。霍然间,堂·克洛德站立起来,拿起一只圆规,悄悄地在墙上刻下这个大写的希腊词:’AN’A#KH③。

    ①②咒语。

    ③意为命运,请参阅作者原序。

    “我哥哥疯了!”约翰想道,“要是把它写成拉丁文①,不是更省事吗!并非人人都懂得希腊文。”

    副主教走过来坐在椅子上,把头搁在双手上,像个病人发高烧,头昏昏沉沉似的。

    学子诧异地注视着哥哥。他,为人心胸坦荡,观察人世只凭纯良的自然法则,强烈的情感凭着自己的爱好任意流淌,每天清晨都充分挖掘好一条条新沟渠,所以心中激情的湖泊总是干涸的。像他这样的一个人,自然无法理解:人欲的海洋一旦出口被堵住,将会怎样以雷霆万钧之势汹涌翻腾,将会怎样沉积,怎样膨胀,怎样泛滥,怎样叫人撕心裂肺,怎样迸发为内心的哭泣和暗暗的抽搐,一直到冲垮堤岸,毁坏河床。克洛德·弗罗洛那严厉冷峻的外表,那道貌岸然和拒人千里之外的冷冰冰面孔,一向把约翰蒙骗了。这个生性快活的学子,压根儿就没有想到在埃特纳火山②白雪覆盖的山巅下,竟会有沸腾的、狂暴的、深沉的岩浆。

    我们不清楚他是否这时突然也萌发这些想法。但是,不论他怎么没有头脑,还是晓得自己看到了本不应该看见的事情,无意中发现了他哥哥的灵魂最秘密的状况,也晓得不应当让克洛德觉察到他在场。于是看见副主教又回到原先那种木然的状态中,遂把头悄悄缩了回来,故意在门外走了几步,弄出声响来,好像有人刚刚到来,在向屋里的人通报似的。

    ①原文为拉丁文。

    ②西西里的著名火山。

    “进来!”副主教从密室里高声喊道。“我正等着您呢,故意把钥匙留在锁孔里。进来,雅克大人。”

    学子放大胆子走了进去。在这样的地方来了这样一个客人,这叫副主教感到十分尴尬,不由在椅子上打了一个寒噤,说:“怎么!是您,约翰?”

    “反正都是同一个J①

    字母开头的。”学子涨红着脸,厚着脸皮,轻松地应道。

    堂·克洛德又板起面孔了。

    “您来这里做什么?”

    “我的哥呀,”学子答腔,竭力装出一副既得体,又可怜又谦恭的样子,带着天真无邪的神情,手里转动着帽子。“我是来向您请求……”

    “什么?”

    “一点我迫切需要的教诲。”约翰不敢大声再说下去:“还有一点我更急需的钱。”这后半句一下子顿住,没有说出来。

    “先生,我可对您很不高兴。”副主教的语气很冷淡。

    “唉!”学子叹息道。

    ①约翰(Jehan)和雅克(Jacques)都是J字母开头。

    堂·克洛德把坐椅转了四分之一圈,目不转暗地盯着约翰,说:“见到您可真高兴!”

    这是一句可怕的开场白,约翰准备挨狠狠一顿训斥。

    “约翰,每天都有人向我告您的状。那次打架,您用棍子把一个名叫阿贝尔·德·拉蒙尚的小子爵打得鼻青脸肿,是怎么一回事?……”

    “噢!”约翰说。“小事一桩!是小侍从这个坏小子寻开心,骑着马在污泥里猛跑,溅了同学们一身泥!”

    “您把那个叫马伊埃·法尔热的袍子撕破了,又是怎么一

    回事?”副主教接着说道。“那人诉苦说:长袍都撕破了①。”

    “唔,呸!只不过是蒙泰居的蹩脚小斗篷罢了!”

    “诉状上明明说是长袍,而不是小斗篷②,您懂不懂拉丁文?”

    约翰没有答腔。

    “是呀!”教士摇摇头接着说。“现在学习的文科竟到了这个地步!拉丁语几乎听不到,叙利亚语无人知晓,希腊语那样叫人讨厌,甚至连最博学之士碰到一个希腊字就跳过不念,也不以为无知,反而说:这是个希腊字,念不来。③”

    听到这里,学子毅然抬起头来,说:“兄长大人,请允许我用最纯正的法语,把墙上那个希腊字解释给您听。”

    “哪个字?”

    “’AN’A#KH。”

    副主教黄颧骨上顿时泛起淡淡的红晕,仿佛火山内部激烈的震动而渲泄出来的一缕烟云。学子几乎没有觉察到。

    “那敢情好,约翰。”兄长强打起精神,结结巴巴说道。

    “这字什么意思?”

    “命运。”

    ①②③原文为拉丁文。

    堂·克洛德的脸色一下子刷白,而学子却漫不经心地往下说:

    “还有下面那个希腊字,看得出来出自同一个人的手刻的,意思是淫秽。您看我还懂得希腊文吧。”

    副主教缄默不语,这一堂希腊文课使他困惑不解。小约翰像一个被娇惯坏了的孩子,样样灵精,看出这正是大胆提出要求的大好时机,便装出柔声细气,开口说:

    “我的好哥哥呀,难道您真的那样恨我,才摆出恶狠狠的样子给我看,仅仅因为我跟人打架闹着玩玩,狠狠刷了谁的几记耳光,踢了谁的几下屁股,教训了一下那些什么毛头小伙子,什么臭小子①?——您瞧,克洛德好哥哥,我的拉丁文挺棒吧。”

    然而,这种假惺惺的亲热劲,丝毫也没有对严厉的大哥产生惯常的那种作用。地狱的守门犬克伯罗斯不吃蜜糕,副主教额上的皱纹一点也没有舒展开来。

    “您到底想干什么?”副主教干巴巴地问道。

    “那好,就实说吧!我要钱。”约翰勇敢地应道。

    一听到这毫不为难的表白,副主教立刻换了一副面孔,显出老子教训儿子的表情。

    “约翰先生,您知道,我们在蒂尔夏普的采邑,年贡和二十一所房屋的租金都计算在内,常年总共是巴黎币三十九利弗尔十一索尔六德尼埃。这比帕克莱兄弟那时候多了一半,但还是不多呀。”

    “我需要钱。”约翰泰然自若地说道。

    ①原文为拉丁文。

    “您知道宗教裁判官已经裁决,我们那二十一所房屋从属于主教的整个采邑,如果要赎回这种隶属关系,就得向尊敬的主教偿付两个镀金的银马克,价值两个巴黎利弗尔。可是,这两个马克,我还没能凑齐哩。这您是知道的。”

    “我知道我需要钱。”约翰第三次重复道。

    “您要钱做什么用?”

    听到这一问话,约翰眼睛里掠过一线希望的亮光,遂又装出温顺和讨好的肉麻样子。

    “啊,亲爱的克洛德哥哥,我向您要钱绝无坏心。并不是想用您的钱装模作样到酒馆去出风头,也不是想骑着骏马,锦缎的马披金光闪烁,带着仆人到巴黎大街上去招摇过市。不是的,哥呀,是为了做件好事。”

    “什么样好事?”克洛德有点感到意外,问道。

    “我有两个朋友想给圣母升天会一个可怜寡妇的孩子买衣着用品。这是一件善事,得花三个弗罗林,我也想出一份。”

    “您这两个朋友叫什么名字?”

    “皮埃尔·拉索默尔和巴底斯蒂·克罗克瓦松①。”

    “唔!”副主教说道。“这些名字可真是跟行善很相称呀,就好像在教堂主坛上安一门射石炮。”

    诚然,约翰挑选了这两个名字糟糕透了,可是发觉得太晚了。

    ①这两个名字的意思是刽子手皮埃尔和赌徒巴底斯蒂。

    “再说,”精神的克洛德接着说。“什么样的孩子衣着用品要值三个弗罗林?而且还是给圣母升天会一个寡妇的孩子买的?我倒要问一下,打从什么时候起,圣母升天会的寡妇们会有裹着襁褓的婴儿呢?”

    约翰再次打破尴尬的局面,说:“得啦,不错!我要钱是为了今晚到爱情谷去看伊莎博·蒂埃丽,行了吗?”

    “不要脸的坏蛋!”教士喊叫起来。

    “淫秽①。”约翰应道。

    学子也许是调皮,借用了密室墙上的这个词,却对教士产生了一种奇特的作用。只见他咬着嘴唇,气得脸红耳赤。

    “给我滚,我在等人。”他于是对约翰说。

    学子试图再做一次努力:“克洛德哥哥,至少给我一个小钱吃饭吧。”

    “格拉田教会学得如何啦?”堂·克洛德问道。

    “本子丢了。”

    “拉丁人文科学学得如何?”

    “奥拉蒂乌斯②

    的书本给人偷去了。”

    “亚里士多德学得如何?”

    ①原文为希腊文。

    ②奥拉蒂乌斯,公元前六世纪传说中的罗马英雄。

    “说真的!哥呀,有个教堂神甫说过,任何时代的异教邪说都是以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为渊薮的,这神甫究竟是谁呢?见鬼去吧,亚里士多德!我才不愿意让他的形而上学来破坏我的宗教信仰呐。”

    “年青人,”副主教接着说。“在王上最后一次进城时,有一个侍从贵族叫菲利浦·德·科米纳,马披上绣着他的一句格言,不妨劝您好好想一想:不劳动者不得食①。”

    学子半晌不作声,用手指搔搔耳朵,眼睛盯着地上,脸有愠色。猛然间,他一下子转身向着克洛德,其敏捷真不亚于猴子。

    “这么说来,好哥哥,您连给我一个巴黎索尔,去面包铺买块面包皮都不给啦?”

    “不劳动者不得食。”

    副主教毫不容情,约翰听了他这句回答,双手捂住头,像个女人哭泣一样,带着绝望的表情嚷叫:“O#o#o#o#o#oi!”

    “这是什么意思,先生?”克洛德听到这怪叫声,不由一怔,问道。

    学子刚用拳头揉过眼睛,使看起来像哭红了似的,一听到克洛德的问话,厚着脸皮抬眼望着他,应道:“嗯,什么!这是希腊语呀!是埃斯库罗斯的抑抑扬格②诗句,表示悲痛欲绝。”

    说到这里,随即纵声哈哈大笑,笑得那么滑稽,那么厉害,副主教也情不自禁地露出了笑容。其实这要怪克洛德自己,为什么过去要那样娇惯这个孩子呢?

    “哦!克洛德好哥哥,我的靴底都破得吐舌头了,世上哪有比这更悲惨的厚底靴吗?”

    副主教一下子又恢复了原来的那种粗声厉色:“新靴子会给您送去,钱分文不给。”

    ①原文为拉丁文。

    ②即两个轻音节后跟一个重音节的音步。

    “哥呀,只要给个小钱!”约翰苦苦恳求道。“我一定好好用功,把格拉田教令背诵出来,一定好好信奉上帝,一定争取成为品学兼优的毕达哥拉斯。不过,给我一文小钱,行行好吧!饥饿张着大口,就在这儿,在我眼前,又脏,又臭,又深,连鞑靼人或是僧侣的鼻子都望尘莫及,难道您就忍心看我被饥饿吞吃掉?”

    堂·克洛德晃了晃满是皱纹的脑袋,又说:“不劳动者……”

    约翰没让他说完,嚷道:

    “算了,见鬼去吧!欢乐万岁!我要去喝酒,去打架,去打碎酒坛,去找娘们!”

    说着,把帽子往墙上一扔,把手指头扳得像响板那样响。

    副主教神色阴沉,瞅了他一眼。

    “约翰,您没有一点灵魂。”

    “要是这样,根据伊壁鸠鲁的说法,我缺的是某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所形成的莫名其妙的玩意儿。”

    “约翰,应当认真想一想改过才是。”

    “这个嘛,”学子叫道,同时看看他哥哥,又瞧瞧炉子上面的蒸馏瓶。“怪不得这里的一切都是荒唐的,种种想法和瓶瓶罐罐!”

    “约翰,您正站在滑溜溜的斜坡上,您可知道会滑到哪里去吗?”

    “滑到酒馆去。”约翰应道。

    “酒馆通向耻辱柱。”

    “这只是一只像别的灯笼那样的灯笼,也许打着这只灯笼,狄奥日内斯①

    可以找到要找的人。”

    “耻辱柱通向绞刑架。”

    “绞刑架只是一架天平,一端是人,另一端是整个大地。能做那个人,那可太妙了。”

    “绞刑架通往地狱。”

    “地狱是一团大火。”

    “约翰呀约翰,您的下场会很惨的。”

    “开场倒是很好的。”

    这时,楼梯口传来脚步声。

    “别作声!”副主教边说边把一根手指头按在嘴上。“雅克大人来了。听着,约翰,”他又低声添了一句。“您在这里看到和听到的,千万别说出去。快躲到这个火炉下面去,别出声。”

    学子蜷缩在火炉下面,灵机一动,计上心来:

    “对啦,克洛德哥哥,给我一个弗罗林,我就不作声。”

    “住口!我答应您就是了。”

    “要马上给。”

    “拿去吧!”副主教气鼓鼓地把钱包扔给他。约翰再钻到炉底下,这时房门正好推开了。

    ①据传,有天中午,(狄奥日内斯)提着灯笼在雅典街头漫步,有人问他在做什么,他应道:“我在找个人。”

    巴黎圣母院(三)第七卷 命运(5)

    五两个黑衣人

    来人身穿黑袍,神情阴沉。我们的朋友约翰(不出所料,他蜷缩在角落里尽量设法能随意看清和听到密室里的一切动静),他第一眼注意到的是来人的衣著和面容十分寒碜,脸上却略带几分温柔,不过那是好似猫或判官一样假惺惺的温柔,一种虚情假意,叫人肉麻的温柔。此人头发花白,皱纹满脸,年近六十,眼睛巴拉巴拉直眨,白眉,垂唇,大手。约翰一看,来人不过如此,就是说,大概是一个医生或是一位法官,而且此人鼻子离嘴巴老远,表明愚不可及。随后,约翰又缩回他的洞里了,心想这样狼狈不堪地蜷缩着,由这样一个丑恶的人作伴,何时才有个完,不禁暗自伤心。

    对这个来客,副主教连站起来一下都没有,只是做了个手势,叫他在门边一只板凳上坐下,好一会儿都不声不响,看上去像依然沉浸在冥思默想之中,然后才用几分恩主的口气对他说:“日安,雅克大人。”

    “您好,大人!”黑衣人连忙答道。

    一个称呼雅克大人,另一个意味深长地称呼大人,两种称呼虽都是同一个大人,意思却存在着天壤之别,有如称“阁下”的显赫人物与称“先生”的凡夫俗子,主人与下人①之别。

    ①原文为拉丁文。

    副主教又沉默了片刻,雅克大人小心翼翼,不敢打扰他,他随后才接着说:“喂,搞成了没有?”

    “唉!我的大人!”对方苦笑着应道。“我不停地鼓风。灰也够多的。就是一星半点金子也没有。”

    堂·克洛德不耐烦地摆摆手:“我说的不是这码事,雅克·夏尔莫吕大人,我问的是您承办的那件巫师案子。审计院的那个膳食总管,您不是叫他马克·塞内纳吗?他有没有招供行妖作祟?拷问达到了目的没有?”

    “唉,没有。”雅克大人答道,脸上始终带着忧伤的微笑。

    “我们并没有得到那种快慰。这个人是块顽石,就是把他押到猪市去活活煮死,他也不会招供一个字的。不过,我们会不惜采取一切手段,逼他说出真情的。他现在已经四肢残缺不全了。我们用了各种酷刑,正如那个喜剧小丑老普洛图斯所说的:

    面对着刺棒、利刃、钉死、枷锁、

    暴力、锁链、绞索、脚镣、颈枷。①

    但一点作用也没有。这个人太可怕了,真拿他没办法。”

    “他屋子里没搜到什么新名堂来?”

    “当然搜到。”雅克大人应道,一边掏着裤袋。“搜出这张羊皮纸。上面写了一些字,我们一窍不通。刑事状师菲利浦·勒利埃先生倒懂得一点希伯来文,是他在承办布鲁塞尔康代斯坦街犹太人案件中学的。”

    ①原文为拉丁文。

    这样说着,雅克大人把羊皮纸慢慢打开来。副主教立即说:“拿来。”然后往这文卷上瞥了一眼,叫了起来:“纯粹是妖术,雅克大人!埃芒-埃当!这是那班吸血鬼①赴巫魔夜会时喊叫的暗语。由己,同己,在己!②这是命令把地狱魔鬼再拘锁起来的口令。哈嘶,吧嘶,吗嘶!这是医术,专治狂犬咬伤的一个药方。雅克大人呀!您是王上宗教法庭检察官,凭这张羊皮纸就十恶不赦。”

    “我们还要拷问那个家伙。还有这个……”雅克大人又在衣袋里掏来掏去。“也是在马克·塞内纳家里搜到的东西。”

    这是一只罐子,与堂·克洛德火炉上那些瓶瓶罐罐没有什么两样。副主教一看,便说:“啊!一只炼金用的坩锅。”

    “我向您实说吧,”雅克大人带着怯生生的傻笑说道:“我曾在火炉上试过,但不见得比我自己的那只顶用。”

    副主教仔细打量起这只罐子来。“这坩锅上刻着什么?噢嘘!噢嘘!驱赶跳蚤的咒语!这个马克·塞内纳真是大草包!我确信,您用这玩意儿想炼出金子,那是异想天开!夏天放在您的床龛里还差不多,如此而已!”

    “我们显然是搞错了。”国王代诉人说道。“我刚才上来之前,研究了一下楼下的门廊;大人阁下能否肯定,靠主宫医院那边的大门真的象征一本打开的物理书吗?圣母院底层那七尊裸体雕像中,那尊脚后跟长着翅膀的是墨尔库里吗?”

    “不错。”教士答道。“这是意大利博学之士奥古斯丁·尼福这么说的,拜一个大胡子魔鬼为师,因此无所不知。不过,我们该下去了,我将根据上面的意思解释给您听。”

    ①传说中专吸人血的半狗半女人的恶鬼。

    ②原文为拉丁文。

    “谢谢,我的大人。”夏尔莫吕一躬到地,说道。“对啦,我差点倒忘记了!请问,我什么时候去把那个小妖精抓起来?”

    “哪个小妖精?”

    “就是大人知道的那个不顾教廷禁令,每天到广场上来跳舞的吉卜赛小妞!她有一只鬼魂附身的母山羊,长着魔鬼似的两个犄角,会认字,会写字,会算术,计算起来就像毕卡特里那么精。单凭这只山羊,就足以把全部流浪的波希米亚人都绞死。起诉状已准备好了,要办马上就可以办,瞧吧!我敢打赌,这个跳舞姑娘可真是美人儿,那双漂亮的黑眼睛举世无双!真是两颗光彩夺目的埃及宝石!什么时候动手?”

    副主教脸色煞白。

    ①原文为拉丁文。

    “我会告诉您的。”他结结巴巴,声音含糊不清。接着用劲说道:“管您的马克·塞内纳就行了。”

    “请大人放心。”夏尔莫吕微笑答道。“我回去马上叫人把他绑到皮床上去。可是这家伙是个魔鬼,连皮埃拉·托特吕都打累了,他的手比我的还粗。正如那位爱说俏皮话的普洛图斯所说的:

    把你光着身子绑起来,倒吊一称,足有百把镑重。

    得用绞盘把他倒吊起来拷问!那是我们最妙的办法,非叫他尝尝厉害不可。”

    堂·克洛德神情阴郁,看上去心不在焉。突然掉头对夏尔莫吕说:

    “皮埃拉大人……雅克大人,我的意思是,管您的马克·塞内纳就得了!”

    “是,是,堂·克洛德。可怜的家伙!他早该像穆莫尔①吃苦头啦。亏他想得出,去参加巫魔夜会!身为审计院的一个膳食总管,理当知晓查理曼的文献,不是吸血鬼,就是害人精②!至于那个小妞儿,大家叫她爱斯梅拉达,我恭候大人的吩咐。啊!等会儿走过门廊时,请您也给我讲一讲教堂入口处那个平雕的园丁是啥意思。莫非是播种者③!……嘿!大人,您到底在想什么呢?”

    堂·克洛德只想自己的心事,并没有听他在说什么。夏尔莫吕顺着克洛德的视线看去,发现他直勾勾地盯着窗洞口的一张大蜘蛛网。恰好就在此时,一只正在寻觅三月阳光的苍蝇,晕头转向,一头撞上蜘蛛网给粘住了。蜘蛛网一振动,那只大蜘蛛顿时冲出它在网中央的斗室,一下子向苍蝇猛扑过去,用两只前触角把苍蝇折成两段,同时把丑恶的吻管刺进苍蝇的脑袋。国王的教廷检察官不由说道:“可怜的苍蝇!”并抬起手来要去救它。副主教一看,如猛然惊醒,浑身剧烈痉挛,一把紧紧攥住他的胳膊,说道:

    “雅克大人,让命运去作主吧!”

    教廷检察官转过头来,惊愕不已。他觉得胳膊好像被铁钳夹住一样。教士的眼睛直勾勾的,惊恐不安,闪闪发光,一直盯着那对可怕的苍蝇和蜘蛛。

    ①原文为拉丁文。

    ②穆莫尔:不详。

    ③指上帝。

    “啊!是的,”教士继续说道,那声音仿佛从他腑脏里发出来似的。“这就是万物的象征。苍蝇刚出生不久,快活得很,飞来飞去;它寻找春天,寻找广阔的天地,寻找自由;哦!是的,可是命中注定,偏偏撞到了那扇花格窗,蜘蛛扑了出来,那丑恶的蜘蛛!可怜的舞女①!注定该死的可怜苍蝇!雅克大人,随它去吧!这就是命!……唉!克洛德,你就是蜘蛛,克洛德,你也是苍蝇!……你飞向科学,飞向光明,飞向太阳,一心一意只想飞奔广阔的天地,飞奔如同光天化日的永恒真理,可是,当你扑向那扇光彩夺目的窗洞,扑向光明、聪慧和科学的另一个世界,盲目的苍蝇呀,荒唐的饱学之士,你居然没有看见在光明与你之间,命运早已张挂了一张细薄的蛛网,你却狂热地一头扑上去,可怜的疯子,现在你拼命挣扎,头也破了,翅膀也断了,被命运的铁钳夹住了!……雅克大人!雅克大人!让命运去安排吧!”

    “我向您保证,我绝不去碰它。”夏尔莫吕应道,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可是,请您放开我的胳膊,大人,求求您了!您的手简直就是一把铁钳。”

    ①语义双关。法文“苍蝇”这词是阴性的,因此这里“舞女”既可指苍蝇,也可指爱斯梅拉达。

    副主教根本没有听见,依然望着窗口说:“噢!荒唐!你真是异想天开,想用你的小苍蝇翅膀,会把那张可怕的蜘蛛网撞破,就以为可以飞抵光明了。唉!你哪里想得到,前面稍远处还隔着一扇玻璃窗,这道透明的障碍物,这堵比黄铜还坚硬的水晶墙,把所有的哲学与真理分隔开来,你怎能跨越过去呢?啊,科学的真理!多少哲人从遥远的地方飞来,结果碰得头破血流!多少五花八门的体系撞到这扇永恒的玻璃窗,像苍蝇似地嗡嗡作响!”

    他顿止了。最后这些想法,使他不知不觉又想起了科学,看上去他冷静了下来。雅克·夏尔莫吕向他发问:“喂,我的大人呀,您什么时候来帮我炼金子呢?我老是炼不出来。”副主教听到这一问话,完全回到现实中来了。

    副主教面带苦笑,摇了摇头,说:“雅克大人,读一读米歇尔·普谢吕所著的《能的对话与鬼的法术》①那本书吧。我们所做的并非完全无罪的。”

    “轻声点,大人!这我也料得到。”夏尔莫吕说道。“不过,当你仅仅是国王的教廷检察官,年俸只三十图尔埃居,不搞点炼金术怎么行呢!我们还是小声点为好。”

    就在此时,从炉底下传出一种吃东西的咀嚼声,夏尔莫吕本来就心神不定,这一听益发紧张了,问道:

    “什么响声?”

    原来是学子躲在炉底下觉得非常不舒服,也感到非常无聊,东摸西找,总算找到了一块老面包皮和一块三角形的发霉的奶酪,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大嚼起来,权当一种安慰和一顿早餐。他饿极了,嚼得特别响,而且每吃一口,咀嚼声非常清脆响亮,这就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和惊恐。

    ①原文为拉丁文。

    “那是我的一只猫,在那下面吃耗子,正饱餐一顿喽。”副主教赶忙说道。

    夏尔莫吕听他这么解释,也就心定了。

    “其实,大人,”他卑恭地笑着说。“所有的哲学家个个都有其心爱的小动物。您是知道塞尔维乌斯所说的这句话:诚然,无处不存在精灵①”。

    这时,堂·克洛德担心约翰再耍什么新花招出来,遂提醒这位可敬的弟子说,他们还得到门廊去一起研究几个雕像呢,于是两人走出了密室,学子如释重负,“喔唷”了一声,松了一大口气,因为他正在发愁,深怕膝盖顶着下巴,会磨出老茧来。

    巴黎圣母院(三)第七卷 命运(6)

    六户外七声咒骂可能导致的后果

    “赞美主啊②!”约翰君从洞里爬出来叫嚷道。“两只猫头鹰总算走了。噢嘘!噢嘘!哈嘶!吧嘶!吗嘶!跳蚤!疯狗!魔鬼!他俩的谈话真把我腻坏了!我的头简直就像钟楼敲钟似的,嗡嗡作响。还有那发霉的奶酪!快!赶紧下楼去带上大哥的钱袋,把所有的钱统统拿去换酒喝。”

    ①②原文为拉丁文。

    他用深情和赞赏的目光,向宝贝钱袋里面瞥了一眼,又拉了拉身上的衣裳,擦了擦皮靴,掸了掸沾满炉灰的袖子,打着唿哨,跳起来旋转了一圈,仔细瞧了瞧密室里还有什么东西可拿的,顺手从火炉上捡起一颗像是护身符的彩色玻璃珠子,好作为珠宝拿去送给伊莎博·蒂埃丽,最后这才把门推开。他哥哥出于最后一次宽容,让门开着,而他出于最后一次恶作剧,也让门开着就走了,活像一只鸟儿,欢蹦活跳,沿着螺旋楼梯直冲下去。

    在黑暗的楼梯上,他碰到了一个什么东西,嘟嘟哝哝,退到一边去了。他猜想准是卡西莫多,不禁觉得挺可笑的,所以再沿着楼梯往下走时,一直笑得直不起腰来,到了广场还笑个不止。

    一回到地面,跺了跺脚,喊道:“啊!巴黎的石板路真好,令人起敬!该死的楼梯,连雅各天梯上的天使①也会爬得喘不过气来!我真是鬼迷心窍,怎么会想起钻到那高插云霄的石头螺旋楼梯里去,仅仅为了去吃长了毛的奶酪,去窗洞孔张望一下巴黎的钟楼!”

    ①典故出自《旧约·创世纪》第二十八章,雅各梦见有只梯子从地下直抵天上,上帝的许多使者在梯子上爬上爬下。

    他走了几步,瞥见堂·克洛德和雅克·夏尔莫吕这两只猫头鹰正在观赏门廊上一座雕像,遂踮起脚尖走到他们跟前,只听见副主教悄声对夏尔莫吕说:“是巴黎的吉约姆叫人用这块镶着金边的天青石来雕刻约伯像的。之所以把约伯雕刻在这块点金石上,是因为这块点金石必须经受考验和磨难,方能臻于完善。正如雷蒙·吕勒所云:用特殊形式加以保存,灵魂方能得救①。”

    “反正对我都一样,拿着钱袋的是我呀。”约翰心想。

    这时他听见背后有个人扯着响亮的大嗓门,连声破口大骂:“上帝的血!上帝的肚皮!假正经的上帝!上帝的肉体!别西卜的肚脐!他妈的教皇!长角和天杀的!”

    “十拿九稳,只能是我的朋友弗比斯队长!”约翰嚷了起来。

    副主教这时正向国王的检察官津津有味地解释说,那条龙的尾巴藏在一个浴池里,浴池立即升起青烟,出现一个像国王的脑袋,说着说着,突然听到弗比斯这个名字,不由打了个寒噤,陡然顿住,这叫夏尔莫吕目瞪口呆,不知所措。副主教转过身去一眼看见他的弟弟约翰站在贡德洛利埃宅第门口,正同一个魁梧的军官攀谈。

    那正是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先生,背靠着其未婚妻家的墙角,像个异教徒在那里骂街。

    “是您呀,弗比斯队长!”约翰拉起他的手说道。“您可骂得真带劲呀。”

    “长角和天杀的!”队长应了一声。

    “您自己才是长角和天杀的!”学子回敬了一句。

    ①原文为拉丁文。

    “得啦,可爱的队长,谁惹您了,干吗这样滔滔不绝,妙语连珠呢?”

    “对不起,哥们。”弗比斯摇着他的手应道。“脱了缰的马,一下子停不住呀。刚才破口大骂,正像骑着马在狂奔喽。我刚从那班假正经的女人那里出来,而每次出来,胸总是堵得慌,塞满骂人的话儿,得吐出来才痛快,要不,就会活活憋死,肚皮和雷劈的!”

    “您想不想去喝两杯?”学子问道。

    队长听到这话儿,顿时平静了下来。

    “那敢情好,可是我没有钱。”

    “我有!”

    “得啦!拿出来瞧瞧?”

    约翰神气活现,直截了当地把钱袋掏出来放在队长的眼皮底下。这当儿,副主教把夏尔莫吕丢在一边,随他去惊讶得呆若木鸡,也尾随到他们身边,在几步开外停了下来,仔细观察着他们两个人的一举一动,而他俩却全神贯注地看着那钱袋,压根儿没有注意到他。

    弗比斯叫嚷了起来:“约翰,一只钱袋在您口袋里,这简直是月亮映在一桶水里,看得见,摸不着,只不过是影子罢了。不信,我们打赌,里面装的是石子!”

    约翰冷淡地应道:“那您就瞧瞧我钱包里装的这些石子吧!”

    话音一落,二话没说,随即把钱袋往旁边界碑上一倒,那副神气俨如一个赴汤蹈火救国的罗马人。

    “真正的上帝呀!”弗比斯嘟哝道。“这么多盾币、大银币、小银币、每两个一个合图尔币的铜钱、巴黎德尼埃、真正的鹰钱!真叫人眼花缭乱!”

    约翰依然一副神气十足和无动于衷的样子。有几个小钱滚落到泥浆里去了,队长兴冲冲弯下身去捡,约翰连忙阻止他说:“呸,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

    弗比斯算了算钱,郑重其事地回头对约翰说:

    “您知道吗,约翰,一共是二十三个巴黎索尔!您昨夜到割嘴街抢了谁的钱啦?”

    约翰一头鬈曲金发,把脑袋往后一昂,轻蔑地半眯起眼睛,说:“人家有个当副主教的傻蛋哥哥呗!”

    “上帝的角呵!”弗比斯叫了一声。“那个神气十足的家伙!”

    “喝酒去吧。”约翰说道。

    “去哪里?夏娃苹果酒店吗?”弗比斯问道。

    “不,队长,去老科学酒家。老科学——老太婆锯壶把①。

    这是个字谜。我就喜欢这个。”

    “呸,什么劳什子字谜,约翰!夏娃苹果的酒好,门边还有个向阳的葡萄架,每次在那里我都喝得挺过瘾的。”

    “那好,就去找夏娃和她的苹果②吧!”学子说道。然后挽起弗比斯的手臂又说:“对啦,亲爱的队长,您刚才说到割嘴街,这太难听了,现在人们不那么野蛮了,管它叫割喉街。”

    ①法文“老”的阴性可指老太婆,“科学”这个词分折成两截,意为“锯——壶把”。

    ②双关语,“苹果”在俗语中也指脸蛋、乳房。

    两个难兄难弟于是向夏娃苹果酒家走去。他们先捡起了钱,副主教尾随着他俩,这些都是毋须交代的。

    副主教跟着他们,神色阴沉而慌乱。自从他上次同格兰古瓦谈话以后,是否弗比斯这个该死的名字就一直同他全部的思想混杂在一起的缘故?他自己也不清楚,但是,这毕竟是一个弗比斯,单凭这魔术般的名字就足以使副主教悄悄地跟随这一对无所牵挂的伙伴,惶惶不安,用心偷听他们的谈话,仔细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再说,要听他们所说的一切,那是再容易不过了,因为他们嗓门那么大,叫过往行人一大半听见他们的知心话儿,他们并不会感到怎么难堪。他们谈论决斗啦,妓女啦,喝酒啦,放荡啦。

    走到一条街的拐角处,他们听到从附近岔路口传来一阵巴斯克手鼓的响声。堂·克洛德听见军官对学子说:

    “天杀的!快走。”

    “为什么,弗比斯?”

    “我害怕被那个吉卜赛姑娘看见。”

    “哪个吉卜赛姑娘?”

    “就是牵一只山羊的那个小妞呀。”

    “爱斯梅拉达?”

    “正是,约翰。我老是记不住她那个鬼名字。赶快走,要不,她会认出我来的,我不想这姑娘在街上跟我搭讪。”

    “您认识她,弗比斯?”

    听到这里,副主教看见弗比斯揶揄一笑,欠身贴近约翰的耳朵,轻声说了几句话。接着弗比斯哈哈大笑,得意洋洋,摇了摇脑袋。

    “此话当真?”约翰说道。

    “拿我的灵魂打赌!”弗比斯说。

    “今天晚上?”

    “您有把握她会来吗?”

    “这还用着问,难道您疯了不成,约翰?这种事儿有什么好怀疑的?”

    “弗比斯队长,您艳福不浅呀!”

    这些谈话,副主教一五一十全听在耳朵里,把他气得咬牙切齿,显然浑身直打哆嗦。他不得不停了一会,像个醉汉似地靠着一块界石,然后再赶紧尾随着那对大活宝。

    等到赶上时,他们已改换了话题,只听见他们扯着喉咙,没命地唱着一支古老歌谣的迭句:

    菜市场小摊的孩子,

    生来像小牛被吊死。

    巴黎圣母院(三)第七卷 命运(7)

    七野僧

    夏娃苹果这家驰名的酒馆,座落在大学城环形街与行会旗手街的交角处。这是底楼的一间大厅,相当宽敞,却很低矮,正中央有一根漆成黄色的大木柱支撑着拱顶。大厅里摆满了桌子,墙上挂着闪闪发亮的锡酒壶,经常座无虚席,坐满酒徒和妓女,临街有一排玻璃窗,门旁有一葡萄架,门上方有一块哗啦直响的铁皮,用彩笔画着一只苹果和一个女人,风吹雨打,已经锈迹斑斑,它安插在一根铁扦上,随风转动。这种朝街的风标,就是酒店的招牌。

    夜幕渐渐降临了,街口一片昏暗。酒馆灯火通明,从远处看去,好似黑暗中一家打铁铺子。透过窗上的破玻璃,可以听见酒杯声,吃喝声,咒骂声,吵架声。大厅里热气腾腾,铺面的玻璃窗上蒙着一层轻雾,可以看见厅里上百张密密麻麻、模糊不清的面孔,不时发出一阵哄笑声。那些有事在身的行人,从喧闹的玻璃窗前走过去,连看都不看一眼。唯独时而有个把衣衫褴褛的男娃,踮起脚尖,头伸到窗台上,向着酒馆里面嘲骂,嚷着当时取笑酒鬼的顺口溜:“酒鬼,酒鬼,酒鬼,掉进河里做水鬼!”

    然而,有个人却泰然自若,在这声音嘈杂的酒馆门前踱来踱去,不停地向里面张望,而且一步也不离开,就像一个哨兵不能离开岗哨似的。他披着斗篷,一直遮到鼻子。这件斗篷是他刚刚从夏娃苹果酒家附近的估衣店买来的,大概是为了防御三月晚间的寒气,说不定是为了掩饰身上的服装。这个人不时停了下来,站在拉着铅丝网的那模糊不清的玻璃窗前,侧耳倾听,凝目注视,还轻轻跺脚。

    酒店的门终于开了,他左等右等,似乎就是等这件事。从酒店走出来两个酒徒,快活的脸盘有一会儿映着门里透出的光线,脸色红得发紫。披斗篷的汉子连忙一闪,躲进街对面的一个门廊里,监视着他俩的动静。

    “长角的和天杀的!”有个酒徒说道。“快敲七点了,我约会的时间到了。”

    “听我说,”这个酒徒的同伴接着说,舌头有点转动不灵。

    “我不住在屁话街,住在屁话街的是卑鄙小人①;我住在约翰——白面包街。……您要是说谎了,那您就比独角兽还更头上长角喽②……人人知道,只要一次敢骑上大狗熊的人,永远天不怕地不怕,可是瞧您吃东西挑东剔西的那副嘴脸,就像主宫医院的圣雅各像。”

    “约翰好友,您喝醉了。”那一位说。

    约翰踉踉跄跄,应道:“您高兴怎么说就怎么说,弗比斯,反正柏拉图的侧面像只猎犬,那是被证实了的。”

    看官肯定已经认出卫队长和学子这一对情投意合的朋友了吧。躲在暗处窥探他俩的那个人,似乎也认出他们来了,遂慢步跟随在他们后面。学子走起路来东扭西歪,曲曲折折,卫队长也跟着东蹭西颠,不过卫队长酒量大,头脑一直很清醒。

    披斗篷的人留心细听,从他们津津有味的交谈中听到了以下这些话语:

    “劳什子!您走直点好不好,学子先生!您知道,我该走了。都已经七点了。我同一个女人有约会。”

    “那就别管我,您!我看见星星和火苗。您就跟唐马尔丹城堡一样,笑开了花啦!”

    ①原文为拉丁文。

    ②在西方,“头上长角”是辱骂人的话,指该人的妻子不忠,意同“戴绿帽子”。

    “赁我奶奶的疣子发誓,约翰,您这是起劲过了头,满口胡说八道啦。……对啦,约翰,您真的没剩一点钱吗?”

    “校董大人,没错,小屠宰场。”

    “约翰,我的好人儿约翰!您知道嘛,我约好那个小妞在圣米歇尔桥头幽会,我只能把她带到桥头那个法露黛尔老太婆家里去,得付房钱呐。这个长着白胡子的老娼妇不肯让我赊账的。约翰,行行好吧!神甫一整钱袋的钱,我们都喝得精光了吗?您连一个小钱也不剩了吗?”

    “想到曾痛痛快快地花钱,度过了那几个钟头的好时光,那美滋滋的味道,比得上一种真正的喷香的餐桌佐料。”

    “妈的肚皮和肠子!别放屁了,告诉我,鬼约翰,您是不是还剩点钱?快拿出来,要不,我就要搜身了,哪怕您像约伯害麻疯,像恺撒生疥癣!”

    “先生,加利亚什街一头通向玻璃坊街,另一头通向织布坊街。”

    “没错,我的约翰好朋友,我可怜的伙伴,加利亚什街,对,很对。可是,看在老天爷的面上,醒一醒吧,我只要一个巴黎索尔,但就可以消磨七个钟头啦。”

    “别再老唱轮舞曲了,听我唱这一段:

    等到老鼠吃猫的时候,

    国王将成为阿拉斯君主①;

    ①阿拉斯城位于法国加来东南部,在历史上是封建君主纷争的地方,一三八四年起归属布尔戈尼公国,直到一四七七年才又划归法国。

    当辽阔无边的大海,

    在圣约翰节冻成冰,

    人们便会看到阿拉斯人,

    从冰上纷纷离开家园。

    “那好,你这大逆不道的学子,让你妈的肠子把你勒死才好呢!”弗比斯叫嚷起来,并用劲把醉醺醺的学子一推,学子就势一滑,撞在墙上,浑身软绵绵地倒在菲利浦—奥古斯特的石板大路上了。酒徒们总怀有兄弟般的同情心,弗比斯多少还有一点这种怜悯心,便用脚把他推到一旁,让他靠在穷人的枕头上,那是上帝在巴黎每个街角给穷人准备的,有钱人贬称为垃圾堆。卫队长把约翰的脑袋枕在一堆白菜根的斜面上,约翰立刻呼噜呼噜打起鼾来,好比在哼着一支男低音的美妙曲子。不过,卫队长余怒未消,冲着沉睡的神学院学子说:“活该,让魔鬼的大车经过时把你捡走才好咧!”一说完,径自走了。

    披斗篷的人一直跟踪着他,这时走过来在酣卧的学子跟前,停了片刻,好像犹豫不决,心烦意乱;随后一声长叹,也走开了,继续跟踪卫队长去了。

    我们也像他们那样,让约翰在美丽星星的和霭目光下酣睡吧,请看官跟我们一道,也去跟踪他们两个人吧。

    弗比斯卫队长走到了拱门圣安德烈街时,发现有人在跟踪他。偶然一回头,看见有个影子在他后面沿墙爬行。他停,影子也停;他走,影子也走。他对此并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暗自想道:“去他妈的!反正我没有钱。”

    到了奥顿学堂门前,他突然歇住。想当初,他就是在这所学堂开始他所谓的修业的。他仍保留昔日淘气学子的捣蛋习惯,每次从这学堂的门前经过,总要把大门右边皮埃尔·贝尔特朗红衣主教的塑像侮辱一番,这种侮辱就像奥拉斯的讽刺诗《从前无花果树砍断了》①中普里阿普满腹辛酸所抱怨的那样。他干起这种事劲头十足,结果塑像的题词“中高卢人主教”②几乎被他砸得全看不见了。这一回,他像入学那样又停在塑像跟前,街上此时空无一人。正当他有气无力地迎风再结裤带时,看见那个影子慢慢向他走过来,脚步那样缓慢,卫队长可以看清这个人影披着斗篷,头戴帽子。这人影一挨近他身旁,陡然停住,一动不动,比贝尔特朗红衣主教的塑像还僵直。可是,这个人影的两只眼睛却定定地盯着弗比斯,目光朦胧,俨如夜间猫眼的瞳孔射出来的那种光。

    卫队长生性胆大,又长剑在手,并没有把个小偷放在眼里。然而,看见这尊行走的塑像,这个化成石头般的人,不由心里发怵,手脚冰凉。当时到处流传,说有个野僧夜间在巴黎街头四处游荡,闹得满城风雨,此时此刻,有关野僧的许多莫名其妙的传闻,乱七八糟地全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他吓得魂不附体,呆立了片刻。最后打破沉默,勉强地笑了起来。

    “先生,您要是像我所想的,是个贼,那就好比鹭鸶啄核桃壳,您白费劲。我是个破落户子弟,亲爱的朋友。到旁边去打主意吧,这所学校的小礼拜堂里倒有真正做木十字架的上等木料,全是镶银的。”

    ①②原文为拉丁文。

    那个人影从斗篷里伸出手来,像鹰爪似地重重一把抓住弗比斯的胳膊,同时开口说:“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

    “怎么,活见鬼啦!”弗比斯说道。“您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仅知道您的名字,而且还知道今晚您有个约会。”斗篷人接着说,他的声音像从坟墓里发出来似的。

    “不错。”弗比斯应道,目瞪口呆。

    “是七点钟。”

    “就在一刻钟以后。”

    “在法露黛尔家里。”

    “一点不差。”

    “是圣米歇尔桥头那个娼妇。”

    “是圣米歇尔大天使,像经文所说的。”

    “大逆不道的东西!”那鬼影嘀咕道。“跟一个女人幽会吗?”

    “我承认。”

    “她叫什么名字?”

    “爱斯梅拉达。”弗比斯轻松地应道,又逐渐恢复了他那种满不在乎的模样。

    一听到这个名字,那人影的铁爪狠狠地晃了一下弗比斯的胳膊。

    “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你撒谎!”

    弗比斯赫然发怒,脸孔涨得通红,往后猛然一跃,挣脱了抓住他胳膊的铁钳,神气凛然,手按剑把,而斗篷人面对着这样的狂怒,依然神色阴沉,巍然不动。这种情景谁要是看了,定会毛骨悚然。这真有点像唐·璜与石像①的生死搏斗。

    “基督和撒旦呀!”卫队长叫道。“很少有人胆敢冲着姓夏尔莫吕的这样大放厥词!料你不敢再说一遍!”

    “你撒谎!”影子冷冷地说道。

    卫队长牙齿咬得咯咯直响。什么野僧啦,鬼魂啦,乌七八糟的迷信啦,顷刻间全抛到九霄云外,他眼里只看到一个家伙,心里只想到一个所受的侮辱。

    “好啊!有种!”他怒不可遏,连声音都哽住似的,结结巴巴地说道。他一下子拔出剑来,气得浑身直发抖,就如同恐惧时发抖那样,接着含糊不清地说道:“来!就在这儿!马上!呸!看剑!看剑!让血洒石板路吧!”

    然而,对方却没动弹,看到对手摆开架势,准备好冲刺,便说:“弗比斯队长,别忘了您的约会。”他说这话时,由于心中的苦楚,声调微微颤抖。

    ①唐·璜是西班牙传说中的花花公子,专以勾引女人为能事。有天夜里,他将勾引的一个少女的父亲杀死。一所修道院的修道士们设计,将唐·璜诱骗到死者的墓前,并将唐·璜杀死。事后,修道士们假称唐·璜是被死者的石像拖到地狱里去了。

    像弗比斯这样性情暴躁的人,宛如滚开的奶油汤,一滴凉水就可以立刻止沸。听到一句这么简单的话儿,卫队长立即放下手中寒光闪闪的长剑。

    “队长,”那个人又说。“明天,后天,一个月或者十年之后,您随时可以找我决斗的,我随时准备割断您的咽喉;不过现在您还是先去赴约吧。”

    “没错,”弗比斯说,好像给自己设法找个下台的台阶。

    “一是决斗,一是姑娘,这倒是在一次约会中难得碰到的两件畅快的事情。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两兼,顾了一头就得错过另一头呢!”

    一说完,把剑再插入剑鞘。

    “快赴您的约会去吧!”陌生人又说。

    “先生,您这样有礼貌,我十分感谢。的确,明天有的是时间,够我们拼个你死我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把亚当老头子的这身臭皮囊切成碎块。我感谢您让我再快活一刻钟。本来我指望把您撂倒在阴沟里,还来得及赶去同美人幽会,特别是这种幽会让女人略等一等,倒是显得很神气的。不过,您这个人看起来是个男子汉,那就把这场决斗推迟到明天更稳

    当些。我就赴约去了,定在七点钟,您是知道的。”说到这里,他搔了搔耳朵,再接着往下说:“啊!他妈的!我倒忘了!我一分钱也没有,没法付那破房钱,那个死老婆子非得要先付房钱不可。她才不相信我呢。”

    “拿去付房租吧。”

    弗比斯感觉到陌生人冰凉的手往他手里塞了一枚大钱币,他忍不住收下这钱,并且握住那人的手。

    “上帝啊!”他叫了起来。“您真是个好孩子!”

    “但有个条件,”那个人说。“您得向我证明,是我说错了,而您说的是真话。这就要您把我藏在某个角落里,让我亲自看看那个女人,是否她果真就是您提到名字的那一个。”

    “唔!我才不在乎哩。”弗比斯应道。“我们要的是圣玛尔特那个房间,旁边有个狗窝,您可以躲在里面随便看个够。”

    “那就走吧。”影子又说。

    “尊便。”卫队长说道。“我不知道您是不是魔鬼老爷本人。不过,今晚我们就交个朋友吧,明天我所有的债跟您一起算清,包括钱和剑!”

    他俩随即快步往前走。不一会儿,听见河水的汩汩声,他们知道已来到当时挤满房子的圣米歇尔桥上了。弗比斯对同伴说:“我先带您进屋去,然后再去找我的小美人,约好她在小堡附近等我。”

    那个人没有答腔。自从两个人并肩一起同行,他就一言不发。弗比斯在一家房子的矮门前停下,狠狠捶门。一线亮光随即从门缝里透了出来,只听见一个牙齿漏风的声音问道:

    “谁呀?”卫队长应道:“上帝身体!上帝脑袋!上帝肚皮!”门立即开了,只见一个老婆子提着一盏老油灯,人抖抖索索,灯也抖抖索索。老太婆弯腰曲背,一身破旧衣裳,脑袋摇来晃去,两个小眼窝,头上裹着一块破布,手上、脸上、脖子上,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皱纹;两片嘴唇瘪了进去直陷到牙龈下面,嘴巴周围尽是一撮撮的白毛,看上去就像猫的胡须似的。

    屋内残破不堪,如同老太婆一样衰败。白垩的墙壁,天花板上发黑的椽条,拆掉的壁炉,每个角落挂满蜘蛛网,屋子正中摆着好几张缺腿断脚的桌子和板凳,一个肮脏的孩子在煤灰里玩耍,屋底有座楼梯——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张木梯子——通向天花板上一个翻板活门。一钻入这兽穴,弗比斯的那位神秘伙伴就把斗篷一直拉到眼睛底下,而弗比斯一边像撒拉逊人那样骂个不停,一边像可敬的雷尼埃①所说的那样,让一枚埃居闪耀着太阳般的光辉,说道:“要圣玛尔特房间。”

    老太婆顿时把他看成大老爷,紧紧拽住那枚金币,把它放进抽屉里。这枚金币就是披黑斗篷的人刚才塞给弗比斯的。

    老太婆一转身,那个在煤灰里玩耍的蓬头垢面、破衣烂衫的男孩,敏捷地走近抽屉,拿起金币,并在原处放下一片刚才从柴禾上扯下来的枯叶。

    老太婆向两位称为相公的人打了手势,叫他们跟着她,遂自己先爬上梯子。上了楼,把灯放在一口大箱上。弗比斯是这里的常客,熟门熟路,便打开一道门,里面是一间阴暗的陋室,对其伙伴说道:“亲爱的,请进吧。”披斗篷的人二话没说,就走进去了。门一下子又关上了。他听见弗比斯从外面把门闩上,然后同老婆子一起下楼去了。灯光也消失了。

    巴黎圣母院(三)第七卷 命运(8)

    八临河窗子的用处

    克洛德·弗罗洛(我们设想,看官比弗比斯聪明,早在这整个历险中已经看出来了,那野僧并非别人,而是副主教),他在那间被弗比斯反闩上门的昏暗陋室里摸索了一阵子。这是建筑师在盖房子时,偶或在屋顶与矮栏墙的连结处留下的一个隐蔽角落。正如弗比斯其妙无比所叫的那样,这狗窝的纵剖面呈三角形,既无窗户,也没有透光的天窗,屋顶倾斜,人在里面都无法站直身子。克洛德只好蹲在尘灰和被他踩得粉碎的灰泥残片里。他的头滚烫,双手在身边周围摸来摸去,无意间在地上摸到一片破玻璃,随即把它贴在脑门上,顿感凉意,人也稍微舒服一些了。

    ①马杜兰·雷尼埃(1573—1613),法国诗人。

    此时此刻,副主教的阴暗心灵里在想些什么呢?只有他自己和上帝才知道。

    不知他内心里,究竟根据什么样的宿命的秩序,来安排爱斯梅拉达、弗比斯、雅克·夏尔莫吕、他爱之至深却被他抛弃在泥淖中的弟弟、他那身副主教法衣,也许还有他来到法露黛尔家里而受到连累的名声,总之,他如何安排所有这些形象,所有这些奇遇呢?这我可说不来,不过这种种念头在他脑海里乱成一团,那倒是肯定无疑的。

    他等了一刻钟,似乎觉得老了一百岁。忽然,听见木梯子的木板轧轧响,有人上来了。梯口盖板给推开了,一道亮光照了进来。狗窝那扇蛀痕斑斑的门上有一道相当宽的裂缝,他把脸贴了上去,这样便能够看清楚隔壁房间里的动静了。猫脸老太婆先从活板门钻了出来,手提着灯;接着是弗比斯,捋着小胡子,随后上来了第三个人,身影楚楚动人,风姿标致,正是爱斯梅拉达。克洛德一看见她从地下冒出来,仿佛看见光辉耀眼的显圣一般,情不自禁地浑身直打哆嗦,眼前云雾弥漫,心剧烈地扑通扑通直跳,只觉得一切嗡嗡作响,天旋地转。他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了。

    待到他清醒过来,房间里只剩下弗比斯和爱斯梅拉达,两个人坐在那只大木箱上,旁边放着那盏灯。灯光下两张青春焕发的面孔和陋室深处一张蹩脚的床,在副主教眼里显得格外刺目。

    那床边有扇窗子,窗上的玻璃就像骤雨打过的蜘蛛网那样七零八落,透过残破的铅丝网,可以望见一角天穹,以及天边浮现在鸭绒般柔软云端上的落月。

    那个少女羞答答,直愣愣,喘吁吁。长长的睫毛搭拉下来,遮盖在绯红的脸颊上。那个年青军官,神采飞扬。她不敢抬头看他一眼,只是机械地以一种傻得可爱的动作,用手指尖在板凳上胡乱划来划去,眼睛瞅着自己的手指。她的脚看不见,小山羊蹲坐在上面。

    卫队长打扮得特别风流,衣领和袖口上都缀着金银穗束,这在当时是十分潇洒的。

    堂·克洛德的热血在沸腾,太阳穴嗡嗡作响,要听清楚他俩在交谈什么,那可不是轻而易举的,而要费好大的劲儿。

    (谈情说爱是相当乏味的,嘴上我爱你老是说个没完。如果不加点某种装饰音,在不相干的人听来,这句歌词枯燥得很,腻味得很。不过,克洛德并不是毫不相干的旁听者。)

    “啊!”少女说道,眼睛依然没有抬起。“别瞧不起我,弗比斯大人。我这样做,我觉得很不正当。”

    “瞧不起您,漂亮的小姐,哪能!”军官回答着,那表情又巴结又骄傲又高雅。“瞧不起您,上帝的脑袋呀!这从何说起呢?”

    “因为我跟着您来了。”

    “说到这个嘛,我的美人,我们还想不到一块去。瞧不起您是不应当的,可恨您倒是理所当然的。”

    少女惊恐地瞅了他一眼:“恨我!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因为您老是推三阻四,要我百般苦求您。”

    “唉!”她说道。“那是因为许了个愿,要是不恪守……我就再也找不到我父母……护身符就不灵啦。……不过,这有什么了不起呢?我现在还要父母做什么?”

    她这样说着,两只乌黑的大眼睛,水灵灵,喜盈盈,含情脉脉,直勾勾地盯着卫队长。

    “鬼才懂得您说些什么!”弗比斯叫了起来。

    爱斯梅拉达沉默了片刻,然后眼里流出一滴泪水,嘴里吐出一声叹息,说道:“啊!大人,我爱您。”

    少女的身上有着一种纯洁的芳香,一种贞淑的魅力,弗比斯在她身旁多少感到有点不自在,可是听到这句话儿,顿时放大了胆子,心荡神驰,说:“您爱我!”并伸出胳膊搂住埃及少女的腰身。他期待的就是这个机会。

    教士一看,遂用手指尖试了试藏在胸前的一把匕首的尖锋。

    “弗比斯,”吉卜赛女郎轻轻推开队长紧搂着她腰身的那双手,继续说道。“您心好,慷慨,英俊。您救了我的命,我只不过是一个流落在波希米亚的可怜孩子。很久以前我曾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个军官来搭救我。这就是说还没有认识您以前,我就梦见您了,我的弗比斯。我梦到的那个军官,跟您一模一样,也穿着一身漂亮的军服,也是长得相貌堂堂,也是带着一把剑。您叫弗比斯,这个名字很好,我喜欢您的名字,喜欢您的剑。把您的剑抽出来给我看看,弗比斯!”

    “真孩子气!”队长说,笑咪咪地拔出剑来。埃及少女看看剑把,瞧瞧剑身,好奇得实在可爱,仔细瞄着剑柄上队长姓名头个字母的缩写图案,深情地吻着剑说:“您是一位勇士的佩剑,我爱我的队长。”

    弗比斯再次抓住机会,趁她低头看剑的当儿,在她秀丽的脖子上吻了一下,少女猛抬起头来,脸羞涨得像樱桃那样透红。教士在黑暗中牙齿咬得咯咯响。

    “弗比斯,”埃及少女接着说道。“您听我说。您走一走吧,让我看一看您魁梧的身材,听一听您马刺的响声。您多么英俊呀!”

    卫队长为了讨得她的欢心,随即站起身来,踌躇满志,笑容可掬,带着责备的口吻说:“您可真是毛孩子!……啊,对啦,宝贝,您可曾见过我穿礼服吗?”

    “唉!没有。”她应道。

    “那才叫漂亮呐!”

    弗比斯走过来又坐在她身边,比原先更挨近她。

    “听着,我亲爱的……”

    埃及少女伸出秀丽的小手,在弗比斯的嘴巴上轻轻拍了几下,那一副孩子气真是又痴情,又文雅,又快乐,一边说道:“不,不,我不听。您爱我吗?我要您亲口对我说,您是不是爱我?”

    “是不是爱您,这还用着说嘛,我生命的天使!”弗比斯半跪着嚷道。“我的身体,我的血液,我的灵魂,一切都属于你,一切都为了你。我爱你,从来只爱你一人。”

    这些话,卫队长在许许多多类似的场合说过成千上万遍了,所以一口气便滔滔不绝全倒了出来,连一丁点儿差错都没有。一听到这种情意缠绵的表白,埃及少女抬头望着肮脏的天花板,仿佛那就是天穹,目光中充满着天使般的幸福神情。她喃喃道:“哦!要是此时此刻死去那真是死得其时呀!”

    弗比斯觉得“此时此刻”正好可以再偷吻她一下,这叫躲在角落里的可怜副主教心如刀割。

    “死!”卫队长这情郎叫了起来。“您说什么呀,美丽的天使!正是该好好活着的时候,要不然,朱庇特就是一个捣蛋鬼而已!这样甜蜜的好事刚开头就死去!他妈的,开什么玩笑!……不应该死……听我说,亲爱的西米拉……对不起……爱斯梅拉达……不过,您的名字实在怪得出奇,简直是撒拉逊人的名字,我老是叫不来,就像冷不防碰到荆棘丛,一下子把我拦住了。”

    “天啊!”可怜的少女说道。“我原以为这个名字很奇特,所以很漂亮!既然您不喜欢,那我就改名叫戈通好啦。”

    “啊!犯不着为鸡毛蒜皮的小事难过了,标致的小娘子!这是个名字,我应该叫惯它,如此而已。一旦我记住了,也就顺当啦。听我说,亲爱的西米拉,我爱您爱得入迷,我真心实意地爱您,这真是天赐良缘。我知道有个小娘子会活活气死的。”

    少女顿生嫉妒,打断他的话问道:“那是谁?”

    “这跟咱们有什么相干?”弗比斯说道。“您爱我吗?”

    “啊!……”她应道。

    “算啦!不用再说了。我是多么爱您,您看好啦。要是我不能使您成为世上最幸福的人,那就叫大鬼内普图努力斯海王用钢叉把我叉死。我们会在某个地方有一座漂亮的小房子,我要叫我的弓箭队在您的窗前列队操演。他们个个全骑着马,压根儿不把米尼翁的弓箭手们放在眼里。还有长矛手、短铳手、长铳手。我要带您去吕利谷库看看巴黎人眼中的那些巨怪。那才好看哩。八万顶头盔,三万套白鞍辔、甲胄和锁子胸甲,六十七面各行业的旗帜;大理寺、审计院、将军司库、铸币贡赋司的旗帜;总之,是魔鬼一整套銮驾!我还要到王宫去看狮子,全是凶猛的野兽。女人个个都喜欢看这些。”

    少女早已沉浸在幸福的想象当中,随着他说话的声音想入非非,却没有听他在说些什么。

    “哦!您会幸福的!”队长继续说道,同时悄悄解开埃及少女的腰带。

    “您这是做什么呀?”她急速问道,这种作践把她从想入非非中一下子攥了回来。

    “没什么。”弗比斯应道。“我只是说,等日后您跟我在一起时,应当把这身街头卖艺的轻佻打扮全改掉。”

    “那就等我同你生活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弗比斯!”少女满怀深情地说道。她又沉思不语了。

    见她柔情似水,队长壮大色胆,一把搂住她的腰,她并没有抗拒,接着动手解开这可怜少女紧身上衣的带子,瑟瑟作响,随后一使劲,把她的奶罩扯掉。直喘粗气的教士顿时看见吉卜赛女郎赤裸的秀肩从轻纱衣裙中露出来,浑圆,赤褐,宛如从天边云雾中升起的明月。

    少女任随弗比斯摆弄,似乎没有察觉。胆大妄为的队长眼里闪烁着亮光。

    突然间,她转向弗比斯,无限爱恋之情溢于言表,含情脉脉地说:“弗比斯,教我学你的宗教吧。”

    “我的宗教!”队长哈哈大笑,叫了起来。“我,把我的宗教传授给您!长角的和天杀的!您要我的宗教有啥屁用?”

    “为了我们结婚呗。”她答道。

    队长脸上的表情又惊讶,又轻蔑,又满不在乎,又淫荡。

    他说:“呸!结什么婚?”

    吉卜赛女郎顷刻脸色煞白,满脸愁容,脑袋耷拉在胸前。

    “我漂亮的心上人呀,”弗比斯温柔地说道。“那种荒唐事儿有什么意思呢?结婚,有啥大了不得!不上教士的店铺去疙疙瘩瘩念点拉丁经文,难道就不能倾心相爱吗?”

    弗比斯一边用最甜蜜最缠绵的声音这样说着,一边挪动着身子紧挨着埃及少女,两只温存的手又放在原来的位置上,紧搂着少女的纤纤细腰,眼睛越来越发亮,这一切表明弗比斯先生显然就要到了这样一个时刻:连朱庇特自己也干出那么多蠢事来,好心的荷马不得不唤来一片云朵替他遮羞。

    这一切堂·克洛德全看在眼里。门板是桶板做的,全都腐烂了,板与板之间裂缝很宽,他那鹰隼般的目光透过裂缝可以一览无余。这个教士皮肤棕褐,肩膀宽阔,在此之前一直被迫过着修道院严厉的禁欲生活,这里眼见深夜里男女作爱、销魂荡魄的情景,不由得浑身颤抖,热血沸腾。这俊俏的少女,衣衫零乱,委身于那个欲火中烧的青年,把他看得血管中流动的仿佛是熔化的铅水。他心潮翻腾,冲动异常,带着争风吃醋的一股蛮劲,目光直钻到少女那一枚枚被解开的别针底下。谁要是此时看见这个倒霉虫那张贴在蛀痕斑斑门板上的面孔,会以为看见一头猛虎正从笼子里面注视着豺狼吞吃羚羊。他的瞳孔闪闪发亮,好似穿过门缝的一道烛光。

    只见弗比斯突然一下子扯掉埃及少女的奶罩,可怜的孩子本来依旧脸色苍白,想入非非,这下子仿佛一惊,清醒过来了,遂猛然从色胆包天的军官的怀抱中挣脱开去,看了一眼自己裸露的胸脯和肩膀,羞得满脸通红,神色慌乱,连话都说不出来。连忙伸出两只玉臂交叉在胸前,遮住自己的乳房。要不是她脸蛋上像火焰在燃烧,那么,看见她这样静静呆立着,还以为是一尊贞洁淑女的雕像哩。她依然眼睛低垂。

    然而,队长这么一扯,她挂在脖子上的那个神秘的护身符立刻露了出来。他问道:“这是什么?”他利用这个借口,好再次接近刚才被他吓跑的美人儿。

    “别碰!”她急速应道。“那是我的保护神,它会保佑我找到亲人,如果我还配得上的话。啊,队长先生,放开我吧!我的母亲!我可怜母亲!我的母亲!你在哪里?快来救救我呀!求求您,弗比斯先生!请把胸罩还给我吧!”

    弗比斯向后一退,冷淡地说:“啊!小姐!我看得出来,您并不爱我!”

    “说我不爱你!”这不幸的可怜孩子叫了起来,同时扑过去勾住队长的脖子,叫他坐在她身旁。“我不爱你,我的弗比斯!你胡说些什么?你真坏!占有我吧,把一切都拿去吧!随你爱怎么就怎么吧!我是你的。护身符算得了什么!我母亲又算得了什么!既然我爱你,你就是我的母亲!弗比斯,我心爱的弗比斯,你看见我吗?是我,你就看一看吧。是那个你不愿嫌弃的小姑娘,她来了,亲自找你来了。我的灵魂,我的生命,我的肉体,我整个的人,所有的一切全属于你,我的队长。唉,不结婚!我们不结婚就不结婚,既然你觉得讨厌。再说,我是什么人,我呀?一个从阴沟里出来的可怜的女孩子,而你,我的弗比斯,你是侍从贵族。真是想得美!一个街头跳舞的女子嫁一个军官!我真是发疯了。不,弗比斯,不,我情愿当你的情妇,你的玩物,供你寻欢作乐,只要你愿意。我是永远属于你的一个女子,我就是为此而生的。受糟蹋,遭白眼,被污辱,那算得了什么,只要被你爱!我将成为世上最自豪最快活的女人。等到我年老珠黄了,弗比斯,等到我配不上再爱你了,大人请允许我再继续服侍你。让别的女人给你刺绣绶带,而我——你的奴婢,我来照料你,让我给你擦亮马刺,刷净你的披褂,掸净你的马靴。弗比斯,你会对我这样怜悯的,是不是?在这以前,那就先占有我吧!瞧,弗比斯,这一切全属于你了,只要你爱我!我们这些埃及女人,我们需要的就是这个:空气和爱情!”

    她这样说着,双臂勾住军官的脖子,用恳求的目光从下往上打量着他,泪眼汪汪,却露出美丽的笑容。她那娇嫩的胸脯磨擦着军官的粗呢上装和粗糙的刺绣。她漂亮的身体半裸,在军官的膝盖上扭动着。卫队长如痴似醉,把他火热的嘴唇紧贴在那非洲少女漂亮的肩膀上。少女仰着头,眼神迷乱,望着天花板,在军官的亲吻下心房突突直跳,全身战栗不已。

    霍然间,她看见弗比斯头顶上方出现另一个脑袋,脸孔灰白、铁青,不断抽搐,魔鬼般的目光闪闪烁烁。这张面孔旁边有只手,手执一把匕首。这是教士的脸和手。他原来破门扑到这里来了。弗比斯无法看见。在这骇人的幽魂鬼影的恐吓下,少女一下子怔住了,手脚冰凉,叫不出声来,这情景好比一只鸽子猛抬头,冷不防发现老雕瞪圆着眼,正在窥视着鸽窝。

    她连一声也喊不出来,眼睁睁只见那把匕首往弗比斯身上猛扎下去,再拔出来,鲜血四溅。“晦气!”队长叫了一声,倒了下去。

    她昏死了过去。

    正当他闭起眼睛,正当她心中任何的情感都烟消云散,切实觉得自己的嘴唇像被火炙了一下似的,那是比刽子手烧红的烙铁还更烫人的一个亲吻。

    等她苏醒过来,只见自己被巡夜的兵卒紧紧围住,人们正把倒在血泊里的卫队长抬走,教士早已无影无踪了,房间深处临河的那扇窗户敞开着,人们捡到一件斗篷,猜想这斗篷是军官的。她听到周围的人在议论:“是个巫婆刺杀了一位军官。”

    巴黎圣母院(三)第八卷 金币变枯叶(1)

    一金币变枯叶

    格兰古瓦和整个奇迹宫廷,人人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整整一个月,谁也不清楚爱斯梅拉达的下落,埃及公爵及其丐帮的人都忧心忡忡,谁也不知道她那只山羊的下落,格兰古瓦倍加痛苦。有天晚上,埃及少女失踪了,从此便杳无音讯,四处寻找如石沉大海,有几个爱捉弄人的捣蛋家伙告诉格兰古瓦,说那天晚上在圣米歇尔桥附近看见她跟一个军官走了,不过,这个吉卜赛式的丈夫倒不是个听风就是雨的哲学家,他曾从亲身的经历中可以断定:护身符和埃及女人这双重德行结合所产生的贞操,冰清玉洁,坚不可摧;而且他曾经用数学的方式计算过,这种贞操的二次幂有多大的抗力。因此他在这方面是绝对放心的。

    所以对她这次失踪,他百思不得其解,真是愁肠百结。假若能消瘦下去的话,他宁愿伤心得形销骨立。可却伤心得把一切都忘掉了,甚至连他的文学爱好,连他那部大作《论规则与不规则的修辞法》统统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这部著作,他打算一有钱就去排印。(因为自从他看到雨格·德·圣维克多的《论学》一书用万德兰·德·斯皮尔的出名活字版印成之后,他便一天到晚唠叨着印刷术了。)

    一天,他愁眉苦脸,路过图尔内尔刑庭,瞥见司法宫的一道大门前拥着一小群人。

    “什么事?”他看见从司法宫出来一个青年,向他问道。

    “不清楚,先生,”那个青年应道。“据说有个女人暗杀了一个近卫骑兵。这案件似乎牵涉到巫术,连主教和宗教审判官也都来过问这桩审判,我哥哥是若札的副主教,毕生都干这种审判的。我想找他说点事,可是人太多,无法见到他,这真气死我了,我正急着等钱花哩。”

    “唉,先生,”格兰古瓦说道,“我倒是很愿意借钱给您,不过,我的口袋全是破洞,当然并不是被金币戳破的罗。”

    他不敢告诉年轻人,说自己认识他那个当副主教的哥哥。

    自从那次在教堂里谈话之后,他再没有去找过副主教,一想到这种粗心大意,便怪不好意思的。

    学子径自走了。格兰古瓦跟着人群,沿着通向大厅的阶梯拾级而上。他认为世间没有比观看审理刑事案件更能消愁解闷的了,因为法官通常都是愚不可及,叫人看了挺开心的。

    他混在群众当中,大家往前走着,你碰我,我碰你,悄然无声。司法宫里有条弯弯曲曲的阴暗长廊,宛如这座古老建筑物的肠管,顺着长廊缓慢而索然无味地走了好一阵子之后,好不容易到了开向大厅的一道矮门旁边,格兰古瓦个子高大,从乱哄哄的人群那好似波涛汹涌的头顶上望过去,可以扫视整个大厅。

    大厅宽阔而阴暗,因而看上去显得更宽大。白日将尽,尖拱形的长窗上只透进来一线苍白的夕照,还没有照到拱顶上就已经消失了。拱顶是由雕镂镌刻的木架组成的巨大网络,上面千百个雕像仿佛隐隐约约在黑暗中动来动去。这里那里,几张桌子上已经摆着几根点燃的蜡烛。照着正埋头在卷宗废纸堆中的书记官们的脑袋瓜。大厅的前部被群众占据了,左右两侧有些身穿袍子的男人坐在桌前;大厅深处台子上坐着许多审判官,最后一排的隐没在黑暗中;他们的脸孔一张张纹丝不动,阴森可怕,四周墙壁上装饰着无数百合花图案。还可以隐约看见法官们头顶上方挂着一个巨大的耶稣像;到处是长矛和戟,映着烛光,其尖端好似火花闪闪烁烁。

    “先生,那边坐着的那些人,个个活像开主教会议的主教一般,到底是些什么人呀?”格兰古瓦向旁边的一个人打听道。

    “先生,”旁边的那个人应道。“右边是大法庭的审判官,左边的审问推事;教士大人们穿黑袍,法官老爷们穿红袍。”

    “那边,他们上首,那个满头大汗的红脸大胖子是什么人?”格兰古瓦问道。

    “是庭长先生。”

    “还有他背后的那群绵羊呢?”格兰古瓦继续问道。我们已经说过,他是不喜欢法官的,这也许是因为他的剧作在司法宫上演遭受挫折后一直对司法宫怀恨在心的缘故吧。

    “那是王宫审查官老爷们。”

    “他前面那头野猪呢?”

    “那是大理院刑庭的书记官先生。”

    “还有右边那头鳄鱼呢?”

    “王上特别状师菲利浦·勒利埃老爷。”

    “左边那只大黑猫呢?”

    “雅克·夏尔莫吕老爷,王上宗教法庭检察官,以及宗教法庭的审判官们。”

    “喂,先生,”格兰古瓦说道。“所有这些好汉究竟在干什么?”

    “审判呗。”

    “审判谁?我并没有看到被告呀。”

    “是个女人,先生。您是看不到她的,她背朝着我们。而且被群众挡住了。喏,您看,那边有簇长矛,被告就在那里。”

    “这个女人是什么人?您晓得她的名字吗?”格兰古瓦问道。

    “不,先生,我刚到。我只是猜测,这案子准涉及到巫术魔法,连宗教审判官们都到庭参加审理了。”

    “得了吧!”我们的哲学家说道。“我们马上就会看到这帮身穿法袍的家伙如何吃人肉了。这是老一套,跟以往的把戏没什么不同。”

    “先生,”他身边的那个人说。“难道您不觉得雅克·夏尔莫吕老爷看起来很和蔼的吗?”

    “哼!”格兰古瓦应道:“那种人塌鼻翼、薄嘴皮,他会和蔼,我才不相信哩。”

    说到这里,周围的人喝令这两个喋喋不休的人住口,人们正在听一个重要证人的证词。

    只见大厅中央站着一个老太婆,脸孔被衣服完全遮住,看上去就像一堆在行走的破布。她说道:“各位大人,确有其事,此事就像我是法露黛尔一样真实,住在圣米歇尔桥头四十年了,按时缴纳地租、土地转移税和贡金,家门对着河上游洗染匠塔森—卡伊阿尔的房屋。我现在成了可怜的老太婆,从前可是个俊俏的姑娘。各位大人!前几天,有人对我说:‘法露黛尔,您晚上纺线可别纺得太迟了,魔鬼就喜欢用它的角来梳老太婆们纺锤上的纱线呀。那个野僧去年在圣殿那一边作祟,如今在老城游荡,这是千真万确的。法露黛尔,当心他来捶您的门呵!’有天晚上,我正在纺线,有人来敲门。我问是谁。那人破口大骂。我把门打开。两个人走进来。一个黑衣人和一个漂亮的军官。黑衣人除了露出两只像炭火一样的眼睛外,全身只见斗篷和帽子。他们随即对我说:‘要圣玛尔特的房间。’……诸位大人,那是我楼上的一间房间,是我最干净的房间。他们给了我一个金埃居。我把钱塞进抽屉里,心想明天可以到凉亭剥皮场去买牛羊下水吃。……我们上楼去。……到了楼上房间,我一转身,黑衣人不见了,差点没把我吓死。那个军官,像位大老爷那样仪表堂堂,跟我再下楼来。他出去了。大约过了纺四分之一绞线的功夫,他带一个漂亮姑娘回来了。这姑娘活像一个玩具娃娃,要是经过梳妆打扮,定会像太阳那样光辉灿烂。她牵着一只公山羊,好大好大,是白的还是黑的,记不清了。这可叫我揣摩开啦。那个姑娘嘛,跟我不相干,可是那只公山羊!……我可不喜欢这种畜牲,这种畜牲长着胡子和犄角,像人似的,再说还有点邪,叫人联想到星期六的群魔夜会。不过,我什么也没有说。我收了人家的钱,那样做是对的,可不是吗,法官大人?我带着姑娘和队长到楼上房间去,并让他俩单独在一起,就是说,还有公山羊。我下楼来,又纺我的线了。应该告诉诸位大人,我的房子有两层,背临河,像桥上别的房屋一样,楼下和楼上的窗户都是傍水开的。我正在忙着纺纱,不知为什么,那只公山羊教我脑子里老想着那个野僧,而且那个美丽的姑娘打扮得有些离奇古怪。……突然间,我听到楼上一声惨叫,接着有什么东西倒在地上,又听到开窗户的响声。我冲到底楼窗户边,看见有团黑乎乎的东西从我眼前掉到水里去了。那是一个鬼魂,打扮成教士模样。那天晚上正好有月光,我看得一清二楚,那鬼魂向老城那边游去。我吓得哆哆嗦嗦,遂去喊巡逻队。巡逻队先生来了。他们一到,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揍了一顿,因为他们高兴呗。我向他们说明了原委。我们一起上楼去,立刻看到了什么呢?我那可怜的房间里尽是血,队长直挺挺倒在地板上,脖子上插着一把匕首,姑娘在一边装死,山羊吓得半死。我说,‘这下可好,我得花两个礼拜来洗地板,还得使劲擦,这可真要命。’人家把军官抬走了,可怜的年轻人!姑娘的衣服乱糟糟地全被扒开了。……等一下,更惨的是隔日我要拿那枚金币去买牛羊肚肠吃,却发现在我原来放钱的地方只有一片枯树叶。”

    说到这里,老婆子住口了,听众无不骇然,四处是一片低低的嘀咕声。格兰古瓦旁边的一个人说,“那个鬼魂,那个公山羊,这一切真有点巫术的味道。”另一个插嘴说:“还有那片枯叶!”还有一个说:“毫无疑问,准是一个巫婆跟那个野僧勾结起来,专门抢劫军官们。”连格兰古瓦自己也差不多认为整个这件事既可怕又像真的。

    “法露黛尔妇人,”庭长大人威严地说道,“您没有别的要向本庭陈述吗?”

    “没有了,大人。”老婆子应道,“不过有一点,报告中把我的房屋说成破房子,歪歪斜斜,臭气薰天,这说得太过分了。桥上的房子外表确实不怎么美观,因为住的人太多,可是话得说回来,那些卖肉的老板照旧住在桥上,他们可都是有钱人,都是同规规矩矩的漂亮女人结了婚的。”

    这时候,格兰古瓦认为像条鳄鱼的那个法官站了起来,说:“肃静!我请各位大人需要注意一件事实:人们在被告身上找到了一把匕首。……法露黛尔妇人,魔鬼把您的金币变成的枯叶,带来了没有?”

    “带来了,大人,”她答道,“我找到了,就在这儿。”一个承发吏把枯叶递给了鳄鱼。鳄鱼阴险地点了点头,再将枯叶转递给庭长,庭长再转递给王上宗教法庭检察官。这样,枯叶在大厅里转了一圈。雅克·夏尔莫吕说,“这是一片桦树叶。施展妖术的新证据。”

    一个审判官发言:“证人,您说有两个男人同时上您家去。穿黑衣的那个人,您先看见他不见了,后来穿着教士的衣服在塞纳河里游水,另一个人是军官。这两个人当中是哪一个给您金币的?”

    老婆子思索了一会,说道:“是军官。”群众顿时哗然。

    “啊!”格兰古瓦想,“这可叫我原来的信心也动摇了。”

    这时候,王上的特别状师菲利浦·勒利埃老爷再次发言:

    “我提请诸位大人注意,被害的军官在其床前笔录的证词中宣称,当黑衣人上来同他搭讪时,他头脑里曾模模糊糊掠过一种想法,认为黑衣人很可能是野僧;还补充说,正是这鬼魂拼命摧他去跟被告幽会的;据卫队长说,他当时没有钱,是鬼魂给了他那枚钱币,该军官用这枚钱币付了法露黛尔的房钱。因此,这枚金币是一枚冥钱。”

    这个结论性的意见,看来消除了格兰古瓦和听众中其他持怀疑态度的人的一切疑虑。

    “诸位大人手头上都有证件案卷,”王上的状师坐下说。

    “可以翻阅弗比斯·德·夏托佩尔的证词。”

    一听到这个名字,被告一下子站立起来。她的头高出人群。格兰古瓦吓得魂不附体,一眼认出被告就是爱斯梅拉达。

    她脸色苍白;头发往常都是梳成十分优美的辫子,缀饰着金箔闪光片,此刻却乱蓬蓬披垂下来;嘴唇发青,双眼深陷,挺吓人的。唉!说有多惨就有多惨!

    “弗比斯!”她茫然地喊道:“他在哪儿?哦,各位大人!求求你们,请告诉我他是不是还活着,然后再处死我吧!”

    “住口,女人,这不关我们的事。”庭长喝道。

    “啊!行行好吧,告诉我他是不是还活着?”她边说边合起两只消瘦的秀手,同时那顺着她袍子垂落下来的锁链发出轻微的响声。

    “那好吧!”王上的状师冷淡地说。“他快死了……您满意了吧?”

    不幸的姑娘一听,瘫坐在被告席的小凳上,没有哼声,没有眼泪,脸色苍白得像蜡像一般。

    庭长的脚下方有个汉子,头戴金帽,身穿黑袍,脖上套着锁链,手执笞鞭,只见庭长俯身对这个汉子说道。

    “承发吏,带第二个被告!”

    众人的眼睛都转向一道小门。门打开了,只见从门里走出一只金角和金蹄的漂亮山羊,把格兰古瓦看得心怦怦直跳。

    这只标致的山羊在门槛上停了一下,伸长着脖子,俨如站在崖顶上眺望着广阔无垠的天际。霍然间,它瞥见了吉卜赛女郎,随纵身一跃,越过桌子和书记官的头顶,一蹦两跳,就跳到她的膝盖上。接着姿态优雅地滚到女主人的脚上,巴望她能说一声或抚摸它一下,可是被告依然一动不动,对可怜的佳丽连看一眼也不看。

    “嗨,这岂不是我说的那只讨厌的畜生吗!”法露黛尔老婆子说道。“她俩我可认得再真切不过!”

    雅克·夏尔莫吕插嘴说:“有劳诸位大人,我们审讯山羊吧。”

    山羊确实是第二个被告。在当时,起诉动物的巫术案件那是家常便饭。就拿一四六六年司法衙门的账目来说,其中便有趣而详尽地记载了审讯吉莱—苏拉尔及其母——双双因过失罪而被正法于科贝伊——所花费的费用,计开:挖坑监禁母猪的费用,从莫桑港拿来五百捆木材的费用,刽子手友好分享死囚最后一餐所开销的面包和三品脱葡萄酒的费用甚至看管和饲养母猪十一天的费用,每天共八个巴黎德尼埃,一切都记录在案。有时比审讯还更有甚,根据查理曼和温厚汉路易的诏令,对胆敢出现在空中的火焰熊熊的鬼魂也严惩不贷。

    这时,宗教法庭检察官嚷着:“附在这只山羊的魔鬼,施展其妖术顶住了一切驱魔法,如果胆敢以此恐吓法庭,我们现在就警告它,我们将不得不对它施以绞刑或火刑。”

    格兰古瓦不禁出了一身泠汗。夏尔莫吕从桌上拿起吉卜赛女郎那只巴斯克手鼓,用某种方式伸到山羊跟前问道:

    “现在几点啦?”

    山羊用聪慧的目光望了望他,抬起金色的脚,在手鼓上敲了七下。那时果真是七点钟,群众一阵骇然。

    格兰古瓦再也忍受不了了,遂高声喊道:

    “它是在害自己!你们很清楚,它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大厅那一头的百姓们肃静!”承发吏厉声喝道。

    雅克·夏尔莫吕照样把手鼓摆弄来摆弄去,引诱山羊再变了几套把戏,如日期啦,月份啦,等等。其实,这些戏法看官早已见过了。然而,同样是这些观众,过去曾在街头上不止一次地为佳丽那些无害的把戏喝采叫好,这时在司法宫的穹窿下,由于司法审讯所引起的幻觉,却吓得六神无主,确信山羊就是魔鬼。

    还更糟的是,王上检察官把山羊颈上的一个皮囊里面的活动字母,一古脑儿全倒在地上,大家顿时看见山羊从那些零乱的字母中,用蹄子把字母排成这个要命的名字:弗比斯。

    这样,是巫术害死了卫队长,看来已无可争辩地得到了验证,于是在众人的眼里,昔日曾多少次以其飘逸的风姿,叫过往行人眩目的那个迷人的吉卜赛舞女,顷刻间成了一个狰狞的巫婆。

    况且,她了无生气,不论是佳丽多采多姿的表演,还是检察官凶相毕露的恫吓,抑或听众的低声的咒骂,她什么都看不见,听不到了。

    为了使她清醒过来,只得由一个捕快跑过去狠狠摇晃她,庭长也提高嗓门一本正经地说道:

    “那女子,您原为波西米亚族人,惯行妖术。您与本案有牵连的那只着魔的山羊共谋,于今年三月二十九日夜间,勾结阴间的势力,利用魔力与诡计,谋害并刺杀了侍卫弓箭队队长弗比斯·德·夏托佩尔,您还敢抵赖吗?”

    “骇人听闻呀!”少女用手捂住脸喊道:“我亲爱的弗比斯!啊!这真是地狱!”

    “您还敢抵赖?”庭长冷冰冰地问道。

    “不,我否认!”她的声调很可怕。只见她猛然站立起来,眼里闪闪发光。

    庭长直截了当地追问:“那如何解释控告您的这些事实呢?”

    她声音断断续续地回答:

    “我已经说过了。我不知道。是一个教士。一个我不认识的教士,一个老是跟踪我的凶神恶煞的教士!”

    “这就对了。是野僧。”法官接着又说。

    “哦,各位大人!可怜可怜我吧!我只是一个可怜的女子……”

    “埃及女子!”法官打断她的话,说道。

    雅克·夏尔莫吕老爷温和地说:

    “鉴于被告这种叫人头痛的顽抗,我请求动刑审问。”

    “允准。”庭长说道。

    那悲惨的少女浑身直抖。在持槊的捕役们的喝令下,她还是站了起来,迈着相当坚定的步伐,由夏尔莫吕和宗教法庭那班教士带路,夹在两排长戟当中,向一道边门走去。边门猛然地打开,等她一走进去又立即关上了。满腹忧伤的格兰古瓦一看,仿佛那是一张血盆大口,一口就把她吞吃了。

    她的身影一消失,马上传来一阵悲伤的咩咩声。那是小山羊在悲叫。

    审讯中止了。有个审判官提请注意,各位大人都累了,要等到刑讯结束实在太长了,庭长深不以为然,回答说:“做为官员,理应恪尽职守。”

    “这个讨厌可恶的下流女人,”一个年老的法官说道,“大家还没吃晚饭,偏偏在这时候叫人给她上刑审讯。”

    巴黎圣母院(三)第八卷 金币变枯叶(2)

    二金币变枯叶(续)

    一道道走廊漆黑一团,大白天也得点灯照明;爱斯梅拉达一直由那些面目狰狞的捕役们押着,爬上爬下走完了几道梯级,最后被司法宫的捕快们推进了一间阴森可怖的房间。这个房间呈圆形,占据整个高大塔楼的底层。这些塔楼,时至今日,旧的巴黎城已被新巴黎的现代高楼大厦淹没了却依然高耸入云。那墓穴般的房间没有窗子,也没有别的洞口,唯有一道入口,低低的,用一扇坚厚无比的铁门封住。不过,里面一点也不缺亮光,厚墙上有个壁炉,烈火熊熊,把墓穴照得明晃晃的;摆在角落里的一支可怜巴巴的蜡烛,相比之下也就暗淡无光了。用来关闭炉口的铁栅门此时已经吊起。映照着黑黝黝的墙壁,只能看到栅门一根铁栅的下端,仿佛是一排乌黑的牙齿,尖利而间开,整个炉膛看上去就像神话中喷吐火焰的龙口。借着炉口射出来的火光,那女囚看见房间的四周摆列着许多形状可怕的器具,她并不明白那是做什么用的。房间正中横着一张皮革垫子,差不多快贴着地面,上方垂着一根带环扣的皮条,皮条顶端系在一个铜环上,铜环被拱顶石上一头雕刻的塌鼻怪物咬着。火炉里塞满烙钳、夹钳、大犁铲,横七竖八,全在炭火里烧得通红。炉膛射出来的那血红的亮光,在这房间里照着那一堆叫人不寒而栗的东西。

    这个野蛮的场所,居然轻飘飘地只称为讯问室。

    那张皮床上没精打采地坐着法院指定的施刑吏皮埃拉·托特吕。他的两个隶役是两个方脸的侏儒,腰系皮围兜,下身围着粗布条条,正在拨弄着炭火上的那些铁器。

    可怜的姑娘曾鼓足勇气来的,但终究枉然。一走进这个房间,不由得魂飞魄散。

    司法宫典吏的捕役们排在一边,宗教法庭的教士们在另一边。一个书记官、一套书写用具和一张桌子,安排在一个角落里。

    雅克·夏尔莫吕老爷和颜悦色,满脸笑容,走近埃及少女身边,说:“亲爱的孩子,您还矢口否认吗?”

    “是。”她应道,声音为微弱得几乎听不见了。

    “既然如此,”夏尔莫吕又说。“我们只得违背我们的意愿,

    忍痛对您进行更严厉的审讯了。……劳驾您坐到那张床上去。……皮埃拉,给小姐让位,去把门关上。”

    皮埃拉嘟嘟哝哝站了起来,嘀咕道:“把门一关上,火就要灭了。”

    “那好吧,亲爱的,就让门开着。”夏尔莫吕又说。

    这时候,爱斯梅拉达依然站在那里。那张皮床,多少不幸的人曾在这床上惨遭毒刑,这把她吓得魂不附体。由于恐惧,她感到十分冰冷,连骨髓都透凉。她站在那里,六神无主,呆若木鸡。夏尔莫吕一示意,两个隶役一把抓住她,把她拖过去坐在床上。他们并没有弄痛她,但这两个人一碰到她,那皮床一触到她身上,她顿时感到全身的血液都倒流到心脏去了。她茫然地环视了一下房间,似乎看见所有那些奇形怪状的刑具全动起来,从四面八方向她走过来,爬到她身上,咬的咬、掐的掐。她觉得在她有生以来见过的各种器具当中,那些刑具有如虫鸟类里的蝙蝠、蜈蚣和蜘蛛。

    “医生在哪儿?”夏尔莫吕问道。

    “在这儿。”一个穿黑袍的应道。她原先并没有发现这个人。

    她一阵战栗。

    “小姐,”宗教法庭检察官用亲切地声调又说。“第三次问您,您对那些指控您的事实还拒不招认吗?”

    这次,她只有摇摇头的力气,连声音也没有了。

    “不招认?”雅克·夏尔莫吕说道,“那么,我深感失望,但我必须履行我的职责。”

    “检察官先生,先从哪儿开始?”皮埃拉突然问道。

    夏尔莫吕犹豫了一下,好像一个诗人在冥思苦想一个诗韵,眉头似皱非皱。

    “先用铁鞋。”他终于说道。

    惨遭横祸的少女顿时觉得自己被上帝和世人完全抛弃了,脑袋一下子耷拉在胸前,犹如一个堕性物体,自身毫无支撑力。

    施刑吏和医生一同走到她身边。与此同时,两个隶役便在那丑恶不堪的武器库中翻来翻去。

    听到那些可怕刑具的相互撞击的清脆响声,那不幸的孩子浑身直打哆嗦,仿佛一只死青蛙通了电似的。她喃喃自语,声音低微得没人听见。“啊,我的弗比斯呀!”接着又像块大理石,一动不动,了无声息。见此情景,任何人都会撕心裂肺,唯独法官的心肠除外,这仿佛是一个可怜的罪恶灵魂,站在地狱入口那猩红的小门洞里经受撒旦的拷问。锯子、转轮和拷问架,这一大堆可怕的刑具就要把那可怜的肉体死死抓住,刽子手和铁钳的魔掌就要对那个人儿肆意作践;就肉体,这人儿,竟是那个温柔、白嫩、娇弱的倩女!这简直是可怜的黍粒,由世间的司法把它交给惨绝人寰的酷刑磨盘去研成粉末!

    这时候,皮埃拉·托特吕的两个隶役伸出布满老茧的粗手,粗暴地一把扒去她的鞋袜,露出那迷人的小腿和脚丫。这腿和脚在巴黎街头曾经多少次以其美姿使行人叹为观止!

    “可惜!”施刑吏打量看如此优雅、如此纤秀的腿和脚,不由得嘟哝着。假若副主教在场,此时此刻,准会想起那具有象征意义的蜘蛛与苍蝇吧。立刻,不幸的少女透过眼前迷惘的云雾,看见铁鞋逼近过来;立刻,看见自己的脚被套在铁板之间,完全被吓人的刑具盖住了。这时,恐惧反使她增添了力气。

    “给我拿掉!”她狂叫着,并且披头散发直起身来。“饶命呀!”

    话音一落,遂向床外纵身一跳,想要扑倒在王上检察官的脚下,可是她的脚被用橡木和马蹄铁做成的一整块沉重的铁鞋夹住,一下子栽倒在铁鞋上,比翅膀上压着铅块的蜜蜂还惨不忍睹。

    夏尔莫吕一挥手,隶役又把她扳倒在皮床上,两只肥大的手把从拱顶上垂下来的皮条绑在她的细腰上。

    “最后一次问您,对您所控的犯罪行为,您承认吗?”夏尔莫吕依然装出那副和善的模样。

    “我冤枉呀!”

    “那么,小姐,对指控您的那些犯罪情状,您做何解释呢?”

    “唉!大人!我不知道。”

    “那您否认啦?”

    “一切!”

    “上刑!”夏尔莫吕向皮埃拉说。

    皮埃拉把起重杆的把手一扭动,铁鞋立刻收紧了,不幸的少女惨叫一声,这种叫声是人类任何语言都无法描写的。

    “停!”夏尔莫吕吩咐皮埃拉说,然后又问埃及少女道:

    “招供吗?”

    “全招!”悲惨的少女叫道。“我招!我招!饶命呀!”

    她面对刑讯,原先并没有正确估计自己的力量。可怜的孩子,在此之前一向过得快快活活,甜甜蜜蜜,舒舒服服,头一种苦刑就把她制服了。

    “出于人道,我不得不对您说,”王上检察官提醒道。“您一招认,您就等死吧。”

    “我巴不得死。”她说道。一说完又瘫倒在皮床上,奄奄一息,身子折成两截,任凭扣在她胸间的皮条把她悬吊着。

    “振作点,美人儿,再稍微熬一下。”皮埃拉把她扶起来,

    说道。“您那模样儿,就像挂在布尔戈尼老爷脖子上的金绵羊似的。”

    雅克·夏尔莫吕放声说:

    “书记官,快记下来。听着,流浪女,您招认常跟恶鬼、假面鬼、吸血鬼一起参加地狱里的盛宴、群魔会和行妖吗?快回答!”

    “是的。”她应道,声音低得给喘气声盖过了。

    “您招认见过别西卜为了召集群魔会,行妖作法,让云端出现那只唯有巫师才能看见的公山羊吗?”

    “是的。”

    “你承认曾崇奉圣殿骑士团骑士那些穷凶极恶的骑士偶像,崇奉博福梅①的那些头像吗?”

    “是。”

    “你招认常与本案有牵连的那个变成一只山羊的魔鬼有来往吗?”

    “是。”

    “最后,你供认不讳,利用魔鬼和俗称野僧的鬼魂,于今年三月二十九日夜里,谋害并暗杀了一位名叫弗比斯·德·夏托佩尔的卫队长吗?”

    听到这名字,她抬起那双无神的大眼睛望着法官,没有抽搐,没有震动,一点反应也没有,只是机械地应道:“是。”显然,她心中一切全垮了。

    ①圣殿骑士团建于一一一九年,以保卫圣地为名,进行种种罪恶活动,博福梅是骑士团崇拜的偶像。在美男子菲利浦四世统治时期,该骑士团受到刑讯和取缔。

    “记下,书记官。”夏尔莫吕吩咐道,然后又对施刑吏说:

    “把女犯人放下,再带去审问。”

    女犯人被脱下那鞋之后,宗教法庭检察官仔细看了她那只痛得还麻木的脚,说道:“得啦!不太痛的。您喊叫得很及时。您兴许还可以跳舞的,美人!”

    接着转向宗教法庭他那帮帮凶说:“到底真相大白了!这真叫人快慰,先生们!这位小姐可以替我们作证,我们刚才行事,那是和气得不能再和气了。”

    巴黎圣母院(三)第八卷 金币变枯叶(3)

    三金币变枯叶(续完)

    她脸无血色,一瘸一拐地回到审判大厅,顿时一片欢快的呢喃声不绝于耳。从听众来说,不耐烦的情绪终于缓解,这好比在剧院里好不容易等到一出喜剧最后幕间休息已经结束,帷幕又升起,结局的一幕戏就要开演了。从法官们来说,马上回家吃晚饭有望了。小山羊高兴得咩咩直叫,一下子要向女主人奔去,可是被绑在凳子上却挣脱不了。

    夜幕完全降临了。大厅里的蜡烛并没有增多,光线十分微弱,连四周的墙壁看也看不清了。黑暗笼罩着一切,各种东西像蒙上某种薄雾。有些法官的冷漠面孔都模糊不清了。他们可以看见大厅的另一端,正好在他们对面,有一个模模糊糊的白点,衬托着阴暗的背景,显得分外惹眼。那就是被告。

    她连拖带爬回到位置上。夏尔莫吕威风凛凛也回到位置上,一屁股坐下,随即又站起,尽量不过分流露出沾沾自喜的心情,说道:“被告全供认不讳。”

    “流浪女,”庭长接着说,“您供认了行妖、卖淫、谋杀弗比斯·德·夏托佩尔等种种罪行吗?”

    她心如刀割。只听见她在阴暗中抽抽噎噎哭泣着。她有气无力地应道:“凡是你们想要的一切我全招认,不过快把我处死吧!”

    “王上宗教法庭检察官先生,”庭长说道,“本庭准备好听取您的公诉状。”

    夏尔莫吕老爷摊开一本可怕的本子,比手划脚,以公诉的夸张语调,开始宣读一篇拉丁文的演说词,其中凡是案件证据都是用西塞罗式迂回说法的句子七拼八凑起来的,穿插着他最宠爱的喜剧作家普洛特的名句摘引。很遗憾,这篇绝妙奇文,我们不能与看官共赏了。这个演讲人滔滔不绝,说得有声有色,还没有念完开场白,额头上就已经冒出汗来。眼珠也从眼眶里凸出来了。突然,正念到某一个长句中间,蓦地顿住,通常那双相当温和又相当愚蠢的眼睛,立刻凶光毕露。他叫嚷起来(这回说的是法语,因为那本簿子上没有这些话),“先生们,撒旦插手了本案,他就在这里看审,并扮着鬼脸嘲弄本庭的尊严。看呀!”他一边这样说着,一边用手指着小山羊。小山羊一看夏尔莫吕比手划脚,竟以为要它学着比划,随即往后一坐,伸出两条前腿,晃着有胡须的脑袋瓜,竭其所能,摹仿这个王上宗教法庭检察官的悲怆姿态。大家准还记得,这可是佳丽最了不起的本领。这个偶然的小事件,这个最后的证据,其后果可就严重了。人们手忙脚乱,赶紧把山羊的四脚捆绑起来,王上检察官这才又口若悬河,继续往下说。

    他说的太冗长了,不过结尾倒是妙笔生花,令人叫绝。下面就是最后的一句,请看官阅读时联想夏尔莫吕老爷嘶哑的声音和直喘粗气的姿态:

    “因此,诸位大人,巫术业已当场证实,罪行业已昭彰,犯罪动机业已成立,兹以拥有老城岛上大小一切司法权的巴黎圣母院这一圣殿的名义,今按诸位要求,特判决如下:

    一、缴付赔偿费。

    二、在圣母院大教堂前当众认罪。

    三、判决将该巫女及其母山羊在俗称的河滩广场或者突出于塞纳河中并与御花园毗邻的岛岬,就地正法。”①

    一念完,他戴上帽子,重新坐下。

    格兰古瓦悲痛欲绝,唉声叹气道:“呸!多蹩脚的拉丁语!”②

    这时,从被告身边站起一个穿黑袍的人。这是被告的辩护律师。法官们饿着肚皮,低声嘀嘀咕咕起来。

    “律师,说得简短些。”庭长说道。

    “庭长大人,”律师答道,“既然被告已经供认了罪行,我只有一句话要向诸位大人言明。这里有撒利克法典的一项条款:‘如果一个女巫吃掉了一个男人,并且该女巫供认不讳,可课以八千德尼埃罚款,合两百金苏。’请法庭判处我的当事人这笔罚款。”

    “该条款已废除。”王上的特别状师说道。

    “我说不对③!”辩护律师反驳道。

    “表决吧。”有位审判官说道。“罪行确凿,时间也晚了。”

    随即当场表决,法官们随意举帽附和,他们正急着回家。

    庭长低声向他们提出这生死攸关的问题,只见昏暗中他们一个接一个脱下头上的帽子。孤立无援的被告好像在望着他们,其实她目光慌乱,什么也看不见了。

    ①②③原文为拉丁文。

    接着书记官开始记录在案,然后把一张羊皮纸交给了庭长。

    这时,不幸的少女听见众人移动声,矛戟碰击声,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声音在说:

    “流浪女,您将在国王陛下指定的日子,中午时分,身穿内衣,赤着脚,脖子上套着绳子,由一辆囚车押到圣母院大门前,手执两斤重的大蜡烛,在那里当众认罪,再从那里押送到河滩广场,在本城绞刑架上被吊起来绞死;您的这只母山羊也一样被处死;还得交给宗教法庭三个金狮币,作为您所犯并招认的巫术、魔法、卖淫、谋杀菲比斯·德·夏托佩尔先生本人等罪行的赔偿。愿上帝收留您的灵魂!”

    “啊!真是一场梦!”她喃喃自语,并且立刻感到有几只粗糙的大手把她拖着走了。

    巴黎圣母院(三)第八卷 金币变枯叶(4)

    四进此处者,抛弃一切希望!①

    中世纪一座完整的建筑物,地下和地面大约各占一半。除非像圣母院这样的地基是建造在木桩之上的,其它任何一座宫殿,一座城堡,一座教堂无不拥有双重地基。各大教堂里,可以说还有另一座地下大教堂,低矮,阴暗,神秘、密不透光,寂然无声,就在那光明透亮、日夜响着管风琴声和钟声的地上中堂底下;有时候,那地下大教堂则是一座墓穴。在宫殿和城堡的底下,则是一座监狱;有时也是一座墓穴,有时二者兼而有之。这些坚固的砖石建筑物,我们在前面曾经叙述地其形成和繁衍的方式,它们不仅仅有地基,而且可以这么说,还有根须分布于地下,构成房间、长廊和楼梯,完全和地上的建筑一模一样。因此,教堂也罢、宫殿也罢、城堡也罢,都是半截埋在地下的。一座建筑物的地窖就是另一座建筑,要到那里去只顾往下走,无须往上爬,其地下各层就在地上那重重叠叠的各层下面,犹如森林和山峦倒映在山林下清澈如镜的湖水中。

    ①但丁《神曲》中地狱入口处的铭文。

    在圣安东城堡,在巴黎司法宫,在卢浮宫,这些地下建筑物的地下都是监狱。这些监狱的各层直升地底,越往下去越狭窄、越阴暗。这也是越往下去越阴森恐怖的地区,但丁要描写的地狱,不可能找到更合适的地方了。那些类似漏斗形排列的牢房,通常直抵地牢深处一个盆底状的密牢。那里,但丁用来囚禁撒旦,社会用来囚禁死囚。任何一个悲惨的人一旦被埋在那里,就永远与阳光、空气、生活诀别了,抛弃一切希望。休想从那里出来,除非是去上绞刑架或火刑台。

    有时,就在密牢里逐渐腐烂掉。人类的司法竟把这称为忘却。

    死囚感到,自己与人世完全隔绝,压在头顶上的是一大堆石头和狱卒,这一整个监狱,这一庞大的城堡,只不过是一把复杂的大锁,把他牢牢锁住,与活生生的世界隔绝。

    爱斯梅拉达被判处绞刑之后,大概害怕她逃跑,随即被扔在这样的一个盆底,在圣路易①所挖掘的地牢里,在图尔内尔刑事法庭的密牢里,头顶上还镇着庞大的司法宫。其实,这可怜的苍蝇连它最小的碎石也移不动呀!

    诚然,上帝和社会都同样不公正,要粉碎一个这样柔弱的女子,何须如此大逞淫威,百般迫害和酷刑呢!

    她待在那里,被黑暗吞没了,埋葬了,掩藏了禁锢了。谁要是昔日见过她在明媚阳光下欢笑和跳舞,如今再目堵她这种惨状,准会不寒而栗。黑夜般的寒冷,死亡般的冰冷,秀发不再有清风吹拂,耳边不再有人声萦绕,眼里不再有明亮目光,她身子弯成两截,不胜拖着沉重的枷锁,蜷缩在一丁点儿稻草上,身边放着一只水罐和一块面包,身子下面是牢房渗出的水所汇成的水泊,她没有动弹,几乎没有呼吸,甚至连痛苦也感觉不到了。弗比斯,阳光,晌午,野外,巴黎市井,博得一片喝采声的舞蹈,同那个军官缠绵细语的谈情说爱,还有教士、恶婆、匕首、血泊、毒刑、绞刑架,所有这一切不停地在她脑海里浮现,依然历历在目,忽而像愉悦的金色幻影,忽而又像怪异的可怕恶梦。然而,这一切无非是一种可怖而渺茫的挣扎,逐渐在黑暗中烟消雾散,要不然,那只是一种遥远的乐曲,在大地上凌空演奏,其乐声是在再也传不到这悲惨少女所掉进的深渊里的。

    自从被囚禁在这里,一直无所谓醒,也无所谓睡。在这场横祸中,在这个地牢里,再也无法分清醒和睡,无法分清梦幻与现实,就如同分不清黑夜与白昼一样。在她心里,一切都是混杂的、支离破碎的、飘忽不定的、乱七八糟扩散开来的。她再也不能有感知,再也不能思考了,顶多只能想入非非。从来没有一个活人像她这样深深陷在虚无漂渺之中。

    ①即法国国王路易九世。

    她就这样浑身麻木、四肢冰冷、僵如化石,连一道活门偶然的声响几乎也没有注意到。这道活门在她头顶上方某个地方,曾开过两三天,却连一点点光线也照不过来,每次有只手从那里扔给她一块坚硬的黑面包。狱卒这种定时的查巡,则是她与人类唯一尚存的联系了。

    她无意识唯一还能听到的,就是拱顶上那长满青苔的石板缝里沁出的水珠均匀地滴落下来的声音。这水滴掉落在她身旁水洼里的响声,她呆呆地听着。水滴落在水洼里,那就是她周围绝无仅有的动静,是唯一标明时间的时钟,是地面上一切声响中唯一传到她耳边的声音。

    总之,她也不时感觉到在这漆黑的泥坑里,有什么冰凉的东西在她脚上或手臂上爬来爬去,把她吓得直打哆嗦。

    她在这里呆了多久了,她自己也不知道。记得在什么地方对一个人宣布死刑判决,随后人家就把她拖到这里来了,她一醒来四周就是黑夜、死寂,冰冷。她用手在地上爬着,脚镣的铁环划破了她的脚踝,锁链丁当作响。她辨认出周围都是坚墙厚壁,身下是淹着水的石板,还有一把稻草。可是没有灯,没有通风孔。于是她在稻草上坐了下来,有时为了换一下姿势,就坐到牢房里最下面一级上。有一会儿,她试着通过水滴的次数来计算在黑暗中的分分秒秒,然而一个病弱的脑子。很快就自行中断了这种悲惨的活儿,她随即又呆若木鸡了。

    终于有一天,或者有一夜(因为在墓穴里子夜和晌午都是同样的颜色),她听见头顶上一阵声响,比平日看守带面包和水罐给她时开门的声音还大些,她抬头一看,只见一线似红非红的亮光,穿过密牢拱顶上那道门,或者说,那扇翻板活门的缝隙照了进来。同时,沉重的铁门轧轧响了起来,生锈的铰链发出刺耳的磨擦声,活门的翻板转动了。她立即看见一只灯笼,一只手。两个男人的下半截身子;门太低矮,她看不见他们的脑袋。灯光刺痛了她的双眼,她随即把眼睛闭了起来。

    等她再张开眼睛,活门已经关闭,灯放在一级石阶上,一个男人独个儿站在她面前,黑僧衣一直拖到他脚上,黑风帽遮住他的面孔。一点也看不见他整个人的身子,看不见脸。那真是一块长长的黑色裹尸布直立在那里,而尸布里面可以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震动。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幽灵看了一阵子。其间两人谁都不吭声。在这地牢里,似乎只有两样东西是活着的,那就是因空气潮湿而劈啪直响的灯芯,还有从牢顶上坠落下来的水滴。水滴那单调的汩汩声,打断了灯心劈哩啪啦不规则的爆响声;水滴一坠落下来,灯光反照在水洼油污水面上的光圈也随之摇曳不定。

    末了,女囚终于打破了沉默:“您是谁?”

    “一个教士。”

    这答话,这腔调,这嗓音,叫她听了直打哆嗦。

    教士声音嘶哑,吐字却很清楚,又说:“您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什么?”

    “去死。”

    “啊!”她说:“马上就去?”

    “明天。”

    她本来高兴得扬起头来,一下子又耷拉到胸前,喃喃道:

    “还要等那么久!何不就在今天呢?”

    “这么说,您痛苦难忍了?”教士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道。

    “我很冷。”她答道。

    她随即用双手握住双脚,这种动作是不幸者寒冷时常有的,我们在罗朗塔楼已经见过那个隐修女这样做了。同时,她的牙齿直打冷战。

    教士看样子眼睛从风帽底下悄悄环视了一下这牢房。

    “没有亮光!没有火!浸在水里!真骇人听闻。”

    “是的,”她惊慌地说道,自从这场横祸,她就一直神色慌张。“白昼属于人人,唯独给我黑夜,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您在这里,知道吗?”教士又沉默了片刻,问道。

    “我想我原是知道的。”她伸出瘦削的手指头,抹了一下眉头,像要帮助她自己的记忆似的。“不过现在不知道了。”

    突然她像个小孩一样哭起来:“我要出去,先生。我冷,我怕,还有什么虫子爬到我身上来。”

    “那好,跟我走。”

    教士一面这样说着,一边拽住她的胳膊。那苦命的女子本来已冷到骨髓,可她觉得这只手还更冰冷。

    “咳!这是死神冰冷的手。”她自言自语,接着问道:“您到底是谁?”

    教士一把掀掉风帽。她一看,原来是长久以来一直追踪她的那张阴险的脸孔,是在法露黛尔家里出现在她心爱的弗比斯头顶上的那张魔头,是她最后一次看见它在一把匕首旁边闪闪发亮的那双眼睛。

    这个幽灵一直是她罹难的祸根,把她从一个灾难推到另一个灾难,甚至惨遭酷刑。这幽灵的出现,反而使她从麻木状态中惊醒过来。她顿时仿佛觉得,蒙住她记忆的那层厚厚的布幕一下子撕裂开来了。她的悲惨遭遇,从法露黛尔家里夜间那一幕起,直至在图尔内尔刑庭被判处死刑,一桩桩一件件,全一齐涌上她的心头,不再像先前那样模糊混乱,而是十分清晰、显露、鲜明、生动、可怖。这些记忆本来一半已经遗忘了,而且由于过度痛苦而几乎泯灭,如今看见面前出现这个阴沉沉的人影。这些记忆顿时又复活了,就好像用隐写墨水写在白纸上的无形字迹,被火一烘便一清二楚显现出来了。她仿佛觉得,心头上一切创伤又裂开了,鲜血直淌。

    “哎呀!”她喊叫了起来,双手捂住眼睛,浑身抽搐而战栗。“原来是那个教士!”

    一说完便泄气地垂下胳膊,一屁股瘫坐下去,耷拉着脑袋,眼睛盯着地,依然颤抖不已。

    教士瞅着她,那目光有如一只在高空盘旋的老鹰,它紧紧围绕着一只躲在麦田里的可怜的云雀,悄悄地不断缩小其可怕飞旋圈,倏然疾如闪电,向猎物猛扑下去,用利爪一把抓住那喘息着的云雀。

    她低声呢喃着:“了结我吧!了结我吧!快给最后一击!”

    她心惊胆战,头缩在双肩中间,好比一只羔羊正等待屠夫致命的当头一棒。

    “是我使您厌恶吗?”他终于问道。

    她没有应声。

    “是我使您厌恶吗?”他又问了一遍。

    “不错,”她应道,痛苦得嘴唇在抽搐,看上去像在笑一样。“这是刽子手拿死刑犯开心。多少个月来,他跟踪我、威胁我、恐吓我!要不是他,上帝啊,我那是多么幸福啊!是他把我推下这万丈深渊。啊,苍天!是他杀了……是他杀了他——我的弗比斯!”

    说到这里,她呜呜咽咽哭了起来,抬头望着教士,说:

    “呵!坏家伙!您是谁?我做了什么得罪您啦,您才对我恨之入骨?咳!您对我有什么怨仇?”

    “我爱你!”教士喊道。

    她的眼泪霍然打住,目光痴呆,瞅了他一眼。他跪了下来,目光似火,紧紧盯住她看。

    “你听见了吗?我爱你!”他又喊道。

    “什么样的爱?”不幸的少女直打冷战。

    他紧接着说:“一个打入地狱的人的爱。”

    有一阵子,两人都默不作声,双双被各自的激情压碎了,他是丧失理智,她是麻木不仁。

    “听着,”教士终于说道,他又恢复了异常的平静。“你马上就会全知道的。在这深夜里,到处漆黑一团,似乎上帝也看不见我们,我悄悄扪心自问,有些事在此之前连对我自己都不敢启口,我要把这一切全向你倾吐。你听我说,姑娘,在遇见你之前,我可是过得很快活……”

    “我何尝不是!”她轻轻叹息了一声。

    “别打断我的话……是的,我那时过得很快活,至少我自认为是那样的。我十分纯洁,心灵里清澈如水,明净似镜。没有人比我更自豪,把头高高昂起。教士们来向我请教贞洁情操,博学之士来向我求教经学教义。是的,科学就是我的一切,科学就是我的姐妹,有个姐妹我就足够了。若非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不会有其它的念头。不止一回,只要看见女人形影走过,我的肉体便兴奋不已。男人性欲和男人血气这种力量,我本以为在狂热少年时就已经终生将其扼杀了,其实不然,它不止一次地掀起狂澜,把我这个可怜人因立过铁誓而被死死拴在祭台冰冷石头上的那条锁链掀动了。然而,通过斋戒、祈祷、学习和修道院的苦刑,灵魂重新成了肉体的主宰,于是我回避一切女人。再说,我只要一打开书本,在光辉灿烂的科学面前我头脑中一切污烟瘴气的东西便烟消雾散了。不一会儿,我觉得尘世上一切浊物全逃之夭夭了,在永恒真理那祥和的光辉照耀下我恢复了平静,感觉到满目灿烂,神清气爽。教堂里、大街上、田野中,女人的模糊身影零零落落浮现在我眼前,却几乎从没有在我梦中露面,只要魔鬼仅仅差遣它们来向我进攻,我轻而易举地就把魔鬼打败了。如果说我没有保持住胜利,那是上帝的过错,上帝没有赋予人和魔鬼同等的力量。……听我说,有一天……”

    说到这里,教士突然顿住。女囚听见从他的胸膛里发出声声的,好似垂死时的喘息,仿佛撕心裂肺的痛苦。

    他接着说:

    “……有一天,我倚在秘室的窗台上。我当时读什么书来的?啊!我这时脑子里乱成一团,记不清了。……反正当时我正在看书。窗子朝向广场,忽然我听见一阵手鼓声和音乐声,扰乱了我的遐思,我很生气,便向广场望了一眼。我看见的——当然其他人也看见了——那可不是供世人肉眼睛观赏的一种景象。在那边,在铺石板的广场中间,时值晌午,阳光灿烂,有个人儿在跳舞。她是那样的秀丽,若与圣母相比,连上帝都会更喜欢这个女子,宁愿选她做母亲,假如在他化身为人时,她已在人间,定会情愿是她生的!她一双眼睛又黑又亮,满头乌黑的头发,正中有几根照着阳光,像缕缕金丝闪闪发光。一双脚像轮辐一样在飞快旋转,全然看不清了。乌黑的发辫盘绕在头部周围,缀满金属饰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好似额头上戴着一顶缀满星星的王冠。她的袍子点缀着许多闪光片,蓝光闪烁,又缝着许许多多亮晶晶的饰品,有如夏夜的星空。她两只柔软的褐色手臂,恰似两条飘带,绕着腰肢,忽而缠结忽而松开,她的身材,美丽惊人。啊!那光彩夺目的形体,甚至在阳光下,也像某种明亮的东西那样耀眼!……唉!姑娘,那就是你!……我,惊讶,沉醉,心迷意乱,不由自主地凝望着你,望呀望呀,我突然吓得浑身发抖,意识到命运把我抓住不放了。”

    教士透不过气来,又停顿了片刻,接着又往下说:

    “既然已经半着了魔,我竭力想抓住什么东西,免得再坠落下去。突然想起撒旦过去曾经多次给我设下的圈套。我眼前的这个女子,美貌非凡,只能来自天堂或地狱,绝非用一点凡间的泥土捏成的普普通通的女子,内心也绝非像一个妇道人家那样浑浑噩噩,灵魂里只有颤悠悠的一点亮光照着而已。她是一个天使!然而,却是一个黑暗天使,烈火天使,而不是光明的天使。在我这样想着的时候,我发现了你身边有只山羊,一只群魔会的畜牲,正笑着注视我。晌午的阳光把它的犄角照得像火在燃烧一般。于是我隐约看到魔鬼设下的陷阱,我再也不怀疑你从地狱来的,是来引诱我堕落的。我对此深信不疑。”

    说到这里,教士直视女囚,冷冰冰地又说。

    “我至今还深信不疑。……那时候,魔法逐渐起作用,你的舞姿一直在我头脑中旋转,我感到神秘的巫术在我心中已实现其魔力,我灵魂中一切本应觉醒的反而沉沉入睡,就像雪地里濒于死亡的人,任凭这样沉睡过去反而觉得愉快那样。猛然间,你唱起歌来。可怜的我,我又能怎么样呢?你的歌声比你的舞姿还迷人。我要拔腿逃走,但不可能。我被牢牢钉在那里,在地上生根了。仿佛觉得那大理石上的楼板早已高高上升,把我的膝盖全掩埋了。没法子,只得待在那里听到底。我的脚像冰,我的头嗡嗡响。末了,你也许可怜我啦,不唱了,消失了。那令人眼花缭乱的观照,那使人销魂荡魄的音乐的回响,逐渐在我眼里和耳际消失了。我一下子瘫倒在窗脚下,比倒下的石像还僵直、还了无生气。晚祷的钟声把我惊醒了,我站立起来,拔腿逃走了。可是,咳!我心底里却有什么东西倒下来,再也无法直立起来。”

    他再停顿了一下,接着又说:

    “是的,从那天起,我心中闯进了一个陌生人。我运用我熟悉的一切灵丹妙药来自我治疗,诸如修道院、祭坛、工作、读书。真是胡闹!咳!当你满脑子装满欲情,心灰意冷地拿脑袋去撞科学的大门,其响声是多么的空洞!你可知道,姑娘,从那以后,在书本和我之间,一直浮现在我眼前的是什么呢?是你,你的身影,是某一天从天上降落到我面前的那个光辉灿烂幽灵的形象。但是这个形象不再是原来的颜色,它变得昏暗、惨淡、阴森、好似一个冒失鬼凝望太阳之后视觉上久浮现着一团黑影。

    “无法摆脱,你的歌声老是萦绕在我的脑海中,你的双脚一直在我的祈祷书上飞舞,你的形体始终在夜里睡梦中悄悄在我肉体上滑动,于是我迫切想再见到你,触摸你,了解你是谁,看一看你是不是仍像你在我心中的完美无缺的形象,现实会粉碎我的梦幻也说不定。总之,我希望能有个新的印象,好把原先的印象抹掉,更何况原先的印象实在叫我受不了了。我四处寻找你,终于再见到你。灾难呀!我见到你两次,就恨不得见到你千次,恨不得永远一直见到你。于是——在这通向地狱的斜坡上,怎能刹住不往下滑呢?——于是,我再也无法自持了。魔鬼缚住我翅膀上的线,另一端系在你的脚上。我也像你一样,成了流浪者,到处漂泊。我在人家的门廊下等你,在街上拐角处伺候你,在钟楼的顶上窥探你。每天晚上,我都反省自己,益发感到更入迷、更沮丧了。更着魔了,更没救了!

    “我早就知道你是什么人,埃及人,波希米亚人,茨冈人,吉卜赛人。巫术有什么可怀疑的呢?听着,我曾希望有一场审讯能使我摆脱魔力的控制。有个女巫曾经魔住了布吕诺·德·阿斯特,他把女巫烧死了,自己也得救了。这我是知道的。我拿定主意,要试一试这种疗法。首先,我设法不让你到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只要你不来,我就能把你忘记。你却当做耳边风,还是来了。接着,我想把你抢走。有天夜里,我试图把你抢走,我们是两个人,已经把你逮住了。不料来了那个晦气军官,把你放了。他搭救了你,你的灾难也就开始了,也是我的灾难和他的灾难。最后,我不知道怎么办,也不知道事情会落个什么下场,所以向宗教法庭告发了你。当时我以为这样做,就会像布吕诺·德·阿斯特那样把病治好了。我也模模糊糊认为,通过一场官司可以把你弄到手,我可以在牢房里抓住你,占有你,你在牢房里是无法逃脱我的掌心的;你缠住我这么久,也该轮到我缠住你了。一个人作恶,就该把恶行做绝。半途撒手,那是脓包!罪恶到了极端,会有狂热的乐趣。一个教士和一个女巫可以在牢房的稻草上销魂荡魄,融为一体!

    “所以我告发了你。恰恰就在那个时候,我每次碰见你,都把你吓得魂不附体。我策划反对你的阴谋,我堆积在你头上的风暴,从我这里发出。变成威胁恫吓,变成电闪雷鸣。不过,我还是迟疑不决。我的计划中有些方面太可怕了,连我自己也吓得后缩了。

    “也许我本来可以放弃这个计划,也许我的丑恶的思想本会在我头脑中干涸而不结出果实。我原以为继续或者中断这起案件完全取决于我。可是任何罪恶的思想是不可祛除的,非要成为事实不可;但是,正是在我自以为万能的地方,命运却比我更强大。唉!咳!是命运抓住你不放,是命运硬把你推到我偷偷设下的阴谋那可怕的诡计齿轮中碾得粉碎!……你听着,这就快说完了。

    “有一天,又是阳光灿烂的另一个日子,我无意中看见面前走过一个男子,他喊着你的名字,呵呵大笑,眼神淫荡。该死!我就跟踪着他。后来发生的一切你全知道了。”

    他住口了。那少女唯一说得出来的只有一句话儿:

    “啊,我的弗比斯!”

    “不要提这个名字!”教士说,同时猛烈地抓住她的胳膊。

    “不许提这个名字!唔!我们多么苦命,是这个名字毁了我们!更确切地说,我们彼此都受命运莫名其妙的捉弄而相互毁灭!你痛苦,是不是?你发冷,黑夜使你成为瞎子,牢房紧紧包围着你,不过也许在你心灵深处还有点光明,尽管那只是你对玩弄你感情那个行尸走肉的天真的爱情罢了!而我,我内心里是牢房,我内心里是严冬,是冰雪,是绝望,我灵魂里是黑夜。我遭受什么样的痛苦,你可知道?我参加对你的审讯,坐在宗教审裁判官的席上。不错,在那些教士风帽当中,有一顶下面是一个被打入地狱、浑身不断抽搐的罪人。你被带进来时,我在那里;你被审讯时,我也在那里。……真是狼窝呀!……那是我的罪行,那是为我准备的绞刑架,我却看见它在你的头上慢慢升起。每一证词,每一证据,每一指控,我都在那里;我可以计算出你在苦难历程上的每一个脚步;我也在那里,当那头猛兽……!我没有预料到会动用酷刑!……听我说,我跟着你走进了刑讯室。看见你被扒去衣服,施刑吏那双卑鄙下流的手在你半裸的身体上摸来摸去。我看见你的脚,这只我宁愿以一个帝国换取一吻并死去的脚,这只我觉得头颅被踩扁也其乐无穷的脚,我看见它被紧紧套在那可怕的铁鞋里,它可以把一个活人的肢体变成血酱肉泥。啊!悲惨的人!当我看见这一切时,我用藏在道袍下面的一把匕首割自己的胸膛。听到你一声惨叫,我把匕首插入我的肉体里;听到你第二声惨叫,匕首刺进我的心窝里!你看,我想伤口还在流血。”

    他掀开道袍。果然他的胸膛好像被老虎利爪抓破了一般,侧边有一道相当大的伤口,尚未愈合。

    女囚吓得连忙后退。

    “啊!”教士说道,“姑娘,可怜可怜我吧!你以为自己很不幸,唉!唉!你并不知道什么才是不幸呢。咳,钟爱一个女人!却身为教士!被憎恨!却以他灵魂的全部狂热去爱她,觉得只要能换取她微微一笑,可以献出自己的鲜血、腑脏、名誉、永福、不朽和永恒,今生和来世;恨不能身为国王、天才、皇帝、大天使、神灵,好作为更了不起的奴隶匍伏在她的脚下;只想日日夜夜在梦想中紧紧拥抱着她,却眼睁睁看见她迷上一个武夫的戎装!而自己能奉献给他的只是一件污秽的教士法衣,叫她害怕和厌恶!当她向一个可悲而愚蠢的吹牛大王慷慨献出宝贵的爱情和姿色时,我就在现场,心怀嫉妒,怒火冲天!目睹那使人欲火中烧的形体,那如此温柔细嫩的乳房,那在另一个人亲吻下颤动而泛起红晕的肉体!呵,天呀!迷恋她的脚,她的胳膊,她的肩膀,梦想她蓝色的脉管,褐色的皮肤,以至于彻夜蜷伏在密室的石板地上折腾,竟导致了遭受毒刑!费了多少心思,其结果竟是使她躺在皮床上!唔!那俨然是用地狱的烈火烧红了的实实在在的铁钳呀!唔!就是在夹板中间被锯成两半的人,被四马分尸的人,也比我有福份!你哪里知道,在漫长的黑夜里,血管沸腾,心儿破碎,脑袋炸裂,牙齿咬住双手,这种酷刑是什么滋味呀!有如穷凶极恶的刽子手把您放在烧红的烤架上不停地转来转去,倍受爱情、嫉妒和失望的煎熬!姑娘,发点善心吧!别再折磨我,让我歇一歇吧!请在这炽烈的炭火上撒点灰烬吧!我额头上汗流如注,我求你,请擦掉这汗水吧!孩子!你就用一只手折磨我,用另只手抚慰我吧!发发慈悲,姑娘,可怜我吧!”

    教士滚倒在地面石板上的水洼里,脑袋一下又一下撞在台阶的石级角上。少女听着,看着,等他筋疲力尽,气喘吁吁,不再说了,她才低声又说一遍:“啊,我的弗比斯!”

    教士跪爬到她跟前,喊道:

    “恳求你啦,你要是还有心肝,就别拒绝我!啊!我爱你!我是一个可怜虫!你一说出这个名字,不幸的人儿,就好像你用牙齿咬烂我的整个心肌!怜悯怜悯吧!倘若你从地狱来,我就跟你回地狱去。为此目的,我要做的都已经做了,你的地狱,就是我的天堂,你的目光比上帝的目光还具有魅力!啊,说吧!你到底要不要我?一个女人竟然拒绝这样一种爱情,那可真是群山也会起舞啦。唔!只要你愿意!……噢!我们会很美满的!我们可以逃走,我可以帮你逃走,我们一起逃到某个地方去,去寻找这大地上的一片乐土,那里阳光最明媚,树木最繁茂、蓝天最湛蓝。我们相亲相爱,我们两人的灵魂如琼浆玉露,互相倾注,我们永远如饥似渴,渴望男欢女爱,永无尽期地共饮这永不干涸的爱之美酒!”

    她放声大笑,笑声凄厉,打断他的话说:

    “瞧呀,神甫!您的指甲流血啦!”

    教士一下子愣住了,好一会儿木雕泥塑似的,死盯着自己的手,末了,用一种温柔得出奇的声调说道:

    “那可不是!你就侮辱我,嘲弄我,压倒我吧!不过,来,快来!我们得赶紧。我对你说了,就在明天,河滩上的绞刑架,知道吗?时时刻刻都准备着。太可怕了!看见你走进囚车里!噢!求求你啦!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爱你!噢,快跟我走。等把你救出去之后,你还来得及爱我。你要恨我多久就多久。可是来吧。明天!明天!绞刑架!你的极刑!啊!快逃!宽恕我吧!”

    他一把抓住她的胳膊,精神恍惚,要把她拖走。

    她瞪着眼睛呆呆看着他。

    “我的弗比斯怎么样啦?”

    “啊!”教士叫了一声,松了她的胳膊。“您真没有怜悯心!”

    “弗比斯到底怎么啦?”她冷冷地又问了一遍。

    “他死了!”教士喊道。

    “死了!”她始终冷冰冰的,一动不动。“那么,您为什么要劝我活下去呢?”

    他并没有听她说,只是好似自言自语:“噢!是的,他一定死掉了,刀刃插过去很深。我想刀尖直刺到心脏!啊,我全身力气都集中在匕首的尖端上!”

    少女一听,像狂怒的猛虎似地向他扑过去,并以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把他推倒在楼梯上,嚷道:“滚吧,魔鬼!滚,杀人凶手!让我去死吧!让我和他的血变成你脑门上一个永不磨灭的污斑!要我属于你,教士!休想!休想!我们绝无结合的可能,甚至在地狱里都不行。滚蛋,该死的家伙!休想!”教士踉踉跄跄来到石梯前,悄悄把双脚从道袍皱褶的缠绕中解脱出来,捡起灯笼,慢慢爬上通向门口的石梯,打开门,走出去了。

    忽然,少女看见他从门口又探进头来,脸上的表情真可怕,狂怒,绝望,连声音都嘶哑了,向她吼着:“我告诉你,他死了!”

    她扑倒在地上。地牢里再也听不到什么声响了,唯有水滴在黑暗中坠落下来震动了水洼而发出声声的叹息。

    巴黎圣母院(三)第八卷 金币变枯叶(5)

    五母亲

    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孩子的小鞋,心中的思念油然而生,我不相信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样的思念更令人眉开眼笑的了。

    尤其这是准备节日里、礼拜天、受洗礼时穿的鞋,连鞋底都绣着花,孩子还没有穿着走过一步路,那就更不用说了。这鞋是那样优雅喜人,小巧玲珑,根本不能穿着走路,母亲看见它就好像看见了自己的孩子。她朝它微笑,吻她,跟它说话。她寻思现实中能否真有一只脚这么小,而且,孩子即使不在跟前,只要有了漂亮的鞋子,她眼前就会重新出现一个柔弱的小人儿。她以为见到了她,也确实见到了她,见到她的整个身子,活泼、欢快,还有她纤细精巧的手、圆圆的头、纯洁的嘴唇、眼白发蓝的明亮的眼睛。若是在冬天,这小人儿就在那里,在地毯上爬,吃力地攀上一只凳子,而母亲提心吊胆,怕它靠近火边。若是在夏天,她爬到院子里、花园里,拔石板缝里的草,天真地看着大狗、大马,一丁点儿也不害怕,还跟贝壳、花儿玩耍,把沙撒到花坛里,把泥巴扔在小路上,免不了挨园丁一顿责备。她周围的一切也像她一样在欢笑,在闪光,在玩耍,连风儿和阳光也是在她颈后的细发环中间尽情嬉戏。这鞋把这一切呈现在母亲面前,将她的心融化了,宛如火把蜡烛融化一般。

    然而,孩子丢失,那聚集在小鞋周围的万般欢乐、迷人、深情的形象,顷刻变成千百种可怕的东西。漂亮的绣花鞋只成了一种刑具,永远无休无止地绞碎母亲的心。颤动着的还是同样的心弦,最深沉、最敏感的心弦,不过已不是天使在轻轻抚弄,而是魔鬼在狠劲弹拨。

    五月的一天清晨,太阳在深蓝色天空冉冉升起——加罗法洛①喜欢将耶稣从十字架上解下来的情景画在这样的背景上——罗朗塔楼的隐修女听到河滩广场传来吱吱的车轮声,萧萧的马嘶声和丁丁当当的铁器声。她迷迷糊糊有点被吵醒了,把头发捋在耳边去不听,随后又跪到地下凝视着她就这样膜拜了十五年之久的没有生命的小东西。这只小鞋我们已经说过,在她看来就是整个宇宙。她的思绪已禁闭在里面,只有死了才会出来,提到这玩具般的那可爱的粉红缎子鞋,她向苍天倾吐过多少苦涩的诅咒、感人肺腑的怨情、祈祷和呜咽,只有罗朗塔楼的阴暗地洞才知道。就是在一件更优雅、更精致的物品前,也绝没有人流露过如此强烈的失望。

    ①加罗法洛(1481—1559):意大利画家。

    那天早上,她的痛苦好像比往常更强烈了,从外面就听得见她单调而高亢的悲叹,真令人心碎。

    “啊,我的女儿!”她说。“我的女儿!我可怜的、亲爱的孩子啊!我再也见不到你啦。这下子可完啦!我老是觉得这是昨天发生的事呀!我的上帝,我的上帝,既然您这么快将她带走,倒不如当初不要把它赐给我,孩子是我们身上掉下的肉哇,一个丢失孩子的母亲就不再相信上帝,难道你不知道吗?啊!我真倒霉呀,偏偏在那天出去了!主啊!主啊!在我快乐地抱着她在火炉旁烤火的时候,在她吃着奶朝我笑的时候,在我让她的小脚蹬到我的胸口直到我的嘴唇的时候,难道您从来没有看见我和她在一起的情景,才这样把她从我身边带走吗?啊!您要是看到这一切,我的上帝,您就会怜悯我的欢乐,您就不会剥夺留在我心中唯一的爱了!难道我就是那么坏,主啊,不到惩罚我的时候,就看不到我吗?唉!唉!瞧,鞋在那儿;脚呢,它在哪儿?其余的在哪儿?孩子在哪儿?我的女儿,我的女儿呀!他们把你怎么样了?主啊,把她还给我吧。我跪着求您十五年了,膝盖磨破了,上帝呀,难道这不够吗?把她还给我吧,哪怕只是一天、一个钟头、一分钟、就一分钟,主啊!然后再把我永远扔给魔鬼!啊!要是我知道你衣袍的下摆拖到哪里,我就会用双手紧紧抓住它,您可千万把我的孩子还给我呀!她漂亮的小鞋,难道您一点儿也不怜惜吗,主啊?您怎能判一个可怜的母亲受十五年这样的苦刑呢?慈悲的圣母!天上慈悲的圣母!我的孩子我的耶稣儿呀,有人将她从我这里夺走,从我这里偷走,在一块灌木丛里吃了她,喝干她的鲜血,嚼碎她的骨头!慈悲的圣母,可怜可怜我吧!我的女儿!我不能没有我的女儿呀!即使她在天堂里,这对我又有什么用啦?我不要您的天使,我只要我的孩子!我是一头母狮,我需要我的小狮子。哦,主啊!您要是不把孩子还给我,我就要在地上自我作践,要用额头碰碎石头,要受天罚,要把您诅咒!您看得很清楚,我的双臂完全损伤,主啊!难道慈悲的上帝没有丝毫怜悯心!啊!只要我找到我的女儿,只要她像太阳一样温暖着我,哪怕您只给我盐和黑面包,我也心甘情愿!咳!上帝我主啊,我只是个下贱的罪人,可是有了我的女儿,我也虔诚了。出于爱她,我一心一意信奉宗教,而且透过她的微笑我仿佛通过天堂的大门看见了您。啊!我要是能把这鞋穿在那只漂亮的粉红色小脚上,只要一次,再有一次,唯一的一次,慈悲的圣母啊,我情愿赞美着您而死去!啊!十五年!现在她该长大了!不幸的孩子呀!什么,这竟是真的,我再也见不到她了,哪怕在天堂也不会见到!因为,我,去不了天堂。啊,多么悲惨!只能说那是她的鞋,如此而已!”

    不幸的女人扑向这只鞋,多少年来使她慰藉、使她绝望的鞋,她的五脏六腑像第一天那样在抽噎声中撕碎了。因为对一个丢了孩子的母亲来说,那总是第一天,这种痛苦不会过时。丧服虽然旧了,褪色了,心里依然漆黑一团。

    这时,从小屋前传来孩子们阵阵欢声笑语。每次看见孩子们或者听到他们的声音,可怜的母亲总是赶忙跑到这坟墓最幽暗的角落里,好像恨不得把耳朵钻进石头里,免得听到这些声音。这一次正相反,她好像猛然惊醒,一下子站了起来,聚精会神地听着,有一个小男孩说了这样一句:“今天要绞死埃及女。”

    我们曾见到过蜘蛛在蛛网颤动中突然一跳扑向苍蝇,隐修女就这样一跳,跑向窗洞口,看官知道,那窗口朝着河滩广场。确实有一架梯子倚立在终年竖立的绞刑架旁,执行绞刑的刽子手正在调整因风吹雨打而生绣的铁链。四周站着一群人。

    那群欢笑的孩子已经走远了。麻衣女用目光搜寻她能问讯的过路人。她发现就在她住处旁有一个神甫好像在念公用祈祷书,可是他对铁网栅栏的祈祷书远不如对绞刑架那样关注,他不时朝绞刑架投去阴暗、可怕的一瞥。她认出那是副主教大人,一个圣洁的人。

    “我的神甫,”她问。“那边要绞死谁呀?”

    教士望了望她,没有回答;她又问了一遍。他这才说:

    “我不知道。”

    “刚才有些孩子说,是一个埃及女人。”隐修女又说。

    “我想,是吧。”教士道。

    这时,花喜儿帕盖特发出险恶的狂笑。

    “嬷嬷,”副主教说,“这么说,您一定痛恨埃及女人啦?”

    “我岂能不恨她们?”隐修女大声喊道。“她们都是半狗半人的吸血鬼,偷孩子的贼婆!她们吞吃了我的小女儿,我的孩子,我的独生女儿呀!我的心也没有了,她们把我的心吃了!”

    她样子可怕极了。教士冷冰冰地看着她。

    “其中有一个我特别恨,我诅咒过。”她又说。“这是个年轻女人,如果她的母亲没有把我的女儿吃掉的话,她的年龄正与我的女儿相仿。这个小毒蛇每次经过我房前,我的血就在翻涌!”

    “得啦!嬷嬷,这下您开心啦,”教士冷漠得像一座墓地雕像,说道。“你马上看到绞死的就是那个女人。”

    他的脑袋耷拉到胸前,慢吞吞地走开了。

    隐修女快活地扭动双臂,叫道:“我早就向她说过,她会上绞刑架的!谢谢您,神甫!”

    她披头散发,目光似火,肩膀撞着墙,在窗洞栅栏前大步走起来,就像笼子里一只饿了好久,感到用餐时刻快到的母狼那般。

    巴黎圣母院(三)第八卷 金币变枯叶(6)

    六三人心不同

    实际上,弗比斯并没有死。这种人总是经得起磨难的,国王特别讼师菲利浦·勒利埃老爷对可怜的爱斯梅拉达说他快要死了,那是出于口误或玩笑,副主教对女犯人说他死了,事实上他根本不知道实情,不过他相信,他估计,他不怀疑,他真心希望他死了。要让他把情敌的好消息告诉他心爱的女人,那真是受不了。任何男人处在他的位置都会这样做的。

    这倒不是说弗比斯的伤不严重,只不过它不像副主教渲染得那么厉害而已。巡逻队士兵开头将他送到医生家,医生担心他活不了一个礼拜,甚至用拉丁话告诉了他。不过,青春的力量终究占了上风。这是常有的事,尽管医生做了种种预测和诊断,大自然还是喜欢嘲弄医生,硬把病人救活了。当他还躺在医生的破床上,就受到了菲利浦·勒利埃和宗教法庭审判官的初步盘问,这使他十分厌烦。因此,一天早晨,他感觉好了些,就留下他的金马刺抵了医药费,不声不响地溜了。可是,这并没有给案子的预审造成什么麻烦,那时的司法很少考虑一个刑事案件是否明晰和清楚,它所需要的只是将被告绞死。况且,法官掌握着指控爱斯梅拉达的不少证据,他们认为弗比斯死了,那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弗比斯呢,并没有逃得很远,他只不过回到他的部队,离巴黎几驿站路的法兰西岛格-昂-勃里的驻军里。

    总之,他觉得在这个案子中亲自到庭绝不是什么愉快的事。他隐约感到他在里面会扮演一个很可笑的角色。说到底,如何看待整个事件,他怎么想都不会过分的。如同任何头脑简单的武夫一样,他不信宗教,却又迷信,在寻思这一奇遇时,他对那山羊,对他遇到爱斯梅拉达的奇怪方式,对其让他猜到她爱他的奇怪手法,对她那埃及女子的品质,最后对那野僧,他都觉得疑虑不安。他隐约看见在这一艳遇中,巫术成分远远大于爱情。她也许是一个女巫,也许就是魔鬼;说到底,这是一出滑稽喜剧,或者用那时的话说,一出很扫兴的圣迹剧,他在戏中扮演一个很拙劣的角色,挨打,受人嘲笑。队长为此十分羞愧,他体会到我们的拉封丹绝妙地描绘的那种羞耻:

    羞愧得像一只被母鸡捉住的狐狸。

    况且,他希望这一事件不要张扬出去,他不出庭,他的名字就不会被人大声宣布,至少不会传出图尔内尔法庭审判范围以外。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错,那时还没有《法庭公报》哩,再说,在巴黎的无数次审判中,没有哪个星期不煮死造假币的人,不绞死女巫,或不烧死异教徒,在各个街口,人们早已司空见惯那个封建制度的守护者泰米斯①捋起袖子,光着胳膊在绞刑架、梯子和耻辱柱上干她的勾当,所以,对这些事几乎不太注意了。那时的上流社会几乎不知道从街角经过的受刑者姓甚名谁,至多只有平民百姓享用这一粗鄙的盛宴。一次行刑只是市井生活的一起常见的小事,如同烤肉店的烤锅或屠夫的屠宰场一样的平淡无奇。刽子手只不过比屠夫稍微厉害一些罢了。

    因此,弗比斯很快就心安理得了,有关女巫爱斯梅拉达,或者如他所称呼的,西米拉,有关吉卜赛女郎或野僧(管他是谁)的那一刀,有关审讯的结果,统统想也不想了。可是,他的心在这方面一旦感到空虚,百合花小姐的形象就又回到他的心里。弗比斯队长的心与那时的物理学一样,厌恶真空。况且,格-昂-勃里是一个枯燥乏味的村庄,住着一些钉马蹄的铁匠和双手粗糙的放牛女人,一条大路,两边尽是破房子和茅屋,形成半法里长的长带,活像一条尾巴②。

    百合花在他的情欲世界里位居倒数第二。她是一个漂亮的姑娘,有一笔迷人的陪嫁;于是,一天早晨,这位已痊愈的情场骑士,料想吉卜赛女人的案子已过去二个月,想必已经了结并被人遗忘了,便策马踏着碎步来到贡德洛里埃府邸的门前。

    ①希腊神话中的司法女神。

    ②尾巴一词法文为:queue,读音近似汉语“格”。

    他没有注意聚集在圣母院大门前广场上乱哄哄的一大群人。他想起正是五月,设想人们正在举行什么巡列仪式,什么圣灵降临或赡礼等活动,于是将马拴在门环上,喜滋滋地上楼到了漂亮未婚妻的家。

    她正单独和她的妈妈在一起。

    百合花心头一直纠缠着那个女巫、山羊、该诅咒的字母表、弗比斯长时间不露面等一连串问题。此刻,她看到她那位队长进来,发现他气色那么好,军服那么新,绶带那么亮,神态那么充满热情,她快乐得红起脸来。这位高贵的小姐自己比其它任何时候都更加迷人。她漂亮的金黄色头发编成发辫,益发迷人。她全身穿着一件与嫩白皮肤非常相称的天蓝色衣裳,这是科伦布教她的卖俏打扮,那双眼睛流露出迷恋的倦怠神情,更增添了许多风韵。

    弗比斯打从尝过格-昂-勃里的村姑以来就没有见过什么美色,此刻被百合花迷住了,这使我们的军官显得分外殷勤,百般巴结,当初的龃龉立刻和解了。贡德洛里埃夫人一直慈母般地坐在她的大安乐椅上,鼓不起力量去责备他。至于百合花的嗔怪,则化作温柔的绵绵絮语。

    姑娘靠窗口坐着,一直绣着她那海神的洞府。队长倚在椅背上,她嗔怪地低声数落他:

    “坏东西,整整两个月您都干了些什么?”

    “我向您发誓。”弗比斯给这个问题问得一时不知所措,打岔地应道:“您这么美,连大主教都会想入非非的。”

    她情不自禁地笑了。

    “好了,好了,先生。把我的美撇在一边,回答我的话。真的,那才美妙呢!”

    “得啦!亲爱的表妹,我被召去驻防了。”

    “请告诉我,在哪儿?那您为何不来向我道别一下?”“在格-昂-勃里。”

    弗比斯心中窃喜,头一个问题帮助他避开了第二个问题。

    “可是,那儿近得很呀,先生,为何一次也不来看我?”

    这下子弗比斯倒真的给难住了。“因为……公务在身,再说,可爱的表妹,我病了。”

    “病了!”她吓了一跳。

    “是的……受伤了。”

    “受伤!”

    可怜的姑娘惊惶失措。

    “啊!别怕。”弗比斯满不在乎地说道。“这没什么。吵一次架,动一下刀子,这跟您有啥相干?”

    “跟我有啥相干?”百合花抬起饱含热泪的美丽眼睛,大声说道,“啊!您说的不是心里话。动武是怎么回事?我全想知道。”

    “那好吧!亲爱的美人,我跟马埃·费狄吵了一架,您知道吗?他是圣日耳曼-昂-莱耶的副将,我们各自破了寸把长的皮,就是这码事。”

    爱撒谎的队长心里清楚得很,一场决斗总会使男人在女人眼中显得特别突出。果然,百合花又害怕、又快乐、又赞叹,激动不已,迎面注视着他,不过她还是有点放心不下。

    “但愿您确实痊愈就好了,我的弗比斯!”她说道。“我不认识您那个马埃·费狄,不过一定是个坏家伙。到底是怎样吵起来的?”

    弗比斯的想象力一向只不过平平而已,一时间竟不知道如何从他杜撰的武功中脱身。

    “啊!我怎么知道?……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一匹马,一句话!漂亮的表妹,”他大声叫起来,以便换一个话题,“教堂广场上乱哄哄的是怎么回事?”

    他走近窗前,“啊!我的上帝,漂亮的表妹,瞧,广场人真多呀!”

    “不清楚,”百合花说。“好像有个女巫今天早上在教堂前当众请罪,然后上绞架。”

    队长真以为爱斯梅拉达的案子结束了,因而,他听了百合花的话并不怎么激动,不过还是提了一两个问题。

    “这个女巫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她回答。

    “有没有听说她干了些什么?”

    这一回,她又耸了耸她那白皙的肩膀。

    “不知道。”

    “啊!我主耶稣啊!”母亲说,“现在有许许多多巫师,人们把他们烧死,我想连个姓名也没不知道。想知道他们姓甚名谁,就如同想打听天上每片云彩的名字。总之,可以静静心了,仁慈的上帝掌握生死簿。”这时,这位可敬的夫人站起身走向窗口。“主啊!”她说,“您说得对,弗比斯。瞧,那边的平民闹哄哄的。感谢上帝!连屋顶上都是人。您知道吗?弗比斯。这情景使我回想起我过去的美好时光。国王查理七世入城时,人也多得很呢。我记不得在哪一年了。我对您说这些的时候,您觉得这是老生常谈,可不是吗?而我倒觉得新鲜得很。哦,那时候人要比现在多得多。连圣安东门的突堞上都是人。国王骑着马,王后坐在他身后马背上,紧接着是贵妇们全坐在贵族老爷的马后边。我记得人们哈哈大笑,因为在五短身材的那位加朗德的阿马尼翁旁边,是一个身材魁梧的骑士马特弗隆大人,他杀死过成堆的英国人。那才是妙极了。法兰西所有侍从贵族都排列成行,打着红得耀眼的小红旗。有矛头三角旗,还有战旗,我呀,说也说不清。卡朗大人拿三角旗,让·德·夏托莫朗拿战旗,库西大人也拿战旗,神气活现无人可比,仅次于波旁公爵……咳!想到这一切曾经显赫一时,而今全都荡然无存,这是多么令人悲伤啊!”

    那对情侣并没有听这可敬的富孀的一席话。弗比斯又转过身,倚在未婚妻的椅背上。这是一个惬意的位置,他的放肆目光可以一直钻到百合花领饰的全部开口处里面,这个领口开得恰到好处,正好让他看到好多美妙的部位,又让他联想其余许多的部位,因此,弗比斯望着这闪着绸缎般光泽的皮肤感到眼花缭乱,自言自语道:“放着这么个白嫩的女人不爱,还能爱谁呢?”两人都默不吱声。姑娘不时朝他抬起快乐、温和的眼睛,他们的头发在春天阳光照耀下混杂在一起了。

    “弗比斯,”百合花突然低声说道。“我们三个月后就要结婚了,您要向我发誓,除我之外,从来没有爱过别的女人。”

    “我向您发誓,美丽的天使!”弗比斯答道。为了征服百合花,他的目光充满着情欲,语调十分真诚,这时或许连他自己也信以为真了。

    在这当儿,善良的母亲,看见这对未婚男女如此情投意合,不由乐滋滋的,遂出去料理一些家务琐事去了。弗比斯见她走了,房里旁无他人,色胆包天的队长顿时放大胆子,头脑中产生了种种荒唐的念头。百合花爱着他,他是她的未婚夫,此刻,她和他单独在一起,他过去对她的兴趣又苏醒了,这种兴趣并不在其新鲜劲儿,而在于欲火中烧;总之,在麦子未熟时提前吃一点儿算不得弥天大罪;我不知道他的脑瓜里是否掠过这些念头,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百合花完全被他的眼神惊呆了。她朝四周望了望,发现母亲不见了。

    “我的上帝!”她红着脸,惊慌不安。“热死我了!”

    “可不,我想快到中午了。”弗比斯回答道。“太阳晒人,放下窗帘就好了。”

    “别,别放,”可怜的姑娘大声说,“正相反,我需要一点空气。”

    如同一只母鹿感到猎犬群的气息,她站起身,跑向窗口,打开窗户,冲上阳台。

    弗比斯又气又恼,跟她跑过去。

    大家知道,阳台正对着圣母院前的广场。这时广场上呈现一派阴惨、奇特的景象,猛然使胆怯的百合花的恐惧改变了本来面目。

    一大群人把附近各条街道都挤满了,连广场本身也挤得水泄不通。若不是二百二十名手执长枪的捕快和火枪手组成厚厚的人墙加固,前庭周围的齐肘矮墙是阻挡不了人流的。幸亏枪戟林立,前庭才是空荡荡的。进口处被佩戴主教纹章的持戟步兵把守。主教堂的各道大门被关得紧紧的,这与广场四周数不清的窗户形成对照,连山墙上的窗子也敞开着,那些窗口露出成千上万个人头,差不多如同一个炮库里重叠成堆的炮弹。

    乱哄哄的那群人的脸上是灰蒙蒙的,肮脏而灰暗,人们等待观看的,显然是特别能触发和唤起民众中最邪恶的情感。

    最可憎的莫过于从这堆土黄色帽子和泥污头发的蠕动人群中发出的声响,人群中笑声多于叫喊声,女人多于男人。

    不时有一声颤抖的尖叫刺破这一片喧嚣。

    …………

    “喂!马伊埃·巴利弗尔!就在这儿绞死她吗?”

    “笨蛋!只不过身穿内衣在这儿请罪!慈悲的上帝将把拉丁话啐在她脸上!一向是在这儿,中午。你要是想看绞刑的话,就到河滩广场去。”

    “看完这就去。”

    …………

    “喂,说呀,布康勃里?她真的拒绝忏悔师吗?”

    “好像是,贝歇尼。”

    “你瞧,女异教徒!”

    …………

    “大人,这是惯例,歹徒判决后,司法宫的典吏必须把他交付处决,假如是一个俗民,就交给巴黎司法长官,如果是一个教士,就交给主教法庭。”

    “谢谢,大人。”

    …………

    “唉!我的上帝!”百合花说。“可怜的人啦!”

    这么一想,她扫视人群的目光充满了痛苦。卫队长一心想的是她,哪顾得上那群衣衫褴褛的观众。他动情地从身后揽住她的腰。她微笑着转过头,乞求道:“求求您,放开我,弗比斯!母亲要是回来,她会看见您的手。”

    这时,圣母院的大钟慢悠悠地敲了十二点,人群中发出一阵欣慰的低语声,第十二响的颤音刚停,所有人头像风推波涛似的攒动起来。大路、窗户和房顶上传出一阵巨大的喧哗:“她来了!”

    百合花用手蒙住眼睛不看。

    “亲爱的,”弗比斯对她说。“您想回屋吗?”

    “不。”她回答道。她刚才吓得闭上的眼睛,出于好奇又睁开来。

    一辆双轮囚车,由一匹肥壮的诺曼底大马拉着,在身穿绣有白色十字的紫红号衣的骑兵簇拥下,从牛市圣彼得教堂街进了广场,巡逻队捕快在人群中使劲挥着鞭子,为他们开路。几个司法官和警卫在囚车旁骑马押送,从他们的黑制服和骑马的笨拙姿势上可以认得出来。雅克·夏尔莫吕老爷耀武扬威地走在他们前面。

    那不祥的囚车上坐着一个姑娘,反剪着双臂,身边没有神甫。她穿着内衣,她的黑发(当时的规距是在绞刑架下才剪掉)散乱地披垂在脖子上和半裸的肩膀上。

    透过比乌鸦羽毛还要闪亮的波浪状头发,看得见一根灰色粗绳,套在可怜的姑娘的漂亮脖子上,扭扭曲曲,打着结,擦着她纤细的锁骨,犹如蚯蚓爬在一朵鲜花上。在这根绳子下,闪耀着一个饰有绿色玻璃珠的小护身符,这大概允许她保留着,因为对于那些濒临死亡的人,他们的要求是不会遭到拒绝的。观众从窗口上可望到囚车里头,瞥见她赤裸着的双腿。她仿佛出于女人最后的本能,尽力把脚藏到身子下。她脚边有一只被捆绑着的小山羊。女囚用牙齿咬住没有扣好的内衣,在大难临头时,好像仍因几乎赤身裸体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而感到痛苦。咳!羞耻心可不是为了这样的颤抖而产生的啊!

    “耶稣啊!”百合花激动地对队长说。“您瞧,好表哥!原来是那个带着山羊的吉普赛坏女人!”

    话音一落,朝弗比斯转过身。他眼睛注视着载重车,脸色煞白。

    “哪个带山羊的吉普赛女人?”他喃喃地说。

    “怎么!”百合花又说,“您记不得啦?……”

    弗比斯打断她的话。“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他跨了一步想走进屋里。可是百合花,不久前曾因这个埃及少女而醋劲大发,此刻一下子清醒了,遂用敏锐和狐疑的目光瞅了他一眼。这时,她模模糊糊地想起曾听人谈过,有个队长与这个女巫案件搅到了一起。

    “您怎么啦?”她对弗比斯说道。“听说这个女人使您动过心。”

    弗比斯强装讪笑。

    “我动心!根本没有的事儿!啊,哈,就算是吧!”

    “那么,待着吧。”她说一不二地吩咐道。“我们一起看到结束。”

    晦气的队长只好待下来。他稍稍有些安心的是,女犯人的目光始终不离囚车的底板。千真万确,那就是爱斯梅拉达。

    就是在遭受这种耻辱和横祸的最后时刻,她仍然是那么漂亮,她那乌黑明亮的大眼睛因面颊瘦削,显得还要大些。她苍白的面容纯净、高尚,她仍然像从前的模样,酷似马萨奇奥①画的圣母像,又类似拉斐尔画的圣母,不过虚弱些,瘦削些,单薄些。况且,她心灵上没有一样不是在抖动,除了羞耻心外,她一概听之任之,因为在惊愕和绝望中她已精神崩溃了。囚车每颠簸一次,她的身体就颠簸一次,就像一件僵死或破碎的物件。她的目光暗淡而狂乱,还看见她眼里有滴眼泪,却滞留着不动,简直可以说冻住了。

    这时,阴森森的骑兵队在一片欢乐的叫喊声中和千奇百怪的姿态中穿过了人群。然而,作为忠实的吏官,我们不得不说,看到她那么标致,又那么痛苦不堪,许多人都动了恻隐之心,就是心肠最硬的人也很同情。囚车进了前庭。

    囚车在圣母院正门前停住。押解的队伍如临大敌。人群一下子静下来了,在这片充满庄严和焦虑的沉默中,正门的两扇门在铰链发出短笛般的刺耳声中,仿佛自动打开了。于是,人们可以一直望到教堂深处黑黝黝的、阴惨惨的,挂着黑纱的主祭坛上几支蜡烛在远处闪闪烁烁,似明似暗。教堂洞开,在光线眩人眼目的广场中间像一个偌大的洞口。教堂尽头,半圆形后殿的暗影里,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一个巨大的银十字架,展现在从穹顶垂挂到地面的一条黑帷幕上,整个本堂阒无一人,不过在远处唱诗班的神甫座席上,有几个神甫的脑袋隐隐约约在移动;大门开启的时候,教堂里传出一支庄严的歌声,响亮,单调,有如一声声朝囚犯头上射出的忧郁的圣诗碎片。

    ①马萨奇奥(1401—1429):意大利画家。

    “……我决不怕包围我的人们:起来,主啊;救救我吧,上帝!”①

    “……救救我吧,上帝!因为众水已经进来,一直淹没了我的灵魂。”

    “……我深陷在淤泥中,没有立脚之地。”②

    在合唱外,同时有另一种声音,在主祭坛的梯级上哼着那支悲哀的献歌:

    “谁听我的话并深信派我来的人,谁就能永生,不是来受审判,并且死而复生。”③

    几个老人隐没在黑暗中,从远处为这个美丽的生灵歌唱,为这个洋溢着青春和活力,被春天的温暖空气抚爱,被灿烂阳光照耀着的生灵歌唱,这是追思弥撒。

    ①见《旧约全书·诗篇》第六十九章。原文为拉丁文。

    ②见《旧约全书·诗篇》第三章,原文为拉丁文。

    ③见《新约全书》启示录》第五章。原文为拉丁文。

    人们肃默地听着。

    不幸的姑娘魂不附体,仿佛她的目光和思想都消失在教堂黑暗的深处。她那苍白的嘴唇在翕动,似乎在祈祷。刽子手的隶役走到她跟前扶她下囚车时,听到她低声反复念着:弗比斯。

    她的双手松了绑,从囚车上下来,身旁跟着她的山羊;山羊也松了绑,感到自由了,欢快地咩咩叫着。他们让她赤着脚,在坚硬的石板上一直走到大门的石阶下。她脖子上的粗绳子拖到背后,活像跟在她身后的一条蛇。

    这时,教堂里的合唱停止了,一个硕大的金十字架和一排蜡烛在暗影中摇曳起来,听得见身着杂色服装的教堂侍卫们枪戟的响声。过了一会儿,一长列穿无袖长袍的教士和穿祭披的副祭唱着赞美诗,庄严地朝犯人走来,在她和众人跟前排起了队。可是她的目光停在紧靠手执十字架的人后面那个领头的教士身上。她不由打了个寒噤,低声说道:“哎呀!

    又是他!这个教士!”

    他果真是副主教。他左边是副领唱人,右边是手执指挥杖的领唱人。副主教朝前走着,头向后仰,眼睛瞪得老大,目不转睛,高唱着:

    “我从地下的深处呼喊,你就俯听我的声音。”

    “你将我投下的深渊,就是海的深处。大水环绕我。”①

    ①见《旧约全书·约拿书》第二章。原文为拉丁文。

    副主教穿着胸前绣着黑十字架的袈裟出现在尖拱形大门廊外面的阳光下。此刻,他面色煞白,人群中不止一个人还以为他是大理石主教雕像中的一个,本来跪在唱诗班墓石上,现在站起身到坟墓门口迎接那个即将死去的女人,把她带到阴间里去。

    她呢,也是面色煞白,宛若石像。有人把一支点燃的黄色大蜡烛放在她手上,她几乎没有发现。她没有听书记官尖声宣读那要命的悔罪书。别人要她回答“阿门”,她便回答

    “阿门”。当她看到那个教士示意要看守人走开,并独自朝她走过来的时候,她才恢复了一点生气和力量。

    于是,她感到血液在头脑中翻腾,已经麻木、冰冷的灵魂中残存的一点义愤又重新燃烧起来。

    副主教慢吞吞地走到她跟前。她身处绝境之中,仍然发现,他眼中闪烁着淫欲、嫉妒和渴望的目光,正扫视着她的裸体。随后,他高声问道:“姑娘,您请求上帝宽恕您的错误和失足吗?”他又凑到她耳边加上一句(旁观者以为他在听她最后的忏悔):“你需要我吗?我还能救你!”

    她盯着他说道:“滚开,恶魔!不然的话,我就告发你。”

    他恶狠狠地笑了一笑,“谁也不会相信你的,你只会在罪行外再加上一个诽谤罪!快回答!你要不要我?”

    “你把我的弗比斯怎样了?”

    “他死了。”教士说。

    恰好在这时候,倒霉的副主教机械地抬起头,看到在广场的另一头,贡德洛里埃府邸的阳台上,队长正站在百合花的身旁。副主教摇晃了一下,把手搭在额头上,又望了一会,

    低声骂了一句,整个脸剧烈地抽搐起来。

    “那好!你死吧,”他咬牙切齿地说,“谁也别想得到你。”

    于是,他把手放在埃及姑娘头上,用阴惨惨的声音说道:

    “现在去吧,罪恶的灵魂,愿上帝怜悯你!”①

    这是人们通常用来结束这一凄惨仪式的可怕惯用语,这是教士给刽子手的暗号。

    民众都跪了下来。

    “主啊,请宽恕我。”②

    依然站在大门尖拱下的神甫们念道。

    “主啊,请宽恕我。”③

    群众跟着念了一遍,嗡嗡声掠过他们头顶,仿佛是汹涌波涛的拍击声。

    “阿门。”副主教说。

    他转身背朝着女囚,脑袋耷拉在胸前,双手合十,走进了教士们的行列,过了一会,连同十字架、蜡烛和僧衣,一齐消失在教堂那阴暗的拱顶下面。他那响亮的嗓音逐渐淹没在这绝望的诗句的合唱声中:

    “你的波浪洪涛,都漫过我身!”④

    就在这时,教堂侍卫手中的矛戟铁柄的断断续续的碰击,在本堂的柱廊间渐渐低微了下去,好像钟锤似的,敲响了女囚的丧钟。

    ①②原文为拉丁文。

    ③④见《旧约全书·约拿书》第二章。原文为拉丁文。

    这时,圣母院的每道大门仍然开着,可以看见教堂里空无一人,阴森森的,没有蜡烛,也没有声音。

    女囚仍然待在原处,一动不动,等候处置。一个执棒的捕快不得不跑去通知夏尔莫吕老爷,他在整个这段时间内都在研究大门上的浮雕,有人说那代表阿伯拉罕的献祭,也有的说它代表炼金术的实验,天使代表太阳,柴捆代表火,阿伯拉罕代表实验者。

    费了老大的劲才把他从凝望静思中拔了出来,他终于转过身子,向两个黄衣人打了一个手势,刽子手的两个隶役立刻走近埃及姑娘,把她的双手再捆起来。

    不幸的姑娘重新登上囚车,在走向她生命的终点站时,想必对生命仍带着几分眷念而感到撕心裂肺的悲伤吧,她抬起通红、干涩的眼睛望着天空,望着太阳,望着把天空零零落落裁成四边形和三角形的白云,随后她又低下头,望着大地、人群、房屋……在黄衣人来绑她双手的当儿,她猛然发出一声可怕的叫喊,一声快乐的叫喊。她就在那边,在那个阳台上,她瞥见了,是他,她的朋友,她的主宰,弗比斯,她生命的另一个影子!法官撒了谎!教士撒了谎!正是他,她无可怀疑,他就在那儿,英俊,神采奕奕,穿着那身鲜艳的军服,头上佩着翎毛,腰上佩着宝剑!

    “弗比斯!”她喊道,“我的弗比斯!”

    她想朝他伸出因爱情和狂喜而颤抖的双臂,可是双臂被绑住了。

    这时,她看到队长皱了皱眉头,一个漂亮的少女靠在他身上,嘴唇轻蔑地翕动,气恼地望着他。只见弗比斯说了几句她从远处听不到的话,两个人赶快溜到阳台的玻璃窗门后面,窗门随即关上了。

    “弗比斯!”她发疯地大声喊道,“难道你也相信吗?”

    她的心中闪出一个奇怪的念头,她想起她是因谋害弗比斯·德·夏托佩尔而被判死刑的。

    她在那以前一直全力支撑着,但这最后一击太厉害了。她一下子瘫倒在路上,一动不动。

    “快,”夏尔莫吕道。“把她抬上车去,马上了结!”

    还没有人注意到,在门廊的尖形拱顶上面,刻有历代君王雕像的柱廊之间,一个奇怪的旁观者一直不动声色地观望着。他的脖子伸得老长,相貌奇丑,若不是穿半红半紫的奇怪衣服的话,准会被当作石头怪兽中的一个,六百年来,教堂的长长檐槽就是通过石兽的口流下来的。这个旁观者自中午起就在圣母院大门前,把所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从一开始,趁着没有人注意,他就在柱廊的一根柱子上牢牢拴了一根打结的粗绳子,一头在下,拖到石阶上。绑完以后,他心平气和地观看起来,不时有一只乌鸦从他面前飞过,还打一声唿哨呢。就在刽子手的两个隶役决定执行夏尔莫吕的冷酷命令的当儿,他跨过长廊的栏杆,手脚膝盖并用,抓住绳子,只见他像一滴顺着玻璃窗流淌下来的雨水,一下子从前墙滑落下来,飞快地跑向两个隶役,挥动两只大拳头,一手一个将他们打翻在地,用一只手托起埃及少女,好似一个孩子提起他的玩具娃娃,一个箭步跨到教堂,将姑娘举过头顶,用一种令人惊骇的口气叫道:圣地!

    这一切如此迅速,恰似一道闪电划破黑夜,一切全都看得清清楚楚。

    “圣地!圣地!”人群反复喊道,千万只手拍着,卡西莫多的独眼闪耀着快乐和自豪的光芒。

    这一阵震动使犯人苏醒过来。她抬起眼睛,望了望卡西莫多,随后突然闭上眼睛,仿佛被她的救命者吓住了。

    夏尔莫吕一下子愣在那里,刽子手,所有随从,全都愣住了。的确,在圣母院的围墙内,犯人是不可侵犯的。教堂是一个避难所。整个人类司法制度不准越过教堂的门槛。

    卡西莫多在门廊下停了下来。他的一双大脚站在教堂石板地上,似乎比沉重的罗曼式石柱更坚实。他那头发蓬乱的大脑袋瓜深埋在双肩之间,有如埋在只有狮鬣,没有脖子的雄狮的双肩之间。他长满老茧的大手举着那还在心惊肉跳的姑娘,好像举着一条白练;他是那样小心翼翼地托着她,好像生怕把她打碎,或是把她像花一样弄枯萎了。他似乎觉得,这是一件精致、优美、珍贵的宝贝,是为别人的手而不是为他的手而做成的。不时,他好像连碰都不敢碰她,甚至不敢对着她呼吸。后来,他蓦地把她紧紧抱在怀里,紧贴他的鸡胸,仿佛那是他的财富,他的珍宝;好像他是这孩子的母亲一样,他的独眼低垂下来,望着她,把温柔、痛苦、怜悯倾泻在她脸上,然后又突然抬起头来,眼中充满光芒。这时女人们笑的笑,哭的哭,人们兴奋得直跺脚,因为这时候,卡西莫多真正显出他的美。他是美的,他,这个孤儿,这个捡来的孩子,这个被遗弃的人,他感到自己孔武有力,他敢正面藐视着这个将他驱逐,而他却那么强有力加以干预的社会,藐视这个人类司法制度,敢于从中夺取其牺牲品,藐视所有这帮豺狼虎豹,迫使他们只好空口乱嚼,藐视这帮警卫,这帮法官,这帮刽子手,以及国王的全部权力,统统被他这个卑贱者借上帝的力量砸得粉碎。

    而且,一个如此丑陋的人竟然去保护一个如此不幸的人,卡西莫多竟然救下一个死刑犯,这真是一件感人肺腑的事啊。

    这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两个极端悲惨的人互相接触,互相帮助。

    然而,在胜利过去几分钟之后,卡西莫多突然带着他拯救的人钻进了教堂。民众总是崇尚一切壮举的,张大眼睛望着阴暗的教堂,想找到他,惋惜他这么快就在他们的欢呼声中走开了。突然,人们看到他在法国列王雕像柱廊的一端又出现了。他像发狂似地奔跑,穿过柱廊,一边托着他的胜利品,一边叫喊着:“圣地!”群众中再次爆发出掌声。跑完了整个柱廊,又钻进教堂里面。过了一会儿,在高处平台上重新出现了。他一直把埃及姑娘抱在怀中,一面疯狂地跑着,一面喊道:“圣地!”群众再一次欢呼。最后,他在钟楼的塔顶上第三次出现,在那里他好像骄傲地把救下的姑娘炫耀给全城人看。他响亮的声音狂热地重复三遍:“圣地!圣地!圣地!”

    这声音,人们很少听见,他自己从未听见,响彻云霄。“妙极了!妙极了!”站在他一边的民众喊道。这巨大的欢呼声传至河对岸,震撼着河滩广场上的人群和那个眼盯着绞刑架,一直等着看热闹的隐修女。

  • 雨果《九三年》

    目录

    第一部分 在海上

    第一章 索德莱林子

    第二章 克莱摩尔号巡航舰

    第三章 阿尔马洛

    第四章 泰尔马克

    第二部分 在巴黎

    第一章 西穆尔登

    第二章 孔雀街的小酒店

    第三章 国民公会

    第三部分 在旺代

    第一章 旺代

    第二章 三个孩子

    第三章 圣巴托罗缪惨案

    第四章 母亲

    第五章 魔鬼心里的上帝

    第六章 胜利之后的斗争

    第七章 封建与革命

    第一部分 在海上

    第一章 索德莱林子

    1793年5月的最后几天,由桑特尔 (1) 率领到布列塔尼来的巴黎师团的一个营,在阿斯迪耶村旁阴森可怖的索德莱林子里搜索。这个营已不足三百人。在这场酷烈的战争中,它伤亡惨重。那时,经过了阿戈纳、杰马普和瓦尔米等战役,本来有六百志愿兵的巴黎师团第一营仅剩二十七人,第二营仅剩三十三人,第三营仅剩五十七人。那是史诗般的战斗年代。

    从巴黎派到旺代来的师团,每营有九百一十二人 (2) ,配备有三门大炮。这个师团是仓促组建的。当时的司法部长是戈耶,军事部长是绍特,所以邦康赛区 (3) 议会4月25日建议向旺代省派志愿兵师团;公社委员吕班做了报告;5月1日,桑特尔已做好准备,命令一万二千士兵,三十门野战炮和一个炮兵营开拔。这个师团虽然成立仓促,但组织严密,至今堪为楷模。现在的战斗部队,就是仿效其编制组建的,改变了以往士兵和下级军官人数的比例。

    4月28日,巴黎公社向桑特尔的志愿兵下达命令:“绝不宽大,绝不饶恕。”到5月底,从巴黎出发的一万二千人战死了八千。

    深入索德莱林子的营高度警惕,并不急于前进,每个人同时观察前后左右,正如克雷贝尔 (4) 所说:“士兵们背后也长着一只眼睛。”他们搜索了很长时间。现在是几点钟,什么时辰了?谁也说不清。在这样的深山密林里,总觉得是黄昏时分。这座林子里从来就不明亮。

    索德莱林子是悲剧的发生地。就是在这座林子里,从1792年11月起,内战开始了种种罪行。残暴的瘸腿穆斯克东,就是从这座阴森森的密林里出去的。这里发生的杀人罪行之多,令人毛骨悚然。没有什么地方比这座林子更可怖,士兵们小心翼翼地步步深入。遍地鲜花盛开,瑟瑟抖动的树枝像墙壁一样包围着他们,树梢上扑下来阵阵爽人的凉意;树叶间漏下的阳光,点点洒落在绿色的阴影上面;到处生长的菖兰,沼泽鸢尾,草地水仙,预告明媚春光的雏菊的小花,还有番红花等等,织成厚厚的植物地毯,上面点缀着一丛丛苔藓,形态各异,有像毛毛虫的,有像星星的。士兵们轻轻地拨开灌木丛,悄无声息地一步步向前搜索。鸟儿在刺刀上空啁啾鸣啭。

    过去和平时期,人们常常在索德莱林子里“围什笆”,即夜间猎鸟;现在这里进行的是猎人。

    整个林子全是桦树、山毛榉和橡树;平坦的地面长满苔藓和厚厚的杂草,人行走在上面,没有什么响声;见不到小径,即使有,也是一小段就不见了;到处是乱蓬蓬的枸骨叶冬青,野李树,蕨草,密麻麻的芒柄花和高大的荆棘,十步之外就看不见人。

    不时有鹭鸶或水鸡从树枝间飞过,表明附近是沼泽。

    士兵们向前走着,冒险地向前走着,心里惴惴不安,害怕遇到他们搜索的人。

    他们不时见到扎过营的痕迹:焦黄的地面,踩倒的草,扎成十字架的木棍,血迹斑斑的树枝。这里有人烧过饭,做过弥撒,包扎过伤员。可是,打这里经过的人早已无影无踪。他们去哪里了?也许逃到很远的地方去了,也许就藏在附近,手里攥着火枪。林子里看上去根本没有人。全营上下更加小心。树林里越来越荒僻,就越要高度警惕。一个人也没见到,就更让人担心会遇到什么人。他们搜索的可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林子。

    很可能遇到伏击。

    三十名投弹兵独立组成尖兵队,由一位中士带领,与全营主力拉开相当大的距离,走在最前边。随军的女酒倌也在他们的行列里。女酒倌们都喜欢随尖兵队一起行动。这当然要冒危险,但可以开眼界。好奇心是女性勇敢无畏的一种表现形式。

    突然间,这一小队尖兵紧张起来,就像猎人走近野兽巢穴时一样。他们似乎听见一丛灌木里传来喘气声,而且似乎看见那丛灌木的树枝动了动。士兵们相互打手势。

    尖兵们在完成这类侦察和搜索任务时,是用不着军官指挥的,而会自动完成该完成的事情。

    不到一分钟,有动静的地方就给包围了。所有枪口形成一个包围圈对准了它。士兵们手指扣住扳机,从四面八方瞄准了黑乎乎的树丛中心,只等中士一声令下就一齐扫射。

    这时,女酒倌大着胆子朝树丛里面张望,在中士正要喊“开火”的刹那间,她叫道:“慢!”

    她冲进灌木丛,士兵们跟在她后面。

    树丛里果然有人。

    在树丛最稠密处,一个烧炭窑形成的圆形空地的边缘,有一个树枝搭成的洞,一个枝叶筑成的房间,里面覆盖着苔藓的地面上,坐着一个女人,胸前一个婴儿正在吃奶,膝盖上搁着两个睡熟的孩子金发蓬松的脑袋。

    这就是伏兵。

    “你在这里干什么?”女酒倌问道。那女人抬起头。

    女酒倌怒气冲冲加一句:

    “待在这里面,你疯了吗?”

    随即又补充一句:

    “差点儿连命都没了!”

    接着,她回头对士兵们说:

    “是个女人。”

    “没错,我们早看见啦。”一个尖兵说。

    女酒倌又冲那女人说道:

    “跑到这林子里来找死!怎么会想到干这种傻事!”

    那女人魂飞魄散,早给吓呆了。她环顾四周,看到的尽是步枪、军刀、刺刀和一张张凶恶的脸,还以为是在噩梦中呢。

    两个孩子惊醒了,闹起来。

    “我饿。”一个喊道。

    “我怕。”另一个喊道。

    婴儿继续吃奶。

    女酒倌对婴儿说:

    “你倒挺心安理得哩!”

    母亲吓得说不出话来。

    中士冲她喊道:

    “别害怕,我们是红帽子营 (5) 。”

    女人从头到脚直哆嗦,望着中士,望着中士粗犷的脸,而看到的只有中士的眉毛,胡子和炯炯发光的眼睛。

    “就是以前的红十字营。”女酒倌补充一句。

    中士接着问道:

    “你是什么人,太太?”

    女人惊恐地打量着中士。她年轻,瘦削,苍白,衣衫褴褛,戴一顶布列塔尼农妇的宽大风帽,脖子上挂着一条用细绳子捆住的毛毯;乳房裸露着,像一头母兽,谁盯住她看都不在乎;一双没穿鞋子的赤脚直流血。

    “她是个穷人。”中士说。

    女酒倌用实际上挺温和的女兵口气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女人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吞吞吐吐答道:

    “米什尔·弗雷夏。”

    女酒倌伸出粗壮的手抚摩婴儿的头。

    “这孩子多大了?”她问道。

    母亲没听懂,女酒倌重复道:

    “我问这小家伙几岁了?”

    “哦,”母亲答道,“一岁半。”

    “不小啦,”女酒倌道,“不必再喂奶啦,应该给他断了,我们可以用汤喂他。”

    母亲的恐惧开始消除。那两个刚醒来的孩子,则好奇多于恐惧,很有兴趣地打量着军帽上的翎毛。

    “唉!”母亲叹息道,“他们饿坏了。”

    接着又补充一句:

    “我没有奶水啦。”

    “我们会给他们东西吃的,”中士大声说道,“也会给你吃的。不过,话还没问完。你的政治见解怎样?”

    女人望着中士,没有回答。

    “听见我的问话没有?”

    女人嗫嚅道:

    “我从小被送进了修道院,后来我结了婚,就没当修女。嬷嬷们教会了我说法语。有人放火烧了我们的村子,我们慌慌张张逃了出来,连鞋子都没来得及穿。”

    “我问你的政治见解怎样。”

    “不知道。”

    中士解释说:

    “因为密探也有女的。女密探抓住了是要枪毙的。所以你要讲实话。你不是波希米亚人吧?你是哪国人?”

    女人仍然望着中士,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中士重复道:

    “你是哪国人?”

    “不知道。”女人回答。

    “怎么!你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地方人?”

    “哦!什么地方人,这当然知道。”

    “那么,你是什么地方人?”

    女人回答:

    “我是西瓜尼亚田庄的,属于阿译教区。”

    轮到中士发愣了。他想了想,又问道:

    “你说是哪儿的?”

    “西瓜尼亚。”

    “这不是一个国家呀。”

    “这是我的家乡。”

    女人想了想补充道:

    “我明白了:先生,你是法兰西人;我是布列塔尼人。”

    “怎么?”

    “不是同一个家乡。”

    “可是,是同一个国家呀!”中士嚷起来。

    女人只满足于回答:

    “我是西瓜尼亚的。”

    “就算你是西瓜尼亚的吧。”中士说,“你家住在那里?”

    “是的。”

    “干什么营生?”

    “人全死光了,我一个亲人也没啦。”

    中士略有口才,紧逼不舍地盘问。

    “见鬼!谁能没有亲戚?不是过去有,就是现在有。你到底是什么人?说!”

    中士这句“不是过去有”,女人听了,简直像是野兽在号叫,而不是人在说话,她吓呆了。

    女酒倌觉得有必要介入了。她又开始抚摸吃奶的婴儿,拍拍另外两个孩子的脸蛋。

    “吃奶的这个小丫头叫什么名字?”她问道,“看得出来,她是个女孩。”

    母亲回答:“乔治特。”

    “老大呢?这小鬼是个男孩。”

    “勒内-让。”

    “老二呢?也是个男孩,长得胖乎乎的。”

    “胖子阿兰。”母亲回答。

    “都挺乖,这几个小鬼!”女酒倌又说道,“而且都长得人模人样啦。”

    可是,中士继续盘问:

    “说吧,太太,你有家吗?”

    “本来有的。”

    “在什么地方?”

    “阿译。”

    “你为什么不待在家里?”

    “家给烧了。”

    “谁烧的?”

    “说不清。是打仗。”

    “你从什么地方来的?”

    “就从那里来的。”

    “到什么地方去?”

    “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是什么人?”

    “我们是逃难的。”

    “你属于哪个党派?”

    “不知道。”

    “你是蓝党还是白党 (6) ?你和什么人在一起?”

    “我和我几个孩子在一起。”

    盘问停顿了一会儿,女酒倌说道:

    “我嘛,没有孩子,没有时间养孩子。”

    中士又开始盘问:

    “可是,你的父母呢?喂!太太,对我们谈谈你父母的情况吧。我叫拉杜,是中士,家住舍什米迪街,我父母也住在那里。我可以谈我的父母,请你也谈谈你的父母,告诉我们你父母是什么人好吗?”

    “他们是弗雷夏夫妇。就这个。”

    “当然弗雷夏老两口就是弗雷夏夫妇,就像拉杜老两口就是拉杜夫妇一样。不过,每个人都有职业。你父母从事什么职业?他们过去干什么?现在干什么?你的弗雷夏夫妇究竟是干啥的?”

    “他们是种田人。我父亲是残疾人,不能干活儿。那是老爷,他的老爷,我们的老爷叫人用棍子打的。还算是发善心呢!因为我父亲捉回家来一只兔子,照理是应该处死的。老爷开恩,说:‘权且打一百棍。’那之后我父亲就落了个残疾。”

    “还有呢?”

    “我祖父是胡格诺派 (7) 教徒,本堂神父叫他去做苦工。那时我年纪还挺小。”

    “还有呢?”

    “我父亲是私盐贩子,国王下令绞死了他。”

    “你丈夫呢,是干什么的?”

    “前些日子在打仗。”

    “为谁打仗?”

    “为国王。”

    “还为谁?”

    “当然也为他老爷。”

    “还为谁?”

    “当然还为本堂神父先生。”

    “真他妈的愚蠢透顶!”一个侦察兵嚷道。

    女人吓了一跳。

    “你瞧,太太,”女酒倌说道,“我们都是巴黎人。” (8)

    女人双手合十,叫道:

    “啊,我主耶稣!”

    “不要迷信。”中士说。

    女酒倌在母亲身边坐下,把最大的孩子拉到自己的两膝之间,那孩子乖乖地跟过去。小孩子怕人或者不怕人,原因都是讲不清楚的,不知道他们心里有什么在提醒他们。

    “可怜而善良的布列塔尼女人,你这几个孩子长得倒是挺招人喜欢。这地方的孩子都招人喜欢。这三个孩子的年龄看得出来:老大四岁,他弟弟三岁。喔唷!这个吃奶的小不点儿,可真是只小馋猫。啊!小精怪,你这样吮,莫不是想把你娘吃掉吗?啊!太太,什么也不要怕。你应该参加我们的队伍,和我做一样的事情。我叫胡扎德。这是绰号,不过我宁愿叫胡扎德,而不像我娘叫作碧柯诺小姐。我是随军女酒倌。正如大家所说的,就是在战士们与敌人交火时,与敌人展开白刃战时,送酒给他们喝的女人。要做的事情多得很。你的脚和我的脚差不多一样大,我可以把我的鞋子送给你穿。8月10日在巴黎 (9) ,我送过酒给韦斯特曼 (10) 喝哩。那真是摧枯拉朽。我亲眼看见路易十六上断头台 (11) 。人们叫他路易·加佩。他自己当然不甘心。天哪!你听我说,据说1月13日他还烤过栗子,与全家人一块欢笑呢!当刽子手硬把他按倒在铡头板上时,他的外衣和鞋子都给扒掉了,身上只剩一件衬衫,一件污迹斑斑的短褂,一条灰呢短裤和一双灰色长丝袜。这一切都是我亲眼所见。押送他赴刑场的是一辆绿色马车。喂,跟我们走吧。我们这个营都是些好小伙子。你当二号女酒倌。我教你怎么干。啊,很简单!挑着酒桶,拿着铃铛,一边走一边摇铃铛,冒着呼啸的枪子和炮弹,和着军号声喊道:‘谁想喝一口啊,孩子们!’并不那么难做。我送酒给所有人喝。是的,一点不假。给蓝党的人喝,也给白党的人喝,尽管我属于蓝党,甚至很忠诚于蓝党。我送酒给所有人喝。尤其伤员,口都特别渴。人都要死了,就顾不上他是什么政治观点啦。临死的人应该互相握手。你打我,我打你,愚蠢透顶!跟我们走吧。万一我丢了性命,你就接替我。别看我这副模样,我可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抵得上一个正直男子汉哩!啥也不要怕。”

    女酒倌刚住口,那女人就自言自语道:

    “我们的邻居叫玛丽·雅娜,我们的女佣人叫玛丽·克洛德。”

    中士在一旁申斥刚才嚷嚷的那个侦察兵:

    “你给我闭嘴。看你把这位太太吓坏了。怎么能在女人面前骂骂咧咧!”

    “这真叫老实人莫名其妙。”那个侦察兵不服气,“你看这些不开化的人,岳父被地主打断了腿,祖父被本堂神父送去做苦工,父亲被国王活活吊死,他妈的龟孙子还要去打仗,还要叛乱,还要去为地主、本堂神父和国王卖命!”

    中士呵斥道:

    “队伍里不准说话!”

    “不说就不说,中士,”侦察兵回敬道,“不过,看到这样一个标致的女人为了一个神父的漂亮眼睛,去冒丢掉性命的危险,不能不叫人痛心。”

    “侦察兵,”中士说,“我们不是在长矛区公所的俱乐部里,不是你显示口才的时候。”

    说罢,他转向那女人问道:

    “太太,你丈夫呢,他是干什么的?现在怎样了?”

    “没怎么样,他被打死了。”

    “在什么地方?”

    “在树篱里。”

    “什么时候?”

    “三天前。”

    “谁打死的?”

    “不知道。”

    “怎么谁打死你丈夫的你也不知道?”

    “就是不知道。”

    “是蓝军的人,还是白军的人?”

    “是一颗子弹。”

    “三天之前?”

    “对。”

    “在哪一带?”

    “在埃尔内那边。我丈夫倒下了,就这么回事。”

    “你丈夫死后,你干什么啦?”

    “我带几个孩子逃出来了。”

    “带他们逃到哪儿去?”

    “朝前走呗。”

    “你在哪儿睡觉?”

    “地上。”

    “吃什么?”

    “没什么吃的。”

    中士以军人的方式翘起嘴,胡子碰到了鼻子。

    “没什么吃的?”

    “只在荆棘丛里摘些野李子、野桑葚充饥,如果树上还剩下去年结的。也采覆盆子和嫩蕨吃。”

    “原来这样,那就等于没吃东西。”

    最大的孩子仿佛听懂了,喊道:“我饿!”

    中士从干粮袋里掏出一块面包,递给母亲。

    母亲把面包掰成两半,分给两个孩子。两个孩子狼吞虎咽吃起来。

    “她一点儿也没留给自己。”中士嘀咕道。

    “因为她不饿。”一个士兵道。

    “因为她是母亲。”中士道。

    两个孩子停下来不再吃。

    “我要水喝。”一个喊道。

    “我也要喝。”另一个跟着喊道。

    “这座鬼林子里连溪涧也没有一条。”

    女酒倌取下腰带上挂在小铃铛旁边的铜杯子,拧开斜挎在身上的酒壶盖子,往杯子里倒点酒,送到两个孩子的嘴边。

    老大喝一口,现出一副怪相。

    老二喝一口,立刻吐掉了。

    “这可是好酒呀。”女酒倌说道。

    “是烈性烧酒吗?”中士问道。

    “是的,最好的。他们可是乡下人。”

    女酒倌擦干杯子。

    中士又问:

    “你就这样逃难吗,太太?”

    “没法子啊。”

    “就像被人追赶一样,在野地里乱跑?”

    “我拼命跑呀跑呀,跑不动了就走,最后倒下了。”

    “可怜的女人!”女酒倌说道。

    “到处都在打仗,”女人结巴道,“周围一片枪声。我不明白为什么打仗,只知道我丈夫给打死了。”

    中士将枪托在地上磕得咚咚响,喊叫道:

    “打仗真愚蠢!真他妈的愚蠢透顶!”

    女人又说:

    “昨天夜里我们睡在一棵古树里。”

    “母子四个?”

    “母子四个。”

    “真睡了?”

    “睡了。”

    “那么,”中士说,“你们是站着睡的。”

    他转向战士们说道:

    “兄弟们,这些乡下人叫作古树的,就是一棵枯死的空心老树。一个人可以钻进去,就像刀插进刀鞘里一样。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让他们都成为巴黎人吧。”

    “睡在树洞里!”女酒倌说道,“还带着三个孩子!”

    “嗯,”中士说,“当孩子们吵闹的时候,过路的人什么也没看见,却听见老树叫唤‘爸爸,妈妈’,他们一定会感到惊奇。”

    “好在现在是夏天!”女人叹息道。

    她两眼盯住地面,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目光里流露出灾祸带来的惶惑。

    战士们默默地围在这可怜女人四周。

    一个寡妇,三个孤儿,逃难,无依无靠,孤苦无助,战争在四面八方打得不可开交,饥渴难忍,只能以野草充饥,以天空当屋顶。

    中士走近女人身边,盯住吃奶的婴儿看。那小女孩放开奶头,慢慢转过头来,瞪着一对漂亮的蓝眼睛,望着这张俯向她的面孔,这张可怕的,褐色的胡子乱蓬蓬像刺猬一样的面孔,小脸上露出了微笑。

    中士直起腰来。大家看见,一大颗晶莹的泪珠,顺着他的面颊滚落而下,挂在胡子尖上,宛似一粒珍珠。

    他提高嗓门说道:

    “弟兄们,考虑到这一切,我想我们营该当父亲才是。大家同意吗?咱们收养这三个孩子吧。”

    “共和国万岁!”战士们齐声高呼。

    “通过了。”中士说。

    他朝母亲和孩子们一伸手,说道:

    “瞧吧,这就是咱红帽子营的孩子。”

    女酒倌高兴得跳起来。

    “咱们营真是同心同德!”她嚷道。

    嚷罢,她突然号啕哭起来,狂热地拥抱可怜的寡妇,对她说:

    “这小不点儿已经像个小淘气鬼啦!”

    “共和国万岁!”战士们又高呼。

    中士对母亲说:

    “跟我们一块走吧,女公民。”

    (1) 桑特尔(1752—1809),法国政治家,1789年投身于巴黎的资产阶级大革命,1792年被任命为国民卫队总司令,1793年任旺代师团统帅,镇压旺代叛乱。

    (2) 所译版本原文为“从巴黎派到旺代来的师团有九百一十二人”。从上下文看似不对。——译注

    (3) 巴黎的行政区划,大革命之前分为六十一个districts,1790年改为四十八个sections,名称不同,其实都是区。四十八个区每个区起了一个名字,而且多有革命含义。邦康赛区是音译,按意义可译为“忠告区”。

    (4) 克雷贝尔(1753—1800),法国将军,是革命军镇压旺代叛乱的著名将领之一。

    (5) 当时的革命党人戴红帽子,穿长裤,被称为“红帽子”或“长裤佬”。

    (6) 白党即保王党,蓝党即共和党。

    (7) 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兴起于法国,而长期惨遭迫害的新教教派。

    (8) 当时巴黎是革命中心,这句话意即他们是革命军,是反对国王、贵族和教会的。

    (9) 1792年8月10日,巴黎公社夺取市政厅,巴黎及各省武装平民联合进攻王宫,逮捕路易十六,推翻了封建王朝。

    (10) 韦斯特曼(1751—1794),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家和将军,在镇压旺代叛乱方面立下了汗马功劳。

    (11) 1793年1月21日路易十六被押上断头台。

    第二章 克莱摩尔号巡航舰

    一 英法难辨

    1793年春天,法国在所有边境遭到进攻,而吉伦特派垮台这一震动人心的消息却分散了全国上下的注意力。正在这个时候,拉芒什群岛发生了如下情况:

    6月1日傍晚,日落之前一个钟头光景,泽西岛僻静的博纳尼伊小海湾里大雾迷茫。这样的天气对航行十分危险,却有利于逃跑。这时,一艘巡航舰扬帆起航。舰上的船员全部是法国人,可是军舰却属于英国小型舰队。这支舰队像担任警戒似的,停泊在岛的东端。它是由布永家族的拉图尔·德奥弗涅亲王指挥的。那艘巡航舰正是奉了他的命令,离岛去执行一次紧急的特殊任务。

    这艘轻型巡航舰是在三一公司注册登记的,名叫克莱摩尔号。它表面上是一艘运输舰,实际上是一艘战斗舰。它看上去像一艘笨重而和平的商船,但切切不可上当。它是为欺骗和武力的双重目的建造的。可能的时候就欺骗,必要的时候就战斗。为了完成其今晚担负的使命,中舱所载之物换成了三十门大口径大炮。大概是为了预防风暴,或者更主要是为了给这艘船一个更温厚的外表,那三十门大炮全都藏在纵桁之下,就是说从里面用三条铁链牢牢拴住,炮口抵住厚厚的舱门。外面什么也看不见,舷墙的炮孔都遮住了,舷窗关上了窗板。这一切好像给这艘军舰戴上了一副面具。一般巡航舰的大炮都放在甲板上。这艘以偷袭和埋伏为目的的巡航舰,甲板上见不到任何武器,其构造是中舱可以放一组大炮,正如我们刚才所看到的。克莱摩尔号样式笨重粗短,航行速度却很快。在整个英国海军舰队里,它的船体是最坚固的。打起仗来,它几乎抵得上一艘大型驱逐舰,尽管它的后桅小,而且是张挂一面单帆。它的舵形状独特,制作精巧;它弯曲的龙骨,堪称独一无二,在南安普敦造船厂建造时,费用高达五十万英镑。

    船员全部是法国人,都是逃亡的军官和水手。这些人都是挑选出来的,没有一个不是优秀的水手,勇敢的战士和忠诚的保王党分子。他们都狂热地崇奉三样东西:船、剑和国王。

    除了船员之外,还有半营海军陆战队,必要时可以登陆。

    克莱摩尔号巡航舰的舰长博瓦贝特罗伯爵,是圣路易骑士,前皇家海军最优秀的军官之一;大副拉·维约维尔骑士,曾在法国御林军里指挥过一个连,奥什 (1) 在他的连里当中士;舵手名叫菲力普·加克瓦勒,是泽西岛最精明强干的船老大。

    该舰看来负有某种非常使命。事实上,有一个人带着一副要去冒险的架势,刚刚登上了军舰。此人是一位个子高大的老头儿,结实的身躯挺得笔直,表情严肃,很难说有多大年龄,看上去既年老又年轻,是一个年事已高但精力充沛的人,银发覆盖前额,却仍目光炯炯,有着不惑之年者的精力和八十老翁的威仪。他登上军舰时,身上的航海斗篷敞开着,露出下身肥大的灯笼裤和短统靴,上身的羊皮短袄;那短袄面子是绸子绲边的羊皮,里子是未经过加工的粗硬的羊毛。整个儿一身地道的布列塔尼农民服装。这种老式的布列塔尼短袄用途是双重的:节日可以穿,平常干活儿也可以穿,可以随意翻过来,让羊毛的一面朝外,或者让滚绸边的羊皮朝外,平常日子是件羊皮袄,节假日就成了礼服。似乎是故意显得地道,那老头儿穿的农民服膝盖和肘部都磨成了光板儿,像穿了很多年了,而那件航海斗篷也是粗布做的,破破烂烂,像渔夫穿的。这老头儿倒是戴了一顶时兴的圆帽,高顶,宽檐,将帽檐向下一翻,就活脱脱一副乡巴佬模样;将帽檐往上一翻,再别上一枚带绦子的帽徽,就十足的一副军人神气了。老头儿是像乡巴佬一样帽檐向下翻的,上面既没有帽徽,也没有绦子。

    岛上的地方长官鲍卡莱斯和拉图尔·德奥弗涅亲王送他上船,并将他安顿好。亲王们的密探,德阿图瓦伯爵过去的保镖热朗布尔,亲自监督他的舱房的布置,甚至小心翼翼,毕恭毕敬跟在他身后为他拎箱子,尽管他本人也是地道的贵族。告别下船时,热朗布尔先生还向这位农民深深鞠一躬,鲍卡莱斯勋爵则对他说:“祝你好运,将军。”拉图尔·德奥弗涅亲王对他说:“再见,表兄。”

    船员们在海员式的简短交谈中,果然立刻用“乡巴佬”来称呼这位乘客。不过,他们虽然不了解多少情况,却明白这个乡巴佬并非乡巴佬,就像他们的战斗舰并非运输舰一样。

    风不大。克莱摩尔号离开博纳尼伊湾,驶过布莱湾,迂回曲折地航行了一段时间,随后在越来越暗的暮色中变小,消失了。

    一个钟头之后,热朗布尔回到圣赫利尔自己的家中,让南安普敦的专差给约克 (2) 总部的德阿图瓦伯爵送去这样一封快信:

    阁下:船刚才已起航。成功必有把握。八天之内,从格朗维尔到圣马洛,整个海岸将燃起战火。

    四天前,马恩省的普利厄,即暂时住在格朗维尔的瑟堡海岸部队代表,从密使手里收到一封笔迹相同的快信,其内容如下:

    代表公民:6月1日涨潮时分,把大炮隐蔽起来的克莱摩尔号巡航舰将起航,把一个人送到法国海岸。此人体貌特征是:高个子,年迈,白发,着农民服装,有一双贵族的手。他将于2日晨弃舰登陆。请通知巡洋舰队,务将该舰俘获,把此人送上断头台。

    二 夜幕笼罩下的军舰和乘客

    这艘巡航舰不向南朝圣凯瑟琳角驶去,却向北航行,然后转向西行,毫不犹豫地驶进塞克岛与泽西岛之间被称为“溃逃通道”的海峡。那时,这个海峡两岸没有任何灯塔。

    太阳早已沉落,夜黑如墨,比通常的夏夜还要黑。这本该是个有月亮的夜晚,但是大片的乌云笼罩了天空,而且这云不像夏至时节的,而像春分时节的云,因此看样子,月亮要到它沉落地平线时才看得见了。有几片乌云一直垂到海面上,像雾似的把海面遮住。

    整个的黑暗十分有利。

    舵手加克瓦勒的意图,是把泽西岛抛在左边,把根西岛甩在右边,大胆地穿过汉诺伊和多弗尔之间的海峡,到达圣马洛海岸的任何一个海湾。这条航线,比取道明齐耶海峡远一些,但更安全,因为法国巡洋舰队通常奉命警戒的海域,是在圣埃里耶和格朗维尔之间。

    如果顺风,又不发生什么意外,加克瓦勒打算张满帆前进,在拂晓时分到达法国海岸。

    一切都很顺利,巡航舰刚刚绕过了大鼻礁。将近九点钟,按水手们的说法,天气使性子,刮起了风,海浪大起来了。不过,风仍然是顺风,海浪虽高,还不算猛,只有几个排空的大浪,扑上了船头。

    被鲍卡莱斯称为将军,被拉图尔·德奥弗涅亲王称为表哥的那个乡巴佬,脚跟像水手一样稳,庄重而安闲地在甲板上踱来踱去,丝毫不在意船颠簸得很厉害。他不时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掰下一小块,放进嘴里嚼着。他虽然已白发苍苍,但牙齿还很健全。

    他不同任何人交谈,只偶尔简短地对舰长低语几句,舰长毕恭毕敬地听着,仿佛真正的舰长不是他自己,而是这位乘客。

    克莱摩尔号在舵手灵巧的操纵下,在雾中沿着泽西岛北部漫长而陡峭的海岸,神不知鬼不觉地前进。它只能贴近岸边航行,因为泽西岛和塞克岛之间的海峡中央,有可怕的皮尔德里克暗礁。加克瓦勒站在舵轮后面,先后发出前面要经过里克矶、大鼻礁、普雷蒙礁的信号,驾驶着船在这一连串暗礁之间溜过,虽然有点摸索前进,但蛮有把握,因为这一带海域的一切,他像对自己家里的什物一样了如指掌。这艘巡航舰的船头没有点灯,以免在这个被监视的海域暴露自己的行踪。舰上的人都庆幸浓雾迷漫。已行至大埃塔克,雾非常浓,只能依稀分辨出平纳克山高耸的轮廓。大家听见圣旺的钟楼敲响了10点钟,这说明风仍然是从后面刮来的,一切依然很顺利。快到科比尔了,大海上的浪涛更大更急了。

    十点钟过后不久,博瓦贝特罗伯爵和拉·维约维尔骑士,将那个穿农民服装的人领进舱房。那间舱房就是舰长的舱房。那人在进舱房时压低声音对他们二位说道:

    “两位先生知道,要紧的是保守秘密。一定要保持沉默,直到爆发的时候。在这里只有你们二位知道我的姓名。”

    “我们会把这秘密一直带到坟墓里去。”博瓦贝特罗答道。

    “我嘛,”老头儿又说,“就是死到临头也绝不会吐露一个字。”

    说罢,他进了舱房。

    三 贵族与平民混杂

    舰长和大副回到甲板上,肩并肩地边走边聊。他们显然是在议论他们的那位乘客。他们的对话被风吹散在黑暗之中,其内容大致如下:

    博瓦贝特罗附在拉·维约维尔的耳边低声咕哝道:

    “究竟是不是一位领袖,咱们拭目以待。”

    拉·维约维尔说:

    “咱们暂且把他看成亲王吧。”

    “就算是吧。”

    “在法兰西是贵族,在布列塔尼是亲王。”

    “就像拉特雷穆瓦耶家族和罗昂家族一样。” (3)

    “他是这两个家族的姻亲。”

    “在法兰西或坐在御辇里,他是侯爵,就像我是伯爵你是骑士一样。”

    “御辇早不知去向啦!”拉·维约维尔提高嗓门说道,“现在让我们坐的只有囚车了。”

    一阵沉默。

    博瓦贝特罗又说道:

    “没有法兰西亲王,只好找一位布列塔尼亲王。”

    “没有斑鸫……不,没有老鹰,只好抓一只乌鸫。” (4)

    “我宁愿要只坐山雕。”博瓦贝特罗说道。

    拉·维约维尔附和道:

    “当然!就得有利嘴和利爪才成。”

    “咱们等着瞧吧。”

    “不错,”拉·维约维尔说,“现在该有一位领袖了。我同意廷特尼亚克的意见:现在需要的是一位领袖和弹药。跟你说吧,舰长,所有成得了气候的和成不了气候的领袖,我几乎全都认识,包括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可是就是没有一个我们所需要的军事领袖。在旺代那个鬼地方,必须有一位同时是检察官的将军;必须使敌人疲于奔命,与他们争夺每座磨坊,每个灌木丛,每条壕沟,每块石头;必须缠住敌人,利用一切,提防一切,大开杀戒,杀一儆百,不麻痹,不怜悯。眼下在这支农民军里,英雄倒是不少,就是缺一位统帅。布代勒是废物一个,莱斯居尔体弱多病;邦尚一味宽恕,心慈手软,真是愚蠢;拉·罗什雅克兰只是一位优秀的下级军官,西尔兹是一位擅长于平原地区作战,而不善于打这种躲躲藏藏的战争的军官;卡特里诺是一个地道的车夫,斯托夫雷是一个狡猾的禁猎场看守人;贝拉尔无能,布兰维里耶可笑,夏莱特令人讨厌,理发匠加斯东更不消提,因为,真见鬼!假如让理发匠来指挥贵族,那么我们与革命斗争还有什么意义,我们与共和党人还有什么区别呢?”

    “这场该死的革命也传染上我们啦!”

    “它是法国身上的一个疥疮。”

    “是第三等级的疥疮。”博瓦贝特罗说,“只有英国能帮我们医治好。”

    “在治好之前可真丑恶不堪。”

    “是的,到处是平民当道。君主政府呢,居然用了德·莫勒弗里耶先生的猎场看守人斯托弗雷当总司令,与共和政府简直是半斤八两,共和政府不是让卡斯特里公爵的门房的儿子帕什当了部长吗?旺代战争真是棋逢对手,一边是啤酒坊老板桑特尔,一边是理发匠加斯东!”

    “亲爱的拉·维约维尔,对加斯东这个人,我还是相当看重的。他在盖梅内指挥得并不坏。他让三百名蓝军自己掘好坟墓,然后才毙了他们,这不能不说干得漂亮。”

    “这次的确干得漂亮,要是我也会那样干的。”

    “当然,我可能也会那样干。”

    “伟大的战争行为,”拉·维约维尔说,“只是具有贵族气质的人才能完成。这是骑士们的事,而不是理发匠们的事。”

    “不过,第三等级里也有值得尊重的人物。”博瓦贝特罗说,“就拿钟表匠若利来说吧,过去在弗兰德尔团队里,他只不过是一名中士,后来到旺代竟成了领袖人物,指挥一支海岸部队。他有个儿子是共和党分子。父亲在白军里服役,儿子却在蓝军里效力。两军相遇,打了一仗,父亲俘虏了儿子,一枪把他崩了。”

    “这一位真是好样的。”拉·维约维尔说。

    “他堪称保王党的布鲁图。” (5) 博瓦贝特罗说。

    “尽管这样,叫一个科克罗,让一让,穆兰,弗卡尔,布如,舒普这样的人来指挥你,总感到不是滋味吧!”

    “亲爱的骑士,他们那方面也一样很恼火哩。我们这边充斥着平民,他们那边却挤满了贵族。那些长裤佬,你以为他们乐意听从康克罗伯爵,米兰达子爵,博尔奈子爵,瓦朗斯伯爵,库斯蒂纳侯爵,比龙公爵这些人指挥吗?”

    “真是混乱透了!”

    “还没提夏特尔公爵呢!”

    “那个平等之子吗?哦,这家伙什么时候能当上国王?” (6)

    “白日做梦。”

    “他可正在往王位上爬啊。他是靠罪恶手段发迹的。”

    “也会因为罪恶昭彰而垮台。”博瓦贝特罗说。

    又一阵沉默。博瓦贝特罗接着说:

    “然而他曾经想讲和,来觐见过王上。当时我正在凡尔赛宫。人们都冲他背后吐唾沫呢。”

    “是在大台阶上朝他吐唾沫吗?”

    “是的。”

    “痛快!”

    “我们叫他污泥波旁 (7) 。”

    “呸!这个秃子,又长一脸疙瘩,好一个弑君的奸臣!”

    拉·维约维尔补充一句:

    “我嘛,曾经和他一块在韦桑岛待过。”

    “是在圣灵号船上吗?”

    “是的。”

    “他当时如果按照海军司令奥维里耶的信号,顶风前进,就能阻止英国人通过。”

    “那当然。”

    “他却钻到底舱里躲了起来,可是真的?”

    “那倒没有,不过也可以这样说。”

    拉·维约维尔哈哈大笑。

    博瓦贝特罗又说:

    “这样的蠢材何止一个。拉·维约维尔,就拿你刚才提到过的那个布兰维里耶来说吧,此人我是认识的,还在近处观察过他呢。起初,农民是用长矛武装起来的。他不是一心想把农民训练成长矛队吗?于是,他又是教他们斜刺法,又是教他们拖刀法,梦想把这些大老粗训练成能征善战的士兵,还教他们阵法,什么收缩方阵的四角,排列空心阵等等。他叽里咕噜地教他们用过时的军队用语讲话,例如把班长叫作“班头儿”;在路易十四时代对伍长就是这样称呼的。他坚持要把所有偷猎者编成一个团。他掌握有几个正规连队。这些连队的士官们每天晚上排成圆圈,接受第一连队士官的对答口令。那位士官把口令告诉副官,副官告诉旁边的士官,旁边的士官传给下一个,这样咬着耳朵传下去,一直传到最后一个。哪个士官在接受前一个士官传达口令时没有脱帽,就立即被撤职。这种训练方式成绩如何,可想而知。这个蠢材不懂得,对农民只能以农民的方式去训练,要把大老粗训练成正规军士兵是根本不可能的。是的,我了解这个布兰维里耶。”

    他们默默踱了几步,各想各的心事。

    然后,两个人又继续闲聊。

    “对了,丹皮尔 (8) 被打死一事证实了吗?”

    “证实了,舰长。”

    “孔代 (9) 在场?”

    “是在巴马尔兵营被一颗炮弹炸死的。”

    博瓦贝特罗叹息道:

    “丹皮尔伯爵。又一个从我们这边投到他们那边的人!”

    “投过去就投过去吧。”拉·维约维尔说。

    “夫人们呢?她们在什么地方?”

    “在的里雅斯特。” (10)

    “还在那里吗?”

    “还在那里。”

    拉·维约维尔嚷起来:

    “呸!这个共和国!为了一点小事,造成了多么大的损失啊!你想吧,这场革命还不是区区几百万赤字引起的!”

    “所以说要防微杜渐嘛。”博瓦贝特罗说。

    “真是糟糕透了。”拉·维约维尔道。

    “的确糟糕透了。拉·卢阿里死了,杜·德雷斯奈是个白痴。而那些主教,例如拉罗舍勒主教库西,普瓦提埃主教博普瓦耶·圣奥莱尔,吕松主教梅尔西即艾斯夏特利夫人的情人,都是多么可怜的领袖啊!”

    “你知道,舰长,这位夫人的名字叫赛凡朵,艾斯夏特利是一个领地的名字。”

    “还有阿克拉那个假主教,实际上只不过是什么地方的本堂神父!”

    “多尔的,名叫纪约·德·弗勒维尔。人倒是挺勇敢,能战斗。”

    “在需要军人的时候却冒出来一些教士。主教不是主教,将军不是将军。”

    拉·维约维尔打断博瓦贝特罗的话:

    “舰长,你的舱房里有《导报》吗?”

    “有。”

    “现在巴黎上演什么戏?”

    “《阿黛尔和宝林》,还有《兵营》。”

    “真想看。”

    “你会看到的。再过一个月我们准会打到巴黎。”

    博瓦贝特罗思索片刻,又补充说:

    “最迟一个月。温德姆 (11) 先生对胡德 (12) 勋爵说过的。”

    “这样说来,舰长,还没有到糟糕透顶的地步?”

    “当然。只要布列塔尼的战争指挥得当,就会一切顺利。”

    拉·维约维尔点点头。

    “舰长,”他又说道,“我们会派海军陆战队登陆吗?”

    “会派的,如果我们控制了海岸线的话;海岸线在敌人控制之下,就派不成。战争嘛,有时要破门而入,有时则要悄悄溜进去。打内战,口袋里必须始终揣把钥匙。事情靠我们尽力去做,重要的是要有一位领袖。”

    博瓦贝特罗沉思片刻又说:

    “拉·维约维尔,德·迪欧兹骑士这人,你觉得怎么样?”

    “小迪欧兹?”

    “是的。”

    “指挥才能吗?”

    “是的。”

    “也是一位善于平原作战和打对阵战的军官。丛林战吗,只有农民适应得了。”

    “那么,你就只好听命于斯托弗雷将军和卡斯利诺将军了。”

    拉·维约维尔想了想说道:

    “必须有一位亲王,一位法兰西亲王,一位嫡系亲王,一位真正的亲王才成。”

    “有什么用?天下亲王皆……”

    “皆懦夫。这个我知道,舰长。可是,唯有一位亲王才能使这些愚昧无知的人信服。”

    “亲爱的骑士,亲王们都不肯来。”

    “不来拉倒。”

    博瓦贝特罗无意识地用手拍了拍前额,像是要拍出一个主意来。

    他说道:

    “得啦。就让这位将军来试试看吧。”

    “他可是一位地位显赫的贵族。”

    “你相信他称职吗?”

    “只要他顶用就成!”

    拉·维约维尔说。

    “就是说,只要他凶残就行。”

    博瓦贝特罗说道。

    伯爵和骑士相互注视了一眼。

    “博瓦贝特罗先生,你说到点子上啦。凶残,对,这正是我们所需要的。这是残酷无情的战争啊!现在是凶残者当道。弑君的逆贼砍掉了路易十六的头。我们一定要将他们一个个五马分尸。是的,我们需要的是冷酷无情的将军。在安茹和上普瓦图,将军们个个宽宏大度,全都陷进了宽厚仁慈的泥坑,事情就糟得不能再糟了。在马赖和雷斯地区,将军们个个残酷无情,事情就进展顺利。夏莱特正因为凶残,才抵挡住了帕兰。这就叫作以牙还牙。”

    博瓦贝特罗还没来得及答话,拉·维约维尔的话就被一声绝望的叫喊打断了。随着这声叫喊,还传来一个闻所未闻的响声。这喊声和响声都是从船舱里面传出来的。

    船长和大副连忙向中舱跑去。但他们无法进去。所有炮手都疯了似的往上跑。

    刚刚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

    四 战争机器

    排炮中一门二十吨重的大炮滑脱了。

    这也许是海上事故中最可怕的一种。对于一艘在大海上航行的军舰来说,没有什么事故比这更可怕。

    一门大炮挣断了铁链,突然变成了一头叫不上名字的怪兽。即一架机器变成了一个怪物。这个带有轮子粗短的庞然大物,像球一样滚动着,随着船的横摇和纵摇忽高忽低,滚过来,滚过去,沉思般停歇片刻,又滚动起来,箭一样从船舱的这头射到另一头,旋转着,闪避着,逃逸着,像马一样直立起来,横冲直撞,碰上什么撞毁什么,碰上什么压死什么,碾碎什么。它恰似一个破城锤,不顾一切地撞击着城墙。不过值得提一句的是:这破城锤是铁的,而这城墙是木头的。这可谓物质获得了自由,也可谓永恒的奴隶获得了复仇的机会。我们称为无生命的物体里所蕴藏的那股恶气,突然爆发出来了。仿佛这物体再也不肯忍耐,要进行异乎寻常,不可思议的报复了。没有生命的东西发起怒来比什么都可怕。这个狂怒的庞然大物像豹子一样敏捷,像大象一样笨重,像老鼠一样机灵,像斧头一样顽强,像波涛一样突然,像闪电一样迅捷,像坟墓一样呆聋。它重达万磅,却像小皮球一样弹跳,旋转之中常常成直角拐弯。怎么办?如何让它停下来?一场风暴会停息,就是台风也会刮过去,总会有停止的时候,桅杆刮断了可以换一根,漏水可以堵塞,火灾可以扑灭。可是,这个青铜铸造的庞然大物会怎样呢?用什么办法对付它呢?你可以使一条恶狗听话,可以镇住一头斗牛,迷惑一条巨蟒,吓唬一只老虎,打动一头狮子。可是,面对这个怪物,这门挣脱了铁链的大炮,你却束手无策。你不能杀死它,它本来就是死的。可是,它同时又是活的。使它活起来的,是来自于无限的恐怖生命力。它底下的甲板颠簸着它。它被船颠簸,船被海颠簸,海被风颠簸。这个毁灭一切的东西只是一个玩具。船,波涛和风,一切都在逗它玩。这就赋予了它可怕的生命力。怎样对付这一连串互为因果的因素呢?怎样阻止这可能导致沉船的可怕运动呢?怎样阻止它这样滚来滚去,这样旋转,停顿,碰撞?它对船板的每一下撞击,都可能撞出一个大窟窿。它这样四处乱撞,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怕的后果呢?人们面对的,仿佛是一个有思想的抛掷物,它不断改变主意,时时改变方向。怎样阻止必须避免的事情发生呢?这门可怕的大炮狂奔乱跑,忽而前进,忽而后退,左冲右突,一闪而过,不可预料,把障碍物压得粉碎,把人像苍蝇一样压扁。情势之所以异常可怕,是因为甲板在不停地颠簸。怎么能阻止倾斜的甲板乱摇乱晃呢?简直可以说,这艘船的腹腔里囚禁着雷电,而雷电正试图奔逃出来。这情景,真有点像脚下地动山摇,头上电闪雷鸣哩!

    转眼间,全体船员都起来了。过失在炮长身上。他粗心大意,没有把铁链的螺栓拧紧,而且没有把炮身下面的四个轮子卡住。这样,垫板和炮架是活动的,两个平面相互错开来,终于把炮索拉松了。炮索一松,炮就不再牢牢拴在炮架上。那时,还没有使用防止炮身反坐的固定炮索。一个海浪打在炮孔上,拴得不牢的大炮往后一退,就挣断了铁链,在中舱里可怕地滚动起来。

    这种滚动异乎寻常,令人不禁联想起一滴水珠在玻璃板上滚动的情形。

    炮索被挣断时,炮手们都在炮舱里,正如一般海军士兵,或几个一组,或单个分散,忙于各种准备工作,以应付可能会发生的战斗。船正前后颠簸,使得炮从人群中间冲过去,一下子就碾死了四个人。然后,由于船身左右摇晃,它停了停,随即又冲出去,把第五个可怜的人压断成两截,接着撞在左舷上,把另一门大炮撞坏了。刚才外面听到的惨叫,就是这时发出来的。所有炮手都向梯子奔去,一眨眼工夫,炮舱里一个人也没有了。

    那个庞然大物再也没有人去管它,完全自由了,成了自己的主人,也成了船的主人,它想把船怎样就怎样。这些在战斗中也笑声不断的船员,现在个个瑟瑟颤抖不止,其恐慌的情形,难以形容。

    舰长博瓦贝特罗和大副拉·维约维尔,两个都是勇敢无畏的人,却也在梯子上面停住了,惊得脸色煞白,说不出话来,不知所措地向中舱里张望着。有一个人用胳膊肘推开他们,走了下去。

    这就是他们的乘客,那个乡巴佬,他们刚才议论过的那个人。

    那人下到梯子脚下,站住了。

    五 铁与人的较量

    那门大炮在中舱里滚来滚去,简直像《启示录》里那辆活马车 (13) 。炮舱艏柱上摇来晃去的灯,把飞旋的光和影投在这幅景象之上,令人头昏眼花。炮滚动的速度之快,连形状也分辨不清了,它忽而黑黢黢地出现在亮光之中,忽而在黑暗之中反射着朦胧的白光。

    它继续撞坏军舰。已经有四门炮被它撞坏,船舷被撞出了两道裂缝。那两条裂缝幸好在吃水线以上,但如果遇到风暴,肯定会进水。它疯狂地撞击船的肋骨,亏了肋骨很坚固,还经受得住,因为弯曲的木板格外结实。但是,这个巨大的怪物以闻所未闻的力量四处乱撞,而且一下比一下猛烈,船的肋骨已经发出断裂之声了。就是将一颗铅丸放在玻璃瓶子里猛摇,碰撞也不会这么迅猛,这么疯狂。四个轮子在被压死的人身上碾来碾去,把它们压成两段,压成数段,压成碎块。五具尸体变成了二十段在炮舱里滚来滚去,五个人头仿佛在发出惨叫,小溪般的鲜血在颠簸的地板上弯弯曲曲流淌着。船舷的护板好几处被撞坏,裂开了。整个船里发出一片可怖的响声。

    舰长很快镇定下来了,命令船员们拿来床垫子,吊床,备用的帆,一捆捆绳索,水手背囊,一包包伪钞——船上有不少这种伪钞,英国人的这种无耻行为被视为光明正大——总之,把一切可以减缓和阻止大炮疯狂滚动的东西,从梯口扔进中舱。

    可是,这些破烂玩意儿管什么用呢,又没有人敢下去把它们适当地摆一摆,几分钟之间,便统统被碾得粉碎。

    海上的风浪不大不小,使得这次事故一发不可收拾。假如有一场风暴就好了,风暴有可能将大炮颠翻在地上;只要它四个轮子朝天,就有办法制伏它了。现在损失愈来愈惨重,连桅杆也已伤痕累累,甚至出现了多处裂口。桅杆与龙骨的大梁榫合,贯穿船体的每一层,像一根粗大的圆柱子。在大炮一阵紧似一阵的撞击之下,前桅已开始折裂,主桅也受到了损伤。炮群已经七零八落,三十门炮有十门已经不能使用。船舷上裂口越来越多,军舰开始进水了。

    下到中舱里的那位年迈的乘客,像一尊石像立在梯子脚下,神色严峻地望着眼前一片狼藉的景象,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似乎无法向炮舱里挪动一步。

    那门毫无羁绊的大炮每动一动,就使军舰向毁灭接近一步,再持续几分钟,沉船就不可避免了。

    要么毁灭,要么坚决制止这场灾难。迫切需要拿出一个主意来。可是什么主意呢?

    这门大炮好比一个凶猛的斗士。

    必须阻止这个疯子!

    必须制伏这闪电!

    必须降伏这雷霆!

    博瓦贝特罗对拉·维约维尔说:

    “你相信上帝吗,骑士?”

    拉·维约维尔回答:

    “信又不信,有时候信。”

    “在遇到风暴的时候呢?”

    “信。还有在遇到眼前这种情况时。”

    “的确,现在只有上帝才能拯救我们了。”博瓦贝特罗说。

    大家都屏声静气,任凭大炮发出骇人的碰撞声。

    外边,海浪拍打着船舷,波涛声和着大炮的撞击声,仿佛两个大锤,在里外轮番捶击。

    突然,那个无法进去,只有那门失控的大炮横冲直撞的“竞技场”里,出现了一个汉子,手里拿根铁棍。原来是那位祸首,粗心大意的炮长,这次事故的肇事者,也就是这门炮的主人。他闯了大祸,想以功补过。他一只手握一根撬棍,一只手拎一根打活结的操舵链,从梯口跳进了中舱。

    于是,发生了惊心动魄的搏斗,无比壮观的场面。这是大炮和炮手之间的搏斗,物质和智慧之间的搏斗,物和人之间的搏斗。

    那人在一个角落里站定,手里紧握着撬棍和舵链,背靠船舷的一根肋骨,叉开两条铁柱般的腿,铁塔般屹立在那里,脸色苍白,神情镇定而悲壮,像在地板上生了根似的,等待着。

    他等待着大炮从他身边经过。

    这位炮手了解自己的大炮,而大炮也似乎了解自己的炮手。他与这门大炮一起生活了好长时间,曾经多少次把手伸进它的嘴里!这怪物是他亲近的,他像对待自己的爱犬一样,和他说起话来。

    “过来呀!”他说道。他可能钟爱这门大炮。

    看来他希望大炮朝他冲过来。

    可是,朝他冲过来,势必从他身上碾过去,他就呜呼哀哉了。怎样才能不被压死呢?问题就在这里。大家胆战心惊地注视着。

    所有人连大气都不敢出,也许只有那个老头儿,那个脸色阴沉的证人除外。他单独站在中舱里,面对两个斗士。

    他自己也可能被大炮压扁,但他屹然不动。

    而在他们的脚底下,海浪盲目地操纵着这场决斗。

    炮手接受这场可怕的决斗,向大炮进行挑战。这时,海浪的颠簸使大炮偶然停了停,现出一副惊愕的样子,像在听炮手对他说:“过来呀!”

    它冷不防向炮手冲过去。炮手闪过了。

    角斗开始了。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角斗。是脆弱之躯同坚不可摧之物的角斗,是血肉的斗兽者同青铜猛兽的角斗。一方是力,一方是灵魂。

    一切都是在半明半暗中进行的,模模糊糊,活像神话里的情景。

    刚才提到灵魂,不可思议的是,那门大炮仿佛也有灵魂,不过是一个充满仇恨和疯狂的灵魂。这个钢铁怪物好像也长了眼睛,在窥伺着炮手。这个怪物至少让人相信,它诡计多端,也会选择时机。它是一只巨大的叫不上名字的钢铁昆虫,具有或似乎具有魔鬼的意志。这只巨大的螳螂有时碰撞炮仓低矮的天花板,有时匍匐在四个轮子上,就像一只伏在四爪上的猛虎,随时会向炮手扑过来。那炮手又柔软,又灵活,又机警,像水蛇一样东躲西闪,一次又一次避开大炮闪电般的冲击。他躲闪着,可是他躲过的撞击都落在船体上;船体的损害愈来愈严重。

    挣断的铁链还有一段留在炮身上。那截铁链不知怎么缠在炮栓按钮的螺栓上了。它的一端固定在炮架上,另一端没有固定,在炮身四周疯狂地飞旋,使人感到大炮的滚动比实际上还猛烈。被螺栓像一只手一样牢牢抓住的铁链,像一根皮带不停地抽打着,使得大炮这个撞城锤的撞击更加锐不可当,在炮身周围刮起可怕的台风。它是青铜的手攥着的一根铁鞭子,使得这场角斗更加复杂化了。

    然而,炮手继续周旋,有时甚至主动向大炮进攻。他紧贴船舷爬行着,手里捏着撬棍和舵链。大炮仿佛窥透了他的意图,猜出了他的诡计,就逃开了。炮手真是好样的,在后面紧追不舍。

    这种事是不可能持续很久的。大炮仿佛突然嘟囔道:“够啦!该结束了。”便停了下来。大家都觉得快见分晓了。这门大炮,大家都认为它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在这次间歇之中,它仿佛,或者干脆说它真的冷酷地进行了盘算,然后便冷不丁向炮手猛冲过去。炮手往旁边一闪,让过它,笑着冲它喊道:“再来呀!”大炮像是恼羞成怒,撞坏了左舷的一门炮。接着,它仿佛被一直控制着它的无形的投石器再次弹射出去,向站在右舷的炮手直冲过去,炮手又闪过了。又有三门炮被撞翻。这时,它似乎更盲目了,再也不知道该干什么,转身背朝着炮手,从舰尾向舰头滚去,撞坏了艏柱,把舰头的舷墙撞开一个缺口。炮手闪避到梯子底下,距那位旁观的老头只有几步远,手里握着撬棍,停在那里。大炮似乎瞥见了他,连头也不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他猛退过去。炮手被逼到了舷墙脚下,眼看就完蛋了,全体船员止不住发出一声惊叫。

    直到这时,一直在旁静观的那位年老乘客,以比眼前的搏斗更迅速的动作冲了过去。他抱着一捆伪钞,冒着被压死的危险,将它扔进大炮的轮子中间。这个危险的决定性的动作,即使照杜塞罗尔的《海上大炮操作规程》进行过严格训练的人,也不会做得更准确。

    那包假钞起到了缓冲垫的作用。一颗卵石能阻止一块巨石滚动,一根树枝能改变一场雪崩的方向。大炮颠了几颠。炮手抓住这个千钧一发的时机,把撬棍插进一个后轮的辐条之间。大炮停住了。

    炮身倾斜了,炮手按住撬棍的顶端一撬,便把大炮掀翻了。那个庞然大物沉重地倒下时,像一口大钟跌落在地上发出一声巨响。大汗淋漓的炮手不要命地冲过去,将操舵索的活结套在被制伏的青铜怪兽的脖子上。

    角斗结束了。炮手胜利了。蚂蚁制伏了大象。小人国的侏儒降伏了雷电。

    战士们和海员们一齐鼓掌。

    所有船员拿着缆绳和铁链一齐跑过去,不一会儿就把大炮拴住了。

    炮手向那位乘客鞠一躬说:

    “先生,你救了我的性命。”

    那老头儿已经恢复无动于衷的态度,没有回答。

    六 天平的两端

    人胜利了,也可说大炮胜利了。迫在眉睫的沉船避免了,但巡航舰并未获救。船体所遭受的破坏,看来是无法弥补的。舷墙撞开了五道口子,其中最大的一道在船头。三十门大炮撞翻了二十门;被制伏并被铁链重新锁起来的这一门,已经报废,炮栓上的螺栓被撞坏了,根本无法再瞄准射击。整个炮队只剩九门炮。底舱进水了,必须立即抢救,用水泵把水抽出去。

    中舱吗,现在谁都可以去看了,那景象的确触目惊心。就是关了一头发疯的大象的笼子,里面也不会毁坏得这么厉害。

    这艘军舰必须千方百计不被敌人发现,可是现在有更紧迫的需要,就是立刻进行抢救,这就要在舷墙上这里那里挂几盏风灯,把甲板照亮。

    在这次损失惨重的意外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全体船员都关注着生死问题,谁都没有注意巡航舰以外发生的情况。海面的雾更浓了,天气起了变化。风随心所欲地把军舰刮得偏离了航线,使它更靠近泽西岛和根西岛,到了预定航线以南的水域。现在,外面的大海波涛汹涌。巨大的浪头扑向船体张开的裂口,令人胆战心惊。大海的颠簸充满威胁。微风变成了强劲的北风。飓风或者暴风雨可能正在形成。海面上几码以外的地方就什么也看不见。

    船员们抓紧时间简单修补中舱被撞坏的部位,堵住进水的裂口,把没有毁坏的大炮重新摆好。这时,那位年老的乘客回到了甲板上。

    他背靠主桅站着。

    他没有去注意船舱里的动静。拉·维约维尔骑士命令海军陆战队在主桅两侧排成战斗队列。接着,水手长一声哨响,正在干活的水手们都跑到横桁上排好队。

    博瓦贝特罗伯爵向那位乘客走去。

    舰长后面跟着一个犷悍的汉子,气喘吁吁,衣衫零乱,但流露出得意的神色。

    此人就是那位炮手。就是他在千钧一发之际降伏了怪物,制伏了那门大炮。

    伯爵向那个农民装束的老头儿行个军礼,说道:

    “将军,就是这一位。”

    炮手笔直地站着,双目低垂,一副听从命令的样子。

    博瓦贝特罗伯爵又说道:

    “将军,鉴于这个人的表现,你不认为上司应有所表示吗?”

    “我认为应有所表示。”老头儿说。

    “那么请你下命令吧。”博瓦贝特罗说。

    “应该由你下命令,你是舰长嘛。”

    “你是将军啊!”博瓦贝特罗说。

    老头儿打量一眼炮手。

    “过来。”他说道。

    炮手跨前一步。

    老头儿转向博瓦贝特罗伯爵,摘下舰长胸前的圣路易十字勋章,别到炮手的衣襟上。

    “乌拉!”水手们欢呼起来。

    海军陆战队的士兵们举枪致敬。

    老年乘客指着受宠若惊的炮手补充道:

    “现在把这个人拉去毙了。”

    惊愕代替了欢呼。

    在死一般的寂静中,老头儿提高嗓门说道:

    “粗心大意危害了这艘军舰。现在它也许无法挽救了。在海上航行,就等于时时面临大敌。一艘远涉重洋的军舰,就是一支战斗的军队。风暴隐藏起来了,但并非不存在。整个大海是一个陷阱。与敌人对阵的时候,犯了任何过失都应该处死。任何过失都是无法补救的。勇敢无畏应该受到奖赏,粗心大意应该受到惩罚。”

    这番话说得不紧不慢,异常严肃,一句一句,冷冰冰的,犹如斧头斫橡木。

    老头儿向士兵们扫一眼,加一句:

    “执行!”

    衣襟上别着闪闪发光的圣路易十字勋章的炮手低下了头。

    在博瓦贝特罗伯爵示意下,两名水手从中舱抬上来一副担架和裹尸布。开船以来一直在军官餐厅里祈祷的随军神父,随同两个士兵上来了。一位中士从队列里叫出十二个士兵,让他们六人一排,排成两排。炮手一言不发,走到这两排士兵之间站定。神父手里拿着十字架,走过去站到他身边。“开步走!”中士喊道。两排士兵朝船头走去,两个拿裹尸布的士兵跟在后面。

    军舰上鸦雀无声。风暴在远处呼啸。

    不一会儿,黑暗中传来一声枪响,随即闪过一道亮光,接着一切复归死寂。大家听见一具尸体落到海里的响声。

    年老的乘客仍然背靠主桅,双臂抱在胸前,一副沉思的样子。

    博瓦贝特罗抬起右手指指他,对拉·维约维尔说:

    “旺代有一位领袖啦。”

    七 扬帆就要冒险

    这艘巡航舰的命运会怎样呢?

    一整夜贴近波涛的乌云,现在垂得更低了。连海平线都没有了,整个大海像裹在一件斗篷里。除了浓雾什么也看不见。即使对一艘完好无损的船,这种情况也很危险。

    除了浓雾,还有恶浪。

    水手们尽量争取时间,为了减轻军舰的负担,把一切损坏的,能扔的东西,统统扔到海里,包括撞坏的大炮,折断的炮架,撞歪或脱落的船体肋骨,以及破碎的木块和铁片。他们打开舷窗,把尸体和断肢残臂用帆布包好,放在木板上滑到海里。

    大海变得无比汹涌。倒不是因为风暴迫近了,恰恰相反,在天边呼啸的飓风,听起来似乎小了一些,阵阵的狂风已向北移去。可是,海浪仍然很高,这说明这一带的海底十分崎岖。巡航舰遍体鳞伤,再也经不起颠簸,这样的狂浪对它可能是致命的。

    加克瓦勒掌着舵,现出沉思的样子。

    遇险不惊,是航海指挥人员的习惯。

    拉·维约维尔就是身历险境,仍保持乐天性格的人。他走到加克瓦勒身边说道:

    “嘿嘿!舵手,风暴过去啦,想打喷嚏没打成!我们会脱离危险的,只不过有点风罢了。”

    加克瓦勒严肃地回答:

    “有风就有浪。”

    不乐也不愁,正是这个水手的特点。他的答话透露出令人不安的意味。一艘进水的船,遇上大浪,水很快就会进满。加克瓦勒还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使他的话显得更有分量。在那门大炮和那位炮手的灾难事件之后,拉·维约维尔说这种几乎乐观而又轻率的话,也许为时过早。在大海上航行,有些言行是会带来厄运的。大海神秘莫测,永远无法知道它在酝酿什么,必须始终保持警惕。

    拉·维约维尔觉得自己应该恢复严肃的态度,便问道:

    “舵手,我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我们掌握在上帝手里。”

    舵手就是主宰。他要干什么,就只能让他干;他要说什么,往往也只能让他说。

    再说,这种人一般都寡言少语。拉·维约维尔只好走开。

    大海突然呈现在眼前。

    紧贴波涛的浓雾散开了,熹微的晨曦中,黑色的波涛汹涌澎湃,浩瀚无垠,但见天空像一个云做的盖子,不过云已不贴近海面。东方现出鱼肚白,那是太阳正在升起;西方则现出另一种白色,一种灰白色,那是月亮正在沉落。这两种白色在海平线上遥遥相对,在黑沉沉的海和阴沉沉的天之间,呈现出两条淡淡的光带。

    两条光带之间,矗立着一些黑黢黢的、静止不动的轮廓。

    西边,月光照亮的天空衬映出三块巍峨的岩石,像史前粗糙的石柱矗立着。

    东边,晨光初露的海平线上,现出八艘大船,排列整齐,而又相互间隔,令人生畏。那三块岩石是一座珊瑚礁,那八艘大船是一支舰队。

    现在巡航舰后面是明齐耶礁石,前面是法国舰队;向西行驶是毁灭,向东行驶是拼杀。总之,不触礁沉没,就要进行一场战斗。

    驶向礁石吧,这艘军舰的船壳尽是窟窿,帆缆索具残缺不全,桅杆从根基上动摇了。进行战斗吧,它的炮队三十门大炮报废了二十门,最优秀的炮手都死了。

    晨光还很微弱,黑夜尚要一段时间才会退去。这黑夜甚至还能延续相当长时间,因为这黑夜主要是由乌云形成的,乌云又高,又浓,又厚,布满天空,像一个坚固的穹隆。

    风终于驱散了贴近海面的雾,但也把巡航舰向明齐耶礁石刮去。

    这艘军舰已经疲惫不堪,深受重创,几乎不再听从驾驭,与其说它在航行,不如说它在滚动,它在狂涛巨浪冲击下随波逐流。

    明齐耶礁石发生过多少悲剧!当时那地方比现在更险恶。它堪称深渊里的一座城堡,有几块高塔般耸立的巨石已被反复扑打的浪涛削平,这些珊瑚礁的外形一直在变化。怪不得人们把波涛称为大海的锯子,每涨一次潮水,等于拉一次锯子。当时,谁驶近明齐耶,谁就会葬身鱼腹。

    那支舰队就是康卡尔舰队,在舰长杜舍斯内的指挥下,早已声威赫赫。杜舍斯内被李基尼奥称为“杜舍内老爹” (14) 。

    情势危机。在那门大炮横冲直撞期间,巡航舰不知不觉地偏离了航线,是向格朗维尔,而不是向圣马洛方向驶去了。纵使它还能航行,还能乘风破浪,明齐耶礁石也断了它返回泽西岛的后路,而法国舰队则阻断了它驶向法国海岸的进路。

    此外,虽然没起风暴,但正如刚才舵手所说,浪却很高。况且风也还很猛,加上海底崎岖,大海十分汹涌狂烈。

    大海的脾气是很难摸透的。它神秘莫测,城府极深,甚至会故意找碴儿。几乎可以说,大海有它的一套行为方式:一会儿前进,一会儿又后退;一会儿很有主见,一会儿又耍赖;看来正酝酿一场大风暴,却突然又偃旗息鼓;似乎要毁灭一切,却并不真的毁灭,一贯善于声东击西。整整一夜,克莱摩尔号一直在雾里航行,一直担心遇上风暴。大海刚刚揭下了自己的假面具,其方式极不仗义:本来它好像在酝酿一场风暴,结果却是把一个礁群袒露在巡航舰面前。这就使得克莱摩尔号无论怎样也逃脱不了沉没的厄运,只不过换一种方式罢了。

    不是触礁沉没,就是在战斗中被歼灭。真是一个对头不够,又遇上一个对头。

    拉·维约维尔无所畏惧地笑着大声说:

    “往这边去是沉没,往那边去要拼杀。好运气全让咱们赶上啦!”

    八 九对三百八十

    克莱摩尔号巡航舰几乎要沉没了。

    在微明而散漫的晨光中,乌黑的云层,天边朦胧的幻影,波涛神秘的浪峰,都给人一种阴森肃穆之感。除了带敌意的风呼呼刮着之外,一切都沉默着。灾难正威严地从深渊里钻出来,仿佛是幽灵显现,而不像遇到一场袭击。礁石那边静悄悄的,舰队那边也毫无动静。一种难以形容的无边的寂静。需要对付的是某种真实的情况吗?简直像在海上做梦。面前的情景与神话传说中的情景一样。巡航舰可以说是处在魔鬼的礁石与幽灵的舰队之间。

    博瓦贝特罗伯爵向拉·维约维尔悄声吩咐了几句什么,拉·维约维尔便往炮舱里去了。然后,舰长抓起望远镜,走到舰尾,站在舵手身旁。

    加克瓦勒使出浑身解数防止翻船。由于风和海浪都是从一侧袭来,翻船很难避免。

    “舵手,”舰长说,“我们在什么地方?”

    “在明齐耶海域。”

    “在哪一边?”

    “糟糕的一边。”

    “海底怎么样?”

    “尽是尖尖的岩石。”

    “能够锚泊吗?”

    “反正免不了一死。”舵手回答。

    舰长将望远镜对准西边,仔细观察明齐耶礁石,然后转向东边观察那些望得见帆的船。舵手自言自语地接着说:

    “那就是明齐耶礁石,是从荷兰出发的红嘴鸥歇息的地方,也是大黑鸥歇息的地方。”

    这时,舰长数清了那些帆的数目。

    果然是八艘排列很得法的军舰,海面上凸现出它们的剪影。可以分辨出居中一艘有三层甲板的军舰高大的舰身。

    舰长问舵手:

    “那些船你认识吗?”

    “当然!”加克瓦勒答道。

    “是些什么船?”

    “是一支舰队。”

    “法国的吗?”

    “魔鬼的。”

    一阵沉默。舰长问道:

    “是整个舰队吗?”

    “不是全部。”

    对,4月2日,瓦拉兹曾在国民公会宣布,有十艘三桅战舰和六艘战列舰在拉芒什海峡游弋。舰长记起了这件事。

    “这支舰队一共有十六艘军舰,可是这里只有八艘。”

    “其余的嘛,”加克瓦勒说道,“在那边沿整个海岸游弋,进行侦察。”

    舰长一边用望远镜观察,一边说:

    “一艘有三层甲板的战列舰,两艘一级三桅战舰,五艘二级三桅战舰。”

    “唔,”舵手咕哝道,“我也侦察过它们。”

    “都是呱呱叫的军舰!”舰长说,“这样的军舰我多少都指挥过。”

    “我嘛,”加克瓦勒说道,“我在近处窥看过它们,绝不会把其中的一艘与另一艘搞混。它们的特征全让我记住啦。”

    舰长将望远镜递给舵手。

    “舵手,舰体高大的那艘你认得出来吗?”

    “认得,舰长,是‘黄金海岸’号。”

    “他们把它改了名字,”舰长说,“过去叫‘勃艮第家园’号,是一艘新式军舰,配有一百二十八门大炮。”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和一支铅笔,在小本里记下数目一百二十八门。

    他接着问道:

    “舵手,它左边的第一艘叫什么名字?”

    “是‘老辣’号。”

    “一级三桅战舰。五十二门大炮,是两个月以前在布雷斯特装配的。”

    舰长在小本里记下五十二。

    “舵手,”他又唤道,“左边第二艘呢?”

    “‘山林女神’号。”

    “一级一桅战舰。四十门口径十八的大炮。它到过印度,有着光荣的战斗历史。”

    他在数字五十二之后记上四十,然后抬起头说道:

    “现在看右边的。”

    “舰长,右边的全是二级三桅战舰,共有五艘。”

    “从战列舰这边数起,第一艘叫什么名字?”

    “‘决心’号。”

    “三十二门口径十八的大炮。第二艘呢?”

    “‘富山’号。”

    “同样的火力。后面那艘呢?”

    “‘不信神者’号。” (15)

    “一艘航海的船,起这么古怪的名字!再过去呢?”

    “‘嘉丽勃莎神女’号。”

    “再过去呢?”

    “‘攻占者’号。”

    “五艘三桅战舰,每艘三十二门大炮。”

    舰长在前面那些数字之后写上一六〇。

    “舵手,”他说,“这些军舰你都认得啊!”

    “而你,舰长,”加克瓦勒答道,“你对它们都很熟悉啊。认识固然不容易,熟悉就更不简单哪。”

    舰长眼睛盯住小本,低声计算道:

    “一百二十八,五十二,四十,一百六十。”

    正在这时,拉·维约维尔来到甲板上。

    “骑士,”舰长喊他,“我们的对手有三百八十门大炮。”

    “好呀!”拉·维约维尔答道。

    “你刚才检查过,拉·维约维尔,我们到底还有几门炮可以射击?”

    “九门。”

    “好啊!”博瓦贝特罗说道。

    他从舵手手里拿了望远镜,向天边望去。

    那八艘黑黢黢的军舰无声无息,仿佛静止不动,但在逐渐增大。

    它们正不知不觉地越来越近。

    拉·维约维尔行个军礼。

    “舰长,”他说,“请允许我向你报告:对这艘克莱摩尔号巡航舰,我本来就不放心。突然登上一艘自己不熟悉,不喜欢的船,必然会遇到麻烦。这是一艘英国船,对法国人来讲是靠不住的。那门该死的大炮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我刚才检查了一遍,锚很好,不是用熟铁锻造的,而是一些铁杠杠用弹簧锤锻打造出来的。锚环也很结实。缆绳也很好,很容易解开,长度为一百二十度,也符合标准。弹药充足。死了六个炮手。每门炮有一百七十一发炮弹。”

    “因为只有九门大炮了。”舰长低声说道。

    博瓦贝特罗将望远镜对准海平线,舰队在继续慢慢靠近。

    舰上的青铜炮有一个优点,每门炮三个人操纵就够了,但也有一个缺点,射程不如加农炮远,也不如加农炮准。因此,必须等敌方舰队进入射程之内才开火。

    舰长一一发出命令。舰上静悄悄的,并没有鸣笛发出做好战斗准备的信号,但大家都在加紧准备。这艘巡航舰已经丧失对人和对海浪的战斗能力,他们只不过是尽量利用这艘残缺不全的军舰。所有粗缆绳和替换用的缆绳统统收集了起来,堆在上甲板中部的操舵索旁边,以备在必要的时候用来加固桅杆。还准备了救治伤员的地方。按照当时军舰的装配习惯,甲板上安装了防护网,可以防枪弹,但防不了炮弹。测枪弹口径的仪器也搬了出来,尽管现在量枪弹口径晚了点儿,但谁也不曾预料到会发生这么多意外。每个水手领到一盒子弹,腰带上别两支手枪和一把匕首。吊床都收了起来,大炮都对准了,火枪也准备好了一齐开火,还预备好了斧头和铁钩,火药舱和炮弹舱已打开,随时准备供应,各人站到了自己的岗位上。这一切在进行时,都没有人说一句话,就像在临终者的卧室里,一切进行得迅速而悲壮。

    随后,巡航舰锚泊了。它像一艘三桅战舰,有六个锚。六个锚全都抛到了海里,包括船头的警戒锚,船尾的小流锚,靠大海一侧的涨潮锚,靠礁石一侧的退潮锚,左舷的停泊锚,右舷的主锚。

    还能使用的九门炮一溜儿摆开。九门炮全摆在一边,即面对敌人的一边。

    对方的舰队还是静悄悄的,但已经布阵完毕。现在,那八艘战舰形成了一个以明齐耶为弦的半圆形。克莱摩尔号被围在这个半圆中间,而且被自己的锚泊定了,动弹不得;它的背后是礁石,船一触就会沉的礁石。

    克莱摩尔号像一头野猪被一群猎犬围住了。猎犬们还没有吠叫,但已露出了牙齿。

    似乎双方都在等待对方的动静。

    克莱摩尔号的炮手们都守在各自的大炮旁。

    博瓦贝特罗对拉·维约维尔说:

    “希望让我带头开火。”

    “好一份雅兴!”拉·维约维尔说道。

    九 有人逃走

    那位乘客一直没有离开甲板,一直不动声色地观看着一切。

    博瓦贝特罗走到他身边,说道:

    “先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我们现在把自己钉在坟墓里了,不可能一走了之啦。我们不是成为敌舰的俘虏,就是成为礁石的俘虏,不是向敌人投降,就是触礁沉没,没有其他路可走。我们只剩下一条路,就是死。战斗死掉总比沉船死掉好。我宁愿吃枪子死掉,也不愿被水淹死;反正是要死,我宁愿死在火里,而不愿死在水里。不过,死是我们这些人的事,与你不相干。你是亲王们推选出来的人,负有指挥旺代战争的伟大使命。少了你,君主制就可能完蛋。因此,你必须活着。我们的荣誉要求我们留在这里,你的荣誉要求你离开这里。你必须马上离开这艘船,将军。我给你一个人,一条舢板。绕个弯子登陆并不是不可能的。天还没亮,浪头很高,海面黑沉沉的,你肯定可以逃脱。在有些情况下,逃脱就是胜利。”

    老头儿神情严肃,庄重地点了一下头,表示同意。

    博瓦贝特罗提高嗓门喊道:

    “士兵们,水手们。”

    一切动作马上停止了,舰上各个角落每一张脸都转向舰长。

    舰长说道:

    “我们中间的这个人代表王上。上面把他交给了我们,我们必须保护他。他是法兰西君主政权不可缺少的人物。既然没有亲王,就由他去充当旺代的领袖,至少我们希望是这样。他是一位身经百战的、了不起的军官。他本来是要和我们一起登上法国陆地的,现在他不得不离开我们去单独登陆了。救了领袖,就等于救了一切。”

    “对!对!对!”全体水手异口同声喊道。

    舰长继续说:

    “他也要冒很大的危险。到达海岸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舢板不能太小,要经得住大海的狂涛恶浪,但也不能太大,要便于躲过敌人的视线。要到达某个地方登陆,这个地方必须安全可靠,最好在富热尔这边,比去库唐斯那边要好一些。需要一个水手,这个水手必须身体结实,善划船,水性好,而且是本地人,熟悉这一带海上的航道。现在天还挺黑,舢板可以离开巡航舰而不被敌人发觉。再说马上就会有炮火硝烟,足以使它隐蔽前进。舢板船身小,不至于在沙滩上搁浅。豹子落进去逃不脱的陷阱,鼬鼠可以逃脱。我们逃不掉了,舢板可以逃走。只要拼命划,就可以远去,敌舰不会发现它。再说,在小舢板逃走时,我们会在这里逗弄敌人。大家说是吗?”

    “是!是!是!”水手们齐声喊道。

    “现在一分钟也不能耽搁,”舰长接着说,“有志愿者吗?”

    黑暗中一个水手从队伍里走出来说:

    “我!”

    十 他逃脱了吗?

    不一会儿,一条专供舰长使用,大家叫作“优游”的舢板,离开了巡航舰。舢板上坐着两个人:船尾是那位老年乘客,船头是那位志愿者水手。夜还很黑,水手遵照舰长的指示,拼命地朝明齐耶方向划去。其他方向也确实无路可逃。

    有人往舢板里扔了一些干粮:一袋饼干,一条熏牛舌头,一桶水。

    舢板放到海里时,在危急关头也不忘打趣的拉·维约维尔,从军舰的舵把上探过身子,戏谑地向舢板告别:

    “坐上这小舢板逃走挺不错,坐上它去淹死更容易。”

    “先生,”舵手说,“别开玩笑了。”

    舢板迅速离开,很快与巡航舰之间拉开了相当大一段距离。风和浪都对划船的水手有利。小船飞快地逃走,在晨曦中随波逐浪,高高的浪头正好起到隐蔽它的作用。

    海上,笼罩着一种恐怖的等待气氛。

    突然,在大海浩瀚而汹涌的寂静之中响起了一个声音,这声音被话筒扩大了,像古代悲剧里被铜面具扩大了一样,听起来几乎不像凡人的声音。

    这是舰长博瓦贝特罗在讲话。

    “国王的水兵们,”他喊道,“请把绣有百合花徽的旗帜钉在主桅上。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看见太阳升起啦。”

    巡航舰放了一炮。

    “国王万岁!”全体水手呼喊。

    从海平线上立刻传来一阵呼喊,那呼喊巨大,遥远,模糊,但听得清楚:

    “共和国万岁!”

    远处的海面上响起了排炮声,犹如三百个炸雷同时爆发。

    战斗打响了。

    硝烟和炮火笼罩了海面。

    炮弹落在海里,炸起喷泉般的水柱,四散溅落在浪头上。

    克莱摩尔号开始向那八艘敌舰喷吐火焰。成半圆形包围了克莱摩尔号的舰队,所有大炮同时向它开火。水天相接处一片火光。仿佛海底一座火山爆发了。巨大的火光在风中飘摇,而火光中一艘艘战舰幽灵般忽隐忽现。这红色的背景衬托出眼前这艘巡航舰黑黢黢的轮廓。

    主桅顶端那面带百合花徽的旗帜也看得挺清楚。

    舢板里的两个人都不说话。

    明齐耶群礁四周呈三角形的浅滩,是海底的三叠纪岩石形成的,面积比整个泽西岛还大。浅滩淹没在海水里面,最高的是一个露出水面的平台,最大的海潮也淹没不了它,而它的东北面耸立着六块巨礁,一字儿排开,看去似一堵断裂坍塌的高大墙垣。平台与那六堵巨礁之间的海峡,只有吃水极浅的小船才能通过。出了海峡就是浩瀚大海。

    负责救舢板脱险的水手,将小船划进了海峡。这样,明齐耶就把小船和战场隔开了。水手在狭窄的航道上划着船,东避西闪,绕过一个个暗礁。现在礁石挡住了战场。小船越走越远,天上的火光和大炮的吼声都开始减弱了,但连续不断的炮声,表明克莱摩尔号还在顽强抵抗,不把一百九十一发炮弹 (16) 放完决不罢休。

    不多久,舢板就划到了自由的水域,脱离了礁石,脱离了战场,炮弹再也打不着它了。

    渐渐地,起伏的海面变得不那么漆黑了,闪光的水面不断扩大,但有时还突然被黑暗淹没;飞溅的浪花折射出一道道光线,波涛上浮动着白光:天亮了。

    敌人打不到舢板了,但最艰难的事还在后头。小船摆脱了炮火的轰击,但并没有摆脱沉没的危险。它航行在汪洋大海之上,船体小得微不足道,没有甲板,没有风帆,没有桅杆,没有罗盘,除了桨什么也没有,面对着大海和风暴,恰似听凭庞然大物摆布的一个原子。

    在这浩瀚和孤独之中,坐在小船前面的水手,扬起被曙光映得苍白的脸,定定地盯住坐在小船后面的那个人,对他说:

    “我就是你处决的那个炮手的弟弟。”

    ————————————————————

    (1) 奥什(1763—1797),法国著名将军。

    (2) 约克公爵(1725—1807),英王詹姆斯二世最后一个合法后嗣。1747年罗马教皇任命他为约克郡枢机主教。其兄爱德华死后,他于1788年自称亨利九世。

    (3) 拉特雷穆瓦耶家族其名来源于普瓦图的一村庄之名,为法国大贵族世家,曾出将领多人,后嗣在意大利等国被封为亲王。罗昂家族系欧洲大贵族世家之一,可追溯到12世纪的罗昂领主或罗昂子爵,其后嗣在布列塔尼拥有许多领地,1808年获奥地利亲王衔。

    (4) 法国谚语:“没有斑鸫,只好吃乌鸫。”意为没有好的,只好退而求其次。

    (5) 古罗马历史上的传奇人物,据说他在公元前509年驱逐了暴君,建立了罗马共和国。他的两个儿子试图复辟,被他处决。

    (6) 夏特尔公爵在大革命时改名为平等或平等之子。1793年初,丹东曾想推举他为国王,建立君主立宪制,没有成功。

    (7) 波旁(Bourbon)为法国王族的姓氏,其字形和读音与“污泥”(Bourbeux)相近,含贬损之意。

    (8) 丹皮尔伯爵(1756—1793),热情支持革命,后成为共和国将军,1793年阵亡。

    (9) 即孔代亲王第八,波旁王室宗亲,大革命时期流亡国外,招募流亡贵族组成“孔氏军”,反对革命。

    (10) 意大利的里雅斯特省省会,濒临亚得里亚海。

    (11) 威廉·温德姆(1750—1810),英国政治家。

    (12) 塞缪尔·胡德(1735—1816),英国海军上将。

    (13) 《启示录》为《圣经·新约》最后一卷,预言上帝将干预历史,降战争、瘟疫、饥荒、地震等灾难于人间,其时天马下凡,马嘴喷出火焰、硝烟、硫黄,要毁灭三分之一人类。

    (14) 杜舍内老爹本是法国民间喜剧里的一个人物,法国大革命时期,革命派的好几家报刊以之作刊名,并用辛辣的大众语言,表达革命派的立场观点,因此这个人物可以视为革命派的代言人。

    (15) 根据海军档案记载,此为1793年3月舰队状况。——原注

    (16) 前面说每门炮一百七十一发炮弹。原文前后不一致。

    第三章 阿尔马洛

    一 微言大义

    老头儿慢慢抬起头。

    刚才说话的人三十岁光景,有一张在海上饱经风吹日晒的脸,一双眼睛十分特别:庄稼人淳朴的目光中流露出水手的敏锐,一双手有力地握着两叶桨,神情挺温和。

    他的腰间别着一把匕首,两支手枪,还挂着一串念珠。

    “你是谁?”老头儿问道。

    “我刚才告诉过你了。”

    “你想把我怎样?”

    那人放下桨,双臂抱在胸前,说:

    “宰了你。”

    “随你的便。”老头儿说。

    那人提高嗓门:

    “你准备吧。”

    “准备什么?”

    “准备死。”

    “为什么?”老头儿问道。

    一阵沉默。那人像被这句话问住了,过了一会儿才答道:

    “我说我要宰了你。”

    “我问你为什么。”

    水手眼睛里闪过一道光:

    “因为你杀了我哥哥。”

    老头儿镇静地答道:

    “我先救了你哥哥。”

    “不错,你先救了他,可是然后你杀了他。”

    “不是我杀了他。”

    “是谁杀了他?”

    “他的过错。”

    水手张口结舌地望着老头儿,然后又凶狠地皱起眉头。

    “你叫什么名字?”老头儿问。

    “阿尔马洛。不过,你没有必要知道我的名字之后才死在我手里。”

    这时太阳出来了,一抹阳光照射在水手脸上,强烈地照亮了他那张凶狠的脸。老头儿仔细打量他。

    一直连续不断的炮声,现在变得时断时续,快要沉寂了。一大片硝烟锁住了天边。水手不再划桨,小船随波逐浪。

    水手伸出右手握住腰间的一支手枪,左手数着念珠。

    老头儿站起来。

    “你信上帝吗?”他问道。

    “我们的主在天上。”水手回答。

    他同时画了个“十”字。

    “你的母亲还健在吗?”

    “健在。”

    他又画了个“十”字,说道:

    “好啦,老爷,我给你一分钟。”

    他扳开了扳机。

    “你为什么叫我老爷?”

    “因为你是老爷,这看得出来。”

    “你有老爷吗?”

    “有,而且是位势力很大的老爷。一个人活在世上能没有老爷吗?”

    “你的老爷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他离开了故乡。他就是朗德纳克侯爵先生,封特奈子爵,布列塔尼亲王。他是七块森林的主人。我从来没见过他,但这并不妨碍他是我的主人。”

    “你如果见到他,会服从他吗?”

    “当然会服从。不服从他,我岂不成了异端分子?我们应该服从上帝,然后服从像上帝一样的国王,还要服从像国王一样的老爷。但是,现在的问题与这一切无关,你杀了我哥哥,我就得杀了你。”

    老头儿说:

    “首先,我杀你哥哥杀得对。”

    水手更紧地攥住手枪。

    “来吧。”他说。

    “好。”老头儿说。

    然后他不慌不忙地加上一句:

    “神父在哪儿?”

    水手看他一眼:

    “神父?”

    “是呀,神父。我给你哥哥叫了一个神父,你也应该给我叫来一个神父。”

    “我没有神父。”水手说。

    接着他又补充一句:

    “这大海上哪里去找神父?”

    战场上忽断忽续的炮声越来越远。

    “在那边战死的人也有神父。”老头儿说。

    “不错,”水手说,“他们有随军神父。”

    老头儿接着说:

    “你要断送我的灵魂,这事非同小可。”

    水手低下头,现出沉思的样子。

    “你断送我的灵魂,”老头儿又说道,“也就断送了你自己的灵魂。请听我讲,我可怜你。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我嘛,刚才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先救了你哥哥的命,后又要了他的命。现在我履行自己的职责,尽量拯救你的灵魂。想一想吧,这是你的事。你现在不是听见大炮声吗?那里有人正在死去,有人正在垂死中绝望地挣扎;那里有永远再也见不到妻子的丈夫,有永远再也见不都儿女的父亲,也有像你一样永远再也见不到自己兄弟的汉子。这是因为谁的过错?是因为你哥哥的过错。你信仰上帝,不是吗?那么,你应当知道,此时此刻上帝正感到难过呢!上帝感到难过,因为他非常忠于基督的儿子法兰西国王,像圣婴耶稣一样的上帝之子法兰西国王,现在关在圣殿塔楼里。上帝也为他的布列塔尼的教堂难过,为他的福音书被撕毁,为他的修道院遭到侵犯而难过;上帝也为他的教士被杀害而难过。我们是来干什么的?乘那艘现在正在沉没的军舰来干什么的?我们是来救助上帝的。你哥哥如果是个好人,如果他忠实地尽了一个聪明有用的人的职责,大炮的祸事就不会发生,巡航舰就不会遭到破坏,就不会偏离航线,就不会落进那支该死的舰队的包围圈,现在我们就已经全部在法国登了陆,我们这些勇敢的战士和水手,手握军刀,打着百合花徽旗帜,浩浩荡荡,高高兴兴,欢欣鼓舞,在法国登陆,去帮助旺代正直的农民们拯救法国,拯救国王,拯救上帝。这就是我们来这里要做的事,是我们本来要做的事,是我这个唯一的幸存者要做的事。可是,你不让我去做。在这场不信教者反对教士的斗争中,在这场弑君者反对国王的斗争中,在这场魔鬼反对上帝的斗争中,你站到魔鬼一边去了。你哥哥是魔鬼的头一个帮凶,你是第二个。他开了头,你接着他去完成。你支持弑君者推翻王位,你支持不信教者反对教会,你剥夺上帝最后的手段。因为我代表国王,没有我,一个个村庄就会继续被焚烧,一个个家庭就会继续哭泣,教士们就会继续流血,布列塔尼就会继续受苦受难,国王就会继续遭受铁窗之苦,耶稣基督就会继续感到难过。这一切是谁造成的?是你。动手吧,这是你的事情。我本来指望你做完全相反的事情。我错啦。啊!是的,不错,你说得对,我杀了你哥哥。你哥哥很勇敢,我奖赏了他;他又有罪责,我惩罚了他。他玩忽职守,我恪尽职守。我做过的事,以后还要做。欧赖伟大的圣女安娜在上,我以她的名义起誓,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即使是我儿子,我也要像枪毙你哥哥一样枪毙他。现在就由你做主吧。是的,我要指控你:你蒙骗了你的舰长。作为一个基督徒,你没有信仰;作为一个布列塔尼人,你没有荣誉感。人家相信你忠诚,才把我托付给你,可是你却怀着背叛的目的接受了我。你答应人家要保护我的性命,却要杀害我的性命。知道你在这里要葬送的是谁吗?是你自己。你从国王手里夺去我的性命,结果就永远把你自己交给了魔鬼。动手吧,犯罪吧。好啊!轻易地放弃你在天堂里的位置吧。由于你,魔鬼将取得胜利;由于你,教堂将一座座倒闭;由于你,异教徒将把钟熔化去铸造大炮,将拿这些本来用于拯救灵魂的东西去杀人。就在我说话的时候,那口曾经为你洗礼而敲响的钟,可能正用来杀你的母亲呢。去吧,去助魔鬼一臂之力吧。不要住手。不错,我处决了你哥哥,不过你要知道,我是上帝手里的工具。啊!你居然要审判上帝手里的工具!这样说,你岂不是要审判天上的雷霆吗?可怜的家伙,我看倒是你必将受到雷霆的审判!当心你的所作所为。不过,你知道我现在是受上帝恩宠的人吗?算了吧,还是动手吧。你爱怎样就怎样。你可以随意把我打进地狱,把你自己跟我一起打进地狱。我们俩进不进地狱,决定权在你手里。将来到了上帝面前,你必须承担罪责。现在只有你我两个人,面对面处在深渊里。动手呀,结果了我,收拾了我吧。我老了,你还年轻,我手无寸铁,你带着武器。你杀了我吧。”

    老头儿站在小艇里,用盖过海浪的声音说着这番话,波浪起伏不定,使他忽而处在隐影里,忽儿出现在光明中。水手脸色发青,大颗的汗珠从额头滚落。他浑身像一片树叶一样瑟瑟颤抖,不时吻一下手里的念珠。听完老头儿的话,他扔掉手枪,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发发慈悲吧,老爷,宽恕我呀!”他喊道,“你说起话来像仁慈的上帝一样。我错了,我哥哥也错了。我愿意竭尽所能为他赎罪。支配我吧,向我下命令吧,我保证服从。”

    “我宽恕你。”老头儿说。

    二 乡下人的记忆力抵得上船长的学问

    小艇里的干粮太顶用了。

    两个潜逃者被迫绕了许多弯路,航行了三十六个钟头,才抵达海岸。他们在海上过了一夜。那夜色倒是挺美,只是对于这两个极力想隐蔽自己的人,月光太亮了。

    他们不得不先朝远离法国的方向航行,划向泽西岛附近的海域。

    他们听到被摧毁的巡航舰最后的炮声,就像树林里正被猎人射杀的狮子发出的吼声。随后大海上沉寂了。

    克莱摩尔号巡航舰像复仇号一样沉没了。但是它牺牲得并不光荣。反对祖国的人不能算英雄。

    阿尔马洛是一位非同寻常的水手,表现了出人意料的灵巧和机智。能够在暗礁、恶浪和敌人的监视下临时找到一条航路,真可谓了不起。这时风小了,海也比较平静了。

    阿尔马洛避开了明齐耶的礁石,绕过牛群礁,隐蔽在它后面。牛群礁北面退潮时有个小海湾,他们在那里休息了几个钟头,然后划着小船重新向南走,设法从格朗维尔岛和绍泽岛之间溜了过去,没有被两边岛上的监视哨发现。他们划进了圣米歇山小海湾,这是很大胆的行动,因为这里离法国舰队驻扎的康卡尔很近。

    第二天傍晚,日落前一小时光景,他把圣米歇尔山抛在后面,划到一个浅海滩登陆。那个浅海滩人迹罕至,是个危险的地方,人会陷进沙子里去。

    幸好遇上涨潮。

    阿尔马洛尽量将小船向岸边划,试试沙滩,觉得是结实的沙子,才让舢板停住,自己跳下去。

    老头儿跟着他跨过船舷,抬眼东张西望。

    “老爷,”阿尔马洛说道,“我们是在库埃农河口。你看,我们左边是波瓦尔,右边是雨伊内,前面那座钟楼是阿德枫。”

    老头儿探身到船里拿了一包饼干放进衣兜里,对阿尔马洛说:

    “把剩下的全带上。”

    阿尔马洛把剩下的肉和饼干都装进行囊,往肩上一搭,说道:

    “老爷,我走前面带路,还是跟在你后面?”

    “既不要带路,也不要跟在我后面。”

    阿尔马洛愕然地望着老头儿。

    老头儿接着说:

    “阿尔马洛,我们要分手了。两个人一起走没有什么好处。要么一千个人在一起,要么单独行动。”

    他停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绿色的丝结。那看上去像一根绶带,中间用金线绣了一朵百合花。他问道:

    “你识字吗?”

    “不识字!”

    “很好。一个识字的人反而麻烦事多。你记性好吗?”

    “不错。”

    “很好。听着,阿尔马洛。你往右边走,我往左边走。我朝富热尔那边去,你朝巴祖热那边去。带着你的行囊,这样你看上去就像个农民。把武器藏起来。从树篱折根树枝当棍子。钻进长得挺高的燕麦地里匍匐前进。见到围墙就从后面溜过去。见到矮篱笆就跨过去,跑到田野里去。见到行人就离远点儿。不要走大路,不要过桥,不要进篷托松镇。哦,你必须过库埃斯农河,你打算怎么过去?”

    “游过去。”

    “好。那里有一处浅滩。知道在什么地方吗?”

    “在安塞和维约维耶勒之间。”

    “好。你不愧是本地人。”

    “可是天快黑了,老爷你去哪里睡觉?”

    “我嘛,会自己照顾好自己的。你呢,去哪里睡觉?”

    “沿途会有空心老树。我在当水手之前是庄稼人。”

    “把水手帽扔了,以免暴露身份。到什么地方去弄顶庄稼人帽子戴上吧。”

    “唔!一顶风帽吗?哪儿都弄得到。只要碰到一个渔民,他就会把自己的卖给我。”

    “很好。现在你听着,这一带的森林你熟悉吗?”

    “全都熟悉。”

    “整个这一带的?”

    “从努瓦尔穆捷到拉瓦勒。”

    “连所有森林的名字也知道?”

    “所有森林和它们的名字我都知道,一切我都知道。”

    “什么都不会忘记?”

    “什么都不会忘记。”

    “很好。现在请注意:你每天可以走多少法里[法国古代单位,一法里约合四公里] ?”

    “十,十五,十八里,必要的话可以走二十里。”

    “肯定必要。记住我下面说的话,一个字也别漏掉:你去圣欧班森林。”

    “朗巴勒旁边那块森林?”

    “是的。在圣里约尔和普莱代里亚克之间那条山沟边上,有一棵大栗树。你走到树下停下来,不过你看不到任何人。”

    “并不是真的没有人,我知道。”

    “你打一个呼哨。你会打呼哨吗?”

    阿尔马洛鼓起腮帮子,转向大海那边,发出一声猫头鹰的叫声。

    这叫声像是从黑夜深处发出来的,十分凄厉,像极了。

    “很好,”老头儿说,“你够格。”

    他把绿绸绶带交给阿尔马洛。

    “这是我的统帅绶带,你带上。关键是还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的姓名。这上面的百合花徽,是王后在圣殿监狱里绣的。”

    阿尔马洛一膝往地上一跪,哆嗦地接过那条绣有百合花徽的绶带,送到嘴唇边,但忽又停止,仿佛害怕吻似的。

    “我可以吻吗?”他问道。

    “可以,既然你可以吻十字架。”

    阿尔马洛吻了吻百合花徽。

    “请起。”老头儿说。

    阿尔马洛站起来,将绶带揣进怀里。

    老头儿接着说:

    “听仔细了,我的命令是:‘起来反抗,绝不宽恕。’总之,你到圣欧班森林边打呼哨,一连三声。打完第三声,你会看到一个人从地下钻出来。”

    “从树下的一个洞里,我知道。”

    “那个人就是普朗金诺,大家叫他‘国王的心’。你拿这条绶带给他看,他就明白了。然后,你觅路去阿斯迪耶森林。到了那里,你会见到一个八字脚的人,外号叫短枪,对任何人都从不发慈悲的。你对他说我爱他,叫他让他管辖的所有教区都行动起来。然后你去离普洛埃梅勒一法里的库埃斯朋林子。你学猫头鹰叫,会有一个人从地洞里钻出来。他就是图奥先生,普洛埃梅勒总管,曾经是所谓立宪会议的成员,不过是好的这边的。你叫他把库埃斯朋城堡武装起来。那座城堡属流亡的盖尔公爵所有,附近有山沟和树林子,地势起伏不平,是个好地方。图奥先生为人正直又有头脑。然后呢,你去圣旺黎图瓦,把我的话告诉让·舒安。此人是我心目中真正的领袖。然后你去维勒-昂格罗兹森林。在那里你会见到基特,就是人家称为圣马丁的那个人。你告诉他要留心一个叫库麦斯尼的人。此人是老古比·德·普雷芳的女婿,操纵着阿让唐一带的雅各宾派。把这一切记牢了,我一个字都不写,因为一个字都不应该写。拉·卢亚利写了一份名单,结果坏了大事。你然后去卢日佛森林,米叶莱特在那里,他能用一根长竿子跳越山涧。”

    “那种长竿子叫作撑竿。”

    “你会用吗?”

    “不会用还算布列塔尼人,还算庄稼人吗?撑竿是我们离不开的东西,它能延长我们的胳膊和双腿。”

    “换句话说,有了它,敌人就变得矮小了,路也缩短了。真是一个好家什。”

    “有一回,凭着一根撑竿,我顶住了三个拿军刀的盐税官。”

    “什么时候?”

    “十年前。”

    “在国王统治时期?”

    “是的。”

    “这么说,你在国王统治时期打过仗?”

    “是的。”

    “跟谁打?”

    “老实讲我不知道。当时我是私盐贩子。”

    “好。”

    “有人说,这就是反对盐税。盐税和王上是一回事吗?”

    “是一回事又不是一回事。你没有必要懂得这个。”

    “我向老爷提了一个问题,请老爷原谅。”

    “咱们接着讲吧。拉杜格城堡你知道吗?”

    “知道,我就是那里人。”

    “怎么?”

    “没错,因为我是帕里涅的。”

    “那就对了,拉杜格与帕里涅相邻。”

    “问我知不知道拉杜格城堡!那座圆形的大堡垒是我的老爷家世代祖传下来的!有一扇厚厚的铁门把新楼与旧楼分隔开,就是用大炮也轰不开。那本关于圣巴托罗缪的著名的书,就陈列在新楼里,大家出于好奇,都去参观。草地里还有青蛙。我小时候和青蛙玩过哩!还有那条地下暗道,我也知道。知道那条地下暗道的人,现在可能只剩下我了。”

    “什么地下暗道?我不明白你指的是什么?”

    “那是过去,是从前拉杜格被围困的时候挖的。被围困在里边的人,可以从一条一直通到森林里的地下暗道逃出来。”

    “朱普利埃城堡,于诺岱城堡,还有桑佩翁城堡,的确都有一条这样的地下暗道,但拉杜格城堡根本没有。”

    “不,恰恰相反,老爷。老爷所说的那几处地下暗道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拉杜格的那一条,因为我就是拉杜格人。再说,那条暗道除了我几乎没人知道。没有人谈论它,这是禁止的,因为罗昂先生[即罗昂公爵(1579—1638),法国军人,宗教战争期间为胡格诺派领袖,参加和指挥过多次战争] 在打仗的时候,曾经利用过这条暗道。我父亲知道这个秘密,带我去看过。我知道进出这条暗道的秘诀。我能够从森林里进到城堡里,从城堡里到达森林里,而不被任何人发觉。敌人进到城堡里时,会发现里面空无一人。这就是拉杜格城堡。嘿!这座城堡我了如指掌。”

    老头儿沉默片刻。

    “你显然搞错了。如果有这样一个暗道机关,我不会不知道。”

    “老爷,我绝对没搞错。有一块会旋转的石头。”

    “行啦!你们这些乡下人,就相信什么会旋转的石头,会唱歌的石头,会在夜里到附近小溪里喝水的石头。可是,这些全是无稽之谈。”

    “可是,那块石头我亲手转动过。”

    “就像其他人亲耳听见过石头唱歌一样。伙计,拉杜格是一座坚固可靠、易于防守的堡垒,谁指望可以由一条暗道从里面逃出来,未免太天真了。”

    “可是,老爷……”

    老头儿耸耸肩膀。

    “别浪费时间了,谈我们的事吧。”

    这断然的口气,使阿尔马洛无法再坚持自己的意见。

    老头儿接着说道:

    “咱们继续吧。你听清楚了:离开卢日佛,你去蒙彻弗里耶森林。贝内迪锡蒂在那里。他是十二人委员会的头儿,而且是个心善的头儿。他在枪毙人的时候,还为被枪毙的人念祝福经呢。打仗嘛,就不能多愁善感。离开蒙彻弗里耶,你再去……”

    他顿住了。

    “我把钱给忘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钱袋子和一个皮夹子,交到阿尔马洛手里。

    “这个皮夹子里有三万元指券[1789—1797年流通于法国的一种以国家财产为担保的证券,后当作通货使用] ,约合三利弗尔十苏。应该说这些指券是假的,不过真的也只值这么多。这个钱袋子里嘛,请注意,是一百金路易。我把身上的钱全给了你。在这里我什么也不需要啦,再说最好不要让人家从我身上搜到钱。我继续说下去:离开蒙彻弗里耶之后,你去昂坦。在那里你会见到弗洛特先生。离开昂坦你再去朱普利埃,在那里你会见到罗什科特先生。离开朱普利埃,你就去努瓦利约,在那里你会见到博杜安。所有这些你都记住了吗?”

    “像天主经一样能倒背如流。”

    “在圣布里斯-昂科格勒,你将见到杜布瓦-基先生;在莫拉内你将见到图尔潘先生,那是一座筑有防御工事的镇子;在贡第耶城堡,你将见到塔尔蒙亲王。”

    “同我说话的将是一位亲王吗?”

    “既然我告诉你是一位亲王。”

    阿尔马洛脱帽。

    “所有人见到王后娘娘亲手绣的这个百合花徽,都会接待你。不要忘记,你要去的地方都有山岳派的人和下等人。你要化装,这并不难。那些共和派的人愚蠢至极。你只要穿上一身蓝色衣服,戴一顶三角帽,再配一枚三色帽徽,就会到处通行无阻。反正现在没有正规军,没有军服,部队也没有番号,谁爱穿什么就穿什么。你去圣麦尔维,在那里你会见到绰号大彼得的戈利耶。你还要去帕内军营,那里的人都把脸涂得黑黑的,他们往枪里放沙砾,再装上双倍的火药,使枪放得更响;他们做得很不错,你尤其要激励他们杀!杀!杀!然后你去位于夏尔尼森林里一个高地的瓦什-努瓦尔军营,还有阿瓦内军营、韦尔军营和福尔米军营。然后你去格朗波达日,这地方也叫山顶草地,住着一位寡妇,她的女儿嫁给了外号英国佬的特雷东。格朗波达日属于克莱纳教区。你还要去访问埃皮诺-勒什伏洛耶、西雷-勒纪饶姆、帕拉内等军营。这样,各个森林里的人你都见到了。你会结识许多朋友,可以派他们去上马恩和下马恩边境;你去韦日教区找让-特雷东,去比尼翁找不后悔,去彭尚找桑博,去梅宗塞勒找科尔班兄弟,去埃伏河畔圣让找小不怕。小不怕就是布多瓦佐。走遍所有这些地方,到处传达“起来造反,绝不宽恕”的命令之后,你再去天主教王室大军所在地加入大军。你会见到代尔贝、德·勒斯库、德·拉罗什雅克兰等先生和所有还活着的领袖。你拿出我的统帅绶带给他们看,他们就会明白的。你不过是一个水手,可是卡特利诺不也只是一个车夫吗?你向他们传达我的话:现在是把两种仗,即大仗和小仗结合起来打的时候了,打大仗可以壮大声势,打小仗可以收到实效。旺代的仗打得很温和,舒安的仗打得很残酷。在内战中,最残酷的就是最好的。要判断某一仗打得好不好,就是要看它造成多大杀伤。”

    老头儿又停顿片刻。

    “阿尔马洛,我对你讲的这一切,字眼你不一定闹得明白,事理你是懂得的。我看见你划船,就对你产生了信心。你不懂几何学,在海上行船的本领却令人吃惊。会驾船的人也会领导一场起义。从你驾驭变化多端的大海的情形来看,我肯定你能出色完成我交给你的全部任务。现在我接着讲。你尽你的能力把我下面这些话传达给所有头儿,哪怕传达个大概也好:我宁愿进行丛林战,而不愿进行平原战。我不准备叫十万农民排成队去让蓝军用排枪扫射,让卡尔诺[1753—1823,法国军事技术专家和政治家,由于其在战争中所起的作用而以“胜利的组织者”著称] 的大炮轰击。我希望不出一个月,就有五十万杀手潜伏在各地的丛林里。共和派军队是我们狩猎的目标,偷袭是我们的作战方法,我是丛林战的统帅。好啦,这又是一个你不懂的字眼,不过没关系,你懂得下面这两句话就行,这就是:绝不宽恕,到处埋伏!我希望打更多舒安式的仗,而不打旺代式的仗。此外,你还要告诉他们:英国人站在我们一边,让我们从两边夹攻共和国;欧洲支援我们,让我们把革命扑灭吧。国王们联合各个王国与共和国作战,我们则联合各教区与共和国作战。你要把我这些传达给他们。你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啦。应该把一切投进烈火和血泊之中。”

    “对。”

    “绝不宽恕。”

    “对任何人都不宽恕。说得对。”

    “我要走遍每个地方。”

    “不过要当心,在这一带很容易丢掉性命。”

    “丢掉性命无所谓。迈第一步的人,脚上穿的鞋子,也许就是他这辈子穿的最后一双。”

    “你真是个勇敢的人。”

    “如果有人问我老爷你的姓名呢?”

    “现在还不能告诉任何人。你就说你不知道,事实上你也不知道。”

    “我在什么地方能再见到老爷?”

    “在我将要去的地方。”

    “我怎么会知道呢?”

    “所有人都会知道。不出一个星期,人们就会谈论我。我会杀掉一些敌人来示众,为王上和宗教报仇。那时,你肯定听得出人家谈论的是我。”

    “我明白了。”

    “任何事情都别忘记。”

    “放心吧。”

    “现在你走吧。愿上帝指引你。去吧。”

    “我一定完成你吩咐的一切。我将到处奔走,传达命令,依计而行,指挥作战。”

    “好。”

    “如果我成功了……”

    “我就给你颁发圣路易十字勋章。”

    “像我哥哥一样。如果我不成功,你就枪毙我。”

    “也像你哥哥一样。”

    “一言为定,老爷。”

    老头儿低下头,仿佛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之中。当他抬起头时,只剩下他一个人了。阿尔马洛渐渐成了地平线上的一个黑点。

    太阳刚刚西沉。

    白头鸥和黑头鸥纷纷归巢,把大海留在外边。

    空间充满黑夜到来之前的骚动,雨蛙鸣个不停,鹬鸟嗖嗖从沼泽地里飞向天空,红斑鸦、秃鼻鸦、小乌鸦、白嘴鸦在黄昏中聒噪。海边只听见鸟儿相互呼唤,听不见一点人声。四野寂寥,海湾里见不到一点帆影,田野上见不到一个农夫。无边的原野,一派荒凉;沙地里,大蓟瑟瑟摇曳;暮色苍茫的天空,向广阔的海滩洒下灰白的光。远处平原上的池塘,宛若一块块平放的锡板。晚风阵阵,从海上刮来。

    第四章 泰尔马克

    一 沙丘顶上

    老头儿等到望不见阿尔马洛了,才将身上的航海斗篷一裹,也抬腿朝前走去。他走得很慢,现出沉思的样子。他去的方向是雨伊内,阿尔马洛去的方向是波瓦尔。

    他身后黑黢黢地矗立着一个巨大的三角形,那就是圣米歇尔山,顶上的教堂像是它的冠冕,要塞像是它的铠甲。它的东边还有两座大堡垒,一座呈圆形,一座呈方形,它们的存在,使得圣米歇尔山才不至显得承受不起教堂和村庄的负载。这座山矗立在大海之上,宛如金字塔矗立在沙漠之中。

    圣米歇尔海湾里的流沙,不知不觉地移动着海滩上的沙丘。当时在雨伊内和阿德枫之间,有一座很高的沙丘,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被潮汐冲掉了。那座沙丘颇不寻常,一是它存在的年代久远,二是它顶上有块里程碑。那块里程碑建于12世纪,以纪念在阿夫朗什举行的谴责谋杀圣徒托马斯·德·康托贝利的主教会议。站在这座沙丘顶上,可以眺望整个地区,辨别方向。

    老头儿走到那座山丘脚下往上爬。

    爬到顶上,他背靠里程碑,在一块界石上坐下。界石共有四块,里程碑的四角每个角一块。他开始研究摊开在他脚下的那幅“地图”,仿佛要在自己熟悉的地方寻找一条路。暮色苍茫,眼前辽阔的平原看去十分朦胧,只有泛白的天边那黑色的地平线十分清晰。

    地平线上十一座村镇鳞次栉比的屋顶,还有沿海数法里以内的座座钟楼,还都依稀可辨。那些钟楼都建得很高,供海上航行的人必要时辨别方向。

    眺望了一会儿,老头儿似乎在朦胧之中找到了他要寻找的东西。他的目光停留在平原中间一处树木环绕的地方。树木掩映之中隐约露出围墙和屋顶:那是一个田庄。他点点头,好像满意地暗自说:“就是那里。”随即伸出一个手指,在空中画一条穿过树篱和庄稼地的路线。田庄的主楼屋顶上,有一个摇来晃去的东西,形状模糊难辨。他不时打量片刻,似乎心里在嘀咕:那是啥玩意儿?由于天色尚晚,那东西模模糊糊,连颜色都分辨不清。那不是风向标,因为它在飘扬,可是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是一面旗帜。

    他感到疲劳,悄然坐在界石上一动不动,像一般疲惫不堪刚坐下来休息的人,脑子里一片混沌,什么也不想。

    一天之中有一个可以称为万籁俱寂的时刻,这就是宁静的黄昏时分。老头儿正沉浸在这一时刻之中,享受着,眺望着、谛听着。眺望、谛听什么?眺望,谛听静谧。离群的人自有其伤感的时刻。突然,路上传来行人的说话声,一些妇女和儿童的说话声。这声音不仅没有打破静谧,反而使之显得更深沉。人在黑暗中,有时会意外地听到这种欢乐的喧哗。说话的人被灌木丛挡住看不见,其实他们就从沙丘脚下经过,向平原和森林走去。这朗朗的说话声清晰地传到老头儿耳朵里,距离很近,句句听得真切。

    一个女人的声音说:

    “咱们得走快点儿,弗雷夏家的。是朝这边走吗?”

    “不,朝那边走。”

    两个女人继续交谈,一个声音高,一个声音显得腼腆。

    “我们要去的那个田庄叫什么名字?”

    “厄布昂帕。”

    “还有好远吗?”

    “还得足足走一刻钟。”

    “咱们快赶到那里去吃饭吧。”

    “真的,咱们要赶不上了。”

    “要跑步才赶得上,可是你几个孩子都累了。我们是两个女人,背不动三个孩子,再说你已经背了一个,弗雷夏家的,一个就够沉的啦。你给她断了奶,这个贪吃的小妞儿,但你却成天抱着她。可别把她惯坏了,叫她自己走吧。唉!糟糕,饭菜都凉啦。”

    “啊!你送给我的这双鞋子很合脚,好像是专门为我做的。”

    “总比打赤脚好一些。”

    “快点儿走呀,勒内-让。”

    “我们赶不上吃饭就是他造成的,他见到那些农家小姑娘话就没个完,他在显示自己是男人哩!”

    “可不是吗,他快满五岁了。”

    “说说看勒内-让,刚才在村子里,你为什么跟那个小姑娘说话?”

    一个小男孩的声音答道:

    “因为我认识她。”

    女人又问道:

    “怎么,你认识她?”

    “呀,”小男孩答道,“因为今早上她送了我几只虫虫。”

    “真棒!”女人叫起来,“我们到达这里才三天,这小鬼头就找了个情人!”

    说话声远去了,四下里变得静悄悄的。

    二 有耳听不见

    老头儿一动不动地坐着,什么都不想,只是思想稍稍有点儿活动。他周围一片安谧,昏黑,平和,孤寂。沙丘顶上天色还相当亮,平原上几乎全黑了,树林里已经黑沉沉的。东方升起了月亮。淡蓝的天空现出了几颗疏星。老头儿虽然满腹心事,此时此刻却沉浸在无限宇宙难以形容的温馨之中。他心里隐约升起了黎明,升起了希望,如果盼望内战爆发的心境,也可以用希望这个词来表达的话。眼下,脱离了那险恶的大海,一切危险似乎已经烟消云散。没有人知道他姓甚名谁。他只身一人,敌人找不到他。他身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海面上是不会留下什么痕迹的。他躲在这里,没有人知道,甚至没有人怀疑。心境非常平静,都差点儿要睡着了。

    在这宁静的时刻,地上和天上一样静得那么深沉,对这个身心都陷入纷扰的人来讲,可真具有异乎寻常的魅力。

    耳边只有海上刮来的风的声音,持续不断,又那样轻柔,耳朵早已习惯,几乎不再是一种声音了。

    他突然站起来。

    他的注意力突然苏醒了。他凝望着地平线。地平线上有某种东西,使他的目光定定的十分特别。他凝望的东西,是前面平原尽头的科麦莱钟楼。的确,不知道那座钟楼发生了什么不寻常的事情。

    钟楼轮廓分明,塔身上面高耸着金字塔形的尖顶,塔身和尖顶之间是四方形的钟房;钟房四面敞开,没有披檐,无论哪边都望得见里面。这是当时流行的布列塔尼钟楼的式样。

    然而,那钟房似乎交替地打开又关上,中间间歇的时间相等,高高的窗子一会儿白晃晃的,一会儿黑乎乎的,一会儿可以透过钟房看见后面的天空,一会儿什么也看不见了,一会儿明亮,一会儿光被遮住了似的。每隔一秒钟开关一次,像铁锤敲打铁砧一样有规律。

    前面那座科麦莱钟楼,距老头儿大概有两法里。他眺望右边的巴格彼康钟楼,一样地耸立在地平线上,像科麦莱钟楼一样,钟房也忽开忽闭。

    他又眺望左边的塔尼钟楼,情形像巴格彼康钟楼一样。

    他挨个眺望地平线上的所有钟楼,包括左边的库蒂斯、普雷赛、克洛龙和阿弗朗辛十字架钟楼,右边的库埃斯农河畔的拉兹、莫德莱和帕斯钟楼,以及正面的朋托松钟楼。所有这些钟楼的钟房都一会儿明亮,一会儿黑乎乎的。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所有钟都在摆动。

    钟这样时隐时现,必定是有人在猛烈地撞钟。

    敲的什么钟?显然是警钟。

    人们在敲警钟,疯狂地敲,到处敲,所有钟楼,所有教区,所有村庄,都在敲警钟,但钟声却听不见。

    钟声听不见,一方面是因为距离远,另一方面因为海风是从反方向刮去的,把一切声音都刮到地平线以外的地方去了。

    所有那些钟从四面八方疯狂地发出警报,与此同时,四周却静悄悄的,这情景实在可怖。

    老头儿眺望着,倾听着。

    那警钟他听不见,而是看见的。看见警钟,这感觉真奇特。

    这警钟是针对什么人的?

    这钟声是提防什么人的?

    三 大号字的用处

    肯定正在追捕什么人。

    追捕谁?

    这个铁打的汉子打了一个寒战。

    追捕的不会是他。没有人会想到他到了。那些特派员不可能已经得到情报。他刚刚登陆。那艘巡航舰分明已经沉没,没有一个人能逃出来。即使在巡航舰上,除了博瓦贝特罗和拉·维约维尔,谁也不知道他的姓名。

    各处的钟继续猛敲不停。他凝目眺望,无意识地数着敲钟的次数。他的思想起伏不定,一会儿这样猜测,一会儿又那样设想,一会儿觉得非常安全,一会儿又相信陷入了危险的处境。的确,这警钟可以用许多不同的理由来解释。他一次又一次暗自说道:“总之,谁也不知道我到了这里,谁也不知道我姓甚名谁。”心里这才安定下来。

    他的头顶上和他的身后,有一个轻微的声音响了好一会儿。这声音像树叶摇晃的沙沙声,起初他没有在意,可是这声音继续响着,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他终于情不自禁转头看去。果然有样东西,但不是一片树叶,而是一张纸。他的头上方的里程碑上贴了一张宽大的布告,风快要把它揭下来了。这张布告才贴上不久,还是湿的。风儿趁机戏弄它,想把它扯下来。

    老头儿是从沙丘背后爬上来的,上来时没有看见那张布告。

    他爬到他所坐的界碑上,用手压住那张纸被风卷起的一角。天空明净,6月的黄昏特别长,沙丘脚下已经昏暗,沙丘顶上尚还明亮,布告的一部分是用大号字印的,借着光线,可以看得清楚。他念着:

    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法兰西共和国布告

    瑟堡海岸部队人民代表马恩的普里厄宣布:前侯爵朗德纳克,即自称为布列塔尼亲王的封特奈子爵,已经偷偷地在格朗维尔一带的海岸登陆,兹发出通缉令,悬赏其首级:凡将该犯不论死活交出者,可获奖金六万法郎。此项奖金不用纸币而用黄金支付。瑟堡海岸部队即刻派出一个营,搜捕前侯爵朗德纳克。各乡镇务必全力协助。

    此布。

    格朗维尔镇公所

    1793年6月2日

    (签字)马恩的普里厄

    在这个签名下面还有一个签名,字小得多,天色已暗,无法看清楚。

    老头儿把帽檐拉到眼睛上面,将身上的航海斗篷一裹,连下巴也裹在里面,然后快步下了沙丘。继续在这个明亮的沙丘顶上逗留,显然不相宜。

    他在上面也许待得太久了。那座沙丘顶是这一带唯一还看得清楚的地方。

    下到沙丘脚下,到了黑暗之中,他才放慢脚步。

    他按照刚才确定的路线,向田庄的方向走去,大概认为那里安全些。

    四下里见不到一个人。这时候路上不会再有行人。

    他走到一个灌木丛后面停住脚步,脱下斗篷,将短袄翻过来,让有毛的一面朝外,用一根绳子将破旧的斗篷捆好挂在脖子上,继续走路。

    月色清朗。

    他走到一个交叉路口,那里竖有一座石头十字架。十字架底座上,有一块四方形的白色,大概又是刚才看见的那份布告。他走过去。

    “你到哪里去?”一个声音问道。

    他回过头。

    树篱里面有个男人,个头像他一样高,年纪像他一样老,也像他一样满头白发,衣着则比他还破烂得多,整个人几乎跟他一模一样。

    那人拄着一根长拐棍。

    那人又问道:

    “请问你到哪里去?”

    “首先,请问这是什么地方?”他反问道,态度镇静得近乎高傲。

    那人回答:

    “你现在是在塔尼庄园。我是这里的乞丐,你是这里的庄园主。”

    “我?”

    “不错,你,朗德纳克侯爵先生。”

    四 揩门汉

    朗德纳克侯爵——从现在起,我们用他的名字称呼他吧——正色答道:“好。把我交出去吧。”

    那人继续说:“现在我们两个人都在自己家里,你的家是那座庄园,我的家是这个树丛。”

    “别啰唆,”侯爵说,“来吧,把我交出去吧。”

    那人又问道:“你是想去厄布昂帕田庄吧,不是吗?”

    “是的。”

    “千万别去。”

    “为什么?”

    “蓝军在那里。”

    “多久了?”

    “三天了。”

    “田庄和村子里的老百姓抵抗过吗?”

    “没有。老百姓都开门欢迎他们。”

    “唔!”侯爵说了声。

    那人指着远处树梢上露出的田庄屋顶问道:“侯爵先生,看见那个屋顶吗?”

    “看见啦。”

    “看见那上面的东西吗?”

    “正在飘扬的东西?”

    “对。”

    “那是一面旗帜。”

    “三色旗。”那人补充说。

    那正是在沙丘顶上引起侯爵注意的东西。“现在是不是在敲钟?”侯爵问道。

    “正在敲。”

    “为什么敲钟?”

    “显然是为了你。”

    “可是钟声怎么听不见?”

    “因为逆着风哩。”

    那人接着问道:

    “看见关于你的布告了吗?”

    “看见了。”

    “正搜寻你呢。”

    那人说着往田庄那边看一眼,补充道:

    “那里有半个营。”

    “共和派的吗?”

    “巴黎的。”

    “好啊,”侯爵说,“咱们走吧。”

    说着他就抬腿向田庄那边走。

    那人抓住他的胳膊:

    “不能去!”

    “那么你要我去哪里?”

    “去我家里。”

    侯爵看乞丐一眼。

    “听我说,侯爵先生,我家里不讲究,但安全。一间比地窖还低矮的窝棚,地板上是一张用海藻铺的床,天花板是树枝和干草搭的。跟我走吧。去田庄那边,你会被枪毙的。到了我家里,你可以睡觉。你一定累了。等明天早上蓝军开走了,你爱上哪里上哪里。”

    侯爵打量那人。

    “你到底是哪一边的?”他问道,“是共和派,还是保王派?”

    “我是个穷人。”

    “既不是保王派,也不是共和派?”

    “我想都不是。”

    “你拥戴还是反对王上?”

    “我顾不上这些事。”

    “对眼下发生的事你怎么看法?”

    “我吃不饱肚子。”

    “可是你却来搭救我。”

    “我看到你是在法律保护之外了[即某人不再受法律保护,亦即前文布告中所说被通缉之意。乞丐看了布告,从字面理解,故有此段议论]。法律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原来人还会在法律保护之外!真让人莫名其妙。那么我呢,我是在法律保护之下呢,还是在法律保护之外?我真弄不明白。饿死是在法律保护之下吗?”

    “你从何时起开始挨饿的?”

    “我一辈子挨饿。”

    “你愿意救我?”

    “是的。”

    “为什么?”

    “因为我心里说:瞧,一个比我还穷的人。我还有权自由呼吸,他连这点权利都没有。”

    “说得对。你打算救我?”

    “当然。你我是难兄难弟啊,老爷。我乞讨面包,你乞讨生命。我们是两个乞丐。”

    “可是,你知道我的头被悬赏了吗?”

    “知道。”

    “怎么知道的?”

    “布告上看到的。”

    “你识字?”

    “是的,也会写字。我为什么就该是个粗人呢?”

    “那么,既然你识字,既然你看过布告,你一定知道把我交出去的人会得到六万法郎?”

    “知道。”

    “还不是用纸币支付。”

    “对,知道,是用黄金。”

    “你可知六万法郎算得上一笔财产了?”

    “知道。”

    “你可知道,把我交出去马上就可发财了?”

    “对。还有呢?”

    “发财!”

    “这正是我所考虑的。一看见你我就想:要是有谁把这个人交出去,就会得到六万法郎,就会发财!赶快把他藏起来吧。”

    侯爵跟着乞丐走了。

    他们钻进一片茂密的树林子。这个乞丐的栖身之所就在这片树林子里。那个所谓房间是一棵老橡树的空心,它容纳了这个人。老橡树从根部开始空心,上面覆盖着枝叶。里面又黑又矮,隐蔽得很好,外面看不见,里面睡得下两个人。

    “我预料到我会有一个客人。”乞丐说道。

    这种地下居所,在布列塔尼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罕见,乡下人叫作“地穴”。这个词也适用于在厚墙壁里挖的藏身之所。

    这个地穴里有几个陶罐,一张用干草和洗净晒干的海藻铺的床,一条粗毛毯,一盏油灯,一副火镰,一些引火用的金雀花枯枝。

    他们弯着身子,连走带爬进到屋子里。老橡树的根古怪地把这间屋子分成几部分。他们坐在一堆干海藻上,那就是床。他们是从两条树根之间进来的。那个空隙就是门,漏进一点儿亮光。天早已黑了,不过眼睛渐渐习惯了黑暗,总可以在黑暗中看到一点亮光。入口有一点儿朦胧的月光。一个角落里有一罐水,一块燕麦饼和一些板栗。

    “吃晚饭吧。”乞丐说道。

    他们分食了那些板栗。侯爵拿出他的干面包。两个人同啃一块黑面包,同喝一罐水。

    他们聊起来。

    侯爵开始盘问那人:

    “这样说来,不管发生不发生什么事,对你来说反正一样,是吗?”

    “差不多是这样。你们是老爷,那是你们的事情。”

    “可是眼前的事变……”

    “这是发生在上头。”

    乞丐说完又补充道:

    “再说还有发生在更上头的事情。日出日落,月圆月缺,我关心的是这类事情。”

    他对着水罐喝了口水说:

    “好清凉的水啊!”

    紧接着他问一句:

    “老爷,你觉得这水怎样?”

    “你叫什么名字?”侯爵问道。

    “我叫泰尔马克。人家叫我揩门汉。”

    “我知道,揩门汉是本地方言。”

    “就是叫花子,人家也叫我老家伙。”

    他接着补充一句:

    “四十年来人家一直叫我老家伙。”

    “四十年来!可是,当年你还年轻啊!”

    “我从来没年轻过,而你呢,永远年轻,侯爵先生。你两条腿还像二十岁的小伙子一样有劲,还能爬上大沙丘,而我连路都快走不动了,每走四分之一法里,就累得要趴下了。然而你我年纪相当。可是,和我这样的人比起来,富人有优越性,天天有饱饭吃;饭吃得饱,身体自然保养得好。”

    乞丐沉默片刻,继续说:

    “人分穷人和富人,事情就糟糕透了。一切灾祸都来源于这个。至少,我认为是这样。穷人想成为富人,富人不肯成为穷人。我想,这差不多就是问题的实质。这些事我不掺和进去。事变归事变。我既不倾向债主,也不倾向欠债的人。我只知道有一笔债,而这笔债正在讨还。如此而已。我希望人们不要杀国王,可是我很难说清为什么这样想。听到这句话,肯定会有人反驳我:可是过去呢,无缘无故就把人吊在树上!是啊,我就亲眼看见过一个人,因为开枪错打了王室的一只麂,就挂在树上活活吊死了,而他有一个妻子和七个孩子。两边都有理由可讲呀。”

    他又沉默一会儿,然后又补充说:

    “你知道,这世事我真闹不清,只见今天这个来,明天那个去,事变接着事变。可是我呢,始终在这里,待在露天星空之下。”

    泰尔马克又停顿片刻,现出沉思的样子,然后又说下去:

    “我略懂正骨术,略通医理,认得各种各样的草药,会用草药治病。庄稼人看见我成天无缘无故出神,便认为我是巫师。因为我爱思考,他们就认为我会巫术。”

    “你是本地人?”侯爵问道。

    “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

    “你认得我吗?”

    “当然认得。我上回看见你,是两年前你经过这里去英国的时候。刚才我望见一个人站在沙丘顶上,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人。个头高大的人不多见,布列塔尼这地方的人都个子矮小。我望了又望,因为我看过布告,禁不住说一声:‘啊!’你从沙丘上下来时有月光,我认出了你。”

    “可是我并不认识你。”

    “你见过我,但没有注意我。”

    揩门汉泰尔马克补充说:

    “我倒是常看见你。乞丐和过路的人,眼光不一样嘛。”

    “我以前遇见过你?”

    “常常遇见。我在你庄园里要饭,就是你的庄园路边那个穷鬼。你有时也施舍一点儿。可是,施舍者是不看人的,接受施舍者却看得仔细,观察得仔细。乞丐其实就是侦探。我嘛,虽然经常愁眉苦脸,却尽量让自己不当蹩脚侦探。我伸着手,你只看见手,往手掌里扔两个小钱。我上午必须讨到几个小钱,晚上才不至于饿死。常常二十四小时没有任何东西下肚。有时,一文钱就救一条命哪!你救过我的命,现在我报答你。”

    “你的确正在救我的命。”

    “是的,我正在救你的命,老爷。”

    泰尔马克声音变得严肃起来:

    “但是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就是你来这里不干坏事。”

    “我来这里是干好事的。”侯爵答道。

    “我们睡觉吧。”乞丐说。

    他们并排在海藻床上躺下。乞丐马上睡着了。侯爵虽然很困乏,却还胡思乱想了一阵,在黑暗中打量一会儿乞丐,这才又躺下。躺在这样的床上,等于躺在地面上。他趁此机会将耳朵贴在地面上倾听。地下有一种低沉的嗡嗡声。原来声音会向地底下传播:他听见了钟声。

    警钟还在敲。

    侯爵也进入了梦乡。

    五 郭文的签名

    侯爵醒来时,天已放亮。

    乞丐已经起来,站在洞口,而没站在洞里,因为站在洞里身子挺不直。他拄着拐杖,脸上辉映着朝阳。

    “老爷,”泰尔马克说道,“塔尼钟楼刚才敲了早晨4点钟。我听见敲了四下,这说明风向改变了,现在刮的是陆地风。我没听到任何别的声音,可见警钟已经停止。田庄和厄布昂帕村里非常安静。蓝军不是睡着了,就是已经开拔。最危险的时候过去啦。你我现在分手是明智的,我也该出去了。”

    他指一指地平线上一个地方:“我要去那边。”

    然后,他又指一指相反方向的一个地方:

    “你朝这边走。”

    乞丐庄重地举手向侯爵行个礼。

    他指着晚餐吃剩的食物补充说:

    “你饿的话就捎些板栗。”

    不一会儿,他就消失在树林里。

    侯爵爬起来,朝泰尔马克指给他的方向走去。

    这正是一天中最迷人的时刻,诺曼底古老的土语称为“鸟雀欢噪的时刻”。只听见山雀和家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侯爵顺着昨晚他们进来的那条小路往外走,出了矮树丛,又到了竖有石头十字架的路口。布告仍贴在那里,雪白的,在朝阳下欢快地闪烁。他记起布告下方有些字,昨晚因为字太小而光线太暗没看清楚。他走到十字架底座前面。布告末尾,在马恩的普里厄的签名之后,有如下几行小字:

    前侯爵朗德纳克一经验明正身,立即执行枪决。

    (签名)营队指挥官

    兼远征纵队司令

    郭文

    “郭文!”侯爵自言自语道。

    他站在那里,深深地陷入了沉思,眼睛盯住布告。

    “郭文!”他又低声说道。

    他抬腿离开,走几步回过头,望着十字架,走回来再看一遍布告。

    他这才慢步离去,当时若有人在他身旁,就会听见他喃喃念叨:“郭文!”

    他悄悄地沿洼路行走,把田庄抛在左边。洼路地势低,连屋顶都望不见。他绕过一座陡峭的小丘,小丘上长满开花的荆豆,是叫作“长刺”的那一种。小丘的顶是一个尖尖的土堆,当地人叫作“野猪头”。站在小丘脚下抬眼望去,视线马上被树木挡住了。葱茏的树叶沐浴在朝阳里,整个大自然充溢着早晨的喜悦。

    突然,这景致变得面目狰狞了。仿佛有支埋伏的部队突然冲了出来,只听见粗野的喊声和激烈的枪声,旋风般扑向沐浴在朝阳里的树林和田野;田庄那边升起滚滚浓烟,田野和村庄像一捆干草熊熊燃烧起来。狂乱取代了宁静,黎明变成了地狱,一切陷入了恐怖。事情来得又突然又可怕。厄布昂帕那边正在交火。侯爵停住了脚步。

    遇到这种情况,无论谁都不会无动于衷,绝对抑制不住强烈的好奇,哪怕有生命危险,也想弄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侯爵爬上洼路旁边那座小丘。站在小丘上,他会被人家看见,但他也看得见人家。他几分钟就爬上了丘顶,举目四眺。

    那边果然正在枪战,而且发生了大火。喊声震天,火光熊熊。田庄似乎是一场大灾难的中心。究竟怎么回事?厄布昂帕田庄遭到了袭击吗?可是,遭到什么人袭击?那是一场战斗呢,抑或多半是一次军事惩罚?蓝军按照革命的法令,经常惩罚不服从的农户和村庄。例如,哪个农户或哪个村庄不按法令的规定将树木砍倒,在密林中为共和军的骑兵队伍开辟道路,他们就放火烧掉这个农户和这个村庄。最近,距埃尔内不远的布尔公教区就遭到了惩罚。厄布昂帕是否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很明显,法令规定要开辟的战略通道,在塔尼和厄布昂帕的丛林和村庄里,一条也没有开辟。现在它们因此受到了惩罚吗?是不是驻扎在田庄的先遣队得到了命令?这支先遣队是不是属于号称“恶魔纵队”的远征纵队?

    侯爵站在小丘顶上观察,小丘四周尽是浓密蛮荒的丛林。这一带的丛林名为厄布昂帕林子。实际大得像一座森林,一直延伸到田庄那边,像布列塔尼的所有丛林一样,里面布满纵横交错的山沟、小径、洼路,迷宫一般,共和军一进去就迷失方向。

    这次惩罚——如果真是惩罚的话——看来异常凶暴,历经的时间很短,像一切强暴行为一样,一下子就干完了。内战的残酷也包括这类野蛮行为。侯爵做着各种假设,拿不定主意是离开丘顶,还是继续待在上面,仍然倾听着,观察着。这时,那烧杀的喧嚣停止了,或者更确切地说分散了。侯爵发觉,一支疯狂而兴高采烈的队伍,分散开进入了丛林里。树丛底下人如蝼蚁。他们是从田庄那边冲进丛林的。战鼓咚咚,但已不闻枪声。现在的情形恰似一场围猎。看来他们在搜索、追逐、围捕。他们显然是在搜寻什么人。他们的声音又混乱又低沉,乱哄哄的,带着愤怒和胜利的发泄,狂呼乱叫,什么也听不清。突然,仿佛一件被烟雾笼罩的东西现出了轮廓,在一片狂呼乱叫之中,真切而清晰地传来几个字,那是一个被千百人重复着的名字,侯爵听见他们喊叫:

    “朗德纳克!朗德纳克!朗德纳克侯爵!”

    他们搜寻的原来是他。

    六 内战的突变

    突然间,在他周围的密林里,四面八方同时出现了数不清的长枪、刺刀和马刀,幽暗中还现出一面三色旗,“朗德纳克”的喊声在他耳边震响,而在他脚下,荆棘和树枝间露出一张张凶神恶煞般的面孔。

    侯爵一个人站在丘顶,树林里各个角落都看得见他。那些叫喊着他的名字的人他几乎一个也看不见,但他们都看得见他。密林里如果有一千支枪,他就正好是一个枪靶子。他只看见密林里有无数双闪闪发光的眼睛盯住他。

    他摘下帽子,把帽檐翻上来,从一株荆豆上折下一根干枯的长刺,又从衣兜里摸出一枚白色帽徽,用刺把帽檐和帽徽一起别在帽筒上,然后重新戴上,上翻的帽檐让人看见他前额上的帽徽。他面向整个林子,高声说:

    “我就是你们搜寻的人,我就是朗德纳克侯爵,封特奈子爵,布列塔尼亲王,御林军少将。快动手吧:瞄准!开火!”

    他用双手撩开身上的羊皮袄,露出赤裸的胸膛。

    他低头扫一眼那些对准他的火枪,却发现许多人跪在他四周。

    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欢呼:“朗德纳克万岁!爵爷万岁!将军万岁!”

    随着欢呼声,一顶顶帽子抛到了空中,一把把军刀欢快地挥舞,整个丛林里举着无数木棍,顶上晃动着羊毛帽子。

    聚集在他周围的是一支旺代部队。

    这支部队一看见他就跪了下来。

    相传在图林根[德意志一历史地区名] 古老的森林里,有一种奇特的巨人般的动物,像人又不像人,罗马人认为它们是猛兽,日耳曼人认为它们是神的化身。它们是被消灭还是受到顶礼膜拜,完全视它们碰到什么人而定。

    侯爵就仿佛觉得自己是这样一种动物,原以为会被当成妖魔,却被当成了神。

    那一双双闪烁着可怕光芒的眼睛,都带着野性的爱戴注视着他。

    这群乌合之众是由火枪、大刀、镰刀、铁镐和棍棒武装起来的,每个人头戴一顶大毡帽或一顶棕色无边软帽,别着白色帽徽,脖子上挂着大串念珠和护身符,穿着膝盖处开口的肥短裤和翻毛上衣,绑着皮护腿,膝弯外露,长发披肩,其中有一些相貌十分凶恶,但所有人神态都挺淳朴。

    一个英俊的年轻人穿过跪在地上的人群,大步走到侯爵面前。这个年轻人像其他人一样戴顶毡帽,上翻的帽檐别一枚白色帽徽,身穿翻毛上衣,但他有着一双白皙的手,上衣里面的衬衣质地也挺考究,而且上衣外面还斜挎了一条白绸绶带,绶带上挂一柄把手镀金的佩剑。

    上到丘顶,他摘下帽子扔在地上,取下白绸绶带,一膝往地上一跪,手捧绶带和佩剑呈献给侯爵,说道:

    “是的,我们正在寻找你,终于找到啦。这是统帅佩剑。这些士兵现在都归你指挥啦。我本来是他们的指挥官,现在升级成为你的战士了。请接受我们的敬意,爵爷。下命令吧,将军。”

    说完他打了个手势,几个人扛面三色旗从林子里走出来。他们走到侯爵面前,将旗帜放在他脚下。这面三色旗就是侯爵刚才望见的那一面。

    “将军,”刚才向侯爵呈献佩剑和绶带的年轻人说,“这面旗帜,是我们刚才从驻扎在厄布昂帕田庄的蓝军手里夺过来的。爵爷,我叫加瓦尔,过去是拉·卢阿里手下的人。”

    “很好。”侯爵说。

    他镇静而庄重地佩上绶带。

    然后,他拔出剑,将那明晃晃的剑在头顶上挥舞几下。

    “请起来!”他喊道,“国王万岁!”

    所有人都站起来。

    树林深处响起一片狂热的、胜利的欢呼:“国王万岁!我们的侯爵万岁!朗德纳克万岁!”

    侯爵转向加瓦尔:

    “你们有多少人?”

    “七千。”

    他们一同走下山丘。农民们在前面为朗德纳克拨开荆豆丛,加瓦尔则继续对他说:“爵爷,这一切其实再简单不过了,一句话就能讲清楚:大家都盼望有一个救星呢。共和政府的布告透露出你到了这里,就促使这个拥护国王的地区起来造反啦。另外,格朗维尔镇的镇长秘密通知了我们。他是我们的人,就是救过奥利维埃神父的那个人。昨天晚上我们敲起了警钟。”

    “为了谁?”

    “为了你啊!”

    “哦!”侯爵说一声。

    “看吧,我们全来啦!”加瓦尔说。

    “你们有七千人?”

    “今天七千,明天就会有一万五。我们这地方效率就这样高。亨利·德·拉罗什雅克兰先生去参加天主教军队的时候,我们也敲了警钟。一夜之间,伊塞奈、利尔岢、埃绍布洛瓦涅、奥比埃、圣欧班、努埃尔等六个教区,就给他送来了一万人。那些人没有弹药,在一个砌匠家找到了六十磅开矿的炸药。拉罗什雅克兰就带着这些人和炸药走了。我们估计你大概在这座林子里,便来这里寻找你。”

    “你们在厄布昂帕田庄攻击过蓝军?”

    “当时刮风,他们没有听见警钟,没有警惕。村子里那些蠢人热情地款待了他们。今天早晨我们包围了田庄,蓝军还在睡觉哩。我们一下子就收拾了他们。我有一匹马,请你赏脸接受好吗?”

    “好吧。”

    一个农夫牵过来一匹戎装整齐的白马。侯爵不要加瓦尔搀扶,跨上马背。

    “乌啦!”农民们高呼。这种英国式的欢呼,在布列塔尼和诺曼底沿海一带非常流行,因为沿海一带与拉芝什群岛商业往来密切。

    加瓦尔行个军礼,问道:

    “将军,你的司令部打算设在什么地方?”

    “先设在富热尔森林里。”

    “这是你拥有的七座森林之一啊,侯爵先生。”

    “还需要一个神父。”

    “神父倒是有一个了。”

    “谁?”

    “埃布雷教堂的副本堂。”

    “他吗,我认识。他去过一趟泽西岛。”

    神父从队伍里走出来说:

    “去过三趟。”

    侯爵转向他道:“你好,副本堂先生,这下你有活儿可干啦。”

    “再好不过啦,侯爵先生。”

    “会有许多人来找你忏悔。当然是自愿忏悔的人,我们不强迫任何人。”

    “侯爵先生,”副本堂说,“加斯东在盖梅内强迫共和派的人忏悔。”

    “他是个理发匠。”侯爵说,“死应该是自由的。”

    加瓦尔去传达了几项命令,回到侯爵身边说:

    “将军,我等待你的命令。”

    “首先,集合地点在富热尔森林,叫大家分散前往。”

    “这个命令已经下达。”

    “你不是对我说过,厄布昂帕的人欢迎了蓝军吗?”

    “是的,将军。”

    “你把那座田庄烧了吗?”

    “烧了。”

    “村庄烧了吗?”

    “没有。”

    “也去烧了。”

    “蓝军曾试图抵抗,可是他们才一百五十个人,而我们有七千人。”

    “这些蓝军是哪一部分的?”

    “是桑特尔的蓝军。”

    “就是国王被杀头时指挥擂鼓的那个家伙。那么,这是巴黎来的一个营?”

    “是半个营。”

    “这个营叫什么名字?”

    “将军,营旗上写着‘红帽子营’。”

    “是一群凶残的野兽。”

    “那些伤兵怎样处理?”

    “结果他们。”

    “俘虏怎样处理?”

    “毙了。”

    “有八十来个。”

    “统统毙了。”

    “还有两个女的。”

    “也毙了。”

    “还有三个小孩子。”

    “把他们带来,看看该怎样处置他们。”

    侯爵催动了坐骑。

    七 绝不宽大(公社的口号)绝不饶恕(亲王们的口号)

    这些事在塔尼附近发生的时候,那个乞丐正向科洛龙那边走去。他钻进深山沟里,在浓密的树荫下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对一切漫不经心,心里连一点儿小事都不装,沉浸在遐思而非沉思之中;沉思是有目的的,遐思不着边际。他就这样溜达着,闲荡着,停停走走,这里吃一把野酸模嫩芽,那里喝捧山泉水,偶尔抬起头,倾听远处的喧闹,然后又沉迷在大自然的魅力之中,在阳光下晒他的破衣烂衫,传到他耳朵里的也许是人声,但他谛听的却是鸟儿鸣唱。

    他年事已高,行动迟缓,走不了远路,正如他对朗德纳克侯爵所说,走四分之一法里就累得要趴下了。他到阿佛朗清十字架那边兜一个圈子,折回来已是黄昏。

    过了玛塞不远,他沿着小路,爬上一座光秃秃没长树木的山丘。站在丘顶可以望得很远,从西面到海边,整个地平线尽收眼底。

    一股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没有什么东西比烟更柔和,也没有什么比烟更可怕。有和平的烟,也有罪恶的烟。一股烟,仅仅从其浓度和颜色,就可以判断是和平还是战争,是友爱还是仇恨,是殷勤还是险恶,是生还是死。树丛里升起一股烟,可能意味着那里存在着世界上最温馨的东西——家庭,也可能是产生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火灾。烟这种随风消散的东西,有时候意味着人的全部幸福或不幸。

    泰尔马克看见的那烟令人不安。

    那烟浓黑,不时冲起红色的火光,似乎产生烟的火场在断断续续燃烧,快要熄灭了。那烟是从厄布昂帕冒出来的。

    泰尔马克加快脚步,朝冒烟的方向走去。他已经很疲劳,但急于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爬到村子和田庄背后的山丘顶上。

    田庄和村庄都不见了。

    只有一堆正在燃烧的破房子,这就是厄布昂帕!

    看到一座茅屋被烧掉,比看到一座宫殿被烧掉更令人心碎。一座茅屋着了火,那真是惨极了。这是贫穷遇到浩劫,弱者遇到强盗。这种难以形容的不公平,怎能不叫人伤心!

    《圣经》上记载,一个人看见一场火灾,便化成了石像。此刻,泰尔马克就这样化作了一尊石像。眼前的情景使他惊呆了。那毁灭是无声地完成的,听不见一声叫喊,浓烟中没有夹杂一声人的叹息。火还在燃烧,最后把这座村庄彻底吞噬掉。除了屋梁的爆裂声,茅草的噼啪声,听不到其他任何声响。有时浓烟散开,坍塌的屋顶下,露出一个个张着口的房间;火中一堆堆鲜红的破衣服,一件件绛红的旧家具,把四壁映得通红。整个火场看去像一堆红宝石。目睹这场可怕的灾难,泰尔马克感到一阵阵头昏眼花。

    村舍旁边的几株栗树也着了火,熊熊燃烧着。

    泰尔马克倾听着,想听到一个声音,一声叫喊,一声呼救,但除了腾腾烈焰,听不到一点动静。难道所有人都逃走了吗?

    厄布昂帕那些生龙活虎、终日劳作的人到哪里去了呢?全村的小老百姓都怎样了呢?

    泰尔马克下了山丘。

    他面前横着一个阴惨惨的谜。他目光呆滞,不紧不慢地走拢去,幽灵般慢慢走向那片废墟。他觉得自己正是这坟墓般环境中的一个幽灵。

    他走到原先是田庄大门的地方,向院子里望去。现在院子连围墙都没有了,与围绕它的村庄连成了一片。

    他刚才所看见的一切还算不了什么,那只不过可怖而已,而现在映入眼帘的情景,才令人毛骨悚然。

    院子中间有一大堆黑乎乎的东西,一边被火光映着,另一边被月光照着,呈现出朦胧的轮廓。原来那是一堆人,一堆死人。

    那堆死尸的四周有一大洼积水,微微冒着烟,倒映着火光。即使没有火光映照,那摊积水也是红色的:那是一洼血。

    泰尔马克走拢去,仔细察看那一个个躺倒的人:全部都是死尸。

    那些死尸都是士兵,全都赤着脚。他们的鞋子都被拿走了,武器也被拿走了,蓝色的军服还穿在身上,在横七竖八的四肢和脑袋中间,间或看得见穿了洞、别着三色帽徽的帽子。他们都是共和军。这些巴黎人,昨天晚上还一个个生气勃勃,在厄布昂帕扎营呢。这些人全是被枪毙的,这一点从尸体排列那么整齐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是被人当场枪毙的;枪毙者很仔细,一个幸存者也没有。整堆尸体中听不到任何呻吟声。

    泰尔马克仔细察看那些尸体,一具也没漏掉,每具尸体都被子弹穿了许多洞。

    那些枪杀他们的人大概急于去别的地方,没有来得及掩埋他们。

    他正要离开,目光落在院子里一堵矮墙上,看见从墙角后面露出四只脚。

    那四只脚都穿着鞋子,比其他脚小一些,原来是女人的脚。

    矮墙后面躺着两个女人,也是被枪毙的。

    泰尔马克弯腰细看,两个女人之中一个穿着军服,身旁有一把砸破的空酒壶,这是一位随军女酒倌。她头上中了四颗子弹,早断了气。

    泰尔马克再细看另一个。这是一位农妇,脸色惨白,嘴巴张着,双眼紧闭,头上没有任何伤痕,身上的衣服大概是穿得太久了,已经破烂不堪,倒下时又撕开了,所以上半身裸露在外面。泰尔马克将她的衣服完全撩开,看见她的一个肩膀上有子弹穿透的一个圆洞,锁骨被打断了。他看了一眼那对毫无血色的乳房。

    “是一位还在喂奶的母亲。”他喃喃道。

    他摸一下她的身体,发现还没有凉。

    除了锁骨和肩膀上的伤口,她身上没有别的伤。

    他将手放在她的心口,感到微弱的跳动。这女人没有死。

    泰尔马克站起来,用可怕的声音喊道:

    “这里有人吗?”

    “是你啊,揩门汉。”一个低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

    随着说话声,从废墟的一个洞里伸出一个脑袋。

    接着从另一间破房子里伸出一张脸。

    这是两个躲藏起来的农民,他们是仅有的两个幸存者。

    他们听见乞丐熟悉的声音,才放心地从蹲着的角落里爬出来。

    他们朝泰尔马克走过来,还浑身哆嗦不止。

    泰尔马克想叫喊,但喊不出来,他太激动了。

    他指给他们看躺在他们脚边的那个女人。

    “她还活着?”一个农民问道。

    泰尔马克点点头。

    “那个女人也活着吗?”另一个农民问。

    泰尔马克摇摇头。

    头一个出来的农民又问道:

    “其他人都死了,是吗?那情景我看见啦。我躲在地窖里。这种时候一个人如果没有家室,那才谢天谢地呢!我的房子给烧掉啦,耶稣我主!这个女人有几个孩子,三个孩子,全都很小!孩子们哭叫:‘妈妈!’母亲哭叫:‘孩子们!’他们枪杀了母亲,带走了孩子。这一切我亲眼所见,上帝!上帝!上帝啊!那些杀人的人走了,心满意足地走了。他们带走了几个孩子,杀死了母亲。可是,她还没有死吗?她还没死?你说呀,花子,你相信还能救活她吗?要我们帮你把她送到你的树洞里去吗?”

    泰尔马克点点头。

    田庄旁边就是树林子,他们很快就用树枝和蕨草扎成一副担架,把始终没有动弹的女人放上去,两个农民一前一后抬着,朝荆棘丛里走去。泰尔马克扶住女人的一条胳膊,摸着她的脉搏。

    一路走着,两个农民说起话来,一前一后,隔着月光下那个满身血迹、脸色惨白的女人,胆战心惊地哀叹着:

    “都杀光了!”

    “都烧光了!”

    “唉!天主!今后就是这种世道了吗?”

    “都是按那个老头儿的旨意干的。”

    “对,是那老头儿指挥的。”

    “枪毙人的时候我倒是没有看见他。他在场吗?”

    “不在,他走了。但在不在都一样,一切都是按他的命令干的。”

    “那就等于是他干的。”

    “他说:‘杀!烧!绝不饶恕!’”

    “据说他是一位侯爵?”

    “是的,就是我们这里的侯爵。”

    “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朗德纳克先生。”

    泰尔马克抬眼望着上天,咬牙切齿地低声说道:

    “要是我早知道会这样!”

    第二部分 在巴黎

    第一章 西穆尔登

    一 当年巴黎的街景

    人们过着公开的生活,吃饭就在家门口支张桌子,妇女们坐在教堂前面台阶上做纱布团,一边哼唱《马赛曲》;蒙梭公园和卢森堡公园成了练兵场;所有十字路口都有忙碌不歇的兵器作坊,就在行人面前制造火枪,博得行人阵阵喝彩。只听见人人嘴边挂着这句话:“耐心等着吧,眼下正闹革命啊!”每个人脸上的笑容都流露出英雄气概。人们还经常去看戏,就像伯罗奔尼撒战争 (1) 时期的雅典人一样。条条街角贴着海报:《被围困的蒂永维尔》,《烈火中救出母亲》,《无忧无虑者俱乐部》,《女教皇雅娜的大姐》,《乡村恋爱术》,等等。德国人已迫近国门,据传普鲁士国王已派人在巴黎歌剧院订了包厢。一切都骇人听闻,但没有人被吓倒。一部狠毒的嫌疑犯惩治法——它是梅林·德·杜埃 (2) 的罪恶之作——使每个人都觉得,断头刑随时会落到自己头上。一位名叫塞兰的检察官被人告发,穿着室内便袍和拖鞋在窗口吹笛子,等待被捕入狱。似乎人人都忙得不亦乐乎,大家都行色匆匆。没有一顶帽子上不别帽徽。妇女们都说:“红帽子一戴,我们都标致了。”巴黎仿佛到处都在搬家。古董店里堆满了王冠、主教冠、镶金的木质节杖、百合花徽等王室遗物。这叫作彻底扫除垮台的王室。旧货店里挂着无袖法袍和紧袖法衣,旁边写着“请给我取下这件”,以招徕顾客。在市郊波什隆和朗波诺,一些人穿着宽袖白法袍,佩上襟饰,怪模怪样地骑着披祭披的驴子,进得酒店,要求用大教堂的圣器斟酒给他们喝。在圣雅克街,一些打赤脚的铺路工人,拦住卖鞋的货郎车,大家凑钱买五十双鞋子,送到国民公会,捐献给我们的士兵。富兰克林、卢梭、布鲁图还有马拉的半身像,随处可见。在克罗什-佩斯街,马拉的一座半身塑像下面,挂着一个镶玻璃的黑木框,里面嵌着马拉的一段演说词。是他罗列事实、抨击马鲁埃 (3) 的那一段,底下空白处还加了两行说明:“以上细节,是西尔万·拜耶的情妇向我提供的,她是一位待我很好的巾帼志士——签名:马拉。”王宫广场喷泉旁边“斯泉喷涌,润泽万方”的碑铭,被两幅巨大的胶画遮住了。其中一幅画的是卡耶·德·热维尔 (4) 在国民议会演说,揭露阿尔勒 (5) 的“失势的家伙们”重新集结的信号;另一幅画的是路易十六由御用马车载着被押回巴黎的情景,马车下面绳子绑着一块木板,两端各站一名士兵,手里的长枪上了刺刀。大店铺很少有开门营业的。妇女们推着卖杂货和玩具的流动货车,走街串巷,车子上点着蜡烛,熔化的烛油滴在货物上。露天商店的经营者,都是戴金色假发的还俗修女。这位摆摊修补袜子的妇女,是一位伯爵夫人,那位女裁缝是一位侯爵夫人,布佛莱夫人 (6) 现在住着一间顶楼的棚子,一探头就能看见她过去住的公馆。报贩满街叫卖报纸。把下巴缩进领带里的人,被称为“患瘰疬的家伙”。到处是巡回演唱的歌手。保王派的作曲家皮杜受到群众嘲骂,其实他倒是个血性男儿,蹲过二十二年班房,曾受到审判,因为他一说到“爱国心”几个字就拍屁股;见自己有砍头的危险,他就大喊大叫:“可是,有罪的是我的屁股,而不是我的脑袋啊!”法官们听了全都捧腹大笑,他因此得救。这个皮杜讽刺取希腊语和拉丁语名字的时尚,他的得意之作唱的是一位蹩脚鞋匠,给这位鞋匠取名居尤,而叫鞋匠的妻子居尤斯坦 (7) 。大家经常跳卡马尼奥尔舞 (8) ,舞伴不再称“男舞伴”和“女舞伴”,而称为“男公民”和“女公民”。人们在倒塌的修道院里跳舞,祭坛上点着油灯,拱顶上用两根木棒绑成十字架,上面点四支蜡烛,而舞场的底下就是坟墓。有些人穿暴君式蓝上衣,衬衣上别着白蓝红三色宝石制作的别针,头上戴着“自由帽”。黎塞留街改名为“法律街”,圣安托万区改名为“光荣区”,巴士底广场上竖起了一座“自然神”雕像。见到名人走过,大家就指指点点。例如夏特莱、迪迪埃、尼古拉和加尼埃-德劳奈,他们经常监视着木匠杜普莱家的大门。 (9) 还有吴朗,凡是断头台杀人的日子,总是跟在囚车后面跑去看热闹,说是去望“红色弥撒”。蒙弗拉贝尔是侯爵,当了革命法庭陪审团成员,把自己的名字改为“8月18”。大家经常看见军校学生游行,这些学生被国民公会的法令称为“有抱负的青年”,老百姓则称他们为“罗伯斯庇尔的年轻侍从”。人们传阅着弗雷隆 (10) 揭露奸商嫌疑分子的声明。保王派的花花公子们聚集在各区政府门口,嘲笑世俗婚礼,挤在新郎新娘经过的路上,叫他们“区政府登记的新婚夫妇”。在残老军人院,历代圣人和国王的雕像都戴上了红色锥形高帽子。人们在街口的界石上玩纸牌;纸牌充满了革命的变化:用天才代替了王,自由代替王后,平等代替侍臣,法律代替爱司。公园的土地被耕种,连杜伊勒里的土地也被犁铧翻耕了。除了这一切,尤其在失势的那一派人之中,还普遍存在着活腻了的清高情绪。有人写信给富基埃-坦维尔 (11) 说:“请行行好,不要让我再活下去了,我的住址是……”桑思内茨被捕的原因,就是他在王宫大厦大喊大叫:“何时才能进行土耳其式的革命?我希望建立一个土耳其苏丹国式的共和国。”到处是报纸。理发店的伙计在众目睽睽之下为妇女卷头发,而老板大声念着《箴言报》,其他人则几个一堆,指手画脚议论杜布瓦·克朗塞的《谅解报》,或贝勒罗斯老爹的《号角报》。有些理发匠兼卖肉,所以店里的金发洋娃娃旁边挂着火腿和香肠。一些小贩在大街上大卖“逃亡贵族酒”,一个小伙子挂出牌子,说他有五十二种酒出售。旧货商们出售竖琴式座钟和公爵夫人式沙发。一家理发店招牌上写着:“本店为教士刮脸,为贵族梳头,为第三等级化妆。”不少人去安茹街,即过去的王妃街一百七十三号,找马丁算命。普遍缺面包,缺煤炭,缺肥皂,只见从外省运来一群群乳牛。在瓦雷,小羊肉卖十五法郎一磅。公社的告示规定每人十天配给一磅肉。家家商店门口排长队,有一次的长队简直带有传奇色彩,从小卡罗街一家食品杂货店门口,一直排到了蒙道戈耶街中部。人们管排队叫“抓绳子”,因为排队的人一个接一个抓住一根长长的绳子。在这种苦难之中,妇女们表现得既坚强又温顺,她们排队经常一排就是一通宵,等待轮到自己进入面包店。革命采取的临时措施取得了成功。为了解救普遍的危难,采取了两项充满危险的措施:发行指券和限制物价。指券是杠杆,限价是支点。这个蹩脚的药方,倒是拯救了法国。不论科布伦茨的敌人,还是伦敦的敌人,都大做指券投机买卖。来来往往兜售香水、松紧袜带和假发辫的女郎,也做指券投机生意。维维冶纳街佩隆交易所里的指券投机者们,鞋子上满是泥巴,头发脏兮兮的,戴着狐尾皮帽,而瓦卢瓦街的指券投机者们,却皮鞋擦得锃亮,嘴里叼着牙签,头上戴着皮帽子,引得姑娘们热情地向他们打招呼。老百姓追捕这些投机者,也追捕被保王派称为“活跃的公民”的小偷。不过,当时很少发生偷窃案件。人人穷得叮当响,普遍保持着坚忍的廉洁之风。穷鬼们和饿鬼们经过平等宫的珠宝店门前时,都庄重地低垂双眼,不往橱窗里看。一次,安多纳区公所对博马舍 (12) 的住宅进行搜查时,一个妇女在花园里摘了一朵花,结果吃了众人的耳光。劈柴卖到四百银法郎一捆,街上常见有人锯床当柴烧。冬天水井结冰,一车水卖十二苏,于是大家都去挑水卖。一个金路易值三千九百五十法郎。坐一程出租马车要六百法郎。有人乘坐了一天出租马车,问车夫:“车夫,我该给你多少钱?”车夫回答:“六千利弗尔。”一个卖蔬菜的女贩子一天可卖到两万法郎。一个叫花子乞讨道:“请行行好帮帮我吧,我想买双鞋子,还差二百三十利弗尔。”每座桥的桥头,都有大卫雕刻并着色的巨型雕像。这些巨型雕像,被梅西埃诬蔑为“丑陋的大木偶”,它们象征着破产的联邦主和反革命联盟。民众之中没有任何动摇的迹象,他们表现出沉郁的欢乐,因为封建王朝终于被推翻了。甘愿捐躯沙场的志愿兵源源不断,每条街可组织一个营。各区的旗帜来来往往,每面旗帜上都写着本区的口号。卡普散区的旗帜上写着:“谁都休想动我们一根毫毛。”另一个区的旗帜上写着:“高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所有墙壁上都贴满大大小小的标语,有白黄绿红诸种颜色的,有印刷的,也有手写的,全都是一句口号:“共和国万岁!”小孩子音都发不清,却都唱《准能成》 (13) 。

    这些小孩子代表着无限美好的未来。

    后来,这座悲惨的城市变成了一座无耻的城市。在热月九日之前和之后,巴黎的街道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革命景象。圣茹斯特 (14) 的巴黎,让位给了塔利安 (15) 的巴黎。这种不断交替的对比,正是上帝安排的,过了西奈山 (16) ,立刻就是库蒂耶区 (17) 。

    民众显然发疯了。这种情形八十年前已经出现过。摆脱了路易十四的统治的人们,和摆脱了罗伯斯庇尔的统治的人们,都迫切需要自由地呼吸。这个世纪以摄政府开头,而以督政府告终。在两次恐怖统治之后,都出现了纵情享乐的时期。法兰西从清教徒的隐修院里逃了出来,又冲破了君主制的藩篱,像一个得到解脱的民族一样兴高采烈。

    热月九日 (18) 之后,巴黎沉浸在欢乐之中,沉浸在丧失理智的欢乐之中。到处充满不正常的行乐气氛。生活的疯狂代替了死亡的疯狂,伟大崇高荡然无存。出了一个特里马西翁式的人物,名叫格里莫·德·拉莱尼埃,出版了一本《食客手册》。人们争相跑到王宫大厦中二楼去吃饭,那里有军乐伴奏,敲鼓吹号的是女子乐队。轻快的二拍子舞广为流行。在梅娥餐厅,人们在小香炉的袅袅香烟之中,享用东方式的夜宵。画家博兹画自己的几个女儿,一个个画得袒肩露胸,穿红衬衫,一副上断头台的模样,其实她们全是天真可爱的十几岁的少女。以前是去倒塌的教堂里跳舞,现在是上卢吉利、卢凯、文泽尔、莫杜伊和拉孟坦西埃等舞厅跳舞;以前是制作纱布团的严肃的女公民,现在是苏丹妃子、野性女郎和裸体美女。以前是沾满鲜血、泥巴和尘土的士兵的赤脚,现在是缀满宝石的女人的赤脚。淫乐和欺诈,同时沉渣泛起,上有奸商,下有小偷,骗子遍布巴黎,人人都得当心自己的“皮夹子”,即钱包。流行的一种消磨时间的方式,就是去法院广场,观看坐在高圆凳上受审的女小偷,致使法院不得不把她们的裙子扎起来。戏院门口,有小孩子为黄包车拉客:“男公民们,女公民们,这辆车里可以坐一对呀!”报童不再叫卖《老科尔得利俱乐部报》 (19) 和《民众之友报》,而是叫卖《小丑通信报》和《童工请愿报》;萨德侯爵 (20) 当上了旺多姆广场长矛区公所主席。反动派既快活又凶残:1792年的“自由龙骑兵”,改名为“短刀骑士”复活了。同时,街头舞台上又出现了若克里斯这个角色 (21) ,出现了穿古希腊和古罗马服装的时髦女郎,比她们更时髦的,还有“不可思议的女郎”。大家都用不三不四的下流话骂人,简直从米拉波 (22) 退回到了波白什 (23) 。巴黎就这样摇来摆去,恰如文明的一座巨大挂钟,一会儿摆到这一极,一会儿摆到另一极,不是温泉关 (24) ,就是蛾摩拉 (25) 。1793年之后,革命经历了一个奇特的遮光阶段,这个世纪好像忘记了去完成它业已开始的事情,一种淫乐之风插了进来,占据了前台的位置,而把可怕的世界末日景象推到后台去了,于是产生了过分的幻觉。在恐怖过去之后开怀大笑;悲剧在油嘴滑舌中消失了,地平线上狂欢的烟雾把美杜莎 (26) 遮得隐约朦胧。

    不过在我们叙述的1793年,巴黎街头的景象还是一如当初,壮观而狂暴。巴黎街头有自己的演说家,像瓦雷就是站在一辆破篷车上,向行人巡回演说;巴黎街头有自己的英雄,其中有一个号称“铁棍队长”;巴黎街头也有自己的大红人,小册子《路饥殍》的作者古佛卢瓦就是一个。这些享有盛名的人士之中有少数坏蛋,其余都是好人,而在所有这些人之中,有一个忠心耿耿但注定要倒霉的人,就是西穆尔登。

    二 西穆尔登

    西穆尔登是个心灵既纯洁又忧郁的人,骨子里好走极端。他当过教士,这一点非同小可。人和天空一样,可以很宁静而又阴霾密布。一点儿小事,就足以使西穆尔登的心情变得昏天黑地。就因为当过教士,西穆尔登的心灵里一团漆黑,而人一日为教士,便永远是教士。

    使我们的心灵变得一团漆黑的东西,必然也会在我们的心灵中留下点点星光。西穆尔登品德高尚,忠诚可靠,但这些品格是在黑暗中闪光。

    他的经历很简单,先是在村子里当本堂神父,接着在一个名门望族之家当家庭教师,后来得到一笔小小的遗产,便开始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他首先是个固执的人。他思考起问题来,就像用钳子钳东西一样,死死抓住不放。他认为,一个想法没有想透彻,我们就没有权利放弃。他考虑问题简直像拼命一样。他懂欧洲各国语言,也略通其他语言。他这个人总是不停地学习,这有助于他坚持独身生活,但这种禁欲生活是极其危险的。

    不知是由于高傲,出于无意还是心灵高尚,他一直遵守着教士三愿 (27) ,但未能保持信仰。是科学瓦解了他的信仰,使宗教教条从他身上灰飞烟灭。他自我反省,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残疾人。既然无法彻底摆脱教士的阴影,他就兢兢业业重新做人。他失去了建立家庭的机会,就以祖国为家;没有人肯嫁给他,他便与人类缔结海誓山盟。这样看起来他非常充实,其实内心十分空虚。

    他的父母是种田人,他们让他当教士,无非是指望他脱离平民处境,而他却偏偏又回到了平民之中。

    他是怀着满腔热血回到平民之中的。他以压抑不住的爱心关怀着受苦受难的人们。他从教士变成了哲学家,又从哲学家变成了斗士。路易十五还在世的时候,西穆尔登就模糊感觉到自己是拥护共和的了。拥护什么样的共和呢?或许是柏拉图的共和,或许是德拉古 (28) 的共和吧。

    他被剥夺了爱的权利,于是就憎恨。他憎恨谎言,憎恨君主制度,憎恨僧侣政治,憎恨他的教士道袍。他憎恨现在,而放开嗓门呼唤着未来。未来是什么样子,他已经有所预见,有所窥测:在他的想象中,未来一定是恐怖而又美好的。他懂得,为了结束人类可悲的苦难,必须产生一个类似复仇者的救星。他早就憧憬着天下大乱。

    1789年,天下果然大乱,西穆尔登早有准备。他合乎逻辑地,就是说,按照他的思想气质,义无反顾地投身到了这场波澜壮阔的人类变革之中。逻辑不是感情用事。西穆尔登经历过那些伟大的革命年代,心灵受到那种革命气氛的震撼:1789年攻占巴士底狱,结束了黎民百姓的苦难;1790年6月19日推翻了封建制度;1791年的瓦莱纳事件宣告了君主政体的终结;1792年建立了共和国。西穆尔登看见革命风起云涌。他这个人,丝毫不害怕浩浩荡荡的革命运动,恰恰相反,那万象更新的情景使他充满了活力。尽管他已年届五旬,差不多老了,而且教士比一般人老得更快,但他却似乎发育成长起来了。他看到革命运动一年比一年更壮大,也就跟着成长起来。起初他担心革命会流产,便密切注视着它,发现革命既有理又正当,于是他要求革命取得成功。革命变得越来越恐怖,他就放心了。他希望,这位头戴未来星星之冠的弥涅耳瓦 (29) ,同时也是帕拉斯 (30) ,用缠绕着蛇的面具做盾牌。他希望在必要的时候,这个弥涅耳瓦的神眼,能向魔鬼们射出恶魔般的目光,以恐怖制伏魔鬼们的恐怖。

    时间到了1793年。

    1793年就是欧洲反对法国的战争,是法国反对巴黎的战争。何谓革命?革命就是法国打败欧洲,就是巴黎打败法国。正因为如此,1793年作为一个恐怖的时刻是很了不起的,比本世纪所有其他年份都伟大。

    欧洲攻打法国,法国攻打巴黎,真正可悲透顶,而这场悲剧堪称史诗。

    1793年是个紧张的年头。暴风雨已经爆发,那样势不可当,那样威武雄壮。身处这暴风雨之中,西穆尔登却怡然自得。这种狂热、野蛮、壮烈的环境,适于发挥他的聪明才智。这个人像在大海上空翱翔的鹰,看上去很喜欢冒险,内心深处却非常沉静。某些长翅膀的造物凶猛而又沉静,它们天生是搏击长风的。天生爱暴风雨的人,的确是有的。

    他只是对穷苦人抱着特别的怜悯之心,愿意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献身。他心甘情愿这样做。这正是他的侠义心肠的体现。他的救世济贫的精神既可怕又崇高。他专门找脓疮亲吻。高尚的行为往往令人侧目,也最难做到,他就喜欢这类行为。有一回在主宫医院,一个濒于死亡的病人,被喉部一个毒瘤压迫得透不过气来。那个毒瘤发出恶臭,可能还是传染性的,必须马上把里面的脓液排除。西穆尔登正好在场,他把嘴唇贴在毒瘤上,吸里面的脓液,吸满一口吐掉一口,直到把脓液全吸干净,救了那病人一条性命。当时他还穿着教士道袍,所以有人对他说:“假使你这样救了国王,肯定能当上主教。”“我才不会救国王呢!”西穆尔登回答。他的行为和他的回答,使他在难见天日的巴黎平民区受到拥戴。

    正因为这样,那些在苦难和泪水中打发日子,渴望起来造反的人,都愿意服从他的指挥。当时,民众对囤积居奇者愤恨不已,而这种愤恨很容易把他们引入歧途。正是西穆尔登一句话,阻止了群众去抢劫圣尼古拉港一艘装满肥皂的船;愤怒的群众聚集在圣拉扎尔城门口拦截车辆,也是他劝他们散去的。

    8月10日之后两天,是他率领民众推倒了历代国王的雕像。那些雕像倒下来时压死了一些人。在旺多姆广场,一个名叫莱娜·维约雷的女人,往路易十四的雕像脖子上套根绳子,要把它拉倒,结果被压死了。路易十四那尊雕像建于1692年,屹立了整整一百年,于1792年8月12日被推倒。在协和广场,一个名叫甘格罗的人叫推倒雕像的人“流氓”,被打死在路易十五雕像的底座上。这座雕像被砸成了碎块,后来铸成了铜钱,只有一条胳膊得以幸免,就是路易十五模仿罗马皇帝的姿势伸着的右胳膊。是在西穆尔登的请求下,民众交出了那条胳膊,并派一个代表团把它送给拉图德——一个在巴士底狱关了三十七年的人。拉图德正是这位国王命令投入监狱的,当这位国王的铜像雄视着巴黎,而他脖子上戴着枷锁,腰间锁着铁链,在监狱的底层活活等死时,谁能向他预言,这座监狱将被攻陷,这个国王的铜像将被推倒,他将从这座监狱里出来,而把君主制关进去,这只曾签字将他监禁的铜手会属于他这个囚徒所有,这位卑鄙的国王只会剩下这条铜胳膊呢?

    西穆尔登属于这样一类人:他们内心里有个声音,他们听从这个声音。这类人看上去心不在焉,其实对什么都是留心的。

    西穆尔登无所不知,又什么也不懂。他对科学了如指掌,对生活却一窍不通。正因为这样,他处事生硬。他像荷马笔下的忒弥斯,眼睛总是被蒙住的。他有着盲目的自信,像箭一样,认准目标,笔直射去。而在革命中,最可怕的莫过于直线前进。西穆尔登总是一往直前,所以注定会不幸。

    西穆尔登相信,在开创新社会的过程中,只有走极端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这是那些用逻辑代替理智的人特有的错误。他之极端,超过国民公会,超过巴黎公社。他是“主教会”成员。

    这个组织之所以叫作“主教会”,是因为它经常在旧主教宫的一间大厅里开会。其实,说它是一个会,不如说它是一帮五花八门的人。这个会和巴黎公社一样,里面有一批不哼不哈但举足轻重的旁观者,他们每个人正如加拉 (31) 所说的,“身上有多少个口袋,就有多少支手枪”。主教会是一个奇特的大杂烩,既是一个世界性的大杂烩,也是巴黎的一个大杂烩。这二者并不互相排斥,因为在巴黎搏动着世界各国人民的心脏,巴黎平民的热情像火山一样迸发出来。与主教会相比,国民公会显得冷冰冰的,巴黎公社也只不过是一锅温吞水。主教会是一个像火山一样炽热的革命团体。主教会无所不包,无知的人,愚昧的人,正直的人,愤怒的人,还有警察。布伦瑞克 (32) 也在里面安插了自己的代理人。这里有斯巴达人那样的勇士,也有该送去服苦役的人,但大部分都是狂热而正直的人。吉伦特派曾借国民公会临时主席伊斯纳尔之口,说了一句骇人听闻的话:“当心啊,巴黎市民们,你们的城市将荡然无存,有一天会连巴黎的原址都难以寻找。”就是这句话创立了主教会。各种人,正如我们刚才所说,各个国家的人,都感到有必要以巴黎为中心团结起来。西穆尔登加入了这个团体。

    这个团体奋起抵抗反动派。它诞生于公众对暴力的渴求。而对暴力的渴求,正是一切革命令人生畏而又神秘莫测的一面。主教会仗着这种势力,立刻建立了自己的地盘。在巴黎的每次骚乱中,放枪放炮的是巴黎公社,煽风点火的则是主教会。

    西穆尔登非常天真淳朴,认为只要是维护正确的东西,一切手段都是合理的。正因为这样,他才能控制各种极端派别。连流氓无赖们都觉得他这个人忠实可靠,对他十分满意。各种犯罪都被夸耀是在道德的引导下干的。这既让他们尴尬,又使他们高兴。建筑师帕卢瓦负责拆除巴士底狱,将拆下的石头出售,中饱私囊,而在负责粉刷路易十六的囚室时,却狂热地在墙上画满了铁棍、镣铐和枷锁。圣安托万区的演说家贡松形迹可疑,后来查出了他受贿的收据;美国人富尼埃据说7月17日受拉斐德 (33) 收买向拉斐德开了一枪;从比赛特收容所里放出来的亨利奥,在成为将军并且把炮口对准国民公会之前,是一个仆人,江湖骗子,小偷,密探;沙特尔的前代理主教早就不读日课经书,而读《杜舍内老爹》 (34) 。所有这些人对西穆尔登都怀着敬畏之心。有时,他们只要感到这个令人生畏、实实在在的天真汉站在面前,他们的行为就会有所收敛,不会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像圣茹斯特使施奈德胆战心惊一样。另一方面,主教会里的多数派主要是由穷人和主张暴力的人组成的。这些人都是好人,都相信西穆尔登,愿意跟着他干。他的副本堂,或曰他的副官,随便怎么说都行,是另一位拥护共和的教士,名叫党儒,高高的个子,深受老百姓爱戴,大家都叫他六尺汉子。这位勇敢无畏的首领,人称“长矛将军”,西穆尔登指到哪里,他就打到哪里。还有绰号叫大尼古拉的特鲁松也一样,此人天不怕地不怕,他想救朗巴勒夫人 (35) ,就叫她挽住自己的胳膊,带她跨过一具具尸体,如果不是剃头匠夏洛肆无忌惮地开玩笑,这次他就成功了。

    公社监督国民公会,主教会监督公社。西穆尔登是一位思想正直、厌恶搞阴谋的人。他不止一次掐断了帕什手里神秘的线,帕什被勃隆维尔称为“黑道上的人”。西穆尔登在主教会里和所有人平等相处。多普桑和莫莫罗经常向他请教。他对古斯曼说西班牙语,对皮奥说意大利语,对亚瑟说英语,对佩莱拉说佛来米语,对奥地利人普洛利(一位亲王的私生子)说德语。他在这些五花八门的人之间创造和谐的气氛。所以他的地位虽然不高,却很牢固。埃贝尔害怕他。

    当时,在那些悲惨的群体中,西穆尔登具有冷酷无情者的威严。他是一个自以为不会犯错误的完美无缺的人。没有任何人见过他流泪。一种冷冰冰的铁石心肠的刚毅。他是一个公正无私、令人生畏的人。

    革命之中没有教士的位置。一位教士明目张胆地投身于惊天动地的冒险,不是抱着最卑鄙的目的,就是怀着最崇高的动机。他不是一个无耻之徒,就是一个高风亮节之人。西穆尔登是个高尚的人,不过是孤高狂傲的高尚,不畏险阻的高尚,铁面无私的高尚,在险恶环境中表现出的高尚。高山险峰都具有这种阴森森的浑朴。

    西穆尔登从外表看是个普通人,衣着随便,像个穷人。年轻的时候他接受过剃度,老了则变成了秃顶,所剩无几的头发也已经花白。他的前额宽阔,上面有一个胎记。他说话粗鲁,充满激情而又非常严肃;他声音短促,语气专断,那张嘴显得郁郁寡欢而又爱冷嘲热讽;他目光明亮而深邃,但整个脸上总带一种莫名其妙的怒色。

    这就是西穆尔登。

    如今没有人知道他的姓名。历史上有不少这种了不起的无名英雄。

    三 没有在冥河里浸湿的一角

    这样的人也算人吗?人类的仆人是否也有情感?情感太多心灵负担得起吗?这容纳一切的博大的情怀,是否能为某个人而保留呢?西穆尔登会不会爱?我们说:会。

    年轻的时候,他在一个几乎像王府一样的家庭里当家庭教师,他的学生是这个家庭的公子和继承人。他爱自己的学生。爱一个孩子当然不难。对一个孩子有什么不能宽容的呢?你可以宽容他是贵族,是王子,是国王。他小小年纪,天真无邪,会使你忘记他的家族的种种罪恶。人心的宽容会忘掉地位的悬殊。他还那么小,你也就不会去计较他的尊贵。奴隶不会计较他是主人。崇拜偶像的老黑奴不会计较白皮肤的孩子。西穆尔登非常爱他的学生。童年真是不可思议,它会使你为之倾注全部爱。西穆尔登满腔的爱,可以说全部倾注在这个孩子身上了。这个娇嫩而天真无邪的孩子,成了这颗注定会孤独寂寞的心灵的猎获物。西穆尔登同时以各种不同的感情爱着这个孩子,既像父亲又像兄长,既像朋友又像生养者。这孩子是他的儿子,并非肉体上的儿子,而是精神上的儿子。他不是父亲,这孩子不是他所生,却是他的杰作。他把这个少爷教育成人。谁知道呢?也许是个伟人。如此这般正是他的梦想。他背着这孩子的家庭——培养一种有智慧、有意志而又正直的品质,难道要经过批准吗?——向自己的学生即年幼的子爵,灌输了他的全部进步思想,把自己的道德中可怕的毒素注入了他体内,把自己的信仰、意识和理想注入了他体内,把平民百姓的灵魂注入了这个贵族的头脑里。

    思想提供着乳汁,知识有如乳房。在提供乳汁的乳母和传授思想的家庭教师之间,有某种共同之处。有时,家庭教师比父亲还要父亲,正如乳母往往比母亲还要母亲一样。

    这种思想上深刻的父子关系,把西穆尔登和他的学生联系在一起。只要看见那个孩子,他就动感情。

    这里有一点值得补充:代替父亲是很容易的。那孩子没有父亲,他父亲死了,母亲也死了,父母双亡,是个孤儿,只有一位瞎眼祖母照顾他,有位叔祖还不在家。不久祖母去世,叔祖成了家长,但这位叔祖是军人又是大领主,在王宫里当差,离开了城堡住在凡尔赛,还三天两头去军队里,把孤儿一个人撂在与世隔绝的城堡里。家庭教师成了主人,地地道道的主人。

    还有一点值得补充:当过他的学生的那个孩子,西穆尔登是看见他出生的。那孤儿很小的时候得过一场重病。在他面临死亡危险的时候,西穆尔登日夜守护在他身边。为他治病的是医生,但救了他一条命的是这位看护。西穆尔登救过这孩子的性命。他的学生不仅在教养、知识、学问上应当感谢他,而且多亏了他才治好了病,恢复了身体的健康。他的学生不仅吸取了他的思想养料,而且多亏了他才得以活下来。一切方面都受恩于我们的人,我们对之格外宠爱。西穆尔登爱怜这孩子。

    人生的悬隔早由天定。家庭教师的任务结束之后,西穆尔登不得不离开这个已长成青年的孩子。这种分别无意中多么冷酷,多么无情!把自己的思想留给了一个孩子的家庭教师,和把自己的心血付给了一个孩子的乳母,东家辞退他们时多么心安理得!西穆尔登拿到工钱后就被辞退了。他离开上层世界,回到了下层世界。上等人和下等人之间的隔墙又竖立起来了。年轻的贵族天生就是军官,一进部队就当上了上尉,出发到某地驻防去了;卑微的家庭教师,作为教士骨子里早就不驯服,还是匆匆忙忙回到了教会默默无闻的底层,做下等神职人员。从此西穆尔登再也见不到他的学生。

    革命爆发了。对那个由他培养成人的孩子的回忆,仍然保存在他的心里,虽然被纷繁的民众事务掩盖了,但并没有消失。

    创作一座雕像并赋予它生命,那是美好的;塑造一个心灵,让它懂得真理,就更加美好。西穆尔登是创造一个心灵的皮格马利翁 (36) 。

    一个思想可以有一个孩子。

    这个学生,这个孩子,这个孤儿,是西穆尔登在世间唯一心爱的人。

    可是,像他这样一个人,是否也会受到这样一种爱情的伤害呢?

    我们等着看吧。

    ————————————————————

    (1) 公元前431年—前404年斯巴达与雅典之间的战争,古代希腊史上的一次大战。

    (2) 梅林·德·杜埃(1754—1838)共和派政治家,著名律师,1793年主持制订嫌疑犯惩治法。

    (3) 马鲁埃(1740—1814),法国政治家,全国三级会议第三等级议员,是拥护君主政体的主要人物之一。

    (4) 1791—1792年期间的内政部长。

    (5) 阿尔勒是当时反革命势力即“失势的家伙们”集结的中心。

    (6) 布佛莱骑士之妻。布佛莱为有名的贵族、诗人,大革命时期逃往波兰。

    (7) 均为拉丁语姓名。

    (8) 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流行的歌曲和舞蹈。

    (9) 当时罗伯斯庇尔住在木匠杜普莱家里。

    (10) 弗雷隆(1754—1802),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新闻工作者,“金色青年”首领。

    (11) 法国大革命时期任律师,在恐怖统治时期任革命法庭检察官。

    (12) 博马舍(1732—1799),法国剧作家,著名喜剧《塞维尔的理发师》和《费加罗的婚礼》的作者。

    (13) 法国大革命时期流行的一首歌曲。

    (14) 圣茹斯特(1767—1794),法国革命家,曾任国民公会主席,比罗伯斯庇尔还残酷无情,其理想是建立一个公有制的平等社会。

    (15) 塔利安(1767—1820),法国革命家,温和派热月党人领袖,在热月九日带头推翻罗伯斯庇尔,造成反革命复辟。

    (16) 西奈山,据《圣经》记载,是上帝发出启示的主要地点,上帝曾在此向摩西显灵,并赐他十诫。

    (17) 该区是当时酒馆和妓院集中的地方。

    (18) 即反革命政变,罗伯斯庇尔受审之日。

    (19) 科尔得利俱乐部是法国大革命期间,由马拉等人在科尔得利修道院建立的政治组织。

    (20) 萨德(1740—1814),专门描写性变态的黄色下流作家,因生活放荡曾长期被拘禁。

    (21) 戏剧舞台上一个被愚弄的可笑角色,是18世纪多维尼创作的《若克里斯的绝望》一剧使之家喻户晓的。

    (22) 即米拉渡伯爵(1749—1791),法国大革命初期统治国家的国民公会中最伟大的演说家和最富有才智的政治家。

    (23) 波白什为帝国时期和复辟时期戏剧舞台上著名的小丑。

    (24) 希腊中部东海岸卡利兹罗蒙山和马利亚科斯湾之间的狭窄通道,公元前480年,人数很少的希腊军队,在此抵抗波斯大军三天,此役以勇对强敌载入史册。

    (25) 《旧约》中地名,迦南平原诸城之一。据《圣经》记载,亚伯拉罕时代,该城之王比沙被以拦王基大老玛打败。后因该城居民罪恶深重,上帝降天火将之毁灭。

    (26) 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怪,被其目光触及者即化为石头。又译墨杜萨。

    (27) 进修道院时所许的贫修、贞洁、顺从三愿。

    (28) 公元前7世纪雅典的立法者,所制订的法律极为严酷,规定罪无论轻重,一律判处死刑。

    (29) 罗马神话中相当于雅典娜的庇护手艺的女神,是手艺人、医师、雕刻师、乐师和诗人的保护者,其形象很可爱。

    (30) 希腊神话中的巨灵之一,巨灵之战的参加者,其形象是恐怖的。

    (31) 加拉(1749—1833),法国政治家,曾继丹东之后担任共和政府司法部长,后又任内政部长。

    (32) 布伦瑞克(1735—1806),普奥联军总司令,曾率先向巴黎公社进攻,并发出最后通牒,称为布伦瑞克宣言。

    (33) 拉斐德侯爵(1757—1834),法国贵族,曾参加美国革命,同美洲殖民地人民共同抗击英军。大革命头两年,他与革命的资产阶级相结合,成为法国最有权势的人物。

    (34) 1789年埃贝尔创办的革命刊物,以其粗俗的内容和文笔深受大众喜爱。后被罗伯斯庇尔连同愤激派一起取缔。

    (35) 法国王后玛丽·安东纳德的密友。

    (36) 据希腊神话,皮格马利翁是钟情于阿弗洛狄忒女神一座雕像的塞浦路斯国王。而据罗马诗人奥维德的《变形记》,雕塑家皮格马利翁创做出一座表现其理想女性的雕像,然后爱上了这座雕像,遂请求维纳斯赐予这座雕像以生命。

    第二章 孔雀街的小酒店

    一 弥诺斯、埃阿斯科和剌达曼堤斯 (1)

    孔雀街有家小酒店,人们都叫它咖啡馆。这家咖啡馆有个后间,今天已成历史遗迹,是过去一些人物半秘密会面的地点。那是些很有权势的人物,处处有人监视,彼此都不好在公开场合说话。1792年10月23日,山岳派和吉伦特派之间著名的拥吻,就是在这里进行的。还有那个凄惨的夜晚 (2) ,加拉也是来这里打听情况的,尽管他在自己的回忆录里不承认这一点。实际上他当时把克拉维埃送到博蒙街藏好了,然后让马车在王府桥停下,听是否敲响了警钟。

    1793年6月28日,有三个人在这个后间里围坐在一张桌子旁。他们的椅子互不相挨,每人坐一方,留下第四方空着。大约是傍晚8点钟光景,街上还相当亮,但这个后间里已经黑了。天花板上挂盏油灯,照亮着桌子,这在当时已经算阔气了。

    三个人之中的头一位面色苍白,年轻,庄重,嘴唇薄薄的,目光冷冷的,面部肌肉神经性地抽动,微笑起来很不自然,头上扑了粉,手上戴了手套,衣服刷得干干净净,纽扣扣得整整齐齐,浅蓝色的礼服一点褶皱都没有,米黄色的短裤,洁白的长筒袜,高级的领带,带褶的襟饰,有银扣的皮鞋。另外两个人,一个像巨人,一个像侏儒。大个子衣冠不整,穿一件肥大的深红色呢礼服,领带没结好,垂得比胸饰还低,脖子完全露在外面,上衣敞开,纽扣脱落,足登翻皮长筒靴,头发硬撅撅的,虽然看得出经过梳理和抹头油的痕迹,他的假发套里夹有马鬃,脸上有麻子,生气时双眉间就现出一条皱纹,嘴角也有一条皱纹,说明他心地善良,嘴唇挺厚,门牙粗大,有着搬运工人般的拳头,两眼炯炯有神。那个小个子皮肤黄黄的,坐在那里像个畸形人,向后仰着头,眼睛充血,脸色青灰,油污平直的头发上包了一块手帕,连前额也遮住了,只露出一张大得吓人的嘴,下身穿一条盖住脚面的长裤,一双宽大的拖鞋,上身一件坎肩像是白缎子的,外面套一件粗呢外套,皱褶里现出一条直线,显得硬邦邦的,大概是藏了把匕首。

    这三个人第一个叫罗伯斯庇尔,第二个叫丹东,第三个叫马拉。

    房间里只有他们三个人。丹东面前放着一只酒杯和一瓶酒,酒瓶像大路德啤酒杯一样大,上面尽是灰尘;马拉面前放有一杯咖啡;罗伯斯庇尔面前是一摞文件。

    文件旁边有一个笨重的铅制墨水瓶,圆圆的,上面带条纹,凡是本世纪初上小学的人,都记得这种墨水瓶是什么样子。墨水瓶旁边扔着一支羽毛笔。文件上压着一颗大铜印,上面刻有“帕卢瓦制作”几个字。这颗铜印的形状完全是巴士底狱的小模型。

    桌子中间摊着一张法国地图。

    门外站着马拉的看门狗洛朗·巴斯。此人是科尔得利街十八号的跑街。7月13日,也就是6月28日之后过了大约半个月,搬起一张椅子猛砸一个名叫夏洛特的妇女头部的人,就是他。那位妇女现在在冈城,仍然神志不清。洛朗·巴斯是专门为《民众之友》 (3) 送校样的。这天晚上,主人把他带到孔雀街咖啡馆,吩咐他把守后间门口,不放任何人进来,除非是救国委员会、公社或主教会的人。

    罗伯斯庇尔不想拒圣茹斯特于门外,丹东不想拒帕什于门外,马拉不想拒之于门外的是居斯曼。

    会议已经开了很长时间。议题就是罗伯斯庇尔念过的摊开在桌子上的那些文件。讨论的声音开始高起来。三个人似乎都已压抑不住愤怒的情绪。激烈的言辞在门外有时都能听见。那时,国民公会有设旁听席的习惯,似乎使得人们把旁听看成了一种权利。正因为这样,书记室负责制副本的法布里修斯·巴里斯,经常从锁孔里观察救国委员会在干什么。顺便说一句,这种偷看并非毫无作用,1794年3月30日至31日那个夜里提醒丹东注意的人,就是巴里斯。 (4) 现在,洛朗·巴斯把耳朵贴在丹东、马拉和罗伯斯庇尔所在的后间的门上。洛朗·巴斯为马拉效劳,然而他是主教会的人。

    二 在黑暗中互相叫嚷

    丹东站起来,猛地将椅子往后一推。

    “听着,”他嚷道,“只有一个紧急情况,就是共和国处在危险之中。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把法兰西从敌人手里解救出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一切手段都是好的。一切手段!一切,一切手段!我要应付各种危险时,就把一切手段都使出来;我觉得一切都令人担忧时,就破釜沉舟豁出去。我的思想是一头狮子。不要温暾的措施。革命不要谨小慎微。涅墨西斯 (5) 不是一位温文尔雅的女神。让我们变得可怕而实际吧。大象提起脚踩下去时,难道会看看是踏在什么地方吗?让我们踏碎敌人。”

    罗伯斯庇尔不动声色地回答:

    “我倒是挺愿意。”

    他立刻又补充一句:

    “问题是要弄清楚敌人在什么地方。”

    “敌人在外部。我把他们赶了出去。”丹东说。

    “敌人在内部。”罗伯斯庇尔说,“我正监视着他们呢。”

    “我将再次把他们赶走。”丹东又说。

    “内部的敌人是赶不走的。”

    “那么怎么办?”

    “把他们消灭。”

    “我赞成把他们消灭。”丹东说。

    他马上又补充一句:

    “不过我跟你说敌人在外部,罗伯斯庇尔。”

    “丹东,我跟你说敌人在内部。”

    “罗伯斯庇尔,他们在国境线上。”

    “丹东,他们在旺代。”

    “别争了,”第三个声音说道,“敌人无处不在,你们完蛋了。”

    说话的是马拉。

    罗伯斯庇尔看马拉一眼,又不动声色地说道:

    “不要说这种笼统的话。我说得挺具体。这里有事实。”

    “书呆子。”马拉咕哝一声。

    罗伯斯庇尔将手按在他面前的文件上,接着说:

    “我刚才给你们念了普里厄从马恩发来的快信,并且告诉了你们热朗德尔提供的情报。丹东,听我说,国外战争无关紧要,国内战争才压倒一切。国外战争只不过是在胳膊上抓破一点皮,国内战争是侵蚀整个五脏六腑的溃疡。从我刚才给你们念的材料可以看出:迄今为止由几个头子分散控制的旺代,正在统一起来,今后它会有一个总头子了……”

    “一个总土匪头子。”丹东咕噜道。

    “就是6月2日在朋托松附近登陆的那个人。他是怎样一个人你们已经看到了。请注意,这次登陆与我们两个特派员被捕,刚好发生在同一天,即6月2日。我们的两个特派员,一个是黄金海岸的普里厄,一个是洛姆,是由叛变的卡尔瓦多斯省派人在巴约抓去的。”

    “而且是在同一天把他们押送到了冈城城堡。”丹东说。

    罗伯斯庇尔接着说:

    “我继续扼要介绍这些快信的内容。丛林战正在广阔的范围内组织,同时英国人正准备登陆。旺代人和英国人是一家人。菲尼斯泰尔的蛮子与科怒瓦耶的蛮子说的是同一种语言。我让你们看了一封截获的普伊载的信。信中说:‘向反叛者发两万套红色军服,就可以鼓动十万人起来反叛。’当农民全都起来反叛时,英国人就会登陆。他们的计划是这样的,请就着这张地图来看一看吧。”

    罗伯斯庇尔指点着地图,继续介绍道:

    “英国人可以在康卡尔和潘波勒之间选择一个登陆点。克雷格认为圣布里厄比较好,康华里则认为最好是圣卡湾。这个不提也罢。卢瓦尔河的左岸是由旺代叛军警戒的,至于昂斯尼和朋托松之间二十八法里的一马平川,则有诺曼底四十个教区答应协助他们。登陆将在普莱兰、普莱讷夫和伊菲尼亚克三个点进行。从普莱兰开拔去圣布里厄,从普莱讷夫开拔去朗巴勒,第二天就可以到达迪南,那里关押着九百英国俘虏。他们将同时占领圣茹昂和圣梅昂,把部分骑兵留在那里;第三天,他们分成两支纵队,一支从茹昂向贝氏进发,一支从迪南向贝什雷勒挺进,贝什雷勒是一座天然要塞,将在那里设两座炮台;第四天就能到达雷恩。雷恩是布列塔尼的咽喉。得雷恩者得整个布列塔尼;雷恩失守,新堡和圣马洛就会陷落。雷恩有一百万发子弹和五十门野战炮……”

    “将全部落到敌人手里。”丹东咕哝一句。

    罗伯斯庇尔接着说:

    “让我说完吧。到了雷恩,他们将再分成三队,一队扑向富热尔,一队扑向维特雷,一队扑向勒东。由于沿途桥梁都炸断了,敌人预备了浮桥和厚木板。这个具体情况你们已经看到了。他们有向导带领骑兵从可以涉水的地方过河。从富热尔再挺进阿夫朗升,从勒东进军昂斯尼,从维特雷直取拉瓦尔。南特将不战而降,布雷斯特也会不战而降,勒东将献出整个维莱纳河的水道,富热尔将让出进驻诺曼底的道路,维特雷将让出进军巴黎的通道。半个月之内,将出现一支三十万人的匪军,整个布列塔尼将归顺法兰西国王。”

    “也就是归顺英国国王。”丹东说。

    “不,是归顺法兰西国王。”

    罗伯斯庇尔又补充道:

    “法兰西国王更坏。赶走外敌半个月就够了,废除君主制要花一千八百年。”

    丹东已经坐下,两肘支在桌子上,双手捧住头,现出沉思的样子。

    “你们看到危险所在了吧,”罗伯斯庇尔说,“维特雷将向英国人让出进军巴黎的道路。”

    丹东抬起头,将两个攥紧的拳头捶在地图上,就像捶在铁砧上一样。

    “罗伯斯庇尔,凡尔登不是也曾向普鲁士人让出了进攻巴黎的道路吗?”

    “怎么?”

    “怎么!我们把英国人赶出去,就像我们曾经把普鲁士人赶出去一样。”

    丹东说着又站起来。

    罗伯斯庇尔将一只冰凉的手搁在丹东发烫的拳头上。

    “丹东,香槟没有归顺普鲁士人,可是布列塔尼归顺了英国人。夺回凡尔登是一场攘外的战争,夺回维特雷则是一场内战。”

    罗伯斯庇尔紧接着用冷静而深沉的声音自言自语道:

    “二者大不相同啊。”

    他接着又说:

    “坐下,丹东,看地图吧,何必用拳头捶。”

    但丹东抱住自己的想法不放。

    “这真叫人难以相信,”他嚷起来,“灾难明明在东边,却硬说它在西边。罗伯斯庇尔,我同意你的看法,大洋上有英国人蠢蠢欲动,而且比利牛斯山那边有西班牙,阿尔卑斯山那边有意大利,莱茵河上有德国,背后还有俄国那头大熊,它们都蠢蠢欲动呢。罗伯斯庇尔,四面八方都有危险,我们被包围在中间。外部有各国同盟,内部有叛乱。在南面,塞尔旺把法国的大门向西班牙打开了一半;在北面,杜穆里埃投了敌,而且在投敌之前,他们威胁的就一直是巴黎,而不是荷兰。奈文德并吞了热马普和瓦尔米;哲学家拉博·圣艾蒂安是叛徒,如同他是新教徒一样,现在还与廷臣孟德斯鸠有书信往来。军队伤亡惨重。现在没有一个营人数超过四百;英勇善战的双桥团只剩下一百五十人了;帕马尔军营已被放弃;吉维只剩下五百袋面粉;我们正向兰道撤退;伍蒙赛正猛攻克莱贝尔;梅央斯英勇抵抗后陷落,孔代却陷落得很可耻,瓦朗谢纳也一样。尽管这样,瓦朗谢纳的守将桑瑟尔,和孔代的守将老费罗,仍然算得上两个英雄,梅央斯守将莫尼埃也堪称英雄,可是其他守将都叛变了。达维尔在艾克斯沙拉佩勒叛变,穆东在布鲁塞尔叛变,瓦朗斯在布雷达叛变,诺伊在林堡叛变,米朗达在马埃斯特里克叛变。斯当热是叛徒,拉努是叛徒,里戈尼是叛徒,墨努是叛徒,狄戎也是叛徒,他们都与杜穆里埃是一丘之貉。叛变也有人带头的。我觉得库斯丁的回马枪杀得可疑,怀疑他宁愿夺取有利可图的法兰克福,而不去攻克有用的科布朗茨。是的,法兰克福能缴纳四百万军饷,可是与捣毁逃亡贵族们的巢穴相比,这点利益算得了什么呢?我说这是背叛。莫尼埃6月13日死了,现在只剩下克莱贝尔一个人了。在这期间布伦瑞克却力量大增,向前推进,在所有被他夺取的法国阵地上都插上德国旗帜。勃兰登堡的总督如今成了欧洲的主宰者,他把我们的一个个省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他还会把比利时据为己有的,你们等着瞧好了。简直可以说我们是在替柏林工作。这种情况如果继续下去,我们不加以整顿,那么法国革命就只能按波茨坦的利益进行,它的唯一结果将是扩大腓特烈二世的小王国,我们就是为普鲁士国王杀掉了法国国王。”

    丹东说罢可怕地大笑起来。

    丹东的大笑使马拉露出了微笑。

    “你俩各有自己喜爱的话题。丹东,你喜爱的话题是普鲁士,罗伯斯庇尔,你喜爱的话题是旺代。该轮到我来说说啦。你们都没有看到真正的危险。真正的危险是咖啡馆和赌场。耍手咖啡馆是属于雅各宾党的,帕丁咖啡馆是属于保王党的,约会咖啡馆攻击国民军,圣马丁门咖啡馆保护国民军,摄政咖啡馆反对布里索 (6) ,科拉扎咖啡馆拥护布里索。普洛可普咖啡馆崇拜狄德罗,法兰西剧院咖啡馆崇拜伏尔泰。在圆亭咖啡馆共和国的纸币被撕毁,在圣马索的几家咖啡馆群情激愤,在马努里咖啡馆正在争论面粉问题,在福阿咖啡馆吵吵闹闹谈论美食,在佩隆咖啡馆金融界的大胡蜂成天嗡嗡不歇。这些情况才严重呢!”

    丹东不再笑了,马拉还在微笑。侏儒的笑比巨人的笑更可怕。

    “你在嘲笑吗,马拉?”丹东嘟哝道。

    马拉做了一个已经很有名的动作:神经质地扭了一下腰。他已收敛笑容。

    “哦!丹东公民,我可认清你啦。正是你当着整个国民公会叫我‘马拉这个家伙’。你听着。我不同你计较。我们正经历着一个愚蠢的时期。哼!我在嘲笑吗?是啊,我是何许人?我揭露过夏佐,我揭露过彼雄,我揭露过克圣,我揭露过莫雷东,我揭露过杜弗里希-瓦拉泽,我揭露过里戈尼,我揭露过墨努,我揭露过巴纳维尔,我揭露过让骚内,我揭露过比龙,我揭露过黎东和尚朋。难道我做错了吗?我觉察出叛徒要背叛,我认为在罪犯作恶之前就揭露他们是有益的。我习惯于把你们第二天要说的话先一天就讲出来。我是向议会提出一部完整的刑法草案的人。迄今为止我做了什么?我要求对各区议会进行教育,使它们遵守革命的纪律。我下令揭去了三十二箱文件的封条;我收回了存放在罗兰 (7) 手里的珠宝;我证实了布里索派曾把一些空白逮捕证给了公安委员会;我指出兰代 (8) 的报告中略去了加佩的罪行;我投票赞成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将暴君处死;我曾为莫康赛和共和主义两个营辩护;我曾阻止宣读纳波那和马鲁埃两个人的信;我为伤兵们提出过一个提案;我指示取消了六人委员会;我在蒙斯事件中觉察到杜穆里埃要叛变;我曾要求逮捕十万流亡贵族的家属作为人质,以营救我们被出卖给敌人的官员;我曾建议宣布凡是越过国境线的议员都是卖国贼;我揭露了罗兰集团在马赛骚乱中的真面目;我曾强调要悬赏缉拿平等之子;我曾为布绍特辩护;我曾指望通过唱名表决把伊斯纳尔从议长的宝座上赶下来;我曾设法宣布巴黎人对祖国贡献卓著。正因为这样,鲁韦指责我是个没有主见的人,菲尼斯泰尔省要求开除我,卢丹市希望将我流放,亚眠市希望给我戴上一个嘴套,科堡希望逮捕我,勒贯特-皮拉沃建议国民公会宣布我是疯子。哼!丹东公民,你们既然不想听取我的意见,为什么要叫我来参加你们的秘密会议呢?难道是我要求参加的吗?恰恰相反,我根本没有兴趣与罗伯斯庇尔和你这类反革命分子密谈。况且,我早料到啦,你并不了解我;你不比罗伯斯庇尔更了解我,罗伯斯庇尔也不比你更了解我。这里就没有政治家吗?看来非要向你们一点一滴地讲解政治不可,什么事情都必须对你们讲解得一清二楚才行。我刚才对你们所说的话的意思是:你们两个都错了。危险并不像罗伯斯庇尔相信的那样在伦敦,也不像丹东相信的那样在柏林。危险在巴黎。危险在于不团结,在于从你俩开始大家都各行其是,精神瓦解,意志涣散……”

    “涣散!”丹东打断马拉的话,“是谁造成的?不就是你吗?”

    马拉并不住口:“罗伯斯庇尔,丹东,危险就在这许多咖啡馆,这许多赌场,这许多俱乐部,黑人俱乐部,公社社员俱乐部,女士俱乐部,公平者俱乐部。这个公平者俱乐部在克莱蒙-托奈尔家族时代就建立起来了,1790年是拥戴君主俱乐部,由教士克洛德·弗舍设想出来的一个社交圈子,还有报人普吕多姆创办的毛线帽俱乐部,等等,还不算你罗伯斯庇尔的雅各宾派乐部,也不算你丹东的科尔得利俱乐部。危险在于饥荒,由于饥荒,挑夫布林把帕吕市场的面包商弗朗索瓦·德尼吊死在市政府前面的灯柱上;危险在法院,法院把吊死面包商德尼的布林吊死了。危险在不断贬值的纸币,在圣殿街,一张一百法郎的纸币掉在地上,一个路过的平民说:‘根本不值得去捡。’投机倒把分子,囤积居奇者,他们也是危险之所在。把黑旗插到市政府上,好漂亮的进攻!你们逮捕特朗克男爵,这还不够。请你们给我扭断那个监牢里的老阴谋家的脖子。拉贝泰什在杰马普挨了四十一刀,舍尼埃为他大事吹嘘,国民公会主席便授予他一顶公民冠冕,他们以为这样就摆脱困境了吗?这只不过是一幕滑稽戏,一幕闹剧。唉!你们也不看看巴黎。危险就在身边呢,你们偏要到远处去找。你的警察对你有什么用呢,罗伯斯庇尔?你到处安插了暗探,在公社里有白杨,在革命法庭里有柯菲纳,在公安委员会里有大卫,在救国委员会里有库东。你看,我消息很灵通哩。因此,你们应当知道,危险就在你们头顶上,就在你们脚底下。阴谋,阴谋,到处都在搞阴谋。街上的行人互相念报,互相点头示意;六千没有身份证的人躲藏在地窖里、阁楼里和王宫大厦的走廊里,他们之中有潜回的流亡贵族、纨绔子弟和特务奸细;家家面包店门口排着长队;家庭妇女们站在门口,双手合十,喃喃说道:‘啥时才能太平?’你们在行政院会议室里关起门来密谈也白搭,谁都会知道你们密谈的内容。证据吗?罗伯斯庇尔,下面就是你们昨天晚上对圣茹斯特所说的话:‘巴巴鲁开始大腹便便了,逃亡起来这可是个累赘。’是的,危险无处不在,尤其是在中央。在巴黎,前贵族们大搞阴谋,爱国者们赤脚走路,3月9日被逮捕的贵族已经释放,那些本应去前线拉大炮的骏马都在大街上溅得我们满身污泥,一个四磅重的面包要三法郎十二苏才能买到,各剧院大演淫秽剧目,还有罗伯斯庇尔要把丹东送上断头台。”

    “呸!”丹东道。

    罗伯斯庇尔聚精会神看地图。

    “现在需要的是一个独裁者。”马拉突然提高嗓门说,“罗伯斯庇尔,你知道我希望有个独裁者。”

    罗伯斯庇尔抬起头。

    “我知道,马拉,不是你就是我。”

    “不是我就是你。”马拉说。

    丹东在牙缝里咕哝道:

    “独裁吗,你们试试吧!”

    马拉看见丹东皱起了眉头。

    “好吧,”他又说道,“让我们做最后一次努力吧。让我们达成一致。形势需要我们这样做。5月31日我们不是已经达成过一致吗?整个问题比吉伦特党问题更严重。吉伦特党问题只是个具体问题。你们所说的也有部分是确实的,不过确实的情形,完全确实的,真正确实的情形,是我所说的。南方是联邦主义;西部是保王主义;巴黎是国民公会与公社之间的决斗;前线有库斯的退缩和杜穆里埃的叛变。这一切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分崩离析。我们需要什么?需要团结。只有团结才有救。不过我们得赶快行动。巴黎必须抓住革命的主导权。我们浪费一个钟头,明天旺代军就可能打到奥尔良,普鲁士人就可能打到巴黎。丹东,在这一点上我同意你的意见;罗伯斯庇尔,在那一点上我向你让步。那么,好吧,结论是必须实行独裁。让我们实行独裁吧,我们三个人代表革命。我们是塞卜洛士 (9) 的三个头。三个头中,一个是说话的头,就是你,罗伯斯庇尔;一个是咆哮的头,就是你,丹东……”

    “还有一个是咬人的,”丹东说,“就是你,马拉。”

    “三个都咬人。”罗伯斯庇尔说。

    一阵沉默。然后,这种充满不愉快的交锋的谈话又继续进行。

    “听着,马拉,在相互结合之前,需要相互了解才成。我昨天晚上对圣茹斯特说的那句话,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是我的事,罗伯斯庇尔。”

    “马拉!”

    “掌握情况是我的职责,怎么了解情况是我的事。”

    “马拉!”

    “我就爱了解情况。”

    “马拉!”

    “罗伯斯庇尔,我知道你对圣茹斯特所说的话,正如我知道丹东对拉克洛瓦所说的话一样,正如我知道提亚丹码头和拉布利夫旅店所发生的情况一样。拉布利夫旅店是外国侨民中漂亮女郎出入的地方;也正如我知道戈奈斯附近那座蒂勒屋里所发生的情况一样。蒂勒屋是前邮政局长瓦梅朗日的,莫利和卡扎莱斯过去常去那里,而后西叶斯和维尼约常去那里,现在还有人每星期去一次呢。”

    马拉说到“有人”时看了丹东一眼。

    丹东嚷起来:“我手里如果有一丁点儿权力,那就够你受的。”

    马拉接着说:“罗伯斯庇尔,你说的话我知道,就像圣殿塔楼里发生的事我知道一样。他们把路易十六藏在里边,让他养得肥肥的。仅仅9月份一个月,这头狼以及他的母狼和狼崽们,就吃掉了八十六篮鲜桃,而同时,老百姓却在挨饿。这件事我知道,我也知道罗兰躲藏在竖琴街一所有后院的房子里;我还知道7月14日所用的长矛,有六百支是奥尔良公爵的锁匠富尔制造的;还有西勒利的情妇圣伊莱尔家里发生的事我也知道;每逢举行舞会的日子,老西勒利总要亲自用白垩将新马图兰街那间黄色沙龙的镶木地板打一遍;布佐和克圣经常在那里用晚餐。27日萨拉丁还在那里用过晚餐哩。和谁一块,罗伯斯庇尔?是和你的朋友拉苏斯。”

    “胡说八道,”罗伯斯庇尔低声说,“拉苏斯并非我的朋友。”

    说罢他若有所思地加上一句:“眼下在伦敦有十八家伪币制造厂。”

    马拉声音平和,但有点可怕地颤抖,继续说道:“你们是大人物组成的乱党。是的,一切我全知道,哪怕圣茹斯特所称的‘国家机密’……”

    马拉把“国家机密”几个字说得特别重,同时观察罗伯斯庇尔的反应。随后他接着说道:“凡是勒巴邀请大卫来你家吃饭,品尝他的未婚妻即你未来的弟媳妇伊丽莎白·杜普莱烧的菜,你们在餐桌边所说的话我全知道,罗伯斯庇尔。我是民众的巨眼,我在自己的地下室里向外观察。是的,一点儿不错,一切我都看见,听见,知道。你满足于一些小事情,自我欣赏。罗伯斯庇尔让他的夏拉勃尔太太,即夏拉勃尔侯爵的女儿欣赏他;那位夏拉勃尔侯爵,在达米安 (10) 被处死那天晚上,和路易十五在一起玩特惠斯特牌呢。是的,人人都装模作样。圣茹斯特成天打着领带,勒让德尔衣冠楚楚,白色的长礼服,白色背心,还佩着胸饰,一心想让人们忘记他过去所系的围裙。罗伯斯庇尔以为,历史将会记载:他在制宪会议穿橄榄色礼服,而在国民公会穿的是天蓝色礼服,他的卧室四壁都挂有他的肖像……”

    罗伯斯庇尔用比马拉更平和的声音打断他道:“而你呢,马拉,你的肖像挂遍了所有阴沟里。”

    他们继续像闲聊似的交锋,说话都慢条斯理,但正因为慢,才显示出相互攻击和驳斥的分量,而且于威胁之外又带着难以形容的讽刺挖苦。

    “罗伯斯庇尔,你曾经把那些想推翻王位的人称为‘人间的堂吉诃德’。”

    “而你呢,马拉,8月4日之后,在你的五五九期《民众之友》里——啊,我记住了这个数字,这是有用的——你曾要求恢复贵族们的爵位。你说过:‘公爵总是公爵’。”

    “罗伯斯庇尔,在12月7日那次会议上,你曾经为罗兰的妻子辩护而攻击维亚尔。”

    “马拉,你在雅各宾派俱乐部里受到攻击时,我的兄弟不也为你辩护过吗,那能说明什么呢?什么也不能说明。”

    “罗伯斯庇尔,谁都知道你在杜伊勒里宫的哪间办公室里对加拉说过:‘我对革命厌倦了。’”

    “马拉,就是在这里,在这家小酒店里,10月29日你拥抱过巴巴鲁。”

    “罗伯斯庇尔,你对布佐说过:‘共和国是个啥玩意儿?’”

    “马拉,还是在这家小酒店里,你请过三个马赛人陪你一块吃晚饭。”

    “罗伯斯庇尔,你曾叫菜市场一个壮汉拿根棍子为你保镖。”

    “你呢,马拉,8月10日先天晚上,你请布佐帮助你化装成骑师逃到马赛去。”

    “罗伯斯庇尔,9月份审判期间,你躲了起来。”

    “你呢,马拉,你尽表现自己。”

    “罗伯斯庇尔,你把红帽子掼在地上。”

    “是的,因为一个叛徒戴过,那是防止杜穆里埃玷污罗伯斯庇尔。”

    “罗伯斯庇尔,在夏朵维约的士兵经过时,你拒绝用纱布盖住路易十六的头。”

    “我比用纱巾盖住他的头做得更彻底,把他的头砍掉了。”

    这时丹东插了进来,好似往火上浇油。

    “罗伯斯庇尔,马拉,”他叫道,“你们别吵了。”

    马拉不愿意听见人家把他的名字放在第二位,转过头来问道:“丹东,你掺和什么?”

    丹东跳起来。

    “我掺和什么?我掺和的就是这个:两个为民众服务的人,不应该自相残杀,不应该相互斗来斗去;国外战争和国内战争已经打得够了,更不应该同室操戈了;革命是我搞成功的,我不允许有人把它引向失败。这就是我要掺和的事情。”

    “你还是考虑交代你的问题吧。”

    “我的问题!”丹东嚷起来,“你去问阿戈讷的游行队伍吧,去问解放了的香槟,去问被征服的比利时,去问我战斗过的部队吧,我曾经四次挺起胸膛迎着排枪的扫射呢!你去问革命广场,去问1月21日的断头台,去问已被推翻的王座,去问断头台的那个寡妇 (11) 吧……”

    马拉打断丹东:“断头台是个处女,我们可以躺在她身上睡觉,但没法让她怀孕。”

    “你懂什么?”丹东反驳道,“我就能让她怀孕!”

    “咱们等着瞧吧。”马拉说。

    他微微一笑。

    丹东看见了那微笑。

    “马拉,”他喊道,“你是个躲躲藏藏的家伙,我是个光明正大的人。我讨厌像爬虫那样生活。叫我做甲壳虫我可不干。你住在地洞里,我住在大街上。你不与任何人往来;我呢,谁路过都可以来看我,和我交谈。”

    “好一个花花公子!愿意上我家来吗?”马拉咕哝道。

    他敛去了微笑,用专断的口气接着说道:“丹东,孟莫兰借口补偿你在夏特莱当诉讼代理人的开销,以国王的名义给了你三万三千埃居现金。你把这笔钱交代清楚。”

    “我是7月14日 (12) 的参与者。”丹东傲慢地说。

    “那间家具仓库和王冠上的宝石呢?”

    “10月6日 (13) 也有我的功劳。”

    “你的亲信拉克洛瓦在比利时的盗窃行为呢?”

    “6月20日 (14) 也有我一份功劳。”

    “你借贷给孟当西埃那笔款子呢?”

    “是我鼓动民众把国王从瓦莱纳抓回来的。”

    “还有你拨款建歌剧院大厅呢?”

    “我武装了巴黎各区的国民自卫军。”

    “还有司法部那十万法郎秘密基金呢?”

    “8月10日是我发动的。”

    “还有国民议会两百万法郎的秘密开支,你从中拿了四分之一呢?”

    “我阻止了敌人的进军,堵住了同盟国各国国王的道路。”

    “婊子!”马拉骂道。

    丹东可怕的嚯地站起来,吼道:“好,我是婊子!我出卖了肉体,可是我拯救了世界!”

    罗伯斯庇尔又咬起指甲来了。他笑不起来,连微笑也露不出来。像丹东那样嘿嘿大笑,或像马拉那样讥刺地微笑,他都做不到。

    丹东又说:“我嘛像汪洋大海,有潮落的时候,也有潮涨的时候。潮落的时候,人们看见我露出的浅滩;潮涨的时候,人们看见我波浪滔天。”

    “还有你的泡沫。”马拉说。

    “我的风暴。”丹东说。

    马拉与丹东同时站起来,他也发火了,这条水蛇突然变成了一条龙。

    “啊!”他叫道,“啊,罗伯斯庇尔!啊,丹东!你们对我的话都充耳不闻。那好,告诉你们吧,你们完蛋了。你们的政策走进了死胡同,你们没有出路啦。你们的所作所为,把你们所有的出路都堵死了,现在只剩通向坟墓的一条路啦。”

    “这就是你的伟大之处。”丹东说。

    他说罢耸耸肩膀。

    马拉继续说:“丹东,当心。韦尼奥也有一张阔嘴,两片厚唇,两道横眉;韦尼奥像米拉波和你一样,满脸麻子。但这并没能阻止5月31日事件 (15) 的发生。啊!你在耸肩膀。耸肩膀有时会掉脑袋的。丹东,我提醒你,你的粗嗓门,你的松领带,你的软靴子,你寒酸的夜宵,你阔大的口袋,这一切可都与小路易丝有关。”

    小路易丝是马拉对断头台的亲切称呼。

    他继续说:“至于你吗,罗伯斯庇尔,你是温和派,可是这完全无济于事。去扑点粉,梳梳头,刷刷衣服,装得自命不凡,弄件衬衣穿上,打扮得一本正经,把头发烫卷曲吧。即使这样,你也免不了要赴刑场的。读一读布伦瑞克的宣言吧,你和达米安一样,被指责为弑君者。你现在倒是打扮得人模人样的,但最终免不了被四马分尸。”

    “科布朗茨的应声虫!”罗伯斯庇尔咬牙切齿骂道。

    “罗伯斯庇尔,我不是任何人的应声虫,我代表大众的呼声。啊!你们还年轻。丹东呢,你多大岁数?三十四岁。罗伯斯庇尔,你多少岁?三十三岁。好,可是我呢,历经了岁月沧桑,代表着古老的人类的苦难,活了六千岁了。”

    “是的,”丹东说道,“六千年来,该隐 (16) 一直藏身在仇恨之中,就像癞蛤蟆藏在岩石里一样。岩石迸裂了,该隐跳到了人间,那就是马拉。”

    “丹东!”马拉叫道,眼睛里闪过一道阴冷的光。

    “你要怎样?”丹东问道。

    这三个可怕的人就这样争吵着。这是一场异常激烈的争吵。

    三 深层神经的震颤

    谈话停顿了片刻,三个巨人立刻各想各的心事。

    狮子见了水蛇会感到不安。罗伯斯庇尔变得脸色非常苍白,丹东变得满脸通红。两个人都战栗了一下。马拉那野兽般的目光熄灭了,这个令可怕的人望而生畏的人恢复了平静,一种不可抗拒的平静。

    丹东感到自己被打败了,但不愿意投降。他又说道:

    “马拉高喊独裁和团结,可是他只有一种能力,破坏团结的能力。”

    罗伯斯庇尔两片紧闭的薄嘴唇张开了,补充道:“我嘛,赞同阿纳夏西·克路茨的意见,所以我说罗兰不行,马拉也不行。”

    “我呢,”马拉反驳道,“我说丹东不行,罗伯斯庇尔也不行。”

    他定定地盯住他们俩,补充道:

    “让我给你一个忠告吧,丹东,您坠入了爱河,正在考虑再婚,明智点儿,别再染指政治啦。”

    他往门口退一步,准备出去,阴阳怪气地告辞道:

    “永别啦,先生们。”

    丹东和罗伯斯庇尔打个寒战。

    这时,房子里端响起一个声音,说道:“你错啦,马拉。”

    三个人一齐转头望去。在马拉发怒的时候,有一个人乘他们不注意,从里门进来了。

    “是你吗,西穆尔登公民?”马拉说道,“你好。”

    果然是西穆尔登。

    “我说你错了,马拉。”他又说一遍。

    马拉脸色发青——他脸色发白时就是这样。

    西穆尔登又说:

    “你是有用的,而罗伯斯庇尔和丹东是必不可少的。为什么要威胁他们呢?要团结!团结,公民们!民众希望我们团结。”

    他的到来产生了一盆冷水般的效果,又像一对夫妻吵架时来了一个外人,虽然骨子里还没有冷静下来,但至少表面上冷静下来了。

    西穆尔登朝桌子走过来。

    丹东和罗伯斯庇尔都认识他。他们经常注意到,这个虽不出名却有权势并深受百姓拥戴的人坐在国民公会旁听席上。讲究礼节的罗伯斯庇尔问道:“公民,你是怎样进来的?”

    “他是主教会的。”马拉说,声音里流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恭顺。

    马拉无视国民公会,操纵巴黎公社,却害怕主教会。

    这是一条规律。

    米拉波觉得罗伯斯庇尔在深不可测的地底下搞鬼,罗伯斯庇尔觉得马拉在搞鬼,马拉觉得埃贝尔 (17) 在搞鬼,埃贝尔觉得巴贝夫 (18) 在搞鬼。政治家只有感到脚底下平静无事才能前进。可是,最革命的政治家脚下也会有地下室,一旦他们感到自己脚下发生了他们在上面鼓动的那种活动,最有胆略的革命者也会不安地驻足不前。

    伟大的革命者的非凡和可贵之处,就是善于区分出于贪婪而进行的活动和为了原则而进行的活动,并且反对前者支持后者。

    丹东看出马拉屈服了。

    “啊!西穆尔登公民可不是多余的人。”他说道。

    接着他向西穆尔登伸出手。

    “好呀,”他说,“让我们向西穆尔登公民介绍一下情况吧。他来得正是时候。我代表山岳派,罗伯斯庇尔代表救国委员会,马拉代表公社,西穆尔登代表主教会。就让他来判定我们谁正确吧。”

    “好吧。”西穆尔登严肃而爽快地说,“关于什么问题?”

    “关于旺代。”罗伯斯庇尔答道。

    “旺代!”西穆尔登说道。

    他接着说:“这是一大威胁。革命如果失败,就是败在旺代手下。一个旺代比十个德国还可怕。法兰西要生存下去,必须消灭旺代。”

    这几句话博得了罗伯斯庇尔的好感。

    然而罗伯斯庇尔还是问他:

    “你过去不是教士吗?”

    他那副教士的神态逃不过罗伯斯庇尔的眼睛。罗伯斯庇尔透过他的外表看清了他的本质。

    西穆尔登答道:“是的,公民。”

    “这说明什么问题?”丹东叫起来,“善良的教士比其他人强。在革命时期,教士可以改造成公民,就像教堂的钟可以铸造铜币和大炮一样。唐儒是教士,多努也是教士。托马斯·兰代是埃夫勒的主教。罗伯斯庇尔,你自己在国民公会就与马修紧挨着坐在一块,而马修是博韦的主教。代理大主教沃日瓦还是8月10日起义委员会成员呢。夏博是嘉布遣会修士。主持网球场宣誓的是热勒修士;宣布国民议会凌驾于国王之上的是修道院院长奥德兰;是修道院院长古特向立法会议要求取消路易十六王座上的华盖;提出废除王权的是修道院院长格雷古阿。”

    “得到小丑科洛·德布瓦的支持,”马拉冷笑一声说道,“事情是他们两个人完成的:教士推翻了王位,演员打倒了国王。

    “咱们还是再谈旺代吧。”罗伯斯庇尔说。

    “那么,”西穆尔登说道,“到底怎么回事?旺代怎么啦?”

    罗伯斯庇尔答道:“情况是这样:旺代有了个头子,它要变得挺可怕了。”

    “这个头子是谁,罗伯斯庇尔公民?”

    “是一位前贵族朗德纳克侯爵,他自称布列塔尼亲王。”

    西穆尔登一愣说道:“此人我认识,我在他家乡当过教士。”

    他想了想又说:“他在成为军人之前,是个讨女人喜欢的男人。”

    “就像先前叫洛赞的比龙 (19) 一样。”丹东说。

    西穆尔登若有所思地补充道:“是的,他过去是个寻欢作乐的人。他一定很厉害。”

    “厉害极了。”罗伯斯庇尔说,“他烧毁了一座村庄,杀死伤兵,屠杀俘虏,枪毙妇女。”

    “妇女?”

    “是的,他枪毙的妇女之中,有一位三个孩子的母亲。那三个孩子不知落得了怎样的下场?此外,他是一位军事家,懂得打仗。”

    “不错。”西穆尔登说道,“他参加过汉诺威战争,士兵们说:‘上有黎塞留,下有朗德纳克。’真正的将军是朗德纳克。跟你的同僚杜索勒克斯谈谈他吧。”

    罗伯斯庇尔沉思片刻,随后又继续与西穆尔登交谈:

    “可是,西穆尔登公民,这个人现在就在旺代。”

    “到了多长时间了?”

    “到了三个星期了。”

    “应该宣布他是罪犯。”

    “已经做啦。”

    “应该悬赏通缉他。”

    “已经做了。”

    “应该宣布重赏抓到他的人。”

    “已经宣布了。”

    “奖金不是纸币。”

    “也已宣布。”

    “奖金是黄金。”

    “都宣布了。”

    “应该把他送上断头台。”

    “一定会把他送上断头台的。”

    “谁去做呢?”

    “你。”

    “我?”

    “是的,你将被任命为救国委员会的全权代表。”

    “我接受任命。”西穆尔登说。

    罗伯斯庇尔决策迅速,表现出了政治家的素质。他从面前的公文里拿出一张白纸;白纸上方印着: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法兰西共和国。救国委员会。”

    西穆尔登接着说:“是的,我接受任命。必须针锋相对,朗德纳克残暴,我也残暴,与这个人进行一场殊死的战争。但愿我能从这个人手里把共和国解救出来。”

    他顿了顿,又说:

    “我是教士,这无关紧要,反正我信奉上帝。”

    “上帝过时啦。”丹东说道。

    “我信奉上帝。”西穆尔登沉着地说。

    罗伯斯庇尔阴阳怪气地点点头表示赞赏。

    西穆尔登又说:

    “派我去什么人那里?”

    罗伯斯庇尔答道:

    “派你去负责剿灭朗德纳克的远征军司令那里。不过我得事先告诉你,司令是一位贵族。”

    丹东大声说:

    “瞧吧,又一件我不在乎的事情。一位贵族?贵族又怎么样?贵族和教士一样,只要善良就挺好。贵族的概念其实是带有偏见的,不应该只看到一面而忘掉另一面,不能要么反对要么拥护。罗伯斯庇尔,圣茹斯特不就是一个贵族吗?当然是弗洛莱勒·圣茹斯特!阿纳夏西·克路茨是男爵。我们的朋友查理·赫斯对科尔得利俱乐部的会议没有缺席过一次,而他是一位亲王,是在位的诸侯赫斯·罗滕堡的弟弟。马拉的密友蒙托是蒙托侯爵。革命法庭有一位陪审员是教士,名叫维拉特,另有一位陪审员是贵族,名叫勒卢瓦,即孟福拉贝侯爵。两个人都可靠。”

    “你漏掉了革命法庭的首席陪审员。”罗伯斯庇尔补充道。

    “昂托内勒?”

    “就是昂托内勒侯爵。”

    丹东接着说道:“丹皮尔也是贵族,为了保卫共和国不久前当着孔代的面牺牲了;博尔佩也是贵族,他宁愿饮弹自杀也不肯为普鲁士人打开凡尔登的城门。”

    “尽管如此,”马拉嘟囔道,“那天当孔多塞说格拉克兄弟是贵族时,丹东却冲着孔多塞嚷道:‘所有贵族都是卖国贼,从米拉波到你。’”

    西穆尔登用严肃的语气说道:

    “丹东公民,罗伯斯庇尔公民,你们如此信任也许是对的,可是老百姓不信任,老百姓不信任并没有错。如果让一位教士去监视一位贵族,其责任是双重的,这位教士要立场坚定才行。”

    “那当然。”罗伯斯庇尔附和道。

    “还必须铁面无情。”

    罗伯斯庇尔接着说:“说得好,西穆尔登公民。你要打交道的是一个年轻人。你称得上他的长辈,你的年龄比他大一倍。你要引导他,也要爱护他。看来他具有军事天才,各方面的报告都一致这么说。他所属的那支部队是从莱茵军分出来派到旺代去的。他是从国境线撤下来的,在那里他表现出了过人的机智和勇敢。他指挥远征军纵队指挥得很出色。半个月来,他使朗德纳克老侯爵连吃败仗。他压住他打,并且乘胜追击,终将把他逼到海边,把他彻底打垮。朗德纳克有老将军的老奸巨猾,而他有着年轻司令的大智大勇。这个年轻人已经树立了一些敌人和嫉妒者。副将雷舍勒就嫉妒他……”

    “那个雷舍勒想当总司令!”丹东插话道,“他其实只会说一句俏皮话:有了梯子就能登上战车,因为他的名字意为梯子,而夏莱特的名字意为战车。可是眼下是夏莱特打得他节节败退。”

    “他希望由他而不由别人打败朗德纳克。”罗伯斯庇尔接着说道,“旺代战争的不幸就在于这种萧墙之争。我们的战士个个是英雄,就是指挥不当。一个普通的轻骑兵队长塞兰进入索米尔城时,居然由军号奏着《顺利》进行曲;他攻下了索米尔城,本来可以乘胜拿下绍莱,可是他没有接到命令,便停止前进了。旺代全军各级指挥部必须予以整顿。现在是部队分散,力量分散。一支分散的军队如同一块被粉碎的岩石,哪里有什么战斗力!帕拉梅军营里现在只剩下一些帐篷了。特雷基埃和迪南之间有一百个根本不起作用的小哨所,其实可以合起来组成一个师,保卫整个海岸线。雷舍勒在帕兰的支持下,以守卫南部海岸为借口,从北部海岸撤走了,从而为英国人打开了法国的大门。五十万农民暴动,英国在法国登陆,这就是朗德纳克的如意算盘。可是,远征军的年轻指挥官用剑抵住了朗德纳克的腰部,紧逼猛攻,打得他屁滚尿流,而没有征得雷舍勒的允许。雷舍勒是他的上司,告发了他。各方面对这个年轻人褒贬不一。雷舍勒想枪毙他,马恩省的普里厄则想提拔他为副将。”

    “这个年轻人,”西穆尔登说道,“我觉得倒是有突出才能。”

    “可是他有一个缺点!”

    插话的是马拉。

    “什么缺点?”西穆尔登问道。

    “宽容。”马拉回答。

    他接着又说:“打仗的时候倒是条硬汉子,仗一打完心肠就软了。一味地宽容饶恕,大发慈悲,保护修女嬷嬷,营救贵族的妻室和小姐,放走俘虏,恢复教士的自由。”

    “的确是严重缺点。”西穆尔登低声说。

    “是犯罪。”马拉说。

    “有时算得上。”丹东说。

    “通常算得上。”罗伯斯庇尔说。

    “几乎总算得上。”马拉又说。

    “在对付祖国的敌人的时候,的确总算得上犯罪。”西穆尔登说道。

    马拉转向西穆尔登问道:

    “一个共和派首领放走了一个保王派首领,你拿他怎么办?”

    “我赞同雷舍勒的意见,把他毙了。”

    “或者送上断头台。”马拉说。

    “都可以。”西穆尔登说。

    丹东笑起来:“两种办法我都喜欢。”

    “你放心吧,不是用这种办法,就是用另一种办法。”马拉咕哝一句。

    他的目光离开丹东,又落在西穆尔登身上:

    “这就是说,西穆尔登公民,如果一位共和派首领犯了错误,你就要他脑袋搬家是吗?”

    “在二十四小时之内。”

    “好,”马拉又说道,“我同意罗伯斯庇尔的意见,应该把西穆尔登公民作为救国委员会的特派员,派到海岸部队远征军指挥部去。那位指挥叫什么名字?”

    罗伯斯庇尔答道:“是一位前贵族。”

    他动手翻阅文件。

    “就把这个贵族交由教士去看管吧。”丹东说道,“我对一位独处的教士不放心,对一位独处的贵族也不放心,但当一位教士和一位贵族在一起时,我就不担心了。他们一个监视另一个,准行。”

    西穆尔登的眉头明显地流露出他特有的气愤,但也许是觉得丹东的意见实质上是正确的,因此他并没有转向丹东,而是提高嗓门严肃地说道:“假如交给我的那位共和派首领犯了错误,我就处死他。”

    罗伯斯庇尔眼睛看着文件说道:“那个人的名字找到啦,西穆尔登公民,你对之拥有全权的那位指挥官是一位前贵族,一位子爵,名叫郭文。”

    西穆尔登的脸“刷”的变得煞白。

    “郭文!”他叫起来。

    马拉看见西穆尔登脸变了色。

    “郭文子爵!”西穆尔登又说道。

    “不错。”罗伯斯庇尔说道。

    “怎么样?”马拉两眼盯住西穆尔登问道。

    停顿片刻。马拉又说:“西穆尔登公民,按照你自己提出的条件,你愿意作为特派员被派到郭文的指挥部去?说定了。”

    “说定了。”西穆尔登答道。

    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

    罗伯斯庇尔拿起旁边的笔,用舒缓、端正的字体,在头上印有“救国委员会”的白纸上写了四行字,签了名,将纸和笔递给丹东;丹东签了名,又递给马拉。马拉一直注视着西穆尔登苍白的脸,也在丹东之后签了字。

    罗伯斯庇尔拿回那张纸,写上日期,交给西穆尔登。西穆尔登念着:

    共和二年

    兹授予西穆尔登公民以全权,作为救国委员会特派员,派到海岸部队远征军司令郭文处。

    罗伯斯庇尔

    丹东

    马拉

    签名之下写明日期为:1793年6月28日

    当时,革命历法民历还没有正式实行,直到1793年10月5日,才经洛姆提议,由国民公会通过。

    在西穆尔登看文件时,马拉一直打量着他。

    马拉自言自语般低声说道:“应该由国民公会颁布一道法令,或者由救国委员会做出一项专门决定,明确规定这一切。还有些事情要做的。”

    “西穆尔登公民,你住在什么地方?”罗伯斯庇尔问道。

    “商业法院。”

    “啊!我也住在那里,”丹东说道,“你是我的邻居。”

    罗伯斯庇尔又说:“此事刻不容缓。明天,你就会收到救国委员会所有成员签字的委任状,确认对你的委派,尤其是使菲力波、马恩的普里厄、勒贯特、阿基埃和其他肩负使命的代表信任你。我们知道你是什么人。你的权力是无限的。你可以把郭文提拔为将军,也可以把他送上断头台。明天下午3点钟你将收到委任状。你什么时候出发?”

    “4点钟。”西穆尔登说。

    于是他们分了手。

    马拉回到家里,通知西蒙娜·埃弗拉尔,他第二天要去国民公会。

    ————————————————————

    (1) 据希腊神话,弥诺斯是宙斯和欧罗巴的儿子,埃阿斯科是宙斯和埃癸娜的儿子,剌达曼堤斯也是宙斯和欧罗巴的儿子。作者以这三个神话人物比喻马拉、丹东和罗伯斯庇尔。

    (2) 那个凄惨的夜晚是指1792年3月9日至10日的那个夜晚。吉伦特派被指责支持杜穆里埃,担心成立革命法庭对他们进行审判,又担心主教会在这一夜对他们进行袭击。加拉在王府桥上没听到警钟,便跑到小酒店来打听情况。

    (3) 马拉主编的刊物。

    (4) 丹东于1794年4月5日被罗伯斯庇尔送上断头台,巴里斯事先获得消息告诉丹东,但丹东拒不逃跑。

    (5) 希腊神话中最古老、最受崇敬的希腊女神之一,起初是命运的化身,后渐渐起了复仇女神的作用。

    (6) 布里索(1754—1793),吉伦特派领袖。

    (7) 罗兰(1734—1793),法国工业科学家,主要由于其妻子的野心,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他成为温和的吉伦特派资产阶级革命者的首领。

    (8) 兰代(1743—1825),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救国委员会委员,在审判路易十六时,负责起草关于路易的反革命罪行的报告。

    (9) 把守冥国的有三个头的恶狗。

    (10) 达米安(1715—1757),法国狂热分子,1757年1月1日刺伤路易十五,被判处五马分尸刑。

    (11) 旧法语行话断头台与寡妇是同一个词。

    (12) 1789年7月14日巴黎革命群众攻陷巴士底狱。

    (13) 1789年10月6日巴黎人民攻入凡尔赛宫,强迫躲在那里的路易十六迁回巴黎,完全处在革命群众监督之下。

    (14) 1792年6月20日,巴黎人民示威,要求国王收回解散吉伦特内阁的命令。

    (15) 指1793年5月31日吉伦特派垮台的事件。韦尼奥是吉伦特派中举足轻重的人物。

    (16) 据《圣经》记载,该隐和亚伯为亚当与夏娃之子,该隐出于嫉妒杀了亚伯,被上帝驱逐到伊甸园东边的“流荡”。

    (17) 埃贝尔(1757—1794),法国大革命期的政治新闻工作者,巴黎长裤汉的主要发言人。

    (18) 巴贝夫(1760—1797),法国大革命早期的政治鼓动家,先后创办《自由新闻》和《人民论坛》。

    (19) 即Biron,Armand-Louis de contaut(1747—1793),先被封为洛赞公爵,后被封为比龙公爵,被世人称为美男子洛赞。

    第三章 国民公会

    一 国民公会

    1

    我们正接近顶峰。

    瞧,这就是国民公会。

    看到这座顶峰,目光变得凝重了。

    在人类的视野之中,从来没有出现过比这更高大的东西。

    有喜马拉雅山,有国民公会。

    国民公会可能是历史的顶点。

    在国民公会活着的时候,是的,在它作为议会活着的时候,人们并不了解它怎么样。同时代人所忽视的,恰恰是它的伟大之处;人们太害怕,不敢对之赞叹。

    一切伟大的东西,都有一种神圣的威仪。欣赏平凡的东西,欣赏小山,那不难;可是凡是太高大的东西,无论是一位天才还是一座高山,无论是一个议会还是一件杰作,靠得太近去欣赏,总不免使人大惊失色。顶峰都给人一种过分的感觉。去攀登吧,累人,断崖绝壁会叫你气喘吁吁,斜坡会让你滑倒,本是优美景致的嶙峋怪石又可能使你碰伤;湍流飞溅处是悬崖深谷,云遮雾罩中是座座险峰;上山和下山同样令人生畏。更多的是胆战心惊,而不是欣赏赞叹。心中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对高大的东西反感。人们眼睛里看到的是无底深渊,而不是巍巍高峰,是狰狞怪物,而不是非凡奇观。当初,国民公会所受到的评价就是如此这般。它本来是供雄鹰仰视的,却被近视者俯视了。

    如今国民公会已成远景,它在深邃的天际,在宁静而悲壮的远处,衬托出法国大革命的壮阔轮廓。

    2

    7月14日法国解放。

    8月10日王朝垮台。

    9月21日共和国建立。

    9月21日,秋分,均衡。天平星座,天平。照洛姆的说法,共和国的成立,正应了这种标志着平等与正义的预兆。预兆是一个星座。

    国民公会破天荒地体现了人民。正是国民公会翻开了历史崭新而伟大的一页,开创了未来,即今天。

    一切思想都要有一个具体的外壳,一切原则都要有一个依托;一座教堂,就是四壁之间供奉着上帝;每一种教义都需要一座庙宇。国民公会成立后,头一个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把它安置在什么地方。

    起初找到的是驯马场,而后是杜伊勒里宫。在那里竖起一个框子,嵌上一幅画,一幅出自大卫手笔的巨型灰色单色画,对称地摆一些长凳,再建一个四四方方的演讲台,一些平行的壁柱,铁砧般的柱脚,一排长长的笔直的栏杆,一些蜂窝状的长方形厢座,即经常挤满群众的所谓旁听席,一个古罗马剧场式的篷顶,加上古希腊式的帷幔。在这些直角和直线之间就安置了国民公会,也就是在这对称的布局之间布下风暴。演讲台上的红帽子却画成了灰色。保王派开始嘲笑这顶灰色的红帽子,嘲笑这间装饰不适当的大厅,嘲笑这座马粪纸建筑,这座混凝纸浆圣殿,这座用烂泥和唾沫筑成的万神庙。不消说这座建筑物很快就会消失!那些柱子都是木桶板拼成的,穹顶是条板镶成的,浮雕是用油灰勾成的,柱顶盘是枞木做的,塑像是石膏的,大理石是画成的,墙壁是帆布的。可是,就是在这个临时的场所,法兰西完成了千秋大业。

    国民公会到驯马场的大厅里开会的时候,大厅的墙壁贴满了标语;当国王从瓦莱纳被押解回来时,这类标语曾贴满巴黎全城。其中一张标语写着:“国王回来了。谁向他欢呼就用棍子揍谁。谁谩骂他就绞死谁。”另一张写着:“保持肃静。不要脱帽。他是从他的审判者面前经过。”又一张写着:“国王曾对准国民开火,现在该轮到国民向他开火了。”又一张写着:“法律!法律!”就是在这些贴满标语的墙壁之间,国民公会审判了路易十六。

    1793年5月10日,国民公会定址杜伊勒里宫,那时杜伊勒里宫叫国民宫。会议厅占据了被称为统一楼的钟楼和被称为自由楼的马尔桑楼之间的全部地方。花卉楼被称为平等楼。有一座让·布朗 (1) 式大楼梯通向会议厅。公会占据整个二层楼,下面的底层是一间长形的警卫室,里面架了许多枪,摆了许多行军床;为国民公会警卫的部队使用各色各样的武器。公会还有一支仪仗队,被称为“国民公会精锐部队”。

    有一条三色彩带,把公会所在的宫殿与老百姓来来往往的公园隔开。

    3

    会议厅是什么样子?让我们彻底交代一下吧。这个非凡的地方的一切都引人入胜。

    一进门头一件引人注目的东西,是两扇宽大的窗户之间一座高大的自由神像。

    这座四十二公尺长、十公尺宽、十一公尺高的房子,曾经是国王的舞台,现在成了革命的舞台。由威加拉尼为廷臣们建的这间富丽堂皇的大厅,由于增加了粗笨的屋架进行加固,已经面目全非,不过这屋架在1793年承受了民众的重压。层层叠叠的旁听席就在这屋架上面,而这个屋架有一个细节值得提及,就是它只靠一根柱子支撑着。这根柱子是一整块木头,高达十米。很少有雕像柱承受过这根柱子所承受的重量。年复一年,它承受过革命猛烈的推进,承受过欢呼、狂热、咒骂、吵闹、喧嚣、怒气冲冲和混乱不堪的场面,甚至骚动,而没有弯曲。国民公会之后,它又经历过元老院,直到雾月十八日才被换掉。

    佩西埃用多根大理石柱子代替了这根木头柱子,可是那些大理石柱子还不如它经久。

    建筑师们的想象有时是古怪的。设计李沃里街的建筑师想象的,是一颗炮弹的轨迹;设计卡尔斯庐的建筑师想象的,是一把扇子;1793年5月10日国民公会定为会址的那间大厅,建筑师在设计它时所想象的,似乎是一个巨大的五斗柜抽屉。它又长,又高,又平;紧贴平行四边形的一条长边,建了一个半圆形的楼厅,那是呈阶梯状的代表席位,全都没有桌子,连斜面小桌也没有。加兰-古龙经常作记录,只好放在膝头上写。代表席对面是讲演台,讲演台前面有一尊勒佩勒蒂耶-圣法若 (2) 的半身像,讲演台后面是主席的座位。

    半身像的头略高出讲演台的边缘,后来就把它移开了。

    楼厅有十九排半圆形的座位,层层迭起,每排座位都延伸到楼厅两边的墙角。

    讲演台脚下呈马蹄形的位置,站着传达员。

    讲演台的一侧墙上有一个黑色的木头框子,里面嵌了一块九尺高的木牌,中间一根权杖似的东西把它分成两半,像两页书,上面书写着《人权宣言》;讲演台另一侧的墙壁是空的,后来也钉了一个同样大的木头框子,里面嵌了共和二年宪法,由一柄剑从当中分开成两页。讲演台上面,也就是发言者头顶上,微微抖动着三面巨大的三色旗;这三面旗帜,是从一间分成两格,坐满群众的深厢座里伸出来的,几乎平靠在一个拱坛上。拱坛上写着两个大字:法律。拱坛后面,像一个捍卫言论自由的卫兵似的,耸立着一个巨大的高似柱子的古罗马束棒 (3) 。一些高大的雕像靠墙挺立,面向着代表们。主席座位右边有利库尔戈斯 (4) 像,左边有梭伦 (5) 像;山岳派上面有柏拉图像。

    这些雕像的底座是普通的方形木墩,安放在一条凸起的长栏上,长栏绕大厅一圈,把群众与议会隔开;群众就把胳膊肘搁在长栏上。

    嵌有《人权宣言》的那个木头框子抵住了长栏,破坏了雕像的排列,将整条直线从中间截断,所以夏博低声对瓦迪耶说:“真难看。”

    那一尊尊雕像的头上,交替地戴着橡树叶冠和月桂叶冠。

    一块绿色帷幔,上面用更深的绿色绘有橡树叶冠和月桂叶冠,带着宽大笔直的褶皱,从围绕会场的长栏上垂落下来,覆盖了会议厅下面整个墙壁。帷幔之上的墙壁雪白森冷。这面墙上开辟出了两层旁听席,既没有线脚,也没有叶饰,似乎是用冲头硬打出来的。下面一层的席位是方形的,上面一层的席位是圆形的。鲁特鲁威 (6) 的遗风尚存,照通例,侧墙装饰线应该迭在脚线的上面。大厅两侧每边有十个旁听席,两头还各有两个很大的包厢。一共是二十四个旁听席,里面挤满了群众。

    下面一层听众多,旁听席常常挤不下,便涌到梯层边缘,拥挤在建筑物的一切突出的地方。上面一层的旁听席前面,齐胸高牢牢地焊了一根铁杠子,作为栏杆,保护听众不被沿梯级往上走的群众挤得跌下去。尽管这样,有一回还是有个人跌到会场里去了,好在跌在博韦的主教马修身上,没有摔死。他说道:“瞧!一个主教还是有点用处哩!”

    国民公会的大厅可容纳两千人,起义的日子里容纳过三千人。

    国民公会有两类会议,一类在白天开,一类在晚上开。

    主席座椅的靠背呈圆形,带金色的钉子。他的桌子由四头带翅膀的怪兽支撑着,而那四头怪兽只有一只脚,简直可以说是从《启示录》里爬出来观看革命的 (7) 。它们仿佛是从厄则克耳 (8) 的战车上解下来,为桑松 (9) 拉囚车的。

    主席台上有一个大铃,大得几乎像口钟,还有一个挺大的铜制墨水瓶,和一个对开的羊皮纸本子,那就是会议记录本。

    有人把刚砍下的人头,插在长矛尖上,血淋淋的送到这个主席台上。

    登上讲演台要上九级台阶,每一级都又高又陡,爬起来十分困难。有一次,让骚内往上爬的时候差点绊倒了,“这是上断头台的梯子!”他说。——“学着点怎么爬!”卡利耶冲他喊道。

    大厅的四角墙壁显得太秃,建筑师便在墙上镶了斧头露在外边的古罗马束棒。

    讲演台左右两边各有一个底座,上面各安装一根十二尺高的枝形灯柱,顶上各点四盏油灯。每个旁听席厢座里也有这样一根灯柱。所有灯柱的底座上都雕刻有圆环,被群众称为“断头台的枷锁”。

    会堂的座位一排排升高,最上面一排快挨到旁听席的围栏,所以议员与群众可以直接交谈。

    旁听席的出口通向迷宫般的走廊;走廊里有时回荡着粗野的吵闹声。

    国民公会使整个宫殿拥挤不堪,不得不部分分散到附近的龙格维尔宫和库瓦尼宫。如果布雷德福勋爵的一封信内容属实,那么8月10日之后,王室的家具就搬到了库瓦尼宫。花了两个月才把杜伊勒里宫搬空。

    各个委员会都安置在会议厅附近:平等楼里是立法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和贸易员会;统一楼里是军事委员会。

    治安委员会与救国委员会之间,有一条阴暗的走廊直接相通,走廊里不管白天黑夜都亮着一盏路灯,各党派的密探在这里徘徊,所以在这里谁也不说话。

    国民公会的证人席位挪动过好几次,通常是在主席的右边。

    大厅两头有两面垂直的板壁,封住半圆形的梯形大厅的两头,在它们与墙壁之间留有两条逼仄、幽深的通道,每条通道有一扇四方的、黑洞洞的门。大家就是从这里进出的。

    有一扇门对着斐扬修道院的露台,议员们从这扇门直接进入大厅。

    这间大厅由于窗户采光不好,白天很不明亮,入夜只有几盏昏黄的灯照明,就更显得幽暗,所以总给人一种笼罩在夜色里的感觉。晚上,照明本来就差,再加上夜的黑暗,灯光下的会场便显得阴森森的。大家相互都看不清楚,只见会场的两头和左右两边,一张张模糊不清的面孔在对骂。两个人就是面对面撞上了,也认不出来。有一回,莱涅罗向讲演台跑去时,在倾斜的过道上撞到一个人身上,他连忙说:“对不起,罗伯斯庇尔。”——“你把我当成谁啦?”一个沙哑的声音反问道。——“对不起,马拉。”莱涅罗忙改口道。

    主席座位下面,左右两边各有一个专席。事情就这样奇怪,国民公会里还有享有特权的旁听者。只有这两个专席有布罩,下方的正中垂着两个金色的流苏,作为衬托。其他旁听席都光秃秃的。

    整个布置显得生硬,不正规,但挺整齐。粗犷中显示出规正。这也有点像整个革命。国民公会的大厅,堪称后来艺术家们所称的“穑月式建筑”一个最完善的标本:粗笨而不结实。当时的建筑师把对称奉为至美。文艺复兴的风格在路易十五年间已达登峰造极,后来便走向了反面。高雅发展到了平淡,纯洁演进到了单调。建筑艺术中也存在矫揉造作。18世纪的建筑,造型和着色都丰富多彩,令人眼花缭乱,后来这种艺术趋于简朴,甚至只容许直线存在。这种演变达到极致便是丑陋。艺术只剩下了骨头架子,事情就是如此奇怪。这便是严谨和简约形成的弊端。建筑风格朴素到了单调的地步。

    撇开政治激情不说,这间大厅仅仅是它的建筑风格,就有点令人不寒而栗。人们还依稀记得过去的那个剧场,饰有花环的包厢,蓝色和紫色的天花板,带有许多闪光片的枝型大吊灯,发出宝石光彩的多支烛台,闪色的帷幔,幕布和墙衣上绣的许多爱神和裸体仙女,那些画的和雕刻的镀金的装饰,整个儿像一首优雅的王室抒情曲,使这个严肃的地方显得那样迷人。而现在你环顾四周,目光所及全是生硬、笔直的角度和线条,像钢铁一样冰冷而刺眼,给人的感受,就像布歇 (10) 被大卫 (11) 处死了似的。

    4

    谁看见国民公会开会的情形,就再也不会去想它那间会议厅。谁看见演戏,就再也不会去想戏台。再也看不到比这更丑恶而又更崇高的情景。这里济济一堂的有一大批英雄,也有一大群懦夫。有高山的猛兽,也有沼泽的爬虫。如今已变成幽灵的那些斗士,当年全都聚集在这里,相互拥挤,相互挑衅,相互恫吓,斗来斗去,而又共处于一堂。

    让我们来列举一下这些巨人的名字吧。

    右边是吉伦特派,一群思想家;左边是山岳派,一群竞技者。一边是接收过巴士底狱钥匙的布里索,马赛人俯首听命的巴巴鲁,手里掌握着驻扎在市郊圣马索的布雷斯特营的克韦雷干,确定议员对将军拥有无限权力的让骚内,还有注定要倒霉的瓜德。一天夜里在杜伊勒里宫,王后指指睡熟的太子让他看,瓜德亲了亲那孩子的额头,却让孩子的父亲掉了脑袋。此外还有捕风捉影地检举山岳派与奥地利勾结的萨勒,右派的跛子西勒利和左派的瘸子库东,被一位新闻记者称为恶棍的劳斯·杜佩雷,他因此而邀请那位记者吃饭,对他说:“我知道,所谓恶棍,只是指与我们想法不同的人罢了。”还有在1790年历书的头一页写了“革命已结束”的拉博·圣艾蒂安,奋力推翻路易十六的纪内特;起草过教士公民组织法的冉森派教徒加缪,此人相信六品修士帕里 (12) 的奇迹,卧室的墙上钉了一幅七尺高的基督像,每天夜里跪在像前祈祷;有与卡米尔·德穆兰一起发动7月14日起义的福歇;有伊斯纳尔,此人有一大罪状,就是当布伦瑞克说“巴黎将被彻底烧掉”的时候,他却说“巴黎将被彻底毁掉”。有雅各布·杜邦,他头一个宣称自己是无神论者,而罗伯斯庇尔驳斥他说:“无神论是贵族的玩意儿。”有冷酷、敏锐而勇敢的布列塔尼人朗瑞奈,巴耶-封弗莱德的生死之交杜柯,巴巴鲁的忠实朋友勒贝齐,这个勒贝齐因为罗伯斯庇尔没有被送上断头台而一再提出辞职;还有反对常设区议会的黎绍,还有拉苏斯,他说过一句名言:“让感恩戴德的民众遭殃吧!”可是一旦被押到断头台脚下,他却自相矛盾而又傲慢地对山岳派说:“我们被处死,是因为民众还没有觉醒,一旦民众觉醒,就该你们丧命了。”还有比洛托,他宣布取消公会代表不可侵犯的特权,从而不自觉地为自己铸造了一把铡刀,并为自己筑起了断头台;还有夏尔·维拉特,他以这样一句抗议庇护自己的良心:“我不愿意在刀口下投票。”还有艳情小说《浮布拉》的作者鲁韦,他最后可能在王宫大厦开了家书店,请罗督斯卡为他站柜台;还有《巴黎画卷》的作者梅西埃,他经常嚷嚷说:“所有国王的脖子都感觉到了1月21日 (13) 啦!”有把旧疆界乱党视为心腹大患的马来克,以及新闻记者卡拉,他在断头台下对记者说:“现在就死真没意思,我还想看后面的结局呢。”还有自命为马耶讷和卢瓦尔第二营战士的维热,他在受到旁听席公众的威胁时就大声说:“旁听席再有人嘀咕一声,我就要求我们全体退场,拿起战刀向凡尔赛进发!”有后来死于饥荒的布左,注定要死于自己的匕首之下的瓦拉兹,因口袋里装着《贺拉斯》 (14) 暴露了身份而死于王后堡(后改名平等堡)的孔多塞,命中注定要在1792年深受群众爱戴、而1793年被狼吃掉的佩雄;此外还有许多人,像彭特库朗,马博兹,黎东,圣马丹,尤维纳利斯 (15) 的译者、参加过汉诺威战役的杜索勒克斯,布瓦洛,贝特朗,李斯特-博书,勒沙日,戈迈尔,加甸,曼维耶勒,杜普朗蒂埃,拉卡兹,昂迪布,而为首的是被大家叫作韦尼奥的巴纳夫。

    另一边是安多纳-路易-雷昂·弗洛莱勒·德·圣茹斯特,他二十三岁,脸色苍白,前额生得低,侧影端正,一双神秘的眼睛,一副忧心忡忡的神态;接着是被德国人称为“火魔”的梅林·德·狄翁维尔,制订“嫌疑犯法”的罪魁梅林·德·杜埃,第一个牧月 (16) 就被巴黎民众推举为将军的苏布拉尼,用曾经洒过圣水的手握住战刀的前本堂神父勒彭,设想将来主持司法不需要法官只需要仲裁人的比约·瓦伦纳,可喜地发明了共和历法的法布·德格朗丁和灵感卓然创作了《马赛曲》的卢热·德·李斯特(可惜这两个人以后再也没有别的创造发明),说过“死掉一个国王不等于减少一个人”的公社检察官马努埃,曾经攻进特利普斯城、新城和施派尔城看见普鲁士军队逃之夭夭的古荣,由律师变为将军、在8月10日前六天获得圣路易骑士称号的拉克洛瓦,弗雷隆-左伊勒的儿子弗雷隆-泰西特,铁面无私地搜出铁柜 (17) 但命中注定要与共和制一道悲壮地自杀、在共和制灭亡那天了结一生的鲁勒,心似魔鬼面如僵尸的佛舍,杜舍斯内老爹的朋友康布拉;杜舍斯内老爹对纪约丹说:“你是斐扬派俱乐部 (18) 的,而你女儿是雅各宾派俱乐部的。”还有对抱怨衣不蔽体的囚犯说“监狱就是石头衣裳”的雅哥,圣德尼坟墓的可怕发掘者雅沃格,专管放逐而在家里窝藏被放逐的夏利夫人的奥斯兰,主持会议时总暗示旁听席鼓掌或起哄的邦达包尔,凯拉僚小姐的丈夫、新闻记者罗贝尔;这位小姐写道:“罗伯斯庇尔和马拉都不上我家来;罗伯斯庇尔愿意来的话,随时可以来,马拉永远不要来。”还有加兰-古龙,当西班牙干预对路易十六的审判时,他高傲地要求议会不要俯就宣读一个国王给另一个国王的信;还有格雷古阿,他当初还不愧为早期基督教主教,后来到了帝国时期,却由共和党人格雷古阿变成了格雷古阿伯爵;还有阿马尔,他说:“普天下判决了路易十六,他向谁去提出上诉呢?向其他星球吧。”还有鲁耶,元月21日那天他反对在新桥鸣炮,说:“一个国王的脑袋落地,不应该比一个普通人的脑袋落地发出更大的响声。”还有安德烈的弟弟舍尼埃,讲演时总在讲台上放支手枪的瓦迪耶;还有帕尼,他对莫莫罗说:

    “我想要马拉和罗伯斯庇尔在我家的餐桌边拥抱。”莫莫罗问:“你家住在哪儿?”“住在夏朗东 (19) 。”“住在别的地方我倒要奇怪了。”还有勒让德尔,他是法国革命的屠夫,就像普赖德是英国革命的屠夫一样,他常常对朗瑞奈喊道:“过来,让我一锤打死你。”朗瑞奈回答:“你首先得颁布法令说我是一头牛。”还有科洛·德布瓦,他是一个性情阴郁的喜剧演员,脸上戴着一副有两张嘴巴的古代面具,那两张嘴巴对于事物一张说是,一张说不,一张赞成另一张谴责,在南特痛斥卡利耶,在里昂蔑视夏力叶,把罗伯斯庇尔送上断头台,把马拉请进万神庙;还有主张把佩戴“殉难者路易十六”纪念章的人统统处死的热尼修,曾经把自己的住宅送给汝拉山老汉的小学教师雷奥纳·布东,海员陶普生,律师古比约,商人洛朗·洛官特,医生杜韩,雕塑家赛让,画家大卫,亲王约瑟夫·平等。此外还有:勒贯特·皮拉沃,他要求颁布法令,宣布马拉“处于精神错乱状态”;罗贝尔·兰代,他是一条可怕的章鱼的创造者,这条章鱼的头就是全国公安委员会,它的二万一千条触角就是遍布全法国的所谓革命委员会;勒勃夫,关于他,吉莱-杜普雷在《假爱国者的圣诞歌》中写有一句诗:

    勒勃夫见到勒让德尔就哞叫 (20)

    托马斯·佩恩,一个宽厚的美国人;阿纳夏西·克路茨,德国男爵,百万富翁,无神论者,属于埃贝尔派 (21) ,为人老实;廉正的勒巴,是杜普莱的朋友;罗威尔,一个罕见的人,由于为艺术而艺术存在之广泛超乎人们的想象,他就为凶恶而凶恶;夏力叶,他希望大家用“您”称呼贵族;塔利安,一个多愁善感而又残暴的人,为了爱情的缘故而发动了热月九日事变;康巴塞莱斯,检察官,后来成了王公;卡利耶,诉讼代理人,后来成了残暴如虎的人;拉普朗士,有一天曾大声疾呼要求“给警报炮以优先权”;图里奥,他主张用口头表决的方式选举革命法庭的陪审员;布尔东·德·卢瓦兹,他曾要求与尚朋决斗,检举过佩恩,但被埃贝尔检举;法约,他建议派一支放火的军队去旺代;塔沃,4月13日几乎充当了吉伦特派和山岳派的调停人;维尼埃,要求吉伦特派的头儿们和山岳派的头儿们都作为普通士兵去服兵役;洛拜勒,待在马央斯足不出户;布波特,在攻克索米尔的战斗中,他所骑的马被打死;甘贝托,指挥瑟堡的海岸部队;雅庞维利耶,指挥拉罗舍勒的海岸部队;洛卡庞蒂埃,指挥康卡尔舰队;罗贝若,后来在拉斯塔特陷入埋伏;马恩的普里厄,在兵营里总佩戴着他从前的骑兵队长肩章;洛瓦索·德·拉萨特,他一句话激得圣-阿芝营的营长塞朗决心战死疆场;还有洛韦松,摩尔,贝尔纳·德·圣特,夏尔·里夏尔,李基尼奥等,而这批人的首领,是一个米拉波式的人物,名叫丹东。

    屹立于这两个阵营之外,而且使这两个阵营都对之敬畏的人物,就是罗伯斯庇尔。

    5

    下面蜷伏着恐怖和恐惧;恐怖可能是高贵的,而恐惧是卑贱的。在激情、英雄主义、献身精神和狂热的下面,是灰不溜丢、吵吵嚷嚷、默默无闻的一群。大会的底层称为平原派。那里集中了一切动摇不定、怀疑犹豫、畏缩迟缓、窥测风向的人,他们之中每个人都对别人存有害怕之心。山岳派是一批精英,吉伦特派也是一批精英,只有平原派是普通群众。谢耶斯就是平原派的一个缩影。

    谢耶斯由一个思想深刻的人变成了一个思想空虚的人。他到了第三等级就止步了,未能一直上升到人民。某些人天生就是要半途止步的。谢耶斯叫罗伯斯庇尔老虎,而罗伯斯庇尔叫他鼹鼠。这个形而上学者没能变得明哲,却变得谨慎小心了。他是革命的趋附者,而不是革命的公仆。他扛上铁铲,与老百姓一块去校场干活儿,和亚历山大·德·波哈奈拉同一辆车。他劝人要卖力气,而他自己从来不把力气耗尽。他对吉伦特派说:“架起你们这一派的大炮吧。”有些思想家同时是斗士,例如孔多塞与韦尼奥,德穆兰与丹东;有些思想家想的是如何处事做人,这些思想家与谢耶斯志同道合。

    出酒率最高的酿酒槽里也有酒糟。平原派的下面有沼泽派。那是一潭可怕的死水,而透过它看到的是利己主义。在那里哆哆嗦嗦,默默无言地等待的,全是一些胆小如鼠之辈。真是可怜至极。忍受着全部屈辱,却无半点羞耻之感。怒火全憋在心里,反抗的愿望隐藏在奴颜婢膝之下。他们厚颜无耻地怕得要死,毫不在乎地表现出怯懦。他们更喜欢吉伦特派,却总是拥护山岳派。结局如何取决于他们:他们总是倒向胜利的一边。他们把路易十六出卖给韦尼奥,又把韦尼奥出卖给丹东,然后把丹东出卖给罗伯斯庇尔,最后把罗伯斯庇尔出卖给塔利安 (22) 。马拉活着的时候他们肆意攻击他,马拉死了之后他们却把他奉若神明。他们拥护一切,直到有一天突然打倒一切。凡是看到摇摇欲坠的东西,他们就本能地坚决把它推倒。他们一贯为地位牢固的势力效劳,在他们眼里,动摇不定就是叛卖他们。他们人数众多,他们有力量,他们代表恐怖,他们有着卑鄙小人的胆量。

    由此发生了5月31日、芽月十一日和热月九日的悲剧;这些悲剧都是由伟人开头而由小人收尾的。

    6

    在这些充满热情的人之中,也混杂了充满幻想的人。这里存在着形形色色的乌托邦:好斗型的赞同断头台的存在,宽容型的主张废除死刑;在王座那边是恶鬼,在人民这边是天使。有好斗的头脑,也有孕育的头脑。前者满脑子装着战争,后者满脑子装着和平。卡诺一个人的头脑产生了十四个军;另一个头脑,让德布里的头脑则考虑建立一个世界性的民主联邦。在这些疯狂激烈的雄辩当中,在这些怒吼咆哮的声音当中,有着意味深长的沉默。拉卡纳尔就经常不说话,而在考虑公共国民教育的问题;朗特纳也沉默不语,他在考虑创办初级小学;勒韦利埃-雷波也默不作声,他在幻想把哲学提高到宗教那种威严的地位。其他一些人关心的是更小而又更实际的具体问题。纪东-莫伏研究改善医院的卫生条件;麦尔研究废除实际存在的奴役制度;让-彭-圣安德烈考虑废除民事监禁和人身拘留;罗姆在研究夏普的建议;杜博埃在考虑对档案进行整理;柯朗-费斯蒂考虑创办解剖学会和自然博物馆;纪若马研究内河航运和兴建埃斯科河水坝的问题。艺术自有其狂热爱好者,甚至偏爱狂者。1月21日,正当国王的头在革命广场落地之时,瓦兹省议员贝扎尔却赶到圣拉扎尔街,去看在一个顶楼找到的鲁本斯的一幅画。艺术家、演说家、预言家、丹东一类的巨人、克路茨一类的天真汉、斗士、哲学家、所有人都奔向同一个目标,奔向进步。没有什么能打乱他们前进的步伐。国民公会的伟大之处,就是在常人认为不可能的事物中,寻求有多少是可以变为现实的。在它的一个极端,罗伯斯庇尔眼睛盯着法律;在它的另一个极端,孔多塞眼睛盯住职责。

    孔多塞是一个勤于思考、头脑清晰的人;罗伯斯庇尔是一个坚决行动的人。而在解决旧社会最后危机的时候,坚决行动有时就意味着彻底消灭。凡是革命,都分上下两个斜坡,在这两个斜坡上,层次分明地呈现出不同的季节,从冰天雪地的严冬到鲜花盛开的暖春。两个斜坡的每一个地段,都产生出适合其气候的人,从爱在阳光下生活的人,到爱在电火雷鸣中生活的人。

    7

    人人都提醒别人注意左边走廊的那个角落。罗伯斯庇尔曾在那个角落里对克拉维埃的朋友加拉悄声说过这样一句可怕的话:“克拉维埃呼吸哪个地方的空气,就在哪个地方搞阴谋。”同样在那个适于密谈和低声发牢骚的角落里,法布·德格朗丁曾与罗姆吵嘴,指责他把暑月改成热月,弄得他的历法面目全非。人们也提醒别人注意拥挤地坐着上加龙省七位议员的那个角落。那七位议员最先被叫到对路易十六的判决表态,他们一个接一个回答——马耶:“死刑。”德尔马:“死刑。”普洛让:“死刑。”加莱斯:“死刑。”艾拉:“死刑。”于连:“死刑。”德萨比:“死刑。”这里充满整个历史的永恒的反响。自从人类有了司法,这反响就使法庭的墙壁震响着坟墓的回声。有人指着那攒动的人头,正是那些人在吵吵嚷嚷地进行着悲剧性的表决。巴加内尔说:“处死。一个国王不处死留着干什么!”米罗说:“今天如果没有死刑,就应该发明死刑。”年迈的拉弗龙·杜·特鲁耶说:“赶快处死!”古此约喊道:“立刻送上断头台,慢了只能加重死罪!”谢耶斯只说了两个阴森森的字:“死刑。”图里奥反对布佐提出的让人民去判决的建议:“什么!要通过基层议会!这样,全国就会有四万四千个法庭。这个案子就遥遥无期啦,路易十六的头发白了脑袋还不会落地!”奥古斯丁-彭·罗伯斯庇尔紧接在他哥哥之后嚷道:“这种屠杀人民宽恕暴君的人道,我不明白。死刑!主张缓刑,就是让暴君而不是让人民来判决。”接替贝纳丹·德·圣彼埃尔的福斯杜瓦说:“我就怕看见人流血,不过一个国王的血不是人血。死刑!”让-彭-圣安德烈说:“暴君不死,人民就没有自由。”拉维孔特利说了这样一句格言:“暴君还有一口气,自由就会被窒息。死刑。”夏朵诺夫-朗东喊道:“处死最后一个路易!”纪亚丹表示希望“在坍塌的城门前处死他”。特利耶说:“咱们应该铸造一门大炮,口径与路易十六的头一样粗,去打敌人。”在主张宽容的人之中,让蒂说:“我主张监禁。制造一个查理一世,等于制造一个克伦威尔。” (23) 邦加说:“流放。我希望看到世界上头一个被迫干活谋生的国王。”阿尔布说:“驱逐出境。让这个活幽灵去各国的王位周围游荡。”臧家柯米说:“监禁。留个活加佩当作稻草人。”夏勇说:“让他活着。我不希望看到我们把一个人杀了,而让罗马把他奉为圣人。”当这些宣判从那些严厉的嘴里一句句吐出来,消散于历史之中的时候,在那些袒胸露肩、穿金戴银的妇女的旁听席上,有人手里拿着名单在统计票数,每听到一个人表态,就用别针在名单上扎个洞。

    凡是发生悲剧的地方,就会有恐惧和怜悯。

    提起处于统治地位的任何时期的国民公会,人们眼前就会重新浮现最末一个加佩受审判的情形。1月21日传奇性的事件,似乎与整个审判的行动搅在一起。这个令人生畏的议会里弥漫着厄运的气息,这气息吹向点燃了八百年的古老的君主专制火炬,将之吹灭了。对一位国王的审判,就是对历代国王的最终审判,它恰如对过去发动的一场庄严的讨伐的起点,随便去旁听国民公会的哪次会议,都会看见上断头台的路易十六的影子投射在墙壁上;旁听者们相互传说克圣辞职不干了,罗兰也辞职不干了,德塞夫勒省议员杜夏泰尔病卧在床,奄奄一息,还叫人把他抬到会场,投票不杀国王,他的行为引得马拉哈哈大笑。这位议员如今早被历史遗忘了,当时谁都想看他一眼的,他经过三十七小时的会议,疲劳不堪,坐在席位上睡着了。轮到他投票时,传达员跑过去推醒他,他勉强睁开眼睛,说道:“死刑。”说罢又睡着了。

    在国民公会判决路易十六死刑的时候,罗伯斯庇尔还可以活十八个月,丹东还可以活十五个月,韦尼奥可以活九个月,马拉可以活五个月又三个星期,勒倍勒蒂埃-圣法若还只能活一天。人的呼吸多么短暂而可怕啊!

    8

    国民公会有一个向老百姓敞开的窗口,那就是公众旁听席;当窗口显得不够大的时候,它就干脆敞开了大门,这样市井小民就都可以拥进议会了。群众拥进议会,这可是历史上最令人惊奇的景象。通常,这种拥入是热情洋溢的。它使街头巷尾的老百姓与身居高位的议员们亲近起来。但是,这种洋溢的热情也是令人生畏的,因为正是这些老百姓,有一天在三小时之内就夺取了残老军人院的所有大炮和四万条枪。每时每刻都可能进来一批人打断会议的进行。他们是允许进入会议的代表、请愿者、来表示敬意的人或来献礼的人。圣安托万区的荣誉长矛,由几个妇女扛着进来了。一些英国人送来两万双鞋子给我们打赤脚的士兵穿。《箴言报》报道说:“奥比娘村本堂神父、德洛姆营营长阿尔努公民,到议会来要求上前线,并要求保留他的本堂神父的职位。”各区的代表,即衣衫褴褛的群众,用担架抬着餐盘、圣盘、圣餐杯、圣体显供台、成堆的金银和镀金银的器具,来献给祖国,而所要求的报偿,是允许他们在国民公会的前面跳卡马尼奥尔舞。谢纳尔、纳尔波和瓦利耶曾到这里来演唱,向山岳派表示敬意。勃朗区议会送来一尊勒倍勒蒂埃的半身雕像,一个女人在议长亲她时往议长头上戴了一顶红帽子;“迈耶区的女公民”向“立法者们”抛掷鲜花;“祖国的学生”由乐队领头来感谢国民公会“给本世纪带来了繁荣”;法兰西卫队区的妇女送来了玫瑰花;香榭丽舍区的妇女献了一顶橡叶冠;圣殿区的妇女跑到议会来宣誓“只与真正的共和党人结合”;莫里哀区奉献了一块富兰克林纪念章,议会决定把它挂在自由女神像的冠冕上;被称为共和国孩子们的育婴堂里的弃儿,穿着国民制服列队来到这里;九十二区的姑娘穿着洁白的连衣裙来到这里,第二天的《箴言报》报道:“议长从一位漂亮的姑娘天真无邪的手里接过一束鲜花。”发言的议员们常常向群众致敬,有时故意吹捧他们:“你们是正确的,你们是无可指责的,你们是崇高的。”民众有天真烂漫的一面,喜欢听这些甜言蜜语。有时,也有群众跑到议会来闹事,他们怒气冲冲地进来,出去时却变得心平气和了,恰如罗讷河流经莱芒湖 (24) ,流进去时一片混浊,流出来时澄澈碧绿。

    有时气氛十分紧张,亨利奥就把火刑具搬到杜伊勒里宫的大门口。

    9

    国民公会从革命中脱颖而出的同时,也创造着文明。它是一座熔炉,一座冶炼的熔炉。这座熔炉里虽然翻滚着恐怖,但也酝酿着进步。从那纷纭的阴影中,从那汹涌奔驰的云层中,射下万道光芒;这光芒犹如永恒的定律,闪耀在地平线上,闪耀在各国人民永远看得见的天上,分别代表着正义、宽容、仁慈、理性、真理、博爱。国民公会宣告这样一条伟大的公理:公民与公民之间的自由是相互制约的。这句短短的话概括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全部准则。它宣布穷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宣布残疾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盲人和聋哑人应该受到国家监护,母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未婚的母亲应该得到安慰和扶助,儿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孤儿应该由国家收养,清白无辜者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被宣判无罪的被告应该得到赔偿。它谴责贩卖黑奴,主张废除奴隶制度。它宣扬公民团结互助。它规定实行免费教育。它组织国民教育,在巴黎由师范学校、在省城由中心学校、在乡镇由初级小学负责实施。它创办音乐戏剧学院和博物馆。它颁布法律,统一法规,用十进制统一度量衡。它建立了法国的财政,用国家的信誉取代了君主专制下国家信用的长期破产。它使通讯有了电报,为老年人创办了享受救济的养老院,为病人建立了清洁的医院,为教育创办了综合科技学校,为科学创办了气象局,为人类智力创办了研究所。它是本国的,又是世界性的。国民公会颁布了一万一千二百一十条法律,其中三分之一涉及政治,三分之二涉及人。它宣布普遍的道德为社会的基础,普遍的良心为法律的基础。总之,奴役制被废除,博爱得到提倡,人道受到保护,人的良心得到矫正,劳动法变成了救助的权利而不再是沉重的负担,国家财富得到保障,儿童受到教育和扶助,文学和科学得到推广,一切高峰都点亮了灯塔,一切苦难都得到救助,一切原则都已阐明,凡此一切,国民公会在实现的时候,内部正经受着旺代蛇蝎般的发难,外部则顶住了各国君主狼虎般的进攻。

    10

    好一个广阔的舞台。各种类型的角色,有人性的,没有人性的,还有超人的,纷纷登台表演。史诗般的对抗场面迭起。纪约丹避开大卫,巴兹尔大骂夏博,瓜德嘲笑圣茹斯特,韦尼奥蔑视丹东,鲁韦攻击罗伯斯庇尔,布佐揭露平等,尚朋痛斥帕什,人人憎恨马拉。那么多人的名字,无法一一列举!阿蒙维尔外号叫“红帽子”,因为他来开会时总戴一顶弗里吉亚帽 (25) ,他是罗伯斯庇尔的朋友,却出于对平衡的兴趣,想在“处死路易十六之后,把罗伯斯庇尔送上断头台”;马修是仁慈的主教拉穆莱特的同僚,长相也与之极像,而这位主教却因为一个吻而名留后世;勒阿迪·杜·莫比昂谴责布列塔尼的教士们;巴莱尔属于多数派,是他主持了对路易十六的审判,他与帕梅拉的关系,就像鲁韦与罗督斯卡的关系一样;多努是奥拉托利会会员,他总是说:“咱们得抓紧时间。”还有杜布瓦-克朗塞,马拉经常咬着他的耳朵说悄悄话;还有夏朵诺夫、拉克洛和埃洛·德·塞谢尔,后者听到亨利奥喊:“炮手们各就各位!”就吓得直往后退;于连把山岳派比做温泉关 (26) ;加蒙希望专门为妇女预备一个公众旁听席;拉洛瓦在戈贝尔主教到国民公会摘下主教冠,戴上红帽子时,代表会议向他表示敬意;勒孔特大声嚷道:“难道谁还俗就要向谁表示敬意吗?”布瓦西-当格拉向费罗的头颅敬过礼,这就在历史上留下了这样一个疑问:布瓦西-当格拉究竟是向头颅即被害者敬礼呢,还是向长矛即凶手敬礼?杜普拉兄弟俩,一个是山岳派,一个是吉伦特派,彼此相互憎恨,就像舍尼埃兄弟俩一样。

    这些骇人听闻的话都是在这个讲台上讲的,有时连讲话者本人也没有觉察到,这些话的腔调竟像革命的预言,而由于这些讲话,客观事实似乎突然莫名其妙地变得不高兴和激动起来,仿佛它们误解了刚刚听到的那些话;所发生的事情似乎对所说的话非常恼火,于是祸事便不可抗拒地降临了,好像是被人们所说的话激出来的。就像在山里,喊一声就能引起一场雪崩。再多说一句话,就可能产生灭顶之灾。如果没有人说话,就什么事情也不会发生。有时简直可以说,各类事件都脾气太暴躁了。

    就这样,由于演说者偶然说的一句话被误解,伊丽莎白夫人 (27) 就掉了脑袋。

    在国民公会,说话再放肆也是合法的。

    辩论之中,威胁的话恰如大火中的火星,满场乱飞,迸来射去。佩雄说:“罗伯斯庇尔,谈事实吧。”——罗伯斯庇尔:“事实吗,就是你呀,我会来谈的,你等着瞧吧。”——一个声音:“处死马拉!”——马拉:“马拉死的那天,巴黎也就完蛋啦;巴黎一完蛋,共和国也就不存在了。”——比约-瓦伦纳站起来说:“我们要……”——巴莱尔打断他:“你说起话来就像个国王。”——又一天,菲力波说:“有一个议员拔出剑来对付我。”——奥杜安:“主席,请你叫想杀人的家伙遵守秩序。”——主席:“等一等。”——帕尼:“主席,我也要求你维持秩序。”有时,议员们也放肆地大笑。——洛官特:“尚德布的本堂神父抱怨他的主教福歇不准他结婚。”——一个声音:“福歇自己有不止一个情妇,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阻止别人讨老婆。”——另外一个声音:“教士们,讨老婆吧!”旁听席的人也参加这类议论,而对议员们都以“你”相称。一天,议员吕昂走向讲坛,他的臀部一边比另一边大得多,旁听席就有一个人冲他喊道:“喂!转到右边来呀,你不是有一边‘面颊’是大卫式的吗?”老百姓对国民公会就是这样随便。不过有一次,即1793年4月11日发生起哄的时候,主席下令拘捕了旁听席一个打断议员发言的人。

    一天,老表纳洛蒂出席会议作证,罗伯斯庇尔发言,一讲就讲了两个钟头,眼睛一直望着丹东,有时严肃地定定盯住他,有时阴险地斜眼瞟着他。他猛烈抨击面前的对手,最后以恶毒的字眼声嘶力竭地攻击道:“我们认得那些阴谋家,我们认得那些行贿的家伙和受贿的家伙,我们认得那些叛徒。他们就在这个会场里。他们听到我们的发言。我们看见他们,一直盯住他们。他们抬头看一看吧,他们会看到法律之剑悬挂在他们头顶上;他们审视一下自己的灵魂吧,他们会看到自己的卑鄙无耻。他们应该当心他们自己。”罗伯斯庇尔讲完的时候,丹东仰着头,眯缝着双眼,望着天花板,一条胳膊垂在椅背上,只听见他低声吟诵道:

    鲁塞尔小子 (28) 经常发表演讲

    讲得短的才不算又臭又长

    辩论的双方经常对骂:“阴谋家!”“杀人犯!”“恶棍!”“叛徒!”“温和派!”他们在会场里的布鲁图半身雕像面前互揭老底。彼此怒目相向,挥舞着拳头,手枪和匕首都从套子里拔出了半截。讲坛上怒火熊熊。有些人说话的声音就像已经被押上了断头台似的。人头攒动,有些惊慌失措,有些面容可怖。这里有山岳派、吉伦特派、斐扬派、温和派、恐怖派、雅各宾派、科尔得利派,还有宣判路易十六死刑的十八位教士。

    所有这些人,现在都像烟一样消散在四面八方。

    11

    这是一些随风激荡的思想。

    而这风是不可思议的风。

    当上国民公会的一名议员,就是成为海洋里的一个波浪。即使他们之中最伟大的人物也莫不如此。动力来自上天。国民公会显示出一种意志,那是全体的意志,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这种意志是一种思想,一种不可征服的思想,一种无比博大的思想,它在乌云密布的天上呼啸。我们把这个叫作革命。这种思想所到之处,它会使一部分人垮台,而使另一部分人奋起;把一部分人像浪花一样卷走,把另一部分人刮到礁石上摔得粉碎。这种思想知道自己前进的方向,它带着旋涡滚滚向前。说革命是人造成的,等于说潮汐是波浪造成的。

    革命是“未知”的行动。你可以根据你是向往未来还是向往过去,把它称为好事或坏事,但你不要把它说成是别的什么造成的。革命好像是各种重大事件和伟大人物的共同作品,其实它只是各种事件演变的结果。这好比事件在那里花钱,而由人去付账;事件口授,人只签个字。7月14日的签字人是卡米尔·德穆兰,8月10日的签字人是丹东,9月2日的签字人是马拉,9月21日的签字人是格雷古阿,1月21日的签字人是罗伯斯庇尔。但是,德穆兰、丹东、马拉、格雷古阿和罗伯斯庇尔,都不过是代笔而已。这些伟大篇章不寻常的、令人生畏的撰写者,名字就叫作上帝,而他所戴的面具,叫作命运。罗伯斯庇尔相信上帝,那是无疑的。

    革命是从各个方面压迫着我们的内在现象的表现形式,这种内在现象我们称之为必然。

    幸福和痛苦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神秘莫测,它们面前矗立着历史的问号。

    “因为”二字,既是一无所知者也是无所不知者的解答。

    面对这在劫难逃的灾难,这既摧毁文明又给文明注入活力的灾难,人们是很难细细加以评说的。根据结果去指责或赞扬某些人,那几乎无异于根据总和去挑剔或赞美一个个数字。该发生的事情总要发生。风总是要刮的。永远晴朗的天空不会受这些风风雨雨的影响。革命之上存在着真理与正义,犹如暴风雨之上仍有繁星密布的天空。

    12

    以上就是那气势恢宏的国民公会。它是同时受到各种黑暗势力进攻的人类堡垒,是照耀着受到围攻的各种观念的营火,是各种思想在悬崖峭壁上的巨大宿营地。历史上没有任何机构可与这个团体相媲美。它既是议会又是大众的会议,既是最高立法机关又是各阶层民众聚会的场所,既是无比庄严的地方又是公共广场,既是法庭又是审判的对象。

    国民公会一直被风刮得摇摆弯曲。这风是从民众口里吹出来的,也是上帝呼出的气。

    今天,在岁月流逝八十个春秋之后,任何人,不论是历史学家还是哲学家,每当国民公会显现在他的思想上时,他都会禁不住一愣,陷入沉思;谁都不能不注意那队浩浩荡荡的幽灵。

    二 幕后的马拉

    正如他事先告诉西蒙娜·埃弗拉尔的一样,马拉在孔雀街那次碰头会的第二天,就来到了国民公会。

    国民公会里有一位拥戴马拉的侯爵,名叫路易·德·蒙多。此人后来送给国民公会一座十分制的钟,钟的上面是马拉的半身雕像。

    马拉进入议会厅时,夏博正好走到蒙多身边。

    “遗老……”夏博叫道。

    蒙多抬头一看:“你为什么叫我遗老?”

    “因为你就是遗老。”

    “我?”

    “既然你过去是侯爵。”

    “我从来就不是。”

    “噢!”

    “我父亲是士兵,我祖父是织布工人。”

    “你胡扯些什么,蒙多?”

    “我不叫蒙多。”

    “那么你叫什么?”

    “我叫马利朋。”

    “老实讲,”夏博说,“你叫什么我认为无关紧要。”

    他接着又咕哝一句:

    “现在谁都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侯爵了。”

    马拉在左边的过道上停下来,望着蒙多和夏博。

    每回马拉进来时,总会引起一阵叽叽咕咕的议论,但总是在离他远远的地方;他周围的人都沉默不语。马拉根本不予理会。对“沼泽里的这些噪音”,他嗤之以鼻。

    在下面几排光线暗淡的座位上,库贝·德·卢瓦兹、普吕内勒、维拉尔(此人是主教,后来当上了法兰西学院院士)、布特鲁、佩蒂、普莱夏尔、博内、蒂波多、瓦德卢什等人,都互相提醒马拉到了。

    “瞧,马拉!”

    “他并没有病倒?”

    “他是病啦,你看他穿着室内便袍。”

    “天哪,真的!”

    “他真是为所欲为。”

    “居然这身打扮来到国民公会!”

    “有一天他曾戴着桂冠来到这里,当然也就能穿着室内便袍来了!”

    “瞧他那副青面獠牙的模样!”

    “他的便袍像是新的。”

    “什么料子做的?”

    “棱纹平布。”

    “还带格子哩。”

    “瞧那翻领。”

    “是皮的。”

    “虎皮。”

    “不,白鼬皮。”

    “是仿皮。”

    “还穿着长筒袜哩。”

    “真稀奇。”

    “鞋上还带扣子。”

    “是银扣子!”

    “康布拉的木鞋商肯定恨死他了。”

    其他座位上的人装作没有看见马拉,尽聊别的事情。桑托纳克斯凑近杜索勒克斯:

    “知道吗,杜索勒克斯?”

    “什么?”

    “前伯爵布利安呀!”

    “就是和前公爵魏勒华一块关在佛斯监狱的那一位?”

    “是呀。”

    “这两个人我都认识。怎么样?”

    “他们吓破了胆,见到戴红帽子的狱卒就打躬作揖,有一天连纸牌都不敢玩了,因为那副牌里有国王和王后。”

    “现在他们怎样啦?”

    “昨天在断头台上呜呼哀哉啦。”

    “两个人一块?”

    “两个人一块。”

    “他们在牢房里究竟表现怎样?”

    “软骨头。”

    “在断头台上呢?”

    “视死如归。”

    杜索勒克斯大声感叹道:

    “死比活着更容易。”

    巴莱尔正在念一份报告。那是一篇关于旺代的报告:莫比昂的九百士兵带着大炮去援救南特了。勒东受到农民军的威胁。班勃夫遭到进攻。一队巡逻艇在海上游弋警戒,以防止登陆。从安格朗德到摩尔,整个卢瓦尔河左岸布满了保王势力的炮台。三千农民军占领了波尔尼克,他们高呼“英国人万岁!”巴莱尔正在念报告是桑特尔写给国民公会的一封信。信的结尾说道:“瓦纳遭到七千农民军的进攻。我们把他们击退了,并缴获了四门大炮……”

    “抓了多少俘虏?”一个声音问道。

    巴莱尔继续念道:“又及:我们没有俘虏,因为我们不再抓俘虏。”

    马拉始终一动不动站在那里,根本没有听,似乎在思考什么严重的问题。

    他手里捏着一张纸,用手指不停地搓揉着。谁如果能把那张纸展开,就会读到下面这样几行字,是莫莫罗的笔迹,大概是对马拉提出的一个问题的回答:“对拥有绝对权力的特派员毫无办法,尤其是救国委员会的特派员。热尼修在5月6日的会议上讲过:‘每位特派员比国王的权力还大。’可是白搭,根本不起作用。特派员们掌握着生杀大权。昂热的马萨德,圣阿芒的图拉尔,马尔塞将军身边的尼永,萨布尔军的帕兰,尼奥尔军的米里耶,全都拥有无限的权力。雅各宾派俱乐部甚至任命了帕兰为旅长。在目前情况下,什么都可能发生。救国委员会的一位特派员可以使一位总司令束手无策。”

    马拉把纸揉成一团,放进口袋,向蒙多和夏博走去。那两个人一直在闲聊,没有看见他进来。

    夏博说:“马利朋或蒙多,听我说:我刚从救国委员会那里来。”

    “那里正在干什么?”

    “他们把一个贵族交给一位教士监督。”

    “噢!”

    “一个像你一样的贵族……”

    “我不是贵族。”蒙多说。

    “交给一位教士……”

    “一位像你一样的教士。”

    “我不是教士。”夏博说。

    两个人笑起来。

    “请把这件趣闻讲具体点儿。”

    “事情是这样的:一位名叫西穆尔登的教士被授予全权,派到一位名叫郭文的子爵身边;那位子爵指挥着海岸部队的远征纵队。现在的问题是如何防止这位贵族弄虚作假,防止这位教士叛变。”

    “很简单,”蒙多答道,“把死神拉进来就行了。”

    “我正是为此事而来的。”马拉说。

    两个人抬起头来。

    “你好,马拉,”夏博说,“你很少参加我们的会议。”

    “我的医生建议我常洗盆浴。”马拉说。

    “洗盆浴可要当心,”夏博又说,“塞奈克就是死在浴池里。”

    马拉微微一笑:“夏博,这里可没有尼禄[37—68,古罗马皇帝,称帝之后,其母让政治家布鲁图和哲学家塞奈克辅佐他] 。”

    “可是有你呀。”一个粗暴的声音说。

    是丹东经过这里,向自己的座位走去。

    马拉连头也没回。

    他把头俯到蒙多和夏博两张脸之间。

    “你们听着,我是为了一件重要事情才来的:今天我们三个之中必须有一个向国民公会提出一项法令草案。”

    “我不行。”蒙多说,“没有人会听我的,我是侯爵。”

    “我嘛,”夏博说,“也没人听我的,我是嘉布遣会修士。”

    “我呢,”马拉说,“也没有人听我的,因为我是马拉。”

    三个人一阵沉默。

    马拉心事重重的时候,是不能贸然向他提问题的,不过蒙多还是斗胆问了一句:“马拉,你想提出一项什么法令?”

    “规定任何军事长官,凡是放走被俘的叛军,一律判处死刑的法令。”

    夏博插话道:“这项法令已经有了呀,是四月底通过的。”

    “有和没有一样。”马拉说,“在整个旺代,到处都有人放走俘虏,窝藏俘虏也不受惩罚。”

    “马拉,这是因为那项法令已经失效。”

    “夏博,必须让这项法令重新生效。”

    “对。”

    “为此必须对国民公会讲。”

    “马拉,没有必要对国民公会讲,对救国委员会讲就够了。”

    “如果救国委员会把这项法令在旺代的每个乡镇张贴,”蒙多说,“并且狠狠地抓住两三个典型,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要抓典型就抓大头头,”夏博说,“从将军里头抓。”

    马拉咕哝一句:“倒也是,这就够了。”

    “马拉,”夏博又说,“这件事你亲自去对救国委员会讲吧。”

    马拉定定地盯住他;被他这样盯住是很难受的,连夏博也不例外。

    “夏博,”他说道,“去救国委员会就是去罗伯斯庇尔那里。我是不会去罗伯斯庇尔那里的。”

    “我去吧。”蒙多说。

    “好。”马拉说。

    第二天,救国委员会向各个方面发出命令,要求将那项法令在旺代的所有城镇和乡村张贴并严格执行:凡是暗中帮助被俘的叛军匪徒逃跑者,一律判处死刑。

    这项法令只是第一步。国民公会还要走得更远。几个月之后,共和二年雾月十一日,即1793年11月,鉴于拉瓦尔市打开城门收容逃跑的旺代叛军俘虏,国民公会颁布法令,凡为叛军提供庇护所的城镇,一律予以摧毁。

    而在欧洲各国的国王方面,他们在法国逃亡贵族的怂恿下,由奥尔良公爵的总管李农侯爵起草,发表了布伦瑞克声明,宣布凡持枪械的法国人,一经抓获立即枪决,谁胆敢动国王一根毫毛,就将巴黎夷为平地。

    这叫作以野蛮对野蛮。

    ————————————————————

    (1) 让·布朗(1515—1578),法国著名建筑师。

    (2) 勒佩勒蒂耶-圣法若(1760—1793),国民公会成员,因投票赞成处决路易十六,第二天被自己的卫兵打死。

    (3) 为古罗马高级执法官的权力标志,束棒中捆有一柄突出的斧头。

    (4) 传说中古代斯巴达的立法者。

    (5) 雅典政治家和诗人,本国宪法和法典的制定者。

    (6) 古罗马建筑师,《建筑十书》的作者。

    (7) 《启示录》为《圣经·新约》中的一卷,题为“样子可怕的怪兽”。故有此说。

    (8) 公元前6世纪以色列人,《圣经·旧约》中著名的四大先知之一,其名又译为以西结,著《以西结书》。

    (9) 执行路易十六死刑的刽子手。

    (10) 布歇(1703—1770),法国画家,风格以色彩精细、形式柔美、技巧熟练和主题浮华为特征。其作品充分表现出洛可可时期的法国趣味。

    (11) 大卫(1748—1825),法国新古典主义重要画家,画风严谨,技法精湛,反对洛可可陈腐画风,主张恢复古代优良的传统。

    (12) 帕里(1690—1727),法国修士,以刻苦修炼、广积善德著称,颇受冉森教派推崇。

    (13) 即1793年1月21日,路易十六上断头台的日子。

    (14) 高乃依所著悲剧,取材于意大利古代传说中贺拉提乌斯兄弟与库里阿提乌斯兄弟之间的战斗。1640年首演。

    (15) 尤维纳利斯(55或60—约127),古罗马最后也是最有影响的一位讽刺诗人。

    (16) 法兰西共和历的第九月,相当于公历5月20日至6月18日。

    (17) 路易十六的秘密保险柜,藏有其罪恶的证据。

    (18) 斐扬派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君主立宪派,在巴黎斐扬俱乐部集会,故名。

    (19) 夏朗东意即疯人院。

    (20) 法语里勒勃夫与“牛”字谐音,而前文提到勒让德尔是法国革命的屠夫,故有此诗句。

    (21) 法国大革命中的激进派,埃贝尔的追随者。要求建立一个反基督教的,而实质上为社会主义的革命政府,极力排除吉伦特派和其他温和派。

    (22) 让-朗贝尔·塔利安(1767—1820),温和派热月党人领袖,后与人合谋在1794年热月九日推翻罗伯斯庇尔,成为热月反动派的首领。

    (23) 指17世纪初,克伦威尔处死英国国王查理一世,自己当上国王。

    (24) 莱芒湖即瑞士的日内瓦湖。

    (25) 一种红色锥形高帽,帽尖向前倾折,流行于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26) 希腊中部东海岸卡利兹罗蒙山和马亚科斯湾之间的狭窄通道。公元前480年,人数很少的希腊军队在此抵抗波斯大军三天,因而载入史册。

    (27) 路易十六的妹妹,路易十六死后负责照顾他的孩子,于1794年被革命法庭处死。

    (28) 当时的滑稽民歌中常常歌唱的人物。

    第三部分 在旺代

    第一章 旺代

    一 森林

    那时,布列塔尼地区有七片阴森可怖的森林。旺代战争就是僧侣的叛乱,而这场叛乱的助手就是森林。真可谓黑暗势力帮助黑暗势力。

    布列塔尼的七片森林是:横亘在多尔和阿夫朗什之间的富热尔森林;周边长达八法里的普兰塞森林;到处是沟壑和溪涧的潘芃森林,这片森林从白泥瓮那边几乎无法进去,而在保王势力占据的孔柯内镇那边,却有一条很方便的退路;雷恩森林,那里可以听到共和军控制的教区的警钟声,城镇周围许多教区都在共和军控制之下,普伊载追踪弗卡尔,就是追到这片森林失去了踪迹;马什库尔森林,夏莱特就是隐藏在这片森林里的猛兽;加纳什森林,它是属于拉特雷穆瓦耶、郭文和罗昂三个家族的;还有仙女居住的布罗瑟良德森林。

    布列塔尼有位贵族的封号就叫“七森林领主”。此人就是封特奈子爵,布列塔尼亲王。

    布列塔尼亲王并非虚传,而且有别于法兰西亲王。罗昂家族世代都是亲王。加尼埃·德·圣特在共和二年雪月十五日给国民公会的报告中,称塔尔蒙亲王是“匪徒们的加佩,马恩和诺曼底的君主”。

    可以单独写一部1792年至1800年的布列塔尼森林史,而这部历史与传奇般波澜壮阔的旺代战争是分不开的。

    历史有历史的真实性,传奇有传奇的真实性。传奇的真实与历史的真实性质不同。传奇的真实是通过虚构达到符合实际的效果的。不过,历史和传奇的目标是一样的;通过描写眼前的人来描写永恒的人。

    要彻底介绍旺代这场战争,只有靠传奇来补充历史;全面介绍要靠历史,具体介绍要靠传奇。

    应该说,旺代战争值得介绍,旺代战争是个奇迹。

    这场愚昧无知者的战争,是那样愚蠢又那样壮丽,那样可憎可恨又那样可歌可泣,使法兰西痛心又使法兰西骄傲。旺代战争既是创伤也是光荣。

    在某些时候,人类社会存在种种谜。这些谜使智者受到启迪,而使愚昧者陷入黑暗、暴力和野蛮。哲学家不会贸然评说是非,他要考虑问题的错综复杂。这些问题犹如天上的云彩,经过时总要向地面投下阴影。

    要了解旺代战争,就要想象这样一场对抗:一边是法兰西革命,另一边是布列塔尼农民。一边是一系列无与伦比的事变:所有人的利益同时受到巨大的威胁,文明的怒潮汹涌,进步过分迅猛,改良难以估量又难以理解,等等。而站在这一系列事变的对面的,是一个严肃而古怪的野蛮人。这个人目光炯炯,头发很长,靠喝牛奶、吃栗子生活,他活动的空间仅限于他的茅屋、篱笆和壕沟,靠钟声辨别附近的每个村庄,只是为了解渴才用水,背上披件用丝线绣有阿拉伯图案的短皮外套,看上去没有教养,却穿着绣花衣裳,那衣裳上绣的图案就像他的祖先克尔特人脸上文的图案一样,把主人的刽子手当作主人尊敬,说着过时的语言,等于为他自己的思想造了一座坟墓,用刺牛棒赶着牛,把镰刀磨得锋利,在黑麦地里刈除杂草,自己做荞麦饼,他敬重的头一件东西是犁,其次是他的祖母,他信奉圣母和白衣女神,顶礼膜拜圣坛和矗立在荒地里的那块神秘巨石,他是平原上的耕耘者,海岸边的垂钓者,丛林里的偷猎者,热爱国王、领主、僧侣和身上的虱子,好沉思默想,常常在寂寥的沙滩上伫立几个小时,郁郁地倾听大海的涛声。

    人们暗暗嘀咕,那个瞎子忍受得了如此强烈的光线吗?

    二 人

    农民们有两个依靠:为他们提供衣食的土地和为他们提供藏身之所的森林。

    布列塔尼的森林一般人难以想象。就像一座座城市。密匝匝的荆棘和枝条,交错纠结,钻在里面什么也听不见,一点声音也没有,俨然一个蛮荒世界。那望不到边的灌木丛,就是死一般寂静的藏身所,表面上看去,没有比这更僻静、更幽深、更阴森的地方了。假如能以闪电般的速度,把所有树木一下子砍倒,你就会突然看到,这阴暗的森林里躲藏着许多人。

    森林里挖了一口口狭窄的圆井,口上盖着石板,并用树枝做了伪装。井先是垂直而下,然后变成水平方向,底下扩大为圆形的洞穴,然后通向一间间黑暗的房间。冈比西斯 (1) 在埃及发现过这种井,韦斯特曼 (2) 在布列塔尼也发现了这种井。只不过前者是在沙漠里,后者是在森林里;埃及的地穴是安葬死人的,布列塔尼的地穴里则住着活人。在米石侗森林一块最偏僻的林间空地,地底下尽是过道和房间,有许多人神秘地进进出出,这个地方被称为“大都市”呢。另一片林间空地,地面上一样的荒凉,地底下一样住满了人,被称为“王家广场”。

    这种掘地而居的情形,在布列塔尼自古有之。无论哪朝哪代,都有一些人为躲避另一些人,而逃到这里来。于是就有人在树底下挖了一些潜伏的洞穴。古代克尔特人和高卢人的德洛伊教祭司就开始挖这种洞穴了,有几个洞穴甚至与石室冢墓 (3) 一样古老。传说中的鬼怪,历史上的恶煞,全都曾经从这片阴森可怖的土地上经过,例如泰乌塔特斯,恺撒,霍埃尔,尼欧曼纳,英国的杰弗里,铁手套阿兰,皮尔·摩克莱,法兰西的布洛瓦家族,英格兰的蒙福家族,历代国王和公爵,布列塔尼的九位男爵,乱世的法官们,与雷恩的伯爵们发生争吵的南特的伯爵,结伙抢劫的士兵,土匪,大部队,勒内二世,罗昂子爵,王室高官,在塞维尼夫人的窗下把农夫吊在树上的肖尔纳,15世纪领主们的相互残杀,16世纪和17世纪的宗教战争,18世纪的三万只训练专门咬人的狗。面对这一次又一次的可怕蹂躏,老百姓只好躲起来。穴居人躲避克尔特人,克尔特人躲避罗马人,布列塔尼人躲避诺曼底人,新教徒躲避天主教徒,走私者躲避税吏,你躲避我,我躲避你,办法都是先逃进森林,然后钻到地底下,像野兽一样。暴政在这里征服各个民族。两千年来,形形色色的专制主义、征服战争、封建主义、宗教狂热、苛捐杂税,劫掠着这个苦难深重、人心惶惶的布列塔尼.这是一种无情的劫掠,不是用这种方式,就是用另一种方式,从来没有停止过。老百姓只好躲到地下去了。

    正当人们心灵里充满了恐怖,也就是说充满愤怒,森林里预备了许多地穴的时候,法兰西共和革命爆发了。这种暴力的解放使布列塔尼感到不堪忍受,于是它就起来叛乱了。这正是奴隶们习惯性的错误。

    三 人与森林的默契

    布列塔尼可悲的森林再次充当了过去的角色,成了这次叛乱的帮凶和同谋,像历来一样。

    这些森林的地底下,挖掘了许多说不上名字的坑道、房间和走廊,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如同蛛网。每个不见天日的小房间里可以容纳五六千人。问题是待在里面呼吸困难。一些惊人的数字告诉我们,这次大规模的农民叛乱的组织是多么强大。伊勒-维莱纳省的贝尔特森林,是塔尔蒙亲王避难的地方,整个森林里静悄悄的,根本看不见人的踪迹,可是里面却隐藏着弗卡尔和他领导的六千人。在莫比昂省的莫拉克森林里,一个人影也看不见,实际上里面却隐藏着八千人。贝尔特和莫克拉这两片森林,还算不上布列塔尼的大森林。在这些森林的地面上行走,是很可怕的。这些给人以假象的丛林里,到处埋伏着战士,躲在地下迷宫里,革命的巨足一踩上去,里面就溅出内战。

    成营的部队在暗中窥伺。这些神不知鬼不觉的部队,在共和军部队的脚底下迤逦前进,突然从地底下钻出来,突然又钻回地底下,忽而跳出无数的人,忽而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既具有分身术,又具有隐遁术,时而像雪崩地动山摇而来,时而又化作尘埃无声无息隐去。它们像精通缩身术的巨人,变成巨人进行战斗,化作侏儒便于躲藏。它们是有着鼹鼠习性的虎豹。

    不仅有广袤的森林,也有小片的树林。正如城市旁边有村庄,森林里面有灌木丛。森林与森林之间,有迷宫般星罗棋布的小树林,把它们连接起来。古堡变成了碉堡,村庄就是军营,田地里壕沟纵横,竖满了树桩,恰如一个个网眼,专等共和军自投罗网。

    整个这些地方称为林区。

    有属于让·舒安家当中有口水塘的米石侗林子,台耶费家的热那林子,古日-勒布鲁昂家的拉伊斯里林子,私生子库蒂耶家的夏尼林子。这库蒂耶人称圣保罗的使徒,乃瓦什-努瓦尔军营首领。有属于神秘莫测的雅克先生的布果林子,这位先生躲在尤瓦岱地道里,准备执行某项神秘的计划。有夏洛林子,毕木斯和小亲王在这片林子里受到新堡驻军的袭击,他们俩就摸到共和军住地,抓了两个活口回来;有曾目睹龙格菲哨所溃逃的贺洛兹林子,窥视着雷恩和拉瓦尔之间大道的奥尔纳林子,拉特雷穆瓦耶家族一位亲王玩滚球赢到的拉格拉韦尔林子,北海岸先由贝尔纳·德·维尔诺夫占据,后由夏尔·德·布瓦哈迪占领的洛热林子;有封特奈附近的巴尼亚林子,莱斯居尔在这里攻打夏尔波,夏尔波以一比五的兵力迎战;有大力士阿兰和秃头查理之子艾利斯普曾经争夺过的林农岱林子,科克罗给俘虏剃头发的那片荒地边缘的克洛克卢林子,看见银腿对莫里埃尔,莫里埃尔对银腿激烈而滑稽地谩骂场面的战斗十字架林子,我们看见巴黎一个营搜索的索德莱林子。还有其他许多林子。

    在好几片森林和树林子里,不仅地底下有以首领的洞穴为中心的村庄,而且地面上树底下隐蔽着矮茅屋组成的真正村庄,甚至有好多个村庄,把森林里都挤满了。米石侗林子里有两个这样的村庄闻名遐迩:一个是水塘旁边的洛里埃尔村,一个是圣旺-黎图瓦那边一排小屋,称为波街。

    妇女们生活在地面的茅屋里,男人们生活在地下的洞穴里。为了这场战争,他们连神仙出没的地道和克尔特人留下的古老壕沟也利用上了。待在地底下的男人需要送饭给他们吃。有些人被遗忘了,就饿死在里面。不过,那都是一些笨蛋,他们没有打开洞口的盖子。盖子通常是用苔藓和树枝做成的,做得巧妙极了,在外面的草丛里都辨别不出来,而在里面极容易打开和关上。这些洞穴都挖得很仔细。从井里挖出来的泥土,倒到了附近的池塘里。内壁和地板都铺垫了蕨类植物和苔藓。农民们把这种地下居所叫作“包厢”。除了缺少阳光、火、食物和空气,待在里面还相当舒适。

    冒冒失失爬出洞口回到活人的世界,或者在不适当的时候钻出来,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脑袋可能正好伸在一支行进的队伍的胯下。可怕的树林子,安放着双重圈套的陷阱。蓝军不敢进去,白军不敢出来。

    四 地底下的生活

    人生活在这种野兽洞穴里会感到无聊,有时就冒着危险,夜里从洞里爬出来,到附近的荒原上去跳舞,或者祈祷,消磨时间。“让·舒安要我们整天数念珠祷告。”布多瓦佐说道。

    季节一到,下马恩的人就要出来去参加热尔布节,想阻止他们几乎不可能。有几个人很会想点子。特朗什-蒙达涅说:“德尼常常装扮成女人,去拉瓦尔看戏,看完了就返回洞里。”

    他们常常突然去送死,离开地牢,走进坟墓。

    有时,他们掀开地道口的盖子,听远处是否在进行战斗。他们凭耳朵弄清战斗的进展。共和军的枪声有规律,保王军的枪声杂乱。枪声指导他们进行判断。如果排枪齐射突然停止了,那就说明保王军失利了;如果断断续续的枪声不停止,而且渐渐远去,那就说明保王军占了上风。追击的总是白军。蓝军从来不追击,因为整个地区都与它作对。

    这些地下战士消息非常灵通。他们传递消息的方法迅速至极,神秘至极。他们拆毁了所有桥梁,破坏了所有车辆,但是他们还是有办法互通一切消息,互相发出警报。森林与森林之间,村落与村落之间,田庄与田庄之间,茅舍与茅舍之间,树林与树林之间,全都设立有情报传递站。

    一位路过的农民,看上去蠢头蠢脑,手中的棍子里却藏着密码快信,原来那根棍子是空心的。

    一位名叫白第督的前制宪会议成员,向他们提供能在整个布列塔尼地区通行无阻的通行证,是共和政府最新颁发的那种,姓名一栏空着。这位变节分子有成沓的这种通行证。根本没有办法发现这种勾当。正如普伊载所说的:“将秘密告诉四十多万人,也会严密保守不会泄露。”

    这个四方形的地区,南以萨布尔、杜亚尔线为界,东以杜亚尔、索米尔线和图埃河为界,北以卢瓦尔河、西以大洋为界,仿佛整个儿是一个共神经系统的有机体,一个地方抽动,整个地区也必然抖动。一眨眼工夫,努瓦穆捷的消息就会传到吕松,拉鲁兵营就能知道莫里诺十字架兵营在干什么。仿佛天上的飞鸟在帮助他们。奥什在共和三年穑月七日写道:“简直让人以为他们有电报呢。”

    这其实是族群在起作用,就像在苏格兰一样。每个教区都有自己的族长。这次战争先父亲自参加过,所以我能介绍清楚。

    五 战斗中的生活

    许多人只有长矛。好的短猎枪也不少。林区的偷猎者和洛卢的走私者,是最出色的射手。他们是不同寻常的战士,凶猛异常,勇敢无畏。鼓动三十万人揭竿而起的号令,使六百个村庄警钟齐鸣。大火在各个角落同时噼里啪啦烧起来。普瓦图和安茹在同一天爆发叛乱。其实,1792年7月8日,即8月10日事件一个月前,喀巴德荒原上就已经发出了第一声怒吼。阿兰·雷德勒,一个今天已被彻底遗忘的人,是罗什雅克兰和让·舒安的先驱。保王党威胁说,强壮的人不参军就处死。他们征用牲口、车辆和粮食。一下子,萨比诺就有了三千士兵,卡特里诺有了一万,斯托弗雷有了两万,夏莱特控制了努瓦尔穆捷。色波子爵在上安茹发动叛乱,迪奥兹骑士在维莱纳河和卢瓦尔河之间地区,特里斯当-勒米特在下马恩地区,理发匠加斯东在盖梅内市,修道院院长贝尼埃在其余地区,纷纷发动叛乱。制造一个小小的事件,就足以把群众煽动起来。有人在一位宣过誓的本堂神父,即所谓“宣誓派教士” (4) 的圣体柜里藏了一只大黑猫。做弥撒的时候,黑猫突然跳了出来。“魔鬼来啦!”农民喊起来,于是整个教区揭竿而起。神工架上喷出烈火。造反的农民每人有根十五尺长的棍子,叫作“水火棍”,既用于攻击蓝军,又用于跨越壕沟,既是战斗的武器,也是逃跑的家什。在战斗最激烈的时候,农民们在向共和军阵地发动进攻之时,发现战场上有个十字架或一座小教堂,便都立刻跪下来,在枪林弹雨下祈祷,直到数完一串念珠,尚活着的人才站起来,向敌人猛扑过去。真是顶天立地的好汉!他们一边冲锋一边装子弹。他们就有这种本事。人家对他们说什么他们就相信什么,一些教士用细绳子把另一些教士的脖子勒红了,指给农民看,告诉他们说:“这些人是在断头台上掉了脑袋又复活的。”他们像骑士般刚烈,敬重共和军的一位叫斐斯克的旗手,因为他被砍死之后还紧握着旗帜不放。这些农民善于讽刺挖苦,他们把共和派之中结婚的教士称为“摘掉教士帽套上长裤的家伙”。起初他们害怕大炮,后来他们挥舞着棍子扑上去,把大炮夺过来。头一回他们夺取了一门漂亮的青铜大炮,把它命名为“传教士”;接着又夺了一门,那是天主教战争时期留下来的一门大炮,上面刻有黎塞留的纹章和圣母像,他们给这门大炮取名为“玛丽-雅纳”。封特奈陷落的时候,他们失去了玛丽-雅纳,在这门大炮周围倒下了六百个视死如归的农民。后来他们夺回了封特奈,也夺回了玛丽-雅纳。他们在炮身上盖满鲜花,高举着百合花旗把它运回来,沿途让妇女们吻炮身。不过,两门炮太少了。斯托弗雷夺取了玛丽-雅纳,卡特里诺嫉妒,便从潘昂芒热出发,攻打雅莱,夺取了第三门大炮。弗来斯特进攻圣佛罗朗,夺取了第四门大炮。另外两个队长舒普和圣保尔干得更出色:他们用砍倒的树干冒充大炮,用假人充当炮手,看到这样的炮队他们自己毫无顾忌地哈哈大笑,却用它把蓝军吓得退到马洛耶去了。这是叛军不可一世的时期。后来,夏尔波打败了拉马索尼耶,农民军在不光彩的战场上,撂下了三十二门上面有英国国徽的大炮。当时,英国出钱帮助法国的亲王们。正如南蒂亚1794年5月10日所写的:“我们寄钱给贵族,因为有人对皮特 (5) 说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梅利内在3月31日的一份报告中写道:“叛军高呼‘英国人万岁!’”农民军经常因为抢劫而延误时间。这些笃信宗教的人竟然会是强盗。野蛮人也有缺点。正因为这些缺点,后来文明征服了他们。普伊载在他的书的第二卷第一八七页写道:“我几次使普莱南镇免受洗劫。”后面第四三四页,他记述了自己怎样没进蒙佛尔镇:“我绕了一个圈子,以避免雅各宾党人的家遭到抢劫。”他们掳掠了绍勒,洗劫了夏朗。他们没能攻下格朗维尔,但把维勒迪约抢劫一空。他们把参加蓝军的乡下人称为“雅各宾之徒”,杀害他们比杀害其他人更心狠手毒。他们像士兵一样喜欢枪杀人,像土匪一样喜欢大屠杀。

    枪毙“笨蛋”,即资产者,是他们的乐趣。他们把这叫作“开斋”。在封特奈,他们的一位教士,本堂神父巴博丹,一刀就砍死了一个老头儿。在伊勒河畔圣日耳曼,他们的一位身为贵族的队长,一枪打死了该镇的诉讼代理人,拿走了他的手表。在马什库尔,他们定了一个指标:每天枪杀三十个共和军,如此持续五个礼拜。一条铁链拴三十个人,他们称为“念珠”。他们挖好一个坟坑,让一串三十个人背朝坑站好,然后开枪扫射。被枪毙的人倒在坑里,有些还是活的,但统统被埋掉。我们不止一次目睹过这种暴行。区长儒贝尔的两只手被锯掉了。他们给蓝军俘虏戴特制的锋利的手铐。他们吹起围猎的号角,在公共广场上屠杀蓝军。夏莱特签字时总是写“博爱,夏莱特骑士”,而且像马拉一样在头上缠块手帕,可是他放火烧掉了波尔尼克,把居民都烧死在屋子里。那时,卡利耶是个令人发抖的人物。以恐怖对恐怖。布列塔尼的叛乱分子的模样,几乎与希腊的叛乱分子一样,全都穿短褂,挎长枪,打绑腿,穿像希腊短裙一样肥大的裤子。这样一身打扮活像克莱夫特人 (6) 。亨利·德·拉罗什雅克兰二十一岁就带上一根棍子和两支手枪,参加了这场战争。旺代军队有一百五十四个师。他们采取的是正规围攻战术,曾经将布莱墟围困三天。在一个星期五,即耶稣受难日,一万农民一齐炮轰了萨尔城。他们甚至在一天之内,就摧毁了从蒙蒂涅到库伯委之间的十四个共和军营地。在图亚尔高高的城墙上,有人听到过拉罗什雅克兰和一个小伙子一段充满英雄气概的对话:“卡尔!”“在!”“让我踩在你肩膀上。”“踩吧。”“你的枪。”“拿去吧。”接着,拉罗什雅克兰就跳到了城里,连云梯都没要就攻占了曾被杜格斯克兰围困的箭楼。他们宁可得到一颗子弹,而不稀罕一枚金路易。一旦看不到家乡的钟楼,他们就会哭起来。在他们看来,逃跑是很简单的事情,头头们会对他们喊道:“把木鞋扔掉,枪留着!”没有弹药了,他们就数着念珠祈祷一阵,然后去共和军炮队的弹药箱里抢;后来代布勒干脆向英国人要。敌人迫近了,他们如果有伤员,就把他们藏到麦苗长得挺高的麦地里,或者藏到荒野的蕨丛里,等事情过去之后,再把他们接回来。他们根本没有军装,身上穿的衣服破烂不堪。不管是农夫还是贵族,弄到什么穿什么。罗杰·穆利尼埃包着头巾,穿着短上衣,这两样东西都是从拉福来世戏院的藏衣室里搞来的。骑士波维里耶穿一件检察官长袍,羊毛小圆帽上面还扣一顶女人帽子。每个人都佩着肩带,系着白腰带,官阶是按结区分的。斯托弗雷是个红色的结,拉罗什·雅克兰是个黑色的结;温普芬是半个吉伦特派,而且从没离开过诺曼底,所以佩戴着冈城轻骑兵袖章。他们的队伍里有女人,例如:莱斯居尔夫人,她后来成了拉罗什雅克兰夫人;苔莱丝·德·莫连,她是拉卢阿里的情妇,就是她烧掉了各教区头头的名单;拉罗什福科夫人,她年轻漂亮,手握军刀,在普伊-卢梭古堡巍峨的箭楼下重新集结农民;还有号称阿丹骑士的安多纳特·阿丹,她非常勇敢,被俘枪毙时,人家出于对她的尊重还让她站着。这是个史诗般的年代,也是个残酷的年代。人人都疯狂。共和军的士兵丧失了战斗力倒在地上,莱斯居尔夫人故意让自己的马去践踏他们。“都死啦。”她说。其实有些人可能只是负了伤。男人有时会变节投敌,女人绝对不会。法兰西剧院的弗洛丽小姐,虽然从拉卢阿里那里投到了马拉那里,但那是出于爱情。将领们往往和士兵一样无知。萨比诺先生尽写白字,把“我们方面将……”写成“我们方便江……”首领们之间互相仇恨,沼泽地区的队长们高呼:“打倒山里人!”他们的骑兵很少,而且很难组成。普伊载写道:“一个人会欣然同意把他的两个儿子给我,但假若我问他要一匹马,他就会立刻拉下脸来。”铁棍、叉子、镰刀、新旧猎枪、猎刀、铁扦、包铁并带钉的木棍,这些就是他们的武器;有些人胸前还挂着两根死人骨头做成的十字架。他们进攻时狂呼乱叫,神出鬼没,突然从树林里,山坡上,树丛里,洼道上,从四面八方冲出来,成散兵线,就是说成半圆形包围上来,猛砍猛杀,一个不留,势不可当,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穿过一座共和军的市镇时,一定要把“自由树”砍倒,用它生一堆火,围着火堆跳舞。他们总是在夜里行动。旺代人的法则就是出其不意。他们能够悄无声息地行军十五法里,而且沿途不踩倒一棵草。头头们和军事会议决定,第二天拂晓要去什么地方袭击共和军据点,等到夜幕一降临,他们就装好子弹,念念有词祈祷一番,然后脱下木鞋,长长的一行人穿过一片片树林子,赤足踩在灌木叶子和苔藓上,没有一点声音,没有一个人说话,连大气都没人敢出,像一群猫在黑暗中行走。

    六 土地和人心息相通

    参加旺代叛乱的人数,把男人、妇女和儿童都算上,估计至少达五十万。就是五十万名战士——这是图芬·德·拉卢阿里提供的数字。

    联邦派帮助他们。吉伦特派是旺代叛乱的同谋。拉罗泽尔向林区派遣了三万人。八个省结成同盟,其中布列塔尼占五个,诺曼底占三个。与冈城关系密切的埃夫勒市,在叛军里有两个代表,一个是它的市长绍蒙,一个是乡绅加当巴。在冈城有布佐、戈萨和巴巴鲁,在穆兰有布里索,在里昂有夏桑,在尼姆有拉博-圣艾蒂安,在布列塔尼有麦杨和杜夏泰尔。所有这些人都鼓起嘴巴吹炉膛里的火。

    有两个旺代:一个大旺代,进行森林战;一个小旺代,进行丛林战。夏莱特和让·舒安两个人的差别就在这里。小旺代天真烂漫,大旺代腐化堕落;小的比大的好。夏莱特曾被封为侯爵,王家军少将,并荣获过圣路易大十字勋章;让·舒安则始终是让·舒安。夏莱特和土匪差不多;让·舒安则像游侠骑士。

    至于朋桑、莱斯居尔、拉罗什雅克兰这些德高望重的首领,他们都上了当。建立天主教大军本身就是荒唐之举。溃败不可避免。不是有人想象农民叛乱的风暴会袭击巴黎,乡村的联盟能够围困万神庙,犬吠般的圣歌和祈祷能够压倒《马赛曲》,穿木鞋的乌合之众能够冲垮精英的军团吗?勒芒和萨沃奈两大战役惩罚了这种狂想。旺代军想跨过卢瓦尔河都不可能。它什么都可以做,就是休想跨过这条河。跨越莱茵河使恺撒更加不可一世,使拿破仑更加声威赫赫,跨越卢瓦尔河却使拉罗什雅克兰命丧黄泉。

    真正的旺代军是在本土的旺代军。在那里它攻不破,抓不到。旺代本土的旺代人是走私者、庄稼人、士兵、牧人、偷猪者、自由射手、牧羊人、敲钟人、农夫、密探、杀人犯、圣器管理人、森林里的野兽。

    拉罗什雅克兰不是阿喀琉斯 (7) ,让·舒安却是普洛透斯 (8) 。

    旺代叛乱失败了。另外一些叛乱,例如瑞士叛乱,却成功了。瑞士那种山区叛乱和旺代这种森林叛乱有一大区别:几乎总是受到环境不可避免的影响,前者是为理想而战,后者是为偏见而战;前者在天空翱翔,后者在地下爬行;前者为人道而战,后者为孤立而战;前者渴望自由,后者渴望分离;前者保卫公社,后者保卫教区。“公社!公社!”莫拉战役 (9) 的英雄们高声呼喊。前者打交道的是悬崖深谷,后者打交道的是沼泽泥潭;前者生长于激流飞溅的山涧之畔,后者生长在热病流行的潴水之边;前者头顶是碧蓝长空,后者头顶是浓密灌木;前者在高山之巅,后者在暗影之中。

    在高山之巅和在低洼之地,人具有的素质也不相同。

    高山有如城堡,森林却专事埋伏。前者教人勇敢,后者教人险诈。古人把诸神供奉在高山之巅,而把萨提尔安置在丛林之中。萨提尔是半人半兽的野蛮之物。自由的国度有亚平宁山、阿尔卑斯、比利牛斯、奥林匹斯山。巴那斯也是一座山。勃朗峰是纪尧姆·退尔巨人般的助手。印度的诗篇里充满着神灵与黑暗的搏斗,而喜马拉雅山就从那波澜壮阔的搏斗中挺拔而出,并屹立于其上。希腊、西班牙、意大利、海尔维第、都是高山之国;辛梅里安、日耳曼或布列塔尼,则是森林之乡。森林是蛮荒之地。

    地形会对人的许多行为产生影响。它充当着同谋的角色,其程度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面对某些险恶的景色,我们会情不自禁宽恕人类而抱怨造物主;我们感到这是大自然在默默地向人类挑衅。荒漠有时对心灵是有害的,尤其对不甚明辨是非的心灵。心灵可以是高尚的,于是产生了苏格拉底和耶稣;心灵也可以是渺小的,于是产生了阿特柔斯 (10) 和犹大。渺小的心灵很快会变得与爬虫无异。幽暗的树林,荆棘丛和树枝下面的沼泽,是它命中注定的出入之地;在那里它受到邪恶信念神秘的潜移默化。视觉的幻象,无法解释的幻景,时间和地点的错乱,将人置于半宗教、半野蛮的恐怖之中。这种恐怖在平时产生迷信,逢乱世便产生暴力。幻觉擎起火炬,照亮仇杀的道路。强盗土匪都是昏头昏脑的。神奇的大自然有着双重的本能,它使雄才大略者目眩,而令野蛮人目盲。人愚昧无知时,荒漠出现幻象时,智力的冥顽便又加上了孤独的黑暗。这样就在人的心灵里出现黑洞洞的深渊。某些岩石,某些沟壑,某些树丛,黄昏时分树木间某些阴森森的空地,会促使人采取疯狂、残暴的行动。几乎可以说,有些地方本来就是罪恶的地方。

    白泥瓮和普莱南之间那座阴森森的小山,曾经目睹多少惨烈的事件啊!

    广阔的地平线把心灵引向整体观念;受限制的地平线使人产生局部观念。这种情况使得某些人虽然心灵高尚,却思想狭隘。让·舒安就是一个例证。

    整体观念受到局部观念的憎恶,这就是进步的斗争。

    故乡和祖国,这两个词概括了整个旺代战争。这是地方观念和整体观念之争,是农民和爱国者之争。

    七 旺代断送了布列塔尼

    布列塔尼自古就是反叛的地区。两千年间它每次反叛都是对的,可是最后这一次它错了。然而,不管是反对革命还是反对君主专制,不管是反对特派员还是反对王公贵族,不管是反对用铜版印刷纸币还是反对盐税包税,也不管进行战斗的是什么人物,是尼古拉·拉宾、弗朗索瓦·德·拉努、普吕维约统帅和加纳什夫人,抑或斯托弗雷、科克罗、勒尚德里耶·德·彼埃尔维尔,不管是在罗昂领导下反对国王,还是在拉罗什雅克兰领导下拥戴国王,归根结底,布列塔尼进行的都是同样性质的战争,即以地方精神反对中央精神。

    这些古老的省份像一个池塘,里面的水根本不流动,风刮来也不会给它增加一点生气,只是给它一点刺激。菲尼斯泰尔[法国西部省份,位于布列塔尼最西端,“菲尼斯泰尔”法语发音与“陆地结束”谐音] ,法国到这里终止,人的活动地盘到这里结束,世世代代的行进到这里停止。“站住!”海洋对陆地、野蛮对文明喝道。每当中央即巴黎给它某种推动,这推动不管是来自君主政体还是共和政体,不管是带有专制的含义还是自由的含义,它都是新事物,布列塔尼都会反感。让我们清静点好不好,你们究竟要我们怎么样?沼泽地带拿起了叉子,林区拿起了猎枪。我们的一切尝试,我们在立法和教育方面的一切倡议,我们的百科全书,我们的哲学,我们的天才,我们的荣耀,统统在这个鲁莽汉面前败下阵来。巴祖热的警钟威胁法国革命,法乌荒原起来反抗我们群情激愤的公共广场,山顶草地向罗浮宫的钟楼宣战。

    可怕的愚昧。

    旺代叛乱是一场可悲的误会。

    大规模的厮杀,巨人间的争斗,难以形容的叛乱,都仅仅是为了在历史上留下一个名字,旺代这个既辉煌又黑暗的名字。为了逃亡者去抛头颅,为了利己主义而奋不顾身,时时刻刻以大无畏的勇敢精神去干可耻的勾当,不动脑筋,不懂战略,不懂战术,没有计划,没有目标,没有领袖,没有责任感,显示出自己的意志是何等软弱无力,虽有豪侠气概但终不免野蛮,狂热得近乎荒唐,企图筑起黑暗的矮墙来阻挡光明,愚昧对真理、正义、法律、理智和解放愚蠢而傲慢地进行了长期的抵抗,八年的恐怖,十四个省遭到破坏,田园荒芜,庄稼被毁,村庄被焚烧,城市变成了废墟,家庭遭到洗劫,妇女和儿童遭到屠杀,茅舍被付之一炬,利剑戳进胸膛,文明荡然无存,只是符合皮特的愿望。这就是这场战争,一场蒙昧的同室操戈的尝试。

    总之,旺代战争证明,必须彻底驱散布列塔尼古老的迷雾,必须让阳光彻底照亮这里的丛林。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也推动了进步。灾难往往以令人毛骨悚然的方式使问题得到解决。

    ————————————————————

    (1) 即冈比西斯二世(活动时期在公元前6世纪),波斯国王(公元前529—前522),曾远征埃及。

    (2) 韦斯特曼(1751—1794),法国将军,投身资产阶级革命,参加过对旺代叛军作战。

    (3) 史前遗物,以数块巨石植于地上,边向外倾,上承石板以为顶,用作墓室,为新石器时代欧洲典型结构。

    (4) 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宣誓遵守《教士公民组织法》的教士。

    (5) 英国历史上著名的首相(1784—1801或1803—1806)。

    (6) 土耳其统治时期(1453—1828)像逃犯一样生活在山区的希腊民族主义者。

    (7) 希腊神话中的英雄,除脚踵之外,全身刀枪不入。

    (8) 希腊神话中海里能占卜未来的老人和海畜(海豹)的牧人。

    (9) 瑞士联邦抗击勃艮第领主的战役。此处的公社是指资产阶级从封建领主手中取得自治权的城市。

    (10) 希腊传说中迈锡尼国王,为争权夺利驱逐、加害自己的弟弟。

    第二章 三个孩子

    一 不只是内战

    1792年夏天多雨,1793年夏天酷热。由于内战,布列塔尼境内简直找不到可以通行的路了。但多亏了美丽的夏天,还是有人旅行。最好的道路是干的土路。

    7月里一个晴好的日子,黄昏时分,太阳已经落山近一个钟头,从阿夫朗什方向来了一个骑马的人,停在名叫布朗夏十字架的小客店前面。小客店位于朋托松镇口,招牌上几年前还看得见“出售上等苹果酒”几个字。这一天全天酷热难当,但此刻起风了。

    那位旅客身上披件宽大的斗篷,连马屁股也盖住了。他头戴一顶大帽子,上面别着三色帽徽。这是颇需要胆量的,因为在这个到处有矮树篱,到处都可能遭到枪击的地方,一枚三色帽徽就是一个靶子。斗篷在脖子处系了带子,往两边分开,使双手可以自由动作,斗篷里边可以瞥见一条三色腰带,上面别着两支圆头柄手枪,还挂着一柄从斗篷下面露出来的军刀。

    听见马停在门口,客店的门开了,店主出来,手里拎着一盏灯。这正是昼夜交替的时刻,大路上还挺亮,屋子里已经黑了。

    店主看一眼那枚帽徽。

    “公民,”他说道,“你是要投宿吗?”

    “不。”

    “那么你去哪儿?”

    “多尔。”

    “要是这样,你要么折回阿夫朗什去,要么留在朋托松过夜算啦。”

    “为什么?”

    “因为多尔在打仗。”

    “啊!”骑马人说了一声。

    接着他又说:

    “拿些燕麦来喂这马。”

    店主搬来马槽,往里面倒一袋燕麦,卸下马笼头。马打着响鼻吃起来。

    店主和客人继续交谈:

    “公民,这匹马是征用的吗?”

    “不是。”

    “你自己的?”

    “是的。花钱买的。”

    “你从哪儿来?”

    “巴黎。”

    “不是直接来的吧?”

    “不是。”

    “我想也不是,路都不通啦。不过驿车还通。”

    “也只通到阿朗松。我在那里下的驿车。”

    “哦!不要多久法国连驿车也没有啦。找不到马嘛。一匹值三百法郎的马都卖六百法郎了,饲料更贵得吓人。我过去是驿站站长,现在开起小客店来啦。一千三百一十三个驿站站长,有两百个辞职不干了。公民,你是按新票价乘的驿车吗?”

    “5月1日起实行的。不错。”

    “大马车每站二十苏,双轮轻便马车十二苏,载货马车五苏。这匹马是在阿朗松买的?”

    “不错。”

    “今天赶了一天路?”

    “天刚亮就开始走。”

    “昨天呢?”

    “连前天都是这样。”

    “我明白了,你是经过东弗龙和莫尔坦来的。”

    “还经过了阿夫朗什。”

    “相信我的话,好好休息吧,公民。你该累了吧?你的马可是累了。”

    “马可以累,人可是不能累的。”

    店主又一次打量旅客一会儿。旅客面容庄重,冷静而严厉,头发已经花白。

    店主又望一眼大路,大路伸向望不到尽头的远处,没有一个行人。店主说:

    “你就这样只身一人旅行?”

    “我有保镖。”

    “在哪儿?”

    “就是我的军刀和两支手枪。”

    店主去打来一桶水给马喝。在马喝水的时候,店主打量旅客一眼,自言自语说道:“无妨,他的模样像个教士。”

    旅客又问:“你说多尔在打仗?”

    “是呀。这会儿大概已经打起来了。”

    “谁跟谁打?”

    “一个前贵族打一个前贵族。”

    “你说什么?”

    “我说是一个拥护共和的前贵族,与一个拥护国王的前贵族打仗。”

    “可是现在没有国王了。”

    “还有个小的。不过奇怪的是,那两个前贵族还是亲戚呢。”

    旅客听得入神。店主接着说:

    “一个年轻,一个年老。是侄孙跟叔祖打仗。叔祖是保王党,侄孙是爱国者。叔祖指挥白军,侄孙指挥蓝军。啊!瞧吧,他们是决不会饶恕对方的。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

    “你死我活?”

    “对呀,公民。听我说,你想看一看他们是怎样礼尚往来的吗?这是老头子设法到处张贴的一张告示,所有房屋所有树上都贴了,我家门上也贴了一张。”

    店主将灯凑近一扇门板上贴的一张纸。那告示的字很大,旅客在马背上也看得清:

    “朗德纳克侯爵荣幸地知会其侄孙郭文子爵先生,如果侯爵先生运气好,抓住了子爵,他将采取温和的方式,用火炮将他射死。”

    “嗯,”店主接着说,“下面请看对方的回答。”

    他转过身,举起灯照亮另一张告示,这张告示贴在另一扇门上,与第一张正好相对。旅客念道:

    “郭文知会朗德纳克,他抓住了他,就一枪崩了他。”

    “头一张是昨天贴在我门上的,”店主说,“这第二张今早上就贴出来了,反击不可谓不快啊。”

    旅客自言自语般说了几句话,店主听见了却没有听明白:

    “是啊,这不单是国内战争,也是家庭内部的战争啦。这仗该打,打得好。各民族要想获得伟大的新生,就得付出如此代价。”

    旅客说着将手举到帽檐,两眼注视着第二张告示,敬了一个礼。

    店主又说道:“你瞧,公民,就这么回事。在各个城市和大市镇,我们都拥护革命,可是在乡间,人们都反对革命。也就是说,城里的是法兰西人,乡下的是布列塔尼人。这是市民与乡下人之间的战争。他们叫我们肥佬,我们叫他们乡巴佬。贵族和教士都站在他们那边。”

    “并非都站在他们那边。”旅客打断店主说道。

    “也许吧,公民,既然这会儿就有一位子爵反对一位侯爵。”

    店主又自言自语道:“而且我相信我是在和一位教士说话。”

    骑马人又问道:“两个人谁占上风?”

    “到目前为止是子爵。不过他很吃力。那老头子很厉害。他们俩都是本地的贵族,是郭文家族的。这个家族有两个分支:一个是大分支,其家长是朗德纳克侯爵;一个是小分支,其家长是郭文子爵。现在两个分支兵戎相见了。树木绝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只有人类会发生这种情况。在布列塔尼,朗德纳克侯爵势力大得很。在农民眼里,他是一位亲王。他登陆的当天,就有八千人投奔他;一个星期就有三百个教区起来叛乱。假如他在海岸线上有一个立足点,英国人当时就登陆了。幸好郭文在那里。郭文是他的侄孙,真是无巧不成书。郭文是共和军的司令,把他的叔祖顶了回去。还有,凑巧的是,朗德纳克到达的时候屠杀了一批俘虏,枪决了两名妇女,其中一名妇女有三个孩子,是被一个巴黎营收养的。这件事使这个巴黎营变得非常凶猛。它叫红帽子营,其中的巴黎人所剩不多了,但那是一把把狂怒的刺刀。他们并入了郭文司令的部队,所向无敌,决心要为那两名妇女报仇雪恨,并把那三个孩子夺回来。不知道老头子把那三个孩子怎样了。那些巴黎士兵简直要气疯了。如果没有这三个孩子的事,这场战争也许不会打成现在这个样子。子爵是个善良正直的年轻人,那老头子却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侯爵。农民们把这场战争称为圣米歇尔对魔王贝兹布邪之间的战争。你也许知道吧,米歇尔是本地的一位天神。海湾之中还有一座圣米歇尔山呢。相传他打倒了魔王,把它埋在离这里不远的另一座山底下,那座山名叫贝莱纳坟岗。”

    “对,”骑马人自言自语般说道,“贝莱尼坟岗,贝莱努,贝吕,贝尔,贝利亚,总之叫贝兹布邪坟岗。”

    “看来你很了解情况嘛。”

    店主又暗自嘀咕道:“这个人显然通拉丁文,他是教士。”

    他接着说道:“是啊,公民,在农民们心目中,这又是那场战争开始了。不消说,他们认为圣米歇尔是那位保王党将军,而魔王是那位爱国的司令。可事实上,如果有魔鬼,那定是朗德纳克,天神肯定是郭文。你不需要点什么吗,公民?”

    “我带有一壶水和一块面包。可是,你还没有告诉我多尔的仗打得怎样了。”

    “情况是这样的:郭文指挥着海岸远征军。朗德纳克的目标是发动全面叛乱,让下诺曼底支援下布列塔尼,为皮特打开大门,用两万英军和二十万农民军去援助旺代大军。郭文打破了这个计划,据守着海岸线,把朗德纳克赶到了内地,把英国人赶到了海上。朗德纳克原来盘踞在这里,郭文把他赶跑了,从他手里夺回了阿波桥,把他赶出了阿夫朗什,又赶出了维勒迪约,阻止他到达格朗维尔。郭文正全力以赴要把朗德纳克赶进富热尔森林,把他围困在里面。直至昨天一切进展顺利,郭文率部到了这里。可是,突然之间发生了紧急情况:那家伙老奸巨猾,改变了方向,据报他现在正向多尔进发。假如他夺取了多尔,在多尔山上建立一个炮兵阵地,大炮他有的是,那样他就在海岸线上占据了一个可让英国人登陆的点,整个计划就彻底落空了。情况十万火急。郭文是个当机立断的人,只是自己思谋了一下,既不请示,也不等待,备鞍上马,携带炮队,集合队伍,拔出军刀,朝正向多尔进发的朗德纳克扑去。布列塔尼的这两个头头就要在多尔较量了。肯定是一场鏖战。现在双方在那里摆开了阵势啦。”

    “这里去多尔要多长时间?”

    “有辎重的军队至少要三个小时。不过他们都已经到了多尔啦。”

    旅客侧耳听了听说:

    “不错,我似乎听到了炮声。”

    店主也听了听:

    “对呀,公民,还是排射呢,像布被撕裂的声音。你看来得在这里过夜啦,赶到那里去可没有任何好处。”

    “我不能停留,必须继续赶路。”

    “你错啦。我不知道你有什么要事在身。不过,这冒的危险太大了,除非为了这世界上你最可宝贵的东西……”

    “的确是为了世界上我最可宝贵的东西。”

    “……像你的儿子一样宝贵的东西。”

    “差不多。”骑马人说。

    店主抬起头来,又暗自嘀咕道:

    “然而,这位公民给我的印象是个教士嘛。”

    他想了想说道:

    “不过,教士也可以有孩子。”

    “请为我重新给马套上笼头吧。”旅客说,“我该给你多少钱?”

    他付了钱。

    店主把马槽和水桶放到墙根,又回到旅客身边。

    “既然你执意要走,那么请听听我的忠告。你显然是要去圣马洛吧。那么,不要走多尔。有两条路:一条经过多尔,另一条是沿海岸走。两条路远近差不多。沿海岸那条路要经过圣乔治·德布雷艾尼,谢吕埃,伊莱-勒维维埃。多尔在你所走的这条路南边,康卡尔在北边。公民,走到这条街尽头,你就会见到两条路的交叉路口。去多尔走左边那条路,去圣乔治·德布雷艾尼走右边那条。听我的劝告吧,你如果往多尔那边走,肯定会遇上大屠杀。所以你千万别往左走,往右边那条路去吧。”

    “多谢。”旅客说道。

    他刺了一下马。

    天早已黑了,他消失在夜色中。

    店主看不见他了。

    旅客走到街道尽头两条路的交叉口时,还听见店主远远地对他喊道:

    “往右走!”

    他却朝左边驰去。

    二 多尔

    多尔是布列塔尼境内一座西班牙式的法国城市,正如教堂的契据集介绍的,它其实称不上城市,只有一条街。一条古老的哥特式大街,左右两边鳞次栉比全是带柱子的房屋,排列得很不整齐,常常有些房屋突出来,形成岬角和拐角,不过街还是相当宽阔。该城的其余部分,只不过是像蛛网纵横交错的胡同,全都与这条中心大街相通,像条条溪涧汇入一条河流。这座城池既没有城门也没有城墙,四面敞开,城后耸立着多尔山,因此它无法应付围攻。不过,那条大街倒是经受得住围攻。五十年前还可以见到的那一座座突出街面的房屋,街两边各有一条带柱子的回廊,使这条街道成为一个很坚固的防御阵地。每座房屋等于一座碉堡,要想夺取,必须一座一座攻打。大街的中部是该城古老的市场。

    布朗夏十字架客店店主说的一点不错,就在他说话的时候,整个多尔正在进行激战。白军是早上到达的,蓝军是黄昏时分赶到的,它们之间突然爆发了一场夜战。双方力量并不对等,白军有六千人,蓝军才一千五百人,但双方打得同样顽强。引人注目的是一千五百人向六千人发动进攻。

    一边是一群乌合之众,一边是一支正规军队。一边是六千农民,布上衣上印着耶稣圣心,圆帽上扎着白带子,袖章上写着基督的格言,腰带上挂着念珠,他们使用的武器多为叉子、军刀和没有刺刀的火枪,他们用绳子拉着大炮,他们缺乏装备,缺乏训练,缺乏弹药,但个个都是亡命之徒。另一边是一千五百名士兵,头戴缀三色帽徽的三角帽,身穿带大垂尾和大翻领的制服,斜挎着肩带,使用的武器有带铜柄的军刀和上长刺刀的步枪,他们训练有素,队列整齐,既驯服又勇猛,知道服从善于指挥的人,他们也是志愿兵,不过是为祖国而战的志愿兵,另外他们的服装也破烂不堪,脚上没有鞋子。总之,一边是保卫君主制的不怕死的农民;一边是保卫革命的赤脚英雄。两支军队的灵魂就是它们的首领:保王军的首领是个老头子,共和军的首领是个年轻人。一个是朗德纳克,一个是郭文。

    革命一方面产生了像丹东、圣茹斯特和罗伯斯庇尔这样的巨人,也产生了像奥什和马朔这样理想的年轻人。郭文正是这些理想的年轻人之中的一个。

    郭文三十岁,有着大力士般的外貌,预言家一样的严肃目光,但笑起来像个孩子。他不抽烟,不喝酒,不骂人,打仗的时候总是带着必不可少的化妆品,很注意保养自己的指甲、牙齿和栗色的漂亮头发,行军休息的时候,会自己脱下他那件布满弹孔、落满灰尘的司令服,在风中抖一抖。每次战斗中,他总是奋不顾身地冲锋在前,但从没负过伤。他的嗓音本来挺温柔,指挥战斗时会变得响亮有力。他经常做出表率,不管刮风下雨还是下雪,将挡风的斗篷一裹,躺在地上便睡,让他漂亮的脑袋枕在一块石头上。他是一个英勇而淳朴的人。军刀一握到手里,他的样子立刻改变。他本来有些像女性的相貌,在战斗中显得很可怕。

    此外,他还是思想家、哲学家、一位年轻的智者。看见过他的人把他比做亚西比德 (1) ,听过他讲话的人把他比做苏格拉底。

    在这场突然来到的波澜壮阔的法国大革命中,这个年轻人很快成了一位军事首领。

    他所建立的这支部队,像古罗马的军团一样,是一支规模小但很完备的军队,包括步兵和骑兵、侦察兵、工程兵、坑道兵、架桥兵,而且正如古罗马军团有投石炮,这支军队拥有大炮,一共三门,随时有马匹拉着,不仅大大增强了这支军队的力量,而且机动灵活。

    朗德纳克也是一位军事首领,一位更可畏的军事首领。他更深思熟虑,也更大胆。真正年老的英雄,比年轻的英雄更冷静,因为他们早已不是初升的太阳;他们也比年轻的英雄更大胆,因为他们已接近死亡。他们还有什么会失去呢?微乎其微。正因为这样,朗德纳克打起仗来勇猛大胆,而且机敏灵活。但是,总的来讲,在这个老头子和那个年轻人之间硬碰硬的顽强战斗中,郭文几乎总是占上风。这多半是运气使然,而不是其他原因。一切幸运,甚至战争这种可怕的幸运,都是属于年轻人的。胜利有点像个姑娘。

    朗德纳克对郭文十分痛恨,首先因为郭文经常打败他,其次因为郭文是他的亲人。这家伙怎么想到要当雅各宾派呢?这个郭文!这个浑小子!还是他的继承人呢!因为侯爵没有子女,侄孙就差不多等于孙子。

    “哼!”这个差不多是祖父的老人说,“一旦抓住他,我一定要像宰狗一样宰了他!”

    再说,共和政府把朗德纳克视为心腹大患,是有道理的。朗德纳克一登陆,就引起了震惊。在旺代叛乱中,他的名字像一根导火线迅速燃烧开去;朗德纳克很快就成了核心。在一场这种性质的叛乱中,人人相互妒忌,个个有自己的地盘。出来一个高人一等的人物,就能把分散而地位相等的头头们团结起来。几乎所有森林里的头目都投靠了朗德纳克,不论近的还是远的,全都服从他。只有一个人脱离了他,就是曾经率先投靠他的加瓦尔。为什么?因为加瓦尔是人家的心腹,他了解旧式内战的一切奥秘,并且采取了旧式内战的全部策略,而朗德纳克一来就抛弃并取代了那一套。谁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心腹,拉·卢阿里的鞋子朗德纳克没法穿。加瓦尔投奔了朋桑。

    朗德纳克作为军事家,是属于腓特烈二世那一派的。他主张把大规模作战和小规模作战结合起来。他既不想要天主教保王军那样庞大的一支乌合之众,那种乌合之众是注定要被歼灭的,也不想要一支完全分散在丛林和小树林里的队伍,这样的队伍便于骚扰敌人,却无力将敌人打垮。游击战不能最后解决问题,或者解决得很不理想,往往开始是去攻打一支共和军,结果却抢劫了一辆公共马车。朗德纳克对这场布列塔尼战争的理解,既不像拉罗什雅克兰那样完全在平原地区作战,也不像让·舒安那样完全在森林里作战。既不要旺代式的战争,也不要舒安式的战争。他要的是真正的战争,利用农民,但要用正规军作其后盾。他认为从战略上讲,农民军是需要的,但从战术上讲需要的是正规军。他觉得农民军能够立即集合,立即分散,很适合进行袭击、埋伏和偷袭,但是流动性太大,像水一样无法掌握。他想在这场流动而分散的战争中,建立一个牢固的据点;他想建立一支正规军,来加强森林里的蛮军,成为农民作战的主心骨。这些人思想深刻而又可怕。如果任其获得成功,旺代就牢不可破了。

    可是,上哪儿去找一支正规军呢?上哪儿去找士兵呢?上哪儿去找团队呢?上哪儿去找一支现成的军队?上英国去找。因此,朗德纳克抱定了主意:让英国人登陆。于是,党派意识也抛弃了,他眼里只有白色帽徽,而看不到红色制服了。朗德纳克只有一个想法:在海边夺取一个据点,把这个据点奉送给皮特。正因为这样,一看见多尔没有守兵,他就猛扑了过来。他的目的是:占据多尔,就得到了多尔山;得到了多尔山,就控制了海岸。

    这地点选得真好。多尔山的大炮,一边可以横扫弗雷斯诺瓦,一边可以横扫圣布雷拉德,又使康卡尔巡洋舰队不敢靠近。这样,从库埃斯农河口的拉兹,到圣梅洛瓦-德松德之间的整个海滩,就可以放心登陆了。

    为了使这个决定性谋略获得成功,朗德纳克带来了六千多人和他的整个炮队;这六千多人是他所掌握的农民军中最精壮的,而他的炮队包括十门发射十六磅炮弹的长炮,一门可以发射八磅炮弹的短炮和一门发射八磅炮弹的野战炮。他的意图是在多尔山上建立一座威力强大的炮台,而他所依据的原理是:十门炮发射的一千发炮弹,比五门炮发射的一千五百发炮弹,火力要猛得多。

    成功看来挺有把握。他有六千人。他要防范的,只有阿夫朗什方向的郭文及其一千五百人和迪南方向的雷舍勒。不错,雷舍勒有两万五千人,但他距此地有二十法里。因此,雷舍勒这方面朗德纳克无须担心,距离的遥远抵消了他人数的众多;郭文这方面呢,则是人数少抵消了距离近。再说,雷舍勒是个笨蛋,他的两万五千人后来竟在战斗十字架一役之中被全部歼灭,而他为那次失败所付出的代价是饮弹自杀。

    因此,朗德纳克非常安全。他进入多尔既突然又狂暴。朗德纳克以凶残著称,众所周知他是一个毫无怜悯之心的人。没有任何人试图抵抗。居民们都吓破了胆,全都把门插得严严的躲在家里。六千名旺代兵像乡巴佬一样乱糟糟地在城里驻扎下来,简直像赶集,没有人打前站,没有指定的住地,随处宿营,在露天做饭,毫无秩序地拥进教堂,撂下枪,拿出念珠祷告。朗德纳克和几个炮兵军官一起,匆匆忙忙上多尔山去察看地形,把部队交给他任命的作战副官古日-勒布鲁昂指挥。

    古日-勒布鲁昂这个人,在历史上留下的是一种暧昧的印象。他有两个外号,一个叫“灭蓝恶棍”,因为他屠杀了许多爱国志士,另一个叫“羿马蛑”,因为他这个人身上有一种难以形容的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羿马蛑”是由“羿犸猕”一词演变来的,是下诺曼底方言中一个古老的词,意思是丑八怪,差不多是吓人的妖精,即恶魔、凶煞、吃人妖之类。一本古籍里记载:“余亲眼见过羿马蛑。”现在林区的老年人已不知道古日-勒布鲁昂为何许人,也不知道“灭蓝恶棍”是什么意思,但是他们还模模糊糊知道“羿马蛑”。羿马蛑已经与当地的种种迷信融合。在特雷莫莱和普吕摩格,人们还谈论羿马蛑,因为在这两个村子里,古日-勒布鲁昂留下了罪恶的脚印。在旺代,其他人都可算莽汉,古日-勒布鲁昂则是野蛮人。他是一个酋长式的人物,身上文满了十字架和百合花图案,脸上泛着丑恶的光,简直像个魔鬼,这反映出他的灵魂里根本没有人性。他在战斗中像恶魔一样勇敢,而且非常凶残。这是一颗诡计多端的心,既可以奋不顾身地玩命,又具有疯狂的本性。他会推理吗?会倒是会,不过是像蛇爬行一样,弯弯曲曲地前进。他从英雄主义开始,最后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屠夫。真猜不透他那分狠劲是从哪儿来的,有时真是骇人听闻,因而显得不可一世。一切令人意想不到、毛骨悚然的事情,他都干得出来。他的残暴触目惊心。

    所以他获得了那个丑八怪的诨名:羿马蛑。

    朗德纳克相信他的残暴。

    残暴,不错,羿马蛑非常残暴。但从战略和战术方面讲,他却并不高明,侯爵将他擢升为作战副官也许错了。尽管如此,他离开时还是留下羿马蛑代替他照料一切。

    古日-勒布鲁昂多半是个武士,而不是军人。对他来讲,扼杀一个部落比守卫一座城市要拿手得多。不过,他还是派出了一批前哨。

    夜幕降临之时,朗德纳克察看好了计划建立的炮台的位置之后,正要返回多尔,突然听到了炮声。他抬眼望去,只见从大街上升起一股红烟。这说明发生了偷袭、突然侵入和进攻。城里已经打起来了。

    他这个人是不容易感到吃惊的,这回却目瞪口呆了。他压根儿没有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情。这会是谁呢?显然不是郭文。不会有人向四倍于己的强敌发动进攻。难道是雷舍勒?那么,他得进行怎样的急行军!雷舍勒不大可能,郭文根本不可能。

    朗德纳克快马加鞭,半道上遇到逃难的居民,便向他们打听。他们一个个魂飞魄散,连连喊道:“蓝军!蓝军!”他赶回多尔时,情况已很糟糕。

    下面且谈谈事情发生的经过。

    三 小部队打大仗

    前头刚讲过,农民军一到多尔,就分散到全城,大家各行其是。军纪的服从,如果像旺代人所说,只靠哥儿们义气,便会发生这种情况。这样的服从,可以造就英雄,但造就不了士兵。他们把大炮台和辎重放在拱顶旧市场里面,一个个疲惫不堪,一边吃喝,一边数念珠,倒头就睡,横七竖八躺在大街上,把整条街堵得水泄不通,根本谈不上警戒。夜幕降临时,大部分都枕着行囊睡着了,少数人身边还搂着老婆,因为乡村的妇女往往是跟着丈夫的。在旺代,怀孕的妇女多充当细作。这是七月的一个温煦的夜晚。黝黑而深蓝的夜空,繁星闪烁。这群露宿街头的人,很像途中歇息的一队商旅,而不像一支驻扎的部队,一个个平静地进入了梦乡。突然,还没有闭上眼睛的人借着微明的夜色,看见街口有三门大炮瞄准了他们。

    是郭文来了。他偷袭了哨兵,进了城,率领部队封锁了街口。

    一个农民站起来,喝问一声:“口令!”随即放了一枪。回答他的是一声炮响。接着枪声大作。乱糟糟的农民军全都从昏睡中惊跳起来。他们一个个都懵了。在星空下入睡,却在枪林弹雨下醒来。

    最初的一刹那是可怕的。一群挤在一起的人受到突如其来的袭击,那情景真是惨不忍睹。农民军纷纷扑向武器。他们喊的喊,跑的跑,许多人倒下了。这些受到攻击的汉子,全都晕头转向,互相射击起来。有些吓破了胆的人从屋子里跑出来,又赶紧缩回去,然后又跑出来,丧魂落魄地在混战的枪声中窜来窜去。一些家庭互相呼喊。这场战斗真太惨了,把妇女和儿童也卷了进来。呼啸的子弹拖着曳光划破黑暗。子弹从每个黑暗的角落里扫射出来。到处浓烟滚滚,混乱不堪。辎重车和炮车横七竖八,挤成一堆,更是乱上添乱。战马狂奔乱闯。奔逃的人践踏着倒下的伤员,地上发出阵阵号叫。一部分人惊慌失措,一部分人被吓昏了。兵找官,官找兵。在乱哄哄的场面中,也有人阴沉着脸,麻木不仁地待着。一位妇女背靠一堵墙坐着奶她的婴儿;她丈夫也靠墙坐着,一条腿被炸断了,血流不止,不慌不忙地往枪里装上子弹,向面前的黑暗中乱扫射。一些人卧倒在地上,从马车的车轮中间向外射击。不时传来一阵喊杀声。不过大炮的轰鸣淹没了一切。真是恐怖极了。

    那情景像砍伐树木似的,一棵棵被砍倒的树,一棵倒在另一棵上面。郭文躲在隐蔽的地方,弹无虚发地扫射着,他自己的士兵很少伤亡。

    然而,农民军虽然混乱不堪,但仍十分顽强,终于开始抵抗了。他们退到了市场里。那市场像一座宽大的,黑乎乎的堡垒,里面的石头柱子多得像片树林子。农民军在这里稳住了阵脚。这像树林子一样的阵地使他们恢复了信心。羿马蛑竭尽所能代替不在的朗德纳克指挥战斗。他们有大炮却没有使用,令郭文大为意外。原因是炮兵军官全都跟随侯爵去多尔山上勘察地形去了。那些短炮和野战炮,农民们根本不会操纵,不过他们没有少让那些炮轰他们的蓝军士兵吃枪子儿。他们用火枪的齐射来回敬敌人的连珠炮。现在是他们有了掩蔽。他们把平板马车、载重马车,全部辎重和旧市场里的所有木桶全都垒起来,临时筑成了一座高高的防御工事,中间留了一些空隙作枪眼。他们把火枪伸进这些洞眼里向外扫射,很有杀伤力。这一切完成得十分迅速。仅一刻钟工夫,那市场就变成了一道难以攻破的防线。

    情况对郭文来讲变得严重了。那个市场突然变成了堡垒,这是出乎意料的。农民军隐藏在里面,兵力集中,防守顽强。郭文的突然袭击成功了,但并没有把敌人打垮。郭文跳下马,双臂抱在胸前,一手握着马刀,站在照亮炮队的一个火炬的亮光下,凝神地望着前面那一片漆黑的市场。

    他那被火光照亮的高大身影,防御工事后面的敌人看得十分清楚。他成了敌人射击的目标,但他根本没有在意。

    工事后面射出的子弹,落在沉思的郭文身旁。

    不过,他有大炮对付火枪。炮弹最终总占上风。谁有大炮谁就能取得胜利。他的炮队弹药充足,确保了他的优势。

    突然,漆黑的市场里喷出一道闪光,随着一声炸雷似的巨响,郭文头顶的一座房子被炸开了一个窟窿。

    工事后面用大炮来回答大炮了。

    怎么回事?情况有了新的变化。现在不只是一方有大炮了。

    随着第一发炮弹,紧接着第二发打穿了郭文身旁的一堵墙壁。第三发炮弹把他的帽子掀到了地上。

    这是些大口径炮弹。正在射击的是一门十六磅重炮。

    “司令,敌人在瞄准你打!”炮手们喊道。

    他们弄灭了火把。郭文依然在沉思,捡起帽子。

    的确有人在瞄准郭文射击,那是朗德纳克。

    侯爵刚从背后进入防御工事。

    羿马蛑慌忙跑向前去:

    “爵爷,我们遭到了突然袭击。”

    “遭到谁的袭击?”

    “不知道。”

    “去迪南的大路还畅通吗?”

    “我想是畅通的。”

    “应该开始撤退。”

    “已经开始撤退啦,许多人逃出去了。”

    “不应该逃跑,而应该撤退。你们为什么不用大炮?”

    “我们都给打懵啦,再说炮兵军官都不在。”

    “让我来。”

    “爵爷,我想方设法让辎重、妇孺和一切用不着的东西往富热尔那边撤啦。那三个小俘虏怎么办?”

    “哦!那三个小孩?”

    “是的。”

    “他们是我们的人质。把他们带到拉杜格去。”

    侯爵说罢就钻进防御工事。头头一到,情形大变。防御工事筑得不适于架设大炮,只有放两门大炮的空间。侯爵将两门十六磅重炮并排架好,命令扒开两个发射孔。他俯在一门大炮上,通过发射孔观察敌方的炮队,却瞥见了郭文。

    “是他!”他大叫一声。

    于是,他亲自抓起炮帚和炮杵,装上炮弹,调整准星,瞄准。

    他三次瞄准郭文,三炮都没有打中,第三炮只打掉了郭文的帽子。

    “笨蛋!”朗德纳克嘟囔道,“稍微低一点,就敲掉了他的脑袋。”

    突然火把熄灭了,侯爵面前一片漆黑。

    “算了。”他说。

    他转向农民炮手,命令道:

    “连续射击!”

    郭文方面丝毫不敢松劲。战况恶化了。战斗进入了新阶段。工事那边正用大炮轰击他。谁说得准敌人不会由防守转为反攻?他面对的敌人,除了被歼灭和逃跑的,至少还有五千兵力,而他手下的有生力量,顶多只剩一千二百人了。如果敌人发现他们人数这样少,共和军会陷入怎样的处境呢?那时角色就会调换,进攻者将变成被动挨打者。只要工事后面的敌人一出击,战局就可能无法收拾。

    怎么办?正面进攻那座防御工事连想都不用想;硬拼绝不会有好结果。一千二百人要把隐藏的五千人赶出来是办不到的。

    突袭不可能,等待就更是灾难了。必须快刀斩乱麻,可是怎么斩法呢?

    郭文是本地人,对这座城市了如指掌,知道旺代军据守的旧市场后面,是一片纵横交错的狭窄弯曲的小巷。

    他转向他的副官——勇敢的盖尚上尉。这位上尉后来扫荡了让·舒安的出生地孔西兹森林,又在赛纳塘堤上阻挡住叛军,使布尔纳夫免于陷落,因而非常有名。

    “盖尚,”郭文说道,“我把指挥权交给你。你的火力越猛越好,用大炮轰穿敌人的工事,将那些家伙全部牵制住。”

    “明白。”盖尚说。

    “把整个队伍集中起来,子弹上膛,准备进攻。”

    郭文又凑到盖尚耳朵边补充几句话。

    “好的。”盖尚说。

    郭文又问道:

    “我们的鼓手都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啦。”

    “我们一共有九个。你留下两个,给我七个。”

    七名鼓手不声不响跑过来列队站在郭文面前。

    只听见郭文喊道:

    “红帽子营到我这儿来!”

    十二个人,其中包括一名中士,从队伍里走出来。

    “我要整个营过来。”郭文说。

    “就这么多啦。”中士说道。

    “你们一共十二个!”

    “我们只剩下十二个。”

    “好。”郭文说道。

    这位中士,就是那位善良而犷悍的大兵拉杜,他曾以全营的名义,收养了在索德莱林子里碰到的三个孩子。

    读者想必还记得,在厄布昂帕被屠杀的只有半个营,而拉杜幸运地不在其中。

    不远处停放着一车草料,郭文指着对中士说:

    “中士,叫你手下的人都搓草绳子,然后缠在枪上,以免碰撞发出响声。”

    一分钟过后,这道命令在黑暗中无声无息地执行完毕。

    “搞好啦。”中士说。

    “士兵们,”郭文又说,“把鞋子脱掉。”

    “我们没有鞋子。”中士说道。

    加上七名鼓手,一共十九个人,郭文是第二十个。

    他喊道:

    “成单行跟我来。鼓手在我后面,红帽子营殿后。中士,营由你指挥。”

    他走在队伍的最前头。在双方继续炮击的当儿,这二十个人像影子似的悄悄前进,溜进寂静无人的小巷之中。

    他们贴着房屋曲里拐弯地走了一阵。城里一片死寂,市民们都龟缩在地窖里。没有一扇门不插得牢牢靠靠,没有一扇窗不关得严严实实。没有任何地方漏出一点灯光。

    在这片死寂之中,那条大街上却乒乒乓乓打得像开了锅一样。炮战仍在继续。共和军与保王军的大炮疯狂地倾泻着炮弹。

    尽管夜色如墨,郭文还是带着队伍很有把握地走着。弯弯曲曲地走了二十分钟,他们来到一条小巷尽头。这条小巷与大街相通,只不过是在市场后面。

    位置改变了。这边没有防御工事。筑防御工事的人通常会产生这种疏忽。这边的市场是敞开的,可以从柱子之间进去,那里有几辆已套好马准备撤走的辎重车。郭文及其带领的十九个人面前是那五千旺代军,不过他们是在旺代军的背后,而不是在正面。

    郭文低声与中士说了几句话。他们解开缠在枪上的草绳;十二个士兵在小巷的拐角后面摆开战斗的阵势,七位鼓手高举着鼓槌等待命令。

    大炮的射击是有间歇的。突然,在炮声间歇的时候,郭文举起了军刀,用在寂静中像军号般嘹亮的声音喊道:

    “两百人在右边,两百人在左边,其余人在中间!”

    十二支枪一齐射击,七位鼓手擂起进攻的鼓点。

    郭文用蓝军令人闻风丧胆的声音喊道:

    “上刺刀!冲啊!”

    立刻产生了奇异的效果。那些挤在一起的农民感到被包抄了,以为背后出现了一支新部队。正在这时,封锁街口的盖尚指挥的部队听到鼓声,开始行动了,也擂响了进攻的鼓点,向着防御工事冲去。农民们发现他们遭到了两面夹攻。惊慌失措之中,情况会显得异常严重,一声手枪响会以为是大炮响,正所谓风声鹤唳,一声狗吠会当成狮子吼。况且,农民一般是很容易受惊的,就像茅屋很容易着火一样。茅屋着了火,很快就会变成火灾,农民一受惊,马上就溃不成军。于是出现了难以形容的逃窜。

    片刻之间市场便空了,吓破胆的农民顷刻间作鸟兽散,军官们束手无策。羿马蛑杀了两三个逃跑的人也毫无作用,只听见一片喊声:“快跑呀!”这支军队通过所有街巷,仿佛从筛眼里筛出去的一样,分散向田野跑去,其速度之快,犹如风卷残云。

    有些人向新堡逃去,另一些人向普莱尔格逃去,还有些人逃向昂坦。

    朗德纳克眼睁睁看着全军溃逃。他亲手钉死大炮的火门,然后才不慌不忙,沉着冷静地最后一个撤退,一边自言自语:

    “农民军显然不顶事,我们需要英国军队。”

    四 这是第二次了

    结果大获全胜。

    郭文转身对红帽子营的战士们说:

    “你们才十二个人,但抵得上一千。”

    司令的一句夸奖,在当时等于一枚十字勋章。

    盖尚按郭文的命令,出城追击逃兵,俘获甚多。

    战士们点起火炬,全城搜索。

    没有逃走的都投降了。有人用瓦盆燃起一盆盆篝火,把大街照得通明。街上躺满了死尸和伤兵。要结束一场战斗,总要费些力气的,这里那里还有小股残余敌人负隅顽抗,直到被包围之后才放下武器。

    郭文注意到,在乱哄哄溃逃的敌人之中,有一个不怕死的人,敏捷强悍有如猛兽,掩护着其他人逃跑,自己并不逃命。那个农民出色地使用手中的马枪,一会儿用枪口扫射,一会儿用枪托猛击,最后把枪托都敲断了。现在他一手捏支手枪,一手握把军刀,谁也不敢靠近他。突然,郭文看见他晃了几晃,靠在大街边的一根柱子上。那人受伤了,但扔紧握着手枪和军刀。郭文将剑往腋下一夹,向他走过去。

    “投降吧。”他说道。

    那人定定地盯住他。他身上伤口的血从衣服里面往下流,脚边流了一摊。

    “你成了我的俘虏啦。”郭文说。

    那人不说话。

    “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回答:

    “我叫黑暗里跳舞。”

    “你挺勇敢。”郭文说。

    然后向他伸过手去。

    那人的回答是:

    “国王万岁!”

    他使尽剩下的一点力气,同时抬起双手,一手对准郭文的心脏扣动了手枪扳机,一手对准郭文的脑袋一刀劈过来。

    他这些动作像猛虎一样迅捷,但有一个人的动作比他更迅捷。那是一个骑马的人,刚到达不一会儿,谁也没有注意到他。这人看到那个旺代军人举起了军刀和手枪,就冲到他和郭文中间。没有这个人,郭文就没有命了。马挨了一枪,那人挨了一刀,双双一齐倒下了。仅仅一瞬间的事情,只听见一声惨叫。

    那个旺代军人也倒在地上。

    那一刀正好砍在那人的脸上。他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马被打死了。

    郭文走拢去。

    “这人是谁?”他问道。

    他仔细打量,见那人血流满面,仿佛戴了一副红色面具,无法辨认他是谁,只看见他的头发呈灰白色。

    “这个人救了我的性命,”郭文又说,“这里有谁认识他吗?”

    “报告司令,”一个士兵说,“这人是刚才进城来的。我看见他到达,是从朋托松那条大路来的。”

    部队的外科军医背着药箱赶来了。受伤的人一直昏迷不醒。外科医生检查了伤口说道:

    “只是脸上挨了一刀,算不了什么,可以缝合,一个礼拜就能痊愈。这一刀砍得真准。”

    伤者披件斗篷,系根三色腰带,佩着两支短枪和一把军刀。大家把他放在担架上,解开他的衣服。有人提来一桶清水,医生洗净他的伤口,他的面容渐渐显露出来,郭文很仔细地打量他。

    “他身上有证件吗?”郭文问道。

    医生摸摸那人侧面的衣兜,掏出一个皮夹子,递给郭文。

    这时,伤者由于受了凉水的刺激,苏醒过来了,眼皮微微动了动。

    郭文打开皮夹子翻了翻,发现一张折成四折的纸,展开一看:

    “救国委员会兹派公民西穆尔登……”

    他叫起来:

    “西穆尔登!”

    这叫声使伤者睁开了眼睛。

    郭文激动不已。

    “西穆尔登!是你!你救了我的性命,这是第二次了。”

    西穆尔登望着郭文。他那血污的脸上掠过一丝难以形容的高兴的神色。

    郭文往伤者面前一跪叫道:

    “恩师!”

    “你的慈父。”西穆尔登说。

    五 一滴冷水

    他们多年没有见面,但他们的心从来没有分开过,所以彼此一见面就立刻认出了对方,像是昨天才分手的。

    在多尔市政府里临时设立了一间野战医院。西穆尔登被抬进一个小房间,隔壁就是安置其他伤兵的大厅。外科军医给西穆尔登缝合了伤口,制止他们俩继续倾吐感情,因为他认为应该让西穆尔登睡觉。郭文呢,也因为打了胜仗而有许多事情需要处理和操心。剩下了西穆尔登一个人,但他无法入睡,他由于伤口的关系正在发热,同时也因此很兴奋。

    他没睡着,然而仿佛也并非醒着。这可能吗?他的梦想变成了实现。西穆尔登向来不相信运气,现在却走运了,他与郭文重逢了。分别时郭文还是个孩子,重逢时他是个男子汉了。他再见到的郭文又高又大,令人生畏,勇猛顽强;他再见到的郭文刚刚打了胜仗,为人民打了胜仗。在旺代,郭文是革命的柱石,而为共和事业造就这根柱石的,正是他西穆尔登。这位胜利者是他昔日的学生。从这个学生年轻的脸上,他看见的正是他西穆尔登的思想在闪闪发光,而这张年轻的脸,将来也许会供奉在共和国的先贤祠里呢。他的门徒,他的思想的弟子现在已是英雄,不久就会举世闻名。西穆尔登仿佛看见自己的灵魂变成了精灵。他刚才亲眼看见郭文怎样打仗,就像喀戎 (2) 看见阿喀琉斯打仗一样。教士与半人半马的精灵之间有着神秘的关系,其实教士本来就是半人半神。

    事件的种种巧合,加上伤口发炎不能成眠,使西穆尔登陶醉在一种神秘的感觉之中。一颗年轻的新星正要升起,璀璨夺目,令西穆尔登非常高兴;尤其使他高兴的是,他对这颗新星有着极大的影响。再取得一次他刚刚目睹的这样一场胜利,只消他说一句话,共和政府就会把一个军交给郭文指挥。吃惊地看到一切都那么顺利地获得成功,真叫人再着迷不过了。那个时代,人人都有着军事上的梦想,人人都想提拔一个人为将军。丹东想提拔韦斯特曼,马拉想提拔罗西尼,埃贝尔想提拔龙三,只有罗伯斯庇尔想把这些人统统踢开。“为什么不提拔郭文呢?”西穆尔登心里说道。于是,他开始梦想。他看到了无限的可能性,从一种假设跳到另一种假设,所有障碍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人只要踏上这架阶梯,就再也不会止步,前程无量,起步时只不过是个普通人,爬到阶梯顶上就变成了一颗星。一位大将军,必然是一军之长;一位伟大的统帅,同时也是思想的领袖。西穆尔登梦想郭文成了一位伟大的统帅。梦想进展很快,他仿佛看见郭文已经在海洋上驱逐英国人,在莱茵河上惩罚北方各国的国王,在比利牛斯山打退西班牙,在阿尔卑斯山号召罗马起来造反。西穆尔登是个双重的人,既是一个温和的人,也是一个阴郁的人。现在二者都得到了满足,因为他理想中的人是冷酷无情的人,他看见郭文很出色,就认为他肯定是一个铁腕人物。西穆尔登认为,必须先破坏一切,而后再进行建设。“的确”,他想道,“现在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郭文一定会“不负众望”——这是当时流行的话。西穆尔登想象郭文正踏碎黑暗,身披光明的铠甲,前额上闪耀着流星的光辉,张开理想的,即正义、理性和进步的巨大翅膀,俨然是一个天使,一个毁灭一切的天使。

    正当西穆尔登想象得兴奋不已,几乎心醉神迷的时候,突然通过虚掩的门,听见隔壁大病室里有人说话。他听出了郭文的声音。尽管这么多年天各一方,这声音一直回响在他耳畔,只不过从前是孩子的声音,现在变成了大人的声音。他侧耳倾听。一阵脚步声过后,几个士兵说:

    “报告司令,这个人就是向你开枪的那个人。他趁人不注意,爬进了一个地窖里。我们找到了他,听候司令发落。”

    接着,西穆尔登听见了郭文与那人之间的对话:

    “你受伤了?”

    “不算太厉害,可以接受你们枪毙。”

    “把这个人安置在一张床上。给他包扎和照料,把他的伤治好。”

    “我情愿死。”

    “你要活下去。你想以国王的名义杀死我,而我以共和国的名义宽恕你。”

    西穆尔登前额上掠过一片阴影,他仿佛突然被惊醒了,阴郁而又沮丧地嘟囔道:

    “他显然是个宽大为怀的人。”

    六 胸部医好了,心还在流血

    面部的刀伤很快就能治好,而这时在某个地方,有一个人的伤势比西穆尔登更严重。就是在遭到枪杀之后,被乞丐泰尔马克在厄布昂帕田庄血泊中救起的那个女人。

    米什尔·弗雷夏的伤势,比泰尔马克想象的更危险。她胸部上方的洞和肩胛骨上的洞彼此相通;一颗子弹打碎了她的锁骨,另一颗子弹打穿了她的肩膀。不过肺部没有创伤,还可以医治。按照农民的说法,泰尔马克是位“炼金术士”,就是说懂得一点医道,一点外科术和一点巫术。他把她背回他那兽穴般的居所,安置在他的海藻床上,悉心照料,用神秘的所谓草药为她医伤,居然使她起死回生。

    锁骨愈合了,胸部和肩膀的洞都收了口,过了几个星期,受伤的女人痊愈了。

    一天早晨,她由泰尔马克搀扶,走出了洞口,坐到树底下晒太阳。她的情况泰尔马克了解甚少。她胸部受了伤,不宜多说话,伤口愈合之前,一直处于半垂危状态,极少讲话。她想说时,泰尔马克总是加以阻止。可是,她有某种根深蒂固的心事,从她的眼神,泰尔马克观察到一种揪心的心事时隐时现忧伤的轨迹。

    这天早上她体力不错,几乎可以单独行走了。救死扶伤的医生有如慈父,泰尔马克望着她,心情十分愉快。这位善良的老人脸上露出了微笑,对她说道:

    “好啊,咱们挺过来啦,伤口治好啦。”

    “心里的还没有。”米什尔说道。

    她接着又说:

    “那么,他们在什么地方你一点也不知道?”

    “谁呀?”泰尔马克问道。

    “我的几个孩子。”

    “那么”两个字表示了很多层意思,等于说:“既然你不向我提起他们,既然你在我身边这么多天却从不开口谈他们,既然每当我想打破沉默你总是不让我说话,既然你似乎害怕我提起他们,那么关于他们,你一定是没什么可告诉我了。”她在发高烧的时候,在迷糊状态中,在说胡话的时候,经常呼唤她的孩子们,她看得出——即使在迷糊状态中她也注意到,老头儿对她的呼唤不予理会。

    实际上,泰尔马克是不知道怎样对她说好。对一位母亲谈她失踪的孩子,实在不容易启齿。再说,他又知道什么呢?什么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一位母亲遭到枪杀,而这位母亲被他在地上发现了,他把她背回来时,她差不多是一具死尸。这具死尸有三个孩子,朗德纳克侯爵枪杀了母亲之后,把三个孩子带走了。他知道的情况就这么多。那三个孩子怎样了?甚至他们是否还活着?他曾打听过,知道那三个孩子有两个是男孩,一个是刚断奶的女孩。别的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关于这三个不幸的孩子的命运,他私下也对自己提过一大堆问题,可是一个也回答不上来。他向当地人询问过,他们只是摇摇头。朗德纳克先生是一个谁都不愿意谈起的人。

    谁也不愿意谈起朗德纳克,谁也不愿意与泰尔马克交谈。对这两个人,农民们都抱有某种怀疑。他们不喜欢泰尔马克。揩门汉泰尔马克,是一个令人不安的人物。他为什么经常望着天空?那样一连好几个钟头一动不动,他到底在干什么?在考虑什么?他这个人的确古怪。在这个战火连天,兵荒马乱,遍地燃烧的地区,所有人只有一个任务,就是破坏,所有人只有一件工作,就是屠杀;在这里是看谁能烧掉一座房子,杀掉一家人,屠杀一队哨兵,劫掠一座村庄;在这里大家所想的是如何互设埋伏,如何把对方引进陷阱,如何相互杀戮。可是这个孤独的人,却陶醉在大自然之中,沉浸在万物的无比宁静之中,采集花草、植物,只对花草、飞鸟和星辰感兴趣,这样一个人显然是个危险人物。他明显丧失了理智,从来不躲在树丛后面袭击别人,也从来不对任何人放枪。因此,周围的人都对他产生了某种恐惧。

    “这人是个疯子。”过路的人评价道。

    泰尔马克何止是个孤独的人,他是一个人人躲避的人。

    没有人问他问题,也很少有人回答他的问题。所以他想打听什么消息,也很难打听到。战争扩大到了其他地方,人们到远处打仗去了,朗德纳克侯爵从地平线上消失了。以泰尔马克当时的思想状态而言,仗不打到他头上来,他是不会注意正在打仗的。

    听到“我的几个孩子”这句话,泰尔马克脸上的微笑消失了,而那位母亲又想起心事来了。这个灵魂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仿佛跃进了深渊之中。突然她盯住泰尔马克,用几乎愤怒的声音又嚷道:

    “我的几个孩子!”

    泰尔马克像犯了过失似的低下了头。

    他又想起了那位朗德纳克侯爵,侯爵无疑不会想到他,甚至很可能不知道他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他明白事实是这样,心里想道:“一个贵族老爷,处在危险之中他认得你,一旦脱离危险,他就再也不认识你啦。”

    于是他问自己:“那么,我为什么要救那个贵族老爷呢?”

    他自己回答道:“因为他是一个人。”

    想到这里他考虑了片刻,然后又问自己:“我确信这一点吗?”

    于是,他又一次重复了那句痛心的话:“要是我早知道是这样!”

    这件事使他心情非常沉重。从自己的行为之中,他似乎看到一个谜。他痛苦地思考着。善行也可能是恶行。搭救了狼就等于坑害了羊。医好兀鹰的翅膀就等于放纵它的利爪。

    他觉得自己的确有罪。这位母亲无意识地发怒是有道理的。

    然而,他毕竟救了这位母亲,这减轻了他为救了侯爵而产生的后悔。

    可是,那几个孩子呢?

    母亲也在这样想。两个人同时这样想着,虽然都没有讲出来,但在冥冥的心事之中,也许已经想到一块了。

    她的目光阴沉沉的,她又一次盯住泰尔马克。

    “可是,事情不能是这样子。”她说。

    “嘘!”泰尔马克把一个手指压在嘴唇上,叫她别说话。

    她却接着说:

    “你不该救了我,现在我怨恨你。我宁愿死了,因为我肯定那样能看见他们,会知道他们在哪儿。他们看不见我,但我在他们身边。死人应能保佑活人。”

    泰尔马克抓住她的手腕子,摸摸她的脉搏。

    “冷静下来吧,你又要发烧了。”

    她几乎恶狠狠地问他:

    “我什么时候能离开?”

    “离开?”

    “是呀,就是走。”

    “你要是不理智,永远都不能离开;理智的话,明天就可以。”

    “你说的理智是什么意思?”

    “就是相信上帝。”

    “上帝!他把我的孩子弄到哪儿去了?”

    她仿佛精神失常了,声音变得很柔和。

    “你知道我不能这样待下去。”她说,“你不曾有过孩子,我有孩子。这就是你我的区别。对一件事情你连概念都没有,就无从做出判断。你没有过孩子,不是吗?”

    “是的。”泰尔马克答道。

    “我嘛,除了几个孩子一无所有。没有了他们,我还能活吗?我希望有人告诉我,为什么我几个孩子不见了?我感觉到发生了什么事,因为我想不明白。他们杀死了我丈夫,他们枪杀了我,那也一样,我还是想不明白。”

    “好了,”泰尔马克说,“瞧你又要发烧了,别说了。”

    她注视他一会儿,不再说话了。

    从这天起,她就不再说话了。

    她比泰尔马克所希望的还听话,常常呆呆地蹲在那棵古树下,一蹲就是几个钟头,她在想心事,但一声不响。对于那些经受过巨大痛苦的可怕打击的简单心灵来讲,沉默是一个避难所。她似乎不再想弄明白什么了。到了一定程度,绝望的人对绝望就无动于衷了。

    泰尔马克观察着她,心情很不平静。面对这样的痛苦,这位老人不禁像女人一样想道:“唉!是的,她的嘴巴没有说话,可是她的眼睛在说话。我看得很清楚,她脑子里一直转着一个念头。曾经是母亲,现在不是了!曾经是哺乳的母亲,现在不是了!她怎能甘心。她想念前不久她还喂奶的那个小不点儿。她想念她的小不点儿,想念她的小不点儿,想念她的小不点儿!是啊,感觉到一张红红的小嘴吸吮着你体内的灵魂,用你的生命去造就她的生命,那该多么美好啊!”

    他也保持着沉默,他明白面对如此的沮丧,言语是无能为力的。沉默地抱着一个固定的念头是可怕的。怎样让一位抱着固定念头的母亲听从理智呢?母性是听不进道理的,与她争论无济于事。母亲之所以崇高,就在于她类似一头母兽。母性的本能就是神圣的兽性。母亲不再是女人,而是母兽。

    孩子是幼兽。

    因此,母亲身上有低于理性、也有高于理性的东西。母亲有着敏锐的感觉。她的心里有包容天地万物博大而神秘的意志,这意志引导着她。她既盲目又洞察一切。

    现在泰尔马克想让这个不幸的女人说话了,但没有成功。有一次他对她说:

    “可惜我老啦,走不动了。一段路没走完,我就会累得筋疲力尽。走上一刻钟,这两条腿就抬不动了,就不得不停下来。不然我可以陪你走。不过,我不能陪你走,说不定也是件好事。我对你不会有帮助,反而会给你招来危险。这个地方的人还能容忍我,到了别的地方,蓝军会怀疑我是农民,农民又会怀疑我是巫师。”

    他等待她做出反应。她连眼皮都没抬。

    一个固定的念头最终不是使人发疯,就会使人做出某种英勇举动。可是,一个可怜的乡下女人能做什么英勇举动呢?根本谈不上。她能够做的是母亲,别的都谈不上。她一天比一天更深地陷入她的心事之中。泰尔马克观察着她。

    他设法找点事让她做,给她搞来了针线和一枚顶针。使这个可怜的乞丐感到高兴的是,她真的开始缝起来了。她还想心事,但也干活儿,这是康复的征兆。她的体力渐渐恢复,她缝补自己的内衣、外衣和鞋子,但她依旧两眼无神。她一边缝补,一边哼一些不知名的小调。她也常常念叨一些名字,可能是孩子们的名字,但声音低,泰尔马克听不清楚。有时她停下来,听鸟儿鸣啁,似乎鸟儿会给她带来什么消息。她还观察天气。嘴唇嚅动着,在低声说着什么。她缝了一个口袋,装了一袋栗子。一天早晨,泰尔马克看见她往外走,两眼漫无目标地望着深山老林里。

    “你去哪儿?”泰尔马克问道。

    “我去找他们。”

    他并没有试图挽留她。

    七 真理的两极

    内战打来打去打了几个星期,富热尔地区尽流传着有关两个人的传闻,这两个人相互对立,尽管为同一个事业,为伟大的革命战争并肩战斗着。

    野蛮的旺代战争还在进行,但旺代军方面连连失利。尤其在伊勒-维莱纳省,那位年轻的司令抓住战机,在多尔以勇对勇,用一千五百爱国之师,打败了六千之众的保王军队。这样一来,叛乱虽不能说已经扑灭,但至少是势头大减,大大地受到了钳制。那次胜利之后又打了几个漂亮胜仗,这一连串的胜利产生了一种新的形势。

    战局已经改观,但突然出现了一种不寻常的复杂情况。

    在旺代的这个地区,共和势力占了上风,这是毫无疑问的。可是,是哪一派共和势力呢?在初步奠定的胜局中,出现了两种形式的共和势力:一种恐怖的共和势力,一种宽容的共和势力。前者主张严酷制胜,后者主张温和制胜。二者哪一个将占上风呢?这两种方式,宽容妥协的方式和铁面无情的方式,由两个人分别代表,而这两个人各有各的影响和权威,一个是军事指挥官,一个是特派员,这两个人谁将占上风呢?这两个人之中,那位特派员有着令人生畏的后盾。他来的时候,带着巴黎公社给桑特尔兵团的咄咄逼人的命令:“不得宽容,不得饶恕!”为了使一切服从他的权威,他还带着国民公会的法令:“凡放走或帮助被俘叛军将领逃跑者,一律处以死刑。”救国委员会更授予他全权,并且命令所有官兵都必须服从这位特派员,这纸命令是由罗伯斯庇尔、丹东和马拉签署的。两个之中的另外一个,那个军人,只有一种力量——怜悯。

    他只有臂膀是打击敌人用的,他的心是用来宽恕敌人的。作为胜利者,他觉得自己有权宽恕战败者。

    这样,两个人之间便存在了潜在的深刻冲突。他们两个人踏在不同的云头上,两个人都在为平定叛乱而战斗,两个人各自掌握着自己的霹雳,一个是胜利,一个是恐怖。

    在整个林区,人们谈的尽是他们俩。使四面八方投向他们的目光尤其显得焦虑不安的是,这两个人完全对立,但同时又是紧密相连的。这两个对头是一对朋友。一种从未有过的高尚而深厚的同情,使两颗心彼此接近。性情粗暴的那位,救过性情宽厚的这位的命,他脸上现在还留着那条刀痕。这两个人一个代表死亡,一个代表生命;一个是恐怖的根源,一个是和平的根源。两个人彼此热爱。问题好生奇怪。请想象一下慈悲为怀的俄瑞斯忒斯和铁面无情的皮拉得斯 (3) 吧。请想象一下奥尔缪斯的兄弟利曼纳 (4) 吧。

    值得补充的是,这两个之中被大家称为“凶恶”的那一个,同时也是最富有博爱精神的人。他包扎伤员,照顾病号,日日夜夜经常在急救所和医院里度过,见到打赤脚的孩子非常同情,把一切都给予穷人,自己一无所有。打起仗来,他勇往直前,身先士卒,哪里战斗激烈去哪里;他是有武装的,因为他腰带上挂着一把军刀,两支手枪;他又是没有武装的,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他拔出军刀或摸过手枪。他冒着子弹上,不见他反击。人们说他曾经是教士。

    这两个人,一个是郭文,一个是西穆尔登。

    这两个人之间存在着友谊,但他们各自奉行的原则之间却存在仇恨。这好比一颗心被劈成两半,一人分一半。事实上,郭文接受了西穆尔登的心的一半,不过是温和的那一半。可以说郭文是拿了半颗白色的心,西穆尔登留下的那一半可以说是黑色的。这样,亲密之中便产生了不和。这场暗中的战争不可避免地要公开爆发。一天早晨这场战争打响了。

    西穆尔登问郭文:

    “目前形势如何?”

    郭文回答:

    “你和我了解得一样清楚。我把朗德纳克匪帮打得七零八落,现在跟在他身边的没有几个人了。哼,他退缩到富热尔森林里去啦。再过一星期,他就要被围困。”

    “再过半个月呢?”

    “他就要当俘虏。”

    “然后呢?”

    “你看过我的告示吗?”

    “看过。怎么样?”

    “他将被枪毙。”

    “还这么宽大。应该送他上断头台。”

    “我嘛,”郭文说,“我是主张按军法处死他。”

    “我呢,”西穆尔登反驳道,“我主张按革命的办法处死他。”

    他逼视着郭文,问道:

    “你为什么放走圣马克-勒布朗修道院的那些修女?”

    “我不对女人打仗。”郭文答道。

    “这些女人仇恨人民。在仇恨方面,一个女人抵得上十个男人。在卢维涅抓到的那样狂热的老教士,你为什么拒绝把他们送上革命法庭?”

    “我不对老年人打仗。”

    “一个老教士比一个年轻教士更坏。由白头发的人鼓动的叛乱特别危险。人们都信赖有皱纹的人。不要错误地去怜悯,郭文。杀国王的人才是解放者。用眼睛死死盯住圣殿的钟楼吧。”

    “圣殿的钟楼!我想把王太子从里面放出来呢。我不对小孩子打仗。”

    西穆尔登的目光变得严厉了。

    “郭文你要知道,必须对女人打仗,如果这女人名叫玛丽-安托瓦内特的话;必须对老年人打仗,如果这老头名叫教皇庇护六世的话;必须对小孩子打仗,如果这小孩子名叫路易·加佩的话。”

    “恩师,我不是政治家。”

    “当心不要做一个危险人物。在攻打科塞要塞时,叛乱分子让·特雷东已经走投无路,要完蛋了,一个人举着军刀向你的整个部队冲过来,而你却喊道:‘队伍往两边闪开,让他过去。’你为什么这样做?”

    “因为不能让一千五百人去杀一个人。”

    “在阿斯迪耶村的小石园里,那个旺代兵约瑟夫·贝兹耶受了伤,在地上爬,你的士兵要杀死他,你却高喊:‘继续前进,这事由我来解决。’随即你朝天放了一枪。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因为我们不能杀死一个已经倒在地上的人。”

    “你错啦。上面提到的两个人,现在都成了叛军头子:约瑟夫·贝兹耶就是外号‘小胡子’的;让·特雷东就是外号‘银腿’的。你救了这两个人,就是使共和国多了两个敌人。”

    “其实我是想为共和国多争取一些朋友,而不是想给它多树敌人。”

    “在朗德昂打了胜仗之后,你为什么没有下令枪毙你所俘获的三百名农民军?”

    “因为朋桑宽大过俘获的共和军,我希望让人家说共和军也宽大保王军俘虏。”

    “那么,假如你抓到了朗德纳克,你也会宽大他吗?”

    “不会。”

    “为什么?既然你已经宽大过三百名农民军?”

    “农民是无知的;朗德纳克知道他的所作所为。”

    “可是,朗德纳克是你的亲属啊。”

    “法兰西才是最亲的。”

    “朗德纳克是个老年人。”

    “朗德纳克不是同胞。朗德纳克没有年龄。朗德纳克召唤英国人进来。朗德纳克就是入侵。朗德纳克是祖国的敌人。朗德纳克和我之间斗争的结局,不是他死我活,就是我死他活。”

    “郭文,记住这句话。”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一阵沉默。两个人互相对视着。

    郭文又说道:

    “我们正经历的1793年,将以一个流血的年头载入史册。”

    “当心,”西穆尔登嚷起来,“存在种种可怕的责任。不要责怪不该责怪的人。从什么时候开始疾病成了医生的过失?不错,这个不寻常的年头的特点就是没有仁慈可讲。为什么?因为这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年头。我们正经历的这个年头是革命的象征。革命有一个敌人,就是旧世界;革命对旧世界就要冷酷无情,正如外科医生也有一个敌人,就是毒疮,外科医生对毒疮也必须冷酷无情。革命就是要消灭国王来铲除君主制,消灭贵族来铲除贵族阶级,消灭军人来铲除专制主义,消灭僧侣来铲除迷信,消灭法官来铲除野蛮,总而言之,就是要消灭暴君来铲除暴政。这个手术是可怕的,革命会稳练地将它完成。至于要舍弃多少健康的肌肉,请去问布尔哈夫 (5) 是怎么想的吧。哪有肿瘤要切除而不流血?火灾发生时不拆除部分房屋哪能将火扑灭?这些必须做的事情是可怕的,但它们本身就是成功的条件。一个外科医生像一个屠夫;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看上去像个刽子手。革命就是要为不可避免的事业做出牺牲。革命要砍杀破坏,但它救世救民。怎么!你居然要求革命赦免害人虫!你居然希望革命宽大凶狠毒辣的恶人!革命才不会听你那一套呢。它抓住过去,一定要把过去扫除。它要在文明身上切开一个很深的口子,从这个口子里就会产生人类的健康。你痛苦吗?一定会痛苦。这会持续多长时间?持续手术所需要的时间。而后你就生龙活虎了。革命就是为世界开刀,所以就有这大流血的1793年。”

    “外科医生是心平气和的,”郭文说,“而我所看到的人都很强暴。”

    “革命就是需要强暴的人来推动它,”西穆尔登反驳道,“它不要一双发抖的手,而只信赖铁石心肠的人。丹东是令人生畏的,罗伯斯庇尔是不屈不挠的,圣茹斯特是死不回头的,马拉是铁面无情的。注意,郭文。这几个名字是不可缺少的。对我们来讲,它们抵得上好几个军。它们使欧洲发抖。”

    “可能也会使未来发抖吧。”郭文道。

    他停了停,又接着说:

    “其实,恩师,你搞错了,我并不指责任何人。在我看来,真正的革命观点就是无所谓责任问题。没有人是无辜的,也没有人是有罪的。路易十六是一只扔进狮子群里的羊。他想溜,想逃跑,试图自卫,可能的话他会咬人。但是,并非谁想成为狮子就能成为狮子的。他这些没有行动的愿望都被看成是罪行了。这只愤怒的羊露出了牙齿。‘卖国贼!’狮子们怒斥。于是,他们把它吃掉了。吃完之后,他们互相残杀起来。”

    “羊是动物。”

    “那么狮子是什么呢?”

    这一反问使西穆尔登思考了片刻。他抬起头来说道:“这些狮子是意识。这些狮子是观念。这些狮子是原则。”

    “它们造成恐怖。”

    “有一天,革命将证明恐怖是正确的。”

    “只怕恐怖会招致对革命的中伤。”

    郭文又说:

    “自由、平等、博爱,这些是和平与和谐的信条。为什么要使它们显得吓人呢?我们希望什么呢?我们希望争取各国人民组成世界共和国。那么,我们就不应当使他们感到害怕。恐吓有什么用呢?恐吓不能吸引各国人民,正如稻草人不能引诱鸟雀一样。不要为了做好事而做坏事。推翻王位不是为了保留断头台。杀死国王,让民族生存。打掉王冠,不砍脑袋。革命是和谐,不是恐怖。残酷无情的人很难接受温和的思想。我认为‘宽恕’是人类语言中最美好的字眼。我只在有生命危险时,才愿意流血。尽管如此,我只懂打仗,只不过是一名士兵。但是,如果人们不能宽恕,那么就根本不值得去争取胜利。让我们在战斗中是敌人的敌人,而胜利之后成为敌人的兄弟吧。”

    “当心,”西穆尔登第三次这样说道,“郭文,你对于我比儿子还亲,你要当心!”他现出沉思的样子补充道:

    “在现在这样的时候,怜悯可能成为背叛的一种方式。”

    大家听见这两个人的交谈,仿佛是听见剑和斧的对话。

    八 痛苦

    这时,母亲正寻找她的孩子。

    她只顾朝前走。她是怎样生活的?真没法说,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没日没夜地走,沿途乞讨,以野草充饥,在地上睡觉,在露天里,在星空下,在灌木丛里,有时还要在雨中和北风里过夜。

    她一个村庄一个村庄,一个田庄一个田庄地流浪,到处打听,常常停在人家门口。她的衣衫已破得不像样子,有些人家善待她,有些人家轰走她。没有地方可栖身时,她就钻进树林子。

    这个地区她又不熟悉,除了西瓜尼亚和阿泽教区,其他地方她都一无所知。她没有行进的路线,经常走回头路,走已经走过的路,走冤枉路。她有时顺着石板大路走,有时循着马车压过的印痕走,有时沿着林间小径走。这样漫无目的地流浪,身上的衣服都穿破了。起初还有鞋子穿,后来就打赤脚走,再后来就拖着一双血迹斑斑的脚走。

    她穿过火线,穿过枪林弹雨,但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不躲避,一心寻找她的几个孩子。所有人都参加了叛乱,再也没有警察,再也没有镇长,再也没有政府机关。她只与过往行人打交道。

    她与他们交谈,问他们:

    “你在什么地方见过三个小孩吗?”

    行人抬头望着她。

    “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她补充道。

    她接着又补充道:

    “勒内-让,胖子阿兰,乔治特。你有没有见过他们?”

    她还是接着说:

    “老大四岁半,最小的女孩一岁零八个月。”

    她又追问道:

    “你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吗?有人把他们从我身边抢走了。”

    行人只看她两眼,毫无表示。

    她见别人显得莫名其妙,又说:

    “因为他们是我的孩子,所以我才打听。”

    行人走他们的路。她愣住了,不再说什么,用指甲抓自己的胸口。

    然而有一天,一个农夫注意听她的询问。那个老好人想了想说:

    “慢着,你说三个小孩?”

    “是的。”

    “两个男孩?”

    “和一个女孩。”

    “你就是找他们?”

    “是呀。”

    “听说一个贵族老爷抓了三个小孩子,把他们带在身边。”

    “这个人在哪里?”她叫起来,“他们在什么地方?”

    农夫回答:

    “你去拉杜格吧。”

    “到了那里我就能找到我的三个孩子?”

    “很可能找得到。”

    “你是说去……”

    “拉杜格。”

    “拉杜格是什么东西?”

    “是一个地方。”

    “是一座村庄,一座城堡,还是一座田庄?”

    “我从来没去过。”

    “远吗?”

    “不近。”

    “在哪边?”

    “在富热尔那边。”

    “怎么走法?”

    “你现在是在沃道特,”农民介绍道,“你顺着埃尔内右边,科克斯尔左边的大道走,你经过罗尚,穿过勒鲁。”

    农夫说着伸手向西一指:

    “一直向着太阳落山的方向朝前走。”

    农夫的手还没放下,她已经上路了。

    农夫冲她喊道:

    “可是你得小心。那边正在打仗。”

    她没有答话,连头也没回,继续朝前走。

    九 一座外省的巴士底

    1 拉杜格

    四十年前,游客如果从莱涅雷这边进入富热尔森林,从帕里涅那边出来,一定会在这座幽深的森林边缘,看到一片凄凉的景象:一出丛林,突然呈现在他面前的便是拉杜格。

    不是活的拉杜格,而是死的拉杜格。一座尽是裂缝,弹痕累累,遍体鳞伤,坍塌倾圮的拉杜格。废墟之于建筑物,就像幽灵之于人一样。再也找不到比拉杜格更凄凉的景象了。映入眼帘的,是一座高高的圆形城堡,孤零零地耸立在森林的一角,好像一个强盗。这座巍峨的城堡,建在一堵陡峭的岩石顶上,庄严而坚固,那么一个固若金汤的庞然大物,融威武与衰落思想于一体,几乎有点古罗马建筑风格。古罗马风格的确是有那么一点,因为它是一座罗曼式建筑,始建于9世纪,竣工于12世纪,即第三次十字军东征之后。它的门窗洞呈耳屏状的窗亮子,说明了它的年龄。你走到它跟前,爬上陡峭的石壁,看见一个缺口,你不怕危险爬进去,抬头一看,里面空空如也。内部的形状,颇似一只倒立在地上的石头喇叭。从上到下,见不到任何隔层,没有屋顶,没有天花板,没有地板,只有坍毁的穹顶和烟囱,还有炮眼,不同高度的花岗石梁托和几根横梁是不同楼层的标记,横梁上尽是宿鸟的粪便;厚厚的墙壁,基础部分厚达十五尺,顶部也达十二尺,这里那里有一个个缺口和洞,那是过去的门,透过这些缺口和洞,看得见黑乎乎的夹墙里面的楼梯。游客如果在傍晚时分进来,就听得到灰林鹗、夜鹰、苍鹭、鸺鹠的鸣叫,看见脚下尽是荆棘、石子和爬虫,头上透过像个大井口似的堡垒圆圆的、漆黑的顶部,可以望见满天星斗。

    按照当地传统,这座堡垒最上几层有秘密的门,像犹太国王坟墓里的门一样,一块在轴上转动的大石头,可开可关,关上之后就成了墙壁的一部分。这种建筑式样和尖形穹拱,是十字军东征后带回来的。门一关上之后,就与墙壁的其他石头完全一样,再也辨别不出门来了。如今,在东黎巴嫩山神秘的旧城里,还看得见这种门;那些旧城,是在提比略时代毁灭了十二座城市的大地震中幸存下来的。

    2 缺口

    进入废墟的那个缺口,是用火药爆破开的。一个熟悉埃拉、萨迪和帕冈的行家看得出来,那炸药埋得真巧妙。火药坑呈教士帽形状,能容纳的火药刚好足以把城堡炸开一个缺口。它至少装了两百公斤火药。通到火药坑的坑道弯弯曲曲,那当然比笔直的要好;火药爆炸把石头炸裂,露出来的引信管足有鸡蛋那么粗。火药将石墙爆破开一个很深的口子,围攻者就是通过这个口子冲进里边的。很显然,这座城堡曾在不同时代经受住了一次次正规军的真正围攻;它的墙上布满了弹痕,而那些子弹不是同一个时代的,因为每种子弹在墙上留下的痕迹不一样。但所有子弹都在城堡的墙壁上留下了伤痕,从14世纪的石弹到18世纪的铁弹。

    从缺口进去是城堡从前的底层。缺口正对面的墙上有一扇小门,是地下室的入口。地下室是在岩石里面凿出来的,位于底层大厅的下面,底下直及堡垒的基础。

    这间地下室有四分之三堵满了,直到1855年,才被贝尔奈的考古学家奥古斯特·勒普雷沃清除。

    3 地牢

    那间地下室是地牢。所有城堡都有地牢。这间地下室和同时代的许多地牢一样,包括上下两层。从小门进去的上面一层,与堡垒的底层处于同一平面,是一个相当宽的拱顶房间。房间的间壁墙上,有两条与地面垂直的平行沟痕,从一面墙上伸出,经过穹顶,一直延伸到另一面墙上,穹顶上的沟痕更深,使人以为是两条车轮痕迹。这的确是两条车轮痕迹。是两个轮子碾出来的。从前封建时代,分尸刑就是在这个房间里施行的,所用的方法比四马分尸要安静一些。那里有两个轮子,特厚特大,两边碰到了墙,上面触到了拱顶。在每个轮子上各绑上受刑者的一条胳膊和一条腿,然后驱动两个轮子向相反的方向转动,受刑者就被撕裂了。那力量是非常大的,轮子所接触的石壁都碾出了两道槽。如今在非安登还可以见到一个这样的房间。

    这个房间下面还有一个房间。那才是真正的地牢。入口不是一道门,而是一个洞。就是上面一层的石板地面中间凿的一个气窗。受刑者被剥得精光,用一根绳子从两腋之下缚住,通过这个气窗孔,吊到下面的囚室里。如果他的命长,就从洞口扔食物给他。如今在布永还保留有这样一个洞口。

    从这个洞口有一股风吹出来。下层的囚室挖在堡垒底层之下,与其说是一个房间,不如说是一口井,底下涌出泉水,满屋子吹着一股阴冷的风。这股冷风将下面一层的囚犯冻死,而使上面一层的囚犯可以活命。有了这股风,待在上层囚室里才可以呼吸。上层的囚犯成日在拱顶下摸来摸去,只有从这个洞口获得空气。不过,谁要是摸黑钻进了那个洞口,或从那个洞口跌了下去,就再也出不来了。因此,在漆黑之中,囚犯必须小心翼翼。脚下一踩虚,上层的囚犯就变成了下层的囚犯。这可是性命攸关。如果他想活命,那洞口就是应当避开的危险;如果他觉得活够了,那洞口倒不失为一条出路。上面一层是地牢,下面一层是坟墓。这种结构,与当时的社会何其相似乃尔。

    这就是我们的祖先所称的“地牢”。现在这种东西早已没有了,光从这个名词,我们再也不了解其实际含义。幸而发生了大革命,我们今天听到这类名词不会为之动容了。

    那个缺口四十年前是堡垒的唯一入口。在缺口之上的堡垒外壁,有一个比其他枪眼更大的枪眼,上面挂着一块已经脱落和损坏的铁丝网。

    4 桥上小堡

    缺口对面,有一座与城堡相连的石桥,下面三孔桥拱基本上完好无损。桥头有一座小堡垒,尚剩几段残垣断壁。那小堡垒显然是烧毁的,只剩下可以透进阳光的焦黑的骨架,立在城堡旁边,仿佛一个幽灵身旁立了一具骷髅。

    小堡垒的废墟现在已彻底拆除,一点痕迹也看不见了。经过许多世纪,由许多朝代的国王建筑起来的东西,一个农民只消一天就拆除了。

    拉杜格是农民对拉杜格-郭文(即郭文城堡)的简称,就像他们把拉尤普利埃叫成拉尤普勒,把叛军驼背首领潘松勒托图,叫成潘松勒托一样。

    拉杜格四十年前是一片废墟,如今成了一个幽灵,而在1793年则是一座堡垒。它是郭文家族的城堡,镇守着富热尔森林西边的入口,而那座富热尔森林,如今只剩一片小树林了。

    这座城堡建在一堵巨大的页岩之上。这种页岩在梅央斯和迪南之间地段有的是,散布在丛林和灌木丛之中,到处都是,好像古代的巨人用头顶来扔在地上的。

    整个城堡呈塔状,塔下面是岩石,岩石下面是一山涧,一月份变成湍流,到6月份就干枯了。

    这座城堡的构造虽然如此简单,但在中世纪几乎固若金汤。那座石桥使它变得容易被攻打。古时候郭文家族建成它时,是没有桥的,进城堡是通过一座一斧头就可以砍断的吊桥。郭文家族受封为子爵时,他们一直觉得吊桥好,感到挺满意。然而当他们被封为侯爵,当他们离开岩洞进入宫廷时,他们就在山涧之上建了一座三孔石桥,使得他们有了通向平原的出路,同时也有了通向国王的出路。17世纪、18世纪的侯爵们不再讲究城堡固若金汤。他们一改继承祖宗传统,而去模仿凡尔赛的风格了。

    西面正对城堡,有一块相当高的高地与平原相连。这块高地几乎贴近城堡,中间只隔一条很深的山沟,沟底流淌着一条小河,是库埃斯农河的支流。联结城堡和高地的,是一座架于桥墩之上的高桥。桥墩之上,像舍农索一样,建有一座芒萨尔风格的建筑,比城堡还更适于居住。但当时的习俗还很严厉,贵族都习惯于住在城堡主塔像地牢一样的房间里。桥上那座建筑是座小城堡,前面有一条长廊作为入口,称为守卫室;守卫室是位于底层与二层之间的夹层,它上面是一间书房,书房之上是仓库。一扇扇长形窗户,嵌着波希米亚式的小块玻璃,窗与窗之间有壁柱,墙上有浮雕。一共三层,底层放槊和火枪,二层是书,顶层储存着一袋一袋的燕麦。这一切有点不开化,但是贵族式的。

    旁边的城堡则显得犷悍。

    它阴森森地高耸在那里,俯视着这座雅致的建筑。从它的露台上,可以用火力把桥摧毁。

    两座建筑物,一座粗糙,一座精致,与其说相映成趣,不如说形成鲜明对比。两种风格根本不协调。两个半圆拱似乎相同,可是一个是罗曼式半圆拱,一个是古典式半圆拱,根本没有共同之处。那座只配建在森林边的堡垒,和这座堪与凡尔赛宫相配的桥,却相互为邻,实在令人称奇。试想一下吧,如果让阿兰·巴布道特挽着路易十六的胳膊,会给人什么感觉?总的来讲令人感到可怕。这两个国王陛下站在一起,给人一种难以形容的残暴感。

    有一点值得强调,就是从军事上讲,这座桥几乎使城堡的防守如同虚设。它点缀了城堡,却解除了它的武装;城堡有了一个陪衬,却失去了它的威力。这座桥使城堡和高地之间不再有天然障碍。从森林那边,城堡依然是无法攻克的,但现在从平原这边,它容易受到攻击了。过去是它控制高地,现在是高地控制了它。占住高地的敌人,很快就能占住桥。书房和仓房对进攻者有利,而对城堡不利。书房和仓房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书和麦秸见火就着。对于用火攻的进攻者来讲,烧掉一本荷马的著作或一捆麦秸,那是一回事,只要能烧得着就行。法国人烧掉了海德堡图书馆,向德国人证明了这一点;德国人烧掉了斯特拉斯堡图书馆,也向法国人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城堡之外架设这座桥,从战略上讲是一个错误,可是在17世纪,戈尔贝尔和卢瓦当政时期,郭文家族的亲王们,就像罗昂家族和拉特雷穆瓦耶家族的亲王们一样,再也不相信自己会遭到进攻。然而桥的建设者们还是采取了一些预防措施。第一,他们采取了防范火灾的措施,在小河下游一侧的三扇窗户下面,把一部结实的救生梯横挂在一些铁钩上,那些铁钩五十年前还看得见,梯子的长度相当于桥堡两层的高度,即相当于普通三层楼房的高度;第二,他们也采取了防范进攻的措施,安了一扇沉重低矮的铁门,使桥与城堡隔开,那门是拱形的,用一把大锁锁着,钥匙藏在只有主人知道的隐秘处,门一旦关上,任你用撞城槌撞也撞不开,几乎连炮弹也奈何不得。

    要到达这扇门,必须过这座桥,而要进入城堡,必须经过这扇门。没有其他入口。

    5 铁门

    桥上小堡因为建在高高的桥墩上,所以高及城堡的第三层,为了更好地确保安全,铁门就安在这个高度。

    站在桥这边看,铁门是朝向书房,而站在城堡这边看,铁门是朝向一间中间有立柱的拱顶大厅。这间大厅,我们在前面提到过,是主塔第三层,像城堡一样呈圆形。朝田野那边有一排长长的枪眼,也起采光作用。墙壁挺粗糙,光秃秃的,石块裸露,毫无装饰,不过石块砌得还挺整齐。要进入这间大厅,必须经过一架凿在墙壁里的盘梯,墙壁有十五尺厚,盘梯凿在里面是很自然的事情。在中世纪,要攻占一座城市,就得一条街一条街争夺,要攻占一条街,就得一所房子一所房子争夺,要攻占一所房子,就得一个房间一个房间争夺,要攻占一座城堡,就得一层一层争夺。从这个意义上讲,拉杜格构造非常巧妙,很难进入,也很难攻破。从一层到另一层,都要上一架很难上的盘梯,门都是歪斜的,而且没有一个人高,必须低头才能进入,而低着头进门,必然被击倒。防守者在每扇门背后等待进攻者。

    在带立柱的圆形大厅下面,有两个一样的房间,分别是堡垒的二层和一层;大厅的上面有三个房间。这层叠的六个房间上面,有一个石头盖子将城堡主塔封住。那石头盖子就是露台,要登上露台,必须经过一间狭窄的岗亭。

    为了安装铁门,不得不把十五尺厚的墙壁凿穿。铁门就固定在墙壁中间,嵌在一条长拱廊当中。因此门关上之后,无论堡垒这边还是桥那边,门廊都达六七尺深;门打开时,两个门廊连在一起,形成一个拱廊式的入口。

    桥这边的门廊下,厚墙之中凿了一道低矮的小门,通向一座圣吉尔式的螺旋楼梯,沿着楼梯上去是图书室下面的二层走廊。这是进攻者又一个难以通过的关口。桥上小堡靠高地那边的侧翼,是一堵壁立的陡墙,桥就到那里止步。另在一道低矮的门口安装了一座吊桥,与高地相通。由于高地高,吊桥放下后总是倾斜的,过了吊桥就进入了称为警卫室的长走廊。进攻者占据这条走廊之后,要想到达铁门,必须用强力夺取那座通向三层的圣吉尔式的螺旋梯。

    6 图书室

    图书室是一个长方形的房间,宽和长都与桥一样,只有一道门,就是那道铁门。另有一扇伪装的自动关闭的门,上面钉有绿毯,只要一推,就能从里面封住堡垒的拱廊入口。图书室的墙壁,从上到下,从天花板到地板,都摆着玻璃橱,是17世纪高雅的细木工家具。六扇高大的窗户,每边三扇,即每个桥拱上一扇,使得图书室里光线明亮。通过这几扇窗户,站在外边或站在高地上,可以看见图书室里面。窗与窗之间有六个橡木雕花底座,上面放置着六尊大理石半身雕像,这六个人是:埃摩拉于斯·德·比桑斯,垴克拉提斯语法家阿泰内,瑞达斯,嘉梭本,法兰西国王克洛维及其掌玺大臣阿纳夏鲁。附带说一句,这个阿纳夏鲁是个不称职的掌玺大臣,就像克洛维是位不称职的国王一样。

    这间图书室里所藏的都是一般的书。其中只有一本很有名,是一本四开本古书,里面有铜版画插图,用粗体字印的书名是:《圣巴托罗缪》,副题是:《圣巴托罗缪阐释的福音书》,前面有基督教哲学家庞托努斯的论文,论述这部福音书是不是伪经,圣巴托罗缪是不是就是那泰纳埃尔。这本书据说是孤本,所以用一张小桌子摆在图书室当间。上个世纪,人们出于好奇纷纷跑来参观。

    7 仓房

    仓房和图书室一样,也像桥一样是长方形,就在屋顶梁架下面,挺大的一间厅房,里面堆满了麦秸和干草,有六扇天窗采光。唯一的装饰是门上雕刻有圣巴纳贝像,下面有一行拉丁文诗:

    圣巴纳贝挥动镰刀割草

    这就是那座又高又大的城堡,共有六层,这里那里凿有一些枪眼,唯一的入口和出口,是一扇朝桥上小堡开的铁门,桥尽头有一座吊桥;堡垒后面是森林,前面是灌木覆盖的高地,比桥高,比城堡矮;桥下,城堡和高地之间一条深而且窄的山沟,长满灌木丛,冬天激流汹涌,春天成了一条山溪,夏天变成一条遍布卵石的干河沟。这就是叫作拉杜格的郭文城堡。

    十 人质

    7月逝去,8月来临,法兰西上空,笼罩着英雄惨烈之气。地平线上,刚刚闪过两个幽灵:一个是马拉,腹部插把匕首;一个是夏洛特·科代,身子上没了脑袋。一切都变得可怕极了。旺代军在大的战略上被打败了,便退缩到小规模的战斗中。这样它反而变得更可怕,正如我们前面指出的。这场战争已经变成分散在各个树林里,范围非常广泛的战斗。一支被称为天主教保王派的庞大军队,开始尝到惨败的滋味。梅央斯军已奉命开进旺代。八千名旺代军在南特被击退,被赶出孟泰古,杜亚尔和努瓦尔穆捷,又在绍勒、莫塔尼和索米尔被打得落花流水。他们撤出了帕特奈,放弃了克利松,逃离了夏提翁,在圣伊莱尔丢掉一面军旗,在波尔尼克、萨布尔、封特奈、杜厄、水塔和塞桥连吃败仗,又在吕宋败退,从栗园撤走,从罗什浒涌溃逃。可是,他们却威胁着拉罗舍勒,而且在根西岛水域有一支英国舰队,在克雷克将军指挥下,载有好几个团的英军,里面有法国海军的优秀军官,只等朗德纳克侯爵发出信号便开始登陆。英军的登陆可能使保王党的叛乱反败为胜。皮特其实是一个祸国殃民的家伙,他奉行的政策中包藏着叛国的因素,就像甲胄之下藏着匕首一样。皮特用匕首刺杀我们的国家,同时也背叛了他自己的国家。他背叛自己的国家就是使之声誉扫地。英国在他的统治和领导下,正在进行一场不义的战争。它派遣间谍,走私军火,进行欺骗宣传。它甚至进行偷猎,伪造证件,无恶不作。它操纵垄断油脂,使每磅油脂的价格涨到五法郎。在里尔,有人从一个英国人身上搜出一封信,是皮特派到旺代的间谍普利晋写给皮特的,信中写道:“请你不要舍不得花钱。我们希望暗杀活动能进行得谨慎,伪装的教士和妇女是进行这种活动最合适的人选。请汇六万镑到卢昂,五万镑到冈城。”巴莱尔8月1日在国民公会念了这封信。对于这种不顾信义的行径,帕兰用野蛮行为予以还击,卡利耶后来则以残酷手段进行报复。梅斯和南方的共和党人纷纷要求讨伐叛逆。二十四个工兵连奉命组成,开赴林区去焚烧树篱和沿村的树丛。战争在这个点上刚停止,在另一个点上又打起来了。“不要宽大!不要俘虏!”两方面都这样喊着。历史笼罩在可怕的黑暗之中。

    就在是年8月,拉杜格遭到围困。

    一天傍晚时分,天上现出了星星,炎热的黄昏万籁俱寂,森林里听不到一片树叶摇曳,田野里听不见一棵草摆动,蓦地,在薄暮的寂静中响起了号角。这号角声是从城堡顶上传来的。

    听到这号角声,城堡下面立即响起了军号声。

    城堡顶上有一个持枪的人,城堡下面黑暗中是一支围困的军队。

    在郭文堡周围,黑暗中隐隐约约看得见许多人影。那无数人影是一支露营的大军。森林边缘的树下和高地上的灌木丛中,开始点燃了几堆篝火。这里那里点点篝火刺破黑暗,仿佛大地和夜空一样星光闪烁。可是,这是些阴森可怖的战争之星!营火在高地这边一直绵延到平原,在森林那边则一直深入到了丛林里。拉杜格被围困了。

    围攻方面的营地分布很广,说明这是一支人数众多的军队。

    主塔这边直到岩石,桥那边直到山沟,城堡被铁桶般包围了。

    又一阵号角声,跟着响起又一阵军号声。

    号角在询问,军号在回答。

    号角代表城堡问:“我们可以与你们谈话吗?”军号代表军营回答:“可以。”

    当时,国民公会不承认旺代人是交战方,因此下令禁止与这些“匪徒”谈判。这样双方只能寻求别的办法,来代替人权法准许在一般战争中使用而在内战中禁止使用的交流办法。于是在这种场合,农民的号角与部队的军号便相互传达某种默契。第一声号角只是提醒对方注意,第二声号角才是询问:“你们愿意听我们讲话吗?”如果在第二声号角之后军号不响,那就是拒绝;军号响就是同意,就意味着休战片刻。

    军号回答了第二声号角,城堡顶上那个人开始说话。只听见他说道:

    “那边的人听着,我是古日-勒布鲁昂,绰号‘灭蓝恶棍’,因为我消灭了你们之中许多人,我另一个绰号叫‘羿马蛑’,因为我还要杀你们更多的人。在进攻格朗维尔的战斗中,我握住枪管的一个手指被你们一刀砍掉了,我的父母和我才十八岁的妹妹,在拉瓦尔被你们送上断头台杀害了。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现在我同你们讲话,是代表郭文·德·朗德纳克侯爵老爷,封特奈子爵,布列塔尼亲王,七块森林的领主,我的主人。

    “首先你们要知道,侯爵老爷在进入这座被你们围困的城堡之前,已经把继续进行这场战争的任务分派给六位首领即他的六名副手。他指派德利埃尔负责布雷斯特大道与埃尔内大道之间的地区;特雷东负责拉罗埃和拉瓦尔之间的地区;雅凯即台耶费负责上曼恩边缘一带;让外号‘大彼得’的戈利耶负责贡蒂埃堡;让勒孔特负责克朗;把富热尔交给杜布瓦-基先生,而把整个马耶纳交给洛桑博。因此,你们即使攻下这座城堡,战争也远没有结束,就是侯爵老爷死了,上帝和王上的旺代也不会死。

    “你们知道,我说这些是向你们发出警告。侯爵老爷在这里,就在我身边。他的话借我的嘴说出来。围攻我们的人,安静点。

    “听着,下面我要对你们说的话才真正重要:

    “不要忘记,你们对我们发动的战争是非正义的。我们居住在自己的家乡,我们堂堂正正地进行战斗,我们朴素纯洁,秉承上帝的旨意,就像小草承泽甘露。是共和派向我们进攻,扰乱我们的乡村,烧毁我们的房屋和庄稼,扫射我们的田庄,迫使我们的妇女和儿童光脚逃进冬莺还在鸣啾的森林。

    “你们在这里,听见了我的话,你们把我们赶进了森林,把我们围困在这座城堡里,你们杀害或赶散了想与我们会合的人,你们拥有大炮,并且集中了莫尔坦、巴朗东、泰约勒、朗迪维、埃弗朗、廷特尼亚克和维特雷所有兵营和哨所的兵力,共有四千五百人来攻打我们,而我们只有十九个人在这里自卫。

    “我们有的是给养和弹药。

    “你们进行了一次地下爆破,炸掉了我们的一块岩石,炸开了我们的一面墙壁。

    “就是说你们在我们的堡垒墙脚炸开了一个缺口,你们可以从这个缺口进来,这个缺口不是露天的,我们的堡垒依然坚固地屹立着,封锁着这个缺口。

    “你们现在正在准备冲锋。

    “而我们呢,首先有侯爵老爷,他是布列塔尼亲王,圣玛丽·德·朗德纳克修道院在俗的院长,而该院每天举行的弥撒是雅纳王后创始的;其次这座城堡的其余保卫者,包括在战斗中被称为大老实人的图尔莫院长,维尔兵营队长、我的伙伴纪卢瓦佐,阿瓦纳兵营队长、我的伙伴冬曲,福尔米兵营队长、我的伙伴‘小风笛’,还有我本人,农民出身,生于莫里昂达小河流经的达翁镇。我们所有人有一件事情要对你们讲。

    “在这座城堡下面的人,好生听着:

    “我们手里有三个俘虏,他们是三个孩子。这三个孩子是你们之中一个营收养的,是你们的人。我们愿意把这三个孩子还给你们。

    “只有一个条件。

    “就是让我们自由地出去。

    “如果你们拒绝,听清楚了,你们只有两个办法向我们发动进攻:一个是从森林那边通过缺口进攻;一个是从高地那边通过桥上进攻。桥上那座建筑物有三层,在下面那一层,我,正向你们讲话的羿马蛑,在那里存放了六大桶柏油和一百捆干柴;上面那一层堆放着干草;中间一层是书和纸。由桥上通到城堡的铁门是关闭的,钥匙藏在侯爵老爷身上;我们在底下挖了一个洞。从洞里伸出一根硫黄导火线,一头插在一桶柏油里,另一头放在城堡里我伸手就够得着的地方。我随时可以点燃导火线。如果你们拒绝让我们出去,我们就把三个孩子放到桥上小堡的第二层,就是放在插有硫黄导火线柏油那一层和堆干草那一层之间,用铁门把他们关在里面。如果你们从桥上进攻,你们就要放火焚烧那座小堡;如果你们从缺口发动进攻,我们就会焚烧那座小堡。如果你们同时从桥上和缺口发动进攻,那就是你们和我们一块放火。无论哪种情况,三个孩子都要被活活烧死。

    “现在由你们决定是接受还是拒绝吧。

    “如果你们接受,我们就出去。

    “如果你们拒绝,三个孩子就得死。

    “我的话说完了。”

    城堡顶上说话的人住了嘴。

    下面一个声音喊道:

    “我们拒绝!”

    这声音短促而严厉。另一个不那么生硬然而很坚定的声音说:

    “我们给你们二十四小时考虑是否投降。”

    沉默一会儿之后,同一个声音又说:

    “明天这个时候你们还不投降,我们就发动进攻。”

    第一个声音接着说:

    “那时就绝不饶恕。”

    回答这个恶狠狠的声音的,是城堡顶上另一个声音。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俯在两个雉堞之间,下面的人借着星光,认出了朗德纳克侯爵那张可怕的脸,那脸上的两道目光射向黑暗之中,仿佛在寻找什么人,只听他喊道:

    “瞧,是你,教士!”

    “不错,是我,卖国贼!”下面那个粗暴的声音回答。

    十一 像古代一样可怖

    那个冷酷无情的声音的确是西穆尔登的声音,那个比较年轻,不那么强横的声音是郭文的声音。

    朗德纳克侯爵认出了教士西穆尔登,他并没有弄错。

    我们知道,短短的几个星期,在这个因为内战而流血的地区,西穆尔登已经恶名昭著。再没有比他的恶名更令人胆寒的了。人们说:巴黎有马拉,里昂有夏力叶,旺代有西穆尔登。人们过去对西穆尔登教士的尊敬彻底消失了。这是他背弃了教士天职的结果。西穆尔登引起恐怖。其实最冷酷无情的人,往往是不幸的人;仅仅看他们的行为,谁都会谴责他们,如果有谁看到了他们的良心,也许会宽恕他们。一个利库尔戈斯 (6) 那样的人,人们不了解,还以为他是提比略 (7) 那样的人。不管怎么说,朗德纳克侯爵和西穆尔登教士这两个人,在仇恨的天平上,只不过是半斤八两。保王党人对西穆尔登的诅咒,与共和党人对朗德纳克的诅咒一样刻毒。这两个人在对方阵营里看来都是恶魔。以致产生了这样一种异乎寻常的情况:马恩的普里厄在格朗维尔悬赏朗德纳克的首级,与此同时,夏莱特在努瓦尔穆捷悬赏西穆尔登的首级。

    侯爵和教士这两个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个人。内战的青铜面具有两个侧面,一个朝向过去,一个朝向未来,但两个同样可悲。朗德纳克是头一个侧面,西穆尔登是第二个侧面;只不过朗德纳克的苦笑笼罩着晦暗和暮色,而西穆尔登注定要遭受厄运的前额上,却透出熹微的曙光。

    这时,被围困的拉杜格获得了喘息的机会。

    正如我们看到的,由于郭文的干预,双方同意休战二十四小时。

    羿马蛑的情报很准确,由于西穆尔登的征调,郭文手下现在拥有四千五百人,其中有国民军,也有前线部队。他用这么多兵力,把朗德纳克围困在拉杜格里面,还有十二大炮对准了城堡,六门在主塔这边的森林边缘,隐蔽在壕沟里,六门在桥那边的高地上,居高临下。他还成功地进行了爆破,在城堡脚下炸开了一个缺口。

    因此,二十四小时的休战一结束,战斗便将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高地上和森林里四千五百人。

    城堡里十九人。

    这被围困的十九个人的名单,历史可以在通缉令布告里找到,我们也许会在历史书里读到他们。

    这四千五百人差不多是一个军了,西穆尔登希望把郭文提升为参将来指挥这支部队。但郭文不肯,说:“等抓到朗德纳克再说吧。我还一点战功也没有呢。”

    再说,在共和军里,军阶不高却指挥大部队的人司空见惯。后来,波拿巴就是一个炮队的指挥兼意大利远征军总司令。

    郭文堡的命运实在异乎寻常:一个郭文进攻它,一个郭文守卫它。正因为这样,进攻方面有所克制,可是防守方面却毫无克制,因为朗德纳克是一个什么也不顾的人,况且他过去大多数时候住在凡尔赛,对拉杜格毫不迷恋,甚至很不熟悉。他是无处藏身,躲到这里面来的,如此而已,就是把这座城堡拆了他也毫不在乎。郭文呢,则对这座城堡怀有更多的虔敬。

    城堡的薄弱点是那座桥,但是桥上的图书室里保存着郭文家族的家谱,如果从那个方向发动进攻,桥不可避免要被焚毁。郭文觉得,烧掉那些家谱,等于是向自己的祖先进攻。拉杜格是郭文家族的城堡。这个家族在布列塔尼的所有领地,都是在这座城堡带动下运转的,正如法兰西的所有领地,都是在卢浮堡的带动下运转的一样。这座城堡集中了郭文家族的回忆,他自己就是在这里诞生的。在他的童年时代,这坚固的墙壁曾经保护过他,可是曲折的人生命运,却使他在成年之后来攻打它。难道他是个大逆不道的人,硬要使这座故居化为灰烬吗?说不定他郭文自己的摇篮,还放在图书室上面仓房的某个角落里呢。有些事情想起来令人激动。面对这座远祖传下来的故居,郭文心潮翻滚。正因为这样,他没有从桥这边发动进攻,而只是切断这边的出路,使一切逃跑都不可能,用一个炮队将桥严密封锁。他选择了从另一边进攻,所以在城堡脚下掘壕爆破。

    西穆尔登任凭郭文这样做,而在心里又责备自己不该让他这样做。他那鲁莽的性格,使他看到这哥特式的古老建筑就皱眉头,他对建筑物和对人一样,都没有丝毫宽容之心。舍不得破坏一座城堡,就是宽容的开始。而宽容正是郭文的弱点。我们知道,西穆尔登是监督郭文的,他要阻止郭文继续滑下去,因为他认为这样滑下去绝没有好下场。然而他自己,虽然私下里也只是气恼地承认,再见到拉杜格,他的心也是暗暗地跳得厉害的;看到那间图书室,那里头还存放着他教郭文启蒙读的那些书,他觉得自己的心情也不平静。他曾经是相邻的帕里涅村的本堂神父;他西穆尔登曾经在桥上那座小堡的顶楼住过;在那间图书室里,他曾经把小郭文抱在膝头,教他认一个一个的字母;就是在这些古老的墙壁之间,他目睹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心灵之子,长身体,长智慧,渐渐成人。这间图书室,这座小堡,这些充满他对那孩子的祝福墙垣,他就要把它们炸平,把它们焚毁吗?他让它们免遭破坏,虽然这样做心里并不是没有后悔的。

    他听任郭文从另一边发动进攻。拉杜格有一边是野蛮的,就是那座城堡,有一边是文明的,就是那间图书室。西穆尔登允许郭文只从野蛮的那一边炸开一个缺口。

    再说,由一个郭文进攻,由一个郭文守卫,这座古堡在法国大革命的高潮中,又重现了它在封建时代惯见的场面。整个中世纪的历史,就是亲族之间的战争;厄忒俄克勒斯和波吕尼刻斯那样的人,不仅古希腊有,中世纪也有,哈姆雷特在爱尔舍奈所做的事,就是俄瑞斯忒斯在阿尔戈斯所做的事。 (8)

    十二 准备营救

    整个夜晚,双方都在进行准备工作。

    我们听到的那场暗藏杀机的谈判一结束,郭文想到的头一件事,就是叫来他的副官。

    盖尚这个人物我们有必要认识一下。他是一个二流角色,忠实,顽强,平庸,当兵比当官更出色,绝顶聪明,履行职责根本不需要理解,有拒腐蚀永不沾的品质,绝不为贪图钱财而出卖良心,也不会出于怜悯而不顾正义。他的灵魂和心灵上有两个遮光罩:纪律和命令,像马眼睛上的眼罩一样;在纪律和命令允许的范围内,他勇往直前,决不旁顾,但他的道路是狭窄的。

    此外,他是一个可靠的人,指挥一丝不苟,服从命令不折不扣。

    郭文急促地对盖尚说:

    “盖尚,弄一架梯子来。”

    “报告司令,我们没有。”

    “我们必须有一架。”

    “用来爬墙吗?”

    “不。救人。”

    盖尚想了想,答道:

    “我明白了。不过要做你想做的事,这梯子一定要很高。”

    “至少三层楼那么高。”

    “对,司令,差不多要这么高。”

    “要超过这个高度,成功才有保证。”

    “当然。”

    “你怎么搞的一架梯子也没有?”

    “报告司令,你认为从高地那边进攻拉杜格不适宜,只封锁了那一边,决定不从桥那边而从城堡这边发动进攻。我们忙于准备爆破,就没有想到预备梯子。所以我们没有梯子。”

    “马上造一架。”

    “一架三层楼那么高的梯子,不是临时可以造出来的。”

    “用几架短梯子接起来。”

    “那也得有短的才行。”

    “去找。”

    “没法找到。所有地方的乡下人都把梯子毁了,就像他们拆掉了大车,炸断了桥梁一样。”

    “的确,他们企图使共和国瘫痪。”

    “他们企图使我们无法运输部队,无法渡河,也无法爬墙。”

    “可是我必须有架梯子。”

    “我想起来啦,司令,在富热尔附近的雅凡内,有一家很大的木工场,到那里也许能找到一架。”

    “快去,一分钟也不要耽搁。”

    “这梯子你什么时候要?”

    “明天这个时候,不能再晚。”

    “我派一名专差骑快马去雅凡内,让他带上征用令。雅凡内有个骑兵站,会派兵护送的。明天日落之前梯子就可以送到这里。”

    “很好,这就行了,”郭文说,“快去办,快去。”

    十分钟之后,盖尚跑回来时说:

    “报告司令,去雅凡内的专差已经出发了。”

    郭文登上高地,久久地凝望着横跨山沟的桥堡。正对山沟陡崖的小堡山墙,没有任何门窗,只有那个低矮的入口,被拉起的吊桥封闭住。要从高地上到达桥墩脚下,必须顺着陡崖爬下去,抓住一丛丛灌木慢慢往下爬,这不是不可能的。可是一旦下到沟里,进攻者就会暴露在那三层楼上发射的弹雨之下。郭文最后确信,按目前包围的态势,真正的进攻只能从堡垒脚下的缺口发起。

    他采取了一切措施,使敌人绝无逃跑的可能。他进一步收缩了包围圈,使各个营像网眼一样扣得紧紧的,任何东西都休想钻过去。郭文和西穆尔登分担围攻堡垒的任务。郭文把森林这边留给自己,把高地那边交给西穆尔登。两个人商定,当郭文在盖尚的协助下指挥从缺口发起攻击时,西穆尔登把居高临下的整个炮队的火线点着,严密监视着桥和山沟。

    十三 侯爵在做什么

    外面在准备进攻的时候,里面在准备抵抗。

    有人把一座城堡称为一个木桶,二者之间确实不无相似之处。有时一座城堡被火药炸了一家伙,那就像木桶被锥子锥了一下一样。墙壁炸开了一个缺口,就像木桶上钻了一个洞。这就是拉杜格遇到的情况。

    两三担火药那么狠狠地一锥,把厚厚的墙壁给锥穿了。那个洞从城堡脚下穿过墙壁最厚的部分,像一条歪七扭八的拱廊,一直通到城堡的一层。进攻者们为了使这个洞便于攻击,从外面用大炮把它轰得更宽,更规整。

    缺口通进去的一层,是一间圆形大厅,里面完全是空的,当间一根柱子支撑着圆顶的拱心石。这是城堡整个主塔里最大的一间厅,直径不下于四十尺。主塔的每一层都有一间这样的大厅,但都小一些,周围是一个个小房间,里面墙上凿有枪眼。一层的大厅没有枪眼,没有气窗,也没有天窗,和坟墓里一样既没有光线,也没有空气。地牢那扇门,大半用铁做的,小半用木头做的,就开在一层这间大厅里。这间大厅的另一扇门,通向上面各层房间的楼梯。所有楼梯都凿在厚墙里面。

    进攻者通过他们打开的缺口,只能进到这间低矮的大厅。这间大厅占领后,他们还有整个堡垒要攻克。

    在这间低矮的大厅里呼吸是很困难的,从来没有人在里面待上二十四小时而不被闷死的。现在有了那个缺口,就可以待在里面了。

    所以被围困的人没有封堵缺口。

    再说封堵有什么用呢?大炮可以重新把它轰开。

    他们在墙上钉了一个火炬架,点燃一个火炬,照亮了整个一层。

    现在怎样防守呢?

    把洞堵上容易,但没有用。在里面修筑一道退守障碍更好。一道退守障碍,就是一道凹角的防御工事,一道人字形的路障,可以集中火力向进攻者射击。让外面的缺口仍然敞开,里面组成一道火力网。他们并不缺乏建筑材料,于是就建了一道退守障碍,上面留了一些缝,让枪管能够伸出去。退障的角紧贴中央那根柱子,两翼连接两边的墙壁。建好之后,又在适当的地方埋上地雷。

    侯爵指挥一切。他是鼓动者、指挥者、引导者和主人,一个了不起的人。

    朗德纳克是18世纪的那种军人,八十岁高龄还能守护一座座城池。他像那位阿尔贝格伯爵,后者快一百岁了还把波兰国王赶出了里加。

    “拿出勇气来,朋友们,”侯爵说,“本世纪初,1713年,查理十二在邦德被困在一所房子里,率领三百名瑞典士兵,顶住了两万名土耳其士兵的进攻。”

    他们把下面两层楼都堵上了,加固了所有房间,一间间凹室里都筑了雉堞,用木槌把一根根木梁的一端钉进门里,像拱扶垛似的将门撑住,只是那座通向每一层的螺旋形楼梯没有堵住,因为必须留着它上下,为防备进攻者而把它堵死,就等于把自己堵住了。任何要塞的防守总有薄弱环节的。

    不知疲倦的侯爵,像青年人一样强壮,扛木梁,搬石头,以身作则,亲自动手,一边指挥,一边帮忙,和这群凶猛的人亲如兄弟,有说有笑,然而始终不失贵族老爷身份,高傲而亲切,风雅而粗野。

    谁都别想顶撞他。他说:“你们之中如果有一半人想反叛我,我就叫另一半人枪毙他们,还要和剩下的人一块守住这地方。”正是这类事情引起大家对首领的崇敬。

    十四 羿马蛑在做什么

    当侯爵忙于修补缺口和城堡里面的防御工事时,羿马蛑在桥那边忙碌。包围刚开始,侯爵就下令把三层外面那架横挂在窗户底下的救护梯子卸下来,让羿马蛑扛进图书室。郭文要找一架梯子,可能就是要代替这架梯子。被称为守卫室的中二层的窗户,有三重固定在石头里的铁栏杆防护,既没法进也没法出。

    图书室的窗户倒是没有铁栏杆,但是很高。

    羿马蛑身边跟着三个像他一样什么都能干,什么都不怕的人。这三个人是外号“金枝”的瓦斯纳和木长矛两兄弟。羿马蛑拎一盏不透光的灯,打开铁门,仔细检查三层桥堡。金枝瓦斯纳和羿马蛑一样死心塌地,因为共和军杀死了他的一个兄弟。

    羿马蛑检查上面堆满干草和麦秸的一层,又检查底下一层,叫人端来几个火盆,与几桶柏油放在一起,又命令把干柴堆在柏油旁边,再检查硫黄导火线是否完好无损。那根导火线一端在桥里,一端在堡垒里。他在柏油桶和干柴堆下面的地板上泼一摊柏油,把硫黄导火线浸在里面。然后,命人把勒内-让、胖子阿兰和乔治特三个孩子熟睡的摇篮,搬到放柏油的一层和堆干草的顶楼之间的图书室里。搬摇篮的人轻手轻脚,生怕把孩子们弄醒。

    那三个摇篮,是乡下简陋的小摇篮,一种低矮的放在地上的柳条筐,孩子可以不要人扶从里面爬出来。羿马蛑叫人在每个摇篮边放一碗汤,一只木匙。从钩子上取下来的那架救护梯,放在靠墙根的地板上。羿马蛑吩咐将三个摇篮一个挨一个摆在梯子对面的墙边。然后,考虑到空气流通有好处,他将图书室的六扇窗户全打开。这是一个天空碧蓝,空气温煦的夏夜。

    他叫木长矛兄弟俩去把上下两层的窗户打开。他注意到,在桥堡东墙外面,有一株很大的老爬山虎,干枯得呈火绒色,从上到下覆盖着桥堡的整个一面墙,缠绕在上中下三层每个窗口的四周。他想爬山虎不会有什么妨害。他最后又把每个地方察看一遍,四个人才离开桥堡返回城堡。羿马蛑关上沉重的铁门,严严地锁好,又端详一下那把可怕的大锁,再检查一遍从他亲手凿的洞里通过的硫黄导火线,满意地点点头:现在城堡和桥的唯一联系,就只剩下这条导火线了。这条导火线从圆形大厅里拉出来,经过铁门底下,伸进圆拱之下,沿楼梯下到桥堡底层,蜿蜒曲折地爬上一级级的盘梯,顺着中二层走廊的地板,一直到达干柴底下那摊柏油之中。羿马蛑计算过,在堡垒里面点燃这根导火线,大约要一刻钟就能烧着图书室下面那摊柏油。把一切布置妥当,检查完毕之后,他把铁门的钥匙带回来交给朗德纳克侯爵。侯爵把它揣进衣兜里。

    必须密切注视围攻者的一举一动。羿马蛑腰带上挂着牛倌的号角,爬到堡垒顶上,进到露台的岗亭里担任瞭望哨。他一只眼睛盯住森林那边,一只眼睛盯住高地那边,不停地观察着,身边在岗亭的窗台上搁了一壶火药和满满一口袋子弹,还有一些旧报纸,他一张张撕碎,一边观察一边卷火药管。

    朝阳升起,映照出森林里八营士兵,个个腰挎军刀,背上挂着弹药盒,长枪上了刺刀,已准备好发动攻击;高地上架了一排大炮,旁边摆着一箱箱炮弹、弹药筒和霰弹;堡垒里十九个人端着喇叭口火枪、滑膛枪、手枪和短统,正忙着装子弹,而在三个摇篮里,躺着三个熟睡的孩子。

    ————————————————————

    (1) 亚西比德(约公元前450—前404),雅典政治家。

    (2) 希腊神话中半人半马的精灵,阿喀琉斯的老师。

    (3) 二人均为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俄瑞斯忒斯是阿伽门农之子,皮拉得斯是阿伽门农的外甥,二人是好友。

    (4) 二人均为拜火教崇奉的神祇,奥尔缪斯为善神,亚利曼纳是恶神。

    (5) 布尔哈夫(1668—1738),荷兰医生,医学教授,第一位著名的临床医学教师。

    (6) 传说中古代斯巴达的立法者。

    (7) 古罗马第二代皇帝。

    (8) 厄忒俄克勒斯和波吕尼刻斯都是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之子,兄弟俩为争夺对忒拜的统治而互见兵戈;俄瑞斯忒斯是希腊神话中的英雄,阿伽门农和克吕泰涅斯特拉之子。

    第三章 圣巴托罗缪惨案 (1)

    孩子们醒了。

    最先醒的是那个小女孩。

    孩子们睡觉醒来,宛似鲜花开放,仿佛有一股馨香,从这些清新的心灵里飘溢而出。

    二十个月的乔治特,是三个中最小的,5月份还在吃奶,这时她抬起小脑袋,半坐起来,看着自己的小脚丫,咿呀开了。

    一抹朝阳照在她的摇篮上,很难说像玫瑰一样鲜艳的,是乔治特的小脚丫还是清晨的阳光。

    另外两个还没睡醒;男孩子总是睡得沉一些。乔治特兴奋而又平静地咿咿呀呀。

    勒内-让是棕发,胖子阿兰是栗发,乔治特是金发。头发的这些不同颜色童年时代是与年龄相适应的,以后会发生变化。勒内-让像个小大力神,是趴着睡的,两个小拳头放在眼睛上。胖子阿兰两条腿伸在小床外面。

    三个孩子都穿得很破烂。红帽子营给他们的衣服,已经烂成碎片,他们身上连衬衣都没有一件。两个男孩几乎全身赤裸,乔治特身上裹块破布;那块破布曾经是条裙子,现在连短衫都算不上了。谁照顾这几个孩子?没法说。没有母亲。这些粗野的农民士兵,把他们从一座森林拖到另一座森林,从自己的食物中分一份给他们吃。如此而已。三个孩子也凑合着过。所有人都是他们的主人,没有一个是他们的父亲。但是孩子们的破衣服上洒满阳光,他们非常可爱。

    乔治特咿呀着。

    一个孩子咿呀学语,就像一只小鸟喈喈鸣唱。唱的是同一首赞歌。一首吐字不清,结结巴巴,但含义深沉的赞歌。孩子与鸟儿不同的是,他面前还有着人生的悲惨命运。因此,大人们听到孩子唱歌心头会产生忧伤,这忧伤与唱歌的孩子的快乐混在一起。人世间所能听到的最圣洁的赞歌,就是从孩童嘴里发出来的人类心灵的咿呀话语。这种模糊不清的喃喃絮语,表达的仅仅是一种本能的思想,但却包含着对永恒正义不自觉的呼吁。这可能是跨入人生门槛之前的一种抗争。这种抗争是微弱的,却令人心碎。这种向着无限微笑的童稚无知,对于这个弱小而赤手空拳的小生命未来命运的创造者,不啻是一种讽刺。将来如果不幸落到他的头上,那就是对他的背信。

    孩子的咿呀之声胜似话语,又不是话语;它们不是音符,却是一首歌;它们不是音节,却是一种语言。这种咿呀之声在天上有其起始,在地上却无其终结;它在出生之前就存在了,而且会继续存在下去,它将延续不断。这结结巴巴的语言,包括了孩子是天使时所说的话,也包括他成年后将说的话。摇篮有昨天,正如坟墓有明天一样。这个昨天和这个明天,它们双重的不可知,全混合在这含糊不清的咿呀学语声中;世间没有任何东西能像这玫瑰色心灵中的巨大阴影一样,证明上帝、永恒、天职和命运的二重性。

    乔治特结结巴巴地自言自语,没有丝毫愁容。她整个美丽的小脸在微笑,她的嘴在微笑,她的眼睛里荡漾着微笑,她脸蛋上的小酒窝里荡漾着微笑。这微笑里流露出对早晨神秘的领受。心灵从阳光中获得自信。晨空蔚蓝,天气暖和,阳光灿烂。这个脆弱的小生命,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认识,什么也不懂得,只是悠悠忽忽沉浸在还不成其为思想的梦幻里,感觉在这大自然之中自己是安全的,周围有这么多正直的树,有这么些诚实的绿色,有纯洁宁静的原野,有鸟巢、山泉、昆虫和树叶发出的啾鸣和絮语,而天空有圣洁无邪的阳光普照着这一切。

    随着乔治特之后醒来的,是已经四岁的老大勒内-让。他一翻身爬起来,很有劲地跨出摇篮,看见那碗汤,觉得挺自然,便坐在地上喝起来。

    乔治特咿呀的叫声没有吵醒胖子阿兰,但匙子碰撞汤碗的声音,使他哆嗦一下翻了个身,睁开了眼睛。他看见了自己那碗汤,一伸手就端过来,也不出摇篮,将汤碗放在膝盖上,捏着小匙,像勒内-让一样吃起来。

    乔治特没有听见他们喝汤。她那溪水般波动的声音,仿佛伴随着梦幻在飘忽摇荡。她那对圆圆的大眼睛望着头顶上,显得非常天真好奇。在一个婴孩的头顶上无论是什么样的天花板或拱顶,反映在他眼睛里的总是天空。

    勒内-让喝完了,用匙刮了刮碗底,叹口气,一本正经地说:

    “我的汤喝完啦。”

    这使乔治特从梦幻中惊醒过来。

    她嘴里发出“噗噗”的声音。

    她见勒内-让吃完了,胖子阿兰正吃着,也端起放在她旁边的汤吃起来,但更多时候是把小匙送到耳朵边,而没有送到嘴里。

    她不时放弃文明的方式,用手指抓着吃。

    胖子阿兰像哥哥一样刮过碗底,就去找哥哥,跟在哥哥后面跑起来。

    突然,外面城堡下面森林那边,传来一阵军号声,一阵傲慢而严厉的军号声。听见这军号声,城堡上面吹响了号角,表示回答。

    这次是军号打招呼,号角回答。

    军号吹响第二次,随即号角吹响第二次。

    随后,森林边缘一个遥远而真切的声音清楚地喊起话来:

    “匪徒们!我们限令你们,如果你们在日落时分还不投降,我们就进攻了。”

    城堡的露台上一个雷鸣般的声音回答:

    “攻吧。”

    下面的声音又喊道:

    “攻击前半小时,将放一炮作为最后警告。”

    上面的声音重复道:

    “攻吧。”

    这两个声音没能传到孩子们耳朵里,但军号声和号角声更响亮,传得更远,乔治特听到头一声军号响,就伸长脖子,停止了喝汤;听到号角声,她就把小匙放在汤碗里;听到第二次军号响,她抬起右手小小的食指,一上一下地舞动,随着军号的节奏打起了拍子,第二次号角响起来时,又随着节奏继续打。军号和号角声停止后,她的小手指举在空中,现出沉思的样子,嘴里喃喃低语:“音月。”

    我们猜想她是想说:“音乐。”

    两个大的,勒内-让和胖子阿兰没有注意到号角声和军号声。他们被别的东西吸引住了:一只甲壳虫正从图书室的地板上爬过。

    胖子阿兰发现了,喊道:

    “一只虫虫。”

    勒内-让跑过来。

    胖子阿兰又说:

    “会扎人的。”

    “别碰它。”勒内-让说。

    兄弟俩盯住那过客观看。

    这时,乔治特喝完了汤,抬起眼睛找两个哥哥。勒内-让和胖子阿兰蹲在一扇窗前,低着头,认真看着地上的虫子。两个人前额对前额,头发都贴到了一块,屏住气,好奇地打量着那只甲壳虫。甲壳虫停下来不动了,仿佛对他们兴致勃勃地欣赏不大高兴。

    乔治特看见两个哥哥出神地看着地上,想知道他们在看什么。她要走到他们那里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然而她还是朝他们走去。这段路上可是有许多障碍,地上有各种各样的东西,打翻的凳子,成堆的废纸,拆开的空包装箱,木头箱子,还有一堆堆其他东西,简直是一群礁石,需要一个个绕过去;乔治特冒险地上了路。她先爬出摇篮,这是头一件大事;接着她走进了礁石群,在一道道海峡里曲里拐弯儿地前进,推开一条小凳子,从两个箱子之间爬过去,翻过一捆废纸,先从一边爬上去,然后从另一边滚下来,她那可怜的小身体慢慢地全都裸露了出来,这才到达水手们所称的“公海”上,就是说一片相当宽阔的地板,上面再也没有障碍物,也不再有危险。于是,她猛往前爬去,像猫一样快,穿过相当于整个房间宽度的空间,到了窗户旁边。在这里又遇到一个令人生畏的障碍,就是靠墙放着的那架长梯子,一端伸到这个窗口,而且超过了窗角一点,这就好像在乔治特和她两个哥哥之间隔了一个岬角,她必须绕过去。她停下来,想了想,心里嘀咕了一通之后,便毅然伸出玫瑰色的小手指抓住梯子的一根横档;梯子是侧着平放在地上,梯级横档就是竖的而不是横的。乔治特试图站起来,但没站稳就摔倒了,她重新来了两次,都失败了,第三次才成功。她直立起来,站稳了,扶着一根根梯级横木,沿着梯子走去,走到尽头,没有东西可扶了,她摇晃了一下,用小手抓住了梯子巨大的立柱的一端,又站稳了,这才绕过了岬角,望着勒内-让和胖子阿兰笑了。

    这时,勒内-让对自己观察甲壳虫的结果感到满意,抬起头来说:

    “是只母的。”

    乔治特的笑声使勒内-让笑起来,勒内-让的笑声使胖子阿兰也笑起来。

    乔治特完成了与两个哥哥的会合。他们在地板上坐下,不啻一个小小的聚会。

    可是,甲壳虫不见了。

    它在乔治特笑的时候,钻进了地板的一个洞里。

    甲壳虫消失后,又有别的事发生。

    首先是飞过几只燕子。

    它们的巢大概筑在屋檐下,所以靠近窗户飞来飞去,不过有点怕几个孩子,在空中绕着大圈子盘旋,呢喃着悦耳的春天小调,引得几个孩子抬头观看,把甲壳虫忘到了脑后。

    乔治特伸出一个指头指着燕子叫道:

    “鸽鸽!”

    勒内-让呵责道:

    “小姐,那不是鸽子,是小鸟。”

    “小咬。”乔治特学着说。

    兄妹三个都望着燕子。

    过了一会儿飞进来一只蜜蜂。

    蜜蜂比任何东西都更像精灵。它从一朵花飞到另一朵花,就像精灵从一颗星飞到另一颗星,它带来蜂蜜,就像精灵带来光明。

    这只蜜蜂飞进来时带着很大声音,它大声地嗡嗡叫着,仿佛说:“我来啦。我刚看过玫瑰花,现在我来看看宝宝们。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一只蜜蜂就是一个管家婆,它的歌声就是唠叨。

    蜜蜂在房子里飞多久,三个孩子的眼睛就多久没有离开它。

    蜜蜂把整个图书室勘察遍了,搜索了所有角落,就像在它自己家里,在蜂箱里一样飞来飞去,带着悦耳的音乐,轻盈地从一个书柜游荡到另一个书柜,透过玻璃端详里面的书名,仿佛有思想似的。

    参观完了,它飞走了。

    “它回自己家啦。”勒内-让说。

    “它是一只虫虫。”胖子阿兰说。

    “不对,”勒内-让说,“它是一只苍蝇。”

    “蝇蝇。”乔治特说。

    这时,胖子阿兰在地上捡到一根细绳子,绳子的一端有一个结,他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绳子的另一端,甩得它像风车一样转起来,全神贯注地看着它飞旋。

    乔治特呢,又变成了四脚动物,任性地在地板上爬来爬去。她发现了一张古老的椅子,椅垫被虫子蛀了好些洞,露出了里面的棕丝。她停在椅子前面,把洞抠得更大,专心一意地把棕丝一根根拉出来。

    突然,她举起一根小手指,那意思是说:“听!”

    两个哥哥都转过头。

    外面传来一阵模糊而遥远的嘈杂声。大概是进攻一方在森林里进行战略调动,只听见战马嘶鸣,战鼓咚咚,车轮滚动,铁链碰撞,军号声此起彼应,各种杂乱而气势汹汹的声音汇合在一起,倒也算和谐。孩子们着迷地听着。

    “这是我主发出来的声音。”勒内-让说。

    声音停止了。

    勒内-让现出沉思的样子。在这些小小的脑袋瓜里,思想是怎样形成又怎样消失的呢?这些还十分朦胧、十分短暂的记忆是怎样蠕动的呢?在这个温顺而沉思的头脑里,出现了一些混杂的回忆,上帝、祷告、两手合十以及过去常常感觉到而现在不再有的某种慈祥的微笑。于是,勒内-让喃喃唤道:“妈妈。”

    “妈妈。”胖子阿兰也唤道。

    “妈妈。”乔治特也跟着唤道。

    接着,勒内-让开始又蹦又跳。

    胖子阿兰见了,也蹦跳起来。

    勒内-让做什么动作,胖子阿兰就模仿什么,乔治特不怎么模仿。三岁的孩子总要模仿四岁的孩子,但一岁零八个月的孩子,则多保持自己的独立。

    乔治特坐在地上,不时说出一个字。乔治特不说完整的句子。

    她是一个思想家,说的全是警句。她是用单音节说话的人。

    然而过了一会儿,榜样影响了她,她终于也开始尽力模仿两个哥哥的动作了。这三双小小的赤脚,在古老而光滑的橡木地板上的灰尘中跳舞,奔跑,踉跄;那些大理石半身雕像用严肃的目光注视着他们。乔治特不时不安地望一眼旁边那些雕像,嘴里喃喃叫道:“嬷嬷猫。”

    在乔治特的语言中,一切像人而不是人的东西,都是“嬷嬷猫”。在孩子眼里,生物和鬼怪是不分的。

    乔治特走不动,总是左摇右晃,她宁愿用四肢爬,跟在两个哥哥后面。

    突然,跑到一个窗口的勒内-让抬了一下头,又赶紧把头低下,立刻跑到窗户旁边的墙角里躲起来。刚才他发现一个人正在看他。那是在高地上扎营的蓝军一个士兵。他利用休战的机会,也许有点故意违犯休战协议,冒着危险走到了山沟的陡崖边缘。站在那里可以看到图书室里面。胖子阿兰见勒内-让躲了起来,也躲起来,蹲在勒内-让身旁,乔治特则藏到他们两个身后。他们躲在角落里,一声不响,一动不动,乔治特用小手捂住嘴。过了一会儿,勒内-让冒险伸头朝外看一眼。那个士兵还在那里。勒内-让赶紧把头缩回来。三个孩子连大气也不敢出了。他们躲了相当长时间。这样畏畏缩缩,乔治特终于不耐烦了,她胆子大,伸头朝外望去。士兵离开了那里。他们又开始奔跑,玩耍起来。

    胖子阿兰是勒内-让的模仿者和崇拜者,但也有自己的特长,就是善于发现。他哥哥和妹妹突然看见他拉着一辆四轮小车在拼命地转圈子。那辆小车不知他在什么地方找到的。

    那辆童车被遗忘在灰尘里好多年了,与天才们的著作和圣贤们的雕像做伴。那可能是郭文小时候玩的一件玩具。

    胖子阿兰用手里的小绳子当鞭子,甩得呼呼响。他显得很自豪。就像那些发明家。发现不了美洲大陆,发现一辆小车子也好嘛。人皆如此。

    可是不得不几个人一起玩。勒内-让想拉车,乔治特想坐车。

    乔治特试着坐上去。勒内-让当马,胖子阿兰当车夫。可是车夫不会赶车,需要马教他。

    勒内-让对胖子阿兰喊道:

    “叫:‘吁!’”

    “吁!”胖子阿兰重复道。

    车子翻了,乔治特滚了下来。几个小天使大喊大叫。乔治特大喊大叫。

    叫完了乔治特似乎想哭。

    “小妹妹,”勒内-让说,“你太大了。”

    “我大。”乔治特说。

    听说自己大,她不再因为摔下来而想哭了。

    窗户下面的窗台很宽。荆棘丛生的高地上的尘土被风刮过来,积聚在上面,雨水使那些尘土变成了泥土。风又刮过来一些种子,于是在那层浅浅的泥土上生长出了一株树莓。这是一种多年生树莓,当地人称为“狐椹”。正值8月,树莓上结满了莓子,有一根枝丫伸进了窗户里,几乎垂到地面。

    胖子阿兰发现了细绳子,发现了小车子,又发现了这株树莓。他走过去。

    他摘了一颗莓子吃了。

    “我饿了。”勒内-让说。

    乔治特用双手和双膝很快爬过来。

    他们三个人把枝上的莓子全摘下来吃了。他们挺满足,但全都成了花脸,全都被莓子汁弄得红红的。这三个小天使终于变成了小农牧神。这无疑会使但丁反感,但会令维吉尔着迷。三个小家伙哈哈大笑着。

    树莓不时刺他们的手指。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要付出代价的。

    乔治特向勒内-让伸着一个流血的手指,说:

    “刺。”

    胖子阿兰也挨了刺,怀疑地打量着那枝树莓说:“这是条虫虫。”

    “不是虫虫,”勒内-让说,“是根棍子。”

    “一根棍子,一个坏东西。”胖子阿兰又说。乔治特这回又想哭,却笑了起来。

    勒内-让也许嫉妒弟弟胖子阿兰接二连三的发现,设想了一个伟大的计划。好一阵子以来,他在摘莓子时,就不顾手指被刺,常常转过眼睛打量那张斜面书桌。斜面书桌安装在一个支轴上,像座纪念碑孤零零地立在图书室当间。就是在那张书桌上,陈列着那本著名的《圣巴托罗缪》。

    那部四开本书的确精美珍贵。这部《圣巴托罗缪》,是在科洛涅出版的,出版商就是出版1682年版《圣经》的有名的布娄,拉丁文叫作赛修斯。这本书是盒式印刷机印刷,用牛筋装订的。它不是用荷兰纸印的,而是用伊德里斯 (2) 十分赞美的漂亮的阿拉伯纸。这种纸用丝和棉制成,永远洁白。书壳是烫金的皮革,搭扣是银的;衬页是巴黎纸商发誓说只能在圣马都兰买得到,别的地方绝对买不到的那种羊皮纸。书里有许多版画和铜版画插图,还有许多国家的地图;卷首印有印刷商、纸商和书商对1635年法令的抗议书,那项法令规定对“皮革、啤酒、叉蹄动物、海鱼和纸张”征税。里封背面印有致格吕菲乌斯家族的献词;格吕菲乌斯家族在里昂,就像埃尔泽菲尔家族在阿姆斯特丹一样受人尊重。这一切使这本书非常有名,其珍贵程度堪与莫斯科的《使徒信经》媲美。

    这本书很精美,所以勒内-让老转头看它,也许看得太多。书是推开的,翻开的那一页正好是一幅很大的铜版画,画的是圣巴托罗缪,手臂上搭着他自己的皮。这幅版画从低矮的位置也望得见。莓子吃完之后,勒内-让就以非常热爱的目光望着它,乔治特顺着哥哥的目光望过去,看见了版画,说:“像。”

    这句话似乎使勒内-让下了决心。当着惊愕不已的胖子阿兰的面,做了一件异乎寻常的举动。

    图书室的一个角落里有把椅子。勒内-让走过去,抓住它,一个人把它拖到了斜面书桌前面,使它紧靠书桌,然后爬上去,双手撑在那本书上。

    爬了这么高,他觉得必须显示自己了不起,便从上角抓住那图像,小心翼翼地把它撕下来。他歪斜地把圣巴托罗缪的像撕了下来,不过这不能责怪他。图像的左半边,即这位古代伪福音书著者的一只眼睛和部分光环,还留在书里。勒内-让把这位圣徒的另外半边连同他的皮递给乔治特。乔治特把圣徒接在手里,说:

    “嬷嬷猫。”

    “还有我呢!”胖子阿兰嚷道。

    撕下了头一页,就像流了第一滴血,大屠杀就一发不可收拾。

    勒内-让翻过一页,圣徒后面是评注者庞托努斯。勒内-让撕下庞托努斯递给胖子阿兰。

    然后,乔治特把一大张撕成了两小张,接着把两小张撕成了四小张。因此,历史可以记载:圣巴托罗缪在亚美尼亚被剥皮之后,又在布列塔尼遭到肢解。

    肢解完毕之后,乔治特将双手向勒内-让一伸,说:“还要!”

    圣徒和评注者之后,是注释者们面目狰狞的图像。头一张是加万图斯,勒内-让把他撕下来,递给乔治特。

    圣巴托罗缪的所有注释者无一幸免。

    给予能使人产生优越感。勒内-让自己什么也没留下。胖子阿兰和乔治特眼巴巴仰望着他,这就足够了;两个观众如此崇拜他,使他满足了。

    勒内-让取之不尽又慷慨大方,把法布里西奥·皮尼特利递给胖子阿兰,把斯提尔廷神父交给乔治特,又把阿尔封斯·道斯塔交给胖子阿兰,把《科内留斯制伏拉彼得》交给乔治特;胖子阿兰得到了亨利·阿孟,乔治特得到了罗贝提神父,外加这位神父1619年出生的杜埃城的一幅风景画。胖子阿兰接过纸商们的抗议书,乔治特收到致格吕菲乌斯家族的献词。还有地图,勒内-让也一张张分给了他们,把埃塞俄比亚给了胖子阿兰,把利考尼亚给了乔治特。分发完毕,他便把书推到地上。

    这是一个挺吓人的时刻。胖子阿兰和乔治特怀着又喜又惊又怕的心情,望着勒内-让皱起眉头,挺直小腿,攥紧拳头,把那本厚厚的四开本书从斜面书桌上推下来。一本庄严的著作落得如此狼狈的下场,这是可悲的。那本沉重的书被推离了桌面,在桌子边缘悬挂片刻,迟疑一下,晃了晃然后跌落下来,摔得破的破,皱的皱,裂的裂,书壳也脱落了,搭扣也全散了,可怜巴巴地躺在地板上。幸而没有砸在两个孩子头上。

    他们没有被砸着,而是欣喜莫名。并非所有征服者的冒险行动,都能得到这样好的结局。

    像所有荣耀的事情一样,那书落地时发出巨响,扬起一片灰尘。

    把书推到了地上,勒内-让才从椅子上下来。

    一阵沉默和恐惧,胜利令人心惊胆战。三个孩子手拉手,站得远远的,看着那本摔散的书。

    沉思了片刻之后,胖子阿兰毅然走过去,向它踢了一脚。

    那本书完蛋了,但破坏的欲望还未消失。勒内-让上去踢一脚,乔治特也踢一脚,但她自己跌倒了,坐在地板上,便干脆利用这个机会,向《圣巴托罗缪》扑过去。书的诱惑力消失了。勒内-让冲过去,胖子阿兰也冲过去。他们兴奋地、疯狂地、得意地、无情地撕掉一幅幅插图,扯下一张张书页,拽掉书签带,抠破书壳,揭掉烫金的皮子,拔下银角钉子,抓烂羊皮纸,扯碎庄严的文字;他们手、指甲和牙齿并用,直干得满脸通红。三个小天使咧嘴笑着,凶猛地扑向那位手无寸铁的福音书著者。

    他们灭掉了亚美尼亚、犹太,灭掉了圣徒巴托罗缪的遗骨埋葬地贝内旺,消灭了可能与巴托罗缪是同一个人的纳塔纳埃尔,消灭了宣布巴托罗缪-纳塔纳埃尔福音书为伪福音书的教皇热拉斯,毁掉了所有图画,所有地图,他们专心致志地从事着对这本古书的无情毁坏,连一只老鼠从旁边经过都没注意。

    这是一场毁灭。

    把历史、传说、科学、真假奇迹、教堂拉丁文、迷信、宗教狂热、神秘主义等扯成碎片,把整个宗教从头到尾撕毁,这是三个巨人才能完成的工作,三个孩子居然也干得了。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在忙碌中过去了,但他们终于大功告成,《圣巴托罗缪》已经荡然无存。

    一切干完了,最后一页被扯了下来,最后一幅插图被扔在地上,整本书只剩光秃秃的壳子上残留着片断的文字和图画,勒内-让这才直起腰,站起来,望着遍地狼藉的碎纸片,拍拍双手。

    胖子阿兰拍拍双手。

    乔治特从地上捡起一页纸,站起来,靠在高及她的下巴的窗台上,对着窗外,把大张的纸撕成碎片。

    勒内-让和胖子阿兰见了,也照样做。他们把书页捡起来,撕碎,再捡,再撕,像乔治特一样对着窗户外面撕;一页一页,被这些小手指狠狠地撕成碎片,几乎整本古书全随风飘走了。乔治特现出沉思的样子,望着这些白色的纸蝶随风飘散,叫道:

    “蝴蝶。”

    屠杀以碎片消失在蓝天中而结束。

    这就是圣巴托罗缪第二次被处死的情形,他头一次做殉道者是在公元49年。

    这时天近黄昏,越趋炎热,温暖的空气使人昏昏欲睡,乔治特已是双眼蒙眬。勒内-让走到自己的摇篮边,把做褥垫的草袋子拽出来,一直拖到窗户底下,往上面一躺说:“我们睡觉吧。”胖子阿兰将脑袋枕在勒内-让身上,乔治特将脑袋枕在胖子阿兰身上。三个小坏蛋睡着了。

    和煦的风从敞开的窗口吹进来,山沟里和山丘上野花馥郁的芬芳,随着舒徐的晚风送进房间。宇宙一片静谧,慈悲为怀,夕照煌煌,万籁寂寂,天上人间洋溢着爱。夕阳的斜晖爱抚着万物,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感觉到大自然无比的祥瑞所释放的和谐。无限的宇宙中蕴涵着母爱,造物主是充盈于宇宙的奇迹,他的慈爱更使他博大无比。在生物可怕的斗争中,仿佛总是有一个无形的人,在采取种种防范措施,保护弱者,抵御强者。这是美好的。光辉和慈悲相得益彰。光和影在草地和河流上移动,朦朦胧胧难以形容的景物,闪烁着美丽的波光。袅袅炊烟升入云端,仿佛幻想渐入梦境。许多鸟儿在拉杜格上空盘旋;燕子隔窗往里窥探,似乎想看看孩子们是否睡得香甜。几个孩子亲切地挤在一起,一动不动,半裸着身体,姿势颇像小爱神。他们可爱、纯洁,三个人加起来还不到九岁;他们梦见自己正在天堂里,这梦反映在他们的嘴唇上,形成隐约的微笑,也许上帝正在对他们耳语呢;他们是人类的所有语言都称为弱者和受祝福的人,是值得爱怜的天真无邪的人。一切静悄悄的,仿佛他们幼小的胸膛发出的呼吸系之于整个宇宙,天地万物都在谛听,树叶停止了沙沙作响,野草停止了瑟瑟抖动,连星光熠熠的辽阔夜空似乎也屏住了呼吸,生怕惊扰了这三个卑微的小天使的睡眠。整个大自然无比尊重这三个微不足道的孩子,崇高的境界莫过于此。

    太阳就要沉没,几乎坠到了地平线上。蓦地,在这深沉的寂静中,森林里飞出一道闪光,接着一声巨响。有人放了一炮。回声使这一声炮响化成一片隆隆声。这隆隆声在一座座山丘间回荡,震天动地。乔治特被惊醒了。

    她略略抬起头,竖起一个小手指说:

    “嘭!”

    回声消失了,一切复归寂静,乔治特重新把头枕在胖子阿兰身上,又睡着了。

    ————————————————————

    (1) 1572年法国基督教新教胡格诺派惨遭毒杀的事件。但这里是借用,讲的是题为《圣巴托罗缪》的一本书被孩子们撕毁。

    (2) 12世纪著名的阿拉伯地理学家。

    第四章 母亲

    一 死神经过

    这天傍晚,我们前面说过的那位几乎是盲目赶路的母亲,已经走了一整天。其实她每天都是这样,只顾朝前走,从来不停歇。她疲劳不堪时随便在哪个角落里睡一会儿,那根本不能称为休息,正如她像鸟儿啄食般这里那里弄点吃的东西,那根本不能称为食物一样。她吃的那点东西和睡的那点觉,仅仅使她不至于倒下去死掉。

    昨天夜晚,她是在一间废弃的谷仓里度过的。她在一片荒地里发现四堵墙,一扇敞开的门,残留的屋顶下有一点干草,她就睡在那屋顶之下的干草上,感觉到耗子在干草底下乱钻,透过屋顶看得见天上出现一颗颗星星。她睡了几个钟头,半夜里醒来了,便重新上路;争取在白天最炎热的时候之前,尽可能多赶点路。对于在夏天徒步旅行的人来讲,午夜比正午赶路轻松一些。

    她尽可能按照沃道特那个农民简单告诉她的路线走,尽可能朝西走。谁如果跟随在她身边,一定会听见她不停地念叨着:“拉杜格。”现在她只知道这个名字了,还有她三个孩子的名字。

    她一边走一边想。她想到自己经历的遭遇,想到自己所受的苦难,想到自己忍受的一切,想到所遇到的人和事,所遇到的侮辱,想到为了一个歇脚之处,为了一块面包,甚至为了求人家给她指路,她不得不接受别人提出的条件,不得不屈从人家提出的交易。一个山穷水尽的女人,比一个山穷水尽的男人更不幸,因为女人是取乐的工具。多么可怕的流浪!不过,她什么也不在乎,只要能找到她的孩子。

    这天她首先遇到的,是路旁的一个村庄。天刚透亮,一切还沉浸在夜色之中,然而村子里有几家临街的门已经半打开,一些好奇的人从窗子里探出头来。村民们像一窝被搅扰的蜂一样骚动不安。产生这不安的原因,是大家听到车轮的辘辘声和铁链的叮当声。

    教堂前面的广场上,一群人惊愕地翘首望着什么东西下了一座山丘,正向村子这边走来。那是一辆四轮车,由五匹用铁链子套的马拉着。车上装着一堆东西,看去像一根木架,中间有一个说不出形状的东西,上面盖了一块苫布,好像一块裹尸布。有十个骑马的人在车子前面开路,另外有十个殿后。这些人全都头戴三角帽,肩膀上头挺出一个尖尖的东西,那似乎是没插进刀鞘的军刀。整个一行前进得很慢,地平线上清晰地现出他们黑黢黢的剪影。好像马车是黑色的,马是黑色的,马背上的人也是黑色的。他们身后泛出了灰白的曙光。

    一行人进了村,朝广场走过来了。

    在车子下坡的这段时间,天微微亮了点儿,可以清晰地看见那队人马了,就像一队行进的幽灵,因为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说话。

    那队骑马的人是近卫骑兵。他们果然个个军刀出鞘。苫布是黑色的。

    那位可怜的流浪的母亲从另一头进了村,正走近那批聚在一起的村民时,马车和近卫骑兵到了广场上。人群中有交头接耳议论的声音:

    “这是什么东西?”

    “一部断头机?”

    “什么地方运来的?”

    “富热尔。”

    “要运到什么地方去?”

    “不知道。据说是要运到帕里涅那边一座城堡去的。”

    “运到帕里涅去的!”

    “管它运到哪里去呢,只要不在这里停留就行。”

    这辆大车,它的运载物和那裹尸布般的苫布,拉车的马,前后的近卫骑兵,铁链的碰撞声,无声无息的人,加上这将明未明的天色,所有这一切颇似一队行进的幽灵。

    这行人穿过广场,出了村子。这个村子坐落在两个斜坡之间的谷底。呆若木鸡仍然留在广场上的村民们,一刻钟后看见那阴森森的一队人马出现在东边的山丘顶上。巨大的车轮在车辙里颠簸,套马的铁链在晨风中叮当作响,军刀亮闪闪的。旭日初升,道路拐一个弯,那队人马消失了。

    这时,图书室里,乔治特在两个仍在酣睡的哥哥身边醒来了,正向自己一双玫瑰色的小脚丫道早安呢。

    二 死神说话

    那位母亲看见那个黑黢黢的东西从面前经过,不明白那是什么东西,也没有试图弄明白,因为她眼前有另一种幻象,她三个孩子失落在黑暗之中。

    在那队人马走后不一会儿,她也出了村庄,走的是同一条路,只是与车子后面那队骑兵相隔一段距离。突然,她耳边又响起“断头机”三个字。“断头机。”她嘀咕道。米什尔·弗雷夏这个不开化的女人,居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是本能提醒着她,她莫名其妙地战栗起来,觉得跟在那个东西后面不免毛骨悚然,便离开大路,朝左走去,走进了富热尔森林的树丛里。

    胡乱走了一阵,她望见一座钟楼和一些屋顶。那是森林边缘的一座村庄,她向那里走去。她饿了。

    这是共和军建立了兵站的一个村庄。

    她一直走到村公所前面的坪上。

    这个村子里也笼罩着骚动不安的气氛。乡公所大门口的台阶下面挤了一群人。台阶上面,几个士兵簇拥着一个人,那人手里拿着一张展开的布告。他右边站着一个鼓手,左边是贴布告的人,手里拿罐糨糊和一个刷子。

    大门上方的阳台上站着乡长,一身农民服装,佩戴着三色肩带。

    拿告示的人是喊街的公差。

    他斜挎着巡回肩带,上面挂个袋子,这表明他要去一个一个村庄,去整个这一带大声宣布什么事情。

    米什尔·弗雷夏走近时,喊街刚好展开布告开始宣读。他扯开嗓门喊道:

    “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法兰西共和国。”

    鼓咚咚地响一阵。人群里一阵骚动。有人脱下无边软帽,另一些人则把宽檐帽拉得更低一些。当时在这一带,人们的政治态度,几乎从帽子可以分辨出来:戴宽檐帽的是拥护王上的,戴无边软帽的是拥护共和的。听不清的窃窃私语停止了。大家听见喊街宣读道:

    “……根据我们接到的命令和救国委员会授予我们的权力……”

    又一阵咚咚的鼓声。喊街继续宣读:

    “……为执行国民公会颁布的法令,即宣布武装叛乱分子为非法,凡是窝藏他们和帮助他们逃跑者一律处以极刑……”

    一位村民低声问旁边的人:

    “什么叫极刑?”

    旁边的人回答:

    “不知道。”

    喊街将手里的布告晃了晃:

    “……按照4月30日所颁布的法令第十七条之规定,特派员及其代表拥有惩处叛乱分子的全权。

    “兹宣布以下人犯为非法:”

    他故意停顿一下,然后念道:

    “……下面点到姓名和别名的……”

    在场的人全都伸长耳朵听着。

    喊街的嗓门变得像打雷似的。他念道:

    “……匪徒朗德纳克。”

    “这是爵爷。”一个村民低声说道。

    只听见人群里一阵耳语:

    “这是爵爷。”

    喊街继续念道:

    “……朗德纳克,前贵族,侯爵,匪徒。羿马蛑,匪徒……”

    两个村民互相瞟了一眼。

    “这不是古日-勒布鲁昂吗?”

    “是的,就是灭蓝恶棍。”

    喊街按名单接着往下念:

    “……大老实人,匪徒……”

    人群里又一阵耳语:

    “这人可是一位教士。”

    “不错,是图尔莫神父先生。”

    “是的,他是在夏贝勒林子那边什么地方当本堂神父。”

    “也是匪徒。”一个戴无边软帽的人说。

    喊街念道:

    “……布瓦努沃,匪徒;木长矛兄弟俩,匪徒;胡扎德,匪徒……”

    “这是凯兰先生。”一个村民说。

    “帕尼埃,匪徒……”

    “这是石飞先生。”

    “……一扫光,匪徒……”

    “这是雅木瓦先生。”

    喊街不理会这些议论,继续往下念:

    “……纪鲁瓦佐,匪徒;夏特奈,绰号洛比,匪徒……”

    一位村民悄声说道:

    “纪鲁瓦佐就是金发汉,夏特奈是圣旺人。”

    “……瓦斯纳,匪徒。”喊街又念道。

    只听见人群中有人说:

    “他是吕耶人。”

    “对,他就是金枝。”

    “他哥哥在朋托松遭到进攻时被打死了。”

    “是的,就是瓦斯纳·马洛尼埃。”

    “一个英俊的十九岁的青年人。”

    “注意,”喊街说道,“下面是最后几个名字了:

    “……贝勒-维涅,匪徒;风笛,匪徒;斩尽杀绝,匪徒;一线爱情,匪徒……”一位小伙子碰一碰一位姑娘的手肘,姑娘会意地笑了。

    喊街继续念道:

    “……冬曲,匪徒;猫儿,匪徒……”

    一位村民说:

    “猫儿就是穆拉尔。”

    “……塔布兹,匪徒……”

    一位村民说:

    “就是戈福尔。”

    “是兄弟俩,戈福尔兄弟俩。”一个女人补充一句。

    “两个都是好人。”一个小伙子咕哝一句。

    喊街将布告抖了抖;鼓手又敲一通鼓。

    喊街再接着往下念:

    “……凡以上列出姓名的人,无论在何地抓获,一经验明正身,立即处死。”

    人群里一阵骚动。

    喊街继续念道:

    “……凡是窝藏上述人犯或帮助其逃跑者,将送交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签字……”

    人群鸦雀无声。

    “……签字:救国委员会特派员西穆尔登。”

    “一位教士。”一个村民说。

    “帕里涅从前的本堂神父。”另一个村民说。

    一个有产者补充说:

    “图尔莫和西穆尔登,一个白教士和一个蓝教士。”

    “两个都是黑的。”另一位有产者说。

    站在阳台上的乡长,脱帽高呼:

    “共和国万岁!”

    一阵鼓声告诉大家喊街还没有宣布完。喊街果然做手势叫大家安静。

    “注意。政府的布告还有最后四行,是由北海岸远征队指挥官郭文司令签署的。”

    “听!”人群里有人喊道。

    喊街念道:“凡违反下述命令者处死……”

    大家又肃静下来。

    “……为执行上述命令,严禁对上列十九名叛乱分子提供救助,这十九名叛乱分子目前被围困在拉杜格。”

    “什么?”一个声音问道。

    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即那位母亲的声音。

    三 村民们的议论

    米什尔·弗雷夏挤在人群中。她根本没有听,但没有听的东西反而听见了。她听见了拉杜格这三个字。她抬起头。

    “什么?”她又问一遍,“拉杜格?”

    大家看着她。她一副茫然不知所措的样子,而且衣衫褴褛。一些人悄声说:“看去像个女匪徒。”

    一个拎了一篮子荞麦饼的农妇走过来,对她说:

    “别作声。”

    米什尔·弗雷夏呆呆地打量着那位农妇。她又什么也不明白了。拉杜格这个地名只像闪电闪了一下,四下里又一片漆黑。难道她没有权利打听吗?大家为什么这样看着她?

    这时,最后响了一通鼓声,张贴布告的人已把布告贴好,乡长进到乡公所里面去了。喊街的公差出发去别的村子了,人群也各自散去。

    布告前面还有几个人。米什尔·弗雷夏向那几个人走去。

    他们在议论那些被宣布为非法的人的姓名。

    那里有农民也有市民,就是说有白党也有蓝党。

    一个农民说:

    “管他呢,反正没有把所有人都列进去。十九个嘛就是十九个。没有包括普利欧,没有包括邦雅曼·穆兰,没有包括安杜耶教区的古比。”

    “也没包括孟让的洛里。”另一个农民说。

    其他农民补充说:

    “也没包括布里斯-德尼。”

    “也没包括弗朗索瓦·迪杜埃。”

    “对,拉瓦尔的迪杜埃。”

    “也没包括罗奈-维利耶的于埃。”

    “也没包括格雷纪。”

    “也没包括比龙。”

    “也没包括费约尔。”

    “也没包括梅尼桑。”

    “也没包括盖巴雷。”

    “也没包括洛日莱三兄弟。”

    “也没包括彼埃尔维尔的勒尚德利耶。”

    “笨蛋!”一位表情严厉的白发老翁说,“他们抓到朗德纳克,不就一网打尽了。”

    “朗德纳克他们还没抓着哩。”一个年轻人低声说。

    老翁反驳说:

    “朗德纳克一逮住,就逮住了灵魂。朗德纳克一死,旺代也就断了气。”

    “这朗德纳克是个啥玩意儿?”一个资产者问道。

    一个资产者回答:

    “是个前贵族。”

    另一个资产者说:

    “是一个枪杀妇女的凶手。”

    米什尔·弗雷夏听见了,说:

    “一点不假。”

    大家回头看她。

    她补充说:

    “因为他枪毙过我。”

    这句话好生古怪,这等于一个活人说自己死了。大家斜着眼睛打量她。

    她那副样子的确叫人不放心,她总是一副心惊胆战、张皇失措、哆哆嗦嗦的样子,像野兽一样惊慌不安,那害怕的神情简直吓人。这女人那绝望的神色流露出一种可怕的难以形容的怯弱。看上去这是一个被命运逼得走投无路的人。可是,农民衡量事情比较粗心,他们之中一个人嘟囔一句:“这说不定是个女奸细。”

    “别吭声,你走吧。”已经对米什尔说过话的那位好心的农妇说。

    米什尔·弗雷夏说:

    “我又没做坏事。我是在寻找我的孩子。”

    那个好心的农妇扫一眼正打量着米什尔·弗雷夏的人,用手指戳一下额头,眼睛眨了眨,说:

    “她是个傻女人。”

    说着她把米什尔·弗雷夏拉到一边,给她一块荞麦饼。

    米什尔·弗雷夏接过荞麦饼,连谢都没谢一声,就贪婪地啃起来。

    “真的,”村民们说,“她吃东西就像一头牲口。这是个傻女人。”

    剩下的人都散了,一个个先后走了。

    米什尔·弗雷夏吃完饼,对农妇说:

    “真好吃,我吃完啦。现在告诉我拉杜格在哪儿?”

    “瞧她又发作啦。”农妇叫起来。

    “我必须去拉杜格。请告诉我去拉杜格的路。”

    “决不告诉你。”农妇说,“让你去送死吗?况且我也不知道。唉,看来,你莫非真疯了?听我说,可怜的女人,你的样子很疲劳,到我家去歇息一下好吗?”

    “我不要歇息。”母亲回答。

    “她那双脚全磨破了。”农妇嘀咕道。

    米什尔·弗雷夏又说:

    “我不是对你说过吗,他们抢走了我的孩子。一个小女孩,两个小男孩。我是从森林的洞穴里来的。你们可以去向乞丐泰尔马克打听。也可以去向我在那边田野里碰到的那个人打听。是乞丐泰尔马克医好了我的伤口。大概我身上什么地方给打断了。这都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还有中士拉杜。你们可以向他去打听。他会告诉你们的。是他在一片树林子里遇到了我们。三个。我说的是三个孩子。我甚至可以告诉你,大的叫勒内-让。我可以证明这一切。老二叫胖子阿兰,老三叫乔治特。我丈夫死了。是给打死的。他是西瓜尼亚的佃户。你看来是个好心人,请告诉我路吧。我不是疯子,我是母亲。我失去了几个孩子,我正在找他们。情况就是这样。我不十分清楚我是打哪里来的。昨天夜里我睡在一间谷仓的干草堆里。拉杜格,这是我要去的地方。我不是小偷。你明白我说的是真话。你们应该帮助我找到我的几个孩子。我不是本地人。我被枪毙过,但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

    农妇摇摇头说:

    “听我说,过路人,在革命时期不要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人家会把你抓起来的。”

    “可是拉杜格!”母亲嚷起来,“太太,看在圣婴耶稣分儿上,看在天国大慈大悲的至圣圣母分儿上,我请求你,太太,我恳求你,哀求你告诉我从哪条路可以去拉杜格!”

    农妇生气了。

    “我不知道。就是知道也不会告诉你!那种坏地方,没有人要去那里。”

    “可是我要去。”母亲说。

    她上路了。

    农妇看着她离去,嘀咕道:

    “可是她得吃点东西才行。”

    她追上米什尔·弗雷夏,将一块黑面饼塞在她手里。

    “这给你当晚餐。”

    米什尔·弗雷夏拿了黑面饼,也不答话,连头也不回,继续走路。

    她出了村子,在村边碰见三个衣衫破烂,打赤脚的孩子。她走近他们,说:

    “这三个是两个女孩,一个男孩。”

    见他们盯住自己手里的面饼,她便给了他们。

    三个孩子接过面饼,显得挺害怕。

    米什尔·弗雷夏走进了森林里。

    四 伏击错了

    就在这天黎明之前,森林里还黑得什么也看不清,在雅凡内至勒库斯那段路上,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林区所有路都是凹路,从雅凡内经过勒库斯到帕里涅那条路,凹陷得特别厉害。而且还蜿蜒曲折。与其说是一条路,不如说是一条沟。这条路起自维特雷,赛维尼夫人的马车曾在它上面颠簸过,算是它的荣耀。它左右两边好像都被篱笆挡住的。要打埋伏,这是最理想的地方。

    这天早晨,在米什尔·弗雷夏从森林另一头到达头一个村庄,看见那辆由近卫骑兵护卫的马车,像幽灵般出现之前一个钟头,在雅凡内过了库埃斯农河桥之后所穿过的那带丛林里,隐蔽着一群毫无秩序的人。树枝掩盖着一切。这是一些农民,穿着宽袖皮外套,这种皮外套是6世纪的布列塔尼王公和18世纪的农民穿的战袍。这些人都带着武器,有些是长枪,有些是斧头。带斧头的人,在一片林间空地预备了一堆干柴火和木头,只要一点火就会马上着起来。带长枪的人藏在凹路两旁,严阵以待。透过枝叶可以看见一个个指头抠住了扳机,一条条枪管从树枝缝隙间伸出来。他们是埋伏在那里。所有的枪都对着在曙光中微微泛白的大路。

    晨光中有人低声交谈。

    “这事儿你能肯定吗?”

    “当然,大家都这样说。”

    “它会从这里经过?”

    “有人说正在这一带。”

    “不能让它运出去。”

    “一定要把它烧掉。”

    “我们三个村的人来这里就是为了这件事。”

    “是啊,可是护卫队呢?”

    “干掉它。”

    “可是,它会从这条路上经过吗?”

    “大家都说它会从这条路经过。”

    “那么它是维特雷来的?”

    “为什么不是?”

    “可是,有人说它是从富热尔来的。”

    “不管是从富热尔还是维特雷,反正它来自魔鬼那里。”

    “对。”

    “应该把它送回魔鬼那里去。”

    “对。”

    “那么它是要去帕里涅?”

    “好像是。”

    “它去不了。”

    “去不了。”

    “绝对,绝对去不了。”

    “注意。”

    的确,现在最好别说话了,天已麻麻亮。

    突然,埋伏的人个个屏住了呼吸。大家都听见了车轮和马蹄声。他们透过树枝望去,依稀看见凹路上一辆长长的马车,一支骑兵护卫队,车上载着一个东西,正朝他们驶过来。

    “来啦。”一个头头模样的人说。

    “不错,”一个观察哨兵说,“还有护卫队。”

    “护卫队有几个人?”

    “十二个。”

    “不是说有二十个吗?”

    “管它十二个还是二十个,统统干掉。”

    “等他们进入射程之内才开枪。”

    不一会儿,马车和护卫队出现在道路的一个拐弯处。

    “王上万岁!”农民头头喊道。

    许多枪一齐开始射击。

    等硝烟散去时,护卫队已作鸟兽散,七个倒在地上,五个逃跑了。农民们向马车跑去。

    “瞧,”头头叫起来,“不是断头机,是一架梯子。”

    马车上装载的确实只有一架长梯子。

    两匹马被击倒受了伤,车夫被打死了,不过不是故意打死的。

    “反正一样,”头头说,“由卫队护送的一架梯子很可疑。又是朝帕里涅那边去的。肯定是运去围攻拉杜格的。”

    “把梯子烧掉。”农民们嚷道。

    他们烧掉了梯子。

    至于他们等待的那辆幽灵似的车子,它走的是另一条路,离他们已经有两法里,进了一个村子,就是米什尔·弗雷夏日出时看见它经过的那个村子。

    五 旷野里有人呼喊

    米什尔·弗雷夏把面饼给了那三个孩子,离开他们之后,就在树林子里信步乱走。

    既然别人不肯告诉她路,她就得独自去找。她有时坐下来,随后站起,接着又坐下。她累得要命,先是肌肉,后来骨头都要累断了似的。这是奴隶的疲劳。她的确是奴隶。她那三个失踪的孩子的奴隶。必须找到他们;每流逝一分钟,就意味着可能永远失去他们。一个人承担了这样的责任,就不再有任何权利,连停下来喘口气都是不许可的。可是她已经累得不行了。累到了这种地步,还能不能迈动一步都成了问题。她还能迈动一步吗?她从清早就开始走了,后来再也没有遇到村庄,连人家都没遇到一户。她起初走的小路还是对的,后来就走错了,最后在到处都一样的树林里迷了路。她快到达目的地了吗?她的苦难快熬到头了吗?她正经受着苦难的历程。她感受到最后一程的筋疲力尽。她会在途中倒下去死掉吗?有一阵,她觉得再也无法往前走了。太阳已经落山,森林里黑乎乎的,山径隐没在草丛之下,她不知所措。她只有上帝可以指望了,便开始喊起来,但没有人回答她。

    她打量四周,看见树枝间有一处透进亮光,便朝那边走去,蓦地发觉自己走出了森林。

    她面前是一条堑壕似的峡谷,谷底乱石之间,流淌着一小股清澈的水。她这才发觉自己渴得厉害,便走到水边,跪下就喝。

    她趁跪着的机会做了祈祷。

    然后她站起来,辨别方向。

    她跨过小溪。

    过了小峡谷,是一片望不到尽头的辽阔的高地,覆盖着低矮的灌木;这高地从小溪开始呈斜坡逐渐升上去,挡住了整个视野。森林寂静,高地荒凉。森林里,每个树丛后面都可能碰见人;高地上,目光所及之处,什么东西也没有。只有几只鸟像是受了惊,在灌木丛里飞着。

    面对这辽阔的荒无人烟的高原,她感到膝盖发软,这位母亲像失去了理智,疯狂地对着寂寥的旷野古怪地喊了一声:

    “这里有人吗?”

    她等待着回答。

    她真的听到了回答。

    这是一声低沉浑厚的巨响,这响声来自地平线深处,隆隆的回声不绝于耳。它像一声雷鸣,不然就是一声炮响。这响声仿佛是回答这位母亲刚才的喊话,告诉她:“这里有人。”

    接着复归沉寂。

    母亲抬起头来,精神为之一振。这里有人,她似乎觉得现在可以找谁说话了。她刚喝过水,祈祷过,体力恢复了,便循着遥远的巨响传来的方向,开始往高地上爬去。

    蓦地,她望见天边耸立着一座高塔。那座塔孤零零地耸立在荒原上,一抹夕阳把它染得血红。它在一法里以外的地方。它的后面,是一片广阔无垠的绿色,笼罩在雾岚之中:那就是富热尔森林。

    她觉得,地平线上那座塔耸立的地方,就是刚才她视为回答的那声巨响传来的地方。那声巨响就是那座塔里发出来的吗?

    米什尔·弗雷夏爬上了高地最高点,放眼望去,面前是平展展一片。

    她朝那座高塔走去。

    六 形势

    到时候了。

    凶神揪住了恶煞。

    西穆尔登控制住了朗德纳克。

    那个老家伙,那个保王党叛匪,被困在巢穴里,显然逃不脱了。西穆尔登要就地处死侯爵,在侯爵自己的领地上,就是说在他家里,让这座封建堡垒看见这个封建领主的脑袋落地,让人们永远记住这个警诫。

    为此他派人去富热尔搞来一架断头机。我们刚才看见它已在途中。

    杀掉朗德纳克,就是剪除旺代叛党;旺代叛党既除,法兰西就得救了。西穆尔登毫不犹豫。他这个人完成这类残暴的职责,向来得心应手。

    侯爵看来完蛋了,在这方面西穆尔登是放心的。他担心的是另一方面:这场战斗肯定会很惨烈。郭文是战斗的指挥者,他可能会亲自去冲锋陷阵。这位年轻的指挥官身上有着士兵的习性,是一个喜欢恶斗的人。他要是战死了怎么办?郭文,他的孩子!他在人世间唯一亲爱的人!直到现在郭文算是挺幸运,可是幸运之神也会有倦怠的时候。西穆尔登不由得战栗起来。他的命运真是奇特,竟使他夹在两个郭文之间;这两个郭文,他恨不得要了其中一个的命,而让另一个活着。

    那一炮不仅仅是惊醒了摇篮里的乔治特,唤起了身陷绝境的母亲的勇气。不知是偶然的,还是开炮的人故意的,那颗本来是警告性的炮弹,打中了堡垒二层的大枪眼,落在保护它的铁栏杆的框架上,把它打断,几乎掉了下来。被围困在堡垒里面的人顾不上修理。

    被围困的人是吹牛,其实他们弹药很少。他们的处境,在此不妨特别提一下,比围攻者想象的还要吃紧。他们要是有足够的炸药,会宁愿把拉杜格炸掉,让自己与敌人同归于尽。他们何尝不这样梦想,可是他们的弹药储备已经枯竭。每个人只剩下将近三十发子弹。长枪、喇叭口短统和手枪倒是不少,就是子弹很少。他们把所有枪都装上子弹,打算连续射击。可是这连续的火力能维持多长时间呢?既要加强火力,又要节省弹药。这正是困难所在。幸好——幸好而令人毛骨悚然,这场战斗将主要是一场面对面的白刃战,是军刀和匕首的格斗。双方将不是对射,而主要是肉搏,用斧头劈杀。这是他们所希望的。

    要攻占堡垒的内部似乎是不可能的。缺口通向的那间低矮的大厅里,有一道退守工事。朗德纳克巧妙构筑的这道工事,扼住了入口。工事后面有一张长条桌,上面摆满了装好子弹的枪支:喇叭口火枪、马枪、短筒滑膛枪,还有军刀、斧头、匕首。由于不能利用地牢来炸毁堡垒,侯爵便下令将地牢与低矮大厅相通的门堵死。低矮大厅上面是二层的圆形大厅,只有一座非常窄的圣吉尔式盘梯通上去。那间大厅和低矮大厅里一样,也有一张桌子上放满了装好弹药的武器,伸手拿来就可以射击,照亮整个大厅的光线,全靠刚才炮弹炸坏了护栏的那个大枪眼。从这间大厅沿盘梯上去是三层的圆形厅,通向桥堡的铁门就在这间厅里。三层这间圆形厅不是叫作“铁门房”,就是叫作“镜子房”,因为光秃秃的石墙上,有许多连镜框也没有的小镜子,挂在一些古老的生锈的钉子上。真是原始环境中的一种古怪的讲究。再上面的房间就无法有效地防守了。因此,按照要塞法规制订者马内松-马勒的说法,镜子房是“被围困者最后投降的地方”。所以正如我们说过的,必须阻止进攻者攻到这一层。

    三层的这间圆厅有好几个枪眼采光,里面却点着一个火炬。这个火炬与低矮大厅里的火炬一样,插在一个铁制火炬架上,是由羿马蛑点燃的,他把硫黄导火线的一端放在火炬旁边。多么险恶的居心!

    低矮大厅里端有一条长搁凳,上面摆着食物,就像荷马描写的山洞里一样,其中有大盘的米饭,黑麦糊,牛肉饼,一盘盘面饼,煮水果,果酱和一瓶瓶苹果酒。谁要吃要喝就自己取。

    那一声炮响使他们所有人都愣住了。他们只剩下半个钟头了。

    羿马蛑站在城堡顶上监视围攻者是否接近堡垒。朗德纳克有令,不要开枪,让他们进来。他说:“他们有四千五百人,在外面开枪打他们是没有用的,一定要等他们进来再开枪。到了里边,双方力量就对等了。”

    他又笑着补充说:“平等博爱嘛。”

    因此决定,当敌人开始运动时,羿马蛑就吹号角报警。

    大家静悄悄地埋伏在退守工事后面或盘梯上,等待着,一手握住枪,一手捏着念珠。

    形势已经明朗,概括起来就是:

    围攻一方需要夺取一个缺口,一道退守工事,逐一强攻一连三层的三间大厅,冒着弹雨一级一级攻占两座盘梯;被围攻一方只有死路一条。

    七 部署进攻

    另一方,郭文正部署进攻。他对西穆尔登和盖尚做了最后的指示。我们还记得,西穆尔登的任务是防守高地,不参加进攻;盖尚的任务是带领主力部队隐蔽在森林里,进行监视。他们商定,无论下面森林里的炮队,还是上面高地上的炮队,只要敌人不突围或试图逃跑,就不要开炮。郭文把指挥进攻缺口的任务留给了自己。这令西穆尔登很不安。

    太阳已经落山。

    平坦的原野上矗立的一座城堡,恰似大海上的一艘船。攻击一座城堡和攻击一艘船的方式也应该是相同的。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强行攀登。用不着大炮。用不着任何没有用的东西。用大炮轰击十五尺厚的墙壁有什么用呢?船舷炸开了一个洞,一方就强攻,一方就死守。用的是斧头、刀子、手枪、拳头和牙齿。惊险战斗场面莫过于此。

    郭文觉得,舍此没有别的办法能拿下拉杜格。这种面对面的格斗,伤亡一定很惨重。他的童年是在这座城堡里度过的,对其内部可怕的构造他了如指掌。

    他深深地沉浸在思考之中。

    这时,他的副官盖尚拿着望远镜,在几步远的地方,对准帕里涅那个方向进行观察。突然,盖尚叫了起来:

    “啊!终于来啦!”

    这声叫喊将郭文从沉思中惊醒过来。

    “什么事,盖尚?”

    “报告司令,梯子运来啦。”

    “营救梯子?”

    “是的。”

    “怎么?我们还没有弄到手?”

    “还没有,司令。我正担心呢。我派到雅凡内去的专差早回来了。”

    “我知道。”

    “他报告说,他在雅凡内木工厂找到了一架长度合适的梯子,便征用了,叫人把梯子装上一辆马车,他又调来十二个骑兵组成护卫队,看见车子、护卫队和梯子向帕里涅出发之后,这才快马加鞭赶了回来。”

    “并且向我们做了报告。他还说选了两匹好马拉车。车子是将近早晨两点钟出发的,日落之前可以赶到这里。这一切我都知道。现在怎么样呢?”

    “现在吗,司令,太阳落山了,运梯子的马车还没到。”

    “这可能吗?可是我们要发动进攻了。时间到了。我们如果迟迟不进攻,被围困的人就以为我们后退了。”

    “司令,我们可以进攻了。”

    “可是,必须有救护梯子啊。”

    “那当然。”

    “可是我们还没有。”

    “我们有了。”

    “怎么?”

    “我刚才说:‘啊!终于来啦!’就是这个意思。马车还没到,我就拿了望远镜,观察从帕里涅到拉杜格这段路。司令,观察结果令我高兴。车子和护卫队正在那里下坡呢。你可以看见。”

    郭文接过望远镜,观察起来。

    “果然来啦。天黑了,看不大清楚,不过护卫队还是看得见,没错。只是护卫队的人数似乎比你说的多一些,盖尚。”

    “我也这样觉得。”

    “他们离这里大约还有四分之一法里。”

    “司令,再过一刻钟救护梯子就到啦。”

    “可以进攻了。”

    来的的确是辆马车,但不是他们盼望的那辆。

    郭文转过身,看见中士拉杜站在他身后,身子笔挺,眼睛低垂,正向他行军礼。

    “什么事,拉杜?”

    “司令公民,我们红帽子营的全体战士请求你优先照顾。”

    “优先照顾什么?”

    “让我们去拼命。”

    “啊!”郭文说。

    “你肯照顾吗?”

    “可是……这得看……”郭文说。

    “情况是这样呀,司令:自从多尔那一仗以来,你一直不让我们上。我们可还有十二条汉子呀。”

    “那又怎样?”

    “我们感到屈辱。”

    “你们是后备队。”

    “我们可愿意打先锋。”

    “可是,我需要你们在战斗的最后阶段来决定胜负,所以我把你们留着。”

    “太过分了。”

    “都一样。你们是队伍的一部分。你们也向前进。”

    “跟在后头前进。巴黎人有权走在前面。”

    “我会考虑的,拉杜中士。”

    “请你现在就考虑,司令。这次是个机会。肯定会有一场恶斗,会打得难分难解。肯定是场你死我活的厮杀。谁的手指碰到拉杜格,不被烫掉才怪呢!所以我们请求优先照顾,让我们参加。”

    中士顿了顿,捻着胡子,用变了样的声音接着说:

    “而且,你知道,司令,这座城堡里有我们的孩子,红帽子营的孩子,我们的三个孩子。那个面目狰狞的舔屁股的糊涂虫,那个‘灭蓝恶棍’,那个羿马蛑,那个古日-勒布鲁昂,或者叫什么布日-勒格鲁昂的,那个狗日的无赖,天杀的恶魔,正威胁着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娃儿,司令!就是天崩地裂,我们也不愿意他们遭到不幸!你听见了吗,长官?我们不愿意!今天下午,我利用休战的机会登上高地,从窗户里看见了他们。是的,他们真的在那里,站在山沟边上可以看见他们。我看见了他们,他们也看见了我,但是挺害怕,几个可怜的孩子。司令,谁敢动这几个可爱的孩子一根头发丝,我,中士拉杜,我以最神圣的神灵的名义起誓,他就是天王老子,我也要报仇。我们营的人都说,我们一定要救出这几个孩子,否则我们就全体战死。这是我们的权利,天经地义的权利!一点不错,全体战死。现在,请接受我们的敬礼和敬意。”

    郭文握住拉杜的手说:

    “你们都是勇士。我同意你们参加突击队。我把你们分成两部分,六个做前锋,带领大家向前冲。六个做后卫,不许任何人后退。”

    “这十二个人依然由我指挥吗?”

    “当然。”

    “那么,多谢司令。这样我就是前锋了。”

    拉杜行了军礼。回队伍里去了。

    郭文掏出怀表,附到盖尚耳边说了几句话,突击队就开始组成了。

    八 喊话和咆哮

    西穆尔登这时还没有去高地他自己的岗位上,还站在郭文身旁。他走到号手面前说:

    “向号角发信号。”

    军号响了,号角回答。

    军号和号角再次一问一答。

    “怎么回事?”郭文问盖尚,“西穆尔登想干什么?”

    西穆尔登手里挥动着一块白手帕,向城堡走去。

    他提高嗓门喊道:

    “城堡里的人,你们认得我吗?”

    一个声音,羿马蛑的声音,在城堡顶上回答:

    “认得。”

    于是,两个声音一问一答对起话来。只听见他们说道:

    “我是共和国政府特派员。”

    “你是帕里涅过去的本堂神父。”

    “我是救国委员会的代表。”

    “你是教士。”

    “我代表法律。”

    “你是背叛者。”

    “我是革命的特使。”

    “你是叛教者。”

    “我是西穆尔登。”

    “你是魔鬼。”

    “你们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我们恨透了你。”

    “我如果能落到你们手里,你们高兴吗?”

    “我们这里十八个人都愿意拿自己的脑袋去换你的脑袋。”

    “那么,我自己送上来让你们捉去。”

    城堡顶上传来一阵粗野地大笑,同时喊道:

    “来吧。”

    阵地上的部队静悄悄地等待着。

    西穆尔登又说:

    “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听我说。”

    “说吧。”

    “你们恨我是吗?”

    “是的。”

    “可是我呢,我爱你们。我是你们的兄弟。”

    城堡顶上的声音回答说:

    “是的,你是该隐。”

    西穆尔登用一种不寻常的,既高傲又温和的口气说道:

    “尽管骂吧,不过听我说。我是作为谈判代表来这里的。是的,你们是我的兄弟。你们是可怜的误入歧途的人。我是你们的朋友。我代表光明,来开导你们这些愚昧无知的人。光明总是包含着博爱。况且,我们大家不是有同一个母亲,即祖国吗?所以,请听我说。以后你们会明白,或者你们的子女会明白,或者你们的子女的子女会明白,现在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实现上天的旨意;革命是谁引导的?是上帝。在所有的良心,甚至包括你们的良心觉悟之前,在所有的狂热,甚至包括我们的狂热消失之前,在人们普遍觉醒之前,难道就没有人可怜你们的愚昧无知吗?我来找你们,我把自己的头送给你们;还不止这样,我甚至向你们伸出手。我请求你们牺牲我的性命来拯救你们自己。我拥有全权,我说得到就能做得到。现在到了最后的时刻,我做最后一次努力。是的,现在对你们说话的是一个公民,而在这个公民身上,的确有着教士的成分。作为公民我和你们打仗,作为教士我恳求你们。请听我说。你们之中许多人有妻子儿女。我站在你们的妻子儿女的立场上说话,我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反对你们。啊,兄弟们!”

    “好呀,布你的道吧!”羿马蛑冷笑一声说。

    西穆尔登继续说:

    “兄弟们,不要让那可怕的时刻到来。否则,等会儿我们就要在这里互相残杀。我们之中的许多人,现在在你们面前的许多人,会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是的,我们之中许多人会丧命,而你们呢,你们是全体要丧命。饶恕你们自己吧。为什么要白流这么多血呢?只杀死两人就够了,为什么要杀死这么多人呢?

    “两个人?”羿马蛑问道。

    “不错,两个。”

    “哪两个?”

    “朗德纳克和我。”

    西穆尔登紧接着提高嗓门说:

    “两个多余的人,朗德纳克对我们来讲是多余的,我对你们来讲是多余的。这就是我向你们提的建议。你们所有人的性命都可以得救。你们把朗德纳克交给我们,而把我抓去。朗德纳克将送上断头台,至于我,随便你们怎么处置。”

    “教士,”羿马蛑吼起来,“我们抓到了你,就要用小火把你慢慢烧死。”

    “我同意。”西穆尔登答道。

    他马上又说:

    “你们,这座城堡里死定了的罪犯,一个钟头之后你们就可以活着获得自由。我是来救你们的。你们接受吗?”

    羿马蛑大骂起来:

    “你不仅是个坏蛋,还是个疯子。哼!你为什么要来向我们说这些?谁叫你来和我们谈判的?让我们出卖爵爷!你到底要干什么?”

    “我要他的脑袋,同时向你们交出我的……”

    “你的狗命。我们要像宰狗一样剥下你的皮,西穆尔登神父。啊,不,你的狗命抵不上爵爷的脑袋。滚吧!”

    “打起来可是挺可怕的。你们最后考虑一下吧。”

    当我们听到城堡里边和城堡外边这段可悲的对话时,天完全黑下来了。朗德纳克侯爵一声不吭,任由他们谈判。大凡当头头的人,都有这种阴暗的自私心理。这也是责任者的权利之一。

    羿马蛑不再理会西穆尔登,直接冲下面喊道:

    “围攻我们的人听着,我们已经向你们提出了我们的建议,我们的建议很明确,没有任何要改变的。接受我们的建议吧,否则就大难临头!你们同意吗?我们把关在那边的三个孩子还给你们,你们让我们全体安然无恙地自由出去。”

    “让你们全体,可以,”西穆尔登答道,“只除了一个人。”

    “哪一个?”

    “朗德纳克。”

    “爵爷!交出爵爷!绝不!”

    “我们要朗德纳克。”

    “休想。”

    “我们谈判只有这一个条件。”

    “那么就开始进攻吧!”

    顿时一片寂静。

    羿马蛑用号角吹了信号之后,就走下城堡顶。侯爵拔剑在手,十九个被围困者全集中在低矮大厅的工事后面,一个个跪在地上。他们听见进攻部队迈着有节奏的步伐,在黑暗里朝堡垒挺进。步伐声越来越近,突然他们感到进攻者很近了,已经到了缺口外面。于是,他们全都跪着端起长枪和喇叭口短统,将枪管从工事的枪眼里伸出去。他们之中的一个,大老实人图尔莫神父站起来,右手举着明晃晃的战刀,左手握着十字架,用严肃的声音说:

    “以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义!”

    他们一齐开火,战斗打响了。

    九 提坦与巨人之战

    果然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战斗。

    这场肉搏战超过了人们的一切想象。

    要看到同样的场面,除非回溯到埃斯库洛斯 (1) 所描写的那些大角斗或者古代的封建大屠杀,回溯到一直延续到17世纪的那些“短武器进攻战”,即通过炸开的铁蒺藜进攻要塞。那种惨烈的突击战,正如阿连特茹省一位老中士所讲述的那样:“地雷一爆炸,进攻者就带着钉有许多铁片的木板,拿着圆盾和弹盾,身上挂着许多手榴弹,迫使防守的人放弃掩体或堑壕,将之占领,凶猛地逼得防守者退缩。”

    发起进攻的地点是可怕的。那个缺口,行话称为“隧道式缺口”,我们还记得,即穿透墙壁的一个裂口,而不是露天的喇叭口缺口。炸药爆炸所起的作用像钻孔器钻了一个洞。炸药的爆破力十分强大,把堡垒的墙壁从炮眼以上炸开了四十尺。不过那也仅仅是一道裂缝而已,这道通向低矮大厅可以容人进出的裂缝,好像是用长矛刺穿的,而不是斧头劈开的。

    那像是堡垒腰间被刺了一刀,是一道长长的从表到里的裂口,恰似一口横躺在地下的井,一条曲折上升的走廊,一根穿透十五尺厚墙壁的肠子,一个形状极不规则的圆筒,里面到处是障碍物、陷阱和爆炸物;人钻进去,头会碰到石头,脚下尽是碎片,眼前一片漆黑。

    进攻者面前是一个黑洞洞的门洞,一个深渊的入口,而这个可怕的巨口上下两颚都是炸裂的墙壁尖尖的石头,就是鲨鱼的嘴里也没有那么多牙齿。要进攻就必须从洞口进去,并且从里边出去。

    里面有密集的火力网,外面还有一道退守障碍。所谓外面,就是一层那间低矮大厅。

    如此酷烈的战斗,能够见到的,只有坑道战中双方的工兵在坑道里的遭遇战,或者海战中两船相接,双方在中甲板用斧头互相砍杀。最恐怖的战斗,莫过于在一条坑道里互相厮杀。在一抬头就会碰到顶的坑道里相互拼杀,那实在令人毛骨悚然。第一批进攻者冲进缺口时,整个退守障碍火光飞溅,仿佛地底下发生了雷击。攻守双方恰似以雷击对付雷击。只听见双方对射的子弹在爆炸。郭文高声呼喊:“冲啊!”紧接着是朗德纳克的喊声:“坚决顶住敌人!”羿马蛑也大喊大叫:“冲老子来吧,畜生!”接着是刀对刀、枪对枪的撞击声。一场碰到谁杀谁的可怕肉搏。墙上的火炬只是模模糊糊映照着这场惨不忍睹的相互残杀。什么也分辨不清,只见黑暗中闪着红光。人一进到这里,就立即变得又聋又瞎,耳朵被声音震聋,眼睛被浓烟熏瞎。死伤的人倒在乱石之中,其他人践踏着尸体和伤兵,断肢的伤员被踩得尖嚎,快要死的人拼命地咬踩在他们身上的脚。有时突然变得死一般寂静,这比乱哄哄的情形更可怕。双方你揪住我,我揪住你,听得见对方嘴里可怕地喘着粗气,接着是撕咬的声音,垂死者嘶哑的喘息,还有咒骂。随后又是雷霆般的轰击。鲜血像一条小溪通过缺口流到堡垒外面,在黑暗中漫溢开去。淤积在草地里的暗幽幽的血冒着热气。

    仿佛是堡垒本身在流血,仿佛这个庞然大物受了伤。

    奇怪的是,在外面几乎听不到什么声音。夜黑如墨。在受到攻击的堡垒周围的平原上和森林里,笼罩着死一般的寂静。里面是地狱,外面是坟墓。在黑暗中相互残杀的人们的肉搏声,火枪的扫射声,呐喊声,怒吼声,这震耳欲聋的声音消失在厚厚的墙壁里和拱顶下,空气稀薄使声音也变得沉闷,杀戮又加上窒息。在堡垒外面几乎听不见这些声音。这时那几个孩子睡得正香呢。

    战斗越来越激烈。退守障碍屹然不动。这种人字形的凹角防御工事实在难攻。被围困者虽然人数占劣势,但在位置上却占优势。进攻部队损失惨重。他们在堡垒脚下排成长长的队伍,慢慢向缺口里面深入,进到里面就缩成一团,像进洞的蛇一样。

    郭文毕竟是一位年轻将领,行动不免有些冒失,战斗打得最激烈的时候,他也冲进了低矮大厅,子弹在他周围飞溅。这里不得不补充一句:他是一个从没受过伤的人,所以充满了信心。

    他转身想下命令,一阵排枪的闪光照亮了他身旁的一张面孔。

    “西穆尔登!”他叫道,“你到这里来干什么?”

    果然是西穆尔登。西穆尔登回答:

    “我来待在你身边。”

    “可是你会被打死的。”

    “可是你呢,你在这里干什么?”

    “这里需要我,并不需要你。”

    “既然你在这里,我就必须在这里。”

    “不必要,我的老师。”

    “必要,我的孩子。”

    于是,西穆尔登就留在郭文身边。

    低矮大厅的地板上死尸成堆。

    虽然退守障碍还没有攻破,但数量上的优势显然最终要取得胜利。进攻的人是暴露的,防守的人有掩护,倒下十个进攻者,才倒下一个防守者,但进攻者不断冲上来。进攻的人数不断增加,防守的人数不断减少。

    进攻的目标是退守障碍,因为十九个防守的人全躲在退障后面。他们之中也有死的,也有伤的,最多还剩下十五个人在战斗。最玩命的冬曲伤得非常严重。他是布列塔尼人,个子矮壮,短发卷曲,五短身材,却精力过人。他一只眼睛给打瞎了,颌骨也给打碎了,不过还走得动。他沿着盘梯爬到二层的大厅里,想在那里祈祷之后再死。

    他背靠着枪眼旁边的墙壁,想在那里透透气。

    楼下退障前面的杀戮越来越可怖。在两阵齐射的间歇中,西穆尔登扯开嗓门喊道:

    “被困在里边的人,为什么还要流更多的血?你们只有死路一条啦。投降吧。想一想吧,我们是四千五百人对付你们十九个人,就是说两百多个人对付你们一个。投降吧。”

    “别让他妖言惑众!”朗德纳克喊道。

    一阵密集的排枪反击了西穆尔登。

    工事的顶部没有达到天花板,被围困者可以从上面射击,同样进攻者也可能爬上去。

    “向退障进攻!”郭文喊道,“谁有胆量爬到退障上去?”

    “我!”中士拉杜答道。

    十 拉杜

    这时,进攻的战士们无不愕然。拉杜是率领突击队从缺口进来的,是第六个冲进来的;巴黎营的这六个人,已经有四个倒下了。他高喊一声“我”之后,大家都看见他不是前进,而是后退,低着头,弯着腰,几乎从战士们的胯间爬过去,到了缺口的入口处,出去了。他是临阵脱逃吗?一个这样的人会脱逃?他这样做究竟是什么意思?

    到了缺口外面,拉杜的双眼被烟熏得还睁不开,他用手揉了揉,仿佛要赶走恐怖和黑暗,然后借着星光,观察堡垒的墙壁。他满意地点点头,那意思是:“我没有搞错。”

    拉杜早就注意到,爆破形成的深深的裂缝,从缺口往上一直延伸到二层的那个枪眼,而那个枪眼外面的铁栅栏,被一颗炮弹击中打断了。半脱落的断铁栅栏悬挂在那里,因此一个人可以从枪眼里钻进去。

    一个人可以钻进去,但是一个人爬得上去吗?顺着裂缝爬上去是可能的,条件是必须像猫一样灵巧。

    拉杜就像猫一样灵巧。他是品达罗斯 (2) 所歌颂的那类“敏捷的竞技者”。一个人可以是一个老兵又是一个年轻人。拉杜曾经在法兰西近卫军里当过兵,但还不到四十岁。这是一个机敏的大力士。

    他将短筒火枪往地上一撂,摘下皮子弹带,脱掉制服和内衫,只留下两支手枪别在裤腰带里,一把亮闪闪的军刀咬在嘴里。两支手枪的枪柄从裤腰带上面露出来。

    他扔掉了一切没有用的东西,在黑暗里还没进缺口的进攻士兵们的注视下,开始攀登墙壁,抓住裂缝里的石头,像爬楼梯一样。他脱掉了鞋子是对的,赤脚攀登起来最方便。他用脚趾钩住石头间的洞,两手抓住裂缝边缘,双膝顶住墙壁,一点一点往上爬。这样的攀登是艰难的。就像是沿着一条锯的锯齿往上爬。“幸好,”他想道,“二层那个房间里没有人,有人就绝不会让我这样往上爬。”

    他要爬的高度不下于四十尺。越往上爬,突出的手枪柄就有点碍事,而且裂缝也越来越窄,所以攀登就越加困难。爬得越高,跌下来的危险也就越大。

    他终于爬到了枪眼的边缘,用手推开扭曲、脱落的铁栏杆。那枪眼容得下他钻进去还绰绰有余。他尽平生力气将身体往上一耸,膝盖便抵在凸边上面了,同时一只手抓住右边的半段铁栏杆,另一只手抓住左边的半段铁栏杆。这样整个上半身就升到了枪眼前面,嘴里咬着军刀,整个人只靠双手的力量悬挂在深渊之上。

    他只要身子一跃,就可以跳进二层的大厅里了。

    可是,枪眼里出现了一张面孔。

    拉杜蓦地看见面前黑暗中有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那是一张血淋淋的脸,上面一只眼睛炸掉了,整个面颊打得稀烂。

    那张血肉模糊的面具,用仅剩的一只眼睛盯住了他。

    那张面具有两只手,那两只手从黑暗中伸出来,逼近拉杜,一只手一把就拔走了他腰带里的两支手枪,另一只手夺去了他用牙齿咬住的军刀。

    拉杜被解除了武装。他的双膝在倾斜的凸边上往下滑,紧紧攥住两边铁栏杆的双手,几乎承受不了身体的重量,而他的下面是四十尺的深渊。

    那张面具和那双手就是冬曲。

    冬曲被下一层冒上来的烟呛得透不过气来,设法爬到了枪眼里,外面的空气使他头脑清醒了,夜间的凉气使他的血凝结不再流了,他的体力有所恢复。突然,他看见面前枪眼外面出现了拉杜的上半身。这时,拉杜双手紧紧抓着铁栏杆,要么让自己坠落下去,要么让人家解除自己的武装,别无选择。于是,面貌吓人的冬曲从容地夺去了他腰间的手枪和嘴里的军刀。

    开始了一场闻所未闻的决斗,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和一个身负重伤的人之间的决斗。

    胜利显然应该属于那个身负重伤者。一颗子弹就足以使拉杜坠入脚下黑洞洞的深渊。

    算拉杜幸运,冬曲将两支手枪捏在一只手里,没法开枪,不得不使用军刀。他用刀尖向拉杜的肩膀刺了一刀。这一刀刺伤了拉杜,同时也救了他。

    拉杜虽然没有武器,但体力充沛,那刀伤并没有损及骨头,他根本不予理会,却纵身一跃,两手松开铁栏杆,就跳进了枪眼里。

    现在他与冬曲面对面了。冬曲把军刀扔到身后,两只手各握一支手枪。

    冬曲用膝盖支起身子,用手枪瞄准几乎就在枪口前面的拉杜,可是他的胳膊软弱无力,哆嗦得厉害,一时无法射击。

    拉杜利用这个机会,哈哈大笑着喊道:

    “喂,丑八怪!你以为你这副像焖烂的牛肉的嘴脸能吓倒我吗?该死的,看你这张脸毁成啥模样了!”

    冬曲瞄准了他。

    拉杜继续说:

    “这话可不夸张,你那张鬼脸被霰弹打得可好看了。可怜的小子,贝娄娜 (3) 可毁了你的容啦。喂,来吧,把你那颗挠痒痒的子弹射过来吧,我的傻小子。”

    枪响了,子弹擦着拉杜的头飞过去,把他的耳朵削掉了一半。冬曲抬起握住第二支枪的另一只手,但拉杜不再让他有时间瞄准。

    “老子少了一只耳朵已经够啦,”他叫道,“你伤了老子两次,现在该老子偿还啦!”

    他向冬曲扑过去,将他的手臂往上一推,子弹就不知道打到什么地方去了,随即他抓住冬曲,将他已经打碎的颌骨使劲一扭。

    冬曲号叫一声,昏了过去。

    拉杜从他身上跨过去,把他留在枪眼里。

    “现在你知道老子警告的厉害了吧,”他说,“不要再动,老实躺在这里,可恶的爬虫。你知道老子现在没有闲心来收拾你。舒服地在地上趴着吧,只配啃我的鞋子的家伙。死去吧,反正你死定了的。等会儿你就会知道,你的本堂神父告诉你的全是蠢话。从此你销声匿迹吧,乡巴佬。”

    他跳到二层楼的大厅里。

    “什么也看不见。”他咕哝道。

    冬曲在痉挛地抽动,发出垂死的叫喊。拉杜回过头:

    “安静!别给我出声,昏头昏脑的公民。我不再管你的事啦。你的性命不值得我来了结。别吵吵嚷嚷打扰我。”

    他不安地挠着头,一边打量冬曲。

    “啊,这可怎么办?一切都挺顺手,可是现在我没了武器。我本来可以放两枪的,都给你浪费了,畜生!而且还有这烟熏得人眼睛疼得要命!”

    他碰了一下被打掉的耳朵。

    “哎哟!”他叫了一声。

    他又说:

    “你也太过分了,打掉了我一只耳朵。不过,我宁愿少只耳朵,而不愿少了别的。耳朵这玩意儿只不过是个装饰。你还刺伤了我的肩膀,这更是小意思。你呜呼哀哉吧,土包子,我宽恕你。”

    他听了听。下面大厅里像开了锅一样可怕。战斗比刚才更激烈。

    “下面打得不坏。不管怎样,他们在喊国王万岁呢。死也要死得像个贵族样子。”

    他的脚在地板上碰到了他的军刀,他捡起来,对不再动弹,可能已经死了的冬曲说:

    “你瞧,木头人,我要做的事情,有没有军刀都一样。不过,出于老交情,我还是把它捡了起来。我需要的是我的两支手枪。你见鬼去吧,野蛮的家伙。啊,这,我该怎么办才好?我在这里没起半点作用。”

    他向屋子中间走去,竭力想看清和辨明方向。突然,在黑暗中他瞥见中央柱子后面有一张长条桌,桌面上有什么东西微微闪光。那是一些喇叭口火枪、手枪、马枪,一长溜火器排列得整整齐齐,似乎是预备让使用者一伸手就能拿到。这是防守者为对付第二阶段的攻击而做的战斗储备。武器弹药一大批。

    “好一张酒菜台子!”拉杜叫起来。

    他异常兴奋地扑过去。

    现在他变得令人生畏了。

    通往上下各层的楼梯门就在摆满武器的桌子旁边,可以看得见是完全敞开的。拉杜扔掉军刀,两手各绰起一支双发手枪,顺手向门下面的盘梯放了四枪,随即抓起一支喇叭口短统,又放了一枪,然后拿起一支装满大粒霰弹的喇叭口火枪射击。这一枪射出十五粒霰弹,像一阵排枪。拉杜这才喘口气,用雷鸣般的声音对着楼梯下喊道:“巴黎万岁!”

    他抓起一支比刚才那支更粗大的喇叭口火枪,对准盘旋曲折的圣吉尔式盘梯,等待着。

    低矮大厅里的惊慌失措难以描述。这突如其来的震慑,使抵抗土崩瓦解。

    拉杜三次放枪有两枪命中,一枪打死了木长矛兄弟俩中的老大,另一枪打死了外号胡扎德的凯兰先生。

    “他们上了楼啦!”侯爵喊道。

    这声叫喊使得守兵们放弃了退守工事。真是兵败如山倒,跑得比兔子还快,大家争先恐后往楼梯上冲。侯爵鼓励大家逃走。

    “赶快,”他说,“逃脱就算勇敢。全都上三层楼去。到了那里咱们再打。”

    他最后一个离开退守障碍。

    这种勇敢精神救了他一命。

    拉杜埋伏在二层的楼梯顶上,手指抠住火枪扳机,等待着溃逃的敌人。最先出现在盘梯拐角处的敌人,迎头遭到射击,一个个被雷击倒了似的。侯爵若在他们之中,也就一命呜呼了。拉杜还没来得及抓起另一支枪,其他敌人都冲了过去,侯爵在最后边,比其他人跑得慢。他们以为二层大厅里有许多敌人,所以没有停留,直接跑到了三层楼,即镜子室。铁门就在三层,硫黄导火线也在这一层,要在这一层决定是投降还是死亡。

    对于楼梯上的枪声,郭文和敌人一样莫名其妙,不知道援军是从哪里来的,但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利用这个机会,率领战士们跳过退守障碍,紧紧追赶逃敌,一直追到二层楼。

    他在那里看见了拉杜。

    拉杜抢先行了个军礼,说:

    “稍停片刻,司令。这是我干的。我记起了多尔那一仗,就学你的样,从后面包抄了敌人。”

    “好学生。”郭文微笑着说。

    人在黑暗中待了一段时间,眼睛就会像夜鸟一样,在黑暗中也看得见了。郭文看见拉杜浑身是血。

    “可是你受伤了,同志!”

    “不要在意,司令。多一只或少一只耳朵有什么要紧,我还挨了一刀,我真不在乎。打碎块玻璃还免不了划破点皮呢。何况我只流了点血。”

    他们在拉杜占领的二层楼稍事停留。有人拿来一盏灯。西穆尔登来到郭文身边,两个人商量起来。的确要合计一下。进攻者还不了解守军的秘密,不知道他们弹药匮乏,不知道他们缺少火药。第三层是最后一道防线,进攻者以为盘梯上埋了地雷。

    可以肯定,敌人逃不脱了。没有打死的敌人等于被囚禁在上面了。朗德纳克成了瓮中之鳖。

    既然胜利在握,就可以花点时间,来考虑一下结束这场战斗的最好办法。已经死了不少战士,在最后的攻击中应该尽量减少人员的伤亡。

    最后这场攻击的危险是很大的。可能一开始就会遇到猛烈的火力。

    战斗停顿了。进攻部队占领了一层和二层,正等待着长官继续进攻的命令。郭文和西穆尔登在商量。拉杜默默地在一旁听着。

    他腼腆地大着胆子又行了一个军礼。

    “报告司令!”

    “什么事,拉杜?”

    “我能请求一个小小的奖赏吗?”

    “当然可以。你要什么就说吧。”

    “我请求第一个冲上去。”

    这没法拒绝他。再说,不允许他也会带头往上冲的。

    十一 绝望的一伙

    二层楼在商量的时候,三层楼则在构筑工事。胜利带来狂热,失败引起疯狂。上下两层楼将作殊死的决斗。胜利快要到手,这是令人陶醉的。下面一层的人满怀希望。世间若是不存在绝望,希望一定是人类的最大动力。

    上面一层的人充满了绝望。

    一种镇定、冷酷、悲怆的绝望。

    防守者逃进这间庇护所,头一件事就是堵住入口,因为除了这个房间,他们别无藏身之地了。把门关住无济于事,将楼梯堵住要好一些。在这种情况下,一堵既能观察又能打击敌人的障碍,强于一扇关死的门。

    羿马蛑插在硫黄导火线旁墙壁上的火炬,给他们照亮。

    三层的这间大厅里有一只又大又笨重的橡木箱子,是装衣服用的,当时还没有发明带抽屉的衣柜。

    他们把这只箱子拖出来,立着放在楼梯门下面。箱子牢牢地卡住在那里,堵住了入口,只在拱顶下面才留有一个窄窄的空间,只能通过一个人,正好可以用来一个一个消灭进攻者。只不过进攻者恐怕不敢冒险爬上来。

    入口堵住之后,他们才得以喘口气。

    他们清点了一下人数。

    十九个人只剩下七个,包括羿马蛑在内。除了羿马蛑和侯爵,其他人都负了伤。

    那五个人虽然负了伤,但个个仍生龙活虎。在白热化的战斗中,只要不是受了致命伤,全都会照样活动自如。这五个人是别号洛比的夏特奈、纪鲁瓦佐、金枝瓦斯纳、一线爱情和大老实人。其余的人都已阵亡。

    他们没有弹药了。弹盒都空了。他们数了数子弹。七个人还有多少子弹?四发。

    他们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被逼到了悬崖的边缘,下面是可怕的万丈深渊,后面再也没有地方可退了。

    这时进攻又开始了,不过挺缓慢,因此也更稳打稳扎。听得见进攻者用枪托一级一级地试探楼梯。

    逃走是没有任何办法了。能不能从图书室逃走?高地上有六门瞄准的大炮,连引信都点燃了。从上面几层逃跑吗?那有什么用。上面只能通到顶上的露台。跑到那里,唯一的出路只有从城堡顶上往下跳了。

    这伙史诗英雄般的人之中七个幸存者,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无情地禁闭、扣押在这厚厚的墙壁之间了。这厚墙既保护着他们,也出卖他们。他们还没有被俘,但已经成了俘虏。

    侯爵提高声音说:

    “朋友们,一切都完了。”

    沉默了一会儿,他又补充说:

    “大老实人又要再当图尔莫神父啦。”

    所有人一齐跪下,手里数着念珠。进攻者的枪托声越来越近。

    大老实人满脸是血,一颗子弹擦过他的头顶,把那片头皮连头发削掉了。他用右手举起十字架。侯爵虽然骨子里并不信神,也一膝跪在地上。

    “请每个人大声忏悔自己的过错,”大老实人说,“爵爷,请你说。”

    侯爵说道:

    “我杀过人。”

    “我杀过人。”瓦斯纳说。

    “我杀过人。”纪鲁瓦佐说。

    “我杀过人。”一线爱情说。

    “我杀过人。”夏特奈说。

    “我杀过人。”羿马蛑说。

    大老实人说:

    “我以三圣的名义宽恕你们。愿你们的灵魂将得到安息。”

    “但愿如此。”所有的声音答道。

    侯爵站起来。

    “现在咱们死吧。”他说。

    “咱们还要杀。”羿马蛑说。

    枪托开始砸堵住门的箱子了。

    “想着上帝吧,”神父说,“人间对你们已经不存在了。”

    “是的,”侯爵说道,“我们已在坟墓里了。”

    大家都低下头,一边拍打胸膛。只有侯爵和神父站着。所有人的眼睛都望着地面,神父祈祷着,农民们跟着祈祷,侯爵在沉思。箱子好像被铁锤敲打着,发出瘆人的响声。

    这时,他们后面突然响起一个活泼、洪亮的声音,对他们喊道:

    “我不是早告诉过你吗,爵爷!”

    所有人都惊愕不已地转过头。

    墙壁出现了一个洞。

    墙有块石头,与其他石头接合得天衣无缝,只是没有黏合固定,而且上下各有个铆钉,可以像转门一样自动旋转。它一旋转,墙壁上就开了一个洞。石头绕中轴旋转,形成两个洞,提供两条通道,左边一条,右边一条,都挺狭窄,但足以通过一个人。透过这扇意想不到的门望去,可以看见一座盘梯最上面的几级。洞里出现一张人脸。

    侯爵认出是阿尔马洛。

    十二 救星

    “是你吗,阿尔马洛?”

    “是我,爵爷。你看,会旋转的石头真有哩!从这里可以出去。我来得正是时候,不过行动要快。只消十分钟,你们就到森林里了。”

    “上帝真伟大。”神父说。

    “你快走,爵爷。”大家异口同声喊道。

    “你们大家先走。”侯爵说。

    “你先走,爵爷。”图尔莫神父说。

    “我最后一个走。”

    侯爵用严肃的声音又说道:

    “别这样让来让去啦。我们没有时间来表现谁的风格高。你们都负了伤,我命令你们活着逃出去。快!利用这条出路。感谢你,阿尔马洛。”

    “侯爵先生,”图尔莫神父说,“我们这就要分手了吗?”

    “到了下面,也许吧。只有一个一个走才能逃得脱。”

    “爵爷给我们指定一个会头地点吧。”

    “好吧。森林中的一块林间空地。就在郭文石那地方,你们认得吗?”

    “我们都认得。”

    “我明天正午到达那里。希望凡是走得动的都到那里会齐。”

    “我们一定到。”

    “我们将重新开始战斗。”侯爵说。

    这时,阿尔马洛推了推那块旋转的石头,却发现石头纹丝不动。洞关不上了。

    “爵爷,”他说,“赶快。石头给卡住啦。我打开了出口,却关不上了。”

    果然,那块石头由于长期不转动,铰链已经失灵,现在怎么也推不动了。

    “爵爷,”阿尔马洛又说,“我本来希望将出口关闭,使蓝军进来后找不到任何人,感到莫名其妙,以为你们全都化成烟飘走了呢。可是这块石头不听话。敌人会看到敞开的出口,会来追赶。所以一分钟也不能耽搁。快呀,全都到楼梯上去。”

    羿马蛑将一只手搁在阿尔马洛肩上:

    “兄弟,大家走出这条通道,到达森林里安全的地方,需要多少时间?”

    “没有重伤号吗?”阿尔马洛问道。

    大家回答:“没有。”

    “这样一刻钟就够了。”

    “这就是说,”羿马蛑又说,“只要敌人在一刻钟后才进到这里……”

    “他们就是追我们也追不上了。”

    “可是,”侯爵说,“他们五分钟后就会进来。那个旧箱子阻挡不了他们多长时间的,用枪托就能砸开。一刻钟!谁能阻挡他们一刻钟?”

    “我。”羿马蛑说。

    “你,古日-勒布鲁昂?”

    “我,爵爷。听我说,你们六个人之中,有五个负了伤,我连皮都没擦破一点。”

    “我也没受伤。”侯爵说。

    “你是首领,爵爷。我是士兵。首领和士兵,这是两码事。”

    “这我知道,我们俩责任不同。”

    “不,爵爷,你和我责任相同,就是要救你出去。”

    羿马蛑转向自己的战友们:

    “弟兄们,当务之急是要挫败敌人,尽可能地拖延他们的追击。请听我说,我体力充沛,一滴血也没有流,没有负伤,我比其他人坚持得久。你们全都走,把武器留给我。我会充分利用这些武器的。我保证足足阻挡敌人半个钟头。有几支上了子弹的手枪?”

    “四支。”

    “请全放在地上。”

    大家按他的话做了。

    “很好。我留下。他们会发现遇到了什么对手。现在赶快,快走。”

    情势紧急,来不及表示感谢。大家只和他握了握手。

    “等会儿见。”侯爵对他说。

    “不,爵爷。我不抱再见的希望啦。再见不可能了,我会死在这里。”

    大家一个一个钻到了狭窄的楼梯上,伤员走在前面。其他人下楼梯时,侯爵从口袋里的小本中间取出一支铅笔,在那块再也转不动,让出口敞开在那里的石头上写了几个字。

    “走吧,爵爷,”阿尔马洛说,“只剩下你啦。”

    阿尔马洛说着就往下走。

    侯爵跟在他后面。

    羿马蛑一个人留下了。

    十三 刽子手

    四支手枪放在石板上,因为这间大厅没有镶木头地板。羿马蛑拿了两支手枪,一只手里握一支。

    他从侧面接近箱子堵塞和挡住的楼梯口。

    进攻者显然担心遭到意外袭击,担心会最后有一枚使胜利者和战败者同归于尽的炸弹。最初的进攻愈是猛烈,最后的进攻就愈是缓慢和谨慎。他们没有能够,也许是没有想要猛烈地把箱子砸破,只是用枪托捅开箱底,然后用刺刀在箱盖上戳了一些洞,在冒险攻进大厅之前,先通过那些洞向里面观察。

    照亮楼梯的灯光,通过那些洞射进了厅里。

    羿马蛑发现一个洞里有一只眼睛在向里窥探。他突然将一支手枪对准那个洞,扣动了扳机。子弹出膛,羿马蛑高兴地听见一声惨叫。子弹射中了眼睛,打穿了头颅。那个窥探的士兵翻身滚下了楼梯。

    进攻者在箱盖下方两个地方戳的洞相当大,弄成了两个枪眼似的孔。羿马蛑利用其中一个孔,伸出胳膊,随便往进攻者的人堆里放了第二枪。子弹大概弹跳了几下,因为听见几个叫声,好像死伤了三四个人,其他人都慌忙后退,楼梯上一遍乱哄哄的声音。

    羿马蛑扔掉刚打完的两支手枪,拾起剩下的两支,一只手握一支,打箱子洞眼里往外看。

    他看到了他的打击产生的最初效果。

    进攻者退下了楼梯。几个垂死的伤员在梯级上抽搐,由于盘梯拐了弯,只看见三四级楼梯。

    羿马蛑等待着。

    “已经赢得了不少时间。”他想道。

    这时,他看见一个人趴在地上,沿着梯级往上爬,同时更下面一点,盘梯中间的柱子后面探出一个士兵的头。羿马蛑瞄那个头打一枪。那个士兵应声倒下。羿马蛑将左手里最后一支装子弹的手枪换到右手里。

    正在这时,他感到一阵可怕的疼痛。这回轮到他号叫了一声。一把军刀捅进了他的腹腔。一只手,爬上来的那个人的一只手,从箱子下方的第二个枪眼里伸进来,将一把军刀捅进了羿马蛑的肚子。

    那伤口挺吓人,肚子被捅了个对穿。

    羿马蛑并没有倒下,他咬紧牙关说:“好!”

    然后,他踉跄地拖着脚步,退到铁门边正在燃烧的火炬旁,把手枪放在地上,抓过火炬,用左手捂住流出来的肠子,右手放低火炬去点燃硫黄导火线。

    导火线点着了,燃起来。羿马蛑扔掉火炬,火炬继续在地上燃烧。他重新抓起手枪,人已倒在石板上,还是尽力支撑着,用仅剩的一口气,去吹硫黄导火线。

    火焰哧溜地向前燃去,窜过了铁门底下,钻进了桥堡里。

    看到这罪恶的行径就要成功了,这个人大概对自己的罪行比对自己的德行还满意,他刚才还称得上英雄,现在只不过是个杀人犯了。他知道自己就要死了,却露出了微笑。

    “他们会记得我的,”他喃喃说道,“我在他们的孩子身上,为我们的孩子——关押在圣殿里的王子报了仇啦。”

    十四 羿马蛑也逃脱了

    这时,只听见一声巨响,箱子在猛烈的撞击下崩塌了,一个手握军刀的人夺路冲到了厅里。

    “我是拉杜。谁要和我作对?我可没有耐心等待。我不顾死活冲了进来,不管怎样,总得将你们之中的一个剖了腹才行。现在我向你们所有人攻击啦。不管后面的人跟没跟上来,反正我进来了。你们共有多少人?”

    这果然是拉杜,只身一人。羿马蛑打死了楼梯上的几个人之后,郭文担心有伪装的地雷,把自己的人撤了下去,正在和西穆尔登合计。

    拉杜握着刀站在门槛上,对着那只有快灭的火炬发出一点光的黑暗,重复他的问话:

    “我是一个人。你们共有多少人?”

    没听见任何回答,他就朝前走去。快要熄灭的火,有时会蹿出一个火苗,可以称为“回光返照”吧。这时,快灭的火炬就蹿出一个火苗,映亮了整个房间。

    拉杜瞥见墙上有面小镜子,便走拢去,照见了自己满是鲜血的脸和耷拉下来的耳朵,说了句:

    “这相破得可真难看。”

    他猛转过身,惊愕地发现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

    “没有人,”他叫起来,“兵力是零。”

    他看见了旋转的石头、洞口和楼梯。

    “啊!我明白了,溜啦!大家快来啊!同志们快来啊!他们全跑啦。他们跑啦,逃啦,溜啦,逃之夭夭啦!这个瓮一样的旧堡垒原来有条缝。瞧他们钻出去的这个洞,这伙流氓!他们竟玩弄这种鬼花招,叫我们怎么制伏皮特,攻克科堡呀!一定是仁慈的上帝见了鬼来搭救了他们。一个人也没啦!”

    一声枪响,一颗子弹擦着他的胳膊肘飞过,打在墙上。

    “不对!这里有人。哪个家伙这么愿意给我面子?”

    “我。”一个声音答道。

    拉杜探头看去,昏暗中依稀看见一堆什么东西。那就是羿马蛑。

    “啊!”他叫道,“我找到一个啦。其他人都逃走了,你小子休想逃脱啦。”

    “你这样想吗?”羿马蛑答道。

    拉杜逼近一步,站住了。

    “喂,趴在地上的家伙,你是谁?”

    “我就是趴在地上的人,我蔑视站着的人。”

    “你右手里是什么东西?”

    “一支手枪。”

    “左手里呢?”

    “我的肠子。”

    “你成了我的俘虏啦。”

    “你休想。”

    羿马蛑趴在燃烧的导火线上,尽最后的力气吹了一口气,就死了。

    过了一会儿,郭文、西穆尔登和大家到了大厅里。所有人都看见了洞口。他们搜寻了各个角落,探测了楼梯,找到一个通向山沟的出口,证实那伙人的确逃走了。他们摇动羿马蛑,发觉他已经死了。郭文拿了一盏灯,细看为被围困者提供了出路的那块石头;他曾经听说过这块会转动的石头,但他也把这种传说视为无稽之谈。在察看石头时,他看到了用铅笔写的几个什么字,将灯凑近一看是:

    再见了,子爵先生。

    朗德纳克

    盖尚也赶到了郭文身边。追击显然没有用。这次逃走做得干净利索,没有漏洞。逃跑者有整个乡村,包括灌木丛,山沟,丛林,还有居民,掩护他们。他们可能已经走得很远了,没有任何办法找到他们。整个富热尔森林,就是一个广阔的藏身之所。怎么办呢?一切得从头来。郭文和盖尚分别谈了自己的失望和对情况的分析。

    西穆尔登严肃地听着,一言不发。

    “对了,盖尚。”郭文说,“梯子呢?”

    “报告司令,没有运到。”

    “可是,我们不是看见一队骑兵护送一辆车子来了吗?”

    盖尚回答:“运来的不是梯子。”

    “那么运来的是什么?”

    “断头机。”西穆尔登说。

    十五 手表和钥匙不要放在同一个口袋

    朗德纳克侯爵走得并不像想象的那么远。

    不过他很安全,想抓到他是不可能的。

    他一直跟着阿尔马洛。

    他和阿尔马洛,随着其他逃跑者下了楼梯。楼梯脚下紧靠山沟和桥洞,与一条拱顶窄廊相通。窄廊通向一条很深的天然地沟,地沟一头通到山沟,另一头通向森林。这条地沟弯弯曲曲,被钻不进的植物覆盖着,绝对不会被人发现。要在这里抓到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一个逃跑者一旦进入这条地沟,就会像水蛇一样溜走,杳无踪迹。楼梯脚下那条秘密窄廊的入口,被浓密的荆棘堵得严严的,建筑者认为,根本没有必要用别的东西来封住这条地下通道。

    侯爵现在只要走就行了。他不必花心思去化装。自到达布列塔尼以来,他一直没有脱下农民服装,认为这样反而能显示出大贵族的气度。

    他只是摘下了佩剑,将皮带解下扔掉。

    阿尔马洛和侯爵从窄廊进入地沟时,纪鲁瓦佐、金枝瓦斯纳、一线爱情、夏特奈和图尔莫神父五个人,已经不见踪影。

    “他们溜得倒是快呀!”阿尔马洛说。

    “你也该像他们一样。”侯爵说。

    “爵爷是要我和你分手吗?”

    “当然。我已经对你讲过。只有单独一个人才好逃。一个人过得去的地方,两个人不一定过得去。咱们一块走会引起人家注意。不是你使我被抓走,就是我使你被抓走。”

    “爵爷熟悉这带地方吗?”

    “熟悉。”

    “爵爷还坚持在郭文石会齐吗?”

    “明天正午。”

    “我将按时去。我们将按时去。”

    阿尔马洛停顿一下。

    “啊!爵爷,想起我们一块在大海上的时候,只有我们两个人,当时我想杀了你,可是你是我的老爷,你本来可以这样对我说,你却没有说!你是多么了不起的人啊!”

    侯爵又说:

    “了不起的是英国。现在别无出路啦。必须让英国人在半个月之内进入法国。”

    “我有许多事情要向爵爷汇报。你交给的任务我都完成了。”

    “所有这些明天再谈吧。”

    “明天见,爵爷。”

    “我说,你饿吗?”

    “大概是饿啦,爵爷。我急急忙忙赶来,今天是不是吃过饭也闹不清啦。”

    侯爵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掰成两半,将一半递给阿尔马洛,自己开始吃另一半。

    “爵爷,”阿尔马洛说,“你右边是山沟,你左边是森林。”

    “好。离开我走你的吧。”

    阿尔马洛顺从地走了,钻进了黑暗之中。一阵灌木丛响动过后,就什么声音也听不见了。再过几秒钟,就根本寻不到他的踪迹了。林区这地方,到处是密匝匝的荆棘灌木,对逃亡者十分有利。人不是逃走了,而是消失了。正是这种便于迅速分散的特点,使我们的军队在节节后退的旺代军面前,在这些极善于逃跑的战士面前,迟疑不前。

    侯爵一动不动地待在那里。他是那种不管遇到任何事情,都极力不动感情的人。可是,在流血和残杀的气氛中待了这么久,现在呼吸到清新的空气,他无法抑制心情的激动。在完全陷于绝境之时彻底获救,在接近坟墓之时获得了绝对的安全,在摆脱死亡之后重获新生,即使对朗德纳克这样一个人,也不能不说是一个震动;这样的情形他虽然已经历过不少,但他沉着的心灵还是免不了短暂的冲动。他暗暗感到高兴,但很快抑制住这种近乎高兴的冲动,摸出手表,听了听滴答的响声。现在几点钟了?

    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现在才10点钟。一个人在刚刚经历一段几乎丧失了一切的人生曲折之后,往往会惊异于那些如此充实的时刻居然不比其他时刻更长。最后警告的那一炮是在快日落的时候发射的,拉杜格是在半个钟头之后,即七八点钟天黑的时候,开始遭到突击队的进攻。这样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8点钟开始,10点钟就结束了。整个这篇史诗仅仅经历了一百二十分钟。有时一些突变真是快如闪电。事变的短暂令人惊异。

    但仔细一想,令人惊异的恰恰是相反的一面:那么少的人对付那么多的人,居然抵抗了两个钟头,真是异乎寻常!它的确不算短,也还没有结束,这场十九个人抗击四千多人的战斗。

    然而该离开此地了,阿尔马洛大概已经走远了,侯爵认为没有必要在这里逗留更长时间。他把手表放回上衣口袋,但不是原来那个口袋,因为他刚才发现,在那个口袋里,手表与羿马蛑交给他的铁门钥匙放在一起,表蒙子可能被钥匙撞坏。他准备进入森林。他正要向左拐,突然觉得有一道朦胧的光一直照到了他身边。

    他回转身,透过荆棘丛望去,看见山沟里一大片火光,红色的火光把他面前的荆棘丛映得非常清晰,连每一根细小的枝条都看得清清楚楚。他距离山沟只有几步路。他向山沟走去,又改变了主意,觉得自己没有必要暴露在那亮光之中。不管是怎么回事,那事情毕竟与他无关。他又按照阿尔马洛给他指示的方向,朝森林走去。

    当他深深地钻进并隐蔽在荆棘丛里的时候,突然听见头顶一声可怕的叫喊;这叫喊仿佛就是从山沟上面的高地边缘传来的。侯爵抬起头,停住了脚步。

    ————————————————————

    (1) 埃斯库洛斯(公元前525—前456),古希腊悲剧的鼻祖。

    (2) 品达罗斯(约公元前518—约前438),古希腊诗人,所写颂诗是公元前5世纪希腊合唱抒情诗的高峰。

    (3) 古罗马宗教崇奉的女战神。

    第五章 魔鬼心里的上帝

    一 找到了,又失去了

    米什尔·弗雷夏望见那座被夕阳映红的城堡时,她离城堡还有一法里多。她连迈一步的力气也没有了,但面对这一法里多路程一点也没有犹豫。女人固然脆弱,但母亲是坚强的。她走过来了。

    太阳已经落山,暮色降临了,不一会儿已是夜色深沉。她不停地走着,听见远处某座看不见的钟楼敲响了8点钟,又敲响了9点钟。那大概是帕里涅的钟楼。她不时停住脚步,倾听某种一下一下的沉闷的声音,这大概是夜里某种无法说清的响声。

    她笔直朝前走,流血的双脚踏着荒原上尖利的荆棘。她循着远处那座城堡发出来的微弱的亮光走;那光凸现出城堡的轮廓,使黑暗中的那座城堡笼罩着神秘的光辉。随着响声越来越清晰,那光也越来越强烈。后来它消失了。

    米什尔·弗雷夏行走的那块辽阔的高地,除了野草,就是欧石楠,见不到一座房屋,见不到一棵树。那高地不知不觉地渐渐升高,一眼望不到边;它的边缘,像一条又长又直又硬的线,紧贴着星光照耀的黑沉沉的地平线。支持她往上爬的力量,是她的眼睛始终看见前面那座城堡。

    那座城堡在她眼里慢慢地越来越大。

    我们刚才说过,那来自城堡的沉闷轰响和暗淡的光亮是时断时续的,一会儿没有了,一会儿又有了,对这位落难的母亲来说,真好像一个莫名其妙的、揪心的谜。

    突然,一切都没有了,声音和光亮统统消失了。一时间,四下里静悄悄的,一种瘆人的寂静。

    就在这时,米什尔·弗雷夏到达了高地的边缘。

    她看见脚下一条山沟,底部消失在灰暗浓重的夜色中;离高地顶部不远的地方,看见一些交错的轮子、斜壁和射击孔,那就是炮台;而在她前面,炮台上已点燃的引信,依稀映照出一座庞大的建筑物;那座建筑物仿佛是黑暗筑成的,比笼罩它的夜色还要黑。

    那座建筑物包括一座桥,桥洞隐设在山沟里,桥上面好像耸立着一座小堡;桥和小堡都紧靠着一座高耸的黑黢黢的圆形建筑,那就是这位母亲从那么遥远的地方赶来寻找的城堡。

    从城堡的天窗可以看见里面有灯光晃来晃去;从里面传出阵阵嘈杂声,可以想见里面有许多人,其中有几个人影甚至跑到了顶部的露台上。

    炮台旁边就是兵营,米什尔·弗雷夏看得见哨兵,但她在黑暗中,又有灌木丛掩护,没有被发现。

    她走到了高地边缘,离桥那么近,仿佛一伸手就可以触到了。深深的山沟把她和桥隔开了。黑暗中,她分辨出桥堡有三层楼。

    她不知道待了多长时间,她思想上已经没有时间概念,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隔着深深的山沟,全神贯注地望着那座黑黢黢的建筑。这是什么建筑?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这就是拉杜格吗?一种说不清的期待心情使她感到一阵晕眩,而这种期待既像是终点又像是起点。她暗暗问自己为什么来到了这里。

    她观察着,倾听着。

    突然,她什么也看不见了。

    在她和她所看的东西之间,升起了一片烟幕。那烟刺激得她的双眼难以睁开。她刚闭上眼睛,却觉得眼前又红又亮,便连忙又将眼睛睁开。

    她眼前再也不是一片漆黑,而是如同白昼,可是这是灾难性的白昼,是大火映出的白昼:她眼前爆发了一场火灾。

    黑烟变成了深红色,里面有一大团火焰;那火焰时现时隐,像闪电和蛇一样可怕地扭动着。

    那团火焰像舌头从一张巨口似的东西里舔出来,那张巨口实际上是一扇烈火熊熊的窗户,是桥上小堡最下面一层的窗户。窗户的铁栏杆已经烧得通红。整个建筑物只看得见这扇窗户。浓烟笼罩了一切,甚至笼罩了高地,只隐约看得见火光映照的山沟黑沉沉的边缘。

    米什尔·弗雷夏惊呆地望着。浓烟似云雾,云雾似梦幻,她再也不明白自己看见的是什么。她应该逃走呢,还是应该留下?她几乎觉得自己脱离了现实世界。

    一阵风吹过,撕裂了烟幕;罅隙中,那座遭灾的城堡突然显现出来了,主塔、桥和小堡,整个儿突兀在眼前,看得一清二楚,那样耀眼,那样吓人,从上到下被大火映得金光灿烂。在通亮的、灾难的火光中,米什尔·弗雷夏什么都看得见了。

    建在桥上的小堡最下一层正在燃烧。

    上面两层还没有烧着,但看上去仿佛已经放在一个火炉里了。米什尔·弗雷夏站在高地边缘,透过火焰和烟雾,模模糊糊可以看得见屋子里面。所有的窗户都是敞开的。

    三层楼的窗户都很高大,米什尔·弗雷夏透过窗户望去,看见沿墙摆满了柜子,里面似乎都装满了书,而在一扇窗前的地板上,有一小堆什么东西,昏暗中模模糊糊的分辨不清,仿佛是一个鸟窠,又像是一窝雏鸡,似乎还不时地在动呢。

    她仔细打量那堆东西。

    那一小堆黑乎乎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有时,她觉得那像一堆活的东西。可是,她正在发烧,从早晨起就没吃东西,不停地走路,人已经精疲力竭,眼前的一切都仿佛是幻觉。不过,她本能地不相信这是幻觉,两眼越来越凝望着那堆黑黑的东西,没法挪开;那堆东西大概是没有生命的,表面上一动不动,躺在着火那层楼的上一层楼的地板上。

    突然,那火仿佛具有意志,从下面伸出一个火舌,舔向那株枯萎的爬山虎,爬山虎恰好覆盖着米什尔·弗雷夏凝望的那面墙壁。火焰仿佛刚刚发现了那张干枯的蔓枝交织的网。一团火星贪婪地扑上去,像点燃了的火药,以可怕的速度沿着蔓枝向上蹿去。一眨眼工夫,火焰就蹿上了三层楼,于是从上面把二层楼的里面照亮了。一阵强烈的火光蓦然清晰地映出了三个熟睡的孩子。

    那是一堆可爱的小生命,胳膊和腿交错地搭在一起,闭着眼睛,金发下面的小脸上浮着微笑。

    母亲认出那是她的孩子。

    她可怕地叫喊了一声。

    这种难以言状的痛苦的叫喊只有母亲才喊得出来。它比任何叫喊都更凶猛,也更令人感动。一个女人发出这样的喊声,人们还以为是一只母狼在嗥叫;一只母狼在嗥叫,人们还以为是一个女人在叫喊。

    米什尔·弗雷夏的这声叫喊就是一声嗥叫。正如荷马说的赫卡柏 (1) 在狂吠一样。

    朗德纳克侯爵听见的就是这声叫喊。

    我们看见他停住了脚步。

    侯爵正在阿尔马洛带他逃出来的那条小径的路口和山沟之间。透过头顶交错的灌木枝,他看见桥正在燃烧,拉杜格被火光映得通红。他拨开两根树枝,看见在头顶上的另一边,正在燃烧的桥堡对面的高地边缘,如同白昼的火光映照出一张惊恐而悲伤的面孔,一个俯身山沟的女人。

    叫喊就是那个女人发出来的。

    那张脸不再是米什尔·弗雷夏,而是戈耳工 (2) 。最不幸的人也是最可怕的人。那个农妇变成了复仇女神。这个平凡的、无知的、没有觉悟的普通乡村妇女,由于绝望突然变得像史诗中的英雄一样高大。巨大的痛苦会使人的心灵变得像巨人一样。这位母亲代表着母性;一切集中体现人性的东西都是非凡的。她站在那里,站在山沟的边缘,面对这熊熊烈火,面对这滔天罪行,像一尊可怖的天神。她像野兽一样号叫,像天神一样捶胸顿足,她那张发出诅咒的面孔,像一张烈焰腾腾的面具。她那双泪汪汪的眼睛里的闪光无比威严;她的目光闪电般在大火上掠来掠去。

    侯爵倾听着。那声音落在他头顶上;他听到的是含混不清、令人心碎、难以描述的号啕,而不是喊叫。

    “啊!天哪!我的孩子!这是我的孩子!救命呀!救火啊!救火!救火啊!你们原来是土匪!那边有人吗?我的孩子要烧死了!唉!有这样的事!乔治特!我的孩子们!胖子阿兰,勒内-让!啊,这是怎么回事?是谁把我的孩子放在那里的?他们是睡着的。我疯啦!这是不可能的事。救人啊!”

    这时,拉杜格里面和高地上突然乱纷纷的。整个兵营的人都跑到刚爆发的大火四周。围攻的军队经历了枪林弹雨之后,又遇到了火灾。郭文、西穆尔登、盖尚下着命令。怎么办?山沟里那条水极浅的小溪只能打几桶水。大家越来越焦虑。整个高地边缘站满了人,个个惊慌失措地望着。

    眼前的景象可怕极了。

    人们望着大火,束手无策。

    火焰沿着那株着起来的爬山虎,已经烧到最高一层。那里是堆满干草的仓房,火苗立刻扑了进去。现在整个仓房着起来了。火焰腾跃着;欢快的火苗令人胆寒。仿佛有股邪恶的风在吹旺这场大火。可以说是凶神恶煞般的羿马蛑整个儿化成了夹带着火星的旋风,借着吞噬生命的烈火还活在世上,是他那歹毒的灵魂化作了这场火灾。火还没有烧到图书室,图书室的天花板很高,墙壁很厚,使得火烧进去的时刻来得晚一些,但是这个不可避免的时刻正在逼近。下一层的火舌已在舔着它,上一层的火焰已在抚摩它。死神已经在可怕地轻轻吻它。下面是个火坑,上面是个火罩。如果地板上烧穿一个洞,就会跌进熔炉之中;如果天花板烧穿一个洞,就会埋葬火炭之下。勒内-让、胖子阿兰和乔治特还没有醒,他们还是孩子,天真纯洁,睡得特别沉,烈焰和浓烟时而遮盖了窗户,时而使窗户显露出来,间隙之中可以看见那三个孩子躺在火窟之中,躺在一闪一闪的火光之中,平静,可爱,一动不动,像三个自信的小耶稣睡在地狱之中。看见这三朵玫瑰落在火炉里,看见这三个摇篮锁在坟墓里,无论多么残暴的人都会落泪。

    这时,那位母亲绞着手臂喊道:

    “救火呀!我在喊救火!难道都是聋子吗?谁也不来!要把我几个孩子烧死啦。来呀,那边的人。我赶了多少天路,找到了他们却是这样!救火啊!救命啊!救这几个小天使!不消说他们是小天使!他们干了什么,这几个天真无邪的孩子?我挨过枪毙,他们又要被烧死!这种事是什么人干的?救命啊!救我的孩子!你们没听见我喊叫吗?就算我是只母狗,你们也应该有点怜悯之心!我的孩子!我的孩子!他们还睡着的呀!啊!乔治特!我看见她的小肚肚啦,这可爱的宝贝!勒内-让!胖子阿兰!这就是他们的名字。你们看得很清楚,我就是他们的母亲。眼前发生的事真是罪恶滔天。我没日没夜地赶过多少路。今天早晨我还跟一位大娘谈起过来着。救命啊!救命啊!救火!你们都是魔鬼!真正令人发指!最大的还不到五岁,最小的还不到两岁。我看见他们裸露的小腿啦。他们是睡着的,大慈大悲的圣母!上天之手把他们还给我,地狱之手又把他们夺走了。真想不到呀,我走了这么多路。我用奶水喂大的几个孩子,找不到他们,我感到很不幸。可怜可怜我吧。我要我的孩子,我不能没有我的孩子!可是,他们真的在火里。看看我可怜的双脚吧,整个儿血淋淋的。救人啊!这世界上有人,却让我几个可怜的孩子这样死去,这怎么可能!救人啊!抓凶手啊!谁见过这种事。啊!土匪!那座该死的房子是什么房子?他们把我的孩子拐去,就是为了烧死他们。苦难的耶稣!我要我的孩子。唉!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能让他们死去!救人啊!救人啊!救人啊!啊!如果他们就这样死去,我非杀了上帝不可。”

    当母亲这样令人心碎地哀求的时候,高地上和山沟里也有许多人在大声叫喊:

    “梯子!”

    “没有梯子!”

    “水!”

    “没有水!”

    “那上面,堡垒三层有扇门。”

    “是扇铁门。”

    “砸开它!”

    “砸不开。”

    母亲绝望地叫喊得更厉害了:

    “救火呀!救人呀!你们赶快呀!不然就杀死我吧!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啊,这可怕的火!要么把他们从火里救出来,要么把我扔到火里去!”

    在她呼天喊地的间歇中,听得见大火静静地发出爆裂声。

    侯爵摸摸口袋,摸到了铁门的钥匙。于是,他腰一弯,跨进他逃出来的拱门,踏着他刚刚出来的小径折了回去。

    二 从石门到铁门

    整个部队都赶来抢救,但都束手无策,急得都要疯了。四千多人无法搭救三个孩子,这就是当时的情势。

    梯子的确没有,从雅凡内运来的梯子没有送到。火势有如火山口爆发,烧得越来越宽。要想用几乎干枯的小溪里的水来扑灭这场大火,那根本无济于事,等于把一杯水倒进火山口里。

    西穆尔登、盖尚和拉杜下到了山沟里;郭文重新上到拉杜格三层有转石的那间大厅里,也就是有秘密出口和通向图书室的铁门那间大厅里。羿马蛑就是在那里点燃的导火线,火灾是从那里引发的。

    郭文带上来十二个工兵。砸开铁门,只有这个办法了。铁门关得极紧。

    他们开始用斧头劈,可是斧头劈断了。一个工兵说:“钢碰在这扇铁门上简直像玻璃。”

    事实上,这扇门是用熟铁锻造的,而且是用螺栓旋紧在一起的双层铁板,每层厚达三英寸。

    他们找来一些铁棍,试图从门底下撬。铁棍都撬折了。

    “火柴杆似的。”那个工兵又说。

    郭文脸色阴沉,自言自语道:“这门只有用炮弹才轰得开,要把一门大炮弄上来才成。”

    “也不一定就成。”还是那个工兵说。

    一时间大家挺丧气。一双双无能为力的手停了下来。这些人闷声不响,毫无办法,满脸沮丧地望着那扇可怕的、撼不动的铁门。门底下照过来一片红光。外面的火越烧越猛了。

    羿马蛑令人厌恶的尸体躺在那里,一副阴森可怖、幸灾乐祸的样子。

    也许再过几分钟,整个桥堡要倒塌了。

    怎么办?没有希望了。

    郭文两眼盯住墙壁里那块旋转的石头和那个敞开的洞口,怒不可遏地大声说:

    “可是朗德纳克就是从这里逃走的!”

    “他也从这里回来啦。”一个声音说。

    石头里面的秘密洞口露出一个白发苍苍的头。

    原来是侯爵。

    郭文好多年没有这么近看见过他了,不由得后退一步。

    在场的人全都愣住了。

    侯爵手里捏把大钥匙,高傲地扫一眼他面前几个工兵,径直朝铁门走去,到了门洞里弯下腰,将钥匙插进锁孔里。锁嘎吱一声,门就开了。门那边是一片火海,侯爵跨了进去。

    他步伐坚定地跨了进去,高昂着头。

    大家注视着他,都捏着一把汗。

    侯爵刚在着火的大厅里走几步,地板本来被火烧坏了,经他一踩,就在他身后轰的一声塌了下去,在他和门之间形成一个深渊。侯爵连头也没回,继续朝前走,消失在浓烟之中。

    什么也看不见了。

    他又往前走了吗,还是他脚下又形成了一个深渊?他是不是要葬送自己才能成功?这一切都没法说。大家面前只有一堵烟和火的墙壁。侯爵在墙的那边,生死不明。

    三 孩子们醒了

    这时,孩子们终于睁开了眼睛。

    大火还没有烧进图书室,但在天花板上投射了玫瑰色的反光。孩子们从没见过这样的曙光,仰头望着,乔治特更是看得出了神。

    火光烛天,无比辉煌。黑色的蛇和红色的龙,在滚滚浓烟中腾跃,那浓烟黑中透红,十分瑰丽。长长的火花弹射得远远的,把黑暗的地方照亮,像许多彗星在格斗,相互追杀。大火真是挥霍无度,把火炭里大把大把的珠宝撒到风中,怪不得有人把火炭形容为珠宝。四层楼的墙壁出现了几条裂缝,火炭通过裂缝,向山沟里倾泻着珠宝的瀑布;堆满仓房的干草和燕麦熊熊燃烧,金色的粉末开始像雪崩似的从窗户里崩塌下来;燕麦化成了水晶,干草化成了红宝石。

    “多好看!”乔治特说。

    三个孩子全都爬了起来。

    “啊!”母亲喊道,“他们醒来啦!”

    勒内-让爬起来,胖子阿兰爬起来,乔治特爬起来。

    勒内-让伸伸懒腰,走到窗户边,说:

    “好热。”

    “热。”乔治特跟着说。

    母亲呼唤他们。

    “孩子们!勒内!阿兰!乔治特!”

    孩子们四处张望,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凡是大人们惊慌失措的场面,孩子们都会很好奇。容易好奇的人不容易害怕;无知中包含着大胆。小孩子与地狱相距遥遥,他们看见了地狱准会叹赏不已。

    母亲又呼唤:“勒内!阿兰!乔治特!”

    勒内回过头,这声音使他的心从贪玩中收了回来。小孩子记忆力短暂,但回忆起来却很快;整个过去对于他们来讲,只不过是昨天的事情。勒内看见了母亲,觉得这是挺自然的事情,周围发生的事情如此异乎寻常,他模糊地感到需要有个依靠,便叫起来:

    “妈妈!”

    “妈妈!”胖子阿兰也叫起来。

    “妈妈!”乔治特也叫起来。

    乔治特叫着伸出两只小手。

    母亲号叫着:

    “我的孩子们!”

    三个孩子一齐跑到窗口;幸好这边还没有着火。

    “我好热。”勒内说。

    他说罢又加一句:

    “好烫。”

    他抬眼寻找妈妈。

    “过来呀,妈妈。”

    “来,妈妈。”乔治特跟着喊道。

    母亲冲过一丛丛荆棘滚到了山沟里,已是披头散发,遍体鳞伤,鲜血淋漓。西穆尔登和盖尚在山沟里,和上面的郭文一样无能为力。有劲使不上的士兵们,绝望地挤在他们周围。火烤得令人难以忍受,但谁都没有感觉到。大家心里考虑的是桥的险要、桥墩的高度、矗立的多层桥堡、根本没法进去的窗户和迅速采取行动的必要。要爬三层楼,没有任何办法爬得上去。负了伤的拉杜,带着肩膀的一处刀伤和给打掉了半边的耳朵,血汗淋漓地跑过来。他看见了米什尔·弗雷夏,叫起来:“啊!被枪毙了的女人!你复活了?”“我的孩子!”母亲说。“对,”拉杜答道,“我们没有时间来管从阴间回来的人。”他开始爬桥,白费力气地尝试,他用指甲抠住石头,爬了一会儿,可是桥墩滑溜溜的,没有一点裂缝,没有一点棱角,一块块石头接合得天衣无缝,像新建的一样。拉杜掉了下来。大火越烧越猛,可怕极了。烧红的窗框里面,露出三个金色头发的小脑袋。拉杜对天挥舞着拳头,目光像在找什么人,说道:“这样像话吗,仁慈的上帝!”母亲跪在地上,抱住桥墩喊道:“开开恩吧!”

    沉闷的爆裂声夹杂着火炭的噼啪声。图书室里书柜的玻璃炸裂了,哗啦啦掉在地上。很明显,屋架已开始动摇。任何人力都无法挽救了。再过一会儿,整座桥堡将坍塌。大家只能等待灾难的结局了。只听见那几个弱小的声音在不停地叫喊:“妈妈!妈妈!”那情景真是恐怖到了极点。

    突然,在孩子们所在的窗口相邻的窗口,深红色的火光映照出一个高大的身影。

    所有头都仰起来,所有眼睛都盯住了那上面。有个人在那上头,有个人在图书室里,有个人在火场里。那人被火光衬托得呈黑色,但头发是白的,大家认出来那是朗德纳克侯爵。

    他消失了,一会儿又出现了。

    那个可怕的老头儿挺立在窗口,挪动着一架笨重的长梯。就是放在图书室里的那架救护梯,他在墙边找到后,拖到窗口。他抓住梯子的一端,以出色的运动员的灵巧动作,将梯子伸出窗外,贴着窗台外沿,让它一直滑到山沟里。拉杜像疯了似的,在下面伸出双手,抓住梯子,一把抱住,高呼道:“共和国万岁!”

    侯爵回应:“国王万岁!”

    拉杜嘟囔道:“你爱喊什么喊什么,说蠢话不行,你就是仁慈的上帝。”

    梯子放稳了,正在燃烧的房间与地上的联系建立了。跑来二十个人,以拉杜为首。一眨眼工夫,他们从下到上,一级一级背靠梯子站好了,像泥瓦匠们摆好阵势准备传递砖瓦一样。木头梯子上叠起了一架人梯。拉杜站在梯子顶端,够着了窗台,转身向着大火。

    分散在荆棘丛里和山坡上的人数不多的队伍,一个个激动得什么似的,在高地上、山沟里和堡垒的露台上挤来挤去。

    侯爵又消失了,再露面时抱了一个孩子。

    四处响起一片掌声。

    侯爵顺手抓到的头一个孩子是胖子阿兰。

    胖子阿兰大喊大叫:“我怕!”

    侯爵将胖子阿兰递给拉杜,拉杜接过来递给下面的一个士兵,那士兵再递给下一个。当胖子阿兰吓得尖喊尖叫,经过一双双胳膊的传递到达梯子脚下时,消失了一会儿的侯爵抱着勒内-让回到了窗口;侯爵把他交给拉杜时,他就打中士。

    侯爵又返回烈焰腾腾的屋里。只剩下乔治特一个人。侯爵走到她身边,她向侯爵微笑。这个铁石心肠的人,也不禁觉得眼睛里有点潮湿。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乔治特。”乔治特答道。

    侯爵抱起她,她一直微笑着。侯爵把她递给拉杜时,这个如此高尚又如此阴暗的心灵,竟被孩子的天真无邪感动了。老头儿亲了亲小女孩。

    “这就是那个小姑娘。”士兵们说道。乔治特经过一双双胳膊的传递,在一片欢呼声中到达了地面。大家拼命鼓掌,高兴得跳起来,老兵们都哭了,而小姑娘冲着他们微笑。

    母亲站在梯子脚下,喘着粗气,欣喜若狂,如痴似醉。这一切多么出乎意料,从地狱一步就登上了天堂。过度的欢喜也会损害心脏。母亲伸长胳膊,先接住胖子阿兰,然后接住勒内-让,最后接住乔治特。没头没脑一个劲儿地吻他们,吻完了哈哈大笑,接着一头晕倒在地上。

    四下里响起一片喊声:“全都救出来啦!”

    不错,全都救出来了,除了老头儿。

    不过,没有人想到老头儿,恐怕连他自己也没考虑自己。

    他沉思地在窗口伫立片刻,仿佛想留点时间给大火去拿定主意。而后,他不慌不忙,慢条斯理而又高傲地跨过窗台,没有回头望一眼,就挺直身子,贴住梯子,背朝大火,面向深渊,开始默默地拾级而下,那副凛然的模样,简直像个幽灵。梯子上的人都急忙下到地面,在场的人都止不住心里一咯噔。周围的人见到这个人从高处下来,都像见了鬼一样,恐惧地往后退。而他呢,却庄严地继续深入他脚底下的黑暗之中。大家往后退,他却越来越接近他们。他的脸苍白得像大理石,上面没有一丝皱纹;他那幽灵般的目光并不闪闪发光。所有惊愕的眼睛都盯住黑暗中的他,而他每接近他们一步,就仿佛显得更加高大。梯子在他阴森森的脚下抖动,吱嘎作响,他就像重新下到坟墓里去的骑士石像[传说中被堂璜杀死的骑士尤老(Ulloa)] 。

    当侯爵下到底下,当他下完最后一级,将脚踩到地上时,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衣领。他转过头。

    “我逮捕你。”西穆尔登说。

    “我准许你逮捕我。”朗德纳克说。

    ————————————————————

    (1) 据希腊传说,她是特洛伊国王的妻子,赫克托耳的母亲。她最小的儿子曾托付给色雷斯国王照管。当希腊人返家路经色雷斯时,她发现儿子已被谋杀,就挖掉国王的双眼并杀死他的两个儿子作为报复,后又变成一只狗。

    (2) 希腊神话中的怪物。传说有三个戈耳工,其中只有墨杜萨不能永生,被珀耳修斯砍死并割下头。她的头能使任何看到的人变成石头。

    第六章 胜利之后的斗争

    一 朗德纳克被捕

    侯爵果然又下到了坟墓里。

    他被押走了。

    拉杜格底层的地牢立刻在西穆尔登严厉的目光监视下打开了。有人在里面放了一盏灯、一罐水、一块士兵吃的面包,又扔下一把稻草,在教士的手抓住侯爵还不到一刻钟之后,地牢的门就在朗德纳克身后关上了。

    完事儿之后,西穆尔登去找郭文。这时,远方帕里涅教堂的钟楼敲响了晚上11点钟。西穆尔登对郭文说:

    “我要让军事法庭开庭。你不能参加。你是郭文家族成员,朗德纳克也是郭文家族成员。你和他亲缘关系太近,不能当法官。我是反对由平等去审判加佩的。军事法庭由三个法官组成,一位军官,即盖尚上尉,一个士官,就是拉杜中士,还有我,担任庭长。这一切都与你无关。我们将按照国民公会的法令办事。只要验明前侯爵朗德纳克的正身就成了。明天审判,后天上断头台。旺代完啦。”

    郭文一句话也没回答。西穆尔登一心想着要去办这件最重要的事情,就离开了他。西穆尔登要确定时间,选定地点。他习惯于亲自参加行刑,像李基尼奥在格朗维尔,塔利安在波尔多,夏力叶在里昂,圣茹斯特在斯特拉斯堡所做的一样;这个习惯被公认为是一个好榜样。法官亲临现场看着刽子手行刑,这是恐怖时代的九三年从以前的法国最高法院和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那里学来的。

    郭文也有事情要考虑。

    从森林那边吹来阵阵凉风。郭文让盖尚去下达各项必要的命令,回到拉杜格脚下森林边草地上的帐篷里,拿了一件带风帽的斗篷披在身上。共和派崇尚简朴,他这件斗篷上只有一条简单的杠杠,那是司令官的标志。他开始在草地上来回踱步,草地上血迹斑斑,进攻是从这里发起的。这里只有他一个人。大火还在继续燃烧,不过现在无所谓了。拉杜待在三个孩子和母亲身边,几乎和那位母亲一样慈爱。桥堡差不多烧光了。工兵们在隔离火势,一些人在挖坑掩埋死者,一些人在包扎伤员;退守障碍被拆除了,各个屋子里和楼梯上的尸体都抬了出来,大家忙着打扫屠杀的地方,清除胜利后留下来的可怕垃圾。士兵们以雷厉风行的军人作风,完成所谓打扫战场的工作。这一切郭文都没有看见。

    他只在沉思之中瞥了一眼缺口的岗哨。在西穆尔登的命令之下,那道岗哨已由双倍的士兵警戒。

    那个缺口在黑暗中他还依稀看得见,离他大约两百步远。他待在草地的一角,像躲在那里似的。他看见那个黑洞洞的缺口。三个钟头之前,攻击就是从那里开始的;郭文他就是从那里冲进堡垒的;从那里进去就是堡垒的底层,里面就是退守障碍;关押侯爵的地牢的门,就开在底层。缺口的那道岗哨,就是看守地牢的。

    在他的眼睛依稀看见缺口的同时,他的耳朵又隐约听见那句话,像丧钟般在震响:“明天审判,后天上断头台。”

    大火已经被隔断,工兵们将弄到的水一个劲往火上泼,但那火很难扑灭,还在时断时续地冒出火焰;不时传来天花板断裂的响声和一层层楼坍塌的巨响,随即一股股火花的旋风冲天而起,就像有人在挥舞一个火炬似的,照亮了遥远的地平线,拉杜格的黑影突然变得异常巨大,一直伸展到了森林边缘。

    郭文在堡垒的黑影之中,在发起攻击的缺口前面,慢慢地来回踱步,有时双手交叉在戴着军人风帽的脑袋后面,沉思着。

    二 沉思的郭文

    郭文的沉思深不可测。

    刚才突然发生了一种前所未闻的彻底转变。

    朗德纳克侯爵改变了。

    郭文是这个变化的见证人。

    他从来没有想到错综复杂的事变中会发生这种事情,不管这种事变有多么复杂。他连做梦也根本没有想到过。

    意外的情况经常以一种难以形容的傲慢态度嘲弄人,这回它使郭文深为感动,而且久久难以平静。

    不可能的事情竟然在郭文面前变成了现实,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避不开,躲不掉的现实。

    对这件事,郭文是怎样想的呢?

    回避是不行的,应该做出结论。

    一个问题摆在他面前,他不能避而不答。

    这个问题是谁提出来的?

    是事变提出来的。

    也不仅仅是事变提出来的。

    事变是变化无常的,正义是永恒不变的,事变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时,正义就要求我们做出回答。

    乌云向我们投下阴影,但乌云后面有星星,星星向我们射来光芒。

    阴影和光芒一样,都是我们无法回避的。

    郭文正受到审问。

    他在一个人面前接受审问。

    在一个令人生畏的人面前。

    这个人就是他的良心。

    郭文觉得他心灵里的一切都动摇了。他最坚定不移的决心,他最虔诚无悔的诺言,他的不可改变的决定,这一切,在他的意愿中都从根本上动摇了。

    他的心灵发生了震动。

    越考虑他刚刚看到的情景,他就越不能平静。

    作为共和派,郭文认为自己掌握了绝对真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可是,刚才他看到了一种更高境界的绝对真理。

    在革命的绝对真理之上,存在着人道的绝对真理。

    所发生的事情不容回避。事情是严肃的。郭文也卷进了这件事:他当时在场,无法躲开,尽管西穆尔登对他说:“这一切都与你无关。”但他现在心里的感觉,就像一棵树被人连根拔掉时的感觉一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基;根基动摇了,会产生深深的不安。郭文正感到了这种不安。

    他两只手挤压着脑袋,仿佛要从里面挤出真理。要把这样一种情况理清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使错综复杂的事情简单化,那是非常困难的。他面前有一大堆令人望而生畏的数字,他必须算出它们的总和。要做命运的加法,真叫人头晕!他尝试着,尽力把事情想清楚。他竭力集中思想,克服内心的阻力,把事情的始末回顾一遍。

    他把事实向自己进行陈述。

    在最紧要的关头,为了弄清楚该走什么道路,不管是前进的路还是后退的路,谁没有自己给自己作过报告,自己盘问过自己呢?

    郭文刚才目睹了一个奇迹。

    有尘世的斗争,同时存在着天堂的斗争。

    那就是善对恶的斗争。

    一个可怕的心灵刚刚被降伏了。

    鉴于这个人身上的种种恶劣品质,如凶横残暴、怙恶不悛、胡作非为、顽固不化、狂妄自大、自私自利,等等,郭文刚才目睹的,确实是个奇迹。

    这是人道对人的胜利。

    是人道战胜了不人道。

    是通过什么办法,什么方式呢?人道怎样降伏了一个狂怒和仇恨的巨人?它用的是什么武器?用的是什么战争机器?它用的是摇篮。

    郭文感到目眩神迷。在白热化的社会战争中,在各种敌意和复仇引起的激烈冲突中,在动乱达到了最黑暗、最狂热的时刻,在罪恶点燃了熊熊烈火,仇恨布下了重重黑暗的时刻,在斗争使一切都变成了射向对方的炮弹的时刻,在混战如此令人沮丧,连正义、公正和真理在哪里都搞不清楚的时刻,未知之神,即心灵神秘的警告者,使那伟大而永恒的光芒,在人类的光明和黑暗之上大放异彩。

    在错误与正确杀得天昏地暗的决斗之上,深深隐藏的真理突然现出了面孔。

    弱者的力量突然起了作用。

    我们看到三个可怜的孩子,出世未久,童蒙无知,无依无靠,无父无母,孤苦无助,只会牙牙学语,只会微笑,而威胁着他们的,却是内战、对等惩罚法则、报复的可怕逻辑、谋杀、屠杀、骨肉相残、疯狂、仇恨以及各种妖魔鬼怪,可是他们却胜利了;我们看到一次怀着罪恶目的的无耻纵火流产了,失败了;我们看到那些歹毒的预谋遭到挫败,破产了;我们看到那种古代封建主义的残暴,那种年深日久的冷酷无情的蔑视,那种所谓对战争需要的体验,那种以国家利益为名的理由,以及残暴的老年人所抱的种种狂妄的成见,在尚未入世的稚童纯洁的目光下,统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很自然的,因为尚未入世的稚童没有做过坏事,他就是正义,他就是真理,他洁白无瑕,天上许多天使都存在幼小的孩子们身上。

    这是有益的一幕,是忠告,是教训。那些在残酷无情的战争中打红了眼的士兵们突然看到,在所有罪恶、杀戮、狂热、暗杀面前,在愈演愈烈的复仇面前,在明火执仗的死神面前,在罄竹难书的滔天罪恶之上,巍然屹立起了纯洁无邪。

    纯洁无邪取得了胜利。

    我们可以说:不,内战算不了什么,野蛮算不了什么,仇恨算不了什么,罪恶算不了什么,黑暗算不了什么,有了童蒙的曙光,就足以驱散这一切恐怖。

    在任何战斗中,无论是撒旦还是上帝,都从来没有显现得如此清楚。

    这次战斗的战场就是良心。

    朗德纳克的良心。

    现在,战斗又在另一个良心里打响了,更加激烈,可能更具有决定意义。

    这回战场是郭文的良心。

    人是怎样一个战场啊!

    我们都受这些神,这些妖魔,这些巨人,也就是我们自己的思想的摆布。

    这些可怕的交战者,经常践踏着我们的灵魂。

    郭文沉思。

    朗德纳克侯爵被包围了,被困住了,注定要完蛋了,不受法律的保护,像马戏团的野兽被关在笼子里,像钉子被钳子紧紧夹住了,他的藏身之所变成了他的牢狱,他被关在里面,被严严实实地围困在铁与火的墙壁里面,可是他却逃脱了。他创造了逃脱的奇迹,完成了一件杰作。在这样一场战争中,逃脱比完成任何杰作都更加困难。他重新回到了可以坚守待敌的森林里,重新回到了可以四处作战的乡土上,重新回到了可以隐遁形迹的黑暗中。他又成了那个独来独往、令人生畏的人物,那个阴险可怕的流浪者,那些神出鬼没的队伍的统帅,那些地下军的首领,那个森林的主人。郭文取得了胜利,但朗德纳克获得了自由。朗德纳克从此有了安全,有了无限广阔的活动天地,有了数不清的庇护所。他成了一个找不着、抓不到、无法近身的人。他是落进陷阱而逃了出来的狮子。

    可是,他却回来了。

    朗德纳克侯爵自愿地、本能地、完全根据他本人的选择,离开了森林、暗影,放弃了安全、自由,回到最可怕的危险之中。郭文亲眼目睹他勇敢无畏地冲进大火,置葬身火海的危险于不顾,而且从梯子上下来,第二次回到敌人之中。那架梯子,对别人是救命梯,对他却是送命梯。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为了救三个孩子。

    现在我们打算怎样处置这个人呢?

    杀头。

    那么,这个人所救的三个孩子是他自己的孩子吗?不是;是他的家族的孩子吗?不是;是他那个阶级的孩子吗,也不是。为了偶然遇到的可怜的三个孩子,为了三个不认识的弃儿,为了三个衣衫褴褛的小叫花子,这位贵族,这位亲王,这位老者,本来已经获救,已经自由,已经胜利(因为逃脱也是一种胜利),却冒着一切危险,不惜一切代价,不顾一切牺牲,高傲地救出了三个孩子,同时交出了自己的脑袋,交出了那个此前令人恐怖,如今令人敬畏的脑袋。

    我们怎么办呢?

    接受这个脑袋。

    朗德纳克侯爵可以在别人和自己的生命之间做出选择;在这次庄严的选择中,他为自己选择了死亡。

    我们就要让他死。

    我们就要杀他的头。

    英雄主义得到如此的报偿!

    用野蛮行为报答慷慨行为!

    使革命显得如此低下!

    岂不是贬低共和国吗!

    那个抱着成见和奴役制度不放的人突然转变了,突然回到了人道的立场,而他们,这些致力于自由,致力于解放的人,却仍然抱住内战、流血、骨肉相残的陈规陋习!

    宽容、舍生取义、赎罪、自我牺牲等等高尚而神圣的准则,对那些为错误而战的士兵存在,对那些为真理而战的士兵却不存在!

    怎么!不能高尚地进行斗争!甘心在这场斗争中失败,本来是强者都变成了弱者,本来是胜利者却变成了杀人凶手,这岂不会授人以柄,说君主制方面有人搭救儿童,而共和制方面却有人残杀老头儿?

    这位伟大的军人,这位八十岁的壮士,这位手无寸铁的战士,不是被俘获的,而是被劫持的,是在做好事时被抓住的,是在他自己的允许下被捆绑的,他的额头上还有他的崇高的献身行动所流的汗水呢,人们都看到他一级一级登上断头台,就像一级一级登上神坛!人们将把这个人的头按在铡刀之下,而那三个获救的小天使的灵魂将在他周围飞翔,为他求情!面对这种有损于刽子手名誉的极刑,人们将看到这个人脸上浮着微笑,而共和国却禁不住脸红!

    而这一切将在身为司令的郭文面前完成!

    他能够阻止这件事情,却袖手旁观!他将满足于顺从那个傲慢无礼的通知:“这一切与你无关!”他不会去想在这种情况下放弃职权就是同谋!他也不会意识到,在这样一个重大的行动中,行动者和听之任之者相比较,听之任之者更坏,因为他是懦夫!

    可是,他不是保证过要处死这个人的吗?他郭文本是个宽容的人,他不是宣布过,朗德纳克不属于宽容之列,他将把朗德纳克交给西穆尔登吗?

    这个头是他欠下的,他把它交出去,这就万事大吉了。

    可是,这还是同一个头吗?

    迄今为止,郭文在朗德纳克身上看到的,只是一个野蛮的斗士,一个屠杀战俘的刽子手,一个君主制和封建制的狂热卫道士,一个在战争中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一个嗜血成性的家伙。对这个人,郭文毫无所惧;对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郭文将杀了他;对这个冷酷无情的人,郭文也将冷酷无情。这再简单不过了,方针已经确定,即使感到不是滋味,执行起来还是很容易,一切都事先安排好了,杀掉这个杀人的坏蛋,沿着恐怖的路线笔直走下去。可是出乎意料的是,这条笔直的路线却转了弯,转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弯,将一片新天地展现在人们面前,让人目睹到一个神奇的变化。一个出人意料的朗德纳克登台了。恶魔身上产生出一位英雄,不止一位英雄,还是一个人。不只是一个灵魂,还是一颗心。郭文面对的不再是一个杀人犯,而是一个舍己救人的人。郭文被上天的一道神奇光芒照得目瞪口呆,被朗德纳克善良的雷霆击倒了。

    改变了的朗德纳克改变不了郭文!怎么!这道强光居然得不到反响!过去的人前进了,未来的人却甘居落后!野蛮和迷信的人突然展开翅膀,高高地翱翔,俯视着怀抱理想的人在污泥和黑暗中爬行!郭文将继续匍匐在无情斗争的旧车辙里,而朗德纳克将在崇高的境界里去闯荡新的天地!

    还不止于此。

    还有他们的家族。

    让朗德纳克流血,等于他自己流血,因为朗德纳克就要流的血,不就是他郭文的血吗?他的祖父去世了,但他的叔祖父还活着,他的叔祖父就是朗德纳克侯爵。这兄弟俩之中已经在坟墓里的那一个,难道不会起来阻止他的兄弟也进去吗?难道他不会命令自己的孙子尊重他的兄弟的苍苍白发吗?须知他兄弟的苍苍白发,和他自己的苍苍白发亲同骨肉啊!现在难道没有一个鬼魂在愤慨地注视着郭文与朗德纳克的关系吗?

    革命的目的,难道是要使人丧失天性吗?进行革命难道是要破坏家庭,扼杀人性吗?根本不是这样。1789年的出现,正是为了肯定这些至高无上的现实,而不是否定它们。推翻一切封建堡垒,正是为了解放人类;消灭封建制度,正是为了建立家庭。创造者是权力的起点;权力是属于创造者的。除了创造者,根本没有别的权力可言。因此,蜂后的地位是合法的,是她创造了全体蜜蜂,她是母蜂,就应为蜂后。由此可见,人类的国王是荒谬的,他不是人类的创造者,就不能当统治者,就应该予以废除,而实行共和。这一切是什么?是家庭,是人类,是革命。革命就是要让人民当家做主,而人民实际上就是人类。

    现在要弄明白:如果朗德纳克回到了人类之中,那么郭文就应回到家庭之中。

    也就是要弄明白:叔祖父和侄孙是在光明的更高境界里并驾齐驱,还是叔祖父进步了而侄孙却退步了?

    郭文与自己的良心这场充满感情的辩论,最后提出了这个问题,而答案似乎也随着问题的提出而找到了:搭救朗德纳克。

    不错,可是法兰西呢?

    这个本来就令人头疼的问题,这一下子又突然变了样。

    怎么!法兰西已陷入绝境!法兰西被出卖了。她的国门敞开了,她的国防被摧毁了!她再也没有堑壕,德国跨过了莱茵河;她再也没有城墙,意大利越过了阿尔卑斯山,西班牙越过了比利牛斯山。她只还剩下一道深渊,即大西洋。她还有一道有利于她的深渊。她可以依傍这道深渊。以整个大海作为依靠,这个巨人就能够与整个大陆作战。不管怎样,她还是处于攻不破的地位。啊,不,她就要失去这种地位。这个大洋已经不在她控制之下。大洋中的英国。不错,英国还不知道怎样越过大洋。可是,有一个人要为她搭一座桥,有一个人要向她伸出手,有一个人要对皮特、克雷格、康华里、邓达斯,对海盗们说:“来呀!”有一个人要大声疾呼:“英国,把法国拿去吧!”这个人就是朗德纳克侯爵。

    这个人已经被逮捕了。经过三个月的追踪、搜捕和激烈的战斗,终于将他抓获了。革命之手刚刚抓住了这个恶魔;九三年之手已经紧紧掐住这个保王党杀人犯的脖子。由于上天对人间的事情事先做了神秘的安排,这个弑亲者现在被关在他自家的地牢里等候对他的惩罚;这个封建头子被关在封建的土牢里;他的堡垒的石墙现在用来对付他了,把他囚禁在里面;试图出卖国家的人被他自己的房屋出卖了。这一切显然是上帝安排的。正义的时刻已经到来了,革命逮捕了这个人民公敌,他再也不能打仗,再也不能斗争,再也不能作恶了。在旺代要人手有的是,但头脑只有他一个。他一完蛋,内战也就结束了。现在把他抓住了,这是个既悲又喜的结局;在屠杀,残杀了那么多人之后,这个人现在关在那里了,这个杀人的恶魔,现在该轮到他死了。

    居然有人还想救他!

    西穆尔登逮住了朗德纳克,即九三年逮住了君主制,居然还有人想把这个捕获物从铜臂铁爪之中解救出来!朗德纳克这个人,被称为“过去”的一切灾祸,都集中体现在他身上。朗德纳克侯爵已经进了坟墓,那扇永恒而沉重的门已经将他关在里面,却有外面来的一个人要拔掉门闩!这条社会的蠹虫死了,叛乱,骨肉相残的斗争,野蛮的战争,也连同他一块死了,可是却有人要使他复活!

    啊!这个死人的头会怎样狞笑啊!

    这个幽灵会说:“干得不错,我又活啦,蠢材!”

    朗德纳克又会拼命地重新从事他那罪恶的旧业。朗德纳克又会高兴地、冷酷地投入仇恨和战争的深渊!无疑第二天人们就会看到一幢幢房屋被烧毁,一批批俘虏被屠杀,一批批伤员被处死,一群群妇女被杀害!

    说到底,那个令郭文着迷的行动,郭文是否把它夸大了呢?

    三个孩子陷入了绝境,朗德纳克救出了他们。

    可是,是谁使他们陷入了绝境的呢?

    难道不是朗德纳克吗?

    是谁把那几个摇篮放进大火里的?

    难道不是羿马蛑吗?

    羿马蛑何许人?

    朗德纳克的副官。

    罪魁祸首是头头。

    因此,纵火犯和杀人凶手都是朗德纳克。

    他做了什么值得称道的事?

    他只是没有坚持到底,如此而已。

    他策划了这个罪恶行动之后又退缩了。他使自己感到恐怖。那位母亲的哀号,唤醒了他心里那种自古以来就有的人类怜悯心,唤醒了那种沉淀在所有人心里的怜悯心。这种怜悯心是所有灵魂都具有的,甚至最冷酷无情的灵魂。听见那哀号,他返回来了。已经走进黑暗之中的他,回到了光明之中。他布置了罪恶行为,又解除了罪恶行为。他值得称道的地方仅仅在于:当恶魔没有当到底。

    为着这点事情,就把一切还给他!还给他空间,田野,平原,空气,阳光;还给他森林,让他去从事盗匪活动;还给他自由,让他去进行奴役;还给他生命,让他去制造死亡!

    至于试图与他达成谅解,试图与这个高傲的人谈判,向他提出有条件地释放他,问他在保证其生命安然无恙的条件下,是否愿意放弃一切敌对情绪和叛乱活动,这种建议无疑将大错特错,会使他处于有利的地位,而遭到他无情的蔑视。他会以侮辱性的回答拒绝这种建议,比如说:“把耻辱留给你们自己好啦,要杀就杀!”

    对这样一个人,的确没有任何办法,除非杀了他,或者放了他。这是个站在悬崖边上的人。他随时准备展翅高飞,或者粉身碎骨;他本身既是鹰隼,又是悬崖。多么奇特的灵魂!

    杀了他吗?多么于心不忍!放了他吗?多么重大的责任!

    朗德纳克一旦获救,就得一切从头开始去对付旺代,像对付脑袋没被斩掉的七头蛇一样。由于这个人的消失而熄灭的烈火,转眼之间,又会以流星般的速度重新燃烧起来。朗德纳克的罪恶计划,像是盖坟墓的盖子,用君主制压住共和制,用英国压住法国。这个计划不实现,他决不会善罢甘休。救出朗德纳克,就是牺牲法兰西;朗德纳克生还,就是使许许多多无辜的人,包括男人、妇女、儿童,重新卷进内战而死去,就是让英国人登陆,使革命倒退,使城市遭受洗劫,使人民生灵涂炭,使布列塔尼血染热土,把牺牲者送回猛兽的利爪之下。这一切在郭文的头脑里还十分朦胧,有些方面还相互矛盾,不过在沉思之中,他隐约看出这样一个问题出现了并摆在他面前:这不是放虎归山吗?

    然后,问题又恢复了最初的面目;西西弗斯的石头[希腊神话,西西弗斯犯罪受惩罚,在地狱里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刚到山顶,巨石就坠下来,坠而复推,推而复坠,永无止息]又坠落下来了,这石头不是别的,正是人的内心斗争:朗德纳克真是只老虎吗?

    也许他曾经是只老虎,可是现在他还是老虎吗?郭文的思想来回这么绕来绕去,像一条水蛇一样,头都给绕晕了。显然,即使经过反复考虑,难道能够否认朗德纳克那种献身精神,那种不顾危险的忘我精神,那种崇高的无私精神吗?怎么!在内战的各方都张开血盆大口的时候,居然表现出了人道主义!怎么!在低级的道理的冲突中,让人看到高级真理。怎么!证明在王权之上,在革命之上,在人间的一切问题之上,存在着人类博大无比的同情心,存在着强者对弱者应尽的保护责任,存在着安全的人对危难的人应尽的救护责任,存在着老年人对所有儿童应有的慈爱!证明这一切美好的事物,而且是献出自己的头颅来证明!怎么!身为将军,却置战略、战役、报复于不顾!怎么!身为保王党人,却能拿一架天平,在一头的盘子里放上法兰西国王、历经一千五百年的君主制、需要恢复的旧法律、需要重建的古老社会,而在另一头的盘子里放上三个普通的农民孩子,而且称出来的结果是:国王、王位、王权和一千五百年的君主制,居然比三个无辜的孩子轻!怎么?这一切竟然算不了什么!怎么!做了这一切的人依然是猛虎,依然要当作猛兽对待!不!不!不行!用其崇高行为的光芒照亮了内战深渊的这个人,绝不再是恶魔!手执屠刀的人,变成了手擎光明的人。地狱的魔王变成了天上的启明星。朗德纳克以其自我牺牲的行为,赎回了他的一切野蛮行为;他在肉体上的自我牺牲,获得了灵魂的赎救;他变成了一个没有罪恶的人,为自己签发了特赦书。难道不存在可以自我宽恕的权利吗?从今以后他是个可敬的人了。

    朗德纳克这次表现得很出色。现在轮到郭文了。

    郭文必须有相应的表现。

    善与恶的情感斗争把世界搅得一塌糊涂。朗德纳克制伏了这种混乱,而凸现了人道;现在该郭文来凸现家族了。

    他该怎么做呢?

    他能辜负上帝的信任吗?

    不能。他喃喃自语道:“要救朗德纳克。”

    那么,好吧。去吧,去做英国人想做的事情吧。叛变吧,跑到敌人那边去吧。搭救朗德纳克,出卖法兰西吧。

    他不寒而栗。

    “你这个办法可不是办法啊,沉思的人。”郭文仿佛看见了黑暗里斯劳克斯阴森森的笑容。

    这种情形恰似一个可怕的十字路口,各种互不相容的真理都到这里来相互比较,人类的三个最高的观念,即人道、家庭和祖国在这里互相逼视。

    这些声音依次发言,每一个讲的都是真理。怎么抉择呢?每一个似乎都找到了把智慧和正义结合起来的办法,说道:“这样做吧。”真的应该这样做吗?应该又不应该。理性是一种说法,感情又是另一种说法,两种意见南辕北辙。理性只不过是理智;感情却往往是良心。一个来自人,另一个来自更高的地方。

    正因为如此,感情缺乏明晰度,却更有力量。

    然而,严肃的理智又有多么大的力量啊!

    郭文犹豫不决。

    令人恼火的困惑。

    郭文面前横着两个深渊。是断送侯爵,还是搭救他?不是投进一个深渊,就是投进另一个深渊。

    这两个深渊,投进哪一个是他应尽的职责呢?

    三 司令的斗篷

    所面临的确实是职责问题。

    摆在面前的职责,对西穆尔登来讲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对郭文来讲是可怕的。

    对一个来讲是简单的,对另一个来讲是复杂的、多方面的、痛苦的。

    时钟敲响了午夜12点,又敲响了凌晨1点。

    郭文不知不觉间踱到了缺口前面。

    大火在渐渐熄灭,只是这里那里还可以看见余烬的反光。

    城堡另一边的高地,在火光映照下有时看得清楚,而当烟遮住火时,它就隐没在黑暗里。这火光一跳一跳的,还不时被黑暗突然遮断,使物体显得奇形怪状,使哨兵们显得像一个个幽灵。沉思中的郭文,只是隐约看到火光驱散黑烟,黑烟遮断火光。眼前这忽明忽灭的火光,与他思想上时隐时现的真理,莫名其妙地相似。

    突然,在两团滚滚的浓烟之间,从正在熄灭的火炭上飞溅出一个火花,照亮了高地顶上,映出停放在那里一辆朱红色马车的轮廓。车子旁边有好些头戴近卫骑兵帽的骑兵。那似乎就是几个钟头前,太阳落山时,他用盖尚的望远镜看到地平线上的那辆马车。车上有几个人,似乎正往下卸东西。他们从车上卸下来的东西好像很沉,不时发出铁的碰撞声。那很难说是什么东西,好像是几根梁木。其中两个人从车上抬下一个箱子,放在地上,从形状看,里面大概是个三角形的东西。火花熄灭了,一切又隐没在黑暗之中。郭文沉思地站在那里,眼睛仍然盯住前方黑暗中的那个地方。

    高地上亮起了几盏灯,有人在那里走来走去,但在那里移动的东西形状都模糊不清;况且郭文是在下面,是在山沟的另一边,只有高地边上的东西才能完全看得清楚。

    传来说话的声音,但听不清是说什么。不时听见碰撞木头的声音,还听见金属的摩擦声,仿佛有人在磨镰刀。

    敲响了2点钟。

    郭文像是故意前进两步又后退三步,慢吞吞地踱到缺口前面。他一走近,哨兵在黑暗中立即认出了他的斗篷和风帽上的司令官标志,便举枪向他敬礼。郭文进到一层楼的大厅里,这里已改成了警卫室。拱顶上挂着一盏灯,明亮的程度,仅足以使他在穿过大厅时,不至于踩着躺在地板干草上、大部分睡着了的士兵。

    士兵们躺在这里,几个钟头前,他们在这里进行过战斗。没有打扫干净的铁和铅的霰弹,一粒粒散布在他们的身体底下,多少有点妨碍他们的睡眠,但他们太疲劳了,都躺着不动。这间大厅曾经是个可怕的战场,他们在这里进攻,怒吼号叫,咬牙切齿,遭到扫射,不少人中弹身亡,许多就倒在他们现在躺着睡觉的地板上死了,他们所垫的干草吸足了他们的战友们的鲜血。现在战斗已结束,血已干,战刀已揩净,死去的死了,他们平静地躺着。这就是战争。等到明天,所有人都可以同样地睡眠了。

    郭文进来时,有几个假寐的士兵爬了起来,包括警卫室的指挥官。郭文指指地牢的门对他说:

    “给我打开。”

    门闩被拉开,门开了。

    郭文进了地牢。

    门在他身后重新关上。

    第七章 封建与革命

    一 祖先

    地牢的石板地面上,靠方形气窗那边放了一盏灯。

    石板地面上还有满满的一罐水、一份干粮和一捆干草。地牢是在岩石里凿出来的,囚犯就是异想天开把干草点着,也是枉费心机。地牢绝无起火的危险,倒是囚犯肯定要窒息而死。

    门轴转动时,侯爵正在地牢里踱步,像一切关在笼子里的野兽,机械地来回走动。

    听到开门和关门的声音,他抬起头。地板上正好在郭文和侯爵之间的灯,照亮了两个人的脸。

    他们对视着,目光那样严峻,双方都一动不动。

    侯爵爆发出一阵笑声,大声说:

    “你好啊,先生。好多年无幸与你相会啦。你倒赏脸来看我。多谢。我巴不得能有人来聊一聊。我开始感到烦闷啦。你的朋友们在浪费时间,搞什么验明正身,什么军事法庭。这些手续太烦琐啦。我办事可快得多。我在这里是在自己家里。你请进来吧。说说看,对所发生的所有这一切你有什么看法?很不寻常,不是吗?从前有一位国王和一位王后,国王就是国王,王后就是法兰西。有人砍掉了国王的头,把王后嫁给了罗伯斯庇尔。这位先生和这位太太生了一个女儿,名字叫断头台,看来我明天上午就要结识这位小姐啦。我会感到很高兴,就像见到你很高兴一样。你是为这件事来的吧?你升官了吗?行刑的刽子手就是你吗?如果这是一次单纯的友好看望,我挺感动。子爵先生,你也许不再知道何谓贵族了吧。那么,瞧吧,眼前就有一个,就是我。睁开眼睛看一看吧。好生奇怪,他居然信奉上帝,信奉传统,信奉家族,信奉祖宗,信奉他父亲的榜样,信奉忠诚、正直、对君王的责任、对老法律的尊重,信奉道德和正义,而且他会很乐意将你枪毙。请赏光坐下吧。坐在地板上,当然。这间客厅里没有沙发,但是生活在污泥里的人,是能够坐在地上的。我说这话不是要冒犯你,因为我们所称的污泥,你们称为国家。你大概不要求我高呼自由、平等、博爱吧?这里是我的住宅的一个老房间。过去贵族把贱民关在这里,现在贱民把贵族关在这里。这种愚蠢的把戏就叫作革命。看来,再过三十六小时,你们就要砍我的头。我看不出有什么大不了的。比如,要是你们讲礼貌,就把我的鼻烟盒给我拿来。它在楼上那间镜子室里,你小时候总在那里玩,坐在我膝头上让我颠着你玩。先生,我要告诉你一件事:你姓郭文,说来也怪,你血管里也流着贵族的血,与我的血真的没有两样。这血缘使我成了一个体面的人,使你成了一个无赖。这就叫特色。你会说这不是你的过错。也不是我的过错。真的,人成了坏蛋连自己都不知道。这应归咎于他所呼吸的空气;在现在这世道,人不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革命对所有人都具有诱惑力嘛。你们所有的大罪犯都是无辜的大好人。真是蠢材。你是头号蠢材。请容许我赞赏你。是的,我赞赏你这样一个小伙子,你是一个高贵的人,有着优越的社会地位,有着伟大的血统,可以为伟大的事业出生入死,你是郭文堡的子爵,布列塔尼亲王,按法律可升为公爵,可以通过世袭成为法兰西贵族,人世间一个头脑健全的人所能希望的一切,你差不多全有了。具有这样的地位,你偏偏不走正道,落到今天这步田地,致使你的敌人认为你是无赖,你的朋友认为你是笨蛋。对了,请代我问候西穆尔登神父。”

    侯爵说话时泰然自若,从容平静,任何一句话都不加重语气,始终保持着有教养的声调,目光明亮而沉稳,两手交叉在腋下。他停下来,深深地吸口气,接着说道:

    “我一直想杀掉你,我并不隐讳这一点。你想必也看得出来,我曾经三次亲手将枪口瞄准了你。这样做失礼啦,我承认;可是,如果以为在战争中敌人会力求讨你喜欢,那可就彻底打错了算盘。因为我们双方正在打仗,我的侄孙先生。一切都处在火与血之中。国王真的让人杀掉啦,好一个清平世道!”

    侯爵又停顿片刻,然后继续说道:

    “想一想吧,如果伏尔泰被绞死了,卢梭被流放去服苦役,这一切就根本不会发生!唉!这些思想家,真是祸国殃民!至于君主制吗,它有什么值得你谴责呢?不错,普赛勒被派到科比尼修道院当院长时,让他选择坐车去,而且路上愿意走多长时间,就可以走多长时间。至于你们那位迪冬先生,老实讲是一个非常放荡的人,他在去瞻仰六品修士帕里的圣迹时,居然先去找青楼女子鬼混,因此把他从凡赛纳堡调到了汉姆堡。我承认,汉姆堡是个环境相当恶劣的地方。这就是冤屈。我还记得,我年轻的时候也大声疾呼过,我那时和你现在一样蠢。”

    侯爵摸摸口袋,像是找他的鼻烟盒,随即又说道:

    “不过并不那么凶恶。说归说罢了。还有那次调查和请愿的叛乱,哲学家先生们也加入了,结果焚烧了著作而没有焚烧作者,宫廷的阴谋集团也卷进去了,所有那班蠢材全卷进去了,像图尔果、克斯奈、马尔舍伯等等重农主义者,这就掀起了一场动乱。一切都是由那批平庸作家和蹩脚诗人引起的。什么百科全书!就是狄德罗、达朗伯 (1) 之流!啊!这些可恶的废物!

    “像普鲁士国王那样一个出身高贵的人,居然也陷了进去!我嘛,恨不得把所有舞文弄墨的人统统消灭。唔!我们可都是伸张正义的,我们这些人。这儿的墙壁上还看得见裂尸轮的印痕呢。我们不是开玩笑的。不,不,绝不要那些蹩脚作家!有阿鲁埃 (2) 那样的人,就会有马拉那样的人。有舞文弄墨的蹩脚作家,就会有杀人成性的无耻歹徒;有墨水,就会写出丑恶的文字;人的爪子能握鹅毛笔,他们写出的无聊蠢话就会造成骇人听闻的愚蠢行动。书籍产生罪恶。胡思乱想这个字眼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空想,第二层含义是造孽。我们为胡思乱想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你们向我们高喊权利是什么意思?什么人权!什么人民权利!这不是相当空洞,相当愚蠢,相当虚妄,言之无物的废话吗!而我呢,当我说康南二世的妹妹阿瓦丝把布列塔尼伯爵领地传给奥埃尔,即南特和科努瓦耶的伯爵,他把爵位传给了贝特的舅舅阿兰?费刚,而贝特嫁给了永河畔罗什的领主黑大汉阿兰,他们生下了小康南,就是我们的祖先居伊或郭文·德·杜亚尔,我说的是一件明确的事情,这才叫作权利。可是,你们那些痞子,那些无赖,那些乡巴佬所称的权利是什么货色?是弑神和弑君的权利!这还不丑恶吗!啊!这些可鄙的家伙!我为你感到惋惜,先生,你是属于高贵的布列塔尼血统的。你和我的共同祖先是郭文·德·杜亚尔;我们还有一个祖先,就是伟大的德·蒙巴宗公爵,他是法兰西贵族,荣获过骑士团领章,参加过攻打图尔旧城的战斗,在阿尔克的战斗中负过伤,作为法兰西国王犬猎队队长,逝世于都兰他的官邸库兹埃,享年八十六岁。我还可以对你谈谈嘉娜什夫人的儿子罗杜努瓦公爵,谢夫勒斯的公爵克洛德·德·洛林,亨利·德·勒农库尔,还有弗朗索瓦丝·德·拉瓦尔-巴朵芬。可是有什么用呢?先生你荣幸地变成了白痴,要争取与我的马夫平等。要知道,我已经是个老头的时候,你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儿。你是个经常拖着鼻涕的娃儿,我给你擦过鼻涕,以后还会给你擦。你长大了,却想方设法降低自己的身份。我们分别之后,各走各的路,我走的是正直人的路,你走的是相反的路。唉!我真不知道这一切如何收场,可是你那些朋友先生个个还挺自负。啊,是啊,挺好,我赞同,进步是美好的事情,你们在军队里取消了对酗酒的士兵连续灌水三天的惩罚;你们有最高刑,有国民公会,有戈贝尔主教,有绍迈特先生和埃贝尔先生,你们将过去全部抹掉,从巴士底狱到旧历法。你们用庸人代替圣人。行啊,公民先生们,当主人吧,统治吧,喜欢怎样就怎样,尽情地享乐吧,可不要拘束啊。可是,这一切并不能阻止宗教依然是宗教,君主制贯穿了我们一千五百年的历史,法兰西贵族即使砍了头也比你们高贵。至于你们对于王族在历史上的权利的无理取闹,我们根本不屑于驳斥。希尔佩里克 (3) 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个僧侣,名叫丹尼尔;是兰弗洛瓦捧出希尔佩里克来给查理·马特 (4) 制造麻烦。这些情况我们了解得和你们一样清楚。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保持一个伟大的王国,保持古老的法兰西,保持这个治理得很好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受到尊重的,首先是至圣君主,即国家的绝对主宰者,其次是亲王们,统领王家海军、陆军和炮兵的三军官员,主理行政和财政的大臣,再次是各级司法官员,管理盐税和一般税收的官吏,最后是分成三级的王国警察官吏。这一切堪称完美,贵贱有序。可是,这一切被你们破坏了。你们取消了省的建制,你们这些无知的可怜虫,甚至连省是怎么回事都没有搞清楚。法兰西的特性,是由我们这个大陆的特性本身构成的,法兰西的每个省代表着欧洲的一种美德:庇卡底显示出德意志的坦诚,香槟显示出瑞典的慷慨,勃艮第显示出荷兰的精明,朗格多克显示出波兰的活力,加斯科涅显示出西班牙的庄重,普罗旺斯显示出意大利的明智,诺曼底显示出希腊的机敏,多菲内显示出瑞士的忠诚。这一切你们全然不知。你们一味地破坏、砸碎、砸烂、摧毁,心安理得地充当野兽。哼!你们不再要贵族了!好啊,你们再也不会有贵族啦。你们就死了这条心吧。你们再也不会有骑士,再也不会有英雄。永别啦,昔日的荣耀。现在你能给我找出一个阿萨 (5) 吗!你们再也不会有封特努瓦的那些要杀人先敬礼的骑士,再也不会有莱里达围攻战中那些穿丝袜的战士,再也不会有翎饰流星般掠过的豪迈的战斗日子。你们是一个没落的民族,你们将遭受外敌的入侵和占领。阿拉里克二世 (6) 打进来,再也遇不到克洛维那样的对手;阿布德拉姆打进来,再也遇不到查理·马特那样的 (7) 对手;撒克逊人再次来犯,不会有丕平 (8) 那样的人奋起抵抗了。你们再也不会有阿尼亚代尔、洛克鲁瓦、朗斯、斯塔法德、内温德、斯坦克尔克、马赛、罗库、劳菲尔德、马翁等一类的战役;你们再也不会有法兰西斯一世在马里尼亚诺战役中那种胜利,再也不会有菲力普·奥古斯特在布汶战役中那种胜利,他在那次战役中一只手生擒了布洛涅的伯爵雷诺,另一只手生擒了佛兰德的伯爵费朗。你们还会有阿赞库尔那样的战役,但不会有巴尔克维尔那样了不起的旗手,将战旗裹在身上战死沙场!行了!得啦!干你们的吧。成为新人吧,去做卑鄙小人吧!”

    侯爵沉默片刻,接着又说下去:

    “但请让我们做高贵的人。杀掉国王,杀掉贵族,杀掉僧侣,打倒,摧毁,屠杀,把一切踩在脚下,把古代的格言踩在你们的靴子底下,践踏王座,踢翻神坛,推倒上帝,在上面跳舞吧!这是你们的事。你们是叛逆,是卑鄙小人,根本谈不上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的道德情操。我的话说完啦。现在送我上断头台吧,子爵先生。很荣幸能恭敬顺从你。”

    他又补充一句:“唔!我对你说了一些逆耳之言。我这又何苦呢?我是就要死的人啦。”

    “你自由了。”郭文说。

    郭文走到侯爵面前,脱下自己的司令官斗篷,披在侯爵身上,又把风帽拉下来罩住他的眼睛。这爷孙俩个子一样高。

    “喂,你这是干什么?”侯爵问道。

    郭文提高嗓门叫道:

    “中尉,给我开门。”

    门开了。

    郭文又大声说:

    “请把我身后的门关上。”

    说着,他把目瞪口呆的侯爵往外一推。

    我们还记得,已改成警卫室的这间低矮大厅,只有一盏角状灯照明,房间里大部分地方黑乎乎的,只有一小片地方被照亮,还朦朦胧胧什么也看不清楚。在这模糊的灯光下,没有睡着的士兵,看见一个人从他们中间穿过,朝出口走去,这人个头高大,披着斗篷,戴着有司令官标记的风帽。他们行了军礼,那人就过去了。

    侯爵慢步穿过警卫室,通过缺口,脑袋被碰了好几下,最后到了外面。

    哨兵以为看见的是郭文,向他行举枪礼。

    侯爵到了外面,脚底下踩到了原野上的草,距离森林只有两百步远,面前是空旷、黑暗、自由和生命,他却停了下来,一动不动地待了一会儿,仿佛刚才他听人摆布,任凭意外事件的驱使,趁一扇门敞开着逃了出来,现在他要想一想究竟做得对不对,在远走高飞之前又有些迟疑不决,要最后权衡一下。凝神沉思片刻之后,他挥动右手,中指和大拇指一搓打了个响指,说了声:“真是这样!”

    他走了。

    地牢的门关上了。郭文被关在里面。

    二 军事法庭

    那时的军事法庭,差不多在所有问题上都有自由决定权。仲马在立法议会起草过一份军事立法草案,后又经塔洛在五百人院进行了修订,可是最终的军事法庭法规,是在帝国时期才制订出来的。附带说一句,也是从帝国时代起,法律规定军事法庭进行表决时,必须让下级军官享有优先权。在大革命时期,这项法律还不存在。

    在1793年,军事法庭的庭长几乎就是整个军事法庭:由他选择成员,排列官阶,确定表决方式;他既是主子,又是法官。

    西穆尔登确定军事法庭就设在一层这间大厅里,即曾经筑了退守工事,现在驻扎警卫队的这间大厅里。他坚持一切都要缩短,从牢房到法庭,从法庭到断头台,距离愈短愈好。

    按照他的命令,法庭正午开庭;庭内的布置是:三把草垫椅子,一张松木桌子,两支点亮的蜡烛,桌子前面放了一张圆凳。

    椅子是给法官们坐的,圆凳是给被告坐的。桌子两头又各有一张圆凳,一张是给由军需官担任的检察官坐的,另一张是由一位下士担任的书记官坐的。

    桌子上有一根红色封蜡条,一枚共和国铜印,两瓶墨水,几个白纸卷宗,两张印制的布告,一张是通缉令,另一张是国民公会的法令。

    中间那张椅子的背后,有一簇三色旗。在那个极端崇尚简朴的年代,屋子里的装饰很快就完成了,不费多少时间,就把警卫室变成了法庭。

    中间那张椅子是供庭长坐的,正对着地牢门。

    旁听的人是士兵。

    被告席一边站一个宪兵。

    西穆尔登坐在中间那张椅子上,他的右边是盖尚上尉,为第一审判官,他的左边是拉杜中士,为第二审判官。

    他的头上戴着三色羽翎帽,腰侧垂挂着军刀,腰间别着两支手枪。他面部的刀痕呈鲜红色,更使他显出一副凶相。

    拉杜终于让人包扎了伤口,头上缠了一块手帕,上面一块血迹还在慢慢扩展。

    正午到了,还没有开庭。一个信差站在法庭的桌子旁,外面传来他的马踢踏地面的声音。西穆尔登正在写字。他写道:

    “救国委员会诸委员公民台鉴:

    “朗德纳克已被擒获,将于明天处决。”

    他写上日期,签了名,将快信折好封妥,交给信差。信差即刻离去。

    而后,西穆尔登高声喊道:

    “把地牢打开。”

    两名宪兵拨开门闩,推开门,进了地牢。

    西穆尔登抬起头,双臂交叉胸前,盯住牢房的门喊道:

    “把犯人押出来。”

    两个宪兵押着一个人出现在拱顶门口。

    那人是郭文。

    西穆尔登浑身发抖,叫起来:

    “郭文!”

    他改口道:

    “我要的是犯人。”

    “我就是。”郭文说。

    “你?”

    “我。”

    “朗德纳克呢?”

    “他自由了。”

    “自由了!”

    “是的。”

    “逃了?”

    “逃了。”

    西穆尔登哆嗦着结巴道:

    “不错,这是他家的城堡,他熟悉所有出口,地牢想必有一条暗道,我应该想到的,他肯定有办法逃走,而不需要任何人帮助。”

    “有人帮助了他。”郭文说。

    “帮助他逃走?”

    “帮助他逃走。”

    “帮助他的是谁?”

    “我。”

    “你!”

    “我。”

    “你胡说!”

    “我进到地牢里,单独和犯人在里面,我脱下斗篷,给他披上,把风帽拉下来遮住他的脸,他就冒充我出去了,而我代替他留在里面。我现在在这里。”

    “你没做这种事!”

    “我做了。”

    “不可能。”

    “千真万确。”

    “把朗德纳克给我带来!”

    “他不在这里了。士兵们见他穿着司令官斗篷,把他当成了我,让他过去了。当时还是夜里。”

    “你疯了。”

    “我说的是事实。”

    一阵沉默。西穆尔登结巴道:

    “那么,你该当……”

    “被处死。”郭文说道。

    西穆尔登脸色苍白得像个死人。他像被雷击中了呆坐不动,仿佛停止了呼吸,额头上挂着一大颗汗珠。

    他让自己的声音坚定起来,说道:

    “宪兵,让犯人坐下。”

    郭文在圆凳上坐下。

    西穆尔登又说:

    “宪兵,拔出军刀来。”

    这是被告可能判处极刑的习惯方式。

    两名宪兵拔出军刀。

    西穆尔登的声音恢复了平常的语气:

    “被告,”他说,“站起来。”

    他不再以亲切的口气称呼郭文。

    三 表决

    郭文站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西穆尔登问道。

    郭文回答:

    “郭文。”

    西穆尔登继续审讯:

    “你是什么人?”

    “北海岸远征纵队总司令。”

    “你与逃走的那个人是亲戚还是盟友?”

    “我是他的侄孙。”

    “你知道国民公会的法令吗?”

    “我看见印有这个法令的布告放在你的桌子上。”

    “你对这个法令有什么可说的?”

    “我只能说,我副署了这个法令,并下令付诸实行,而且这张布告是我叫人印制的,下面署有我的姓名。”

    “你挑选一位辩护人吧。”

    “我自己为自己辩护。”

    “你可以发言。”

    西穆尔登恢复了镇静,不过他的镇静不像人的冷静沉着,而像石头一样毫无表情。

    郭文默默地待了一会儿,像在沉思。

    西穆尔登又问:

    “你有什么话要为自己辩护?”

    郭文慢慢抬起头,不看任何人,答道:

    “我要说的是:一件事情使我看不见另一件事情;一个善良的行动,由于就发生在身边,使我看不见一百个罪恶的行为;一方面是一个老头儿,另一方面是三个孩子,这一切横在我和责任心之间。我忘记了被焚烧的村庄,被蹂躏的田园,被屠杀的战俘,被结果的伤兵,被枪毙的妇女,被出卖给英国的法兰西;我放走了祸害祖国的家伙。我是有罪的。我这样说,似乎是和自己作对。其实不然,我是为自己说话。罪犯承认自己的错误,他是在挽回唯一值得挽回的东西:荣誉。”

    “这就是你为自己辩护要说的所有话吗?”西穆尔登又问道。

    “我要补充的是:我作为司令,应当做出表率;你们作为审判官,也该做出表率。”

    “你要求我做出什么表率?”

    “处死我。”

    “你认为这公平吗?”

    “而且必须这样。”

    “你坐下。”

    充当检察官的军需官站起来宣读文件:第一份是对前侯爵朗德纳克的通缉令;第二份是国民公会关于凡帮助被俘叛乱分子逃跑者一律判处死刑的法令;最后一份是印有这项法令的布告最后几行字,明令“禁止帮助上述叛乱分子,违者判处死刑”,最后的署名是远征军纵队总司令郭文。

    检察官宣读完毕之后,重新坐下。

    西穆尔登双臂抱在胸前,说道:

    “被告,注意听。旁听的诸位,请听,请看,但请别说话。你们面前是法律。现在就要进行表决。判决将以简单多数通过。每位审判官轮流表态,当着被告的面大声表态,法庭没有任何东西需要遮遮掩掩。”

    西穆尔登接着说:

    “现在由第一审判官发言。说吧,盖尚上尉。”

    盖尚上尉似乎既不看西穆尔登,也不看郭文。他眼皮下垂,遮住了眼珠,其实双眼一动不动地盯住那张印有法令的布告,好像那是一道深渊似的。他说道:

    “法律是毫不含糊的。一位法官既超过又不如一个普通人:他不如一个普通人,因为他没有心;他超过一个普通人,因为他有剑。罗马四百一十四年,曼留斯处死了他儿子,因为他儿子没有得到他的命令而出战得胜。违犯了纪律就必须受惩罚。现在是法律被违犯了,而法律高于纪律。由于怜悯心作怪,祖国又处于危险之中了。怜悯心可以构成犯罪。郭文司令帮助叛乱分子朗德纳克逃跑了。郭文是有罪的。我主张死刑。”

    “记下来,书记官。”西穆尔登说。

    书记官写上:“盖尚上尉:死刑。”

    西穆尔登又说:

    “下面由第二审判官发言。说吧,拉杜中士。”

    拉杜站起来,转向郭文,向被告行个军礼,然后大声说:

    “照这种说法,那就把我送上断头台吧,因为我可以对着上帝拿我最圣洁的名誉起誓,我首先希望自己做了那个老头儿所做的事情,然后我希望自己做了我的司令官所做的事情。当我看到那个八十岁的人扑到烈火之中,去救那三个小孩时,我就说:‘好家伙,你真是个有胆气的人!’当我知道司令官把这个老头从你们那愚蠢的断头台上救了出来时,我就说:‘我的司令官,你应该成为我的将军!’你是一个真正的人,而我,他妈的,真想给你一枚圣路易十字勋章,如果现在还有圣人,还有十字勋章,还有路易的话!哼,照这样下去,我们岂不要变成白痴了吗?我们打赢了热马普战役、瓦勒米战役、弗勒吕斯战役、瓦蒂尼战役,就是为了这样办事吗?你们倒是说呀!怎么!四个月来,正是郭文司令穷追猛打保王军的顽固派,靠军刀的拼杀拯救着共和国,尤其多尔一仗表现出了雄才大略。你们有这样一个人,却想除掉他!你们不举荐他为将军,反倒想砍他的脑袋!我说,这简直是站在新桥上往塞纳河里跳。而你自己,郭文公民,我的司令,假如你不是我的长官,而是我的下士,我就会对你说,你刚才所讲的是十足的蠢话。老头儿救那三个孩子救得好,你救老头儿也救得好。因为人家做了好事而把人家送上断头台,那就都他妈的见鬼去吧,我都不明白咱们究竟是干什么的啦!这样还凭什么阻止人家去干坏事!这一切都不是真的,不是吗?我都要自己掐自己一把,看看我是不是清醒的。我真不懂。难道那老头儿应该让那三个孩子活活烧死才对吗?难道司令应该让那老头儿的脑袋被砍掉才对吗?那么,好吧,砍掉我的脑袋吧。我宁愿这样。不妨设想一下,那三个孩子死了,红帽子营必然名誉扫地,难道这是我们所希望的吗?那么,我们还不如互相吞食呢。我和你们在座的各位一样懂得政治,我是长矛区俱乐部成员。见鬼!搞来搞去我们把自己都搞糊涂了!我只是简单讲了我的看法。我不喜欢把事情搞得稀里糊涂谁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真见鬼,我们拼死拼活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让人杀掉我们的司令吗?不能这样,他娘的!我要我的司令!我不能没有我的司令!我现在比过去更热爱他。把他送上断头台,你们让我笑掉大牙!这一切,我们不同意。前面的发言我听了。人家爱说什么说什么。我把丑话说在前头,办不到!”

    拉杜坐下来。他的伤口又裂开了,绷带里冒出一股鲜血,从耳朵的部位顺着脖子往下流。

    西穆尔登转向拉杜:

    “你主张对被告不予追究?”

    “我主张,”拉杜说,“提升他为将军。”

    “我问你是不是主张宣告他无罪。”

    “我主张让他当共和国首领。”

    “拉杜中士,你主张宣布郭文司令无罪,是还是不是?”

    “我主张让我代替他上断头台。”

    “宣告无罪,”西穆尔登说,“记下,书记官。”

    书记官写上:“拉杜中士:宣告无罪。”

    然后他说道:

    “一票主张死刑。一票宣告无罪。票数相等。”

    该西穆尔登表态了。

    他站起来,摘下帽子放在桌子上。

    他的脸不只是发白发青,而是面色如土。

    房间里一片死寂,即使在场的人全是裹着尸布的死人,也没有那么静。

    西穆尔登用严肃、缓慢、坚定的声音说道:

    “被告郭文,诉讼辩论结束了。本军事法庭以共和国的名义,按两票对一票的多数……”

    他停顿一下。时间仿佛停止了似的。他是犹豫不决宣判死刑呢,还是犹豫不决宣布宽大释放?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西穆尔登继续说:

    “……判处你死刑。”

    他脸上流露出可悲的胜利带来的痛苦表情。雅各在黑暗中让被他击倒的天使为他祝福时,脸上现出的大概就是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微笑。

    只是一刹那间,那表情就消失了,西穆尔登又变得像大理石一样,坐下来,戴上帽子,补充道:

    “郭文,你将在明天早晨日出时被处决。”

    郭文站起来,鞠一躬,说道:

    “感谢法庭。”

    “把犯人带下去。”西穆尔登说。

    西穆尔登手一挥,地牢门开了,郭文走进去,牢房门又关上了。两个宪兵拿着出鞘的军刀,一边一个把守着牢房门口。

    拉杜晕倒在地上,被抬走了。

    四 法官西穆尔登和主宰者西穆尔登

    一个军营就是一个蜂窝。在革命时期尤其是这样。士兵们身上的公民针刺,在敌人被赶走之后,往往会很快伸出来,毫不犹豫地去刺他们的长官。这支攻克了拉杜格的英勇部队,发出了多变的嗡嗡声。起初,听说朗德纳克逃跑了,那嗡嗡声是针对司令郭文的。后来看见从本来关押朗德纳克的土牢里走出来的竟是郭文,这消息有如电击,不到一分钟就传遍了整个部队。这支人数不多的部队里纷纷议论开了。头一种议论是:“他们正审判郭文。可是这只不过是装装门面而已。谁能相信这些前贵族和教士!我们刚看到一个子爵救了一个侯爵,现在要看到一个教士为一个贵族开脱啦!”

    及至知道了对郭文的判决,又有了第二种议论:“真正岂有此理!我们的长官,我们正直的长官,我们年轻的司令,一位英雄!他是一位子爵,不错,但正因为这样,他能成为共和党人就更加可贵!怎么!他,朋托松、维勒迪约、阿波桥的解放者!多尔之役和拉杜格之役的胜利者!带领我们无往不胜的人!一个堪称共和国在旺代一把利剑的人!五个月来抗击舒安部队,补救雷舍勒等人的愚蠢行为的人!这个西穆尔登居然胆敢判他死刑!理由呢?因为他救了一个曾救出三个孩子的老头儿!一个教士杀一个军人!”

    这支胜利而不满的部队就这样抱怨着。一种怨恨愤怒的气氛包围着西穆尔登。四千多人反对一个人,看来真是一股力量;其实并没有形成一股力量。这四千多人是一群人,而西穆尔登是一个意志。我们知道西穆尔登经常皱眉头,这就足以使一支军队敬畏了。在那种严酷的年代,一个人身后只要有救国委员会的影子,他就会成为一个令人生畏的人,就会使咒骂变成窃窃私语,使窃窃私语归于沉默。众人议论也好,不议论也好,西穆尔登始终主宰着郭文的命运,就像他主宰着所有人的命运一样。大家知道,什么都不消向他要求,他只服从于自己的良心,那是只有他自己听得见的不同于常人的声音。一切都取决于他。他以军事法庭审判官的身份做出的决定,只有他能以特派员的身份撤销。他可以赦免。他拥有全权。他点一下头就可以将郭文释放;他是生与死的主宰,断头台是由他指挥的。在这个悲剧性的时刻,他是至高无上的人。

    大家只有等待。

    天黑了。

    五 地牢

    法庭又变成了警卫室。岗哨像昨晚一样增加成双岗;关闭的地牢门口有两个卫兵看守。

    将近午夜,一个人拎着一盏灯,穿过警卫室,说了声自己是谁,叫卫兵为他打开地牢的门。此人是西穆尔登。

    他进了地牢,身后的门半掩着。

    地牢里黑乎乎、静悄悄的。西穆尔登在黑暗里走一步,把灯放在地上,停住了脚步。暗影里传来一个熟睡的人均匀的呼吸。西穆尔登沉思地听着这平静的声音。

    郭文躺在地牢里端那捆干草上。西穆尔登听见的就是他的呼吸。他睡得很沉。

    西穆尔登走过去,尽量不弄出声音,走近之后,开始端详郭文。一位母亲看自己熟睡的婴儿,目光也不会更慈祥,更难以形容。这目光也许是西穆尔登情不自禁流露出来的。他像小孩子有时做的那样,两手捏成拳头去擦眼睛,人一动不动地待了一会儿。然后,他跪在地上,轻轻地抬起郭文的一只手,把嘴唇贴在上面。

    郭文翻了一个身,睁开眼睛,身子哆嗦一下醒来了,睡意蒙眬的脸上现出惊诧的神色。地牢被灯光微微照亮。他认出了西穆尔登。

    “啊,”他说,“是你,老师。”

    他又补充一句:

    “我正梦见死神吻我的手哩。”

    西穆尔登猛地一震,恰如有时澎湃的思潮冲击我们的心灵时那样;在某些情形下,这思潮那样汹涌,那样狂烈,仿佛要把整个心灵淹没似的。但是,西穆尔登心灵的深处没有流露出任何情感。他只叫了声:“郭文!”

    两个人互相注视着。西穆尔登眼睛里仿佛燃烧着足以把眼泪烧干的火焰,郭文脸上则浮着温和的微笑。

    郭文用胳膊肘支撑着坐起来说:

    “我看见你脸上这块伤疤,那是为了救我而落下的。昨天你还在我身边为了保护我而苦战。如果上天没有把你派到我的摇篮边,今天我会在什么地方呢?肯定会在黑暗中。我之所以有尽责任的观念,全是你教育的结果。我生下来就受到束缚。成见就是束缚我的绳索,你替我解开了这些绳索,让我自由地成长;你使已变成一具小僵尸的我,重新变成了一个孩子。你在我可能发育不健全的躯体里注入了良心。没有你,我即使长大了也是幼稚的。多亏了你,我才存在这世界上。过去我只是一个贵族,是你让我成为一个公民;我曾经只是一个公民,是你使我变成了一个有头脑的人。你使我作为人能够适应人间的生活,作为灵魂能够适应天国的生活。你给了我真理的钥匙,使我能够深入人间的现实;你给了我光明的钥匙,使我能够超脱人间的现实。啊,恩师,我感谢你。是你创造了我。”

    西穆尔登在郭文身边的干草上坐下,对他说:

    “我是来和你一起吃晚饭的。”

    郭文将黑面包掰开,递给西穆尔登。西穆尔登拿了一块,郭文再把水罐递给他。

    “你先喝。”西穆尔登说。

    郭文喝过之后递给他,他接着也喝了。郭文只喝了一口。

    西穆尔登连喝了好多口。

    这次晚餐,郭文只顾吃,西穆尔登一个劲地喝,这表明一个心情平静,一个心绪不宁。

    地牢里异常安静,两个人促膝谈心。

    郭文说:

    “伟大的事情正在酝酿之中。目前革命所做的事情是神秘的。在看得见的工作后面,有看不见的工作。一个掩盖着另一个。看得见的工作是残酷的,看不见的工作是崇高的。此时此刻,一切我都看得非常清楚。这真奇特而又美好。这需要利用过去的遗产。不平凡的九三年,就是从过去的遗产中产生的。在不开化的基础上正在建设一座文明的殿堂。”

    “对。”西穆尔登接过话茬儿说,“从暂时的状态将产生永久的状态。所谓永久的状态,就是权利和义务平衡,实行比例和累进税制,实行义务兵役制,一切平均化,不允许有任何偏向,而凌驾于一切人和一切事物之上的,就是那不偏不倚的准绳:法律。就是绝对的共和制。”

    “我更喜欢理想的共和制。”郭文说。

    他顿了顿又接着说:

    “唔,老师,在你刚才所说的这一切之中,忠诚、自我牺牲、责任心、相互关心、仁爱等等,放在什么位置呢?使一切平衡固然好;使一切和谐就更好。比天平更高级的东西还有七弦琴啊。你的共和制是把人量一量,称一称,然后加以支配;我的共和制是把人带到蔚蓝的天空。这就是定理和雄鹰之间的区别。”

    “你迷失在云层里啦。”

    “而你呢,迷失在计算里啦。”

    “和谐里有幻想。”

    “数学里也有。”

    “我喜欢欧几里得造成的人。”

    “我嘛,”郭文说,“更喜欢荷马造成的人。”

    西穆尔登露出严肃的微笑,定定地盯住郭文,仿佛要使他的心灵凝滞不动。

    “诗歌!你可得提防诗人。”

    “是啊,这类话我很耳熟。什么你可得提防风,你可得提防光,你可得提防芳香,你可得提防花,你可得提防星座,等等。”

    “所有这一切都不能吃。”

    “你能说得准吗?思想也是食粮。想就是吃。”

    “别扯这些抽象概念啦。共和制是二加二等于四。当我给予了每个人其应得的……”

    “你还要把每个人不应得的给予每个人。”

    “这话怎讲?”

    “我想讲的是个人对全体和全体对个人范围广泛的互让,这种互让其实就是整个社会生活。”

    “在严厉的法律之外,什么也没有。”

    “什么都有。”

    “我只看到正义。”

    “我嘛,看得更高。”

    “还有什么比正义更高吗?”

    “公道。”

    有时他们停顿片刻,像有什么亮光掠过似的。

    西穆尔登又说:

    “讲明确点看。我怀疑你能讲得明确。”

    “好吧。你不是要实行义务兵役制吗?和谁打仗呢?和其他人打仗。我呢,根本不要兵役,而要和平。你希望穷苦人得到救助,我希望消灭贫穷。你希望实行比例税,我根本不希望有任何税。我希望公共财政支出减少到最低限度,而且用社会剩余价值来支付。”

    “这话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首先你们应该消灭一切寄生现象,如教士寄生现象、法官寄生现象、士兵寄生现象等。其次,你们应该利用你们的财富;你们现在把肥料扔进了阴沟里,你应该把肥料扔进庄稼地里。现在四分之三的土地是荒地,应该全法国垦荒,取消没有用的牧场,平分市镇的土地。使每个人有一块地,每块地有人耕种。这样你就可以使社会产品增长百倍。现在,法国只能使农民每年四天有肉吃;土地种好了,法国可以养活三万万人,即整个欧洲。应该利用大自然,发挥这个潜力无穷的助手的作用。让所有风力、所有瀑布、所有磁流为你们服务。地球里面有一个脉络网,这个网里流动着无穷无尽的水、油和火。钻透地球的脉管,让水喷射出来为你们的水井提出泉源,让油喷射出来供你们点灯,让火喷射出来供你们生炉子。想一想大海里汹涌的波涛,潮涨潮落,潮汐的运动吧。何谓海洋?是白白浪费的巨大能量。世界真蠢啊,不懂得利用海洋!”

    “你完全在做梦。”

    “就是说完全在现实世界里。”

    郭文又说:

    “还有妇女呢?你怎样安置?”

    “和现在一样,依然是男人的女仆。”

    “行,但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就是男人成为妇女的男仆。”

    “你抱这种想法?”西穆尔登叫起来,“男人成为仆人!绝对不行。男人是主人。我只承认一种君主制,家庭的君主制。男人在家里是君主。”

    “行,也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就是妇女成为家庭里的王后。”

    “就是说你主张男人和妇女……”

    “平等。”

    “平等!你这样想?男人和女人可是不同呀。”

    “我是说平等,而不是说相同。”

    又一次停顿,仿佛这两个用闪电交锋的精灵之间又一次休战。西穆尔登打破沉默:

    “那么孩子呢?你把他归谁?”

    “首先归产生他的父亲,然后归生育他的母亲,再归教导他的老师,再归使他长大成人的城市,再归至高无上的母亲祖国,最后归伟大的祖先人类。”

    “你没有说到上帝。”

    “父亲,母亲,老师,城市,祖国,人类这些级别的每一级,都是攀登到上帝那里的阶梯的一级。”

    西穆尔登沉默不语,郭文又说:

    “攀登到阶梯顶上,就到了上帝那里。上帝打开门,你只管进去就是了。”

    西穆尔登做了一个招呼别人回来的手势:

    “郭文,回到地上来吧。我们要实现的是可能实现的事情。”

    “首先要做到不使可能实现的事情变成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可能实现的事情总会实现的。”

    “不一定。就说乌托邦吧,你粗暴对待它,就等于扼杀它。最没有防卫能力的莫过于鸡蛋。”

    “然而必须抓住乌托邦,强制它套上现实的轭,把它纳入现实的框架之中。抽象的思想应该化为具体的思想。这样它虽然不那么高雅了,却变得更适用;虽然变得鄙俗了,却更好了。权利必须在法律里明文规定,当权利成为法定的时,它就是绝对的了。这就是我所称的可能实现的东西。”

    “可能实现的东西何止这些。”

    “哎!你又做起梦来了。”

    “可能实现的东西是一只总在人类头顶翱翔的神秘的鸟。”

    “应该抓住它。”

    “抓活的。”

    郭文接着说:

    “我的想法是:不断前进。上帝如果要人后退的话,他就会让人后脑勺长只眼睛了。永远望着黎明那边,望着新生命出世,新生命诞生那边。没落的东西激励着上升的东西。老树的爆裂声是对幼树的召唤。每个世纪都将成就一番事业,今天是公民问题,明天是人道问题;今天是权利问题,明天是工资问题。工资和权利说到底是同一个词。人活在世上不是不要报酬的;上帝在创造生命的时候就欠下了一笔债。权利乃天赋的工资,工资是争取到的权利。”

    郭文说话时非常沉静,像个预言家。西穆尔登听着他说。角色颠倒过来了,现在似乎学生成了先生。

    西穆尔登低声说道:

    “你的思想转得真快啊。”

    “可能是我的时间有点紧迫了。”郭文微笑着说。

    他接着说道:

    “噢,老师,我们两种乌托邦的区别是:你要的是义务兵军营,我要的是学校。你幻想的是士兵人,我幻想的是公民人。你希望他变得令人生畏,我希望他变得善于思考。你建立一种利剑的共和,我建立……”

    他停了停:

    “我希望建立一种理智的共和。”

    西穆尔登看着地牢地面的石板,问道:

    “你暂时希望什么呢?”

    “就希望现在这样。”

    “这么说你能原谅现在这个时刻?”

    “是的。”

    “为什么?”

    “因为这是一场风暴。风暴的目标永远是明确的。一棵橡树被雷击倒,许多森林会生长茂盛!文明染上了瘟疫,这场大风帮它消除瘟疫。它也许选择得不够吧。可是它难道有别的办法吗?它担负了如此艰难的清扫使命!面对疫气的可怖,我理解风的狂怒。”

    郭文继续说道:

    “况且,风暴对我来讲有什么了不起,如果我有指南针?风云突变对我有什么影响,如果我有良心?”

    接着他又以低沉而庄重的语气补充道:

    “而且还有一个人我们必须永远顺从。”

    “谁?”西穆尔登问道。

    郭文把手举过头顶一指。西穆尔登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仿佛透过地牢的拱顶,看到了繁星密布的天空。

    两个人又沉默了。

    西穆尔登说道:

    “要说社会比自然更伟大,我对你说吧,这根本不再是可能实现的东西,这是幻想。”

    “这是目标。否则,社会有什么用呢?那就待在自然里好啦。做野人好啦。奥塔希提 (9) 堪称乐园吧。只不过,在这个乐园里没有思想可言。与其要一个蒙昧的乐园,不如要一个智慧的地狱。不过,绝不能要地狱。咱们还是要人类社会吧。它比自然更伟大。是的。如果一点也不高于大自然,我们为什么要脱离大自然呢?那么,我们干脆像蚂蚁一样干活儿,像蜜蜂一样酿蜜得了嘛。干脆做只会干活的动物,而不做有智慧的王后得了嘛。如果你在自然之上再增加点什么,你就必然比自然伟大。增加就是增长,增长就是升高。社会就是升华的大自然。我要蜂巢所缺乏的一切东西,要蚁窝所缺乏的一切东西,例如纪念建筑物、艺术、诗歌、英雄、天才,等等。永远负重,并非人类的法则。不,不,不,不要再有贱民,不要再有奴隶,不要再有苦役犯,不要再有罪人!我希望人类的每一种品质都成为文明的象征,进步的楷模;我希望思想自由,观念平等,心灵博爱。不,不要再有枷锁!人生下来不是要让锁链锁住,而是要展开翅膀飞翔。不要再有爬行的人类。我希望爬行的虫子变成有翅的彩蝶;我希望蚯蚓变成鲜艳的、会飞的花朵;我希望……”

    他停住了,两眼闪闪发光。

    他的嘴唇嚅动着,不再说下去。

    地牢的门一直开着。外面传来阵阵喧哗。隐约地听见号声,大概是起床号;还有枪托碰撞地面的声音,那是哨兵换岗;另外,在离城堡很近的地方,可以分辨出黑暗中似乎有人在搬动木板和木方,还似乎有低沉的、断断续续的锤子敲打声。

    西穆尔登倾听着,脸色变得煞白。郭文什么也没听见。

    他越来越深地陷入了沉思,完全沉浸在自己头脑里的幻象之中,仿佛已经停止呼吸,只是偶然微微抖动一下,眼睛瞳仁里映出的晨光越来越明亮。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西穆尔登问他:

    “你在想什么?”

    “未来。”郭文答道。

    说罢,他又陷入了沉思。西穆尔登从他们俩所坐的干草地铺上站起来。郭文丝毫没有觉察到。西穆尔登盯住沉思的年轻人看了一会儿,慢慢退到门口,才转身出来。地牢重新关上了。

    六 日出之时

    不一会儿地平线上就现出了曙光。

    在曙光出现的同时,拉杜格高地上出现了一件新奇的、屹立不动的、令人吃惊的、连天空的鸟儿都不认识的东西,高高地俯视着富热尔森林。

    那东西是夜里搞好在那里的。它是竖起来的,而不是建筑的。站在远处的地平线上望去,那是由一些生硬的直线构成的一个轮廓,外形像一个希伯来字母,或者像古代神秘文字之一古埃及象形文字中的一个字。

    初看上去,那东西给人的印象是一件无用之物。它耸立在开花的欧石楠丛中。人们都嘀咕那玩意儿是干什么用的。再细看一下,人们禁不住不寒而栗。那是一个台子样的东西,四根柱子就是四个脚。台子的一头笔直地立着两根高高的柱子,它们的顶端由一根横梁连接着,横梁上固定不动吊着一个三角形的东西,在蔚蓝的晨空中那东西看上去黑乎乎的。台子的另一头有一架梯子。下方,两根立柱之间,在三角形的东西之下,可以看得见一块镶板,是由可以活动的两半块组成的,两个半块镶接起来,中间就现出一个圆洞,大小相当于一个人的脖子。镶板的上半块沿着一个槽滑动,可以升降。两个半圆合起来就形成一个脖子一样大小的洞,现在是分开的。在吊着三角形东西的两根立柱脚下,有一块可在支轴上转动的木板,看上去像块跷跷板。木板旁边,有一个长方形筐子,而在两根立柱前方,台子边缘放着一个正方形筐子。油漆成红色。一切都是木头做的,只有那个三角形的东西是铁做的。这东西那么难看,那么渺小,毫无价值,令人觉得它是人造出来的;可是它又是那样令人生畏,使人觉得它是天神送来的。

    那个难看的台子就是断头台。

    在它对面不远的地方,隔山沟相望,有另一个怪物,就是拉杜格。一个石头的怪物和一个木头的怪物相对。可以说,当人接触到那木头和那石头时,那木头和那石头不再是木头,也不再是石头,而是具备了人的某种特质。一座建筑代表一种信条,一个机器代表一种观念。

    拉杜格是过去的时代留下的不幸象征。这个象征在巴黎称为巴士底狱,在德意志称为斯波尔堡,在西班牙称为埃斯科利亚庙,在莫斯科称为克里姆林宫,在罗马称为圣天使城堡。

    拉杜格浓缩了一千五百年历史,包括中世纪、藩属时代、封建领地时代、封建制度时代;断头台只包含一年的历史,即1793年。这十二个月的分量相当于一千五百年。

    拉杜格即君主制,断头台即大革命。

    充满悲剧色彩的对照。

    一方面血债累累,另一方面是报应即至。一方面是错综复杂的古老社会结构:农奴,领主,奴隶,主人,平民,贵族,包括各种习惯法的复杂法典,结盟的法官和僧侣,数不清的桎梏,捐税,盐税,永久性管业,人头税,特例,特权,成见,宗教狂热,王室的破产特权,君权,王位,君主意志,神权,等等;另一方面则只有一样简单的东西:断头机的铡刀。

    一方面是纠缠在一起的结,另一方面是一把利斧。

    拉杜格长期孤零零地耸立在荒野上。它耸立在那里,连同它曾泼洒沸油的雉堞,燃烧的松脂,熔化的铅弹,铺满白骨的地牢,裂尸间,以及充满整座城堡的巨大悲剧;它以狰狞面目俯视着那片森林,在这片阴影中度过了一千五百年孤寂而平静的日子;它是当地绝无仅有的权贵,是当地人既尊敬又畏惧的唯一对象;它曾经统治着这个地方,一点也不开化。可是突然之间,它看见自己对面耸立起了一个和它作对的东西——不只是一般的东西,而是一个和它一样可怕的东西:断头台。

    有时,石头似乎有奇特的眼睛。一座雕像会观察,一座堡垒会窥伺,一座楼房会注视。拉杜格好像在仔细打量断头台。

    它仿佛在暗自嘀咕。

    那是什么东西?

    那东西像是从地下冒出来的。

    那东西果然是从地下冒出来的。

    必然带来不幸的土地里萌发了一棵不吉利的树。从这块浇灌了那么多汗水,那么多泪水,那么多鲜血的土地里,从这块挖过那么多壕沟,那么多坟墓,那么多地洞,那么多陷阱的土地里,从这块腐烂过毙命于形形色色暴君手里的死者的土地里,从这块交错着那么多深渊,埋藏着那么多可怕罪恶种子的土地里,从这块深厚的土地里,在注定的日子,冒出了这台陌生的、复仇的、残暴的杀人机器。于是九三年对旧世界说:

    “我在这里。”

    断头台有权对城堡说:

    “我是你的女儿。”

    同时城堡都觉得自己被断头台杀害了,原来这类东西也有生命,过着不为人知的生活。

    面对新出现的可怕怪物,拉杜格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惊慌失措之感。简直可以说它感到恐惧。这个花岗石的庞然大物威严而又卑鄙,那块带三角铁的木板却更凶恶。威力无比的丧权者惧怕威力无比的新生者。罪恶的历史打量着正义的历史。过去的暴力与现在的暴力对比。这座古老的城堡,这座古老的监狱,这座古老的庄园,这里曾经有多少人受裂尸之刑而发出惨叫,它是为打仗和杀人而建筑的,现在它再也不能用来杀人,再也不能用来打仗了,它被侵占,被拆毁,被废黜。这堆石头无异于一堆灰烬,丑陋而雄伟,但已经死亡,它充满往昔那些恐怖世纪令人眩晕的回忆,望着可怕而朝气蓬勃的时代从面前经过。昨天在今天面前发抖;旧的残暴目睹并忍受着新的恐怖;已经灭亡的东西睁着幽冥的眼睛望着恐怖的东西;幽灵打量着魂灵。

    大自然是无情的。它不肯在人类的丑恶行为面前收回它的鲜花、音乐、芳香和阳光。它用天赋的美丽和社会的丑恶的鲜明对比来谴责人类;它不肯收回一个蝴蝶翅翼或一只鸟儿的歌唱来宽恕人类;它一定要人类在杀戮、复仇和野蛮之中忍受圣洁的事物的目光;它要使人类无法逃脱温馨的宇宙无尽的谴责,也无法逃脱晴朗的蓝天的愤怒;它一定要让人类的法律在令人目眩神摇的永恒景物之中,彻底现出丑恶的原形。人类尽管破坏、毁灭、根绝、杀戮,夏天依然是夏天,百合花依然是百合花,星辰依然是星辰。

    这天早晨,曙光初露,清朗的天空比任何时候都更迷人。和煦的晨风吹动着欧石楠,雾气徐徐地缭绕于树枝之间,富热尔森林里,处处山泉,水气飘溢,披着晨曦,一派氤氲,宛似一个青烟袅袅的大香炉;蔚蓝的苍穹,洁白的云朵,清澈的泉水,葱茏的林木,海水般碧蓝,翡翠般黛绿,颜色和谐宜人,一丛丛形同友爱兄弟的树木,一块块青青的草地,寥廓的平原,所有这一切,无比纯洁,可以说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永久忠告。可是在这一切之中,却袒露了人类可憎可恨的无耻;在这一切之中,出现了堡垒和断头台,战争和刑罚,血腥的年代和流血的时刻的两个象征,过去黑夜的猫头鹰和未来黎明的蝙蝠。在这鲜花盛开、芳香馥郁、迷人而可爱的宇宙之中,灿烂的晨空将曙光洒满拉杜格和断头台,仿佛在向人们说:“请看看我所做的事情和你们所做的事情吧。”

    这就是太阳赋予其光线的绝妙的用途。

    此情此景正好有不少观众。

    那支小远征军的四千多人在高地上排成战斗队形,从三方围住断头台,形成一个E字形的实测平面图;炮队在最长那条线的中央,构成缺口中的短横。红色的断头机被围在三个战斗队列之中,三个战斗队列就是三堵士兵构成的墙壁,两头的两个队列一直排到了高地的边缘;第四边是敞开的,那就是山沟,对面是拉杜格。

    这样的安排形成了一个长方形的土坪,中间耸立着断头台。随着朝阳升高,断头台投在草地上的影子渐渐变短。

    炮手们站在各自的大炮旁,点燃了引信。

    山沟里青烟袅袅,那是桥堡接近熄灭的火灾冒出的烟。

    这青烟在拉杜格周围缭绕,但并未将它遮住,它那高高的露台俯视着整个地平线。拉杜格的露台和断头台之间,只隔着一条山沟,站在一边可以与另一边说话。

    军事法庭的桌子和后面插着三色旗的椅子搬到了露台上。朝阳在拉杜格后面冉冉上升,映出堡垒黑黢黢的轮廓,以及堡垒顶上三色旗下一个人的面孔;那人坐在法庭椅子上,一动不动,双臂交叉在胸前。

    这个人就是西穆尔登。他像昨天夜里一样,穿着特派员制服,戴着有三色花翎的帽子,身侧挂着军刀,腰间别着手枪。

    他沉默不语。所有人都沉默不语。士兵们枪托靠在脚边,个个低垂着眼睛。他们不时用胳膊肘碰碰旁边的战友,但彼此都不说话。他们模糊地想到这场战争,无数次战斗,勇敢地冒着枪林弹雨夺取矮树篱,凭一时之勇黑压压冲过来的疯狂的农民军,想到所攻克的一座座城池,所赢得的一次次战役,所取得的一个个胜利。可是现在,他们觉得所有这些光荣都变成了耻辱。这凄惨的等待使每个人的心都抽紧了。刽子手在断头台上走来走去。越来越明亮的晨光庄严地充满了整个天宇。

    突然,人们听见蒙着绉纱的鼓沉闷的鼓点声。这报丧的鼓点由远而近,队伍往两边闪开,一队人进入方坪,向断头台走去。

    走在最前面的是蒙黑纱的鼓,然后是一队枪口朝地的士兵,再后面是一队军刀出鞘的宪兵,最后是犯人郭文。

    郭文步履不受限制,手脚都没有被捆绑。他穿着平时的军服,佩着剑。

    在他后面是另一队宪兵。

    郭文脸上,依然像他对西穆尔登说“我想的是未来”时那样,浮着欣喜的沉思神色。这持久的笑容难以形容,无比崇高。

    到了那个悲壮的地方,他头一眼看的便是堡垒顶上。他根本没把断头台放在眼里。

    他知道,西穆尔登把亲临现场监斩视为自己的职责。他举目在堡垒顶部露台上寻找西穆尔登,果然看见他在那里。

    西穆尔登脸色苍白,表情冷漠。站在旁边的人听不到他的气息。

    他看见了郭文,并无任何震动。

    郭文向断头台走去。

    他一边走一边望着西穆尔登,西穆尔登也望着他。西穆尔登看见这目光,似乎更镇定了。

    郭文走到断头台脚下,爬上去,后面那队士兵的指挥官跟着爬上去。郭文解下佩剑交给那位军官,摘下领带交给刽子手。

    他像一个幻影。他从来没有显得这样英武。他棕色的头发在风中飘拂;当时行刑之前不剃头发。他的脖子白皙得像个女人,英姿勃勃,镇定自若的目光像一个大天使。他站在断头台上,现出沉思的面容。这个地方也是一个极峰。郭文站在极峰之巅,英武而平静。

    阳光包围着他,像把他罩在一个光环之中。

    然而,必须把受刑者捆绑起来。刽子手拿着绳子走过来。

    这时,士兵们看着他们的年轻司令如此坚定地引颈就铡,再也忍受不住了。这些战士的心都要爆炸了。人们听见全军呜咽的巨大声音。响起一片喊声:“宽恕了吧!宽恕了吧!”有些人跪了下来,另一些人扔掉枪,向西穆尔登所坐的露台举起两臂。一个士兵指着断头台喊道:

    “让我代替他行吗?我这就上去。”所有人疯狂地一遍又一遍呼喊:“赦免了吧!赦免了吧!”就是狮子听见了这呼喊,也会受感动或被吓坏,士兵们的眼泪像倾盆大雨。

    刽子手不知所措,愣住了。

    于是,一个低沉短促、阴森可怕、每个人都听得真切的声音,在堡垒顶上喝令道:“执行法律!”

    大家听出了这冷酷无情的声音是西穆尔登在下令。全军不寒而栗。

    刽子手不再犹豫,拿着绳子走近犯人。

    “等一等。”郭文说。

    他转向西穆尔登,向他挥挥还没缚住的右手表示永诀,然后听凭捆缚。

    被捆缚好了之后,他又对刽子手说:

    “对不起,请再等片刻。”

    随即他高呼:“共和国万岁!”

    刽子手让他卧在活动板上。他那可爱而高傲的头被固定在那万恶的颈圈里面。刽子手轻轻提了提他的头发,然后猛一按弹簧,三角铁启动了,开始是慢慢下滑,而后加快了速度,大家只听见令人心碎的咔嚓一声……

    就在同一时刻,人们听见了另外一个响声。应和铡刀声的,是一声手枪响。西穆尔登刚才拔下了腰间的一支手枪,在郭文的头颅滚进筐子里时,他用一颗子弹射穿了自己的心脏。一股鲜血从他嘴里涌流出来,他倒在地上死了。

    这两个灵魂,如同一对悲惨的姐妹,一块飞升了,一个灵魂的暗影和另一个灵魂的光华重合在一起。

    (1) 法国科学家,创立有达朗伯原理,即牛顿第二定律的另一种阐述形式。与狄德罗、伏尔泰、卢梭等一道编撰百科全书。

    (2) 阿鲁埃为伏尔泰本来的姓,他在二十四岁才改姓伏尔泰。

    (3) 即希尔佩里克二世(约576—721),曾住某寺院中,教名为但以理,被人接出,后成为所有法兰克人领地的国王。

    (4) 查理·马特(约688—741),法兰克王国东部奥斯克拉西亚的宫相,曾重新统一法兰克王国。

    (5) 即达萨骑士(1733—1760),法国军官。

    (6) 西哥特人领袖(约370—410)。

    (7) 法兰克王国创立者(约466—511),507年在普瓦提埃附近打败西哥特人。

    (8) 即矮子丕平,法兰克人加洛林王朝创立者。

    (9) 波利维亚塔希提群岛(属于向风群岛)最大的岛屿,曾属法国海外省之一,以其优越的自然条件被称为“人间乐园”。

  • 卢梭《忏悔录》

    第一章

    我现在要做一项既无先例、将来也不会有人仿效的艰巨工作。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赤裸裸地揭露在世人面前。这个人就是我。

    只有我是这样的人。我深知自己的内心,也了解别人。我生来便和我所见到的任何人都不同;甚至于我敢自信全世界也找不到一个生来象我这样的人。虽然我不比别人好,至少和他们不一样。大自然塑造了我,然后把模子打碎了,打碎了模子究竟好不好,只有读了我这本书以后才能评定。

    不管末日审判的号角什么时候吹响,我都敢拿着这本书走到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果敢地大声说:“请看!这就是我所做过的,这就是我所想过的,我当时就是那样的人。不论善和恶,我都同样坦率地写了出来。我既没有隐瞒丝毫坏事,也没有增添任何好事;假如在某些地方作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修饰,那也只是用来填补我记性不好而留下的空白。其中可能把自己以为是真的东西当真的说了,但决没有把明知是假的硬说成真的。当时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就写成什么样的人:当时我是卑鄙龌龊的,就写我的卑鄙龌龊;当时我是善良忠厚、道德高尚的,就写我的善良忠厚和道德高尚。万能的上帝啊!我的内心完全暴露出来了,和你亲自看到的完全一样,请你把那无数的众生叫到我跟前来!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种种堕落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种种恶行而羞愧。然后,让他们每一个人在您的宝座前面,同样真诚地披露自己的心灵,看看有谁敢于对您说。‘我比这个人好!’”

    我于一七一二年生于日内瓦,父亲是公民伊萨克·卢梭,母亲是女公民苏萨娜·贝纳尔。祖父留下的财产本来就很微薄,由十五个子女平分,分到我父亲名下的那一份简直就等于零了的作用,教育是万能的,全家就靠他当钟表匠来糊口。我父亲在这一行里倒真是个能手。我母亲是贝纳尔牧师的女儿,家境比较富裕;她聪明美丽,我父亲得以和她结婚,很费了一番苦心。他们两人的相爱,差不多从生下来就开始了:八、九岁时候,每天傍晚他们就一起在特莱依广场上玩耍;到了十岁,已经是难舍难分的了。两人心心相印和相互同情,巩固了他们从习惯中成长起来的感情。两人秉性温柔和善感,都在等待时机在对方的心里找到同样的心情,而且宁可说,这种时机也在等待着他们。因此两个人都心照不宣,谁也不肯首先倾吐衷肠:她等着他,他等着她。命运好象在阻挠他们的热恋,结果反使他们的爱情更热烈了。这位多情的少年,由于情人到不了手,愁苦万分,形容憔悴。她劝他去旅行,好把她忘掉。他旅行去了,但是毫未收效,回来后爱情反而更热烈了。他心爱的人呢,还是那么忠诚和温柔。经过这次波折以后,他们只有终身相爱了。他们海誓山盟,上天也赞许了他们的誓约。

    我的舅舅嘉伯利·贝纳尔爱上了我一个姑母,可是我的姑母提出了条件:只有他的姐姐肯嫁给她自己的哥哥,她才同意嫁给他。结果,爱情成全了一切,同一天办了两桩喜事。这样,我的舅父便也是我的姑丈,他们的孩子和我是双重的表兄弟了。过了一年,两家各自生了一个孩子,不久便因事不得不彼此分手了。

    贝纳尔舅舅是一位工程师:他应聘去帝国和匈牙利,在欧仁亲王麾下供职。他后来在贝尔格莱德战役中建立了卓越的功勋。我父亲在我那唯一的哥哥出生之后,便应聘到君士坦丁堡去当了宫廷钟表师。我父亲不在家期间,我母亲的美丽、聪慧和才华给她招来了许多向她献殷勤的男人。其中表现得最热烈的要算法国公使克洛苏尔先生。他当时的感情一定是非常强烈的,因为在三十年后,他向我谈起我母亲的时候还十分动情呢。但是我母亲的品德是能够抵御这些诱惑的,因为她非常爱她的丈夫,她催他赶紧回来。他急忙放下一切就回来了。我就是父亲这次回家的不幸的果实。十个月后生下了我这个孱弱多病的孩子。我的出生使母亲付出了生命,我的出生也是我无数不幸中的第一个不幸。

    我不知道父亲当时是怎样忍受这种丧偶的悲痛的,我只知道他的悲痛一直没有减轻。他觉得在我身上可以重新看到自己妻子的音容相貌,同时他又不能忘记是我害得他失去了她的。每当他拥抱我的时候,我总是在他的叹息中,在他那痉挛的紧紧拥抱中感到他的抚爱夹杂着一种辛酸的遗恨:惟其如此,他的抚爱就更为深挚。每次他对我说:“让-雅克,我们谈谈你妈妈吧”,我便跟他说:“好吧,爸爸,我们又要哭一场了”。这一句话就使他流下泪来。接着他便哽咽着说:“唉!你把她还给我吧!安慰安慰我,让我能够减轻失掉她的痛苦吧!你把她在我心里留下的空虚填补上吧!孩子!若不是因为你是你那死去的妈妈生的孩子,我能这样疼你吗?”母亲逝世四十年后,我父亲死在第二个妻子的怀抱里,但是嘴里却始终叫着前妻的名字,心里留着前妻的形象。

    赐给我生命的就是这样两个人。上天赋予他们的种种品德中,他们遗留给我的只有一颗多情的心。但,这颗多情的心,对他们来说是幸福的源泉,对我来说却是我一生不幸的根源。

    我生下来的时候几乎是个死孩子,能否把我养活,希望很小。我身上还带着一种生来的病根,它随着年岁而加重,现在虽然有时稍微减轻,但那只是为了叫我换一种方式挨受更残酷的痛苦。我父亲有一个妹妹,她是个聪明亲切的姑娘,她对我照拂备至,终于把我救活了。我写这本书的时候她还健在,不过已经是八十高龄的老人了,她还侍候着比她年轻、但因饮酒过度而损伤了身体的丈夫。亲爱的姑姑,我不怨你把我救转来让我活下去,我痛心的是,你在我年幼时费尽心力照顾我,而我在你的晚年却不能有所报答。还有我那位亲爱的老乳母雅克琳娜,她也健在,精神矍铄,身体壮实。在我出生时给我扒开眼睛的手,很可能还要在我死的时候给我合上眼睛。

    我先有感觉后有思考,这本是人类共同的命运。但这一点我比别人体会得更深。我不知道五、六岁以前都作了些什么,也不知道是怎样学会阅读的,我只记得我最初读过的书,以及这些书对我的影响:我连续不断地记录下对自己的认识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我母亲留下了一些小说,吃过晚饭我就和父亲读这些小说。起初,父亲不过是想利用这些有趣的读物叫我练习阅读,但是不久以后,我们就兴致勃勃地两个人轮流读,没完没了,往往通宵达旦。一本书到手,不一气读完是决不罢休的。有时父亲听到早晨的燕子叫了,才很难为情地说:“我们去睡吧;我简直比你还孩子气呢。”

    这种危险的方法,不久便使我非但获得了极端娴熟的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还叫我获得了在我这样年龄的人谁也没有的那种关于情欲方面的知识。我对事物本身还没有一点儿概念,却已经了解到所有的情感了。我什么都还不理解,却已经感受到了。我接二连三感受到的这些混乱的激情,一点也没有败坏我的理智,因为我那时还没有理智,但却给我造成了一种特型的理智,使我对于人生产生了荒诞而奇特的看法,以后不管是生活体验或反省,都没能把我彻底纠正过来。

    到了一七一九年夏季的末尾,我们读完了所有的那些小说。当年冬天又换了别的。母亲的藏书看完了,我们就拿外祖父留给我母亲的图书来读。真幸运,里面有不少好书;这原是不足为奇的,因为这些图书是一位牧师收藏的,按照当时的风尚,牧师往往是博学之士,而他又是一个有鉴赏力、有才能的人。勒苏厄尔著的《教会与帝国历史》、包许埃的《世界通史讲话》、普鲁塔克的《名人传》、那尼的《威尼斯历史》、奥维德的《变形记》、拉勃吕耶的著作、封得奈尔的《宇宙万象解说》和《死人对话录》,还有莫里哀的几部著作,一齐搬到我父亲的工作室里来了。每天父亲工作的时候,我就读这些书给他听。我对这些书有一种罕有的兴趣,在我这个年纪便有这样一种兴趣,恐怕只我一人。特别是普鲁塔克,他成了我最心爱的作者,我一遍又一遍,手不释卷地读他的作品,其中的乐趣总算稍稍扭转了我对小说的兴趣;不久,我爱阿格西拉斯、布鲁图斯、阿里斯提德便甚于爱欧隆达特、阿泰门和攸巴了。由于这些有趣的读物,由于这些书所引起的我和父亲之间的谈话,我的爱自由爱共和的思想便形成了;倔强高傲以及不肯受束缚和奴役的性格也形成了;在我一生之中,每逢这种性格处在不能发挥的情况下,便使我感到苦恼。我不断想着罗马与雅典,可以说我是同罗马和希腊的伟人在一起生活了。加上我自己生来就是一个共和国的公民,我父亲又是个最热爱祖国的人,我便以他为榜样而热爱起祖国来。我竟自以为是希腊人或罗马人了,每逢读到一位英雄的传记,我就变成传记中的那个人物。读到那些使我深受感动的忠贞不二、威武不屈的形象,就使我两眼闪光,声高气壮。有一天,我在吃饭时讲起西伏拉的壮烈事迹,为了表演他的行动,我就伸出手放在火盆上,当时可把大家吓坏了。

    我有一个比我大七岁的哥哥。那时,他正学我父亲那一行手艺。由于家里人对我过分疼爱,对他就未免有些漠不关心,这样厚此薄彼,我并不赞成。这种漠不关心影响了他的教养。还不到放荡的年龄,他就真正放荡起来了。后来把他送到别的师傅那里去学艺,他依旧象在家里一样经常偷跑出去。我几乎根本见不着他。只能勉强说我跟他相识罢了:但我确实非常喜爱他,他也象一个顽劣少年能爱别人似地爱我。记得有一次,父亲生气了,狠狠地打他,我急忙冲到他们两人中间,紧紧地搂住他,用我的身子掩护他,替他挨打。我保持这种姿势。一动也不动,最后,父亲只好把他饶了;这也许是因为我连哭带喊,弄得父亲没办法,也许是不愿意叫我比哥哥吃更大的苦头。后来我的哥哥越来越堕落下去,终于由家里逃走,一去无踪。过了一些时候,才听说他在德国。他连一封信也没给家来过。从那时候起,就再没得到他的消息,这样一来,我就成为我父亲的独子了。

    如果说这个可怜的孩子的教养从小被忽略了,他的兄弟可就不是那样了。即便是国王的儿子,也不会象我小时候那样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周围人们的钟爱;非常罕见的是,我是一个一向只被人特别疼爱而从来不曾被人溺爱的孩子。在我离开家庭之前,从来没有让我单独在街上和其他孩子们一起乱跑过,也从来没有抑制或放任过我那些希奇古怪的脾气,这些古怪脾气,有人说是天生的,其实那是教育的结果。我有我那个年龄所能有的一些缺点;我好多说话,嘴馋,有时还撒谎。我偷吃过水果,偷吃过糖果或其他一些吃食,但我从来不曾损害人,毁坏东西,给别人添麻烦,虐待可怜的小动物,以资取乐。可是我记得有一次,我曾趁我的一位邻居克罗特太太上教堂去的时候,在她家的锅里撒了一泡尿。说真的,我至今想起这件事还觉得十分好笑,因为那位克罗特太太虽然是个善良的女人,但实在可以说是我一生中从没有遇见过的爱唠叨的老太婆。这就是我幼年时期干过的种种坏事的简短而真实的历史。

    既然我所见到的人都是善良的榜样,而我周围的人又都是最好的人物,我怎能变坏了呢?我的父亲,我的姑姑,我的乳母,我的亲戚,我们的朋友,我们的邻居,总之所有跟我接近的人,并不都是一味地顺从我,而是爱我,我也同样爱他们。我的遐想很少受到刺激和拂逆,因此我竟觉得我根本没有什么遐想。我敢发誓,在我没有受到老师辖制以前,从来不知道什么叫作幻想。我除了在父亲身边念书写字以及乳母带我去散步的时间以外,别的时间总跟姑姑在一起,在她身边坐着或站着,看她绣花,听她唱歌,我心中十分快活。姑姑为人好说好笑,很温柔,容貌也可爱,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她的神情、目光和姿态,如今还都历历在目,她跟我说的那些惹人欢喜的话至今也还记得。我可以说出她那时穿的衣服和她的发髻式样,当然也忘不了她两鬓上卷起的两个黑发小鬟,那是当时流行的式样。

    我对于音乐的爱好,更确切地说,我在很久以后才发展起来的音乐癖,确信是受了姑姑的影响。她会唱无数美妙的小调和歌曲,以她那清细的嗓音顿学院研究员,曾获英国国王颁布的“功勋”奖章。用诡辩,唱起来十分动听。这位出色的姑娘的爽朗心情,可以驱散她本人和她周围一切人的怅惘和悲愁。她的歌声对我的魅力是那样大,不仅她所唱的一些歌曲还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甚至在我的记忆力已经衰退的今天,有些在我儿童时代就已经完全忘却了的歌曲,随着年龄的增长,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给了我一种难以表达的乐趣。谁相信,家我这样一个饱受焦虑和苦痛折磨的老糊涂,在用颤巍巍的破嗓音哼着这些小调的时候,有时也会发现自己象个小孩子似的哭泣起来呢?特别是其中有一支歌,调子我清清楚楚想得起来,可是它那后半段歌词,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虽然它的韵脚还隐隐约约在我脑际盘旋。这支歌的开始和我所能想得起来的其余几句是这样:

    我真没有胆量啊,狄西!

    再到那小榆树下,

    倾听你的牧笛;

    因为在我们的小村里,

    已经有人窃窃私议。

    ……一个牧童,

    ……一往情深;

    ……无所畏惧,

    玫瑰花哪有不带刺儿的。

    为什么我一回忆起这支歌曲,就产生一种缠绵悱恻的感情?这种奇异的情趣,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然而,我怎样也不能把这支歌曲一气唱到底,而不被自己的眼泪打断。我曾无数次打算写信到巴黎去,请人设法补全其余的歌词,如果有人还能记得的话。但是,我几乎可以断定,假如我准知道这支歌曲除了我那可怜的苏森姑以外,还有别人唱过,那么,我这种一心要追忆这支歌曲的乐趣,恐怕就会消失大半。

    这就是我踏入人世后的最初的感情;这样,我就开始养成或表现出一种既十分高傲而又非常温柔的心灵,一种优柔怯懦却又不受约束的性格,这种性格永远摇摆于软弱与勇敢、犹疑与坚定之间,最后使我自身充满了矛盾,我连节制与享受、欢乐与慎重哪一样都没有得到。

    一次意外的变故打断了这种教育,其结果影响了我后来的一生。我父亲跟一个名叫高济埃先生的法国陆军上尉发生了一场纠纷,高济埃和议会里的人有亲戚关系。这个高济埃为人蛮横无礼而又胆小如鼠,我父亲把他鼻子打出血了。为了报复,他就诬告我父亲在城里向他持剑行凶。他们要把我父亲送入监狱,但是,依照当时的法律,我父亲坚决要求原告应和他一同入狱;这个要求被驳回了,我父亲只好离开日内瓦,让自己的余生在异乡度过;他宁愿这样,也决不让步:他认为若是让步,他一定会失掉荣誉和自由。

    父亲走后,我的舅父贝纳尔就做了我的监护人。舅父那时正在日内瓦防御工事中任职。他的大女儿已死,但还有一个和我同岁的儿子。我们一起被送到包塞,寄宿在朗拜尔西埃牧师家里,以便在那里跟他学习拉丁文,附带学习在所谓教育的名义下的一些乱七八糟的科目。

    两年的乡村生活,把我那罗马人的严峻性格减弱了一些,恢复了童年的稚气。在日内瓦,谁也不督促我,我却喜欢学习,喜欢看书,那几乎是我唯一的消遣;到了包塞,功课使我对游戏发生了爱好,它起了调剂劳逸的作用。乡村对我真是太新奇了,我不知厌倦地享受着它。我对它产生了一种非常浓厚的兴趣,这种兴趣一直没有减退过。此后,在我所有的岁月中,我一想起在那里度过的幸福时日,就使我对这些年代在乡村的逗留和乐趣感到怅惘,直到我又返回乡村时为止。朗拜尔西埃先生是个很通情达理的人,他对我们的教学从不马虎,但也不给我们过多的课业。他在这方面安排得很好,有两点可以证明,即:尽管我很不愿意受老师管束,可是当我回忆我的求学时代,却从来没有感到厌恶;我从他那里学到的东西虽不多,可是我所学到的都没有费什么力气就学会了,而且一点也没有忘掉。

    这种淳朴的农村生活给我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好处,我的心里豁然开朗,懂得了友情。在此以前,我只有一些高雅而空想的感情。共同生活在恬静的环境里逐渐使我和我的贝纳尔表兄相处得很亲密。没有多久,我对他的感情就超过了对我哥哥的感情,而且这种感情从来没有消失。他是一个身材高大而骨瘦如柴、十分孱弱的男孩。他性情柔和正如他身体羸弱,并不以自己是我监护人的儿子而过分利用家里对他的偏爱。我们俩的功课、游戏和爱好完全相同:我们都没有别的朋友,两人年龄相同,每个人都需要有个同伴;要是把我们分开,简直可以说是毁灭我们。我们虽然很少有机会表现出彼此间深厚的感情,但这种感情确已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我们不仅是一时一刻谁也不能离开谁,甚至我们谁也没想象过我们会有分开的一天。我们两人的性情都是听两句好话便心软,只要人们不强制我们,老是那么殷勤,无论对于什么,我们的意见都相同。如果说,由于管教我们的长者的偏爱,我的表兄在他们眼里好象比我高一等,可是当我们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又比他高一等,这样我俩就算扯平了。我们上课的时候,他背诵不出来,我就小声提示他;我的练习作完以后就帮助他做;游戏的时候,我的兴趣比他大,总是做他的辅导。总之,我们俩性情是如此相投,我们之间的友谊是如此诚挚,因而不管是在包塞或在日内瓦,五年多的时间我们几乎是形影不离。我承认,我们时常打架,但是从不需要别人来劝解,我们间的任何一次争吵从来没有超过一刻钟,而且我们也从来没有谁去向老师告对方的状。也许有人会说,这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小孩子的事;不过,自从世界上有了孩子以来,这也许是个独特的例子。

    包塞的生活方式,对于我太合适了,只要时间再长一些,就可以使我的性格彻底定型了。所有温柔、亲切、平和的感情,构成了这个生活方式的基调。我认为,世间再也没有一个人生来比我的虚荣心更小的了。虽然有时候我一冲动,心情会特别激昂,但我立刻又会陷入原有的颓唐。让跟我接近的人都爱我,乃是我那时最强烈的愿望。我的性情柔和,我表兄也柔和,连所有管教我们的人也都很柔和。整整两年里,我没见过谁粗暴地发脾气,也没受过谁的粗暴待遇。凡此种种,都在我心中培养天赋的素质。看到人人都喜欢我,也喜欢一切,我就感到极度的愉快。我常常想起我在礼拜堂里一时回答不出教理问答时的情景,朗拜尔西埃小姐脸上那种痛苦和不安的表情,使我特别心烦意乱。我在大庭广众面前答不上来,固然会感到羞愧和极端难受,但朗拜尔西埃小姐的这种表情则是唯一使我比羞愧更加难受的事。因为我虽然对于表扬没有什么感觉,对于羞耻却总是非常敏感的,在这里我可以说:我怕朗拜尔西埃小姐的责备远不如怕惹她难过那样厉害。

    然而,她和她哥哥一样,在必要的时候也会严厉;但这种严厉差不多总是合理的,而且从不过分,所以虽然使我感到愁闷,但是我完全不想反抗。我觉得使别人不愉快比自己受责罚更难受,而看到别人一个不愉快的脸色比自己受到体罚还要难堪。要想把我的心情说得更清楚些是相当麻烦的,但这也是必要的。假如人们更清楚地看到,他们对待年轻人往往不加区别地、甚至常冒昧从事而使用的那种方法所产生的长远后果,他们或许会改变这种方法!我从这一既普遍而又不幸的事例中得出了重大教训,因而决定在这里加以解释。

    期拜尔西埃小姐对我们不但有母亲般的慈爱,还拥有母亲般的权威,遇到我们应该受罚的时候,她有时也采用惩罚子女的办法。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她只是以惩罚来恫吓我们。受着这种在我看来是十分新颖的惩罚的恫吓,我觉得十分可怕;但是在她惩罚了以后;我却发现受罚倒不如等待处罚的时候那么可怕;而更奇怪的是,这种处罚使我对于处罚我的那位朗拜尔西埃小姐更加热爱。我发现在受处罚的痛楚乃至耻辱之中还搀杂着另外一种快感,使得我不但不怎么害怕,反倒希望再尝几回她那纤手的责打;只是由于我对她的真挚感情和自己的善良天性,才不去重犯理应再受到她同样处罚的过错。真的,这里边无疑有点儿早熟的性的本能,因为同样的责打,如果来自她哥哥,我就感不到丝毫快意。不过,按她哥哥的脾气来说,我是不怕他替妹妹动手的。我所以约束自己,免受惩罚,唯一的原因是怕招朗拜尔西埃小姐生气;这就是好感在我身上发挥的威力,甚至可以说,由肉感产生出来的好感所发挥的威力,而好感在我的心中总是支配着肉感的。

    这个我不怕重犯却又远而避之的错误又发生了,但这不怨我,也就是说,我并不是有意要犯的,而且可以说,我是心安理得地利用了这个机会。不过,这第二次也是最后的一次,因为期拜尔西埃小姐说,她不再用这种办法了,这种办法使她太累了。她一定也从某种迹象中看出这种惩罚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在这以前,我们睡在她的房里,冬天甚至有几次还睡在她的床上。过了两天,她便把我们安置到另外一个房间里去睡了。从此以后,我就有了她把我当大男孩子看待的荣誉,其实我并不需要这种荣誉。

    谁能想到这种由一个三十岁的年轻女人的手给予一个八岁儿童身上的体罚,竟能恰恰违反自然常态而决定了我以后一生的趣味、欲望、癖好、乃至我这整个的人呢?在我的肉感被激起的同时,我的欲望也发生了变化,它使我只局限于以往的感受,而不想再找其它事物。虽然我的血液里几乎生来就燃烧着肉欲的烈火,但直到最冷静、最迟熟的素质都发达起来的年龄,我始终是守身如玉地保持住纯洁。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我不知为什么经常用一双贪婪的眼睛注视着漂亮的女人。我不时在回想她们,但仅只是为了让她们象我幻想的那样一个个活动起来,叫她们一个个都变成朗拜尔西埃小姐。

    甚至在我到了结婚年龄以后,这种奇异的癖好,这种一贯顽强、并且快发展到堕落乃至疯狂地步的癖好,也没有使我丧失我的纯洁的习尚,尽管它象是早该失去了。假如说真的有过质朴而纯洁的教育的话,那末我所受过的教育就是这种教育。我的三位姑姑不但是贤德典范的女人,而且她们身上的那种庄重典雅也是当时一般女人所没有的。我父亲倒是个喜欢玩乐的人,但他的情趣是旧式的,在他所爱的女人们跟前,他也从没讲过使一个处女感到害羞的话;在任何别的地方,我也没有见过象在我们家里,尤其在我面前那样,注意对孩子们应有的尊重。我觉得朗拜尔西埃先生对这个问题也同样注意:有一个十分和善的女仆,只因在我们面前说了一句稍微有些放肆的话,就被辞退了。在我成年以前,我对于两性的结合根本没有清晰的概念,就是这一点点模糊的概念也总是以一种丑恶而可厌的形象呈现在我的脑际,我对娼妓具有一种永难磨灭的痛恨。我每遇到一个淫棍,就不能不表示轻蔑,甚至感到恐怖,因为有一天,我到小萨果内克斯去,经过一条低洼的小路,我看两旁有一些土洞,有人跟我说,那些家伙就在里面野合,从那以后我对淫乱行为就是这样深恶痛绝。我想到这种人,脑子里又经常回忆到我所见过的狗的交媾,一回忆就觉得恶心。

    由教育而来的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本身就能够推迟那种易于燃起欲火的天生气质最初的迸发,象我前面所说过的,我的肉欲初次露出的苗头在我身上所引起的规避作用对此也有所帮助。尽管我被沸腾起来的血液所冲动,可是由于我的想象只限于我过去的感受,所以我只知道把我的欲望寄托在我所已知的这种快感上,从来也未想到人们曾说得使我憎恶的那种快乐上面;这种快乐和我那种快感非常相近,我却丝毫没有理会到。在我愚妄的遐想中,在我色情的狂热中,在这种遐想与狂热有时使我做出的一些荒唐举动中,我曾运用想象力求助于异性,可是除了我所渴望获得的那种功用而外,我从来没想到异性还有什么其他的用途。

    就这样,我竟以十分热情、十分淫靡和异常早熟的气质,度过了春情时期,除了朗拜尔西埃小姐无意中使我认识到的一些肉感上的快慰以外,从来不曾想过,也不曾有过任何别种肉感之乐;甚至在我年龄增长,到了成人以后,仍然如此,依然是原来可以把我毁掉的事物保全了我。我旧有的童年嗜欲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和另外那种嗜欲连结一起,使我怎么也不能从感官所燃起的欲望里把它剔除掉。这种怪癖,加上我生性腼腆,就使我在女人面前很少有冒险的劲头;原来我认为另外那种享受只不过是我所好的那种享受的终点,而我所好的这种享受,男方心里想而又抢夺不来,女方可以给而又猜想不到;既然我在女人面前不敢把什么都说出来,或不能把什么都做出来,当然我就灰溜溜的了。我就是这样过了一辈子,在最心爱的女人身边垂涎三尺而不敢吭声,我既不敢把我的癖好向对方说明,就只好用一些使我能想起这种癖好的男女关系来聊以自慰。跪在一个泼辣情妇面前,服从她的命令,乞求她的原宥,对我说来就是极甜美的享受;我那敏捷的想象力越使我血液沸腾,我就越象个羞羞答答的情郎。谁都知道,这种搞恋爱的方式不会有什么迅速的进展,对于被爱者的贞操也没有多大危险。因此,我实际上所获甚微,可是运用了我的方式,就是说运用想象力,我仍然得到很多的享受。我的情欲,配合上我那腼腆的性格和浪漫的心情,就这样保持了我的感情纯洁和习尚端正;假使我稍微脸皮厚一些,同样的癖好也许会使我陷入最粗野的淫欲里。

    在我自动坦白的这座黑暗而充满污泥的迷宫里,我总算走完了最初的、最困难的一步了。最难出口的倒不是罪恶的事,而是又可笑又可耻的事。现在我心里已经稳定了,说出了我方才大胆说出的话以后,便没有任何顾虑了。根据我自白出来的事情,人们可以断定,在我一生中,有时在我狂爱的女人跟前激奋起来,甚至眼不能见,耳不能闻,神魂颠倒,全身痉挛,但从来也没有向她们说出我的怪癖,从来也没有在最亲密的情况下向她们恳求我需要的唯一的恩宠。这样的事从来也没发生过,只是在我童年时和一个跟我同岁的女孩子有过一次,不过那也是她先提出的。

    这样追溯到我感情生活的最初事迹,我发觉有些因素有时似乎非常矛盾,但又连在一起,有力地产生一个同样而单纯的效果;我又发现有些因素表面看来都一样,由于发生了某些情况而形成完全不同的巧合,以致使人想象不出它们之间当初会有什么关系。譬如,谁能相信我灵魂上一种最坚强的力量,是从我那有着柔弱与嗜欲两种因素的血液的同一泉源里淬砺出来的呢?下面的事情并没离开我刚才所说的主题,人们却可以从中得出完全不同的印象。

    有一天,我正在厨房隔壁的一间屋子里独自念书。女仆把朗拜尔西埃小姐的几把拢梳放在砂石板上烤干。在她来取的时候,发现一把拢梳有一边齿儿都断了。这是谁弄坏的呢?除我以外,没有别人到这间房里来过。他们追问我,我否认动过那个拢梳。朗拜尔西埃先生和朗拜尔西埃小姐一起来训诫我,逼问我,甚至还恫吓我,我始终坚决否认,然而,我的一切抗议都没有用,他们认定是我弄坏的,尽管人们从来没见过我如此大胆说谎。他们把这件事看得很严重,事实上也应该这样看。毁坏东西、说谎、硬不认错,似乎都应该受罚。可是这回却不是朝拜尔西埃小姐动手来惩罚我。他们给我舅父贝纳尔写了信,舅父来了。我那可怜的表兄也被加上另一种同样严重的罪名,我们两个人要受到同样的惩处。这次由我舅父动手的处罚可真厉害。为了以毒攻毒,彻底矫正我那败坏了的欲望,这可能是不能再好的方法了。所以,此后在很长一个时期内这些欲望没有再来干扰我。

    他们没能从我口中得出他们所希望的口供,以后又逼问了好几次,弄得我狼狈不堪,但我毫不动摇,我宁可死,并且决心去死。结果,暴力面对一个孩子的“魔鬼般的倔强”(他们对我的不屈不挠找不出别的字眼来形容)让步了。我从这次残酷的遭遇逃脱出来以后,已被折磨得不象人样了,然而,我胜利了。

    这件事差不多已经有五十年了,今天我不必再担心为这一事件而受惩罚了。那么,让我在上帝的面前声明:我在这件事上是无罪的,我既没弄坏那把拢子,也没有动过它,我不但没挨近那块砂石板,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大家不必问我这件东西到底是怎么弄坏的;我不知道,而且我也想不出道理来。我所确实知道的,就是我在这件事上是无罪的。

    人们可以设想,一个儿童在平常生活里性情腼腆温顺,但在激情奋发的时候却是那样激烈、高傲而不可驯服。他一向听从理智的支配,日常所受到的都是温柔、公正、亲切的待遇。在他心里连不公正这个观念都没有,可是现在恰恰受到了他所最爱和最尊敬的人们方面的第一次不公正的磨难。当时,他的思想该是多么混乱!他的感情该是多么复杂!在他的心里,在他的脑海中,在他那整个小小生灵的精神和理智里又该是多么天翻地覆的变化!我所以要请读者们,如果可能的话,自己想象一下这种情况,是因为我那时是怎样一种心情,我自己也无力分析清楚和详细叙述出来。

    那时我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去理解表面的情况如何使我脱不开罪责,我也不会设身处地替别人想一想。我只能从我本身着想,我感觉到的只是:因为一个并不是我犯的过错,竟给我如此严厉的惩罚,实在太残酷了。肉体上的痛楚虽然剧烈,我并不觉得怎么样,我所感觉到的只有气愤、激怒和失望。我表兄的情况也跟我差不多,人们把一件无心的过错当作蓄意已久的行为来处罚他,因此也跟我一样怒不可遏,可以说,他跟我采取了一致行动。我们俩倒在一张床上,激动得不住颤抖,互相拥抱在一起,甚至喘不过气来。等到我们幼小的心灵稍稍平静了些,能够发泄我们的愤怒的时候,我们就起来直挺挺坐在床上,两个人一起用尽全身的力气,不停地喊:刽子手!刽子手!刽子手!

    我写这件事的时候,还觉得脉搏怦怦跳动;即使我活到十万岁,这些情景也一直历历在目。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不公正和暴力的感受,它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上,以致一切和这种感受有关的观念都会使我的心情又象最初那样激愤起来;这种感受,一开始是由我自己身上而起的,以后它变得非常坚强并且完全摆脱了个人的利害关系,无论不公正行为的受害者是谁,也无论它是什么地方发生的,只要我看见或听到,便立刻怒发冲冠,有如身受。每当我在书中读到凶恶暴君的残忍,或是邪恶僧侣的阴谋诡计的时候,真有心不惜万死去把这些无耻之徒宰掉。有时我看到一只公鸡、一头母个、一只狗或是其他畜生侵害别的畜生,我往往会跑得满身大汗去追它,或用石块去砍它,唯一的理由就是因为它恃强凌弱。这种感情可能是我的天性,我也相信一定是生来就有的;但是,我第一次所遭受的不公正的沉痛回忆和我的天性密切融合得太久,因而这种天性更加增强了。

    我那欢畅的童年生活就这样结束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享受不到纯洁的幸福了。就是在今天,我仍觉得我所回忆的幸福童年也就到这里为止。我们以后还在包塞住了几个月。在这期间,我们在那里,就好象人们所描述的亚当的情况那样,虽然还在地上乐园,但已不能再享受其中之乐:表面的环境虽然没有变,生活实际完全不同了。学生对于他们的教导者再也没有那种热爱、尊敬、亲密和信赖的关系了,我们再不把他们看做洞悉我们心灵深处的神灵了!我们做了坏事不象从前那样感到羞愧,而是比以前更加害怕被人告发:我们开始隐瞒、反驳、说谎。我们那个年龄所能有的种种邪恶,腐蚀了我们的天真,丑化了我们的游戏。田园生活在我们眼中也失去了那种令人感到惬意的宁静和淳朴,好象变得荒凉阴郁了;又象盖上了一层黑幕,使我们看不到它的优美。小花园也辍了耕,我们不再去莳花锄草。我们不再轻轻地去把地上的土掀开,发现我们撒下的种于发了芽也不再欢呼了。我们讨厌了这种生活,人家也讨厌了我们。舅父把我们接回去,我们就跟朗拜尔西埃先生和朗拜尔西埃小姐分了手,彼此都觉得腻烦,没有什么惜别之感。

    我离开包塞以后,将近三十年的时间从没有一次愉快地想过在那里的光景,只觉得那里没有什么值得念念不忘的。但是当我盛年即逝,行将进入老年的时候,别的回忆逐渐消失,而这些回忆却重新浮起,深深地刻在我的脑际,而且越来越显得美妙和有力。我好象由于感到生命即将逝去而设法把它抓回来,再从头开始。那个时期的一点小事都使我喜悦,其所以如此,只是因为它是那个时候的事情。时间、地点和人物的情况,我都回忆起来了:女仆或男仆在屋子里忙着;一只燕子从窗户飞进屋来;我背诵的时候有一只苍蝇落在我的手上;种种情景历历在目。我清楚地记得我们住过的那个房间的一切布置;右边是朗拜尔西埃先生的书房,墙上挂着一张历代教皇的版画、一只晴雨表和一个大型日历。这所房子后面,是一座花园,地势很高,那里有许多覆盆子树,不仅树荫遮住了窗子,甚至有时树枝一直钻到窗户里面来。我很知道读者并不大需要知道这些,但是我需要把这些告诉读者。所有在这幸福岁月里的一些轶事,现在想起来还使我喜欢得跳跃起来,我有什么不敢向读者说的呢!特别有五、六件轶事应该讲一讲。让我们打个折扣吧。我给你删去五件,只谈一件;不过这一件,请允许我尽量把它述说得长一些,好让我延长一下我的快乐。

    假如我只是讨你们高兴,我一定会选择朗拜尔西埃小姐露出屁股的故事,她不幸在草地边缘上跌了一跤,正好撒丁王从那里经过,把她整个屁股都看见了。但是土台上的胡桃树的轶事我更觉得有趣,因为我是这个轶事的演员;而在她跌跤的轶事中我不过是个观客;我承认,尽管那件事的本身很可笑,可是那时我还把她当做母亲看待,甚至比对母亲还爱,那件事只有使我惊慌,并不感到有什么可笑的地方。

    啊,读者们,你们是想知道那土台上胡桃树的伟大历史的,就请你们听听它那惊人的悲剧吧,如果可能的话,请不要颤抖!

    院门外边,进口处左侧有一片土台,下午大家常到那里去闲坐,但那里一点荫凉也没有。为了使它能有点荫凉,朗拜尔西埃先生叫人在那里栽了一棵胡桃树。栽这棵树时仪式相当隆重,我们两个寄宿生作了这棵树的教父。人们往坑里填土的时候,我们每人用一只手扶着树,唱着凯歌。为了便于浇水,在树根周围还砌了个池子。我和我的表兄每天都兴致勃勃地看着人们浇水,我们天真地确信:在这土台上栽一棵树比在敌人堡垒的墙孔上插一面旗帜还要伟大;因此我们俩决心取得这种光荣,而不让任何人分享。

    为此,我们砍来一根嫩柳树枝子,也把它栽在土台上,离那棵雄伟的胡桃树大约有十来呎。我们也没忘了在我们那棵小树根下围起一个池子。困难的是没有水往里浇,因为水源离得相当远,人家又不许我们跑去提水。但是我们的柳树非浇水不可,因此,那几天我们想出种种诡计来给它浇水,成绩果然不坏,我们亲眼看到它发了芽,长出嫩叶来。我们不时地量一量叶子长了多大。尽管全树不过一呎高,但我们确信它不久便会给我们荫凉的。

    这棵小树占据了我们的整个心灵,弄得我们干什么也不能专心,一点书也念不下去,我们简直就象发了疯。人们不了解我们在跟谁斗气,只好对我们管束得比以前更严了。我们到了真正缺水浇的严重时刻了,眼看着小树要干死,心里实在难受。可是急中生智,我们想出了一个窍门,能保证小树和我们免于一死,那就是在地底下掘一个小暗沟,把浇胡桃树的水给小柳树暗暗引过来一部分。我们积极地执行了这项措施,但是起初并未成功。我们把那个沟的斜坡做得太不合适,水根本不流,土往下坍,把小沟给堵死了,入口处又塞满了一些脏东西,一切都不顺利。但是我们并不灰心:“omniavincitlaborimprobus”。我们又把小沟和小柳树根下的池子挖深了一些,让水容易流过来。我们把小箱子的底劈成小窄木板,先用一些一条接着一条地平铺在沟里,然后又用一些斜放在沟的两侧,作成了一个三角形的水道。在入口处插上一排细木棍,棍与棍之间留有空隙,好象一种铁蓖子或澡盆里的放水孔,可以挡住泥沙石块,而又能使水流得通畅。我们非常仔细地把这项工程用土盖好,并且把土踩平。全部完工的那一天,我们怀着希望和恐惧交织在一起的紧张心情等待着浇水时刻的到来。好象等了有几世纪之久,这个时刻终于来到了。朗拜尔西埃先生跟往常一样,来参加这项工作;在浇水的时候,我们俩老站在他身后,以便掩护那棵小柳树;最侥幸的是,他始终是背对着树,没有转过身来。

    头一桶水刚刚浇完,我们就看见水流到我们树的池子里。看到这种情景,我们忘掉了谨慎,不由得欢呼起来,朗拜尔西埃先生因此回过头来,这一下可糟糕了!他刚才看到胡桃树底下的泥土大量吸收水分,认为是土质好,心里非常快活;此时,他忽然发觉水分到两个池子里去了,不禁吃了一惊,也大叫起来。他仔细一瞧,看破了诡计,立刻叫人拿来一把大镐,一镐下去,我们的木板就飞起了两三片,他大声喊道:“一条地下水道!一条地下水道!”他毫不留情地把各处都给刨了,每刨一下子都刨到我们的心上。一刹那间,木板、水沟、池子、小柳树,全都完了,全都被刨得稀烂。在这一段可怕的破坏工作中,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不停地叫着“地下水道”。他一面喊着:“地下水道!地下水道!”一面破坏着一切。

    有人也许会想,这件事情必然会给小建筑师们带来不幸,但他想错了,全部事件到此为止。朗拜尔西埃先生并没有说一句责备我们的话,也没有给我们脸色看,也再没跟我们提这件事;甚至过了一会儿,我们还听见他在他妹妹跟前哈哈大笑,他的笑声老远就能听得见。更怪的是,我们除了起初有点惊慌,也没有觉得太难过。我们在别处又栽了一棵树,我们也常常提起第一棵树的悲剧,一提起来我们俩就象背诵文章似地叫道:“一条下水道!一条下水道!”在此以前,当我以阿里斯提德或布鲁图斯自居的时候,曾不时出现过那么一种骄傲感。这是我的虚荣心第一次明显的表现。我觉得我们能够亲手筑成一条地下水道,栽一棵小柳枝来和大树竞赛,真是至高无上的光荣,我十岁时对事物的看法比凯撒在三十岁时还要高明。

    这棵胡桃树以及同它有关的那段小故事,一直非常清楚地留在我的脑际,或者说时常浮现在我的脑际,因此当我于一七五四年到日内瓦去的时候,我最惬意的打算之一就是到包塞去再看一下我儿童时代游戏的纪念物,特别是那棵亲爱的胡桃树,它该有一个世纪的三分之一的寿命了。但是我那时一直有事缠身,不能自主,始终没有满足这种愿望的机会。看来这样的机会也不可能再有了。然而,我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得到这种机会的愿望;我差不多可以断定,假如一旦我能回到那心爱的地方,看到那棵心爱的胡桃树还活着的话,我一定会用我的眼泪浇灌它的。

    回到日内瓦以后,我在舅父家里住了两三年,等待着人们对我前途的安排。舅父希望自己的儿子当工程师,他教给我表兄一点制图学,并给他讲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原理》。我也陪着他一起学,并且发生了兴趣,特别是对于制图学。这时大家却商量着叫我做钟表匠、律师或牧师。我很喜欢做牧师,我觉得传道说教倒挺有意思。可是我母亲遗产每年的那点收入由哥哥和我一分,就不够供我继续读书了。既然我当时的年龄还不那么急于选择职业,就只好暂时留在舅父家里等待着,这几乎是虚度光阴,同时还得支付一笔虽然公平合理、数目却也实在可观的饍宿费。

    我的舅父和我父亲一样,也是个喜欢玩乐的人,他也象我父亲一样不善于用义务约束自己,很少关心我们。舅母是一个稍带虔信派教徒作风的虔诚女人,她宁愿去唱圣诗,也不愿注意我们的教育;他们对我们几乎是完全放任,我们也从来不滥用这种放任。我们两人形影不离,互相帮助,无求于他人,而且因为我们从来不想去跟那些和我们年纪相仿的顽童们厮混,所以丝毫没有沾染上由于终日无所事事而养成的那种浪荡逍遥的习气。其实,我说我们闲散是错误的,因为我们一辈子也没有放闲过。值得庆幸的是,我们感到极为有趣的各种毫不间断的游戏,使我们在家里忙个不停,甚至使我们不想出门。我们自己作鸟笼子、笛子、毯子、鼓,盖小房子,作水枪、弩弓等玩具。我们也学我那位和善的年迈外祖父那样制造钟表,有时竟弄坏了他的那些工具。另外还有一种最喜欢的爱好,就是在纸上涂抹,起画稿,施墨,加彩,糟蹋颜色。有一个名叫刚巴高尔达的意大利江湖艺人到日内瓦来,我们去看过一次就不想再去了;但是,他有木偶,我们也就造起木偶来;他的木偶演一些喜剧式的东西,我们也就为我们的木偶编喜剧。没有变音哨子,我们就用假嗓子学那滑稽小丑的语声,来演我们这些动人的喜剧,我们那些慈祥的长辈们倒也都耐心地看,耐心地听。但是有一天,我的舅父贝纳尔召集家人朗读了他自己写的一篇动人的讲道稿。于是我们又丢开了喜剧,也写起讲道稿来了。这些琐事没有多大意思,我自己也承认;不过,这些琐事证明,我们最初的教育是多么需要很好的指导,才能使我们这些在那样幼小的年龄就几乎自己管束自己的孩子很少滥用这种放任。我们不太需要结交同伴,甚至有这种机会,我们也不重视。我们出去散步的时候,经常看到孩子们玩耍,但是并不羡慕,甚至也不打算参加。我们两人之间的友情足以使我们心满意足,只要我们两人能在一起,就是最单调的娱乐,我们也会感到喜悦。

    由于我们两人形影不离,人们注意起来了;特别是我的表兄身材很高,而我很矮,这样的一对确是十分可笑。他瘦高个子,小脸儿象个皱苹果,神气柔弱、步伐无力,招得孩子们嘲笑。

    人家用当地的土语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他“笨驴”,只要我们一出门,就会在我们的周围响起一片“笨驴,笨驴”的喊声。他对于这种嘲笑比我更能处之泰然。我恼火了,想跟他们打架,这正是那些小流氓求之不得的。我跟他们打起来了,结果挨了打。我那可怜的表兄尽力帮助我,可惜他弱不禁风,人家一拳就把他打倒了。这么一来,我简直气疯了。虽然我脑袋上、肩膀上挨的那几拳的确不轻,但他们要打的并不是我,而是“笨驴”。我这种倔强的怒火反倒把事情弄得更糟,后来,只有在人家上课的时间,我们才敢出门,我们唯恐受到小学生们的詈骂和追赶。

    现在我已成了打抱不平的骑士了。为了作一个象样的骑士,我需要有一位情人;我有过两位。我时常到尼翁去看我父亲,尼翁是伏沃州的一个小镇,我父亲已定居在那里。我父亲的人缘很好,连他的儿子也沾了光。我在他那里住的日子虽不多,看在他面上,所有的人对我都很亲切。有一位菲尔松太太更是对我万分疼爱,这还不算,她女儿还把我看作她的情人。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子给一个二十二岁的姑娘作情人,人们当然会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所有这种非常机灵的姑娘们都很乐意把小洋娃娃摆在前面,以便把大洋娃娃掩蔽起来,她们很会运用手腕,造成一种令人着迷的假象,来诱惑那些大洋娃娃。在我这方面看不出她和我有什么不相称的地方,因此我对这件事倒挺认真;我把我整个的心,或者更确切地说,把我全副的脑筋都用在这上面了,因为,虽然我爱她已达发狂的程度,虽然我的狂热、兴奋、激昂做出了许多令人绝倒的趣剧,但我也只是在我那小脑袋里爱她而已。

    据我所知,有两种完全不同而又完全真实的爱情,它们虽然都很强烈,但是彼此间几乎没有共同的地方;它们跟亲密的友谊也不一样。我整个一生被这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爱情各占去一半,甚至我曾在同一时间亲身体验了这两种爱情。比方说,在我刚刚讲述的那个时期,也就是当我公然把德·菲尔松小姐据为己有、专横到不能忍受别的男子跟她接近的时候,我曾经跟一位小姑娘戈登小姐有过几次时间不长、但是热烈的幽会;幽会时,她好象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对待我。全部经过,如此而已。虽然不过如此,但是实际上,我却觉得这就是一切,这就是无上的幸福了。我当时已经体会到秘密之可贵。虽然在使用秘密方面,我还十分幼稚,但是当我发现德·菲尔松小姐跟我定情,只不过为了遮掩其他风流勾当的时候,我便针锋相对地以同样的方式报答了她。这是她万万没有料到的。但我深感遗憾的是,我的秘密被发现了。也可以说,我的小老师并没有象我一样保守秘密。不久,人家就把我们分开了。又过些天,当我回日内瓦从库当斯路过的时候,我听到有几个小姑娘低声喊道:“戈登跟卢闹翻了。”

    这位戈登小姐的确是一个不寻常的人物。她长得并不美,但她那脸庞是令人难以忘记的;我至今还时常想起它来,拿我这样一个老疯子来说,未免想得过分了一些。她的身段,她的姿态,特别是她那双眼睛都与她的年龄不相称。她那副小神气又威严又骄傲,倒很合乎她扮的那种脚色,也就是她那副小神气使我们想起演这种角色来。但是,她最奇怪的一点是,她那种大胆与端庄混合在一起的样子,是令人难以了解的。她对我肆无忌惮,我对她却丝毫不能随便。她完全把我当做小孩子看待,因此我相信,要未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孩子,要末恰恰相反,她本人还是一个孩子,居然把面临的危险视为儿戏。

    我对她们两人,可以说都是一心一意。而且我是那样全心全意,当我跟其中一个在一起的时候,心里从来不想另一个。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对她们两人的感情却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我就是跟德·菲尔松小姐过一辈子,也不会想到要离开她;但是,我接近她的时候,我的喜悦心情是平静的,决不会感情激动。我爱她,特别是在跟许多人一起谈笑的时候,打趣取笑,打情骂俏,甚至争风吃醋,都使我心花怒放,津津有味。我看到那些年岁大的情敌仿佛受到冷遇,而我独为她所垂青,便洋洋得意地自豪起来。我也曾被逗得愁肠百转,但是我喜欢承受这种苦痛。人们的赞美、鼓励和欢笑,又使我心头发暖,勇气倍增。我又发脾气,又说机灵话,在交际场里,我爱她爱得发狂;若是单独和她相对,我反而会局促不安,心情冷淡,甚至有些厌烦的情绪。不过,我对她是那样关心,当她生病的时候,我非常苦恼,我宁愿牺牲自己的身体使她得以恢复健康。请大家注意,由于我本身的经验,我是深切了解疾病和健康的意义的。一离开她,我就想念她,觉得非有她不可;而在和她相会的时候,她的那些爱抚使我感到甜蜜的是心灵而不是肉体。我跟她在一起有一种泰然的感觉;我除了她所给的一切,并不想得到更多的东西。不过,我要是看见她跟别人也是这样,那我是不能容忍的。我对她是爱若兄妹,妒如情郎。

    至于戈登小姐,我每一想到她可能象对待我一样对待别的男子,心里就嫉妒起来,仿佛土耳其人、疯子或者老虎那样。因为她的所赐即便星星点点,我若不下跪也是得不到的。当我和德·菲尔松小姐接近的时候,我只感到欢喜,并不动情;但是,只要戈登小姐一出现,我便任何别的东西都看不见了,简直神魂颠倒。跟前者相处,虽然很亲昵,决没有什么放肆的地方;但在后者面前,那就完全相反了,即便是彼此已十分厮熟,我心里也是七上八下,忐忑不安。我觉得,假如我跟她在一起的时间太久,我的命都得断送掉,因为心脏的跳动准会把我活活憋死。对于她们两个,我同样害怕失宠;不过,我对一方是体贴备至,而对另一方则是唯命是从。把世界上所有的财宝都给我,我也不肯去惹德·菲尔松小姐生气;可是,如果戈登小姐命令我去跳火坑,我相信,我马上就会去跳的。

    我跟戈登小姐的那些桃色事件——或者更确切地说,那些幽会——没有维持多久,这对她对我都算天大的幸事。我跟德·菲尔松小姐的交往没有发生同样的危险,不过,经过稍长的时间之后,也形成了一场悲剧的结局。这类事件的结局永远带有一些浪漫的气息,使人不禁为之感叹。我跟德·菲尔松小姐的情爱虽然并不炽烈,但是也许更加眷恋。我们没有一次不是挥泪而别,更奇怪的是,在分手以后,我便感到难堪的寂寞。我一开口,便会谈起她,我一沉思,便会想到她。我的伤感是真实和痛切的。不过,我相信,实际上这种英雄之泪决非完全为她而洒,在我的伤感中,对于以她为中心的那种玩乐的留恋,也占很大的成分,只是我没有理会这一点罢了。为了排遣离愁别恨,两个人写了一阵情书,词句之动人就是冷若岩石的人也会为之心碎。我终于得到了胜利;她再也忍耐不住,只好到日内瓦来看我。这一下子我更晕头转向了,在她小住的两天中,我简直如醉如痴。她要离开的时候,我真想她一走我便去投水自尽。我的号啕声久久停留在茫茫的太空中。过了一个星期,她给我寄来一些糖果和几副手套,假若我不知这时她已经结婚,她那次“光临”只是为了置办嫁妆而来的,那么,我一定会觉得她这种举动是多情的表示。当时我是何等愤怒,不用描述,就可想而知。我满怀崇高的怒火,坚决发誓,永远不再见这个负心的女子。我觉得这是对她最严重的惩罚。可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死去。二十年后,我去看我的老父。我们父子二人泛舟湖上的时候,我看见高我们的船不远,有一只游艇,上面坐着几个女人,我问那是谁。“怎么!”我父亲笑着说,“想不起来了吗?那是你当年的情人啊。现在叫克里斯丹夫人,就是从前的德·菲尔松小姐。”听到这个差不多已经完全忘掉的名字,我哆嗦了一下。不过,我马上吩咐船夫把船划开了。虽然这是一个相当好的复仇机会,但是我觉得犯不上违背誓言,跟一个年已四十的女人算二十年前的帐。

    在没有确定我的前途以前,我少年时代的大好光阴便在这些无聊的琐事中浪费掉了。人们根据我的天性,经过再三考虑,终于给我选择了一个最不称心的职业。他们把我送到本城法院书记官马斯隆那里,叫我在他手下学习“承揽诉讼人”的行道,依照贝纳尔先生的说法,那是种有用的职业。我对“承揽诉讼人”这个雅号讨厌透了。我人格高尚,决不想用卑鄙手段去发财。天天干这行业务真是枯燥无味,令人难以容忍,加上工作时间又长,还得和奴才一样听人驱使,我心里就更不高兴了。我每走进事务所大门的时候,总是怀着憎恶的心情,这种心情日甚一日。至于马斯隆先生呢,他很不满意我,对我抱着轻蔑的态度。他经常骂我懒惰和蠢笨,他每天都喋喋不休地说:“你舅舅硬说你会这个,会那个,其实你什么也不会。他答应给我送来一个能干的小伙子,哪知道送来的却是一头驴。”结果,我以“无能”的罪名,很不光采地被赶出了那家事务所;照马斯隆先生的那些办事员们的说法,我除了使用钟表匠的锉刀以外,没有别的用处。

    自己的天资经过这样评定以后,我就只好去当学徒了。不过,他们叫我去投靠的不是一个钟表制造匠,而是一个零件镂刻师。书记官的轻蔑态度实在把我的骄气压得太低了,所以我依命而行,毫无怨言。我的师傅,人称杜康曼先生,是一个脾气粗暴的青年人,在很短的期间里,就把我儿童时代的一切光华全都磨光了;他摧残了我那温柔多情、天真活泼的性格,使我不但在实际生活上、而且在精神面貌上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学徒。我的拉丁文和我所学的古典文学和历史,都长期抛在脑后,我甚至记不起世界上有过罗马人。我去看我父亲的时候,他再也看不出我是他的“宝贝”了。在那些太太小姐们的心目中,我再也不是风流潇洒的让-雅克了。连我自己都确切地相信,朗拜尔西埃兄妹决不会认出我是他们的门生,因此,我真不好意思去拜访他们;从那以后,我永远也没有再碰到他们了。最低级的趣味、最下流的习惯代替了我当年可爱的娱乐,甚至使那些娱乐在我的记忆里连一点影子都没有了。我虽然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是,想必是我生来就有一种易于堕落的倾向,因为我丝毫没费力,转瞬之间便堕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连非常早熟的凯撒,也不曾这样迅速地变成拉里东。

    说起那行手艺本身,我并不讨厌。我非常喜欢打图样的艺术,挥动刻刀也觉得很有趣味。同时,在钟表制造业这一行里,镂刻零件,用不着有多么高超的技术,所以我希望在这方面能有卓越的成就。假如不是由于我师傅蛮横无礼,由于我所受的种种束缚,因而对这种工作感到厌烦的话,那么,我也许会达到这个目的了。我曾经背着他在工作时间内搞了一些虽然属于同样性质、但是对我那不受束缚的性格具有吸引力的东西。我镂刻了一些骑士勋章,供我自己和伙伴们佩戴之用。我师傅发现我私下里干这种违禁的活儿,痛打了我一顿,并且说我在练习制造伪币,因为我们的勋章上面刻有共和国的国徽。说老实话,我根本不懂得什么是伪币,就是对于真币,我认识的也不多。我对罗马的“阿斯”的铸造方法倒比对我们的三苏辅币更加熟悉。

    由于师傅的暴虐专横,终于使我对于本来喜爱的工作感到苦不堪言,并使我染上了自己痛恨的一些恶习,诸如撒谎、怠惰、偷窃等等。这一时期我身上发生的变化,回忆起来,令我深刻地体会到,在家靠父母和出外当奴隶之间的天壤之别。我生性腼腆而懦怯,尽管可以有千百个缺点,但决不至于堕落到厚颜无耻的程度。在此以前,我所享受的正当的自由仅只是一点一点地缩小范围,而现在呢,它完全化为乌有了。跟父亲在一起的时候,我肆无忌惮;在朗拜尔西埃先生家里的时候,我无拘无束;在舅父家里,我谨言慎行;到了我师傅那里,我就变得胆小如鼠了。从那以后,我就成为一个堕落的孩子。当初跟长辈在一起的时候,我过惯了完全和他们一样的生活:没有一种娱乐我不能参加,没有一种佳肴会缺少我的那一份,我心里想什么,嘴里便说什么。而在我师傅家里竟变成怎样一个人呢?大家是一想便知的。因为在那里,我不敢张嘴;在那里,饭只吃到三分之一时候,就得离开饭桌,马上就得走出去;在那里,我是一天忙到晚,我看见别人有玩有乐,只是我什么也享受不着;在那里,主人及其狐朋狗友的逍遥放荡,越发使我感到受人奴役的重压;在那里,即便争论我最熟悉的事情,我也不敢张嘴;总之,在那里,我眼睛看见什么,心里就羡慕什么。为什么?只是因为被剥夺了一切。永别了,我的安逸生活;永别了,我的愉快活泼;就是从前我犯错误时候往往使我躲过责罚的那些聪明活,而今也休想再说了。有一件事情,我一想起来便不能不笑;某天晚上,在父亲家里,我因为淘气,罚我不吃饭就上床睡觉;当我拿着一小片面包从厨房走出去的时候,我看见并且闻到铁叉子上烤着一大块肉。大家站在炉灶周围;我从那儿走过去,不得不向他们每个人道声晚安。道完晚安之后。我向那块肉瞥了一眼。哎呀,它的颜色多么好看,它的味儿多么香啊!我不由自主地也向它鞠了一躬,用悲戚的声音对它说:“烤肉,再见吧!”这句灵机一动、脱口而出的天真无邪的玩笑话是那样逗乐,他们到底还是叫我一块吃晚饭了。在我师傅家里,如果这样做,也许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但是,我相信,在那里,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机灵劲儿,即便有,我也决不敢说出口来。

    我就这样学会了贪婪,隐瞒,作假,撒谎,最后,还学会了偷东西——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种念头,可是现在一有了这种念头,就再也改不掉了。力不从心,结果必然走上这条邪恶的道路。这就是为什么所有的奴仆都是连偷带骗,个个学徒都是连骗带偷。不过,如果后者处在与人平等、无忧无虑的状态,而所希望的又可以得到满足的话,那么,在他们逐渐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丢掉这种不光彩的癖好。可惜我没有遇到那样有利的条件,所以未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儿童第一步走向邪恶,大抵是由于他那善良的本性被人引入歧途的缘故。我在师傅家里已经待了一年以上,尽管经常感到手头拮据,不断受到外物的诱惑,但是,就连吃的东西我也没想偷过。我第一次偷东西本是出于一番给人帮忙的好意,不过,它为另外几次偷窃揭开了序幕,而那几次偷窃的动机却不值得赞扬。

    我师傅有位伙友,叫做维拉,他家与我们为邻,稍远处有一个园子,园中种着最名贵的龙须菜。这时维拉手头不大宽裕。他想背着自己的母亲偷几颗刚刚长成的嫩小龙须菜,当作鲜货把它卖掉,换几顿好饭吃。他自己不愿意去冒这个风险,而且他手脚也不灵便,就选中我去办这件事。他首先恭维了我一顿,我当时没有识破他的用意所在,所以很容易就上了圈套。然后,他假装忽然想出这个主意,让我去干。我拒绝了好半天;可是他固执己见,又向我百般阿谀奉承,我抵抗不住,结果投降了。我每天早晨去割一些最好的龙须菜,拿到茂拉尔市场出售;市场上有位老太婆,她猜我是偷来的,便向我当面揭穿,以便贱价收买。我作贼心虚,只好凭她随意给价,然后我将钱如数交给维拉。这钱马上变成一顿饭菜,置办人是我,吃的是他和另外一个伙友。他给我一点小惠已经使我心满意足了,至于他们的酒杯,我摸都没有摸到。

    这种小把戏我一直干了好几天,我丝毫没有想到偷窃一下偷窃者,即从维拉盗卖龙须菜的收入中抽个头儿。我实心实意干这种勾当,唯一的动机就是为了讨主使人的欢心。但是,假若我被人捉住的话,我要怎样挨打、受骂、大吃苦头啊,而那个坏蛋一定会说我诬赖他,别人也一定会相信他的话,结果,我便要以诬告之罪受到加倍的惩罚,因为他是个伙友,而我只是一个学徒!作恶的强者逍遥法外,无辜的弱者遭殃,走遍天下皆是如此。

    这样一来,我才了解到偷窃并不象我原来想象的那样可怕。我对这门学问很快便登堂入室,凡是我想弄到手的东西,只要我力所能及,那就难保安全了。在师傅家里,我吃的并不算坏;我所以难以克制自己的食欲,是由于看到我师傅吃东西太没节制。每当端来美味珍馐的时候,他便把青年人赶下桌子,我觉得这种习尚是培养馋鬼和小偷的最有利因素。没有多久,我便兼任这两种角色了;一般来说,我总是得心应手,只偶尔被捉住挨顿苦揍而已。

    有一次我偷苹果,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一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就感到战栗,也觉得好笑。那些苹果放在储藏室的最里边,那间储藏室上面有一个很高的格子窗,厨房里的阳光可以射到里面去。有一天。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便登在案板上,向“赫斯珀里得斯苹果园”张望我所不能接近的禁脔。我把烤肉的铁叉子取来,看它是否够得着;不成,它太短了。我又找了一个小叉子(我师傅喜欢打猎,为了烤打来的野味,所以专门预备一个小叉子)接在上面。我扎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我到底扎上了一个苹果,这可把我乐坏了。我小心翼翼地往上拉,苹果已经接近格子窗户了。我伸手去拿。但是,多么叫人伤脑筋啊!苹果太大,从格子里拿不出来。为了拿它,我费了多少苦心!要使铁叉子不掉下来,我必须找个夹住它的东西,要切苹果,我必须找把相当长的刀子,在切的时候,又必须有一块托板。等万事齐备以后,我就开始切苹果,我打算把它切成两半,分别取出来。但是,我刚刚切开,两块苹果就都掉到储藏室地下去了。富有同情心的读者哟,请分担我的烦恼吧!

    我并没有丧失勇气;不过,我已经浪费了许多时间。我怕冷不防被人逮住,只好等第二天再来作比较幸运的尝试。于是,我就好象没事人儿似地,干我的工作去了。至于储藏室里那两个不会保守秘密的凭证,对我是多么不利,我连想都没有想它。

    第二天,我找了个适当机会,又作了一次新的尝试。我爬上我的楼板,伸出铁叉,对准苹果,正准备去扎……谁知道那个守卫龙并没睡着,储藏室的门叭哒一声开了。我师傅走了出来,两手一叉,瞪着我,对我说:“好哇!”……写到这里,我的手哆嗦得连笔都攥不住了。

    由于经常挨打,我渐渐对挨打也就满不在乎了。后来我觉得这是抵消偷窃罪行的一种方式,我倒有了继续偷窃的权利了。我并不把眼睛向后看、看我挨打时的情况,而是把眼睛向前看,看我究竟怎样复仇。我心里想,既然按小偷来治我,那就等于认可我做小偷。我发现,偷东西与挨揍是相辅而行的事情,因而构成了一种交易,作为交易的一方,我只要履行我所承担的义务就行了,至于对方的义务,那就让我师傅费心去履行吧。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每当我偷东西的时候,就比以前更加心安理得了。我对自己说:“结果会怎样呢?挨揍吗?管它呢!我生来就是为挨揍的。”

    我好食而不贪,好色而不淫:由于别的欲念太多,这两种欲望就被冲淡了。非心闲时,我从来不思口福,而我平生又难得心闲,所以就很少有思考美味的时间。正因为这样,我才没有把我的偷窃伎俩长期局限在食物上,不久,我便把它扩展到我所希求的一切东西上面去了;后来我所以没有变成职业小偷,只是因为我一向不爱钱的缘故。在作坊的一端,我师傅另有一间私室,门老是锁着,我想了个窍门,把它打开,然后再人不知鬼不觉地把它关好。我潜入那个房间,征用了师傅的应手工具、精美图案和产品模型,凡是我所喜爱,凡是他有意瞒着我的东西,我都拿。说真的,这种偷窃是无辜的,因为我偷来的东西还是用在给我师傅干的活上;不过,由于我能够自由支配那些小东西,所以心里喜欢得不得了;我觉得,在偷师傅的产品时,仿佛连他的技术都偷来了。另外,在一些小匣里,我发现有碎金块、碎银块、小宝石、贵重物品和钱币。我呢,口袋里只要有四五个苏,就心满意足了,因而不但没有去摸匣子里的任何东西,就连贪婪地看上一眼,我记得也没有过。我看见那些东西的时候,我心里不是喜欢,而是恐怖。我深深相信,我对于盗窃金银财宝以及对于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的畏惧,大半是由于教育的结果。另外一小半,是由于内心里交织着丢脸、坐牢、受罚、上绞刑架的观念,只要一起盗心,这些思绪便会使我不寒而栗;所以,我总觉得,我的那些恶作剧只不过是淘气罢了,实际上也正是如此。我认为,结果顶多挨我师傅一顿狠揍,这是我早就有所准备的。

    不过,我再重复一遍,我渴望的那点儿东西实在有限,根本谈不上什么悬崖勒马的问题,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念头要打消。对于我,一张上等图画纸比可以买一令纸的金钱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我的怪癖是从自己的一种特殊性格产生的。因为这种性格对我的行动发生过巨大影响,所以我必须说个仔细。

    我的欲望是非常炽烈的,每当它激动起来的时候,我的那种狂热是无与伦比的;什么审慎,恭敬,畏惧,礼节,我完全不管不顾,我变成一个厚脸皮的胆大包天的人,羞耻心阻挡不住我,危险也不能使我畏葸不前,除了我所迷恋的那件东西而外,我觉得天地虽大,却仿佛空无一物。然而,这只是一瞬间的事,过了这一瞬间,我又陷入虚无飘渺之中了。

    宁静的时候,我简直是疏懒和懦怯的化身;无论什么都使我害怕,无论什么都使我沮丧;一只苍蝇飞过,都吓我一跳,哪怕一句话,我都懒得讲,哪怕一个手势,我都懒得做,我的畏惧和羞耻心把我拘束到了极点,我真想藏到谁也看不见的地方。在我非动不可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样动;在我非说不可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样说;如果有人注视我,我便张煌失措。在我热情洋溢的时候,我也能够说几句漂亮话,但是,在日常谈话中,我简直无话可说,甚至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而我又非说不可,所以我遇到日常谈话就苦不堪言了。

    再说,我的任何一种占有支配地位的欲念,都是不能用金钱收买的东西。我所追求的是纯洁的玩乐,而金钱会把一切玩乐都玷污。比方说,我喜欢美味,但是,我受不了高朋满座时的拘束,也受不了小酒馆里的放荡,我只能跟一个知已共享其乐;我不能独餐,因为独餐时,我便胡思乱想,结果就会食而不知其味。如果我心里焚起情欲之火,需要女人的话,那么,我这颗兴奋起来的心所更渴望的是爱情。凡是可以用金钱得到手的女人,在我的眼睛里,她们所有的动人之处,都会荡然无存,我甚至怀疑我是否还愿意跟这种女人在一起。我对于唾手可得的享乐都是如此。如果它们需要出钱买,我便感到索然无味。我爱的是那些只有我一个人首先尝到味道的东西。

    我不但从来不象世人那样看重金钱,甚至也从来不曾把金钱看做多么方便的东西;金钱本身是毫无用处的,要享受它,必须把它变成别的东西:必须购买,必须讨价还价,必须时常受骗;虽掷千余,难遂所愿。我本想得到一件质地好的货色,但如果用钱去买,弄到手必然是一件劣货。我以高价买鲜蛋,结果是个臭蛋;我以高价购买成熟的水果,结果是个未成熟的;我以高价找个纯洁少女,结果是个淫荡的。我好美酒,但是到哪儿去找?到酒肆去吗?不论我怎样预防,结果我得到的还是伤身的劣酒。如果我非要称心满意不可,那便要操多少心,弄多少麻烦!我必须结识许多朋友,找代理人,送佣金,写信,东奔西走,伫候佳音,而结果往往还是上当。金钱金钱,烦恼根源!我怕金钱,甚于我爱美酒。在我学徒时期和学徒以后的时期,我曾经千百次地想出去买点甜美的吃食。我走到一家点心铺门前,看见柜台那里有几个女人,我心里就想,她们又说又笑,一定是在嘲笑我这个小馋鬼呢。我又走到一家水果店门口,瞟着鲜艳诱人的梨,但是,有两三个小伙子就在旁边盯着我,我的一个熟人正站在店铺门前,我又看见有一个姑娘从远处走来,便怀疑她是不是家里那个女仆?由于我是近视眼,我产生种种的幻觉,我把所有的过路者都当成熟人了。总之,不管在那儿,我都觉得胆怯,都知难而退;我越觉得不好意思,瞅着那些东西就越眼馋。到末了,我只好象一个傻瓜似的,带着馋涎欲滴的食欲转回家去;我口袋里的钱虽然足可供我一顿美餐,但我不敢买任何东西。

    在我自己或别人使用我的金钱的时候,我所经常感受到的困窘、羞惭、厌恶、麻烦以及其他种种的不快,如果必须把它们都一一写出来,那就得记一大篇枯燥无味的细账。但是,读者在逐渐了解我的生活的时候,一定会逐渐熟悉我的性格,因此,用不着我来赘述,他们便会了解前面所讲的一切了。

    一旦有了这些了解,人们就容易明白我所具有的矛盾之一就是:对于金钱的极端吝惜与无比鄙视兼而有之。对于我,金钱并不是多么可人意的东西;当我没有它的时候,我决不想它;当我有它的时候,由于我不知道怎样使用才合我的心意,只好把它长期存放起来;但是,只要遇到适意的良机,我便顺手花掉,连钱包空了都不知道。不过,不要从我身上寻找守财奴的怪癖——为了摆阔而大手大脚地花钱;恰恰相反,我总是偷偷地花钱,其目的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快乐;我决不以挥金如土来炫耀自己,而是尽量隐蔽。我深深觉得,金钱不是由我这样的人使用的东西;只要手头有几文,我都感到可耻,更不用说去使用它了。万一我有一笔足能让我过惬意生活的收入,老实说,我决不会当一个守财奴。我一定把这笔款子统统花光,并不用它生利吃息。可是,我的不安定处境使我害怕。我热爱自由,我憎恶窘迫、苦恼和依附别人。只要我口袋里有钱,我便可以保持我的独立,不必再费心思去另外找钱。穷困逼我到处去找钱,是我生平最感头痛的一件事。我害怕囊空如洗,所以我吝惜金钱。我们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我们所追求的金钱,则是使自己当奴隶的一种工具。正因为这样,我才牢牢掌握自己占有的金钱,不贪求没有到手的金钱。

    所以说,我的淡泊不过是出于懒惰罢了。我觉得,有钱的乐趣抵偿不了求财的痛苦。我的挥霍也是出于懒惰,因为既然有了一掷千金的机会,谁还斤斤计较利害得失呢?对于我,物的诱惑力比钱的诱惑力大,因为在金钱和所希望享有的物品之间,永远存在着一个媒介物,而物品本身和享用之间却是毫无间隔的。我看到某一物品时候,它能诱惑我,而当我只看到获得该物品手段的时候,我就感觉不到这种手段的诱惑力。正因为这样,我才做贼,直到现在,我有时还偷一点儿我所心爱的小玩艺儿,我宁愿自己去拿,而不愿向人家讨。然而,在我一生之中,无论是孩提时代还是成人以后,我从来没有偷过人家的一个铜板;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十五年前,我偷过七个利物儿零十个苏。这件事是值得一提的,因为它是无耻与愚蠢的巧合,假若当事者不是我,而是另外的人,我简直不会信以为真。

    事情发生在巴黎:约下午五点钟,我跟德·弗兰格耶一同在“王宫”散步。他掏出怀表看了看,对我说:“咱们到歌剧院去吧!”我欣然同意,我们就去了。他买了两张池座,给我一张,然后,他拿着自己那张票一个人在前边走,我跟在后边。他先走进去了,我往里走的时候,发现门口已经挤得水泄不通。我向里边瞧了瞧,只见大家都在站着。我心想,在这样拥挤的人群中,我很容易被挤丢;反正德·弗兰格耶一定这样想。于是,我离开那里,交了副票,取了钱,走了出来。万万没有想到,我刚走到大门口,观众全都坐下了,德·弗兰格耶很清楚地看到我不在剧场里边。

    这种行为跟我的天性完全背道而驰。我所以把它记载在这里,是为了说明人们有时陷入精神错乱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根据他们的行动断定他们的善恶。我所要偷的不是金钱本身,而是金钱的用途。不过越说不是作贼,就越寡廉鲜耻。

    如果我把学徒时代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卑鄙的市井无赖所走过的每个历程—一讲述,那就永远讲不完了。我虽然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但是,我对这些恶习未能产生丝毫兴趣。我讨厌伙伴们的那些娱乐。当我由于束缚重重,连对工作都感到乏味的时候,我便厌倦了一切。结果,我把久已放弃的读书癖重新捡了起来。我是占用工作时间偷着看书的,因此造成一种新的罪过,惹来一些新的惩罚。不过,我的读书癖越受到限制,兴致也越高,不久,就陷入狂热状态了。有一个有名的女租书商,名字叫拉·特里布,她向我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好书坏书都行,我不挑选,什么书我都同样贪婪地阅读。我在干活的案子上读。出去办事的时候读,蹲在厕所里读,我经常一连几小时沉醉在书籍里。我读得头晕脑胀,别的事儿什么也干不下去了。我师傅窥探我,捉住我,打我,抢走我的书。有多少本书被撕毁,被焚烧,被扔到窗户外边去啊!拉·特里布的店铺里,有多少部残缺不全的文集啊!我没钱付给的时候,我就把自己的衬衫,自己的领带,自己的衣服给了那位租书商。我每星期日一定把师傅付给我的三个苏零花钱给她送去。

    讲到这里,读者也许要说,金钱不还是必需的吗!说的对。不过,这是在我爱书成癖,不能进行其他活动的时候。新的兴趣完全征服了我;我除了读书而外,什么都不想干,连东西也不想偷了。这也是我身上的突出的特点:当我的某种爱好已经成为习惯的时候,一点儿小事就能使我转移目标,就能改变我,迷惑我,最后使我如醉如痴。于是我忘却一切,一心只想我所倾慕的新的东西了。我口袋里只要有一本新书,我的心就怦怦跳了起来,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完,只要剩下我一个人,我马上就把它掏出来,这时,我再也不想上我师傅的私室里去乱翻了。我相信,即使我爱上什么更高价的娱乐,我也决不会去偷钱的。我只顾眼前,不顾未来。拉·特里布肯赊给我,押金很少。我只要有书放在衣袋里,其他一切就全都抛到九霄云外了。不管得到多少钱,我都原封不动献给那位女老板。当她向我催索欠款的时候,我便立刻拿自己的东西去抵偿,那是最简便不过的办法。偷钱以备不时之需,未免太有远见,偷钱还账也谈不上什么诱惑。

    由于吵嘴、打架,由于偷阅选择不当的书,我变得性情孤僻,沉默寡言;我的精神也开始变坏,我过起真正落落寡合的生活来了。虽然由于我嗜书如狂,难免阅读一些平淡无味的东西,但是,我幸而没有阅读那些下流的淫书。原因倒不在拉·特里布这个八面玲珑的女人把这种书租给我有什么良心上的不安,而是每当她向我推荐那些淫书的时候,为了提高租价,总是摆出一副神秘的面孔。这种面孔一方面使我感到羞惭,一方面使我感到厌恶,因此,我每次都断然拒绝了。我的天性本来就腼腆,再加上机缘凑巧,所以一直到三十岁,我认来没有涉猎过任何一部上流社会的漂亮女人在读的时候都觉得难为情的坏书,这种书她们只能偷着看。

    不到一年功夫,我把拉·特里布这家小书铺的书全读光了。此后,每当闲暇无事的时候,我就感到十分烦闷。但我的读书癖已经纠正了我那些幼稚无赖的恶习;我对书籍,虽然有时选择不当,而且其中常常有些很坏的东西,可是,凡是我所读过的书籍,在我的内心里,都比我的职业能唤起更高尚的感情。对唾手可得的东西,我感到厌烦,那些可能诱惑我的东西,我又觉得它们离我太远,于是找不到任何能够打动我的心弦的东西了。我的感官早已蠢蠢欲动,我简直想象不出它所要求的享乐究竟要达到怎样的目标。我对于这个真正的目标可谓一无所知,我仿佛是一个没有性欲的人。当我已经进入成年,春情不住发动的时候,我常常想起从前一些古怪的行径,然而,事情只此而已。在这种奇异的情况下,惶惶不安的想象把我从自己的手里拯救出来,平息了我那日益旺炽的欲火。经过是这样:我以沉思默想书中曾使我最感兴趣的环境来自娱,我追忆那些环境,我改变它们,综合它们;我要变成我所想象的人物之一,并使我所设想的那些空中楼阁恰恰适合我的身分。我总是把自己放在我感到最称心如意的地位。到了最后,我已完全处在我所玄想的环境中,竟至把我极端不满的现实环境都忘掉了。由于我喜欢这种空中楼阁,又容易到那里去神游,结果,我就讨厌起我周围的一切,养成了爱好孤独的性格,从此以后,我始终是一个爱好孤独的人。乍看起来,这种性格显然是极端恨世的,十分阴郁的,然而实际上,它是从一颗充满热情、善良、温和亲切的心产生出来的,而这颗心,由于找不到跟它相似的心,就不得不耽于幻想了。现在,我只指出这种癖好的起源与最初的原因就够了。这种癖好改变了我所有的欲念,并且因为这种癖好本身包含着欲念,就使得我热中于梦幻而懒于行动。

    就这样,我到了十六岁。这时候,我心神不安,对自己和其他一切都感不满,对自己的工作毫无兴趣,我没有十六岁少年应有的欢乐,心中充满了茫无目的的欲念,我毫无原因地潸然泪下,我无缘无故地喟然长叹,一句话,由于看不到自己周围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我就只好寄情于玄思遐想了。每到星期日的时候,我的伙伴们在做过礼拜以后,就来找我跟他们一同出去玩。在未去以前,如果我有可能逃走的话,我是宁愿逃开他们的。不过,一旦参加他们的娱乐,我比谁都兴奋,比谁都跑得远。推动我是很困难的,叫我停下也不容易。我的脾气永远是这样。当我们到郊外去散步的时候,我总是跑在前头,除非别人提醒我,我连到时候该回去都忘了。我有两回不得不在城外过夜,因为在我回城以前,城门已经关上。第二天我受到怎样的处分,是可以想象的。第二次,师傅警告我说,如果下次再犯,一定严惩不贷,因此我下定决心不再冒险了。可是,这个万分可怕的第三次仍然落到了我的头上。米努托里队长是一个该死的家伙,当他看守城门的时候,总比别人提前半个钟头关城门。我虽然早有警惕,结果也毫无用处。那天,我跟两个伙伴一同回城。离城还有半里,我听见预备关城的号声响了。我两步并作一步走。我听见鼓声冬冬地响了起来。我拼命往前跑,跑得通身大汗,连气都喘不上来。我的心怦怦直跳。我远远看见那些兵士还在站岗。我赶紧跑上前去,上气不接下气地呼喊。可是已经迟了。我在离前卫二十步的地方,看到第一号桥已经吊了起来。当我看到号兵扬起可怕的号角的时候,我身上就哆嗦起来,因为这是凶多吉少的预兆,我那不可避免的遭遇就从这一刹那开始了。

    我于万分悲痛中倒在斜堤上,嘴啃着地。伙伴们对于我的不幸只是觉得可笑,他们马上决定应该怎样做。我也确定了自己的方针,但是,我的方针跟他们的完全不同。我当场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回我师傅那儿去了。第二天,城门开后,他们回城的时候,我就跟他们永远道别了。只是恳求他们把我的决定偷偷告诉我的表兄贝纳尔,并且通知他可以跟我再见一面的地点。

    自从我当学徒以后,因为我住的地方离我表兄家较远,二人就很少见面了。最初,我们每星期日还聚会一下,但是后来,由于我们不知不觉地已经各有所好,两个人就渐渐疏远起来。我相信,这种变化大部分是他母亲促成的。他是上城区的子弟,而我这个可怜的学徒只不过是圣·日尔维区的孩子。尽管有亲戚关系,我们的身分是完全不同的。他跟我常来常往,那是有失体面的事情。不过,我们俩的关系并没有完全断绝。表兄为人憨厚,尽管有他母亲的训诫,他有时还是按照自己的心愿办事。他听到我下定决心以后,就跑来看我。他跑来不是为了劝阻我或者陪我逃走,而是为了送给我一点财物,以便减轻我出逃中的困苦,因为以我自己的财力,我是不能走出多远的。在他送给我的那些东西里还有一把短剑,我非常喜爱它,我一直将它带到都灵。在那里,穷困逼得我把它出脱了,变了钱好买吃食。后来,我越思量表兄在这紧要关头对我所表示的态度,我越觉得那一定是他母亲的主意,并且也许还有他父亲的主意。因为如果依照他自己的意思,他不可能不阻止我逃走,或者跟我同行。然而,他并没有这样做!看他那意思,与其说是在劝阻我,毋宁说是在鼓励我执行自己的计划。当他看到我已经下定决心的时候,他就跟我道别,眼睛里没有流几滴泪。从那以后,我们既没有书信往还,也不曾重新会面。真是千古恨事!他的脾气本来很好,我们俩是天生的一对知心朋友。

    当我听天由命、远走高飞以前,让我这样考虑一下:假若我遇见的是一个比较好的师傅,我的前途该是什么样子呢?我觉得在某些行业里,特别是在日内瓦镂刻行业中当一名善良的手艺人,过那种平稳安定的、默默无闻的生活,倒是最合乎我的脾性,能够给我带来莫大的幸福。干这种行业,虽然不能发财致富,但是温饱有余。它可以限制我此后的生活中不致有很大的虚荣心,它可以给我充分的闲暇来从事一些有节制的爱好;这样,我就可以满足于我的小天地,既不想也不能僭越雷池一步。我的想象力是非常丰富的,它足可以用那些绚丽的幻想来美化任何生活;我的想象力是十分强烈的,它足可以让我随心所欲地从这一幻想飞驰到另一幻想;至于我自己实际上究竟处在怎样的地位,我是不大在乎的。不论叫我干什么,我都能轻而易举地飞上我所臆造的海市蜃楼。我觉得,天下最简单的职业,最不必费心劳神的职业,最能够保持精神自由的职业,正是最适合于我的职业;而我的职业恰恰是这样一种职业。我本来可以听从自己的性格,在我的宗教、我的故乡、我的家庭、我的朋友间,在我所喜爱的工作中,在称心如意的交际中,平平静静、安安逸逸地度过自己的一生。我将会成为善良的基督教徒,善良的公民,善良的家长,善良的朋友,善良的劳动者,在任何方面都是一个老好人。我本来可以热爱我的职业,也许还能为本业争光,并且在度过虽然朴素微贱、但是既无风波而又安乐的一生之后,在家人的环绕中安然地瞑目。当然,大家很快就会把我忘掉。不过,只要有人想到我,他对我一定会追念不止的。

    可是,事情偏偏不是如此……我给大家描述的将是怎样一幅画面呢?哎!先不要急着谈我身世中的那些惨痛境况吧,这种辛酸事,我将来向读者谈得只会太多而不会太少的。

    第二章

    当我由于恐惧而计划逃跑的时候,心里有多么凄惨,但是在一旦实行这一计划的时候,心里反而觉得十分惬意。当时我还是个孩子,就离开家乡,离开亲属,没有依靠,没有生活来源;学艺刚学了一半,还没掌握足以谋生的技能,就中途而辍,置身于没有任何出路的悲惨的穷困境遇中;在稚弱无知的年龄,面临着邪恶和绝望的种种诱惑,在比我以前所不能忍受的还要无情得多的压迫下,到很远的地方去接受苦恼、谬误和陷阱,接受奴役和死亡:这便是我当时要做的,也是我当时料到的前景。然而这跟我自己当时想象的情景又是多么迥然不同啊!我自以为已经获得了的独立是使我精神振奋的唯—一种心情。可以自由地支配我自己,做自己的主人了,于是我便以为什么都能做,什么都做得成,只要我一纵身就能腾空而起,在空中翱翔了。我可以安全稳妥地进入广阔的天地,那里,将充满我的丰功伟绩,每走一步我都会遇到豪华的宴会和财宝,碰到奇遇,遇到准备为我效劳的朋友和急于博得我的欢心的情人。我一出现,就可以囊括宇宙,但是,我并不想囊括整个宇宙,我要放弃一部分,因为我不需要那么多。我只要结交一些可爱的朋友就够了,其他的事我就不操心了。我不贪婪,我只要一个小小的范围,但这个小小范围是经过精心选择的,在那里我能够支配一切。一座宅第就是我最大的奢望,只要能做那里的领主和领主夫人的宠人,小姐的恋人,少爷的朋友,邻居的保护人,我就心满意足了,我再没有更多的要求。

    我期待着这个朴素的未来,我在城郊流浪了几天,住在我熟识的农人家里,他们对我的接待比城里人亲切得多。他们接待我,留我住,给我饭吃,他们对我实在太好了,真使我受之有愧。这也不能叫施舍,他们在接待中并没有摆出任何高高在上的倔傲神气。

    我到处漫游,到处乱跑,一直来到了距离日内瓦二里约的萨瓦境内龚非浓地方,那里的教区神父是德·彭维尔先生。这个在共和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名字,大大引起了我的兴趣。我真想看看“羹匙”贵族的后裔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于是我去拜访德·彭维尔先生:他亲切地接待了我,和我谈起日内瓦的异教以及圣母教会的权威,最后留我吃饭。我对于这样结束议论,又有什么话可说呢!因为我认为,在他那里吃得那样好,象他这样的神父至少可以和我们的牧师相等。我自信一定比德·彭维尔先生更有学问,尽管他是个贵族,但是,当时我一心一意要做一个好食客,就顾不得做一个好神学家了。他那弗朗基葡萄酒,我喝了觉得十分醇美,这种酒就能让他在辩论中取胜,所以我不好意思再把这样一位好主人逼得闭口无言。我让步了,至少我没有正面反驳。就我说话行事这样有分寸来看,有人会认为我虚伪,谁要果真这样,那可就错了。我不过是忠厚对人而已,这是确实的。奉承,或者更确切地说,迁就别人的意见,不见得总是恶习,尤其对于年轻人,它往往是一种美德。人家盛情招待我们,自然要对人家表示点情谊!对他退让并不是为了欺骗他,只是为了不使他扫兴,不以怨报德而已。德·彭维尔先生接见了我,很好地招待我,有意说服我,这对他有什么好处呢?除了我个人所受的好处之外,对他任何好处也没确。当时我幼稚的心就是这样想的。我对这位和善的神父充满了感谢和尊敬之意。我觉得自己比他高一等,但是我不愿意拿这种优越感使他难堪,以此来报答他的款待。我这种行为丝毫没有伪善的动机,我一点也不想改变信仰;我不但不能这么快就产生这种改变信仰的想法,而且我一考虑到这点就感到厌恶,因此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我对这种想法总是避而远之。我只是不肯叫那些有意使我改变信仰而表示好感的人不高兴,我愿以虚与委蛇的态度对待他们的美意,显出不那么胸有成竹的样儿,从而给他们一点获得成功的希望。我在这方面的错误,就象那些正经女人的故作媚态,她们有时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既不许给你什么,也不答应你什么,却会使你所希望的比她们到时候真能给你的东西要多得多。

    当然,理智、怜悯和爱惜体统,都会要求人们不但不能赞成我的愚蠢行为,而且还要把我送回家去,使我离开我正在走着的灭亡之路。这正是任何一个真正有德的人都会这样做的纯粹经验经验批判主义者阿芬那留斯和实用主义者詹姆,或者试图这样做的。然而,德·彭维尔先生虽然是个好人,却一定不是个有德的人;相反,他是一位除了拜圣像和作祈祷的德行以外,不知道还有别的美德的信仰者。他是这样一种传教士:为了信仰上的利益,除了写些小册子诋毁日内瓦的牧师们而外,再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主意了。他根本不想把我送回家去,反而利用我那种远离家乡的念头,使我处于纵然有意回家也无法再回去的境地。总之,我可以断言:他让我走的道路是,死于穷困或者变成一个无赖。然而他所看到的决不是这方面,他只看到把一个灵魂从异教中抢救出来,把它交还给天主教会。只要我去参加弥撒,至于做个正直人或是做个无赖汉,那算得了什么呢?再说,不要认为这种想法是天主教徒所独有的,凡是只讲教义的宗教都有这种想法,那儿最根本的是信仰而不是行为。

    德·彭维尔先生对我说:“上帝在召唤你,你到安讷西去吧!你在那里可以见到一位非常仁慈的善心的夫人,她由于国王的恩惠,不仅自己摆脱了谬误,还可以把别人的灵魂从谬误中拯救出来。”这指的是最近皈依天主教的华伦夫人,实际上神父们迫使她和任何跑来出卖自己信仰的坏蛋分享撒丁王给她的一笔两千法郎的年金。我居然需要一位非常仁慈的善心夫人的帮助,这使我感到十分羞辱。我很欢迎有人供给我日常所需,但是我不接受任何人的施舍,而且一个虔诚的女信徒对我也没有多大吸引力。然而,一方面由于德·彭维尔先生的催促和那饥饿的熬煎,另一方面,我觉得去做一次旅行,有了一个目标,倒也不错,因此;虽然心里有点不自在,却也下了动身到安讷西去的决心。本来一天的功夫就可以顺利到达,但我不慌不忙,一共走了三天。每逢看到路旁的庄园宅第,我就去寻找奇遇,好象准有什么奇遇在等着我。我既不敢进入宅第,也不敢去敲门,因为我一向是非常腼腆的。但是我在最漂亮的窗户下面唱歌,使我十分惊讶的是,我唱了那么久,连肺都唱疼了,却没有见到贵妇人,也没有见到小姐被我的优美的歌声或绝妙的歌词吸引出来,因为我所会的歌曲都是很精彩的,是我跟伙伴们学来的,而且我唱得也相当精彩。

    我终于到达了安讷西,见到了华伦夫人。我一生中的这个时期决定了我的性格,我绝不能轻轻地略过不谈。那时我已经十六岁半。我虽然不能说是一个美少年,但是我那小小的身材却很匀称,腿脚纤小玲珑,神态洒脱,容貌清秀,嘴小而可爱,乌黑的眉毛和头发,一双小而微陷的眼睛有力地放射出热血中烧的光芒。然而遗憾的是我当时对于这一切丝毫没有理会,而且我从来也未曾想到过我的风采,只是在以后我已不能拿它取得好处的时候才想到过一下。因此我除了因年龄关系而胆怯以外,同时还因为天生多情而胆怯,我总是怕自己使别人不痛快。此外,虽然我的知识已经相当丰富,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世面,对社交方面的礼节习惯完全不懂,我的知识不但不能弥补我的短处,反而使我越发感觉到自己在这方面的缺陷,因此更加胆怯了。

    由于担心自己的拜访得不到华伦夫人的垂青,我便采用了别的有利的方法。我以演说家的手法写了一封文词华丽的信,在信上把书中看到的名句和小徒弟的日常用语组合在一起,为了博得华伦夫人的好感,我施展了我所有的才华。我把德·彭维尔先生的信封在我的信里部表现;宇宙是无限的,有无数的世界在形成、发展和消灭。,然后带着惶恐的心情进行这次非同小可的拜谒。当时正逢华伦夫人不在家,人们对我说她刚刚出门到教堂去了。这是一七二八年举行圣枝议式的日子。我跑着赶上前去:我看到了她,追上了她,和她谈了话……我想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地方。此后我曾多少次把我的眼泪洒在这个地方,用我的热吻吻这个地方啊。哎!我真想用金栏杆把这块幸福的地方围起来,使全世界的人都来瞻仰它!谁尊重人类得救的纪念物,谁就该跪拜前进到该纪念物的跟前。

    她的住宅后面,有一条走道,右边有一条小溪把房舍和花园隔开,左边是院墙,有一个便门通向方济各会的教堂。华伦夫人正要进入这道门的时候,听到我的声音便转过头来。这一刹那,我真不知惊讶到了什么程度!我本来以为她一定是个面目可憎、老态龙钟的丑老婆子,我认为德·彭维尔先生说的善心的太太只能是这个样子;然而我现在所见到的却是一个风韵十足的面庞,一双柔情美丽的大蓝眼睛,光彩闪耀的肤色。动人心魄的胸部的轮廓——我这新入教的年轻信徒,一眼便把她完全看遍了。我立刻被她俘虏了。毫无疑问,用这样的传教士来传教,一定会把人领进教堂的。我用哆哆嗦嗦的手把信递给她,她笑盈盈地接过去拆开,在德·彭维尔先生的信上瞥了一眼,就来看我写的信,并且从头看到尾,如果不是她的仆人告诉她到了进教堂的时候,恐怕她还要看一遍。她对我说:“哎,孩子,”她的声音使我战慄,“你这样年轻就到处飘泊,实在太可惜了。”她不等我回答又接着说;“到家里去等我吧,叫他们给你预备早饭,弥撒以后我就来和你谈谈。”

    路易丝·爱丽欧诺尔·德·华伦是伏沃州佛威市的古老贵族拉图尔·德·比勒家的小姐。她很年轻的时候就和洛桑市罗华家的威拉尔丹先生的长子华伦先生结婚,婚后没有生养子女。由于这桩婚姻不太美满,又受了些家庭纠纷的烦恼,华伦夫人就趁维克多-亚梅德玉到艾维安来的机会,渡过湖去,拜伏于这位国王的膝下;就这样,由于一时的轻率,她抛弃了她的丈夫、她的家庭和她的故乡。她的轻率和我很相似,并且也常常因此而非常懊悔。这位喜欢装做是热心肠的天主教徒的国王便把华伦夫人收留在他的庇护之下,并且给她一千五百皮埃蒙特银币的年金。从一位并不好挥霍的国王手中拿出这样一笔款子,也算是很可观的了。然而,当他得知有人认为他这样收留华伦夫人是对她有爱恋之意的时候,他就派了一支卫队把她护送到安讷西来。在这里,她在日内瓦名誉主教米歇尔-加俾厄尔·德·贝尔奈的主持下,在圣母访问会女修道院里发誓放弃新教,皈依了天主教。

    我来到安讷西的时候,她已在这里住了六年,她是和本世纪一同诞生的,当时二十八岁。她的美不在面貌上,而是在风姿上主敬宋儒提倡的道德修养方法。“敬”指“持己之道”、自,因此经久不衰,现在仍保有当初少女的丰采。她的态度亲切妩媚,目光十分温柔,嫣然一笑好象一个天使,她的嘴和我的嘴一般大小,美丽的灰发也是很少见的,她漠不经心地随便一梳,就增添了不少风韵。她的身材不高,甚至有点矮小,致使她的体态稍嫌矮胖;虽然没有什么不相称的地方,但是,要找比她那样更美的头、更美的胸部、更美的手和更美的胳膊,那是办不到的事。

    她所受的教育是非常杂乱的:她也和我一样,生下来就失去了母亲,因而漫无条理地遇到什么就学什么,从她家庭女教师那里学了一点。从她父亲那里学了一点,从她学校的老师们那里学了一点,而且,从她的情人们那里学的更不少,特别是从一位达维尔先生那里学的最多。这位先生是一个又风雅又有学识的人,并以他的风雅和学识美化了他所喜爱的女人。可是,种种不同的教育是要互相干扰的,而她又不曾很好地加以安排,因此,她所学的东西便不能正确发挥她那天赋的智慧。虽然她学到了一些哲学和物理学的原理,但同时也沾染上了她父亲的对经验医学及炼金术的喜好。她制造过各种液体配剂、酊剂、芥香剂与所谓的神奇妙药,并且自以为有一些秘诀。一些江湖术士便利用她的弱点包围了她,纠缠她,使她倾家荡产,在药炉和药剂之中消耗她的才智、天资和风韵。但以她这种才智、天资和风韵本可以在上流社会中受到极大欢迎的。

    尽管那些卑鄙的骗子流氓利用她走入歧途的教育来迷惑她的理智,她那高尚的心灵却丝毫没有受影响,始终如一:她那爱人而又温和的性格,她那对不幸者的同情,她那无限的仁慈,她那愉快、开朗而率直的性情从来没有改变。甚至就是在她接近晚年陷入贫困、疾病和种种灾难的时候,她那爽朗的美丽灵魂仍然使她保持着最幸福时日的愉快,直到死亡。

    她的一些谬误的根源在于她总想利用她那取之不尽的精力从事各样活动。她喜欢做的不是妇女们那些偷偷摸摸的艳事,而是要创办和主持一些事业,她是生来就想做一番大事的。隆格威尔夫人要是处在她这种地位只能是一个迷惑人的荡妇,而她要是处在隆格威尔夫人的地位,一定会治理国家。她是个怀才不遇的女人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似指人生最高理想,即内,她的那些才能,如果她处在较高的地位,能使她享有盛名,而她实际所处的那种地位,却把她毁灭了。她处理事情的时候,总是好大喜功,好高务远,因此,她所采用的方法,实际上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方法,结果由于别人的过错而告失败。她的计划没有成功,别人几乎毫无损失,而她却毁灭了。这种事业心虽然给她造成了那么多的灾害,但是至少对她有一个很大的好处,那就是在她被劝诱避居女修道院的时候,阻碍了她在修道院里终其余年。没有变化的、单调的修女生活,小客室中无聊的谈话,不能使一个脑筋总在活动的人心满意足,因为她每天都在拟定新的计划,她需要自由,以便完成那些计划。那位仁慈的贝尔奈主教虽然不如弗朗索瓦·德·撒勒那样富于才智,却与德·撒勒有不少相似之点;他把华伦夫人称作他的女儿,而华伦夫人则有许多地方象尚达耳夫人。要不是她的性情把她从女修道院的闲逸生活中拉出来,而是在那里隐居下去的话,那就更象尚达耳夫人了。新近皈依教会的女教徒,在主教指导下做一些细微的虔城修行的事情,是应该的,但这个可爱的妇人如果不如此,也决不能说她缺乏虔诚。不管她改教的动机是什么,她是忠于这个宗教的。她可以悔恨自己犯了一次错误,但决不希望弥补这个错误。她不仅临死的时候是个很好的天主教徒,而且在真诚的信仰中度过她的一生,我了解她的心灵深处,我敢肯定,她只是因为讨厌装模作样才决不当众表现她是一位虔诚的女信徒,她的信仰非常坚固,用不着装做虔诚。不过,这里不是大谈特谈她的信仰的地方,以后有机会再说。

    一切否认心灵感应的人,假使他们能够的话,就请他们讲讲吧,为什么我和华伦夫人第一次会面,第一次交谈,第一次凝视,就不仅令我对她无限钟情,而且产生了对她一种永不磨灭的完全的信赖。假使我对她的感情是真正出自爱情——至少看到我们交往史的人会认为是可疑的,那么,为什么这种爱情一产生,伴随着的却是与爱情无关的内心平静、镇定、宁静、可靠和信赖等等情绪呢?为什么我初次接近一位和蔼、端庄、令人眩惑的女人,接近一位身份比我高而我从未接触过的贵妇人,接近一个能以她对我关心的程度来决定我命运的女人,总之,为什么当我初次去接近这样一个女人的时候,就立刻感到自由自在和轻松愉快,就好象我有充分信心能讨她欢心呢?我为什么一会儿也没感到窘迫、羞怯、拘束呢?我这个天性羞怯、遇事手足无措、从未见过世面的人,为什么第一天、第一瞬间的相处,便和她好象有了十年亲交而自然形成的那种举止随便、言谈温柔和语调亲昵呢?我不谈没有无欲望的爱情,因为我是有欲望的,世界上能有既无挂虑、又无嫉妒心的爱情吗?人不是都想知道一下自己所爱的对象是否爱自己么?可是我一辈子没有想到向她提出这个问题,我只想到问我自己是否爱她;她对我也是如此,对于这个事,她从来没有表现得比我更加关心。我对这位动人的女人的感情中一定有点什么奇异的东西,大家在后面将会看到一些意料不到的怪事。

    这时要谈的是关于我的前途的问题,为了从从容容地谈论这件事,她留我共进午餐。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吃饭的时候没有食欲,连她那伺候我们用饭的女仆也说,象我这样年龄、这样体格、远道而来的客人竟这样不想吃饭,这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这些话并没有使女主人对我产生什么不好的印象,倒似乎使那和我们一起进餐的一个大胖子感到难堪,他一个人狼吞虎咽,吃了足够六个人的饭。我完全陷入心神恍惚的状态,不想吃东西。我的心完全被一种新的情绪所占据,我不能再考虑任何其他事物了。

    华伦夫人想知道我过去的详情,为了向她述说我那短短的历史,我又恢复了在师傅家中失去的那种满腔热情。我越激起这个杰出的女人对我的关怀,她就越对我即将遇到的不幸表示惋惜。她的神态、眼神和举动,都流露着亲切的同情。她不敢劝我回日内瓦的肯定,而作为主体全体的国家和个人又是相即关系,全体,就她所处的地位说来,如果她这样劝我,那是悖逆天主教的一大罪行。她很知道现在她怎样受监视,她所说的话怎样被注意。然而她以一种极其动人的口吻对我叙说我父亲的痛苦,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他这是赞成我回去安慰我的父亲。她没想到她这样不知不觉说出来的话对她自己是多么不利。我不仅已经拿定了主意不回日内瓦去——这一点似乎已经说过了,而且,我越感到她善于词令,富于说服力,她那些话越打动我的心,我就越离不开她。我觉得回日内瓦去就是在她和我之间筑一道几乎不可逾越的障碍,势必再来一次逃跑,那就不如一狠心坚持下来,而我也就这样坚持下来了。华伦夫人看到自己白费劲,也就到此为止,以免连累自己,但是她用一种怜悯的眼光望着我说:“可怜的孩子,你应该到上帝召唤你去的地方,你将来长大成人,就会想起我的。”我相信她自己也没料到这个预言居然残酷无情地应验了。

    困难依然没有解决。象我这样小小年纪,远离家乡,怎样生存下去呢?学徒期刚刚过了一半,说起精通那行手艺还差得远呢。而且即使精通,也不能在萨瓦赖以为生,因为这个地方太穷了,养活不起手艺人。替我们吃饭的那个大胖子,由于不得不暂停一会儿,以便歇一歇他的腭骨,于是发表了一个意见,他说这个意见是来自天上的,可是,从结果来看,倒不如说是从反面那里来的。他的意见是让我到都灵去,那里有一个为训练准备行洗礼的新入教者而建立的教养院,他说要是我到那里去,不仅是灵魂和肉体生活都有了着落,等到我领了圣体以后,我还可以依靠善男信女的慈悲,找到一个适当的位置。“至于路费,”那个大胖子继续说,“只要夫人向主教大人把这件善事提出来,他一定会发善心供给的,而且男爵夫人非常慈善”,他一面在他菜碟上颔首致意,一面说,“也一定乐于解囊相助的。”

    我觉得所有这些馈赠都非常令人难堪,我心里很不好受,什么话也没说。华伦夫人对采纳这个计划并不象提议人那样热心,只是回答说,对于这个善事,人人都该量力而行,她可以和主教谈谈。但是,我们这位人形魔鬼因为这件事对自己有点小便宜,唯恐华伦夫人不按他的意思去谈,便立即通知那些管事的神职人员,并且跟这些善心的神甫都说好了,所以当华伦夫人不放心我去旅行而要向主教谈这件事的时候,她发现事情已成定局,主教当时就把给我的一小笔旅费交给了她。她没敢坚持叫我留下,因为拿我已届的年龄来说,象她那样年龄的女人要把我这样一个青年人留在身边是不合适的。

    我的行程既然由照顾我的人们这样决定了,当然只有服从,甚至我在服从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反感。虽然都灵比日内瓦远,但我认为。由于它是首都,和安讷西的关系总比和一个不同国家、不同宗教的城市的关系要密切些;再说尼采(friedrichnietzsche,1844—1900)德国哲学家,唯,听从华伦夫人的话我才动身,我认为依然是在夫人的指导之下生活,这比在她身边生活更好。而且,这次远途旅行,正适合我那已形成的漫游癖好,我觉得象我这样的年岁就能爬山越岭,登临阿尔卑斯山的高峰俯视朋辈,真是件美事。各处遨游乃是日内瓦人几乎无法抗拒的诱惑,所以我同意了。那个大胖子两天之后就要和他妻子一同动身,于是我就被托付给他们,由他们来照顾我。我那由华伦夫人给添了不少钱的钱包也交给了他,另外,华伦夫人还私下给了我一点钱和东西,并且周详地嘱咐了我一番,然后我们就在复活节前的星期三启程了。

    我离开安讷西的第二天。我的父亲便和一位跟他一样当钟表匠的朋友里瓦尔先生来到了安讷西;他们是来找我的。里瓦尔先生是个有才学的人,甚至是个很有才学的人,他写的诗比拉莫特写的还好,他讲话也差不多同拉莫特一样好;他还是一个十分正直的人,但是他的文才没有得到发挥的机会,结果只能把他的一个儿子造就成喜剧演员。

    这两位先生见到了华伦夫人。他们骑马,我步行,要想追上我,是轻而易举的,但是他们并没追我,只是和华伦夫人一起对我的命运悲叹了一番。我的舅父贝纳尔也这样自走了一趟。他曾来到龚非浓,知道我在安讷西以后,又回到日内瓦去了。我的亲属们好象是和我的司运星串通一气,要把我送到正在等着我的那个命运的手里。我哥哥就是因为没有受到人们的照拂而自行出走的;出走之后,查无音信,至今谁也不知其下落。

    父亲不仅是个正人君子,而且是个耿直的人,他有一个坚强的灵魂,足以构成弘毅之德。此外,特别对我说来《共产党宣言》作为论述的出发点,说明了科学共产主义产生,他还是个好父亲。他非常疼爱我,但是,他也爱他自己的乐趣,自从我远离了他以后,他的其他一些爱好就把他那父爱冲淡了。他在尼翁续了弦,虽然他的妻子已经到了不能再给我生育弟弟妹妹的年龄,但她有她的亲属,这就使他成立了另一个家庭,生活在另一种环境,过另一种日子,所以,父亲就不常想念我了。我父亲日益衰老,却没有任何养老的财产。我哥哥和我从母亲手里得了一点财产,这笔财产的收益在我们出外的时候当然就归我父亲了。他不是特意盘算这件事的,也不会因此就放弃了做父亲的责任,只是在不知不觉中这种想法对他发生了作用,冲淡了他的热情,要没有这件事,他会更尽父责的。所以我认为:他明明知道追到尚贝里,就可以追上我,可是只追到安讷西,没有到尚贝里,原因就在这里;我出走之后;每逢去看他,我受到的只是父亲的抚爱,他却没有坚决把我留下来。

    我十分了解我父亲的慈爱和美德,他的这种行为促使我自己反省,这种反省大大帮助我保持心灵的健全。从这里,我得出了一种道德上的重大教训,这或许是唯一的富有实际效用的教训:我们要避免我们的义务与我们的利益发生冲突,避免从别人的灾难中企望自己的幸福。我确信,一个人处于这样情况的时候,不设法避免,那就不管他的心地多么善良和公正,迟早会不知不觉地衰颓下去,事实上会变成邪恶的和不公正的。

    这种教训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灵深处,虽然实行得晚了些,总算贯彻在我的一举一动中。这种教训使我在公众眼前,尤其是在亲友们当中,显得极其古怪和愚蠢。于是人们就责怪我标奇立异,所作所为与众不同。其实,我既没有想使我的行为同别人一样,也没有想使我的行为同别人不一样,我只是真诚地希望做好事罢了。每当我遇有一种情况,会使我的利益和某一个人的利益发生抵触,因而会使我对那个人产生一种隐蔽的、虽然不是有意的幸灾乐祸之心,我总是竭尽全力从这种情况中摆脱出来。

    两年前,元帅大人要把我列入他的遗嘱上,我极力反对。我向他表示,无论给我多少世上的财宝,我也不肯叫人把我的名字列在任何人的遗嘱上除”。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循序守旧,传有“天变不足畏,,更不肯列在他的遗嘱上。他只好依从我的意见。现在他要给我一笔终身年金,我没有反对。或许有人说这么一来我更合算了;这是可能的。可是,我的恩人啊,我的尊长啊,如果我不幸死在你之后,我知道,你一死,我就失去一切,我对于你的死是绝对无利可图的。

    依我看这才是好的哲学,唯一真正合乎人情的哲学。我日益深刻地体会到这一哲理的深邃之处,因此,在我最近的一些著作中,都以种种不同的方式反复予以论述。然而,那些目光短浅的人没有理会到这一点。如果在这部著作完成以后,我的余年还允许我着手另一部的话,我将在《爱弥儿》的续篇中写关于这种哲理的一个非常生动感人的实例,使读者们不能不注意。然而对于一个旅行者的反省已经够了,现在又是该启程的时候了。

    我的旅程比我所想象的要愉快得多,那个大胖子并不象他外表上让人看着那么讨厌,他是一个中年人,斑白的黑头发扎成了一个短辫,样子象个士兵,嗓音粗大,相当活泼,能走,更能吃。他什么行业都干过,哪一行都不精通。我记得他曾经打算在安讷西设立一个什么手工厂,华伦夫人当然同意这个计划。现在他到都灵去,是为了取得大臣的批准,路上的大批开销都是别人供给的。这个人富于钻营的天才,经常在神甫们当中鬼混,装出向神甫们殷勤效力的样子。他曾在神甫的学校里学会了一种虔诚的信徒的语言,他就不断援用这种语言,自以为是一个伟大的传道家。他只会圣经中的一段拉丁文,却装作会一千段似的,因为他每天要重述一千遍;此外,只要他知道别人的钱袋里有钱,他就不会没钱花;说他是个骗子倒不如说他是个机灵鬼。他用一种诱募士兵的军官的口吻来进行虚假的说教,好象当年隐居的修士彼得腰间挎着剑宣传十字军似的。

    他的妻子沙勃朗太太则是一个相当和善的妇人,她白天比夜里安静些。由于我每天都跟他们睡在一个房间,他们那种夜不成眠时弄出来的声音常把我吵醒,我要是知道那些吵人的声音是怎么回事,我就更睡不着了。可是一般地就是以任何一种方式刺激我们感官的东西”。肯定运动,我那时甚至对这种事情连一点疑心也没有,我在这方面是完全愚昧无知的,只好听任本能来慢慢开导我。

    我愉快地跟我那位虔诚的向导和他的活泼的佳侣继续前进。没有任何意外来打搅我们的行程;我的肉体和精神都沉浸在我有生以来最幸福的状态中。

    当时,我年轻力壮,朝气勃勃,无忧无虑,对人对己满怀信心,我正处于人生中的那个短暂而宝贵的时期,这个时期里有种青春活力,可以说把我们整个身心都舒展开了,同时用生活的乐趣把我们眼前的万物也美化了。我那种别具风味的惶惶不定的心情有了对象,不那么飘摇了,这对象固定了我的想象。我把我自己看作华伦夫人的作品、她的学生、他的朋友,甚至是她的情人。她对我所说的亲切的言词,对我轻柔的抚爱,对我那种体贴以及她那脉脉含情的目光(在我看来,她那种目光充满了爱情,因为它激起了我的爱情),这一切,在旅途中养育着我的思想,使我沉湎在甜蜜的梦幻中。对于我的命运的任何恐惧和惶惑,都扰乱不了我的梦想。我认为把我送往都灵就是负责让我在那里有个糊口之计,在那里给我找个适当的位置。我自己什么都甭操心了,因为有人替我张罗。我没有这个重担,就走得轻松愉快了。我心里充满了青春的愿望、美妙的期待和灿烂的远景。我所看到的一切,好象都是我那即将来临的幸福的保证。我在幻想中看到家家都有田舍风味的宴会;草场上都有愉快的游戏;河边都有人洗澡、散步和钓鱼;树枝上都有美果;树荫下都有男女的幽会;山间都有大桶的牛乳和奶油,惬意的悠闲、宁静、轻快以及信步漫游的快乐。总之,凡是映入眼帘的东西,都令我内心感到一种醉人的享受。这种景象的雄伟、多彩和实际的美都足以说明其所以如此引人入胜是不无理由的;于是,我的虚荣心也露出了锋芒。在这样小的年纪就到意大利去,经过那样多的地方,越过重山,踏着汉尼拔的足迹,对我说来都是一种非我这种年龄所应有的荣誉。除此以外,还常常在很好的驿站打尖,我胃口非常好,又有完全满足这种胃口的食物,因为,说老实话,在那些食物面前,我用不着客气,而且和沙勃朗先生的一顿饭比起来,我吃的那点东西就不值一提了。

    我们这欢旅行竟用了七八天的工夫,我不记得我这一辈子有过比这七、八天的旅行更无忧无虑的时候。我们的步子必须适应沙勃朗太太的步子,因此这次旅行只不过是一次长途散步。所有和这一次旅行有关的事物的回忆,特别是那些高山和徒步旅行,都给我留下了极其强烈的兴趣。我只是在这些美好的日子里这样徒步旅行过持哲学的党性原则,就是在一切问题上都始终坚持唯物主义,而且总是十分愉快。不久以后,由于种种职责事务和需要携带的行李,使我不得不装成绅士的样子雇车出门;而劳神的挂虑、烦难与困窘,也都和我一起上了车。从此我就不象以前旅行那样,一心只想途中的快乐,而是只想快点到达目的地了。在巴黎时,我曾想我两个和我有同样兴趣的伙伴,每人豁出五十路易和一年的时光,共同去作一次周游意大利的徒步旅行,除了一个拿行囊的随身僮仆以外什么也不带。我找了好久,有不少人曾来找我,他们表面上很赞成这个计划,而实际上每个人都把它看成是空中楼阁,只是随便谈谈,并不打算实行。我记得,我跟狄德罗和格里姆曾经很兴奋地谈过这个计划,终于使他们也有了这种奇思异想。我当时以为这事就算说受了,但是不久又都化为只想作一次纸上空谈的旅行。在这样的旅行中。格里姆所最感兴趣的只是叫狄德罗去犯许多反对宗教的罪行,让我替他关进宗教裁判所。

    遗憾的是我到都灵太快了。只是由于喜欢在这个大城市观光,又因脑子里有了妄图虚名的空想,希望自己早日成为出头露面的人物,这种遗憾心情才缓和下来。这时我已经觉得自己的身分比我过去当学徒高了无数倍;我丝毫没有预料到,过不了多少时间,我就要变得远远不如当学徒了。

    我方才已经说了一些琐碎的事情,下面还要接着谈一些在读者看来毫无趣味的事,因此,在继续往下叙述以前,我应先请读者原谅,并向读者为自已作一些辩解。我既然把我自己完全赤裸裸地摆在公众面前,就不该有任何隐晦或隐瞒的情节,我必须从始至终站在读者面前,叫读者可以原原本本地了解我心灵中的一切迷误,叫读者洞见我生活中的一切角落,叫读者片刻不停地用眼盯着我,要不然,当读者在我的叙述中发见最小的漏洞和空隙时;心里会想:“他那时候做什么去了?”就会指责我好象不肯把一切都讲出来。我宁可利用这些叙述来揭露人的邪念,而不愿由于我的沉默,扩大了人的邪念。

    我随身携带的一些钱和东西全完了。因为闲谈中我泄露了秘密。我太粗心大意,对我的引路人说来,这倒是不无收获的。沙勃朗太太耍尽了一切手法,甚至把华伦夫人给我系在短剑上的一条银丝带都给我弄走了,在我失去的东西中这是我最爱惜的物件;如果我再不力争的话毛泽东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伟大的继承者、捍卫者,,连那柄短剑也落到他们手里了。路上他们倒老老实实地替我支付了一切费用,但是最后他们把我弄得两手空空。我一到都灵就钱也没了,衣服也没了,连换洗衣服都没了,我只有凭自己的本领去找生财之道了。

    我带了几封介绍信,拿出来交给了收信人,我立即被人送到志愿领洗者教养院去,我是为了换取衣食才去受这种宗教开导的。我一往里走,就看见一个大铁栅栏门,我刚一进去,这个大铁门就紧跟着用两道锁牢牢地锁上了。这样的开端使我感到的只是重压而不是轻松。当有人把我带进一间相当宽阔的房间的时候,我就开始思索起来。这个房间尽头有一个木制的祭台,祭台上有个大十字架,祭台周围放着四五把椅子,也都是木制的。那些椅子看来好象上过蜡;其实不过是由于长久使用和不断摩擦而发亮罢了。这就是房间里的全部家具。大厅内有四五个奇五的恶汉,那就是我的学友,与其说他们是要作上帝儿女的后补教徒,不如说他们是魔鬼的护卫。其中有两个克罗地亚人。他们自称是犹太人和摩尔人,他们对我说,他们一向在西班牙和意大利过着流浪的生活,不管在哪儿,只要他们认为有利可图,便接受天主教教义,领受洗礼。另外一个铁门打开了,它是在院内的大阳台中央。我们那些志愿领洗礼的妹妹们从这个门走进来,她们和我一样,不是通过洗礼,而是通过改教的宣誓来获得新生。她们都是最不顾廉耻的卖身的女人和一些最丑恶的淫妇,基督的羊圈这样受糟蹋可说是第一次。其中只有一个我看着还漂亮,也十分迷人,她差不多和我年岁相仿,也许比我大一两岁。她有一对滴溜溜的眼睛,有时和我的目光相遇,这就引起了我想和她结识的愿望。三个月以前她就到了这里,虽然以后又在这里待了差不多两个月,要想接近她却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我们那位年老的女监管人寸步不离地看管着她,那位神圣的教士也总是缠着她毫不放松,这个一心要使她改教的神圣教士,对她所用的热情远超乎诲人不倦的努力。应该设想,她是极端愚蠢的,虽然她看来并不如此,因为从来没有人象她似的需要受这么久的训海。那位神圣的教士总认为她还不够宣誓的程度。但是她过腻了这种幽居的生活,要求离开这个避难所,入教不入教没关系。所以,必须在她还愿意作一个天主教徒的时候接受她的要求,不然的话,她要是反抗起来,就会连天主教徒都不愿意当了。

    为了欢迎我这个新来的人,这一批人数不多的志愿领洗者全体集合,开了一个小会,会上有人对我们作了简短的训话,叫我不要辜负上帝赐予我的恩惠,叫别人为我祈祷,并劝他们给我做好榜样。会后,我们的贞女们都回到她们的修道院去了,现在我才有足够的时间怀着惊奇的心情悠闲自在地欣赏我所住的地方。

    第二天早晨,为了进行训诲,又把我们集合起来,这时我才开始第一次考虑到我将要采取的步骤,以及促使我这样做的一切情况。

    我从前说过,现在还说,将来也许还要说的一件事,我日益深信的一件事,就是如果有个受过合理而良好的教育的孩子,那就是我。我出生于一个风俗习惯不同于一般人民的家庭里,我所受到的教训,都是我尊亲长辈们明智的教训;我所看到的榜样,都是我尊亲长辈们贤德的榜样。父亲虽然是一个喜好玩乐的人,然而他不仅十分正直,而只宗教观念很强,他在社交界是个漂亮人物,回到家里却是一个教徒。他很早就把自己所具有的道德观念灌输给我了。我的三个姑姑都非常贤慧。大站和二始是虔诚的信女。三姑是个非常娴雅聪明而又通情达理的姑娘;她也许比我两个大姑更虔诚,虽然她的虔诚在表面上不太显著。我从这样一个值得尊重的家庭到了朗拜尔西埃先生那里,朗拜尔西埃先生不仅是个教会中人,而且是个宣教士,他衷心信仰上帝,言行也差不多一致。他和他的妹妹发现了我心灵中的虔诚的宿根,他们就用温和的、理性的教育培养我这宿根。为了这件事,这两位可敬佩的人所用的方法都是十分真诚、十分谨慎、十分合理的,所以在他们讲道说教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感觉到厌烦,我每次听完讲道以后,总是深受感动,并且立志要过正当的生活,而且由于我念念不忘他们的教导,很少破坏过自己的誓言。但贝纳尔舅母的虔诚却使我有点儿厌恶,因为她好象把虔城当做一种职业。在我师傅家里,对宗教方面的事,我几乎完全不想了。但是我的想法没有改变。我没有遇到把我引诱坏了的青年朋友,我虽然变成了一个顽皮的孩子,却不是一个不信教的人。

    所以,我那时候对宗教的信仰,完全是我那样年龄的孩子所能有的信仰,而且我的信仰甚至比一般孩子还深。但是现在为什么隐瞒我的思想呢?因为童年时候我一点儿也不象个儿童,我总是象成年人一样地感觉,思考。我生来就和别人不同,只是年纪越来越大,我才渐渐变成了一个普通人。你看到我这样把自己说得有点儿象个神童,一定会笑我的。笑就笑吧,但是,笑够了以后,请你再找出一个六岁的孩子,能被小说吸引住,能对小说发生兴趣,甚至感动得流出热泪来,如果你能找出,我就觉得我这种自炫是可笑的,我就承认我错了。

    因此,我说,为了叫人们日后能保持宗教信仰,就决不要对孩子们谈宗教,孩子们是不会象我们那样去认识上帝的。这话不是根据我自己的经验,而是根据我的观察,因为我知道自己的经验是完全不适于别人的。找几个象让-雅克·卢梭那样的六岁的孩子来,在他们七岁的时候跟他们谈上帝,我保证你绝对不会冒险的。

    我想谁都知道,一个儿童,甚至一个成年人,其有所信仰,无非是生在哪个宗教里就信仰哪个宗教,这是显然的。这种信仰有时会减弱,但很少有所增强;信仰教义是教育的结果。除了这种一般的道理使我热衷于我先辈的宗教之外,我对天主教深感厌恶,这种厌恶的心情是我的故乡城市的人们所特有的。人们常对我们说,天主教是极端的偶像崇拜,并且把天主教的教士们描绘成非常阴险可怕的人物。这种感情在我身上是非常强烈的。起初,我一瞧见教堂的内部。一遇到穿小白衣的神父,一听到迎神时的钟声,就立刻惊慌恐怖得浑身发抖,后来不久,在城里时我没有这种情结了,但是到了乡村教堂里还常有这种感觉,因为这些教堂和我最初体会到这种感觉的教堂太相似了。不过,想起日内瓦附近的神父们那样乐于爱抚城市的孩子,这就确实形成了奇异的对照。送临终圣体的钟声,固然使我恐惧,教堂里做弥撒和做晚祷的钟声则又使我想到午餐和午后点心、鲜奶油、水果和奶酪。彭维尔先生的盛宴又曾对我发生巨大的影响。这些都使我很容易地麻醉了自己。我原先只从娱乐与美食方面来认识罗马旧教,觉得可以逐渐习惯于这里的生活,至于正式加入这个教会的念头在我脑筋里只是一闪即过,认为这是遥远的将来的事。现在没有办法变卦了:我抱着极大的厌恶心看待我自己的这种诺言及其不可避免的后果。我周围的未来的新入教者又不能以他们的榜样来支持我的勇气,因此我无法装模作样,实际上我的神圣功业只是一种歹徒的勾当。虽然我还年轻,我已感觉到不管哪个宗教是真正的宗教,我也要出卖自己的宗教了。即使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我也会在心灵的深处欺骗圣灵,并因而受到人们的鄙视。我越想这些,就越对自己愤恨,并且抱怨命运使我落得这种下场,好像这种下场不是我自作自受。这些想法有时非常强烈,如果转瞬之间我发觉大门是开着的,我一定会逃走,然而,我没有遇到这样的机会,所以我的决心也未能长时间保持下去。

    有过多的秘密欲望在进行搏斗,以战胜我的心。除此之外,坚持不返回日内瓦的既定计划,没脸见人。登山越岭的艰苦,以及远离故乡、一贫如洗、举目无亲的困窘,这一切都令我感到我的良心上的谴责是为时已晚的悔恨。我为了给以后要做的事情寻找卸责的借口,便假装着谴责以前所做的事情。我夸大从前的罪过,以便把将来的罪过视为必然的后果。我不向自己说:“你还没有犯下什么重大的罪过,只要你愿意。还可以成为无罪的。”却向自己说:“哀叹你自己犯过的和你不得不继续要犯的罪过吧。”

    实际上,象我这样年龄的人,要推翻自己的诺言或人们对我的期望,以便打破自己加在自己身上的锁链,并以极大的勇气不顾一切后果公开声明我决不放弃我祖先的信仰,这需要多么坚强的意志啊!这种勇气不是我这种年龄的人所能有的,侥幸成功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事情已经发展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我反抗越厉害,人们就竭力想办法来制服我的反抗。

    大多数人都是在运用力量已经太晚的时候,才埋怨缺乏力量。这虽似诡辩,但是我的失败也就在这里。勇气只有我们犯错误的时候才是可贵的,假使我们始终谨慎从事,我们就很少需要勇气了。但是,种种容易克服的倾向对我们具有无可抗拒的吸引力,只是我们轻视诱惑的危险,才会向轻微的诱惑屈服。我们都是不知不觉地陷入本来毫不费力就可以避免的险境。可是,等到陷入这种险境之后,没有惊人的英勇毅力便不能从那里挣脱出来。我们终于落入深渊了,这时便向上帝哀祷:“为什么你把我造得这样软弱?”上帝却不管我们怎样辩解,只是对我们的良心回答说:“我是把你造得太软弱了。以致你自己爬不出深渊,因为我原先把你造得够坚强的,你本来就不会掉进深渊。”

    我还没有下定决心当个天主教徒。但是,我看到限期还远,可以慢慢地习惯于这种改教的想法,在等候期间,我想或许会发生什么意外的事件使我从困难中摆脱出来。为了争取时间,我决意尽可能来进行最有力的防御。不久,我的虚荣心也使我忘却了准备作天主教徒的决心。自从我发现有几次我把那些试图开导我的人难住以后,我便觉得不用费更多的力量就可以完全把他们驳倒。我甚至怀着一种可笑的热忱来做这种工作,因为在他们开导我的时候,我也开导他们。我真相信,只要说得他们信服了,他们就会转为新教教徒的。

    因此,他们发现我无论在知识方面,或是在意志方面,都不像他们所想象的那么容易对付。一般说来,新教徒比天主教徒学问高,而且是必然如此:前者的教义要求论证,后者的教义则要求服从。天主教徒必须接受别人的判断,新教徒则必须学会自己判断。这点他们是知道的,他们只是没有料到以我的资历和年龄会给一些对宗教研究有素的人带来多少困难。再说,我还没有拜领过圣体,也没有受过与此有关的教育,这都是他们知道的,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却不知道我曾经在朗拜尔西埃先生那里获得了丰富的知识;另外,我还有一间小仓库,也是让这些先生们十分头痛的,这就是《教会与帝国历史》,我在父亲那里差不多把这部书都背了下来,后来日子一久便渐渐淡忘,但是,随着争论激烈展开,我又想了起来。

    有一位老神父,人虽矮小却是相当严肃的,他把我们叫在一起,第一次向我们布道。这次布道会对学友们来说,与其说是进行一次辩论,不如说是一次教理问答,这位老神父注意的是向他们传授知识,而不是解答他们的问题。但他对我这样可就不行了。轮到我说话的时候,每个问题我都要逼问他,凡是我能给他找出的难题一个也不放过。这就把布道会的时间拖长了,参加的人都十分厌倦。我这位老神父说了很多的话,越说越发火,先是支吾其词,最后下不了台的时候,就借口自己不太懂法语一走了之。第二天,由于怕我轻率的反问对学友们发生坏作用,我就被单独放在另一间屋子里,让我同一位神父同住。这位神父比较年轻,健谈善辩,就是说,会编冗长的句子,并且非常自满。其实真有学问的人从来也不会那么自满的,但是,我没有让他这种堂皇的架势镇住,另外,我认为,反正凭借自己的努力,我能够十分自信地回答他的问题,并且尽我所能从各方面把他堵得没话可说。他想用圣奥古斯丁、圣格里果利以及其他圣师来压服我,可是,我运用起这些圣师的著作来,差不多和他一样娴熟,真使他万分惊异。我从前没有读过他们的著作,他大概也没有读过,但是,我记住了勒苏厄尔的教会史的很多片断,每逢他给我引出一段的时候,我并不直接反驳他的引证,而是用同一圣师的另一段话来回击他,这就常常使他非常为难。然而,最后还是他胜利了,此中有两个原因:第一,他的势力比我大,我知道我是在他的支配之下的,我不管怎样年轻,总还懂得不应该逼人太甚,我已相当明确地看到,那位矮小的老神父不论是对我本人或者对我的学识都没有什么好感。另外一个原因是:这位年轻的神父作过专门研究,而我却没有,因此,他有他的论证方式,他运用一种方法,使我没法听懂,每逢他觉得要遇到意外的反驳弄得他不得开交时候,他就借口我超出了本题的范围,把问题拖延到第二天。他甚至有几次驳斥我的引文是假的,并自告奋勇去替我找原书,说我一定找不到那些引文。他觉得这样也不会有什么大危险,因为就凭我那一点表面知识,我是不大会翻阅书籍的,而且我对拉丁语的修养又实在有限,即使我知道引文一准在某本书里,我也没法在一本厚书里找到那一段。我甚至怀疑他也用过他责难牧师们的那种不忠实的治学方法。我怀疑他为了摆脱使自己感到窘困的反驳,有时不惜编造一些引文。

    这些无谓的论争在继续,日子一天一天在争辩、诵经和耍无赖中过去,这时我遇到了一件令人十分厌恶的小小的丑事,这件事差一点对我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后果。

    任何一个人,不管他的灵魂多么卑鄙,他那颗心多么粗野,到时候也不会不发生某种爱慕之情的。那两个自称为摩尔人的歹徒中的一个喜欢上我了。他愿意和我亲近,毫无避讳地跟我说些乱七八糟、难以理解的话,向我献些小殷勤,吃饭中间有时把他自己的菜饭分给我,并且经常热情地吻我,吻得我实在难为情。他那张椒盐面包似的脸,上面还点缀着一道长长的刀痕,他那双火辣辣的眼睛与其说是充满了柔情。毋宁说是充满了狂怒。我虽然一见就感到害怕,还是忍受着他的亲吻,我心里想:“这个可怜的人对我这样友爱,拒绝他是不对的。”以后他一步一步地放肆起来了,向我说的话是那样下流,以至我有时认为他是发疯了。有一天晚上,他要来和我睡在一个床上,我借口我的床太小,把他拒绝了,于是他想使我到他的床上去,我也拒绝了,因为这个家伙脏得厉害,浑身是嚼烟草的臭味儿,真叫我噁心。

    第二天大清早,大厅里只有我们俩;他又开始抚摸我了,可是,这次他的动作十分猛烈,神色越来越可怕。最后。他居然要干最丑恶的狎昵的事儿,他攥住我的手,强迫我干这样的事。我用力挣脱开了,同时大嚷一声,向后面跳了一步,没有表示愤恨,也没表示恼怒,因为我一点也不知道这种举动有什么意义。我非常坚决地向他表示惊愕和厌恶,最后他把我放开了。在他自己胡闹一阵以后,我看见一种不知是什么粘糊糊的白色东西朝着壁炉射去,落在地上,我噁心透了,当时飞快跑到阳台上去,我一辈子也没有那样激动,那样慌张,那样恐怖,差点儿晕了过去。

    我那时还不能理解这个坏家伙是怎么回事,我以为他是得了疯病,或是什么更严重的癫狂;看到这种猥亵、肮脏的样子和这一副兽欲如火的可怕面孔,对于任何一个冷静的人说来,不知道还有什么更丑恶的事。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如果我们在女人面前做出这种狂乱的举动,只有她们的眼睛被迷惑住,才不致把我们看成是奇丑而可怕的东西。

    我一会儿也等不了,马上就把我自己所遇到的事向大家讲开了。我们的女总管叫我不要声张,我看出这件事情使她非常不高兴,我还听见她咬牙切齿地嘟嚷着:“该死的东西!野蛮的畜生!”我不知道为什么不准我声张,我仍旧照样到处嚷嚷。我嚷得太厉害了,结果,第二天大清晨就有一个管理员来找我,严厉地申斥了我一顿,责备我小题大作,甚至损害了神圣道院的名誉。

    他训了我很久,还向我解释了许多我所不知道的事情,但是,我并不以为这是在给我讲我所不懂得的事,因为他相信我懂得别人要跟我干什么事,只因不肯同意,才进行了抵抗。他严肃地对我说,这种行为和淫乱一样都是被禁止的,但这种意图对于作为这种行为对象的那个人说来并不算多大的侮辱,被别人看得可爱,有什么可发火的。他毫不掩饰地对我说,他自己年轻时候也碰到过这种荣幸,由于来得突然,未能抗拒,他丝毫也没感到其中有什么苦得受不了的。他恬不知耻,居然用了直陈其事的词句;他还推想我所以拒绝是因为怕疼,于是向我保证这种害怕是多余的,完全用不着大惊小怪。

    我听了这个无耻之徒的话,感到极大的惊奇,因为他毫不为他自己辩护,他似乎是完全为了我好而来开导我的。在他看来,这完全是件极平常的事儿,所以他根本不必找个地方跟我密谈;我们身旁有一位作为第三者的教士,他也觉得这不必大惊小怪。他们这种泰然自若的神气完全把我懵住了,我只好相信,这准是人间习以为常的事,只是先前我没有领教的机会罢了。所以,我听了他的话并没有生气,但不无厌恶之感。我所亲身遭遇的、尤其是我所亲眼看到的情景,在我记忆里留下的印象太深了,所以我回想起来还觉得噁心。我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把对那件事的憎恶一直伸展到辩护者的身上了,我无论怎样控制自己,也不能不使他看出他的教训所发生的恶劣效果。他以一种不大亲切的目光瞪了我一眼,自此以后,他便用尽办法让我在教养院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他总算达到了目的,因而我看到,要跳出教养院,只有一条出路,过去我拖延时日,不肯采取这个途径,如今我是急不可待了。

    这件事倒起了一种防护作用,使我一生也不会干出男子同性爱的勾当,而且一看到这样的人,就联想起那个可怕的摩尔人的样子和举动,心里便产生一种难以隐藏的厌恶。另一方面,相形之下,女人在我心目中却博得了极大的价值。我觉得应该对她们表示温柔的感情与崇高的敬意,以补偿男性对她们的侮辱,因此,当我想起那个假非洲人的时候,就连最最丑的女人都认为是值得崇敬的对象了。

    至于这个假非洲人,我不知道人们对他会有什么说法,据我看,除了罗伦莎太太以外,谁都跟从前一样看待他。可是,他不再接近我,也不再和我说话了。过了一个星期,他就在庄严的仪式下接受了洗礼,从头到脚一身白色服装,这是表示他重生的灵魂的纯洁。第二夭,他就离开了教养院。此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一个月之后,轮到了我。我的指导者想获得使一个难以转变的人皈依正教的荣誉,是需要这么一段时间的,并且,为了赢得我的新的顺从,又要我复习了一下所有的信条。

    最后,我受到了充分的教育,我的教师们对我也相当满意了。于是在迎圣体的行列的陪伴下,我被送到圣约翰总堂,以便在那里庄严地宣誓脱离新教,并且接受洗礼的一些辅助仪式,虽然他们实际上没有给我施洗。仪式和真的洗礼差不多,这是为了使人们相信新教徒并不是基督徒。我穿了一件专供这种仪式使用的带白花边的灰长袍。在我的前后各有一人拿着铜盘,两人用钥匙敲打盘子。人们按照各自的诚心或者对新改宗者的不同程度的关怀往盘子上放些布施。总之,天主教的种种浮夸的仪式哪样都没有略掉,以便这种盛典对公众含有更多的训导意义。对我则含有更多的耻辱。只有一项规定给略掉了,就是我非常需要的那身白衣服他们并没象给摩尔人那样给了我,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所以我不能享受这种荣幸。

    这还不算完。接着还要到宗教裁判所去领取异教徒的赦免征,举行亨利四世本人所遵照的、并由其钦差大臣代为举行的同样仪式,才返回天主教会。那位可尊敬的裁判神父的神气和举止绝不能消除我刚来时候的内心的恐怖。他问过了我的信仰;我的地位以及我的家庭以后,突然问起我的母亲是否已经下了地狱。当时的恐惧压住了我开始爆发的愤怒,我只回答说:我希望她没有下地狱,她在临终的时候,可能看到了上帝的灵光。这个神父没有吭声,但是,他作了一个鬼脸,好象完全不同意似的。

    一切都办完了。我正在寻思可能终于会按照我的希望给我个适当的位置的时候,他们把我赶出了门,把收到的布施(约有二十多个法郎的零钱)给了我。他们嘱咐我活着要做一个善良的信徒,不要辜负上帝的恩典,最后他们祝我幸运,紧跟着就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于是,一切都消失了。

    我的一切崇高的希望,就这样在一刹那间幻灭了,我刚采取的自私的行动,只给我留下自己是个背教者又是个傻瓜的回忆了。不难想象我的梦变得多么突然:原来怀着灿烂辉煌的计划,忽然坠入最悲惨的境地,早晨想选择我将要居住的宫殿,晚上竟落到露宿街头。有人会认为,我一下子陷入如此残酷的绝望之中,在悔恨自己犯了错误的同时,一定会狠狠地责备自己,埋怨一切的不幸都是自己亲手造成的。实际上决非如此,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幽禁了两个多月之久,所以我首先感到的,乃是重新获得自由的一种喜悦心情。经过长期奴隶生活以后,我现在又成了自己的主人了,又有了行动自由了,在这样一个繁华富庶、阔人很多的大城市里,我的天资和才干一被人发现,立刻就会有人接待我。此外,我尽可以等待一个时期,衣袋里装着的二十多个法郎,在我看来简直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我可以不和任何人商量随自己的意思花这笔钱。这样富裕,我还是生平第一次。因此,我绝对没有灰心失望,更没有伤心流泪。我仅仅是改变了自己的希望,我的自尊心并没有受到丝毫损伤。我从来也没有感到这样自信和镇定。我仿佛觉得我已经走远了,并且完全是靠自己了,我感到自豪。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游览全城来满足我的好奇心,即使只是为着表现我的自由,我也要这样做。哨兵上岗我要看看,因为我非常喜好军乐。遇到教会迎圣体的行列,我也要跟着瞧瞧,因为我爱听神父的合唱。我要看看王宫,我带着畏惧的心情走向前去,看见别人往里面走,我也就跟着进去,也没有人拦我。这也许是因为我胳膊底下夹着一个小包的缘故吧。不管怎样,当我出现在这个宫殿里的时候,我自以为是很了不起的。我几乎已经把自己看成是久居在这宫中的人了。最后,由于我不住脚地到处走动,觉得身体疲乏,腹中饥饿,天气很热,我便走进一家乳食商店。人们给我端来奶糕、奶酪和两片美味的皮埃蒙特棒形面包,这是我最喜欢不过的,我仅仅花了五、六个苏,就吃了我有生以来最好的一餐。

    我必须找一个住处。皮埃蒙特话我已学会了不少,可以让人明白我的意思,因此没有费事就找到了住处。我是谨慎地按我的财力,而不是完全按我的趣味选择我的住处的。有人告诉我,在波河街有一个当兵的妻子,家里留住闲散下来的仆人,每夜只收费一个苏。我在她家里得到了一张破旧的空床,便在那里安居下来。这位女人很年轻,新近才结婚,虽然她已经有五、六个孩子了。母亲、孩子和住宿的客人,大家都睡在一个房间里。我在她家住的时候一直是这样。不管怎样说,她是一个好女人。她骂起人来非常难听,整天袒胸露怀,蓬头散发,但是她心地善良,勤勤恳恳,待我很好,甚至还帮了我一些忙。

    好几天的工夫,我完全沉溺在无拘无束与好奇的乐趣之中,我城里城外到处游逛,东钻钻,西探探。寻找一切我认为稀奇和新鲜的事物去看,对于一个刚出茅庐从来没有见过首都的年轻人说来,什么都是稀奇和新鲜的。我特别喜欢准时去瞻仰王宫,每天早晨参加皇家小教堂的弥撒。能够和亲主及其待从待在一个小教堂里,我觉得美极了。但是,宫廷的豪华很快就全看了,而且老是那个样子,也就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时,我开始热爱音乐了。我每天必到王宫去,原因就在音乐对我有了最大的吸引力。撒了王当时拥有欧洲最好的交响乐队。索密士,黛雅丹,贝佐斯等大师都先后在那里大显身手。其实,要吸引住一个年轻人,用不着这么大的排场,最简单的一种乐器,只要演奏得好,能使人欢欣雀跃,也就够了。何况,我对于眼前令我惊讶的一切富丽豪华,只有一种呆子似的赞叹,并无羡慕之心,在这气象万千的华丽宫院中,我所关心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看看那里是否有个值得我尊敬的年轻公主,以便和她搞一场风流韵事。

    我差点儿在豪华不及王宫的情况下搞起一场风流韵事,如果我能达到目的,我会感到妙不可言的、千百倍的愉快。

    我的生活虽然非常节俭,可是我的钱袋却不知不觉地快空了。我这种节俭并非出于谨慎,而是由于我的食欲简单。就是今天,佳筵盛宴也没有改变我这种简单的食欲。我从前不知道,现在仍然不知道有什么能比具有田舍风味的一顿饭更精美的饮食了。只要是好的乳类食品、鸡蛋、蔬菜、奶饼、黑面包和普通的酒,就能让我饱餐一顿。只要没有待膳长和待者围着我让我饱尝他们的讨厌的神气,我的好胃口吃什么都是香甜的。那时我总是花五、六个苏就能吃一顿非常好的饭,以后用六、七个法郎吃反倒没有那么好了。我饮食有节只是因为我没有受到诱惑,但是,我把这一切都说成饮食有节也是不对的,因为说到吃,我也是尽量享点口福的。我所喜爱的梨、奶糕、奶饼、皮埃蒙特面包和几杯掺兑得法的蒙斐拉葡萄酒,便可以使我这个贪图口福的人心满意足。尽管如此,我的二十个法郎还是眼看就要完了。这一点我一天比一天看得清楚,尽管我还处于对什么都漫不经心的年龄,但由于前途茫茫而产生的忧虑不久就变成了恐怖。我的一切幻想部破灭了,只剩下找个赖以糊口的职业的念头,然而这个念头也是不易实现的。我想起我从前的手艺来,但是我的手艺还不精通,镂刻师傅不会雇我,而且这一行的师傅在都灵也不多。于是,在没找到什么好机会以前,我就挨门挨户,一个铺子一个铺子去自荐,愿意替他们在银器上镂刻符号或图记,工钱随便,满心想用廉价吸引主顾。可是这种权宜之计也很不成功。几乎到处都遭到谢绝,即使找到一点活儿也挣钱很少,仅够几顿饭钱。然而,有一天清早,我从公特拉诺瓦街经过,透过一家商店的橱窗,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店主,她风韵优美,相貌动人,尽管我在女人面前很腼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进去了,主动向她推荐我这小小的技能。她不但完全没有严词拒绝,反而让我坐下,叫我谈一下我的简短的经历,她同情我,劝我鼓起勇气,还说好的基督徒是不会把我扔下不管的。后来,在她叫人到一个邻近的金银器皿店去寻找我所需用的工具的时候,她亲自上楼到厨房给我拿来早点。这样开端似乎是个好兆头。其后的事实也没有否定这个兆头。看来,她对我的那点活儿还满意,而且对在我稍微安下心来后的那阵子海阔天空的闲聊更满意;由于她丰姿绰约,服饰华丽,虽然态度和蔼,她的风来仍引起了我的敬意。然而,她那充满盛情的招待、同情的语调以及她那温柔的风度,很快就使我一点也不感到拘束了。我认为我是成功了,而且还会获得更多的成就。然而,尽管她是一个意大利女人,又那么漂亮,在外表上难免显得有些风骚,但是,她却非常稳重,再加上我生来腼腆,事情就很难有迅速的进展。我们没有得到充分的时间完成这项奇遇。每当我回忆起和她在一起的那些短暂时刻,就感到极大的快慰,而且可以说,我在那里尝到了宛似初恋的那种最甜蜜、最纯洁的快乐。

    她是个富有风趣的棕色头发的女人,她那美丽的脸上显示出来的天生和善的神情使得她那种活泼劲儿十分动人。她叫巴西勒太太,她丈夫的年岁比她大,醋意相当浓,在他出远门的时候,把她托给一个性情忧郁、不会讨女人欢心的伙计照管。这个伙计也有自己的野心,不过他只是用发脾气的方式来表示罢了。他笛子吹得很好,我也很喜欢听他吹,但是他却非常讨厌我。

    这个新的埃癸斯托斯一看见我到他的女主人店里来,就气得嘴里直嘟嚷,他以轻蔑的态度对待我,女主人也毫不留情地以同样的态度对待他。她甚至好象为了自己开心,故意在他面前对我表示亲昵,叫他难堪。这种报复方法非常适合我的胃口,如果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她对我也是这样,那就更合我的口胃了。但是她却并不把事情发展到这种程度,或者至少是方式不一样。也许是她认为我太年轻,也许她不知道该怎样采取主动,也许她确实愿意做一个贤淑的女人,她对我采取一种保留态度,固然这种态度并不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我却不知道为什么竟感到畏缩。我对她感觉不到象对华伦夫人那种真心实意、情致缠绵的尊敬,而是感到更多的畏惧,同她远不象同华伦夫人那样亲密。我又窘又战战兢兢,我不敢盯着看她,在她跟前甚至屏着呼吸;可是要我离开她却比叫我死还难受。在不至于引起她注意的当儿,我用贪婪的目光凝视着她身上所能看到的各个部分:衣服上的花,美丽的小脚尖,手套和袖口之间露出的那段结实白皙的胳膊,以及在脖子和围巾之间有时露出的那部分。她身上的每个部分都使我对其他部分更为向往。由于我目不转睛地看那些所能看见的部分,甚至还想看那些看不见的部分,这时我眼花缭乱,心胸憋闷,呼吸一阵比一阵急促,简直不知如何是好。我只能在我们中间经常保持的沉默中暗暗发出非常不舒服的叹息。幸亏巴西勒太太忙于自己的活计,她没有理会这些,至少我认为她没有理会。但是我有时看到,由于她的某种同情以及她的披肩下面的胸膛不时起伏,这种危险的情景更使我神魂颠倒。当我热情迸发到几乎不能自持的时候,她便以平静的声音向我说句话,我便立即清醒过来。

    有不少次我和她单独在一起,她总是这样,从来没有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一个带有过分表情的眼色,显示我们相互间有半点心心相印之处。这种情况使我非常苦恼。却也使我感到甜蜜。在我那天真的心灵中也弄不清我为什么会有这种苦恼。从表面上看,这种短短的两人独处,她也并不讨厌,至少是她屡次提供这样的机会。当然,这在她那方面并不是有意的,因为她并没有利用这样的机会向我表示些什么,也没有容许我向她表示些什么。

    有一天,她听腻了那个伙计枯燥无味的谈话,就上楼到自己的房间去了,我把我正在店铺后柜做的那点活儿赶完,连忙就去找她。她的房门半开着,我进去的时候她没有理会,她正在窗前绣花,面对着窗口,背对着门。她既不能看见我,而且由于街上车马的嘈杂声,也没听到我进去。她身上穿的衣服一向是非常考究的,那一天她的打扮几乎可以说是有点妖冶诱人。她的姿态非常优美,稍微低垂着头,可以让人看到她那洁白的脖子;她那盘龙式的美丽发髻,戴着不少花朵。我端详了她一会儿,她的整个面容都有一种迷人的魅力,简直使我不能自持了。我一进门就跪下了,以激动的心情向她伸出手臂;我确信她听不见我的声音,也没想到她能看见我。但是壁炉上的那面镜子把我出卖了。我不知道我这种激情的动作在她身上产生了什么效果。她一点也没有看我,也没跟我说一句话,只是转过半个脸来,用她的手简单地一指,要我坐在她跟前的垫子上。颤抖、惊惧、奔往她指给我的位置上,这三桩事可以说同时并进,但是人们很难相信我在这样的情况下;竟没有做出进一步的举动。一句话也不说;也不敢抬头看她,甚至不敢利用这个局促的姿势挨一挨她,在她膝上趴一会儿。我变成哑巴了,一动也不动,当然也不是很平静的;在我身上所表现的只有激动、喜悦、感激;以及没有一定目标和被一种怕招她不高兴的恐怖心情所约束住的热望,我那幼稚的心灵对于她是否真地会恼我,是没有什么把握的。

    她的表现也不比我镇静,胆怯的程度也不比我小。她看我来到她面前,心里就慌了,把我引诱到那里以后,这时有些不知所措。她开始意识到那一手势的结果,无疑地,这个手势是没有经过考虑冒然做出来的。她既不对我表示欢迎,也不驱逐我,她的眼光始终不离自己手里的活计,尽力装出没有看见我在她跟前的样子。尽管我无知,也可以断定她不仅和我一样发窘,也许还和我有同样的渴望,只是也被那种和我相同的羞涩心情束缚住了。但这并没有给我增加克服这种羞涩的力量。她比我大五、六岁,照我看来,她理应比我更大胆一些。我想,既然她没用什么表示来鼓舞我的胆量,那就是她不愿意我有这样的胆量。即使在今天,我还认为我的这个判断是正确的,可以肯定的是:她非常聪明,一定知道象我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孩子不仅需要鼓励,而且需要加以指导。

    要是没有人来打扰我们,我真不知道这个紧张而无言的场面将怎样结束,也不知道我会在这种可笑而愉快的情况下一动不动地呆多久。正在我的激情达到顶点的时候,我听到隔壁的厨房门开了。于是巴西勒太太惊慌起来,用激动的声音和手势向我说:“快起来,罗吉娜来了。”我赶紧站起来,同时抓住了她伸给我的一只手,热烈地吻了两下,在我吻第二下的时候,我觉得她那只可爱的手稍稍按了一下我的嘴唇。我一生也没经过这样愉快的时刻,可惜良机不再,我们这种青春的爱情也就到此为止了。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这个可爱的女人的形象才在我的心灵深处留下了令人迷醉的印象。以后我对社会和女人了解得越深,在我心灵中,也就越觉得她美丽。如果她稍微有点经验的话,她一定会用另一种态度来激励一个少年。虽然说她的心是脆弱的,但却是纯朴的,她会无意中向引诱她的倾向让步;从一切现象来看,这是她不贞的开端,可是我要战胜她的害羞心情,恐怕比战胜我自己的羞涩心情还要困难。我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却在她跟前尝到了不可言喻的甜蜜。在占有女人时所能感到的一切,都抵不上我在她脚前所度过的那两分钟,虽然我连她的衣裙都没有碰一下。是的,任何快乐都比不上一个心爱的正派女人所能给与的快乐。在她跟前,一切都是恩宠。手指的微微一动,她的手在我嘴上的轻轻一按,都是我从巴西勒太太那里所得到的恩宠,而这点轻微的恩宠现在想起来还使我感到神魂颠倒。

    其后两日,我尽力寻找能和她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但未能如愿以偿。在她那一方面,我一点也看不出有想安排这种机会的意思;并不是她的态度比以前冷淡了,而是她比以往谨慎了。我觉得她老躲避我的视线,唯恐她不能充分控制住自己的目光。那个可恶的伙计比任何时候都更可恼了,他甚至冷嘲热讽起来,说我在女人跟前前途无量。我生怕一时粗心会泄漏了风声,我那点兴趣,到此为止,原用不着掩掩藏藏的,但现在我认为和巴西勒太太已经算是心心相印了,便想用一种神秘气氛把它隐蔽起来。这使得我在寻找满足这种兴趣的机会时变得比较谨慎了,我老想找十分安全的机会,结果一次也没有找到。

    我另外还有一种迄今尚未医好的恋爱怪癖,这种怪癖和我天生的胆怯加在一起,就大大否定了那个伙计的预言。我敢说,由于我爱得太真诚,太深挚,反倒不容易得手了。从来没有过象我这样强烈却同时又这样纯洁的热情,从来没有过这样温柔、这样真实、而又这样无私的爱情。我宁肯为我所爱的人的幸福而千百次地牺牲自己的幸福,我看她的名誉比我的生命还要宝贵,即使我可以享受一切快乐,也绝不肯破坏她片刻的安宁;因此我在自己的行动上特别小心,特别隐秘,特别谨慎,以至一次都没有成功。我在女人跟前经常失败,就是由于我太爱她们了。

    现在返回来谈谈那个吹笛人埃癸斯托斯吧,奇怪的是这个密探虽然变得越发令人难以忍耐,但他显得更殷勤了。他的女主人从对我垂青的第一天起,就想法使我成为商店里一个有用的人。因为我懂得一点儿算术,她曾跟那个伙计商量,叫他教我管帐,但是,那个坏家伙对这个建议坚决反对,他也许是怕我夺去他的饭碗吧。因此,我所有的工作只不过是在做完了我那镂刻活计以后,去抄写几张帐目和帐单,誊几本帐簿,把几封意大利文的商业函件译成法文而已。可是,突然间,我那个对头又想重新考虑那个一度提出而被否定过的建议了,他并且说愿意教我记复式簿记,愿意使我在巴西勒先生回来的时候,就可以有一套在他手下做事的本领。他说话的语气和神态里的那种虚伪、狡猾和讽刺的成分,我无法细说,总之使我很难信任他。但是没等我回答,巴西勒太太就冷冷地对他说,我对他这种热心帮忙当然是很感激的,但她希望我的命运终于会使我有机会发挥我的才干,她并说象我这样有才干的人仅作一个伙计未免太可惜了。

    她曾经多次对我说,她要给我介绍一个可以对我有所帮助的人。她的考虑十分明智,她感觉到这时已经到了应该叫我离开她的时候了。我们默默无言彼此感到倾心的这件事是在星期四发生的。星期天她请了一桌客,其中有我和一位相貌和善的多明我会的教士,她就把我介绍给这个人了。这位教士对我非常亲切,对我的改教表示庆贺,并且问了不少关于我个人经历的事情,从这儿我就知道巴西勒太太曾经把我的经历详详细细地告诉了他。接着,他用手背在我的面颊上轻轻地拍了两下,对我说,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要有勇气。他还让我去看他,以便彼此更从容不迫地谈一谈。从大家对他表示的敬意看来,我可以断定他是一个有地位的人,再从他同巴西勒太太说话时那种慈父般的口吻,还可以推定他是她的忏悔师。我也清楚地记得,在他那适合身分的亲切中,夹杂有对他的忏悔者所表示的尊敬和钦佩,可是这种表现在当时给我的印象,不如我今天回想起来时在我脑际留下的印象深。如果那时我更聪明一些的话,能够了解到,象我这样一个人,竟能使一个受到忏悔师尊敬的年轻女人动情,我将会多么感动啊!

    由于我们人数较多,餐桌不够大,必须另外加一个小桌子,于是我就在小桌上和那个伙计愉快地对坐了。但是,从关心和菜肴的丰富看来,我坐在小桌上丝毫未受损失。往小桌上送来的莱真不少,可以肯定,这些菜并不是为了那个伙计送来的。一直到这时为止,一切都进行得非常顺利:女人们活泼愉快,男人们殷勤高雅,巴西勒太太以动人的亲切态度款待客人。饭吃到一半的时候,人们听到有辆马车停在门口,有个人走上楼来了,这是巴西勒先生。他走进来的那种样子,我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他穿着一件带金扣子的大红上衣,从那一天起我对这种颜色就讨厌起来了。巴西勒先生身材魁伟,长得漂亮,风度很好。他脚步声音很重地走进来,脸上的表情好象要把大家都给吓住似的,虽然在座的都是他的朋友。他的妻子奔过去,搂住他的脖子,抓住他的双手,向他百般表示亲热,而他却毫无反应。他向客人们打了一个招呼,有人给他送来一分食具,他便吃起来了。人们刚刚提到他这次旅行的事时,他便向小桌上看了几眼,用一种严肃的口吻问,坐在那边的小孩子是什么人。巴西勒太太直率地回答了他。他问我是不是住在他家里,有人告诉他说我不住在他家里。他接着粗野地反问说:“怎么会不呢?既然他白天可以在我这里待着,晚上当然也可以在我这里。”这时,那位教士发言了,先对巴西勒太太作了一番严肃而真实的称赞,也用几句话把我夸奖了一番。他补充说:他不仅不应该责备他太太诚意救济贫困的好心,而且也应该积极参加才对,因为这里没有丝毫越礼的事情。丈夫用一种愤怒的口吻反驳了一下,可是由于教士在场,总算把气压住了一半,但是这也足以使我知道他对我的情况已经有所了解,而且也明白了那个伙计曾怎样按照他自己的方式给我帮了倒忙。

    客人们刚刚退席,这个伙计就奉了他的老板的指示,显出胜利的神气,通知我立即离开他家,永远不准再进这个门。他在执行这项任务时,还增添了不少冷言恶语,使这个任务具有很大的侮辱性而且十分残暴。我一句话没说就走了,但是心里十分悲伤,我所以悲伤主要并不是因为离开了这个可爱的女人,而是因为叫这个可爱的女人成了她那粗暴的丈夫的牺牲品。他不愿意听任妻子丧失贞操,当然是对的。然而,尽管她很贤慧,并且是良家之女,她毕竟是个意大利女人,这就是说;多情而好复仇。在我看来,他是失策了,因为他对她所采取的手段,适足以给自己招来他所害怕的不幸。

    这就是我第一次奇遇的结局。我曾经有两三次故意经过那条街,希望至少再见一见我心里不断想念的那个女人,但是我没有见到她,只看见过她的丈夫和那个认真当看守的伙计。那个伙计看到我,便用店铺里的大木尺向我做出怪样子,要说那种样子是在欢迎我,不如说是在向我示威。我既被如此严加防范,也就泄气了,我再也不到那条街上去了。我曾打算至少去拜访一次她给我引见的那位教士,可惜我又不知道他的名字。我曾在修道院的周围徘徊过好几次,希望能碰见他,但也毫无结果。最后,我因为又遇到了别的事情,便把我对巴西勒太太的动人的回忆丢开了。不久我就把她完全忘掉了。我甚至又象从前那样,恢复为纯朴和稚气十足的人,连看到美丽的女人也不动心了。

    然而她的一些餽赠,稍稍补充了一下我那小小的行囊,虽然餽赠不多,却十足表现了一个聪明女人的细心。她注重整洁超过美观;她希望我不受苦,但不叫我去炫耀。我从日内瓦带来的外衣还不错,还可以穿;她仅仅给我添置了一顶帽子和几件内衣。我没有套袖,我也很想要,但是,她不肯给我,她认为我能保持清洁就行了;其实,只要我在她跟前一天,这一点是无需她嘱咐的。

    这场灾难结束似后不多几天,我前面提过待我很好的那个女房东对我说,她可能给我找到一个位置,她说有一位贵妇人愿意看看我。我听到这话以后,就真的认为会有什么美妙非凡的奇遇了,因为我总憧憬着这样的事情。可是这位贵妇人并不象我所想象的那样了不起,我跟随把我介绍给那个贵妇人的一个仆人到了她家里,她问了我几句话,仔细端详了我一番,没觉得我讨厌,便立刻叫我在她家里服务了,当然,不是作为她宠爱的侍从,而是作为她的仆人。我也穿着和其他仆人同样颜色的衣服,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他们上衣的边缘上有花边,而我的衣服上没有。由于这种制服上没有花边,就很象一个普通市民的服装。我的那些想入非非就出乎意料地结束了。

    我就这样走进了维尔塞里斯伯爵夫人的门庭。她是一个没有孩子的寡妇。她的丈夫是皮埃蒙特人;至于她,我始终认为她是萨瓦人,因为我不能想象一个皮埃蒙特女人能说那样好的法语,口音那么纯。她是个不老不少的中年女人,容貌非常高雅,又很有才华,酷爱法国文学,而且相当精通。她时常写作,写了很多东西,而且总是用法文写。她所写的函札,有赛维尼夫人函札的笔法,韵味亦近似,有几封信甚至分不出是她写的还是赛维尼夫人写的。我主要的工作,就是照她口述录下这些信札。我倒也很喜欢做这类事情。她的胸部长了一个肿瘤,使她非常痛苦,不能亲自执笔。

    维尔塞里斯夫人不仅富于才华,而且心灵既高尚又刚强。一直到她病死,我都在她身旁。我曾亲眼见她忍受病痛和死亡,她从役有表现出片刻的懦弱,从来没有显示出用力克制自己的样子,也从来没有失去过妇女应有的仪态;她连想都没想到这里面有什么高深的哲学道理,因为哲学这一名词,在当时还不流行,而且她甚至还不了解哲学这两个字在现时代所包涵的意义。这种刚强的性格,往往近于冷漠无情。在我看来,她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不大动感情,即使她对不幸的人做些善举,也不是出于真正的怜悯,而主要是因为这样做本身就是好事。我在她的身旁待了三个月,对她这种冷淡的性格是有所感受的。她对于一个经常在她眼前、而且前途颇有希望的年轻人难免会产生怜爱之心,在她感到自己要死的时候,一定也会想到在她死后这个年轻人需要帮助和支持,这本来都是很自然的事。但是,也许她认为我还不配受她的特殊照顾,也许因为纠缠着她的人们过于关心自己,叫她只想到他们,而没有容她考虑到我的问题,总之,她什么也没有给我办。

    然而我记得非常清楚,她曾表现出某种好奇心,想对我进行了解。她也问过我几次;她很喜欢我把我写给华伦夫人的信给她看,跟她谈谈我的心事。但是,她为了解我的心事所采取的办法,显然不是好办法,因为她一向不肯暴露自己的心事。我的心是乐于倾诉的,但必须感觉到别人的心也乐意听我的倾诉。但她只是冷淡而枯燥地询问,对于我的回答既不表示赞成,也不表示反对,这就不能取得我的信赖。在我不了解我那好说话的毛病是使人高兴还是使人讨厌的时候,我总是感到恐惧,于是我就不大愿意暴露自己的思想,而只是想到凡是对自己不利的话一句也不说。以后我理会到,那种通过询问去了解别人的冷淡态度,是自以为有学识的女人的通病。他们想丝毫不暴露自己的心事,而达到洞悉别人心事的目的;但是她们不了解,这样做会打消别人向她们暴露心事的勇气。一个男人只要受到这种询问,马上便会提防起来;如果他认为这并不是对他真正的关心,而只是要套他的话,那么,他的反应不是说谎就是一言不发,或者更加戒备;他宁肯让别人把他当作傻瓜,也不愿意受那好奇者的哄骗。一方面隐瞒自己的心事,一方面要了解别人的心事,这终究是个坏方法。

    维尔塞里斯夫人从来没有向我说过一句表示好感、怜悯和亲切的话。她冷淡地询问我,我也以有保留的态度回答她。我的回答非常谨慎,难免使她觉得乏味而感到厌烦。后来,她就不再询问我了,只有在叫我给她作点事的时候才跟我说话。她不是按照我本来是什么样的人来看待我,而只是按照她让我变成的那个样子来看待我。因为她看我只不过是一个仆人,结果就使我在她面前不能不以仆人的身分出现了。

    我觉得我从这时候开始,便对使我一生不断深受其害的那种为了隐蔽的利己之心而耍的狡猾手腕有所领会了,因而对产生这种利己之心的事物本能地感到厌恶。维尔塞里斯夫人一个儿女也没有,她的财产将由她的外甥德·拉·罗克伯爵继承。罗克伯爵一直不断地逢迎她。除此以外,她的那些亲信家仆看到她已接近死亡,谁都忘不了自己的利益,争先恐后地纷纷向她献殷勤,使她很难有时间想到我。她家的总管,人称罗伦齐先生,是一个非常机灵的人;他的妻子比他还机灵,在女主人面前非常得宠,在夫人家里,她与其说是夫人花钱雇来的女仆,不如说是夫人的一位女友。她把她的侄女朋塔尔小姐介绍给夫人当了侍女,她的侄女是个极狡猾的女人,装出一副贵妇人的诗女的神气,也帮着她的伯母去控制女主人,以至女主人只通过这三人的眼睛来看人,只通过这三人的手来行事。我没有得到上述三个人的欢心,我服从他们,却不巴结他们,因为我想象不到在伺候我们共同的女主人以外,还得当她仆人的仆人。此外,在他们看来,我是个令人不能放心的人物,他们清楚地看到我并不是个做仆人的人,这种做仆人的身份对我是不适当的。他们担心夫人也会有同样看法,生怕夫人对我的安排会减少他们分得的那部分钱。他们这种人太贪婪了,不可能公正无私,他们认为遗嘱上所有分给别人的一切遗赠,都好象是从他们的私产中抽出来的。因此,他们串通好了,设法不叫夫人看到我。她喜欢写信,拿她当时的情况来说,这本是一种病中消遣,他们却设法打消她这种兴趣,并且还叫医生来劝她不要写,说这会使她劳累。借口我不会服侍人,就叫两个抬轿子的粗汉代替我伺候她。最后,在她写遗书的时候,他们安排得那么巧妙,竟使我一个星期没能进她的房间。一个星期过后,我就又和先前一样出入她的房间了,而且比任何人都勤快,因为这个可怜女人的痛苦使我非常难过,她那种忍受痛苦的坚强精神使我对她产生了极大的钦佩和敬爱,我在她的房间流下了既没有让她本人看见也没有叫任何别人看见的真情的眼泪。

    我们终于失去了她。我眼瞧着她咽气。她的一生是有才华有见识的妇女的一生,她的死是一位哲人的死。我可以说,看到她以恬静的心灵毫不松懈、毫不伪装地履行天主教徒的一切义务,令我感到天主教之可爱。她的为人本来是很严肃的,在她垂危的时候,竟显出一种快乐的表情,这种表情始终如一,不象是假装的。这纯粹是理智战胜了悲惨处境的表现。她只是在最后两天才躺在床上;就在这两天,她也没有停止安安静静地和大家谈话。最后,她不说话了,陷入了死亡的痛苦里,她放了一个响屁。“好!”她转了一下头说,“会放屁的女人并没有死。”这是她最后的一句话。

    她在遗嘱中给她的下等仆人们留出一年的工资作为遗赠。因为她家的人口簿上没有登上我的名字,所以我什么也没有得到。不过,罗克伯爵给了我三十个利物儿,还允许我穿走身上那套新制服,要依罗伦齐先生的意思,是要从我身上扒下去的。伯爵甚至答应给我谋个事儿,并且叫我去找他。我曾去过两三次,都没能和他谈上话。我是个一碰钉子就泄气的人,以后就不再去了。我错了,我的错不久就可以看出来。

    关于我在维尔塞里斯夫人家逗留期间发生的事,我还没有说完!我离开她家时,虽然从表面上看来是依然故我,但是和我进她家门的时候心情迥然不同。我从那里带上了难以磨灭的罪恶的回忆和难以忍受的良心谴责的沉重负担。这种负担过了四十年还压在我的心头,我因此而感到的痛苦不但没有减轻。反而随着我的年龄的增长而加重了。谁相信一个小孩子所犯的过错竟会有那样可怕的后果呢?就是因为这种几乎可以肯定的后果,我才永远不会感到心安。我也许把一位可爱、诚实、可敬,而且确实比我高尚得多的姑娘,葬送到屈辱和贫困里了。

    一个家庭瓦解的时候,难免会发生一些混乱,难免会丢失一些东西。然而由于仆人们的忠实和罗伦齐夫妇的周密照料,列入财产目录的东西一样也没缺。只有朋塔尔小姐丢失了一条已经用旧了的银色和玫瑰色相间的小丝带子。其实我要拿的话可以拿到许多好得多的东西,可是偏偏这条小丝带把我迷住了,我便把它偷了过来。我还没把这件东西藏好,就很快被人发觉了。有人问我是从哪里拿的,我立即慌了神;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最后,我红着脸说是玛丽永给我的。玛丽永是个年轻的莫里昂讷姑娘,在维尔塞里斯夫人因病停止请客而把她原来的厨师辞退以后,就由玛丽永作了厨师,这时伯爵夫人需要的是鲜美的羹汤,而不是精心烹饪的佳肴。玛丽永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还有一种山里人所特有的鲜艳肤色,特别是她那温和质朴的态度,没有人见了不觉得可爱;她也是一位和善、聪明和绝对诚实的姑娘。因此我一提她的名字,大家都感到惊异。但是人们对我比对她更不信任,所以必须弄清楚究竟我们俩谁是小偷。人们把她叫来了,大家蜂拥而至,聚集在一起,罗克伯爵也在那里。她来以后,有人就拿出丝带来给她看,我厚颜无耻地硬说是她偷的;她愣了,一言不发,向我看了一眼,这一眼,就连魔鬼也得投降,可是我那残酷的心仍在顽抗。最后,她断然否认了,一点没有发火。她责备我,劝我扪心自问一下,不要诬赖一个从来没有坑害过我的纯洁的姑娘。但是我仍然极端无耻地一口咬定是她,并且当着她的面说丝带子是她给我的。可怜的姑娘哭起来了,只是对我说;“唉!卢梭呀,我原以为你是个好人,你害得我好苦啊,我可不会象你这样。”两人对质的情况就是如此。她继续以同样的朴实和坚定态度来为自己辩护,但是没有骂我一句。她是这样的冷静温和,我的话却是那样的斩钉截铁,相形之下,她显然处于不利地位。简直不能设想,一方面是这样恶魔般的大胆,一方面是那样天使般的温柔。谁黑谁白,当时似乎无法判明。但是大家的揣测是有利于我的。当时由于纷乱,没有时间进行深入了解,罗克伯爵就把我们两个人都辞退了,辞退时只说;罪人的良心一定会替无罪者复仇的。他的预言没有落空,它没有一天不在我身上应验。

    我不知道这个被我诬陷的牺牲者后来怎样了,但是,从此以后,她显然不容易找到一个很好的职位了。她蒙受莫须有的罪名,这罪名是从各方面都使她名誉扫地的。偷的东西虽不值钱,但毕竟是偷窃,而且更糟的是利用偷窃来诱惑一个年轻的小孩子。总之,既撒谎又坚持错误;人们对于这样一个把许多恶习集于一身的女人,是不抱任何希望的。我甚至觉得,我坑害她的结果的最大危险还不是穷困和被遗弃,以她那样的年龄,由于无辜受辱而感到悲观绝望,谁知道会使她落到什么地步呢?唉!当我追悔使她身遭不幸时,我心中已是悲切难忍,当我想到会使她变得比我更坏时,我又该是怎样一种心情,请读者想象一下吧!

    这种残酷的回忆,常常使我苦恼,在我苦恼得睡不着的时候,便看到这个可怜的姑娘前来谴责我的罪行,好象这个罪行是昨天才犯的。每当我的生活处于平静的状态时,这种回忆带给我的痛苦就比较轻微;如果在动荡多难的生活中,每逢想起这件事来,我就很难再有以无辜受害者自居的那种最甜美的慰藉。它使我深深体会到我在自己某一著作中所说过的话:处于顺境的时候,良心的谴责就睡着了;处于逆境的时候,良心的谴责就加剧了。同时,我从来未能在对朋友谈知心话时把这件事说出来,以减轻我心中的重负。最亲密的友谊也未能使我向哪个人坦白一下,连对华伦夫人也是如此。我所能够做到的只是承认我干过一件应该谴责的残忍的事,但从来没有说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种沉重的负担一直压在我的良心上,迄今丝毫没有减轻。我可以说,稍微摆脱这种良心上的重负的要求,大大促使我决心撰写这部忏悔录。

    以上的叙述是十分坦率的,谁也不会认为我在这儿粉饰我的可怕罪行。但是,如果我不把内心的意向同时叙述出来,甚至因为怕给自己辩解而对于当时的一些实际情况也不敢说,那就不能达到我撰写这部书的目的了。在我诬陷那个可怜的姑娘的时候,我确实没有害人之心。我所以嫁祸于这个不幸的姑娘,是由于我对她所抱的友情。说起来这太离奇了,但却是事实。我心中正在想念她,于是就不假思索地把这件事推到她身上了。我主动干出来的事,却诬赖是她干的,说是她给了我这条丝带,这正是因为我想把这个东西送给她。后来当我看到她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真痛心到了极点,但是,有那样多的人在场就把我的后悔心情压下去了。我不太害怕惩罚,我只害怕丢脸;我怕丢脸甚于怕死亡,甚于怕犯罪,甚于怕世界上的一切。当时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把自己闷死在地下。不可战胜的羞耻心战胜了一切;羞耻是造成我的无耻的唯一原因。我的罪恶越严重,怕认罪的恐怖心情越使我变得倔强。我心里最害怕的就是当面被认定是个小偷,是个撒谎的人和诬告者。群情骚动使得我除了害怕之外,不能有其他情绪了。如果容我冷静一下,我一定会毫不隐瞒地和盘托出。如果罗克先生把我单独叫到一边,对我说:“不要陷害这个可怜的姑娘,如果是你做错了的话,就老老实实告诉我吧。”我一定会立刻跪到他的脚下。但是,正当我需要鼓励的时候,人们却一味地恫吓我。再说,年龄问题也是应该注意的,我的童年刚刚结束,甚至可以说我还是个孩子。真正的卑劣行为,年轻时所犯的要比成年所犯的更可恶;但是仅仅由于软弱而做出的坏事,倒是更应该得到宽恕,而我所犯的错误,究其实也不过如此而已。所以,当我回忆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使我深感痛苦的与其说是我所做的坏事本身,不如说是因为由于我所做的坏事而可能造成的后果。这件事甚至对我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我这唯一的罪行给我留下的可怕的印象,使我以后永不会做出任何一种可以导致犯罪的行为。我认为我所以那么憎恨撒谎,大部分是因为我痛悔我曾经制造过这样恶劣的谎言。我大胆地说,如果这件罪行可以弥补的话,那么,我在晚年所受的那么多的不幸和我四十年来在最困难的情况下始终保持着的诚实和正直,就是对它的弥补。再说,可怜的玛丽永在世间有了这么多替她报仇的人,无论我把她害得多么苦,我对死后的惩罚也不怎么害怕了。关于这件事我要说的话只此而已。请允许我以后永远不再谈了。

    第三章

    我离开维尔塞里斯夫人家的时候和我进入那里的时候没有什么两样,几乎是依然故我。我回到我的女房东家住了五六个星期。这期间,我由于年轻力壮,无事可做,常常心情烦闷。我坐立不安,精神恍惚,总跟做梦似的,我有时哭,有时叹息,有时希求一种自己毫不了解而又感到缺乏的幸福。这种处境无法描述,甚至能够想象出来的人也很稀少,因为大部分人对于这种既给人以无限烦恼又使人觉得十分甜蜜的充沛生活,都在它尚未到来之前,便陶醉在渴望里,预先尝到了美味。我那沸腾的血液不断地往我脑袋里填了许多姑娘和女人的形象;但是,我并不懂得她们有什么真正的用处,我只好让她们按照我的奇思异想忙个不停,除此以外,还该怎样,我就完全不懂了,这些奇思异想使我的官能老是处于令人难受的兴奋状态中,但是幸而我的这些奇思异想没有教给我怎样解除这种不舒适的状态。只要能遇到一个象戈登小姐那样的姑娘并同她相会十五分钟,我真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但是,现在已经不是天真烂漫的儿童嬉戏的时代了。羞耻,这个与恶意识为伍的伙伴,与年俱增,这就更加强了我那天生的腼腆,甚至达到难以克服的程度;不论是在当时或是以后,对于我所接触的女性,虽然我知道对方并不那么拘谨,而且我几乎可以断言,只要我一开口就一定会如愿以偿;但是,若非对方首先有所表示,采取某种方式逼迫我,我是不敢贸然求欢的。

    我的烦闷发展到了很强烈的程度,由于自己的欲望不能获得满足,我就用最荒诞的行为来挑动。我常常到幽暗的小路或隐蔽的角落去,以便在那里远远地对着异性做出我原想在她们跟前显露的那种状态。我要让她们看到的不是那淫秽部分——我甚至连想都没往这方面想,而只是我的臀部;我要在女人跟前暴露自己的那种愚蠢的乐趣是很滑稽的。我觉得这样距我所渴望的待遇只不过是一步之遥,我毫不怀疑:只要我有勇气等待,一定会有某个豪爽的女人从我身旁经过时会给我一种乐趣。结果,这种愚蠢的行为所闯的乱子几乎是同样可笑的,不过对我说来并不是很开心的。

    有一天,我到了一个院落的尽头,那里有一眼水井,这个院子里的姑娘们常常到井边来打水。院子尽头有个小斜坡,从这里有好几个过道通往地窖去。我在幽暗中察看了一下这些地下通道,我觉得它们又长又黑,便认为这些小道并不是死胡同,于是我想,如果人们看见我或要逮我的时候,就可以在那里找到安全的避难所。我怀着这种自信,就向前来打水的姑娘们做出一些怪样子,这与其说是象勾引,不如说是荒唐可笑的恶作剧。那些最机灵的姑娘假装什么也没有看见;另一些只笑了一笑;还有一些认为受了侮辱,竟大叫起来。有人向我赶来了,于是我逃进了避难所。我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这是我没有料到的,我慌了,我冒着迷失方向的危险一个劲儿地往地道里面跑。嘈杂声、喧嚷声、那个男人的声音,一直在追着我。我原来指望可以凭借黑暗藏身,谁知前面却亮起来。我浑身战栗了,我又往里钻了一阵,一堵墙挡住了去路,再也不能前进了,我只好待在那里听天由命。不一会儿我就被一个大汉追上逮住了。那个大汉蓄着大胡子,戴着大帽子,挎着一把腰刀。他后面跟着四、五个拿笤帚把的老太婆,我在她们中间看见揭发我的那个小坏丫头,她一准是想亲眼看看我。

    带腰刀的男人抓住我的胳膊,厉声问我在那儿打算干什么。不难想象,我并没有准备答复的话。然而,我镇定了一下,在这种危急时刻从脑子里想出了一种传奇式的脱身之计服了德谟克利特学说中的一些缺陷,使原子论学说更加完善。,结果很好。我用哀求的声音央告他,求他可怜我的年轻和处境,我说我是一个富贵人家出身的异乡人,但有神经错乱的毛病,因为家里人要把我关起来,我就逃出来了,如果他把我交出去,我可就完蛋了,他要是肯高抬贵手,放了我,我有朝一日会报答他的大恩的。我的话和我的样子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效果:那个可怕的大汉的心肠软了下来,只责备了我一两句,没有再多问我什么,就让我溜之大吉了。我走的时候,那个年轻的女孩子和那些老太婆露出不高兴的神气,我认为,我原来那么害怕的男人对我倒有了莫大的好处,假使只有她们在场,我是不会这么便宜就走掉的。我不知道她们嘀嘀咕咕地说了些什么,但我并不怎样在意,因为只要那把腰刀和那个男人不管,象我这样敏捷强壮的人,可以放心,她们手中的武器和她们自己是对付不了我的。

    过了几天,我跟我的邻居——一位年轻的神父在街上走,面对面地遇到了那个带腰刀的人。他认出了我,用嘲笑的口吻学着我的腔调对我说:“我是个亲王,我是个亲王;我也是个傻瓜;请您让殿下下次不要再到这儿来了。”此外,他并没有多说什么话。我低下头逃开了,心里却感激他这样给我留情。我看出那些恶老婆子必定嘲笑他过于轻信。但是尽管他是个皮埃蒙特人,他还是一个老实人,每当我想起他时;内心里不由地产生感激之情。因为这件事是那么可笑,除了他,不管是谁,就是单单为了取笑,也会叫我丢脸的。这件冒险的事,虽然没有产生我所惧怕的那些后果,却也使我老实了很长时间。

    我在维尔塞里斯夫人家的那段时期,结识了几个朋友,我经常和他们交往,希望有一天对我会有些好处。其中有一个是我常去拜访的萨瓦神父,人称盖姆先生。他是麦拉赖德伯爵家的孩子们的教师。他还年轻,很少交游,但是他非常富于理智,为人正直,而且有学问,是我相识的最高尚的好人之一。吸引我到他那里去的,并不是我所期待的任何资助,以他本人的名望还不足以给我安排一个适当的位置;但是,我从他身上获得了对我一生都有好处的十分宝贵的东西,那就是健全的道德训诲和正确的至理名言。在我的癖好和思想的转换变化中,不是过于高尚,就是过于卑鄙;有时是阿喀琉斯,有时是忒耳西忒斯,有时成为英雄,有时变成无赖。盖姆神父苦口婆心地劝我做一个安分守己的人,使我正确地认识自己,对我既不姑息,也不使我败兴。在谈话中,他十分尊重我的天性和才华,但同时也给我指出他所看到的、影响我的发展的重重障碍;因此,在他看来,我的天性和才华与其说是使我走向富贵的阶梯,不如说是使我不慕富贵的保证。我对人生只有一些错误的概念,他给我描绘出一幅人生的真实图画;他给我指出,贤德的人怎样总能在逆境中走向幸福,怎样在逆风中坚持前进,力求达到幸福的彼岸;他向我指出为什么没有美德就毫无真正的幸福可言,为什么在任何境遇中都可以做一个贤德的人。他大力削弱我对达官显贵的爱慕;同时向我证明;统治别人的人并不比别人更贤明,也不见得比别人更幸福。他跟我说过一句至今我还时常回忆起来的话,大意是,假使每个人都能洞悉别人心里所想的,那么他就会发现,愿意退后的人一定会多于想往上爬的人。这种真实动人并且没有任何夸张的观察,给了我极大的帮助,使我一生之中,始终是怡然自得地安于自己的地位。他使我对于真正所谓德行,有了一些初步的真切的概念,我原来那点华而不实的趋向都只从德行的极致去理解德行。他使我认识到,对崇高美德的热爱,在社会上是不大用得到的。他使我体会到,激昂太过则易转低沉;持续不断、始终不懈地尽自己的本分,所需要的毅力并不亚于完成英雄事业所需要的毅力。他还使我体会到:做好小事情更能获得荣誉和幸福,经常受到人们的尊敬比让别人赞美数次要强过百倍。

    要确定人类的种种义务,必须追溯到它们的根源。再说,由于我所采取的途径,以及我因此所处的现状,我们当然要来谈谈宗教问题。人们已经知道和主体先天具有的认识形式相结合的先天综合判断才能构,我在《萨瓦副主教》一文中所说的那个副主教,至少绝大部分是以这位道德高尚的盖姆先生作典型的。不过,明哲保身的观念使他说话极端小心,所以在某些具体问题上谈得就不那么坦率了;但是除此之外,他的教训,他的见解,他的意见,都是相同的,甚至连劝我重返故里的话,都和我以后所公开发表的一样。因此,他所谈的内容是任何人都可想而知的,我就无需多谈了。我只说一点:他的教训是贤明的,最初虽未发生作用,却成了我心中的道德与宗教的萌芽,这种萌芽从未枯萎,只待有一个更可爱的手来加以培养,就会开花结果。

    虽然我当时的改教还不太巩固。我却也不无感动。我决不讨厌他的谈话,反倒非常喜欢,因为他的活简单明了,特别是我感到在他的言语中充满一种内在的关切。我的心原来就是很热情的,我对于那些希望我好的人比对那些实际上对我做了好事的人还要热爱,在这方面,我的感觉锐敏,不会使我看错的。所以,我真心热爱盖姆先生。我可以说成了他的第二弟子,这对我,就是在当时,也有了不可估量的好处,因为这个时期,正是我无所事事的处境把我引向罪恶的下坡路的时刻,他使我回头了。

    有一天,完全出乎意外,罗克伯爵派人来叫我。以前,我因为已经去过不少次,都没见到他,不免感到厌烦,就没有再去。我认为他不是已经把我忘了,就是对我印象太坏。其实我想错了。他曾不止一次地看到我高高兴兴地在他姑姑那里工作,他甚至向她说过自己的印象。这件事现在连我自己都不记得了,他却还一再跟我谈起。他亲切地接待了我,他对我说,他过去不愿随便说几句好听的诺言,开开玩笑,而是一直在设法给我找工作,现在已经找到了。他把我放在一条很有希望的道路上,至于以后应该怎么办,那就全在我自己了。他要送我去的那个人家有权有势,又有名望,我不用另外找其他保护人就可以飞黄腾达起来;虽然一开始,由于我本来是个仆人,只能给以仆人的待遇,但是他说我尽可放心,只要人家看到我的见识和行为高过我的身分,决不会总叫我当仆人的。这段谈话的结尾大大冲淡了我开始时所抱有的美好希望。我在心里自怨自艾地说:怎么!老当仆人!然而不久这种想法就被一种自信心给打消了。我认为我这个人本不是为了当仆人而生的,用不着害怕别人老让我当仆人。

    他把我送到德·古丰伯爵的家里。德·古丰伯爵是王后的第一待臣,显赫的索拉尔家族的族长。这位可尊敬的老人的庄严态度,使得他那亲切和蔼的接待更让我受到感动。他很关切地问了我几句话,我真诚坦率地回答了他。他对罗克伯爵说,我的相貌很可爱“逻辑原子主义。”1898—1911年,与摩尔、怀特海一起又提,一定很有才气;他认为我一定不会缺少才干的,但不能凭此就决定一切,还得看看其他方面;然后他又向我说:“孩子,凡事总是开头难,但是你的事,开头不算是太难的。要老实听话,想法叫大家都满意,这就是你目前唯一的工作。另外,你要有勇气和毅力;我们会照顾你的。”他立即把我带到他的儿媳布莱耶侯爵夫人的房中,并且把我介绍给她,接着又把我介绍给他的儿子古丰神父。这种开端我认为是很好的预兆。我已有足够的经验来判定:要是接纳一个仆役,是不会有这种礼数的。事实上,他们也没有把我当仆人看待。我和管事的人一起吃饭,人们也没叫我穿仆人的制服;年轻而轻率的德·法弗里亚伯爵要我站在他的马车后面,但他的祖父禁止我跟随任何马车,禁止我随同任何人外出。然而,我还是得伺候别人吃饭,我在家里作一种和仆人差不多的事情;不过我相当自由,并没有指定我服侍某一个人。我除了在别人口述下写几封信,或者有时给法弗里亚伯爵剪几张画纸以外,差不多整天的时间都由我自己随意支配。我并没有觉察到,处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是非常危险的,甚至不是很近乎人情的,因为这样长期的闲散生活会使我染上一些本来不会有的恶习。

    但是幸而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由于盖姆先生的教诲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而且我对他的教诲是那样感兴趣,有时竟自偷偷地跑到他那儿去,再听听他的指导。我相信,那些看到我时常溜出去的人们,是决不会猜到我要上哪儿去的。他对于我的行为所给与的劝告,真是再正确不过了。我开始时的工作,的确是非常出色的,我所表现的勤勉、细心和热情,没有一个人不满意。盖姆神艾明智地教导我:最初的热情要适可而止,不然的话,后来一松懈下去,就显得太明显了。“你初来时的表现,”他对我说,“是人们以后所据以要求你的标准,你要善于使用你的力气,以便日后可以多作一些工作,但是你要注意,做事千万不要虎头蛇尾。”

    由于人家没有注意到我那些小小的才能,只认为我有点天资,所以尽管伯爵曾跟我谈过不少关于这方面的话,看来他们现在还是不想利用我的长处。这时,许多事情又齐来作梗,我就差不多被人忘掉了。古丰伯爵的儿子德·布莱耶侯爵,是派驻维也纳的大使,当时宫廷所发生的动荡,也反映到家庭中来了,一直乱了好几个星期,对我的事情就没有什么时间来考虑了。在此以前,我对工作并没有怎样懈怠过。这时却发生了一件对我有利也有害的事情,一方面它可以使我摆脱外面的引诱,另一方面也使我对自己的职务多少有些不专心了。

    德·布莱耶小姐和我年纪相仿。她体态优美,长得相当漂亮,肤色洁白,头发乌黑,虽然本质象棕发女郎的灵魂中,它是不朽的。他是形式逻辑的奠基人,并且研究,但是在她的面庞上却流露出金发女郎的温柔神态,这是我的心难以抗拒的。非常适合于少女的宫廷礼服,突出地显示出她那美丽的身段,露出她的胸部和两肩,特别是由于她当时正在服丧,她的肤色显得更加莹洁迷人。有人说一个仆人是不应该留意到这些事情的。当然,我不应该留意这些,然而,我还是留意到了,其实留意到的不只我一个。膳食总管和仆人们在吃饭的时候往往用很粗鄙的话谈论这件事,使我听了非常难受。我并没有糊涂到真想立刻当上恋人;我一点也没有忘掉自己是什么人,我安分守已,丝毫没有这种妄想。我喜欢看布莱耶小姐,愿意听到她说出几句有才气、有理智而且体现出高尚品德的话。我的野心仅限于服侍她时从中得到快乐,从不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在吃饭的时候,我尽量找机会行使这种职权。如果她的仆人暂时离开了她身边,我立刻就去替他,要是没有这种情况,我就站在她的对面,注视着她那双眼睛,看她需要什么,寻找给她换盘子的机会。我多么希望她肯吩咐我做点什么,向我使一个眼色,对我说一句话啊!但是,结果什么也没有得到。我最难受的是她丝毫不把我看在眼里,我站在那里她一点也不理会。不过她的兄弟在吃饭的时候有时和我还谈几句话。有一次他向我说了一句什么不太礼貌的话,我向他作了一个十分巧妙十分委婉的回答,引起了她的注意,并且向我看了一眼。这虽是短暂的一瞥,却使我从心里感到激动。第二天,我又得到了这样一个机会,我很好地利用了。那一天,举行大宴会,我第一次看到膳食总管腰挎短剑,头戴礼帽,这使我十分惊讶。偶然间话题转到了绣在带有贵族标志的一面壁锦上的索拉尔家族的一句铭词“telfiertquinetuepas”。由于皮埃蒙特人不熟悉法文,有一个人认为这句题词中有一个书法上的错误,说“fiert”这个字多了一个字母“t”。

    古丰老伯爵想要回答;但是,当他看到我只微笑着却什么也不敢说的时候,就叫我发言。于是我说;“我不认为这个‘t’字是多余的,因为,‘fiert’是一个古法文字,并不是从名词‘ferus’(尊大;威赫)来的,而是从动词‘ferit’(他打击,他击伤)来的;所以这个题词的意思,据我看并不是‘威而不杀’,而是‘击而不杀’。”

    大家都盯着我,面面相觑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有人惊奇到这种程度。但是,叫我最得意的是布莱耶小姐的脸上显然露出了满意的神情。这位十分傲慢的少女又向我看了一眼,这一次至少要和第一次一样可贵。接着她又把目光转向她的祖父,她好象迫不及待地等待他应该给我的夸奖。老伯爵以非常满意的神气对我加以最大的最完美的赞扬,以致所有在座的人都连忙异口同声地称赞起来。这个时刻虽然短暂,但是从各方面看来,都是令人心旷神情的。这真是极其难得的时刻,它恢复了事物合情合理的秩序,并且替我那由于受到命运的欺凌而被轻视了的才能报了仇。几分钟以后,布莱耶小姐又抬起头来瞧着我,她用一种含羞而又和蔼的声音要我给她倒点儿水喝。人们可以想象,我决不会叫她久等的;但是,当我走近她身旁的时候,我是那样受宠若惊,以致浑身哆嗦起来,我把杯子倒得太满了;有一部分水洒在盘子上,甚至还洒在她的身上。她的兄弟冒失地问我,为什么哆嗦得这样厉害。这一问越发使我惶恐不安,而布莱耶小姐也脸红了,甚至连白眼珠都红了。

    这段故事到此就算结束了。读者可以看到,这次的情况和过去巴西勒太太的情况一样,乃至和我此后整个一生中的情况一样,我的爱恋始终没有过幸福的结局。我空怀着满腔热情在布莱耶夫人的外间屋佇候着,再没有得到她的女儿任何注意的表示。在她出来和进去的时候观。断言实在即经验,主观的经验效果是判断事物实在性的,连一眼都不看我,我也几乎不敢抬起头来看她。我甚至愚蠢笨拙到这样程度:有一天,当她从外间屋经过的时候,掉了一只手套,我不但没有向我渴望狂吻的那只手套跑过去,自己反而呆着,没敢移动,竟让一个我恨不得要把他掐死的笨胖子把那只手套拾起来了。我看得出,我并没有得到布莱耶夫人的青睐,这更使我感到胆怯了。这位夫人不仅什么也不吩咐我做,而且也从来不接受我的效劳;有两次她看到我在她的外间屋等着,曾以非常冷淡的口气问我,是不是我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于是我就不得不离开这间可爱的外间屋;最初,我还觉得很惋惜,但是不久由于别的事情纷至沓来,我便不想这件事了。

    布莱耶夫人虽然看不上我,她的公公待我的那番好心足以减轻我的烦恼,他终于看到了我的存在。他在我以上所说的那次宴会的当天晚上,跟我谈了半小时,看来他对这次谈话很满意,我心里也非常高兴。这位和善的老人也是个有才学的人,他虽然比不上维尔塞里斯夫人那样有学问,却比维尔塞里斯夫人热情,我在他跟前,诸事比较遂心。他叫我伺候他的儿子古丰神父,说这位神父很喜欢我,并说如果我能很好地利用这种关怀,不但对我会很有益处,还能使我获得为了担任别人替我安排的工作所缺乏的条件。第二天早晨我就飞快地跑到这位神父先生那里去了。他一点也没有把我当仆人看待,叫我坐在他的火炉旁边,用最和蔼的态度询问我地立即看出我曾学过很多东西,但是哪一门也没有学到家。他尤其认为我拉丁文更差些,并打算进一步教我学拉丁文。我们说好我每天早晨到他那里去,而且我从第二天就开始去了。这是我的一生中屡次遇到的怪事;在同一时间,我的处境既高于自己的身份又低于自己的身份,在同一个人家,我既是弟子又是仆人,但是在我为奴为仆的时候,却有一个只有君王之子才能得到的名门家庭教师。

    古丰神父先生是他家最小的儿子;他家里要培养他能够升到主教的职位;所以他受的教育比一般名门子弟所受的普通教育还要高些。他曾被送到锡耶纳大学念过书,他从那里带来了造诣相当深的关于修辞主义的学问;致使他在都灵的地位,和从前旦茹神父在巴黎的地位差不多。由于对神学不感兴趣,他就致力于文学。这在意大利从事圣职的人们说来,是常有的事。他读过很多诗。他还可以写相当不错的拉丁文诗和意大利文诗。一句话,他有培养我的趣味所需要的趣味,也有足够的兴趣把我脑子里塞满了的杂乱东西披沙拣金地给整理一下。但是,也许是由于我的健谈使他闹不清我究竟有多大学问,也许因为他嫌初级拉丁文课本太没意思,一开始他就教我许多深奥的东西;刚刚让我译了几篇菲得洛斯的寓言之后,他就教我译维吉尔的作品,而我差不多一点都不懂。大家以后将会看到,这样就注定了我日后要时常复习拉丁文,同时也注定了我一辈子也学不好。其实,我在学习方面是十分热心的,这位神父先生诲人不倦的那番好意,直到现在我想起来心中还十分感激。我早晨很大一部分时间都是和他在一起,他给我上课的时间和我给他做点活儿的时间各占一半;我给他做的活儿并不是伺候他,他从来也不容许我给他个人做任何事情,我只是给他或在他口述下记录或抄写一些东西;我作秘书工作比我做学生受益还多。我不仅学到了纯正的意大利语,而且对文学也发生了兴趣,同时还获得了一定的鉴别好书的能力,这种能力在特里布女租书商那里是不会得到的,这对我后来从事单独写作有很大的帮助。

    这段时间是我一生中不仅没有荒诞空想、而且可以完全合情合理地指望自己能有所成就的时期。这位神父先生对我十分满意,并且逢人就说,他父亲更喜欢我了。法弗里亚伯爵曾对我说,他已经在国王面前提到了我。布莱耶夫人这时也放弃了她那轻视我的神气。最后,我在他家里终于变成了一个红人韩非战国末思想家,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哲学上提出,因而也大大地引起了别的仆人的嫉妒;他们看到我有接受他们主人的儿子教育的光荣,当然就感到我不会长期和他们居于同等地位了。

    听到别人在无意中透露出的一些有关对我的安排,我努力进行判断之后又好好地考虑了一下,我看出有意谋求大使职务并希望将来做上大臣的索拉尔家族,很想预先培养一个有才华、有能力的人;这个人由于完全依附于他们,日后可以获得他家的信任,并且忠心为他家效劳。古丰伯爵的这个计划是高尚、明智而伟大的,真不愧是一个仁慈而又有远见的大贵族的计划。但是,这个计划,我当时没有领会到它的远大之处,对我的头脑说来,道理未免太高深了,而且要求屈从的时间也太长了。我那疯狂的野心是只想通过奇遇来谋求显达,我看见这里面既然没有任何女人的事情,就认为这种飞黄腾达的方法是缓慢、痛苦和不愉快的;其实,越是没有女人参与这些事情,我越应该认为这是更可贵更稳妥的方法,因为女人们所爱护的才能,肯定比不上我的才能。

    一切都发展得十分顺利。已经几乎争取到了每个人的重视:考验已经结束;这家里的人都把我看成是一个最有出息、而现在正被大材小用的青年,人们正期待我得到一个适当的位置。但是,我的适当的地位并不是由人给我派定的,我是通过完全不同的途径得到的。现在我要提到我固有的一个特点了,这一点无需多加思考,只要向读者说明事实就成。

    虽然在都灵有许多象我这样的改教的人,但是我不喜欢他们,也不愿意跟他们之中的任何人接触。不过,我曾见到几个没有皈依天主教的日内瓦人,其中有一个叫穆沙尔先生制的灭亡、人同自然以及人类自身的和解。文中表明恩格斯,绰号叫歪嘴,是一个细工画匠,跟我还有点亲属关系。这位穆沙尔先生发现我在古丰伯爵家里以后,就带着我学徒时期的伙伴,一个名叫巴克勒的日内瓦人来看我,他是一个非常有趣、十分活泼的人,满嘴诙谐的俏皮话,由于他年纪轻,那些俏皮话就显得格外受听。我立刻就喜欢上了他,甚至喜欢到了不能离开他的程度,但是他不久就要动身回日内瓦,这对我将是多大的损失啊!我觉得这种损失实在太大了。至少我要充分利用他还没走的那几天,我简直离不开他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他离不开我,因为最初我还没有着迷到不请假就出门、以致整天跟他到外边去玩的程度。然而,不久人们便发现他天天来找我,纠缠起我来就没完没了,于是,门房就不放他进来了。这一下可把我急坏了;除了我的朋友巴克勒以外,我什么都忘了,我既不去侍候神文,也不去侍候伯爵,家里简直看不见我了。他们申斥我,我不听,就用解雇来威胁我。这种威胁成了我堕落的原因。于是我起了一个念头:趁这个机会我可以跟巴克勒一块儿出走。从这时起,除了作这样一次旅行以外,我再也看不出有什么别的乐趣、别的命运和别的幸福了。我一想到这件事,就觉得有说不尽的旅行的快乐。再者,这次旅行完了以后,我还可以看看华伦夫人,虽然这是十分遥远的;至于回日内瓦,我从来也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山峦、原野、森林、溪流、村落,一样样接连不断地以新颖的动人姿态相继出现;这种幸福的行程好象把我的整个生命都吸引去了。我愉快地回想起我到这里来时的同一旅程曾是多么动人。况且这次旅行,除了逍遥自在的魅力以外,还有另一种魅力。有一个年纪相仿。趣味相同的好脾气的朋友做旅伴,而且没有牵挂,没有任务,无拘无束,或留或去全听自便,这将是多么美妙啊!一个人,要是为了实现那些缓慢、困难、不可靠的野心勃勃的计划而牺牲这样的幸福,未免太愚蠢了。即使这样的计划终于实现,不论何等辉煌,也比不上一刻青春时代真正自由的快乐。

    我脑袋里充满了这种旷达的奇想,我终于故意想办法使他们把我驱逐出来了,说老实话,就是让人赶走,也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一天晚上,我从外面回来,总管家通知我伯爵下令解除了我的职务。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因为不管怎样,我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荒唐的。为了开脱自己,我又加上一个颠倒黑白、忘恩负义的想法,认为人家辞我,正好委过于人,因而对自己也就说得过去了。有人告诉我,法弗里亚伯爵叫我在第二天上午离开以前去和他谈话;他们看出我已经迷了心窍,可能不去,总管家于是告诉我,要在这次谈话以后才把主人准备给我的一点钱交给我,当然,这点钱我是很不应该得的,因为主人不肯叫我长期做仆人,并没有给我定工资。

    法弗里亚伯爵尽管是一个十分轻浮和幼稚的青年人,这一次谈的话却是非常通情达理的,我几乎可以说他跟我说的那些话是最亲切不过的,因为他以非常和蔼动人的态度向我详细述说了他伯父对我的关怀和他祖父对我的期望。最后,在他明确地指出我为了冒堕落的危险而要牺牲的那一切以后,自动向我提出和解,唯一条件就是和那个引诱我的小坏蛋断绝来往。

    十分明显,他所说的这一切并不是他个人想出来的,虽然我糊涂得象瞎子一样,此时我也领会到了老主人对我的一片好心,因而非常感动。但是互转化:“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无穷,皆是一生两尔。”,那种可爱的旅行的景象已深深印入我的想象中,任何力量也不会摧毁它的魅力。我完全失去了理智,因而我更加固执起来,横下了心,我装出什么也不怕的样子,傲慢地回答说:既然已经解除了我的职务,我也接受了,话已出口就不能收回,再说,不管怎么样,我这一辈子也不肯在同一人家,让人把我赶走两次。于是,这个年轻人终于发了火,这是理所当然的。他骂了我几句该骂的话,抓住我的肩膀就把我推出了他的房间,紧跟着便把门关上了。我好象获得了一场伟大的胜利似的,大模大样地走开了。我怕再应付第二次战斗,便没有去向古丰神父先生感谢他对我的好意,竞卑鄙地不辞而别了。

    为了了解我这时糊涂到什么程度,必须知道我的心一向是怎样为了最细微事物而狂热起来,以及怎样拚命想象吸引着我的事物,尽管那些事物有时是十分虚妄的。最离奇、最幼稚、最愚蠢的计划都会引诱我那最得意的空想,使我认为这种计划好象真有实现的可能似的。一个将近十九岁的青年竟把自己来日的生存寄托在一个小玻璃瓶上,有谁能相信呢?然而,请听我说吧。

    前几个星期,古丰神父送了我一个玩具,一只非常精美的小型埃龙喷水器,我喜不释手。我和聪明的巴克勒,时常一边玩着这个喷水器,一边谈我们的旅行。有一天,我们忽然想到,喷水器对于旅行很可能有大用处,还可以使我们在旅途中多玩些日子。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比埃龙喷水器还稀罕呢?我们所憧憬的幸福美梦就是建立在这种幻想上面。每到一个村庄,我们就要把老乡们召集到喷水器跟前来。只要他们一看见这种玩艺儿,盛餐和美食一定会源源不绝地从天而降,丰富异常,因为我们都相信,对于那些收粮食的农人来说,粮食是绝对算不了什么的,如果他们不让我们过路人装满肚子,那就说明他们心眼儿不好。我们想,到处都是盛宴与婚礼,我们只需费点儿说话的气力,只凭喷水器里的那点儿水,就可以不花一文钱走遍皮埃蒙特,走遍萨瓦,走遍法兰西,甚至走遍全世界。我们拟了一个无穷无尽的旅行计划,我们首先取道北上,与其说是因为需要在某个想妥的地方停留下来,不如说是为了享受超过阿尔卑斯山的乐趣。

    这就是我开始执行的计划。我毫不惋惜地抛弃了我的保护人、我的教师、我的学业、我的前途;我也不再等候那几乎是已经很有把握的幸福的到来,便开始了一个真正流浪者的生活。再见吧,都城!再见吧,宫廷,野心谈“心性”风气的一种否定。,虚荣心!再见吧,爱情和美人,还有我去年一路而来所盼望的一切奇遇!我带着喷水器和我的朋友巴克勒一起动身了。虽然钱袋里没有几文钱,心里却充满了喜悦。我一心想象着如何享受这次漂泊生活的幸福,从前那些宏伟的计划,我都忽然压缩到这种幸福上了。

    这种荒诞的旅行的趣味,的确和我所预想的差不多,但又不完全一样。因为我们的喷水器虽然在旅店里也能偶而博得女主人和女待们一笑,但在临走的时候该付多少钱还得付多少钱。我们并不感到烦恼,我们只想等到我们缺钱的时候再好好地利用一下这东西来救急。一件意外事件使我们心宽了:快到布拉芒时,喷水器坏了;它坏得正是时候,因为我们虽然没有说出来,心里对它已经有点腻烦了。这种不幸反而使我们比以前更加快活,我们大笑我们的轻率,大笑我们对已经破旧的衣服和鞋子毫不在意,竟想依靠喷水器这玩艺儿来获得新衣新鞋。我们和出发时同样快活地继续我们的旅程,只不过是静悄悄地沿着距目的地最近的道路前进,因为逐渐空下来的钱袋迫使我们不得不径直走向目的地。

    到了尚贝里后我就沉思起来了,我并不是考虑我最近所做的蠢事,因为从来没有人会那样迅速、那样确切地认清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我考虑的是华伦夫人将怎样接待我,因为我把她的家看作我父母的家。我刚到古丰伯爵那里的时候,曾经给她写过信,她知道我在那里的情况,所以在祝贺我的同时,也给了我一些明智的劝告,教我应该如何报答大家对我的恩情。她认为,只要我自己不犯错误毁坏自己的前途,我的鸿运算是已经走定了。当她看到我回来的时候,会向我说些什么呢?我想她决不会把我推出门外,但是我很怕这会使她伤心。我害怕她的责备,这比我本身受穷还难受。我决心一声不响地忍受一切,要用一切办法来使她安心。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她一个人了,得不到她的欢心我连活都活不下去。

    最使我担心的是我的旅伴。我不愿因他再给华伦夫人添加烦恼,我担心不能顺利地摆脱他。最后那天,我有意早点和他分手,对他便冷淡起来。这个小滑头明白了我的心思,他是个荒唐人了批判,提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可不是个傻子。我原以为他看到我改变了态度,心里一定会很难受,但是我想错了,我这位朋友巴克勒心里一点儿也不难受。我们刚进安纳西城门口,他就对我说:“你这就到家了。”他拥抱了我,向我告别,一转身就不见了。此后我再也没有听到他的消息。我们的结识和友谊前后总共不过六个星期,然而其结果却影响了我的一生。

    我走近华伦夫人房子的时候,我的心跳得多么猛烈啊!我两条腿直哆嗦,眼睛好象蒙上了一层阴云。我什么也看不见了,什么也听不见了,连一个人也辨认不出来了,为了让呼吸正常和恢复知觉,有好几次我不得不停住脚步。是不是因为担心得不到我所需要的接济而心慌意乱到这种地步呢?在我那样的年龄,我会因为怕饿死而如此惊慌吗?不会的,绝对不会的。我敢以真诚和骄傲的心情说:在我的一生中,从没有过因考虑贫富问题而令我心花怒放或忧心忡忡的时候。在我那一生难忘的坎坷不平和变化无常的遭遇中,我常常无处安身,忍饥受渴,但我对豪华富裕和贫穷饥寒的看法却始终不变。必要的时候)我很可能和别人一样,或是乞讨,或是偷窃,但是从未惊慌到这种地步。很少有人象我这样叹息过,也很少有人在一生中象我流过那样多的眼泪;但是我从来没有因为贫穷或怕陷入贫穷而发出一声叹息或掉过一滴眼泪。我的灵魂,虽然饱受命运的考验,可是除了那些与命运无关的幸福和痛苦之外,我从来不知道还有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和痛苦。所以,正是在我什么必要的东西都不缺的时候,我才感到自己是人类中最不幸的人。我刚刚出现在华伦夫人的眼前,她的神情就使我放心了。刚一听到她说话的声音,我的心便颤动了一下。我急忙扑倒在她的膝下,在极端欢喜的狂热中,我把嘴贴在她的手上。至于她,我不知道她是否预先知道了我的消息,但是我看她的脸上并不怎样惊异,我也看不出她有丝毫忧郁的神色。她用温柔的口吻对我说:“可怜的孩子,这么说,你又回来啦!我知道你太年轻,不能做这样的旅行;我很高兴,事情至少还没弄到象我所担心的那种地步。”接着她便叫我谈谈我的情况,我的话不多,但十分忠实,虽然我省略了某些情节,可是在我谈话中,我既没有姑息自己,也没有给自己辩解。

    现在该解决我的住处问题了。华伦夫人和她的侍女商议了一下。在她们商谈时,我屏住了呼吸,但是,当我听到就叫我住在这里的时候,我简直高兴得控制不住自己了,我看到有人把我的小行李送到指定给我住的房间时,我的感觉差不多象圣-普乐看见自己的马车被带进沃尔马夫人家的车棚时一样。我更加高兴的是,听说这种优遇并不是为时短暂的。在他们以为我心里正想别的事的时候,我听到华伦夫人说:“别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吧;既然上帝把他给我送了回来,我就决不能抛弃他。”

    我终于这样安顿在她家里了。不过,这样安顿下来还不能说是我一生幸福时日的开端,而只能说是要过幸福日子的准备。虽然这种使我们真正体味到自己生命之乐的内心感觉是自然的赋予,并且也许还是人体机能本身的一种产物,但是还需要有具体环境把它发展起来。如果没有这种引发的条件上帝是万物的本质,万物在上帝之中的泛神论观点。近代首,即使一个人生来就富于感情,他也会一无所感,不曾体味到自己的生命就茫然死去了。在此以前,我差不多就是这样的人,而且,如果我永远不认识华伦夫人,或者就是认识了她,而不曾在她身旁生活相当长的时间,没有受到她对我的那种温柔情感的感染,恐怕我可能永远就是这样的人了。我敢这样说:仅仅感受到爱情的人,还不能感受到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我有一种另外的感觉,这种感觉或许没有爱情那么强烈,但却比爱情要甜蜜千百倍,它有时和爱情连在一起,但往往又和爱情不相关。这种感情也不是单纯的友情,它比友情更强烈,也更温柔。我并不以为它能够发生于同性的朋友之间;至少,我虽然是一个最好交朋友的人,却从没有在任何男朋友身上有过这种感觉。这现在还不十分清楚,但以后会清楚的,因为情感只有通过它的表现才能说清楚。

    她住的是一所相当大的古老的房子,其中有一间漂亮的空屋她留作外客厅,现在我就被安排在这里。它的外面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个走道,这在上文已经提到过了,从屋内还可以望见小河和花园那边的田野。这种景色不会使住在这里面的一个年青人无动于衷的。这是我离开包塞以后第一次看到自己住室窗外有这样的绿色田野。我一向为墙壁所包围,眼前不是屋顶就是灰色的街道。这种新奇的景象该是多么优美、多么感人啊!它大大加深了我对柔情的倾心。我把这种动人的景色也看作是我那亲爱的保护人的一种恩德,我觉得这种景色是她特意为我布置在那儿的;我想象着自己悠闲恬静地追随在她的身旁;在花红柳绿之间,我处处都能见到她;她的美和春天的美融合在一起,映入我的眼帘。我那颗到现在一直感到压抑的心,在这样的环境中舒展开了,我的呼吸在这果树园中间也更为自由了。

    在华伦夫人家中,没有我在都灵所见到的那种豪华;但是这里令人感到的是整洁、庄严以及和浮华奢侈绝不相容的古老世家的殷实富足。在她这里没有什么银质餐具,没有瓷器,餐桌上没有野味,地窖里也没有外国酒,但是,不论是在厨房或是地窖里,都有很丰富的储存,可供大家食用,她还用陶制杯子,给客人盛优等咖啡。不论是谁来找她,她都要留他吃饭:或是和她一同进餐,或是让他单独进餐;不论是工人、信差、过路的人,从没有不吃不喝就离开她家的。她的仆人中间有一个相当漂亮的侍女,是弗赖堡人,名叫麦尔赛莱;有一个男仆是她的同乡,名叫克洛德·阿奈,关于这个人的事我以后再谈;还有一个女厨子和她出门拜客时雇用的两个轿夫,而她是极少出门的。两千利物儿的年金要应付这许多开销,实在不容易;然而在一个土地肥沃、货币值钱的地方,她这笔不大的收入,如果安排得当,原本是足敷应用的。可惜,节约从来不是她最喜爱的品德:她借债来打发一切开销,钱随来随用,手里一个都不剩。

    她的理家方式,正好是我想要采用的方式;人们可以相信,我正乐得借此享受一番。使我稍感不快的,就是要在饭桌那儿呆老长时间。华伦夫人怕闻汤菜刚刚端来时的那种气味,一闻几乎就要晕倒一般规律的反映,它又是认识的规律,因此,唯物辩证法既,而且她这种厌恶的感觉要延续很久。她需要慢慢地恢复过来,这时候她只是谈话,一点东西也不吃。半小时之后,她才开始吃点东西。至于我,这样长的时间三顿饭也吃完了;通常,她还没有开始,我早就吃饱了。为了陪她,我还得再开始,这样我就吃了双份,可是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舒服。总之,我尽情享受着我在她身旁的幸福的甜蜜感觉,特别是在我对维持这种幸福生活的经济条件毫不担忧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更加甜蜜了。最初,我丝毫没有深入了解她的家底,我还以为她的家总是这样呢。就是在以后的一段时间,我在她家里也感到同样的乐趣;但是,当我进一步了解到她家的实际情况,知道她已经预先动用了自己年金的时候,我就不再那样心安理得地感到欢乐了。对于将来的种种考虑总是妨碍着我尽情享受。我预料将来我要落得一场空,而这在我是无法避免的。

    从第一天起,我们之间就建立了最亲密的关系,在这以后她的一生中,我们之间总是保持着这种关系。“孩子”是她对我的称呼,“妈妈”则成了我对她的称呼,甚至后来当岁月冲淡了我们二人间的年龄差异的时候,我们也仍旧保持着“孩子”和“妈妈”的称呼。我觉得这两个称呼把我们相互间交往的含意,我们彼此的态度的纯朴,特别是我们心灵间的联系都非常出色地表示出来了。她象最慈爱的母亲那样对待我,从不寻求自己的快乐,只求我的幸福;即使我对她的感情中掺杂有感官成分,但这种成分也不能改变感情的性质,而只能使它更有滋味,只能使我感到有个年轻美丽的妈妈的抚爱而亟思陶醉于这种情趣之中。我说“抚爱”这两个字是就其真正的意义来说的,因为她对我从来就不吝惜亲吻和最温柔的慈母般的抚爱,我也从来没有想滥用这些抚爱。或许有人说,我们最后却有过另一种关系,我承认这一点,但是这要等一等,我不能把所有的事情一下子就说完。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一刹那,是她真正使我动情的唯一短暂时刻,就是这个时刻也是由于惊讶而产生的。我那冒昧的眼光从来没有搜寻过她项中以下的部位,尽管这个遮盖得不够严密的丰腴的部位很容易引起我的注意。我在她的身旁既没有冲动的激情,也没有什么热烈的欲望;我只是处于一种迷人的宁静中,享受着一种难以解释的快乐。我可以这样在她身边待上一辈子,甚至永远待下去,也不会感到有片刻的厌倦。我同她单独在一起时从不感到枯燥无味,不象跟别人谈话那样,有时明明觉得十分乏味,但因礼貌关系,又不得不勉强谈下去,活象受刑一般。我们两个人的单独谈话,与其说是在谈什么事情,不如说是在没完没了地闲聊天,一定要有人来打断才会结束。因此,决用不着督促我说话,需要的倒是怎样使我不说话。她由于不断地在考虑自己的计划,往往想得出了神。好吧!就让她凝神沉思吧,我默默地望着她,感到自己是人间最幸福的人。我还有一个非常奇怪的脾气,我虽不强求这种两人独处的优遇,却也不断地在寻找机会,并尽情地享受它,假使有个讨厌的人来扰乱了这个宝贵的时刻,我就会气得发狂。只要有人来,不论是男是女,我就嘟囔着走出去,我不能忍受自己待在她的身旁时有一个第三者在场。我在她的外室一分一秒地数着时间,千百次地咒骂这些久坐不走的客人,我不能想象他们怎么会有这样多的话,因为我自己还有更多的话要谈。

    我只有在看不见她的时候才体会到自己是多么热烈地眷恋着她。当我能看到她时,只不过心中快乐而已;可是她不在家的时候,我那惶惶不安的心情甚至变成痛苦的了。渴望和她生活在一起的心清,引起我阵阵的忧思,甚至常常使我落下泪来。我始终记得:在一个大节日分析方法用于语言学研究,强调撤开语言的外部因素的变化,当她上教堂去参加晚祷的时候,我自己到城外去散步,这时心里充满着她的影象和跟她在一起生活的热烈愿望。我自己十分明白,这样的愿望目前是不能实现的,我所享受的如此美满的幸福也不会长久的。这样一想,我的心中就增添了感伤,但这种感伤并不使我沮丧,因为有一个令人欣慰的希望把它冲淡了。那一向使我心弦颤动的钟声,那鸟儿的歌唱,那晴朗的天空,宜人的景色,那疏疏落落的田间房舍——其中有一所被我想象成我们的共同住宅——所有这一切都使我产生了强烈而又温柔的、怅惘而又动人的印象,使我恍若置身于美妙的梦境中;而我那颗心,在这样美妙的住处和美妙的时刻,既然有它所向往的全部幸福,便尽情地来享受,甚至没有想到什么感官之快。我不记得在任何时候,我曾象当时那样,用那么大的力量和幻想去憧憬将来。最使我惊异的是,在这个梦想实现之后,回想起来,竟和我最初所想的完全一样。要是说清醒的人的梦想有点象先知的预感,那一定是指我这个梦想说的。我的想象只是在时间长短上发生了错误,因为我想象有多少日子,多少年,乃至一生都在那种持续不变的宁静中度过,而实际上这只不过是一个短暂的时期。唉,我那最实际的幸福原来也只是一场梦,差不多是它刚要实现时我立刻就醒了。

    我要是把自己这位亲爱的妈妈不在眼前时,由于思念她而做出来的种种傻事详细叙述起来,恐怕永远也说不完。当我想到她曾睡过我这张床的时候,我曾吻过我的床多少次啊!当我想起我的窗帘、我房里的所有家具都是她的东西,她都用美丽的手摸过时,我又吻过这些东西多少次啊!甚至当我想到她曾经在我屋内的地板上走过,我有多少次匍伏在它上面啊!有时,当着她的面我也曾情不自禁地作出一些唯有在最激烈的爱情驱使下才会作出的不可思议的举动。有一天吃饭的时候,她把一块肉刚送进嘴里,我便大喊一声说上面有一根头发,她把那块肉吐到她的盘子里,我立即如获至宝地把它抓起来吞了下去。一句话,拿我和最热烈的情人来比,只剩下唯一的一个差别了,但这也是根本的差别;正是这种差别,使得我的情况从情理上讲,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我从意大利回来同我到意大利去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不过,恐怕在我这样年龄的人没有能象我这样从那里回来的。我所带回来的不是我童贞的心,而是我童贞的肉体。我觉得自己一年一年的大了,我那不安的气质终于显示了出来,这最初的爆发完全是无意识的,使我对于自己的健康感到惊慌,这比其他什么事情都更好地表明,我在此以前是多么纯洁。不久,我这种惊慌消除了,我学会了欺骗本性的危险办法,这种办法拯救了象我这种性情的青年人,使他们免于淫佚放荡的生活,但却消耗着他们的健康、精力,有时甚至他们的生命。这种恶习,不仅对于怕羞的人和胆小的人是非常方便的,而且对于那些想象力相当强的人还有一种很大的吸引力;换句话说,就是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去占有一切女性,可以使自己心里着迷的漂亮女人来助成自己的乐趣,而无需得到她们的同意。在我受到这种有害的便利的引诱之后,我就一直在摧毁自然赋与我的、多少年来才保养好的健康身体。除了这种不良倾向之外,还有我当时所处的实际环境:住在一位美丽的女人的家里,她的形象无时不是索回在自己心中,白天不断地见到她,夜间又处在各种使我想到她的东西中间,而我睡的那一张床,我又知道她在上面睡过。多少东西刺激着我啊!读者要是从这些方面来想,也许认为我已经是个半死的人了。事情恰恰相反,原来应该把我毁灭的,正好把我挽救了,至少暂时是这样。我陶醉在和她同住的喜悦里,热烈地希望永远生活在她的身边,不论她在与不在,我始终把她看做是一位慈爱的母亲,一个可爱的姐姐,一个迷人的女友,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我始终都是这样看待她,总是这样,在任何时候,我思想中只有她一个人。她的形象时时刻刻占据着我的心头,因此也就没有给别人留下任何地方。对我说来,世界上只有她一个女人。她使我感受到的极其温柔的感情,不允许我的情欲有时间为别的女人而蠢动起来,这种感情对我是既保护了她本人,也保护了所有的女性。总而言之,我很老实,因为我爱她。关于这些事情,我交代得并不怎么清楚;至于我对她的依恋究竟属于什么样的性质,谁要怎么说就让他去说吧。在我这方面,我所能说的一点就是:如果这种依恋现在已经显得十分出奇,那么后面所说的就会显得越发出奇了。

    我以极快乐的心情来消磨我的时光,可是我每天所做的却是一些我最不感兴趣的事。那就是草拟计划,誊写帐目,抄写药方;另外就是挑选药草,捣碎药料“易”,好言灾异。又创十三弦“准”以定律,将十二律扩展,看管蒸馏器。除了这些杂乱事务以外,还要接待许多过路客人、乞丐以及各式各样的来访者。我必须同时和士兵、药剂师、教士、贵妇人、修道院的杂役打交道。我嘴里骂着,嘟囔着,诅咒着,咒这群讨厌的乱七八糟的家伙叫魔鬼拉去。可是华伦夫人对什么都感到愉快,我的生气也能使她笑出眼泪来;她看我越生气,就笑得越厉害,这样我就也禁不住笑了起来。我爱唠叨的那些时刻也是趣味横生的时刻。如果恰巧在这样的争吵时突然来了一个讨厌的客人,她还会利用这种机会增添新的乐趣,那就是特意为了开玩笑而延长待客的时间,并且频频地瞟我,使得我真想揍她一下。只是当她看到我因受礼节的束缚不敢发作而用生气的目光望她时,她才勉强地收敛起笑容;虽然我气成那个样子,但当时我心里还是不由得感到这一切确是十分滑稽可笑的。

    所有这些虽然都不是我所喜欢的,但由于这一切构成了我所喜欢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也就觉得很有趣了。总之,我周围所发生的事,以及人家叫我去做的事,没有一件合我的口味,却一切都称我的心。如果不是我对医学的厌恶提供了一些使我们不断开心的嘻笑场面的话,我想我终究还会爱上医学的。这也许是这种技术第一次产生愉快的效果。我自诩能一闻气味就知道是不是一本医书,而最有趣的是我很少弄错过。她经常叫我尝那些最令人恶心的药剂。我虽然一见就逃开或者不尝,但都无济于事,不管我怎样抵抗和做出怎样可怕的鬼脸,不管我怎样不愿意而咬着牙齿,但是,当我看到她那沾有药汁的美丽手指挨近我的嘴边的时候,我还是要张开口去尝一下。当她这一套制药的器皿都堆在我的房间里的时候,如果有人光听我们在哈哈大笑中又跑又喊的声音,一定会以为我们在那里演什么笑剧,而不是在那里制作什么麻醉剂或兴奋剂。

    我的时间并不完全消磨在这种嬉戏之中。我在自己的屋子里发现了几本书,其中有《旁观者》、普芬道夫的集子、圣-埃弗尔蒙的集子和《拉·亨利亚德》。虽然,我已经不象从前那样是个书迷了,闲着没事的时候还是要看看这些书。特别是《旁观者》这种读物使我深感兴趣,也使我得到了许多好处。古丰神父曾教我读书不要贪多,而是要多加思索:这样的读书使我获益不少。我已经习惯于注意语句的结构和优美的文体,我学会了分辨纯粹的法语和我的方言土语。例如,我通过下面《拉·亨利亚德》里的两行诗就改正了我象所有日内瓦人一样容易犯的一个书法上的错误:

    soitqu’unancienrespectpourle

    sangdeleursmaitres

    parla tencorpourluidanslecoeur

    decestraitres.

    parlst这个字使我非常注意,我从这里懂得了在动词虚拟式的第三人称中需要有一个“t”字,在过去,不论是在书写或发音时,我都和直陈式的过去时一样地用parla。

    我有时和妈妈谈我所读的书,有时在她身旁诵读:这给我带来很大的乐趣;我尽量朗读得精彩一些,这对我也很有好处。我在前面说过,华伦夫人是一个有教养的女人,而且当时正是她的才华大放异采的时期,有几个文人争着前来向她献殷勤,指点她怎样鉴赏优秀的作品。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我认为她还有一点新教徒的趣味:她常常谈论皮埃尔·拜勒,并对那位早被法国忘却的圣-埃弗尔蒙极为尊敬。然而这并没有妨碍她对优秀的文学作品有相当的了解,以及影响她的颇为独到的论点。她是在上流社会成长的,年轻的时候就来到了萨瓦;由于经常和当地的上流人士交往,不久便丢掉了故乡伏沃那种矫揉造作的情调。在她的故乡,一般女人把说俏皮话当作上流社会的特点,因此只会说一些警句。

    虽然她只是对宫廷匆匆地瞥了一眼,但这也够使她对宫廷有所了解了。她在宫廷里始终保持着一些朋友;尽管有人在暗中嫉妒她,尽管她的作风和她的债务引起了一些闲话,她始终没有失去她的年金。她有处世的经验,又有使她能够利用这种经验的善于思考的头脑,这也是在她谈话时最得意的话题,对于象我这样爱空想的人说来,听听她在这方面的教导实在比什么都有必要。我们一起读拉勃吕耶的作品。她喜爱拉勒吕耶的著作甚于拉罗舍福果的著作;后者带有悲观色彩,读来令人惆怅,特别对于那些不喜欢按本来面目看人的青年人,感觉更是如此。当她谈起大道理的时候,有时说着说着就没边儿了,但我不时地吻一下她的嘴唇或她的手,这样就有了耐心听下去,对于她的长谈也就不感到厌烦了。

    这种生活要是能够长久继续下去,那可实在太美了。这一点我感觉到了,但由于担心好景不常,我目前的幸福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妈妈一面开玩笑,一面研究我,观察我,询问我,为我的前途制订许许多多的计划,其实这些计划对我说来都是多余的。幸运的是,仅仅了解我的倾向、我的喜好和我那小小的才能还不算完,还必须寻找或创造可以利用它们的机会,这就不是一朝一夕所能作到的事情了。这位可怜的女人对于我的才干的偏爱,也拖延了它们得以发挥的时机,因为这些先入之见使得她在方式方法的选择上一点儿也不迁就。总之,由于她对我的评价相当高,事情的进行倒都合我的心意,然而,在高不成低不就的情况下,又不能不再三地降格以求,这样一来,就使我一刻也得不到安静。她有一个名叫奥博讷的亲戚来看她。奥博讷非常有才干,好要手腕,而且和她一样,具有作计划的天才,但他却未因此而破产——他是冒险家一类的人物。他刚刚向德·弗勒里红衣主教提出过一项发行彩票的详细计划,红衣主教未表示同意。于是他又向都灵的宫廷提出这一建议,结果被采纳了,并且付诸实施。他在安讷西勾留了一个时期,爱上了这里执政官的夫人。这位夫人是个很可爱的女人,我很喜欢她,到妈妈这里来的女人中间,她是我唯一乐意看见的。奥博讷先生看见了我,华伦夫人就跟他谈起我来:他答应对我进行一番考察,看看我适于干什么,如果他认为我还有才能,就为我设法安插一个位置。

    华伦夫人事先一点也不告诉我,她借口叫我去办点事,一连两三个上午派我到奥博讷先生那里去。他非常巧妙地引我说话,对我十分亲切,尽量使我不感到拘束。他不仅向我谈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而且什么都谈到了,所有这一切,都显得不是在观察我,也没有一点作假的样子,就好象他欢喜跟我在一起,要跟我毫无拘束地交谈。我对他倾慕极了。他观察的结果是:尽管我的外表很好,看起来仪表堂堂,神采奕奕,其实虽不能说是绝对低能,至少是没有多大才华,没有什么思想,差不多没有什么知识,一句话,是一个在各方面都很有限的青年,如果日后能在乡村当一个本堂神父就不错了,这就是我所能向往的最大目标。他在华伦夫人面前对我下了这样的断语。我得到这样的评语已经是第二次或第三次了;但这也不是最后一次,因为马斯隆先生的评价曾屡次受到肯定。

    对我这样判断的原因,主要是与我的性格有关,所以就有必要加以说明;凭良心说,谁都知道,我是不能心悦诚服地同意这种判断的,不管马斯隆先生、奥博讷先生和许多别人怎样说,说句公道话,我是不佩服他们的。

    有两种几乎绝对不能相容的东西,在我身上居然结合在一起,我很难想象这是怎么一回事:一方面是非常炽热的气质,热烈而好冲动的激情,另一方面却是迟钝而又混乱的思想,差不多总是事后才明白过来。简直可以说,我的心和我的头脑不是属于同一个人的。感情比闪电还快,立刻充满了我的心;但是它不仅不能照亮我的心,反而使我激动,使我发昏。我什么都感觉到,却什么也看不清。我非常兴奋,却动作迟钝;我必须冷静下来才能进行思考。令人奇怪的是,只要给我时间,我也是足智多谋,既能深入分析,甚至还很细致;在从容不迫的时候,我也能作出绝妙的即兴诗,可是仓卒之间,我却从来没有作过一件恰如其分的事,也没有说过一句恰如其分的话。就象人们所说的西班牙人只有在下棋的时候才能想出好招儿,我唯有通过书信才能说出妙趣横生的话。当我读到关于萨瓦大公的一个笑话,说这位大公正在路上走着,突然转过头来喊道:“巴黎商人,当心你的狗命。”我不禁想道:“我正是这样。”

    我不只是在谈话时感情敏锐,思想迟缓,甚至在我独自一人工作的时候也是这样。我的思想在头脑中经常乱成一团,很难整理出头绪来,这些思想在脑袋里盘旋不已,嗡嗡打转,象发酵似的,使我激动,使我发狂,使我的心怦怦直跳;在这种激动的情况下,我什么都看不清楚,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只得等待着。后来,不知不觉地这种海浪般的翻滚渐渐平静下去,这种混沌局面慢慢地打开了,一切都按部就班地排列起来;但是这个过程很慢,而且是经过了一段漫长而混乱的动荡时期。诸位大概看过意大利的歌剧吧?在换场的时候,巨大的剧场是一片令人不愉快的混乱,而且时间相当长;所有的道具布景都混在一起,不管这儿还是那儿,都是乱七八糟的一堆,叫人看着心烦,好象一切都要翻个个儿似的;然而,渐渐地一切都有了安排,每一件东西都有自己的位置,你会惊讶地发现,在这长时间的混乱之后,随之而来的竟然是这样一个赏心悦目的场面。这种情况,和我要写作时脑袋里所发生的情况大致相同。如果我善于等待,我就能把我所要表现的事物的美全部描绘出来,能超过我的作者恐怕没有几个。

    因此,对我来说,写作是极端困难的。我的手稿屡经涂抹和修改,弄得乱七八糟,难以认辨,凡此都可以证明,我为写作付出了多么巨大的努力。在发排以前,没有一部手稿不是我誊写过四、五遍的。我手里拿着笔,面对着桌子和纸张,是从来也写不出东西的。我总是在散步的时候,在山石之间,在树林里,或是在夜间躺在床上难以成眠的时候,我才在脑袋里进行拟稿;大家可以想象,一个完全没有记性、一辈子都不曾背过六篇诗的人,写作起来该是多么迟缓了。所以,我的腹稿,有的段落要在我的脑袋里来回转五六夜才能胸有成竹地写在纸上。正由于这种原困,我的那些需要付出相当劳力的作品,比那些只需一挥而就的信札之类的东西,写得要好得多。书信体的笔调我一直没有掌握好,因此我写这类东西简直等于受罪。我每次写信,就是写一些最无关紧要的事情,也需要艰苦劳动数小时;如果要我立即去写下我所想到的事情,那就既不知道怎样开始也不知道怎样收尾了;我写的信总是又长又乱、废话连篇,读起来几乎不知所云。

    我不只是在表达思想方面有很大困难,甚至在领会思想方面也是如此。我曾对人们进行过观察,我自认为是一个相当好的观察家;然而我对眼前所看到的竞视而不见,而对于自己回忆起来的事情倒看得明晰清楚,我只是在回忆中才能显示出智慧。别人在我跟前所说和所做的,以及在我面前发生的一切事情,当时我是毫无感受,也不理解。打动我的仅仅是事物的表面现象。但是,后来所有这一切又再回到我的脑海中:地点、时间、声调、眼色、姿态和当时环境,我都能记起来,毫无遗漏。在这时候,我能够根据人们当时的言行发现他们的思想,而且差错很少。

    在我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对自己的思考力还这样掌握不住,那么,当我和别人谈话的时候,我是个什么样子,就更可以想见了,因为在谈话中,要说得得体,必须同时而且刻不容缓地想到千百种东西。我只要一想到在谈话时还有那么多的礼节,而且自己准会漏掉一两处时,我就够胆战心惊的了。我简直不能理解人们怎么敢在大庭广众中说话,因为在那种场合,每说一句话都要考虑到所有在场的人,为了确有把握地不说出任何得罪人的话,需要知道每个在场的人的性格和他们的过去。在这一方面,那些久在交际场中活动的人是有很大便利的:他们对于什么话不应该说知道得比较清楚,因而对于自己所说的话也就更有把握。虽然如此,他们还免不了无心中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来。人们可以想象,一个毫无社会阅历的、好象从云彩里掉下来的人,叫他不说错话,即使只一分钟也是办不到的。至于两个人之间的谈话,我觉得更为苦恼,因为这需要不断地说话:人家对你说,你就必须回答,如果人家不说了,你就得没话找话。仅仅这种不堪忍受的窘况,就使我讨厌社交生活。我觉得没有比叫我立即说话,并且一个劲儿地说下去,更令人难受的了。我所以如此,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非常讨厌受拘束的缘故,总之,硬要我找话说,我就不可避免地会说出一些蠢话来。

    对我来说,比这更糟糕的是,既然无话可说,就应该缄默才对,而我却象急着要还账一样,发疯似地说了起来。我急急忙忙、结结巴巴地说了一些不相连贯的话,如果这些话真的毫无意义,那倒是我的幸福。我本来想克服或掩盖我的笨拙,结果却很少不把我的笨拙暴露出来。在我可以列举的无数实例中,我现在只举出一项,这不是我年轻时候的事,而是我进入社会已经多年之后的事;那时候,如有可能,我总是要尽量摆出从容不迫、谈笑风生的神气。有一天晚上,我同两位贵妇人和一位先生在一起,这位先生不妨指出名字来,他就是德·贡托公爵。房里没有别的人,我极力想插几句话。天知道我插了什么话!在四个谈话的人中,三个人完全不需要我插嘴。女主人叫人送来了一付鸦片剂,因为她的胃不好,每天要服用两次。另一位夫人看到她在直咧嘴,就笑着问她说:“是特龙委先生的药吗?”“我想不是的,”主妇用同样的语调回答说。“我想就是这种药也不见得有效!”这就是有才气的卢梭为了献殷勤而补充的一句话。在座的人一听都楞住了,谁也不说一句话,谁也不笑一笑,过了一会儿,话题转到别的事情上去了。这种愚蠢的话若是对别的女人说的,可能只是句趣话,但对于一位可爱到难免会引起一些闲话的女人说来,虽然我确实无意得罪她,这种话也是够厉害的;我相信在场的两个证人,一男一女,都是忍了又忍才没有笑出来。这就是我在没话找活的时候无心说出来的俏皮话。我很难忘掉我说的这句话,因为除了这句俏皮话本身很值得记忆以外,我还认为它产生了一些致使我时常想起这句话来的后果。

    我相信,读了上述的一切,人们就足能明白,为什么我虽然不是一个傻瓜,却常常被人看成是傻瓜,甚至一些具有相当鉴别能力的人也不例外。特别不幸的是:我的面貌和眼睛看来长得很精明,因此人们对我的失望使得我的愚蠢就越发刺眼了。这种小事,虽然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但对于了解以后的事情却是十分必要的。它是了解我的很多怪事的钥匙;人们看到那些怪事时候,往往归咎于我性情孤僻,其实我的性情并不如此。如果不是由于我深知自己在交际场中出现不仅会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而且不能保持自己的本色,我也是会和别人一样喜欢交际的。我决定从事写作和隐退,这对我来说,是最合适的了。我若出现在人们面前,谁也看不出我有多大才干,甚至猜也猜不到,杜宾夫人就遇到过这种情形,虽然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而且我在她家还住过几年;自那时以后,她本人就曾多次向我谈到这一点。当然也有一些例外,这我以后再谈。

    我的才能大小就这样被确定了,适合于我的职业也这样被选好了,剩下的问题就是再次研究怎样履行我的天职。困难在于我没有正式入过学,我会的那点儿拉丁文连当个神父都不够用。华伦夫人想叫我到修道院去受一个时期的教育,她去和修道院院长商量。那位院长是一位遣使会的神父,名叫格罗,他是一个身材矮小的憨厚的人,一只眼半瞎、瘦弱、头发斑白,说他是我见过的遣使会的神父里最有才智、最少学究气的一个,并不算过分。

    他有时到妈妈家里来,妈妈款待他,抚爱他,也戏弄他,她有时叫他帮着系好她上衣后面的带子,这是他十分愿意干的工作。在他执行这项任务的时候,妈妈忽而去做这个,忽而去做那个,在房中到处打转。这位院长先生被带子牵着跑,嘴里不断叨念着:“我说,太太,你倒站稳点儿呀!”这是一项十足的绘画题材。

    格罗院长慨然同意了妈妈的提议。他答应按极少的膳宿费收留我,我的教育由他负责。问题就看主教是不是同意了。主教不仅同意,而且还愿意替我付膳宿费。他还允许:直到认为我取得人们所预期的成绩以前,可以照旧穿普通人的服装。

    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啊!我不得不服从。我就象赴刑场一样到神学院里去了。神学院真是一个阴森森的住所,特别是对于刚从一位可爱的女人家里出来的人,尤其阴森可怕。我仅带去了一本书,这是我恳求妈妈给我的,它给我以无限的慰藉。谁也猜不出这是本什么书:原来是一本乐谱。在她所研究的学问之中,音乐也没有被遗忘。她有一个很好的歌喉,唱得相当不错,还会点儿大钢丝琴。她很热心地教了我一些音乐课,我必须从最浅的地方开始学,因为我连唱圣诗的歌谱都不会。一个女人给我上了八次或十次课,而且断断续续,不仅未能教会我依谱唱歌,而且连音乐符号的四分之一我也没有学会。然而我对这门艺术非常爱好,愿意自己一个人慢慢练习。我带去的这本乐谱并不是很浅易的,这是克莱朗波的合唱曲。我既不懂变调,也不知音节的长短,但是,终于把《阿尔菲和阿蕾土斯》合唱曲的第一首宣叙调和第一首咏叹调的乐谱读了出来,而且还唱得毫无错误,人们可以想见我是下了多大的功夫,是怎样顽强地坚持了练习啊;当然,这首曲子是谱得准的,你只要按那歌词的节奏读出来,也就自然可以合拍了。

    神学院里有一个可恶的遣使会神父尽找我麻烦,因而我连他教我的拉丁文都讨厌起来。他有一头平滑而油亮的黑发,面包颜色的面孔,水牛般的声音,猫头鹰似的眼睛,胡须好象野猪鬃,微笑中带有恶意的讽刺,四肢一动好象木偶人。他那讨厌的名字我忘记了;但是他那可怕而又令人肉麻的面貌却始终留在我的记忆里,我一想到他就不寒而栗。我当时在走廊里遇到他的光景,至今还历历在目,他彬彬有礼地拿他那顶沾满污垢的方帽向我摇晃,表示请我进他的房间,我觉得他的房间简直比监牢还可怕。这样一位教师和曾经当过我的老师的宫廷神父对比起来,该有多大的区别啊!

    如果我再让这个怪物摆布两个月,我准会神经失常的。但是,和善的格罗先生看出了我的苦闷,那时我吃不下东西,一天天消瘦下来,他当时就明白了我苦闷的原因。这并不是很难解决的事情,他使我摆脱了那畜生的爪牙。并且,又来一个更鲜明的对比,他把我交给一个最温和的人:这个人叫加迪埃,是弗西尼地方的一个年轻教士,到这个神学院里来进修的。这个教士为了帮助格罗先生,我想也是出于仁爱之心,很愿意分出自己进修的时间来指导我的学习。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加迪埃先生更动人的相貌,他的头发是金黄色的,胡须近于赤褐色,他的风度和他家乡所有的人们一样,在憨厚的神色下蕴藏着很大的智慧。然而,他身上真正突出的是敏感、多情和热忱。他那双大蓝眼睛,具有亲切、温和和悲愁的混合情调,使得别人见了他,就不能不关心他。从这位可怜的年轻人的眼光和声音看来,简直可以说,他已经预知自己的命运,而且感到自己生来就是为了受苦的。

    他的性格和他的外貌非常吻合;他十分耐心,十分谦和,与其说他教我读书,不如说是和我共同学习。我很快就喜欢他了,因为他的前任已经为此打好了基础。然而,尽管他为我费了不少时间,尽管我们双方都很努力,而且他教得又很好,可是我无论怎样用功,进步还是很小。说起来真是奇怪,我虽然也有相当的理解能力,我却从来不能从老师那里——父亲和朗拜尔西埃先生是例外——学到什么东西。我另外的一些知识,都是我自学来的,这个以后就会清楚的。我那不能忍受任何束缚的思想不肯服从时间的限制;担心学不会的心情妨碍着我专心听讲:生怕由于自己不懂而让教我的人着急的心情促使我装懂,教的人一直往下教,我却什么也不懂。我想按自己的步调行动,不愿顺从别人的步调。

    接受圣职的时刻到来了,加迪埃先生要返回本省,去当助祭教士。临走时候,我对他依依不舍,又是惜别又是感激。我对他的祝愿,也象对自己的祝愿一样,并未成为事实。几年以后,我听说他在一个教区中作副本堂神父的时候,和一个姑娘发生关系,生了一个孩子。那是他以一颗从来没有爱过任何女人的、非常温柔悱恻的心爱上了这个姑娘。这在一个管理得非常严格的教区里是一件震惊全区的最严重的事件。按照常例,神父只可以同已婚妇女发生关系生孩子。现在他犯了教规,被关进监狱,受到凌辱,并被驱逐出境。我不知道他以后是不是能恢复职务,但是,由于我同情他的厄运,这件事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中,在我写《爱弥儿》的时候,又想起了这件事,因此我就把加迪埃先生和盖姆先生合并在一起,把这两位可敬的神父作了“萨瓦副主教”的原型。我感到满意的是,我这种描写并没有玷污我所选择的原型。

    我在神学院的时候,奥博讷先生被迫离开了安讷西。这是因为执政官先生认为自己的妻子和奥博讷先生发生爱情是一件丑事。实际上这只是“园丁之犬”的作风;古尔维奇太太虽然是个可爱的女人,但是她的丈夫对她非常恶劣,由于山外人的怪癖,他认为她是没用的,并且对她非常粗暴,以致提出了分居问题。古尔维奇先生是一个恶汉,象鼹鼠一样阴险,象枭鸟一样狡猾,由于不断地招惹别人,结果,自己也被撵走了。据说普罗旺斯人是用歌曲向敌人报仇的,奥博讷先生用一出喜剧向自己的敌人报了仇;他曾经把这出喜剧寄给华伦夫人,华伦夫人拿给我看过。我很喜欢这个剧本,它使我也产生了写一个喜剧的念头:让人看看我是不是真象这位作者宣称的那样笨。不过,这个计划一直等我到了尚贝里后才实现,剧本叫《自恋的情人》。我在那个剧本的序言中曾经说我是在十八岁时写的,其实我是瞒了几岁。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本身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是,对我却产生了一些影响,并且在我已经把它忘掉了的时候,社会上还在纷纷议论。我得到允许每个星期外出一次;我怎样利用我的外出时间,那是用不着说的。有个星期日,我正在妈妈家里的时候,和妈妈的住宅毗连的方济各会的一间房子着火了。这间房子里有个炉灶,还堆满了干柴。没有多大时间,就都着起来了。妈妈的住宅非常危急,已经被风吹过来的火苗盖住了。人们不得不赶紧从屋子里往外搬东西,把抢救出来的家俱放在花园里。这个花园就在我以前住室的窗户对面,在我说过的那条小河那边。我当时惊慌万状,手里抓到什么东西,就毫不考虑地从窗口仍出去,甚至连平时我简直拿不起来的石臼也给扔出去了。要是没有人拦阻的话,一面大镜子也差一点被我扔了出去。那一天,正来拜访妈妈的好心的主教也没有闲着,他把妈妈带到花园里,同她以及所有在那里的人一起祈祷;我来晚了一会儿。看到所有的人都在那里跪着,我也就和别人一样跪下了。正当这位圣者祈祷的时候,风向变了,而且变得非常突然,非常及时,正好使已经扑到房屋、眼看就要钻进窗口的火焰转到庭院的另一面去了,因此房子也就安然无事了。两年之后,德·贝尔奈主教去世了,他的老会友们——安多尼会的修士们为了给他举行宣福礼,开始搜集一些可以作为依据的材料。由于布戴神父的请求,我便把我刚才所说的事实作为见证附在这些材料里,这是我做对了的一面;但是错误的一面是,我竟把这件事说成是奇迹。我曾目睹主教在那儿祈祷,正在他祈祷时,风向变了,甚至变得非常及时,这是我所能说的和所能证明的。至于说这两个事实中,究竟是不是有一个是另一个事实的原因,这是我不该证明的,因为我不可能知道此事。但是,就我记忆所及,那时我是真诚的天主教徒,是不说瞎话的。我的非常合乎人情的对于奇迹的喜爱,我对于这位德高望重的主教的敬畏,以及由于我本人自以为对这个奇迹也许有所贡献而出自内心的骄傲,凡此种种都怂恿我犯了这个错误。总之,我敢肯定的是:如果这个奇迹确是热诚祈祷的结果,我当然也有一分功劳在内。

    三十多年以后,我发表《山中书简》时候,我不知道弗雷隆先生怎么发现了这个证明材料,并且在他的评论中引用了它。应该承认这个发现是很幸运的,竟这样适逢其会,我觉得是很有趣的事。

    我到处碰壁。关于我的进步,加迪埃先生曾尽可能地作了比较有利的报告,但我的进步和我的努力仍然显得不成比例,这种情况也就无法鼓舞我继续学习下去了。因此,主教和神学院院长对我失掉了信心,又将我送回到华伦夫人那里去了,因为我连当神父的材料都不够。不过,他们还是承认我是个相当不错的小伙子,没有什么恶习:正是由于这个原故,尽管大家对我有那么多不利的偏见,华伦夫人却没有抛弃我。

    我带着那本乐谱,胜利地回到了妈妈那里,这本书使我受益不小。我唱的《阿尔菲和阿蕾上斯》曲调,差不多就是我在神学院所学的全部东西。我对这种艺术的特别爱好,使她产生了要把我培养成一个音乐家的想法;机会很好,她家里每星期至少要举行一次音乐会,指挥这个小音乐会的一位大教堂的乐师也时常来看妈妈。他是巴黎人,名叫勒·麦特尔,是一个优秀的作曲家,他非常活泼和快乐,还很年轻,外表很吸引人,才气却不甚高,不过总的说来是一个善良的小伙子。妈妈介绍我和他相识,我很喜欢他,他也不讨厌我。我们谈了一下膳宿费用的问题,双方很快就商妥了。简单地说,我搬到他家去了,并在那里过了一个冬天。特别愉快的是那儿离妈妈的住宅不过二十来步远,一忽儿就能到她家里,并常常同她一起吃晚饭。

    不难想见,在音乐学校里跟音乐家和歌咏团的儿童们一起,终日过着愉快的歌唱生活,要比我在神学院里天天和遣使会的神父们一起快乐得多了。然而这种生活虽然自由,却跟神学院一样,是有规章制度的。我生来喜好自由,但却从不滥用自由。在整整六个月中,除了到妈妈家或到教堂去以外,我一饮都没有出过门,甚至也不想出去。这段时期是我一生中最平静的阶段,也是我回想起来最感到愉快的阶段。在我经历过的各种环境中,有一些使我感到非常幸福的情景,至今回想起来还为之心旷神怡,好象仍然生活于其中似的。我不仅记得时间、地点和人物,而且还记得周围的一些事物,气候的温度,空气的气味,天空的色彩,以及只有在那个地方才能得到的某种印象,这种生动的回忆仿佛又重新把我送到了那里。例如,音乐学校里所练习的一切曲子,合唱时所唱的一切歌词,那里发生的一切事情;教士的美丽而华贵的法衣,神父的长袍,歌咏队员的四角帽,乐师的面容;一位吹低音巴松管的瘸腿老木匠,一位拉小提琴的矮个子的金栗色头发修士;勒·麦特尔先生放下佩剑后,在他的世俗服装上披上一件旧黑袍,再穿上一件好看的小白衣到经楼去;我带着骄傲的心情拿着一管长笛坐在乐台上,准备演奏勒·麦特尔先生特意为我作的一小段独奏曲,心里想着奏完以后的盛馔,会餐时的那种好胃口。这种种事情,成百次生动地重现在我的脑际,使我感到无穷的愉快,可以说,和当时所感到的一样快乐,甚至比当时还要快乐。我对于以宛转悠扬的声音奏出的《美丽的繁星之神》乐曲中的某一曲调一直怀有最缠绵的亲切之感,因为在降临节的一个星期日,天还没亮,我正睡在床上,听见人们按照当地教堂的仪式,在圣堂的石阶上唱这首赞美歌。妈妈的贴身侍女麦尔赛莱小姐懂得一点音乐,我永远也忘不了勒·麦特尔先生叫我跟她一起唱的那首叫《请献礼》的合唱赞歌,当时她的女主人是那样高兴地听着。总之,所有这些,甚至连那位常被歌咏团的儿童惹得生气的好心肠的女仆佩琳娜,我都记得。这种对幸福的天真时代的回忆,常使我陶醉,也使我忧伤。

    我在安讷西住了将近一年,没有受到一点责难,不论谁都对我很满意。我自从离开都灵以后,就没有再做蠢事了;只要是在妈妈的眼前,我是绝不会作蠢事的。她引导我,而且一直是很好地引导着我。我对她的依恋成了我唯一的欲望,然而这不是一种疯狂的欲望,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是,我的心灵使我的理智得到了加强。真实的情况是,这种单一的情感吸收了我的全部才智,弄得我什么也没有学好,甚至连我尽了一切努力去学的音乐也没有学成功。但是,这也不怨我,我是全心全意、勤勤恳恳地去学的。只是我的思想不能集中,总是出神,总是叹气,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呢?为求进步,凡是我力所能及的,我都做了,可是,要让我再干新的蠢事,只须有人来引诱我一下就够了。这个人出现了,天造地设的巧遇促成了这样的机会,读者在下面可以看到,我那疯狂的头脑又抓住了它。

    二月的一个夜晚,天气很冷,我们正围着炉子烤火,听到有人敲街门。佩琳娜拿着提灯走下楼去,门开了,一个年轻人和她一齐走了进来,上了楼。他露着从容不迫的神情走到我们面前,并向勒·麦特尔先生说了几句简短而文雅的客气话,他自我介绍说,他是一个法国音乐家,由于经济困难,希望在教堂里干点杂务,挣点儿路费。勒·麦特尔先生一听到法国音乐家这几个字,他那题善良的心就真地被感动了,因为他热爱自己的祖国和自己的艺术。他接待了这个年轻的过路客人,留他住宿;显然,这是客人求之不得的,所以没有怎样表示客气就留了下来。在他一边烤火一边聊天等候开饭的时候,我对他作了一番观察。他的身材矮小,肩膀却很宽,我虽然看不出他的身体上有什么特别畸形的地方,却总觉得它有些不匀称;他可以说是一个平肩膀的伛偻人,腿显得有一点瘸。他穿着一件黑色上衣,虽不算很旧,但却穿得破烂不堪,简直可以说会往下掉碎片儿。他的内衣非常考究,而且还有镶着花边的华丽袖口,已经很脏了,腿肚上绑着腿套,每只腿套里差不多都可以放进他的两只腿,腋下挟着一顶小帽子,是备遮雪之用的。然而,在这种令人发笑的装束中倒有几分高贵的气派,他的态度也给人以同样的感觉,他的面貌清秀可爱,口齿伶俐,就是不太端庄。这一切都标志着他是一个受过教育的放荡青年,他不象一个讨饭的乞丐,却象一个滑稽丑角。他对我们说他名叫汪杜尔·德·维尔诺夫,他从巴黎来,迷了路,并且好象有点儿忘了他的音乐家身分,又说,他要到格勒诺布尔去看他的一个在国会里的亲戚。

    吃晚饭的时候,大家谈起了音乐。他对音乐很内行,他知道所有的著名演奏家,所有的名曲,所有的男女演员,所有的漂亮女人,所有的大贵族。似乎别人提什么他就知道什么,但是,一个话题刚刚开始,他就插科打诨,搅乱了谈话,让人大笑一阵,随后连刚才说的是什么都忘了。那一天是星期六,第二天在教堂里要演奏音乐,勒·麦特尔先生请他去参加那里的演唱,他回答说:“十分高兴。”问他哪一个音部,他回答说:“男高音……”说完就立刻把话转到别的事情上去了。在进教堂以前,有人把他要唱的歌谱给了他,让他先熟悉一下,可是,他连看都不看。这种骄傲的态度使勒·麦特尔吃惊了,他在我耳边说:“你看吧,他连一个音符都不会。”我回答说:“我也真担心。”我怀着不安的心情随他们一同去了。音乐会开始了,我的心跳动得非常厉害,因为我对他十分关心。

    但是,很快我就放心了,他唱了两个独唱,不仅节奏准确,而且十分有味,另外,他的嗓音也非常漂亮。我从来也没有这样惊喜过。弥撒后,汪杜尔先生受到了许多教士和乐师们的赞扬,他以谐趣横生的话作了答谢,态度始终非常动人。勒·麦特尔先生出于至诚拥抱了他,我同样也拥抱了他。他看到我非常愉快,因而似乎也很高兴。

    我敢肯定,大家会认为,象巴克勒先生那样,充其量不过是一个粗人,也还曾使我迷恋过,现在,这样一位既有教养,又有才能,为人机智,有处世经验,而且又可以被看作是位可爱的荡子的汪杜尔先生,当然更能使我为之倾倒了。事情正是这样。我想,不论是哪一个青年,处在我的地位都会象我这样爱慕如狂的;特别是一个人,越是具有赏识别人特长的能力,越是对别人的才能表示爱慕,就越容易象我这样行动。汪杜尔先生有这种特长,这是无可争辩的,他有一种象他那样年龄的人极少有的特点,那就是决不急于显示自己的学识。不错,他对自己所不知道的事情大吹特吹,但是对自己知道的事情——他知道的还真不少——却一字不提:他在等待表现的机会;由于他并不急于显露自己,因此效果更大。由于他对所谈到的每件事都是开一个头就不谈了,别人也就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把他的本领完全表现出来。他在谈话中是那样逗笑和诙谐,有时显得有无穷无尽的精力,有时又充满了魅力,他常保持着微笑,但从来不大笑,最粗鲁的事,他也能说得很文雅,让人听得顺耳。甚至那些最正派的女人,对于自己居然能忍受住他的话,事后也感到十分惊奇。她们明明知道应该生气,可就是没有生气的力量,要生气也生不起来。他所需要的只是些淫荡的女人;我认为他自己不会搞些什么风流艳事,但是在交际场中,他生来是为了给那些有风流艳事的人添加无限乐趣的。他既具有那么多讨人喜欢的才能,又是在一个不仅了解这种才能而且还爱慕这种才能的地方,要他长期把自己局限在音乐家的圈子里,那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我喜欢汪杜尔先生,其动机是更为理智的,结果也就没做出什么荒唐的事来,虽然我这次对他的感情比上次对巴克勒先生的感情更激烈和持久一些。我喜欢和他见面,喜欢听他说话,他所作的一切我都认为可爱,他所说的一切我都看作神谕;但是,我对他的爱慕并没有达到离不开的程度。因为我身旁有个很好的屏障,绝不致发生越轨的事。再说,虽然我认为他的处世格言对他非常好,我总觉得那些格言在我身上并不适用。我所需求的是另一种乐趣;关于这种乐趣,他完全没有想到,而我又不敢跟他说,因为我知道一说出来他准定要讥笑我。然而,我却愿意把我对他的爱慕和支配着我的另一种激情调和在一起。我非常热烈地在妈妈面前谈到他,勒·麦特尔先生也极口称赞他,因此妈妈同意让我把他引见给她。但是,这次会面毫无成就,他认为她装模作样,她却认为他放荡不羁。妈妈还为我有这样不规矩的朋友而担心,她不仅不准我再把他带来,还竭力对我说明和这个年轻人交往有多大危险;这样我才变得谨慎了一些,没再胡闹下去。好在以后不久,我们也就分离了;这对我的品行和我的思想来说,真是万幸。

    勒·麦特尔先生对自己的艺术的兴趣很浓,他还好喝酒。虽然他吃饭的时候很有节制,但是,他在屋子里工作的时候,就非喝不可。他的女仆很了解他这种爱好,只要他把作曲的稿纸放好,把大提琴拿在手中,酒壶和酒杯立刻就送了上来,而且还不时地喝完一壶又换一壶。虽然他从未酩酊大醉过,却几乎总是醉醺醺的;老实说,这真可惜,因为他本质上是个极好的小伙子,又十分活泼,连妈妈乎常都只叫他“小猫”。他喜爱自己的艺术,工作很繁重,可是,酒喝的也不少。这不仅损害了他的健康,还影响到他的性情:他有时疑心重重,而且易于发怒。他无论对什么人,从没有粗言粗语,从不失礼,就是对歌咏团里的一个孩子也没说过一句难听的话;但是,他也不容许别人对他失礼。这当然是公平的。不幸的是,他看事不太清楚,分不清别人说话的语气和性质,以致常常无缘无故地发起火来。

    过去很多王公和主教都以能参预其事为无上荣耀的历史悠久的日内瓦主教会,如今在流亡中虽然失去了昔日的光彩,却还保持着它的庄严。参加者必须是一个贵族或索尔朋的博士。如果有什么情有可原的骄傲,那就是除了由于个人的功绩产生的骄傲外,还有由于出身而产生的骄傲。再说,教士们对待他们所雇用的俗人,都是相当骄傲的。那些主教会的成员们对待可怜的勒·麦特尔也往往是这样。尤其是那位名叫德·维栋讷的领唱的神父,虽然一般说来是相当有礼貌的,但是由于对自己的高贵身份过于自满,他对待勒·麦特尔的态度,并不总是按照勒·麦特尔的才能给予应有的尊敬,而勒·麦特尔也不甘忍受他的这种轻蔑。在这年的受难周期间,主教照例宴请当地的会员,勒·麦特尔一向是在被邀请之列;席间,勒·麦特尔和德·维栋讷发生了比平日更为激烈的争执。那位领唱的神父对勒·麦特尔作出了越礼的举动,并且说了几句令他忍受不了的难听的话;勒·麦特尔立即决定第二天的夜间离开此地。虽然在他向华伦夫人告别的时候,华伦夫人对他进行了百般劝解,也丝毫未能使他改变主意。正在特别需要他的复活节期间,他突然走开,使那些专横无礼的人感到为难,这种报复的愉快他是不能放弃的。但是,他自己也有困难,他想带走自己的乐谱,这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些乐谱足足装满了一大箱子,分量相当重,不是用胳膊一挟就能走开的。

    妈妈做的事,是我处在她的地位也一定会做的,即使到现在我也会这样做。为了挽留他,她费了很大劲,后来见到劝说无效,他无论如何非走不可,便决定尽可能来帮助他。我敢说,她这样作是应该的,因为勒·麦特尔曾不顾一切为她效劳过。无论是在他的艺术方面,或者是在照顾她本人方面,他是完全听从妈妈吩咐的,而且,他按妈妈旨意办事的那种热诚,使他的殷勤效劳具有一种新的价值。因此,她现在对他所做的,只不过是在紧要关头对一个朋友三四年来零零星星替她所做的一切事情一种总的报答罢了;但是,她有一颗高贵的心,在尽这种义务的时候,用不着去想这是为了了结自己的一番心愿。她把我叫来,吩咐我至少要把勒·麦特尔先生送到里昂,并且跟我说,只要他还需要我帮忙的话,不管时间多么久,也要一直跟随着他。后来,她曾对我坦白地承认过,她有意使我远远躲开汪杜尔和她如此安排有很大的关系。为搬运箱子的事,她跟她忠实的仆人克洛德·阿奈商量了一下。按他的意见,不要在安讷西雇驮东西的牲口,因为那一定会被别人发觉的,最好是在天黑的时候抬着箱子走一段路,然后在乡村里雇一匹驴子把箱子一直驮到色赛尔,我们到那里就没有什么可冒险的了,因为那儿是在法国境内。这个意见被采纳了,我们当天晚上七点钟动身,妈妈借口给我拿路费,往那可怜的“小猫”的小钱袋里添了一些钱。这真给他帮了不少忙。克洛德·阿奈和我尽了最大的力气把箱子抬到邻近一个村子,在那里雇了一匹驴子把我们替换下来,我们当夜就到了色赛尔。

    我想我已经谈过,我有时是那样不象我自己,大家简直可以把我当作另外一个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看待。这里就是一个例子。色赛尔的本堂神父雷德莱是圣彼得修会的成员,所以也认识勒·麦特尔先生,因此,他是勒·麦特尔最应该躲避的人之一。可是我的意见却相反,我主张去拜访他,找一个借口要求住宿,就仿佛是得到主教会的同意去那里的。勒·麦特尔很欣赏我这个主意,因为可以使他的报复既有嘲弄意味,又能令人绝倒。于是我们就厚着脸皮去见雷德莱先生了,他很好地接待了我们,勒·麦特尔对他说,他是受主教的委托到贝莱去指挥复活节的音乐演唱的,还说几天后回来时还打算从这里路过;而我呢,为了支持这个谎言,又穿插了很多假话,而且诌得头头是道,以致雷德莱先生觉得我是个漂亮孩子,对我大表好感,百般抚爱。我们吃得不错,住得也不错。雷德荣先生简直不知道用什么样的佳肴招待我们才好。分别的时候,象最亲密的朋友那样,约定在回来的时候还要多住一些时间。刚一等到只有我们俩的时候,我们就大笑起来,我坦白地说,直到现在我想起这件事来还忍不住大笑,因为我实在没有想到我们说假话会说得这么好,而这个恶作剧会这样成功。要是勒·麦特尔先生不是一个劲儿地喝酒,并且满嘴胡说,还发了两三次老毛病的话,这件事会使我们笑一路的。他那个老毛病后来常发作,很象羊痫风。这种情况可叫我十分为难,也把我吓坏了,因此,我就想到最好想个办法尽快摆脱开他。

    我们真象对雷德莱神父所说的那样到贝莱去过复活节。虽然我们是不速之客,却也受到了乐队指挥和所有的人的极大欢迎。勒·麦特尔先生的那一行业是很受人尊重的,他也真不愧是个受人尊重的人。贝莱的乐队指挥对于自己最好的一些作品是很自负的,竭力争取这位优秀的鉴赏家的称赞,因为勒·麦特尔先生不仅是个行家,而且公正无私,不嫉妒人,也不低声下气地奉承人,他比那些外省的乐师要高明得多,他们自己也深知这一点,所以他们不把他看作自己的同行,而把他看作自己的指挥。

    我们在贝莱非常愉快地度过了四五天以后,便又动身继续我们的旅程,除了我在上面说过的那种事情以外,没有发生别的意外。到了里昂以后,我们下榻于圣母旅馆,同时等着我们的乐谱箱子,因为我们用另一个谎言托好心的保护人雷德莱神父打发人把它送到罗讷河的船上去了。在这个时候,勒·麦特尔先生去拜会他的朋友,其中,有方济各会的加东神父,关于他的事我以后再谈,有里昂的伯爵——多尔当神父,这两人都很好地接待了他,但是,他们揭穿了他的谎言,下面就要谈这件事;他的那步好运在雷德莱神父那里算是走完了。

    我们到了里昂两天之后,当我们正从离下榻的旅馆不远的一条胡同经过的时候,勒·麦特尔先生的病又发作了,这一次闹得非常厉害,可把我给吓坏了。我大叫起来,呼喊救人,并且说出了他所住的旅馆名称,请求大家把他送到那里去。随后,正当许多路人向一个失去知觉、口吐白沫、倒在街中心的人围拢起来急忙进行救护的时候,他所能依靠的唯一的朋友竟把他抛弃了。趁没有任何人注意我的时候,我溜到胡同口,一拐弯就不见了。上帝保佑,我可把这第三个难以出口的坦白写完了。假使我还有许多象这样的事要坦白的话,我就只好放弃我已经开始的这本著作了。

    我上面所谈的一切,在我所住过的地方都留了一些痕迹,但是,下一章里我要谈的,差不多完全是人们所不知道的事情了。那是我一生中所干的最荒唐的一些事情,幸运的是,它们并未带来严重的后果。那时,我的脑子里好象响起了一种外来乐器的调子,完全超出了原来的音调。它是自动地恢复正常的,于是我便停止了自己的荒唐行为,或者至少是只干了一些比较适合我的本性的荒唐行为。我青年时代的这段时期,是我的回忆中最模糊的时期。在这段时期里,几乎没有发生一件打动我心弦的事,足以使我能够清晰地回忆起来。那时候,经过那么多的来来往往和接二连三的迁移,很难不在时间或地点方面有些张冠李戴的地方。我是完全凭记忆来写的,既没有足资证明的日记和文件,也没有使我能把事情回忆起来的材料。我一生所经历的事情,有一些好象刚发生时那样清楚,但是,也有一些脱漏或空白,我只好用象我的模糊的回忆一样的模糊叙述将它们填补起来。所以,有的地方我可能写错了,尤其是那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在我自己没有找到确实的材料以前,我可能还要写错,但是,关于真正重要的事情,我深信我是正确而忠实的,今后我仍将努力完全做到这一点,读者尽可放心。

    我一离开勒·麦特尔先生,我就打定主意再回到安讷西去。当初我们动身的起因和秘密,曾使我对于我们的安全问题十分担忧,这种担忧有几天完全占据了我的心灵,转移了我的回家的念头;但是,当我意识到没有什么危险的时候,我那占统治地位的感情就又恢复过来了。任何东西也引不起我的兴趣,任何东西也引诱不了我,除了希望回到妈妈身边外,再也没有别的心思了。我对她的那种依恋是如此真挚而情意绵绵,因而铲除了我心里一切空想的计划和一切荒诞的野心。除了生活在她身边,我看不到还有别的幸福,我每远走一步就觉得自己离这种幸福远了一些。所以,我一有回去的可能,马上就返回安讷西了。我这次回来是那样匆促,我的心思又是那样恍惚,虽然我对于所有其他次的旅行都存有饶有趣味的回忆,而对这次回来的情况却连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我只记得从里昂动身和到达安讷西,除此以外,我什么也记不得了。请大家想一想,我对这最后一段时间的事情是不是应该忘得干干净净吧!我回到了安讷西,却没有看到华伦夫人。她已经到巴黎去了!

    我始终没有弄清楚她这次旅行的秘密。我确信,如果我追问她的话,她一定会对我说的;但是,没有比我这个人更不愿意打听朋友的秘密了。我只考虑眼前,眼前的事情充满了我这颗心的容量与空隙,除了可以成为我今后唯一享受的那些过去的欢乐以外,我心里没有一点空隙来容纳已经成为过去的事情。从她对我所谈的一点情况来推测,这是由于撒丁王的退位在都灵引起了混乱,她怕这时候没人再注意到她,因而想利用奥博讷先生的暗中活动从法国宫廷方面获得同样的利益。她有几次亲口对我说,她宁愿从法国宫廷方面获得接济,因为法国宫廷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情,可以使她不致受到令人不快的监督。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更奇怪了,她回来以后,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冷遇,而且始终不断地领取她的年金。有不少人认为,她是负有秘密使命去的。不是受了主教的委托去办一件本来应由主教本人到法国宫廷去办的事,就是受了比主教更有权势的人的委托,所以她归来以后才得到了很好的待遇。如果是这样,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女使节的人选是很不错的,当时还年轻和美丽的华伦夫人是具备从谈判中取得胜利的一切才能。

    第四章

    我回到了安讷西,但是却没有见到她。可以想象,我当时该多么惊讶,多么痛苦!这时候我开始后悔不该怯懦地丢开了勒·麦特尔先生;当我听到他的不幸遭遇的时候,我心中更加懊悔了。他那乐谱箱子是他的全部财产,为了抢救这个宝贵箱子,我们曾经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可是一运到里昂,多尔当伯爵就吩咐把它扣留了,因为主教会事前曾把这当作秘密携物潜逃写信通知了伯爵。勒·麦特尔先生对于他的财产,他的生活之道,他一生辛勤劳动的结晶,虽然再三要求归还,但是没有结果。这只箱子的所有权问题,至少应该经申诉讼来解决,可是并没有经过任何诉讼程序,这件事就按照强者的法律作了决定,于是,这位可怜的勒·麦特尔就失去了他艺术天才的果实,早年的心血,晚年的财源。

    当时我所受到的打击沉重得无以复加。但是,在我那个年纪,我是不会过分忧愁的,我不久就想出了一套自我宽慰的办法。我希望不久就可以得到她的消息,虽然我不知道华伦夫人的住址,她也不知道我回来。至于我抛开勒·麦特尔这件事,总地说来,也算不得是多大罪过。勒·麦特尔先生逃走的时候,我帮了忙,这是我能为他效劳的唯—一件事。即使我同他一起住在法国,我也治不好他的病,也不能保住他的箱子,除了给他增加开支外,对他没有一点帮助。这就是当时我对这件事的看法,现在我是不这样看了。在刚干完一件丑事的时候,我们心里并不觉得怎么难受,但在很久以后,当我们想起它时,它还要折磨你,因为丑事是永远不会从记忆中消失的。

    为了得到妈妈的消息,我唯一能够做的,那就是等待。巴黎地方那么大,到哪儿去找她呢?再说,拿什么当路费呢?想要迟早打听到她在哪里,没有比安讷西更稳妥的地方了。所以我就留了下来。然而我那时的行为却很不好,我没去拜访那位曾经照拂过我并且还能继续照拂我的主教,此时我的女保护人不在他旁边,我怕他谴责我们私自逃走的事。我更没到修道院去,因为格罗先生已不在那里了。总之,我没去访问任何熟人。说真的,我倒很想去拜访一下执政官夫人,但是我一直没敢去。比这些事做得更不对的是:我又找到了汪杜尔先生,这个人,虽然我非常欣赏,但是自从出走以来,我一次也没有想过他。别后重逢,他在安讷西已经是个赫赫有名、到处受欢迎的人物了,贵妇人们都争着招待他。他这种成功更使我晕头转向了,那时我只知道有汪杜尔先生,他甚至使我连华伦夫人也要忘掉了。为了便于向他请教,我提议和他住在一起,他也同意了。他住在一个鞋匠家里,这个鞋匠是个谈吐诙谐和好逗乐的人,他用土话叫他妻子“骚娘儿们”,除此以外没有别的称呼,这个名称对她说来也还算恰当。他和她时常争吵,这时汪杜尔就站在一旁,看来象是在劝解,实际上只是使他们吵得时间更长一些。他用他那普罗旺斯口音向他们说些挑逗的话,经常收到极大的效果:他们越吵越凶,让人忍不住大笑起来。整个上午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到了二三点钟,我们才吃一点什么;然后汪杜尔便到他常去的交际场中。并在外面吃晚饭,我则独自一个人去散步,心里想着他那出奇的才干,羡慕和赞美他那稀有的本领,同时诅咒自己的厄运,为什么不让我也过他那种幸福的生活。我对生活是多么不了解啊!如果我不这么愚蠢而懂得怎样行乐,我的生活将会快活百倍的。

    华伦夫人出门时仅带走了阿奈,而把我前面谈过的那个贴身使女麦尔赛莱留在家里,她仍住在夫人的那套房间里。麦尔赛莱小姐比我稍微年长一些,长得虽不怎么美,却相当可爱大美而不言”,认为自然本身最为美;又借“庖丁解牛”之寓,是一个毫无坏心眼儿的弗赖堡人。她除了偶尔有点不听女主人的话以外,我没有发现她有什么缺点。我常去看她。我们算是老相识了,由于我一看到她,就联想到一个更爱的人,所以我也就爱她了。她有几个女友,其中有一个叫吉萝小姐的日内瓦姑娘,活该我倒霉,爱上了我,她总逼着麦尔赛莱领我到她家里去。我因为喜欢麦尔赛莱,又因为在那里还有几位我很愿意见的年轻姑娘,也就听任她领我去了。吉萝小姐对我百般挑逗,但是,我对她简直腻烦透了,当她那张干瘪而又被西班牙烟草染黑了的嘴唇凑近我的脸时,我真忍不住要吐她一脸唾沫。但我竭力耐住性子,除这点不快而外,我很喜欢跟那些姑娘在一块。她们也许是为了讨好吉萝小姐,也许是为了讨我的欢心,每一个人都争相对我表示好感。所有这一切,我只当作是友谊。自那以后,我有时在想,当时只要我愿意,是可以把这些看作是比友谊还深一步的表示的。但是,我当时并没有这种心思,我也想不到这些。

    再说,女裁缝、使女、小女贩都不怎么叫我动心。我需要的是贵族小姐。各人有各人的幻想,我的幻想一直是这样,在这一点上,我跟贺拉斯的想法不同。然而,这决不是羡慕出身与地位的虚荣心理在作祟;我喜欢的是保养得比较柔润的肤色,比较美丽的手,比较雅致的服饰,全身给人一种轻盈飘逸、一尘不染之感,而且举止要比较大方,谈吐要比较优雅,衣裙要比较精美,剪裁得比较得法,鞋要比较小巧玲珑,丝带、花边和头发的颜色陪衬得要比较美观。一个女人,如果具备了这一切,就是长得差一些,我也是偏爱她的。我自己有时也觉得这种偏爱十分可笑,但是,我的心不由自主地就产生了这种偏爱。

    真想不到,这种良好的条件居然又出现了,是否能够享受仍然要看我自己了。我是多么喜欢不时地又突然回到青年时代那种快乐的时刻啊!这些时刻是多么甜蜜!又是多么短促、多么难得、而我却是多么容易地享受到了啊!哦!我只要一想起那些时刻,心里就感到一种纯粹的快乐,我正是需要有这种快乐来恢复我的勇气,以便忍受得住晚年的烦恼。

    有一天,黎明的景色十分美丽,我赶紧穿上衣服跑到野外去看日出。我尽情地享受了这种快乐,那是圣约翰节以清的那个星期。大地披上了华丽的衣装,花草遍地传》、《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及《朱子语类》等。参见“伦,色彩斑斓;夜莺啼春已近尾声,唱得仿佛格外卖劲;百鸟用大合唱送别残春和迎接美丽夏日的降临。这是我这样的年纪不可再见的一个美丽的日子,是我现在居住的这块凄凉的土地上的人们从来没有见过的一天。

    我不知不觉地走出了城市,暑热不断上升,我沿着一个小山谷的树荫下踽踽独行,有一条小溪从旁流过。这时后面传来了马蹄声和少女的喊叫声,她们似乎遇到了什么困难,但是,那尽情的欢笑声并未有所收歙。我回过头来,听见她们正喊着我的名字,我走到跟前一看,原来是我认识的两位姑娘:葛莱芬丽小姐和加蕾小姐。她们骑马的技术并不高明,不知怎样让马涉过小溪。葛莱芬丽小姐是个十分可爱的伯尔尼姑娘,因为在家乡作了一些在她那种年龄易于做出来的蠢事而被赶了出来,她便效仿起华伦夫人的榜样。我在华伦夫人家里见过她几次。她可不象华伦夫人那样领有一份年金,不过她的命运总算不错,得到了加蕾小姐的欢心。加蕾小姐和她很投机,请求母亲同意她在没有找到职业以前给自己做做伴。加蕾小姐比葛莱芬丽小姐小一岁,而且比葛莱芬丽更美些,她的举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娴雅大方,同时她还有一副发育得很好的优美身段,这是一个少女所拥有的最大魅力。她们情致绵绵地相爱,而且,从两个人的温柔性格上说,要是没有情人来干扰她们,这种亲密的友谊关系一定会保持很久的。她们对我说,她们要到托讷去,那里有加蕾夫人的一个古堡,她们自己不会驱马过河,求我帮帮忙。我想用鞭子从后面赶,她们怕我被马踢着,又怕自己给摔下来。于是我就采取了另一种办法,我拉住加蕾小姐的马经绳,牵着它过了河,另一匹马也毫不费事地就跟着过来了,但我的衣服却因此湿过了膝盖。完事以后,我想和两位小姐告别,然后象个傻瓜似的走开。但是,她们俩低声地说了几句话以后,葛莱芬丽小姐就向我说:“不行,不行,我们不能这样放你走,你为了帮我们,衣服都弄湿了,我们要是不给你把衣服弄干,那是过意不去的,请你跟我们一起走吧,现在你已经是我们的俘虏了。”我的心怦怦直跳,一双眼睛盯着加蕾小姐。她看到我惊慌失措的样子,笑着补充说;“是呀,是呀,战俘,快上马,骑在她的后边,我们要拿你去做个交代。”“不,小姐,我不曾有幸认识您的母亲,她看到我会说些什么呢?”葛莱芬丽小姐接口说:“她的母亲不在古堡,除了我们俩以外,没有别人;我们今天晚上还回来,到时候你再和我们一块回来吧。”

    这几句话在我身上发生的效果比电还快。我跳到葛莱芬丽小姐的马上的时候,欢喜得浑身在颤抖。而且,为了能够骑得稳,我不得不搂着她的腰,这时,我的心跳得那样厉害,连她都感觉出来了。她对我说,她因为害怕掉下去,自己的心也跳得很厉害。拿当时我身子的位置来说,这几乎可以说是邀请我摸一摸她的心是不是果真在跳,但我始终没敢那样做。一路上,我只是一直用我的两只胳膊给她当腰带,勒得的确很紧,可是一点儿也没有挪动。有的女人读到这里,也许很想打我几个耳光,这是有道理的。

    旅行中的快活,少女们喋喋不休的谈话,也大大刺激了我好说话的毛病,因此一直到晚上,只要我们在一起想的生活是依归自然。他的散文对17—18世纪英、法思想家、,就没有片刻住过嘴。她们尽量不让我拘泥,于是我的舌头和我的眼睛全都说起话来了,虽然这两者所表达的意思不一样。只有那么一阵儿,在我和这一位或那一位姑娘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谈话才有点儿不太自然,不过,离开的那一位马上就会回来,始终没容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来摸清彼此发窘的原因。

    到达托讷以后,我先烘干自己的衣服,接着我们就吃早点。随后最主要的一件事便是准备午饭。两位小姐做饭的时候,不时地丢下自己的工作去吻佃户们的孩子,我这个可怜的帮手怀着难以忍受的心情只好在一旁瞧着。吃的是早就从城里送去的,做一顿丰盛午餐的东西应有尽有,尤其是点心更丰富;美中不足的是忘记把酒带来了。对于不大喝酒的小姐们来说,这本是不足为奇的,但是,我却感到遗憾,因为我还指望喝点酒壮壮胆子。她们对此也深感不悦,也许是由于同样的原因吧,不过,我不相信是这样。她们那种活泼而可爱的高兴劲儿,简直是质朴、天真的化身;再说,她们俩和我还能出什么事呢?她们派人到附近各处去找酒,但是一点也没有找到,因为这个地方的农民非常俭朴和穷困。她们向我表示歉意;我对她们说,不要为此过分为难,她们不用酒就会把我灌醉的。这是我那天敢于向她们说的唯—一句献殷勤的话,但是,我认为这两个调皮姑娘一定看得很清楚,这不是一句空话。

    我们在佃户的厨房里吃午饭,两位女友坐在一张长桌子两头的凳子上,她们的客人坐在她们中间的一只三条腿的小圆凳上。这是多么美的一顿午餐啊!这又是多么迷人的一段回忆啊!一个人付出那么一点点代价就能享受那样纯洁、那样真实的快乐,何必还去寻找别的欢乐呢?就是在巴黎的任何地方也不会吃到这样的午餐。我这话不是单单指它带来的欢乐与甜蜜,也是指肉体上的享受。

    午饭后,我们采取了一项节约措施:我们没喝掉早餐留下的咖啡,而把咖啡跟她们带来的奶油和点心一起留待下午吃茶的时候。为了促进我们的食欲,我们还到果园里去用樱桃来代替我们午餐的最后一道点心。我爬到树上,连枝带叶地一把把往下扔樱桃生活世界德国胡塞尔用语。与使用精确的自然科学方法,她们则用樱桃核隔着树枝向我扔来。有一次,加蕾小姐张开了她的围裙,向后仰着脑袋,拉好等着接的架式,而我瞄得那样难,正好把一束樱桃扔到她的乳房上。当时我们是怎样哈哈大笑啊!我自己心里想:“为什么我的嘴唇不是樱桃!要是把我的两片嘴唇也扔到那同样的地方,那该有多美啊!”

    这一天完全是在无拘无束的嬉笑中度过,但是,我们却始终规规矩矩。没说一句暧昧的话,也没开一句冒失的玩笑,而且我们这种规规矩矩决不是勉强的,而是十分自然,我们心里怎样想,也就怎样表现出来。总之,我十分拘谨(别人可能说我这是愚蠢),以至我由于情不自禁而做出的最大的放肆行为就是吻了一次加蕾小姐的手。说真的,当时的情况正好使这种小小的优惠具有了特别的价值。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的呼吸感到急促,她也不抬头,我的嘴没有说话,就匆匆地吻了一下她的手,她轻轻的把我吻过的手缩了回去,望着我并没有显出一点怒容,我不知道当时我还能对她说出什么话来。可是,她的女伴进来了,在这一刹那间,她在我眼里显得丑了。

    最后,她们想起不该等天黑再往回走,这时剩下的时间刚够我们在天黑前赶到城里,于是我们就象来的时候那样起程了。我要是大胆一些,一定会变动一下原来的位子的,因为加蕾小姐的那一眼强烈地搅动了我的心,但是我一句话也不敢说,而改变位子的建议又不能由她来提出。在归途中,我们说这一天就这样结束了真是可惜,不过,我们绝对没有抱怨时光大短,因为我们认为,我们既以种种游戏充实了这一天,我们就已经获得延长这一天的秘密了。

    我几乎就是在她们遇到我的那个地方和她们分手的。我们分手时是多么依依不舍啊!我们又是怀着怎样喜悦的心情约定再次见面啊!我们一起消磨掉的十二小时,在我们心里不亚于几个世纪的亲密关系。对这一天的甜蜜回忆不会给这两个可爱的少女带来任何损失;我们三个人之间的温馨的情谊,胜于更强烈的肉感乐趣,而这两者是不能并存的。我们毫无秘密、毫无羞愧地相爱着,而且一术语,指人的原始混沌的感觉,它不断流动着,人们可根,我们愿意永远这样相爱。纯洁的品行里有其特有的乐趣,这种乐趣不亚于另一种肉感之乐,因为它不会松弛,不会中断。至于我,对这样一个美好日子的回忆,比我一辈子所享受过的任何欢乐都更使我感动,使我心醉,使我留恋。我不明白自己对这两个可爱的姑娘到底有什么希求,但是我对她们俩都非常关心。可是,这并不等于说,如果由我自己来安排,我的心对两个人是一样的。我的感情上稍稍有一点偏爱;要是葛莱芬丽小姐作我的情人,那固然是我的幸福,然而,如果完全由我选择的话,我更愿意把她当作自己的密友。不管怎么样,在我离开她们俩的时候,我觉得我随便少了哪一个都是活不下去的。可当时谁能说,我今后再也见不到她们,而且我们那短暂的爱情就此结束了呢?

    读我这部作品的人们,当他们发现所有我的爱情奇遇,经过那么长的序幕之后,其中最有希望的,也只不过是吻一下手就算完事,他们对此一定会大笑特笑的。哦!读者们,请你们不要弄错。在这种以吻一次手而告终的爱情里,我所得到的快乐,比你们最低限度以吻手开始的恋爱中所得的快乐还要多。

    汪杜尔昨夜睡得很迟,我回来没多久,他也回来了。往常我一看见他,心里就高兴,这回可不一样了。我加意小心,没对他谈我这一天的经过。那两个小姐谈到他的时候,是有点瞧不起他的,而当她们知道我和那样的坏人有交往,就显得不很高兴;这样便减少了我心中对他的尊敬,而且,不论什么事,只要能分散我对这两位小姐的爱慕之心,都会使我感到讨厌的。可是,当他跟我谈到我目前景况的时候,立刻又使我想到他,也想到了我自己。我的处境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尽管开支很少,可是我那一点钱已经花光了,我没有钱了。妈妈没有一点消息,我真不知道自己要变成什么样子,看到加蕾小姐的朋友要论为乞丐,我心里感到一阵阵难受。

    汪杜尔对我说,他向首席法官先生谈了我的事,并打算第二天带我到法官那里去吃午饭。据汪杜尔说,这位首席法官可以通过他的一些朋友帮助我,再说德。他们翻译了大量主要是亚里士多德著作的古希腊文化典,和这样一个人认识一下是件好事,他不仅聪明,而且还很有学问,对人和蔼可亲,他自己有才干,也喜欢有才干的人。随后,象平常好把最正经的事和最无聊的事混在一起谈论那样,汪杜尔把来自巴黎的一首叠句歌词拿给我看,并且谱上了当时正在上演的穆雷的歌剧里的一个曲调。西蒙(这是首席法官的名字)先生非常喜欢这首歌词,甚至想按照同一曲调和一首。他要汪杜尔也写一首;而这个有着狂妄念头的汪杜尔也让我作一首,他说,等明天叫人们看到这些歌词就象《滑稽小说》里的马车一样络绎不绝而来。

    夜间,我不能入睡,就尽我所能来写歌词。虽然这是我第一次写这类诗句,总算写得还可以,甚至还挺不错,至少可以说,要是让我前一天晚上写的话,就不能写得这样有味道,因为歌词的主题是围绕着一个情致缠绵的场面,而我这颗心这时正沉浸在里面。早上起来我把写好的歌词拿给汪杜尔看,他认为词句很漂亮,但没说他的那一首是否已作好就把我这一首装进口袋里了。我们一同到西蒙先生家里去吃午饭,他殷勤地接待了我们。他们的谈话是很有意思的,两个读过很多书的有才干的人谈起话来,当然不会没有意思。我照例演着我的角色,即一言不发,只听他们说。他们俩谁也没有谈到写歌词的事,我也丝毫没有提,而且就我所知,他们一直都不曾谈过我写的那首歌词。

    西蒙先生对我的举止表示满意:在这次会见中,他在我身上观察到的几乎就是这么一点。他在华伦夫人家里已经见过我几次,但对我没有怎样留意。所以,我只能说,从这次共餐我们才认识。这次相识,虽然没有达到当时的目的,却使我以后得到别的好处,因此,当我想起他时,仍是很愉快的。

    我不能不谈一下他的外表。由于他的法官身份和他自命不凡的才华,如果我一点不提,人们是想象不出他的外表的。首席法官西蒙先生身高肯定不过二尺。他的腿又直又细,甚至是太长了些,如果他挺直站着斯基的哲学著作。1860年出版。发挥了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他的两条腿一定显得更长;然而他的两腿却是斜叉开的,好象大大张开的圆规。他不仅身子短小,而且还很瘦,从各方面看都小得不可想象。如果他赤身裸体,一定象个蝗虫。他的头却和一般人的头一样大小,面孔长得很端正,很有上层人物的神气,眼睛也相当美,这看起来就象是一个假脑袋装在一个树桩上似的。在装束方面他大可以不必花什么钱,因为他那副大假发就能把他从头到脚完全遮盖起来。

    他有两种迥然不同的声音,谈话的时候,始终夹杂在一起,而且形成鲜明的对照,起初,让人听着很有意思,不久就使你非常讨厌。一种声音是庄重响亮的,如果我能这样说的话,那是他的头的声音,另一种声音是清晰而尖细刺耳的,那是他身体的声音。当他平静而从容地谈话时,呼吸均匀,他一直能用低噪音,但如果稍微激动一点,就会露出一种比较热烈的声调,逐渐变成吹口哨似的尖音,要再恢复他的低音是非常费劲的。

    我所描绘的外表一点也没有夸张,尽管如此,西蒙先生却是个风雅人物,很会说些动听的话,服饰极其考究,甚至到了轻佻的程度。由于他想尽量利用自己的优点,他愿意早晨在还没有起床的时候接见诉讼当事人,因为人们看到枕头上的漂亮脑袋,谁也不会想象他的全部漂亮仅只他的脑袋而已。不过这有时候也惹出了笑话,我相信,全安讷西的人直到现在都还不会忘记。

    一天早上,他在被窝里,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床上等待着诉讼当事人。他戴着一顶非常秀丽、洁白的睡帽,上面还装饰着两个粉红色的丝带结。一个乡下人来了定摧毁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提,敲他卧室的门。女仆恰巧出去了。首席法官先生听见接连的敲门声,就喊了一声“进来吧”,由于他喊的声音有些过高,发出来的是他的尖嗓音。这乡下人进来后,向四下张望,寻找这女人的声音是从哪里来的,当他看到躺在床上的人戴着的是女人帽子和女人丝带结时,就连忙向夫人表示歉意,并打算退出去。西蒙先生生气了,声音越喊越细。那个乡下人越发认定床上躺着的是个女人,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于是反唇相讥,骂那个女人说,看样子她不过是个破烂货,又说首席法官在家里也不做出点好榜样来。首席法官怒不可遏,因为手边没有找到别的东西,就抄起夜壶,正要向那个可怜的乡下人扔过去时,女仆回来了。

    这个小矮子,身体方面虽然受到大自然的冷遇,但是在智慧方面却得到了补偿。他生来便很聪明,又特别努力使自己的智慧进一步丰富多彩起来。据说,他是个相当出色的法学家,可是他并不喜欢他的本行,而致力于文学,并且小有成就。他从文学里特别吸取那种华丽的外表和漂亮的词藻,使他的谈吐趣味横生,甚至在女人面前也颇受欢迎。他把“文选”一类书籍里的所有警句都背得烂熟,甚至有独到的技巧能把这些东西运用得非常得当,把六十年前的一件事情,说得那样动听,那样有声有色,就象是昨天才发生似的。他懂得音乐,还会用他那男人的声音唱出悦耳的歌声,总之,作为一个法官来说,称得起是多才多艺了。由于他不断阿谀安讷西的贵妇们,他在她们当中就成了一个时髦人物,一个不断向贵妇们献殷勤的小猴子。他甚至还吹嘘自己有过某些艳遇,从而使贵妇们听得十分开心。有位埃巴涅夫人曾说,对象他那样的人,吻一下女人的膝盖就是能给予的最大恩惠了。

    由于他读过许多杰作,又喜欢谈论文学作品,所以他的谈话不仅有趣味,而且可以使人得到益处。后来在我潜心读书的时候,和他过从很密,这事对我大有裨益。我住在尚贝里期间,有时从尚贝里跑去看他,他很赞扬我好学不倦的精神,并且不断鼓励我,在选读书籍上给了我很多可贵的指教。他这些指教使我受益不少。不幸,这个赢弱的肉体却有一个非常敏感的灵魂,几年以后,不知什么事使他终日忧伤,因而死去。真可惜,他的确是个矮小的好人,一个人起初会觉得他可笑,最后会喜欢上他的。虽然他一生和我关系不深,由于我从他那里得到一些教益,我认为,为了表示感谢,应该写这段文字纪念他。

    每当我空闲的时候,就跑到加蕾小姐住的那条街去,希望在那里看看出入她家门的人,就是看看某扇开着的窗户也是愉快的。可是,连一只猫也没看见。我在那里等了许久清楚明白的公理中推论出来,才是确实可靠的,主张以怀疑,那所房子门窗始终紧闭着,好象从来没有住过人似的。那条街狭窄而寂静,只要有个人在那里徘徊逗留,就很容易引起注意;偶尔有人,也都是从左右邻舍出来进去的人。我站立在那里,感到十分狼狈:我觉得人们已经猜到我为什么总是站在那里,这样一想,我越来越不好受。因为我虽然在追寻欢乐,但我更尊重自己心爱的人的荣誉与安静。

    最后,我不愿意再当这种西班牙式的情人的角色了,而且我又没有一只吉他,于是便决定写信给葛莱芬丽小姐。我本想直接寄给她的女友,可是我不敢;我觉得还是先写给葛莱芬丽小姐比较好些,因为我是先认识她的,经她介绍才认识了另一位,而且我和她也比较熟悉。信写完了,我就送到吉萝小姐那里去,这种通信办法是这两位小姐在我们话别时想出来并约定的。吉萝小姐以刺绣为生,有时到加蕾夫人家里去作活,所以有进出她家的便利。然而,选中这位信使我并不认为十分妥当,但是我又担心如果对人选过于挑剔,她们就找不到别的人了。再者,我又不敢说她对我还有自己的打算。如果她居然也象那两位小姐一样把我看成对象,我是会感到羞辱的。最后,我想有这样一个递信人总比没有好,我只得孤注一掷地去碰运气了。

    我刚一开口,吉萝小姐就猜中了我的秘密;其实这并不怎么困难。先不说托她给一位少女送信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了问题,单凭我那愚蠢和为难的样子就把我的一切秘密都暴露了。大家可以想象,托她去办这件事,是不会使她感到十分愉快的,可是她接受了,而且忠实地完成了任务。第二天上午我跑到她家去,我得到了回信。我是多么想马上跑出去读这封信,并且尽情地来吻这封信呀!这都用不着说了。应当多谈几句的倒是吉萝小姐当时的态度,我觉得她所表现的安详与稳重是出乎我的意料。她有足够的理智来判断:以她那三十七岁的年纪,一双兔儿眼,齉鼻子,尖嗓门和黑脸蛋,和这两位如花似玉的美丽少女相抗衡,显然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她既不想破坏她们的事,但也不愿为她们尽力;她宁愿失去、也不愿为她们而留下我。

    麦尔赛莱得不到她女主人的任何消息,前不久就有意回弗赖堡去。现在在吉萝的敦促下,终于做出了决定。吉萝不仅劝她回弗赖堡,而且还提醒她最好找个人把她送到家,并且建议要我送她。年轻的麦尔赛莱并不讨厌我献编辑而成。共60卷。第1—43卷为著作卷,第44—53卷,欣然同意了这个建议。她们俩当天就象事情已经完全决定了似地来和我谈。我对于这样随意支配我丝毫没有感到有什么令人不快的地方,而且马上就答应了;我认为,走这一趟充其量不过是七八天的事情。吉萝小姐却有她的一套想法,她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我不得不说明我的经济情况。她们也想到了这一点,麦尔赛莱答应担负我的路费;而且为了把担负我的费用节省出来,她还按照我的建议,决定先把她的小包裹寄走,以后我们就把旅程分为几段慢慢地步行。后来就这样做了。

    我在这里谈到有那么多少女在爱我,心中很过意不去。但是由于我不能吹嘘自己在这些艳遇中得到过什么好处,所以我认为可以毫无顾忌地把真实情况谈出来。麦尔赛莱比吉萝年轻,又不象她那样什么都懂,从来也没有公开对我说过调情的话。但是她却模仿我的声音、我的语调,或者重复我的话,她对我表示了我理应对她表示的关切。而且,由于她天性胆小,一路上她最关心的事就是到晚上我们必须睡在一个房间里,显然,这种亲密的安排,对于在一起旅行的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和一个二十五岁的姑娘来说,很少能停留在这一点上。

    然而这一次正是停留在这一点上。虽然麦尔赛莱并不令人讨厌,但由于我过分单纯,一路上我心中不但没有搞点风流艳事的打算,甚至根本没起过这样的念头;即使稍稍有这么一点念头,我也傻得不知该怎么办。我想象不出一个年轻姑娘和一个小伙子怎么会睡在一起的。我认为这种担惊受怕的安排需要几个世纪的准备。如果可怜的麦尔赛莱想用担负我的旅费的办法得到什么报答的话,她就失算了。我们和从安讷西动身时一样,规规矩矩地来到了弗赖堡。

    路过日内瓦的时候,我谁也没有去看望,但是当我在桥上的时候,心里觉得异常难受。每当我见到这个幸福城市的城墙,或进入市区的时候物体识别、知识表达、启发探索、问题求解、定理证明、机,没有一次不由于内心过分激动而几乎不能自持。在自由的崇高象征使我的灵魂上升到美妙境界的同时,平等、团结、优良风尚的象征也使我感动得潸然泪下,一种强烈的后悔心情不禁油然而生,后悔自己不该失去这种种幸福。我曾陷入多大的错误啊,可是,我这种错误又是多么自然的啊!我曾经料想在自己的祖国可以看到这一切,因为我心里老怀念着这一切。

    尼翁是我们必经之地。难道我过家门而不见见父亲吗?如果我真敢这样做,我以后会后悔死的。我把麦尔赛莱留在旅店,不顾一切地去看了我的父亲。唉!我以前的恐惧是多么没有道理呀!他一看到我,就把充满了他内心的爱子之情完全倾泄出来了。在我们互相拥抱的时候,流下了多少眼泪啊!最初,他还以为我是永远回到他身边来了。我对他谈了我的情况和我的打算。他只稍微劝了我一番,他向我指出我可能遭到的危险,并对我说少年的荒唐时期总是越短越好。不过,他并没有强留我的意思,这一点我觉得他做得对。但是,可以肯定,他并没有尽其所能把我留下。这也许是由于他看出我已不能从我走上的道路回过头来,也许是由于他不知道对我这样年岁的孩子到底应当怎样办好。后来我才知道,他对我的旅伴有一种十分不正确的、远离事实的看法,但这也是自然的。我的继母是个善良而稍微有点圆滑的女人,做出要留我吃晚饭的样子。我没吃;不过我对他们说,回来的时候我打算和他们多团聚些日子。我把由水路寄来的一件小包裹寄存在他们那里了,因为我觉得带着太累赘。第二天一清早我便动身了,我心里非常高兴,因为我看到了我的父亲,并且有勇气尽自己的义务。

    我们平安到达了弗赖堡。当旅行快要终了的时候,麦尔赛莱小姐对我就逐渐不那么殷勤了,及至到达目的地以后,她对我就显得相当冷淡,再说,她父亲的生活并不富裕,也没特别招待我,我只好去住小店。第二天我去看他们,他们请我吃午饭,我也接受了。我们毫不依恋地道别。当晚我回到小店,第二天就走了,至于到哪里去我自己也不太清楚。

    在我一生中,这是又一次上帝给了我一个非常好的过幸福日子的机会。麦尔赛莱是个很好的姑娘,虽无动人的姿色,可是长得一点也不难看,不十分活泼文艺复兴时期哲学15—16世纪西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却很聪明,有时也闹点小脾气,但是哭一阵子也就完了,从来不会因此而起更大的风波。她对我的确有意,我可以毫不费力地娶她为妻,并承袭她父亲的职业。我对音乐的爱好也会使我喜欢他的职业。这样,我便可以在弗赖堡安家立业;这个小城虽不太美,但居民都是十分善良的。毫无疑问,我会因此失去很大的享受,但我一定能够过一辈子平静的生活;而且我应该比谁都清楚,在这项交易中是没有什么可踌躇的。

    我不想返回尼翁,而是要到洛桑去。我想欣赏那个美丽的湖,因为在洛桑看湖水,可以饱览无遗。支配我行为的内心动机大都不是很坚定的。远大的志向,在我看来总是那么渺茫,致使我难以行动起来。由于我对未来没有信心,总认为需要长期执行的计划是骗人的诱饵。我和任何人一样,也会抱有某种希望,但这必须是无需费劲就能实现的希望。如果这需要长期的艰苦努力,我就办不到了。所以,唾手可得的一点小小快乐对我比天堂的永久幸福的诱惑力还要大。不过,我对于事后一定会感到痛苦的快乐是不追求的,这种快乐引诱不了我,因为我只喜爱那些纯粹的快乐,如果准知道后来要追悔的话,那就不能算做是纯粹的快乐。

    不管是哪儿,我急需找个落脚的地方,而且越近越好。我由于迷失了路,晚间到了木东;在那里,陈留下了十个克勒蔡尔以外,我把仅有的一点钱都花完了,第二天吃了一顿饭,那十个克勒蔡尔也光了。那天晚上,我到了离洛桑不远的一个小村庄。当时我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有,我走进一家小旅店,进去究竟怎么样,我自己也不知道。我饿极了,就装出大大方方好象完全能付钱的样子要来了晚饭。吃完了饭,我什么也不想就上床睡觉,睡得十分安静。第二天早晨,吃过早饭以后和店主人算了算账,共计应付七个布兹。我想把我的短外衣押给他,那个好心人拒绝了,他对我说,感谢天主,他从来没有扒过人家的衣服,也不肯为七个布兹破例,他要我留着我的外衣,等有了钱时再来还账。他的善心感动了我,但是,当时的感动实际上还不够,也远不如我以后回想起这事的时候感动得深。不久,我就托一位可靠的人把钱给他送去并向他致谢;可是,十五年以后,当我从意大利回来又路过洛桑的时候,我感到非常遗憾的是,我竟忘记了那个旅店和店主的名字。不然的话,我一定会去拜访他并以一种出自内心的真正快乐向他提起他那时的善行,还向他证明他那番好心并没有被忘掉。毫无疑问,在我看来,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给人帮忙,就是比这再大,也不如这个老实人毫不浮夸、朴实而又厚道的行为更值得感激。

    快要到达洛桑的时候,我心里就考虑自己所处的窘境,怎样设法摆脱穷困,不叫我继母看见我这副潦倒的样子。我把这次徒步旅行中的我比作刚来到安讷西时的我的朋友汪杜尔。我对这个想法十分兴致勃勃,不考虑我既没有他那样善于辞令是物质,而是民生,民众的生活是社会历史进化的动力。参,也没有他那样的才能,就硬要在洛桑做一个小汪杜尔,把我自己还不懂的音乐教给别人,自称我是从巴黎来的,其实我根本没到过巴黎。在这里,没有一所能使我在其中谋到个下级职务的音乐学校,而且我也不愿冒险混入内行的艺人中间;为了执行我那美妙的计划,我只好先打听哪里有既能住宿又花钱不多的小旅店。有人告诉我,有个名叫佩罗太的人,家里留宿过路客人。这个佩罗太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他非常周到地接待了我。我把预先准备好的一套假话向他说了一遍,他答应为我张罗,给我找学生,并且对我说,等我挣到钱以后才向我要钱。他定的膳宿费是五个埃居。这个数字本来算不了什么,可是对我说来就很可观了。他建议我开始时只入半伙。所谓半伙就是午餐只有一盘相当不错的浓菜汤,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到晚上可以好好吃一顿晚餐。我同意了。这个可怜的佩罗太以最大的好心肠百般关怀我,凡是对我有所帮助的事无不尽力而为。

    为什么我年轻的时候遇到了这样多的好人,到我年纪大了的时候,好人就那样少了呢?是好人绝种了吗?不是的,这是由于我今天需要找好人的社会阶层已经不再是我当年遇到好人的那个社会阶层了。在一般平民中间,虽然只偶尔流露热情,但自然情感却是随时可以见到的。在上流社会中,则连这种自然情感也完全窒息了。他们在情感的幌子下,只受利益或虚荣心的支配。

    我在洛桑给父亲写了一封信,他把我的小包寄来了,并附了一封充满忠告的信。我理应从他的教诲中得到很好的启发。我在上面已经谈过,有时候我的理智竟处于一种不可思议的错乱状态,使我完全变成另一个人。下面又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要了解我晕头转向到了什么程度,我使自己汪杜尔化(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到了什么程度,只要看看我这时干了多少荒唐的事就够了。我连歌谱都不认识就当起音乐教师来了。固然,我曾和勒·麦特尔一起呆过六个月,我受到过一些教益,但这六个月是不够的,何况我又是跟这样一位大师学的,注定是学不好的。我这个日内瓦的巴黎人,新教国家的天主教徒,认为必须更名改姓,就象我曾经改变宗教和祖国一样。我总是在尽一切可能使自己和所模仿的那个人物相似。他叫汪杜尔·德·维尔诺夫,于是我便把卢梭这名字改拼为福索尔,全名为福索尔·德·维尔诺夫。汪杜尔虽然会作曲,却从不夸耀这个;我本不会作曲,却向人人吹嘘自己会作曲。我连最简单的流行歌曲都不懂,却自命为作曲家。这还不算,有人把我介绍给一位法学教授特雷托伦先生,他喜欢音乐,经常在家里举行音乐会;我想给他一个可以显示我的才华的样品,于是我竟冒失地装出真会作曲的样子,为他的音乐会作起曲来。我为这一优秀作品一直干了两个星期,誊清、标定音部、满有信心地划分乐章,好象这真是一出音乐艺术的杰作似的。最后,说起来令人难以置信,可却是真的:为了漂亮地结束这个卓越的作品,我在末尾加上了一段优美的小步舞曲,这段曲子在大街小巷流行一时,也许现在许多人还能记得下面这几句当时非常流行的歌词:

    多么善变!

    多么不公平!

    怎么!你的克拉丽丝

    欺骗了你的爱情!……

    这支配有低音的曲子是汪杜尔教给我的,原来的歌词非常猥亵,正因为如此,我才记住了这个曲调。我删去了原来的歌词,便把这个小步舞曲和配好的低音部做了我那作品的结尾。我就象对月球上的居民说话一样,硬说这个曲子是我自己的作品。

    大家聚会起来演奏我的作品了。我向每个人说明了乐曲的速度、演奏的风格、各音部的反复等注意事项,简直把我忙坏了。大家校音的五、六分钟,我觉得象有五、六个世纪之久。最后,一切都准备好了,我用一个漂亮的纸卷在指挥台上敲了几下,意思是:注意。大家都安静下来。于是我严肃地打起拍子,开始了……真的,自从有了法国歌剧以来,谁也没有听见过这样难听的音乐。不管大家对我自以为了不起的艺术天才有什么样的想法,反正这次演奏的效果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坏。乐手们简直忍不住要笑;听众睁大惊愕的眼睛,直想堵住耳朵,可惜这办不到。我那些要命的合奏乐手,又故意开玩笑,弄出些噪音来,连聋子的耳膜都能刺破。我一直坚持着,当然,大颗的汗珠往下直滚,但是颜面攸关,我不敢一跑了之,只好听由命运摆布。我所得到的安慰,听到我近旁的一些听众在低声说:“简直受不了!多么疯狂的音乐!这真是魔鬼的聚会啊!”可怜的让-雅克!在这残酷的时刻,你一点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你的音乐将在法兰西国王及其整个宫廷的出席下演奏,并将引起强烈的喝采和赞美,那些坐在包厢里的迷人的女人将会窃窃私语:“多么动听的音乐啊!多么迷人的声音!这真是扣人心弦的旋律啊!”

    但是,使全场的人乐不可支的是那支小步舞曲。刚刚演奏了几个小节,就从各处传来了人们的大笑声。大家都对我的歌曲的韵味表示祝贺;他们说这个小步舞曲一定会使我名声大震,说我一定会到处受人欢迎。我无需叙述我的烦恼,也不用承认我这是自作自受了。

    第二天,一个名叫路托尔的乐队队员前来看我,他为人非常好,没有祝贺我的成就。由于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的愚蠢,我羞愧、懊悔,对自己竟落到这种地步感到难过和失望,我不能再把这一切憋在心里了。于是我把心中所有难以忍受的痛苦都向他倾诉出来,同时我的眼泪也籁簌落下,我不仅在他面前承认了我对音乐的一无所知,而且还把所有的经过都跟他说了,要求他保守秘密,他也答应了,至于他怎样信守诺言,那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当天晚上,全洛桑的人都知道我是谁了。但是令人惊讶的是,竟没有一个人对我表示出知道了这件事的样子,就连那个好心的佩罗太也没有因为知道了底细而停止供应我食宿。

    我继续生活下去,但非常苦闷,这样一个开端,其结果不会使我在洛桑愉快地住下去。学生没有几个,一个女生都没有,也没有一个是本城的人。只有两三个拙笨的德国学生,他们的笨拙一如我的无知;这几个学生使我讨厌得要死,在我的指导下,决不会成为大音乐家的。只有一家人请过我,那家有个狡黠的小姑娘,她故意拿出许多乐谱叫我看,而我连一个也不懂,她却狡猾地在老师面前唱了起来,叫老师看看应该怎样演唱。对于一个乐谱,我是不能一看就马上读出来的。这和我在上面所谈的那次堂皇的音乐会上,一直都未能随上演奏,不能断定演奏的是不是和我眼前摆着的、我自己的乐谱一样,这次的情况也和那次相同。

    在这种令人难堪的生活环境里,我不时从我那两位可爱的女友的信息中,得到了甜蜜的安慰。我一向是从女性身上找到巨大的慰藉力量,在我时运不佳的时候,再没有比一个可爱的姑娘的关心更能减少我的痛苦的了。可是,这种通信不久就终止了,以后再也没有恢复,但那是我的过错。我换了住处以后,忘了把新的地址告诉她们,而且由于我不得不时时刻刻考虑自己的事情,很快就把她们完全忘记了。

    我很久没有提起我那位可怜的妈妈了,但是,如果有人认为我也把她忘了,那可是大错特错。我始终怀念着她,并希望能再找到她,这不仅是为了自己的生活,更是由于自己心灵上的需要。我对她的依恋,不管是怎样强烈,怎样一往情深,并不妨碍我去爱别人;但这是另一种爱。别的女人都是以姿色博得我的爱慕,一旦姿色消失,我的爱也就完了。妈妈尽管可能变得又老又不好看,但我对她的爱慕之情是不会因此减弱的。我这颗心最初是尊崇她的美,而现在已经完全转为尊崇她个人了。所以,不管她的容颜会变成什么样子,只要还是她自己,我的感情是始终不会变的。我很知道我应该感激她,但实际上我没有想到这些。不论她为我做了什么,或者没有做什么,我对她总是一样的。我爱她既不是出于义务感,也不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更不是由于方便的动机。我所以爱她,是因为我生来就是为了爱她的。当我爱上别的女人的时候,坦白地说,我的心也会分散一些,想她的时间也少了,但是,我始终是以同样愉快心情去想她的,而且,不管我是否正在爱着别的女人,每当我想到她的时候,总是觉得,只要和她不在一起,我就没有真正的幸福。

    虽然我很久没有得到她的消息了,但我绝不相信我已真的失去了她,也决不相信她会忘掉我。我心里想:“她迟早会知道我过着流浪生活,那时,她自然会告诉我一点信息,没问题,我一定会再见到她的。”这个时候,能住在她的故乡,穿行她踏过的街道,走过她住过的房前,对我都是件乐事。然而,这一切只是我的猜想,因为我有一种古怪的傻劲儿,除非绝对必要,我不敢打听她的事情,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敢提。我觉得一提她的名字,就会把我对她的一片痴情暴露出来,我的嘴就会泄露心里的秘密,在某些方面难免对她有所不利。我甚至觉得这个想法里还包含几分恐惧,我怕有人对我说她的坏话。关于她离乡出走的事人们谈得很多,对她的品行也谈过一些。与其听别人说我不爱听的话,不如什么也不谈。

    我的学生不占用我很多时间,她的出生地离洛桑又不远,不过四里约的路程,我就用了两三天的工夫到那里游玩了一番,那几天,我始终怀着一种最愉快的心情。日内瓦湖的景色和湖岸的绮丽风光,在我心目中老有那么一种难以形容的特殊魅力,这种魅力不只是由于风景之美,而是由于一种我自己也说不出的、使我感动、使我兴奋的更有意味的东西。每当我来到这伏沃地方的时候,就引起我许多感想,使我思念到:这是华伦夫人出生的地方,是我父亲住过的地方,是菲尔松小姐打开我情窦的地方,也是我幼年时期做过多次愉快旅行的地方;除此以外,我觉得还有一种比所有这一切更神秘更强烈地使我心情激动的原因。每当我热烈希望享受我生来就该享受、却又老得不到的那种幸福安适的生活,因而引起我的幻想时,我的幻想总是留恋在这伏沃地方,留恋在这湖水之滨,和这一片片景色宜人的田野之中。我一定要在这个湖畔有一处果园,而不是在别处;我要有一位忠实的朋友,一个可爱的妻子,一座小屋,一头乳牛和一只小船。将来我有了这一切的时侯,我才算在世上享到了完美的幸福。单只为了寻求这种想象中的幸福我曾向那地方跑过多少次,我自己也对这种幼稚的举动不禁感到可笑。在那里,我感到惊异的是:那地方居民的性格,尤其是女人的性格,和我所想象的完全不同。据我看,那是多么不相称啊!那个地方和那个地方的人,我始终认为是极不谐调的。

    在我到佛威去的途中,我一面沿着美丽的湖岸缓步而行,一面沉浸在最甜蜜的忧郁里。我这颗满怀热情的心渴望着无数淳朴的幸福;我百感交集,唉声叹气,甚至象一个小孩子似地哭了起来。我有多少次停住了脚步,坐在大块岩石上痛哭,望着自己的眼泪滴到了水里。

    我在佛威投宿在“拉克莱”旅店,两天里谁也没去拜访;我对这座城市发生了感情,我每次旅行时都不禁心向往之,终于使我把自己小说中的主人公安排在这里。我真愿意向一切具有鉴赏力和富于感情的人说:“你们到佛威去吧,看看那个地方,观赏一下那里的景色,在湖上划划船,请你们自己说,大自然创造这个优美的地方,是不是为某个朱丽叶、某个克莱尔和某个圣普乐创造的,但是,可不要在那里寻找他们。”现在还是来谈我的事情吧。

    我既然是个天主教徒,又毫不隐晦,我就堂堂正正、心安理得地遵行我所信奉的宗教的仪式。每逢星期日,只要天气好,我就到离洛桑有两里约路的亚森去望弥撒。我通常是和其他天主教徒,特别是常和一个以刺绣为业的巴黎人一起跑这段路,他的名字我忘记了。他不是象我这样的巴黎人,而是一个真正的巴黎人,一个头号的巴黎人,他敬畏天主,为人憨厚,倒象个香槟省人。他太爱自己的故乡了,以致不愿意怀疑我不是巴黎人,唯恐一说穿就失去了可以一块儿谈谈巴黎的机会。副司法行政官库罗扎先生有一个园丁也是巴黎人,但是为人就不那么和气了,他认为一个人本来没有做巴黎人的荣幸,而竟敢冒充巴黎人,就是损害了他故乡的荣誉。他经常带着确信抓住了我的破绽的神气质问我,然后流露出恶意的微笑。有一次他问我新市场上有什么稀奇的东西。当时我胡诌了一通,这是可以想象的。如今,我在巴黎已经住了二十年,对这个城市应该熟悉了,可是在今天要是有人用同样的问题问我,我还会象当时那样很难回答的,而看见我这样为难,人们同样可以推定我从来没到过巴黎,因为即便是在事实面前,人们也往往会根据错误的原则判断事物的。

    在洛桑究竟住了多久,我自己也说不准了。这个城市没有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只知道,由于维持不了生活,我就到讷沙泰尔去了,在那里过了一冬。我在这个城市是比较顺利的;在那里我收了几个学生,我的收入足以偿清我欠那位好心朋友佩罗太先生的钱。虽然我欠了他不少钱,我走后他还是诚心诚意把我那件小行李寄来了。

    在教别人音乐的过程中,我也不知不觉地学了音乐。我的生活十分舒适,一个通达事理的人对此会感到满足的;但是,我那不安静的心却要求着别的东西。星期日或其他闲暇的日子,我常跑到野外和附近的树林里去,不停地在那里徘徊、冥想和叹息。只要一出城,难得到晚上才能回来。有一天,我在布德里走进一个小酒馆吃午饭:我看到一个长着大胡子的人,他穿件希腊式紫色衣服,头上戴着一顶皮帽子,从他的服装和仪表看来相当高贵。可是他说的话却简直让周围的人听不懂,因为他说的是一种相当难解的方言,除了象意大利语外,哪种语言也不象。但是,他的话我差不多全懂,而且只有我一个人懂。他有时不得不用手势向店主和当地的人表示自己的意思。我用意大利语同他说了几句话,他竟完全懂了。他立刻站起来走到我跟前,并热烈地拥抱我。我们很快就成了朋友,从这时起,我便做了他的翻译。他的午饭是很丰盛的,我的午饭却不值一提。他请我同他一起吃饭,我没怎么客气就答应了。我们两人一边喝,一边说,越说越投机,吃完饭以后,简直就不愿意分开了。他对我说他是希腊正教的主教,耶路撒冷修道院院长;是为了重修圣墓来到欧洲各国募化捐款的。他拿出了俄国女皇和奥国皇帝发给他的漂亮的证明书给我看,另外,还有许多其他国家君主发给他的证明书。他对自已募捐的成绩很满意,但是在德国遇到了最大困难,因为他一句德语、拉丁语和法语都不会,他只好用自己的希腊语、土耳其语,最没办法的时候还得用法兰克语,这就使他在德国到处碰壁而所获不多。他提议要我跟他去做他的秘书和翻译。当时我穿着一件新买的紫色小外衣,虽然跟我的新职位配起来倒还相称,但是,我的样子实在不怎么出众,所以他并不认为我是多么难以争取到手的。他一点也没有想错,这件事很快就说妥了。我没有任何要求,他却许下了不少诺言。既无中人,也没保证,更没有一个熟人,我就甘愿听任他的支配。第二天,我已置身于通向耶路撒冷的道路上了!

    我们的旅程是从弗赖堡州开始的,在那里,他没有多大的收获。主教的身分不允许他向人乞求,也不允许他向私人去募捐;我们向元老院陈述了他的任务,元老院只给了他很小一笔钱。我们从弗赖堡到了伯尔尼,这里的手续繁多,审查他的那些证件就不是一天能办完的事。我们住宿在当时的上等旅馆“大鹰旅社”,这里住的尽是上流社会的人物,餐厅里吃饭的人很多,饭菜也是上等的。我很久没有吃到好的饭菜了,巴不得能补养一下身体,如今既然有了机会,我就要很好地享受一番。主教本人就是一位好交际的上等人士,性情活泼愉快,喜欢在饭桌上眼人聊天,跟懂他的话的人谈起来能谈得津津有味。他各方面的知识很丰富,每当他卖弄自己那套渊博的希腊学识时,颇能引人入胜。一天,在吃饭后点心的时候,他用钳子夹胡桃,一不留神把手指扎了一个很深的口子,鲜血直流,这时他伸出手指给在座的人看,并且笑着说:“mirate,signori;guestoesanguepelago.”

    在伯尔尼时,我对他的帮助还算不小,我的成绩并不象我所担心的那样坏。我办起事来既有胆量又有口才,是给我自己办事时从来不曾有过的。这里的事情可不像在弗赖堡那样简单,必须和本邦首脑们进行频繁而漫长的商讨,审查他的证件也不是一天就完的事。最后,一切手续都办好了,元老院答应接见他。我以他的翻译的身分和他一同去了,而且人们还叫我发表谈话。这真出乎意料,因为我绝没想到在和元老们个别商谈了很久以后,还要当众发表谈话,就仿佛刚才什么也没谈一样。请想想,我那时该是多么为难啊!象我这样一个十分腼腆的人,不仅要在公众之前,而且是在伯尔尼元老院里,一分钟的准备时间都没有就即席讲话,真够要命的了。然而,我那时居然一点也不感到胆怯。我简单明了地讲了这位希腊主教的任务。我赞扬了业已捐助款项的王公们的虔诚。为了激起无老院诸公不甘落后的心理,我说他们一贯是乐善好施的,因此对他们也抱着同样的期望,随后,我还力图证明这件事对所有基督的信徒,不分任何教派,都是善举,在结束的时候,我说,上天一定会对赞助这一善举的人降以鸿福。我不能说这是我的讲话发生了效力,不过,这一席话确实受到欢迎,所以在接见结束以后,我的这位主教得到了一份巨额捐献,而他的秘书的才能也得到了赞扬。对我说来,把这些赞扬的话翻译出来当然是一件愉快的事,但是我却没敢逐字译给他听。这是我生平在大庭广众中间而且是在最高当权者面前所作的唯—一次讲话,也是我所作的唯—一次大胆而漂亮的讲话。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他的才能竟有这么大的差别:三年前,我曾到伊弗东去看我的老朋友罗甘先生,由于我赠送该市图书馆一些书籍,该市派一个代表团来向我道谢。瑞士人是最喜欢高谈阔论的,那些先生们向我说了一大套感谢的话。我觉得必须致答词,然而,当时却窘得很厉害,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脑袋里乱成一团,急得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结果丢尽了脸。虽然我生来胆怯,在我年轻的时候却有几次倒还大胆些,成年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大胆过。我的社会阅历越多,我的举止和言谈越不能适应它的情调。

    我们从伯尔尼动身到了索勒尔。主教计划重新取道德国,经匈牙利或波兰返回本国。这是一个遥远的旅程,但是,由于一路上他的钱袋装进的多花出的少,他当然不怕绕远路。我呢?不管骑马还是徒步,我都同样高兴,如果能这样旅行一辈子,那更是我求之不得的。然而命运已经注定,我达不到那样远的地方。

    到达索勒尔以后,我们第一件事就是去拜见法国大使。我的这位主教可真不幸,这位大使就是曾任驻土耳其大使的德·包纳克侯爵,有关圣墓的一切事情他必定完全清楚。主教的晋谒历时不过十五分钟,没有让我一同进去,因为这位大使懂得法兰克语,而且他的意大利语至少说得和我一样好。当那位希腊人出来后我正要跟他走的时候,我被拦住了。现在轮到我去拜见他了,我既然自称是巴黎人,就和其他巴黎人一样,应受大使阁下的管辖。大使问我究竟是什么人,劝我向他说实话,我答应了,但我要求作一次个别谈话,要求被接受了,他把我带到他的书房里,并且锁上了门。于是我就在那里跪在他的脚下实践了我的诺言。即使我没有许下什么诺言,我也不会少谈一点的,许久以来,我一直想把我的心事倾诉出来,所以我要说的活早就跃跃欲出,既然我已经向乐手路托尔毫无保留地谈了一切,我就决不想在包纳克侯爵面前还保守秘密。他对我讲的这段短短的经历和我谈话时流露出的那种激情,感到十分满意,于是他拉着我的手走进了大使夫人的房间,把我介绍给她,并简单地向她叙述了我的事情。德·包纳克夫人亲切地接待了我,说不应该让我再跟那个希腊教士到处乱跑。当时所做的决定是:在没有把我安置好之前,我暂且留在使馆。我本想去和那个可怜的主教告别——我们的感情还不坏,但是没有获得准许。他们把我被扣留的事情通知了他,十五分钟后,我那点小行李也有人给送来了。大使的秘书德·拉·马尔蒂尼埃先生看来好象是奉命照拂我的,他把我领到给我预备好的房间里,对我说:“当年,在德·吕克伯爵的庇护下,有一个和你同姓的名人住过这个房间,你应该在各方面都能和他并驾齐驱,有那么一天,当人们说起你们时,得用卢梭第一、卢梭第二来区别。”当时我并没有想和他说的那人相比的念头,如果我能预见到每天要为此付出多大的代价,他的话更不会使我动心。

    拉·马尔蒂尼埃先生这番话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开始读以前住过这个房间的那人的作品。由于受了别人几句夸奖,我也以为自己有写诗的才分,作为试笔,我为包纳克夫人写了一首颂诗。但这种兴趣未能持久。我有时也写些平庸无奇的诗句,这对于运用优美的措词和把散文写得更漂亮些倒是一种很好的练习。但是法国诗歌对我从未有多大的吸引力。足以使我献身于它。

    拉·马尔蒂尼埃先生打算看一看我的文笔,要我把我向大使谈的详情写出来。我给他写了一封长信。我听说这封信后来保存在长期在包纳克侯爵手下做事的德·马利扬纳先生手里,在德·古尔代叶先生任大使的时候,马利扬纳先生还接任了拉·马尔蒂尼埃的职务。我曾请求德·马勒赛尔卜先生设法使我得到原信的一个抄件。如果我能从他或别人手里得到这封信的话,人们将来可以在作为我的个《忏悔录》的附册的书信集里读到它。

    我逐渐取得了一些经验后,浪漫的想法也就开始减少了。举例说吧,我不仅没有爱上包纳克夫人,而且立刻感到在他丈夫这里自己是没有多大前途的。拉·马尔蒂尼埃先生是现任秘书,马利扬纳先生可以说正在等候补他的缺,我所能希望的,充其量不过是当一个助理秘书,这对我是毫无吸引力的。所以,在有人问我愿意做什么的时候,我表示非常希望去巴黎。大使很赞成我这个愿望,因为我一走,至少可以摆脱我给他添的麻烦。使馆的翻译秘书梅尔维叶先生告诉我,他的朋友高达尔先生是在法国军队中服务的瑞士籍上校,这位上校正想为他的一个还很年轻就服役的侄子找个伙伴,梅尔维叶先生认为我很适当。这个意见不过是随便提出的,却马上被采纳了,于是就决定让我动身;在我这方面,能够到巴黎去做一次旅行,心中当然十分愉快。他们交给我几封信和一百法郎的旅费,同时还给了我许多忠告,随后我就动身了。

    这次旅行用了两周光景,这是我一生中所过的最快活的日子。我当时年轻力壮,而且满怀希望,手边钱又充足,又是独自一人徒步旅行。不熟悉我的性格的人,看我把后者都算作乐事,是免不了要感到惊讶的。我那些甜蜜的幻想始终伴随着我,我那火热的想象力从来也没有产生过这么辉煌的幻想。如果有人请我坐上他车子里面的一个空座,或者有人在途中和我交谈,从而打乱了我在步行中所筑起的空中楼阁,我是会感到气愤的。我这一次所想的是军界生活。我要隶属于一位军人,我自己也要成为一个军人,因为人们已经决定让我作军官候补生。我觉得我已经穿上了军官制服,军帽上还有个漂亮的白色羽饰。一想到这样的气派,我就心花怒放了。我对于几何学和筑城术是懂一些的;我有个舅舅是工程师,所以我多少可以说是军官家庭出身。我的近视眼虽然有点不方便,但是难不倒我,我完全相信我的沉着和勇敢可以弥补这个缺陷。我从一本书上读到森贝尔格元帅的眼睛就非常近视,卢梭元帅为什么就不能近现呢?我越这样胡思乱想,心里就越兴奋,以至我眼前所看到的只有军队、城防工事、堡垒和炮队了,而我自己则置身于炮火与硝烟之中,手拿望远镜,指挥若定地在那里发号施令。然而,当我走到风景如画的田野,看到树林和溪水的时候,那种秀丽动人的景色又不禁使我心中惆怅而叹息。于是,在我的辉煌的功勋中,我又觉得这种充满破坏性的混乱场面对我这颗心是很不相宜的。因此,我在不知不觉中又很快回到我那可爱的牧场,而和战神的功勋永远绝缘了。

    快到巴黎近郊时,我所目睹的情景和我想象中的可差得太远了!我在都灵所看到的那种壮丽的市容、华美的大街、排列整齐而对称的房屋,使我认为巴黎一定还会更有一种风味。在我的想象里巴黎是一个美丽壮观的大都市,巍峨庄严,到处是繁华的街道和金碧交辉的宫殿。但当我从圣玛尔索郊区进城的时候,我所见到的是遍地垃圾的小路,丑陋污秽的房舍,一片肮脏和贫穷的景象,到处是乞丐、车夫、缝衣妇以及沿街叫卖药茶和旧帽子的女人。所有这一切,一开始就给了我这样强烈的感受,使以后我在巴黎所看到的一切真正富丽堂皇的情景都未能消除我这最初的印象,而在我内心里一直蕴藏着一种秘密的反感,不愿意在这个都市长久居住下去。可以说,自此以后,我在这里居住的整个一段时期,只不过是利用我的逗留来寻求怎样能够远离此地而生活下去的手段而已。过于活跃的想象就带来这样的结果:它把人们所夸大的再加以夸大,使自己看到的总是比别人所说的还要多。在人们对我大肆吹嘘巴黎的时候,我简直把它想象为远古时代的巴比伦——这是我自己用想象描绘出来的巴比伦,倘若见到真正的巴比伦。我恐怕也会同样扫兴的。我到巴黎的第二天就到歌剧院去了,我对歌剧院也有同样的感觉;后来我去参观凡尔赛宫,也是同样的感觉;再以后去看海的时候,又是这样。每当我亲眼看到人们向我过分加以渲染的事物的时候,扫兴的感觉无不相同:因为要想使自己所看见的比自己所想象的还要丰富,这不仅是人力所不及,大自然本身也是很难胜任的。

    从我拿着推荐信去拜访的那些人对待我的态度来看,我认为肯定要交好运了。接受那封最恳切的推荐信的人对我抚慰最少,他是苏贝克先生,他于退役后,在巴涅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我到那里去看过他好几次,他连一杯水都不曾请我喝过。使馆翻译秘书的弟妻梅尔维叶夫人和他那位担任近卫军官的侄子对我的接待比较亲切:母子两人不仅殷勤地接待了我,还叫我在他们家吃饭,因而我在旅居巴黎期间常去打扰他们。据我看,梅尔维叶夫人当年一定很漂亮,她长着深黑色的美丽头发,旧式的发鬟紧贴在两鬓。她有一种不与美丽容颜一起消失的非常惹人爱的才气。看来,她喜欢我的聪明,她尽了一切力量帮助我,但是没有一个人支持她,最初人们曾表示对我关心,不久我也就从这迷梦中清醒过来了。不过,对于法国人也应该说句公道话,他们并不是象人们所说的那样信口许诺,他们的诺言差不多都是真诚的,不过他们往往做出一种关心你的态度,这比语言更能欺骗你。瑞士人说的那套笨拙的恭维话只能欺骗傻子;法国人的态度之所以更有魅力。就是因为比较单纯些,往往使你觉得:法国人不愿意把他们要为你做的事都告诉你,为的是使你将来能有意外的快乐。我还有进一步的看法:在他们感情流露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虚伪的东西;他们的天性是乐于助人,待人宽厚亲切,甚至,不管别人怎样说,他们比任何民族都更纯真,只是他们有些轻浮,有点儿变幻无常。他们向你表示的感情就是他们心里存在的感情,不过,这种感情来得快,也消逝得快。在他们和你面谈的时候,他们对你满腔热情,但一旦离开你,他们马上就把你忘了。他们心里不存事,一切都是转瞬即逝的。

    因此,我听了许多好听的话,所得的实际帮助却不多。我是被安排到高达尔上校的侄儿那里的;这个上校是个讨厌的老吝啬鬼,他虽然很有钱,但是看到我当时那种潦倒的样子,便想白白使唤我,他想叫我在他侄子身边做一个不挣工资的仆人,而不是一个真正的辅导人。做他侄子的随从,当然可以免服兵役。但我只能靠军官候补生的薪饷,换句话说,也就是靠士兵的薪饷来过活。他十分勉强地给我缝了一套制服,他要我就穿部队里发给大兵的衣服。梅尔维叶夫人对于他所提的条件十分愤慨,劝我不要应允;她的儿子也有同样的意见。大家为我另谋出路,但没有什么结果。我的处境渐渐有点窘了,我那一百法郎的旅费花了一路,剩下的维持不了多久。所幸大使又给我寄来一点钱,帮了我很大的忙,我在想,当初如果再多忍耐一下就好了,他是不会把我弃置不顾的。但是苦恼、等候、恳求对我说来是办不到的事情。我陷于绝望中了,哪儿再也不出头露面,于是一切就此结束。我没有忘掉我那可怜的妈妈,但怎么去找她呢?到哪里去找她呢?知道我的经历的梅尔维叶夫人帮我打听了许久,但没有什么结果。最后她告诉我,华伦夫人两个多月以前就走了,只是不知道她是到萨瓦还是到都灵去了;也有人说她回瑞士了。这点消息就足够使我决定去找她,因为我深信,不管她现在是在什么地方,我到外省去寻找,总比在巴黎到处打听要容易些。

    在动身之前,我施展了一下我的新发现的作诗天才,我给高达尔上校写了一封诗体信,淋漓尽致地嘲笑了他一通。我把这篇游戏文章拿给梅尔维叶夫人看,她看了我那尖锐的讽刺,不仅没责备我,反而哈哈大笑,她的儿子大概不喜欢高达尔先生,也大笑起菜;说老实话,这个人也实在不惹人喜欢。我打算把我写的这封诗体信寄给他,他们也鼓励我这样作,于是我把信封好,写上了他的住址。由于当时巴黎还不收寄本市信件,我就把它放进衣袋里,在路过奥塞尔的时候才把它寄了出去。直到现在,每当我想到他读这篇把他描绘得维妙维肖的颂词时会作出怎样的鬼脸,我就觉得好笑。这篇颂词开头两句是这样的:

    你这个老奸巨滑,你以为你的疯狂念头

    会叫我高兴把你侄儿来辅导。

    这首小诗,说老实话,写的并不好,不过倒有点儿味道,也表现了我的讽刺才能;然而,这却是我写过的唯一讽刺作品。我太不记仇了,所以在这方面不能获得什么成就。但是我认为,拿我为了维护自己主张而写的几篇笔战文章来看,人们可以断定,如果我生性好斗的话,攻击我的人是很少有笑的机会的。

    我终生最大的憾事,就是没有写旅行日记,以致生活中的许多细节今天都记不得了。我任何时候也没有象我独自徒步旅行时想得那样多,生活得那样有意义,那样感到过自己的存在,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那样充分地表现出我就是我。步行时有一种启发和激励我的思想的东西。而我在静静坐着的时候,却差不多不能思考,为了使我的精神活跃起来,就必须使我的身体处于活动状态。田野的风光,接连不断的秀丽景色,清新的空气,由于步行而带来的良好食欲和饱满精神,在小酒馆吃饭时的自由自在,远离使我感到依赖之苦的事物:这一切解放了我的心灵,给我以大胆思考的勇气,可以说将我投身在一片汪洋般的事物之中,让我随心所欲地大胆地组织它们,选择它们,占有它们。我以主人的身份支配着整个大自然。我的心从这一事物漫游到那一事物,遇到合我心意的东西便与之物我交融、浑然成为一体,种种动人的形象环绕在我心灵的周围,使之陶醉在甘美舒畅的感情之中。如果我竟有闲情逸致通过我的想象把这些稍纵即逝的景象描绘出来,那该用多么劲健的笔锋、多么鲜艳的色调和多么生动的语言来表现呀!有人说在我的著作中,虽然是上了年纪以后写的,也还能看到这一切。要是能看到我年轻时在旅行中想好和构思好而最后却未能写出的作品,那该多好啊!……你们会问我:“为什么不写出来呢?”我就要说:“为什么要写出来呢?为什么我要为了告诉别人而放弃自己当时应得的享受呢?当我洋洋自得地翱翔九霄的时候,读者,公众,甚至全世界,对我又算得什么呢?再说,我能随身带着纸吗?笔吗?如果我记着这些事,我就什么也想不出来了。我也不能预先知道我会有什么灵感,我的灵感什么时候来,完全在于它们而不在我,它们有时一点儿也不来,有时却蜂拥而至,它们的数量和力量会把我完全压倒,每天写十本书也写不完。我哪有时间来写这些呢?到了一个地方,我想的只是好好地饱餐一顿。起程时,我只想一路顺利.我觉得门外有一个新的乐园正在等着我,我一心只想去找它。

    只有在我现在所叙述的这次归途中,我才头一次十分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切。当我动身到巴黎去的时候,我心里想的只限于和我巴黎之行有关的事情。我飞也似的奔往我行将投身的职业,并怀着相当骄傲的心情完成了这段路程。但是,我所投奔的职业并不是我的心灵的召唤,而且现实的人物损害了臆想中的人物。高达尔上校和他的侄儿跟我这样的英雄相比,显得多么卑微。托天之福,现在我总算摆脱了这些障碍,我又可以随意深入幻想之乡,因为在我的前面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了。我就这样徘徊于幻想之乡,竟至有好几次真的走错了路,可是如果我没有走错路而尽走了直路的话,我反而会觉得扫兴的,因为当我觉得到了里昂,就要由梦想返回现实的时候,我真想永远走不到里昂。

    有一次,我为了到近处去观看一下看来似乎相当优美的一块地方,特意离开了原路,我对这个地方十分喜欢,不知在那里来回绕了多少圈,最后真的迷了路。我走了好几个小时的路之后,疲乏已极,又饿又渴,简直有点支持不住了,于是走进一个农民家里。那个农民房屋的外表并不美观,但是附近只看到这户人家。我认为这里也象在日内瓦或瑞士一样,所有的殷实农户生活都还不错,足能接待过路行人。我请那位农民按价计算给我一餐饭食。他给我拿来了撇去奶皮的牛奶和粗糙的大麦面包,并且对我说,这是他家仅有的东西。我津津有味地喝着这样的牛奶,又把面包吃得精光,一点渣儿都没剩,但是这点东西对一个疲乏已极的人是显然不够的。这位农民不住地察看我,从我的食欲上看出我刚才所说的不象是假话。于是他对我说,看来我是个正派的年青人,不会出卖他的;说完,向左右看了看,打开了厨房旁边的一个小地窖,走了下去,不一会儿,他拿着一条上等纯小麦面包、一块虽已切开过但却非常馋人的火腿、一瓶葡萄酒回来了。我一见这瓶酒就觉得这比什么都更能令人心花怒放。此外他还添了一大盘煎鸡蛋,于是我便吃了一顾非步行就永远吃不到的好午餐。我付钱的时候,他又神色不安地害怕起来了。他不肯接受我的钱,他那惊慌失措的样子是很少见的。使我最感兴趣的是我想不出他为什么害怕。最后,他战战兢兢地说出了“税吏”和“酒耗子”等可怕的字眼。他对我说,把酒藏起来是因为怕征附加捐,把面包藏起来也是怕征人头税,如果他让人看出他还不至于饿死的话,他可就算完啦。他跟我谈的这些事,从前我脑子里连一点概念都没有,因此立时给了我一种永远不能磨灭的印象。此后,在我心里逐渐发展起来的对于不幸的人民遭受痛苦的同情和对压迫他们的人所抱的不可遏止的痛恨,就是从这时萌芽的。这是个殷实富足的人家,却不敢吃自己用血汗挣来的面包,而且只有装出和周围的人一样穷困,才能免于破产。我从他家里走出来,心中又愤慨又激动,不禁为这一肥沃地区的悲惨命运而叹息,大自然所慷慨赐予的一切,竟成了残忍税吏的掠夺对象。

    在我这次旅行所遇到的事件中,这是我至今记忆犹新的唯—一件。此外,我只记得快到里昂的时候,为了去看看里尼翁河岸,我特意延长了一下我的旅程,因为在我和父亲一起读过的小说中,我始终不曾忘记《阿丝特莱》那部小说,小说里面的故事常常浮现在我的脑际。我打听了去弗雷斯的道路,当我和一个女店主聊天的时候,她告诉我那里是工人谋生的好地方,有不少锻铁扬,生产的铁器很精美。她的这种赞扬给我那充满浪漫色彩的好奇心浇了冷水,我打消了到一个打铁的地方去寻找迪阿娜和西耳芳德尔那类美女和情郎的念头。这个好心女人那样鼓励我,无疑是把我看成一个锁匠铺的学徒了。

    我到里昂去并不是无目的的。我一到里昂,立刻就到沙佐特修会去见夏特莱小姐。她是华伦夫人的一位女友;上次,当我和勒·麦特尔先生一起到这里来的时候,我曾受华伦夫人之托,当面转交给她一封信,因此也就算是旧相识了。夏特莱小姐告诉我,她的女友的确曾从里昂经过,但是不知道她是不是一直到皮埃蒙特去了,而且在动身的时候,华伦夫人自己也没有肯定是不是要在萨瓦停留。夏特莱小姐还对我说,如果我愿意的话,她可以替我写信打听,而我最好是在里昂等候消息。我接受了她的这个建议,但是我没敢向夏特莱小姐说我急等回信,也没敢说我钱袋里所剩的一点钱不能容我久待。我所以不敢开口,并不是因为怕她会对我冷淡。相反,她对我是非常亲切的,她完全以平等的态度待我,这使我没有勇气把自己的实际情况告诉她,因为我不愿意使自己由一个很体面的旧相识一降而为可怜的乞丐。

    我在这一章里所记述的一切情况,前前后后似乎都记得相当清楚。但是,我又记得,仿佛就在这一段时间,我还到里昂去过一次。我不能确切指出是什么时候,总之,我那时可说是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有一件十分难以出口的怪事,使我永远也不能忘记那次旅行。一天晚上,我吃过一顿十分简单的晚饭以后,一个人坐在贝勒古尔广场上,心里琢磨着怎样才能摆脱窘况,正在这时候,一个戴无檐帽的男人坐到我的身边,看样子这个人象是丝织业的工人,也就是里昂人所谓织锦缎工人。他向我搭话,我回答了他,我们就这样谈了大约一刻钟,接着他便以同样冷漠和毫无变化的声调向我建议同他一起玩玩。我正等他说明究竟是怎么个玩法时,他却一句话不说地准备先给我做一个示范动作。我们差不多要挨在一起了,黑黯的夜色尚不足以防碍我看见他正在准备干什么。他没有要侵犯我的人身的迹象,起码他没有显示出一点这样的意图,而且这地方对他说来也是不方便的。他的意思完全跟他方才向我说的一样:他玩他的,我玩我的,各人玩各人的。这种事在他看来极其自然,所以他竟认为我一定也跟他一样把这种事看得十分简单。我对他这种丑恶的举动感到非常恐惧,一句话也没说,立刻站起来飞快地跑开了,心里一直害怕这个下流家伙也许要追赶我。我当时简直吓糊涂了,本来应该从圣多明我街回到我的住处,我却向渡口方面跑去,一直跑到木桥那边才停下来,我浑身哆嗦,就象刚刚犯了一桩什么罪似的。我自己本来也有这种恶习,但是有关这事的回忆使我在好长时间里摈弃了这种恶习。

    在这次旅行中,我遇到了另一件差不多同样性质而且对我更加危险的怪事。眼看我的钱就要花光了,我就竭力节省剩下的一点儿钱。我先是不象从前那样常在旅店吃饭,不久我就完全不在那里吃了,在小饭铺花五六个苏就能吃一顿,而在旅店得花二十五个苏。既然不在旅店吃饭,我也就不好意思再在那里住宿,这倒不是因为我欠女店主多少债,而是因为我只占一个房间叫女店主赚不了多少钱,心里实在过意不去。这时正是好季节。一天晚上,天气非常热,我决定在外边广场上过夜,我在一张长凳上躺下以后,一个从旁经过的教士看见我这样躺着,就走上前来问我是不是没有住处。我向他说明了我的情况,他显出很同情的样子,便在我的身边坐下来。他说的话我很爱听,所谈的一切使我对他有了一个极好的印象。当他看我已经被他笼络住了以后,就对我说,他的住处并不阔绰,只有一个房间,但他决不肯让我这样睡在露天广场上,他说当晚再给我找住处已经迟了,他愿意把自己的床铺让给我一半。我接受了这种美意,园为我已有心结识他这样一个或许对我有用的朋友。我们一同到了他的住所,他点上了灯。我觉得他的房间虽小,却还整洁,他很有礼貌地招待了我。他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玻璃瓶,里面盛着酒浸的樱桃,我们每人吃了两枚就睡下了。

    这个人和我们教养院的那个犹太人有着同样的癖好,不过表现得不那么粗野。也许怕逼得我抵抗起来,因为他知道我一嚷就会让别人听见,也许是他对自己的计划实在没什么把握,他没敢公然向我提出那种要求,于是就在不惊动我的情况下设法挑逗我。由于我这次不象上次那样毫无经验,我立刻明白了他的目的,并且为此而战栗起来;我既不知道住到了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我落到了什么人手里,我很怕吵嚷起来会送了命。我装出不懂他对我有什么意图的样子,但同时对他的抚爱表示了极端的厌烦,以至决心不让他的举动再向前发展。我当时处理得很好,使他不得不克制自己一些。那时我尽可能地用最温和和最坚决的话和他谈,不显出对他有任何怀疑的样子,我把过去所遇到的怪事向他讲了,借以说明我方才表现不安的原因。我是用充满厌恶和憎恨的词句同他谈的,我相信我这么一说,他听着也有点噁心,终于不得不完全放弃了他那龌龊的企图。然后我们便平静地过了一夜,他甚至还向我谈了一些有用的和有道理的话。他虽然是个大流氓,但无疑是个聪明人。

    早晨,这位教士不愿显出不高兴的样子,提起了吃早饭的事,他请求女房东的一个女儿——一位漂亮的姑娘送点吃的来,她却回他说没有工夫。他又求这个姑娘的姐姐,但她连理都没理。我们一直等着,早饭却不见来。最后我们走进这两位姑娘的房里。她们对这位教士很不客气,至于我,那就更无法自夸受到她们的欢迎了。那位姐姐在转身的时候用她那尖尖的鞋后跟踩了一下我的脚尖——我的这个地方正好长了个非常痛的鸡眼,我曾不得不在鞋头上开了一个洞。另外那个姑娘,在我正要坐下的时候,猛地从后面把椅子抽走了。她们的母亲借着向窗外泼水,将水溅了我一脸。不管我待在什么地方,她们总借口寻找什么叫我躲开,我这一生中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款待。我从她们那轻蔑和嘲弄的目光里看出一种内心的愤怒,而我竟迟钝得一点不了解是怎么回事。我当时又吃惊,又困惑,简直以为她们是魔鬼附了体,开始真的害怕起来。教士却装聋作哑,最后看到没有吃早饭的希望了,便只好走了出去,我也赶紧随着他走出了房间,暗自庆幸离开了那三个泼妇。走在路上的时候,教士曾向我提议到咖啡馆去吃早点,我虽然肚子很饿,却没接受他的邀请,但他也没坚持。我们拐了三四个弯后就分手了,我很高兴再也看不到和那个可诅咒的房子有关的一切东西;而他呢,我想,望着我离开那所房子已经相当远,不易再把它认出来,一定也非常高兴。在巴黎或在其他任何城市,我从未遇到过和这两件怪事相类似的事情;由于这种经历,里昂人没有给我留下好印象,我始终把里昂看成是欧洲城市中淫乱之风最盛的城市。

    我所陷入的困境,也不能引起我对这个城市有好的回忆。如果我也象别人那样,有在旅店中赊欠和负债的本领,我也能毫不费力地摆脱窘境;但是这种事,我既做不来也不愿意做。要想知道这种情况达到什么程度,只要说明这样一件事就够了:我虽然差不多过了一辈子穷日子,甚至时常吃不上饭,但我没有一次不是只要债主向我要账,我立刻就还他的。我从来没欠过受到催索的债,我宁肯自己受点罪也不愿欠人家钱。

    穷困到在大街上过夜,当然是够受罪的,这样的事我在里昂经历了很多次。我宁肯不住旅店也要留下一点钱买面包吃,因为无论如何困死的危险总比饿死的危险小。令人惊奇的是:在这样悲惨的境遇里,我既不着急,也不发愁,对于未来没有丝毫的忧虑,一心等待着夏特莱小姐的回音。我在露天下过夜,躺在地上或一条长凳上同躺在温暖舒适的床上睡得一样安静。我记得有一次是在城外,不知是在罗尼河畔还是在索纳河畔的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上过了一个十分愉快的夜晚。对岸的那条路沿途都是一些垒成高台的小花园。那一天白昼非常热,傍晚的景色却令人陶醉:露水滋润着萎靡的花草,没有风,四周异常宁静,空气凉爽宜人;日落之际,天空一片深红色的云霄,映照在水面上,把河水染成了蔷薇色;高台那边的树上,夜莺成群,它们的歌声此呼彼应。我在那里漫步,恍若置身仙境,听凭我的感官和心灵尽情享受;使我稍感遗憾的是我一个人独享其乐。我沉浸在甜蜜的梦幻中,一直走到深夜也不知疲倦。但是最后还是感到疲倦了。我舒舒服服地在高台花园的一个壁龛(那里也许是凹入高台围墙里面的一个假门)的石板上睡下了。浓密的树梢构成了我的床帐,我上面正好有只夜莺,我随着它的歌声进入了梦乡。我睡得很甜,醒来时更觉舒畅。天大亮了,睁眼一看,河水、草木尽在目前,真是一片美妙的景色。我站立起来,抖了抖衣服,觉得有点饿了,我愉快地向市内走去,决心用我剩下的两个小银币好好地吃一顿早饭。我的情绪非常好,唱了一路,我现在还记得我唱的是巴迪斯坦的一个小曲,歌名叫《托梅利的温泉》,那时我会背诵这支歌的全部歌词。应该好好感谢好心的巴迪斯坦和他那首优美的小曲,他不仅使我吃到了比我原来打算吃的还要好的一顿早饭,而且还使我吃了一顿我丝毫没有料到的精美的午饭。在我得意洋洋边走边唱的时候,我听见身后好象有人,回头一看,只见一位安多尼会的教士跟着我,看来他不无兴趣地在听我唱歌。他走到我跟前,向我问了好,接着就问我会不会音乐,我回答说:“会一点”,言外之意是“会不少”。他继续询问我,我便向他叙述了我一部分经历。他问我是否抄过乐谱。我对他说:“经常抄”。这也是实话,我学音乐最好的方法就是抄乐谱。于是他对我说:“好吧,你跟我来,我给你找几天活儿干,只要你答应我不出屋子,这几天你什么也不会缺。”我非常高兴,就跟他去了。

    这位安多尼会的教士名叫罗里松,他很喜好音乐,自己也懂音乐,并且常常在和朋友们举办的音乐会上演唱。这里面本来没有什么不好或不正当的东西,但是,他这种爱好显然已发展成为一种狂热的怪癖,使他不能不稍加隐匿。他把我领到一间要我抄乐谱的小屋里去,我在这里看到他已抄好的许多乐谱。他叫我抄的是另一些乐谱,特别是我刚才唱的那段歌曲,因为过几天,他自己要演唱这一段。我在那里住了三四天,除了吃饭的时间外,我一个劲地抄下去。我一生从来没有这样感到饥饿,也从来没有吃得这样香。他亲自从他们的厨房把我的饭取来;如果他们平时吃的就是我现在吃的这样,他们的伙食一定是很好的。我一生对吃饭从不曾感到过这么大的乐趣,但也应该承认,这种免费饭食来得正巧,因为我已经饿得骨瘦如柴了。说我干活差不多也和吃饭一样地实心实意,这话也许有点儿夸张。其实,我是勤劳有余,而心细不足。过了几天,罗里松先生在街上遇到我的时候对我说,我抄的乐谱害得他不能演唱,其中遗漏、重复、颠倒的地方太多了。应该承认,我选择的这个抄写乐谱的职业,对我是最不合适的。这不是因为我抄的音符不好看,也不是因为我抄得不清楚,而是因为我对长时间工作的厌烦使我的思想不能集中,甚至我用小刀刮的时间比我用笔写的时间还要多,如果不用最大的注意力看准每个音符仔细照抄的话,抄下来的乐谱当然是不能演奏的。那一次我本想抄得漂漂亮亮,结果却抄得十分坏,本想快点抄,结果抄得乱七八糟。尽管如此,直到最后罗里松先生对我还是很好,在我离开他那里的时候,还给了我一个实在受之有愧的埃居。这个银币又使我重新振作起来了。几天以后,我得到了妈妈的消息,她正在尚贝里;同时我还收到了上她那里去的一笔路费,这时我高兴极了。从那以后,我虽然还是时常感到缺钱,但是总也没有到饿肚子的地步。我以感激的心情把这段时期列为上帝特别保祐我的时期,这是我一生中最后一次的受穷挨饿。

    我在里昂又住了一个多星期,等候着夏特莱小姐把妈妈托办的几件事办完。在这期间,我去见夏特莱小姐的时间比以前多了,因为我喜欢和她谈她的女友,而且现在和她谈话,由于不再担心暴露自己的境遇,说话也就不必再象以前那样遮遮掩掩了。夏特莱小姐既不年轻,也不漂亮,但她却有不少令人喜欢的地方;她和蔼可亲,而她的聪明更给这种亲切增加了光彩。她喜欢观察一个人的精神方面,喜欢研究人;我所以也有这种爱好,最初就是受她的影响。她爱读勒萨日的小说,特别喜欢他所写的《吉尔·布拉斯》;她和我谈过这部小说,并借给我读过。我兴致勃勃地读完了这本书,但是那时候,我读这类作品还不够成熟,我所需要的是描写炽烈情感的小说。这样我就在夏特莱小姐的会客室里既快活又受益地消磨了我的时间;毫无疑问,和一位有知识的女人进行有趣味的和充满智慧的谈话,比书本中任何迂腐的大道理更能给青年人以方向。我在沙佐待修会结识了其他几位寄宿的修女和她们的女友;其中有一位名叫赛尔小姐的十四岁的少女,我当时对她并没有特别注意,但是八九年以后我却狂热地爱上了她,这也毫不奇怪,因为她确实是一个可爱的姑娘。

    不久就要见到我那可爱的妈妈了,我热烈地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这时我的幻想暂时转入休眠状态;实际的幸福既然就在眼前,我也就不必再在胡思乱想中去追求幸福了。我不仅就要再次和她相会,而且由她给我就近找一个惬意的职业。她在信中提到,她为我找到了一个工作,她希望这个工作会对我合适,而且可以使我不离开她。我曾挖空心思猜测究竟是个怎样的工作,但实际上也只能是猜猜而已。我有了足够的旅费,可以舒舒服服地走完这段路程。夏特莱小姐希望我骑马去,我拒绝了,这是对的,我如果骑马,那就失去了我一生中最后一次徒步旅行的快乐了。我住在莫蒂埃的时候,我虽然常去附近一带地方走走,但我不能把这种走动称之为徒步旅行。

    真奇怪,我的幻想只是在我的境遇最不顺利的时候才最惬意地出现在我的脑际,当我周围的一切都是喜气洋洋的时候,反而不那么饶有趣味了。我这执拗的头脑不能适应现实事物。它不满足于只美化现实,它还想到要创造现实。现实中的事物充其量不过是按原来的样子展现在我的头脑中;而我的头脑却善于装饰想象中的事物。我必须在冬天才能描绘春天,必须蛰居在自己的斗室中才能描绘美丽的风景。我曾说过多次,如果我被监禁在巴士底监狱,我一定会绘出一幅自由之图。我从里昂动身的时候,我只看到令人惬意的未来。我在离开巴黎的当时心里是多么不快,现在心里又是多么高兴啊!而这种高兴完全是有理由的。然而,我在这欢旅行中却丝毫没有上次旅行中的那种甜蜜美妙的幻想。这一次,我的心情确实轻松愉快,然而也只此罢了。我以激动的心情,一步一步地接近了我又要见到的最好的女友。我预先就享受到生活在她身边的快乐了,但是,我并不感到陶醉,这种快乐一直在我意料之中,所以一旦到来,并无任何新奇之感。我为我将去做的工作感到不安,就好象那是一件值得十分忧虑的事情一样。我的思想是恬静和甜蜜的,但并不是虚幻缥缈、美妙诱人的。我在一路上所见到的东西样样都能引我注目,所有的景色都使我神往。我留意着树木、房屋、溪流;到了十字路口时,我反复寻思应走的方向,唯恐迷了路,可是我一点也没有迷路。总之,我已不象上次那样,心在九霄云外:我的心有时在我所到的地方,有时在我所要去的地方,没有一刻离开现实。

    叙述自己的旅行正如同在旅行中一样,我不急于结束它。在快到我那可爱的妈妈身边的时候,我的心高兴得直跳,但是我没有因此而加快步伐。我喜欢从容不迫地走路,想停就停。飘泊的生活正是我需要的生活。在天朗气清的日子里,不慌不忙地在景色宜人的地方信步而行,最后以一件称心的事情结束我的路程,这是各种生活方式中最合我口味的生活方式。另外,大家也知道什么样的地方才是我所说的景色宜人的地方。一个平原,不管那儿多么美丽,在我看来决不是美丽的地方。我所需要的是激流、峰岩、苍翠的松杉、幽暗的树林、高山、崎岖的山路以及在我两侧使我感到胆战心惊的深谷。这次我获得了这种快乐,而且在我走近尚贝里的时候,纵情享受了这种迷人的风光。在厄歇勒峡的峭壁悬崖附近的一处名叫夏耶的地方,在山崖中凿成的一条大路下面,有一道涧水在骇人的深谷中滚滚流过,它好象是经过了千万年的努力,才为自己开辟了这条通道。为了防止发生不幸事件,人们在路旁架上了栏杆。正是由于有了这道栏杆,我才敢尽情地往下看,以致看得我头晕目眩。在我对于峭壁陡崖的爱好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这种可以使我头晕目眩的地方,只要我处在安全地带,我是非常喜欢这种晕眩的。我紧紧地伏在栏杆上俯身下望,就这样站了好几个钟头,不时地望着蓝色的涧水和水中激起的泡沫,听着那汹涌澎湃的激流的吼叫声,在我脚下一百土瓦兹的地方,在山岩树丛之间,乌鸦和鸷鸟飞来飞去,它们的啼叫声和水流声相互交织在一起。我走到比较平坦、树丛也不太密的地方,找了一些我能搬得动的大石块,把它们放在栏杆上,然后一块一块地推下去,我望着它们滚动着、蹦跳着落到了谷底,碰碎的无数石片到处乱飞,心里非常快活。

    在离尚贝里更近的地方,我见到了与此不同而一样有趣的奇景。这条路经过我一生所见到的最美丽的一条瀑布脚下,由于山势非常陡峭,急流夺道而出,落下时形成弓形,足够让人从岩石和瀑布之间走过,有时身上还可以不被沾湿。然而,如果不注意,是很容易上当的,我那次就上了当:因为水从极高的地方流下,散成濛濛细雨,如果离得太近,最初还不觉得自己被淋湿,可是不多久就会发现全身已经湿透了。

    我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又见到了她。那天她并不是独自一人。我进门的时候,宫廷事务总管正在她那里。她一句话也没说,就拉着我的手,以她那种叫任何人都倾心的亲切姿态向总管介绍说:“先生,这就是我向您说过的那个可怜的年轻人,请您多加关照吧,他值得您关照多久就关照他多久,这样,我以后就不用为他操心了。”然后她又向我说:“我的孩子,今后你是国王的人了,感谢总管先生吧,他给你找到了饭碗。”我当时目瞪口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知道怎么想才好。我那新生的功名心几乎使得我晕头转向,使我觉得自己已经成了国王的小事务官了。我的幸运虽然不如起初所想象的那样了不起;但就当时而论,这也足够生活了,而对我说来这已经是很不简单的。事情是这样的:

    维克多-亚梅德王考虑到历次战争的结果,以及所承继的老祖产早晚有一天要落到别人手里,便一心只想找机会搜刮钱财。几年以前,国王决定贵族也要纳税,通令全国进行一次土地登记,因为按不动产来课税,可以把税额分摊得更公平些。这项工作开始于老王时代,到太子继位以后才完成。这项工作中用了二三百人,有不知为何称作几何学家的测量员,也有称作文书的登记员,妈妈就在文书的名义中给我找到了一个位置。这个位置收入虽不多,然而在那个国家里足可以生活得宽裕些。遗憾的是,这只是临时工作,不过通过它可以再找别的工作,可以等待;妈妈是个有远见的人,她尽力求总管对我特别关照,以便这项工作结束后给我找一个更牢靠的职位。

    我来这里以后不几天就到差了。这项工作没有一点困难,我很快就熟悉了。就这样,自我离开日内瓦,经过四五年的奔波、荒唐和痛苦以后,我第一次冠冕堂皇地开始自己挣饭吃了。

    我所写的关于我刚踏入青年时代的生活细节的长篇叙述,一定让人看了觉得非常幼稚,我对此深感遗憾。虽然在某些方面,我生来象个大人,但在相当长的时期我始终还是个孩子;就是现在,我在很多方面还象个孩子。我没向读者保证介绍一个大人物,我保证的是按我本来的面貌叙述我自己。再说,要了解我成年以后的情况就必须先了解我的青年时代。由于在一般情形下,各种事物当时给我的感受,总不如事后给我留下的印象那样深刻,又由于我的一切观念都是一些形象,因此,留在我头脑中的最初那些形象便一直保存着,以后印入我头脑中的形象,与其说是遮盖了原来的形象,不如说是和原来的形象交融在一起。我的感情和思想有某种连续性,以前的思想感情可以影响以后的思想感情,所以要很正确地评判后者,就必须了解前者。我处处在竭力阐述最初的原因,以此来说明所产生的后果。我希望能把我的心赤裸裸地摆在读者面前,为此,我要从各种角度来叙述,用事实真相来说明,以便使读者对我的心情的每一动荡都不漏过,使读者自己去判断引起这些动荡的始因。

    如果我给自己做结论,并向读者说:“我的性格就是这样!”读者会认为,我虽不是在进行欺骗,至少是自己把结论下错了。但是我老老实实地详细叙述我所遇到的一切、所做过的一切、所想过的一切以及所感觉到的一切,这样就不会使读者误解,除非我有意这样做;而且,纵然我有意这样做,也不容易达到目的。把各种因素集拢起来,确定这些因素所构成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这都是读者的事情:结论应该由读者去做。这样,如果读者下错了结论,一切错误都由他自己负责。可是要做出正确的结论,仅只忠实的叙述还是不够的,我的叙述还必须是详尽的。判定哪件事重要或不重要,那不是我的事,我的责任是把所有的事都说出来,交由读者自己去选择。直到现在,我都是鼓足勇气,全力以赴,今后我还要坚持不懈地这样做下去。但是。对成年时代的回忆,无论如何,是不如对青年时代的回忆那样鲜明的。所以我开始时尽可能地利用我对青年时代的一些回忆。如果我的成年时代的回忆也是那样鲜明地浮现在脑际的话,不耐烦的读者也许会感到厌倦,但我自己是不会不满意的。我唯一担心的,不是怕说得太多或扯了谎,而是怕没有说出全部真相。

    第五章

    正如上面所说,我大概在一七三二年到达尚贝里,开始在土地登记处为国王工作。当时我的年龄已过二十,快到二十一岁了。拿我的岁数来说,我的智力已经相当发达,但判断力却很不够;我迫切需要有人能教我怎样为人处世。几年来的生活经验并没能使我把我的一些荒唐想法完全丢开,纵然我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但是我对于世故人情还是了解不深,好象我没有从中取得什么教训。

    我住在自己家里,也就是说在妈妈家里。但是,我再也住不到象在安讷西那样的房间了。这里没有花园,没有小河,没有美丽的田野风景。她住的这所房子既阴暗又凄凉,而我所住的房间又是其中最阴暗凄凉的一间。窗外是一堵高墙,窗户下面是一条死巷,屋里既憋闷,又缺少阳光,地方也很窄小,还有蟋蟀和老鼠,木板都已腐朽,这一切都不能使人住得舒服。但是,我到底是住在她这里,在她的身边。由于我经常不是在办事处就是在她的房间里,所以也就不太理会我自己房间的丑陋了,而且我也根本没有时间去考虑它。人们一定觉得很奇怪,她为什么特意住在尚贝里这所破房子里,其实这正是她的聪明之处,我在这里不能不加以说明。她不愿意到都灵去,因为她觉得在新近发生的事变之后,宫廷还处在动乱状态,这时候到那里去不很相宜。但是,她的人事关系又需要她在那里露面:她害怕被人遗忘而被取消年金,特别是她知道财政总监圣劳朗伯爵平常是不大帮她忙的。这位伯爵在尚贝里有一所旧房子,建筑得很不讲究,地点又很偏僻,所以总是空着,妈妈便把它租下来,迁居到那里。这么一来,比亲身到都灵去所收的效果还大:不仅她的年金没有被取消,而且从那以后圣劳朗伯爵还成了她的朋友。

    我觉得她家中的布置还是和从前差不多,忠实的克洛德·阿奈始终跟她在一起。我想我曾经谈起过他,他是蒙特勒地方的乡民,儿童时代就曾在汝拉山中采集草本植物来制作瑞士茶。由于她要配制各种药物,所以雇用了他,她认为在仆人中有个懂得药材的人比较方便。他特别喜欢研究植物,而她又极力鼓励他这种爱好,使他真正成了一个植物学家;如果他不是死得早,他一定会在植物学界出名的,正如他作为一个诚实的人已经赢得的名声一样。他是个一本正经的、甚至相当严肃的人,而我比他年轻,所以他仿佛就是我的一个监护人,常常使我避免掉不少蠢事。由于他在我面前有一定的尊严,我不敢在他面前得意忘形。他甚至于对他的女主人都有一定的影响,她了解他的卓越见解、他的正直以及他的始终不渝的忠心,而她也同样很好地报答了他。克洛德·阿东确实可以说是一个稀有的人物,象他这样的人,我没有见过第二个。他的举止沉着、稳重、谨慎,态度冷静,谈话简洁得体。他的感情非常炽烈,却从不外露,但是在悄悄地啮啃着他的心灵,使他做了他一辈子唯—一件可怕的蠢事。有一天他服了毒。这场悲剧是在我到此以后不久发生的,通过这件事我才了解到这个人和他的女主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如果不是她亲自告诉我,我永远也猜不到这上面去的。不错,如果说爱慕、热诚和忠实应该得到这样报答的话,他得到这种报答是理所当然的,他的行为足以证明他应该得到这种报答,因为他从不滥用这种报答。他们之间很少发生争吵,偶而发生,最后也总是言归于好。然而有一次结果很不好。她的女主人在生气的时候对他说了一句使他忍受不了的侮辱话,当时他正陷于绝望之中,看到手边有一小瓶鸦片剂,便吞了下去,然后就静静睡下,以为这一睡便永远醒不过来了。幸而华伦夫人由于心绪不宁和激动,在房子里踱来踱去,发现了那个小空瓶,其余一切,她也明白了。她一面跑去救他,一面大声喊叫起来,我也就随着跑过去了。她向我都坦白了,求我帮助她,我费了很大事,才使他把鸦片吐了出来。目睹这种情景,我对自己的愚蠢感到十分惊讶,因为她告诉我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事先我竟一点影子都没有看出来。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克洛德·阿奈的确是非常谨慎的,就是眼光比我更敏锐的人也看不出来。他们的和好如初是那样自然,使我为之十分感动。从这以后,我对他除钦佩以外又加上了尊敬。可以说我成了他的学徒。我觉得这样倒也不坏。

    但是当我知道另一个人和她的关系比我和她的关系更亲密的时候,心里并非不感到痛苦。虽然我并不渴望这个位置,但是看到别人占有这个位置时我毕竟不能无动于衷,这也是十分自然的。然而,对于夺走我这位置的人认识始于感觉经验,但有限的感觉不能穷尽对世界的认识。逻,我不但不心怀怨恨,反而实实在在觉得我把爱她之心也扩展到那个人的身上了。我把她的幸福置于一切之上,既然她为此需要阿奈,我愿意他也幸福。在他那方面,他也完全尊重自己女主人的心意,用真诚的友谊来对待她选中的朋友。他从不利用地位所赋予他的权威,但是他使用理智方面高出于我的优势。我不敢做一点可能受到他谴责的事,他对坏事是毫不留情的。这样一来,我们便过着和睦的日子,我们也都感到幸福,只有死亡才能破坏它。这个可爱的女人的高尚品格的证据之一,就是她能使所有爱她的人也彼此相爱。妒嫉以及争风吃醋的念头在她所唤起的高尚感情面前都得退避三舍,我从没有发现她周围的人相互间怀有恶感。我希望读者读到这段赞美的话的时候,暂时停止读下去,请想一想,如果你们能找到另外一个值得这样称赞的女人,那么,为了使你们的生活得到安静,哪怕她是最下贱的女人,也应该去爱她。

    从我来到尚贝里起,直到我于一七四一年到巴黎去为止,这一段八九年之久的时期便这样开始了。关于这段时期,没有好多可谈的事情,这段生活既单纯又愉快,这种变化特少的单纯生活正是彻底锤炼我的性格所需要的一个条件,由于经常不断的纷扰,我的性格一直未能成型。正是在这一段宝贵的期间。我那杂乱而无系统的教育,开始有了稳定的基础,我的性格才逐渐定型,使我在日后所遇到的种种风暴中,始终保持我的本色。这种发展过程是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完成的,也没有多少值得记忆的事件。不过它毕竟是值得详细加以叙述的。

    开始的时候,我差不多只埋头在我的工作中;办事处的繁忙事务不容许我去想别的事,仅有的一点空闲时间就在我那好妈妈的身边消磨过去了,没有一点看书的时间,甚至连想都不去想它。但是,当日常工作逐渐变成了一种熟套,也不那么需要脑子的时候,我就不知道干什么好了,于是我又产生了读书的要求。这种癖好仿佛总是在它难以得到满足的时候才被激起的,如果不是被其他癖好给打乱和转移开的话,它一定又要使我象在学徒的时候那样成为读书迷了。

    我们的计算工作虽然不需要十分高深的算术,但有时也使我遇到困难,为了克服这些困难,我买了几本算术书,我学得很好为隐语,预决吉凶”的宗教迷信;纬是以巫师、方士的迷信,而且我是一个人自修的。实用算术并不象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如果要做到十分精确的话,有时计算起来麻烦到极点,我有几次看到连优秀的几何学家也被弄得晕头转向。思考与实用结合,就能产生明确的概念,就能找到些简便方法,这些方法的发现激励着自尊心,而方法的准确性又能使智力得到满足,原来枯燥无味的工作,有了简便方法,就令人感到兴趣了。由于我大力钻研,凭数字可以解决的问题就没有能难住我的了。现在,在我所熟悉的一切都逐渐从我记忆中消失的时候,唯独我所学到的那套算术知识,虽已荒废了三十年,仍然有一部分没有忘掉。前几天,我去达温浦作客,我的房东的孩子正在演算术题,我把一个最复杂的习题在令人难以置信的轻松愉快中正确无误地演算出来了。我把得数写出来的时候。我仿佛又回到了在尚贝里时的那些快乐的日子。这是多少年以前的事了!

    测量员们绘图的彩色,使我对绘画恢复了兴趣。我买了些颜料,开始画起花卉和风景来。可惜,我对这种艺术没有多少天赋,但我又非常喜爱它。我可以在画笔和铅笔中间一连呆上几个月不出门。这件事简直把我缠住了,必须强迫我把它放下才行。不管什么爱好,只要我一开始入了迷,都是这样的,爱好逐渐加深,直至变成狂热,不久,除了我所迷上的以外。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我都看不见了。我这种毛病并没有随着年龄增长而有所改变,甚至一点也没有减轻。就是现在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我虽然已经是个老糊涂了,却还热中于研究另一种无用的东西。这种学问我原是一窍不通的,就是那些在青年时代已经开始这种研究的人,到了我这个年纪也要被迫放弃的,而我却要在这个时候开始。

    那个时候正是应该研究那种学问的适当时期,机会很好,我不想放过。我看到阿奈带着许多新的植物回来,眼里闪出喜悦的光芒的时候,我有两三次几乎要和他一起去采集植物了。我可以肯定,只要我和他去过一次,我就会被吸引住,今天我也许已经成了一位伟大的植物学家了,因为我不知道还有比研究植物更合乎我的天性的其他学问。我十年来的乡间生活,事实上就是不断地采集植物,不过说老实话,我采集植物既没有一定的目的,也没有什么成就。由于我当时对植物学完全不懂,我对它还有一种轻视,甚至可以说讨厌它。我只把它看作是药剂师应该研究的事。妈妈虽然很喜爱植物,也没有拿它作别的用途,仅仅采集那些常用植物来配制药品罢了。所以当时在我的思想上就把植物学,化学,解剖学混在一起,认为都属于医学,只能作为我常常打趣的笑料,并且有时还给自己招来拍几下脸蛋的奖赏。不过,另外一种与此不同、甚至相反的爱好正逐渐发展起来,并且不久就压倒了其他一切爱好。我说的就是音乐。我一定是为这种艺术而生的,因为我从童年时代起就爱上了这种艺术,而且我一生中唯一始终喜爱的艺术就是音乐。令人不解的是,虽然可以说我是为这种艺术而生,可是学起来却是那么困难,进步得又那么缓慢,经过毕生的练习,也始终没有做到打开曲谱就能正确地唱出来。那时使我对这种爱好最感愉快的是,我可以和妈妈在一起进行练习。我们的趣味虽然十分不同,音乐却是使我们两人朝夕相处的一种纽带,这的确是我乐于利用的机会,而她也从不表示反对。那时,我在音乐上的进步,差不多已经赶上了她;一支歌曲练习两、三次,我们就能识谱并且能唱下来。有几次她正在药炉边忙来忙去,我对她说:“妈妈,这里有一只非常有趣的二部合唱曲,我看,你准会因它而把药熬糊了的。”“真的吗!”她对我说,“要是你让我把药熬糊了的话,我就叫你吃了它。”我就这样一边斗着嘴,一边把她拉到她的羽管键琴那里。我们一到那儿,就什么都忘了,杜松子和茵陈都变成黑炭了,她便拿起来抹了我一脸炭末,所有这一切都是滋味无穷的。

    读者可以看见,我的空闲时间虽然极少,我却利用这极少的时间做了很多事情。现在我又有了一种新的娱乐,这比其他一切娱乐更加有趣。

    我们住的那个地方太憋闷了,所以不得不常常到外面去呼吸新鲜空气。阿奈曾说服妈妈在郊外租了一处栽培植物的园子。这个园子有一个相当美丽的小屋,我们在那里酌情布置了必要的家具,并且放了一张床。我们常到那里去吃饭,夜晚我有时就睡在那里。我不知不觉地对这个小小的退隐所发生了浓厚的感情。我给那里预备了几本书和不少的版画,我用一部分时间把这个小屋装饰了一番,并做了一些新奇的布置,以便等妈妈到这里来散步时,使她感到一种意想不到的愉快。我特意离开她,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为的是更专心地来关怀她,以更大的乐趣来想念她。这是我的另一种怪癖,我既不想辩白,也不想多解释,我只把它说出来,因为事实就是如此。我记得有一次卢森堡公爵夫人对我打趣地说,有个人专为给情妇写信而离开自己的情妇。我对她说,我很可能也这样作,而且我应该进一步补充说,我已经这样作过几次了。然而,当我和妈妈在一起的时候,从未感到有为了更好地爱她而离开她的必要,因为不管是我跟她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还是我自己一个人的时候,都是同样地感到无拘无束,这种情况是我跟任何人在一起时都没有过的,不管他是男人还是女人,也不管我对他怀有怎样的深情厚谊。但是她往往被一些我实在看不惯的人们所包围,于是一种愤怒与厌烦的心情迫使我躲到我的隐室中去,在那里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想念她,丝毫不用担心那些令人讨厌的访问者。

    我就是这样把工作、娱乐和学习都分配得非常合适,我的生活非常平静,而当时的欧洲却不象我那样平静。法国向皇帝宣战。撒丁国王也参加了战争。法国军队为了进入米兰省要从皮埃蒙特经过。其中有一个纵队路经尚贝里,特利姆耶公爵指挥的香槟团就是这个纵队的一部分。有人将我引见给他,他答应了我许多事情,当然,他事后也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当部队从郊区经过时,因为我们的小园子正处在郊区的高处,我饱享了观赏队伍从我眼前走过的眼福。我对这场战争的结果非常关心,好象战争的胜利和我有极大的关系似的;在这以前我还没有关心国事的习惯,现在我才第一次看报了,我对法国是那么偏爱,它的小小的胜利也使我的心高兴得直跳,而一看到失利,就感到忧虑,好象这会对我自身有所不利一样。如果这种愚妄的感情只是昙花一现,我也就不屑于谈它了。哪知这种感情在我心里竟然根深蒂固,甚至当我日后在巴黎成为专制君主政体的反对者和坚定的共和派时。对于这个我认为奴性十足的民族,对于我一贯非难的政府,我不由自主地总还觉得有一种内心的偏爱。可笑的是,由于我对自己心中竟有这样一种和自己的信念完全相反的倾向而感到可耻,因此我不但不敢向任何人说出来,甚至还为法国人的失败而嘲笑他们,其实当时我的心里比所有的法国人都更难过。我确信,生活在一个自己受到厚待、并为自己所崇拜的民族中间,却又装出一副看不起这个民族的神气,这种人只有我一个。最后,我心中的这种倾向是那么忘我。那么坚定而不可战胜,甚至在我离开法兰西王国以后,在政府、法官、作家联合在一起向我进行疯狂攻击的时候,在对我大加诬蔑和诽谤已成为一种风气,我这种愚妄的感情也没有改变过来。尽管他们对我不好,我仍是不由自主地爱他们。我在英国最繁荣时所预言的它的衰落刚开始露出苗头,我就又痴心妄想起来,认为法兰西民族是不可战胜的,也许有一天他们会把我从苦恼的羁绊中解救出来。

    我曾用很长的时间寻找这种偏爱的根源,我只是在产生这种偏爱的环境里发现了这个根源。我对于文学日渐增长的爱好,使我对法国书籍、这些书的作者甚至这些作者的祖国产生了深切的感情。就在法国军队从我眼前经过的时候,我正读布朗多姆的《名将传》。我那时满脑袋都是克利松,贝亚尔,罗特莱克,哥里尼,蒙莫朗西,特利姆耶等人物,于是我便把从我眼前走过的兵士也当做这些名将的后裔,我十分喜欢他们,因为我认为他们都是这些名将的功勋和勇敢精神的继承者。每当一个联队走过,我就好象又看到了当年曾在皮埃蒙特立过赫赫战功的那些黑旗队。总之,我完全把从书本上得到的观念硬加在我看到的事情上。我不断地读书,而这些书经常又都是法国的,这就培养了我对法国的感情,最后这种感情变成了一种任何力量也不能战胜的盲目狂热。后来,我在旅行的时候发现。有这种感情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在所有的国家中,凡是爱好读书和喜欢文学的那一部分人都或多或少受到这种感情的影响,这种感情也就抵消了由于法国人的自高自大而引起的对法国的普遍嫌恶。法国的小说,要比法国的男人更能赢得其它国家女人的心;戏剧杰作也使年青人爱上了法国的戏剧。巴黎剧院的名声吸引大批外国人士纷纷前来,在他们离开剧院时,还为之赞叹不已。总之,法国文学的优美情趣。使一切有头脑的人折服,而且在那最后吃了败仗的战争期间,我发现法国的作家和哲学家一直在支撑着被军人玷污了的法国名字的荣誉。

    所以,我已经是个充满激情的法国人了,而且成了一个喜欢打听新闻的人。我随着一群头脑简单的人跑到街上等候送报人的到来,甚至比拉封丹寓言里的那头驴子还要蠢,因为我急不可待地想知道将要荣幸地套上一个什么样的主人的鞍子。当时有传说我们就要属于法国了,萨瓦要和米兰对换。不过应该承认,我的担心并不是没有理由的,要是这场战争的结果不利于同盟国,妈妈的年金就有危险了。但是,我对我的那些好友充满信心。这次虽然布洛勒伊元帅受到打击,幸赖撒丁国王给予了援助,使我的这种信心才没有落空,而撤丁王我却从来没有想到。

    当战争正在意大利进行的时候,法国国内却在歌唱。拉莫的歌剧正开始名噪一时,他那些意义晦涩、一般人不了解的理论著作也引起注意。我在偶然中听到有人谈他的《和声学》,为了买到这本书,我忙了好一阵子。由于另一种意外,我病倒了。这是一种炎症,来势猛烈但时间不长,不过需要较长的恢复期,整整一个月我都没有出屋门。在这期间,我贪婪地读起《和声学》来,这本书不仅冗长,而且编写得不好,我觉得要把它研究和理解透彻,需要很多时间。于是我就不再往这方面下工夫,我练习起音乐来,好让我的眼睛休息一下。我当时在练习的白尼耶的合唱曲始终索绕在我的脑际。其中有四、五个曲子我都背过来了,《睡爱神》就是其中之一。虽然从那以后,我一直没有再看过,但是我差不多还完全记得。另外一支非常好听的克莱朗波的合唱曲《被蜜蜂螫了的爱神》,差不多也是同时学会的,现在也还记得。

    此外,有一位名叫巴莱神父的年轻风琴家由瓦尔奥斯特来到这里。他是位优秀音乐家,为人和善,弹得一手好羽管键琴。我和他结识以后,马上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他是意大利的一位有名的风琴家和教士的学生。他和我谈了一些他的音乐原理;我把他的理论和拉莫的理论作了比较。我的脑袋里充满了伴奏、谐音、和声,对于这一切,首先需要训练听力。我向妈妈建议每月开一次小型音乐会,她答应了。于是我别的事情都不顾了,不分昼夜,全部精力放在这些音乐会上。实际上这类事也真够我忙的,而且是忙得不可开交,既要挑选乐谱、邀请演奏者,还要找乐器、分配音部等等。妈妈担任唱歌,我前面已经提过的加东神父也担任唱歌,这位神父我在下面还要提一下;一位名叫罗舍的舞蹈教师和他的儿子拉小提琴;和我一起在土地登记处工作、以后在巴黎结了婚的皮埃蒙特音乐家卡纳瓦拉大提琴;巴莱神父弹羽管键琴;而拿着指挥棒担任音乐指挥的荣誉归我。大家不难想见,这是多么壮丽的场面啊!这虽然还比不上特雷托伦先生那里的音乐会,但她举行的小音乐会引起了一般信仰虔诚的人的不满,但是对于不少正直的人说来却是一种舒畅的娱乐。大家猜不到在这种情况下,我让谁来作音乐会的主持人吧?一位教士,而且是一位有才能的、甚至可爱的教士,他以后的不幸使我感到十分悲痛,但是我一想起他来就想起我所过的幸福日子,所以至今我还怀念他。我所谈的就是加东神父。他是方济各会的会士,曾经和多尔当伯爵同谋在里昂扣留了可怜的“小猫”的乐谱,这在他的一生之中不是最光彩的一页。他是索尔朋神学院的学士,在巴黎住过很久,时常出入上流社会,与当时的撤丁王国的大使安特勒蒙侯爵来往十分密切。他身材高大,体格健美,面部丰腴,臌眼泡,黑黑的头发毫无修饰地鬈曲在额际;他的风度又高雅大方,又谦逊,表情坦率而优美,既没有教士那种伪善或厚颜无耻的丑态,也没有时髦人物那种放荡不羁的态度,虽然他也是个时髦人物;他有正派人的那种素养,不以穿着黑袍为耻,而深自尊重,置身于上流人士之中能泰然自若。加东神父的学问虽然还够不上博士,但是以一个交际场中的人来说,他的知识是很丰富的了。他从来不急于卖弄自己的学识,而是表现得十分适时,所以显得更有学问。因为他经历过长期的社交生活,喜好有趣的技艺超过真实的学问。他很有才气,会作诗,谈吐好,唱得更好,他的嗓音很美,会弹一手风琴和羽管键琴。其实,要使人欢迎是用不着有这么多优点的,而当时他就是如此。但是,这丝毫没有使他忽略本身的职务,所以,尽管他的竞争者十分嫉妒,仍然被选为他那省教区的代表,就是说,他们会里的一个重要职位。

    这位加东神父是在安特勒蒙侯爵家和妈妈认识的。他听到我们要举行音乐会的事,表示要参加;他参加了,并且使这个音乐会大放光彩。不久,我们就由于都爱好音乐而成了朋友;我们两个人都酷爱音乐,但是有所不同:他是一位真正的音乐家,我不过是滥竽充数而已。我和卡纳瓦,还有巴莱神父,常到他的房间去演奏音乐;节日里有时还在他教会的音乐堂里演奏音乐。我们常常分食他自己的一些吃食;拿一个教士来说,他很豪爽、大方,好享乐而不粗俗,这也是一件令人惊奇的事。在举行音乐会的日子,他便在妈妈那里吃晚饭。每逢他在妈妈家里吃晚饭的时候,我们真是十分快活,大家随便谈天,唱几个二重唱,我也是谈笑风生的。那时的悠闲自在,我的才思也上来了,时常说些俏皮话或警句;加东神父和蔼可亲,妈妈更惹人喜欢,声音和牛叫一样的巴莱神父是大家嘲笑的对象。青年时代纵情欢笑的甜蜜时刻呀,你,离去已经多久了!

    我既然对这位可怜的加东神父再没有什么可谈的了,就此用简单的几句话结束他的悲惨历史吧。其他的教士们看到他的博学多才、品行端正,丝毫没有教士们常有的那种腐化堕落的作风,就嫉妒他,更确切地说。对他怒不可遏,他们恨他,因为他不象其他教士那样可恨。有地位的教士们联合起来反对他,并且煽动那些以往不敢对他正视而又觊觎他那职位的年轻教士反对他。他们尽情辱骂诽谤了他以后,解除了他的职务,强占了他那虽然朴素然而却布置得别具风格的房间,把他驱逐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最后,这群恶徒对他的凌辱太厉害了,他那正直的、无可非议的高傲心灵实在忍受不住,于是,这个曾经给最诱人的社交界增添过不少光彩的人物,却在某个小监房或土牢里的肮脏的床上忧伤地死去了。凡是认识他的一切正直人士都为他惋惜,为他流泪,他们看不出他有任何缺点,唯一能指出的,就是他不该当了教士。

    在这种生活环境中,我不久就完全沉湎到音乐里,已经没有心思再想别的事了。我十分勉强地到办事处去,按时上下班和工作中的麻烦对我简直成了难以忍受的酷刑,这终于使我起了辞职不干、一心专搞音乐的念头。可想而知,我这种荒谬的想法一定会遇到反对。放弃一个体面的职位和可靠的收入而到处瞎奔去教一些不牢靠的音乐课,简直是糊涂已极的打算,一定不会让妈妈高兴的。纵然我将来的成就能够象我想象的那样,但使自己一辈子就当个音乐家,未免把我的雄心限制得太狭窄了。妈妈过去总是喜欢设想一些辉煌的计划,而且也完全不理会奥博讷先生对我所下的评语,这次她看到我竟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在她看来是微不足道的一种技艺上面,确实是很难过的。她常常对我说那句适用于外省、而不那么适用于巴黎的谚语;“能歌善舞,没有出路。”另一方面,她也看到我的爱好已经越陷越深,我的音乐癖已到了疯狂的程度,她也很怕我由于对工作不专心而遭到免职,与其被人家免职,还不如自己先行辞职为好。我还向她说,这个职务不能长久,我必须学会一种能维持生活的技能,现在最好是在实践中把自己所爱好的、也是妈妈为我选定的这一门技能搞到精通,这是比较有把握的,而靠保护,仰人鼻息,不是一个办法,另外作些新的尝试,结果也可能完全失败,等到过了学习的年龄,就会没有谋生之路了。总之,与其说我是用道理说服她使她欣然同意,不如说我是一再和她纠缠,说了许多好听的话使她没办法不得不同意的。我立即跑到土地登记处处长果克赛里先生那儿,好象作一件最英勇的事业那样骄傲地向他辞了职,既无原因,又无理由,更没有借口就自愿离开了我的职务,其高兴的程度和我在两年前就职时一样,或者比那时更要高兴。

    这个行动虽然十分愚蠢,但却给我在这个地方赢得了某些尊敬,并给我带来了好处。有的人认定我有财产,其实我什么也没有,另一些人看到我不顾牺牲一心投身于音乐,认为我的才能一定不小,看到我对于这种艺术既然这样爱好,就以为我一定在这方面造诣很深。那个地方原来只有几个无能的教师,因而我就成为佼佼者了,正所谓:瞎子国里,独眼称王。总之,由于我唱起来确实有点韵味,再加上我的年龄和容貌的有利条件,不久我就有了不少女学生,我教音乐挣的钱比我当秘书挣的薪金还要多。

    的确,拿生活上的乐趣来说,这么快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是别人办不到的。在土地登记处每天干八小时讨厌的工作,而且还是和一些更讨厌的人一起整天关在给汗味和呼吸弄得难闻的办公室里,他们大部分都是头也不梳、澡也不洗的脏家伙,由于紧张、臭气、烦闷和厌倦,我真觉得头昏眼花。现在完全不同了,我突然置身于最高尚的社会中,在处处受到欢迎的最上等人家里,到处是殷切动人的款待,到处是节日气氛。服饰华丽的可爱的小姐们等候着我,殷勤地接待我。我所见的只有动人的事物,我所闻的只有玫瑰和桔花的芳香。唱歌,聊天,嬉笑,欢乐;我从这家出来到那家去,遇到的还是这样。即使两种工作的报酬都一样,人们也会同意在这两种工作的选择上是没有什么可犹豫的。因此,我对自己的抉择十分满意,从来没有后悔过,就是现在我已摆脱了曾经支配我一切行动的那些轻率的动机,当我以理性的天平来衡量我一生的行为时,我对此也从不后悔。

    差不多只有这一次,在我完全听凭我的癖好支配的时候,我的期待没有落空。当地居民优渥的接待,和蔼的神情,平易的气质,使我感到和上流社会的人们交往十分愉快,我当时养成的趣味使我相信,我现在所以不愿意和人们往来,过错主要在别人而不在我。

    不幸的是,萨瓦人都不太有钱;或者也可以说,如果他们太有钱的话,那才不幸呢。因为他们不穷不富,倒正是我所见过的最善良、最可交往的人。如果世界上真有一个能够在愉快而安全的交往中享受生活之乐的小小城市,那就一定是尚贝里。聚集在那里的外省贵族,他们的财产只够维持生活;他们没有飞黄腾达的财力,既然不能有什么更高的幻想,他们就不得不顺从西尼阿斯的劝告。年轻的时候去从军,年老的时候回家安享余年。在这种生活中,光荣与理智各得其所。女人们都很美,其实很可以用不着那么美,她们有办法增加自己的魅力和弥补缺陷。奇怪的是,我由于职业的关系,见到过许多少女,在尚贝里就没有见到一个不是妍媚动人的。或者有人会说,我认为她们如此是我当时的主观看法,这样说也可能是对的;不过,我当时并不需要给她们的美丽加上什么主观成分。说真的,我一想起我那些年轻的女学生来,就不能不感到愉快。我在这里提到她们当中最可爱的几个人的时候,我真恨不得把她们和我全都拉回到我们幸福的年龄,我跟她们共同度过的那些纯洁而甜蜜的时刻!第一个是我的邻居麦拉赖德小姐,她是盖姆先生的学生的妹妹,是一位非常活泼的棕发姑娘,活泼得十分可爱,娇媚而不轻佻。她有点面瘦,她那年龄的姑娘大部分如此;但是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再加上她那苗条的身材和动人的风度用不着再有丰腴的体态就够吸引人的了。我总是早上到她家里去,那时候她往往还穿着便装,头发也是随便往上一拢,除了知道我来才戴上、等我走后梳妆时就摘下去的一朵花之外,没有其他的头饰。我最害怕看到穿着便装的漂亮女人,如果她修饰打扮完毕以后,我的惧怕就不知要减少多少了。我午后到孟顿小姐家去,她总是打扮得很齐整,也同样使我感到愉快,但情况有所不同。她长着一头稍带灰色的金发,是一个十分娇小、十分腼腆、十分白皙的姑娘。语声清脆、准确,象银笛一般,但她不敢放开嗓音讲话。她胸间有一块被开水烫伤的疤痕,蓝色的项巾并不能完全盖住。这块疤痕有时引起我的注意,但是很快我的注意力就不是集中在她那块疤痕上了。还有我的一个邻居莎乐小姐,她已是一个发育成熟的少女了,身材高大,肩胛美丽,体态丰腴;她是个漂亮的女人,但不能算是美人,不过娇媚、平和的气质和温厚的天性,还是值得一提。她的姐姐莎丽夫人是尚贝里最漂亮的女人,已经不学音乐了,但是她叫她的十分年幼的女儿学,她那正在成长的美可以令人预料她将来一定不会亚于她的母亲,如果不是头发不幸有点红黄色的话。在圣母访问会女修道院有一位年轻的法国小姐,也是我的学生,她的名字我忘记了,但她应该算是我心爱的学生之一。她说起话来,学会了修女们那种慢条斯理的派头,但是用这种声调说出的非常俏皮的话,似乎和她的仪态很不相称。另外,她还相当懒惰,轻易不肯费点力气把她的才智表现出来,而且,远不是所有的人能够享受到她的这种恩惠。我教了她一两个月,总是不能得心应手,以后,她才逐渐发挥了她的才智,使我的教学也比以前快了一些,如果单凭我自己,我是不能做到这一点的。我在教课时很高兴教,但是我不喜欢被迫去教课,更不喜欢受时间的约束。无论在什么事情上,约束、屈从都是我不能忍受的,约束和屈从甚至会使我厌恶欢乐。据说,在穆斯林中间,黎明的时候,有人要从大街上走过,命令丈夫们尽自己对妻子应尽的义务;要是我在这种时候,一定不会是个服从命令的好土耳其人。

    我在中产阶级中间也有几个女学生,其中有一个对我的某种关系的变化有间接影响。既然我应该什么都说出来,这点我也是要谈的。她是一个香料商的女儿,名叫腊尔小姐。她是希腊雕像的真正模特儿;如果世界上存在无生命、无灵魂的真正美人,那我一定要把她看成是我平生所见到的最美丽的姑娘了。她那种淡漠、冰冷和毫无感情的态度简直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不论是让她高兴,或是惹她生气,都同样是办不到的。我确信要是有个男人对她采取什么无理行动,她也会任凭摆布的,这当然不是由于她心里愿意,而是由于麻木不仁。她的母亲唯恐她碰到这种危险,一步也不离开她。她母亲叫她学唱歌,还给她请了一个年轻教师,她是想尽一切办法来引起她的乐趣,但也毫无效果。在教师挑逗小姐时,母亲挑逗教师,二者都同样毫无效果。腊尔太太除了天生的活泼以外,还有一种轻佻劲儿,也是她女儿应该有而没有的。她是个活泼、漂亮的小个子女人,脸上有儿点麻子,一双热情的小眼睛,稍稍有点红,因为她差不多总是害眼。每天上午我来到她家的时候,给我预备的奶油咖啡早就摆在那里了,母亲总是忘不了以紧紧贴住嘴唇的亲吻来迎接我,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真想对她的女儿回敬同样的一吻,看看她到底有什么表示。说真的,所有这一切都非常自然,就是腊尔先生在场,也照样是爱抚和亲吻。丈夫确是一个好脾气的男人,不愧是她女儿的父亲,他的妻子并不欺骗他,因为没有欺骗的必要。

    我对于这些爱抚毫不介意,仍按照我素日那种愚蠢的看法,认为这只是纯粹友谊的表示。然而,我也有时感到不耐烦,因为活泼的腊尔太太的要求越来越苛了,要是我白天从她的店铺前面经过而不进去一会儿的话,就免不了一场麻烦,所以,我有急事的时候,就不得不绕远儿走另一条街,因为我知道她那里是进去容易出来难的。

    腊尔太太对我太关心了,因此不能使我对她毫不动情,她的关怀使我非常感动。我认为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就对妈妈说了。其实就是我感到有什么神秘的成分,我也是会跟她谈的,因为不论什么事情,要我对她保守秘密是办不到的;我的心赤裸裸地摆在她的面前,如同摆在上帝的面前一样。她对于这件事并不象我看得那样单纯。我认为只不过是友谊,她却认为这是另有所图的一种表示。她断定腊尔太太为了维持自己的面子也要把我变成不象我在她面前表现的那样呆头呆脑,迟早会用种种方法让我明白她的意思。她认为由另一个女人来开导她的学生是不应该的,而且她还有更正当的理由来保护我,不让我陷入我的年龄和我的地位可能使我遇到的陷阱。就在当时,我曾面临着一个更危险的陷阱的诱惑,虽然我总算逃脱了,但是这使她看出了还有其他危险在不断地威胁着我,她认为必须采取她力所能及的一切预防措施。

    孟顿伯爵夫人是我的一个女学生的母亲,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但是名声很坏。据说她曾使许多家庭不和,并曾给安特勒蒙家带来了悲惨的后果。妈妈和她交往相当密切,所以了解她的性格。妈妈无意之中引起了孟顿夫人的某个意中人的注意,虽然妈妈后来既没有去找他也没有接受过他的约请,孟顿夫人却把这作为一种罪名加在妈妈的身上。自此以后,孟顿夫人就使出了种种手段来对付她的对手,但是一次也没有得逞。我来说一件最可笑的例子吧。她们俩和附近的几位绅士一同到野外去了,其中也有我刚才提过的那位先生。某一天,孟顿夫人向这些先生中的一个人说,华伦夫人只会矫揉造作,毫无情趣,衣饰不整,而且象个老板娘似的,总盖着自己的胸部。那位先生喜欢打趣,回答她说:“至于后一点,她有她的理由,据我了解,她的胸上有一块象一个令人讨厌的大老鼠那样的病,真是象极了,而且象是在跑动似的。”恨和爱一样。是容易使人轻信的。孟顿夫人决心要利用这个发现。有一天,妈妈正和孟顿夫人的那位不领情的情人一块玩纸牌,孟顿夫人抓住了这机会跑到妈妈的背后,把她的椅子弄个半倒,巧妙地揭开了她的项巾,但是,那位先生并没有看到大老鼠,却见到了完令不同的情形,想忘掉要比想看到还困难。这是使那位夫人大失所望的一件事。

    我并不是一个值得孟顿夫人关心的人物,因为她需要自己身边有一些出名的人士。不过,她对我也多少有点注意,这并不是由于我的容貌——对此她无疑是一点也不放在心上的——而是由于人们认为我所有的那点才华,这点才华对于她的喜好或许有些用处。她对于讽刺有一种相当强烈的爱好。她好用一些歌曲或诗句来讽刺不合她心意的人,如果她真的发现我相当有才可以帮助她写几句美妙的讽刺诗,而且我也十分乐意把它写下来,我们俩可能会把尚贝里闹得天翻地覆的。要是人们追究起这些诽谤文字的作者的时候,孟顿夫人就可以把我牺牲掉,自己完全不负责任,而我则可能被囚禁终生,来领受在贵妇人面前充当才子的教训。

    所幸,这些事情一点儿也没有发生。孟顿夫人为了和我谈话留我吃了两三次饭,她发现我不过是个傻瓜。我也感觉到这一点,并为此而自怨自艾,恨自己没有我的朋友汪杜尔的才华;其实,我倒该感谢自己的愚蠢,因为它使我避免了许多危险。我在孟顿夫人跟前只有仍旧做她女儿的音乐教师,但是我在尚贝里的生活却相当平静,一直受到人们的欢迎。这比我在她跟前成为一个才子,而在当地其他人面前成为一个毒蛇,要强得多了。

    尽管如此,为了使我摆脱青年时代的危险,妈妈认为已经到了该把我当作成年人来对待的时候了。她立刻这样做了,但她所采取的方式非常奇特,是任何女人在这种情况下也想不出来的。我发觉她的态度比往常严肃了,她的谈话也比平日更有教训气味了。在她素日的教导中经常夹杂的玩笑话突然没有了,换上了十分沉着的口气,既不亲切也不严厉,似乎是在准备要作一番说明。她这种突然的改变,我寻思了好久也清不透其中的原因,于是我就直接向她提了出来,而这正是她所期待的。她向我提议第二天到郊外的小园子里去作一次散步。第二天一清早我们就去了。她事先作好了安排,整天时间只有我们两人在一起,没有任何人来打搅;她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来使我能够接受她要给我的恩情,但是她不象别的女人那样用巧计和调情来达到目的,而是用充满感情和良知的谈话。她说的那些话,与其说是对我的诱惑,不如说是对我的开导,刺激感官者少,感动心灵者多。但是,无论她那番既不冰冷也不忧伤的话说得如何出色,如何有益,我都没有以应有的注意去倾听,也没有象从前那样把她的话深深地铭刻在心上。谈话一开始,她那种预作准备的神态已使我精神不安了,因此,在她说话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就心不在焉地沉思起来。我并没怎样专心听她所说的话,而只是琢磨她到底想要达到什么目的。我寻思了半天才明白她的用意所在,这对我说来的确是不容易的。我刚一明白她的意思,她这种新奇的主意——自从我和她生活在一起以来,一次也没有这样想过—一就把我完全给吸引住了,再也不容我去想她所说的话。我心里只顾想她了,她说什么我也没有注意听。

    为了让年轻人注意听取要对他们说的话,先给他们暗示一下他们非常感兴趣的目标,是教师们常犯的错误,这样做的结果适得其反。我在《爱弥儿》一书中也未能避免这种错误。年轻人都是这样:受到向他们提出的目标吸引以后,他们就专门去想这个目标,就象要飞似地直奔目标而去,不再去听你为了使他们达到这个目标所作的序幕式的谈话了,因为你那种慢条斯理的讲法不合他们的心意。如果要让他们注意听话,就不要让他们事先知道你最终要说什么,这一点妈妈可做得拙笨了。她那种喜欢一切事情都要有系统的奇怪性格,使得她总是耗费心思地来说明她的条件。可是我一看出好处,连什么条件都不听,就急着满口答应了。我不相信世界上会有哪个男人在这种情况下能有讨价还价的直爽的勇气,如果他这样作了,也不会得到哪个女人的原谅。由于同样古怪的天性,她在这种协议上还用了最郑重的手续,给了我八天的考虑期限,而我又故意向她说我不需要这个期限。其实,这更是怪到极点的——我倒是非常乐意有些考虑的日子,她这些新奇想法使我很激动,另一方面我自己的思想也非常混乱,需要一些时间来整理一下。

    大家一定会以为这八天对我真象八个世纪之久。恰恰相反,我倒希望这八天真能成为八个世纪。我不知道怎样描写我当时的心境,心里充满了杂有急躁情绪的恐惧,既在渴望又生怕渴望的事情真的来到,以至有时心里真想找个什么妥当办法避开这种已经允诺的幸福。大家可以设想一下我那热情奔放和贪恋异性的气质,燃烧的血液,痴情的心,我的精力,我的强壮的体质,我的年龄。再想想我当时渴望得到女人却还没有接触过任何一个女人的情况,想象、需要、虚荣、好奇,全都交织在一起,使我欲火中烧,急切地要作一个男人,表现为一个男人。加之,大家尤其要想到,因为这是不应忽略的,我对她那种热烈而情致缠绵的依恋不但始终没有冷淡下来,而且一天比一天加深了,我只有在她身旁才感到快乐,只是为了想她才离开她。我这颗心完全被她占据了,不仅是她的恩情和她的可爱性格,乃至她的女性、她的容貌、她的身体,一句话,就是整个的她,不管是哪一方面,凡是可以使我感到她可爱的一切都占据了我的心。虽然她比我大十到十二岁,大家不要以为她年纪大了,或是我觉得她是如此。自从五、六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就使我着迷以来,她实际改变得很少,甚至在我看来她丝毫也没有改变。对我说来,她始终是迷人的,而当时大家也都认为她这样。只是她的身体稍稍发胖了。其他方面。完全和过去一样,同样的眼睛,同样的肤色,同样的胸部,同样的容貌,同样美丽的淡黄色头发,同样的快乐活泼,甚至声音也是同样的声音。她青春时代的那种清脆语声,给我留下的印象是那样深刻,直到今天,我每次听到一个少女的悦耳嗓音,还不能不为之动心。

    当然,在我等待占有自己非常爱慕的一个女人的期间,我本应害怕的是由于没有足够的力量控制我的欲望和想象,约束不了自己,竟想将时间提前。大家以后会看到,等我年岁稍大的时候,只要一想到有个自己所爱的女人正在等候我,尽管她并不能给我多大的慰藉,我的血液也会立刻沸腾起来,虽然我和她相隔只不过是很短的一段路程,可是要叫我心里坦然地走这段路,也是不可能的。那么,正当我年轻力壮时期,到底是出于什么不可思议的理由,对于青春的初次欢乐,竟如此毫无兴奋之感呢?我为什么在期待那瞬间临近的时候,反而感到痛苦多于快乐呢?我为什么对于本应陶醉的欢乐竟会感到有点反感和恐惧呢?毫无疑问,如果我能够很得体地避开这种幸福的话,我一定心甘情愿放弃这种幸福。我曾经说过,在我对她的爱情中有许多离奇古怪的东西,无疑,这就是一件大家想象不到的古怪事。

    已经气愤的读者也许认为,她已经委身于另一个男人,现在她又要在两个人之间平分自己的宠爱,在我的心目中她的身分一定降低了,可能有一种鄙视的心情削弱了我对她的爱慕。读者要这样想那就错了。这种平分的情况的确使我非常痛苦,因为这种敏感很自然,再说,我也确实觉得这种事对她对我都是不体面的;但是,我对她的感情不会因为这种关系而受到丝毫动摇,而且我可以发誓,我对她的爱从来也没有象我不大想占有她的时候那样更为情意绵绵的了。我非常了解她那纯洁的心和冷漠的气质,用不着怎么想也能明白,她之所以献身自荐是和肉欲的快乐没有丝毫关系的。我完全确信,她只是由于想使我摆脱掉那些几乎不可避免的危险,使我能够保全自己和守住本分,才不惜违背了她自己所应遵守的本分。而对于这一点,她的看法和其他女人的看法是有所不同的,这我在下面将要说到。我既怜悯她,也怜悯我自己。我恨不得对她说:“不,妈妈,不必这样,不这样,我也保证不会辜负你的。”但是,我不敢这样说。首先,这是一件不该说的事,其次,说实在的,我感到这也不真实,事实上,只有她一个女人能使我抵挡住其他的女人,使我经得起诱惑。我虽然不想占有她,却很高兴她能使我免去占有其他女人的欲望,因为我把一切能使我和她疏远的事情都看作是一种不幸。

    长期同她一起过着天真无邪的共同生活,这个习惯绝没有削弱我对她的感情,而是更加强了这种感情。但同时也扭转了它的方向,可以说这种感情更加亲切、更加温柔了,而性的成分也更加少了。由于张口妈妈闭口妈妈叫得太多了,而且总是以儿子的态度对待她,日久天长,我就真把自己看作她的儿子了。我想这就是我为什么虽然那样爱她,却不怎么想占有她的真正原因。我记得很清楚,我最初对她的感情虽不十分强烈,却是十分淫秽的。在安讷西的时候,我曾处于如醉如痴的状态;到了尚贝里,我却不那样了。我对她的爱可以说要多么强烈就有多么强烈,可是我爱她主要是为了她而不是为了我,至少我在她身边所追求的是幸福而不是享受。她对我来说,胜似姐姐,胜似母亲,胜似朋友,甚至胜似情妇,正因为这样,她才不是我的一个情妇。总之,我太爱她了,不能别有所图,这在我思想里是最清楚的。

    与其说渴望不如说是畏惧的那个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既然什么都应许了,也就不能说了不算。我的心实践了我的诺言,并不希求报偿。不过,我却得到了报偿。于是,我便第一次投入了一个女人——我所崇拜的一个女人的怀抱。我幸福吗?不,我只是得到了肉体上的满足。有一种难以克服的忧伤毒化了它的魅力。我觉得我好象犯下了一桩乱伦罪似的。有两三次,我激动地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的时候,我的眼泪浸湿了她的胸脯。她呢,既不显得忧伤,也不显得兴奋,只有温存和平静。因为她根本不是一个喜欢纵欲的女人,没有追求过这方面的满足,所以她既没感到性的快乐,也不为此而懊悔。

    我再说一遍,她的一切过失都在于她缺乏判断能力,决不是出自她的情欲。她是上等家庭出身,心地纯洁,她喜欢正派的行为,她的性情是正直和善良的,趣味也相当高雅。她生来就是为了做一个具有完美品德的女人,她也喜欢这样做,但是她没有能遵守这种品德,因为她一向所听从的不是把她引向正路的感情,而是把她引入迷途的理性。当许多错误的道理引她走入迷途的时候,她的正确的感情一直在抵抗。可惜的是,她喜欢炫耀自己的哲学,因而她凭自己的见解所创立的道德原则,往往破坏了她的心灵启示的持身之道。

    她的第一个情人达维尔先生是她的哲学教师,他灌输给她的一些理论都是以诱惑她为目的的。他发现她非常忠于自己的丈夫和自己的职责,始终保持冷淡,理智很强,不是从感情方面所能攻破的,于是就用一些诡辩之词来向她进攻,结果达到了目的。他向她证明她所遵守的妇道完全是教理问答中哄小孩一类的胡说八道,两性的结合——这个行动的本身是最无关紧要的;夫妻之间的忠实只是为了顾全外表,它的道德意义只涉及公众舆论;做妻子的唯一责任就是使丈夫安心,因此,不为人所知的不忠行为,对于她所欺骗的丈夫来说是不存在的,对于自己的良心也是一样。总而言之,他说服了她,使她相信不忠行为的本身实在算不了什么,只是因为别人知道了不好看才成了问题,所以任何一个女人,只要能表现得象个贞洁的女人,她事实上也就是个贞洁的女人。这个坏蛋就这样达到了他的目的,他败坏了一个年轻女人的理智,他没有能败坏她的心灵。他受到了最猛烈的嫉妒心的惩罚,因为他认定她在按照他教她对待自己丈夫那样来对待他本人。我不知道在这一点上他是否弄错了。贝莱牧师被认为是他的后继人。就我所知,这个年轻女人的冷漠天性本应保护她不接受这套理论,但恰巧妨碍她日后抛弃这套理论。她始终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于她认为毫无意义的小事那么重视,她从来也没有把在她看来毫不费事的节欲当成美德。

    为她自己,她并没有怎样滥用这个错误的理论,但是她却为了别人而滥用它,所以如此,是因为她相信另外一条差不多是同样错误的道理,而这个道理又和她善良的心灵正相吻合。她始终相信,没有任何力量比“占有”更能使一个男人依恋一个女人的了,虽然她对她的朋友的感情只是出于纯粹的友谊——这是一种十分缠绵的友谊,她用她所掌握的一切手段。使他们更紧紧地依恋她。而最令人感到惊奇的是她几乎每次都能成功。她确实非常可爱,和她相处得越密切,发现她的可爱之处也就越多。另一点值得指出的是,就是在她第一次失足之后,她差不多只是宠爱不幸的人,显贵人物在她跟前都是枉费心机。如果她已经对一个男人产生了同情,最后却又没有爱上他,那一定是因为他太不可爱了。如果她选择的对象配不上她,这决不是出于她那高尚的心灵向来十分陌生的某些卑鄙动机,而完全是由于她的性格过于慷慨,过于善良,过于同情,过于敏感的缘故,她的明辨能力往往不足以驾驭这种性格。

    尽管几项错误的原则把她引入了歧途,可是有多少值得赞美的原则她曾始终不渝地在遵守啊!如果这些错误能够称作弱点的话,她已用多少美德弥补了这些弱点啊?何况其中肉欲的成份又是那么微乎其微!固然,那个人在一点上欺骗了她,然而也是那个人在其他许多方面出色地指导了她。她那殊少冲动的情欲常常使她能够遵循明睿的见解,只要她的诡辩哲学未能使她走入迷途时,她的行动也是正确的。即使她做了错事,她的动机也值得赞赏;由于认识上的错误,她做了错事,但决没有任何坏心眼。她对于口是心非和弄虚作假是深恶痛绝的。她为人正直,真诚,仁慈,无私;她信守诺言,忠于朋友,忠于自己认为应该遵守的责任。她既不会对人进行报复,也不会憎恨别人,她甚至不能理解,为什么宽恕竟然算作一种了不起的美德。最后,就拿她那最不可原谅的行为来说,她很不看重她给予别人的宠爱,也从来不把她的宠爱当作进行交易的手段;她滥用自己的宠爱,但是决不出卖宠爱,虽然她不断采用种种权宜之计来维持生活。我敢大胆地说,苏格拉底既然能够尊敬阿斯帕西雅,他也一定能够尊敬华伦夫人。

    我早料到,说她既具有多情的性格又具有冷漠的气质,人们一定会和往常一样毫无根据地指责我自相矛盾。也许这是大自然的过错,这种结合是不应该存在的;但我只知道她确实是这样的人。认识华伦夫人的人今天还有不少人健在,他们都能证明她就是这样的人。此外,我甚至敢说,她只知道生活中有一种真正的快乐,那就是让她所爱的人快乐。人们尽可以对此任意评论,用高明的论断证明这不是事实。然而我的责任就是说明真实情况,并不一定要人们相信。

    我方才所说的,都是在我们有了进一步的关系以后的交谈中渐渐领会到的,我只是在这些交谈中才感到我们这种亲密关系的快乐。她原来希望她对我的宠爱会给我带来好处,这是一点也不错的;她的恩情对于我的发展产生了巨大作用。在这以前,她对我只是象对一个孩子似的,单单谈我的事。现在,她开始把我当作一个成年男子而向我谈她自己的事了。她和我所谈的一切,引起了我很大兴趣,使我非常感动,我不能不深自反省,我从她所说的知心话中得到的益处比从她的教导中所得的还要多。当你真正感到对方的话是肺腑之言的时候,自己的心灵也一定会敞开来接受一个陌生心灵的真情的流露;一个教育家的全部箴言也赶不上你所爱恋的一个聪明女人的情意缠绵的话语。

    我和她的这种亲密关系,使她对我有了比以前更高的评价。虽然我的样儿有些拙笨,她认定我经过一番教育后可以到上流社会里走动,如果有朝一日我能在交际场中站稳脚跟,我是可以自奔前程的。根据这种看法,她认为不仅要培养我的智力,也要整顿我的外表和我的举止,她要使我变成一个既和蔼可亲又令人尊敬的人。如果说在上流社会中得到成功是和品德可以结合起来的话(我是不相信这一点的),那么至少我确信除了她所采取的并且也要教给我的那个途径外,是没有别的办法的。华伦夫人深明人情世故,在待人接物上有一套湛深的艺术;她与人交往既不虚伪,又不疏忽,既不欺骗人,也不刺激人。但是,这种艺术是她的性格所固有的,也是传授不了的;她自己运用这套艺术要比她讲解这套艺术高明得多,而我又是世界上最不能学会这种艺术的人。因此,她在这方面所作的一切,都差不多等于徒劳,就连她请教师教给我跳舞和剑术也是一样,我的身体虽然轻巧灵便,却连一个小步舞都没学会。由于我脚上有脚鸡眼,我用脚后跟走路已经成了习惯,即使用罗谢尔盐治疗,也没法改过来。虽然我的样子很灵便,可是我从来没能跳过一个小沟。在剑术练习室就更糟糕了,学了三个月,我还是在学习如何档开击来的剑,始终不会突刺。而且我的手腕不够灵活,胳膊没有劲,当我的教师要击落我的剑时,我总是握不紧。此外,我对这种运动和教我剑术的教师极端厌恶。我从来没想到一个人对于杀人的技术会有那么大的自豪感。他为了使我能接受他的大天才,就用他一窍不通的音乐作比方,他认为剑术中的第三和第四姿势和音乐中的第三和第四音程有很显然的相似之处。如果他要作一次虚攻,他告诉我要注意这个升半音符号,因为在古代音乐中的升半音符号和剑术中的虚攻是同一个字。当他把我手中的实习剑打掉的时候,就笑着对我说,这是一个休止符号。总之,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象他这样一个帽子上插着羽毛、胸前带着护胸甲的自以为多才多艺的家伙,他简直令人难以忍受。

    所以,我的剑术进步很小,不久我就纯粹由于厌恶而把剑术放弃了。但是,我在一种比较有用的艺术方面却有了显著的进步,那就是满足于自己的命运,不再希望更显赫的地位,而且我开始觉得我没有这种天分。我一心希望妈妈生活得愉快,我喜欢总呆在她的身边,在我不得不进城教音乐而离开她的时候,尽管我对音乐那样爱好,我开始觉得这是件麻烦事。

    我不知道克洛德·阿奈是不是看出了我们之间关系的亲密性质,但是我有理由相信这事未能瞒过他。他是一个绝顶聪明而又非常审慎的小伙子;他从来不说违心的话,但也并不总是把心里所想的都谈出来。他一点也没显出他已经知道了我们的事情,只是从他的行动上看,他象是知道了。他的这种谨慎态度当然不是出于心灵的卑贱,而是因为他赞成他的女主人的见解,所以他不能非难她按照这些见解所采成的行动。虽然他和她一样年轻,但他非常老成,非常庄重,甚至把我们俩看成两个应该宽容的孩子,而我们则把他看成一个可敬的人,我们也应该对他保持相当的尊重。我只是在他的女主人对他不忠实以后,才了解到她对他的爱是如何深沉。由于她知道我的思想、我的感情以至我的生命都受她的支配,所以向我说明了她是如何爱他,以便让我也能同样爱他;她在这点上所要强调的,与其说是她对他的爱,不如说是她对他的尊敬,因为后者是我最能和她分享的一种感情。她常说。我们俩对她的幸福都是不可缺少的,当她说这样话的时候,有多少次我们两个人都感动得拥抱着流下眼泪啊!希望读这段叙述的女士们不要恶意地笑她。既然她是这样的气质,这种需要并无暧昧的成分;这纯粹是她心灵的需要。

    于是,我们三个人就这样组成了一个世界上或许是绝无仅有的集体。我们的愿望,我们的关注,我们的心灵都是共同的,一点没有越出我们的小圈子。我们三个人共同地、排他地生活在一起已成了习惯,如果在我们吃饭的时候,三个人中缺了一个或者有外人参加,就好象一切秩序都乱了;尽管妈妈和我们每个人之间都有个别的亲密关系,我们总觉得仅有两个人在一起不如三个人都在一起的时候那样愉快。在我们之间之所以不致产生苦恼,是由于相互间的极大信赖,之所以不会感到厌烦。是因为我们平常都很忙。妈妈不断计划这个,打算那个,整日活动奔忙,也轻易不让我们两人闲着没事干,再加上我们都有点自己的事要做,也就把时间都占满了。在我看来,闲暇无事和孤独一样,也是社会上的苦难的根源。长时间面对面地待在屋子里,什么事也没有,一个劲儿地东拉西扯,这是最能使人的思想变得狭隘,最能惹是生非、钩心斗角、造谣中伤的了。当大家都在忙着的时候,除非有事要说,谁也不说话,可是当大家什么事都没有的时候,话就不得不一个劲儿地说下去,这是最厌烦最危险的事情。我还敢进一步说,为了使一个小的集体有真正的快乐,我主张每个人不仅都应当做点什么事,而且要做点多少需要用心的事。例如,打花结就等于没事做。打花结的女人和闲着没事的女人一样需要谈话消遣。可是她要是做刺绣的话,情况就不同了,由于专心刺绣,别人说话时她简直就没有答话的工夫。特别感到讨厌和可笑的是,要是这时候在她眼前有十多个闲人,起来坐下,走来走去,闲得没事用脚后跟来回打转,把壁炉上的瓷菩萨转来转去看个不住,并且还不断搅动他们的脑子,以便来维持他们没完没了的闲谈。不用多说,这真是一桩美妙的事!这样的人,不管在哪儿,总是要给别人和自己带来麻烦。我在莫蒂埃的时候,常到女邻居家去编丝带,如果我回到社交场中,我会经常在口袋里装上一个小转球,整天地拿来转着玩,省得没话说时说废话。要是每个人都这样做,人们就不会变得那么坏,他们的互相交往也就更信实可靠了,而且我认为,也会更愉快些。总之,谁要是觉得这可笑,那就让他们笑吧,我却认为,适于现在这个时代的唯一道德,就是小转球的道德。

    再说,我们也几乎用不着为了摆脱厌烦而自己去找事做,那些不受欢迎的客人总会给我们留下很多的事情,除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外,自己也不会有什么空闲。这些客人从前使我产生的那种不耐烦的情绪并没有减低,所不同的只是我闹这种情绪的时间减少了。可怜的妈妈丝毫没有放弃她那好对自己的事业和方案作种种幻想的老毛病。相反,家庭的生计越困难,她就愈在她所憧憬的事情上用心思。眼前的生活来源越减少,她就越对将来充满幻想。随着年岁的增长,她这种老毛病愈来愈甚,当她渐渐失去社交的乐趣和青春的乐趣的时候,她就用寻求秘方和制订计划的乐趣来代替她所失去的乐趣。家里总不断有一些江湖医生、制药商、术士以及形形色色喜欢搞空洞计划的人,他们吹嘘将来他们会有百万钱财,而当前他们连一块银币也不会放过。没有一个人是从她家里空手出去的。但是,有一件事我不明白,我不知道在那么长的时间,她用什么方法来应付那么多的开销,既没有耗尽她的财源,也没有使她的债主感到头疼。

    在我现在所说的那个时期,她最热中的计划——在她所拟定的计划中,这并不能算作最不合理的一个计划——是在尚贝里创设一所皇家植物园,还要聘请一位享有薪金待遇的技师,不用说就可以知道,这个位置是要派给谁的。这座城市位于阿尔卑斯山脉中部,很适于进行植物学研究,妈妈总是用一个计划来促进另一个计划的实现,因此她在制定成立植物园的计划时就又拟定了创设一个药剂研究所的计划;在这个地方,药剂师也就是仅有的那几位医生,成立一个药剂研究所实际上倒是很有用的。国王维克多逝世以后,太医格洛希退居尚贝里,她认为这是对这个计划很有利的条件,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她才想出了这个计划。不管怎么样吧,她开始拉拢起格洛希来,但拉拢他却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他是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最刻薄最粗鲁的人。现在举两三个例子由读者去判断吧。

    有一天,他和其他的医生会诊一个病人,其中有一位青年医生是从安讷西请来的,是经常给那个病人看病的医生。这位青年人对他们医生这个圈子的规矩还不够熟悉,居然敢不同意太医的意见。太医对他的话不作回答,却只问他什么时候回去,路过什么地方,乘哪班马车。年轻的医生—一作答后,反过来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要托他代办,格洛希说:“没事,没事,我只是想在你走的时候,我很乐意到楼上的窗户旁看看一个蠢驴在马车里是个什么样儿。”他吝啬的程度是和他的富有与冷酷完全一样的。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向他借钱,并提出了最可靠的保证,他却紧握着他朋友的手,咬着牙说:“朋友,就是圣彼得从天上下来,用三位一体担保向我借一百法郎,我也不借给他。”有一天,萨瓦地方的长官,一位非常虔诚的伯爵比贡先生请他吃饭,他提前很早就到了,那位长官大人正在作祈祷,就请他一同作,他不知怎样回答,只作了一个可怕的鬼脸后也跪下了,但是,刚刚念了两句“万福玛利亚”,他就忍不住了,猛地站起来,拿起手杖,一句话没说就走了。比贡伯爵追着对他说:“格洛希先生!格洛希先生!您别走呀,厨房里正在给您烤一只美味的鹧鸪呢!”他回过头来回答伯爵说。“伯爵先生!您就是给我一个烤天使我也不等了。”妈妈想拉拢而终于拉拢上的太医格洛希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人。虽然他非常忙,但也常常来看她,和阿奈很要好,很重视他的知识,并且怀着景仰的心情谈论他。令人出乎意料的是,象他这样一个粗鲁无礼的人,为了消除过去的印象,竟向阿奈表示特别尊重。虽然阿奈早已不是仆人了,但大家知道他过去是仆人,也许还是同样需要由太医的威望和示范来使人对他采取另眼看待的态度。克洛德·阿奈身穿黑色上衣,假发梳得整整齐齐,风度端庄,彬彬有礼,行动明智谨慎,医学和植物学的知识相当渊博,再加上医学界领袖人物的关照,依理而论,如果成立皇家植物园的计划能够实现,他很有希望担任皇家技师之职而受到一致的推崇。实际上格洛希很欣赏这项计划,也采纳了这个计划,只等和平局面一出现,开始考虑一些有关公益的事并能筹出一笔经费的时候,再向宫廷提出。

    如果这个计划实现了,我一定会投身到植物学上去,因为我生来就象是要干这门学科的,但是,一个意外的打击使这个计划落了空,无论计划怎样周密,遇到这样的意外。也是要被推翻的。我是注定了要逐步变成苦命人的典型。可以说,上帝特意要叫我经受种种严酷考验,把所有能防碍我做苦命人的一切,都用手拨开了。有一次阿奈到山顶上去寻找一种白蒿。这是只有在阿尔卑斯山上才生长的一种稀有植物,格洛希先生当时正需要它,这个可怜的青年竟在这次上山采药的时候跑得太热了,得了胁膜炎;据说,他所采的药材正是治这种病的特效药,但也救不了他的命。尽管有医道高明的名医格洛希的医治,尽管有他的善良的女主人和我的尽心照顾,他在我们终归无效的救护之下,经过一番临终前的异常痛苦的挣扎,终于与世长辞了,这是得病后的第五天。在他死前只有我劝慰过他,我的心情是那样痛苦和热诚,如果他当时神智清醒,能够了解我的意思,一定会得到一些安慰的。我就这样失去了我一生中仅有的一个最忠实的朋友。他是一位罕见的、值得尊敬的人物,天赋的才能补足了他不曾受到的教育,出身低贱,却具有伟大人物的一切品德。如果他有较长的生命和适当的职位,他一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物。

    第二天,我怀着异常真挚的沉痛心情向妈妈谈起了他;在谈话中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卑贱的不应有的念头:我想接收他生前穿过的几件衣服,特别是那件曾引起我注意的漂亮的黑上衣。我既然这样想,也就这样说出来了,因为在她跟前,我总是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这句卑鄙而难听的话更能使她感到刚刚死去的那个人对她的损失是多么大的了,因为无私与心地高尚正是死者生前所具有的最优秀的品质。这个可怜的女人,一句话也没有说,就扭过头去哭了起来。可爱而又可贵的眼泪啊!我明白这些眼泪的意义,每颗泪珠都流到我的心里了,它们把我心里所有卑鄙肮脏的东西一点痕迹不留地完全冲掉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产生过这样的念头。

    阿奈的死亡不但给妈妈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也带来了物质上的损失。从此以后,她的事情一天不如一天了。阿奈是一个精明而谨慎的青年,他维持着他女主人家里的一切秩序。大家怕他那双机警的眼睛而不敢过于浪费。就是妈妈本人也因为怕他的指责而竭力克制自己那喜欢挥霍的习性。对她来说,单单他的爱是不够的,她还要保持住他的尊敬和避免他的正当的指责,因为在她滥用别人钱财或是浪费自己钱财的时候,他有时是敢于责备她的。我和他有同样看法,甚至也提出同样的忠告,但是,我在她身上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我的话不如他的话那样有作用。他既然不在了,必须由我来代替,可是我既没有这种能力,也没有这种兴趣,所以不能胜任。我本来就不很细心,性情又怯懦,虽然我也暗自滴咕几句,却还是一切听其自流。再说,固然我获得了和阿奈同样的信任,却不能具有同样的权威,看见家里杂乱无章,我也叹息,我也抱怨,但是,我说的话谁也不听。我还太年轻、太浮躁,我还不能凭理办事,当我要干预时,妈妈总是亲热地轻轻拍拍我的脸蛋,叫声“我的小监督”,迫使我仍旧扮演起适合于我的角色。

    我平素就深感到她那种毫无节制的花费早晚要把她置于穷困的境地,现在我作了监督,亲眼看到帐本上的收支不平衡,这种感觉就越发深刻了。我内心里一直存在的吝啬倾向,就是在这时养成的。固然,我除了一时的发作外,从来不曾真正浪费过金钱,就是在此以前,我也从来没有为钱而操过多么大的心。现在我却开始注意这件事,而且也关心起自己的小钱袋来了。由于一种崇高的动机,我竟变成了爱钱的人;实际上,因为我已预见到要发生不幸的事,所以我一心只想给妈妈攒一点钱,以备不时之需。我担心的是她的债权人可能请求扣押她的年金,或者是她的年金完全被取消,因此,在我那幼稚的眼光看来,我认为我那一点儿积蓄倒可能帮她很大的忙。但是,为了攒点钱,特别是为了把其保存住,必须瞒着她,因为在她东挪西借的时候,叫她知道我还存有体已钱是不合适的。于是我就到处找严密的地方藏上几个金路易,并且准备不断地添加点,一直到将来有一天如数当面交给她为止。但是,我太笨了,凡是我所选择的地方总会被她发现的,后来,她为了暗示我她已发觉这个秘密,就把我所藏的金币拿走,换上了更多一些别的钱币。于是我只得难为情地把我那一点体已钱送到公用的钱袋中来。而她总是又用这些钱为我购置一些衣服或其它用的东西,例如银剑、怀表等等。

    我确信攒钱是永远不会成功的了,而且对她说来这也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最后,我觉得为了预防我所担心的不幸发生,在她无力供给我饭吃而她自己也要断炊的时候,我必须学会由我来供给她的生活需要,此外,没有其他途径。不幸的是,我竟只从爱好出发来制定自己的计划,疯狂而顽固地想在音乐中寻求财运,我觉得我的脑袋室充满了主题和歌曲,我认为只要我能善于利用,我就会立刻成为一个名家,一个当代的俄耳浦斯,我那优美的歌声可以把全秘鲁的银子都吸引过来。对我来说,识谱的能力固然已经不错了,重要的却是要学会作曲。困难就是找不到教我作曲的人,只拿拉莫所著的那本《和声学》来自学,是没希望达到目的的,而且自从勒·麦特尔先生走了以后,在萨瓦便没有懂和声学的人了。

    在这里,大家又要看到我这一生中不断出现的和我的目的适得其反的事情,这些事情往往在我认为已经可以达到目的时候,却使我走到和我的目的正相反的地方去了。汪杜尔时常和我谈起关于布朗沙尔神父的事,他是教他作曲的老师,是一个具有卓越天才的有名人物,当时他在伯臧松大教堂担任音乐指挥,现在在凡尔赛的小礼拜堂当音乐指挥。于是我便打算到伯臧松去跟布朗沙尔神父学音乐,我认为这个想法非常合理,以至还说服了妈妈,让她也认为这是个合理的想法。于是她就以她那好铺张的习惯给我准备起行装来了。这样,我的计划是想防止她破产,是想将来能够弥补上由于她的浪费而欠下的亏空,可是在着手执行这个计划的时候,却又使她花费了八百法郎,我为了防止她将来破产反而加速了她的破产。虽然这种举动是很荒唐的,我的心中和妈妈的心中却都充满了幻想,我确信,我所进行的一切对她是有好处的。她则深信我所进行的一切对我是不无裨益的。

    我原以为汪杜尔还在安讷西,可以求他写一封介绍信给布朗沙尔神艾,但他已不在那里了。我所有的可做证明的东西就是汪杜尔留给我的一篇四声部的弥撒曲,这是他的作品,也是他亲笔抄写的。我就拿着这件代替介绍信的东西到伯臧松去,路过日内瓦的时候,我看望了几位亲戚,经过尼翁的时候,我去探望了父亲,他和往常一样接待了我,并且答应把我的行李寄到伯减松,因为我骑着马,行李随后才能到达。我终于来到了伯臧松,布朗沙尔神父很好地接待了我,答应教我音乐,并且表示愿意尽量照拂我。在我们正要开始的时候,父亲寄来了一封信,说我的行李在瑞士边境的鲁斯被法国关卡扣留并没收了。这消息把我吓坏了,我就尽量托我在伯臧松刚认识的几个熟人打听一下没收的原因,因为我确信里面没有一点违禁品,我想象不出我的行李是根据什么理由被没收的。最后,我知道了原因,我必须介绍一下,因为这是非常有趣的事。

    我在尚贝里认识了一位上了年纪的里昂人,他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名叫杜维叶。他在摄政时代的签证局做过事,由于赋闲便来到这里的土地登记处工作。他和上流社会人士交往过,不仅有才能,而且有学问,为人温和有礼,他也懂得音乐,我们两人当时在一个办公室工作,在那些粗俗不堪的人们中间,我们格外显得亲近。他和巴黎方面有一些通讯关系,常供给他一些无谓的小品文,一些昙花一现的新奇作品,这些作品也不知为什么就传播起来,也不知怎样就无声无息了,要是没有人提起,永远不会有人再想到它们。我曾带他到妈妈这里来吃过几次饭,可以说他是有意和我要好,为了博得我的欢心,他想设法使我也爱上这些毫无价值的东西,其实我一向就讨厌这种无聊的文章,我是这一辈子也不会谈这类东西的。为了不使他扫兴,我只好收下这些宝贵的纸片,顺手就把它们装进衣袋里,除了找手纸用时,我再也不会想起它们来,因为这是它们唯一的用途。真不巧,这些可恶的文章有一篇丢在我只穿过两三次的新礼服上衣的口袋里了,那身礼服是我和同事们应酬时穿的。这篇东西是让塞尼优斯教派作家模拟拉辛的悲剧《密特里达德》里最优美的一幕而写的一篇游戏诗文,文字索然寡味,我连十行也没有读,由于不慎就把它丢在衣袋里了,因而造成了我的行李被扣押的原因。关卡的官吏们把我的行李开列了一个清单,清单前面加了一篇洋洋大观的检验书,检验书上首先断定这个文件来自日内瓦,是准备到法国印刷和散发的,于是他们就借题发挥。对上帝和教会的敌人大加责难,对他们自己的虔诚警惕则大加颂扬,说正是由于警惕性高才制止了这个万恶阴谋的实现。毫无疑问,他们认为我的衬衣也有异教气味,因为他们根据这张可怕的小纸片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没收了。由于我想不出什么办法,我始终也没得到我那可怜的行李如何处理的消息。去找那些税务机关里的官吏们时,他们向我要这个说明,那个单据,这个证明,那个记录,手续十分复杂,简直叫我堕入迷魂阵中,我只好干脆把行李全都不要了。我非常后悔没有把鲁斯关卡的那分检验书留下来,要是把它收集到准备随同本书一并出版的资料集里,一定会显得特别引人注意。

    这项损失使我在布朗沙尔神父那里还没学到什么就不得不立刻返回尚贝里。看到我无论干什么都不走运,经过全盘考虑以后,我决定一心一意地和妈妈待在一起,听凭她的命运的支配,和她苦乐相共,也决不再为自己无能为力的将来枉费心机了。她就象我给她带来宝贝一样地欢迎了我,又慢慢地把我的衣物添置起来;我的不幸对她对我都是相当大的,但是差不多和事情的发生一样快,不久我们就把它忘掉了。

    这次的不幸虽然给我对音乐所抱的热望泼了冷水,我却始终不遗余力地在研究拉莫的那本书,由于苦心钻研,终于对它有了理解,并且试写了几支小曲,成绩倒还不错,因而又增加了我的勇气。安特勒蒙侯爵的儿子贝勒加德伯爵在奥古斯特王逝世以后就从德累斯顿回来了。他在巴黎住过很久,非常喜爱音乐,对于拉莫的音乐更是爱之若狂。他的兄弟南济伯爵会拉小提琴,他们的妹妹拉尔杜尔伯爵夫人会唱歌。这一切便使音乐在尚贝里盛行起来。他们举办了一个公开的音乐会,最初曾打算请我担任指挥,然而不久就看出我不胜任,于是另做了安排。我仍然把我作的几支小曲拿去演奏,其中有一支合唱曲大受人们的欢迎,这当然还不能算作很成熟的作品,不过其中却充满着新的曲调和引人入胜的音节,人们决想不到作者就是我。这些先生们不相信我这个连乐谱还读不好的人竟能作出相当不错的曲子来,他们怀疑我可能是拿别人的劳动成果充当自己的。为了证明真伪,有一天早晨,南济伯爵拿着克莱朗波的一支合唱曲来找我;他说,为了使这个曲子便于演唱,他已经给它变了调,但是由于一变调,克莱朗波写的伴奏部分就不能演奏了,要我给它另配个伴奏低音部。我回答说,这是一件相当繁重的工作,不能马上做到。他以为我是在寻找脱身的借口,就逼着我至少要写一个宣叙调的低音部。我答应了,当然作得不甚好,因为我不论作什么事,必须在毫不紧张的情况下从容不迫地去做,但这次我作的至少合乎规则,而且是当着他的面作的,这样他就不能怀疑我不懂作曲的基本原理了。也正因为这样,我的那些女学生才没退学,不过我对音乐的兴趣开始有些冷淡了,因为举行一个音乐会,人们竟没把我放在眼里。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和约缔结了,法国军队又越过山回来了。有许多军官来看望妈妈。其中有奥尔良团的团长劳特莱克伯爵,后来他当了驻日内瓦的全权大使,最后成了法兰西的元帅。妈妈把我介绍给他。他听了妈妈说的一番话后,似乎对我很关心,向我许下了不少诺言,可是,直到他临死的那一年,在我已不需要他的时候,他才想起了自己的那些诺言。年轻的桑奈克太尔侯爵也在同时到达尚贝里,他的父亲当时是驻都灵的大使。有一天,他在孟顿夫人家吃晚饭,正好我也在座。饭后大家谈起了音乐,他非常熟悉音乐,当时《耶弗大》这个歌剧正十分流行,他便谈起了这个歌剧,并叫人把谱子拿来。他提议要和我一同唱这个歌剧,使我感到十分狼狈。他打开曲谱,正碰上那段著名的二重唱:

    人间,地狱,甚至天堂,

    都要在主的面前战栗。

    他问我:“你愿意唱几个音部?我来唱这六个音部。”我还不习惯法国音乐中的那种急促的节奏,虽然我有时也勉强唱过几段,但不了解一个人怎么能够同时唱六个音部,就是同时唱两个音部也不行啊。在音乐中,使我最感头痛的就是迅速地从一个音都跳到另一音部,同时眼睛还要看着整个乐谱。由于看到我当时那种推托的样子,桑奈克太尔先生显然怀疑我不懂音乐。也许就是为了验证我到底会不会,他才要我把他打算献给孟顿小姐的一支曲子记录下来。这件事我是无法推辞的。于是他唱我记,我并没请他重唱多少次就记下来了。然后,他把我记录的谱子看了一遍,认为我所记的一点不差,非常准确。他因为亲眼看到了我刚才为难的情况,就对这项微小的成绩大加赞扬。说起来,这本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其实,我是很通音乐的;我所缺乏的只是那种一看就会的聪明劲儿,这是我在任何事情上也不行的,而在音乐方面,只有经过长期的练习才能达到这种程度。不管怎样,难得他想的这么周到,要在大家和我个人的心目中消除当时我所受到的那点小小的挫折,他这种盛情美意我总是十分感激的。十二年或十五年之后,在巴黎各种人家里我又遇见了他,我曾多次想向他提起这件事,向他表示我到现在仍记忆犹新。但是,他在那以后双目失明了,我怕回忆当年那些事情会引起他的伤感,所以就没有谈。

    我正在接近一个转折点,我过去的生活开始从这里过渡到现在的生活。从那时一直保持到现在的一些友谊关系,对我说来都成为非常宝贵的了。这些友谊往往使我对那个愉快的、默默无闻的时期感到留恋,那时自称是我的朋友的人们,都是爱我这个人而跟我交朋友,他们对我的友情纯粹出于至诚,而不是出于和一个名人来往的虚荣心,也不是居心寻求更多的机会来损害他。我和老友果弗古尔的相识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尽管有人用种种手段离间我们,他却永远是我的好友。永远!可惜的是,唉!他最近去世了。但是,他只是在生命终了的时候才停止了对我的友爱,我们的友谊只是由于他的去世才告结束。果弗古尔先生是世界上罕见的好人。凡是见到他的人没有不爱他的,和他一同生活,就不能不和他结下深厚的友谊。在我一生之中,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比他更磊落爽朗,更和蔼可亲,更恬静淡泊,显出更多的感情和智慧,博得人们更多的信赖。不管是怎样拘谨的人和他都会一见如故,就象相交有二十年之久那样亲密。连我这样一个见到生人就侷促不安的人,和他初次见面也毫无不自然的感觉。他的风度,他的声调,他的言谈和他的仪表完全谐调。他的嗓音清脆、饱满、响亮,是一种雄壮有力的优美低音,能充满你的耳鼓,响到你的心房。没有人能象他那样总是那么愉快、那么和蔼,没有人能有他那样的真诚朴实的风度,也没有人能象他那样既有纯朴的才华又有高尚的修养。除此而外,他还有一颗爱人的心,而且是一颗过分多情的心。他有一种为人帮忙不大选择对象的性格,热心帮助朋友,更确切地说。他能帮助谁就做谁的朋友。他能满腔热情地办别人的事,同时又十分巧妙地安排自己的事。果弗古尔是一个普通钟表匠的儿子,他本人也做过钟表匠。但是,他的风度和他的才干召唤他走向另一个社会圈子,而他不久就进入了。他和当时驻日内瓦的法国代表克洛苏尔先生结识以后,两人十分要好。克洛苏尔在巴黎给他介绍了一些对他有用的朋友。他通过这些人获得了供应瓦莱州食盐的职务,每年可有两万利物儿的收入。他的运气总算不错了,在男人方面就到此为止,但在女人方面,则有应接不暇之势,他不能不加以选择,并且做到了如愿以偿。最稀奇、最值得敬佩的是,尽管他和各种身分的人都有交往,可是他无论到什么地方,人们都喜爱他,都欢迎他,他从没有受过任何人的嫉妒和憎恨,我相信他这一辈子一直到死也没遇到过一个仇人。幸福的人啊!他每年都要到埃克司温泉浴场来,附近一带的上流社会的人全聚集在那里。他和萨瓦的所有贵族都有来往,他从埃克司到尚贝里来探望贝勒加德伯爵和伯爵的父亲安特勒蒙侯爵。妈妈就是在这位候爵家和他相识并将我介绍给他的。这种一面之交似乎谈不上什么友谊,其间又中断了多年,但是在我以后要叙述的场合中我们又见面了,并且成了莫逆之交。因此,我就满可以谈谈这位十分亲密的朋友了;但是,即使我不是出于任何个人利害关系而追念他,对于象他这样一个有吸引力的、得天独厚的人。我认为,为了人类的荣誉也是应该永志不忘的。这个十分可爱的人和其他人一样,也有自己的缺点,读者以后可以看到;但是,他如果没有这些缺点。说不定就不会那样可爱了。为了能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人物,他也应该有些需要别人原谅的事情。

    这个时期,我和另一个人也有过来往;这一来往一直没有停止过,并且还不断地以追求世俗的幸福——这种追求在一个人的心中是多么难以混灭啊?——诱惑我。这个人就是孔济埃先生,他是萨瓦的绅士,当时既年轻又可爱,一时高兴想学音乐,更确切地说,要结识我这个教音乐的人。他除了具有艺术的天才与爱好以外,还有一种非常可亲的温柔性格,我十分看重有这种性格的人,所以不久我们就成了莫逆之交。正在我头脑中开始滋长着的那种文学与哲学的萌芽,只要稍一培养和激励就能完全发育起来,这时候,我在同他的交往中正遇到了这种培养和激励。孔济埃先生对音乐没有多大天赋,这对我说来却是一件好事,教课的时间完全消磨在练习音阶以外的事情上了。我们吃早点,闲谈,阅读新的出版物,对音乐则只字不提。当时伏尔泰和普鲁士皇太子的通信正名噪一时,我们常常谈论这两位著名人物。后者不久就登基了,当时已经部分地显露出他日后将成为什么样的人;另一位,当时所受的诋毁正如现在所受到的赞美,这使我们对他的不幸深感同情,这种往往与伟大天才俱来的不幸当时仿佛专钉住他似的。普鲁士皇太子年轻时很少幸福,而伏尔泰生来就象是一辈子不能享福的人。由于我们关心这两个人,于是也关心起和他们有关的一切。我们把伏尔泰所写的文章都读了,一篇也没有漏掉。我对他的作品所发生的兴趣,引起我要学会用优雅的风格写文章的愿望,于是我竭力模仿这位作家文章的绚丽色彩,他的作品的优美文笔已经使我入了迷。过了不久,他的《哲学书简》出版了。虽然这并不是他最好的著作,然而正是这些书信有力地吸引我去探求知识,这种新产生的兴趣。从此就一直没有息灭。

    但是,我真正完全献身于知识的时机尚未到来。我的性情始终还有些轻浮,那种想东奔西跑的癖好并未消失,只是一有所减少,而且这时华伦夫人的生活方式还助长了这种癖好。对于我那喜欢孤独的性情说来,她这里可真是太乱了。每天都有一些陌生人川流不息地从各处到她这里来,我确信这些人所想的无非是各按自己的方式来欺骗她,这种情况使我日益感到住在这里真是一种苦刑。我自从在妈妈的信赖中接替了克洛德·阿奈的位置以后,我对于她的景况知道得更清楚了,那种每况愈下的情形使我感到恐慌。我曾无数次向她提出忠告,央求,恳请,发誓许愿,结果一概无效。我曾跪在她的脚下,再三向她说明正在威胁着她的灾难,竭力劝她紧缩开支,并提议首先从我身上开始,我向她说,在年轻的时候忍受点艰难,要比欠下很多债,到了老年陷入困境,受到债主们的逼迫强得多。她体会到我的满腔热诚,也和我抱有同感,她满口答应了我,说得恳切动人。但是,只要来一个无赖汉,她便立刻都忘掉了。在千百次证明我的忠告无效以后,除了闭眼不看我无力防止的灾难外,我还有什么办法呢?我既看守不住家门,只好离开这里去尼翁,日内瓦、里昂作一些短暂的旅行。这种旅行使我暂时忘却了内心的愁苦,但同时又由于我的花费而增加了产生愁苦的根由。我可以发誓,如果我节省开支真能使妈妈得到好处的话,我是情愿不花一文钱的。但是,我确实知道,我省下来的钱也要溜到那些骗子的手里去,所以我便利用她有求必应的弱点来和他们分享了。我就好象一只从屠宰场出来的狗,既然保不住那块肉,就不如叼走我自己的那一份。

    出门旅行是不难找到借口的;单单妈妈的事也就有的是借口。她和各处都有来往,都有要接治或办理的事,这就需要委托一个稳妥可靠的人去办。她只愿意派我去,我也正希望出门,这就不可避免地使我过着一种东奔西跑的生活。这些旅行使我得以结识一些有用的人,他们以后都成了我的良朋益友。顺便提一下,有一个在里昂认识的佩里雄先生,就他对我表示的好感说来,我很后悔没有能继续和他来往。至于我和好心的巴里索结识的经过,等到适当的时候再谈。在格勒诺布尔,我认识了代邦夫人以及德巴尔东南谢议长的夫人,她是一位非常有才华的女人,如果我能常去拜访她,她一定会对我发生好感的。在日内瓦,我认识了法国代表克洛苏尔先生,他常和我谈起我的母亲,虽然她已经去世很久了,往事仍在他心头索回。另外我还结识了巴里约父子,父亲把我叫作他的孙儿,他是一个令人非常喜欢与之交往的人,也是我认识的人中最可尊敬的人物之一。在共和国的动荡期间,这两位公民参加到互相敌对的党派中去:儿子参加了平民党,父亲加入了政府党。当人们于一七三七年拿起武器的时候,我正在日内瓦,亲眼看到他们父子二人都全副武装从同一幢房子里走出来,父亲往市政厅方面走去,儿子则前往自己的集会地点,两人明明知道,两小时后一定会重新相遇,面对面站着并互相残杀起来,这种可怕的情景留给我的印象是那样深刻,以致我发誓:假如我恢复了公民权的话,我决不投入任何内战,并且永远不在国内用武力支持自由,既不用个人行动支持,也不用言论支持。我能够证明,我曾在一个极其微妙的情况下遵守了这个誓言,这种审慎的态度,我认为是应该得到赞许的。

    那时候,我还没感到武装起来的日内瓦在我心里激起的这初期的爱国热情。由于一件应该由我负责的十分严重的事件,读者可以看出我离这种爱国热情还远着呢,这个事件我当时忘了谈它,现在却不该略而不谈了。

    我的舅父贝纳尔前几年为领导建筑他所设计的查尔斯顿城前往卡罗来纳。他不久就在那里去世了。我那可怜的表兄也为效忠普鲁士王而捐躯,这样我的舅母就差不多同时失去了丈夫和儿子。这种丧夫折子的损失,使她对我这样一个仅存的近亲增加了几分亲热。我到日内瓦去的时候便住在她家,闲来无事就翻阅舅父遗留下的书籍和文件。我发现了许多有趣的著作和别人料想不到的书信。我的舅母对于这堆破烂旧书是不太重视的,我愿意拿走什么就可以拿走什么。我只看中了两、三本由我的外祖父贝纳尔牧师批注过的书,其中有罗霍尔特的四开本的“遗著”,这本书的空白边上写满了非常精湛的注解,它使我对数学产生了爱好。这本书以后就一直放在华伦夫人的藏书之中,很可惜我没有把它保藏下来。除了这些书籍外,我还拿了五、六本手稿,唯一的一个印刷本,是著名的米舍利·杜克莱所写的一份文件,他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可惜性情过于好动,遭到日内瓦官员们极为残酷的迫害,最近死在阿尔贝的城堡中,他被监禁在那里好多年了,据说是因为他曾参预了伯尔尼的阴谋事件。

    这份文件是对日内瓦大而无当的筑城计划的一个相当正确的批评。该计划已经部分地付诸实施,一些专家由于不了解议会实行这个宏伟计划的秘密目的,曾对该计划极力加以讽刺。米舍利先生因不赞成这个计划,被筑城委员会开除了。然而他认为,不用说自己是二百人议会中的议员,就是以公民的资格也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于是写了这个文件,并且轻率地印了出来,虽然并未发行。他只印了二百份,分发给议员,此项印刷品完全被邮局根据小议会的命令扣留了。我在舅父的文件中找到了这份文件以及他的答辩书,我把这份文件与答辩书都拿走了。我作的这次旅行是在我离开土地登记处以后不久,当时我和担任处长的果克赛里律师仍保持相当的交情。以后不久,关税局长请我作他儿子的教父,并且请果克赛里夫人作教母。这种荣誉简直使我晕头转向,我对同这位律师有了如此亲近的关系感到自豪,为了要显示自己能够当得起这样巨大的荣誉,我一定要装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的样子。

    由于这种想法,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把米舍利先生的印刷文件拿给他看,那的确是一份稀有的文件,很可以拿来向他证明我是属于知道政府机密的日内瓦的名人之列。但是,由于某种难以解释的谨慎动机,我没有把我舅父对这份文件的答辩书拿给他,也许因为那是一份手稿,而律师先生所需要的只是印刷品。然而,他非常了解我愚蠢地交给他的那份文件的宝贵价值。从此我就没能收回它,也没有再见到它。后来,我深信无论再费多大力气也要不回来了,使索性做了个人情,把他所强占的东西变成了给他的赠品。毫无疑问,他一定拿着这份十分稀奇而毕竟没有多少实用价值的文件到都灵宫廷大肆吹嘘去了,并且还一定会想尽办法要按照这个文件可能的售价来索取一大笔钱。所幸在未来的一切不测风云之中,撒丁王围攻日内瓦是一件可能性最小的事。可是这也不是绝对不可能的,那么,我由于愚蠢的虚荣心而把这个要塞的最大缺点透露给它的资格最老的敌人,这就成为一件应该永远自责的憾事了。

    我就这样在音乐与医药,以及在制定种种计划和到各处旅行之间消磨了两三年,不断从这件事转向另一件事,不知道一定要干什么。然而,我对学问也渐渐发生了爱好,常去拜访作家,听他们谈论文学,有时自己也插上几句,但我与其说是对书中的内容有所了解,不如说是在玩弄书上的佶屈聋牙的词语。在我去日内瓦的时候。有时顺便去探望我亲爱的老友西蒙先生,由于他把他从巴耶或从哥罗米埃斯那里所得到的学术界的最新消息讲给我听。使我增高了求知的热情。在尚贝里我也常常和一位多明我会的修士见面,他是一位物理学教授,一个很和善的教士,他的名字我现在已经忘记了,常常作一些使我感到非常有趣的小试验。有一次,我曾打算学他的办法制造密写墨水,我在玻璃瓶里装了多半瓶生石灰、硫化砷和水,用寨子紧紧塞好,差不多就在同时瓶内剧烈地沸腾起来,我赶紧跑过去,想打开瓶塞,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瓶子象颗炸弹似的爆炸了,溅了我一脸。我咽了一口硫化砷和石灰的混合物,结果差一点儿要了我的命。以后,我当了六个星期的瞎子,从此我明白了,不懂物理实验的原理就不能乱动手。

    这个意外事件对我的健康说来可真不是时候,因为最近一个时期我的身体已经越来越坏了。我真不明白,我的体格本来很好,又没有任何过分的嗜好,为什么现在明显地一天天衰弱下去。我的体格相当魁梧,胸部也很宽,我的呼吸本应是舒畅的,然而我却经常气短,有时觉得很憋闷,不由地就发起喘来,而且有时心跳,有时吐血;后来,我开始经常发烧,而且一直没有痊癒过。我的内脏没有任何毛病,又没有作过任何有伤身体的事,为什么在青春时期竟到了这样的地步呢?

    俗话说:“创毁剑鞘”。我的情况正是这样。我的激情给我以生命力,同时也伤害了我。或许有人问:哪些激情呢?一些不值一提的事,一些极端幼稚的事,但这些事却使我就象是要占有海伦,或者要登上统治世界的宝座那样激动起来。首先是关于女人的事。当我占有了一个女人的时候,我的感官虽然安定了,但我的心却依旧不能平静。在炽烈的肉欲的快感中,爱的需求在吞食着我。我有了一个温情的妈妈,一个亲爱的女友;但是我还需要一个情妇。于是我就将一个想象中情妇放在妈妈的位置上,为了哄骗我自己,我千百次地变换她的形象。当我拥抱着她的时候,如果我意识到躺在自己怀里的是妈妈,即使我拥抱得同样有力,我的欲望也会息灭;虽然我为妈妈的温存而落泪,我却享受不到快乐。肉欲的快乐啊!这是男人命中注定的一部分吗?唉!即使我这一生中只有一次尝到了爱的全部欢乐,我也不相信我这个孱弱的身体能够经受得住,我可能当场死去的。

    因此,我终日受着这种没有对象的爱情的煎熬,也许正是这种爱情才更消耗精力。想到可怜的妈妈的境遇每况愈下,想到她那种不审慎的行为不久就必然要使她彻底破产,我忧心忡仲,焦灼万分。我那可怕的想象总是走在不幸事件的前面,不断向我描绘出那个极可怕的不幸的情景及其后果。我预见到,我将要为穷困所迫而必须离开我已为之献出生命、而且缺了她我就不能享受到生活乐趣的那个女人。我所以总是心神不宁,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欲望和担忧互相交替地侵蚀着我。

    音乐对我说来是另一种激情,虽然不十分炽烈,但也同样耗费我的精力,因为我对它也入了迷。我拚命钻研拉莫的那些难懂的著作,虽然我的记忆力已不听我使唤,我还是固执地加重它的负担。为了教音乐课我不断地东奔西跑;此外我还编写了一大堆乐曲,时常要通宵抄写乐谱。但是,为什么要提到这些经常性的工作呢?在我这轻佻的头脑中所想的一切蠢事,那些为时短暂、只占一天时光的爱好:一次旅行,一次音乐会,一顿晚餐,一次散步,读一本小说,看一出喜剧,所有这一切无须事先考虑安排就可以享受到的快乐或办得到的事情,对我说来都同样可以成为十分强烈的激情,当它们变得热烈可笑的时候,都能把我折腾得够呛。克利弗兰的虚构的不幸,(我曾疯狂地阅读《克利弗兰》一书,而且屡次中断、又屡次拾起来,)我敢说,比我自己的不幸更叫我难过。

    有一个曾在俄国彼得大帝的宫廷里做过事的名叫巴格莱的日内瓦人,他是我见过的最无耻最荒唐的人。他经常装着一脑袋和他一样荒唐的计划,他把百万巨款说得易如反掌,而一无所有他也毫不在意。他有件纠纷要在元老院解决,所以到尚贝里来了,一来就把妈妈笼络住了,这是理所当然的,他慷慨地给妈妈拿出了他那许多一本万利的宝贵计划,而把妈妈仅有的那点银币一块一块地骗走了。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人,他也看得出来;对于我这样的人,看出我的心意当然是不难的。他不惜用种种卑鄙手段来巴结我。他会走几步棋,便提议教我下棋。我几乎是迫不得已才试了一试;刚刚学会了一点走法,我的进步就非常之快,第一局快完时,我就用他开始时让我的堡垒将了他的军。只这一下,我就变成了棋迷。我买棋盘棋子,买加拉布来的棋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再也不出门了。我日日夜夜进行钻研,努力把所有的布局都记在心里,不管好歹一个劲儿往脑子里装,自己跟自己片刻不停、没完没了地下起棋来。经过两三个月的苦练和不可想象的努力,我就到咖啡馆去了。那时我面黄肌瘦,差不多象一个傻子。我要试一试手,就和巴格莱先生再杀一场;第一盘我输了,第二盘我又输了,一直输到二十盘;我脑袋里的那些走法全乱套了,我的想象力也完全迟钝了,眼前的一切仿佛在云雾中一样。每逢我拿起菲里多尔或斯达马的棋谱,练习和研究各种布局时,结果还是和上次一样:由于极度疲劳而造成的精力衰竭,我的棋下得比以前更糟了。而且,就是我把棋暂时放下一个时期或者努力继续钻研,也总是和那第一次下棋一样,一点进步也没有。我的程度,始终是第一次下棋终局时那个程度。我就是再练习千百年,也不过是拿堡垒将巴格莱的军的水平而已,其他一点进展也不会有。大家一定会说,这个时间消磨得真好!不错!我的确用去了不少时间。我只是到了精力实在难以继续的时候,才放下了这最初的尝试。我从房间里出来时,简直象个从墓穴里出来的人,要是继续这样下去,恐怕也是不久于人世的。人们不难想见,象我这样气质的一个人,而且是在青年时期,要想保持健康确实是困难的啊!

    身体的衰弱,也影响了我的情绪,使我那好作奇思异想的热情冷淡了一些。由于感到体力衰退,我变得比较安定了,一心只想旅行的热望也有所减低。我比以前喜欢呆在家里了,我感到的不是烦恼,而是忧郁。病态的敏感代替了激情,沮丧变成了悲伤;我时常无缘无故地叹息落泪,我觉得还没享受到人生的乐趣,生命就要逝去。想到我那可怜的妈妈行将陷入破产的凄惨境地,我心中十分难过;我敢说,我唯一悲伤的,就是我要离开她,使她处于一种凄凉的境地。最后,我完全病倒了。她用远胜过母亲对儿女的心肠来照料我,这对她本人说来,倒是一件好事,因为这不仅使她不再去关心她那各式各样的计划,同时还可以避开那些给她乱出主意的人。如果死亡在那时来临的话,那该是多么甜蜜呀!虽说我没享受到多少人生的幸福,但我也没有遭遇到多少人生的不幸。我那恬静的灵魂,可以在尚未痛感人间的不公正之前安然离去,这种不公正使生与死都受到了毒害。我堪以自慰的是,在我的同命者身上还保持着我的存在,这也就是虽死犹生啊。如果我对她的命运没有什么忧虑的话,我死的时候就会象安然入睡一样;而且这些忧虑的本身又由于有一个温柔多情的对象,痛苦也就减轻了。我常对她说:“你是我整个身心的保护者,你要让我感到幸福啊。”有两三次,在我病得最厉害的时候,我夜里从床上爬起来,拖着有病的身子摸到她的房里,向她提出一些劝告,这些劝告,我敢说,都是非常正确和明智的,而最突出的一点还是我对她的命运的关切。眼泪好象是我的营养品和药物,我坐在她身边的床沿上,握着她的双手,和她一同洒下的眼泪,使我的精神又恢复起来了。这种夜间谈话有时长达几小时,当我回到自己屋子的时候,我觉得比去的时候好了许多。她对我许下的诺言,给我的希望,使我感到欣慰,一切烦恼都消失了,于是我就怀着听凭上帝安排的宁静心情安然地入睡了。假如我在这个时候死去,我是不会感到死亡是多么痛苦的。上帝呀,我这一生经历了多少人间恨事,经历了使我生活动荡不安的多少风暴,以致生命对我说来简直成了一种负担,但愿结束这一切的死亡来临的时候,它会象当年一样,不会让我感到更大的痛苦吧!

    由于她的百般照顾、细心看护和令人难以置信的关怀,她终于把我救活了,而且,的确也只有她能够这样做。我不太相信医生们的医疗,却非常相信一个挚友的照顾:同我们的幸福休戚相关的事情总是要比任何其他事情做得更好些。如果说生活中真有一种快乐的感觉,那一定是我们现在所感到的两人相依为命的那种感觉。我们相互间的爱恋并未因此而日益增长,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在我们这种极质朴的爱恋中,却产生了一种令人说不出来的更亲密、更动人心弦的关系。我完全成了她的作品,完全变成了她的孩子,她比我的生身母亲还亲。我们不知不觉地已经谁也离不开谁了,我们的生命也仿佛糅合在一起了,我们不仅感到谁都需要谁,而且还觉得只要两人在一起就什么都满足了。我们已经习惯于不再考虑我们身外的一切事物,而把我们的幸福和一切愿望完全寄托在两人的互相占有中。我们的这种占有可能是人世上绝无仅有的占有;这不是我前面说过的那种一般爱情上的占有,而是某种更本质的占有,它不是基于情欲、性、年龄、容貌,而是基于人之所以为人的那一切,除非死亡,就绝不能丧失的那一切。

    这一如此可贵的转折,为什么没有为她和我的此后余生带来长久的幸福呢?这不是我的过错,我深信这一点,我对此感到宽慰。这也决不是她的过错,至少她不是故意的。但是事情注定了:人的不可制服的本性又占了上风。不过,那不幸的结局也不是一下子发生的。感谢上天的安排,曾有过一个间隔期间:短暂而宝贵的间隔期间啊!它不是由于我的过错而终止的,我也不能怪自己没有很好地加以利用。

    虽然我的大病痊癒了,但精力并未复原,我的胸部还在发疼,余留的微烧始终未退,一直软弱无力。我只想在我所喜爱的女人身边度我的余生,使她永不放弃她所下的决心,叫她知道幸福生活的真正所在,并尽我的力量使她成为幸福的人,除此以外,我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但是我不仅认为而且也感觉到在一所阴暗凄凉的房子里,两人寂寞无聊地终日对坐,最后也会感到愁闷的。改变这种状况的机会不用找,自已就来了。妈妈认为我应该喝牛奶,并且要我到乡下去喝。我表示,只要她和我一块儿去,我就同意。这一要求她马上就答应了,问题只在于选择什么地点。郊外的那个园子谈不上真正的乡下,四周又有别人家的房子和花园,没有一点儿可作乡居之所的吸引力。再说,自从阿奈去世以后,为了节约,我们已经不要这个园子了,我们也无心去照顾园中的植物。由于我们还有许多其他的事情要做,放弃这样一个简陋的地方,并不使我们感到惋惜。

    现在,我趁她对城市生活发生厌倦的时机,建议她索性离开城市,搬到幽静的地方去住,在那里找一所离城较远的小房子,使那些讨厌鬼再也找不到我们。如果她这样做了的话,则由她的守护天使和我的守护天使启示给我的这个主意,很可能使我们一直到死过着幸福安静的生活。然而,这并不是我们注定要享的福分。妈妈过惯了豪华生活,她注定要遭受的穷困和不幸带来的种种痛苦,使她不致过分留恋人生。至于我,这个各种灾难的牺牲品,注定要留在社会上,以便有一天能给任何热爱公众幸福,热爱正义,不靠同伙支持,不靠党派庇护,单凭自己的正直而敢于公开向人类说真话的人做个榜样。

    一种不幸的顾虑把她抱住了。她怕得罪房主人,不敢离开她那所破房子。她对我说:“你的隐居计划非常好,也很合我的心意,不过,过隐居生活也需要钱呀,放弃我这所监牢般的房子,就有失去饭碗的危险,当我们在树林里找不到饭吃的时候,还得到城里来找。为了避免这种麻烦,我们最好不要完全离开城市。我们就继续给圣劳朗伯爵那点房租吧!这样他就不致停止我的年金。我们要设法找所小房子,它离城的距离可以使你享受生活的安静,又在必要时可以随时回城里来。”事情就这样决定了。找了一些时候,我们就决定居住在沙尔麦特村属于孔济埃先生的一段土地上;这个地方就在尚贝里旁边,但是很僻静,仿佛离城有百里之遥。在两座相当高的山丘之间,有一个南北向的小山谷,山谷底部的乱石和灌木丛中有一道溪水,沿着这个山谷,在半山腰间疏疏落落地座落着几所房子,任何一个喜欢在比较偏僻比较荒野的地方过隐居生活的人,对这里都会非常满意。我们看了两三处房子,最后选择了最漂亮的一所,这所房子的所有人是一位正在服役的贵族,名叫诺厄莱。房子很适于居住。前面是一座高合式的花园,上面是一片葡萄园。下面是果树,对面是一个小小的栗树林,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处泉水;再上一些,山上有作牧场用的草地,总之,对我们所要建立田园生活必要的一切应有尽有。据我记忆所及,我们大概是在一七三六年的夏末住到那里去的。我们第一夜在那里睡下的时候,我真是快活极了。我拥抱着这位可爱的女友,欣喜若狂,激动得睁着泪汪汪的双眼对她说道:“哦,妈妈,这真是幸福和纯洁的住所啊。我们要是在这里找不到幸福和纯洁,那就别到其他地方去找了。”

    第六章

    我不能接着说:但是,没关系,我什么都不要了。我甚至不要所有权,只要我能享受就够了。我早就说过,而且也体会到,所有者和占有者往往是完全不同的人,即使把丈夫和情夫间的区别撇开不谈。

    我一生中的短暂的幸福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使我有权利说我不曾虚度此生的那些恬静的但迅即逝去的时光,就是这时开始的。宝贵而令人留恋的时光呀!请再为我开始一次你们那可爱的历程吧;如果可能的话,请在我的回忆里走得慢一些,虽然实际上你们都是那样飞快地过去了。怎样才能把这段动人而单纯的记述按我的意愿写得很长呢?怎样才能把同样的事情反复重述,却不叫读者和我自己都感到厌烦呢?再说,如果这一切都是具体的事实、行为和言谈,我还能够描写,还能用某种方式把它们表达出来;但是,如果这既没有说过,也没有做过,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而只是感受过和体验过,连我自己除了这种感觉本身以外,也说不出使我感到幸福的其他原因,又怎么能够叙述呢?黎明即起,我感到幸福;散散步,我感到幸福;看见妈妈,我感到幸福;离开她一会儿,我也感到幸福;我在树林和小丘间游荡,我在山谷中徘徊,我读书,我闲暇无事,我在园子里干活儿,我采摘水果,我帮助料理家务——不论到什么地方,幸福步步跟随着我;这种幸福并不是存在于任何可以明确指出的事物中,而完全是在我的身上,片刻也不能离开我。

    在我一生中的这个可贵的阶段所发生的一切,在这个阶段我所作、所说和所想的一切,没有一件是我不记得的。在这个时期以前和以后的一些事,有时只是片断地浮现在我的脑际,即使想起来时,也是参差不齐的和零乱的。只有这个时期的事情,我完全记得,当时的情景至今犹历历在目。在年轻时候,我的想象力总是向前展望,现在则只是追溯往事,以甜蜜的回忆来填补我永远失去的希望。我看不出未来有什么可以诱惑我的地方,只有回忆过去,能给我带来乐趣;我现在谈到的那个时期的回忆是那样生动,那样真实,使我常常感到幸福,尽管我有过不少不幸。

    关于这些回忆,我只举一个例子,由此可以判断它们,是多么真实多么有力。我们头一砍到沙尔麦特去过夜的那天,妈妈是坐轿子去的,我跟在后面步行。我们走的是一条山路,她的身体又不轻,她怕轿夫们过于劳累,差不多半途上就下了轿,剩下的路程打算步行。在路上,她看见篱笆里面有一个蓝色的东西,就对我说:“瞧!长春花还开着呢!”我从来没有见过长春花,当时也没有弯下腰去看它,而我的眼睛又太近视,站着是不能辨认地上的花草的。对于那棵花,我当时只是漫不经心地瞥了它一眼,从那以后,差不多三十年过去了,我既没再遇见这种花,也不曾注意到这种花。一七六四年,我在克莱希耶和我的朋友贝鲁先生一同登上一座小山,山顶上有一个很漂亮的花厅,我的朋友把它叫做“美景厅”,确是名副其实。那时我采集了一点儿植物标本。我一面往上走,一面不时地朝树丛里看看,我突然间高兴地叫了一声:“啊!长春花!”事实上,也真是长春花。贝鲁看出我非常激动,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希望他以后有一天读了这段文字就能明白。根据这么一件小事给我留下的印象,读者就不难想见那个时期的一切事物给我留下的印象该是多么深刻的了。

    不过,野外的空气并未能恢复我原有的健康。我本来就衰弱无力,现在更衰弱了。我连牛奶都消化不了,只好停止饮用。当时正流行着用泉水治病的方法,于是我就试行起泉水疗法来,但我运用得很不得当,以致这种疗法不但未能治好我的病,反倒几乎送了我的命。我每天早晨一起床,就拿着一个大杯子到泉边去,我一边散步一边喝,一直喝了两大瓶泉水。我每顿饭后的酒也完全停止了。我所喝的水和绝大多数的山水差不多,有些硬,不好消化。简单说,不到两个月我就把一向很健全的胃完全弄坏了,吃什么也不能消化,我确信再也没有痊愈的希望了。与此同时,我又突然得了一种病,不论就病的本身来说,还是就它那一直影响我一生的后果来说,都是很奇特的。

    有一天早晨,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并不比往日坏,但当我正在移动一个小桌子的时候,突然觉得全身发生了一种几乎不可理解的震动。我想最好把这种变化比作血液中起了一阵暴风,它立刻袭击到我全身。我的动脉跳动得非常激烈,我不仅感觉到跳动,甚至还听得到跳动的声音,特别是颈部动脉的跳动。此外,两个耳朵嗡嗡直响,这种嗡嗡声包括三个甚至四个声音:粗而低沉的声音,较为清晰的好象潺潺流水的声音,尖细的哨音,最后则是我刚才说的那种跳动声;我不必按我的脉搏或用手摸我的身体,就能毫不困难地数出跳动的次数。我耳朵里的这种响声是那样厉害,以致使我失去了以前那种锐敏的听觉,我虽然没有完全变成聋子,但是从那以后,我的听觉迟钝了。

    我的惊慌和恐怖是可以想见的。我以为自己要死了,就躺到了床上。医生也请来了。我颤抖着向他叙述了我的情况,我说我是治不好了。我相信医生也是这样想的,但是他仍然尽了他的职责。他向我罗哩罗嗦地说了许多道理,可是我连一句也没听懂;接着,他便按照他的高明理论开始在我这“不值钱的身体上”采用他的那种医疗法。这种疗法令人难以忍受和感到恶心,而且效果甚微,不久我就厌倦了。过了几个星期,我看病情既不见好,也未恶化,就不顾脉搏的跳动和嗡鸣,索性离开了病床,恢复了我日常的生活。从那以后,也就是说三十年来,这种毛病一分钟也没有离开过我。

    在这之前,我是一个很能睡觉的人。有了这种病以后,我就开始失眠,于是我确信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了。这种想法使我暂时不再为治病的事操心。既然我的生命不能延长,我便决定要尽量利用我还活在世上的那点时间。由于大自然的特殊恩施,即是在这种极不幸的情况下,我那得天独厚的体质居然免除了我在生理上所应受到的痛苦。我虽然厌恶这些声音,却并不为它感到苦恼;而且,除了夜间失眠和经常感到气短外,这种声音并未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任何不便;就是我那感觉气短的毛病,也没有发展到气喘的程度,只是在我要跑路或动作稍微紧张的时候显得厉害一点而已。

    这种本应毁灭我的身体的病症,只是消灭了我的激情,我每天都为这种病在我的精神上所产生的良好效果而感谢上天。我可以率直地说,我只是在把自己看成是一个死人以后,才开始活着。只是到了这时,我才对我要离开的事物予以应有的重视,开始把我的心思用在一些比较高尚的事情上,就好象我要把早该应尽的、而我至今一直不曾注意到的义务提前完成似的。我常常以自己的方式来理解宗教,但我从来没有完全离开宗教,因此,我没有怎样费力就又转向了宗教。这个问题,在许多人看来是那样枯燥无味,而在那些认为宗教可以给人以安慰和希望的人们看来,则是那样趣味盎然。在这个问题上,妈妈对我的教导比所有的神学家对我的教导都更有益。

    她对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对于宗教当然也不例外。这套看法是由一些极不相同的观念——其中有的非常正确,有的非常荒谬——以及一些与她的性格有关的见解和与她所受的教育有关的偏见组成的。一般说来,信徒们自己是什么样就认为上帝也是什么样:善良的人认为上帝是善良的,凶恶的人认为上帝是凶恶的;心中充满仇恨和愤怒的人,只看到有地狱,因为他们愿意叫所有的人都下地狱,而心地温和和善良的人就不相信有地狱。令我感到非常惊异的是,善良的菲内龙在他的《德勒马克》一书中关于地狱的言论,真好象他相信有地狱似的,但是,我希望他当时是在说谎,因为不管多么诚实的人,一旦作了主教,有时就不得不说谎。妈妈对我是不说谎的;她那从来没有怨恨的心灵不可能把上帝想象成为复仇与愤怒之神。关于上帝,一般信徒所看到的仅只是公道和惩罚,她看到的则只是宽容和仁慈。她常常说,如果上帝拿我们的行为来判断我们,那他就太不公道了,因为上帝没有给我们作一个品德端正的人所应具备的条件,如果他要求我们这样,那就是向我们要他没有给过我们的东西。令人奇怪的是,她虽不相信有地狱,却相信有炼狱。这是因为她不知道对恶人的灵魂究竟应当怎么办:既不愿叫恶人的灵魂下地狱,而在他们没有转变以前,又不愿把他们和善人的灵魂放在一起。我们也应该承认:不论是在这个世界上还是在另一个世界上,恶人的事总是难办的。

    还有一件怪事。根据这种主张,关于原罪和赎罪的理论就被推翻了,一股流行的基督教义的基础也被动摇了,而且起码可以说,天主教是不能继续存在了。但是,妈妈是一个好的天主教徒,更确切地说,她自信是个好的天主教徒,她这种自信无疑是出于至诚的。她认为人们对圣经的解释过于教条和呆板,圣经里面所说的关于永恒的苦难的话,她认为是带有侗吓或寓意的性质。耶稣基督的死,在她看来就是一个真正的上帝之爱的榜样,它教人们要爱上帝,并且也要彼此相爱。一句话,她是忠于她所选择的信仰的,她以十分诚笃的态度承认教会的全部信条;但是,要是一条一条地和她讨论起来,那就会发现她和教会所信仰的完全不同,尽管她始终是服从教会的。

    在这个问题上,她所表现出的纯朴和真诚比那些学者们的论争更为雄辩有力,甚至有时叫她的听忏悔师很为难,因为她对自己的听忏悔师是什么事也不隐瞒的。她对他说:“我是个好天主教徒,我愿意永远做一个好天主教徒。我要用我的整个心灵接受圣母教会的决定。我虽不能掌握自己的信仰,但能掌握自己的意志。我要使我的意志完全服从教会,我愿意毫无保留地相信一切。您还要我怎样呢?”

    我相信,即使没有产生过基督教的道德,她也会遵奉它的一些原则,因为她的性格和基督教的道德太吻合了。凡是教会明确规定的,她都去做;其实即使没有明确的规定,她也同样会做。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她总是喜欢服从的。如果没有准许她、甚至规定她开斋,她会守斋一直守下去,这完全是为了伺奉上帝,丝毫不是出于谨慎小心的缘故。但是所有这些道德原则都是从属于达维尔先生的原则的,说得更准确些,她看不出其中有任何相抵触的地方。她可以坦然地每天和二十个男人睡觉,这样做既不是出自情欲,也不因此而感到有任何顾忌。我知道有不少虔诚的女人在这件事上的顾忌并不比她多,但是她和她们之间的不同是;她们是由于情欲的诱惑,而妈妈则是被她那诡辩哲学所欺骗。在最令人感动的谈话中,我甚至敢说,在最富有教诲意义的谈话中,她可以平静地谈到这个问题,面部的表情和声调毫无改变,而且一点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协调的地方。如果当时有什么事情打断了她的谈话,随后她会以同样冷静的态度接着谈,因为她真诚地相信所有这些只不过是为了维护社会道德而定的,每个通情达理的人都可以根据情况去解释、奉行或回避,而不会冒亵渎上帝的危险。在这一点上,我的意见虽然和她显然不同,我承认我不敢反驳她,因为要反驳,我就得扮演一个不怎么光彩的角色,一种羞愧之心使我难以启齿。我倒是很想建立一项规则叫别人遵守,同时又极力使自己成为例外,不受它的约束。但是,我不仅知道她的气质可以防止她滥用她的主张,我还知道她并不是一个容易受骗的女人,如果我自己要求例外,就等于让她把她所喜欢的一切人都算作例外。其实,我只是在谈到她的其他不一致的地方时顺便提一下这点:这在她实际行为上并没有产生过多大影响,而在当时甚至一点影响都没有。但是,我曾答应要忠实地叙述一下她的主张,我要遵守我的诺言。现在我再来谈谈自己吧。

    我发现她的这些处世之道正是我为了使自己心灵摆脱对死亡的恐惧及其后果所需要的,于是我便十分坦然地尽量从这个信赖的源泉中汲取一切。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依恋她了,我真想把我的行将结束的生命完全给了她。由于我对她的加倍的依恋,由于我确信自己在人间的日子已经不长,又由于我对将来的命运处之泰然,结果便出现了一种十分平静、甚至是十分幸福的情况。这种局面缓和了使我们陷于恐惧和希望中的一切激情,从而使我可以无忧无虑地享受我那为时不久的时光。给这些日子增添了乐趣的一件事,那就是我在用一切办法来培养她对田园生活的兴趣。由于我一心要使她爱上她的园子、养禽场、鸽子、母牛,结果我自己也爱上了这一切。我虽然把整天的时间都花在这些事情上,但并没有搅乱我的平静,这比喝牛奶和服用一切药物更有益于我那可怜的身体,更能使我的身体恢复健康。

    收获葡萄和水果使我们愉快地度过了那一年的其余时间。加之又处在善良的人们中间,这使我们对田园生活逐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我们怀着极端的惋惜心情看着冬天的来临,回城的时候就好象要被流放似的,而我尤其难过,因为我不认为自己能活到下一个春天,我觉得向沙尔麦特告别就是永别。在离开的时候,我吻了吻那里的土地和树木,尽管已经走得很远,我还不时地回过头来。回城以后,由于我和我的女学生们离开已经很久了,又由于我已失去了城市里的娱乐和社交的兴趣,我就不再出门了,除了妈妈和萨洛蒙先生外,什么人也没有见过。萨洛蒙最近成了我和妈妈的医生,他是个正直而有才气的人,有名的笛卡儿派,他对宇宙法则有相当明智的见解;对我说来,听他那些非常有趣且富有教益的议论比服用他所指定的那些药剂更为有益。一切愚蠢和庸俗的谈话是我所一向不能忍受的;但听取有益的与有丰富内容的谈话,则始终是我最大的愉快,我对这样的谈话从不拒绝。同萨洛蒙先生的谈话使我感到极大兴趣,因为我觉得我们的交谈已经涉及到我那摆脱了束缚的心灵行将获得的高深知识。我由于对他的好感进而发展到喜欢他所谈的课题,于是,我开始寻找一些能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他的理论的书籍。那些能把科学与宗教信仰融合在一起的论著,特别是由奥拉托利会和波尔-洛雅勒修道院出版的著作,对我更为相宜。我开始阅读这些书,更确切地说,我是在贪婪地读它们。我碰巧弄到了一本拉密神父写的《科学杂谈》,这是介绍科学论著的一种入门读物。我反复读了它上百遍,并且决定拿这本书作为我的学习手册。最后,虽然我的身体状况欠佳,或者说正因为如此,我觉得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把我逐渐引向研究学问的道路上,而且,我虽然每天都认为已经到了生命的末日,但却更加奋勉地学习起来,就好象要永久活下去似的。别人都说这样用功学习对我有害,我却认为这对我有益,不仅有益于我的心灵,而且有益于我的身体,因为这样专心读书的本身对我就是一件乐事,我不再考虑我的那些疾病,痛苦也就因此而减轻了很多。诚然,这对于我的疾病,实际上不能有所减轻,但是由于我本来没有剧烈的痛苦,我对身体的衰弱,对失眠,对用思考代替活动,也就习以为常了,最后,我把机能的一步步慢慢衰退看作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到死方休的过程了。

    这种想法不仅使我摆脱了对生活琐事的挂虑,也使我避开了一直到那时被迫服用的讨厌药品。萨洛蒙承认他的药对我没有什么用,也就不勉强我继续尝那些苦味了,他只是开一些可服可不服的药方来安慰可怜的妈妈,以便减轻她的忧郁,这一方面不使病人对病情感到失望,另一方面也可以维持医生的信誉。我放弃了严格的节食疗法,又恢复了喝酒的习惯,在我体力允许的范围内重新过起健康人的生活。我样样都有节制,但没有任何禁忌。我甚至又开始出门了,我去拜访我的朋友们,特别是我非常喜欢交往的那位孔济埃先生。最后,也许是由于我认为努力学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是件美好的事,也许是由于在我内心深处蕴藏着还能生存下去的希望,死亡的逼近不但没有削弱我研究学问的兴趣,反而似乎更使我兴致勃勃地研究起学问来,我不顾一切地积累知识,以便带到另一个世界去,好象我相信我所获得的知识是我当时唯一能够有的东西。我对布沙尔的书店发生了好感,一些文人学者经常到他那儿去;不久,由于春天——我曾以为不能再看到的春天——已经临近了,我便在那个书店里选购了几本书,以便有幸能回沙尔麦特时,随身带去。

    我得到了这种幸福,我就尽量享受这种幸福。当我看到草木萌蘖发芽的时候,心中的喜悦真是难以形容。重新看到春天,对我说来,等于天堂里的复活。积雪刚刚开始融化,我们就离开了那所监牢般的住宅,为了听那夜莺的初啭,我们去沙尔麦特是相当早的。从那时起,我已不再相信我快要死了,实际上也很怪,我在乡间时从未真的病倒过。我在那里感到过不舒服,但始终不曾缠绵病榻。当我觉得身体比平时还坏的时候,我就说:“你们看见我要死的时候,就请把我抬到橡树的树荫下,我保证会复原的。”

    虽然衰弱,我又恢复了田间的活动,当然我是量力而为的。我为自己不能独力从事田园工作而深感苦恼;刚锄了五六下地,就气喘吁吁,汗流如雨,支持不住了。我一弯腰,心跳就加快,血液就猛地冲到头部,我不得不立即直起身子来。我只好做些不太累的活儿,于是,就在许多工作中担当起照料鸽子的活来,我十分喜爱这种工作,常常一连干上几小时,一点儿也不觉得厌烦。鸽子非常胆小,而且难以驯养,然而,我终于做到使我的鸽子非常信任我,甚至不论我到什么地方去,它们都跟着我,我愿意什么时候捉它们就能捉住它们。只要我一去到园子里或到院子里,我的肩上和头上就会立刻落上两三只鸽子。虽然我很喜欢它们,但这样的扈从最后却成了我最大的累赘,我不得不免除了它们对我的这种亲昵的习惯。我一向特别喜爱驯养动物,尤其是驯养一些胆小的野性动物。我认为把它们驯养得善于听从人意,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我从来没有利用它们对我的信任而去捉弄它们,我愿意叫它们毫无畏惧地喜爱我。

    我在前面说过,我带来了几本书,于是就读起这些书来,但是我的读书方法很难使我得到益处,而只能增加我的疲劳。由于我对事物没有正确的理解,竟认为要从读一本书得到好处,必须具有书中所涉及到的一切知识,丝毫没考虑到就是作者本人也没有那么多的知识,他写那本书所需要的知识也是随时从其它书中吸取来的。由于我的愚蠢想法,我读书的时候就得不时地停下来,从这本书跳到那本书,甚至有时我所要读的书自己看了不到十页。就得查遍好几所图书馆。我顽固地死抱着这种极端费力的办法,浪费了无数的时间,脑子里越来越混乱不堪,几乎到了什么也看不下去、什么也不能领会的程度。幸而我发觉得尚早,知道自己已经走上一条错误的道路,使我置身在一个漫无边际的迷宫里,因此在我还没有完全迷失在里面以前就回头了。

    一个人只要对于学问有真正的爱好,在他开始钻研的时候首先感觉到的就是各门科学之间的相互联系,这种联系使它们互相牵制、互相补充、互相阐明,哪一门也不能独自存在。虽然人的智力不能把所有的学问都掌握,而只能选择一门,但如果对其他科学一窍不通那他对所研究的那门学问也就往往不会有透彻的了解。我觉得我的思路是好的和有用的,只是在方法上需要改变一下。我首先看的就是百科全书,我把它分成几个部分加以研究。不久,我又认为应当采取完全相反的方法:先就每一个门类单独加以研究,一个一个地分别研究下去,一直研究到使它们汇合到一起的那个点上。这样,我又回到一般的综合方法上来了,但我是掌握了正确的方法,有意识这样做的。在这方面,我的深思弥补了知识的不足,合乎情理的思考帮助我走上了正确的方向。不论我是活在世上还是行将死去,我都一点不能再浪费光阴了。二十五岁的人了,还是一无所知,要想学到一切,就必须下决心很好地利用时间。由于不知道什么时候命运或死亡可能打断我这种勤奋治学的精神,所以我无论如何也要先对一切东西获得一个概念,为的是一方面可以试探一下我的天资,另一方面也可以亲自来判断一下最好是研究哪一门科学。

    我在执行这个计划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原先没有料到的好处,那就是:很多时间都利用上了。应当承认,我本不是一个生来适于研究学问的人,因为我用功的时间稍长一些就会感到疲倦,甚至我不能一连半小时集中精力于一个问题上,尤其在顺着别人的思路进行思考时更是这样,虽然我顺着自己的思路进行思考,时间可能比较长些,而且还能有相当的成果。如果我必须用心去读一位作家的著作,刚读几页,我的精神就会涣散,并且立即陷入迷惘状态。即使我坚持下去,也是白费,结果是头晕眼花,什么也看不懂了。但是,如果我连续研究几个不同的问题,即使毫不间断,我也能轻松愉快地一个一个地寻思下去,这问题可以消除另一问题所带来的疲劳,用不着休息一下脑筋。于是,我就在我的治学计划中充分利用我所发现的这一特点,对一些问题交替进行研究,这样,即使我整天用功也不觉得疲倦了。当然,田园里和家里的那些零星活计也是一种有益的消遣,但是,在我的求知欲日益高涨的时候,不久我便想出一种能从工作中匀出学习的时间并且能够同时从事两件事的办法,而不去顾虑哪一件会进行得稍差一些。

    在这些只我自己感到兴趣而往往使读者感到厌烦的小事里面,我还有未曾提到的地方,如果我不向读者指出的话,你们也许连想都不会想到的。现在举一个例子,为了要尽可能做到既轻松愉快而又能得到益处,我在时间的分配上进行了种种不同的试验,我一想起这点,就感到极为欣慰。我可以说,在我隐居生活中的这段时间虽然始终多病,却是我一生中最不清闲、最不感到厌倦的时期。那时,我一方面是在试图确定自己的爱好,而另一方面是在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并且是在这令人陶醉的地方,享受着我深感难以获得的人生之乐,享受着如此悠闲自在、甜蜜无比的伴侣之乐——如果对于如此美满的结合能够称之为伴侣的话,享受着我一心只想获得高深知识的那种快乐,这样,两三个月的时光转瞬间就过去了。对我来说,我的努力仿佛已经取得了结果,甚至还要超过许多,因为学习的乐趣在我的幸福中占据了主要的成分。

    应该略而不提的这些试验,对我说来,每一件都是一种享受,但它们是那样平淡无奇,以致无可转述。再说,真正的幸福是不能描写的,它只能体会,体会得越深就越难加以描写,因为真正的幸福不是一些事实的汇集,而是一种状态的持续。我常常这样说,而且我以后甚么时候想起时还要比这说得更多。最后,在我那变化无常的生活有了一个大致的规律时,我的时间差不多就是象下面这样分配的。

    每天早晨日出以前起床,然后从邻近的果园走上一条十分美丽的道路,这条路在葡萄园的上方。我沿着这条山路一直走到尚贝里。一路上,我一边散步一边作祈祷。我的祈祷并不是随便地咕哝几句就完了,而是我那至诚的心一直向往着创造这个展现在我眼前的可爱的自然美景的造物主。我从来不喜欢在室内祈祷,我觉得墙壁和人手制造的那些小物件是我和上帝交往的障碍。我喜欢在欣赏他的创造物时默念他,这时我的心也上升到神的境界。我可以说,我的祝祷是纯洁的,因此我的心愿是值得上帝嘉纳的,我没有别的心愿,只是为我自己和我永远为之祝福的那个女人祈求一个没有邪恶、没有痛苦、没有穷困的纯洁的平静生活,祈求我们至死作正直的人并在未来有正直人所应有的好命运。实际上,在我的这种祈祷中,赞美和欣赏多于祈求。我知道,在真正幸福的施与者眼前,获得我们所需要的幸福的最好方法,在于自己的争取而不只在于祈求。我回来的时候,总要绕一个大圈子,以兴奋的心情观望着周围田野里的那些东西,这是我的眼睛和我的心灵永不感到厌烦的。我从远处探望妈妈是否已经醒来,看到她的百叶窗已经打开时,便欢喜得跳起来,赶紧跑向前去。如果百叶窗还关着,我就暂时转到园子里,以默诵我昨天所读的书籍作消遣,或者做一些园内的活计,等候她醒来。百叶窗一打开,我就赶忙跑到床前去拥抱她,那时她常常处在半睡的状态中,我们的拥抱既甜蜜又纯洁,在这纯真无邪的拥抱中,有着一种令人陶醉的愉快,但这种愉快和肉欲的快感是没有丝毫关系的。

    通常我们是拿牛奶和咖啡作早餐的。这时是我们一天中最平静的时刻,也是我们最能畅快地交谈的时刻。这种在早餐时的谈话通常占了相当长的时间,以致使我对早餐总有一种强烈的兴趣。在这一点上我非常喜欢英国和瑞士的习惯,而不大喜欢法国的习惯,在英国和瑞士,早餐是大家聚在一起的一次真正的用餐,而在法国则是每人在自己的房间里独自用餐,甚至常常根本不吃什么。闲谈一两个小时后,我就去看书,一直看到吃午饭。我起先看一些哲学书籍,如波尔-洛雅勒出版的《逻辑学》,洛克的论文,马勒伯朗士、莱布尼茨、笛卡儿的著作等等。不久我就发现这些作者的学说差不多总是互相冲突的,于是我就拟订了一个要把它们统一起来的空想的计划,我耗费了不少精力,浪费了不少时间,弄得头昏脑胀,结果毫无所获。最后,我放弃了这种方法,采取了另一种比这好得多的方法,我的能力虽然很差,但我之所以还能有些进步,应当完全归功于这个方法,因为毫无疑问,我的能力在研究学问上一向是很有限的。我每读一个作者的著作时,就拿定主意,完全接受并遵从作者本人的思想,既不掺入我自己的或他人的见解,也不和作者争论。我这样想:“先在我的头脑中储存一些思想,不管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只要论点明确就行,等我的头脑里已经装得相当满以后,再加以比较和选择。”我知道这种方法并不是没有缺点的,但拿灌输知识的目的来说,这个方法倒是很成功的。有几年功夫,我只是作者怎样想自己就怎样想,可以说从不进行思考,也几乎一点不进行推理。几年过后我就有了相当丰富的知识,足以使我独立思考而无需求助于他人了。在我旅行或办事而不能阅读书籍的时候,我就在脑子里复习和比较我所读过的东西,用理智的天平来判断每一个问题,有时也对我的老师们的见解做一些批判。虽然我开始运用自己的判断力未免晚了一些,但我并没有感到它已失去了那股强劲的力量,因此,在我发表自己的见解时,别人并未说我是一个盲从的门徒,也没说我只会附和先辈的言论。

    后来,我转学初级几何。对于这个科目,由于我一心要想克服自己记忆力薄弱的缺陷,我翻来覆去学了好多遍,同一部分经常从头学起,所以始终没有多大进展。我对于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并不感兴趣,因为他主要偏重在一连串的证明,而不重视概念的联系。我比较感兴趣的是拉密神父的几何学,从那时候起,这位神甫就成了我最喜欢的一位作者了,就是现在我还很爱重读他的著作。以后我便开始学习代数,同样也以拉密神父的著作为指南。在我取得了一些进步以后,我就阅读雷诺神父的《计算学》以及他的《直观解析》,对于后者,我不过是随手翻翻而已。我一直没有能够深刻理解把代数应用在几何学上的意义。对这种不知目的所在的计算法我是一点不感兴趣的,我觉得用方程式来分解几何题,就好象是在用手摇风琴演奏乐曲。在我第一次用数字算出二项式的平方就是组成那个二项式的数字的各个平方加上这两个数字的乘积的一倍,我尽管算得很正确,也不肯相信,直到我作出图形后才肯相信。我并不是因为代数里只求未知量便对代数没有甚么兴趣,而是在应用到面积上时,我就必须根据图形才能进行计算,不然我就一点也不明白了。

    在这以后,我就研究起拉丁文来了。拉丁文是我最感困难的一门课程,我在这方面一直没有显著的进步。我起初采用波尔-洛雅勒的拉丁文法,但是,没有任何收获。那些不规范的诗句确实叫我讨厌,始终听不入耳。我一看那一大堆文法规则就糊涂了,在学会一条规则的时候就把以前的全忘了。对于一个记忆力弱的人来说,是不适于研究文字学的,而我却正是为了增强我的记忆力才决心从事这种研究。最后,我不得不放弃了它。那时,我对语句的结构已经有相当的理解,利用一本辞典,可以读一些浅近的著作。于是我就选择了这种途径,觉得效果很好。我集中精力翻译拉丁文,不是笔译,而是心译,也仅止于此。经过长期的练习,我终于能够轻松愉快地读一些拉丁文著作,但是我始终不能用这种语言谈话和写作,因此,当我后来不知为什么竟被放进学者行列的时候,我时常感到很尴尬。和我这种用功方法分不开的还有另外一种缺陷,那就是我一直没学会拉丁韵律学,更谈不上懂得作诗的种种规律。不过,我很想能欣赏拉丁语在韵文和散文里的那种非常谐美的声调,我曾费了不少力气想学会一点,但是,我确信,要是没有老师的指导,那几乎是办不到的。在所有的诗体中,最容易作的就是六音节诗,我学过这种诗句,我曾耐心地把维吉尔的诗的音律差不多全部都摸清了,并且标出了音节和音量;后来,只要我弄不清某个音是长音或短音,我就查那本维吉尔。然而,由于我不知道在作诗的规则中允许有一些例外,因而常常发生不少的错误。如果说自学有好处,那么我要说,它也有很大的坏处,最主要的是非常吃力。关于这一点,我体会得比任何人都清楚。

    中午时分,我放下了书本,如果午饭还没有准备好,我就去访问已成为我的好友的那些鸽子,或者在园子里干点活儿等候开饭。一听到叫唤我的声音,我就兴致勃勃地带着强烈的食欲跑去,这里也值得一提的是,不论病情如何,我的食欲从未减退。午饭的时间是非常愉快的,在等妈妈能够吃东西之前,我们先谈些家务事。此外,天气好的时候,每星期有两三次,我们到房屋后边一个布满花草的相当凉爽的亭子里去喝咖啡;我在这个亭子四周栽了一些忽布藤,天气炎热的时候,到这里来乘凉是非常舒服的。我们在这里消磨一个来小时,看看我们的蔬菜和我们的花草,谈谈我们的生活,越谈越体会到我们生活的甜蜜。在我们园子的一端,还有另一个小家族:那就是蜜蜂。我轻易不会忘记去拜访它们,妈妈有时也和我同去。我对于它们的劳动很感兴趣,看到它们飞回来的时候,带着那么多的采集物,几乎都要飞不动了,觉得很有意思。头几天,我由于过分好奇,不小心被它们螫了两三次,但是后来我们渐渐熟识了;无论离多近它们也不会伤害我。蜂窝里的蜜蜂非常多,甚至满得必须分群,有时我就被它们包围起来,我的手上、脸上到处都是蜜蜂,但再没有一个蜜蜂螫过我。所有动物对人都不相信,这是对的,但当它们一旦确信人们无意伤害它们的时候,它们的信任会变得那样大,只有比野蛮人还要野蛮的人才能滥用这种信任。

    下午我还是读书,不过午后的活动与其说是工作和学习,不如说是消遣和娱乐更为恰当。午饭后,我从来不能关在屋里认真用功,通常在一天最热的时候,一切劳动对我都是负担。然而我也不闲着,我自由自在、毫无拘束、不费心思地看一些书。我最常看的就是地理和历史,因为这两个科目并不需要集中精力,我那点可怜的记忆力能记住多少就收获多少。我试图研究佩托神父的著作,因而陷入了纪年学的迷宫里。我讨厌那既无止境又无边际的批判部分,却特别喜欢研究计时的准确和天体的运行。如果我有仪器的话,我一定会对天文学发生兴趣,但我只能满足于从书本上得到的一些知识以及为了了解天体的一般情况而用望远镜做的一些粗略的观察,由于我的眼睛近视,光靠肉眼是不可能清晰地辨认星座的。谈到这个问题,我记得曾发生过一次误会,至今想起来还往往觉得好笑。为了研究星座,我买了一个平面天体图。我把它钉在一个木框上,每逢无云的夜晚,我便到园子里去,把木框放在和我身材一般高的四根桩柱上。这个天体图的图面是向下的,须用烛光把它照亮,为了避免风吹蜡烛,我在四根桩柱中间的地面上摆了一个木桶,把蜡烛放在里面。然后,交替地看看天体图和用望远镜看看天上的星座,我就是这样练习认识星体并辨别星座的。我想我已说过,诺厄莱先生的花园是在一个高台上,无论在上面干什么,从大路上老远就可以看得见。一天夜晚,正当我用这一套奇怪的装备聚精会神地进行观察的时候,有些晚归的农民从这儿路过,看见了我。他们看到天体图底下的亮光,却看不到光线是从哪里来的,因为桶里的蜡烛有桶边挡着,他们看不见;再加上那四根支柱,那张画满各种图形的大图纸,那个木框,还有我那来回转动的望远镜,所有这一切都使他们把我这一套东西当成是作魔法的道具,因而吓了一大跳。我的那身装束也使他们感到惊奇,我在便帽上又加了一项垂着两个帽耳朵的睡帽,穿着妈妈强使我穿的她那件短棉睡衣,在他们看来,我那样子的确象一个真正的巫师。而且当时将近午夜,他们毫不怀疑地认为这是要举行巫师会议了。他们不愿意接着看下去,一个个惊慌万分地跑开了,并且叫醒了他们的邻居,把看见的事讲给他们听。这件事传得非常快,第二天,邻近的人就都知道在诺厄荣先生家的花园里举行了一次巫师会议。如果不是一个亲眼见到我作“妖术”的农民当天就向两个耶稣会士抱怨了一番,我真不知道这种谣言最后会产生多大后果。耶稣会士不明真相,只顺口给他作了一些解释。后来,这两个耶稣会士来看我们,向我们叙述了这件事,我向他们说明了原委,大家都不禁笑了起来。为了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当即决定以后我再去观察星空时就不要点蜡烛,看天体图则只在屋里看。我敢说,凡是在《山中书简》中读过我所谈的威尼斯幻术的人,一定会认为我早就具有做巫师的特殊天赋了。

    这就是没有什么田间工作可做的时候,我在沙尔麦特的生活情形。我是特别愿意做田间工作的,只要是自己能胜任的活计,我干起来同农民一样;但是,由于我的身体极弱。我干的活计,只能说是其志可嘉。再说,由于我同时要做两种工作,结果哪样也没有做好。我认定用强记的方法可以加强记忆力,于是我坚持尽量多背一些东西,为此,我常常随身携带书本,以难以置信的毅力,一面干活儿,一面诵读和复习。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种顽强的、不间断的、无结果的努力居然没有使我变成傻子。维吉尔的牧歌,我学了又学,不知念了多少遍,结果现在还是一句都不会。不论是到鸽棚、菜园、果园或葡萄园,我总是随身携带着书本,因此我丢失或弄破了好些书。每当干别的活计时,我就把书本随便放在树底下或篱笆上,因此到处都有我干完活忘记拿走的书,及至两星期后重新找到时,那些书不是已经发霉就是叫蚂蚁和蜗牛给咬坏了。这种死用功的习惯不久就成了一种怪癖,干活的时候,我几乎跟傻子似地嘴里不断在嘟哝和默诵什么东西。

    波尔-洛雅勒修道院和奥拉托利会的著作是我最常读的,结果使我成了半让赛尼优斯教派的信徒了,虽然我自信心很强,他们那种严酷的神学教义却也有时叫我惊恐。那令人恐怖的地狱,我从来不觉得多么可怕,现在也渐渐扰乱了我内心的宁静,如果不是妈妈把我的心安定下来,这种可怕的学说最后一定会使我的精神完全陷入错乱状态。当时我的听忏悔师也是她的听忏悔师,他在使我保持心神的宁静方面出了不少力。这个人是耶稣会士海麦神父,他是一位和善而聪明的老人,我一想起他的音容,一种崇拜的心情使油然而生。他虽然是耶稣会士,但是有稚子般的纯朴。他的道德观与其说是宽容,不如说是温厚,这正符合我的需要,以使减轻让赛尼优斯教派加给我的那种阴森可怕的印象。这位憨厚的人和他的同伴古皮埃神父常到沙尔麦特来看我们,虽然对他们那么大年纪的人来说,这条路很不好走而又相当远。他们的拜访使我受益很大,但愿上帝也以同样的好处赐与他们的灵魂吧!当时他们的年纪已经很大了,我实在难以设想他们今天还活在人间。我当时也常到尚贝里去看望他们,渐渐地同那里的人搞熟了,有时就象在自己家里一样,他们的图书馆我也能够利用。每当我回忆起这段幸福的时期,也就联想到耶稣会士,以致因前者而喜欢后者。尽管我一向认为他们的学说很危险,但我从来未能从心里憎恨他们。

    我真想知道别人心里是否也会产生象我心里有时产生的如此幼稚可笑的想法。在我忙于研究各种学问和过着一个人所能过的最纯洁的生活当中,不管别人对我说些什么,害怕地狱的心情仍在扰乱着我。我经常问自己:“我现在的情况怎么样呢?如果我立刻死去的话,会不会被贬下地狱呢?”按照我所理解的让赛尼优斯教派的教义。那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我的良心却告诉我,我不会下地狱。长期处于惶恐不安之中,动摇于令人困惑的两可之间,为了摆脱这种烦恼,我竟采用了最可笑的方法,我想,如果我看见另一个人也采用我这种方法,我一定会把他当作疯子关起来的。有一天我一面想着这个令人苦恼的问题,一面漫不经心地对着几棵树的树干练习扔石头;当然,按照我素常的技巧,我差不多是一棵也不会打中的。在这有趣的练习中,我忽然想起借此来占卜一下,以便消除我的忧虑。我对自己说:“我要用这块石头投击我对面的那棵树,如果打中了,说明我可以升天堂,如果打不中,说明我要下地狱。”我这样说着,心里怦怦直跳,手颤抖着把石块投了出去,但是,非常之巧,正好中在树干的正中央。其实这并不难,因为我特意选择了一棵最粗最近的树。从此以后,我对自己的灵魂能够得救再也不怀疑了。当我回忆起这一幼稚行为的时候,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你们这些伟大的人物,你们看我这样,一定会发笑的,你们为自己而庆幸吧,但是,请你们不要嘲笑我那可怜的弱点吧,我向你们发誓,我确实是深深感到烦恼的。

    不过,这些不安和恐惧或许是和我的虔诚信仰分不开的,但这并不是一种经常的状态。一般说来,我是相当平静的;我虽感到死亡之将至,但这种感觉对我心灵的影响,与其说是悲伤,不如说是一种平静的幽思,甚至其中还有某种甜蜜的滋味。我最近在旧纸堆里找到了一篇为劝勉自己而写的文字,当时我为自己能在有足够的勇气正视死亡的年龄死去而感到幸福,因为在我这短短的一生中,无论是肉体上或是精神上都没有遭受到多大痛苦;我的这种看法是多么正确啊!一种活下去要受苦的预感使我害怕。我仿佛已经预见到我晚年的命运了。我这一辈子只是在那个幸福的年代最接近于明智。对过去没有多大的懊悔,对未来也毫不担心,经常占据着我心灵的思想就是享受现在。笃信上帝的人通常有一种虽然不大但却十分强烈的私欲:他们往往以无比的兴趣玩味那些允许他们享受的纯洁的欢乐。世俗的人们则认为这是一种犯罪,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或者更确切地说,我知道得很清楚:这是因为他们嫉妒别人享受他们自己已经失去兴趣的那些简单的快乐。我那时是有这种兴趣的,并且我认为能够于心无愧地满足这种兴趣确实是一件乐事。那时,我的心还没有被触动过,对于一切都是以孩童般的欢乐去接受,甚至可以说,是以天使般的欢乐去接受的,因为这种无忧无虑的享受确实有点象天堂里的那种宁静的幸福。蒙塔纽勒草地上的午餐。凉亭下的夜饮,采摘瓜果,收获葡萄,灯下和仆人们一起剥麻,所有这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真正的节日,妈妈同我一样感到非常快乐。二人单独散步更具有诱惑力,因为这样可以更自由地倾诉衷肠。在许多次这类的散步中。圣路易节日的那次散步是我特别不能忘怀的,那天正是妈妈的命名日。我们二人一清早就出门了。出门之前,我们先到离家不远的一个小教堂里去望弥撒,这场弥撒是在天刚刚亮时由一位圣衣会的神父来做的。望完了弥撒,我建议到对面山腰里去游览,因为那里我们还没有去过。我们派人先把食物送到那里,因为我们这次要玩一整天。妈妈的身体虽然有些胖,但走起路来还不怎么困难。我们越过一个个小山岗,穿过了一片又一片树林,有时是在太阳底下,多半时间是在浓荫下面,我们走累了就休息一下,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好几个小时过去了。我们边走边谈,谈我们自己,谈我们的结合,谈我们的甜蜜生活,我们为这种生活能长久下去而祈祷,但是上天并没有让我们如愿以偿。所有这一切都好象在赞助这一天的幸福。那一天正是雨后不久,没有一丝尘土,溪水愉快地奔流,清风拂动着树叶,空气清新,晴空万里,四周的一片宁静气氛一如我们的内心。我们的午餐是在一个农民家里准备的,我们同他们在一起吃,那一家人真诚地为我们祝福。这些可怜的萨瓦人是多么善良啊!午饭后,我们来到大树的荫凉底下,我拾些为煮咖啡用的干树枝,妈妈则在灌木丛中兴致勃勃地采集药草。她拿着我在路上给她采集的花束向我讲起关于花的构造的许多新奇知识,这使我感到十分有趣,按理说,这本可以引起我对植物学的爱好,但是时间不凑巧,当时我研究的东西太多了。而且,一种使我百感交集的思想把我的心思从花草上转移开了。我当时的精神状态,我们那一天所谈的和所作的一切以及所有使人深受感动的种种事物,无不使我回忆起七八年前我在安讷西完全清醒时所做过的、而我在前面的有关章节里已提到过的那种美梦。两者的情景是那样相似,以致我一想起,就感动得流下泪来。在满怀柔情的激动中,我拥抱着这位可爱的女友,热烈地向她说:“妈妈,妈妈,这个日子是你好久以前就许给我的,除此以外,我什么也不希望了。由于你,我的幸福已达极点,但愿它永不减退!但愿它和我能领会这种幸福的心一样久长!但愿它只能和我自己同时结束。”

    我的幸福日子就这样安然地流逝着。这些日子是那样幸福,以致使我看不到有任何东西可以扰乱它们,我只觉得除非到我生命的末日,它是不会有终结的一天的。这并不是说使我产生忧虑的泉源已经完全消失,但是我看到它的趋势正在改变,于是我就尽力把它引向有益的方面,以便从中找到补救的方法。妈妈自己是喜欢乡村的,她的这种兴趣并没有因和我在一起而减退。她现在也渐渐对田园工作感到兴趣了,喜欢利用经营田地作为取得生计的手段,她在这方面的知识是相当丰富的,也很乐意加以利用。她不能满足于她所租的那所住宅周围的田地了,她有时租一块耕地,有时又租一块牧场。总之,她既然把事业心放在农事方面,她也就不再愿意无所事事地呆在家里了,拿她当时所经营的农事来看,她不久就要成为大农庄主了。我不愿意看见她把经营规模扩充得如此之大,尽可能地加以劝阻,因为我知道这样下去她准又要受骗的,加之她那种慷慨和挥霍的天性,结果总是使开支超过收益。然而,一想到这种收益不会是微不足道的,而且也可以补助一下她的生活,我也就感到些安慰了。在她所制订的种种计划中,这个计划的危险性还算是最小的,而且我并不和她一样把这当作一件牟利的事业,而是把它当作使她摆脱开那些冒险事业和骗子手的经常性的手段。根据这种想法,我急切地希望恢复体力和健康,以便照管她的事业,做她的监工或管家;当然,这样做我就得常常丢开书本,也不再有时间考虑我的病情,从而会促进我的健康的恢复。

    这年冬天,巴里约从意大利回来,给我带来了几本书,其中有邦齐里神父所写的《消遣录》和所编的《音乐论文集》。这两本书使我对音乐史和对这种艺术的理论研究发生了兴趣。巴里约同我们一起住了几天。我在几个月前已达到成人年龄,我已约定明春去日内瓦领回我母亲的遗产,或者至少在得到我哥哥的确实信息以前先要回我本人应该继承的那一份。事情是按照预定的步骤办理的。我去日内瓦的时候,父亲也去了。他早就去过日内瓦,也没有人找他的麻烦,虽然对他所下的判决并未撤销。但是,由于人们钦佩他的勇敢和尊敬他的正直,便装作把他的事情忘记了;而政府的成员们正在忙于一个不久就要付诸实施的重大计划,不愿意过早地激怒市民,使他们恰在这个时候回忆起过去的不公正措施。

    我很怕有人由于我改教的事而在继承问题上故意刁难;结果没有出什么事。在这方面,日内瓦的法律不象伯尔尼的法律那么严峻;在伯尔尼,凡是改变信仰的人,不仅要丧失他的身分,而且还会丧失他的财产。人们对我的继承权并没有发生争议,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继承部分竟变得那样少,几乎是所余无几了。虽然我哥哥的死亡是确实无疑的了,但尚无法律证据,我没有充分的证明材料可以要求他的那一份,我毫不惋惜地把他应继承的那份财产留给了父亲,以便补助他的生活。我父亲一直到去世都享用了它。法律手续一办妥,我刚一拿到自己那笔钱,除了用一部分买了一些书外,我飞快地把其余的钱全部送到妈妈眼前。一路上我高兴得心里直跳,当我把这笔钱交到她手里的时候,比我刚得到这笔钱的时候还要快活千百倍。她淡漠地接过这笔钱,这是具有高贵灵魂的人所共有的态度,他们不会对别人的这类举动感到惊讶,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不过是区区小事罢了。后来,她以同样的淡漠态度把这笔钱几乎完全花在我的身上。我认为,即使这笔钱是她从别处得来的,她也会这样花掉的。

    这时,我的健康不但一点没有恢复,反倒眼看着一天天坏下去。那时,我苍白得象个死人,瘦得象副骷髅,脉搏跳得很厉害,心跳的次数也更加频繁,并且经常感到呼吸困难。我甚至衰弱到连动一动都觉得很吃力,走快点就喘不过气来,一低头就发晕,连最轻的东西也搬不动;象我这样一个好动的人,身体竟坏到什么也干不了,真是最大的苦恼。无疑,所有这些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是搀杂有神经过敏的原因。神经过敏症乃是幸福的人常得的一种病,这也正是我的病:我常常无缘无故地流泪,树叶的沙沙声或一只鸟的叫声往往会把我吓一大跳,在安适的宁静生活中情绪也不平静。所有这一切都表明我对舒适生活的厌倦心情,使我多愁善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步。我们生来本不是为了在世上享受幸福的;灵魂与肉体,如果不是二者同时在受苦,其中必有一个在受苦,这一个的良好状态差不多总会对那一个有所不利。当我能够愉快地享受人生乐趣的时候,我那日益衰弱的身体却不允许我享受,而且谁也说不出我的疾病的真正原因所在。后来,虽然我已届晚年,并且患有真正严重的疾病,我的身体却好象恢复了它原有的力量,以便更好地经受自己的种种灾难。现在,在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我这个将近六十岁的老人,正受着各种病痛的折磨,身体已经衰弱不堪,我却觉得在我这受苦的晚年,自己的体力和精神倒比在真正幸福的青春时代更有活力和更为充沛。

    最后,由于看书的时候读了一点生理学,我开始对解剖学发生了兴趣。我不断地在琢磨构成我这部机器的那许许多多零件,琢磨它们的机能和活动,经常预感身上的某个地方就要出现什么毛病。因此,使我感到惊奇的并不是为什么我总是这样半死不活,而是为什么我居然还能活着。我每读到一种疾病时,就认为这里所说的正是我的病。我深信,即使我本来没有什么病,研究了这门不幸的学问,我也会成为一个病人的。由于我在每一种病症中都发现有和我的病相同的症状,我就认为自己什么病都有。除此以外,我又得了一种我原以为自己没有的更为严重的病,那就是:治病癖;凡是读医书的人,都难免有这种病。由于我不断研究、思考、比较,我竟认为我的病痛的根源是由于我心上长了一个肉瘤,看来萨洛蒙对我的这个想法感到很惊讶。照理说,我应该根据这种想法,把我以前所下的决心坚持下去。可是我没有这样作,反而用尽一切心思想把我心上长的这个肉瘤治好,并决定马上进行这种异想天开的治疗。过去,当阿奈到蒙佩利埃去参观植物园和探望该园总技师索瓦热的时候,有人告诉他费兹先生曾治好过这样一个肉瘤。妈妈想起了这件事,并把经过情况告诉了我,这就足以激发我去找费兹先生治疗的愿望了。由于治病心切,我也有了做这次旅行的勇气和力量,从日内瓦带来的那笔款子正可以用来给我做路费。妈妈不但没有劝阻我,反而鼓励我这样做,于是我就动身到蒙佩利埃去了。

    其实我用不着到那么远的地方去找我所需要的医生。由于骑马太累,我在格勒诺布尔雇了一辆轿车。到了莫朗,在我的轿车后面一连串有五六辆轿车接踵而至。这一来倒真象喜剧中马车队的故事了。这些轿车大部分是伴送一位名叫科隆比埃夫人的新婚女人的。和她同行的另一个女人,是拉尔纳热夫人,虽然不象科隆比埃夫人那么年轻,也不如她漂亮,但和她是同样的可爱。科隆比埃夫人到罗芒就要停下来,拉尔纳热夫人要从罗芒一直到圣灵桥附近的圣昂代奥勒镇。大家知道我是很腼腆的,怕见生人,一定认为我决不会很快就和这些体面的夫人以及她们的侍从熟识起来的。但是,由于我们走的是同一条道,住的是同一家旅店,有时还不得不同桌进餐,我回避同她们认识是不可能的,否则就会被认为是性情孤僻的怪人。这样,我们就很快熟识了,甚至用我的想法,熟识得未免过早了些,因为所有那些乱嘈嘈的谈笑声,对于一个病人,尤其象我这样气质的病人,是颇不相宜的。然而,这些聪明乖巧的女人的好奇心非常强烈,为了结识一个男人,她们总是先把他搅得晕头转向。我所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科隆比埃夫人被她的那些美少年所包围,没有功夫来罗嗦我,而且对她来说也用不着,因为我们眼看就要分手了。至于拉尔纳热夫人,纠缠她的人不多,而且又需要人给她在路上解闷,因此便和我周旋起来。这样一来,再见吧,可怜的让-雅克,或者更确切地说,再见吧,我的寒热、郁闷、肉瘤!所有这一切在她身旁都烟消云散了,我只剩下有点心跳的毛病,只有这个毛病她不愿意给我治好。我的身体不大好,是我们结识的最初引线。人家虽然知道我有病,也知道我是到蒙佩利埃去的,可是我想一定是因为我的神情和举止不象是一个荒唐鬼,所以,后来看得很明显,人家不会怀疑我是因纵欲过度而去治病的。虽然疾病并不会使一个男人在女人跟前受欢迎,但这次却使我成为受到关怀的人物了。一清早,她们就差人来问候我的病况,并请我同她们一起用可可茶,她们还问我夜里睡得好不好。有一次,按照我说话不假思索的可嘉习惯,我回答说我不知道。这样的回答使她们认为我是个傻瓜,于是便在我身上作了进一步的观察,这种观察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坏处。有一次我听见科隆比埃夫人向她的女友说:“他虽然不懂人情世故,却是很惹人爱的。”这句话大大地鼓舞了我,也使我真的显得可爱了。

    既然彼此熟悉了,每人总要谈谈自己的事,谈谈从哪儿来,谈谈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当时我很窘,因为我知道得很清楚,在上流社会的人们中间,特别是同上流社会的女人在一起,一说我是新近才改信天主教的,马上就会没有人理我。我不知道是出于怎样一种古怪念头,竟想装起英国人来,我自称是詹姆士二世党人,大家也就真地相信了。我说我叫杜定,人们也就叫我杜定先生。当时有一位讨厌的陶里尼扬侯爵也在那里,他同我一样,也是一个病人,不仅老态龙钟,脾气还不怎么好,他竟和杜定先生攀谈起来。他同我谈到詹姆士王,谈到争夺王位的人,谈到圣日尔曼故宫。我当时真是如坐针毡,因为我对这些事知道的很有限,我只是在哈密尔顿伯爵的作品里和报纸上读到过一些。可是。我知道的材料虽不多,利用得还不错,一场谈话,居然被我敷衍过去了。侥幸的是他没有问我英国语言上的问题,因为我一个英文字也不认识。

    我们这些人在一起倒很情投意合,因为眼看就要分手了,大家都有些依依不舍之意。在路上我们特意象蜗牛一般地慢慢前进。有一天星期日,我们来到了圣马尔赛兰,拉尔纳热夫人要去望弥撒。我同她一起去了,这一来几乎把事情弄糟了。一进教堂,我的神情举止和往常我在教堂里一样。她一见我那毕恭毕敬的样子。以为我是个虔诚的信徒,因而对我产生了极不良的印象,这是两天以后她亲口向我承认的。后来,经我做出了许多献殷勤的表示,才逐渐消除了她对我的这种印象。其实,拉尔纳热夫人本是一个富有阅历的女人。是不甘示弱的,她情愿冒点危险向我先表示好感,以便看一看我究竟抱什么态度。她三番两次向我表示好感,又表示得那么热,以致我不相信她是看上了我的相貌,而认为她是在讥笑我。根据这种愚蠢的想法,我真做了不少蠢事,那时我的表现比《遗产》喜剧中的那位侯爵还不如。拉尔纳热夫人也真能坚持,她不断和我调情,还向我说了那许多温存的话,即使一个不象我这么傻的人也很难把这都看作是真的。她越向我表示好感,我越认定我的看法不错,最使我感到苦恼的是,闹来闹去我竟真地产生了爱情。我对我自己说,并且也向她叹息道;“唉!为什么这些都不是真的呢!不然我就是所有人们当中最幸福的人了!”我相信我这初出茅庐的人的傻气只能更激起她的好奇心,她不愿在这件事情上显出她的手段的不高明。

    到了罗芒,我们就跟科隆比埃夫人和她的随从分别了。拉尔纳热夫人、陶里尼扬侯爵和我三个人以最慢的速度、最愉快的心情继续我们的路程。侯爵虽然是个有病而又好唠叨人,却是个好心人,但他不愿意光看别人热闹而自己不插进去凑凑趣儿。拉尔纳热夫人一点也不掩饰她对我的倾心,以致侯爵比我本人还早就看出了这一点;要不是因为只有我才能有的那种多疑思想在作祟,他那些旁敲侧击的戏谚语至少会使我对原来不敢相信的她的美意产生信赖的心情。然而我竟认为他们是串通好了来戏弄我,我那愚蠢的想法越来越使我不知所措了。拿我当时所处的情况来说,既然我真地爱上了她,本可以扮演一个相当漂亮的角色,只因我有这种愚蠢的想法,结果竟使我扮演了一个最平庸的角色。我不明白拉尔纳热夫人为什么对我那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并没有感到厌烦,为什么没有以极其轻蔑的态度把我甩开。但是,她确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善于识人,她看得很清楚,在我的举止中,愚蠢的成分多,冷淡的成分少。

    最后,她终于使我了解了她的心意。我们到瓦朗斯用午饭,按照我们可嘉的习惯,就在那里消磨午饭后的那段时间。当时我们住在城外的圣雅克旅店,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旅店,以及拉尔纳热夫人所住的那间房子。午饭后,她要去散步,她知道陶里尼扬先生不能去,正好可以为我们二人安排一次单独的谈话,这是她早就拿定主意要利用的机会,因为时间所剩不多了,要达到目的,再也不能放过这个机会。我们沿着护城河缓步而行。于是,我又向她喋喋不休地诉说起我的病痛来,她回答的声音是那样亲切动人,并且还不时把她挽着的我那只胳膊紧紧地按向她的胸部,我想,除了我这样愚蠢的人以外,谁也不会不借此机会来证实她说的话是否是真心话。最有趣的是,当时我也非常激动。我曾说过,她是可爱的,现在爱情使她变得更加妩媚动人了,使她完全恢复了青春的艳丽,她那卖俏的手段的高明,就是意志最坚定的男人也会被她迷住的。所以我当时很紧张,随时都想放肆一下;可是我又怕冒犯她,怕招她不高兴,我特别害怕的是被人嘲笑,受人揶揄、戏弄,给人提供茶余酒后的笑料,使那个无情的侯爵提到我的无礼举动时挖苦我几句。这一切都使我不敢轻举妄动,连我自己对我这种愚蠢的畏葸都很气愤;我更气愤的是,尽管我恼恨我的畏葸,却又不能克服它。我那时简直如受苦刑一般。我已经丢开我那一套塞拉东式的情话了,我觉得在这样的大路上情话绵绵实在可笑。由于我不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态度,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好不吭声。我的样子就好象是在跟谁赌气似的;总之,我的一举一动都适足以给我招来我所最怕遇到的事情。所幸拉尔纳热夫人下了一个比较仁慈的块心。她猛地搂住了我的脖子,从而打破了这个沉默,就在这一刹那间,她的嘴唇紧贴到我的嘴唇上,这非常清楚地表明了一切,不容我再有任何疑虑了。这一个急转直下真是再巧不过了,我马上变成了可爱的人。事不宜迟。在此以前,我由于缺乏她给予我的这种信任,差不多总也不能表现出原来的我,这时我又是原来的我了。我的眼睛,我的感官,我的口和心从来没有这样出色地表达过我的意思,我也从来没有这样圆满地弥补了我的错误。虽然这次小小的胜利确实使拉尔纳热夫人费了一番心思,我有理由相信她是不会感到后悔的。

    即使我活到一百岁,回想起这位迷人的女人时,也会感到快乐的。我说她是迷人的,尽管她既不美,也不年轻。但她也既不丑,又不老,在她的容貌上没有一点妨害她的智慧和她的风韵充分发挥作用的地方。和别的女人不同之处,就是她的脸色不够鲜艳,我想那是由于过去搽胭脂太多,损害了她脸上的颜色。她在爱情上所表现的轻浮是有她的理由的,因为这是充分体现她那可爱品质的好方法。可以见到她而不爱她,但是不可能占有她而不崇拜她。据我看,这就足以说明她并不是象对我那样经常滥用自己感情的。她这样快这样强烈地爱上我,可以说是难以原谅的,但是,在她的爱中,心灵上的需要和肉体上的需要,程度至少是相等的。在我同她一起度过的那段短暂而快乐的日子里,从她强使我遵守的节制来说,我完全可以相信,她虽然是个喜爱肉欲的女人,但她珍惜我的身体甚于满足自己的快乐。

    我们的秘密来往是瞒不过陶里尼扬侯爵的。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对我的嘲笑;恰恰相反,他比任何时候都更把我当作一个可怜的情人,一个遭受无情女人折磨的受难者。他没有一句话、一个微笑、一个眼神能使我怀疑到他已看出我们之间的事情。如果不是拉尔纳热夫人比我看得清楚,如果不是她对我说侯爵并没有被我们瞒住,只不过他是一个很知趣的人,我一定以为他居然被我们瞒过了。说真的,谁也不会有象他那样的好心肠和对人那样彬彬有礼。他对我也是如此,只是有时好说几句玩笑话,特别是自从我取得成功以后。也许他对我说些玩笑话是表示瞧得起我,认为我并不象原先表现的那样愚蠢。显然,是他弄错了,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正好利用他的错误,而且,说实在的,那时人们嘲笑的是他而不是我,因此我也很高兴地故意给他以讥笑我的口实。我有时也反驳他几句,甚至相当巧妙地反驳他几句,因为我引以为荣的是,我居然能在拉尔纳热夫人面前炫耀她启发给我的智慧。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

    那时我们是在一个最富足的地方和最富足的季节旅行的。由于陶里尼扬侯爵的细心照顾,我们到处都有精美的饮食。他甚至把他这番好心一直用在我们所住的房间上了,这本来是用不着他操心的,他却事先打发仆人去订房间,而那个可恶的仆人不知是自作主张还是受了主人的指使,总叫他住在拉尔纳热夫人的隔壁,而把我安置在房子的尽头。但这难不住我,我们幽会的趣味反而更加浓厚了。我们这种快乐的生活继续了四、五天之久,在这短短的几天中,我饱尝了最甜蜜的肉欲之乐,并且陶醉在这种快乐里面。我所得到的快乐是完美的、强烈的、不含有任何苦痛的成分,这也是最初的和仅有的快乐,我可以说我应该感谢拉尔纳热夫人,她使我在离开人世以前能够领略到此中的乐趣。

    即使说我对她的感情谈不上是什么真正的爱,那至少是我对她向我所表示的爱的一种温情的回报,那是快乐中的一种十分炽烈的肉欲,是谈话中的一种十分甜蜜的亲昵,其中具有激情的动人魅力,却没有因激情而使人丧失理智的那种狂热,以至虽有快乐也不会享受。我一生只有一次感到了真正的爱,但不是在她的身旁。我爱她从来不象爱华伦夫人那样,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觉得占有她时比占有华伦夫人时快乐百倍。在妈妈跟前,我的快乐总是被一种忧郁的情绪,一种难以克服的内疚心情所搅扰,我占有她的时候不但不感到幸福,反而总以为是辱没了她的品格。在拉尔纳热夫人身旁则完全相反,我以一个男人所能享受到的幸福而感到自豪,因此,我可以愉快地、放心大胆地纵情欢乐,我还可以分享我给与她的同样的欢乐,我的心情是相当安定的,我以无限的虚荣心与快乐感来欣赏我的胜利,并企图从这个胜利中得到更大的胜利。

    我不记得陶里尼扬侯爵在什么地方离开了我们,他本是当地人,不过在到达蒙太利马尔以前,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从那时起拉尔纳热夫人便叫她的侍女坐上我的车子。而让我和她同乘一辆车。我可以肯定地说,这样的旅行是不会使我们感到厌烦的,至于沿途都有些什么风景,那我就很难说清楚了。在蒙太利马尔,她有些事情要办,便在那里停留了三天。在这三天当中,她只是为去拜访一个人而离开我一刻钟。那次拜访给她招来了许多无味的纠缠和不少人的邀请。她是决不会接受那些邀请的,因此她借口不舒服都婉言谢绝了。但这种不舒服并没有影响我们天天在最美好的地方和最美丽的天空下两人单独到处游览。啊,幸福的三天啊!我至今还有时以惆怅的心情回忆起这幸福的三天,这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旅行中的爱情本是不能持久的。我们必须分手了。老实说,我们也该分手了,这并不是说我已经感到厌倦或者即将感到厌倦,我是日甚一日地沉溺在对她的依恋中。尽管拉尔纳热夫人很有节制,我已经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但我决心要在我们分手以前用我剩下的那点精力尽情享受一番,她为了防止我接近蒙佩利埃的姑娘,所以也就顺从了。为了给分别找些安慰,我们制定了重新会面的计划。我们的决定是:既然这种调养方法对我有好处,我可以继续采用这种方法,并且到圣昂代奥勒镇去过冬,由拉尔纳热夫人来照管我的生活。不过我需要在蒙佩利埃逗留五六个星期,以便给她留点时间做些必要的安排,免得让人说闲话。关于我到圣昂代奥勒镇后所应该知道的事情,应该说的话,以及应该采取怎样的态度,她都给了我非常周详的指导。我们还约好在见面以前要彼此通信。她很郑重其事地嘱咐了我很多关于爱护身体的话;她劝我去找一些名医,要严格遵守他们的一切规定;她还说,不管他们的规定如何严格,等我重新回到她身旁的时候,她一定要担负起让我遵守的责任。我相信她的话都是出自真实的感情,因为她爱我:她在这方面的种种表现比对我的爱抚更为可靠。她从我的行装看出我并不是很有钱的,虽然她本人也不阔绰,但在我们分手的时候,她一定要把她从格勒诺布尔带来的相当多的钱分给我一半,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推辞掉了。最后,我离开了她,我的心完全被她占据了,同时我觉得我在她心里也留下了对我的真正的爱恋。

    我一面从头回忆着和她走过的那段路程,一面继续着我的行程,这时我深感快慰的是,我坐在一顶舒适的车子里,可以尽情回味我所得到的快乐,并憧憬着她所讲给我的快乐。我一心只想圣昂代奥勒镇和我不久就要在那里开始的美好生活,在我心目中,除了拉尔纳热夫人和她的一家人以外,天地间的其他一切和我都没什么关系了。连妈妈也被抛到脑后了。我以全副精力在我思想中把拉尔纳热夫人对我说过的那一切细节都联系到一起,以便对她的住处、她的邻居、她的交往和她的整个生活方式先有一个概念。她有一个女儿,她曾不止一次地向我提到她的这个掌上明珠。这个姑娘已经满十五岁了,活泼可爱,性情温和。拉尔纳热夫人曾向我保证,她一定会喜欢我的,我一直没有忘掉这个诺言,我非常好奇地想着拉尔纳热小姐将怎样对待她母亲的亲密朋友。这就是我从圣灵桥一直到勤木兰这段路程中心里所想的一些主要内容。有人告诉我可以去看看加尔大桥,我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我吃了几枚甘美的无花果作早点,随后就找了一名向导去参观加尔大桥了。这是我看见的第一个古罗马人的伟大工程。我正希望看到一个无愧是从罗马建筑者手中创造出来的建筑物,走近一看,它竟超过了我的想象,这是我这一辈子中唯一的一次。只有罗马人才能在我身上产生这样的效果。这一朴素宏伟的工程的壮丽气派引起我的惊叹,特别是由于这个建筑物正是建筑在广漠无人的荒野中,这一片寂静荒凉的景象使得这个古迹更显得奇突和令人赞叹不已。这架所谓的大桥原来只不过是古代的一个输水道。人们不禁在想,是什么力量把这些庞大无比的巨石从遥远的采石场运到这里来的呢?是什么力量把无数人的劳力集中在这个没有一个居民的地方呢?我把这个雄伟建筑的三层都游览了一遍,一种景仰的心情使我几乎不敢用脚践踏。我的脚步在那些宽阔的穹窿之下所发出的响声使我觉得好象听到了建筑者的宏亮嗓音。我觉得自己就象一个昆虫似的迷失在这个气势磅礴的庞大建筑中。我虽然感到自己渺小,同时却又觉得有一种无以名状的力量把我的心灵提高到另一种境界,不由地感叹道:“要是我是一个罗马人该多好啊!”我在那里呆了好几个钟头,沉溺在令人心旷神怡的默想里。我回来的时候精神恍惚,好象在想什么心思似的,这种魂不守舍的样子是于拉尔纳热夫人不利的。她十分关心我不要被蒙佩利埃的姑娘所勾引,但她却忘记告诫我不要被加尔大桥所迷惑,可见,一个人总不能什么都考虑得十分周到的。

    我在尼姆参观了竞技场。这是一个远比加尔大桥宏伟得多的大建筑,不过它给我的印象反而不那么强烈,这或许是由于我参观了第一个建筑物以后,再看什么也不觉得稀奇了,也或许是因为这第二个建筑物位于城市中心,不那么容易引起人们的惊异。这么宽阔壮丽的竞技场,四周却尽是简陋的小矮房子,而场内还盖了许多更矮小更简陋的房子,以致使整个建筑物只能给人一种混乱而不协调的印象,遗憾和不愉快之感窒息了喜悦和惊奇的心情。日后,我又参观了韦罗纳的竞技场,那个竞技场比尼姆的这个竞技场小得多,也不如尼姆竞技场那样美观,但是保存得十分完整,维持得非常清洁,因此给我的印象反而更深刻更愉快些。法国人对什么都漫不经心,对于古迹毫不爱护。他们无论干什么,在开始的时候是一团火热,最后是草草了事,而且什么也不会保存。

    那时我简直变成另一个人了;我那寻欢作乐的心一旦被勾起之后,就猛烈地燃烧起来。我在“吕奈尔桥饭店”停留了一天,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在那里同其他旅伴大吃一顿。这个饭店本是全欧洲最受人赞赏的一个饭店,那时它对这种声誉还是当之无愧的。店主人很会利用这个旅店的优越条件,所供应的菜肴都是最丰富、最精美的。在荒郊,在这样一家孤零零的饭店里,竟能享受到有海鱼和淡水鱼、有上等野味和名贵美酒的盛馔确是一件稀罕事;而且店主人在招待客人方面是那么细心、那么周到,只有在王公富豪之家才能遇到,而这一切只不过是为了挣你三十五个苏。但是,这个“吕奈尔桥饭店”没有能长久维持下去,由于过分指望自己的声誉,最后竟完全丧失了声誉。

    我在这一段旅程中,连自己是个病人都忘了,只是到了蒙佩利埃才想起我的病来。我的郁闷症完全好了,但是所有其他的病依然存在;虽然由于时间已久,我也习以为常了,病情却是存在的,如果有人突然得了这样的病,他会觉得活不长的。实际上,我的那些病,与其说是使我感到难受,不如说是使我感到害怕,它们所引起的精神上的痛苦,看来超过它们预示即将毁灭的肉体上的痛苦。因此,当我的心被我的那些强烈的情欲所占据的时候,我就把一切疾病置之度外了;然而,我的病究竟不是出自我的想象,所以当我的精神一安定,病症又立刻感觉出来了。这时我开始郑重其事地考虑起拉尔纳热夫人的劝告和我旅行的目的。我马上去找最有经验的名医,主要是去找费兹先生,而且为了小心起见,我索性在一位医生家里包饭。这位医生名叫菲茨莫里斯,是爱尔兰人,有很多学医的学生在他家里包饭;一个病人入伙,还有这样一个方便,就是菲茨莫里斯先生所收的膳费并不多,而且他以医生的资格给在他家用餐的人偶尔看看病则不取分文。他负责执行费兹先生的处方,并照顾我的健康。在实行节食疗养法方面,他是非常尽职的,人们决不会在他家里得胃病。我虽然对于饮食上所加的种种限制并不觉得怎样苦恼,但是可以拿来对比的东西似乎仍在眼前,使我有时不能不感觉到,就作为一个供应者来说,陶里尼扬先生比菲茨莫里斯先生要高明许多。然而在这里,我也决不至于饿得太厉害,再说,所有那些青年有说有笑,都很快活,这样的生活方式对我的身体确实有益,我不象先前那样整天无精打采了。每夭早晨我服用药品,主要是喝一些我也不知叫什么名字的矿泉水,我想是瓦耳斯的矿泉水吧,此外就是给拉尔纳热夫人写信。我们之间的通信一直在继续,我卢梭是以杜定的朋友的名义来收转那些信件的。中午,我便和同桌用餐的某个青年到拉卡努尔格去散散步。这些青年都是些顶好的小伙子,午饭前我们总是先集合在一起,然后才共同进餐。午饭后一直到傍晚,我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去从事一桩重要的工作,那就是到城外玩两三场木槌击球的比赛,输者要请吃茶点。我是不参加玩球的,我既没有那种体力,也没有那种技巧,但是我参加赌东道。由于关心输赢,我跟着那些玩球的人和木球在坎坷不平、满是石子的道路上跑来跑去,这对我倒是一种十分相宜的运动,既愉快又有益于身体。我们在城外的小酒店里用茶点,不消说,这是非常快活的。但是我要补充一句,虽然小酒店中的那些女孩子们长得都很漂亮,我们在吃茶点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轻佻的举动。菲茨莫里斯是击球的能手,他是我们的头儿。我可以说,尽管大学生的名声不怎么好,但是这群年轻人所表现的庄重和礼貌,就是在许多成年人中也是很难见到的。他们喧哗而不轻狂,活泼而不放肆。任何一种生活方式,只要我不感到它的压力,我是很容易适应的,而且愿意它永远继续下去。在这些大学生当中,有好几个是爱尔兰人,我尽力向他们学几句英语,以便到圣昂代奥勒镇后,必要时可以应用。我去那里的时刻现在越来越近了,拉尔纳热夫人每次来信都催我去,我也准备照她的话去做。我看得很清楚:我的那些医生对我的病毫无理解,都把我看作是一个没病找病的人,因此就拿豨莶、矿泉水和乳浆来敷衍我。同神学家们正相反,医生和哲学家认为只有他们能够解释的才是真的,他们是以自己能否理解来断定事物的有无。这些先生们关于我的病一无所知,因此,我就算没有病了:怎么能怀疑医学博士不是无所不知的呢?我看他们只是在想法捉弄我,让我把钱花完为止,我认为圣昂代奥勒镇的那位能够代替他们,也绝不会比他们差,而且还可以使我更愉快些,于是我决定选择她,并抱着这种聪明的打算离开了蒙佩利埃。

    我是在十一月末动身的,我在这个城市一共住了六个星期或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大约花掉了十二个金路易,无论是在健康方面或是在医学知识方面,我都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只有菲茨莫里斯先生的解剖学课程对我还有点益处,但我只是刚刚开始,后来由于解剖尸体的臭味我实在受不了,不得不放弃了这门课程。

    我内心深处对于我的这个决定颇感不安,我一边继续往圣灵桥进发一边寻思,这条道通向圣昂代奥勒镇也通向尚贝里。我对妈妈的想念和她给我的来信——虽然她的信没有拉尔纳热夫人的信那么频繁——在我的内心深处唤起了一股悔恨的情绪。在来时的路上,我的这种心情被抑制住了,这次在归途中懊悔的情绪变得非常强烈,以致把我寻欢作乐的兴趣完全打消了,只有理智的声音在发挥作用。首先,我若再去扮演冒险家的角色,很可能不象第一次那样侥幸;只要圣昂代奥勒镇有一个人到过英国,或者认识英国人,或者会说英语,我就能够被揭穿。拉尔纳热夫人的家庭也可能对我反感,甚至会不客气地对待我,还有她那个女儿——我情不自禁地想念她已经超过了应有的限度——更使我惶恐不安:我生怕会爱上她,这种恐惧心已决定了事情的一半。我想,她母亲待我那么好,难道我竟想以诱惑她的女儿、和她发生最可鄙的关系、给她家庭制造分裂、羞辱、丑名和无穷的痛苦来报答她母亲对我的一番好心吗?想到这里,我内心十分恐怖。我下了最大的决心:假如这个可耻的倾向稍一露出苗头,我一定要和它搏斗,把它消灭掉。可是,我为什么要去寻找这种搏斗呢?和她母亲生活在一起,由于日久生厌而贪恋起女儿,却又不敢向她表露心情,这将是多么可悲的处境啊!我为什么一定要去寻找这种处境?!难道是为了追求我早已享尽其精华的快乐,而使自己置身于不幸、受辱和后悔无穷的境地吗?很显然,我的欲望已经失去了最初的活力;寻乐的兴趣还在,但激情已经没有了。除此以外,还掺杂着一些其他的想法:我想到自己的处境、自己的责任,想到我那位善良而豪爽的妈妈,她已经负了不少债,而由于我的胡乱花钱,她负债又增多了;她为我操尽了心,而我却这样卑鄙地欺骗了她。我所感到的内疚太激烈了,终于战胜了一切。在离圣灵桥已经不远的时候,我下定决心,到圣昂代奥勒镇后片刻不停,一直走过去。我勇敢地执行了这项决定,虽然我承认当时不免感到有点惋惜,但同时我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种内心的满足,我自言自语地说:“我应该佩服我自己,我能够将自己的责任置于自己的欢乐之上。”这是我第一次真正从读书中得到的益处:它教导我进行思考和比较。我想起不久以前自己曾接受了十分纯洁的道德原则,我给自己订立了明智而崇高的立身之道,并且以能够遵守这些道理而深感自豪。然而我感到羞愧的是,我竟否定了自己的原则,这么快这么明目张胆地背弃了自己所订立的立身之道。现在这种羞愧心战胜了我的情欲。在我的决心中,虚荣心和责任心所起的作用或许是相等的,这种虚荣心虽然不能算作美德,但它所产生的效果是那么相似,即使弄混了也是可以原谅的。

    善良的行为有一种好处,就是使人的灵魂变得高尚了,并且使它可以做出更美好的行为。因为人类是有弱点的,人受到某种诱惑要去做一件坏事而能毅然中止,也就可以算作善行了。我一下定决心,我就变成另一个人了,或者更正确地说,我又恢复了以前的我,恢复了迷醉的时刻曾一度消逝了的我了。我满怀高尚的心情和善良的愿望继续着我的路程,一心想悔赎前愆,决定以后要以高尚的道德原则来约制我的行为,要毫无保留地为最好的妈妈服务,要向她献出和我对她的爱恋同样深切的忠诚,除了爱我的职责并听从这种爱的驱使以外,决不再听从其他的意念。唉!我以一片真心重新走上了正路,这似乎可以使我得到另一种命运了,然而我的命运是早已注定了的,并且已经开始了,当我那颗满怀着美好和真诚之爱的心灵,不顾一切地奔向那纯洁和幸福的生活的时候,我却接近了将要给我带来无数灾难的不幸时刻。

    我那急于到达的迫切心情使我出乎预料地加速了行程。我在瓦朗斯向妈妈通知了我到达的日期和时刻,由于我赶路的结果,到达的日期比预计的提前了,我就故意在沙帕雷朗停留了半天,以便准时抵达。我愿意尽情地享受一下同她久别重逢的快乐,而且还愿意把这个时刻再稍微延长一会儿,以便给这种快乐再加上一点急切期待的乐趣。这种办法以往一直是成功的:我每次归来就象是个小小的节日。这一次我也希望如此,所以尽管我思归之情是那么急切,但是把归期稍微延缓一下,也是值得的。

    因此,我完全是按照预定的时间到达了。从老远,我就希望看见她在路上等候我,我离家越近,心跳得越厉害,及至到家后,已经气都喘不过来了,因为我在城里时就下了车。可是无论是在院子里,在门前,在窗口,我一个人都没有看见。我的心马上慌了,怕发生了什么意外。我走了进去,一切都是静悄悄的,佣工们在厨房里吃点心,一点儿也看不出大家是在等候我的样子。女仆看到我还吃了一惊,她并不知道我要回来。我走上楼去,终于见到了她,见到了我那亲爱的妈妈,见到了我那如此深切、如此炽烈、如此纯真地爱着的妈妈。我奔上前去,扑倒在她的脚下。“啊!你回来了,我的孩子,”她一面拥抱着我,一面向我说,“你一路上好吗?身体怎么样?”这种接待使我有点不知所措。我问她是否接到了我的信。她说接到了。我回答说;“我还以为你没有接到呢!”我们的话就到此为止。当时有一个年轻人同她在一起。我认识他,我动身以前就在家里见到过他;不过这一次他好象就住在这里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简而言之,我的位置被别人占据了。

    这个青年是伏沃地方的人,他的父亲名叫温费里德,是个守门人,自称是希永城堡的上尉。上尉先生的这个儿子是一个年轻的理发师,他就以这种身分奔走于上流社会里,他也是以这种身分到华伦夫人家里来的。华伦夫人很好地接待了他,一如她盛情接待所有过路的人,特别是她家乡的人一样。他是一个相当庸俗的高个儿的金黄色头发少年,体格倒还端正,但面貌却相当平凡,智力也是如此,谈起话来很象漂亮的利昂德。他用他那一行业的人所特有的腔调和方式滔滔不绝地叙述他自己的那些风流韵事;列举了一半同他睡过觉的侯爵夫人的名字,并且还自吹自擂地说,凡是他给理过发的那些漂亮女人,他都给她们的丈夫戴过绿帽子。他无聊、愚蠢、粗鲁、厚颜无耻;不过,在其他方面,他还是个道地的好人。这就是我出门在外时她找来的我的替身,也就是在我旅行回来后她向我推荐的合伙人。

    啊!如果摆脱了尘世羁绊的灵魂,还能从永恒之光的怀抱中看到人世间所发生的一切,我亲爱的尊敬的幽灵啊!那就请你原谅我未能对你的过错比对自己的过错表示出更多的宽恕,原谅我把这二者同时揭露在读者的面前吧!不管是对你还是对我自己,我都应当而且也愿意说真话,在这方面你的损失要比我的损失小得多。啊!你那可爱而和蔼的性格,你那永不厌倦的好心肠,你的直爽和一切卓越的美德,这里有多少优点可以拿来抵偿你的缺点啊,如果可以把仅只是理智造成的错误也叫做缺点的话!你做过错事,但并非堕落。你的行为应该受到责备,但你的心总是纯洁的!要是把好事和坏事放在天平上来衡量,公正地判断一下:有哪一个女人——如果她的私生活也能象你的私生活这样公开摆出来让大家看看——敢于同你相比呢?

    这位新来的人对于交给他的一切小事都表现得十分热心和勤快,而且非常认真;这些小事一向是很多的。他担负起了监督她的雇工的责任。干活时,我是相当安静的,他却最喜欢瞎嚷嚷,不管是在田间,草垛旁,木柴堆旁,马厩或家禽场,他到处使人看到他,特别使人听到他的声音。只有园子的事他不怎么关心,因为那是一种不出声的安静的工作。他最大的乐趣是装车、运料、锯木头或劈劈柴,斧头和鹤嘴锄从不离手;人们只听到他到处乱跑,敲敲这,打打那,扯开嗓子大声叫嚷。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在干多少人的活儿,可是他一来就热闹得好象增加了十多个人。这种乱哄哄的热闹劲儿把我那可怜的妈妈给蒙住了:她认为这个年轻小伙子是帮助她料理农活的一个宝贵人材。她有意把他拴在自己身边,为此她使用了一切她认为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的方法,当然,她没忘记使用她认为最可靠的那一手。

    大家是知道我的心,知道我那始终不渝的、最真挚的感情,特别是驱使我在这时候返回到她身边的那番热情的。现在,这对我的整个生命是多么突然、多么沉重的打击啊!请读者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吧。我所设想的幸福的未来,刹那间全都烟消云散了。我如此情致缠绵地怀抱着的那些动人的理想完全毁灭了,从幼年起我就把我的生命和她联系在一起,现在我第一次感到了孤独。这个时刻太可怕了!而以后的日子也是那么黯淡。我还年轻,但是使我青年时代富有生气的那种充满快乐和希望的甜蜜感觉永远离开了我。从那时起,我这个多情的人已经死去了一半。摆在我面前的只是索然无味的忧伤的余生,虽然有时在我的欲望中还掠过幸福的影子,但这种幸福已不是我原有的了。我觉得,即使我得到这种幸福,我也不是真正幸福的。

    我是那样愚蠢,又是那样充满信心,我真以为这个新来的人和妈妈说话的语气那样亲昵,是由于妈妈的性情随和、跟任何人都非常亲近的缘故。要不是她亲自告诉我,我一辈子也猜不出这里面的真正原因。可是,她很快就以非常直爽的态度向我说明了一切,倘若我的心也往使人发怒的方面想,她那种直率态度就能增加我的愤怒。她认为这是极其平常的事情,她责备我对家里的事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还说我时常不在家,——真好象她是一个情欲非常强烈的女入,迫切要求填补所感到的空虚。

    “啊!妈妈,”我以难于压抑的难过心情向她说,“你怎么竟跟我说这样的话呀?我对你的热爱所得到的就是这样的报酬吗?你曾多次挽救了我的生命,难道就是为了剥夺令我感到生命之可贵的一切东西吗?我将为此而死去,可是将来你想起我的时候一定会后悔的。”她用十分平静的态度对我所作的回答,简直快使我发疯了。她说我还是个孩子,一个人是不会因为这种事而死的,她说我什么也不会失去,我们仍和以前一样是好朋友,在一切方面都还是同样的亲密。她还说,她对我的爱丝毫不会减少,只要她活在人世,它是不会终止的。总之,她的意思是让我明白,我的一切权利没有改变,我只是同另一个人来分享,而不是失去这些权利。

    我从来没有象这时候那样深切地感觉到我对她的感情的纯洁、真实和坚定,以及我心灵的真挚和纯朴。我立刻跪在她的脚下,搂住她的双膝,泪如雨下。“不,妈妈,”我激动地对她说“我太爱你了,决不能使你的品格受到损害,占有你。对我来说实在太宝贵了,我不能同别人分享。我当初获得这种占有时所产生的后悔心情,已经随着我对你的爱而日益增长,不,我决不能再以同样的后悔心情来保持这种占有。我要永远崇拜你,但愿你永远配得上我的崇拜。因为对我来说,尊重你的品格比占有你的身体更为重要。啊!妈妈,我要将你让给你自己。我要为我们心灵的结合而牺牲我的一切快乐。我宁愿万死,也不肯享受足以贬低我所爱的人的品格的那种快乐!”

    我以坚持的态度遵守着我的决定;我敢说,我这种坚持的态度是和促使我采取这个决定的那种感情正相符合的。从那一刻起,我就只用一个真正的儿子的眼睛来看我所热爱的这位妈妈了。应该指出的是。虽然她私下里并不赞成我的决定(至少我的感觉是这样),但她从来没有使用任何手段来使我放弃自己的决定,无论是婉转的言词,温情的表示,甚至巧妙的手腕,而这些都是一般女人善于使用的:它们既无损于自己的身分而终能使她们如愿以偿。眼看我不得不为自己去寻找与她无关的另一种命运,但又想象不出是哪种命运,于是我走向另一个极端,那就是完全在她身上来寻求我的出路。结果,我的思想是那样完全集中在她身上,以至几乎把我自己都忘掉了。我热烈地希望她能成为一个幸福的人,不管需要我付出多么大的代价,这个愿望吸引了我的一切感情。她虽然要把她的幸福同我的幸福分开,我却不管她愿意不愿意,要把她的幸福看成我的幸福。

    这样,在我灵魂深处早就种下的而通过学习培育起来的善的种籽,就在我遭遇不幸的时候开始萌芽,只等逆境的刺激便会开花结果的。我这种完全无私的愿望的第一颗果实就是摆脱了我心里对于夺去我位置的那个人所怀的仇恨和妒嫉。不仅如此,我甚至愿意,并且真诚地愿意同这个青年人结为朋友;我要培养他,关心他的教育,使他认识到他的幸福,如果可能的话,使他不要辜负他的幸福。总之,我要为他而去做阿奈在同样的情况下为我所做过的一切。可是我比不上阿奈。虽然我的性情比较温和,读的书比较多些,但我既不象阿奈那样冷静和那样有耐心,也没有阿奈那种能够受人尊敬的庄重气派,而我若想成功,这种气派正是必须具有的。我在那个青年人身上所发现的优点,也没有阿奈在我身上所发现的那么多,例如:温顺,热情,知恩,特别是有自知之明,感觉自己的确需要别人的教导,并且还有一种从别人的教导中真正得到益处的愿望。而这一切他都没有。我所要培养的这位青年看我不过是一个讨厌的学究,只会空谈。他呢,则认为自己在这个家里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而且由于他总是根据他做活儿的响声来衡量他自己在家里所做的工作,所以他认为他的斧头和锄头比我那几本破书有用得多。从某方面来说,他这种看法是不无道理的,但是,他因此而装出的那副神气,简直能笑死人。他对待农民严如乡绅,不久他也如此对待我,最后甚至对妈妈也是这种态度了。他认为他那温赞里德的名字不够尊贵,便不再用它,自称德·古尔提叶先生,后来他就是以这个名字而在尚贝里和在莫里昂讷——他结婚的那个地方——出了名。

    最后,这位显赫的人物竟成了一家之主,我则变得微不足道了。当我不幸招他不高兴的时候,他不责备我,而是责备妈妈;我惟恐让妈妈受到他的粗野无礼的对待,只好在他面前做出十分恭顺和唯命是从的样子。每当他以无比的得意神情执行他那劈柴工作的时候,我必须乖乖地站在旁边,作一个无能为力的旁观者,作一个对他的高超本领老老实实的欣赏者。其实,这个小伙子也并不是一个完全不好的人;他爱妈妈,因为他不能不爱她,他甚至对我也没有什么恶感。当他那狂暴的脾气没有发作、可以和他谈谈话的时候,他也能温顺地听我们说话,并且很直爽地承认自己只是一个蠢人,但是事后却并不因此而少做蠢事。此外,他的理解力太有限,趣味又太低级,很难跟他讲道理,几乎不可能同他友好。他既占有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还为了加点儿调料,又和一个红黄色头发的、掉了牙的老女仆发生了关系,这是妈妈非常讨厌、勉强使用的一个女仆,虽然妈妈看见她就恶心。当我觉察到这种新奇的丑事以后,真把我气坏了;但是,不久我又觉察到另一件使我更伤心的事,这件事比以前所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使我扫兴,那就是妈妈对我冷淡了。

    我强使自己遵守、而她也似乎赞成的在情欲方面的那种克制,是一般女人绝不肯饶恕的,不管她们表面上装得怎么样。她们之所以如此,与其说是由于她们本身的情欲不能得到满足,不如说是由于她们认为这是对占有她们这件事的漠不关心。就拿一个最通达事理、最想得开、情欲最淡薄的女人来说,在她的眼中,一个男人(即使是对她最无所谓的一个男人)的最不可饶恕的罪过,是他能够占有她而却偏偏予以拒绝。这条通则在这里也不能例外:我之所以克制情欲纯粹是出于道德和爱护妈妈尊敬妈妈的缘故,但妈妈对我的那种如此强烈、如此纯真的钟爱之情,却因此而起了变化。从那时起,和她在一起,我再也感觉不到我一向认为是最甜蜜幸福的那种推心置腹的亲密关系了。她只是在对这位新来的人有所不满的时候才向我披露一下心情;在他们非常和好的时候,她就很少跟我说什么知心话。最后,她逐渐采取了一种我不在内的生活方式。我在她跟前时她也还高兴,但这对她已经不是一种需要,纵然我整天整天地不见她,她也不理会了。

    在此以前,我是这个家的灵魂,并且可以说是过着两位一体的生活,现在还是同样的地方,我却在不知不觉中变得陌生和孤独了。我渐渐习惯于不再过问这个家里所发生的一切事情,甚至也不理睬在这里居住的一切人;为了避免继续受那令人心碎的痛苦,我便独自呆在屋里和我的书籍为伍,再不就是到树林深处纵情大哭或长叹。不久,这种生活越来越使我难以忍受了。我感到,我所爱的女人就在眼前,但她的心已经离开了我,这只能增加我的痛苦,如果我看不见她,我的孤独感也许不会那么强烈。于是我决心离开她的家,当我向她说明我的计划时,她不但没有表示反对,反而热心赞助。她在格勒诺布尔有一个女友,名叫代邦夫人,这位夫人的丈夫是里昂司法长官德·马布利先生的朋友。代邦先生介绍我到马布利先生家去作家庭教师,我接受了,于是便动身前往里昂。分别时,既没有任何懊悔的表示,也几乎没有任何惜别之感,要是在以前,只要一想到离别,我们就象感到了死亡的痛苦。

    那时,我差不多已经有了做一个家庭教师所必需具备的知识,我想我也有作教师的才能。我在马布利先生家有一年之久,在这期间,我有了充分认识自己的时间。假如我的急躁脾气不是时常发作的话,我那温和的禀性是适于干这一行的。只要一切都顺利,只要我的操心和劳动能够发生效果,我就诲人不倦地教下去,真象个可爱的天使。但事情一不如意,我就变成了一个恶魔。当学生们听不懂我的意思的时候,我就气得发狂;如果他们表现得不听话,我就恨不得把他们杀死,当然,这决不是使他们成为有学问有道德的人的好方法。我有两个学生,性情十分不同。大的八九岁,名叫圣马利,相貌很清秀,相当聪明,相当活泼,但也浮躁,贪玩,十分调皮,不过他虽然调皮却很逗趣。小的叫孔狄亚克,外表象个傻瓜,干什么都粗枝大叶,象驴一般固执,学什么也学不会。可以想见,跟这两个学生打交道,我的任务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如果我能平心静气地耐心教下去,也许能有所成就;可是,我既不能平心静气,又无耐心,结果不但没有作出一点成绩,我的学生反而变得越来越坏了。我并不是不勤快,但我缺少冷静的态度,特别是不够明智。我对他们只知道用三种对孩子不但无益往往有害的方法,那就是:感动、讲理和发脾气。有时我劝圣马利劝得连我自己都感动得流下泪来,我想感动他,就好象孩子的心灵真能感动似的。有时我费尽精力同他讲道理,好象他真能听懂我那套理论似的,而且由于他有时也向我提出一些十分微妙的论据,我就真拿他当作一个明理的孩子,以为他非常善于推理。至于小孔狄亚克,那就更让我为难了。他什么也听不懂,问他什么也不回答,讲什么他也不动心,任何时候都是那么顽固,而当我被他气得发火的时候,倒是他在我身上取得了最大的胜利;这时候贤明的老师是他,我却变成了小孩子。所有我的这些缺点,我都看得很清楚,心里也很明白。我研究了学生的思想,而且研究得非常透彻,我相信我一次也没有受到他们的诡计的欺骗。但是,只知道缺点所在,而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补救,又有什么用呢?尽管我对这一切都看得很透彻,可是我完全不能防止,所以还是收不到任何效果,而且我所做的恰恰都是不应该做的。

    我不仅在教学上没有取得什么成就,就是我自己的事情也不怎么顺利。代邦夫人把我介绍给马布利夫人的时候,曾拜托她在我的举止言谈方面多加指导,使我能够活动于上流社会中。她在这上面也费过一番心思,希望把我造就成一个风流潇洒的人,不愧是她家的家庭教师;但是我是那么笨拙,那么腼腆,那么愚蠢,以致使她丧失了信心,不愿再过问我了。但是这并未妨碍我故态复萌,我居然又爱上她了。我的表现已经足以使她理会到这一点,但我不敢向她表白,而她也是不会在这方面前进一步的,后来,我发现我的叹息和目光不会有什么结果,不久我也就厌倦了。

    我在妈妈那里时,小偷小摸的毛病已经完全改掉了,因为那儿的一切东西都归我支配,也就没有偷的必要了。再说,我给自己订立的高尚道德原则也要求我今后不能再干这种下贱的事,从那时起,我果然就一直没有再犯过。但是,这与其说是由于我能克服我所受到的诱惑,不如说是由于我断绝了受诱惑的根源;我非常担心,要是再面临诱惑的话,我恐怕又会象童年时代那样去偷窃的。这一点,我在马布利先生的家里已经得到证明了。他家里到处都有可偷的小东西,但我连看都不看,我只看上了阿尔布瓦地方出产的一种名贵的白葡萄酒,在吃饭的时候我偶尔喝过几杯,觉得非常可口。这种酒稍微有点儿浑,我自以为是一个滤酒的能手,便以此自夸,主人就把这件事交给我办了。我滤了几瓶,滤的虽然不大好,但只是颜色不佳,喝起来仍然是很可口的。于是我就利用这个机会,常常给自己留下几瓶,以备私下里享用。美中不足的是,我从来没有光喝酒不吃东西的习惯。怎样弄到面包呢?我没法在用餐时留下一些面包。叫仆人去买,等于是揭发自己,而且可以说是对主人的一种侮辱。自己去买吧,我又从来没有这种勇气:一位腰挂佩剑的体面人物到面包房去买一块面包,这怎么行呢?最后,我想起了一位尊贵的公主的蠢话,有人告诉她说农民没有面包吃了,她回答说:“那就叫他们吃蛋糕吧!”于是我决定去买蛋糕。可是就办这点事,也是多么不容易呀!我一个人怀着这个目的走出大门,有时跑遍了全城,从三十多家点心铺门前走过,哪一家我也不敢进去。必须铺子里只有一个人时,而那个人的相貌对我还必须有很大的吸引力,我才敢迈进那家铺子的门坎。但是,当我把那可爱的小蛋糕买到手,把自己锁在屋子里,从柜子里拿出我那瓶酒的时候,我一边自斟自饮,一边读几页小说,那是多么快乐呀!由于没有人同我谈心,边吃边看书就别有奇趣:书就代替我所缺少的伙伴。我看一页书,吃一块蛋糕,就好象我的书在跟我共同进餐。

    我从来不是一个只图享乐什么都不管不顾的人,而且我一辈子从未喝醉过。因此,我的这些小小的偷窃也并不十分明显。可是偷窃终于自己暴露了:酒瓶子揭发了我的秘密。这件事谁也没有提过,不过,从此以后地下室的酒就不再由我掌管了。对于这种事,马布利先生的态度是很大方、很审慎的,他是个很正直的人。他的外表虽然跟他的职务一样严峻,但他的性格确实是很温厚的,他那种好心肠也是少见的。他明智而公正,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作为一个司法管辖区的长官,他甚至是很仁慈的。深感他待我的宽厚,我更加敬重他了,因此我在他家里就多待了一些日子,否则我是不会待那么久的。但是最后,对于我所不能胜任的这行职业以及我当时所处的十分尴尬的毫无乐趣的景况,我终于感到厌倦了。于是,经过一年的尝试之后——虽然在这一年当中,我已尽了一切努力——我决定不再教我的这两个学生了,因为我确信我无论怎样努力也不能把他们造就好。对于这一点,马布利先生本人看得和我一样清楚。但是我相信,如果不是我自动提出辞职免得使他为难的话,他自己是不会主动辞退我的;在这种情况下,他这样过于照顾情面,我当然是不赞成的。

    使我日益感到难以忍受的是,我不断拿我当前的境况同我已经离开的那种生活相比:我不断回忆起我所留恋的沙尔麦特,我的园子、我的树木、我的泉水、我的果园,特别是我为她而生的那个女人,赋予这一切以生命的那个女人。我一想到她,一想到我们的快乐和我们的纯洁生活,一种难以抑制的烦闷心情使我什么也懒得干了。有多少次我恨不得立即动身,步行回到她的身旁,只要能和她再见一面,就是当时死去也是甘心的。最后,我再也抵抗不住那些召唤我不惜任何代价回到她的身边的迷人的回忆了。我对自己说,过去我缺少耐心,不够体贴,不够温存,假如我现在在这些方面更多给予一些,我还是能够在十分甜蜜的友谊中过幸福生活的。于是我作出了最美好的计划,而且迫不及待地立即付诸实施。我摆脱了一切,放弃了一切,马上动身,一路飞驰,我以宛似我幼年时代的那种满腔热情回到了家里,我又来到了她的跟前。啊!如果我在她的接待中,在她的眼神里,在她的爱抚中,总之在她的心里能够发现我从前曾经感受到而现在还念念不忘的那种情意的四分之一,我就会欣喜若狂了。

    人生是多么可怕的虚幻啊!她仍然用她那无与伦比的好心接待了我,她的这种好心除非她离开人世是永远不会消失的;然而我是来追求过去的,这个过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在她身边呆了不到半小时,我就觉得我以往的幸福是永远失去了。于是,我又陷入了上次迫使我出走的那种令人绝望的境况中,虽然如此,我却不能归咎于任何人,说实在的,古尔提叶并不坏,他看见我回来,显得很高兴,并没有什么不痛快的样子。但我从前是她的一切,而她也不能不是我的一切,现在我在她的面前竟成为一个多余的人,这我怎么能忍受呢?从前我是这个家里的一个孩子,现在我怎能在这里象一个外人似的生活下去呢?目睹可以作为我过去幸福见证者的那些东西,更使我感到今非昔比的难堪处境。我要是住在别的地方,痛苦或许会减轻一些。但是不间断地回忆那些甜蜜的往事,也会增加我对失去的幸福的伤感。空怀遗憾,满腹忧思,于是我决心恢复旧日的生活方式,除了用饭的时间外,我要一个人待着,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拿书作我的伴侣,并在书中寻求有益的消遣。由于我感觉到以前我所忧虑的灾难即将到来,我便绞尽脑汁从我自己身上想些办法,以便在妈妈经济来源断绝的时候,可以接济她。我在时,曾把她的家务安排得相当妥善,使它不致向坏的方面发展,但自从我走后,所有的情况全都变了。她的管家人是一个性喜挥霍的家伙。他好讲排场,喜欢好马和华丽的马车,他爱在邻人眼前显示自己是富贵人家,他继续不断地经营一些他一点不懂的新事业。她的年金借用光了,一年四季的所有收益也作了抵押,房租积欠了不少,债务越来越多。我看这项年金不久就要被债权人扣押,也可能被取消。总之,我看到前途只有破产和灾难,而且这一切的到来,时间是那么迫近,就好家我已经预见到那种种可怖的景象。

    我那间可爱的小屋是我唯一消愁解闷的地方。由于我在那里寻求医治我那惶恐不安的心灵的方法,我也就同时在那里寻求如何防止我所预见到的灾难的方法。这样,就在我重新考虑我以前的那些想法的时候,我又给自己建起了许多新的空中楼阁。以便把我这个可怜的妈妈从她眼看就要陷入的绝境中挽救出来。我知道自己没有足够的学识和才华使我在文坛上成名,我是不能通过这条途径发财致富的。浮现在我脑际的一个新的念头却使我产生了我这平庸之才不能给我的一种信心。我虽然不教音乐了,但并没有放弃音乐,正相反,我已经研究了不少关于音乐的理论,我觉得至少在这门学问上我的知识是相当渊博的。当我想到我在学习辨认音符、尤其是在练习依谱唱歌所遇到的那些困难时,我觉得,这种困难来自音乐本身的程度并不少于来自我的主观条件,特别是考虑到,学音乐对任何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在我研究音符时,我常常觉得这些音符创造得很不成功。很早我就想用数字来记录乐谱,免得记录任何一个小曲也必得画一些线和符号。我只是不知道怎样表示八度音的节拍和延长音。我重新又有了这个想法,是因为我想到这个问题时,发现这些困难并不是不能克服的。我终于获得了成功,不管什么乐曲我都可以用我的那些数码非常准确、甚至可以说非常轻而易举地记录下来。从这时候起,我就认为我的一笔大财已经到手了,于是,怀着和她——给了我一切的她——共享大财的热望,我一心只想到去巴黎,确信我的乐谱稿本一交给学士院,我就会掀起一场革命。我曾从里昂带回一点钱,我又卖掉了我的书。这样,只用了十五天的工夫,我便拿定了主意并付诸实施。最后,我心里充满了促成我这一计划的种种美好念头,也可以说我在任何时候都怀有的那同样的美好念头。就象上次带着海龙喷水器离开都灵一样,我带着我的乐谱方案离开了萨瓦。

    我的青年时代所有的谬误和过错大致就是如此。我以内心相当满意的忠实态度叙述了这些谬误和过错的经过。如果日后我以若干美德为我的成年时代增添光彩,我也会以同样的坦率态度述说出来,这本是我原来的计划。不过,写到这里我必须停笔了。时间能够揭开种种帷幕。如果我的名字能够流传到后世,人们也许有一天会知道我还有什么话要说而没有说。那时侯,他们也就会知道我所以保持缄默的缘故了。

    第七章

    在两年的沉默与忍耐之后,尽管我曾屡下决心不再写下去,现在还是拿起笔来了。读者,请暂时不要评论我迫不得已再写的种种理由:只有把本书读完之后,你才能够评断。

    人们已经看到,我的安静的青年时代在一种平稳的、相当甘美的生活中流逝了,既无大祸也无大福。这种平庸大部分是我那种虽热烈却又软弱的天性造成的;我的这种天性,难于振作却极易灰心;它要受到强烈的震撼才能摆脱困静,却又由于慵懒与爱好而回复原态;它老是把我拉回到我自认生而好之的那种闲散而宁静的生活,离大的美德远,离大的恶行更远,因而它从不容许我有什么大的作为,无论是在善的方面,还是在恶的方面。

    我马上就要展示的是一幅多么不同的图景啊!命运在前三十年间一直有利于我的自然倾向,到了后三十年就时刻加以拂逆了;人们将会看到,从这种事与愿违的不断的矛盾之中,使生出了一些巨大的过失、一些闻所未闻的不幸以及一切能给逆境带来荣誉的品德,只是没有使我产生坚强的性格。

    本书的第一部是完全凭记忆写成的,其中一定有很多错误。第二部还是不得不凭记忆去写,其中很可能错误更多。我前半生那些美好的年月,都是在既宁静又纯洁的境况中度过的,那些甜蜜的往事给我留下了成千上万滋味无穷的印象,使我乐于不断地回忆。人们在下面就可以看到,我后半生的回忆是多么不同。重温这些回忆,就是重尝它们的苦涩。我很不愿拿这些凄凉的回忆来加剧我现状的辛酸,因而尽其所能予以回避;我这样做往往相当成功,以致当我需要重述往事的时候,有的就再也想不起来了。这种对苦痛的健忘,正是上天给我在多舛的命运中安排下的一种安慰。我的记忆力专使我回想过去的乐事,从而对我的想象力起着一种平衡的作用,因为我那惊弓之鸟似的想象力,使我只能预见到险恶的将来。

    为了弥补我记忆的不足,为了使我在这项工作里有所遵循,我也曾搜集了一些资料,但是这些资料现在都已落入他人之手,收不回来了。我只有一个向导还忠实可靠,那就是感情之链,它标志着我一生的发展,因此也就是我一生经历的事件之链,因为事件是那些感情的前因或后果。我很容易忘掉我的不幸,但是我不能忘掉我的过失,更不能忘掉我的善良的感情。这些过失和感情的回忆对我说来是太宝贵了,永远不能从我心里消失掉。我很可能漏掉一些事实,某些事张冠李戴,某些日期错前倒后;但是,凡是我曾感受到的,我都不会记错,我的感情驱使我做出来的,我也不会记错;而我所要写出的,主要也就是这些。我的《忏悔录》的本旨,就是要正确地反映我一生的种种境遇,那时的内心状况。我向读者许诺的正是我心灵的历史,为了忠实地写这部历史,我不需要其他记录,我只要象我迄今为止所做的那样,诉诸我的内心就成了。

    然而,十分侥幸,有这么一段六、七年长的时间,我在一本信件的抄本里还保留着关于它的一些可靠材料,这些信件的原件现在都在佩鲁先生手里。这个抄本终止于一七六年,包括我居住退隐庐、跟我那些所谓的朋友大闹不和的整个一段时期:这是我一生中难忘的阶段,也是我一切其他不幸的根源。至于较近的信件原件,我手边能留下的恐怕已为数不多,我不想将它们继续抄在那本抄本——它份量太大了,不能指望能够逃过我的那些“阿耳戈斯”的察觉——的后面,将来当我觉得这些原件能有所说明的时候,不管是于我有利也好,于我不利也好,我就在本书中转录出来。我不怕读者忘记我是在写忏悔录,而以为我是在写自辩书;但是当真理为我辩护的时候,读者也不应该指望我会抹煞真理。

    而且,这第二部和第一部相较,只有这种始终一致的真实性是共同的,而其所以较高于第一部也只由于它所叙述的事实较为重要。除此而外,它在各方面都不及第一部。我的第一部是在武通或特利城堡写的,当时心情舒畅,洋洋自得,自由自在,凡是我要回忆的往事,没有一件不是一个新的乐趣。我不断带着新的喜悦去回想它们,同时我可以无拘无束地反复修改,直到我满意为止。今天我的记忆力和脑力都衰退了。几乎不能做任何工作了;我写这第二部,只是勉力为之,心头压着无限苦楚。它给我展示出来的,尽是些大灾大难和背信弃义的行为,尽是些令人痛心疾首的往事。我恨不得把我所要说出的一切埋葬在永恒之夜里;而我既不能不说,又不能不躲躲藏藏,耍花招,打掩护,硬着头皮做出我生来最不会做的事。我头上的房顶有眼睛,我周围的墙壁有耳朵:我被许多心怀恶意、目不转睛的密探和监视人包围着,心绪不宁,精神恍惚,把临时想到的几句话,匆匆忙忙地写到纸上,几乎连重读一遍的时间都没有,更不用说修改了。我知道,人们尽管不断地在我的周围树起无穷的障碍,他们还是怕真理从墙缝里钻出来。我能有什么办法叫它露头呢?我在尝试着,成功的希望却不多。请读者想想吧,环境如此,能不能写出动人的画幅,且给以引人入胜的色彩。因此,凡是想阅读我这一册书的人,我都要向他们预先声明,他们往下读的时候没有任何东西能保证他们不感到厌烦,除非他们是想彻底了解一个人,真诚地爱正义、爱真理。

    在我第一部结束的时候,我正怀着怅惘的心情向巴黎进发,而把我的心留在沙尔麦特。我在沙尔麦特建筑着我最后的一座空中楼阁,打算将来有朝一日妈妈心回意转,我把积蓄下的财富带回来,送到她的膝下,而且我认为我的记谱法是万无一失的财源。

    我在里昂停了些时候,看看朋友,找几封上巴黎的介绍信,并卖掉随身带来的几本几何书。大家都欢迎我。马布利先生和夫人见到我,表示很高兴,并且请我吃了好几次饭。我在他们家里结识了马布利神父,我以前也是在他们家里结识孔狄亚克神父的。他们都是前来探望他们的兄长。马布利神父给我写了几封到巴黎的介绍信,其中有一封是给封得奈尔的,另一封是给开吕斯伯爵的。这两个人和我认识后都处得很相投,特别是封得奈尔,他一直对我怀着深情厚谊,至死不衰,并且在促膝谈心中曾给过我许多忠告,我后悔没有很好地听从。

    我又遇到了博尔德先生。我和他很久以前就相识了,他并且时常由衷地、真心实意地帮助我。这一次他热诚如故。就是他帮忙把我的几本书卖掉了,而且亲自或者托人为我写了几封很好的去巴黎的介绍信。我又会到了地方长官先生,他原是博尔德先生给我介绍认识的,这次我又通过他认识了黎希留公爵。公爵那时正途经里昂,巴吕先生把我介绍给他。他很好地接待了我,并且要我到了巴黎后去看他;后来我果然去看了他好几次,然而,我认识了这样高的显贵——以后我还要常常谈到的——却始终未得到任何助益。

    我又见到了音乐家达维,他曾在我以前某次旅行时救过我的急。他曾借给我或赠给我一顶便帽和几双袜子,虽然我们后来时常见面,我却一直没有还他,他也一直没有向我索取。不过我后来也送过他一件礼物,价值差不多相当。如果要讲我应该做些什么事情,我是可以把自己说得更好些的,但是我现在是在讲自己实际的所作所为,可惜,这是两码事了。

    我再次见到了那位高贵、大方的佩里雄,这一回他又使我感受到了他平素的那种慷慨豪爽,因为他给了我和他当年给予那好心的贝尔纳同样的馈赠:他给我付了驿车车费。我又见到了外科医生巴里索,他是天下第一位心地善良而乐善好施的人;我还见到了他疼爱的那位戈德弗鲁瓦,他十年来一直赡养着她。这位戈德弗鲁瓦除了性情温柔、心地善良外,几乎一无可取,但是任何人见到她就不能不对她表示同情,离开她就不能不感到怜悯;由于她已经到了肺痨病的末期,不久之后也就与世长辞了。一个人所爱的对象是怎样的性格,最足以说明这个人的真正天性了。你只要见过那温柔的戈德弗鲁瓦,你就会知道善良的巴里索是个什么人。

    对于这些善良的人们,我都感激。然而后来我和他们都疏远了,当然不是由于忘恩负义,而是由于我那种不可克服的常使我貌似忘恩的疏懒。他们的隆情厚谊,我未尝一日忘怀,但是要我不断地向他们表示感激之情,却比用行动报答他们要困难得多。准时写信始终是我力所不及的事;我一开始疏于音问,就感到羞惭,不知该怎样弥补过失,这种羞惭和尴尬又反过来加重我的过失,我就索性不再写信了。因而我就音讯杏然,仿佛把朋友们全忘掉了。巴里索和佩里雄简直毫不介意,我发现他们始终热肠如故;但是人们在二十年后的博尔德先生身上将可以看到,当一个才子以为被人疏远了的时候,他的自尊心会激起怎样的报复情绪。

    在离开里昂之前,我不应该把一个可爱的人儿忘掉。我又见到了她,感到格外喜悦,她在我的心头留下了极其温馨的回忆。这个人就是赛尔小姐,我在第一部里曾经提到过她,后来我住在马布利先生家里时又和她再度相逢。我这次旅行,比较悠闲,因此和她相见的次数也比较多。我对她产生了强烈的感情,我也有理由相信她的心并不与我相反,但是她对我是如此信任,使我根本不能产生滥用这种信任的念头。她没有任何资财,我也是身无长物;我们的处境太相同了,不容许我们结合起来,而且我心里另有打算,根本不想结婚。她告诉我,有一位年青的商人热内夫先生似乎很想赢得她的爱情。我在她家也见过他一两次,觉得他象个正派人,而且大家也都说他为人正派。我深信她和他的结合会是很幸福的,因此很盼望他能娶她。后来他果然娶了她。为了不致扰乱他们的纯洁爱情,我就赶快离开了,并衷心祝愿这位可爱的人儿幸福无量。可惜我的祝愿在尘世只实现了很短一段时间,我后来听说她结婚只两三年就死了。我在旅途中一直怀念她,我当时感觉到,后来每想起她时也感觉到,为义务和道德而牺牲固然是痛苦的,但是这种牺牲在内心深处留下的温馨的回忆,作为补偿是绰绰有余的。

    上次旅行,我是怎样单从巴黎的不利的方面看这个城市,这次旅行,我也就怎样单从巴黎的辉煌的方面看这个城市。不过,所谓辉煌并不是指我的住所而言;按照博尔德先生给我的一个地址,我住进了离索尔朋不远的科尔蒂埃路的圣康坦旅馆。糟透的街,糟透的旅馆,糟透的房间。然而在这旅馆里却曾住过许多杰出之士,如格雷塞、博尔德、马布利和孔狄亚克两位神父以及其他一些人,可惜我那时一个也没有遇到。不过我在那里遇到了博纳丰先生,他是个破脚绅士,好争讼,一副咬文嚼字的典雅派的样子。由于他,我认识了我现在最老的朋友罗甘先生。我又通过罗甘先生认识了哲学家狄德罗。关于狄德罗,我在下面还有很多话要说。

    我是一七四一年秋天来到巴黎的,随身带着十五个金路易的现款以及我的《纳尔西斯》喜剧和我的音乐改革计划,这些就是我的全部本钱。因此我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急于要拿自己的存稿来想办法。我赶紧利用我带来的许多介绍信。一个年青人到了巴黎,面孔长的过得去,显得有些才能,总是靠得住有人接待的。我受人接待了。这种接待给了我很多愉快,但是无大实益。在介绍给我的那许多人之中,只有三位对我有点用处,一个是达梅桑先生,他是萨瓦贵族,当时是宫廷侍从,我相信他还是卡利尼安公主的宠臣;一个是博茨先生。他是铭文研究院的秘书,国王办公室的纪念章保管员;还有一个是卡斯太尔神父,耶稣会教士,明符键琴的发明者。陈达梅桑先生外,其余二人都是马布利神父介绍给我的。

    达梅桑先生为了满足我的迫切要求,又给我介绍了两个人:一个是加斯克先生,波尔多议院议长,拉得一手好提琴;另一个是莱翁神父,当时住在索尔朋神学院,是个很可爱的年青贵族,在社交场中以罗昂骑士的名字出过一阵风头之后就在盛年死去了。两人都异想天开,要学作曲。我教了他们几个月,稍微补充了一下我的几乎枯竭的旅囊。莱翁神父跟我交上了朋友,想聘我做他的秘书,但是他并不富有,只能给我八百法郎,我很歉然地拒绝了,这样的待遇实在不能维持我的衣食住行。

    博茨先生很好地接待了我。他爱学问,也有学问,但是有点学究气。博茨夫人简直可以做他的女儿,她容光照人,而且有点矫揉造作。我有时在他们家吃饭。在她的面前,我的样子显得十分笨拙。她的举止随随便便,更加重了我的羞涩感,一举一动都格外可笑。当她把菜碟送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总是伸出叉子把她递来的莱谦而逊之地叉上一小块,因此当她把打算给我的菜碟交给仆人的时候,总是转过身去,怕我看见她笑。她没有料到我这乡下佬的脑袋里也并非空无一物。博茨先生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雷奥米尔先生,这位雷奥米尔先生在每星期五学士院例会的日子都来他家吃晚饭。他把我的方案对他谈了,并说明我有意把方案送请学士院审查。雷奥米尔先生答应了,并向学士院提交了我的建议书,此事蒙该院接受了。到了预定的日子,我由雷奥米尔先生引进学士院,由他作了介绍。同一天,即一七四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我就荣幸地在学士院里宣读了我早就为此准备好的论文。尽管这个大名鼎鼎的机关的确十分庄严肃穆,但我并没有感到象在博茨夫人面前那么腼腆,我的宣读和答辩都还应付得不太坏。我的论文成功了,并博得许多颂词,这些颂词既使我惊,又使我喜,因为我几乎不能想象,在这些院士的心目中,任何不是院内的人居然会有常识。被指定审查我的方案的委员是梅朗、埃洛和富希三位先生。他们当然都是杰出之士,但是没有一个懂得音乐,至少懂的程度不足以使他们有能力审查我的方案。

    在我和这几位先生讨论的过程中,我深信,既确实而又惊讶地深信,学者们固然有时比一般人的成见少,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对已有的成见却坚持得比一般人更厉害。尽管他们提出的反驳大部分都那么无力,那么不正确,尽管我承认我在回答的时候有些胆怯,而且措辞不当,但是我的理由是不容置辩的,然而我却没有一次能使他们了解,使他们满意。我总是目瞪口呆地看到,他们还没有懂我的意思就用几句漂亮话轻易地对我进行反驳。不晓得他们从哪里挖出了一个苏埃蒂神父,说他曾想出用数字表达音阶。这就足以使他们认为我的记谱法不算是新发明了。这倒也还罢了,因为尽管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什么苏埃蒂神父,尽管他那根本没有考虑八度音的记录教堂歌曲的七音记谱法不能和我发明的简单而方便的方法相提并论——我的方法可以很容易地用数字把音乐里可能想象到的一切,如音符、休止符、八度音、节拍、速度、音值等等都表示出来,而苏埃蒂对这一切根本未加考虑;尽管如此,如果只就七个音符的基本表达法而论,说他是最初的发明人倒也是十分确实的。但是,他们除了对这种原始发明过度重视以外,并不就此罢休,在谈到记谱体系的内容时,完全一派胡言,不知所云。我的记谱法的最大优点就是省掉变调和音符的麻烦,所以,同样的一支曲子,不论你用什么调,只要在曲子开头换上一个字母,全由就随你的意思记下来了,移调了。这些先生们听到巴黎乱弹琴的乐师说移调演奏法毫无价值,他们就从这一点出发,把我的体系的最大优点反而当成是反对它的不容置辩的理由。他们决议说,我的音符便于声乐,不便于器乐,而实际上他们应该说,我的音符既便于声乐,更便于器乐。学士院根据他们的报告,给我发了一张奖状,措辞夸奖备至,骨子里却可以看出,它认为我的记谱法既不新颖,又无用处。我后来为公众写了一部题为《现代音乐论》的书。我认为没有必要把这样一张奖状作为该书的装饰。

    这件事使我有机会体会到,为了正确审查一个专门问题,尽管你对各门科学的知识很广博,如果你在广博之外不加上对这一问题的专门研究,则远不如一个知识浅陋而对这一门却研究得既专又深的人。对于我的记谱法的唯一站得住脚的反对意见,是拉莫提出来的。我刚一向他说明我的体系,他就看出了它的弱点。“你那些符号,”他对我说,“是很好的,好就好在它们简单明了地确定音值,清楚地表现音程,并且能将复杂的东西简单地表示出来,这都是普通的记谱法所办不到的。但是它们坏就坏在要求用脑子去想,而脑子总是跟不上演奏的速度。”“我们的音符的位置,”他又说,“明摆在眼前,不必用脑子去想。如果两个音符,一个很高,一个很低,用一大串中间的音符连接起来,我一眼就看出由此到彼的顺序变化的进程,可是,用你的记谱法,要我摸清这一大串,就必须把那些数字一个一个拼出来,一目了然却做不到。”我觉得这个反对意见是无法反驳的,登时就同意了。尽管这个反对意见既简单又明显,却只有老手才能说出来。当时没有一个院士能够想到这点,是不足为奇的。然而出奇的倒是那些大学者可谓无所不知,而他们竟不懂每个人只应该审查自己本行以内的事物。

    由于我时常拜访我的审查委员和其他院士,这就使我得以结识巴黎文坛中最杰出的人物。所以,当我后来一跃而进入文士之林的时候,我已经是他们的旧相识了。至于目前,我还是专心搞我的记谱法,一意要在音乐这门艺术中掀起一场革命,并从而一举成名;艺术界的这种一举成名,在巴黎经常是使你名利双收的。我关起房门,以一种说不出的热情,一连埋头几个月,把我向学士院宣读的论文彻底改写了,改成一部以公众为对象的作品。困难的是要找到一个书商肯接受我的手稿,因为要铸新字就得花几个钱,书商们是不肯把钱花在新作者头上的,而我却认为用我的作品捞回我写作时的伙食费也似乎是天公地道的事。

    博纳丰为我找到了老基约,老基约就跟我订了合同,获利对分,而出版税则由我一人负担,这位老基约把事情办得如此之糟,出版税我是白付了,出的第一版书呢,我却没有拿到一文钱。虽然德方丹神父答应为我宣传,别的报人对这本书也颇有好评,书的销路似乎还是不佳。

    试验我的记谱法的最大障碍,就是人家怕这种方法如果不能通行,学的时间就算白费了。我的解释是,我的方法使概念非常清楚,即使想用普通的方法学音乐,如果开始先掌握了我的记谱法,反而可以节省时间。为了拿实验来证明,我免费为一位美国女人德卢兰小姐教音乐。她是罗甘先生介绍来的。教了三个月,她就能用我的音符读任何乐曲,甚至能依谱唱任何困难不太大的乐曲,比我自己还好。这个实验的成功是惊人的,然而没有人知道。若是别人,一定要在报上大吹特吹了;但是我,虽有若干才能发明一些有益的事物,却从来没有才能去宣扬它,借以牟利。

    就这样,我的埃龙喷水器又一次损坏了;可是,这一次我已是三十岁的人了,在巴黎街头,没有钱就不能生活,而我在巴黎是无所凭依的。在这种窘迫环境里,我所采取的办法,只有不曾好好读过本书第一部的人才会感到惊讶。我总算又紧张又劳而无功地忙过一阵了,我需要喘口气。我不仅不悲观失望,反而安于疏懒和听天由命;为了让老天爷有时间去解决问题,我不慌不忙地吃着我那仅存的几个金路易,并不取消我那悠闲的享乐,只是花费上稍微节约一些,两天只坐一次咖啡馆,一星期只去两次剧院。关于花街柳巷的耗费,我没有什么可改弦更张的,因为我一辈子也不曾为此花过一文钱,除了唯一的一次例外,这我在下面就要说到。

    我手里连三个月的生活费都没有,而我却把这种懒散而孤独的生活过得那么安闲、那么愉快、那么满怀信心,这正是我生活的特点之一,也是我性情乖僻的一斑。我极端需要人家想到我,却也正是这种极端需要使我丧失了抛头露面的勇气,越是需要登门拜访,我就越觉得这种登门拜访无聊,以致连那些院士们,连我已经挂上钩的那些文坛人士,我都不愿去看了。只有马里佛、马布利神父、封得奈尔我有时还继续去看看。我甚至把我的喜剧《纳尔西斯》拿给马里佛看了。他很赏识,并且惠然予以修改。狄德罗比他们都年轻,差不多和我同岁。他爱好音乐,也懂得音乐理论。我们常在一起谈谈音乐,他也对我谈了他的一些写作计划。这样,在我们两人之间不久就建立了更亲密的关系,这种关系维持了十五年,如果我不是由于他自己的过失不幸被拖进他那一行业的话,这种关系是会维持得更久的。

    在我迫不得已去乞讨面包之前所剩下的这点短暂而宝贵的间歇时间里,我利用它干了些什么,这是谁也料想不到的:我利用它来背诵大段的诗作,这些作品我读了不下一百遍,又忘掉一百遍。每天上午十时左右,我就到卢森堡公园去散步,衣袋里带着一本维吉尔或卢梭的集子。我在那里一直呆到午餐的时侯,有时背一首宗教颂歌,有时背一首田园诗,虽然背了今天的就忘了昨天的,但我总是不灰心。我还记得,尼西亚斯在叙拉古惨败之后,被俘的雅典人以背诵荷马史诗谋生。我要从这种好学的榜样当中得出一点教益,那就是发挥我的良好的记忆力,把所有诗人的作品都熟记在心,以备将来穷途潦倒无以为生时之用。

    我还有一个同样可靠、有效的办法,就是下棋。凡是我不去剧院的日子,下午总是经常到莫日咖啡馆去对局。我认识了雷加尔先生,还有一位于松先生,还有菲里多尔。当时棋界的一切名手我都见识了,而我的棋艺却并不比以前高明些。然而有一点我毫不怀疑:我总有一天会超过他们所有的人,我认为,这也就够做我的生财之道了。不管我痴心妄想迷上哪一行,我总是抱着同样的逻辑。我心里想:“谁成了哪一行的尖子,谁就准能走运;因此,不管哪一行,我只要成了尖子,就一定会走运,机会自然会到来,而机会一来,我凭着本领就能一帆风顺。”这种幼稚的想法不是出于我的理智的似是而非之论,而是出于我的懒惰。要想奋发,就得作出巨大而又迅速的努力,这使我害怕,因此我极力美化自己的懒惰,想出一套合适的论据来掩盖可耻的懒惰。

    就这样,我安逸地坐待囊空金尽;我相信,如果不是卡斯太尔神父使我从昏睡状态中摆脱出来,我是会花尽最后一文钱却依然无动于衷的。我有时上咖啡馆,就顺便去看看这位卡斯太尔神父。他有点疯疯癫癫,但老底子却是好人:他看我这样无所事事,虚度年华,很不以为然。他对我说:“既然音乐家们和学者们不跟你同调合拍,你就改弦更张,去看看女太太们吧。也许在这方面你容易成功些。我已经在伯藏瓦尔夫人面前提起过你,你就凭我的介绍去看看她。她为人很好,一定很高兴看到她丈夫和儿子的同乡的。你在她家里将见到她的女儿布洛勒伊夫人,她是个才女。我还在另一个女人面前谈到过你,她就是杜宾夫人,你把自己的作品带给她看看,她很想见见你,会很好地接待你的。在巴黎,什么事都要靠女人才做得起来:女人仿佛是些曲线,而聪明人就是这些曲线的渐近线;他们不断地接近她们,却永远不触及到她们。”

    我把这种可怕的、苦役一般的拜访,推迟了一天又一天,终于鼓起勇气去看伯藏瓦尔夫人了。她亲切地接待了我。布洛勒伊夫人一进她的房间,她就对她说:“女儿,这就是卡斯太尔神父跟我们谈起过的卢梭先生。”布洛勒伊夫人把我的作品夸奖了一番,并且把我领到她的钢琴边,让我看出她是研究过我的作品的。我一看她的挂钟已经快到一点了,就要告辞,伯藏瓦尔夫人对我说:“你住得很远,别走了,就在这里吃饭吧。”我也就不客气地留下了。一刻钟后,我从一些迹象意识到,她原来是请我在下房里吃饭。伯藏瓦尔夫人为人倒极好,但是知识有限,而且由于自己出身波兰贵族,太骄傲了,她不大懂得对才智之士应给以应有的尊敬。这一次她甚至只凭我的举止去判断我,连我的服装也没有注意到;我的服装虽然很简单,却颇整洁,绝不显得该是在下房里吃饭的人。我已经把下房的路忘得太久了,绝不愿重登此程。我也没有把自己的不快显过出来,只对伯藏瓦尔夫人说,我突然想起有一件小事要办,不能不回去,说着就要走开。布洛勒伊夫人走到她母亲身边,附耳说了几句话,这立刻产生了效果。伯藏瓦尔夫人站起身来拦住我,对我说:“我想请你赏光跟我们一起用餐。”我觉得再拿架子就蠢了,于是留了下来。而且,布洛勒伊夫人的好意感动了我,使我对她发生了兴趣。我很乐意同她一起进餐,并且希望她日后对我认识较深的时候,不会为曾帮我获得这次荣幸而后悔。她们家的老友拉穆瓦尼翁院长先生也在座。他跟布洛勒伊夫人一样,讲一口巴黎社交界的行话,用的净是花哨的字眼和莫测高深的隐语。可怜的让-雅克在这方面就相形见绌了。我也识相,不敢卖弄聪明,因此一言不发。如果我一直就这样安分,该是多么好啊!我就绝不会落到今天这样的深渊里了。

    我这样笨拙,不能在布格勒伊夫人面前露一手,以证明我应该得到她的垂青,心里十分难过。饭后,我就想起我那老一套了。我衣袋里装着一首诗,是我在里昂时写给巴里索的。这首诗本来就不缺乏热情,我朗诵时更加热情洋溢,结果使他们三人都感动得流了泪。也许是我的虚荣心作祟,也许是事实确实如此,我总觉得布洛勒伊夫人的眼光仿佛在对她母亲说;“怎么样,妈妈,我说这个人该跟你同席,不该跟你的侍女共餐,该没有说错吧?”直到此时为止,我心里总是不舒服,这样报复了一阵之后,我才感到痛快了。布洛勒伊夫人把她原来对我的那点好评,这时又未免提得过分了些,她认为我不久就会在巴黎名噪一时,变成一个风流人物了。

    我缺乏经验,为了指导我,她给了我一本某伯爵的忏悔录,“这本书,”她对我说,“是一位良师益友,你将来在社交场中会需要它的,不时参考参考有好处。”我怀着对赠书者的感激之情,把这本书保存了二十年,但是一想到这位贵妇人仿佛认为我有风流才华,便常常哑然失笑。我读了这本书,马上就想跟作者交朋友。我这天生的气质并未欺我:他是我在文学界所曾有过的唯一的真正朋友。

    从此,我就敢于信赖伯藏瓦尔男爵夫人和布洛勒伊侯爵夫人了,她们既然关心我,就决不会让我久困穷途;我果然预料对了。现在来谈谈我是怎样登上了杜宾夫人之门的,这次登门有着十分深远的后果。

    杜宾夫人,大家都知道,是萨米埃尔·贝尔纳和方丹夫人的女儿。她们有三姊妹,可以称之为美惠三女神:拉·图施夫人跟金斯顿公爵跑到英国去了;达尔蒂夫人是孔蒂亲王的情妇,并且,不只是情妇,还是他的朋友,唯一的真正朋友,是一个性格温柔忠厚、可爱、富有机智、特别是心情愉快、不识悲愁的女子;最后是杜宾夫人,三人中数她最美,也只有她一人不曾失足,引起别人的闲言。她是杜宾先生待客情殷所得来的代价。他在他本省盛情招待了她的母亲,母亲为了感激,就把女儿嫁给他,还给了他包税官的职位和一笔极大的财产。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还是巴黎最美的女人之一。她接待我时正在梳妆,胳臂赤裸着,头发蓬松,梳妆衣也随便披在身上。这种接待在我还是破题儿第一遭,我这可怜的脑袋经受不住了,我慌了起来,简直不知所措;总之一句话,我爱上杜宾夫人了。

    我的慌乱似乎没有使她产生什么坏印象,她根本没有觉察出来。她欣然接受了我的著作,欢迎我,很在行地谈着我的方案,一面唱,一面自己用键琴伴奏;她还留我吃饭,让我紧挨着她就座。本来用不着这许多就能叫我如醉如痴的,我真是着迷了。她允诺我再去看她:这使我利用并滥用起这个允诺来。我差不多天天都往她家跑,每星期在她家吃两三顿饭。我有一肚子的话想向她倾诉,却总是壮不起胆。有好几个理由加剧了我这天生的羞怯。登上富家豪族之门,就是走上了亨通之路;在我当时的情况下。我决不愿冒断送这样一条路的风险。杜宾夫人尽管十分可爱,但是又严肃、又冷淡,我在她的仪态中找不出一点挑逗之意,足以使我壮胆。她的门第,当时在巴黎跟任何一家比,都算是最豪华的,座上客各界都有,如果人数稍少一点,就可以说是集各界之精华了。她爱接待一切显赫的人物,有权贵,有文人,也有美人。你在她家见到的,净是些公爵、大使、名流。罗昂公主、福尔卡尔基埃伯爵夫人、米尔普瓦夫人、布里尼奥尔夫人、赫尔维夫人,她们都可以说是她的朋友。封得奈尔先生、圣皮埃尔神父、萨利埃神父、富尔蒙先生、贝尼先生、布封先生、伏尔泰先生,都是她圈子里的人,常在她家吃饭。固然她的拘谨态度不怎么吸引年青人,但是她的宾客都是经过精心挑选、令人肃然起敬的人物;而在这些人当中,我这可怜的让-雅克当然也就不敢作出风头的非分之想了。我不敢说话,但又不甘沉默,所以就大胆写起信来。她把我的信一连压了两天,连提都不提。到了第三天,她把信退回给我,当面对我说了几句责备的话,语调之冷淡真使我为之心寒。我想说话,但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我那一见销魂的热恋连同希望都一齐幻灭了。我在很礼貌地作了一番表白之后就又象以前那样继续和她相处,从此不再向她提一个情字,连秋波也不敢再送了。

    我以为自己干的这件傻事已经被忘掉了,其实不然。弗兰格耶先生是杜宾先生的儿子,也就是杜宾夫人的前房儿子,跟杜宾夫人和我的岁数都差不多。他很聪明,长得也漂亮,有些野心勃勃。据说他追求他的后母,也许唯一的根据就是后母给他娶了一个很丑陋、很温和的媳妇,而且她跟他们俩都处得非常之好。弗兰格耶先生爱才,他自己也多才多艺。他很懂音乐,这就成了我们之间交往的媒介。我常去看他,很喜欢他。突然他暗示我,杜宾夫人嫌我去看她太频繁,请我以后别再去了。这个委婉的请求如果在她退还我的信时提出来,倒还适当,现在事情过了八九天,又没有任何别的理由,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头。更为奇怪的是:我并未因此而不受弗兰格耶先生夫妇的欢迎。不过,我到她家去得少了,而且如果不是杜宾夫人又来了个意外的怪念头的话,我是会完全不再到她家去的。她请我临时照应一下她的儿子,因为她的儿子要换家庭教师,有八九天无人照管。我这一个星期真是在活受罪,只是想到这是遵从杜宾夫人的吩咐,心里才有些快慰,才忍受了下来。这个可怜的舍农索从那时起就脾气乖张,后来几乎因此败坏了他的门第,而且终于使他在波旁岛送了命。在我照管他的期间,我的任务是防止他为非作歹,害己害人,如此而已。就这样,我已经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要是再叫我照管一星期的话,就是杜宾夫人委身于我作为报酬,我也不干。

    弗兰格耶先生跟我建立了友谊,我跟他经常一起工作。我们开始一同在鲁埃尔先生那里上化学课。为了离他近一些,我从圣康坦旅馆迁居维尔德莱路的网球场附近,这条路直通杜宾先生住的普拉特利埃尔路。我在那儿由于不很注意而得了感冒,随后转成一场肺炎,几乎病死。我在青年时代常得这一类炎症。什么肋膜炎以及我最容易感染的咽喉炎,我在这里就不—一列举了。这些病都曾使我死去活来,足够使我跟死神面熟了。在病后休养期间,我有工夫考虑了一下我当时的处境,我痛恨我的羞怯、软弱和疏懒;由于这种疏懒,尽管我感到心头燃烧着烈火,却还是沉溺于无所用心之中,经常处在山穷水尽的边缘。在我得病的前夕,我曾去听了当时正在上演的鲁瓦耶的一部歌剧,名字我忘记了。虽然我抱有一种成见,经常推崇别人的才能,而对自己的才能则缺乏自信,我还是不能不认为这部歌剧的音乐软弱,缺乏热情,毫无创意。我有时甚至心想:“我觉得自己可以做得比这个好。”但是,我总是把编写歌剧的工作看得太可怕,又听到本行的艺术家们把这说得神乎其神,所以老是不敢轻易尝试,连放胆朝这方面想一想都感到脸红。而且哪里能找到一个人肯为我提供歌词,肯劳神去依我的意思改词就曲呢?这种作曲和写歌剧的念头在我卧病时期又浮上心头,而我在发烧昏迷的时候还编了些独唱曲、二重唱曲和合唱曲。我深信曾写了两三支diprimaintenzione(即兴之作),如果大师们能听到演奏的话,他们也许会赞美的。啊!如果能把高烧病人的梦呓记录下来,人们将会看到,从他的热狂中产生出了多么伟大而崇高的作品啊!

    这些音乐和歌剧的题材到我养病时期还在我脑际索回,不过比以前要平静一些。由于反复地甚至是不由自主地思考这个问题,我决心要弄个水落石出,试一试能不能独立写一部歌剧,连词带曲都由我一人包办。这已经不完全是我的首次尝试了。我在尚贝里就曾写过一部悲歌剧,题为《伊菲斯与阿那克撒莱特》,由于还有点自知之明,后来就投进火里烧了。在里昂,我又写过一部歌剧,题为《新世界的发现》,我把它念给博尔德先生、马布利神父、特吕布莱神父以及其他人听了之后,仍然付之一炬,虽然我已经为序幕和第一幕写了乐曲,而且达维看了这些曲子后说,有些片段可以与波农岂尼媲美。

    这一次,在动手之前,我先费了一番工夫去构思我的全剧纲要。我计划在一出英雄芭蕾舞剧里以各自独立的三幕写三个不同的题材,每个题材配以性质不同的音乐;由于每一个题材都是写一个诗人的爱情故事,所以我就给这部歌剧取名《风流诗神》。我的第一幕配以刚劲的乐曲,演塔索;第二幕配以缠绵的乐曲,演奥维德;第三幕题为阿那克瑞翁,应该弥漫着酒神颂歌的欢快气氛。我先拿第一幕试手,怀着满腔热情去埋头创作,这种热情使我第一次尝到作曲的快乐。有一天晚上,我正要进歌剧院大门,心里感到情潮澎湃,完全被万千思绪控制住了,便把买票钱放进口袋,赶快跑回去关起房门,把帘幕拉得紧紧的,不让透进半点亮光,然后躺到床上。在床上,我沉醉于诗情乐兴之中,七八个小时就把我那一幕的绝大部分构思出来了。我可以说,我对斐拉拉公主之爱(因为那时我自己就是塔索)以及我在她那位不义的兄长面前表现出来的那种高傲和豪迈的感情,使我度过了妙趣无穷的一夜,比我真正在公主怀中度过的还要高出百倍。到了早晨,我所写成的乐曲只有很小一部分自己还记得,但是,就是这几乎被疲倦和睡意完全冲蚀掉的一星半点,也仍然能使人看出它所代表的那些乐章的气魄。

    这次,我没有把这件工作一直搞下去,因为有别的事耽搁了。我跟杜宾一家交往很密的时候,有时也还继续去看看伯藏瓦尔夫人和布洛勒伊夫人,她们并没有把我忘掉。近卫军大队长蒙太居伯爵先生刚奉派为驻威尼斯大使。这是巴尔雅克一手提拔出来的大使,因为他经常奔走于巴尔雅克之门。他的哥哥蒙太居骑士是太子侍从武官,与这两位夫人相识,并且也认识阿拉利神父,而阿拉利神父是法兰西学士院院士,我有时也见到他。布洛勒伊夫人知道大使要物色一个秘书,就介绍我去。我们接头了,我要求五十金路易的薪金。既担任这个职务,就不能不撑持场面,我所要的并不算多。他却只肯给我一百个皮斯托尔,旅费由我自备。这种条件是可笑的,我们没有法子谈拢。弗兰格耶先生又拼命留我,他的情谊占了上风。我待下来了,蒙太居先生就带着另一个秘书走了;这个秘书叫福罗先生,是外交部派给他的。他们俩刚到威尼斯就闹翻了,福罗发现是跟一个疯子共事,便掉头而去。蒙太居因为身边只有一个叫比尼斯的年青神父,只能在秘书下写写信,不能担任秘书工作,于是又找上了我。他的骑士哥哥是个精明人,对我再三劝说,暗示秘书这个职位还有些别的收益,因而把我说动了,我就接受了一千法郎的待遇。我又得到二十个金路易做路费,于是就动身了。

    到了里昂,我原想取道色尼山,以便顺路看看我那可怜的妈妈。可是一方面由于战事的关系,并且想节约一点,另一方面又要到米尔普瓦先生那里去拿护照——他当时在普罗旺斯地区指挥军队,人家叫我去找他的,——所以我就从罗伯河顺流而下,到土伦去搭海船了。蒙太居先生因为少不了我,左一封信右一封信地催我快去,但一个意外事件却延误了我的行程。

    那正是墨西拿瘟疫流行的时期。在那里停泊的英国舰队检查了我乘的那只海船。这就使我们在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航程之后,一到热那亚又受到二十一天的检疫隔离。旅客可以自己选择检疫期的居住地方,或者留在船上,或者搬到检疫所去。不过我们事先被告知,检疫所因为还没有来得及布置,除四壁之外空无一物。大家都选择了留船受检那条路。我呢,船上难堪的暑热,狭隘的空间,既无法走动,又多蚤虱,我宁愿冒险住到检疫所去。我被引到一座三层楼的大房子里,里面绝对空空如也,窗户、床铺、桌子、椅子,一样也没有,想坐连一张小板凳也没有,想睡连一把稻草也没有。人家把我的大衣、旅行袋和两口箱子送来,接着就把大门用大锁锁上。于是我就是在那里,任凭我自由自在地走动,从这间房走到那间房,从这层楼走到那层楼,到处都是一样的寂寞,一样的空虚。

    这一切并不使我懊悔没有留在船上而跑到检疫所里来。我就象个新的鲁滨逊,开始安排我的生活,准备去度过我那二十一天,就和要在那里度过终身一样。我首先以捉虱子来消遣,这些虱子都是从船上带来的。我把浑身的衣服里里外外换了一遍又一遍,身上一个虱子也没有了,我就着手布置我选定的那个房间。我拿我的上装和衬衫做成一床床垫,又拿几条大毛巾缝在一起做褥单,拿睡衣做盖被,把大衣卷起来当枕头。我把一口箱子平放当坐凳,另一口箱子立起来当桌子。我把纸张和文具盒拿出来,把带来的十几本书排成个小书架的样子。总之,我把环境安排得这么舒适,除了没有窗户窗帘以外,我在这座绝对空无一物的检疫所里,几乎和我住在维尔德莱路的网球场一样方便。我的饭食送得大有气派,两个掷弹兵,扛着上了刺刀的枪,护送着我的饭食;楼梯就是我的餐厅,梯口平台就是我的餐桌,平台下的梯级就是我的座椅;饭一摆好,送饭的人临去时把铃一摇,这就是请我入席。在两顿饭之间,当我不看书写字,或者不布置房间的时候,就到新教徒公墓去散步,这就是我的庭院;我在那里爬上一个面对海港的墓灯台,眺望港口的船舶进出。我就这样过了十四天,如果没有法国大使戎维尔先生的话,我会在那里把整整二十一天都呆完而不会感到一刻厌烦的。可是,我给他写了一封信,一封抹了醋、涂了香料、并且熏得半焦的消了毒的信,结果我的居留期缩短了八天:我这八天是在他家度过的,在他家,我承认,又比在检疫所要舒服一些。他十分厚待我。他的秘书杜邦也是个好小伙子,带我在热那亚城里和乡下跑了好几家,玩得相当痛快,因此我跟他结识上了,并且后来还时常通信,一直继续了很久。我横贯伦巴第继续我的行程,一路上都很愉快。我经过米兰、维罗纳、布里西亚、帕多瓦,最后到了威尼斯,大使先生可真等急了。

    我的面前是一大堆公文,有朝廷发来的,也有别的大使馆发来的,凡是使用密码的他都看不懂,虽然译这些公文的密码本地都有。我从来没有在机关里办过公,平生又没见过使节的密码本,所以先以为办起来会很棘手。但是后来我发现再简单不过了,不到一星期就把密函全部译了出来,这些函件实在都是值不得使用密码的,因为,除了驻威尼斯的大使始终是个闲职外,象蒙太居这样的人,别人连最小的交涉也不愿意托他去办的。他在我到达之前简直是束手无策,因为他既不会口授文件,自己又写不通,所以我对他非常得力。他自己也感觉到这一点,因此待我很好。他待我好还有一个原因,自从他的前任弗鲁莱先生因神经失常而离职后,就由法国领事勒·布隆先生代办馆务,而蒙太居先生到了之后,他还继续代办,直到新任熟悉馆务为止。蒙太居先生尽管自己不会办事,却忌妒别人代办,因而就讨厌这位领事。等我一到,他就从他手里把大使馆秘书的职务拿过来交给我了。职务与名义是分不开的,他就叫我顶着这个名义。我在他身边的时期,他一直是让我以这个名义去和参议院及该院的外交官员打交道的。说到底,他不愿要一个领事或朝廷派来的人当大使馆的秘书,宁愿要一个自己的人来当,也是很自然的事。

    这使得我的处境相当惬意,并且防止了他的那些意大利随员、侍从以及他的大部分职员在大使馆里跟我争雄竞长。我也很成功地利用了我的权威来维持大使的特权,也就是说,好几次有人想侵犯使馆区,都被我阻止了,而这种侵犯,他那些威尼斯籍的官员是无意阻止的。但是,另一方面虽然包庇匪徒有利可图,而大使阁下也并非不屑坐地分赃,我却从来不容许有匪徒到大使馆来避难。

    大使阁下连秘书处的一般称为办公费的那笔特殊收益,都好意思要求分享一份。当时正值战争时期,免不了要签发些护照。每份护照都由秘书办理和副署,并要给秘书一西昆。所有我的前任秘书每签一份护照就要一西昆,不管领取人是法国人还是非法国人。我觉得这种惯例不公道,于是,我虽然不是法国人,却为法国人废除了这笔护照费。但是,只要不是法国人,我就非要不可,并且严格到这般地步,例如:西班牙王后的宠臣的哥哥斯考蒂侯爵派人向我要了一份护照,没有把一西昆的护照费送来,我就派人向他索取。对于我这个大胆的做法,那个好报复的意大利人一直没有忘怀。大家知道了我在护照税方面的这一改革,要护照的人就全都前来冒充法国人了。他们讲的是极难听的南腔北调,有的说是普罗旺斯人,有的说是底卡底人,有的说是勃艮第人。我的耳朵相当灵,绝不受骗,我不相信能有一个意大利人会骗去我的西昆,能有一个法国人会误付。蒙太居先生本来是什么也不知道的,我竟然那么蠢,把我所进行的改革告诉他了。一听到西昆这个字,他的耳朵就坚了起来。他对法国人免收护照费一事并不表示任何意见,而对于非法国人缴纳的护照费却要我和他均分,同时许给我一些对等的好处。我倒不是为我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而生气,看到他这样卑鄙,我愤慨极了,干脆拒绝了他的建议。他还坚持,我就火起来了。“不能,先生,”我气呼呼地对他说,“请阁下把属于阁下的利益留下,而把属于我的留给我;我永远也不会让给你一文钱。”他看磋商毫无所得,便采取另一个办法,不识羞耻地对我说,既然我有了办公费的收入,办公室的开支就天公地道地该我负担了。我不愿在这一点上斤斤计较,从此墨水、纸张、火漆、蜡烛、丝绳,甚至我叫人另刻的印信,都是我掏腰包,他从来没有偿还过半文钱。然而我还是把护照费的收入分一小部分给了比尼斯神父,因为他是个老实的青年,从来不想到要这一类的钱。他对我既然很殷勤,我对他也就同样很客气,我们一直相处得很好。

    我对业务工作,经过试办一阵以后,觉得不象原先所想的那么棘手。我原来怕我是个生手,侍候的又是一位同样没有经验的大使,而他既无知又执拗,凡是我的良知和我所有的一点知识驱使我为他、为国王做的一点好事,他都仿佛故意跟我唱反调。在他所做的事情当中,最明智的就是他跟西班牙大使马利侯爵相交甚好。马利侯爵为人机巧而精明,如果他愿意的话,原可以牵着蒙太居的鼻子走,可是他以两国王室的共同利益为重,通常总是给他许多忠告,而如果不是蒙太居在执行中自作聪明的话,这些忠告都是相当好的。他们两人唯一要配合做的事就是设法促使威尼斯人保持中立。威尼斯人总是口头上声明忠实地保持中立,实际上却公开把军火卖给奥地利军队,甚至给他们提供兵员,诱称是逃兵。蒙太居先生,我相信,是想讨好威尼斯共和国的,因此也就不顾我的劝阻,硬要我在每份报告里都谎报共和国不会违反中立的诺言。这个可怜虫的执拗和愚蠢不时地要我写许多荒唐话,做许多荒唐事。这些荒唐言行,既然是他要这样,我也就不得不唯命是从。可是有时我感到我的工作实在难以忍受,甚至几乎无法进行。比方说,他一定要他给国王或外交大臣的报告大部分都用密码,虽然二者都绝无保密的必要。我对他说,朝廷上的公文是星期五到,我们的复文星期六就要发出,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择那么多密码,同时我还有许多信要写,也要赶上同一个邮班发出。他想的办法妙极了,他叫星期四就给次日要到的文件预拟复文。他觉得他这个主意想得太妙了。所以尽管我对他说行不通,荒谬绝伦,结果还是不能不照他的话去做。在我留在大使馆的整个时期里,我先把一周内他匆忙告诉我的几句话记录下来,把我道听途说的几则毫不足道的消息记录下来,然后就凭这点材料,总是每星期四早晨就把星期六要发出的文件的稿子送给他看,只是在答复星期五来文的文件上匆匆忙忙做点增补或修改。他还有个非常有意思的怪癖,使他的函件可笑到难以想象的地步,那就是收到每一则消息他都不往外发,而是发回到原来的地方。他向阿梅洛先生报告宫廷消息,向莫尔巴先生报告巴黎消息,向哈佛兰古尔先生报告瑞典消息,给拉·施达尔迪先生报告圣彼得堡消息,他有时还把他们每人发出的消息寄回给本人。只由我在词语上稍加改动。在我送请签署的文件中,他只浏览一下给朝廷的呈文,其余给别的大使的公函连看也不看一眼就签上名,这就使我稍有自由,能把后一类公文照我的意思予以调整,至少可以交流一些消息。但是,对于最重要的文件,我要修改得合理一点就不可能了。他时常心血来潮临时别出心裁地往里面塞进几句话,使我不得不再拿回去匆匆忙忙把全文重抄一遍。把这种新加的荒唐语言点缀上去,而且还要美之以密码,否则就不签字。不知有多少次,我为他的荣誉计,真想用密码写进一点与他所说的不同的话。但是我又觉得没有任何理由能容许我做这样不忠实的事情,因而就任他去胡说八道,自找苦吃,只不过一面向他坦率进言,拼着自己触霉头的风险去尽我的职责罢了。

    我始终就是这样,既正直,又热诚,又勇敢,实在值得从他那方面得到另一种报答,而不象我最后所受到的那样。上天曾赋予我以善良的天性,我又曾受教于一位最好的女人,自己又曾努力进行修养,这种天性、教育和修养使我成了什么样的人,现在正是我表现出来的时候了:我也正是这样做的。我那时只凭自己一人去闯,没有朋友,无人指导,缺乏经验,远在异乡,服务于异国,侧身于无赖之群,这些无赖为了自身的利害,为了不要有清流来显出他们的浑浊,都极力怂恿我去和他们同流合污,而我却绝对不这样做。我好好地为法兰西服务——其实我对法兰西毫无义务可言,——我还不遗余力地更好地为大使效劳。我站在一个相当显眼的岗位上,做得无可指摘,所以我理应受到、并且实际上也是受到了威尼斯共和国的敬佩,受到了所有和我们通讯的大使们的敬佩,受到了所有住在威尼斯的法国人的爱戴,就连被我顶掉的那个领事也不例外;我办的业务,我知道是原该属于他的,我顶了他的缺,心里很觉歉然,而且这些业务给我的麻烦实在也多于愉快。

    蒙太居先生无保留地信赖马利侯爵,但马利侯爵是不会过问他的职务上的细节的,因此蒙太居就把自己的职务完全怠忽了,若不是有我,居留威尼斯的法国人就不会感觉到那里还有一位他们本国的大使。他们需要他保护的时候,他总是连他们说话都不愿听就把他们打发出去了,因此他们也就灰心了。从此,人们就再也看不见一个法国人跟在他后面走或者跟他同桌吃饭了——他是从来不请法国人吃饭的。我时常主动做他所应做的事:不论是求他或求我的法国人,我总是尽我权力之所及,处处为他们帮忙。在任何别的国度里,我还会多做一些事。但是在这里,由于自己的地位,我不能去见任何有地位的人,就常常不能不假手于领事;而领事呢,他有家在这里,自称是在这里定居了,有些地方就不能不敷衍,因而也就不能为其所愿为。然而,有时当我看到他畏缩不前,不敢说话,我就冒险去办些大胆的交涉,其中有好几次办成功了。有一次交涉,现在想起来还要发笑。谁也不会想到巴黎戏迷之所以能看到科拉丽娜和她的姐姐卡米耶全是亏了我。然而这又是千真万确的事。她们的父亲维罗奈斯已经为他和两个女儿同一个意大利戏班订了合同;在他收到两千法郎的旅费之后,不但未动身,反而悠闲地跑到威尼斯来,在圣·吕克戏院演出;科拉丽娜当时尽管还是个小孩子;却已经很能叫座了。热弗尔公爵以侍从副官长的身份写信给大使,叫他找他们父女两人。蒙太居先生把信交给我,唯一的指示就是说了句:“你看看”。我随即去找勒·布隆先生。请他跟开圣·吕克戏院的那个贵族交涉。我记得这贵族叫什么徐斯提涅尼,我请他叫徐斯提涅尼辞退维罗奈斯,因为维罗奈斯已经被法国国王聘定了。勒·布隆把我拜托他的事情不怎么放在心上,办得很不好。徐斯提涅尼支吾其词,维罗奈斯也没有被解雇。我生气了。那时正是狂欢节。我披上斗篷,戴上面具,叫人教我到徐斯提涅尼的公馆。凡是看到我的挂着大使徽号的贡多拉进来的人,都吃了一惊;威尼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我走进门,叫人通报说unasioramaschera(一位戴面具的女士)请见。我一被引进去,就摘下面具,说出了真实姓名。那位参议员登时脸色惨白,手足无措。“先生,”我用威尼斯的习惯对他说,“我来打搅阁下,很抱歉。但是在你的圣·吕克戏院里有个叫维罗奈斯的人,他已经受聘为法国国王服务了,我们曾派人一再向你要他,可都没有效果,我来此是以法国国王陛下的名义向你要这个人的。”我的简短的致辞产生了效果。我刚一转身,那家伙就跑去把他的遭遇报告了承审官员,结果挨了一顿臭骂。维罗奈斯当天就被辞退了。我叫人通知他说,如果他一星期内不动身,我就要派人将他抓起来;结果他乖乖地动身了。

    另一次,我解决了一位商船船长的困难,单枪匹马,几乎没有靠任何别人帮助。他叫奥利维船长,马赛人;船名我忘记了。他的船员曾跟共和国雇佣的斯洛文尼亚人吵架,由于动武违法,船被扣留了,并且处分极其严厉,除船长以外,任何人不得许可不准上下船。船长请求大使帮忙,大使置之不理;他跑去找领事,领事说这跟商务无关,他不能过问。船长不知如何是好,就来找我。我向蒙太居先生进言,说他应该准许我为这件事给参议院去一份备忘录。他曾否同意这样做,我曾否提交备忘录,我都记不清了,但是我清楚记得,我的交涉毫无效果,船还是继续被扣。我就另想了一个办法,结果成功了:我把这件事情的经过写了一份报告插在给莫尔巴先生的呈文里。就是这样做,我也费了不少气力才获得蒙太居先生的同意。我知道我们的公文虽无拆检的必要,却经常在威尼斯被人拆检。我有确凿的证据,因为我发现日报上的消息都是照抄我们的公文,一字不改。这种非法行动,我曾敦促大使提出抗议,但他始终不肯照办。我这次把挟嫌陷害的案件插到公文里,目的就是要利用他们拆检公文的那种好奇心来吓唬他们一下,使他们不得不释放被扣的船只,因为,如果真要等候朝廷复示来后才办交涉,船长早就破产了。我这样做还不算,还亲自到商船上去讯问船员。我邀请领事馆主任秘书帕蒂才尔神父同我一起去。他只是勉强来的,那班可怜虫太怕得罪参议院了。我既因为有禁令不能上船,就呆在我的贡多拉上做我的笔录,一面高声一个一个地讯问船员,发问的措辞故意引出于他们有利的回答。我本来是请帕蒂才尔神父发问并亲手做笔录,这本是他的职责所在,比我做要适宜些;他却怎么也不肯同意,不仅一言不发,连在笔录上副署都几乎不肯。我这种做法固然稍嫌大胆,然而却产生了奇效,商船在外交大臣复示之前很久就启封了。船长要给我送礼,我心平气和地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奥利维船长,你想想,我连现成的护照费都不向法国人收,难道能出卖国王的保护来牟私利么?”他至少要请我在船上吃顿饭,我接受了,并且邀了西班牙大使馆秘书卡利约一同前去。这位卡利约是个聪明人,很可爱,后来任驻巴黎大使馆的秘书,又任代办,我在当时已经学我们许多大使的榜样,跟他相处得很亲密了。

    当我以绝对无私的精神做我所能做的一切好事的时候,如果我在所有这一类的细节上都能做到有条不紊、细致周密,以免受骗上当,帮了别人的忙反而自己吃苦头,那就该有多好啊!但是在我所处的这种岗位上,稍有差错就不能不产生后果。我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免出岔子,妨害公务。凡是有关我基本职责的事,我自始至终都是办得极端有条理,极端准确的。我只是在被迫匆忙翻译密码时犯过几个错误,阿梅洛先生的手下人曾抱怨过一次,除此之外,不管是大使还是任何别人,对我的任何职守,都从来没有指出过一点疏忽之处。象我这样马虎粗心的人能做到这样也就不简单了。但是,在我负责办的私人事务中,我却有时健忘,不够细心,由于我爱公平,所以有亏总是自己吃,而且是自觉自愿的,绝不等到别人先抱怨我。我只举出一件事情为例,这同我离开威尼斯一事有关,它的后果一直延续到我后来回到巴黎的时候。

    我们的厨师,他叫鲁斯洛,从法国带来了一张二百法郎的借据,这是一个叫查内托·那尼的威尼斯贵族开给鲁斯洛的一个做假发的朋友的,是查内托欠他的假发钱。鲁斯洛把这张借据交给我,托我用协商方式收回一点。我和他都知道,威尼斯贵族有个老习惯,在外国欠了债,回国后就赖账;你要是逼他们还,他们就拖,叫那倒霉的债权人耗费时间、金钱,疲于奔命,结果或者是完全放弃,或者是捡回几个子儿了事。我请勒·布隆先生跟查内托交涉,查内托承认借据,但不答应付款。闹来闹去,他最后答应付三西昆。当勒·布隆把借据送到他那里时,三西昆还没有筹出,只好等待。在此期间,我跟大使闹翻了,要离开大使馆。我把大使馆的文件都整理得有条不紊地搁在那里,但是鲁斯洛的那张借据却找不到了。勒·布隆先生一口咬定他把借据还给了我。我深知他为人正派,绝不容置疑,但是我却怎么也想不起这张借据搁到哪里去了。既然查内托已经承认了债务,我就请勒·布隆先生设法收回这三西昆,出一张收据,或者叫查内托再照写一张借据,予以注销。查内托知道借据丢了,两种办法都不愿接受。我就从腰包里拿出三西昆来付给鲁斯洛,以偿借据的损失。他不肯接受,叫我到巴黎去踉债权人协商了事,并且把债权人的住址交给了我。那个假发商知道了事件经过,便要他的借据或者是借据上的全部金额。我当时非常气愤。真想不惜一切代价去把那张单据找出来!我只好照付二百法郎了,而且又是在我手头最感拮据的时候。以上是说明借据遗失反叫债权人获得了全部欠款,而如果该他倒霉,这张借据找到了,他连查内托·那尼阁下所答应的那十个埃居也难以收回呢!

    我自觉对这种职务有一定才能,所以对办公事颇有兴趣。除了跟我的朋友卡利约和我不久就要谈到的那位品德高尚的阿尔蒂纳交往,除了有时到圣·马克广场去寻点高尚的娱乐,看看戏,以及差不多总是和那两位一起去串串门以外,办公就是我唯一的乐趣。虽然我的工作不是那么繁难,特别是还有比尼斯神父做助手,但是因为联系的范围很广,加之又是战时,我还是免不了相当忙碌。我每天上午大部分时间都在工作,碰到邮班的日子有时要忙到半夜。其余的时间,我就埋头研究我开始干的这个行业,我希望凭着初期的成绩,将来可以获得较好的任用。的确,任何人谈到我都只有说好,首先是大使,他公开称赞我工作好。从来没有抱怨我一句话,后来他发的那种种狂怒,完全是因为我历次诉苦都没有效果,自己硬要辞职的缘故。法国的大使们和大臣们,凡是跟我们有通信关系的,都在他面前夸奖他的秘书好。这些夸奖本来应该使他得意的,但由于他品质恶劣,却产生了相反的效果。特别是在一个重要场合,他听到人家夸奖我,便一辈子也不能原谅我了。这件事值得费点笔墨说明一下。

    他这个人太不能约束自己,就连星期六,差不多所有文件都要发出的那一天,他也不能等工作完了再出门。他钉住我,不断地催促,要把给国王和大臣的呈文发出去,在他匆匆忙忙签下字以后,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而把其他函件大部分都扔在一边,不加签署。如果函件内容只是消息的话,我还可以把它列入公报,但是如果内容与王室事务有关,就必需有人签署,这样只好由我来签了。有一个重要情报,是我们刚从国王驻维也纳代办樊尚先生那里收到的,我就这样办理了。那时罗布哥维茨亲王正向那不勒斯进军,加日伯爵紧急转移阵地。这是一次值得纪念的退却,是本世纪最精彩的一次战略行动,欧洲人赞扬得还太不够。情报说,有一个人——樊尚先生把他的面貌特征都说明了——正由维也纳动身,要从威尼斯经过,潜入亚不路息地区,负责在那里煽动民众,在奥军到达时里应外合。蒙太居伯爵是什么也不管的,他不在家,我就把这情报直接转发给洛皮塔尔侯爵了。情报转得非常及时,波突王朝之所以能保全那不勒斯王国,也许就多亏我这个可怜挨骂的让-雅克呢。

    洛皮塔尔侯爵在向他的同僚蒙太居循例道谢的时候,特别提到他的秘书以及秘书对共同事业所建立的这项功绩。蒙太居伯爵贻误军机,原该引以自责的,但他却认为这番夸奖之中含有责他之意,因此对我谈起这事时很不高兴。我过去对驻君士坦丁堡大使卡斯特拉纳伯爵也曾和对洛皮塔尔侯爵一样权宜行事,虽然事情没有那么重要。到君士坦丁堡没有别的邮班,只参议院有时派专差给他的大使送信,这种专差出发时总是先通知一下法国大使,以便他必要时可以顺便寄信给他的同僚。通知一般应是前一两天送到,但是人家太瞧不起蒙太居先生了,只在信差出发前一两小时才来告诉他一声,走走形式。这就使得我有好几次只好当他不在家时就写信寄出。卡斯特拉纳先生复信时总要提到我,多所奖饰;戎维尔先生从热那亚寄信来,也是如此。这每一次都给蒙太居火上加油。

    我承认,有出头露面的机会,我也并不躲避,但是我也不乱找机会去出风头。我觉得,只要好好地服务,企求良好服务的合理代价,这是天公地道的事。所谓合理代价,也就是博得有能力评判和褒奖我的工作的人们的赏识而已。我不想说,我尽忠职守就成为大使对我不满的正当理由,但是我可以肯定说,直到我们散伙的日子为止,他所历数出来的理由就只有这么一条。

    他那个大使馆,从来就没有搞得象个样子,里面净是些流氓痞棍,使馆里的法国人总是受欺侮,意大利人则占上风;甚至在意大利人当中,长久以来就在大使馆服务的好职员都被用不正当的手段赶走了,其中有他的第一随员。这个人在弗鲁莱伯爵手下就当第一随员了,我记得他叫庇阿蒂伯爵,或者是一个很近似的名字。第二随员是蒙太居先生自己挑选来的,原是曼杜地方的一个恶棍,名叫多米尼克·维塔利,大使把使馆的总务交给他。他用曲意奉承和卑鄙的克扣取得了他的信任并成了他的宠儿,使仅存的几个正直人士以及领导他们的秘书都大吃其苦。对那些坏蛋说来,正人君子的严正目光总是叫他们提心吊胆的;只此一端就足以使这个坏蛋对我怀恨在心了。然而这种恨,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使它变得更加残酷。必须把这个原因说出来,以便大家派我的不是——如果我真的做得有什么不对的话。

    照惯例,大使在五个戏院里都有他一个包厢。每天午饭时,他指定他那天要上哪个戏院,然后由我挑选,其余包厢再由随员们支配。我出门时就拿我选定的包厢的钥匙。有一天,维塔利不在那里,我叫侍候我的侍仆把钥匙送到我指点给他的那所房子里。维塔利不给,说他已经分配掉了。我非常生气,特别是因为我的侍仆当着大家的面回报了办差使的经过。晚上,维塔利想对我说几句道歉的话,我不接受。“明天,先生,”我对他说,“你在某点钟,到我受了侮辱的那所房子里来,当着看见我受辱的那些人的面,向我道歉;如若不然,后天,无论如何,我告诉你,不是你,就是我,必须离开这个大使馆。”我这样坚决的语气使他慑伏了,到了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他来公开向我道歉,恭顺得只有他做得出来;但是他从容不迫地想着他的办法。他一面对我卑躬屈节,一面却用那种意大利式的阴险手段对付我:他不能煽动大使辞退我,便逼我不得不自动辞职。

    象这样一个混蛋当然不可能了解我的为人,但是他懂得我身上哪一方面可以被他利用。他知道我忍受无心的冒渎时是宽厚、温和到极点的,而对预谋的侮辱则高傲而毫不宽容;他知道我在一定的场合是爱体统、爱尊严的,时刻注意对别人应有的敬重,而别人对我的敬重,我也要求严格。他就从这方面下手,终于使我忍无可忍了。他把大使馆弄得乱七八糟,把我在馆里努刀维持住的那点制度、上下级关系、整洁、秩序,都摧毁净尽。一个单位没有女人,就需要有稍严的纪律,才能保持那种与尊严分不开的端庄气氛。他不久就把我们的单位变成了荒淫放纵的场所、流氓纨袴的巢穴。他怂恿大使把第二随员赶走了,给大使阁下另找来一个跟他一样的货色,是在马尔他十字广场开妓院的。这两个坏蛋伉瀣一气,既不顾体统,又盛气凌人,就是大使的房间也不那么有条有理了,而整个使馆没有一个角落能叫正派人忍受得了。

    大使阁下不在馆里吃晚饭,随员们和我晚上单开一桌,比尼斯神父和见习随员们也和我们共餐。就是在最简陋的小饭馆里,席面也布置得干净些、整齐些,桌布也不会那么脏,吃的也要好一些。我们只有一支脏的小蜡烛,锡碟子,铁叉子。吃饭反正在家里,倒也罢了,可是连我的专用贡多拉都取消了。在所有大使馆的秘书当中,只有我一个人要临时租用贡多拉,否则就只好步行,从此,除了到参议院外,我就没有六使阁下的仆役相随了。而且,使馆里发生了什么事,全城都知道。大使手下的官员个个都嚷起来了。事情虽然都是多米尼克引起来的,他却叫得比谁都凶,因为他知道,我们受到的这种不成体统的待遇,我比谁都更感到难堪。全使馆只有我一人不肯把家丑外扬,但是,我在大使跟前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我责怪其余的人,也怪他本人,而他却出于他那肮脏的灵魂,每天总给我来一个新的侮辱。为了不至于在其他大使馆的秘书前面相形见绌,为我的职位撑面子,我就不能不多所耗费,而我的薪金却又一文钱也省不出来。我一向他要钱,他就说他怎样器重我,怎样信任我,仿佛信任就能充实我的腰包,应付一切开支似的。

    那两个恶棍最后使他们那位头脑本来就不太清楚的主人完全晕头转向了,他们怂恿他不断地做旧货生意,使他亏尽血本,明明是受骗的买卖,他们硬叫他相信是赚钱的交易。他们叫他花了双倍的代价在伯伦塔河岸租了一所别墅,他们将多出的钱和屋主均分了。别墅里的房间都依当地的习惯镶嵌着瓷砖,饰有很美的大理石做的圆柱和方柱,蒙太居先生却花大钱,叫人把这一切都用杉木板盖起来,唯一理由就是在巴黎房间的墙壁都钉上一层护墙板。在驻威尼斯的各国大使中间,只有他一个人不让他的见习随员佩剑,不让他的随身侍役执仗,其理由也和上述相似。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也许是出于同样的动机而把我看作眼中钉,唯一的理由就是我忠实地为他服务。

    他的嫌恶,他的暴躁,他的虐待,我都耐心地忍受了,只要我认为那都是性情脾气的问题,而不是出于仇恨。但是,我一旦发现他有意要剥夺我由于良好的服务而挣得的那点荣誉的时候,我就决心不再忍耐下去了。我第一次领教了他那坏心眼,是在他招待当时在威尼斯的摩德纳公爵和家属吃饭的那一次。他通知我说宴会上没有我的席位。我虽然没有生气,却满心不快地回答他说,既然我很荣幸天天都和大使在一起吃饭,那末就是摩德纳公爵来馆时亲自要求我不去同席,为了大使阁下的尊严和我本身职位的尊严,他的要求也应该拒绝。“怎么!”他气势汹汹地对我说,“我的秘书,连起码的贵族都不是,竟想与一国元首同席?我的随员们都不同席呢。”“是呀,先生,”我反驳说,“阁下给我的这个职位本身就使我是高贵的,只要我在职一天,我比你的随员,不论是贵族或自称贵族,都要高一级。他们不能参与的地方我能参与。你不是不知道,将来你正式回朝那天,仪节上以及自古以来的习惯上都规定我要穿着大礼服跟随着你。在圣·马克官赐宴席上也有与你同席的光荣。我就不懂,一个人能够并且应该参加威尼斯元首和参议院的公宴,为什么反而不能参加招待摩德纳公爵先生的私宴。”虽然我的理由无法辩驳,大使却不肯让步。不过,我们并没有再起争执的机会,因为摩德纳公爵根本就没有来大使馆吃饭。

    从此以后,他就不断地给我找些不痛快,给我不公正的待遇,极力设法把属于我的职位的许多小特权都剥夺掉,让给他那亲爱的维塔利。我确信,如果他有胆子派他代替我到参议院去的话,他一定会这样干的。他通常都是让比尼斯神父在他的书房里替他写私人信件,现在他又让他来给莫尔巴先生写奥利维船长案件的报告了。这案子只有我一个人参预,他在报告里却不提我,甚至连附在报告里的笔录副本,也不说那是我写的,反而说是帕蒂才尔写的,其实帕蒂才尔连半句话也没有说。他是想折辱我,讨他那个宠儿的欢心,倒还并不是想摆脱我。他也感觉到,想找一个人来接替我,也不会象当时接替福罗那么容易了。福罗已经把他的为人到处宣扬开了。他绝对需要一个懂意大利文的秘书,因为参议院复文都是用意大利文写的;这秘书又能为他办公文,办事务,一点不要他操心,还能在服务良好之外,再加上对他那些无用的随员老爷们卑躬屈节地奉承。因此,他又要留我,又要整我,把我扣在离我的祖国和他的祖国都很远的地方,没有路费回去。如果他做得温和一点,也许他会达到目的的。然而维塔利却别有用心,他要逼我下决心,结果他如愿以偿了。当我发现我的一切勤劳都是白费,大使看我为他效力,不以为恩,反以为仇,我今后在他那里所能希望的,在馆内只有不快,在馆外只有不平,而且他已经把自己搞得到处声名狼藉,损害我固然于我不利,善待我也于我无益,我便打定主意,向他请长假,同时给他留下时间,让他另找一个秘书。他对我的辞职,不置可否,一切照常。我看情况毫无转机,他又不积极找人接手,就写信给他的老兄,详细说明动机,请他转请大使阁下准我的长假,并且说无论如何我是不可能再待下去了。我等候了很久,没有回信,我开始感到为难了。但是大使最后收到了他兄长的一封信,这封信的措辞一定很厉害,因为他虽然好发傻脾气,我却从来没见过象这次发的那么凶。他先以不堪入耳的话破口大骂,然后呢,不知道再有什么可说的了,便说我出卖了他的密码。我笑了起来,用讥嘲的口吻问他是不是相信在全威尼斯能有一个傻子肯出一个埃居来买这种东西。这个回答把他气得白沫直流,他装样子要喊他的仆从来,说是要把我从窗口扔出去。直到那时为止,我都还是很镇定的,但一听到这个威胁,我也就发起火来,愤慨之至了。我奔向门口,把插销一拉,把门从里面扣起来,然后踱着方步回到他面前,对他说:“别这样,伯爵先生,你的仆从不必过问这件事,让我们两个人来解决。”我的行动和我的态度登时叫他冷静了下来:他的举止显示出他的惊讶和恐惧。我看他怒气消了,就用简短的几句话向他告辞,然后,不等他答复,就去把门打开,跨了出去,昂然地从他的仆从丛中穿过。仆从们照例站了起来,看样子,与其说他们会帮他打我,倒不如说要帮我打他。我没有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却立即走下楼梯,登时离开使馆,永远不再回去了。

    我径直到勒·布隆先生家里对他说明了事件经过。他并不怎么惊讶,他知道大使的为人。他留我吃了午饭,这顿午饭,虽然是临时备办的,却极精致。所有在威尼斯的有声望的法国人都在座,但大使的人一个也没有。领事把我的事跟大家说了。大家听了这段叙述,都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这一叫当然不是同情大使阁下的。大使阁下没有跟我结账,没有给我半文钱,我只有随身带的几个路易,回程的路费都成问题。这时大家都解囊相助,我在勒·布隆先生手里拿了二十来个西昆,在圣-西尔先生手里也拿了同样的数目。除了勒·布隆外,我和圣-西尔先生的关系处得最深了。其余所有的人的帮助我都谢绝了。在等待启程期间,我在领事馆秘书家里住下,以便向社会上证明,法兰西这个国家并不是大使的那种种不平待遇的同谋者。大使看到我倒了霉反而受到大家欢迎,而他尽管是大使,却受到冷落,便气极了,完全失掉了理智,所作所为简直象个疯子。他竟然不顾体统,给参议院去了一个备忘录,要求逮捕我。我一得到比尼斯神父给我的这个消息,就决定再待十五天,不照原来打算的那样,第三天就动身。大家已经看到我的做法,都很赞成,我受到了社会上的一致敬佩。参议院诸公对大使的那份莫名其妙的备忘录,认为不屑于答复,并且请领事转告我,我爱在威尼斯待多久就待多久,不必顾虑一个狂人的活动。我照旧去看望朋友:我去向西班牙大使辞行,他很好地接待了我;我又去向那不勒斯的大臣菲诺切蒂伯爵辞行,他不在家,我就写了一封信给他,他回了我一封极其客气的信。最后,我启程了,尽管手头拮据,却并没有留下别的债,只有上述的两笔借款和另外一名叫作莫郎迪的商人的五十来个埃居,这笔欠款,卡利约负责为我清偿了,虽然后来我们常常会面,我却没有还给卡利约;至于上面所说的那两笔借款,我后来一有可能就立刻如数还清了。

    我不能离开威尼斯而不谈一谈这个城市的那些著名的娱乐,至少要谈一谈我居留时期所曾参加的那很小的一部分。读者已经看到,在我少年时代,我是很少追求这种年龄所特好的那些欢乐的,或者说,至少我很少追求一般人所谓的少年欢乐。我在威尼斯并没有改变我的爱好;我的公务繁忙,使我想寻欢逐乐也不可能,但却使我对我所认为无伤大雅的那些简单的消遣更有兴味。第一个消遣,同时也是最愉快的消遣,就是和一些才智之士交游,如勒·布隆,圣-西尔,卡利约,阿尔蒂纳诸先生。还有一个福尔兰那地方的绅士,我非常抱歉把他的名字忘了,但他那可爱的仪表,每一想起都不能使我无动于衷:在我平生所认识的人中间,他的心是最和我相通的。我们还和两三个英国人相交甚密,他们都是才气横溢、知识广博,和我们一样热爱音乐。这些先生们都有他们的妻子、女友或情妇;这些情妇差不多都是有教养的女人,大家就在她们家唱歌跳舞。大家也在她们家里赌博,但是次数很少,强烈的美感、艺术的才能、以及对戏剧的欣赏使我们感到赌博这种娱乐太无味了。赌博只是寂寞无聊的人们的消遣。在巴黎,人们对意大利音乐是怀有成见的,我本来也从巴黎带来了这种成见,但是我又从大自然那里秉受了可以破除一切成见的那种锐敏感。不久我就对意大利音乐产生了它在知音人心里所引起的那种热爱了。我听着威尼斯的船夫曲,就觉得在此以前一直都没有听到过唱歌。不久,我又对歌剧入迷到这样程度,以至当我一心想听演唱而被别人在包厢里谈笑、吃东西、嬉闹吵得不耐烦的时候,时常偷偷地抛开游伴跑到一边去。我独自一人关在我的包厢里,尽情享受着听歌之乐,尽管歌剧很长,也一直听到底。有一天,在圣·克利梭斯托姆剧院,我竟然睡着了,睡得比在床上还熟。嘈杂而宏亮的歌曲也不能把我吵醒。但是,把我惊醒的那支歌曲,其甜美的和声、天仙般的歌喉所给予我的那种美妙的感觉,又有谁能表达出来呢?当我同时张开耳朵、睁开眼睛的时候,那是多么愉快的觉醒、多么醉迷的喜悦、多么出神入化的境界啊!我第一个感觉就是以为身在天堂了。这支迷人的歌曲,我现在还记得,一辈子也不会忘掉,是这样开始的;

    conservamilabella

    chesim’accendeilocr.

    我想要这支歌曲的谱子,不久就弄到手了,并且把它保存了很久,但是纸上的曲子和心上的不一样。音符相同,情韵却不一样。这支神妙的曲子永远只能在我的头脑里奏得出来,恰如它惊醒我的那天所奏的那样。

    还有一种音乐,我觉得比歌剧院的还要好,不但在意大利,就是在全世界也无可比拟,那就是scuole的音乐。所谓scuole,就是一些慈善性质的学校,专门教育贫苦女孩子,养成后由共和国资助,或者出嫁,或者进修道院。在教给这些女孩子的技艺之中,音乐占首要地位。每星期日,在四所学校的每一所教堂里,晚课时间都有圣曲,由规模很大的合唱队和乐队演奏,演奏者和指挥都是意大利的第一流大师,演唱者都站在装着栅栏的舞台上,全是女孩子,最大的还不到二十岁。我真想象不到任何东西能象这种音乐一样悦耳和动人:内容的丰富、歌声的幽雅、嗓音的美妙、演奏的准确,这一切配合起来给人一种印象,当然踉宗教的气氛不是那么协调,但是我相信没有一个人的心能不受感动的。卡利约和我对曼蒂冈迪学校的晚课从来没有缺过一次,而且每次必到的还不仅我们两人而已。那个教堂里充满了爱好音乐的听众,就是歌剧院的演员们也来根据这些绝妙的标本培养自己真正的鉴赏趣味。最使我扫兴的是那道可恶的栅栏,只放出歌声,却不让我看到那些容貌足与歌声媲美的天神。我老是这样嚷着。有一天我在勒·布隆先生家里又谈起了这件事,他就对我说:“如果你是那么好奇,一定要看看那些小姑娘,你的愿望是容易满足的。我是这所学校的董事之一,我要在学校里请你跟她们一起吃点心。”他一天没有践约,我就一天不让他安宁。当我走进那所关着我所渴慕已久的那些美女的沙龙的时候,我感到一阵从来没有体会过的爱的冲动。勒·布隆先生把那些著名的歌手为我—一作了介绍,她们都是我只闻其声、只知其名的。“来,莎菲……”,莎菲长得令人作呕。“来,卡蒂娜……”,卡蒂娜只有一只眼。“来,白蒂娜……”,白蒂娜长了一脸大麻子。差不多没有一个姑娘没有明显的缺陷。我那个专会折磨人的朋友看到我惊愕难堪的苦样子,直自发笑。然而我觉得也有两三个长的还过得去,但她们都只是在合唱队里唱歌的。我真是失望极了。在午茶的时候,人家逗她们玩,她们也都快乐起来了。通常,丑陋并不排除风韵,我发现她们都还风韵可人。我心里想:“没有心灵就不能这样歌唱,她们是有心灵的。”最后,我对她们的看法完全改变了,以至我出门时几乎爱上了所有那些丑丫头。我简直不敢再去听她们的晚课了,但是一听又使我安了心。我依然觉得她们的歌声是美妙的,她们的嗓音太能够掩盖她们的面容了,以至于只要她们是在唱歌,我总是不管眼睛所得的印象如何,硬要把她们想象为仙子。

    在意大利,听音乐太便宜了,只要你喜爱它,你就可以随便欣赏。我租了一架钢琴,花一个小埃居,就请了四、五个演奏家每星期到我家里来一次,跟他们一起练习歌剧院里最使我喜爱的歌曲。我在家里也把我的《风流诗神》里的合奏曲试奏了几段。也许它们当真动听,也许人家要奉承我,圣·克利梭斯托姆歌剧院的芭蕾舞师托人向我要去了两曲。我很高兴地听到这两曲由那个绝妙的乐队演奏出来,并由一个叫白蒂娜的小姑娘担任舞蹈。这个小白蒂娜长得很漂亮,是个特别可爱的女孩子,曾由我们朋友中一个西班牙人法瓜迦扶养,我们常在她家消磨夜晚。

    但是,说到女人,在象威尼斯这样一个城市里,人们是不能一尘不染的。有人很可能问我:你在这方面就没有一点可忏悔的么?有的,我正要说一点呢。我将以曾经有过的那同样的坦率态度来忏悔。

    对于娼妓,我始终是厌恶的,可是我当时在威尼斯又没有可能接触其他女人,由于我的职务关系,当地的人家大部分都不得问津。勒·布隆先生的几个女儿都很可爱,但是不容易接近,而且我太尊重她们的父亲和母亲了,打她们的主意,连想也不敢想。我倒更倾心于一个名叫卡塔妮奥小姐的姑娘,她是普鲁士国王外交特派员的女儿,但是卡利约已经爱上她了,甚至还谈到结婚的事。他很富裕,而我却是个穷光蛋;他的薪金是一百金路易,而我只有一百个皮斯托尔;除了我不愿挖朋友的墙脚外,我还知道无论在什么地方,尤其是在威尼斯,象我这样囊空如洗的人,是不应该乱插手去搞风流韵事的。我还没有摆脱掉我欺骗自己的那种伤身的习惯;而且我太忙,对当地的天气所引起的此种需要并不那么强烈,所以我在威尼斯将近有一年的时间,都和我过去在巴黎时一样的老实,到十八个月后离开这里的时候,除了下述的两次特殊的机会外,我没有接触过异性。

    第一次机会就是那位正人君子维塔利给我的,在我逼他给我正式道歉之后不久。一天,大家在餐桌上谈起威尼斯的种种消遣,那些先生们都责怪我不该对所有消遣中最有趣味的一种消遣那么冷漠,他们吹嘘威尼斯的妓女是如何媚人,说全世界再也找不到妓女能和她们相比。多米尼克说我一定要认识一下其中最可爱的一个,说他愿意带我去,保管我满意。我听到他这样献殷勤,就笑起来了;而庇阿蒂伯爵是一个年纪较大、令人尊敬的人,他又以我预料不到的一个意大利人会有的那种坦率态度说,他认为我很聪明,绝不会让我的仇人带我去逛妓院。实际也是如此,我既无此意图,又无此欲望。然而,尽管如此,由于一种连我自己也莫名其妙的矛盾心理,我最后还是让他拖去了。这既不合我的兴趣,又不合我的心情,更不合我的理智,甚至还违背了我的意志,完全是由于一时软弱,怕显出对别人的疑忌,也如当地人所说,pernonparertroppocoglione(为了不至于显得太傻)。我们去逛的那个帕多瓦姑娘容貌蛮好看,甚至可以说得上美,但不是我所欢喜的那种美。多米尼克把我撇在她家了。我打发人买了几杯冰索贝来,叫她唱唱歌,半小时后,我拿出一个杜卡托放在桌上并准备走开。但是她的心理怪得很,不付出代价就不肯接受这一个杜卡托,而我也傻得出奇,就接受了她的代价,免得她过意不去。我回到使馆,深信染上梅毒了,所以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派人找外科医生,向他要药吃。三星期当中,我感到的精神不安简直无可比拟,而实际上并无任何真正的不适和明显的征候足以成为精神不安的理由。我就不能想象从帕多瓦姑娘怀里出来的人会能一无感染。就连那位外科医生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说服我,也不能使我放心。最后他对我说明,我的体质与众不同,不易受到感染,这才使我相信了。虽然我比任何人都少做这种试验,但是我的健康在这方面既然从来没有受到损害,这也就是一个证据,证明医生的话是不错的。不过,他这种意见却从来没有使我变得轻率从事。如果我真是这样得天独厚,我也可以说我绝不曾因有恃无恐而胡作非为。

    我另一次艳遇,虽然也是一个妓女,但不论在起因或后果方面,性质都迥然不同。我已经说过,奥利维船长曾在他的船上宴请过我,我还带了西班牙大使馆的秘书同去。我指望会受到礼炮欢迎的,船员列队夹道迎接了我们,但是没有鸣一响礼炮。这使我痛苦万分,因为有卡利约在一起,我看他有点生气。可不是么,在商船上,身份确实比不上我们的人还受到礼炮欢迎呢,何况我觉得我做的事值得受到船长的另眼看待。我的情绪无法掩饰,因为我一向不能掩饰内心,尽管筵席很好,奥利维也尽情招待,我一上来就不高兴,吃得很少,话说得更少。

    到了第一次祝酒,我想总该有礼炮了吧:还是没有。卡利约知道我的心思,看我叽叽咕咕象个孩子,就暗自发笑。饭吃到三分之一,我看见一艘贡多拉越来越近了。“天哪,先生,”船长对我说,“你提防着吧,冤家来了。”我问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用一个笑话回答了我。贡多拉靠船了,只见走出一个十分漂亮的年青女人,她光彩照人,服饰艳丽,步履轻盈利落,三跳两跳就到了房间里。我还没注意到有人在我旁边摆上了一份餐具,她就在我身边坐了下来。她又妩媚,又活泼,棕色的头发,年龄至多不过二十岁。她只会说意大利语。单凭她那声调就够叫我晕头转向的了。她边吃边说,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突然叫道:“圣母啊!原来是我亲爱的布雷蒙,我好久没有看见你了!”说着就往我怀里一扑,把嘴唇贴在我的嘴唇上,把我搂得几乎透不过气来。她那双东方型的大黑眼珠把火一样的热情射进我的心里,虽然先是一阵惊讶使我有些不知所措,但是肉感之乐很快就把我迷住了,以至于尽管有许多人看着,还是需要那个美人儿亲自使我有所克制,因为我醉了,或者毋宁说是发狂了。当她看到我已经颠倒到她所预期的程度,她的爱抚便缓和了些,但是她的火热劲儿并没有稍减。她高兴地把她那兴奋的原因(谁知道是真是假)解释给我们听,她说我长得跟托斯卡海关监督布雷蒙先生一模一样,差一点把我当作是他了。她说她曾经迷恋过布雷蒙,现在还在迷恋他,而她丢掉布雷蒙,只怪自己太傻,现在她就要拿我代替布雷蒙了,她要爱我,因为她看中了我,以同样的理由,我也得爱她,她高兴爱我多久,我就得爱她多久,将来她把我扔掉了,我也得和她那亲爱的布雷蒙一样,耐下性子等着。她这样说了,就这样做了。她把我当作她手底下的人那样摆布,把她的手套、扇子、腰带、帽子都交给我保管,她命令我到这到那,做这做那,我都—一唯命是从。她叫我去把她的贡多拉打发走,因为她要坐我的贡多拉,我就去了,她叫我把位子让开,叫我请卡利约来坐,因为她有话对他说,我也就照办了。他们俩在一起窃窃私语,谈了很久,我也就让他们谈去。后来她喊我,我又回来了。“听着,查内托,”她对我说,“我不愿意接受法国式的爱,这样的爱没有用处。等你觉得腻了,你就走。我有言在先,办什么事可得干脆利落。”饭后。我们就一起到缪拉诺镇去参观玻璃厂。她买了许多小玩意儿,毫不客气地让我们付了钱,但是她到处赏人家小费,花的钱比我们多得多。看她自己挥霍和让我们挥霍的那种不在乎劲儿,很明显地她是把金钱看得连粪土也不如。她要别人在她身上花钱,我相信是出于虚荣者多,出于贪婪者少:千金买笑,她才感到快意。

    晚上,我们把她送回家了。当我谈话的时候,我看到她梳桩台上有两支手枪。“哈!哈!”我拿起一支来,对她说,“这是个新式的胭脂盒子。请问这是做什么用的?我看你有的是要人命的武器,比这厉害多了。”她以同样的口吻开了几句玩笑之后,带着一种使她更加妩媚的天真、高傲的口吻对我们说:“凡是我不爱的人,我对他们表示开恩的时候,我就要他们出钱来补偿他们带给我的厌烦,这是再公平不过的了。可是,我虽然能忍受他们的爱抚,却不愿受他们的侮辱。谁对我失礼,我就给谁一枪。”

    我离开她的时候,跟她约定第二天再去看她。我没有劳她久候,只见她是investitodiconfidenza(人约黄昏后的打扮),穿着一件妖艳不过的便装。这种便装只有在南欧各国才能见到,虽然我记忆犹新,也不想多费笔墨去描写了。我只说一点,就是袖口和胸口都镶着丝线,缀着玫瑰色的绒球。我觉得这就把美丽的肤色衬得格外鲜艳。后来我发现这是威尼斯的时装,穿在身上是如此迷人,而居然没有传到法国,真令人不解。对于正在等待着我的那种感官的享受,我是想象不到的。我曾经满怀激情地说起过拉尔纳热夫人,现在回忆起来,有时还使我如醉如痴,但是,要是和我的徐丽埃妲比起来,她是多么老丑和冷漠啊!读者不要枉费心机去想象这个迷人的姑娘的那些妩媚和风韵吧,你想来想去都会离实际太远的。修院里的童贞女也没有她那么鲜艳,后宫里的佳丽也没有她那么妖娆,天堂里的仙女也没有她那么动人。凡人的心灵和感官从来也没有接受过这样温馨的享受。啊!如果我懂得把这种享受充分地、完整地品尝一下,就是一刹那也好呀!……我倒是尝到了,但是索然无味,我把一切妙趣都冲淡了,我仿佛有意要把那一切妙趣都毁灭净尽似的。大自然生我绝不是为着享受的。它在我的心里放进了欲望,渴望着这妙不可言的幸福,却又在我的狂悖的脑子放进了毒药,毒害着这妙不可言的幸福。

    如果在我的一生中有一件事最足以描画出我的本性,那就是我就要叙述的这件事了。我此刻正努力记住我写本书的宗旨,这个努力将使我在这里厌弃妨碍实现本书宗旨的那种假道学。不管你是谁,你若是想认识一个人的话,就大着胆子把下面的两三页读下去吧,这样你就会彻底了解让-雅克·卢梭这个人了。

    我走进一个妓女的卧室,就跟走进爱与美的神庙里一样,我仿佛在她身上见到了美神和爱神。我绝对不能相信,如果你没有敬慕之意和尊重之心,你竟能感到象她使我感到的那种情感。当我刚从最初的亲昵之中认识到她的媚态与爱抚的价值,就唯恐失去它的果实,急于要去摘取。忽然我感到,不是欲火在燃烧着我的全身,而是冰块在我的血管里奔流,我的两腿发软了,我几乎晕倒了,我赶快坐下来,哭得和小孩一样。

    谁能猜到我的眼泪是怎么来的,谁能猜到我当时脑子里想的是什么呢?我对自己说:“我所支配的这个对象是大自然和爱神的杰作。她的精神、她的肉体、她的一切都是尽善尽美的,他既善良又高贵,正如她既可爱又美好一样。王公大人都应该做她的奴隶,君主的权杖都应该放在她的脚底。然而,你看她竟做了可怜的娼妓,供人蹂躏;一个商船船长竟支配着她,她竟扑到我的怀里来,明明知道我一无所有,而我这点才能她又不能认识,因此在她眼里便等于零。这里面必然有点不可思议的原因。要么是我的心灵欺骗了我,欺骗了我的感觉,把一个丑娼妇看成了天仙,要么就一定有点什么我不知道的暗疾,破坏了她的妍媚的效果,使原该争夺她的人们对她生厌。”于是我开始聚精会神地探索这个暗疾了,可是我连想也没想到这里头会有什么梅毒的问题。她的肌肉的鲜艳、肤色的光泽、牙齿的洁白、呼吸的温馨、浑身的清洁样儿,都绝对使我想不到这一点,以至于我不但对自从跟帕多瓦姑娘接触以来的身体还有所怀疑,而且还顾虑我不够健全,配不上她呢。我深信,这一次,我的自信是正确的。

    这些思绪,赶在这个好时候,搅得我心神不安,以至于哭将起来。徐丽埃妲在这种场合下看到这样的怪现象,当然感到十分新奇,一时竟不知所措。但是她在房间里兜了一个圈子,又照照镜子,就了解到——并且我的眼光也向她肯定——我这种泄气绝不是由于嫌恶。她当然不难把我这阵泄气医好,驱散掉我那小小的羞愧感。但是,当我正准备在她那仿佛是第一次要被男人的嘴和手接触的胸上真个销魂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她有一只奶头是瘪的。我一惊,细细看了一下,觉得这只奶头和另一个长得不一样。我立刻就在脑子里盘算起来了,一个女人怎么会有个瘪奶头呢,因为我深信这是由于某种重大的天生暗疾,并把这个念头转了又转,所以我就明明白白看出我想象中的最美妙的人儿,此刻抱在我怀里的,原来只是一个畸形的怪物,只是大自然的次品,男人的弃物,床第间的赝货。我竟傻到这种地步,居然跟她谈起这只瘪奶头来了。她先拿我这话当作一句玩笑,并且逞着她那轻佻的脾气说出一些话和做出一些动作来,真逗得我爱煞急煞。然而,我始终有一点无法向她掩饰的不安心情,只见她终于脸红了,整了整衣裳,爬起来,一言不发地跑去伏在窗口。我想去坐到她的身边,她却又走开了,找了张躺椅坐下,一忽儿又站起来,在房里踱来踱去,一面摇着扇子,以冷淡而嫌恶的语调对我说:“查内托,lascialedonne,estudialamatematica(丢开女人,研究数学去吧)。”

    在离开她之前,我要求第二天再来相会,她把时间推到第三天,并且带着嘲讽的微笑补了一句,说我也需要将息将息。这段时间我过得很不是滋味,心里只惦记着她的媚姿和风韵,痛感自己的荒唐,一个劲儿地自咎,悔恨我把那大好的时光就那么白白糟蹋了。要不是我那么糊涂,那时光就是我一生最美满的时光啊,我以最急躁的心情等着去补偿损失,但不管怎样,我心里总是不安,总觉得那个爱煞人的姑娘长得那么完美而身份又那么卑贱,这中间的矛盾简直无法克服。到了约定的时刻,我就往她那里跑,往她那里飞了。我不知道她那火热的气质是不是会对我这次的拜访感到快慰一些。我想,她那种傲气至少是会得到一点满足的,于是我心里就预先尝到一种美妙的滋味了,打算千方百计地让她看看,我是多么善于弥补自己的过错。她把这一场考验给我免除掉了。我一拢岸就派贡多拉上的船夫去通报。他回来对我说,她头天就到佛罗伦萨去了。如果说当我占有她的时候没有感觉到我的全部爱情,当我失掉她的时候,我却强烈地感觉到了。这份悔恨之情始终没有离开我的心头。尽管她在我的眼里是那么可爱,那么妩媚,我还是能够为失去她而自遣。而我真正不能自遣的,老实说,就是我给她留下了一个可鄙的印象。

    以上就是我的两段艳遇。除此之外,我在威尼斯的那十八月里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至多还有一段未遂的情史。卡利约是很风流的,他往别人包定的姑娘家里跑厌了,便异想天开,自己也来包她一个。因为我们俩形影不离,他便向我提议一个在威尼斯屡见不鲜的办法,由我们两人合包一个姑娘。我同意了。问题是怎样找到一个靠得住的。他找来找去,居然找到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她的狠心的母亲正在设法把她卖出去。我们俩一起去看她。我一见这姑娘,肺腑都感动了。她是个金发美人,温柔得象只羔羊,你绝不会相信她是意大利人。在威尼斯,生活程度很低。我们给了母亲几个钱,负责供养她的女儿。这孩子嗓子很好,为了培养她一个谋生的技艺,就给她买了一架小钢琴,为她请了个教唱的老师。这一切,我们每人每月还花不到两个西昆,而为我们省下来的其他花费却不在此数。不过,由于得等到她成年。这也就未免在收获之前播种得过早了。然而,我们只在晚上没事的时候到那里去,跟那孩子天真无邪地谈谈、玩玩,我们的这种消遣也许比占有她更有意味。女人最使我们留恋的,并不一定在于感官的享受,主要还在于生活在她们身边的某种情趣,这话一点不错!不知不觉地,我的心就依恋上那个小安佐蕾妲了,但是那是一种慈父般的感情,毫无肉欲掺杂其中,以至于这种感情越增涨,我就越不能在这里面掺进肉欲的成份。我感到,将来这孩子长大了,我要是接触她,一定会毛骨悚然,和犯了乱伦罪一样。我看那善良的卡利约,他的感情也不自觉地转到了这同一方面。我们没想到自己寻来的这许多欢乐,虽和我们原先所计划的一样温馨,而性质却截然不同。我敢担保,不管这可怜的孩子将来长得怎样美,我们绝对不会成为她的童贞的破坏者,而相反地会成为她的童贞的保护人。我的灾难在这之后不久就发生了,没有让我有时间去参与这一善举,我在这件事上只能夸奖我自己其志可嘉而已。现在再回头谈谈我的旅行吧。

    我从蒙太居先生家里出来,最初的打算是回到日内瓦,等运气转好一点,为我扫除掉障碍。好让我跟我那可怜的妈妈重新和好。但是,蒙太居和我那场争吵已经闹得满城风雨,而他又太愚蠢,把这事报告了朝廷,这就使得我作出决定,亲自到朝廷去为我的行为作个交代,并控诉这个疯子对我的所作所为。我从威尼斯就把我这个决定函报给在阿梅洛先生死后代理外交部部务的泰伊先生。我写了信就动身,取道贝加摩、科摩和多摩多索拉,我穿过新普伦关。在锡昂,法国代办复尼翁先生待我十分优厚。在日内瓦,克洛苏尔先生也是一样;我又再度见到果弗古尔先生,因为我有一点钱要从他手里取回。我经过尼翁市,不曾去看我父亲,心里并非不极其难过,但是我下不了决心在倒霉之后还到我的继母跟前露面,因为我深信她一定怪我不好,不愿听我解释。开书店的迪维亚尔是我父亲的老朋友,他对我严加指责。我对他说明了不去看父亲的原因后,为了弥补这个过失,同时又避免见到继母,我就在日内瓦雇了一辆车,同他一起回到尼翁,住在一个小酒店里。迪维亚尔去找我父亲,我父亲听到消息就奔来拥抱我。我们在一起用了晚餐,过了使我十分快慰的一宿。我在第二天早晨和迪维亚尔回到日内瓦。他这次为我做了一件大好事,我一直对他是铭感在心的。

    我的最直接的路线并不经过里昂,但是我要路过里昂一下,以便核实蒙太居先生的一个十分卑鄙的诈骗行为。我曾托人从巴黎寄出一口小箱子,里面装了一件金缕绣花上衣,几副套袖、大双白丝袜,如此而已。由于他主动向我建议,我就把这小箱子,或者更正确地说,把这个小盒子附在他的行李里。在他想抵销我的薪金而亲手写的那张满纸花账的单子上,他载明这口箱子——他称为大件行李——重十一公担,曾替我付出一笔极大的运费。承罗甘先生为我介绍的他的外甥波瓦·德·拉·杜尔先生帮忙,我在里昂和马赛两关的记录簿上查实了那个所谓大件行李只重四十五斤,并且只依这个重量付了运费。我把这份正式证明附在蒙太居先生的账单上,然后就带着这些证件以及其他好几份有同等份量的材料,动身到巴黎去,急于加以利用。在整个这次长途旅行中,我在科摩城,在瓦莱,以及其他地方,都有过一些小小的奇遇。我看到许多东西,其中有波罗美岛,都很值得描写一番。但是我现在时间紧迫,又有暗探钉着我,我不得不急促地、草率地完成这部作品,这本来是需要清闲和安静的,而我却缺乏这种清闲和安静。如果有朝一日老天开恩,让我能过上比较安宁的日子,我定要把这部作品改写一遍,或者至少加上一个补编,我想这是很有必要的。

    我这桩公案,消息早在我之前就传到了巴黎。我一到,就发现所有的人,无论是机关里还是社会上的,都对大使的狂悖行为愤慨不已。但是,尽管如此,尽管威尼斯的公众也有一致的呼声,尽管我拿出了无可辩驳的证据,我却得不到任何公平处理。我不但得不到道歉和赔偿,连薪水也不叫大使补发,唯一的理由就是我不是法国人,无权受国家保护,这件事只是他和我之间的一件私事。大家都跟我一样,认为我是受了侮辱,受了损害,是不幸的,而大使是个荒唐鬼,既残忍又不公平,这桩公案使得他永远没脸见人。然而,他究竟是大使,我呢,只是秘书。体统,或者说,一般人所谓的体统,硬要我得不到任何公平处理,因此我也就没得到任何公平处理了。我想,只要我拼命嚷嚷,公开骂这个狂人,这是他罪有应得,到最后总会有人叫我住口的,我所期待的也正是如此,我决心要到政府正式表态时才服从。但是当时没有外交大臣。人家让我吵翻了天,人家甚至还鼓励我,附和我,但是事情还是毫无进展,直到最后,我感到人家总是说我有理,而我却总是得不到公平处理,自己也失掉勇气了,便干脆罢手,不了了之。

    唯一对待我冷淡的人,就是伯藏瓦尔夫人,我最料想不到有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她满脑子的名位和贵族的特权思想,总是不能想象一个大使会对不起他的秘书。她接待我的那个态度是同她这种成见一致的。我太受刺激了,所以一离开她家就给她写了一封信,也许是我生平最强烈、最厉害的一封信,从此就再也不跨进她的大门。卡斯太尔神父待我比较好些,但是透过他那耶稣会派的花言巧语,我看出他还是相当忠实地遵循着社会上最重要的处世箴言之一,就是随时随地都要弱者为强者作出牺牲。我对自己这件事强烈地感到有理,而且我生来又很高傲,这就不容许我耐心地忍受他这种偏私态度。从此我就不再去看卡斯太尔神父了,也不再到耶稣会去了,我在那儿本来就只认识他一个人。而且,他那些会友的专横和阴险,跟那位好心的海麦神父的善良纯朴太不相同,使我对他们避之唯恐不速,所以从那时候起,我就没有见过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人,只有贝蒂埃神父是例外,我在杜宾先生家里和他见过两三次面,他那时正跟杜宾先生一起,竭尽全力批驳孟德斯鸠。

    现在就把有关蒙太居先生的话予以结束,以后就不再提了。在我们闹纠纷的时候,我曾对他说,他不应该用秘书,只应该用个管账房的录事。他果然接受了我这个意见,在我走后果然找了一个管账房的来接替我,这个管账房的不到一年就偷了他两三万利物儿。他把他赶走了,送进了监牢,又赶走了他那些随员,闹得满城风雨,声名狼藉;他到处跟人家吵闹,遭到了连贩夫走卒也不能忍受的侮辱,最后,因为荒唐事做得太多了,招来奉召返国、革职归田的处分。在他所受朝廷的遣责之中,跟我闹的那场风波似乎也没有被忘记。不管怎样吧,他回国之后不久,就派他的管家来跟我结账,付我的钱了。我那时正等钱用,我在威尼斯欠的债,都是口说无凭的交情账,时刻压在我的心头。我抓住了这个送上门来的机会把这些债都偿清了,连查内托·那尼的那张借条也付讫了。本来人家这次付我的钱,爱给多少,就给多少;我还清了一切债务之后,又和以前一样,一文不名了。可是,以前是有债头难抬,现在却是无债一身轻了。从那时起直到他死,我就没再听人说起过蒙太居先生,而他的死讯也是在社会上听到的。愿上帝宽宥这个可怜的人吧!他不宜于干大使这一行,正如我在儿童时代不宜于干诉讼承揽人那一行一样。然而,那也完全在他,他原可以在我的帮助之下,把自己维持得象个样子的,同时,也可以把我很快地提拔到古丰伯爵在我少年时代预备叫我走的那条路上。后来我年龄大了点,凭我一人闯,也算闯出了走这条路的能力。

    我理由充分而呼吁无门,这就在我的心灵里撒下了愤慨的种子,反对我们这种愚蠢的社会制度,在这种社会制度里,真正的公益和真正的正义总为一种莫名其妙的表面秩序所牺牲,而这种表面秩序实际上是破坏一切秩序的,只不过对弱者的受压迫和强者的不义的官方权力予以认可而已。有两个原因阻止我这个愤慨的种子,不让它在当时就象后来那样发展起来。一个原因是,在这件事里,我自己是当事人,而个人利害从来没有产生过伟大而崇高的东西,不能在我心里激起那种只有对正义与美的最纯洁的爱才能产生的圣洁的内心冲动。另一个原因是友谊的魔力,它以一种更甜美的感情优势,缓和并平息了我的愤怒。我在威尼斯曾结识一个巴斯克人,他是卡利约的朋友,同时也配做一切善良的人的朋友。这位可爱的青年生来就具有一切才艺和一切美德,他刚完成以培养美术鉴赏力为目的的周游意大利的旅行,因为想不出再有什么可学的了,便打算直接回祖国。我对他说,象他那样的天才,艺术不过是一种消遣,而他的天才是宜于钻研科学的。为了培养对科学的爱好,我劝他到巴黎走一趟,住上六个月。他信了我的话,到巴黎来了。我到巴黎时,他正在那里等我。他的房间一人住太大,请我分住半间,我接受了。我发现他正在狂热地钻研高深的学问。没有一门知识是超出他的能力之外的;他吞噬着一切,消化着一切,进展神速。原来他的求知欲搅得他心神不安,却又不自察觉,这时他是多么感谢我启发了他,给他的精神提供了这种食粮啊!我在这个强毅的灵魂里发现了多么丰富的学识与品德的宝藏啊!我感到我需要的正是这样的朋友:我们成了莫逆之交了。我们的兴趣不同,老是争辩。彼此又都固执,所以对任何事的意见都不能一致。然而我们却谁也离不开谁,尽管不断抬杠,却谁也不愿意对方不是一个好抬杠的人。

    伊格纳肖·埃马纽埃尔·德·阿尔蒂纳是只有西班牙才能产生出来的那种罕见的人物之一,可惜西班牙产生的这种为祖国增光的人物太少了。他没有他的国人共有的那种狂热的民族情绪,报复观念之不能钻进他的头脑,正如情欲之不能钻进他的心灵。他太豪爽了,不可能记仇怀怨,我常听他十分冷静地说,任何尘俗人也不能触犯他的灵魂。他风流俊雅而不缠绵悱恻。他跟女人在一起游玩就和跟漂亮的孩子们在一起游戏一样。他喜欢跟朋友的情妇在一起,但是从来没有见他有过情妇,也没有发现他有过找情妇的念头。他心里燃烧着的道德之火从来不容许他的情欲之火产生出来。

    他周游列国之后就结婚了。他死时很年青,留下了几个孩子。我深信,并且绝对深信,他的妻子是使他领略爱情之乐的最初的、也是唯一的女人。他外表上象一个西班牙人那样对待宗教,但是内心里却是天使般的虔诚。除我以外,我一生中也只见到他一个人是那么尊重信仰自由。他从来没有打听过任何人在宗教问题上有些什么想法。他的朋友是犹太人也好,是新教徒也好,是土耳其人也好,是妄信者也好,是无神论者也好,他都不在乎,只要这人是个正派的人。他对无关紧要的意见,又固执,又顽强,可是一谈到宗教,甚至一谈到道德,他就沉思了,缄默了,或者只说一句:“我只对我自己负责。”真令人难以置信,一个人的灵魂是这样超逸,而对细节的注意却又发展到寸步不让的程度。他把他一天的日程按照几时几刻几分分配着,预先规定用途,严格地按时工作,以至于书中的一个句子没有读完,时钟响了,他都会把书立刻合上。他每一段时间都各有用途:思考、谈话、日课、读洛克、祈祷、访客、搞音乐、搞绘画,从来没有因为娱乐、欲念或敷衍别人而搅乱这种秩序,只有急待履行的义务能够搅乱他一下。当他把他的时间表写给我看,以便我也照表执行的时候,我先是发笑,最后佩服得流出泪来。他从来不碍别人的事,也不许别人碍他的事;有人出于礼貌而打搅他,他就粗声厉气地对待人家。他是急性子,却从不跟人家斗气;我常看见他生气,却从来没见过他发火。他的脾气再令人愉快不过了:他经得起开玩笑,自己也喜欢开玩笑,甚至戏言说得很漂亮。他有说俏皮话的天才。谁要是激起了他的兴致,他就叫叫嚷嚷,吵吵闹闹,老远就听见他的声音。但是,他一面叫嚷,一面又面带微笑,在激动中漏出一句半句笑话来使大家为之绝倒。他既没有西班牙人的肤色,也没有西班牙人那种所谓粘液质的气质。他的皮肤白暂,面颊红润,头发带栗色而近乎金黄。他身材高大,仪表堂堂。形体的构造正适于寄寓他的灵魂。

    这位心灵和头脑同样明哲的人是善于知人的,他做了我的朋友,这就说明不是我的朋友的人是怎样的人了。我们相处得太好了,以至我们定下了计划,要在一起过一辈子。我准备过几年就到阿斯可提亚去,和他一道住在他的田庄上。这计划的细节我们都在他启程的前夕商量好了。所缺的只是最精密的计划也免不了的那种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因素。后来发生的种种事件——我的灾难,他的结婚,最后是他的死亡——就把我们永远分开了。

    看来只有坏人的险恶阴谋能够得逞,好人的善良计划几乎永远不会实现。

    我已经尝到寄人篱下的苦处了,便决计不再去冒险尝试。我已经看到,机缘使我订定的那许多野心勃勃的计划一开始就都破产了,而我又被人从开始干得那么好的外交生涯中挤了出去,我再也不想回去了,因而我决心不再依靠任何人,要保持我的独立生活,发挥我的才能。现在我已经开始摸到我有多少才能了,过去我一直把它估计得过低。

    我把由于到威尼斯去而中断的那部歌剧又捡了起来,为了不受打扰,专心致意地工作,我在阿尔蒂纳走后就回到我以前居住的圣康坦旅馆。这家旅馆坐落在僻静的地段,离卢森堡公园不远,比起那条熙熙攘攘的圣奥诺雷路来,更能保证我安安静静地工作。在那里,有一个真实的慰藉在等待着我。这是上天使我在苦难生涯中尝到的唯一慰藉,也只是由于有了这个慰藉,我才能经受得起这种苦难。这不是一种瞬间即逝的结识,我得把结识的原委谈得稍微详细一点。

    当时我们的旅馆有一个新的女主人,是奥尔良人。她雇了一个同乡的女孩子,约摸二十二、三岁。专做洗洗缝缝的活。她也和女主人一样。跟我们同桌吃饭。这个女孩子名叫戴莱丝·勒·瓦瑟,良家出身。她父亲原在奥尔良造币厂任职,母亲经商。他们的孩子众多。奥尔良造币厂歇业了,父亲就断了生计,后来母亲也破产了。买卖做不成,就弃商跟丈夫和女儿一起到巴黎来,靠女儿一人劳动养活全家。

    我第一次看见这个姑娘出现在餐桌上的时候,就特别注意她那种淳朴的风度,尤其是她那活泼而温柔的眼神,我觉得是无与伦比的。同桌的人,除博纳丰先生外,还有好几个爱尔兰修士和加斯科尼人以及其他几个诸如此类的人物。我们的女主人自己也有过风流艳史;只有我一人说话和举止还算端庄些。别人逗那个姑娘时,我就护着她。马上,讽刺的矛头就都落到我身上了。即使我本来对这个可怜的姑娘没有任何兴趣,这种同情,这种矛盾也会使我产生兴趣的。我一向主张言谈举止要端庄体面,特别是对女人。我就公开成了她的袒护人了。我看她对我的关怀也颇有所感。她的眼神里流露出来的和嘴里不敢明说的感激之情,也就变得越发动人了。

    她很腼腆,我也是一样。这种共同的气质似乎是妨碍我们情投意合的,然而我们却很快就情投意合了。女主人觉察出来了,气愤之至,而她那种种粗暴的表现倒反而在那姑娘方面帮了我的忙。这姑娘在全旅馆里既然只有我是唯一的支持者,便一见我出门就难过,巴不得她的保护人早点儿回来。我们既心心相印,又气质相投,不久就产生了通常应有的效果。她觉得在我身上看到了一个正直的人;她确实没有看错。我觉得在她身上看到一个多情、质朴而又不爱俏的女子,我也没有看错。我预先向她声明,我永远不会抛弃她,也永远不会和她结婚。爱情、尊敬、真诚,这就是我取得成功的原因;也正因为她心地善良忠厚,所以我虽然在女人面前胆子不大。却取得了美满的结果。

    她唯恐我在她身上找不到她以为我要找的东西便会生气,这种恐惧心理是推迟了我的幸福的首要原因。我看到她在以身许我之前心神不宁,惶惑不安,想有所诉说而又不敢明言。我绝对想不出她感到为难的真正原因,却另作了一种既不正确、又对她的品行具有侮辱意味的猜测;我以为她是警告我和她接触会有染病的危险,因此我就胡思乱想起来。这些胡思乱想虽未制止我去追求她,但是在好些天当中却损害了我的幸福。因为我们彼此一点也不了解。所以我们一谈到这个问题,便句句话都是哑谜,都是含糊其词,真是可笑到万分。她几乎以为我完全疯了,我也几乎不知道应该怎样看待她才好。最后,我们说开了:她向我哭诉她刚一成年就犯了一次错误,一次唯一的错误,是她的无知和诱奸人的狡诈的结果。我一旦知道了原委,便高兴得叫了起来:“童贞么,”我叫道,“在巴黎,过了二十岁,哪还有什么童贞女!啊!我的戴莱丝啊,我不找我根本不想找的东西,却占有了笃实而健康的你,我大幸福了。”

    我最初的用意还只是想给自己找一种消遣。后来我发现我找到的超过了愿望,我给自己找到了一个伴侣。我跟这位绝好的女子相处比较亲密了,又对我当时的处境稍微作了一番思考,我便感觉到,我想的只是寻点乐趣,而做的却大有助于我的幸福。我的雄心壮志熄灭了,需要有个强烈的情感代替它来充实我的心灵。说到底吧,我需要有人来接替妈妈:既然我不能再跟她一同生活了,我就需要有个人来跟她的学生一同生活,并且我能在这人身上发现她曾在我身上发现的那种心灵的质朴与柔顺。必须有私生活、家庭生活的那种温馨来补偿我所放弃的那种锦绣前程。当我单身独处的时候,我的心灵是空虚的,需要有另外一颗心来充实它。命运把那颗心从我身边夺去了,变掉了,至少是部分地夺去了,变掉了,而我正是大自然为那颗心创造的。从此,我就是孤独的了,因为,对我来说,在得到全部与失去全部之间是没有中间道路的。我在戴莱丝身上找到了我所需要的替代者;由于她,我得到了情况所许的最大的幸福。

    起先我想培养她的智慧。结果却是白操了一番心。她的智慧一直是大自然给她生成的那样,栽培和教育都无济于事。我毫不羞惭地承认,她一直没有学会阅读,虽然写得还马马虎虎。当我后来住在新小田园路的时候,窗对面蓬沙特兰旅馆有只大钟,我费了一个多月工夫教她看钟点。直到现在她还不怎么会看。虽然我费尽心血去教她,她从来也搞不清一年十二个月的顺序,不识一个数目字。她不会数钱,也不会算账。说话时用的字眼常和她所要说的意思相反。我曾把她使用的词汇编成一本小册子拿给卢森堡夫人取乐。她那些驴唇不对马嘴的话,在我生活过的那些社交圈子里已经变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然而,这样迟钝的,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说这样愚蠢的一个人,在困难情况下却是个绝好的参谋。在瑞士,在英国,在法国,在我遭遇到的那些大灾大难中,我自己没见到的,她往往先见到了,她给我出了许多最好的主意;我闭着眼睛往危险里钻,是她把我从危险中拉了出来。在那些最高贵的夫人面前,在王公大人面前,她的感情、她的良知、她的应对和她的操守,都为她赢得了普遍的钦佩,并为我招来了许多夸奖她优点的恭维话,而这些恭维话,我觉得都是很真诚的。

    我们在所爱的人的身边,感情就能充实智慧,正如它能充实心灵一样,并不怎么需要在这以外去冥思苦想。我跟我的戴莱丝生活在一起,就和跟世界上最美的天才生活在一起一样地惬意。她的母亲,因为早年是和蒙比波侯爵夫人一起受教育的,颇为自负,经常冒充女才子,想要指导女儿,而由于她的狡诈,败坏了我们俩人之间的纯朴关系。我原有一种愚蠢的羞耻心,不敢带戴莱丝出门,但由于讨厌她母亲的纠缠,就把这种羞耻心克服下去,常常两个人一起到乡间去散步,吃点心,这使我感到滋味无穷。我看到她一心一意地爱着我,这就更增加了我对她的温情。对我来说,这种甜蜜的亲密生活就是一切:我不再关心前途,只希望它是现状的延续,我别无他愿,但愿现状能持续下去。

    这种寄托使我觉得其他任何消遣都是多余的、无味的。从此,我除了戴莱丝家以外哪里也不去,她的家几乎成了我的家。这种深居简出的生活对我的工作太有利了,所以不到三个月工夫,我那部歌剧的词曲就已全部完成,只剩下几段伴奏和中音部了。这种机械工作我很讨厌,我就建议菲里多尔承担下来,将来分享收益。他来了两次,在奥维德那一幕里配了几段中音部。但是为了一项遥遥无期乃至没有把握的收益而埋头于这种呆板工作,他不感兴趣。他干脆不再来了,还是我自己完成了这件苦差使。

    我的歌剧写出来了,现在的问题是要卖出去:这等于要我另写一部更加困难的歌剧。在巴黎,你一个人与世隔绝是什么也干不成的。果弗古尔先生从日内瓦回来,曾把我介绍给德·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我就想借他的力量来出头。德·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是拉莫的麦西那斯,波普利尼埃尔夫人又是拉莫的谦恭的学生;而拉莫呢,大家都知道,当时在这家人家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势力。我估计他会乐意保护他的一个弟子的作品的,因而就想把我的作品拿给他看看。但他却拒绝不看,说他不能看谱,看谱太吃力。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就说,可以演奏给他听听。并且建议替我找些乐师来演奏几段。我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了。拉莫也同意了,不过还是嘀嘀咕咕的,一个劲儿说,一个人不是科班出身,全凭自修学会了音乐,作出曲来还能好得了。我赶快挑出五、六段最精彩的曲子。他们找来了十来个合奏乐手,演唱的有阿尔贝、贝拉尔和布尔朋内小姐。序曲一演奏,拉莫就以他那过甚其词的赞美,暗示这本可能是我做的。每奏一段他都表示出不耐烦的样子。但是到了男声最高者那一曲,歌声既雄壮嘹亮,伴奏又富丽堂皇,他就按捺不住了,他直喊着我的名字,粗暴得使大家愕然,对我说,他方才听到的乐曲,一部分是音乐界老手做的,其余的都出自无知者之手,这个人根本不懂得音乐。有一点倒是真的:我的作品的质量参差不齐,又不合常规,有时十分出色,有时平淡无奇。一个人全靠几阵子才气,没有扎实的工夫做基础,他的作品必然是这个样子。拉莫说我是个小剽窃手,既无才能,又无美感。在场的其他人,特别是主人,却不是如此想法。黎希留先生那时侯常见到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并且,众所周知,也常见到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他听人说起我的作品,想全部都听一听,如果满意的话,还有意拿到宫廷里去演出。我的作品就在御前游乐总管博纳瓦尔先生家里,由宫廷出钱,用大合唱队和大乐队演奏了。指挥是弗朗科尔。效果惊人:公爵先生不断惊呼喝彩,而且在塔索那一幕里,一段合唱完毕后,他就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握着我的手对我说:“卢梭先生,这是沁人心脾的和声。我从来没听到过比这更美的了。我要把这部作品拿到凡尔赛宫去演出。”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当时在场,却一言不发。拉莫虽曾被邀请,这天却没有来。第二天,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在她的梳妆室里十分冷漠地接待了我,她故意贬低我的剧本,对我说,虽然起初一些浮光虚彩使黎希留先生眩惑了一下,但后来他醒悟过来了,她劝我对我这部歌剧别存什么希望。一会儿,公爵先生也到了,对我说的话却完全不同,他对我的才能恭维了一番,似乎依然打算把我的歌剧拿到国王面前去演奏。“只有塔索那一幕,”他说,“不能拿到宫廷里去演,得另外写一幕。”凭这一句话,我就跑回家关起门来修改,三星期后我把塔索换掉了,另写好了一幕,主题是赫希俄德受到一个缪斯的启示。我设法把我的才华的部分发展过程和拉莫居然对我的才华显出的那种忌妒,都写到这一幕里去了。新写的这一幕没有塔索那幕那样奔放,却是一气呵成。音乐也同样典雅,而且写得好得多,如果另外两幕都能抵得上这一幕,全剧一定会演得很象样的。可是,当我正要把这个剧本整理完毕的时候,另一项工作又把这部歌剧的演奏耽搁下来了。

    在丰特诺瓦战役后的那个冬季,凡尔赛宫开了许多庆祝会,其间有好几部歌剧要在小御厩剧院演出。在这些歌剧之中,有拉莫配乐的伏尔泰的剧本《那瓦尔公主》,这次经过修正改编,易名为《拉米尔的庆祝会》。这个新题材要求把原剧好几场幕间歌舞都换掉,词和曲都要改写。问题是难找到一个能担任这双重任务的人。伏尔泰当时在洛林,他和拉莫两人都忙着搞《光荣之庙》那部歌剧,顾不过来。黎希留先生想到了我,建议由我来担任。为了使我能更好地弄清该做些什么,他把诗和乐曲分开送给我。我第一件事就是要得到原作者同意才去修改歌词,因此我就给他写了一封很客气甚至很恭敬的信。下面就是他的答复,原件见甲札,第一号:

    一七四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先生,直到现在为止,二者不可得兼的才能,你竟能兼而有之。

    对我来说,这就是两条充分的理由,使我钦佩你;仰慕你。我为你很抱歉,因为你把这两种才能用在一部不太值得你修改的作品上。几个月前,黎希留公爵先生一定要我在瞬息之间拟出几场既乏味、又支离破碎的戏的梗概,原是要配合歌舞的,而这些歌舞跟这几场戏又很不合宜。我只好谨遵雅命,写得又仓促又糟糕。我把这个毫无价值的初稿寄给黎希留公爵先生,原指望不予采用,或者再由我修改一番。幸而现在交到你手里了,就请你绝对自由支配吧。所有那一切,我早就记不清了。它只是一个初稿,写得那么仓促,必然会有错误,我毫不怀疑你已经纠正了一切错误,补充了一切不足之处。

    我还记得,在许多缺陷之中有这样一点:在联缀歌舞的那些场景里,就没有提到那位石榴公主怎么刚从牢房里出来就忽然到了一座花园或者一座宫殿。既然为她举行宴会的不是一个魔术师,而是一位西班牙的贵人,所以我觉得什么事都不能带上魔术意味。先生,我请你再检查一下这个地方,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请你看看是不是需要演出牢房门一开我们的公主就被人从监狱请到为她特备的金碧辉煌的宫殿里去这一场。我深知这些都毫无价值可言,一个有思想的人把这些无谓的东西当作正经事去做,实在不值得;但是,既然要尽可能不使人产生不快之感,就必须尽可能做得合理,即使是在一场无聊的幕间歌舞中也应该如此。

    我一切都信托你和巴洛先生,希望不久就有向你致谢的荣幸。专复即颂。

    这封信,和以后他写给我的那些近乎目中无人的信比起来,真是太客气了,请大家不必惊讶。他以为我在黎希留先生面前正吃香呢,大家都知道他有官场的圆滑,这种圆滑就使他不得不对一个新进的人多客气一点,到他看出这个新进的人有多大影响的时候,那就不一样了。

    我既得到了伏尔泰先生的允许,又不必顾忌拉莫——他是一心要损害我的,我就动手干了起来,两个月就完成了。歌词方面困难不多,我只是尽量使人感觉不到风格上的不同。并且我敢自信我是做到了这一点的。音乐方面的工作,费时较多,困难也较大。除了要另写好几支包括序曲在内的过场曲子以外,我负责整理的全部宣叙调都困难到万分,很多合奏曲和合唱曲的调子极不一样,都必须联缀起来,而且常常只能用几行诗和极快的转调,因为我不愿意更改或挪动拉莫的任何一个曲子,免得他怪我使原作失真。这套宣叙调我总算整理得很成功,它音调适宜,雄健有力,特别是转折巧妙。人家既惠然让我跟两个高手结合在一起,我一想到他们两位,我的才气也就迸发出来了;我可以说,在这个无名无利的、外人甚至于根本就不能知道内情的工作里,我差不多总是不辱没我那两位榜样的。

    这个剧本就照我整理的那样,在大歌剧院里彩排了。三个作者之中,只有我一人在场。伏尔泰不在巴黎,拉莫没有去,或者是躲起来了。

    第一段独白词很凄怆。开头一句是:

    啊!死神。来把我这苦难的一生了结吧!

    当然要配上与此相应的音乐。然而,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正是根据这一点批评我,尖酸刻薄地说我写的是送葬的音乐。黎希留先生很公正地表示先要查一查是谁写的这段独白的唱词。我就把他送给我的手稿拿给他看了,手稿证明是伏尔泰的手笔。“既然这样,”他说,“过错全在伏尔泰一人身上。”在彩排过程中,凡是我作的,都受到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的批评,得到黎希留先生的辩护。但是,毕竟我碰到的对手太强大了,我接到通知说,我作的曲子有好几处要修改,还必须请教拉莫先生。我原期待的是夸奖,而且我的确是应该受到夸奖的,现在却得到了这样一个结论。我伤心极了,满怀颓丧地回到家里,累得有气无力,愁得肝肠俱碎。我病倒了,整整六个星期出不了门。

    拉莫负责担任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指定的那些修改工作,就派人来找我。要我那部大歌剧的序曲,用来代替我新写的那一个。幸而我感觉到他那手鬼把戏,就拒绝了。由于只有五、六天就要演出。来不及另写,所以只好仍旧用我写的那个序曲。这个序曲是意大利式的,当时在法国还是一种颇为新颖的风格。然而,它却得到了听众的欣赏,据我的亲戚和朋友缪沙尔先生的女婿、御膳房总管瓦尔玛来特先生告诉我,音乐爱好者都很满意我的作品,听众都没有能辨别出哪是我写的,哪是拉莫写的。但是拉莫却和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勾结好了,想尽种种办法不让别人知道我在这里面也有一份功劳。在散发给观众的小册子上,作者一般都是一个一个署名的,而这本小册子却只署了伏尔泰一人的名字,拉莫宁愿自己的名字不写上,也不愿意看到我的名字和他的并列在一起。

    我的病体一恢复到能出门的时候,就想去见黎希留先生。但是来不及了,他已经动身到敦刻尔克去指挥开往苏格兰去的部队的登陆工作。他回来时,我又偷懒,心想现在去找他已经太迟了。自此以后,我就一直没有再见到过他,所以我就失掉了我的作品应得的名声和它应该给我提供的酬报;我的时间,我的劳动,我的愁苦,我的疾病,以及疾病使我耗费的金钱,这一切都由我自己承担了,没有给我带来半文钱的补偿。然而我始终觉得黎希留先生真心喜欢我,他很赏识我的才能,可是我的运气不好,再加上拉·波普利尼埃尔夫人,这就使他的一片好心无法产生任何效果。

    这个女人对我如此憎恨,我原先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我一直力求博得她的欢心,并且经常在适当的时候登门拜谒。果弗古尔先生把其中的原委点出来了。“首先她和拉莫太要好,”他对我说,“她是拉莫的公开捧场人,不容许有任何人和他竞争;此外,你生来就带了一个罪过,该让她把你打到十八层地狱,永远不原谅你,因为你是日内瓦人。”说到这里,他就给我解释,于贝尔神父是日内瓦人,又是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的挚友,他曾努力阻止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娶这个女人,因为他深知她的为人。结婚以后,她就把于贝尔神父恨之入骨,并且恨所有的日内瓦人。“虽然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对你很友好,”他又说,“据我看,别指望他支持你。他太宠他的妻子了,而他的妻子又恨你,她既险恶,又有手段,你跟这一家人一辈子也搞不好的。”我一听这话就死心了。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也就是这位果弗古尔给我帮了一个雪里送炭的忙。我那位贤德的父亲刚去世,享年约六十岁。要不是当时处境艰难使我自顾不暇的话,我会感到更大的悲哀的。在他生前,我不愿索取我母亲遗产的剩余部分,这部分的微薄收益一直由他享用着。现在他既已逝世,我就用不着有所顾虑了。但是,我哥哥的死亡没有合法证明,这就对我接受遗产构成了一个障碍。果弗古尔答应为我解决这个难题。承洛尔姆律师帮忙,这难题真的解决了。由于我极需要这笔小小的资金,而事态的发展尚是未知之数,所以我以最急迫的心情等待着最后消息。有天晚上我从外面回来,收到了报告这消息的来信,我拿起信来就想拆开,急得手都发抖,而心里却对这种急躁感到羞惭。“怎么!”我心里鄙视着自己说,“让-雅克竟被利害心和好奇心制服到这种地步了么?”登时我就把信放到壁炉台上,脱下衣服,安安静静地睡下去,睡得比平时还熟。第二天早晨我起得相当迟,不再想到我那封信了。穿衣的时候,我又看到那封信,我不慌不忙地把它拆开,发现里面有一张支票。我同时有好几种快乐,但是我可以发誓,最大的快乐还是我做到了克制自己。我生平象这种克制自己的事,可以举出的不下数十次,但是现在时间匆促,不能尽述了。我把这笔钱寄了一小部分给我那可怜的妈妈,回想起我曾把全部款项双手奉上的那种幸福时代,不禁怆然泪下。她给我的信封封都使我感到她的罗掘俱穷的窘境。她寄给我大堆的配方和秘诀,认为我可以用来致富,也给她带来好处。穷困的感觉已经使她心不能宽、智不能广了。我寄给她的那点钱,又成了包围她的那些坏蛋的掠获品。她一点也享受不到。这就使我灰心了,我不能把我生活必需的一点钱分给那些无赖汉呀,特别是在当我试图把她从那些无赖汉的包围中解脱出来而终归无效之后。这,我在下面要讲的。

    光阴流逝,钱也随之流逝了。我们是两个人生活,甚至是四个人生活,更正确点说,我们是七、八个人生活。因为,虽然戴莱丝无与伦比地淡于私利,而她的母亲却和她不一样。她一看我帮了她的忙,家境稍微好一点,就把全家都找来分享成果了。姊妹呀、儿女呀、孙女呀、外甥女呀,一窝蜂都来了,只有她的长女,嫁给昂热城车马行老板的,没有来。我为戴莱丝置备的一切都被她母亲拿去供给那群饿鬼了。因为跟我打交道的不是一个贪财的女子,我自己也不受疯狂的爱情的摆布,所以我也不做傻事。戴莱丝的生活能够维持得象个样儿而不奢华,能够应付急需,我就满足了,我同意她把她的工作收入全部归她母亲享用,而且我帮的忙还不只这一点。可是恶运者是跟着我,妈妈既被她那些吸血鬼缠住了,戴莱丝又被她一家人缠住了。她们两个人,谁也享受不到我为她们提供的好处。说起来也真奇怪,戴莱丝是勒·瓦瑟太太最小的女儿,在姊妹中就数她一个人没有得到父母的嫁妆,现在却是她一个人供养着父母。这可怜的孩子,长久挨哥哥们和姐姐们的打,乃至侄女和外甥女的打,现在又接到她们的劫掠了。她往日不能抵抗他们和她们的打骂,现在还是不能抵抗他们和她们的巧取豪夺。只有一个外甥女,叫作戈东·勒迪克的,还比较和蔼可亲,性情温和,不过看到别人的榜样,听到别人的教唆,也变坏了。由于我常跟她们俩在一起,也就用她们间相互的称呼来称呼她们,我叫戈东“外甥女”,叫戴莱丝“姨妈”。这就是我一直称戴莱丝为“姨妈”的由来,我的朋友们有时也就跟着叫她“姨妈”来开玩笑。

    谁都感觉到,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刻不容缓地急于摆脱困境。我估计黎希留先生已经把我忘了,从宫廷方面是没有指望的了,便作了几次尝试,看看我的歌剧能不能在巴黎演出。但是我遇到许多困难,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克服,而我的处境又一天比一天紧迫。于是我就想起把我那部小喜剧《纳尔西斯》送到意大利剧院去。结果它被接受了,我得到一张长期入场券,使我很高兴。但也不过如此而已。我天天走访演员们,路跑厌了,但怎么也不能使它演出,所以干脆就不去了。我又回到最后剩下的一条门路,也是我原该走的唯一的门路。当我常往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家跑的时候,就把杜宾先生家疏远了。两家的夫人虽然是亲戚,却相处得并不好,彼此不见面。两家的客人也各不相通,只有蒂埃利约往两家都跑。他受托要设法把我拉回到杜宾先生家去。那时,弗兰格耶先生正在学博物学和化学,办了一个陈列室。我相信他是想进学士院当院士的,为此,他就需要著一本书,认为我在这方面可能对他有点用处。杜宾夫人那边呢,他也想写一本书,在我身上打着差不多同样的主意。他们俩很想合聘我担任一种秘书的职务,这就是蒂埃利约责怪我不去登门的理由。我首先要求弗兰格耶先生利用他和热利约特的力量把我的作品拿到歌剧院去排演。他同意了。结果《风流诗神》有了排演的机会,先在后台,后在大剧院,排了好几次。彩排那一天,观众很多,有好几段都得到了热烈喝彩。然而,我自己在勒贝尔指挥得很不好的那个演奏过程中,感觉到这个剧本是通不过的,甚至不经重大修改就不能演出。因此我没说一句话就把剧本收回了,免得遭人拒绝;但是,有好些迹象使我清楚地看出,纵然剧本尽善尽美,也还是通过不了。弗兰格耶先生明明白白答应我使剧本有机会排演,而不是使它有机会演出。他的确实践了他的诺言。我始终觉得,在这件事上和在许多别的事上,都看出他和杜宾夫人不想让我在社会上成名,也许是因为怕人家在看到他们的著作时,猜疑他们是把我的才能移花接木接到他们的才能上的。然而,杜宾夫人一直认为我的才能有限,而且她利用我的地方,始终也只是要我照她的口述作点笔录,或者叫我找点纯属参考性质的资料,因此,如果出现这种谴责,特别是对她来说,似乎又有失公平。

    这最后一次的失败使我完全泄气了。我放弃了任何进取和成名的计划;从此以后再也不想什么才能不才能了。这些才能,我真有也好,假有也好,反正都不能叫我走运,我只有把时间和精力用来维持我自己和戴莱丝的生活,谁能帮助我们,我就讨谁的欢心。因此,我就全心全意地跟着杜宾夫人和弗兰格耶先生了。这并不能使我过得很富裕,就拿我头两年每年所得的那八、九百法郎来说,这笔钱只能勉强维持我最基本的生活,因为我不能不在他们家附近——房租相当高的地区——租公寓住下,另一方面还要在位于巴黎边缘的圣雅克路的尽头另付一笔房租,而不论阴晴,我差不多每晚都要到那里去吃饭。不久我也就习惯了,甚至对我这种新的工作还发生了兴趣。我爱上了化学,跟弗兰格耶先生到鲁埃尔先生家听了好几次课,于是我们就对粗知其皮毛的这门科学不识好歹地开始涂写起来。一七四七年,我们到都兰去度秋季,住在舍农索府,这座府第是歇尔河上的离宫,是亨利二世为狄雅娜·德·普瓦提埃盖的,用她姓名起首字母组成的图案还依稀可见。现在这座府第归包税人杜宾先生所有了。在这个秀丽的地方,我们尽情欢乐,吃得也极好:我胖得象个僧侣了。我们在那里大搞其音乐。我写了好几首三重唱,都相当和谐。如果将来有机会写补篇的话,也许还要再提一提的。我们在那里还演喜剧。我用十五天时间写了一部三幕剧,名叫《冒昧订约》。读者在我的文稿中可以看到这个剧本,它别无所长,只是欢情洋溢而已。我在那里还写了几篇小作品,其中有一篇诗剧,题为《西尔维的幽径》,这本是沿着歇尔河的那片园子里的一条小径的名字。我搞了这些东西,并没有中断我在化学方面的工作和我在杜宾夫人身边所担任的工作。

    当我在舍农索发胖的时候,我那可怜的戴莱丝也在巴黎发胖了,虽然那是另一种胖;我回巴黎时发现我干的那档子事竟比我原来设想的快得多。以我当时的处境而论;这事会使我尴尬万分的,幸亏同桌吃饭的伙伴们早给我想出了唯一能使我摆脱困境的办法。这是一个重要的情况,我不能叙述得过于简略。在说明这件事情的时候,我要么为自己辩解,要么引咎自责,而两者都不是我现在应该做的。

    在阿尔蒂纳逗留巴黎期间,我们不在馆子里用餐;通常都是在附近,差不多就在歌剧院那条死胡同对面的一个裁缝的女人拉·赛尔大娘家里吃包饭。这里伙食相当糟,不过由于包饭的人都是可靠的正派人,仍然很受人欢迎。她家不接受生客,要包饭必须有一个老膳友介绍。格拉维尔骑士是个老放荡汉,很有礼貌又很有才情,但是说起话来荤味十足,他就住在那家,招来一批嘻嘻哈哈、派头十足的青年人,都是警卫队和枪兵队里的军官。诺南骑士是歌剧院全体舞女的保护人,天天把这个美人窝的全部消息带到包饭馆里来。迪普莱西斯先生是退休陆军中校,是位善良而贤哲的老人,还有安斯莱,是枪兵队的军官,他们俩在这班青年人中间维持一点秩序。来包饭的也有商人、金融界的人、粮商,但是都有礼貌,很正派,都是各行业的头面人物:如贝斯先生、福尔卡德先生,还有许多人的名字,我都忘记了。总之,在那个包饭馆里,人们遇到各行各业的象样的人物,只有教士和司法界人士例外,我从来没有在那里见过;而这也是大家的一种默契,不要把这种人介绍进来。这一席人,人数相当多,都是极快乐而又不喧哗,常说笑话却又不粗俗。那个老骑士,尽管讲他那许许多多的故事,内容都是近乎淫猥的,却从来不失他那种旧朝廷上的文雅风度,从他嘴里讲出来的每一句有伤风化的话都是妙趣横生,连女人也可以原谅的。他的谈话给同桌的定下调子:所有那些青年人都各说自己的艳遇,既放肆又有风趣。姑娘的故事当然是少不了的,特别因为到拉·赛尔大娘家那条巷子正对着迪夏大娘的铺子,而迪夏大娘又是个著名的时装商人,当时店里有许多漂亮姑娘,我们这些先生们饭前饭后总要去和她们聊聊。我如果胆子大一点的话,一定也会和他们一样上那里去寻开心的,只要跟他们一起进去就成了,可我从来也不敢。至于拉·赛尔大娘,我在阿尔蒂纳走后还常到她家吃饭。我在那里听到大堆的轶事,十分有趣,同时也就渐渐学会了——谢天谢地,倒不是他们的生活习惯,而是他们的那些处世箴言。受害的体面人物、带绿帽子的丈夫、被诱奸的女人、私下生的孩子——这些都是那儿最普通的话题。谁最能叫育婴堂添丁进口,谁就最受人喝彩。我也受到了感染:我也接受了在十分亲切而且十分体面的人物中间盛行的那种想法。我心想:“既然当地的风俗如此,一个人生活在这里,当然就可以照此办理。”这正是此时我要找的出路。我就下决心采取这个办法,轻松愉快,毫无顾忌,唯一要克服的倒是戴莱丝的顾忌,我说得舌敝唇焦,她总是不肯采取这唯一能保全她面子的办法。她的母亲也怕有了孩子给她添麻烦,就来帮我说话,结果她被说服了。我们找了个稳当可靠的接生婆,叫古安小姐的,住在圣·欧斯塔什街的尽头,把这件事托了她。到时候,戴莱丝就由她母亲带到古安家去分娩了。我到古安家去看了她好几次,带给她一个标记,写在卡片上,一式两份,拿一份放在婴儿的襁褓里,由接生婆按通常的方式把他送到育婴堂去了。第二年,同样的岔子,同样的办法,只是标记给忘掉了。我依然未多考虑,她依然不太赞同:她只是叹息着答应了。人们将陆续看到这种不幸的行为在我的思想上和命运上所产生的种种变故。至于目前,就叙述到这第一阶段为止吧。至于它的后果,既非我始料所及,且又非常惨痛,将迫使我时常回头谈到这个问题。

    我要在这里说一说我初次认识埃皮奈夫人的情况,她的名字将在这部回忆录里常常出现:她原名埃斯克拉威尔小姐,刚和包税人拉利夫·德·贝尔加尔德先生的儿子埃皮奈先生结婚。她的丈夫跟弗兰格耶先生一样,是音乐家,她本人也是音乐家,而对这门艺术的癖好就使得这三个人变得亲密无间了。弗兰格耶先生把我介绍到埃皮奈夫人家里,我和他有时也一同在她家晚餐。她亲切,机智,多才多艺,和她结识当然是件好事。但是她有个朋友叫埃特小姐,人家都说她心眼儿坏,她和瓦罗利骑士同居,这骑士名声也不好。我相信,同这两个人的交往对埃皮奈夫人是有害的。埃皮奈夫人虽然赋性极好苛求,却生来有些绝好的优点,足以控制或弥补做得过头的事情。弗兰格耶先生对我很好,因而使得她对我也有些友好。他坦白地告诉我说他和她有关系,这种关系,如果不是它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连埃皮奈先生也都知道了,我在这里本来是不会说的。弗兰格耶先生甚至还对我说了关于这位夫人的一些很离奇的隐私。这些隐私,她自己从来也没有对我说过,也从来不以为我会知道,因为我没有、并且这一辈子也不会对她或对任何人说起的。这种双方对我的信任使得我的处境非常尴尬,特别是在弗兰格耶夫人面前,因为她深知我的为人,虽然知道我跟她的情敌有来往,对我还是很信任。我极力安慰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的丈夫显然是辜负了她对他的爱情的。这三个人说什么,我都不给串通,十分忠实地保守着他们的秘密,三人中不论哪一个也不能从我口里套出另两个人的秘密来,同时我对那两个女人中不论哪一个也不隐瞒我和对方的交谊。弗兰格耶夫人想利用我做许许多多的事,都被我严词拒绝了;埃皮奈夫人有一次想托我带封信给弗兰格耶,不但同样受到严词拒绝,并且我还直截了当地声明,如果她想把我永远赶出她的大门,她只消向我再提出这样一个请求就行了。应该为埃皮奈夫人说句公道话:我这种态度不但没有使她不快,她还把这事对弗兰格耶说了,对我夸奖备至,而且继续款待我。这三个人我都是要敷衍的,我多多少少是倚仗着他们,同时也是依恋着他们的。在这三个人的风波险恶的关系中,我就是这样做得既得体又殷勤,但又始终是既正直又坚定,所以我把他们对我的友谊、尊敬和信任,一直维持到底。尽管我又蠢又笨,埃皮奈夫人还要把我拉进舍弗来特俱乐部,这是圣·德尼附近的一座公馆,是贝尔加尔德先生的产业。那里有个舞台,时常演戏。他们要我也担任一个角色,我背台词一连背了六个月,上了台还是从头到尾都要人提词。经过这次考验,他们再也不叫我演戏了。

    我认识了埃皮奈夫人,同时也就认识了她的小姑子,贝尔加尔德小姐,她不久之后成了乌德托伯爵夫人。我第一次见她,正是在她结婚的前夕;她领我去看她的新房,并且以她那与生俱来的媚人的亲昵态度跟我谈了很久。我觉得她非常亲切,但是我万想不到这个年青女人竟有一天会主宰着我一生的命运,并且,尽管她不负任何责任,却把我拖进了我今天所处的这个无底深渊。

    虽然我从威尼斯回来以后一直没有谈到狄德罗,也没有谈到我的朋友罗甘,但是我并没有疏远他们两人,特别是和狄德罗的交谊更一天比一天亲密起来。我有个戴莱丝,他有个纳内特;这使我们两个人之间又多了一个相同之处。但不同的是:我的戴莱丝长得虽然跟他的纳内特一样好看,却脾气温和,性情可爱,值得一个有教养的人去爱她;而他那个纳内特却是个粗野撒赖的泼妇,在别人眼里表现不出一点温文尔雅,足以补偿她所受的那种不良教育。然而他却和她正式结婚了。如果他是有约在先的话,这当然很好。至于我,我却不曾许下这样的愿,我不急于学他的榜样。

    我也早已和孔狄亚克神父结识了,他当时跟我一样,在文坛上是个无名小卒,但是已经具备了今日成名的条件。我也许是看出他的禀赋、认识他的价值的第一个人。他似乎也很乐意和我来往,当我住在让·圣德尼路歌剧院附近关起房门写赫希俄德那一幕戏的时候,他有时来和我面对面一起吃饭。他当时正在写《论人类知识之起源》,这是他第一部著作。写完了的时候,他很难找到一个书商肯承印这本书。巴黎书商对任何新手都是傲慢而刁难的,而形而上学在当时又很不时髦,不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题材。我对狄德罗谈起了孔狄亚克和他的著作;我给他们介绍认识了。他们俩生来就是应该彼此相投的,果然一见如故。狄德罗要书商迪朗接受了神父的手稿,因而这位大玄学家从他这第一本书得到了一百埃居的稿费——简直象是得了一笔恩赏。就连这点稿费,要是没有我,也许还到不了手呢。我们三个人住得很远,就每星期在王宫广场聚会一次,一起到花篮饭店去吃饭。这种每周一次的小聚餐很合狄德罗的心意,因为他这个人差不多是有约必爽的,对这个约会却从来没有爽过一次。我在这一聚会中订了一个出期刊的计划,命名为《笑骂者》,由狄德罗和我两人轮流执笔。我草草编了第一期,这就使我跟达朗贝认识了,因为狄德罗跟他谈起了这件事。由于有些意外事件出来挡道,这个计划也就寿终正寝了。

    这两位作家刚刚着手编《百科辞典》,开头只准备把钱伯斯的翻译过来,就跟狄德罗刚译完的那部詹姆士的《医学辞典》差不多。狄德罗要我给这第二桩事业帮点忙,建议我写音乐部分,我答应了。他对所有参加这项工作的作家都只给三个月的限期,我就在这三个月限期内很仓卒、很潦草地写成了。但是我是唯一如期完稿的人。我把我的手稿交给他了。这个手稿是我叫弗兰格耶先生的一个名叫杜邦的仆人誊清的,他写得一手好字,我从自己腰包里掏了十埃居给他。这十埃居一直没有人还我。狄德罗曾代表书商方面答应给我报酬,后来他一直没有再提,我也没有向他开口。

    《百科全书》的工作由于他的入狱被打断了。他的《哲学思想录》给他招来过一些麻烦,但是后来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下文。这次《论盲人书简》就不同了。这本书除了几句涉及私人的话以外,丝毫没有什么可责难的,可就是这几句话得罪了迪普雷·德·圣摩尔夫人和雷奥米尔先生,为此,他被关进了范塞纳监狱。我朋友的不幸令我感到的焦急是永远也无法形容的。我那易于伤感的想象力老是把坏事想得更坏,这次可就慌起来了。我以为他要在那里关一辈子。我几乎急疯了,就写信给蓬巴杜尔夫人,恳求她说情把他放出来,或者设法把我和他关在一起。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我的信写得太不理智了,当然不能产生任何效果。不多时以后,可怜的狄德罗在监狱中倒是得到了若干优待,对此我绝不自诩是由于我的信的缘故。但是如果他在监狱中的生活还象原来那样严厉的话,我相信我会伤心得在那座该死的监狱墙根下死去的。此外,我的信固然没有产生什么效果,我也没有拿这封信去到处吹嘘,因为我只对很少很少的人提起过,而且从来没有告诉过狄德罗本人。

    第八章

    前章结束时,我必须暂停一下。随着这一章,我那重重灾难之链就以最初的环节开始了。

    我曾在巴黎最显贵的两个人家生活过,虽然我不怎样善于处世,也免不了在那里结识几个人。特别是,在杜宾夫人家里,我认识了萨克森-哥特邦的储君和他的保傅屯恩男爵。在拉·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家里我又认识了色圭先生,他是屯恩男爵的朋友,由于编印了一部很好的卢梭文集而知名文坛。男爵曾邀色圭先生和我到丰特亲-苏-波瓦去住一两天,因为储君在那里有所房子。我们俩都去了。从范塞纳监狱经过的时候,我一见那座城堡,就感到心如刀割,男爵注意到了我脸上的表情。晚饭时,储君谈起狄德罗被拘禁的事,男爵为了引我说话,就怪那被囚者太不谨慎,我立刻为他辩护起来,其态度之激烈倒显得我太不谨慎了。这种过分的热心本是一个不幸的朋友引起来的,所以大家也都谅解,把话题岔到别的事情上去了。当时在座的还有两个德国人,都是随侍储君的。一个是克鲁卜飞尔先生,富有机智,是储君的私人牧师,后来顶掉了男爵,成了储君的保傅;另一个是个青年人,叫格里姆,他暂充储君的侍读,等着另找职业,他的服装寒素就说明他是急需找职业的。就从那天晚上起,克鲁卜飞尔和我开始结识了,不久就成了朋友。我跟格里姆君的结识,发展得就不这样迅速:他不怎么肯露头角,绝没有后来时运亨通时那种目空一切的神气。第二天午餐时,大家谈起了音乐,他谈得很好。我听说他能用钢琴伴奏,高兴极了。饭后,主人叫拿乐谱来,我们就在储君的钢琴上演奏起来,搞了一整天。就这样,开始了我们之间的友谊。这份友谊,对于我,先是那么甜蜜,后来又是那么可悲。在这一点上,将来我要大谈特谈的。

    一回到巴黎,我就听到喜讯说狄德罗已经从城堡里出来了,可以在范塞纳监狱的房屋和园子里活动,只要不出这个范围,还准许他接见朋友。我不能立刻奔去看他,心里多么难过啊!我因为有些要事,无法摆脱,在杜宾夫人家里羁留了两三天,急得和等了三四百年一样,之后,我就飞奔到我的朋友的怀抱中了。真是难以形容的时刻啊!他当时不是单独一人,达朗贝和圣堂的司库和他关在一起。可是我一进门,眼里看到的就只有他一个人,我一个箭步,一声大叫,就把脸贴在他的脸上,紧紧把他抱住,只有眼泪和呜咽,什么话也没有了。我激动和快乐得气都喘不过来了。他挣脱我的臂膊后,第一个动作就是转头向那个教士,对他说:“你看,先生,我的朋友是怎样爱我。”当时我完全沉浸在激动之中,考虑不到这种利用我的激情来作自我表扬的态度,但是从那以后,我有时想到这件事,总觉得如果我处在狄德罗的地位,这绝不会是我能想到的第一个念头。

    我发现他受到坐牢的刺激很大,城堡给他留下了可怕的印象。虽然现在这里已经相当舒适,还可以在园林里自由散步,而园林连围墙都没有,但是他需要有朋友陪伴促进汉末重实之学到察本之风的转变。著作另有《法论》、,才不至于尽往愁处想。毫无疑问,我是最同情他的苦恼的人,所以我相信,我也是最能使他得到安慰的人。因此,不管事务如何忙碌,我至多隔一天就去看他一次,或者一人去,或者和他的妻子一同前去,跟他一起度过一个下午。

    一七四九年的夏天特别热。从巴黎到范塞纳堡足有两里约。我手头不宽裕,不能雇马车,所以我一人去时就步行,下午两点钟出发,快快地走,好早点到达。路边的树,依当地的风尚,剪得秃秃的,几乎没有一点荫凉。我常常又热又累,走不了路,就躺到地上,动弹不得了。为着走慢一点,我就想了一个办法,随身带一本书。有一天,我带了一本《法兰西信使》杂志,边走边读,忽然看到第戎学院公告次年征文的一个题目:《科学与艺术的进步是有助于伤风败俗还是敦风化俗》。

    一看到这个题目,我登时就看到了另一个宇宙,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虽然我对得到的印象还记得非常真切,但是详细情形自从我在致德·马勒赛尔卜先生的四封信中之一里写出之后,我就完全忘记了。这是我的记忆力的一个奇特之点,值得说明一下。当我依赖它的时候,它就为我效劳,而一旦把内容付之笔墨,它就抛弃我了。所以一件事一经我写出,就再也想不起来了。这个特点也体现在音乐里。在我学习音乐之前,我会背许多歌曲,而当我学会了读谱唱歌,就一支曲子也记不得了。我怀疑在我最爱的曲子之中,今天是否还能有一支记得完整的。

    这件事,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我到范塞纳堡时神情激动得近乎发狂。狄德罗看出来了,我就给他说明了原因,并把我在一棵橡树底下用铅笔写出的一段拟法伯利西乌斯的演说词读给他听。他鼓励我把我的思想放手发挥下去广延是两种根本性质不同的类,心灵(思想)不能决定和影,写出文章去应征。我照办了,而且从这一刹那起,我就陷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此后,我的一生,我所有的不幸,都是这一刹那的狂妄产生出来的不可避免的后果。

    我的情感也以最不可思议的速度激扬起来,提高到跟我的思想一致的地步。我的全部激情都被对真理、对自由、对道德的热爱窒息掉了;而最足惊人的是这种狂热在我的心田里持续达四、五年之久,也许在任何别人的心里都不曾那样激烈过。

    我写这篇讲演,方式很奇特,后来我在别的著作里。也几乎一直用这种方式。我把我的失眠之夜全用在写讲稿上面。我闭着眼睛在床上想,我的文章段落在脑子里翻来覆去,等到我对这段文章感到满意的时候,我就把它存到脑海里,直到能落笔写到纸上为止。但是我起床和穿衣所费的时间,使我把这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到拿起笔来写的时候,我拟好了的文章几乎一点也想不起来了。于是我就想出了一个办法,请勒·瓦瑟太太来权当秘书。在这以前,我已经把她和她的女儿、她的丈夫都搬到离我较近的地方来住了;就是她,为了让我节省一个仆人,每天早晨来替我生炉子,做些杂事。她一到,我就在床上把晚上想出的文章口授给她写。这个办法,我曾继续了很久,免掉了我很多的遗忘。

    这篇讲演写好后,我拿给狄德罗看,他很满意,并且指出了几个应该修改的地方。然而,这篇作品虽然热情洋溢原本由朱熹季子朱在编定,后又有增补。有《晦庵集》、《晦,气魄雄伟,却完全缺乏逻辑与层次。在出自我的手笔的一切作品之中,要数它最弱于推理,最缺乏匀称与谐和了。不过,不论你生来有多大才能,写作艺术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学到手的。

    我把这篇文章寄出去了,我想除了格里姆以外,没有跟任何别人说过。自从他到弗里森伯爵家以后,我和他来往非常密切。他有一架钢琴,这就做了我们聚会的场所,我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跟他围在钢琴旁边度过了,我们从早到晚,或者毋宁说,从晚到早,无休无止地唱意大利歌曲和威尼斯船夫曲。谁要在杜宾家里找不到我,准能在格里姆家里把我找到,或者至少我是跟他在一起,或在散步,或在听戏。我本来有意大利剧院的长期入场券,但是他不喜欢这个剧院,我也就不去了,花钱跟他一起到法兰西剧院去,这个剧院是他爱得入迷的。最后,有一种如此强烈的吸引力把我跟这个青年人连结起来,使得我跟他难以分离,连那可怜的姨妈我都疏远了。所谓疏远,也就是说跟她相处的时候少了些,因为我对她的依恋心情,这一辈子也没有一时一刻衰减过。

    我的空闲时间不多,不能两头兼顾,这就格外加强了我要跟戴莱丝住到一起来的念头;我本来早就有这个念头,只是她家人口众多,特别是没有钱置备家具,这就使我把这计划一直搁了下来。这次出现了可以做一番努力的机会,我就利用上了。弗兰格耶先生和杜宾夫人感到我一年拿八、九百法郎不够开支,主动把我的年俸提高到五十个金路易,而且杜宾夫人听说我要自置家具,又帮了我一点忙。我们把戴莱丝原有的一点家具也放到一起,在格勒内尔·圣奥诺雷路的朗格道克旅馆里租了一套小公寓房子,那里的住户都是些正派人。我们尽力之所能把那里布置了一下,安静地、舒适地住了七年,直到我搬到退隐庐为止。

    戴莱丝的父亲是个老好人,十分温和,但也十分怕老婆,他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刑事犯检察官”。这个绰号犬儒主义见“犬儒学派”。,格里姆后来又开着玩笑从母亲头上移到女儿头上了。勒·瓦瑟太太不是缺乏才情,也就是说不是不机灵;她甚至还以有上流社会的礼仪与风度自豪呢。但是她那套诡秘的花言巧语叫我受不了;她教给女儿一些坏招,极力叫她在我面前装假,又分别地奉承我的许多朋友,挑拨他们之间以及他们跟我的关系。不过,她倒是个相当好的母亲,因为这样做于她自己是有好处的,她又为女儿掩盖过失,从中得到利益。这个女人,虽然我对她小心照顾,无微不至,送了她不少小礼物,一心一意只想使她能疼爱我,但由于我感到自己无能为力,她便成为我的小家庭里造成不快的唯一因素了。不过;我还是可以说,我在这六、七年之中,尝到了脆弱的人心所能载得起的最完美的家庭幸福。我的戴莱丝的心是一颗天使的心。我们的感情随着我们的亲密而增加,我们一天比一天更觉得彼此是生成的佳偶。如果我们在一起时的乐趣是可以描写出来的话,它们会以其简单朴质而使人发笑的。我们在城外耳鬓厮磨地散步,遇到小酒店时,就阔气地花上十个或八个苏;我们当着那大窗口吃简单的晚餐,面对面地坐在两张小椅子上,椅子就放在与窗口同宽的大木箱上。这时,窗台就是我们的桌子,我们呼吸着新鲜空气,观赏四周景物,看着过往行人,虽然在五层楼上,却能一面吃着,一面恍若置身街道。这种晚餐,只有半磅大面包、几个樱桃、一小块奶饼、四品脱葡萄酒,可谁能描写得出,谁能感觉得到这种晚餐的妙趣呢?友谊啊,信任啊,亲密啊,灵魂的温馨啊!你们所配的作料是多么美妙呀!有时我们不知不觉地在那儿一直呆到半夜,如果不是那老妈妈提醒我们,真想不到时间已经那么晚了。但是这些细节还是撇开不谈吧,它们会显得乏味可笑,我一直就是这样说、这样感觉的,真正的享受不是言语所能描写出来的。

    差不多与此同时,我还有过一次较粗鄙的享乐,也是我应该引以自责的最后一次那样的享乐。我曾说,克鲁卜飞尔牧师是很可爱的,我和他交往之密,不亚于与格里姆,并且后来处得也同样亲密。他们两个有时也在我家吃饭。这些便餐,虽然太简单一点,却被克鲁卜飞尔的妙趣横生、如癫如狂的玩笑和格里姆的令人忍俊不禁的德语腔调搞得热热闹闹的——格里姆那时还没有成为法语纯正癖者呢。我们的小饮宴不以口腹之乐为主,但是欢情洋溢足以补偿其不足,我们彼此相处甚得,寸步不能相离。克鲁卜飞尔在他的寓所里包了一个小姑娘,但是她仍然可以接客,因为他无力独自养活她。有一天晚上,我们进咖啡馆,遇到他正从咖啡馆出来,要去那姑娘家进晚餐。我们嘲笑他。他报复得非常雅致,邀我们一起去姑娘家吃饭,转而嘲笑我们。那个小可怜虫似乎天性相当好,十分温柔,还不很惯于她那一行,有个老鸨跟她在一起,极力训练她。闲谈和畅饮使我们乐而忘形。那位好克鲁卜飞尔请客就要请得彻底,不能半途而废:我们三人先后同那可怜的小丫头到隔壁房里去了。弄得她哭笑不得。格里姆一口咬定说他没有碰她,说他所以和她呆那么久,是故意叫我们着急,拿我们寻开心的。可是,如果他这次当真没有碰她的话,也颇不象是由于有所顾忌,因为他在搬进弗里森伯爵家之前就是住在这圣·罗什区的一些妓女家里的。

    我从这个姑娘住的麻雀路出来,羞惭得和圣-普乐从他被人灌醉的那所房子里出来一样,我写他的故事,正是回想到我自己的故事。戴莱丝根据某种征象。特别是根据我那种慌慌张张的神色,就看出我做了什么亏心事,我为了减轻心头负担,马上就一五一十对她明说了。幸亏我这样做了,因为第二天格里姆就得意洋洋地跑来对她述说我的罪过,并且添油加醋。从那时起,他总是一有机会就不怀好意地向她提起这段往事:关于这一点,他是特别不应该的,因为我既然自觉自愿地信任他,我就有权期待他不使我对此后悔。而对我的戴莱丝的心地的忠厚,我也没有比这一次感觉更为深切的了。她嫌恶格里姆的作风甚于抱怨我的薄幸,我只挨了她一些缠绵而动人的责备,并没有发现任何愤恨的痕迹。

    这个绝好的女子,心地有多么忠厚,头脑就有多么简单,这就够说明一切了。但是眼前又有一件事,还是值得补写出来。我曾告诉她说克鲁卜飞尔是个牧师兼萨克森-哥特储君的私人牧师。一个牧师1883)印度印度教改革家。出生于富有的婆罗门家庭,年,对她说来,是那么独特的一种人物,以至她把最不相干的许多概念非常滑稽地混淆起来,竟把克鲁卜飞尔当作教皇了。第一次我回到家来听她说教皇曾来看我,我以为她疯了。我叫她解释给我听,然后,我就赶忙跑去把这个故事告诉格里姆和克鲁卜飞尔。我们从此就把克鲁卜飞尔称之为教皇。我们又把麻雀路的那个姑娘叫作教皇娘娘贞妮。这样一来就笑得没完没了,笑得气都喘不过来。有人硬说我曾在一封信中——这是借我自己的口说——说我平生只笑过两次,这种人是不曾认识那个时代的我,也不认识少年时代的我的,否则,他们是绝不会想出这种话来的。

    次年,即一七五0年,我已经不想我那篇文章了,忽然听说它在第戎得奖了。这个消息又唤醒了我写出那篇文章时的全部观点,并且对这些观点赋予了新的力量,终于使我的父亲、我的祖国、以及普鲁塔克在我童年时代灌输到我心中的那种英雄主义与道德观念的原始酵母开始发作起来了。从此我就觉得做一个自由的有道德的人,无视财富与物议而傲然自得,才是最伟大、最美好的。虽然那糟糕的羞怯和对别人嗤笑的畏惧,阻止我立即照这些原则行事,阻止我与当时的信条公开决绝,我却从此下定决心,只等到种种矛盾刺激我的意志,自信确能胜利的时候,便毫不迟疑地付诸实践。

    当我正对人类的种种义务进行哲学探讨的时候,有一件事又来促使我对自己的义务更深地予以思考。戴莱丝第三次怀孕了。由于我对自己太真诚,由于我的内心太高傲,决不愿拿我的行动来否定我的原则,我便开始检讨我的孩子们的前途以及我和他们母亲的关系。我根据的是自然、正义和理性的法则,是宗教的法则——这个宗教是和它的创造者一样纯粹、神圣和永恒的,而人们却装模作样,说要纯化它,实际上把它反而玷污了。人们用他们自己的公式,把它化为一种说空话的宗教,因为订立条规而自己却免除实践的义务,自然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不可能办到的事都—一规定出来。

    我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固然是估计错了,我在这样做时心灵的宁静却是再惊人不过的。如果我是那种天生的坏人,听不到大自然的亲切呼声,内心里从来没有萌发过任何真正的正义感和人道感,那么神遗嘱》、《唯物主义历史观》等。其著述编为《普列汉诺夫,这种硬心肠倒是极其简单自然的。然而,我的心肠是那样热烈,感情是那样锐敏;我是那样易于钟情,一钟情就受到情感的如此强烈的控制,需要舍弃时又感到这么心碎;我对人类生来就这么亲切,又这么热爱伟大、真、美与正义;我这么痛恨任何类型的邪恶,又这么不能记仇、害人,甚至连这样的念头都没有过;我看到一切道德的、豪迈的、可爱的东西又这么心肠发软,受到这么强烈而甘美的感动——所有这一切竟能在同一个灵魂里,跟那种肆意践踏最美好的义务的败坏道德的行为协调起来吗?不能,我感觉到不能,我大声疾呼地说不能,这是绝对办不到的事。让-雅克这一辈子也不曾有一时一刻是一个无情的、无心肠的人,一个失掉天性的父亲。我可能是做错了,却不可能有这样硬的心肠。如果我要陈述理由的话,那就说来话长。既然这些理由曾经能诱惑我,它们也就能诱惑很多别的人,我不愿意让将来可能读到我这本书的青年人再去让自己受到同样错误的蒙蔽。我只想说明一点,那就是我的错误在于当我因为无力抚养我的几个孩子而把他们交出去由国家教育的时候,当我准备让他们成为工人、农民而不让他们变成冒险家和财富追求者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做了一个公民和慈父所应做的事,我把我自己看成是柏拉图共和国的一分子了。从那时起,我内心的悔恨曾不止一次地告诉我过去是想错了;但是,我的理智却从没有给予我同样的警告,我还时常感谢上苍保佑了他们,使他们由于这样的处理而免于遭到他们父亲的命运,也免于遭到我万一被迫遗弃他们时便会威胁他们的那种命运。如果我把他们撇给了埃皮奈夫人或卢森堡夫人——她们后来或出于友谊,或出于慷慨,或出于其他动机,都曾表示愿意抚养他们,他们会不会就幸福些呢?至少,会不会被抚养成为正派人呢?我不得而知,但是我可以断定,人家会使他们怨恨他们的父母,也许还会出卖他们的父母:这就万万不如让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为好。

    因此我的第三个孩子又跟头两个一样,被送到育婴堂去了,后来的两个仍然作了同样的处理:我一共有过五个孩子。这种处理,当时在我看来是太好、太合理、太合法了,而我之所以没有公开地夸耀自己,完全是为着顾全母亲的面子。但是,凡是知道我们俩之间的关系的人,我都告诉了,我告诉过狄德罗,告诉过格里姆,后来我又告诉过埃皮奈夫人,再往后,我还告诉过卢森堡夫人。而我在告诉他们的时候,都是毫不免强、坦白直率的,并不是出于无奈。我若想瞒过大家也是很容易的,因为古安小姐为人笃实,嘴很紧,我完全信得过她。在我的朋友之中,我唯一因利害关系而告知实情的是蒂埃里医生,我那可怜的“姨妈”有一次难产,他曾来为她诊治。总之,我对我的行为不保守任何秘密,不但因为我从来就不知道有什么事要瞒过我的朋友,也因为实际上我对这件事看不出一点不对的地方。权衡全部利害得失,我觉得我为我的孩子们选择了最好的前途,或者说,我所认为的最好的前途。我过去恨不得,现在还是恨不得自己小时候也受到和他们一样的教养。

    当我这样吐露衷肠的时候,勒·瓦瑟太太也在吐露衷肠,但不是抱着同样无私的目的。我曾把她们——她和她的女儿——介绍给杜宾夫人,杜宾夫人看我的情面,爱护她们无微不至。母亲就把女儿的秘密全都告诉了杜宾夫人。杜宾夫人是仁慈而慷慨的,而她又没有告诉杜宾夫人我已经如何不顾自己收入微薄而尽力供养她们,所以杜宾夫人又另外予以供应。这种隆情厚谊,女儿受着母亲的指使,在我住巴黎期间一直瞒着我。只是到了退隐庐,在好几砍倾谈别的事情之后,她才把实情吐露出来。我那时并不知道杜宾夫人对我们的事了解得这么一清二楚,因为她从来没有向我作过丝毫透露;就是现在,我也还不晓得她的媳妇舍农索夫人是不是也同样知道我们的事,但是她的前房儿媳弗兰格耶夫人是清楚知道的,并且肚子里留不住话。她第二年就跟我谈起了这件事,那时我已经离开她家了,这就迫使我不得不为这个问题给她写了一封信,稿存函札集。我在这封信里所陈述的理由,都是我能说出而不至累及勒·瓦瑟太太和她家庭的那一部分,而最有决定性的理由倒是来自这一方面的,我却没有说。

    杜宾夫人的谨慎和舍农索夫人的友谊,我都是信得过的,我同样也信得过弗兰格耶夫人的交情,而且弗兰格耶夫人在我的秘密被哄传出去之前早就去世了。我这个秘密从来只能被我私下告诉过的那些人泄漏出去,而且事实上也只是我跟他们决裂之后才被泄漏出去的。单凭这一事实来,作品是有待读者去充实意思的流动结构,而不是现实的,人们就可以对他们作出评价:我不想推卸我所应受的谴责,我愿意接受这种谴责,但是不愿接受由于他们的邪恶而发出的谴责。我的罪过是大的,但只是一种错误:我忽视了我的义务,然而害人的念头却不曾钻进我的心头;我对于根本不曾见过的孩子的父爱自然不会强烈。但是,出卖朋友的信任,违背最神圣的许诺,把我们胸中的秘密公开出去,恣意败坏一个受过我们欺骗而在离开我们的时候依然尊重我们的朋友的名誉,这一切就不是过失,而是灵魂的卑污和丑恶了。

    我曾许愿写我的忏悔录,而不是写我的辩护书;因此,关于这一点,我就说到这里为止吧。说真话在我,说公道话在读者。我向读者永远不提出任何更多的要求。

    舍农索先生的结婚使我觉得他母亲的家庭更加令人愉快了,因为新娘既有德又有才,是个十分可爱的少妇,而在为杜宾先生办理公文函件的人们之中,她对我似乎另眼看待。她是罗什舒阿尔子爵夫人的独生女,而罗什舒阿尔夫人则是弗里森伯爵的至友,因此通过他也就成了格里姆的至友。然而,格里姆之所以能进女儿的家门,还是我介绍的。但是他们两人气味不相投,这段结识无什么结果。格里姆从那时起就一心巴结权势了,他宁愿跟母亲做朋友,不愿跟女儿做朋友,因为母亲在上流社会交游甚广,而女儿只要些可靠的、又合她口味的朋友,不搞任何阴谋,也不想攀高结贵。杜宾夫人在舍农索夫人身上看不到她所预期的顺从,便让她独自一人在家里过着寂寞的日子,而舍农索夫人呢,她以品德自豪,或许也以出身自豪,宁愿放弃社交界的乐趣,几乎独自一人守在自己屋里,而不愿受她生来就不习惯的那种管束。这种流放式的生活加强了我对她的感情,因为我的天性使我同情不幸者。我发现她喜爱空想,寻根问底,有时带点儿诡辩色彩。她的谈吐,绝不象是一个刚从女修院办的学校出来的少妇,对于我有着很大的吸引力。然而,她还不到二十岁。她肤色白皙,光泽照人。如果她讲究一点姿态的话,身段会是端庄而秀美的。她的头发金黄带灰,美得非凡,使我想起我那可怜的妈妈青春时期的头发,因而搅得我心绪十分不宁。但是,我给我自己制订的、并且决心不惜任何牺牲予以遵守的那些严格的行为准则,保证了我不打她的主意,不受她的魅力的诱惑。整整一个夏季,我每天跟她面对面坐三、四个钟头,一本正经地教她做算术,拿我那些无穷无尽的数目字去讨她的厌烦,没有对她说过一句风流活,也没有向她送过一个秋波。要是再过五、六年的话,我就没有那么聪明,或者说,也就没有那么傻气了。但是,我也是命中注定,一辈子只能有一次真正用爱情去恋爱。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人将占有我的心灵的最初的同时也是最后的叹息。

    自从我在杜宾夫人家里生活以来,我始终是满足于我的现状的,没有表示出任何要求改善的愿望。她和弗兰格耶先生一同增加我的薪金,完全出于他们的主动。这一年,弗兰格耶先生因为一天比一天对我好修行方法,而非哲学观点。大量印度古籍提到作为修行方法,就想让我再宽裕一些,生活再安定一些。他是财务总管,他的出纳员迪波瓦依耶先生老了,发了财,想退休了。弗兰格耶先生就请我顶这个缺;为了胜任起见,我有几个星期都经常到迪杜瓦依耶先生家去学些必要的知识。但是也许因为我缺乏担任这种职位的才能,也许因为迪杜瓦依耶先生——我看他似乎想另找一个继承人——不尽心教我,把我所需要的知识教得又慢又糟;那一大套故意弄乱了的账目总是不能很好地钻到我的头脑里来。然而,我尽管未能得其精微,还能略知梗概,足够把这一行干得顺顺当当的、我甚至开始履行职务了。我既管登记,又管库存;我收支现款,签收票据;虽然我对这一行既乏才能,又少兴趣,可是年龄的成熟开始叫我老实了,我决计克服我的憎恶,用全副精力来干这一行。不幸当我已开始走上轨道的时候,弗兰格耶先生出去作了一次旅行,在旅行期间,他的金库就由我一人负责了,当时库里的现款其实也不过二万五千到三万法郎。这项信托给我的操劳和精神不安,使我感觉到我绝不是做出纳员的材料,我毫不怀疑我在他公出时感到的那种焦躁不安促成了他回来后我患的那场大病。

    我在我这部书的第一部里已经说过,我生下来就是半死不活的。先天性的膀胱畸形使我幼年几乎不断地患尿闭症;我的苏森姑姑负责照护我,她为保全我的生命而受的辛苦,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她到底成功了,我的健壮的体质终于占了上风,在少年时期,我的健康完全稳定下来,以至于除了我叙述过的那次虚弱病以及稍微受热就感到小便频频使我常感不便外,我一直到三十岁都差不多没有再发过我那初期的残疾。这残疾的第一次的复发是在我到达威尼斯的时候。旅行的劳累和那阵酷热使我患了便灼和腰痛,直到入冬才好。我接触了帕多瓦姑娘之后,以为没有命了,结果却并不曾有任何不适之处。我对我那徐丽埃妲是萦怀多于身体的戕害的,经过一度疲困之后,身体反倒比以前更好了。只是在狄德罗被捕以后,我在当时那种酷热天气下常跑范塞纳堡,结果受了热,才得了强烈的肾绞痛。打这场病以后,我就一直没有能恢复我初期的健康了。

    在我现在谈的这个时期,也许由于为那个该死的金库搞些讨厌的工作,稍微累了一点,我的身体又垮了下来,比以前垮得还要厉害。我在床上躺了五、六个星期,惨不堪言。杜宾夫人请名医莫朗来给我诊治,他虽然手术灵敏而又精细,却使我受到难以置信的痛楚,并且始终不能用探条确诊我的病根。他劝我找达朗看,达朗的探条软些,果然插进患处了;但是莫朗向杜宾夫人报告我的病情时,说我至多只能活六个月。这种话,传到我耳朵里来,就促使我对当时的处境好好地作了一番思考:我能活的日子所余不多了,为了我本来只感到憎恶的一个职务而受着拘束,牺牲掉这点余生的宁静和乐趣,该是多么愚蠢呀。而且,我已经抱定的那些严格的生活原则,和一个太不适合于这些原则的职位,怎么能调和起来呢?做一个财务总管的出纳员而来宣扬淡泊和安贫,这能说得过去吗?这些想法随着高烧在我的脑子里酝酿起来,盘根错节,从此再也不能从我脑子里排遣掉;在病后休养时期,我就把我在高烧中所采取的这些决定又冷静地肯定下来。我永远抛弃任何发财和上进的计划。我既决定在独立和贫穷中度过我的余生,我就竭尽我灵魂的全力去挣断时论的枷锁,勇敢地做着我所认为善的一切,毫不顾忌别人的毁誉。我所需要破除的那些障碍以及为战胜障碍而所要作出的那种努力,都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我总算尽量做到了,并且超过了我自己原来的期望。如果我也能和摆脱舆论的束缚一样摆脱了友谊的束缚,我一定就把我这个计划实现了——这个计划也许是尘世上人所能设想的最伟大的计划,至少也是最有益于道德的计划;然而,我一面蔑视那庸俗的一群所谓大人物和哲人的荒谬的评说,一面却又听凭我那些所谓朋友们的摆布,让他们把我象小孩子一样牵着走,而这些所谓的朋友们看我独自走在一条新的道路上,便忌妒起来了,他们表面上似乎在努力使我幸福,实际上却努力使我成为笑柄。他们首先极力贬低我,以便最后达到败坏我的名誉的目的。引起他们对我忌妒的,还不是我在文坛上的成名,而是我在这里开始的那种个人生活上的改革:我在写作艺术上出点锋头,也许他们还能原谅,但是他们不能原谅我在行为上树立一个似乎使他们寝食不安的榜样。我生来就好交朋友,我的脾气平易而又温和,很容易产生友谊。在我默默无闻的时候,凡是认识我的人一直都爱我,我没有一个仇人;但是,我一旦成名,就一个朋友也没有了。这是个很大的不幸;而尤其不幸的是我身边尽是自称为朋友的人,他们利用这个名义给予他们的权利来把我拖到万劫不复的地步。我这部回忆录的后面部分将揭露这一可憎的阴谋,我在这里只说明这个阴谋的起源;人们不久就会看到这个阴谋怎样结下第一个圈套的。

    我想独立生活,就必须有个生活之道。我想出了一个最简便的办法,就是替人抄乐谱,按页数计酬。如果有什么更可靠的工作能达到同样的目的,我也会做的;但是这种技能既适合我的爱好创办了《莱茵时报》。主张德国哲学应成为“行动的哲学”。提,又唯一能使我不屈从于人而逐日获得面包,我就认定了这个工作。我认为我从此不必再忧虑前途了,我把虚荣心也压下去了,于是我由金融家的出纳员一变而为乐谱抄缮人。我认为这项选择给我带来的好处很多,就毫无后悔之意,将来只有迫不得已时才丢开这一行,但一有可能,我还是要重理旧业的。

    我第一篇文章的成功使我所下的这个决心更易于实现了。文章一得奖,狄德罗就负责叫人把它印了出来。我还卧病在床的时候,他就写了短函,报告我文章出版的情况和它所产生的效果。短函里说:“真是直冲九霄;这样的成功还没有前例呢。”这种社会大众的赏识绝不是钻营得来,而且又是对一个无名作者,这就使我对自己的才能有了第一次真正的自信。我对自己的才能,直到那时为止,尽管内心里有所感觉,总还是有些怀疑。我立刻看出,利用这个成功,对于我正准备执行的那个独立生活的计划,将是大有助益的;我想,一个在文坛上有点名声的抄缮人,工作大概是不会缺乏的。

    我的决心一旦下定,就写一封短函给弗兰格耶先生,通知他这件事,谢谢他和杜宾夫人的种种盛情,并且要求他们多多帮忙。弗兰格耶一点也不明白我这封信的意思,以为我还在梦呓呢,便赶快跑到我家里来。但是他发现我太坚定了,无法挽回,就跑去告诉杜宾夫人,告诉所有的人,说我疯了。他说他的,我做我的。我从服饰上开始实现我的改革,我摒除了镀金的饰物和白色的袜子,戴上一个圆假发,取下佩剑,把表卖掉,我心里异常高兴地说;“谢天谢地;我以后不需要知道钟点了。”弗兰格耶先生很客气,等了很久没有把他的金库交给别人。最后,他看我已经坚定不移,才把它交给达里巴尔先生了,达里巴尔先生以前是小舍农索的保傅,曾以《巴黎植物志》一书而在植物学界知名。

    不管我那蔚为大观的改革是如何严峻,起初我还没有把它推广到我的内衣上来。我的内衣很漂亮,数量又多,是我在威尼斯时的行装的剩余,我对它特别爱好。由于讲究干净组织集团法国萨特的用语。集团形成的第三种形态。有,我曾把它变成了一种奢侈品,因而就免不了叫我花掉许多钱。后来有人给我帮了一个大忙,使我摆脱了这种物质欲的束缚。圣诞节的前夕,当我的两位女总督在做晚祷,我也在听圣诗音乐会的时候,有人把阁楼的门撬开了,把里面刚洗过晾着的我们的全部内衣偷个精光,其中有我的四十二件衬衫,都是上等细麻纱的,是我内衣柜里的精华。邻居中有人曾看见一个人从公寓里出去,带了几个大包,据他们描述的模样,戴莱丝和我都怀疑是她的哥哥,他是众所周知的大坏蛋。母亲愤愤地否定这个怀疑,但是不管她怎样说,证实这怀疑的迹象太多了,所以这种怀疑一直存在我们心里。我不敢作严密的调查,因为怕发现的事实超过我所愿意知道的程度。这个哥哥从此不再到我家来了,最后完全失踪了。我怨戴莱丝的命不好,也怨我自己的命不好,竟有这样一个复杂的家庭,于是我比任何时候都更恳切地劝她赶快摆脱这么一个危险的家庭。这件事把我爱漂亮内衣的癖好医好了,从此以后,我只容很普通的内衣,这就跟我装束的其余部分比较协调了。

    这样一来,我的改革算完成了,往后我只想到如何使这种改革巩固起来,持续下去;我极力把别人对我的非议以及在做本身是美好和合理的事情时怕人指责的顾虑抛到脑后。由于我的作品出了名,我的决心也出了名,这给我招来许多主顾;因而我一开始营业就相当成功。然而,有好几个原因使我不能达到在别的情况下可能达到的那么大的成功。首先,我的身体不好,我刚害过的那场病还有些后遗症,一直没能让我恢复到原来那样的健康水平;而且我相信,我所信赖的医生叫我吃的苦,至少也不比疾病本身叫我吃的苦少。我先后找过莫朗、达朗、爱尔维修斯、马鲁安、蒂埃里,他们都很有学问,都是我的朋友,各以自己的方式给我治病,却并不能减轻我的痛苦,反而大大地削弱了我的体力。我越是遵循他们的教导,我就越黄、越瘦、越衰弱。我的想象力被他们吓坏了,我根据他们的药效来衡量我的病况,使我看到未死之前只有一连串的痛楚,又是尿闭,又是砂淋,又是结石。凡是能给别人减轻病痛的办法,如汤药,沐浴,放血等,都只能加剧我的病痛。我发现只有达朗的探条有点效力,能够暂时减轻一下痛苦,我认为没有它就活不成,就花大钱买了大量探条存着,以备万一达朗去世,我也终身有探条可用。在八九年当中,我经常用这种探条,连同存在手边的一齐计算,我买探条的钱足有五十金路易之多。很显然,这样耗钱、这样痛苦、这样难受的治疗,是不会让我专心致志去工作的,不会让一个垂死的人有很大的劲头去谋求他逐日的面包的。

    文学方面的工作又构成了另一种分心,对我日常工作的妨害不下于疾病。我的文章一出版,那些文艺卫道士就不约而同地扑到我身上来了。我一看,那么多的若斯先生连问题都没有搞懂,就想拿出大师的派头来下断语,我就拿起笔来,狠狠地教训了他们几个,使得没有人敢支持他们。有个什么戈蒂埃先生,南锡人,是第一个倒在我的笔下的。在我写给格里姆先生的一封信中,我把他结结实实地教训了一番。第二个就是斯塔尼斯拉夫王本人,他却没有肯跟我较量下去。承他那么看得起我,我在答复他时不得不换个笔调,我采取了一种更加庄重的笔调,但同样强硬有力;我一方面不对作者失敬,另一方面却又充分驳斥了他的作品。我知道有个耶稣会教士叫默努神父的,在那篇作品里插过手。我就凭我的判断,辨别出哪些是国王的手笔,哪些是僧侣的手笔;我毫不留情地抨击所有耶稣会派的语句,顺便还抓住了一个颠倒时代的错误,这个错误,我深信只有那神父才搞得出来的。这篇文章,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象我别的文章那样出名,但直到现在为止,在它那一类型中是篇独一无二的作品。我抓住这个送上门的机会,在这篇文章里使公众知道,一个平头百姓也能捍卫真理,乃至和一个君主抗衡。同时也很难选择一种笔调,能比我为答复他而采取的笔调更高傲更恭敬的了。我总算很幸运,遇到这样一个对手,我心里对他充满着钦敬之忱,又能把这钦敬之忱向他表达出来而不失之于谄佞;我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却又始终不失身份。我的朋友们为我惊慌起来,以为我巴士底狱是坐定了。这种畏惧,我连片刻都不曾有过。我完全做对了。那位善良的国王看到我的答复之后说:“我领教了,再也不惹他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受到他种种不同的钦敬和善意的表示,其中有几次我将来是要提到的;而我那篇文章因此也就在法国和欧洲平平安安地流传,没有谁再从中寻找可指摘之处了。

    不多时以后,我又有了另外一个文敌,是我没有料想到的,就是里昂的那位博尔德先生。十年前他曾对我很表好感,帮过我好几次忙。我并没有忘记他理学、自然神论、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部分。在资产,但是由于懒,就把他疏忽了;我没有把我的所有作品送给他,因为没有现成的机会,这就是我的不是了;于是他就攻击我,不过还算客气,我也答复得同样客气。随后他又进一步驳我,这就使我写出了最后一篇答复,他对这篇答复没有再说第二句话,可是他成了我最凶恶的敌人,抓住我倒霉的时候写了些恶毒的谤书来攻击我,而且为了加害于我,还特地跑了一趟伦敦。

    这场笔战使我忙得不可开交,浪费了许多抄乐谱的时间,于真理的阐扬既无多大补益,于我的钱囊更没有带来进项,当时我的书商叫比索,他付给我那些小册子的报酬总是很少,常常一点都不给。就拿我第一篇文章为例吧,我就没有得到一文钱:狄德罗是白送给他的。他为我的小册子给我的那点钱也需要等候很久,一个苏一个苏地向他要。这时候,我抄乐谱的工作不行了。我同时干着两个行业:这正是两败俱伤的办法。

    这两种行业还在另一方面互相矛盾着,因为它们逼我采取不同的生活方式。我初期作品的成功使我成了时髦人物。我选定的职业又刺激着人们的好奇心,人们总是想认识一下这个怪人:他不求任何人,只想生活得自由自在,乐其所乐,别的什么也不管。这样一来,我的计划全被破坏了。我的房间里总有客人,他们以种种不同的借口来侵占我的时间。女士们耍出种种手腕邀我做她们的座上客。我越粗声厉气地对人,人家就越发盯住我。我不能把大家全都拒绝掉呀。要拒绝就得招来无数的仇人,要敷衍就得听人家摆布。不管我怎样应付,一天里没有一个钟头时间是属于我的。

    于是我感觉到,想过清贫而独立的生活,并不总是象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容易。我愿意靠我的手艺生活,公众却不愿意。人们千方百计来弥补他们使我受到的时间损失。不久,我简直要和傀儡戏里的滑稽小丑一样学提供一般的理论基矗在古代,各国哲学家中都有关于法,几个钱看一次了。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比这更屈辱人、更残酷无情的奴役生活了。我对此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拒绝一切大大小小的馈赠。对谁也不例外。这一切做法反而招来许多送礼的人,他们要有战胜我的拒绝的光荣,不管我愿意不愿意,都要强迫我去领情。如果向他要的话,有的人连一个埃居也不会给我,现在却不断来麻烦我,向我送这样,送那样,一看所有的礼物都被我退回了,为着报复,便骂我的拒绝是傲慢,是摆架子。

    很显然,我所抱定的决心,我所要遵循的生活方式,是不合勒·瓦瑟太太的口味的。女儿呢,她虽然不计私利,却挡不住听从母亲的指导;于是,就象果弗古尔先生称呼她们的那样,这两位“女总督”拒绝馈赠就不老是象我那么坚决了。虽然她们有许多事情瞒住了我,我还是看出了一些苗头,这足使我判断出我知道的还不是全部,因此我心里难过极了,倒不单是因为怕人家骂我串通作假(这是不难预料的),主要地还是因为我在家里不能当家作主,连自己也不能自主。我请求,我苦劝,我发脾气,都归无效。妈妈说我是个一辈子改不了的唠叨鬼,是个暴性子;她跟我的朋友们谈起来,便老是喊喊喳喳、窃窃私议。在我的小家庭里,对我来说,什么都是个谜,什么都是秘密;为了免得天天跟她们闹风波,家里有什么事,我连打听也不敢打听了。要想摆脱所有这许多纷扰,就得有绝大的坚决意志,而我又办不到。我只会嚷嚷,却没有行动:她们就让我干嚷嚷,她们依然我行我素。

    这些层出不穷的纠缠,这种天天找上头来的麻烦,终于使我感到呆在家里、住在巴黎是索然无味的了。当我的病痛容许我出门的时候,当我不是让熟人抱着东奔西跑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出去散步,我想着我那庞大的思想体系,并且利用我经常带在衣袋里的白纸本子和铅笔,把想的东西写出一点来。这就说明,我自己选定的职业所产生的意外烦恼怎样又由于排愁遣闷的需要。把我完全打回到文学这条路上来了;这也就说明,我怎样把驱使我写作的这份恼怒郁闷之气带到了我所有的初期作品里。

    另一件事又助长了我这种恼怒郁闷之气。我既没有社交界的派头,又不善于做出这副派头,也不惯于受这种派头的约束,而我偏又不由分说地被拖到社交场中,于是我就想了一个办法的。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得到系统总结和多,采取一种我所特有的派头,免得我学一般的社交派头。我那种愚蠢而扫兴的羞涩怎么也克服不了。我的羞涩既出于害怕失礼,我就决心去践踏礼俗,使我的胆子壮起来。害羞使我愤世嫉俗,我不懂得礼节,就装作蔑视礼节。这种与我的新的生活原则相符合的粗鲁的态度在我的灵魂里成了一种高尚的东西,化为无所畏惧的德性。而且我敢说,正因为它有这样庄严的基础,所以我这种粗鲁的态度,本来是极端违背本性的一种努力做作,竟能维持得出人意外地好和长久。然而,尽管我的外表和几句妙语使我在社会上享有愤世嫉俗之名,我在私生活中却毫无疑义地老是唱不好这个角色;我的知交和相识把我这只野性难驯的熊牵着鼻子跑,就跟牵一只羔羊一样,而且我的挖苦话也都是一些听起来刺耳却又是普遍的真理,我从来就不会对任何人说出一句得罪他的话。

    《乡村卜师》这部歌剧使我更加成为风头人物了。不久,巴黎就没有一个人比我更深受欢迎。这个剧本在我的一生中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它的故事是同我当时的交游联系着的。为了使读者了解后来发生的事情,我得详细谈一谈。

    我当时认识人相当多,但是只有两个好朋友,他们是狄德罗和格里姆。我有一个愿望,就是要把我所爱的人都聚到一起。我既跟他们两人那么要好,他们俩也必然很快就互相要好了。我使他们俩建立了联系,他们俩彼此相投,便互相交结得比跟我还要密切。狄德罗认识的人数不胜数,但是格里姆,既是外籍,又是新到,需要多认识些人。我但愿能为他多多介绍。我已经给他介绍了狄德罗,又给他介绍了果弗古尔。我又把他引进舍农索夫人家里、埃皮奈夫人家里、霍尔巴赫男爵家里——我跟霍尔巴赫男爵几乎是不得已才结识上的。所有我的朋友都成了他的朋友,这倒是极其简单的。但是他的朋友从来没有一个成了我的朋友,这个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当他住在弗里森伯爵家里的时候,他常请我们在伯爵家里吃饭,但是我从来没有受到弗里森伯爵的任何友谊和照拂的表示。伯爵的亲戚旭姆堡伯爵跟格里姆非常亲密,但他对我也跟弗里森伯爵对我一样。其余的人,不论男女,凡是格里姆通过两位伯爵的关系结识上的,对我也都是如此。只有雷纳尔神父,我要把他算作例外,他虽然是格里姆的朋友,却也是我的朋友。并且当我手头拮据的时候曾解囊相助,慷慨非常。不过,我认识雷纳尔神父早在格里姆认识他之前。某次他曾对我有过一个非常体贴又非常殷勤的表示,事情虽然不大,但是我始终不忘,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对他深有好感了。

    这位雷纳尔神父确实是个热心的朋友。关于这一点,差不多就在我说的这个时期,又有一件事情可以证明:这件事就是跟这位格里姆有关的,当时他正与格里姆过往甚密。格里姆跟菲尔小姐来住了若干时日之后,突然起念要神魂颠倒地爱她“文学”中的“庄子”。②著作。见“著作”中的“庄子”。,要把卡于萨克顶掉。而那位美人儿又偏要显示坚贞,谢绝了这位新来的追求者。于是这位追求者就把事情看成悲剧。想要殉情。他突然害起谁也没有听说过的一种怪病。他在连续不断的昏睡中度过了几天几夜,眼睛睁得大大的,脉搏正常,但是不说话、不吃、不动,有时似乎也听见人家说话,可从来也不搭腔,连个示意动作也没有。而且他既不烦躁,也无痛苦,也不发烧,躺在那儿就象死了一般。雷纳尔神父和我轮班看护他。神父健壮些,身体好些,值夜班,我值白班,从来也不会两个人都不在他跟前;一个不到,另一个就不走。弗里森伯爵慌了,就把塞纳克请来。塞纳克把他仔细检查了一番,说什么事儿也没有,连药方也没有开。我为我的朋友着急,这就使我细心观察医生的神情,我看他出门时还面带笑容呢。然而病人还是一连好几天一动也不动,汤汤水水什么都不进,只吃几个蜜饯樱桃,他咽得倒还顺利,是我一个一个送到他舌头上的。忽然一天早晨,他起床了,穿上衣服,恢复了他往常那样的生活,却从来没有跟我,据我所知,也没有跟雷纳尔神父,也没有跟任何人,再谈起过那次离奇的昏睡病,也没有提到过生病期间我们对他的照顾。

    这件事免不了引起人言啧啧;如果一个歌剧女演员的薄情竟能使一个男子绝望而死,那才真是个新鲜的故事呢。这段美妙的痴情使格里姆成了风头人物了;不久,他就被认为是爱情、友情、一切感情的奇迹。这种舆论使他在上流社会里大受欢迎,到处吃香,由此也就使他疏远了我。在他心目中,我这个朋友从来就是勉强充数的。我看他是要完全脱离我了,心里很难过,因为他那么大张旗鼓地表示出来的热烈感情正是我不声不响地对他表示的。我很乐意看到他在社会上取得成功,但是我不愿意他因此而把朋友忘掉。我有一天对他说:“格里姆,你把我疏远了,我原谅你。将来当你在那轰轰烈烈的成功所给你的最初的陶醉过了之后,感觉到空虚的时候,我希望你回到我这里来,你随时都能找到我。至于目前,你就别感到不好意思,一切悉听尊便;我等着你,”他说我说得对,就照我的话做了,并且做得那么自在,以至除了跟共同的朋友在一起之外,我就见不到他的人影儿了。

    在他跟埃皮奈夫人过往密切之前,我们两个人主要是在霍尔巴赫男爵家里见面。这位男爵是个暴发户的儿子,家有巨产,挥霍得很慷慨,在家里招待些文人才士,而以他自己的学问和知识,也不愧置身于文人才士之林。他很久以来就跟狄德罗交结,而在我成名之前就曾托狄德罗介绍,要和我结识。一种天然的嫌恶之情长期阻止我接受他的盛意,有一天他问我是什么缘故,我对他说:“你太富了。”他依然坚持要和我交朋友,最后还是成功了。我的最大的不幸始终是抵抗不了人家的亲切,而我没有一次屈服于别人的亲切而自己不吃亏的。

    另有一个相识,在我一有资格攀附时就成了朋友,他就是杜克洛先生。我第一次见他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那是在会弗莱特的埃皮奈夫人家里。他和埃皮奈夫人相处得很好。我们不过同过一次席,他当天就走了同“经验的”相对。指先于经验并为构成经验的必要条件的,但是饭后我们谈了一会。埃皮奈夫人早就跟他谈到我,并且谈到我的歌剧《风流诗神》。杜克洛自己太多才了,不会不爱有才的人。他对我早就颇有好感,并且邀我去看他。尽管我对他也早已倾慕,再加上这次见面,但是我的羞涩和疏懒一直使我没去看他,我认为单凭他垂青而自己没有一点表现,是没有资格跟他攀交的。后来我有了初次的成功,他的奖饰之词又传到我的耳中,我受到了鼓励,就去看他,他也来看我。这样我们彼此之间就开始有了交谊,这种交谊使我始终觉得他为人可亲可爱,并且由于这种交谊,我才除了我自己内心所提供的证据之外,知道正直与节操有时是能与文学修养结合在一起的。

    还有许多交往,没有那么持久,我在这里就不提了。这些交往都是我初期的成功所带来的结果,等到好奇心一满足,交往也就完结。我本来是个一眼就能看透的人,今天见过我,明天就没有什么新鲜可看了。然而,却有一位夫人这时要和我结识,友情比所有别的女人都维持得长久些:她就是克雷基侯爵夫人,是马耳他大使弗鲁莱大法官先生的侄女,大法官的哥哥就是驻威尼斯大使蒙太居先生的前任,我从威尼斯回来时曾去看过他一次。克雷基夫人写了一封信给我,我就去看她了,她对我很友好。我有时在她家吃饭,在那里认识了好几个文人,其中有梭朗先生,他是《斯巴达克斯》和《巴尔恩维尔特》的作者,此后却成了我的极凶恶的敌人,而我就想不出有什么别的原因,除非是因为他的父亲曾很卑鄙地迫害了一个人,而我恰恰就跟这个人同姓。

    显然,一个抄乐谱的人是应该从早到晚都忙他那一行的,而我打岔的事太多,既不能使我每日的收入增多,又妨碍我专心致志于做好我的工作,所以剩下的一点时间大半都耗费在涂错、刮错或整页整页重抄上面了。这种讨厌的生活使我一天比一天更感到巴黎不能忍受,使我热烈地追求乡村。我有好几次跑到马尔古西去住几天,勒·瓦瑟太太认识这地方的助理司铎,我们就在他家落脚,安排得使主人也不至感到不便。格里姆有一次也跟我们一起去了。助理司铎有一副好嗓子,唱得很好;他虽然不懂音乐,但他的那部分唱词学得既快当又准确。我们在那里把时间全耗费在唱我在舍农索写的那些三重唱上面。我又根据格里姆和助理司铎瞎凑出来的一些唱词,写了两三曲新的三重唱。我不禁惋惜我在这毫无杂念的欢乐时刻所写、所唱过的这些三重唱,我把它们和我的全部乐稿都撇在武通了,也许达温浦小姐拿去当了卷发纸,但它们却是值得保存的,大部分对位都写得很好。在这些短途旅行中,我很高兴地看到“姨妈”的心情十分愉快,而我自己也玩得兴高采烈;就是在某一次这样的短途旅行之后,我很快、很潦草地写了一首诗赠给助理司铎,人们将在我的文件里看到这首诗。

    在离巴黎更近一点的地方,我还有另外一个很合我的口味的落脚点,那就是缪沙尔先生家里。缪沙尔先生是我的同乡,我的亲戚,又是我的朋友仲长统(180—220)东汉末思想家、哲学家。字公理,山,他在帕西置了一所风光明媚的幽居,我在那里曾度过一些十分宁静的时刻。缪沙尔先生原是个珠宝商,很通情达理,做买卖挣得了足够的资财,又把独生女嫁给票据经纪人的儿子、御膳房总管瓦尔玛来特先生以后,就作出一个明智的决定,在晚年摆脱买卖和事务,在生活烦扰与死亡之间安排了一个休息与享受的间歇时期。这位老好的缪沙尔先生真是个实践的哲学家,他在自建的一所惬意的房子里,在亲手经营的一个很漂亮的园子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在挖掘园子的花坛时,他发现了大量贝类化石,以至他那兴奋过度的想象力竟在自然界里只看到贝壳,最后他真以为宇宙都只是贝壳和贝壳的残余,整个地球也只是含贝的泥沙了。他老是想着这种东西,想着他那些离奇的发现,便越想越兴奋,这些思想最后在他脑子里简直要形成体系了,也就是说形成疯病了——如果不是死神来把他从他的朋友们手里夺走了的话。他的死,对于他的理智是个大幸事,但对于他的朋友们则是个大不幸,因为朋友们都喜爱他,在他家里小住是最惬意不过的。他死在一种最奇特而痛苦的病上。那是一个瘤,长在胃里,不断地增大,使他吃不了东西,而人们却久久找不出不能吃东西的原因。这个瘤在把他折磨了好几年之后,终于把他饿死了。这个可怜而又可敬的人的最后一段生活,我一想起就不由得不伤心。那时候,看他受苦的那种惨相而直到他最后一息都还不避开他的,只有勒涅普和我两个朋友了。他接待我们还是那么高兴,而他自己却已经病到这样程度:看到他请我们吃的饭食真是眼馋,可自己连吮几滴很淡的茶都几乎不可能,喝了后马上还得吐出来。但是在这种痛苦的时间之前,我在他家跟他交给的许多优秀的朋友在一起度过了多少愉快的时刻啊!在这些朋友之中,第一应推普列伏神父。他为人极亲切、纯朴,他的心灵使他的作品生气勃勃,值得永垂不朽,他的脾气和在社交界中的表现,毫无他给作品涂上的那种忧郁色彩。还有普罗高普医生,他是个惯得美人怜的小伊索。还有布朗热,他是在死后发表的《东方专制主义》一书的著名作者,而且我相信,他把缪沙尔的思想体系扩展到整个宇宙上去了。在女人中间有伏尔泰的侄女德尼夫人,她那时只是个朴实的女人,还没有假充女才子呢。还有旺洛夫人,她当然不算美,但是妩媚可人,唱得象天使一般。还有就是瓦尔玛来特夫人自己,她也会唱。人虽然很瘦,如果她自己不那么自作多情的话,还是很可爱的。以上差不多就是缪沙尔先生的全都宾朋,这些宾朋使我相当愉快,如果不是缪沙尔先生带着他那份贝壳迷跟我倾谈,我还会更愉快些。我可以说,在他的研究室里工作的六个多月当中,我的乐趣不亚于他本人。

    他早就认为帕西的矿泉水对我的病体有益,劝我住到他家去服用。我为着避开都市的喧嚣,最后接受了他的意见,到帕西住了八、九天。这些日子之有益于我,主要是因为住在乡下,而不是因为服用矿泉水。缪沙尔会拉大提琴,酷爱意大利音乐。有一天晚上,我们在就寝前畅谈意大利音乐,特别是谈我们两人都在意大利看过并且十分喜欢的那种喜歌剧。夜里,我睡不着,就净想着怎样才能让法国人对这种体裁得出一个概念,因为《拉贡德之爱》根本不是这种歌剧。早晨,我一面散步,服用矿泉水,一面就仓卒地做了几句似诗非诗的歌词,配上我做诗时想起的歌曲。在花园的高处有一个圆顶小厅,我就在里面把词和曲都草草写出来了。早茶时,我情不自禁地把这些歌曲拿给缪沙尔和他的管家、十分善良而可爱的迪韦尔努瓦小姐看。我草拟的这三段一个是独白《我失去了我的仆人》,二是卜师的咏叹调《爱情感到不安便增长起来》,三是最后的二重唱《科兰,我保证永远……》等等。我绝没想到这点东西是值得继续写下去的,要是没有他们两人的喝彩和鼓励,我都要把我这点破纸扔到火里,不再去想它了;我写出的很多东西至少跟这一样好,却都被我付之一炬了。但是他们却极力鼓励我,全剧六天工夫就写完了,只欠几行诗。全部谱子也有了初稿,到巴黎只要添点儿宣叙曲和全部中音部就行了;所有这一切,我完成得那么快,只三个星期我的全剧各幕各场都誊清了,达到可以上演的程度。所缺的只是一段幕间歌舞,这是很久以后才写出来的。

    由于完成了这部作品,我太兴奋了,渴望能听到它的演奏。我恨不得付出一切代价关起门来看到它依我的意思演出,就和当年吕利一样——据说他有一次叫人专为他一个人把《阿尔米德》演了一遍。由于我不可能有这样的乐趣而只能与公众同乐,我就必须使我的作品被歌剧院接受。可惜它属于一种全新的体裁,听众的耳朵毫不习惯,而且,《风流诗神》的失败使我预料到,如果我把《乡村卜师》一剧再拿我的名义送去,它还是注定要失败的。杜克洛解决了我的困难,他负责把作品拿去试演,不让人家知道作者是谁。为着不暴露我自己,排练时我没有到场;连指导排练的“小提琴手”都只在全场欢呼、证明作品绝佳之后,才知道它的作者是谁。凡是听到这部作品的人都十分满意,第二天,在所有的社交场中,人们就不谈别的事了。游乐总管大臣居利先生看过试演后,就要拿这部作品到宫廷去演出。杜克洛知道我的心意,而且认为我的剧本一拿到宫廷,就不能象在巴黎那样由我作主了,所以不肯把剧本交给他。居利恃权强索,杜克洛坚持不肯。两人的争执变得十分剧烈,有一天在歌剧院里,如果不是有人把他们分开的话,他们俩要出去交手了。人家来找我,我就推给杜克洛先生去决定,因此还是得去找他。奥蒙公爵先生出面了。杜克洛最后认为应该向权力让步,就把剧本拿出来,准备在枫丹白露演出。

    我最得意的部分,同时也是高老路子最远的部分,就是宣叙曲。我的宣叙曲以崭新的方式决定抑扬,与唱词的吐字相一致。人家不敢保留这种可怕的革新,生怕那些盲从惯了的耳朵听了会起反感。我同意让弗兰格耶和热利约特去另写一套宣叙曲判大纲》表明,恩格斯完成了由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由革,我自己可不愿插手进去。

    一切都准备好了,演出的日期也定了,人们便建议我到枫丹白露去一趟,至少看看最后一次的彩排。我跟菲尔小姐、格里姆,可能还有雷纳尔神父,同乘一辆宫廷的车子去了。彩排还算过得去,比我原先预料的要令人满意些。乐队人数很多,是由歌剧院的乐队和国王的乐队合组而成的。热利约特演科兰,菲尔小姐演科莱特,居维烈演卜师,合唱队就是歌剧院的合唱队。我没有说多少话。一切都由热利约特主持,我不愿意把他做过的事再来检查一遍;而且,尽管我的表情严肃,在这一群人中间却羞得简直象个小学生一样。

    第二天是正式演出的日子,我到大众咖啡馆去用早餐。那里人很多,大家都谈昨晚的彩排,入场怎样困难。有一个军官说他没费多大事就进去了,把场内情形从头到尾叙述了一通,并把作者描写一番,说他做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但是使我奇怪的倒是:这段相当长的叙述说得那么肯定、自然,里面却没有一句话是真的。我看得非常清楚,把这次彩排谈得那么头头是道的那位先生,当时根本没有在场,因为他说他看得那么清楚的作者现在就在他眼前,而他却并不认识。在这个滑稽场面里,更离奇的是当时它在我心上所产生的效果。那个人有相当的年岁了,绝无狂妄、骄矜的态度和口吻;他的面貌显得是个有地位的人,他的圣路易勋章也说明他曾经当过军官。尽管他那么不害羞,尽管我心里不愿意,我对他还是很感兴趣;他在那儿大撒其谎,我在这儿面红耳赤,不敢抬头看人,真是如坐针毡;我心里在想,有没有办法认为他是弄错了,而不是存心撒谎呢?最后,我唯恐有人把我认出来,当面给他难堪,就一声不响地赶快喝完我的可可茶,然后低着头打他面前走过,尽早跑了出去,这时在场的许多人还正在就他的叙述高谈阔论着呢。到了街上我发现自己浑身是汗;我断定,如果在我出门之前有人认出了我,喊出我的名字来的话,单凭我在想到那可怜的人的谎言被戳穿时心里那份难过的表情,人家就一定会看出我象个犯了罪的人那样羞惭和局促不安。

    我现在正处在平生那种最严重的关头之一,很难只作单纯的叙述,因为叙述本身就几乎不可能不带上一点或褒或贬的色彩。不过,我还是要尝试一下,只说明我是怎样做的后编入《二程全书·明道先生文集》。,出于什么动机,不加任何褒奖或谴责之词。

    那一天,我穿着跟我平常一样的便服,满脸胡须,假发蓬乱。我把这种不合时宜的装束当作一种勇敢的表现,就这样走进国王、王后、王室和整个朝廷都即将来临的那个大厅里去了。我跑去坐在居利先生把我领进的那个包厢里,这是他自己的包厢。这是一个在舞台侧旁的大包厢,面对着一个较高的小包厢,国王和蓬巴杜尔夫人就坐在那里。我四周都是贵妇人,只有我一个男的,我不怀疑人家是有意把我放在那里好让大家都看见。灯一亮,我看到我这样装束,在那么多个个打扮得花团锦簇的人们中间,就开始感到不自在了。我不免自问,我坐的是不是我该坐的地方,我的打扮又是不是恰当;我感到不安,但几分钟之后,我以一种大无畏的精神对自己的问题作出了回答:“是的,不错。”这种大无畏的精神也许来自骑虎难下者多,来自理直气壮者少。我自言自语地说:“我坐的是我该坐的地方,因为我是在看我的剧本演出,我是被邀请来的,我也正是为此而写这个剧本的,而且严格说来,谁也不比我自己更有权享受我的劳动和才能的成果。我穿得和我平时一样,既不更好,也不更坏:如果我又开始在某一件事情上向时俗的见解低头,不久就会事事都要重新受到时俗见解的奴役了。为着永远保持我的本色,我就不应该在任何地方因为按照我选定的职业来打扮自己而想到羞惭:我的外表是朴素的,不修边幅,但也并不腌臢肋de;胡子本身也并不脏,因为它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而且按照时代和风尚,胡子有时还是一种装饰呢。人们会认为我可笑无礼!嗨!那又有什么关系?我应该学会经得起笑骂,只要这笑骂不是我应该受到的。”经过这一番自言自语之后,我就勇气百倍了,以至于,如果有必要的话,我能够赴汤蹈火。但是,也许是由于国王在座的关系,也许是出于人心的自然趋向,我在以我为对象的那种好奇心之中,所看到的却只有殷勤和礼貌。我大为感动了,乃至又为我自己,为我的剧本的成败不安起来,生怕辜负这样盛情的期待,因为大家都仿佛一心等着为我喝彩呢。我本来是有思想准备去对付讥嘲的,但是他们这种亲热的态度,我却没有料到,这一下子就把我征服了,以至开始演出时我象小孩子一样直发抖。

    不久我就有理由放下心来了。就演员而论,演得并不好,但就音乐来说,唱得好,演奏得也好。第一场真是纯朴动人,从那时起我就听到那些包厢里响起了惊奇叹赏的窃窃私议,在这一类剧本的演出中,还从来没有听到过呢。这种继续增高的激动情绪,很快就感染了全场,用孟德斯鸠的话来说,这就是从效果本身来提高效果。在一对男女农民对话的那一场,这种效果达到了顶点。国王在场是不许鼓掌的,这就使每句台词都听得清清楚楚:剧本和作者都沾了便宜。我听到四周有许多美若天仙的女人在嘁嘁喳喳,彼此在低声说:“真美啊。真好听。没有一个音符不打动你的心。”我把那么多可爱的人全都感动了,这种乐趣使我自己也感动得要流出眼泪来;到第一段二重唱时,我的眼泪真忍不住了,同时我注意到哭的人也并不只是我一个。我有一阵子凝神自思,回想起在特雷托伦先生家里开音乐会的那一幕。这种回忆大有奴隶把桂冠捧上凯旋者头上的那种滋味;但是这个回忆转瞬即逝,我马上就充分地、一心一意地享受着体味自身光荣的那种乐趣了。然而,我深信,在当时,性的冲动远远超过作为作者的虚荣心;毫无疑问,如果在场的都是男人,我就决不会象当时那样不断地浑身火热,恨不得用我的嘴唇去吸尽我令人流出的那些香甜的泪水。我曾见过一些剧本激起了更热烈的赞赏之情,但是从没见过这样普遍、这样美妙、这样动人的陶醉摄住了整个剧场的观众,特别是在宫廷里,又是首场演出。凡是看到这个场面的人应该都还记得,因为它的效果是空前的。

    奥蒙公爵先生当晚打发人通知我,叫我第二天十一点钟左右到离宫去,要我觐见国王。给我送这个口信的是居利先生,他还补充一句说,他认为是要赐给我一份年金“诚”为世界本质,认为“不诚无物”。其学说经孟轲发展,后,国王要亲自对我宣布。

    谁会相信,紧接着这样辉煌的日子后面的那一夜,对我竟是焦灼而又尴尬的一夜呢?一想到要觐见,我首先想到此后我需要常常往外跑,当晚看戏时,这种需要已经使我吃了不少苦头,明天,我在长廊里或者在国王的房子里,跟所有那些显贵在一起,等候国王陛下走过,这种需要将会使我痛苦难当。这个毛病一直是使我避免社交,阻止我和贵妇们呆在屋里的主要原因。我只要一想到这种需要可能使我陷入的窘境,我就急得难忍,忍不住就得闹笑话,而我是宁死也不愿闹笑话的。只有尝过这种滋味的人才能了解到不敢冒此危险的畏惧心情。

    然后我又想象到了国王面前,被介绍给国王陛下,陛下惠然停了下来,对我说话。在答话的时候就需要准确、镇定。我这该死的腼腆,连在最不足道的生人面前都会使我手足无措,到了法国国王面前还会饶过我吗?会使我在恰当的时候讲出恰如其分的话吗?我很想既不放弃我已经习惯的那种严肃的态度和口吻,同时又能表示出我对这样一位伟大的君主所给的荣宠深知感戴,因此我就应该在堂皇而又恰当的颂词中蕴藏一点伟大而有益的真理。要想预先准备好巧妙的回答,就必须猜准他可能对我说些什么话,而且,我深信,就是猜准了,一到他面前,我预先想好的话连一句也是想不起来的。这时候,当着满朝文武的面,万一在我慌乱之中又把我平时那些蠢话露出一句半句,我会成个什么样子呢?这种危险使我惊慌、害怕、颤抖,使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不让自己出这个丑。

    诚然,那笔可以说是到手的年金,我是丢掉了;但是我也就免除了年金会加到我身上的那副枷锁。有了年金,真理完蛋了,自由完蛋了度;一说姓尹名喜。相传曾为函谷令尹,曾与西去的老子相,勇气也完蛋了。从此以后怎么还能谈独立和淡泊呢?一接受这笔年金,我就只得阿谀逢迎,或者噤若寒蝉了:而且谁能保证年金准能发到我手上呢?又有多少交涉要办啊!又得向多少人恳求啊!为保持这笔年金,会比不要这笔年金添多少麻烦,招来多少不快。因此我觉得放弃这笔年金,就是采取一个合乎我的生活原则的决定,要实际,不要面子。我把我的决心告诉了格里姆,他毫不反对。对别的人,我只以健康为理由,当天早上就走了。

    我这一走可轰动了,遭到了普遍的谴责。我的理由是不可能被大家都了解的。众口一辞,指责我的行动是出于愚蠢的骄傲。这使任何不会这样做的人的忌妒心得到了更好的满足。第二天,热利约特给我写了一个便笺,详细说明了我的剧本的成功,以及国王自己怎样看入了迷。他告诉我说;“国王陛下整天用他的王国里最不入调的嗓子,一个劲儿唱‘我失去了我的忠仆;我失去了我的全部幸福。’”他还说,不出半个月,《乡村卜师》还要再演一次,这第二次的演出将在全体公众面前证实初场的圆满成功。

    两天后,晚上九时左右,我正走进埃皮奈夫人家,准备在那里吃晚餐,忽然在门口看到一辆马车迎面而来。有个人从马车里向我拍手,叫我上车。我上去一看,原来是狄德罗。他跟我谈起年金的事,显出十分热中的样子,我简直没有料到,一个哲学家对这种问题会这样热中。他并不认为我不愿觐见国王是什么罪过,但认为我对年金那么漠不关心倒是罪不容赦。他对我说,如果单为我自己打算,不关心实利倒也罢了,为勒·瓦瑟太太和她的女儿打算而不关心实利就不应该,我有责任不放弃用任何可能的正当方法为她们谋求生活费用。由于人家究竟不能说我已经拒绝了这笔年金,所以他坚持,既然人家似乎有意要批年金给我,我就该提出请求。并且一定要不惜任何代价把它弄到手。尽管我感谢他的热心,却并不欣赏他那些至理名言,我们在这问题上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吵,这也是我和他的第一次争吵。我们发生过的争吵一直都是这一类的,他硬要我做他认为我应该做的事,而我就偏不肯做,因为我认为不应该做。

    我们分手时,时间很晚了。我要领他上埃皮奈夫人家去吃晚饭,他硬不肯。我本想把我所喜爱的人都联合起来;出于这个愿望我在不同的时机作出了很大努力,要他去看她,甚至把她带到他的门口柏林学派20世纪20—30年代出现于柏林大学的一个逻,而他却给我们吃了闭门羹,总是不肯见他,而且他谈起她的时候总是用鄙夷的语气。只是在我跟她,后来又跟他闹翻了之后,他们两人才有了交情,他才开始在说起她的时候带着钦敬的心情。

    从那时候起,狄德罗和格里姆就仿佛努力要离间我那两位“女总督”和我的关系了,他们暗示她们说,她们之所以不能更宽裕点,全是怪我不好,说她们跟着我是永远不会有什么好日子的。他们没法叫她们离开我,答应凭埃皮奈夫人的情面,给她们找个食盐分销站、烟草公卖店之类的工作。他们还想把杜克洛和霍尔巴赫拖进他们的同盟,但是杜克洛一直拒绝跟他们走。这整套把戏,我当时已经感到了一点,但是我只是在很久以后才弄清楚。我时常抱怨我的朋友们这种盲目而多事的热忱,象我这样病魔缠身,他们还要想方设法把我投进最伶仃孤苦的境地;他们自以为是要竭力使我幸福,而事实上他们所使用的方法只能给我带来不幸。

    一七五三年的狂欢节,《乡村卜师》在巴黎演出了。在这以前,我抽空写了前奏曲和幕间歌舞。这个幕间歌舞,象印刷出的那样,应该从头到尾都是表演的动作,而且是用一个题材贯串下去,以便提供一些有趣的场景。但是,当我把这个意见向歌剧院提出的时候,人家连听都不肯听,因此,只好照常例杂缀一些歌唱和舞蹈:这样一来,这个穿插尽管充满了许多美妙的意趣,不使正剧减色,但只取得了平平常常的成功。我把热利约特的宣叙曲取消了,恢复了我原来的那首,也就是现在印出的那首。这段宣叙曲,我承认是稍微法国化了一点,也就是说,被演员们拖得冗长了一点,然而它不但没有使听众感到刺耳,而且取得的成功绝不在咏叹调之下,听众甚至觉得至少写得和咏叹调一样好。我把我的剧本题献给杜克洛,因为他是它的保护人。我并且声明,这将是我唯一的题献。但是我后来又征得他同意,作了第二次题献,不过,他应该认为他有了这个例外,比没有这个例外还要光荣。

    关于这个剧本,我有很多有趣的轶事可说,不过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谈,没有空闲时间在这里多讲了。也许有一天我在补编里还要谈到这些轶事。然而,尽管如此“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③指道。三国魏何晏《无名论》:,有一则轶事我却不能不提一下,它与整个下文都可能有些关系。我有一天在霍尔巴赫男爵的书房里参观他的乐谱。当我浏览了各种各样的乐谱以后,他指着一部钢琴曲的集子对我说:“这是人家特别为我写的,都别有风味,也适合于歌唱。除了我之外,谁也不知道,将来也永远不会看到。你应该选一首用在你的幕间歌舞里去。”我脑子里的歌曲和合奏曲的题材比我所能用的要多得多,我当然很不在意他那些曲子。然而他再三敦促,我碍于情面,就选了一段牧歌,把它压缩了,改成三重唱,作科莱特的女伴们上场时之用。几个月后,当《乡村卜师》还上演的时候,我有一天到格里姆家,发现许多人围在他的钢琴旁边。格里姆一见我到,便立刻从他的钢琴那儿站起来。我无意识地对他的语架看了一眼,发现正是霍尔巴赫男爵那个乐曲集,打开的正是他敦促我采用、并保证永远不会离开他手的那支曲子。不久以后,有一天埃皮奈先生家里正举行演奏会,我又看到那同一本乐曲集摊开在他的钢琴上。格里姆也好,任何别人也好,从来都没有谈到过这支曲子;如果不是若干时日以后有谣言散布出来,说我不是《乡村卜师》的作者,我也不会在这里提起这件事情的。因为我从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音乐家,我深信,要不是我那部《音乐辞典》,人们最后会说我根本不懂音乐。

    在演出《乡村卜师》以前的若干时候,巴黎来了一些意大利演滑稽剧的演员,人家让他们在歌剧院舞台上演唱,没有预料到他们会产生什么影响。虽然他们很拙劣,而乐队当时也很糟糕,把他们演的剧本糟蹋得不成样子,然而他们的演出还是使法国的歌剧大为逊色,一直到现在还没能恢复过来。法国和意大利的两种音乐,在同一天,同一个舞台上演奏,这就把法国人的耳门打开了:在听了意大利音乐那活泼而强烈的曲调之后,没有一个人的耳朵再能忍受他们本国音乐的那种拖拉劲儿了;那些滑稽剧演员一演完,听众就走光了。人们迫不得已,只好改变次序,让滑稽演员最后演出。那时正演《厄格勒》、《皮格马利翁》、《天仙》,但都站不住脚。只有《乡村卜师》还能比一比,即使在《servapadrona》(《女仆情妇》)演出之后还有人听。当我写我那个短剧的时候,我脑子里是充满了那一类曲子的,而我也是从这一类曲子当中得到了启发。但是我万万想不到有人会把我们的短剧跟那一类曲子一个一个地核对。如果我是个剽窃手的话,那我该有多少剽窃行为被揭露出来,人家又该要费多少心机去揭露这些剽窃行为啊!然而,并无其事:他们费尽心机也没有在我的音乐里找到任何别种音乐的最微小的痕迹。我的全部歌曲,跟所谓原本比起来,都是崭新的,正如我所创造的音乐的性质是崭新的一样。准要是让蒙东维尔或拉莫也来经受一下这样的考验的话,恐怕他们要被弄得粉身碎骨的。

    那些滑稽剧演员为意大利音乐赢得了一批十分热烈的拥护者。整个巴黎分成两派,比争论国家大事或宗教问题都要激烈。一派权力大些,人数多些,都是些王公大人、富豪和贵妇人,他们支持法国音乐;另一派更自信,更激烈,都是些真正的内行,一些有才华、有天才的人。这一支人马在歌剧院里聚集在王后的包厢底下。另一派则充斥整个池座和正厅,但中心是在国王的包厢底下。当时那些著名的派系名称,什么“国王之角”和“王后之角”,就是从这里出来的。争论越来越热烈,就产生了许多小册子。“国王之角”想开玩笑,却遭到《小先知者》一文的嘲讽;他们想说理,又被《论法国音乐的信》打垮了。这两篇小文章,前一篇是格里姆写的,后一篇是我写的,是这场论争后唯一存留下来的两部作品:其余的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但是,《小先知者》——人们很久都认为是我写的,尽管我予以否认——被当作游戏文章看待,没有使作者受到任何委屈。而《论法国音乐的信》却引得人家认真起来了,法国人一致起来反对我实体表现出来的不同的属性。,认为法国音乐受了侮辱。这个小册子所产生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后果,是值得用塔西陀的史笔去描写的。那时正是议院和教会大闹纠纷的时候。议院刚被解散,群情愤激达到了顶点:武装起义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小册子一出来,登时一切争论都给忘记了,大家都只想到法国音乐的危机,所谓起义,矛头就是对着我的。这场围攻的声势是如此之大,全国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忘怀。当时在宫廷里,问题只是在把我关进巴士底狱呢还是把我放逐出去。如果不是佛瓦耶先生指出这样小题大做实在可笑的话,御旨都要发下来了。日后人们听说我这个小册子也许曾在全国范围内阻止了一场革命,一定以为是痴人说梦。然而,这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全巴黎现在都还能证明,因为这件离奇的轶事距今才不过十五年多一点。

    我的自由虽然没有受到妨害,可是侮辱却没有少受,甚至生命都遭到威胁。歌剧院的乐队堂而皇之地策划要在我走出剧院的时候把我暗杀掉。有人把这事告诉了我,我到歌剧院去得反而更勤些,只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对我有厚谊的火枪手队军官安斯莱先生每逢我散戏出门时瞒着我派人保镖,这样才使那阴谋未能得逞。歌剧院那时刚改归市当局管辖,巴黎市长的第一项德政就是取消我的入场券,并且做得极其无耻,竟在我入场时公开拒绝我,以致我不得不买一张池座票,免得那天遭到碰壁回头的难堪。这种不公平的处理特别令人愤慨,因为我把我的剧本让予他们的时候,唯一的代价就是永久免费入场的权利。虽然这种免费入场是一切作者应有的权利,而且我还有双重资格取得这种权利,但是我还是当着杜克洛先生的面正式提了出来。诚然,没有等我提出要求,歌剧院出纳员就送给我五十个金路易作为酬金,可是,不但这五十个金路易抵不上我照章应得的款数,而且这笔款子与入场权毫无关系,因为这个入场权是正式规定的,同酬金毫不相干。他们这种做法可谓集罪恶与粗暴之大成,以致社会公众尽管当时对我的敌意正达高潮,仍然为之震惊;昨天辱骂我的人,今天竟在正厅里大叫大嚷,说这样剥夺一个作家的入场权,实在可耻,说这个作家完全有权享受这种权利,甚至还可以要求双份权利。意大利的谚语说得真不惜,ogn’unamalagiustiziaincasad’altrui(人人都在别人的事情上才主持公道)。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有一个办法。既然对方取消了原来约定的代价,我就索回我的作品。我为此写信给达让森先生,他那时正主管歌剧院那一部门,我在信里附了一份备忘录,列举的理由是不容置辩的,但是始终不得答复,也无效果,那封信也是一样。这个不公正的人的沉默,我一直不能忘怀,我对他的品质和才能始终是不大佩服的,这次的沉默更不能增加我对他的钦佩。就这样,他们把我的剧本扣留在歌剧院而把我让予的代价强行剥夺了。弱者对强者如此,就叫做盗窃;强者对弱者如此,不过是把他人的财产据为已有而已。

    至于这部作品的经济收益,虽然我只收到它在别人手里可能产生的四分之一,数目仍然相当可观,够我生活几年,并且补充我抄缮工作的不足者主要代表有米海洛夫斯基等。哲学基础是实证主义、新康,因为抄缮工作一直是进行得不够好的。我得到了国王的一百个金路易,又从美景宫的演出得到了蓬巴杜尔夫人的五十个金路易——在这次演出中,蓬巴杜尔夫人亲自饰科兰一角,——再加上歌剧院的五十个金路易和比索刻印剧本的五百法郎。这个短剧,一共只费了我五、六个星期的工夫,尽管我运气不好,做事又笨拙,还是使我挣到了差不多和后来《爱弥儿》使我挣得的同样多的钱,而《爱弥儿》却费了我二十年的思考,三年的劳动。不过我为这剧本给我造成的宽裕的经济条件也付出了相当的代价,因为它给我招来了无穷的烦恼:它是许多在很久以后才爆发出来的暗中忌妒的根苗。自从这个剧本取得成功以后,我再也看不到格里姆、狄德罗以及差不多所有我认识的文人从前的那种恳挚坦率,那种一见我就表现出来的兴高采烈了。我在男爵家一露面,大家就停止了一般的交谈。人们分成一小群、一个堆的,彼此窃窃私语,我一人呆在那里不知跟谁说话才好。这种令人难堪的摒弃,我长久以来都豁达对之;由于霍尔巴赫夫人和蔼可亲,始终很好地接待我,只要她丈夫的那种粗鲁的态度还能忍受得了,我就忍着。但是有一天,他竟毫无道理、毫无借口、粗暴万分地攻击我。当时狄德罗和马尔让西都在场,狄德罗一声也没有吭,马尔让西后来时常对我说,他真佩服我当时回答的那种温和态度和克制工夫。霍尔巴赫的这种失态等于下逐客令,我终于走出了他的家门,决心不再回去了。虽然如此,我每谈到他和他那一家人,总还是怀着尊敬的态度,而他一谈起我来,却用一些侮辱性的、鄙视的字眼,开口闭口都是“那个小学究”,不用任何别的称呼,然而,他又说不出我对他或对他所关心的任何人有过任何对不起的地方。就这样,他终于证实了我当初的那些预言和担心。就我而言,我相信我上述的那些朋友是会原谅我写书的,并且会原谅我写出极好的书,因为这种光荣并非他们所不能有的,但是他们不能原谅我写出了一出歌剧,更不能原谅我这出歌剧获得了辉煌的成功,因为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能走上这样的道路,更不能指望这样的光荣。只有一个杜克洛超脱于这种妒忌之上,他甚至对我更加友爱,并且把我引进季诺小姐家里,在那儿,正跟霍尔巴赫先生家里相反,我受到了尊重、优礼和爱戴。

    正当歌剧院演《乡村卜师》的时候,法兰西喜剧院也在谈它的作者,不过结果稍差一点。由于七、八年来我都没有能使我的《纳尔西斯》在意大利剧院演出,我也就讨厌这个剧院了,觉得那些演员用法语演剧并不高明,我很想把我的剧本拿给法国演员演,而不再给他们演。我把我这个愿望对演员拉努说了,我跟拉努本来就认识,并且,大家都知道,他是个出色的人物,又是个作家。《纳尔西斯》很合他的意,他负责使它作为无名氏的作品演出,并在事先就送了我一些入场券,这使我很高兴,因为我一直是喜欢法兰西剧院超过那另外两个剧院的。剧本被鼓掌通过了,并且不宣布作者姓名就演出了,但是我有理由相信,演员们和很多其他的人并不是不知道作者是谁。古桑和格兰瓦尔两位小姐饰多情女郎的角色;虽然,据我看,全剧的精神没有被掌握,但也不能因此就说绝对演得不好。不过,我对观众的宽厚是很惊讶的,并且也很感动,他们竟有耐性安安静静地从头听到尾,甚至还容许它第二次演出,没有丝毫不耐烦的表现。在我这方面,初演时就感到那么厌烦,以致无法坚持到底。我一出剧院就钻进普罗高普咖啡馆,在那里遇到波瓦西和其他几个人,他们大概也是和我一样,厌烦得坐不下去了。我在那里公开地表示了我的peccavi(真诚的认错),谦卑地、或者说自豪地承认了我是那个剧本的作者,并且说出了大家心里想说的话。写了一个垮了台的坏剧本而且还公开承认自己是作者,这一行径博得了大家的赞赏,而我也并不觉得怎样难堪。我这种坦白承认的勇气还使自己的自尊心得到了某种补偿。我现在仍然相信,在这种情况下,直说出来的骄傲,实在多于不说出来的无谓的羞惭。这个剧本,演出虽然是冷冰冰的,但能够读得下去,所以我把它印出来了。前面的那篇序是我的佳作之一,我在这篇序里,开始阐述我的许多原理,比我直到那时为止所曾阐述的要多一些。

    不久我就有机会在一个更为重要的作品里把这些原理彻底地发挥出来了。我记得,就是在这个一七五三年,第戎学院发表了以《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为题的征文章程。这个大题目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印象,很惊讶这个学院居然敢把这样一个问题提出来。但是,它既然有这样的勇气提,我也就有这样的勇气写,于是我就动手写了。

    为着自由自在地思考这个重大的题目,我到圣-日尔曼去作了一次为期七、八天的旅行,同行的有戴莱丝和我们的女主人(她是个正派女人)以及她的一个女友。我把这次旅行看成是平生最惬意的旅行之一。天气十分晴明,这两位善良的女人负责照顾一切,掌管开销;戴莱丝和她们一起玩;我呢个完整的世界观,是一个哲学体系”,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不需要操一点心,到吃饭的时候就跟她们无拘无束地寻点乐趣。

    每天其余的时间,我就钻到树林深处,在那里寻找并且找到了原始时代的景象,我勇敢地描写了原始时代的历史。我扫尽人们所说的种种谎言,放胆把他们的自然本性赤裸裸地揭露出来,把时代的推移和歪曲人的本性的诸事物的进展都原原本本地叙述出来;然后,我拿人为的人和自然的人对比,向他们指出,人的苦难的真正根源就在于人的所谓进化。我的灵魂被这些崇高的沉思默想激扬起来了,直升腾至神明的境界;从那里我看到我的同类正盲目地循着他们充满成见、谬误、不幸和罪恶的路途前进,我以他们不能听到的微弱声音对他们疾呼:“你们这些愚顽者啊,你们总是怪自然不好,要知道,你们的一切痛苦都是来启你们自身的呀!”

    《论不平等》就是这些默想的结果。这部作品比我所有其他的作品都更合狄德罗的口味,并且他为这部作品所提的意见对于我也最为有益,但是这部作品在全欧洲却只有很少的读者能读懂,而在能读懂的读者之中又没有一个愿意谈论它。它是为着应征而写的:我就把它寄出去了,但是心里预先就已经料定它不会得奖,因为我深知各学院之设置奖金绝不是为着征求这种货色的。

    这次旅行和这次写作对我的气质和健康都有好处。我因苦于尿闭症而完全听任医生摆布已经有好几年了,他们没有减轻我的痛楚,反而耗尽了我的精力,毁坏了我的体质。从圣-日尔曼回来后,我的体质增强了一些作为认识活动中心的主体概念。断言有意识的自觉活动着的,自己感到好多了。我就按照这种办法去做,决心不管是痊愈还是死亡,反正不找医生不吃药,永远跟医药绝缘。这样,我就开始过一天算一天:如果不能出门,就安安静静地呆着,一有气力走动,就走动一下。在巴黎,跟那些自命不凡的人们在一起,这种生活太不合我的口味了。文人的勾心斗角,他们那些可耻的争吵,写的书那么缺少真诚,在社交界中又是那么一副专断的神气,凡此种种,对我来说,都是太可惜、太格格不入了。就是在跟我的朋友们的交往中,我也太难发现笃实敦厚的气氛、开诚布公的精神、率真的态度。所以,我恨透了这种喧嚣的生活,开始热切地盼望能到乡间居住;即使我的职业不容许我长期乡居,我至少要把我所有的一点空闲时间在乡间度过。有好几个月,我吃过午饭的第一件事,就是独自一人跑到布洛尼森林去散步,思考一些作品的题材,直到夜里才回家。

    当时我和果弗古尔来往极其密切,他为了职务关系,不得不到日内瓦去跑一趟,劝我和他同行。我同意了。我的身体不够好,少不了女总督的照顾,因而决定她也同往,让她母亲看家。一切都安排停当,我们三人就在一七五四年六月一日一同启程了。

    我应该记下这次旅行,因为这是我活了四十二岁第一次经历的一件事,它震撼了我那与生俱来一直毫无保留地对人的充分信任的本性。我们包了一辆马车,不换马,每天只走很短一段路程。我时常下车步行。我们刚走了一半路程,戴莱丝就表示她极其厌恶独自跟果弗古尔留在车里。每当我不顾她的恳求,还是要下车的时候,她也就下车步行。我把她这样任性的脾气骂了很久,甚至于坚决反对她下车,直到最后,她迫不得已就把原因对我说明了。当我听说我这位年已六十有余,老态龙钟,有脚气病,又因追欢寻乐而断伤了身体的朋友果弗古尔先生,竟然从我们出发的时候起就想败坏一个既已不算貌美,也已不算年轻,而且还是属于他的朋友的女人,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好象是从云端掉下来一样。而他这种行为,用的手段又极其卑鄙,极其无耻,甚至于要把自己的钱包送给她,还拿了一本淫书给她读,拿他随身带着的那些淫画给她看,企图借此挑动她。戴莱丝气愤极了,有一次竟把他那本丑书从车窗里扔了出去;我还听说,启程的第一天,一阵剧烈的偏头痛使我没有吃晚饭就去睡了,他就利用这两人相对的一段时间去勾引她,动手动脚,简直象个色情狂,象只骚公羊,绝不象个受我信赖而又托以妻子的正人君子。多么惊人啊!这对我又是一件多么未曾料到的伤心事啊!到那时为止,我一直以为友谊是与构成友谊的魅力的全部可爱而高贵的情感分不开的,现在我却生平第一次感到,我不能不把友谊和轻蔑结合起来了,不能不把我的信赖和尊敬,从我所爱的并且还以为被爱的一个人身上收回来了!那个老无赖还在我面前瞒着他那卑鄙龌龊的行为呢。为了不叫戴莱丝为难,我也不得不在他面前瞒着我对他的鄙视,把他一定不会知道的那些反感放在我的心灵深处隐藏起来。你,友谊的甜美而神圣的幻象啊!果弗古尔第一个把你的纱幕在我的眼前揭开了。从那时起又有多少残酷无情的手阻止这个纱幕重新合上啊!

    到了里昂,我就跟果弗古尔分了手,另走萨瓦那条路,因为我不忍心再从离妈妈那么近的地方走过而不去看看她。我看到她了……她的境况多么惨啊,天哪!这是怎样的堕落!她初期的那种美德怎么就荡然无存了?她是当年彭维尔神父叫我去找的那位美貌动人的华伦夫人吗?我的心多么难过啊!我看她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了献是在唯心主义统治德国达数十年之久后,恢复了唯物主义,只有迁地为宜。我早已在我的信里再三敦促她来跟我安安静静地一同生活,我愿意和戴莱丝尽毕生之力使她能享点幸福,这次我又热烈地重复这种请求,但是终归无效。她死钉住她的年金,不听我的话,而她那份年金,虽然照付不误,她自己却长久以来花不到一文钱了。我还是把我的钱分了一小部分给她,如果我不是绝对深知我分给她的钱她一文也享受不到的话,我本应该而且也一定会多分一点给她的。在我居住日内瓦时期,她到沙伯莱作了一次旅行,并且到格兰日运河来看我。她没有钱完成她的旅程,当时我身上又没有那么多钱,一小时后我叫戴莱丝拿去送给她。可怜的妈妈啊!让我把她这一次心地善良的表现再大书一笔吧。她剩下的最后一件首饰就只有一个小戒指了,她把它从自己的手指上脱下来戴到戴莱丝的手指上,戴莱丝立即就又把它脱下来,再套上她的手指,同时洒着热泪亲吻着那只高贵的手。啊!这时正是我偿债的适当时刻啊!我应该抛弃一切而跟她走,相依为命,直到她最后一息,同甘共苦,不问她遭遇如何。我却没有这样做。由于我被另一份感情分了心,我感到我对她的感情也淡薄了,不能指望我的感情对她能有点好处。我为她嗟叹,却没有跟她走。在我生平所感到的一切内疚之中,这个内疚是最强烈、最抱恨终身的。为此,我就理该受到从那时起不断降到我头上来的那些严厉的惩罚:愿这些惩罚能把我的忘恩负义之罪全部抵偿掉吧!这种忘恩负义是表现在我的行为上的,但是它却如此深地刺伤了我的心,足见我这颗心从来也不是一个志恩负义者的心。

    在离开巴黎以前,我已经把《论不平等》那篇文章的献词草拟好了。我把这篇献词在尚贝里写完,就注明某年月日写于尚贝里,因为我想,为着避免一切挑剔,还是宁可不注明写于法兰西或写于日内瓦为好。一到日内瓦,我就沉浸于驱使我回到日内瓦的那种共和主义的激情之中。这种激情又因我在那里所受到的欢迎而更加高涨。我受到各界人士的盛情招待和爱护,满腔沸腾着爱国热忱;但因为我在祖先所奉的宗教之外另奉了一种宗教,从而被剥夺了公民权,所以我又很感到羞惭。于是我决心公开地重奉我祖先的宗教。我想一切基督徒用的都是同样的福音节,而教条内容之所以不同又只是由于各人对自己所不能理解的部分强加解释,那么,在每一个国家里,只有统治者有权确定教义和这不可理解的教条,因此,公民的义务就是承认这个教条,遵从法律所规定的教义。我和百科全书派的人们往来,远没有动摇我的信仰,反而使我的信仰由于我对论争与派系的天然憎恶而更加坚定了。我对人与宇宙的研究,到处都给我指出那主宰着人与宇宙的终极原因与智慧。几年以来,我致力于研读《圣经》,特别是福音书,早就使我鄙视最不配了解耶稣基督的人们所给予耶稣基督的那些卑劣而愚昧的解释。总之,哲学使我追求宗教的精髓,也就使我摆脱了人们用以壅塞宗教的那一堆垃圾般的毫不足道的公式。我既认为对于一个有理性的人来说,没有两种做基督徒的方式,也就认为,凡是与形式和纪律有关的一切,在每一个国度里都属于法律的范围。由于这个原理——这么合情合理的、这么富有社会性的、这么和平的、却又曾给我招来那么残酷迫害的原理——当然要得出这样的结论;我既要做公民,我就应该做新教徒,重新回到我国既定的教义。我决定这样做了;我只希望不一定要到教务会议席前去受讯问。然而圣教法令对这一点却是有明文规定的,不过人们居然愿意为我通融办理。他们指定了一个五、六人组成的委员会来个别地听我发表改宗声明。不幸得很,佩尔得利奥牧师——他对人亲切而又和蔼,我跟他很有交情——竟然想起对我说,大家以能听到我在这个小集会中致词为快。这种期待叫我害怕极了,以致我用了三个星期的工夫,日日夜夜研究一篇准备好的短小的演说词,但到要宣读的时候,慌得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在这个会议席上,我竟做了最愚蠢的小学生,审查委员们替我说话,我呆呆地回答着“是”或“不是”。然后,我就被纳入教团,公民权恢复了。我以公民的身份载入了保安税册,这种保安税只有公民兼市民才缴纳的,我还参加了国民议会的一饮非常全体会议,从执行委员缪沙尔那里接受誓言。对国民议会和教务会议这次对我表示的那种种感情,以及全体官员、牧师和公民的那种种恳挚而客气的态度,我心中非常感激,所以我一面受到那位不离左右的好朋友德吕克的催促,另一面又特别受到我自己内心倾向的驱使,就一心只想回到巴黎去把家庭拆散,把我那些琐事处理一下,把勒·瓦瑟太太和她的丈夫安置好,或者供给他们些赡养费,然后再带着戴莱丝回到日内瓦来,安度余生。

    这样一决定,我就把正经事都暂时停了下来,以便跟我的朋友们一直玩到启程的时候。在所有这些游乐当中,最使我开心的是我和德吕克老头、他的儿媳、他的两个儿子以及我的戴莱丝一同乘船作的那次环湖游览。我们用七天时间作了这一次环游,天气是再好也不过的。我对湖那一边引起我惊叹的许多风景都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几年之后,我就在《新爱洛伊丝》里把这些景色描写了下来。

    我在日内瓦结识的主要知交,除我已经说过的德吕克一家之外,有青年牧师凡尔纳——我在巴黎就已经认识他了,当时对他的估价比他后来的表现要高些;有佩尔得利奥先生——当时是乡村牧师,今天是文学教授神,通过理性(哲学)的批判来改变不合理的现实世界。提,和他交游使人如乘春风,这是使我永远怀念的,虽然他后来认为与我绝交就显得是个漂亮角色;有雅拉贝尔先生——当时是物理学教授,后来当国民议会议员兼执行委员,我曾把我的《论不平等》的文章读给他听,不过没有读献词,他似乎非常叹赏;有吕兰教授——直到他死,我和他一直经常通信,早先他甚至还托我为日内瓦图书馆买书;有凡尔宗教授——我对他,曾以种种事实表示我的依恋与信赖之忱,这些事实原该使他感动的,如果一个神学家能被事实感动的话,但是他也和大家一样,我一作这种表示之后,他就转过脸去不理我了;有果弗古尔的助理和继承人沙必伊——他打算顶掉果弗古尔。取而代之,不久自己倒被顶掉了;有马尔赛·德·麦齐埃尔——他原是我父亲的老朋友,以后又表示愿做我的朋友,当年一度为祖国增光,后来做了戏剧作家,并且想当二百人议会的议员,因而就改变了思想作风,死后成为笑柄。但是在所有这些知交之中,我期待最殷的是穆耳杜,由于他多才多艺,思想激烈,确实是个前途无量的青年。虽然他对我常常有点模棱两可,虽然他跟我的许多最险恶的仇人都有联系,我还是一直爱他,并且我相信有朝一日他将做我死后的辩护人,并为他的朋友复仇。

    在这些往还酬酢之中,我继续保持独自散步的爱好和习一惯,我常在湖岸作相当远的漫步,在这些漫步当中,我那劳动惯了的脑子总是没有闲的时候。我琢磨着我已经订好的《政治制度论》一书的纲要——不久我就要谈到这部书;我又思考一部《瓦莱地方志》和一篇散文悲剧的大纲——这篇悲剧的主题是卢克丽霞,虽然我是在这不幸的女子已不能在法国戏剧中出现的时候大着胆子再让她在舞台上出现,我仍然存着希望,压垮那些敢于嘲笑我的人们。我同时又拿塔西陀来试手,把他的历史第一卷译了出来,译文现在收在我的文稿之中。

    我在日内瓦住了四个月之后,于十月间回到了巴黎。我避免经过里昂,省得又碰见果弗古尔。因为我预定的计划是开春再回日内瓦,所以我在冬天就又恢复了我的生活习惯和正常工作,其中主要的是校阅我的《论不平等》的校样。这部稿子是我委托书商雷伊在荷兰印的,雷伊是我在日内瓦刚认识的新交。由于这部作品是献给共和国的,而这篇献词又可能不中国民议会的意,所以我想等一等,看看献词在日内瓦产生的效果怎样,然后再回日内瓦去。这效果果然于我不利;这篇献词本是最纯洁的爱国热忱驱使我写出来的,却给我在国民议会中招来了许多敌人,在市民中招来了许多忌妒者。舒埃先生当时是首席执行委员,他给我写了一封很客气然而很冷淡的信,原信存在我的函件辑里,甲札第三号。从私人方面——其中有德吕克和雅拉贝尔,我得到了若干奖饰之词;如此而已。我就没有看到一个日内瓦人感谢我在这部作品里表现出来的由衷的热忱。这种冷漠的态度,凡是注意到的人都感到愤愤不平。还记得有一天,我到克利什去,在杜宾夫人家吃饭,同席的有共和国代办克罗姆兰,还有梅朗先生。梅朗先生在席上当众说,国民议会应该为这本书对我有所馈赠,并予以公开褒奖,否则它就有失体面。克罗姆兰是个瘦小而熏黑的人,卑鄙险恶,他不敢在我面前作任何答复,便做了一个可怕的鬼脸,逗得杜宾夫人笑了起来。这部作品为我挣得的唯一好处,除了满足了我自己的良心而外,就是那公民的称号,这个称号是由我的许多朋友,接着又由公众赠给我的。后来我又失掉了这个称号,只是因为我太配享有这个称号了。

    然而,如果没有对我的内心产生更大影响的某些动机的话,单是这个失败是不会阻止我去执行退隐日内瓦的计划的。埃皮奈先生要把舍弗莱特府第原来缺少的那一翼侧的房子添建起来,为此花了很大一笔钱。有一天,我跟埃皮奈夫人一起去看这些工程开广泛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把事物看成永恒不变的东西。,我们顺便散散步,往前多走了大约四分之一里约的样子,直走到花园的那个大蓄水池旁。这儿跟蒙莫朗西森林紧挨着,还有一片漂亮的菜园及一所破烂不堪的小房子,称之为退隐庐。这个幽静而十分可爱的地点,我在去日内瓦旅行之前第一次看见时就注意到了,我曾在兴奋之中不知不觉地冒出过这样一句话:“啊!夫人,多么美妙的住所啊!这才是为我天造地设的一个退隐地点呢。”埃皮奈夫人当时对我这句话没有显得怎样在意。但是这次重来,我非常惊讶地看到,旧房子没有了,换了一所几乎全新的小住宅,房间安排得很好,正合三口之家居住。原来埃皮奈夫人不声不响地叫人做了这件事,并且花钱不多,只从府第工程抽出一点材料和几个工人而已。旧地重游,她看到我如此惊讶,便对我说:“我的狗熊啊,这就是你的退隐地点;你自己选了它,现在是友谊把它献给你。我希望这份友谊能使你放弃你要离开我的那个残酷无情的念头。”我不相信我这一辈子曾经历过比这更强烈、更愉快的感动:我的眼泪沾满了我那女友的慈惠之手;虽然当时我没有完全被征服,却已经极端动摇了。埃皮奈夫人不愿功败垂成,便再三催促我,用尽了方法,托尽了人,来争取我,甚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还怂恿勒·瓦瑟太太和她的女儿来支持她,所以最后她胜利了,使我改变了决心。我放弃了返居祖国的计划,决定并答应来退隐庐住下。她一面等房子干燥,一面忙着准备家具,等到一切齐全,开春就可以迁入了。

    还有件事,也大有助于促使我下这个决心,那就是伏尔泰在日内瓦附近的定居。我知道这个人会在日内瓦闹得天翻地覆的;我若是再去,就会在我的祖国碰到巴黎的那种气氛、风尚和习俗,我又要不断地论战;而且在行动方面,要就是做俗不可耐的迂夫子,要就是做胆小怕事的坏公民,别无他途。伏尔泰关于我的后一部作品写给我的那封信,使我有理由在我的复信里婉转说明我的种种隐忧;那封信产生的结果把我的隐忧都证实了。从此,我认为日内瓦无可救药了,而我也确实没有想错。如果我自觉有此能力的话,也许我应该去顶住那场狂风暴雨。但是我只是单独一人,又羞涩,又极不善词令,而要去对付一个目空一切、富敌王侯、既有大人先生们为他撑腰、又有口若悬河的辩才作他的支柱、而且已经成为女人和青年们的偶像的人,又能做得出什么来呢?我担心冒险犯难,徒劳无益,因而我听从了我的和平的天性,听从了我对安宁的爱好。这种对安宁的爱好,当年使我走错了路,今天在这同一问题上还是使我走错了路。如果我退隐到日内瓦,我能为我自己免掉许多大灾大难;可是我怀疑,即使以我这全部炽烈的爱国热忱,我又能为祖国做出什么伟大而又有益的事来呢。

    特龙香也差不多就是在这时候到日内瓦定居的,不久后到巴黎来闯江湖,赚了大批钱带走了。他一到,就跟让古尔骑士一起来看我。埃皮奈夫人很希望请他个别诊治,但是就诊的人太多,不容易挤进去。她找我设法。我就促特龙香去看她。他们俩就是这样,在我的介绍之下,开始有了交谊,后来他们关系密切了,反叫我吃了苦头。我的命运一直就是这样的;我一把彼此不相关的两个朋友联系起来,他们就准联合起来反对我。不过,虽然特龙香一家在他们从那时就参预的那套使祖国沦于被奴役地位的阴谋之中,个个都把我恨之入骨,这医生却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对我表示好感。他甚至在回日内瓦后还写信给我,建议我到日内瓦去任图书馆荣誉馆长之职呢。但是我的决心已经下定了,这番盛意没有使我动摇。

    也就是在这个时期,我又一次拜访了霍尔巴赫先生,因为他的夫人去世了。霍尔巴赫夫人跟弗兰格耶夫人都是在我小住日内瓦时去世的。狄德罗把霍尔巴赫夫人的噩耗告诉我的时候,说她的丈夫是如何如何悲痛。他的悲痛打动了我的心。我自己也深切怀念这位和蔼可亲的女人,为此写了一封信给霍尔巴赫。这件丧事使我把他一切对不起人的作为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当我从日内瓦回来的时候故得此名。,当他跟格里姆和其他几个朋友周游法国,排遣愁思,也回到巴黎的时候,我就去看他;后来还继续去看他,直到我迁居退隐庐为止。在他那个小圈子里,人们一知道埃皮奈夫人——这时霍尔巴赫尚未跟埃皮奈夫人来往——正在为我准备住所,大家的挖苦嘲笑便和冰雹一般落到我头上来了。他们扬言我需要人家捧场,需要都市的娱乐,连半个月的寂寞也忍耐不了。我自己心里有数,让他们说去,还是我行我素。霍尔巴赫先生免不了对我还是有点好处的,他给勒·瓦瑟老头找到了一个可以安置的地方;老头那时有八十多岁了,他的妻子感到他是个很大的累赘,一个劲儿请我把他打发走。他被送到一个慈善机关去了。差不多一到那里,衰老之年和离家之痛就把他送进了坟墓。他的妻子和其他的孩子们都不怎么怀念他,但是戴莱丝疼爱老父,一直就抱恨终天,后悔不该让老人以风蚀之年,远离她而了此残生。

    差不多与此同时,有个客人来拜访我。虽然他是我的一个旧相识,这次来访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是说我的朋友汪杜尔,他有一天早晨在我万想不到的时候突然来了。另外还有一个人跟他一起。我觉得他变得多么厉害啊!早年的风韵完全没有了,我只见他一副下流样子,使我无法跟他放怀畅叙。也许是我的眼光变了,也许是酒色使他变得迟钝了,再不然他那早年的神来是出于青春的光辉,而现在青春时期早已逝去了。我几乎是无动于衷地接待了他,我们又十分冷淡地分了手。但是他走了之后,我们往日交游的旧情又强烈地勾起了我青春时代的回忆。我的青春是那么温馨地、那么诚笃地献给那位天使般的女人的,而现在这位女人的变化之大也不亚于他啊。还有那幸福时代的许多小故事,在托讷度过的那浪漫的一日,当时我是那么天真、那么酣畅地处在那两个妩媚可人的少女之间,她们对我的唯一恩赐就是让我吻了一下她们的手。但是,尽管如此,她们却给我留下了那么强烈、那么动人、那么持久的怅惘;当年我是感到了一颗少年的心的迷人的全部激荡力量的,现在我相信它们是一去不复返了。所有那许多缠绵的回忆使我为已逝的青春、为永别了的青春狂热,洒下了眼泪。唉!我对这种狂热的不幸重来又该酒下多少眼泪啊,如果我能早料到它会给我带来这么多的痛苦!

    在我离开巴黎之前,就在我退隐前的那个冬天,我还有过一件十分称心的痛快事,我领略到了它的全部纯洁意味。南锡学士院院士巴利索曾以几部戏剧知名,这时又在吕内维尔当着波兰国王的面演了一出剧。他在这个剧本里写了一个竟敢执笔和国王较量的人,以为这样可以博得国王的青睐。斯塔尼斯拉夫为人豪迈,不欢喜讽刺,一看有人竟敢这样在他面前评说时人,非常愤慨。特莱桑伯爵先生奉这位国王之命,写信给达朗贝和我,通知我说,国王陛下有意把巴利索逐出他的学士院。我回信恳求特莱桑先生在波兰国王面前关说,为巴利索开恩。恩是开了,但特莱桑先生以国王名义通知我时,又补充说,这件事将在学士院的档案上登记下来。我又复信说。这样一来,不是开恩,倒反使一个惩罚传于永世了。最后,由于我再三恳请,总算获得了圆满的结果:档案上将不作任何记载,对这种事将不留下任何公开的痕迹。在办理这件事情的过程中,不论是国王也好,是特莱桑也好,都对我表示了敬仰和尊重之意,使我颇感欣幸。我在这件事里感觉到,凡是值得受人尊敬的人,他们对一个人的尊敬,会在这个人的心灵里产生出一种比虚荣心所产生的感情甜美得多、高贵得多的感情。我在我的通信集里已经录下了特莱桑先生的信和我的复函,原稿存甲札,第九、十及十一号。

    我完全知道,万一我这些回忆录将来得见天日,我本想抹去痕迹的事情,自己反倒使它流传下去了;但是,我不得已而传之未来的事还多着呢。我念念不忘地写这部忏悔录的伟大目标和把一切都全盘托出的这样一个不可推卸的责任心莱”。,将不容许我为某些细小的顾忌而意存规避,否则就会使我离开我的目标了。在我所处的这种离奇、独特的环境中,我太应该对真理负责了,不能对别人再有所怜恤。要彻底认识我,就应该从我的一切方面来认识我,不管是好的方面还是坏的方面。我的忏悔必然和许多别人的忏悔联系在一起;凡是与我有关的事,我都以同样的坦率做这两种忏悔,虽然我想对别人多加照顾,但是我不认为我应该对任何别人比对我自己要照顾得多些。我要永远公平、真实,尽可能说别人的好处,只在与我有关的范围内说别人的坏处,并且非不得已时不说。在我被置于这样一种境况时,谁还有权利对我做更多的要求呢?我写忏悔录绝不是为着在我未死之前发表的,也不是在有关的人们未死之前发表的。如果我的命运和这部书的命运都能由我作主的话,这部书应该在我和他们死后很久再出版。但是我的许多强有力的压迫者由于对真理的畏惧而作了种种努力,要把真理的痕迹扫除净尽,这就使我为保留这些痕迹而不得不采取最正确的权利和最严格的公理所容许我采取的一切措施。如果我死后应该湮没无闻,那么我就宁愿不牵累别人,而毫无怨言地把一场不公平的、转瞬即逝的奇耻大辱忍受下去,但是既然我的名字还要存留下去,那么,我就应该努力使拥有这个名字的不幸者的面貌和这个名字一同流传下去——但应该是按真实情况,而不是按许多不公正的敌人处心积虑要描绘的那样。

    第九章

    我急于要住进退隐庐,等不及明媚的春季来临,住宅一收拾好,就赶紧搬进去了。这就引起了霍尔巴赫一伙的一片嗤笑声,他们公开预言,我守不了三个月的寂寞,就会羞惭满面地回到巴黎,过跟他们一样的生活。而我呢,十五年来都是如鱼失水,现在仿佛又要回到故渊,对他们开的玩笑根本没有理睬。自从我不由自主地投身到社交界以来,我没有一时一刻忘记我那亲爱的沙尔麦特和我在那里度过的甜蜜生活。我感到我生来就是为了退隐和乡居的,不可能在别的地方生活得幸福。在威尼斯,在公务纷忙之中,在外交使节的高位之中,在升官晋爵的骄傲之中;在巴黎,在上流社会的漩涡之中,在晚宴的口腹享受之中,在剧院的夺目光彩之中,在虚荣的幻烟迷雾之中;对丛林、清溪、幽静的散步的回忆经常使我分心,勾起我的愁思,引起我的嗟叹和憧憬。过去,凡是我能强制自己去做的那一切工作,凡是曾使我打起一阵阵精神来的那一切野心勃勃的计划,都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有一天能过这种幸福无穷的乡间逍遥生活,而这种生活,我此刻正深自庆幸即将到手了。我原以为只有相当的富裕才能实现这种生活,现在我诚然没有发财,但是我觉得,以我这种特殊的地位,无需发财,很可以由完全相反的途径达到同样的目的。我没有一个苏的年金;但是我有点名声,有些才气;我很俭朴,那些为了不招人非议而必需的开销又都摒弃了。除此之外,我虽然懒散,可当我愿意勤劳的时候,还是勤劳的;我的懒散不是游手好闲的人的懒散,而是一个独立不羁的人的懒散,他只是在爱干活的时候才干活。我抄乐谱的这个活计,名既不高,利又不厚,但是靠得住。社会上很满意我有勇气选定这个职业。我不愁没有活干,而且只要我好好地干也就够维持我的生活。《乡村卜师》和我其他作品的收入还剩下两千法郎,有了这笔存项,我就不至于受穷。再者,我正在写几部作品,有希望不必向书商索取高价就可以再补充一些收入,足够使我能从容工作,不必过分劳累,甚至还有散步的余暇。我的小家庭,一共三人,个个都有事做,维持生活并不要太大的花费。总之,我的收入是跟我的需要和欲望相称的,使我有可能按照个人志趣选定的方式过幸福而持久的生活。

    我很可以完全走上牟利的道路,让我这支笔不去抄乐谱,而完全用来写作。以我当时已有的、并且自觉有力量维持下去的那种一飞冲天之势。只要我稍微愿意把作家的手腕和出好书的努力结合起来,我的作品就可以使我生活得很富裕,甚至生活得很豪华。但是,我感觉到,为面包而写作,不久就会窒息我的天才,毁灭我的才华。我的才华不在我的笔上,而在我的心里,完全是由一种超逸而豪迈的运思方式产生出来的,也只有这种运思方式才能使我的才华发荣滋长。任何刚劲的东西,任何伟大的东西,都不会从一支唯利是图的笔下产生出来。需求和贪欲也许会使我写得快点,却不能使我写得好些。企求成功的欲望纵然没有把我送进纵横捭阖的小集团,也会使我尽量少说些真实有用的话,多说些哗众取宠之词,因而我就不能成为原来有可能成为的卓越作家,而只能是一个东涂西抹的文字匠了。不能,绝对不能。我始终感觉到,作家的地位只有在它不是一个行业的时候才能保持,才能是光彩的和可敬的。当一个人只为维持生计而运思的时候,他的思想就难以高尚。为了能够和敢于说出伟大的真理,就绝不能屈从于对成功的追求。我把我写的书送到公众面前,确信是为公众的利益说了话,而其他的一切都在所不计。如果我的作品被人抛弃了,那是因为人们不愿从中吸取教益,那就算他们活该。就我而言,我并不需要靠他们赞许来生活。如果我的书卖不出去,我的职业也能养活我;也唯其如此,我的书倒真能卖得出去。

    一七五六年四月九日,我离开了都市,从此就不再居住在都市中了;后来,无论在巴黎也好,在伦敦也好,在别的都市也好,几次短暂的勾留,都是路过,或者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我都不把它算作居住。埃皮奈夫人坐自己的车来接我们三人,她的佃户来运我的简单的行李,当天我就住定了。我发现我这小小的幽居里的布置和陈设都很简单,但是干干净净,甚至还很雅致。为这陈设费了一番工夫的那只手使这陈设在我的眼光里格外具有一种不可估量的价值。我觉得在我的女友家里作客,住在我亲自选择的、由她特意为我建造起来的一所房子里,真是乐趣无穷。

    虽然天还很冷,甚至还有些残雪,大地却已经开始萌动了;紫罗兰和迎春花已经开了,树木的苞芽也开始微绽。我到的当天晚上,差不多就在我的窗前争,认为只要经济的发展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新社会,资本,在毗连住宅的一片林子里就听到了夜驾的歌唱。我矇眬地睡了一阵之后醒来。忘记了已经迁居,还以为是在格勒内尔路呢。忽然一阵莺声叩动了我的心弦,我在狂喜中叫道:“我全部的心愿终于实现了!”我首先关心的就是我对周围的那些乡村景物的印象如何。我先不安排我的房间,而是先出去散步。在我的住宅周围,没有一条小径,没有一片修林,没有一丛灌木,没有一块僻壤,不是我在第二天就跑遍了的。我越观察这个媚人的幽境,就越觉得它是为我而设的。这地方僻静而不荒野,使我恍如遁迹天涯。它具有那种都市附近难以找到的美丽景色;你突然置身其中,就绝对不能相信这里距巴黎只有四里约之遥。

    我沉醉于乡村景物中的几天之后,才想到应该把文稿整理一下,把工作安排安排。一如既往,我规定上午抄乐谱,下午带着我的小白纸本和铅笔去散步。我从来只有subdio(在露天下)才能自由自在地写作和思考,所以不想改变这个方法,我打算从此就把那片几乎就在我门口的蒙莫朗西森林当作我的书房。我已经有好几部作品都开了头,现在拿起来检阅了一番。我的写作计划是相当壮观的;但是在城市的喧嚣之中,进展一直很慢。我原就打算等到纷扰减少一点的时候,稍微做得快一些。我想现在可以说宿愿是终于实现了。象我这样一个常常生病的人,又常跑舍弗莱特、埃皮奈、奥博纳、蒙莫朗西府,又常被许多没事做的好事者跑到家里来钉住不放,而且又始终如一地拿半天的时间抄乐谱,如果人们数一数、量一量我在退隐庐和蒙莫朗西度过的那六年之中所写出的作品,我相信,他们会发现,如果我在进一段生活中浪费了时间,至少也绝不是浪费在无所事事上面。

    在我已经动笔写的那些作品之中,我长久以来就在构思,搞得最有兴味,并想以毕生的精力去搞,而且,依我主观的看法,将来最能使我成名的,就是我那部《政治制度论》。我第一次想写这样一部书,已经是十三、四年前的事了。那时我在威尼斯,曾有机会看出,这个被人们如此夸耀的政府,竟有那么多毛病。从那时起,通过对伦理学历史的研究,我的眼光又扩大了许多。我发现,一切都从根本上与政治相联系;不管你怎样做,任何一国的人民都只能是他们政府的性质将他们造成的那样;因此,“什么是可能的最好的政府”这个大问题,在我看来,只是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政府性质能造就出最有道德、最开明、最聪慧、总之是最好的人民?——这里“最好”这个词是就其最广泛的意义而言的。我又看出,这个问题又极接近于这样一个问题(即使两个问题不是相同的):哪种政府在性质上最接近于法呢?由此便产生:什么是法?以及一连串与此同样重要的问题。我看出,所有这一切正把我引导到伟大的真理上面去,这些真理有益于全人类的幸福,特别有益于我的祖国的幸福——在我最近那次旅行当中,我在我的祖国没有找到在我看来足够正确、足够明晰的关于法律与自由的概念。我曾以为,用这种间接的方式为我的同胞提供这些概念,是最能顾全他们的自尊心的,也是最能使他们原谅我在这个问题上比他们看得稍远一点的。

    虽然我写这部作品已经五、六年了,写得还是不多。写这一类书是需要沉思默想的,需要闲暇与安静。而且,我这部书是悄悄地写的。我不愿意把这个计划告诉任何人,连狄德罗也没有告诉。我生怕基本内容,摒弃世务,专谈玄理。以西晋王导辈时为盛。东,对于我写书的时代和国度来说,这计划显得太大胆了,朋友们的惊慌会妨碍我的计划的执行。我还不知道它能否及时完成,赶在我生前出版。我希望能无拘无束地把我的这个题目所要求的一切都全部发挥出来;我深信,我既没有喜欢讽刺的脾气,又绝不想攻击别人,平心而论,我应该是无可指摘的。当然,我希望能充分利用思想的权利,这是我与生俱来的权利,但同时我始终还是尊敬我必须生活于其治下的这个政府,永远不违背它的法令;我一面十分谨慎,不去违犯国际法,另一面也不愿意因畏惧而放弃国际法所赋予我的利益。

    我甚至还要承认,以异国之人而生活在法兰西,我觉得我的处境是十分有利于放胆说出真理的;因为我很清楚,只要继续维持我原先的打算,不在法国出版任何未经批准的东西,那么,不管我的见解如何,不管在别的什么地方出版什么作品,我在法国都无须对任何人负责。就是在日内瓦,我也不能有这样的自由,因为在那里,不管我的书是在哪里印刷的,官方都有权指摘它的内容。这点考虑大大地促使我接受埃皮奈夫人的邀请而放弃去日内瓦定居的计划。我感觉到,正如我在《爱弥儿》里所说的那样,除非你是个阴谋家,否则,你若是想为祖国的真正利益写书,你就不应该到祖国的怀抱中去写。

    使我觉得我的处境更加有利的,就是我怀有这样一种信心:法国政府也许并不怎样看重我,但是它即使不以保护我看成是自己的一种光荣,至少也会以不干涉我看成是自己的光荣。我觉得,对阻止不了的事予以宽容,从而拿这种宽容作为自己的一种功绩,倒是一个很简单却又很巧妙的政治手腕。要知道,法国政府有权做的,不过是把我驱逐出境;如果把我驱逐出境,而我的书还照样能写,或许还写得更少克制,那么,倒不如就让我安安静静地在法国写,把作者留在法国作为对作品的担保。而且,法国政府这样做,就是对国际法表示了一种开明的尊重,从而把全欧洲对它的根深蒂固的成见一扫而光。

    有些人根据以后的事态发展判断,认为我的这种信任使我上了当,其实这种人很可能还是自己看错了。在后来把我吞没了的那场风暴中,我的书曾被用作借口,但是人们真正恨的还是我本人。他们很少把书的作者放在心上源泉。认为个人有限的意识是“普遍心灵”的再现,事物只,他们要毁掉的是我让-雅克这个人。人们在我的作品里所发现的最大罪恶正是我的作品给我带来的荣誉。我们不要一步就跨到将来吧。直到现在,这个谜对我仍是一个谜,我不知道它将来能否在读者眼里揭开。我只知道这样一点:如果我公开发表出来的那些原理应该给我招来我所受到的那些对待的话,我早就成了那些原理的牺牲品了,因为,在我所有的著作中,把那些原理表现得最果敢——如果不说是最大胆——的一部,甚至在我退居退隐庐之前就已经产生出它的效果了。然而虽不是没有人曾想跟我寻衅争吵,但是根本就没有人想到阻止那部作品在法国印行,它在法国就跟在荷兰一样,是公开出售的。自此以后,《新爱洛伊丝》还是同样顺利地出版了,我敢说,同样地受到欢迎。而且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一点是:这个爱洛伊丝临终时的那番表白与萨瓦副主教所表白的完全一样。《社会契约论》里的一切大胆的言论早在《论不平等》里就有了;《爱弥儿》里的一切大胆的言论也早在《朱丽》里就有了。这些大胆的言论既然没有为前两部作品激起任何流言蜚语,那么使后两部作品招来流言蜚语的当然就不是这些大胆的言论了。

    另一项工作,性质大致相同,但计划订得比较晚,它是此刻最使我关怀的,这就是圣皮埃尔神父著作的摘选。由于叙事的线索,这部书我直到现在还没有谈到。在我从日内瓦回来以后,马布利神父就向我提起这件事,不是直接提起,而是通过杜宾夫人,因为杜宾夫人也出于某种利害关系,希望我接受这个意见。她是巴黎那三、四个曾拿老圣皮埃尔神父当作宠儿的美妇人之一;虽然她不是独占对神父的偏爱,至少是和文基荣夫人一同分享这种偏爱的。这位善良的老人死后,她对他保有的那种敬爱之忱,足以使他们双方都受到尊敬,因此,如果她看到她的朋友的那些未曾出世即已夭拆的文稿能由她的秘书复活起来,她是会感到光荣的。这些夭折的稿子里并非没有许多绝妙的思想,但是表达得太坏了。读来令人厌倦;说来也怪,圣皮埃尔神父把他的读者当作孩子看待,而说起话来却把他们当作大人,太不注意怎样使人听懂他所说的话。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建议我做这件工作,一则这件工作本身是有益的,再则它很适合于一个勤于动笔而懒于著作的人,适合于一个以构思为苦,宁愿就其所好,注疏别人的见解而不愿自创新意的人。此外,我既然不让自己局限于阐释的任务,谁也不能禁止我有时也去思考,因而我也就可以赋予这部作品以这样一种形式:使许多重要的真理披着圣皮埃尔神父的外衣钻到这个作品里来,这比披着我自己的外衣还要妙。不过这件工作也并不轻松,需要细读、深思、加以摘录的,足足有二十三大本之多,又冗长,又混乱,充满着赘词、重复、浅薄或错误的见解,必须从中搜寻出某些伟大而美妙的思想,而这给了我以忍受这种苦工的勇气。如果我能反悔而不至有伤脸面的话,我也常想把这份苦差使摆脱掉的;但是当我接受神父的手稿的时候(这些手稿是他的侄儿圣皮埃尔伯爵应圣朗拜尔的请求交给我的),我可以说是应承了要拿它来派用场的,因此,要么就把稿子还给人家,要么就得设法加以利用。我把这些手稿带到退隐庐的时候,就是作这后一种打算的,所以这也就是我准备把空闲时间用上去的第一部作品。

    我还思考着第三部作品,是我对自身的观察使我想起来要写的;如果我的文笔能配得上我原定的计划的话,我很有理由希望能写出一部真正有益于人类的书,甚至可能是对人类最有益的书籍之一;我越这样想,就越感到有勇气去着手这个工作。我们都曾注意到,大部分人在他们的生活过程中往往与他们自己不甚相似,仿佛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人。我并不是为了证明这样一个显著的事实而要写一部书;我有更新颖、甚至更重要的目标,那就是要寻找这些变化的原因,特别注重那些操之在我的原因,以便说明我们应该怎样控制这些原因,使我们变得更好,更自信。因为,无可置辩,对于一个正派人来说,抵抗一些已经形成的欲念是比较痛苦的,如果他能上溯到这些欲念的根源而就其始生时加以预防、改变或纠正,就不会那么痛苦了。一个受到诱惑的人,第一次抵抗住了,因为他是坚强的,另一次就屈服了,因为他软弱了;如果他还是和前次那样坚强的话,他就不会屈服的。

    当我一面探测自己,一面观察别人,来寻求这种种不同的生活方式究竟是从何而来的时候,我发现生活方式大部分是由外界事物的先入印象决定的。我们不断地被我们的感官和器官改变着,我们就不知不觉地在我们的意识、感情、乃至行为上受到这些改变的影响。我搜集的许许多多明显的观察资料都是没有争论余地的;我觉得这些观察资料供一组发现意义的“痕迹”,从而给本文开辟无限的可能性。,由于它们是合乎自然科学原理的,似乎很能提供一种外在的生活准则,这种准则随环境而加以变通,就能把我们的心灵置于或维持于最有利于道德的状态。如果人懂得怎样强制生理组织去协助它所经常扰乱的精神秩序,那么,他就能使理性不出多少偏差,就能阻止多少邪恶产生出来啊!气候、季节、声音、颜色、黑暗、光明、自然力、食物、喧嚣、寂静、运动、静止——它们都对我们这部机器产生作用,因此也就对我们的心灵产生作用;它们都为我们提供无数的、近乎无误的方法,去把我们听其摆布的各种感情从其起源之处加以控制。这就是我的基本思想,我已经把纲要写出来了,并且我希望,对禀性良好,真诚地爱道德而又提防自己软弱的人们,我这个思想是准能产生效力的,我觉得用这个思想能很容易写出一部读者爱读、作者爱写的有趣的书来。然而,这部题为《感性伦理学或智者的唯物主义》的著作,我一直没有在上面花多少工夫。许多纷扰——读者不久就会知道其中原因的——阻止了我专心去写,人们将来也会知道我那份纲要的命运如何,它是出乎意料地与我自身的命运密切关联着的。

    除了上述这些外,我从若干时候以来就思考着一种教育学说,这是舍农索夫人请我这样做的,因为她丈夫对儿子的教育使她为自己的儿子非常担忧。虽然这问题本身不那么合我的口味,可是友谊的权威使我对这个问题比对所有其他问题都更关心。所以,在我方才说到的所有题目之中,这是我唯一取得成果的一个。我写这个题目时所期望取得的结果。似乎应该给作者带来另一种命运。但是在这里还是不要过早地谈这个叫人伤心的问题吧;在本书的以后各章里,我将不得不谈到它的。

    所有这种种计划都为我散步时提供了沉思默想的材料:我想我已经说过,我只能一面走着,一面沉思;一停步,我也就不能思考了;我的脑筋只有跟我的双脚一齐开动。然而我也曾采取预防措施,为下雨的日子准备了一个室内工作。这就是我的《音乐辞典》。辞典的材料既凌乱,又残缺,又不成样子,使这部作品几乎有重写的必要。我带来了几部为重写而需用的书籍;前此我已经费了两个月的时间从其他书籍摘录了许多东西。这些书籍都是别人从王家图书馆借给我的,其中有几种,人家甚至还允许我带到退隐庐来。这就是我储备的工作,当天气不容许我外出的时候,或者抄乐谱抄厌了的时候,我就在家里编纂。这种安排对我太合适了,所以不论是在退隐庐,还是在蒙莫朗西,甚至后来在莫蒂埃,我一直是这样做的。我是在莫蒂埃完成这项工作的,同时还做了别的一些工作,因为我始终觉得变换工作是一种真正解除疲劳的方式。

    有一个时期,我相当准确地执行我订的作息时间,觉得很满意;但是当明媚的春光把埃皮奈夫人更频繁地引到埃皮奈或舍弗莱特来的时候,我就发现,有些事注《孔子家语·礼运》:“太一者,元气也。”,起先并不怎样叫我劳神,也没有怎么在意,现在就很搅乱我的计划了。我已经说过,埃皮奈夫人有些很可爱的优点;她很爱她的朋友,热心为他们效劳;她既然为朋友不惜时间,不惜精力,那么她也就理应得到朋友们对她的关怀。直到那时为止,我尽着这个义务,并不感到是一个负担;但是最后我认识到,我是给挂上了一条锁链,只是由于友情才使我感觉不到它的份量;由于我憎恶和许多宾朋应酬,我又把这锁链的份量加重了。埃皮奈夫人就利用我的这种憎恶向我提出一个建议,表面上于我方便,实际上于她更方便,这建议就是:每逢她一人在家或者差不多是一人在家的时候,她就派人来通知我。我同意了,没有看出我是承担了什么义务。这个成约的自然结果就是,从此我不是在我方便的时候去看她,而是在她方便的时候去看她,因此我就永远没有把握能有哪天让我自由支配了。这种约束大大损害了我在此以前去探望她时所一直感到的那种乐趣。我发觉,她那么再三再四许给我的那种自由,只是以我永远不加以利用为条件的;有一两次我想试试这个自由,她立刻就派上那么多的人来打听消息,给我写了那么多的便条,为我的健康表现出那么多的大惊小怪,以至我看得很清楚,要想拒绝召之即去,只有借口病得不能起床了。这种约束非接受不可,因此我也就接受了,甚至对我这样一个最恨仰人鼻息的人来说,还算是相当甘心乐意地接受了的,因为我诚心诚意地依恋她,这就大大阻止了我感到那种与依恋并存的束缚。而她呢,就把那些朝拜她的常客不来时在她的消遣时间里所留下的空隙,不管好歹给填补起来。对她来说,这是没有多大意思的补充手段,但是她受不了绝对的寂寞,这究竟比绝对的寂寞还稍胜一筹。然而,自从她想尝试搞文学以来,自从她打定主意,无论如何要写出点小说、信札、喜剧、小故事和这一类无谓的东西以来,她是很有事情可做,很容易把这种寂寞弥补起来的。不过使她感兴趣的还不在写这些东西,而是要把写的东西读给人家听;因此,一逢到她接连涂写出了两三页,她就需要在这项艰巨的工作之后,至少准有两三个自愿捧场的人来听她朗读。我没有荣幸进入这种人选之列,除非是承蒙别人推荐去参加。要是只有我一个人,我总是在任何事情上都被人看作是零;而且这种情形,不仅在埃皮奈夫人的社交圈子里是如此,就是在霍尔巴赫先生的社交圈子里也是如此,凡是格里姆先生定调子的地方都是如此。这种等于零的情况倒使我到处都很自在,只是单独和她面对面地相处的时候,我就不知道如何是好了。我既不敢谈文学,因为文学摊不到我来评论,又不敢说风情,因为我太腼腆,宁死也不敢做老多情去招人家笑话;而且我在埃皮奈夫人身边从来也没有起过这个念头,即使我在她身边过一辈子,这种念头我也不会动一次的;并不是我对她那个人有什么嫌恶之情,恰恰相反,我也许太以朋友的身份爱她,因而就不能以情人的身份爱她了。我看到她,跟她谈话,便感到很高兴。她的谈吐,虽然在社交场中相当引人入胜,个别相对时便很枯燥;我的谈话也不娓娓动听,对她起不了什么助兴作用。往往因为相对无言太久了,很难为情,我便努力找话来说,这种谈话常使我感到疲乏,却并不使我厌烦。我很喜欢对她献些小殷勤,给她些兄弟般的吻,我觉得这种亲吻对她似乎也没有多大肉感意味。我们之间,如此而已。她很瘦,脸色很苍白,胸部一平如掌。单是这一个缺陷就使我凉了半截:我的心灵和我的感官是从来就不晓得把一个没有乳峰的女人看作一个女人的;还有不便说的别种原因,一直使我在她身边忘记她是女性。

    我就这样下定决心,逆来顺受,不作任何抵抗了。并且我发现,至少在第一年,这种负担并不象我所预料的那么沉重。埃皮奈夫人通常几乎整个夏天都要在乡间度过,这一年却只住了夏季的一部分时间;也许是她自己的事要她多留在巴黎,也许是因为格里姆不在舍弗莱特,她便感到住在舍弗莱特不那么有意思。我就利用她不来的那些间隙时间或者虽来而客人众多的日子,来跟我的好戴莱丝和她的母亲一同享受我的幽居之乐,格外感到可贵。虽然几年来我常到乡间,却几乎尝不到一点乡村风味。历次旅行,总是和一些自命不凡的人们在一起。总是有些拘束败坏了旅行的乐趣,从而更刺激了我对乡村的爱好,我越是就近看乡村之乐的景象,就越感觉到失去这种乐趣之苦。我太厌恶那些沙龙、喷水池、人工树丛、花坛,尤其是夸耀这一切的那些讨厌鬼了。我太恨那些织花、钢琴、三人牌、织丝结、愚蠢的隽语、乏味的撒娇、无聊的小故事和盛大的晚宴了。以至当我瞥见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荆棘丛、一行疏篱、一座谷仓、一片草地的时候,当我走过一个村子,闻到香草炒鸡蛋的那种香气的时候,当我远远听到那种带有乡土风的牧女之歌的叠句的时候,我就把那些什么胭脂呀、粉黛呀、珊瑚玛瑙呀都一股脑儿叫它们见鬼去了。我吃不到家常便饭,喝不到土产醇酒,恨不得抓住厨师傅、管家老爷,打他们几个耳光,他们要我在吃晚饭的时候吃午饭,在睡觉的时候吃晚饭。尤其是那些仆役先生们,他们双眼盯着我的饭菜,要么让我渴得要死,要么把他们的主子的掺假的酒买给我,叫我花的钱比在小酒店里买最好的酒还要贵上十倍。

    现在我总算得其所哉了,住在一个幽静宜人的地方,过着自由自在、平平稳稳、安安静静的生活,我觉得自己生来就是过这种生活的。这种生活状况对我说来还是崭新的呢。在说明它在我心灵上产生的影响之前,应该重述一下我的种种私衷,以便读者能更好地从根源上看到这些新变化的进展。

    我始终把我跟我的戴莱丝相结合的那一天看作是固定我的精神生活的一天。我需要恋爱,因为原来可以使我满足的那场恋爱终于被那么无情地斩断了。幸福的渴望在男子的心里是永不熄灭的。妈妈老了,堕落了!事实证明她今世再也不会幸福了。既然我没有任何希望能再分享她的幸福,我只有追求我自己的幸福。我犹豫了若干时间,转了一个念头又一个念头阶级科学研究所工作和战斗的无神论同盟会活动,战前日本,想了一个计划又一个计划。我的威尼斯之行原会使我投身公务的,如果跟我打交道的那个人有点常识的话。我这人是易于灰心的,特别是在艰巨的、要长期努力的事业上。我那次事业的失败使我对任何事业都不感兴趣了;按照我以前的信条,我总是把遥远的目标看作镜花水月,所以我决计混日子,从此过一天算一天,在生活里再也看不出任何东西能诱使我去奋发图强。

    正是在这个时候我们彼此认识了。这个善良女子的温柔性格在我眼光里显得太适合于我的性格了。我对她的这种依恋之情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经得起一切折磨的,凡是看来会使我的情意断绝的事情,从来都只使之更加强烈。她曾在我苦难到极点的时候令我心碎,而我直到写这段文章的时候,都不曾对任何人抱怨过一句。以后当我揭示她在我心上留下的疮疤和伤痕的时候,人们就会看出我对她的依恋强烈到什么程度了。

    为了不肯和她分开,我在作过一切努力,冒过一切风险,不顾命运的折磨和众人的反对,和她一同度过了二十五年之后,终于在老年和她正式结婚了。在她,既无此期待,也无此请求,在我,既无成约在先,也未许下诺言。当人们知道了我这一段经过,一定会以为有一种疯狂之爱从第一天起就使我晕头转向了,后来只不过是逐步发展,把我引到了这最后的一个荒唐举动;当人们知道还有许多原该阻止我一辈子也不和她结婚的特殊的、有力的理由时,人们一定更要以为我是爱得发狂了。那么,如果我现在诚心诚意地对读者说——读者现在应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从我第一次见到她直到今天,我从来没有对她产生过一点爱情的火星,我没有占有她的欲望,正象过去不想占有华伦夫人一样,我在她身上得到的肉体的满足纯粹是性的需要,而并不是整个身心的交融,你们对此会作何感想呢?读者一定会以为,我的体质与别人不同,既然我对我所最亲爱的两个女人的依恋之情里也都没有任何爱情的成分,那我就根本不能体会爱情。等着吧,我的读者啊!极不幸的时刻就要到来,那时你会发现你所想的是大错特错了。

    我是在重复我已经说过的话,这我知道;但是我必须重复。我的第一个需要,最大、最强、最不能扑灭的需要,完全是在我的心里;这个需要就是一种亲密的结合,被亲密之可能的结合;特别是由于这一点展,但绝不能认为人类是生产力机构的没有意志的玩偶,相,所以我才需要一个女人而不是需要一个男人,需要一个女友而不是需要一个男友。这种离奇的需要是这样的:肉体上最紧密的结合还不够,我恨不得把两个灵魂放在同一个身子里,否则我就老是感到空虚。我那时自以为到了不再感到空虚的时候了。那个年青女人有无数绝佳的品质,使人觉得可爱,甚至那时长得也很可爱,没有一丝造作,没有一丝妖艳。如果我能象我所曾希望的那样,把她的生活也融化于我的生活的话,我原是可以把我的生活融化于她的生活的。在男人方面,我是一点也没有可疑惧的,我确信我是她真正爱的唯一男人,她那淡薄的肉欲也不曾要求她去另找别的男人,即使后来我在这方面对她已经不能算是一个男人的时候。我没有家庭;她却有个家庭,而这个家庭,每个人的生性都与她的生性太不相同了,使我无法把它变成我的家庭。这就是我不幸的第一个原因。我是多么想把我自己变成她母亲的孩子啊!我尽了一切努力想做到这一点,而我竟不能做到。我徒然想把我们的一切利益都联合在一起,而这竟不可能。那个母亲总是自己另谋一套利益,与我的利益不但不同,而且抵触,甚至与她女儿的利益也抵触,因为她女儿的利益已经跟我的不能分开了。她和她的其他子女以及孙男女个个都成了吸血虫,偷戴莱丝的东西已经算是他们给她造成的最小的损害了。那可怜的女孩子屈服惯了,就是在侄女面前也是顺从,所以就让人家偷,听人家摆布,一声也不响。我看到我花尽了钱,提尽了劝告,都不能使她得到一点好处,真是叫我痛心。我想叫她脱离她的母亲,她总是不肯。我尊重她这种抗拒,并且因此而更瞧得起她;但是她的拒绝,到头来还是叫自己吃苦,也叫我吃苦。由于她完全忠诚于她的母亲和她的家人,她的心就向着他们,甚于向着我,甚于向着她自己;他们的贪婪虽使她破产,但远抵不上他们的指点给她带来的损害。总之,如果因为她爱我,如果因为她天性好,她还没有完全受制于他们,却至少已经受到他们足够的影响,使我努力给她的金玉良言大部分不能产生效果了;因而我无论怎样努力,我们始终还是不能合为一体的两个人。

    在诚挚的、相互的依恋之中,我已经投进了我心灵的全部缱绻之情,而这颗心灵中的空虚却从来没有好好地填充起来。孩子们出世了,这空虚原可以拿孩子来填充的;而事实上却更糟。我一想到要把孩子们托付给这样一个没有教育的家庭,结果会教得更坏,心里便发抖。育婴堂的教育,危险性要小得多。使我作出那种决定的这个理由,比我在写给弗兰格耶夫人的那封信里所陈述的种种理由都更强有力些,然而,唯独这个理由我没有敢对她说。我宁愿对这样严厉的谴责自己少洗刷一点,以便顾全一个我所爱的人的家庭。但是,人们根据她那无赖哥哥的行为,就可以判断我应不应该——不管人家怎样说——睁着眼睛让我的孩子去受象他那样的教育了。

    我既不能充分尝到我感到需要的那种亲密的结合,我就找些办法来补充,这些补充办法并不能填补空虚,却能减少空虚的感觉。我既找不到一个完全献身于我的朋友,我就必须有些能以其推动力克服我的惰性的朋友:所以,我珍重并加强跟狄德罗和孔狄亚克神父的友谊,我跟格里姆建立了新的友谊,并且是更亲密的新友谊,最后,由于那篇不幸的文章——我已说明其经过了——我又出乎意料地被抛回文坛,当时我本认为自己已经永远脱离了。

    我在文坛的发轫之始,就把我从一条新的途径引到了另一个精神世界,这种精神世界的质朴而高尚的和谐,使我不能面对之而不动感情。不久,由于我专心探索这个精神世界1884—1895年恩格斯的著作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书信。第,我就觉得在我们哲人的学说里净是谬误和荒唐,在我们的社会秩序里净是压迫和苦难。在我这种愚蠢的骄傲所带给我的幻觉之中,我觉得自己有资格驱散这些眩人的迷雾;我认为,要想叫人家能听从我,就必须言行一致,所以我就采取了那种离奇的行径,这种行径别人既不容许我保持下去,我那些所谓的朋友也不能原谅我树了这样一个榜样。这个榜样最初使我显得滑稽可笑,但如果我能坚持下去,最后必然会为我赢得普遍的敬仰。

    在此以前,我一直是善良的;自此以后,我就变成有道德的了,或者,至少是醉心于道德的了。这种醉心,是在我的头脑里开始的,但是它已经进入我的心田。在那里,最高贵的骄傲在被拔除的虚荣心的遗迹上发芽滋长。我一点也不装假,我表面上是怎样一个人,实际上就是怎样一个人。这种激昂慷慨之情,酣畅淋漓地延续了至少达四年之久,在这四年当中,凡是人的心灵所能包容的伟大的、美的东西,我都能在天我交感之中体会到。我那突如其来的辩才就是从这里产生出来的,那种真正自天而降、燃烧我的心灵的烈火也就是从这里散布到我的初期作品里的,而这种神奇之火,在前四十年中一直不曾迸发出些微的火星来,因为它那时还没有点燃。

    我真的变了;我的知交、我的相识都不认识我了。我已经不再是那个腼腆、羞涩过于谦逊,既不敢见人,又不敢说话,人家说一句笑话就感到手足无措,女人看一眼就羞得面红耳赤的人了。我又大胆、又豪迈、又勇敢,到处显出一种自信,而这种自信,唯其是质朴的,不但存于我的举止之中,主要还是存于我的灵魂之内,所以就越发坚定。我的冥想深思使我对时代的风俗、箴规和成见油然而生鄙视之心,这种鄙视之心又使我对那班具有这些风俗、箴规和成见的人们对我的嘲笑视若无睹;我用我的惊人警句压倒他们的浅薄妙语,就和我用两个指头捻碎虫豸一般。多么大的变化啊!全巴黎都传诵着我的辛辣而锋利的讥刺话,而同样是我这个人,两年以前和十年以后,却怎么也找不出一句恰当的话,找不到一个恰当的字眼。你若是要寻找与我的本性最截然相反的精神状态,我当时的那种状态就是。请大家再回忆一下,我平生常有那种短暂的时刻,这时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完全不是原来我自己了,这样的时刻也是要在我此刻所说的这段时间里出现的;不过这个时刻不是持续了六天、六星期,而是持续了六年,而且也许还会持续下去的——如果不是某些特殊情况来把它中止,把我还给我原想超脱的自然的话。

    我一离开巴黎,这个大都市的邪恶景象一停止浇灌它在我身上引起的愤慨的情绪,这种变化就开始了。我不再见到人,我也就不再鄙视人;我不再见到恶人,我也就不再恨恶人。我的心本来就不会怀恨述方法用于原始思维和神话学的研究,企图在找出社会生活,自此就只会悲天悯人,而不再把人类的险恶和人类的苦难分别开来。这种精神状态比较温和,也远远不象以前那么崇高了,它不久就把鼓舞我达数年之久的那种热烈的激昂之情消磨净尽;不但别人没有觉察到,连我自己也几乎没有意识到,我又变成畏葸的、随和的、羞涩的人了;总之,又还是当年的那个让-雅克了。

    如果这种剧变只使我恢复原状,并且到此为止,那倒还好;可是不幸得很,它走过头了,很快就把我带到了另一个极端。从此,我的灵魂一经开动,就保持不了它的重心,老是摆来摆去,不再停留下来。这第二次剧变,我必须详细地谈谈,既然我的命运在人间绝无先例,这个时期又是我的命运的险恶的、致命的时期。

    我们在隐居生活中既然只有三人,闲暇与寂寞就必然要加强我们之间的亲密关系。戴莱丝和我之间就是如此。我们两人面对面地在树荫下度着极美妙的时刻,我从来也没有那么深切地领略到这种温馨滋味。我觉得她自己也比以前领略得更加深切了。她向我无保留地开诚相见了,并且告诉了我许多事情,都是关于她母亲和她家庭的,以前她竟有那种毅力,长久对我守口如瓶。她母亲和她家的人都曾从杜宾夫人那里受到过许许多多的馈赠。这些都是送给我的,但是那个老滑头,为了不叫我生气,干脆就暗暗收下了,供自己和其他的孩子享用,一点也没有留给戴莱丝,并且还极其严厉地禁止她跟我说起这些事,而那个可怜的女儿居然也就谨遵慈命,恭顺得令人难以置信。

    但是,有一件事特别使我吃惊,就是我听说狄德罗和格里姆常和她们母女二人私下谈话,劝她们跟我脱离,只是因为戴莱丝执意不肯命冲动是一种心理意识活动,表现为“绵延性”,它绝对自由,,没有成功。除此而外,我听说他们俩从此又时常和她的母亲密谈,连她自己也没法知道他们三人之间搞了什么鬼。她只知道这里面还穿插了些小礼物,有些小往来,大家都极力对她保密,她也就绝对不晓得那是出于什么动机。当我们离开巴黎的时候,勒·瓦瑟太太很久以来就惯于每月去看格里姆先生两三次了,并且一去就谈上几个钟头,谈得那么秘密,连格里姆的仆役都经常被打发开。

    据我判断,这种谈话的动机都不过是原来想叫女儿也参加进去的那个计划,他们答应托埃皮奈夫人替她们搞个食盐零售店或烟草公卖店,总之是对她们进行利诱。他们对她们说,我既无力帮助她们,又因为有了她们而我自己也不能有所发展。由于我只觉到这一切都是出于好意,所以也并不十分怪罪他们,只有那种神秘劲儿叫我受不了,特别是老太婆,而且她在我面前一天比一天更巧言令色,更滑头滑脑;但是这并不妨碍她不断地私下里骂她的女儿,说她太爱我,什么都对我说,说她完全是个傻瓜,不久就要吃亏的。

    这个女人掌握了一套一举数得的伎俩:她从这个人手里收到的东西总会瞒住那个人,从所有人手里收到的东西总会瞒住我。她那样贪婪,我倒还能原谅,但是她那样装假,我就不能原谅了。她能有什么要瞒住我的呢?她十分清楚,我是以她女儿和她的幸福为我自己的唯一幸福的。固然,我为她女儿做的事,也就是为我自己做的事,但是我为她做的事也还是值得引起她的若干感激的,她心里至少应该感激她的女儿,并且,她的女儿既爱我,她也就该唯爱女之情来爱我。是我把她从极度贫困中拉了出来,她是从我手里获得了她的生活资料,她那么善于利用的那些熟人,也都是由我而认识的。戴莱丝曾长久用自己的劳动来养活她,现在还是用我的面包来养活她。她的一切都来自这个女儿,而她为这个女儿却什么也没做。她对别的几个孩子,每人都给了一份婚嫁费,并且为他们而倾家荡产,现在他们不但不帮她谋生,还来侵吞她的生活资料和我的生活资料。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她应该把我看作唯一的朋友,看作她的最可靠的保护人,不但不把关于我自己的事对我保密,不但不在我自己的家里搞阴谋来反对我,并且还该把一切可能与我有关的事,她比我知道得早的事,都忠实地告诉我。我对她那种虚伪而神秘的行为还能拿什么眼光去看待呢?特别是她努力灌输给她女儿的那种感情我应该作何感想呢?她怂恿她女儿对我忘恩负义,可见她自己的忘恩负义该是何等骇人听闻啊!

    所有这些想法最后使我对那个女人心冷了,以至我看到她不能不生嫌恶之情。然而我对待我的伴侣的母亲,恭敬绝未稍减,事事对她表现出近乎为子的礼貌和尊重;不过,我不欢喜跟她长久住下去桑塔雅那(George Santayana,1863—1952,美国哲学家),这也是事实,我的脾气是不晓得什么叫受人牵制的。

    这里又是我生平的那种短暂的时刻之一,我看到幸福近在目前,却不能抓住幸福,而我之所以不能抓住幸福,并不是由于我的过错。如果那个女人品质好,我们三人都会终身幸福的,只是最后死的一个落得可怜罢了。可是偏偏不是这样。你们看看事态的发展,然后再判断我能不能使她转变。

    勒·瓦瑟太太见我已经在她女儿心上占了地盘,而她自己失去了地盘,便努力要把这失去的地盘收回;她可不是由于爱她的女儿而对我回心转意,而是试图使她的女儿完全跟我脱离。她使用的办法之一就是让她家里的人都给她当帮手。我曾经请求戴莱丝不要叫她家里的任何人到退隐庐来,她答应了。她母亲却趁我不在家时找他们来了,事先不征得她的同意,事后又要她答应不对我讲。第一步做到了,其余的一切就容易了;你只要有一件事对你所爱的人保守秘密,你不久就会无所顾忌地把什么事都对他保守秘密。我一到舍弗莱特去,退隐庐就高朋满座,纵情欢乐。一个母亲对于一个天性善良的女儿总归是很有力量的;然而,不管那老太婆使出什么手腕,她始终不能叫戴莱丝同意她的看法,不能拖她跟她们联合起来反对我。至于她自己,她是下定决心,不肯回头了:她看到,一方面是她女儿和我,她在我们家里不过是可以生活下去而已;另一方面呢,是狄德罗、格里姆、霍尔巴赫、埃皮奈夫人,他们许得很多,也给她一点东西,她就估计跟一个总包税人的夫人和一个男爵站在一条战线上,总不会错。如果我的眼睛亮一点,我从那时起就一定会看出我是在自己的怀里喂着一条蛇。但是我那盲目的信任当时还没有一点儿改变,根本想不到一个人会打算害他所应当爱的人。我看到在我周围布置下的那成百上千的阴谋,我只晓得抱怨我所称为朋友的那些人做事太专断,据我看,他们是硬要我依照他们的方式,而不是依照我自己的方式,去谋求幸福。

    虽然戴莱丝拒绝跟她母亲结成同盟,她却为母亲保守秘密:她的动机是可嘉的,我不想说她所做的事是好还是坏。两个女人有了共同的秘密,总是欢喜在一起谈天,这就使她们俩越发接近起来。戴莱丝既心挂两头力于研究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写了许多论文和札记(后,有时就使我感觉到一种孤独感,因为我已经不愿把这样在一起的三个人看成是一个家庭了。就是在这时候,我痛切地感到我当初是错了:我没有在我们初结合的时候利用爱情所给她的那种顺从去培养点她的才能和知识,这些会使我们在隐居生活中更加接近,因而也就会把她的时间和我的时间很有意味地充实起来,不致使我们两人在对坐时感到时间太长。这并不是说我们两人对坐就无话可谈,也不是说她在我们一同散步时显得厌烦;但是,归根究底,我们没有足够的共同见解来构成一个丰富的宝藏;我们的打算从此只限于享受方面,而我们不能老是谈这种打算呀。出现到我们眼前的事物引起我一些感想,而这些感想她却无力理解。十二年的依恋之情不再需要用言语来表达了;我们俩太相知了,再也没有什么可彼此倾吐的了。剩下来的只有些闲言碎语、流短飞长、冷嘲热讽了。特别是在寂寞无聊中,一个人才感到跟善于思想的人在一起生活的好处。我倒不需要有这种学识就能从和她的谈话中得到乐趣,而她要能常常从和我的谈话中得到乐趣,倒需要有这种学识。最坏的是,那时我们两人想单独谈谈,还得找机会:她的母亲使我讨厌,逼得我不得不如此。一句话,我在家里很不自在。爱的外表损害了真正的情谊。我们有着亲密的接触,却不是生活在亲密的情感里。

    我一觉得戴莱丝有时找借口推辞我所建议的散步,也就不再开口了。倒也并不怪她不能和我一样乐于此道。乐趣绝不是取决于意志的东西。我知道她的心是靠得住的,这就够了。只要她能乐我之所乐,我就与她同乐;当她不能乐我之所乐的时候,我就宁可使她满足,不必求我自己的满足。

    以上就说明了由于我的期望一半落空,因而我虽然过着一种合乎我的口味的生活,住着由我自己选定的住所,跟着一个我所爱的人在一起,却依然感到自己几乎是孤零零的。我所缺少的东西使我不能领略我所已有的东西。就幸福和享受而言,我要就是两者兼而有之,要就是一无所有。人们即将看到为什么我觉得这个细节有一述的必要。现在我再回到原来的话题。

    我原以为在圣皮埃尔伯爵给我的那些手稿里有些珍奇的宝藏。拿出来一检查,便发现差不多只是他叔父已印的作品的汇集,经他的手注释和校订过的,另附一些不曾问世的片段。过去克雷基夫人给我看过他的几封信,使我感到他的才华比我原先所料想的要大得多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有闻,有传闻。”东汉何休等托为三,这次看到他的伦理学方面的作品又证实了我这种想法。但是一深入审视他的政治学方面的作品,我就只看到一些肤浅的见解,一些有用的、但又无法实施的方案,因为作者有这样一种一直没有能说出来的思想。人的行为是受知识指导的,不是受激情指导的。他对现代知识的高度评价使他抱定了人类理性业经改善这样一个不正确的原则,这个原则也就是他所建议的一切制度的基础和他的一切政治诡辩的根源。这位罕见的人物,是他那个时代的和他那一类人物的光荣。也许自有人类以来,他是唯一只热爱理性而无其他热爱的人。然而在他的全部学说里,他只是由错误走向错误,其原因就是他要把人们都变得和他自己一样,而不是就人们现在是、而且将来会继续是的那个样子去看待人们。他心里想的是为他同时代的人写作,而实际上却只是为一些幻想出来的人著述。

    看到这些之后,我对我手头的作品应该采取什么形式就感到有些为难。把作者的那些空想就这样放过去吗?那我就是做了一件徒劳无益的工作;严格地驳掉吗?那又是做了一件不诚实的事,既然他的稿子是我接受了的,甚至是我要求来的,这就使我有义务要以尊敬的态度对待作者。最后我决定采取我觉得最合体统、最正确、同时也最有益的办法,就是把作者的思想和我的思想分别表达出来,并且为此而深入体会他的思想,予以阐明,予以发挥,不遗余力地使其显示出它们

    因此,我的作品就应该由绝对分开的两个部分构成。一部分用来按我方才说的那种方式阐述作者的各种方案;另一部分应该在第一部分已经生出效果之后才发表,我将在其中提出我自己对于那些方案的论断。我承认,这样一来,有时会使这些方案遭受到《恨世者》里那首十四行诗的命运的。卷首应该有一篇作者传,我为这篇东西已经搜集了一些相当好的材料,自问由我来使用是不会辱没这些材料的。我也曾在圣皮埃尔神父的晚年见过他,我对他的追怀和景仰,可以为我保证伯爵先生将不会对我评述他的叔父的方式感到不快。

    我先拿《永久和平》来试手,这是整个集子中篇幅最大、用力最勤的作品;在我埋头思考之前,我鼓起勇气把神父关于这个重大题目所写的一切都不折不扣地读完了,从没有因为他的许多冗长重复之处而感到气馁。公众已经读过这部提要了,因此我也没有什么可说的。至于我对它的评论形具神生荀子提出的命题。《荀子·天论》称:“形具而,一直没有印出来,我不知道将来是否会有付印的日子;但是它是与提要同时写出的。我由这部书又转到《波立西诺底》或称《多种委员会制》。这是一部在摄政时期写的作品,为的是鼓吹摄政王所选定的行政制度,结果这部书把圣皮埃尔神父赶出了法兰西学士院,因为书里有几句话反对在此以前的行政制度,惹恼了迈纳公爵夫人和波立尼亚克大主教。我把这部作品编完了,和前一部一样,既有提要,又有评论。但是,我就到此为止,不愿再继续下去了,这工作我原就不该开始。

    使我放弃这个工作的那种种考虑是明摆着的,而我竟没有早日作此考虑,真不免令人惊异。圣皮埃尔神父的大部分作品都是、或者都包含一些对法国政府某些部门的批评意见,有些意见甚至太直率了,他发表出来而没有受到惩罚还算幸事。不过,在大臣们的办公室里,人们一直把圣皮埃尔神父看作一个宣教士而不把他看作一个真正的政治家,大家让他随随便便地说,因为都知道谁也不会听他的。如果由于我而使大家听他的话,问题就不同了。他是法国人,我不是法国人;我若是重复他的批评,即使是以他的名义,也会招引人家来质问我为什么管闲事。这种质问免不了有些严厉,但也并非有失公平。幸而我还没走多远,就发现我会贻人口实,决定赶快脱身。我知道,我独自一人生活在众人之中,而且那些人都比我有势力,不管我用什么办法,我永远躲不开他们所要加之于我的祸害。在这方面,只有一件事操之在我,就是至少要使得他们想加害于我就不能不有失公平。这个原则,那时使我抛开了圣皮埃尔神父、后来又时常使我放弃一些比这更弥足珍贵的计划。那班人总是口快,看见人家倒霉就说人家是犯了弥天大罪,而我呢,平生总是谨小慎微,不让人家在我遭难时能振振有词地说。“你这是自作自受。”如果那班人知道我这样小心翼翼,他们一定会为之惊讶不置的。

    这个工作一抛开,有时候我对接着要干些什么就犹疑不定,而这一段无所事事的间歇时期可把我毁了,因为没有外物占据我的精力,我的思想就一个劲儿在我自己身上打转。我已经没有任何足以使我的想象力有所寄托的打算,甚至不可能再有什么打算,因为我当时正是处于万事如意的境地,我已经无可企求,而我的心灵却仍是一片空虚。唯其因为我看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境地,这种境地也就特别令人痛苦。我已经把我最缠绵的情意都集中在一个称心如意的人的身上了,而她也以同样的情意爱我。我和她一起生活着,无拘无束,甚至可说是随心所欲。然而,不论我在不在她身边,我的心头总有一种隐痛时刻不离开我。我占有她,却又感到她还不是我的;只要想到我对于她并不就是一切,我便觉得她对于我也几乎等于零。

    我有朋友,男女都有。我以最纯洁的友情、最完美的敬意爱着他们,我企望着他们最真实的回报,我甚至根本就不曾想到要对他们的诚意稍加怀疑。然而这种友情,对我来说创造进化论简称“创化论”。法国哲学家柏格森的哲学学,却是苦恼的滋味多,甜蜜的滋味少,因为他们固执地、甚至故意地要拂逆我的一切爱好,拂逆我的志趣,拂逆我的生活方式,以至于,只要我表示出想做一件只跟我个人有关而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事情,他们也会立即联合起来,迫使我放弃这个念头。不论什么事,不管我有什么想法,他们都固执地要控制我。而我不但不想控制他们的想法,连过问都不想过问,因此,他们这种固执就更加不公平了。他们的固执成了我的一种沉重的负担,并且太使我苦痛了,以至最后我每逢收到他们的信,临打开时总是预先感到一种恐惧,而后来读信时这种恐惧又总是得到充分的证实。我觉得他们个个都比我年轻,他们动不动就给我的那些教训,倒是他们自己所非常需要的,而他们竟拿来教训我,也未免太把我当孩子看待了。我常对他们说。“我怎么爱你们,你们就怎么爱我吧;此外,不要管我的事,就跟我不管你们的事一样:我所要求于你们的,不过如此而已。”在这两点当中,如果说他们曾按照我的请求做到了一点的话,那至少也不是后面那一点。

    我有一个孤立的住所,在一个景色宜人的幽境里;我在家里可以自己作主,依我的方式生活,谁也无权来监督我。然而这种寓居却也带给我一些尽管乐于履行但毕竟是无法免除的义务。我的全部自由都只是暂时的、靠不住的;我比服从命令还要受到更大的束缚,因为我必须受我自己的意志的束缚。没有哪一天,我能在早晨起来的时候说:“我将能随意支配我这一天。”不但如此,除了要依从埃皮奈夫人的安排布置以外,我还有另一种更加讨厌的依从,就是要由社会大众和不速之客来摆布。我离巴黎虽远,却挡不住每天都有大堆闲得无聊的人来找我,他们不知道怎样利用自己的时间,便毫不顾借地来浪费我的时间。我总是在万万想不到的时候被人无情地包围着,很少能为一天订出个有意思的计划而不被一个不速之客来推翻的。

    总之,在我最渴望的许多美好条件之中,我得不到一点真正的享受,因而我的思想又飞回到我青年时代的那些宁静的日子里,有时便叹息着叫道:“唉!这里可不是沙尔麦特啊!”

    当我回忆我过去生活的各个不同时期时,便自然而然地考虑到我当时已经达到的那个生命阶段。我发现我已经到了迟暮之年,浑身病痛,终期不远了,而我的心灵所渴望的那些赏心乐事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几乎没有一件我曾充分领略过;我感到心里蕴蓄的那些热情,我也不曾使之迸发出来;我感到我的心灵里潜伏着的那种醉人的欲念,我不但不曾体味到,简直不曾沾到一点儿,这种欲念,由于缺乏对象,老是在心头压抑着,除了发为嗟叹以外,没有其他宣泄的办法。

    我生来就有一个感情外露的灵魂,对它来说,生活就是爱,怎么可能直到那时为止竟不曾找到一个完全属于我的朋友,一个真正的朋友呢?我认为自己生来就是做这种真正的朋友的人呀。我的感情是那么易于着火,我的心就是一团爱,我怎么就一次也没有以它的烈焰,为一个既定的对象而燃烧起来呢?我被爱的需要吞噬着,却从来不能很好地满足这个需要,我眼见着就要到达衰老之门,未曾真正地生活过就要死去了。

    这些凄凉而扣人心弦的遗想,使我怀着遗憾之情进行反省,而这种遗憾却又不无若干甘美的滋味。我觉得命运似乎欠了我一点什么东西。既然使我生而具有许多卓绝的才能,而又让这些才能始终无所施展,这又何苦来呢?我对我的内在价值有所意识,它一面使我感到受到不公正的贬低,一面又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这种感觉,并使我潸然泪下,而我生平就是喜欢让眼泪尽情倾泄的。

    我是在一年最美的季节里进行这些遐想的,那是六月天气,在清凉的丛林之下,莺声呖呖,溪水潺潺。这一切把我又投到那太富有诱惑力的慵懒状态中去了——这种慵懒天人交相胜唐刘禹锡用语。指天与人各有其特殊的,原是我生而好之的,但是前此一阵长期的激昂情绪使我养成的那种冷酷而严厉的风格,早该使我把它永远摆脱掉了。我不幸又去回想托讷古堡的午餐和跟那两位妩媚的少女相遇的情景了,那也是在这同样的季节里,环境也和我此刻所处的相似。这段回忆,唯其与天真无邪结合在一起,就使我觉得格外温馨美妙。它又把别的许多类似的回忆都勾引起来了。不久我就看到,凡是在我青年时代曾使我感到飘飘然的对象,都集拢在我的周围,加蕾小姐呀,葛莱芬丽小姐呀,布莱耶小姐呀,巴西勒太太呀,拉尔纳热夫人呀,我那些漂亮的女学生呀,一直想到那位妖艳动人的徐丽埃妲,她是我到现在还不能忘怀的。我发现我被一群天仙,被我的旧相识,包围了起来,我对她们的最强烈的欲念也不算是什么新颖的感情了。我的血沸腾起来了,劈劈拍拍地爆炸了,我的头脑,尽管发已斑白,也发昏了,于是我这个庄重的日内瓦公民,我这个严肃的让-雅克,在近乎四十五岁的年龄上,突然一下子又变成害相思病的情人了。侵袭我的那种陶醉心情,虽然是那么突如其来,那么不近情理,却又是那么持久,那么强烈,硬是要等它把我拖进那灾难重重的出乎意外而又骇人听闻的绝境,才让我醒悟过来。

    这种陶醉,不管达到了什么程度,却还不至使我忘记我的年龄和处境,不至使我自诩还能博得美人的怜爱,总之,不至使我企图把我自童年以来就感到徒然烧毁我的心灵而不可能取得结果的烈火再传递给一个意中人。我脑子里无此希望,甚至无此欲念。我知道恋爱的时期已经过去了,我充分意识到老风骚的可笑,不会让自己成为笑柄。我在青春年少时就不怎样自负风流和信心十足,临老反而再来这一套吗?我可不是那种人。而且,我爱安宁,还怕闹家庭风波;我太真诚地爱我的戴莱丝,不愿叫她看到我对别人的情感比对她的情感更加热烈而感到伤心。

    在这种情况下,我又怎么办呢?读者只要稍微注意一点我的来龙去脉,一定早就可以猜出来了。我不能求得实在的人物,便把自己投进了虚幻之乡;我既看不出一点现存的东西值得作我的狂热的对象,我就跑进一个理想世界里去培养我的狂热,而我那富于创造力的想象不久就把这理想世界配上了恰如我意的人物。这种办法从来也没有来得这么及时,这么富有活力。在我的不间断的冥思默想之中,我畅饮着人心所从未有的那种最甜美的情感激流。我完全忘掉了人类,我创造出了一群既美若天仙、品德又超凡入圣的完美无缺的人物,都是些在尘世永远也找不着的可靠、多情而忠实的朋友。我就喜欢这样翱翔于九霄之上,置身于旁边的那许多可爱的对象之中,在那种境界里流连忘返,不计时日。我将一切其他的事都抛开了,我匆匆忙忙地吃下一口饭,就急着再跑到我那些小丛林中间。当我正要出去到那太虚幻境的时候,一看到有倒霉的凡夫俗子来把我羁留在尘世,我就掩盖不住、抑制不了我的愠怒;当我失去自制时,就给他们来了个十分生硬的、简直可以称之为粗暴的接待。这样就只有增加我愤世的名声,其实,如果人们能更好地了解我的心的话,这原该使我得到一个恰恰相反的名声的。

    正当我意气风发、热情奔放的时候,我又跟被绳子一下子拽回来的风筝一样,被大自然拽到原地来了,因为我旧病复发,情况相当严重。我采用那唯一可望减轻痛苦的治疗办法义国家。提出要学习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重申了,也就是说,使用探条来治疗,这就把我那些安琪儿式的爱情暂时打断了。因为,除了人们在病痛的时候不能讲恋爱以外,我的想象力只有在乡村。在树荫之下才能活跃起来,而一坐到屋里,呆在房梁底下,就要凋零,就要死去。我常恨世上没有山林仙女;如果真有的话,我准会在她们中间找到一个可以寄托我的一片深情的对象。

    又有一些家庭麻烦这时来增添我的苦恼。勒·瓦瑟太太表面上把我恭维备至,实际上却不遗余力地要把她的女儿从我手里拉走。我从我的旧邻居那里收到了几封信,说明那老婆子瞒着我用戴莱丝的名义借了好几笔债。戴莱丝是知道的,却压根儿也不告诉我。有债要还,倒不怎么叫我生气,最叫我生气的还是他们对我保守秘密。唉!我对她从来没有过任何秘密,她怎么居然对我保守秘密?一个人能对他所爱的人隐瞒一点事吗?霍尔巴赫那一帮见我一次也不到巴黎,便开始当真恐慌起来了,生怕我爱上了乡村,生怕我会傻到要在乡村里一直住下去,从此便开始制造许多麻烦;他们想利用这些麻烦,间接地把我召回到城市来。狄德罗是不愿意这么早就自己出面的,他先把德莱尔从我这边拉过去。德莱尔认识狄德罗还是我介绍的,现在他把狄德罗说给他听的那些印象转告我,而德莱尔自己还不知道此中的真正目的呢。

    一切都仿佛不约而同地要把我从我那甜美而癫狂的梦想中硬拽出来。我的病还没有好,就收到一篇咏里斯本毁灭的诗,我猜这是作者寄给我的。这就使我不能不有所答复,跟他谈谈这篇作品。我是用写信的方式跟他谈的,这封信,如下文所说,是在很久以后没有征得我的同意而印刷出来的。

    看到这个无论是名声还是成就都可说是达到登峰造极地步的可怜人,却在苛刻地咒骂人生的苦恼,老是觉得一切都是恶,我不免感到诧异,所以订下了一个冒昧的计划单子变化发展的内在原则是单子的“欲望”。单个的单子都是,要叫他扪心自问一番,并且向他证明一切都是善的。伏尔泰表面上信仰上帝,而实际上从来只信仰魔鬼,因为他所谓的上帝,按他的说法,不过是一个以害人为唯一乐趣的恶魔罢了。这种学说的荒谬是一目了然的,而从一个浸沉在各种幸福之中的人的口里说出来,特别令人反感,因为他自己处在安乐窝里,却竭力要叫所有其他的人悲观失望,把他自己并没有受到的种种灾难写得那么阴森可怖。我倒是比他更有资格去历数和衡量人生的痛苦的,所以我对人生的痛苦作了一个公正的审查,并且证明给他听,在所有这些痛苦之中,没有一个痛苦能怪罪天意,没有一个痛苦不是出于人对自己才能的滥用者多,出于大自然本身者少。我在这封信里,对他是十分尊敬、十分钦仰、十分慎重的,可说是极恭敬之能事。然而,我知道他自负心强。很容易感受刺激,所以不直接把信寄给他,而是交给他的医生和朋友特龙香大夫,授他以把这封信或交或毁的全权,他觉得怎样最合适就怎样办。特龙香把信转交了。伏尔泰以寥寥数行回答我说,他自己有病在身,还要照看病人,当改期另复,对问题本身只字未提。特龙香把这封信转寄给我时,还另附了一封信,表示对托他转信的人颇不佩服。

    我从来没有把这两封信发表出来,甚至也没有拿给别人看过,因为我不爱大张旗鼓地宣扬这种小小的胜利,但是原信都还在我的函札集里(甲札,第二o及二一号)。在这以后,伏尔泰就把他答应我的那个答复发表出来了,但是他并没有把它寄给我。那个答复不是别的,就是《老实人》那篇小说。我不能谈这篇小说,因为我没有读过。

    所有这些分心的事,原本可以根治我那些虚幻的爱情,而这也许是天赐的一个办法,以预防这爱情的悲惨后果。然而我的恶星宿占了上风,我刚能勉强出门,我的心、我的脑子、我的脚就又走上原路了。我说原路,是就某些方面而言:因为我的思想,狂热程度稍有所减,这次是回到现实世界来了,但是我把现实世界中任何一个门类里最可爱的事物都选择得太苛刻了,以至这种精华事物之虚幻性丝毫不亚于我抛弃了的那个幻想世界。

    我把我心头的两个偶像——爱情与友谊——想象成为最动人的形象。我又着意地用我一向崇拜的女性所具有的一切风姿,把这些形象装饰起来。我想象出两个女朋友而不是两个男朋友,因为两个女人之间的友谊的例子,唯其比较罕见,也就越发可爱。我赋予她们以两个相似的、却又不同的性格;两个不算完美、却又合乎我的口味的面容;这两个面容又以仁慈、多情而更加容光焕发。我让她们俩一个是棕发纯粹经验经验批判主义者阿芬那留斯和实用主义者詹姆,另一个是金发,一个活泼,另一个温柔,一个明智,另一个软弱;但是软弱得那么动人,似乎更足以见其贤德。我为二人之一创造出一个情人,而另一个女人又是这情人的温柔多情的朋友,甚至还有些超出朋友的程度;但是我不容许产生争风、吃醋、吵闹等情事,因为任何令人不快的情感都要我费很大的气力才能想象出来,也因为我不愿以任何贬低天性的东西使这幅笑容可掬的图画黯然失色。我爱上了我这两个妩媚的模特儿,我便尽可能使我自己和那个情人兼朋友一致起来;不过我把他写成亲切的、年少的,另外再加上我觉得我自己具有的许多美德和缺点。

    为了要把我的人物放在一个适合于他们的地点,我就把我在旅行中所见过的最美的地方都—一拿来加以审查。但是我就找不到一个我认为足够清幽的丛林,找不到一片我认为足够动人的风景。如果我见过塞萨利的那些山谷的话,它们可能会使我满意的;但是我的想象力已经倦于创造了,它要求以一个现实的地点作为基础,并且足以引起我一种幻觉,使我感到我要安排在里面居住的那些人物的真实性。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想到波罗美岛,它们的美妙景色曾使我惊叹不置;但是对我的人物说来,我觉得这些岛上的装饰品太多,人工的雕琢太多了。而且我一定要有一个湖,我最后便选定了我的心一直萦怀的那片湖景。在命运为我限定的那个幻想的幸福范围里,我长期盼望我能在这个湖的某一部分边岸定居下来,现在我就把这一部分湖岸确定下来。我那可怜的妈妈的故乡,对我仍然具有一种魅力。山光水色既相映成趣,风景又丰富多采,那片悦人耳目、扣人心弦、荡涤胸襟的全景又辉煌伟丽,这一切终于使我作出决定,就让我创造出来的那几个青年男女定居在佛威了。以上便是我灵机初动时想象出来的一切,其余的是在以后才添上去的。

    在一段长时期内,我就满足于一个如此泛泛的纲要,因为这个纲要已经足以使我的想象力充满可喜的对象,足以使我的心灵充满它所喜欢培育的感情了。这些虚构,由于频繁地回到我的脑海中,最后就有了较多的实质,并且以一种明确的形式在我的脑海里固定了下来。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忽然起念要把虚构所给我提供的某些情节写到纸上,并且,一面回忆我少年时代所感到的一切,一面又给过去未能满足而现在仍然侵蚀着我的心灵的那种爱的欲望以出路。

    我先纵笔写下了几封既不连贯、彼此也无关系的零散的信,而当我想把它们联缀起来的时候,时常感到棘手。有一点,很难令人置信但又是千真万确的,那就是头两部分差不多全是这样写成的分、事物都是波浪式运动发展等重要哲学思想,并号召全党,不曾有任何预先想好的提纲,甚至也没有料到我有一天会想到把它们拿来写成一部正式的作品。所以人们可以看到,这两部分都是用了一些没有量体剪裁的材料事后拼凑起来的,里面充满了补自性的文字,这是其他部分所没有的。

    正当我耽于梦幻的时候,乌德托夫人第一次来访,这是她生平来看我的第一次,但不幸,人们在下面就可以看到,并不是最后的一次。乌德托伯爵夫人是已故包税人贝尔加尔德先生的女儿,是埃皮东先生、拉利夫先生和拉伯里什先生的姊妹,后两位后来都做过礼宾官。我已经说过我怎样在她未出嫁之前就和她认识了。自从她结婚之后。我只是在她的嫂子埃皮奈夫人家里,在舍弗莱特的宴会中见到过她。不论是在舍弗莱特还是在埃皮奈,我都曾多次和她在一起,相处好几天,我不但始终觉得她十分亲切,而且我看她对我似乎也很有好感。她相当欢喜和我一同散步;我们俩都健于步行,彼此倾谈,滔滔不绝。然而,虽然她曾有好几次邀请我去,甚至敦促我去,我从来也没有到巴黎去看她。她跟圣朗拜尔先生的亲密关系,使我对她更加关心了,因为当时我刚开始和圣朗拜尔先生要好,我记得这位朋友当时正在马洪,她到退隐庐来看我就是为了告诉我有关他的消息的。

    这次拜访有点象是小说的开场。她走错路了。她的车伕离开了弓背路,想走弓弦,从克莱佛风磨直达退隐庐,结果马车在山谷底下陷到泥潭里了;她决定下车,徒步走完剩下的那段路。她那细薄的鞋袜一会儿就磨破了,自己又陷到泥里,仆从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拽了出来。最后她穿着长靴到了退隐庐,大笑不止,我见到她,也陪着大笑起来。全身衣服都要换,戴莱丝就把自己的衣服拿给她,之后,我就请她屈尊吃点乡下饭食,她感到很满意。当时天色已经不早,她没有待多久就走了;但是这次会晤太愉快了,她似乎有兴趣以后再来。她实践这个计划,已是第二年的事了;但是,唉!这种姗姗来迟,并没有对我起什么保险的作用。

    整个秋季我忙于一件人们猜想不到的事情——为埃皮奈先生看果园。退隐庐是舍弗莱特园林里各溪流的汇集点;那里有个园子,有围墙围着,沿墙都是果树,还有其他各种树木。为埃皮奈先生生产的水果,尽管给人偷掉了四分之三单子自身具有的知觉的清晰程度不同造成的,“微知觉”就是,还比他在舍弗莱特的那片大菜园要多。我为了不做绝对无益的住客,就负责为他管理果园,监督园丁。直到摘果的季节,一切都极顺利;但是,果子渐渐成熟,我发现丢的越来越多,也不知道都到哪里去了。园丁向我保证说,都是给山鼠吃掉了。我就开始对山鼠作战,打死了很多,但是果子仍旧减少。我留心观察,结果发现园丁自己就是个大山鼠。他住在蒙莫朗西,夜里带着老婆、孩子来。把白天摘下藏到一边的果子都扛走了,明目张胆地送到巴黎菜市上去卖,仿佛自己有个果园似的。这个可恶的家伙,我也不晓得给了他多少好处,戴莱丝又拿衣服给他孩子们穿,他父亲讨饭,差不多就是靠我养活的,可他还是厚颜无耻,毫不费事地偷我们。只怪我们三人都不够警惕,没有加以提防;有一次他居然一夜把我的地窖子搬个净空,第二天我什么也找不到了。倘若他只是偷我,我也就认了;但是总得为果子作个交代呀,我就不得不揭发偷果子的人了。埃皮奈夫人请我把他的工资付掉,打发他走,另找一个园丁。我照办了。那个大坏蛋就天天夜里在退隐庐四周乱窜,手里拿着一根样子象狼牙棒的带铁尖的粗棍子,后面还跟着几个跟他一路货色的流氓。两个女总督被这家伙吓得要死,为着给她们壮胆,我就叫新来的园丁天天夜里睡在退隐庐;这还不能叫她们安心,我就叫人向埃皮奈夫人要了一支枪,放在园丁的房间里,跟他说好,只有在不得已时,例如,有人试图冲门或爬墙时,才能使用,而且也只装火药,不装弹丸,无非是吓唬吓唬小偷罢了。一个人行动不便,要在树林中间过冬,独自和两个胆怯的女人在一起,为了大家的安全,这当然是可能采取的最低限度的防御措施了。最后,我又弄来了一只小狗,担任警戒任务。这时候,德莱尔有一天来看我,我给他讲了我的处境,并和他一起笑着谈到我的军事装备。他回到巴黎,又拿这件事说给狄德罗取乐;就这样,霍尔巴赫那一帮知道我真的要在退隐庐过冬了。这种坚持精神是他们料想不到的,可把他们弄得不知所措了。他们一面打主意,想出点什么别的麻烦来叫我住得不痛快,一面就通过狄德罗,先把德莱尔给我拉走。还是这个德莱尔,他先觉得我的防御措施极其自然;后来却在写给我的信里认为这些措施都与我的原则不合,不仅可笑,而且坏透了。他在这些信里拿我大开玩笑,挖苦讽刺,尖酸刻薄,如果我当时的脾气不好的话,我会感到这是对我的侮辱。但是那时候我心里充满了爱慕与缠绵的情感,不容再有其他的情感钻进来,所以我只把他那些辛辣的讽刺当作是说笑话,别人觉得他荒诞的地方,我只觉得他轻薄而已。

    由于我提高警惕,多多操心,结果把园子看得很好,虽然这年水果收成很坏,产量还是达到前几年的三倍。说真话,我为保全产品,也是不惜费尽心力的,我甚至亲自护送水果到会弗莱特和埃皮奈去,甚至亲手提篮子;我记得有一次“姨妈”和我两人拾了一个篮子,把我们压得几乎趴下来了,我们不得不每走十步就歇一歇,弄得浑身大汗才抬到了目的地。

    当坏季节开始把我关在屋里的时候,我就想再捡起我的室内工作;但是不可能。随便在什么地方,我只看到那两个妩媚的女友,只看到她们那个男朋友、她们周围的环境、她们住的地方,只看到我的想象力为她们创造出来的或美化了的种种事物。任何时刻我都不能控制自己,狂热状态一直缠住我不放。我作过许多努力要摆脱那些虚构,但无效果,最后我完全被它们迷住了,只想努力把它们整理一下,连贯起来,写成类似小说的东西。

    我最大的困难就是羞于这样明白、这样公开地揭露我自己的矛盾。我已经那么大张旗鼓地建立起我那些严峻的原则,那么坚定不移地宣讲过我那些严厉的箴言,那么尖刻地骂过那些专写爱情和柔情的软绵绵的作品,现在人们突然看到我又亲手把自己放在被我那么严格批评过的作家之列,谁还能想象出比这更出乎意料、更刺人耳目的事呢?我充分意识到这种自相矛盾之处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著作,我责备我自己,我为此而羞惭,为此而气愤,但是,这一切都不足以把我拉回到理智中来。我完全被降伏了,非服从不可,不管有什么风险,我也得下决心去冒天下之大韪。至于我能不能使这部书出版,那就以后再说了,因为当时我还没有设想要把它发表出来呢。

    决心一下,我就没头没脑地钻到我的梦想里去了。我把这些梦想在脑子里反复思考,最后使它们构成了一种方案,这个方案执行的结果,人们现在已经看到了。毫无疑问,这是对我那些异想天开的念头的最好的利用。好善之心从来没有离开过我的胸怀,它把这些异想天开的念头导向有益的目标,连世道人心都可能有所裨益。我那些香艳的图景,如果里面缺少那种天真无邪的柔和的色彩,便会失掉它们的全部优美。一个弱女子是怜悯的对象,恋爱能使她博得别人的同情,通常她也并不因为软弱而稍减其可爱。但是看到那种时髦的风尚,谁又能忍受下去而不感到愤慨呢?一个不贞的妻子,公开践踏自己的一切义务,认为没让丈夫当场捉获她的奸情,便是对他的一种思典,他还该衷心感激她,世上有比这样不贞的妻子的得意洋洋的劲儿更令人气愤的么?自然界中没有完人,完人给我们的教导已经离我们太远了。但是,假定一个年青的女子,生而有一颗既正直又温存的心,未婚之前让爱情把她征服了,既婚之后又恢复了精神力量,反过来战胜了爱情,又成为有德行的人,谁若是告诉你说,这幅图景就其整体来说是有伤风化而一无是处,谁就是个说谎者、伪善者,你不要听他的话。

    除了这个从根本上跟整个社会秩序有关的针对风俗和夫妻间的忠诚的目标之外,我还怀着一个较深刻的目标,即是社会协调与社会和平。这个目标,本身也许比上面的还更伟大,更重要,至少在我们当时所处的时代是如此。《百科全书》引起的那场风暴远没有平息,当时还正在最猛烈的阶段。对立的两派以极度的岔怒互相抨击,或者毋宁说是象疯狂的豺狼那样互相撕咬,而不是象基督徒和哲学家那样希望互相启发、互相说服、互相拉回到真理的道路上来。也许双方都还缺少有本领的、孚众望的领袖来把这场斗争发展成内战,否则,天晓得,骨子里都同样有着最残酷的偏见的双方,这样一场宗教内战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啊。我生来就仇恨一切宗派偏见,所以对双方都坦率地说了一些严酷的真理,而他全听不进去。于是我就想到另一个不得已的、以我单纯的头脑看来似乎是很妙的办法:就是以消灭他们的偏见为手段来缓和他们相互之间的仇恨,并且给每一方面指出,另一方面的优点和品德都值得公众的钦佩和一切凡人的敬仰。这个不够明智的计划是建立在人人皆善这样一个假定上的,却使我自己陷入我责备圣皮埃尔神父的那种错误了,所以,它产生了它应得的结果:并没有使双方互相接近,而使它们联合起来打击我了。经验终于使我感到了我的傻气;但是在这以前,我是全力以赴的,我敢说,我那股热忱是无愧于驱使我去做的那种动机的,所以我刻划了沃尔马和朱丽两人的性格,当时我内心的狂喜使我希望能把他们两人写得都很可爱,并且使两人都由于互相映衬而显得更加可爱。

    我为我的方案能这样粗粗地定下来而感到满意,于是又回到了我已经草拟的那些详细的情节上面;这些情节的整理结果就产生出了《朱丽》的前两部分。我是怀着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在这个冬季撰写和誉清这两部分的,用的是最漂亮的金边纸,吸墨用的是蔚蓝和银灰的粉末之体便是人与万物之体。因而,人类应视万物如朋友,人则,装订分册用的是浅碧丝带,总之,我成了另一个皮格马利翁,对那两个妩媚的少女的一片痴情,简直找不到什么够风雅、够玲珑的东西来配上她们了。每天晚上,我在火炉旁拿这两部分给女总督们念了又念。女儿一言不发,感动得跟我一起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母亲根本听不懂,始终无动于衷,又找不到一点应酬的词令,只好在大家默默无言的时刻对我一再重复说:“先生,真美呀!”

    埃皮奈夫人知道我冬天单独一人住在树林中间的一座孤立的房子里,很不放心,时常派人来打听我的消息。她对我的友情表现得从来没有这样真切过,而我对她的友情也从来没有反应得这样热烈。在这些友情的表现之中,有一件事如果不特别提出来,我就太不对了:她曾把她的画像派人送给我,并且想要我的画像——拉都尔画的,曾在沙龙里展出过的那一幅民。也不应抹煞她另一次亲切的表示,它看起来很可笑,但是由于它留给我的印象,也可见我的性格演变之一斑。有一天霜冻很厉害,我打开她派人送来的一个包裹——是她亲自为我备办的几样东西,发现有一件小村裙,英国法兰绒做的,说她已经穿过,要我改制一件坎肩。短笺的措词很感人,充满着亲热与天真。这点关怀超过了友谊,我觉得太体贴了,仿佛她自己脱下衣服来给我穿,以至我在情感激动之中热泪纵横地把那短笺和衬裙吻了足有二十遍。戴莱丝以为我疯了。说也奇怪,埃皮奈夫人对我的友情表示真是太多了,却从来没有一次能象这次这样感动我。甚至在我们绝交以后,我每次回忆起这件事也不免心头发软。我把她那张小便笺保存了很久,如果它不是和我那时的其他信件遭到同一命运的话,我现在还保存着呢。

    虽然那时期我的尿闭症一到冬天就不让我轻松,虽然这年冬天有一部分时间我都被迫使用探条,然而,总的说来,那还是我自从居住法国以来最甜美、最安静的一个季节。在坏天气为我免遭不速之客的侵袭的那四五个月之中,我比以前和以后更能体味到那种独立、平稳而又朴素的生活,而越享受这种生活,我就越觉得这种生活的价值。当时我别无其他伴侣,只有现实中的两个女总督。想象中的两个表姊妹。特别是在那个时候,我日益庆幸我明智地采取了这个决定,不顾那些看我摆脱了他们的羁绊而不高兴的朋友们的叫嚣;当我听到狂人谋杀案的时候,当德莱尔和埃皮奈夫人在信里跟我谈到那种弥漫巴黎的纷乱和骚动的时候,我是多么感谢上苍使我远离了那些恐怖和罪恶的景象啊!否则的话,社会紊乱使我已经养成的那个暴躁脾气,那些恐怖和罪恶的景象只能使它更加滋长、更加乖戾的;而现在呢,我在我的幽居周围,只看到赏心悦目、甜蜜美妙的事物,我的心完全沉醉于种种温馨的感情之中了。这是人家让我过的最后的宁静的时刻,我津津有味地在这里记下它们的历程。在随着这个安静的冬季而来的那个春天里,就可以看到我下面要写的那些灾难的胚芽开始萌发了,在这些纷至沓来的灾难当中,人们将再也看不到这种间歌时间,能让我有工夫去喘息一下。

    然而,我似乎还记得,就是在这个和平的间歇中,即使在我的幽居深处,我还不是十分安静以农为本的理论与政策。本指农桑,末为工商。墨家率先提,还不免遭到霍尔巴赫一伙的搅扰。狄德罗就给我引起了一些麻烦;除非我完全记错了,《私生子》一书就是在这个冬天出版的,一会儿我就要谈到这本书。由于后面将会讲明白的种种原因,我那时期的可靠的文件剩下的很少了,就是留下的文件,日期也很不准确。狄德罗写信向来是不注日期的。埃皮奈夫人和乌德托夫人写信也只注明星期几,而德莱尔通常也跟她们一样。当我想把这些信依次排列起来的时候,就不得不摸索着,注上一些大概的日期。因此,我既不能确有把握地确定这些纠纷的开始,我就宁愿把我所能记得的一切当作整个一条写在下面。

    大地春回,我的狂热更加高涨,我在爱火的激奋中又为《朱丽》的后几部分写了好几封信,这些信都洋溢着我写信时的那种狂喜的心情。我可以特别提出写极乐园和湖上泛舟的那两封信。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这两封信都是在第四部分的末尾。谁读了这两封信而不心软并且熔化在促使我写出这些信的那种缠绵悱恻的感情里,谁就该干脆把书合上:他是没有资格来评论感情这个题目的。

    正是这个时候,出乎意料,乌德托夫人第二次来访。她的丈夫是近卫队军官,不在家,她的情人也正在服役,她就到奥博纳来了,在蒙莫朗西的幽谷中租了一座相当漂亮的房子。她就是从那里到退隐庐来作一次新的远足。这次出游,她骑着马,扮作男装。虽然我平生不喜欢这种蒙面舞式的乔装,但对她那种乔装的传奇风度却有些一见心倾,这一次可真是爱情了。因为这段爱情是我平生第一遭,又是平生唯一的一遭,又因为它的后果使它在我的记忆里将永远是既难忘而又可怕,所以请容许我把这件事说得稍微详细点。

    乌德托伯爵夫人快三十岁了,根本说不上美,脸上还有麻子,皮肤又不细腻,眼睛近视国启蒙运动中形成的“百科全书派”的唯物论哲学。主要代,眼型有点太圆。尽管如此,她却显得年青,容貌又活泼,又温柔,老是亲亲热热的。一头乌黑的长发,天然鬈曲,一直拖到膝弯。身材娇小玲珑,一举一动都显得又笨拙又有风韵。她的禀性极自然,又极隽雅:愉快、轻率和天真在她的身上结合得非常巧妙。她有的是那种讨人喜欢的妙语,不假思索,有时竟夺口而出。她多才多艺,会弹钢琴,舞跳得很好,还能做几句相当漂亮的小诗。至于她的性格,简直是天使一般:心肠好是它的基础,而除了谨慎与坚强以外,她一切美德都兼而有之。特别在为人方面,她是那么可靠,在社交方面,又是那么忠诚,纵然是她的仇敌,做事也不瞒她。我所说的她的仇敌,是指恨她的男人或女人,因为,就她自己来说,她是没有一颗能够恨人的心的,而且我相信我们这点相同之处曾大有助于我对她的热恋。在最亲密的友情的倾诉之中:我从来没有听到她背后说过人家的坏话。就连她嫂子的坏话,她也从来不说。他不能对任何人掩饰她心里所想的事,甚至不能抑制她的任何感情:我深信,她就是在丈夫面前也谈她的情人,正如她在朋友面前、熟人面前、所有的人面前都谈她的情人一样。最后,有一点不容置辩地证明她那善良天性的纯洁与真诚,那就是她可以心不在焉到无以复加、轻率到十分可笑的地步,常常于无意之中说出些话或做出些事来,对她自己可谓不慎之至,但从来没有冒犯过别人。

    她很年青的时候就被勉强嫁给乌德托伯爵了。乌德托伯爵有地位,是个好军人,但是喜欢赌博,喜欢闹事,很不亲切,她从来就没有爱过他。她在圣朗拜尔先生身上发现了她丈夫的一切优点,再加上许多可爱的品质,既聪明,又有德,又有才能。在本世纪的风俗中如果还有一点东西可以原谅的话,毫无疑问,就是这样一种依恋之情:它的持久使它变得纯正,它的效果使它受人钦仰,它之所以能巩固起来,只是由于双方的相互尊敬。

    我猜测,她来看我,固然也有点儿出于兴趣,但更多地还是为了博得圣朗拜尔的欢心。他曾敦促她来,他相信我们之间开始建立起来的友谊会使我们三个人对这种往还都感到愉快。她知道我了解他们俩的关系,她既然能在我面前无拘无束地谈他,自然就表明她喜欢跟我相处了。她来了;我见到她了。我正陶醉于爱情之中而又苦于没有对象。这陶醉就迷住了我的眼,这对象就落到了她的身上。我在乌德托夫人身上看到了我的朱丽,不久,我就只看到乌德托夫人了,但这是具备了我用来装饰我的心头偶像的那一切美德的乌德托夫人。为了使我痴情到底,她又以炽热的情侣身份跟我谈着圣朗拜尔。多么巨大的爱情感染力啊!我听着她说话,感到自己在她身边,竟幸福得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抖起来,这是我在别的女人身边都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她谈着,谈着,我自己也就感动了。我还以为我只是对她的感情感兴趣呢,其实这时我自己也已经产生了同样的感情了;我大口大口地吞下这毒汁,可是我当时只感到它的甜美。总之,在我们两人都没有觉察的情况下,她用她对情人所表现的全部爱情,激发起我对她的爱情来了。唉!为着一个心中已经别有所恋的女人而燃烧起这样既不幸而又炽烈的爱情,真正是为时已晚,也真正是太令人痛苦了!

    虽然我在她身边已经感到了那些异常的冲动,但我先还没有觉察到我心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只是在她走了以后,当我开始想朱丽的时候,我才吃惊地发现,我想来想去都只能想到乌德托夫人。这时候我的眼睛睁开了关学;闽指客居福建的朱熹为代表的闽学。,我感到了我的不幸,我为此而哀叹,但是我还料想不到这个不幸将要产生的许多后果呢。

    我今后对她持什么态度呢?我迟疑了很久,仿佛真正的爱情还能留下足够的理智让你去深思熟虑似的。我正在举棋不定,她又一次出乎意料地来找我了。这一下我心里可有数了。伴随邪念而来的羞涩之心使得我哑口无言,在她面前直发抖,我既不敢开口,也不敢抬起头来,我心头的慌乱简直无法形容,而她不可能看不出来。于是我就决定向她承认我心里慌乱,并让她猜测慌乱的原因:这等于把原因相当明白地告诉她了。

    如果我年青而又可爱,如果乌德托夫人后来软弱了,我在这里就应该谴责她的行为,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所以我对她只有赞美,只有钦佩。她作出的决定是既大方又谨慎的。她来看我,是圣朗拜尔叫她来的,她不能突然疏远我而不向圣朗拜尔说明原因,因为这样就可能使两个朋友绝交,也许还会闹得满城风雨,而这是她要避免的。她本来是对我既敬重而又怀有善意的,所以她就怜悯我这点痴情,但是不予以逢迎,而是表示了惋惜,并且努力要医好我的痴情。她很乐意为她的情人和她自己保留一个她看得起的朋友。她说等我将来变得理智了,我们三人之间很可以构成一种亲密而甜美的关系,而她每跟我谈到这一点,便显得再愉快也不过的。她并不只是限于这种友好的劝告,必要时她也不惜给我一些由我自己招来的较严厉的责备。

    我也同样严厉地责备我自己。等到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我就清醒了,我把话说出了之后,心里也就比较平静了。大凡一个人的爱情,被激起爱情的女方知道了之后疏本甚多。秦汉列为七经之一,南宋时列为四书之一。,就变得好受些。我用来责备自己的那种力量理应医好我的爱情的,如果事实是可能的话。我把所有强有力的理由都找来帮助我扼杀我这份爱情。我的操守呀、我的感情呀、我的原则呀、可羞可耻呀、不义不忠呀、罪在不赦呀、负友之托呀,最后还有个理由:以这样的年纪,还让最荒唐的热情燃烧起来,而且对方又已经心有所恋,既不能对我的爱有所回报,又不能让我保留任何希望,未免太惹人笑话了,而且这样荒唐的热情不但不能由坚持而得到任何好处,反而变得一天比一天更苦痛难堪。

    谁能相信啊!这最后一种考虑,原该给所有其他的考虑增添份量的,却反而把它们都抵消掉了!“一段痴情,”我想,“只于我个人有害,那又有什么可顾忌的呢?我难道是个要让乌德托夫人小心提防的轻狂小生吗?别人看到我这样煞有介事的悔恨,不会说是我的殷勤、仪表和打扮在诱使她走入歧途吧?嘿!可怜的让-雅克啊,你自由自在地去爱吧,心安理得地去爱吧,别担心你的叹息会有损于圣朗拜尔。”

    读者已经看到,我就是在年轻的时候也从来没有自命不凡过。上面那种想法正合我一贯的心理倾向,它使我的激情感到安慰;这样一来,我就无保留地沉溺于激情之中了,甚至笑我那种不合时宜的顾虑是出于虚荣而不是出于理智了。对一颗正直的心来说,这是一个多么重大的教训啊!邪恶进攻正直的心灵,从来不是那么大张旗鼓的,它总是想法子来偷袭,总是戴着某种诡辩的面具,还时常披着某种道德的外衣。

    我既怙恶而又无悔意,不久就毫无节制地为恶了;请读者看看我的激情是怎样循着我的天性的故辙,最后把我拖下了深渊吧。最初,为了使我放心,它采取谦卑的态度但强调在寻求快乐时要掌握一定的分寸。,后来,为着使我放手做去,它把这种谦卑转变成为疑惧。乌德托夫人不断提醒我,叫我勿忘本分,保持理智,她从来也没有片刻迎合我的痴情,不过待我总是极其温存,对我总是采取最亲切的友谊的态度。我敢保证,如果我相信这份友谊是真诚的话,我一定也就感到满足了,但是我认为它太热烈了,不会是真正的友谊,因而我脑子里就不免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这种与我的年龄和仪表太不适合的爱情,使我在乌德托夫人眼里的地位降低了,这个轻狂的少妇只是要拿我和我这过时的热情来取乐,她一定把心里话都告诉圣朗拜尔了,她的情郎恨我对不起朋友,便赞成她要弄我,两人串通一起要把我逗得晕头转向,好叫人家嗤笑我。这种愚蠢的想法曾使我二十六岁时在我所不了解的拉尔纳热夫人身边说了许多糊涂话,现在我是四十五岁的人了。又是在乌德托夫人身边,假如我不知道她和她的情郎都是不至于开这样残忍的玩笑的正派人,那么我这种愚蠢的想法倒也还是情有可原的。

    乌德托夫人继续来拜访我,我不久也就回拜她了。她欢喜步行,我也是一样,我们在迷人的景色中作长时间的散步。我爱她,又敢于说出我爱她,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如果不是我的糊涂言行毁了其中的全部妙趣的话,我当时的处境实在是再甜蜜不过了。她起先一点也不明白为什么我在接受她的爱抚时会那么傻气,但是我的心从来就不会对自己所想的事丝毫有所隐瞒,所以我不久就把我的猜疑对她说明了。她起先想一笑置之,但这个办法不成功,她的笑会激起我的狂怒的,她便改变了口吻。她那种怜惜的温存真是战无不胜的。她对我说了些直沁入我心脾的责备的话,她对我那些不正确的畏惧表示担忧,我就抓住这种担忧而加以滥用,我要求用事实来证明她不是戏弄我。她明白,没有任何别的办法能够使我放心。我就越逼越紧,这一步是微妙的。一个女人已经被迫到了讨价还价的地步了,竟还能那么便宜了事。真是惊人,也许可说是空前绝后的一遭吧。凡是最缠绵的友情所能给予的,她都不予拒绝。任何足以使她失节的事,她都绝不放松。并且我很惭愧地看到,每逢她稍微给我一点好处就把我的感官烧得炽热难熬,而这种炽热在她的感官上却引不起半点火星。

    我曾在某处说过,如果你不想给感官什么东西,你就绝不能让它先尝到一点甜头。要想知道这句箴言对乌德托夫人说来是多么不正确,要想知道她是多么能够自持,那就必须详细了解我们那些频繁的、长时间的密谈,把我们那四个月当中的热烈的密谈从头到尾都回顾一番。我们在一起度过的那四个月是在两个异性朋友之间无与伦比的亲密中度过的,而双方又都把自己限制在我们始终不曾逾越的那个范围里。唉!我体会到真正的爱情确实是太迟了,可是一经体会,我的心灵和感官为了偿付这笔拖欠的情债,又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啊!单方面的爱情尚且引起这样的狂热,那么,一个人若是处在他所爱并博得其爱情的那个对象身边,他所感到的狂喜该是多么剧烈啊!

    但是,我说单方面的爱情是说错了,我的爱情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回报的,它虽然不是相互的,却是两方面的。我们两人都陶醉在爱情之中:她爱她的情郎布里奇曼(Percy Williams Bridgman,1882—1961,美国物理学家),我爱她;我们的叹息,我们的甘美的泪水都交融在一起了。彼此都是多情的知心人,我们的情感太相投了,不可能没有相合的地方。不过,在这种危险的陶醉之中,她从来没有一刻忘形;而我呢,我保证,我发誓,虽然我有时被感官迷惑了,曾企图使她失节,却从来也不曾真正蓄意打她的主意。我那热情的激烈,本身就控制了这份热情。克已的义务荡涤了我的灵魂。一切美德的光辉都装饰着我心头的偶像,玷污它那神圣的形象就等于把它毁灭。我很可能犯这个罪,我在心里犯了这个罪不下百余次;但是,真正要玷污我的索菲么?这样的事情是可能的吗?不,不!我把这话对她说过千百遍了,即使我有满足欲望的权力,即使我能支配她自己的意志,除了若干短暂的狂热时刻以外,我都会拒绝以这种代价来求得快乐的。因为我太爱她了,我才不想占有她。

    从退隐庐到奥博纳,将近一里约;在我频繁前往的旅行中,我有时也在那里住宿。有一天晚上,两人面对面地用过晚餐之后,我们就到花园里,在美丽的月色下散步。这花园的深处有个相当大的剪修过的树林,我们穿过树林去找一个幽美的树丛,树丛里还造了一挂瀑布点缀着,这是我给她出的主意。永世难忘的无邪与享受的回忆啊!就是在这树丛里,我和她坐在一片细草地上,头上是一棵花儿盛开的槐树,为着表达我心头的感情,我找到了真正无愧于这种感情的语言。这是我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达到崇高的境地——如果人们可以把最缠绵、最热烈的爱情所能输进男人心灵的那种亲切而又富有魅力的东西称为崇高的话。我在她的膝上流下了多少令人心醉的眼泪啊!我又使她情不自禁地流了多少这样的眼泪啊!最后在一阵不由自主的激动之中,她叫道:“不,从来没有象你这样可爱的人,从来没有一个情人象你这样爱过!可是,你的朋友圣朗拜尔在叫着我们,我的心是不能爱两次的。”我一声长叹,就不说话了;我拥抱她——这是一次怎样的拥抱啊!但是,仅此而已。她独自一人生活着,也就是说,远离她的情人和丈夫,已经有六个月了;我差不多天天都去看她,而且爱神始终伴随着我们也已经有三个月了。我们时常先面对面地用过晚餐,然后两人到树丛深处,在那月光之下,经过两小时最热烈、最缠绵的私语之后,她又在半夜里离开树丛和朋友的怀抱,身和心都和来时一样无暇、一样纯洁。读者们,衡量衡量所有这些情景吧,我不再加半句话了。

    人们可别以为在这种场合下,我的感官能让我安静,就象在戴莱丝和在妈妈身边一样。我已经说过,这次是爱情,而且是以其全部力量和全部狂热迸发出来的爱情。至于我不断感觉到的不安、战栗、心悸、痉挛、昏厥,我都不去描写了:人们单凭她的形象在我心头所产生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前面已经说过,退隐庐离奥博纳相当远,我常从安地里那一带山坡边上走过,那里的景色是极其引人入胜的。我一边走,一边梦想着我即将见到的那个人,梦想着她将给我的亲热的接待。梦想着在我到达时等着我的那一吻。单是这一吻,这不祥的一吻,在没有接受之前就已经把我的血点燃起来了,使我头脑发昏,眼睛发花,两膝颤抖,站立不住;我不得不停步坐下来,整个身体仿佛都乱了套,我几乎要晕过去了。我意识到这种危险,所以出门时总是力求分心,想别的事情。可是我还没走二十步,那同样的回忆,以及随之而来的那一切后果,就又来侵袭我,绝对无法摆脱;并且,不问我用什么办法,我不相信我有哪一次能逍遥自在,一个人走完这程路。我走到奥博纳时,疲惫不堪,有气无力,简直要倒下去了,站都站不住。可是一见到她,我就完全恢复过来了,我在她身边只感到精力无穷却又不知如何使用的苦恼。我来的路上;在望得见奥博纳的地方,有一片风景宜人的高岗,叫奥林匹斯山,有时我们俩各自从家里走到这里相会。如果是我先到,当然要等她;但是这个等候又叫我多么受罪啊!为了有所自遣,我总是用我带的铅笔写些情书,这些情书,简直是用我最纯粹的血液写出来的:我从来没有能把一封情书写完而字迹依然可以辨认清楚的。当她在我们两人约定的壁橱里找到这样的情书的时候,她从中看到的,除了我写情书时那副可怜的样子外,别的什么也看不到。这种样子,特别是拖了那么久,经过三个月不断的刺激和绝望,就使我疲惫得好几年都恢复不过来,最后还使我得了疝气病,将来我是要把它,或者说,它是要把我带到坟墓里去的。我这个人的气质,也许是大自然所曾产生的最易激动、而又最易羞怯的气质。我这种气质的人所能得到的唯一的爱情享受就是如此。我在人世间最后的好日子也就是如此。下面开始的就是我一生中一大串几乎从未间断的灾难。

    在我整个一生中,人们已经看到,我的心象水晶一样透明,从来不会把藏起来的一个稍微强烈的感情隐瞒一分钟。请大家想想,要我把对乌德托夫人的爱情长久隐瞒起来极”,由此生成阴阳五行与万物。明代编入《周濂溪集》。,那是可能的吗?我们的亲密关系所有人都看得一清二楚,我们也不稍加隐讳,或故弄玄虚。这种亲密关系并不属于需要保密的那一类。乌德托夫人对我怀着她自觉是无可指责的最亲密的友谊,而我则对她满怀着谁也没有我知道得更清楚的正当的敬佩。她坦率、心不在焉、有点冒冒失失;我真诚、笨拙、高傲、急躁、狂热,我们就在自以为平安无事的假想中贻人以口实,远超过我们真正有什么越轨行动。我们都到会弗莱特去,我们常在那儿见面,有时甚至还是事先约好了的。我们在那里和平时一样生活着,天天并肩散步,就在那片园林里,正对着埃皮奈夫人的房子,并且就在她的窗下谈我们的爱情,谈我们的义务、我们的朋友、我们的纯洁的计划。埃皮奈夫人就从窗口不断地窥视我们,她自以为被人欺上睑了,使用两只眼睛往心里灌足了怨气和愤恨。

    女人个个都掌握着掩饰愤怒的艺术,特别是在愤怒强烈的时候。埃皮奈夫人脾气暴躁却又工于心计,她高度掌握着这种艺术。她佯装什么也没有看见,什么也不怀疑;她一面对我加强体贴照顾,甚至近于挑逗,一面又故意用不客气的态度和鄙夷的表示欺压她的小姑子,似乎还暗示我也鄙夷她。人们当然料到她这样做是成功不了的,但是我却受到了苦刑。我的心被两种相反的感情撕裂着,我一面被她的爱抚感动了,同时我看她那样对不起乌德托夫人又感到怒不可遏。乌德托夫人的那种天使般的温和性情使得她忍受一切,毫无怨言,甚至并不因此而更不满她的嫂子,而且,她常常又是那么漫不经心。对这种事往往又那么不够敏感,所以有一半时间她根本就没有觉察到嫂子对不起她。

    我当时太沉醉在我的狂热之中了,所以,除了索菲(这是乌德托夫人的名字之一)什么也看不见,就连我已经成了埃皮奈全家和许多不速之客的笑柄,也都没有觉察出来。霍尔巴赫男爵,据我所知,以前从来没有到舍弗莱特去过,现在就是这种不速之客之一。如果我当时就象后来那么多疑的话,我一定会猜想到,他这次旅行是埃皮奈夫人事先布置的,好请他来看一场日内瓦公民谈恋爱的把戏。但是我那时太蠢了,连大家一望而知的事我都看不见。然而我的全部愚蠢也挡不住我发现男爵比平时更高兴、更快活的样儿。他不象平常那样愁眉苦脸地看我,却说无数揶揄的话,弄得我莫名其妙,瞪着大眼一句话也答不上来;埃皮奈夫人则笑得前仰后合,我还不知道他们发了什么疯呢。因为一切都还没有越出开玩笑的范围,所以,如果当时我觉察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凑上去跟他们一起开开玩笑就是了。但是事实上,人们透过男爵的那种嘲笑的快活劲儿,可以看出他眼里闪烁着一种恶意的喜悦,如果当时我就跟事后回想起来时那样注意到的话,这种恶意的喜悦也许会使我心里不安的。

    有一天,我又到奥博纳去看马德托夫人。她常到巴黎去,这次是刚从巴黎回来,我发现她愁眉苦脸的,并且看出她曾经哭过。我不能不克制自己律等)的哲学意义等。中国化学哲学的研究,着重于化学研,因为她丈夫的姊妹伯兰维尔夫人在场;但是我一有机会,就向她表承我心头的不安。“唉!”她叹口气对我说,“我恐怕你的痴情把我一辈子的安宁都葬送掉了。有人告诉圣朗拜尔了,但是讲的不是实情。他倒能为我说公道话,但是他有点发脾气,而最坏的是他有些话又藏着不讲出来。幸而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一点也没有瞒他,我们的关系本来是他促成的。我在给他的信上尽讲起你,就如我的心里充满了你一样;我只向他瞒住了你那种糊涂的爱情,我原是想医好你这种爱情的,而他,话虽没有说,我看出他是把你的爱情当作我的一个罪过的。有人陷害我们,冤枉了我;不过,管它呢,要么我们从此一刀两断,要么你就老老实实的,该怎么就怎么。我不愿再有一点事瞒住我的情人了。”

    到这时候我才感觉到,我在原该充当其导师的一个少妇面前受到了她的严正的责备,自知过失,满面羞惭,真是一件难堪的事。我痛恨我自己,这种痛恨,如果不是受害者给我引起的那种亲切的同情又使我的心软了下来,也许足以把我的懦弱克服下去的。唉!我的心已经被从四面八方钻进来的眼泪渍透了,这时它还能硬起来么?这一阵心软很快就化为对告密人的愤怒了。那班卑鄙的告密人只看到一个虽然有罪却是不由自主的情感的坏的方面。他们根本就不相信,甚至也想象不到有颗真诚的清白的心在补赎着这个方面。至于是谁给我们来了这一手的呢,我们处在疑团中的时间也并不长久。

    我们两人都知道埃皮奈夫人是和圣朗拜尔通信的。她给乌德托夫人挑起风波,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曾千方百计要把圣朗拜尔跟乌德托夫人离间开来,这种努力曾经有几次获得成功,所以乌德托夫人生怕以后又中她的计。此外还有格里姆,我记得他似乎是跟随加斯特利先生到军队里去的,那时也和圣朗拜尔一样正在威斯特法伦;他们在那儿有时能见到面。格里姆曾在乌德托夫人面前试图进攻过几次,但都没有成功。格里姆大为恼火,从此就根本不和她见面了。格里姆的“谦逊”是众所共知的,他既认定乌德托夫人不爱他而爱一个年纪比他大的人,而且他,格里姆,自从跟大人物交往以来,一谈起这个人就只把他当作手下的一个受保护者,大家想想他是不是能冷静吧。

    我对埃皮奈夫人的怀疑,在我听到我家里所发生的事情的时候,就变成确信了。当我在舍弗莱特的时候,戴莱丝也常来,或者是把我的信送给我房辑佚书》另辑有《周易京氏章句》卷,《汉学堂丛书》、《汉,或者是照顾一下我的坏身于。埃皮奈夫人曾问她,乌德托夫人和我是不是互相通信。一听说互相通信,埃皮奈夫人就逼她把乌德托夫人的信交给她,保证她会把信重新封好,显不出被拆过的样子。戴莱丝并没有显出对这种建议是如何愤慨,甚至也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我,只是把送给我的信藏得更紧些而已:真是提防得好啊,因为埃皮奈夫人派人在她来的时候监视她,并且有好几次竟大胆到在半道上搜她的围裙。更有甚者,埃皮奈夫人有一天表示要跟马尔让西先生一起到退隐庐来午餐,这是我自住进退隐庐以来的第一次。她趁我跟马尔让西先生出去散步的时候,和她们母女二人到我书房里去了,并且逼她们把乌德托夫人的信拿出来给她看。如果母亲知道信在什么地方,信就交出去了,幸而只有女儿一人知道,她说这些信一封也没有保留下来。当然,这个谎言是充满着正直、忠诚与宽宏大量的,若是说出真话,反而成为道地的背义行为了。埃皮奈夫人一看不能诱惑她,便努力激起她的醋意,怪她太随和、太糊涂。她对她说:“你怎么能看不出他们之间的罪恶关系呢?如果摆在你眼前的一切你都不信,而还需要一些别的证据,那么,你就帮我的忙来找这些证据好了:你说他把乌德托夫人的信读过就撕了,好吧!你就把碎片小心捡起来,交给我,我负责把碎片拼凑起来。”这就是我的女友给我的女伴的教导。

    所有这些企图,戴莱丝竟谨慎到把我瞒了很久;但是,当她看到我那种惶惑困窘的样子,觉得不能不对我和盘托出,好让我知道谁在跟我作对,以便采取措施,预防人家正在给我准备的那种种陷阱。我的愤慨、我的气愤是无法形容的。我不学埃皮奈夫人的榜样,跟她装假,也不想用狡计来破狡计,我完全听凭我的急躁脾气去做,再加上平素的轻率,我就公开闹起来了。人们读了下面这几封信,就可以看出我是多么不谨慎,同时这些信也足以说明双方在这一件事上的作风如何了。

    埃皮奈夫人函(甲札,第四四号)

    怎么我就看不到你了,我亲爱的朋友?我为你感到不安。你曾再三答应我只在退隐庐和这里两头跑跑呀!关于这一点,我一直是让你完全自由的,而现在一星期过去了,你连个人影也不见。如果不是有人告诉我义”,是把人仅仅看作历史力量的活的体现,辩证法是“马克,你的身体很健康,我还以为你病了呢。我前天、昨天就在等候你,到现在还不见你来。我的上帝呀!你怎么啦?你现在手头又没有什么事要做,你也不会有什么苦恼,因为如果有的话,不是我自负,你早就跑来向我倾诉了。因此你一定是病了!赶快解除我这焦躁不安的心情吧,我求你。再见,我亲爱的朋友;愿这个“再见”,能给我从你那方面带来个“你好”。

    复函星期三晨

    我现在还什么都不能对你说。我在等待了解得更清楚些,反正或迟或早我一定会弄清楚的。同时,请你确信:被控的无事者将会找到一个热烈的保卫者,足以让那些诬告者后悔,不论诬告者是什么人。

    埃皮奈夫人的第二函(甲札,第四五号)

    你的信使我大吃一惊,你知道吗?它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把它读了又读,一直读了二十几遍。老实说,我一点也不明白。我只看出你心里感到不安和苦恼,你要等到不安和苦恼过去了以后再跟我谈。我亲爱的朋友,我们就这样约定,好吗?我们的友谊、我们的信任,都到哪儿去了?我是怎样失掉了那种信任的呢?你是对我生气,还是为我生气呢?无论如何,你今天晚上就来,我请求你。记得不到一星期前,你还答应过我不把任何事情藏在心里,有事立时就对我说呢!我亲爱的朋友,我是信赖这个信任的……我刚才把你的信又读了一遍:我还是不明白,但是它叫我颤抖。我觉得你心里激动得痛苦极了。我倒很想使你平静下来,可是,我既然不知道你不安的原因,我就不知道对你说些什么才好,我只能告诉你,在看到你之前,我是完全和你一样不幸的。如果你今晚六点钟不到,我明天就到退隐庐来,不管天气怎样,也不管我身体如何,因为我忍受不了这样的不安。再见,我亲爱的朋友。我要冒险给你一个忠告,但也不知道你需要不需要,你要极力提防,极力制止不安的心情在孤寂中发展。一只苍蝇会变成一个魔鬼的,我过去常有这种体验。

    复函星期三晚

    只要我现在不安的心情还继续下去,我既不能去看你,也不能接受你的访问。你说的那种信任现在不存在了,你想恢复也将是不容易的。现在,我在你的殷勤当中,所看到只是你想从别人的表白中得到某种合乎你的图谋的好处;而我这颗心,对一颗开诚相见的心是极易流露的,对诡计和狡诈却要关上大门。你说你难以看懂我的信,我却从中看出你惯常的机智。你以为我真傻到相信你没有看懂那封信么?不,但是我将以坦白来战胜你的诡巧。为了使你对我更不了解,我就进一步明说吧。

    有两个结合得好好的、彼此都无愧于对方的爱情的有情人,他们都是我亲爱的人,我当然料到你不知道我指的是谁,除非我把名字说出来。我猜测有人曾试图拆散他们,并且利用我来使他们两人之一产生忌妒。这种选择并不十分高明,但是对于那个坏心眼说来,似乎很方便;而这个坏心眼,我怀疑就是你。我希望这就清楚点了吧。

    好啦,一个我最钦佩的女人,在我完全知晓的情况下,做出了那种无耻的事——把自己的心和身分给两个情人,而我也那么无耻,竟是这两个懦夫之一。如果我知道你一生中有一时一刻曾对她和我有过这样的想法,我一直到死也恨你:可是,我要责备你的,不是你曾经这样想过,而是你曾经这样说过。在这种情况下,我就不明白三人之中你想害的究竟是谁;不过,如果你爱安宁的话,你应该担心你的成功就是你的不幸。我对某些交往感到不好,这我既没有瞒你,也没有瞒她;但起因是正当的,我要用跟起因一样正当的方式来结束这种交往,我要使非法的爱情变成永恒的友谊。从来不会害人的我,能无事地被人利用去害我的朋友们吗?绝对不能,我永远不能原谅你,我会变成你的不可和解的仇人。只有你的秘密还会受到我的尊重,因为我将永远不做背信之人。

    我不相信我目前这种惶惑的心情还会延续很久。我很快就会知道我是不是弄错了。到那时,我也许要对太对不起人的事进行补赎,而我将感到这是做了平生最大的快事。但是,你知道在我还要在你身旁度过的短时间里,我将怎样补赎我的过失么?我将做到除我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做到的事,我将坦白地告诉你社会上对你是怎样的想法,告诉你在名誉方面应该修补哪些缺口。尽管你有那么多所谓的朋友环绕着你,将来你看到我走了之后,你就永远向真理告别了,你再也找不到一个能跟你说真话的人了。

    埃皮奈夫人第三函(甲札,第四六号)

    我不懂你今天早晨的信,我已经对你说过了,因为那是事实。你今天晚上的信我看懂了,别害怕我会回答你。我正急于要把它忘掉。虽然我觉得你可怜,我还是不能不感到这封信使我的灵魂充满了的那种苦涩。我!对你玩诡计,玩狡诈!我!竟被指责做了无耻之尤的事!再见吧,我很惋惜你竟然……再见吧,我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再见吧,我十分愿意原谅你。你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好了!你别猜疑你会受到冷遇,其实你将受到很好的接待。不过,你尽可不必为我的名誉操心。别人怎样非议。我都毫不在乎。我品行端正,这就够了。此外,我完全不知道那两个对我和对你一样亲爱的人究竟出了什么事。

    这最后一封信为我解除了一个极大的困难,却又使我碰上了另一个并不稍小的困难。这些信件虽然往返极端迅速,都在一天之内,但是其中短暂的间隔时间也足够让我在一阵阵的怒气之中想到我的粗心大意严重到什么程度了。乌德托夫人叮咛我保持冷静,让她一人去设法了结这桩公案,并且,特别在当时,要避免任何决裂,任何声张。而我呢,对一个生性就好忌恨的女人,又用了最明显、最恶毒的侮辱语言,在她心头火上加油。当然,我从她那里只能指望一封又高傲、又轻蔑、又鄙视的回信,逼得我不能再有所留恋,如果不立刻离开她的家门,我就成了一个最可耻的懦夫。幸而她的机巧超过了我的暴怒,她复信里的那种措词避免了这样的结局。然而,要么就离开,要么就立刻去看她,二者必居其一。我采取了后一步骤,同时预料到需要解释一番,而在解释时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倒叫我为难起来了。怎样才能把事情应付过去而又既不累及乌德托夫人,也不累及戴莱丝呢?我说出谁的名字来谁就该多么倒霉啊!一个翻脸无情而又好搞阴谋的女人,要报复,便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件件事都叫我为成为报复对象的人担忧。正是为了预防这种不幸,所以我才在信里只说到怀疑,避免提出确证。诚然,这种说法使我发的那阵脾气越发不可原谅,因为任何单纯的怀疑也不能容许我象方才对待埃皮奈夫人那样对待一个女人,特别是对待一个女朋友。但是就在这里开始了一个我办得十分得体的既伟大而又高贵的困难工作:我以承担一些更严重的过错来补赎我那些隐瞒起来的过错和软弱。而我承担下的那些过错都是我不能犯而又从来没有犯过的。

    我无需应付我所害怕的那场舌战,我不过受了一场虚惊而已。我一到,埃皮奈夫人就跳上来搂着我的脖子,满脸热泪。这种来自一个老朋友的意外的接待,使我极为感动;我也哭了起来。我对她说了几句没有多大意义的话;她也对我说了几句更没有什么意义的话。饭已经摆好了,我们就去入席。在席上,我以为那场解释推迟到晚餐以后了,在这个等待阶段中,我的脸色很难看,因为我心里只要稍微有点不安就显得六种无主,连最不明眼的人也满不过去。我那副尴尬样子原该鼓起她的勇气的,然而她没敢这样做;晚餐后也和晚餐前一样,都没有进行什么解释。第二天也没有;在我们默默相对之中,只谈了些无所谓的事,或者由我说几句礼貌话,表示我的怀疑究竟有无根据,还完全不能断定,并且实心实意地向她保证,如果发现怀疑没有根据,我一辈子都要向她请罪的。她没有流露出一点好奇之心,想确切地知道这些怀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又是怎么来的;因此,我们的和好,不论是在她还是在我,全都包括在见面时的那一次拥抱之中了。既然只有她一人受到了侮辱——至少表面上是如此,我就觉得她自己都不想把事情搞清楚,更轮不到我来把事情说明白了,因此我是怎样来的,也就怎样回去了。而且,我继续跟她相处,又和以前一样,所以不久我就把这场吵闹几乎忘个一干二净,并且愚蠢地以为她自己也已经忘怀,因为她仿佛已经不再回想这件事情了。

    人们很快就可以看到,这并不是我的懦弱给我招来的唯一苦脑;我还有别的一些使我同样难受的苦恼,它们却并不是我自己招来的,而只是由于有人要折磨我,好把我从孤独生活中硬拉出去。这些苦恼都是从狄德罗和霍尔巴赫一帮那方面来的。自从我住进退隐庐以来,狄德罗就不断地搅扰我,有时是自己出面,有时是通过德莱尔。根据德莱尔拿我在丛林里乱跑为题给我开的那些玩笑去判断,我不久就看出他们是多么兴高采烈地把隐士丑化成风流情人了。但是在我跟狄德罗所闹的那些纠纷里,问题还并不在此,这些纠纷还有更严重的原因。《私生子》出版以后,他曾给我寄来一本,我也以对朋友的作品应有的那种兴趣与注意读完了这本书。当读到他附进去的那篇用对话体写的诗论的时候,我很惊讶也很痛心地发现,里面有好些话都是攻击过孤寂生活的人的,这些话虽令人不快,却还能够容忍,但是其中有这样一个辛辣而粗暴、语气毫不委婉的论断:“只有恶人才是孤独的。”这个论断是模棱两可的,可以有两个意义,我觉得其中之一是很正确的,而另一个是很错误的;既然一个人自愿过孤独的生活,他不可能、也不会损害任何人,因此,根本不能说他是恶人。论断本身就需要加以解释,何况作者在发表这个论断的时候,有一个正过着孤独的退隐生活的朋友,那就更需要解释了。我觉得,不论如何推测,这都是引人反感、有亏道义的:或者是他在发表这一论断时忘掉了这个孤居的朋友;或者是,如果他曾想起这个朋友,但在提出这个一般性的格言时,不但没有把这个朋友,而且也没有把那么多自古迄今在隐遁中寻求安宁与和平的受人尊敬的贤人哲士看成是可敬的正确的例外,而竟以一个作家的身份,有世以来第一次把他们都一笔勾销掉,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律目之为坏蛋了。

    我热切地爱狄德罗,由衷地尊敬他,并且我以彻底的信任,指望他对我也有同样的情感。但是他那股不倦的别扭劲,专在我的爱好上、志趣上、生活方式上,在只与我一个人有关的一切事情上,永远跟我唱反调,真叫我厌烦。看到一个比我年轻的人竟然用尽心机要拿我当小孩子管教,我是很反感的。他那种轻于许诺、忽于践约的习惯,也叫我厌恶。他不知有多少次约而不来,并且专门喜欢爽而又约,约而又爽,实在叫我烦恼。我每月都在他自己订好的日期白白地等他三四次,我一直跑到圣·德尼去迎他,等了一整天,结果还是一个人晚上吃闷饭,这又使我感到尴尬。总之,我心里早已装满了他再三再四对不起人的事情。这最后一次对不起我,我觉得更严重,更使我痛心。我就写信向他叫屈,但是措词极其温和,极其感人,连我自己都泪流满纸;我那封信是足以使他感动得流泪的。而他对这问题是怎样答复的呢?人们永远也猜不到。现将他的回信(甲札,第三三号)照录如下:

    我的作品使你喜欢,并且感动了你,我听了很高兴。你不赞同我关于隐士的意见,你爱为他们说多少好话,你就尽管说吧,你将是世界上唯一我要为之说好话的隐士。而且,如果你听了能不生气的话;可说的话还多着呢。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太则如此等等。有人告诉我,埃皮奈夫人的儿子的信里有过一句话,一定曾叫你心里很难受,要不然我就是太不理解你的灵魂的深处了。

    这封信的最后两句话需要说明一下。

    在我开始住到退隐庐的时候,勒·瓦瑟太太似乎不欢喜这个地方,觉得住所太孤单。她这种话传到我耳朵里来了,我就提出,如果她觉得在巴黎好些的话,就把她送回去,我为她付房租,并且和她跟我住在一起一样照顾她。她拒绝了,并且向我声明,她很喜欢住在退隐庐,说乡下空气对她有好处。人们可以看到,这也是真话,因为她在乡下可以说变得年轻了,身体比在巴黎时好得多。她的女儿甚至还向我保证;如果我们真的要离开退隐庐,她心里会是很不高兴的,因为退隐庐确实是个迷人的好住处,而她又很欢喜弄弄园子,拾掇拾掇水果,现在正是得其所哉;不过,她是说了人家叫她说的话,为的是要努力把我劝回巴黎。

    此计不成,他们就想用良心责备的办法来获得美意殷勤所没有产生的效果,说我把这个老太太留在乡下,离她那样的岁数所可能需要的救护太远,简直是一种罪恶。他们就没有想到,不但她,还有许多别的老年人,都凭着这地方的新鲜空气而益寿延年的,而那些必要的救护,从我门口的蒙莫朗西就可以得到。他们那么说,仿佛只有巴黎才有老年人,在别的任何地方老年人都活不下去。勒·瓦瑟太太吃的多,极喜欢暴饮暴食,常吐酸水,并且泻得厉害,泻个几天就把肠胃泻好了。她在巴黎,从来也不在意,采取自然疗法。她在退隐庐还是用这个老办法,深知道这个办法最妙不过。可是,他们不管这些:既然乡下没有医生和药房,把她搁在乡下就是想叫她死,虽然她在乡下身体很健康。狄德罗倒该确定一下,老年人到了什么样的年龄就不许住到巴黎以外去,否则就要以杀人论罪。

    以上就是那两个十恶不赦的罪状之一,为此,他不肯把我放在他那条“只有恶人才是孤独的”的论断之外;这也就是他那动人的感叹号和他那好意加上的“如此等等”的意义:“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太呀!如此等等。”

    我觉得要回答这种指责,最好莫过于让勒·瓦瑟太太自己来替我证明。我请她自自然然地把她的感觉写信告诉埃皮奈夫人。为了让她能更自由自在一点,我绝不愿看她的信,并且把我在下面转录的这封信拿给她看。下面这封信是我写给埃皮奈夫人的,里面谈起我曾想对狄德罗的另外一封更产酷的信有所答复,但埃皮奈夫人阻止我把这封复信寄出去。

    星期四

    勒·瓦瑟太太要给你写信,我的好朋友;我请她把她的想法诚恳地告诉你。为了让她能自由自在地写,我对她说,我绝不看她的信,并且我请你也绝不要把那封信的内容告诉我。

    既然你反对,我的信就不寄出去了。但是,我既然觉得受到了极严重的侮辱,若是承认我错了,那简直是卑鄙和虚伪,我绝对不能这样做。福音书叫人左脸挨了耳光再把右脸伸出去,但是并没有叫人请求原谅。你还记得喜剧里那个人一面拿棍子打人,一面还在叫嚷“快救人!”吗?哲学家就是演这个角色的。

    你别以为你能阻止他不在这样的坏天气里来。友谊不能给他的时间和精力,他的怒气会给他的,这将是他生平第一次在约定的那一天前来的。他累死了也要来把他在信里骂我的话亲口对我再说一遍,而我只有耐着性子忍受着。到时候他也许回到巴黎后就病倒了,而我呢,按照老规矩,我将是个可恶万分的人。有什么办法呢?只好忍着。

    然而,你不佩服这个人的智慧吗?他曾经想坐马车到圣·德尼来接我,在那里共进午餐,又用马车把我送回家,而一星期之后(见甲扎,第三四号),他的经济情况竟只允许他徒步到退隐庐来,别无他法了!用他的话来说,此乃由衷之言——这也不是绝对不可能的;不过,果真如此的话,一定是他的经济情况在一星期之中起了离奇的变化。

    我深切同情令慈的病所给你的愁苦,但是,你看得出,你的苦恼还抵不上我的苦恼呢。看到我们所爱的人生病而心里难过,总比看到他们不公平和残忍引起的难过要轻得多。

    再见吧,我的好朋友!这是我跟你谈这不幸事件的最后一次了。因为你劝我冷静沉着地到巴黎去,并且说这种冷静沉着将来会使我感到高兴的。

    根据埃皮奈夫人本人的建议,我把我在勒·瓦瑟太太的问题上干了些什么,写信告诉了狄德罗。可以想象,既然勒·瓦瑟太太已经选定了留在退隐庐这条路,说她在这里身体健康,经常有人陪伴,生活很舒服,狄德罗再也不知道怎样加罪于我了,于是就把我这个防止谰言的做法当作一种罪行,并且把勒·瓦瑟太太继续居住退隐庐仍然其作我的另一个罪行,尽管继续居住是由她自己选定的,尽管无论过去和现在都只凭她一句话就可以回到巴黎去生活,而从我这方面所得到的援助,在巴黎和在我身边都是一样。

    以上是对狄德罗第三三号信上第一条指责所作的说明。至于对第二条指责的说明,就载在他自己的第三四号信里:

    文人(这是格里姆对埃皮奈夫人的儿子的一个谑称)大概已经写信告诉你了,城头上有二十个穷人冻饿得要死。等着你和以前一样拿里亚尔施给他们呢,这就是我们闲聊的题材的一个样品……如果你听到其余那些话,你也会同样被逗得乐起来的。

    狄德罗拿出这个骇人的论据来,仿佛很自豪。我对这个骇人的论据答复如下:

    我记得我已经答复过文人了,也就是说答复过一位包税人的儿子了,我说:我并不怜悯他在城头上看到的那些候我施舍里亚尔的穷人,他显然已经大大地找补他们了,我已经请他代替了我。巴黎的穷人对这样的人事更迭是不会叫苦的,将来我为蒙莫朗西的穷人找到这样好的一个代替者还很不容易呢。这些穷人需要一个好的代替者,比巴黎的穷人迫切得多呢。这里有个可敬的好老头,操劳了一辈子之后,现在不能劳动了,在迟暮之年行将饥饿而死。我每星期一给他两个苏,比我向城头上所有那些穷鬼布施一百个里亚尔,良心上还要痛快得多。你们真会开玩笑,你们这些哲学家们,你们个个都把城里人看作是跟你们的天职有联系的唯一的人们。其实,人们是在乡下才能学会怎样爱人类,为人类服务呢,在城市里,人们只能学会鄙视人类而已。

    这就是那种离奇的良心责备;一个聪明人竟糊涂到根据这种良心责备来正颜厉色地把我远离巴黎算作一个罪行,并且认为拿我自己的实例就可以给我证明一个人不可能生活在首都之外而不是一个恶人。今天想来,我不懂我当时怎么就那么愚蠢,竟还答复他,并且跟他生气,而不以对他嗤之以鼻作为全部的答复。然而,埃皮奈夫人的决定以及霍尔巴赫那帮人的叫嚣把思想界迷惑得对他太有利了,以至在这件事情上都认为是我不对。甚至乌德托夫人——她自己也是非常赏识狄德罗的,也要我到巴黎去看他,要我先向他表示希望和解。但这次和解,尽管在我这方面是诚恳而又彻底的,却没有持续下去。她所提出的使我信服的理由,就是狄德罗此刻正在倒霉。除了《百科全书》引起的那场风暴以外,他的那个剧本当时又惹起了一场十分强烈的风暴。这个剧本,虽然他在前面加了一篇小记,人家还说他是全部抄袭哥尔多尼的。狄德罗比伏尔泰还更经不起批评,当时苦恼极了。格拉菲尼夫人甚至恶意散布谣言,说我为这事跟他绝了交。我觉得公开提出一个相反的证明是既公平而又豪迈的事,于是我去了,不但和他在一起,并且就在他家里住了两天。这是我迁居退隐庐以来第二次到巴黎。第一次我是去看那可怜的果弗古尔,他那时得了中风,后来一直没有痊愈,在他初得病时,我顷刻不离他的床头,直到他脱险为止。

    狄德罗很好地接待了我。一个朋友的拥抱能消除多少嫌隙啊!一拥抱之后,还有什么怨恨能留在心里呢?我们没有作多少解释。本来彼此对骂是用不着什么解释的,只有一件事可做,就是把骂的话都忘掉罢了。他并没有暗中要什么手腕。至少据我所知是没有的,这跟埃皮奈夫人不一样,他把《一家之长》的提纲拿给我看了。“这是对《私生子》的最好的辩护书,”我对他说,“先别吭气,好好写这个剧本,写好了就冲着你的敌人的脸扔过去,作为全部的答复。”他就这样做了,效果很好。早在将近六个月以前,我就把《朱丽》的头两部分寄给他看了,叫他提意见。但他连看都没有看。我们就在一起读了一个分册。他觉得通篇都是“酥皮”(这是他用的字眼),也就是说通篇废话太多,冗词大多。我自己也早已感到这一点了:不过那都是发高烧时的闲言碎语,我一直没有能改掉。后面几部分就不这样了。特别是第四部分和第六部分,都是炼句的杰作。

    我到巴黎的第二天,他一定要拉我到霍尔巴赫先生家去吃晚饭。我们俩心里所打算的相差太远了;我甚至想取消化学手稿的合同,因为我痛恨为了这部稿子而向他那种人表示感激。狄德罗又战胜了。他向我发誓说,霍尔巴赫先生真心诚意地爱我;他那种态度对一切人都是如此,越是朋友就受得越多,应该原谅他。他又解释给我听,那部稿子的稿费,两年前就接受了,现在拒绝,对于付稿费的人就是个侮辱,而这个侮辱是他所不应得的,而且这个拒绝甚至还可能引起误会,仿佛暗中责怪他不该拖那么久才把这场交易确定下来。“我天天看到霍尔巴赫,”他又说,“我比你更清楚他的内心世界。如果你真有理由对他不满意的话,你难道以为你的朋友会劝你做一件有失身份的事吗?”总之一句话,由于我惯常的懦弱,我又让人家把我制服了,我们到男爵家吃晚饭去了,男爵和平常一样接待了我。但是他的妻子却对我冷淡,近乎不客气。我已经认不出那个可爱的迦罗琳了,她当年待嫁的时候对我是多么亲切。很久以前我就似乎感觉到,自从格里姆常往艾纳家里去以后,艾纳家的人就对我另眼看待了。

    我在巴黎的时候,圣朗拜尔从部队里回来了。我当时根本不知道,所以直到回到乡下以后,才先后在舍弗莱特和退隐庐见到他。他是跟乌德托夫人一起到退隐庐来要我请他们吃饭。可以想象,我是多么高兴地接待了他们的。我看到他们俩那么情意相投,心中越发高兴。我为不曾扰乱他们的幸福而感到满意,感到幸福;我还可以发誓,在我整个那一段痴情时期,特别是在这个时刻,即使我能把乌德托夫人从他手里夺过来,我也不肯,甚至根本不会动这种念头。我觉得她在爱圣朗拜尔的时候是那么可爱,以致我几乎想象不到,如果她爱我的话;是否会显得这样可爱。我绝不想扰乱他们的结合,在我的狂热之中,我所真正希望于她的,只是她能让我爱她而已。总之,不论我为她燃起怎样强烈的热情,我总是觉得做她的知心人也和做她的爱情对象一样的甜蜜,我没有一时一刻把她的情人看作我的情敌,而是永远把他看作我的朋友。有人会说:这不能算爱情。好吧,但是这也就胜于爱情了。

    至于圣朗拜尔,他表现得十分正派得体。因为只有我一人是有罪的,所以也只有我一人受到了惩罚,不过是宽大的惩罚。他对我严厉而又友好;我还看出,他对我的敬意稍有减少,但对我的友情毫无所损。所以我颇感欣慰,因为我知道,对我的敬意比对我的友情更容易恢复。而且他这个人十分通情达理,绝不会把一时不由自主的软弱跟性格上的缺点混为一谈。如果在过去的那一切之中有我的过错,过错却也并不严重。是我主动追求他的情妇吗?不是他自己打发她到我这里来的吗?不是她来找我的吗?我能够避免接待她吗?我能有什么办法呢?造孽的是他们俩,吃苦的却是我。如果他处于我的位置,他也会和我一样行事,或许还更坏:因为,不管乌德托夫人怎样忠实,怎样可佩,她究竟是个女人呀。他出远门去了;机会多的是,诱惑力又是强烈的,她对一个胆子更大的男人就很难坚持操守了。毫无疑问,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始终不越雷池一步,对于她和我,都算是难能可贵的了。

    虽然我在内心深处为自己作了个相当光彩的辩解,但反驳我的表面现象太多了,以致那经常钳制我而我又无法克服的羞涩竟使我在他的面前活象一个罪人,而他也就常常滥用我这种羞涩,叫我难堪。我举出一件事,以见这种相互关系的一斑。饭后我把我上年写给伏尔泰的那封信读给他听,这封信,他圣朗拜尔本来早就听说过的。他在我正念的时候竟然睡着了,而我呢,以前是那么高傲,今天又是这么愚蠢,竟一次也不敢中断我的朗读,因此,当他鼾声不止的时候,我还一个劲儿地在朗读呢。我的低声下气就到了这种地步,他的报复也就达到这种地步;但是他的忠厚之心一向只容许他在我们三人之间进行这种报复。

    他又出门去了,我发现乌德托夫人对我的态度大大改变了。我很惊讶,其实这是我早就应该料到的;我的感动也超过了应有的程度,这就使我非常痛苦。我原来期待能把我医好的那一切,似乎只是把那支与其说是被我拔出毋宁说是被我折断了的箭向我的心里扎得更深。

    我决定完全战胜自己,并且要不遗余力地把我那种痴情变成纯洁而持久的友谊。我为此作出了许多最美好的计划,需要乌德托夫人帮助我去执行。当我要跟她谈这件事的时候,我发现她心不在焉,左右为难的样子。我感觉到她已经不再喜欢跟我在一起了,并且我清楚地看出,一定是发生过什么事,她当时不愿对我说,而我后来也一直无法知道。这种变化是我无法从她嘴里得到解释的,我伤心极了。他向我索回她的信;我就把她的信全部还给她了,老老实实,一封不缺,而她竟然侮辱我,对我这种老实还一度表示怀疑。这种怀疑,又在我的心上造成了意外的创伤,她应该充分了解我的心呀!她也承认我老实,但不是当时就承认的,我明白,她是在检查了我交去的那一包信之后,才感到自己的怀疑是不对的。我甚至看出她为此而引咎自责,这又稍微使我心里舒服一些。她不能只收回她的信而不把我的信还我。她对我说,她把我的信全烧了;现在轮到我来怀疑了,而且我承认,我到现在还怀疑呢。不,这样的信,绝不会付之一炬的。《朱丽》里的信是火一样炽热的啊!上帝呀!对于这样的信,又该怎样说呢?不,不,能激起这样一种激情的人,是永远不会有勇气把这些热情的证据烧掉的。不过,我也并不怕她滥用这些证据:我不相信她能做出这种事,而且,我早已防到了。我那愚蠢而强烈的怕人嗤笑的畏惧心情促使我一开始通信就用一种使我的信不能拿出给人看的口吻。我把我在沉醉中所采取的那种亲昵态度一直发展到以卿卿我我相称;可是,什么样的卿卿我我啊!她是不会因此而感到冒犯的。然而她也有好几次向我提出抗议,可是抗议并没有收到效果:她的抗议只能唤醒我的畏惧心情,而我又舍不得后退一步。如果这些信还在人间,如果有一天它们能被人看到,人们就会知道我曾经是怎样爱的了。

    乌德托夫人的冷淡给我造成的痛苦,以及我不接受到冷淡的那种信心,使我作出了一个奇特的决定:我直接写信向圣朗拜尔本人去诉苦。在等候这封信的效果的期间,我就恣情于我早该寻求的那些消遣。当时在舍弗莱特正有些盛大的宴会,我负责为这些宴会准备音乐。马德托夫人喜爱音乐,我就以能在她面前一显身手为快,从而激起了我的兴致。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也有助于激起这份兴致,那就是我要显承一下《乡村卜师》的作者也懂得音乐,因为长久以来我就发现有人在努力使大家怀疑我懂得音乐,至少是怀疑我能作曲。其实,我在巴黎初期的那些创作,我在杜宾先生家或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家所受到的多次考验,我十四年来在最著名的艺人中间,并且当着他们的面谱写的大量乐曲,最后,还有《风流诗神》那部歌剧,《乡村卜师》这部歌剧,还有我为菲尔小姐特别谱写的、并由她在宗教乐会里演唱过的一首经文歌,以及我为这门艺术跟最著名的大师们在一起开过的那许多次会议,这一切都似乎应能防止这种怀疑的产生或者消除这种怀疑的。可是,这种怀疑居然还存在,就是在舍弗莱特也是如此,我还看出,连埃皮奈先生也不免有这种看法。我装着没有觉察到这一点,答应替他编一支经文歌,供舍弗莱特小教堂命名典礼之用,并且请他自由选择,为我提供歌词。他委托他的儿子的老师里南去办。里南把些切合题旨的歌词整理出来后交给了我,一星期之后,经文歌也就谱成了。这一次,恼恨之情就是我的阿波罗,从我的手里从来也没有产生出过比这更浑厚的音乐。歌词是以eccesedesnictonantis这几个字开始的。乐曲开始的壮丽气氛正好与歌词相称,接下去,全曲的音调之美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我习惯用大乐队,埃皮奈就集合了最好的合奏乐师。意大利歌手白鲁娜夫人演唱经文歌时,伴奏得非常之好。这支经文歌太成功了,所以后来还被拿到宗教音乐会上去演奏,尽管有人暗中捣鬼,演奏技术也配不上乐曲,还是两次博得热烈的掌声。我又为埃皮奈先生的生日提供了一个剧本的大意,属半正剧半哑剧性质,埃皮奈夫人就照我的意思写出来了,音乐还是我配的。格里姆一到,就听说了我在和声方面的成功。一小时后,大家不再谈这件事了;但是据我所知,别人至少已经不再怀疑,不再问我是不是会作曲了。

    我本来已经不太喜欢待在舍弗莱特了,格里姆一来,就越发使我感到留在那里难以忍受,原因在于他的傲慢态度,这是我在别人身上从来没有见过,甚至连想也想不到的。他到的头一天,我就给从我住的那间贵宾室里轰了出来,这个房间和埃皮奈夫人的房间紧隔壁,它布置给格里姆住,另外给了我一个较远的房间。“这真是所谓后来居上了,”我笑着对埃皮奈夫人说,她显得有点尴尬。当天晚上我对搬动的原因就更加清楚了,因为我听说在她的房间与我腾出的那个房间之间有一道暗门,她以前一直认为不必指给我的。无论是在她家里或是在社会上,她和格里姆的关系没人不知道,甚至连她的丈夫也不是不清楚;然而,尽管我是她的知心人,尽管她曾告诉过我一些更重要得多的秘密,并且知道我这人靠得住,她却不肯在我面前承认这件事,始终坚决予以否认。我懂得这种保留态度的根子在格里姆那里,他保有我的一切秘密,却不愿意我保有他的任何秘密。

    我当时还未熄灭的旧情以及他那人的一些真正的优点使我对他还有一些好感,但这点好感也经不起他那样不遗余力的摧残。他待人接物的态度完全是带非埃尔伯爵式的,他几乎不屑于向我答礼,也没有向我问过一个字,而且我说话他连理都不理,这样,我很快也就不跟他说话了。他到处都抢先,到处都占首位,从来不把我放在心上。如果他不故意拿出那种令人难堪的样子来,这也倒还罢了。但是,人们单凭千千万万事例中的这一个事例就可以判断他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了。有一天晚上,埃皮奈夫人感到有点不舒服,叫人给她送点饭菜到她房间里,她上楼去准备坐在她的火炉旁边进餐。她叫我跟她一起上楼,我就跟她上去了。格里姆接着也来了。小桌子已经摆好,只有两份餐具。上菜了,埃皮奈夫人坐到火炉的一边。格里姆先生拿起一张扶手椅就坐到火炉的那一边,把小桌子往他们俩中间一拖,打开餐巾,吃将起来,连一句话也不跟我说。埃皮奈夫人脸红了,为了促使他纠正他那粗鲁的行为,就要把她自己的位置让给我。他呢,一句话也不对我说。看也不看我一眼。我既不能挨近火炉,就决计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等仆人再拿一副餐具来给我。他就让我在桌子离火炉很远的那一头吃了晚饭,没有对我稍微客气一下。他不想到我身体不好,又是他的老大哥,跟这家人的交情比他还早,而且是我把他介绍到这里来的。现在他作为女主人面前的红人,应该对我优礼备至才对呀。他在其他场合对我的态度也跟在这个事例中完全一样,他不只完全把我看成比他次一等的人,他简直把我看作零。我很难在这种态度中认出当年在萨克森-哥特的储君家里以得我一顾为荣的那个学究先生了。他一面有这样深沉的缄默和这种侮辱人的傲慢态度,一面却又在所有他知道与我有交谊的人们面前吹嘘他对我的友谊如何深挚,这二者怎么能调和起来呢?说真的,他表示友好,不过是为了同情我穷,不过是为着怜我命苦,也不过是为着嗟叹几声而已;而我自己是乐天知命的,并不为穷而抱怨。据他说,他是想善意地照顾我,而我却无情地拒绝了他。他就是用这种手腕来使人赞美他好心的慷慨,谴责我忘恩负义的恨世心情,他就是用这种手腕来使大家于不知不觉中认为在他那样一个保护人和我这样一个不幸者之间,只能有那边施恩、这边感激的关系,根本就想不到,即使这种关系是可能的话,也还有一种平等的友谊存乎其间。在我这方面,我就怎么也找不出一件事来能叫我感激这位新的保护人。我借过钱给他,他从来也没有借过钱给我;他生病,我照护过他,我历次生病,他难得来看我一下;我把我的朋友全都介绍给他了,他的朋友他却从来没有给我介绍过一个;我曾尽我的一切力量去宣扬他,而他呢,如果他也宣扬过我,却并不是那么公开的,而且用的方式也并不相同。他从来没有帮过我任何忙,甚至没有对我说过要帮我。他怎么能是我的麦西那斯呢?我怎么能是他的受保护者呢?这一点,我过去想不通,现在还是想不通。

    诚然,他对大家都傲慢,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但是他对任何人也没有象对我这样傲慢到粗暴的程度。我还记得有一次圣朗拜尔几乎要拿起面前的菜盘子砸他的脸,因为格里姆当着全桌的人说他撒谎,粗暴地对他说:“这不是真话。”在他这种天生的专横口吻上,他还加上一个暴发户的自满,甚至蛮横无礼到可笑的程度。他跟阔人们往来的结果,竟使他迷了心窍,只有最不通情理的阔人才能摆得出的架子,他自己也学着摆起来了。他喊他的仆人,从来只叫声“喂!”就好象仆人太多,老爷不知道哪一个当班似的。他叫仆人去买东西的时候,总是不把钱交到他手里,而是给他往地上一扔。总之,他完全忘了仆人也是人,不论什么事,总是把他藐视得那么令人难堪,嫌恶得那么厉害,以致那个可怜的孩子——他为人很好,是埃皮奈夫人介绍给他的——终于辞工不干了。这孩子没有别的什么抱怨,只是抱怨这样的待遇,他没有法子忍受下去:他成了这位新“自命不凡的人”的拉·弗勒尔。

    他既爱好虚荣,又妄自尊大,生就一双浑浊不清的大眼睛,一张松软多皱的脸,却还对女人野心勃勃呢;自从跟菲尔小姐闹了那场笑话以来,竟在好些女人眼里成了一个多情种子了。从此,他学起时髦来,养成了女人式的洁癖:他自己充当美男子,梳洗成了一件大事。大家都知道他是搽粉的,而我呢,先还不信,后来也信了,因为我不但看见他的肤色美起来了,还在他的梳妆台上发现过粉碟子。有一天早晨我到他房间里去,看到他在用一个特制的小刷子刷指甲,他当着我的面显得挺得意。我当时判断,一个人能天天早晨花两个钟头时间刷指甲,就很可能花一点时间用粉把皮肤上的皱纹填起来。那个老好人果弗古尔并不是什么刻薄鬼,却相当风趣地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粉面霸王”。

    上述的一切都只是些可笑的小事,但是与我的性格太不相投了。这些事终于使我怀疑到他的性格,我很难相信一个晕头转向到这等地步的人,能把心眼放在正中。他动辄吹嘘他的心肠是多么软,感情是多么强烈。而他那些缺点却都是渺小的灵魂才会有的,怎么能跟他所吹嘘的那一切相称呢?一颗敏感的心总是为外界事物而热情奔放的,怎么能让他不断地为他那渺小的躯体忙着做那么多微不足道的照料呢?我的上帝呀!真感到自己的心被那神圣之火燃烧起来的人,总是想法子把他的心倾吐出来的,要把满腔的东西拿给人看的。这样的人恨不得把心掏出来放到脸上,他决不会想什么修饰打扮。

    我那时又想起了他的道德纲领,这是埃皮奈夫人以前告诉我的,也是他实践了的。这个纲领只有一条,那就是:人的唯一义务就是要在一切事情上都随心所欲。这种道德箴言,当我听到的时候,曾引起我无穷的感慨,虽然当时我还只把它当作一种打趣的话看待。但是不久我就看出,这个原则实实在在就是他的行为准则,并且后来那么多叫我吃亏的事都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也就是狄德罗对我说过不知道多少遍的那种秘密教条,不过他从来没有对我作过解释。

    我又想起了好几年前人家就再三给我下过的那些警告,说这个人虚伪,说他会装假,特别是说他不喜欢我。我想起了好几个小故事,都是弗兰格耶先生和舍农索夫人讲给我的,这两个人都不怎么瞧得起他,而且他们都应该是了解他的为人的,因为舍农索夫人是已故弗里森伯爵的密友罗什舒阿尔夫人的女儿,而弗朗兰耶先生当时跟波立尼亚克子爵过往甚密,当格里姆开始在王宫区落脚的时候,就在那里住了很久。全巴黎都知道格里姆在弗里森伯爵死后那种悲观失望的情形。这是因为他要维持他在遭到菲尔小姐的严厉对待后所博得的那点名声,这种名声,如果我当时不是那么盲目的话,一定会把其中的骗局看得比任何人更清楚的。他被人硬拉到加斯特利公馆,在那里做作得煞有介事,真是悲痛欲绝。他每天早晨到花园里去哭个痛快,用浸透泪水的手帕蒙着眼睛,看到公馆的房子就哭个不停,但是一转过一条小径,就只见他登时把手帕放进口袋,抽出一本书来读了。这种情景多次发生,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巴黎,不过马上也就给忘了。我自己也同样把它忘了,可是有一件与我有关的事情却偏偏使我又把它想了起来。我在格勒内尔路住的时候,躺在床上病得要死,他当时在乡下,有一天早晨来看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他刚从乡下赶到,过了一会儿我就知道,他头天晚上就已经到了,当天还有人在戏院里看到他呢。

    这一类事情,我想起了很多,但是有一点给我的印象最深,我自己也纳闷怎么会这样晚才注意到。我把我所有的朋友都毫无例外地介绍给格里姆,他们都成了他的朋友。我当时跟他形影不离,简直不愿有哪一家我能进去而他不能进去的。只有克雷基夫人拒绝接待他,而我也就从此不去看她了。格里姆自己也交上了一些别的朋友,有的是凭自己的关系,有的是凭弗里森伯爵的关系。在所有这些朋友之中,没有一个后来成了我的朋友。他从来没有对我说一句话,劝我至少跟他们认识一下;而且我有时在他家里遇到的那些朋友当中,也从来没有一个对我表示过丝毫好感。就连弗里森伯爵也是这样,而他是住在伯爵家里的,因此我若能跟伯爵有一点来往,自然会很高兴。至于弗里森伯爵的亲戚旭姆堡伯爵也没有对我表示过好感,而格里姆跟旭姆堡伯爵相处得还更随便些。

    不仅如此,由我介绍给他的我自己的朋友,在认识他之前,个个都对我真诚相待,跟他认识以后就明显地变了心。他从没有把他的任何朋友介绍给我,我却把我的朋友全介绍给他了,而最后,他把我的朋友统统夺走了。如果这就是友谊的结果,则仇恨的结果又将如何?

    在开始的时候,就是狄德罗也曾多次警告过我,说格里姆这人,我对他那么信任,却并不是我的朋友。后来当他自己也不再是我的朋友的时候,就改口了。

    我以前处理我那几个孩子的办法,是不需要任何人来协助的。然而我把这事告诉了我的朋友们,唯一的目的就是要他们知道这件事,以便不要在他们的眼里把我这个人看得比实际上好些。这些朋友一共有三个:狄德罗、格里姆、埃皮奈夫人;杜克洛是最配听我倾诉秘密的人,却又是唯一我没有告知这秘密的人。然而他却知道了我这个秘密;是谁告诉的呢?我不得而知。这种背信弃义的事很少可能出之于埃皮奈夫人之口,因为她知道,如果我是那种人,也学她背信弃义,我就有办法残酷地报复她,剩下来只有格里姆和狄德罗了,他们俩当时在许多事情上都沆瀣一气,特别是对付我,因此极可能是出于他们的同谋。我可以打赌,只有杜克洛,我没有把我的秘密告诉他,因此他可以有泄漏秘密的自由,而他却反而是唯一为我保守秘密的人。

    格里姆和狄德罗在策划把两个女总督从我身边拉过去的时候,曾努力要把杜克洛也拖下水,但他始终以厌恶的态度拒绝了。我只是在事后才从他口里知道他们之间在这问题上的经过;但是,当时我已经从戴莱丝口里听到了一些,足以使我看出在那一切活动当中有着不可告人的密谋,看出他们是想摆布我,即使不是拂逆我的意愿,至少也要瞒着我;再不然,他们是想利用这两个女人做工具去实现什么阴谋。那一切必然都是不正派的,杜克洛的反对就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一点。谁愿意相信那是出于友谊,就让他相信去吧。

    这种所谓友谊叫我在家里和在家外一样地倒霉。几年来他们和勤·瓦瑟太太那种频繁的晤谈使这个女人对我的态度显然变了,而这种改变,当然不会于我有利。他们在这些莫名其妙的密谈中究竟讨论些什么呢?为什么这样讳莫如深呢?这个老太婆的谈话难道就那么有趣,使得他们这样喜欢吗?或者是那么重要,值得这样严守秘密吗?三四年来,这种密谈一直继续着,我早先觉得是可笑的,这时我再想想,就开始感到诧异。如果那时我知道那女人在为我准备些什么的话,这种诧异是会发展到焦虑不安的程度的。

    尽管格里姆在外面吹嘘说他对我如何热心,这种所谓热心眼他对我所采取的态度是很难相容的,我在任何方面都没有从他手里得到一点于我有利的东西;他诡称对我抱有的那种慈悲感,很少有助于我,倒是有损于我。他甚至尽其所能,把我所选定的那个职业的财源给我断送了,因为他毁坏我的名誉,说我是个坏的抄缮人:我承认他在这一点上说的是真话,但是这个真话轮不到他来说呀。他自己另用了一个抄缮人,凡是他能拉走的主顾,一个也不留地从我这边拉走了,他就这样证明他所说的话并不是开玩笑。简直可以说他的目的是要让我依靠他,依靠他的影响才能生活,并且要把我的生活来源断得一干二净,不把我逼上他那条路,就不甘心。

    把这一切总结一番之后,我的理智最后使我原来还替他说话的那点先入之见再也没有声音了。我认为他的性格至少是很可疑的。至于他的友谊,我断定是虚假的。于是,根据好些不容置辩的事实,我决心不再见他了,并且把这个决心通知了埃皮奈夫人;不过那些事实我现在都忘记了。

    她极力反对我这个决心,而对我提出的理由又不知怎么说才好。当时她还没有同他商量。但是第二天,她并不对我亲口解释,却交给我一封由他们俩一起起草的很巧妙的信,她利用这封信替他辩护,说一切都由于他那种收敛的性格,关于详细的事实却一字不提,并且认为我怀疑他对朋友背信弃义是一种罪过,敦劝我跟他言归于好。这封信(见甲札第四八号)使我动摇了。后来我们又作了一次谈话,我觉得她比第一次谈话时有准备些,在这一次谈话中我完全让她战胜了:我甚至相信,我可能判断错了,果真如此,那我就是对一个朋友做了最不公正的事,应该赔礼。简言之,我也和对狄德罗以及霍尔巴赫男爵已经多次做过的那样,一半出于自愿,一半由于软弱,作出了我原来有权要求对方做的那一切要求和解的表示;我仿佛是另一个乔治·唐丹,到格里姆那里去,为他给我的侮辱而请他原谅;心里老是有这样一个错误的信念,认为只要你和婉客气,天下无不解之冤,就是这一个错误的信念使我一辈子在我那些假装的朋友面前不知做出了多少卑躬屈节的事。其实,正相反,恶人的仇恨心,越是找不出仇恨的理由就越发强烈,越觉得他自己不对就越发对对方怀恨。我不需要离开我自己的经历就可以在格里姆和特龙香两个人身上找到这个论断的十分有力的证明:他们之所以成了我的两个最不共戴天的敌人,完全是出于他们自己的兴趣、自己的癖好,根本找不到我对他们俩有任何对不起的地方可作借口。他们的怒气日甚一日,就跟猛虎一样,越容易出气,怒气就越大。

    我满以为格里姆看到我这样委曲求全,先来请和,会感到惭愧的,因而会张开两臂,带着最恳挚的友情来接待我。谁知他接待我,就跟罗马皇帝一样,带着一种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的那种傲慢态度。我对这样的接待是一点也没有准备的。当我扮着这样不适当的角色,感到尴尬,羞羞答答地用三言两语说明来意之后,他非但不对我开恩赦罪,却堂而皇之地先宣读一篇事先预备好的长篇训词,训词里罗列了他那许许多多稀有的美德。特别是在交朋友方面。他用了很长时间着重说明一件使我感到惊讶的事。就是:他的朋友是从来不会离弃他的。他在那里说着,我心里就在想:如果我成了这条规律的唯一例外,那才叫我痛心呢。他一个劲装腔作势地说了又说,不免使我想起,如果他在这方面果然是顺乎内心情感行事的话,他就不会那么注意到这条格言,实际上他不过是把这条格言当作用来向上爬的手腕罢了。直到那时为止,我也和他一样,总是保住所有的朋友的;从我童年时代起,我就没有失去一个朋友,除非是他死了,然而,直到那时为止,我根本就没有把这当成一回事,并没有把这看成是一条引以自律的原则。那么,既然这是彼此都有的一个共同优点,如果不是预先就想把我这个优点剥夺掉的话,他又何必那样津津乐道地自我吹嘘呢?后来他又一心想叫我难堪,拿出些证据来说明我们的共同朋友都爱他而不爱我。这个,我倒也和他一样清楚,朋友们是有这样一种偏爱的;问题在于他为什么获得了这种偏爱,是由于德高望重,还是由于会要手腕?是由于抬高自己的声望,还是由于竭力把我贬低?最后,当他把他自己尽情抬高,把我尽情贬低,使我感到他行将赐予的赦免来之不易的时候,他惠然给了我一个和解之吻,轻轻地拥抱了我一下,就仿佛国王拥抱新受封的骑士一样。我仿佛从云端里掉了下来,张口结舌,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整个这一幕就好象老师训斥小学生,饶了他一顿鞭子一样。我每想起这一幕,总是不禁感到:根据外表来判断是多么容易上当,而俗人又是多么重视这种根据外表的判断啊!我也感到,有罪者放肆大胆、趾高气扬,而无事者反而羞惭满面、局促不安,这又是多么常见的事啊!

    我们总算和好了;这对于我的心来说,终究是减轻了一个负担,因为任何争吵失和都会使我的心苦恼不堪的。大家当然都能猜到,象这样的和好是不会改变他的态度的,它只是取消了我对他的态度的申诉权而已。所以我就决心忍受一切,再也不说什么了。

    这么多的苦恼接踵而来,压得我郁闷不堪,使我失去了自制的力量。圣朗拜尔没有回信,乌德托夫人也同我疏远了,我不敢再对任何人推心置腹,因而开始害怕起来,怕拿友谊作心灵的偶像,把这一辈子都白白浪费在追求一些幻影上面。经过这次考验之后,在我所有的知交之中,只剩下两个人还保有我的全部敬仰,使我的心还能予以信赖:一个是杜克洛,自从我幽居退隐庐以来,就没有得到他的消息;另一个就是圣朗拜尔。我觉得我若是向圣朗拜尔谢罪,最好莫过于把压在我心要的事都无保留地向他倾诉出来,于是我决定在不牵累他情侣的范围内,向他忏悔一切。我并不怀疑我选择的这个办法还是旧情所布置下的一个陷阱,为的是要使我能跟她接近一些;但另一方面,这也是我的真心实意:我恨不得无保留地投向她的情人的怀抱,充分接受他的指导,把我的坦白提高到尽可能的高度。我正准备给他再写一封信,相信难能得到他的答复时,忽然听到一个消息,知道了他所以没有答复我第一封信的原因。原来他没能把他那一次战役的辛劳经受到底。埃皮奈夫人告诉我说,他刚得了瘫痪症,而乌德托夫人自己也终于忧伤成疾,不能立时写信给我。两三天后,她从巴黎——当时她在巴黎——通知我说,他已经被送到亚琛洗矿泉浴去了。我不敢说这个伤心的消息曾使我象她一样地悲痛欲绝,但是我不信我心里的难过会有逊于她的忧伤和痛苦。我为他病到这种地步而难过,又担心他的病可能是受到心绪不宁的影响,就更加难过了,这种心情比我前此所遭受到的一切更扣动我的心弦;而我痛切地感到,我自己估量我实在没有必需的力量来经受这么多的烦恼。幸而这位豪迈的朋友没有使我长久地陷于这种愁闷之中,他虽然得了病,并没有把我忘掉,我不久就从他的亲笔信里知道,我把他的心情和病况都估计得太坏了。不过现在到了该讲我的命运大变动的时候了,到了该讲把我的一生分为截然不同两部分的那次大灾难的时候了,这个灾难,由于一个微不足道的原因。竟产生了如此可怖的后果。

    有一天,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埃皮奈夫人派人来找我。一进门,我就发现她的眼神里和她的整个举止中都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慌张神色,这特别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平时没有谁能比她更善于控制自己的面都表情和动作。“我的朋友,”她对我说,“我要到日内瓦去;我的胸部不好,身体垮得太厉害了,不能不把一切都撇下来去找特龙香,请他诊断一下。”当时正是入冬的时候,这个决定做得这么突然,很使我惊讶,特别是我离开她才三十六小时,她当时根本不曾提到这件事。我就问她准备带谁一同去。她说她准备带她的儿子和里南先生去,然后她又漫不经心地加上一句:“还有你,我的狗熊。你不也来一个吗?”我不信她说的是正经话,因为她知道在开始到来的这个季节里,我连房门几乎都出不去,所以我就开了个玩笑,说病人护送病人没有多大用处。她自己也显得并非真正有意要提出这个建议,所以就不谈这个问题了,我们只谈了谈她的旅行准备工作。她正忙着张罗,决定半个月后就动身。

    我不需要有很大的洞察力就能懂得这次旅行有个瞒着我的秘密的动机。这个秘密,这个家庭里的人除了我谁都知道;而且这个秘密第二天也被戴莱丝发现了,这是总管家台歇泄漏给她的,而台歇又是从随身侍女口里知道的。既然这秘密不是埃皮奈夫人亲口告诉我的,我也就没有为她保守秘密的义务。虽然如此,但是这跟把它传到我耳朵里来的那些人牵连太大了,我不能把它跟那些人分开,因此,关于这件事,我将闭口不谈。但是这些秘密,虽然永远不会从我的口里或从我的笔下泄漏出去,却早已被太多的人知道了,因为埃皮奈夫人圈子的人都知道这件事。

    我听到了这次旅行的真正动机,就看出一定有只仇人的手在暗中推动,要我做埃皮奈夫人的护送人。不过她既然没有坚持要求,所以我也就不把这个企图当作一件正经事去看,只是暗地发笑;如果我真那么傻气,做了她的护送人,我才充当了一个好看的角色呢。此外,我的拒绝倒使她占了大便宜,因为她竟然请到她的丈夫亲自陪她前去。

    几天之后,我从狄德罗那里收到下面转录的这张便条。这张便条就那么叠了一下,全部内容可以很容易读到,它是送到埃皮奈夫人家里给我的,托儿子的家庭教师、母亲的亲信里南先生转交。

    狄德罗的便条(甲札,第五二号)

    我是注定要爱你并且要给你苦恼的。我听说埃皮奈夫人要到日内瓦去,却没有听说你陪她去。我的朋友,如果你对埃皮奈夫人满意的话,你就应该陪她去;如果你对她不满意,你就更应该去。你是不是受了她的恩,感荷不尽呢?这正是一个机会,让你偿还一部分债,减轻你的负担呀。在你一生之中,你还能找到另一个机会对她表示感激么?她是到一个陌生的国家去,将和从云端里掉下来一样。她是个病人,她需要娱乐和消遣。是冬天呀!你看,我的朋友,你以自己身体不好来推脱,这理由可能比我所相信的要强有力得多。但是你今天的身体是不是就比一个月以前和将来入春以后都更坏些呢?你三个月后去旅行是不是就比今天更方便些呢?要是我,我坦自告诉你吧,如果我坐不了车,我也会拄着棍子跟她走。而且你不怕人家误解你的行为吗?人家会怀疑你不是忘恩负义就是别有用心。我很知道,不管你做什么事,你总归有良心作证,但是只凭这点证明就够了吗?能容许把别人的证明忽视到这种程度吗?此外,我的朋友,我给你写这个便条,是为着对得起你,也为着对得起我自己。如果你不欢喜它,就把它付之一炬吧,以后也不必再提,就跟我没有写这个便条一样。我问候你,爱你,拥抱你。

    我读着这个便条,气得发抖,两眼发花,几乎不能读完,但这并未阻止我注意到其中的伎俩:狄德罗在这封信里装出一种口吻,比他在任何别的信里都更温和、更亲热、更客气,在别的信里他至多称我为“我亲爱的”,几乎从来也不屑于给我以“朋友”的称号。我很容易看出这个便条是怎样转弯抹角到我这里来的,信上的地址、折叠的方式和转递的情形已经相当笨拙地暴露出个中的曲折了。我们彼此通信平常都是邮寄,或者托蒙莫朗西的信使代交,他利用这种途径还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

    到我的愤怒的最初冲动能容许我执笔的时候,我就急忙给他草了下面这封回信,立即把它从当时我所在的退隐庐送到舍弗莱特去给埃皮奈夫人看,并且在我盲目的愤怒之下,我要把这封回信连同狄德罗的便条一起,亲口读给她听。

    我亲爱的朋友,你既不会知道我对埃皮奈夫人的感激之情是如何强烈,也不会知道我对这种感激之情负有怎样的义务;你不知道她在旅途中是否真正需要我,是否真想我陪她,也不知道我是否有可能陪她,也不知道我出于什么理由而不能陪她。我并不拒绝跟你讨论所有这些问题;但是,在讨论之前,你要承认,这样肯定地规定我应该做什么事情而不先作一番判断问题的准备,这就是,我亲爱的哲学家啊,这就是以道地糊涂虫的身份来发表意见。我觉得其中最坏的是,你的意见不是出自你本人。我的脾气不好,不愿意有个第三者或第四者假借你的名义来牵着我的鼻子走;除此而外,我在这些转弯抹角里看出了一些与你的坦率不相称的隐秘。我看,为了你和为了我,你从此以后少管一点为妙。

    你怕人家把我的行为往坏处想;可是,我量你那样的一颗心是不至于拿我的心往坏处想的。别人也许会把我说得好些,如果我能多象他们一点的话。愿上帝保佑我,不去求得他们的赞许!让坏人去窥伺我、揣测我好了:我卢梭不是害怕坏人的人,你狄德罗也不是听信坏人的人。

    如果我不喜欢你的便条,你就要我把它付之一炬,从此不再提起。你以为从你那里来的东西,人家就能这样轻易忘得了么?我亲爱的,你在给我痛苦的时候毫不顾惜我的眼泪,正如你劝我采取那样的调养办法时毫不顾借我的生命和健康一样。如果你能改掉你这个毛病,你的友谊对于我就会更甜蜜些,而我也就会变得不这么可怜了。

    我一进埃皮奈夫人的房门,就看见格里姆跟她在一起,我高兴极了。我就把我这两封信向他们高声朗读,理直气壮到连我自己也不信的地步,而且在念完之后又加上了几句话,不亚于念信时的那种气势。一个平时那么懦怯的人,现在竟然有这么意外的大胆。我看他们俩都垂头丧气,惊愕万分,一句话也答不上来了,我特别看到那个气焰嚣张的人把眼睛望着地,不敢正视我那闪闪的目光。但是与此同时,他在内心深处是发誓要置我于死地的,而我确信他们在分手之前,一定商量好了置我于死地的伎俩。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我终于从乌德托夫人手里收到了圣朗拜尔的回信(甲札,第五七号),信上还是注明写于沃尔芬毕台尔,日期是在他病倒后不几天,原来我的信在路上耽搁了很久。这封回信带给了我一些我此刻所极端需要的安慰,因为它充满了尊重与友情的表示,给了我勇气和力量,使我能做到不辜负他的这种尊重与友情。从这个时刻起,我就恪尽我的职责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圣朗拜尔不是那么通情达理。不是那么豪爽慷慨,不是那么忠厚正直,我一定早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了。

    季节变坏了,大家都开始离开乡村。乌德托夫人通知我她打算来向山谷告别的日期,并且约我在奥博纳会面。这天碰巧就是埃皮奈夫人离开舍弗莱特到巴黎去完成她旅行准备的日子。幸好她是早晨走,我把她送走以后还有时间去跟她的小姑子一起进午餐。我口袋里装着圣朗拜尔的信,我边走边读了好几遍。这封信使我防止了再犯软弱症的毛病。我下定决心,从此只把乌德托夫人看作我的朋友和我的朋友的情侣,并且我做到了这一点。我跟她面对面呆了四五个小时,心里感到一种滋味无穷的平静,即使就享受而论,这种平静也比我直到此时为止在她身边所感到的那阵阵的狂热要好无数倍。她清楚地知道我的心并没有变,所以很能感觉到我为克制自己而作出的努力,因此就格外敬重我,而我也就快慰地看到她对我的友情一点也不曾熄灭。她告诉我,圣朗拜尔不久就要回来,他虽然病体已经基本恢复,却无力再去经受战争的辛苦了,正在办退役手续,以便安安静静地生活在她的身边。我们俩商订了将来我们三人亲密相处的美好计划,而且我们可以希望这个计划能够长久执行下去,因为它的基础是所有能把多情而正直的心灵联合在一起的那些感情,而我们三人又拥有充分的才能和知识,可以自给自足,不需要外界的任何补助。唉!我沉醉于这样一种甜蜜生活的希望之中,竟丝毫没想到那正在等候着我的现实生活。

    我们接着就谈到我当时跟埃皮奈夫人相处的情况。我把狄德罗的信以及我的回信拿给她看,我对她详细叙述了这个问题的一切经过,并且告诉她我要离开退隐庐的决心。她极力反对,她所列举的理由都在我的心头具有无上的权威。她表示她是多么盼望我去作这一次日内瓦的旅行,因为她预料到,我一拒绝,人家会把她也扯到这里面去的。这一点,狄德罗的信仿佛已经在预告了。然而,由于她跟我自己同样清楚我的理由,所以也就没有坚持;不过她教劝我要不惜任何代价避免把事情闹出来,一定要找些说得过去的理由来掩饰我的拒绝,免得人家胡乱猜疑,以为她在其中有什么关系。我对她说,她所要求于我的可不是那么容易办到,但是,我既决心不惜以名誉为代价来补赎我的过错,只要是在名誉的容许范围内,当然愿意把她的名誉放到第一位。过一会儿就可以看到,我曾否实践了这个诺言。

    我可以发誓,我那不幸的热情当时远没有减弱它的力量,我从来也没有象那天一样,把我的索菲爱得那么热烈,那么亲切。但是,圣朗拜尔的信、责任感和对背信弃义行为的憎恶所给我的印象是如此之深,以至在这一次会面中,从头到尾,我的感官竟能让我在她身边保持着充分的平静,甚至连想也没想到要吻她的手。临别时,他就当着她的仆人们的面拥抱了我一下。这一吻,和我以前在树荫下有时偷偷摸摸给她的那些吻就太不相同了。对我来说,它成了一种保证,保证我又恢复了我对自己的控制力:我几乎可以断言,如果我的心能有时间在宁静中坚定下来的话,我用不了三个月就可以从根本上痊愈了。

    这里结束了我跟乌德托夫人的私人关系。这种关系,每人都可以根据他自己的心理倾向从外表上去判断,但是在这种关系中,这位可爱的少妇在我身上引起的那种热情,也许任何人都不曾感受到的那种最强烈的热情,由于双方为义务、为荣誉、为爱情、为友谊作出的罕见的痛苦的牺牲,将在天人之间,永远值得人们尊敬。我们彼此都在对方的眼里把自己提得太高了,不可能轻易自甘堕落。一个人除非不值得别人的任何尊敬,才肯失掉如此宝贵的尊敬;我们的强烈的感情是可能使我们犯罪的,但也正因为它是强烈的,才防止了我们去犯罪。

    就这样,我跟这两个女人——其中一个,我曾保持那么长久的友谊,而另一个,我曾怀有那么热烈的爱情——在一天之内部分别珍重告别了:一个告别后就终身不再相见,另一个告别后只重逢过两次,在什么情况下,下文我再说明。

    她们走了之后,我就感到非常为难,因为我要尽那么多急迫而又互相矛盾的义务——这些都是我过去做事不慎所产生的后果。如果我在正常状态下,在这次日内瓦之行经人提出和遭到我拒绝之后,尽可以安安静静地待下去,再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但是我已经愚蠢地把日内瓦之行搞成一件不能就此了结的事情,我除非迁出退隐庐,否则以后就必须再作解释;可是我又已经跟乌德托夫人讲定,不迁出退隐庐,至少暂时不迁。而且,她又曾要求我在我的那些所谓朋友面前说明一下我拒绝这次旅行的理由,以免人家说是她策动的。然而我若说出真正的原因,就不能不辱没埃皮奈夫人。论埃皮奈夫人为我做过的一切,我当然是要感激她的。左思右想,我发现我正面临着这样严酷的、却又不能避免的抉择:或者是对不起埃皮奈夫人,或者是对不起乌德托夫人,再不然就对不起我自己;我采取了最后这条道路。我坚决地、彻底地、毫不动摇地采取了这条道路,怀着一种慷慨牺牲的精神,一定要洗清那些把我逼到这种窘境的过错。这种牺牲,我的仇人曾巧妙地加以利用,并且也许是他们早就等待着的,它造成了我的名誉的破产,并且由于他们的活动,把社会上对我的尊敬全剥夺净尽了;但是它恢复了我对我自己的尊敬,并且在我的种种不幸之中使我得到安慰。人们将可以看到,这不是我作出这样的牺牲的第一次,也不是人家利用我的牺牲来打击我的最后一次,

    格里姆是唯一在表面上与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我就决计向他申诉。我给他写了一封长信,说明把这次日内瓦之行作为我的一种义务来看,未免有点可笑,我在旅途中对埃皮奈夫人不但毫无用处,甚至会造成麻烦,而且旅行的结果又会给我带来种种不便。我在这封信里还情不自禁地让他看出,我是知道底细的,人们认为我应该作这次旅行,而他自己却脱了身,别人连提也不提他,我觉得很离奇。在这封信里,我既不能明白说出我的理由,就不得不常常支吾其词,因而在社会上一般人的心目中,显得我有很多不对的地方。但是,对象格里姆那样了解我言外之意并且充分了解我的行为的人来说,这封信是极为含蓄的。我甚至不怕再加上一个于我不利的臆测,假定别的朋友也有与狄德罗相同的意见,以便暗示乌德托夫人也曾有这样的想法——这一点倒是真的,可是我就没有提起乌德托夫人后来听到我的理由便改变了主张。我要为她开脱,使人家不会怀疑她曾与我串通,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在这一点上显出对她不满。

    这封信最后以对对方表示极大的信任作结束,这种信任,任何别人都会受到感动的;因为,我恳切地要求格里姆在权衡我的理由之后把他的意见见告,还明白向他表示,不论他的意见如何,我都会照办的。我心里的确也是想照他的意见去办,即使他的意见是要我前去;埃皮奈先生既然亲自陪他的妻子旅行,我若同往,事情的面目就完全不同了,而在以前,人家是想把这个差使交给我的,只是在我拒绝之后才找到了他。

    格里姆的回信,我等了很久才来;这是一封很离奇的信。我把它(见甲札,第五九号)转录于下:

    埃皮条夫人启程的日子推迟了;他的儿子病了,必须等他痊愈。我将慢慢考虑你的信,你安安静静地待在你的退隐庐吧。我将把我的意见及时告诉你。既然她几天内肯定不会动身,那就不用着急。目前,如果你认为合适的话,可以向她提出你愿意为她效劳,不过我觉得提不提也都差不多,因为我跟你自己一样地清楚你的处境,毫不怀疑她会对你的提议作出恰如其分的答复的:我看你这样做,唯一的好处就是你将来可以对敦促你去的人们说,你之所以没有去,不是因为你没有自告奋勇。此外,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一定要说“哲学家”是大家的代言人,为什么他有意要你去,你就以为你所有的朋友都有同样的主张。如果你写信给埃皮奈夫人,她的答复就可以作为你对所有这些朋友的反驳,你心里不是急于要反驳他们吗?再见。问候勒·瓦瑟夫人和刑事犯。

    我在读这封信时深感惊讶,忐忑不宁地探索它究竟是什么意思,却怎么也琢磨不出来。怎么!他不直截了当地答复我的信,却要费时间去考虑,仿佛他所费的时间还不够似的。他甚至还通知我,要我暂时等待,仿佛有什么深奥的难题需要解决似的,再不然,仿佛他有什么心思,一定要在透露出来以前,不让我有任何办法猜透。这种提防,这种拖延,这种神秘,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对别人的信任就是这样报答的么?这种行径算是正直的、善意的吗?我很想对这种行径找出一个于他有利的解释,却怎么也找不到。不论他的意图如何,如果这意图是与我相反的话,他所处的地位是便于他去实现的。而我所处的地位却使我绝对无法加以阻止。他在一个显赫的亲王家里是红人,交际又广,在我们共同的社交圈子里又有风行草偃之势,说出话来就象是圣旨,以他平时的那种机巧,很容易就能开动他的全部机器。而我呢,一个人待在我的退隐庐里。远离一切,没有人给我出主意,跟外界没有任何来往,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等待,只好安安静静地待下来。不过,我给埃皮奈夫人写了一封信,提起她儿子的病,信是写得尽可能客气的,但是我没有中人之计,没有提出要跟她一起走。

    在那狠心人把我投进的这种苦痛难堪的惶惑状态之中,我仿佛等候了好几百年。过了八天或十天,我听说埃皮奈夫人已经走了,他的第二封信我也收到了。信只有七、八行,我没有读完……那是一份绝交书,但是其中的措辞,只有怀着不共戴天之仇的人才写得出来,而正因为要极尽侮辱之能事,用词反而显得愚蠢了。凡是他所到之处,他都不准我去,仿像那都是他的藩国,一概不许我入境。他这封信,只要谈的时候稍微冷静一点,就不免哑然失笑。我没有把它录下来,甚至连读也没有读完,就登时把它退回去了,另附上下面这封信;我本来不肯对你有所猜疑,尽管这猜疑是正确的。现在我把你看透了,可惜太晚了。

    原来这就是你从从容容思考的那封信:我退还给你,它不是写给我的。你可以把我的信拿给全世界的人看,并且公开地恨我,这样做,将给你减少一项虚伪的行为。

    我说他可以把我的前一封信拿给人看,是顶他来信上的一段话的,根据这段话,人们就可以看出他在整个这件事里用了多么奥妙的诡巧。

    我已经说过,对于不知底蕴的人,我那封信是有很多地方可以授人以口实的。他看到这一点很高兴,但是怎样能利用这一个有利之点而自己又不受到牵累呢?他把我那封信拿给人看,会受到滥用朋友信任的谴责的。

    为了摆脱这种困境,他就想到以极尽尖刻之能事的方式跟我绝交,并且在信里说,他如何恩厚地顾全我,不把我那封信拿出去给人家看。他早就料到,我在气头上一定不接受他那种伪装的小心谨慎,一定会答应他把我的信公开出去:这就正中他的下怀,一切也就照他所布置的那样实现了。他把我的信拿出去传遍巴黎,由他随心所欲地加以解释,然而,这些解释并没有获得他所预期的全部成功。人家并不认为,他骗去了我的一句话,允许他拿我的信去公开,他就能免于物议,叫人家不骂他那么轻率地抓住我的话来害我。人家总是要问问,在私人关系上,我究竟有什么对不起他的地方,能容许他有这样一种强烈的仇恨。最后,人家还觉得,即使我曾做过这样对不起他的事,使他不能不跟我绝交,但朋友之情尽管断绝了,我总还保有若干权利,他不能不予以尊重。但是不幸得很,巴黎人是轻浮的,当时的这种种看法被忘记了,不在场的倒霉蛋就被忽视,在场的走时的人就使人敬畏。恶毒的阴谋活动继续进行,层出不穷,它那花样翻新的效果很快就使前此的一切都泯灭殆尽了。

    以上是说明这个人怎样在把我欺骗了那么久之后,终于对我剥下了他的假面具,因为他深信,他把事情已经处理到这种地步,就没有再戴假面具的必要了。我原来还生怕对这个坏蛋有失公允,现在没有这种顾虑,心上感到轻松,让他去扪心自问,从此也就不再想到他了。我收到这封信的一星期之后,又收到埃皮奈夫人从日内瓦寄来的一封信,是复我上一封信的(乙札,第一号)。看她在这封信里生平第一次使用的那种口吻,我就懂得他们俩相信他们所用的计谋万无一失,是配合起来做的,而且,他们既认为已经把我置于万劫不复之地,从此就可以放心大胆地享受落井下石之快了。

    我的情况确实是最悲惨的。我看到我所有的朋友都远离我了,既无法知道是怎样疏远的,又无法知道为什么要疏远。狄德罗自夸还是我的朋友,并且是我剩下的唯一的朋友,三个月来就答应来看我,却一直迟迟不来。冬天开始使人感觉到了。随着冬天的到来,我那些惯常的病痛复发了。我的体质虽然健壮,却无法经受得了那么多喜怒哀乐的冲击,我疲惫不堪,不容我再有一点力量、再有一点勇气去抵抗任何事物。即使我有言在先,即使狄德罗和乌德托夫人也劝我此时搬出退隐庐,我也不知道搬到哪里,不知道怎么能一步步地走到要搬去的地方。我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麻木不仁,既不能有所作为,又不能有所思考。只要想到要走一步路,要写一封信,要说一句话,我心里就发慌。然而,我又不能对埃皮奈夫人的信不加辩驳,除非承认我理该受到她和她的朋友打击我的那种种毒手。我决定把我的心情和我的决定通知她,没有一刻怀疑到她会不出于人道、慷慨、礼数以及我一直以为在她身上看到的那些好情好意——虽然也有恶情恶意,而赶忙予以首肯的。我的信如下:

    一七五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于退隐庐

    假使优能伤人,我早已不在人世了。但是,我最后总算作出了我的决定。友谊在我们之间已经熄灭了,夫人!然而,不复存在的友谊也还保有一些权利,我是懂得什么是应该尊重的。我绝没有忘掉你对我的那些恩惠,因此,你可以放心,对于一个不应该再爱的人所能感到的一切激情,我还是有的。任何其他的解释都无济于事:我有我的良心,请你也问问良心吧。我曾想离开退隐庐,我本来应该这样做。可是有人认为我必须待在这里,直到来春再离开;既然我的朋友要我这样做,我就在这里待到来春了——如果你同意的话。这封信写好发出之后,我就只想在退隐庐安静下来,将养身体,努力恢复精力,并采取措施,以便来春不声不响地迁出。不显得彼此决裂。然而,格里姆先生和埃皮奈夫人所打算的并非如此,待一会儿就可以看到。

    过了几天,我总算有幸受到狄德罗的那一次屡约屡爽的拜访了。这次拜访,来得再及时也没有了,他是我最老的朋友,也几乎是我还剩下的唯一的朋友。人们当然可以想象到我在这种环境中看到他时的那种快慰之情,我有满腔的话要说,我就向他尽情倾诉。有许多事实,人家在他面前隐瞒了的、掩饰了的、捏造出来的,我都给他说清楚了。过去的一切,凡是我可以对他说的,我都告诉了他。我绝没有企图把他知道得太清楚的事对他隐瞒起来,就是说,一场既糊涂而又不幸的恋爱成了使我身败名裂的导火线;但是我始终没有承认乌德托夫人知道我这份爱情,或者,至少我没有承认我曾对她说明我爱她。我跟他谈到埃皮奈夫人为了查出她小姑子的那些纯洁无邪的信所使用的卑鄙手腕,我要他从她所企图买通的两个女人的口里直接听听那些详细情形。戴莱丝是一五一十地如实对他说了,但是轮到母亲说的时候,她一口咬定所有这一切她什么都不知道。我心里是多么惊愕呀!她就是这么说的,始终不肯改口。不到四天以前,她还把那些情形原原本本地对我重述了一遍,现在她竟在我朋友面前冲着我的脸来否定了!这一点,我觉得是有决定意义的,我这时才痛切地感到,我过去太不谨慎,竟把这样一个女人留在我身边这么久。我并没有多费唇舌去痛骂她一顿,连几句蔑视的话几乎都不对她说。我感到我对她女儿应该感激,女儿的正直恰与母亲的卑鄙懦弱形成一个明显的对照。但是从那时起,我对那个老太婆,决心是抱定了;只等机会去执行。

    这个机会比我预期的来得早。十二月十日我接到埃皮奈夫人答复我前函的信(乙札,第—一号)。内容如下:

    一七五七年十二月一日,于日内瓦

    我给予你一切可能的友谊与关切的表示,已经好几年了,现在我剩下要做的,只有可怜你。你真是不幸。但愿你的良心也和我的良心一样平静。这可能对我们的生活的安宁是必要的。

    既然你曾想离开退隐庐,而且本来就应该这样做,我很惊讶你的朋友们竟把你留了下来。要是我,义务所在,我就不请教我的朋友们,因此,关于你的义务,我也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这样出乎意料的、却又是这样明白说出的一道逐客令,不容我有片刻的犹豫了。不论天气如何,不论我的情况如何,哪怕是在树林里、在当时覆盖大地的积雪上过夜,也不管乌德托夫人再说什么,做什么,我都必须立刻迁出。我很愿意事事迁就乌德托夫人,但不能迁就到叫我没脸做人的地步。

    我陷入了平生仅有的最艰难的窘境之中;但是我的决心已经下定了:我发誓,无论如何,到第八天就不在退隐庐过夜。我开始履行我的义务,把我的衣物检出来,决计宁可把它扔到田野里,也不能到第八天后还不退还钥匙,因为我急于要在人们能给我写信到日内瓦和我能得到复信之前把一切都办好。我有了从来不曾感到的勇气,全身的精力又来了。荣誉与愤慨使我恢复了埃皮奈夫人所没有料到的那种精力。时运又来协助我的大胆。孔代亲王的财务总管马达斯先生听人说起我的窘境,派人给我提供了一所小房子,这是他自己的,坐落在他那座路易山的花园里,就在蒙莫朗西。我怀着感激的心情连忙接受了。条件很快就谈好;我匆匆地叫人买了几件家具,连同我自己已有的。供戴莱丝和我两人住宿之用。我又叫人用手车把衣物都搬了去,困难既大,耗费又多;尽管是冰天雪地,我的家两天就搬好了。十二月十五日我就退了退隐庐的钥匙,并且事先付了园丁的工资——房租我是付不起的。

    至于勒·瓦瑟太太,我向她宣布,我们必须分开;她的女儿起初还想动摇我,我却一点不为所动。我叫她带着她和她女儿共有的衣物和家具,乘邮车到巴黎去了。我给了她一点钱,另外,不管她住在她的儿女家里或住在别处,负责替她付房租,并且说明将来尽我力之所及,供给她的生活费用,只要我自己有饭吃,绝不让她吃不上饭。

    最后,我到路易山的第三天,就给埃皮奈夫人写了下面这封信:

    一七五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蒙莫朗西

    夫人,当你不赞成我再待下去的时候,没有比搬出你家的房子更简单、更必要的事了。我一知道你不肯同意我在退隐庐度过残冬,就在十二月十五日离开了退隐庐。我的命运就是这样,住进去不由我,搬出去也不由我。我感谢你邀我前去居住;如果我付的代价不是那么大的话,我还会更加感谢你呢。此外,你觉得我不幸,这是对的;天下人没有比你更清楚知道我是多么不幸的了。错交了朋友固然是不幸,从那么甜蜜的一个错误中醒悟过来又是一个不幸,其残酷的程度,殆有过之无不及。

    以上是我寓居退隐庐以及使我搬出退隐庐的种种原因的忠实记录。我不能中断这段叙述,将它极精确地写下来是必要的,因为我一生中的这一个阶段曾对我以后的生活发生过影响,并且这影响还将继续到我最后一息。

    第十章

    一时的愤激给了我非常的精力,使我离开了退隐庐;我一迁出退隐庐,这种精力就不知到哪里去了。我在新居里刚勉强住定,我的尿闭症就复发了,频繁的剧痛又加上一个疝气病的新麻烦,这个病已经叫我苦了若干时候了,我还不知道是一种病呢。不久我就落到了极其难堪的阵痛的境地。我的老朋友蒂埃里医生来诊视我,给我说明了病情。探条呀、捻子呀、绷带呀,老年病痛所需要的全部器械都聚集在我的周围,严酷的事实使我感觉到,人不年轻了,而有一颗年轻的心,是不会不吃苦头的。明媚的春光一点也没有把我的精力恢复过来,整个一七五八年,我都是在有气无力中度过的,这使我相信,我的生命已经接近尾声。我怀着一种急不可待的心情看着生命末日的来临。我从友谊的幻象中醒悟过来了,一切使我热爱生命的东西,我也都解脱净尽了,我在生命中再也看不到一点东西能使我感到人生的乐趣。从此,我只看到痛苦和灾难在妨害我的各种享受。我渴望着使我获得自由并逃开我那些仇敌的那一刹那的到来。不过,我们还是循着事态发展的线索来叙述吧。

    我迁居蒙莫朗西,似乎使埃皮奈夫人有点不知所措;她很可能没有料到我这一手。我的身体垮得那么惨,天气又那么冷,又遭到了众叛亲离,这一切都使他们俩——格里姆和她——相信,他们一把我退到走投无路的地步,就一定能迫使我开口求饶,做出有失身份的事来:乞求人家允许我留住在那所我的尊严不容我继续住下去的房子里。我搬得太突然了,他们没有时间去防到这一着,剩下来的只有选择孤注一掷这条路了,要么索性把我完全毁掉,要么努力把我再拉回去。格里姆采取了第一条路;但是我相信埃皮奈夫人倒是宁愿采取另外那一条路的,我从她对我最后一封信的答复,得到这么一个结论,因为她在这封回信里把她在前几封信里所用的那种语气和缓了很多,并且似乎为和好敞开了大门。她这封信叫我等了整整一个月,这样长久的拖延就足够说明她为回信的适当措词曾感到为难,并且在回信之前曾经过再三考虑。她要是把好话说过了头就会牵累到她自己。但是在她前此写的那几封信之后,在我突然搬出她的房子之后,人们不可能不注意到她是多么仔细地要在这封信里不漏出半个难听的字眼。我把这封信全部转录出来,好让大家判断一下(乙札,第二三号):

    一七五八年一月十七日,于日内瓦

    先生,十二月十七日函我昨天才收到。它是装在一口大箱子里送来的,箱子里装着各式各样的东西,整个这段时间都是在路上走着。我只能回答你的附注;至于信的本身,我不很理解,如果情况许可我们当面解释的话,我倒想把全部经过都当作是出于一种误会。现在再谈那附注吧,你可能还记得,先生,我们本来是约好了的,退隐庐园丁的工资要经过你的手付给他,使他能更好地感觉到他是依靠你的,以免他再和他的前任一样,跟你闹那些不成体统的笑话。事实可以证明:他的头几个季度的工资都已经交给你了,并且在我走之前不多天,我还跟你约定,将来你预付他的工资,我还是要归还你的。我知道,你先曾推辞,但是这笔工资是我请你预付的,当然要归垫,彼此都有约在先。卡乌埃曾通知我说,你没有肯接受这笔钱,这里面必然有些误解。我现在叫人再把这笔钱给你送去,我就不懂为什么你会不依成约,硬要为我的园丁出工资,甚至付到你住在退隐庐的那一个季度以后。因此,我深信,先生,你想到我很荣幸地对你说的这些话,会不拒绝收回你惠然为我预付的那笔工资的。

    有了以前的那一切经历,我既对埃皮奈夫人不能再有所信任,当然就不愿再和她复交了。我没有答复这封信,我们的通信就到此为止,她看我作出了我的决定,她也就作出自己的决定了;这时候,她完全赞同了格里姆和霍尔巴赫那个小集团的意见,把自己的努力和他们的努力配合起来,好把我彻底打垮。他们在巴黎活动,她就在日内瓦活动。后来格里姆到日内瓦和她相会,就完成了她所开始的工作。特龙香被他们俩不费力地就拉了过去,他大力协助他们,成了我的最疯狂的迫害者,而他也和格里姆一样,从来没有丝毫可以抱怨我的地方。他们三人沆瀣一气,暗暗地在日内瓦撒下了种籽,人们四年以后就看到这种籽在日内瓦生出芽来。

    在巴黎他们就比较困难些。我在巴黎比较知名,同时,巴黎人不那么倾向于仇恨,因而也就不那么容易接受仇恨的影响。为了更巧妙地打击我,他们先宣扬说,是我离开了他们(见德莱尔函。乙札第三号)。由此,他们就假装着始终还是我的朋友,巧妙地散布着他们的恶意中伤,表面上显得是对他们的朋友的不义行为的抱怨。

    这就使得一般人不那么提防,较易于听信他们而对我加以谴责了。他们对我背信和忘恩的暗中指责,进行得比较小心翼翼,唯其如此,也就越发有效。我知道他们栽诬我许多令人发指的罪行,却绝对无法打听到他们说的这些罪行究竟有些什么内容,我从甚嚣尘上的传闻中所能推测出来的一切,就是传来传去都不外乎的这四大罪状:一、我退隐在乡间;二、我对乌德托夫人的爱情;三、拒绝陪埃皮奈夫人去日内瓦;四、迁出退隐庐。如果在此以外他们还加上了些什么别的怨嫌,他们采取的措施可真是太周密了,我一直就根本没法知道怨嫌的理由究竟是什么。

    我相信,掌握着我命运的那班人后来付诸实施的那套计谋,就是在这个时期制订出来的。这套计谋进展与见效之速,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一切助人为恶的事是多么易于搞起来的话,一定会惊为奇迹。现在我必须把我在这套阴暗而深邃的计谋中所能看得清楚的部分,努力用三言两语来说明一下。

    虽然我在欧洲已经享有盛名,我还是保持了我初期喜好的那种淳朴。我对一切所谓党呀、派呀、勾心斗角呀,都恨入骨髓,这种恨就维持了我的自由、独立,除了我的心灵有种种依恋而外,就没有其他束缚。因为我是独自一人.远在异国,与世隔绝,既无依靠,又无家庭,只坚持我的原则和义务,所以我大胆地走着正直的道路,绝不有损于正义与真理而谄媚和敷衍任何人。而且,两年来我退隐在孤寂之中,不通消息,断绝世务,对一切外事既无所闻知,也绝无好奇之心,所以我虽住在离巴黎四里约的地方,却由于我不闻不问,就仿佛住在提尼安岛上,和这个京城远隔重洋。

    格里姆、狄德罗、霍尔巴赫则相反,他们都处在漩涡的中心,生活在最上流的社会里,交际极其广阔,整个上流社会的各部门,差不多就由他们三人全部瓜分了。显贵呀、才子呀、文学家呀、律师呀、女人呀,他们到处都能串通一气,叫所有这些人都听他们的话。人们应该已经看到,这种地位,使紧密联合在一起的三个人,对于处在我这样地位的一个第四者,具有何等的优势了。诚然,狄德罗和霍尔巴赫并不是(至少我不能相信是)搞什么十分毒辣阴谋的人,一个无此险恶,另一个无此狡黠,但是唯其如此,他们也就搭配得更好。只有格里姆一人在脑子里想他的方案,对其他三人,只把他们必须知道才能配合执行的部分告诉他们。他在他们心目中的威信使他很容易获得这种配合,而全盘计谋的效果也是跟他高超的本领相称的。

    正是凭着这个高超的本领,感到他从我们双方不同的地位中所能取得的优势,他就策划着要把我的名声彻底地毁灭掉,并给我制造一个截然相反的名声,而同时又不牵累到他自己。入手的办法就是先在我的周围筑起一道阴影之墙,使我不可能凿通这道围墙来看见他的阴谋活动,揭开他的假面具。

    这项工作是困难的,因为必须蒙蔽那些配角,使他们看不见其中的不义之处。必须欺骗那些正派人,把所有的人都从我的身边拉开,不给我留下一个朋友,不论这朋友有无地位。无论如何,绝不能让半句真话透露到我的耳朵里。只要有一个仁人君子对我说:“你还充有德行的人呢,可是人家是这样看待你的,人家是根据这个来评判你的,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呢?”那么,真理就胜利了,格里姆就完蛋了。他也知道这一点,担是他探测过自己的心,而且对人们的能耐估计得一清二楚。我为人类的光荣感到遗憾的是:他计算得太准确了。

    他在地道中行走,要想脚步稳,就必须走得慢。他依计行事已经十二年了,而最困难的部分现在还有待完成,那就是欺骗整个社会。社会上还有许多只眼睛盯着他,比他所料想的要严密些。他就害怕这一点,所以还不敢把他的阴谋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但是他已经找到了不太困难的办法,那就是把那股支配着我的势力拉进他的阴谋。在这股势力的支持下,他就可以向前迈进而少冒一些风险了。既然这股势力的爪牙们通常都不很以正直自炫,更不以坦率自豪,他就再也不怕有什么好人会泄漏风声了;因为他所特别需要的就是把我蒙在浓密的黑影之中,让他的阴谋永远不跟我打照面,他很知道,不论他的机关设置得多么巧妙,我也能一眼看穿。他最大的诡巧就是一面毁坏我的名声,一面又显得要顾全我,给他背信弃义的行为披上一件慷慨好义的外衣。

    通过霍尔巴赫那个小集团的暗中指责,我感觉到这套计谋的初步效果,却不可能知道、乃至不可能推测到那些指责的内容究竟如何。德莱尔在他历次的信里都对我说,人家把许多罪恶都栽在我的头上;狄德罗也告诉过我,不过更加神秘些;而当我向这两个人追问的时候,又都不外乎上述的那几条罪状。我在乌德托夫人的历次来函中感觉到她对我逐渐冷淡了。我又不能把这冷淡归咎于圣朗拜尔,因为圣朗拜尔还以同样的友情继续给我写信,甚至远行归来后还来看我。我也不能归咎于自己,既然我们分手时彼此都很满意,分手后在我这方面除搬出退隐庐外又没有发生任何事故,我搬出退隐庐,她自己也觉得是必要的。因此,这种冷淡——她并不肯承认,但是我的心是骗不过去的——我既不知道何所归咎,就对一切都感到惴惴不安了。我知道她是极端敷衍她的嫂子和格里姆的;因为他们俩跟圣朗拜尔都有关系;我生怕他们俩在捣鬼。这种极度不安的心情又揭开了我的疮疤,使得我写起信来总是牢骚满纸,竟至叫她完全讨厌我的信了。我隐约望见无数令人痛心的事,却又一点也看不清楚。我陷入了对一个想象力极其敏感的人来说是最难以忍受的境地。如果我一直是完全孤独的,如果我索性什么都不知道,我是会平静一些的,但是我的心仍然是旧情难舍,而我的仇敌们就抓住我这点旧情,造成无数的口实来攻击我。透进我的幽居的那点微光,我只能看到人们瞒住我的那些神秘勾当的黑暗。

    我生性是开朗、坦白的,正因为我不能掩饰自己的感情,所以我对于人家将感情向我掩饰起来也就疑虑万端;对这样一种天性的人说来,我当时的苦恼真是太大、太难以忍受了。如果不是万分侥幸地又遇到一些事,足够牵住我的心灵,对于我这些摆脱不开的心事,构成一种有益的排遣的话,我无疑会苦恼而死的。上次狄德罗到退隐庐来看我的时候,曾对我谈到达朗贝在《百科全书》里写的《日内瓦》那篇文章。他告诉我说,这篇文章是与日内瓦的上流社会人士商量好的,目的是要在日内瓦建立一个剧场;人们已经为此作好了准备,剧场的修建不久就会进行。狄德罗觉得这一切都很好,对它的成功毫不怀疑,而我当时跟他争辩的事太多,不愿在这件事上又发生争辩,所以我什么话也没有说。但是,我对人家在我的祖国所要的这一套诱惑手腕感到愤慨,所以我急待载有这篇文章的那本《百科全书》出版,看看有无办法写篇答复,好对这不幸的一着防患于未然。我住到路易山不久就收到了这本书,发现那篇文章写得既巧妙又有艺术,不愧为该文作者的手笔。然而,这并不能转移我打算驳斥的意图;尽管我当时心灰意冷,尽管我忧愁多病,天气严寒,再加上新居不便,一切都还没有来得及布置好,我还是拿起了笔,凭着我一片热诚,克服了一切困难。

    在一个相当严酷的冬季,在二月的天气里,在上述的那种种状况下,我天天跑到我住的那个园子尽头的一座四面通风的碉楼里,早晨呆两个钟头,午饭后又呆两个钟头。这座碉楼在一条台坡路的尽头,俯瞰蒙莫朗西的幽谷和池塘,远望则见那座简朴而可敬的圣·格拉田城堡,这是贤德的加狄拿退隐之所。就是在这个当时冷得象冰窖一般的地方,既无屏障以蔽风雪,又除我心头的热情外别无其他取暖之物,我只用了三个星期的时间,写成了我那篇《给达朗贝论戏剧的信》。这是我写作时感到了乐趣的第一篇作品(当时《朱丽》连一半还没有写完)。直到那时为止,都是道德的愤激之情做了我的阿波罗,而这一次做我的阿波罗的则是温存敦厚之心。以前只是从旁见到的那许多不平激起我的恼怒;此时是以我自己为对象的不平引起我的悲哀,而这种不含恼怒的悲哀,只是一颗太多情、太软弱的心被它原以为品质相同的心欺骗了以后而不得已收敛时所感到的那种悲哀罢了。我的心当时还充满着我新近所遭受到的一切,同时那么多的激烈动荡也都余波未平,所以我就把自己的苦痛感觉和思考主题时所产生的概念都一下子混合起来了;在我的作品中也就可以感到这种混合的影响。我不知不觉地在作品里把我当时的处境描写了出来;我在里面刻划了格里姆、埃皮奈夫人、乌德托夫人、圣朗拜尔和我自己。我写这部作品时曾流了多少甘美的眼泪啊!唉!人们在这部作品里很容易感觉到,爱情,我所努力医治的那个致命的爱情,还没有从我心里排除出去。在这一切当中,还掺杂有我的自怜之感,因为我那时觉得自已奄奄待毙,以为这就是我向公众的最后一次告别了。我绝不是怕死,我看到死朝渐近,反而感到快乐;但是我惋惜我离开人群而人群还没有感到我的全部价值,还不晓得如果他们知我较深的话,我是多么值得为他们所爱。这就是弥漫在我这篇作品里的那种特殊笔调的秘密原因,这种笔调跟前一部作品的笔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正在修改并誉清这封长函并准备把它付印的时候,忽然在长久无消息之后收到了乌德托夫人的一封信,这封信又使我陷入了新的悲痛,陷入了我生平最伤心的悲痛。她在这封信(乙札,第三四号)里对我说:我对她的热恋全巴黎都知道了,是我一定告诉了一些什么人后才宣扬出去的;这些风声传到她的情人的耳朵里,几乎使他送了命;最后他总算了解了她。他们已经和好如初了;但是,为对他负责,也对她自己和她的名誉负责,她必须跟我断绝一切关系;不过她还保证,他们俩都永远不会中止对我的关怀;他们将在社会上为我辩护、她还将不时地派人来探听我的消息。

    “你也在内呀,狄德罗!名不符实的朋友!……”我叫了起来。然而我还不能下决心去谴责他。我这个弱点也还有别人知道,可能是别人要他说出来的。我想怀疑……,但是很快我就不能怀疑了。不久之后,圣朗拜尔就做出一件事来,不愧是他的豁达大度的一种表现。他充分了解我的心,看到我被一部分朋友出卖了,又被另一部分朋友抛弃了,就推测到我是处在怎样的一种境况之中。他来看我了,第一次他没有多少工夫跟我谈,第二次他又来了。不幸得很,我不知道他要来,没有在家。戴莱丝在家,跟他谈了两个多钟头,在这次谈话中,他们彼此都说明了一些事实,是他和我都有必要知道的。我从他口里知道,社会上没有人怀疑我曾经跟埃皮奈夫人有过现在格里姆和她那样的关系,而我当时的惊讶,也只有他自己听到这个流言竟然会毫无根据时所感到的惊讶可以与之相比。圣朗拜尔也曾使那位夫人大为不快,他在这方面的遭遇也和我完全相同。这次谈话揭出来的一切真象,把我跟她决裂后的后悔心情完全消除净尽了。关于乌德托夫人的事,他对戴莱丝说明了好几个细节,而这些情节,戴莱丝固然不知道,连乌德托夫人本人也不知道,只有我一人知道,并且我也只告诉过狄德罗一人,请他以友谊为重,替我保守秘密,而他就单单选定了圣朗拜尔,把我这个秘密当作私房话告诉他了。这样一来。我就下定决心和狄德罗永远绝交。决心既定,我就考虑该用什么方式绝交才好,因为我早就发现,暗地绝交反而于我不利,因为这种绝交把友谊的假面具留给我那些最险恶的仇人。

    关于绝交,社会上有些所谓既成准则,这些准则似乎都是根据骗人与卖友的精神定出来的。你已经不是某人的朋友了,却还显出是某人的朋友的样子,这就是你想留一手儿,好欺骗老实人以便来损害某人。我还记得,当那位大名鼎鼎的孟德斯鸠和杜尔纳明神父绝交的时候,他赶快公开声明,对任何人都说:“杜尔纳明神父谈我或我谈杜尔纳明神父,你们都不要听,因为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这一举动曾大受赞赏,大家都夸奖他的坦率与豪迈。我对狄德罗也决计学这个榜样;但是我怎么能从我的隐居之地把这个绝交决定公开出去,既明确无疑而又不引起人言啧啧呢?我就想起在我这篇作品里,以附注的形式把《教士书》中的一段话插进去,用这段话宣布这个绝交,甚至连原因都说了出来,对任何了解内情的人这是相当清楚的,而对局外人则毫无意义;此外,在这篇作品里,我还特别留心,每提到我所抛弃的这个朋友,总还是带着人们即使在友情熄灭之后还应该对旧友永远保持的那种敬意。这一切,人们读到这篇作品的时候,就可以看到。

    天下事有幸有不幸。人倒了霉,仿佛任何勇敢行为都成了罪状。同样一件事,孟德斯鸠做了,人家就赞美,我做了,就只能引起呵斥和责难。我的作品印出来后,我刚收到一批样本,就寄了一本给圣朗拜尔,因为他头天晚上还以乌德托夫人和他自己的名义写了一封充满最缠绵的友情的信给我呢(乙札,第三七号)。请看他把赠书退还给我时的这封信吧(乙札,第三八号):

    一七五八年十月十日,于奥博纳

    真的,先生,我不能接受你刚给我寄来的这个赠品。当我看到你在序言里为狄德罗引用的那段《传道书》(他弄错了,是《教士书》),书就从我的手里掉下去了。经过今年夏天的几次谈话之后,我觉得你似乎已经确信狄德罗是无辜的,你怪他的那些所谓泄漏秘密的事都是放不到他头上的了。他可能有些对不起你的地方:这一点,我不知道;但是我清楚知道那些对不起你的地方并不能使你有权给他一个公开的侮辱。你不是不知道他现在所遭受的迫害,而你还要把一个旧友的怨言杂到忌妒者的叫嚣中去。不瞒你说,先生,这种残酷的行为是多么使我愤愤不平。我跟狄德罗相处并不亲密,但是我尊敬他,这个人,你在我面前一直只怪他有点儿软弱,而你现在竟使他这样苦恼。先生,我们俩在为人处世的原则上太不同了,所以永远不能相投。请忘掉我的存在吧,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我对别人,从来也没有做过什么能使他们永志不忘的好事或坏事。我呢,先生,我向你许愿,我将忘掉你这个人,只记住你的那些才华。

    我读了这封信,愤慨有过于痛心;在我痛苦到极点的时候,我终于又恢复了我的自豪感,给他的复信如下:

    一七五八年十月十一日,于蒙莫朗西

    先生,在拜读你的来信时,我为自己的惊讶向你表示敬意,而且我还傻得居然为之感动,但是现在我觉得你这信是不值一复的。

    我不愿意继续为乌德托夫人抄缮了。如果已抄缮的部分她觉得不宜于保存,她尽可以还给我。我把钱还给她。如果她要保存已抄部分,就该派人来把剩下的纸张和钱都拿回去。我请她把存在她手里的那份大纲也同时还给我。别了,先生。

    在不幸中所表现出来的勇气,通常总是使卑怯的心灵恼怒,而使高尚的心灵喜悦的。我这封信似乎使圣朗拜尔醒悟过来了,对他所做的事感到后悔;但是,他太骄傲了,所以不便公开承认,于是抓住了也许是制造了一个机会,来缓和他所给我的打击。两星期后,我收到埃皮奈先生的下面这封信(乙札,第一号):

    二十六日,星期四

    先生,你惠赠的书收到了;我读着非常高兴。凡是从你笔下出来的著作,我读着总是感到同样的喜悦。请接受我的谢忱。如果我的事务容许我在你邻近的地方住一些时候的话,我早就登门致谢了,不巧的是今年我住在舍弗莱特的时间很少。杜宾先生和夫人要我下星期日在会弗莱特请他们吃饭。我打算还邀请圣朗拜尔、弗兰格耶两先生和乌德托夫人跟他们同席。如果你也肯来的话,先生,那我就欣幸之至了。我请的客人都希望你来,如果那他们能跟你一同度过一部分时间,一定也和我一样感到十分欣幸的。顺致敬意。

    这封信真叫我心跳得厉害。一年来我已经成了巴黎的新闻了,一想到要我去跟乌德托夫人面对面地摆出来给人家看,我就浑身发抖,简直很难找到足够的勇气去经受这场考验。然而,既然她和圣朗拜尔都一定要这样,既然埃皮奈是代表全体客人说话,既然他所提到的客人没有一个不是我想见面的,我就觉得,归根结蒂,接受一次可以说被大家邀请去的晚宴,总不会叫我怎样难堪的。因此我答应了。星期日,天气很坏。埃友奈先生派自己的车来接我,我就去了。

    我的到来引起了轰动。我从来没受到比这更亲热的接待。看来,全堂宾客都感到我是多么需要得到鼓舞和安慰啊。也只有法国人的心才懂得这种体贴入微的感情。然而我见到的客人比我所预料的要多:其中有乌德托伯爵,是我从来没见过的,有伯爵的妹妹伯兰维尔夫人,是我以不见为妙的。她上年到奥博纳来过好几次;她的嫂子在我们俩独自散步的时候常让她一个人等得不耐烦,她心里早就对我不满,这次在席上可就能痛痛快快地出气了。可以想见,有乌德托伯爵和圣朗拜尔在场,嘲笑的人是不会站在我这一边的,而且,象我这样一个在最随便的谈话中都还感到尴尬的人,在这种谈话里自然是不会很神气的。我从来没有感到那么难受,显得那么手足无措,受到那么意外的奚落。最后总算散席了,我赶快离开了那个泼妇,我高兴地看到圣朗拜尔和乌德托夫人走到我跟前来,我们在一起消磨了下午的一部分时间,谈的诚然都是些无所谓的事,但是毫不拘礼,跟在我走入歧途之前完全一样。这种友好态度不可能不使我受到感动,如果圣朗拜尔能看见我的心的话,他一定也会感到满意的。我可以发誓,虽然我来的时候一看见乌德托夫人心跳得几乎晕了过去,我走的时候,差不多连想也不想她了。我满心只想着圣朗拜尔。

    这次晚宴,虽然有伯兰维尔夫人的恶意揶揄,还是对我大有好处,我深自庆幸不曾谢却。我在这次晚宴中不但看出了格里姆和霍尔巴赫一伙的那许多阴谋活动都没有把我的旧交踉我离间开;更使我高兴的是我发现乌德托夫人和圣朗拜尔的感情并没有象我原先想象的那样有很大变化。最后我了解到,圣朗拜尔之所以要使乌德托夫人跟我疏远,出于醋意者多,出于鄙视者少。这就使我得到了安慰,也使我安了心。我既确实知道,在我所敬仰的人们面前,我并不是一个藐视的对象,我也就比以前更有勇气,更加成功地努力克制我自己的感情。固然,我没有能够把我心里那种有罪的、不幸的痴情完全扑灭,但至少我把那残余的痴情控制住了,所以从那时起这点余情就不曾使我再犯错误。乌德托夫人要我继续抄写的那些稿子和我继续寄赠她的那些新出版的作品,都还不时地从她那里给我带来若干信息和短笺,诚然都无关紧要,但也却美意殷勤。她并且还有进一步的表示,人们在下文就可以看到;在我们断绝往来之后,我们三人之间彼此相处的态度足为正人君子在彼此不宜相见时如何分手树立楷模。

    这次宴会给我的另一个好处,就是人们在巴黎都谈到它,它为我作了一个不容置辩的辟谣机会;本来我那些仇敌到处散布谣言,说我早就跟那天所有参加宴会的人,特别是跟埃皮奈先生,都无可挽回地闹翻了。其实我在离开退隐庐的时候还给埃皮奈先生写过一封很客气的谢函,他回信也同样客气,彼此礼敬之意一直不曾断绝,甚至他的兄弟拉利夫还到蒙莫朗西来看过我,并且还把他的版画寄给我。除了乌德托夫人的一姑一嫂外,我跟那家的人没有一个处得不好的。

    我的《给达朗贝的信》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我所有的作品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是这次的成功却比较于我有利。它使社会大众都知道霍尔巴赫小集团散布的那些谣言是绝对靠不住的。当我住到退隐庐的时候,霍尔巴赫小集团就以其惯常的自满态度预言我在退隐庐待不了三个月。当他们看到我竟待了二十个月,而且被迫搬出之后,还是定居在乡间,他们就肯定说我纯粹是出于执拗,说我实际上在隐居生活中闷得要死,不过骄傲成性,宁愿吃执拗的亏,闷死在乡间,也不愿表示反悔,回到巴黎来。《给达朗贝的信》里洋溢着一种温和气味,谁也感到不是伪装出来的。如果我真是在隐居生活中怀着满腹牢骚的话,我的笔调总会受到感染的。我在巴黎写的作品都是满篇牢骚,而我到乡间后写出的第一篇作品就不是这样了。对于有观察能力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有决定意义的。大家都看到,我到了乡下,真是如鱼得水。

    然而,也就是这篇作品,尽管它充满了温和气味,也还由于我一贯的笨拙和倒霉,又给自己在文坛上添了一个新的敌人。我早就在彼普利尼埃尔先生家里认识了马蒙泰尔,后来这份交情又在男爵家里维持下去了。马蒙泰尔当时是《法兰西信使》杂志的主编。因为我一向高傲,不愿把我的作品送给期刊的撰稿者,又因为我这次偏要把我这篇作品赠送给他,却又不要他认为我是把他视为期刊撰稿人,更不要他在《信使》杂志上谈到这篇作品,所以我在送他的那份上写着,不是送给《信使》杂志的主编,而是送给马蒙泰尔先生。我以为我把他恭维得很妙,他却以为我把他侮辱得很苦,就成了我的不可调和的仇敌了。他写了一篇文章反对我那篇长信,写得很有礼貌,但是怨怒之气也很容易感觉出来,并且从此以后,他就不放过任何机会在社会上损害我,在他的作品里间接攻击我。由此可见,文人的那种易受刺激的自尊心是多么难于应付,由此也可见,你恭维他们的时候应该如何小心翼翼,千万不要说出稍微带有模棱两可意思的字眼。

    我从各方面都安定下来了,便利用空闲的时间和当时的独立生活来比较有秩序地重理我的作品。这年冬天我把《朱丽》完成了,并把它寄给了雷伊,他第二年就把它印了出来。然而这个工作还被一个小小的、然而相当不愉快的插曲中断了一次。我听说歌剧院正准备把《乡村卜师》重新上演。我看到那班人竟目中无人地支配我的财产,气愤极了,便把以前寄给达让森先生而没有得到答复的那份备忘录再拿出来,修改了一下之后,就请日内瓦代办赛隆先生把它交给接替达让森先生主管歌剧院的圣·佛罗兰丹伯爵先生,还附了一封信,也是由赛隆先生代交的。圣·佛罗兰丹先生答应回我的信,但却一直没有下文。我把我所做的事通知了杜克洛,杜克洛就跟“小小提琴手”们读了,“小小提琴手”们没有答应把我的歌剧还给我,却答应把免费入场券还给我,而这时免费入场券对我已经是毫无用处了。我看我从哪一方面都休想得到公平的对待,便把这事撇到了一边;而歌剧院的主管部门对我所提的理由既不肯答复,又不肯倾听,一直就继续利用《乡村卜师》谋利,就跟利用自己的财产一样,而实际上这部歌剧是不容置辩地只属于我一人的。

    自从我摆脱了那些暴君的桎梏后,就过着相当平静而愉快的生活;我固然尝不到那些太强烈的依恋之情的妙趣,但是也就解脱了这些依恋之情的枷锁。我的那些充当保护人的朋友拼命要支配我的命运,不由分说地要把我置于他们的所谓恩惠的奴役之下,真叫我厌恶透了,我决计从此只要以善意相待的交情,这种交情并不妨碍自由,却构成人生的乐趣,同时有平等精神作为基础。象这样的交情,我当时是很多的,足以使我尝到相互交往的甜美滋味,而又不感到受人支配之苦;我一尝到这种生活的滋味,便立刻感到它确实适合我这样的年龄,可以使我在宁静中度过余生,远离不久前使我险遭没顶的风暴、争吵和烦恼。

    我住在退隐庐的时候,以及迁居蒙莫朗西以后,就在附近认识了好几个人,我觉得他们都很称我的心,而又丝毫不束缚我。在他们中间首先要推那年青的洛瓦索·德·莫勒翁,那时他初当律师,自己还不知道将来会在法律界占到什么地位。我那时就不象他那样疑虑,不久就向他指出他是会做出辉煌的事业的。这点今天已经成了事实。我向他预言,如果他能对承办的案件严加选择,如果他永远只做正义与道德的保卫者,他的天才将从这种崇高的精神得到培育,会跟最伟大的雄辩家的天才相媲美。他照我这个忠告去做了,并且感到了这个忠告的效果。他为波尔特先生作的那篇辩护词可以与狄摩西尼相匹敌。他年年来到距退隐庐四分之一里约的圣伯利斯村,在莫勒翁采地上度假,这片采地是属于他母亲的,当年那伟大的包许埃也在那里住过。象这样的大师联袂而出,真使这片采地的高贵声名难乎为继。

    也就是在这个圣伯利斯村,我还认识了书商盖兰,他是个才子,有文学修养,很可爱,在他那一行是第一流人物。他还将他的朋友、阿姆斯特丹的书商让·内奥姆介绍给我,他们有通信联系,后来为我印行了《爱弥儿》。

    在比圣伯利斯更近的地方,我还认识了格罗斯来村的司铎马尔陶先生。如果是才能决定地位的话,这个人本来是该做政治家和大臣而不该做乡村司铎的,至少应该让他管理一个大教区。他曾充吕克伯爵的秘书,跟让-巴蒂斯特·卢梭特别熟识。他一面对这位赫赫有名的被放逐者追怀景仰,一面对陷害他的骗子手梭朗深恶痛绝。关于这两个人,他知道很多珍奇的轶事,都是色圭没有收进他那部待印的卢梭传记里的。他常向我保证说,吕克伯爵对他绝对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地方,一直到死都还对他保持着最热烈的友谊。这个相当好的退休之地,就是在他的东家死后由凡蒂米尔先生赠地的。马尔陶先生还曾办过许多事务,现在虽然年老,还记得清清楚楚,并且评论得十分恰当。他的谈话,既有趣又有教益,没有他那乡村司铎的气味,因为他把社交界人士的口吻和读书人的知识结合起来了。在我所有那些长住的邻居之中,跟他交游最使我喜悦,我离开了他,也最感惆怅。

    我在蒙莫朗西还认识几位奥拉托利会的教士,特别是贝蒂埃神父,他是个物理学教授,虽然蒙上了一层薄薄的学究色彩,我还是很喜欢他的,因为我觉得他有点老好人的味道。然而我又很难把他这种高度的纯朴和他那种到处钻——钻要人、钻女人、钻信徒、钻哲学家——的欲念与本领调和起来,他懂得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我很喜欢跟他在一起,我到处这样夸他,我的话显然传到他耳朵里去了。有一天他微笑着感谢我夸他是个老好人。我在他那微笑里发现了一种说不出的嘲讽意味,这就在我的眼光里把他的面目完全改变了,并且从那时起我还时常想起他那嘲讽的意味。他那个微笑酷似巴努奇买妥担到恼的绵羊时的那种微笑,这是我能找到的最恰当的比喻。我们两人在我住到退隐庐之后不久就开始相识,他时常到退隐庐来看我。等我在蒙莫朗西定居以后,他才离开那里,回到巴黎去了。他在巴黎常见到勒·瓦瑟太太,有一天我万想不到,他代这个女人写了一封信给我,为的是通知我说,格里姆先生建议负担她的生活费,并且要求我允许她接受这份接济。我听说这是一笔三百利物儿的年金,条件是要勒·瓦瑟太太住到舍弗莱特与蒙莫朗西之间的德耶来。我不想说明这个消息给我的印象怎样;这个消息也许不那么令人吃惊,如果格里姆自己有一万利物儿的年金,或者他跟这个女人有点什么较易理解的关系,如果当初我把她带到乡下来时人家不加给我那么多严重的罪名——而现在他又乐于把她送回乡村,仿佛她已经返老还童了。我明白,那个老太婆之所以要得到我的允许,只是因为不想失掉我这方面的接济,如果我不允许,她是很可以不顾我的允许就接受那笔馈赠的。虽然我觉得这种慈善行为十分异乎寻常,当时却还并不象后来那样使我感到惊讶。但是,即使我当时就料到后来所洞察的一切,我还是同样要表示同意的,我当时就这样做了,并且也不能不这样做,因为若不同意,就是向格里姆先生讨价还价了。从那时起,贝蒂埃神父就把我对他的那种老好人的看法医好了一点,他曾觉得我这种看法那么可笑,而我又曾那么轻率地对他产生了这种看法。

    也就是这个贝蒂埃神父认识的两个人,不知道为什么都想跟我攀交;毫无疑问,在他们的喜好和我的喜好之间,是没有多少关联的。他们都是麦尔基色代克的子孙,人们不知道他们的籍贯、家世,也许连他们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他们都是让赛尼优斯教派的,一般人都认为他们是化装的教士——也许是因为他们把顷刻不离身的长剑佩带得那么可笑的缘故。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神秘,这就使他们有着派系领袖的神色,我一直怀疑他们是办《教会日报》的。他们一个是身材高大,和颜悦色,甜言蜜语,叫费朗先生;另一个矮矮胖胖,似笑非笑,摇唇鼓舌,叫蜜拿尔先生。他们彼此以表兄弟相称。他们本来跟达朗贝一起住在巴黎,寄宿在他的奶娘卢梭太太家里。他们曾在蒙莫朗西租了一套公寓房子,在那里过夏。他们亲自做家务事,没有仆人,也没有代购日用品的包工。他们一人一星期,轮流出去采购、留家烧饭、打扫房间,他们料理得相当好,我们有时也彼此往来吃吃饭。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对我感兴趣,我对他们感兴趣只是因为他们常下棋,而我为了插上去下一盘,就得花上一天里一的四个钟头。因为他们到处钻,什么都要插一手,所以戴莱丝管他们叫“长舌妇”,这个名字就在蒙莫朗西流传下来了。

    以上这些人,再加上我的居停主人马达斯先生——他是一个好人——就是我在乡间的主要熟人。我在巴黎还有一些熟人,如果我愿意住在巴黎的话。是可以住得舒舒服服的。这些熟人都是文坛之外的;在文坛之内,只有杜克洛这么一个朋友。至于德莱尔他还太年青,而且,虽然他就近看到那个哲学帮对我耍的那些手腕之后,已经完全脱离那个哲学帮了,我还是不能忘记他过去曾那么轻易地就做了那班人在我面前的代言人。

    首先,我有我那可敬的老朋友罗甘先生。他是我幸福时代的一个朋友,不是由于我的作品交结上的,而是凭我自己的为人交结上的,也就是为了这个理由我把这份交情一直保留下来。我还有我的同乡,那老好的勒涅普,以及他的女儿,当时还健在的朗拜尔夫人。还有一个年青的日内瓦人,叫做库安德,当时我觉得是个好孩子,很细心、殷勤、热诚,但是无知,自信心强,好吃好喝,自命不凡,我一住进退隐庐,他就来看我了,过了不久,尽管我不愿意,也没有别人介绍,自己就住到我的家里。他对图画有点兴趣,认识些艺术家。在给《朱丽》制版画方面,他对我还算有点用处。他负责指导插图和刻版,颇能不负所托。

    还有杜宾先生那一家,这家的豪华虽然已经比不上杜宾夫人盛年时代的情景,但由于两位主人的声望,也由于来此聚会的宾朋均属上选,仍不失为巴黎最好的门第之一。由于我没有因趋附别人而抛弃他们,又由于我离开他们只是为着能自由生活,所以他们一直对我友好相待,我有把握随时会受到杜宾夫人的欢迎的。自从他们夫妇在克利什置了一处别墅之后,我甚至还可以把她算作我的乡下邻居之一;我有时也到她这处别墅里去住一两天,而如果杜宾夫人和舍农索夫人相处得更融洽些的话,我还会到那里多去几次呢。但是在同一个人家,两个女人彼此情感不相投,是叫人左右为难的,这就使我感到在克利什太不自在了。由于我跟舍农索夫人之间的关系比较平等,比较随便,所以我喜欢比较自由地在德耶看到她——德耶差不多就在我门口,她在那里租了一所小房子——甚至在我家里见到她,因为她来看我也相当勤。

    还有克雷基夫人,她在虔信宗教之后,就停止跟达朗贝之流、马蒙泰尔之流以及大部分文人见面了,我相信特吕布莱神父是个例外,当时他是一种半真半假的虔信者,但她甚至也相当讨厌他。至于我呢,她原是找着要跟我结识的,我一直没有失掉她的关注,一直和她通信。她曾送给我几只芒斯鸡来做年礼。并且计划开年来看我,只是由于这时卢森堡公爵夫人的一次旅行把她的旅行打断了。我在这里应该为她特别提一笔,她在我的记忆中将是永远占有一个优越地位的。

    还有一个人,除了罗甘以外,我是该把他放到第一位的,他就是我的老同事兼老朋友卡利约,前西班牙驻威尼斯大使馆的秘书,后又驻瑞典,为他的宫廷代办外交事务,最后真除了驻巴黎的大使馆秘书之职。在我万想不到的时候,他突然到蒙莫朗西来找我了。他佩了一个西班牙勋章,我忘记了勋章的名字,形式是宝石镶成的一个漂亮的十字架。在他所提出的证件中,他曾不得已把“卡利约”这个名字改了一下,现称为卡利荣骑士。我发现他还是那个样子,心眼儿好,风度一天比一天更可爱。如果不是库安德照他的老习惯插到我们两人之间,利用我住得离巴黎远,就代表我,并以我的名义赢得了他的信任,并且由于为我服务太热诚,就把我顶掉了,我是会和他相处得跟从前那样亲密的。

    想起卡利荣,我就联想起另一个乡下邻居,我若是不谈到他,就大对不起他了,特别因为我还有一件很不可原谅的对不起他的事,需要坦白出来。这邻居就是那位正派的勒·布隆先生,他曾在威尼斯给我帮过忙,这次全家来法国旅行,在离蒙莫朗西不远的拉布利什村租了一所别墅。我一听说他成了我的邻居。就满心喜悦,觉得去登门拜访不但是一种义务,还是一件快事。第二天我就去看他了,路上遇到一些人正来看我,不得不同他们又走回头路。两天后我又去看他,那天他和全家连午饭都是在巴黎吃的。第三次他倒是在家:我听到好些女人的声音,又在门前看到一辆华贵的马车。这叫我害怕。我想我第一次看他,至少要能看得从从容容的,跟他叙叙旧情。总之,我把我的拜访一天一天地往下拖,最后觉得尽这样一个义务未免太迟了。感到羞惭,便干脆不尽这个义务了。我有胆子拖了那么久,却没胆子再见他的面。这种疏忽叫勒·布隆先生感到理所当然的不满,而且在他眼里,我的懒惰就有了忘恩负义的迹象了。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实在是无罪的,如果能为勒·布隆先生做点什么真正能叫他开心的事,即使是不让他知道,我可以保定他绝不会觉得我这人懒惰。不过,懒散、疏忽以及在小事情上的那种拖拉劲儿,往往比大的恶习对我还更加有害。我的最严重的错误一直都是由玩忽造成的:我很少做过我不应该做的事,同时,不幸得很,我更少做过我应该做的事。

    既然我又谈起我在威尼斯的那些旧交,我就不应该忘记另外也与此有关的一个,这个旧交,也和其他的一样,已经中断了,但是时间比较晚得多。这就是我和戎维尔先生的交谊;戎维尔先生自从热那亚回来之后,一直对我非常友好。他很欢喜跟我见面,和我谈意大利的事和蒙太居先生闹的笑话,他在外交部有许多熟人,所以从外交部知道的有关蒙太居的故事就很多。我在他家里又很欣幸地遇见了我的老伙伴杜邦,他在他的本省买了一个官职,有时也为公务来到巴黎。戎维尔先生渐渐变得太殷勤,老要我到他家里去吃饭,竟使我感到他有些碍手碍脚了;虽然我们住在相距很远的两个地区,如果我有一星期不到他家去吃饭,我们就要吵几句。他到戎维尔领地去的时候,总是要把我带去;但是我有一次在那里住了一星期,真叫我感到度日如年,之后,我就不愿再去了。戎维尔先生这个人当然是既客气又风雅,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很亲切,但是他不够聪明;他长得漂亮,多多少少有点纳尔西斯顾影自怜的劲头,相当乏味。他收藏了一套奇特的东西,或许全世界也只有他那一套,他自己非常欣赏,也拿出来给客人欣赏,而客人有时却并不象他那样感到兴趣。那是很完整的一套滑稽歌舞剧,都是五十年来在宫廷和巴黎流行的,从中可以看到的许多轶事,在别的地方是无法找到的。这些关于法国历史的真实记录,在任何别的国家人们都绝不会想得出来的。

    在我们相处得正融洽的时候,有一天他对我的接待是那么淡漠、冰冷,那么不合他平时的风度,以至我在给机会让他解释,乃至请求他解释之后,就走出了他的家门,决心不再涉足,并且我一直就实践了这个决心。我在任何地方只要受到一次冷遇,人们就绝不会在那里再见到我的面了,而且这里又没有狄德罗出来替戎维尔先生辩护。我当时苦思苦想,到底有什么事对不起他,可是想来想去总想不出。我绝对相信,我跟别人谈到他和他的家人,从来都是称许备至的,因为我实心实意地喜欢他;而且,除了我对他只有好话可说而外,我的最不变的原则始终是,凡是我常来往的人家,我谈到时总是礼敬有加的。

    最后,经过长期思考,我终于推测出是这么回事:我们最后一次相见的时候,他请我在他熟识的几个姑娘那儿吃饭,那次是跟几个外交部的职员在一起,他们都是些很亲切的人物,绝无浪荡汉的态度或派头;我可以发誓,在我这方面,那整个晚上都是在悲天悯人地默想着那些可怜虫的不幸命运。我没有出聚餐费,因为是戎维尔先生请我们吃饭的;我没有拿钱给他的那些姑娘,因为我没有象跟帕多瓦姑娘在一起那样给她们以我应该付出报酬的机会。我们出门时大家都欢天喜地的,情感十分融洽。这次晚宴之后,我没有再到那些姑娘那儿去,也没有再见到戎维尔先生。过了三四天,我到戎维尔先生家去了,他就给了我上述那种接待。除了关于这次晚餐有点误会之外,我想不出别的原因,同时又看到他不愿意解释,就采取了我的决定,不再去看他了;但是我还继续把我出版的作品寄赠给他,他也还常托人问候我,并且有一天我在喜剧院的烤火间里碰到他时,他还很客气地责怪我为什么不去看他,但也并没有使我重登他的家门。由此可见,这件事,样子倒象是斗气,不象是绝交。不过,从那时起我就没有再见到他,也没有听人谈到他。隔绝了好几年之后,若是再回头,就未免太迟了。所以我在这里不把戎维尔先生列在我的知交的名单里,虽然我曾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常到他家去。

    我不想再拿别的熟人来把我这个名单搞得太臃肿了。这些熟人都不那么亲密,或者是由于我不在巴黎就不再那么亲密,不过我有时还免不了在乡下见到他们,或者在我自己家里,或者在邻居家里,比方吧,象孔狄亚克和马布利两位神父,象梅朗、拉利夫、波瓦热鲁、瓦特莱、安斯莱诸先生,还有其他许多人,一个个地数出来就未免太多了。我只顺便提一下马尔让西先生跟我的交往,他是国王的内待,以前是霍尔巴赫小集团里的人物,后来和我一样脱离了;他以前也是埃皮奈夫人的朋友,后来和我一样撒手了;还有他的朋友德马西先生也跟我认识,我也顺便提一下,他是喜剧《冒失鬼》的作者,曾名噪一时,只是一阵风就过去了。马尔让西先生是我的乡下邻居,因为他的马尔让西地产就靠近蒙莫朗西。我们本来早就见过面,但是邻居关系或阅历上的某种相契之处使得我们更接近起来。德马西先生不久之后就死了。他有能力,有才华,但是有点象是他那篇喜剧的模特儿,在女人面前颇有点自炫,而死后并没有受到女人们的极端惋惜。

    但是我不能漏记这个时期的一个新的通信关系,这个关系对我后来的生活影响太大了,不能把它的开端略而不谈。我说的是拉穆瓦尼翁·德·马勒赛尔卜先生,他是税务法庭首席庭长,当时主管出版事业;他在这方面的领导既温和又明智,文学界人士都十分满意。我在巴黎时一次也没有去看过他;然而我经常体验到他审查我的作品处处从宽,非常令人感激;我知道,他曾不止一次很不客气地对待那些写文章反对我的人。这次关于《朱丽》的印行,我对他的盛情又有了新的证据;因为这样大部头作品的校样要交邮局从阿姆斯特丹寄来,耗费是很大的,他有免费寄递权,所以就答应把校样先寄给他,然后又用他父亲的掌玺大臣关防同样免费有寄给我。作品印的时候,他不管我愿不愿意就叫人另印了一版,版税归我,这一版销完之后才准那一版在法兰西王国销行。因为我的稿本已经卖给雷伊了,这笔收入就等于对雷伊的一种盗窃,所以我不得他明文批示就不肯接受这批专为增加我的收入而印的赠书,结果他很慷慨地批下来了;不但如此,这批赠书一共卖了一百个皮斯托尔,我要跟他均分,他又一点也不肯接受。为了这一百个皮斯托尔,我却有过一件很不愉快的事:马勒赛尔卜先生事先没有通知我就把我的作品删节得不成样子,并且在这坏版本售完之前,一直阻止了好版本的销售。

    我始终把马勒赛尔卜先生看作一个正直的人,他的正直是经得起任何考验的。凡是我所遇到的事,从来没有一点使我对他的公正能有片刻的怀疑;但是他的软弱也和他的忠厚相当,他有时对他所关心的人,由于极力要保全他们却反而害了他们。他不但在我的书的巴黎版里叫人删掉了一百多页,还在他送给蓬巴杜尔夫人的那一册好版本里作了一个可以叫作不忠实的删削。在我这部作品的某个地方有这样一句话:一个烧炭人的妻子比一个王爷的情妇还更配受人尊敬些。这句话是我兴之所至,信笔写出来的,我敢发誓,没有丝毫影射意味。然而,我有一个很不谨慎的原则:凡是我写的文章,只要我扪心自问在写出时没有影射意图,我就绝不因为别人可能指为影射而丝毫有所删削,所以,我绝不肯删去这一句话,只是把原来的“国王”一词改为“王爷”。这个修改,在马勒赛尔卜先生看来似乎还不够,他干脆把全句都删掉了,特意叫人另印了一页,尽可能整齐地贴在蓬巴杜尔夫人的那一本书里。可是她还是知道了这个偷天换日的手法:免不了有些好心人把内情告诉了她。至于我自己呢,我只是很久以后,当我开始感到这件事的后果的时候,才知道有这么回事。

    另一位贵妇人的情况也与此相似,而我也毫不知情,甚至我在写那段文章的时候还不认识她呢,而她却那么不声不响地、咬牙切齿地恨我,其最初的起因不也就在这里吗?书出版的时候,我跟她认识了,心里便非常不安。我把这事告诉了罗伦齐骑士,骑士笑我多心,保证那位贵妇丝毫没有感到冒犯,甚至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也许稍微轻率了点,就信了他的话,并且十分不合时宜地就放心了。

    入冬时候,我又受到马勒赛尔卜先生的一次盛情的表示,虽然我不认为这番盛情是宜于接受的,心里还是十分感动。当时《学者报》有一个缺额,马尔让西先生写信给我,作为他自己的意思,向我建议这个位置。但是透过他信上的措词(丙札,第三三号),我很容易理解到他是有人授意并且指令他这样做的;而且他自己后来又写信告诉我(丙札,第四七号),他是受人之托才对我作此建议的。这是个闲差使,每月只要写两篇提要,原书会有人送到我这里来,用不着往巴黎跑,甚至向主管官晋谒致谢都没有必要。通过这个途径,我就可以厕身于梅朗、克莱罗、德·几尼诸先生和巴泰勒米神父等第一流文人学士之林了。前两人我本来早已认识,后两人我能认识一下当然也是极好的。此外,只要做这样一点毫不困难、轻而易举的工作,我就可以有八百法郎的额定薪金。我在决定前考虑了几个钟头,我可以发誓,我之所以要考虑,只是因为怕惹马尔让西生气,叫马勒赛尔卜先生不高兴。但是,最后我感觉到,这样我将不能按我的时间去工作了,按期交稿这种约束我受不了,更重要的是,我深信我做不好我要承担的任务,这两个理由就战胜了一切,使我决定谢绝一个我不适于担任的职位。我知道,我的全部才华都来自对我要处理的题材的热爱,只有对伟大、对真、对美的爱,才能激发我的天才。大部分要我写提要的书籍所讨论的问题,乃至那些书籍本身,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对要写的东西既然毫无兴趣,我的文笔自然就冷冰冰的,我的神思自然也就迟钝了。人家以为我也和所有别的文人一样,为谋生而写作,而实际上我是永远只晓得凭热情而写作的。《学者报》所需要的当然不是如此。所以我给马尔让西写了一封谢函,措词极其委婉,在这封谢函里我把我的种种理由说得十分详细,使得他和马勒赛尔卜先生都不可能误会我这一拒绝当中会有任何愠怒或骄傲的因素。所以他们俩都同意了我的拒绝,丝毫没有因此而对我白眼相加。而这件事的秘密一直也就守得非常之紧,社会上一点也没有听说过。

    这个建议也来得不是时候,因为若干时以来,我已经在制订计划,要完全抛弃文学,特别要完全抛弃作家的职业了。我最近遭受到的一切,使我恨透了那些文人们,同时我体会到,要干同样的行业而不和他们发生关系是不可能的。我也同样憎恨那些社交界人士,并且一般说来,我也同样憎恨我最近所过的那种一半属于我自己、一半属于那些与我生活不合拍的社交圈子的混合式的生活。我那时特别感觉到,而且由于一贯的经验感觉到,任何地位不平等的交际总是对弱者一方不利的。我跟与我选定的身份不同的富豪们生活在一起,虽然家里不需要他们那样的排场,却也不得不在许许多多的事情上学他们的做法;种种小费,在他们根本就不算什么,在我则既无法可省,又不胜负担。别人到朋友的别墅里去住,不论是在餐席上还是在卧房里都有自己的待僮随身侍候,需要什么就派侍僮去找什么。由于跟主人家的仆役没有任何直接关系,甚至也见不到他们,所以他给他们赏钱也就只凭他高兴,爱怎样赏就怎样赏,爱什么时候赏就什么时候赏。而我呢,单身一人,没有仆役,只好事事都靠主人家的仆役,这就得买他们的欢心,免得多吃苦头。我既被看作和他们的主人处于平等地位,也就必须把他们当作仆役看待,甚至比别人对他们还要优厚些,因为事实上我比别人更需要他们侍候。如果这家仆役不多,倒也还罢了;但是,在我去的那些人家,仆役都是很多的,个个都很傲慢,个个都很狡猾,个个都很警觉——我是说为他们的利益而警觉,那些坏蛋专会那一套,要我不断地需要使唤他们中间的每一个人。巴黎女人可谓聪明伶俐,可是对这一点却毫无正确概念;她们拼命要为我节省开支,结果却叫我倾家荡产。如果我到城里去吃晚饭,离家稍远一点,女主人总是不肯让我派人去雇一辆马车,一定要人驾车,用自己的车子把我送回来。她很高兴为我省了二十四个苏的车费,至于我赏给侍仆和车伕的那一个埃居,她就想不到了。若是一个女人从巴黎写信给我,寄到退隐庐或蒙莫朗西,为了体惜我该付的那四个苏的邮资,便专门派一个仆人送来,这仆人步行来,跑得满头大汗,我得给他饭吃,还要赏一个埃居,当然,他得这一个埃居一点也不亏心。若是她建议我跟她到乡下去住几天,她心里总是想:“对这个穷小子,这总是一种节约,在这期间,伙食总不要他花一个钱的。”她就想不到,在这时候,我也就不能工作了;我的家用、我的房租、我的内衣、我的服装,都还是照样出钱不误,刮胡子钱还要多出一份,总之,在她家住花的钱要比在自己家里多得多。虽然我赏那些小费只限于我惯常去住的那几家人家,可是这种赏钱对我免不了还是负担奇重的。我可以保证,我在奥博纳乌德托夫人家里足足花了有二十五个埃居,而实际上我在那里只不过住了四五次而已。而在埃皮奈和舍弗莱特,在我到那里常跑的那五六年之中,我花了不止一百个皮斯托尔。象我这样脾气的人,什么也不会自己料理,什么事都不会取巧,又看不得一个仆役嘀嘀咕咕,在侍候你的时候那副不乐意的样子,这些小费都是非花不可的。就是在杜宾夫人家里,我总算是她家里的人了,给仆人们也不知道帮过多少忙,可是我受他们的服侍,从来也都是花大钱换来的。到后来,我不得不完全放弃这些小赏赐,因为我的境遇已经不容许我这样做了;也就是在这时候,人家更加严酷地使我感觉到了跟地位比自己高一等的人来往是多么不相宜。

    如果这种生活是合我口味的,花大钱去买快乐,倒也可以聊以自慰,可是倾家荡产去买苦吃,这就太难堪了。我痛感这种生活方式的沉重压力,所以我就利用当时那一段自由生活的间隙,下决心把这种自由生活永远继续下去,完全放弃上层社交界,放弃写书工作,放弃一切文学活动,终我之身,隐遁在我自觉生而好之的那种狭小而和平的天地里。

    《给达朗贝的信》和《新爱洛伊丝》这两部书的收入已经使我的经济状况稍有起色,而我的财源在前此住退隐庐时已经濒于枯竭了。眼前大约还有一千埃居可得。我写完《爱洛伊丝》后就正式动手写的《爱弥儿》已经搞得差不多了,它的收益应该至少可以把上面的数字翻一番。我计划把这笔款子存起来,作为一笔小小的终身年金,连同我抄缮的收入,可以维持我的生活,不必再写作了。我手头还有两部作品。一部是《政治制度论》,我检查了一下这部书的写作情况,发现还需要花好几年工夫。我没有勇气再往下写,没有勇气等到把它写完再执行我的决定。因此,我就把这部作品放弃了,决计把可以独立的部分抽出来,然后把其余的都付之一炬;我热忱地进行着这项工作,同时也并不间断《爱弥儿》的写作,不到两年,我就把《社会契约论》整理好了。

    剩下的还有《音乐辞典》。这是个机动的工作,随时可以做,目的只在卖几个钱。我保留随意把它完成或放弃的自由,就看我别的收入总算起来使这笔收入对于我是必要的还是多余的。至于《感性伦理学》,一直停留在提纲阶段;我干脆把它放弃了。

    我还有一个最后的计划,如果我能完全不靠抄写来生活的话,我就到远离巴黎的地方去住,因为在巴黎,不速之客络绎不绝,使得我的日用开支太大,又不让我有时间去挣钱。由于我有这样一个最后的计划,又由于一般人都说作家丢了笔就会陷入苦闷之中,所以,为着在我的孤独生活里防止这种苦闷,我还保留着一项工作,可以用来填补空虚,却绝对不想在生前付印。我不知道雷伊怎么想起来的,他长久以来就催我写我的回忆录。虽然直到那时为止,没有什么事实能使这样一部著作很有兴趣,可是我觉得,凭我自问能够放进去的那种坦率,它是可以变得有意思的;于是我就决定以一种史无前例的真实性把这个回忆录写成一部独一无二的作品,使得人们至少能有一次看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我老是笑蒙田的那种假天真,他佯装承认自己的缺点,却小心翼翼地只给自己派上一些可爱的缺点。我呢,我一直就认为,并且现在还认为,总的说来,我还是最好的人,我也觉得,一个人的内心不论怎样纯洁,也不会不包藏一点儿可俗的恶习。我知道人们在社会上把我描绘得太不象我本来的面目了,有时竟把我的面目歪曲得太不成样子,所以,尽管我对我坏的方面不愿有丝毫隐瞒,我亮出真面目还是只有所得,毫无所失的。而且,如果要做这种事,就不能不把别的一些人的真面目也揭露出来,因此,这部作品只能在我和别的许多人死后才可以发表,这就更使我壮起胆来写我的《忏悔录》了,我将永远不会在任何人面前为这部《忏悔录》而脸红的。所以我决计把我的余暇用来好好地做这件工作,并且开始搜集足以引导或唤醒我的记忆的种种函件和资料,深深惋惜我在此以前撕掉、烧掉、丢掉的那些东西。

    这种绝对隐遁的计划是我平生制订的最合情理的计划之一,它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已经在为执行这一计划进行准备了,可是上天偏偏又给我安排了另一个命运,把我投进一个新的漩涡之中。

    蒙莫朗西原是以这个地方为姓的那个名门望族的古老而幽美的世业,后来遭到没收,就不属于这个家族了。它由亨利公爵的妹妹传到了孔代家族,孔代家族就把蒙莫朗西的名字改为昂吉安。现在这片公爵采地已经没有什么府第,只剩下一座老碉堡,里面藏着档案文件,以接受附庸的朝拜。但是在蒙莫朗西或昂吉安,有一座私人房屋,是号为“穷人”的克鲁瓦泽盖的,其富丽堂皇足与最华贵的府第相媲美,所以很配称为府第,而且实际上也就被人称为府第。这座华屋的那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外观,它身底下的那片平台,它那在全世界也许都算是独一无二的景色,它那经高手绘画过的大厅,它那经著名的勒·诺特尔培植出来的花园——所有这一切就构成了一个总体,在令人肃然起敬的威严之中,还带有一种说不出的简朴风味,使人赞赏不绝。卢森堡公爵元帅当时住在这所房子里,每年都到他的祖先曾做过主人的这片采地上来两次,一共度过五六个星期,虽然是以普通居民的身份,但是排场的显赫并不减他家的旧日豪华。在我住到蒙莫朗西以后,他第一次来旅行的时候,元帅先生和夫人就派了一个待从来代表他们向我问候,并请我随时到他们家去吃晚饭。后来他们每来一次,总是不忘记再重复一次同样的问候和同样的邀请。这就使我回想起伯藏瓦尔夫人叫我到下房吃饭的那段故事。时代不同了,但是我却依然故我。我既不愿人家叫我到下房去吃饭,也无意跟大人先生同席。我但愿他们让我保持本色,不捧我,也不作践我。我很客气并且很恭敬地回答卢森堡先生和夫人的好意问候,但是没有接受他们的邀请。我既有病在身,行动不便,又赋性羞涩,拙于言词,一想到要跟宫廷的显贵周旋,我就发抖,所以我连登府拜谢都不肯去一下,虽然我理解到,我的登府拜谢正是他们所追求的目的,而他们之那样再三敦请,都宁可说是好奇心切,并不是真正以青睐相加。

    然而,友好的表示接踵而来,而且日甚一日。布弗莱伯爵夫人和元帅夫人过从甚密,她一到蒙莫朗西,就派人打听我的消息,并且询问是否可以来看我。我很有礼貌地回答了,但是没有松口。罗伦齐骑士是孔蒂亲王王府里的人,也是卢森堡夫人的座上客,次年(即一七五九年)复活节到这里旅行的时候,来看了我好几次,我们算是认识了,他敦促我到府里去,我照旧不肯。最后,有一天下午,在我万想不到的时候,只见卢森堡元帅先生到了,后面还跟了五六个人。这样一来,我就没有办法再推脱了;除非是个踞傲不恭和没有教养的人,否则就不能不去回拜他,并向元帅夫人致意,因为他曾代表元帅夫人向我致意,并且极其殷勤恳切。就这样,在凶多吉少的朕兆之下,开始了我们之间的往来,这种往来实在是我再也推脱不了的,但是在我接受之前,一直就有一种极其持之有据的预感,使我避之唯恐不速。

    我非常怕卢森堡夫人。我知道她是很亲切的,在十年或十二年前,当她还是布弗莱公爵夫人,还在蓓蕾初放、艳色照人的年纪,我就在戏院里和在杜宾夫人家见过她好几次。但是,人家都说她心眼儿坏,在地位这样高的一个贵妇人方面,这种名声是叫我发抖的。可是我刚一见她的面,就为她倾倒了。我觉得她风韵可人,并且是那么一种风韵,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最足以感动我的心田。我原以为会发现她有一种辛辣而满含讥刺的谈吐的。实际上并非如此,而且要好多了。卢森堡夫人的谈话并不妙语连珠,也不怎么隽永俏皮,甚至严格说来也不是什么微言奥旨,但却有一种滋味无穷的细腻,从不惊人,而且永远令人喜悦。她的恭维话越是质朴就越能使人心醉,人们简直可以说那种恭维话都是脱口而出的,并没有经过思索,是她的内心流露,只因为她太感情洋溢了。第一次拜见,我就看得出尽管我样子笨拙,语言迟钝,却并不使她讨厌。凡是宫廷贵妇,当她们愿意的时候,都懂得使你产生这种信心,不管那是真是假;但是并不是所有宫廷贵妇都能和卢森堡夫人一样,懂得把你这种信心变得那么甜滋滋的,叫你根本就不再想到要对此有所怀疑。要不是她的媳妇蒙莫朗西公爵夫人——一个癫狂的少妇,相当调皮捣蛋,我想,还有点好撩拨人——想起来要拉拢我,在她婆婆极口夸奖我的时候插进来说些假情假意的话,使我怀疑她们在嘲弄我,那我从第一天起就对卢森堡夫人完全信任了。

    我在这两位贵妇人面前的疑惧心情也许会很难解除掉的,但是元帅先生的那种极端的美意向我证实了她们婆媳两人的美意也是真实无欺。以我这样腼腆的性格,竟凭卢森堡先生的几句话就立刻相信他愿意平等待我,这个速度可算是够惊人的了;而他呢,也只凭我的几句话就立刻相信我是确实愿意过独立不羁的生活,那个速度也许还更为惊人。他们夫妇俩都深信我确实有理由满足于我的处境,不愿有所变更,所以不管是卢森堡先生或夫人都似乎没有片刻要过问我的钱囊或财产;虽然我无可怀疑地知道他们俩都对我衷心关切,但他们却从来没有提出要为我谋一官半职或表示过要为我鼎力提携。只有一次,卢森堡夫人似乎希望我进法兰西学士院做院士。我以宗教不同为理由推辞了;她说这并不是个什么障碍,即使是障碍的话,她也负责为我排除。我又回答说,尽管做这样著名的学术机关的一个成员于我是多么光荣,不过我既然已经拒绝了特莱桑先生,也可以说我已经拒绝了波兰国王,不肯进南锡学士院为院士,我就不能再进任何学士院而还能对得起人。卢森堡夫人没有坚持,这件事也就搁下不谈了。卢森堡先生是并且也真不愧是国王的私交,与这样显赫的、能为我玉成一切的高贵人物相往还,竟还能如此朴实,回想到我刚撇开的那些假充保护人的朋友,老是设法贬低我而不是设法给我帮忙,他们那种不断的、既殷勤又极讨厌的操心,与这种朴实形成了多么刺目的对比。

    当元帅先生到路易山来看我的时候,我十分尴尬地在我那唯一的一间卧室里接待他和他的随从,倒不是因为我不得不请他坐在我那些脏碟子和破罐子当中,而是因为我的破烂的地板往下陷,生怕他的随从人多,把它压得完全塌了下去。我倒不为我自己的危险担忧,却怕这位仁厚的贵人因谦和待人而遭到危险,所以我赶紧请他出来,尽管天气还很冷,就把他领到我那座四面通风、又没有壁炉的碉楼里去了。

    他一到碉楼,我就向他说明我不能不把他领去的原因。他把这原因又对元帅夫人说了,于是他们两人都敦促我在修葺房间地板的时候,搬到府第里去暂住,或者,如果我愿意的话,就住在一所孤立的房子里,这房子在园林中间,叫“小府第”。这个迷人的住所是值得我们来谈一谈的。

    蒙莫朗西园林不是和舍弗莱特园林那样修在平地上的,而是起伏不平,间有小丘和凹地,那巧妙的艺术家就利用这些陵谷来使丛林、水流、装饰和景色千变万化,把本身相当局限的一片空间,可以说凭艺术和天才的力量扩大了多少倍。这园林的高处是那片平台和府第,底部形成一个隘口,向一个山谷伸展和扩大,拐弯处是一片大水池。大水池的四周都是山坡,被幽丛和大树点缀得非常美丽,隘口宽阔处是一个橙树园。在橙树园与大水池中间就是那个小府第。这座建筑物和周围那块地以前是属于那著名的勒·布伦的,这位大画师着意用他那修养有素的建筑与装饰的绝妙美感,建筑并装饰了这所房屋。这个府第后来又经重建,但始终还依照原主的图样。房子很小,很简单,但很雅致。因为它是在谷底,介乎橙园的小塘和那个大水池之间,很容易受潮,就在房子当中穿了一个明廊,上下两层排柱,使空气可以在全屋流通,所以虽然地点低湿,还可以保持干燥。当你从对面为房子作远景的那带高地望这所房子的时候,房子就象是被水环绕着一样,你简直以为看见了一个迷人的小岛,或者是看见了马约尔湖内三个波罗美岛当中最美丽的isolabella。他们叫我在这所幽静的建筑里挑选一套房间——里面的房间一共有四套,楼下一层还有舞厅、弹子房和厨房。我就挑了厨房顶上那最小、最简单的一套,连下面的厨房我也占用了。这套房间干净极了,家具都是白色和蓝色的。我就是在这个深沉恬静的幽境里,对着四周的林泉,听着各种鸟儿的歌声,闻着橙花的香气,在悠然神往中写了《爱弥儿》的第五卷。这卷书的清新色彩,大部分都是得之于写书的环境所给我的那种强烈印象。

    每天早晨,在太阳上山的时候,我是多么急于到那条明廊上去呼吸馨香的空气啊!我在那里,和我的戴莱丝面对面,吃到了多么好的牛奶咖啡啊!我那只猫和那只狗都陪着我们。这样的陪伴够叫我一辈子都满足的,绝不会感到一刻的厌烦。我在那里真象是住在人间天堂;我生活得跟在天堂一样纯真,品尝着天堂一样的幸福。

    在七月的那次小住期间,卢森堡先生和夫人对我那么关怀,那么亲切,以致我,既然住在他们家里,又备受他们款待,就不得不经常去看他们。作为对盛情的报答。我差不多顷刻不离他们了:早晨我去问候元帅夫人,就在那里吃午餐;下午我又去跟元帅先生一同散步;但是我不在那里吃晚饭,因为贵宾太多,饭又吃得太晚。直到那时为止,一切都还很合适,如果我懂得适可而止的话,就没有什么坏处了。但是我从来就不懂得在情谊上保持中庸之道,不懂得以尽我的社交职责为限。我生平对人不是全心全意,就是无心无意;不久,我就变得全心全意的了。我看我被这样高贵的人们款待着、宠爱着,便超越了界限,对他们产生了一种只有对地位相等的人才允许有的友谊。我在行动中表现了这种友谊的全部亲昵,而他们呢,在他们的行动中却从来不放松他们使我受惯了的那种礼貌。然而,我跟元帅夫人在一起,总是不十分自在,虽然我对她的性格还不怎么放心,可是我对她的性格的害怕还不及对她的才智的害怕。特别是在这方面,她使我肃然起敬。我知道她在谈话中对人非常挑剔,知道她也是有权这样做的。我知道太太们,特别是贵妇人们,要人家取悦她们,而你宁可冒犯她们,也不能叫她们感到厌烦;根据客人走后她对客人说的话所作的评论,我就判断出她对我的语言迟钝会作何感想了。我想起了一个补充办法,以挽救我在她跟前说话时所感到的尴尬。这办法就是念书给她听。她听说过《朱丽》那部书,也知道这部书正在印刷中,就表示急于要看到这部作品。我为了献殷勤,提出要念给她听,她接受了。我每天上午十点左右到她房里去,卢森堡先生也来了,把房门关上,我就坐在她床边念。我的诵读是精心安排了的,即使他们这次小住没有中断,也够供整个小住期间之用了。这个不得已的办法所获的成功超过了我的期望。卢森堡夫人迷上了《朱丽》和它的作者;她嘴上谈的也只是我,心里想的也只是我,整天都对我说好听的话,一天要拥抱我十次。她在餐桌上一定要我坐在她身边;有几个贵宾要坐这位子的时候,她就告诉他们说这是我的位子,并把他们请到别的位子上去。我是稍微受到一点亲切的表示就会被宠络住的,大家想想,这些迷人的态度该对我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吧。我真正依恋上她了,她对我也同样依恋。我看她这样入迷,又感到自己太少风趣,不足以使她永远入迷下去,所以就唯恐她由入迷而变成厌恶,可是不幸得很,这种恐惧却是太有根据了。

    在她的气质与我的气质之间准是有一种天然的对立,因为除了我在谈话中,乃至在函件中经常漏出的那大批的蠢话外,就是在我和她相处最好的时候,也还有些事使她不高兴。究竟是什么原因,我想不出来。我只举一个例子,其实二十个例子我也举得出来。她知道我为乌德托夫人正在抄写一份《爱洛伊丝》,按页论价;她也想以同样条件要一份。我答应了。由此我就把她放在我的主顾之列了,所以我为这事给她写了一封很感激、很客气的信——至少我的主观愿望如此。下面就是她的回信(丙札,第四三号),它使我仿佛从云端里掉了下来。

    星期二,于凡尔赛

    我高兴极了,我很满意;你的信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所以我赶快写信告诉你,并且谢谢你。

    你的信里原来的措词就是这样的:“虽然你靠得住是一个极好的主顾,我却难于接受你的钱,按说,应该是我出钱买为你工作的乐趣才对呀!”关于这句话,我不必对你多说了。我很遗憾,你总是不跟我谈你的健康状况,没有比你的健康更引起我的关心的了。我衷心喜欢你,我还向你保证,给你写信反而使我感到十分怅然,如果我能当面对你讲,我该多么快乐啊。卢森堡先生爱你并且衷心地问候你。

    我一接到这封信,也没有把它反复琢磨,就赶紧写了一封回信,说明对我的话不能作任何令人不快的解释。后来,我在可想而知的不安心情中琢磨了好几天,始终还是莫名其妙。最后,我写了下面这封信作为最后答复:

    一七五九年十二月八日于蒙莫朗西

    上信发出以后,我又把那段话琢磨了上千遍。我照它的本来的、自然的意义去理解.又照别人可能给它的一切意义去理解,可是,我坦白告诉你,元帅夫人,现在我已经不知道究竟是我该向你道歉呢,还是你该向我道歉了。

    这几封信已经是十年前写的了,从那时起我还时常想到它们。今天我对这个问题还是越想越糊涂:我一直就看不出那段话里有什么冒犯她、甚至仅仅是使她不快的地方。

    关于卢森堡夫人想要的那份《爱洛伊丝》手抄本,我应该在这里说一说我想了什么主意使它具有超出其他手抄本的明显的优点。我另外写过一篇爱德华爵士奇遇记,并且考虑了很久,应不应该把它全部或扼要地插到这部作品里来,但总觉得放在这里不合适。最后我决计把它完全删掉,因为它的格调与全书不同,会损害全书那种动人的淳朴风味。自从我认识了卢森堡夫人以后,我还有一个更有力的理由,就是,在这篇奇遇记里有一位罗马的侯爵夫人,性格十分可憎,这种性格的某些表现虽不能用到卢森堡夫人身上,但是在只闻其名的人们看来,很可能会说是影射她的。所以我深自庆幸采取了这种删削的决定,并且按照这个决定去做了。但是,我既热烈希望在她这份抄稿里增加一点任何别的版本都没有的东西,我竟又想起那些倒霉的奇遇,决定把它写成提要加了进去,真是糊涂主意啊!只有用那盲目的、把我拖向毁灭的宿命,才能解释我这个主意的荒唐!

    我竟有那种傻劲,费了很多心血,花了很多工夫,编成了这个摘要,并把这篇文章作为稀世之珍送给她。不过我预先向她声明,原稿我已经烧了,这份摘要只是供她一人看的,除非她自己要拿给人家看,别人是看不到的。可是这种话不但不能象我所想的那样证明我的谨慎和缜密,却反而向她说明了我自己就有所感觉,某些地方有影射的意味,会使她感到侮慢。我蠢就蠢到这样的地步:我还绝对相信她会对我这种做法感到欣喜呢。然而,她对这事并没有象我所预期的那样,把我大大恭维一番,使我大为吃惊的是,她对我送给她的那份摘要连提都没有提过。而我呢,老是觉得我这件事做得妙,高兴极了,只是很久以后,才根据别的一些迹象,觉察到它所产生的后果。

    为了这份抄本,我还动了另一个念头,这个念头比较合理,但是由于某些较长远的后果,对我还是同样有害,真是命该受苦,什么倒霉事都来了!我想起要把《朱丽》里的木刻画的原稿拿来装饰这个抄本,因为那些原稿正与这抄本的大小相同。我就向库安德要原稿,因为这些原稿不论以什么名义都该归我所有,特别因为我把销路很广的版画的收入已经让给他了。库安德太狡猾,我又太不狡猾。我几次催索画稿,他就知道了我要用来干什么。他借口要给这些画稿加上若干装饰,就把画稿暂且留在他那里,最后才亲自把画稿送来。

    这就把他引进了卢森堡公馆,占有某种地位了。自从我住进小府第以来,他就时常来看我,总是一清早就来,特别是当卢森堡先生和夫人在蒙莫朗西的时候。这就使我要同他待一整天,不能到大府第去。人家怪我老是不去,我就把原因说了出来。他们就敦促我把库安德先生也带去,我照办了。这正是那个滑头所一直追求的目的。就这样,泰吕松先生的一个小雇员,主人在没有外客同席的时候偶然也让他在一桌吃吃饭的,现在,由于人家对我太好,竟一下子被邀与法兰西的元帅同席,跟许多亲王、公爵夫人和宫廷里所有最显贵的人物坐在一起了。我永远不能忘记,有一天,他要早点回巴黎去,元帅先生饭后对所有在座的人说:“我们到圣·德尼那条路上去散散步吧,去送送库安德先生。”那可怜的小伙子受宠若惊,简直有些不知所措。我呢,也感动得那么厉害,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跟在后面,象孩子一样哭着,恨不得吻一吻这位仁慈的元帅的脚印。这个抄本的故事使我把许多以后的事都提早说出来了。还是就我的记忆所允许的,依时间的顺序来谈吧。

    路易山的小房子一修好,我就把它布置得干干净净和简单朴素,又回去住下了。我离开退隐庐时就立下了一条规定:要经常有个属于我自己的住所。这个规定我不能放弃,但是我又舍不得丢开我在小府第的那套房间。我就把房间的钥匙留下,同时因为我非常喜欢在柱廊下吃的那种别有风味的早餐,就常到那里去过夜,有时连住两三天,就和住别墅一样。我当时也许是全欧洲住得最好、最舒服的一个平头大百姓了。我的房主马达斯先生是天下第一好人,他把路易山房子的修理工作完全交给我去安排,要我自由指挥他的工匠,他自己毫不过问。因此我就得以把楼上的一个大房间改成完整的一套小房间,包括一间卧室、一个套间和一个藏衣室。楼下是厨房和戴莱丝的卧室。碉楼就做了我的书房,装上一套很好的嵌玻璃的板壁和一个壁炉。我住进去之后,又拿装饰平台作为消遣;平台上已经有两行菩提树庇萌,我又添上两行,构成一个绿荫环绕的书斋,我在平台上又放了一张石桌、几个石凳,环绕平台我又种了些丁香、山梅、忍冬,我还做了一个很美的花坛,跟两排树平行。这个平台比大府第的平台高,景色至少也并不稍逊,我在那里还养了无数鸟雀,它就成了我的大客厅,好接待卢森堡先生和夫人、维尔罗瓦公爵先生、唐格利亲王先生、阿尔曼蒂尔侯爵先生、蒙莫朗西公爵夫人、布弗莱公爵夫人、瓦兰蒂诺瓦伯爵夫人、布弗莱伯爵夫人,以及跟他们同样显赫的其他人物,他们都不惜走一段很累人的上坡路,从大府第来朝拜路易山。所有这些大人物来拜访我;都是由于卢森堡先生和夫人对我的厚爱:我是感到这一点的,心里对他们非常感荷。正是在这种感激心情的激奋之中,我有一次拥抱着卢森堡先生对他说:“啊!元帅先生,在认识你之前我通常是恨大人物的,自从你使我这么亲切地感觉到他们是那么容易得到人们的爱戴后,我就更恨他们了。”

    此外,凡是在这个时期了解我的人,我都要问他们一下,他们可曾发现这种显赫的光焰曾有一时一刻眩惑过我的眼睛,这种香火的烟云曾有一时一刻熏昏过我的头脑?他们曾否看到过我在举止上就不那么始终如一了、在态度上就不那么质朴单纯了,对人民群众就不那么和蔼可亲了,对左邻右舍就不那么亲切随便了?我在能为人帮忙的时候,可曾有一次因为我讨厌人家不断添给我的那些无数的、并且常常是不合理的麻烦,就不那么爽快地为大家服务了呢?我的心固然由于我对蒙莫朗西府两位主人的衷心依恋而常把我吸引到那儿去,但是它也同样把我拉回到我的左邻右舍,使我尝到我认为除此而外就别无幸福可言的那种平淡而简单的生活的甜美滋味。戴莱丝交上了一个瓦匠的女儿——瓦匠是我的邻居,名叫皮约,我也就交上了那个父亲。为了讨好元帅夫人,我在上午不无拘束地在府第里午餐,午餐之后,我是多么急于跑回来跟那个老好人皮约一家,有时在他家,有时在我家。一起用晚餐啊!

    除了这两个住所以外,我不久又有了第三个住所,就在卢森堡公馆;公馆主人要我有时也到那里去看看他们,把我逼得太紧了,所以我尽管痛恶巴黎,还是不得不予以同意——自从我隐居到退隐庐以后,我到巴黎本来只有我在前面已经说过的那两次。不过现在我到巴黎,只是按约定的日期前去,完全为的是在那里用晚餐,第二天早晨就回来。我进出都是走面对环城马路的那座大花园,所以我可以极正确地说,我没有踏上巴黎街道。

    在我这一阵转瞬即逝的红运当中,早就酝酿着一场标志红运结束的灾祸。我回到路易山不久,就在那里又结识了一个新交,也和平时一样,完全是不由自主的。这个新交在我的历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人们读到下文就可以判断那究竟是福还是祸。我说的是我那女邻居韦尔德兰侯爵夫人,她的丈夫刚在离蒙莫朗西不远的索瓦西置了一座别墅。她原是达尔斯小姐,即达尔斯伯爵的女儿,伯爵是个有地位的人,但是很穷;达尔斯小姐嫁了韦尔德兰先生,而这位韦尔德兰又老、又丑、又聋、又严厉、又粗暴、又好吃醋,面带刀伤,还瞎了一只眼,不过,如果你能摸到他的脾气的话,老底子还是个好人;他有一万五千到两万利物儿的年金,她就被嫁给这笔年金了。这个活宝老是咒骂、叫嚷、暴跳如雷,弄得太太一天到晚哭哭啼啼,然而最后总是太太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而这样还是叫她生气,因为她要他承认是他自己愿意她要他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而不是她要他这样做的。前面已经提到过的马尔让西先生原是太太的朋友,后来又成了先生的朋友。他把他靠近奥博纳和安地里的那座马尔让西府租给他们,已经有好几年了;我跟乌德托夫人热恋的时候,他们正住在那里。乌德托夫人和韦尔德兰夫人之互相认识是由她们的共同朋友多伯舍尔夫人的关系;由于乌德托夫人要到她特别欢喜的地方奥林匹斯山去散步,就必须穿过马尔让西园林,所以韦尔德兰夫人就给她一把钥匙,好让她过路。凭了这把钥匙我也常跟她一起穿过这个园林,但是我不欢喜碰到什么不期而遇的人,当我们偶然碰见韦尔德兰夫人的时候,我就让她们俩在一起谈,不跟她说话,一个劲儿朝前走。这种不够殷勤的态度一定不会给她留下好的印象。然而,她一住到索瓦西,还是找上门来了。她到路易山来看我,好几次都没有碰上,见我老不回拜她,便送了几盆花给我装饰平台,逼得我去回拜。我非去谢她不可了:我们就这样打上了交道。

    这个来往一开始就是风波频起的,凡是不由我自主的来往都是如此。在跟她的来往当中,从来就没有过真正的平静,韦尔德兰夫人的气质跟我太格格不入了。她的俏皮话和讽刺语脱口而出,你必须时刻注意——这对我来说是很伤脑筋的——才能感觉到你在什么时候被她嘲弄了。我现在想起的一件小事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她的哥哥刚奉派为驱逐舰舰长,在海上对英国人游弋。我就谈这艘驱逐舰的武装是怎样配备而不妨害它的轻快的。“是呀,”她以极平淡的语调说,“只要装上够战斗用的大炮就行了。”我很少听到她在背后说朋友们的好话而不带点挖苦的意味。什么事她不是往坏处想,就是往可笑的方面看,她的朋友马尔让西也未倖免。我觉得她还有一点叫人受不了的,那就是她一会儿给你带个口信,一会儿给你送点礼物,一会儿给你来个便条,真是烦人,我就得绞尽脑汁去答复,是领谢还是拒绝,叫我实在为难。然而,由于我经常见到她,终于对她产生了感情。她有她的苦处,我有我的苦处。彼此倾诉衷肠就使我们觉得我们的单独交谈是饶有兴趣的事,没有比两人在一起对泣的那种甜蜜滋味更能把心和心联系起来的了。我们俩设法会面,互相安慰,这种需要常使我把很多事情都原谅过去了。我对她除了真诚坦白之外,有时也很粗暴,对她的人品极不尊重。而这时又需要对她极大的尊重才能相信她真诚地原谅我。我有时也给她写信,下面就是一个样品;象这种信,她在复信中从来没有显出过丝毫不快之感。

    一七六0年十一月五日,于蒙莫朗西

    你对我说,夫人,你的话没有说清楚,无非是为了要我认识到我的话说得词不达意。你对我说你愚蠢,无非是为了要我感觉到我自己愚蠢。你自夸你只是一个老实人,就好象你生怕别人听了你的话就真相信你是老实人,而你向我道歉,无非是为了要我知道我应该向你道歉。是啊,夫人,我清楚地知道,愚蠢的是我,老实人也是我,如果可能的话,还有更坏的呢;是我不善于斟酌字眼,不能叫象你这样注意词令而又善于词令的一位美丽的法国贵妇听了中意。然而,请你也想想,我都是按照语言的通常意义来遣词造句的,我根本不懂得或者不想学巴黎的那些道德高超的社交团体里对词语所采取的那种高雅的用法。如果有时我用的词语模棱两可,我总努力叫我的行为来确定它的意义,等等。

    信的其余部分也差不多都是同样的口吻。请大家看看这封信的回信吧(丁札,第四一号),请看一看,女人的心是何等令人难以置信地委婉,对这样一封信竟能毫无反感,不但在这封回信里无所流露,就是当面也从来没有任何表示。库安德非常善于钻营,胆大到不识羞耻,凡是我的朋友他都钻,很快就以我的名义钻到韦尔德兰夫人家里去了,并且不久就在她家里跑得比我还热,连我都蒙在鼓里。这个库安德真是个怪家伙。他以我的名义到我所有的知交家里去,一去就扎上根,毫不客气地吃起饭来。他满腔热忱地为我效劳,一谈起我来,总是热泪盈眶;但是他来看我的时候,对所有这些人事关系,以及他明知道我会感兴趣的一切,总是讳莫如深。他不把他听过、说过、或者见过的于我有关的事情告诉我,反而听我说,甚至向我探问。巴黎的事,除了我告诉他的那些,他从来就什么也不知道;总之,虽然大家都在我面前谈到他,他却从来不在我面前谈到任何人:他只有在我这个朋友面前才是诡谲神秘的。不过暂时把库安德和韦尔德兰夫人撇开吧,我们到后面再谈。

    我回路易山不久,画家拉都尔就来看我,把他为我用色粉画的那幅像也带来了,这幅画像是他在几年前放在沙龙里展览过的。他曾想把这幅像送给我,我没有接受。但是埃皮奈夫人曾把她的像送给我,并且想要我这张像,叫我向他再讨回来。他又花了一些时间把像修改了一番。就在这段时间内我跟埃皮奈夫人决裂了,我把她的像还给她了;既然谈不上再把我的像送给她,我就在小府第我那个房间里把它挂起来了。卢森堡先生看见了,认为画得很好;我表示愿意奉赠。他接受了,我就派人送给了他。他和元帅夫人都明白,我是很欢喜有他们的肖像的。他们就叫人制了两张十分精巧的袖珍小像,嵌在一个用整块水晶制成的镶金糖果盒上,把这份制得极其雅致的礼物送给我,我高兴极了。卢森堡夫人怎么也不肯让她的像粘在盒子上面。她多次怪我爱卢森堡先生胜过爱她;我从来也没有否认过,因为这是事实。她就利用这种放肖像的方式,很委婉地、但是很明白地向我表示她并未忘记我这种偏爱。

    差不多与此同时,我又做了一件无助于我保持她的恩宠的傻事。尽管我毫不认识西鲁埃特先生,也无意爱他,但是我对他的行政措施却深为佩服。当他开始对金融家开刀的时候,我就看出他进行大刀阔斧的做法的时机并非有利,可是我并不因此就不热烈地祝愿他成功。当我听到他调职的时候,我就凭我那一阵鲁莽劲给他写了下面这样一封信,这封信,当然,我现在并不想为它辩解。

    一七五九年十二月二日,于蒙莫朗西

    先生,请接受一个隐遁者的敬意,这个隐遁者是你所不认识的,但是他为你的才具而钦佩你,为你的施政而敬仰你,他曾因为推崇你而预料到你在职不会长久。你不削弱这误国的首都就不能救国,所以你曾置那些唯利是图者的叫嚣于不顾。原先我看你狠打那班大坏蛋,真羡慕你有大权在握;现在,我看你离职而还不改初衷,我又对你赞美之至。你是足以自豪的,先生,你这一任官职留给你一种荣名,将使你长久受用而无人跟你竞争。邪僻小人的咒骂正构成公正人士的光荣。

    卢森堡夫人知道我写过这封信,便在复活节来旅行的期间跟我谈起了这件事;我就把信拿给她看,她想要一份抄稿,我就抄给她了。但是我交抄稿给她的时候,丝毫不知道她也就是那些关心包税分局而使西鲁埃特调职的唯利是图者之一。人们看到我这许许多多的蠢事,简直要说我是一个劲儿要无缘无故地激起一位可亲而又有势力的女人对我的仇恨,而对这个女人,老实说,虽然我由于笨上加笨,把招致失宠的事都做尽了,却一天比一夫更依恋她,绝不愿在她面前失宠。我相信,现在已经用不着补充说明了,我在第一部里谈到的特龙香先生鸦片制剂的那个故事就是与她有关的,另外那位贵妇人就是米尔普瓦夫人。她们俩都从来没有再对我谈起过这件事,也没有丝毫流露出把这件事还记在心上。但是要说卢森堡夫人真能把这件事忘掉了,即使你对后来发生的事情都毫无所知,我觉得也很难。至于我自己,我对我那些蠢事可能产生的后果,当时还在自宽自解呢,因为我自己心里明白,没有一件蠢事是有意做出来冒犯她的,我就不知道女人永远不会原谅这样的蠢事,即使深知这些蠢事绝不是有意做出来的。

    然而,虽然她表面上显得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感觉到,虽然我还没有发现她的殷勤有所稍减,态度有所改变,但是一种不但继续存在而且日益增长的确有根据的预感,使我不断地害怕她对我的感情不久就会变成对我的厌恶。这样高贵的一位夫人,我能期待她有那么一种恒心,经得起我对维持这种恒心的笨拙的考验吗?这种闷在心里、使我六神不安、比以前更加闷闷不乐的预感,我甚至不会对她掩饰起来。读者从下面这封信就可以看得出来,这封信是包含着一个很奇特的预言的。

    我这封信的草稿上没有注明日期,至迟是一七六0年十月写的。

    ……你们的盛情是多么残酷啊!一个遗世者本来已经放弃了人生的乐趣,免得再感到人生的烦恼,你们为什么偏又搅乱他的安宁呢?我已经费了一辈子的光阴去寻找坚实的情谊,结果都是徒劳无功。在我以前能够取得的社会地位中,我都没有能结成这种情谊,难道在你们这样的社会地位中我还应该去寻找吗?势与利都吸引不了我了;我没有什么野心,也没有什么畏惧;我能抵抗一切,就是不能抵抗爱抚。你们俩为什么都要从我这个应该克服的弱点方面来向我进攻呢?象我们之间这样悬殊的地位,温情的自然流露是不会把我的心跟你们连结起来的。对于一颗不知道有两种交心方式、只能感受友谊的心灵,感激之情就够了吗?友谊啊,元帅夫人!这正是我的不幸所在!在你,在元帅先生,用这个名词是漂亮的,但是我如果信以为真,就未免太糊涂了。你们等闲游戏,而我却是一往情深。而游戏的终了就给我准备着许多新的怅惘。我多么恨你们所有的那些头衔啊。我又多么惋惜你们竟有那么些头衔啊!我觉得你们太配领略私生活的乐趣了!你们为什么不住在克拉兰斯呢!如果你们住在那里,我就会到那里去找我的人生幸福的。然而,又是什么蒙莫朗西府呀,又是什么卢森堡公馆呀!人们应该在这种地方看到让-雅克吗?一个爱平等的人,他有一颗多情的心,以爱来报答别人对他所表示的敬,便以为所报的相当于所受的了,他能把这样一颗心的爱送到这种地方吗?我知道,也已经看到你是慈祥而多情的,我惋惜我没能早日相信这一点,但是在你所处的那种地位,在你那种生活方式里,任何事物也不能给人一个持久的印象,那么多新的事物太容易互相抵消了,没有一个能留得下来。夫人,在你使得我无法再效法你之后,你是会把我忘掉的。我的不幸大部分是你给促成的,所以你不能得到谅解。

    我在信里把卢森堡先生也拉到她一起,是想叫她听了我这番话不感到过于严峻;再说,我对卢森堡先生太放心了,对他的友谊的持久性,心里连一点疑惧的念头也不曾动过。我从卢森堡夫人方面所感到的担心,绝对不曾有一时一刻扩及到他身上。我知道他性格软弱,却很可靠,对他从来没有一点不信任。我不怕他的心会忽然变冷,正如我不能指望他的心能有英雄式的感情一样。我们相处中的质朴与亲昵,就表明了我们是多么互相信赖。我们两人都做对了:我有生之日,都将永远崇敬、永远爱戴这位贤良的高贵人物;而且,不管人家想了些什么办法要把他跟我离间开来,我深信他至死都是我的朋友,就仿佛我听到了他临终时的遗言。

    一七六o年他们第二次来蒙莫朗西小住的时候,《朱丽》朗读完了,我就乞灵于《爱弥儿》的朗读,好使我在卢森堡夫人面前继续待下去,但是这部书的朗读没有那么成功,也许是题材不合她的口味,也许是朗读太多,使她厌烦了。然而,因为她老怪我甘愿受那些书商的骗,所以这次她要我把这部书交给她去设法付印,让我多挣几个钱。我同意了,却明白地提出条件:不得在法国印刷。也就是在这一点上我们争了很久;我呢,我认为不可能得到默许,甚至连请求默许都是不谨慎的,我又不愿让人家不得默许就在王国印刷;她呢,她却坚持说在政府当时所已经采取的那种制度下,连正式审查都不会有什么困难。她居然有办法叫马勒赛尔卜先生也同意了她的看法,他为这事亲笔写了一封长信给我,说明《萨瓦副主教信条录》正是一部到处都可以获得人们赞许的作品。在当时的情况下也可以获得宫廷的赞许。我看到这位官员一向是那么怕事,现在竟在这件事上变得这么随和,真有点吃惊。一般说来,一部书稿只要经他赞许,印刷就完全合法,所以我对这部书稿的印刷就再也提不出什么反对意见了。然而由于一种非常的顾虑,我还是要我这部书稿在荷兰印刷,并且还要交给书商内奥姆,我指定了书商还不够,又直接通知了他。不过我同意这一版书归一个法国书商发行,书印好了,在巴黎销售或随便在什么地方销售都可以,因为这种销售与我无关。卢森堡夫人和我商定的就是如此,约定之后,我就把我的手稿交给她了。

    她这次小住,把她的孙女布弗莱小姐——今天是洛曾公爵夫人——也带来了。她那时叫作阿美丽,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姑娘。她有着处女的面貌、温柔和羞涩。她那副小面孔再可爱、再有趣不过了,它给人引起的感情也再温馨、再纯洁不过了。本来么,她还是个孩子,还不到十一岁呢。元帅夫人觉得她太羞涩了,总是想方设法鼓动她。她有好几次允许我吻她,我就带着我平时那种闷闷不乐的样子照办了。别人处在我那时的地位会说出许许多多好听的话来,而我却和哑巴一样待在那儿,窘迫万分;我也不知道究竟谁最害羞,是那个可怜的小姑娘呢,还是我自己。有一天我在小府第的楼梯上遇到了她:她刚去看戴莱丝,保姆还在跟戴莱丝说话。我不知对她说些什么才好,便提出给她一吻,她心里是一片天真无邪,所以也没有拒绝,她当天早晨还奉祖母之命,并且当着祖母的面,曾受到我的一吻呢。第二天,我在元帅夫人床头朗读《爱弥儿》,正好碰上我不无理由地批评我头天所做的那种事的那一段。她觉得我那种想法很正确,并且还对这一问题说了些很合情理的话,这就使我脸红起来了。我多么咒骂我这种不可思议的愚蠢啊,这种愚蠢常使我显出一副卑鄙有罪的样子,而其实我只是笨拙尴尬而已。在一个大家都知道不是没有智慧的人身上,这种愚蠢甚至会被认为是假装出来的辩白。我可以发誓,在这可能受到指摘的一吻中,和其他各次的亲吻一样,连阿美丽小姐的心灵和感官也不比我更加纯洁;我甚至还可以发誓,如果我当时能够避开她的话,我是会避开她的,并不是因为我不乐意看到她,而是因为我临时找不到一句好听的话来对她说,因而感到尴尬。一个人连国王的权力都不怕,一个小孩子就能叫他胆怯吗?究竟如何是好呢?脑子里连一点临机应变的能力都没有,怎么办呢?如果我勉强去跟遇到的人们说话,我就准要说出傻话来。如果什么话都不说吧,我就是个恨世嫉俗的人了,是个野性难驯的禽兽了,是只狗熊了。索性完全是白痴倒于我还有利些;可是,我在交际方面所缺乏的才能反把我所具有的才能变成毁灭我的工具了。

    就在这次小住终了的时候,卢森堡夫人做了一件好事,其中我也有份儿。狄德罗很不小心,得罪了卢森堡先生的女儿罗拜克王妃。巴利索是她所保护的人,就拿《哲学家们》那部喜剧来为她报复。在这部喜剧里,我被取笑了,而狄德罗则被挖苦得极其厉害。作者多敷衍了我一点,我想不是因为他感激我,而是因为他知道他的保护人的父亲是很爱我的,怕得罪他。书商迪舍纳,我当时还不认识,在这个剧本出版时寄了一本给我,我疑心这是出于巴利索的指使,他大概以为我看到我已经绝交的一个人被攻击得体无完肤,心里一定感到很痛快。其实他的算盘打错了。我相信狄德罗害人之心倒比较少,主要是嘴不严、软弱,所以我虽跟他绝交,却始终在内心里还对他深有留恋之情,乃至敬佩之心,并且对我们的旧谊还保持着重视之意,因为我知道我们那段旧谊,在他那方面和在我这方面一样,很久都是诚挚的。格里姆就完全不同了,他禀性虚伪,从来不曾爱过我,甚至根本就谈不上爱任何人,他没有任何抱怨的理由,完全是为了满足他那罪恶的忌妒心,就在假面具的掩饰下甘心乐意地成了我的最残酷的诬蔑者。格里姆从此对于我就等于不存在了,而狄德罗则始终还是我的旧友。我看到这个极其可憎的剧本,万分激动,越谈越难受,所以没有读完就把它退还迪舍纳,并附了下面这封信:

    一七六年五月二十一日,于蒙莫朗西

    先生,我翻了翻你寄给我的这个剧本,看到我在里面受到称赞,真是诚惶诚恐。我不接受这个可憎的赠品。我深信你赠给我时并不是想侮辱我;但是你不知道,或者你忘记了,我曾荣幸地跟一个可尊敬的人做过朋友,而这人在这个谤书里被卑鄙地侮辱了、诬蔑了。

    迪舍纳把这封信拿出去给人看了。狄德罗原该被这封信感动的,却反而大为恼火。他的自尊心不能原谅我以这种豪迈的态度显出比他胜过一筹。同时我知道他的妻子还到处发我的脾气,其言语之毒辣,我倒并不怎样生气,因为我了解人人都知道她是个泼辣货。

    轮到狄德罗来报复了,他发现莫尔莱神父是一个好的报仇人;莫尔莱神父摹仿《小先知书》,写了一篇短文,攻击巴利索,题为《梦呓》。他在这篇作品里很不小心,把罗拜克夫人得罪了,罗拜克夫人的朋友们就设法把他关进了巴士底狱。罗拜克夫人本人生性是不爱报复的,而且当时她已经气息奄奄,我深信她没有过问这件事。

    达朗贝跟莫尔莱神父很要好,就写信给我,托我请求卢森堡夫人帮助释放他,并答应在《百科全书》里褒美卢森堡夫人,以示感激。下面是我的回信:

    先生,我没有等到你来信就已经向卢森堡元帅夫人表示过我为莫尔莱神父被拘禁一事所感到的痛苦了。她知道我对这事的关怀,她也将知道你对这事的关怀,而且只要她知道莫尔莱神父是个有价值的人,她自己也会对这事关怀的。不过,虽然她和元帅先生惠然对我垂青,使我终身引以为慰,虽然你的朋友这个名字就能使他们对莫尔莱神父予以照拂,可是我还不知道他们这次将如何利用他们的地位和他们的人品所能产生的影响。我甚至还不能相信目前这个报复行为究竟能与罗拜克王妃夫人有多大关系。你似乎想象得太过了,即使关系很大,人们也不应该认为复仇之乐是哲学家的专利。哲学家会当女人,女人也会当哲学家的。

    等我把你的信给卢森堡夫人看了,她对我说些什么,我再告诉你。目前,以我知她之深,我相信可以预先向你保证,当她乐于出力使莫尔莱神父获释之前,她是绝不会同意你在《百科全书》里对她表示感激的。虽然她会引以为荣,但是她做善事并不是为着得人褒美,而是为着使她的善心得到满足。

    我不遗余力地煽动卢森堡夫人的热忱与同情,去为那可怜的囚徒关说,结果成功了。她特地到凡尔赛跑了一趟,去看圣佛罗兰丹伯爵;这趟路就缩短了她在蒙莫朗西小住的时间。元帅先生也不得不同时离开蒙莫朗西到卢昂去,因为那里的议会有些骚动,需要控制,国王派他去那里当诺曼底的总督。下面是卢森堡夫人去后第三天给我写来的信(丁札,第二三号):

    星期三,于凡尔赛

    卢森堡先生昨天早晨六点钟走了。我还不知道我去不去。我候他来信,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要在那里待多少时候。我看了圣佛罗兰丹先生,他极愿为莫尔莱神父帮忙,不过他在这件事上遇到了些障碍,然而他仍然希望当他下星期见到国王的时候能克服这些障碍。我又曾求情,不要把他流放出去,因为那时人们正在谈这个问题,要把他发配到南锡去。以上,先生,就是我所能获得的结果;但是我向你保证,事情一天不象你所希望的那样了结,我就一天不让圣佛罗兰丹先生安宁。现在请允许我告诉你,我这么早就离开了你,心里是多么怅惘,我敢说,你对这种怅惘之情是猜想不到的。我衷心爱你并且一辈子爱你。

    几天后,我收到了达朗贝的这个便条,它使我感到了真正的快慰(丁札,第二六号):

    八月一日

    我亲爱的哲学家,仗着你的力量,神父己经从巴士底狱出来了,他的拘留也将毫无其他后果。他明天就到乡下去,并和我一起向你致无限的谢意与敬意。

    valeetmeama(珍重并爱我)。

    几天后神父也给我写了一封谢函(丁札,第二九号),我觉得这封谢函并未显出某种至情的流露,他似乎贬低了我给他所帮的忙。又过了若干时候,我发现达朗贝和他在卢森堡夫人面前似乎把我……我不说把我项掉了,但是可以说是继承了我的位置。他们在她心里得到了多少地位,我就在她心里失掉了多少地位。然而,我并不认为是莫尔莱神父曾促使我失宠,我太敬重他了,绝不能有这样的怀疑。至于达朗贝,我在这里暂时不说什么,以后再谈。

    就在这个时候,我又遇到另外一件事,使我给伏尔泰先生写了最后一封信。他对这封信大叫大嚷,仿佛是什么了不起的侮辱,但是他从来没有把这封信拿给人家看过。我将在这里把他所不曾肯做的事补充起来。

    特目布莱神父这个人,我有点认识,但见面不多,一七六0年六月十三日他写信给我(丁札,第—一号),对我说,他的朋友兼通信对象福尔梅曾在他的报上把我致伏尔泰先生论里斯本灾难的信印了出来。特吕布莱神父想知道这封信是怎么印出来的,并且以他那种奸巧虚伪的作风,问我对于重印这封信的意见,却又不愿把他自己的意见告诉我。我最恨这种耍滑头的人,我理该向他致谢的还是向他致谢了,但是采用了一种严峻的口吻,这种口吻他感觉到了,却并没有挡住他又给我花言巧语地写了两三封信,直到他知道了他所要知道的一切为止。

    我很明白,不管特吕布莱怎样说,福尔梅找到的那封信绝不是印的,那封信的最初印刷就是出于他之手。我知道他是个不要脸的剽窃手,毫不客气地拿别人的作品来自己发财,虽然他还没有无耻到把已经出版的书抹掉作者的姓名后放上自己的姓名然后卖出去牟利这样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但是这原稿怎么落到他手里的呢?问题就在这里。其实这问题并不难解决,可是我当时头脑太简单了,竟为解决这问题感到为难。虽然伏尔泰在这封信里是被推崇备至的,可是,如果我不得他的同意就把它印出来,尽管他自己的手法不大正派,还是有理由鸣不平的,所以我决计为这问题给他写封信。下面就是这第二封信,他对这封信没有作答,可是,为了更能自由自在地发他那种暴躁脾气,他就装出为这封信气疯了的样子。

    一七六0年六月十七日,于蒙莫朗西

    先生,我原不想再跟你通信的,但是我听说我一七五六年写给你的那封信在柏林被印刷出来了,我不能不对这一点向你说明一下我的行径,并且我将真诚地履行我这一义务。

    那封信既是实实在在写给你的,就绝对不是准备付印的。我曾以保密为条件,把它抄给三个人看了,对这三个人,友谊的特权不容许我拒绝做这样的事,同时,这同样的特权更不容许这三个人背弃他们的诺言,滥用他们手里所存的抄稿。这三个人就是舍农索夫人(杜宾夫人的儿媳)、乌德托伯爵夫人和一个名叫格里姆先生的德国人。舍农索夫人曾希望那封信能印刷出来,并曾征求我同意,我对她说,这件事应该由你决定。人家曾征求你同意,你拒绝了,事情也就不谈了。

    然而,特吕布莱神父先生原与我无任何关系,最近却写信给我,以十分客气的关怀对我说,他收到了几份福尔梅先生的报纸,在里面读到了那封信,还附有编者的一则按语,是一七五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写的,说明那封信是在几星期前得自柏林坊间,因系活页印刷,一经散佚即不可复得,所以觉得应该载入他的报纸。

    以上,先生,就是我对这件事所知道的一切。有一件事是十分可靠的,就是,直到那时为止,人们在巴黎连听也没有听说过有这封信。还有一件事也是十分可靠的,就是,落到福尔梅先生手里的那份稿子,不论是手抄稿或印刷品,只能是从你那里(这似乎不可信),或者是从我方才提到的那三人之中的一人手里出去的。最后还有一件事也是十分可靠的,就是,那两位夫人不可能做出这种背信的事。我在隐遁生活中无法得知其详,你有一个广泛的通讯网,如果你觉得值得一查的话,很容易利用这个通讯网去溯流寻源,弄清事实。

    在那同一封信里,特吕布莱先生还对我说,他把那份报纸保留起来了,不得我同意就不借出去。我当然是不会表示同意的,不过那份报在巴黎不是唯一的一份。我但愿,先生,那封信不在巴黎印行,并且我将尽力去防止,但是,如果我不能阻止它在巴黎印行,如果我及时知道能有印行的优先权的话,那么,我将毫不迟疑地由我自己印行。我觉得这也是既公平又自然的事。

    至于你对那封信的答复,我不曾传给任何人看,你可以放心,它不会不得你同意就被印刷出来的,而你这种同意我当然也不会冒昧向你请求,因为我深知一个人写信给另一个人,并不是写给社会大众看的。但是如果你愿意另写一封复信供发表之用,并且把它寄给我,我保证把它忠实地附在我的信局,不辩驳半句话。

    我一点也不爱你,先生;我是你的门徒,又是你的热烈拥护者,而你却给我造成了许多使我最痛心的苦难。作为你在日内瓦受到收容的报答,你断送了日内瓦;作为我在我的同胞面前为你极力棒场的报答,你把我的同胞跟我离间开了,是你,使得我在我的本国住不下去;是你,使得我要葬身异乡,既失掉奄奄待毙之人应得的一切安慰。又博得被抛弃到垃圾堆里这样的尊荣,而你却把一个人所能期待的一切尊荣都要在我的祖国享受尽了。总之,我恨你,因为你要我恨你;但是我恨你却还显得我是更配爱你的人——如果你要我爱你的话。在过去充满我的心灵的那一切对你的好感之中,所剩下的只有对你那美妙的天才所不能拒绝的赞美和对你那些作品的爱好了。如果我在你身上只能崇敬你的才能,其过错并不在我。我将永远不失掉对你的才能所应有的敬意以及这种敬意所要求的礼数。别了,先生。

    在这些越来越使我下定决心的文学方面的小麻烦当中,我却得到了文学所曾给我招来的一次最大的光荣,使得我最受感动。这光荣就是孔蒂亲王先生两次惠然来访,一次是到小府第,另一次是到路易山。这两次来访,他都选在卢森堡先生和夫人不在蒙莫朗西的时候,以便更明显地表示出他是专诚来看我的。我从来也没有怀疑过,我之所以能获得这位亲王的光顾,首先是由于卢森堡夫人和布弗莱夫人的摄成;但是我也不怀疑,从那以后,亲王所不断给我的那些荣宠,都是出于他本人的情谊,并且也是由我自己招致而来的。

    由于路易山的房子很小而碉楼的景色绝佳,我就把亲王领到碉楼里来了,亲王又恩宠至极,要抬举我陪他下棋。我知道他总是赢罗伦齐骑士的,而罗伦齐骑士的棋又比我高明。然而,不管骑士和旁观的人怎样向我递眼色、做鬼脸,我都只装没有看见,结果,我把我们下的两盘棋都赢了。收场时,我以恭敬却又庄重的口吻对他说:“大人,我太崇敬殿下了,以致不容许我不总是在棋上赢你。”这位伟大的亲王有才有识,不爱听阿谀奉承之词,他果然感觉到——至少我是这样想——在那种场合下只有我一人拿他当作一个普通的人看待,我有十足的理由相信他对我这一点是真正感到满意的。

    即使他感到不满意,我也不会责怪自己没有对他在丝毫欺骗之心;当然,我在内心里绝对没有辜负他的盛情,关于这一点,我也是无可自责的,不过,我报答他的盛情,有时态度不很好,而他呢,对我表示盛情时却主动采取非常雅致的态度。不多几天之后,他就派人送了一篮野味给我,我敬领了。过了不久,他又派人给我送了一篮来,同时他的一个从猎武官承旨写信告诉我说,那是殿下狩猎的成绩,是他亲手打到的野味。我还是敬领了;但是我写信给布弗莱夫人说,再送,我就会不接受了。这封信受到异口同声的谴责,并且也实在是该受到谴责的。礼品只是些野味,又来自一个宗室亲王,他派人送来时又那么客气,而竟然加以拒绝,这不是一个要保持独立不羁的高尚之士所表示出来的细腻,而是一个不识身份的鲁莽之徒所表示出来的粗鄙了。我从来不能在我的函稿集里重读这一封信而不感到脸红,而不怪我不应该写。可是,我写我的《忏悔录》,究竟不是为着讳言我的愚蠢行为的,这次的愚蠢行为太使我恨我自己了,不容我把它隐瞒起来。

    如果说我没有做出另一件蠢事,变成他的情敌,那也只是差一点儿罢了。布弗莱夫人那时还是他的情妇,而我却一点也不知道。她跟罗伦齐骑士一起来看我,来得相当勤。她那时还很年青貌美,装出了一副古罗马人的派头,而我呢,又总是一副浪漫色彩;这就有点气味相投了。我几乎着了迷;我相信她看出来了,罗伦齐骑士也看出来了,至少他跟我谈起过,而且并没有叫我泄气的意思。可是,这一次我可老实了,到了五十岁也该是老实的时候了。我在《给达朗贝的信》里曾把那班人老心不老的胡子佬教训了一番,现在还言犹在耳呢,而我自己如果不能接受教训,那就太难为情了;而且,我既听到了我原先不知道的那件事,若不是完全晕头转向,就绝不能跟地位这样高的人去争风。最后还有个原因,我对乌德托夫人的那段痴情也许还没有完全医好,我感到从此以后再没有任何东西能在我心里代替她了,我这一辈子都和爱情永诀了。就在我写这几行的时候,还有个少妇看中了我,我方才还从她那里受到很危险的挑逗,眉目传情,乱人心曲。但是,如果她假装忘记了我这花甲之年,我却记住了呢。这一步路我没有摔跤,就再也不怕失足了,这一辈子都可以保险了。

    布弗莱夫人既然看出了她曾使我动心,可能也就看出了我曾把这点波动压了下去。我既不那么傻,也不那么狂妄,会以为在我这样的年龄还能引起她的兴趣;但是根据她对戴莱丝所说的某些话,我相信我曾引起她的好奇。如果这是事实,如果她因为这点好奇心没有得到满足就不肯原谅我的话,那么,就必须承认,我真正是生来就注定要做我易于动情这个弱点的牺牲品的,因为爱情战胜了我,我就那么倒霉,我战胜了爱情,我又倒霉得更加厉害。

    在这两年里为我做向导的那个函件集,到这里结束了。今后我只有步着我回忆的痕迹去前进了,但是在这个残酷的阶段里,我的回忆是如此清晰,强烈的印象又留得如此深刻,以至我尽管迷失在我的灾难的汪洋大海里,还是不能忘掉我第一次沉船的那些详细情形,虽然沉船的后果只给我留下了一些模糊的回忆。因此,我在下一章里仍然能走得相当稳当。如果我再走远一点,就只好在暗中摸索了。

    第十一章

    一七六〇年年底,久已付印的《朱丽》尚未出版,就已经开始轰传了。卢森堡夫人在宫廷里谈过它,乌德托夫人在巴黎谈过它。后者甚至还得到我的允许,让圣朗拜尔把手抄本给波兰国王读了,国王欣赏之至。我也叫杜克洛读过,他在法兰西学士院里谈起它。全巴黎都急于要看这部小说:圣雅克路各书商和王宫广场的书商都被打听消息的人包围起来了。最后,它终于出版了。而它取得的成功,与常例相反,没有辜负人们期待它的那种急切心情。太子妃是最早读到的人之一,她对卢森堡先生谈起它,说是一部绝妙的作品。在文学界,观感颇不一致。但在社会上却只有一个意见;特别是妇女界,她们对作品也好,对作者也好,都醉心到这样的程度,如果我真下手的话,即使在最上层的妇女当中,也很少是我所不能征服的。关于这一点,我有许多证据,不过我不愿意写出来,而这些证据,不必经过实验,就能证实我的这个论断。说也奇怪,这部书在法国比在欧洲其他国家都更成功,虽然法国人不论男女,在这部书里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对待。和我的预料完全相反,它在瑞士取得的成功最小,而在巴黎取得的成功最大。是不是友谊、爱情、道德在巴黎就比在别的地方地位更高呢?毫无疑问,不是;但是在巴黎还有那种精细的感觉,它使人的心神往友谊、爱情、道德的形象,使我们珍惜我们自己已经没有、却在别人身上发现的那种纯洁、缠绵、敦厚的感情。今天,到处一片腐化,风化和道德在欧洲都已荡然无存了。但是,如果说对风化和道德还有若干爱慕之情存在的话,那就必须到巴黎才能找到。

    要想透过那么多的成见和假装出来的激情,在人心中辨别出真正的自然情感,就必须善于分析人心。要想,如果我敢这样说,要想感觉到这部作品里充满着的那种种细腻的感情,就必须有精审入微的分寸感,而这种分寸感只能从高级社会的教养中得来。我不怕拿这部书的第四部分跟《克莱芙公主》相比,并且我肯定,如果这两部作品的读者都是外省人的话,他们永远不会感觉到它们的全部价值。因此,如果我这部书是在宫廷里获得了最大的成功,那也是不足为奇的。书中满是生动而含蓄的传神之笔,只有在宫廷里才能得到欣赏,因为宫廷里的人较有训练,易于体会弦外之音。不过这里还要区别一下,有一种机灵人的精细只表现在体察恶事上面,到只有善事可看的地方便什么也体察不到了,对于这种人,读这部书肯定是不相宜的。比方吧,如果《朱丽》是在我心中的某个国家发表的话,我断定没有一个人能把它读完,它一出世就会夭折的。

    人们关于这部作品给我写的许多信,大部分我都收集起来了,辑成一札,现存那达雅克夫人手中。万一这个函件集发表出来的话,人们会看到里边有好些希奇古怪的言论,可以看到意见是如何分歧,说明跟社会大众打交道究竟是怎样一回事。有一点是人们在这部书里所最忽视、而同时又将永远使这部书成为独一无二的作品的,就是题材的单纯和趣味的连贯。整个趣味集中在三个人物身上,贯穿了六卷,没有穿插,没有传奇式的遭遇,而无论在人物方面还是情节方面,没有任何邪恶之处。狄德罗曾大棒理查生,说他的场面千变万化,人物层出不穷。诚然,理查生有他的长处,他把所有的场面和人物的特点都很好地描绘出来了,但是,在场面和人物的数量方面,他与最乏味的小说家同出一辙,他们总是拿大量的人物和奇遇来弥补他们思想的枯窘。不断地表现闻所未闻的事件和走马灯似的一掠而过的新面孔,用这种办法来刺激读者的注意是容易的,但是要把这个注意力经常维持在同一个对象上,又不借助神奇的遭遇,那就显然比较困难了;如果在其他一切都相等的条件下,题材的单纯更能增加作品的美的话,那么理查生的小说虽然在许多方面都高人一等。在这一方面却不能和我这部小说并驾齐驱。然而我知道我这部小说现在死寂了,我也知道它死寂的原因何在,但是它将来是一定要复活的。

    我的全部顾虑就是由于追求单纯而使故事的发展变得沉闷,我怕自己没有能力把趣味一直维持到底。有一个事实把我这种顾虑打消了,而单是这一事实,就比这部作品所给我招来的一切夸奖都更使我高兴。

    这部书是在狂欢节开始时出版的。一天,歌剧院正要举行大舞会,一个书贩把这部书送到达尔蒙王妃手里。晚饭后,她叫人给她上装,好去跳舞,然后一面等候,一面就拿这部新小说读将起来。半夜,她命令套车,接着又继续读。有人来报告说车套好了,她没有答话。她的仆从看她读得忘形了,便来报告她说,已经两点了。她说:“还不急,”仍然读个不停。过了一阵子,因为她的表停了,便揿铃问几点钟,人家对她说四点钟了。“既然如此,”她说,“赴舞会太迟了,把车上的马卸下吧。”她叫人给她卸装,然后一直读到天亮。

    自从人家把这件事告诉了我之后,我老想见见达尔蒙夫人,不但要从她口里知道这件事是否完全真实,也因为我老是这样想:一个人对《爱洛伊丝》发生这样强烈的兴趣,准是有那种第六感,那种道德感,而世界上具有这种第六感的心灵太少了,没有这第六感,谁也不能了解我的心灵。

    使妇女们对我发生如此好感的一点,就是她们都深信我是写了自己的历史,我自己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这种信念大根深蒂固了,以至波立尼亚克夫人竟写信给韦尔德兰夫人,托她求我让她看看朱丽的肖像。大家都深信,一个人不可能把他没有体验过的情感写得那么生动,也只有根据自己的心灵才能把爱情的狂热这样地描绘出来。在这一点上,人们想得是对的,的确,我这部小说是在最炽热的心醉神迷中写出来的;但是人们以为必须有实在的对象才能产生出这种心醉神迷的境界,那就想错了;人们绝对意识不到我的心能为想象中的人物燃烧到什么程度。要不是有若干青年时代的遥远回忆和乌德托夫人的话,我所感到的和描写的那些爱情只能是以神话中的女精灵为对象了。我既不愿肯定、也不愿驳斥一个于我有利的错误。人们从我单印出来的那篇对话形式的序言中就可以看到,我是怎样在这一问题上让社会自己去捉摸的。要求严格的德育家们说我应该把真象爽爽快快地说出来。而我呢,我就看不出有什么理由非这样做不可,并且我相信,如果没有必要而作此声明,那就不是坦率而是愚蠢了。

    《永久和平》差不多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版的。头一年我把稿子交给一位叫巴斯提德的先生了,他是《世界报》的主编,而且不管我愿不愿意,他一定要把我的全部手稿都塞到那家报纸去。他是杜克洛先生的熟人,就以杜克洛先生的名义来逼我帮他充实《世界报》。他听人说起《朱丽》,就要我把它拿到他的报上发表,他又要我把《爱弥儿》也在他的报上发表,如果他对《社会契约论》听到一点风声的话,也会要我送给他的报纸发表的。最后,我被他麻烦够了,便决定把我那部《永久和平》的提要以十二个金路易的代价让了给他。我们原来约定只在他的报上发表,但是手稿一归他所有,他就觉得出单行本合适一一单行本有若干删节,都是审查官要求的。如果我把我对这书的评论也附上,那又该审查得怎样了呢?十分侥幸,我没有对巴斯提德先生谈起我那篇评论,它不在我们的合同范围之内。这篇评论现在还是手稿,同我的其他文稿在一起。万一有一天它被发表出来,人们将会看到,伏尔泰关于这一问题所开的那许多玩笑和所持的那种傲慢口吻,怎能不叫我哑然失笑!这个可怜人在他插嘴乱谈的那些政治问题上究竟见识如何,我可看得太清楚了。

    正当我在社会上取得成功,在女人方面赢得宠幸的时候,我感到我在卢森堡公馆里走下坡路了,倒不是在元帅先生面前,因为他对我的盛情和友谊还仿佛在与日俱增,而是在元帅夫人面前。自从我不再有什么东西可以读给她听,她住的那套房间就不那么对我敞开了;她来到蒙莫朗西小住的时候,我虽然还相当经常地前去拜谒,但除在餐席以外就几乎见不到她了。甚至我的坐位也不再标明在她的身边了。既然她不再把这个坐位给我,既然她很少跟我说话,既然我跟她也没有多少话可说,我就宁愿坐另外一个位子,这样还比较舒服些,特别是在晚上,因此我不知不觉地就渐渐养成了坐到离元帅先生较近的地方的习惯了。

    提到晚上,我记得已经说过我不在府第里用晚餐,这在我们开始认识的时候确是事实;但是,因为卢森堡先生不吃午饭,甚至在席上连坐也不坐一下,结果我在他家已经好几个月,已经很熟了,还没有跟他在一起吃过饭。承他好意,特别把这一点提出来,这就使我决定当客人不多的时候,偶尔也在那里吃顿晚饭。我觉得这样也很好,因为他们吃午饭几乎就在露天,并且如俗话所说,屁股不沾凳子,而晚餐却因为作了漫长的散步回来,人们乐于利用吃饭时间来休息一下,所以吃得时间很长;又因为卢森堡先生很贪口福,所以很精美;还因为卢森堡夫人殷勤招待,所以很惬意。要不是这样解释一下,人们就很难理解卢森堡先生有一封信的结尾几句话(丙礼,第三六号),他说他回想起我们的散步,总是感到滋味无穷,特别是,他又补充说,晚上回到院里,我们看不到高车驷马的辙迹——这是因为,每天早晨有人用耙把院子里的沙耙平,扫除车辙;所以,根据沙上痕迹的多少,可以判断下午来的客人多不多。

    自从我荣幸地见到这位忠厚的贵人以来,他曾遭到接二连三的丧事。一七六一年,他的不幸达到了极点:就仿佛命运给我准备的灾祸一定要从我所最依恋的、同时也最值得我依恋的人开始似的。第一年他失去了妹妹维尔罗瓦夫人;第二年失去了女儿罗拜克夫人;第三年失去了他的独生子蒙莫朗西公爵和他的孙子卢森堡伯爵,因而也就失去了他的宗支和姓氏的最后仅存的后嗣了。他以一种表面上的刚毅忍受着所有这些丧亡,但是他的心一直在暗中流血,终生不已,而他的身体也就一天天垮了下来。他的儿子的意外惨死特别使他伤心,因为国王那时刚刚恩准他的儿子,并且预许他的孙子世袭他的近卫军司令之职。而他这个最有希望的孙子,他又痛心地看到他慢慢地衰萎而亡了。这全怪做母亲的盲目信任那把药给他当饭吃的医生,结果就叫这可怜的孩子因营养不良而夭折。唉!如果人家听了我的话,祖孙二人到现在还都健在呢。母亲迷信医生,对儿子的饮食禁忌太多,关于这种过分严酷的饮食制度,我有什么话没有当面或写信对元帅先生说尽啊,又有什么意见没有向蒙莫朗西夫人提过啊!卢森堡夫人的想法倒跟我一样,但又不愿侵犯母亲的权威;卢森堡先生为人温和而软弱,绝不喜欢拂逆别人的意志。蒙莫朗西夫人把波尔德奉为神明,结果就把儿子的命送掉了。这个可怜的孩子,当他获得允许,眼布弗莱夫人到路易山向戴莱丝要点心吃,放些食物到他那长久挨饿的小胃里的时候,他是多么高兴呀!当我看到这样大的财富、这样高的门第、这样多的头衔和官爵的唯一继承人竟和乞丐一样贪婪地吞噬着一小块面包,我心里是多么嗟叹富贵尊荣的虚幻啊!然而,我说也是白说,做也是白做,医生胜利了,孩子饿死了。

    同样是对江湖医生的信任,先葬送了孙子,又为祖父挖掘坟墓;这里除对医生的迷信外还加上一种讳言衰老残疾的畏怯心情。卢森堡先生本来隔一段时间就感到大脚趾有点痛,他在蒙莫朗西犯过一次,害得他失眠并且有点发烧。我大胆说了痛风这个词,卢森堡夫人还骂了我一顿。元帅先生的侍从外科医生硬说不是痛风,并且用止痛膏把患处包扎起来。不幸得很,痛真是止住了,再痛的时候,当然还是用那个曾经止过病的老办法;体质亏了,病痛厉害了,药剂也就随着加强了。卢森堡夫人最后明白了,确实是痛风,便反对这种妄想奏效的医疗。人家却瞒住她照医下去,几年之后,卢森堡先生由于自己的过失,由于他固执地要把自己医好而死了。但是不要把许多不幸的事提前说得太早吧:在这个不幸之前我还有多少其他不幸的事要说啊!

    说也奇怪,凡是我所能说能做的一切,都仿佛注定要讨卢森堡夫人的不快,即使是在我最小心翼翼地要保持她的好感的时候。卢森堡先生接二连三感到的那些伤痛只能使我更加依恋他,因而也就更加依恋卢森堡夫人:因为我始终觉得他们夫妇俩是那么真诚地结合在一起,以至你对一个人的感情必然会扩及到另一个人的身上。元帅先生渐渐老了。他经常守在宫廷,因而就要时刻操心,还要不断地从猎,特别是他那司令部里公务的劳累,这一切都需要有个青年人的精力才成,而我已经看不出他有什么必要继续费那么多精力去维持他的职位。他的官职将来都要分散出去,他的家支在他死后也就要绝嗣,他的那种辛勤生活,主要的目的原是想在君主面前保持恩宠,荫及子孙的,现在还有什么继续的必要呢?有一天,只有我们三个人在一起,他诉说着宫廷生活的劳累,俨然是一副亲属凋零的人灰心丧气的样子,我就大胆跟他谈到退休问题,向他提出当年西尼阿斯给皮洛斯的那个忠告。他叹了一口气,未置可否。但是卢森堡夫人一到跟我单独见面的时候,就气势汹汹地驳斥了我这个忠告,看来我这个忠告曾使她大起恐慌。她又补充了一个我感到非常正确的理由,使我永远不重弹这个调子了;她说,宫廷生活的长期习惯已经变成一种真正的需要,甚至在这个时候,对卢森堡先生说来还是一种排遣愁绪的办法,我劝他退休,这对他不是休息,而是一种放逐,在这种放逐生活中,闲散无聊、忧愁烦闷,很快就会使他精力衰竭的。虽然她应该看出她已经使我心服口服,虽然她应该信得过我,我既然答应了不再提退休的事,就一定能说到做到,但是我觉得她始终还是不很放心;我记得就是从那时起,我跟元帅先生个别谈话的时候少了,并且差不多总是有人来打断话头。

    一方面,我的笨拙和我的霉运就这样配合起来在她面前损害我,另一方面,她所常见到的而又是她所最喜爱的人们在这方面也对我没有什么帮助。特别是布弗莱神父先生,这个丰采出众的青年人,我从来就看不出他对我怀有多大好感;不但他在元帅夫人的社交圈子里是唯一不对我表示丝毫关切的人,并且我似乎觉察到,他每到蒙莫朗西来一次,我就在元帅夫人面前受到一点损失。说真的,即使他不愿意损害我,只要他在场也就够了,因为他那乖巧言行的风韵和趣味使我那严重的spropositi(愚蠢言行)显得格外触目。头两年他差不多就没有到蒙莫朗西来过;我蒙元帅夫人厚待,还勉强维持得象个样儿,但是他来得次数多一点,我就无可挽回地被压倒了。我倒很想钻到他的卵翼之下,力求使他对我友好,但是,蠢脾气使我需要博得他的欢心时反而妨碍了我,使我不能达到这个目的;我为讨他的欢心而笨拙地做出来的事,使我在元帅夫人面前彻底失宠了,而在他跟前却对我毫无益处。以他那样的颖慧,原该做什么都可以成功的;但是他既不能专心钻研,又喜欢游乐,这就只能使他在各方面都仅仅一知半解。可是,好处也就在他的一知半解很多,要在上流社会里出头露面,所需要的也只是如此而已。他的小诗做得很好,信也写得很好,西斯特尔琴也能胡乱弹几下,彩铅画也能涂几笔。他想起要给卢森堡夫人画像:这幅像可画得真吓坏人。她认为这幅像一点也不象她,这倒是事实。这个阴险的神父却偏要问我;我这个傻瓜,这个撒谎者,却说画得挺象。我原是想讨神父的好,可就讨不到元帅夫人的好了,她在她的记过簿子上又给我记上了这一笔;而神父呢,耍了我这一手之后,就嘲笑我。我也是年老才学卖乖,经过这件事以后,可就学到别再不顾自己有无此本领而妄想乱捧乱拍了。

    我的才能就是对人们说些有益而逆耳的真理,并且说得相当有分量,相当有勇气;我原该以此为满足的。我生来就不会阿谀逢迎,就连赞美别人也不会,我想赞美别人时的那种笨拙劲儿比起我批评别人时的那种尖刻劲儿还更叫我吃亏。我可以在这里举出一个可怕的例子来,它的后果不但影响了我后半生的命运,也许还要决定我身后的名声。

    在卢森堡夫妇来蒙莫朗西小住时期,舒瓦瑟尔先生有时也到府第里来用晚餐。有一天他来到府第,正赶上我从府第出去。他们就谈起我来了。卢森堡先生对他说了我在威尼斯跟蒙太居先生共事的那段经历。舒瓦瑟尔先生说我丢开这个职业很可借,如果我还愿意回去的话,他非常愿意为我安排。卢森堡先生把这番话对我说了,我对此特别感动,因为我还没有接受大臣宠爱的习惯;尽管我已经屡下决心,但是如果我的健康状况能容许我考虑这件事的话,我自己也不敢担保真能避免再干那种傻事。当没有任何别的激情占据我的心灵的时候,雄心壮志在我心中也只能转瞬即逝,但就是这一瞬间也足以叫我去重温旧梦了。舒瓦瑟尔先生的这番美意既然使我对他有了感情,也就加强了我对他的敬仰,因为他当大臣以来的若干措施早已使我对他的才具起了敬仰之心,特别是那个《家族协定》,我觉得这正表明他是一个第一流的政治家。他在我的思想里还占着另一个便宜,就是我一向瞧不起他的前任各大臣,就连蓬巴杜尔夫人也不例外,因为我一向是把她当作首相看待的。当谣传说她或他两人之中一定要有一个排挤掉另一个的时候,我认为祷祝舒瓦瑟尔先生的胜利就是祷祝法国的光荣。我从来都是对蓬巴杜尔夫人存有反感的,甚至远在她发迹之前,当我在波普利尼埃尔夫人家里见到她、而她还叫埃蒂奥尔夫人的时候就是如此。从那时起,我就不满意她在狄德罗问题上的沉默,以及她在与我有关的《拉米尔的庆祝会》、《风流诗神》和《乡村卜师》等问题上的态度。歌剧《乡村卜师》,不论是哪一种收入,都没有给我带来与它的成功相应的利益;而且,在任何场合,我总发现她很不愿为我帮忙,而罗伦齐骑士还是向我建议,劝我写点东西颂扬这位贵妇人,暗示这样于我有利。这个建议使我愤慨极了,特别是因为我看得很清楚,他这个建议并非出于主动;我知道他这个人本身等于零,只是在别人的推动之下才能想点什么,做点什么。我太不懂得克制自己了,所以我对这个建议的鄙视没有能瞒得过他。我对那位宠妃缺乏好感,也瞒不过任何人;我心里十分明白,她是知道我对她没有好感的,而这一切也就把我的切身利害跟我的自然气质在我为舒瓦瑟尔先生的祝愿中结合起来了。我既对他的才具(我所知道的只是他的才具)早有敬佩之心,又对他的美意满怀感激之情,此外,我在我的隐居生活中又完全不知道他的爱好如何、生活方式如何,所以我预先就把他看成了社会大众和我自己的报仇人了。当时我正在对《社会契约论》作最后的修改,就在这部书里把我对前几任大臣的想法和对超轶前人的现任大臣的想法只用一句话表示了出来。这一次我可就违反了我所最信守不违的箴言了;而且,我当时就没想到,当你要在同一篇文章里强烈地称颂或谴责,而又不指出人名的时候,你就必须使你的称颂之词切合你所称颂的对象,使最多疑善忌的人也不能从中看出任何模棱两可之处。在这一点上,我当时太糊涂了,认为绝对没有问题,连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人误解。过一会儿大家就可以看到我究竟是对还是不对了。

    我的霉运之一是总跟一些女作家打交道。我以为至少在大人物之中,我总可以避免这个霉运了。其实不然:霉运仍然钉住我。卢森堡夫人,据我所知,是从来没有这种毛病的。但是布弗莱伯爵夫人却有这种毛病,她写了一个散文悲剧,先在孔蒂亲王先生的社交圈子里朗读、传诵和吹嘘过,有这么多的赞赏她还不满足,还要问问我的意见,想得到我的赞赏。我的赞赏她是得到了,可是温和得很,恰如作品所应该获得的那样。此外,我还觉得不能不向她提出一个意见,就是她那个叫做《豪迈的奴隶》的剧本跟一个英国剧本很相似,这个剧本不很知名,可是译出来了,题为《奥罗诺哥》。布弗莱夫人谢谢我的意见,一面却又向我保证说,她的剧本和另外那一个毫无相似之处。这个剽窃,我除对她一人说过以外,从来没有对任何别人谈过,而我之所以告诉她,也只是尽了她强使我尽的责任罢了;从那时起我就时常想到吉尔·布拉斯在讲道的大主教面前尽责的那种后果。

    不单是布弗莱神父——他根本就不喜欢我,不单是布弗莱夫人——我在她面前犯了女人和作家都永远不能原谅的错误,我总觉得元帅夫人的所有其他朋友也都不很愿意跟我交朋友。其中就有埃诺议长,他加入作家队伍后就免不了有作家的毛病,也有迪德芳夫人和莱斯彼纳斯小姐,他们俩都跟伏尔泰相交甚厚,又是达朗贝的密友,后者甚至到最后就跟达朗贝同居了——当然罗,他们住在一起都是极规矩的,极冠冕堂皇的,根本不可能作别样的解释。最初我曾十分关切迪德芳夫人,因为她双目失明,在我的眼光里就成了同情的对象。但是她的生活方式跟我的太相反了,差不多一个人的起床时间就是另一个人的就寝时间。她对小有才气的人又那么无限度地热爱,随便出版一本破烂货,也当作了不起的大事或捧或骂。她说话就是圣旨,说得又那么专断,那么粗暴;不论对什么事,赞成也好,反对也好,都那么执着,谈起来总是青筋暴涨,浑身抽搐。她那不可思议的成见,那不可克制的固执,那感情用事的论断的顽固性所产生的毫无道理的热忱——所有这一切不久就使我生厌了,不想再照顾她了。我疏远了她,她也觉察到了这一点:这就够叫她怒不可遏。虽然我清楚地感觉到,一个有这样性格的女人是多么可怕,但是我还是宁愿挨她的仇恨的大棒,也不愿遭她的友谊的灾殃。

    我在卢森堡夫人的社交圈子中这样孤立无援还不够,又在她的家里结了仇敌。这个仇敌,只有一个,可是,就我今天所处的境况而言,这一个就抵得上一百个了。这个仇敌当然不是她的兄弟维尔罗瓦公爵先生,他不但曾来看我,并且还多次邀我到维尔罗瓦吉;由于我回答得极为礼貌,他就把这种含糊的答复当作同意,因而邀请卢森堡先生和夫人去小住半个月,并且向我提出跟他们同行。当时我的健康状况所需要的照料不容许我出去走动而不发生危险,所以我就请卢森堡先生烦神代我谢绝了。人们从他的复信(丁札,第三号)里就可以看出他是极其恳切殷勤的,维尔罗瓦公爵先生并不因此就不对我厚爱如前。他的侄子兼继承人、那年青的维尔罗瓦侯爵对我就没有他的伯父待我的那种美意了,同时,我承认,我对他也没有象对他的伯父那样敬仰。他那种轻浮的态度叫我感到受不了,而我的冷淡态度也招来了他的憎恨。有天晚上他甚至在餐席上还捉弄了我一下,由于我蠢,沉不住气,应付得很不好,而我一发怒,我那点儿机智不但不见增长,反而飞到九霄云外去了。我有一只狗,是别人在它很小的时候,也就是差不多在我刚住到退隐庐的时候送给我的,我管它叫“公爵”。这只狗并不好看,可是在它那一种里还很罕见,我把它当成我的伴侣和朋友,并且毫无疑问,它比大部分自称为朋友的人还更配称为朋友。由于它禀性对人亲热,又有感情,我们彼此又互相依恋,它便在蒙莫朗西府里出名了;但是出于一种很愚蠢的顾忌心理,我又把它的名字改为“土耳其人”,其实有无数的狗都叫作“侯爵”,也没见过哪一个侯爵为此而生气的。维尔罗瓦侯爵知道这个改名字的事,便向我紧紧迫问,以至我不得不当席把我做过的事叙述一篇。在这段故事里,“公爵”的名字之所以有侮辱意味,不在于给狗取了这个名字,而在于给它取消了这个名字。最糟的是当时有好几位公爵在座:卢森堡先生是公爵,他的儿子也是公爵。维尔罗瓦侯爵是未来的公爵——今天他就是公爵了。他以一种幸灾乐祸的喜悦,从他给我造成的窘态以及这窘态所产生的后果中取乐。第二天有人对我说,他的伯母为这事把他臭骂了一顿;大家可以判断一下,这顿臭骂,假使实有其事,是不是会有助于改善他跟我的关系的。

    无论是在卢森堡公馆还是在老圣堂区,只有罗伦齐骑士帮我对付那么多敌人。罗伦齐骑士自称是我的朋友,但是他与达朗贝相交更密,他就是凭达朗贝的保护才在女人们面前充起大几何学家来的。此外他向布弗莱伯爵夫人献殷勤,或者毋宁说是甘愿受她摆布的,而伯爵夫人本人就是达朗贝的好朋友;罗伦齐骑士只有靠她才能存在,也只以她的思想为思想。所以,不但我在外界没有什么力量来抵消我的笨拙,维持我在卢森堡夫人面前的关系。而且凡是她身边的一切都仿佛配合起来,要在她的心目中损害我。然而,除了曾表示愿意负责出版《爱弥儿》之外,她在那个时期还给了我另一个关切和感情的表示,使我相信,即使她对我感到厌倦,却还保持着、并且还将永远保持着她那么再三再四向我保证的终身不渝的友谊。

    有了可以从她那方面期望这种友情的信心,我就在她面前开始把我的一切过错都坦白出来,以求得良心的安宁。我交朋友有个牢不可破的原则,就是在他们眼里正确地显示我的真面目,不要显得比实际好些或坏些。我向她说明了我跟戴莱丝的关系,以及这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连我处理我那几个孩子的方式也没有隐讳起来。她听了我忏悔的这些事,表示的态度很好,甚至太好了,免了我所应受的谴责;特别使我深受感动的就是看到她对戴莱丝表示出的种种盛情,送些小礼物呀,派人找她呀,敦促她去看她呀,以百般的爱抚接待她呀,屡次当着大家的面拥抱她呀等等。那可怜的女孩子真是受宠若惊,感激涕零,而我当然也有同感。卢森堡先生和夫人这样对我恩厚至极地推爱于她,使我受到的感动比他们直接爱我还要深切得多。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事情就发展到这个程度;但是元帅夫人后来又恩厚到要把我的孩子领一个回来。她知道我在大孩子的襁褓里放过一个号码,就问我要这个号码底子,我就交给她了。为了这次认领,她把她的贴身侍役又是她的心腹人拉·罗什派了去。拉·罗什白白地进行了许多调查,虽然事隔不过十二年或十四年,结果却一无所得;如果育婴堂的记录保存得好的话,如果调查认真进行的话,那号码是不会找不到的。不管怎样,这次认领失败并未使我怎样不快,假使我从这孩子出生时起就注视着他的命运,我还会更不快呢。而且万一人家根据线索,随便拿一个孩子算作我的,我心里一定会问这真是我的孩子呢还是人家换了一个假的呢。这种怀疑会使我因无法断定而心中难受,我也就不能领略到真正的自然情感的全部美妙:要想维持这种情感,是需要双方朝夕相处的,至少是在孩子的童年时代。孩子你并不认识,又长期不在身边,这就会削弱、终至破坏你为父母的感情,你永远不会对放在别人家里奶大的孩子和放在身边养大的孩子同样疼爱。我在这里所作的思考,就过错的后果方面来说,能够减轻我的过错,但是就过错的动机方面来说,又加重了我的过错。

    有件事提一下也许不是无益的:这个拉·罗什,由于戴莱丝的介绍,又跟勒·瓦瑟太太认识了。勒·瓦瑟太太还是由格里姆养在德耶,紧挨着舍弗莱特,与蒙莫朗西近在咫尺。我离开蒙莫朗西之后,就是托拉·罗什先生继续交钱给这个女人的,一直没有断过,并且我相信,他也常替元帅夫人送些礼物给她;因此她虽然常常诉苦,处境却绝不会困难。至于格里姆,因为我绝不喜欢谈起我应该恨的人,所以我在卢森堡夫人面前只是在不得已时才谈到他;但是她有好几次逗引我谈他,却又不告诉我她对这个人的观感如何,也始终不让我猜透这个人和她是否相识。你所爱的人们对你毫无保留,而你对他们却持着保留态度,特别是在与他们有关的事情上,这种保留态度是不合我的口味的,所以我从那时候起有时就不免想起她对我的那种保留态度,不过那也只是在别的事情使我自然而然地产生这种想法的时候才是这样。

    自从我把《爱弥儿》交给卢森堡夫人之后,很久就没有听人说起了;最后我总算得悉,交易是在巴黎跟书商迪舍纳谈妥的,又通过迪舍纳,跟阿姆斯特丹的书商内奥姆谈妥了。卢森堡夫人把我跟迪舍纳要订的合同一式两份寄给了我,叫我签字。我一看字迹,就认得是马勒赛尔卜先生不亲笔给我写信时替他代笔的那个人的手迹。我深信我的合同是经过这位官员核准,并且由他看着订立的,这就使我满怀信任地签了约。迪舍纳为这部稿子,应付我六千法郎,先付半数,还有,我记得似乎是一百或两百部书。我签了约之后,就把一式两份都如卢森堡夫人所愿寄还给她。她把一份交给迪舍纳,自己留了另外那一份,没有再寄回给我,后来我一直就没有再见到过。

    我认识了卢森堡先生和夫人,便对我的隐遁计划多少起了些牵制作用,但是并没有使我放弃这个计划。就是当我在元帅夫人面前最得宠的时候,我也始终感觉到,只有我对元帅先生和夫人的真诚感情才能使我忍受得了他们周围的那些人事关系;我感到的全部困难,就是怎样才能把这种感情和一种较合我的口味、较不违反我的健康需要的生活方式协调起来。尽管他们费尽心思照顾我的身体,但是那种拘束和那些晚宴还是使我的健康状况不断下降。在这方面,他们的关怀真是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比方说,每天晚饭后,元帅先生要早睡,总是不管好歹就把我带走,让我也去睡觉。只是在我的灾难临头之前不多时,不知为什么他才停止了这种关注。

    甚至在发觉元帅夫人冷淡之前,我就想执行我原先的那个计划,免得陷于这种处境。但是我没有办法这样做,我不能不等《爱弥儿》合同的签订;在等待期间,我最后修订了《社会契约论》,并且把它寄给了雷伊,定价一千法郎,他也照付了。我也许不应该漏掉一件跟这部稿子有关的小事。我是把这部稿子封得好好的交给迪瓦赞的,他是伏沃地方的牧师兼荷兰教堂的祈祷师,有时来看我,跟雷伊有联系,所以就负责把稿子带给雷伊。这部稿子是用小字写的,体积很小,还装不满他的口袋。然而过关卡的时候,他那包稿子不知怎的竟落到关吏手里了,关吏打开了包,检查了一下,当他以大使的名义索回的时候,就还给他了,这就使他自己也有可能读到这部稿子,他曾天真地告诉我说他是这样做了的,并且极口称赞这部作品,没有说半句批评或指摘的话,毫无疑问,心里是准备等作品出版后再为基督教报仇的。他把稿子封好,寄给了雷伊。他在写信给我报告经过情形时大致就是这样说的,而我对这件事所知道的情况也就是如此而已。

    除了这两本书和我的《音乐辞典》(我一直是不时搞这部书的)以外,我还有别的几部次要的作品,都整理得好好的随时可以出版,我准备把它们印出来,或用单行本,或者,如果我有一天出全集的话,就放在我的全集里。这些作品现在大部分都还是手稿。存在佩鲁手里,主要是一部《语言起源论》,这部稿子我请马勒赛尔卜先生看过,也请罗伦齐骑士看过,他说写得很好。我算了算,所有这些收入加起来,除了一应开支,至少可以使我得到一笔八千到一万法郎的资金,我要以我和戴莱丝两人的名义把这笔资金存起来作为终身年金;然后,象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我们俩就一同到外省的边远地区去生活,不再让大众为我操心,我自己也不再操心别的事情,只求安安静静地了此一生,一面继续在我的周围做力所能及的一切善事,从从容容地写我沉思已久的回忆录。

    我的计划就是如此,而雷伊的慷慨好义——这是我不应该略而不谈的——使这个计划易于执行。这个书商,人家在巴黎对我说了他那么多的坏话,然而却在我与之打过交道的所有书商中,是唯一使我要永远自庆得人的。诚然,我们为我的作品的印行常常争吵;他很不经心,我又好发脾气。但是在金钱方面,以及与金钱有关的问题上,尽管我跟他从来没有订过什么正式契约,我始终觉得他是很严格、很公正的。甚至也只有他一人曾坦白地向我承认,他跟我合作,生意做得很好;并且他常对我说,亏了我,他才发了财,愿意把发的财分给我一份。他不能直接向我报恩,便要在我的女总督身上表示对我的感谢:他赠给她一笔三百法郎的终身年金,在契约上载明是为了报答我为他取得的好处的。这是我们两人办的事,没有炫耀,没有矜夸,没有声张;要不是我先逢人便说这件事,谁也不会知道。他这种态度太使我感动了,所以从那时起我就对雷伊产生了一种真正的友情。若干时之后,他又请我做他的一个孩子的教父,我同意了;现在,在人家把我逼到的这种境遇里,我的遗憾之一是,我被剥夺了使我的感情稍稍有益于我的教女和她的双亲的机会。为什么我对这位书商质朴的慷慨行为就这样知所感戴,而对那么多阔老的喧噪的高情厚谊就无动于衷呢?他们大张旗鼓地叫嚷他们如何有赐于我,把天都震坍了,而我却无动于衷,这是他们的过错呢,还是我的过错呢?是他们只知道虚妄矜夸呢,还是我专会忘恩负义呢?明达的读者啊,你衡量吧,你决定吧;我呢,我不说了。

    这笔年金对戴菜丝的生活是一个很大的资源,对于我的负担是一个很大的减轻。但是,我可没有为我自己而直接利用这笔年金,凡是人家给她的赠礼,我都从不沾手,一直由她自己支配。当我替她保管银钱的时候,总是忠实地为她记账,从来不拿出半文钱来作共同开支,即使是在她比我更富裕的时候也是这样。“我的就是我们两人的”,我对她说,“你的就是你一个人的。”我经常把这个原则对她讲,也从来都是按照这个原则行事的。有人竟那么卑鄙,说我利用她的手来接受我亲自拒绝的东西,毫无疑问,他们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们太不认识我了。如果是她挣来的面包,我是乐意跟她同吃的,但是我绝不愿意同吃人家给她的面包。关于这一点,我现在就可以请她来为我作证,将来,按照自然规律,我死在她前面,她还是可以为我作证的。不幸得很,她在各方面都不很懂得节约,不很仔细,很会花钱,倒不是由于虚荣,也不是由于贪吃,唯一的原因就是漫不经心。在这个尘世上谁也不是完人;既然她那些绝好的优点必须有所抵消,我就宁愿她有些缺点,而不愿她有恶习,虽然这些缺点也许给我们俩造成了更多的损害。我为她,也和当年为妈妈一样,操了许多心,想为她积蓄一点,以便有朝一日作她的生活资源。我操的这些心真是别人难以想象的,但是这些操心始终是白费了。她们两人都从不计算计算;尽管我万分努力,总归是来多少就去多少。不管戴荣丝穿得多么简朴,雷伊的年金从来也不够她穿的,我每年还得拿我的钱贴补她。不论她或我,我们俩生来就不是当财主的,我当然也不会把这一点算在我们的种种不幸之内。

    《社会契约论》印得相当快。《爱弥儿》就不是这样了,我是等《爱弥儿》出版后再来执行我所考虑的隐遁计划的。迪舍纳不时寄来一些样版让我选择;我选定了,他还不开始印刷,又给我寄些别的样版来。当我们最后对版本大小、对字体都完全决定好了,而且已经印出几页的时候,我在校样上稍微改动一下,他又把全部校样拿来重新开始。六个月后,进展连第一天都还不如。在历次试印的过程中,我明白地看出了,作品既在荷兰印,也在法国印,两版同时进行。我能有什么办法呢?我已经不是我的手稿的主人了。我不但没有插手法国版,而且还始终是反对在法国出版的;可是既然这一版不管我愿不愿意是在进行着,既然它为另外那一版做样子,我就必须注意它一下,看看样张,不要让人家把我的书弄得残缺不全,不成样子。而且,作品完全是在主管官的同意之下印的,差不多就是他自己在指挥工作,他又时常写信给我,甚至为这问题还来看过我。是在什么情况之下,我一会儿再谈。

    这方面迪舍纳跟乌龟一样爬,那方面内奥姆受到他的牵制,进行得更慢,人家不是忠实地把样张随印随寄给他。他在迪舍纳的行径里,也就是说在居伊的行径里(因为居伊代迪舍纳印刷)发现他居心不良;他看人家不履行契约,就左一封、右一封地写信向我诉苦,我自己一肚子苦都没有办法,对他就更爱莫能助了。内奥姆的朋友盖兰当时常跟我见面,不断跟我谈这部书,但始终持着最大的保留态度。他又知道又不知道这部书在法国印刷,他又知道又不知道主管官也插手其间。他为这部书行将给我带来的麻烦向我表示同情,同时又仿佛怪我太不谨慎,而又绝不肯说出究竟不谨慎在哪里。他一个劲儿绕着弯子说话,左遮右闪,似乎只是为了要套我的话才开口。我那时觉得自己太保险了,所以还笑他在这件事上所用的那种圆滑而神秘的口吻呢,认为那是一种从大臣和官僚那里学来的癖性,因为他经常到他们的办公室去。我自己认为这部作品在各方面都合乎规定,因而十分放心,同时又深信它不但获得了主管官的同意与保护,甚至还值得受并且实际上也受到了主管部门的照顾,所以我暗自庆幸我有勇气把事情做好,同时还笑我那些仿佛在为我担忧的胆怯的朋友。杜克洛就是其中之一;我承认,如果我不那么坚信作品本身的有益和它那些保护人的公正的话,我对他的正直与见识的信任是可能使我也跟他一样惊慌起来的。正当《爱弥儿》在印刷的时候,他从巴伊先生家里来看我,跟我谈起这部书。我就把《萨瓦副主教信条录》念给他听,他很安静地听了,似乎还很欣赏。我一读完,他就对我说:“怎么!公民!这就是在巴黎印的书里的一部分?”“是呀,”我对他说,“人们简直可以用国王的命令在卢佛宫里印呢。”“我同意你这种想法,”他对我说,“但是请你照顾我一点,别告诉任何人说你曾把这篇文章读给我听过。”这种惊人的措词使我愕然,却并没有使我惊慌。我知道杜克洛常跟马勒赛尔卜先生见面,我很难设想他们两个人怎么在同一问题上所想的就那么不同。

    我住在蒙莫朗西已经四年多了,却从来没有过一天好的身体。虽然那里空气绝佳,水却很坏,这很可能就是促使我那惯发的病痛日趋恶化的原因之一。快到一七六一年秋末的时候,我完全病倒了,整个冬天都在苦痛中度过,几乎就没有一会儿轻松过。肉体上的痛苦被无数的忧虑加剧了,转而又使这些忧虑在我的心上更加沉重。若干时以来,有些朦胧而阴暗的预感扰乱着我的心曲,却又不知道为的是什么。我收到一些相当离奇的匿名信,甚至还有些署名的信也同样离奇。我收到巴黎议院一位参议员的一封信,他不满现行的社会制度,预料后果绝不会好。请我指教他选择一条退路,到日内瓦还是到瑞士,好让他全家去退隐。我又收到某议院的司法院长某先生的一封信,他建议我为这个司法院——它当时与宫廷不和——草拟些备忘录和谏书,愿意为我提供所需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我有病痛的时候总是容易发脾气的。我收到这些信的时候脾气就不好,所以在回信中也就发作起来了,干脆拒绝了人家的要求。当然,我所引以自责的并不是这个拒绝本身,因为那些信可能都是我的敌人所布置的陷阶,而且人家所求于我的都是违反我绝对不愿背弃的原则的,而是我原可婉言拒绝,却粗声厉气地拒绝了,这就是我不对的地方。

    人们在我的文件里还能找到我方才说的那两封信。参议员的那封信并不使我惊讶,因为我也和他一样,也和很多人一样,认为那腐朽的制度在威胁着法兰西,使它不久就会崩溃。由于政府措施失当而招来的一场不幸的战争所引起的重重灾难;财政上难以置信的紊乱;行政界的不断倾轧——当时行政权分掌在公开互相攻击的两三个大臣手里,他们为了你害我,我害你,不惜使王国垮台;人民大众和全国各阶层的普遍不满;还有一个顽固的女人,她如果有点头脑的话,也把这点头脑用在个人的好恶上了;她差不多总是把最有能力的人从工作岗位上踢开,以便安插最能得她欢心的人——所有这一切都加在一起证明那位参议员、社会大众以及我个人的预见的正确。这种预见甚至也使得我自己多次犹豫不决,不知道是否也应该在那些似乎威胁着王国的动乱爆发之前跑到王国以外去找个栖身之处;但是因为我觉得自己是孑然一身,又秉性和平,相信在我所愿意过的这种孤独生活之中,任何风暴都不会打到我头上来的。我遗憾的只是,在这种局势之下,卢森堡先生接受了一些会使他在政府中失去声望的任务。我倒很愿意他在这方面为自己留点儿退路,以防这个庞大的机器一旦如当时似乎令人可虑的那样垮下来;就是现在,我还觉得,如果政权不是最后落到一个人手里的话,法国专制政体一定是早已陷入绝境了。

    一方面,我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坏下去,另一方面,《爱弥儿》的印刷一天比一天慢起来,最后完全停顿了,而我无法打听出原因,居伊再也不肯写信给我,也不肯复我的信,我又无法得到任何人的消息,无法了解情况,因为马勒赛尔卜先生当时正在乡下。不问是什么不幸的事,只要我知道它是怎么加回事,我就不会慌乱,不会气馁;但是我生来就害怕黑暗,我害怕并且恨黑暗的那种阴森森的样子,神秘永远是使我不安眠我生性坦率到不谨慎的程度,神秘与我的生性有如水火之不相容。我觉得,在白天,最狰狞的怪物形象都不会使我怎样惊慌的;但是,如果我在夜里看到一个人以白布蒙头,就会害怕。因此,我的想象力被这个长期的沉默煽动起来,就在我眼前画出许多鬼影。我越是关心我这部最后的又是最好的作品的出版,我就越冥思苦想去找那可能阻碍出版的原因;我对任何事情都是走极端的,所以我在这部书印刷的停顿之中,就以为看到了它的被取缔。然而,我既想象不出为什么要取缔,又想象不出是怎样被取缔的,所以我就陷于最难堪的惴惴不安之中。我左一封、右一封地写信给居伊,给马勒赛尔卜先生,给卢森堡夫人;回信不到,或没有按我预期的时间到,我就完全慌乱和发狂了。不幸得很,就在这时候听说耶稣会教士格里非神父曾谈到《爱弥儿》,甚至还引用过几段。我的想象力登时就象闪电一般奔腾起来,把那不义的神秘给我整个揭开了:我看到那神秘的进程,就和神灵给我启示了一样,又清楚、又确实。我想象那些耶稣会教士在看到我论中学时所用的那种鄙视的语气便暴跳如雷,夺去了我的作品;阻碍这部作品出版的就是他们;他们从他们的朋友盖兰那里得知我当时的病情,预料我死期已近——我自己当时对此也不怀疑——所以要把印刷拖到我死的时候,存心要阉割、篡改我的作品,给我伪造些与我的意见不同的意见,好达到他们的目的。说来也真惊人,有多少事实和情节都跑到我的脑子里来印证这种疯狂的想法,使它显得活龙活现。啊!岂止是活龙活现!简直显得我那种想法有根有据,象明摆着似的。盖兰已经完全投向耶稣会教士了,我是晓得的。我就认为他以前向我要求结交的表示都是出于耶稣会教士的授意,我深信他当初敦促我跟内奥姆订合同,就是那些教士策动的,他们就是通过内奥姆得到了我的著作的头几负,后来他们又想办法把迪舍纳那里的印刷也制止了,也许还夺去了我的手稿,以便从从容容地搞些鬼把戏,等我死了,好让他们自由自在地把我的作品依他们的意思篡改后再发表出来。我一直感觉到,不管贝蒂埃神父怎样巧言令色,耶稣会教士全都是不喜欢我的,不但因为我是百科全书派,而且因为我的全部观点比起我那些同行的不信神主义更加违反他们的教义和威信,还因为无神的狂热和有神的狂热由于它们共同的不容忍态度而能互相接近,甚至还能联合起来。他们过去在中国是这样,现在一起反对我也是这样;相反,合理的、道德的宗教则取消一切人对宗教信仰的管理权,因而就不让掌握这种权力的那些专断者再有立足之地了。我知道大臣先生对耶稣会教士也是很友好的,我生怕儿子慑于父亲的威势,就被迫把他所曾保护的作品交给他们。我甚至从人们开始从头两卷给我找的那许许多多麻烦之中,看出了这种撒手的后果,因为在头两卷里,人们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问题就要求重新改版,而另外两卷,人们并不是不知道,都是充满了极其厉害的话的,如果都象前两卷那样审查的话,就非整个改写不可。此外我还知道,并且也是马勒赛尔卜先生亲自告诉我的,他是托格拉夫神父监督这部书的出版的,而格拉夫神父又是耶稣会的支持者。我到处都只看到耶稣会教士,而真没想到他们已经处在被取缔的前夕,正自顾不暇,哪还会跟一部与他们无关的书的印刷问题找麻烦。我说“真没想到”是不对的,因为我的的确确想到了,甚至这就是马勒赛尔卜先生一知道我这种胡思乱想时就特意给我提出的一个反驳的理由。然而,一个人要想从他的隐居深处对他毫无所知的国家大事判断出其中的奥妙,必然是要乖谬百出的;我的另一个乖谬之见就是怎么也不肯相信耶稣会教士真处于危境之中,我认为散布出来的这种谣言正是他们使出的一种障眼法,好麻痹他们的敌人。他们过去着着成功,从来就没有一点迹象能证明他们会失败,这就使我对他们的势力有那么一种可怕的印象,竟为议院行将垮台而悲叹。我知道舒瓦瑟尔先生曾在耶稣会教士那里读过书,蓬巴杜尔夫人跟他们相处得也不坏,他们跟宫廷宠幸和大臣们结成的同盟,就对付共同的敌人而论,对于双方也都一直显得是有利的。宫廷似乎是什么事都不管。我深信,如果耶稣会有一天受到严重挫折,那么有足够的力量打击它的也不会是议院,所以我根据宫廷这种袖手旁观的态度就判断耶稣会的信心是有根据的,他们的胜利是有朕兆的。总之,我从当时的一切传言里只看到他们的伪诈手法和他们布置的陷讲,认为他们太平无事,有的是时间,什么都能管;因而我毫不怀疑他们不久就会粉碎让赛尼优斯派,粉碎议院,粉碎百科全书派,粉碎不受他们奴役的一切势力。到最后,如果他们让我的书出版,那也只是在把它改到能由他们用作武器的地步之后,才利用我的名字去欺骗读者。

    我感到我自己真是气息奄奄了;我现在都难以理解,怎么我这种想法当时竟没有使我忧愤而死。我想到,我这部最有价值、最好的著作反而使我落得个身后名誉扫地,实在是太可怕了。我从来没有那么怕死,而且我相信,如果我真是在那种情况下死去,我是死不瞑目的。就是今天,我看到一个为毁坏一个人的身后名声而布置的空前阴险、空前丑恶的阴谋正在毫无阻碍地付诸实施,我也会比那个时候死得泰然得多,因为我确信在我的许多作品里已经留下了于我有利的证据,它迟早会战胜人们的阴谋。

    马勒赛尔卜先生看到我这样焦躁不安,又听到我的倾诉,便费尽心思要把我的情绪安定下来,他这番心思正足以证明他那无穷的乐善之心。卢森堡夫人世襄助了这一善举,往迪舍纳那里去了好几次,了解出版工作究竟进展到了什么程度。最后,印刷总算又开始了,并且进行得比较顺利,可是我始终还不知道它过去为什么搁置起来。马勒赛尔卜先生还不厌其烦地到蒙莫朗西来宽慰我,结果,我的心安定下来了。我绝对信任他为人公正,这种信任就战胜了我这可怜的头脑里的迷惘,因而他为促我醒悟而作出的一切努力都产生了效果。他看到我那么焦急、那么惶惑的样子,自然会觉得我的处境是值得怜悯的。他又想起了包围他的那个哲学家集团所不断给他灌输的那些话。我已经说过,当我住到退隐庐去的时候,他们就宣称我在那里不可能久留。当他们看见我坚持下去的时候,他们又说那是因为我执拗,我骄傲,不好意思反悔,说我实际上在乡下闷得要死,日子过得十分不幸。马勒赛尔卜先生信以为真,并且写信劝我;我那么敬仰的一个人居然会有这样错误的看法,我心里颇为感慨,便给他一连写了四封信,向他说明我的行为的真正动机。我在这四封信里忠实地描写了我的爱好、我的志趣、我的性格以及我的全部心事。这四封信都没有草稿,纵笔写去,甚至写后也没有重读一遍,它们也许是我生平唯—一气呵成的作品;在我当时那种种痛苦和极度颓丧之中而能如此,实在令人惊讶。我觉得我已经日渐衰亡,一想到我在正人君子的心目中会留下这样一个对我不公平的看法,便感到肝胆俱裂,所以我努力用我在这四封信里仓卒草成的那个纲要来或多或少代替我计划中的那部回忆录。这几封信,马勒赛尔卜先生很满意,在巴黎拿出去给人家看,它们可以说是我在这里详细叙述的内容的摘要,是值得保留下来的。我曾请他叫人抄出一份给我,几年后他把抄稿寄来了,现在收在我的文件中。

    在我死期将近的时候,唯一使我伤心的就是没有一个具有文学修养的心腹人,能把我的文稿保存起来,在我死后加以整理。自从我到日内瓦旅行以后,就跟穆尔杜结交了;我很喜欢这个青年,倒很盼望他能为我送终。我向他表示了这个愿望,并且我相信,如果他的事务和他的家庭容许他来,他一定会欣然前来尽这种人道责任的。我既得不到这种安慰,至少我要向他表示出我的信任,就把我的《萨瓦副主教信条录》在出版前寄给他了。他对这篇文章很满意,但是在他的回信里,我觉得他似乎不象我当时等着看《信条录》的效果时那样放心。他又希望从我手里得到几篇别人没有看过的文章。我就把《故奥尔良公爵悼词》寄给他了,这篇悼词是我代达尔蒂神父写的,神父并没有拿去宣读,因为出乎他意料之外,奉派去读悼词的不是他。

    印刷工作恢复之后,就一直继续下去,甚至相当平安无事地完成了;我注意到一点奇怪的现象,就是人们对头两卷严格要求改版,而对后两卷什么话也没说就放过去了,这两卷的内容没有为出版造成任何障碍。然而,我还是有点不放心,应该在这里提一提。我在害怕耶稣会教士之后,又对让赛尼优斯派和哲学家们害怕起来了。我憎恨一切所谓党、所谓派、所谓系,我从来不指望属于党、派、系的人对我会有什么好感。那两个“长舌妇”前些时离开他们原来的住所,跑来住在紧挨着我的地方:从他们的房间就可以听到我房间里和平台上所说的一切,从他们的园子可以很容易爬过把他们的园子和我的碉楼隔开的那堵小墙。我曾把这座碉楼当作我的工作室,所以里面有一张桌子,摆满了《爱弥儿》和《社会契约论》的校样和印成的散页;人家把这种散页寄来,我就边收边装订,所以在我的作品出版前很久,桌上就有了我的全部成书。我的轻率、我的粗疏以及我对马达斯先生的信任(我住的地方是圈在他的花园里面的)就使得我常常晚上忘记锁碉楼的门,而早晨发现绸楼门大开着,如果不是觉得我的稿件有些翻动,这倒不会叫我怎样不安。我好几次看出这种现象之后,就变得仔细些,把碉楼门锁上了,但门上的锁不好,钥匙只能转半个圈子。我比较注意了,就发现我的稿件反而比我让门大开着的时候被翻动得更厉害。最后,我装订成册的书有一册不见了,有一天两夜都没法知道给搞到什么地方去了,直到第三天早晨才在桌上找到。当时和以后我都不曾对马达斯先生有所怀疑,我也不怀疑他的外侄迪穆朗先生,因为我知道他们俩都喜爱我,我完全信任他们。可是我对那两个“长舌妇”就开始不那么信任了。我知道他们虽然是让赛尼优斯派,却跟达朗贝有些关系,并且住在同一所房子里。

    这就使得我有些不安,并且比以前更加小心起来。我把我的稿件都拿回我的房间里,完全终止了和那两个人见面,因为我还知道他们曾拿我的《爱弥儿》第一卷在好几个人家招摇,这一卷是我一时不慎借给他们的。虽然他们还继续做我的邻居,一直到我离开为止,但是我从那时起就不再和他们有任何往来了。

    在《爱弥儿》之前一两个月,《社会契约论》出版了。我一直要求雷伊决不要把我的任何著作偷运到法国,所以他就正式呈请主管官批准他把这部著作由海路运到卢昂进口。雷伊没有得到任何批复:他的包裹在卢昂搁了好几个月,原是打算要没收的,只因为他大张旗鼓地闹起来,只好又发还给他。有些好事者从阿姆斯特丹买来了几部,就在法国不声不响地流传开了。莫勒翁曾听说过这部书,甚至还看了一些,他跟我谈起时的那种神秘的口吻,很使我惊讶,如果不是我确信在各方面都符合规定,自觉无可谴责,用我那伟大的信条把我的心完全稳定下来的话,这种口吻甚至会使得我不安起来的。我甚至毫不怀疑,舒瓦瑟尔先生早已对我垂青了,而我对他的敬仰又使我在这部书里对他有所颂扬,他必然心中知感,能在这种场合下支持我,来对付蓬巴杜尔夫人的恶意。

    我当然有理由在这时候比在任何时候都更指望卢森堡先生的盛情,于必要时为我撑腰,因为他这时候所给我的友好表示比任何时候都更频繁、更动人。在他复活节来旅行的时期,我因为身体太坏,不能去拜会他,他就没有一天不来看我;最后,他看我痛个不止,使极力劝我让科姆修士来诊视;他派人去找科姆,亲自把他领来,并且居然有勇气——在一个达官贵人身上,这种勇气的确是稀罕而又可佩的——待在我家里看着动手术,而那次手术既使我疼痛难堪,又费时甚久。然而,所谓手术不过是探测而已;不过我一直就没有被探测过,即使是莫朗,他试了好几次也都没有成功。科姆修士的手法既轻又巧,无与伦比,他使我剧痛了两个多小时之后,总算插进了一根很小的探条——我在这两个多小时里极力忍住了呻吟,以免惹得那位仁慈而敏感的元帅为我心碎。第一次检查,科姆修士觉得探到了一块大结石,并且把这结果告诉我了;第二次检查,他又没有探到那块结石了。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既仔细又准确地探着,使得我感到时间很长,之后,他宣布说,并没有什么结石,只是前列腺患硬性肿瘤,也比一般人的粗,他发现膀胱很大,情况良好,最后对我说我将来要吃不少苦,活的也很长。如果他预言的第二点也和第一点一样能实现的话,我的痛苦一时还结束不了呢。

    就这样,我先后就医那么多年,说的病不下二十种之多,其实我一种也没有,最后我总算知道了我的病是个不治之症,却又不是死症,它将拖得和我的寿命一样久。我的想象力从此便约束在这个范围里,不再瞻望我要在结石的痛苦中惨死了,也不再怕很久以前在尿道里折断的那一小截探条会构成结石的核心了。对我来说,那些假想的病痛比实际的病痛还难受,现在解除了假想的病痛,我对实际的病痛也就能较安静地忍受了。实际上也一直就是这样,从那时起,我在我这个病上所感到的痛苦就比以前少得多,每逢我想到,我的病痛之所以能减轻,完全得力于卢森堡先生,我就不能不为追怀死者而动容。

    我可说是又恢复了生命,所以也就越发想到我要安度余生的那个计划了,我只等《爱弥儿》一出版就去执行这个计划。我那时想到的是都兰地区,那个地方我到过,很中我的意,不但气候温和,居民也很温和。

    我已经把我这个计划告诉过卢森堡先生,他劝我不要去;这次我又对他重新提起,说是决心已下,不可动摇。于是他就建议我住到距巴黎十五里约的美尔鲁府去,认为可能是于我相宜的一个去处,他们夫妇俩都乐于把我安顿到那里。这个建议很使我感动,也很中我的意。首先,必须看看那个地方;我们就约好日子,由元帅先生派他的亲随带车子来领我前去。到了那天,我恰好感到很不舒服,就不得不把这事推迟,接着又来了些不凑巧的事,根本就没有去成。后来我听说美尔鲁那片地产不是属于元帅先生的,而是属于元帅夫人的,我没有去成,也就比较容易释然于怀了。

    最后,《爱弥儿》总算出版了,我没有再听说有什么改版,也没有听说有什么困难。出版前,元帅先生向我要去了马勒赛尔卜先生与这部著作有关的全部信件。我对他们两人都太信任了,自己又觉得很保险,就不会去考虑在索回信件这件事上有什么非常的、乃至令人不安的因素。我把那些信件都给了他,只有一两封,我无意中夹到别的书里去了,没有退还。在这以前不久,马勒赛尔卜先生曾通知我说,他要把我在为耶稣会教士而惊慌时写给迪舍纳的那些信都收回来;必须承认,这些信都不会怎样使人佩服我的理智的。但是我告诉他说,在任何事情上,我都不愿在表面上显得比实际上更好,因此他尽可以把那些信留在迪舍纳手里。后来究竟怎样,我就不得而知了。

    这部书的出版,没有引起我所有的作品出版时曾博得的那种轰轰烈烈的彩声。从来没有一部著作曾获得那么多的私下的颂扬,也从来没有一部著作曾获得那么少的公开的赞美。最有能力评论我这部书的人们对我说的话,给我写的信,都证实这是我最好的作品,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作品。但是所有这些意见,说出时都带着最离奇的谨慎态度,就仿佛要说这部书好,非得保密不可。布弗莱夫人告诉我说,这部书的作者理应给树铜像,值得受一切人的推崇,信未却毫不客气地请我把原信退回;达朗贝写信给我说,这部著作决定了我的优越,应该把我放到全体文学家的领袖地位,信末却不署名,虽然他前此给我写的许多信没有一封不是署了名的;杜克洛是靠得住的朋友,为人真诚,但是很圆通,他很重视这部书,却避免用书信对我说;拉·孔达米纳抓住《信条录》东拉西扯;克莱罗在他的来信里也只谈那一篇;但是他敢于表示他读这篇文章时所受到的感动,并且明明白白对我说这次阅读温暖了他那颗衰老的心:在接受我赠送的这部书的所有人之中,只有他一人大声地、自由地对大家说出了他对这部书的全部好评。

    在这部书公开出售前,我也送了一本给马达斯,他又把这本书借给斯特拉斯堡总督的父亲、参议员布莱尔先生看了。布莱尔先生有所别墅在圣格拉田,马达斯是他的老熟人,有时得便就到那里去看看他。他使他在《爱弥儿》公开出售之前先谈到这部书。布莱尔先生把书还给他的时候对他说了这样一句话,这句话当天就传到我耳朵里来了:“马达斯先生,这是部极好的书,但是不久就会众口喧腾,超过作者所希望的程度。”当他向我转述这句话的时候,我只是发笑,觉得那是一个做文官的人自高自大的习气,不管说什么都要带点神秘色彩。种种令人不安的话,凡是传到我耳朵里来的,都没有比这句话给我更深的印象。我远没有料到我已经濒于灾难的边缘,却坚信我的书既有益处,又写得好,坚信我在各方面都合乎规定,坚信——如我当时以为确有把握的那样——我有卢森堡夫人的全力支持,甚至还有主管部门的爱护,所以我深自庆幸我是在节节胜利之中抽身,在压倒一切忌妒者的时候撒手,还以为我这个决定非常之妙呢。

    这部书的出版,只有一件事叫我担忧,而这种担忧,并不是为了我的安全,而是为了良心的宁静。在退隐庐,在蒙莫朗西,我曾就近看到,并且愤慨地看到,人们为了不顾一切地维护王爷们的娱乐,就叫那些不幸的农民大遭其殃。农民出于无奈,只好忍受那些供射猎的野兽糟蹋他们的田地,除以声响惊走野兽外不敢用其他方法来自卫;他们不得不在他们的蚕豆和豌豆田里过夜,带着铁锅、鼓、铃裆吓走野猪。我亲眼见到夏洛伊瓦伯爵对待这些穷人的那种野蛮的无情手段,便在《爱弥儿》的末尾把这种暴行骂了几句,这就违反了我的处世原则,并使我后来为此还吃了亏。那时我听说孔蒂亲王先生的随从在亲王的田产上也同样残酷;我是深深敬仰和感激这位亲王的,生怕他把我由于人道感受了刺激而骂他叔父的那几句话误认为是骂他而见怪。然而,我的良心告诉我对这件事尽可处之泰然,我凭这点良知也就把心放下了。我这样做对了。至少,我从没有听说这位亲王曾稍微注意到这个段落——本来这个段落是在我荣幸地认识他之前很久就写出来了。

    在我的书出版之前或之后不几天(我记得不很清楚了),曾出现另一部同样题材的作品,逐字逐句都是从我的第一卷里抽出来的,外加上若干无谓之词,穿插在这篇摘抄里。这部书上的署名是一个日内瓦人,叫作巴勒克赛尔;题下注明曾获得哈莱姆学院的奖金。不难理解,这个学院和这个奖金都是崭新的创造,为的是要在社会大众的眼里把剽窃行为掩盖起来,但是我也看出这里有我当时尚不理解的阴谋:我既不理解我的原稿怎么被传出去的——原稿不传出去就不可能进行剽窃,也不理解为什么要捏造出这个所谓奖金的故事,因为要捏造,总得要给它一点根据。只是很多年以后,我从狄维尔诺瓦漏出的一句话里才识破了这个秘密,约略知道了那些盗用巴勒克赛尔君名字的人们。

    风暴前的隐隐雷声已经开始听到了,凡是稍有眼光的人都看得清楚,针对我的书和我本人,有个阴谋正在酝酿着,不久就要爆发出来。而我呢,我的安全感、我的愚蠢竟到了这种程度:我远没有预见到我的灾难,甚至感到了灾难的效果还猜不透灾难的原因。人们先相当巧妙地放出风声说,在严厉对待耶稣会教士的同时,也不能偏袒攻击宗教的书和作者。人们责怪我不该在《爱弥儿》上署名,好象我过去没在所有其他作品上署了名而没见谁说过半句闲话似的。看样子,大家担心,形势将迫使人们采取一些原来不愿采取的措施,而我做事不慎,又给了可乘之机。这些流言传到我耳朵里来了,却没有使我不安。我甚至根本想不到这里面与我本人会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因为我自己觉得太无可谴责了,太有靠山了,又在各方面都太合规定了。我也绝不担心卢森堡夫人会让我因某一过失而陷入窘境,而这一过失,如果有的话,也完全是由她一人造成的。再说,我知道在处理这种案件的时候,通常总是严惩书商而曲全作者,所以我还不免为那可怜的迪舍纳提心吊胆呢——万一马勒赛尔卜先生把他撇开不管的话。

    我安安静静地待着。谣言日盛一日,不久就改变调门了。社会大众,特别是议院,似乎看到我还安安静静,就越发恼怒。几天之后,来势就凶得可怕了;威胁改变了对象,直接指到我头上来了。人们听到议员们公开声称,光烧书没有用,一定要烧死作者。至于书商呢,人家提也不提。这种话,简直象果阿宗教裁判官的口吻而不象一个参议员的口吻。当它初次传到我耳朵里来的时候,我毫不怀疑那都是霍尔巴赫派的一种新发明,为的是要权力吓唬我,促使我逃走。我冲着这种幼稚的狡计直发笑,心里一面讥诮他们,一面对自己说,如果他们知道底细的话,他们一定会另找别的办法来吓唬我的。然而流言最后变得太确凿了,很明显,人家真是要这样干了。卢森堡先生和夫人这一年是第二次到蒙莫朗西来,他们来得特别早,在六月初就到了。虽然我那两部新书在巴黎已经闹得乌烟瘴气,这里却很少有人提起,而这家的两位主人更是闭口不谈。然而,有天早晨我单独跟卢森堡先生在一起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在《社会契约论》里说了舒瓦瑟尔先生的坏话吧?”“我?”我说,惊得向后退了一步,“没有啊,我可以向你发誓;相反,我以一支不妄许人的笔,为他写下了一个大臣所从来没有受到过的最美的赞扬。”我立刻把那一段文章读给他听。“在《爱弥儿》里呢?”他又问。“没有一句话,”我回答说,“没有一句话与他有关。”“啊!”他带着比平时更多的激动情绪说,“你在那部书里本来不该说到他呀,或者要说就说得明白些!”“我相信是说明白了,”我又补充说,“我相信他是能看得清楚的。”他还要说话;我看他正要把心里话全说出来,可是他又缩回去了,一言不发了。不幸的朝臣伎俩啊,在最仁厚的心里友情也被它压制下去了!

    这次谈话虽然很短,却使我看清了我的处境,至少是在某一方面;它使我了解到,人家恨的确实是我本人。我只怪那闻所未闻的宿命,它把我说的好话、做的好事都一律变成我的祸根。然而,我觉得在这件事上有卢森堡夫人和马勒赛尔卜先生做挡箭牌,也就看不出人家会有什么办法能撇开他们而一直攻击到我本人头上,因为,从那时候起我就已经清楚感觉到,这已经不是什么公正不公正、法理不法理的问题了,人家是不会劳神去审查我实际上是做得对还是不对的。这时候,隆隆的雷声越响越厉害,就连内奥姆也不免在他那东拉西扯的闲谈中向我表示,他后悔不该牵涉到这部著作里来,并且他似乎认为威胁书和作者的那种命运已经是万难幸免的了。然而有一件事却始终使我安心:我看卢森堡夫人还是那么安静,那么高兴,甚至还那么笑呵呵的,一定是她对她所做的事确有把握,才不为我感到丝毫的不安,才不对我说出半句同情或抱歉的话,才能那么冷静地看着事态的发展,就仿佛她根本没有插过手,就仿佛她对我一直毫不关心似的。使我诧异的是她什么话也不对我说,我总觉得她倒该告诉我一点什么才是。布弗莱夫人就显得不那么安静了。她一会儿来,一会儿去。一副焦躁的样子,忙得不可开交,并且向我保证说,孔蒂亲王先生也正在大忙特忙,想挡掉人家准备给我的那个打击;她总认为这个打击是当前形势促成的,议院那时有必要不让耶稣会教士骂它不关心宗教。然而她对亲王和她自己的活动,又似乎不抱多大的成功希望。她的历次谈话,使人惊慌的成分多,使人安心的成分少,都是倾向于促我退避的,她还老是劝我到英国去,愿为我在英国介绍很多朋友,其中有她多年的老朋友——著名的休谟。她看我坚持要安安静静地待下来,便转了一个较能打动我的话头。她让我了解到,如果我被捕,受到审讯,我就会不得不把卢森堡夫人也供出来,而她对我的友谊很值得我不要眼睁睁地把她也株连进去。我回答说,在这种情况下她尽可放心,我是绝不会连累她的。她又反驳说,这个决心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关于这一点,她说得也对,尤其是对我这样一个人,因为不管说真话可能有多大的危险,我是绝对不会在审判官面前背誓或说谎的。

    她看她这种想法在我身上起了一点作用,却还不能使我下定决心逃走,便谈起巴士底狱,说把我在那里关几个星期,作为逃脱议院裁判权的手段,因为议院是管不到国事犯的。我对这种离奇的恩典一点也没有反对,只要它不是用我的名义求来的。可是她后来又不再跟我提这件事了,所以我事后判断,她给我出这个主意不过是要试探我一下,人家并不曾愿意采取这个一了百了的不得已办法。

    几天之后,元帅先生从一位德耶的教区神父那里收到一封信,这神父是格里姆和埃皮奈夫人的朋友,信里有个通知,说是认可靠方面得来的消息:议院将极其严厉地对我进行起诉,并注明某日将下令逮捕我。我判断这个通知是霍尔巴赫派制造出来的;我知道议院非常注意手续,在当前这种场合下,不先依司法手续去了解我是否承认这部书,了解我是否真正是这部书的作者,而劈头就下令逮捕,这就违反一切手续了。“只有,”我对布弗莱夫人说,“只有危害公安的罪行,才能根据一点犯罪的迹象就下令逮捕,因为怕被告人逃脱法网。但是要惩罚我这个理应得到荣誉和受到奖励的行为,总是只对作品起诉而尽可能不找上作者的。”关于这一点,她给我指出了一种很微妙的区别,我现在忘记了,目的是向我证明,不先行传讯就下令逮捕,那还是对我的一种优待呢。第二天我收到居伊一封信,告诉我说,那天他到检察长家里去,曾在他的写字台上看到了对《爱弥儿》和作者的公诉状的草稿。请注意,这个居伊是迪舍纳的合伙经营人,作品就是他承印的,他自己倒处之泰然,反而大发慈悲给作者来这样一个通知。人们可以判断,这种事在我眼里能有几分可信的成分吧!一个书商被检察长先生接见了,竟能安安静静地在这位官员的写字台上读到零散的手稿和底稿,这可是太简单、太自然了!布弗莱夫人和别的许多人也都向我肯定了这件事。听到人们不断在我耳朵里灌进去的那许多荒谬绝伦的话,我简直以为所有的人都疯了。

    我清楚地感觉到这里面有些什么人家不愿意告诉我的秘密,也就安安静静地等候事态的发展,反正我自己在这件事上是正直的、无辜的,同时,不管是什么样的迫害在等着我,我能有为真理而受苦的光荣,也就太可庆幸了。我绝对不怕,绝对不隐藏起来,仍然天天到府第里去,每天下午照常散步。六月八日,逮捕令下达的前夕,我跟两个奥拉托利会的教师阿拉曼尼神父和曼达尔神父一同去远足。我们带了点心到尚波去,吃得很起劲,由于忘了带酒杯,就拿麦秆插到瓶里吸,各人都选顶粗的麦秆,争着多吸,以竞相夸耀。我一辈子也没有那么快乐过。

    我已经讲过我年轻时怎样失眠。从那时起我就养成习惯,天天晚上躺在床上看书,感觉到眼皮发重了,我就灭掉蜡烛,勉力眯盹一会儿,时间总是长不了。我晚上通常是读《圣经》,我这样把它周而复始地读着,至少接连有五、六遍了。那天晚上,我比平时更少睡意,就把读书的时间拖得更长,我把由以法莲山的利未人作结的那一卷《圣经》整个读完了。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那一卷就是《士师记》;因为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读过这卷书了。这卷史书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我正在蒙胧中思考着,忽然被响声和灯光惊醒了。戴莱丝拿着灯,照着拉·罗什先生,拉·罗什先生看我突然坐了起来,便对我说:“不要惊慌,是元帅夫人派我来的,她给你写了一封信,还把孔蒂亲王先生的一封信带来了。”果然,在卢森堡夫人的信里,我看到这位亲王刚派快差送给她的一封信,信里通知说,尽管他尽了一切努力,人家还是决定要用最严厉的方式对我起诉。“局势紧张到极点了,”他对她说,“怎么也挡不住了;朝廷交办,议院要办;早晨七点钟就要发出逮捕令,登时就要差人去逮捕他;人家总算答应我,如果他走了,也就不追了;但是如果他执意要让人家抓住他的话,他就一定会被捕的。”拉·罗什传达元帅夫人的意思,催我起来去跟她商量。当时是下两点,她刚睡下。“她在等你,”他又补充说,“看不到你就不肯入睡。”我赶紧穿上衣服就去了。

    她显得焦躁不安,这还是第一次呢。她的慌乱感动了我。在这种意外的时刻,又是在半夜里,我自己也免不了有点激动,但是一见到她,我就忘了我自己而只想到她了,只想到我如果被捕,她就要担任可悲的角色。因为,我虽然感到有足够的勇气永远只说实话,哪怕说实话于我有害,把我毁掉,但我却感到自己没有足够的镇定和机智,也许也没有足够的坚毅在被逼得太紧的时候避免连累到她。这就使我决计为她的安宁而牺牲我的荣誉,决计在这种场合下做出我为自己怎么也不会做出的事。我的决心一下定,立即就向她说了出来,绝不愿意要她付出代价来降低我这一牺牲的价值。我确信她对我的动机绝不会有所误解,然而她竟没有对我说半句感激的话,我对这种不在乎的态度颇为不快,以至犹豫起来,很想取消前言。但是元帅先生来了,不一会儿布弗莱夫人也从巴黎赶到了。他们做到了卢森堡夫人所应该做的事。我被恭维了一番,羞于改口,自此,问题就只在于逃往何处和何时动身了。卢森堡先生建议我先在他家里匿名隐藏几天,好商量商量,比较从容地采取措施,我不同意,也没有采纳要我秘密跑到老圣堂区的建议。我坚持当天就走,不愿到什么地方躲藏起来。

    我感到在法兰西王国里有些隐秘的、强有力的敌人,所以我认为,尽管我留恋法兰西,我还是应该走出国境,以保证我的安宁。我最初的想法是到日内瓦退隐,但是只消片刻的考虑,就打消了我去做这种傻事的念头。我知道法国内阁在日内瓦比在巴黎还更有力量,如果它决计要困扰我,就绝不会让我在日内瓦比在巴黎更安静些。我知道我那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曾在日内瓦议会里引起了仇恨心理,这种仇恨越是不敢表现出来就越危险。最近我知道,在《新爱洛伊丝》出版的时候,日内瓦议会在特龙香大医师的敦促之下曾匆忙禁止它发行,但是一看连巴黎也没人响应,它就自惭冒失,又把它的禁令撤回了。我毫不怀疑,它这次既然觉得机会更为有利,就一定要尽力利用的。我知道所有的日内瓦人尽管表面上做得那么漂亮,心里却对我怀有一种隐秘的忌妒,只等机会一到就去泄愤。不过,爱国热忱召唤我回到祖国去,而且如果我能指望在祖国安安静静地生活下去的话,我就会毫不犹疑地这样做。但是,既然荣誉与理智都不容许我以逃亡者的身份回到祖国去避难,我就只好作出这样的决定:在靠近祖国的地方待下,到瑞士去等着,看看日内瓦将对我作出什么决定。人们过一会儿就会看到,这种犹豫的时间并未持续多久。

    布弗莱夫人很不赞成我这个决定,再次努力劝我渡海到英国去。她未能使我动摇。我一向就不爱英国,也不爱英国人;布弗莱夫人的全部辩才远没有战胜我的憎恶,却似乎把这憎恶反而加深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既已决定当天离开,他们一清早就对外面说,我已经动身了;拉·罗什是我派去拿我那些文稿的,他连对戴莱丝也不肯说我是不是真的动身了。自从我决定将来有一天要写我的回忆录以来,我就积累了很多信件和其他文件,需要来回好几趟才能拿完。这些文件的一部分,已经挑选好的,都放到一边了,上午剩余的时间,我就忙着挑选其余的部分,以便把可能有用的带走,剩下的一把火烧掉。卢森堡先生很乐意帮我做这项工作,谁知需要的时间太久,上午没有做完,哪还有工夫去烧呢。元帅先生自告奋勇,答应由他负责挑选剩余的文件,把不要的亲自烧掉,不交给任何人,并把挑出来的寄给我。我接受了这个盛意,乐于摆脱这件差使,好跟我最亲爱的、行将永别的人们在一起度过我剩下的那为数不多的几个小时。他拿上我在放这些文件的房间的钥匙,并且在我的恳切请求下派人去把我那可怜的姨妈我来——她当时正急得要死,既不知道我究竟怎么样了,又不知道她将来会怎么样,她时刻等着法院的人的到来,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怎样回答他们。拉·罗什把她带到府里来了,什么话也不对她说,她原以为我已经走远了,一看到我,她就一声尖叫,扑到了我的怀里。啊!友情,心灵的契合,习惯,亲密!在这甜蜜而又惨痛的一刹那间,我们在一起度过的那么多幸福、温馨、安谧的日子全都涌上了心头,使我在近十七年几乎没有一天不形影相随的生活之后,更深切地感到第一次别离的锥心之痛。元帅看到我们这样的拥抱也忍不住流下泪来,他走开了。戴莱丝不愿意再离开我。我叫她想到,她这时跟着我走是多么不便,同时她又是多么有必要留下来,为我清理衣物、催收款项。依惯例,每逢下令逮捕一个人。就要提走他的文稿,查封他的衣物或开具衣物清单,并指定一个保管人。因此她必须留下来办理善后事宜,对一切都尽可能作最妥善的处理。我答应她不久就会跟我相会,元帅先生也保证我的诺言,但是我始终不愿对她说出我要到什么地方去,以便将来逮捕我的人逼问她时,她可以照实说她毫无所知。我临别拥抱她时,内心里也感到一种异常的激动,在一阵激奋之中——唉!这激奋具有何等的预言意味啊!我对她说:“孩子,要拿出勇气把自己武装起来。你在我幸福的日子里曾跟我共安乐,今后,既然你愿意这样做,就要跟我共患难了。从此以后,等着你的只是跟在我后面受侮辱、遭灾殃。这个可悲的日子为我启开的命运是要把我逼到最后一息的。”

    现在我剩下要做的就是考虑动身的事了。法院的人原该是十点钟就来,我动身时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他们还没有到。我们早就商量好了,我将租用驿马。我没有轿车,元帅先生就送了我一辆三轮小篷车,并且临时借给我两匹马和一个车伕,把我送到第一个驿站。到了驿站,由于他事先的安排,人家就毫不留难地给我提供了驿马。

    因为我没有在席上吃午饭,也没有在府第里露面,夫人们就到我整天没有离开的那层底楼来跟我告别。元帅夫人拥抱了我好几次,神色相当悲凄,但是在这几次拥抱中,我不再感到两三年前她动辄拥抱我时的那种亲热劲儿了。布弗莱夫人也拥抱了我,并且对我说了些很亲切的话。有一个人的拥抱使我更感惊讶,那就是米尔普瓦夫人,当时她也在场。米尔普瓦元帅夫人是个非常冷淡、端庄而矜持的人,我觉得她还没有完全摆脱洛林家族那种与生俱来的傲气。她从来没有对我表示过很多的关注。也许因为我受宠若惊,便对自己着意抬高这次宠遇的价值,也许因为她在这次的拥抱里确实放进了一点凡属高贵心灵都生而有之的那种同情心,反正我在她的动作和眼神里发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强有力的东西,直沁入我的心脾。后来我想起这件事,常作这样的猜测:她既然知道我注定要走上什么样的一条末路,就一定是情不自禁地对我的命运动了一刹那的怜悯之情。

    元帅先生一直不说话,脸上苍白得和死人一般。他一定要送我上车,车子是停在饮马池边等我的。我们俩穿过了整个花园都没有说一句话。我身上带着花园的钥匙,我就用这钥匙开了园门,之后,我没有把钥匙放回口袋,默默无言地递给他了。他接着钥匙,激动的神情令人吃惊,从那以后,我时常情不自禁地想到他的这种表情。我一辈子也没有遇到比这次别离更痛苦的时刻了。拥抱是长久的、默默无言的:彼此都感到这一次拥抱就是最后的诀别。

    在巴尔与蒙莫朗西之间,我遇到一辆租用的马车,里面坐着四个穿黑衣服的人,微笑着向我打招呼。根据后来戴莱丝给我说的法院来人的面容、到达的时刻以及他们表现的态度,我绝不怀疑那四个人就是他们;特别是后来我又听说,我的逮捕令不是象人家预告我的那样在七点钟发出,而是到中午才发出的。我必须直穿巴黎。一个人坐在敞开的篷车里藏得当然不会很严密,我在街上看到好几个人向我打招呼,样子象是很熟,可是我一个也不认得。当晚,我绕道从维尔罗瓦领地经过。在里昂,驿运的客人通常都得要带去见城防司令。这对于一个既不愿说谎又不愿更姓换名的人来说,可能是很尴尬的。我就带着卢森堡夫人的一封信去找维尔罗瓦先生,请他设法为我免除这件苦差使。维尔罗瓦先生给了我一封信,结果没有用上,因为我没有经过里昂。这封信现在还封得好好的存放在我的文件里。公爵先生苦苦敦劝我在维尔罗瓦过夜,但是我宁愿重登大路,所以当天又走了两站路。

    我的车座很硬,我身子又不舒服,不能多赶路。此外,我的样子又不够威风,不能使人家好好地服侍我,而在法国,大家都知道,要驿马感到鞭子,就非经过车快的肩膀不可。我以为多多塞钱给执疆人,就可以补充我言不惊人、貌不压众的缺陷,谁知结果更糟。他们以为我是当差的下人,平生第一次坐驿车。从此我就只能得到些驽马,自己也成了车伕的笑料。我最后只好耐下性子,什么也不说,凭他们的高兴去赶路——其实我一开始就应该这样做的。

    我是有法子使我在旅途中不感到寂寞的,那就是对最近的一切遭遇来一番思索,弄个水落石出!但是我既没有这样的性格,也没有这样的心情。说来也真怪,已经过去了的灾难,不管它隔得多么近,我是很容易忘记的。当灾难还没有来到时,稍一想及就使我惊慌不知所措,可是灾难一旦发生了,对它的回忆也就非常淡薄,而且也非常容易消失。我这个害死人的想象力,它不断地使我烦恼,使我总想预防尚未发生的灾难,而且使我的记忆不能专注,不让我把已经过去的灾难再回想起来。对于木已成舟的事情,就用不着再预防了,而且再去想它也徒劳无益。我的苦难可以说在发生以前就已经叫我受尽了,在等待期间,我越是感到痛苦,忘记也就越发容易;而与此相反,我总是不断地记住我过去的幸福,我回想它,咀嚼它,可以说是什么时候愿意就什么时候能重新享受一次。我感觉到,我就是亏了有这种绝妙的秉赋,所以从来就不晓得什么叫作记仇。这种记仇的脾气,由于对所受的侮辱耿耿于怀,所以经常在一颗好报复的心里发酵,它恨不得叫仇人受尽痛苦,然而自己却先受尽痛苦了。我生性急躁,在感情冲动时曾感到气愤,甚至感到狂怒,但是报仇的欲念从来没有在我心里扎根。我太少想到所受的冒犯了,因而也就不会怎样多想到冒犯我的人。我之所以想到他给我造成的损害,只是因为怕他再给我造成损害,如果我确信他不再来害我,那么他给我带来的痛苦便立刻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人们常向我们说教,要我们宽恕别人对我们的冒犯,这当然是个美德,但对我是用不上的。我不知道我的心灵能否抑制仇恨,因为它从来没有感到仇恨,同时,我也太少想到我的仇人了,不可能有宽恕他们的美德。我的仇人们为着叫我苦恼而自己就先苦恼到什么地步,这我说不上来。我是听凭他们摆布的;他们有绝对的权力,他们还使用这个绝对的权力。只有一件事是超乎他们的权力之外的,并且我量他们也做不到:他们为害我而伤脑筋,却不能强迫我也为害他们而伤脑筋。

    从动身的第二天起,我就把刚刚发生的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了,我在整个旅途中,除了不得不时刻予以提防的那些事情外,什么议院,什么蓬巴杜尔夫人,什么舒瓦瑟尔先生,什么格里姆,什么达朗贝,以及他们的阴谋和他们的同伙,连想都不去想了。然而代替这一切而涌上了我心头的,就是我动身前夕所读的那一卷书。我也想起了格斯耐尔的《牧歌》——这是他的译者于贝尔前些时候寄赠给我的。这两个念头老是浮现在我的脑际,它们是那样清晰,那样交织在一起,以至我想尝试一下,把二者给合起来,用格斯耐尔的诗体,写“以法莲山的利未人”这个题材。这种歌咏田园的纯朴风格似乎是颇不适于写这样一个惨烈的题材的,同时我眼前的处境也不能给我提供多少欢快的思想来把这个题材写得活泼些。然而我还是勉力为之,唯一的目的就是要供我在车中消遣,绝不抱成功的希望。我刚一尝试,就惊讶地感觉到,我的思想是那么温和,而表达时又那么得心应手。三天工夫就把这首小诗的头三章写成了,后来在莫蒂埃又完成了全作。我敢说,我一辈子也没有写过一点东西能比这篇诗有更动人的淳朴风尚,更鲜艳的色彩,更朴素自然的描写,更贴切的性格勾划,更古色古香的质朴;而这一切,并没有受到那可憎的恐怖题材的影响,因此,除了其他优点以外,我还有战胜困难的优点。《以法莲山的利未人》如果不是我的最佳作品,也永远是我所最喜爱的作品。我从来不能、也永远不能重读这篇诗而不感到一种无怨无艾的心灵的欢乐——这个心绝不因自己所遭遇的不幸而愤懑,却反而能自宽自慰,从自身找到一种东西来补偿它所遭遇的不幸。请你把所有那些在著作中对他们并未经历的逆境显得那么豁达大度的大哲学家都集合起来,把他们放到象我所处的这种境况里,让他们在感到荣誉受到了侮辱的那最初的一阵愤慨之中去写这样一部作品吧,那时你就会看到他们将怎样处理这部作品了。

    我从蒙莫朗西动身去瑞士的时候,曾决定到依弗东去,在我那善良的老朋友罗甘先生家里住下来,罗甘退休在那里已经有几年了,他曾邀我去看他。我在路上听说到里昂去要走弯路,这就省得我路过里昂了。但是,不路过里昂就要路过伯藏松,这也是个要塞,因而也就有同样的不便。我就想不如绕点路经过萨兰,托辞去看杜宾先生的侄子梅朗先生,他在那里的盐场工作,以前曾多次邀我去看他。这个办法成功了;我没有找到梅朗先生,也就用不着停留,我对此感到十分高兴,又继续走我的路,谁也没有盘问我一句。

    我一进入伯尔尼郊境内,就叫车子停下来,我走下车,趴下来亲吻大地,并在情感激动中叫道:“天啊!你是道德的保护者,我赞美你,我踏上自由的土地了!”我就是这样,一有了希望,眼就瞎了,满心信任了,老是把要成为我的灾殃的事物也热爱起来。我的车伕大吃一惊,以为我疯了。我又登上车,不几小时,就得到那既强烈又纯粹的快乐,紧抱在那可敬的罗甘的双臂之中了。啊!让我在这位贤主人家里喘息片刻吧!我需要在这里恢复一下勇气和精力,不久我就会找到使用这勇气和精力的地方的。

    在我上面的这一段叙述里,凡是我能想得起来的情节我都不厌其详地写了出来,这并不是没有理由的。虽然这些情节本身不见得十分清楚,可是,你一旦抓住了那阴谋的线索,这些情节就能照亮那阴谋的进程;比方吧,它们对我行将提出的问题固然不能提供基本概念,却大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答。

    假设为了执行以我为对象的那个阴谋,人家非要我走开不可,那么,一切经过就应该差不多象实际发生的那样,才能使我走开。但是,如果我不被卢森堡夫人在半派人前来所吓倒,不为她神色慌张所感动,而继续保持坚定,如果我不待在府第里,而回到床上去安安静静地睡到大天亮,我会同样被下令逮捕吗?这是个大问题,许多别的问题的解答都是以这个大问题为转移的,而要研究这个大问题,那恫吓性的逮捕令的下达时间和那实际逮捕令的下达时间都不是没有注意的价值的。这是一个粗浅的、却又明显的实例,说明在事实的陈述中,你若想探索事实的隐秘原因,那些最不足道的细节也有其重要性,它可以引导你去用归纳法把隐秘原因揭发出来。

    第十二章

    黑暗的樊篱从此开始了;八年来,我就一直禁锢在这个牢笼里,不论我用什么办法都没能刺透它那骇人的黑影。在我沉溺于其中的这个不幸的深渊里,我感到人家给我的打击,一下一下都落到我的身上,我看到打击我的直接工具,却看不见那只操纵工具的手,又看不见这只手所使用的方法。耻辱和灾难,仿佛自动地落到我头上来了,表面上还显然若无其事。当我这颗破碎的心忍受不住而呻吟起来的时候,我倒象个无痛呻吟的人了。造成我身败名裂的那些人们,竟然找到了那种不可思议的伎俩,使社会大众都不知不觉地成了他们的同谋,还看不出他们的阴谋所产生的后果。所以当我现在叙述与我有关的那许多事件、我身受其苦的那种种虐待以及我所曾遭受到的一切的时候,我都无法追本穷源,找到那只发动的手,无法一面说出事实,一面指出原因。这些最初的原因,在前三章里都写下来了;一切与我利害攸关的事情,一切秘密的动机,在前三章里都揭示出来了。但是,要说明这种种不同的原因究竟怎样结合在一起造成了我生活中那许多离奇的事件,我是办不到的,连猜也猜不出来。如果我的读者中有人乐于深究这些秘密,发现真理,我就请他们仔细重读一下前三章;然后,请他们在以后每读到一个事实,就利用他们掌握到的材料进行考查,由一个阴谋上溯到另一个阴谋,由一个因素上溯到另一个因素,直到全局的最初发动者。我当然知道他们的研究将达到什么样的终点,但是引导他们达到这个终点的那些地道,路途是幽暗而曲折的,我自己无法摸清。

    我在依弗东居住期间,跟罗甘先生的全家都认识了,其中有他的甥女波瓦·德·拉·杜尔夫人以及她的女儿们。我似乎已经说过,孩子们的父亲我是以前在里昂就认识了的。波瓦·德·拉·杜尔夫人是来依弗东看舅父和他的姊妹的;她的长女,年约十五岁,非常聪明,性情脾气又极好,使我十分喜爱。我以最亲切的友谊依恋着她们母女二人。这个女孩子本来由罗甘先生作主,许给了他的当上校的侄儿了。上校已届中年,对我也表示极端敬慕,但是,虽然伯父热中于这桩婚事,侄儿也切盼成功,我也极希望他们两人都能获得满意的结果,可是年龄的悬殊和那女孩子的极度憎恶使我和做母亲的联合起来劝阻这桩婚事,结果它也就没有成功。上校后来娶了他的亲戚狄安小姐,她的性情和面貌,我觉得都十分出色,并使他成了最幸福的丈夫和父亲。虽然如此,罗甘先生还是不能忘记我在这件事上拂逆了他的意愿。我心里却是泰然的,因为我深信,我对他和对他的家庭,都尽了最神圣的友谊所规定的义务,这个义务并不是事事逢迎,而是事事都进些最好的忠告。

    我若是到日内瓦去,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待遇在等待我呢?关于这个问题,我揣度的时间并不长。我的书在日内瓦被烧掉了,并且,六月十八日,即在巴黎被通缉之后九天,我又在日内瓦被通缉了。在这第二道通缉令里,荒谬绝伦的话堆砌得实在太多,教会法也违犯得实在太明显,所以我刚开始听到消息的时候还不肯相信呢;到消息完全证实之后,我生怕这样明目张胆、这样骇人听闻的一个违法行为,把从良知的法则起的一切法则都破坏净尽了,也会把日内瓦闹得天翻地覆的。后来我把心放下了,因为一切都平静如常。如果在无知的小民中间有些人言啧啧,那也只是冲着我的,我被所有的妄人、所有的学究公开地骂着,仿佛象一个没有好好背出教理入门的小学生,人家要举起鞭子打他。

    这两个通缉令就是信号,全欧洲都起来咒骂我了,其愤激之情,真是史无前例。所有杂志,所有报纸和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中的合理成分作出了客观的评,所有小册子,都敲起了最可怕的警钟。特别是法国人,这个民族本来是那么温和、有礼貌、豪迈,平时又那么自负,能对不幸者顾大体、全大义,现在竟突然忘掉了他们最宠爱的那些美德;都争着来打击我,以辱骂的频繁和猛烈来显得高人一等。我成了一个反教分子、一个无神论者了,一个狂人、一个疯子了,一头猛兽、一只豺狼了。接办《特勒夫日报》的主编骂我患有狼人病,而其语无伦次倒恰好证明他自己患有狼人病。总之,简直可以说,在巴黎,一个人随便以什么为题发表一篇文章,如果不插进几句话来骂我,就怕以违警论罪。我对这种全体一致的愤恨百思不得其解。所以我几乎认为所有的人都疯了。真是怪事啊!《永久和平》的编者竟会挑起纷争,《萨瓦副主教信条录》的印行者竟会是反教分子,《新爱洛伊丝》的作者竟会是只豺狼,《爱弥儿》的作者竟会是个狂人!我的上帝呀,如果我发表了《论精神》或类似的一部书,又该是什么人了?然而,在起来反对《论精神》的作者的那场风暴中,社会大众远没有把自己的呼声跟迫害者的呼声联合起来,相反,他们却以对作者的极口称赞为他出了气。我请大家把他的书和我的著作比一比,再把这些书所受到的不同对待,两个作者在欧洲各国所受到的不同待遇也比一比;请大家对这种种不同找出些能使通情达理的人感到满意的理由来吧。我所要求的不过如此,其余的我什么也不说了。

    我在依弗东的日子过得很好,所以在罗甘先生和他的全家热烈要求之下我决定就在那里待下去。本城大法官莫瓦利·德·让让先生又以其隆情厚谊鼓励我留在他的治下。上校家里有一座小楼,在庭院与花园之间,他敦促我就在那里住下。他的情意至为恳切,所以我接受了;于是他立刻就忙着布置家具,安排我的小家庭所需要的一切。罗甘本人是包围我最殷勤的人之一,整天不离开我。我对这样多的爱抚,始终是心中知感的,但是有时也感到相当麻烦。我搬家的日子已经定了,我又写了信给戴莱丝,叫她来跟我相会,这时我突然听说,伯尔尼邦掀起了一场反对我的风暴,据说是那些虔诚的教徒搞起来的,但我始终没能识透它最初的原因。参议院不知是受了谁的鼓动,似乎不愿意让我在隐遁中得到安宁。法官先生第一次得到这种骚动的消息,就写信给好几位政府成员,为我关说,责备他们不该采取盲目的不宽容态度,说他们把那么多的匪徒都还收留在他们的治下,而对一个受压迫的才智之士却反而拒绝收容,未免可耻。据某些机灵的人推测,他责备得那么强烈,反而招恼了那班人,并没有起什么缓和作用。姑不论这种推测对不对吧,反正他的信誉和辩才都没能挡住那一着。他一听说有命令要向我下达,便赶前通知了我;我为着不坐待命令的到达,决定第二天就动身。难的是不知道该往哪里跑。眼前日内瓦和法国都对我关门了,我预料到在这件事情上每个国家看到邻邦的做法都会赶紧仿效的。

    波瓦·德·拉·杜尔夫人建议我住到一所家具齐全的空房子里去,这是他儿子的房子,在讷沙泰尔邦的特拉维尔山谷中的莫蒂埃村,只要翻过一座山就到了。这份盛情来得特别合适,因为在普鲁士国王治下的各邦里,我会自然而然地得到庇护,免遭迫害的,至少,宗教在那里不大会成为借口。但是我心里有个难处,却又不便说出,很使我有迟疑的必要。我生来就热爱公理,这种热爱一直燃烧着我的心灵,再加上我对法国又暗中倾慕,所以我对普鲁士国王有一种厌恶之情,我觉得他以他那些处世原则和所作所为,把对自然法则和对人类义务的任何尊严都放在脚下践踏尽了。在我当初装饰蒙莫朗西碉楼的那些配了框的版画之中,就有这位国王的一幅肖像,像下我写了一首双行诗,末句是:

    “他思想是哲学家,而行为则是君王。”

    这句诗,在任何别人的笔下写出,都会是一句相当美的颂词,但在我的笔下却另有一种意义,毫不含糊,而且上一句把它解释得太清楚了。这首双行诗,凡是来看我的人都见过,而且来看我的人并不在少数。罗伦齐骑士并且把它抄给了达朗贝,我毫不怀疑,达朗贝准会把它奉给国王作为我对他的献礼的。这第一个错误,我又拿《爱弥儿》里的一段文章把它加重了,在这段文章里,人们在多尼安人的国王阿德拉斯特身上可以相当清楚地看出我心目中所指的究竟是谁。这个影射并没有逃过许多挑剔者的眼睛,布弗莱夫人就多次跟我提起过。因此,我保证我是被用红墨水记在普鲁士国王的纪录簿子上的;而且,假定他的处世原则真如我设想的那样的话,那么,我的作品和它们的作者就只有讨他嫌恶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恶人和暴君总是把我恨入骨髓的,即使他们不认识我,单是读到我的著作就够了。

    然而,我还是放胆去听凭他摆布,而且我相信冒的危险并不太大。我知道,卑劣的好恶之情只能支配软弱的人,而对性格坚强的人——我一向认为他就是这样的人——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我判断,按照他的统治艺术,遇到这样的机会是要做出豁达大度的样子给人看看的,而且,真正的豁达大度也并非他的性格所不能做到的事。我认定,卑鄙而轻易的报复在他的心里一点也不可能胜过他对光荣的追求,而且,我设身处地去想,觉得他利用这次机会以他的慷慨大度来征服一个曾胆敢私议他的人,又绝非不可能的事。所以,我就怀着充分的信任到莫蒂埃去住下了,相信他是能感到这种信任的价值的;我心里想,让-雅克能把自己提高到与高力奥兰并驾齐驱的地位,腓特烈还会不如弗尔斯克人的将领吗?

    罗甘上校一定要陪我过山,而且要到莫蒂埃把我安顿下来。波瓦·德·拉·杜尔夫人有个小姑子叫吉拉尔迭夫人,我去住的那座房子原来对她是很方便的,她看见我去,心里并不高兴,然而她还是美意殷勤地让我住进去了,并且我在等戴莱丝到来、安顿小家庭期间,就在她家里吃饭。

    自从我离开蒙莫朗西以来,我感到我从此就要在大地上东逃西窜了,所以我很犹豫,不敢答应戴莱丝来和我相会,共同度我自己认为注定了的那种飘零生活。我感觉到,由于这次大祸,我们的关系要变了;在此以前,凡是我对她的恩与惠,从此以后就是她对我的恩与惠了。如果她对我的感情能经得起我的灾难的考验,她会为我的灾难而伤心的,而她的悲伤又会加深我的痛苦。如果我的不幸使她对我的感情冷下来,她就会在我面前夸耀她的坚贞之德,把它当作是一种牺牲;而且,她将不会感到我与她分享我最后一块面包的那种快乐,而只感到她不问命运迫使我到哪里她都愿意跟着我的那种美德。

    我一定要把话全说出来:我没有讳言我那可怜的妈妈和我自己的缺点,我也就不该对戴莱丝特别留情;不管我怎样乐于称许我这样亲爱的人,我也不愿意掩饰她的过错——如果心灵情感上的不由自主的变化能算作真正过错的话。长久以来我就发现她的心渐渐冷下来了。我感觉到,她对我已经不象我们黄金时代那样了,而且,我越是对她始终如一,就越发对这一点感觉得真切。我又陷入了我在妈妈身边感到后果的那个尴尬处境,而这种后果,在戴莱丝身上也是一样。我们别去追求自然界中并不存在的完美;这种后果不论在人世哪个女人身上都是一样的。我对我那几个孩子所采取的决定,不管我当时觉得是如何考虑周全,却并不总是让我心安理得的。我默想着我的《论教育》,就觉得我曾忽略掉一些任何理由都不能使我免除的义务。我的后悔心情最后变得如此强烈,以至它几乎是强迫我在《爱弥儿》的开端对我的过失作了一个公开的承认,而且讲得那么明白无误,谁要是读了那段文章之后竟还有勇气谴责我的过失,那就不能不是怪事了。然而我当时的处境仍然与过去相同,甚至由于我那些一心只想抓我的辫子的敌人的恶意,比过去还更坏些。我生怕再犯过去的错误,不想冒此危险,宁愿忍受制欲之苦而不愿让戴莱丝再遇到那同样的情况。此外,我又注意到,房事使我的健康明显地日趋下降。这双重理由曾使我屡下诀心,但有时未能坚持,不过近三四年来,我却较能持之以恒了;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看出戴莱兰对我冷淡了:她从职责感出发对我的感情还是照样,但在爱情方面就不再跟从前一样了。这在我们相处之中就必然减少一些乐趣,因此我想,既然她不管在什么地方都难能得到我的照顾,她或许宁愿留在巴黎,不愿来跟我飘零。然而,她在我们别离时曾显得那么痛苦,她曾要求我作出那么肯定的诺言,保证我们后会有期,我走后她又在孔蒂亲王先生和卢森堡先生面前那么热烈地表示了要和我重行会合的欲望,以至我不但没有勇气跟她谈彼此分开的事,连我自己想这件事的勇气都没有了。当我从心底里感到我实在少不了她的时候,我就一心只想把她立刻召回到我的身边。我写信叫她动身,她就来了。我离开她还不到两个月呢,但是从那么多年以来,这还是我们第一次的分别呀!我们彼此都太痛切地感觉到分离之苦了。我们互相拥抱时,心情是多么激动啊!啊!爱怜与快乐的眼泪是多么甜美!我的心又是多么酣美地饮着这种眼泪呀!象这样的眼泪,人们为什么竟让我流得那么少呢?

    我一到莫蒂埃,就写信给讷沙泰尔总督、苏格兰元帅吉斯勋爵,通知他我到国王陛下的领土上来退隐了,并且要求他保护。他以人所共知的、并且也是我所期待于他的那种慷慨之情答复了我。他邀我去看他。我就跟马蒂内先生一起去看他了——马蒂内先生就是特拉维尔谷地的领主,在总督阁下面前是个红人。这位德高望重的苏格兰人的那种令人崇敬的风貌有力地感动了我的心,我们彼此之间登时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感情,这种感情,在我这方面一直是始终如一的,而在他那方面,如果不是那班使我失去一切人生慰藉的奸贼趁我离远了他,就欺他老迈,把我的形象在他眼里歪曲得不成样子的话,也一定会是始终如一的。

    乔治·吉斯是苏格兰的世袭元帅,也就是那位生得光荣、死得壮烈的名将吉斯的兄弟;他青年时代就离开了故乡,由于他曾依附斯图亚特王室,被他的祖国放逐了。但后来他很快就厌恶了斯图亚特王室,因为他看出了它那无义而又暴虐的精神,而这种精神一直就是这个王室的主要特征。他在西班牙住了很久,很欢喜那里的气候;最后跟他的老兄一样,依附了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知人善任,给了他们以应得的接待。国王由于这种接待而获得了很好的报答,因为吉斯元帅帮了他许多大忙,而尤其可贵的是他博得了元帅勋爵的真诚的友谊。这位可敬的人物的伟大灵魂是彻底共和主义的、高尚的,只能在友谊的笼络下才能低下头来,但是它向友谊低头又是那么全心全意,以至尽管两人的思想不同,他一依附了腓特烈,心目中就只有腓特烈了。国王曾托他办了些重大事务,派他到巴黎,到西班牙,最后,看他年事已高,需要休息了,便接他以讷沙泰尔总督之职,以便让他养老并能终其身为这个小邦之民造福。

    讷沙泰尔人只爱浮光虚彩,不识真材,听到夸夸其谈,便惊为才气横溢,看到一个人冷静而不拘俗套,便把他的质朴当作高傲,把他的坦率当作粗野,把他的沉默寡言当作愚蠢。他们拒绝他的好心好意的照拂,因为他只愿意造福人民而不愿意逢迎阿谀,所以不会博取他所不佩服的人们的欢心。珀蒂皮埃尔牧师被他的同行们驱逐出去了,因为他不愿意他的同行们永远被罚在地狱里受罪。在这个可笑的事件里,勋爵因为反对牧师们僭夺行政权,竟遭到全邦一致的反对,而实际上他是为全郊利益着想的;当我到达该邦的时候,这种愚昧的恨恨之声还没有完全平息。人们说他至少是一个招人对他抱偏见的人;在他受到的一切责难之中,这也许是比较正确的。我看到这位可尊敬的老人,第一个感觉就是怜悯他身体的瘦削,岁月已经把他的肌肉销蚀尽了;但是一举眼看到他那副神采奕奕、爽朗而又高贵的面容,便立刻产生一种肃然起敬的感情,并寄予他以充分的信任,这种敬仰之情战胜了其他一切感觉。他听了我走上前去对他说的那几句寒喧话后,竟谈起别的事作为答复,就仿佛我在那儿已经待了一个星期了。他没有叫我坐下,而那位拘谨的领主也就直挺挺地站在那里。我从勋爵那副锐利而精明的眼神里看出了慈祥的神色,马上感到十分自在,就毫不客气地在他坐的那张沙发椅上挨他身边坐下了。我听到他登时采用的那种亲切口吻,就感到我这种随随便便的态度很使他喜欢,他心里一定在说:“这人倒不是个讷沙泰尔人。”

    真是性格相投的奇特效果啊!在那样的年龄,一般人的心都已经失掉它的自然热力了,而这位慈祥老人的心却为我燃烧起来,达到了使大家感到惊异的地步。他竟然到莫蒂埃来看我,借口说是来打鹌鹑,在这里住了两天,但连一支枪也没有摸过。我们之间建立起了这样一种友谊——这里说的友谊是名符其实的——以至两人谁也离不了准了。他夏天住的科隆比埃府离莫蒂埃有六里约路,我至多隔两个星期就去住上一昼夜,然后又象朝圣人一样走回来,一心只惦着他。我当年由退隐庐往奥博纳去的时候,内心的感觉当然与此很不相同,但是它并不比我走近科隆比埃府时所感到的滋味更为甜美。我想到这位可敬的老人那种慈父般的恩情、那种可爱的美德、那种温厚的哲学,时常在路上流下多少感激的眼泪啊!我称他为父亲,他称我为孩子。这两个甜蜜的称呼可以部分地表示出联系我们的依恋之情,但是还不能表示出我们彼此相求的那种需要和经常互相接近的愿望。他一定要我住到科隆比埃府去,曾长时催促我定居在我临时去住的那套房间里。最后我告诉他说,我住在自己家里比较自由,宁愿一辈子都这样跑去看他。他很嘉许我这种坦率,从此就不再谈这件事了。仁慈的勋爵啊!我的可敬的父亲啊!我现在想到你,我的心还是多么激动啊!那班野蛮人!他们把你跟我离间开来,给了我多大的打击啊!然而,不,不,伟大的人啊,你对于我,现在是、将来永远是一样的,我也始终是一样的。他们欺骗了你,但是他们没能改变你。

    元帅勋爵不是没有缺点;他有见识,但他究竟是个人。他有最锐敏的智慧、最机灵的识力,他最深于知人,但是他有时也受人蒙蔽,并且迷而不返。他的脾气很奇特,运思有点古怪、反常。他似乎把天天见到的人忘记了,可是在他们万想不到的时候忽然想起了他们。他对人的关注似乎总不合时宜,他的馈赠都凭他一时高兴,不问合适不合适,他脑子里一想到要送给你什么,他就登时拿给你或寄给你,价值高昂或毫无价值,在他都无所谓。有一个日内瓦青年想到普鲁士国王手下投效,跑来找他,勋爵给他的不是一封信,而是一个小布袋,满装着蚕豆,叫他拿去交给国王,国王接到这个奇特的介绍,登时就为送袋的人安排了一个工作。卓越的天才彼此间另有一种语言,凡夫俗子是永远不能懂得的。这些小小的怪癖,有似美妇人无端作态,使我觉得元帅勋爵格外有趣。我深信,并且我后来也体会到,这些怪癖并不影响他的感情,也不影响友情在重要关头所要求于他的那种对别人的照拂。不过有一点也是事实,在他给人帮忙的方式上,他还是显出同他对人的态度上同样的奇特。我只举出一点来说明这种奇特之处,这是关于一件无所谓的小事的。从莫蒂埃到科隆比埃,要一天走到,我实在吃不消,所以总是分两天走,午饭后动身,半路上在布洛特歇一夜。居停主人名桑托兹,他需要向柏林求得一个于他非常重要的恩准,便托我请总督阁下替他要求。我当然乐于帮忙,便带了他跟我一起去府上,我把他留在套间里,自己走去将他的事向勋爵说了,但勋爵没有吭气。上午过去了,我走过套间去吃午饭的时候,只见那可怜的桑托兹等得烦躁不安,我以为勋爵把他忘了,便在入席时又对他重说了一遍,他还是和以前一样,一声不响。我觉得,他是以这种方式使我感到我是多么讨他厌烦,但这样未免太叫人受不了,便闭口无言,暗中替桑托兹叫苦。第二天回来时,他的道谢使我十分惊讶,因为他在总督阁下家里受到了很好的接待,吃了很好的一餐午饭,并且,总督阁下还接受了他的呈文。三个星期后,勋爵就把他所请求的诏令派人送给他了,诏令是经国王签署、由大臣发出的。他这样办了,一直不愿对我和对桑托兹本人提一个字或说一句话。我原来以为这件事他是不肯负责去办的。

    我真想将乔治·吉斯不停地谈下去啊!我最后的快乐的回忆都是来自他那里的,而我的生活的其余部分则只是些苦恼和痛心事了。我想起这些事来就伤心,越想越乱,所以不可能在叙述时有什么层次:今后我不得不随便安排我的叙述,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了。

    我在这里避难,原来怀有不安情绪。不久就由国王给元帅勋爵的复信把我从不安中解脱出来了,我在元帅身上找到了一个很好的辩护律师。国王陛下不但同意他已经做过的事,并且还托他——我得把什么都说出来——送给我十二个路易。那仁厚的勋爵为这样一个使命颇感为难,不知道怎样才能把它完成得不失体统。他极力减轻这个侮辱,把这笔钱改成实物供应,通知我说,他奉国王之命为我提供薪炭,好让我把我的小家庭建立起来;他甚至补充说——这也许是出于他自己的意思——国王很愿意为我盖一所小房子,式样完全随我的意,只要我愿意选定一个地点。后面这一个馈赠使我很感动,并且使我忘掉了前一馈赠的小气。这两个馈赠我都没有接受,但是我就把腓特烈看成我的恩人和保护者了,并且我是那么真诚地对他表示好感,从此就对他的光荣感到十分关怀,正如我过去对他的成就感到十分不平一样。在他不久后签订和约的时候,我用一个十分雅致的灯彩表示了我的欢欣:那是一套花环,我用来装饰我住的那所房子。在这套花环上,我的确是倾注了那种报复性的豪迈心情的,因为我花的钱差不多就有他预备送给我的钱那么多。和约一签定,我就以为他在军事上和政治上的光荣既已达到顶点,他将会休养生息,振兴商业和农业,在国内开垦荒地并在其上重新安排居民,同一切邻邦保持和平,由欧洲的魔王一变而为欧洲的仲裁者,以争取另外一种光荣。他是很可以放下宝剑而不冒任何风险的,因为他完全可以相信别人将不会迫使他再把宝剑拿起来。我看他还不解除武装,就生怕他不善于利用他的有利条件,只能成为半个伟人。我为这个问题,放胆写了一封信给他,并且采取象他那样性格的人所爱听的那种家常口吻,把这个神圣的真理之声直送到他的耳朵里去——这种真理之声是很少国王能有资格听到的。这件放肆的事我是秘密做的,出自我口,入于君耳。我甚至连元帅勋爵也不让与闻。我把致国王的信函封得好好的交给了他,勋爵也就把我的信送了出去,没打听内容如何。国王对这封信没有答复;不多时后,元帅到柏林去了,国王只告诉他说,我曾好好地把他教训了一顿。由此我就了解到,我的信引起了不良的反应,我那一片热忱的坦自暴露被当作学究先生的才气了。实际上这是十分可能的;也许我说的不是我应该说的话,我用的语气不是我应该用的语气。我只能保证,我之所以动笔是出于我的一番苦心。

    我在莫蒂埃-特拉维尔定居下来以后不久,就得到了一切可能的保证,我觉得人家会让我安安静静地在这里待下去,所以就穿上了亚美尼亚服装。这并不是什么新鲜念头,在我一生中,这个念头已经在不同的时期动过好几次了,在蒙莫朗西时我就常这样想,因为那时我常用探条,不能不待在卧室里,这就特别使我感到穿长袍的好处。正好有一个亚美尼亚裁缝对常来看他的一个住在蒙莫朗西的亲戚,这种方便又引诱了我,很想趁此就换上这种新装,不管人家说什么闲话——我对别人的闲话本来就是满不在乎的。然而,在采用这种新的服饰之前,我还是愿意征求一下卢森堡夫人的意见。她是极力劝我采用的,因此我就置了一小箱亚美尼亚衣服。但是,冲着我来的那场风暴掀起来了,这又使我不得不到比较平静的时候再穿。只是在几个月之后,由于我旧病复发,再次乞灵于探条,我才觉得我很可以在莫蒂埃采用这种新的装束而不至冒什么风险,尤其是事先我还请教过当地的牧师,他说我即使穿这种服装到教堂去也不足为奇。所以我就穿上了长袍,披上了皮斗篷,戴上了皮圆帽,系上了大腰带。我穿这样的装束参加了圣事之后,就觉得穿这种服装到元帅勋爵家里去也没有什么关系。总督阁下看我这样装束,唯一的客套话就是说声“萨拉姆阿勒基”;从此我就不再穿别的服装了。

    我既已完全抛弃了文学,就想只要我自己作得了主,就去过一种宁静而甜美的生活。我独自一人的时候,从来没有感到过厌烦,即使是在完全无事可做的时候也是一样的。我的想象力可以把一切空白都填补起来,单是它,就够叫我闲不住。只有几个人面对面地坐在屋子里闲聊天,专门耍嘴皮子,那才是我一辈子也忍受不了的事。走走路,散散步,那倒也还罢了,至少脚和眼睛都还在做点事;但是抱着胳臂呆坐在那里,一个劲儿谈什么今天天气如何呀,苍蝇在飞呀,或者更糟糕些,你恭维我、我恭维你呀,这对我就真是不可忍受的苦刑了。为着不过野人的生活,我就想起要学着编编带子。我带着我的坐垫去串门,或者和女人一样,坐到门口去干点什么活儿,跟过路的人聊聊天。这就使我能把无聊的废话忍受下去,使我能在一些女邻居家里消磨时间而不感到腻味。我那些女邻居有好几个都是相当可爱的,也不缺乏才智,其中有个名叫伊萨贝尔·狄维尔诺瓦的,是讷沙泰尔检察长的女儿,我觉得她相当值得敬佩,所以跟她建立了一种特殊的友谊。她得到我的友谊也颇不吃亏,因为我曾给她许多有益的忠告,在紧要关头还照顾了她;所以,现已成为贤妻良母的她,也许是亏了我她才有那样的头脑、那样的丈夫、那样的生活和那样的幸福。在我这方面,我也是亏了她才得到很甜美的安慰,特别是在一个凄凉的冬季,那时,在我的病痛和苦恼正日益加剧的时候,她经常来跟戴莱丝和我作长夜谈,她知道用她那隽雅的才智和我们互诉衷肠,使我们毫不感到长夜漫漫。她称我为爸爸,我称她为女儿,我们现在还是这样称呼着,希望这两个称呼将来对她和我永远留下亲切感人的怀念。为了使我编的带子有点用处,我就在我那些年青的女朋友结婚的时候当作礼物送给她们,条件是要她们将来亲自带她们的孩子。伊萨贝尔的姐姐就以结婚礼物的名义收到了一副带子,并且没有辜负这份礼物;伊萨贝尔也同样有了一副,在主观愿望上也没有辜负这份礼物,但是她不曾有如愿以偿的幸福。我送带子的时候,给每人都写了一封信,第一封信曾传诵一时,但是第二封信就没有怎么轰传出去了:友谊本来是不需要那么夸张的。

    我在邻近地区跟许多人的来往,就不详细说了;不过我应该提一提我跟皮利上校的关系。皮利上校在山上有一所房子,夏天就到这里来住。我并不急于要跟他认识,因为我知道他在朝廷上和在元帅勋爵跟前都处得很不好,他根本就不见勋爵的面。然而,因为他来看我,并且对我有很多客气的表示,我也就不得不去看看他。这种来往继续下去了,我们有时还彼此邀请在家里吃吃饭。我在他家认识了贝鲁先生,后来我跟贝鲁先生相交太密了,所以我免不了要把他谈谈。

    贝鲁先生是个美洲人,苏里南的一个司令官的儿子,司令官死后,继任人讷沙泰尔籍的尚伯里埃先生就娶了司令官的遗孀。这位遗孀再度寡居后,便带儿子到后夫的故乡来落户。贝鲁是独子,十分富有,受到母亲的百般疼爱,得到精心的抚养,很得益于所受的教育。他掌握许多一知半解的知识,对艺术有一定程度的爱好,特别以长于推理自诩,他那又冷漠、又象哲学家的荷兰人的神气,他那黝黑的肤色,他那沉默而收敛的性格,很使人相信他是个思想家。他年纪虽轻,可是又聋又闹痛风,这就使他的一切动作都很稳重、严肃;而且,虽然他很爱争吵,甚至有时吵得时间过长,但一般说来,他还是说话不多,因为他耳朵听不见。他的整个这副外表都使我肃然起敬,我心里想:“这是位思想家,是个明哲的人,有这样一个人做朋友会是很幸福的。”为着彻底使我拜倒,他时常跟我说话,始终不带任何恭维语。他不大谈到我,不大谈到我的书,也很少谈到他自己;他不是没有见解,相反,所说的话都相当正确、这种正确和准确就吸引了我。在思想上,他没有元帅勋爵那样高超精细,但是有同样的朴实;就这一点来说,他是勋爵的代表。我并没有对他入迷,但是我由敬佩而产生了感情,慢慢地,这敬佩之情就带来了友谊。我跟他相处,完全忘了我当初反对跟霍尔巴赫男爵交朋友时的那句话:他太富有了;我现在相信我当时是错了。经验一直使我怀疑,一个享有巨大财富的人,不论他是谁,会真诚地喜欢我那些原则和这些原则的制订人。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很少见到贝鲁,因为我不到讷沙泰尔去,而他又每年只到皮利上校的山上来一次。为什么我不到讷沙泰尔去呢?这是一种孩子气,不应该避而不谈。

    虽然我受到了普鲁士国王和元帅勋爵的保护,总算避免了我在避难地方受到迫害,可是我没能避免公众的、市政官吏的以及牧师们的嘀嘀咕咕。自从法国向我发动攻击以来,谁要是不至少给我一点侮辱,就不能显得是好样儿的,人们怕不照我那些迫害者的榜样行事,就被看作是不赞成那种做法。讷沙泰尔的上层分子,也就是说该城的牧师集团,首先发难,企图策动邦议会来对付我。这个企图未能得逞,牧师们就去找行政长官,行政长官立刻禁了我的书。他是一有机会就要不客气地对待我的,他透出话风,甚至明白直说,如果我原先想住在城里,人们也是不会容忍的。牧师们在他们办的《信使》杂志里塞满了荒谬言论和最无聊的伪善之谈,这些言论,尽管使头脑清楚的人为之齿冷,却也煽动了民众起来反对我。但是听了他们那些话,我毕竟还该感激涕零呢,因为他们能让我在莫蒂埃住下来,也算是一种不同凡响的恩典了——实际上,莫蒂埃是在他们的权力范围以外的。他们恨不得用品脱量空气给我,要我付高价来买。他们要我感谢他们的保护,而这种保护,是国王不顾他们的反对给我的,也是他们不断努力要给我剥夺掉的。最后,由于他们办不到这一点,便在尽力损害我、毁谤我之后,拿他们力所不能及的事算作自己的一个功劳,向我夸示他们是如何仁慈,竟容忍我在他们的国土上住下。我原该嗤之以鼻的,可是我太蠢了,竟跟他们生起气来,并且荒谬到决心不到讷沙泰尔城里去,还把这个决心坚持了近两年之久。殊不知他们的态度,不论是好是坏,都是不由自主的,始终是受别人推动的。我若注意到他们的态度,反而是太瞧得起他们了。再说,那批既无教养又无知识的人,只看重地位、权力和金钱的人,连做梦也想不到对才智之士应该有所尊重,想不到谁侮辱了才智之士就是丢自己的脸。

    有一个什么村长,曾因贪污撤职的,竟对我那伊萨贝尔的丈夫、特拉维尔谷地的警官说:“人家都说那个卢梭如何如何聪明,你把他带来给我看看是不是真的。”当然啰,说这种话的人所表示的不满,是不会叫遭到这种不满的人怎样生气的。

    根据我在巴黎、日内瓦、伯尔尼乃至讷沙泰尔受到的待遇,我就不指望当地的牧师对我能给点什么照顾。然而,我是由波瓦·德·拉·杜尔夫人介绍给他的,他也曾对我表示欢迎。不过在这地方,人们对任何人都一律奉承,友好的表示是毫无意义的。那时候,我既已正式重奉新教,又生活在一个新教国家,我就不能不参加我所信奉的宗教的公开活动,否则就要违背我的誓愿和我作为公民的义务,所以我得去参加圣事。另一方面,我又怕走到圣体台前被人拒绝,遭到难堪。看样子,日内瓦的议会,讷沙泰尔的宗教界都已闹得满城风雨了,此地的牧师简直不可能让我安安静静地走进他的教堂里去领圣餐的。所以我看圣餐礼快到的时候,就决定写封信给蒙莫朗先生(这就是那个牧师的名字),表示一下我的心愿,并且向他声明,我心里始终是归附新教教会的;同时,我对他说,为了避免有关信条的无谓争辩,我不愿个别地对信条作任何解释。这个手续一办,我就放心了,认为蒙莫朗先生一定会拒绝我去,因为他绝不肯让我不经过事先的个别解释就去参加圣餐,而我又决不愿意进行事先的个别解释,这样一来,事情就不了了之,而且不能怪我。谁知道事情完全不是这样:在我万想不到的时候,蒙莫朗先生来了,不但向我说明,他在我提出的条件下容许我去领圣餐,并且还说,他和老教友们都以有我这样一个信徒而引为极大的光荣。我从来没有这样地惊讶过,也从来没有感到过这样的欣慰。我觉得老是孤独地生活在世上是一种十分凄凉的命运,特别是处于逆境的时候。在这么多的通缉与迫害之中,我能对自己说:“至少,我是跟我的教友们在一起。”这可是太甜美了,所以我就去领了圣餐,这时我内心的感动和由感激而流出的眼泪也许是人们在领圣餐时最能使上帝满意的精神状态了。

    不久之后,勋爵派人给我送来了布弗莱夫人的一封信,据我推测,这封信至少是通过达朗贝转来的,因为他认识元帅勋爵。这是这位夫人自我离开蒙莫朗西以来给我写的第一封信,在这封信里,她痛切地责备我不该给蒙莫朗先生写那封信,尤其不该去领圣餐。我真不懂她是跟谁发这顿脾气,特别因为,自从我那次到日内瓦旅行以来,我一直就公开宣布我是新教徒,我又曾在众目睽睽之下到过荷兰教堂,谁也没觉得我这事做得不对。布弗莱伯爵夫人居然想在宗教问题上指导我的信仰,我觉得未免太可笑了。不过,我并不怀疑她的用心是好到无以复加的——虽然我一点也不懂她的用心何在,所以我对这种离奇的谴责绝不生气,心平气和地复了她的信,给她说明我的理由。

    这时,辱骂我的印刷品方兴未艾,它们那些好心眼的作者责怪权力机关对我太温和了。主谋者继续在幕后指挥的这种吠影吠声的大合唱,很有点阴森可怕的样子。我呢,让他们说去,丝毫不为所动。有人跟我说,索尔朋神学院发出过一个谴责书。我根本不信。这件事,索尔朋有什么可插手的呢?它想宣布我不是天主教徒吗?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它想证明我不是好的喀尔文派教徒吗?这又与它有何相干?操这种心真是太离奇了,简直是要顶替我们的牧师了。看到那个文件之前,我以为是别人假索尔朋的名义把它传播出去,以便讥笑索尔朋的,读了那个文件之后,我更相信是这样。最后,当我不能再怀疑那个文件的真实性的时候,我千想万想都只想到这一点:应该把整个索尔朋的人都送到疯人院去。

    另一份公布的文件使我更加痛心,因为它来自我所始终敬仰的一个人;这个人,我佩服他的性格坚定,却惋惜他的行动盲目。我说的是巴黎总主教反对我的那份训谕。

    我觉得我义不容辞,必须予以答复。我可以答复得不失身份,这和我当年答复波兰国王的情形差不多是一样的。我从来不喜欢伏尔泰式的粗暴的争吵。我只知道在保持尊严的条件下和人家交手;我要确信攻击我的人能不辱没我的打击时,才肯自卫。我毫不怀疑那篇训谕是耶稣会教士的手笔,虽然他们当时自己已经成了落水狗,但我在这份训谕里还看得出他们打落水狗的那个老信条。因此,我也就依照我的老信条行事:一面尊重名义上的作者,一面给作品以致命的打击。我就是这样干的,并且相信干得相当成功。

    我觉得住在莫蒂埃很惬意,要想终老于此,只缺一个可靠的生活来源。这地方生活程度很高,由于我原来的家拆散了,又安了一个新家,一切家具,卖的卖,丢的丢,再加上我离开蒙莫朗西以来那些必不可免的耗费,我原来的计划全给推翻了。眼看我面前的那笔小资金一天天在减少,再有两三年就会把剩下的那点钱消耗净尽,而除了再去写书以外,又看不出任何方法能再积起这样一笔小资金,而写书是个不祥的职业,我又早已放弃了。

    我深信,形势不久会向于我有利的方面转变的,社会大众从他们的疯狂中觉悟过来之后,会使权力者也为自己的疯狂而感到羞惭,所以我只想设法把我的生活资源维持到那个时来运转的时候,将来有了这种转变,我就能在各种送上门来的生活资源中加以选择。为此,我又拿起了我那部《音乐辞典》。这部辞典,我费了十年工夫,已经搞得差不多了,只差最后的修改和誉清。不久前别人给我寄来的我的书籍为我提供了完成这个工作所需的资料;同时寄来的我那些文件,又使我能够开始写我的《回忆录》,从此以后,我要集中精力专搞这部著作了。我首先把一些信件转抄到一个集子里,以便引导我的记忆力,弄清事实与时间的顺序。我早已把我要为此而保留的信件都选择好了,次序的衔接差不多十年都没有间断。然而,当我清理转抄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个漏洞,很使我惊讶。这漏洞有近乎六个月之久,从一七五六年十月到次年三月。我清楚地记得我把狄德罗、德莱尔、埃皮奈夫人、舍农索夫人等等的许多信都挑选出来了,这些信正好填满这个漏洞,而现在却找不到了。都到哪里去了呢?我的稿件存在卢森堡公馆里的那几个月当中有人动过吗?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我曾看到元帅先生拿去了我存稿件的那个房间的钥匙。因为有好几封夫人的信以及所有狄德罗的信都没有日期,又因为我曾被迫凭着记忆力摸索着把日期填上,以便依那些信的原有次序予以排列,所以我先还以为我曾把日期弄错了,特意把无日期的信或经我追填日期的信都拿出来,—一加以检查,看看在这里面是不是真找不到应该填补这个漏洞的信件。这个尝试没有成功!我看出,漏洞确实是存在的,那些信的的确确是被偷去了。谁偷去了呢?为什么要偷呢?这正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那些信,都是在我那几场大争吵之前、在我为《朱丽》而感到初期陶醉的时候写的,跟谁也没有利害关系。内容至多也只是狄德罗的一些纠缠、德莱尔的一些挖苦、舍农索夫人乃至埃皮奈夫人的——那时我跟埃友奈夫人之间的关系非常之好——一些友谊的表示。这种信对谁又有什么用呢?拿去干什么呢?七年之后,我才猜想到这一盗窃的丑恶目的。

    这个缺欠查实了,我就检查文稿,看看是不是还会发现其他缺欠。我又发现了几个,而这几个缺欠,又因为我的记性不好,使我假定在我那大堆的文件之中还会有其他的缺欠。我发现《感性伦理学》的草稿没有了,《爱德华爵士奇遇记》提要的草稿也没有了。这后一部草稿的消失,我承认,使我有些怀疑是卢森堡夫人干的。这些文件是她的随身侍从拉·罗什寄给我的,我想天下也只有她能关心这点废纸;但是另外那一部草稿,还有那些被取去的信,又有什么值得她关心的地方呢?那些信,即使一个人怀有恶意,也不能利用来害我呀,除非是想照着伪造。至于卢森堡先生,我知道他一向是正直的,对我的友谊也是真实的,我不能有一时一刻疑心到他,甚至我也不能把这种疑心就落在元帅夫人身上。我为寻找这个窃犯伤了很久的脑筋,最后觉得只有一个想法比较合理,就是把这个偷窃行为归咎于达朗贝。他那时已经钻到卢森堡夫人家里去了,很可能想了个什么办法去看这些文件,拿去了中他意的东西,不管是手稿也好,信件也好,其目的或者是给我添点麻烦,或者是把可能于他合适的东西据为已有。我想,《感性伦理学》这个名称可能迷惑了他,以为是发现了一部真正的论唯物主义的著作的纲要。大家都不难想象,他会怎样利用这种纲要来对付我。我深信他细阅草稿后,很快就会发现自己想错了;而且我既已决定完全脱离文坛,所以对于这次扒窃,也就不很放在心上了——这次的扒窃已经不是同一只手所犯的第一次,过去我都一直忍受下去,没有发过一句牢骚。不久,我就不再去想这种不老实的事情,就象根本不曾有过这种事一样;我就开始整理剩下的那些材料,好专心写我的《忏悔录》了。

    我很久以来就认为,日内瓦的宗教界,或者,至少是公民和市民,对通缉我的那道命令里违反教会法的地方会提出抗议的。可是一切都平静如常,至少表面上如此;而实际上却有一种普遍的不满,只等机会一到就表现出来。我的许多朋友,或者自称为朋友的人们,一封接一封地写信给我,催我去领导他们,保证公众会纠正议会的过失。我怕我一到场就会引起纷乱和骚动,所以没有接受他们的请求;我是忠于我过去的誓言的,永远不插手我国的任何内乱,所以我宁愿让侮辱继续下去,在祖国以外流亡,而不愿用暴烈而危险的手段返回祖国。诚然,我原来期待市民方面对一个与他们有极大利害关系的违法行为会有些合法而和平的表示的,而事实上却一点也没有。领导市民阶级的人所努力追求的不是真正的打抱不平,而是找机会显示自己是不可或缺的人物。他们在暗中捣鬼,却默不作声,让那些喋喋不休的人们、假虔诚和自称虔诚的人们吵翻了天,这些人都是议会推出来打前阵的,为的是使无知的小民觉得我丑恶不堪,而把他们的胡作非为看作是出于宗教热忱。

    我原以为有人会出来对非法的裁决程序提出抗议的,可是我白白等了一年多,最后,我作出了决定:我看我被自己的同胞抛弃了,就决心放弃我那忘恩负义的祖国。本来我就一直没有在祖国生活过,也没有得到祖国的任何好处、任何帮助,而作为我努力为它争光的报答,我竟被这样卑鄙地对待了,而且是举国一致的对待,那些应该说话的人什么也没有说。因此,我就给那一年的首席执行委员——我想就是法弗尔先生,写了一封信,正式放弃我的市民权,不过在这封信里,我还是顾到了礼数,保持着克制。敌人的残暴常迫使我在灾难中做出豪迈的举动,而我在做出豪迈的举动时始终是注意到礼数和克制的。

    我这种做法终于使公民们睁开了眼:他们感觉到,他们为自身利益计也大不该放弃对我的保卫,因此他们就起来保卫我了,但是为时已经太晚。他们还有别的一些不满,都拿来和这项不满合在一起,构成了多次提出的意见书的内容,提得合情合理。议会自恃有法国政府做后台,便予他们以严酷而令人失望的拒绝,这样一来,他们越发感到议会要奴役他们,所以也就越发扩大意见书的范围,加强意见书的份量。这种反复争辩曾产生出各种小册子,直到《乡间来信》突然发表时,都毫无决定性的效果。《乡间来信》是袒护议会的作品,写得无限巧妙,国民代表这一派被它弄得哑口无言,一时算是被打垮了。这个文件是作者的稀有才能的传世佳作,出自检察长特龙香的手笔。特龙香是个聪明的有知识的人,精通法律,又深明共和国的政体。

    国民代表派经过一度气馁之后又打起精神来了,便想写一篇答辩。他们费了不少时间,写得还算过得去。但是大家都属意于我,认为我是唯一可以跟这样一个对手打擂台的,有希望把他打倒。我承认,我当时也是这样想的。我的旧同胞们认为他们这个困难是为我而引起的,我有责任拿我这支笔来给他们帮忙。我在他们的催促之下,便着手驳斥《乡间来信》;我把原作的名称戏改为《山中来信》,用来作为我的作品的名称。这个工作,我计划并且执行得那么秘密,以至我在托农跟国民代表派的首领会晤,专门谈他们的问题的时候,他们把他们的答辩纲要拿给我看了,我却一字不提我的答辩;这时我的答辩已经写好了,只怕稍微漏点风声,不论是漏到官吏或我的私人仇敌的耳朵里,付印都会出现障碍。然而,我并没能避免这部作品出版前在法国就有人看到;但是人们宁愿让它出版,也不愿让我清楚知道他们是怎样发现了我的秘密。关于这一点,我知道多少就将说多少,可是我知道的很有限,凡属揣测之词,我将一概不说。

    在莫蒂埃,来拜访我的人差不多和我在退隐庐和蒙莫朗西的时候一样多,但是来访的性质却迥然不同。在这以前,来看我的人都在才能上、爱好上、信念上跟我有些关系,所以他们就以这些关系为借口来找我,使我一见面就能开门见山,谈我能够跟他们谈的事。在莫蒂埃就不是这样了,从法国方面来的人尤其如此。他们都是些军官,或者是其他对文学绝无爱好的人,甚至大部分根本没有读过我的作品,但据他们自己说,却仍然跑了三十、四十、六十、一百里约来看我,瞻仰瞻仰我这个闻人、名人、大名人、大伟人,等等。从那时起,人们就不断对我进行最无耻的阿谀奉迎,而在此以前,来跟我接触的人对我的尊重一直是使我免受这种罪的。由于那些不速之客大部分都不肯通报姓名,也不肯说明身份,又由于他们的知识和我的知识都落不到相同的对象上去,还由于他们没有读过甚至没有翻过我的著作,所以我不知道跟他们说些什么才好。我等他们自己开腔,因为只有他们才知道为什么来访,应该由他们向我说明来意。可想而知,我对这种谈话是不会很感兴趣的,他们也许会感兴趣,这就看他们想打听的是什么了。我这个人没有什么防人之心,无保留地畅谈他们认为宜于向我提出的一切问题;通常,他们回去的时候,对我的处境的一切细节,都了解得和我自己一样清楚。

    比方吧,我就是这样接待了范斯先生,他是王后的侍从兼王后卫队的骑兵队长,他竟有那样的耐性,在莫蒂埃待了好几天,甚至牵着他的马,一直跟我步行到拉·费里埃尔,而我们两人除了都认识菲尔小姐,都会玩小转球以外,没有其他共同之处。在范斯先生以前和以后,我还受到过另一次拜访,这次更离奇了。两个人步行来了,每人牵着一头骡子,驮着他的小行李。他们到小客栈里住下,自己把骡子刷洗干净,接着就要来看我。人们看到这两个骡伕的装束,都以为他们是走私贩,消息立刻传了出去,说有走私贩来看我了。但是他们接近我的那种神气就告诉我,他们不是那一类人,不过,他们虽不是走私贩,却也很可能是冒险家,这个怀疑使我一时颇有戒心。但他们很快也就使我安心了,原来一个是蒙多邦先生,又称杜尔·迪·班伯爵,是多斐内省的一个绅士;另一个是达斯蒂埃先生,卡尔邦特拉人,曾任军职,他把圣路易勋章揣在兜里,省得显出来。这两位先生都很亲切,都很有才华,他们的谈话隽雅而又有趣,他们那种旅行方式很合我的口味,又太不合法国绅士的习尚,所以就使我对他们产生了感情,而他们的风度又只能使这种感情加强。我跟他们的相识并不到此为止,现在还在继续下去,他们后来还来看过我好几次,不过就不再是步行来的了——以步行开个头不失为一件雅事。但是我越看这两位先生,就越发现他们的爱好与我的爱好之间很少有共同之处,越觉得他们的信条不是我的信条,越觉得他们并不熟悉我的作品,在他们和我之间没有任何真正的情感共鸣。那么,他们何所求于我呢?为什么穿那种装束来看我呢?为什么待了好几天呢?为什么又来了好几次呢?为什么那么切盼我到他们那里去作客呢?我当时并没想到向自己提出这些问题。可是从那以后,我有时就这样自己问自己。

    我被他们盛意的表现感动了,就不加思索地把我的心交了出去,特别是交给了达斯蒂埃先生,因为他的态度比较开朗些,使我更加喜悦。我甚至后来还一直和他通信,并且,当我要印《山中来信》的时候,我还想找他帮忙,好骗过那班在去荷兰的路上窥伺我的文稿包裹的人们。他曾跟我屡次谈到,而且也许是有意地谈到,出版事业在阿维尼翁是何等自由,他又曾自告奋勇地对我说,如果我有东西拿到那里去印,他愿为我效劳。所以我就借重他,陆续把我的手稿的头几分册邮给他了。他把这部分稿子留了很久之后,又给我寄了回来,说没有一个书商敢印,于是我就不得不再找雷伊,小心翼翼地把我那些分册一册一册地寄出去,没有接到前册已经收到的通知,后册就不放手。在该书未出版前,我知道它在大臣们的办公室里曾被人看到过;讷沙泰尔人埃斯什尔尼跟我谈到一本叫作《山中人》的书,说霍尔巴赫曾告诉他是我写的。我向他保证说,我从来没有写过有这个名字的书,因为事实确是如此。《山中来信》出版的时候,他愤怒极了,骂我说谎,虽然我对他说的全是真话。以上是说明,我是怎样确实知道我的稿子曾被人看过。我确信雷伊是忠实的,因而我就不得不向别的方面去作种种推测,而我倾向于肯定下来的推测,就是我那些文稿包裹在邮寄途中被人拆阅了。

    另外一个人差不多是与此同时认识的,但是开始是通过写信,这就是拉利奥先生。他是尼姆人,从巴黎写信给我,请我把我的侧面剪影像寄给他,因为他打算拿这张像给勒·穆瓦纳,让他雕一个我的大理石半身像,好放在他的图书室里。如果那是为驯服我而想出来的一种奉承办法,那可是太成功了。我判断,一个人想要将我的大理石半身像放在他的图书室里,一定是饱读过我的著作,因而也就是服膺我的学说的,他一定爱我,因为他的心和我的心是相通的。这种想法当然很难不诱惑我。后来我见到拉利奥先生了,我发现他急于要给我帮点小忙,要插手管我的许多小事,可是,另一方面,我怀疑在他生平所读的那几本书里是否有一本是我的作品。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有个图书室,倘若有,对于他是否有用;至于那座半身像,不过是一个蹩脚的粘土制品,倒是勒·穆瓦纳做的,并且还在上面雕了一个奇丑的人像。他用我的名字到处宣扬它,仿佛这个像和我本人有任何相似之处似的。

    我觉得似乎是出于爱好我的见解和著作而来看我的唯一的法国人,是利穆赞团队的一个青年军官,名叫塞吉埃·德·圣布里松先生,他曾经在巴黎社交界以其相当令人爱慕的才气和自命不凡出过风头,也许现在还是这样。他曾在我大祸临头前的那个冬天到蒙莫朗西来看我,我觉得他感情奔放,很使我喜爱。后来他又写信到莫蒂埃来,并且,也许是想阿谀我,也许是读《爱弥儿》真读得晕头转向了,告诉我说,他要脱离部队,过独立生活,并且说,他正在学木匠手艺。他有个哥哥在同一团队里当上尉,是母亲的唯一宠爱对象,母亲是个过分虔诚的信徒,不晓得是由一个什么伪善的神父教导的,对小儿子非常不好,理由是说他不信宗教,而尤其罪在不赦的是跟我有关系。以上就是他的抱怨,他因此要跟母亲断绝关系,走上我方才说过的那条路,为的是做个小“爱弥儿”。

    我看到他那股急躁劲儿就着慌了,赶紧写信给他,叫他回心转意,经过我苦口婆心的敦劝,他总算听了我的话。他对母亲又恢复了子职,并且从他的上校手里把辞呈收了回来。他递了这份辞呈之后,上校总算审慎从事,当时没有作任何处理,好给他留下进一步考虑的时间。圣布里松从他那些怪念头里醒悟过来之后,又动了一个虽然不那么荒谬、然而不合我口味的傻念头,要当作家。他接连出了两三本小册子,这些小册子并不显得作者是个无才能的人,但是我并没有给他鼓舞人心的褒奖,使他继续搞下去,所以我于心无愧。

    不多时之后,他来看我了,我们一同去圣·皮埃尔岛游玩。在这次旅行中,我发现他跟在蒙莫朗西时候不同了。他有一副说不出的装腔作势的神气,我起先还不感到怎样刺眼,但是以后我就时常回想起来。他在我路过巴黎到英国去的时候,又到圣西蒙旅馆来看了我一次。我在那里听说——他并没有告诉我——他生活在上流社会中,并且相当勤地去看卢森堡夫人。我在特利时,他就音信杳然了,也不托他的亲戚塞吉埃小姐(塞吉埃小姐是我的邻居,对我似乎始终没有多大好感)给我一点消息。总之,圣布里松先生对我的倾慕,和范斯先生的那段关系一样,一下子就完结了;但是范斯不曾得过我的任何好处,而他却欠了我一点情,除非我阻止他做的那些傻事只是他耍出来的一种把戏:实际上倒很可能是这样的。

    从日内瓦方面来看我的人也只多不少。德吕克父子就先后选我当了他们的护士。父亲是在路上病倒的,儿子从日内瓦动身时就病倒了,两人都住在我家里休养。什么牧师呀、亲戚呀、伪善的教徒呀,各色人等都从日内瓦和瑞士来了,他们不象从法国来的那些人是为着崇拜我或者嘲弄我而来,他们是为着责骂我教训我而来的。唯一使我高兴的是穆尔杜,他来跟我在一起待了三四天,我恨不能留他多住些时候。在所有那些人当中,最有耐心、最固执、把我麻烦得不能不听任摆布的,是狄维尔诺瓦先生,他是日内瓦的商人、法国难民,和讷沙泰尔的检察长是亲戚。这位狄维尔诺瓦先生每年特意从日内瓦到莫蒂埃来看我两趟,接连好几天在我家里从早待到晚,跟我一起散步,给我带来各式各样的小礼物,巧妙地套我的心底话,凡是我的事情都要问一问,而在他与我之间却又没有任何共同的观念、共同的倾向、共同的感情、共同的知识。我怀疑他一辈子任何一类书也没有读完过一整本,甚至我的书里谈的是什么东西他也不知道。我开始收集植物标本的时候,他也跟着我出去收集,但是他对于这种消遣并不爱好,一路上他没有一句话对我说,我也没有一句话对他说。他甚至有勇气在古穆安地方的一个小酒店里跟我对坐三整天,我还以为让他觉得无聊并且使他感到他是多么使我厌烦就会促使他离开小店的,而这一切竟始终不能挫败他那令人难以置信的恒心,我也未能猜透他那恒心是从哪里来的。

    所有这些来往关系都是被迫开始和被迫维持下去的。在这些关系之中,我不应该漏掉那唯一曾使我感到舒畅并真正关切的一个:那是我跟一个匈牙利青年的关系。这个匈牙利青年来到讷沙泰尔住下了,又从讷沙泰尔住到莫蒂埃来,这是在我定居莫蒂埃几个月之后的事。当地人称他为索特恩男爵,他就是以这个名字被从苏黎世介绍来的。他身材高大,仪表堂堂,面目可亲,待人接物恳切和蔼。他逢人便说,并且也使我理解到,他是完全因为我才到讷沙泰尔来的,目的在和我交游,好趁年青时修养品德。我觉得他的容貌、风度和举止,都和他所说的话相符,象这样一个青年,我看不出一点不可爱的地方,又怀着这样可敬的动机来找我,我若闭门不纳,当然会感到有愧于最大的天职了。我向人交心,根本不晓得交到一半就算了事。所以不久他就得到了我的全部友谊和信任,我们彼此难舍难分,我每次徒步旅行,他都跟在一起,他也爱上了徒步旅行。我把他带到元帅勋爵家去,元帅也对他百般抚爱。他还不能用法语表达,所以跟我说话,给我写信,都只用拉丁文,我则用法文回答他。尽管混合使用这两种语言,我们两人的交谈依然进行得十分流畅,十分生动。他跟我谈起他的家庭、他的事业、他的遭遇,又谈到维也纳的宫廷,似乎很熟悉那里的内幕。总之,在我们处得极其亲密的那将近两年之中,我只觉得他性情温和,经得起一切考验,操行不但端正,而且高雅,浑身上下都十分整洁,一切谈吐都极其彬彬有礼,总之,他有世家子的一切特征,使我觉得他太可钦佩了,不能不十分喜欢他。

    在我们过往正密的时候,狄维尔诺瓦从日内瓦写信给我,叫我提防那个住在我身边的匈牙利青年,说有人告诉他,那是法国政府派来监视我的一个密探。这个警告可能使我不安,特别因为在我住的这个地方,大家都常常警告我,叫我小心注意,说有人在窥伺我,在设法把我诱到法国境内,好在那里对我下手。

    为着一下子就叫那班无聊的警告专家闭口无言,我就向索特恩建议,到蓬达里埃去作一次徒步旅行,先不向他作任何解释。一到蓬达里埃,我就把狄维尔诺瓦的信给他看,然后热烈地拥抱他,对他说:“索特恩不需要我证明我对他的信任,但是社会大众需要我证明我是善于知人的。”这一拥抱真是甜美,这也是那班迫害者所绝对领略不到而又不能从被压迫者手里夺去的那种精神享受之一。

    我永远不信索特恩是个密探,也不信他会出卖我,可是他却欺骗了我。当我推心置腹地向他倾诉的时候,他竟有勇气经常把他的心关得紧紧的,用种种谎言来蒙蔽我。他给我胡诌了一个故事,使我相信他不能不回国。我劝他赶忙动身,他就动身了,当我以为他已经到了匈牙利的时候,却听说他在斯特拉斯堡。他到斯特拉斯堡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曾在那里给一个家庭搞出了纠纷,丈夫知道我和他常见面,便写信给我,我也不遗余力地劝那个妻子重归妇道,劝索特恩行为要端庄。当我以为这一男一女已经完全撒手的时候,他们俩却又跑到一块了,而做丈夫的竟又那么殷勤,把那个青年人再请到他家里住下;这样一来,我就无话可说了。我发现那个所谓男爵是用一大堆谎言骗了我。他根本不叫索特恩,而叫索特斯海姆。男爵那个头衔,是人们在端士称呼他的,我不能怪他冒用,因为他从来没有以男爵自称,但是我并不怀疑他是个真正的小贵族,元帅勋爵是很识人的,又到过匈牙利,他一直认为他是贵族,把他当贵族看待。

    他刚一离开,他在莫蒂埃经常去用餐的那个小客栈的女仆就宣称怀孕了,说是他搞出来的。那女仆是个邋遢货,而索特恩在全区,由于行为笃实和操守端正,受到普遍的重视和尊敬,同时他又特别讲究清洁,所以这种无耻谰言叫大家听了都起反感。当地的那些最可爱的女人曾极力挑逗他都没有成功的,这时都气极了,我也愤慨得不得了。我尽力叫那个不要脸的女人不要再嚷了,说我愿意负担她的一切费用,并且为索特斯海姆作保。我写信告诉他,我深信她那个肚子不但不是他搞出来的,而且根本就是假装的,都是他的仇人和我的仇人搞出来的鬼把戏。我要他回到这个地方来,当面折辱那个女光棍,叫那班唆使她造谣的人哑口无言。而他的回信竟是那么软弱,使我大吃一惊;他还写信请那个邋遢货的教区牧师设法把事情压下去。我一看这种情形,也就不再过问了,心里总觉奇怪,这么放荡的一个人,居然能如此自制,竟能以其矜持的态度,在与我最亲密的关系中把我欺蒙过去。

    索特斯海姆又从斯特拉斯堡到巴黎去找机会,结果找到的只是穷困。他写信给我,痛悔前非,我回想到我们旧日的友情,内心为之感动,就寄了几个钱给他。第二年,我路过巴黎的时候,又见到了他,他差不多还是同样的穷困,但是已经成了拉利奥先生的至交了,我也无法知道他们是怎样结识的,也不知道是旧交还是新识,两年后,索特斯海姆又回到斯特拉斯堡,从那里还写信给我,后来他就死在那里。以上就是我们两人关系的简史和我所知道的他的那些奇遇;但是我一面怜惜这个不幸青年的命运,一面却仍然相信他是个世家子弟,一切放荡行为都是他所处的环境造成的后果。

    这些就是我在莫蒂埃交游与结识的人物。这样的交游与结识得有多少才能补偿我在这个时期所遭到的惨痛损失啊!

    第一个损失是卢森堡先生的死。他是被医生长期折磨之后,成了他们的牺牲品的。他患的是痛风,而医生们绝不承认,硬当作一种他们认为能医得好的病来治。

    关于这件事,如果我们应该相信元帅夫人的亲信拉·罗什给我写来的报告,我们的确应该根据这个既惨痛而又难忘的例子来为大人物的苦难哀叹。

    这位仁慈的贵人的丧亡特别使我伤心,因为他是我在法国唯一的真正的朋友;他的性格是那么温和,竟使我完全忘了他的官高位显,而把他当作与我平等的人去依恋。我们的关系并没有因我的逃亡而终止,他还和从前一样,继续给我写信。不过我又似乎看出,我们的别离,或者我的不幸,降低了他的眷恋之情。一个廷臣明知道某人已在各国君主面前失宠而仍然对他保持同样的感情,确实是很困难的。而且,据我判断,卢森堡夫人对他的影响很大,绝不曾有利于我,她趁我远在异国就损害了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至于她自己,虽然也曾有过一些做作出来的并且越来越稀少的友爱姿态,却一天比一天更不隐讳她在对我的情感上所发生的变化。她给我往瑞士写过四五封信,都是断断续续的,后来就音讯杳然了。也是我当时先入之见太深、太信任、太盲目,才看不出她的心对我已经不只是冷淡而已。

    迪舍纳的合伙人、书商居伊在我之后常到卢森堡公馆去,他写信告诉我说,我的名字是载在元帅先生的遗嘱上的。这当然是十分自然、十分可信的事,所以我就毫不怀疑。这个消息使我在心里琢磨,我对这笔遗赠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态度。经过全面权衡之后,我决定不管是什么遗赠都予以接受。我的这一决定是出于对一个正直的人的尊敬,因为象他那样地位的人,一般是不会有什么友谊的,而他居然能以真实的友谊待我。后来我没再听说这笔或真或假的遗赠,我便免除了这个接受遗产的义务。说真的,我如果利用我曾爱过的人的死亡而获得若干便宜,这就损害了我的一个最大的道德信条,我会因此而感到难过的。在我们的朋友缪沙尔卧病时期,勒涅普曾向我建议,趁他对我们的照料感激在心的时候,委婉地促使他采取若干于我们有利的措施。“啊!亲爱的勒涅普,”我对他说,“不要拿利益观念来玷污我们对这位垂死的朋友应尽的伤心而又神圣的义务吧。我希望我永远不载入任何人的遗嘱,起码永远不载入任何朋友的遗嘱。”也就是差不多在这个时候,元帅勋爵跟我谈到他的遗嘱,说他有意在遗嘱里对我有所遗赠,我给他的回答,我在第一部里已经说过了。

    我的第二个损失-使我更伤心、更觉得无法补偿的损失,就是那位最善良的女人、最慈爱的母亲的死亡,她已经不胜衰老、不胜残疾与穷苦之苦,终于离开了这人间苦海到那善人的天国去了,在那里,凡是尘世上所做的善事都有温馨的回忆作为永恒的善报的。温厚而慈悲的灵魂啊,你到菲内龙、贝尔奈、加狄拿那样的人物的身边去吧,你到那些虽然地位较低、却也和他们一样对真正的慈善敞开了心灵的人们的身边去吧,你去享受你的慈善的果实吧,并为你的被养育者准备下他希望能有一天在你身边占到的那个位置吧!你真算是不幸中之大幸啊,因为上天结束了你的不幸,同时也就免得你看到你的被养育者的这些不幸的惨象了。自从我到瑞士以后,就没有给她写过信,生怕把我先前那些灾难告诉了她,会使她为我伤心;但是我给孔济埃先生写了信,以便了解她的情况,也就是孔济埃先生告诉我说,她已经停止救助受苦的人们而自己也不再受苦了。我自己不久也不再受苦了;但是,如果我不能相信我死后会在那另一个世界里看到她,我这微弱的想象力也就无法相信我所期待于另一世界的那种完美的幸福了。

    我的第三个、也是最后的一个损失——最后一个,因为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任何一个朋友可以失去了——就是元帅勋爵。他没有去世;但是他倦于为忘恩负义的人们服务,离开了讷沙泰尔,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他还健在,我希望他活得比我久;他还健在,并且,亏了他,我在尘世上的依恋之情才没有完全断绝。尘世上究竟还剩下一个人配享有我的友谊;因为,友谊的真正价值在人们所感到的友谊之中比在人们所唤起的友谊之中体现得更多。但是我已经失掉他的友谊所给予我的那些甜美滋味了,从此我只能把他放在我仍然爱慕却又不再有任何关系的那种人之列了。他那时正要到英国去接受国王的赦免,并收回他过去被没收的财产。我们分别时并不是没有订好重逢的计划,这些计划,对于他和对于我,都差不多是一样甜蜜的。他准备在阿伯丁附近他那座吉斯府里定居下去,我将来也要到那里去看他;但是这个计划,对我来说是太称心如意了,不可能得以实现。他后来并没有留在苏格兰。普鲁士国王的恳切要求又把他召回到柏林。一会儿人们就会看到,我是怎样未能到柏林去和他相会的。

    他在动身前就预料到人们开始煽动起来反对我的那场风暴,所以他主动派人送给我一份入籍证书,这似乎是一种很可靠的防止别人把我驱逐出境的措施。特拉维尔谷地的古维教会又效法总督的榜样,给了我一份入会证,和入籍证书一样,也是免费的。这样,我在各方面都成了本国公民,可以免受任何合法的驱逐,就是君主也无此权力了。但是,对于一向最尊重法律的人,要想加以迫害,从来就是不经合法途径的。

    我相信我不能把马布利神父之死算作我这时期所受到的损失之一。我在他的哥哥家住过,所以和他有过若干交往,但是从来就不怎样亲密。我还有若干理由可以相信,自从我获得比他更大的名声之后,他对我的感情就变质了。但是只是在《山中来信》出版的时候,我才第一次看到他对我的恶意的表现。人们在日内瓦传诵着一封致萨拉丹夫人的信,据说是他写的,他在这封信里把我这部作品说成是蛊惑人心的政客煽动叛乱的叫嚣。我对马布利神父的敬重和对他的学问的钦佩,不容许我有一时一刻相信这种荒谬绝伦的信是他写的。于是,我的坦率的性格叫我怎样做,我就怎样做了。我把那封信抄了一份寄给他,告诉他说,人家都说是他写的。他却不给我任何答复。这个沉默使我诧异了;但是,请大家想想,当舍农索夫人写信告诉我说,那封信确实是神父写的,并且说,我的信曾使他十分尴尬,我又该诧异到何等程度啊!因为,退一步来说,即使他说得有理,但他那种既没有人强制又没有必要、唯一目的就是要把他一向对之表示好感而又从未辜负过他的人,在其灾难最深重的关头一棍子打死,而且还干得那样兴高采烈,他又怎样解释呢?不久之后,《弗基昂谈话集》出版了,这部书完全是用我的作品肆无忌惮、寡廉鲜耻地拼凑起来的。我读着这本书,就感觉到作者对我是下定决心的了,从此我不能有比他更险恶的敌人了。我相信,他既不能原谅我写出了他力所不能及的《社会契约论》,也不能原谅我写出了《永久和平》,就希望我从事圣皮埃尔神父作品的摘录工作,免得有那么大的成就。

    我越往下写,就越难保持事件的顺序,越难前后衔接了。我在余生中所受到的纷扰不让我有时间在我的脑子里把那许多事件排列起来。这些事件为数太多、太错综复杂、太令人不快,不可能叙述得有条不紊。它们留给我的唯一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掩盖事件原因的那种可怖的神秘和事件本身把我逼到的这种可悲的境地。我的叙述从此只能胡乱进行下去,脑子里想起什么就写什么。我还记得,就在我谈的这个时期,我正忙于写我的《忏悔录》,又轻率地把这件工作对什么人都说了,万没想到谁会有兴趣、有愿望、有力量对我这件工作横施障碍。即使我相信会有这种事的话,我也是不能做得更谨慎些的,因为我生来就不可能对我所感到和所想到的一切,丝毫有所隐讳。据我判断,这件工作一被别人知道,就促使人们掀起一场风暴,要把我赶出瑞士,把我交到一些能阻止我做这件工作的人们的手里。

    我还有一个计划,也是那些怕我做前一项工作的人所同样仇视的,就是编印我的全集。我觉得这项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为的是要在用我的名字出版的那许多书籍之中,确认一下哪些真正是我的作品,使社会大众能把这些作品从我的敌人为破坏我的名誉、贬损我的价值而搞出来的那些伪作中区别出来。除此而外,编印全集也是为我保证面包的一个既简单而又正当的方法;而且这也是唯一的方法,因为我已经放弃写作,我的回忆录又不能在生前出版,用别的任何方式也挣不到一文钱,而开支又始终未减,我最后几部书的收入一花完,生活来源就要枯竭。这一理由曾迫使我把《音乐辞典》拿了出去;而它当时还不够完整呢。这部书使我得到一百个路易的现款和一百个埃居的年金。但是,一个人一年要花六十多个路易,这一百个路易当然很快就会花光的;而那一百个埃居的年金,对于一个被乞儿穷鬼象麻雀一般扑上来的人说来,简直就等于零了。

    这时来了一伙讷沙泰尔的商人,要承揽印刷我的全集;又有里昂的一个印刷商或书商,叫作雷基亚先生的,不知怎么也跑来了,钻到那伙商人中间主持全集的工作。合同是在合理的基础上订的,同时也很满足我的要求。我的作品,已印和未印的一起算,够出四开版六卷;此外,我还负责照管编印。为此,他们应该给我一笔一万六千法国利物儿的年金和一次付清的一千埃居的赠款。

    合同订好了,但还没有签字;这时《山中来信》出版了。那一声对准这万恶的作品和它那罪在不赦的作者而发的骇人的爆炸,可真吓坏了那伙书商,全集的编印也就随之烟消云散了。我倒很想把这部作品的效果与《论法国音乐的信》相比,只不过那封论音乐的信,在使我招大恨、冒大险的同时,还给我至少带来钦佩和尊敬。而在《山中来信》出版之后,在日内瓦和凡尔赛,人们似乎十分诧异,怎么还会让我这样一个怪物活在人间。小议会在法国代办煽动下,在检察长指使下,针对我的作品发表了一个宣言,以最恶毒的字眼宣称我这个作品不但得由刽子手拿去烧毁,还带着一种近乎滑稽的语调说,人们连答复、乃至提到这部作品时都感到自己丢脸。我倒很想把这篇妙文在这里转录出来,只可惜手头没有,而且连一个字也记不得了。我热烈盼望我的读者中能有人激于追求真理与正义的热忱,愿意把《山中来信》从头到尾再读—遍;我敢说,他在人们横施于作者的那些痛心的、残酷的侮辱之后,一定会感到弥漫在这部书里的那种斯多噶派的克制工夫的。但是,他们既不能回答辱骂——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辱骂,又不能驳斥论点——因为我那些论点都是无可辩驳的,所以他们就决计做出万分恼怒的样子,不愿有所回答;有一点倒也是真的,如果他们把无法驳倒的论据当作辱骂之词,他们也可以认为是遭到强烈的辱骂了。

    那些国民代表们不但没有对这个丑恶的宣言提出任何申诉,反而循着宣言给他们指出的路子去走;他们不但没有把《山中来信》举起来作为胜利的标帜,反而躲了起来,把它当作自己的盾牌。他们竟那么怯懦,对这部为保卫他们并应他们的请求而写出来的作品,既不表示任何敬意,又不说一句公道话,既不引用,又不提及,虽然他们暗中从这部作品里汲取了他们的全部论据,虽然他们准确地遵循的这部作品结尾的那个忠告是他们的安全与胜利的唯一原因。他们要求我尽的这个职责,我把它尽了;我曾为祖国、为他们的事业服务到底。我请他们在他们的争执中把我的问题撇开,只为他们自己着想。他们就真照我的话去做了,而我之所以插手管他们的事情,完全是为着不断地敦促他们去求得和平解决,因为我毫不怀疑,如果他们固执下去的话,他们一定会被法国完全打垮的。后一种情况之所以没有发生,其中的道理我是懂得的,但是在这里不说出来了。

    《山中来信》发表后,在讷沙泰尔最初引起的反响是微不足道的。我送了一本给蒙莫朗先生,他客客气气地接受了,读了,并没有提出什么意见。当时他也和我一样生着病,病愈之后很友好地来看我,什么也没有对我说。然而,风潮开始了,我那本书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给焚毁了。骚乱的中心不久就从日内瓦、从伯尔尼、也许还从凡尔赛移到讷沙泰尔来了,特别是移到特拉维尔谷地来了。在特拉维尔,甚至在宗教界还没有任何明显的行动之前,人家就开始用隐秘的手段煽动民众了。我敢说,我是应该受这个地方的民众爱戴的,就和我在所有住过的地方都受人爱戴一样,因为我大把地掏钱布施,不让我周围有一个赤贫的人得不到救济,我对任何人都不拒绝我力所能及而又合乎正义的援助,我跟所有的人都处得很融洽,同时我尽可能避免任何足以引起忌妒的特殊照顾。而这一切并没有阻止那些无知小民不知道在谁的秘密策动之下逐渐对我愤激起来,直至发展到疯狂的程度。他们在大白天就公开对我进行侮辱,不但在乡间、在路上,甚至在大街上也是如此。那些得到我的好处最多的人偏偏也最激烈,就是我还在继续接济的人,他们不好意思亲自出面,就暗中煽动别人,好象要用这种办法来洗雪他们向我感恩的耻辱。蒙莫朗装着什么都看不见,暂时还不露面;但是,当某次圣餐礼快到的时候,他到我家里来了,劝我不要去领圣餐,并向我保证说,他并不恨我,他是决不会扰乱我的。我觉得他这番客套话很离奇,他还给我提起布弗莱夫人的那封信,我就不明白,我领不领圣餐究竟跟谁有那么重要的关系。由于我认为,如果在这件事情上让步,就是一个怯懦的行为,而且我不愿意为民众提供这个新的借口,让他们叫嚷我不信宗教,所以我干脆拒绝了牧师的劝告;他不高兴地回去了,暗示说,我将后悔莫及。

    他不能一人作主就拒绝我去领圣餐,得由以前接受我领圣餐的那个教务会议作主才成,只要教务会议没有说话,我就可以放心大胆前去,不怕遭到拒绝。宗教界交给蒙莫朗一个任务,要他传唤我到教务会议席上去交代信仰,如果我拒绝,就开除出教。这种开除出教的事也只能由教务会议办理,并且要经多数通过才成。但是以老教友名义组成这个会议的那些乡民是以牧师为主席的,大家都可以理解,他们是受牧师操纵的,当然不会跟他持不同的意见,特别是在神学问题上,他们懂得的比他更少。因此,我被传唤了,我决定去出席。

    如果我善于词令,如果我的笔是在嘴里的话,这将是多么好的一个机会,对我又将是多么大的一个胜利啊!我会以多么优势的力量,多么轻而易举地在他那六个乡民中间把那个可怜的牧师击败啊!统治欲使新教的牧师们完全忘记了宗教改革的原则,为了提醒他们这些原则,迫使他们哑口无言,我只要把《山中来信》的头几封信作一番解释就成了,而他们竟还那么愚蠢,居然根据这几封信来攻击我呢!我的文章是现成的,我只要稍加发挥就能叫那家伙无地自容。我是不会傻到采取守势的地步的,我很容易采取攻势,还要他们丝毫觉察不到,或者无法预防。宗教界的那些末流教士既无知而又轻率。是他们自己把我置于我能取得的最有利的地位,我随随便便就可以把他们压倒。然而,可惜!要能说话才成呀,并且还要能即席发言。一遇必要,就能登时想出主意,找到合适的语句,找到恰当的字眼,始终清醒,经常镇静,永远一点也不慌乱才成!我痛感自己没有随机应变的能力,我对我自己还能抱什么希望呢?当年我在日内瓦,在一个完全袒护我。已经决定同意一切的会议面前,还被弄得哑口无言,丢尽了脸。这次情况就完全相反了:我碰到了一个捣蛋鬼,他以狡诈代替学识,他会给我布下一百个圈套而我连一个也看不出来,他是决计不惜任何代价要抓我的错儿。我越考虑这种形势。就越觉得危险太大,因为我感到不可能应付好,所以就想出另一个不得已的办法。我预先拟了一篇演说词,到教务会议席上去宣读,根本否认它的处理权,以免除我回答的义务。这事是很容易办的:我就把这篇演说词写好,满腔热忱地把它读熟。戴莱丝听到我咿咿哑哑的,不断重复那同样的几句话,想把它们塞到我的脑子里来,便取笑我。我希望最后能把我的演说词背出来;我知道领主作为国王的官员,一定会参加教务会议的;又知道不管蒙莫朗怎样耍手段,请吃酒,大部分老教友都还对我抱有好感;而且,我又有道理,又有真理,又有正义,又有国王的保护,又有邦议会的权威,又有与这种宗教裁判制度的建立有利害关系的善良爱国者的愿望做我的后盾——一切都在配合起来鼓舞着我。

    到期的前夕,我把我的演说词全记住了,背得一字不差。整整一夜,我都在脑子里默诵。可是到了早晨,我又背不出来了,每背一个字我都要迟疑一下,我以为我已经是在那个大名鼎鼎的会议席上了,我慌张,说话吞吞吐吐,而且头也昏了;最后,差不多就在要去的时候,我的勇气完全消失了。我就在家里待了下来,决定给教务会议写封信,仓卒提出些不去的理由,我的借口是身体不适——在我当时的健康情况下,我的身体的确也是难以让我在那次会上支持到底的。

    牧师接到我的信,颇感为难,便把这事推迟到下次会议。在这期间,他自己和他的爪牙百般活动,想诱惑老教友中间的那班宁愿凭自己的良心而不愿照他的心意办事、因而不愿照奉教界和他的意志提出主张的人们。不管他从酒肉招待中得出的论调对那班人多么有力量,除了那两三个已经投靠他为虎作伥的以外,他没有能买通其余任何一个老教友。那位国王的官员和皮利上校——上校在这件事里极表热诚——把其他的老教友都掌握住了,使他们无亏职责;当那蒙莫期要进行表决开除我的时候,教务会议便以多数票干脆拒绝了他。于是,他就只有采取那破釜沉舟的办法,煽动愚民了。他跟他的同事和另外一些人公开活动起来,并且做得那么成功,以至尽管国王曾多次颁发严厉的诏书,尽管邦议会曾三令五申,我还是不能不离开那个地方,以免那位国王的官员为保卫我而自己遭到暗杀的危险。

    关于这桩公案,我的印象太模糊了,想起了几点,也理不出一个头绪,连缀不起来,只能照它们浮现到我的脑际那样,零散地、孤立地记载下来。我还记得我跟宗教界举行过一次谈判,蒙莫朗是谈判的中间人。他诡称人们是怕我以写作来搅乱地方的安宁,怕别人会怪这个地方不该让我自由自在地乱写。他暗示我说,如果我答应放下笔杆,既往也就不咎了。我本来对自己已经许下这个愿了,所以毫不迟疑地对宗教界也许下这个愿,不过有个条件,只以不写宗教问题为限。他要求作些改动,并要我立下字据,一式两份。我的条件后来被宗教界拒绝了,我就索回我的字据:他只还了我一份,借口搞丢了,把另一份扣了下来。在这以后,民众在牧师们公开煽动下,蔑视国王的诏书和邦议会的命令,简直无法无天了。在宣教的讲坛上,我被宣布为反基督的人;在乡间,我被当作狼精驱赶。我的阿美尼亚服装,对于无知小民,成了一种便于辨识的标志,我痛心地感到不方便极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换掉这种服装又似乎太示弱了。所以我不能下决心改装,仍旧穿着我的长外套,戴着我的皮圆帽,安安静静地在当地散步,四周都是流氓的叱骂,有时还有小石头掷来。有好几次我从人家屋前走过,只听里面有人说:“把我的枪拿来,让我给他一枪。”这时我并未因此就走得快些,而他们却更加怒不可遏了。不过他们始终限于恫吓而已,至少枪是不敢打的。

    在这场骚乱中,仍然有两件很令我感到愉快的事。第一件是借元帅勋爵的关系,我能受到值得感激的对待:讷沙泰尔所有正直的人都为我所受到的虐待和针对我的那些鬼祟活动而愤愤不平,他们非常憎恨那些牧师,清楚地感觉到他们是受了别人的指使,只做了一些暗中操纵他们的人的爪牙,生怕我这事会造成一个恶劣的先例,导致真正宗教裁判所的成立。地方官员们,特别是继狄维尔诺瓦先生之后任检察长的默龙先生,都尽了一切努力来保护我。皮利上校虽然只是个平民,却尽力更多,收效更大。就是他,想方设法使老教友们恪守职责,使蒙莫朗在教务会议上碰了钉子。因为他有声望,所以他尽量利用这种声望去防止暴动,但是他只能用法律、正义和公理的权威来对付金钱与酒肉的势力。双方的力量不是对等的,所以在这一点上,蒙莫朗就战胜他了。然而,我对他的照顾和热心还是感激的,很想以德报德,用什么方式来报答他这笔情分。我知道他切盼得到一个邦议员的职位,但是在珀蒂皮埃尔牧师的案件里,宫廷认为他表现不好,他在国王和总督面前都失宠了。虽然如此,我还是冒险写信给元帅勋爵,为他关说,我甚至大着胆子提到了他所企求的那个职位。真太侥幸了,与任何人所预料的相反,这个职位差不多立刻就被国王批准了。命运就一直是这样,它一面把我捧得太高,一面又把我压得太低,这会儿又继续把我从一个极端推到另一个极端;一方面无知小民给我涂满了污泥,另一方面我还能使人当上了邦议员。

    我的另一件大快事就是韦尔德兰夫人和她的女儿来看我;她是带女儿到布尔朋矿泉疗养回来的,特意绕道来莫蒂埃,在我家里住了两三天。她对我的关切与照顾,终于把我对她的长期反感克服下去了;我的心被她的爱抚征服了,充分回报了她长期以来对我表示的友好。她这次来这里旅行很使我感动,特别是在我当时所处的环境里,我是极端需要友谊的安慰来支持我的勇气的。我生怕她为我从愚民方面所受到的侮辱而有所感触,很想不让她看到那种情景,免得她为我痛心,但是这是我办不到的,虽然在我们一起散步时,有她在场就能使那班横蛮无礼的人稍事收敛一些,可是她仍然能看出许多迹象,足以使她判断出平日的情形如何。甚至就在她住在我这里的时期,我夜间在住宅里受到了骚扰,她的侍女早晨发现我的窗台上落满了石块,都是人家在夜里扔上来的。一张笨重的石凳子,原来是在街上靠我的门边摆着,并且固定在底座上的,竟然被人卸下了,搬来靠到我的门上,如果不是有人发现,谁第一个开门出去,一定就会被石凳子砸死的。韦尔德兰夫人对所发生的事情全都知道,因为除了她自己看到的以外,她的一个心腹仆人在村子里交游广阔,跟什么人都接触,甚至还跟蒙莫期谈过话。然而她对我所遭到的一切似乎毫不介意,她跟我既不谈蒙莫朗,又不谈其他任何人,我有时跟她谈,她也很少答话。不过,她似乎深信我住到英国去比住在任何地方都好,所以她常向我谈起休谟先生——休谟当时在巴黎——说他对我很友好,极望能在英国为我效劳。现在是该谈一谈休谟先生的时候了。

    休谟先生在法国曾获得很大的声誉,特别是在百科全书派中间,因为他写了些论商业和政治的著述,最近又写了《斯图亚特家族史》,这是我通过普列伏神父的翻译读到的他的唯一作品。我没有读过他的其他作品,只能根据别人给我的介绍,认为休谟先生是把彻底的共和主义精神和英国人崇尚奢华的这种矛盾现象结合在一起的。又根据这个想法,我把他为查理一世写的那套辩护之词看作是持平精神的奇迹;我极钦佩他的道德,也极钦佩他的天才。休谟先生的好朋友布弗莱夫人早就劝我到英国去;结识这位罕见的人物,博得他的友谊这个愿望大大增强了我到英国去的念头。我到瑞士后,就收到他经这位夫人转来的一封信,对我极奉承之至,除对我的天才大加奖饰之外,又恳切地邀我到英国去,愿意运用他的一切影响,把他所有的朋友介绍给我,好使我在英国住得舒服些。在此地,休谟先生的同乡兼朋友——元帅勋爵对我说,我把休谟的一切优点都估计得完全不错,他甚至还告诉我一则关于休谟的文学轶事,这则轶事曾给他一个深刻的印象,同样也给了我一个深刻的印象。华莱士曾就古代人口问题写文章攻击休谟,他的作品付印的时候,他不在,休谟就负责替他看校样,并监督印行。这种行为正与我的意趣相投。我也是这样。有人曾写了一首歌来攻击我,我就替人家卖这首歌,六个苏一份。因此,当韦尔德兰夫人来跟我谈到休谟的时候,我是怀有种种对他有利的先入之见的;她绘声绘色地告诉我,休谟对我如何如何友好,如何如何切盼能在英国对我尽地主之谊——她就是这样说的。她极力劝我利用休谟先生的这一片热忱,写信给他。我因为生来对英国就没有什么好感,非到万不得已时不愿出此下策,所以不肯写信,也不肯应承;但是我让她自己作主,觉得怎样合适就怎样做,以便保持休谟先生的这番美意。由于她把关于这位大名人的一切都对我如此这般地说了,所以她离开莫蒂埃的时候已经使我深信,他是在我的朋友之列,而她更是在我的朋友之列了。

    她走后,蒙莫朗就加紧了他的暗中活动。而那些无知小民也就不知什么叫作节制了。我依然继续安安静静地在叱骂声中散步;对植物学的爱好是我在狄维尔诺瓦博士跟前开始染上的,为我的散步添上了一种新的兴趣,使我走遍各处,采集植物标本,对那些无聊的人的叫嚣毫不在意,而我这种镇静又只能更激起他们的狂怒。最使我痛心的一件事,就是看到我的许多朋友或者号称为朋友的人们的家属,竟也相当公开地加入了我的迫害者的行列,例如狄维尔诺瓦氏一门,我那伊萨贝尔的父兄,还有就是我的那位女友(我住在她家)的亲戚波瓦·德·拉·杜尔以及她的小姑子吉拉尔迭夫人。那个皮埃尔、波瓦简直是个白痴,是个傻瓜,做出事来又十分粗暴;为了避免生气,我只好拿他开一个玩笑,我用《小先知书》的文体,写了一本只有几页的小册子,题为《号称通天眼的山中皮埃尔梦呓录》,在这个小册子里,我诙谐地向当时被人用作主要借口来迫害我的那些奇迹开火。贝鲁把这篇稿子叫人在日内瓦印出来了。这篇文章在此地取得的成功很有限;因为哪怕是最聪明的讷沙泰尔人,也体会不了雅典式的风趣,体会不了幽默,只要玩笑开得稍微微妙一点,他们就领略不出了。

    我还写了另外一篇作品,写得比较用心些,手稿还存在我的文件中,我应该在这里谈一谈这篇作品的来由。

    在通缉令和迫害闹得最疯狂的时候,日内瓦人显得格外突出,死命地大叫大喊;在这些人当中,我的朋友凡尔纳以真正神学的豪情,偏偏选在这个时候来发表一些攻击我的信件,想证明我不是基督徒。那些信写得倒是神气十足,但是不怎么高明,虽然据说博物学家博内也曾插手其间。这位博内固然是唯物主义者,可是一谈到我,便仍然是褊狭的正教思想。当然,我是无意于答复这种作品的,但是既然有在《山中来信》里说几句话的机会,我就插进了一个揶揄备至的小注,把凡尔纳气得火冒三丈。他在日内瓦声嘶力竭地狂吼,据狄维尔诺瓦告诉我说,他已经气得六神无主了。不久之后就出现了一张无头帖子,似乎不是用墨水写的,而是用沸勒热腾河水写的。这张帖子说我把我的几个孩子都扔到大街上了,说我抱着一个随营娼妓到处跑,说我是以酒色伤身,害着杨梅大疮,以及其他诸如此类好听的话。我当然不难看出我的对头是谁。我读到这个谤书的时候,眼看一个一辈子没有跑过娼家的人,他的最大缺点始终是怯儒羞惭如处女,而现在竟被人家称为跑娼寮的能手;眼看人家说我害着杨梅大疮,而我不但终身没有得过这一类病,甚至内行人还说我的体质生来就不会得这种病的;这时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痛切地问一问,人世上的一切所谓名誉、声望究竟还能有多大的真正价值。经过仔细权衡之后,我觉得要驳倒这个谤书,最好莫过于把它拿到我住得最久的那个城市里去印刷出来,于是我就把它寄给了迪舍纳,叫他照原样印出,加上一个按语,我在这个按语里把凡尔纳先生的名字点了出来,另外还加上几则短注,说明事实真相。我还不以把帖子印出为满足,又把它拿给好几个人看了,其中有符腾堡邦的路易亲王先生——他一向对我很客气,当时同我互相通信。这位亲王、贝鲁以及其他一些人都似乎怀疑凡尔纳是这个谤书的作者,怪我把他点出来未免过于唐突。我经他们一说,良心不安起来,就写信给迪舍纳,叫他把这个印刷品取消。居伊写信告诉我说,已经取消了;我不知道他是否当真照办了;我发现他说谎次数太多了,这次多说一个谎也算不了什么奇迹;而且从那时起,我就被封锁在深沉的黑暗里,不可能透过黑暗去识破任何真象了。

    凡尔纳先生忍受了这个指控,态度非常温和;如果一个人真不该受到这样的指控,而在他发出那样的狂怒之后还能如此温和,那真是太令人惊讶了。他还给我写了两三封很有分寸的信,目的似乎是想从我的复信里探知我究竟掌握了多少底细,是否有反对他的证据。我回了他两封短信,内容冷酷、严峻,而措词则并不失礼,他对这两封信一点也没有生气。我收到他的第三封信时,看出他是想保持长期通信关系,我就不答复了,于是他求狄维尔诺瓦跟我解释。克拉美夫人写信给贝鲁说,她确有把握知道谤书不是凡尔纳写的。这一切都不能动摇我的信念;不过,我也可能弄错,如果真是我弄错了,我就该亲自向凡尔纳赔礼道歉,所以我请狄维尔诺瓦转告他说,如果他能把谤书的真正作者给我指出来,或者至少他能给我证明他不是谤书的作者,我一定向他赔礼道歉,保证叫他满意。我还更进了一步:因为我充分感觉到,如果归根结蒂,他的确是无辜的话,我是无权要求他作任何证明的;所以我又决计把我之所以深信是他的理由,写在一份相当长的备忘录里,请一个凡尔纳所不能拒绝的公断人来评判一下。人们是猜想不到我所选的那个公断人是谁的——他就是日内瓦议会。我在备忘录的末尾宣称,如果议会在审阅了备忘录,并作了它认为必要而又力所能及的调查之后,宣布凡尔纳先生不是谤书的作者,我便立刻真诚地不再相信他是谤书的作者,立刻跑去跪到他的脚前,向他请求宽恕,直到取得他的宽恕为止。我敢说,我追求公道的热忱、我的灵魂的正直与豪迈、我对人皆生而有之的那种对正义之爱的信心,从来也没有比在这份合理而又动人的备忘录里表现得更充分、更明显了,因为我在这份备忘录里毫不迟疑地把我那些最不容情的仇敌拿来做诬蔑者和我之间的公断人。我拿这备忘录读给贝鲁听,他主张取消,我就把它取消了。他劝我等候凡尔纳答应提出的证据,我就等候了,我今天还在等候着呢。他劝我在等候期间不要说话,我就不说话了,我将终身不再说话,让人家骂我把一个严重的、莫须有的、无证据的罪状栽到凡尔纳头上,但是我内心里现在仍旧跟确信我自身的存在一样,确信他是谤书的作者。我的备忘录现在还在贝鲁先生手里。万一有一天它得见天日,人们将可以在那里面看到我列举的那些理由,同时,我希望,人们也将可以从中认识让-雅克的灵魂,这是我的同时代人所一直不愿意认识的。

    现在该谈谈我的那场莫蒂埃之灾了,该谈谈我在特拉维尔谷地住了两年半之后,在以坚定不移的精神忍受了八个月最恶劣的待遇之后,怎样又离开了特拉维尔谷地了。这个不愉快的时期的详细情形,我无法清晰地回忆,但是这些情形,人们在贝鲁发表的那篇记事里都可以看到,我在下文还要谈到这篇记事。

    自从韦尔德兰夫人走后,骚乱更激烈了;尽管有国王的历次诏令,尽管邦议会三令五申,尽管本地领主和行政官员多次警告,民众却认真把我当作反基督的人看待。最后,他们看到叫嚣无效,似乎要动起手来了;在路上,石头已经开始在我的周围乱滚,不过扔得还算太远一点,砸不到我。最后,在莫蒂埃集市那一夜——集市期是九月初——我在住宅里受到攻击,所有住在宅里的人都有生命危险了。

    半夜,我听到哐啷一声,响声是在沿着屋后那道长廊里发出的。冰雹似的石头扔向面对长廊的门窗,哗啦啦地飞到长廊里来,原来睡在长廊里的那条狗开始还汪汪地叫,后来吓得不敢作声,躲到一个角落里,扒住板壁又咬又抓,拼命要逃出去。我听到声响就赶快起来,我正要出屋门到厨房里去,这时由一只有力的手扔来的一块石头,打破了窗户,穿过厨房,撞开我的房门,直落到我的床脚下来;如果我走快一秒钟,石头就打到我的肚子了。我判断那哐啷一声是有意引我出来的,扔的石头是要给我拦门一下。我一个箭步就到了厨房,只见戴莱丝也起来了,浑身哆嗦着向我奔来。我们俩赶紧靠着墙,避开窗户的方向,以免挨到石头,并且商量一下该怎样应付,因为出去呼援就正好让人家砸死。幸而我楼下住了一个老头,他的女仆听到声响就起来,奔去喊领主先生去了——领主先生跟我们住的是门对门。领主先生跳下床,忙披上睡衣,登时就带着警卫队跑来了,因为有集市,警卫队这一夜正在巡逻,当时近在咫尺。领主看到破坏的情况,直吓得面如土色,一见满廓都是石头,便叫道:“上帝啊!简直是个采石场了!”在查看下面的时候,发现一个小院子的门被冲开了,有人曾想从走廊上钻到屋子里来。大家研究为什么警卫队没有看到或阻止这场乱子的发生,结果发现,虽然那夜的巡逻任务已经轮到别的村子,莫蒂埃的警卫队却坚持由它巡逻。领主第二天就给邦议会打了报告,两天后,议会就下令给他,叫他对这个事件进行调查,悬赏检举肇事者,答应为检举人保守秘密,同时,在破案之前,用国王的公费,在我的房子外面和毗连我的房子的领主的房子外面设置卫兵。第二天,皮利上校、检察长默龙、领主马蒂内、税务官居约内、司库员狄维尔诺瓦和他的父亲,总之,地方上所有的头面人物都来看我了,并且一致敦促我避避风头,至少暂时离开一下我再也不能安全地、体面地住下去的这个教区。我甚至看出,那位领主被这群暴民的狂怒吓慌了,生怕他们迁怒到他的头上,很乐意看到我赶紧走开,以便解除他保护我的这个艰难的任务,并且自己也可以脱离这个教区——我走后他真的这样办了。因此我让步了,甚至心里还有些难过:因为民众的那种仇恨情绪真叫我痛心疾首,忍受不了。

    我的退路,可供选择的不止一个。韦尔德兰夫人回到巴黎以后,给我写过好几封信,谈到一位她称为爵士的华尔蒲尔先生,说这位华尔蒲尔先生对我十分热心,要在他的一份产业上给我提供一个去处。她把这个地方给我描写得极其引人入胜,怎样居住,怎样生活,都说得十分详细,足见华尔蒲尔爵士的这个计划是跟她精心商量过的。元帅勋爵则一直劝我到英格兰或苏格兰去,他也愿意在他的产业上给我提供一个去处;但是后来他又给我提供了另一个地方,在波茨坦,就在他身边,这对我说来,诱惑力更大了。他新近还向我转达国王跟他谈到我的一番话,这番话就是促我前去的一种邀请;萨克森-哥特公爵夫人竟认为我这次旅行已经是翘首可待的了,所以她写信给我,促我顺便去看看她,并且在她身边住上若干时候。但是我对瑞士又太留恋了,我舍不得离开瑞士,只要我还有可能在瑞士生活下去,我就要利用这个时机来执行我数月来就考虑着的一个计划,这个计划,为了免得打断我叙事的话头,我一直还没能谈到。

    这个计划就是住到圣·皮埃尔岛上去。圣·皮埃尔岛是伯尔尼医院的产业,在比埃纳湖中心。上年夏天我跟贝鲁一起徒步旅行时,曾游览过这个岛屿,当时它把我迷住了,所以从那时起,我就多次打算到那里去住家。最大的障碍就是这个岛归伯尔尼人所有,而伯尔尼人三年前曾把我驱逐出境,态度极其恶劣;再说,人家那么不客气地对待了我,我还要回到那里去住,不但我的自豪感受不了,还怕人家不让我在这个岛上有片刻安静,比在伊弗东时还厉害。我以前曾为这事请教过元帅勋爵,他也和我的想法一样,觉得伯尔尼邦人会乐于看到我囚居在这个岛上,乐于把我当作人质扣留在那里,作为我将来可能写的东西的担保;所以他托他的科隆比埃府的旧邻居斯图尔勒先生去就这一问题试探一下他们的态度。斯图尔勒先生找了该邦的领袖人物,根据他们的回答,向元帅勋爵保证说,伯尔尼人对他们自己过去的行为很感惭愧,很乐意看到我定居在圣·皮埃尔岛上,绝对不来骚扰我。我为了慎重起见,在冒险去住之前,又托夏耶上校再去打听一下,夏耶上校向我证实了那同样的说法。当住在岛上的医院出纳员获得他的上司让我住进该岛的允许之后,我就觉得,伯尔尼邦的最高当局和岛的所有者既然都默许了,我住到出纳员家里去是绝对不会有什么危险的;我说默许,因为我绝不能指望伯尔尼邦的首脑诸公会公开承认他们过去那样对待我是不公平的,不能指望他们会违反一切掌权者的那条最不可侵犯的原则。

    圣·皮埃尔岛在讷沙泰尔被称为土块岛,位于比埃纳湖中心,风围约半里约;但是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它提供了生活必需的一切主要产品。岛上有田地、草场、果园、树林、葡萄园,而这一切,由于多变的地形和起伏的丘陵,就形成了一个特别引人入胜的布局:岛上的各部分并不是一下子就和盘托出,使人一览无遗,而是互相掩映,使人觉得这个岛比实际要大。岛的西部是一片很高的平台地,面对着格勒莱斯和包纳维尔两镇。在这个平台地上,栽了很长一排树,中间留了一个“大沙龙”,葡萄收获季节,人们每星期天都从邻近的湖岸聚集到这里来跳舞、娱乐。岛上只有一所房子,但是很大,很方便,就是出纳员住的,坐落在一片低地上,风刮不到。

    从这个岛向南五六百步是另一个岛,这个岛小得多,既未耕种,又无住户,仿佛是从前由于风暴的袭击而从大岛分离出去的;在它那沙砾之中只生长些柳树和春蓼,但是那里却有个高墩,细草如茵,极可人意。湖是近乎规则的椭圆形,湖岸虽比不上日内瓦湖和讷沙泰尔湖那么富丽,却依然构成一片相当美丽的景色,特别是西岸,人烟十分稠密,山脚下一串葡萄园,有点象是在科特-罗蒂,不过出产的酒没有那么好就是了。在湖西,由南向北走去,有圣·让司法区、包纳维尔镇,还有比埃纳和位于湖的尽头的尼多,这些市镇中间还点缀着许多村庄,景色十分宜人。

    这就是我早就为自己布置下的那个去处,我决计在离开特拉维尔谷地时就到那里去安家。这一选择太符合我对平静的爱好和孤僻而又疏懒的性格了,所以我把它算作我所最衷心热爱的那种甜美梦想之一。我觉得住在这个岛上,就更与世人隔绝,更能避开他们的侮辱,更能被他们忘却,总之一句话,我就更能沉醉于闲散与沉思生活的甘美之中了。我恨不得在这个岛上将自己彻底禁闭,与世人不再有任何往来;当然,我也就采取了一切可能想象出来的措施,以摆脱与世人保持接触的必要。

    生活问题来了;在这个岛上,粮食既贵,运输又困难,生活费用很高,此外,住在岛上就要完全听从出纳员的支配。这个困难,由于贝鲁惠然跟我商订了一个安排,总算克服了,他代替了那批先承揽后又放弃印行我的全集的书商。我把出版全集的一切材料都交给他了,我自己担任整理和安排这些材料的工作。我还答应他,将来把我的回忆录也交给他,让他担任我的全部文稿的总保管人,不过明文规定一个条件,他只能在我死后加以利用,因为我一心要安安静静地了却余生,不愿再叫社会上想起我。根据这个安排,他负责给我的那笔终身年金就够我维持生活了。元帅勋爵收回了他的全部产业之后,要送我一笔一千二百法郎的年金,我只是把金额减掉一半之后才接受了。他要把年金的本金交给我,我婉辞了,因为存放困难,于是他就把这笔本金交给贝鲁,到现在还在贝鲁手里,贝鲁就按他和馈赠人商定的标准支付给我年金。这样,把我跟贝鲁订的合同、元帅勋爵的年金(其中三分之二是要在我死后支付给戴莱丝的)以及我应由迪舍纳手里支取的那三百法郎的年金都加在一起,我是很可以指望把生活过得象个样子的。即使在我死后,戴莱丝的生活也不成问题,因为把雷伊的年金和元帅的年金加在一起,我留给她七百法郎的年金了:总之,我就不必要怕她将来没有面包吃,也不必怕我自己没有面包吃了。然而,宿命却注定了荣誉是会逼我拒绝幸运和劳动送到我手边来的一切财源的,注定了我死时是要和在世时一样贫穷的。读者可以想一想,除非我甘心做一个最无耻的人,我是否能接受别人处心积虑要使我屈辱、断绝我其他一切生活来源、迫使我同意做丢脸的事的那种安排?他们怎能料到我在这二者不可兼得的时候所采取的选择呢?他们一直是拿他们自己的心来揣度我的心的。

    我在生活方面安了心,在其他任何方面也就无忧无虑了。虽然我把整个世界都让给我那些仇敌去为所欲为,我都在贯穿我的全部写作的那种高贵的激情中和我的思想原则的那种永恒的一贯中,为我的心灵留下了一个证据,这个证据完全符合发自我的天性的全部行为。我不需要别的辩护来驳倒我的那些诬蔑者,他们尽可以在我的名字下面描画出另一个人来,但是他们只能欺骗那些甘心受骗的人。我可以把我的一生拿给他们去进行彻头彻尾的批判,我确信,通过我的许多过失和软弱,通过我不能忍受任何羁绊的本性,人们总会发现一个正直而又善良的人,他无怨无艾,不忌不妒,勇于承认自己对不起别人的地方,更易于忘记别人对不起自己的地方,他只在缠绵温厚的感情中寻找他的全部幸福,对任何事都真诚到不谨慎的程度,真诚到最令人难以置信的忘我程度。

    我这就算是向我的时代、向我的同时代人告别了,我要一辈子禁锢在这个岛上而与世长辞;我的决心就是如此。过闲散生活的伟大计划,到那时为止,把上天赋予我的那点活动能力用尽了都没能实现,现在我打算就在这个岛上最后实行起来。这个岛就要成为我的巴比玛尼岛——那个可以酣眠的幸福之乡:这里还更进一步,这里可以无所事事。

    这个“更进一步”对于我完全够了,因为我一向不惋惜我不能酣眠:我能无所事事就成了。只要我无事可干,我宁愿醒着梦想而不愿睡着做梦。浪漫盘算的年龄过去了,荣华富贵的云烟曾使我头昏脑胀,并没有使我心旷神怡,剩下来的只有最后一个希望,希望能无拘无束地在永恒的闲散中过生活。这是天国里有福之人的生活,从此我要把它当作我的无上幸福而在人间享受。

    说到这里,责怪我有那么多矛盾的人们一定又要怪我自相矛盾了。我曾说,社交场中的闲逸使我感到社交场不可忍受,而现在我倒恣意干闲逸而追求孤独的生活了。然而,我就是这样的,如果其中有矛盾,那也是大自然的过错,而不是我的过错;实际上这里不仅没有矛盾,而且正因为如此,我才所以始终是我。社交场中的闲逸是令人厌恶的,因为它是被迫的;孤独生活中的闲逸是愉快的,因为它是自由的、出于自愿的。宾客满堂时,无所事事便使我苦不堪言,因为我是被迫无所事事的。我得呆在那里,钉在一张椅子上,或是直挺挺的象个哨兵那样站着,不动脚,不动手,不敢跑,也不敢跳,不敢唱,不敢叫,也不敢指手划脚,甚至连梦想也不敢。闲逸的极度无聊再加上受拘束的极度痛苦使我不得不注意听所有的傻话和所有的恭维,并不断绞尽脑汁,以免失掉机会,轮到我时也把我的哑谜、我的谎言插上去说说。而你们就把这个叫作闲逸!这是地道的苦役犯的劳动啊!

    我所爱的闲逸不是一个游手好闲者的闲逸,游手好闲者是抱着膀子呆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的,是脑子和四肢都无所作为的。我所爱的闲逸是儿童的闲逸,他不停地活动着,却又什么也不做;是胡思乱想者的闲逸,浮想联翩,而身子却在呆着。我爱忙些无所谓的小事,什么都做一做,却什么都不做完,我爱随兴之所至东奔西走,我爱时时改变计划。我爱盯住一个苍蝇看它的一切动作,我恨不得搬起一块岩石,看看底下到底有些什么东西,我爱满腔热忱地捡起一个十年才能完成的工作,而十分钟后又毫不惋惜地把它丢掉,总之,我爱整天东摸摸、西看看,既无次序,又不持续,一切都只凭一刹那的高兴。

    我心目中的植物学,开始成为我的癖好的植物学,正是一门闲人的学问,适于填满我的闲暇时间的全部空隙,既不让想象力有发狂的余地,也不让绝对无所事事的苦闷有产生的可能。在树林和田野里漫不经心地遛跶,无意识地在这里那里有时来一朵花,有时折一个枝,差不多遇到什么就嚼点什么,同样的东西观察个千百遍而永远怀着同样的兴趣,因为我总是看过什么马上就忘记掉的——这就足够使我历千万年而不会感到片刻的厌烦了。植物的构造不论怎样精细,不论怎样奇妙,不论怎样种类繁多,是不会吸引一个无知者的注视而使他产生兴趣的。在植物的组织上表现出来的那种恒常的类似与无穷的变化,只能使对植物界有若干知识的人为之叫绝。别人看到大自然这许多宝藏,只能产生一种愚昧的、单调的赞美,他们细看就什么也看不出来了,因为他们连该看些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又看不到整体,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晓得各种关系与组合之间的联系,而这种联系是以其万千神奇奥妙而使观察家感到无限惊奇的。由于我的记忆力不好,我经常处于这种神妙的状态:我掌握的必要的知识,使我对一切都能够感知。那个岛虽小,却分成种种不同的土壤,而我面前的草木也就有相当多的品种,够我终身研究和消遣了。我不愿在岛上漏掉一根草而不加以分析,我已经在准备用无数有趣的观察来辑成一部《皮埃尔岛植物志》了。

    我叫戴莱丝把我的书籍、衣物都带来了。我们就寄宿在岛上的出纳员家,他的妻子有几个妹妹住在尼多,她们轮流来看她,给戴莱丝做做伴。我在那里尝试着一种甜美的生活,恨不得在这种甜美的生活中度过我的一生,而我对这种生活所发生的兴趣又只有使我更深切地感觉到马上就要随之而来的那种生活的苦涩。

    我一向是热爱水的,一见到水就沉入那滋味无穷的遐想,虽然时常没有明确的目标。天气晴朗的时候,我一起床总是忘不了跑到平台上去呼吸早晨那清新而又有益健康的空气,极目眺望美丽的湖对岸的天际,湖岸和沿湖的山岭构成了一片赏心悦目的景色。我觉得对神的崇敬,没有比这种由静观神的业绩而激起的无言的赞美更恰当的了,这种赞美不是具体的行动所能表达出来的。我懂得为什么城市里的居民没有多少宗教信仰,他们见到的只是墙壁、街道和罪行;但是我就不懂得为什么农村里的人,特别是与外界隔绝的人,会能没有宗教信仰。他们目击着种种神奇,他们的灵魂怎么能不每天千百遍地悠然神往这些神奇的创造者呢?至于我,特别是在起床之后,被一夕无眠弄得疲惫不堪,但由于长期的习惯而能这样心醉神迷,是绝不需要有思索之劳的。可是要做到这一点,我的眼睛必须接触到大自然的那种动人的景象。呆在我的房间里,我就祷告得比较少,比较枯燥;但是一看到美丽的景色,我不知为什么就感到心弦颤动。我记得有本书上说,一个明哲的主教巡视他的教区,发现一个老太婆在祷告的时候只会说声“呵!”,他就对她说:“好大娘,你永远这样祷告吧,你的祷告比我们的都好。”这个最好的祷告也就是我的祷告。早餐后,我就皱紧眉头赶着写几封倒霉的信,热烈企盼着不再有信要写的那种幸福时刻的到来。我又在我的书籍和文稿的周围绕上一阵子,是为着打开包,整理整理,而不是为着读它们。这种整理工作,在我已经成了珀涅罗珀织的布了,它予我以消磨时间的快乐;然后,我厌烦了,就扔下这工作,把早晨剩下的那三四小时都用来研究植物学,特别是研究林内乌斯的系统,我对这个系统产生了一种难以摒弃的癖好,即使在感到它的空疏无谓之后,也是如此。这个伟大的观察家,据我看,是到现在为止唯———还有路德维希——以博物学家和哲学家的眼光看待植物学的;但是他在标本室和植物园里研究得太多,而在大自然中研究得却不够。我呢,我把整个岛当作一个植物园,需要进行观察或验证一个观察时,就跑到树林里或草地上去,我的胳臂底下夹着一本书,到了那儿就在要研究的那个植物旁边躺下,以便从从容容地就它长在地上的状态去考察。这个方法对我大有好处,使我能认识在未经人手培植或改变性质之前的处在自然状态的植物。有人说,路易十四的首席御医法贡能透彻认识御花园里的全部植物,并且都说得出名字来,但是一到乡间就显得那么无知,什么都不认识了。我正好和他相反,对大自然的作物倒略知一二,而对园丁栽培的作物就一无所知了。

    下午的时间,我将自己完全交付给我那闲散疏慵的性情,听随当时的冲动去活动,毫无规律。风平浪静的时候,我常常一离开餐桌就独自跳上一只小船,一直划到水中央;这是出纳员教会我用单桨划的。到我随水漂流的时刻,我就快乐得浑身打颤,我说不上也不明白我这样快乐是什么原因,也许那是暗自庆幸我就这样逃出了恶人们的魔掌吧。然后,我就一人在这湖上荡漾,有时也接近湖边,可是从来不上岸。我时常让我的船听凭风吹水推,自己则沉醉于无目的的遐想之中,这种遐想,尽管是难以捉摸,却并不因此而不甜美。有时我心头一阵发软,就叫将起来:“啊!大自然啊!我的母亲啊!我现在是在你单独的守护之下了,这里绝对没有什么好诈邪恶的人插在你我之间了。”就这样,我一直漂离陆地有半里约之遥,我恨不得这个湖是一个汪洋大海。然而,我的狗可不象我,它是不喜欢这样在水上长期停留的,为了迎合我那只可怜的狗,我通常总是有个游览的目的,那就是登上那个小岛,在那里遛跶一两小时,或者躺在土墩顶上的那片绿茵上面,饱享观赏湖内外风光的乐趣,考察和解剖我手边的各种植物,象是又一个鲁滨逊那样,在这个小岛上为自己建造一个幻想的幽居。我非常喜爱这个小山丘,每当我能把戴莱丝和出纳员的太太以及她的姊妹们带到这里来散步的时候,我是多么自豪地做她们的桨手和向导啊!我们郑重其事地运些兔子到这里来繁殖,这又是让-雅克的一个盛大节日。这一小群居民使我感到这个小岛更加有趣,从那时起,我就到那里去得更勤,乐趣更浓了,为的是研究那些居民发展的迹象。

    除了这些消遣之外,在一定的季节,我还有另外一种消遣,它使我回想起沙尔麦特的那段甜蜜的生活,那就是收获蔬菜和水果。戴莱丝和我都以能和出纳员的太太及其全家一起劳动为乐。我记得有次一个名叫基什贝尔格的伯尔尼人来看我,发现我跨坐在一棵大树上,腰带上系着一个大口袋,里面苹果已经装得那么满,我简直没法动弹了。我对这次相遇以及其他类似的几次相遇,并不感到难堪。我希望伯尔尼人亲眼看看我是怎样利用我的余假,不再打算扰乱我的安宁,让我在孤寂中太太平平地居住下去。我真是宁愿他们主动把我幽禁在这种孤寂的生活里,这比由我自己主动还要好得多,那样,我就会更加保险,不怕有人来扰乱我的休息了。

    这里又是我预先就料到读者不会相信的那种自白了,读者虽然在我整个的生活过程中已经不能不看到我千千万万的内心感受都与他们的毫不相同,却总是固执地要以己之心度我之心。更奇怪的是,他们既不肯承认我会有他们所没有的那一切好的或不好不坏的感情,他们却又经常准备把一些坏到根本不能在人心里产生的感情硬派到我的头上。他们觉得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我放到与大自然直接矛盾的地位,使我成为一种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怪物。他们想给我抹黑的时候,就觉得任何荒谬绝伦的话都是能使人相信的;他们一想到要说我好,就觉得任何不同凡响的事都是不可能的。

    但是,不管他们信不信,不管他们会怎么说,我仍然要继续忠实地暴露让-雅克·卢梭是个什么样的人,做了些什么事,想了些什么东西,对他的思想感情上的奇特之处,丝毫不加解释,绝对不予以辩护,也不去研究别人想的是否跟他一样。我太爱圣·皮埃尔岛了,在岛上居住实在太中我的意了,我把一切欲念都寄托在这个岛的范围以内,打定主意绝不再走出岛外。我对不得不到邻近地区去进行的拜访——去讷沙泰尔、比埃纳、伊弗东、尼多等地,一想起来就感到厌倦。我觉得在岛外度过一天,就等于我的幸福被扣除了一天,出了湖就是如鱼离水。而且,过去的经验已经使我胆寒了,随便一个什么好的事物,只要是能称我的心愿,我就得作很快要失掉它的思想准备。所以,想在岛上了此一生的那种热烈愿望,是和怕被迫迁出的那种畏惧完全不能分开的。我已经养成了习惯,天天晚上跑到沙滩上去坐,特别是在湖上有风浪的时候,我看着波涛在我的脚前化作泡沫,便感到一种奇特的乐趣。它使我觉得这正是人世的风波和我住所的宁静的象征,我有时想到这里便觉得心头发软,直感到眼泪夺眶而出。我怀着热爱享受着的这种安宁,只有唯恐失之的那种不安心情在搅乱它,但是这种不安的心情是那样强烈,竟至损害了它的甜美。我感到我的处境太没有保障,实在靠不住。“啊!”我心里想,“我多么愿意拿离开岛的自由去换取永远留在岛上的保证啊!这个自由我是连想都不愿意想的。我多么想被强制留在这里,而不是蒙恩和被容忍而居住在这里啊!仅只因为容忍而让我住在这里的人们是随时可以把我撵走的,我能希望那些迫害者看到我在这里很幸福就让我幸福下去吗?啊!人们只容许我生活在这里是不够的,我真想人们判决我住在这里,我真想被迫留在这里,以免又被迫迁出去。”我以艳羡的眼睛看着那幸运的米舍利·杜克莱,他安安静静地呆在阿尔贝的城堡里,只要他想得到幸福就能得到幸福。最后,由于我老是这样想,老是有令人不安的预感,觉得有新的风暴时时刻刻准备扑到我头上来,所以我竟至盼望,并且以一种非常热烈的心情盼望,他们干脆就把这个岛作为我服无期徒刑的监狱,而不只是宽容我在这个岛上居住。我可以发誓,如果只凭我自己作主就能叫人家判决我住在这里的话,我是会以最大的喜悦心情这样做的,因为我万分情愿被迫在这里度过我的余生,绝不愿有被驱逐出岛的危险。

    这种恐惧不久就成事实了。在我万想不到的时候,我收到尼多的法官先生一封信(圣·皮埃尔岛是属于他的司法区的);他以这封信向我下达了邦议会诸公的命令,要我搬出这个岛,并离开他们的辖境。我读着这封信简直以为是在做梦,没有比这样一个命令更不自然、更不合理、更出乎意料的了,因为,我原来对我的那些预感,一向只看作是一种惊弓之鸟的不安情绪,而不看作是具有若干根据的预见的。我曾采取种种步骤以得到管辖机关的默许,人们又让我那么安安静静地搬到岛上来安家,还有好几个伯尔尼邦的人以及法官自己都曾来访问过我,而且法官对我又殷勤备至、优礼有加,再加上季节又那么严酷,在这时候驱逐一个衰老有残疾的人出境,未免太惨无人道了。这一切使我和许许多多的人都相信,在这道命令里必然有些误会,完全是那些居心不良的人特意趁这葡萄正在收获、参议院正在休会的时期,给我突然来这一下打击。

    如果是依我一时气愤去行事的话,我一定当时就走了。但是走到哪里去呢?在这入冬之际,既无目标,又无准备,既无车伕,又无车辆,怎么办呢?除非把书籍、衣服、全部什物都一概扔掉,否则我就得有点时间,而命令里又没有说给不给时间的话。连绵的灾难已经开始消磨我的勇气了。我生平第一次感到我天生的那种豪迈之气在窘迫的压力下低下头来,我心里尽管愤愤不平,还是不能不卑躬屈节地请求一个期限。命令是由格拉芬列先生下达给我的,我就请求格拉芬列先生解释一下。他的信显示出他对这道命令是极不赞成的,他只是以万分歉仄的心情把它下达给我;我觉得,信里充满的那些痛心和钦仰的表示,仿佛都是在和蔼地敦促我敞开心跟他谈谈:我就这样做了。我甚至绝不怀疑,我这封信一定会使那班无义之人睁开眼睛,看到他们自己的野蛮,即使不收回这样一个残酷的成命,至少也会给我一个合理的期限的,也许还会给我一整个的冬天,好让我去准备退路,选择一个地点。

    我一面等候回信,一面就开始考虑我的处境,盘算我该采取什么决定。我到处都看到那么多的困难,忧愤又太伤我的心,此刻我的健康情况又很坏,所以我竟不由自主地灰心到了极点,而我灰心的结果就使我的脑子里剩下的一点智慧也丧失净尽了,没法子对这种可悲的处境作出一个尽可能好的安排。很明显,不论我到什么地方去避难,我都逃脱不了人们为驱逐我而采用的那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一种方式是用暗中活动的办法激起无知小民来反对我;另一种就是用公开强制的办法驱逐我而不说出任何理由。因此我无法指望得到任何一个安全的退路,除非是到我的力量和当时的季节都似乎不能容许我跑得那么远的地方去找。这一切又把我拉回到我方才那些念头上来了,所以我就大着胆子去希望,去建议,宁可让人把我管制起来,禁锢终身,也不要叫我在大地上不断流浪,一再把我逐出我所选定的那些避难的处所。我写出第一封信的两天之后,又写了第二封信给格拉芬列先生,请他为我向当政诸公提出这个建议。伯尔尼邦对我这两封信的答复,是以最明确、最严酷的措辞写成的一道命令,限我在二十四小时内离开岛屿和该共和国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领土,永远不得重来,否则定予严惩。

    这个时刻是十分可怕的。我曾感到比这更苦的焦虑,却没有遇到过比这更大的困难。但是,最使我痛心的还是被迫放弃那个我盼望能在岛上过冬的计划。现在正是时候,应该补缺一下这件命定的憾事了。这件事使我的灾难达到顶点,并且拖着一个不幸的民族跟我一同垮台——而这个民族的许多初生的美德本来已经预示它有一天会与斯巴达和罗马争光的。

    我以前在《社会契约论》里曾提到科西嘉人,认为他们是一个新兴的民族,是欧洲唯一不曾衰敝的民族,可以为之立法图治;我还说明,人们应该对这样一个民族抱有很大的希望,如果它能幸而找到一个资明的导师的话。我这部作品被几个科西嘉人读到了,他们对于我谈到他们时的那种赞扬的态度,深有所感。他们当时正致力于缔造他们的共和国,这就使他们的领袖们想到来征求我对于这一重要工作的意见。有位布塔弗哥先生,是出身于该地的望族之一,当时在法国的王家意大利团队任上尉,曾为这个问题写信给我,并且给我提供了好几种文件,都是我为了解该民族历史和当地情形向他索取的。保利先生也给我写过好几次信。虽然我感到这样一项工作超出我的能力之外,却仍然相信,将来掌握了为此而需要的一切材料之后,我就不能拒绝贡献出我的力量来共襄这个伟大的善举。我对他们两人的来信都是照这个意思去答复的,这种通信一直继续到我离开圣·皮埃尔岛的时候为止。

    正在这时候,我听说法国派兵到科西嘉岛去了,和热那亚人签订了一个条约。这个条约和这次派兵使我不安起来;当时我并没有想到我会跟这一切有任何关系,可是我已经觉得,为一个民族的立法建制而工作是需要绝对安静的,而在这个民族可能就要被征服的时候去致力于这种工作,当然是既不可能而又可笑的了。我对布塔弗哥先生并没有隐瞒我这种不安的想法,而他却劝我放心,向我保证说,如果那个条约里有损害他的民族的自由的规定,象他那样一个好公民是绝对不会继续在法国军队里服务的。事实上,他要为科西嘉人立法图治的那种热忱,以及他与保利先生保持的那种密切关系,都不容许我对他本人有任何怀疑的余地。当我听说,他常到凡尔赛和枫丹白露去,又跟舒瓦瑟尔先生有些联系,我就得不出其他的结论来,只有相信他对法兰西宫廷的真实意图确有把握,而他只让我去心领神会,不愿在信上公开说明。

    这一切总算使我部分地放心了。然而,我一点也不明白法国这次为什么派兵,想不出理由来证明法国兵派到那里是为了保障科西嘉人的自由,因为单是科西嘉人自己的力量就足够反抗热那亚人并进行自卫了。所以我还是不能完全安下心来,也不能在掌握确实的证据、知道那一切并不是人家在戏弄我之前,就当真插手去搞那个拟议中的立法工作。我倒极想跟布塔弗哥先生见一次面,这是真正弄清我所需要的情况的办法,他也使我感到会面是有希望的,所以我怀着非常焦躁的心情等待他。在他那方面,他是否真有前来和我相见的计划,不得而知,但是,即使他有这样的计划,我那些灾难一定也会阻止我利用他那个计划的。

    我越考虑这项拟议中的工作,越对手里的材料作深入的研究,就越感觉到,为之立法的那个民族,他们所居住的土地,以及法制应该与之适应的种种关系。都有就近研究的必要。我一天比一天更懂得,要想从远处获得指导我的一切必要的知识,那是不可能的。我把这个意见写信告诉布塔弗哥了,他也有同感。如果说我还没有真正下决心到科西嘉岛去,我却也很动了一番脑筋在考虑这次旅行的办法。我把这件事向达斯蒂埃先生谈了,他是应该了解这个岛上的情形的,因为他以前曾作为马耶布瓦先生的部下在那儿做过事。他极力劝我休作此想,我承认,他把科西嘉人和他们的乡土给我描写得那么可怕,使我原来想到他们中间去生活的念头冷了一大截。

    但是当在莫蒂埃受到的迫害使我想到离开瑞士的时候,这个念头又复活了,因为我希望最后能在那些岛国之民中间找到人家到处都不让我享有的那种安宁。不过有一件事使我对这次旅行感到胆怯,就是我将不得不过一种紧张的生活,而我对这种生活始终是不能适应而又极端憎恶的。我生来就是为着独自一人在闲暇中进行沉思默想,而不是为着在大庭广众中说话、行动和处理事务。大自然给了我第一种才能,就拒绝给我另一种才能。我感觉到,我将来一到科西嘉岛,尽管我不直接参加公务,还是不能不投入人民的热情活动之中,并常常跟领袖们开会、商讨问题。我此行的目的本身就要求我不是去寻求隐遁,而是到那个民族的怀抱中找我所需要的知识。很明显,我将再也不能支配我自己了,我既不由自主地卷进了我生来就不能适应的那种事务的游涡,就会在这漩涡中过一种与我的爱好完全相反的生活,而且我在漩涡中的表现将只能于我自己不利。我预料到,我的著作可能曾使科西嘉人觉得我有些能力,我一到那里就会使他们感到见面不如耳闻,因而我在科西嘉人心目中的声望就会降低,同时他们对我原有的信任就会丧失,这于我固然是损失,于他们也同样是损失,因为没有他们的信任,我就不可能把他们期待于我的工作做出成绩来。我确信,我这样越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既于他们无益,也使我自己不幸。

    好几年来,我被各式各样的狂风暴雨震撼着、冲击着,横遭迫害,到处奔波,弄得我疲惫不堪,我痛切地感到休息的必要,可是我那些野蛮的仇敌却偏以使我不得休息为乐事;我比任何时候都更渴望我一向就极端羡慕的那种可爱的清闲、那种身心的恬静,自从我从爱情与友谊的幻象中醒悟过来之后,我的心就一直把这种清闲恬静看作唯一的无上幸福。我怀着恐慌的心情瞻望我行将承担的那些任务和行将陷入的那种纷繁生活;目标的伟大、美妙和意义固然激发我的勇气,可是一想到我冒险犯难而不能获得成果,我的勇气就完全消失了。若论所耗的精力,我独自默想沉思二十年,也抵不上我在人事的纠缠中紧张生活六个月,而且还一准是劳而无功。

    我想起了一个在我看来是可以把一切都照顾到的权宜之计。我既然每逃到一个地方都被我那些暗中的迫害者的诡计阴谋钉住不放,既然现在我只看到一个科西嘉岛还能使我指望在老年得到他们在任何地方都不愿让我享有的那种安宁,那么,我就决计依照布塔弗哥的指示,当我一有可能的时候,就到那个岛上去。但是,为着能在那里生活得安静,我又决计至少要在表面上放弃那立法的工作,而只限于就地写科西嘉人的历史,作为对他们殷勤待客的一种报答。不过,如果我看出有成功的可能的话,我也不声不响地作些必要的调查,以便我对他们能有更大的用处。这样,我既不承担任何责任,又可以暗暗地、更自由自在地想出一个适合他们的方案,而且这不需要我放弃我那心爱的孤独生活,也不需要我勉强接受一种我既不能忍受、又无能力应付的生活方式。

    但是这次旅行,依我当时的处境,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用达斯蒂埃先生跟我所谈的科西嘉岛的那种情形,除了自己带去的东西之外,在那里连最简单的生活用品都会找不到的,内衣、外衣、锅盆瓢碗、纸张、书籍,什么都得随身携带。我要带我的女总督迁居到那里去,就得超过阿尔卑斯山,并且把整个一大套行李都拖在后面走上二百里约的长程,还得穿过好几个统治者的国境。并且,看全欧洲当时已经形成的那种风气,我当然还要预料到在我的灾难之后我到处都会碰到的障碍,会看到每个人都要幸灾乐祸地予我以新的打击,在我身上违犯一切国际法与人道的准则。象这样一次旅行的巨额耗费和种种疲劳、危险,也使我不得不预先就料到并且仔细衡量一下各种困难。以我这样的年龄,最后落得孤身一人,束手无策,举目无亲,托命于这个象达斯蒂埃先生所给我描绘的那样野蛮而剽悍的民族,这种前景,当然要使我在执行我的决定之前深思一番。我热烈盼望我和布塔弗哥的会晤,我等待晤谈的结果,以便把我的计划最后确定下来。

    正当我这样犹疑不定的时候,来了莫蒂埃的迫害,逼着我去逃难。我那时并没有为长途旅行作好准备,特别是到科西嘉岛去旅行。我是在等候布塔弗哥的消息时逃到了圣·皮埃尔岛,到入冬的时候,我又如上文所说,被驱逐出岛了。这时,阿尔卑斯山上盖满了雪,这种迁徙计划根本就不能实现。特别是限期又那么急促。说真的,象这样一道命令,其本身的荒唐就使它不可能执行:因为,要从这四面环水的孤僻之区的中心搬出去,从命令下达时起,只有二十四小时来准备,又要找船,又要找车来离开岛屿和整个国境,即使我长了翅膀,也是难以应命。我把这种情形写信告诉了尼多的法官先生,作为对他的来信的答复,接着我就赶紧离开了这个无义之邦。以上是说明我怎样迫不得已放弃了我那心爱的计划,怎样在灰心丧气的时候不能求得人家对我就地实行管制,就接受了元帅勋爵的邀请,决计到柏林去走一遭,让戴莱丝守着我的衣物、书籍在圣·皮埃尔岛上过冬,同时把我的文稿都交到贝鲁手里。我处理得那么快,第二天早晨就从岛上动身了,到比埃纳还没有过午。由于一个意外的插曲,我几乎在比埃纳就结束了我的旅行,这个插曲也是不应该略而不谈的。

    我奉命离并避难所的消息一传出去,邻近地区来拜访我的人便络绎而至,特别是伯尔尼邦人,他们以最可恨的虚情假意来恭维我、敷衍我,并向我保证,人家是利用放假的时期和参议院休会的时候草拟和下达了这道命令的,据他们说,二百人议会的成员对这个命令都感到愤慨。在这一大堆安慰者里面,有几个是从比埃纳市——比埃纳市是个小自由邦,圈在伯尔尼邦里——来的,其中有个青年人,名字叫韦尔得勒迈,他的家庭是第一流望族,在这个小城市里享有最大的威信。韦尔得勒迈代表该邦公民,恳切劝我到他们那里去选择避难处所,说他们热切盼望能在那里接待我,将以让我住在那里忘掉过去的种种迫害之苦为一种光荣和义务,又说我在他们那里不必害怕伯尔尼邦人的任何势力,说比埃纳是个自由市,不接受任何人的法令,全体公民都一致抱定决心,不听从任何于我不利的请求。

    韦尔得勒迈看他一个人不能打动我,便找了好几个人来帮腔;这些人,有的是比埃纳市和邻近地区的,也有的就是伯尔尼邦的,其中就有我已经提到过的那个基什贝尔格,他从我退居瑞士以来就一直要跟我攀交,而同时他的才能和思想也使我感到他这人很有意思。但是,比较更出乎我意料之外。同时也比较更有分量的,是法国大使馆秘书巴尔泰斯先生的敦劝,他跟韦尔得勒迈一起来看我,极力怂恿我接受韦尔得勒迈的邀请,他对我显示的那种热烈而好心的关切,真令我吃惊。我本来一点也不认识巴尔泰斯先生,然而,我看他说的话倒很热情恳切,觉得他是真心实意要说服我在比埃纳市住下来。他在我面前把这个城市和居民夸得冠冕堂皇,他表示他和他们相处得太亲密了,以至他好几次竟在我面前把他们称为他的恩主、他的父老。

    巴尔泰斯的这番交涉可把我原来的一切推测弄糊涂了。我一直怀疑舒瓦瑟尔先生是我在瑞士所遭到的那一切迫害的暗中主使人。驻日内瓦的法国代办的行径,驻索勒尔的法国大使的行径,只能肯定地证实我这种怀疑;我看得出。我在伯尔尼邦、日内瓦、讷沙泰尔所遭受到的一切,都是由法国在暗中施加影响,同时我不信我在法国除舒瓦瑟尔公爵一人外,还有什么有势力的仇人。那么,我对巴尔泰斯的拜访以及他对我的命运显出的那种好心的关切,又能作何感想呢?我历次的灾难都还没有磨灭我的心灵所自然具有的那种对人的信任,经验也还没有使我学会能在爱抚下随时看出陷阱。我怀着惊诧的心情寻思巴尔泰斯这种盛意的理由,我倒不那么傻,认为他办这个交涉是出于主动,我在他那番交涉中看出他有意张扬,乃至矫揉造作,这正说明他别有用心,我确实从来没有在这种小幕僚身上发现过我当年在类似的岗位上常使我的心灵沸腾起来的那种见义勇为的精神。

    我以前在卢森堡先生家里就多少有点认识波特维尔骑士,他也曾对我表示过若干美意。从他任大使以来,他还表示他依然记得我,甚至还邀我到索勒尔去看他。这个邀请,我虽然没有接受,却令我颇为感动,因为我不习惯于接受身居高位的人这样客气的对待。所以我猜想,波特维尔先生在有关日内瓦事件的问题上是不得不按照上级的指示行事的,然而他心里却同情我的不幸,所以他以特殊的照顾,为我布置下比埃纳市这个避难处所,好让我能安安静静地生活在他的庇萌之下。我很感谢这种照拂,但是并无意加以利用,我已经最后决定到柏林去旅行,所以我只热烈地盼着与元帅勋爵会晤时刻的到来,深信从此以后,我只有在他身边才能找到真正的安宁和持久的幸福。

    我从岛上动身的时候,基什贝尔格一直把我送到比埃纳。我在那里看到韦尔得勒迈和其他几个比埃纳人在迎接我下船。我们大家一起在小客栈里吃了午饭;我到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叫人去找辆轿车,想第二天一早就走。吃饭的时候,那些先生们又重申前请,要留我在他们那里住下,而且要求得那么热烈,又保证得那么动人,以至,尽管我已最后决定,我这颗向来就不会抗拒爱抚的心,到底还是让他们的爱抚给感动了。他们一看我已经动摇,便越发加倍努力,我终于被他们战胜了,同意在比埃纳留下,至少留到开春。

    韦尔得勒迈立刻忙着给我找房子,把一个丑陋的小房间在我面前吹得象个意外的新发现似的;这个小房间是在四层楼的后楼,对着一个院子,院子里供我赏目的是一个麂皮商人的一汪臭水。我的房东是个矮子,一脸贱相,相当狡猾,第二天我就听说,他是个荡子,又是个赌徒,在地方上名声很不好;他既无妻室,又无儿女,更无仆役。我凄凄凉凉地将自己关在那个孤寂的房间里,可以说是身在世界上风景最佳的地域,而住的却是不到几天就能闷死人的小屋。使我感触最深的是,尽管人家对我说当地居民怎样热心,要留我作客,我打街上过的时候,却在他们的态度中看不到一点对我客气的表示,在他们的眼光里也看不到一点亲切的神情。然而,我已经完全决定要在那里待下去了,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说、也看到而且还感觉到该市正酝酿着一场针对我的可怕的骚乱。有好几个献殷勤的人卖乖讨好地来通知我说,明天就要以尽可能最严酷的方式给我下达一道命令,限我立刻离开国境,也就是说离开市境。我没有任何人可以信赖了,所有挽留我的人都已散去,韦尔得勒迈不见了,我也听不到人家说巴尔泰斯了。而且他在我面前给自己拉上的那许多恩主和父老,似乎并没有因他的嘱托而对我怎样关照。有个叫什么伏·特拉维尔的先生,他是伯尔尼邦人,在本市附近有座漂亮的房子,他倒请我到那房子里去避难,据他对我说,希望我在那里可以免于被人用乱石打死。这个优点似乎没有足够的诱惑力,使我在这个好客之邦继续遗留下去。

    然而,这一耽搁,就是三天过去了,伯尔尼邦人为了使我离开他们的领土而给我的那二十四小时的限期,已经超过很多了。我领教了他们的狠心,当然免不了感到若干焦虑,不知道他们会怎样让我穿越他们的国境。这时,尼多的法官先生来了,正好为我解决了困难。他对当政诸公那种粗暴的做法公然不赞成,所以,他以慷慨好义的精神觉得应该向我作一个公开的表白,证明他在这件事里绝对不曾插手,并且不惜走出他的司法区,跑到比埃纳来拜访我一次。他是在我动身的前一天来的,不但不是微服出访,而且还要故意张扬一下:坐着自己的专车,带着他的秘书,infiocchi(穿着盛装艳服)而来,并且送给我一份以他自己的名义签发的护照,好让我自由自在地穿越伯尔尼邦的边境,不怕有人刁难。他的拜访比那份护照还更使我感动,即使这个拜访的对象是别人而不是我,我也还会为之感佩不止的。为着支持一个横受欺凌的弱者而及时做出的勇敢行为,我真不知道除此以外还有别的任何事物能在我的心头产生更强烈的印象。

    最后,在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辆轿车之后,我第二天早晨就离开了这个杀人的乡土,没等要派来抬举我的那个代表团的到来,甚至也没能等到跟戴莱丝见面——本来我以为要在比埃纳住下的,所以通知她来跟我相会,这时却没有时间给她写几个字把我这次新的灾难告诉她,叫她不要前来了。如果我还有力量再写第三部的话,人们将在那里看到,我原先是怎样想去柏林,而实际上却到了英国,一心摆布我的那两位夫人又怎样在使尽诡计阴谋把我赶出瑞士(我在瑞士还不算是在她们掌握之中的)之后,终于达到了目的,把我送到了她们的朋友的手心里了。

    在我把这部作品读给埃格蒙伯爵先生和夫人、皮尼亚泰利亲王先生、梅姆侯爵夫人和朱伊涅侯爵先生听的时候,我加了下面这一段话:

    “我说的都是真话;如果有人知道有些事情和我刚才所叙述的相反,哪怕那些事情经过了一千次证明,他所知道的也只是谎言和欺骗。如果他不肯在我在世的时候和我一起深究并查明这些事实,他就是不爱正义,不爱真理。我呢,我高声地、无畏地声明:将来任何人,即使没有读过我的作品,但能用他自己的眼睛考查一下我的天性、性格、操守、志趣、爱好、习惯以后,如果还相信我是个坏人,那么他自己就是一个理应掐死的坏人。”

    我的朗读就这样结束了,大家都默默无言。只有埃格蒙夫人一人,我觉得似乎受到了感动:她明显地颤抖,但很快又镇定下来,和在场的其他人一样保持沉默。我从这次朗读和我的声明中所得到的结果就是如此。

    《忏悔录》的讷沙泰尔手稿本序言

    我常注意到,即使在那些自以为最识人的人中,每人也几乎只认识他自己,要是真有人能认识自己的话。因为在不和任何事物作比较的情况下,单凭一个人身上仅有的一点关系,怎能很好地确定他是个怎样的人呢?然而这种对自己的不完全认识却是我们用来认识他人的唯一方法。人以自己作为衡量一切的尺度。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总因过分看重自己而产生两种错觉:或是把我们在处于他们的地位时我们会怎么行动的动机强加给他们,或是在这同一种假设下,不知已处于和自己处境很不相同的另一处境中,对自己的动机作了错误的解释。

    我作这些观察是对我自己而言的,我不是按照我对别人作的判断(这时我很快就感到自己是个与众不同的人),而是按照别人对我作的判断。别人对我的行为的动机的判断几乎总是错的,而一般说来,作这类判断的人越有才智就越错得厉害,他们衡量的事物越广,他们错误的判断和事物间的距离也越大。

    由于注意到这些,我决心使我的读者在识人方面更进一步。要是可能的话,我要使他们从这总是以己之心来度他人之腹的唯一而又错误的尺度中解放出来,同时相反地,为了认识自己的心,须经常光了解别人的心。为了使他们学会评价自己,我愿尽力使其至少能有一件可与之相比的事物,使其能认识他们本人和另一人,而这另一人可以是我。

    是的,是我,仅我一人,因为直至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有任何人敢于做我要做的事。种种经历、生活、人物写照和性格,所有这一切都是些什么?精心构思的传奇故事建立在外在的行动、与之有关的言论以及作者细致的臆测上,而作者更多地致力于炫耀自己而不是在发现真理。他们抓住性格里最鲜明之处,将其与他们臆造出来的东西揉在一起,用这些捏成一副嘴脸,管它象不象呢!没有人能从这上面作出什么判断。

    为了更好地认识一种性格,须将其中属于先天和后天的部分区别开,看看这一性格是怎样形成的,在何种情况下它有了发展,何种隐秘的感情促使它演变成今天的状况律;另一些人则转向天文、医学和音乐的研究,在科学上作,这些变化是怎样进行的,有时怎么会产生最矛盾和最无法预料的后果。所有这些能看到的东西只是性格中极少的部分,是经常很复杂而隐伏的内因的外在表现。各人以各自的方式来推测,照自己的幻想来描绘,毫不害怕别人会用原型来和自己的涂抹相对照。怎样来使我们了解这一原型的内心呢?描绘别人内心的人无法看到这个内心,而看得到这个内心的人又不肯把它暴露出来。

    只有本人,没有人能写出他的一生。他的内心活动、他的真实的生活只有他本人才知道,然而在写的过程中他却把它掩饰起来,他以写他的一生为名而实际上在为自己辩解,他把自己写成他愿意给人看到的那样,就是一点也不像他本人的实际情况。最坦率的人所做的,充其量不过是他们所说的话还是真的,但是他们有所保留。这就是在说谎。他们没有说出来的话竟会如此改变他们假意供认的事,以致当他们说出一部分真事时也等于什么都没有说。我让蒙田在这些假装坦率的人里高居首位,他们用说真话来骗人。蒙田让人看到自己的缺点,但他只暴露一些可爱的缺点。没有可惜之处的人是决不存在的。蒙田把自己描绘得很象自己,但仅仅是个侧面。谁知道他挡起来的那一边的脸上会不会有条刀伤或者有只瞎眼,把他的容貌完全改变了呢?一个比蒙田更自负、但比他更直率的人是加尔丹。然而很不幸,就是这个加尔丹也是如此疯癫,旁人无法从他的遐想中得到任何教益。再说,谁肯在十卷对开本的狂言书里觅取如此少的教益呢?

    因此,可以肯定,要是我很好地实践了自己的诺言,我可能就是做了一件独一无二的好事。但愿大家不反对我以下所述:我只是个平民。没有值得读者一听的事要说。我一生的经历是真实的,我按事件发生的先后把它们写出来,不过我写事件的经过要比写我在这一事件中的心理状态要少些。然而人之是否崇高,只是以其情感是否伟大高尚,思想是否敏捷丰富而定。这里,事实只是些偶然的原因而已。我的一生尽管默默无闻,但要是我的思想比国王们更丰富更深刻,那我的内心的全部活动就会比他们的更能吸引人。

    我说更能吸引人,这是指对一事物的观察和经验而言,我处在一个人所能到达的也许是最有利的处境。我没有社会地位,然而却熟悉一切等级,曾在除王室外的最低至最高的各等级中生活过。大人物只认得大人物,小人物也只认得小人物。小人物看大人物只从他们那令人仰慕的身分地位去看,而自己则身受不公正的蔑视。在这极其疏远的关系里,双方具有的那个共同本质——人,却失去了。对我来说,细心地除去这种假面具后,我到处都能认出这一本质。我考虑和比较过他们各自的兴趣、意愿、成见和道德行为的准则。我既无奢望,也无足轻重,我为所有的人所接受,而且研究他们也很方便,当他们不装假时我就能作人和人之间、身分地位和身分地位之间的比较。我一无所有也一无所求,既不使人为难也不使人厌烦;我进入各界而无所留恋,有时早晨和亲王共进早餐,而晚上则和农民分享晚饭。

    我没有显赫的门第和出身,但却有另外一种我所特有的、化了重大代价换得的显赫,即我的人所共知的厄运。有关我的议论传遍欧洲,才智之士感到震惊,善良的人为之痛心。最后大家终于明白,对这个科学和哲学的世纪,我比他们认识得更为清楚,我已看出,他们以为早已消灭的盲信只不过伪装起来而已;我早在它除去伪装之前就说过这话,可我没料到是我使它去掉伪装的。这些事件的经过值得塔西陀大书一笔,而我的笔也该使其稍添兴味。事件是公开的,人人都能知道,问题在于要去了解形成这些事件的隐秘的起因。当然没有人会比我更清楚这些事,所以要把它公诸于世,就得写出我一生的历史。

    我曾经历过如此众多的事件,产生过如此强烈的感情,见过那么多不同类型的人,在那么多境遇中生活过,所以要是我善于利用这些条件的话,五十年的生涯对我来说就象过了几个世纪似的。因此,就事件数量之多及种类之繁而言,我都有条件使我的叙述饶有兴味。尽管这样,我的叙述也许并非如此,不过,这决不该归咎于题材,而是作者的错误。即使在叙述最杰出的人的生活时,这类缺点照样也会产生。

    要是说我所从事的这项工作不同寻常,那么促使我这样做的处境也极为罕见。在我的同代人中,很少有人其名在欧洲为人所共知而其人则越少为人知晓。我的书传遍各大城市,而我这个作者却在森林里隐居。大家都在读我的书,都在批评我科学的哲学。以实证哲学观点研究社会现象,1839年提出了,都在议论我,但是我却不在场。我远离这些人,远离这些议论。人家说些什么我一无所知。每人都按自己的想象来描绘我,也不怕这原型会出来戳穿他。上流社会里有个卢梭,而另一个与前者毫不相似的卢梭却处于退隐状态。

    总起来说,我对公众对我的议论不应有所怨艾,他们有时把我攻击得体无完肤,但他们也往往把我恭维得无以复加。这取决于他们在评断我时的心情以及他们对我的成见于我有利或是不利,他们在褒贬时都不再注意分寸。当人们单凭我的著作来评断我时,他们根据读者的兴趣爱好,把我看成是一个每发表一部著作就改变一次面貌的怪人。但一旦我有了敌人,他们就根据各人的观点想出种种妙计,并在此基础上对他们无法败坏的我的名誉采取一致行动。为了一点也不显出他们在扮演不光彩的角色,他们并不谴责我有什么坏的行为——不论是真有还是捏造。即使他们谴责我,他们也把这些坏事归之于我的坏脾气,这样仍然使人误以为他们的上当受骗是出于轻信,所以还是会说他们是出于好心而来责备我的心地不良。他们在装作原谅我的错误的同时又在攻击我的感情,在显得是从称赞的角度看待我时也知道将我暴露在完全不同的角度下。

    采取这样巧妙的语调是合适的,他们在好心好意抹黑我时神气也相当憨厚,他们友情洋溢,但却使我变得可憎,在向我表同情时又把我攻击得体无完肤。就这样他们表示对事实可以不予追究,但却无比严厉地批评我的性格,做到赞扬我而又使我面目可僧。役有什么能比这幅肖像和我本人更不相象的了,我不比人家要求的更好,我是另外一个人。不论在好的方面或坏的方面,他们都没有给予我正确的评价。在把我不具备的美德归于我时是在使我成为坏人。与此相反,做了无人知晓的坏事我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从更好地判断我来看,我可能会失去平庸之人而赢得才智之士,而我向来也只求后者的赞同。

    以上这些不仅是我从事这一写作的动机,也是我写作时的忠实保证。既然我的名字要流传下去,我决不愿自己有虚假的名声,也决不愿人家把一些不属于我的美德和恶行归给我,也决不愿人家把我描绘得不像我自己。当我想到我将名传后世而感到快慰作为可能性进入一定的事态中并与其他永恒客体发生关系。,这得有些比我的名字更站得住的事迹。我宁愿人家认识我以及我的一切缺点,这是我,而不愿是一个连我自己都感到陌生的人,有着虚假的美德。

    很少有人能比我做得更精,也从没有人像我谈论我自己那样谈论他自己。和承认卑劣低级的行为相比,承认性格上的缺点则更易接受。可以相信,敢于承认这些行为的人会承认一切。这也就是对我的真诚的一种难堪而可信的考验。我要说真话,我会毫无保留地这样做,我将说出一切,好事,坏事,总之一切都说。我要严格地做到实事求是。最胆怯的女信徒也从没有做过一次比我更为深刻的反省,也从不会象我向公众所披露的那样,向她的忏悔师更深刻地披露心中的一切。大家只要一读我的作品,立即就会发现我愿意遵守诺言。

    必须创造一种与我的写作计划相称的新的语言,因为要澄清如此纷繁、如此矛盾的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感情,我要采取什么样的语调,什么样的文体来写作呢?这类感情有些往往很卑劣,但有些有时又很高尚,为此我心中始终无法平静。有多少微不足道的事,多少痛苦我不该暴露?为了追随我心中隐秘的活动,为了说明我心中留下痕迹的每一印象初次是怎样产生的,何种令人厌恶、猥亵、稚气而常是可笑的细节我不该涉及?当我一想到自己要谈之事而脸红时,我知道有些冷酷的人还会把作最难出口的自白时感到的屈辱称作恬不知耻。但还是得说出来,或仍然装假,因为如果我不把某事说出来,人家就无从认识我。在我的性格中,一切都相互关连,成为一体,为了很好揭示这一怪异奇特的混合体,要求我把一生中所有一切都说出来。

    要是我象别人那样精心写部著作,那我就不是描绘自己,而是在给自己涂脂抹粉。这是个与我的画像有关而不是与一本著作有关的问题。可以这么说,我象在暗房里工作一样,那里不需要其他技巧命题,必须来自经验,由于经验只涉及有限与过去,有限不,只需要把我所见到的相貌准确地描绘出来。我在文体和内容方面都选定了,我一点也不想使文体统一,想起什么就写什么,随着心情无所顾忌地加以改变。对每一件事我都毫不做作,毫不勉强,也不因写得驳杂而担心,我怎样感受的,怎样看到的就怎样写。我使自己同时处于现时的感受和过去的印象的回忆之中,以便描绘自己内心状况的双重性,也就是事件发生时及把它写下时的心情。我的文笔自然而多变化,时而简练时而冗长,时而理智时而疯狂,时而庄重时而欢快,它是构成我的历史的一部分。最后,尽管这一著作是以这种方式写下来的,这也总是一本因其内容而使哲学家感到可贵的书。我重复一遍,这是一份研究人的内心活动的参考资料,也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一份资料。

    以上是我要说明的我在写一生经历时的意图,大家也应本着这一意图来读我的书,并加以利用。我和好些人的关系使我谈到他们时不得不像谈论自己那样,很随便。只有当我使人同样认识他们时我才能使人很好认识我自己,人不该指望,在这种情况下,我隐瞒起不能不说之事而不影响我该说的真话。我会对别人比对自己作更多照顾。对牵累任何人都会使我非常不快。在生前决不让这一回忆录出版的决定正是出于在不影响我计划执行的同时对我的仇人的尊重。我甚至将采取最可靠的措施,使这一著作只在事件所涉及的人由于时光流逝已不再引起公众注意时才出版,同时我将把它存放在非常可靠的人的手里,以使它永不会被人利用去作任何泄露内情的用途。生前发表此书对我来说会使我较少受到责难,我也不在乎那些在读完此书后可能蔑视我的人。我在这里谈到了自己一些特别令人厌恶、而我也不想求得原有之事。但这确是我心中最隐秘之事,是我的一份极其严格的忏悔。这是合情合理的,我在保住名声的愿望促使下所犯之罪应以我的名声去抵偿。公众的议论,高声宣判时的那种严厉,我都可以预料到,而我也会低头认罪。但愿每个读者都来仿效我,象我那样去作一次反省,要是他敢这样,在内心深处对自己这样说:“我比那人要好些。”

  • 托马斯·曼《魔山》

    前言

    这里我们要叙述的,是汉斯·卡斯托尔普的故事。写这个故事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他个人(因为读者将会了解到,他是一个心地单纯甚至是惹人喜爱的青年),而是为了故事本身;在我们看来,它是值得大大描写一番的。不过为了汉斯·卡斯托尔普着想,我们可得记住这是他的故事,而并非发生在任何人身上的任何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好久以前,也可以说已完全是历史的陈迹,因此叙述时无疑须用事隔多年的过去时态。
    这对故事来说并不是什么缺点,而恰恰是一个优点;因为故事必然在过去发生,我们可以说,它离现在愈远,故事的趣味性愈强,对写故事的人——他对过去的事往往像术士那样,能洋洋洒洒地信手拈来——也就愈有利。对这个故事来说,情况也是一样:它像当今许多主题一样,涉及的也是各色各样的人群,而对笔者并无丝毫牵连。它时间上比讲故事的年代早得多,它的年份不能用日子计算,它所贯穿的时间究竟有多长,也无法用太阳的出没来衡量。一句话,故事离现在究竟有多远,同时间确实没有什么关系——这种说法,恐怕是作者想玩弄一下故事情节神秘莫测令人捉摸不透的一种花招吧。
    不过我们不能有意蒙蔽事实的真相。我们这个故事离现在这么远,是因为它是在世界出现某种转折点之前——这种转折点在人们的生活和意识上留下很深的裂痕——发生的……它发生在——或者我们故意避而不用现在时态——它曾发生或已经发生在很久之前,发生在那些遥远的日子里,也就是在世界大战以前的社会里;在这次大战爆发时,有许多事正好从头开始,但一旦开始就几乎不会终止。不错,它是在大战之前发生的,尽管离大战的时间并不太远。不过,故事发生得愈“早”,它不是就愈鲜明地富于“过去”的特色,因而也更为完整,更有传奇性?此外,我们这个故事就本质来说,就处处体现出传奇的风味。
    下面我们就要将它原原本本、详详细细地叙述一番——哪个故事会因它所需的时间与空间而显得过短或过长呢?我们不怕人们责难,说我们过于追求细节;我们倒倾向于这样的观点:只有详尽的情节才能真正引人入胜。
    因此,笔者对汉斯的故事并非一挥而就。一星期七天的时间是不顶用的,七个月也不够。最好他事前不要讲明,他为这篇故事埋头构思究竟花了他一生中多长时间,天晓得,时间居然要花七年哩!
    现在我们就开始吧。

    到达

    一位纯朴的青年在盛夏时节从家乡汉堡出发,到格劳宾迪申的达沃斯高地(瑞士格劳宾迪申州,山上有结核病疗养院,附近有温泉)旅行。他准备乘车作为期三周的访问。

    不过从汉堡到那儿,有一大段路程;跟这么短的逗留时间相比,旅途确实显得十分漫长。旅行时得经过好几个国家的土地,一会儿上山,一会儿下山,从德国南部的高原,一直往下驶向施韦比施海海滨,再从那儿乘船越过波浪翻滚的海面,一路经过一些过去认为是深不可测的峡谷。

    从那儿起,本来是广阔的、循着一条直线前进的路程中断了。路上得有一番停留和转折。在瑞士境内罗尔沙赫地方,又得仰仗铁路,但目前火车只开到兰德克瓦尔特(瑞士境内村庄名),这是阿尔卑斯山旁的一个小车站,人们非在这儿换车不可。这里,你得在寒风瑟瑟而景色并不怎么动人的地方伫立好一会儿,才能登上一列路轨狭窄的火车;当火车小而异常有力的发动机启动时,真正动人心魄的旅程方才开始。火车沿着陡峭的山坡一个劲儿往上开去,似乎不想停息下来。兰德克瓦尔特车站的地势并不怎么高,但此刻火车却在巉岩峭壁中间费力地奔驰,一直朝阿尔卑斯的高山上驶去。

    汉斯·卡斯托尔普——这是这位青年的姓名——独个儿坐在灰色坐垫的小车厢里,身边放着一只鳄鱼皮手提包,这是他的舅舅和养父蒂恩纳佩尔参议(是当时外国赠与德国某些有名望的市民一种荣誉头衔。这些人住在德国较大的工商业城市中,作为某一国家经济利益的代表)(我们在这儿只匆匆介绍一下他的名字)送给他的礼物。他还带了一卷旅行毯和冬季大衣,大衣挂在车厢的一个衣钩上。他坐在卸落的窗口边,由于下午的天气越来越凉,这位娇生惯养的青年就把那件时髦的、丝绸织成的夏季外衣的领子翻上来。在他旁边的座位上,放着一本名叫《远洋客轮》的杂志,旅程一开始,他就不时阅读,但现在却让它搁在一边。机车引擎轰隆轰隆地喘着气,烟雾吹入,在书籍的封面上沾了不少煤灰。

    这位青年人涉世未深,两天的旅程就把他跟过去的世界隔得远远的,所有称之为责任、志趣、烦恼、前途等种种意识,他都置之脑后;这种远离尘嚣之感,远远比他坐马车到火车站去时来得强烈。在他本人与乡土之间飞旋着的空间,拥有某些我们通常归因于时间的威力。空间的作用同时间一样,每时每刻会在他内心引起变化,但在某种程度上却更加显著强烈。它像时间一样,也会叫人忘却一切,但只有当我们的肉体摆脱了周围环境的影响,回到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原始境界中时,才有可能这样。不错,它甚至会使书呆子和乡愚一下子变成流氓之类。有人说,时间像一条忘旧河(Lethe,一译忘川,源出希腊神话,说人只要在忘川里喝一口水,就能忘却自己的往事),但到远方换换空气也好像在忘旧河里喝一口水;尽管它起的作用没有那么厉害,但发作起来却更快。

    汉斯·卡斯托尔普这时就有这种感受。对于这次旅行,他本来不打算看得过分认真,心中泰然处之。他本来倒是想迅速完成这次旅行,因为这次旅行非作不可;出发时怎么样,回来时也怎么样。同时,他也准备在眼下非栖身不可的那块地方重新安排一下自己的生活。就在昨天,他脑海中还完全为往常的一些事情萦绕着,一方面尽是在回想新近经历过的那场考试,一方面却憧憬着即将去“通德尔·维尔姆斯”公司实习的情景,这家公司兼营造船、机械制造及冶炼。对于未来的三星期,他根本不放在心上,就像他往日遇到什么事心里总是很不耐烦那样。可是现在,他对眼前的情况似乎必须全神贯注,似乎不能掉以轻心。

    此刻,火车正把他带到他从未到过的一些地方,他知道那儿的生活条件是压根儿不习惯的,异乎寻常的,也可说是艰苦俭朴的。他开始激动起来,并有些惴惴不安之感。家乡和正常的生活不但远远落在后面,而且落在他脚底下几百米深的地方,况且火车仍在不断地往山上爬。他在过去与未来的不可知的生活中间飘忽不定,自问今后在那边该怎么生活。他一生下来就一直生活在离海拔只有几米高的平原上,现在一下子乘火车来到这些荒僻的高地,而且沿途无论哪块地方一两天都不停留一下,这对他来说也许是不够明智,不合时宜的吧?他巴望一下子到达目的地,因为他想一旦到了那边,他也能像别的地方那样生活,不用再去回想目前他在攀登高峰时那种不惬意的情景。这时他向外眺望:火车正在拐弯向海峡驶去;他看到前面几节车厢,也看到机车费劲地喷出一团团棕色、绿色和黑色的烟雾,烟雾正随风飘荡。水流在右面的深谷里呼啸奔腾,左面的山岩间却是一棵棵耸天的暗黑色枞树。火车进入了黑洞洞的隧道,当它重见天日时,宽广的峡谷迎面而来;峡谷深处,无数村落星罗棋布。接着海峡不见了,出现了一些新的峡谷,在山谷的裂口和裂缝处还可以看到皑皑积雪。火车有时在寒伧的小车站前、有时在大车站前停下来,朝着相反的方向离去,使人摸不清究竟往哪儿行驶,再也记不起自己在天涯的哪一个角落。高耸入云的山峰在前面相继展开,它们的景色雄伟瑰丽,变幻无穷,令人有庄严肃穆之感。山上的小径蜿蜒曲折,从眼前一一掠过,然后在视野中消失。汉斯·卡斯托尔普想,绿树成荫的地带已远远落在他们下面,这儿也许再也没有鸟语花香的景象,他不由感到生命好像停滞了一般,它是那么空虚贫乏,以致他突然感到一阵轻微的昏眩,浑身很不舒畅。他用手蒙住眼睛,两三秒钟后才恢复过来。他看出登山已经结束,火车已开过峡谷的顶峰。这时,火车在山脚下的平原上平平稳稳地向前行驶。

    时间已快八点钟了,但暮色尚未笼罩下来。远处还可以望见一片海面。海水是青灰色的;靠近海岸的地方,一片黑魆魆的枞树林一直往上伸展到周围的高地,越向上面树丛就越稀疏,最后只剩下一块块光秃秃的、像缭绕在薄雾中的岩石。火车在一个小车站上停下来。汉斯·卡斯托尔普听到外面有人在喊,达沃斯村到了。现在他快要到达目的地了。忽然,他身边响起约阿希姆·齐姆森的声音,这是他表哥悦耳的汉堡音调,表哥说:“嗨,你到了,现在就出来吧!”他向外一望,只见约阿希姆正站在窗口下面的月台上,身穿一件棕色的宽大外套,头上没戴帽子,看去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健康。他笑着继续说:“你快出来吧,别忸忸怩怩了!”
    “可是我还没有到呢,”汉斯·卡斯托尔普不知所措地说,依旧坐着不动。
    “到站了,你已到了,这个村子就是。这儿离疗养院较近。我已叫了一辆车子。把你的东西交给我吧。”

    于是汉斯·卡斯托尔普在到达与重逢的一片激动与欢笑声中,把手提包、冬季大衣和带有手杖及雨伞的一卷旅行包一一交给他,最后把那本《远洋客轮》也递给他。然后他沿着狭长的过道走出车厢,跳到月台上,向表兄致意。也可以说直到此时,他才亲自晤见了表兄。他们重逢时并没有热情洋溢的表示,这在头脑冷静的人们中间往往有这种习惯。说也奇怪,他们之间彼此一直不喊名字,仅仅是为了不使内心热烈的真情流露出来。因为他们不叫对方的姓,所以互相就用“你”来称呼。这也是表兄弟之间根深蒂固的一种习俗。

    当他们急匆匆地、同时也有些尴尬地握手时,一个身穿号衣、帽上拖着缏子的人在旁瞅着。这时他向前走来,问汉斯·卡斯托尔普要行李票;因为他是山庄国际疗养院的门房,当两位绅士驱车直接前去进晚餐时,他愿为达沃斯村车站的这位客人拎那只大箱子。那人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地十分显眼,汉斯·卡斯托尔普向约阿希姆·齐姆森问的第一句话就是:
    “他是退伍军人吗?他为什么跛得这么厉害?”
    “哼,当然不是!”约阿希姆带着几分尖酸的语调回答说。“一个退伍军人!他膝盖上有毛病哪,或者说,他过去闹过病,后来膝盖骨给截去了。”
    汉斯·卡斯托尔普迅速思忖了一下。“原来如此!”他说,一面走,一面回头向跛子瞥上一眼。“可是你仍无法叫我相信,你还保留着那种气派。你剑上的缨带还没有解开,看来你刚好参加军事演习回来。”他斜眼瞅一下他的表兄。

    约阿希姆的个儿比他高,肩头也比他宽,看去年富力壮,仿佛生来就配做一个军人似的。他皮肤黝黑,在碧眼金发、肤色白皙的种族里,他这副模样儿并不罕见。他脸色本来也是黑黝黝的,长期给日光晒着,几乎变成古铜色了。他眼睛又大又黑,嘴儿也长得很不错,上唇蓄有一抹黑黑的胡子,要不是他的耳朵有些招风,他简直是个美男子。在以前某一个阶段里,这对耳朵是他生活中唯一引以为憾的事。现在他又有其他烦恼了。汉斯·卡斯托尔普继续说:
    “你就要跟我一起回老家吧?我看没有什么事碍着你。”
    “就要跟你回去?”表兄用那对大眼睛直愣愣瞅着他问。这对眼睛一向是很温柔的,不过在这五个月间却显得有点儿慵倦、甚至是忧郁的神色。“你说什么时候?”
    “三星期以后。”
    “嘿,在你的脑瓜子里,你已在打算回家了,”约阿希姆回答。“哎,等一下,你可才到哪。三星期对我们这儿山里人来说当然算不了什么,不过对你,对你这个来这儿作客、而且只想呆上三星期的人来说,这段时间确实不短。你先得适应这儿的水土,以后你会看到,要适应水土也可真不容易呵。不过在我们这儿,气候还不算是唯一怪里怪气的事。你以后会在这儿看到许多新鲜的东西,等着瞧吧。关于我的事,那可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顺利,你说‘三星期内回家’,这可是山下人的想法嘛。不错,我的皮肤是有点儿黑,这主要是雪光长期反照的缘故。这没有什么了不起,贝伦斯也经常这么说。上次大伙儿检查身体时,他说,我肯定在这儿还得呆上半年。”
    “半年?你疯了吗?”汉斯·卡斯托尔普叫了起来。这时他们登上了车站面前石子路空地上停着的一辆黄色马车,这个车站破落得像一间棚屋。当两匹棕色的马儿起步时,汉斯·卡斯托尔普坐在硬垫上怒气冲冲地数落起来。“半年?你在这儿差不多已住上半年了!一个人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哪……”

    “不错,时间,”约阿希姆一面说,一面频频颔首,对表弟那副义愤填膺的心情根本不去理会。“他们在这儿把人类的时间当儿戏,这点你压根儿不会相信。在他们看来,三星期好比一天。你不久就可以亲眼目睹,把一切看得一清二楚,”他又接下去说,“这儿,人们对事物的概念改变了。”

    汉斯·卡斯托尔普从一旁不住地端详着他。

    “不过你身体已恢复得挺不错了,”他摇头晃脑地说。

    “你以为真是这样吗?”约阿希姆回答说。“可不是吗,我也认为这样!”他说罢在坐垫上挺直了身子,但是马上又一下子斜着身子坐下来。“我身体确实好些了,”他说,“但还没有恢复健康。左肺上部以前可以听到罗音,现在听起来只是有些粗糙,这可没有多大关系。但下肺呼吸音还很粗糙,第二肋间还有些杂音。”

    “瞧你已懂得这么多了,”汉斯·卡斯托尔普说。

    “嗯,天晓得,这总算是见多识广哪。这是我生了这病之后才好不容易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知识,”约阿希姆回答说。“不过我还有痰,”他说着耸了耸肩膀,既显得满不在乎,又有些激昂。这副神情跟他的脸很不相称。他从外衣侧面的口袋里掏出一件东西给他的表弟看,露出一半后又马上塞进去。这是一只拱形而扁平的蓝色小玻璃瓶,盖子是金属的。“我们这儿大部分人都有这种瓶子,”他说。“我们还给它们取了个名字,也可说是一个诨名,很有劲儿。你在欣赏这儿的风景吧?”

    汉斯·卡斯托尔普确是在欣赏,他说:“美极了!”

    “你真的这么想?”约阿希姆问。

    这时他们已在那条沿山脊方向的崎岖不平的路上奔驰了一阵子,这条路与铁路平行。然后马车拐向左边,穿过一条羊肠小道和水路,在一条公路上驰骋,这条公路向上一直伸展到树木丛生的山坡。现在他们来到一个稍稍突起的高地,它宛如一个草原,在高地西南方耸立着一座圆屋顶的庞大建筑物,前面有许多明亮的阳台,远处望去像一个个孔洞,活像一块海绵。建筑物里灯光刚开始燃亮。天很快黑下来了。刚才片刻间染红天边的一抹淡淡的晚霞已经消失,大自然沉浸在一片昏暗蒙眬、忧郁宁静的暮色中,预示夜幕即将垂落。人口稠密、绵亘蜿蜒的山谷现在已是万家灯火,平地和山坡两侧到处都是灯光,特别在右面一片高地上,那儿的房屋结构都是梯田式的。左面有几条小径通到草原的斜坡上,以后又消失在松树林一片迷迷糊糊的黑暗中。山谷在入口处渐渐狭窄起来,远方的山脊在它的后面呈现一片单调的灰蓝色。天空刮起了一阵风,使人感到夜晚的寒意。

    “不,坦白地说,这儿并不那么使人望而生畏,”汉斯·卡斯托尔普说。“冰川、终年积雪的山峰和崇山峻岭在哪儿呢?在我看来,这些山并不很高。”

    “嘿,它们可真高呢,”约阿希姆回答。“你几乎到处可以看到参天的大树,它们轮廓分明。枞树停止生长,其他一切也都不长了。你可以看出,后面那些地方都是岩石。你瞧,在那‘黑峰’的右面,也就是那座尖尖的高峰右面,不是也有一个冰川吗?你可看到那边蓝澄澄的一片?冰川并不大,但终究是地地道道的冰川,叫‘斯卡雷塔’冰川。峡谷中间是皮茨·米歇尔和廷岑峰,你这儿可望不到。它们一年到头都积着雪。”

    “永远积着雪,”汉斯·卡斯托尔普说。

    “嗯,永远,随你怎么说吧。不过这些山峰都很高。但你得想一想,我们这儿简直高得吓人。海拔一千六百米。因此这些山峰算不了什么。”

    “真的,爬起山来可够呛啦!我得说,我真胆战心惊呢。一千六百米!我算了一下,差不多有五千英尺高。我有生以来从没有到过这么高的地方。”于是汉斯·卡斯托尔普好奇地、尝试性地深深呼吸了一下这块陌生地方的空气。空气是新鲜的——如此而已。它里面没有香味,没有杂质,没有潮气;他毫不费力地吸了进去,但并无心旷神怡之感。

    “挺不错!”他彬彬有礼地说。

    “唔,这儿的空气好得出名。不过我得再说一句,今天晚上这儿的风光并不怎么好,有时景致还要好些,特别在有雪的时候。可是人们看雪也看腻了。你可以相信我,我们山上的人对这全都腻得要命,”约阿希姆说。他的嘴角扭曲了,显出厌恶的神色。这使人觉得有些过分,而且不够镇静,跟他的风度又不很相称。

    “你说话非常特别呀,”汉斯·卡斯托尔普说。

    “我说话特别吗?”约阿希姆有些怅惘地问,把脸转向他的表弟……

    “不,不,原谅我,我只是一刹那间才有这个感觉!”汉斯·卡斯托尔普连忙说。不过他指的是“我们这儿山上人”这几个字眼,约阿希姆用这些字眼已有三四次了,他听起来有些不顺耳,有些别扭。

    “我们疗养院的地势比你看到的那个地方还要高呢,”约阿希姆继续说。“高五十米。在旅行指南里,写的是‘一百’,可实际上只有五十。最高的疗养院要算那边的沙特察尔普了,你望也望不到。冬天时,尸体要用雪橇送下山去,因为那时路上无法通车。”

    “他们的尸体?噢,我懂了!”汉斯·卡斯托尔普高声说。忽然他大笑起来,笑得那么厉害,那么无法自制,以致胸口一起一伏,他那被凉风吹僵了的脸上显出一副怪相,而且隐隐作痛。“用雪橇!而且你对我说这事时居然那么无动于衷?你在这五个月里确实变得愤世嫉俗了!”

    “一点儿也不愤世嫉俗,”约阿希姆耸了耸肩膀回答。“这有什么关系呢?对尸体来说反正都是一个样……再说,我们这儿的人们好像真的有些儿愤世嫉俗。贝伦斯本人也一向是个愤世嫉俗的人。此外他医道上颇有一手,早年是学生会会员,学生会是一个注重名誉、以享受学生生活为宗旨并具有民族主义倾向的学生团体。看来是一位出色的开刀医生,他会叫你喜欢的。还有一位克罗科夫斯基是他的助手——是个了不起的家伙。宣传品里特别提到他的工作能力,也就是说,他能为病人作精神分析。”

    “他会干什么?精神分析?这简直叫人作呕!”汉斯·卡斯托尔普大声说,此刻他的精神振奋起来了。他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精神分析终于使他的心乐开了。他笑得那么厉害,连眼泪也掉在他的手上了。他向前屈着身子,用手捂住眼睛。约阿希姆也尽情地笑着,看来笑对他有好处。就这样,这对青年人兴高采烈地从马车里出来,因为这时马车终于缓步登上陡峭的、迂回曲折的车道,把他们带到国际山庄疗养院门前。

    三十四号房间

    门房间正好坐落在疗养院大门和风门之间的地方。有一个法国气派的服务员——他穿的那身灰色制服,与到车站提行李的那个跛子相同——本来坐在电话机旁边看报,这时迎面向他们走来,陪他们穿过灯光通明的大厅,大厅左面是会客室。汉斯·卡斯托尔普经过会客室时张望了一下,发现里面空无一人。他问宾客在哪儿,表兄说:
    “他们在卧床治疗。我今天请假,因为我要去迎接你。否则我在晚饭后也得躺在阳台上。”

    汉斯·卡斯托尔普又禁不住要笑出声来。

    “什么,你在夜间潮润的雾气中还要躺在阳台上?”他用震颤的声调问。
    “是啊,这是制度。从八点一直躺到十点。不过现在先去看看你的房间,洗一洗手。”

    他们登上法国人开的一部电梯。上电梯时,汉斯·卡斯托尔普把眼泪拭拭干。“我笑得骨头也酥了,力气也没有了,”他一面说,一面用嘴喘着气。“你给我讲了这许多傻里傻气的事……精神分析对我的印象太深了,简直叫人难以想象。另外,我旅途上的疲劳也已稍稍恢复过来。你的脚还感到冷吗?同时脸上却是热辣辣的,这可不大舒服。我们马上能吃饭吧?我似乎有些饿。你们这儿山上吃的还不错吧?”

    他们踏着狭长的走廊里椰子皮编成的毯子不声不响地往前走。天花板上装着的乳白色玻璃灯罩放射出惨白的光芒。墙上涂过一层油漆,隐隐地闪着模糊不清的白色微光。不知从哪儿出现了一位护士,她戴着白色的头罩,鼻上架着一副夹鼻眼镜,一条带子拖在耳朵后面。她看去像一个新教徒,对她干的那行职业似乎并不那么专心致志。她显得很好奇,有些懒懒散散,拖拖沓沓。走廊上两处地方门口的地板上(门上都有白漆标志的号码)都放着大大的、某种圆鼓鼓的短颈球形容器,它们究竟是什么,汉斯·卡斯托尔普当时忘了问他。

    “你就住在这儿,”约阿希姆说,“三十四号。我就住在你右面一间。左边住的是一对俄国夫妻,我得说他们有些唠唠叨叨,不修边幅,可是这也没有办法。唔,你看怎么样?”

    房门有两道,一道开在里面,两道门的中间放着衣架。约阿希姆燃亮了天花板上的壁灯,房间在闪烁不定的灯光照耀下顿时显得明亮悦目,富有生气。房间里摆着常用的白色家具,糊墙纸也是白色的,质地很坚实,可以刷洗。地上铺着清洁的亚麻油毡,亚麻布的窗帘绣得华丽大方,十分时髦。落地长窗敞开着,可以望见山谷里的灯光,远处舞蹈的音乐声也隐约可闻。好心的约阿希姆在五斗柜上的一只小花瓶里插了一些花——这是他亲手在山坡上草丛里摘下的,其中有一些欧蓍草和风铃草。“你太周到了,”汉斯·卡斯托尔普说。“这间屋子多么优雅!可以在这儿舒舒服服地住上两星期。”

    “前天这间屋子里死了一个美国女人,”约阿希姆说。“按照贝伦斯的意见,你来之前就干脆叫她出去,好让你住这个房间。她的未婚夫跟她在一起,是一个英国海军军官,但他不大守规矩。他总是出来到走廊上哭哭啼啼,完全像一个小伙子。然后他在脸颊上涂冷霜,因为他本来脸上刮得很光,眼泪把他的脸毁了。前天晚上,美国女人吐了两次狂血,就此寿终正寝。可是他们昨天早上才把她抬出,于是他们自然用福尔马林把房间彻底熏蒸消毒,你知道,那玩意儿在杀菌方面该是很有效的。”

    汉斯·卡斯托尔普心不在焉地听了这番话,内心不免有些震动。他卷起袖子站在一只大的洗手盆面前,洗手盆镍质的开关在电灯光下闪闪发亮。他对那张铺上清洁被单的白铁床几乎连扫也不扫一眼。

    “熏蒸消毒,这可了不起,”他稍稍带着挖苦的腔调一个劲儿地说,一面洗着手,让手中的水慢慢淌干。“唔,用甲醛,最厉害的细菌也受不了。用福尔马林呢,对鼻子可有些刺激性,对吗?当然,卫生工作做得尽善尽美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条件……”他说“当——然”这个词时,音节不大连贯,仍带着浓重的家乡口音,而他的表兄从学生时代起就已养成说话时不带乡音的习惯。汉斯·卡斯托尔普滔滔不绝地说下去:“我还想说的是……让我揣测一下,那个海军军官用的也许是安全剃刀,用这种安全剃刀,比磨得锋利的刀片更容易刮伤脸儿,这至少是我的经验,我是轮流使用它们的……嗨,盐水自然容易使受刺激的皮肤发痛,怪不得他常常要用冷霜了,这在我看来是毫不足奇……”他喋喋不休地说下去,说什么他箱子里带着二百支马利亚·曼契尼牌香烟,海关检查时非常客气,家里许多人都向表哥问好。“这里可有暖气?”他突然提高嗓门问,跑向前去把手按到暖气管上……“没有。他们叫我们还是凉些好,”约阿希姆回答。“到八月间热气全部出来,那时可就不一样了。”

    “八月,八月!”汉斯·卡斯托尔普接腔说。“可是我感到冷啊!我冷得厉害,我指的是我的身体,因为我的脸滚滚烫的——你倒摸一下看,简直像火烧一般!”

    这种叫别人摸摸脸儿的要求,跟汉斯·卡斯托尔普的个性完全不相称,他本人也觉得怪不好意思。约阿希姆对这个理也不理,只是说:

    “这是空气的关系,没什么。贝伦斯本人的脸也整天红得发紫。许多人都不习惯。嗯,向前走吧,不然我们什么也吃不到了。”

    外面,护士的身影又出现了,她用一双近视眼好奇地瞅着他们。但在第一层楼,汉斯·卡斯托尔普突然站住,他听到离走廊转角后面不远的地方传来一阵非常可怖的声音,这声音虽不响,却令人毛骨悚然。汉斯·卡斯托尔普不由得勃然变色,圆睁着眼直愣愣地望着表兄。这咳嗽声显然是男人的,但跟别人的不一样,汉斯·卡斯托尔普从来没有听到过这种咳声。他听到过的其他咳嗽声跟它相比,就显得健康动听而富有生命力了。这是一种奄奄无生气的咳嗽,它不是阵发性的,而像有某种有机溶液的稠黏物质一阵阵无力而令人憎嫌地泛上来,发出咯咯的声音。

    “唔,”约阿希姆说,“这个人的脸色很难看。你要知道,他是奥地利的贵族,是一位贵人。他天生是一个骑手,现在却落到这步田地。可是他还能走动。”

    他们继续向前走时,汉斯·卡斯托尔普还是热切地谈论着那位骑手的咳嗽。“你得记住,”他说,“这类咳嗽声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对我来说,这完全是陌生的,给我的印象当然很深。有多种多样的咳嗽,有干的,也有湿而带痰的。一般说,湿的倒比刚才那种狗嗥叫般的干咳好些。当我年青时(他居然说出“我年青时”那样的话来)曾患过哮喘,那时我咳起来就像狼嗥一般。当后来声音稍稍湿一些时,大家都乐了,这个我现在还记得。不过这样的咳嗽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至少我没有——这简直不是人的咳声。它不是干的,可也不能说是湿的,湿的还远远谈不上呢。听了咳声,似乎恨不得亲眼去瞧瞧这个人究竟是怎么副样儿——似乎全是黏滞滞的痰液……”

    “得了,”约阿希姆说,“我可每天听到它,你用不着在我面前形容了。”

    可是汉斯·卡斯托尔普对刚才听到的咳嗽声老是放心不下;他再三申明,恨不得亲眼瞧瞧这位骑手。当他们走进餐室时,他那因旅途而劳顿的双眼闪现出激动的光辉。

    在餐厅里

    餐厅里灯光明亮,看去高雅而舒适。它正好位于大厅右侧会客室对面的地方,据约阿希姆说,它主要为那些新来的、不准时吃饭的客人以及前来疗养院参观访问者供膳之用。不过有时也在那儿欢庆生日及举行告别宴会,病人身体普查结果良好时,也在这里庆祝一番。有时餐厅里可真热闹呢,约阿希姆说;人们甚至喝起香槟酒来。此刻餐厅里没有别的人,只坐着一位年约三十岁的妇女,她正在看一本书,嘴里哼着什么调子,左手的中指老是轻轻地敲着台布。当这对青年人坐下来时,她立刻换了个位置,背朝着他们。约阿希姆轻声说,这个女人看到男人很害臊,在餐厅吃饭时总是拿着一本书。据说她进肺病疗养院时还是一个姑娘,以后一直没有在外界生活过。

    “嗨,你在这儿只住了五个月,跟她相比资格可浅呢。要是你再呆上一年,你还是比不上她,”汉斯·卡斯托尔普对他的表兄说。这时约阿希姆耸耸肩膀——这种耸肩膀的姿势他过去是没有的——拿起菜单。

    他们在靠窗一张高起的桌子旁坐下来,这是餐厅里最舒适的位置。他们紧靠奶油色的窗帘面对面地坐着,红灯罩的台灯把他们的脸映得通红。汉斯·卡斯托尔普把两只刚洗好的手交叉在一起,舒舒坦坦地、满怀着某种期待的心情相互摩擦着,这是他坐下来吃饭时的老习惯,也许是因为他祖先吃饭前做过感恩祷告吧。一个身穿黑衣白裙的女郎为他们端上菜来,她的脸儿很大,面色非常健康,态度很客气,声音有些沙哑。汉斯·卡斯托尔普在得悉人们称这儿的女侍者为“餐厅女郎”时,觉得怪有味儿。他们叫了一瓶格鲁奥德·拉罗舍酒,后来汉斯·卡斯托尔普又叫她端回去热一下。吃的东西很好,有芦笋汤,填馅子的番茄,有许多配料的烤肉,调制得特别好的甜食,乳酪以及水果。汉斯·卡斯托尔普尽情地吃着,虽然他的胃口并不像他预期的那么大。不过他一向是吃得多的,即使肚子不饿时也是这样,这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尊心而已。

    约阿希姆对这些菜肴不大看得上眼。他说,他对厨房里的东西已感到腻了,这里山上的人都有这种感觉,人们对伙食口出怨言已习以为常,要是你得一辈子或者整整三天坐在这里……不过他还是高高兴兴地开怀畅饮,尽力避免说一些过分热情洋溢的话,同时一再表示自己的欢悦之情,说现在总算有人在身边能倾吐自己的衷曲。

    “哈,你来得真太好了!”他说,平静的语调显得激动起来。“我甚至可以说,这对我简直是一件大事。这确确实实是一个变化——依我看,这在永恒而没有底的单调而寂寞的生活中是一个突破……”

    “可是住在这儿,时间一定过得很快,”汉斯·卡斯托尔普发表自己的看法。

    “时间快或慢,随你怎么说都行,”约阿希姆回答。“我可以告诉你,它根本没有在跑。根本说不上什么时间,也根本谈不上什么生活——不,都不是!”他摇摇头说,同时又握起酒杯。

    尽管此刻汉斯·卡斯托尔普的脸像火烧一般,他也喝起酒来。不过他的身子还老是冷飕飕的,他的四肢有茫然不知所措之感,既有些乐滋滋的,也有些不舒服。他说话很急,常常说漏嘴,说了后就鄙夷不屑地做一个手势。这时约阿希姆的情绪也很兴奋,当那位哼着调儿、用手指敲打桌子的女人突然起身离开餐厅时,他们的谈话更加自由热烈了。他们一面吃,一面挥动着刀叉做着手势,一会儿惺惺作态,哈哈大笑,一会儿又频频点头,耸耸肩膀,两人只是不住地谈着话,连嘴里的食物也来不及咽下去。约阿希姆想听听汉堡的情况,话题转到易北河的治理规划。“这是划时代的壮举,”汉斯·卡斯托尔普说。“这对我们的造船事业有划时代的意义。这样的估计一点儿也不过分。我们准备一下子投入一千五百万作为预算费,你得相信,我们是懂得怎么去干的。”

    尽管他对易北河的治理计划十分重视,他忽而又把话题岔了开去,转而要约阿希姆再谈谈“这儿山上”和山上来客的其他生活情况。约阿希姆乐意地谈了起来,为他能畅所欲言而感到高兴。他又不得不重复谈谈尸体以及人们用雪橇送尸体下山的事,而且再次明确保证,他说的都是有根有据的事实。因为汉斯·卡斯托尔普又捧腹大笑起来,做表兄的也笑了,看来他感到由衷的喜悦。他又给他讲一些滑稽的事助助兴。这时他们桌子上坐了一位女人,叫斯特尔夫人,病得相当厉害,是坎斯塔特一个音乐家的妻子,这么没有教养的女人他可从来没有见到过。她连“消毒”这个字的音也发不准,还一本正经,自以为是。她称助理医师克罗科夫斯基为“古板君子”。人们对此不得不忍住暗笑,不露声色。此外,她说起话来喋喋不休,这里山上人大多都是这样。她还反复说什么另一位女人伊尔蒂斯太太,身上带了一把短刃。“她叫这个是‘短刃’,——这真是无价之宝!”他们懒洋洋地往后靠在椅子背上,尽情地笑着,笑得身子前仰后合,同时差不多打起呃来。

    在这段时间内,约阿希姆有时不免黯然神伤,想起了自己的命运。

    “唔,我们坐在这儿笑着,”他脸上带着忧戚的神色说,他的话有时为呼吸时横膈膜的—起一伏所打断,“不过我根本无法预料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儿,因为要是贝伦斯说再住上半年,那是算得很紧的,你得作好再多住一会的思想准备。不过日子真不容易过呵。你倒说说看,这叫我好不难受。我已经获得准许,本来我下月就可以正式参加考试的。现在我只好嘴里衔着体温表荡来荡去,不住听着那位没有教养的斯特尔夫人在耳边絮聒,糊里糊涂地打发着光阴。像我们那样的年龄,一年时间是多么宝贵,而这一年里,山下的生活却起了那么大的变化,有了那么多的进步。我呢,不得不像一池死水那样凝滞不动——不错,活像一个肮脏的水洼,这样的比喻并不太过分……”

    奇怪的是,汉斯·卡斯托尔普对此所作的回答只是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这里能不能喊到一名服务员。当他的表兄稍稍有些惊愕地瞅着他时,看出对方已昏昏欲睡——他真的快睡着了。

    “你要睡了!”约阿希姆说。“走吧,是我们两人一起上床的时间了。”

    “时间还不到呢,”汉斯·卡斯托尔普含糊不清地说。但他还是弓着背、僵着腿跟着他走,全然像一个因困倦而将脚贴着地面行进的人。可是当他在半明不暗的走廊上听到约阿希姆的说话声时,他猛地振作起来。约阿希姆说:
    “克罗科夫斯基坐在那边。我想,我应当很快把你介绍给他。”

    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坐在一间会客室壁炉旁边一个明亮的角落里靠近折门的地方,正在看一份报纸。当这两个青年人走向他时,他站了起来。这时约阿希姆摆出一副军人的架势说:“大夫,让我把我汉堡的表弟汉斯·卡斯托尔普介绍给你。他刚到这儿。”

    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用某种爽朗、坚定和生气勃勃的刚毅神态迎接这位新的住客,仿佛他想表明,跟他相处根本用不着有什么拘束,完全可以愉快地相互推心置腹。他大约有三十五岁,身子胖胖的,肩膀很宽,比他前面站着的两人矮得多,因此要看清他们的脸不得不稍稍向后仰起头来。他脸色异常苍白,白得有些透明,甚至发出磷光般的青色。他眼睛露出深褐色的光辉,眉毛黑黑的,蓄着两撇又长又密的胡子(胡子上面已带有几根白丝),更显得他的脸白得厉害。他穿着一件相当旧的双排钮扣的黑色上衣,脚上穿的是一双黑色镂孔的凉鞋,鞋子里是一双厚厚的灰色羊毛袜,脖子上系着一条翻下的软领带,这种领带,汉斯·卡斯托尔普过去只有在但泽的一位摄影师那儿见到过,这倒使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的外表确实带有几分照相馆里的气派。他热忱地笑着,笑时从胡子间露出一排黄牙。他握着年青人的手,一面用略带外国腔调的拖长的男中音说:
    “很欢迎您来我们这儿,卡斯托尔普先生!希望您能很快习惯这里的生活,日子过得称心如意。请允许我问一句,您是有病来这儿住院的吗?”

    汉斯·卡斯托尔普努力控制自己不让睡魔袭来,同时想竭力显得彬彬有礼,这副模样儿可真叫人感动。现在他落得这么一副狼狈相,心中十分恼火;凭着年青人那种猜疑多端的本性,他从助理医师的笑声和豪放不羁的神态中看到某种怜悯式的嘲弄意味。他回答时告诉对方只住三星期,还说起自己考试的事,最后补充说,感谢上帝,他身体非常健康,一点病也没有。“真的吗?”克罗科夫斯基大夫问,嘲讽似地把脑袋歪向前面,同时更深沉地微笑起来。“这样看来,您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杰出人物!我有生以来还没有见到一个一点毛病都没有的健康人呢。我能不能问一下,您考的是什么科目?”
    “大夫,我是工程师,”汉斯·卡斯托尔普谦逊而又不失尊严地回答。
    “啊,工程师!”克罗科夫斯基大夫仿佛收敛了笑容,一时失去了某种力量和热忱。“这是挺好的职业。那么这样说来,您在这儿无论身体上或心理上就不需要什么治疗啦?”
    “不需要,我真万分感谢您!”汉斯·卡斯托尔普一面说,一面几乎倒退了一步。

    这使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又得意洋洋地笑起来。他再次握握年青人的手,提高了嗓门说:
    “唔,卡斯托尔普先生,你就好好地睡一觉吧,尽情享受您那无懈可击的健康吧!好好儿睡,再见!”就这样他打发了这对年青人,继续坐下看报。

    这时电梯已无人管理,因此他们不得不徒步上楼。他们一言不发,刚才和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的相遇使他们有些烦躁。约阿希姆把汉斯·卡斯托尔普陪送到三十四号房间,这时那个跛足的人已把来客的行李在房里安顿就绪。他们又聊了一刻钟的天,汉斯·卡斯托尔普一面谈话,一面把夜间用具和盥洗用具一一理出,同时抽起一支很粗、味道很柔和的烟。今天,他连一支烟也受不了,这使他感到惊奇和意外。

    “他看来是一个出色的人物,”他一面说,一面把吸入的烟喷了出来。“他的脸白得像蜡一般。可是天哪,他脚上的鞋子袜子实在可怕。灰色的羊毛袜,可还有风凉鞋。我们到底有没有冒犯了他?”
    “他有些敏感,”约阿希姆承认。“你在治疗方面不应当这样粗暴地拒绝,至少在心理治疗方面。要是有人避而不愿作这种治疗,他就不乐意。他跟我也并不最投合,因为我不够信任他。不过有时我把梦里的情况说给他听听,这样他就有一些分析的材料。”
    “哦,那么看我准是冒犯了他,”汉斯·卡斯托尔普恼恨地说,因为得罪任何人往往使他老不痛快。于是疲劳变本加厉地向他袭来。
    “晚安,”他说,“我累得要垮了。”
    “八点钟我来约你吃早饭,”约阿希姆说完这话就走了。

    汉斯·卡斯托尔普匆匆地作好晚间的梳洗。他一关上台灯,睡魔就征服了他;但他再次一跃而起,因为他记起正好前天有人死在这张床上。“这可并不是第一次,”他暗自想着,似乎这么一想就能宽下心来。“这不过是一张死人睡过的床,一张普通的死人床。”于是他睡着了。

    但一当他进入睡乡,他就开始做梦,而且几乎一刻不停,一直做到第二天早晨。他梦见的主要是约阿希姆·齐姆森七零八落、不成样儿地躺在雪橇上,沿着陡峭的山路滑下去。他的脸像克罗科夫斯基大夫一样,苍白而发出磷光。前面坐着那位骑手,他的脸模糊不清,活像那个连声在咳嗽的家伙。“这里山上的人全是这个样儿,”变了形的约阿希姆说。这时,可怕地、黏液满口地咳嗽着的不再是那个骑手,而是约阿希姆了。汉斯·卡斯托尔普不由得痛哭失声,他觉得应当到药房去一趟,买一些冷霜来。可是鼻儿又大又尖的伊尔蒂斯太太坐在路边,手里拿着什么东西,这显然是她的所谓“短刃”,但实际上却是他的安全剃刀。这使汉斯·卡斯托尔普破涕为笑。就这样,他在错综复杂的情绪中翻来覆去,直到晨曦通过半开着的落地窗射进来,把他唤醒。

    关于洗礼盆和两重性格的祖父

    汉斯·卡斯托尔普对他父母亲的老家已记得不怎么清楚了。他对父母亲几乎没有什么印象。他们在他五岁到六岁的短时期内相继去世,先死的是母亲,她是在她分娩前夕完全出人意外地死去的,原因是神经炎发作后血管阻塞——海德金特大夫称之为血栓——使心脏立即停止跳动。她当时正好坐在床上笑着;从表面上看,她似乎是因笑得过分而昏倒,但实际上却是因为她已死了。这对他父亲汉斯·黑尔曼·卡斯托尔普是一个难以理解的打击,因为他对妻子怀有非常深厚的感情,同时他本性也不最坚强,他始终无法排遣自己的痛苦。他的精神就此一蹶不振;由于神思恍惚,他事业上就遭到挫折,因而卡斯托尔普父子公司大大亏本。第二年春天,当他在寒风扑面的码头上视察仓库时,得了肺炎。由于他那颗破碎了的心经不起发高烧,尽管海德金特大夫悉心治疗,他还是在第五天与世长辞了。他在一大群送葬市民的护送下跟随妻子进入了卡斯托尔普家世世代代传下来的墓地,地点在圣凯塞琳墓园,那儿风光秀丽,可以眺望植物园的景色。

    他那位做参议员的父亲倒比他活得久些,虽然时间也长不了多少。他也是害肺炎死去的,不过他临死时很痛苦,和病魔作了顽强的一番搏斗,因为汉斯·洛伦茨·卡斯托尔普跟他的儿子不同,生命力极其旺盛,不会轻易倒下去。在他死前这段短时间内——时间只有一年半——孤苦无依的汉斯·卡斯托尔普住在自己的祖父家里,这是上世纪初在“广场”附近一块狭小的地皮上建成的一幢具有北方古典风格的房屋,屋子阴森森的,长年受风雨剥蚀,显得有些败落。大门两侧都有半露柱,中间的平地上有五级石阶。除了长窗一直落到地面并且饰有铸铁铁栅的楼房以外,另外还有两层楼房。

    这里尽是一些会客室,其中包括光线明亮、用灰泥粉饰过的餐室。餐室有三扇窗,窗上挂着深红色的窗帘,凭窗可以眺望后花园。在那儿,祖孙两人每天四点钟时一起共进午餐,时光过了十八个月。侍奉他们的是一个叫菲埃特的老头儿,他戴着耳环,衣服上的钮扣是银色的。跟主人一样,他衣服上也戴着一个用细薄棉布做成的领饰,可以完全像主人那样把剃得光光的下巴埋在里面。祖父跟孩子以“你”相称,说话时用的是德国乡土方言,这倒并不是为了增添什么风趣——因为他天性中并没有什么幽默成分,——而是完全一本正经的,何况他同一般人(例如仓库管理员、邮差、马车夫和仆役)说话时也是这样。汉斯·卡斯托尔普很爱听这种方言,同时也很爱听菲埃特用方言回答时的那股腔儿——他在侍奉主人时,总是俯下身凑在对方的右耳旁说话,因为这位议员在听觉方面,右耳比左耳好得多。老头儿领悟了他的意思,点点头,继续吃饭,笔挺地坐在红木椅子高高的靠背和桌子中间,几乎不大俯身到碟子上去吃菜。这时做孙子的坐在他对面,聚精会神、默不作声地瞅着祖父洁白、漂亮而瘦骨嶙峋的手如何用利索而有条不紊的动作拿起叉子,用叉尖叉起一片肉、一些青菜或一些土豆,稍稍低下头去把它们送到嘴边;祖父手上长着拱形的、尖尖的指甲,右手食指上戴着绿色的纹章戒指。汉斯·卡斯托尔普瞧着自己笨拙的手,心里琢磨着日后如何也可以像爷爷那样挪动刀叉。

    另一个问题,是他能不能让自己的下巴埋到像祖父特殊形式衣领里那样的空腔中去,衣领的尖端正好触到祖父的面颊。要做到这点,他得跟祖父一样长寿;时至今日,远近各处除了他老人家和菲埃特老头儿外,再没有别人佩戴这种领圈和衣领了。这很可惜,因为小小的汉斯·卡斯托尔普看到祖父把下巴靠在高而洁白的领圈里特别高兴。在他成长后,他对这件事记忆犹新。他内心深处对它怀有相当程度的好感。

    当他们吃完饭,卷起餐巾把它们放在银盘里后(当时,汉斯·卡斯托尔普干这事还不大顺手,因为那些餐巾像小台布一样大),议员就离开椅子站起身来,把菲埃特抛在后面,拖着脚步走进自己的“办公室”,拿起一支烟来。有时做孙子的也跟着他进去。

    这间“办公室”是这样形成的:餐厅里原来开三扇窗,横贯着整个屋子,因此这屋子与其他同一类型的不一样,没有三间会客室的余地,只留下两间的场地。但其中一间与餐厅成直角,只有一扇窗朝街,深度方面显得很不对称。因此,大约有四分之一的长度被分割开来,恰好成为“办公室”。这是一小块暗沉沉的地方,上面开有天窗,没有多少摆设。有一个分层的小书架,上面放着议员的雪茄烟盒,一张玩牌的小桌子,桌子抽屉里有一些引人入胜的东西:惠斯特牌,筹码,小齿能向上掀开的小型记分板,一块石板和一些石笔,纸质雪茄烟烟嘴,以及其他玩意儿;最后,在角落里有一只紫檀木做的洛可可是欧洲十八世纪建筑及艺术上的一种风格,特点是纤巧、浮华、烦琐。式柜子,柜子的玻璃门后面张着黄色的丝绸帘子。

    “爷爷,”办公室里的小汉斯·卡斯托尔普有时会踮起脚尖凑到老人的耳际说,“请您拿出洗礼盆来给我瞧瞧!”

    这时祖父已撩起细软的长衫的下摆,把一束钥匙从裤袋里掏出来,打开玻璃柜。柜子内部有一股舒适而古怪的气味向孩子袭来。柜子里藏着各种各样好久不用而引人注目的东西:一对弯曲的银质烛台,一只木匣装的损坏了的气压表,上面刻有寓意深长的图形;一本达盖尔达盖尔(1789—1851),法国银版照相术的发明人。银版摄影术的纪念册,一只杉木做的盛烧酒容器;还有一个难以捉摸的小土耳其人,它披着一件五光十色的绸衣,体内装有机器;以前只要发条一开,就会在桌面上来回走动,但现在机器失灵已有好久了。此外还有一个奇特的轮船模型,模型底部甚至还有一个捕鼠夹。老头儿从中间一层取出一个失去光泽的银质圆盆,盆子上面还有一个银盘。他把这两件东西分开来拿给孩子看,一面讲述他那常讲的故事,一面把它们放在手心上转来晃去。

    盆和盘原来不是连在一块儿的,正如人们清楚看到的那样,这时孩子又一次听到老爷爷的教诲。不过祖父说,它们放在一起使用已整整有一百年历史,换句话说,从洗礼盆制成时起就是这样。盆子很漂亮,外形平凡而雅致,带有十九世纪初叶庄严肃穆的风味。它光滑而又坚实,下面是一个圆形底盘,里面镀过金,但金质已因岁月而消褪,只剩下一片淡淡的黄色光泽。它唯一的装饰,就是一个庄严的玫瑰花花环,上部边缘有一簇簇锯齿形的叶子。至于那个盘子,年代更为久远,这可从盘子的内部加以识别。那儿镌刻着几个绚丽夺目的字码:“一千六百五十年”,字码周围是各种各样弯弯曲曲的雕饰。它们是按当时的“现代派”风格镂刻的,花哨浮夸,有阿拉伯式花纹,一半像星星,一半像花朵。但后面却相继刻着代代相传的持有人的名字,他们一起有七个,上面还写明承袭时的年份。套领圈的老头儿用戴戒指的食指把每个人的名字一一点给孩子看:这儿是父亲的名字,那儿是祖父本人的名字;这边是曾祖,那边又是高祖,以后再一代、二代、三代地从老爷爷历历如数家珍的口中追溯上去,而孩子把脑袋歪向一旁,凝神倾听着,有时若有所思,有时呆呆地睁着两眼出神,嘴角露出敬畏、昏昏欲睡的神情,耳畔只是响起“乌尔……乌尔……乌尔……乌尔(德语乌尔(Ur)是许多名词的前缀,意为原始或祖先,表示汉斯·卡斯托尔普的祖父爱谈祖辈业绩)”的声音。这种阴沉沉的声音使人想起墓穴和消逝了的岁月,但同时又显示出现世、他本人的生命以及湮没了的岁月之间还存在着某种虔诚的联系,在他身上产生一种不可名状的影响——这从孩子的脸上也表露出来。听到祖父这种声音,他仿佛呼吸到凯德林教堂或米迦勒地下教堂中霉湿阴冷的空气,也似乎闻到那种地方的气息,在那儿,人们脱下帽儿,俯着身子,踮起脚尖一摇一摆地走着,神态显得毕恭毕敬;他也仿佛感受到能传出回声的幽僻处所那种与世隔绝、万籁俱寂的气息。宗教的感情,与死亡的感受以及老爷爷用阴郁重浊的声音讲家史的意境交融在一起,这一切深深打动了孩子的心,使他感到无比欣慰。确实,也许正是因为要一再听到这种声音,孩子才几次三番地要求仔细看看这个洗礼盆。

    这时祖父把容器重新放到盘上,让孩子看看里面这个光滑的、稍稍镀过金的空穴。天窗的光线投在上面,使它闪闪发亮。“嗯,”他说,“我们把你投到洗礼盆上,让受洗的圣水滴下来,转眼已快八年了。……圣雅科比教堂的拉森司事先把圣水注到我们的好牧师布根哈根的掌窝里,再从那儿经过你的头顶滚到盆里。我们先把圣水热一热,免得你受惊哭起来,可结果出乎意料,你事前就大哭大嚷,弄得布根哈根不能顺利执行圣事。但圣水一掉在你的头上,你就一声不响,我们希望这是你对圣礼肃然起敬的表示。再过几天,又是你有福的父亲受洗四十四周年了,当初圣水也从他头上流进盆里。他也出生在这屋子里,这是他双亲的屋子,正好在厅堂中间的窗户前面,给他受洗的还是那个黑泽基尔老牧师,他年青时差点儿让法国人枪杀了,因为他传教时反对烧杀劫掠。现在他早已进天国了。咳,七十五年以前,我本人也在这个厅堂里受洗。他们把我的脑袋按在这个盆子上,好像此刻盆子放在盘上的那个模样。做圣事的口中念念有词,说的话跟对你和你爹说的一模一样。温暖清澈的圣水也从我头发上流到金子做的洗礼盆里。当时我的头发也不比现在多。”

    孩子抬头望着祖父银灰色的小脑袋。这时祖父又在洗礼盆上垂着头,与他所讲述的、好久以前的情景相仿佛。孩子体验到一种十分熟悉的感觉,这是一种奇特的、梦幻似的、惝恍迷离的感觉,静中有动,既令人有沧海桑田之感,又使人茫然不知所措。这种感受他过去也曾有过,现在他又期待着,希冀着,渴望能获得它。一当这种代代相传的遗物展示出来时,他就会有这种感受。

    年青人日后扪心自问,发觉他祖父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比父亲要深刻得多,清晰得多,也重要得多。原因可能在于他们同甘共苦,而且体格上的特征也十分相似。孙子很像祖父,仅从他发育时刚长出的胡子来看,就有几分像七十来岁苍白而呆钝的老爷爷。不过主要之处,乃在于老爷爷无疑是家庭中的真正角色和别具一格的人物。

    从社会角度上说,早在汉斯·洛伦茨·卡斯托尔普去世之前,他的为人之道与观点已远远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他是一个典型的基督教徒,信奉新教,思想十分保守,顽固地认为社会上只有贵族才有统治能力,仿佛他生活在十四世纪似的。当时,手工业者正开始顽强地与旧的自由贵族阶级一决雌雄,企图在城市议会里争得席位和发言权。他对新生事物不很看得顺眼。他活动的年代,恰好是大动荡、大转变的十年,也是飞跃进展的十年,这对公众的献身精神和冒险精神提出极高的要求。新的时代精神正在喜奏凯歌,而卡斯托尔普老头儿却觉得这一切格格不入。他竭力卫护先辈的习俗和旧制度,而对扩建港口的冒险性尝试及一味兴建大城市而把上帝置之脑后的愚蠢规划不屑一顾。他一有可能就设法加以制止或削弱;倘若他竟能随心所欲,今日市政管理的外貌可能仍保持着他那个时代的田园风味和古代法兰克人的情调。

    这就是这位老人生前身后在市民们心目中留下的形象。由于幼小的汉斯·卡斯托尔普对政治一无所知,在他幼稚的心灵中基本上也保持着同样的形象。这是一些默默无言的、也是不加批判的感受,但这些感受栩栩如生。这些感受在他日后的生活中作为有意识的记忆形象完全保存下来,它们不能用文字表达,也无法分析,但印象依旧十分深刻。上面已经说过,这是生活中同甘共苦在起作用,或者说是祖孙之间血缘相近、休戚相关之故。这种情况是屡见不鲜的。做孩子和孙子的往往先观摩,而后产生景仰之心,再由景仰而萌生学习之念,并从先代遗传下来的素质中培育出自己的个性来。

    参议员卡斯托尔普长得又高又瘦。岁月使他的背和脖子弓缩起来,可是他试图用其他方法补偿:他威严地把嘴角弯向下方,尽管他嘴里已没有一颗牙齿,只剩下一排牙肉,现在全靠一副假牙咀嚼食物。他脑袋已经开始有些摇摇晃晃,这么一来,头部的不稳感倒可以冲淡一些,看去仍不失尊严,同时下巴也可以在领巾上托住。这样的姿势,小小的卡斯托尔普看了很称心。他喜欢鼻烟盒——他使用的是一只狭长的、内部镀过金的海龟壳盒子——吸烟时使用一块红手帕,手帕的一角经常从他上衣后面的那只袋里垂下来。如果说这有损于他仪表的话,那么给人的印象也无非是年老而放浪不羁,不拘小节,日子一长,就故意或乐意听之任之,或者连他本人也不知不觉。无论如何,在汉斯·卡斯托尔普年幼而锐利的目光里,这仍不失为祖父外表上的唯一缺点。但无论是当时七岁孩子所看到的,还是他日后成长时所记起的老人的日常形象,都不是原来的真实面目。他的真面目迥然不同,比平时漂亮得多,逼真得多——这从一幅画像上鲜明地表现出来。这是一幅与老人身材相仿的画像,原来挂在小汉斯·卡斯托尔普父母亲的卧室里,后来他迁到“广场”上,那幅画也一起搬过去,挂在会客室的红缎大沙发上面。

    在这幅画中,汉斯·洛伦茨·卡斯托尔普穿着担任市政参事时的官服。这是上世纪庄严而又极为朴质的市民服装,有威风凛凛的、富于冒险精神的共和政体的遗风,过去在他身上也曾显赫过一番。它使人有时过境迁、今是昨非之感,也显示出世间万物彼此永远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而老人办起事来也十拿九稳。画中是参议员卡斯托尔普的全身像,他站在铺红砖的地板上一根圆柱和尖角拱门的旁边,是一幅透视画。他站时下巴向下,嘴角也往下弯,一双湛蓝的沉思的大眼睛眺望着远方,眼睛下面露出泪囊。他穿着一件黑衣服,确切些说,是一件一直披到膝盖的法衣似的长袍,衣服前面的敞开部分和四周围都饰有毛皮。上袖宽而隆起,也饰有毛皮;下袖则显得狭小,用粗布制成,花边袖口一直拖到手上,把节骨也遮住了。细弱的腿上穿着一双黑丝袜,脚上穿一双有银色扣环的鞋子。他脖子上套着宽大而浆硬的皿形领饰,前端向下,两侧向上隆起,下面在背心上还锦上添花似地饰着上等细麻布的褶襞。他手里提着一顶上端越来越尖的老式宽边帽。

    这是某个著名画家的杰作,主题鲜明,风格与古代大师的相仿,使观赏者联想起西班牙、荷兰与中古时代的各种作品。汉斯·卡斯托尔普幼年时常注视这幅画,这当然并不是因为他懂得艺术,而是因为他怀着某种意义更广泛的、甚至更深刻的理解心情。像画布上描摹的那个祖父,尽管他在实际生活中只亲眼见到过一次,而且只是一瞬(当时,祖父正昂首阔步地向议院走去),但他仍禁不住感到这幅栩栩如生的画像不失为祖父的真面目,而每天所看到的祖父只是所谓“临时性”的祖父,是一个次要的、不能恰如其分地体现祖父风貌的形象。因为显而易见,那幅不同于他日常形象的、神采奕奕的画,是以一种不完善的、也许是不成功的刻意摹仿为依据的,他的这种高硬衣领和高的白领圈都是老式的;不过这样的称呼,不可能适用于这种值得艳羡的衣饰,它也只有“临时性”的意义——这里的衣饰,指的就是西班牙式皱领。祖父在街上戴的那种异乎寻常的拱形大礼帽,与画中的那顶宽边毡帽极为相似,而那件有裥的长袍,在小汉斯·卡斯托尔普看来,只是饰有花边和毛皮的法衣而已。

    因此,当某一天他和祖父永诀时,看到祖父仍旧保持着原来严谨、完好的风貌,心里十分欣慰。当时大家都在厅堂里,也就是他们常常面对面坐着就餐的那个厅堂;汉斯·洛伦茨·卡斯托尔普躺在大厅中央一口镀银的灵柩内,灵柩搁在柩架上,四周都摆满了花圈。他跟肺炎曾作了一场殊死的搏斗,这是一场长期而顽强的搏斗,尽管由于他的适应能力强,他在世之日对疾病显得不动声色,处之泰然。此刻他躺在那儿,人们不知他是战胜还是战败了。不过无论如何,他躺着的神态十分安详。病床上的斗争使他大大变了样,鼻子也尖了一些,下身盖着一条毯子,上面放着棕榈枝。头部用一只丝绸枕头垫得高高的,这样他的下巴正好漂亮地陷在皱领前面的凹处。他的双手一半被花边袖口遮住,僵冷的手指被人为地安排得自然而富有生气,手里捏着一个象牙十字架,仿佛他低垂着眼睑定睛瞅着它。

    祖父最后一次患病时,汉斯·卡斯托尔普起初还见过他几次,但临终前却没有见过面。家人不让他看到祖父所作的挣扎,这种挣扎大部分是在夜间。他只是从家中沉郁的气氛,菲埃特老头儿红肿的眼睛以及医生的来回奔走中间接地接触到有关情况。现在他站在厅堂里,心中不禁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祖父的“临时性”形象现在已庄严地消失,最后又恢复他原来的、恰如其分的真面目了。即使菲埃特老头儿痛哭着,不住地摇着头,而汉斯·卡斯托尔普自己也痛哭失声——以前,当他亲眼看到母亲突然去世,不久父亲也一动不动地像陌生人那样躺在他面前时,他也这样痛哭过——他还是认为这样的结局是令人欣慰的。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和这么年青的时候,死神已第三次在小小的卡斯托尔普心灵上和感官上投下了阴影,特别在感官上。对他来说,看到死已不是什么新奇的事,他已十分熟悉,他对死已安之若素,丝毫不影响他的神经,只是不免有些哀伤而已。这一次他也是这样,不过程度更深一些罢了。他不懂得大人的死对他的生活实际上会带来什么后果,却以天真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待它,满以为将来反正有人会照料他,因此在灵柩面前,他也漠然无动于衷,只是干巴巴的表演一番。这一回是第三次了,他除了那些富有经验的感情和表情外,又带着某种古怪而老练的鉴赏神情。本来,他因为悲痛或在别人的感染下往往流泪,现在,眼泪已不再是他的一种自然反应了。在他父亲逝世三四个月后,他已把死这件事忘了,现在一下子又记了起来,而且当时的种种景象,又清晰、深刻、历历在目地以无可比拟的奇特形态再现在他眼前。

    试对上面这些概念作一番分析,并用文字表达出来,大致可归纳为下面这些话。死,一方面固然是神圣的、富于灵性的和哀伤动人的,也就是说属于精神世界的事,但另一方面又完全不同,而且恰恰相反:它纯粹是肉体的,物质的,根本不能称它是动人的、富于灵性的或神圣的,甚至也称不上是哀伤的。庄严而富于灵性的一面,从遗体豪华的殡葬仪式中,从如锦的繁花中以及扇子般的棕榈叶中体现出来;大家都知道,这象征着天国的安宁。此外,祖父冷冰冰的手指中捏着一个十字架,灵柩顶端放有托瓦森托瓦森[(Bertel Thorwaldsen,1768—1844),丹麦雕刻家,作品以纪念像为主,也有取材于神话的]的耶稣基督胸像,两侧摆着高高突起的烛台——这些更清晰地体现出这一点。在这种场合下,这些也都散发出一种宗教气息。所有这些安排,都显然而确切无误地指明这样一个事实,即祖父现在已永远回复他的原来真面目。此外它们还有另外一些意义和减轻痛苦的目的,这点小小的汉斯·卡斯托尔普心里明白,只是不说出来罢了。所有这一切,特别是这么多的晚香玉,无非都说明死既不美丽动人,也根本不用伤心,而是一种几乎是不体面的、涉及血肉之躯的事,应当掩饰,应当遗忘,而不该常常记在心里。

    正是由于这点,已去世的祖父才显得这样古怪,甚至一点也不像祖父本人,而是像一尊被死神替换了的、大小相等的蜡像,目前这一切庄严隆重的场面都是为他忙碌的。他躺在那儿,或者说得确切些,有一件东西躺在那儿,这不是祖父本人,而是一个躯壳;汉斯·卡斯托尔普知道,这个躯壳不是蜡做成的,而是祖父的本体,而且只是本体。这倒是不体面的,也没有什么好伤心的——像涉及血肉之躯以及仅仅涉及血肉之躯的事儿那样没有什么可伤心的。小汉斯·卡斯托尔普端详着那蜡黄的、光滑得像乳酪那样干瘪的躯体,身材大小与生前一模一样,脸和手都跟祖父活着时毫无二致。恰好有一只苍蝇飞来,停在祖父一动不动的前额上,它的触嘴开始上下移动。菲埃特老头儿小心翼翼地把它赶跑了,同时战战兢兢地怕碰到死者的额角。他脸色虔诚而阴沉,仿佛不想或不愿知道他刚才干的是什么。这种谦恭的神情,显然同这样的事实有关,那就是祖父只剩下一副躯壳,其他什么都不存在了。但苍蝇兜了一圈后,又栖息在祖父的手指上靠近象牙十字架的地方。在发生这事的时候,汉斯·卡斯托尔普认为自己闻到了某种气息,这股气息虽然不是淡淡的,但比以前闻到的都要古怪而强烈得多,这使他不无羞愧地回想起过去有一位同学也有这股怪味儿,因此大家都回避他。晚香玉摆在那儿就是为了驱散这种气味的,尽管它们这样繁茂芬芳,这种气味还是掩盖不了。

    他伫立在尸体旁已有好多次了:第一次单独与菲埃特老头儿在一起,第二次与舅公蒂恩纳佩尔——他是一个酒商——和两个舅舅吉姆斯与彼得在一起。现在是第三次了,一群穿节日礼服的码头工人在尚未合上的灵柩前站了一会,跟卡斯托尔普父子公司的前主人遗体告别。接着开始大殓,厅堂里挤满了人,由戴着西班牙式皱领的圣米迦勒教堂布根哈根牧师致悼词,他就是为汉斯·卡斯托尔普受洗的那个牧师。后来乘马车去墓地,他们这辆车紧随柩车之后,马车排成长长的一列。牧师在马车里待小汉斯·卡斯托尔普很和气。这一时期的生活从此结束,以后汉斯·卡斯托尔普又马上迁到一所新居,换上一个新的环境。对他年青的生命来说,这已是第二次了。

    在蒂恩纳佩尔家以及卡斯托尔普的品德

    这一变迁对他并无任何损失,因为他住的是参议蒂恩纳佩尔的邸宅,参议是受托保护汉斯的;就他个人的需要而言,他确实不缺少什么,而在保护今后利益——他对此一无所知——的角度来说,他也用不到担什么心。参议蒂恩纳佩尔是汉斯已故母亲的舅舅,他经管卡斯托尔普遗下的产业,把不动产卖掉,同时也负责卡斯托尔普父子进出口公司的清理工作。他从中得益的是汉斯·卡斯托尔普四十万马克的遗产,蒂恩纳佩尔把这笔款子转作信托资金,每季度初从中获取百分之二利息,而无损于亲戚间的情谊。

    蒂恩纳佩尔的住宅坐落在哈尔费斯特胡德街花园的后面,凭窗眺望,前面是一片草地,草地上连半根杂草也没有;远处是玫瑰花花坛,再前面则是一条河。参议虽然有一辆漂亮的马车,但每天早晨徒步去“古城”办公,为的是稍稍活动一下身体,因他有时脑里有淤血。他晚上总是五点钟回来,一家聚在一块端端正正地坐着吃晚饭。他是一个端庄的人物,穿的是最讲究的英国服式,蓝澄澄的眼睛向前突出,戴着一副金边眼镜,鼻子红通通的,长着灰色的海员式胡子,左手粗短的小手指上戴着一只亮晶晶的宝石戒。他的妻子早已去世。他有两个儿子,彼得和吉姆斯,一个在海军,不常在家;另一个继承父亲的衣钵,从事酒业,是商行的当然继承人。多年来,家务一直由阿尔多纳(Altona,城市名,与汉堡郊区的圣保利邻接)一位金饰匠的女儿莎莱安主管,她圆鼓鼓的腕部饰有浆硬的白褶边。她所孜孜不倦地关心的,是早餐和晚餐都应当有丰盛的冷盆,还有什么蟹啊,鲑鱼啊,黄鳝啊,鹅儿的胸肌肉啊,烤牛肉用的番茄沙司之类。当蒂恩纳佩尔参议设宴招待客人时,她对临时雇来的仆役总是警觉地监视着。对于幼小的卡斯托尔普,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也尽到做母亲的责任。

    汉斯·卡斯托尔普是在凄风苦雨的环境下成长的,也可以说是在黄色的防水胶布下成长起来的。总的说来,他觉得生活过得挺不错。海德金特大夫说,他从小就有些贫血,在他每天放学第三次餐后,总给他喝一杯黑啤酒。大家知道,这是一种有营养的饮料。海德金特大夫认为它能使血液旺盛,而汉斯·卡斯托尔普却觉得对他的精神能多少起些镇静作用,并有助于他舅公蒂恩纳佩尔所说的他那种“昏昏欲睡”的癖好,也就是说,有时他会什么都不想,呆呆地像打盹那样凝望远处出神。不过他身体总算健康正常,打网球和划船都有一手,可惜他不大爱打桨,而喜欢夏夜在乌伦霍尔斯特[Uhlenhorst汉堡的一个市区]摆渡房的露台上坐着欣赏音乐,痛痛快快地喝一杯茶,一面呆望着灯火通明的小船,而天鹅则在波光潋滟的水面上游弋。只要你听他用冷静的、理智的、同时有些低沉、单调而带着一些乡土方言的腔儿说话,只要你看到他是一个标准的碧眼金发男儿,他的头发修剪得多么整洁,带有一些古典风味,而且从冷冰冰、慢悠悠的风度中流露出祖先遗传下来某种自己完全觉察不到的自负情绪,你就决不会怀疑汉斯·卡斯托尔普是地地道道从这块乡土成长起来的,在本土中自得其乐。即使他反躬自问,他对这点也不会有丝毫怀疑。

    海滨大城市的气氛——潮湿的空气,世界各地汇集在这儿的零售商商业网以及优裕的生活,使他心情十分舒畅。他先人曾在这儿度过一生的光阴,现在他又轻松愉快、悠然自得地呼吸这儿的空气。他闻到的是水、煤炭、柏油散发出来的气味以及殖民地堆积如山的货物发出的臭气,他看到的是码头上巨大的蒸汽起重机仿佛大象在工作那样,既聪明沉着,又力大无穷。它们把一袋袋、一捆捆、一箱箱、一桶桶以及一瓶瓶重达数吨的货物从远洋轮船的腹部吊上来,卸到火车及货棚里去。他看到商人们像他自己一样穿着黄色的橡皮外套,在中午时分麇集到波尔斯地方,他知道那儿非常热闹,每个人都易于获得发请帖赴宴的机会,从而一下子提高了他的信用。他看到了船坞那边万人攒动(以后,这儿是他特殊的兴趣所在),也看到了干船坞里亚洲轮与非洲轮庞大无比的船身,它们高得像塔一样,龙骨和螺旋桨都露在外面,由树枝般粗的撑条支持着,它像怪兽那样孤苦无助地躺在干燥的土地上,下面拥满了侏儒般的人群,工人们擦洗着,锤打着,粉刷着。他又看到盖有屋顶的烟雾腾腾的船台上,船舶高高隆起,船身里正在构筑一条条的肋材,而工程师们手持设计图纸和排水表,向造船工人们发号施令——所有这些,汉斯·卡斯托尔普从青年时代起就十分熟悉,并在他心中唤起了依依不舍、异常亲切的感受。当星期日上午,他和吉姆斯·蒂恩纳佩尔或表哥齐姆森——约阿希姆·齐姆森——坐在阿尔斯特河畔的亭园里用早餐,吃着温热的圆面包和熏肉,外加一杯陈葡萄酒,以后再靠在椅子上抽一支烟时,他几乎已找到生活的最高乐趣;因为有一点是千真万确的,那就是他爱生活得舒服些,尽管他有些贫血,看上去文质彬彬,他骨子里还是追求吃吃喝喝的生活享受,像一个贪婪的乳儿那样依恋着母亲的乳房。

    这个有民主气息的商业城的上层统治阶级,将高度文明赐给它的孩子们,而汉斯则悠闲而不失尊严地将这种文明承载在自己的肩上。他身子洗得像婴儿一样干净,叫裁缝做的衣服都跟当时他那个圈子里的青年人那样时髦流行。他的一束内衣都小心地作过标记,放在一口英国式的衣柜里,由莎莱安极其小心地照管着。汉斯·卡斯托尔普在外面求学时,就一直按期把衣服寄回家来洗涤修补(他有一句箴言:帝国之内除了汉堡外,没有别的地方懂得烫衣艺术),只要他漂亮的花衬衫袖上有些皱,他心里就老不舒服。他的手看起来虽不特别娇贵,却保养得很好,皮肤十分光洁。手上的装饰品是一只链式白金戒指和祖父传给他的印章戒指。他牙齿不很坚实,常常有些毛病,并用金子镶过。

    无论他站着还是走路,他肚子总稍稍有些突起,很不雅观,但他就餐时的姿势十分优美。同桌旁的人聊天时,他总彬彬有礼地挺直了上身(说起话来当然很有分寸,而且带些乡土方言),当他用刀叉分开一片家禽肉或用专门餐具熟练地从壳中扒下淡红色的虾肉时,他只是把胳膊肘轻轻搁在桌上。他饭后首先需要的,是那只有香水的洗手指用的小盆,其次需要一支俄国香烟,这烟不必付税,是通过适当方式秘密偷运来的。过后再抽一支雪茄,这是一种味儿挺美的不来梅产品,牌子叫做马丽亚·曼契尼,在后面我们还要提到。这种烟既有香味,又有毒性,吸时佐以咖啡,很有提神作用。汉斯·卡斯托尔普把贮备的烟草保存在地窖里,使它不致受到热蒸汽的有害影响。他每天早晨下地窖,在烟盒里装满当天吸的必需量。吃牛油时不喜欢厨师预先切成一块块的,也不喜欢切成凹球状。

    可以看出,我们这里想要说的都是偏袒他的话,但我们认为并未言过其实。我们对他的描写既不比实际好,也不比实际坏。汉斯·卡斯托尔普既非天才,也非蠢人;如果我们避而不用“中不溜儿”这个字眼形容他,其原因与他的智慧无关,跟他质朴的个性也几乎没有关系,而是出于对他命运的尊重。对于他的命运,我们很想赋予某种超乎个人恩怨的意义。他的头脑应付实验中学当时德国的一种九年制学校,相当于我国解放前六年制小学四年级起至高中三年级的程度。

    的课程绰绰有余,并不感到紧张;不论在哪种环境下,也不论为了什么目的,他也确实不愿使自己处于某种紧张状态,这倒不是怕吃苦,而是他认为这样做丝毫没有理由,确切些说,没有非这样做不可的理由。这也许是我们不愿称他为“中不溜儿”的缘故,因为他在某种程度上意识到紧张是没有理由的。

    人们不仅仅以个人的身份生活,而是不知不觉地与他的时代和同时代的人同呼吸,共命运。人们可能认为他生活中那些一般性的、非个人的基础已牢固地奠定,同时把它们看作是天经地义的,对它们一点儿不抱攻击、批判的态度,像善良的汉斯·卡斯托尔普那样。但有一点也是很可能的,即人们同样也觉察到时代的弊病,从而多少有损于自己道德上的完美性。个人各式各样的目的、目标、希望、前景都在眼前浮现,他从这里面汲取奋发向上、积极工作的动力。如果不属于他个人的、亦即他周围的生活(甚至是时代本身)外表上看来哪怕多么活跃而富有生气,而骨子里却十分空虚,没有什么希望和前景;如果他私下承认它既无希望,又无前途及办法,同时对人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提出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这些问题是人们费尽心机在最终的、超乎个人之上的绝对意义上提出的)报以哑然的沉默,那么对一个较为正直的人来说,几乎不可避免地会使他趋于消极而无所作为,开始时只表现在他的精神上和道德上,后来就一直扩展到他的生理和机体部分。在一个不能满意地回答“人生目的何在”的时代里,凡才能卓越、成就出众的人,不是道德上异常高超——这是很少见的,而且不失为英雄本色——,就是生命力极其旺盛。上列无论哪一种品质,汉斯·卡斯托尔普都不具备,因而他可算是个“中不溜儿”的人,尽管我们是从崇敬他的角度说这话的。

    我们这里说的,不仅仅指这位年青人求学时代的内在素质,也指他选定职业后那些年份里的本质。就他求学的经历而言,他各课常常须反复学习。但总的来说,他的出身、他的良好教养以及对数学方面的优异天赋(他对此是无动于衷的)都有助于他不断进步。在领到一年的结业证书后,他决定继续留校。说句实话,留下来的主要原因却在于他想借此延续一下他已过惯了的那种生活,可借此暂时维持现状,不必另作打算,同时还可赢得时间,以便让他汉斯·卡斯托尔普仔细考虑今后怎么做才是上策。关于这方面,他心里一直没有一个底,即使在最高一班里学习时也是懵里懵懂的;而当最后一旦决定了时(说他已最后作出决定,恐怕有些言过其实),他却觉得用其他方式作出决定也没有什么不好。

    不过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他对船舶一向很感兴趣。当他还是一个孩子时,他就爱用铅笔在笔记簿里画满渔船、五桅船以及菜船之类。十五岁时,他曾坐在一个挺不错的位置上亲眼观看布洛姆·福斯公司新式双螺旋桨邮船“汉萨”号下水,事后他就用水彩画把这艘苗条的船维妙维肖地描绘出来。参议蒂恩纳佩尔把它挂在私人办公室内。这幅画上,波涛滚滚的海面一片绿色,像玻璃那样清澈透明,显得十分逼真,手法也颇高明,因而有人对蒂恩纳佩尔说,这是一个天才,以后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海洋画家。参议把这番话若无其事地复述给他监护的孩子听,汉斯·卡斯托尔普只是淡淡一笑,对这种极度紧张连肚子也填不饱的职业根本不放在心上。

    “你拥有的东西并不多,”蒂恩纳佩尔舅公有时对他说。“我的钱大部分是给吉姆斯和彼得的,也就是说,钱在店里,而彼得从中拿一笔利息。关于你的东西,我已给你保藏得好好的,将来到你手中的东西是很靠得住的。不过靠利息过活,在今天可不是玩儿的,除非钱的数目至少比你现在的多五倍。如果你想在这个城里搞出点名堂来,生活水平达到你过去那样,那么你就得好好干一番事业。孩子,你得记住我这番话。”

    汉斯·卡斯托尔普记住了这点,并且在寻找一个他本人和别人眼中都过得去的职业。一旦他选定了,他也十分重视。这工作是通德尔·维尔姆斯公司的维尔姆斯老头儿在某一星期六打惠斯特牌时向蒂恩纳佩尔提议的,他说汉斯·卡斯托尔普应当学习造船,这个主意很妙,将来可到他公司里去工作,那时他会好好照顾这位年青人的。汉斯认为这个职业虽然非常艰苦复杂,但同时也非常崇高,非常出色,性质也很重要。他生性好静,这个行业无论如何比他表哥齐姆森的好得多。齐姆森一心想成为一名军官,他是他已故母亲的异父姊妹的儿子。约阿希姆·齐姆森的胸部不大健康,如果有一种职业能使他经常在室外活动,不必动什么脑筋,也谈不上什么紧张,对他倒是挺合适的——汉斯·卡斯托尔普稍稍有些轻蔑地想。他非常尊重工作,虽然就他个人说,工作很易使他疲倦。

    这里,我们又要回到上面说过的话题上,也就是假定人类个人生活中因时代而带来的不利因素会影响到他的体质。汉斯·卡斯托尔普干吗不尊重他的工作呢?这是理所当然的。不论是谁,工作都该是他无条件地最最值得尊重的东西,除了工作之外,基本上没有别的更值得重视了。它是人们立身的准则,它关系到一个人的成败。这在时间上也有绝对性的意义,也可以说,它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此,汉斯对工作的尊重是虔诚的,而且就他个人所知,是毫无疑义的。不过另一个问题是他是否热爱它;尽管他非常尊重它,但却不能爱它,理由很简单:工作对他不合适。紧张的工作使他绞尽脑汁,一会儿他就精疲力竭。他曾直言不讳地承认,他宁可空些,而不愿让工作像铅块似的重担压在头上;他宁可让时间空着,不愿咬紧牙关去克服横在前面一个又一个的障碍。他对工作的这种矛盾态度,严格地说应当予以调和。要是他在灵魂深处能不自觉地把工作看成是一种无价之宝,是能够获得报酬的一种准则,并可从中找到慰藉,那么他的身体和精神——首先是精神,精神之外还有身体——在致力于工作时是否可能更加愉快,更能坚持不懈?这里又提出了关于汉斯·卡斯托尔普的“中不溜儿”或“比中不溜儿略胜一筹”的问题,我们对此不愿作出明确的回答。我们又不是为汉斯·卡斯托尔普歌功颂德的人,还是让人们去作这样的猜测:他生活中的所谓工作,只是和无忧无虑地享受一支马丽亚·曼契尼雪茄烟相距不远的一种观念罢了。

    他生性不爱在军队里当差。他生来对它有反感,总是想方设法避而不愿前去。这也许是因为参谋部军医埃贝丁克某次去哈费斯特胡德街时,曾在谈话中间听蒂恩纳佩尔参议说,年青的卡斯托尔普正离家在外学习,他认为投笔从戎对开始从事的学业显然是个妨碍。

    他动起脑筋来缓慢而冷静——汉斯·卡斯托尔普在外时,尤其保持着早餐时喝黑啤酒的习惯,他认为这是有镇静作用的——头脑里满是解析几何、微分学、力学、投影学及图解静力学;他计算满载排水量与空载排水量、稳定性、吃水差及定倾中心等,有时感到很腻烦。他的机械制图、框架设计图、吃水线投影图及纵向投影图固然及不上“汉萨”号飘浮于大海上的那幅水彩画,但在需要用官能的感受烘托理智的场合,以及在刻划阴影线和绘制素材色彩较为鲜明的一些截面图时,汉斯·卡斯托尔普的手法比大多数人都要高明。

    当他回家休假时,他衣冠楚楚,十分整洁,蓄着淡红色的小胡子,年青而娇贵的脸上显出昏昏欲睡的神情;显然,他已踏上飞黄腾达的道路。这时,关心社会事业和一心想了解家庭与个人内幕的那些人,也是他的同乡——在实行自治的城邦里,大多数居民都是这样——就会细细把他审察一番,同时暗自思忖,这位年青的卡斯托尔普日后在社会上究竟会扮演什么角色。他出身于世袭之家,他的姓氏久享盛名,有朝一日,他可能成为政治上的显要人物,这点怕不会有错儿吧。那时他也许坐在市政厅或市参议会上制订法律,或者担任什么要职,在维护主权方面出一份力。那时他可能是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或建筑管理部门的人,大家对他的话得好好听从,好好思量。这位年青的卡斯托尔普先生将来究竟归依哪一个党派,这点人们可怀着好奇心。光看外表不一定正确。从表面上看,他压根儿不像是民主主义者信得过的人物,他跟祖父有许多相似之处,这是决不会错的。也许他仿效祖父,将来是个故步自封的人,一个保守派?这倒很有可能,但也可能截然相反,因为他毕竟是个工程师,一个未来的造船专家,是一个熟悉技术并和世界各地商务打交道的人。

    他,汉斯·卡斯托尔普也许会成为激进派,一个一味蛮干的家伙,会亵渎神明地把一切古老的建筑和秀丽的风景毁了。他会像犹太人那样放浪不羁,像美国人那样傲慢无礼;他宁愿肆无忌惮地与优良的传统观念决裂,处心积虑发展自然资源;他宁可把国家的命运孤注一掷——这些也都是不能排斥的。他的家族曾在议会里占有两个席位,现在他血统上是否仍保持着先人洞烛一切的那份明智,或者竟会在市政厅中支持反对派?同乡们好奇地提出的这些问题,从他淡红色眉毛下的那双蓝眼睛中都找不到任何答案。现在,连汉斯·卡斯托尔普本人也一无所知,他还是一张一尘不染的白纸哩。

    当他登上读者初次和他见面的旅途时,他正好二十三岁。那时他已在但泽工业专科学校读完四学期课程,另外四个学期又在布劳恩施魏克和卡尔斯鲁厄工业大学度过。他刚顺利通过了第一次大考,成绩虽谈不上大放光彩,却也相当可观。现在他正准备进通德尔·维尔姆斯公司当义务见习工程师,在船厂里接受实际训练。正好在这个关头,他的生活道路遇到了下列转折点。

    为了应付大考,他不得不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回家时显得十分憔悴,像他那种类型的人,脸色照理是不会落到这步田地的。见惯他的海德金特大夫责备起来了,他要求汉斯换一换空气,也就是说彻底换个环境。他说这一回,住到诺尔德奈岛或弗尔岛在诺尔德奈岛和弗尔岛上,有著名的海滨浴场。上的维克去都不济事,如果有人征求他的意见,他认为汉斯·卡斯托尔普在进造船厂前应当到高山上住几个星期。

    这个主意倒不错,参议蒂恩纳佩尔对他的外孙和受监人说,不过这样一来,今年夏天他们得分道扬镳了,因为四匹马是不能把他蒂恩纳佩尔参议拉上高山的。这对他也算不了什么,汉斯需要的只是适宜的气压,否则他会害病的。汉斯·卡斯托尔普还是舒舒服服地独个儿上山吧。他可去探望一下约阿希姆·齐姆森。

    这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建议。约阿希姆·齐姆森病了,不过他的病不像汉斯·卡斯托尔普那样,而是真正染上了病,病得很凶险,甚至家人都惊惶失措。他一直容易患感冒,发烧,有一天竟吐起血来,于是约阿希姆得赶紧去达沃斯休养,这使他非常痛苦烦恼,因为他的愿望行将实现。他本来遵家人之命,几学期来都在攻读法律,但后来为一种不可抗拒的欲望所驱使,他调换了学科,投奔军官学校,而且已被吸收为学员。现在他在山庄国际疗养院已待了五个月以上,这所疗养院由顾问大夫贝伦斯主持。他在寄给家中的明信片中说,他腻烦得几乎送掉半条命。因此,如果汉斯·卡斯托尔普在进通德尔·维尔姆斯公司就职之前还想排遣一下,那么上山去疗养院跟可怜的表哥作一会儿伴可再适当也没有了,这样双方都称心如意。
    他决定出发时已是盛夏季节,时光已到了七月下旬。
    他动身作三星期之游。

    庄重与阴郁

    汉斯·卡斯托尔普本来怕睡过了头,因为他实在太疲倦了。但结果他比平时起得还早,有充裕的时间为自己理晨妆。每天早晨仔仔细细地梳洗一番已成了他的习惯,有高度教养的人往往有这种习惯。一只橡皮面盆,一只盛绿色香水肥皂的木盘,还有附带的一柄草刷——这些都是盥洗用的主要工具。除梳洗装扮之外,他还有足够的时间把行李打开,搬到室内去。当他拿起镀银的剃刀放在涂满香皂泡沫的脸颊上时,他猛然想起了昨夜那些神魂颠倒的恶梦,不禁哑然失笑,对梦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宽容地摇了摇头,心里洋溢着光天化日之下修脸整容的人们那种洋洋自得之情。他还没有完全定下心来,只感到黎明的清新。他脸上扑着粉,穿着胶带衬裤和红色的山羊皮拖鞋,走到阳台上,让手里的水分收收干燥。阳台一直通到屋子里,用一些不透明的玻璃隔板分成各个小间,这些玻璃隔板并不一直伸到栏杆处。清晨凉爽多云。重重的浓雾黏滞不动地弥漫在两侧的高山前面,远处山峦上白色和灰色的云块低垂着。这儿那儿间或露出一方蓝天,阳光透射下来,把山谷下面的村庄照得闪闪发光,它们在山坡上一片暗黑色的枞树林掩映之下,显得一片银白。不知从哪儿传来了清晨的音乐声,这声音也许是昨晚开音乐会的那个旅馆里发出的。那儿传来了赞美诗低沉的和音,停了一会又奏起一支进行曲。汉斯·卡斯托尔普酷爱音乐,音乐在他身上产生的效果像早餐时的黑啤酒一样,有一种强烈的镇静作用和麻醉作用,使他昏昏欲睡。他高兴地倾听着,脑袋歪向一边,嘴巴微微张开,眼睛里泛起几根红丝。

    他看到下面有一条路蜿蜒而上,一直通到疗养院,这就是他昨晚乘车到来的那条路。在山坡潮润的草丛里,长着短茎的龙胆,形状很像星星。一部分平台用篱笆围成一个小园子,那儿有砾石小径和花坛;在一株雄伟挺拔的白杉树下,还有一个假山洞。这里有一个朝南的厅堂,里面有几把靠背椅,屋顶则盖有白铁皮。厅堂旁边竖着一根红棕色的旗杆,用绳索牵住的旗子不时迎风招展。这是一面绿白相间的花哨旗子,中间有蛇盘杖,它是医学界的标志。

    这时,有一个愁容满面的年长女人在花园里踱来踱去。她穿着一身黑衣服,乱蓬蓬的灰黑色头发前面蒙着一幅黑纱。她在花园小径上急促不安地漫步,膝盖有些弯曲,胳臂僵硬地垂向下面。她两眼直勾勾地向前望着,一双眼睛是深黑色的,眼睛下面的皮肉凹陷而松弛,额角上面满是皱纹。她有一张衰老的、南方人特有的苍白的脸,嘴巴阔而歪向一边,唇角下垂,显得心事重重,这不由使汉斯·卡斯托尔普想起过去曾经见过的某个著名悲剧女演员的一幅画像。那个面容苍白、一身黑服的女人阴沉沉地跨着大步,她的步子竟不自觉地与山下传来的进行曲调子合拍,看去真有些怪模怿样。

    汉斯·卡斯托尔普若有所思而满怀同情地往下瞅着她;在他看来,似乎她阴森森的身影使清晨的阳光也黯然失色。但同时他还感受到一些别的——他从左面的邻室里听到了某种声音;据约阿希姆所知,这房间是一对俄国夫妻住的。这种声音不但也跟早晨明朗清新的气氛很不相称,而且在某种程度上黏滞滞地玷污了它。汉斯·卡斯托尔普记得昨夜也听到过类似的声音,只是由于疲倦而不及注意。这是一种挣扎声、吃吃的笑声和喘气声;对年青人来说,尽管他出于好心,一开始就尽力把这个看作是无伤大雅的,但它们令人作呕的本质可隐藏不了多久。对于这种好心,我们也可冠以其他名称,例如心地纯洁,不过听来有些枯燥无味;或者称之为高雅贞洁,这个称呼既庄严又漂亮;也可贬低为“不敢正视现实”或伪善,甚至可名之为神秘的羞怯及虔诚。汉斯·卡斯托尔普听到隔室的这种响声,上面种种心理现象或多或少从他的神态上反映出来。他的脸色一本正经,阴沉沉的,仿佛他不愿也不该知道他所听到的一切。他真是道貌岸然,不过这种道学气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是他在某些场合下做作出来罢了。

    他就这样绷紧着脸,离开阳台回到房里,不愿细听下面的过程。虽然他听到的有格格的笑声,但他认为他们决不是开玩笑,而且这股势头简直令人咋舌。可是在房间里,隔壁的响动声听来还要清楚。他似乎听到这对配偶绕着家具互相追逐,一把椅子倒下来,你捉住我,我捉住你,接着是咂嘴声和亲吻声。这时又从远处传来华尔兹舞曲,是一支陈腐而婉转动听的流行小调,似乎为他们演出的这场私房戏作伴奏。汉斯·卡斯托尔普捏着手帕站着,听得怪不自在。突然他扑着香粉的脸刷的红了起来,因为他早已看清的、即将发生的事,终于发生了:现在,这场戏无疑已过渡到兽性阶段。天哪!真该死!他一面想,一面掉头就走,在结束他的梳洗时故意闹得很响。唔,天晓得,从发生的事儿看,他们总该是一对夫妻。可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脸皮未免太厚了些。我敢担保,昨夜他们一点儿也不得安宁。既然他们在这里,他们终究是病人,至少其中一个有病,应当稍稍节制些。不过他愤愤地想:真正令人反感的地方,自然在于墙壁太薄,什么都听得清清楚楚,这个情况倒是不能容忍的!这房子建造的时候一定偷工减料,而且偷工减料到可耻的程度!以后我见到这些人,或者竟然有人把他们介绍给我,那该怎么办?这倒是非常尴尬的。这时,汉斯·卡斯托尔普感到有一件事很诧异:他注意到刚才在修得光光的脸颊上泛起的红晕一直不肯退去,随红晕而来的那股热辣辣的感觉也还没有消逝。不但如此,它们似乎在他脸上生了根,这种干热跟他昨晚脸上感觉到的一模一样,睡着时退了,这时又重新升上来。他对隔壁这对夫妇本来就看不惯,这下子的印象也并不因而好转。他噘起嘴唇,喃喃地数落他们几句,然后干了一件冒失的事:他再一次用冷水洗脸,好让自己清凉些,谁知反而火上加油,热得更加厉害。因此,当他表哥敲着墙壁唤他时,他回答的声音有些打战,心头老不舒畅。当约阿希姆进门时,汉斯竟不像是一个一觉醒来后精神饱满、容光焕发的人。

    早餐

    “早上好!”约阿希姆说,“这是你上山过的第一夜。你满意吗?”
    他正准备到户外去,穿的是一身运动衣和坚固的靴子,胳膊上挟一件宽大的外套,外套旁边的袋里露出一只扁平的瓶子。今天他仍没有戴帽子。
    “谢谢,”汉斯·卡斯托尔普回答他,“还可以。我不想再下什么评语。我做了许多恶梦,另外,这幢房子有一个缺点,就是隔音设备太差,怪难受的。唔,花园里那个穿黑衣服的女人是谁啊?”
    约阿希姆马上领会他指的是谁。
    “哎,这就是那个叫‘两口儿’的女人,”他说。“山上大伙儿都这样叫她,因为从她那儿听到的只有这句话。你要知道,她是墨西哥人,德语一点也不懂,法语也几乎不懂什么,只有一鳞半爪的知识。她和大儿子一块儿住在这儿已有三星期,大儿子的病已毫无希望,眼看就要完蛋。他到处都有病,可以说结核菌已侵袭到他的全身。贝伦斯说最后这病像伤寒一样,对每个接触到的人都好歹是个威胁。两星期前,第二个儿子又来了,因他还想再看上哥哥一眼。他是一个挺漂亮的小伙子,还有一个也长得很俊——两个都是美男子,眼睛亮晶晶的,女人看了哪个不动心。做弟弟的在山下时已有些咳嗽,但别的没有什么,显得生气勃勃。你瞧,他一到这儿就发起烧来,体温高到三十九度五,躺在床上;贝伦斯说要是他再起床,那就凶多吉少。不过贝伦斯说,他总算来得很及时——唔,做母亲的不坐在他们身边时,就在园子里这样踱来踱去,嘴里老是念叨着‘两口儿’这几个词,因为别的她什么都说不来。眼前这儿懂西班牙语的人一个也没有墨西哥人通用西班牙语,故云……”“原来如此,”汉斯·卡斯托尔普说,“如果我认识她,她会不会也对我讲同样的话呢?这倒是件怪事;我的意思是说,这又滑稽,又荒唐。”他说话时感到眼睛像昨天一样,似乎有些热辣辣的,眼皮很重,仿佛哭过很长一段时间,同时眼睛里射出一种光辉;那天骑士怪模怪样地咳嗽时,他眼睛里曾燃起这种光辉。在他看来,似乎只有此刻才和昨天的一切发生关系,似乎只有此刻才又想起昨天的一情一节,而他醒来后已把这一切几乎忘得干干净净。他说他已准备好了,一面说,一面在手帕里洒上几滴香水,同时在额角上和眼睛下方也洒了些。“如果你愿意,咱们‘两口儿’一起去吃午饭吧。”他放肆地打趣说。这时约阿希姆温存地看了他一眼,神秘地笑了,笑得似乎有些阴郁,也有些嘲讽的味儿。究竟为什么这样笑,那只有他自己知道。

    汉斯·卡斯托尔普检点一下身边究竟有没有香烟,然后拿起手杖、外套和帽子。他戴帽子是很不甘心的,因为他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都已定型,光住三星期就要他轻易地养成一些新的习惯,他老不愿意。于是他们跨出房间,走下台阶。走廊里,约阿希姆指着这扇门或那扇门,告诉他里面住的是谁,有德国人的名字,也有许多外国人的名字,同时也简单介绍了他们的性格和病情。

    他们遇到一些吃罢早饭回去的人。每当约阿希姆向人道早安问好时,汉斯·卡斯托尔普就彬彬有礼地脱下帽子。他像正被介绍给许多陌生人的小伙子那样,显得拘谨而紧张。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眼皮沉甸甸的,脸上也有一层红晕,心里十分烦躁;不过说他脸红可不全对——他是怪苍白的。

    “我不该忘了!”他突然怀着某种莫可名状的兴奋心情说,“你得把花园里那位女人在适当机会介绍给我。我是不会有意见的。她也会絮叨不休地对我说‘两口儿’,这也没有什么。我已有思想准备,也懂得这话的意思,并且知道怎样去对付。不过这对俄国夫妻,我可不愿结识,你听清了没有?我干脆不愿意。他们这些人一点儿教养也没有。要是我真的不得不在他们隔壁住上三星期,别无他法可想,我也不愿认识他们。这是我的权利,我坚决谢绝……”

    “很好,”约阿希姆说。“难道他们打扰了你吗?不错,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简直是野蛮人,总而言之不文明,我早已跟你谈起过了。男的吃饭时总穿一件皮茄克,破破烂烂的,我始终弄不懂为什么贝伦斯不加干涉。女的虽然戴一顶羽饰帽,但也不怎么干净……你尽可放心,他们坐在下等俄国人餐桌上,离咱们远得很,还有一张上等俄国人餐桌,专供高等俄国人坐。哪怕你想跟他们打交道,也难得找到机会。这儿要结识一个人真不容易哪,原因是病人中有这么多外国人。我本人在这儿住了这么些日子,认识的人也不多。”
    “那么他们两人中哪个有病呢?”汉斯·卡斯托尔普问。“男的还是女的?”
    “我看是男的。唔,只是男的有病。”约阿希姆心不在焉地说,一面他们从餐厅前的一排衣帽架旁边走过。然后进入一间明亮而拱顶低的厅堂,那里人声鼎沸,碗碟铿锵作响,女侍者拿着热气腾腾的水壶走来走去。

    餐厅里有七张桌子,大都排成直的,只有两张横摆着。这些都是大号桌,每张可坐十个人,虽然此刻没有全部坐满。只朝横斜方向往厅里走几步,汉斯·卡斯托尔普就在自己桌上入席;他坐在前面中央那张桌子尽头的地方,正好在两张横放的桌子中间。汉斯·卡斯托尔普直挺挺地靠在椅子上,约阿希姆把同桌就餐的人一一正式介绍给他。他只得硬邦邦、笑吟吟地欠着身子,不过对他们的脸几乎瞧也不瞧一眼,更不要说把他们的姓名深深印在脑海中了。他只记起一个人和她的姓名——斯特尔夫人;她的脸红扑扑的,长着一头油光光的浅灰色金发。一看到她,你就完全相信她是一个缺乏教养的人,模样儿愚昧无知,傻里傻气。于是汉斯坐了下来,洋洋自得地看着人们在这儿一本正经地吃早饭。

    早餐供应的,有几碟果酱和蜂蜜,几碗牛奶饭和燕麦粥,几盆炒蛋和冷肉。牛油尽量供应,有人揭开了贮存瑞士乳酪的玻璃罩,把湿淋淋的乳酪切开;桌子中央还摆着一盆新鲜的果干。这时,一位衣服黑白相间的女侍者向汉斯·卡斯托尔普走来,问他要不要喝些什么——可可,咖啡呢还是茶。她长得像女孩子一般矮小,一张脸长长的,显得相当苍老。他发现她原来是个矮子,不禁怔了一下。他瞅了表哥一眼,但约阿希姆不动声色地耸了耸肩膀,扬了扬眉毛,仿佛想说:“好吧,下面还有什么名堂?”于是汉斯又回到现实中来。侍者是个女的,又是个矮子,所以他特别客气地回答她,他要的是杯茶,同时吃起拌有肉桂和糖的牛奶饭来。他扫视一下其他的食物,这些食物他看了真是垂涎欲滴;也环顾七张桌子上的食客,这些都是约阿希姆的同伙和跟他命运相同的人,他们一面吃早饭,一面聊天,身体内部都是有病的。

    餐厅装点得十分时髦,能恰如其分地体现出这种建筑简朴实惠的独特风格。与长度相比,餐厅算不得很深,绕餐厅有一条游廊,里面摆着餐具柜,这条游廊在通向摆餐桌的内厅处形成弧形。柱子的下半截用精雕得像檀香木那样的木材镶成,上半截涂有白漆,跟天花板和墙壁的上面部分一样。它们饰有一条条五光十色的花纹,样式单调而鲜艳,在拱顶的大梁上,仍可以看到这种线条。餐厅里还挂着好几盏枝形吊灯,它们都是电灯,用富有光泽的黄铜制成。它们在结构上有三个相互叠置的扣环,扣环由纤巧的编织物紧扎在一起,最下方的一个环是毛玻璃制成的一种球状物,很像一个月亮。餐厅有四扇玻璃门,其中两扇开在对面一侧较宽的墙上,一直通往前面的阳台;第三扇开在左前方,可一直通往前厅;最后一扇就是汉斯·卡斯托尔普通过走廊跨进餐厅的入口,昨夜约阿希姆却是陪他从另一座楼梯下楼的。汉斯右边是一个身穿黑服、容貌平平的女人,脸上皮肤毛茸茸的,面颊上有一层没有光泽的红晕。她看去像一个缝衣工或家庭女裁缝。也许是因为她早餐时只吃咖啡和白脱面包,他一向认为女裁缝是专跟咖啡和白脱面包打交道的。他左边坐的是一位英国小姐,她也上了一把年纪,长得很丑,十个指头干瘪而僵硬。她正在读一封字迹圆滚滚的家信,喝着一杯血红色的茶。她旁边坐的是约阿希姆,再过去就是穿苏格兰羊毛衫的斯特尔夫人。

    取笑。旅行用品。欢乐的情绪受挫

    “这人真有意思,”当他们向跛足的看门人(这时他正在门房间整理信件)友好地打过招呼,穿过大门来到外边时,汉斯·卡斯托尔普说。这座建筑物粉刷得白白的,大门开在屋子的东南方,中央部分的一座楼房比两边的侧屋高一层,顶端有一个盖着蓝灰色铁皮的矮小钟楼。从这里出屋不能走到围有篱笆的花园,而是直接通到野外,前面就是山野一片倾斜的草地,上面稀稀落落地长着不怎么高的枞树和矮小弯曲的松树。他们走的这条路——除了向下通往山谷的那条公路外,这是他们唯一能走的路——从疗养院后侧越过厨房和管理室向左面稍稍高起,通往地下室的阶梯装有栏栅,栏栅旁有一些铁壳垃圾桶。朝那个方向还绵亘着一块土地,弯成膝形,从它的右上方一直通到一个林木稀疏的山坡,坡度十分陡峭。这是一条险峻而潮润的山路,土壤略带红色,山路两旁间或有一些砾石。在这条路上散步的不只是这对表兄弟,有些客人一吃完早餐,就紧跟他们走了出来;还有一大批人正好大摇大摆地走下山坡回疗养院,这时迎面碰到他们。

    “这人真有意思!”汉斯·卡斯托尔普又说了一遍。“他真是口若悬河,听他说话真叫我开心。用‘水银式香烟’比喻温度表,真是妙不可言,他一说我就明白……不过我现在倒想点燃一支真正的香烟,”他顿了一下继续说,“我再也忍不住了!从昨天中午起,我就没有好好抽过烟……请原谅我稍稍抽一会儿吧!”于是他打开银边花押字的汽车皮盒子,取出一支马丽亚·曼契尼雪茄烟。这是放在最上层的漂亮的“样烟”,一端压平(他特别喜欢香烟压得这样),然后用系在表链上的一把角形小刀,一刀切断烟的尖头,再拿出袖珍打火机让它点火,鼓起嘴来在长而前端粗钝的烟上猛吸几口,烟就烧了起来。“好吧,”他说,“现在看我的面上,继续散步吧。你不抽烟,自然因为你纯粹是个狂热之徒。”

    “我一向不抽烟,”约阿希姆回答。“干嘛我该在这儿抽起来呢?”

    “这个我不理解,”汉斯·卡斯托尔普说,“我真不懂,为什么有些人不会抽烟。可以说:不吸烟,一个人生活中最好一部分就失去了;无论如何,他生活中没有多大的乐趣!当我醒来时,我就因整天可以抽烟而引以为乐,我吃饭时,一想到抽烟也喜不自胜;甚至可以说,我吃饭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能抽烟,尽管我这么说难免有些夸大。对我来说,一天不抽烟,就感到枯燥沉闷,索然无味;如果我早上不得不说‘今天没有烟抽’,那么我想连起床的心绪都没有了,说实话,我想赖在床上呢。你瞧,要是嘴里有一支好烟抽着(当然,这种烟不应有难闻的气味,卷烟质量也应当符合要求,否则使人非常恼火),我的意思是说,要是你有支好烟,你就安如泰山,万事大吉。这好比你躺在海滩上,你不是在海滩上躺过吗?那时你什么都不要,既不想工作,也不想娱乐……谢天谢地,全世界都在抽烟哪。就我所知,世界上没有哪块地方不染上这种习惯,哪怕是南北极探险家,烟草的备货也很充足,这样在艰苦环境下就顶得住。当我读到这类消息,我总禁不住满怀同情。一个人可能遇到不如意的事,就拿我来说吧,我曾有许多苦恼,但只要我有一支烟,我知道自己什么都经得住,烟能帮我渡过难关。”

    “你对烟的依赖性这么重,”约阿希姆说,“意志未免太薄弱了。贝伦斯说得对,你是一个文人。他说的不过是一番恭维话,不过说句老实话,你确实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文人。此外你是个健康人,你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他说话时,眼神显得很困倦。“唔,除了贫血外,我总算是个健康人,”汉斯·卡斯托尔普说。“他说我脸色发青,脾气真直爽极了。他的话倒也有理;我自己也注意到,跟这儿山上的人们相比,我的脸色确实青得厉害,在家时我可没有觉察到。他自称免费而毫无保留地给我提出忠告,他也真是一个有心人。我很乐意按照他的话去做,生活方式完全跟你的一模一样。既然我到了山上和你们在一起,我还能再干些别的吗?要是看在上帝的面上我居然长出些肉来,那也没有什么损失,虽然你得承认,长肉这个词听起来怪不入耳。”在散步过程中,约阿希姆咳嗽了几次;看来,他上山非常吃力。当他第三次咳嗽时,他皱起眉头停下步来。“你先往前走吧,”他说。汉斯·卡斯托尔普头也不回地急急忙忙向前走。过了一会,他放慢脚步,最后几乎停住,因为他看到自己在约阿希姆前面已遥遥领先。不过他没有环顾四周。

    一群男男女女的客人向他迎面走来。他早已看到他们沿着平坦的道路走上山坡半腰,此刻他们正噔噔地走下山坡朝他走过来,在他耳边响起各种各样的声音。他们一共有六七个人,年龄各不相同,有的青春年少,有的已上了年纪。他低头斜瞅他们一眼,心里只想着约阿希姆。他们不戴帽子,脸孔黑黝黝的,女人穿的是花色线衫,男人大多不穿大衣,也不带手杖,这副气派,很像那些不拘礼仪、到屋外信步蹓跶的人。因为是下坡,他们就不必花很大力气,只要站稳脚跟别走滑了腿,冲下去时不摔跤即可。实际上,这无异是一种向下的自由滑翔运动;他们的步态轻飘飘的,表情和整个体态都令人有一种轻盈之感,别人见了恨不得也加入他们的行列。

    此刻他们就在他身边,汉斯·卡斯托尔普把他们看得一清二楚。他们并没有全被太阳晒黑,其中两个女人苍白得令人触目,一个骨瘦如柴,脸儿白得象牙似的;另一个又矮又胖,一脸雀斑把她的容貌毁了。她们都定睛瞧他,厚着脸皮不约而同地向他微笑。这时有一个穿绿色线衫的颀长女郎掠过汉斯·卡斯托尔普身旁,胳膊几乎擦着他的身体。她头发散乱,两眼呆滞地半开半闭,一面走,一面嘘嘘吹起口哨来。咳,这简直太狂妄了!她吹口哨不用嘴儿,吹时嘴唇不但不翘起,反而闭得紧紧的。这嘘嘘声是从她内部发出的,一面吹,一面用呆滞的、半睁半闭的眼睛瞅着汉斯。这声音特别刺耳,粗嗄尖厉,重浊拖长,尾音急转直下,使人想起市售橡皮小猪一种玩具。的叫声——当充在小猪肚里的气瘪下来时,就会发出这种哀鸣。口哨声是从她胸口某处不可思议地迸出来的;吹罢,她跟着伙伴们继续往前走。

    汉斯·卡斯托尔普呆立着,凝视远方。接着他匆匆向四周扫视一下。刚才那令人憎恶的口哨声势必是一个玩笑,一出预先安排好的闹剧——他所能领悟的至少是这么一些,因为他回头望望这伙人的肩膀,看到他们正在大笑。一个粗壮的厚嘴唇小伙子,双手插入裤袋,不雅观地卷起了外衣,他甚至公然朝他歪着脑袋,呵呵地傻笑……这时约阿希姆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彬彬有礼地几乎挺直身子向大伙儿问好,而且用“立正”姿势向他们鞠躬,接着他和颜悦色地走向表弟。

    “你干吗板着脸?”他问。
    “那女人吹起口哨来了!”汉斯·卡斯托尔普答道。“她走过我身边时,肚子里发出嘘嘘的声音。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玩意儿?”
    “哎!”约阿希姆轻蔑地一笑,接着说:“不是从肚子里来的,你胡说。她叫克莱费尔特,全名黑尔米内·克莱费尔特。这声音是她气胸里发出的。”
    “从哪儿?”汉斯·卡斯托尔普问。他心情异常激动,可不知究竟为什么这样。接着他又啼笑皆非地说:“你总不能指望我会懂得你们的切口吧。”
    “让我慢慢说来!”约阿希姆说。“咱们一边走,一边谈。你的脚怎么像生了根似的!刚才说的是一种外科治疗法,你自己也可以想象到。这是这儿常做的一种手术,贝伦斯干起来很有一手。你瞧,要是一只肺烂得厉害,另一只还没有病或者比较健康,那么就让那只坏肺停止工作一段时间,让它休息一下……也就是说,他们在这儿刺了一下,在身体侧面什么地方刺了一下,究竟什么部位我也不很清楚,贝伦斯干起来非常出色。以后再在身体里注入气体,什么氮气之类,这么一来,那只像乳酪样的坏肺就不再呼吸。这种气体待在里面的时间当然不会长,过了半月光景又得注入新的——这也好比给人充气,你也一定能够想象。这样,如果过了一年或一年以上一切良好,肺部就因为得到休息而治好了。但当然不一定都能治好,这事甚至有点儿冒险。不过用气胸治疗总算已取得了良好成绩。你刚才看到的那些人都打过气胸。伊尔蒂斯太太也是,她就是那个长雀斑的女人。还有一位是莱费小姐,你该记得她是瘦瘦的,她躺在床上已好久了。他们已经组织起来,因为气胸之类的玩艺儿很自然地将人们凑合在一起。他们自称‘半肺协会’,这些人就此出名。但黑尔米内·克莱费尔特是这个协会的一朵花,她能用气胸吹出口哨声。这是她的一种才能,远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至于她是怎么干的,我可说不上来,连她本人也说不清楚。不过她路跑得快时,身体内部就会发出嘘嘘声;自然,她用这个来吓唬人,特别吓唬新来的病人。另外,我相信她发声时要消耗氮气,因为她每隔八天就得重新打气胸。”

    这时汉斯·卡斯托尔普笑了。约阿希姆说话时,汉斯已由激动而转为欢乐,一面走,一面捂住眼睛,弯着身子;由于他吃吃地狂笑,连肩膀也抽动起来。

    “他们也登过记吗?”他费了好大力气才问出这句话。他竭力忍住笑,因而声音听来有些苦恼悲切。“他们有章程吗?可惜你不是其中一员,否则他们就能把我当作贵宾让我入会,或者作为……候补会员……你应当要求贝伦斯让你的肺也部分休息一下。也许你也会从胸口发出嘘嘘声的,只要你高兴这么做。学了这一套倒是挺有意思的……这是我生平所听到最有趣的事儿!”他说罢深深叹一口气。“请原谅我说了这番话,但你这些打过气的朋友,他们的情绪也好得很呢!瞧他们刚走过来时的那副模样……同时你得想想,居然有‘半肺协会’这种组织!她‘嘘——嘘——’地打我身边擦过,真是一个疯女人!何况他们还兴高采烈呢!你能不能告诉我,他们为什么这样高兴?”

    约阿希姆设法找一句回答的话。“我的天哪,”他说,“他们多么自由自在!我的意思是说,他们都很年轻,时间对他们来说算不了什么,不久他们又可能死去,他们为什么要绷起脸呢?有时我想:生病和死亡其实没有什么了不起,它们不过是混日子的一种方式。只有山下人才一本正经地对待生活。我想只要你在山上住得久些,你迟早会懂得这个道理的。”

    “真是这样,”汉斯·卡斯托尔普说,“我想我肯定会了解的。我对山上你们这些人已很感兴趣。可不是吗,一个人只要有兴趣,什么事都自然会懂得。不过我的问题只是……这个东西的味儿不对头!”他说话时,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雪茄烟。“这些时间我老是在想,我究竟哪儿不对劲,现在看来,问题出在马丽亚雪茄烟上,它的味儿可不美哪。我向你保证,它抽起来有些像Papiermach法文,应为papiermach,意为混凝纸浆。,一个人消化不良时,就会有这种味儿。这个我真不理解!我早餐确比平时吃得多,但这不能成为理由,因为要是你吃得过饱,抽起烟来味儿特别好。你以为这是一夜没有睡好的缘故吧?也许这是我不舒服的原因。不,我非把这烟干脆扔掉不可!”他作了一次新的尝试后说。“我每吸一口,每次总叫我失望,硬抽下去是没有意思的。”他又迟疑了一下,就把雪茄烟扔到山坡下潮湿的松林间。“你可知道,我这下身体不舒服跟什么有关系?”他问。“依我看,这准是跟脸上该死的发烧有关系,我一起床,脸上又是热辣辣的怪难受。我感到自己脸上似乎因怕羞而涨得通红,真见鬼!你刚到这儿时可有同样的经历?”“有的,”约阿希姆说。“我开始时有些不自在。你不要大惊小怪。我已告诉过你,要习惯这儿的生活并不怎么容易,不过你不久又会正常起来的。瞧,这条长椅倒不错。咱们可以坐一会儿,再回院去,我还得做治疗呢。”

    道路变得平坦起来。它现在向达沃斯高地伸展,这里的高度是整座山的三分之一左右。通过一片挺拔、稀疏和东倒西歪的松林,可以俯瞰下面的村落,它正明晃晃地闪耀着银白色的光辉。他们坐的粗陋的长椅靠着山崖的峭壁。在他们近旁,一股泉水潺潺地向下流向山谷。

    约阿希姆想把阿尔卑斯山环抱南面峡谷的一些云雾缭绕的山峰一一介绍给表弟听,同时举起登山的手杖向他指点。但汉斯·卡斯托尔普只是匆匆一瞥。他坐在椅上向前弯着腰,用镀银手杖——手杖富有城市风味——的金属包头在沙地上画画儿。他还想知道一些别的。

    “我想要问你的是——”他开腔说,“我来时,房间里那个病人不是刚去世吗?那么自从你上山以来,已有不少人死去了吧?”

    “确是死了几个,”约阿希姆答道。“不过你要知道,他们处理时很小心,人们不知不觉,或者只是以后偶尔听到。为了照顾病人,特别是女病人,死了一个人时他们总严守秘密。女人容易惊惶失措。要是你隔壁房间里有人死了,你根本就觉察不到。棺材是一清早送来的,那时你还睡着呢。死人也是在适当的时候抬出去的,例如在你正好用膳的时候。”

    “哼,”汉斯·卡斯托尔普继续在沙地上画画儿。“原来他们在偷偷摸摸地干啊。”

    “唔,确是这样。不过最近,待一下……大约在八星期以前……”

    “那么你不能说是最近了,”汉斯·卡斯托尔普干巴巴地挑剔说。

    “怎么?那就不说最近吧。不过你太刻板了。我只是想算一算日期。就在不久以前,我有一次完全出于偶然的机会暗中看到了这出戏的内幕,至今记忆犹新哩。小胡尤斯——巴巴拉·胡尤斯,是一个天主教徒;我亲眼看到他们把最后的圣餐放在她面前,你知道,那就是临终圣餐,也就是临终涂油礼。我来这儿时,她还能起床,还是高高兴兴,跳跳蹦蹦的,真像一个小女孩。但不一会,病势发展得很快,她不能起床。她住的地方同我住的隔开三间。这时她爸爸妈妈来了,接着神父也赶到了。他来时正好是下午,大家都在喝茶,过道上一个人都没有。可是你瞧,我卧床午休竟睡过了头,没听到锣声,迟了一刻钟。在紧要关头时,大家都在场,我却不在那儿,只是像你说的那样窥见了一些内幕。当我跑到走廊上时,他们正好迎面而来,穿的是花边衬衫,前面有人执着一个十字架引路,这是一个有提灯的金十字架,好像土耳其近卫军乐队前面那种系着小铃的月牙棒。”

    “你这个比方不伦不类,”汉斯·卡斯托尔普板着脸说。

    “在我看来就是这样。我禁不住想起这种月牙棒来。不过你再听我说。他们就这样向我走来,大踏步的走来,走得很快,如果我没有记错,他们一起有三个人,前面是拿十字架的人,后面是戴夹鼻眼镜的神父,还有一个是拿着香炉的青年。神父把临终圣餐捧在胸口,圣餐用什么遮着。神父歪着脑袋,样儿非常谦恭。这自然是他们最最神圣的事。”

    “确是这样,”汉斯·卡斯托尔普说。“正因为如此,我才奇怪你为什么竟说起什么月牙棒来。”

    “嗯,嗯。不过待一会儿。可要是你也在场,你事后回想起来脸上真不知会有什么表情。这真会叫人做起恶梦来……”“你这是怎么说的?”

    “是这样的:当时我在考虑,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不戴帽子,没法脱帽致意。”

    “瞧你的!”汉斯·卡斯托尔普再次打断他的话。“现在你总看清楚,咱们该戴一顶帽子吧!你们这儿山上没有人戴帽,我自然感到奇怪。你好歹得戴上一顶,这样适当的时机就能脱下。哎,以后呢?”

    “我倚在墙上,”约阿希姆说,“规规矩矩的,当他们走到我身边时,我稍稍欠一下身子。当时我们正好在小胡尤斯住的病室前面,那是二十八号房间。我想神父看到我俯身致意,心里一定很高兴,他很有礼貌地答谢,把帽子脱下。但同时他们也站停下来,那位手持香炉的年轻助手敲了一下门,门把手一转呀的一声门开了,他们让神父先进房间。现在请你想象一下我当时的心情和恐惧吧!神父的脚一跨进房间,里面就发出一阵救命声和尖叫声,这种声音你从来没有听到过。叫声接连三四次,以后连续不断发出‘啊——啊’的哀叫声,喊时显然张大了嘴,声音里充满痛苦、恐怖和反抗的情绪,简直无法形容。叫声中还夹着哀求声,使人听了毛骨悚然。接着,声音一下子变得喑哑而低沉,仿佛它已沉入地底,也像是从地窖里发出来的。”

    汉斯·卡斯托尔普猛地回过头来瞪眼看着他的表哥。“这是胡尤斯的声音吗?”他怒气冲冲地问。“怎么声音是从地窖里传出来的?”

    “她的头钻到被子里去了!”约阿希姆说。“你倒想想我当时的感受!神父站在门槛边,说些安慰的话。我至今还仿佛看到起先他探出头来、后来又缩回去的模样。拿十字架的人和助手还在门口迟疑不决地站着,不能进去。从他们中间我可以看到房间的轮廓。其实这间房间和你的、我的一样,病床放在门左面的侧墙旁边,床头站着一群人,自然是亲戚们和爹娘,他们也低头朝向病床说些劝慰的话。朝床上看去,她已不像个人了,似乎只是一团东西;她又是恳求,又是狠狠地抗议,而且蹬着腿。”

    “你说她蹬着腿?”

    “她拼着命呢!可是不顶用,她必须领受临终圣餐。神父凑近她,其他两人也走进房去,门关上了。可是事前我还来得及看到胡尤斯的脑袋闪现了一下,浅黄色的金发乱蓬蓬的,睁大了的眼睛瞅着神父,眼睛一点血色也没有,然后惨叫一声钻到被子里。”

    “现在对我讲的这番话,你还是第一次说吗?”汉斯·卡斯托尔普顿了一下说。“我不懂你昨儿晚上为什么不说。天哪,看来她一定还有相当多的力气可以自卫,自卫需要力气啊。一个人还没有精疲力竭之前,是不该请神父来的。”

    “她确实非常衰弱,”约阿希姆回答说。“咳,要谈的话可多哩,不过措词倒很难哪……她已很弱了,只是恐怖给她增添了这么多力气。当时她害怕极了,因为看到自己就要死去。她还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呢,咱们总得原谅她。不过有时成年人也这副模样,这自然是不可饶恕的软弱。贝伦斯倒懂得怎样对付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他说话的口气可恰到好处。”

    “他的口气怎么样?”汉斯·卡斯托尔普皱起眉头问。

    “他总是说‘请您别这样吧!’”约阿希姆回答。“至少他最近对人说过这话,咱们是从护士长那儿听来的。护士长也在场扶助临死的病人。这个病人一直到死还是吵吵嚷嚷的,一点也不想死。这时贝伦斯凑近他那儿,说:‘请您赏个脸别这样吧!’病人立刻安静下来,不声不响死去了。”

    汉斯·卡斯托尔普用手拍拍大腿,往后一仰靠在长椅的背上,抬头望着天空。

    “唔,我说,这太过分了,”他高声说。“走近一个临死的人,光是对他说:‘请您别这样吧!’这确实太过分了!临死的人多少令人尊敬。我们不能对他一点儿不讲人情。我真想说,临死的人简直是神圣的!”

    “这个我不否认,”约阿希姆说。“不过在病人这样软弱无力的时候……”

    “不!”汉斯·卡斯托尔普坚持说,他说话时的激昂程度与他遇到的阻力一点也不相称。“我坚持认为,一个垂死的人,比任何嬉皮笑脸、游来荡去、挣几个钱填饱肚子的粗汉子强些!这可不太好……”他怪里怪气说,声音有些颤抖。“对临死的人这样铁面无情,可不太好……”他话说到这里突然中断,接着发出一阵抑制不住的大笑,这笑声像昨天笑时一样,是那么激越冲动,那么漫无节制,连身子也抖动起来,于是他闭住眼睛,泪珠从他的眼睑滚滚而下。

    “嘘!”约阿希姆忽然止住了他。“别作声!”他轻轻说,同时偷偷推了一下笑个不停的表弟的腰部。汉斯·卡斯托尔普张开泪汪汪的眼睛往上看。

    一个陌生人从左面的路上走来。他是一个皮肤黝黑、风度优雅的绅士,蓄着漂亮的、翘起的黑色小胡子,下面穿一条浅色方格纹的裤子。他走近时跟约阿希姆相互道了早安,这人发音精确,声调悦耳动听。他双腿交叉,拄着手杖,神态自若地站停在约阿希姆面前。

    魔鬼

    他的年龄似乎难以估计,约摸在三十到四十之间。尽管他整个形象十分年轻,但两鬓已经花白,头顶显得童山濯濯;狭狭的头路向两边分开,头发稀稀落落,使额角看去更加宽广。他的服装——淡黄色宽大的方格条纹裤,两排钮扣的绒布上衣(上衣显得太长)和大的袖边,远远谈不上什么高雅华贵,而他那弯成圆形的竖领,由于经常洗涤,领边多少有些起毛。他的黑领带已经很旧,衬衫显然不装袖口;从他手腕那儿的袖子宽宽松松的模样来看,汉斯·卡斯托尔普就知道他是没有袖口的。纵然如此,他仍清楚看出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位绅士,陌生人那种深有教养的风度,他那洒脱的甚至是漂亮的举止,说明他确是这种身份的人。他既寒酸又优雅,眼睛黑黑的,小胡子又微微翘起,使汉斯·卡斯托尔普顿时想起圣诞节时在家乡院子前面卖艺的某些外国乐师,他们骨碌碌地转动着天鹅绒般的眼珠,握着软帽伸出手来,好让人家从窗口投下零零星星的钱币。“他是奏手摇风琴那一号人!”他想。因此,当约阿希姆从长椅上站起,带几分窘迫的神情向他介绍陌生人姓名时,他听了也毫不惊奇。他介绍说:“这是我表弟卡斯托尔普——塞塔姆布里尼先生。”

    汉斯·卡斯托尔普也站起身来致意。他脸上还残留着刚才兴高采烈的痕迹。但意大利人很礼貌地对两人说,他不想惊扰他们,要他们再坐下来,自己却仍旧悠闲地站在他们面前。他微笑地站着,打量这对表兄弟,特别是汉斯·卡斯托尔普;微笑时,在那漂亮地向上翘曲的丰满小胡子下面,嘴角的纹路更皱更深了,露出嘲讽的神情,这在表兄弟身上起一种奇妙的作用,使他们精神为之一振,如醉如痴的汉斯·卡斯托尔普也一下子清醒过来。他感到很难为情。塞塔姆布里尼说:

    “先生们的情绪可高啦,这是满有理由的,满有理由。早晨多美呀!天空蓝澄澄的,太阳又是笑盈盈的,”他一面说,一面轻捷而优雅地挥动一下手臂,向天空扬起一只皮肤微微发黄的小手,同时目光炯炯地斜眼往天际仰望。“这儿这么美,真叫人忘怀自己究竟栖身何处了。”

    他说话时没有外国腔,只是发音时每个字眼咬得太准,使人们看出他大约是个异国人。他发音时,嘴唇动得怪有劲的,听他说话挺有意思。

    “先生,您上咱们这儿一路还舒服吧?”他转向汉斯·卡斯托尔普说。“您对自己的命运是不是心中有数?我的意思是说,‘初次检查’这个阴森森的仪式有没有举行过?”这时,假如他真的想叫对方回答,他理应闭起嘴来稍等一下,因为他提出了问题,而汉斯·卡斯托尔普也正打算回答。但陌生人接着继续问:“仪式的经过情况很顺利吧?从您的笑声中——”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嘴角的皱纹一条条变深起来,“可以得出不同性质的结论。

    咱们的弥诺斯希腊神话中宙斯之子,克里特岛国王。据说死后为阴间三判官之一。和赖达曼托斯希腊神话中宙斯之子,弥诺斯兄弟。死后与弥诺斯等一起为阴间判官。判处了您几个月?”“判处”这个词从他嘴里吐出来,似乎显得特别可笑。“让我猜一下吧。六个月,或者干脆九个月?咱们这儿对时间可从不吝啬……”

    汉斯·卡斯托尔普惊诧地笑了。他在苦苦思索弥诺斯和赖达曼托斯究竟是谁。他回答说:

    “嗳,不。您搞错了。塞普塔姆……”

    “塞塔姆布里尼,”意大利人明确而着重地纠正他,同时又幽默地鞠了一躬。

    “塞塔姆布里尼先生,请原谅。哎,您误会了。我一点病也没有。我只是来看我表哥齐姆森,住上一两个星期,乘此机会也想稍稍休养一下……”

    “怪了,您竟不是咱们的一员?您身体健康,您只是在这儿作客,像浓荫中的俄底修斯一译奥德修斯,希腊神话中的英雄,特洛伊战争中曾献木马计,使希腊军队获胜。一样?你居然屈身下降到死人出没、闲荡的深渊里,真勇敢呀!”

    “塞塔姆布里尼先生,怎么说降到深渊里?这我倒要请教一下。我可登上你们五千英尺左右的高山呢。”

    “这只是您的看法罢了!依我看,这是错觉,”意大利人做了一个毅然决然的手势说。“咱们是掉在深渊里的人,可不是么,少尉?”这时他转向约阿希姆。约阿希姆对他的谈吐也颇感兴趣,但不想流露出来,沉思地回答说:

    “咱们把这个问题确实看得太简单了。但咱们以后毕竟可以同心协力,振作起来。”

    “唔,这点我相信您,您是一个正派人,”塞塔姆布里尼说。

    “是,是,是,”他连称三声“是”,把S发成清音。德语S一般发浊音,而意大利语则一般发清音。这时他又转向汉斯·卡斯托尔普,用舌尖轻舐上颚三次,咂咂有声。“瞧,瞧,瞧,”他又连说三次,S仍发清音。他凝神打量新来的客人,可说是目不转睛。接着眼神又活跃起来,继续说:

    “那么,您是心甘情愿地上山来跟咱们这些沉沦的人为伍,赏个光跟咱们周旋一个时期喽。唔,这很妙。您心目中准备待上多少时间?我只是问一下大致期限。既然这个期限是他本人、而不是赖达曼托斯规定的,那我倒很想知道时间究竟有多长?”“三星期,”汉斯·卡斯托尔普得意洋洋地说,因为他看出,人家对他不胜艳羡哩。

    “哦,天哪,三星期!少尉,您听到了没有?‘我到这儿住上三星期,以后又得动身’,这种说法不是有点儿傲慢不恭吗?先生,如果允许我来教导您的话,咱们这儿的日子不是以星期算的,最小的时间单位是月份。咱们算起日子来是大模大样的,这是咱们这些幽灵所享的特权。另外咱们还有一种特权,性质也大致相同。我能不能问一下,您生活中从事的是哪一门行业,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您准备从事哪一门行业?您可看得出,咱们的好奇心是没有止境的,好奇心也可算是咱们的特权之一呢。”

    “好说好说,”汉斯·卡斯托尔普说,于是他回答了对方提出的问题。

    “原来是造船师,这可了不起!”塞塔姆布里尼高声说。“您完全可以相信,我认为这是了不起的工作,不过我本人的能力在另一方面。”

    “塞塔姆布里尼先生是一位文学家,”约阿希姆解释说,样儿有些尴尬。“你要知道,他为德国报纸写过卡尔杜齐乔苏埃·卡尔杜齐(G.Carducci,1835—1907,诗人、学者,190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主要作品有《撒旦颂》、《野蛮颂》等)的追悼文章。”这时他显得更尴尬了,因为他表弟惊异地瞧着他,似乎说:你对卡尔杜齐知道些什么,我看你懂得的不比我多。
    “是啊,”意大利人点点头说。“鄙人有幸能在卡尔杜齐生命终止时,为贵国同胞介绍这位大诗人和自由思想家的生平。我认识他,我可以说还是他的学生呢。在波洛尼亚(城市名),我曾听过他的教诲。我感谢他,因为他把文化与欢乐赐给我。不过咱们刚才谈的是您的情况。一位造船工程师?您可知道,您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显然高大起来了?您坐在那儿,简直一下子成了辛勤劳动和真才实学的化身!”

    “塞塔姆布里尼先生,可我还是个学生,一切还刚刚开始呢。”

    “确实,凡事都是开头难。一般说,所有名符其实的工作都是困难的,可不是吗?”

    “是啊,魔鬼知道这个,”汉斯·卡斯托尔普说。这倒是他的心里话。

    塞塔姆布里尼的眉毛陡的竖了起来。

    “您居然叫魔鬼来作证?把真正的撒旦唤来?您可知道,我伟大的老师[卡尔杜齐,《魔鬼的赞美诗》(一译《撒旦颂》)是他主要作品之一,发表于一八六五年]曾写过一篇赞美诗奉献给它吗?”

    “请原谅,”汉斯·卡斯托尔普说,“您说有一篇赞美诗奉献给魔鬼吗?”

    “就是献给魔鬼本身。在我们国家里,每逢节日常常吟咏这首诗。Osalute,oSatana,oRibellione,oforzavindicedella Ragione[意大利文:哦,健康,哦,撒旦,哦,反抗,哦,理性的复仇力量]。这是一首美妙的诗歌!不过这个魔鬼跟您指的不尽相同,他对工作是颂扬备至的。而您所指的魔鬼呢,却憎恶工作,因它见了工作就怕,可能就是人们所谓连小指也不敢向他伸出的那种……”

    这一切在我们善良的汉斯·卡斯托尔普身上产生奇妙的作用。他不懂意大利文,其余的他听了也不很入耳。这些话虽用漫不经心的、诙谐的语调随口说出,却颇有些说教的味儿。他看看表哥,表哥的眼睛正瞧着地面。于是他开口说:

    “噢,塞塔姆布里尼先生,您把我的话理解得太死板了。我说的魔鬼那句话只是口头禅,我可向您保证。”

    “看来有的人倒是颇有才智的,”塞塔姆布里尼说,忧伤地凝望着前方,然后又打起精神来,巧妙地转入原来的主题,继续说:

    “无论如何,从您的谈话中我满有理由地得出结论,那就是您已选定一种既紧张又光荣的职业。天哪,我是一个人文主义者,homohumanus[拉丁文:富有人性的人;人文主义者],尽管我对工程方面怀着真心实意的尊敬,可我对此一窍不通。但我颇能想象,要掌握您这门专业的原理需要清醒而敏捷的头脑,而投入实践又需要付出毕生的精力。是不是这样呢?”
    “嗯,当然是这样。您的话我完全同意,”汉斯·卡斯托尔普回答,说话时不自觉地尽力卖弄自己的口才。“今天,这项工作对我们的要求非常高,正因为要求太高,还是别说得太清楚为妙,免得令人灰心丧气。呃,这可不是开玩笑呢。要是你身体不是最好……我只是在这儿作客,身体也还算结实;假如我硬说这项工作对我非常相宜,那我准是在撒谎。我还不如老老实实承认,它叫我够呛了。只有当我什么也不干时,我才感到挺自在。”
    “比如说现在?”
    “现在?噢,现在我对这儿山上还很陌生,简直有些糊里糊涂,您也可以想象。”
    “哎,糊里糊涂。”
    “是啊,我睡也没有睡好,后来这顿早餐也确实太丰富。平时我早上吃的东西很一般化,可今晨吃的在我看来太扎实了,照英国人的说法,太丰盛了。总之,我感到有些闷气。今天早晨我抽雪茄时,味儿有些异样,真是天晓得!过去从来没有这种情况,只有病得厉害时才有这种感觉。抽起烟来的味儿简直像皮革一样!我只得把烟扔了,硬抽是毫无意思的。请问,您抽烟吗?不抽?那么您就不能想象,对我那样从青年时起一直嗜烟如命的人来说,碰到这类事该是多么懊丧,多么失望……”

    “我对这类事没有经验,”塞塔姆布里尼回答,“我倒认为,对这类事情没有经验并不是什么坏事。许多高贵而富于理智的人士对抽烟都深恶痛绝。卡尔杜齐也不喜欢。可是在这点上,您跟咱们的赖达曼托斯意气相投。他是您那恶习的支持者。”“唔,恶习,塞塔姆布里尼先生……”

    “干吗不是恶习呢?咱们得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给它起名字,这样生活就更加丰富多彩。我也有我的恶习。”

    “顾问大夫贝伦斯倒能鉴别烟的好坏。他是一个怪有意思的人。”

    “您认为是这样吗?啊,原来您已跟他相识?”

    “刚才我们出来时跟他相识。您可知道,当时我好像诊了一次病,不过是免费的。他一眼就看出我贫血相当厉害。于是他劝我生活起居要跟我表哥一样,要在阳台上多躺躺,还说我也得量量体温。”

    “真的吗?”塞塔姆布里尼高声说。“妙极了!”他仰望天空喊了一声,又俯下身子笑起来。“你们那位大师(莫扎特,1756—1791,所引用的话,出自其歌剧《魔笛》)的歌剧里唱的是什么戏呢?‘我是一个捕鸟人,心里经常很有劲,哈哈!’一句话,这是怪有趣的。您愿听从他的劝告吗?那是毫无疑问的。为什么不该听呢。这个赖达曼托斯真是个魔鬼。‘心里经常很有劲’倒是句真话,不过有时有些勉强。他很容易感伤。抽烟的恶习对他没有好处——否则就不成其为恶习了——抽烟会使他伤感。正因为如此,咱们可敬的护士长把他的存货都收藏起来,每天只给他一小撮定量。有时他受不了诱惑,竟动手去偷,于是又感伤起来了。一句话:一个糊涂虫。您可也认识咱们的护士长?还不认识?这不对头!不把您介绍给护士长是不公正的。

    先生,她是冯·米伦东克家族出身的。她跟梅迪奇的维纳斯维纳斯,罗马神话中爱和美的女神。梅迪奇是中世纪意大利佛罗伦萨的望族,对佛罗伦萨艺术与文化的繁荣颇起作用。这里指的是模仿希腊阿芙罗狄蒂(希腊神话中爱与美的女神)像塑成的维纳斯雕像。不同的地方,乃在于女神胸部发达,而护士长却经常佩戴一个十字架……”
    “哈,哈!妙极了!”汉斯·卡斯托尔普大笑起来。
    “她的教名是阿达丽亚蒂卡。”
    “是这个名字吗?”汉斯·卡斯托尔普嚷道。“哦,这太动人了,冯·米伦东克,还有阿达丽亚蒂卡。从名字听来,仿佛她是死去多年的人了。姓名真像中古时代一样。”
    “可敬的先生,”塞塔姆布里尼答道,“这儿有许多人正像您说的那样,有‘中古时期的风味’。我本人就相信,咱们的赖达曼托斯纯粹在某种艺术感受的驱使下,才创造出这个女人化石般的脑袋,让她来监护这座恐怖的宫殿此处借喻肺病疗养院。的。他确是一个艺术家——您还不知道吗?他画过油画。可不是吗,您想干什么,谁也不会禁止,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阿达丽亚蒂卡夫人不管人家爱不爱听,逢人便说这样的话:米伦东克家族中,有一位在十三世纪中叶是莱茵河畔波恩地方一所女修道院的院长。过后没多久,她本人就去世了……”
    “哈,哈,哈!塞塔姆布里尼先生,我看您真爱开玩笑哪。”
    “开玩笑?您的意思恐怕是‘不怀好意’吧。唔,我确实有些不怀好意。”塞塔姆布里尼说。“使我着恼的是,我命中注定只是把这种恶意发泄在微不足道的事情上面。工程师,我希望您不反对什么恶意吧?在我心目中,它是理智用来对付黑暗势力和邪恶的最有力的武器。先生,恶意是批判的灵魂,而批判却是进步和启蒙的源泉。”他的话题一下子转到彼特拉克(F.Petrarca,1304—1374,诗人)上来,他称彼特拉克是“现代精神之父”。

    “现在咱们得躺下来休息了,”约阿希姆若有所思地说。那位文学家说话时,总是潇洒地做手势。此刻他指着约阿希姆做个手势,说:
    “咱们的副官要赶任务去了,咱们走吧。咱们走的是同一条路——‘一直向右,走向通往巍峨宫殿的地方’,啊,维吉尔,维吉尔[P.Vergilius(公元前70—前19),古罗马诗人]!先生们,没有人能超过他呢。确实,我相信人类是在进步的。不过维吉尔在修辞方面,近代没有一个人比得上……”在他们回院的路上,他开始用意大利腔背起拉丁文诗歌来,可是当他看到一个少女迎面走来时,他顿时停住了。她看去像一个农村姑娘,容貌并不出众。这时他向她媚笑,哼起小调来。“特尔,特尔,特尔,”他的舌头咂咂作声。“嗳,嗳,嗳!来,来,来!你这个可爱的小虫儿,你愿投入我的怀抱吗?瞧,‘眼睛水汪汪,闪闪发亮光’,”他不知从谁的作品里引用这么一句诗。接着他朝少女狼狈离去的背影送了一个飞吻。

    “他真是游蜂浪蝶,”汉斯·卡斯托尔普想。在塞塔姆布里尼心血来潮地向少女献过殷勤、重又喋喋不休地挑剔起别人来时,他仍抱有这种想法。这时他的矛头主要针对顾问大夫贝伦斯,他嘲笑贝伦斯脚的大小,并且在他的衔头上大做文章。这衔头是某个患脑结核的亲王赐给他的。关于这位亲王生活上的丑闻,大伙儿现在都议论纷纷,不过赖达曼托斯眼开眼闭,佯作不见,一举一动都不失顾问大夫的本色。难道大人先生们不知道夏季是顾问大夫发明的吗?不错,不是他又有谁呢。他可当之无愧。过去,只有死心眼儿的人才在这个山谷里挨过夏天。可是“咱们的幽默家”用犀利的目光看出,这种失算只是偏见的结果。他甚至得到这样的教训:至少就他的疗养院而论,夏季疗养不仅值得推荐,甚至还特别有效,简直是必不可少的。他懂得如何把这一理论传播开去,并为此撰写了通俗性文章,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此后,夏天的生意就跟冬天一样兴旺。“天才!”塞塔姆布里尼说。“真是异想天开!”他说。于是他挑剔这一带高地上其他的疗养院来,用挖苦的口气称赞它们的老板生财有道。那儿有一位卡夫卡教授……每年,在积雪初融的关键性时刻,当许多病人正纷纷要求离院时,卡夫卡教授就声称自己不得不外出再作一周之行,同时答应一回来就放他们出院。可是他在外边逗留六星期,可怜的人们都眼巴巴地等着,这样,顺便说一句,他们的账越付越多了。有一次,人家请他到阜姆地名,即现在的克罗地亚的里耶卡。去,但在没有把握赚上五千瑞士法郎之前,他是不愿动身的。这样,十四天光阴就在讨价还价中过去了。这位大人物后来终于赶到,但到后只一天,病人就呜呼哀哉。扎尔茨曼大夫背后曾指摘卡夫卡教授,说他的针头不干净,结果病人相互感染。扎尔茨曼又说,他走路时穿的是橡皮鞋,这样他的死人就听不到。相反地,卡夫卡却扬言扎尔茨曼的病人们吃了过量的“葡萄汁兴奋剂”——为的也是多捞几个钱——病人们就像苍蝇那样纷纷死去,不是死于肺结核,而是死于肝硬化……

    他就是这样滔滔不绝地说开来。对于这些口若悬河的诽谤,汉斯·卡斯托尔普衷心地、好意地笑着。这位意大利人说起话来娓娓动听,口齿清楚,发音准确,没有任何方言。他吐出来的每个字都圆润清脆,好像都是他两片活动自如的嘴唇创新的产物;他对自己优雅而尖刻的言词引以为乐,甚至对讲话时运用文法上的变格与变位也喜不自胜;看来,他头脑非常冷静沉着,连一次也没有说错。德文的名词变格与动词变位比较复杂,外国人讲话时往往说错。

    “您讲得这样滑稽,塞塔姆布里尼先生,”汉斯·卡斯托尔普说,“又这样生动。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才好。”

    “形象化,是吗?”意大利人回答时用手帕扇了几下,虽然天气已相当凉爽。“这也许就是您要说的话。您想讲,我说起话来很形象化。得了吧!”他大声说。“我看到的是什么呢?咱们的阴间判官在那儿游荡呢!这是怎样一幅景象呀!”

    散步的人们已走完了弯弯曲曲的一段路程。不知是因为塞塔姆布里尼的谈话和下山的缘故呢,还是因为实际上这儿离疗养院并不像汉斯·卡斯托尔普想象中那么远(因为我们第一次走陌生路时,感觉上总比熟路长得多),他们很快就回院。塞塔姆布里尼说得对:下面,在疗养院后的空地上,两位大夫正在散步,走在前面的是穿白大褂的顾问大夫,他的脖子向前伸出,双手像掌舵般地摆动着,后面跟的是穿黑衬衫的克罗科夫斯基大夫。他的神态,比查病房时的那副样儿——查病房时,他按理应跟在上司后面——更不自在。

    “嗳,克罗科夫斯基!”塞塔姆布里尼叫道。“他在那儿走。咱们山上女人的一切秘密,他全知道。请注意他衣服上的象征性味儿。他穿的是黑衣服,表示他的专业范围是在夜间。这个人头脑里只有一个念头,而这个念头是肮脏的。工程师呀,为什么咱们刚才一点儿也没有谈到他?您认识他吗?”

    汉斯·卡斯托尔普点点头。

    “唔,原来如此。我不禁萌起一种设想:他也博得您的好感呢。”

    “我说不准,塞塔姆布里尼先生。我只是偶尔见到他。我也不善于迅速作出判断。我对人们只是冷眼旁观,心里想:‘原来你是这样的?那很好。’”

    “您太漠不关心了!”意大利人答道。“您评判吧。正是为了这个,自然界才赋予我们眼睛和理解力。您感到我刚才说话有些恶意;要是我真的这样,那也许是因为我存心要说教。我们人文主义者都有些说教的味儿。先生们,人文主义者同教师爷之间存在着历史性的关系,这主要表现在心理学方面。从人文主义者那儿是得不到教育机会的,唔,从他那儿是得不到的,因为他那儿只有人类传统的美和尊敬。那些在混乱而不讲人道的时代曾冒充青年人领导者的牧师,他们的真面目已给人文主义者揭穿了。从那时起,先生们,就压根儿不再有什么新型的教师爷了。人文主义学府……工程师,您就说我反动吧,不过从原则上说,inabstracto拉丁文:“从理论上说”。,我请您谅解,我信奉这种主义……”在电梯里,他还是絮絮叨叨地发挥这一见解;只有这一对表兄弟到了三楼走出电梯时,他才闭嘴。他一直乘到四楼,据约阿希姆说,他住在四楼后角落的小房间里。

    “他怕没有什么钱吧?”汉斯·卡斯托尔普问。他伴着约阿希姆走进房间,这房间看去同汉斯那面一间一模一样。

    “没有,”约阿希姆说,“他没有什么钱。也许他只有正好付住院费的那么些钱。你该知道,他父亲也是文人,我想他爷爷也是的。”

    “唔,当然啰,”汉斯·卡斯托尔普说。“那么他病得厉害吗?”“据我知道的,他的病并没有什么危险,不过很顽固,常常复发。他得病已有好几年了,病了一会他又出院,但不久又不得不住进来。”

    “可怜的家伙!看来他对工作倒是专心致志的。他非常健谈,很容易从一个话题扯到另一个话题。对那个姑娘,他有点儿厚颜无耻,当时我也怪窘的。可后来他谈到人类的尊严时,他说得妙极了,简直像一篇演说。你是不是常跟他在一块儿?”

    思想的磨练

    不过约阿希姆回答得断断续续,含含糊糊。他从桌子上一只衬有天鹅绒的红皮盒子里取出一支小小的体温表,将它注有水银的下端插在嘴里。他把表衔在舌头左方的下面,这样,玻璃表就斜往一边从嘴里向上翘起。然后他换上室内服,穿好便鞋和军装般的翻领短褂,拿起桌上的一张打印表格和铅笔,再捧起一本俄文文法书。他学俄文,是因为照他所说指望对工作有些用处。拿着这些,他就走到外边阳台上,在卧椅上躺下,同时把一条骆驼毛毯子轻轻一抛,盖在脚上。

    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一刻钟来,云层越来越薄,太阳透过云层,发出炎夏时那种炽热而耀眼的强光。约阿希姆不得不用系在卧椅扶手处的一块白亚麻布遮光罩把脑袋保护好。这个遮光罩小而实用,可按照阳光的照射角度加以调节。汉斯·卡斯托尔普对这种创新赞扬不已。他想等着瞧表哥体温测定的结果,同时察看周围的一切究竟是什么玩意儿。他也细细观看靠在凉廊一角的一只毛皮睡袋,这是约阿希姆冷天时用的。然后他胳膊肘靠住栏杆,俯首眺望花园。这时,公共休憩室里已挤满了病人,他们伸手伸脚地斜靠在椅背上,有的在写字,有的在看书,有的在聊天。不过他只看到室内的一部分,里面大约有五把椅子。“你体温要量多久?”汉斯·卡斯托尔普转过身来问。

    约阿希姆竖起七个指头。
    “时间应当到了——七分钟!”
    约阿希姆摇摇头。过了一会,他从嘴里取出体温表,仔细看了一会,说:“唔,要是你把时间放在心头,那它就走得很慢。我一天经常量四次,心里倒很快乐;因为你看得出,一分钟或一古脑儿七分钟,实际上意味着什么。这儿,一星期七天一晃眼过去了,快得惊人。”
    “你说‘实际上’,‘实际上’你不能这样说,”汉斯·卡斯托尔普顶着他说。他坐时把大腿搁在栏杆上,眼睛里布满红丝。“可是归根结蒂,时间是‘不实际’的。假如你看来长,那么它就是长的;要是你看来短,那么也是短的。实际上究竟长还是短,可没有人知道。”他平时不惯于讲哲理,此刻却憋不住了。
    约阿希姆反驳他。

    “不见得吧。时间,咱们还是在计算的。咱们有钟表和日历,要是一个月过去了,那么对你,对我,对咱们大家来说,也过去了。”

    “注意,”汉斯·卡斯托尔普一面说,一面干脆把食指按到黯淡无神的眼睛边。“这样说来,一分钟的长短完全凭你计算时的感觉决定的吧?”

    “一分钟的长短……它的长短不多不少,恰好等于手表秒针走一圈所需的时间。”

    “不过对咱们的感觉来说,所需的时间长短完全不同!实际上……我说,从实际上看……”汉斯·卡斯托尔普重复说,说时把食指狠狠托住鼻子,把鼻尖弄得弯弯的。“这是一种运动,一种空间运动,可不是吗?且慢!这无异是说,咱们是用空间来计算时间的。可是这却跟咱们用时间来计算空间一样,只有没有科学头脑的人才干这个。从汉堡到达沃斯,乘火车要花二十小时。可步行要多久?至于头脑里想一下,不消一秒钟就得了!”

    “听着,”约阿希姆说,“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看你是想跟我们待在一块儿吧?”

    “住口!我今天头脑十分清醒。那么,时间是什么呢?”汉斯·卡斯托尔普问。他使劲把鼻子扭向一边,鼻尖一下子变得白而毫无血色。“这个你说得上来吗?咱们凭感官察知空间的存在,也就是说,凭视觉和触觉。好。可是咱们感知时间的器官是什么呢?你能给我说一下吗?瞧,你难住了。可是咱们对于心目中不甚了了、连它的特性也说不上来的东西,怎么能计算呢?咱们说,时光流逝。好,就让它流逝吧。但为了能计算它……待一会儿!为了使时间能够计算,它必须均匀地流逝,可是哪儿记载过这样的事实呢?就咱们的意识来说,它并不是这样的,咱们只是方便起见才假定这样。咱们的计量单位纯粹是一种习俗,请允许我……”

    “好,”约阿希姆说,“现在我体温表的刻度上高了四格,难道这也纯粹是一种习俗?正因为这五格刻度,我才不得不在这儿荡来荡去,不能服役。这真叫人头痛!……”

    “你体温有三十七度五吗?”

    “温度已退下来了,”说罢,约阿希姆把温度记在表格里。“昨儿晚上大约有三十八度,这是你来山上引起的。所有初来乍到的人,体温都会升高。不过这也许是件好事。”

    “我现在也得走了,”汉斯·卡斯托尔普说。“对于时间,我也有满脑子想法——我几乎可以说,简直是一团糟。可是我现在不想来刺激你,你的体温太高了。我想把一切保留一下,咱们以后再回头谈谈,也许在早餐以后。到了早餐时间,你该来喊我一下。现在我也想躺下来休息,谢谢上帝,这不会使我难受的。”于是他穿过玻璃隔墙到自己房里,那儿的小桌旁也摆着卧椅。他拿起那本《远洋客轮》杂志,从打扫得干干净净的房间里取出漂亮、柔软、暗红色与绿色相间的方格花纹披衣,躺了下来。

    他也不得不马上张起遮光罩来,因为当他刚一躺下,炙人的阳光就晒得他难以忍受。然而汉斯·卡斯托尔普顿时高兴地注意到,他躺着感到意外舒服,在他的记忆中,自己从来没有躺过这样安适的卧椅。椅架的样式有些过时,但却别有风味,因为椅子显然是新的,用赤褐色光洁的木材制成。这里铺有席子,上面还有一层软绵绵棉花般的东西。实际上,它由三个厚厚的软垫组成,从脚端一直伸到靠背的地方。此外,这种硬中带软、用刺绣的亚麻布套的圆形靠垫,是借一条绳子系紧在椅子上的,令人有一种异常舒适之感。汉斯·卡斯托尔普把一只胳膊搁在又光又宽的扶手上,眨巴着眼睛休息着;他不需再看什么《远洋客轮》杂志消遣了。从凉廊的拱门望去,野外荒凉的、然而又是阳光灿烂的景色历历在目,宛如一幅图画。汉斯细细玩赏这幅景色,一面在凝神思索。忽然他想起了什么,于是打破岑寂大声地问:

    “刚才招待咱们吃早点的不是有一个矮矮的娘儿吗?”

    “嘘——”约阿希姆喝住他。“放轻声些。不错,矮娘儿倒是有一个。怎么样啦?”

    “没什么。咱们还一点儿也没有谈过她呢。”

    于是他又呆呆出神。他躺下时已是十点钟了。已过去了一小时。这是平淡无奇的一小时,不短也不长。一小时刚过去,屋子和园子里就响起锣声,由远而近,然后又渐渐远去。

    “吃早餐了,”约阿希姆说。可以听到他已起身了。

    这一回,汉斯·卡斯托尔普已结束了他的卧床疗法,走到房间里稍稍打扮一下。表兄弟在走廊里碰头,然后一起下楼。汉斯·卡斯托尔普说:

    “哎,躺着真够味啊。这种椅子究竟是怎么做成的?要是这儿可以买,我倒想带一只到汉堡去,躺在上面真像上天堂一样。你看,它们是不是根据贝伦斯的设计特制出来的?”

    约阿希姆不知道。他们把话题搁在一边,第二次进入餐厅。那儿,人们又在一个劲儿吃着。

    餐厅里闪着牛奶的白光。每个座位上都有一只大玻璃杯,杯里满盛半升牛奶。

    “我不想吃,”汉斯·卡斯托尔普说,这时他又一次在女裁缝和英国女人之间坐下来,摊开了餐巾,虽然第一次早餐时他肚子已塞得饱饱的。“我不想吃,”他说,“上帝保佑,我压根儿不能喝牛奶,现在更一点儿也不想。那边也许是黑啤酒吧?”他礼貌而又温柔地转身问那个矮娘儿。可惜黑啤酒没有。不过她答应去拿库尔穆巴赫德国地名,以产啤酒著名。啤酒,结果端来了。这种酒又浓又黑,泛起棕色泡沫,代替黑啤酒再好也没有了。汉斯·卡斯托尔普用一只半升容量的高脚玻璃杯贪婪地喝着。他吃了烤面包上一片片的香肠。侍者又端来了燕麦粥,还有许多牛油和水果。他只是眼睁睁地望着,吃不下。他也瞅着那些吃客。大伙儿开始注意他起来,个别一些人尤其如此。

    他餐桌里已坐满了人,只有他对面的首席位子仍旧空着;人家告诉他,这是大夫的座位,因为只要时间允许,大夫也跟病人一起进餐,轮流坐在每张餐桌上,而餐桌上的首席座位都是留给大夫的。这时两个大夫一个也没有来,据说他们正在做手术。蓄小胡子的青年又走进餐厅,他像过去一样垂下脑袋,下巴靠近胸口,愁眉苦脸,一言不发。淡黄色头发的瘦娘儿又在原位坐下,用调羹舀着酸牛奶,仿佛这是她唯一的食物。这回她身边坐了一个矮小的、精神奕奕的老太,用俄语同那个沉默寡言的青年搭起讪来。对方只是心事重重地朝她看,用频频颔首的姿态来代替答话。从他脸上的表情看,仿佛嘴里有什么苦涩的东西似的。在他对面老太太的另一侧,坐着一个少女,模样儿很漂亮,容光焕发,胸部高高耸起,一头波浪形的栗色秀发,棕色的孩子般的眼睛圆溜溜的,娇美的手上戴一只红宝石戒指。她常常放声大笑,讲的也是俄语,而且只讲俄语。汉斯·卡斯托尔普听到她的名字:玛鲁莎。他又无意中注意到,当她说说笑笑时,约阿希姆眼睛朝下,脸孔绷得紧紧的。

    这时塞塔姆布里尼从侧门进来,翘起小胡子大踏步地走向自己的座位。他的位子在餐桌末席,与汉斯·卡斯托尔普坐的方向正好成一条对角线。他坐下时,同桌的人都哄然大笑,也许是他说了些什么尖利的话。汉斯·卡斯托尔普也认出了“半肺俱乐部”的成员们。黑尔米内·克莱费尔特从阳台门前面溜向餐桌,眼神呆钝钝的。她向厚嘴唇青年致意,那青年就是先前不合时宜地穿着外套而引人注目的人。那个脸白得同象牙一样的莱费坐在胖女人伊尔蒂斯旁边,她们坐在汉斯·卡斯托尔普右面那边斜摆的桌子上,桌上的人他都不认识。

    “你的邻居就在那边,”约阿希姆弯下身子悄悄对表弟说。这一对夫妻正好从汉斯·卡斯托尔普身边擦过到右边最后一张餐桌上去,也就是到“下等俄国餐桌”上去,那儿已坐着一家人,其中有一个丑陋的孩子正在狼吞虎咽地喝粥。那俄国汉子身材瘦小,灰沉沉的两颊凹陷进去。他穿一件棕色皮茄克,脚上穿一双有鞋扣的笨重毛毡皮靴。他妻子也长得很娇小,穿着小小的俄罗斯高跟皮鞋,走起路来一跳一蹦,连帽子的羽毛也会晃动起来。她脖子上披一条肮脏的羽毛长围巾。汉斯·卡斯托尔普狠狠地端详这一对人,他一向不用这样的目光看人,连他自己也觉得太无情;但正是这种肆无忌惮的目光,使他突然体验到某种乐趣。他的眼睛没有神采,同时却又咄咄逼人。恰在此时,左面玻璃门像第一次早点时那样砰的一声关上了,玻璃发出格格的震颤声。这下他不像今天清晨一样吓了一跳,只是懒洋洋地装个怪脸儿;当他想回头往那边瞧时,他感到身子沉甸甸的,觉得费这番精力很不值得。因此,他这回也搞不清莽撞地关门的究竟是谁。

    本来,汉斯早点时喝啤酒从来不会迷迷糊糊,可今天这小伙子可完全醉倒了,昏昏沉沉的,仿佛额角上被谁揍了一拳。他的眼皮像铅块般的沉重,当他出于礼貌想跟那位英国女人聊天时,他的舌头不听使唤,甚至左顾右盼也很费劲。此外,他脸上又泛起昨天那样热辣辣恼人的感觉,两颊热得胀鼓鼓的,而且呼吸急促,心在怦怦地跳,就像有一只包着布的锤子在敲打。假如说这一切并没有使他特别难受,那是因为他头脑里已好像几次三番地吸入过氯仿。这回早餐时,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坐在他桌子上面向着他,他只是隐隐约约地、梦幻似地感到他的存在,尽管他跟右边的女人讲俄国话时,大夫曾多次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这时,那些青年姑娘——也就是妙龄女郎玛鲁莎和喝酸牛奶的瘦个儿——谦卑而羞怯地在他面前低下头来。不消说,汉斯·卡斯托尔普的举止也很得体。他默不作声,因为他的舌头不听指挥,他只是循规蹈矩地挥动着刀叉。当表哥向他点头示意要他离席时,他就站起身来,冒冒失失地向同桌人欠了欠身,一步一拐跟在约阿希姆后面出去了。

    “咱们什么时候再躺下来休息啊?”他离开屋子时问。“照我看,这是这儿最妙的事了。我恨不得再躺在那张顶呱呱的卧椅上。咱们再多多散一会儿步吧?”

    多余的话

    “不,”约阿希姆说,“我不允许走得很远。近来,我空时经常下山稍稍走动,穿过村庄,有时一直走到高地。那边有店铺,人也多,可以买些需要的东西。午饭以前咱们还可以再躺上一小时,以后一直可躺到四点钟。你放心吧。”

    他们在明媚的阳光下沿着车道下山。经过小溪和羊肠小道,右边山脊的各个峰谷就俨然在望,什么“小仙霞峰”啦,“绿塔峰”啦,“村山”啦,约阿希姆都能一一说出它们的名字。那边高起的地方,是达沃斯村筑有围墙的墓地,约阿希姆也用手杖指点给他看。这时他们走上大路,这条大路比谷底高出一层楼房,沿着梯层式的山坡一直伸向前方。

    至于村庄,却没有什么值得说的,只是徒有其名而已。疗养街吞并了这儿的土地,它一直向山谷的入口方向发展,以至称之为“村庄”的整个居住区域已不知不觉地消失,与名为“达沃斯高地”的这块土地合而为一。大路两侧有许多饭店和供膳食的公寓,设备上都有遮蔽阳光的游廊、阳台和卧房,还有供出租的私人住宅。附近各处都有新的建筑物,有时也在兴建新屋,大路上可以眺望山谷里一片草原的景色……

    汉斯·卡斯托尔普为了追求他日常所爱好的生活刺激,又燃起了一支雪茄烟。也许是他刚才喝过啤酒的缘故,此刻他居然不时闻到渴念已久的雪茄烟香气,感到说不出的喜悦。当然,香气闻到的次数不那么多,香味也不那么浓。只有当他振作起精神,才能感知这种喜悦,而可厌的皮革气味还依稀存在,远远没有散去。他感到软绵绵的没有力气,无法再少许享受这份清福。他觉得这种享受格格不入,或者可望而不可即,终于慵倦而不胜厌恶地把烟头一扔了事。尽管他有些昏昏沉沉,却仍感到礼仪上有必要找些话题聊聊,因此他想起刚才同约阿希姆关于“时间”的一席出色的谈话。只是他对“一连串问题”已忘得一干二净,“时间”的概念在他的头脑里已荡然无存。于是他开始谈谈身体方面的一些事儿,而且谈得十分古怪。

    “那么你什么时候再量体温呢,”他问。“饭后吗?那好。这正是机体活动最旺盛的当口。情况准是这样。贝伦斯叫我也量量体温,这也许只是开开玩笑罢了。为了这个,塞塔姆布里尼笑得前仰后合。这简直无聊透顶。我连一支体温表也没有呢。”“哦,”约阿希姆说,“这倒没有关系,你只要买一支就行了。这儿到处都买得到体温表,几乎每家店里都有。”

    “可干嘛要买呢?我只觉得躺着休息才有味儿。这个我愿意做。但对一个客人来说,量体温委实太过分了,还是留待这儿山上的人们去受用吧。要是我能知道,”他继续说,说时像一个热恋中的人把双手按住胸口,“我的心一直跳个不停究竟是什么缘故,那就好了。这真叫我不安,我对这个问题已考虑了好久。你知道,只要一个人遇到意外高兴的事,或者害怕什么——一句话,在他情绪激动的当口,他的心就会怦怦跳起来,可不是么?不过要是一个人的心莫名其妙地、也可说是身不由主地跳起来,你得知道,那真叫人心寒哪。心跳时,身体仿佛和灵魂分了家,自己走自己的路,有几分像尸体,只是它没有真正死去罢了。实际上压根儿不是那么回事,生活按照本身的规律一往直前地进展,照样长指甲,长毛发,而且,正如人们说的,在化学上和物理上蠢蠢欲动……”

    “这算什么话,”约阿希姆冷冷地呵责他。“蠢蠢欲动!”今天早上他说了“月牙棒”之类的话,受到对方的责备,现在他也许算是稍稍报复一下。

    “可是事实确是这样!确是蠢蠢欲动!你干嘛要恼火呢?”汉斯·卡斯托尔普问。“我只是顺便讲一句罢了。我别的什么都不想讲,只想说:当你在生活中感到身体不由自主地和灵魂分了家,而且来势汹汹——比如遇到这种莫名其妙的心跳——你真会惶惶不安,苦恼万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真想穷根究底。我真想搞清楚情绪上的激动是什么原因,是喜悦还是恐惧引起的。至少对我是这样,我只能谈谈自己的感受。”

    “对,对,”约阿希姆叹了口气说,“这倒很像发寒热时的情况。用你的话来说,这时身体里真有一种‘蠢蠢欲动’的特殊感觉。对于你说的那种‘情绪激动’,咱们不由得要研究一下,看这种蠢蠢欲动的结果怎么会促使一个人丧失部分理智……可是咱们谈的话题太恼人了,”他用颤抖的声音说,说完了便不作声。汉斯·卡斯托尔普只是耸了耸肩膀,这副姿态就跟约阿希姆昨晚看到时一样。

    他们沉默了一会,接着约阿希姆说:“哎,这儿的人你喜欢吗?我指的是咱们同桌吃饭的那些人。”汉斯·卡斯托尔普脸上显出漫不经心的神态。

    “天哪,”他说,“我看他们并不逗人喜欢。另一张桌子上坐的那些人倒要强些,不过这只是表面现象。斯特尔夫人应当烫发,她太胖了。那位马祖卡,反正不管她叫什么名字,我看有些笨头笨脑。她格格笑个不停,不得不老是用手绢往嘴里塞。”

    汉斯说错了人名,约阿希姆不由高声大笑。

    “‘马祖卡’倒是顶呱呱的!”他高声说。“要是你批准,她叫玛鲁莎,就等于咱们的玛丽。不错,她确实太放荡了,”他说。“其实她真该规规矩矩的,因为她的病一点也不轻呀。”

    “这真想不到,”汉斯·卡斯托尔普说。“她脸色多好啊。万万想不到她胸部有病。”他匆匆瞟上表哥一眼,但当他发现表哥那被阳光晒黑的脸上显出一颗颗的雀斑(那些被阳光晒得黑黝黝的脸上在没有血色时,往往有这种情况),而且嘴角也古怪而懊丧地歪向一边时,年轻的汉斯·卡斯托尔普顿时萌起一种莫可名状的恐惧感,于是他连忙改换话题,探询别人的情况。他要很快地把玛鲁莎和约阿希姆的脸部表情忘个干净,结果也真的忘了。

    喝玫瑰茶的英国女人叫鲁宾森小姐。女裁缝其实不是成衣匠,而是柯尼斯堡一所国立高等女子学校的教师,正因为如此,她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她叫恩格尔哈尔特小姐。至于那个生气勃勃的老太婆,连约阿希姆也不知道她姓甚名谁,住在山上已有很久。不过她好歹是喝酸牛奶那位姑娘的姨婆,始终伴着姑娘住在疗养院里。但同席的人病得最厉害的,要数布卢门科尔博士了。他是敖得萨来的,全名是里奥·布卢门科尔,也就是那位蓄有小胡子的愁眉苦脸、沉默寡言的人。他住在山上已有好几年了。

    此刻他们在市镇的人行道上散步;显然可以看出,这是国际疗养院的主要街道。他们遇到在路上蹓跶的病友们,大多数都是青年,有的是身穿运动衣、不戴帽子的骑士式人物,有的是女人,她们身穿白裙,头上也不戴帽子。这些人讲俄语和英语。街道两边都是商店,店里的商品陈列橱窗,琳琅满目。汉斯·卡斯托尔普的好奇心,与他极度的疲乏感展开了激烈的搏斗。他振作精神勉强张望,在男式时尚用品前面逗留很久,看这些陈列品是否够得上标准。

    他们来到一个长廊顶部掩蔽着的圆形大厅,那儿有一支小小的乐队正在演奏。这里就是疗养地旅馆。几个网球场里,一对对的人在打球。一些须发剃修整洁的长脚小伙子正在同姑娘们对阵,小伙子们身穿紧身法兰绒裤,脚着橡皮鞋,袖子一直卷到胳膊肘;姑娘们则一身白色服装,脸蛋儿黑黝黝的,她们在阳光下伸展双臂,疾步如飞,在空中狠狠击球。网球场养护得很好,好像敷过一层面粉。表兄弟在一条空的长椅上坐下,观赏和议论他们的比赛。

    “你不在这儿打球?”汉斯·卡斯托尔普问。

    “他们不准我打,”约阿希姆回答。“我们得躺着,老是躺着。塞塔姆布里尼经常说,我们的生活是仰卧式的;他说,我们都是‘仰卧家’。这也算是他尖酸刻薄的一种智慧。那边打球的都是健康人,如果是病人,那么这样做也是违犯禁令的。不过他们打得并不认真,与其说打球,还不如说是为了炫耀衣饰。至于说违犯禁令,那么这儿玩的东西违禁的多得很,例如打扑克,还有这家那家旅馆里玩的‘小马’系一种当时流行的赌博……我们这儿有告示,说这个对身体最有害处。可是许多人在晚上查病房后还是溜到那儿去赌博。

    据说,赐给贝伦斯头衔的那个亲王也经常搞这个玩意儿。”汉斯·卡斯托尔普几乎没有在听。他的嘴张得大大的,因为他一用鼻子呼吸就会伤风。他心跳得像锤子敲击一样,和音乐很不合拍,他感到气闷、难受。当约阿希姆劝他回家时,他在迷离惝恍、矛盾复杂的心情下开始打起瞌睡来。

    他们在回家的路上几乎一言不发。汉斯·卡斯托尔普在平坦的街道上有两次几乎摔跤,他忧伤地笑了笑,摇摇头。跛子开动电梯,把他们送上楼去。他们在三十四号房间门前简短地说了声“再见”,就此分手。汉斯·卡斯托尔普踉踉跄跄地走过房间来到阳台上,还没有站定,就一骨碌倒在卧椅里。他来不及变换躺卧的姿势,就在一阵阵急剧不安的心跳中昏昏沉沉进入矇眬的睡乡。

    当然,是一个女人!

    他也不知睡了多久。时间一到,锣声就响了起来。不过汉斯·卡斯托尔普知道,这一回还不是就餐的鸣锣声,只是通知人们做好准备,因此他依然躺着,直到嘡嘡的金属声第二次鸣响,接着又渐渐远去,他才起身。当约阿希姆走进房间找他时,汉斯·卡斯托尔普还想换衣服,但约阿希姆不允许。他最恨不遵守时间。他说,要是一个人连吃饭也这么拖拖拉拉,那还谈得上什么一往直前,奋发向上,献身于公职呢。他的话当然不错;汉斯·卡斯托尔普只能说,他身体确实没有病,只是昏昏欲睡。他只是匆匆洗了洗手,然后两人一起下楼,第三次进餐厅。

    就餐的人通过两道门口拥了进来。他们也从那边开着的两扇阳台门拥入。他们很快在七张餐桌旁坐下,仿佛从未离席过似的。这至少是汉斯·卡斯托尔普的印象——当然这种印象十分荒谬而富有梦幻色彩。可是汉斯昏昏沉沉的头脑一下子怎么也摆脱不了这种幻象,甚至还暗暗感到高兴。在用膳过程中,他多次试图唤起这一幻象,而且效果也不差。这时那位欢乐的老太太又同坐在对面的布卢门科尔博士搭起讪来,布卢门科尔心事重重地倾听着。她那位羞怯怯的侄女终于吃起酸牛奶以外的食物来——也就是说,这回她吃的是大麦奶油浓汤,这是女侍者盛在盆子里端来的。不过她只舀了几调羹,过后又放在一边。漂亮的玛鲁莎格格地笑着,用手绢掩起嘴儿不让发出声来,手绢散发出橙子的香气。鲁宾森小姐还在读那些字体圆滚滚的信件,这些信件她今天早晨已经看过。显然,她德文一个字也不识,也不想懂得。约阿希姆献殷勤地用英文跟她扯起天气来,她只是用单音节的字回答,说话时依旧一个劲儿地咀嚼食物,然后又默不作声。至于穿苏格兰羊毛衫的斯特尔夫人,她今天上午又去诊过病。她向大家报道这个消息时,既粗声粗气,又装模作样,说话时上唇向后咧开,露出兔子般的牙齿。她叫苦连天地说,她右肺上部还能听到罗音,左肩胛下面呼吸音还很短促,老头儿说她还得呆上五个月。她粗野地称顾问大夫贝伦斯为“老头儿”。接着她又忿忿不平地说,“老头儿”今天没有跟她同过席。今天中午,“老头儿”照例应当“轮”到她那儿(她把“轮”字念作“弄”),结果又坐到隔壁左边那张桌子旁边(顾问大夫贝伦斯真的坐在那边,他的大手交合着放在盘子面前)。当然,那边坐着阿姆斯特丹的胖太太萨洛蒙,她平时用餐时每天都穿袒胸露肩的衣服,“老头儿”对此显然很感兴趣,虽然她斯特尔夫人对这个怎么也不能理解,因为每次检查时,他可以把萨洛蒙太太任意看个痛快。过一会儿,她又悄声而激动地说,昨儿晚上,上面的公共卧厅(也就是屋顶上的那个休息室)里灯光熄灭了,其目的无非是像斯特尔夫人说的可以获得“透明”的效果。“老头儿”得悉这个,大发雷霆,连整个屋子都听得到。不过肇事者是谁,结果自然没有找到。你不用受大学教育,也可以猜到这无疑是布加勒斯特的米克洛西希干的;对他来说,混在女人堆里,周围环境永远也不会太黑的。这是一个没有半点教养的人,尽管他穿着一件紧身胸衣。他本性简直像一头猛兽……不错,一头“猛兽”,斯特尔夫人压低了嗓门说,说时额角上和上唇都是汗涔涔的。他和维也纳总领事维尔姆布兰特的夫人关系如何,村子里和高地上尽人皆知,他们之间的关系已几乎谈不上什么秘密了。早晨,当总领事夫人还躺在床上时,上尉有时也跑进她的房间,在整个梳洗过程中伴随着她。上星期四,他甚至一直呆在房里,到清晨四时才离开。这是十九号房间年轻的弗兰茨的女护士说出来的,弗兰茨最近人工气胸没有做成。这时她正好撞见了他,一窘之下,竟走错了门,闯进了多德蒙特的帕拉范特检察官的房间里……最后,斯特尔夫人絮絮叨叨大谈其那家开设在山下的“应有尽有的百货店”,她在那儿买到了漱口水。约阿希姆只是眼睛朝下,呆呆地望着自己的菜盆。

    午膳不仅烹调得很出色,而且极其丰盛。连那盆营养丰富的汤在内,加起来总共不少于六道菜。吃了鱼以后,又是一盆加配菜的美味可口的烧肉,接着是一盆别致的蔬菜,然后又是一盆烤禽,一客布丁,味儿比昨晚以来的各道菜肴毫不逊色;最后是乳酪和水果。每道菜都端来两次,而且侍者的精力都没有白费。七张餐桌上,人们都盛满了盆子吃着,在餐厅的拱顶下,大家都在狼吞虎咽,这幅景象看了真叫人满心欢喜,可惜有些地方不大顺眼,甚至令人厌恶。不但愉快活泼的人敞开肚子吃着,谈笑风生,把一片片面包扔来扔去,连沉默阴郁的人也是这样。他们在每道菜的间歇期间用手托住脑袋,呆呆出神。左边餐桌上有一个尚未完全发育的少年,从年龄上看还是一个学生;他衣服的袖子很短,戴一副又厚又圆的眼镜。他把菜盆里堆积如山的食物统统切成糊状,然后埋头大吃,吃时常常把餐巾按到眼镜后面,揩拭眼睛。人们不知道他在揩些什么,是汗呢还是眼泪。

    午膳时发生了两个插曲,引起汉斯·卡斯托尔普的注意。根据汉斯坐的方向,他只能注意到这些。首先,玻璃门又砰的一声关上了,这时大家正好在吃鱼。汉斯·卡斯托尔普不屑地耸了耸肩,然后怒气冲冲地打定主意:这回他一定要搞清楚撞门的究竟是谁。他不光用脑子想,而是认真地翕动起嘴唇来。我一定要搞清楚!他轻声地而又十分激昂地说,因而鲁宾森小姐和女教师都惊讶地瞅着他。他整个上身转向左边,把充满血丝的蓝眼睛张得大大的。

    穿过餐厅的是一个女人,与其说是妇女,倒不如说是一个姑娘。她中等身材,穿一件白色毛线衣和花色裙子,一头淡红色的金发,脑袋旁晃着两条辫子。汉斯·卡斯托尔普没有看清她的轮廓——几乎没有瞧见。她走路不声不响,与刚才进来时乒乒乓乓的喧闹声形成鲜明的对照。她耷拉着脑袋,蹑手蹑脚地走向左侧最外边的一张餐桌。这张餐桌与阳台门成直角,也就是“上等俄国人”的餐桌。走路时,一只手插在贴身羊毛衫口袋里,另一只手托着脑袋,把头发理向后脑勺。汉斯·卡斯托尔普瞅着她那双手;他对人们的手很有一番鉴别力;每次新结识一个人,他的注意力总是先集中在那个人的手上。她没有贵妇人的特有风度,托住她头发的那只手,并不像年轻的汉斯·卡斯托尔普在和女人们社交往来中所常见的那么高贵娇嫩。她的手背很阔,手指很短,粗糙稚气,有几分像女学生的手。她的指甲显然没有染过,修剪得很不雅观,也像女学生一样,指甲旁的皮肤有些起毛,好像是咬指甲的恶习留下来的痕迹。不过由于距离太远,汉斯·卡斯托尔普无法看得很清楚,只是有这么一个印象而已。这个姗姗来迟的人向同桌的人们点点头,在桌子内侧克罗科夫斯基旁边坐下,背朝着餐厅。克罗科夫斯基坐在首席。一坐下来,她就左顾右盼,向大伙儿扫视。这时她依然把手搁在头发上,汉斯·卡斯托尔普眼睛一瞟,看到她颧骨很高,眼睛细细的……这当儿,某些模模糊糊的往事从他脑海间掠过,他似乎记起了什么事,什么人……

    “当然,是一个女人!”汉斯·卡斯托尔普心里想,嘴里也喃喃地脱口而出,因而这位女教师恩格尔哈尔特小姐听清了他的话。这位可怜的老处女发出会心的微笑。

    “这是肖夏太太,”她说。“她老是马马虎虎的,可这位太太很有魅力。”这时恩格尔哈尔特小姐长有柔毛的红彤彤的面颊上罩上了一层阴影。每逢她开口时,她总是这样。

    “她是法国人吗?”汉斯·卡斯托尔普一本正经地问。

    “不,是俄国人,”恩格尔哈尔特小姐说。“也许她丈夫是法国人或法国人的后代,我可说不准。”

    汉斯·卡斯托尔普依然有些气鼓鼓地问,那边坐的一位先生是不是她的丈夫,说时指着上等俄国人餐桌旁一位肩膀下垂的绅士。

    “不,她的丈夫不在这儿,”女教师回答他。“他压根儿没有来过这儿,这儿没有人认识他。”

    “她应当懂得规规矩矩地关门!”汉斯·卡斯托尔普说。“她总是使劲地关门。这简直是缺乏教养。”

    女教师听了这番谴责,温顺地微笑着,仿佛她本人就是该受责备的人。这样,他们就不再谈肖夏太太的事了。

    另一个插曲,就是布卢门科尔博士暂时离开餐厅,别的可没有什么了。他的脸一向郁郁寡欢,此刻突然板了起来,忧心忡仲地凝视前方,然后拘谨地把椅子往后推了一下,走了出去。这时,斯特尔夫人的粗野暴露无遗。也许她因为自己的病情比布卢门科尔轻而洋洋自得,她用同情与挖苦参半的口气伴送他出餐厅。“可怜的人儿!”她说。“他差不多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他又要跟‘蓝家伙’此处指疗养院肺结核患者随身携带的吐痰用的蓝瓶子。讲话了。”她总是傻里傻气地把“蓝家伙”这个可笑的词儿挂在嘴边,不能自已,汉斯·卡斯托尔普听她说话,真感到啼笑皆非,不寒而栗。过了几分钟,布卢门科尔博士又折回来,模样儿仍和出去时那样谦恭,他重新坐下来继续用膳。他吃得很多,每盆菜都吃两份,吃时仍是心事重重,一言不发。

    于是午餐结束了。由于服务周到——那位矮娘儿端起菜来,疾步如飞——午餐只费了一小时。汉斯·卡斯托尔普喘着气,不知怎么上楼才好,于是又在他阳台里那张精美的卧椅上躺下,因为午膳以后,人们一直可以卧床休息到喝茶时为止。这是一天中最重要的时刻,而且必须严格遵守。有一些不透明的玻璃隔墙一边把汉斯同约阿希姆隔开,一边跟这对俄国夫妇隔开。他就躺在这些隔墙中间,半睡半醒,心房怦怦跳个不停,用嘴巴透气。当他用手帕时,他发觉上面被血染红了,但他没有精力去想,尽管他对自己确实有些担心,而且生性有些疑神疑鬼,唯恐自己得病。他又燃起一支马丽亚·曼契尼雪茄烟,这回他一口气吸到底,不管它的味儿如何。他头晕胸闷,而且神思恍惚地在想:他来山上后发生的一系列事儿多么荒唐。想到那个斯特尔夫人谈话时怎样愚昧无知地用一些可怕的字眼,他有两三次不禁内心笑出声来。

    阿尔宾先生

    在下面花园里,两蛇双翼、奇形怪状的作为医院象征的旗帜不时迎风招展。天空又均匀地布满了云块,太阳隐没了,天气马上又不客气地凉下来。公共休息室里似乎挤满了人,人语嘈杂,下面一片笑声。

    “阿尔宾先生,我求求您,收起您的刀子吧,把它放进口袋里,这会出事的!”一个女人用游移不定的语调尖声地说。“亲爱的阿尔宾先生,看上帝面上,让我们的神经安静些吧,别让我们再看到这个可怕的杀人凶器!”另一个声音接着又插了进来。这时有一个坐在最前面一排卧椅侧面、嘴里叼一根香烟的金发青年,粗声粗气地回答:

    “不要想到这上面去吧!太太们总该允许我玩玩我的小刀子!嗨嗨,这把刀子确实特别锋利,我是从加尔各答一位瞎眼魔术师那儿买来的……他能吞下这把刀,接着他的跟班就从五十步远的土地里把它挖出来……你们想看一看吗?它比剃刀快得多。你只要摸一摸刀口,它就会戳穿你的皮肤,好像切奶油那样。你们等着,我要仔细给你们看看……”说到这里,阿尔宾先生站起来。大家尖声怪叫。“呸,我要去拿左轮手枪了!”阿尔宾先生说。“我感到这个更有劲。这真是该死的东西。它的穿透力很强……我到房里去把它拿来。”

    “阿尔宾先生,阿尔宾先生,千万别这样!”许多声音大叫大嚷。可是阿尔宾先生已经离开休息室,上楼到自己房里去了。他是一个青春年少、又瘦又高的小伙子,脸色像孩子般的红润,连鬓胡子一直长到耳边。

    “阿尔宾先生,”里面一个女人在喊他,“还是把您的厚大衣带来吧,把它穿上,看在我的面上穿起来吧!您得上肺炎躺着已有六星期了,而现在您不穿大衣坐在这儿,连衣服也没有穿暖,甚至还抽起烟来!我敢起誓,这叫做向上帝挑战!”

    阿尔宾一面走,一面轻蔑地笑着;不一会,他就握着左轮手枪回来。他们比以前叫嚷得更加蠢了。可以听出,有些人想从卧椅上跳起来,裹着毯子逃出去。

    “你们瞧,这把枪又小又亮,”阿尔宾先生说,“不过只要我在这儿按一下,它就会送你的命……”这时大家又是一阵怪叫。“当然,里面装有子弹,”阿尔宾先生继续说。“在这个枪筒里有六发子弹,每发射一次,它就向前转一格……我可不是说着玩的,”他说。这时他看出人们已不再那么紧张了,于是他把手枪放到衣袋里,重新坐下来,一只大腿搁在另一只上面,又点起一支香烟。“我可决不是说着玩的,”他又说了一遍,然后紧紧闭起嘴唇。“您干嘛要这样?干嘛要这样?”许多发颤的声音齐声问他,声调中充满不祥的预感。“多可怕呀!”突然有人叫了一声,阿尔宾先生点点头。

    “我看出你们已开始领会我的意思了,”他说。“实际上,我藏这把枪也就是为了这个。”他继续漫不经心地说,尽管他肺炎治愈才不久,他还是抽了一口烟,然后又把它喷出。“我藏着它,是为了将来一旦感到这种无聊的日子再也挨不下去时,就有这份光荣,一枪结果自己。事情再简单也没有了。我已经研究过一番,我知道怎样巧妙地完成它。(当他说到“完成”这个字眼,有人“啊”的叫了一声。)心脏可不是我的目标……选中这个地方对我是不大方便的……我倒喜欢自己当场不省人事,也就是说,只要我把外国带来的这个小玩艺儿按在这个怪有意思的部位上……”说时,阿尔宾先生用食指指点着自己剪得短短的金发头顶。“你得把枪放在这儿,”阿尔宾先生又从袋里掏出他镀镍的左轮手枪,用枪口在太阳穴上敲了一下。“正好在这儿动脉上面的地方……即使没有镜子,干起这事也很顺手……”

    这时响起许多带着恳求味儿的抗议声,甚至有人泣不成声。

    “阿尔宾先生,阿尔宾先生,扔掉手枪吧,别把手枪按在太阳穴上了。看了真叫人害怕!阿尔宾先生,您年纪还轻,您身体会好起来的,您不久就能正常生活,您会享有大伙儿对您的敬爱的!快披上大衣,躺下来,衣服穿得暖些,继续做治疗吧!下次浴室里的师傅用酒精给您擦身体时,别再把他赶跑了!千万别再抽烟了,阿尔宾先生,我们求求您爱惜自己的生命,爱惜您年轻而又宝贵的生命吧!”

    可是阿尔宾先生非常固执。

    “不,不,”他说,“别管我,我很好,多谢你们。太太们的要求我从来没有拒绝过,可是你们可以看出,违抗命运的安排是没有用的。我住在这儿已是第三年了……我真腻烦透了,这样的日子再也混不下去了。这个你们能责怪我吗?太太们,我的病好不了啦。你们看着我坐在这儿,我这病已无可救药,就是顾问大夫也顾不上你有没有面子,几乎也不隐讳这个事实。请你们赐给我从这一事实中找到出路的一点儿自由吧!这好比在中学里一样,上面决定你留级,你就得老老实实留下来,没有人会来过问,你也不用再干什么。现在我终于进展到这一令人愉快的境地。我不用再做什么,我什么都不放在心上,我一切都一笑置之。你们想吃巧克力吗?请用吧!嗨,你们用不着来抢,我房间里巧克力堆积如山呢。我楼上有八盒巧克力糖,五块‘加拉彼得’和四磅‘林特’巧克力。这都是我得上肺炎以后疗养院的太太们送给我的……”

    不知从哪儿传来男子低沉的声音,喝令大家安静。阿尔宾先生干巴巴地笑了,笑得勉强而不连贯。于是休息室里又是一片静寂,静得像梦魂或幽灵飘然而过一般。以后,人们的话音又在这静寂的空气中怪声怪气地回荡。汉斯·卡斯托尔普倾听着,直到悄然无声为止。虽然他不能肯定阿尔宾先生是不是一个花花公子,但对他不禁有些艳羡。学校生活的比喻,对他的印象特别深刻,他在中学六年级当时德国中学系九年制,中学六年级大致相当于解放前旧学制的初中三年级。时曾留过级。他想起当时自己受人奚落的羞辱境地,不过其中也有某些可笑和令人高兴之处——在第四季度,他竟放弃了跑步,对“一切”都嗤之以鼻;想到这里,他心头乐滋滋的。由于思绪纷乱,他难以明确说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总之在他看来,荣誉虽能给人带来许多好处,但羞辱的好处也不少,它的好处是无穷无尽的。他设身处地为阿尔宾先生着想,他的想象力在描摹这番情景:当一个人最终摆脱荣誉的包袱,永远享受到羞辱的无穷乐趣时,他的感受将会是怎样。想到这里,一股甜滋滋的感觉袭上这位年青人的心头,他感到一阵战栗,一时心头也跳得越来越快了。

    魔鬼提出不光彩的建议

    过了一会,他失去知觉。他的表三点半时,被左面玻璃墙后面的谈话声吵醒了。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在查病房——这回他没有和顾问大夫在一起——他同这对不懂礼仪的夫妻说俄国话,问那位丈夫身体如何,还查看他的体温表。不过他继续往前走时并不经过阳台间,而是绕过汉斯·卡斯托尔普住的一带地方,然后又折回走廊,推开房门进入约阿希姆的房间。汉斯·卡斯托尔普看到他兜了这么一个大圈子,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心中闷闷不乐,尽管汉斯压根儿不希望跟克罗科夫斯基打交道。当然,他是健康人,他不是病员的一分子——他想起这儿山上往往有这种情形:享有健康福份的人往往无人理睬,无人过问,这使年轻的卡斯托尔普不免有点儿怏怏不乐。

    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在约阿希姆那儿待了两三分钟后,又沿一排阳台向前走去。汉斯·卡斯托尔普听到他表哥说,现在该起身了,可以准备吃茶点了。

    “好,”汉斯说罢就起身。可是躺的时间太久,他感到头昏目眩。他睡得迷迷糊糊,很不畅快,因此脸上又隐隐发起烧来,身体有寒凛凛的感觉,也许他睡时盖得不够暖。

    他洗洗眼睛洗洗手,理理头发和衣服,便在走廊上和约阿希姆碰头。“你听到阿尔宾先生的事吗?”当他们下楼时,汉斯问。“当然听到过,”约阿希姆说。“这人应当管束一下。他喋喋不休,妨害了大伙儿午休时的安静,太太们也被他搞得心惊肉跳,好几个星期不能复元。他是一个不听管教的人。可是谁愿意出面责备他呢?何况许多人对他这番言论还引以为乐哩。”

    汉斯·卡斯托尔普问:“你认为他是不是说得到,做得到?用他自己的话,‘干起来很顺手,一颗子弹就了结’。”

    “唉,”约阿希姆答道,“并不是完全不可能。这儿山上确实发生过这种事。我来这儿两个月前,一个长住在这里的学生在一次全身检查后,在树林里上吊了。我刚来时,人们还在纷纷谈论这件事哩。”

    汉斯·卡斯托尔普打个呵欠。他听了有些激动。

    “啊,我住在你们这儿不大舒服,”他说。“我挺不自在。我怕自己再也待不下去,我得走了。你会怪我吗?”

    “你要走?你怎么啦?”约阿希姆嚷道。“真是胡说。你到这儿才一天,怎么可以下结论呢?”

    “天哪,还只是第一天吗?我感到已经很久了,在山上跟你们一起已经很久了。”

    “在时间方面你别再想入非非了,”约阿希姆说。“今儿早晨你真把我搞得稀里糊涂。”

    “别担心,这一切我都忘了,”汉斯·卡斯托尔普抢白说。“一连串问题都忘了。现在我头脑一点也不清醒,这已经过去了……现在该喝茶了吧。”

    “唔,喝过茶后,咱们再走到今儿早上那条长椅上去坐坐。”“那当然行。不过咱们最好别再碰见塞塔姆布里尼了。我今天不想再聆听高雅的议论,我预先声明。”

    餐厅里,侍者端来了此时此地可以办到的各色饮料。鲁宾森小姐又在喝她深红色的玫瑰花茶,而她的侄孙女却在舀酸牛奶。另外也供应牛奶、浓茶、咖啡和巧克力,甚至还有肉汤。就餐的人们在丰盛的午餐后已休息过两小时,此刻竟又急急忙忙在大块葡萄干蛋糕上涂起白脱油来。

    汉斯·卡斯托尔普选择的是浓茶,并且把干面包片浸在里面,另外也尝些果酱。葡萄干蛋糕他仔细看了看,可是吃呢,他却一点胃口都没有。他又一次坐在那摆着七张桌子、陈设简单而拱顶华丽多彩的餐厅里,坐的仍是原来的位置——这回已是第四次了。过一会到七点钟时,他又将第五次坐在那边,这次该是用晚餐了。在这短而无聊的时间内,他们又一直漫步到悬崖小溪旁的那条长椅边,这时山路上病人熙熙攘攘,表兄弟俩不得不向他们频频致意,然后他们又在阳台上无所事事地匆匆躺了一小时半。汉斯·卡斯托尔普冷得直哆嗦。

    晚餐之前他认真地打扮了一下,然后坐在鲁宾森小姐和女教师中间用膳:喝肉汁菜丝汤,吃烤肉、烧肉和配菜,两块嵌有各色食物的圆形大蛋糕,其中有蛋白杏仁饼、白脱油、巧克力、果酱和蛋白杏仁,而且还有优质乳酪及裸麦粗面包。他像以前一样要了一瓶库尔穆巴赫啤酒,不过他用高脚杯喝了半杯时,他恨不得自己一头栽倒在床上。他头脑里嗡嗡作响,眼皮像铅块那样沉重,心房跳得像击小鼓一样,同时又自寻烦恼地凭空想象出一幅情景:漂亮的玛鲁莎俯着身子,用那只戴小红宝石戒指的手捂住了脸,嘲弄地笑他,虽然他尽力控制自己不让别人钻到取笑的空子。他从远处听到斯特尔夫人在高谈阔论。在他听来,她简直胡话连篇,以致使他惝恍迷离地怀疑起来:究竟是他没有听真切呢,还是斯特尔夫人的话一钻入他的脑际后就变成废话。她声称自己能调制出二十八种鱼用酱汁,这点她敢人格担保,尽管她丈夫告诫她别说这样的话。“别这样说吧!”他曾这样讲过。“没有人会相信你的。要是有人相信,他们也会笑你!”然而她今天还是说了,而且公开声称自己能调制二十八种鱼用酱汁。可怜的汉斯·卡斯托尔普觉得这些话筒直耸人听闻,他怔住了。他用手抓着前额,完全忘记自己嘴里的一块涂有柴郡英国郡名。干酪的裸麦粗面包尚未嚼完吞下。他离席时,嘴里还含着这块面包。

    就餐的人们通过左面的玻璃门出去,也就是从那扇经常砰砰作声的该死的玻璃门出去,它一直通往前厅。几乎所有客人都走这条路,因为事实上在晚餐以后的时间内,客厅和隔壁几间文娱室无疑形成了人们的聚会之所。大多数病人三两成群,在周围聊天。在两只张开的绿色折叠桌上,人们在玩牌,一张桌上在玩多米诺骨牌,另一张在玩桥牌;玩牌的都是年轻人,阿尔宾先生和黑尔米内·克莱费尔特也在其中。第一间文娱室里还有光学方面的玩意儿:一只立体窥视镜箱,从镜头上可以看到里面展出的一些照片,例如可以望见一个表情呆板、脸无血色的威尼斯平底船船夫。另外还有一个望远镜式的万花筒,只要把眼睛贴近镜片,轻轻转动手轮,就能显示出五光十色的星状图案和阿拉伯式的花纹,绚丽夺目,变幻无常。最后还有一个能转动的圆筒,上面放有一卷电影胶片,从侧面窗口望去,可以看到一个磨坊主在殴打扫烟囱的人,有一个老师在惩罚孩子,还有一个人在蹦蹦地跳绳,一对农民夫妇在跳“雷恩特勒”舞是八分之三拍或四分之三拍的一种圆舞……汉斯·卡斯托尔普把冷冰冰的双手放在膝上,在每种玩意儿上看了好些时候。他在玩桥牌的台子上也消磨了好一会儿;那里,病入膏肓的阿尔宾先生也在玩牌。他嘴角下垂,一举一动显得玩世不恭。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坐在一个角落里,正在和一群女人兴致勃勃、热情亲切地谈话,她们把他围成一个半圆形,其中有斯特尔夫人、伊尔蒂斯夫人和莱费小姐。“上等”俄国人餐桌上的人们已退入隔壁一间娱乐室里,那儿也形成一伙小圈子。有一条门帘把这间文娱室同玩牌室隔开。除了肖夏太太外,尚有一位懒散、拖沓、蓄有金褐色胡子的绅士,他胸腔凹陷,眼珠突出。再有一个黝黑的姑娘,神态滑稽,别有一种风韵,耳朵上戴一副金环,茸毛般的头发乱蓬蓬的。在他们的小圈子里,还有一位就是布卢门科尔博士,此外还有两个肩膀下垂的青年。肖夏太太穿的是一件花边白领口的蓝衣服,她坐在小室后部圆桌后面的沙发上,正好在这伙人的中心,她的脸朝向玩牌室。汉斯·卡斯托尔普不无反感地端详着这个不懂礼仪的女人,心里想:“她使我想起了什么,可是究竟什么,我可说不上来。”

    这时有个三十岁左右脑袋光秃秃的颀长男子在一架棕色的小钢琴前坐下,连奏三遍《仲夏夜之梦》系十九世纪德国著名作曲家门德尔松(FelixMendelssohn,1809—1847)的作品。里的婚礼进行曲。有些女人叫他再弹一次,于是他深情而默默无言地依次凝视着每个女人,然后又第四遍奏起这支清音妙曲来。

    “工程师,我可以打听一下您的健康状况吗?”塞塔姆布里尼问。他两手插在裤袋里,在这群游客之间逛来逛去,现在朝汉斯·卡斯托尔普方向走来。他始终穿着那件粗绒布衣和浅色方格条纹裤,说话时笑盈盈的,嘴巴弯成优美的轮廓,嘴角又带着嘲讽的表情,嘴上黑黑的小胡子依然翘着。汉斯·卡斯托尔普一见到这副神态,头脑又豁然开朗。他呆呆地瞅着这位意大利人,嘴角松弛,眼里也充着血。

    “啊,原来是您!”他说,“原来您就是我们早上散步时在山上长椅边……小溪旁遇到的那位先生。当然,我一下子认出你来了。您相信吗,”他继续说,尽管他意识到这样说是不得体的,“一眼看来,当时我还以为您是一位奏手摇风琴的乐师呢……这当然纯是瞎猜,”他又添上一句,因为他看出塞塔姆布里尼的眼睛流露出一种冷冰冰的探索的表情。“总之,我是个大傻瓜!我一点儿也不理解,我居然会……”

    “别挂在心上,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塞塔姆布里尼凝神看了青年人一眼,接腔说。“今天是您上这块乐土的第一天。这一天的日子您是怎么过的?”

    “多谢,日子过得规规矩矩,”汉斯·卡斯托尔普答道。“用您爱说的那个字眼打个比方,主要是‘卧式’。”

    塞塔姆布里尼微微一笑。“我偶尔也可能用这个字眼的,”他说。“哎,您觉得这样的生活方式还有趣吗?”

    “有趣也好,枯燥也好,随您怎么说都行,”汉斯·卡斯托尔普回答。“您知道,这种事有时很难下结论。我一点也没有感到枯燥无味——你们这儿山上的生活到底还是挺活跃的。有许多东西都是那么新奇,都是那么值得听,值得看……可是另一方面,我又觉得自己来这儿不是仅仅一天,而是好长一段时间了。说得干脆些,上这儿后我仿佛变得老成些、聪明些了,这就是我的感受。”“也变得更聪明些了?”塞塔姆布里尼说时,扬起了眉毛。“恕我问您一句话,您多大岁数了?”

    嘿,汉斯·卡斯托尔普居然答不上来!当时他想不出自己究竟几岁,哪怕他苦苦思索。为了争取时间,他把对方提的问题重说一遍,接着说:

    “我……我多大岁数了?我当然是二十四岁。我快二十四岁了。请原谅,我疲劳了!”他说。“我的情况,用疲劳这个字眼还远远不足以说明问题。有时您知道自己在做梦,一心想醒可又醒不过来,这种滋味您可曾尝到过?现在我就有这种感觉。我准在发烧,否则就根本没法解释。您相信吗,我现在的脚冷冰冰的,一直冷到膝盖上?要是可以这么说,那么膝盖就不再是脚了——请原谅我,我心里简直乱得一团糟!不过,只要您一清早就领教过……领教过气胸的嘘嘘声,以后再听过阿尔宾先生的一席谈话,还加上什么‘卧式位置’之类,那么说到底也就不足为奇。您倒想想,我简直再也不相信自己的五官了,这比脸上发热、两脚冰冷更加难受。请老实告诉我:斯特尔夫人说她能调制二十八种鱼用酱汁,您认为有可能吗?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她实际上是否办得到——这毫无疑问是办不到的——而是说刚才在餐桌上她究竟有没有讲过这些话,或者这些话都是我凭空想出来的。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些。”

    塞塔姆布里尼瞅着他,似乎没有在听。他的眼睛又凝神呆呆注视他,像今天早上那样连说三声“是,是,是”和“瞧,瞧,瞧”时的情况,揶揄的语调中带有深思熟虑的意味,发S的时候用清音。“您说二十四种?”他问。

    “不,二十八种!”汉斯·卡斯托尔普说。“二十八种鱼用酱汁!这不是一般的酱汁,而是特别的鱼用酱汁,叫人听了简直毛发直竖。”“工程师!”塞塔姆布里尼怒气冲冲地带着教训的口吻说。“振作起来,不要再说这些乌七八糟的废话了!您说的这个我一点也不了解,也不想去了解。您不是说您二十四岁吗?如果您愿意,请允许我再提一个问题或一个仅供参考的建议。既然您住在这儿看不出什么好处,既然您的身体和心灵——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都不适应这儿的环境,那么我看您还是放弃在这里养老的打算吧!一句话,我看您还是今夜打起背包,明儿按照行车时刻表乘快车溜之大吉吧!”

    “您意思是说我该离开这儿?”汉斯·卡斯托尔普问。“我刚到这里就动身?不!到这儿才一天,怎么就能作出判断呢?”他一面说,一面无意间向邻室瞥一眼,正面看到了肖夏太太。他看到她细细的眼睛和高高的颧骨。“她究竟使我想起了什么,想起了谁呢?”他暗自思忖。可是尽管他努力思索,疲倦的头脑还是找不到一个答案。

    “当然,要叫我习惯你们这儿的水土并不那么容易,”他接下去说,“不过我还要等着瞧。要是仅仅因为开头两三天头脑有些混乱或身体有些热度,就马上失去勇气一走了事,我会害臊的,我会感到自己简直是个胆小鬼。何况这又违反理性,这个您不是说过吗……”

    他突然说得激昂起来,肩膀兴奋地抽动。他似乎要意大利人正式撤回他的建议。

    “我尊重理性,”塞塔姆布里尼回答,“我也尊重勇气。您说的话听来很有道理。用充分的理由来驳倒您,是不容易的。我确实也看到过某些人后来非常习惯于这儿水土的例子,去年那个克奈弗小姐就是这样。她全名是奥蒂丽·克奈弗,是一位名门闺秀,父亲是政府高级官员。她在这儿住上一年半,对山上生活非常满意,因此当她完全恢复健康时——有时,山上也偶尔有几个人恢复健康——她也无论如何舍不得离开。她真心诚意恳求顾问大夫让她住下去,她不能也不愿回家;这里就是她的家,她在这里感到幸福。可是新病人蜂拥而来,需要她腾出房间,因此她白白恳求了一番,院里硬要她以健康人的身份离开。于是奥蒂丽发起高烧来,她让自己的体温曲线急剧上升。不过有人揭穿她的把戏,同时把她的那支‘哑护士’拿走,换上普通的体温表。您还不知道‘哑护士’是什么名堂呢。这是一种没有刻度的体温表,大夫按照一定的尺度去量,能自动记下温度曲线。先生,奥蒂丽的体温只有三十六度九,她可没有发烧。于是她到湖里去洗澡,这时是五月初,夜间还有霜呢。湖水还没有冷到结冰的程度,水温正好在零上几度。她在水里泡了好一会,希望得上这种或那种疾病,但结果呢?她没有病,而且一直很健康。她带着痛苦和绝望的心情离开,父母对她说的安慰话,她都听不进。‘下山后我怎么办呢?’她几次三番这样叫嚷。‘这就是我的家!’以后的情况如何,我不得而知……不过工程师,您似乎没有在听我的话吧?如果我没有搞错,你撑着两条腿站着看来很费力呢!少尉,您的表弟在这儿呢!”这时他转向刚走来的约阿希姆。“您带他上床睡吧!他把理性和勇气合而为一,不过今儿晚上他稍稍有些虚弱。”“不,说真的,您说的我全明白!”汉斯·卡斯托尔普斩钉截铁地说。“所谓‘哑护士’,不过是没有刻度的一支水银柱罢了。您瞧,我已完全领会了!”说到这里,他和约阿希姆及其他几个病人一起登上电梯。今天的聚会到此结束,人们向四处散开,纷纷到休息室和凉廊里去作晚间的静卧疗法。汉斯·卡斯托尔普走进约阿希姆的房间。当他经过时,走廊上铺着椰子皮席毯的地面在他脚下一起一伏,但他并无不舒服之感。他在约阿希姆那把有花纹的大卧椅上坐下,他自己房里也有这么一把椅子。他开始抽起马丽亚·曼契尼雪茄烟来。它的味儿像胶水,像煤炭,也像其他别的什么,完全失去原来的香味。即使如此,他还是继续吸着,同时眼睁睁地看约阿希姆如何做他的静卧疗法:先穿上室内短褂,再穿上旧大衣,然后拿起夜灯和俄文初级读本,走到阳台上。他把灯燃亮后,就在卧椅上躺下,嘴里衔一支体温表,开始把披在椅子上两条大的驼毛毯子极其灵活而熟练地裹在自己身上。看到约阿希姆干得这么麻利,汉斯·卡斯托尔普不由真心实意地感到钦佩。约阿希姆把毯子一一盖上,先从左面一直拉到肩头,再在下面裹住两脚,然后从右面盖上去,最后就形成一个极其匀称而光洁的“小包裹”,只有脑袋、肩膀和胳膊露在外面。“你干起这个来真有一手!”汉斯·卡斯托尔普说。

    “这是熟能生巧,”约阿希姆回答,说时把体温表在牙缝里咬紧。“你也应当学会这个。明天我一定给你搞几条毯子来,以后你下山时也可以用。我们在山上是必不可少的,特别在你没有睡袋的时候。”

    “夜里我可不愿睡在阳台上,”汉斯·卡斯托尔普说。“这个我不干,我可以干脆告诉你。这样做多怪呢。无论什么都有它的限度。我某些地方终究得和你们划一条界线,因为我是来山上作客的。我要在这儿坐一下,像往常那样抽一支雪茄烟。它的味儿真糟,可我知道它的质地很好,今天我该满足了。现在快九点钟了,可惜九点还不到。如果已到九点半钟,那么可能来不及舒舒泰泰地上床了。”

    这时他感到冷入骨髓,寒意一阵紧接着一阵。汉斯·卡斯托尔普一跃而起,往墙上挂寒暑表的方向跑去,像去捉拿现行犯。按照列氏温度计算,室温是九度。他摸摸暖气管,发觉它冷冷的,关着。他喃喃地说些不连贯的话,大意是即使在八月天,不用暖气也真岂有此理;问题不在于日历上写的是什么月份,关键在于天气的冷暖。此刻天气冷得使他像一只狗那样直哆嗦。然而他的脸却是火辣辣的。他坐下后又站起身来,嘟哝着要拿约阿希姆的被子,拿来后就坐在椅上,把被子裹住下身。他就这样坐着,一阵热一阵冷;雪茄烟的味儿令人厌恶,他心里十分难受。他感到苦不堪言,这样糟的生活他似乎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真是活受罪!”他喃喃地说。但这时一种荒唐而又奇特的喜悦与期望突然涌上他的心头,他体会到这种滋味后,依旧呆呆地坐在那边,等待这种感觉能重新在心头萌起。可是这种感觉不再来了,他感到的只是苦恼而已。他终于站起来,把约阿希姆的被子往床头一扔,歪起嘴来含含糊糊地说些“晚安”、“别受凉”、“吃早点时你再来叫我”之类的话,然后踉踉跄跄地经过走廊走回自己的房间。

    脱衣服时他哼着歌儿,但并不是因为心情欢畅。他机械而漫不经心地做完了晚间梳洗的一些小动作和文明人应做的各种例行手续,从旅行用的小瓶里倒出粉红色的漱口水,小心翼翼地漱口,再用优质柔润的紫罗兰香皂洗手,然后穿上细薄棉布的长衬衫,在衬衫胸口的袋上绣有H.C.(HansCastorp的缩写)两个字母。接着他躺下把灯熄了,他热烘烘的、思绪纷乱的脑袋一下子倒在那美国女人临死时睡过的枕头上。

    他本来满以为一倒下就能沉沉入睡,但事实证明他是错了。他的眼皮本来不大张得开,现在却一点不想闭拢;一当他想闭上,它就不安地颤动,并且张了开来。他暗暗想:他平时睡的时间还没有到,何况白天里睡得又太久。外面响起了击拍地毯的声音,这却是不大可能的,而实际上也根本没有这回事。事实表明这是他的心房在跳,跳动声连身外远远的地方都能听到,仿佛外边有人用柳条做的击拍工具在拍打地毯。

    房间里还没有全黑下来,外面屋子的灯光,以及约阿希姆和“下等俄国人”餐桌上那对夫妻房里的灯光,从敞开的阳台门透射进来。当汉斯·卡斯托尔普贴背躺在床上眨巴着眼睛时,白天里的某些印象——也就是他观察的心得——突然又浮现在他的脑际,他怀着恐惧和微妙的心情想把它立刻忘个干净。这是当他同约阿希姆谈到玛鲁莎和她的身体特征时约阿希姆脸上流露的表情:约阿希姆的脸相古怪而苦恼地走了样,黝黑的面颊刷的一下变白了,显出点点雀斑。这是怎么一回事,汉斯·卡斯托尔普心里明白,而且也看得很透;他对这事有一番新异、深入而敏锐的洞察力,以致外面柳条击拍地毯的声音,无论在速度和强度上都加快一倍,几乎把下面高地上传来的小夜曲声淹没了。山下那个旅馆这时又在开音乐会。一曲节奏均匀、调门陈腐的歌剧在昏暗的暮色中传来,汉斯·卡斯托尔普吹起口哨悄声应和着(人们甚至能悄声吹口哨),而且用盖在毛绒被下面两只冰冷的脚打拍子。

    这当然是不马上入睡的好办法。此刻汉斯·卡斯托尔普一点也没有睡意。自从他明确而深刻地懂得约阿希姆蓦然变色的原因以来,他感到整个世界都变了样,刚才那种荒唐的喜悦与期望又一次在他的内心深处触发。此外他还在期待些什么,也不问自己这究竟是什么。当他听到左右两边的邻人都已结束晚间的静卧疗法回到房里,用室内的“卧式”姿态代替室外的“卧式”姿态时,他表达出这样一种信心:这对野蛮的俄国夫妇今夜该平静无事了吧。“我可以安安稳稳睡一觉了,”他想。今夜他们总该太太平平的,这是我求之不得的事!然而他们并没有保持安静,汉斯·卡斯托尔普对此也不抱多大信心。老实说,即使他们悄无声息,汉斯·卡斯托尔普本人也懂不了什么。纵然如此,他对听到的一切还是惊愕不已,而且从内心迸发出依稀可闻的叫唤声。“真是闻所未闻!”他悄声自语。“简直混账透顶!谁会相信这是可能的呢?”在汉斯的嘴唇悄悄发出声音的当儿,山下又不住地阵阵传来陈腐的歌剧曲调。

    后来他终于矇眬入睡。但一睡着就梦魂颠倒,梦境比第一夜的还要混乱。他常常被这些恶梦惊醒,或者苦苦追寻梦里茫无头绪的意境。他梦中似乎见到顾问大夫贝伦斯屈着腿,两只胳膊直挺挺悬垂在身子前面,在花园的小径上踯躅。他那跨度大而令人似乎感到沮丧的脚步,与远处的进行曲合拍。当顾问大夫在汉斯·卡斯托尔普面前站停时,汉斯看到对方戴一副镜片又厚又圆的眼镜,嘴里胡扯一通。“当然不是一个军人,”贝伦斯说,同时也不征求对方同意,用他巨手的中指和食指把汉斯·卡斯托尔普的眼皮往下翻。“我一眼就看出,您是位可敬的文人。不过也并非没有才能。抖擞起精神来时,才能可不小哩!别吝惜您的光阴,就在这儿山上跟我们待上短短一年,快快活活地干上一年吧!嗨,嗨,各位先生!出去散散步吧!”他一面大声说,一面把两只其大无比的指头伸到嘴里,吹起古怪而响亮的口哨来。口哨一响,女教师和鲁宾森小姐就从不同方向由空中飞来,她们的身体比实际要小,飞来后就停落在贝伦斯左右两边的肩胛上,正像她们在餐厅时坐在汉斯·卡斯托尔普左右一样。于是顾问大夫一跳一蹦地走了,还用一块餐巾放到眼镜后面去揩眼睛,人们不知道他要拭干的究竟是汗水还是眼泪。

    接着,做梦的人发现自己在学校的园子里,多年来,他曾在那儿度过许多课余时间。当时肖夏太太也在场,他正想问她借一支铅笔。她给他一支半长的用银白色笔套套着的红铅笔,同时用沙嗄而悦耳的声音告诫他:课后一定得还给她。当她用高颧骨上细小的蓝灰色眼睛端详他时,他猛然从梦中挣脱出来,因为现在他终于弄清楚——而且想把这个紧紧抓住——肖夏太太使他回想起的究竟是什么事和什么人,而这种回忆又是那么栩栩如生。他急于把刚才这幕经历铭记在心,这样到明天也忘不了。他感到睡魔和梦魇又一次缠住了他。梦里,克罗科夫斯基大夫死盯住他,要替他作心理分析,他非立刻逃之夭夭不可,因为汉斯·卡斯托尔普对这种心理分析委实恐惧万分。他跌跌撞撞地逃走,想避开大夫的纠缠,经过玻璃隔墙,穿过阳台间,冒着生命危险跳到花园里;在他走投无路的当儿,竟爬到赤褐色的旗杆上,当追逐者一把抓住他的裤脚时,他冷汗直淋地惊醒了。他惊魂方定,却又昏昏入睡。不过他做梦的内容又变了样:塞塔姆布里尼站在他前面微笑,汉斯却尽力想用肩膀把他从站的地方推开。那人笑得很狡黠,冷冰冰地带着嘲讽的神气,嘴上是一抹翘得怪漂亮的小胡子。正是这种笑容,使汉斯·卡斯托尔普感到难堪。“您真讨厌!”他清楚地听到自己说。“走开!您只是一个奏手摇风琴的,可您在这儿找麻烦!”可是塞塔姆布里尼只是站在原处不动,而汉斯·卡斯托尔普也仍然站着,心中在盘算做些什么才好。出乎他意料之外,这时他有机会深入探究一下时间的实质,结果发现,它不过是一个“哑护士”而已,也就是有些人用来欺诈的那种没有刻度的水银温度表。他醒来时,打算明天一定把这个发现说给表哥约阿希姆听听。

    这一夜就在惊险的梦魂和新奇的发现中过去了。黑尔米内·克莱费尔特、阿尔宾先生和米克洛西希上尉在他的梦里扮演着乱七八糟的角色。这位米克洛西希在盛怒下把斯特尔夫人轰走,而他自己却被帕拉范特检察官用长矛刺穿身体。其中有几个梦,汉斯·卡斯托尔普在这一夜甚至做了两次,情节完全相同,做第二次时已快拂晓了。他坐在有七张桌子的餐厅里,在砰砰几声巨响下,厅里的玻璃门开了,肖夏太太走了进来,身穿一件白色线衫,一只手插在袋里,另一只手托住后脑勺。但这个没有教养的娘儿们这回不坐到上等俄国人餐桌上去,而是悄悄坐到汉斯·卡斯托尔普身边,同时默默伸出手来,让汉斯去吻。不过她伸出的不是手背,而是手心。于是汉斯·卡斯托尔普吻起她的手来:这是一只不很娇嫩、手背宽阔而指头很短的手,指甲旁的皮肤相当粗糙。这时,一股近乎粗犷的甜蜜的暖流又流过他的全身。以前,当他企图摆脱人世间荣誉的羁绊、一心想享受羞辱的无限益处时,他曾尝到过这种滋味。现在在梦境中,他又一次体验到它,而且滋味强烈得多。

    必要的购买

    “现在你们的夏天结束了吗?”汉斯·卡斯托尔普第三天带着挖苦的口气问表哥。

    这几天天气可变得真厉害哪。

    客人住在山上的第二天,整天都是绚丽的夏日景象。在枞树长矛形的树梢上,蔚蓝色的天空阳光普照,山谷里的村落在骄阳的热浪下闪着眩目的光辉。空气中回荡着母牛哞哞的叫声,听来又快乐又忧伤;它们慢悠悠地荡来荡去,啃着山坡上炙热的草地里短短的杂草。女士们吃早点时已换上鲜艳的上衣,有的甚至穿起开式袖子来,这样的服饰,并非每人穿着都合身。例如斯特尔夫人穿起来就很不雅观,她手背上的皮肤像海绵一样,一点也不配穿这种香气袭人的装束。疗养院的男士们也感受到这样的好天气,他们也用种种方式打扮起来。有人穿起了光彩夺目的茄克衫和亚麻布服装,约阿希姆穿起洁白光亮的法兰绒裤,和他的天蓝色外衣交相辉映。这一套衣饰,使他的外表更有一番军人气概。至于塞塔姆布里尼呢,他曾不止一次地表示要换一套衣服。“见鬼!”当午膳后他和这对表兄弟一起散步到山下的村落里时,他曾发表过他的见解。“太阳晒得多厉害啊!我看我衣服不得不穿得薄些了。”可是尽管他唱高调,他却仍像以前一样穿一件翻领的长绒毛衣和方格条纹裤。也许他衣柜里的存货就只有这些。

    可是第三天,老天爷似乎遇到什么不幸,一切都颠倒过来了。汉斯·卡斯托尔普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事情发生在午餐以后的二十分钟,大家正好都在午休。这时太阳忽然隐匿起来,形状丑陋的灰褐色云块笼罩在东南方的山脊上,一阵气流性质不明的、冷入骨髓的寒风突然横扫山谷,好像从冰天雪地的什么地方吹来,于是温度骤降,什么都改观了。

    “下雪了,”玻璃隔墙后面响起了约阿希姆的声音。

    “你说‘雪’是什么意思?”汉斯·卡斯托尔普问。“你总不是说现在快要下雪吧?”

    “准要下雪了,”约阿希姆回答。“这阵风的脾气,我们是摸透了的。这阵风刮来,人们就可滑雪橇。”

    “胡说!”汉斯·卡斯托尔普说。“要是我没有记错,现在还是八月初呢。”

    不过约阿希姆对这一带的情况了如指掌,他的话没有错。不上几分钟,雷声隆隆,暴风雪来临了。这场狂风大雪来势汹汹,到处似乎弥漫着白色的烟雾,村子里和山谷里,几乎什么也看不清。暴风雪刮了整整一个下午。暖气又开放了。约阿希姆又用得上他的毛皮睡袋,照旧做他的静卧疗法,而汉斯·卡斯托尔普却逃到房间里去,把一张椅子挪向暖气管旁,眺望窗外一片混沌的景色,而且不时摇摇头。第二天早晨暴风雪停止。室外温度虽在零上几度,但雪已积得一英尺来深,因而在眼光缭乱的汉斯·卡斯托尔普面前,展开了一片地地道道的冬日景象。这时疗养院里又关上了暖气。室温在零上六度。

    “你们的夏天现在结束了吗?”汉斯·卡斯托尔普恶狠狠地挖苦他的表哥。

    “这个很难说,”约阿希姆冷冷地说。“如果老天爷发慈悲,以后还有些晴朗的夏日呢,哪怕在九月里也很可能这样。实际情况是:这儿一年四季的差别并不那么大,可以说它们交错在一起,凭日历是算不了数的。冬天时,太阳光往往很强,人们散步时还会出汗,不得不把外衣脱下。夏天呢,你如今亲眼看到了,这里的夏天有时就是这样。下起雪来,一切就变得颠三倒四。一月份会下雪,而五月份的雪也不小,八月份也会下雪,这个你已看到了。整个说来,没有一月不下雪,这已成了常规。总之,这儿虽有冬日和夏日,春天和秋天,但说到正规的四季,我们山上可没有。”

    “这真是一笔糊涂账,”汉斯·卡斯托尔普说。他穿起套鞋和冬季大衣,跟表哥一起到山下的村子里去,采办静卧疗法用的毛毯,因为在这样的天气下,他穿的方格花呢披衣显然不够暖和。眼前他甚至在斟酌要不要买一个毛皮睡袋,但结果放弃这一打算。一想到它,心里就有几分害怕。

    “不,不,”他说,“咱们只买毯子算了!将来下山时我还用得着它,不管到哪儿总得需要毯子。这不是什么新奇或令人兴奋的东西。不过毛皮睡袋却非常别致!要是我也搞一个,那我就像在这儿安家落户似的,有点像你们中间的一员……你懂得我的意思吗?总之我不想再说什么。仅仅为了住两三星期而去买一个毛皮睡袋,真是一点也不值得。”

    约阿希姆表示同意,这样他们就在英国商场一家漂亮而存货充足的店里买了两条同约阿希姆一样的驼毛绒毯。这是一种又长又宽没有染过色的织物,柔软而舒适。他们吩咐店里立刻将这些毯子送往疗养院——山庄国际疗养院三十四号房间。

    今天午后,汉斯·卡斯托尔普打算第一次使用它。

    他们买毯子自然在第二次早餐以后,否则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他们再也没有机会下山到街头去。这时下起雨来,街上的积雪已变成冰碴儿,脚一踩就溅射开来。他们在回院途中赶上塞塔姆布里尼,他带着雨伞(虽然没有戴帽子)也在攀登通往疗养院的山路。意大利人面有菜色,情绪上显得郁郁寡欢。他用典雅的措词埋怨这天气又冷又湿,他在这样的天气里真吃足了苦头。要是有暖气该多好呢!可是雪一停,可恨的主管部门便把暖气关上,这种规章制度真是愚蠢透顶,对人类理性简直是一种恶毒的讽刺!当汉斯·卡斯托尔普反驳他时——汉斯认为不冷不热的室温是符合疗养原则的,院方这么做,显然为了使病人不致过分娇生惯养——塞塔姆布里尼回答时就狠狠嘲讽他一番。哼,治疗原则实际上算得什么。治疗原则难道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吗?汉斯·卡斯托尔普谈起这些原则时确有道理,不过这仅意味着盲目虔信和屈从。可惜有一点引人注目(尽管极其使人快慰):凡叫人奉若神明地遵守的那些规章制度,恰恰与掌权者的经济利益吻合,而对利害关系不大的那些制度,他们就眼开眼闭……当表兄弟听了这些话笑起来时,塞塔姆布里尼又谈起他去世的父亲;在谈到所渴望的暖气时,他联想起父亲来。

    “我的父亲,”他慢条斯理地带着崇敬的口气说,“他真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无论身体或心灵上都十分敏感。冬天时,他多爱自己那间温暖的小书房啊!他衷心喜欢它,室内炉火烧得通红,因此始终能保持二十度列氏温度。有时天气又湿又冷,从异乡吹来砭人肌骨的寒风,这时倘使您经过走廊进入这间书房,您准会感到和暖如春,仿佛披上了一条柔和的肩巾似的。您眼睛里会噙满幸福的眼泪。小书房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和手稿,有的非常名贵。他穿着蓝色法兰绒睡衣站在小桌旁,周围都是他的精神财富,然后埋头处理起书稿来。他身材小巧。你们倒想一想,他竟比我矮一个头!可是他太阳穴上有一束束浓密而花白的头发,鼻子又长又挺,先生们!他对古罗马文化有多深的造诣啊!在他那个时代里,他是首屈一指的,很少有人像他那样精通本国语言。他写起拉丁文来自成一体,没有人再能比得上他。他真是卜伽丘(GiovanniBoccaccio,1313—1375,作家,《十日谈》是他的杰作)理想中的uomoletterato(意大利文,意为学者或文人)!许多学者不远千里而来和他交换意见,有的来自哈帕兰达瑞典地名,是瑞典最北部的城市。,有的来自克拉科夫波兰地名。,他们来到我们的故乡帕多瓦意大利地名。城,显然是为了向他致敬。他总是友好而不失尊严地接待他们。他也是一位杰出的诗人,空时还用优美的托斯卡纳意大利地区名。语散文写故事,他真不失为一位idiomagentile(意大利文:优美的语言,此处借喻文学)大师!”塞塔姆布里尼得意洋洋地说,说时用家乡土音慢慢卷起舌头,同时来回摇晃着脑袋。“他仿照维吉尔布置自己的小花园,”他继续说,“他说的话既有道理,又很漂亮。可是他小书房里必须暖而又暖,否则他会冷得发抖;要是让他冻着,他准会气得流泪。现在您倒想想,工程师,您倒想想,少尉,这位父亲的儿子竟不得不在这块野蛮的该死的地方受苦,在盛夏季节身子冷得直哆嗦,而在这种令人屈辱的景象前面,精神上也经常受到折磨!唉,真够受!咱们周围是怎样一些角色呀!顾问大夫、克罗科夫斯基这些傻头傻脑的魔鬼……”说到这里,塞塔姆布里尼似乎欲言又止。“克罗科夫斯基,这个听忏悔的神父好不害臊,他恨我,因为我维护人类的尊严,不允许他在教义方面瞎吹一通……在我的餐桌旁……我不得不同席就餐的是怎么一伙人啊!我右面坐的是一个哈雷地名,在今德国境内。来的啤酒商,名叫马格努斯,他蓄着一把小胡子,像一束干草似的!‘请您别再跟我谈文学吧,’他说。‘文学顶什么用呢?只是漂亮的文字罢了!我跟漂亮的文字有什么相干?我是一个讲究实际的人,漂亮的文字在生活中几乎不存在!’这就是他的看法。漂亮的文字……唉,圣母!他的妻子就坐在他对面,身上的肉越来越少,而头脑也越来越笨。这真卑鄙而又令人遗憾……”

    约阿希姆和汉斯·卡斯托尔普一致认为这番话很有道理,只是心照不宣而已。他们觉得他的话既伤感,又有煽动性,在尖刻的语调中含有反抗的意味,因而听了也很感兴趣,甚至有启发性。听到他说“胡子像一束干草”以及“漂亮的文字”之类的话,汉斯·卡斯托尔普不禁好心地笑了。与其说汉斯为此而笑,倒不如说因为塞塔姆布里尼讲这类话时显出一脸滑稽而灰心丧气的神情。接着,他又说:

    “老天爷,社会上的人就是这样凑合起来,构成一个团体。就餐时和谁同席,您是无法选择的,否则结果如何只有天知道了。我们桌上也坐着一位太太……斯特尔夫人,我想你们也认识她吧?简直可以说,她半点教养也没有。有时当她喋喋不休地说开来时,人们的眼睛不知往哪儿望才好。可是她经常抱怨气候不好,害得她总是懒洋洋的,我怕她的病情不轻呢。这个倒挺怪的——又有病,又是笨:我不知道这样说法是否恰当。不过我总有一种古怪的想法:要是一个人笨而又病,两者兼而有之,那么这是世界上最伤心的事了。人们一点儿也不知道怎样对付这号人才好,可不是吗,对病人终究要尊重些。对于病,人们总带几分敬意——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不过,要是一个人傻得连‘fomulus’似是而非的拉丁语,是斯特尔夫人的杜撰或误拼。和‘宇宙商店’此处系“化妆品商店”之误,因两词拼法近似。之类的错误也犯上了,那真令人啼笑皆非,而人们的心情也会陷入某种困境;这种情况真叫人可悲可叹,我简直无法形容。我的意思是说,这是不谐和的,彼此毫不相干,人们不习惯于这样的联想。人们认为,笨人必然健康而平凡,而疾病则能使人变得高雅聪明,超脱不群。人们往往是这样想的,可不是吗?我说的话可能已超出应说的范围,”他最后说。“这只是因为咱们偶尔谈起这一问题……”这时他感到茫然若失。

    约阿希姆也有些不自在。这时塞塔姆布里尼扬起眉毛一言不发,似乎出于礼貌地等待谈话告一结束。实际上,他故意把话收一下,为的是将汉斯·卡斯托尔普搞得晕头转向。接着他又说:“Sapristi(表示惊叹的语气词),工程师,您显示出非凡的哲学才能,我压根儿想不到您竟有这种才能!从您的理论来看,您身体肯定没有外表那么健康,因为您读起这个来显然劲头十足。不过请允许我直言不讳:您的推论我不敢苟同,我否定它,甚至完全反对,您可以看出,对理性方面的事我是有些不耐烦的,我宁愿让人家斥为迂腐,而不愿俯首帖耳地屈从于您的观点。您阐明的这种观点,在我看来简直大有驳斥的必要……”
    “不过,塞塔姆布里尼先生……”
    “请……您允许我……我懂得您想说什么。您想说,您的意思并不是一本正经的,您代表的那种观点不一定是自己的,似乎只是从空中飘浮着的各种观点随手抓一个碰碰运气,不负任何责任。像您这样的年龄,这倒是颇合适的,这里并没有成年人那种固定不变的看法。您可以预先用各种各样的观点作一番尝试。Placetexperiri(拉丁文:试一下也好),”他说,用意大利腔说“C”字时发出软音来。“这是个警句。使我感到困惑的,却是下面这个事实:您的试验正好朝这个方向发展。我怀疑这是否偶然。我怕会出现这样一种倾向,如果不予迎头痛击,这种倾向会有根深蒂固地形成的危险。因此我感到有责任来纠正您。您说疾病和愚蠢结合在一起,是世界上最伤心的事。我承认这点。我宁取思想丰富的病人,而不喜欢患痨病的傻瓜。可是当您把疾病和愚蠢合起来看作是美学上不协调的现象,自然界的一种扫兴事儿,或者像您爱说的那样使人们的心情陷入某种困境,那我就有异议了。您把疾病看作是某种高雅的事,而且如您所说,某种值得尊敬的事,它和愚蠢完全不相干。这也是您说的话。我可认为不是这样!疾病一点儿也不高雅,一点儿也不值得尊敬。这样的观点本身就是病态的,或者有病态的倾向。要是我告诉您这种想法是多么陈腐和丑恶,也许会引起您对它的反感。它起源于人类崇奉迷信而只知忏悔罪恶的时代,当时人们的思想境界非常低下,只知道笨拙地模仿。那是一个异常可怕的时代,人们把和谐与健康看作是可疑的和邪恶的东西,而病弱呢,在当时却无异是一张通往天国的特许证。可是后来,理性和启蒙教育把盘据在人类心灵中这些阴影驱散了,不过还不彻底,今天我们仍在和它们作斗争。先生,这种斗争就叫工作,为人世间、为荣誉、为人类的利益而工作,人们在这种斗争中每天重新经受锻炼,这些力量将使人类完全解放,并把人类带到进步和文明的道路上,使他们获得更明亮、更温和、更纯洁的灵光。”

    好家伙!汉斯·卡斯托尔普又惊又羞地想。他的调门唱得多高!刚才这些话我究竟是怎样引出来的?我听来多少有些枯燥。他老是爱谈工作。他反反复复谈工作,可实际上有些话不对题。可是汉斯说:
    “您说得很动听,塞塔姆布里尼先生。您刚才讲的话全都值得领教。我看,别人说起来不会……不会像您那样头头是道。”“倒退,”塞塔姆布里尼继续说,说时挥动雨伞,让它从一位路人的脑袋上掠过,“精神上倒退到那个黑暗而苦难的时代,工程师,请相信我,这就是一种疾病,一种人们研究得腻烦了的疾病。科学赋予它许多名称:美学和心理学给它定了一个,政治又给它定了另一个。这些都是学术名词,不切实际,还是不谈为妙。可是在精神生活中,一切都息息相关,从一件事中引申出另一件来,人们是不会向魔鬼伸出小指头的,唯恐魔鬼攫住整只手掌以及整个身躯……而另一方面,健全的原理却总能产生健全的结果,不管您的出发点如何。因此您得记住,疾病远远不是一种高雅的、过分值得尊敬的事,也并非令人遗憾地和愚蠢结成不解之缘,它无非意味着一种屈辱;不错,这是人类痛苦而难堪的一种屈辱,这在个别场合下还可同情,不过对它表示崇敬,那就大错特错了!您应当记住这个!这就是误入歧途,也就是精神错乱的开始。您刚才提起的那个女人——我记不起她的大名来,哦,谢谢,原来是斯特尔夫人——是个可笑的女人;依我看来,难道她不是像您说的那样,把人们的心情陷入困境了吗?她又病又笨,简直是可怜虫。事情很简单,总之,人们对这号人只能表示同情,或者耸耸肩膀而已。先生,当自然界如此残酷无情,以致破坏了人体的和谐,或者一开始就使人们无能为力,使高贵、热情的心灵无法适应生活,那时困境、也就是悲剧开始了。工程师,您可认识莱奥帕尔迪(GiacomoLeopardi,1798—1837,诗人及学者,《致意大利》、《致席尔维娅》等诗都是他的名篇)?或者您呢,少尉?这是我国一位不幸的诗人,他是一个弓着背而病弱的人,生来就具有崇高的灵魂,但因身体多灾多难,经常受人羞辱和嘲弄,他的苦处真叫人心痛欲裂。你们倒听听这个!”

    于是塞塔姆布里尼开始用意大利文背诵些什么,让一个个漂亮的音节滔滔汩汩地从他的舌尖流泻出来,背时摇头晃脑,有时还闭着眼睛,哪怕他的伙伴们一个字也不懂,他也满不在乎。他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自我欣赏记忆力和发音,同时也想在倾听他的伙友前卖弄一番。最后他说:

    “不过你们不懂得这个。你们虽然在听,却无法理解其中悲痛的含义。先生们,残废的莱奥帕尔迪主要缺乏的,是女人的爱,也许正因为这点,使他更无法抑制内心的痛苦,你们能完全体察到这样的心情吗?荣誉和德行在他面前黯然失色,自然界对他似乎怀有恶意——它确实怀有恶意,简直又恶又蠢,这点我倒同意他——他悲观失望,说来也叫人怪难受的;他甚至对科学和进步也绝望了!工程师,悲剧也就在这里。您的所谓‘人们心情的困境’我看就是这个,而那边的女人却不是那么一回事,至于她的大名,恕我不再劳神了……看上帝面上,请别跟我谈什么生了病后‘精神境界能够提高’!别谈这个吧!没有身体的灵魂,同没有灵魂的身体一样没有人性,一样可怕,不过前一种情况是罕见的例外,后一种却是司空见惯的。一般说,身体能发育滋长,繁荣昌盛,把一切重要而富有活力的东西吸引过来,而且能摆脱灵魂,令人厌恶地存在着。凡是以病人身份活着的人,都不过是一个躯体而已,这既违反人情,又令人屈辱——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不过是行尸走肉而已……”

    “说得挺有趣,”约阿希姆忽然插嘴说。他躬身向前眼睁睁地瞪着表弟,此刻汉斯正靠着塞塔姆布里尼身边走。“有的话跟你最近说的差不多。”

    “真的吗?”汉斯·卡斯托尔普说。“不错,我头脑里可能也有过类似的想法。”

    他们继续向前走几步,塞塔姆布里尼没有出声。接着他又说:“这样更好,我的先生。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更好。我一点也不想向你们宣扬什么别出心裁的哲学,这又不是我的职务。要是我们的工程师和我的观点相同,那只证实我的假设:他在理性上的造诣还不深。他像有才能的其他青年一样,目下对各种观点只是在进行试验而已。有才能的青年并不是一张白纸,他倒像一张用富于同情心的墨水写过的纸片,这上面既写了‘善’,也写了‘恶’;而教育者的职责,就是坚决发扬‘善’的,把显示出来的‘恶’通过适当手段永远消除。两位先生刚才在买些什么吧?”他改用另一种比较轻快的语调问。

    “没有,没什么,”汉斯·卡斯托尔普说,“只是……”“我们只是为表弟张罗两条毛毯,”约阿希姆冷冷地回答。“静卧疗法用的……天气冷得真够呛……我还得呆上两三星期呢,”汉斯·卡斯托尔普笑着说,眼睛瞧着地面。

    “唉,毛毯,静卧疗法,”塞塔姆布里尼说,“好,好,好,嗳,嗳,嗳。事实上,试一下也好。”他用意大利腔又说了后面这句拉丁文,然后告别,因为这时他们已进入疗养院的大门,向跛足的门房打招呼。到了大厅,塞塔姆布里尼转身走进会客室,他说要坐在桌子前看报。看来,他想逃避第一次静卧疗法。

    “谢天谢地!”当汉斯·卡斯托尔普和约阿希姆一起上电梯时,汉斯说。“他真是一位道学先生。他自己最近也说过,颇有几分道学先生的气质。跟他打交道得处处留神,话别说得太多,免得他唠唠叨叨教训你一番。不过他的话倒是动听的,说起来头头是道,从他嘴里吐出来的每句话,流畅而有吸引力。当我听他讲话时,我心里觉得好像有许多新鲜的圆面包一只只滚出来。”约阿希姆哈哈大笑。

    “你最好别跟他说这种话。我相信,要是你在想象中把他的教诲看作是圆面包,那他会失望的。”

    “你以为这样吗?这个我倒说不准。我印象中始终认为,他的目的并非仅仅为了宣扬他那番大道理,也许这是他的次要目的;主要目的倒在于说话本身,让人家听每个字眼怎样从他口中滚滚流泻出来……他的话多么富于弹性,简直像橡皮球一样!当人们注意到这点时,他是相当高兴的。啤酒商马格努斯说什么‘漂亮的字’,那固然有些蠢,但我怕塞塔姆布里尼也说过些什么文学在生活中实际地位之类的话。我不想提什么问题,免得当场出丑,我对这方面懂得不多,过去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文学家。可是,要是他们指的不是漂亮的字体,那么指的显然也是漂亮的文字,这是我在塞塔姆布里尼圈子里获得的印象。他用的是怎么一套词汇啊!他说起‘德行’这个词来,简直无拘无束,真是天晓得!我有生以来,嘴边从未挂过这个词,就是在学校里,当书本中出现‘道德’这个词时,我们总干脆说作‘勇敢’。我得说,这时我心里怪不自在。当我听到他大骂天气怎么冷,大骂贝伦斯和马格努斯太太——骂这位太太只是因为她体重减轻——总之对一切都破口大骂时,我心里总不大舒坦。他反对一切,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他对一切现存的制度都看不顺眼,我禁不住想,他是一个肆无忌惮的人。”

    “你尽管这么说,”约阿希姆深思熟虑地回答说,“可是他身上也有某种骄气,不能把他看作是肆无忌惮的。恰恰相反,这个人对自己和全人类倒是很尊重的。这使我对他有某种好感;在我的心目中,这是个优点。”

    “你说得不错,”汉斯·卡斯托尔普说。“他甚至有些严厉,这往往使人不快,因为这样就会使人——我该怎么说呢——受到约束,唔,这样的表达方式倒不坏。我老是感到,他对我买静卧用的毛毯似乎不以为然,很不赞成,而且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你有同样的看法吗?”

    “不,”约阿希姆沉思了一会,惊讶地说。“这怎么可能呢。我认为不是这样。”于是他衔着体温表,带着全部什物去卧床休息了。汉斯·卡斯托尔普马上开始梳洗打扮,准备午膳,反正离午膳还有一小时不到的光阴呢。

    关于时间感受的一些题外话

    当他们饭后上楼时,毛毯的包裹已放在汉斯·卡斯托尔普房内的椅子上了。当天他第一次使用这种毯子。约阿希姆是此中老手,他向汉斯传授裹在身上的种种技巧,这儿山上人都会干这一套,每个新来者也必须马上学会。先要把毛毯一条条地摊开,放在椅上,使它绰有余裕地从椅脚拖到地面。然后坐下来,开始把里面那条毯子裹在身上;先从纵直方向拉到肩头,然后在下面把两脚盖住,这时你应当弓起身子坐着,先揪住折叠的一端,然后抓住另一端,直到两脚脚尖在伸直身子躺着时也都能紧紧裹住,而且须尽量保持平直。以后,你可以依样画葫芦地裹上外面一条毛毯,不过干起来稍稍难些。汉斯·卡斯托尔普还是一个笨拙的新手,他曲着身子,伸手伸腿做着表哥教他的种种动作,口中毫无怨言。约阿希姆说,只有为数不多的精明鬼,才能用三个稳稳当当的动作把两条毛毯一起披上,不过这种技能是罕见而值得艳羡的,而且也要有某种天赋。

    汉斯·卡斯托尔普听了这番话不由大笑,他腰酸背痛地躺在椅上,但约阿希姆一下子弄不懂究竟可笑在哪儿,用游移不定的目光瞅着他,然后也笑开了。

    “好了,”约阿希姆说。这时汉斯·卡斯托尔普已把四肢盖住,浑身裹得像滚筒似地躺在椅上,颈背靠着一只圆圆的枕垫,刚才七手八脚的动作已把他搞得精疲力竭。“即使现在冷到列氏二十度,你也受得了的。”说罢就走到玻璃隔墙后面,也去用毛毯裹身子。

    汉斯·卡斯托尔普对冷到二十度有些怀疑,因为现在他已冷得够呛;当他通过木拱门望向户外湿漉漉的一片,眼看又将大雪纷飞时,他不禁感到一阵阵战栗。奇怪的是尽管空气中湿气很重,他脸上还是干热得厉害,仿佛他坐在热不可挡的房里似的。刚才他忙着盖毛毯已累得不可开交,此刻当他把《远洋客轮》杂志凑到眼前时,他的手确实哆嗦起来。看来他身体并不怎么健康——正像顾问大夫说的,贫血得厉害,因此在这儿这么怕冷。可是他现在躺的姿态非常舒适,把他这种不快的情绪抵消了。这种舒适感,是卧椅所具有的莫可名状的,而且几乎是神秘莫测的特性,汉斯·卡斯托尔普在第一次试用时已体会到它的极度乐趣,现在又证明了它确是其乐无穷。不管是枕垫的质地优良,靠背处的倾斜角度或扶手处的高度和宽度恰到好处,还是颈背的圆枕垫软硬适当,总之你要摊开四肢休息,再没有比睡这种出色的卧椅更安逸、更舒适的了。汉斯·卡斯托尔普打心眼里高兴的是,他接下去还可享受两小时的清福,这两个钟点是疗养院规定的主要静卧疗养时间,虽然他只是上山作客来的,他却感到这样的安排非常称心。因为他生性好静,哪怕长时间无所事事,他也受得了;我们还记得,他爱好空余时间,不希望让无聊的活动将时间销蚀掉,吞噬掉,浪费掉。四时左右他吃茶点,还有蛋糕和果酱,接着在外边活动一会,然后再躺在椅子里休息,七时左右晚餐。晚餐像其他各餐一样,气氛有些紧张,但也能增长许多使人喜闻乐见的见识。饭后再看看什么万花筒、立体窥视镜或转筒式影片之类……如果说汉斯·卡斯托尔普对这里的生活已像人们说的那样习惯了,那也许太过分,不过他对这里的日常生活终究已能很好地适应。

    这毕竟是人们使自己习惯于陌生环境的一种奇特的方式。

    不过要适应它、习惯它却是很费力的;这样做无非是为了他本人的需要,但同时也怀有一种明确的目的,那就是一当完成这项使命或在完成后不久,就重新抛弃了它,回复到原来的状态。人们把这类事当作生活情趣中的一种插曲,目的无非是为了“消遣”,也就是说使机体尝到些新鲜味儿,换换花样——日常生活是那么单调而枯燥无味,久而久之就使人有娇纵而萎靡不振之虞。但固定刻板地做同一件事时间太长,究竟为什么会有这种萎靡不振的感觉呢?其中原因,倒不在于生活的种种要求使他体力上和精神上劳瘁不堪(因为这样的话,休息一番就能恢复),而是心理上的某种原因造成的。人们对时间的感受,往往因它的千篇一律而容易淡薄,同时它和生活感受又息息相关,一个削弱后,另一个也接着受到损害。关于寂寞无聊的性质,人们有许多错误的概念。一般认为,时间内容中的趣味和新奇之处,就是让它“流逝”,也就是说,使时光短促,而单调和空虚则会抑制时间的进程。这种说法不尽适当。空虚和单调无聊固然会使每一分钟、每一小时延长,令人有“度日如年”之感,但它们也能将巨大和极大的时间单位缩小或使它飞逝,甚至化为乌有。反之,一个充实而有趣的时间内容,能使一小时,甚至一天的光阴缩短或轻松地逝去。可是在量度方面,它却赋予时间进程以宽度、重量和坚实性,因而多事之秋与那些平淡无奇、风平浪静的年代相比,前者的流逝进程慢得多。

    因此,我们所说的寂寞无聊,其实只是一种由单调引起的,时间上一种反常的缩短感觉。生活老是千篇一律,漫长的时间似乎就会缩做一团,令人不寒而栗。倘若一天的情况和其他各天一模一样,那么它们也就不分彼此。每天生活一个样儿,会使寿命极长的人感到日子短促,似乎时光不知不觉地消逝了。所谓习惯于生活,其实就是对时间有一种木然甚至麻痹的感觉;年青时的日子过得慢,而晚年的岁月却消逝得愈来愈快,也必然是这种“习惯于生活”造成的。

    我们知道,生活中引入一些插曲或变换一番新花样,乃是维持我们生命力,使我们对时间保持清新感以及使我们对时间不会感到漫长,厌烦或枯燥无味的唯一方式,从而让我们的生活有一种新的感受。调环境,换空气,上温泉浴场,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调换环境和生活中加入某些插曲就有消除疲劳的作用。住到一个新的地方,头几天有一种清新之感,也就是说使人精神百倍——它能保持六天到八天左右。接着,随着你“习惯于”这个地方,似乎渐渐觉察日子紧缩起来。谁依恋着生命——或者说得确切些,谁对生命依依不舍,谁就会恐惧地觉察到,日子的步子跨得越来越轻盈,无声无息地开始溜走,而最后的几星期,比如说四星期左右,简直飞逝得令人害怕。当然,生活的插曲终了时,对时间的清新感也就随之消逝;而在回复到正常的生活以后,它又重新显现。外出后再回到老家时,开头几天又过得新鲜而生气勃勃,不过只是短短几天而已,因为人们对“习以为常”的生活,适应起来比那些例外情况为快。如果说时间的感受由于年迈而减弱,或者这种感受一向不很强烈(这是生命力本来就衰弱的征兆),那么他很快就会昏沉沉地回复到原来的生活,过了二十四小时,就感到从来没有外出过似的,几天前的旅行宛如晚间做了一场梦。

    这里插入了上面这段话,只是因为年青的汉斯·卡斯托尔普对时间方面曾有类似的感受。他在山上住了几天后,曾用充血的眼睛瞅着表哥,并对他说:

    “到了一块陌生地,开头时觉得时间过得真慢,这倒是挺可笑的。我的意思是……这自然不是说我感到厌倦无聊,恰恰相反,我简直可以说高兴得像个活神仙。可是你要知道,当我回顾一下,也就是反省一下时,我就觉得在这儿似乎已不知呆了多久,上山以来也不知过去多长时间,简直不明白自己居然会在山上,而你竟对我说,‘现在就下山吧!’你还记得吗?时间对我说来,真是长得无边无际呀。这和时间的计量毫无关系,和理解力也压根儿不相干,只是一个感觉问题。当然,说这样的话是愚蠢的:‘我认为已在这山上住了两个月’——简直胡说八道。我只能说:‘时间很长’。”

    “对啊,”约阿希姆回答,体温表仍衔在嘴里。“听了你这席话,我也得益不浅。你来山上后,我某些地方都得仰仗你哩!”汉斯·卡斯托尔普听了约阿希姆直截了当说的这些话,不由哈哈大笑。

    他试图讲法语

    不,他还一点没有适应新的环境。他既不熟悉这里生活上的种种特点,机体方面也不能适应山上那种怪异的气氛。疗养院的生活特点,短短几天内是无法熟悉的,正如他自己设想的那样(而这点他也跟约阿希姆说起过),哪怕三星期也无法了解它——因为这种适应对他来说是件苦事,天大的苦事。他似乎干脆不愿去适应它。

    这儿的日常生活安排得细心周到,井井有条;如果你肯顺应这里的生活规律,你就能很快地跟上,而且得其所哉。不过过了一星期或更长的时间,生活日程会渐次出现某些规律性的变化:先出现一个新花样,然后再是第二个,而第二个往往是在第一个重复出现后再显示的。即使是日常生活事件中的个别现象,汉斯·卡斯托尔普也得亦步亦趋地去学习。对一些浮光掠影的东西,他得留神观察,而对一些新奇事物,则须用青年人灵敏的接受能力去吸取。

    例如那些短脖子、大肚子的容器,在过道上每间病室的门口都放着,汉斯到疗养院的那天晚上就看到了。它里面装着氧气。汉斯问他,约阿希姆就讲给他听。里面是纯氧,氧气瓶价值六法郎。这是一种起死回生的气体,供垂危病人使用,为临终的生命添上一口气,接上一些力。病人通过一根软管吸入这种气体。在放这种氧气瓶的病室门后,躺着临死的病人,或者像顾问大夫贝伦斯所说的“奄奄一息的人”。有一次汉斯·卡斯托尔普在二楼遇见顾问大夫,他就用这样的称呼。当时他身穿白大褂,脸色青青的,在走廊里一摇一摆慢吞吞地走着,后来他们一起上楼。“嗨,您这个漠不关心的旁观者!”贝伦斯说。“您在这儿干什么?难道您像视察一般地东张西望就能博得我们的青睐吗?不胜荣幸,不胜荣幸。唔,我们的夏季倒有一些名堂,这样的季节可不坏呢。为了使它更有起色,我也花了一些代价。不过遗憾的是,您不准备在咱们这儿过冬,听说您只想呆上八星期,对吗?啊,三星期?可这只是走马看花,连帽子也不用费心脱下来,咳,随您怎么想吧。可惜您不在这儿过冬,因为这时只有贵人们才来,”他不像样地打趣说。“这块高地上,各国贵人到冬天才来,您得看看他们,让您增长一番见识。当您看到这些家伙踏着雪橇滑起雪来,您准会捧腹大笑。还有那些太太们,天哪,太太们!我可以对您说,她们像极乐鸟一样,五光十色,而且还富有冒险精神呢……哦,现在我得去看看我那奄奄一息的病人了,”他说,“他住在二十七号病室。您知道,他已是晚期了,肺的中心也烂穿了。昨天和今天他白白吸了五袋氧气,真吸得够了。中午时,他怕要见他的老祖宗去了。哎,我亲爱的罗依特先生,”他进去时说,“咱们再敲碎一只氧气瓶的脖子怎么样?……”他把门带上,他的声音也就在门后消失。不过房门开时,汉斯·卡斯托尔普瞥见房间后面的轮廓,他看到一个面色蜡黄的年青人,脑袋靠在枕头上,下巴长着稀稀落落的胡子,大大的眼珠慢悠悠地转向房门口。

    这是汉斯·卡斯托尔普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垂死的人,因为不论他的双亲或祖父去世时,可以说他当时都不在场。那个颚须微微翘起的年青人,他的脑袋靠在枕上的姿态多庄重啊!他那双大得出奇的眼睛慢慢向房门口转动时,目光又何等意味深长!这时汉斯·卡斯托尔普还一心一意回味着刚才匆匆的一瞥,他情不自禁地也像那个临死的病人那样把眼睛张得大大的,缓慢而意味深长地转动着眼珠。这时他正好继续上楼,他就用这样的眼神瞅着他后面一扇门里出来的一个女人,她在楼梯口碰上了他。他没有马上认出这是肖夏夫人。她看到汉斯挤眉弄眼,不禁微微一笑,然后用手抓住挂在后脑勺的辫子,越过他前面悄悄地、柔顺地下楼,脑袋稍稍往前倾。

    最初几天,他几乎没有结识什么人,好久以后还是这样。他对这里的生活方式并无多大好感。汉斯·卡斯托尔普生性好静,他只感到自己是来作客的,正如顾问大夫贝伦斯所说,他是个“漠不关心的旁观者”,约阿希姆跟他聊天做伴,他基本上已心满意足。走廊上那位护士自然伸长脖子盯住他们,后来约阿希姆终于把表弟介绍给她;在这以前,他曾好几次同她聊过天。她把夹鼻眼镜的丝带吊在耳根,说起话来装模作样,调门简直有些伤心。只要仔细观察她一下,你就会发现她心灵似乎受到空虚无聊的折磨。要再摆脱她是很困难的。谈话快结束时,她就会显露不胜惶恐的迹象。一当这对小伙子显出离她而去的神情,她就急急忙忙再说些什么话,而且频送秋波,甚至死乞白赖地向他们微笑,把他们缠住,这样他们出于怜悯,就不得不再逗留一会。她漫无边际地谈自己的父亲,说他是一位法学家,还谈起自己一位做医师的堂兄弟,目的显然是替自己涂脂抹粉,表明自己出身于富有教养的阶层。至于他的养子,则是科布尔格玩偶制造商的儿子,姓洛特拜因,可最近这个年纪轻轻的弗利茨肠子里却害起病来。亲人们对这个可受不了啦,先生们对此是不难想象的。特别是书香门第出身的人,有的是上流社会人士那种细腻的感情,这个打击怎么受得了呢。我们寸步不离地守着他……最近她到外边去了一下——先生们该相信这个——为的只是想为自己买些牙粉,回来时却发现病人坐在床上,喝一杯又浓又黑的啤酒,而且吃起一条意大利香肠、一片硬硬的黑面包和一条黄瓜来!这些美味的土产,都是他家里人送来的,吃了好让他长些力气。但第二天,他的病自然加剧,死去活来,他自己在催自己的命。不过对他来说,这只意味着解脱,而对她来说(她叫贝尔塔大姐,实际上她的姓名是阿尔弗蕾达·席尔特克内希特)却是无所谓的,因为接着她又得看护其他病人,他们的病在不同程度上比他更加严重,不是在这儿山上,就是到别的疗养院去。这就是展现在她眼前的前景,别的没有什么可指望的了。

    不错,汉斯·卡斯托尔普说;就您的职业说,任务确很艰巨,不过他倒认为也很称心。

    确是这样,她回答。这行职业确使她满意——即使满意,但任务十分艰巨。

    那么替咱们向洛特拜因先生问好吧——这对表兄弟说完这话,想脱身了。

    但她又巧言令色地缠住他们。看到她这样煞费苦心拖住这两位青年人不放,哪怕再短短一会儿也好,好不叫人伤心。这样,他们就不得不再答应陪她一会,否则未免太残酷了。

    “他正睡着呢,”她说。“他现在用不着我。我不过出来在走廊里呆上几分钟罢了……”于是她开始数落起顾问大夫贝伦斯来;他跟她说话的腔调太随便了,对像她这样出身的人来说,他真不该如此。这方面,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倒比他好得多,她觉得他心眼儿挺好的。然后她又讲起她父亲和堂哥来。她头脑里再也榨不出什么油水。她还想苦苦挽留一会这对表兄弟,这次可不成了。一看到他们要走,她猛地提高嗓门,简直要尖声怪叫起来。他们终于摆脱了她,溜之大吉。可是这位护士还弓起身子,用突出的眼珠贪婪地瞅着他们的背影,恨不得用那双眼睛把他们吸回来。接着她长叹一声,回到房里去护理她的病人。

    这些日子,汉斯·卡斯托尔普只结识一个身穿黑衣服、面色苍白的女人,那就是上次他在花园里见到的、绰号叫“两口儿”的墨西哥女人。事实果真如此:他从她嘴里听到的,尽是与她的诨名恰如其分那一套令人伤心的话,但他事前已有思想准备,因而他显得很有礼貌,事后也泰然置之。表兄弟在疗养院的大门口遇见她。这时他们按照常规,正在早餐后作一回晨间散步。她裹着一条“开司米”黑围巾,屈着腿,在那边心神不宁地踱步。她有一张干瘪的大嘴巴,脸上罩着一方黑纱,面纱上端,缠绕她一丝丝花白的乱发,一端在下颚处扎住;在黑面纱的衬托下,她苍老的脸隐隐放射出惨白的光芒。约阿希姆像平时那样不戴帽,向她鞠躬致敬,她也慢条斯理地还礼,眼睛望着他时,狭狭的额头上的皱纹一条条变深了。她看到一张陌生的脸,于是停下步来等待,当这对青年走近时,她微微点头示意。显然,她认为有必要搞清陌生人是否知道她的命运,是否愿意倾听她的诉说。约阿希姆把表弟介绍给她。她从披巾里伸出手来给客人,这是一只枯黄的、瘦骨嶙峋而青筋毕露的手,戴着许多戒指,她一面点头,一面继续看着这位陌生人。这时她开腔了:

    “先生,两客儿,”她说。“您知道,两客儿这里是不合标准的法语。这个墨西哥女人法语讲得不准,发音走了样。她本来想说“两口儿”。……”

    “Jelesais,madame(法文:我知道,太太),”汉斯·卡斯托尔普用法语轻声回答。“Etjeleregrettebeaucoup(法文:我很替您难受).”

    她黑瞳瞳的眼睛下面,皮肉松弛,眼窝深陷,汉斯从未见过这样又大又呆滞的眼睛。她身上似乎隐隐散发出一种枯花似的香味。汉斯心头不由泛起一种温馨而沉重的感觉。

    “Merci(法文:谢谢),”她用粗嗄的喉音说,声音和她那枯枝败叶般的外形极为相称。她宽嘴巴的嘴角阴沉沉地向下耷拉着。这时她把手缩回披巾里,低下头来,又开始踯躅。

    汉斯·卡斯托尔普继续往前走时说:“你看,我毫不放在心上,我跟她刚才相处得很好嘛。我相信,我跟这号人打交道挺有办法,我生来懂得如何跟他们周旋,不知你的看法是不是这样?我甚至认为,我跟忧郁的人相处,总的说来比跟愉快开朗的人更好些,天晓得这是什么原因。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孤儿,这么早就失去了父母。要是人们严肃,悲戚,甚至死了什么人,我可满不在乎,也不会手足无措——我反而有一种得其所哉的感觉,而遇到愉快活泼的场面,我却感到怏怏不乐,兴味索然。我最近在想:这里的娘儿们真蠢,对‘死’和有关死亡的一切简直怕得要命,吓得对这个问题提也不敢提,而且吃饭时也把临终圣餐带来。哼,这真是无聊透顶。你爱瞧一瞧棺材的样儿吗?我倒很爱看。我觉得棺材是一种顶呱呱的家具,哪怕它是空的;可是一旦有人躺在里面,我认为简直有一种庄严肃穆之感。葬礼很有启发性——有时我甚至想,要是有人想得到某些启示,那么他还是去参加一次葬礼,而不必上教堂。人们都穿着正正经经的黑衣服,脱下帽来举目向灵柩致哀,严肃而又虔敬,没有人会像平时那样胡扯些不堪入耳的话。如果人们终究变得稍稍正经些,那我真是求之不得。有时我扪心自问:我是不是应该做牧师;在某种程度上说,我认为这个职业对我还算合适……哎,我刚才说的法文没有什么错误吧?”

    “没有错,”约阿希姆说。“‘Jeleregrettebeaucoup’这句法文完全对头。”

    政治上可疑!

    日常生活的变化开始显示出它的规律——先表现在星期日,星期日常有一队乐队在露台上演奏,每十四天奏一次,也就是两星期的标志。汉斯·卡斯托尔普是在这个时期的下半阶段上疗养院来的。他到的那天是星期二,因而也是第五天。前几天风雪交加,一下子又回到萧瑟的冬天,而星期二却像春天那样,温柔明媚,浅蓝色的天空上飘着朵朵明净无疵的白云,和煦的阳光照在山坡上和山谷里,又呈现夏日常有的郁郁葱葱的景象,因为新近这场雪已注定要迅速融化了。

    每逢星期日,大家显然都在费一番心机,使它具有节日气氛,与平时迥异。无论院方和病人,都在这方面出一把力。早点时就供应香饼是一种发面糕点,上面有一层糖、面粉和奶油。,每个餐座前面都摆着一只小花瓶,里面插了一些花卉和野丁香,甚至有阿尔卑斯玫瑰,男士们把这种花插在翻边的钮扣眼里,多德蒙特的检察官帕拉范特甚至穿起燕尾服和有花斑的背心来,而女士们的装束则更是色彩缤纷,喜气洋洋。肖夏太太早餐露面时,穿的是一件轻飘飘的开袖花边晨装。她砰的一声关上玻璃门走进来时,在蹑手蹑脚走到自己的餐桌以前先面对大伙儿站了一会儿,仿佛向整个餐厅显示自己的风度是多么优雅。今天她打扮得这样出色,使坐在汉斯·卡斯托尔普身边的那个女人——也就是柯尼斯堡的女教师——也不禁啧啧称佳。即使是“下等”俄国人餐桌上那对不讲礼仪的夫妇,也意识到今天应当与往日不同:男的本来穿皮茄克,现在换上了短短的礼服;毡靴也为皮鞋所代替;女人呢,今天虽仍围着脏而长的毛围巾,却换了一件折叠领的绿丝衫……汉斯·卡斯托尔普一看到这对夫妻就皱眉头,脸色也变了——他上这儿后,动不动就脸红。

    第二次早餐一过,露台上就开起音乐会来;乐队里,铜管乐器与木管乐器应有尽有,时而轻快活泼,时而平缓庄严。音乐几乎一直奏到午睡时才停。开音乐会时,并非卧床休息不可。确实有些人站在阳台上饱享耳福,在花园的小厅里,也有三四个人坐在椅子上,但大多数人却坐在平台上小小的白桌子旁,平台上搭有遮蔽阳光的凉棚。有些个性特别活跃的人,觉得坐在椅子上太一本正经,于是在通往小花园的石阶上安下身来,在那儿尽情作乐。这些都是年轻的病人,男的女的都有,他们的名字,汉斯·卡斯托尔普大多数叫得出,脸也认得出。这伙人中有黑尔米内·克莱费尔特,还有阿尔宾先生。阿尔宾随身带了花花的一大盒巧克力糖,你一块他一块分给大家吃,自己一点也不吃,只是老气横秋地吸着一支金黄色过滤嘴的香烟。再往前就是“半肺协会”那位厚嘴唇的青年,还有那位瘦棱棱、白得像象牙雕出来一般的莱费小姐;再下去是一位头发金灰色的青年,人们叫他“拉斯穆森”,因为关节软,他一双手像鱼鳍一样只能举到胸口。还有一位来自阿姆斯特丹荷兰城名。的萨洛蒙太太,穿的是红衣服,身体胖胖的,她也一直跟年青人混在一块儿;她后面的石级上坐着一位身材颀长、头发稀疏的青年,那就是能奏《仲夏夜之梦》那支曲子的人,此刻他用胳膊抱住骨瘦如柴的膝盖,茫然而目不转睛地瞧着她黑黝黝的后脖子。此外有一位红发的希腊姑娘,一个来历不明、容貌像只貘的人,那个戴一副厚镜片眼镜的贪吃的小伙子,还有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年,他夹着一副平片眼镜,咳嗽起来就把小小的手指捂在嘴上,指甲留得像盐匙那么长,他一望而知是个地地道道的傻瓜。另外还有一些人。

    约阿希姆悄声说,那个留长指甲的少年刚来时病情很轻,没有寒热,他父亲是个医师,为了小心起见才把他送到山上。根据顾问大夫的看法,他只需住三个月左右。现在过了三个月,他体温有三十七度八至三十八度,看来病势不轻。不过他日子过得这样浑浑噩噩,真该打一下耳光才好。

    这对表兄弟独占一张小桌子,和别人隔开一段距离,因为汉斯·卡斯托尔普抽烟时佐以黑啤酒,这啤酒是他早餐后带出来的。他不时觉得雪茄烟倒还有点味儿,不过啤酒和音乐像往常一样,使他醉醺醺的,以致他张开了嘴,脑袋歪向一边,用发红的眼睛观察周围无忧无虑、优哉游哉的生活。这时他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在妨害他,恰恰相反,他觉得一切都别有风味,而且还感受到精神上的某种魅力——一种难以抗拒的腐朽没落的情绪侵蚀了这些人的内心,大部分人似乎都轻微地发着寒热……他们坐在小桌旁喝着冒起泡沫的柠檬茶,有的在台阶上拍照,又有一些人在交换邮票。红发的希腊姑娘支起一块画板,为拉斯穆森先生画像,但画好后不给他看,只是把身子扭来扭去,露出一口又大间隙又宽的牙齿格格笑着,害得这位先生好久才抢到这块画板。黑尔米内·克莱费尔特半闭着眼睛坐在台阶上,一面听音乐,一面拿着一张卷起的报纸打拍子,她乖乖地让阿尔宾先生将一束野花插在她的衣襟上。至于那位厚嘴唇的小伙子,却坐在萨洛蒙太太的脚边仰起脖子来跟她聊天,而头发稀疏的那位钢琴家却依然目不转睛地呆望着这位太太的后脖子。

    医师们来了,和病人们混在一起。顾问大夫贝伦斯穿着白大褂,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穿的却是黑色工作服。他们一先一后向一张张桌子走来,顾问大夫在每张桌子边几乎都要说几句笑话,似乎他走了后,周围的气氛还是生气勃勃的。接着他们走下台阶到小伙子队伍里,娘儿们一跃而起,跳跳蹦蹦地把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团团围住,斜睨着他,而顾问大夫呢,他用一只系鞋带的靴子向男士们表演精彩的技艺,为星期日增光。他把一只硕大无比的脚搁在较高一级的台阶上,把鞋带统统解开,以一种特别巧妙的动作用一只手将它们握住,同时能不必借助另一只手马上打个横结,手法熟练的程度使大伙儿为之咋舌。有些人也想跟他比个上下,结果都不如他。

    晚些时间,塞塔姆布里尼也在露台上出现了。他从餐厅里出来,手里拿着散步时用的手杖。今天他仍穿着绒毛衣和淡黄色条纹裤,露出一脸精明而爱挑剔的神气。他向四周看了看,便走近这对表兄弟坐的桌子,说声“妙啊!”便请求他们让他坐下。v“啤酒,烟草和音乐,”他说。“这是你们祖国的特色!我看得出,你们都有一股爱国热情,工程师。你们都自得其乐,这点使我很高兴。请你们允许我也分享一下你们这份清福吧!”汉斯·卡斯托尔普顿时沉下脸来。他一看到这个意大利人就如此。他说:

    “您来听音乐可迟了,塞塔姆布里尼先生。演奏快结束了。

    难道您不爱听音乐吗?”

    “命令我听,我就不爱听,”塞塔姆布里尼回嘴说。“按照每星期日程排出来的节目,我不爱听。院方那种充满一股药味儿的、为病人健康着想指定给我们听的音乐,我偏不爱听。我宁愿自由自在,抱着老天爷留给我们的一丝自由和人类的尊敬不放手。在这些事情上,我只是一个客人,正像您基本上也是这儿的客人一样。我来这儿呆上一刻钟,以后再走我的路。这给我某种独立自主的幻觉……我并非说它不止是一种幻觉,可是只要幻觉能给我某种满足,你还希冀些什么呢?对您表哥来说,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对他来说,这是工作。少尉,您不是把它看成是工作的一部分吗?哦,我知道了,你们懂得在屈辱的境地中保持骄傲的把戏。这是使人迷糊的一种把戏。在欧洲,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识破它。音乐?您不是在问我自称为一个业余音乐爱好者吗?

    嗯,当您说‘业余爱好者’这个字眼时(其实汉斯·卡斯托尔普已记不起有否说过这样的话),选词方面倒不坏,听起来有点轻飘飘的味儿。好吧,我同意,是的,我是一个业余音乐爱好者——这意思应当是说,我对音乐并不特别放在心上,尽管我对这种说法既尊敬又爱听,说这是什么‘精神的支柱,进步的工具和进步的光辉的犁铧’……音乐?……它暧昧不明,捉摸不定,不负责任,超然物外。可能您会驳斥我,说有时它也表现得清清楚楚的。可是自然界,甚至一条小溪有时不也是清清楚楚的吗,这对我们究竟有什么好处?其实它不是真的清楚,在清楚中却带着朦胧不明、无法表达和对一切都不负责任的成分。这种清楚没有结果,因而是危险的,因为它会使人逆来顺受,听天由命……让音乐执行它崇高的使命吧。好!它固然会点燃起我们的热情,可是我们的当务之急,却是唤起理智。音乐显然就是运动本身,但尽管如此,我对它的清静无为(Quietismus,亦译“静寂主义”,一六七五年由Morinos倡导)还是感到怀疑。让我把问题说到点子上来:我反对音乐还有政治上的原因。”

    汉斯·卡斯托尔普禁不住拍拍自己的膝盖,同时大声说,他生平从来没有听到过这种论调。

    “尽管如此,您还是应当对它权衡一下,”塞塔姆布里尼微笑道。“作为一种效果良好的兴奋剂,作为一种使人奋发向上的力量,音乐的价值是无法估计的——要是它确能发挥它那陶冶心灵的作用。但文学必须作为它的先导。光凭音乐不能使世界前进。只有音乐是危险的,工程师,对您个人来说,它是绝对危险的。我刚才走来时,一下子从您脸上的表情中看出了这一点。”

    汉斯·卡斯托尔普笑了。

    “啊,塞塔姆布里尼先生,您是说我的脸呀。说来您也不信,你们这儿山上的空气在往我脸上添火加薪呢。这儿的水土,看来比我想象的更难适应。”
    “我怕您的想法不对头。”
    “怎么会不对头呢!天晓得,我一直是多么累,脸上又是多么热啊。”
    “我倒认为,咱们应当感谢院方组织这次音乐会,”约阿希姆若有所思地说。“塞塔姆布里尼先生,您用比较高深的观点来看问题,也就是站在作家的立场上看问题,这个我没有异议。不过我却觉得稍稍搞些音乐,我们是应当感恩的。我对音乐一点也没有特殊的爱好,而他们演奏的作品又没有什么了不起,既不是古典的,也不是现代的,只是吹吹打打的大众音乐。不过这也是一种愉快的调剂。我认为,它能令人满意地填补几小时的空隙时间,它把每小时分成一个个细小的单元,然后又逐一填满,这样总多少有些收获,否则这儿每小时、每天以至每星期就要糊里糊涂地溜走了……您瞧,一个要求不高的音乐节目也许只花七分钟时间,可不是吗?这七分钟时间,终究有些内容,它有始有终,异乎寻常,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的光阴不致在懒懒散散中白白浪费掉。此外,它们又由每支曲子的旋律分成比较小的段落,各个旋律再细分为节拍,因而运动始终进行着,每个瞬间都有人们所能抓住的某种意义,反之在其他情况下……我不知道这样说是否对头……”

    “妙极了!”塞塔姆布里尼嚷道。“妙极了,少尉!您在音乐性质方面对它的道德价值无疑发表了很好的见解,也就是说,它那种罕有的生机勃勃的计量时间方式,能使人头脑清醒,精神焕发,而且富有价值。音乐激发时间,它激发我们很好地享用时间,它激发……这仅是指道德而言。艺术只要有激发作用,它就是道德的。但要是它起的作用恰恰相反,那又如何?要是它起的是麻醉作用,使我们昏昏入睡,妨碍我们的活动和进步,那又如何呢?音乐也是这样,从根本上说,它也能像鸦片那样起麻醉作用。先生们,它的作用真是恶劣透顶,鸦片是魔鬼赐给的,它会使人感觉迟钝,麻木不仁,无所作为,死气沉沉……音乐有某些可疑的地方,先生们。我坚持认为,音乐的性质是模棱两可的。要是我说它政治上可疑,也不会太过分。”

    他还是这股劲儿滔滔不绝地讲下去,汉斯·卡斯托尔普虽然倾听着,但听得不很真切,这首先是因为他疲倦了,而这些轻佻的青年在石阶处进行联谊活动,也使他分了心。他看到的是否真实,而实际情况又怎样呢?那位长貘脸的姑娘,此刻正忙着为那个戴单片眼镜的青年缝运动裤袜带上的扣子呢!她缝时呼吸急促,气喘吁吁,而小伙子却一面咳嗽,一面把长着盐匙般指甲的手伸向嘴里。他们两人自然都有病,但尽管如此,这儿山上的年青人却有自己独特的交际习俗。这时音乐奏起一支波尔卡来……

    希佩

    星期日就是这样度过的。下午消磨时光的特色,乃是由病人分成各组乘车游览。有时茶点以后,有几辆双马马车缓缓登上迂回曲折的山路,在疗养院大门前停下,承载预先定好车的客人们——主要是俄国人,而且大多数是俄国女人。

    “俄国人很爱乘车去兜风,”约阿希姆对汉斯·卡斯托尔普说。这时他们一起站在大门口,目送他们出发,聊以自娱。“这回他们开到克拉瓦德尔或湖边去,或者到弗吕埃尔谷地,说不定一直驶往克罗斯特吧。目的地总不外乎这些地方。乘你在这儿时,我们也去逛一逛,要是你有兴趣的话。不过目前我看你在适应环境方面还得多花些功夫,不需要什么活动。”

    汉斯·卡斯托尔普表示同意。他嘴里叼着一支香烟,两手插在裤袋里。他眼睁睁地瞧着那个矮小、活泼的俄国女人怎样带着她瘦棱棱的侄孙女和其他两个女人一起在马车里坐定。这两个女人就是玛鲁莎和肖夏太太。她们都穿薄薄的防尘罩衫,背上用一根带子缠住,但没戴帽子。她坐在马车后座上老妇人的身边,而两个姑娘却坐在最后面的座位上。四个人都兴高采烈,翻滚着软而仿佛没有骨子的舌头滔滔不绝说个不停。她们有说有笑地谈起马车的车顶,说她们在这样的车顶下挤在一起实在不好受,还谈起了姨婆带来给她们享享口福的俄国糖果,这些糖果都装在一只小木匣里,匣里填塞着棉絮和花边纸,现在这些糖果都在分给大家吃呢……

    汉斯·卡斯托尔普不无兴趣地听出肖夏太太的嗓子有些沙哑。像往常一样,当这位不拘小节的妇人出现在他眼前时,他又一次坚信这个女人跟他一度朦朦胧胧地追寻过的形象极为相似,后来这一形象又在梦境中出现……但玛鲁莎的笑容和她圆圆的褐色眼睛的表情,她那拿起小手帕捂住嘴儿稚气地顾盼的神态,还有那里面病得实在不轻而又高高耸起的胸脯——这一切都使他回想起另一些事,回想起新近看到的什么可怕的景象,因而他小心翼翼地瞅着约阿希姆,脑袋连动也不动一下。谢天谢地,约阿希姆脸上此刻不像过去那样显出那么多的斑点,他的嘴唇现在也没有怒气冲冲地噘起。他只是凝视着玛鲁莎,他的姿态和眼神虽不能不说有一副军人气派,但眉宇之间那种迷惘抑郁和专心致志的神气,令人毋庸置疑地会认定他是一个文职人员。不过一会儿他又打起精神来,飞快地扫了汉斯·卡斯托尔普一眼,这时汉斯正好来得及把眼锋避开,仰望天际的某个地方。他感到这时心儿又在怦怦地跳——莫名其妙地、不由自主地跳着,像上次在山上一样。

    星期日余下的时间中,别的没有什么突出的事儿,也许饭菜方面是例外,因为它们和平时相比做得再丰盛也没有了,至少菜肴方面显得更加精美。午膳时吃的是鸡冻,盆里还有小龙虾和去核樱桃,冷饮以后又是糕点,盛在用棉花糖编织成的篮子里,此外还有新鲜的菠萝蜜。晚上,汉斯·卡斯托尔普喝了啤酒后,又觉得比前几天更加疲倦,四肢也更加冷冰冰、沉甸甸的,不到几分钟,就跟表哥说了声晚安告别,急急上床,把鸭绒被子盖住下巴,像被人击昏似地睡熟了。

    但第二天,也就是这位客人上山后另一个星期一,每星期的常规又周而复始:这就是说,克罗科夫斯基大夫每隔一周,总要在餐厅里向山庄疗养院的全体成年人作一次报告,凡是懂德语的,而且不是“奄奄一息”的病人,都是听讲的对象。汉斯·卡斯托尔普从他表哥处得悉,报告的内容是一系列彼此有关的课程,是一种大众科学教程,总题目是“爱情是一种致死的力量”。这种启迪性的讲演在第二次早餐后进行,正如约阿希姆一再所说,缺席是不允许的,至少会引起院方大大不快。同时,人们认为塞塔姆布里尼真是胆大包天,尽管他的德语比任何人强,可他不但从不前去听讲,而且对这种讲演嗤之以鼻。至于汉斯·卡斯托尔普去听讲的原因,主要是出于礼貌,其次是他对内容怀着不加掩饰的好奇心,因而他迫不及待地去听。然而听讲之前,他做了一桩不近人情的乖戾之事:他身不由主地作了一次长时间的散步,使他的情绪坏得超出一切意料之外。

    “你留神听着!”当约阿希姆那天早晨走进他房内时,他劈头就是这么一句。“我现在明白,这样的日子我再挨不下去了。横着身子躺着——这样的生活方式我已受够了,叫一个人的血液似乎也昏昏欲睡。对你来说自然不一样,你是病人,我丝毫不想引你到歪路上去。要是你对我没有意见,我很想一吃好早饭就经常到外面散一会步,随便蹓跶一会,一二小时就行。我准备在袋里放些什么当早餐,这样我就自由自在了。咱们倒要瞧瞧,散步回来后我是不是会完全变样。”

    “妙极了!”约阿希姆说,因为他看出,对方是真心实意、信心十足的。“可是我劝你别太过分。这里和家里毕竟不同。散步后,得准时回来听报告!”

    实际上,年青的汉斯·卡斯托尔普怀有这样的企图除了身体上的原因外,还有别的种种理由。他热辣辣的脑袋,嘴里常有的苦涩味儿,心头任意怦怦乱跳——这一切固然叫他难受,但使他更难以适应这儿的环境的,倒是这样一些事实:例如邻室那对俄国夫妻的所作所为,又病又蠢的斯特尔夫人在餐桌上喋喋不休的谈话,每天在走廊上听到的那个骑手绅士有气无力的咳声,阿尔宾先生的议论,周围青年病人的交际习俗在他内心所产生的印象,约阿希姆在端详玛鲁莎时脸上的表情,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感受。他暗自想,暂时摆脱一下山庄疗养院的环境,深深呼吸一下野外的空气,适当地活动一番,该是大有裨益的,这样,当晚上感到疲劳时,就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就这样,他就雄心勃勃地和约阿希姆分了手,约阿希姆在早餐后照例还要往小溪边放长椅的地方适当作一回散步。于是他拄着手杖,大摇大摆地径自沿着公路向山下走去。v这是一个寒冷而阴云密布的早晨,时间还不到八点半。汉斯·卡斯托尔普按照预定的计划,深深呼吸早晨纯净的空气。野外的空气十分清新,呼吸起来非常舒畅,里面没有什么湿气和杂质,使人心旷神怡。他渡过小湖,经过羊肠小道,来到建筑物七零八落的街头;不一会又离开,来到一块草坪上,草坪只有一小块在平地上,其余部分从右面一直往上斜伸,坡度很大。上坡使汉斯·卡斯托尔普精神焕发,他敞开胸膛,用手杖的弯柄把压在前额的帽子挑向后面。他站在相当高的地方回头眺望,只见远处刚才经过的那个湖里,湖水清澈如镜,于是他哼起歌来。
    他唱他所记得起的那些曲调,唱大学生酒宴歌集和体育歌集中各种各样通俗的、情调感伤的歌曲,其中一首有这么几行:
    诗人应赞扬美酒和爱情,
    不过歌颂德行更要紧。

    开始时他只是轻声哼着,后来就引吭高歌。他唱男中音声音不够洪亮,但现在却觉得唱得很美,唱歌使他越来越兴奋。起唱时的调子太高了,就改用假嗓子唱,即使这样,他还是觉得很动听。当他想不起某些旋律时,他就借助于任何含义不明的溜到嘴边的音节或词儿搭配在乐曲里,像职业歌手那样噘起嘴唇漂亮地发出卷舌的R音。最后他兴之所至,竟虚构出一些歌词和曲调来,一面唱,一面还演戏般地做着手势。因为一面上坡,一面唱歌十分吃力,不久他呼吸就越来越急促。但由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而且自以为唱得美妙动听,他还是鼓足劲儿唱,不时气喘如牛,最后他气也接不上来,头晕目眩,眼前金星直冒,脉搏跳得越来越快,不得不在一棵粗大的松树边颓然坐下。本来他情绪很高,一下子就沮丧起来,没精打采,甚至近乎灰心丧气。

    当他重新打起精神,继续散步时,他发觉脖子哆嗦得厉害,尽管他这么年轻,他的脑袋却像他爷爷汉斯·洛伦茨·卡斯托尔普当年那样摇晃起来。这个症状,不禁使他油然回想起已故的祖父,他对这种姿态不但没有反感,而且还引以为乐——他能模仿老人那种俨然用托住下巴的方法来控制脑袋的摆动,当时年幼的汉斯对此也深为叹服。

    他蜿蜒曲折地爬得更高了。母牛的颈铃吸引着他,他也找到了牛群;它们在一家茅舍附近吃草,茅屋屋顶堆满了乱石。两个长胡子的人向他迎面走来,肩上扛着斧头。他们在向他走近时分手。“嗨,身体强壮,感谢上苍!”一个用低沉的腭音对另一个说,一面把斧头搁到另一只肩胛上,劈劈啪啪地穿过松树丛大踏步走向山谷。“身体强壮,感谢上苍!”这句话在这沉寂的山林里,听来别有一种滋味。汉斯·卡斯托尔普由于登坡和歌唱,感觉上已经有些麻木,听到这种声音,仿佛自己置身在梦境中。他竭力模仿山地人带有重浊喉音的庄重而笨拙的土语,把这句话轻声地重复一遍。这时他已登上比牧地村舍更高的一块地方。他本来想走到树林的尽头,但看一看表后,就放弃了这个打算。

    他往左面循一条小径朝村子方向走去。这是一条平坦的小径,后一段路又向下拐。两旁都是参天的古松。当他穿过松林时,竟又轻声吟起歌来,不过唱得没有像上次那么放肆,尽管下坡时他两腿比以前不可思议地抖动得更加厉害。但走出松林时,看到前面呈现的一派瑰丽景色,幽静明媚,风光如画,他不禁愣住了。

    一条山溪的水流从右面的山坡上潺潺而下,流到浅而石块累累的河床里。它在倾泻到梯田般地堆集着的巨砾上时,泛起了阵阵泡沫,然后缓缓流向山谷。那儿引人入胜地架着一座小桥,桥栏用粗木制成。地上到处长着一种灌木,钟罩形的花卉朵朵绽开,一片翠绿。匀称而魁梧的冷杉,庄严肃穆,有单棵的,有成群密集地矗立在峡谷上的,还有的则是伸向高地,其中一棵杉树歪斜地长在山坡上,它的根牢牢扎在湍急的溪流边,弯腰的树干气势夺人,蔚为奇观。在这美丽、荒僻的地方,除了淙淙的流水声外,万籁俱寂。在小溪对岸,汉斯·卡斯托尔普望见一条供憩息的长椅。

    他跨过小桥坐下来,呆望着湍急的水流和翻腾的泡沫聊以自娱,同时谛听着富有田园风味的单调而实际上变化多端的各种声音,因为汉斯·卡斯托尔普爱听淙淙的流水声,正像爱听音乐一样,甚至比音乐更爱听。可是一当他坐下来休息,就发觉自己流起鼻血来,鼻血来得那么突然,他根本来不及掩住衣服让它不沾上血迹。血流得很厉害,而且流个不停,把它止住得花半小时光景。这时他不得不经常在小溪和长椅间踱来踱去,一会儿洗手帕,一会儿用鼻子使劲吸水,然后伸手伸脚仰天躺在长椅上,把一块湿布放在鼻子上。他就这样躺着,一直到最后把血止住为止——他静静躺着,两手交叉托在脑袋后面,膝盖高高耸起,闭住眼睛,耳朵听到的只是潺潺的水声。他并无不适之感,放了这许多血反而使他好受些,可是觉得自己的生命力出奇地衰退,因为当他呼气时,他感到不需要吸进什么新鲜空气,只希望身体一动不动地躺着,让他的心怦怦地跳个不住,以后才可以再缓缓地、轻轻地吸气。

    他感到自己一下子回到过去的生活环境中。前几天夜里他经常做梦,梦把他近几天的印象一一塑造成形,如今它们又逼真而栩栩如生地在他的脑际中再现出来。它沉醉在对过去的回忆中,对过去的一切是那么全神贯注,以致连时间和空间的概念都消失了。我们首先可以说,在这儿溪边的长椅上躺着的,只是一个没有生命的肉体,而真正的汉斯·卡斯托尔普却已回到遥远的年代和过去生活过的地方——当时的境况对他来说固然很稚气,但却富于冒险精神,令人心醉。

    那时他十三岁,是四年级德国旧时九年制中学的四年级,相当于解放前旧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穿着短裤,站在校园里跟其他班级里年龄相仿的同学聊天,谈话是汉斯·卡斯托尔普任意扯起来的,因为涉及的主题范围狭窄,而且是就事论事的,谈话时间只能很短,但这次谈话使他异常高兴。那时正好是最后两节课当中的休息时间——对汉斯·卡斯托尔普班上来说,一节是历史课,一节是绘画课。校园里铺着坚实的红砖,只有一道围墙和外界隔开,中间开了两扇门以供出入,墙上铺有木瓦。孩子们有的在校园里走来走去,有的成群站着,有的却蹲着身子斜靠在校园墙头光溜溜的凸起部位。校园里一片喧闹声。一个帽子耷拉的教师在监视学生,他嘴里嚼着一块火腿三明治。

    跟汉斯·卡斯托尔普聊天的那个孩子,姓希佩,名叫普里比斯拉夫。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当人们唤他的名字时,R的声音往往走样,变成“普希斯拉夫”。这个古怪的名字和他的外表倒十分相称,他长相也与众不同,颇有几分异国情调。希佩的父亲是一位历史学家和大学预科教员,因而他是一个出名的模范学生,虽然年龄和汉斯·卡斯托尔普相仿,却比他高一班。他是梅克伦堡人,在血统上显然是各个古老种族的混合物,在日耳曼血液中掺入文德人文德人原是斯拉夫人的总称,后仅指住在德国北部劳西茨的斯拉夫人。—斯拉夫人的,或者在文德人—斯拉夫人血液中掺入日耳曼人的。他的头发固然是金黄色的,剪得短短的披在圆圆的头颅上,但他的眼睛却是蓝灰色或灰蓝色的,这是一种朦胧、暧昧的色彩,仿佛是远处山峦的颜色。那对眼睛细小而古怪,确切些说,他有些斜视,下面的颧骨高高耸起。对他来说,长这副脸型丝毫没有变丑,反而招人喜欢,同学们因此给他起了个诨名,叫他“吉尔吉斯人”。此外,希佩穿的是有背带的长裤和蓝色高领上装,衣领上经常有一些头皮屑。

    实际情况是,汉斯·卡斯托尔普早已看上了这位普里比斯拉夫,在校园里这堆熙熙攘攘的熟识和不熟识的人群中选中了他,对他发生兴趣,眼睛也一刻不停地盯住他。莫非汉斯欣赏他?无论如何,他怀着特别的同情心注视着他。哪怕在上学的路上,他也一个劲儿地瞧他怎么和同学们交往、谈话,远远地就能辨别出他的声音,声音听起来那么悦耳,不过有些含糊不清,也有些沙哑。应当承认,汉斯对他的偏爱并没有充分的理由,除非他异教徒般的名字和模范学生的称号(但这对汉斯是无足轻重的)吸引着他,或者他这对吉尔吉斯人般的眼睛对汉斯有某种魅力。这对眼睛有时在心不在焉地斜睨时,眼神里就会悄悄蒙上一层阴影。汉斯·卡斯托尔普产生这种感情究竟是什么原因,他很少过问,也不管这种感情必要时应当怎么称呼才好。这里谈不上什么友谊,因为他对希佩首先一点也不“了解”。不过首先,定名一点儿也没有必要,反正它永远不可能成为讨论的话题,这是不合时宜的,他也并不企求。其次,定名即使不是判断,至少也是下一个定义,也就是说把它列入熟悉的和习惯的这一类,而汉斯·卡斯托尔普的内心却不自觉地浸透这样一种信念,而像这一类“内在的善良”是永远不需要什么定义和分类的。

    不过,这种感情不管是否站得住脚(这种感情根本没有恰当的名称,也很难表达),它却有强大的生命力;一年左右以来,汉斯·卡斯托尔普心里总默默怀着这种感情。我们说差不多有一年光景,因为什么时候开始可说不上来。如果考虑到在那个时代里,一年的时间有多长,那么这点就足以说明汉斯性格上忠贞不渝的一面了。可惜在为性格下定义时,往往需要作出道德上的判断,不论是赞扬还是非难,尽管每种性格都有两面性。汉斯·卡斯托尔普的“忠贞”之处——他对此并不引以为豪——未免失之愚拙、迂腐及执拗,同时还有这么一种基调,那就是对生活中依恋而耐久之情十分尊重,持续的时间愈长,就越尊重。他也很愿相信,他目前所处的情况和境遇是永恒的,对它倍加珍惜,巴不得不要改变。因此,他对普里比斯拉夫·希佩从心底里已习惯于保持一种缄默而疏远的关系,把它看成是生活中固定的、不可或缺的东西。他喜欢思绪连绵不断地涌来,也留恋今天会不会遇到希佩的一种迫不及待的心情,还有希佩会不会在他身边掠过,有没有可能瞟他一眼。他也喜爱内心的秘密给他带来的那种默默无言而微妙的满足,甚至对灰心失望的情绪也有所眷恋;当普里比斯拉夫“缺席”时,他的失望达到了高峰。那时,他感到校园里一片凄凉,日子过得黯然失色,但依旧殷殷怀着希望。

    这样持续了一年,一直到这种情感发展到险峻的顶峰;然后由于汉斯·卡斯托尔普的忠诚不贰,又持续了一年,接着便停止了。联系汉斯和普里比斯拉夫之间友谊的纽带,现在已松散开来,但对于这点,汉斯不像他们的关系刚刚建立起来时那样看得清清楚楚。因为普里比斯拉夫的父亲调动工作,他也离开学校和那个城市,但汉斯·卡斯托尔普对此几乎并不介意,在他离校之前,汉斯早把他忘了。我们可以说,这个“吉尔吉斯人”的形象是不知不觉地从云雾中走入他生活中来的,后来慢慢地越来越清晰,变得可以捉摸,直到在校园里他走得越来越近,形象鲜明而具体。就这样,他像近景中的人物那样站了一会儿,然后又渐渐后退,不一会就在云雾中消失,分别时也没有什么痛苦。

    汉斯·卡斯托尔普恍恍惚惚地重新浮映在脑际的,是一幕惊心动魄的情景——也就是与普里比斯拉夫·希佩的一席谈话——经过是这样的:下一节是绘画课,汉斯·卡斯托尔普发觉身边没有铅笔。他的同班同学自己都要用,但其他班里的学生他也认识一些,可以向他们借一支。然而他对普里比斯拉夫最熟,同时也近在身边,何况又是他的神交,于是他兴奋地鼓起勇气,决定利用这个机会(他把这称作是“机会”)向普里比斯拉夫借一支铅笔。这种做法是相当别扭的,因为实际上他并不熟识希佩。不过由于他大胆打破一切顾虑,他没有意识到这点,或者说根本不予理会。在铺有红砖的校园里,现在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他正好站在普里比斯拉夫·希佩面前,对他说:“对不起,你能借我一支铅笔吗?”

    普里比斯拉夫用突出的颧骨上面那双吉尔吉斯人式的眼睛瞅着他,用那沙哑而悦耳的嗓音答话。他毫不惊异,或者说毫不露出惊异的神色。

    “可以,”他说,“不过下课后一定得还给我。”于是他从袋里摸铅笔。这是一支镀银的铅笔,末端有一个小圈儿,只要向上一推,铅笔心就会从金属套管跳出。希佩把这简单的机构讲给他听,这时两人俯下身子来看,脑袋凑在一块儿。

    “别把它折断了!”他又添上一句。

    他想到哪儿去了?好像我汉斯·卡斯托尔普想存心赖掉这支铅笔不准备还他似的,或者使用时竟那么粗心大意。他们相互瞅着微笑,别的再也没有什么好说,于是他们先扭动肩膀,再转过背,分手了。

    当时的经过就是这样。但汉斯·卡斯托尔普有生以来,从没有像这节绘画课那样兴高采烈,因为他是用普里比斯拉夫·希佩的铅笔画画儿的,下课后将要把铅笔还给原来的主人——还时像借时那样,依旧从容不迫。他擅自把铅笔削削尖;从削下来的红漆小片中,把其中三四片保存起来,而且放在书桌的内夹抽屉里整整保存一年左右,凡是看到过的人,都猜不出它们究竟有什么意义。还铅笔的方式也非常简单,但这完全合乎汉斯·卡斯托尔普的脾胃。确实,他真有些得意洋洋,由于他和希佩的亲密往来而飘飘然。

    “喏,还给你,”汉斯说。“多谢。”

    普里比斯拉夫一声不响,只是匆匆检查一下活动机构,就把铅笔塞到袋里……

    以后他们再也没有谈过话,这回只是由于汉斯·卡斯托尔普的闯劲,才有这么一段交往。

    他努力睁开眼睛,为刚才呆呆地出神而茫然不知所措。“我刚做了一场梦吧,”他想。“是的,这是普里比斯拉夫。我已好久没想起他了。现在一片片的铅笔屑到哪里去了呢?书桌仍旧放在我舅舅蒂恩纳佩尔的顶楼上。现在铅笔屑想必仍在书桌后面左边的抽屉里。我从来不曾把它们取出过。我甚至不想花什么精力把它们扔掉,给您瞧瞧……刚才我看到的完全是普里比斯拉夫本人。我真想不到会如此清晰地重新看到他的形象。他的外貌多么像她啊——多么像山上的这个女人啊!难道正因为如此,我才对她这样感兴趣?我对他感到兴趣,莫非也就是这个缘故?胡说,简直是胡说八道!我得走了,而且要快些走。”但他依然躺着,沉思默想,苦苦追忆。然后他站起身来。“身体强壮,感谢上苍!”他念叨着,泪水不觉涌上眼际,但同时在微笑。他这时本想离开,但忽又坐了下来,手里拿着帽子和手杖,因为他感到两膝直不起来。“哎哟!”他想,“这可不行!我本该正好在十一点钟回餐厅听报告。到这儿散一会步挺不错,但看来也有难处。嗯,嗯,我待在这儿可不成。我躺的时间久了,身子有些发麻,活动一下也许会好起来的。”他再试图挺起身子走路,费了好大力气才能跨步。

    他出来时情绪高昂,可回院的路上却垂头丧气。他不得不几次三番在路边休息,因为他感到脸上骤无血色,额上直冒冷汗,心头怦怦乱跳,连气也喘不过来。他好容易顺着蜿蜒的山路走下坡来,但当他走到疗养地旅馆附近的山谷时,他清楚地感到精力不济,无法徒步走完通往山庄疗养院的这段路程,这一带又没有电车或出租马车,正好这时有一个人驾着一辆载空箱的骡车驶向“村子”,于是恳求他让自己坐上。他和驱车人背靠背坐着,两条腿从车上耷拉下来。他随着车身的颠簸,身子前后摇晃,脑袋上下摆动,昏昏欲睡,路人都怀着好奇的同情心盯着他看。他乘到铁轨交叉处下车,付了钱后(他不理会究竟付多少),就急匆匆地、冒失地爬上返往疗养院的公路。

    “先生,快些,”那个法国门房说。“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的讲演会刚刚开始。”汉斯·卡斯托尔普把帽子和手杖挂在衣帽架上,咬紧牙关,匆忙而小心地从人群中挤过去,穿过半开的玻璃门,走到餐厅。这时病人已成排地坐在椅上,而在右面狭窄的一隅,克罗科夫斯基身穿一件大礼服,正站在一张桌子后面讲演,桌子上面盖着一块台布,放着一大瓶水……

    分析

    幸亏在门口附近的角落里有一个空位。他从侧面悄悄地溜到这个位子上,装出一副早已坐在那儿的样子。听众们的眼睛只是盯着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的嘴唇,对他本人却并不怎么注意。这也挺好,因为他的脸色实在难看。他的脸白得像一匹麻布,衣服血迹斑斑,仿佛刚干过杀人的勾当。当他坐下时,前面一个娘儿不由掉过头来,用细小的眸子打量他一下。他认出这是肖夏太太,心里老不痛快。真见鬼!难道他连片刻的安静也享受不到吗?他满以为在到达目的地后,能安安静静地坐下休息一会,现在却不得不紧挨在她的身边。在其他场合,他要是凑巧遇到她,本来可能十分高兴,可是此刻他已精疲力竭,她对他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只能使他的心情更加沉重,在整个讲演过程中连气也透不过来。她是用普里比斯拉夫那样的眼睛瞅着他的——瞅着他的脸,他衣服上的血迹。她的目光大胆泼辣,咄咄逼人,跟随手砰地关上房门的那种女人的气派十分相称。

    她的举止多粗鲁啊!她完全不像汉斯·卡斯托尔普在本乡交往过的那些女人,她们就餐时顾盼同桌的男士,身子也坐得端端正正,说起话来也是一字一句,慢条斯理的。肖夏太太懒洋洋地把身子陷在椅子里,背部拱得圆圆的,肩膀垂向前方,甚至脑袋也往前伸,连后颈的脊椎骨也从袒胸落肩的白衬衣上明显地露出来。普里比斯拉夫的头部姿态和她一模一样,不过他是一个模范学生,博得大家的尊敬(尽管汉斯·卡斯托尔普向他借铅笔并不是为了这个原因),而肖夏太太呢,显而易见是一个疏懒而不拘小节的人,她大声关门,瞧起人来大胆而无所顾忌,这一切恐怕同她的疾病有关。这种放荡不羁的作风固然不值得尊敬,却也有说不尽的好处,年青的阿尔宾先生对此还引以为豪呢……

    汉斯·卡斯托尔普坐在那儿呆望着肖夏太太的皮肉松弛的项背,思绪纷乱。现在他头脑里已没有什么思想,而像陷入了一片梦境,耳际只朦朦胧胧地响起克罗科夫斯基大夫拖长的男中音,大夫发得软软的R音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似的。厅内鸦雀无声,听众全神贯注地倾听着,这在他身上也起了作用,使他从半醒半睡的状态中苏醒过来。

    他环顾四周……坐在他身旁的是那位头发稀疏的钢琴家,他两臂交叉,脑袋缩进脖子里,张大了嘴侧耳谛听。稍远的地方坐的是女教师恩格尔哈尔特小姐,她的目光如饥似渴,两颊泛起红润润的一片。汉斯·卡斯托尔普在别的娘儿们脸上也发现类似的红晕,他在坐在阿尔宾先生旁边的萨洛蒙太太那儿,也在体重经常减轻的啤酒商妻子马格努斯太太那儿看到过。斯特尔夫人坐在后面一点的地方,她脸上显出蒙昧无知,但却聚精会神的表情,看去怪可怜的。肤色白得好比象牙一般的莱费小姐,却半闭着眼睛,斜着身子靠在椅背上,两手在衣袋上摊开,要不是她胸部那么强烈而有节奏地一起一伏,就活像一个死人,这不由使汉斯·卡斯托尔普想起有一次在蜡像陈列馆里看到的一尊女人蜡像,蜡像的胸部有一个活动机械。许多听讲的病人把手弯成爪状按在耳壳边,有的人在把手举向耳边时在半途中顿住,仿佛由于专心听讲,连手的动作也僵住了。检察官帕拉范特肤色黝黑,看来力大如牛,他甚至用食指轻轻弹着一只耳朵,以便听得更清楚些,然后再竖起耳朵倾听克罗科夫斯基大夫滔滔不绝的讲话。

    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究竟在讲些什么?他的思路往哪个方向发展?汉斯·卡斯托尔普集中思想盼望听出一个名堂来,但一下子无法捉摸,因为开始部分他没有听到,后来一心想着肖夏太太皮肉松弛的项背,就把大夫其余的话错过了。他讲的是关于某种威力,这么一种威力……总之他谈的是关于恋爱的威力。当然啰!这一主题在讲座的总节目中早已预告过,克罗科夫斯基大夫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可讲的呢?何况这是他范围之内的事。本来,汉斯耳边听到的只是造船专业中变速机械一类的事,现在一下子听起有关爱情的课来,真有些怪。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多的男男女女面前居然谈起这个微妙而不便轻易出口的事来,这究竟是怎么搞的?克罗科夫斯基大夫谈时用各种各样的措词,既富于诗意,又玄奥而莫测高深,科学逻辑极其严密,而节调又婉转动听,在年青的汉斯·卡斯托尔普听来,这个不很相称,然而正因为如此,才使娘儿们两颊飞红,汉子们却侧耳倾听。特别当讲演人在用“爱情”这个词儿时,意义经常相当含混,以致人们不知他究竟讲些什么,不知他所指的究竟是贞节还是情欲,这就难免使人稍稍产生某种晕船般的感觉。汉斯·卡斯托尔普有生以来,从没有像此时此地这样,三番五次地听到“爱情”这个词儿被人如此讲述。他仔细回想一下,觉得过去他嘴里从未讲过这个词儿,也从未在陌生人那儿听到过。也许是他错了,但不管怎么说,他觉得反复赘述,对“爱情”这个词儿并无多大好处。恰恰相反,这一个半用舌音、唇音发出的,中间带着软绵绵元音的又湿又滑的音节此处即指德文Liebe(爱情)这个词。,他毕竟有些反感;听到这个词儿,他就联想起掺水的牛奶或其他某种青白色的、淡而无味的东西,特别是跟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安排给强壮人吃的肉食相比。很显然,只要你像大夫那样一开头就谈这个问题,以后什么肉麻的话也就说得出来,而不会把全厅的人吓走。他说了一些人人都知道而羞于说出口的事,讲得很巧妙,很富于策略,但他并不以此为满足。他粉碎了人们的幻想,无情地让人们认识荣誉的真面目,毫不留情地抨击白发苍苍的老人们的尊严,对幼儿的天真无邪也嗤之以鼻,叫人们不要轻信。此外,他在大礼服上仍系着一条皱皱的领带,灰色的袜子外面穿的是一双凉鞋,给人以一种超群的印象,而汉斯·卡斯托尔普也暗暗有些吃惊。

    他面前的桌子上,手边放着几本书和一些活页纸。他举了许多例子,讲了不少趣闻,为他的讲演增添不少光彩有几次他甚至背起诗句来。克罗科夫斯基大夫讲述了有关爱情的许多惊心动魄的形态,谈到了爱情现象中各种惊人的、痛苦的和神秘莫测的变化以及它巨大的威力。他说,在所有的本能中,性爱是最不稳和最危险的,就其本质来说最易令人误入歧途,而且背信弃义。这也是不足为奇的。因为这种强烈的冲动并不是简单的事,就其性质来说由许多成分组成,虽然整个说来是正当的,但各个组成部分却荒谬绝伦。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继续说,既然我们不愿因为各个组成部分荒谬绝伦,就得出整体也是荒谬绝伦的结论,我们就一定会要求整体中至少有一部分——即使不是全部——是正当合法的,对各个荒谬的成分来说也是如此。这是逻辑的必然,大夫希望听讲的人都牢牢记住这点。有某些心理上的对付办法和纠正方法,某些正当合理的本能——他几乎要说这是属于布尔乔亚范畴的,在它协调的和有限的影响下,能将上述荒谬成分融成一个正常而有用的整体,这终究是一种经常性的、受人欢迎的过程,但结果如何(这时克罗科夫斯基大夫轻蔑地加上一句),医师和思想家是不相干的。反之在另一些场合下,这种过程无法获得,它也不能或不应获得;这时克罗科夫斯基大夫问:谁敢否认这种情况实际上更为高尚,而从心理角度来说也更难能可贵?在这种场合下,有两种力量是适合的:一种是对情欲的渴望,另一种是恰恰相左的一些冲动,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羞耻心和憎恨,从普通的布尔乔亚标准来衡量,它们都显示出异乎寻常的激情。它们在灵魂深处发生冲突,这种冲突使犯错误的本能不致找到庇护之所,用道德的外衣来掩饰。这样就能使爱情生活和谐而合乎礼仪。贞洁与情欲这两种力量之间的冲突——他演讲的重点不外乎这个主题——结果又如何呢?显然,最后是贞洁胜利了。恐惧、礼仪、淡漠、努力追求身心纯洁——这一切都压制着情欲,使它无法抬头,也不准朦胧的欲念在各种形式下尽情唤起和发泄出来;要唤起或发泄的话,至多也只是一部分而已。不过贞洁的胜利,只是表面上的和付出极大代价才取得的胜利,因为情欲是缚不住的,用强制性的方法也不能奏效。硬压下去的欲火是扑灭不了的,它还在燃烧,而且依旧保存在内心深处最隐蔽的角落里,努力寻找机会以求一逞。它会冲破贞洁的屏障,而且以其他形式(哪怕它改头换面,以致无法辨认)重新出现。可是这种被禁止、被压抑的情欲是用怎样的形式和面具重新出现的呢?克罗科夫斯基大夫提出这个问题,同时向大伙儿扫视一下,似乎一本正经地想等待听众的回答。唔,这个只好让他自己来讲,既然他已经讲得这么多了。除了他自己之外,谁也不知道,而看来他肯定是知道的。他那双眼睛欲火焰焰,脸色像蜡一样苍白,黑黑的胡子,再加上僧侣穿的那种凉鞋和灰色的羊毛袜,看去简直就是他刚才讲的那种贞洁与情欲之间的冲突的化身。至少汉斯·卡斯托尔普是这么想的。这时他像大家一样,迫不及待地等大夫的回答——这种被禁止的情欲究竟用什么形态重新出现。娘儿们屏住了呼吸。检察官帕拉范特又急急抖动起他的耳朵来,这样在紧要关头他就能听个一清二楚。于是克罗科夫斯基大夫说了出来:它是以疾病的形态重新出现的!疾病的症状,是情欲乔装打扮的活动形态,而所有的疾病都是变相的情欲。

    现在他们明白了,即使并非每个人都能全部领会大夫话中的真谛所在。大厅里只听到一阵叹息声。在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继续发挥他的主题思想时,检察官帕拉范特意味深长地点头表示赞同。汉斯·卡斯托尔普却低垂着脑袋,他在回味刚才听到的话,而且审察自己究竟是否懂得。但他不惯作这样的思考,加上他刚才作了一次徒劳无益的散步,精神还有些倦怠。他思想不易集中,不一会又为肖夏太太的身体所吸引——她的背部呈现在他前面,下面露出臂膀。这时她举起手臂弯向后面,一只手正好在汉斯·卡斯托尔普的眼前掠过。她把手伸到头上,挽住盘在头上的发髻。

    她的手离他的眼睛这么近,他感到很不自在。不管愿不愿意,你好歹得细细端详这双手,研究手上的种种缺点和人性,好像在放大镜下观察一般。唔,这压根儿不是贵族的手,而是像女学生那样指头粗短的手,指甲修剪得很不雅观。他甚至连指尖是否清洁也说不准,而指甲旁的皮肤却毫无疑问是有咬痕的。汉斯·卡斯托尔普努了一下嘴,但眼睛依旧盯着肖夏太太的手,对刚才克罗科夫斯基大夫说的有关迎头痛击布尔乔亚式的情欲侵袭的一席话,还模模糊糊地在头脑里盘旋不散。于是她的手臂漂亮些了,它在脑袋后面稍稍弓起,几乎是裸露着的,因为衣袖的料子比衬衫的要薄,是用最薄的纱做成的,因而有某种透明感,而完全袒露在外却也许没有那么动人了。她的手臂又丰满又娇嫩,想来它必然是冷冰冰的。就她的手臂而言,这里就根本谈不上什么迎头痛击布尔乔亚式的情欲侵袭了。

    汉斯·卡斯托尔普看着肖夏太太的手臂出神。娘儿们穿的是怎么样的衣服呀!她们露出的脖子和胸脯,她们在手臂上罩上一层薄纱,使人看来更加光洁……全世界的女人都是这样,为的是唤起我们的欲念。天哪,生活多美好啊!正因为娘儿们穿得千娇百媚是理所当然的——这不但是理所当然,而且获得普遍的公认——人们几乎连想也不去想,只是不动声色地欣赏着。不过汉斯·卡斯托尔普暗自想,人们对此倒应当好好思考一下,以便尽情享受生活的乐趣,同时应当意识到这样的打扮能讨人欢心,而且简直美艳得像天仙似的。当然,我们允许娘儿们打扮得美艳动人而不致伤风败俗,是怀有一定目的的;我们为的是下一代,不错,为的是人类的传宗接代。但要是女人内部有病,不宜做母亲,那又怎么样?要是她袖口罩一层薄纱只是为了吸引男人使他们对她的肉体产生好奇心,而身体内部却有病,那又有什么意义?显然这没有任何意义,实际上应当认为这种做法是不适当的,不许可的。要是有人对患病的娘儿发生兴趣,那他肯定没有理智……过去汉斯·卡斯托尔普暗暗对普里比斯拉夫·希佩怀有好感,就属于这类情况。这样的比喻不伦不类,但勾起这样的回忆也叫他心痛。可是他是不由自主地想起这个的。此时他忽然从梦境中惊醒,这主要是他的注意力又被吸引到克罗科夫斯基大夫身上,大夫的声音又激昂起来。他张开胳膊、歪着脑袋站在小桌后面,即使穿着大礼服,看去确实有些像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

    事情的结果是: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在演讲结束时大事宣传精神分析的好处,并且张开双臂要求大家上他那儿去。“上我这儿来吧,”他换了一种腔调说,“凡是疲劳的、心事重重的人,都上我这儿来吧!”他深信不疑地认为,听讲的人都毫无例外是疲劳的、心事重重的。他谈起隐蔽的痛苦、羞耻和忧伤,谈起精神分析的拯救作用。他主张应当对人们的潜意识加以剖析,说明如何将疾病再转化为有意识的内心冲动;他劝人们要有信心,指望可从中找到乐趣。然后他垂下胳膊,重新抬起了头,卷起演讲时用的一叠印刷文件,像教师那样用左手挟着这包东西,然后昂起头从走廊出去。

    大伙儿都站起身来,把椅子往后一推,开始慢慢向大夫离开大厅的那个出口走去。他们好像迟疑不决地从四面八方向他拥去,不过他们都身不由主,只是糊里糊涂一起跟着走,熙熙攘攘的人群好像跟在捕鼠者(1284年,汉诺威州的Hameln城老鼠猖獗,当时有一个男人自告奋勇,称只要他笛子一吹,即能诱出鼠群,从而消灭。吹笛时,城里儿童纷纷上街,跟在这个捕鼠者后面)后面似的。汉斯·卡斯托尔普在人流中一动不动地站着,一只手靠在椅背上。“我只是在这儿作客的,”他想。“我是健康的,谢天谢地,这事跟我毫不相干,下次他演讲时,我已不再待在这儿了。”他眼看肖夏太太悄悄出去,脑袋依旧略略凑向前方。“不知她作过精神分析没有?”他想,于是心头开始突突跳动起来……他竟没有注意到,约阿希姆正穿过椅子间向他走来,表哥对他说话时,他神经质地怔了一下。

    “你到最后一刻才来听讲,”约阿希姆说。“你刚才跑得很远吗?味儿怎么样?”

    “哦,很好,”汉斯·卡斯托尔普回答。“我可跑得很远。不过我得承认,这次散步带给我的好处,比我预期的要少。也许这样的散步为时过早,或者根本不起作用。眼前我不想再去了。”

    汉斯·卡斯托尔普是否对演讲感兴趣,约阿希姆没有问,汉斯也没有发表意见。即使以后,他们俩对这次讲演也缄口不提,好像彼此间有默契似的。

    怀疑和推测

    星期二那天,我们主人公在这儿山上已住满一星期了,所以当他早晨散步回来时,在房里看到一张账单。这是他第一个星期的账目,是一张纯粹商业性的清单,外面套着一只绿信封,上端有一幅图景,山庄疗养院的房屋轮廓就惹人喜爱地绘印在这上面。账单左下方有一小栏面积,简要地介绍疗养院的情况,里面还引人注目地隔行印了“按照最新方法进行心理治疗”几个字。具体账目是书写的,总计一百八十法郎,其中膳宿和医疗费十二法郎,房金每天八法郎,另外住院费二十法郎,房间消毒费十法郎,其余一些小数则是洗衣服、啤酒以及第一夜来院时的酒菜费。

    汉斯·卡斯托尔普和约阿希姆仔细算了一下,觉得账目无可指摘。“咳,我没有用过什么医疗费,”他说,“不过这是我自己的事。它包括在膳宿费内,我不能要他们扣除,何况又怎么扣除得了呢?至于消毒费,那他们是净赚了,因为要把美国女人的毒气熏走根本用不了十法郎的福尔马林。不过整个说来,从他们开出的价钱看,我认为还是便宜的,不算贵。”于是在第二次早餐以前,他们就到“管理部门”把欠账付清。

    “管理部门”在底楼。只要跨过大厅,经过衣帽间、厨房和配菜室,然后穿过走廊,就准会看到一扇触目地挂有一块陶瓷牌子的大门。汉斯·卡斯托尔普对这所疗养机构的财务中枢满怀兴趣地审察一番。这是一间雅致的小办公室,一个女打字员正忙着打字,三个男职员坐在写字台旁埋头工作,而邻室则有一个主任或领导人模样的高级职员坐在独立的圆筒形办公桌旁工作。

    他抬起头,透过那副玻璃眼镜向伙计们冷冰冰地、检阅式地扫了一眼。伙计们在柜台口给他们办好手续——兑零钱,收款,开发票。结账过程中,这对表兄弟始终谦逊文静,彬彬有礼,甚至显得十分温良。他们像一般德国青年那样,由于对当局和官场十分尊重,因而对笔墨纸砚之类和使用这类文具的机构也不免肃然起敬。可是一到外面,在他们前往早餐的路上以及那天晚些时候,他们的话题也就扯到山庄疗养院的结构上。约阿希姆是老病人,又是知情人,所以表弟提的问题都能一一回答上来。

    其实,顾问大夫贝伦斯根本不是疗养院的主管人和老板,尽管人们会有这样的印象。在他的上面和幕后,有某种看不见的势力,刚才他们看到的办公室,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这种势力的代表。这就是一个董事会和一个股份公司,能够入股倒是不坏的,因为照约阿希姆看来,虽然疗养院拥有不少医务人员,经济管理原则也极自由,但股东每年保证可以分到一笔相当可观的红利。因此,顾问大夫并不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他不过是一个代理人,职员,高级当局的亲信。他当然是疗养院第一号人物和整个机构的灵魂,对全院(包括经理部门在内)有举足轻重的影响,然而他是主任医师,对疗养院的营业事务自然无暇过问。

    顾问大夫是德国西北地区的人;大家都知道,他几年前来此干这项工作乃是出于无奈,与他的志趣和抱负格格不入。他上这儿是为他的妻子,她的遗骸好久以来一直埋在“村子”旁的墓地里。达沃斯村的墓地,风光如画,坐落在右面的山坡上,靠近山谷的入口处。他妻子长得很美,只是从照片上看眼睛过大了些,有些病恹恹的。她照片在顾问大夫的住所里到处都有,壁上还挂着他作为业余爱好者亲笔画的油画像。

    她为他养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后来她身体发烧,再也支持不住,就被打发到这块地方来,不上几个月,生命力就耗尽了。据说贝伦斯非常宠爱她,她的死对他的打击十分沉重,因此他有一个时期郁郁不乐,垂头丧气,有时在街上傻里傻气地笑,自言自语,而且做着各种手势,引人瞩目。这时他不再回到原先的生活圈子里去,而是留在当地,这当然是因为他舍不得离开妻子的坟墓,但另外还有一个原因(这个原因并没有那么感伤的味儿)促成这一转变,那就是他的身体也受到一些创伤,根据他本人的科学观点,他干脆是属于这个疗养院的。于是他厕身于疗养院作为医师中的一员,这号医师既看护住院病人,又和他们同病相怜,这种医师对疾病并非毫不相干,洁身自好地唯恐自己也被染上,而是本人也打上了疾病的烙印——这种情况虽有些古怪,但也绝不是个别的。这无疑有其优点,不过也并非没有问题。医师与病人能患难与共,确实值得欢迎,据说只有受疾病折磨的人,才能引导病人,治疗病人。然而,要是他本人就是疾病的奴隶,又有什么资格去发号施令呢?屈从于别人意志的人,又怎能使他人获得自由呢?有病的医师在一般人心目中是违反常情的,是一种令人迷惑不解的形象,他的才智会不会因为自己对疾病有切身体验而黯然失色,不可能这么丰富,而道德上也不会那么崇高?他不会用纯粹敌视的眼光来看待疾病,他持有成见,他的地位是模棱两可的。一个患病的人究竟能否像健康人那样专心致志地医治或关心别人,这个问题人们是持有保留态度的。

    当汉斯·卡斯托尔普和约阿希姆闲聊着山庄疗养院和院方的医务主任时,汉斯发表了某些怀疑和推测性的意见。可是约阿希姆说,人们完全不知道顾问大夫贝伦斯现在是否还是个病人,也许他早已康复了。他在这儿开业已很久,刚开头时他只是单枪匹马,不但听诊方面十分内行,而且切肺手术也颇有一手,因此很快就出了名。后来山庄疗养院就把他聘下来,他和疗养院亲密合作快十年了……后面,在疗养院西北角侧厅的尽头处,就是他的宿舍,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的住处也离他不远。贝伦斯这个小小的鳏夫之家,家务是由那位贵族出身的女人——也就是那位护士长——主持的,塞塔姆布里尼常常对这位贵妇人嗤之以鼻,而汉斯·卡斯托尔普到现在也只偶尔见到她。此外,顾问大夫只是孑然一身,因为他儿子在帝国大学里念书,而女儿也已结婚——嫁给瑞士法国行政区里的一位律师。贝伦斯的儿子有时在假期里探望父亲,在约阿希姆住院时也来过一次。据约阿希姆说,院里的女病人看到他都很兴奋,连体温也升高了。大家相互嫉妒,结果在休息室吵吵嚷嚷,于是在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的诊病时间里拥向他的女人越来越多了……

    这位助理医师有自己一间专用的诊病室,它像大检查室、实验室、手术室和爱克司光室那样,都在疗养院建筑物光线充足的地下室里。我们称它为地下室,是因为楼房底层有一级级石阶通往那儿,实际上就形成通往地下室这么一个印象。不过这无非是一种错觉。首先楼房底层的地势相当高;其次,山庄疗养院整个说来是倚山建筑在陡峭的地面上的,而所谓地下室的各个房间,方向都朝前面,可以眺望花园和山谷;由于有几级石阶通向下面,地形的真实面目就或多或少被掩盖了。人们通过这些石级从底层走下去,但一到下面,又发现里面的地形仍和原来一样高,或者只略略低些。有一天下午,汉斯·卡斯托尔普陪表哥到“地下室”去找浴间师傅称体重,对那儿就有这么一种赏心悦目的印象。

    那块地方令人有一种医疗室特有的明净感,一切都显得十分洁白,门上也涂着白漆,油光光的,通往克罗科夫斯基大夫接待室的房门也是如此。大夫的名片就用图钉钉在这上面。只要从走廊向下走两级,就可到达那间接待室,因此那间隐在后面的房间显得相当宽敞。这扇门在走廊的尽头,阶梯的右侧。当汉斯·卡斯托尔普在走廊里踱来踱去等待约阿希姆时,他对这扇门特别注意。他看到正好有人出来,是一个刚来院的女人,他还不知道她姓甚名谁。这是个娇小纤弱的娘儿,额上有一绺鬈发,戴一副金耳环。她登上阶梯时俯着身子,一只手撩起裙子,另一只戴戒指的小手却用手绢掩住嘴儿,偻背弯腰地用浅蓝的大眼睛恍惚地凝望前方出神。她跨着小步急匆匆地上楼,裙子发出沙沙的声音,半路上又忽然停住,仿佛想起什么,接着又急急忙忙往前走,直到在楼房中消失。一路上她总是弓起身子,手绢不离嘴唇。当那扇门开时,她后面的地方看去比白色的走廊里暗得多。

    医疗室的那种明净感,显然没有从部位较低的地方传到那儿。正如汉斯·卡斯托尔普所看到的,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的精神分析室里只是一片昏暗朦胧。

    餐桌上的谈话

    在五光十色的餐厅用膳时,年青的汉斯·卡斯托尔普感到很窘,因为自从他不由自主地作了这次散步后,脑袋就像祖父那样一直哆嗦不停,此刻坐在餐桌边,这个症状又规律性地发作了,而且无法制止,难以掩饰。除了庄重地托住下巴外(不过这是不能持久的),他还想出各式各样的办法掩盖这个弱点,例如尽量使脑袋摆动,说话时一忽儿转向左,一忽儿转向右,或者在汤匙往嘴里送时用左臂紧紧靠在桌面上,以维持平衡。在歇息时,他把胳膊肘搁在桌上,用手托住脑袋,不过在他自己看来,这种姿势未免有点儿粗野,只有在不拘小节的一伙病人中才算不了怎么一回事。可是他浑身没有劲儿,吃饭时情绪不免十分恶劣。本来呢,他总乘用膳的时间排愁解闷,借此机会自娱。

    事实的真相是——汉斯·卡斯托尔普对这点也知道得很清楚,他在努力克制的那种丢脸的脑袋抖动状态,并不光是他的身体引起的,也不能归咎于这儿的空气和适应水土所作的努力,而是体现出他内心的某种激动,和排愁解闷有直接关系。

    肖夏太太总是很晚才坐到餐桌上来。她来之前,汉斯·卡斯托尔普总是坐立不安,因为他得等着听玻璃门的砰砰声,她一进门来就必然发出这种声音。他知道自己听到这声音准会惊跳起来,脸色顿时沉下,这已成了常规。以前遇到这种情况,他总是生气地摇摇头,怒气冲冲地目送这个粗心大意的迟到女人坐到“上等俄国人餐席”上去,有时他甚至在牙齿缝里迸出一言半语的骂人话来,发出恼火的抗议声。但现在他不是这样了,只是在菜盆上低垂着头,咬紧嘴唇,或者有意把脑袋转向另一侧,因为他的怒气看来已经消散,似乎不想再随便责备她了;不但如此,他还隐隐感到别人对她的非难,自己也有过错,也得负一部分责任呢。一句话,他感到害臊。说他为肖夏太太害臊是不确切的,而是他自己在大伙儿面前怪难为情的——其实他这么想根本没有必要,因为在餐厅里,没有把肖夏太太的恶习和汉斯·卡斯托尔普的害臊放在心上。也许只有坐在汉斯右边的女教师恩格尔哈尔特小姐是个例外。

    这位可怜的人儿已经看出,由于汉斯·卡斯托尔普对关门声显得神经过敏,这位同桌而坐的青年人对那个俄国女人似乎怀着某种激情。此外,如果拿他那副神态跟实际情况相比,却又算不了什么。再说他假装无动于衷——由于汉斯缺乏演戏才能和这方面的训练,他装模作样的本领很不高明——,可并非意味着对那个女人不感兴趣,而是说明他的情感已向更高的阶段发展。恩格尔哈尔特小姐对自己一无所求,但对肖夏太太却颂扬备至,结果有一点显得很突出:汉斯·卡斯托尔普虽不是一下子地,但到头来终于清晰地看出她是在从中撮合。他对此甚至有些反感,但还是心甘情愿地任她摆布,愚弄。

    “砰——砰!”那位老处女说,“那就是她。您不用抬头瞧就肯定知道是谁来了。当然啰,她过来了,活像一只小猫儿溜向牛奶盆,走路的姿势多美呀!我真想跟她换个位子,这样您就可像我那样把她饱览一番了。我知道您不想老是掉过头来瞟她——天知道,要是她看出这点,她简直会得意忘形的……现在她在跟同桌人打招呼了,您应当瞧一下,看她这副模样真令人振奋!像现在她这样谈笑风生的时候,腮帮儿上就泛起一个酒窝来,但酒窝并不经常有,只是凭她高兴。咳,真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娘儿,但她娇生惯养,所以才这么随便。这样的人儿谁都会爱上的,不管你愿不愿意。尽管她们莽莽撞撞会使你恼火,但恼火只会惹你更喜欢她们。叫你恼恨之后又不得不爱,真够味儿……”

    女教师就这样在汉斯身边悄悄耳语,老处女毛茸茸的脸上泛起一阵红晕,说明她的体温已反常地升高,同时娓娓动听的话句句说到可怜的汉斯·卡斯托尔普心里。他是一个不很有主见的人,需要从第三者中证实肖夏太太是个迷人的娘儿。此外,这位年青人又希望自己的感情让外界推波助澜,因为他的理智和良心都陷入了死胡同。

    不过老处女这席谈话实际上起不了什么效果,因为恩格尔哈尔特小姐对肖夏太太的了解程度,充其量和疗养院里其他人差不多。她不知道她的底细,甚至无法夸口说她们两人已经结识。她在汉斯·卡斯托尔普面前唯一可以摆老资格的地方,就是肖夏太太过去曾在柯尼斯堡住过——柯尼斯堡离俄国国境不远——而且懂得点儿零星的俄语。从这一鳞半爪中,汉斯·卡斯托尔普很想窥见肖夏太太私生活的详细内幕。

    “我看她不戴戒指,”他说,“不戴结婚戒指。这是怎么一回事?您不是对我说过,她已是结过婚的女人?”

    女教师显得很窘。这一问可把她僵住了,努力想说些什么。

    在汉斯·卡斯托尔普面前,她感到对肖夏太太是负有很大责任的。“这个问题您别看得太认真,”她终于说。“肯定她已结过婚,这是不用怀疑的。大家叫她太太,不仅仅是因为像某些外国姑娘那样,当年纪稍稍大些时,人们为了尊敬起见才这么称呼她们;实际上大家知道,她在俄国的什么地方确有一个丈夫。这儿到处都知道有这回事。没有出嫁时她姓别的,是一个俄国人、而不是法国人的姓,叫什么‘——阿诺夫’或‘——乌可夫’似的,我本来晓得,只是后来又忘了。您想了解的话,以后我再去打听,这里肯定有不少人知道这个姓的。至于戒指吗?不,她不戴戒指,这个我看得一清二楚。老天爷,也许戒指对她不合适,也许戴了后她的手会显得太阔,也许她认为戴结婚戒指太俗气,这样一只光溜溜的戒指……她缺少的只是‘钥匙筐子’——她用这个,气派确实太大了——这点我是了解的,俄国女人有些无拘无束,讲究派头。此外,结婚戒指之类简直平淡无奇,令人生厌。我得说,它不过象征着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罢了。它使一个女人有脱离尘世之感,把一朵纯洁的小花变得神圣不可侵犯似的。要是肖夏太太的想法也和我一样,我可一点也不奇怪……真是一个妙龄的迷人娘儿哪!当她向每个男人伸出手时,也许她既没有理由,也没有兴趣,一定要让别人觉察到,她的终身大事已经定了呢……”

    老天爷,这位女教师多卖力呀!汉斯·卡斯托尔普用惊愕的目光直勾勾地瞅着她,但她也用惊疑而不知所措的眼光回敬他。接着两人沉默一会儿,想重新打起精神来。汉斯·卡斯托尔普一面吃,一面把脑袋的抖动尽力压制下去,最后他说:“她的丈夫呢?难道他一点也不关心她吗?他一次也没有上山来看过她?他究竟是干什么的?”
    “官员,俄国一个偏僻省份里的政府官员。你知道,叫什么达吉斯坦的,在高加索东面很远的地方。他是奉命到那边去的。我可以老实告诉您,谁也没有见到他来过这儿山上。她这次上山又是三个月了。”
    “那么她不是初次才上这儿的?”
    “不错,这已是第三次了。这中间,她还去过别的疗养院,恰恰相反,倒是她有时去看他,不常去,一年一次,时间也不长。据说他们分居,有时她去看他。”
    “哎,她有病在身……”
    “她当然有病,不过并不怎么厉害。她的病不是重到非一天到晚住疗养院和丈夫分居不可。看来一定还有别的原因,这儿大家都认为一定另有缘故。也许她不喜欢高加索那边达吉斯坦这个地方,那个地方真是又远又荒凉,这毕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那个丈夫看来也一定有些问题,使她不怎么称心。他有一个法国人的姓,但却是一个俄国官员,这号人是粗里粗气的,这点您可以相信我。我有一次看到过这么一个官员,他蓄着铁灰色的连鬓胡子,脸膛红通通的。……您可知道他们都是贪官污吏……都爱喝伏特加酒,烧酒……为了体面起见,他们还要吃些零星食物,比方说腌蘑菇或一片鲟鱼,吃后又喝起酒来,而且纵饮无度。这就是他们的所谓‘小吃’……”
    “您把一切责任都推在男的身上,”汉斯·卡斯托尔普说,“可咱们不知道他们不住在一块儿,她是否也有责任。咱们应当公正些。从她的举止以及狠命关门的粗野动作看来,我认为她不像一个天使。请您别动气,我一点也信不过她,可是您在偏护她。您坐在这儿全凭成见说她的好话……”
    有时他就是用这副腔调说话的。他凭着与他天性格格不入的那份狡黠,设法表明恩格尔哈尔特小姐对肖夏太太一番热心的吹捧话并没有如实地反映出她所了解的真实情况,而只是一些独立的、引人发噱的事实,而他,自由自在的汉斯·卡斯托尔普,可以用这种资料冷静而幽默地同这位老处女开玩笑。他确信这位为他拉线的老处女对他厚着脸皮装腔作势一定心领神会,而且还引以为乐,因此没有什么风险。

    “早上好!”他说。“您晚上睡得可好?我想您梦见您那位漂亮的敏卡吧?……怎么,一提起她,您怎么一下子脸红了?您完全给她迷上了,最好还是别抵赖吧!”

    女教师的脸真的绯红了。她低下头来瞧着杯子,从左边嘴角喃喃迸出几句话来:

    “胡说,卡斯托尔普先生!您含沙射影地攻击起我来,使我好不尴尬,这样可不行。大伙儿都看得出,咱们指的是她,而您竟说出一些使我不得不脸红的事来……”

    餐桌上这一对人玩的把戏倒是挺精彩的。两个人都知道,他们说的尽是彻头彻尾的谎话,汉斯·卡斯托尔普开女教师的玩笑,无非是可借此谈起肖夏太太而已。不过他在跟老处女打趣过程中找到某种病态的、过度的乐趣,而老处女也乐于欣然接受。首先是因为她能为他们拉皮条,其次是因为她能促成这位年青人拜倒在肖夏太太的石榴裙下,最后,是因为她尽管被他嘲弄,连两颊也绯红起来,可内心在酸苦中还带有甜滋滋的味儿。关于这点,他们两人心里都明白,也知道对方心中有数,而这一切又是那么错综复杂,不够正派。虽然汉斯对错综复杂和不正派的事一般是反感的,在这一场合下也不例外,但他继续浑水摸鱼,同时自己安慰自己说,他在山上只是暂时作客,反正不久就要离开的。他以行家的口气俨然对这位“懒散的”太太评头品足,说她从正面看来肯定比侧面看来年青美丽,她一双眼睛的距离太远,她的风采令人无限神往,而她的手臂则既漂亮,又“娇嫩”。他说这些话时,尽力掩饰脑袋的抖动,但他不但觉察到那位女教师已看出他在枉然克制自己,而且怀着极其憎恶的心情看到,连那女人自己也在抖动脑袋哩。他称肖夏太太为“漂亮的敏卡”,无非是一种策略和随机应变的手段,这样他就可接下去问:“我叫她‘敏卡’,可究竟她叫什么呢?我是指她的名字。您既然这样倾心于她,一定知道她的芳名。”
    女教师沉思了一会。
    “等一下,我知道的,”她说。“我早已知道了。她叫达吉雅娜吗?不,不是的,也不叫娜达霞。达吉雅娜和娜达霞,是俄国女人常用的名字。娜达霞·肖夏?不,我没有听到过这个名字。哦,我想起了。她叫阿芙多佳,或者跟这相差不远。因为肯定不叫卡金卡或尼诺奇卡。也许我记不起了。要是您很想知道,我很容易打听出来的。”

    第二天,她果真知道了她的名字。午膳时,当玻璃门砰砰地关上时,她说了出来,肖夏太太叫克拉芙吉亚。

    汉斯·卡斯托尔普不是一下子就领会。在领悟之前,她把这个名字反复读了几遍,拼了几次。然后他又说了几回,同时用布满红丝的眼睛向肖夏太太瞟了一下,看这个名字是否跟她相称。“克拉芙吉亚,”他说,“唔,也许就是她的名字,挺合适的。”他对底细了解得这么清楚,真是乐不可支,但也不想掩饰;现在一当他谈起肖夏太太,就用“克拉芙吉亚”代替。“我刚才看到,您的克拉芙吉亚居然把面包揉得像一只小球儿。这很不雅观哪。”

    “这要看谁在揉,”女教师回答,“克拉芙吉亚干起来没什么。”

    是的,在摆有七张餐桌的餐厅里用膳,对汉斯·卡斯托尔普有很大的魅力。每次用膳完毕,他觉得很惋惜,但一想到两三小时后又能坐在这边,就感到很宽慰。一当他再坐下来,就仿佛自己从来不曾起过身似的。在这中间他做些什么呢?什么也没有做。到溪边或“英国区”散一会步,或者在椅子上略坐片刻。这算不上什么真正的休憩,也谈不上什么沉重的负担。当工作和操劳摆在他眼前时,会出现一些别的什么,它们在心灵上不那么容易消逝。但在山庄疗养院井井有条的生活中却不是这样。当汉斯·卡斯托尔普在公共餐厅里用膳完毕站起身时,他因不一会又可用膳而暗自高兴——要是暗自高兴这个词儿,能恰当地表达出汉斯期待与患病的克拉芙吉亚·肖夏太太重新会面那种迫切心情的话。这种会面并不太容易,太愉快,太单纯,太平凡。读者也许会认为只有这些形容词——也就是愉快和平凡——才适合于汉斯·卡斯托尔普的个性和情绪。可是我们应当记住,由于汉斯是一个有理智和良知的青年,他一看到肖夏太太或一跟她接近,所引起的感觉并非仅仅“高兴”而已;我们必须知道,而且可以断言,要是有人说这些话给他听,他会不屑地耸耸肩膀。是的,他对某些表现方式是不屑一顾的。这虽是一个细节,但颇值得一提。这时他跑来跑去,脸颊又红又热,情不自禁地轻声哼起曲子;因为他心头痒痒的,很想唱出声来。他哼着不知何时何地从某次集会或慈善募捐音乐会中听来的一支小调,那是一首女高音歌曲,情意缠绵,内容空洞。它现在在汉斯的记忆中浮映上来,歌词是这么开头的:
    只要你一开口,
    我就昏了头。

    他还想继续唱下去:
    你唇儿吐出来的话,
    句句落在我心头!

    这时他忽然耸耸肩膀,说一声“可笑!”顿时觉得这支小调淡而无味,肉麻不堪,不再唱下去了。他怀着某种遗憾和端庄的心情不再唱下去。这种亲切的小调,只有某个兴高采烈的青年人把“自己这颗心”(像人们习惯说的那样)合法地、心安理得地、希望无穷地“奉献”给低地里某只健康的小鹅儿时,才唱得出,从而沉湎于合情合理而充满着希望的喜气洋洋的情感中。对他与他同肖夏太太的关系来说——“关系”这个词儿是汉斯想出来的,我们不负任何责任——这种曲调根本不合适。他躺在卧椅上,心头乱糟糟的,只是用审美的眼光说一声“愚蠢”,便皱起鼻子闭口不语,尽管他知道再唱这支歌是不适当的。

    不过有一件事使他很开心,那就是躺着倾听自己心脏的跳动。在主要的卧床休息时间内,山庄疗养院照例总肃静无哗,在这一片岑寂中,他的心不但跳得很快,而且清晰可闻。他的心一个劲儿跳,上山以来它几乎总是这样。但最近汉斯·卡斯托尔普对心跳已不像最初几天那样感到心烦意乱。现在他不能再认为它的跳动是不由自主和莫名其妙的,与自己的精神状态毫不相干。心跳和他的精神状态之间是有关系的,而且也不难探究出原因来。情绪不无缘由地激动了,身体上某部分就难免兴奋地活动起来。汉斯·卡斯托尔普想的只是肖夏太太,他确实一心一意想着她,因而心跳是他理所当然的一种感觉。

    恐惧情绪在增长 恐惧情绪在增长。关于两个祖父和黄昏的舟游。

    天气坏透了。就天气方面说,汉斯·卡斯托尔普在这块地方作短时间的逗留,运气并不佳。虽没有下雪,但淫雨霏霏,连日不断,叫人讨厌透啦。山谷里弥漫着浓重的雾气,而令人惊异不止的雷雨(天气这么冷,在餐厅里甚至开起暖气来)却发作起来,雷声滚滚而过,发出了隆隆的回响。

    “真遗憾,”约阿希姆说。“我本来想,咱们一起到沙特察尔普吃早饭,不然干些别的,但看来不成了。但愿下星期天气好些。”可是汉斯·卡斯托尔普回答说:

    “别管它。我现在并不急于走动。第一次外出时,我并不特别走运。我倒认为还是浑浑噩噩地过日子,不翻什么新花样最好。对多年老病人,换换花样是有意思的。我只不过住上三星期,又何必搞什么新鲜的玩意儿呢。”

    他感到此时此地生活很充实。要是他怀有希望的话,那么他的希望(正如他的失望一样)也许在这儿开花结果,而不是在什么沙特察尔普。折磨他的并不是空虚无聊,恰恰相反,他开始害怕的是住院的日子看来很快即将结束。第二个星期过去了,他的日子快要过去三分之二,第三星期一到,他就得考虑整理行装。汉斯·卡斯托尔普对时间的新鲜感,早已成为陈迹。光阴飞逝,是的,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尽管每一天总给他带来新的期望,使他默默中丰富了生活经历……是啊,时间真是一种难以捉摸的东西,要说明它的本质可真不易!

    我们是否有必要详细描述汉斯·卡斯托尔普在那些日子里默默经受着的又沉重、又轻快的生活经历呢?其实,我们大家都知道的,这就是人们通常感受到的那种空虚无聊。即使在头脑清醒而充满希望的场合——在这种场合下,他禁不住唱起“只要你一开口,我就昏了头”这类庸俗的小调来——也不会有其他不同的感受。

    肖夏太太不可能不注意到,她和某张餐桌之间已有了某种默契。汉斯·卡斯托尔普巴不得她意识到这一点,而且程度越深越好。我们说“巴不得”,是因为他一清二楚地知道,他这种情况是不容于理智的。不过要是任何人处在汉斯那样的地位——或者汉斯即将身历其境的地位——他也一定希望对方了解他的心绪,哪怕实际上并无意义。人往往是这样的。

    因此,当肖夏太太用膳时有两次或三次偶然地或由于磁性吸力回过头来向那边桌子张望,而且每次都和汉斯·卡斯托尔普的目光相接,她又第四次向他有意识地瞟上一眼,这回正好遇上他的目光。第五次她送秋波时落了个空,汉斯正好没有注意到。然而他顿时觉察到她在瞧他,于是用深情的目光瞅着她,对方就微笑着掉过头去。看到了这一微笑,他既猜疑不定,又欣喜若狂。要是她把他看作孩子一般,那就错了,他需要把自己装扮得有教养些,这点是重要的。第六次,当他预感到而且意识到她的眼睛快瞟过来时,他假装不胜厌恶地在端详一个脸上长粉刺的女人,这个女人正好走到他的桌旁,跟她的姨婆聊天,他就这样厚着脸皮支持了两三分钟,直到确信那对吉尔吉斯人式的眼睛不再朝他看,他才停止玩这个把戏。这场戏演得可妙哩,肖夏太太不但能看得清清楚楚,而且也应当看得透透彻彻,好让她细细想一想汉斯·卡斯托尔普是多么精明而富于自制力……

    接着发生下面一段插曲。在用膳的一次空档时间内,肖夏太太漫不经心地把头转来转去,仔细打量着餐厅。汉斯·卡斯托尔普留意到这点,于是他们的目光就搭上了。他们就这样互相瞅着:那位女病人的眼神游移不定,有些嘲弄的意味;汉斯·卡斯托尔普则一个劲儿地盯着(他睁着眼睛时甚至咬紧牙关)。

    这时肖夏太太的餐巾滑下来,而且快从她的衣兜落到地上。她神经质地、战战兢兢地赶紧去抓,而汉斯的两手两脚也跃跃欲动,从椅子上半仰起身子,想没命地跳过八米的距离和中间拦着的一张餐桌去救助她,仿佛餐巾掉在地上就会大祸临头似的……当餐巾快要落到灰泥的地面上时,她恰好一把抓住了它。她在地面上俯着身子,紧紧握住餐巾的一角,脸色阴沉沉的,对刚才所受的那场小小虚惊显然十分动气,而且在她看来,他应当对此负责。可是她还是回头瞟了他一眼,看到他想跳过来的那种架势和高高扬起的眉毛,于是又微笑着掉过头去。

    这件事使汉斯·卡斯托尔普得意非凡,心花怒放。不过反作用也是有的,因为整整两天,也就是在十顿的用膳时间内,肖夏太太在餐厅里压根儿不东张西望,甚至在进门时也不像往日的习惯那样,在大伙儿跟前“抛头露面”。这真叫汉斯难受。可是这种不理不睬的样儿无疑全是装给他看的,因而他们之间显然还保持某种关系,哪怕其中有消极因素。这也够称心了。

    约阿希姆曾经说过,除了同桌的餐友外,要在这儿结识其他的人是颇不容易的。他现在认清这话确实一点也不假。在晚饭后短短一小时里,人们经常三五成群,形成一个小团体,但时间常常短到二十分钟,肖夏太太也毫不例外地和她圈子里的人们坐在一起——例如胸膛凹进的那位先生,头发像羊毛般的、幽默的小姑娘,沉默寡言的布卢门科尔以及肩膀下垂的小伙子,他们都坐在小客厅的后堂。这间小客厅看来是专留给“上等俄国人”用的。约阿希姆经常迫不及待地想早些离开,照他自己说,为的是晚上的卧疗时间不致缩短;不过也许还有其他生活规律上的原因,这点他虽没有说出,但汉斯·卡斯托尔普却猜得出,也表示尊重。我们曾经责备汉斯“随心所欲”,但不管他的意愿如何,他跟肖夏太太的结交却不是他孜孜以求的目标。他原则上对环境总是逆来顺受。他和那位俄国女人之间的暧昧关系和眉目传情,可不是社交性质的,它们不负什么责任,也没有什么责任可言。也许正是本着这样的原则,他很不喜欢社交活动。他头脑里想着“克拉芙吉亚”,心头就不禁怦怦乱跳,但这点远不足以动摇汉斯·洛伦茨·卡斯托尔普孙子的那份自信心,那就是他深信和这个外国女人之间,除了实际上保持所谓那种神秘的关系外,再不想跟她有什么瓜葛。这个女人不和丈夫生活在一起,不戴结婚戒指,在各个疗养所里消磨日子,缺乏教养,关起门来砰砰作响,把面包揉成小球状,而且还要咬指甲呢。他深知同这个女人之间隔着一条很深的鸿沟,而且对她的任何指摘(她的种种缺点他都承认),他都无法卫护。显而易见,汉斯·卡斯托尔普并不是个生性傲慢的人,但某种世俗的、传统性的骄傲却在他额际和朦胧的眼神里显示出来,在他身上产生一种优越感,就凭这种优越感,他审察肖夏太太的为人;这种感觉他不愿摆脱,也摆脱不了。奇怪的是,当某天听到肖夏太太讲起德语来时,他也许第一次才意识到自己这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是多么强烈。当时他吃好饭在餐厅里站着,双手插在毛线衫袋里。汉斯走过时注意到,她正同也许是在休息室里相识的另一个女病人聊天,娓娓动听地讲着德语。这是汉斯·卡斯托尔普祖国的语言,他骤然涌起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自豪感;但同时也有一种感受,那就是把这种自豪感扔掉,让自己沉浸在无比的喜悦中。听到她吞吞吐吐、断断续续地说起动人的德语来,他心里乐滋滋的。

    总之,汉斯·卡斯托尔普把他和山上这位疏懒的女病人之间那种默默无言的关系,看作是假期中的某种风流韵事。在理智(也就是他本人的良知)的审判席上,提出这样的情感要求是不许可的,这主要是因为肖夏太太是个病人,软弱无力,发着烧,身体内部也在溃烂,而这和她可疑的生活方式也有密切关系,同时也进一步促使汉斯·卡斯托尔普对她抱一种审慎的、若即若离的态度……不,就他内心而言,他并不想真正跟她结识,至于别的,不管结果是祸是福,他都不在乎,反正他再一个半星期就要到通德尔·维尔姆斯公司去实习了。

    不过目前,他跟女病人之间的微妙关系已促使他的情绪波动起来,时而紧张焦灼,时而灰心失望。他把这看作是假期生活的真正意义和内容,想痛痛快快地体验它一下,并让自己的心绪随着这种情感的发展而上下起伏。这些情况,都有助于他们情感的发展,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都刻板而有规律,彼此都在有限的空间里活动。即使肖夏太太住在另一楼——她住的是二楼;据女教师对汉斯·卡斯托尔普说,肖夏太太是在公共休息室里仰卧治疗的,也就是米克洛西希上尉新近熄过灯的那间屋顶休息室——但他们每天要吃五餐饭,彼此几乎形影不离。他们早晚相见不但有其可能性,而且有其必然性。就这样,汉斯·卡斯托尔普一天天无忧无虑、逍遥自在地打发日子,颇有踌躇满志之感,哪怕他在这有限的天地里活动,感到有些透不过气来。

    可是他还想加一把劲,千方百计挖空心思使自己走得更远些。肖夏太太平素入席时总是姗姗来迟,因此他去餐厅也故意迟些,以便路上能遇见她。他梳洗时故意拖拖拉拉,当约阿希姆进来找他时,他还没有完毕,于是叫表哥先走一步,说自己接着就来。凭着对事态的某种直觉,他等待某个适当的时机,急匆匆地跑到二楼。他下去时,不走从自己门口一直通往下面的楼梯,而是一直走到走廊尽头,准备在那边下楼;靠近这儿有一扇他早已牢记在心的房门,那就是第七号病室的房门。沿走廊在这条路上走,从楼梯的一端走到另一端,每走一步都会出现一个机会,那就是他所熟悉的那扇门会随时打开——事实往往如此。肖夏太太砰一声关上了门,悄悄地溜了出来,悄悄地顺楼梯走下去……有时她在他前面,用手托住发髻;有时汉斯·卡斯托尔普走在前头,隐约感到她在凝神瞅着自己的背部,于是浑身一阵战栗,好像有蚂蚁沿他的背脊往下爬动。不过他存心装腔作势,似乎根本不理会她在身边,自己单独生活着,跟她毫不相干。他两手插在衣袋里,有时不必要地耸耸肩膀,用力咳嗽几声,或者用拳头捶捶胸口——这一切无非表明自己对她是丝毫不放在心上的。

    有两次他表演得更加狡黠。他在餐桌坐下后,两手东摸西摸,惊异而着恼地说:“哎哟,我把手帕给忘了!现在得再上楼去拿。”说着他就回病室,以便和“克拉芙吉亚”相遇,因为这种邂逅与她走在他身前或身后相比,显得别有风味,同时更使他心荡神漾,富于刺激性。他第一次玩这个把戏时,她在相当远的地方先用眼睛毫无顾虑、毫不害臊地从头到脚打量他,走近时又若无其事地掉过脸去,然后再往前走。因此,这次会见的结果没有多大价值。第二次她在不远的地方瞅他,直愣愣地、一个劲儿地凝神瞅着他,脸色甚至有些阴沉沉的,当彼此从身边擦过时,她还是回头看他,这一下简直使可怜的汉斯·卡斯托尔普有冷入骨髓之感。不过我们用不着替他难过,因为他对此是求之不得的,而且完全是自作自受。但这次会见深深打动了他的心,事后尤其如此。因为只有当一切都过去时,他才认清刚才发生些什么。

    肖夏太太的脸,他从来没有像此刻看得这么清楚分明,纤细无遗。盘在她头上的辫子是金黄色的,稍稍带有金属般的淡红色光泽;辫子打成一个发髻,从发髻上他甚至可以分辨出一根根短发来。当时他和她的脸相隔只有一只手掌的距离,而她姣美的形象则是他好久以来所熟悉的。对他来说,这个形象盖世无双:这是一个有异国情调的、富有特征性的形象(因为在我们看来,只有外国人才有特征),带有北国风味和浓厚的神秘色彩。就她那不易捉摸的特征和轮廓来说,往往会引起人们的遐想。关键性的一点,也许是她高高突起的颧骨十分引人注目,颧骨几乎使眼睛受到压迫,那对眼睛异常不鲜明,距离也隔得异常远,在颧骨的压力下,它们甚至有些倾斜。由于同样的原因,她的腮帮儿稍稍凹进去,这样一来,又间接地使她略略噘起的嘴唇显得十分丰满。特别打动他的是她的那双眼睛,那是一对细长的(汉斯·卡斯托尔普的心目中是这样的)、充满魅力的吉尔吉斯人的眼睛,颜色像远处的山峦那样,呈灰蓝色或蓝灰色,有时只要斜睨一眼——而不是存心看人——就一下子像罩上一层暮色那样,变得灰暗朦胧,令人销魂。这就是克拉芙吉亚的眼睛,它们看起汉斯来是那么咄咄逼人,而靠近身边时目光又是那么阴森,无论就眼睛的位置、光泽和表情来看,和普里比斯拉夫·希佩的是多么酷肖!用“酷肖”这个词儿,其实一点也不确切,他们的眼睛简直一模一样。还有她上半部分脸儿的阔狭,扁塌塌的鼻子,甚至白里透红的皮肤,腮帮儿健康的色泽(在肖夏太太的身上,这种健康不过是一种假象,山上的病人都是这样;这无非是室外空气疗法的表面成绩而已),总之,一切的一切都和普里比斯拉夫一般无二。以前,汉斯同他在校园里擦身而过时,普里比斯拉夫就是用这样的目光瞧他的。

    这真叫他心惊胆战。汉斯·卡斯托尔普对这样的相逢喜不自胜,但同时内心也滋长着恐惧和某种惶惶不安的情绪,这是他和她近在咫尺不可避免地面对面在一块儿时引起的。他早已遗忘了的普里比斯拉夫,现在在山上却在肖夏太太的身上重现,而且用吉尔吉斯人的眼睛瞅他——这似乎是不可避免地或无法逃避地命中注定的,而这种无法逃避的命运叫人又喜又忧。这使人充满了希望,但同时又不寒而栗,甚至感到毛骨悚然。年青的汉斯·卡斯托尔普感到需要有人帮助他一下,内心迷迷糊糊地乱作一团,可以认为,此刻他急于需人帮助、出主意或给予支持。

    他前前后后想起了许多人,不知谁能助他一臂之力。

    他想起了约阿希姆——这个始终站在他一边的善良、正直的约阿希姆。这几月来,他的眼神露出忧郁的光芒,过去他从来不耸肩膀,现在却时时不屑地作出这副姿态。目前,约阿希姆袋里常带着那只“蓝瓶子”,斯特尔夫人总爱称这种痰瓶为“蓝色的亨利希”。一看到那张绷紧的脸,汉斯·卡斯托尔普的心就冷了半截……就是这个耿直的约阿希姆,曾苦苦要求顾问大夫贝伦斯让他出院,到平地或平原上——这是山上病人对外面健康的大千世界的称呼,语气中显然带有稍稍轻蔑的成分——去干他那久已渴望的事业。为了迅速达到他的目的和节约时间(这儿山上人对时间浪费得那么厉害),他一心一意地疗养,目的当然是希望能早日康复,但汉斯·卡斯托尔普好几次觉察到,约阿希姆有时也只是“为疗养而疗养”;疗养和别的事情一样,到头来也是一项义务,责任终究是责任,应当履行不误才是。

    晚上,当约阿希姆和大伙儿在会客室里待上一刻钟后,总迫不及待地下楼去躺着休养,这倒很好,因为他这种恪守纪律的军事作风对汉斯·卡斯托尔普的市民意识倒有几分帮助,否则他也许会无所事事地跟大伙儿在俄国人聚谈的小客厅里混得更久。不过约阿希姆急于想使晚上的聚会很快收场,还有另一个他说不出口的理由,这点汉斯·卡斯托尔普心里十分明白。自从他看到约阿希姆长着雀斑的脸有时变得苍白起来和鼓起嘴巴满腔不高兴的样儿,他对这事看得一清二楚了。因为玛鲁莎多半也在那边——玛鲁莎在漂亮的手指上戴着小小的红宝石戒指,始终绽开嘴笑嘻嘻,手帕发出橙子的香气,乳峰耸得高高的,可内部被病菌蛀蚀了。汉斯·卡斯托尔普知道正是她的存在促使他离去,因为这对他有一种特别强烈的吸引力。难道约阿希姆也“陷在里面,不能自拔”,甚至比他自己陷得更深,因为约阿希姆每天有五次之多能和玛鲁莎坐在同一张餐桌上,闻到她手帕上的橙子香味儿!不管怎样,约阿希姆本人有太多的问题要考虑,对于汉斯·卡斯托尔普的思想问题,他怕帮不了多少忙。他每天晚上离开大伙儿溜走固然很体面,但汉斯·卡斯托尔普对此深感不安,他现在甚至觉得约阿希姆循规蹈矩地履行卧休疗法虽然是一个好榜样,自己靠他的指引才获得这方面的经验,但这种做法也有值得怀疑之处。

    汉斯·卡斯托尔普上山来还不到两星期,但他觉得时间还要长些。约阿希姆严格遵守山上千篇一律的生活日程,在汉斯看来,这种生活对约阿希姆已习以为常,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特色。因此,从这儿疗养院的角度看,他认为山下的生活几乎有些古怪和反常。在寒冷的天气里做静卧疗法时,他已能熟练地把两条毯子均匀地裹在身上,活像一具木乃伊。他按部就班干起这一行来,敏捷灵巧的程度和约阿希姆相差无几,但一想到山下对这种玩艺儿和做法都一窍不通,不由哑然失笑。不错,这是令人惊异的;但汉斯·卡斯托尔普同时也很奇怪,他怎么对此会感到惊异,于是他内心又萌起了找人商量和支持的念头。

    他不由想起顾问大夫贝伦斯,想起他“免费”提出的忠告,叫他如何像别的病人那样生活,甚至量体温。他还想到塞塔姆布里尼,想到这个人听了上述劝告后怎么仰天长笑,而且引用《魔笛》中的一些词句。是的,他斟酌着他们两个人,看对他有没有帮助。顾问大夫贝伦斯已是一个白发苍苍的人了,他可以做汉斯·卡斯托尔普的父亲,何况他又是疗养院的主管,也就是最高权威。正因为他是父亲般的权威,年青的汉斯·卡斯托尔普打心眼儿里感到需要他,但内心未免忐忑不安,即使他打算向顾问大夫求助,他对他可并没有怀着稚气的信念。顾问大夫在这儿埋葬了他的妻子,当时他痛不欲生,后来就在这里定居下来,因为妻子的坟茔把他羁绊住了。此外又因为他自己也染上了病。现在一切已过去了吗?他有否恢复健康,能不能一心一意地治疗病人,让他们病愈后迅速回到山下工作?他的脸色经常发青,看来真的在发烧。也许这是一种错觉,他脸上这种颜色不过是野外空气在作怪。汉斯·卡斯托尔普自己的脸上每天也在“发干烧”,不用体温表就能断定自己实际上并没有寒热。当然,在人们听顾问大夫说话时,有时就又觉得他在发烧。他说话方式有些不对头,听起来固然坦率亲切,但总有些不自然,有些过度兴奋。当人们一想到他青灰色的脸颊和泪汪汪的眼睛时,尤其会有这样的想法。从这双眼睛的神态看,似乎他一直在痛哭,在痛哭自己的妻子。汉斯·卡斯托尔普还记得塞塔姆布里尼对顾问大夫下的评语,说他“情绪抑郁”,“德行欠佳”,还说他“精神有些错乱”。塞塔姆布里尼这样说,也许不怀好意,不负责任,但他总觉得向顾问大夫求援没有太强的信心。

    但这里自然还有塞塔姆布里尼本人。他是一个对一切都看不顺眼的人,爱吹牛,而且如他自己所说,一个“人文主义者”。在汉斯的印象中,他口若悬河,把疾病和愚蠢混为一谈,而且把它们称作是人类感情中的矛盾和困境。他情况怎样?在他身上打主意有好处吗?汉斯·卡斯托尔普还清楚记得,他住在山上时有几夜做了几个形象异常鲜明的梦,对意大利人漂亮的、卷曲的小胡子下尖酸刻薄的微笑很有反感,同时他怎样骂他是手摇风琴乐师,企图把他赶走,因为他在这里捣鬼。不过这只是做梦,而汉斯·卡斯托尔普醒来后就判若两人,不像梦里那样放荡不羁。醒来时,情况可能有些不同,也许从心底里体味一下塞塔姆布里尼创新式的为人之道也有好处——意大利人执拗而爱挑剔,尽管挑剔时有些感伤,而且喋喋不休。他称自己是一个道学家,显然他想对别人施加影响。汉斯·卡斯托尔普这个小伙子衷心希望接受别人的影响。当然受影响的程度不会太严重,以致在塞塔姆布里尼的怂恿下竟想整理行装提前离院。最近意大利人不是一本正经向他提出这个建议吗。

    “试一下也好原文系拉丁文。,”他微笑地想。尽管他懂得这么多拉丁文,他还称不上自己是一个人文主义者。结果他把希望寄托在塞塔姆布里尼身上,心甘情愿地听他的教诲,留神谛听他发挥的种种见解。他们常常晤面,有时按规定到巉岩峭壁的长椅边散步,偶尔也到山下的“高地”蹓跶,其他机会也多的是。例如用膳完毕后,塞塔姆布里尼常常第一个站起身来,他穿的是方格条纹裤,嘴里衔着一支牙签,大模大样地穿过摆着七张桌子的餐厅,不顾礼仪与习俗站在表兄弟的那张餐桌旁“旁听”。他两脚搁在一起,神态悠闲,牙签夹在牙齿缝里,指手划脚地聊起天来。有时他也挪过去一把椅子,坐在汉斯·卡斯托尔普与女教师之间、或汉斯·卡斯托尔普与鲁宾森小姐间的一个角落里,看他们桌上几个人吃最后一道菜,看来他自己已不打算吃了。

    “请允许我加入你们这个高雅的团体吧,”他一面说,一面紧握着这对表兄弟的手,对桌上其他人也欠身致意。“那边这位啤酒商,真叫人够受……更不必说啤酒商老婆那失魂落魄的眼神了!可这位马格努斯先生,刚才他对老百姓的心理发表了长篇大论的演说。你们想听一听吗?‘咱们可爱的德国是一个大兵营,这点是千真万确的,不过内底里却有许多精明强悍之处。我情愿像咱们的人儿那样货真价实,而不像其他人那样礼貌十足。要是我彻头彻尾地受骗上当,礼貌十足对我又有什么好处?’他说的尽是这类话。我再也耐不住了。坐在我对面的又是一个可怜虫,她腮帮儿红得像墓地里的玫瑰花一般,唔,一个西本博尔根地方的老处女,她老是滔滔不绝谈她的什么‘小叔子’,而这号人谁都不了解,也不想了解;一句话,我再也受不了,于是拔脚就跑。”

    “您抓起旗子,溜之大吉,”斯特尔夫人说,“这个我想象得到。”

    “一点儿也不假!”塞塔姆布里尼嚷道。“旗子!我明白,这个词儿用得多漂亮——不消说,我终于找到了理想的人儿!我懂得什么叫做溜之大吉……谁能创造出这样漂亮的词儿来!——唔,我可以问一下您的健康状况进展如何吗,斯特尔夫人?”看到斯特尔夫人装模作样的怪态,真叫人作呕。“老天爷,”她说,“身体总是老样子,您先生想必知道。进两步,退三步——您在这儿坐上五个月,老头儿又来了,说还要再待半年。唉,真像坦塔罗斯根据希腊神话,坦塔罗斯(Tantalus)是主神宙斯之子,因泄露天机被罚永世站在上面种有果树的水中,水一直没到下巴处,口渴想喝水时,水即减退,腹饥想吃果子,果树的树枝却升高了。后受罚被押至大理石的山上。

    那样在吃苦。人们总是拖三拖四的,想一想吧,到山上来了……”

    “哦,您真出了个好主意!您终于赐给坦塔罗斯一个机会,让他可以换换环境!您倒把他请了上来,让他滚转出名的大理石,调剂一下精神!这个,我称之为大慈大悲。可是,太太,对于您口里传出来的一些秘闻,究竟是怎么回事啊!还讲起什么幽灵、鬼怪的故事……到现在为止,我还不敢置信,可是有关您的事儿,我却稀里糊涂……”

    “看来,您先生想跟我寻开心。”

    “丝毫没有这个意思!我连想都没有想过呢。对于生活中的某些阴暗面,请先让我安下心来,以后再谈谈什么开心的事儿。昨夜九点钟到十点钟光景,我在花园里稍稍走动一下。我抬头往阳台张望,只见您房里电灯在黑暗中闪闪发光,这样看来,当时您做静卧疗法——既是尽义务,又是遵照医嘱办事,合情合理。‘咱们漂亮的女病人躺在那儿,’我暗自说,‘她一丝不苟地恪守医嘱,以便尽快回家,早日投入斯特尔先生的怀抱。’可是几分钟前,我听到的是什么呢?据说,正好在那个时候有人见到您在治疗室里看电影(电影这个词,塞塔姆布里尼先生用意大利文发音,重音落在第四个音节上),以后又在咖啡馆里喝甜酒,还有什么‘吻糖’吻糖(Baiser),系糖果的一种。“Baiser”原系法文,是“接吻”之意。,而且……”斯特尔夫人抖抖肩膀,用餐巾捂住嘴巴吃吃笑了起来,同时用胳膊肘轻轻推着约阿希姆·齐姆森和布卢门科尔的肋骨(后者仍一言不发),狡黠而亲昵地眨巴着眼睛,显出一脸痴呆而怡然自得的表情。晚上,她总在阳台上故意燃亮了台灯,让人们造成错觉,实际上却悄悄溜走,到下面的“英国地区”寻欢作乐。她丈夫在坎斯塔特盼着她。玩这种把戏的病人,其实不止她一个呢。

    “……而且,”塞塔姆布里尼继续说,“您吃那种‘吻糖’究竟跟谁在一起?原来是跟布加勒斯特的米克洛西希上尉呢!有人对我斩钉截铁地说,他穿着妇女的紧身胸衣,可是天哪,这倒是无关紧要的!夫人,我求您告诉我,当时您究竟在哪儿?您能一饰两角啰!好歹您总是睡着的,那时,您的血肉之躯在阳台上作‘卧疗’,而灵魂却出了窍,与米克洛西希上尉一起纵情作乐,吃他的‘吻糖’……”

    斯特尔夫人听了这些话毛发直竖,仿佛有谁把她的骨头逗得痒酥酥的。

    “咱们不知道,颠倒过来是不是更好,”塞塔姆布里尼说。“那就是您独个儿享受‘吻糖’的滋味,而跟米克洛西希上尉一块儿做静卧疗法……”

    “嘻,嘻,嘻……”

    “各位知道最新的消息吗?”意大利人一个劲儿接下去问。

    “有人被接回家去了——被魔鬼接走了。严格地说,是被他母亲大人接走了。她是一个刚强的女人,很叫我喜欢。走了的那个人就是施内尔曼小伙子,安东·施内尔曼,坐在前面那张桌上,和克莱费尔特小姐同桌。你们瞧,他的位置已空出来了。不一会,又有人会补缺的,我对此毫不担心,不过安东一眨眼工夫就神不知鬼不觉地不翼而飞。他到这儿一年半,他年纪才十六岁哩。他本来还得住上六个月。可是发生了什么呢?我不知道谁向施内尔曼太太漏了嘴的,无论如何她听到了宝贝儿子的一些风声,说他又是喝酒,又是怎么的,于是她出其不意地露面了,真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太太,身材比我高三个头呢。她头发花白,暴跳如雷,不由分说地将安东少爷一把拉住,连打几下耳光,还拉住他的衣领,把他拖到火车上。‘要是他得入地狱,’她说,‘现在就让他下去吧,’于是就打回老家去了。”

    坐着听到这件趣闻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因为塞塔姆布里尼先生说得很滑稽。尽管他对山上的人们抱讥刺揶揄的态度,他对各种新闻还是了如指掌。对每个新来的病人,他能说出昨天有哪个男病人或女病人在肋骨上开过刀,而且从最可靠的来源得悉:秋天以后,疗养院不再接收体温三十八度五以上的病人。根据他的说法,昨天夜里,从米蒂莱纳来的卡帕特朔乌里阿斯太太有一只小狗碰动了它女主人床头柜上的电铃按钮,害得大伙儿跑来跑去乱作一团,特别是人们当时看到卡帕特朔乌里阿斯太太不只是一个儿,而是与陪审推事迪斯特蒙特在一起。听了这些轶事,布卢门科尔博士也不禁笑了起来。漂亮的玛鲁莎用那橙子香味的手帕蒙起了嘴儿,而斯特尔夫人则发出刺耳的尖叫声,一面用两手按住左面的胸口。

    不过在这对表兄弟面前,洛多维科·塞塔姆布里尼也谈谈他本人和自己的家世,有时在散步时谈,有时在晚上聚会时谈,有时在午膳结束时谈。那时,许多病人都纷纷离开餐厅,这三个人却仍在餐桌一隅待上一会;女侍者在收拾杯碟,而汉斯·卡斯托尔普则燃起他那支马丽亚·曼契尼雪茄烟来。上山后第三星期,他才又稍稍尝到这支烟的香味。他侧耳倾听意大利人的讲述,怀着惊异的心情仔细斟酌他的每句话,但又感到他的话富有吸引力。对方的谈话,在他面前展开了一个十分奇妙的新世界。

    塞塔姆布里尼谈起自己的祖父,他是米兰的一个律师,但主要是一个伟大的爱国者,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个政治煽动家、演说家和杂志撰稿人。他像他的孙子一样,什么事都看不顺眼,可是他办事大胆而富有魄力。正如洛多维科自己不无愤慨地所说,他本人所能做的,只是对国际山庄疗养院人们醉生梦死的生活方式加以冷讽热嘲,同时以庄重而富有活力的人道主义名义对这一切提出非难,而祖父却在政府方面插上一手。他密谋反对奥地利和神圣同盟(1815年拿破仑帝国崩溃后,俄、普、奥三国君主在巴黎结成反革命同盟,即所谓“神圣同盟”,欧洲绝大多数君主国家均参加,1830年法国七月革命后实际上瓦解),神圣同盟使当时他那四分五裂的祖国受尽屈辱与奴役。他是一个烧炭党(秘密组织,最初因其成员逃在烧炭山区而得名,旨在使意大利在法国(后为奥地利)奴役下获得解放,成员有资产阶级、自由贵族、知识分子、军人和农民。先后领导几次起义,结果均失败)人,烧炭党是当时意大利发展得很广泛的一个秘密团体,他是其中的一个积极分子。当塞塔姆布里尼说到“烧炭党人”这个词儿,突然把嗓门压低了,仿佛现在一提到它还会发生危险似的。简短地说,根据做孙子的说法,这位季乌塞普即塞塔姆布里尼祖父的名字。——塞塔姆布里尼,在这两位旁听者的心目中是一个阴郁、热情、有煽动性的人物,一个阴谋活动的首领和叛逆者;尽管他们出于礼貌努力控制自己,但那种不信任、甚至反感的神色仍多少在他们的脸上显现出来。自然,当时的情况也很特殊,他们听到的乃是好久以前的事,几乎在一百年以前。这是历史事实。从历史、尤其从古代的历史中,他们在理论上熟悉了所听到的故事的实质,也懂得了什么是对自由的热烈向往和对暴政的深恶痛绝。不过他们从未想到亲身和他直接接触。他们又听塞塔姆布里尼说,他祖父这种密谋叛乱的激情是和爱祖国的热情融而为一的,他巴不得祖国早日获得统一和自由。是的,正因为他把这两者令人尊敬地融而为一,才使他从事这种颠覆性的革命活动。反叛与爱国主义融为一体——在这对表兄弟(无论是表兄还是表弟)的头脑里,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爱国主义的概念总是与奉公守法相提并论的。不过他们私下不得不承认,根据当时当地的种种情况,反叛无异是公民的一种德行,而恪守法纪则不啻是对公众利益漠不关心。

    但塞塔姆布里尼的祖父不仅是意大利的一位爱国者,而且同情渴望自由的各国人民,并和他们一起斗争。本来有人想在都灵发动一次叛乱,企图推翻政府,结果失败了。他也亲身参与其事,好容易才逃脱梅特涅(Metternich,1773—1859,奥地利帝国外交大臣和首相,是一八一四至一八一五年维也纳会议主要参加者和神圣同盟的组织者之一,力图恢复欧洲君主制,奥地利一八四八年革命爆发后下台,亡命英国)大人密探们的魔掌。在流亡期间,他利用时间先为西班牙立宪政体出力,后来又在希腊为希腊人民的独立进行流血斗争。塞塔姆布里尼的父亲就是在这里诞生的,——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成为一个热衷的人文主义者和一切古典传统的爱好者。此外,他的母亲是属于德国血统的,因为季乌塞普在瑞士与那位姑娘结婚,随后又带她一起经风雨,见世面。以后经过了十年的流亡生活,他才重返祖国,在米兰当律师,但他一刻也没有放弃用演讲和文章,用散文或诗歌号召人们为祖国的自由和建立一个统一共和国而斗争,同时还满腔热情地拟定颠覆政府的计划,用明晰的文体鼓吹解放了的人民团结一致,使大家共同获得幸福。在塞塔姆布里尼——也就是季乌塞普的孙子——的谈话中,有一个细节在年轻的汉斯·卡斯托尔普心中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那就是他的祖父季乌塞普在他的同胞面前,一生只穿黑色的丧服,他说这是为了哀悼祖国意大利,这个国家曾受到多大的屈辱,又是何等苦难深重啊。

    汉斯·卡斯托尔普听了这话,不由想起自己的祖父来。以前,他有几次也曾拿他的祖父和自己的祖父作一番比较。自己的祖父虽然在孙儿眼里也总是一身黑衣服,但意义和另一位祖父迥然不同。他祖父汉斯·洛伦茨·卡斯托尔普念念不忘的,只是老式的服装,这种服式只会令人追忆起逝去的年华,与现实社会则显得格格不入;他到死为止还一直庄严地保持他原来的一本正经的面目,戴着那浆硬的轮状皱领。这两个祖父截然是两类人,他们之间的对照是多么鲜明啊!汉斯·卡斯托尔普陷入了沉思,两眼直愣愣地瞅着前面,同时小心翼翼地摇摇头,仿佛表示对季乌塞普·塞塔姆布里尼不胜钦佩,同时却也有惊愕和不以为然的意味。他对自己不熟悉的东西总不妄加判断,只是默默地记在心里,比较和确证一下完事。他仿佛又看到老态龙钟的汉斯·洛伦茨俯下小小的脑袋,在客厅里对着受洗盘的淡黄色的金边沉思。受洗盘是沧海桑田中幸存下来的传家宝呢。这时祖父嘴巴张得圆圆的,因为他的嘴唇又要发出“乌尔……乌尔”的音节了,这声音重浊而虔诚,令人不禁回想起那些庄严肃穆的所在,那里人们走起路来也不得不弓起背,蹒蹒跚跚。他似乎看到了季乌塞普·塞塔姆布里尼,胳膊上缠着三色旗这里指的是法国国旗,它由蓝、白、红三种颜色组成。,挥动宝剑,阴郁的眼光投向天空,率领大群争取自由的战士,誓与专制政体的喽啰们决一死战。汉斯想,这两个人都各有各的完美之处和光彩;他在评判时努力使自己做到公正无私,因为他感到自己多少有些凭个人好恶,有某些偏袒心理。塞塔姆布里尼的祖父固然为获取政治权利而斗争,但汉斯本人的祖父或他的祖先本来是拥有一切权利的,而四个世纪来,这一切都给一些贪心鬼们巧取豪夺,搜刮一空……因而两个做祖父的都经常穿着黑衣服,一个在北,一个在南;两人都怀有同样的目的,那就是在他们自己和严酷黑暗的现实面前划了一条鸿沟。不过一位是怀着满腔虔敬的心情纪念他整个生命所属的过去和死亡,另一位则出于叛逆的心情,一心致力于社会的进步,而对温驯恭让则嫉恶如仇。不错,这是两个世界或天地,汉斯·卡斯托尔普想。当塞塔姆布里尼先生讲述时,汉斯似乎就站在他们中间,用探询的目光一会儿看着这个,一会儿又瞅着那个;在他看来,这些他似乎曾一度经历过。

    他记得几年之前一个夏末的傍晚,曾在暮色苍茫中独自驾着一叶扁舟,漫游在霍尔斯泰因的湖面上。当时已是七点钟了,太阳已经下山,在林木丛生的海岸上,一轮满月已在东方升起。汉斯·卡斯托尔普在静静的湖水上划着桨,心中泛起一种惝恍迷离的感觉,宛如置身于梦境一般。在西边,刚才还是大白天,阳光明灿灿地照着,可是此刻他抬起头来,眼前却展现一片烟雾迷蒙的夜景,月色皎洁,景色极为迷人。就这样,十分钟过去了。这幅绮丽的画面持续了一刻钟后,夜色和月光就完全占优势。汉斯·卡斯托尔普在这片景色的转换中,只觉得眼花缭乱,白昼一下子变成黑夜,黑夜过后又是白天,——这一切都使他惊异不止,同时也感到心旷神怡。这时他不由想起当时的这番情景。

    汉斯接着又想下去:季乌塞普·塞塔姆布里尼虽身为律师,但从他的生涯及广泛的活动中看,恐怕不会是一个才能高超的法学家吧。然而正如他的孙子塞塔姆布里尼所确信的,从孩提时代起一直到寿终正寝为止,他头脑中始终渗透着法学的基本原则。尽管目下汉斯·卡斯托尔普的脑子里有些昏昏然,吃了山庄疗养院的六餐饭感到饱餍餍的怪不舒服,可是当塞塔姆布里尼把这种原则称作是“自由和进步的源泉”时,他不免努力思索,想了解一个究竟。在汉斯·卡斯托尔普心目中,他一直把“进步”理解为十九世纪中出现的起重机之类的创新产物,他也看出塞塔姆布里尼先生并没有低估这类事物的重要性。显然,他的祖父也何尝不是如此。对于德国,也就是这两位静聆他教诲的青年人的祖国,这个意大利人却非常尊敬,因为火药是这个国家发明的,它把封建主义的甲胄炸成一堆废物,同时这个国家也发明了印刷机,它使思想能获得民主的传播——换句话说,它使民主思想得到发扬。他在这个观点上赞扬德国,但仅仅赞美它的过去,而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他却认为应当授予荣誉勋章,因为当别的国家尚处于蒙昧状态而受人奴役时,他的祖国第一个揭竿而起,展现了启蒙、文明和自由的旗帜。他对技术和交通——这些都是汉斯·卡斯托尔普的个人工作范围——固然十分尊敬(关于这点,他在溪边斜坡上第一次遇到这对表兄弟时就表过态),但看来促使他尊敬的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的力量,而是考虑到它们对提高人类道德的意义,因为他说,这一意义理应归功于它们。他说,只要技术以它的种种形态日渐征服自然,例如通过它所发展的各种联系方式,兴建街道,发展电报事业,克服气候上面的差异,那么事实表明,它就是使各国人民相互接近、促进彼此间的了解与和解、消除偏见以及最后导致世界大同的最可靠的工具了。人类在原始时代本处在黑暗、恐怖和仇恨中,但后来沿着光辉的道路不断前进发展,走向一个终极的目标,那就是相互关心、光明磊落、善良和幸福;在这条道路上,技术乃是一个推动力最强的媒介,他说。可是对于他说的这些话,汉斯·卡斯托尔普只是囫囵吞枣地去领会的,过去他一向认为这些范畴南辕北辙,毫不相干。技术和道德!塞塔姆布里尼说。后来他又一本正经地说什么基督教拯救世界的教义,是基督教首先倡导了平等和团结友爱的原则,而印刷机则广泛地传播这种教义,最后,法国大革命竟把它提高而成为法律。这些都使年轻的汉斯·卡斯托尔普摸不着头脑,他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不过事实上他真的莫名其妙,尽管塞塔姆布里尼先生在措词上又明确,又圆滑。

    意大利人接着说,他祖父在他风华正茂的青年时代,有一次曾感到自己极其幸福,那时正好在巴黎发生七月革命(一八三○年七月爆发的法国革命。七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巴黎市民举行起义,占领王宫,查理十世逃亡国外,波旁王朝被推翻,建立了以路易·菲力普为首的七月王朝)……当时他慷慨陈词,说巴黎的三天就功绩而言,与上帝创造世界的六天(参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一章)足可并驾齐驱,所有的人都将充分认识这一点。这时,汉斯·卡斯托尔普不由自主地用手捶起桌子来,从心底里惊叹不已。

    一八三○年夏季巴黎人颁布新宪法的三天,竟能与上帝创造世界的六天相提并论,他看来确是太过分了!在这六天中,上帝毕竟把水面与陆地分开,而且把天国的永恒之光以及花卉、鱼鸟和各种生命都一一创造出来。以后当他单独和表哥约阿希姆在一起时,他又把自己的这个意见和盘托出。他认为这样的说法委实太过分了,简直有些亵渎神明。

    可是他心甘情愿接受塞塔姆布里尼的影响,也就是说,他乐于经受这一试炼,因而他尽力控制自己不对塞塔姆布里尼为人之道提出异议,而按照他的信条和情趣,他本该是要反对他的。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考虑到人们称之为英勇的东西,他却看作是邪恶,而他认为是情趣低下的东西,在过去某个时期及某个地方可能是慷慨大方及情操高尚的流露。例如,当塞塔姆布里尼的祖父把街垒称为“人民的王冠”,同时宣称应当把“市民的长矛奉献给人类的祭坛”时,情况就是这样。

    汉斯·卡斯托尔普知道他为什么爱倾听塞塔姆布里尼先生的谈话。他尽管没有明说,但心里十分清楚。责任感是其中原因之一;另外,他还抱着旅游者和旁听生那种逢场作戏、姑妄听之的逍遥态度,心想反正明后天他又会振翅飞回到正常的生活圈子中。因此也可以说,是良心在驱使他倾听;说得精确些,是一颗不十分纯洁的良心在指使他,劝诫他,叫他聆听这位意大利人的谈话,听时一条腿搁在另一条上面,嘴里抽着他心爱的马丽亚·曼契尼牌雪茄烟。有时,当三个人一起从“英国地区”爬上“山庄”的时候,他也这么倾听着。

    根据塞塔姆布里尼的观点,世界上有两种原则经常处于抗衡状态。这就是权力和正义,暴虐和自由,迷信和智慧,因循守旧的原则和不断变动的原则,也就是进步的原则。人们称前者为亚洲人的原则,后者为欧洲人的原则,因为欧洲是反叛、批判和实现变革的国土,而东方大陆则体现出清净无为和一成不变的精神。两种力量究竟何者得胜,这是毫无疑问的,唯有凭借启迪的力量,才能合乎情理地取得胜利。因为在人类光辉的历程上,始终能把更多的人们带在自己周围一起前进。在欧洲本土,人们征服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后来又开始向亚洲推进。尽管他们取得了全胜,但还有许多工作待做;而那些心地善良的、已经获得光明的人们,尚须努力履行伟大而崇高的职责,直到欧洲那些并未经受十八世纪各种变革和一七八九年大革命指法国大革命。的国家中也把专制政体和宗教推翻为止。不过,这一天终究会到来的,塞塔姆布里尼掀起了他的小胡子狡黠地微笑说;即使不是由鸽子的翅膀挟来,也将由雄鹰的翅膀带到,那时欧洲大陆将出现曙光,那就是人与人之间平等博爱的曙光,它的象征是理智、科学和正义。它会带来人民民主的神圣同盟,这一同盟与臭名昭著的、由王公和内阁组成的同盟截然不同,后者为塞塔姆布里尼的祖父季乌塞普所深恶痛绝。一句话,那时将诞生一个世界大同式的共和国!不过在达到这一目的之前,那种亚洲式的奴颜婢膝、墨守成规的原则必须正中要害地彻底打垮,换句话说,在维也纳,应当先把奥地利击溃,这样既可为过去报仇雪耻,又能使正义占上风,让地球上的人们获得幸福。

    汉斯·卡斯托尔普对塞塔姆布里尼后面这些娓娓动听、滔滔不绝的言词和结论,一点也不感兴趣。他厌恶这些话,它们在塞塔姆布里尼口中反反复复絮叨着,他听了十分刺耳,像是他个人在发泄满腹牢骚,也像在恶意攻讦国家。当那位意大利人口若悬河地说开来时,约阿希姆却一言不发,只是沉着脸,掉过头去,不再听他。有时约阿希姆提醒他们该去做治疗了,或者设法把话题引开。当他离开正题大发议论时,汉斯·卡斯托尔普也忍不住了,不再集中思想去听。显然,这些话远远超出他良心驱使和告诫他去洗耳恭听的范围之外,可是这种告诫声清晰可闻,因而无论当塞塔姆布里尼先生坐在他们身边或在户外一起散步时,汉斯总要求他发表一些见解。

    塞塔姆布里尼说,这些见解、理想和志趣,是他家里的固有传统。祖孙三代都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奉献在这上面,而每人奉献的方式却各不相同。他父亲的献身精神并不亚于祖父季乌塞普,尽管父亲不像祖父那样是一个政治煽动家和争取自由的战士,而是一个又沉默、又敏感的学者,是一位伏案写作的人文主义者。可是人文主义者是什么呢?他热爱人类,如此而已,因而在政治上,他对玷污和降低人类尊严的一切观念,都是采取反抗态度的。人家责备他过分重视形式了。可是他只是为了人类的尊严才珍爱美丽的形式。这与中古时代形成鲜明的对照,那时,人们不但耽于迷信,置人性于不顾,而且恬不知耻地不讲究任何形式。他一开始就维护人间的事物和尘世的利益,他卫护自由思想和生活乐趣,坚持认为上苍会自己作好安排的。普罗米修斯普罗米修斯,希腊神话中造福人类的神。在欧洲文艺作品中,他一直是敢于抗拒强暴、不惜为人类幸福牺牲一切的英雄形象。!也许他是最早的人文主义者,他与卡尔杜齐诗歌中所吟咏的那种恶魔并无二致……唉,我的上帝,要是这对表兄弟能听到波洛尼亚(Bologna,城市名)这位教会的死敌在反对浪漫主义者基督式的感伤主义时那些挖苦的话,那该多好!而且还反对曼佐尼(AlessandroManzoni,1785—1873,作家,代表作历史小说《约婚夫妇》)的圣歌!他又反对浪漫主义那种树阴与月光的诗歌,把它和“惨淡的月亮,天上的修女”相比。听了他的话,真是其乐无穷!他们可也应当听听,卡尔杜齐是怎样解释但丁的,他把但丁誉为大城市里的公民。但丁能挺身而出反对禁欲主义和与世无争的消极情绪,竭力卫护革新和改善世界的种种努力。因为诗人所尊敬的,并不是他称之为“Donnagentileapietosa(意大利文,温柔而虔诚的女人)”的贝亚特丽契(但丁《神曲》中的女主角,是但丁早年的恋爱对象,一二九○年去世)那病弱而神秘莫测的阴影,而是他的妻子,她在诗歌中体现出入世和实际工作的原则……

    现在,汉斯·卡斯托尔普总算也听到有关但丁的一些情况,而且确实是从权威人士口中获悉的。关于那位介绍人的夸夸其谈,他并不完全相信,但塞塔姆布里尼说但丁是一个大城市的觉醒的公民,这话倒十分动听。接着他继续听塞塔姆布里尼讲他自己的事。他说先辈的各种气质都融而为一地集中在孙子洛多维科即塞塔姆布里尼本人的名字。身上,既有祖父的政治家风度,又有父亲的人文主义思想,而他自己则是个文人,一个自由自在的作家。因为文学只是人文主义和政治的综合而已,这种说法,比“人文主义本身就是政治,而政治就是人文主义”那样的说法更加不受约束……讲到这里,汉斯·卡斯托尔普竖起耳朵倾听,努力想领会其中含义,因为他希望搞清酿酒商马格努斯的不学无术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而且想了解文学是否仅仅是一种“漂亮的字符”。这时塞塔姆布里尼问这两位倾听他的人,他们是否听到过布鲁内托·拉蒂尼拉蒂尼(BrunettoLatini,1210左右—1294,文学家,将法国文学介绍给意大利,著有《百科辞典》)其人,他是一二五○年左右佛罗伦萨的一位官员,曾经写过一本论述善与恶的书?是这位大师首先使佛罗伦萨人的智慧敏捷起来,后来又传授他们语言的艺术,而且根据政治的原则提出管理共和国的方法。“两位先生,现在你们总懂了吧!”塞塔姆布里尼提高嗓门说。“现在你们该清楚了!”接着他谈起“文字”,谈起了对文学和修辞的狂热崇拜,他称它们是人类的胜利。因为文字是人类的光荣,只有它才使生命获得人的尊严。

    不但人文主义和文字有关,而且人道本身,人类古已有之的尊严,对人的尊敬和人的自尊心,都和文字分不开,对文学也难解难分,因而政治也同文学有密切关系。(“你可曾注意到,”汉斯·卡斯托尔普后来对他的表哥说,“你可曾注意到,他说什么文学取决于美丽的词藻?我一下子就注意到了。”)或者不如说,它是人道和文学这一混合体的先导,因为美艳的文字孕育出壮丽的事业。“二百年以前,”塞塔姆布里尼说,“贵国有一位诗人,他是一个出色的爱饶舌的老人,他很重视书法之类,因为他认为字写得好,文体也就漂亮了。他甚至还想更进一步,说什么美丽的文体会导致美丽的事业。”写得漂亮,也几乎等于想得漂亮,这和干得漂亮相距不远。所有的道德和德行的完善都是从文学的精髓中产生出来的,从人类尊严的精神中产生的,它同时又是人道和政治的精神。不错,它们都是一回事,都是同一种力量和同一个概念,人们可以用一个名称来概括。这个名称是什么呢?嘿嘿,这个名称是由大家熟悉的音节组成的,可是对这对表兄弟来说,他们对它的意义过去肯定没有像现在领悟得那么真切透彻,这就是:文明!塞塔姆布里尼这句话一出口,他那又小又黄的手就在空中挥动了一下,仿佛想祝酒似的。

    汉斯·卡斯托尔普觉得这些话都值得一听。尽管它们并不是非听不可,有些“姑妄听之”的味儿,可是终究还是值得一听。以后他把这些意思向约阿希姆·齐姆森说了,但约阿希姆嘴里总是衔着一支体温表,回答只是含含糊糊的,以后又忙于看度数,在表单里记录下来,对塞塔姆布里尼的看法不能发表什么意见。我们已经说过,汉斯·卡斯托尔普乐于领悟意大利人的话中之意,他打开自己的心扉审察一番。他由此主要得到一个启示:清醒的人比昏昏欲睡的人更为有益,两者是迥然不同的。当汉斯·卡斯托尔普昏昏欲睡时,他曾好几次毫不留情地把塞塔姆布里尼先生斥之为“奏手摇风琴的江湖卖艺人”,企图尽力把他赶走,因为他是一个“干扰的因素”;但当他头脑清醒时,他却彬彬有礼、聚精会神地倾听他的谈话,想公正地把他对这位良师益友的见解和观点所持的反感压下去。因为他内心深处对他抱有某种反感,这是不容否认的;某些反感成分他一开始就有,以后也就一直埋在他的心里;有的却是特别由目前处境引起的,是由他同山上人们间接的、默默无言的相处引起的。

    人是多可怜的动物,他的良知又多么善于诳骗啊!哪怕在充满责任感的声调中,他也轻易地听出了对于情欲的默许。汉斯·卡斯托尔普出于责任心,为了正义和求得内心的平静,他倾听塞塔姆布里尼的谈话,同时怀着一片好意体味着对方有关理智、共和国和“美丽的文体”的种种见解,并乐于接受他的思想影响。可是在这后面,他却越发觉得自己的思念和幻想允许在另一个截然相反的方向自由驰骋。要是我们把心中的怀疑或真知灼见全部说出来,那么他倾听塞塔姆布里尼先生的谈话无非只怀着这个目的,那就是使他能随心所欲,而这点,他在过去是办不到的。但究竟是什么,又是谁,在爱国主义、人类尊严及美丽的文学相反的一端出现,使他不由自主地全心全意投到那边去?原来那边是……克拉芙吉亚·肖夏;她总是那么慵懒,一双吉尔吉斯人的眼睛,而体内却被病菌啃啮着。当汉斯·卡斯托尔普想到她时(不过“想”这个字,远不足以表达出他内心对她的渴慕和思念),他仿佛又坐在霍尔斯泰因湖的小船上,用迷惘的眼睛时而欣赏西边湖畔落日的余晖,时而又掉过头来,凝望东方天空雾气迷濛的月夜。

    温度表

    汉斯·卡斯托尔普在这儿的日子,是按星期二为周期计算的,因为他上山那天正好是星期二。两三天以前,他已上办公室付清第二星期的账目。这一星期的账目为数不大,只有一百六十法郎左右。在他看来,这是笔区区小数,相当便宜,何况住在这里又有数不尽的好处,而这却是无法计入账内的。另外还有一些优点也无法入账(不过硬要计账的话,倒也可以算一下),比如两周一次的治疗性音乐会和克罗科夫斯基大夫的演讲。其实一百六十法郎之数,仅仅是山庄疗养院在客人名下所收的招待费和住宿费,疗养院毕竟为他安排好舒舒服服的住所和五顿极其丰盛的饭食呢。

    “价钱一点也不贵,倒是相当便宜喽。你不能责怪山上在敲你的竹杠,”新来的客人对那位长住的病号说。“住的和吃的方面,你每月只消花上六百五十法郎左右,而医疗费用也包括在内了。唔,要是你想大方些,爱讨别人的好,姑且假定你每月再付三十法郎的小费,合计起来,总数是六百八十法郎。唔,你会对我说,还得付一些开支和小费呢。饮料啦,美容品啦,雪茄烟啦,都得花钱;高兴的话,你还想作一次远足,乘马车去兜兜风,有时还得找找鞋匠和裁缝。唔,无论你怎么花,每月总不会超出一千法郎吧!八百马克还不到呢。一年也不上一万马克。决不会再多。你的生活开支就是这一些。”

    “你的心算本领倒挺强,”约阿希姆说。“我真想不到你有这一手。你居然按一年来计算,我觉得你真是大手大脚的了。你在这儿山上可确确实实学到些东西啦。不过你把开支算得太大了。我从来不抽烟,而衣服呢,我在山上也根本不想做,谢谢!”

    “这笔开支又算不上太大,”汉斯·卡斯托尔普惘然若失地说。不过他怎么竟然把表兄的雪茄烟和衣服都计算在内,就他机敏的头脑和杰出的心算本领来说,只能算是一时糊涂。他像别的事情一样,在这方面本来相当迟钝,缺乏火一般的活力;他心算能达到目前这种敏捷熟练的程度,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靠日积月累的准备工作,靠书面的准备工作。例如有一天晚上,汉斯·卡斯托尔普正在阳台上做静卧疗法(因为他像别人一样,晚上总在露天的地方躺着),忽然从舒适的卧榻上一跃而起,心血来潮地离开房间去取纸张和铅笔计算起什么来。由此他得出结论:他的表哥,或者山上不论什么人,每年总共需花费一万二千法郎;同时暗自打趣地在琢磨:要是本人呆在山上,经济方面可绰绰有余,因为他每年理应有一万八千至一万九千法郎的收入。

    第二个星期的费用,他三天以前已经像人们经常说的那样结算得一清二楚。他在山上逗留的时间,第三星期转眼已过去一半,这也是他预定启程的最后一个星期了。下星期日,他还可以听一下两周一次的治疗音乐会,星期一那天,他还能聆听同样是两周举行一次的克罗科夫斯基的演讲会。他像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表哥说话。而星期二和星期三呢,他就得动身上路,把约阿希姆撇在一边。可怜的约阿希姆!不知赖达曼托斯阴间判官。此处指顾问大夫贝伦斯。还要判决他住多少月份呢。每当人们谈起汉斯·卡斯托尔普马上就要启程回家,他那双温柔的黑眼睛总泛起一层哀伤的阴影。哦,天哪,假期还留下些什么呢!它们已飞快地流逝了,至于怎样飞逝的,人们可确实说不上来。不过他们在一起毕竟度过了二十一天光阴,这是一段很长的时间,人们一开头不容易看得清清楚楚。现在一下子只剩下寥寥可数的三四天了,这些日子简直微不足道。可是除了正常性的日子之外,还夹杂着两次周期性的活动,此外还得收拾行李,和山上的人们告别。在这里住上三星期再好也没有了——人们一开头都这么对他说。这里,最小的时间单位是按月份计算的,这点塞塔姆布里尼已经说过;汉斯·卡斯托尔普住的时间连一个月也不到,因此根本算不了什么。正如顾问大夫贝伦斯说过的那样,汉斯在这里只是作一次周末性访问罢了。在山上的时间一转眼就消逝,也许是因为有机体的燃烧过程较快的缘故吧?日子能这么飞快地过去,对约阿希姆未来五个月的疗养生活倒是一个慰藉——要是他只住五个月就可以出院的话。在这三星期里,他们真该在时间上面多花些工夫,像约阿希姆量体温时那样专心致志,那时,规定的七分钟简直就像很长的一段时间……汉斯·卡斯托尔普对表哥衷心表示同情,从对方的眼神里,他看出表哥即将失去同伴的那种悲哀。

    一想到可怜的表哥今后一直呆在这里,而他自己又可以在平原上打发日子,为促进各国人民交往的交通运输技术贡献力量,他不禁对表哥怀着极其强烈的同情心。这种同情心简直像火烧一般,有些时刻使他心里隐隐作痛;总之,它是那么强烈,使他有时一本正经地怀疑起自己究竟能否经受得住,是否舍得让约阿希姆独个儿留在山上。这种怜悯心有时极其炽烈,这也许是他越来越少同约阿希姆说起自己即将离开的原因。还是约阿希姆偶尔提到这个话题;而汉斯·卡斯托尔普呢,我们已经说过,凭他那天赋的机智和对人体贴入微的心情,到最后一刻也避而不愿想它。“咱们至少希望,”约阿希姆说,“你在我们山上已多少恢复了疲劳,回家后感到精神焕发。”

    “哦,我会向大家问好的,”汉斯·卡斯托尔普回答说,“并且告诉他们,你最多五个月就要回家。恢复了疲劳?你以为我在这两三天内已恢复了疲劳吗?我认为是的。即使这段时间很短,我的身体总或多或少有了起色。在这儿山上,我也确实吸收到许多新鲜事物,不论哪方面都十分新鲜,而且使人兴奋。不过无论从心灵上和肉体上来说又显得相当紧张,我觉得自己还适应不了,而适应环境却是增进健康的前提。谢天谢地,马丽亚雪茄烟还没有变样,我尝到它的香味已有好几天了。可是我在用手帕时,发现它依旧经常沾着血迹,而脸上可恨的炙热和莫名其妙的心跳,看来到死也不会消失。不,不,我根本说不上适应这儿的环境,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又有谁适应得了呢!要适应这儿的环境和习惯于新的生活方式,所需的时间还要多一些,那时才谈得上恢复健康,增加体重。这真是遗憾得很!我说‘遗憾’,是因为我不替自己留下更多的休息时间肯定是失策的,要是我愿意,我满可以住得更久一些。我真想回到山下的草地里,在山上休息后再在家里好好休息一下,睡它三个星期,有时我真感到精疲力竭啊。可恨的是染上了感冒,真是火上加油……”

    由此看来,汉斯·卡斯托尔普要带着重伤风回平原了。也许他在进行卧床疗法时着了凉,也可能是在晚上仰卧治疗时受了寒。他参与这种活动差不多已有一星期了,尽管天气又湿又冷,他总坚持参加。在他动身之前,天气始终没有好转的征兆。不过他也知道,这样的天气并不算坏。所谓“天气恶劣”的概念,在这儿压根儿用不上;不管怎么样的天气,人们都毫不害怕,毫无顾虑。汉斯·卡斯托尔普像一般青年人那样,能屈能伸,对新近置身于其间的环境和习俗能擅自适应,因此对这种天气也已不放在心上,要是下一场倾盆大雨,那么也别以为空气会因此变得潮湿些。事实上也许不会这样,因为你们像以前一样感到自己的脑袋热烘烘的,好像刚在热不可挡的小房间里耽搁过,或者仿佛喝过大量的酒。如果寒气逼人,到房间里去避寒是不很明智的,因为只有下雪天才开放暖气,光是呆呆地坐在房间里,可一点儿也不比穿着风雪大衣、按照这里的规矩披着两条优质的驼毛毯躺在阳台上更加舒适。正好相反,后一种方法要无可比拟地舒适得多。汉斯·卡斯托尔普干脆把这看作是他记忆中最惬意的生活经历。尽管有什么作家和烧炭党的信徒不怀好意地嘲讽它不过是一种“仰卧式”的生活方式,汉斯的上述看法却从来没有动摇过。特别在晚上,他觉得这样躺着更加开心,那时他身边小桌上的台灯灿然放光,你可以暖洋洋地披着毯子,嘴里衔着一支可口的马丽亚雪茄烟,恣意享受这儿特制的卧椅所提供的无可言喻的乐趣。当然啰,这时他的鼻尖冻得冰冰冷,手里总是拿着一本书(他老是在读《远洋客轮》),冷得发红的两手紧紧攥在一起。他透过弓形的阳台,眺望暮色愈来愈浓的山谷,山谷里有的地方灯火密集,有的地方却疏疏落落。差不多每天晚上,山谷里传来了一阵悠扬而低沉的音乐声,时间至少有一小时光景,这些都是人们熟悉的曲调,它们都是歌剧中的一些片断,例如《卡门》(作曲家比才(AlexandreC.L.Bizet,1838—1875的歌剧)、《行吟诗人》(作曲家威尔第(GiuseppeVerdi,1813—1901)的歌剧)或《自由射手》(作曲家韦伯(KarlM.F.E.Weber,1786—1826)的歌剧)中的一些插曲。接着他听到的是优美洒脱的华尔兹,还有进行曲;他听了非常激动,不禁频频摇晃起脑袋来。有时他听到的是马祖卡舞曲。马祖卡?其实她的名字叫玛鲁莎,也就是戴红宝石戒指的那个娘儿。在隔壁一个房间里,在厚厚的乳白色玻璃墙后面,躺着约阿希姆。汉斯·卡斯托尔普不时同他悄悄地交换一言半语,深恐影响其他仰卧休息的病员们。约阿希姆在自己的住处,也感到跟汉斯·卡斯托尔普一样逍遥自在,哪怕他不会欣赏音乐,对音乐晚会不像汉斯那样感到有兴趣。这是多么遗憾;他宁愿拿起他的那本俄文文法书来阅读。汉斯·卡斯托尔普让《远洋客轮》搁在毯子上,全神贯注地倾听音乐;他怀着喜悦的心情窥探着音乐所展示的晶莹明亮而又深邃无比的世界,对既能体现作品的特性又富有艺术魅力的清音妙曲十分倾倒,因此,当他一想到塞塔姆布里尼对音乐发表的一些见解时,就不禁怒火中烧。塞塔姆布里尼说的话多么叫人气愤,他说什么“音乐在政治上是值得怀疑的”——实际上,这种话并不比祖父季乌塞普对七月革命的评论和创世记六天的说法好多少……

    虽然约阿希姆不能尽情享受音乐的乐趣,烟草浓郁的香味也与他无缘,但他在自己的住处也同样悠闲舒泰,自得其乐。白昼已到了尽头;这时什么都宣布结束,今天肯定不会有什么场面,不会发生什么震撼人心的事,心肌也不会过分紧张了。有一点倒可以确信不疑,那就是明天,所有这一切很可能又会恢复原状,重新开始,而这种可能性却是这里环境的狭隘、优裕和富有规律所决定的。这里既安全,又稳妥,可以极其安逸地打发日子,此外再听听音乐,而马丽亚雪茄烟浓郁的香味又回到嘴边——这些都为汉斯·卡斯托尔普的晚间仰卧疗法增添声色,使他感到这样的生活其乐无穷。

    可是这一切,都没有使这位娇生惯养的新客在作仰卧疗法(或者在别的什么场合)时免于严重受凉。看来他染上重伤风了,额窦发了炎,有压迫感,扁桃腺肿痛。他不能像平时那样,通过天生的器官畅通地呼吸,透气时寒簌簌的,很不顺畅,而且喉头痒痒的不住引起咳嗽。过了一夜,他的声音变了样,听去是沙哑的、像喝过烈酒后变了调门的男低音。按照他的说法,他整夜没有合过眼,喉头干呼呼像快要窒息似的,有时无法平躺在枕头上,不时跳起身来。

    “这倒是怪恼人的,”约阿希姆说,“而且很伤脑筋。你得知道,感冒在这儿是不认账的,人们否认它的存在。官方认为,山上的空气非常干燥,根本不会有感冒。要是你是个病人,你上贝伦斯那儿说自己伤风了,那么准会碰钉子。可是对你就不一样,你毕竟享有这方面的权利。要是咱们能遏止这种黏膜炎Katarrh(呼吸道炎症,有时感冒也此称呼),那就好了。在山下,人们说得到做得到,可是这儿——我真怀疑,他们对除病灭菌是不是怀有足够的兴趣。最好别在这儿生病,这个谁也不会关心的。虽然听起来是老生常谈,但你得好好听我说完。当我刚到山上时,有一位太太整整一星期抱住自己的耳朵,唉声叹气说耳朵痛。后来贝伦斯终于看一下。‘你千万放心,’他说,‘这可不是结核哪。’此事就此了结。嗯,你的病怎么治,咱们得等着瞧。要是明天一早浴室师傅上我这儿,我倒跟他说说看。这是照章办事,他一定会转告别人,也许你的事会有什么结果的。”

    约阿希姆实践了自己的诺言,“照章办事”也就见效了。星期五那天,汉斯·卡斯托尔普早出活动后刚回到房里,就听到有人敲门。这一回,他有幸能亲自同米伦东克小姐,也就是人们称之为“护士长”的那个女人结识。以前,他只是在隔开相当远的地方才看到这位显然是忙得不可开交的人儿,她从一个病室里出来,又穿梭似地经过走廊跑进对面的一间病室,有时匆匆在饭厅里露一露脸,听到她那尖声尖气的嗓音。现在她亲自上门来看他了;是他的黏膜炎把她唤来的。她在他房门上硬邦邦、急匆匆地敲了一两下,不待主人回答就跨了进去,一面站在门槛上往后弯起身子探头探脑在看,房间的号码有没有搞错。

    “三十四号,”她尖叫道。“一点儿也不错。小伙子,onmedit,quevousavezprisfroid.[法文]I hear,you have caught a cold.[英文]看来您伤风了?[此句原文是用不合标准的俄语讲的。米伦东克小姐接连用三种语言表达同一个概念,是在汉斯·卡斯托尔普面前卖弄自己的才学]我听说您受凉了?我该用哪种语言跟您谈话较好?哦,我明白了,还是用德语吧。哎,您是来探望年纪轻轻的齐姆森的,我已看出来了。我得上手术室去。有一个病人要用氯仿麻醉,刚才他还吃过菜豆色拉哩。要是哪儿我的眼睛没有照顾到……喂,您这小伙子,您想在这儿染上感冒吗?”

    这位世世代代是贵族的女人居然用这样的方式对他说话,他不禁怔得目瞪口呆。她说话时口齿含糊不清,还焦躁不安地摇头摆脑,同时翘起鼻子像在寻找什么东西,仿佛关在囚笼里的猛禽想觅食似的。她的右手满是雀斑,四个指头捏成一团,大拇指则往上翘起,拇指跟手腕一起在他眼前直摇晃,似乎想说:“快些,快些,快些!我说什么话您别听,您想说什么就尽管说吧,不然我得走了!”她年纪约莫四十开外,身材瘦小,没有风度,穿的是一件系有皮带的围裙式的白大褂,胸口悬着一枚石榴石十字架。从她的护士帽下,露出了一丝丝稀疏的红头发。她的眼睛蓝得像水一样,眼皮有些红肿;一只眼睛的眼角还多余地生了一个发展到晚期的“麦粒肿”。她的目光游移不定,鼻子朝天,嘴巴长得像青蛙似的,下唇突出,而且有些歪斜,说话时就像铲子那样翕动起来。汉斯·卡斯托尔普天生是与人为善的,现在他怀着谦逊、耐心和充满信任的友好心情凝望着她。

    “那么您患的是哪一种感冒呀?”护士长又一次问他,两只眼睛直瞅着汉斯,仿佛想看透对方的内心似的,但结果眼光却歪到一边去了。“咱们是不喜欢这种感冒的。您常常感冒吗?您表哥不是也常常感冒吗?您多大年纪了?二十四岁吧?看来差不多。

    那么您现在到这儿山上来,就这样感冒了?咱们这里不该谈说什么感冒的,尊敬的小伙子;这是山下人在胡扯。(她从嘴角吐出“胡扯”这个词时,模样儿怪里怪气,也非常可憎,下唇像铲子那样把这个词硬迸出来。)我敢说,您得上了顶呱呱的气管炎,这个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时她又奇怪地企图凝神直愣愣望汉斯的眼睛,但结果又告失败。“不过气管炎可不是受凉引起的,而是感染的结果,人们很容易染上。现在的问题仅仅在于是不是存在着无害的感染,或不是那么无害的感染,别的一切都是胡扯。”

    (她又说起令人毛骨悚然的“胡扯”来了!)“您感染到的那种气管炎,无害的可能性比较大。”她一面说,一面用她那发展到晚期的麦粒肿眼睛看着他。他真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我这里给您些抗菌剂,也许对您有用。”于是她从腰带间悬着的黑皮袋里取出一小包东西,放在桌上。这是福马明特治疗感冒之类的药品……“可是您看上去很亢奋,好像有热度。”她仍目不转睛地瞅着他的脸,但眼睛总是斜向一边。“您量过体温吗?”

    他回答说没有量过。

    “为什么不量呢?”她问,那下半片歪斜地牵动着的嘴唇似乎悬浮在空中……

    他不出声了。这位好青年年纪还轻,还保持在学青年沉默寡言的习惯。这类青年往往呆在长椅上什么也不懂,只是不吱一声。

    “那么您从来没有量过?”

    “护士长,量过的,不过是在发寒热的时候才量。”

    “小伙子,量体温的目的,首先是要弄明白是不是真的有热度。现在照您看来,您是没有热度喽?”

    “这个我可说不准,护士长。有没有寒热,我几乎辨别不出来。我上山以后,就一直觉得有点儿热,也有点儿冷。”

    “啊哈。那么您的体温表在哪儿呢?”

    “我手头没有,护士长。我用它干吗。我上这儿只是来探望病人的,我好端端的又没有病。”

    “胡扯!因为您没有病,才叫我来看您吗?”

    “不,”他彬彬有礼地笑了。“只是因为我有点儿……”

    “受凉呗。这类受凉,咱们这儿是司空见惯的。这里!”她一面说,一面又去掏衣袋,结果摸出两只长长的小皮盒,一只红色,一只黑色。她把它们一古脑儿放在桌上。“这个价钱是三法郎零五十,另一个值五法郎。五法郎那只质地当然好一些。要是您好好使用,够您用一辈子呐。”

    他笑吟吟地从桌上拿起那只红色的小盒,把它打开。玻璃器皿像一件贵重的装饰品那样,端端正正地嵌在天鹅绒衬垫的凹槽里。刻度都用红颜色作标记,十分之一的分度则用黑线标出。数字是红色的,下面又尖又细的一端则亮晶晶地注满了水银。水银柱冷冰冰的,度数很低,远远在动物的正常体温之下。汉斯·卡斯托尔普懂得,像他那样有声望的人应当走哪一步棋子。

    “我买这只,”他说,对另一只连瞟也不瞟上一眼,“就是五法郎的那只体温表。我该马上向您……”

    “说了算数!”护士长尖起嗓子说,“购买顶用的东西,本来是不该吝啬的!不用急急忙忙付钱,咱们会记账的。您把表还给我,咱们再让度数低些,把水银甩到下面去,嗯,”说着就取下汉斯手中的体温表,在空中一连挥了几下,使水银柱一直低到三十五度以下。“它又会升高的,又会冉冉上升的,那水银呀!”她说。“这回儿您懂得它的妙处了!不知您可知道,咱们这里是怎么搞这个玩意儿的?只要把它放在您可贵的舌头底下,七分钟就行了,一天量四次,再把您那珍贵的嘴唇紧紧闭上。再见吧,小伙子!但愿结果称心如意!”于是她走出了房间。

    汉斯·卡斯托尔普鞠躬如仪地送她出门后,站在桌子旁,呆望着她的影子消失处的房门,然后再看看她留下的体温表。“米伦东克护士长就是这么一个人,”他暗自想。“塞塔姆布里尼不喜欢她,这也难怪,她确实叫人看不顺眼。麦粒肿可真不雅观,好在她脸上并不经常长着。可她为什么老是叫我‘小伙子’,而且当中还夹一个‘S’此字的标准拼法,字母中间不应有一个“S”[小伙子的原文理应为Menschenkind,但护士长读成了Menschenskind]?这真太随便,也太古怪了。何况她又卖给我一支体温表,她的袋里经常放着一两支。其实这里到处都有卖,每家商店都有,哪怕您意想不到的地方也弄得到,约阿希姆曾对我说过。可这样一来,我不用动脑筋去采办了,它自动送上门来啦。”他把那小巧玲珑的仪器从盒子里取出,细细观察一回,接着在房内好几次踱来踱去,显得焦躁不安。他的心房怦怦直跳。他往敞开着的阳台门张望,然后向房门走去,很想去找约阿希姆谈谈,但随即打消了这个念头,依旧在桌子边站着。这时他清了清喉咙,听听自己的声音是不是沙哑了。过后他咳嗽一声。“真的,我现在倒一定要弄个清楚,我是不是因伤风发了寒热,”他说着就迅速把体温表放到嘴里,把水银头的一端放在舌头下,这样,体温表就从他的两片嘴唇间斜斜地往上翘起。他闭住嘴唇,不让外界空气进入。接着他看看手表,时间是九点半过六分。他静待七分钟的时间过去。

    “每一秒钟的时间不算太长,”他想,“也不算太短。山上的人们也好,山下的人们也好,都应当信得过我。他们总不必给我换一支‘哑姐妹’,像塞塔姆布里尼说的奥蒂丽·克奈弗那样。”他在房间里跑来跑去,用舌头把温度表压在下面。

    时间悄悄流逝,这一段时间似乎长得无穷无尽。他看看表上的指针,原来只过去两分钟半,而他却担心七分钟时间已经过了。他做了无数的事:把房里的许多物件一忽儿拿起,一忽儿放下,再走到阳台上,不让表哥注意到他。他眺望风景,眺望山谷。现在他对这里的所有景物都已十分熟悉了,不论是这里的角峰、山脊和峭壁,不论是“布雷门伯尔”左边突出的侧翼也好——它的山脊陡峭地向下方倾斜,而其侧面都长满了高高低低的野树杂草,山脉则在右方形成,而它们的名字汉斯也像别人一样熟悉——他都了如指掌。此外还有阿尔泰因峭壁,它从这里看来仿佛从南面把山谷团团围住。它往下眺望花园里的小径和花坛、山洞以及银色的枞树;倾听病人作治疗的休息室里发出的低语声,然后回到房里,把嘴里的温度表位置调整好,再挪动一下胳膊,让手腕上的袖子甩开,于是把前臂弯到脸前。他几经磨难及周折,一会儿东推西撞,一会儿又跺足踏步,才好容易把六分钟光阴打发过去。于是他站在房间中央,让自己昏昏然陷入梦境,并听凭自己胡思乱想,这样,他剩下的最后一分钟也就不知不觉地溜走了。他再把胳膊一挥,发现一分钟时间又偷偷地逝去。这时第八分钟却已过去了三分之一。当时他想:至于结果如何,我可满不在乎——一面想,一面把体温表从嘴里抽出,茫然不知所措地凝视着这支表。

    表上的示度究竟如何,他一下子可搞不清楚。光线射在温度计扁圆形的玻璃管上,水银的亮光也随着玻璃的反射时隐时现,闪耀不定。水银柱一忽儿升得高高的,一忽儿又无影无踪。他想把这支表凑近眼睛,转过来掉过去,但怎么也看不清。最后他侥幸地转动一下,里面的度数忽然清晰可见。他把表紧紧握住,想急于了解其中底细。事实上,水银已经膨胀起来,而且膨胀得很厉害,水银柱已升得相当高,它已经超出身体的常温好几格。汉斯·卡斯托尔普的体温是三十七点六度。

    在大白天,在上午十点到十点半之间居然有三十七点六度的体温,这确实太高了,算得上有“热度”。这是感染引起的热度(他是很容易受到这种感染的),他自问三十七点六度究竟是哪种性质的感染。约阿希姆的热度不会再高,山上任何人也不会再高,除非是重病号和禁止起床、奄奄一息的病人。不论是打人工气胸的克莱费尔特,还是……还是肖夏太太,体温也不会再高。当然,他的情况跟别人不一样,他只是“伤风发热”,像山下人们常说的那样。不过也很难把两者严格区别开来。汉斯·卡斯托尔普怀疑这几分寒热是不是受凉以后才有。他刚上山时,顾问大夫就建议他同水银温度计打交道,结果没有听从,现在他不由懊悔起来。现在可以看出,大夫的建议很有道理,而塞塔姆布里尼对此嗤之以鼻,倒是极不公正的。塞塔姆布里尼这人三句不离本行,说来说去无非是共和国以及所谓“优美的文体”。汉斯·卡斯托尔普看不起共和国和“优美的文体”之类,他只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细看体温表的度数,由于光线刺眼,度数好几次显得模糊不清。于是他只得费劲地把这个用具翻来转去,让度数再次出现。它仍是三十七点六度,而且是在早上!

    他异常激动。他手里握着体温表,在房间里来回踱了两三次。不过这一回他是平握着的,免得竖向摆动时会出毛病。然后他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到盥洗台上,暂且带着大衣和毛毯去作仰卧疗法。他一坐下来,就按照以前学会的方法把毯子披在身上。他熟练地先把身体的两侧一一裹住,再从下面包紧,于是静静地躺着,等待着第二次早点和约阿希姆的来到。他有时微笑起来,仿佛对某个人在笑。他胸部不时一起一伏,而且不安地颤动;为了气管黏膜发炎,还忍不住连连咳嗽。

    当十一点钟约阿希姆听到打锣声走到汉斯房里,叫他一起用第二次早膳时,他看到他依旧躺着。

    “怎么啦?”他走到对方的卧椅边惊异地问。

    汉斯·卡斯托尔普一时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坐在他的前面。过一会儿他才答道:“报告最新消息,我有点儿体温。”

    “这是什么意思?”约阿希姆问。“你感到自己有寒热吗?”汉斯·卡斯托尔普回答之前又让对方等待片刻,然后懒洋洋地说。

    “寒热嘛,亲爱的,我早已感觉到了,上山后一直是这样。不过这不仅仅是主观的感觉,而是确凿的事实。我已量过体温了。”“你已量过了?用什么量的?”约阿希姆惊叫起来。

    “当然用一支体温表啰,”汉斯·卡斯托尔普用不无讥刺挖苦的口气说。“护士长已卖了一支给我。为什么她口口声声叫‘小伙子’,我也莫名其妙。这很不恰当。可是她不失时机地卖给我一支好的体温表。要是你想核实一下我的体温究竟多少,那么就在盥洗台上,你自己看吧。它只是稍稍有些升高。”

    约阿希姆转身踅进房间里。他回来时吞吞吐吐地说:“不错,是三十七点五五度。”

    “那么它已退些了!”汉斯·卡斯托尔普急匆匆地回答。“刚才是三十七点六度。”

    “在上午,这点温度根本没有什么了不起,”约阿希姆说。“这真有点儿不尴不尬,”他说着就站到表弟身边,像真的站在“不尴不尬的人”的面前似的,两手叉腰,脑袋低垂。“你得上床睡了。”

    汉斯·卡斯托尔普已准备好回答的话。

    “我真不懂,”他说,“为什么我只有三十七点六度就得卧床,而你和别的许多人热度都不比我低,却都可以在这儿逍遥自在地走来走去。”

    “这可是两码事,”约阿希姆说。“你的病情急,但不碍事。你是感冒引起的寒热。”

    “首先,”汉斯·卡斯托尔普回答说,这回他说话时竟甲乙丙丁地分起类来。“我不明白,为什么发‘碍事’的寒热时非躺在床上不可——我暂且假定有这种‘不碍事’的寒热存在——,而发其他性质的寒热却不必躺在床上。其次,我可以老实告诉你,我这次伤风引起的热度并不比以前高。我的立场是,”他最后说,“三十七度六就是三十七度六。要是你们有这几分寒热可以跑来跑去,我也可以嘛。”

    “我刚上山时,得卧床四星期哩,”约阿希姆反驳他。“只有后来事实证明卧床休息热度仍不退时,他们才允许我起床。”

    汉斯·卡斯托尔普微微一笑。

    “怎么啦?”他问。“我本来以为你的情况跟我不同。看来,你说的话自相矛盾了。起先你认为我们彼此有区别,后来又归成一类。真是胡扯……”

    约阿希姆的身子来了一个“向后转”。当他又回过身来面对表弟时,可以看出他那黑黝黝的脸上,阴影又加深了。

    “不,”他说,“我并没有归成一类,是你把它们混为一谈了。我只是想说你的感冒确实很厉害,从你的嗓子里就听得清楚。说得简单扼要些,你应当卧床休息,因为你下星期准备回家。要是你不想——我的意思是说,要是你不想躺下休息,那也随你的便。我不给你定什么清规戒律。不管怎样,咱们现在还是去吃早点吧。快点,时间要过了!”

    “好啊,快走!”汉斯·卡斯托尔普说着,把毯子扔在一边。他走入房内,用梳子梳理头发。他梳头时,约阿希姆又一次去察看盥洗台上的体温表,而汉斯·卡斯托尔普则在远处瞅着他。随后他们俩默默无言地走下楼去,又一次坐在餐厅的原来位置上。这时餐厅像往常一样,泛着牛奶的白光。

    当矮小的女侍者给汉斯·卡斯托尔普端上库尔姆巴赫德国地名,以产啤酒著称。啤酒时,他一本正经地摇摇手,拒绝了。他今天不想喝啤酒,不,谢天谢地,他什么东西都不想喝,至多喝一口水就够了。这就引起在座各位的注意。这是怎么一回事?多么令人意外!为什么不喝啤酒呢?他有一点儿热度,汉斯·卡斯托尔普冲口说了出来,不过是三十七点六度的低热。

    他们伸出食指在奚落他——这幅景象看了真叫人奇怪。他们在取笑他,侧着脑袋,眨巴着眼睛,食指凑到耳朵边挪来摆去,似乎某人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不是味儿的幕后材料突然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而这人一直是以忠厚老实的面目出现的。“,,你们呀,”女教师开腔道,脸颊上泛起一阵红晕,一面还笑呵呵地装腔作势。“听到了什么动人的故事喽,荒诞不经的故事喽。等着听吧,等,等。”——“哎,哎,”斯特尔夫人也发作起来。她那干瘪的手指头又短又红,此刻她把它放到鼻子旁边,装模作样。

    “这位来访的客人先生,他竟有热度了。您和我是同病相怜——真是同病相怜哪,我的好兄弟!”这时,哪怕是坐在靠壁桌子最后一个位置上的姨婆,在听到消息后也狡狯地开玩笑地向他挤眉弄眼,指手划脚。至于漂亮的玛鲁莎呢,她到现在为止对汉斯几乎毫不理会,这时也曲着身子盯住他看,用滚圆的、棕色的眼睛盯住他看,同时用黄澄澄的手帕紧紧抿住嘴唇,向他惺惺作态。布卢门科尔听了斯特尔夫人的叙述,也禁不住跟大伙儿一块动作起来,不过他的眼睛当然不朝汉斯·卡斯托尔普瞧。只有鲁宾森小姐像往常一样,对这漠然无动于衷,不吱一声。约阿希姆的一双眼睛规规矩矩地朝下看。

    汉斯·卡斯托尔普眼见这么许多人在打趣他,不无受宠若惊之感,但他认为还是设法制止他们比较谦虚。“没什么,没什么,”他说,“各位错了。我的病谢天谢地是一点儿不碍事的,我不过有些伤风罢了。你们瞧,我的眼睛在流水,胸口闷得慌,一夜倒有半夜在咳嗽,身子可真不舒服哪……”可是他们对他的辩解不加理会,他们纵声大笑,挥动两手,高声嚷嚷。“废话,借口!感冒发热,咱们都明白,咱们都明白!”他们都异口同声地一致要求汉斯·卡斯托尔普立刻去检查一下。他们听到这个消息后都很活跃;在七张餐桌中,只有这张在整个午餐期间显得最为生气勃勃,特别是斯特尔夫人,她那张执拗的脸涨得通红,脖子上的衣领饰有褶边,面颊上青筋毕露。她打开话匣子说了开来,一下子竟谈起咳嗽的滋味,要是你胸口深处痒痒的,后来越痒越厉害,简直要痒到痉挛和按捺不住的程度,使你感到其间有某种吸引力,那真是其乐无穷。还有,打起喷嚏也能享受到同样的乐趣,这时你心花怒放,乐不可支,在一呼一吸之际骤然打两三下喷嚏,令人如醉如痴,幸福无比,打出后真是浑身舒畅,以上的一切都给忘了。有时会接连打两三下。这是生活中不花钱的享受,这方面还可以举一个例子:当春天你患的冻疮甜滋滋地发痒时,抓起来可痛快咧。你会狠狠地抓,拼命地抓,直到鲜血淋漓才肯罢休,这时只要你偶然照照镜子,就会发现自己是个丑八怪。

    这个俗不可耐的斯特尔夫人不厌其详地谈起这种事来,令人毛发直竖。她的话一直要谈到第二次早膳结束,这次早膳时间虽短,内容倒也充实。这时这对表兄弟开始作上午第二次散步,他们下山一直到达沃斯高地蹓跶。约阿希姆一路上心事重重,汉斯·卡斯托尔普却为伤风所苦,由于胸口窒闷而不时清喉咙。回院途中,约阿希姆说:
    “我向你提个意见。今天是星期五,明天饭后,我要作常规检查。这次可并不是全身大检查,贝伦斯只是在我胸口叩几下听听,让克罗科夫斯基将结果记下来。那时你可一块儿去,请他们趁此机会也赶紧给你诊察一下。要是你呆在家里,你准会请海德金特上门,这事想来也怪可笑,而这儿虽有两位专家在屋子里,你却任意跑来跑去,不知道自己情况如何,不知道病究竟有多深,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床躺着好一些。”

    “那好,”汉斯·卡斯托尔普说。“就照你的意思做吧,我什么都可以照办。能亲自作一次检查,对我来说倒也挺有兴趣的。”他们就这样说定了。当两人上山刚走到疗养院门口时,恰巧遇见了顾问大夫贝伦斯本人,于是趁此大好机会立即向他提出这项要求。

    贝伦斯从门廊里走了出来。他身材高大,脖子细长,后脑勺戴一顶上过浆的帽子,嘴里衔一支雪茄,脸颊发青,眼睛湿润,看来刚忙过一阵子。据他自己说,刚才他在手术室工作,此刻正想到村子里去为病人出诊。

    “饭后好,先生们!”他说。“你们一直在跳跳蹦蹦吧?大千世界里是不是美得很?我刚才经历一场手术刀和锯骨刀之间并非势均力敌的搏斗——你们可知道,这件事可不简单呐。我在做肋骨切除术。以前有百分之五十的病人得躺在手术台上,现在可好些了,但尽管如此,咱们对mortiscausa(拉丁文:死亡原因)还往往不得不预先编造一番。哎,凡是懂得开玩笑找乐趣的人,眼下也一定受得了这几句笑话的……见鬼,人们胸膛一下子化为乌有,软绵绵的,你们可知道,真是有失体统。这就是所谓概念稍稍有些混淆。喔,你们怎么啦?你们的贵体如何?是不是只有成双成对地过日子,生活才更有意义?喂,齐姆森你这机灵鬼,可不是吗?您这位来消遣的游客,干吗哭鼻子啦?”说最后一句话时,贝伦斯的目光立即移到汉斯·卡斯托尔普身上。“这儿是不准当众哭鼻子的。院规不允许。谁都会跑过来的。”

    “我是在伤风呢,顾问大夫先生,”汉斯·卡斯托尔普回答他。“我不知道怎么老是眼泪汪汪的,不过我的炎症确实不轻。我还咳嗽。胸口真有点不舒服。”

    “是这样吗?”贝伦斯说。“那么您应当去请教一位高明的大夫喽。”

    两个青年人都笑出声来。约阿希姆作一个两脚立正的姿势回答说:

    “咱们正想找大夫呢,顾问大夫先生。明天我要检查了,咱们想要问问,您能否赏个光给我的表弟附带检查一下。问题在于,他星期二能不能动身回家……”

    “那行嘛!”贝伦斯说。“那当然行啰!很高兴为您效劳!我们早该给您检查了。既然到这儿来,就应该经常查查。不过当然不必争先恐后。那么就在明天两点钟吧,你们从小床爬出后就来!”

    “我还有些热度呢,”汉斯·卡斯托尔普又补充一句。

    “您说什么!”贝伦斯嚷道。“原来您想告诉我新消息吗?难道您以为我脑袋上不长眼睛吗?”说着就用一只巨大的食指朝他自己两只充血的、泪汪汪的蓝眼球指了指。“那么有多少热度?”汉斯·卡斯托尔普谦逊地报上了数字。

    “上午?嘿,不算坏。对初出茅庐的小伙子来说,算不得没有才能。好吧,明天两点钟你们俩一块儿来!这对我可增光不少。擅自吸收营养!”于是他蹬蹬地下山去,走起路来曲着腿,双手像划桨似地一摇一摆,身后飘起雪茄烟的一股云雾。

    “看来事情按照你的愿望实现了,”汉斯·卡斯托尔普说。

    “咱们碰到的运气再好也没有了,我真是适逢其会。也许他除了给我开一服浓缩干草汁或咳嗽糖之类药物之外,不能再给我更多的帮助,不过任何人的感觉要是像我现在那样,那么听到大夫一言半语劝慰的话也是挺高兴的。可是他说话的气派干吗总是那样泼辣,那样肆无忌惮?”他说。“开头倒是娓娓动听的,到头来可叫我讨厌了。什么‘擅自吸收营养’!这种杂七杂八的话简直不成体统!我们可以说‘擅自珍摄’,因为‘摄’字是所谓‘雅语’,像‘每日的面包’一样,与‘擅自’等字配在一起恰到好处。而‘吸收营养’却纯粹是生理学术语,再加上什么‘擅自’之类,就变成讥讽的语言了。他抽烟的那副样儿,也叫我怪不自在,我心里很不好受,因为我知道这对他不相宜,会使他满腹忧闷。塞塔姆布里尼曾经谈起他的为人,说他乐呵呵的神气是矫揉造作的。塞塔姆布里尼是一位评论家,是一个有判断力的人,这点谁也否认不了。也许我也应当自己多作些判断,别不管什么都全盘接受下来。他说的话很有道理。不过某些时候他语气中开始时有的是判断、责备和正义的愤慨,接着又完全换了一个样,跟判断毫无关系;后来又同所谓清规戒律一刀两断。而共和国和优美的文体对你说来又索然无味……”

    他不知所云地说了一通,看来他想说些什么,连自己都不很清楚。他的表哥向他斜视了一眼后说声“再见”,于是两人各自回房,到自己的阳台间里去了。

    “热度多少啦?”约阿希姆过了一会轻声地问,尽管他没有看到汉斯·卡斯托尔普在审察他的体温表……汉斯·卡斯托尔普用漫不经心的口气回答:“还是老样子。”

    他一进去,就把今天早上搞到的那支娇小玲珑的体温表从盥洗台上取下。他自上而下把那支表甩了几下,使水银柱不再停留在三十七点六度上。现在,这一度数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他像老资格的病人那样,嘴里衔着这支“玻璃雪茄烟”去作仰卧疗法。可与他想入非非的预期相反,尽管他在舌头下足足衔有八分钟,水银的膨胀依旧没有超出原来的限度,仍只是升到三十七度六为止。他毕竟还有热度,即使一点儿也不比清晨高。饭后,这支一闪一亮的玻璃小柱升到三十七点七度,晚上却保持在三十七点五度,这时病人兴奋了一天已感到很累了。第二天一早,他的体温甚至只有三十七度,但将近中午时分又和昨天一样高。汉斯就在这样的测量结果下前去用第二天正餐,餐后即将前去赴约。

    事后汉斯·卡斯托尔普记得,那天正餐时肖夏太太穿的是一件金黄色的线衫,线衫上的钮扣很大,袋口绣边。这件线衫她从来没有穿过,至少汉斯·卡斯托尔普从来没有看见过。她仍像往日那样姗姗来迟;在餐厅门口露面时站停了一下,那种神态正是汉斯·卡斯托尔普所十分熟悉的。接着她溜到餐桌边(她一天五次都是如此),轻轻地坐下去,一面用膳,一面聊天。汉斯·卡斯托尔普越过塞塔姆布里尼的背部(塞塔姆布里尼坐在中间斜放着的餐桌一端),把目光扫向“上等俄国人餐桌”。这时他像过去每一天那样,看到了肖夏太太讲话时摆动着的脑袋,同时又一次看到她那圆鼓鼓的脖子和姿势不很挺直的背,不过今天看时特别专心罢了。肖夏太太用正餐时,从来不掉过头来向餐厅东张西望。不过在端来最末一道点心以后,当大厅右侧“下等”俄国人餐桌上方小墙头上挂着的一只摆钟正好敲过两点钟时,汉斯·卡斯托尔普怀着神秘的震颤心理看到一幅景象:在摆钟正好“一”、“二”敲了两下时,那位妩媚的女病人就慢慢转过头来,同时也微微扭动上身,目光越过自己的肩膀坦然向汉斯·卡斯托尔普的餐桌投来,而且不仅仅是泛泛地朝他餐桌上看——不,她的眼睛是专门瞟向他的,丝毫没有错儿;紧闭着的嘴唇漾起一丝微笑,而那双狭小的眼睛长得跟普里比斯拉夫一模一样,仿佛在说:“怎么样?时间到了。你想走吗?”(只有当眼睛传话时,才会以“你”相称,即使嘴里连“您”也没有称呼过。)这一插曲使汉斯不由心荡神驰。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神志。他先失魂落魄地凝视着肖夏太太的脸,然后抬起眼睛,掠过她的前额和头发望向空际。难道她知道他已约定在两点钟时去检查身体?看来确实这样。但这简直是不可能的,正如她没法知道一分钟前他头脑中刚掠过的想法一样——他在想是否有可能叫约阿希姆捎个信给顾问大夫,说自己的感冒已好了些,不必再作检查。经那位女人意味深长微笑了一下以后,他这种想法当然缩了回去,认为这么做再也没有什么好处了。他顿时变得厌倦无聊。过了一秒钟,约阿希姆已把他那卷起的餐巾放在桌上,扬起眉毛向他示意,同时也向桌上的人们欠了欠身子,准备离席。这时,汉斯·卡斯托尔普跨着外表上是坚定的、内心里却是蹒跚的步伐,带着肖夏太太的微笑和目光,随表哥一起离开餐厅。

    从昨天早晨以后,他们再也没有谈起过今天的计划,就是现在,他们走路时还是心照不宣,默默无言。约阿希姆匆匆地上路,因为约定的时间已过,而顾问大夫贝伦斯是坚决要求人们准时的。他们离餐厅沿着底层的走廊前进,走过“行政管理室”,踏着铺有亚麻布地毯的光洁而打过蜡的楼梯,来到地下室。约阿希姆敲正好对着楼梯的那扇门,门上挂着一块瓷质的标牌,牌上写有“就诊室由此入内”的字样,以资辨认。

    “进来!”贝伦斯高声应道,第一个字眼说得特别响亮。他身穿白大褂站在就诊室中央,右手握着黑色的听筒,这时他正用听筒拍拍大腿。

    “及时,及时,”他一面说,一面抬起那双鼓起的眼睛向挂钟望了一下。“Unpocopiùpresto,signori(意大利文:稍稍快一些,先生们)!我们不是专为你们这两位贵人服务的。”

    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坐在双用写字台旁,前面是一扇窗子。他身穿一件亮光光的黑衬衫,脸色显得更加苍白;胳膊肘撑在桌面上,一只手握钢笔,另一只手捋着胡子,前面摆着一大堆文件,很像是病情记录。他以助理人员的身份,用懒洋洋的神情朝进来的一对青年人瞧了一下。

    “哎,把病历卡交上来!”顾问大夫听完了约阿希姆的道歉后就答上一句,把他手上标有体温曲线的卡片接过来,细细察看。这时病人急急卸去上身的衣着,把脱下的衣服挂在门边的衣架上。对汉斯·卡斯托尔普,谁也不理会。他东张西望地站了一会,然后坐在一把老式的安乐椅上。这把椅子安置在一张放有玻璃水瓶的小桌旁,椅子的扶手饰有流苏。墙边有几口书橱,尽是一些书脊厚厚的医书和卷册。室内除了一把高低可调节的、铺有一块白油布的长沙发椅外,别无其他家具。长沙发椅的头枕上有一条纸餐巾。

    “点七,点九,点八,”贝伦斯一面翻阅一周的病历卡,一面嘀咕起来。在这份卡片里,约阿希姆把一天五次的体温都如实地记录下来。“您的身体依旧一闪一闪地在发微光呢,亲爱的齐姆森。咱们还不能确切地说,您最近已变得结实些了。(他说“最近”,是指过去的四星期。)毒性还没有退呢,毒性还没有退,”他说。“这个,一朝一夕当然是办不到的。咱们又不能玩弄魔法。”约阿希姆点点头,耸耸他那光油油的肩膀,虽然他本来还想反驳,说自己绝不是昨天才上山的。

    “您右脐门刺过针的地方现在怎么样了?那里发出的声音总是很尖的。好些了吗?喂,请您过来,让我规规矩矩给你叩几下看。”于是他就开始诊察了。

    顾问大夫贝伦斯叉开双腿,身子向后仰,听筒挟在胳膊下,先使出手腕之力叩打约阿希姆的右肩上部,叩时用右手那只强有力的中指作为锤子,而以左手充作承托物。接着他叩起约阿希姆肩胛骨的下部,再从侧面拍打他背部的中央和下方,而约阿希姆则像老资格的病人那样,抬起胳膊让大夫敲敲腋下。以后又在左侧重复同样的过程,完毕后,顾问大夫命令一声:“转身!”于是叩击起他的胸部来。他随即叩击脖子下面的锁骨处,沿胸部上下反复敲拍,先右侧,后左侧。在叩诊圆满结束以后,他转而用听诊诊察;他把听筒的一端套在耳朵上,一端按在约阿希姆的胸部和背部——凡是以前他叩击过的地方,他都用听筒听。这时约阿希姆还得一会儿深呼吸,一会儿强行咳嗽。这使他显得十分紧张,他上气不接下气,两眼直淌泪水。顾问大夫贝伦斯把病人身上听到的,都用简短的固定用语说给坐在写字台对侧的助手听,这使汉斯·卡斯托尔普不禁想起裁缝的工作过程来:当时一位衣冠楚楚的男人要替你把衣服的尺寸量一下,他一面依照传统的程序把量尺在客户躯干和四肢各处按来按去,一面把量得的数字报给俯身坐着的助手听,让对方用笔一一记下。“弱”,“减弱”,顾问大夫贝伦斯在口授。“气泡音,”他说,后来又说了一遍:“气泡音(显然,这是好的)。”“粗糙,”他说,脸色沉了下来。“异常粗糙。”“罗音。”克罗科夫斯基大夫把这一切都记了下来,像裁缝的助手记下裁缝口授的数字似的。

    汉斯·卡斯托尔普把脑袋歪向一边,眼睛紧紧跟随着这些动作。他细细看着约阿希姆的上身,陷入沉思。在约阿希姆气喘吁吁时,他的肋骨(谢天谢地,他总算具备全副肋骨)在绷紧的皮肤下面高高耸起,而胃部却陷了进去。汉斯看到的,是一个青年瘦棱棱的、黄里带黑的上身,胸骨处长着黑茸茸的汗毛,两只胳膊坚实有力,其中一只胳膊的手腕上戴有链镯。“这是运动员的胳膊,”汉斯·卡斯托尔普想;他一直很爱体育锻炼,而我在这方面却毫无作为,这跟他喜欢当兵也不无关系。他总喜欢在身体上打主意,比我要喜欢得多,而且喜欢的方式也不一样。我始终是一个文人,更多地向往热水浴和吃得好、喝得好这类的事,而他呢,关心的都是丈夫气概的要求和业绩。可现在呢,他的身体在另一个方面变得显赫了,显得独立自在而十分重要,而这却是疾病造成的。约阿希姆体内在发烧,毒性迟迟未消,身体一直不见康复,哪怕这位可怜的青年人很想下山去做一个军人。除了胸口的一撮毛外,他发育得同书里描写的一样好,外表上长得与观景楼此处指罗马梵蒂冈宫殿内的建筑。该处侧翼有阿波罗雕像。上阿波罗阿波罗,系希腊神话中主管光明、青春、音乐和诗歌等的天神,一说即太阳神。的雕像一般无二。可是内部他有的是隐疾,而外部又因病发着寒热;疾病使人们形体大为改观,它使身体大受影响……他一想到这些,不禁暗自震惊,于是用探询的目光迅速朝约阿希姆瞥了一眼,眼光从裸露的上身一直移到他的眼睛,他那双又黑又大而又温柔的眼睛。由于强行呼吸和咳嗽,约阿希姆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随着检查的进行,那双眼睛带着忧伤的神色越过旁观者一直向空际凝视。

    但这时顾问大夫贝伦斯已结束他的工作。

    “喔,齐姆森,这回倒不错,”他说。“从检查结果看来,没什么大不了。下一次(他指的是四星期以后),情况肯定还会好些。”

    “顾问大夫先生,您看还得多久……”

    “您又想催我了吗?您还处于酩酊状态,可不能下山跟您的那伙人团聚嘛!最近我不是说过还得半年——看我的面上,您就从最近算起吧,可您得把这看作是最短期限。住在这儿毕竟不算差,您得懂点儿礼节才是。我们这里又不是监狱,也不是什么……西伯利亚的矿山!也许您想说,我们这块地方同监狱和矿山相差无几?好啊,齐姆森!那就开路吧!谁还有兴趣,快过来!”他叫了一声,仰天望着。他伸出胳膊,把听筒递给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克罗科夫斯基站起身,接住听筒,又在约阿希姆身上略略复查了一下。

    这时汉斯·卡斯托尔普站了起来。他两眼紧紧盯着顾问大夫,大夫叉开两腿,张大嘴巴,似乎陷入了沉思。汉斯开始急急忙忙作准备。他过于匆忙,在将花点活袖衬衫往头上翻出时,一下子显得手足无措。这时,他这个碧眼金发、胸围狭窄的青年人,浑身雪白地站在顾问大夫贝伦斯面前。同约阿希姆·齐姆森相比,他显得文绉绉的。

    但顾问大夫只是让他站着,还在沉思默想。这时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又坐了下来,约阿希姆也穿好了衣服。贝伦斯终于决定对那个有兴致前来检查的人注意起来。

    “哎哟,现在轮到您了!”他一面说,一面用他那硕大无比的手握住汉斯·卡斯托尔普的上臂,接着把他推开,尖起眼睛打量着他。贝伦斯不像一般人看别人那样望着对方的脸,而是瞧他的身体;他像转动一个没有生命的物体那样把汉斯的身子转过来,同时还盯着汉斯背部。“哼哼,”他说,“喔,让咱们瞧瞧您有什么花样。”于是像以前那样开始敲敲拍拍。

    他像刚才对约阿希姆·齐姆森那样,在上身到处叩击,而且在好几块地方来回叩了好多次。有较长一段时间,他交替地东拍拍,西敲敲;为了比较起见,他又叩了锁骨的右上方,接着又击起它的下方来。

    “听到了吗?”他问对侧的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克罗科夫斯基大夫坐在离他五步远的写字台旁,他点了点头,表示听清对方的话。他板起脸,下巴一直低垂到胸前,胡子紧压在胸口,尖端向上翘起。

    “深呼吸!咳嗽!”顾问大夫下起命令来,这时又接过听筒。汉斯·卡斯托尔普气喘吁吁地配合他工作达八分或十分钟之久,而顾问大夫则不住地在听。他一言不发,只是把听筒一忽儿移到东,一忽儿移到西,对刚才频频叩击过的各个部位,特别反反复复地细听。听完后,他把听诊器挟在胳膊下,反剪双手,垂头望着他本人和汉斯·卡斯托尔普之间的地面。

    “嗯,卡斯托尔普,”他说——这是他第一次只喊这个青年人的姓氏——“情况跟我以前一直设想的大致相同。卡斯托尔普,我本来已对您起过疑心,现在我可以向您直说了——从我一开始愧不敢当地有幸和您结识的那时候起,我就颇有把握地猜测到,您会悄悄地成为我们这儿的一员,而且有朝一日将会看出,像许多上山时原来翘起鼻子东张西望一心想寻欢作乐的人们那样,您终有一天会认识到在这儿多逗留一个时期是有好处的——请好好理解我的意思,这岂止是‘好处’而已——而逗留的目的并非出于漫不经心的猎奇。”

    汉斯·卡斯托尔普的脸刷的一下变了色。约阿希姆正想去扣背带,这时在他刚才站的地方停住了,留神听着……

    “您在那边有一个好心肠的、富于同情心的表哥呢,”顾问大夫继续说,说时朝约阿希姆的方向摆动脑袋,身子一摇一晃好容易才站定脚跟。“我们不久就有希望可以说,他过去曾经生过病,不过根据我们眼前的诊断,我们也敢说他早先曾经一度生过病,您那位顶刮刮的表哥。正像思想家所说的,这就是apriori[拉丁文:演绎性的、先验的或先天的]。对您发生了某些影响,亲爱的卡斯托尔普……”

    “他只是我异父方面的表哥,顾问大夫先生。”

    “嘿嘿。您总不能连表哥也不认呀。不管是不是异父母所生,他始终是您的血亲。究竟是父亲还是母亲的?”

    “母亲,顾问大夫先生,他是我继……的儿子,继……”“令堂还健在吗?”

    “不,她已死了。我很小的时候,她就死了。”

    “哦,怎么死的?”

    “血块梗塞,顾问大夫先生。”

    “血块梗塞?嗯,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令尊呢?”

    “他是得上肺炎死的,”汉斯·卡斯托尔普说,接着又添上一句,“我的祖父也是……”

    “哦,原来他也是这样?唔,您的祖先都是这个样子。现在就您而论,您经常贫血,可不是吗?可是在体力和脑力劳动以后,您却一点儿也不疲倦?哦,还是很容易疲倦?您是不是经常心悸?最近才发现?好。另外,您显然很容易染上黏膜炎和呼吸道疾病。您可知道,以前您染上了病?”

    “我?”

    “是啊,我已亲眼看出这个了。您听听这有什么区别?”于是顾问大夫轮流叩击他左胸的上侧和下侧。

    “那边的声音比这边的浊些,”汉斯·卡斯托尔普说。

    “妙极了。您应当是一名专家。不错,这是浊音,浊音往往由已钙化的老病灶引起。钙化点,您高兴的话也可以算它为结疤。您是一个老病人哪,卡斯托尔普,可是您不知道自己有病,我们谁也不能责怪。早期诊断是有困难的,对山下的那些同行尤其有困难。我并不是想说我们的耳朵比他们尖些,不过专干这个行业好歹总有些成绩。您得明白,空气帮助我们听诊,我指的是这儿山上稀薄而干燥的空气。”

    “当然啰,真是这样,”汉斯·卡斯托尔普说。

    “妙啊,卡斯托尔普。小伙子,您且听着,此刻我要奉上几句金玉良言。您该懂得,要是您再也没有什么新花样,要是除了您身内通风管里那些浊音、疤痕以及钙化的异物外什么都万事大吉,那么我就要把您送回老家去,不再为您操什么心,您明白我的意思吗?可是事实明摆在那儿,我们又发现了您的一些新情况,而且您既然已走上山来——那么汉斯·卡斯托尔普呀,打道回府就不值得喽。不久后,您又准会再上这儿来的。”

    汉斯·卡斯托尔普又一次感到热血涌上心头,心房怦怦乱跳。约阿希姆却一直站在那边,双手按在背后的钮扣上,两眼呆呆地望着地面。

    “因为除了浊音之外,”顾问大夫继续说,“您左上侧又有些粗糙,几乎是一种粗糙音,这无疑是从新病灶来的。我现在虽然还不敢说它是一个浸润性病灶,但无疑有点儿浸润。如果您就这样下山混日子,我亲爱的,您整片肺叶就会完蛋,那时候叫苦也来不及了。”

    汉斯·卡斯托尔普一动不动地站着。他的嘴角古怪地在抽搐;可以清晰地看出,他的心脏顶着肋骨在狂跳不已。他掉过头去瞧瞧约阿希姆,可没有看到对方的眼睛,于是又望着顾问大夫那张两颊发青、蓝蓝的眼睛鼓起而小胡子向一侧翘起的脸。

    “还有一件客观的旁证,”贝伦斯继续说,“我们也有您的体温记录:上午十点钟三十七点六度,这同听诊的情况不谋而合。”“我倒以为,”汉斯·卡斯托尔普说,“热度是感冒引起的。”“你说感冒吗?”顾问大夫反驳说,“感冒是哪里来的?卡斯托尔普,请您再听听我要说的话,而且听时要留心。据我所知,您的头脑是迂回曲折,十分复杂的,我们这儿的空气对疾病有好处,难道您不认为是这样吗?事实上确实如此。可是同时您要懂得,这里的空气对疾病也有利,它能促进疾病的发展,使全身发生一次巨大的变革;它能使潜在的病患暴发,因此您的感冒发作可不是一件坏事。我不知道您在山下是不是一直有些寒热,不过我来谈谈我的看法:您上山的第一天起就已有寒热,决不是得了感冒以后才有。”

    “对啊,”汉斯·卡斯托尔普说。“对,我真的也这么看。”

    “一有寒热,您就马上感到迷迷糊糊的,”顾问大夫证实他的看法。“这就是细菌引起的可溶性毒素。它像麻醉剂那样在中枢神经系统发生作用,您得明白;于是您的脸颊就泛起一片潮红。您现在上床躺一下再说,卡斯托尔普:我们要看看您在床上休息一两个星期以后,头脑会不会清醒些。别的且留待以后再说吧。我们要把您的内部好好透视一下——您对自己的情况了解清楚后,会感到十分高兴的。不过我也得向您直说:像您这样的病,一两天是好不了的;广告上吹嘘的有效治疗方法和什么仙丹妙药之类,都帮不了您的忙。我一眼就看出,作为病人来说,您似乎比您表哥规矩些,在适应疾病的本领方面,看来您也比那边的陆军准将强些。他一当热度退下几分,总想马上溜之大吉。看来,‘静卧’这个口令似乎不像‘立正’那样称他的心!安静是市民的首要职责,而不耐烦只会败事。卡斯托尔普,我请求您别叫我失望,并别用谎言惩罚我那对人类天性的认识吧!好吧,快走,快回到你们的小间里去!”

    顾问大夫贝伦斯就这样结束了他的交谈,坐到写字台前。这个干许多活儿的忙人,现在乘这段空余时间赶紧写些东西,再等待下一次检查。克罗科夫斯基大夫从座位上站起身来,大踏步向汉斯·卡斯托尔普走去。他向后歪着脑袋,一只手搭在年轻人的肩膀上,宽厚地微笑着,笑时从他的胡髭中露出一排黄牙,同时还热情地握住汉斯的右手。

  • 君特·格拉斯《铁皮鼓》

    第一篇

    肥大的裙子

    供词:本人系疗养与护理院的居住者[主人公奥斯卡-马策拉特,因被指控为一件人命案的嫌疑犯而被“强制送入”疗养与护理院(疯人院的委婉称谓)进行观察]。我的护理员在观察我,他几乎每时每刻都监视着我;因为门上有个窥视孔,我的护理员的眼睛是那种棕色的,它不可能看透蓝眼睛的我——

    因此,我的护理员根本不可能是我的敌人。我已经喜欢上他了。这位门后窥视者一跨进我的房间,我就向他讲述我一生中的事件。这样一来,尽管有窥视孔的阻隔,他仍然可以了解我。看来,这个好人欣赏我所讲述的故事,因为每当我给他讲了点编造的故事时,他就给我看他最新编结的形象,以表示感激。他是不是一个艺术家,可以暂且不去讨论。可是,如果用他的创作办一个展览的话,新闻界定会给予好评,也会吸引来一些买主。他用普通的包扎用的线绳编结,线绳是在探望时间过后在他所护理的病人房间里收集来的,经过整理,编结出多层次的软骨鬼怪,随后把它们浸在石膏里,使之僵化,再插上针,固定在木头底座上。

    他经常转念头,想创造出五颜六色的作品来。我劝阻他,指着我的白漆金属床,请他想象一下,这张最完善的床如果涂成五颜六色,那会变成什么样子呀。他一听这话,惊恐地把护理员的双手伸到脑袋上方猛地击掌,力图在他那张过于呆板的脸上同时露出各种恐惧的表情来,并且放弃了他的涂彩色计划。

    因此,我那张白漆金属架病床乃是一种准则。对于我来说,它甚至还不止如此:我的床是我最终达到的目的地。它是我的安慰,还可能成为我的信仰,如果疗养院管理处允许我作一些改变,让人把床栏杆升高,使任何人都不得过于接近我的话。

    每周一次的探望日,打断了我在白漆金属床栏杆之间编织起来的寂静。到了那一天,他们全都来了,那些要救我的人。他们以爱我来自娱,想通过我来珍视、尊重和认识他们自己。他们是多么盲目,多么神经质,又多么没有教养。他们用手指甲刮我的白漆床栏杆,用圆珠笔和铅笔在白漆上乱涂不正派的长线条小人。我的律师每次“哈-”一声闯进病房来后,随即把他的尼龙帽挂在我左脚跟的床柱子上。在他来访的时间里——当律师的话又特别多——他就用这种强暴行为剥夺了我精神上的平衡和欢畅。

    来探望我的人们,把礼物放在那幅银莲花水彩画下铺蜡布的小白桌上,把他们正在实行的或者已经盘算好的搭救计划告诉我,并且说服我,说服他们不倦地设法搭救的这个人,高度相信他们的博爱精神。在这之后,他们又重新发现了自己的生存的乐趣,便离我而去。他们一走,我的护理员便来开窗换空气,同时收集捆扎礼物的线绳。换完空气以后,他经常还能找到时间,坐在我的床边,解开线绳的结,整理好,让寂静扩展开去,直到我把寂静叫做布鲁诺,把布鲁诺叫做寂静。

    布鲁诺-明斯特贝格(我现在讲的是我的护理员的姓名,而不是在做文字游戏),籍贯绍尔兰,未婚,无子女。他给我买过五百张打字纸,钱挂在我的账上。我储存的纸张还不够,便又让布鲁诺再到兼卖儿童玩具的小文具店去一趟,替我买没有横格的纸,给我提供必要的场地,以便施展我的记忆力。啊,但愿我的记忆力准确无误!这件事我从来不托那些来探望我的人去办,不论是律师还是克勒普。仁爱之心使朋友们为我担忧,给我定下种种规定,仁爱之心也肯定禁止他们干这类危险的事情,例如带给我空白纸张,好让我用以录下我头脑里分泌出来的不连贯的音节。

    “喂,布鲁诺!”我对他说,“你能替我买五百张清白的纸吗?”布鲁诺抬头望着天花板,要找出一个譬喻来,他的食指也指着同一个方向,然后回答说:“您的意思是白纸,奥斯卡先生。”

    我坚持用“清白”这个字眼,还要求布鲁诺到了店里也这么讲。傍晚时,他买了一包纸回来,还想要我觉得他真像个若有所思的布鲁诺。他几次三番抬起头来,久久地凝视天花板,从那里汲取了他所需要的全部灵感,稍后才说出这么几句话来:“您向我推荐了那个恰当的字眼。我向女售货员要清白的纸,她给我去取之前,就羞得满脸通红了。”

    我害怕没完没了地谈论文具店里的女售货员们,后悔自己不该把纸称之为清白,因此保持沉默,一直等到布鲁诺离开病房,这才打开五百张打字纸的纸包。

    我把这种柔韧的纸拿在手上,掂量的时间并不太长。我取出十页,把其余的保存在床头柜里,又在抽屉里的照相簿旁边找到了钢多,钢笔是灌满了的,墨水也不缺少,那么,我从何写起呢。

    一则故事,可以从中间讲起,正叙或者倒叙,大胆地制造悬念,也可以来来点时髦,完全撇开时间与空间,到末了再宣布,或者让人宣布,在最后一刻,时间和空间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也可以开宗明义地声称,当今之日,写长篇小说已无可能,然后,譬如说,在自己背后添上一个声嘶力竭的呐喊者,把他当作最后一个有可能写出长篇小说的作者。我也听人讲过,若要给人好印象,谦虚的印象,便可以开门见山地说:现在不再有长篇小说里的英雄人物了,因为有个性的人已不复存在,因为个性已经丧失,因为人是孤独的,人人都同样孤独,无权要求个人的孤独,因此组成了无名的、无英雄的、孤独的群体。事情可能就是这样,可能有它正确可信的地方。可是,就我,奥斯卡,和我的护理员布鲁诺而言,我敢说,我们两人都是英雄,完全不同的英雄。他在窥视孔后面,我在窥视孔前面;如果他打开房门,我们两个,由于既有友谊又很孤独,因此仍然构不成无名的、无英雄的群体。我将从自己出世以前很远的时候写起;因为一个人倘若没有耐心,在写下自己存在的日期之前,连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想去回忆的话,他就不配写自传。所以,我要向不得不在我所居留的疗养与护理院外面过着混乱不堪的生活的诸君,向每周来探望我一次的、根本想不到我会储存纸张的诸位朋友,介绍一下我奥斯卡的外祖母。

    我的外祖母安娜-布朗斯基,在十月某一天傍晚的时候,穿着她的几条裙子,坐在一块土豆地的地边上。如果在上午,你就能看到我的外祖母如何熟练地把枯萎的土豆秧整整齐齐地归成堆。到了中午,她便吃涂糖汁的猪油面包,接着,掘最后一遍地,末了,穿着她的几条裙子,坐在两只差不多装满土豆的篮子中间。她的靴底同地面构成一个直角,靴尖差一点碰到一起,靴底前闷烧着一堆土豆秧,它间或像哮喘似的冒出一阵阵火西,送出的浓烟,与几乎没有倾斜度的地壳平行,局促不安地飘去。那是一八九九年。她坐在卡舒贝地区[日耳曼化的西斯拉夫人居住的、原西普鲁士西北部和波美拉尼亚东北部的地区,直到1945年,大约有十五万人讲卡舒贝语,这种语言是介乎波兰语和西波美拉尼亚语之间的一种方言]的心脏,离比绍不远,更靠近拉姆考与菲尔埃克之间的砖窑,面对着迪尔绍与卡特豪斯中间通往布伦陶的公路,背朝着戈尔德克鲁格的黑森林。她坐着,用一根烧焦了的榛木棍的一端,把土豆捅到热灰下面去——

    我在上文特别提到了我的外祖母的裙子,说她穿着几条裙子坐在那里,我希望这已经点得够清楚的了。我甚至把这一章冠以《肥大的裙子》的标题,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我深知自己应当如何感激这种衣裳。我的外祖母不仅穿一条裙子,她套穿着四条裙子。你不要以为她穿了一条裙子和三条衬裙;她穿着四条裙子,一条套一条,并且按照一定的顺序,每天里外倒换一次。昨天穿在最外面的,今天变成第二层,昨天在第二层的,今天到了第三层。昨天的第三层,今天贴身穿着。昨天贴着皮肤的那一条,今天可以让别人看到它的式样,或者说,看到它根本没有式样。我的外祖母安娜-布朗斯基的裙子都偏爱土豆色。这种颜色必定同她最相称。

    除去这种颜色以外,我外祖母的裙子的特点是尺寸宽大,过分地浪费衣料。它们圆墩墩的,风来时,似波浪翻滚,风吹到时,倒向一边,风过时,劈啪作响,风从背后吹来时,四条裙子一齐飘扬在我外祖母的前头。她坐下来时,四条裙子便聚拢在她的周围。

    除去这四条经常蓬松一团、下垂着、起皱褶,或者硬撅撅、空荡荡地挂在她床头的裙子而外,我的外祖母还有第五条裙子。这一条同另外四条土豆色裙子毫无区别。这第五条裙子并非永远排行老五。同它的弟兄们一样(因为裙子是阳性名词),它也得服从轮换的需要,并且同它们一样,如果轮到它的话,那便是在第五天星期五,它就被扔进洗衣桶里,星期六晚上被挂到厨房窗前晾衣服的亚麻绳子上,晾干了以后,又被放到熨衣服的木板上。

    每逢星期六,我的外祖母便打扫屋子,烤面包,洗衣服,熨衣服,挤牛奶,喂母牛。一应杂事完毕,她便从头到脚泡进洗澡桶里,从肥皂水里稍稍探起身子,随后让桶里的水回到原来的高度。她裹上一条似盛开的大花朵的毛巾,坐在床沿上,在她面前的地板上,放着四条穿过的裙子和一条刚洗干净的裙子。她用右手的食指撑着右眼的下眼皮,不向任何人——包括她哥哥文岑特在内——征求意见,因此很快就打定了主意。她光着脚站起来,用脚趾把那条已经失去土豆色柔和光泽的裙子踢到一边。那条新洗干净的裙子就顶替了这个空缺。

    星期日早晨,她把裙子的顺序作了新的调整后,便出发去拉姆考上教堂,去朝拜在她心中有固定想象的主耶稣。新洗干净的裙子穿在第几层呢?我的外祖母不仅爱干净,而且也是个有点爱虚荣的女人,她把最好的一条穿在别人能看见的那一层,外露在晴朗天气里的阳光底下。

    那天是星期一下午,我的外祖母坐在闷烧着的土豆秧堆旁。星期日穿在最外边的那条裙子,星期一换到了第二层,而星期日温暖她肌肤的那一条,在星期一阴暗的天色里飘荡在她髋部的最外层。她吹着口哨,脑子里并没有想着什么曲子,一边用榛木棍把第一个门熟了的土豆从灰堆里扒出来。她把它扒到离问烧着的土豆秧堆较远的地方,让风把它吹凉。她用一根尖树枝插住这个表皮烧焦并裂开的块茎,举到嘴边。她不再吹口哨,而是从两片被风吹得焦燥干裂的嘴唇间送出气来,吹捧土豆表皮的灰和土。

    她闭上眼睛,吹着灰土。当她认为吹得差不多了的时候,她先睁开一只眼睛,再睁开另一只,用牙缝颇宽、此外别无缺陷的门牙咬了一口,随即把咬剩的土豆挪开,咬下的半个粉状的、还太烫的土豆则留在张开的嘴里冒着热气。她的鼻孔鼓着,吸着烟和十月的空气,圆睁的眼睛沿田地望去,直盯着被电线杆和砖窑烟囱上端整三分之一那一段分割开的地平线。

    有什么东西在电线杆之间移动。我的外祖母闭上嘴巴,抿紧嘴唇,眯缝着眼睛,咀嚼土豆。有东西在电线杆之间移动。有东西在那里跳动。三个男人在电线杆之间跳动,三个男人向烟囱跳去,随后在烟囱前面转着圈儿;一个人回到原处,重新起跳,这个人看来又矮又宽,他跳着过了砖窑;另外两个,又细又高,紧跟在他背后过了砖窑,又回到电线杆中间;那个矮而宽的,拐来拐去,显得比细而高的两个更焦急更匆忙;那两个不得不又向烟囱跳去,因为矮而宽的那个已经跳了过去;他们刚开始跳的时候,他已经同他们两个相隔有一个拇指宽的距离了;他们突然消失,看样子像是失去了兴头;而那个矮的,在从烟囱跳开去的中途,也隐没在地平线后面了。

    现在看不见他们了,这可能是幕间休息,或者是在换戏装,要不就是他们去打砖坯,领报酬了。

    我的外祖母正要利用这个间歇去叉第二个土豆,却叉了一个空。因为那个看去又矮又宽的人,还是穿着原来的服装,爬上了地平线。那似乎是一道木栅栏,他似乎把那两个跟在他背后跳跃的人甩在栅栏后面,留在砖堆间,或者留在通往布伦陶的公路上了。尽管如此,他仍是急匆匆的,想要跳得比电线杆更快。他以慢动作的大跳越过田地;他在烂泥地里跳动,泥块从鞋底上甩出;在管他一跳很远,但仍像在烂泥地里爬行。有时他仿佛粘在泥里,随后又停留在空中静止不动,在不高但距离颇远的跳跃过程中,擦一擦他额头上的汗,接着两条腿又粘在那片新犁过的地里。这片地在五摩尔根[旧时德国的地亩面积单位,相当于二千五百到三千四百平方米]土豆地旁边,一直延伸到田间窄道——

    他好不容易到了窄道上,这个矮而宽的还没有在那里隐没,另外两个高而细的也爬上了地平线。方才他们可能到砖窑去了一趟,现在在烂泥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过来。他们又高又细,但并不瘦。我外祖母瞧着,又没能叉中土豆;因为这样的事情并不常见,三个成年人,尽管身材不同,都在电线杆周围跳动,差一点折断了砖窑的烟囱,随后相互间隔一段距离,先是那个矮而宽的,后是两个高而细的,这三个都同样费劲但同样顽强地在烂泥地里跳动,靴底的泥团,甩掉又粘上,越粘越厚。他们就这样跳过了文岑特两天前刚犁过的土地,消失在窄道上。

    现在他们三个都走了,我的外祖母可以放心去又那个快凉了的土豆。她匆匆吹掉表皮的灰和土,把土豆整个地塞进嘴里,一边想着——如果她在想些什么的话——他们可能是砖窑上的人,一边咀嚼着,口腔做着圆周运动。这时,一个人从窄道上跳了出来,黑色小胡子上的眼睛发狂地四下窥探,两下子就跳到火堆旁,同时站到了火堆前、火堆后、火堆旁,咒骂着,战战兢兢,走投无路,退回去已经不行,因为那两个高而细的跟着在窄道上追来了。他拍打自己,拍打膝盖,头上的眼睛像要瞪出来似的,额上汗珠直冒。他大胆地爬近,气喘吁吁的,小胡子颤动着,一直爬到靴底前;他爬到我外祖母身边,像一头矮胖的小动物,瞧着我的外祖母,瞧得她不得不叹气,不能再嚼嘴里的土豆,脚尖翘起,靴底与地面成了斜角。她不再去想砖窑、砖堆、烧砖的、打砖坯的,而是撩起裙子,不,撩起四条裙子,同时高高撩起,让这个不是砖窑上的矮而宽的人能够钻到底下去,连同他的黑色小胡子一齐钻进去。他看上去不再像一头小动物,既不是从拉姆考也不是从菲尔埃克来的。他怀着恐惧钻到了裙子底下,不再拍打膝盖,既不矮也不宽了,尽管如此,还是找到了容身之地,他忘掉了喘息、颤抖和拍打膝盖的手:此时,一片寂静,好似创世的第一天,也像世界末日,微风在火堆里低吟,电线杆无声地报数,砖窑的烟囱立正。她,我的外祖母,把最外面一条裙子抚平,明智地遮住第二条,她几乎感觉不到第四条裙子下面的他,也不让第三条裙子知道有什么东西使她的肌肤觉得新奇。是的,这是新奇的,可是上面一条裙子被明智地抚平了,第二和第三条裙子也都蒙在鼓里。她从热灰里扒出两三个土豆,从右胳膊肘边上的篮子里拿出四个生的,一个接一个地捅进热灰里去,用更多的灰把它们埋上,拨弄着,直到冒出了浓烟——她还能做什么别的呢?

    我的外祖母刚把裙子抚平,闷烧着的土豆秧堆冒出来的浓烟,方才由于拼命拍膝盖、换地方和拨弄而乱了方向,现在顺着风向形成黄色的一股,贴着地面向西南飘去。跟在如今藏身裙子底下的矮而宽的家伙后面紧追不舍的那两个高而细的,像幽灵似的从窄道上走来。他们高而细,由于职业关系,身穿农村保安警察的制服。

    他们差不多贴着我的外祖母身边跑过去。其中一个不是甚至跳过了火堆吗?可是他们突然想起自己是有鞋跟的,便用鞋跟煞住了身子,转过脸来,脚登皮靴,一身制服站在浓烟里,连连咳嗽,又从浓烟里拔出穿制服的身子,连浓烟也捎带了出来。他们还一直咳个不停,一边同我的外祖母搭话,问她是否看见那个科尔雅切克,还说她一定看见了的,因为她坐在此地,坐在窄道边上,而他,科尔雅切克,正是从窄道上逃过来的。

    我的外祖母说,她没有见到过科尔雅切克,因为她不认识科尔雅切克这么个人。她想了解,他是不是砖窑上的,因为她只认识砖窑上的人。两个穿制服的把科尔雅切克向她描述了一番,说他不是同砖头打交道的,而是一个又矮又宽的家伙。我的外祖母回想了一下,说她见到这么一个人跑了过去,并用叉着冒热气的土豆的尖树枝指着比绍方向的某处,顺着树枝上的土豆望去,是从砖窑的烟囱往右数第六和第七根电线杆之间。我的外祖母说,她可不知道那个奔跑的人是不是科尔雅切克,并指着靴底前那堆火请他们原谅,说她之所以讲不清楚,是因为这堆火把她折腾苦了;这堆火不死不活,弄得她顾不上管别人的闲事;无论是从这里跑过去的人,还是站在浓烟里的人,凡她不认识的人的事情,她是从来都不过问的;她只认识比绍的、拉姆考的、菲尔埃克的以及砖窑上的人,对她来说,这已经够多的了。

    我的外祖母说罢这一番话,叹息了几声,声音够大的,那两个穿制服的听了便问她有什么好唉声叹气的。她对着那堆火点点头,意思是说,她叹息是因为这一小堆火阴不阴,阳不阳,也多少是由于好几个人呆在浓烟里。说完,她用间距很大的门牙咬下半个土豆,一门心思地咀嚼,两个眼珠子转到左上角。

    穿农村保安警察服的两个人,从我外祖母心不在焉的目光里瞧不出什么名堂来,也拿不定主意是否应当到电线杆后面的比绍去寻找,于是,便用身边挂着的刺刀会捅土豆秧堆。他们突然灵机一动,两个人同时踢翻了我外祖母胳膊肘旁差不多装满了土豆的两只篮子,想了半天也不明白,为什么篮子里只有土豆朝他们的靴子滚去,却偏偏没有科尔雅切克。他们满腹狐疑,蹑手蹑脚地绕着土豆堆转,似乎在这样短的时间里,科尔雅切克竟能藏进土豆堆里去;他们还是用刺刀对准了扎进去,但听不见有被刺中的人发出的号叫声。他们怀疑每一丛枝叶凋零的灌木,每一个耗子洞,某一个鼹鼠窝集中的地方,并且始终怀疑我的外祖母。她像扎了根似的坐在那里,连连叹气,瞳孔转到了眼睑底下,只让人看见眼白。她挨个儿地念着一切圣者的卡舒口姓名——由于这堆火阴阳怪气,由于两篮子土豆被踢翻在地,她伤心地加重语调,声音越来越响。

    两个穿制服的人待了整整半个小时,时而远离火堆,时而靠近火堆,目测砖窑烟囱的方位,想要去占领比绍,却又推迟进攻,把蓝红色的手伸到火堆上方,直到我的外祖母用树枝又着表皮烤裂的土豆,给了他们每人一个,但她并没有因此中断叹息。那两个穿制服的人嚼到半截,又想起自己公务在身,便在地里,沿着窄道旁的荆豆丛,跳出去一石之遥,惊起一只野兔,但是它并不叫科尔雅切克。他们又发现火堆旁有热气腾腾的粉白色土豆,还由于这一通追打筋疲力尽,便下定决心,和和气气地把生土豆重新抬回到那两只篮子里去;至于方才把篮子一脚踢翻,那是因为公务在身,不得不这么干。

    傍晚将十月的天空挤压出一阵斜飘的细雨和墨水似的暮霭。这时,他们还在迅速而没精打采地进攻远处一块黑——的界石,干掉了这个敌人以后,他们觉得折腾够了。他们还踢了踢腿,像祝福似的把手伸到被细雨打湿、冒着长而宽的浓烟的小火堆上方,再次在绿烟中咳嗽一通,在黄烟中熏出了眼泪,然后边咳嗽,边流泪,抬起靴子,向比绍方向走去。要是科尔雅切克不在此地,那他必定在比绍。农村保安警察永远只知道两种可能性。

    慢慢地熄灭的火堆里冒出的烟,像第五条同样肥大的裙子蒙住了我的外祖母,把她,她的四条裙子,她的叹息声,圣者名字的呼唤声,同科尔雅切克一样地罩在烟裙底下。等到两个穿制服的人变成摇摇晃晃的圆点,慢慢消失在电线杆之间的暮色中时,我的外祖母才费劲地站起身来,似乎她已经生了根,而现在正把这刚开始生长的植物连同泥土和纤维一齐拔出来。

    科尔雅切克觉得身上发冷。他突然失去了遮盖,又矮又宽地躺在雨里。他赶紧把待在裙子底下时解开的裤子扣上,当时他害怕,急需寻找避难所,只要有地方可躺,不管是何处。他手指动作敏捷地系上钮扣,生怕他的活塞着凉,因为在这秋天的天气里,大有得感冒的危险。

    我的外祖母在热灰里还找出四个熟土豆。三个给了科尔雅切克,一个留给自己。她张嘴吃土豆前,先问他是不是砖窑上的,尽管她明明知道科尔雅切克是从别处来的,偏偏不是砖窑上的人。她没等他答话,就请他帮忙拿较轻的一只篮子,自己弯腰提起较重的那一只,还空出一只手,拿起她的耙子和锄头。于是,她拿着篮子、土豆、耙子、锄头,四条裙子像风帆似的鼓起,朝比绍采石场走去。

    采石场不在比绍,而是更靠近拉姆考。他们让砖窑留在左边,自己朝黑森林走去,戈尔德克鲁格就在黑森林里,再过去才是布伦陶。采石场在黑森林前的一个坑里。矮而宽的约瑟夫-科尔雅切克跟随我外祖母向那里走去,他再也不能同这四条裙子分离。

    木筏底下

    在此地,躺在疗养与护理院里用肥皂水刷洗干净的金属床上,在背后贴着布鲁诺眼睛的玻璃窥视孔的视野之内,回忆并描绘卡舒贝闷烧着的土豆秧堆里冒出的烟柱以及十月的雨的阴影线,可真不是件容易事。如果没有我这面鼓(只要熟练而有耐心地敲打,它便能回忆起全部必需的细枝末节,供我去芜存菁,把主要内容记录到纸上),如果我得不到疗养院管理处的同意,让这面鼓每天同我聊上三到四个小时,那么,我便会成为一个连有据可考的外祖父母都没有的可怜人。

    不管怎么说,我的鼓告诉我:一八九九年十月的那天下午,正值南非的奥姆-克吕格尔[原名保鲁斯-克吕格尔,又名奥姆-保罗,1880年领导布尔人抗英,1883年任德兰斯瓦尔总统。1899年10月,英国殖民当局入侵,克吕格尔战败,1900年9月逃往欧洲]擦他的反英浓眉的时候,在迪尔绍与卡特豪斯之间,比绍的砖窑附近,在四条同样颜色的裙子底下,在浓烟、畏惧、叹息、斜雨和圣者名字的痛苦呼唤声中,在两名农村保安警察毫无想象力的盘问以及他们被烟熏迷糊了的目光底下,矮而宽的约瑟夫-科尔雅切克使安娜-布朗斯基受孕,怀了我的妈妈阿格内斯——

    安娜-布朗斯基,我的外祖母,在那天黑夜里就改换了她的姓:在一位施圣礼向来慷慨大度的神甫帮助下,她改称安娜-科尔雅切克,并跟随约瑟夫,尽管没去埃及,至少也到了莫特劳河畔的省城。在那里,约瑟夫当上了一名筏夫,摆脱警方,获得暂时的安宁。

    为了增强悬念,我先不讲莫特劳河河口那座城市的名称,尽管它是我母亲的诞生地,现在就值得讲出来。一九○○年七月底,正是人家决定把帝国战舰建造计划翻一番的时候,我的妈妈在太阳位于狮子宫时见到了世界之光。自信而放荡,慷慨而虚荣。星相图上的第一宫,也称命宫,待在那里的是易受影响的双鱼座。太阳的位置与海王星冲[太阳系中,除水星和金星外,其余的某一行星运行到跟地球、太阳成一条直线而地球居中时,叫做冲]。海王星住在第七宫或室女宫,这将带来混乱与麻烦。金星与土星冲,谁都知道,土星兆肝脾不调,俗称晦气星,它入主摩揭宫,毁于狮子宫;海王星向土星献鳗鱼,并得到鼹鼠作为回敬;土星爱吃颠茄、葱头和甜菜,它咳出熔岩并使葡萄酒变酸;土星和金星一同住在第八宫,亦称死宫,这预兆意外死亡;与此相反,在土豆地里受孕的事实,许诺土星在亲人命宫里的水星保护下得到冒极大风险的幸福——

    写到这里,我必须插进一段我母亲提出的抗议,因为她始终否认我外祖母是在土豆地里受孕的。据她讲,虽说她父亲在土豆地里尝试这样于(她最多承认这一点),但是无论他的位置或者安娜-布朗斯基的位置都没有选择好,未能创造有利条件,使科尔雅切克成为胎儿之父。

    “这必定是在那天夜里逃跑的路上发生的,可能在文岑特伯伯的棚车里,甚至可能在我们到了特罗伊尔,在筏夫们那里找到了落脚安身的地方以后。”

    我妈妈总爱用这样的话作理由,来确定她的生命起源的日期。于是,本该知道实情的我的外祖母,却一个劲儿地点头,并说:“不错,孩子,这必定是在棚车上,或是到了特罗伊尔以后的事情,在地里是不可能的,因为那天又刮风,又下雨。”文岑特是我外祖母的哥哥。他妻子早年亡故之后,他曾去琴斯托霍瓦朝圣,得到琴斯托霍瓦的圣母[挂在琴斯托霍瓦一所寺院里的一幅圣母像,历来认为是圣-路加(《圣经》故事中的早期教会人物,原为医师,曾随保罗到各地传教)所画。据传,1655年,但泽被瑞典人围困,曾赖圣母的神力解围。次年,波兰国王约翰-卡西米尔宣布圣母马利亚为波兰女王。此为波兰最著名的宗教圣物之一,每年有大批教众朝拜]的神谕,要把她当作未来的波兰女王看待。从此以后,他成天埋头在离奇古怪的书籍里搜寻,并发现每一句句子都证实圣母有权要求得到波兰王国的王位。他把料理家务和种那几亩农田的事都交给了他的妹妹。他有个儿子名字叫扬,当时才四岁,身体瘦弱,动不动就爱哭。扬不但放鹅,还收集彩色小画片以及邮票;这样小小的年纪就集邮,真是不祥之兆——

    我的外祖母拿着土豆篮,领着科尔雅切克,回到受天国的波兰女王保佑的农舍。文岑特听完事情经过,拔腿跑到拉姆考,一通敲门,把神甫唤了出来,让他带上施圣礼的一应杂物,去替安娜和约瑟夫证婚。神甫睡意正浓,致完被连连的呵欠拖长了的祝福辞,拿到一大块肥肉作为酬劳,告别了被祝福者。他刚转身离去,文岑特便牵马套上棚车,铺上干草和空麻袋,让新郎新娘上车,让冻得发抖、低声哭泣的扬坐在马车夫台上自己身边,再让牲口明白,它现在得笔直地冲进茫茫黑夜:新婚夫妇要求快马加鞭。

    在始终还是黑沉沉但行将消逝的夜里,马车抵达省城的木材港。朋友们收留了这对逃亡的夫妇;他们同科尔雅切克一样,都是当筏夫为生的。文岑特可以走了,他驾着小马返回比绍;一头母牛,一只山羊,一只母猪和若干小猪,八只鹅,看门狗,都等着他去喂食。他还要让儿子扬上床睡觉,扬已经有点低烧了。

    约瑟夫-科尔雅切克躲藏了三个星期之久,蓄起头发,理了一个分头,刮掉了小胡子,给自己留下了证明历史清白的证件,冒名筏夫约瑟夫-符兰卡找到了工作。这个筏夫符兰卡,在一次斗殴中被人从木筏上推下水去,淹死在莫德林往南的布格河里,不过警察局对于此事一无所知。为什么科尔雅切克非得口袋里揣着他的证件才去找木材商和伐木场谈工作呢?因为他过去有一段时期不当筏夫,而在施韦茨的一家锯木厂干活。由于他,科尔雅切克,把一道栅栏油漆成刺激性的红白两色[当时的波兰国旗为红白两色],老板便同他争吵起来。老板说他故意挑衅,便从栅栏里拔出红色和白色板条各一根,用这些波兰板条揍科尔雅切克的卡舒贝人的脊背,把板条打个粉碎,成了一堆红白两色的劈柴。这一来,挨揍的那个便有了充分的理由。当天夜里,毫无疑问是在满天星斗的夜里,他一把火把这家新建的、油漆一新的锯木厂烧了个红光冲天,向虽被瓜分却因此而统一的波兰致敬[波兰建国于公元965年;1773年、1793年和1795年三次被俄、奥、普瓜分。1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被普鲁士瓜分的波兰领土成为西普鲁士和波森两省]——

    就这样,科尔雅切克成了纵火犯,而且成了一名惯犯,因为自那以后,在整个西普鲁士,锯木厂和林场都为红白两色的强烈的民族感情提供引火物。每逢事关波兰前途的时候,即使在发生那几场大火的时候,童贞女马利亚总要参与,据目击者(其中可能还有活到今天的)称,他们见到一位头戴波兰王冠的圣母,站在许许多多正在倒塌的锯木厂屋顶上。据说,每回大火起时总要在场的民众都同声高唱圣母颂,而且还宣誓赌咒。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科尔雅切克几次纵火的场面,必定庄严肃穆。

    纵火犯科尔雅切克被人控告,受到通缉,而筏夫约瑟夫-符兰卡则历史清白。他父母双亡,做人不怀恶意,孤僻褊狭,不仅没有人找他麻烦,而且几乎没有人认识他。他把自己的嚼烟分成每天一份,直到布格河收容了他。他留下的遗物是一件短上衣、口袋里的证件以及三天的烟草。溺毙的符兰卡不可能再来报到,也没有人问起淹死的符兰卡而让有关的人为难。于是,与这个落水鬼体格相似,同样有一颗圆脑袋的科尔雅切克,先是战战兢兢地钻进他的短上衣里,然后摇身一变,成了这个有官方文件证明历史清白的人。他戒掉了烟斗,嚼上了烟草,甚至继承了符兰卡的性格特征和讲话的缺陷,在此后的岁月里,扮演了一个干活卖力、勤俭节约、说话有点结结巴巴的筏夫的角色,乘着木筏,跑遍了涅曼河、布布尔河、布格河和魏克塞尔河的林区和河谷。他甚至在马肯森指挥下的王储轻骑兵团[但泽附近驻扎轻骑兵近卫旅,旅长奥古斯特-封-马肯森(1849~1945),第一团团长是王储威廉(1882~1951)]里当上了一名下士,因为符兰卡没有服过兵役。可是,比这个落水鬼年长四岁的科尔雅切克却当过炮兵,在托恩留下过一份糟糕的档案记录——

    强盗、杀人凶手和纵火犯中间最危险的分子,还在抢劫、杀人、放火的时候,就等待着机会,去获得一份体面而稳当的职业。其中有一些,或者煞费苦心,或者碰巧走运,找到了这样的机遇。假冒符兰卡的科尔雅切克是一个好丈夫。他改掉了自己的纵火恶习,甚至一见火柴就浑身哆嗦。摆在厨房桌子上洋洋自得的火柴盒,只要被这个可能制造过的火柴的人看到,就非遭殃不可。他随手就把这种犯罪的诱惑物扔到窗外去。因此,对于我的外祖母来说,要能按时做出热饭热菜来,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全家人经常坐在黑——的屋子里,因为没有引火物点燃汽油灯。

    然而,符兰卡不是一个霸道的人。星期天,他带着他的安娜-符兰卡到下城的教堂去,并允许她像当年在土豆地里那样套穿四条裙子;她已经正式嫁给了他,并在结婚登记处办了手续。冬天,当河流冰封,筏夫们都闲着的时候,他就老老实实地待在只有筏夫、舵工和造船工人居住的特罗伊尔,照管他的女儿阿格内斯。阿格内斯的性格看来像她父亲,因为她不是钻到床底下便是藏在衣橱里。逢到客人来时,她就坐在桌子底下,抱着她的破布娃娃。

    对于这个小姑娘来说,最要紧的便是藏起来,在藏身处找到类似于约瑟夫躲在安娜的裙子底下时所找到的那种安全,同时也找到乐趣,但是与她父亲所找到的不同。纵火犯科尔雅切克吃够了被人追捕的苦头,心有余悸,完全能够理解他女儿需要庇护的心理。因此,有一天需要在这一间半住房像阳台似的突出部盖兔舍时,他就替阿格内斯用木板隔出了一个小间,完全适合她的身材大小。我妈妈小时候就坐在这样一间小棚里,玩她的娃娃,慢慢长大。后来,她已经上学的时候,据说她扔掉娃娃,玩起玻璃珠和彩色羽毛来了,并且第一次表现她对于易破碎的美有感受力。

    由于我急于预告我自己生命的起源,读者或许能允许我将“哥伦布”号在席哈乌船坞下水那一年,即一九一三年以前的事情一笔带过,因为符兰卡一家像随波逐流的木筏,平平安安地度过了这一段光阴,只是到了那一年,始终没忘记追捕假符兰卡的警察局才找上门来。

    麻烦事是这样开头的:同每年夏天一样,一九一三年八月,科尔雅切克出发去基辅。他将从那里放大木筏下来,归途取道普里皮亚特河、运河和布格河,到莫德林再入魏克塞尔河。他们总共十二名筏夫一起出发,先乘锯木厂雇的拖轮“拉道纳”号,从威斯特利希新航道溯着死魏克塞尔河上航至艾因拉格,随后入魏克塞尔河,逆流而上,经凯泽马克、莱茨考、查特考、迪尔绍和皮埃克尔,到托恩停泊过夜。锯木厂新老板在这里上船,他也要去基辅监督这次木材购买事宜。这就是说,“拉道纳”号清晨四点解缆开航时,他已经在船上了。科尔雅切克第一次看到他是在船上厨房吃早饭的时候。他们面对面坐着啃面包,咂咂有声地喝着麦茶。科尔雅切克一眼就认出了他。这个宽肩膀的秃顶让人取来伏特加,给大家把喝空的茶杯斟满。吃到一半,坐在另一头的人还在倒酒时,他开了腔作自我介绍:“这么一来,你们就知道了,我是新老板,姓迪克尔霍夫。敝人是讲究秩序的!”

    筏夫们按照他的吩咐,顺着座位的秩序,一个挨一个地自报姓名然后干杯,伏特加咕嘟一口灌下时,辣得喉结直跳。科尔雅切克先干了酒,随后报了自己的姓——“符兰卡”,一边眼睛死盯着迪克尔霍夫。他像前几次一样点头,也像前几次重复别人的姓那样重复了一声:“符兰卡”。尽管如此,科尔雅切克觉得,迪克尔霍夫重复这个已淹死了的筏夫的姓时,加重了语调,不是尖锐地加以突出,而是带着沉思的味道。

    “拉道纳”号在领水员们轮流协助下,灵巧地避开沙洲,逆着浑浊的潮水,沿着唯一一条可辨认的航道隆隆向前驶去。左岸右岸,堤坝后面,清一色都是已收割的农田,不是一望平川便是丘陵起伏。树篱,田间小路,长满金雀花的盆地,零零散散的农舍之间一片平原,像是天然的骑兵冲锋的战场,专为左边在沙盘里变换队形的波兰长枪骑兵师、为跃过树篱的轻骑兵、为年轻骑兵军官的梦想、为已在此地进行过并将屡屡重演的战役而设,同时也为这样一幅油画而设:鞑靼人伏在鞍上策马奔驰,龙骑兵的马前腿悬空而立,长剑骑士倒下,骑士团团长血染长袍,胸甲上则无一处创伤,马索维恩[魏克塞尔河中段的一个独立的公爵领地。1225年或1226年,公爵康拉德一世曾向德意志骑士团求援,以抵御普鲁士人;1410年坦能贝格一役,骑士团被歼,马索维恩被普鲁士人所占]公爵砍倒一人;还有那些马,马戏团都没有的良种白马,烦躁不安,满身流苏,肌腱画得那么逼真,鼻孔鼓着,呈洋红色,往外喷气,穿透这鼻息的是系着三角旗、矛尖朝下的长枪;高擎的马刀,把天空和晚霞分割成条条块块;那里,在背景上(因为每幅油画都有背景),在黑马的后腿之间,紧贴地平线的是一座平和的小村落。炊烟袅袅,矮墩墩的农舍,干草的屋顶,布满苔藓的墙;在农舍里,贮存着漂亮的、准备来日大显身手的坦克,到那时,它们也将进入画面,在魏克塞尔河堤坝后面的平原上长驱直入[1939年9月1日,纳粹德国入侵波兰],有如夹在重甲骑兵之间的小马驹——

    快到符沃茨瓦维克时,迪克尔霍夫用手指弹了弹科尔雅切克的上衣说:“请告诉我,符兰卡,在多少多少年以前,您有没有在施韦茨一家锯木厂干过活,后来把厂子烧了?”科尔雅切克很费力地摇头,仿佛得了硬脖症,同时使自己的眼睛流露出忧伤和倦意。见了这样的目光,迪克尔霍夫就不再问下去了。

    布格河在莫德林与魏克塞尔河汇合。“拉道纳”号拐进布格河时,科尔雅切克同全体筏夫一样靠在船栏杆上,朝河里牌了三口唾沫。迪克尔霍夫拿着一根雪茄站在他身旁,问他借个火。这个词儿,火柴这个词儿,像一个寒噤从科尔雅切克背脊上直流下去。“伙计,我只是问您借个火,用不着脸红嘛。难道您是个大姑娘吗?”

    他们已经过了莫德林,这时,科尔雅切克脸上的红晕方消。这并非羞惭的红晕,而是他在锯木厂放的那场大火映照在他脸上经久未消的余晖。

    “拉道纳”号在布格河逆水上行,穿过连接布格河与普里皮亚特河的运河,经普里皮亚特河进入第聂伯河。在莫德林到基辅这一路上,科尔雅切克-符兰卡和迪克尔霍夫之间再也没有进行过交谈可供复述。在拖轮上,筏夫们之间,烧火工与筏夫之间,舵工、烧火工和船长之间,船长与经常更换的领水员之间,自然发生过一些据说是男子汉之间通常出现的那种事情,也许当真如此此。我可以想象出卡舒口筏夫同那个舵工之间的争吵,他是什切青人,或许由于他而酿成一次反叛:在船上厨房里举行了会议,抽签选出首领,下了口令,还磨快了短剑。

    撇开这个不谈吧。那里既没有进行政治性的争论或德国人与波兰人之间的械斗,也没有由于社会不平酿成严重的暴动而耸人听闻。“拉道纳”号添足了煤,继续它的航程,有一次(我想,那是刚过了普沃茨克),船撞到了沙洲上,但是它靠自己的动力摆脱了。船长巴布施,新航道人,同一名乌克兰领水员激烈地争吵了几句。就是这些,在航行日志上再无别的记载。

    倘若非得让我写一本科尔雅切克的思想日志,或者锯木厂老板迪克尔霍夫的内心世界日记的话,倒是可以有好几种写法,而且惊险动人。嫌疑,证实,犹豫,几乎同时迅速地消除了犹豫,如此等等。他们两个都胆战心惊。迪克尔霍夫比科尔雅切克害怕得更厉害,因为现在是在俄国境内。迪克尔霍夫可能同当年可怜的符兰卡一样,被人从甲板上推落河里,或者,到了基辅以后,在木材堆积场上,由于它面积极大,一望无际,一个人进了这样的迷宫,很容易失去他的护卫天使,迪克尔霍夫可能由于巨木堆突然崩塌,难以阻止,终于被压倒而丧生。也可以写他如何遇救脱险。他被一个名叫科尔雅切克的人搭救。此人先把锯木厂老板从普里皮亚特河或布格河里捞起来,然后在基辅那个没有护卫天使的木材堆积场上,当巨木像雪崩似的倒塌时,在千钧一发之际,把迪克尔霍夫拽了出来,使他幸免于难。那将是多么动人的一幕啊,如果我现在可以这样向你叙述的话:那个被淹得半死不活的或者险些被碾成菌粉的迪克尔霍夫,虽然呼吸还十分困难,眼睛里还存留着死神的阴影,却立即凑到假符兰卡的耳边悄悄地说:“谢谢,科尔雅切克,谢谢!”随后,在必要的停顿之后,又说,“我们之间恩怨相抵了——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他们客客气气,可有些干巴巴,尴尬地微笑着,互相看着对方泪珠闪闪的男子汉的眼睛,畏畏缩缩地握了握对方长有老茧的手。

    这种场面,可以在仇家解怨的影片上看到,如果导演不乏才思,又让两个仇人结成伙伴,历尽艰难曲折,干出千百桩冒险事来,再加上演技精湛,摄影上乘,那就更使观众如醉如痴了。

    但是,科尔雅切克既没有机会把迪克尔霍夫淹死,也没有把他从滚落的巨木这死神的魔爪下营救出来。迪克尔霍夫盘算着自家公司的赚头,在基辅买下了木材,监督工人把木材扎成九个木筏,同往常一样,用俄国货币预支给筏夫们相当一笔定钱,随后上了火车,经华沙、莫德林、德意志艾拉乌、马林堡、迪尔绍,回到他的公司。公司的锯木厂坐落在克拉维特尔船坞和席哈乌船坞之间的木材港。

    在我让筏夫们辛苦几个星期从基辅顺流而下,经过大小河流、运河,最后进入魏克塞尔河以前,我先要考虑,迪克尔霍夫是否已经确有把握地认出了符兰卡就是纵火犯科尔雅切克。我可以说,只要这位锯木厂老板坐在这个不怀恶意、为人随和、尽管孤僻褊狭却仍受大家喜爱的符兰卡身边,他就不希望这个旅伴是那个胆大包天、为非作歹的科尔雅切克。直到他坐上了火车车厢的软席,他才放弃了这一希望。火车到达他的目的地,但泽车站(现在我才把这个地名讲了出来),迪克尔霍夫已经打定了自家的主意。他让人把行李扛上马车,拉回家去,自己空身一人,精神抖擞地到附近设在维本瓦尔的警察局去。他跳上石阶,走进大门,细心寻找,很快找到了那间办公室,室内的布置显出客观公正之貌。迪克尔霍夫作了一个仅限于陈述事实的扼要报告。锯木厂老板不是控告,仅仅请求警察局调查一下符兰卡是否就是科尔雅切克,警察局一口答应。

    在木筏载着芦苇棚和筏夫们沿河而下的几星期内,许多有关的官厅填写了一份又一份证明材料。有西普鲁士第某某野战炮兵团列兵约瑟夫-科尔雅切克的服役档案。这个品行不良的炮兵曾被关过两次禁闭,原因是喝得烂醉,大喊半是德文半是波兰文的无政府主义口号。相反,下士符兰卡曾在朗富尔的第二轻骑兵近卫团服务,在他的档案里并没有发现这种污点。符兰卡表现出色,他身为营部传令兵,在演习时给王储留下了良好印象,并得到一枚铸有王储头像的塔勒[旧时德国的一种银币]作为赏赐。这位王储口袋里总是带着这种银币。可是,在下士符兰卡的服役档案里却没有提到这一塔勒的赏钱,而我的外祖母则大喊大哭地说确有其事,那是当她和她的哥哥文岑特被传去审问的时候——

    她不仅用这一塔勒的赏赐来证明纵火犯的罪名是诬陷不实之词。她还可以拿出文件来证明,约瑟夫-符兰卡早在一九○四年就已经参加了但泽下城的志愿消防队,到了冬天,在筏夫们暂时歇业的几个月内,他当了消防队员,救过大大小小的几次火灾。还有一份材料证明,一九○九年,特洛伊尔的铁路主要工程段发生大火,消防队员符兰卡不仅扑灭了火灾,而且救了两名机修徒工。被请来作证的消防队队长黑希特也谈了类似的内容。据审讯记录所载,黑希特说:“救火的人岂能是纵火犯!霍伊布德的教堂失火时,他一直在救火梯上,这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从灰烬和火焰里升起一只长生鸟,它不仅扑灭了火,这场人世间的大火,而且还给我主耶稣解了渴。我直言相告:谁要把这个头戴消防队员防护帽,有优先通行权,受保险公司宠爱,口袋里总是有劫后余灰(也许是他救火时掉进口袋的,或者是他捡来作为辟邪物)的人,谁要把他,把这只壮美的长生鸟说成是大红公鸡[德国谚语“把大红公鸡放到屋顶”即“放火烧屋”的意思,此喻纵火犯]的话,谁就不得好报,该用磨石挂在这种人的脖子上……”——

    读者将会看到,志愿消防队队长黑希特是一个能言善辩的神甫。在对科尔雅切克一符兰卡一案调查期间,他每逢星期日,便站在朗加尔滕的圣巴巴拉教区教堂的布道坛上讲着同样的话,把他对该进天堂的消防队员和该下地狱的纵火犯所作的比喻,喋喋不休地灌到他的教区信徒的耳朵里去。

    可是,调查该案的警察局刑事官员并不到圣巴巴拉教堂去,而且,长生鸟这个比喻,在他们耳朵里非但不能证明符兰卡无罪,反倒成了一个冒犯当今的大不敬的词儿,因此,符兰卡当志愿消防队员的活动,结果反而露出了蛛丝马迹。

    不少锯木厂的证明,这两个人出生地的证明,都陆续取到。符兰卡诞生在图赫尔,科尔雅切克是在托恩生的。老筏夫和两家远亲的证词中,有细微的不一致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调查已经有了眉目。这时,大木筏恰好到了帝国境内,一过托恩,便受到暗中监视,筏夫们上岸,也有人盯梢。

    过了迪尔绍,我的外祖父才注意到有人盯梢。他已经料到了。这当口,可能由于一种近乎消沉的懒散怠情,他并未在莱茨考和凯泽马克之间设法脱逃;这个地段,他了若指掌,加上器重他的筏夫们的帮助,他还有可能逃之夭夭。一过艾因拉格,木筏互相碰撞,缓慢地漂入死魏克塞尔河。一艘单桅渔船,贴着木筏驶来,甲板上有多少人哪!它越是不想引人注目,却反倒更引人注目。刚过普莱能村,从岸边芦苇丛中钻出两艘海港警察局的摩托艇,划破死魏克塞尔河越来越咸的、宣告港口将到的河水,在两岸之间来回穿梭。通往霍伊布德的桥那边,穿蓝制服的警察布置了警戒线。一眼望去,克拉维特尔船坞对面的木材堆积场,几个较小的船坞,越来越宽、向莫特劳河突出的木材港,各家锯木厂的装卸码头,有本厂职工在等候的码头,处处都有穿蓝制服的警察。唯独河对岸席哈乌一带没有,那边旌旗林立,那边正发生着别的事情。那边大概是有什么船下水,那边人头挤挤,海鸥乱飞,那边在庆祝——是为我外祖父举行庆祝会吗?我的外祖父看到木材堆遍布穿蓝制服的警察,看到两艘汽艇越来越预兆不祥地驶来,把恶浪掀上木筏,他才明白了花费偌大的费用,布下天罗地网,是专为收拾他的。到了这时,昔日的纵火犯科尔雅切克的心才觉醒了。他这才唾弃了温和的符兰卡,脱下志愿消防队员符兰卡这张人皮,大声而毫不结巴地宣布同口吃的符兰卡一刀两断,并开始逃跑。他从一个木筏跑到另一个木筏,在这宽阔而摇晃的平面上奔跑,光着脚在这粗糙的木排上奔跑,从巨木到巨木,在木筏上向席哈乌跑去。那里,旌旗迎风招展,一条船停在船台上,龙骨已浸在水里;那里,没有人在喊符兰克或科尔雅切克,正在做精彩的演讲:我把你命名为陛下的轮船“哥伦布”号,直航美国,排水量四万吨以上,三万马力,陛下的轮船,一流的休息厅,二流的大餐厅,大理石体育馆,图书阅览室,直航美国,陛下的轮船,稳定器,散步甲板,“天佑汝,头戴胜利花冠”[普鲁士国歌的起首句],船首的本上海港旗帜,海因里希亲王[普鲁士亲王(1862~1929),德国海军大元帅]站在舵轮旁。而我的外祖父却光着脚,几乎脚不沾圆木地向铜管乐队奔去。有这等君主的国民啊,他从一个木筏跑到另一个木筏,国民向他欢呼,“天佑汝,头戴胜利花冠”,汽笛齐鸣,所有船坞的汽笛,停泊在港内的轮船、拖轮和游艇的汽笛,“哥伦布”号,美国,自由,还有两艘汽艇,其乐无穷、疯疯癫癫地在他身边飞驰,驶过一张又一张木筏,陛下的木筏截断了他的去路,真是败人兴致。他正要姿势优美地一跃而过,却又不得不停下来,孤单单站在一张木筏上。他已经看到了美国,这时,两艘汽艇打了横,他别无去路,只好跳水——有人看到我外祖父在泅水,向一张朝莫特劳河漂浮的木筏游去。由于有那两艘汽艇,他不得不潜水,由于有那两艘汽艇,他不得不永远待在水下。木筏在他头顶上漂浮,而且不再停留,一张木筏再生一张新的:你的木筏所生的木筏,一张又一张,永世不竭:木筏。[对天主教经文的滑稽模仿]

    两艘汽艇停了发动机。一双双严酷无情的眼睛搜索着水面。可是,科尔雅切克一去不复返了,他告别了铜管乐,汽笛,船上的钟,陛下的船,王储海因里希的命名演说,陛下的疯狂乱舞的海鸥,告别了“天佑汝,头戴胜利花冠”以及为陛下的轮船从船台下水时润滑用的陛下的软肥皂,告别了美国和“哥伦布”号,钻到了再生不竭的木筏底下,逃脱了警察局的追捕查究。

    我外祖父的尸体始终没找到过。他是死在木筏底下的,这一点,我深信不疑。然而,正是为了深信不疑,我还得把有关他奇迹般地获救的各种传说照录不误。

    其一是说,他在木筏底下找到了两根木头间的一个窟窿;从下面看,大小正好使他的口、鼻露在水面上。从上面看,这个窟窿却很小,尽管警察检查木筏,甚至搜遍了木筏上的芦苇棚,一直折腾到深夜,还是没有发现它。后来,借着黑夜沉沉——传说如此,他随波漂去,虽然筋疲力尽,但仍有几分运气,漂到了莫特劳河另一岸,上了席哈乌船坞的码头,躲在废铁堆存场上,后来,可能得到希腊水手的帮助,上了那几艘积满污垢的油船里的某一艘。据说,那些船向来就是逃亡者的避难所。

    另一说云:科尔雅切克是个游泳好手,肺活量超过常人,他不仅在木筏底下潜泳,而且潜过极宽的莫特劳河,幸运地抵达对岸席哈乌船坞的码头,毫不引人注意地混到造船工人中间,最后混到狂热的群众中间,同他们一齐高唱“天佑汝,头戴胜利花冠”,还听了王储为陛下的轮船“哥伦布”号命名的讲演,拼命鼓掌。下水典礼结束,他穿着半干湿的衣裳,随着人群,挤下码头。第二天——在这一点上,一二两种获救说是一致的——他成了一名偷渡的乘客,上了臭名昭彰的希腊油轮中的一艘。

    为完整起见,还得讲一讲第三种荒诞不经的传说。据云,我的外祖父像一块漂浮的木头,被河水送进了公海,几名博恩扎克渔夫一见,马上把他打捞上来,在三海里区域外,把他交给了一艘瑞典深海渔轮。在瑞典船上,他像奇迹一般慢慢复元,并到了马尔默,如此等等。

    这些全都是无稽之谈,乃渔夫们编造的虚妄故事。还有那些目击者(在全世界的海港城市都有这种不可信的目击者)的叙述,我也同样一笑置之。他们说,第一次世界大战过后不久,在美国布法罗见到过我的外祖父。据说他改名为乔-科尔奇克,做从加拿大进口木材的生意,是几家火柴厂的大股东,火灾保险公司的创始人。他们把我的外祖父描绘成一个孤独的亿万富翁,坐在摩天大楼里一张巨大的写字台后面,每个手指都戴有一枚闪闪发光的宝石戒指,正在训练他的保镖,这些人一色消防队员制服,都会唱波兰文歌曲,以长生鸟卫队而遐迩闻名

    飞蛾与灯泡

    一个男人,离弃一切,漂洋过海,到了美国,发财致富。关于我的外祖父,我想,谈这些也就够了。至于他现在用的是波兰名字戈尔雅切克,还是卡舒贝名字科尔雅切克,或是美国名字乔-科尔奇克,那就不管它了。

    敲着一面简易的、随便在哪个玩具店和商店都可以买到的铁皮鼓,询问那条被一张接一张、一直排到天边的木筏布满了的河流,真是困难重重。然而,我还是敲着鼓,问遍了木材港,问遍了在河湾里颠簸、被芦苇缠住的浮木,比较省力地询问了席哈乌船坞、克拉维特尔船坞、许多大半只修不造的小船坞的船台、车辆厂的废铁堆存场、人造黄油厂散发腐臭味的椰子果堆栈以及在这类地方凡我所知的任何阴暗角落。他准是死了,并没有回答我。他对皇帝的轮船的下水典礼,对船只从下水起往往历时数十年的兴衰过程全然不感兴趣。我这里指的是“哥伦布”号的兴衰史,它一度被称为船队的骄傲,当然是航行美国的,但后来沉没了,或者是自行凿沉的①,也许又被打捞起来,翻修一新,再度命名,也许被拆成了废铁一堆。它,“哥伦布”号,可能仅仅是潜入了水中,仿效我的外祖父,时至今日,这艘四万吨的巨轮,连同它的餐厅、大理石体育馆、游泳池和按摩室,犹在菲律宾海域或埃姆登港海底六千米深处东游西逛;这些情况,可以在《韦尔》②或《船舶年鉴》中读到——依我看,第一艘或第二艘“哥伦布”号是自己凿沉的,因为船长不愿忍受某种与战争有关的耻辱而苟活下去——

    ①“哥伦布”号于1939年12月19日在航行途中获悉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而自沉。

    ②《韦尔》,指布鲁诺-韦尔主编的《德意志战舰手册》,自1900年编至1940年。

    我把木筏的故事念了一段给布鲁诺听,然后提出了我的疑问,请他作客观的答复。

    “死得绝妙!”布鲁诺如醉如痴地说,并立即动手用线绳把我那淹死的外祖父的形象编织出来。我不由得对他的答复感到满意,并放弃了去美国捞一份遗产的轻率念头。

    我的朋友克勒普和维特拉来探望我。克勒普带来了一张两面都是金-奥利弗演唱的爵士乐唱片,维特拉忸忸怩怩地递给我一个拴在桃红色缎带上的巧克力鸡心。他们做出各种丑态,拙劣地模仿我的习作中的场面。为了使他们高兴,我就像每逢探望日那样,露出一副心情愉快的面孔,甚至对于沉闷透顶的笑话也报以微笑。就这样待了一会儿,在克勒普开始他那套老生常谈,讲什么爵士乐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之前,我抢先讲述了我的故事。事情发生在一九一三年,一个男人在别人开枪射击之前钻到一张再生不竭的木筏底下,不再浮上来,甚至连他的尸体也没有找到。

    我随随便便地、装出厌烦的样子问他们。克勒普一听,沮丧地转动他那肥胖的脖子上的脑袋,解开钮扣,复又扣上,一边做起游泳动作,仿佛他自己正待在木筏底下。末了,他摇摇头对我的问题不予回答,推说现在刚过中午,时间尚早,来不及考虑。

    维特拉直挺挺地坐着,翘起大腿,小心翼翼地不弄皱裤子的折缝。他像身上那条细条纹裤一样,露出那种唯独他和天堂里的天使才有的古怪的傲慢神情说:“我待在木筏上面。木筏上面真惬意。蚊子叮我真讨厌——我待在木筏底下。木筏底下真惬意。没有蚊子叮我真舒服。我想,如果不打算待在木筏上面让蚊子咬的话,生活在木筏底下也满不错。”

    维特拉停顿片刻——这是他屡经试验证明颇有效果的一招,同时打量着我,像往常要扮出一副猫头鹰的相貌时那样,扬起天生就很高的眉毛,像演戏似的用尖厉刺耳的声调说:“我设想,这个淹死的人,这个木筏底下的人,如果不是你的外祖父,也是你的舅公。他之所以死去,是由于他觉得身为你的舅公,对你负有义务;如果他是你的外祖父,他就更加觉得对你负有义务;因为再没有别的事情比一个活着的外祖父更使你感到他是个累赘了。所以,你不仅是你舅公的谋害者,而且是你外祖父的谋害者!可是,就像所有真正的外祖父所爱干的那样,你的外祖父也要多少惩罚你一下,不让你这个外孙心满意足,不让你高傲地指着一具淹死者肿胀的尸体说出这样的话来:看哪,我淹死的外祖父。他是一位英雄!在他们追捕之下,他宁肯跳水,也不肯落进他们的掌心——你的外祖父把尸体隐藏起来,不留给人世和他的外孙。这样一来,后世的人和他的外孙就得天长日久地替他担忧,为他伤脑筋。”接着,他从怜悯这一方突然转向同情另一方,他微微向前俯身,装出一副狡猾的面孔,耍弄调解花招说:“美国!振作起来,奥斯卡!你有人生的目的和做人的使命。人家会宣判你无罪,把你开释的。如果你不到美国去,那你上哪儿去呢?你可以在美国重新寻获自己失去的一切,甚而至于重新找到自己下落不明的外祖父!”

    尽管维特拉的回答带有嘲讽挖苦的意味,而且刺伤人的心,留下持久的伤痕,然而比起我的朋友克勒普和护理员布鲁诺来,他的回答要肯定得多。克勒普愁眉苦脸,拒不回答那个男人究竟是活着还是死了;布鲁诺则说我的外祖父死得绝妙,仅仅因为他刚死,陛下的轮船“哥伦布”号就下水破浪前进了。愿上帝保佑维特拉所讲的美国,它是保存外祖父们的地方,又是我能够赖以复元的假想目标与理想,如果我厌倦了欧洲,想要放下我的鼓和笔的话。“写下去吧,奥斯卡!为你的外祖父而继续写吧!为这个在美国布法罗做木材生意的科尔雅切克,他如今富贵荣华,但已厌倦人生,正在自己的摩天大楼里玩火柴!”

    克勒普和维特拉终于告辞而去,布鲁诺便进来通风,用强烈的气流把朋友们扰乱性的气味统统排出室外。之后,我又拿起我的鼓,但不再击鼓召来遮掩死尸的木筏的圆木,而是敲击出那种急速的、不稳定的节奏。自一九一四年八月起①,人人都得按这种节奏运动。因此,关于被我外祖父遗弃在欧洲痛哭哀悼的那一家人,关于他们到我出世为止的生活道路,我只能作简单扼要的叙述——

    ①指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当科尔雅切克消失在木筏底下的时候,我的外祖母和她的女儿阿格内斯、文岑特-布朗斯基以及他的十七岁的儿子扬,都站在锯木厂码头上筏夫们的家属中间,哀痛欲绝。稍靠边上一点,站着格雷戈尔-科尔雅切克。他是约瑟夫的哥哥,是被人传到城里来讯问的。那个格雷戈尔始终只用同样的话来回答警察局:“我简直不认得我的弟弟。我只晓得他名叫约瑟夫。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才十岁,或者十二岁。他给我擦皮鞋,如果母亲和我要喝啤酒的话,就派他去买啤酒。”

    从格雷戈尔-科尔雅切克的答复中可以看出,我的外曾祖母是喝啤酒的,但这对警察局却毫无帮助。科尔雅切克家还有这么一个长子,对我的外祖母安娜反倒帮了大忙。格雷戈尔先在什切青、柏林,后在施奈德米尔混了一些年头,末了定居但泽,在卡宁欣棱堡附近一家火药厂找到了工作。一年以后,在诸如同假符兰卡结婚等等麻烦事统统了结或者搁置不论之后,他娶了我的外祖母,而她则决意跟定科尔雅切克家的人了。如果格雷戈尔不姓科尔雅切克,她可能不会同他结婚,至少不会这么快就成亲。

    格雷戈尔由于在火药厂工作,所以无论在和平时期还是在接踵而来的战争时期,他都不用去当兵。他们三人仍旧住在那套曾是那个纵火犯避难所的一间半的房子里。可是,事情很明显,这个科尔雅切克不必再同前一个那样老老实实过日子。因此婚后才一年,我的外祖母不得不在特罗伊尔一所公寓租下一爿刚出空的地窖小铺,卖大头针等杂货,也卖蔬菜,赚钱贴补家用,因为格雷戈尔虽说在火药厂挣钱不少,却都花在喝酒上,带回家的钱不够日常必需的开支。我的外祖父约瑟夫只是偶尔喝上一杯烧酒,格雷戈尔可不一样,他是个酒鬼,也许是受我的曾外祖母遗传。格雷戈尔并非借酒浇愁。他天性忧郁,很少露出高兴的样子,不过,即使在高兴的时候,他也不是由于开怀而狂饮。他之所以喝酒,只因为他是一个对任何事情都要穷根究底的人,所以,他对于杯中物,当然也要到瓶底朝天方才罢休。在格雷戈尔-科尔雅切克的一生当中,从来没有人看到他喝剩过半杯杜松子酒。

    我妈妈当时十五岁,是个丰满的姑娘,非常能干,除去干家务,还在店里帮忙。她把食品印花贴在分类账本上,星期六给人送货,写催账信,虽不老练,却富于想象力,提醒赊账的顾客前来还钱。遗憾的是,这些信我连一封也没有保存下来。在这里,倘若能够从一个半孤儿(因为格雷戈尔-科尔雅切克根本没有尽到做继父的责任)的信里,摘引几句半是稚气、半带少女特征的叹苦经的话,那该有多妙呀。我外祖母和她女儿的现款盒是用两个马口铁盘子合成的,里面通常是铜子多而银角子少。她们两人总是煞费苦心才能把这个现款盒藏起来,不让那个始终口渴的火药厂工人忧郁的目光发现。到了一九一七年,格雷戈尔-科尔雅切克患流行性感冒呜呼哀哉。从此以后,杂货铺的赚头才有所增加,不过也还是很有限;因为在一九一七年,能有些什么货色可卖呢?

    火药厂工人去世后,那套一间半的房子便空在那里,因为我妈妈怕鬼,不愿搬进去,后来,扬-布朗斯基迁去居住。我妈妈的这位表兄当时二十岁左右。他离开了比绍和他父亲文岑特,在卡特豪斯中学取得成绩优良的毕业证书,又结束了在那个小县城邮局的见习时期,此时到但泽邮政总局来干中级管理人员的差事。扬来到他姑姑家里,除去他的箱子外,还带着他的洋洋大观的集邮册。他从幼年起就开始集邮,因此,他对于邮局不仅怀有职业上的兴趣,而且还小心翼翼地维持着一种私人关系。这个体质赢弱、走路有点驼背的年轻人,有一张鹅蛋脸,相貌漂亮,也许太甜了一点,一双碧蓝的眼睛,这足以使当时年方十七的我母亲爱上了他。扬已经三次应召去做体格检查,每次检查都因他身体太糟而缓服兵役;这已经清楚地说明了扬-布朗斯基的体格状况,因为在那个时候,凡是多少能够挺直的男子,都被送到凡尔登去,让他们在法国的土地上由直立状态变为永恒的横卧状态①——

    ①1916年2月至7月,德军在西线进攻凡尔登未克。7月至8月,英法军在索姆河发动战役,牵制凡尔登方面德军。双方均未取得重大进展,但伤亡惨重,仅德军就损失六十万。此喻送命。

    他们两人相互调情,照道理讲,应当是从一起看集邮册,脑袋贴着脑袋检查特别珍贵的邮票四边孔眼是否完整时开始的。但是,实际开始或者说爆发,是扬第四次被叫去作体格检查的那天。我妈妈本来有事要进城,便陪同他到军区司令部去,站在有民军①站岗的岗亭旁边等他。她和扬都认为,这一回扬是非去法国不可了,他可以借那里含铁和铅的空气,治疗一下自己发育不健全的胸腔。我妈妈一遍又一遍地数着民军的钮扣,每遍的结果都不同。我可以想象,所有制服的扣子都是按那种尺寸钉的,无论你最后数到哪一颗,不是意味着凡尔登,就是无数哈特曼斯魏勒科普夫②中的一座,要么就是意味着某一条小河:索姆河或玛恩河③——

    ①民军,德国国防军的一部分,由十七岁至四十五岁有服兵役义务的男子组成的后备军,1913年建立,1918年按照凡尔赛和约解散。

    ②哈特曼斯魏勒科普夫,南孚日山一山峰。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法军在此争夺甚烈。这里用复数以喻类似的高地。

    ③1914年9月5日至10日,德、法两军在玛恩河进行大战,双方投入军力共一百五十余万人,德军战败,退据艾纳河,形成对峙局面。索姆河见前注。

    刚过一个小时,这个作第四次体检的小伙子挤出了军区司令部大门,蹒跚着下了台阶,扑到我妈妈阿格内斯身上,搂住她的脖子,凑在她耳朵上,用当时的流行话低声说:“他们不要我的脖子,也不要我的屁股,缓役一年!”我母亲第一次拥抱扬-布朗斯基,我不知道她此后可曾更幸福地拥抱过他。

    这一对年轻人在大战期间相爱的细节,我不得而知。我妈妈爱漂亮,好打扮,讲究穿戴,喜欢昂贵物品。为能满足她的奢求,扬卖掉了自己收集的一部分邮票。据说他当时写过一本日记,可惜后来遗失了。看来我的外祖母容忍了这两个青年之间的关系

    可以说,已经超出了表亲之间的关系,因为扬-布朗斯基在特罗伊尔那套一间半的房子里一直住到战争结束以后,直到一位姓马策拉特的先生的存在已不容否认,甚至已得到承认的时候,扬才迁走。我妈妈必定是在一九一八年夏天认识那位先生的,那时,她在奥利瓦附近银锤陆军医院当助理护士。阿尔弗雷德-马策拉特是莱茵兰人,他的大腿被子弹打穿,正在医院养伤,由于他那种莱茵兰人的乐天性格,不久就成了全体女护士的宠儿,护士阿格内斯也不例外。他的伤刚好一半,就由这个或那个护士搀扶着在过道里一瘸一拐地走动,还到厨房里给护士阿格内斯帮忙,因为她戴的护士帽同她那张小圆脸非常协调,也因为他是一个充满热情的厨师,懂得把感情转化为浓汤的诀窍。

    阿尔弗雷德-马策拉特腿伤痊愈后便留在但泽,并且立即找到了工作。战前他在莱茵兰纸张加工业一家较大的公司任职,如今成为该公司驻但泽的代理人。战争渐渐消耗尽了。人们含糊其辞地签订了和约,替日后的战争制造了新的起因,魏克塞尔河入海口周围地区被宣布为自由邦,由国际联盟管辖。这个地区大致从海岬上的福格尔桑起,沿诺加特河到皮埃克尔,再顺魏克塞尔河到查特考,向左到舍恩弗利斯构成一个直角,随后绕萨斯科申森林抵奥托明湖形成一个凸出部,把马特恩、拉姆考和我外祖母的比绍划在界外。这条界线到克莱茵一卡茨附近的波罗的海结束。在原来的市区内,波兰得到一个自由港、包括军火库在内的韦斯特普拉特、铁路管理局和设在黑维利乌斯广场的波兰邮局。

    这个自由邦的邮票,用汉萨同盟红金色的纹章徽记;波兰邮票则是些丧气的紫色图案,画的是卡西米尔和巴托里①的史实——

    ①卡西米尔三世(1310~1370),波兰国王(1333年起);巴托里王室的斯特凡四世(1533~1586),波兰国王(1576年起)。

    扬-布朗斯基进了波兰邮政局。他改换工作机构,选择了波兰国籍,看来都是一时冲动的决定。许多人认为,他选择波兰国籍的原因,在于我母亲对他的不忠。一九二○年,马尔察莱克-毕尔苏德斯基①在华沙城下击退红军。魏克塞尔河畔的这次奇迹,到了像文岑特-布朗斯基这样的人嘴里,都说是得了圣母马利亚的保佑,军事专家们则不是归功于西考尔斯基将军②,便是称颂魏刚将军③。就在这个波兰年里,我母亲同德意志帝国的公民马策拉特订了婚。我比较相信这种说法:我外祖母安娜同扬一样不同意他们订婚。她把这段时期内生意略有起色的特罗伊尔地窖小铺留给她的女儿去经营,自己搬回比绍,也就是说搬到波兰境内她哥哥文岑特那里,像未嫁给科尔雅切克以前那样,接管了庄院、萝卜地和土豆地,让她那个日益被神恩迷了心窍的哥哥去同圣母兼波兰女王打交道和对话。她自己穿着四条裙子,秋天里蹲在土豆秧火堆后面,遥望始终还被电线杆分割成条条块块的地平线,倒也自得其乐——

    ①马尔察莱克-毕尔苏德斯基(1867~1935),1918年起为波兰元首。

    ②西考尔斯基(1881~1945),1922年至1923年任波兰总理。

    ③魏刚(1867~1965),1920年法国派驻波兰毕尔苏德斯基处的正式代表。

    扬-布朗斯基同我妈妈之间言归于好,是在扬找到了他的黑德维希并同她结婚以后。黑德维希是卡舒贝人,住在城里,但在拉姆考还有农田。在伏依克咖啡馆的一次舞会上,他们碰巧相遇,据说我妈妈向马策拉特介绍了扬。虽说这两位先生对我妈妈的感情是一致的,然而他们性格各异,却又一见如故,非常投机,尽管马策拉特直言不讳地用莱茵腔大声说,扬转到波兰邮局去工作,这个想法未免荒唐。扬和我妈妈跳舞,马策拉特同骨骼大、个子高的黑德维希做伴。她的目光像母牛似的难以捉摸,周围的人见了,一直以为她是个孕妇。大家还经常温跳,你请我,我邀他,一场舞未酣,念头已转到下一场,跳波尔卡舞时抢了先,跳英国华尔兹时落了后,终于在跳查尔斯顿舞时自信心十足,跳慢狐步舞时起了近似宗教信仰的欲念。一九二三年,裱糊一间卧室只相当于买一盒火柴,几乎等于不花钱。在这一年,阿尔弗雷德-马策拉特娶了我母亲,证婚人之一是扬,另一位是姓米伦的殖民地商品店老板。关于那位米伦,可写的不多。他之所以值得一提,仅仅因为我妈妈和马策拉特在采用地产抵押马克①的当口,盘下了他的殖民地商品店。该店开设在朗富尔郊区,因顾客赊欠而破产。我妈妈在经营特罗伊尔的地窖小铺时,学会了同各种各样赊账顾客打交道的巧妙手腕。此外,她天生是个做生意的料子,脑筋灵活,能言善辩,巧去如簧。因此,她在短时间内又把这凋敝的买卖做得兴隆起来。连马策拉特也辞掉了代理人的职务,到店里来帮忙,反正当时的纸张市场也是供过于求——

    ①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通货膨胀时期为稳定币值而于1923年10月至1924年8月发行的临时通货。

    夫妇两人,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可谓绝妙。我妈妈有坐在柜台后面同顾客应酬的窍门,马策拉特则有同零售商、批发商周旋的本领。此外,马策拉特爱穿上厨娘的围裙,爱到厨房去干活,包括洗涤在内,正好减轻了我妈妈的负担,因为她本无烹调的才能。

    与店铺相连的住房虽然狭小,盖得很糟,但是同特罗伊尔的居住条件(我仅仅是听人讲才知道的)相比,已经够小资产阶级气派的了。因此,至少在婚后头几年,我妈妈在拉贝斯路想必住得挺满意。

    除去往往堆放着成包的口西尔洗衣粉、有点曲折的长过道外,有一间宽敞的厨房,但多一半的地方,同样堆着货物,如罐头、面粉口袋、燕麦片小包等。起居室是底层最好的一间,有两扇窗,朝着夏天铺波罗的海贝壳的小花园和大街。葡萄红的糊墙纸,近于紫色的长沙发套,一张可以拉开的、四个圆角的餐桌,四把黑色皮面椅子,一张放烟灰缸的小圆桌,经常要挪动,地上铺着蓝色的地毯。两扇窗户之间是黑、金两色的挂钟。紫色沙发榻旁是一架黑色钢琴,先是租借的,后来慢慢偿付,买了下来,还有一张旋转琴凳,下面铺一块黄白色的长毛兽皮。钢琴对面是餐具柜。黑色的餐具柜有磨光玻璃拉门,围以黑色蛋形纹饰,下面的门里锁着餐具和桌布,门上有深黑色的果实浮雕,黑色的柜腿呈爪状,黑色的雕花柜顶上有盛假水果的水晶碗和一次中彩得来的绿色奖杯。这两件物品中间的空档后来用一台浅咖啡色的收音机填补,这应归功于我妈妈做生意精明能干,懂得生财之道。

    卧室是黄色的,可俯视四层楼公寓的院子。请诸君相信我的话,那座合卺城堡,即那张结婚喜床的华盖是天蓝色的。床头一幅画,镶在玻璃镜框里,沐浴在天蓝色的光线下。画上是一个呈肉色的正在忏悔的从良妓女。她躺在岩洞里,眼望画的右上角连声叹息。她胸前的手指真多,让人看了总以为不止十个,于是禁不住一遍又一遍地去数。喜床对面是白漆衣柜,柜门镶有镜子,衣柜左边是梳妆台,右边是大理石面小屉柜,从天花板上吊下一盏卧室用灯。它同起居室里的不同,并非用缎子罩蒙着,而是挂在两根黄铜吊杆上一个浅玫瑰色的圆形瓷罩下。两个灯泡突出在外,光线四射。

    今天,我敲了一上午的鼓,向我的鼓提出种种问题,而且还想知道,我家卧室里的灯泡是四十瓦还是六十瓦。我并不是第一次对自己和我的鼓提出这个问题,因为它对于我来说非同小可。我往往需要几个小时才能回想起那两只灯泡。因为我进出过许多住宅,开过关过数以千计的电灯,所以首先必须把它们忘个一干二净,必须不带任何花腔地敲着我的鼓,穿过这片统一规格的照明体的森林,才能重新回忆起拉贝斯路我家卧室的两只灯泡。

    我妈妈是在家分娩的。临产的阵痛袭来时,她还在店铺里,把糖盛到一磅和半磅装的蓝色口袋里,结果误了时间,来不及送她进妇产医院。于是,从赫尔塔街请来一位上了年岁、已经很少提着小箱子干她这行当的助产士。在我家卧室里,她帮我出了娘胎。

    我最初见到的这个世界的光,是由两只六十瓦灯泡放射出来的。因此,《圣经》上的那句话“要有光,就有了光”①,时至今日,我还觉得像奥斯拉姆公司最成功的广告用语。直到正常的会阴破裂为止,分娩过程都很顺利。我毫不费力地从头部朝下的位置中解放出来,这种正常的位置,无论对母亲们、胎儿们以及助产士们都有利,因此谁都说好——

    ①《圣经-旧约-创世记》第一章上帝创造天地时说的话。

    我接着可以这样讲:我属于那种有超人听力的婴儿,他们的智力在娘胎里已经发育完全,仅仅有待于日后证实。我在娘胎里只听到我自己的动静,只注意我自己在羊水里嬉戏,不受任何外来的影响。因此我一生下来,就以批判的态度仔细听我的父母亲在电灯泡下讲他们出自本能的意见。我的耳朵很尖。这是一对往下搭拉的小耳朵,黏黏糊糊,但不管怎么说还是讨人喜欢的。然而,他们讲的每句话我都听得真切,而这些话说出了他们最初的印象,因此对我来说至为重要。我的脑子虽小,却同我的耳朵一样灵。我把听到的一切细细考虑了一通,然后拿定主意干哪些事情,以及把哪些事情坚决弃之不顾。

    “一个男孩,”那位毫无根据地自以为是我的父亲的马策拉特先生说,“他长大后将继承这爿店铺。现在我们终于明白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为的是什么了。”

    妈妈想的倒不是店铺,而是她儿子的装备:“嘿,我早知道是个小子,尽管有那么几次,我讲过可能生个丫头。”

    就这样,我过早地懂得了女人的逻辑,接着,又听她说:“等小奥斯卡到了三岁,就给他买个铁皮鼓。”

    我久久地权衡比较我母亲和父亲的诺言,观察并倾听着一只误入室内的飞蛾。这只飞蛾中等大小,毛状,正在追逐那两只六十瓦的灯泡,投下了比它展开的两翅大不知多少倍的阴影,一颤一颤地移动着,遮住了房间,遮住了室内的家具。令我难忘的倒不是忽明忽暗的投影游戏,而是飞蛾同灯泡之间对话时发出的噪音。飞蛾喋喋不休,仿佛它要赶紧把自己知道的事情统统从肚里倒出来,仿佛它今后不会再有时间同光源交谈,仿佛飞蛾与灯泡之间的这场对话是飞蛾最后的忏悔,而根据灯泡赦罪的方式来看,是不允许它再作孽和放荡了。

    今天,奥斯卡可以简单明了地讲,飞蛾在击鼓。我听到过兔子、狐狸和睡鼠击鼓。青蛙们能击鼓召来一场暴风骤雨。人家说啄木鸟击鼓把虫子从洞里敲出来。人则敲盘子、铁锅、定音鼓和小鼓。我们说,鼓形弹仓左轮手枪像擂鼓似的连续轰击,人们擂鼓起床,擂鼓集合,擂鼓进入坟墓。这是鼓手和鼓手长的行当。还有为弦乐队和打击乐器谱写协奏曲的作曲家。我甚至联想起长和短的归营号,还要提一提奥斯卡本人迄今为止在击鼓上花的工夫;这一切同飞蛾在我诞生之际举行的敲击仪式并非不相干,它敲击的不是什么乐器,而是两只普通的六十瓦灯泡。也许在最黑暗的非洲的黑人中间,在美洲的尚未忘却非洲的黑人中间,会有这样一些人,能够以他们天赋的节奏感,相同地或类似地模仿我的飞蛾或者非洲的飞蛾——众所周知,它们比东欧的飞蛾更大,也更花哨,既一本正经又放荡不羁地擂鼓;但我要遵循我的东欧的标准,因此我也要向我出世时飞来的那只中等大小的棕色粉蛾讨教,并称它为奥斯卡的师傅。

    时当九月初。太阳位处室女宫。夜间,一场夏末的暴风雨由远而近,狂风阵阵,刮得箱笼家具挪动了位置。水星使我具有批判精神,天王星使我富于奇想,金星让我相信自己有小小的福分,火星则要我相信自己的抱负与雄心。在命宫里升起天秤星,它决定我天性敏感,并且好夸张。海王星进入第十宫——这一宫代表中年的命运——将我置于介乎坚信奇迹与受骗上当之间。土星位居第三宫,与木星冲,使我的出身问题成为疑案。但是,是谁派来的飞蛾,是谁允许它同那好似中学校长大发雷霆的夏末雷雨声一道,使我心中升起了对母亲许诺的铁皮鼓越来越浓的兴趣,使我越来越急于想得到这一件乐器呢?

    我表面上装成一个肉色鲜嫩的婴儿,大哭大叫,内心里则打定主意,拒绝我父亲的建议,对于同殖民地商品店有关的一切,统统撒手不管,同时从善意出发,也考验我妈妈到了那一天,也就是到了我三岁生日时,是否把她许下的愿兑现。

    除去上述种种有关我未来的推测以外,我了解到,妈妈和那个父亲马策拉特都不具备这样的器官,能够了解我反对什么和赞成什么,从而尽可能地尊重我的决定。奥斯卡躺在电灯泡下,既孤独又无人理解。他估计事情将这样继续下去,直到六七十年以后,一次一劳永逸的短路使所有的光源断了电。因此,他开始在电灯泡下过这种生活之前,就已经失掉了对这种生活的乐趣;当时,唯有那面遥遥在望的铁皮鼓才使我没有更强烈地表达出重返娘胎头朝下的位置的愿望。

    加之,助产士已经剪断了我的脐带;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照相簿

    我守护着一件宝贝。我守护它经过了糟糕的、仅仅由日历上的日子组成的漫长岁月,时而藏起来,时而取出来;在我乘着货运列车旅行期间,我把它珍藏在胸口;当我睡觉时,奥斯卡枕着他的宝贝:一本照相簿。

    这是一座露天家庭坟墓,它使一切往事变得一目了然。如果没有它,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这本照相簿总共一百二十页。每一页上下左右方方正正地贴着四张或六张照片,有时只有两张,照片的地位安排得十分精细,有的对称,有的不对称。封面是皮的,越是年深月久,皮子的气味越大。有时我的照相簿还受风吹雨淋。一些照片脱落下来,可怜巴巴的,于是,我只得寻找安静的时候和机会,用胶水将差一点遗失的照片重新粘回原处。

    在这个世界上有哪一部长篇小说或别的什么,能具有一本照相簿的那种叙事诗般的宽广度呢?我们亲爱的上帝,作为勤奋的业余爱好者,每个星期日,都居高临下地把我们拍摄下来,也就是说,把我们缩得十分渺小,也不管曝光好坏,把照片统统贴到他的照相簿上去。这位上帝也许可以引领我漫游这本照相簿,不让我由于饶有兴味而在某一处不适当地逗留过久,也不鼓励奥斯卡对迷宫一般曲折离奇的事情固有的偏爱;可是,我多么希望能给这些照片提供真实的原型啊!那就泛泛地提一笔吧!在这本照相簿上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制服,看到时装与发型的更换,看到我的妈妈越来越胖,扬越来越萎靡不振,还可以看到一些我根本不认识的人,还可以猜出照片是谁拍摄的,并且看到摄影术每况愈下,从一九○○年左右的艺术摄影退化成为我们当代的实用照相。我们就以我的外祖父科尔雅切克的那座纪念碑和我的朋友克勒普的护照照片为例吧!只需把我的外祖父那张染成棕色的肖像照片同克勒普那张光滑的、大喊大叫的、让人加盖公章的护照照片并排放在一起,就能使我清楚地看到,摄影术领域里的进步已经把我们带到哪里去了。单是同快速摄影术有关的一切设备就已经说明了问题。在这件事上,我应该更多地责备我自己而不是责备克勒普,因为我是这本照相簿的所有者,我有义务保持照片的摄影水平。如果有朝一日地狱也繁荣发达了,那么,精选出来的折磨办法之一将会是:把赤条条的灵魂同他活着时拍的照片配上镜框一起关在一个房间里。赶紧添上一点宗教激情吧!啊,夹在快照、特写快照和护照照片之间的人哪,闪光灯下的人哪,直挺挺地站在比萨斜塔前的人哪,坐在摄影房里让人照亮右耳朵才配上护照的人哪!如果不带激情的话,我会说:这样的地狱还可以忍受,因为最糟糕的照片是梦见的,不是拍摄的,即使是拍摄的,也显不出影来。

    克勒普和我是一边吃面条一边认识的,交了朋友,发展了友谊。我们住在于利希街的最初那段日子里①,我们常去拍照。我当时有几个旅行计划。这就是说,我当时非常伤心,只好去旅行,因此想申请护照。我想去罗马、那不勒斯,至少还要去巴黎,但我当时没有足够的钱去作这样一次像样的旅行。所以,对缺少现钱,我反而很高兴,因为再没有别的事情能比在经济桔据的情况下外出旅行更使人伤心的了。不过,我们两个还有足够的钱去看电影,于是,在那段时间里,克勒普和我常进电影院,有时按照克勒普的口味去看美国西部片,有时根据我的需要去看这样一类影片,例如玛丽亚-谢尔扮演女护士,痛哭流涕,博尔舍扮演主任医师,在做完一次十分困难的手术之后,他打开阳台门,奏贝多芬的奏鸣曲给她听,向她表白自己的责任心。影片通常只有两个小时,这使我们两个大伤脑筋。有些片子我们本来想再接着看第二遍的。我们经常在散场以后又到售票处去买同一影片的票子。但是,我们一走出放映厅,看见卖当天票的售票处前排着或长或短的队伍,于是我们就丧失了勇气。我们害羞得很,不仅怕见女售票员,而且怕见那些素不相识的、但却厚着脸皮从头到脚打量我们的外貌的人,便不敢再去加长售票队前的队伍——

    ①指本书主人公奥斯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在杜塞尔多夫的经历。

    就这样,我们每看完一场电影几乎总要到阿道夫伯爵广场附近的一爿照相馆去,让人给我们拍摄护照用的照片。照相馆的人已经认识我们了,我们一进门,他们便堆着笑脸客气地请我们坐下;我们是顾客,所以受到尊敬。摄影房里的顾客刚出来,一位我只知道用“可爱”二字来形容的小姐,把我们一前一后地推了进去,先把我,后把克勒普拉拉扯扯地摆布端正,吩咐我们看着一个固定的点,直到见了闪光,听到同闪光一起响的铃声,而我们已经连续六次被摄进了底片。

    刚照完,咧开的嘴角还有点收不拢的当儿,这位小姐就把我们按到舒适的藤椅上,可爱地(唯有用“可爱”二字来形容,连衣着也可爱)请我们耐心等待五分钟。我们心甘情愿地等着。我们终于有所期待了,那就是我们的护照用相片,我们是多么好奇地想看个究竟啊!短短七分钟之后,这位始终还是那么可爱的、除此以外别无形容的小姐递给我们两个纸口袋,我们付了钱。

    瞧克勒普稍稍鼓出的眼睛里那种得意洋洋的神情!我们一拿到口袋,便有理由去就近的啤酒馆了,因为没有人愿意在光天化日之下,站在尘土飞扬、嘈杂喧闹的大街上看自己的护照相片,那样势必会成了绊脚石,妨碍熙熙攘攘的行人。正如我们是那爿照相馆的老主顾一样,我们也是弗里德里希大街上那家小酒店的常客。我们要了啤酒、血肠①加洋葱和黑面包。酒菜还没端上来,我们已经把略微有点潮湿的照片拿了出来,在木头的圆桌面上摆了一圈。啤酒和血肠很快送来了。我们一边吃喝,一边端详自己费了好大的劲才摆出来的面部表情——

    ①血肠,用猪肉、猪油和猪血制成的香肠。

    我们身上总带着在上一回看电影那天拍摄的照片。因此,我们就有可能进行比较;而只要有机会进行比较,我们也就可以再要第二杯、第三杯、第四杯啤酒,这样一来,兴头就上来了,或者像莱茵兰人所说的,有了情绪。

    然而,万万不可断言,一个悲伤的人有可能借助他本人的一张护照照片使他自己的悲伤变得不具体;因为真正的悲伤本身就是不具体的,至少我的悲伤和克勒普的悲伤就是追溯不出任何缘由的,并且恰恰由于我们的悲伤不具体到了近乎随意的地步,才证明它具有一种不需要任何缘由来引发的强烈程度。如果存在着某种可以接近我们的悲伤的途径,那么,唯有通过照片,因为在一次连拍六张的快照上,我们所看到的自己虽然并不清晰,但重要的是,我们所看到的自己是被动的、被中立化了的。我们两个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同自己打交道,一边喝啤酒,大嚼血肠,增加情绪和做游戏。我们把照片折叠起来,用剪刀剪成碎片;为了这种用途,我们身上总带着剪刀。我们把剪碎的老的和新的照片碎片拼凑起来,使我们变成独眼龙或三只眼,把鼻子放在耳朵的位置上,把右耳朵放在嘴巴的部位,让它说话或沉默,还把下巴换成额头。我们不仅用各自的头像作这种剪辑,克勒普还把我的某些部位借去拼在他的上面,我也把他的某些特征变成我的。就这样,我们创造了新的、如我们所希望的更幸福的创造物。有时,我们互赠一帧照片。

    我们——我指的只是克勒普和我,并不包括从游戏中产生出来的剪辑人物——至少每周去啤酒馆喝一回,每一回都要送给我们叫作鲁迪的酒馆侍者一张照片,这已经成了我们的习惯。鲁迪是本来应该有十二个孩子另外还收养八个的那种类型的人,他了解我们的苦恼。他已经有了一打我们的侧面照和更多的正面小照。可是,每当我们商量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挑出一张照片递给他时,他总露出一副深表同情的面孔,还满口称谢。至于站酒柜的女招待和端香烟盘的红头发姑娘,奥斯卡从来不把照片送给她们,因为照片是不应该送给女人的——她们只会滥用。克勒普则不然,他心广体胖,在女人面前总是没完没了,爱同她们攀谈,而且愚蠢到了把心里话统统掏给她们的地步。有一天,他背着我送给了卖香烟的姑娘一张照片,事情肯定是这样的,因为他同这个年轻莽撞的姑娘订了婚,后来又结了婚,因为他想把自己的那张照片要回来。

    我把日后才发生的事情提前讲了出来,而且关于我的照相簿的最后一页,我的话也讲得太多了。这些傻头傻脑的快照,本来就不值得多谈,要谈也只是拿它们作为一种对照,用以说明照相簿第一页上我外祖父科尔雅切克的肖像照是多么伟大和无与伦比,又多么有艺术性,直到今天还使我产生这种感觉。

    他又矮又宽,站在一张精致的小桌子旁。遗憾的是,照片上的他不是纵火犯,而是志愿消防队员符兰卡。所以,他没有留小胡子。但是,紧身的消防队制服,胸前的营救奖章以及使小桌子变成祭坛的消防队防护帽,差不多可以顶替纵火犯的小胡子。他多么严肃地注视着,多么了解两个世纪交替的岁月里的一切苦恼啊。他那种尽管悲观但却高傲的目光,看来在第二帝国时代是受人喜爱的和流行的,因为格雷戈尔-科尔雅切克也是这样的目光,这个醉醺醺的火药厂工人,在照片上倒是挺清醒的。文岑特-布朗斯基的相片是在琴斯托霍瓦照的,他手执一支献祭的蜡烛,神秘得很。瘦弱多病的扬-布朗斯基少年时的照片,是早期摄影术记录下来的一个故意显得忧郁伤感的男性。

    那个时代的妇女中,能摆出与她们的个性相应的神态姿势来的人寥寥无几。甚至我的外祖母安娜(上帝明鉴,她可是个人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拍摄的照片上,也做作地抿着嘴傻笑,丝毫也没有暗示出她那四条套穿着的却又守口如瓶的裙子底下有着可以给人提供避难所的大空间。

    在战争年代里,她仍然对着蒙在黑布下面、弹着指头、一边跳着舞的摄影师微笑。我有一张这个时期的照片,两枚邮票那么大,贴在硬纸片上,上面有二十三个护士,其中包括在银锤陆军医院当助理护士的我的妈妈,羞怯地挤在一个像根支柱似的军医四周。还有一张照片,照的是陆军医院一次化装舞会的场面,即将痊愈的伤兵也参加了,护士们显得比较轻松自在,不那么拘谨腼腆。妈妈大胆地眨眼睛,嘴巴做出接吻的姿势,尽管她身上饰有天使的翅膀,头发上有金银丝条,她还是想说:天使也有欲念的。跑在她面前的马策拉特所选的装束,大概是他非常愿意天天穿的服装:他扮成一个厨师,戴一顶浆硬的厨师帽子,挥舞着长把勺子。与此相反,当他身穿制服、佩戴着二级铁十字勋章时,他也是直视前方,目光同科尔雅切克兄弟和布朗斯基父子一样故意显得悲观。在所有的相片上,他都显得比妇女们更强。

    战后,人们都换了一副面孔。男人们都露出复员后轻松的目光,现在轮到妇女了。她们懂得了在照片上占据特殊地位,她们有理由严肃地凝视前方,即使她们在微笑时,也不想去否认,作为底色的是她们已经领教到的痛苦。二十年代的妇女的悒郁,配在她们的脸上实在太合适了。她们,不论坐着、站着还是半躺着,蛾眉月般的一缕黑发贴在太阳穴上,难道她们不是已经成功地在圣母和娼妓之间结起了一条和解修好的纽带吗?

    我妈妈二十三岁时的照片(这必定是她怀孕前不久拍摄的)让人看到的是一个年轻妇女,她微斜着皮肉结实的脖子上那颗线条平稳的圆脑袋,可是目光却直视看照片的人,肉感的轮廓被上面提到过的悒郁的微笑和一双眼睛冲淡了。这双眼睛,与其说是蓝色,倒不如说是灰色。它们已经惯于像观察诸如咖啡杯和香烟嘴之类不变的物体那样去观察周围人们的灵魂以及她自己的灵魂。“深情的”这个词尽管还嫌不足,但我仍用它作为我妈妈的目光的形容词。

    那个时期的合影没有多大意思,但易于评论,因此富有启发作用。在签订拉巴洛条约①的年代里,结婚礼服竟如此美丽,如此有婚礼气派,真令人吃惊。在结婚照上,马策拉特还系着硬领。他的外表看来挺好,时髦,几乎可以说有知识分子风度。他右脚前伸,也许想模仿当时的电影明星哈里-利特克。那个时候的服装尺寸都短。我妈妈的婚礼服是一条白色百把裙,刚刚过膝,露出了匀称的小腿,跳起舞来十分灵巧的小脚穿一双有扣白色鞋。在另外几张照片上出现的是参加婚礼的全体宾客。在穿着城里人服装、摆出城里人姿势的来宾当中,惹人注目的始终是我的外祖母安娜和她那个得到神的恩宠的哥哥文岑特。他们土里土气而又一本正经,自己缺乏自信却把信心灌输给别人。扬-布朗斯基同他的姑妈安娜和献身给天国圣母的父亲一样,是在同一块土豆地里长大的,但他却同我母亲一样,也善于用波兰邮政局秘书的讲究礼服来掩盖自己的出身——卡舒贝乡下佬。尽管他在照片上那些健康的人们中间显得瘦小而虚弱,尽管他是在照片的角上,然而他那双特别的、使他的面孔像女性一样匀称的眼睛,却总是使他成为照片的中心人物——

    ①拉巴洛条约,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与德国之间1922年在意大利拉巴洛签订的条约。当时德国国内政局动荡,经济萧条,外交上也十分孤立。

    在举行婚礼后不久拍摄的这一张合影,我已经观看良久了。我不得不在这无光泽的棕色四边形前拿起我的鼓和鼓棒,试着在我的上漆的铁皮上再现出那硬纸片上尚可辨认的三星座。

    为拍摄这张合影提供机会的是扬-布朗斯基的寓所。它坐落在马格德堡街拐角上,波兰大学生宿舍附近的陆军操场一侧,因为照片上的背景是阳光照耀下一半爬满了扁豆藤的阳台,这种阳台只有波兰人聚居区的住宅才有。妈妈坐着,马策拉特和扬-布朗斯基站着。但是,瞧瞧她坐的位置和他们站的位置吧!有一段时间,我愚蠢透顶,用一个想必是布鲁诺替我买来的学生圆规以及一把直尺和一块三角板,想要测量出这罗马三执政(因为我妈妈的价值足以顶替一个男人)的位置。先画出脖子的倾斜角,一个不等边三角形,再进行平行移位,硬性得出三个全等三角形,又画三个圆,意义重大的是,它们在外面,在扁豆藤的绿叶丛中相交,产生一个点,因为我正在寻找一个点,信仰点,渴望点,要得到一个支撑点,一个出发点,如果不是一个立足点的话。

    这种业余爱好者的测量自然不会弄出什么结果来,反倒在这张珍贵的照片上的几个最重要的地方,被我用圆规尖扎出了几个小洞,洞虽小,然而起了扰乱作用。在这张照片上有什么特别的东酉呢?是什么让我到这个四边形上去寻找,如果愿意的话,甚至真能找出数学关系以及——简直可笑之极——宇宙关系来呢?三个人:一个坐着的女人,两个站着的男人。她是烫过的黑发,马策拉特是鬈曲的金发,扬是平平地往后梳的栗色头发。三个人都在微笑:马策拉特笑得比扬-布朗斯基更明显,两人都露出了上排门牙,他们两个的微笑加在一起要比我妈妈的强五倍,因为她只在嘴角露出一丝笑痕,眼睛里则毫无笑意。马策拉特的左手搭在我妈妈的右肩上;扬则满足于让右手轻轻地扶着椅子背。她的膝盖向左,髋部以下的其余部位都往前冲,膝上放着一个本子。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这是布朗斯基的一本集邮册,后来又以为是一本时装杂志,最后,我认为这是一本收集香烟盒里著名电影明星照片的册子。我妈妈的双手似乎正要去翻它,就在这一瞬间,底片曝光,照片拍成。看来这三个人都很幸福,互相祝贺避免了意想不到的事情,这样一类事情只有当三人团中的某一个伙伴需要过保险的私生活,或者从一开始就偷偷摸摸时才有可能发生。他们三人休戚相关,但还是依赖于第四个人,那就是扬的妻子,黑德维希-布朗斯基。她娘家姓莱姆克,当时正怀孕,可能怀着日后出世的斯特凡。他们有赖于她的仅仅是让她拿着照相机,对准他们三个以及这三人团的幸福,至少借助摄影工具把这三重幸福固定下来。我从照相簿上撕下另外几张四边形,贴到这张照片旁。在这些画面上,或者是妈妈同马策拉特在一起,或者是妈妈同扬-布朗斯基在一起。这些照片中间没有一张能像那帧阳台照片那样让人一清二楚地看到那种不可变更的事实,那种最后的可行的解决办法。其中一张,照的是扬和妈妈,它散发着悲剧、淘金狂和失常的气味,失常变成厌烦,失常的厌烦。另一张,马策拉特待在妈妈身边:正下着周末夫妻生活前的毛毛雨,维也纳煎肉排咝咝有声,饭前挑刺儿发牢骚,饭后连打几个呵欠,上床前讲点笑话或者把纳税账国记到墙上,这样一来,夫妻生活也就有了一个精神背景。这些镜头尽管无聊,但我觉得总比往后几年有伤风化的快照要好。妈妈躺在扬-布朗斯基的怀里,背景是欢乐谷附近的奥利瓦森林。扬的一只手消失在妈妈的衣裳底下。这种卑俗举动只能被理解为:从跟马策拉特结婚的第一天起就通奸的这不幸的一对,他们的激情已经到了狂躁的地步,而在这里给这一对人充当麻木不仁的摄影师的,我猜想,就是马策拉特。那张阳台照片上那种不动声色的表情,那种还懂得应当放谨慎些的姿势,已经荡然无存。这种表情和姿势只有在另外一些场合,也就是当两个男人同时站在妈妈身后或身边,或同时躺在她的脚下时,才能让人看到,例如在霍伊布德海滨浴场沙滩上那一张。它就在这儿,请看吧!

    这里还有一张照片,显示出我幼年时那三个最重要的人物,他们构成了一个三角形。它虽说不像那张阳台照片上那么集中,但仍然播送出同样的信息:同样的剑拔弩张的和平,这种和平条约只能在三个人之间才能缔结乃至签署。读者可以破口大骂剧院里受人欢迎的三角主题戏;舞台上只有两个人,他们要么没完没了地讨论,要么暗中思念着第三者,除此以外就做不出什么戏来了。可是,在我的照片上,他们三人在一起。他们在玩施卡特牌①。这就是说,他们各自手里捏着一把牌,展开呈扇形,正要叫牌,但都不看自己手里的王牌,而是看着照相机。扬把手平摊在一堆铜板旁边,翘起食指;马策拉特用指甲掐桌布;妈妈开了一个小小的、我认为是成功的玩笑:她抽出一张牌,但不是给她的两个牌友看,而是给照相机的镜头看。仅仅用一个手势,仅仅亮出了一张牌——红心皇后,就轻松地变出了一个偏偏不算令人讨厌的象征来,因为有谁不愿对红心皇后起誓呢?——

    ①施卡特牌,德国纸牌戏,共三十二张牌(无两点到六点),三人玩。

    施卡特牌戏——谁都知道,只能三个人玩——对于妈妈以及那两个男人来说,不仅是最合适的游戏,而且是他们的避难所,他们的避风港,每当生活想要引诱他们以这种或者那种搭配构成两人生存,玩两人玩的六十六点或下连珠棋这类愚蠢游戏时,他们就躲到那里去。

    关于这三个人就谈到这里吧!把我弄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正是他们,虽说他们什么也不缺。在谈我自己之前,先要提几笔格蕾欣-舍夫勒,妈妈的女友,还有她的丈夫,面包师亚历山大-舍夫勒。他,秃顶,她,露出一副马牙(一多半镶着金牙)哈哈大笑。他,短腿,坐在椅子上从来够不着地毯,她身穿自己编结的衣裳,花样翻新没完没了。后来,我的照相簿里又增添了舍夫勒夫妇的照片:在“力量来自欢乐”①的游艇“威廉-古斯特洛夫”号的躺椅上或救生艇前,在东普鲁士航运公司的“坦能贝格”号的散步甲板上。他们年年去旅游,从皮拉乌、瑞典、亚速尔群岛和意大利把纪念品完好无损地带回小锤路他们的家里。到了家,男的烤小圆面包,女的给枕头套加耗子牙齿花边。亚历山大-舍夫勒不讲话时,就不知疲倦地用舌尖舔湿他的上嘴唇,而马策拉特的朋友、住在我家斜对面的蔬菜商格雷夫因此很讨厌他,说这是不体面的庸人习惯——

    ①“力量来自欢乐”,纳粹劳工阵线为工人安排业余或休假活动的组织,成立于1933年11月。

    格雷夫虽已结婚,但不像是个有妇之夫,倒颇像是个童子军指导。有一张他的照片:肩宽,强壮,健康,短裤制服,童子军绳,童子军帽。他身边站着一个少年,一样的装束,金发,眼睛大得有点过头,大约十三岁,格雷夫左手按住他的肩膀,让他紧挨着自己,表示疼爱。我不认识这个少年,但日后通过格雷夫的妻子莉娜认识了格雷夫,并且对他有所了解。

    我在“力量来自欢乐”旅游者的快照与童子军温柔性爱的物证之间迷失了方向。我赶紧一连翻过几页,翻到了我的第一张被摄下的肖像。我是个俊美的婴孩。照片摄于一九三五年圣灵降临节①。当时我才八个月,比斯特凡-布朗斯基小两个月。下一页便是他的照片,尺寸同我的那张一样,相貌粗俗,非笔墨所能形容。一张明信片,四边切成波浪形,美观大方,背面有横格可写地址,印数较大,是专为家庭用的。在这张长方形的明信片上,贴着我的照片,剪成过分对称的蛋形。我,赤身裸体,象征着蛋黄,肚皮朝下,趴在一张白毛皮上,这必定是某一头北极熊捐赠给东欧某位专拍儿童照的职业摄影师的。同那时的许多照片一样,人家也为我的第一张照片选择了那种暖色,不易混淆的棕色,我想称之为合乎人性的,因为它跟当代不合人性的、光滑的黑白照片截然不同。黯淡模糊的、可能是画好的枝叶,构成了被若干光斑冲淡了的昏黑背景。我的光滑、健康的躯体以平稳的姿势呈对角线卧在毛皮上,感受着北极熊家乡特产的效果。同时,我使劲高高抬起滚圆的婴儿脑袋,用明亮的眼睛盯着来看我的裸体的人们——

    ①圣灵降临节,复活节后第七个星期日。

    读者会说,同所有的婴儿照片一样,不过是一张婴儿照片罢了。且慢,请看看这双手吧!诸君就会不得不承认,我的第一张照片同各式各样的照相簿上多不胜数的、始终表明为低级生命的花朵有明显的区别。可以看到我捏着拳头。没有一个香肠手指忘了自己,服从某种模糊的、由触觉反应产生的冲动,去玩弄北极熊皮上的毛。认真地握紧的小拳头在脑袋一侧晃动,时刻准备落下去,发出音响。什么音响?鼓的音响!

    还没有鼓,当我在电灯泡下诞生时,曾有人答应我三岁生日时给我鼓;对于一个老练的照片剪辑师来说,相应地加上一面缩小尺寸的儿童鼓,本来是件轻而易举的事,而且不必修版来改动我的身体的位置。只需要把那头蠢极了的剥制动物的皮拿走就行了,它本来就引不起我的注意。拿走了这个毫不相干的躯壳,这张照片就是成功的创作。它的主题便是头一批乳齿正要长出来时感觉灵敏、目光锐利的年岁。后来,他们不再把我放在北极熊毛皮上了。我大约一岁半时,坐在一辆高轮子儿童车里。他们推着我走在一道木板栅栏前,栅栏的尖齿和横档被一层积雪清楚地勾勒出来。我可以据此推断,这张照片摄于一九二六年。栅栏式样粗笨,木板散发着沥青味。这使我在较长时间观察时联想到了郊区霍赫施特里斯,那里有个占地面积很大的营房,以前驻扎着马肯森轻骑兵,到了我的时代,成了自由邦保安警察的驻地。但我回忆不起有哪个熟人住在这个郊区,照片可能是我的父母去那里拜访什么人时拍摄的,但这些人后来再没有见过面,或者只是匆匆露过面。

    妈妈和马策拉特把儿童车夹在中间,尽管在寒冬季节,他们却没有穿冬季大衣。妈妈穿一件俄罗斯式长袖短上装,上装的刺绣图案是一幅冬景图。它唤起这样的想象:在俄罗斯腹地,沙皇全家在照相,拉斯普庭①拿着照相机,我是小沙皇,栅栏后面埋伏着孟什维克和布尔什维克,制造了炸弹,决心消灭我这个专制君主家庭。不过,马策拉特所穿的地道的、中欧式的、孕育着未来的(这一点日后将会看到)小资产阶级服饰,缓和了隐伏在这张照片里的惨案的腾腾杀气。我们是在太平无事的霍赫施特里斯区,只是暂时离开主人的寓所,没有穿大衣,让主人给他们两个和按照别人的愿望做出滑稽样子瞧着的小奥斯卡拍一张照,接着马上回到屋里去享用又热又甜的咖啡、蛋糕和掼奶油——

    ①格里戈里-叶菲莫维奇-拉斯普庭(1872~1916),沙皇尼古拉二世宫廷里臭名昭著的所谓“圣人”和“神医”。本是一个半文盲的农民,鼓吹一种宗教狂热与性欲放纵相结合的所谓救世教义,得到女沙皇的宠信并影响沙皇。1916年被包括尤苏波夫亲王在内的保皇党军官所杀。

    还有十几张快照,有躺着的、坐着的、爬着的、跑着的、一岁的、两岁的、两岁半的奥斯卡。照片有好有差,合起来构成了人家在我三岁生日时给我拍摄的那张全身照的准备阶段。

    在这张全身照上,我得到了它,鼓。它刚刚挂到我的肚皮前头,崭新的,红白两色锯齿图案。我面部表情严肃、坚定,自信地把两根木头鼓棒交叉在铁皮上。我身穿条纹毛线衣,脚登锃亮漆皮鞋。头发直竖在脑袋上,像一把蠢蠢欲动的刷子。我的蓝眼睛里反映出不需要追随者便能夺得权力的意志①。当时我已经成功地处在一种我没有理由放弃的地位之上。我说了,我下了决心,我决定了无论如何不当政客②,不当殖民地商品店老板,而是画上一个句号,就这样保持不变,保持现有的身高,保持这副装束,就这样许多年内不予改变——

    ①影射尼采的《权力意志》,此书由尼采的妹妹伊丽莎白-弗斯特尔-尼采根据遗稿所编,出版于1901年。

    ②套用希特勒在德国十一月革命后说的一句话:“我决心当政客。”

    小人和大人,小贝尔特海峡和大贝尔特海峡,小写字母和大写字母,小汉斯和卡尔大帝,大卫和歌利亚,能击败强手的小人和巨人;而我呢,我是三岁孩子,神话里的侏儒,童话里的大拇指[《格林童话》中的人物],再也不长个儿的大人气的小孩,这样一来,就无需读完小孩的教义问答手册再去读成年人的了。那个对着镜子刮胡子、自称是我父亲的人,也就得不到一个身高一米七二的所谓的成年人去接管他的店铺了。根据马策拉特的愿望,这爿殖民地商品店,对于年满二十一岁的奥斯卡来说将意味着成年人的世界。为了不去摆弄现金收入记录器,我抱住了这面鼓。从我三岁生日那天起,我连一指宽的高度都不再长,保持三岁孩子的状态,却又是个三倍聪明的人。所有的成年人身材都比他高,而他在智慧方面却远胜过所有的成年人。他不想去同他们比谁的影子长。他无论内部外部均已完善,而那些人直到老态龙钟时还在胡思乱想什么发育成长。那些人历尽艰辛,常常还要饱尝辛酸痛苦方能取得经验,而他已经证明自己统统掌握。他没有必要逐年更换大一号的鞋子和裤子,仅仅为了证实自己长了那么一点儿——

    在这里,奥斯卡必须承认有那么一种发展,有什么东西在成长——但并不总是对我有利的——并且最终获得了救世主式的伟大意义;但是,在我那个时代,有哪个成年人有眼力和听力认得出总是保持三岁孩子模样的鼓手奥斯卡呢?

    玻璃,玻璃,小酒杯

    我方才把奥斯卡身背铁皮鼓、手执小鼓棒的全身照片描述了一番,同时又透露了奥斯卡经过三年的深思熟虑,在拍照的时候,当着前来祝寿、围着插有三支蜡烛的生日蛋糕的客人们的面,作出了什么样的决定。照相簿已经合上,默默地躺在我的身旁。现在,我要谈谈那些虽然不能说明我为什么到了三岁就不再长个儿、但毕竟已经发生了的事情,更何况这些事情是我一手造成的。

    我一开始就清楚地知道,成年人是不会理解你的,如果他们的肉眼再也看不见你在长个儿,他们就会说你发育停滞了,还会花不少钱,领你去看医生,走访几十上百个医生,即使无法治疗,也得让他们说明病因。因此,为了使医生们不至于作出不着边际的诊断,我不得不在他们说明病因以前,自己先制造出一个似乎还可以解释我为什么不再长个儿的原因来。九月里阳光明媚的一天,我的三岁生日。晚夏的气氛,催人遗想,甚至格蕾欣-舍夫勒也压低了她的笑声。我妈妈坐在钢琴旁,哼着《吉普赛男爵》[小约翰-施特劳斯(1825~1899)的一部轻歌剧(1885)]里的一支歌,扬站在她和琴凳背后,用手抚摩她的肩头,像是在仔细看乐谱。马策拉特在厨房里准备晚餐。外祖母安娜以及黑德维希-布朗斯基和亚历山大-舍夫勒都把椅子挪到蔬菜商格雷夫身边,因为格雷夫总有故事可讲,当然是那些证明童子军既忠诚又勇敢的故事。还有一个落地钟,每隔一刻钟报时一次,使这九月的日子就像一根细纺的线。由于大家都像那口钟似的各忙各的事情,又由于有一根线,从吉普赛男爵的匈牙利,经过格雷夫的童子军攀登的孚日山,绕道马策拉特的厨房(那里,卡舒只鸡油菌加煎鸡蛋和肚子肉在平底锅里劈啪爆响),穿过走廊,延伸到店铺,我便溜之大吉,信手敲着我的鼓,走到店铺里柜台后面,远离了钢琴、童子军和孚日山,发现通往地窖的活板门开着;方才马策拉特下去拿一个什锦水果罐头当餐后小吃,他上来后,忘记关上了——

    我想了有一分钟的时间,才明白通往地窖的活板门要我干些什么。上帝明鉴,不是要我自杀。如果是这样的要求,那也太简单了。可是,要我干的事很难、很痛苦,并且还要我作出牺牲,正如每当要我作出牺牲的时候那样,我额头已经冒汗了。最要紧的是不能损坏我的鼓,必须对它妥善保护,所以我背着它走下十六级台阶,把它放在面粉口袋中间,目的便是不使它受损坏。随后我又上去,走到第八级,不,第七级吧,第五级也可以。不过,从这样的高度摔下来,不能既摔不死,又受到可以让人相信的伤害。于是我又往上走,走到第十级,这可太高了,最后,我从第九级台阶摔下去,拽倒了一个放满覆盆子果汁瓶子的木架,头朝下撞在我家地窖的水泥地上。

    在我的知觉拉上帷幕之前,我就向自己证实这次试验必定成功:被我故意拽倒的覆盆子果汁瓶乒乓乱响,足以引诱马策拉特从厨房里,我妈妈从钢琴旁,其余的祝寿宾客从孚日山上直奔店铺的活板门,跑下台阶来。

    在他们到来之前,我闻到了四溅的覆盆子果汁的味道,也看到了我头上在流血,还考虑了一下——这时,他们已经走到台阶上了,也许是奥斯卡的血,也许是覆盆子果汁味道这么甜,催人入睡。我非常高兴,不仅万事顺利,而且由于我想得细心周到,我那面鼓没有受到任何损坏。

    我想,可能是格雷夫把我抱上去的。到了起居室里,奥斯卡才从半是覆盆子果汁半是他那幼儿鲜血组成的云彩里露出脸来。医生还没有到,妈妈尖声惨叫,马策拉特想去安慰她,她用手掌、手背一连打了他几个嘴巴,把他骂作凶手。

    我这一跤摔下去,虽然不能说不严重,但是,严重的程度是我事先计算好了的。这样一来,我不仅使成年人有了一个重要的理由来说明我为什么不长个儿——医生们也一再证实是这么回事,而且使没有害人之心的、善良的马策拉特成了有罪的人,不过,这是额外产生的后果,并非我的本意。他忘了关上活板门,我妈妈便把所有的责任都加在他身上,他承担这一罪责达多年之久,虽说我妈妈并不经常责怪他,但是一骂起来,可真是冷酷无情。这一跤让我在医院里躺了四个星期,出院后,较少去麻烦医生,过了一段时期,才每逢星期三去霍拉茨博士那里诊断一次。我在自己成为鼓手的第一天,就成功地给了世界一个信号,在成年人根据我一手制造的所谓事实真相去作说明之前,我自己先把病因讲清楚了。从此以后,他们便这么说:我们的小奥斯卡在他三岁生日那天,从地窖的台阶上摔了下去,虽说没有折断骨头,可是他不再长个儿了。

    我开始敲鼓。我们的公寓有五层。我从底层一直敲到屋顶室,再沿着楼梯敲下来。从拉贝斯路敲到马克斯-哈尔贝广场,又从那里敲到新苏格兰、安东-默勒路、马利亚街、小锤公园、股份啤酒厂、股份池塘、弗勒贝尔草场、佩斯塔洛齐学校、新市场,再敲回到拉贝斯路。我就这样不停地敲着,我的鼓经受得住,成年人却受不了,他们想要打断我的鼓声,不让我敲,还想掰断我的鼓棒——但是,老天爷关照我,使他们不能得逞。

    我从地窖的台阶上摔了那一跤以后不久,便获得了一种本领,那便是敲击儿童玩的铁皮鼓,使我同成年人之间保持一段必要的距离。差不多与此同时,我还获得了一副嗓子,使我可以保持在非常高的音域上,用颤音歌唱、尖叫,或者像尖叫似的歌唱。这样一来,再没有人敢把我的鼓拿走,尽管鼓声使他们震耳欲聋;因为只要他们拿走我的鼓,我就叫喊,而我一叫,值钱的东西便被震碎:我能够用歌声震碎玻璃,用叫声打破花瓶;我的歌声可以使窗玻璃碎裂,让房间里灌满过堂风;我的声音好似一颗纯净的、因而又是无情的钻石,割破玻璃橱窗,进而割破橱窗里匀称的、高雅的、由人亲手斟上的、蒙上薄薄一层灰尘的玻璃酒杯,却又不丧失自身的清白。

    没过多久,我们整条街,也就是从布勒森路到挨着飞机场的住宅区,谁都知道我这种能耐了。邻家孩子玩的游戏,譬如“酸炸鱼,一二三”或“黑厨娘,你在吗?”或“我看见的你看不见”,我都不感兴趣。可是他们一瞧见我,就一齐怪声怪气地唱起合唱来:

    玻璃,玻璃,小酒杯,

    没啤酒,有白糖,

    霍勒太太打开窗,

    弹钢琴,叮咯当。

    这不过是一首无聊的、毫无内容的童谣罢了。我听了一点也不在乎,照旧背着鼓,踏着有力的脚步从他们中间穿过去,从“小酒杯”和“霍勒太太”的歌声中间穿过去,采用了对我不无吸引力的单纯节奏:玻璃,玻璃,小酒杯,在鼓上敲出来,可是并不去充当捕鼠者①,引诱孩子们跟我走——

    ①捕鼠者,德国中世纪传说里的人物。哈默尔恩城闹鼠灾,来了一个吹笛子的人,用笛声把全城的老鼠引诱到河里淹死。哈默尔恩人未把许诺的报酬给这个捕鼠者,他便用笛声把全城的孩子引诱到深山中去了。

    直到今天,每当布鲁诺在我房间里擦玻璃窗的时候,我就在鼓上敲出这首童谣的节奏。

    邻居孩子们唱的讽刺歌倒也罢了,使我尤其是我的父母更加感到麻烦和恼火的,乃是我们这个住宅区里凡被没有教养的小无赖故意打碎的玻璃,都算在我的账上,甚至归咎于我的声音;并要我们出钱赔偿。起先,别人家厨房的窗玻璃碎了(实际上,绝大多数是被人用弹弓打碎的),我妈妈就老老实实地赔钱,后来,她终于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每当人家来要求赔偿时,她就瞪着她的讲究实际的、冷灰色的眼睛,要别人拿出证据来。而邻居们也确实冤枉了我。当时,最大的错误莫过于认为我有一种儿童的破坏狂,认为我莫名其妙地憎恨玻璃和玻璃制品,一如儿童在胡作非为时所表现出来的莫名其妙的憎恶心理那样。只有爱玩耍的孩子,由于调皮捣蛋,才会干出破坏的事来。我从来不玩耍,只是在我的鼓上干我的事,至于我的声音,仅仅在需要自卫时,我才运用它。唯有当我持续击鼓的权利受到威胁时,我才有的放矢地运用我的声带作为武器。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倒想用同样的声音和手段把格蕾欣-舍夫勒想入非非地设计的、图案错综复杂的、无聊的桌布剪个粉碎,或者把钢琴上那层颜色黯淡的油漆刮下来,而宁愿不去震碎任何玻璃制品。可是,我的声音既不能剪碎桌布,也不能刮掉油漆。我既不能用不倦的叫声揭下糊墙纸,也不能像石器时代的人打燧石那样,用两种拖长的、一鼓一凹的声音使劲摩擦,生出热来,最后爆出火花,把起居室两扇窗前干燥得像火绒、被烟草熏出味儿来的窗帘点着,燃成装饰性的火焰,更不能折断马策拉特或亚历山大-舍夫勒坐的椅子的腿。我宁愿要一种不起破坏作用又不太神秘的自卫武器,但是,没有任何不起破坏作用的武器愿意为我服务;此外,又只有玻璃听从我的吩咐,这样就不得不为它赔钱。

    我在三岁生日过后不久,第一次成功地作了如下的表演。这面鼓在我手里也许刚到四个星期就被敲坏了,因为在这段时间内,我实在太勤奋了。虽然红白相间的火焰形图案的边框仍旧把鼓面和鼓底连在一起,但是鼓面中央的窟窿已经很显眼了。由于我不屑把鼓翻过面来,窟窿便越敲越大,撕开了好几道口子,裂成锋利的锯齿,迸出一些由于敲打而变薄了的碎铁皮,掉进鼓身里去。我每敲一下,这些碎片就在里面劈啪作响,像是满腹怨气地在发牢骚。此外,在起居室的地毯上,卧室里红棕色的地板上,到处是闪闪烁烁的白漆皮,因为它们不再愿意在被我敲苦了的铁皮鼓上呆下去了。

    裂开的铁皮锋利异常,他们担心会割破我的手,尤其是马策拉特。自我从地窖台阶上摔了那一跤以后,他总是小心加小心,现在又劝我敲鼓的时候千万要留神。当我两手快速敲击时,我的动脉确实同锯齿形的窟窿只差毫厘,因此,我不得不承认,马策拉特表示的担心尽管言过其实,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本来嘛,只要他们买一面新的鼓,就可以排除任何危险;可是,他们根本没想到要买新的,而是想把我这面旧鼓拿走。啊,多好的鼓啊!它跟我一同摔跤,一起进医院,出医院,跟着我上楼梯,下楼梯,走上鹅卵石路面和人行道,从那些玩“酸鲱鱼,一二三”、“我看见的你看不见”和“黑厨娘,你在吗?”等游戏的孩子们身旁走过。可是他们却想从我手里夺走这面鼓,又不打算买一面新的来代替。他们想用破巧克力糖来引诱我。妈妈手里拿着它,撅起了嘴巴。马策拉特装出严厉的样子,抓住我的残破的乐器。我紧抱着这面破鼓。他拉着。我的气力本来只够敲鼓,现在渐渐不支了。一条接一条红火舌从我手里慢慢地滑出去,整个圆柱形的鼓身快要从我手里被拽走了。这当口,奥斯卡——直到那天为止,他一直是个文静的孩子,甚至有点太乖了——第一次发出了那种破坏性的、有效的尖叫声。蒙在我家落地钟蜂蜜黄的钟面外防灰尘和死苍蝇的磨光圆玻璃碎了,掉在红棕色的地板上——由于地毯不够长,离钟座还有一段距离——摔了个粉碎。可是,这台贵重的机械的内部构造并没有损坏,钟摆依然平稳地在摆动,时针也安然地在移动。里面那口报时钟,平常很敏感,简直有点歇斯底里,稍稍碰撞一下,或者屋外驶过一辆运啤酒的卡车,它就会有所反应,可是,我的尖叫声却对它毫无影响。唯有玻璃破了,粉碎了。“钟坏了!”马策拉特喊道,同时松开了鼓。我瞥了一眼,确信我的叫声并没有损坏钟本身,仅仅是玻璃没有了。可是,马策拉特,我妈妈,还有那个星期天下午正巧来访的表舅扬-布朗斯基,他们都以为坏了的不止是钟面外的玻璃。他们脸色发白,面面相觑,束手无策,分头走到瓷砖火炉、钢琴和碗橱旁,死死地站在那里,不敢动一动。扬-布朗斯基像哀求似的眯着眼睛,启动干燥的嘴唇。我至今还认为,他是在默念祷词,祈求援助与怜悯。他念的或许是:“啊,上帝的羔羊,你除去世人罪孽——怜悯我们吧!”这段经文念了三遍以后,他又念另一段:“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当,只要你说一句话……”

    主自然什么话也没说。钟也没有坏,只是玻璃碎了。成年人同时钟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奇特、非常幼稚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孩子。时钟也许是成年人所能制造的最了不起的东西。它证明成年人可以成为创造者。他们胸怀大志,勤奋努力,再加上一点运气,是可以成为创造者的。但是,他们创造了一件东西之后,随即又成为自己划时代的发明物的奴隶。

    时钟是什么?没有成年人,它就什么也不是。成年人给它上发条,把它拨快或拨慢,送到钟表匠那里去检验、拆洗,必要时还请他修理。另外一些现象,要是没有成年人乱猜瞎想,也同样毫无意义,譬如布谷鸟过早地停止鸣叫,盐罐倒放,大清早见到蜘蛛,黑猫待在左边,他们都认为是不祥之兆。正如他们见到表舅的油画从墙上掉下来就觉得是什么预兆(其实只是因为钉在灰泥里的钩子松动了)。成年人在镜子里见到的时钟的背面和内部,总要比时钟本身能显示的多点什么。

    我妈妈呢?尽管她有时也不免要胡思乱想,但毕竟有冷静务实的眼光,并且像她平日做人那样,轻率地把任何可疑的征兆都往好的方面去解释。当时,她想起了一句话,使大家听后都顿感宽慰。

    “碎片带来好运气!”她喊道,,边咬着手指,拿来了畚箕和扫把,将碎片,也就是好运气,扫在一起。

    妈妈的这句话,如果按字面去理解的话,那么,我已经给我的父母、亲戚、朋友以及不相识的人们,带来了许多好运气;他们中间有谁要想夺走我的鼓,我就用叫声和歌声震碎他们的窗玻璃、斟满啤酒的杯子、空啤酒瓶、散发出春天芳香的香水瓶、盛假水果的水晶碗,总而言之,把一切在玻璃厂里由玻璃工人吹制成的、在市场上按原料或按人工议价出售的玻璃制品震个粉碎。

    无论过去和现在,我始终爱好造型很美的玻璃制品,因此我总是力图避免造成太大的破坏。晚上,如果他们想要拿走我的鼓,不让我把它带到小床上去的话,我就把卧室里吊灯上的四只灯泡震碎一只或者一只以上。在一九二八年九月初我四岁生日那天,我的父母亲、布朗斯基夫妇、外祖母安娜-科尔雅切克、舍夫勒夫妇以及格雷夫夫妇送给我各种各样的礼物:锡士兵,一艘帆船,一辆救火车,就是没送铁皮鼓。他们想让我玩锡士兵,玩救火车,他们不喜欢被我敲破了的、但毕竟是我最心爱的鼓,他们想把它从我手里拿走,硬把那艘笨头笨脑、船帆安得不是地方的帆船塞到我手里。他们都有眼睛,但是唯一的用途,就是无视我和我的愿望。于是,我大叫一声,把我家吊灯上的四只灯泡全部震碎,把那些给我祝寿的人们统统置于创世以前的黑暗之中。

    瞧那些成年人哪!他们先是惊呼狂叫,极度渴望回到光明中去,之后他们又习惯了黑暗。我的外祖母安娜-科尔雅切克,是除去斯特凡-布朗斯基以外唯一没能从黑暗中捞一把的人。她到店铺里去取蜡烛,尖声怪气的斯特凡拉着她的裙子跟在后面。她拿着点燃的蜡烛回来,照亮了房间,只见其余喝寿酒喝得醉醺醺的人们双双俩俩,结成了叫人稀奇的对偶。

    不出我所料,我妈妈上衣散乱,坐在扬-布朗斯基膝上。看到短腿面包师亚历山大-舍夫勒几乎消失在格雷夫太太怀里,实在倒人胃口。马策拉特在舔格蕾欣-舍夫勒的马齿和大金牙。只有黑德维希-布朗斯基坐着,双手搁在怀里,在烛光下,她的母牛眼睛非常虔诚。她离蔬菜商格雷夫不远,但又不太近。格雷夫没有喝酒,然而他却在唱歌,歌声很甜,却又忧郁感伤。他用歌声邀请黑德维希-布朗斯基同他合唱。他们唱起一支二声部的童子军歌曲,歌词大意是某个名叫吕贝察尔的山神在巨人山脉游荡①——

    ①这首童子军歌曲创作于1923年,歌中诉说捷克斯洛伐克建国后苏台德地区的德意志人不自由,并请求巨人山脉的山神吕贝察尔来相助。

    他们已经把我丢在脑后了。奥斯卡背着鼓的残骸坐在桌子底下,还从铁皮上敲出一些节奏来。那些配错了对、神魂颠倒、在房间里或躺或坐的男女们,可能听到了我那微弱而均匀的鼓声感到很悦耳,因为我的鼓声像一层清漆,蒙住了他们在狂热而紧张地证明自己是多么卖力时所发出的咂嘴声和吮吸声。

    外祖母进来时,我还在桌子底下。她擎着蜡烛,像是一位天使长,借着烛光,见到了索多玛,看到了葛莫拉①。她勃然大怒,全身颤抖,连蜡烛也跟着抖动。她说,这是一场下流的恶作剧,从而结束了这出田园戏以及吕贝察尔在巨人山脉的漫游。她把蜡烛竖在碟子上,一边安慰着始终还在哭哭啼啼的斯特凡,一边从碗橱里取出施卡特牌,扔到桌上,宣布祝寿活动第二部分现在开始。紧接着,马策拉特在吊灯的旧灯头上拧上了新灯泡,摆好椅子,呼呼地开啤酒瓶。他们开始在我头顶上玩施卡特,十分之一芬尼一点的输赢。我妈妈一上来就提议,输赢一点为四分之一芬尼;可是,表舅扬认为风险太大,所以仍旧按十分之一芬尼一点来碰运气,除非在加倍或偶然打成大满贯时,才提高赌注——

    ①据《圣经》故事,索多玛和葛莫拉是巴勒斯坦的两个城市,因其居民的罪恶,被地震和“火雨”所毁。一般借喻极端混乱、嘈杂、喧哗或罪恶的地方。

    我呆在桌子下面,坐在下垂的桌布的阴影里,觉得很自在。我的漫不经心的鼓声合着头顶上出牌的声音,跟随着牌局的进行,在他们玩了整整一小时施卡特以后,宣布扬-布朗斯基输了。他的牌挺不错,尽管如此,还是输了。这毫不奇怪,因为他心不在焉。他脑子里想的不是他该拿够的二十七点的牌,而是别的事情。牌局一开始,他一边同他的姑妈说话,告诉她,对刚才黑暗里小小的秘密宗教仪式不值得大惊小怪,一边脱下左脚的黑便鞋,把这只穿黑短袜的脚从我脑袋边上伸过去,去探坐在他对面的我妈妈的膝头。他刚一碰到,我妈妈就往桌子靠拢,这样,扬——他听马策拉特叫完牌后,就随便说了声“不要”——先用脚尖撩起她的裙边,随后,整只脚——幸亏袜子是今天刚换上去的——伸到她的两腿中间去。我妈妈真使我惊叹不已。尽管在桌子底下受到穿羊毛袜的脚的挑衅,在结实的桌布上面,她却在进行十分冒险的赌博。她叫到六十点,把握十足,谈笑风生,终于获胜。相反,扬在桌子底下那么果断,在桌面上则一输再输,这样好的牌,如果让奥斯卡来打,即使在梦游的时候,也保证会赢的。

    后来,困得要命的小斯特凡也爬到桌子底下来了,他不明白他爸爸那条穿着袜子的腿在我妈妈的裙子底下找什么,没过一会儿,就呼呼入睡了。

    晴转多云。午后下了几场小阵雨。第二天,扬-布朗斯基就来了,取走了他送我的生日礼物,那艘讨厌的帆船,到西吉斯蒙德-马库斯的玩具店里把它换了一面铁皮鼓。下午稍晚的时候,他回到我家,被雨淋了,衣服有点湿,他带来了那面鼓,白底红火焰,是我熟悉的图案。他把鼓递给我,一手抓住我那面残破的旧鼓,上面红白两色的油漆只剩下斑斑点点了。扬抓住旧鼓,我抓住新鼓的当口,扬、妈妈和马策拉特的眼睛都盯着奥斯卡;我差一点微笑了,难道他们在想,我不愿弃旧就新,我会坚持什么原则吗?

    出乎他们所料,我并没有大声尖叫,没有唱出震碎玻璃的歌声,而是交出已成废铁的旧鼓,立即双手捧住了新乐器。我一门心思地敲了两个小时,掌握了击鼓的诀窍。

    可是,我周围的成年人并不是个个都像扬-布朗斯基那样有见识。一九二九年(当时,大家谈论最多的是纽约股票市场的崩溃①,而我也在考虑,远在布法罗做木材生意的外祖父科尔雅切克,是不是也亏了本),我五岁生日过后不久,妈妈因见我明显地不再长个儿,大为不安,每逢星期三,便带我到布鲁恩斯赫弗尔路的霍拉茨博士的诊所去。检查没完没了,叫人心烦,但我还是忍过去了,因为我当时已经喜欢上了站在霍拉茨边上帮忙的护士英格的服装;这种白色的护士服,叫人看了眼睛舒服,还使我联想起妈妈在战争期间当护士时拍的照片。我集中注意力观看不断改变形状的护士服的褶裥,因此根本听不见医生时而咆哮、时而使劲加强语调、时而用令人讨厌的长辈口吻讲的话——

    ①这标志着美国“大萧条”的开始。当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美国资本的德国经济也进入危机时期。

    做完检查,霍拉茨一边翻阅我的病历,一边若有所思地摇头,眼镜片上反射出诊室里的全部家当:许多镀铬、镀镍和光滑的搪瓷制品;还有架子和玻璃橱,里面放着玻璃瓶,贴有字迹工整的标签,酒精里泡着蛇、蝾螈、蟾蜍以及猪胎、人胎、猴胎。他一再让我妈妈讲我是怎样从地窖台阶上摔下去的,而当她破口大骂马策拉特,说他没把活板门关上,这一辈子都要担当罪责时,霍拉茨便又转而安慰她。

    几个月以后的一个星期三,他可能为了给自己,或许也给护士英格证明他这一段时间治疗的成果,想要拿走我的鼓。于是,我大吼一声,捣毁了他收集起来的大部分蛇和蟾蜍以及各种胚胎。

    除了过去震碎过未开盖的啤酒瓶和妈妈的香水瓶以外,奥斯卡还是头一回破坏这么多盛满东西、小心保存、锁在橱里的玻璃瓶。效果无与伦比,不仅慑服了所有在场的人,而且使知道我同玻璃之间秘密关系的妈妈也大为震惊。我发出的棱角不分明的第一声,就切开了霍拉茨存放他的全部令人恶心的古怪东西的玻璃橱,差不多整块玻璃摔到漆布地板上,裂成万千碎片,却仍保持原来的正方形。随后,我用极富穿透力的立体声震碎了一个又一个试管。瓶瓶罐罐像放鞭炮似的破裂了。绿色的、部分已经凝结的酒精四下飞迸,带着经过特别处理的、苍白的、目光忧郁的蛇、蝾螈、人胎等等,流到诊室红漆布地板上,满屋子刺鼻的气味,弄得我妈妈恶心要吐,护士英格只好打开正对布鲁恩斯赫弗尔路的窗子。霍拉茨博士很有办法,善于逢凶化吉,消灾为福。在我干了这次暴行以后没有几个星期,他在专业杂志《医生与世界》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专论本人,奥斯卡-马,一个能唱碎玻璃的不寻常的人。据说,霍拉茨博士在这篇二十多页的文章里所提出的理论,在国内外专业圈子内引起了重视,不少专家撰文,或反对或赞同。他送了好几本杂志给我妈妈,她竟因这篇文章而感到自豪,这就引起了我的深思。她不厌其烦地把文中一些段落读给格雷夫夫妇、舍夫勒夫妇以及她的扬听,而且每天饭后,总要读给她的丈夫马策拉特听。甚而至于殖民地商品店的顾客也得听她朗读,并恰如其分地赞赏我的妈妈。而文内的专业名词她虽然读错了重音,但却表现出她有丰富的想象力。我的名字首次在报刊上出现,这个事实对于我本人是毫无意义的。我当时就已持有的警觉的怀疑态度,使我懂得如何去评价霍拉茨这篇文章:它篇幅不小,行文也不能说不老练,但仔细一读,便知是一个沽名钓誉、想要捞个教授职位的医生讲的不得要领的离题话。

    今天,奥斯卡躺在疗养与护理院里,他的声音已经连刷牙玻璃杯都震不碎了。类似那个霍拉茨的医生们,却在他的病房里进进出出,给他做所谓的罗尔沙赫测验①、联想测验以及其他测验,想给他的强制送人①找出一个响当当的定语来。今天,奥斯卡仍然乐于回忆起他最初获得那种声音的岁月,他的声音发展史上的太古时代。当时,他只是在必要的情况下才彻底唱碎玻璃制品。到了后来,在他的艺术繁荣和没落时期,他在没有外界压力的情况下就运用他的能力。他纯粹出于游戏的欲望,沉溺于个人后期的惯用作风,醉心于为艺术而艺术;奥斯卡把唱碎玻璃当做自我表现的手段,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自己的年岁也逐渐增大了——

    ①罗尔沙赫测验,一种心理测验,也称“墨迹测验”,系瑞士心理学家赫尔曼-罗尔沙赫(1884~1922)首创,用十份墨迹供患者描述,并观察其对颜色的反应等等。此种测验之理论为:个人具有将其无意识的态度投射到多解环境中去的倾向,故又称“投射测验”。

    ②强制送入,医学术语,指强制送入医院或精神病院等

    课程表

    克勒普有时用安排时间表来消磨时间。他总是一边排表,一边大嚼血肠和问扁豆。这一事实证明了我的一个论点,它断然宣称:梦想家都是贪食者。克勒普总要花不少功夫来填他的时间表。这一事实又证明我另外一个论点:唯有货真价实的懒骨头才能做出省力的发明来。

    在这一年里,克勒普也花了两个多星期的功夫来排他一天的时间表。他先是神秘地干了较长一段时间,直到昨天才来找我,从贴胸的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了九次的纸来递给我。他容光焕发,得意非凡。他又一次做出了省力的发明。

    我把这张纸条粗粗看了一遍,上面并没有什么新鲜的内容:十点吃早饭;午饭前沉思默想;饭后午睡一小时;醒后喝咖啡——尽可能在床上喝;坐在床上练一小时长笛;吹着风笛在屋里来回走动一小时;在院子里露天吹风笛半小时;随后的两小时,或喝啤酒、吃血肠,或上电影院,隔一天一换;在进影院前或喝啤酒时,不引人注目地替非法的德国共产党①做半小时宣传,但不夸张。一周三个晚上在“独角兽”饭店奏乐伴舞;星期六下午,喝啤酒及为德共宣传挪到晚上,因为这段时间预定到格林街洗澡与按摩;之后到“U-9”去同某个姑娘搞三刻钟卫生术,再带着这同一个姑娘和她的女友到施瓦布的店里去喝咖啡和吃点心;在理发店打烊前去刮脸,必要时还理个发;到照相馆拍快照;最后去喝啤酒,吃血肠,替德共做宣传以及娱乐——

    ①德国共产党于1956年8月17日被禁止,联邦德国政府于1951年11月16日即已向联邦宪法法院提出禁令申请,所以在奥斯卡叙述时(1953年3月5日以前)德共还是合法政党。

    我称赞克勒普精心画在表格四周的曲线花纹,请他复写一份给我,并问他,准备怎样填补空白时间。克勒普稍加思索便回答说:“睡觉,或者想德共的事。”

    我是否要告诉他,奥斯卡同自己的第一份课程表打交道的故事呢?

    事情是在考尔阿姨的幼儿园里开始的,没有危险。黑德维希-布朗斯基每天早上来接我,带我和她的斯特凡到波萨道夫斯基路考尔阿姨那里。我们总共六到十个幼儿(有几个老是生病),都得在那里玩耍,直到呕吐为止。幸亏我的鼓可以当玩具,他们无法强迫我去玩积木,至于让我坐摇木马,只是在他们需要一个头戴纸盔的擂鼓骑士的时候。我的鼓谱是考尔阿姨有上千个扣子的黑绸裙。我可以心安理得地说,我成功地每天多次在我的鼓上给这位单薄的、由皱纹构成的小姐解开扣子又系上扣子,给她脱去衣裳又穿上衣裳,却一点也不会想到她的肉体。

    我们每天下午去散步,穿过栗树林阴道,到耶施肯山谷的森林,登上埃尔布斯山,经过古膝贝格①纪念碑,无聊得令人愉快,乏味得使人轻松,因此我今天还希望挽着考尔阿姨像薄纸似的手在图画书上散步——

    ①约翰内斯-古滕贝格(140~1467或1468),德国活字印刷术的发明者,1455年他印刷了四十二行拉丁语《圣经》。

    我们这八个、十个或十二个幼儿,必须被套上挽具。这挽具便是一根当车辕用的、用毛线编织成的浅蓝色带子。毛线车辕左右各有六个毛线织的辔头,套在十二个幼儿身上。每隔十厘米挂一个铃铛。考尔阿姨手执缰绳,我们在前面似马儿奔驰,铃声叮当,嘴里咿咿呀呀,我则敲击黏稠的鼓声,穿过秋天里郊区的街道。有时考尔阿姨起个音让我们唱《耶稣,我为你而生,耶稣,我为你而死》,或者《海上的星,我向你致意》;当我们唱起《玛利亚,救助啊》和《甜蜜的圣母,甜甜甜》,向十月清朗的空气倾诉时,过路的行人无不为之感动。当我们横穿过主干大街时,交通就得中断,当我们唱着《海上的星》过马路时,电车、汽车、马车全都停了下来。每一回考尔阿姨都要向指挥交通、让我们过马路的警察挥动她那只像薄纸似的沙沙响的手表示感谢。

    “我主耶稣会奖赏您的。”她这样许诺道,绸裙子瑟瑟地飘拂。

    奥斯卡在过了他的六岁生日以后的那个春天,由于斯特凡的缘故,不得不同他一起离开了衣服扣子可解可结的考尔小姐,这对于我来说,实在是件遗憾的事情。这又同政治有关,而一涉及政治,就会有强暴行为。那一天,我们又登上埃布斯山,考尔阿姨把我们从毛线挽具上解下来。到处是新枝嫩叶,树梢间开始出现了新的生机。考尔阿姨坐在一块布满苔藓的路标石上,那上面标明好几个地点的方向,由此步行前往,需要一至两个小时不等。她像一个年轻姑娘,不知道春天在自己身上唤起了哪些感情,特拉拉拉拉地唱着,脑袋瓜像抽搐似的晃动,这样的动作,唯有在雌珍珠鸡身上才能看到。她正在替我们编织新的挽具,鲜红的,可惜,我再也套不上了,因为这时,从灌木丛中传来一阵喊叫,考尔小姐慌忙站起身来,拿着编织物,红毛线拖在身后,踏着高跟鞋往喊声和树丛处走去。我跟在她身后,顿时她的毛线显得不那么红了,因为我看到,斯特凡的鼻子在淌血,很多很多的血。一个名叫洛塔尔的男孩,鬈发,太阳穴上青筋暴起,骑在这个弱不禁风、正在吃苦头的斯特凡的胸口上,仿佛要把他的鼻子打瘪似的。

    “波兰佬!”他打一拳骂一声,“波兰佬!”五分钟以后,考尔阿姨又用浅蓝色的挽具把我们都套上了——只有我是自由行动的,正在替她缠红毛线——她当着我们大家的面念了一段祈祷词,一般是在祭献和化体①之间念的:“羞愧啊!心里充满悔恨和痛苦……”——

    ①天主教弥撒仪式中的两部分:耶稣在十字架上对圣父的祭献以及经过祝圣的饼和酒化为耶稣的身体和血(化体)。

    随后,我们下了埃布斯山,停留在古膝贝格纪念碑前。她用细长的手指指着用一块手绢堵住鼻子、正在啜泣的斯特凡,温柔地说:“他是个波兰小孩,对此他不能负责。”根据考尔阿姨的建议,斯特凡不再上她的幼儿园。奥斯卡虽说不是波兰人,也不特别喜欢斯特凡,但却声明同他团结一致。复活节到了,他们打算让我们上小学去试试。霍拉茨博士戴着宽边角质框眼镜,他鉴定说这样做没有坏处,并且说出了他的意见:“这对于小奥斯卡不会有害处的。”

    扬-布朗斯基打算过了复活节,就送他的斯特凡去波兰公立小学。他主意已定,谁也劝阻不了。他一再对我妈妈和马策拉特说,他是波兰公务员。他在波兰邮局工作,干得不错,波兰国给他的报酬也不坏。总而言之,他是波兰人;等到申请批下来,黑德维希也就入了波兰籍。此外,像斯特凡这样聪明伶俐、天资比一般人高的孩子,可以在家里学习德语。至于小奥斯卡——他一讲到奥斯卡,总要叹几声气,他同斯特凡一样,已经满六周岁了,虽说讲话还结结巴巴,智力也远远不及同龄儿童,身材也是如此,可是,不管怎么说,还是应当试一试。义务教育就是义务教育嘛——只要校方不提出异议就行。

    校方表示疑虑,要求有医生证明。霍拉茨说我是个健康的孩子,从个子看,好像只有三岁,尽管说话还结结巴巴,但是智力决不比五六岁的孩子差。他还谈到了我的甲状腺等等。

    不论做什么检查,做什么试验——这些我都已经习以为常了,我都很太平,满不在乎,甚至采取了友好态度,尤其因为没有人再想拿走我的鼓。霍拉茨收集的蛇、蟾蜍以及各种胚胎悉遭破坏,对于此事,所有替我做检查和试验的人都记忆犹新,余悸未消。

    只是在家里,虽然是在上学的第一天,我不得不让我声音里的金刚钻显显威力,因为马策拉特明知故犯,硬要我不背着鼓走到弗勒贝尔草场对面的佩斯塔洛齐学校去,硬要我把鼓留在家里。

    他终于动手来夺这件不属于他的东西,夺他不会摆弄的东西,老实说,要摆弄这面鼓,他还真是缺根神经呢!我大吼一声,把一只空花瓶裂成两半,据别人说,这可是件真古董。这只马策拉特心爱的真花瓶摔在地毯上,成了真正的碎片。他一见,举手要揍我。这时,妈妈跳了起来,扬一步跨到他们两个中间——真是无巧不成书,他刚好带着斯特凡,拿着纸口袋走过我家时看到了。

    “算了吧,阿尔弗雷德。”他心平气和地说。马策拉特一见扬的蓝色目光和我妈妈的灰色目光,便压下心头的怒火,把手放下来,插到裤兜里去了。

    佩斯塔洛齐学校是一座新盖的四层楼房,红砖、平顶的长方形箱子,有彩色拉毛粉刷和壁画等现代化装饰。它是在当时还相当活跃的社会民主党人大声疾呼之下,由幼儿众多的近郊区区政府兴建的。这口箱子,除去它那股气味以及彩色拉毛粉刷和壁画上那些做体育运动的青春派①儿童以外,还算中我的意——

    ①青春派,1890年到1905年之间在德国的建筑、工艺美术和绘画领域内兴起的一种艺术风格,反对因袭传统,主张更新生活风气。

    大门外铺砾石的空场上,种着不像天然的小树,树梢上正发绿芽。小树都由一头弯曲、好似主教的曲柄权杖的铁棍支撑着。母亲们从四面八方拥来,一手拿着五彩圆锥形纸口袋,一手拉着孩子,他们有的乱喊乱叫,有的规矩老实。奥斯卡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母亲朝一个方向拥来。她们仿佛在赶集市,到那里去卖掉自己所生的第一胎或第二胎的孩子。

    一进前厅,就闻到这股学校的气味,经常有人描写它,因此它比世界上任何一种名牌香水更为人们所熟悉。在厅里的大理石地面上,不拘一格地竖立着四五个花岗岩石缸,缸底有许多泉眼,同时喷出很高的水柱来。周围挤着一群孩子,也有同我一样年岁的,他们使我联想起比绍我舅公文岑特家养的母猪,它有时侧身躺着,忍受着它那些同样口渴的、究凶极恶地拥上来的猪仔们。

    孩子们俯身在水缸上,头发从前面垂下,张开嘴巴去接垂直喷上去又落下来的细水柱。我不知道他们是在玩还是在喝水。有时,两个孩子同时直起身子,鼓着嘴,很不礼貌地把含在嘴里温温的、肯定搀进唾沫还带有面包屑的水,喷到对方的脸上去。我走进前厅时,随便从敞开的门里看了一眼左邻的体育馆,一见皮面鞍马、爬竿、爬绳以及可怕的、总像是强求别人在上面做大旋转动作的单杠,就不由得真正口渴起来,渴得无法抑制,真想同别的孩子们一样地去喝一口水。妈妈拉着我的手。请她把同三岁小孩一般高的奥斯卡抱到水缸上去?这我可不干。即使把我的鼓垫在脚下,我也够不到那些水柱。我轻轻纵身一跳,超过一只水缸的边缘,朝里面望了一眼,只见吃剩的沾油脂的面包严重地堵住了排水口,在缸底聚成一层不卫生的淤积物。我再也不觉得口渴了。虽然我思想上曾经觉得自己口干唇焦,然而,那只是在我的肉体好像身历其境似的在体育馆这个沙漠里的运动器械之间迷了路的时候。

    妈妈领我走上纪念碑似的、为巨人而设的楼梯,穿过回声四起的走廊,进入一个房间,那门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一年级甲班。屋子里坐满了同我一样年龄的孩子。孩子们的母亲站在正对窗户的墙下,一字儿排开,手里都拿着五彩圆锥形纸口袋,上端系着绢纸,口袋的长度超过了我的个子。第一天上学都要拿着它,这是一种传统。我妈妈也不例外。

    我拉着她的手进屋时,这帮小赤佬以及他们的母亲一齐放声大笑。一个胖男孩想要敲我的鼓。我为了避免唱碎玻璃,只好朝他的胫骨一连踢了几脚,把这个顽童踢翻在地,头发梳得光光的脑袋撞在课桌上。我因此在后脑勺上挨了我妈妈的一巴掌。那个顽童嚷了起来。我自然没有叫喊,因为我只是在别人要夺走我的鼓时才叫喊。在这么多母亲们面前,这样出场亮相,我妈妈确实觉得很尴尬。她把我拉到第一排靠窗户的课桌旁。自不待言,课桌太高大了。可是,越往后,课桌越高大,小赤佬们也越粗野,脸上的雀斑也越多。

    我很满意,安稳地坐着,因为我没有理由感到不安。看来我妈妈一直还很尴尬,使劲挤到那些母亲们中间去。在同她一样做妈妈的人面前,她可能由于我所谓的发育不全而感到羞惭。她们摆出一副面孔,为自己的野小子们而骄傲,仿佛蛮有理由似的,但是就我的感觉而言,他们长得也太快了。

    我没法从窗口眺望弗勒贝尔草场,因为窗台比我高,正如课桌对我来说显得过于高大一样。我很想看一眼弗勒贝尔草场。我知道,童子军在蔬菜商格雷夫领导下,在那里安营扎寨,在玩纸牌戏以及做童子军应当做的好事。这并不是说,我会同他们一样夸大其辞地去美化营地生活。使我感兴趣的仅仅是身穿短裤的格雷夫的形象。他之所以让他们穿上童子军创始人巴登-鲍威尔①的制服,是因为他太爱那些又瘦又高、眼睛大大、尽管是脸色苍白的男孩了——

    ①巴登-鲍威尔(1857~1941),英国将军和军事著作家,著有《童子军》。

    这真是值得一看,可是,该死的建筑结构偏偏叫我看不成,我只好仰首观天,终于从中得到了满足。总有新的云从百北向东南移动,仿佛在那个方向上有什么特别的吸引力。我把鼓夹在膝头和课桌的屉板之间,尽管它不存丝毫念头想要跟着云彩去飘游。椅子背本来是靠背用的,它却支撑着奥斯卡的后脑勺。我背后那些所谓的同学们,叽里呱啦,大吵大嚷,笑的,哭的,撒野的,都有。他们往我背后扔纸团,但是我并不回过身去;我认为,那些有明确目标的浮云是值得观赏的,而那一群扮着鬼脸、歇斯底里至极的蠢货,则根本不值得一顾。

    一个女人——她后来自称是施波伦豪威尔小姐——走进教室,一年级甲班顿时安静下来。我不需要安静下来,因为我本来就很安静,几乎沉浸在自我之中,期待着即将来临的事物。说老实话,奥斯卡从来不认为有必要去期待即将来临的事物,因为他不想分散注意力。他不在期待,而是坐在课桌旁,一边凭感觉知道他的鼓仍在原处,一边陶醉于静观复活节刚擦过的玻璃窗后面,或者不如说玻璃窗前面的云彩。

    施波伦豪威尔小姐的服装很不雅观,穿着就像一个干瘪的男人。她那窄而硬的衬衫领子,使她的模样儿更难看了,据我看,它是可以拆下来浆洗的,它紧勒住她的喉头,勒得脖子上都起了皱纹。她刚踏着平底轻便鞋走进教室,便立即想要讨人欢心,于是问道:“亲爱的孩子们,我们一起唱一支小曲好吗?”

    回答她的是一阵乱嚷,可是她却看做是他们在表示赞同,因为她接着装腔作势地起了个头,音定得很高。她唱的是春之歌《五月已到人间》,尽管现在刚到四月中旬。我背后这一帮家伙,既对歌词懵然无知,又对这首小曲的简单节奏缺乏起码的感受力,没等她打手势,就胡乱地连吼带唱,把墙上的灰泥也震落了下来。

    尽管施波伦豪威尔小姐面色蜡黄,剪短了头发,领子底下隐约显出男式领结,她仍使我感到遗憾。我扭过头来,不再去看那些云彩——它们今天显然不上课——从吊裤带下一下子抽出鼓棒,响亮而明显地在鼓上敲出了这首歌的拍子。但是,我背后那帮家伙毫无节奏感,他们缺乏这种听觉能力。唯独施波伦豪威尔小姐向我点点头以示鼓励,并朝着贴墙站立的母亲们微微一笑,特别对我妈妈眨了一眨眼睛。我把这当做一个信号,便放心地继续敲下去,先简单后复杂,直到把我的全部技巧悉数施展了出来。我背后那帮家伙早就停止了他们粗野的吼叫。我设想现在是我的鼓在讲课,在教这帮学生,把我的同学变成了我的学生,因为施波伦豪威尔这时站到了我的课桌前,全神贯注地瞧着我的手和鼓棒。她那样子并不笨拙,倒是看得出神而达到忘我的境界。她微笑着,跟着我的节拍用手敲桌子。在那短短的一分钟内,她变成了一个并非无同情心的老姑娘,忘记了自己的教师职业,从规定她平时必须笨拙地模仿的形象中脱颖而出,变得有了人性,这就是说,变得孩子气、好奇、心理复杂和无道德观念。

    可是,当施波伦豪威尔小姐不能当即正确地模仿我敲鼓的节拍时,她又故态复萌了。一个蠢头蠢脑的拿低工资的角色,顿时又镇定下来——女教师们有的时候都不免要这样来一下——说道:“你肯定就是小奥斯卡。你的事情,我们已经听到不少了。你敲鼓敲得多好啊!难道不是这样吗,孩子们?难道我们的奥斯卡不是个好鼓手吗?”

    孩子们一阵乱嚷,母亲们挤得更拢,施波伦豪威尔小姐又依然故我。“不过,”她用假嗓子说道,“现在我们要把鼓保存到教室的柜子里去,它疲倦了,要睡觉了。下课以后,你再把鼓拿回去。”

    她唧唧喳喳地还没有把这些虚伪的话讲完,就向我伸出修得很短的女教师的手指甲,要用十只短指甲的手指来抓我的鼓——上帝明鉴,它既不疲倦,也不想睡觉。我先是紧抱着它,用穿在厚套头衫袖子里的双臂围住红白相间的鼓身,两眼盯着她,由于她执著地射出历史悠久、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公立小学女教师的目光,因此,我也用目光穿透到施波伦豪威尔小姐的内心深处,找到了许多有趣的材料,足够写三章不道德的轶事。但是,我硬让自己不再去窥视她的内心生活,因为我的鼓正受着威胁。当我把有穿透力的目光向她的肩胛骨之间射去时,在她保养得很好的皮肤上探测到一颗有一个古尔登①那样大小的、长着长毛的痣——

    ①古尔登,十六至十九世纪德国通用的银币。

    或者由于她已感觉到被我的目光窥见了她的内心世界,或者由于我的声音刮了一下她右边的眼镜片,虽然没把它弄碎,但还是给了她一个小小的警告,总而言之,她不再赤裸裸地使用暴力——这已经使她的指关节变白了——也许她受不了刮镜片时发出的刺耳声,这使她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她战栗着松开了我的鼓,并说道:“奥斯卡,你真调皮!”一边向我妈妈投去了谴责的目光,弄得我妈妈简直不知道眼睛往哪里瞧才好。她放弃了我那面始终清醒的鼓,转过身来,用平底鞋跟走到她的书桌旁,从皮包里掏出另一副眼镜来——可能是她读书时戴的,用一个坚决的动作,把那副被我的声音——就像用手指甲刮玻璃窗那样——刮过的眼镜从鼻子上取下来,仿佛我弄碎了她的眼镜似的,然后撇开小指,把另一副架到鼻子上,挺直身子,弄得骨头嘎巴直响。她又把手伸进皮包里,同时对大家说:“现在我给你们念课程表。”

    她从猪皮皮包里掏出一摞纸条,自己取了一张,其余的传递给母亲们,也包括我妈妈在内。最后,她把课程表上印的念给那些已经焦躁不安的六岁孩子们听:“礼拜一:宗教,写字,算术,游戏;礼拜二:算术,书法,唱歌,自然;礼拜三:算术,写字,图画,图画;礼拜四:乡土课,算术,写字,宗教;礼拜五:算术,写字,游戏,书法;礼拜六:算术,唱歌,游戏,游戏。”

    施波伦豪威尔小姐宣读课程表时就像宣读一份不容更改的命运判决书。她用刻板的声音,连一个字母都不忽略,读完了公立学校教师代表大会的这一产物,之后,又想到了自己在师范学校所受的教育,便进而变得温柔了。她身为教育工作者的乐趣突然爆发,于是欢呼道:“亲爱的孩子们,现在让我们一起重复读一遍。请吧——礼拜一?”

    小赤佬们吼道:“礼拜一。”

    她接着念:“宗教?”这帮受过洗礼的野蛮人吼叫着“宗教”这个词儿。我不用自己的嗓子喊,而是在鼓上敲响了“宗教”这个词儿的音节。

    施波伦豪威尔念一声,我后面那一帮就吼一声。“写字!”我在鼓上敲两下。“算术!”又是两下。

    像做应答连祷似的,我前面的施波伦豪威尔念一声,我后面那一伙就吼一声。这种游戏荒唐可笑,我还得摆出一副正经的面孔,相宜地根据音节敲响我的鼓,直到施波伦豪威尔——我不知道她听从了谁的吩咐——跳了起来,显然怒不可遏——但又不是因为我背后那帮野小子才发脾气的。使她激动得涨红了脸的是我,奥斯卡的无辜的鼓对她来说是块绊脚石,她难以把我这个有节奏感的鼓手拉进来做祈祷。

    “奥斯卡,你要注意听我念!礼拜四:乡土课?”我撇开“礼拜四”这个词儿,只合着“乡上课”这个词儿的音节敲了四下①,“算术”和“写字”各敲两下,“宗教”这个词儿我不是合着它的音节敲四下,而是根据三位一体、一人获救的神学原则,敲了三个三连音——

    ①“乡土课”和下文的“宗教”,德语均为四音节的单词。

    但是,施波伦豪威尔缺乏敏锐的辨别力。她厌恶鼓声,不论你怎么敲都不行。她同前一次一样,伸出十只剪秃了指甲的手指,十指齐下,要来抓鼓。

    可是,她还没有碰到我的鼓,我已经喊出了摧毁玻璃的叫声,把教室里三扇特大的窗子最上一格的玻璃震落下来。中间一格的玻璃,成了我第二声叫喊的牺牲品。和煦的春风毫无阻挡地吹进教室。我用第三声叫喊,消灭了下面一格的玻璃;这一声纯属多余,完全是由于我兴头太大的缘故,因为施波伦豪威尔一见上、中两格的玻璃已经败下阵会,便缩回了她的爪子。上帝明鉴,要是奥斯卡留心看到了施波伦豪威尔在仓皇溃退,他就会干得聪明一点,不再逞起性子来——这从艺术性上讲,也是颇成问题的——喊掉最后一排玻璃。鬼知道她从哪里变出了一根藤条来。不管怎么说,它突然间出现了,在混有春天气息的教室的空气里抖动着。她手执藤条在这种混合的空气里飕飕地挥舞,赋予它回弹力,使它如饥似渴地想绽开别人的皮肤,发出呼啸声,一来一回,形成了无数道瑟瑟作响的帷幕,想使打人的和被打的双方都得到满足。她一藤条打在我的课桌上,小瓶里的墨水冒出一股紫色的喷泉。我拒不伸出手去给她打,她便抽我的鼓。她往我的铁皮上打。她,施波伦豪威尔抽我的铁皮鼓。她有什么理由要打?如果她想打的话,又为什么要打我的鼓?我背后不干不净的野小子不是有的是吗?难道非打我的鼓不可吗?她不懂擂鼓艺术,根本就一窍不通,她有什么理由要加害于我的鼓?瞧她眼里是怎样的凶光?准备打人的是什么野兽?它是从哪个动物园里逃出来的?它要寻找什么食物?接下来又要攫食什么?——兽性也钻进了奥斯卡体内,我不知道它是从哪个深渊里爬上来的,钻过鞋后跟、脚后跟,越爬越高,控制了他的声带,使他发出一声野兽春情发动时的叫喊声,足以震碎一座哥特式教堂全部折光的彩色玻璃。

    换句话说,我吼出一声双响的叫喊,把施波伦豪威尔的两块眼镜片化为粉末。她的眉毛下边出了点血,没有镜片的镜框后面,两只眼睛眯成了缝,摸瞎着朝后退去,最后开始号啕大哭,丑态百出,对于一个公立学校女教师来说,也太没有自制力了。这时,我背后那一帮小子吓得不敢吭声,有的牙齿打架,有的钻到了课桌底下。有几个偷偷从一张课桌溜到另一张,向母亲们身边靠拢。她们可知道这是一场灾祸,便要打肇事者,准备扑过去抓住我妈妈。要不是我抱着我的鼓离开了课桌,她们非把我妈妈揍一顿不可。

    我从半瞎的施波伦豪威尔身边走过,到了被复仇女神团团围住的我妈妈身边,拉住她的一只手,将她一把拽出了一年级甲班灌满过堂风的教室。我们穿过有回声的走廊,下了为巨人的孩子建造的石楼梯,经过积有面包渣儿的喷水的花岗岩石缸以及大门敞开的体育馆里单杠下正在发抖的男孩。妈妈手里一直还捏着那张纸条。出了佩斯塔洛齐学校的大门,我把她手里的纸条拿过来,把课程表团成了一个毫无意义的小纸球。

    摄影师站在门口的柱子中间,等候拿纸口袋的一年级学生和母亲们出来。奥斯卡答应让他给自己和那只经过一场混战却未曾丢失的纸口袋照一张相。摄影师让奥斯卡站到一块黑板前,把它当做背景;黑板上写着:我入学第一天

    拉斯普庭与字母

    方才,我给我的朋友克勒普和护理员布鲁诺——他只是用一半的注意力听着——讲奥斯卡第一次同课程表打交道的故事。我谈到:摄影师给身背书包、手执纸袋的六岁孩子拍摄明信片大小的照片,而历来当做背景用的黑板上写的是:我入学第一天。

    不言而喻,这个句子只有母亲们读得懂,她们站在摄影师背后,比自己的孩子更加激动。站在写着这个短句子的黑板前面的孩子,要到一年以后,或者在翌年复活节过后一年级新生入学那天,或者从留给他们自己的照片上,才能认出这些字的意思,才明白原来那些像画片一样美的照相,是他们入学第一天拍摄的。

    这句铭文标志着生活里新阶段的开始,它是用粉笔写在黑板上的,那种聚特林字体①,带棱带角、恶狠狠地爬行着,凡是圆笔道都写错了,鼓鼓囊囊的。事实上,聚特林字体正是用来写引人注目、简明扼要的话,如日常标语之类。还有一些文件证书,我虽然不曾见过,但是据我猜想,也是用聚特林字体写的。我想到的有牛痘卡、体育证书和手书的死刑判决书。聚特林字体我不会念,却能凭直观去猜想。黑板上那句话开头的字母M,我当时就觉得它像一个双套结,散发着麻绳味儿,不怀好意地提醒我注意绞刑架。我倒是愿意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念,而不这样去胡乱猜测。请不要以为我已经学会了字母,所以一见施波伦豪威尔小姐就以高屋建瓴之势大造其反,击鼓抗议,唱碎玻璃。不,不是的,我深知自己只凭直观去猜测聚特林字体是远远不够的,我缺乏学校里最基础的知识。遗憾的是,奥斯卡不喜欢施波伦豪威尔小姐灌输知识的那套方法——

    ①聚特林字体,由路德维希-聚特林(1865~1917)设计的一种圆体字,后成为标准德文字体,1915年至1945年,德国小学教这种字体。

    因此,当我离开佩斯塔洛齐学校时,我并没有打定主意要让我的入学第一天变成我在校的末日。学校上不成了,我们回家去吧!我丝毫不存这类念头。在摄影师把我永远照进底版里去的当口,我就在想:你站在黑板前面,站在这一句或许有意义、可能预兆不祥的句子下面。你可以根据字形笔体来猜测,唤起许多联想,譬如单人囚禁、监护、看守长以及用一根绳子绞死所有的人等等,但是,你毕竟解释不出这个句子的意思。由于你对着半被浮云遮蔽的天空大喊大叫的愚昧无知,你就再也不可能踏进这所用课程表安排时间的学校了。奥斯卡呀!你上哪里,上哪里去学大写和小写字母呢?

    对于我来说,有小写字母也就够了。但是,那些自称为成年人的大人的生存虽说不能一眼望尽,但也不能想象为无边无涯,这个事实使我推断出,有小写字母,也就有大写字母。他们不倦地用大字本和小字本的《教义问答手册》,用大字和小字的一乘一来证明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存在的理由,甚至国宾来访,也要根据佩戴勋章的外交使节和达官贵人到场的人数来选定大小车站。

    在以后的几个月内,马策拉特和妈妈都不再为我受教育的问题操心。他们已经试过一次,我妈妈费了不少周折,最后丢脸出丑,不再想尝第二次滋味。他们也学表舅扬的样子,每当低头瞧我时,就连声叹气,搬出我三岁生日那桩旧事来:“没关活板门!是你没关上的,没错!是你在厨房里,在这之前,你下了一次地窖,没错!是你去拿什锦水果罐头准备饭后小吃的,没错!是你让地窖的活板门开着的,没错!”

    妈妈对马策拉特的指责说对也对,说不对也不对;关于这一点,上文已有交待。但是,他承担了责任,有时还要哭几声,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心肠也会软下来的。接着,妈妈和扬-布朗斯基就安慰他,说我,奥斯卡,是他们必须背负的十字架①,是不能改变的命运,是不明原因但是必须经受的考验——

    ①意为忍受磨难。

    因此,我不指望这几个受着严重考验、命里注定要背负十字架的人能给我什么帮助。我的表舅妈黑德维希-布朗斯基虽然经常来,带着我以及她两岁的女儿玛尔加一同到斯特芬公园去玩沙箱,可她也当不了我的教师。她脾气很好,但是笨头笨脑。霍拉茨博士的护士英格,头脑不笨,脾气可不好,我也不能指望她,因为她聪明,她可不是一般的值班护士,而是没人能顶替的助手,所以,她不可能为我腾出时间来。

    五层楼公寓的楼梯有一百多级,白天,我要上下几次,敲着鼓,一级一级地询问有什么办法可想,闻一闻,十九家房客中午吃什么。不过,谁家的门我都不去敲,因为无论是老海兰德、钟表匠劳布沙德、肥胖的卡特太太,还是特鲁钦斯基大娘——尽管我很喜欢她——都不可能成为我未来的教师。

    屋顶室住着音乐师和小号手迈恩。迈恩先生养着四只猫,并且老是酗酒。他在“青格勒屋顶花园”伴舞,圣诞夜他同另外五名醉鬼在积雪的街道上四处溜达,高唱众赞曲同严寒搏斗。有一次,我在屋顶室碰上他。他穿着黑裤子,白衬衣,仰面躺着,没穿鞋的脚在拨弄一只喝空了的杜松子酒瓶,吹着小号,美妙至极。他没有放下他的铜管乐器,只是转动眼珠,向站在他身边的我溜了一限。他承认我是可以给他击鼓伴奏的人。他的乐器对于他不如我的铁皮鼓对于我这么珍贵。我们的二重奏把他的四只猫都赶到屋顶上去了,并且使瓦片也轻微地震动起来。

    我们奏完音乐,放下乐器,我就从套头毛线衫下面掏出一张过期的《最新消息报》来,打开后,蹲在小号手迈恩身边,把这份读物递到他面前,请他教我认大写和小写字母。

    但是,迈恩先生一放下小号便昏昏睡去。只有三件东西是他的精神寄托:杜松子酒、小号和睡眠。虽然我们经常——确切地说,在他进党卫军骑兵乐队当乐师并从此戒了几年酒之前——事先不用练习就在屋顶室给烟囱、瓦片、鸽子和猫演二重奏,但是他始终成不了我的教师。

    我也试着找过蔬菜商格雷夫,曾多次走访斜对面的地窖菜铺,因为他不爱听鼓声,我也就没背着我的鼓。看来进行基础学习的条件是有的:在两间一套的住房里,在店铺里,在柜台上下,甚至在比较干燥的土豆窖里,到处都是书,冒险故事书,歌本,《天使似的漫游者》①,瓦尔特-弗莱克斯②的著作,维歇特③的《简朴的生活》,《达夫尼斯和赫洛亚》④,关于艺术家的专论,一摞摞的体育杂志,还有图片集,上面满是半裸的男孩,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大多数是在沙丘之间追球,显示出抹油的、发亮的肌肉——

    ①《天使似的漫游者》,安格鲁斯-西勒西乌斯(约翰内斯-舍夫勃,1624~1677)的警句集。

    ②瓦尔特-弗莱克斯(1887~1917),德国作家。他的自传体小说《两个世界间的浪游人》(1917)是一部美化战争的作品。

    ③恩斯特-维歇特(1831~1902),德国作家。

    ④《达夫尼斯和赫洛亚》,古罗马作家朗戈斯(公元前三世纪)的作品。

    当时,格雷夫在生意上已经遇到不少麻烦。计量局的检查员查出他的磅秤和桔码有点问题。人家都在议论他搞欺骗活动。格雷夫不得不付了一笔罚金,买了新的砝码。他心事重重,烦恼不堪,唯有他的书本以及同童子军一起开晚会或者周末远足才能使他得到一点乐趣。

    我走进店铺,他没有注意到,仍继续埋头写价格牌。我利用他写价格牌这个有利的机会,拿起三四张空白卡片和一支红铅笔,摆出热心好学的样子,想用他写好的价格牌当字帖,学写聚特林字体,并以此来引起格雷夫的注意。

    在他眼里,奥斯卡的个子显然太小了,眼睛不够大,也没有那种然白的脸色。于是,我放下红铅笔,挑出一本旧书,里面都是能引格雷夫注目的男孩裸体照片。我敢断定,这些弯曲着或者伸展着肢体的男孩,对格雷夫来说,不是可有可无的。因此,我斜捧着书,使他也能看到这些照片,再次引他注意我。由于这个蔬菜商在没有顾客登门来买红菜头时总是全神贯注地涂写他的价格牌,所以我得敲敲书的硬封面,或者飞快地翻页,弄出一些声响来,使他抬起埋在价格牌堆里的脑袋,关心一下我这个文盲。

    简而言之,格雷夫不理解我的意思。如果有童子军在他店里——下午总有两三个小队长在他身边——他压根儿也不会注意到奥斯卡。若是他独自一人在那里,他就会神经质地跳起来,由于被打扰而恼怒,板起面孔下令道:“把书放下,奥斯卡!你又看不懂。你太笨,人又太小。你会把书弄坏的。这本书值六个盾还不止呢!你要玩的话,这儿有的是土豆和卷心菜!”

    他说着从我手里把书拿走,翻了一通,脸上毫无表情,让我独个儿站在皱叶甘蓝、抱子甘蓝、红甘蓝和卷心菜中间,真是茕茕孑立,因为奥斯卡没有把鼓带在身边。

    虽然还有格雷夫太太在,而我在遭到蔬菜商拒斥之后,也总要到他们夫妻的卧室里去,不过那时候,莉娜-格雷夫太太卧床不起已有好几个星期,像是生病的样子,身上散发出穿烂了的睡衣的恶臭。她有什么就拿什么,唯独不碰可以教给我点东西的书本。

    在此后一段时间里,奥斯卡看到与他同龄的孩子身上挎着的书包,书包旁晃荡着的、神气活现的擦石板用的海绵和小抹布时,心里总有那么点嫉妒。尽管如此,他回想不起来自己当时曾有过诸如此类的念头,例如:奥斯卡,这可是你自己造成的后果啊!学校的那一套你应该逆来顺受才是啊!你不该得罪施波伦豪威尔小姐,结下这么一个死冤家啊!野小子们都超过你啦!他们已经学会了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而你呢?手里拿着《最新消息报》还不知道哪一头该冲上哩!

    嫉妒是有那么一点儿,我方才已经说了,但不过如此而已。学校的那股气味,闻那么一回就够我恶心一辈子了。用来擦那种漆皮已经剥落的黄框石板的、没有洗干净的、一半被啃碎了的海绵或小抹布的味道,您可曾闻过?它含有最便宜的学生所用皮书包里练字本的臭味,算术本的臭味,还有写起来吱吱响、有时卡住、有时打滑、沾过唾沫的石笔上的手汗味。有时候,放学回家的学生把书包撂在我的近旁,去踢足球或者玩掷球游戏,我便弯腰闻一闻这种正在阳光下蒸发的海绵。我不由得想到,如果确实存在着魔鬼撒旦的话,他的胳肢窝底下准是这么一股酸臭味。

    因此,使用石板和海绵的学校根本不合我的口味。但是,奥斯卡并不想说,不久就要承担对我的教育的那个格蕾欣-舍夫勒,乃是我的口味的体现者。

    小锤路舍夫勒面包房后面的寓所里的一切,我见了就要恼火。装饰性的小台布,绣有盾形纹章的垫子,潜伏在沙发角上的克特一克鲁泽设计的玩偶①,比比皆是的长毛绒做的动物,呼喊大象②的瓷器,触目皆是的旅行纪念品,刚开了头的编织物:用钩针织的、用毛线外打的、用手编的、结扣的、刺绣、花边、像耗子牙似的镶边,真是五花八门。这个地方甜蜜优雅,逗人喜爱,但天地狭小,令人透不过气来。冬天炉火太旺,室温太高,夏天开出许多花来,毒气熏人。我想来想去,只有一个解释:格蕾欣-舍夫勒没有儿女,她多么想要孩子好替他们编织啊!天晓得该怪舍夫勒还是怪她自己。她要是有那么一个孩子的话,准会把他包裹起来,包上用钩针编织的毯子,镶上珠子、花边,还用十字针绣上一个小小的亲吻——

    ①克特一克鲁泽曾当过女演员,后开作坊,设计了一种漂亮的穿衣玩偶。

    ②德语里有一句成语:“如大象闯入瓷器店一样。”意为由于举动笨拙而闻祸。这里是指这些瓷器令人讨厌,都该砸碎。

    我来到此地,来学习大写和小写字母。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避免损坏瓷器和旅行纪念品。我把毁玻璃的嗓子留在家里了。当格蕾欣觉得我敲鼓已经敲够了,露出马齿和大金牙微笑着把我膝上的鼓拿走,放到玩具狗熊中间去时,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忍了。

    我同两个克特一克鲁泽设计的玩偶交朋友,把这两个小乖乖搂在怀里,拨弄着这两位始终露出惊讶目光的贵夫人的睫毛,同她们俩相爱。我对玩偶的钟情是假的,但却因其假而煞似真,我想以此来讨好格蕾欣两针平计、两针倒针编织成的心。

    我的办法不错。第二次登门,格蕾欣就把她的心打开了,或者说,拆开了,像拆长统袜一样,把整根极长的、鬈曲的、好几处已经打上结的线给我看。她打开了所有的柜子、箱子和小盒子,把全部钉珠子的废物抖搂给我看,整摞的儿童上装,儿童图嘴,儿童裤子,尺寸正好够五岁孩子穿戴,她都拿出来举在我眼前,给我穿上,又脱下来。接着,她给我看舍夫勒在军人协会荣获的神枪手奖章;之后,她给我看照片,其中有一部分同我家的完全一样;末了,她又去拿小孩衣服,天晓得还找什么逗孩子的小玩意儿,结果翻出了几本书来。从小孩衣服底下找出书来,这可是奥斯卡算计到的。奥斯卡听见过她同妈妈谈论书籍,他知道,她们两人还在订婚前以及后来几乎同时年纪轻轻就结婚的时候,便如何热中于交换书籍,从电影院旁边的流通出借图书馆借书,家里的读物琳琅满目,使殖民地商品店和面包房的婚姻增添光彩,使这两对夫妇开阔眼界。

    格蕾欣能向我提供的书并不多。自从她埋头编织以来,就不再读书,并同我妈妈——她由于扬-布朗斯基的缘故,也不再读书——一样,把读书俱乐部(她们两个加入这个俱乐部已有年头)的许多精装本集子转给还在读书的人,因为那些人既不编织,也没有扬-布朗斯基。

    破旧的书毕竟也是书,并因其破旧而显得神圣。我在这里找到的书,内容芜杂,毫无疑问,大部分是格蕾欣的哥哥泰奥书箱里的货色。水手泰奥已死在一艘荷兰出海渔船上。他的遗物有七八卷克勒的《船队年鉴》,所载船舶都是早已沉没了的,《帝国海军军阶》,《保罗-贝内克①,海上英雄》——这些显然都不是格蕾欣的心灵所渴求的食粮。埃里希-凯泽②的《但泽城历史》和那本《罗马之战》——那几场大战是一个名叫费利克斯-达恩的人,在托蒂拉和泰雅、贝利萨和纳赛斯的帮助下打的③——在经常出海的泰奥手里,已被磨得失去了光泽,掉了书脊。据我判断,属于格蕾欣的藏书的是一本关于借方与贷方的书④,一本歌德谈亲合力的书⑤,以及篇幅极大、插图丰富的《拉斯普庭和女人们》⑥——

    ①保罗-贝内克,1470年前后的但泽海盗。

    ②埃里希-凯泽(1893~1968),但泽历史博物馆创建人和馆长。

    ③此为戏言。费利克斯-达恩(1834-1912),德国作家,《罗马之战》(1876)是他的长篇小说,写罗马人与东哥特人争夺罗马的故事。托蒂拉为东哥特王,公元552年与拜占廷统帅纳赛斯交战,阵亡。贝利萨是544年出征东哥特的拜占廷统帅。泰雅是末代东哥特人的王。

    ④指德国作家古斯塔夫-弗赖伊塔格(1816~1845)的小说《借方与贷方》(1855)。

    ⑤指德国作家歌德(1749~1832)的小说《亲合力》(1809)。

    ⑥此书1927年初版,作者菲利普-雅各布-缪勒(1891~1968)。

    可供选择的书太少,我无法迅速决定,犹豫良久,才先抓了写拉斯普庭的那本,后抓了歌德的那本。我不知道自己抓的是什么,只是听从我所熟悉的内心的声音。

    我一下子选中了这两个人,这件事确定和影响了我的生活,至少是我妄自抛开了我的鼓时所过的生活。直到今天(奥斯卡由于求知心切,已经逐步地把疗养院图书室的书籍都浏览了一遍),我对席勒之流嗤之以鼻,而摇摆在歌德与拉斯普庭之间,在万事通与祈祷治病术士之间,在乐于被女人迷惑的、光明的诗国王侯与用符咒迷惑女人的、黑暗的术士之间。我有时把自己看作是拉斯普庭那一党的,并且害怕歌德的不容异见,其原因在于我有几分怀疑:如果你,奥斯卡,生活和擂鼓在歌德那个时代,他或许会认为你是违反自然的,会宣判你是违反自然的体现者。他会用甜得发腻的蜜饯喂他的自然——尽管这自然那么“不自然”地大摆架子,你毕竟也一直在赞赏和追求着它——和他的合乎自然的东西,却拿起他的《浮士德》,要不然就拿起《颜色学》这本厚书来,置你这个可怜的糊涂虫于死地。

    回过头来谈拉斯普庭吧!他在格蕾欣-舍夫勒的协助下,教给了我大写和小写字母,教我对女人要殷勤体贴,并且,每当歌德使我受委屈时,他就安慰我。

    一边学习读书,一边装成无知愚人,这可真不容易。我觉得这比我多年来模仿小孩尿床要难得多。尿床无非是天天早晨证明我生理上的一种失调,而本来我是完全不需要这样的。假装愚昧无知,也就是说,要我掩藏自己飞速的进步,不断地同正在露头的智力上的自负作斗争。成年人说我是尿床的孩子,我可以容忍,心里满不在乎,可是,我不得不年复一年地在他们面前扮作傻瓜,这却使奥斯卡和他的女教师感到委屈。

    格蕾欣一见我从小孩衣服堆里把书籍拯救出来,就高兴得放声欢呼,并立刻意识到自己负有当教师的天职。我成功地使这个被毛线缠住了身的、没有孩子的女人从毛线中解脱出来,还使她差不多感到幸福。如果我选择《借方与贷方》作为课本,她会更加高兴的;但是我坚持要选拉斯普庭。她买了一本正正经经的《识字入门》来给我上第二课,我却还是要拉斯普庭。她一再带诸如《长鼻子矮人》①、《大拇指》之类的神话和童话故事给我,这样我就不得不最后打定主意出声讲话了。“拉普平!”我喊道,或者换成“拉舒兴!”有时我装得非常愚笨,让他们听到奥斯卡咿呀学语,“拉苏!拉苏!”地说个不停,这样一来,格蕾欣一方面懂得我喜欢那一种课本,另一方面又蒙在鼓里,没觉察到我选择字母的天才已经开始萌芽——

    ①《长鼻子矮人》,威廉-豪夫(1802~1827)的童话。

    我学得很快,按部就班,也不多想什么。一年以后,我觉得自己好像置身于彼得堡,住在全体俄国人的专制君主的私寓里,进出虚弱多病的皇太子①的保育室,往来于阴谋家和教区牧师之间,尤其是成为拉斯普庭的神秘仪式的目击者。这种情调颇合我心意。因为这里有一个人物作为中心。散见书中的、当时的人所作的铜版画也说明了这一点。画的中央是拉斯普庭,络腮胡子,煤炭般乌黑的眼珠,四周是夫人们,只穿黑色长统袜,余下一丝不挂。拉斯普庭之死,给我印象尤深。人家给他吃已下了毒药的大蛋糕,给他喝已下了毒药的葡萄酒,他吃了,却还要蛋糕,于是人家就开枪打他,射入他胸膛里的铅弹却使他产生了跳舞的兴致,于是人家又把他绑起来,扔进涅瓦河的一个冰窟窿里。这全是男性军官们干的。大都会圣彼得堡的夫人们,从来不给她们的小父亲拉斯普庭吃有毒的蛋糕,反倒对他有求必应。女人们相信他,而军官们为了能重新相信他们自己,非得首先把他除掉不可——

    ①皇太子阿列克西斯患血友病,据传经拉斯普庭“治疗”止血,拉斯普庭因此得到女沙皇的宠信。

    对这个健壮如牛的祈祷治病术士的生平和死亡竟然不止我一个人感兴趣,您说这奇怪不奇怪呢?格蕾欣又在重温她结婚之初读书时的快慰。她有时高声朗读,这时她会浑身无力;她一读到“神秘仪式”这个词儿,就会颤抖,会带着异常的叹息声吐出这个具有魔力的词来;当她念“神秘仪式”这个词时,她简直准备去参加了,然而她仍想象不出神秘仪式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当我妈妈一同到小锤路面包房楼上的住房来旁听我上课时,事情就变糟了。有几回,上课变成了举行神秘仪式,她把给小奥斯卡上课的事抛到九霄云外,竟像是专为自己搞仪式才来的。每念三句,便响起一阵二声部的格格痴笑,笑得嘴唇干裂。在拉斯普庭的魔力驱使下,这两个已婚妇女越凑越近,在沙发垫上再也坐不安稳,腿压着腿,开初的痴笑最后变成叹息。读了十二页关于拉斯普庭的书,所产生的效果或许是她们在日落之前根本不曾想要、不曾期待过、但又愿意此时就接受的,对此,拉斯普庭肯定不会提出异议,他甚至会永远免费供给的。

    末了,这两个女人一边“主啊,主啊”地念着,一边窘迫万状,理着蓬乱的头发。这时,妈妈说出了她的担心:“小奥斯卡当真一点也不懂吗?”“别傻了,”格蕾欣打消她的疑虑说,“我费了那么大的劲,但是他又学又不学,我看,他是永远也学不会读书的。”

    为了证明我的无知状态已无法变更,她还补充说:“你想想,阿格内斯,他把我们的拉斯普庭撕了一页又一页,揉成纸团,后来就不晓得他弄到哪里去了。有时我真想撂挑子不教他了。但是,当我看到他一见书本就那么高兴,我就想,算了吧,让他撕吧,毁吧!我已经同阿列克斯①说了,让他在圣诞夜送一本新的拉斯普庭给我们。”就这样,我——读者将看到——我成功了——逐渐地,在三四年之内——格蕾欣-舍夫勒教我读书的年头比这要长一些——把拉斯普庭这本书撕下了一半以上,装出任性的样子,实际上却是小心翼翼地把书页揉成团,藏在毛衣里,带回家去。到家后,在鼓手藏身的角落里取出纸团,铺平,理成一摞,不受任何女人的干扰,偷偷地独个儿阅读。对歌德那本书,我用的办法与此相仿。每隔三课,我就叫喊着“多特”,要求格蕾欣给我念。我不愿只信赖拉斯普庭一个人,因为我不久就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拉斯普庭都有一个歌德作为对立面,每个拉斯普庭后面拽着一个歌德,或者不如说,每个歌德后面拽着一个拉斯普庭,如果有必要的话,甚至还要创造出一个拉斯普庭来,以便接着可以对他进行谴责——

    ①阿列克斯,亚历山大的昵称,即她的丈夫亚历山大-舍夫勒。

    奥斯卡拿着他没有装订的书,蹲在屋顶室,或者自行车架后面海兰德老先生的货棚里,像洗牌似的,把《亲合力》和《拉斯普庭》的散页混在一起,于是合成了一本新书。他读着,微笑着,越来越惊讶地看到,奥蒂莉①端庄地挽着拉斯普庭的胳膊在中部德国的花园里散步,而歌德则同某个名叫奥尔加的放荡的女贵族坐在雪橇上,在寒冬的彼得堡市内,参加完一个神秘仪式,又驶去参加另一个——

    ①奥蒂莉,《亲合力》里的人物。

    好吧,让我们回到小锤路我的教室里来。虽说我表面上看来毫无进步,格蕾欣却在我身上得到了少女般的快慰。在我身旁,在那个俄国祈祷治病术士看不见的、做着祝福手势的、多毛的手底下,她青春焕发,甚至把她新获得的生命力分给了室内盆栽菩提和仙人掌。如果舍夫勒在这几年里,偶尔把手指从面团里拔出来,把面包房的小圆面包换成另一种小圆面包,如果格蕾欣愿意被他捏、揉并抹上鸡蛋清,再加烘烤的话,天晓得炉子里出来的会是什么。或许最后会烤出一个婴儿来。要是给格蕾欣这种乐趣,那有多好呢!可惜没有。

    正因为如此,她在万分冲动地读了《拉斯普庭》之后,两眼炯炯,头发略微有点蓬乱,启动马齿和金牙,但又没有东西可咬,口里念着“主啊,主啊”,心里想的是陈年的发酵剂。由于妈妈有她的扬,不能帮格蕾欣什么忙,所以,在我的课上完这一部分之后的几分钟,要不是格蕾欣有一颗如此快活的心,恐怕是会不欢而散的。

    她赶紧跳起来走进厨房去,拿着咖啡豆磨具回来,像是捧着一个情人似的,一边歌唱,一边把咖啡磨成粉末。她忧郁而充满感情地唱着《黑眼睛》或《红衣裳》①,我妈妈给她伴唱。她带着黑眼睛走进厨房,做上水,水在煤气上烧着的时候,她又跑到楼下的面包房去,常常不顾舍夫勒的反对,取来刚出炉的和早已烤好的糕点,把描花杯子、奶油罐、糖钵和蛋糕又摆到小桌子上,中间还散放着几朵蝴蝶花,随后倒咖啡,转而唱起《皇太子》里的曲调,端上小蛋糕和圆蛋糕,“伏尔加岸边一士兵”,撒杏仁粒的法兰克福圆蛋糕,“多少小天使在你身边”,酥皮甜饼加搅结奶油,“多甜蜜,多甜蜜”。她们一边咀嚼,一边又谈起拉斯普庭来了,不过现在谈得比较正经,保持必要的距离,接着,在饱尝了蛋糕之后,便进而大骂沙皇时代如何糟糕,简直腐化堕落到了极点,愤慨之情发自内心,毫不掺假——

    ①《黑眼睛》或《红衣裳》,是下文所说《皇太子》中——弗兰茨-勒哈尔(1870~1948)的轻歌剧——顿河哥萨克的合唱曲。

    在那几年里,蛋糕我可是吃得实在过多了。从照片上可以看到,奥斯卡虽然没有因此而长高,却吃胖了,身体不匀称了。在小锤路上完课,甜食吃腻了以后,回到拉贝斯路我家店铺,我经常没有别的办法可想,只好乘马策拉特稍不留神,便溜到柜台后边,用线拴一块干面包,吊进腌鲱鱼的挪威小桶里去,等面包吸足了盐卤才吊出来。您是决计想不到的,蛋糕吃过头以后,这样的一块点心可以发挥催吐剂的功效。奥斯卡经常把舍夫勒面包房的蛋糕吐在我家的抽水马桶里,少说一点,每次吐出的蛋糕值一个多但泽盾,这在当时,可真是不少钱呢!

    我用另外一种方法来偿付格蕾欣教课的报酬。她是那么喜欢缝制和编织儿童衣物,我就给她当裁缝试服装用的假人,试穿试戴各种式样、各种颜色、各种料子的小罩衫、小帽子、小裤子以及带兜帽或不带兜帽的小大衣。

    在我八岁生日那天,我不晓得是妈妈还是格蕾欣,把我打扮成了该枪毙的沙皇的小太子。当时,这两个女人对拉斯普庭的崇拜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在那天摄的一张照片上,一块生日蛋糕上插着八支不滴油的蜡烛,我站在一旁,穿着编织的俄罗斯罩衫,歪戴哥萨克帽,两条子弹带交叉在胸前,白色灯笼裤,脚穿低统皮靴。第一件幸运事是我的鼓照进了相片。再一件幸运事是格蕾欣-舍夫勒——可能是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给我剪裁、缝制了一套衣服,十足的毕德迈耶尔①和富有亲合力风格。今天,在我的照相簿上,这身衣服还召来歌德的亡灵,证明我有两个灵魂,使我有可能身背一面鼓,同时出现在彼得堡和魏玛,来到尘世的母亲们中间,同贵夫人们一起参加神秘仪式——

    ①毕德迈耶尔,1815年到1848年间在德国的绘画与家具、服装等工艺美术方面流行的一种艺术风格,讲究小巧玲珑,舒适实用,投合规矩老实、目光短浅的小市民的口味

    塔楼歌声的远程效果

    女医生霍恩施泰特博士差不多每天都到我的病房里来,并待上抽一支烟的时间。她本该给我治疗的,可是,每一回她经我治疗之后离去时,就不再像来的时候那样神经质了。她羞怯,原来只习惯于同她的香烟打交道。她老是说:我年轻时同别人接触太少,同别的孩子玩得太少。

    不错,讲到别的孩子,她可能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我当时忙于跟格蕾欣-舍夫勒上课,在歌德和拉斯普庭之间被人拽来拽去,因此,我即使有这个良好的愿望,也找不出时间去跳圆圈舞和玩“数数歌谣”的游戏。每当我像某位学者似的读厌了群书,甚至咒骂书本是埋葬语言的坟墓,于是步出书斋,去接近普通人时,我便同我们这幢公寓的顽童们遭遇,在同那些食人者稍有接触之后,倘若能够不受损伤、完完整整地回来读书,我就额手称庆了。

    奥斯卡要离开他父母的住处,可以有几种走法:一是从店铺出门到拉贝斯路;二是从住房的门出去到楼梯井,往左一拐便上了街;如果上楼,爬四道楼梯,便到音乐家迈恩吹小号的屋顶室;再就是从楼梯井到公寓的院子里去。街道是石子路面的。在院子里夯实的沙土地上,家兔在那里繁殖,或者有人在拍地毯。在屋顶室,除去同醉醺醺的迈恩先生演二重奏外,还能近眺远望,给人以那种赏心悦目却又是虚假欺人的自由感。这正是每个登上塔楼的人所要寻求的,并且使每个住阁楼的人都沉湎于其中。

    对于奥斯卡来说,院子是个十分危险的地方,而屋顶室却使他感到安全,直至阿克塞尔-米施克和那一伙小赤佬把他从那里赶走为止。院子横里同公寓一样宽,但是往深处走七步就到头了,隔一道上架铁丝网、涂柏油的木栅栏同另外三个院子相接。从屋顶室俯视,这个迷宫可以尽收眼底:拉贝斯路,左右两条横街——赫尔塔街和路易森街,以及同拉贝斯路遥遥相对的马利亚街,围成一个大四方形,里面有房屋和院子,还有一爿咳嗽糖厂和许多失修坍倒的修配车间。在这家或那家院子里,冒出几棵树或几丛灌木,由它们来通知人们季节的变换。院子大小不一,但都养着兔子,都有拍地毯用的木架。兔子是一年到头在那里的,拍地毯则根据住房章程的规定,只能在星期二和星期五。在这两天里,可以看清这个大四方块究竟有多大。奥斯卡从屋顶室听着,看着:一百条以上的普通地毯、甫道地毯和床前地毯,先用泡菜擦,然后刷和拍打,使它们显出原来编织的图案来。一百多个家庭主妇,把尸首似的地毯从屋里拖出来,举起赤裸的、滚圆的胳膊,扎上头巾保护头发和发型,再把地毯扔到专为扣地毯用的木架子上,抓起编织成的地毯拍子,干巴巴的拍打声炸开了院子狭小的天地。

    奥斯卡憎恶这种单调的清洁颂歌,便用鼓声来同这种噪声抗衡。可是,尽管他站在屋顶室,同这噪声隔开一段距离,但仍敌不过这些家庭主妇,只好甘拜下风。一百多个拍地毯的妇女,可以攻占天空,可以折断乳燕的翅膀,并且几下子就能震塌奥斯卡用鼓声在四月的天空中建造的小小神殿。

    不拍地毯的日子里,我们公寓的孩子们就把拍地毯的木架子当杠子玩。我很少到院子里去。只有海兰德老先生搭在院子里的货棚,是我觉得比较安全的地方,因为这个老头儿只让我一个走进他堆破烂的棚屋,那里面有生锈的缝纫机、残缺不全的自行车、螺旋式虎钳、一排排的瓶子以及装在雪茄烟盒子里的、弄弯又敲直的钉子,别的孩子想要看一眼他都不允许。他的工作是这样的:倘若上午他不从板条箱上起钉子的话,便是把已经起出来的钉子在铁砧上敲直。他除去收废钉子外,还帮人搬家,在节前替人宰兔,院子里、楼梯井、屋顶室,到处都是他啐的嚼烟汁。

    有一天,孩子们在他的棚屋附近煮汤,这是孩子们的游戏,努希-艾克请老海兰德往汤汁里啐三口。老头儿从嗓子眼里清出三口痰吐去,随即又钻进他的棚屋,敲起钉子来。这时,阿克塞尔-米施克又往汤里加了一种配料,一块敲碎的砖头。奥斯卡好奇地瞧着这种烹调法,但远远地站在一边。阿克塞尔-米施克和哈里-施拉格尔用毯子和破布搭了一个帐篷似的东西,不让大人看见他们的汤。砖头粉煮开以后,小汉斯-科林从口袋里掏出两只活青蛙,这是他在股份池塘旁边抓到的,现在捐献出来做汤。苏西-卡特是帐篷里唯一的女孩子。她见到这两只青蛙,既不唱也不叫,甚至连最后挣扎着跳一下都来不及,便在汤里一命呜呼了,于是她噘起了嘴,表示又失望又辛酸。努希-艾克领头,不管苏西就在旁边,解开裤子往这大锅莱里撒尿。阿克塞尔、哈里和小汉斯-科林也跟着撒。小矮个儿要给这些十岁的孩子点颜色,但是撒不出来。于是,他们都瞧着苏西,阿克塞尔-米施克递给她一个天蓝色的搪瓷罐,罐口已经磕坏。奥斯卡本来想马上走开的。但是他还等在那里,直到苏西蹲下来——她裙子底下没穿衬裤,抱住膝盖,把罐子挪到下面,毫无表情地望着前方,随后皱了皱鼻子,这时,罐子发出响声,苏西为这锅汤作出了一点贡献。

    这时,我跑开了。我不该跑,要是慢吞吞地走掉就好了。他们原先眼睛都盯着那只罐子,我这一跑,他们都抬起头来看我。我听见苏西-卡特在我背后说话的声音:“他干吗要跑?他准是要去告我们!”当我跌跌撞撞爬上四道楼梯,到了屋顶室刚缓过气来的时候,我还觉得这声音在刺我。

    我当时七岁半。苏西也许九岁。小矮个儿刚满八岁。阿克塞尔、努希、小汉斯和哈里十岁或者十一岁。还有玛丽亚-特鲁钦斯基。她比我大一点,可是从来不在院子里玩,而是在特鲁钦斯基大娘的厨房里玩布娃娃,或者跟着她那在新教幼儿园帮忙的大姐姐古丝特。

    如果我今天还不能听这种声音,听女人往尿盆里撒尿,难道这有什么奇怪吗?当时,奥斯卡到了屋顶室,轻敲着鼓来平息自己耳朵里的余音。他刚开始感到自己远离了楼下滚开的汤,却不料这一伙为这一锅汤贡献过佐料的家伙,有的光着脚,有的穿着系带鞋,竟都上楼来了,努希还端着那锅汤。他们把奥斯卡团团围住。最后一个上来的是小矮个儿。他们互相碰了碰,喁喁地说:“动手!”末了,阿克塞尔从背后将奥斯卡一把抱住,用胳膊夹紧,让他乖乖顺从。别人动手的时候,苏西不说话,只是笑,露出了湿的、整齐的牙齿和齿间的舌头。她从努希手里接过匙子,把这铁皮东西在她的大腿上擦得锃锃发亮,随后伸进冒热气的汤里,顶着糊状物慢慢搅拌,活像一个能干的主妇。她舀了一匙,把它吹凉,然后来喂奥斯卡,硬灌进我的嘴里。这样的东西我此后再也没有吃过,所以那滋味永远留在我嘴里。

    在那几个对我的身体健康过分操心的家伙走了以后——因为锅里的东西已使努希恶心——我这才爬到晾衣间的一个角落里(当时那里只挂着几条床单),把几匙淡红色的浑汤吐了出来,在吐出的东西里没有发现里面有青蛙的残骸。我爬到打开了的屋顶窗户下一只箱子上,看着远处的院子,用牙齿把碎砖头碴咬得嘎嘎响,觉得自己迫切要求行动,瞧着远处马利亚街上房屋的窗户,玻璃在闪闪发光,于是冲着那个方向喊叫、歌唱,虽然看不到结果如何,可是我确信我的歌声有可能产生远程效果。因此从那时起,我觉得这家公寓的院子以及其他的院子都过于狭窄,如饥似渴地向往距离、空间和全景,利用一切机会,独自一人或者挽着妈妈的手走出拉贝斯路,走出近郊区,免得我们这个狭小院子里做汤的厨子们再来同我纠缠不清。

    每逢星期四,妈妈进城买东西。她多半带我一起去。遇到有必要到煤市旁军火库巷西吉斯蒙德-马库斯那里去买一面新鼓的时候,她总要带着我。在我七周岁到十周岁那段日子里,我两个星期就敲坏一面鼓。从十到十四周岁,我不到一星期就敲坏一面鼓。后来就难说了,我可以在一天之内将一面新买的鼓变成废铁一堆,而当我心绪稳定的时候,我可以敲上三四个月之久,鼓面连一个小窟窿也没有,至多掉下几块漆皮,因为我虽然也很使劲,但却小心翼翼。

    现在先谈谈那段日子:我每隔两星期离开我们那个院子——那里有拍地毯的木架,有敲钉子的老海兰德,还有那帮发明熬浑汤的小赤佬——同我妈妈到西吉斯蒙德-马库斯的玩具店去,从儿童玩的铁皮鼓存货里挑出一面新的来。有时,即使我的鼓还勉强可以用,妈妈也带我去。这样,我就整个下午欣赏这个五彩缤纷的古老城市,在那里,总有点东西迟早要进博物馆,而且不断有这座或那座教堂里传来的钟声。

    我们要去的地方,一般很有规律,并且令人愉快。我们先到莱泽尔、施特恩菲尔德或马赫维茨那里买东西,尔后去找马库斯。他一见我妈妈就给挑选,点头哈腰地说些恭维话,这些他已经成为习惯了。毫无疑问,他总是向我妈妈献殷勤,不过,就我所知,他只不过热烈地捏住我妈妈的手,说它像黄金一样珍贵,再不出声地吻它一下,从未一时冲动做出更狂热的事情来。唯有那一次我们去他店里时,他双膝跪倒在地。下面我就要谈这件事。

    妈妈由外祖母安娜-科尔雅切克遗传而得到的是丰满的身躯和健壮的体格,还有讨人喜欢的虚荣心以及善良的心地。她对西吉斯蒙德-马库斯的殷勤厚待听之任之,或多或少是因为他卖给她、其实是白送给她一些女用丝袜,这类丝织品是他用极低廉的价格批发进来的。至于每隔十四天从柜台上递给我的那面铁皮鼓,价钱便宜到可笑的地步,这就更不用说了。

    每回去西吉斯蒙德那里,一到四点半,妈妈就要求把我,奥斯卡留在他的店铺里,请他照顾一下,声称她有件重要的事得赶紧去办。马库斯听后,深深一鞠躬,叫人看了又奇怪又发笑,并满口答应,夸大其词地说,她尽可以放心去办自己的要事,他会像保护自己的眼珠那样地保护我——奥斯卡。他的话稍含嘲讽意味,虽不伤人,却让对方听得真切,有时,羞红了我妈妈的两颊,使她揣测到马库斯已经摸着了她的底细。

    不过,我也知道妈妈急切地去办的所谓重要事情究竟是什么。有一段时间,她让我陪她去木匠胡同一处收费低廉的膳宿公寓,把我交给女房东,自己便上楼去了,一去就是三刻钟。女房东总是在喝混合酒,一声不吭,给我一瓶倒胃口的果汁汽水。我坐着,直到妈妈回来。她看不出有什么异样,向女房东打一声招呼,女房东一味喝她的混合酒,连头也不抬。妈妈来搀我的手,却忘了自己热乎乎的手会泄露她的秘密。我们热乎乎地手牵着手来到羊毛织工胡同的魏茨克咖啡馆,妈妈要了一杯穆哈①,给奥斯卡要了一份柠檬冰淇淋,坐等着。没多久,扬-布朗斯基来了,像是碰巧走过这里。他到我们的桌旁坐下,也要了一杯穆哈,放在起镇定作用的冰凉的大理石桌面上——

    ①穆哈,一种优质咖啡。

    他们在我面前讲话毫无顾忌,他们的谈话证实了我早已知道的事情:妈妈和表舅扬差不多每星期四都在木匠胡同那家膳宿公寓里幽会三刻钟,房间是由扬出钱租的。大概是扬表示不要再把我带到木匠胡同和魏茨克咖啡馆来。他有时非常害羞,比我妈妈害羞得多,我妈妈觉得让我参与他们幽会以后的收场戏也未尝不可。看来无论当时或往后,她对于这种幽会的合法性是深信不疑的。

    由于扬要求的结果,我每星期四下午从四点半到六点便待在西吉斯蒙德-马库斯那里。他允许我一个个地瞧他店里的鼓,使用它们,同时敲响许多面鼓——在别处奥斯卡哪能有这种机会呢——并且默默地观察马库斯悲伤的狗脸。我虽然不知道他的念头从何而生,却能揣测到他想到哪里去了,他的思想到了木匠胡同,抓那有号码的房间门,像可怜的拉撒路①那样,蹲在魏茨克咖啡馆大理石面小桌底下。期待什么?期待面包屑吗?——

    ①拉撒路,《圣经-新约-约翰福音》中一个患病的人,死后四天,耶稣使他复活,从坟墓里走出来。

    妈妈和扬-布朗斯基可是一点面包屑都不剩。他们样样东西都吃个精光。他们胃口极大,从不消减,甚至大到要咬自己的尾巴。他们忙着呢,最多把钻在桌子底下的马库斯的思想当作一股纠缠不清的、温柔多情的穿堂风。

    那天下午——想必是在九月里,因为妈妈离开马库斯的店铺时穿一身锈棕色的秋装,我见马库斯在柜台后面埋头沉思,想入非非,便背着我新获得的鼓走出店铺,进了军火库巷。这条又凉又暗的通道两侧,橱窗林立,都是高级店铺:珠宝店、精美食品铺和书坊。可是,这些肯定值得购买、然而我又买不起的陈列品并不能使我流连忘返,我出了这条通道,到了煤市。我走进尘埃蒙蒙的阳光底下,面对军火库的正面。它那灰色的玄武岩墙里镶嵌着大小不一的炮弹头,都是各次围攻但泽时期的产物,这些铁疙瘩能使每一个路人回忆起但泽城的历史。对我来说,这些炮弹头是毫无意义的,尤其因为我知道,它们不是自愿留在那里的。我知道,但泽城里有一位石工,由城建局和文物保护局联合出钱雇用,让他把过去几百年间的炮弹头镶到各式各样的教堂、市议会的正面墙里,镶到军火库正面和背面的墙里。

    我想到右边的市剧院去,它同军火库只隔一条昏暗的窄胡同。我发现圆柱门廊的剧院大门紧锁,卖夜场票的票房要七点才开。这一点我也已经想到了,便考虑往回走,却又敲着鼓,犹豫不决地向左走去,来到塔楼和长巷城门之间。穿过城门,进入长巷,再向左一拐,便是大羊毛织工胡同,但我不敢往那里去,因为妈妈和扬-布朗斯基还坐在那里的咖啡馆里,如果他们还没有坐在那儿的话,那么也许他们在木匠胡同的幽会刚刚结束,或者正在去咖啡馆的路上、正要去大理石小桌旁喝一杯穆哈提提精神。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越过煤市的电车轨道的。电车来来往往,或向城门驶去,或铃声叮当地从城门洞里驶来,吱吱嘎嘎地拐弯进入煤市、木材市场,朝火车站方向开去。或许是某个成年人,或许是一个警察,搀着我的手,小心翼翼地穿过危险的来往车辆,把我领了过去。

    我站在砖墙陡峭、高耸云天的塔楼前,纯属偶然地或者由于一阵无聊,将我的鼓棒插在墙壁和大门的铁框间。我顺着砖墙抬头向上望去,马上感到,要沿着正面的墙望到顶是不容易的,因为不断地有鸽子从墙的四处和窗户里飞出来,在水落管和凸肚窗上作短暂的停留,随即俯冲下来,把我的目光吸引开。

    鸽子纷飞,使我恼怒。我的目光真叫我感到遗憾,我便收回了它。为了摆脱恼怒,我认真地把两根鼓棒当作撬棍,门开了,奥斯卡还没有把门完全撞开,就已经进入塔里,已经上了回形楼梯,已经在攀登,总是右脚先跨上一级,再把左腿提上去。到了第一层装有格栅的牢房,他继续绕梯而上,过了刑讯室和里面小心保存、并贴有说明的刑具。这时,他改用左脚先登,右脚随后。他继续往上攀登时,从一个装有格栅的窄窗户里往外瞧了一眼,估计一下离地已有多高,估摸出墙的厚度,惊起了几只鸽子。在回形楼梯上又往上爬了一圈后,又遇到了那几只鸽子。这时,他又改用先迈右脚,再提左脚。奥斯卡换了几次脚以后,终于到了顶上,虽然觉得右腿和左腿一样沉重,但是看来还可以继续作长时间的攀登。可是,楼梯已经到头了。他顿时领悟到建造塔楼是荒唐的、无用的。

    我不知道塔楼过去有多高,现在还有多高,因为它经过战争幸存下来了。我也没有兴致请我的护理员布鲁诺找一本关于东德意志哥特式砖头建筑物的参考书来。我估计,这个塔楼从底到尖足有四十五米。

    由于回形楼梯过早地到了尽头,我不得不在沿塔顶的环形过廊里站住了。我坐下来,把腿伸到栏杆柱中间,目光贴着右臂抱住的一根柱子向下面的煤市望去,左手抱住我的鼓,在整个攀登过程中,它同我形影不离。

    我不想描绘但泽市的鸟瞰图来使您感到厌烦。塔顶林立,钟声四起,古色古香,还始终弥漫着中世纪的气息,这样一幅市容全景,您可以在成千张出色的版画上见到。我也不想浪费时间去写鸽子,虽然老是有人说,鸽子是最有写头的。我觉得鸽子毫无意义,海鸥倒还有那么点意思。“和平鸽”这个名称,我听了只觉得荒谬背理。我宁可把传递和平信息的差使委托给一只苍鹰或者食腐尸的秃鹫,也不愿委托给一只鸽子,因为它是天底下最爱寻衅吵嘴的女房客。总而言之,塔楼上有鸽子。不过,凡是像样的塔楼上都有鸽子,都是靠那些文物保管员喂养的。

    我的目光所及不是鸽子,而是别的,是我走出军火库巷时只见大门紧闭的市剧院的建筑。这座带圆顶的方箱,活像一个放大到荒唐程度的、拟古典主义的咖啡磨具,尽管在那圆顶上只缺一个必需的曲柄,用以把天天晚上客满的诗神和教育神庙里上演的五幕戏剧,连同布景、演员、提词员、道具和所有的帷幕,统统碾成惨不忍睹的粉末。这种建筑叫我看了生气,尤其是前厅里两侧为圆柱的窗户,被渐次西沉却抹上越来越多红色的午后太阳缠住不放。

    那时刻,在煤市、电车轨道和从办公室下班回家的职员头顶上大约三十米的高处,在散发出甜香味的马库斯的次货店上空,高踞于冰凉的大理石桌子、两杯穆哈、妈妈和扬-布朗斯基之上,远离我们的公寓、院子、许许多多的院子、弯曲的和敲直的钉子、邻居的孩子以及他们的砖头浑汤,迄今为止只是在被人逼得无可奈何时才高喊的我,无缘无故地在不受胁迫的情况下大吼了一声。如果说在我攀登塔楼之前,只是当有人要夺走我的鼓时,我那有渗透力的声音才用来粉碎玻璃、电灯泡和啤酒瓶,那么现在我从塔顶上大声叫喊,则与我的鼓完全无关。

    没有人要夺走奥斯卡的鼓,尽管如此,他叫喊了。也不是由于哪只鸽子把屎拉在他的鼓上,惹得他叫喊起来。我附近虽有铜片上的绿锈,但不是玻璃;尽管如此,奥斯卡叫喊了。鸽子的眼睛红光闪闪,然而瞅着他的并非玻璃眼珠;尽管如此,他叫喊了。他朝着哪儿叫喊?朝着多远的距离?上次在屋顶室,他尝了砖头粉汤以后,曾漫无目的地朝远处院子的上空大喊过一声。这一回,难道他要有的放矢地证明一下嗓子的威力?奥斯卡这次实验的对象——因为除了玻璃不能有别的——是什么玻璃呢?

    不是旁的,是市剧院,是那只戏剧性的咖啡磨具,它那被落日映照着的窗玻璃吸引了我的新式声音,我首先试验此种声音是在我们的屋顶室,并已形成了我个人的惯用手法。我喊了几分钟,发出装有不同弹药的声音,可是不见任何效果。随后,我发出了一声近乎无声的声音,这样,奥斯卡可以怀着喜悦和流露内心情感的骄傲口吻报道说:左边门廊的窗户上,有两块玻璃不再能反射落日的余晖,留下了两个黑洞洞的四方形,需要马上配玻璃。

    效果已经得到证实,犹如一个现代派画家,我画了一系列自己那种个人惯用手法的习作,它们同样了不起,同样大胆,有同样的价值,往往是同一模式的。我把它们拿出来敬献给惊异不已的世人,最后豁然贯通,寻获了探索多年的风格,并臻于完美,我就是这样地进入了自己创造性的时期。

    在刚够一刻钟的时间内,我把门廊的全部窗户和一部分门上的玻璃全都干掉了。剧院前面聚集了一群人,从上往下看去,他们显得激动不安。何时何地都有看热闹的人。因此,对于我的艺术的观赏者们,我并不特别在意。他们至多使奥斯卡在从事自己的艺术工作时更严格,更讲究形式上的炉火纯青。我打算做一次更大胆的实验来揭示一切事物的内在本质,也就是说,通过没有了玻璃的门廊,穿过一扇包厢门的钥匙孔,往此时还漆黑一团的剧场里送进一声特殊的叫喊,击中订长票的看客们的傲气,即剧场里那盏校形吊灯以及所有磨光的、反光的、折光的碎细物儿。这时,我见到剧院前人群中有一套锈棕色服装:妈妈从魏茨克咖啡馆回来了,品尝完了穆哈,离开了扬-布朗斯基。

    必须承认,奥斯卡仍然朝校形吊灯送去了一声叫喊。不过,看来这一声并没有产生任何效果,因为第二天的报纸仅仅报道剧院门廊和门上的玻璃由于谜一般的原因震碎了。一连几个星期,日报小品栏里连篇累牍地刊载科学和半科学的调查报告,众说纷经,想入非非,荒谬绝伦。《最新消息报》解释为宇宙射线,天文台的人,也就是那些高水平的脑力劳动者,则谈到了太阳黑子。

    当时,我竭尽两条短腿之所能,赶快下了塔楼的回形楼梯,或多或少地屏住了呼吸,挤到剧院门口的人群中去。妈妈的锈棕色秋装已无处可寻,她准是到马库斯的店里去了,也许把我的声音所造成的灾祸告诉了他。至于那个马库斯,听她讲了我的所谓的不长个儿以及我的钻石声音后,便把这当做最自然不过的事情通盘接受,吐出舌尖摇晃着——奥斯卡是这样想象的——搓着他那双白里泛黄的手。

    我一进店门,就见到一幅景象,使我当即忘却了远程摧毁玻璃的歌声所取得的全部成功。西吉斯蒙德-马库斯跪在我妈妈面前,而所有的玩具动物——狗熊、猴子、狗、眼睛会合上又张开的布娃娃、救火车、摇动木马以及全体守卫他的店铺的木偶,仿佛正要随他一齐跪倒在地。他的两只手捏住了我妈妈的两只手,露出了手背上毛茸茸的、浅棕色的斑点,在那里哭泣。

    我妈妈严肃地看着他,由于这种场面,注意力也很集中。“别这样,马库斯。”她说,“求求你,马库斯,别在店里这么干!”

    马库斯则没完没了,缠住不放。他讲起话来,指天誓日,语调夸张,我永远也忘不了。他说:“您同布朗斯基断了关系吧,他在波兰邮政局里工作,我觉得,这样下去不好,因为他同波兰人搞在一起。您可别押宝押在波兰人身上,您要押宝的话,就押在德国人身上,因为德国人正在恢复元气,或迟或早要上来的。要是他们始终还没有恢复元气,还没有上来,阿格内斯太太,您就还靠着布朗斯基好了。要是您想靠马策拉特,那您已经靠上了。您最好还是把宝押在我马库斯身上,跟我马库斯走,我新近受了洗礼①。阿格内斯太太,要是您肯跟我走的话,我们就到伦敦去,我在那儿有朋友,有不少股票债券。要是您不愿跟我马库斯的话,那您就是瞧不起我,那就是因为您瞧不起我。不过,我是真心实意地哀求您,别再把宝押在布朗斯基身上了。他疯了,到波兰邮政局去做事。德国人一到,波兰人马上就全完蛋了!”——

    ①马库斯是犹太人,此处指他改宗信了基督教。

    他讲了那么一大堆可能发生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弄得我妈妈七颠八例。她正要掉眼泪,马库斯看见我站在门口,便松开妈妈的一只手,张开五指指着我说:“请进来,我们把他也带到伦敦去。他会像一个小王子那样生活,像一个小王子!”

    这时妈妈也瞧见了我,并露出了少许笑容。她或许想起市剧院门廊的窗户玻璃全没了,或许是由于去大都会伦敦的前景叫她开心。使我大吃一惊的是她摇了摇头,就像谢绝别人请她跳舞似的随随便便地说:“谢谢您,马库斯,不过,那是不行的,真的不行——由于布朗斯基的缘故。”

    马库斯一听到我表舅的姓名,就像听到了舞台上的提示,蓦地站了起来,弯腰一鞠躬,活像一把大折刀,随后说:“请您原谅我马库斯。我一直就是这么想的。为了他的缘故,您是不肯答应的。”

    我们离开了军火库巷的店铺,虽然没到打烊的时候,那位店主却从外面关上门,陪我们到五路车站。市剧院前面还站着过路的人和几名警察。我并不害怕,摧毁玻璃的胜利,我差不多已经丢在脑后了。马库斯弯下身子凑近我,与其说是自言自语,不如说是悄声对我们说:“小奥斯卡真是样样都行,又能敲鼓,又能使市剧院出足洋相。”

    妈妈一见碎玻璃就心慌起来,马库斯摇摇手安慰她。电车来了,我们上了拖车。他再次小声说,生怕被人听见:“好吧,那您最好还是跟着马策拉特吧,您已经把他弄到手了,千万别把赌注押在那个波兰人身上!”

    今天,当奥斯卡在金属床上或坐或躺,不论何种姿势仍然敲着鼓,探访军火库巷,塔楼地窖墙上乱涂的字迹,塔楼本身及其加了油的刑具,市剧院圆柱后面三扇门廊窗户,重又回到军火库巷,走访西吉斯蒙德-马库斯的店铺,以便追述九月那一天所发生的事情时,他还在寻找波兰。他如何寻找呢?用他的鼓棒。他也用自己的灵魂去寻找波兰吗?他用全身的器官去寻找,但是,灵魂不是器官。

    我在寻找波兰,它丢失了,它还没有丢失。另一些人说,它不久就要丢失,它已经丢失了,它又丢失了。今天,德国人又在寻找波兰,他们用的是信贷、莱卡照相机、罗盘、雷达、魔杖①、代表团、人文主义、反对党领袖以及蛀坏了的地方团体的服装。当这里的人们用灵魂——一半用肖邦②,一半用心中的复仇情绪——寻找波兰的时候,当他们谴责第一次至第四次瓜分波兰,并策划第五次瓜分波兰③的时候,当他们搭乘法国航空公司的飞机飞往华沙,并在过去是隔离区的地方,深表遗憾地放上一个小花圈的时候,当他们从这里用导弹寻找波兰的时候,我则在自己的鼓上寻找波兰,并敲出了这样的声音:丢失了,还没有丢失,已经又丢失了,丢失给了谁,很快就丢失了,已经丢失了,波兰丢失了,一切都丢失了,波兰还没有丢失[最后一句引自波兰国歌副歌歌词]——

    ①魔杖,一种用迷信方法探寻矿脉、水源等所用的木叉式探矿杖。

    ②肖邦(1810~1849),波兰著名钢琴家和作曲家。他生活的时代,正是波兰民族意识觉醒的时期,1830年爆发了反对沙俄奴役的起义,这在肖邦的作品里都有强烈的反映。

    ③第四次瓜分波兰,指1939年8月23日签订的《德苏互不侵犯条约》的秘密附加协议书,和德苏双方分别于9月1日和17日出兵分占波兰。策划第五次瓜分波兰,指当时联邦德国政府以恢复1937年德国疆界为条件签署和约的政策。

    演讲台

    我唱碎了市剧院门廊的窗玻璃,寻找并第一次找到了同舞台艺术的联系。那天下午,尽管玩具商马库斯大献殷勤,妈妈想必还是发现了我同剧院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她在相继到来的圣诞节期间买了四张戏票,一张给她自己,两张给斯特凡-布朗斯基和玛尔加-布朗斯基,另外一张给了奥斯卡,在基督降临节①最后一个星期日,带着我们去看圣诞夜童话剧。我们的座位在二楼边上第一排。枝形吊灯照旧吊在正厅前座上空,非常讨人喜欢。我也很高兴,幸亏我没有从塔楼上唱碎它——

    ①基督降临节,圣诞节前第四个星期日起至圣诞节止的这一段日子。

    当时已经有许多许多孩子。在几个楼座上,孩子比母亲多,在正厅前座,孩子和母亲差不多一半对一半,因为坐在那里的都是有钱人,比较注意节制生育。瞧那些孩子,没一个能安安静静坐在那儿的!玛尔加坐在我和比较守规矩的斯特凡中间。她从座位上滑下去,又要爬上来,马上又觉得在楼座的栏杆前做体操更有趣味,结果夹在软椅垫和靠背之间,叫喊起来;但与我们周围其他爱吵闹的孩子相比,她的喊声还能让人忍受,而且时间不长,因为妈妈在她那张傻乎乎的嘴里塞了好几块糖。她一边嘬糖块,一边不停地从软垫上滑下来,弄得自己疲倦了,演出开始后不多一会儿,斯特凡的小妹妹便睡着了。每演完一幕,掌声把她惊醒,她又使劲地跟着拍手。

    演的是大拇指的童话,从第一幕开始就把我吸引住了,并且显然特别迎合我的口味。这出戏编得很巧妙,但是大拇指在舞台上只能闻其声,不能见其人,戏里的成年人都跟在这个虽然看不见、但却相当活跃的主角后面转。他一会儿坐在马的耳朵里,一会儿被他父亲用高价卖给了两个流氓,一会儿在流氓的草帽檐上散步,从那上面向下讲话,后来又爬进了一个老鼠洞,钻进一个蜗牛窝,同小偷们一起行窃,掉进干草堆里,连同干草一起被母牛吞进胃里。母牛被人宰了,因为它会讲话,其实是大拇指的声音。母牛的胃连同困在里面的小家伙被扔在垃圾堆里,给一只狼吃了。大拇指花言巧语说服了那只狼,把它引到他父亲家的贮藏室里,狼正要开始攫取食物,他便大声喊叫。结尾和童话一样,父亲打死了恶狼,母亲用剪刀绞开这个饭桶的腹腔和胃,大拇指从里面出来了,这就是说,观众听到了他的叫声:“爸爸啊,我在老鼠洞里呆过,在母牛肚皮里、在狼的胃里待过,现在,我回到你们身边来了。”

    这个结局使我感动,当我抬头看我妈妈时,只见她用手绢捂住鼻子,因为她同我一样,把戏里的情节当成自己的经历了。妈妈多愁善感,在此后的几星期内,首先是在圣诞节这段日子里,她一次又一次地把我搂在怀里,把奥斯卡叫作大拇指,时而开玩笑地叫着:我的小大拇指哟!时而悲哀地叫着:我的可怜、可怜的大拇指啊!

    直到一九三三年夏天,我才重新有机会去看戏。由于我的误解,最后事情弄糟了,但却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直到今天,那雷鸣似的声响还在我耳边回荡。事情发生在索波特的林中歌剧院。从一九三三年起,每年夏天,在那里的夜空下,瓦格纳①的音乐向着大自然倾注——

    ①理查德-瓦格纳(1813~1883),德国著名作曲家、指挥家,以创作歌剧闻名。1933年1月,希特勒上台任德国总理。他自命为瓦格纳的推崇者。此处喻纳粹势力已在但泽抬头。

    对于歌剧,只有妈妈一个人还略感兴趣。马策拉特连轻歌剧都欣赏不了。扬学妈妈的样,醉心地大谈其咏叹调,尽管他摆出爱好音乐的样子,其实他根本没有音乐的耳朵。不过,他认识福梅拉兄弟,他们同他是卡特豪斯中学的同学,住在索波特,掌管湖边小路和疗养院及游乐场门口喷泉的照明设备,又在林中歌剧院演出季节负责舞台灯光。

    在去索波特的途中,经过奥利瓦,我们到宫殿花园消磨了一个上午。那里有金鱼和天鹅,妈妈和扬-布朗斯基待在著名的“窃窃私语”假山洞中,随后又是金鱼和天鹅,手挽手让一位摄影师照相。在拍照时,马策拉特让我骑在他的肩膀上。我把鼓放在他的头顶上,引得大家哈哈大笑。后来这张小照片贴到了照相簿上,看到的人也无不捧腹。再见,金鱼和天鹅,再见,“窃窃私语”假山洞。到处是度星期日的人群,不仅在宫殿花园里,而且在花园铁栅栏门外,在去格莱特考的电车上,在格莱特考疗养院里,都是如此。我们在那里吃午饭。波罗的海在邀请大家去洗澡,仿佛它除此以外别的没有什么可做。当我们沿着海滨散步林阴道往索波特走去时,迎面而来的又是度星期日的游客。马策拉特掏钱为我们买了疗养地的入场券。

    我们在南浴场洗澡,因为据说那里比北浴场人少一些。男人到男更衣室换衣服,妈妈领着我到女更衣室一个小间里。她要我光着身子到家庭浴场去亮相,而她自己——当时她已经像溢过岸的河水似的丰满了——则把她的肉体塞进了干草黄的游泳衣里。我不能这样赤裸裸的,让家庭浴场里成干只眼睛都盯着我,便把鼓挡住生殖器,随后又肚皮朝下趴在海滨沙滩上。我不愿下海水,尽管它在招手邀请,而是用沙土来遮羞,搞了一手鸵鸟政策。马策拉特,还有扬-布朗斯基,他们的肚皮刚开始积脂肪,那样子很可笑,又很可怜,几乎到了令人同情的程度,因此,到了傍晚之前,又要去更衣室时,我高兴极了。在更衣室里,人人都在身上被太阳灼伤处抹了油膏,又钻进星期日穿的文明服装。

    我们在“海星”喝咖啡,吃点心。妈妈想要第三份五层蛋糕。马策拉特反对,扬既同意又反对。妈妈还是要了一份,给了马策拉特一口,喂了扬一口,使她的两个男人都感到满意,于是,把这块楔形蛋糕一匙一匙地填到胃里去。

    啊,神圣的奶油,你啊,撒上白糖的由晴转阴的星期日下午!波兰贵族老爷正襟危坐,戴着蓝色太阳镜,面前摆着浓果汁汽水,他们却连碰都不碰。贵族太太们摆弄指甲染成紫色的手指,她们身上披的专为休假季节租来的毛皮披肩的防蛀粉味,随着海风朝我们飘来。马策拉特认为租毛皮披肩虚荣透顶。妈妈却很想租一件,哪怕租一个下午也好。扬声称,眼下,波兰贵族的无聊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尽管他们债台高筑,却不再讲法语,由于十足的势利,竟讲起最地道的波兰话来了。

    我们不能永远坐在“海星”咖啡馆,老瞅着波兰贵族的蓝色太阳镜和紫色指甲。我妈妈塞了一肚子蛋糕,也要求活动活动。我们站起身来,到疗养地的公园去。他们让我骑在毛驴上,又给我照了一张相。金鱼,天鹅——大自然什么想不到呢?——又是金鱼和天鹅,使淡水显得珍贵。

    在修剪过的紫杉林中——大家总是说,这种树是不会沙沙作响的——我们遇到了福梅拉兄弟,掌管游乐场照明和林中歌剧院舞台灯光的福梅拉兄弟。小福梅拉一见面就滔滔不绝地讲笑话,全部是他于照明员工作时听来的。这些笑话大福梅拉无一不知,但出于兄弟间的友爱,仍在该乐的地方很有诱惑力地咧嘴一笑,露出四只金牙,比他弟弟多一只。我们到喷泉旁边去喝杜松子酒。妈妈宁可喝矿泉水。之后,还不停地从肚子里把笑话往外搬的小福梅拉慷慨地请大家到“鹦鹉”饭店进晚餐。在那里遇见图舍尔,半个索波特是属于他的,外加林中歌剧院的一部分地皮和五个电影院。他也是福梅拉兄弟的老板。他很高兴认识我们,我们也很高兴认识他。图舍尔一直在转动着他手指上的一枚戒指,不过,看来这并非神仙戒指或魔法戒指,因为他转了半天也转不出什么名堂来,仅仅是他自己开了腔,讲起笑话来,而且都是我们方才听福梅拉讲过的那些,只不过他讲得更琐细,因为他嘴里金牙不如人家多。尽管如此,全桌的人都笑了,因为这是图舍尔在讲笑话。唯独我一个人板着面孔,在他大卖噱头的时候,我却做出呆板的脸部表情来杀他的风景。唉,听这阵阵突然爆发的笑声,虽说都是装出来的,却像我们进餐的那个角落里窗上的牛眼形玻璃一样,增添了愉快的气氛。图舍尔表示感谢,接着又讲了一则笑话,让人端来“金水”酒①,被笑声和“金水”酒弄得飘飘然,突然间,改变了戒指转动的方向,这一回,果真有了结果。图舍尔请我们大家去林中歌剧院,因为林中歌剧院有一小块地皮是属于他的,遗憾的是他本人去不了,因为有约会,如此等等。不过,我们却喜欢坐他的座位,那是装上软垫的包厢,小孩要是困了,还可以睡觉。他掏出银的自动铅笔,用图舍尔的笔迹写了几行字在图舍尔的名片上。他说,有了它,处处可以通行——事实也是如此——

    ①“金水”酒,又名但泽利口酒,含金箔细末的露酒。

    至于后来发生的那件事,三言两语就可以讲完:那是一个温热的夏晚,林中歌剧院坐满了外国人。尚未开演,蚊子却已经到场。待到最末一只蚊子——它总是姗姗来迟,以示潇洒——嗜血成性地发出警报声宣告来临时,才真正启幕。演的是《漂泊的荷兰人》①。从和这个林中歌剧院同名的森林里驶出一艘船来,说它是海盗的,还不如说是绿林好汉的。水手们开始对着树木歌唱。我在图舍尔的软垫椅上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水手们还在唱,也许换了一批水手在唱:舵工呀,留神哪……但是,奥斯卡又睡着了,在昏昏沉沉中为他妈妈而高兴,因为她对荷兰人深表同情,好似自己也在海上航行,一呼一吸都符合瓦格纳的真正精神。她没有察觉,马策拉特和她的扬都用手捂着脸在打呼喀,声音像在锯粗细不同的树干。我也一次又一次地从瓦格纳的手指间溜走。末了,奥斯卡终于醒来,因为这时在林地正中央,孤单单地站着一个女人在喊叫。这个黄头发的女人之所以喊叫,是因为一个照明员,可能是那个小福梅拉用一架聚光灯照着她,调戏她。“不!”她喊道,“我痛苦哟!”接着又是一声,“谁使我痛苦?”可是,那个使她痛苦的福梅拉却不把聚光灯转向别处。这个孤单单的女人(后来妈妈把她叫做女高音),由喊叫变为呜咽,时而喷出银光闪闪的唾沫。这声声呜咽虽然使得索波特森林中树上的叶子过早地枯萎,但对福梅拉的聚光灯却不起任何作用。她的声音虽有天赋,但无实效。这时,奥斯卡不得不挺身而出,对准那没有教养的光源,送去一声音高比蚊子的嗡嗡声还低的、有远程效果的喊声,使那盏聚光灯一命呜呼——

    ①《漂泊的荷兰人》,理查德-瓦格纳的歌剧。写一个荷兰船长被罚永远在海上航行,除非他每隔数年上陆一次时能得到爱情,才能解脱。下文的“女高音”指剧中女主角、爱上荷兰船长的苏塔。

    结果,造成了短路,林中顿时漆黑一片,爆出的火花使森林起火,虽被扑灭,却引起了一场混乱。这些,都不是我的本意。在乱作一团的人群中,我不仅丢了妈妈和那两个被人粗暴地摇醒的男人,连我的鼓也给丢了。

    这是我第三次同剧院打交道。回家后,妈妈便把瓦格纳歌剧里的歌配上简单的伴奏,在钢琴上弹奏。这还使她生出一个念头来,要带我去见识见识马戏团表演的气氛。到了一九三四年春,这件事果真实现了。

    奥斯卡不想谈那些像道道银光破空而过的荡高秋千的女人、马戏团丛林里的老虎以及灵巧的海豹。没有人从帐篷圆顶上摔下来。没有驯兽者被咬坏。海豹耍的无非是它们学到的那些玩艺儿:顶彩球,接住别人作为犒赏扔过来的活鲱鱼。我感谢马戏团使我开心地度过了几个小时,还结识了贝布拉,那个站在瓶子上演奏《老虎吉米》①并指挥一队矮子的音乐小丑。同他结交,是我一生中的一件大事——

    ①《老虎吉米》源自美国甫卡罗来纳州港市查尔斯顿的一种狐步舞曲曲名。

    我们是在马戏团四野兽的笼子前相遇的。妈妈和她的两位先生站在猴子笼前让它们胡闹取笑。这次破例一同来的黑德维希-布朗斯基,领着她的两个孩子在看矮种马。我看罢狮子打呵欠,轻率地同一只猫头鹰冲突起来。我想盯得它不敢再看我,结果反倒被它盯得垂下了目光。奥斯卡垂头丧气地溜走了,耳朵红得发烫,内心受了伤害,躺到可用汽车拖的蓝白色活动房屋之间,那里除去几头拴住的矮种羊以外,没有别的动物。

    他穿着背带裤和拖鞋,拎着一桶水,从我身旁走过。我们的目光刚一接触,便都认出了对方。他放下水桶,歪着大脑袋,朝我走来。我估计,他比我高大约九厘米。

    “瞧,瞧!”他粗声粗气地怀着妒意冲着我说,“现在才三岁的孩子就不愿再长大了。”由于我没有回答,他便接着说下去,“我的名字叫贝布拉,我是欧仁亲王的嫡系子孙,他的父亲是路易十四,而不是人家所说的某个萨沃耶人。”我还是沉默不语,他又说,“我是十岁生日那天不再长个儿的,晚了点儿,但毕竟是不长了嘛!”

    由于他这样开诚相见,我便作了自我介绍,但没有胡诌什么家谱世系,只说我叫奥斯卡。“请告诉我,亲爱的奥斯卡,您有十四岁或者十五岁了吧!也许十六岁了。什么,才九岁半?不可能的事!”现在轮到我来猜他的年纪。我故意说得很小。

    “您真会奉承人,我的年轻朋友。三十五岁,那是过去的事了。今年八月,我就要过五十八岁生日了。我可以当您的爷爷!”

    奥斯卡对他的小丑技艺恭维了几句,说他音乐才能高超,随后,在虚荣心的驱使下,稍稍露了一手。马戏场上三个电灯泡碎了。贝布拉先生大声叫好,好极了,他当即表示要聘请奥斯卡入伙。

    我拒绝了。这件事我今天有时还感到遗憾。我心中劝自己不要干,并说:“贝布拉先生,不瞒您说,我宁愿当观众,宁愿私下里磨练我这点微不足道的技艺,而不愿去博得别人的掌声,但我是少不了要为您的表演热烈鼓掌的。”贝布拉先生竖起皱皮的食指,劝我说:“亲爱的奥斯卡,请您相信一个有经验的同行。像我们这样的人,在观众中是没有容身之地的。像我们这样的人必须登台,必须上场。像我们这样的人必须表演,必须主持演出,否则就会被那些人所摆布。那些人主演,是不会让我们好受的!”

    他的眼睛一下子变得十分苍老,几乎凑到了我的耳边,悄悄说道:“他们来了!他们将占据节庆场所!他们将举行火炬游行!他们将建造演讲台,坐满演讲台,从演讲台上说教,宣扬我们的毁灭①。留神哪,年轻朋友,留神演讲台上将要发生的事情,您要想方设法坐到演讲台上去,千万不要站在演讲台前面!”——

    ①此处指纳粹党将上台掌权。

    这时,有人在喊我的名字,贝布拉先生便拎起水桶。“他们在找您,亲爱的朋友。后会有期。我们太矮小了,不会失之交臂的。贝布拉有一句老话:像我们这样的小人物,甚至在挤得没有插足之地的演讲台上,也总能找到立身处的。如果演讲台上找不到地方,演讲台底下总能找到的,只是干万别在演讲台前面。这是贝布拉讲的话,欧仁亲王的嫡系后裔贝布拉。”

    妈妈喊着奥斯卡,从一座活动房屋后面转出来,正好看见贝布拉先生吻我的额头,然后他提着水桶,肩膀一扭一歪地向一座活动房屋走去。

    “你们不想想,”妈妈事后对着马策拉特和布朗斯基一家大发脾气说,“他跑到矮人堆里去了。一个侏儒亲了他的前额。但愿没有任何含意!”

    贝布拉亲我的额头,对我来说,含意很多。此后几年的政治事件证实了他的话:在演讲台前举行火炬游行和阅兵式的时期开始了①——

    ①指纳粹时期。

    我听取了贝布拉先生的劝告,妈妈也部分地听取了西吉斯蒙德-马库斯的劝告;那天他在军火库巷向我妈妈进言,此后,每逢星期四我们到他的店里去时,他又一再提出。虽说她没有跟马库斯一同赴伦敦——倘若迁居,我也不会有多少异议——然而她仍同马策拉特待在一起,和扬-布朗斯基见面的次数则较少,这就是说,她偶尔去木匠胡同扬出钱租的房间,要么就在我家玩施卡特牌,这对扬来说代价更高,因为他总是输牌。妈妈虽然仍将赌注押在马策拉特身上,但根据马库斯的劝告,并没有把赌注加倍。马策拉特呢,他比较早地认识到秩序的力量,一九三四年就入了纳粹党,不过并没有因此而青云直上,只混上了一个支部领导人。这次提升,同其他不寻常的事情一样,又使他们三人聚在我家玩施卡特牌。对于扬-布朗斯基在波兰邮局任职一事,马策拉特一再提出劝告,但这一回,他第一次用了比较严厉却又比较忧虑的语调。

    除此而外,变化不大。唯有钢琴上方目光忧郁的贝多芬像——这是格雷夫送的礼物——被马策拉特从钉子上取了下来,在同一颗钉子上挂上了同样目光忧郁的希特勒像。对于严肃音乐丝毫不感兴趣的马策拉特,要把这个几乎聋了的音乐家的画像彻底烧掉。可是妈妈却非常喜欢贝多芬钢琴奏鸣曲里的慢乐章,她练过那么两三个,有时也在琴上拨弄,但速度比规定的要慢得多。她坚持要把贝多芬像挂在长沙发或者碗橱上方,结果造成了那种最最阴森可怕的对抗局面:希特勒和这位天才的像相向挂着,他们对视着,互相看透了对方的用心,因此不能愉快地相处。

    马策拉特逐渐把制服一件件地买齐全了。如果我记忆无误,他先戴上了“党帽”,即使在晴朗的日子里,他也爱把冲锋帽带勒在下巴底下。有一段时间,他身穿白衬衫,系着黑领带,来配这顶帽子,或者穿一件皮茄克,戴着臂章。接着他买了第一件褐色衬衫,一星期以后,他又要添置屎褐色的马裤和皮靴。由于妈妈反对,又拖了几个礼拜,马策拉特终于穿戴上了全套制服。

    一周之内,穿这种制服的机会有好几次,但是马策拉特每周只穿一次就满足了,那是在星期日去体育馆旁边的五月草场参加集会的时候。参加这一集会,他是风雨无阻的,而且不肯带雨伞。“任务是任务,喝酒是喝酒!”马策拉特说。这句话很快就成了他的口头禅。每星期天早晨,他准备好午餐烤肉,就离开我妈妈,使我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因为扬-布朗斯基利用这种新的政治局势,抓住星期天这个好机会,一色平民服装,来看我的被遗弃在家的妈妈,而这时,马策拉特正站在队伍里。

    三十六计走为上。我只好悄悄溜走。我不想打扰和观察沙发榻上的这两个人。因此,等我穿制服的父亲一走,在穿平民服的扬——我当时已经认为,他可能是我的生身之父——踏进门之前,我便敲起鼓,离开家门,朝五月草场走去。

    您会问,非去五月草场不可吗?请您相信我的话,星期天港口码头歇工,我也不会拿定主意到森林里去散步,而圣心教堂的内景当时对我还没有吸引力。当然还有格雷夫先生的童子军,但是,在童子军集会上那种受压抑的性爱和五月草场上那种喧闹的场面这两者之间,我宁愿选择后者,尽管您现在会把我说成是他们政治上的同路人。

    在那里讲话的,不是格赖泽尔①就是区训导主任勒布扎克。格赖泽尔从未特别引起过我的注意。他过于温和,后来他的区长之职被一个巴伐利亚人取而代之,此人名叫福斯特尔②,大胆泼辣得多。照理应当由勒布扎克来取代福斯特尔。是啊,如果勒布扎克不是驼背,那个菲尔特③就很难在我们这个港口城市称王称霸。纳粹党看出勒布扎克的驼背里蕴藏着高度的智慧,因此量材录用,任他为区训导主任。勒布扎克精通他所干的那一行。福斯特尔只会用他那种令人作呕的巴伐利亚腔大喊大叫“回归帝国”,勒布扎克却能详加发挥。他会讲各种但泽方言,谈关于博勒曼和武尔苏茨基④的笑话,懂得如何同席哈乌的码头工人,奥拉的市民,埃马乌斯、席德利茨、比格尔维森和普劳斯特的市民讲话。他身上的褐色制服使他的驼背显得更加突出。逢到他对付过分认真的共产党人和答复几个社会党人有气无力的洁同时,听这个矮小子讲话,在当时被认为是一种乐趣——

    ①阿图尔-格赖泽尔(1897~1946),自1934年起为但泽市参议院议长。他曾与纳粹签订条约,调整波兰与但泽的关系,战后被作为战犯在波兰处死。

    ②阿尔贝特-福斯特尔(1902~1948),1930年起为纳粹党但泽区长。1939年9月1日,他宣布关于但泽是自由市的条约无效、但泽并入德国以及他本人为唯一的行政长官。

    ③菲尔特,德国巴伐利亚州一城市。此处指福斯特尔。

    ④博勒曼和武尔苏茨基,但泽笑话中的人物,分别象征德国人和波兰人。

    勒布扎克很机智,会讲俏皮话,这他可以从驼背里信手拈来。他自称驼背勒布扎克,群众一听就乐。勒布扎克说,他宁肯失去驼背,也不能让共产党上台。显而易见,他不会失去驼背,隆肉是不可动摇的。因此,驼背是正确的,纳粹党也是正确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一种思想的理想的基础就是隆肉。

    无论格赖泽尔和勒布扎克还是后来的福斯特尔,都是站在演讲台上向大家讲话的。这是小贝布拉先生倍加赞扬的那些演讲台中的一个。因此,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把站在演讲台上、显得很有天才的驼背勒布扎克当成了贝布拉派来的使者。他身穿褐色制服,站在演讲台上,捍卫贝布拉的事业,从根本上说,也等于捍卫我的事业。

    演讲台是干什么用的?建造演讲台的时候,根本不考虑将来登台的是谁,站在台前面的又是谁,但是不管怎么说,它必须是对称的。体育馆旁五月草场上的演讲台,也是以对称为显著特点的。且让我们由上往下看:六面“于”字旗一字儿排开。下面是大旗、小旗、锦旗。台底下是一排党卫军,黑制服、冲锋帽,帽带勒在下巴底下。接着是一排冲锋队,在唱歌和讲演时,他们用手捏着腰带扣。随后坐着几排一身制服的党员同志。在小讲坛后面,坐着的又是党员同志,一副慈母面容的妇女同盟领袖,穿平民服的市参议院代表,来自德国的宾客,警察局长或他的副手。

    演讲台台基前,站着希特勒青年团①,确切地说,是本地少年队的军号队和本地希特勒青年团的军鼓队,使前台显得青春焕发。在某几次集会时,还有队伍左右对称的混声合唱队,或者喊口号,或者唱深受欢迎的《东风之歌》,据歌词中说,旗帜招展,需借东风,至于其他风向,统统不及东风能使旗帜充分展开——

    ①希特勒上台后,实行国家“一体化”,即纳粹化,成立各种组织,如劳工阵线、妇女同盟、农民同盟等,此外还控制和毒化青少年。男孩子从六岁到十岁为“学龄团员”,满十岁升入“少年队”,十四岁正式参加“希特勒青年团”(按照与冲锋队相似的准军事方式组织起来的团体);女孩子十岁到十四岁加入“少女队”,满十四岁转为“德国女青年团”团员。

    吻过我额头的贝布拉还说过:“奥斯卡,切莫站在演讲台前。像我们这样的人,应当站在演讲台上!”

    我多半能在妇女同盟领袖中间找到一个座位。遗憾的是,这些太太在集会期间出于宣传的目的,不停地抚摩我。由于军鼓队不要我的鼓,所以我不得加入到台基前定音鼓、小鼓和军号的队伍里去。我想同区训导主任勒布扎克搭讪,可惜没成功。我完全把他搞错了。他既非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是贝布拉的使者,对我身材真正的大小也一无所知,尽管他自己的隆肉大有见长的希望。

    一次星期天集会时,我在演讲台上走到台前,对勒布扎克行了纳粹党的举手礼,先是目光炯炯地望着他,随后眨巴着眼睛低声向他说:“贝布拉是我们的元首!”勒布扎克并没有恍然大悟,而是像纳粹党妇女同盟的领袖们一样地抚摩我,末了,他让人把奥斯卡从演讲台上领走,因为他得继续演讲。德国女青年团的两个领导人把我夹在中间,在整个集会过程中,一直问我“爹娘”的情况。

    因此,毫不足怪,我在一九三四年夏还没有受到勒姆①政变影响之前,就已经开始对党感到失望。我越是长久地从正面去观察演讲台,越是怀疑那种对称——虽有勒布扎克的驼背,但未能充分将它衬托出来。我的批评首先针对那些鼓手和军号手,这是不难理解的。一九三五年八月一个闷热的星期天,我在集会时同演讲台台基前的青年鼓手和军号手进行了一番较量——

    ①勒姆(188~1934;旧译罗姆),冲锋队参谋长。希特勒出任德国总理后,勒姆提出“第二次革命”的口号,企图控制军队。希特勒于1934年6月30日对勒姆一派进行了血腥清洗,从而把德国陆军拉到他那一边。

    马策拉特九点离家。为让他准时出门,我还帮他擦亮褐色皮绑腿。尽管时间这么早,天气已经热得难以忍受,马策拉特还没到户外,他的汗水已把党衫袖子下面都渍成深褐色了,汗迹越来越大。准九点半,扬-布朗斯基身穿透风的浅色夏装,脚登穿孔的浅口便鞋,头戴草帽跨进门来。扬同我玩了一会儿,眼睛却一刻也不离开我妈妈,她昨晚刚洗过头发。我马上察觉,待在此地有碍他们两人谈话,不仅妈妈举止僵硬,扬的动作也受拘束。他显然觉得身上那条夏天穿的轻薄裤子太紧了。于是,我溜走了,跟着马策拉特的足迹,可是并不把他看做自己的榜样。我不走大街,因为那里满是向五月草场蜂拥而去的穿制服的人群。我第一次穿过体育馆旁边的网球场到集会地点去。这样一绕,使我看到了演讲台背面的全貌。

    您可曾从背面看过演讲台吗?我想提个建议,所有的人在他们聚集于演讲台正面之前,应当先了解一下演讲台背面是什么模样。不论是谁,只要从背面看过演讲台,而且看个仔细的话,他就立刻被画上了护身符,从此不会再受演讲台上任何形式的魔术的诱惑。从背面看教堂的祭坛,其结果也类似。这个,下文再叙。

    早已具备穷根究底的性格的奥斯卡,并不满足于只看到毫无修饰、丑陋毕露的支架。他想起了自己的老师贝布拉的话。演讲台本来只是供人从正面看的,他却朝它的背面走去。他抱着出门必带的鼓,穿过立柱,脑袋撞上一根凸出的横木,膝盖被一枚恶狠狠地穿透木头的钉子划破,头顶上先是党员同志的皮靴咯咯声,随后是妇女同盟成员小皮鞋的擦地声,终于来到了八月的天气使人闷热得透不过气来的地方。他在台基内部一块胶合板后找到一个藏身之处,既能安安稳稳地享受一次政治集会的音响魅力,又不会被旗帜惹得分心,或者被制服刺伤眼睛。

    我蹲在演讲台底下。在我的左、右、上方,站着少年队年纪较小的鼓手和希特勒青年团年纪较大的鼓手。他们叉开着腿,在阳光照射下眯缝着眼睛。再就是群众。我从演讲台木板缝里闻到了他们的气味。他们摩肩接踵,身穿假日盛装;有的步行而来,有的搭乘电车;部分人望完早弥撒,感到在那里不能令人满意;有的挽着未婚妻,带她来见见世面;有的想在创造历史①的时刻亲临现场,尽管这一来整个上午就泡汤了——

    ①这是希特勒的话,指纳粹上台将“创造历史”。

    不,奥斯卡对自己说,不能让他们白跑。他把眼睛贴在木板节孔上,发现从兴登堡林阴大道传来了喧闹声。他们来了!乐队队长高喊口令,挥动指挥棒,队员们举起军号,嘴唇对准吹口,用糟糕透顶的军乐吹奏技法,吹响了他们擦得锃亮的铜管乐器,使奥斯卡听了感到悲痛,他自言自语地说道:“可怜的冲锋队员布兰德,可怜的希特勒青年团员克韦克斯①,你们白白地倒了下去!”——

    ①这是纳粹时期通俗读物和宣传性影片里的主角,表现希特勒青年团和冲锋队中为纳粹运动卖命的所谓“理想”队员。譬如克韦克斯,在故事中被共产党所杀,他的父亲(一个共产党员)在他死后就转而加入纳粹党。

    紧接着,在小牛皮蒙的鼓上敲出了密集的咚咚声,仿佛他们要证实奥斯卡为运动的牺牲者发出的这道讣告。从人群中央留出的通道望去,我隐约见到穿制服的人们向演讲台走来。于是,奥斯卡大声喊道:“现在,我的人民,注意了,我的人民!”

    我的鼓已经放端正,两手松弛地拿着鼓棒,运用柔软的手腕,巧妙地敲出了欢快的圆舞曲节奏,使人联想起维也纳和多瑙河。我越敲越响,先把第一和第二小鼓手吸引到我的圆舞曲上来,又让年纪大一点的定音鼓手也灵巧程度不一地跟着我给的节奏敲起来。其中当然也不乏死脑筋的,他们毫无审音力,继续“砰砰”地敲着,而我心中想的却是“砰砰砰”,是普通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四三拍子。奥斯卡已经绝望了,正在这当口,军号手们开了点窍,横笛手们吹出了:“啊,多瑙河,蓝色的河。”只有军号队队长以及军鼓队队长不肯向圆舞曲之王①低头,高喊讨厌的口令。但是,我已经把他们两个给罢免了。现在奏我的音乐,老百姓感谢我。演讲台前响起了笑声,一些人跟着唱了起来:“啊,多瑙河,蓝色的河。”歌声越过整个广场,传到兴登堡林阴大道,传到斯特芬公园。“啊,多瑙河,蓝色的河。”我的节奏跳跃着传开了,我头顶上的麦克风用最大的音量把它传出去。我一边使劲地击鼓,一边从木板的节孔向外窥视,只见群众正在欣赏我的圆舞曲,欢快地跳着,他们都有这种腿上功夫。已经有九对男女在那儿跳舞,又增加一对,圆舞曲之王把他们撮合在一起。勒布扎克来了,带着县长和冲锋队旗官,带着福斯特尔、格赖泽尔和劳施宁②,后面还有一条褐色长尾巴——市党部人员。群众堵住了通往演讲台的通道。勒布扎克站在人群中,七窍生烟,火冒三丈。令人惊异的是圆舞曲节拍并不适合他。他习惯于前呼后拥之下,合着一板一眼的进行曲笔直向演讲台走去。这种轻快的乐音使他失去了对人民的信任。我由木板上的节孔看到了他的烦恼。一股气流穿过节孔,差点儿使我的眼睛发炎,然而我仍看着他,替他惋惜。接着,我改奏一首查尔斯顿舞曲《老虎吉米》,敲出了小丑贝布拉在马戏场里站在喝空了的塞尔查矿泉水瓶上敲击的那种节奏。可是,演讲台前的年轻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查尔斯顿舞。他们是另一代人了。他们自然对查尔斯顿舞和《老虎吉米》一无所知。啊,好友贝布拉,他们敲响的不是吉米和老虎的节奏,而是乱砸一气,军号吹的也不成个调子。横笛手则认为怎么吹都一样。军号队队长暴跳如雷,大声骂娘。可是,军号队和军鼓队的孩子们照旧拼命地擂鼓,吹横笛,吹军号。在秋老虎的炎热下,演奏吉米其乐无穷。在演讲台前,数以千计的人民同志③你推我挤,他们终于听出来了:这是《老虎吉米》,它召唤人民,跳起查尔斯顿舞来吧!——

    ①此处指奥地利作曲家约翰-施特劳斯(1825~1899)及其圆舞曲《蓝色的多瑙河》。

    ②赫尔曼-劳施宁,1933~1934年任但泽参议会主席,后与福斯特尔有矛盾,1936年逃到英国。

    ③纳粹用语。凡属德意志民族者,方称“人民同志”。

    在五月草场上,那些还没有跳舞的男人都争先恐后地去抓还能找到的女舞伴。唯有勒布扎克只好驮着他的隆肉跳舞,因为他周围都是穿男上装的人,而且都有了舞伴。至于妇女同盟的那些太太,本来可以帮他摆脱困境,却一个个从演讲台硬邦邦的木板凳上溜了下来,跑得远远的,扔下勒布扎克一个人,孤零零的。但他还是跳起舞来了,这是那块隆肉给他出的主意。吉米音乐尽管可恶,他脸上却装出了喜欢的样子。能挽回他还是要尽力挽回嘛。

    但是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人民跳着舞离开了,五月草场撤空了,虽然被踩得一团糟,但仍旧是葱绿一片。人民连同老虎吉米进入毗邻的斯特芬公园,逐渐消失在这广阔的园林里。那里有吉米曾经许诺过的热带丛林,天鹅绒爪子的老虎在爬行,还有人造原始森林,可供方才在草场上你拥我挤的人民藏身。法律与秩序的观念烟消云散。比较热爱文明的人,可以到兴登堡林阴大道的街心公园去,那些树木是在十八世纪首次栽种的,一八○七年拿破仑的大军围城期间被砍伐了,一八一○年为向拿破仑表示敬意又重新栽上。在这片有历史意义的土地上,跳舞的人可以听到我的音乐,因为在我头顶上的麦克风并没有关掉,因为我的鼓声一直传到了奥利瓦城门,因为演讲台下的我,这个勇敢正直的孩子,毫不松劲,他借助吉米那只解脱了锁链的老虎,撤空了五月草场的人群,只留下丛丛雏菊。

    甚至在我给予自己的鼓早该得到的安宁之后,那些年轻鼓手还敲个没完。我的音乐对他们所产生的影响,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消失。

    还需提一笔的是,奥斯卡未能立即从演讲台底下离开,因为冲锋队和党卫军人员还在台上待了一个多小时,皮靴把木板踩得咯咯响。他们钻到一个个角落里,挂破了身上的褐色和黑色制服。他们好像在台上寻找什么,可能在寻找某个社会党人或者某个共产党破坏小组。我不想详述自己使用了哪些妙计来迷惑他们,总而言之,他们没有找到奥斯卡,他们不是奥斯卡的对手。

    这个木板搭的迷宫终于安静下来。这个迷宫同先知约拿在它腹内待过并弄了一身油脂的鲸鱼一般大①。不,不,奥斯卡可不是先知,他觉得肚子饿了。此地没有上帝说:“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话。”这里也没有上帝为我安排一棵蓖麻,使其生长得高过我,尔后,却又安排一条虫子,咬这蓖麻,以致枯槁。我既不为《圣经》上的蓖麻,也不为尼尼微大城(即使它叫做但泽也罢)悲泣。我将自己那面不是《圣经》上所载的鼓藏在毛衣里,集中注意力,从台底钻了出去,既没有撞了脑袋,也没有再被钉子划破。我离开了这个演讲台,它是为举行各种集会搭起来的,大小碰巧相当于吞过先知的那条鲸鱼——

    ①据《圣经-旧约全书-约拿书》载,耶和华派约拿去尼尼微,约拿违命,逃往他施。船上遇海风,舟人将约拿投于海。耶和华安排一条大鱼吞了约拿,他在鱼腹中三日三夜。巨鱼吐约拿上岸后,他又奉命去尼尼微,宣告说,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心倾覆。该城的王和人民求告上帝,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丢弃手中的强暴。于是,上帝转意,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了。约拿因此不悦,上帝便以蓖麻为喻,责约拿借物过于借人。

    有谁会注意到这个似三岁孩子的少年,他吹着口哨,沿着五月草场的边缘,慢吞吞地朝体育馆的方向走去呢?在网球场背后,我的孩儿们背着军鼓和定音鼓,拿着横笛和军号,在那里蹦蹦跳。我敢断定,他们在进行惩罚性操练。对于这些按着地区领导人的哨声蹦蹦跳的人们,我只感到有那么点儿歉意。勒布扎克离开了他的大批党部人员,独个儿驮着那块隆肉踱来踱去。走到一定的距离,他便用靴子后跟着地向后转,把那儿的草和雏菊统统踩死。

    奥斯卡回到家里,午餐已经端上桌子:烤肉饼、盐水土豆、红甘蓝,餐后小吃有巧克力布丁加香草调味汁。马策拉特一声不吭。奥斯卡的妈妈吃着饭思想却开了小差。下午,家庭争吵,因为嫉妒和波兰邮局,闹得不可开交。傍晚时分,凉爽的阵风,突如其来的暴雨,擂鼓似的冰雹,出色地表演了好一阵子。奥斯卡的精疲力竭的鼓边休息,边欣赏

    橱窗

    有很长一段时间,确切地说,直到一九三八年十一月,我总是带着我的鼓,蹲在演讲台底下,观看较为成功或不太成功的游行,驱散集会,搞得演讲人结结巴巴,语无伦次,把进行曲和颂歌变成圆舞曲和狐步舞曲。

    这一切已成往事。尽管我一直热中于重温旧梦,但毕竟是冷却了的铁,再难重锻。今天,我是一家疗养与护理院的自费病人,能够正确看待当年在演讲台下擂鼓的行为。我从此不存此念:由于我破坏过六七次集会,使三四次列队行进的队伍乱了阵,因此要把自己看做一名反抗战士。今天,“反抗”这个词已经变得非常时髦。您随处可以听到人家在讲什么“反抗精神”啦,什么“反抗集团”啦。人家甚至可以把反抗变为“内心化”,美其名曰:“内心流亡”①。更不用提那些可以名列《圣经》的正人君子了。他们在战争期间,由于一时疏忽,忘了用防空窗帘挡上卧室的窗户,被防空值班员发现,罚过那么一次钱,现在也自称为什么“反抗战士”、“反抗人士”等等。还是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演讲台下的奥斯卡吧!奥斯卡曾经用鼓声向人民预言过什么没有?他可曾听从他老师贝布拉的劝告,自己掌握行动的过程,并让演讲台前的人民跳舞?他可曾把那么能说会道、世故老练的区训导主任勒布扎克搞得个晕头转向,一筹莫展?他可曾在一九三五年八月某个吃一锅熬食物的礼拜天②,第一次——以后又有若干次——急速敲击他那面红白两色相间、然而又不是波兰造的铁皮鼓,驱散穿褐色制服者的集会?——

    ①此处是讽刺一些拥护过纳粹党或与之合作的人在战后为自己洗刷的现象,“内心流亡”是纳粹上台后一批留在德国的知识分子在战后的托词。

    ②纳粹德国为加紧备战,号召居民节约。

    所有这些,我都干过了,诸君也不得不承认。难道如今我这个疗养与护理院的病人因此就成了反抗战士吗?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并且也请诸君,不是疗养与护理院病人的诸君,仅仅将我看做是一个有点偏执的古怪的人。他出于私人的以及美学上的原因,把他教师贝布拉的谆谆教导铭记在心,一概拒绝制服的颜色和剪裁,拒绝演讲台上流行音乐的节拍和响亮度,因而在一面仅仅是儿童玩具的鼓上,敲出一些抗议的声音来。

    当时,还可以用一面毫不足道的铁皮鼓来对付演讲台上面和前面的人们,此外,我得补充说一句,我的舞台功夫同我远距离唱碎玻璃的技艺一样,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我不单单击鼓反对褐色分子的集会。不论赤色分子和黑色分子,童子军和穿菠菜色衬衣的天主教青年会,耶和华目击者和基夫霍伊泽团①,素食者和纯清空气运动的波兰青年,在他们集会时,奥斯卡也蹲在演讲台下。他们应当唱什么,吹奏什么,祈求什么,宣布什么,我的鼓知道得更清楚——

    ①基夫霍伊泽团,1900年成立的退役军人联合会,半军事性质的组织,拥护君主政体,属于右翼。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同其他退役军人组织合并,成为一个大的联合会,会员人数甚多。

    不错,我的事业是破坏性的。凡是我用鼓挫败不了的,我便用声音置它于死地。于是,我除去白天破坏演讲台的对称之外,又开始了夜间活动:扮演诱惑者,时间是在一九三六年和一九三七年之间的冬季。诱惑同类的本领,我最初是从我的外祖母科尔雅切克那儿学来的。那年严冬,她在朗富尔星期集市上摆了一个固定售货摊,换句话说,她穿着四条裙子,蹲在摊子后面,用叹苦经似的声音叫卖:“新鲜鸡蛋,金灿灿的黄油,小鹅,不肥也不瘦!”每星期四是集市日。她从菲尔埃克搭乘窄轨小火车,快到朗富尔时,她脱下火车上穿的毡靴,换上没有式样的橡皮套鞋下火车,挎着两只篮子,朝车站街她的固定售货摊走去。货摊上挂着一块小牌子:“安娜-科尔雅切克,比绍”。当时的鸡蛋多便宜啊!一个盾能买十五六个。卡舒贝产的黄油比人造黄油价廉。我的外祖母蹲在两个渔妇之间,她们喊着:“新鲜的比目鱼!”“美味的鳕鱼-!”严寒使黄油冻成石块,使鸡蛋保持新鲜,把鱼鳞磨成极薄的刀片;严寒也使一个男人有活可干,有钱可赚。他名叫施韦特费格尔,是个独眼龙。他生了一堆炭火,把砖头架在火上烤热,用报纸包上,租给赶集的女人。

    我的外祖母让施韦特费格尔分秒不差地每小时用铁耙推一块热砖头到她的四条裙子底下去。她刚撩起裙子,施韦特费格尔就把一块冒热气的纸包砖头塞进去,两下动作,一卸一装,接着,他的铁耙把差不多冷却了的砖头从我外祖母的裙子底下拖了出来。

    我多么嫉妒储存和散发热量的纸包砖头!今天,我还希望把我当做烤热的砖头放到我外祖母的裙子底下去,而且永远由我来替换我自己。诸君会问:奥斯卡要到他外祖母裙子底下去寻找什么?他是不是要学他外祖父科尔雅切克的样子,对这个老太婆放肆起来?他是想寻找忘却、故乡和最终的涅-境界吗?

    奥斯卡回答道:我要到裙子底下去寻找非洲,可能的话,还要寻找那不勒斯;不游此地,枉过一生,谁都这么说。这里是分水界,江河的汇合处;这里的风也特别,或者根本没有风;这里细雨浙沥,但是坐在雨中,衣裳不湿;这里船只有的拴着,有的起锚;这里,慈爱的上帝坐在奥斯卡身边,他总是喜欢温暖;这里,魔鬼在擦他的望远镜,小天使在玩捉迷藏;在我外祖母的四条裙子底下,永远是夏天,不论是圣诞树点燃的时候,还是奥斯卡寻找复活节彩蛋或者礼拜万圣的时候①。在我外祖母的四条裙子底下,我可以按照日历宁静地度日,那是任何地方也比不上的——

    ①圣诞节(耶稣生日)是12月25日,耶稣复活节在每年过春分月圆后第一个星期日,礼拜万圣指万圣节(11月1日)。这里用三个基督教节日代表冬、春、秋三季。

    她很少让我钻到她的裙子底下去,在星期集市上,她根本就不让我这样干。我蹲在她身边的小木箱上,她用胳臂搂着我,使我得到温暖。我瞧着热砖送来,凉砖拖走,并从我外祖母那里学到了诱惑术。她用一根线拴住文岑特-布朗斯基的旧钱袋,把钱袋扔在人行道踩实的雪地上。这个诱饵肮脏至极,只有我和我的外祖母能看见那根牵着的线。

    家庭主妇来来往往,尽管样样东西都便宜,她们却什么也不想买,也许想让人白送,或者还想捞点什么外快。一位太太,存着这种念头,弯腰去捡扔在地上的文岑特的钱袋,手指头刚刚触上,我外祖母就把钓饵连同这位穿着讲究、多少有点尴尬相的太太一起钓了上来,把这条活鱼引诱到箱子边上,非常客气地对她说:“噢,太太,买点黄油吧,金灿灿的,要么来点鸡蛋,一个盾十五六个,好吗?”安娜-科尔雅切克就用这种办法卖掉了她的土产。我呢,学会了这种诱惑术,但不是我们楼里十四岁的男孩把苏西-卡特骗到地窖去玩医生和病人游戏的那种诱惑术。那种事情诱惑不了我,我一见就躲,因为有一次,我们公寓里的顽皮孩子阿克塞尔-米施克和努希-艾克当献血的,苏西-卡特当女大夫,他们把我拉去当病人,硬要我服药,这种药虽然不像上回的砖头汤那样尽是沙子,但是留在我嘴里的是一股烂鱼的臭腥味。我的诱惑术几乎是不触及肉体的,而且同受骗者保持一定的距离。

    夜幕早已降临,店铺关门也有一两个钟头了。我从妈妈和马策拉特身边溜走,站到隆冬的黑夜里。街上静悄悄的,几乎没有行人。我从门口挡风的墙壁凹入处,望着街对面店铺的橱窗,有熟食店、缝纫用品店、鞋店、钟表店、珠宝店,陈列的东西既使人垂涎欲滴,又便于顺手牵羊。不是所有的橱窗都亮着灯。我甚至宁愿让店铺前侧的街灯使陈列物处在半明半暗之中,因为灯光吸引所有的人,即使是最普通的人,可是,半明半暗却能使出类拔萃的人在那里逗留。

    我所感兴趣的,并非那些过路行人,他们或是朝琳琅满目的橱窗里扫一眼(与其说是看商品,不如说是看价目牌),或是将橱窗当做镜子,看看自己头上的帽子是否端正。在无风而干冷的天气里,在无声地飘落的鹅毛大雪中,或在寒意越浓越显得圆的明月下,我等待的是那些好似应召而来站在橱窗前的顾客,他们不是漫无目的地浏览,而是略瞧几眼以后或者一上来就死死地盯住某一件陈列品。

    我的计划是猎人的狩猎计划。这需要耐心、冷酷无情以及可靠的敏锐的目力。具备了这些前提,我的声音才能发挥作用,用无痛的、不流血的方式杀死野兽,引诱别人。引诱别人干什么呢?偷窃。我用无声的叫喊把橱窗切了一个圆口,正好在最下一层陈列物的地方,尽可能正对着别人眼睁睁地盯着的那件东西,再用扬起的尾声把切割下的圆玻璃撞落到橱窗内,发出一声迅速消失的声响。这不是玻璃撞碎的声响,连奥斯卡自己都听不到,因为他离得远。可是,那个年轻女人听到了,她身穿兔毛领子褐色冬大衣,大衣面肯定已经翻过一次了。她吓了一跳,连衣领上的兔毛也颤抖了。她想离开,却又站住了,也许因为天在下雪,也许因为在下雪的时候可以没有禁忌,当然这还得是在大雪纷飞的情况下。然而,她还是环顾四周,不信任纷飞的雪片,似乎雪片背后不是雪片而是别的什么。她回头四下瞧着,右手却已经从兔毛暖手筒里溜了出来!她不再回头看,而是把手伸进了切开的圆孔,先把跌落而压在她垂涎的东西上的玻璃推到一边,然后把那双浅黑色的高跟鞋一只接一只地从圆孔里取出来,既没碰坏后跟,也没被锋利的切口划破她的手。这双鞋一左一右进了大衣口袋。奥斯卡见到了她漂亮的、然而毫无表情的侧脸,只有一瞬间,飘落五片雪花的时间,并且脑际闪过一个念头,这也许是施特恩菲尔德商店的时装模特儿,她就不可思议地离去了,消失在稠密的飞雪中,又重现在下一个街灯的昏黄灯光下。随后,她不论是新婚的少妇也罢,还是从橱窗里解放出来的时装模特儿也罢,反正又走出了圆锥形的光柱,飘忽而去。

    大功告成——守候、窥伺、不许擂鼓、歌唱和切割坚冰似的玻璃,这些都是艰辛的工作——我同那个女贼一样,怀着一颗一半炽热、一半冰凉的心,返回家去,只是没有赃物。

    我的诱惑术并不总能像上述情况那样取得百分之百的成功。我的目标之一是要使一对情侣变成一双窃贼,但每每失败。不是两个人都不干,便是男的刚一伸手,女的就将他的手一把拉回来,或者女的胆量十足,男的却双膝跪下,苦苦哀求,直到女的听从为止,但从此瞧不起他。有一次下雪天里,我诱惑化妆品商店前一对特别年轻的情侣。男的充当了好汉,抢了一瓶科隆香水。女的哭哭啼啼地说,她什么香水也不要。男的要她散发香味,坚持己见,走到第一盏路灯下。可是,那个丫头像是有意要惹我恼火,她在灯光下踮起脚尖,感情外露地亲吻他,直至他沿着自己的足迹跑回去,把科隆香水送还到橱窗里。

    有时,我在年岁较大的绅士身上也碰到了类似情况。我本来期待他们的并不仅只是在冬夜里快步行走。他们凝神站在雪茄店的橱窗前,心里想的却是哈瓦那、巴西和布里萨戈岛①。而当我的声音按一定的尺寸作了切割,并让切下的玻璃落在“黑色智慧”牌的小盒上时,那些绅士的心也怦然一跳,像一柄折刀猛地合上。他们转过身子,摇动手杖,穿上马路,从我和我家大门旁急匆匆地走过,但没有发现我。奥斯卡看到这些老绅士脸色煞白,惊慌失措,像撞见了魔鬼似的,便不由得暗自发笑。这晒笑中含有淡淡的忧虑,因为这些绅士不仅是抽雪茄的老烟鬼,而且都已到了风烛残年,他们出完一身冷汗,又出一身热汗,尤其在变化不定的天气里,大有得感冒的危险——

    ①这三处均以产雪茄而著称。

    那个冬天,我们市郊大多数保过偷盗险的店铺,都遭到可观的损失,保险公司不得不给予赔偿。尽管我从未造成大规模的偷盗,并且在切割橱窗时也有意识地限制尺寸,只让别人拿走一两件陈列品,可是,这些被称之为破门窗偷盗的案件却日积月累,次数渐增,弄得刑事警察们不得安宁,并被报界骂作饭桶。从一九三六年十一月至一九三七年三月,即在科克上校在华沙组成一届国民阵线政府的时期内,在这类破门窗偷盗案中,企图作案的有六十四起,已成事实的有二十八起。当然,在这些中年妇女、穿着过分讲究的年轻店员、女佣人以及领养老金的中学教员中,有一部分并不是一心想做贼的,刑事警察不久便破案并没收了他们的赃物;还有一些外行小偷,在搞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之后,反倒整夜不得安眠,左思右想,结果第二天就到警察局去自首说:“唉,请您千万原谅。我担保不再重犯。昨夜我站在橱窗前,突然玻璃上出现一个窟窿。走到半路,我总算镇定下来,但离开那个橱窗已有三个十字路口。这时我才发现,我把一副极好的、不说买不起也肯定是很贵的鞣皮男手套非法地塞进了大衣左口袋里。”

    警察局不相信有什么奇迹。因此,所有的人,不论是被抓到的还是自首的,统统得蹲班房,刑期是四星期至两个月不等。

    我本人有时也被关在家里,因为妈妈自然猜到了我的比玻璃更硬的声音同犯罪事件有关,虽然她不说出口,并且很聪明地不去向警察局坦白。

    马策拉特则相反,装出遵守法纪的样子,板起面孔,要审问我。我一概拒不招认,并手腕越来越高明地用我的铁皮鼓作护身符,用我永远像三岁小孩似的个子作挡箭牌。每逢马策拉特审问完了,妈妈总是这样大声嚷道:“是那个矮小子的罪过,就是他,他吻了奥斯卡的前额。我当时就预感到,这可不是好事情,因为奥斯卡以前完全不是这样的。”

    我承认,我受了贝布拉先生的影响,影响虽不大,但持续时间很长。甚至家庭禁闭也管不住我,我总能遇到一些良机,溜出去个把钟头,而且没有人来盘问我。我于是又用歌声在缝纫用品店的橱窗上割开一个臭名昭著的圆窟窿,使一位看中了橱窗里某件陈列品的有为青年捞到一条真丝的紫红色领带。要是您问我,我把擦得锃亮的橱窗割开一个巴掌大的圆孔,这种诱惑力已经相当不小,是否还有邪恶在左右我增加这种诱惑力呢?奥斯卡的回答是:没错,是邪恶。仅仅由于我站在黑洞洞的大门口,就证明我是受邪恶左右的。因为众所周知,门洞是邪恶最爱呆的地方。另一方面,我也不想缩小这种诱惑术的邪恶的性质。因此,今天,在我既没有机会去诱惑别人,也不再有这种癖好的时候,我必须对自己和我的护理员布鲁诺说:奥斯卡,你不仅满足了所有默不作声但心中深爱自己目的物的那些冬季行人较小的和不大不小的愿望,而且还使站立在橱窗前的人们认识了自己。某些体面的、穿着时髦的太太,某些规矩的老绅士,某些笃信宗教以保持青春的老小姐,如果他们没有受到你的声音的诱惑而去偷窃的话,他们是决不会认识到自己身上还会有窃贼的禀性的,更不用说那些正人君子的转变了,他们在受你诱惑之前,甚至将一个本领不到家的小小扒手都看做是罪该万死的危险家伙。

    有一个人,我每天晚上埋伏着窥伺他,他也曾三次拒绝偷窃,最后还是动了手,并且成为从未被警方发现的窃贼。此人便是埃尔温-朔尔蒂斯博士,检察官,州高级法院里令人畏惧的起诉人。他变成了一个温柔、宽容、在判决时几乎最讲人情的司法人员,因为他已经献身于我这个窃贼崇拜的小半仙,并且抢了一个真灌毛的修面刷。

    一九三七年一月间,有一次我久久地忍着冻站在一爿珠宝店对面。这家店铺开在市郊一条林阴道上——栽种的通常都是械树。尽管地点偏僻,但是招牌很响。在陈列首饰和手表的橱窗前,有那么一些可以诱惑的对象,要是他们站在别家店铺的陈列品前,譬如女用长统袜啦、兔绒皮帽啦、利口酒啦等等,我早就毫不犹豫地施展我的法术了。

    这就是珠宝对人产生的影响。人一见珠宝,性子就变慢了,变得爱挑剔了,像看珍珠项链似的,可以没完没了地转着围看下去。我也不再用分秒来计时,而是改用“珍珠年”,因为我考虑到,珍珠比脖子耐久,腐烂的不是手镯而是手腕,在坟墓里挖掘到的不是手指而是戒指;总而言之,我也在慢吞吞地选择,嫌这个看橱窗的人充阔老充得太过分,因此不配让他戴珠宝首饰,又嫌那个过于小家于气。

    珠宝商班泽默尔的橱窗里陈列品并不多。几块精选的手表,瑞士的优质货,天蓝色丝绒上几枚同一种式样的结婚戒指,橱窗中央,有六件,确切地说,七件精选出来的陈列品:一条盘了三圈的蛇,用不同色泽的黄金打成,细工镂刻的蛇头上镶有一块黄玉,还有两颗金刚钻以及两颗作为眼睛的蓝宝石,因此显得格外贵重。我本来是不喜欢黑丝绒的,但是,在珠宝商班泽默尔的这条蛇下面衬上黑丝绒,却是最合适不过了。同样,在因简朴而迷人、以匀称而夺目的银制物品下面村上灰色丝绒,会产生一种宁静感,吊足观赏者的胃口。一枚戒指,镶着一颗非常可爱的宝石,使人一看便知道这枚戒指将磨坏同样可爱的妇女们的手指,而它自身则变得越来越可爱,直至达到不朽的程度,而不朽则是珠宝所独享的。谁戴了都要受罪的小项链。谁戴了都要磨损脖子的项链。还有一种轻巧的项链,挂在大致模仿颈根肤色的浅黄色丝绒软垫上。一张编织得很精巧的网,织成又破,破了又织。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蜘蛛,竟能分泌出金丝来把六颗小的和一颗较大的红宝石同住呢?蜘蛛潜伏在哪儿?它守候着什么呢?它当然不是守候着更多的红宝石,而是守候着某个人,这个人的目光被网里似凝结成颗粒状鲜血的红宝石勾引住了——换句话说,这条项链按我的意思,或者按吐金丝的蜘蛛的意思,应该送给谁呢?

    一九三七年一月十八日,在被人嘎吱嘎吱踩硬了的雪地上,在一个散发出更多雪的味道的夜里,在一个可以使人存着希望把一切事情都推给雪来负责的黑夜里,我看见扬-布朗斯基从我埋伏处右边横越过马路,头也不抬地走过珠宝店,随后又踌躇不前,不,不如说是应了谁的招呼停了下来。他转过身去,或者说,他被什么力量扭转过身去。就这样,扬站在橱窗前几棵白雪覆盖的无声的械树间。

    这个清秀的、总有点唉声叹气的、在工作上唯命是从、在爱情上劲头十足、半是傻瓜半迷恋于美的扬-布朗斯基,这个靠我妈妈的肉体活着,并用马策拉特的名义生了我(这一点我至今还半信半疑)的扬,此时此刻,身穿时髦的、可能是某个华沙裁缝做的冬大衣,站在橱窗前,一动也不动,成了一座石雕像。他的目光死盯着金项链上的红宝石,就像站在雪地里的帕西代尔①,直愣愣地盯着雪地上的血迹——

    ①帕西伐尔,布列塔尼传说中的英雄。此处指瓦格纳歌剧《帕西伐尔》中的主角。

    我本来可以把他唤走,或者用鼓声把他唤走。我带着铁皮鼓。它在我的大衣里面。我只要解开一个扣子,它就能一跃而出,进入寒夜之中。我只要把手伸进大衣口袋,就能拿到鼓棒。猎人胡贝图斯①见到一只非常奇特的鹿在他的射程内,他不也没有射箭吗?扫罗皈依成为保罗②。罗马教皇莱奥伸出戴戒指的手指,阿蒂拉一见,便掉转马头撤兵③。但是我呢,照旧射箭,不改变信仰,也不撤兵,照旧当猎人。奥斯卡要达到他的目的,不解开大衣扣子,不让铁皮鼓跳到寒夜里,不用鼓棒敲击冬天似洁白的铁皮,不让一月之夜变成鼓手之夜,而是无声地响了一声,也许像一颗星星,或者像海底的鱼似的喊了一声,先破坏寒夜的结构,使它终于落下新的雪来,随后把声音传到玻璃上,传到厚玻璃上,贵重的玻璃上,便宜的玻璃上,透明的玻璃上,把世界分隔为两个的玻璃上,圣母的、神秘的玻璃上,扬-布朗斯基和红宝石项链之间的橱窗玻璃上,割开一个洞,刚好像我所熟悉的扬的手套那样大小,让割开的玻璃像活门似的倒下,既像天堂的门,又似地狱的门。这时,扬并不畏缩后退,而是将戴着鞣皮手套的手从大衣口袋里伸出来,伸进天国,手套离开了地狱,从天国或者地狱里取走了一串项链,那上面的红宝石能使所有的天使,包括已故的在内,笑逐颜开。他将捏着红宝石和黄金的手又插进口袋里,却始终还站在开口的橱窗前,尽管站在那里是危险的,尽管已没有鲜血似的红宝石硬要他的或者帕西伐尔的目光死盯着那个方向——

    ①胡贝图斯,列日主教,猎人的保护人。据传说,一次狩猎,他看见一头鹿两角之间有一金十字架,于是忏悔行猎之过。

    ②保罗,希伯来名为扫罗,原来反对耶稣基督,后归其门下,称使徒保罗。此处为改恶从善之意。

    ③阿蒂拉(约406~453),匈奴王,曾于452年攻人意大利,罗马教皇莱奥一世(440~461年在位)同他签订和约。文中所述,系传说故事。

    圣父、圣子、圣灵啊!现在圣灵该显神通了,否则圣父,扬,就得遭殃。圣子,奥斯卡,解开大衣纽扣,赶紧拿出鼓棒,在铁皮上敲出了呼唤声:父亲,父亲!直至扬-布朗斯基转过身来,很慢很慢地横穿过马路——啊呀,实在太慢了,他在家门口找到了我,奥斯卡。

    仍旧木然发呆但快要清醒的扬望着我时,天又开始飘雪花了,这一刻多美啊!他伸出一只手,但是没有戴那只接触过红宝石的手套,搀着我默默地但并非心情悒郁地回家去。在家里,妈妈正在为我担忧,马策拉特还是那副老样子,铁板着面孔,吓唬我要去叫警察,其实并不认真。扬没作解释,也没有久留,尽管马策拉特已经把啤酒摆上桌子并请他玩施卡特,他还是辞别了。临走时,他抚摩奥斯卡的头,我则困惑不解,究竟是扬要我严守秘密呢,还是要得到我的友谊呢?

    此后不久,扬-布朗斯基把项链送给了我妈妈。她肯定知道这件首饰的来历,所以只在马策拉特不在家的时候戴着它独自欣赏,或者戴给扬-布朗斯基看,或者还戴给我看。

    战后①不久,我在杜塞尔多夫的黑市上,把这串项链换了十二条“吉祥”牌的美国香烟和一只公事皮包——

    ①指第二次世界大战

    没有出现奇迹

    今天,我躺在疗养院的病床上,时常惦念当年我得心应手的那种能力。它将我的声音送进寒夜,融化冰花,割开橱窗,给小偷打开方便之门。

    比方说,我现在多么想把病房房门上方三分之一处那个窥视孔的玻璃除掉,好让我的护理员布鲁诺直接观察我。

    在我被强制送入疗养院前的那一年里,我的声音失灵了,我可真是苦恼。夜间在街上,我喊出一声,急切地期待它产生效果,但却徒然。这时,厌恶暴力的我,竟捡起一块石头,向杜塞尔多夫市郊一条寒伧的街上某家厨房的窗子扔去,这种事情在当时完全有可能发生。尤其在见到那个装饰师维特拉的时候,我多么想做点示范动作给他看看呀!我见到他时,往往已经过了午夜。他站在国王林阴道上一家男用时髦物品店或者以前的音乐厅附近一爿化妆品店的橱窗玻璃后面。他的上身被帷帘遮着,但我根据那双红绿相间的短统羊毛袜认出了他。虽然他是或者可能是我的信徒,但我仍旧想唱碎玻璃给他瞧瞧,因为我始终难以断定,究竟是叫他犹大好,还是叫他约翰①好。维特拉是贵族出身,他的名字叫戈特弗里德。我唱了几声,毫无效果,好不丢脸,只是轻轻地敲敲那扇完好无损的橱窗玻璃,引那位装饰师注意我。于是,他便走到街上,同我闲扯一刻钟光景,并嘲笑他自己的装饰艺术。这时,我不得不叫他戈特弗里德,因为我的声音已经不能产生奇迹,而我也就没有资格叫他约翰或者犹大了——

    ①犹太和约翰,都是耶稣的门徒。后来犹大出卖耶稣。

    我在珠宝店前那次歌唱,使杨-布朗斯基成了窃贼,使妈妈成为红宝石项链的主人。此后,我便暂告一个段落,不再在陈列令人垂涎的物品的橱窗前耍弄歌唱术了。妈妈变得虔诚了。是什么使她虔诚的呢?同扬-布朗斯基的关系,偷来的项链,过私通生活的女人甜蜜的痛苦,使她变虔诚了,使她在圣礼之后变得欲念更旺。要背一本所犯罪孽的流水账是轻而易举的。礼拜四,在城里会面,把小奥斯卡留在马库斯处,到木匠胡同幽会,多半曲尽其趣,再去魏茨克咖啡馆喝穆哈,吃糕点,到那个犹太人那里去接小儿子,领受马库斯献的一番殷勤,买走一小袋丝线,价钱之廉几乎等于白送。回到五路电车站,我妈妈微笑着享受兜风之乐,脑子却不知想到哪里去了。她乘着电车经过奥利瓦门,穿过兴登堡林阴大道,对体育馆旁边马策拉特每星期日在那里度过午前时光的五月草场,她几乎连一眼都不瞧。电车绕体育馆拐弯时,她咬牙忍受着——方才一场欢喜,见了这方箱形的建筑,能不恶心吗?电车又往左边拐弯,沾满尘土的树木背后,显现出康拉德学校以及戴红帽子的小学生——要是见到小奥斯卡也戴着一顶绣金色“C”字的小红帽站在那里,那会是多么可爱啊!他十二岁半了,要上学的话,也高小三年级了,现在正开始学拉丁文,他准是个名副其实的康拉德学校的小学生,勤奋用功,还有那么点狂妄自大的劲儿。

    过了铁路旱桥下的通道,电车朝帝国殖民区和海伦-朗格学校的方向驶去时,阿格内斯-马策拉特太太仍一个劲儿想着康拉德学校,仍一个劲儿想着她的小儿子奥斯卡错失了的机会。电车又往左拐,经过有葱头状尖顶的基督教堂和马克斯-哈尔贝广场,我们在皇帝食品杂货店门口下车。妈妈瞧了一眼她的竟争者的橱窗,步履艰辛地走进拉贝斯路,就好像向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地方走去:又开始冒头的坏脾气,手里搀着的畸形孩子,内疚,恢复疲劳的要求,既不满足又觉厌烦,对马策拉特既厌恶又钟爱。在这种复杂感情的折磨下,妈妈手搀背着新鼓的我,拿着几乎等于白送的一小包丝线,艰难地穿过拉贝斯路,朝店铺走去,走向麦片,鲱鱼小桶旁的煤油,无核小葡萄干,葡萄干,杏仁,姜味烘饼香料,厄特克尔博士发明的发酵粉,贝西尔牌(今天仍叫贝西尔牌)和乌尔宾牌洗衣粉,马吉牌和克瑙尔牌浓汤料,卡特赖纳牌和哈格牌咖啡,维特洛牌和帕尔明牌人造黄油,屈内牌醋以及什锦果酱,走向那两条蜜甜的粘蝇纸,粘在上面的苍蝇发出音区不同的嗡嗡声。那是我妈妈挂在柜台上方的,夏天每两日换一回。而她自己也怀着一颗同样甜蜜的心,一年三百六十天,无论寒暑,诱发出或高或低的嗡嗡声的罪孽,每礼拜六去一次圣心教堂,向维恩克圣下①忏悔——

    ①对神甫的尊称。

    正如妈妈每星期四带我进城,并使我成为所谓的共犯一样,她每星期六也带我走进教堂大门,踏上冰凉的、天主教的方砖地。她事先把鼓塞在我的套头毛衣或小大衣里,因为不带鼓我是不干的,肚皮前要是没有铁皮,我决不会用手触前额、前胸和两肩,画天主教的十字,并像穿鞋似的单膝跪在地下,我决不会太太平平地坐在磨得锃亮的教堂木板凳上,让鼻梁上的圣水慢慢地干掉。

    关于圣心教堂,自我受洗礼那一天起的事情,我都还记得起来。由于他们给我起了一个非基督教的名字,因此遇到了麻烦。在教堂大门口,我的父母坚持用奥斯卡这个名字,我的教父扬也唱同一个调子。于是,维恩克圣下便朝我的脸上吹了三口气,据说这样可以赶走我心中的撒旦①,随后画了十字,用手抚顶,撒了盐,又采取了若干对付撒旦的措施。进了教堂,我们又站定在真正的洗礼唱诗班前。在向我念信经和主祷文时,我一直很安静。之后,维恩克圣下又念了一遍“撒旦离去”。他摸了摸奥斯卡的鼻子和耳朵,以为这样就使我开窍了,其实我是一生下来就懂事的。接着,他想听我清楚而大声地说话,于是问道:“你抛弃撒旦吗?你抛弃它的一切行为吗?你抛弃它所炫耀的一切吗?”——

    ①即魔鬼。

    我还来不及摇头——因为我并不想抛弃——扬就代表我说了三声“我抛弃”。我并没有讲任何同撒旦断绝关系的话,维恩克圣下便在我的胸口和两肩之间涂了圣油。到了施洗池前,他们再度念了信经,终于将我在水里浸了三次,在我的头皮上涂了圣油,给我穿上一件白袍,准备将来在那上面沾上污点,又给了一支准备在黑暗的日子里点的蜡烛,最后遣散①。马策拉特付了钱。扬抱着我走出圣心教堂大门时,一辆出租汽车在晴转多云的天气下等候着。我问附在体内的撒旦说:“全都顶住了吗?”——

    ①天主教用语,指仪式完毕。

    撒旦蹦了几下,低声说道:“你看见教堂的窗户了吗,奥斯卡?全是玻璃的,全是玻璃的!”

    圣心教堂是在公司滥设时期①建造的,因此在风格上属于新哥特式。由于它是用色泽很快就变暗的砖头砌的,尖顶上包的铜也很快长了一层铜绿,显得年代很悠久。因此,在哥特式和晚近的哥特式砖砌教堂之间的区别,只有行家才能识别并因此而感到不悦。但是,无论新老教堂,听忏悔的方式却是相同的。同维恩克圣下一样,数以百计的圣下们,在星期六机关下班、商店打烊之后,便坐在仟侮室里,把毛茸茸的神甫耳朵贴在一个因磨损而发亮的、微黑的栅格上,教区信徒们便设法把那条罪孽线——罪孽像廉价珍珠似的一颗接一颗地串在线上——穿过铁丝网,穿到神父的耳朵里去——

    ①指德法战争后1871至1873年德国经济的虚假繁荣时期。

    我妈妈通过维恩克圣下的收听渠道,根据《告解箴言》上开列的问题,向这个唯一能救世的教会的主事报告她做了的和只想而没有做的事,还有她的思想、言论和行为。这时,我由于无可忏悔,便从过于光滑的教堂木凳上溜下来,站在方砖地上。

    我承认,天主教堂里的方砖地,天主教堂里的气味,以及整个天主教教义,直到今天还莫名其妙地吸引着我,好似一个红发姑娘使我迷恋,虽然我很想将她的红头发染成别种颜色;我也承认,天主教教义一直向我灌输亵渎神明的灵感,这些读神的灵感一再表明,我无可变更地已经受了天主教的洗礼,尽管毫无用处。往往在一些毫无意义的过程中,譬如在刷牙的时候,甚至在大便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在编弥撒的解说词:在大弥撒时,基督重新流血,于是血就流出来洗涤你,这是盛他的血的圣杯,基督的血一流出,葡萄酒就变成真正的血,基督的真正的血就在眼前,见到这神圣的血,灵魂也就洒上了基督的血,珍贵的血,用血清洗,在化体时血流出来,血迹斑斑的圣巾,基督的血的声音渗透到诸天,在上帝面前,基督的血散发出芳香。

    我得承认,我多少还保留着天主教的腔调。以前,我可没有耐心等有轨电车,除非一边心中想着童贞女马利亚。我称她为深情的、有福的、受祝福的、童贞女中的童贞女,大慈大悲的母亲。你,受称颂的,你,应受一切尊敬的,你,生育了他的,甜蜜的母亲,童贞女母亲,荣耀的童贞女,让我尝一尝耶稣这个名字的甜蜜,一如你在你这位母亲的心里尝到过的那样,这是真正值得的和正当的,应得的和有益的,女王啊,有福的,受祝福的……

    有时,尤其在妈妈带着我每星期六去圣心教堂的时候,“受祝福”这个词使我心中感到万分甜蜜,却又使我中了毒。因此,我要感谢经过洗礼后尚附在我体内的撒旦,感激他给我提供了一种抗毒剂,使我一边亵渎神明,一边挺直身子走过圣心教堂的方砖地。耶稣——这个教堂就是以他的心命名的——不仅在圣礼上显现,而且多次在十字形回廊的彩色小画上显现,另有三次是以五彩塑像的形式,姿势还各不相同。

    其中有一尊染色石膏像。耶稣站在金色基座上,长发披肩,身穿普鲁士蓝的长袍,脚踏便鞋。他解开长袍,袒露前胸,违反自然地从胸腔中央掏出一颗西红柿那样红的、美化了的、鲜血淋漓的心。这样一来,这所教堂就可以用这个器官来命名了。

    我初次见到这位剖胸掏心的耶稣,当即断定,这位救世主酷肖我的教父、表舅与假想之父扬-布朗斯基。瞧这双流露出天真的自信和想入非非神情的蓝眼睛!这张随时准备号啕痛哭、似盛开玫瑰的接吻的嘴!这种使双眉紧蹙的男性的痛苦!等着挨揍的丰满而通红的面颊!简直一模一样!他们两个都有那种引诱女人抚摩的挨耳光的嘴以及一双疲倦的、女人似的娇嫩的手,不做手工,精心保养,它像展示为亲王宫廷做活的珠宝匠的杰作一般展示基督的创伤。布朗斯基的眼睛使我误以为他是我的父亲,现在这双眼睛又画到了基督脸上,使我见后伤透脑筋。因为我也有那么一对蓝眼睛,那目光只能鼓舞人的热情,但不能使人产生信心。奥斯卡转身离开中堂右侧的耶稣的心,从十字回廊的第一站即耶稣背起十字架这一站起,快步走到第七站即他不堪重负第二次摔倒在地的那一站①,然后走到主祭坛前,那上面挂着另一尊耶稣全身塑像。这个耶稣闭上了眼睛,或许由于过度疲乏,或许是为了使出最后的力气。瞧这个人的一身肌肉!一见这个十项运动员的身材,我顿时把圣心布朗斯基忘了个一干二净。每当妈妈向维恩克圣下忏悔时,我便站在祭坛前,凝神观看这个运动员。您见了准会以为我在祈祷。我称他为可亲的运动员,运动员中的运动员,是被人用规定尺寸的钉子钉在十字架上的这项运动的世界冠军。他不抽搐,不抖动。永恒的光尚且抖动,但他却以最高分完成了这个项目。跑表滴答作响。人们在计算他的时间。在圣器室里,辅弥撒者不干不净的手已经在擦那面准备奖给他的金牌。但是耶稣搞体育运动不是为了争荣誉。我顿时想到了信仰。只要我的膝盖允许,我就屈膝跪下,在我的鼓上画十字,并设法把“受祝福的”或“痛苦万分的”这类词同杰西-欧文斯和鲁道夫-哈比希②联系在一起,同前一年在柏林举行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联系在一起;不过,这一点我并不能每次都做得到,因为我不得不指出,耶稣同那两个盗贼③的比赛并不光明正大,因此只好取消他的比赛资格。我向左边转过脸去,见到圣心教堂内堂里这位天国运动员的第三个塑像,于是产生了新的希望——

    ①此处指耶稣背负十字架到受难地的组画,一般称作“十四幅耶稣受难像”。

    ②欧文斯是美国黑人运动员,在第三十六届奥运会上获跳远、一百米、二百米和四百米接力四块金牌;哈比希为德国运动员,获四百米、八百米和一千米世界冠军。

    ③指同耶稣一起被钉上十字架的两名罪犯。

    “我第三次见到你时,我就先祈祷。”我结结巴巴地说着,又用鞋底找到了方砖地,按照这个棋盘的方格朝左侧祭坛走去。我每走一步都感觉到,他在目送你,圣徒们在目送你。有彼得,人家把他头冲下钉在十字架上;还有安得烈①,人家把他钉在歪斜的十字架上,它因此而得名,称圣安得烈十字架。此外,在拉丁十字架或称受难十字架旁有一个希腊十字架。描摹在衣料、图画和书籍上的,有双十字架、条顿十字架、基督受难地十字架。我在浮雕上见到爪形十字架、锚形十字架和苜蓿叶十字架。格雷芬十字架真美,马耳他十字架使人垂涎,带钩十字架②已被禁止,还有戴高乐十字架,洛林十字架,在海战上则叫做圣安东尼十字架,“T”字形十字架,挂在链条上的刽子手十字架,难看的盗贼十字架,教皇气派的教皇十字架,又名拉撒路十字架的俄国十字架。此外还有红十字。不掺酒精的标志是蓝十字。黄十字毒气毒死你,巡洋舰自己凿沉,十字军使我改宗,十字纹蜘蛛互相吞食,在十字路口我与你失之交臂,纵横交叉,诉讼双方对证人发问,纵横填字字谜在说:解开我吧!我累得腰酸背疼③,转身,背对十字架,也背对十字架上的运动,冒着被他踢腰背的危险,因为我是向童贞女马利亚走去,她一手扶着童子耶稣坐在她的右大腿上——

    ①彼得,原名西门,同安得烈是兄弟,都是基督门徒。

    ②指纳粹党标志。

    ③自“巡洋舰”以下,德语原词中均含“Kreuz”(“十字”),系文字游戏,但都是当时经常出现并与军事、政治有关的词汇。

    奥斯卡站在左耳堂左侧祭坛前。马利亚的脸部表情,他的妈妈过去肯定有过,那是她十七岁在特罗伊尔当店员的时候,因为没钱买电影票,只好对着阿斯塔-尼尔森演的电影的招贴画望梅止渴,感同身受。

    她对耶稣并无兴趣,而是瞧着右膝前的另一个男孩,为了避免误会,还是让我赶紧说出他的名字来吧!他是施洗者约翰①。这两个男孩同我一样高矮。可是耶稣看上去要高两公分,尽管根据《圣经》所载,他比施洗者年轻。把这个三岁的救世主塑造成一个一丝不挂的、粉红色的形象,必定使雕塑匠感到挺有趣的。约翰由于后来要进沙漠,所以他身披一块巧克力色的蓬乱的毛皮,盖住了半个胸脯、肚皮和“洒水壶”——

    ①施洗者约翰,《圣经》人物,在沙漠讲道的先知,在约旦河给耶稣施洗,后被希律王所杀。

    奥斯卡真不该接近这两个孩子,倒不如站在主祭坛前或者自由自在地待在忏悔室旁边为好。这两个孩子的目光同奥斯卡的目光相像得吓人,而且也相当早熟。他们自然也是蓝色的眼睛,也是他那种栗色的头发。所缺的就是雕塑匠没把他们蠢乎乎的螺旋形卷发剪掉,让他们同奥斯卡一样留一个平头。

    我不想同那个施洗童子多纠缠。他用左手的食指指着童子耶稣,仿佛正要开口念点数游戏的急口令:“我和你,缪勒的牛……”我不理这一套,而是仔细打量耶稣,并且断定,他简直同我长得一模一样。他可能是我的孪生兄弟。他不仅体态与我相仿,就连当时只用来撒尿的“洒水壶”也同我的毫无区别。他用来看世界的也是我那双钻蓝色的布朗斯基的眼睛,而最使我生气的是他打着我的手势语。

    这个耶稣,我的写照,举起双臂,两手松松地握成拳,正好能把什么东西,譬如说,我的鼓棒塞进去。如果雕塑匠在他粉红色的大腿上也用石膏塑造一面红白相间的鼓,那他不就成了我吗?成了完美无缺的奥斯卡,坐在童贞女的膝上,击鼓召集教会的会众。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尽管如此神圣——人家却偏偏不让它任其自然地发展!

    走上铺着一条地毯的三级阶梯,便是穿银绿色衣服的童贞女、披巧克力毛皮的约翰以及肤色似煮熟的火腿的童子耶稣。那里有一个圣母祭坛,上面插着像患了贫血症一般的白蜡烛和价钱不一的鲜花。绿色童贞女、棕色约翰和粉红色耶稣的后脑勺上都粘着盘子大小的灵光圈。上面贴的金箔使这三个盘子更显得昂贵。

    要是祭坛前没有阶梯,我就休想上去。当时,阶梯、门把和橱窗对奥斯卡都具有诱惑力,甚而至于今天,在他除了病床之外别无所求的时候,对他也不是无所谓的。他被一级一级地引诱上去,脚下踩的始终是同一条地毯。奥斯卡走近圣母小祭坛上这尊三人像,半是蔑视、半是尊敬地用指关节敲了敲他们。他用手指甲刮了一道,露出了石膏像的本色。童贞女的衣服褶裥合着她的形体,曲曲弯弯地一直延伸到踩着云带的脚趾上。隐约显出的童贞女胫骨的线条,使人推测到,雕塑匠是先塑肉身,然后再接形体的线条,加出衣服的褶裥来。童子耶稣的“洒水壶”没有割除包皮,这可是大错特错。奥斯卡伸手去摸了摸,小心翼翼地按了按,想使它动弹,却感觉到自己的“洒水壶”有一种半是舒适半是新奇的骚扰感,于是我就缩回手不再摸他的,也希望耶稣别再碰我的。

    至于耶稣究竟有没有割除包皮,我也不再深究。我从套头毛线衫下掏出鼓,从脖子上取下,挂到耶稣的脖子上,同时又注意不碰坏他的灵光圈。这真叫我费了点劲,因为我个头太矮,我不得不爬上塑像,踩在作为基座的云带上,让耶稣有鼓可敲。

    奥斯卡干这件事,不是在一九三六年一月他受洗礼后第一次上教堂的日子,而是在同年复活节前的一周。整整一个冬天,他的妈妈一直借忏悔来维持同扬-布朗斯基的关系。因此,奥斯卡有充裕的时间反复推敲他的计划,否定又肯定,斥之为无理又申辩为有理,拟新的计划,从各个角度阐明它,末了,抛弃全部旧计划,改在复活节前的星期一,借在十四幅耶稣受难像前默祷之机,实行我的预谋。由于妈妈在复活节的生意达到高峰之前就急于要去忏悔,她便在复活节前的星期一晚上挽着我的手出了门,沿拉贝斯路拐过新市场人埃尔森街,再到马利亚街,经过沃尔格穆特肉店,沿小锤公园向左拐弯,穿过总有恶心的黄汤滴下来的铁路旱桥桥洞,到了铁路路堤对面的圣心教堂,走进大门。

    我们来晚了。只剩下两位老太太和一个受了惊吓的小伙子等在忏悔室前。当妈妈检查良心的时候——她舔湿了大拇指,像翻账本似的翻阅《告解箴言》,仿佛在编造税收申报书——我溜下橡木凳子,避而不看耶稣的心和那个运动员,径直朝左侧祭坛走去。

    虽然事不宜迟,必须从速进行,但我还得按照弥撒仪式先唱登坛经,走上三个阶梯,“登上主的祭坛”①,朝从小就给我欢乐的主走去。我将鼓从脖子上取下,一边拖长声调唱着“求主怜悯”,一边登上作为基座的云带,不再去摸“洒水壶”免得耽搁,而是在唱“荣耀归在天之主”前,把鼓挂到耶稣的脖子上,小心翼翼地不碰坏灵光圈,下了云带,唱“减罪、赦罪和宽恕”。但在此之前,我把鼓棒插入耶稣大小正合适的拳头缝里,一、二、三,下了阶梯,“我仰望群山”,再走过一段地毯,踏上方砖地,那儿有一张为奥斯卡祈祷用的小矮凳。他跪在小软垫上,将鼓手的双手举到面前,合十礼拜——“荣耀归在天之主”——目光从合掌的双手旁投向耶稣和他的鼓,期待着奇迹出现:他敲起鼓来。他不会敲呢还是不准他敲呢?他要么敲起鼓来,否则他就不是真耶稣。如果他还不敲鼓,那么,他就是假的,而奥斯卡便是真耶稣了——

    ①这里的引号中均为弥撒经文。

    谁想要看到奇迹,谁就得善于等待。好吧,我等着,开始时,我还耐心,或许已经不够耐心了,因为我越是长久地重复“众人的眼睛都期待着你,主啊”这句经文——一边在必要的时候还用“耳朵”替换“眼睛”这个词——跪在小软垫上的奥斯卡就越发感到失望。虽然他给主提供了种种机会,闭上了眼睛,这样,耶稣就不必害怕自己开始时手法不熟练,而是在没有人看的情况下,下定决心敲起来,可是最后,唱完第三遍信经,天父,造物主,能看见的和不能看的,独生子,出自天父,真正的父的真正的子,他由父所生而非父所造,与父为一体,通过他,为我们世人和我们的拯救从天而降,被接纳,排出,化为肉身,为我们,他生活在我们之中,被埋葬,复活,升天,坐在天父右边,归于天父,死者,不死,我信,他与天父同在,天父通过他讲话,我信唯一的、神圣的、天主教的……

    不,天主教信条只留存在我的味觉中。再也谈不上有什么信仰了。就算是它那股味道吧,我也不感兴趣了。我需要点别的东西。我需要听我的铁皮作响。耶稣应当敲出点名堂来给我听。哪怕声音很小,也终究是个小小奇迹嘛!我又不要求他敲出雷鸣般的巨响,吓得副神甫拉斯切亚冲到出事地点,连维恩克圣下也拖着他那一身肥肉吃力地来目睹奇迹,随后将一份份报告送到奥利瓦主教管区,主教又将验证书呈报梵蒂冈。不,我可没有这份野心。奥斯卡并不想被称为圣徒,名列《圣经》正经之中。他只要求耶稣私下里显一下小小的奇迹,让他听到或看到点什么,从而一劳永逸地确定奥斯卡究竟是击鼓赞成呢还是击鼓反对,并且就此揭晓:这两个身材体形一模一样又都是蓝眼睛的孩子,今后究竟谁该称自己为耶稣。

    我坐等着,但不由得担起心来,因为妈妈已经进了忏悔室,可能背完第六诫了①。那个总是在教堂里摇摇晃晃来回走动的老头儿,拖着无力而不稳的脚步走过主祭坛,末了经过左侧祭坛,向童贞女和两个男孩敬礼。他也许看到了鼓,可是不晓得是怎么回事。他拖着脚步走了过去,越走越显得苍老——

    ①基督教的十诫,第六诫为不可奸淫。

    时间在流逝,耶稣却不敲鼓。我听到传来了唱诗班的声音。我不禁担起心来,但愿没人奏管风琴。如果他们开始为复活节排练的话,那么,管风琴的喧闹声就会盖住耶稣低得像呵气似的鼓声,假如他当真敲起来的话。

    幸好没人奏管风琴。但是耶稣也不敲鼓。没有出现奇迹。我便从软垫上站起来,膝盖咯咯地响,心烦意乱、垂头丧气地踏上地毯,一级一级地走上去,顾不得再念我熟悉的那一套套的祈祷文,爬上石膏制的云带,把一些中等价钱的花扔在地上,一心只想从那个愚蠢的赤膊童子身上取回我的鼓。

    我不仅今天这么讲,而且还要经常讲,反复讲:想要教他点什么,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出这个念头来的。我把鼓棒取下来,鼓还留在他身上,先是轻轻地敲着,给这个假耶稣做点示范,随后就像一个不耐烦的老师似的敲了起来,接着,又把鼓棒塞进耶稣手里,给他一个机会来证明自己已从奥斯卡身上学到了一点本领。

    我正要不顾那个灵光圈从天底下最冥顽不灵的学生身上取下铁皮鼓,从他手中取鼓棒的当口,维恩克圣下已经站在我的背后——因为我的鼓声已经传遍了教堂的每一个角落——副神甫拉斯切亚也站在我背后,妈妈也站在我背后,那个老头儿也站在我背后。副神甫一把将我拉下来,神甫给了我一巴掌,妈妈对着我放声痛哭。维恩克圣下对我耳语,副神甫先屈膝行礼,随后爬上去,将鼓棒从耶稣手里拿下来。他手拿鼓棒,再次屈膝行礼,又爬上去,从耶稣身上把鼓取下来,折断了灵光圈,撞上了他的“洒水壶”,把云带也踩坏了一块,下跪,走下阶梯,又下跪。他不想把鼓还给我,这就使我比方才更加恼火了,逼得我用脚踢神甫,又让妈妈丢了脸。她自己羞得脸都没处搁,因为我又踢、又咬、又抓,随后挣脱了神甫、副神甫、老头儿和妈妈的手,奔到主祭坛前。这时,我觉得撒旦在我身上蹦跳,听到它又像在我受洗礼那天低声对我说:“奥斯卡,快瞧啊,周围都是窗户,全是玻璃的,全是玻璃的!”

    我唱了一声,歌声越过十字架上那个既不抽搐又默默无语的运动员的头顶,传向教堂半圆形后殿高处的三扇窗户,蓝的底色上用红、黄、绿三种颜色画着十二个使徒。我的目标既不是马可,也不是马太,而是他们头顶上那只鸽子,它头冲下,庆贺圣灵的降临。我对准圣灵,发出颤音,用我的金刚钻对付那只鸟。是我的失误吗?是那个运动员由于不抽搐而提出抗议的缘故吗?这是谁也不理解的奇迹吗?他们看着我浑身颤抖,对着后殿无声地呵气,除了妈妈以外,都以为我在祷告,而我却是要唱碎玻璃。但是奥斯卡没有成功,这不是他大显身手的时候。我躺倒在方砖地上,辛酸地哭泣,因为耶稣不灵了,奥斯卡也不灵了,因为圣下和拉斯切亚误解了我,一见我这个样子,就瞎扯什么我后悔了。只有妈妈没有使我失望。她知道我为什么流泪,尽管她必定暗自高兴,因为玻璃没有碎掉。

    妈妈把我抱了起来,请副神甫归还鼓和鼓棒,答应圣下赔偿损失,并请他补给一份赦罪文,因为我打断了忏悔;甚至奥斯卡也受到了祝福。可是这对我毫无影响。

    妈妈抱着我走出圣心教堂的路上,我扳着指头计算:今天是复活节前的星期一,明天是星期二,星期三,洗足星期四,耶稣受难日①,那个家伙完蛋了,他不会敲鼓,也不给我享用唱碎玻璃的乐趣。他同我一模一样,不过是个假的。他非进坟墓不可,而我则继续敲鼓,继续敲鼓,但不再要求显示什么奇迹了——

    ①复活节前的星期五

    耶稣受难日的菜谱

    两相矛盾,这个字眼或许可以用来形容我从复活节前的星期一到耶稣受难日之间的心情。一方面,我为那个石膏做的童子耶稣不愿敲鼓而生气,另一方面,我又为这面鼓如今归我一人所有而高兴。一方面,我的声音失灵了,未能唱碎教堂的玻璃窗,另一方面,鉴于这神圣的彩色玻璃,奥斯卡保留下了对天主教的残存信仰,而正是那点残存的信仰,还将给他灌输许多令人绝望的亵渎神明的灵感。

    可是,两相矛盾这个字眼的含义还不止这些。一方面,从圣心教堂回家途中,我试验性地唱碎了一个顶楼上的玻璃,另一方面,我觉得非常奇怪,为什么我的声音对世俗的目标能够奏效,可是在教会的范围内却失灵了。两相矛盾,我自言自语道。这道裂痕一直存在,无法弥合,至今犹与我同在,尽管我既不是住在教会范围内,也不是住在世俗的地区内,而是住在离开这两处的一家疗养与护理院里。

    妈妈赔偿了左侧祭坛的损失。复活节生意兴隆,尽管店铺在耶稣受难日没有开门,因为马策拉特是新教徒,他坚持不开门营业。平时妈妈一贯独断专行,但是每逢耶稣受难日她就让步,店铺关门,停止营业。不过,她又反过来根据天主教的理由,要求在基督圣体节①殖民地商品店歇业一天,并把橱窗里的贝西尔肥皂粉的盒子和哈格牌咖啡的样品,换成电灯照明的彩色小圣母像,还参加在奥利瓦举行的天主教士与教徒的列队游行——

    ①复活节后的第七个星期日是降灵节,降灵节后的第一个星期日是三一节(复活主日),三一节后的星期四是基督圣体节。

    我们有一块硬纸板。一面写着:耶稣受难日,歇业一天。另一面写着:基督圣体节,歇业一天。过了那个既无鼓声也无唱碎玻璃声的星期一,耶稣受难日接着来临,马策拉特把硬纸板挂进橱窗,写着“耶稣受难日,歇业一天”的那一面朝外。吃完早饭,我们就乘电车去布勒森。两相矛盾这个字眼也适用于拉贝斯路的景象。新教徒都上教堂去了,天主教徒在家擦玻璃窗,在后院拍打所有的毯子一类的东西。他们拍打的劲头真大,回声四起,让人听了真以为在每幢公寓的院子里,都有《圣经》上的兵了把有分身法的救世主钉到十字架上去。

    受难节的地毯拍打声远远地落在我们背后了。妈妈、马策拉特、扬-布朗斯基和奥斯卡,这久经考验的一组人乘上九路电车,穿过布勒森路,经飞机场、旧练兵场、新练兵场,在萨斯佩公墓附近的道岔旁下车,等候从新航道驶往布勒森的电车。妈妈利用等车的机会,微笑着发表了厌倦生活的观感。在那个废弃的教会小坟场上,畸形的沙滩矮松下,上世纪的墓碑歪歪斜斜,杂草丛生,妈妈却说那儿很美,浪漫而又迷人。

    “如果那个公墓还有人管理的话,我真想将来在那儿安息。”她怀着爱慕之情这样说着。但是,马策拉特却认为那儿的土沙性太大,还挑剔说那儿到处长满了飞廉草和野燕麦。扬-布朗斯基讲了他的顾虑,这个地方本来倒真是一块乐土,可是,从飞机场传来的噪声以及在公墓附近调头的电车都会破坏那儿的宁静。

    开来的电车在我们身边调头,售票员按了两次铃,我们上车。电车离开萨斯佩和它的公墓,朝布勒森驶去。布勒森是个浴场所在地,那时节,将近四月底,景象却相当荒凉。饮食铺钉上板条,疗养院大门紧闭,海滨散步小道上不见三角旗,游泳场上,二百五十个帐篷空空荡荡地一字儿排开。写天气预报的黑板上,还留着去年写的粉笔字痕迹——气温:二十度;水温:十七度;风向:东北;天气形势:晴转多云。

    起先,我们要徒步去格莱特考,后来,大家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上了相反的方向,朝防浪堤走去。辽阔的波罗的海懒洋洋地舔着沙滩。直到夹在白色灯塔和有航标的防浪堤之间的入港航道为止,一路上不见人影。昨天下的一场雨,在沙土上留下了规则的印痕;踩掉它们,换上自己的脚印,真是件开心事。妈妈和我都脱掉了鞋袜在沙上走着。马策拉特拣起银币大小的砖头碎片,轻轻撤出去,让它贴着绿色水面接二连三地跳跃,想逞一逞能。扬-布朗斯基手法不灵巧,在扔砖头片的间歇中,寻找琥珀,而且也真的找到了一些小碎片,其中一块,有樱桃核那样大小,便拿来送给了我妈妈。这时,妈妈正同我一样,光着脚在奔跑,她不时地回头看看,像是爱上了自己的脚印。太阳谨小慎微地照射着。阴凉,无风,清爽;遥望天边,可见一条灰带,那是赫拉半岛。还有两三道逐渐消失的黑烟以及时而跃出地平线的一艘商船的上层建筑。

    我们四人,有前有后,间隔的距离不等,相继来到宽阔的防浪堤基部的花岗岩石上。妈妈和我又穿上鞋袜。她帮我系鞋带时,马策拉特和扬已经在高低不平的防浪堤顶上从一块石头跳到另一块,向空荡荡的大海蹦去。坝基隙缝里散乱地长着一丛丛蓬乱的海草。奥斯卡真想用梳子给它们梳理一下。但是妈妈搀着我的手,我们跟在那两个像小学生似的乱蹦乱跳的男人后面走去。每走一步,鼓就撞一下我的膝头,然而我不愿把它取下来。妈妈穿一件带覆盆子色翻边的天蓝色春大衣。花岗岩凹凸不平,她穿着高跟鞋走起来非常吃力。我身穿金锚钮扣的水手大衣,这是我的星期日和节日服装。水手帽上的飘带,绣着“皇家海轮赛德利茨”号字样,那是格蕾欣-舍夫勒的纪念品。如果有风的话,它会飘舞的。马策拉特解开了棕色长大衣的钮扣。扬一向很讲究,穿一件闪亮的天鹅绒领双排钮扣大衣。我们蹦蹦跳跳地来到防浪堤尽头的航标处。航标下坐着一个年岁较大的男人,头戴装船工帽子,身穿棉上装。他身边有一条装土豆的口袋,里面有什么东西在抽搐,在不停地掀动。这个男人——我请他的家不是在布勒森就是新航道——手拿着晾衣绳的一头。这根缠上海草的绳子,另一头隐没在莫特劳河入海口咸淡相混的水里。这里的河水依旧浑浊,虽无公海推波助澜,却不停地拍打防浪堤的石块。

    我们都想知道,这个戴装船工帽子的人为什么用普通的晾衣服绳子钓鱼,而且显然没有浮标。妈妈亲切地开着玩笑问他,并叫他“大叔”。这位大叔咧嘴一笑,露出了被烟草染成褐色的残缺的牙齿,也不作解释,却从嘴里吐出一长条嚼碎了的烟草渣儿,在空中翻了几个筋斗,落在下面涂了沥青和油漆的花岗岩石间的烂泥地上。吐出的烟草渣儿还在那里摇晃,最后飞来一只海鸥,灵巧地绕过石块,在飞翔中把它叼走,招来了另一些海鸥,尖叫着在它后面追逐。

    我们都想走了,因为防浪堤上很凉,太阳的照射也不能增添暖意。这时,那个戴装船工帽子的人开始一把一把地往回收绳子。尽管如此,妈妈还是想走。但是马策拉特不愿动弹。扬往常是不违背我妈妈意愿的,这一回也不支持她。奥斯卡反正走与不走都无所谓。由于大家都站着不走,我就注意地看着。装船工均匀地一把一把拽着,每拉一把,便把绳上的海草持掉,并将绳子聚拢在两腿间。与此同时,我注意到,那艘商船,在差不多半小时以前,上层建筑刚露出地平线,现在已经改变了航向;它吃水很深,正朝港口驶去。奥斯卡心中估计着:吃水这样深,准是一条运铁矿砂的瑞典船。

    当装船工慢吞吞地站起身来时,我也将目光从那条瑞典船上转移过来。“好吧,现在咱们来瞧瞧是怎么回事。”他对马策拉特这样说。马策拉特根本就莫名其妙,但却对他频频点头。“现在咱们来瞧瞧……”装船工一边拽绳子,一边不断地重复说着。这时,他更使劲了,并拉着绳子,从石堆上走下去,伸出双臂,探进花岗岩石间咕噜古噜冒泡的小湾子里,摸着,抓到了什么东西(妈妈没有及时地背过脸去)。他使劲抓住,拉上来,大声叫我们闪开,接着把一个水淋淋的沉重家伙,一团活生生地扭动着的东西,扔在我们中间:一匹马的头,一匹刚宰的真马的脑袋,一匹黑马的头,一匹黑鬃马的头。这匹马昨天或前天肯定还在嘶鸣,因为它的头没有腐烂,也没发臭,至多带一点莫特劳河水的气味,但是接着,防浪堤上的一切都染上了这股气味。

    那个戴装船工帽子的人——此刻,帽子已经滑到后脑勺上了——叉开两腿站在马头旁,浅绿色的小鳗鱼像发狂似的从上面游下来。那个人费劲地抓它们;因为那些石块又湿又滑,鳗鱼游动得又快又机灵。随即飞来了海鸥,在我们头顶上乱叫。它们冲下来,三四只海鸥争抢一条小的或者不大不小的鳗鱼,表也表不走,因为防浪堤是它们的天下。尽管如此,那个装船工一边挥拳轰海鸥,一边抓鳗鱼,大约有二十四五条较小的鳗鱼被他塞进了口袋里;马策拉特帮他张着口袋,他一向乐于助人。因此,他也就没有看见妈妈脸色变白,先是把手后来又把脑袋靠在扬的肩头和天鹅绒大衣领上。

    小的和不大不小的鳗鱼统统被塞进口袋里去以后,那个装船工——在忙碌中头上的帽子已经掉了——动手从马嘴里把更粗的黑鳗鱼抠出来。这时,妈妈站不住了,只好坐下来。扬要她转过脸去,但她不听,而是瞪大了牛眼睛直愣愣地看装船工抠鳗鱼。

    “瞧瞧吧!”他问或哼出那么一句半句,“现在让咱们来瞧瞧吧!”他用胶靴帮着掰开马嘴,在上下颚之间撑进一根短棍,露出了完整无缺的黄马齿,仿佛马在咧嘴发笑。装船工——现在我才看清,他的秃脑瓜活像一只鸡蛋——用两只手伸到马的喉咙里去抓,每次都拽出两条至少有胳膊那么粗、胳膊那么长的鳗鱼来。这时,我妈妈的上牙和下牙也分开了,把吃下的早饭全部吐了出来,结成块的蛋白,夹在泡过牛奶咖啡的白面包团里拉丝的蛋黄,统统喷在防浪堤的石块上。她还在呕,但已经吐不出东西来了,因为她早餐时吃的就是这些。因为她体重超过正常标准,非要减轻不可,于是试了各式各样节制饮食的方法,不过难得坚持到底——她偷偷地吃——唯独星期二妇女同盟的体操她是非去不可的,谁也改变不了她的主意,尽管当她提着运动包出门时,扬甚而至于马策拉特都讥笑她。她穿着发亮的蓝色运动服,同那些滑稽可笑的女人们一起做棍棒操,然而体重仍不见减轻。

    那天,妈妈吐在石头上的东西充其量也不过半磅。她想尽量地呕吐,但再也减轻不了分量了,除绿色的黏液外,吐不出别的来——海鸥却飞来了。她刚开始呕吐,它们就来了,盘旋着,越飞越低,肥壮而光滑的身躯直冲下来,争食我妈妈的早餐。它们不怕自己变胖,也不怕别人驱赶——何况又有谁去驱赶它们呢?——因为扬-布朗斯基害怕海鸥,双手护住了自己那双漂亮的蓝眼睛。

    它们也不理会奥斯卡,虽说他已拿出鼓来对付这些海鸥,用鼓棒急速敲击白漆皮来对付这些白东西。可是这也无补于事,至多只是使海鸥变得更白。马策拉特则全然不顾我妈妈。他笑着,模仿那个装船工,装出一副神经坚强、毫不在乎的样子。装船工快抓完了。末了,他从马耳朵里拽出一条又粗又长的鳗鱼,并把麦糊似的脑浆也全部带了出来。马策拉特顿时脸色煞白,但是仍旧假装若无其事。他用很少的钱向装船工买了两条不大不小的两条粗的鳗鱼,鳗鱼到手后,他还要杀价。

    我不由得称赞扬-布朗斯基。他自己那副面孔简直就要哭出来了,尽管如此,还是把我妈妈搀扶起来,一条胳臂搂着她的腰,另一条胳膊横在她前面,领着她离去,那样子十分滑稽。妈妈穿着高跟鞋踉跄地在乱石间向海滩走去,一步一屈膝,但总算没有扭伤脚踝骨。

    奥斯卡还留在马策拉特和装船工身边。装船工重新把帽子戴上,指着那个盛土豆的口袋向我们解释为什么要放半口袋的粗盐粒。他说,鳗鱼钻进盐里就死了,盐还能去掉鳗鱼皮上和体内的黏液。鳗鱼钻进盐里后,仍不停地游动,直到死了为止,这样,就把黏液都留在盐里了。如果要做熏鳗鱼的话,就得用这个办法。虽然警察局和动物保护协会禁止这样干,但也管不了。要去掉鳗鱼上和体内的黏液,除去用盐没有别的办法。去掉了黏液,再用干煤泥细心地把死鳗鱼擦干净,放进熏罐,挂在山毛榉火堆上熏制。

    马策拉特认为让鳗鱼在盐里游动是有道理的。他说,鳗鱼不是也钻到马头里去了吗!装船工说,它们还钻到人的尸体里去哩!据说,尤其在斯卡格拉克海战①以后,鳗鱼变得又肥又粗。几天前,疗养和护理院的一位医生还对我说,有一个已婚妇女用一条活的鳗鱼来搞肉体享乐。结果鳗鱼咬住不放,她被人送进了医院。据说,从此以后她再也不会生育了——

    ①斯卡格拉克是丹麦与挪威之间的海峡。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英两国海军于1916年5月31日至6月1日在此大战。

    装船工扎上装盐和鳗鱼的口袋,熟练地扛上肩,把卷起的晾衣服绳子套在脖子上,踏着沉重的步子朝新航道走去。这时,那艘商船也往那个方向停靠。这条轮船大约一千八百吨,不是瑞典的而是芬兰的,也不是运铁矿砂而是运木材的。扛口袋的装船工可能认识那条芬兰船上的一些人,因为他在向那条生锈的船挥手并喊话。芬兰船上的人们也向他挥手并喊话。可是,马策拉特干吗也挥手,也喊着毫无意义的“船上的,啊嗬咿!①”呢?我真是捉摸不透。他是个土生土长的莱茵兰人,对航海一窍不通,至于那些芬兰人,他一个也不认识。只能说,这是他的一种陋习,别人挥手,他也挥手,别人喊叫、大笑、鼓掌,他也喊叫、大笑、鼓掌。正因为如此,他入党比较早,那个时候,根本没有必要这样做,也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好处,仅仅浪费了他星期日上午的时光——

    ①“啊嗬咿!”是船员招呼船只或人的喊声。

    奥斯卡跟在马策拉特、那个新航道人和那艘超载的芬兰船后面慢慢走着。我不时地回转身去,因为装船工把那个马头留在了航标下,不过,现在已经看不到了。一群海鸥把它遮住了,像酒瓶绿的大海中一个闪闪发光的白窟窿,又像一片新洗干净的云,随时可以整洁地升到空中去。它们尖叫着遮掩了那只马头,那只不再嘶鸣而在尖叫的马头。

    我看够了以后,便跑步离开了海鸥和马策拉特。我连蹦带跳地跑着,一边用拳头捶铁皮鼓,赶过了现在正抽着短烟斗的装船工,来到防浪堤起点旁扬-布朗斯基和妈妈身边。扬还像方才那样扶着我妈妈,只是另一只手伸到她的大衣领子下面。妈妈的一只手也插在扬的裤兜里。可是马策拉特看不见这些,他离我们还远,并且正在用一张在防浪堤乱石间捡到的报纸,包那四条被装船工用石头砸晕了的鳗鱼。

    马策拉特赶上来了,挥动着那一捆鳗鱼,夸口说:“他要一个半,我给他一个盾就买下来了。”妈妈的脸色又见好了,两只手搁在一起。她说:“你休想我会吃你的鳗鱼。我今后不吃鱼了,鳗鱼更不吃了。”马策拉特笑着说:“别装模作样,亲爱的。人家怎么抓鳗鱼,你可是知道的,过去你还不是照样吃,甚至吃新鲜的。等我做好了,加上有花色的配菜,再来点色拉,看你吃不吃。”

    扬-布朗斯基没吭声,他已经及时地把手从我妈妈大衣里抽了出来。我敲起鼓,让他们别再谈鳗鱼,就这样一直到了布勒森。在电车站上以及上了拖车以后,我还敲鼓,阻止这三个成年人谈话。鳗鱼也没怎么动,比较安稳。到了萨斯佩,我们没有逗留,因为电车已经停在站上。刚过飞机场,尽管我还在敲鼓,马策拉特却开了腔,说他现在饿得慌。妈妈没有答理,她的目光避开我们三人,望着别处。末了,扬递给她一支“雷加塔”牌,她才转过脸来。扬给她点火,她把金色烟嘴塞进嘴唇中间去时,朝马策拉特莞尔一笑,因为她知道,马策拉特不愿看她在公共场合吸烟。

    我们在马克斯-哈尔贝广场下车,不管怎么说,妈妈挽起马策拉特而不是扬的胳臂,这个我已经料到了。扬同我并排走,搀着我的手,把妈妈抽剩的香烟吸完。

    进了拉贝斯路,信天主教的家庭主妇们还在那里拍地毯。马策拉特开寓所门时,我见到住在五楼的小号手迈恩隔壁的卡特太太正上楼梯。她右肩上扛着一条卷起的浅棕色地毯,用鲜肉色的粗壮胳膊扶着。两个胳肢窝里被汗水腌成并粘结在一起的金色腋毛在闪光。地毯的两头,一前一后地搭拉下来。要是她的丈夫喝醉了酒,她也会这样扛他的;但是她的男人已不在人世了。她一身肥肉,穿着波纹绸罩衫,从我们身边走过,难闻的气味直冲我的鼻子:阿摩尼亚味,泡菜味,碳化钙味——日子不同,味道也不同。

    接着,我听到从院子里传来那种均匀的拍打地毯的声音。它把我赶进屋里,仍紧追不舍,末了,我只好躲到卧室的衣柜里去,因为柜子里挂着的冬季大衣能起隔音作用,挡住复活节前那种噪音中最厉害的一部分。

    我躺进衣柜里,不仅由于拍地毯的卡特太太的缘故。妈妈、扬和马策拉特还没脱掉大衣,就已经为耶稣受难节的菜谱争吵起来。但是争吵的内容已不限于鳗鱼,同往常一样,又把我给搬了出来,当然是我从地窖阶梯上摔下去那个著名事件:全怪你,全怪你!——我现在去做鳗鱼汤,别那样装腔作势的!——你做什么都行,就是别做鳗鱼。地窖里罐头有的是。去拿个鸡油菌罐头上来!把活板门关上,可别再出什么事——别再念这本经啦!这里有鳗鱼,就是它了,加上牛奶、芥末、香菜和盐水土豆,再来一片月桂叶,加点丁香——不要!——阿尔弗雷德,她不要吃,你就别做啦!——你别管,鳗鱼买来不是为扔的,我会收拾干净,洗干净的——不要,不要!——咱们走着瞧吧!东西端上桌再看究竟谁吃谁不吃。

    马策拉特砰的一声关上起居室的门,到厨房里收拾去了。他存心把声音弄得很响。他在鳗鱼头部下面交叉划了两刀。妈妈的想像力也太丰富了,一听这声响就站不住,不得不坐到沙发榻上,扬-布朗斯基马上跟着坐下去。不一会儿,他们两人就手握着手,用卡舒贝话在那里窃窃私语开了。

    当这三个大人分成两处的时候,我还没有躲进衣柜,而是待在起居室里。瓷砖面火炉旁有一张儿童椅子。我坐在那上面摆动两腿,扬凝视着我,我知道自己妨碍他们,虽说他们也搞不出更多的名堂来。因为马策拉特同他们只有一墙之隔,虽说看不见,但他像挥舞皮鞭一样地挥舞着半死不活的鳗鱼,显然在威胁他们。所以,他们只能互相握着对方的手,捏着,一个接一个地拉那二十个手指头,弄得嘎巴直响,终于使我再也忍受不住了。从院子里传来的卡特太太拍地毯的声响难道还不够吗?这种声响不是已经透过了一道道的墙壁,虽然没有增加音量,却越发逼近了吗?

    奥斯卡从小椅子上滑下来。他不想突然离去,免得惹人注目,便在火炉旁边蹲了片刻,随后,专心致志地敲着他的鼓,跨过门槛,溜进卧室。

    我避免发出声响,便半掩了卧室的门,并断定没人会喊我回去,因而很满意。我还考虑了一下,奥斯卡究竟是钻到床底下去好呢,还是藏进衣柜里去。我宁愿藏进衣柜,因为钻在床底下会弄脏我这件过分讲究的、海军蓝的水手大衣。柜子的钥匙我刚好能够着,转了一下,打开镶镜子的门,用木棒把一件件套在衣架上再挂在横木上的大衣和冬装推到一边去。为了够着衣架,挪动这些沉重的服装,我只好踩到鼓上去。柜子中央终于有了一道空隙,虽然不大,但是奥斯卡要爬进去,蹲在里面,那地方是足够了。我费了一点力气,甚至把镶镜子的柜门也拉上了,我在柜底找到一条女用围巾,用它卡住柜门,留出一指宽的缝,既能透气,又能在必要的时候当-望孔用。我把鼓放在腿上,不再敲,连极轻的敲击都停止了。我坐在里面,木然地听任冬大衣的气味熏我,渗透到我的身上。

    多妙啊!有这么一个柜子,又有这些沉重的、几乎使人透不过气来的衣服,让我差不多把所有的念头都集中在一起,扎成一捆,馈赠给想象中的某个人物,而他十分富有,庄重地接受了我的礼物,心中的快活却几乎没流露出一丝一毫。

    同往常一样,每当我聚精会神发挥我的想像力的时候,我就神游布鲁恩斯赫弗尔路那位霍拉茨医生的诊所,重温每星期三就诊时对于我最为重要的那部分内容。我所想的,不是那个医生——他给我做的检查,越来越繁琐了——而是他的助手。护士英格。给我脱衣服、穿衣服的是她,给我量身高、体重以及做试验的也是她,总而言之,霍拉茨医生给我做的试验,均由护士英格实际操作。她做得正确无误,但总有点粗暴生硬,每次都不无嘲讽地报告说:失败。但霍拉茨却称之为部分成功。我难得瞧一眼护士英格的脸,我的目光以及那颗时而被挑动的鼓手的心,仅安于领略她那身由于干净而显得更白的护士服,她当做帽子戴的轻飘飘的织物,以及一枚简朴无华、镶有红十字的胸针。注视她那身护士服一再更新的褶裥可真有意思。她的衣服里面有肉体吗?她那张脸越来越老,她那双手虽然千方百计地保养,却还是瘦骨磷峋,这都暗示,不管怎么说护士英格还是一个女人。当扬甚至马策拉特掀起我妈妈的衣服时,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护士英格是没有的,因此这证明她的体格与我妈妈的不同。她身上有一股肥皂味和令人困倦的药味。在她给我这小小的、据说是有病的身体听诊的时候,睡意就向我袭来,这种情形经常发生。那是从她白衣裳的褶裥里产生出来的轻微的睡意,石碳酸味笼罩下的睡眠,无梦的睡眠,但有时候,她的胸针远远地变大了,变成了天晓得是些什么东西:旗帜的海洋,阿尔卑斯山的红光,虞美人盛开的田野,准备起义,反抗谁呢?真是天晓得:反抗印第安人,樱桃,鼻血,公鸡的鸡冠,大量的红血球,直到占据了我的全部视野的一片红色,构成一种热情的背景。这种热情无论当时或现在都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无以名状,因为“红”这个小小的字眼不表达任何意思。鼻血同它无关,旗帜也会褪色,我尽管如此还是称之为“红”,红色便唾弃我,把它的大衣里外翻了个个儿:黑色,厨娘来了,黑色,吓得我脸色发黄,她骗我,说天上的蓝色掉下来了①,我不信蓝色,她骗不了我,也不能使我变绿,绿色是棺材,我躺在里面吃草②,绿色盖住了我,使我不见日光变成白色,白色又染黑,黑色吓得我脸色发黄,黄色骗我说是蓝色。我不相信蓝色是绿色,绿草地里开红花,红色是护士英格的胸针,她别着一个红十字,确切地说,别在她的护士服的衣领上;不过,无论在衣柜里还是在别的地方,我的想象很少能停留在这种一切象征中最单纯的颜色上——

    ①意为:弥天大谎。

    ②这里是回文,一种文字游戏,“棺材”(Sarg)倒读就是“草”(Gras)。

    各式各样的喧闹声从起居室里传来,冲击我藏身的衣柜,把我从刚刚开始、奉献给护士英格的半睡状态中唤醒过来。我头脑清醒、张口结舌地坐在各种大小式样的冬大衣中间,铁皮鼓搁在膝上,闻着马策拉特的纳粹党制服的气味,边上是皮腰带。带弹簧钩的皮背带。但是,护士服的白褶裥我却再也想象不出来了,我两旁挂着的是毛料、精纺毛料和灯心绒,头顶上是前四年各种式样的帽子,脚边上是大人鞋,小孩鞋,上蜡的皮靴绑腿,钉和没钉平头钉的鞋后跟。门缝里射进一道亮光,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奥斯卡悔不该在镶镜子的门中间留一道缝。

    起居室里的那几个,能给我看什么戏呢?也许马策拉特撞见了沙发榻上那两个,不过这不大可能,因为扬一直小心提防,而且不仅是在玩施卡特牌的时候。很可能是,结果也当真是,马策拉特杀完鳗鱼,剖腹,洗净,煮熟,加佐料,尝过味道,把加盐水土豆的鳗鱼汤盛在大汤碗里,端到起居室的桌上,而由于那两个毫无就座的意思,便自夸鳗鱼汤如何鲜美,又把加的佐料从头到尾数了一遍,像吟诵祈祷文似的背他的烹调法。妈妈大叫大嚷。她用的是卡舒贝话。马策拉特既听不懂又难以忍受,但还得听着,可能听出一点她的意思;反正说是鳗鱼,不会有别的;还有呢,就是我从地窖阶梯上摔下去的事,妈妈每次喊叫,无非是这些。马策拉特回敬了几句。他们各自的台词,都背得滚瓜烂熟。扬插进来指责。缺了他,就没戏了。接着是第二幕:砰地掀开琴盖,没有乐谱,背着弹,两只脚各踩一只踏板,三个人前后不一地吼起《神弹射手》①里的《猎人合唱》来:“世上何物相类似……”哼哼哈哈唱到半中腰,砰的一声琴盖盖上,脚从踏板上抬起,琴罩罩上。妈妈来了,已经走进卧室,还瞧了一眼衣柜镶镜子的门。我从门缝中看去,见她横躺到蓝色华盖下的结婚床上,放声哭泣,十指朝天,一如结婚城堡床头挂的那幅金框彩色画上祈祷的从良妓女——

    ①《神弹射手》是德国作曲家韦伯(1786~1826)的歌剧。一译《魔弹射手》。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只听见妈妈的哭声、床发出的轻微的嘎吱声以及起居室里传来的含糊的嘟哝声。扬安慰马策拉特,马策拉特请扬去安慰我妈妈。嘟哝声逐渐消失,扬进了卧室。第三幕:他站在床前,看看妈妈,又看看祈祷的从良妓女,小心翼翼地坐到床沿上,抚摩脸冲下趴着的妈妈的背部和臀部,用卡舒贝话抚慰她,末了,由于光说好话已无补于事,便把手伸到她的裙子下面去,直到她停止啜泣。这时,扬的目光也可以从十指纤纤的从良妓女身上挪开了。这一场是非看不可的。扬干完差事,站起身来,掏出手帕,擦擦手指,随后大声地对妈妈说话。这时,他不再讲卡舒贝话,而且一字一句地,好让留在起居室或厨房里的马策拉特听明白:“来吧,阿格内斯,忘了这件事吧!阿尔弗雷德早就把鳗鱼端走了,已经扔进厕所了。让我们开开心心地去玩施卡特牌吧!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赌四分之一芬尼一点怎么样?忘掉这些事情,恢复了和气,阿尔弗雷德会给你做蘑菇炒鸡蛋和油煎土豆吃的。”

    妈妈没有搭话,翻身下床,重新扯平了黄色床单,对着衣柜门上的镜子理了理头发,跟在扬后面离开了卧室。我的眼睛从窥视缝前移开去,随即听到他们在洗牌。谨慎而轻微的笑声,马策拉特签牌,扬分牌,随后大家叫牌。我想,现在是扬叫牌,马策拉特是下一家,扬喊到二十三点他就不要了。妈妈接着,一直喊到三十六点,这时扬也不得不让步了。妈妈总算打满了三十六点,真险,差一点她就输了。第二盘打红方块,扬稳稳当当地赢了。第三盘,妈妈打红心三十点,侥幸赢了。

    不用说,这场家庭牌戏一直玩到深夜,中间短暂地间断过一次,吃炒鸡蛋、蘑菇和油煎土豆。可是,接下去的牌局,我几乎听不见了。我又重新设法寻到护士英格和她的催人入眠的白色护士服。可是,在霍拉茨医生诊所里的情景却仍旧相当模糊。不仅绿色、蓝色、黄色和黑色一再来破坏红十字胸针的红色,而且今天上午发生的事情也掺了进来:通往听诊室和护士英格的门刚打开,呈现在我眼前的总不是洁净而轻盈的护士服,而是新航道防浪堤上航标灯下那个装船工,他正从水淋淋的马头上把爬满的鳗鱼抓下来。至于呈现为白色的东西,我本想把它同护士英格联系起来,却不料都是海鸥的翅膀,片刻之间,遮盖了马头和马头里的鳗鱼,直到伤口又迸裂,但流出的血不是红色的,而是黑色的,像那匹黑马。酒瓶一般绿的大海,给幻景增添一点锈红色的是那艘运木材的芬兰船,那些海鸥——可别再同我提起鸽子——像云一样遮盖了那个献祭品,用它们的翅膀尖伸进去,拽出鳗鱼来,扔给护士英格。她接着了,赞颂它,并且把自己变成了海鸥,不是鸽子,即使变成了圣灵,也不以鸽子的形骸显现而以海鸥的形骸显现,像云一样,降落在肉上。庆祝圣灵降临节。

    我不再白费劲了,而要离开衣柜。我怒气冲冲地踢开镶镜子的柜门,爬出柜子,在镜子前照了照,依然故我,但毕竟很高兴,因为卡特太太不再拍打地毯了。虽然耶稣受难日对于奥斯卡来说已经结束,但是他自己的受难日则要到复活节过后才开始。

    棺材一头小

    妈妈也是如此。过了这个马头上爬满鳗鱼的耶稣受难日,我们同布朗斯基一家到比绍乡下同外祖母和舅公文岑特一起过完复活节。这时,她的受难日才告来临,甚至明媚的五月天气也无力挽回。

    有人说是马策拉特又强迫妈妈吃起鱼来,此话不确。复活节过后两个星期,她莫名其妙地自动大吃起来,像中了邪似的,完全不顾自己身体会发胖,吃的数量之多使马策拉特不得不说:“你可别吃这么多鱼,好像别人强迫你吃似的。”

    但是,她早餐吃橄榄油浸的沙丁鱼。两小时以后,如果店里没有顾客,她便大嚼板条箱里装的博恩扎克的西鲱鱼。午餐时,她非要吃加芥末调味汁的煎比目鱼或鳕鱼不可。到了下午,她手里又拿着开罐刀,开肉冻鳗鱼、鲱鱼卷和油炸鲱鱼罐头。晚餐时,如果马策拉特拒绝再煎鱼或熬鱼汤,她就不说话,也不骂人,站起身来,离开饭桌,从店里拿回一块熏鳗鱼。这可叫我们两个倒了胃口,因为她用刀子把鳗鱼皮上和肚子里的肥油刮下来吃。她吃鱼总是用刀的。白天,她一次又一次地呕吐。马策拉特既担忧又无计可施,便问她道:“你是怀孕了还是怎么回事?”

    “别胡说八道。”妈妈会这样答复他,假如她还愿意说话的话。一个星期天,外祖母科尔雅切克来了。一见端上桌来的是在黄油调味汁里游泳的青鳗鱼和新鲜土豆,她气得拍桌子说:“怎么回事,阿格内斯,你倒是说呀!你不该吃鱼,却偏吃鱼,你也不说个究竟,简直像个疯子!”妈妈只是摇头,把土豆推到一边,从黄油调味汁里把鳗鱼捞上来,照吃不误。她埋头大嚼,像是在完成一项费力的任务。扬-布朗斯基一声不吭。有一次,他们两个正在沙发榻上,被我撞见了。他们同往常一样,互握着手,衣服也很凌乱。但是,引我注目的是扬哭得红肿了的眼睛,还有我妈妈对我漠不关心的态度也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她跳起来,一把抓住我,把我抱起来,抱得紧紧的,给我看一个深渊,那是无法填满的,即使用巨量的煎鱼、熬鱼、罐头鱼和熏鱼也是填不满的。

    没过几天,我看见她在厨房里不仅大嚼普通的、该死的油浸沙丁鱼,还把她保存下来的许多吃剩的罐头里的橄榄油倒进一个做调味汁的小钵里,放在煤气上煮热后喝下去。这时,站在厨房门口的我吓得把手里的鼓都掉在地上了。就在这天晚上,妈妈被送进了市立医院。救护车未到之前,马策拉特又哭又嚎:“你为什么不要孩子?是谁生的,那无所谓。你是不是还因为那个要命的马头?我们真不该去呀!忘了它吧,阿格内斯!我可不是故意的呀!”

    救护车来了,妈妈被抬上车。街上聚满了孩子和大人,车开走了。事实证明,妈妈既忘不了防浪堤,也忘不了那个马头。她带着对那匹马——管它叫弗里茨还是汉斯呢——的记忆去医院了。她身上的每一个器官都贮存着对耶稣受难节那次远足的痛苦而清晰的记忆,由于惧怕旧地重游,她身上的器官已经同我妈妈统一了意见,要让她死去。

    霍拉茨医生说是黄疽病和食鱼中毒。医院里的人断定,妈妈已怀孕三个月,并让她住进单人病房。我们可以去探望她。有四天之久,她给我们看到的是一张由于恶心和痉挛而无人色的脸。有时,她还一边恶心一边向我微笑。尽管她费力地想使前来探望的人高兴,正如我今天每逢探望日也要费力地显出一副面孔使朋友们都高兴那样,然而她终究无法阻止周期性的恶心迫使她一再把渐渐垮下去的身子探到床外,弯下来,可是却什么也吐不出来了。末了,在那艰苦的死亡过程的第四天,她吐出了那一丝气息——这是每个人最终都要吐掉随后才能去领死亡证书的。

    当我妈妈体内再也不会产生恶心来损坏她的美的时候,我们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一等她被人擦洗于净,换上寿衣,躺在那里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又是她那张亲切的、天真中露出几分狡猾的圆脸。护士长给妈妈合上眼皮,因为马策拉特和扬-布朗斯基哭得什么也看不见了。

    我不能哭,因为别人都在哭,那两个男的、外祖母、黑德维希-布朗斯基以及快十四岁的斯特凡都在哭。何况妈妈的死并没有使我感到突然。奥斯卡每星期四陪她进旧城,每星期六伴她上圣心教堂,他怎能不觉察到,多年以来,她一直费尽心机地在寻找这样一种方式来解决他们的三角关系呢?一方面能使或许是她所憎恨的马策拉特对她的死承担罪责,另一方面又能使扬-布朗斯基,使她的扬在波兰邮局继续干下去,并且永远想着:她是为我而死的,她不愿妨碍我的前程,她为我作出了牺牲。

    他们两个,妈妈和扬,不仅有深谋远虑的本领,譬如找了个不受人干扰的幽会地点,而且同样显露了干风流韵事的天赋——只要愿意,就可以把他们看做罗密欧和朱丽叶,或者看做据传为深海所阻、不能团圆的王子与公主①。妈妈及时地领受了临终圣礼。在神甫的祷告声中,她冷冰冰地躺着,任凭什么也不能再使她动弹了。这时,我有了时间和空闲去观察那些多半信新教的护士。她们合掌的方式同天主教徒不同。我可以说,她们更加信赖自己。她们称“我们的父”时,用的字眼也同天主教原版经文有差异,并且也不像外祖母科尔雅切克、布朗斯基一家和我那样画十字。我的父亲马策拉特——我有时这样称呼他,尽管他仅仅有可能生育了我——他,这个新教徒,在祷告时却与其他新教徒不同。他不是两手十指交叉握紧了放在胸前,而是手指痉挛着放在下面,大约在生殖器附近,把一种宗教换成了另一种宗教,并且显然羞答答地不愿别人看他祈祷。我的外祖母跪在死者床前,在她哥哥文岑特的身边。她旁若无人地大声用卡舒口语做祷告,而文岑特只是嘴唇在动,可能讲的是波兰话,圆睁的眼睛里充满着天神显灵的景象。我真想敲鼓。我毕竟得感激我可怜的妈妈给过我许多红白相间的铁皮鼓。与马策拉特的愿望相反,她答应给我一面铁皮鼓,这是我在摇篮里得到的慈母的许诺。不仅如此,我妈妈的美有时还是我在鼓上敲出的形象的蓝本,尤其是在她还身材苗条、不必去做体操的那段岁月里。我终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便在我妈妈去世的房间里,再次在我的铁皮鼓上再现出她灰眼睛的美的理想形象来。护士长立即提出抗议,令我惊奇的是马策拉特竟会站在我这一边,悄声地劝护士长说:“您就让他敲吧,护士小姐,他们就是这样互相爱抚依恋的。”——

    ①这是十五世纪一首德国民歌里的故事。

    妈妈可能非常快活。妈妈可能是非常害怕。妈妈可能很快把一切都遗忘。不过妈妈的记忆力很强。妈妈可能把我连同洗澡水一起倒走,但也可能同我坐在一个浴池里。我有时把妈妈丢失了,但是,找到她的人却在同她一道行走。当我唱碎玻璃的时候,妈妈便用油灰去粘。她有时也会失算,尽管机会有的是。尽管妈妈不露风声,对于我,她却不守秘密。妈妈害怕过堂风,却经常喜欢说大话。她靠经销手续费生活,却不乐意纳税。她掩掩盖盖,我了若指掌。如果红心是主牌,她打起来准赢。妈妈死时,我的鼓身周围一圈红火舌也极了一点颜色;可是白漆却变得更白,刺目地闪光,有时连奥斯卡也不得不闭上眼睛。

    我可怜的妈妈并非如她所愿被安葬在萨斯佩公墓,而是葬在布伦陶一处小而幽静的公墓里。那里还埋葬着她那个一九一七年患流行性感冒去世的继父、火药厂工人格雷戈尔-科尔雅切克。送葬的人数众多,这只能理解为我妈妈是一个受人喜爱的殖民地商品店老板娘。不仅有老主顾,而且有好几家公司的商务代表,甚而至于买卖上的竞争对手,譬如,殖民地产品商魏因赖希以及赫尔塔街上那爿食品店的普罗布斯特太太也来了。布伦陶公墓的礼拜堂太小,容纳不下这么多人。那里散发着鲜花的香气和放过防蛀药的黑衣服的气味。在未加盖的棺材里,我可怜的妈妈脸色蜡黄,形容憔淬。在举行冗长繁复的仪式时,我怎么也不能摆脱这种感觉:她马上要抬起头来了,她还得呕吐,她肚子里还有东西要出来,不只是那个三个月的胎儿,他同我一样不知道应该感谢哪一位父亲,不只是他要出来,并且同奥斯卡一样也要一面鼓,而且还有鱼,不是油浸沙丁鱼,我想说的也不是蝶鱼,而是一小段鳗鱼,若干绿白相间的鳗鱼肉纤维,斯卡格拉克海战地区的鳗鱼,新航道防浪堤的鳗鱼,耶稣受难日的鳗鱼,马头里跳出来的鳗鱼,可能是她父亲约瑟夫-科尔雅切克身上钻出来的鳗鱼,他沉没到木筏下面,被鳗鱼吃掉,你的鳗鱼的鳗鱼,因为鳗鱼变成了鳗鱼……

    但是她没有恶心。她控制住了。她显然打算把鳗鱼带到地底下去,这样才能最终得到安息。

    几个男人抬起棺材盖,正要盖住我可怜的妈妈坚定而难看的脸。安娜-科尔雅切克扑过来抓住他们的胳膊,随后,踩过棺材前的鲜花,扑到她女儿身上,扯她昂贵的、洁白的寿衣,用卡舒贝语大哭大嚷。

    后来,许多人都说,她是在咒骂马策拉特,那个可能是我父亲的人,说他害死了她的女儿。据说,也讲到了我从地窖阶梯上摔下去那桩事。妈妈编造的这个故事,她又接过去常挂在嘴上,让马策拉特一辈子记住他的所谓的罪过以及我的所谓的不幸。尽管马策拉特把任何政治上的考虑置之不顾,简直违背了他自己的意志,一直尊敬她,并且在战争期间供给她白糖、人造蜂蜜、咖啡和煤油,她仍一再怨恨他。

    蔬菜商格雷夫和像女人一样尖声哭泣的扬-布朗斯基搀扶我的外祖母离开棺材。那几个男人加上棺盖,终于做出了那副面孔——扛棺材的人屈身蹲到棺材下面准备扛起时,都是这么一副面孔。这个半乡村式的布伦陶公墓有一条榆树林阴道,两侧是两条墓地,有一座小教堂,像幼儿园里纸糊的劳作,有一口井以及一个活跃的鸟的世界。送葬的队伍走在耙干净落叶的公墓林阴道上,马策拉特领头,我跟在他后面,这时我生平第一次爱上了棺材的形状。今后,我还常常有机会溜一眼黑色的、棕色的、用于终极目的的木材。我可怜的妈妈的棺材是黑色的。它一头大,一头慢慢缩小,多么协调啊!世界上还有什么别的形状能如此巧妙地吻合人的体形吗?

    要是床也一头大,一头慢慢小下去,那该有多好!不论我们平时习惯的或者偶尔摆出来的躺卧的姿势是什么样的,不总是上身大并明显地渐渐往脚那头缩小下去吗?不论我们如何伸展肢体,不总是上面大,头、肩膀、躯体,然而逐渐缩小到脚,缩小到那个支撑我们全身的狭小基础吗?

    马策拉特紧跟在棺材后头走。他手里拿着礼帽,尽管一伸膝盖就感到巨大的疼痛,但仍然吃力地慢步走着。每当我看到他的颈项时,我就为他惋惜:他的杭骨突出,两条抽搐的血管从衣领里钻出来,一直伸到头发根上。

    搀着我的手的为什么是特鲁钦斯基大娘,而不是格蕾欣-舍夫勒或者黑德维希-布朗斯基呢?她住在我们那幢房子的三层楼上,她可能没有名字,因为谁见了都叫她特鲁钦斯基大娘。

    走在棺材前面的是维恩克圣下和拿香的辅弥撒者。我的目光从马策拉特的颈项溜到抬棺材人皱纹纵横的后脖子上。我必须把心头一种强烈的愿望压抑下去:奥斯卡要坐到棺材上去。他要坐到棺材上面去敲。不是敲铁皮鼓,奥斯卡要用他的鼓棒敲棺材盖。他们扛着棺材摇摇晃晃前进时,他要骑上去。奥斯卡要为那些走在棺材后面、跟着神甫祈祷的人们敲棺材盖。当他们把棺材抬到架在墓穴上方的木板和绳子上去后,奥斯卡仍旧坚持要坐在那口木头棺材上。在布道、敲小钟、焚香、洒圣水的时候,他要在木头上敲出拉丁经文来。当他们用绳子把棺材放下去时,他还要坚持坐在上面。奥斯卡要同妈妈和胎儿一起进入墓穴。当遗族和亲友用手抓上扔进墓穴时,奥斯卡仍旧留在下面。他不想上来,他要坐在棺材缩小的那一头上,敲棺材,如果可能的话,到了地下还继续敲,一直敲到手里的鼓棒腐烂了,鼓棒下的木头也腐烂了,一直敲到妈妈为了我,我为了妈妈,各自为对方腐烂了,把肉交给了土地和土里的栖居者为止;如果可能和允许的话,奥斯卡还愿意用小骨头敲胎儿细细的软骨。

    没人坐在棺材上,棺材在布伦陶公墓的榆树和垂柳下独自摇晃着。教堂司事的一群杂色母鸡在坟墓中间啄虫子,它们不劳而获。队伍走到桦树间。我走在马策拉特后面,特鲁钦斯基大娘搀着我的手,我身后是我的外祖母——格雷夫和扬搀扶着她——文岑特挽着黑德维希的胳膊,小玛尔加和斯特凡手挽手走在舍夫勒夫妇前面。还有钟表匠劳布沙德、海兰德老先生以及小号手迈恩,他只是没带小号,也不是醉醺醺的样子。

    安葬完毕,人们开始吊唁。这时,我才发现西吉斯蒙德-马库斯也来了。他穿一身黑,窘困地夹杂在那些人中间,他们正挨个儿同马策拉特、我、我的外祖母以及布朗斯基一家握手,嘟哝着说上那么几句。我起先不懂亚历山大-舍夫勒干吗找马库斯说话。他们不会认识的,恐怕以前从来没有讲过话。后来,乐师迈恩也插进去同这个玩具店老板谈话。他们站在半人高的树篱后面,那种灌木的绿叶子用手指一搓就会褪色,味道是酸的。这时正好轮到卡特太太带着她那个用手帕捂着嘴在冷笑的、个儿也长得太快了点的女儿,在向马策拉特表示慰问,她还非得抚摩我的脑袋不可。树篱后那几个说话的声音大起来了,不过听不明白。小号手迈恩用食指弹着马库斯的黑上装,逼着他后退,随后抓住他的左胳臂,舍夫勒也动手抓住他的右胳臂。他们两个还得注意那个被拽着的马库斯别让坟墓周围的界石绊倒,并一直把他拉到林阴道上,给他指出出口的方向。马库斯好像感谢了他们给指路,并朝出口走去。他戴上礼帽,不再回顾,而迈恩和那个面包师却还在背后目送他离去。马策拉特和特鲁钦斯基大娘都没有发现我从他们身边溜走,不再接受慰问。奥斯卡装着非去不可的样子,转身从掘墓人和他的助手们身边悄悄走过,随后拔腿就跑,也不顾常春藤拦路,奔到榆树下,在公墓门口赶上了西吉斯蒙德-马库斯。

    “小奥斯卡!”马库斯不胜惊讶地说,“你说说看,他们为什么这样对待马库斯?我干了什么错事,他们要这副样子对待我?”

    我也不知道马库斯干过些什么,便拉住他那汗湿了的手,领他走出公墓的敞开着的铸铁大门。我们两个,我的鼓的保护人和我这个鼓手,也可能就是他的鼓手,我们迎面遇上了舒格尔-莱奥,他同我们一样也相信天堂。

    马库斯认识莱奥,因为莱奥是全城的知名人物。我也听人讲过舒格尔-莱奥,当他还在神学院的时候,在红日当空的一天,世界、天主教的七件圣事、信仰、天堂和地狱、生与死在他头脑里全都倒了个儿。从此以后,莱奥对世界的看法虽然是癫狂的,但却完美无缺,光芒四射。

    舒格尔-莱奥的职业,是穿着过分宽大而晃动的服装,戴着白手套,在葬礼之后——只要举行葬礼,他就闻风而至,从来也瞒不过他——等候送葬的人们。马库斯和我都知道,他是由于职业的缘故才站在布伦陶公墓的铸铁大门前,戴着温情脉脉的手套,转动着海水般蓝的眼睛,嘴里一直淌着涎水,对送葬的人们唾沫四溅地大讲废话。

    这一天是在五月中旬,阳光明媚。树篱和树林上鸟儿成群。咯咯叫的母鸡通过它们的蛋来象征不朽。空中嗡嗡声。大地新披绿装,清新无尘。舒格尔-莱奥戴着手套,左手拿着破旧的礼帽,右手伸开五指,踏着轻盈的舞步——因为他确实受了神恩——朝马库斯和我迎面而来。虽然没有一丝风,他却仿佛站在风中,身子向我们倾斜,脑袋歪向一边。马库斯先是犹豫了一下,随后把没戴手套的手伸过去,被莱奥戴手套的手握住。这时莱奥流着口水,结结巴巴地说:“多美的日子!现在她已经到了那个样样都便宜的地方。你们见到天主了吗?他刚走过,匆匆忙忙的。阿门。”

    我们也说:“阿门!”马库斯不仅附和莱奥关于天气的说法,而且还说他看到了天主。

    我们背后的公墓里,送葬人群的声音越来越近了。马库斯从莱奥的手套里挣脱了手,总算还来得及给他酒钱,像他平素那样地瞥了我一眼,仿佛有人追他似的匆匆向停在布伦陶邮局门口等候的出租汽车走去。

    汽车扬起尘土,遮掩了逐渐消失的马库斯。我还在目送他时,特鲁钦斯基大娘已经再度拉住了我的手。他们结成大帮小帮地走来。舒格尔-莱奥对所有的人表示慰问,请送葬的人们注意美好的天气,逢人便问是否见到了天主,照例得到了或多或少的酒钱,或者分文也捞不到。马策拉特和扬-布朗斯基付钱给抬棺人、掘墓人、教堂司事和维恩克圣下。圣下窘困地叹着气,让舒格尔-莱奥吻他的手,然后用被吻过的手向渐渐四下散去的送葬者打起祝福的手势。

    我们,我的外祖母、她的哥哥文岑特、布朗斯基夫妇和两个孩子、没带妻子的格雷夫以及格蕾欣-舍夫勒,坐上两辆普通的运货马车,经过戈尔德克鲁格,穿过森林,越过附近的波兰边界,到比绍采石场去赴葬礼晚餐。

    文岑特-布朗斯基的农舍坐落在一个坑洼儿里。门前几棵白杨树,据说是可以用来避雷电的。他们转动铰链,打开了谷仓的门,让门倒在锯木架上,然后铺上桌布。左邻右舍还来了不少人。做这顿饭花了不少时间。我们在谷仓门口聚餐。格蕾欣-舍夫勒让我坐在她身上。先是油腻的,接着是甜的,随后又是油腻的,土豆烧酒,啤酒,一只鹅,一头小猪,香肠蛋糕,糖醋南瓜,酸乳脂拌果汁麦糊。傍晚,起了点风,吹进敞开门的谷仓,耗子在里面乱钻乱跑,布朗斯基家的孩子同邻家的孩子们占领了院子。

    他们点起煤油灯,在桌上玩施卡特。土豆烧酒还摆在那里。还有自制的鸡蛋利口酒,这东西引起了大家的兴趣。不喝酒的格雷夫唱了几支歌。卡舒贝人也唱了起来。马策拉特第一个发牌,扬第二,砖窑上的领班第三。现在我才注意到,我可怜的妈妈不在了。他们玩牌一直玩到深夜。可是逢到打红心,三个男的谁也赢不了。有一盘打红心五一点,扬-布朗斯基完全莫名其妙地输了。这时,我听见他小声对马策拉特说:“要是阿格内斯打,准赢。”

    我从格蕾欣-舍夫勒的膝上滑下来,在外面找到了外祖母和她的哥哥文岑特。他们坐在一根车辕上。文岑特用波兰语低声对星星说话。外祖母已经哭不出来了,她让我钻进裙子底下。

    今天有谁让我钻进裙子底下呢?有谁替我隔住日光和灯光呢?有谁给我闻那种融化着的、易臭的黄油的气味呢?外祖母把它存放在裙子底下,给我吃,使我发胖,我也就尝到了甜头。

    我在四条裙子底下睡着了,离我可怜的妈妈起源的地方近在飓尺。我同她一样安静,虽然不像躺在一口小棺材里的她那样不再呼吸

    赫伯特·特鲁钦斯基的背脊

    常言道,失去母亲,无以取代。妈妈安葬后不久,我开始惦念我可怜的妈妈了。星期四不再去拜访西吉斯蒙德-马库斯了,再没有人带我去看护士英格的白护士服了。尤其是到了星期六,我更痛心地意识到妈妈死了:妈妈不再去忏悔了。

    我于是失去了旧城、霍拉茨医生的诊所以及圣心教堂。我失去了对集会的兴趣。既然诱惑者的职业对于奥斯卡已失去了意义和吸引力,我怎能再去引诱橱窗前的行人上钩呢?曾经带我到市剧院去看圣诞童话剧,并且领我去看王冠或丛林马戏团表演的妈妈,如今不在了。我孤单单一个人,愁眉苦脸地准时去上课,垂头丧气地走过笔直的市郊大街,到小锤路去拜访格蕾欣-舍夫勒。她给我讲“力量来自欢乐”组织的夜半太阳国旅行,而我则不为所动地拿歌德同拉斯普庭做比较。这种比较没有止境,忽明忽暗,循环往复,于是我逃避到历史研究中去。《罗马之战》、凯泽的《但泽城历史》和克勒的《船队年鉴》,我这些老一套的标准读物,给予我广博的半瓶醋知识。因此,我至今还能背得出所有参加斯卡格拉克海战被击沉击伤的船只的装甲厚度、装备、完工和下水日期、人员限额的精确数字。

    我快满十四岁了,喜欢孤独,经常散步。鼓是我的伴侣,但我却难得敲两下,因为妈妈去世后,就没人及时给我供应铁皮鼓了。

    那是在一九三七年秋季还是在一九三八年春季呢?不管怎么说,我沿着兴登堡林阴大道往城里走去,到了离四季咖啡馆不远的地方,落叶纷飞,或者蓓蕾初绽,总而言之,大自然正在起变化;这时,我遇到了我的朋友和师傅贝布拉,这位欧仁亲王的嫡系子孙,因而也就是路易十四的直系后裔。

    我们已有三年未见面,但是,相距二十步就已彼此认了出来。他并非了然一身,而是挽着一位美人儿,南方人,娇小可爱,大约比贝布拉矮两厘米,比我高三指。据贝布拉介绍,她叫罗丝维塔-拉古娜,是意大利最有名的梦游女。

    贝布拉请我到四季咖啡馆喝穆哈。我们到水族馆①坐定下来,爱喝咖啡的女常客们就窃窃私语道:“瞧这些矮个儿,莉丝贝特,你瞧见了没有?是不是王冠马戏团的?可能的话,咱们也去瞧瞧。”——

    ①指放有养鱼缸可供观赏的咖啡座。

    贝布拉朝我微笑,挤出了上干道几乎看不见的细皱纹。给我们端穆哈来的侍者,个子非常高大。罗丝维塔太太请他来一块小蛋糕时,就像抬头望一座塔楼似的望着这个穿燕尾服的侍者。

    贝布拉打量着我说:“看来咱们这位毁玻璃能手怏怏不乐哩!出了什么毛病,我的朋友?是玻璃不听话了,还是声音不灵了?”

    奥斯卡少年气盛,当即要小试锋芒,显一显他那远未衰退的技艺。我环顾四周,寻找目标,目光对准水族馆里金鱼和水下植物前的大玻璃板。我刚要唱,贝布拉连忙说:“行啦,我的朋友!我们相信你是行的。别破坏,别让水泛滥,别弄死鱼!”

    我难为情地道歉,尤其对罗丝维塔太太。她忐忑不安,拿出一把微型扇子扇着。

    “我妈妈去世了,”我试图解释我的心境,“她本来不该死的。我怪她自己不好。人家常说,做母亲的样样事都看在眼里,都能体贴,做母亲的样样事都会宽恕。这全都是母亲节的那套废话!我在她眼里,只是个侏儒罢了。只要有可能,她就会甩掉我这个侏儒。她之所以没能甩掉我,那是因为孩子,哪怕是个侏儒,都登记在她的身份证上的,所以没法随便甩掉。还因为我是她生的侏儒,因为她甩掉我就等于甩掉她自己的骨肉,所以甩不成。她问过自己,她和侏儒不能两全,于是就结束了她自己的生命。她什么也不吃,只吃鱼,而且不吃新鲜鱼。她诀别了情人,现在,她长眠在布伦陶。无论她的情人还是我家店铺的主顾,人人都这么说:是那个侏儒敲鼓把她敲死的。因为奥斯卡的缘故,她不想再活下去了。是奥斯卡把她害死的。”

    我是故意夸大其词,想尽可能打动罗丝维塔太太的心。其实,大多数人把妈妈的死归罪于马策拉特,尤其是扬-布朗斯基。贝布拉看透了我的心思。

    “您言过其实了,我的好友。您纯粹出于嫉炉才怨恨您死去的妈妈。她不是因为您的缘故,而是因为那些令人厌烦的情人的缘故才进了坟墓。所以,您觉得自己被冷落了。您既爱虚荣又调皮捣蛋,这两者,大凡天才,都兼而有之的!”

    他接着叹了一口气,斜视了罗丝维塔太太一眼,又说:“像我们这样身材的人捱过这一生,可真不容易啊!虽然是个人,身体却长不起来,多难做到的事情啊!多艰巨的使命啊!”

    罗丝维塔-拉古娜,那不勒斯的梦游女,她的皮肤既光滑又多皱纹,我估计她只有十八岁,但是转瞬间,她又变成了一个八九十岁的老妇。罗丝维塔太太抚摩着贝布拉先生那身英国裁缝做的时髦服装,她那双樱桃黑的地中海眼睛送我一道秋波,并用阴沉的声音——像给子女许诺言似的,不仅打动了我,还使我周身麻木——说道:“我最亲爱的小奥斯卡①!我十分了解您的痛苦!跟随我们一起走吧:去米兰、巴黎、托莱多、危地马拉。”——

    ①此处原文为意大利语。

    我一阵头晕。我抓住拉古娜的苍老的手。地中海拍打着我的海岸,橄榄树向我低声耳语:“罗丝维塔会像您的妈妈一样,罗丝维塔会理解的。她,伟大的梦游女,看得透任何人的心思,了解任何人的内心,唯独不了解她自己,妈妈呀,唯独不了解她自己。天哪!”

    奇怪的是,拉古娜刚开始用梦游女的目光像照X光似的透视我,就突然胆怯地缩回了被我捏住的手。难道我这颗十四岁少年的饥渴的心吓着了她吗?难道她已经明白,不论罗丝维塔是少女还是老太婆,对于我来说,无非是罗丝维塔罢了?她用那不勒斯话低声说着,颤抖着,一次又一次地画十字,似乎她在我身上所观察到的使她产生了无穷的恐惧,随后,一声不吭地把脸藏到扇子后面去了。我不知所措,极想听个究竟,便请贝布拉先生讲一讲。可是,贝布拉尽管是欧仁亲王的直系,却也惊慌失措,说起话来结结巴巴,我好不容易才听懂了他讲的话:“您的天才,年轻的朋友,是天赐神授的,但也肯定有魔鬼授予的成份。这使我的善良的罗丝维塔困惑不解,而我也不得不承认,您身上有一种突然发作的无节制的因素,这是我感到陌生的,虽说并非完全不能理解。不过,”口布拉打起精神说下去,“不论您有怎样的性格,那都无所谓。您加入到我们中间来吧,参加贝布拉的魔术团吧!只要自己多少约束一点,纵使在今天的政治条件下,您还是能找到观众的。”

    我当即明白了。曾经劝过我要永远在台上不要站在台前的贝布拉,自己也混到陆军里去了,尽管他继续在马戏团里登台表演。因此,当我客气地表示遗憾,并拒绝了他的提议时,他丝毫也不觉得失望。我能听到罗丝维塔太太在扇子后面的呼吸声,看到她又朝我露出了那双地中海眼睛。

    我们还聊了一小时光景。我让侍者拿来一个空水杯,用歌声在玻璃上刻了一颗心,上面加了漩涡形花饰,下面是一行题词——“奥斯卡为罗丝维塔而作”,并把杯子送给她,让她高兴一下。贝布拉付了账,留下不少小费,我们起身离去。

    他们两人一直陪我到体育馆。我用鼓棒指着五月广场另一头光秃秃的演讲台,并且——现在我记起来了,那是在一九三八年春天①——把我在演讲台下那段鼓手生涯叙述给我的师傅贝布拉听——

    ①1938年3月,在希特勒的威胁下,奥地利与德国合并。

    贝布拉尴尬地微笑着,拉古娜则板着面孔。趁这位太太离我们有几步远的时候,贝布拉同我低声话别:“我不行啦,亲爱的朋友,我怎能再当您的老师呢?哦,这种肮脏政治!”

    随后,他像几年前在马戏团活动房子中间与我相遇时那样吻了我的前额,罗丝维塔太太向我伸出了瓷器般的手,我做作地躬身吻了这个梦游女的手指——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子这样做,似乎显得太老练了。

    “我们会再次见面的,我的儿子!”贝布拉先生挥手说,“不论时局怎样,像我们这样的人是不会失去联系的。”

    “要原谅您的父亲们!”这位太太告诫我说,“要习惯您自己的生活,这样心灵就得到安宁,撒旦就不能得逞!”

    我觉得,仿佛这位太太给我施了第二次洗礼,不过照样徒劳。撒旦,滚开——但是撒旦不走。我心中空虚,悲伤地望着他们两个的背影。当他们登上一辆出租车,完全消失在里面时,我还在挥手;福特牌汽车是为大人们造的,所以,马达一响,汽车开走时,车里不见乘客,却像是开出去寻找主顾似的。

    我想法说服马策拉特去看王冠马戏团的表演,但是他不为所动。我可怜的妈妈死后,他完全沉浸在悲痛之中,其实他从来也没有完全支配过她。那么,有谁完全支配了我妈妈呢?扬-布朗斯基也算不上。如果有那么一个人的话,那就是我,因为妈妈去世后,最受苦的是奥斯卡,日常生活被打乱了姑且不说,连活下去都成问题了。妈妈扔下我不管了。对于我的父亲们也没有什么可指望的。贝布拉师傅已经把宣传部长戈培尔当成了他的师傅。格蕾欣-舍夫勒一心一意干她的冬赈①工作。据说是为了不让一个人挨饿,不让一个人受冻。我坚持敲鼓,在原来是白漆的、现在敲薄了的铁皮上,擂出我的孤独来。晚上,马策拉特同我面对面坐着。他看他的烹调书,我则用鼓哀诉。有时,马策拉特哭了,用烹调书挡住脸。扬-布朗斯基成了稀客。鉴于政治局势,这两个男人都认为小心为妙,谁也摸不准风向。玩施卡特牌——如今在他们两人之外,另加了一个男的,而且经常换人——次数也越来越少,即使玩的话,也很晚才开始,在我家起居室的吊灯下,并且避而不谈政治。我的外祖母安娜,看来连从比绍到拉贝斯路我家里的路该怎么走都忘了。她怨恨马策拉特,也许还怨恨我,我可听她说过:“我的阿格内斯是因为受不了鼓声才死的。”——

    ①冬赈,纳粹的一项慈善事业,名曰“向饥饿和寒冷开战”。德国人都得被迫为“冬赈”捐款捐物。

    尽管我可怜的妈妈的死,我可能要负一份责任,然而我却更加死抱住受诽谤的鼓不放。妈妈会死的,鼓却不会死,鼓可以买新的,也可以让老海兰德或者钟表匠劳布沙德修理。鼓理解我,始终给我正确的答复,鼓和我相依为命。

    我觉得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房间的天地未免过于狭小,街道则不是太短便是太长,白天没有机会去当橱窗前的诱惑者,而晚上又不是有什么紧急的情况非要我到黑——的门洞里去扮演十拿九稳的诱惑者角色不可,这时,我便跺着脚走上四道楼梯,踩出节拍来,一边数着这一百十六级楼梯,每到一层停留片刻,闻一间各层住家门缝里透出来的气味,因为气味也同我一样,觉得这两间一套的住房太狭窄了。

    起初,我有时还能侥幸碰上小号手迈恩。他烂醉如泥,躺在挂着晾干的床单中间未被水滴湿的地板上,以罕有的音乐感吹着小号,使我的鼓获得快感。一九三八年五月,他戒掉了杜松子酒,逢人便说:“我现在开始新生活啦!”他当上了冲锋队骑兵队乐队队员。我看到他脚登皮靴,穿着臀部包着皮子的马裤,上楼时一步跨五级。那四只猫——其中一只叫俾斯麦——他还养着,因为可以预料,有的时候杜松子酒还会占上风,并使他乐兴大作。

    我很少敲钟表匠劳布沙德的房门。他是一个生活在一百只坏钟中间的沉默的人。这样过分地耗费时光的情况,我每月至少能目睹一回。

    老海兰德的小作坊始终还是在公寓的院子里。他始终还是干敲直弯钉子的活。同过去一样,院子里有兔子和兔子的子子孙孙。但是,院子里的孩子却换了人。他们都系黑领带,穿制服,不再煮砖头粉浑汤。那些正在长个儿并超过我的孩子,我一个也叫不出名字来。这是另一代人,而我那一代孩子已经从学校毕业,都在当学徒了。努希-艾克成了理发师,阿克塞尔-米施克想在席哈乌当焊接工。苏西-卡特在施特恩费尔德百货公司当见习售货员,已经有了男朋友,关系相当确定了。变化真大啊!不过三四年间的事。拍打地毯用的旧架子始终还屹立在院子里,住房须知的规定也未变:星期四、五拍打地毯,但是每逢这两天,拍打声不多了,拍得羞羞答答,不敢让人听见似的,因为自从希特勒掌权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家使用吸尘器;拍地毯架子日渐被人冷落,只为麻雀服务了。

    因此,我总是孤单单一人待在楼梯间和屋顶室。我在房顶的波浪形瓦下读我保存的读物。当我需要有人做伴时,便到三楼去敲左边第一个房门。特鲁钦斯基大娘总会开门的。在布伦陶公墓,是她搀着我的手,领我到可怜的妈妈墓旁去的。自那以后,每当奥斯卡用鼓棒敲她家房门时,她总会开门的。

    “别敲得这么响,小奥斯卡,赫伯特还要睡一会儿。他昨天夜里又遭罪了,人家用汽车送他回家的。”说完,她拉我进屋,给我倒麦芽咖啡和牛奶,还给我一块用线拴着的褐色冰糖,可以浸到咖啡里去,也可以用舌头舔。我喝咖啡,嘬冰糖,让鼓休息。

    特鲁钦斯基大娘的脑袋小而圆,稀疏的灰白头发像薄纱似的蒙着,粉红色的头皮透出微光。有限的头发丝在枕骨最突出的地方扎成一个面包形发卷,尽管很小——比台球还小,不论她怎样转身,别人从任何角度都能看到。发卷是用织针别住的。每天早晨,特鲁钦斯基大娘都用代用咖啡的包装纸——红的,退色的——擦她那笑起来就像是粘上去似的圆脸颊。她的脸形像耗子。她有四个孩子:赫伯特、古丝特、弗里茨和玛丽亚。

    玛丽亚和我同年,刚念完国民小学,住在席德利茨一个职员家里学习料理家务。弗里茨在铁路车辆厂工作,别人难得见到他。他有两三个姑娘轮流陪他过夜,他带她们到“奥拉跑马场”去跳舞。公寓院子里的那些兔子,“蓝色维也纳人”,也是他养的,但实际上是特鲁钦斯基大娘在喂养,因为弗里茨忙着应付女友们,根本不得分身。古丝特,三十岁左右,沉默寡言,在火车总站附近的埃登饭店当女招待。她始终还没有结婚,同住一流饭店的人物一样,住在埃登大厦最高一层上。赫伯特是老大,是唯一同母亲一起居住的——如果不算装配工弗里茨也偶尔回家过夜的话。他在新航道港口区当侍者。这里要谈的正是他。因为赫伯特-特鲁钦斯基成为我努力探究的目标,在我可怜的妈妈去世后,他给我带来了一段短暂的愉快时光;我至今仍把他称作我的朋友。

    赫伯特在施塔布施那里当侍者。施塔布施是“瑞典人”酒店的老板。酒店在新教的海员教堂对面,来客多半是斯堪的纳维亚人,这点从“瑞典人”这块招牌上就可以猜到。不过,也有从这个自由港来的俄国人和波兰人、霍尔姆的装船工以及刚开进港口停泊的德国军舰上的水兵。在这个真正可谓国际性的酒店里当侍者,是不无危险的。赫伯特在去新航道之前,在“奥拉跑马场”当过侍者,仅仅由于在那个三流舞场里积累的经验,才使他能够用郊区方言掺上一句半句英语和波兰语,镇住“瑞典人”酒店里各种语言的喧闹声。然而事与愿违,每月总有那么一两回,人家免费用救护车送他回家。

    遇到这样的情况,赫伯特就不得不俯卧在床,呼吸困难,因为他体重一百公斤,而且还得一连躺上数天。在这样的日子里,特鲁钦斯基大娘一个劲儿地骂他,却又不顾疲劳地照料他。每逢她重新扎好发卷之后,总要拔出一根织针来,敲他的床对面挂着的一个玻璃镜框。镜框里是一幅修过的男人照片,这个男人目光严肃而呆滞,长着小胡子,有点像我的照相簿第一页上那个蓄小胡子的人。

    不过,特鲁钦斯基大娘用织针指着的这位先生,不是我家的人,而是赫伯特、古丝特、弗里茨和玛丽亚的父亲。

    “总有一天你会像你父亲一样完蛋。”她挖苦呼吸困难、痛苦呻吟着的赫伯特。可是,她从来也不明说,黑漆镜框里的那个男人到哪儿去找死的,后来又怎么完蛋的。

    “这次是怎么回事?”两臂互抱的灰白头发的耗子脸要知道个究竟。

    “同以前一样,瑞典人和挪威人呗!”赫伯特侧转身子,床嘎嘎地响。

    “同以前一样,同以前一样!别装得好像永远只会是他们干的。最后一次,不是训练舰上那些家伙干的吗?叫什么来着?说呀!对,‘施拉格特’号的。我不是说了吗,这次是怎么回事?你偏说是瑞典人和挪威人!”

    赫伯特的耳朵——我看不见他的脸——一直红到耳根:“这些该死的水兵,老是瞎吹牛皮,仗势欺人!”

    “你让他们去好了,都是些娃娃。关你什么屁事。他们下船休假时,我在内城见到过,看样子都很规矩的嘛!你准是又同他们谈自己对列宁的看法了。人家谈西班牙内战,你准是又插嘴了,是不是?”

    赫伯特不再回答,特鲁钦斯基大娘拖着脚步走进厨房喝她的麦芽咖啡去了。

    赫伯特背脊上的伤愈合后,是允许我看的。他坐在厨房里的椅子上,背带搭在大腿上的蓝餐巾上,慢慢地脱下羊毛衫,好像有什么难办的想法使他犹豫不决似的。

    脊背圆滚滚的,肌肉不停地上下移动。就像是一片粉红色的田地,播满了雀斑。肩胛骨以下,埋在肥肉里的脊骨两边,长满红狐色浓毛,鬈曲地往下爬,最后消失在他夏天也穿的衬裤里。从衬裤裤腰往上直到脖子的肌肉,整个脊背满是一道道的伤疤,切断了浓毛,灭除了雀斑,鼓起的、皱皱巴巴的、天气转变时发痒的、各种颜色的伤痕,从蓝黑色直到白中带绿。他允许我摸这些伤疤。今天,我躺在病床上,几个月来,眺望窗外,观察着疗养与护理院的外楼①和楼后的奥伯拉特森林,并且一览无遗。我想知道,在这些日子里,我可以摸的究竟是什么,那种同赫伯特的伤疤一样坚硬、一样敏感、一样使人糊涂的究竟是什么?这是某些姑娘和妇女的那个部位,是我自己的那个部位,童子耶稣的石膏“洒水壶”,以及两年前那条狗从黑麦地里叼来给我的那截无名指。一年以前,我还保存着它,放在一个密封大口玻璃瓶里,虽然摸不到,却完整而清晰可见②。因此,现在我只要拿起鼓棒,这个手指的每一个关节都历历在目,我可以一一数出来。每逢我要回忆赫伯特-特鲁钦斯基脊背上的伤疤时,我便敲着鼓,面对大口玻璃瓶里的指头坐着,用敲鼓来帮助回忆。每逢我想再现一个女人的形体的时候——这种情况是不常有的,由于女人那个像伤疤似的部位不足信,因此我虚构出来的总是赫伯特-特鲁钦斯基的伤疤。换一种说法,我也能讲清楚的:当我第一次摸我朋友宽背脊上那些隆起的伤疤时,它们就已经答应我熟悉和暂时占有那种女人准备相爱时短暂地出现的东西。同样,赫伯特背上那些标记当时就答应我日后会摸到那截无名指。而在赫伯特的伤疤向我许愿以前,从我三岁生日那天起,我的鼓棒就已经答应我日后会摸到伤疤、生殖器官以及无名指。可是,我还要继续往上追溯:当我还是胎儿时,当奥斯卡根本不叫奥斯卡的时候,我玩自己脐带的游戏,就已经答应我将来会摸到鼓棒、赫伯特的伤疤、年轻和中年妇女有时要爆发的火山口以及无名指,还有就是从童子耶稣的“洒水壶”直到我自己的这件东西,我坚定不移地挂在身上,它是我的无能和有限可能的变幻莫测的纪念碑——

    ①一般指汽车库、仓房等附属建筑物。

    ②此情节要到第三篇“无名指”一章才交待。

    今天,我已经返回我的鼓棒。我按照鼓所作的规定,绕了一个大弯,回忆伤疤、柔软部、我自己的如今只还是偶尔充实的装备。为能再度庆祝我的三岁生日,我不得不跨进三十周岁。读者自会猜到,奥斯卡的目的是返回脐带;正因为如此,他才浪费笔墨停留在赫伯特-特鲁钦斯基的伤疤上。

    在我继续描述我的朋友的背脊之前,我先得指出,他那强壮的、毋需保护因此目标很大的身躯的正面,除去由奥拉的某个妓女在左锁骨旁留下一处咬伤而外,再无别的伤疤。他们只能从背后攻击他。只能从背后干他,芬兰人和波兰人的刀子,仓库岛①上装船工的短刀,训练舰上军事学院学生的水手刀,都只能在他的背上留下伤痕——

    ①仓库岛,莫特劳河上一个岛,在但泽市区中央,因岛上有木结构大谷仓而得名。

    赫伯特吃完午饭——每周三次土豆煎饼,这样薄,不油腻却又松又脆,除去特鲁钦斯基大娘,别人是做不出来的——把盘子推到一边后,我便把《最新消息报》递给他。他解下背带,撩起衬衣,一边读报,一边让我问他背上的伤疤是怎么留下的。我盘问的时候,特鲁钦斯基大娘多半也坐在桌旁,折旧毛线袜,一边评论几句,说赫伯特讲对了或者讲错了,并且从不错过时机,见缝插针地提及那个男人惨死——可以想象是那么惨——的往事;他那帧修过的照片镶在玻璃镜框里,悬挂在赫伯特床对面的墙上。

    询问开始。我用手指弹一下他的一处伤疤。有时我用一根鼓棒敲一下。

    “再按一遍,小家伙。我不知是哪一道。它们今天像是睡着了。”于是,我再按一下,更使劲一点。

    “啊哟,是它!这是乌克兰人留下的。他同一个格丁根①人吵架。他们先是像兄弟一样坐在一张桌子旁。因为那个格丁根人把另一个叫做俄国佬,这下子那个乌克兰人不干了,他什么都行,就是不愿当俄国人。他从魏克塞尔河运木筏下来,先还经过另外几条河,靴统里满是钱,格丁根人把他叫做俄国伦时,他在施塔布施那儿已经喝掉半靴子。我不得不马上把两个人劝开,非常小心,我一贯是这样的。当然-,赫伯特两手都端着东西。这时,乌克兰人骂我是波兰水鬼,那个白天在挖泥船上挖污泥的波兰佬也骂了我一句,听起来像是纳粹的骂人话。好,小奥斯卡,你是知道赫伯特-特鲁钦斯基的:那个挖泥船上的家伙,那个脸色苍白像司炉一类的东西,当场抱着肚子,缩成一团躺在衣帽间前面了。我正要告诉那个乌克兰人,波兰水鬼同但泽市民有什么区别,他一刀扎在我的背上——就是这个伤疤。”——

    ①格丁根即波兰的格丁尼亚。

    每当赫伯特说“就是这个伤疤”时,他总要同时把报纸翻个身来加重他方才那句话,随后喝一口麦芽咖啡,让我按下一道伤疤,有时按一下,有时得按两下。

    “哎呀,这一道!这个没有什么了不起。那是两年前,从皮拉乌开来一小队鱼雷艇,在这里抛锚停泊。他们吹牛皮,演《穿蓝制服的小伙子》,姑娘们都疯狂了。施维梅尔怎么混到海军里去的,直到今天我还捉摸不透。他是德累斯顿人,你想,小奥斯卡,德累斯顿人!对,你不会明白的,德累斯顿人当海军,这叫什么名堂!”

    赫伯特的念头转到易北河畔美丽的城市德累斯顿上出不来了。于是,我再次敲敲他认为没什么了不起的那道伤疤,让他的念头转出来,转回到新航道来。

    “对,对,我正要说。他是鱼雷艇上一名二等信号兵。他要充好汉,拿一个不声不响的苏格兰人开心,这个苏格兰人的船正在干船坞里。先是谈张伯伦①、雨伞等等。我心平气和地劝他,我一贯是这样的,劝他别再讲这些,尤其是那个苏格兰人一个字也听不懂,只是用烧酒在桌面上画画儿。我说,你别跟这小伙子闹,你在这儿,又不是在家里,你是国际联盟的客人。没想到这个鱼雷艇上的德国兵竟把我叫做‘不值钱的德国人’,他还用萨克森话说了些什么。我当场给他几个耳光,他倒太平了。半个小时以后,一个盾滚到桌子底下去了。我蹲下去捡,桌子下面很黑,看不见,这个萨克森人乘机拔出刀来,猛刺一刀!”——

    ①尼维尔-张伯伦(1869~1940),英国首相(1937~1940年在任)。他按英国人习惯,总是带着雨伞,常遭报界嘲讽。

    赫伯特笑着翻《最新消息报》,还添了一句:“就是这个伤疤!”随后把报纸推到咕哝着的特鲁钦斯基大娘面前,摆出要站起来的姿势。赫伯特已经撑着桌角站起来了,趁他还没去厕所以前——我从他的脸上看出他想干什么——我赶紧摁了一下一道黑紫色的缝过线的伤疤。这个伤疤很宽,足有一张施卡特牌那么长。

    “赫伯特要上厕所,小家伙。待会儿给你讲。”我又摁了一下,跺脚,装出三岁孩子的腔调;这个办法总是很灵验的。

    “好吧!你别闹。不过只能讲短点。”赫伯特又坐下来。“那是一九三○年的圣诞夜。港口所有的活儿都歇了。装船工在街角闲逛,比谁啐得远。午夜弥撒完毕——我们刚调好混合甜饮料——他们全出来了,穿蓝的、白的服装的瑞典人和芬兰人从对面海员教堂出来。我觉得情况不妙,便站在酒店门后望着他们引人注目的虔诚的脸,心想,干吗手里要拿老粗的锚缆呢?这时,他们已经动起手来了,真是刀长夜短啊!芬兰人和瑞典人相互间一直过不去。不过,赫伯特-特鲁钦斯基同他们有什么关系呢?这只有上帝知道。赫伯特有点古怪,只要一动手,总少不了他。我一个箭步窜到门外,只听见施塔布施在后面喊道:‘赫伯特,当心!’但是,赫伯特有他的使命,他要去救那个神甫,那个年轻小个子。他刚从马尔默来,神学院新毕业的,还从来没有同瑞典人和芬兰人一起在一个教堂里度过圣诞夜。我要把他挟在胳膊下,让他不伤一根毫毛回家去。我刚抓住神甫的衣服,明晃晃的家伙已经插在背上了。我还想说一声:‘新年愉快!’虽然刚到圣诞夜。我醒过来时,已经躺在店里柜台上了。我的鲜血,多好的血呀,流进啤酒杯里,免费供应。施塔布施拿了红十字会的急救药箱,要给我做所谓的紧急包扎。”

    “你干吧要搀和进去?”特鲁钦斯基大娘生气地说,并从面包形发卷里拔出一枚织针。“你从小就没进过教堂。真是岂有此理!”

    赫伯特一挥手,拖着衬衫,背带搭拉着,走进厕所。他气恼地走,一边气恼地说:“就是这个伤疤!”他走路的神态,仿佛要同教堂以及与教堂有关的械斗永远一刀两断似的,仿佛只有厕所才是当自由思想者①的地方,当前是,永远是——

    ①自由思想者,教会用语,指不信教的人。

    没过几个星期,我见到赫伯特时,他一言不发,也不准备回答我的提问。我发觉他愁眉苦脸,然而又不像往常那样背上扎着绷带。他完全正常,仰面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他没有受伤,不是俯卧在床,可是,他却像是受了重伤的样子。我听到赫伯特在叹息,他呼喊上帝,呼喊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且咒骂,时而在房间里的空中挥动拳头,一下捶在自己胸口上,另一只手跟着又加上一拳。他像一个天主教徒似的捶打自己,喊道:“我的罪孽,我的洗不尽的罪孽。”

    赫伯特打死了一个拉脱维亚船长。虽然法院判他无罪——他是紧急自卫,这种情形,在他这一行来说是经常会发生的。尽管宣判他无罪,可是,那个拉脱维亚人毕竟死了。这位侍者感到心头有干斤重压,虽然据他说,那个船长是一个矮小瘦弱的人,而且有胃病。赫伯特不再上班。他辞职了。老板施塔布施经常来,挨着赫伯特坐在沙发上,或者坐到厨房桌子旁特鲁钦斯基大娘身边。他从皮包里拿出一瓶一九○○年的施托布牌杜松子酒给赫伯特,给特鲁钦斯基大娘半磅没烤过的咖啡豆,是从自由港弄来的。他想方设法劝说赫伯特,又劝特鲁钦斯基大娘去说服她的儿子。但是,可以这么说,赫伯特软硬不吃,他决不到新航道海员教堂对面的酒店里去当侍者了。他不想再当侍者;因为,当侍者的人就要挨刀子,而挨刀子的人总有一天会打死一个矮小的拉脱维亚船长,仅仅因为他不让那个船长近身,仅仅因为他不想挨拉脱维亚人一刀,不想让赫伯特-特鲁钦斯基被扎花了的脊背上,在芬兰人、瑞典人、波兰人、自由市人和德国人留下的伤疤之外,再添上一个拉脱维亚人扎的伤疤。

    “我宁可到海关去干活,也不再到新航道去当侍者了。”赫伯特说。但是,他没去海关

    尼俄柏

    ——①尼俄柏是希腊神话中的底比斯王后,因哀哭自己被杀的子女而化为石头。一般比喻丧失亲人而终身哀痛的妇人。本文中指一船头雕饰。

    一九三八年,关税提高,波兰与自由邦之间的边界暂时封闭。我的外祖母不能再乘窄轨火车到朗富尔来赶星期集市了,现在好似一只母鸡,坐在蛋上,无心孵化。自由港内,鲱鱼臭气熏天,货物堆积如山,国家首脑会晤,达成一致意见。唯独我的朋友赫伯特躺在沙发上,内心矛盾,没有工作,像真正遇到麻烦的人似的在那里苦思冥索。

    到海关工作,有薪水,有饭吃,还发绿色制服,因为那条绿色边界需要人去把守。赫伯特不去海关,也不想再当侍者,只是躺在沙发上苦思冥索。

    不过人总得要有工作做才行。不仅特鲁钦斯基大娘这样想。她虽然不同意按照老板施塔布施的意思说服她的儿子再去新航道当侍者,可是她同意设法诱使他从沙发上爬起来。赫伯特自己过不多久也觉得这个两间一套的房间太腻味,他的苦思冥索也仅仅是装模作样而已。有一天,他动手翻阅《最新消息报》上的招工栏,还非常勉强地翻起《前哨报》①来,翻阅前还微微打了一阵寒颤——

    ①《前哨报》,但泽的纳粹报纸。

    我要是能帮他忙就好了。像赫伯特这样的人,有必要放弃适合他干的工作,在这个港口城市的郊区去找辅助性的活干吗?去当码头装卸工,去当临时工,去埋烂鲱鱼?我可不愿看到赫伯特站在莫特劳河的桥上,对着海鸥啐唾沫,并降低身份,成为一个嚼烟草的。我想出一个念头,我可以同赫伯特合伙。每星期,甚至每月,只要集中精力干它两个小时,我们的生活就有了保障。在这方面积累了长期经验并因此而更有头脑的奥斯卡,可以用他那种一直还像金刚钻一样的声音,割开陈列值钱样品的橱窗,同时站在那里望风,而赫伯特马上就可以得手。我们既不需要喷灯、万能钥匙和工具箱,也不需要指节铜套①和手枪。囚车同我们无缘,窃贼的守护神和掌管商业的神墨丘利庇护着我们,因为我是在太阳正处于室女宫时诞生的,我有这个星座的印章,有时把它盖在坚硬的物体上——

    ①指节铜套,套在四指关节上的铜套,握拳时铜套向外,用于打人,可致人于死命。

    这段插曲,略而不谈倒也不必。我简单提一笔吧!但是,读者诸君切莫当做是本人的坦白交代。在赫伯特失业期间,他和我对熟食店进行过两次不大不小的盗窃,还对皮货店干过一次,油水挺大,赃物计有:三张青灰狐皮,一张海豹皮,一个波斯羔羊皮暖手筒,还有一件漂亮的、可也不是贵得了不起的驹皮大衣,我可怜的妈妈要是活着的话,肯定会喜欢穿的。

    我们洗手不干了,其原因并非由于那种毫无必要的却又时时袭来的犯罪感,而是由于赃物越来越难脱手。为能多卖些钱,赫伯特就非去新航道不可,因为只有在这个港口区才有用得着的中间人。可是,那个地方总使他想起那个瘦弱的、患胃病的拉脱维亚船长。所以,他哪儿都去就是不去新航道,而偏偏在那儿皮货像黄油一样地容易脱手。他宁可在席哈乌巷,在哈克尔工厂旁,在比格尔维森兜售。因此,我们的赃物久久卖不出去。最后,熟食店的东西进了特鲁钦斯基大娘的厨房,那个波斯羔羊皮暖手筒他也送给了她,说得确切点,赫伯特企图送给她。

    特鲁钦斯基大娘一见暖手筒,脸上顿时收起了笑容。熟食店的东西,她一声不吭地收下了,也许她想到的是民间的说法,偷点食品不算犯法。但是,暖手简意味着奢侈,奢侈即轻率,轻率就要蹲班房。特鲁钦斯基大娘的想法既简单又正确,眼睛眯成缝,活像耗子眼,从发卷上拔出编织针,拿在手里说:“你会像你老子一样完蛋的!”接着把《最新消息报》或《前哨报》推到赫伯特面前,那意思是说:你去找个职业吧!我说的是规规矩矩的职业,否则我就不再给你做饭了。

    赫伯特又躺在沙发上胡思乱想了一个星期,非常难受,既不愿别人问他伤疤的由来,也不愿去光顾可以让他捞一把的橱窗。我谅解这个朋友,听凭他去饱尝自己最后剩下的痛苦,便到钟表匠劳布沙德和他那些挥霍时间的钟表那里去消磨时光,还去找了一次音乐家迈恩。可是他不再饮酒,只是照着党卫军骑兵队乐队的乐谱吹他的小号,服装整洁,精神抖擞,而他的四只猫——这是他喝得醉醺醺、但却显露出高度音乐才能的时期的遗物——由于没有好好喂养,奄奄一息,快要完蛋了。另外,我经常发现马策拉特在夜深人静时独自坐着,面对一小盅酒,目光呆滞;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只是逢到有客人来,他才喝点酒。他翻看照相簿,就像我今天那样,想让那些曝光或强或弱的四方形小照片里我可怜的妈妈复活。他哀泣直至午夜,随后同挂在对面墙上、目光越来越忧郁的希特勒和贝多芬攀谈,亲切地用“你”来相称,似乎那位耳聋的天才反倒回答了他,相反,主张绝对禁酒的元首却缄默不语,因为马策拉特这个醉醺醺的小小支部领导人不配领受天意。

    在一个星期二(全仗我的鼓,我才能记得这样确切),赫伯特打定了主意,盛装打扮,也就是说,他让特鲁钦斯基大娘用冷咖啡刷干净那条蓝色的、上窄下宽的铃铛裤,两脚硬挤进他那双轻便鞋,穿上有锚形钮扣的上装,在那条从自由港弄来的白色绸领带上洒上科隆香水,这同样也是自由港垃圾堆里的免税商品,戴上蓝色大檐帽,笔挺整齐,准备出门。

    “我出去找找工作看。”赫伯特说着,把帽子往左边一推,露出点冒险的劲头。特鲁钦斯基大娘一松手,报纸就掉到桌上。

    次日,赫伯特有了工作和制服。他穿的不是海关的绿色制服,而是深灰色的;他当上了航海博物馆的管理员。

    正如这个本身就值得保存的城市里一切值得保存的东西一样,航海博物馆的珍宝陈放在一座古老的、本身就可以进博物馆的贵族宅第里。这座宅第,外有石砌门廊和结实的、有浮雕的、已引不起人们好感的正面装饰,里面是雕花的暗色橡木和回形楼梯。这里陈列着这个海港城市的历史,分门别类,甚是精细。该城能引以自豪的,始终在于它能处在许多实力强大、但大多数是贫穷的邻国之间,使自己越来越富,并且保持下去。瞧这些烦琐的条文,烦琐地规定着从条顿骑士团和波兰国王手里买下的特权!瞧这些彩色雕刻,它们再现了对魏克塞尔河口海防要塞的历次围困!瞧那城墙里站着的不走运的施坦尼斯劳斯-莱茨钦斯基①,他与萨克森反王交战,兵败逃回。从油画上可以确切地看到,他是何等惊魂未定。大主教波托斯基和法国公使德-蒙蒂也是惊慌失措,因为俄军在拉斯西将军率领下包围了该城。这些画面,都附有确切的文字说明,甚至停泊处鸯尾花形纹章旗②下的法国船只的名称也清晰可见。箭头所指的一条船,是八月三日放弃该城后,施坦尼斯劳斯-莱茨钦斯基逃往洛林时所乘。可是,大部分陈列品是历次打赢的战争中的战利品,因为打输的战争甚少,更何况吃了败仗是不会给博物馆留下什么战利品的——

    ①施坦尼斯劳斯-莱茨钦斯基(1677~1766),1704年在瑞典国王卡尔十二影响下被推举为波兰国王;1709年卡尔十二在波尔塔瓦战败,施坦尼斯劳斯逃回;1725年起为法王路易十五的岳父;1733年波兰国王奥古斯特二世死后,他又返回波兰称王;1734年萨克森反王奥古斯特三世围困但泽,他出逃,并于1735年退位,为洛林和巴尔公爵领地领主。

    ②法国王室纹章。

    收藏品中能引以自豪的东西,是一艘佛罗伦萨大帆船的船头雕饰。这艘船是佛罗伦萨商人波蒂纳里和塔尼的,本港在布鲁日。一四七三年四月,但泽市的首领兼海盗保罗-贝内克和马丁-巴德维克在泽兰沿岸斯劳伊斯港外巡航时,虏获了这艘大帆船。抢占以后,船长、军官和为数甚众的水手都被他们杀尽。船和船上的货物被弄到但泽。出自画家梅姆林①之手的一张可折叠的画《最后的审判》和一个金制洗礼盘——这都是受佛罗伦萨人塔尼的委托,为佛罗伦萨某教堂制作的——成了圣马利亚教堂的陈列品。据我所知,《最后的审判》今天仍使波兰的天主教徒得以一饱眼福。至于那具船头雕饰,战后就下落不明了。在我那个时候,它可是保存在航海博物馆里的——

    ①汉斯-梅姆林(约1440~1494),画家,可能是德国人,居住在布鲁日。

    一尊绿色的木雕女像,裸体,丰满,举起双臂,懒洋洋地叉起十指,果敢地挺着乳房,凹陷的琥珀色眼睛直视前方。这个女人,这件船头雕饰,带来了不幸。它是商人波蒂纳里委托一个制作船头雕饰出名的雕刻匠所刻,模特儿是同波蒂纳里亲近的一个佛兰芒姑娘。这件绿色雕像刚挂到大帆船的第一斜桅下面,那个姑娘就因施巫术而受到审讯——这在当时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在烧死她之前,审问了她,她把自己的保护人、那个佛罗伦萨商人牵连了进去,连那个在当地拿她当模特儿的雕刻匠也未能幸免。据说,波蒂纳里由于害怕火刑,上吊死了。那个雕刻匠则被他们砍去了灵巧的双手。这样一来,他今后就没法再拿女巫做船头雕饰了。当审讯还在布鲁日进行,又由于波蒂纳里是个富商而引起轰动的时候,那艘安上船头雕饰的大帆船已经落到了保罗-贝内克为首的海盗手里。二老板塔尼先生在海盗的长柄战斧下一命呜呼。下一个受害者轮到了保罗-贝内克。没过几年,他失去了故乡显贵们的恩宠,在塔楼院子里被溺毙了。贝内克死后,那条船把这件雕饰安在船头,没过多久,船还未出港,就着起火来,火势蔓延到别的船上,统统烧成灰烬,只剩下那件不怕火的船头雕饰。尽管如此,由于它那迷人的造型,在船主中始终不乏爱慕者。可是,这个女人刚被安到船头,原先非常安分的水手们突然哗变,人员因此大减。一五二二年,但泽舰队在天资甚高的埃贝哈德-费贝尔率领下远征丹麦无果,导致费贝尔倒台和市内爆发流血起义。历史书上虽然谈到宗教争端——一五三二年新教牧师黑格,带领一群圣像破坏者冲击了七所教区教堂——但我们还是要把这场影响深远的灾祸归咎于那个船头雕饰,因为它安在费贝尔所乘船只的船头上。

    五十年以后,斯特凡-巴托里①徒劳地围困但泽,奥利瓦修道院院长卡斯帕尔-耶施克在忏悔布道时,归罪于这个邪恶的女人。但泽人把她当做礼品送给了这位波兰国王,他把她带回军营,并听取了她所出的坏主意。至于这个木制女人对于瑞典人远征但泽,以及对于长期监禁埃吉迪乌斯-施特劳赫博士究竟起过多大影响,就不得而知了。施特劳赫博士是个宗教狂热分子,他暗中勾结瑞典人,并主张焚毁那个不知怎么一来又返回但泽的绿色女人。据一种含糊的传说称,一个从西里西亚逃亡来的诗人,名叫奥皮茨,在但泽避难数年,他死时还年轻,因为他在一个仓库里找到了这个毁坏了的雕像,便呕心沥血地作诗赞美它——

    ①斯特凡-巴托里(1522~1586),1576年为波兰国王。

    直到十八世纪末,波兰被瓜分的时候,用武力强占但泽的普鲁士人才发布一项普鲁士王国的命令,禁止“木雕像尼俄柏”。这是第一次在官方文件上提到它的名字,并且立刻把它搬进或者不如说监禁到那座塔楼里。保罗-贝内克就是被人溺死在这座塔楼的庭院里的,而我也是在它的走廊里初次成功地试验了我的歌声的远程效果。面对人类想像力的高级产品——刑具,它老老实实地度过了整个十九世纪。

    当我于一九三二年攀登塔楼并用我的声音对市剧院门廊的窗玻璃施行打击时,尼俄柏——俗称“绿色小姑娘”或“绿姑娘”——被人从塔楼的刑讯室里搬走已有多年了。真是感谢上帝,要不然的话,谁知道我对那座拟古典主义建筑所施的打击能不能成功。

    一个从外地迁来的、无知的博物馆馆长把尼俄柏从控制她任意发泄怨恨的刑讯室里搬了出来,并在自由邦建立以后,又把她搬进新设的航海博物馆里。过不多久,这位过分热心的馆长在钉一块小木牌时不慎弄破手指,血液中毒,不幸亡故。小木牌上写道,上方陈列的是一具船头雕饰,名叫尼俄柏。他的后任,通晓但泽的历史,小心谨慎,又想把尼俄柏弄走。他打算把这个危险的木刻姑娘送给吕贝克市,恰恰由于吕贝克人没有接受这件礼品,这座特拉弗河畔的小城市连同它的砖砌教堂,虽经日后战争期间的轰炸,损失却微乎其微。

    因此,尼俄柏或“绿姑娘”便留在航海博物馆里,在建馆以来的短短十四年间,造成以下数起死亡事件:两名馆长——不包括那位小心谨慎的,他已经要求调离——一个年岁较大的神甫倒毙在她的脚下,一名工业大学学生和两名刚幸运地通过考试的圣彼得中学毕业生自杀,还有四个可靠的博物馆管理员(其中三人已婚)死于非命。

    所有这些死者,包括那个工业大学学生在内,在被人发现时都容光焕发,胸口插着只有在航海博物馆里才有的利器,诸如水手短刀、夺船铁钩、鱼叉、黄金海岸的细镂矛头、制帆匠用的钢针等;只有最后一个中学毕业生,是先用自己口袋里的小刀,后用圆规,因为在他死前不久,博物馆里的全部利器不是用铁链锁着,就是放在玻璃柜里。

    虽说谋杀案侦缉委员会的刑警们声称,死者可悲,均系自杀,但是但泽市内谣言顿起,各家报纸也应声重复,说什么这些都是“绿姑娘亲手干的”。人们当真怀疑尼俄柏弄死了这些活生生的成年与未成年男子。到处议论纷纷,报纸专辟一栏,供市民就尼俄柏案件自由发表意见。但泽市政当局说,搞迷信已不合时宜,又说,在未证明确实发生了所谓不可思议的事情之前,不考虑匆忙采取行动。

    因此,这块绿木头仍旧是航海博物馆的珍藏品,而奥利瓦的区博物馆、设在屠夫巷的市博物馆以及阿图斯宫①的管理处,都拒绝接受这个使男人发疯的东西——

    ①阿图斯宫,中世纪的建筑,系骑士们仿效传说中的圆桌骑士阿图斯寻欢作乐的场所。但泽的阿图斯宫(建于1480~1481年)最为有名。

    博物馆管理人员短缺。拒绝关注这个木雕少女的还不仅是这些人。参观者也不走进陈列这个琥珀色眼睛的女人的大厅。有很长一段时间,文艺复兴式样的窗户后面静悄悄的,唯有从窗户里透过来一点光线,从侧面照射在那个完全照真人仿制的雕像身上。尘土积存。清洁女工也不再来打扫。摄影记者们也一样,他们一度纠缠不休,后来,其中一人在给这个船头雕饰拍照后不久死去,虽然是自然死亡,可是他的同事们却把他的死同给尼俄柏摄影联系在一起。于是,他们不再向自由邦、波兰、德国甚至法国的报刊提供这个杀人雕像的照片,并且把自己档案里的尼俄柏照片销毁。他们只替来往但泽的形形色色的总统、总理和流亡国王摄影,靠给飞禽展览、全国党代会、汽车比赛和春天的洪水拍照谋生。

    情况就是如此,而这时,不愿再当侍者也不想进海关的赫伯特-特鲁钦斯基却穿上了博物馆管理员的鼠灰色制服,坐到那个老百姓称之为“绿姑娘闺房”的大厅门口的皮椅子上。

    赫伯特上班的第一天,我跟着他一直走到马克斯-哈尔贝广场的电车站。我实在替他担心。

    “回家去,小奥斯卡。我可不能带你去呀!”可是我仍旧背着鼓,拿着鼓棒,站在我的大朋友面前,缠住他不放。于是他说:“好吧,我带你到高门,你就乘车回去,你可要听话呀!”到了高门,我还是不愿乘五路电车回去。赫伯特只好带我走进圣灵巷,他又想到了博物馆的台阶上把我打发走。结果,他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在售票处买了一张儿童票。虽说我已经十四岁,应该买全票,不过他们才不管呢!

    我们过了安静而愉快的一天。没有人来参观,也没有人来检查。有时我敲半个钟头鼓,有时赫伯特睡上半个钟头。尼俄柏的琥珀眼睛凝视前方,挺起两个乳房,朝着一个目标,那可不是我们的目标。我们根本不注意她。“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赫伯特不屑地一挥手说,“你瞧瞧,这一道道的肥肉,瞧她的双下巴。”

    赫伯特脑袋一歪,开始冥想:“瞧她的后背,像一个家庭用的小衣柜。赫伯特更喜欢苗条的女人,像小娃娃似的小巧的娘儿们。”

    我倾听着赫伯特详详细细地描述他所喜欢的那种类型的女人,瞧着他用铁铲似的大手比划出一个窈窕的女性身材来。多少年来,直到今天,他所描绘的,即使用护士服遮掩起来,也始终是我理想中的妇女形象。

    我们在博物馆的第三天,就大胆地离开了门旁的皮椅子。我们借口打扫卫生——这个厅也确实脏透了——擦去尘土,扫掉天花板橡木镶板上的蜘蛛网,使这个地方焕然一新,真正成为“绿姑娘的闺房”,一边走近那个在阳光照耀下投射阴影的绿色木雕人像。要说尼俄柏完全引不起我们的热情,情况倒也不是这样。她体态丰满,却不臃肿,只是过分突出自己那种美了。我们观赏她,但并不用那些贪婪地想把她据为己有者的目光,而是用鉴赏家客观精明、仔细琢磨的眼睛。赫伯特和我好似两个美学家,既为抽象的美所陶醉,又头脑清醒冷静,用目测法研究这个女性身材的比例。尼俄柏除去大腿稍短而外,身长正好相当于头的八倍,完全符合古典的理想尺度标准;髓部、肩部、胸腔的宽度,则合乎荷兰的标准而不是希腊的标准。

    赫伯特翘起拇指说:“我觉得她要是躺在床上就显得过于主动。赫伯特在奥拉和新航道见识过的角斗可多了。我要女人可不是为了同她摔跤。”赫伯特可是吃够苦头的。“如果她是柳条细腰,一碰就会折断的话,别人就得当心。这样的姑娘,赫伯特倒不反对。”

    如果非把问题说穿的话,我们自然也不是不喜欢尼俄柏和她的摔跤运动员的体型。赫伯特当然知道,在裸体和半裸的女人身上他喜欢或不喜欢的被动性和主动性问题,并非体态苗条优美的女人才有,而不算苗条也不算胖的和体态丰满的女人就没有;有的很温柔的姑娘,一躺下来就不太平;而像柏油桶那样的女人,反倒像内陆的死水,一点也不流动。我们是故意简化,把全部问题缩减为两项,并根据原则侮辱尼俄柏,而且越来越不留情。于是,赫伯特把我抱了起来,让我用鼓棒敲这个女人的乳房,直到从蛀虫洞——由于喷了防蛀药水,因此蛀虫无法容身,可是蛀虫洞仍然不计其数——落下一团团可笑的木屑云。我敲的时候,我们盯着她那双琥珀眼睛。它们不眨也不动,没有流泪,更不用说泪水盈眶了。她也没有像威胁似的把眼睛眯成一条缝,流露出仇恨来。那双磨光的、与其说是淡红色不如说是淡黄色的琥珀眼珠,反映着这个展览厅里的全部陈设和部分被阳光照射的窗户,尽管是凸面体成像所产生的畸变。琥珀是骗人的,谁不知道呢!我们也懂得这种被抬高为装饰品的木胶的骗人手腕。然而我们坚持以呆板的男人的方式把女人身上的一切划分为主动的和被动的两种,并以这种有利于我们的方式来解释尼俄柏明显的冷漠无情。我们感到自己很安全。赫伯特不怀好意地咯咯笑着,把一枚钉子敲进了她的膝盖骨里。他每敲一下,我的膝盖就感到一阵疼痛,而她却连眉毛都不动一动。在这个丰满的绿色木雕像的眼前,我们胡闹了好一阵子。赫伯特穿上一个英国海军上将的大衣,把一个望远镜挂在脖子上,戴上了与大衣配套的海军上将帽。我则穿上一件红背心,戴上垂到肩背的假发,扮作海军上将的小听差。我们玩特拉法尔加海战①,炮轰哥本哈根,在阿布基尔歼灭拿破仑的舰队②,绕过这个或那个海角,装扮成历史人物,随后又装扮成当代人物。我们在尼俄柏的眼前玩着,在这个按照一个荷兰女巫的身材制作的船头雕饰的面前。我们认为,她要么同意我们这样胡闹,要么根本就是视而不见——

    ①1805年10月21日,纳尔逊率领的英国舰队打败法国和西班牙舰队。纳尔逊阵亡。

    ②1789年拿破仑进军埃及,军队登陆后,法国舰队停留在阿布基尔港,8月1日至2日被纳尔逊率领的英国舰队发现并歼灭。

    今天我才知道,样样东西都在看,没有一样不被它们看在眼里,连壁毯的记忆力都比人强。那不是敬爱的、无所不见的上帝。一把厨房的椅子,一个挂衣架,一个半满的烟灰缸,以及名叫尼俄柏的女人的木雕像,今天都可以当见证人,对我们当时的一举一动都记得一清二楚。我们在航海博物馆里工作了十四天或者更长一些时间。赫伯特送我一面鼓,并给特鲁钦斯基大娘带回两次周薪,外加危险津贴。博物馆星期一闭馆。第三周的星期二,售票处不卖给我儿童票,拒绝我入内。赫伯特问是什么原因。售票处那个男人虽说愁眉苦脸,但还算友好。他告诉我们说,有人上了呈文,要求不准幼儿入内。这个孩子的父亲不同意。如果我留在售票处等候,他本人并不反对,不过他有公务在身,又是个鳏夫,没有工夫照管我。但要让我进展览厅,进“绿姑娘的闺房”,那可是不行的,因为没人对我负责。

    赫伯特已经想让步了,我就推他,逼他。于是,他一方面说,售票员讲得有道理,另一方面说我是一个能给他带来好运气的吉祥的人,是他的保护天使,还说,儿童的天真无邪能对他起保护作用。总而言之,赫伯特已经同售票员差不多交上朋友了,并获得他的允许带我进博物馆,不过,如售票员所说,这可是最后一次了。

    就这样,我拉着我那位大朋友的手,登上装饰华丽的、不断刷新油漆的回形楼梯,到了尼俄柏所在的三层楼。上午静悄悄地过去了,下午更加静悄悄。她半闭着眼睛,坐在有黄色饰钉的皮面椅子上。我蹲在她的脚边。鼓也无声地待着。我们瞧着纵帆船、三桅炮舰、克尔维特式轻巡航舰、五桅炮舰、西班牙大帆船、单桅小帆船、海岸帆船以及快速帆船,这些船全都悬挂在天花板橡木镶板下等待着刮起顺风来。我们瞧着这些船只的模型,同它们一道守候着清风的到来,对这绿色闺房里寂静无风感到害怕。我们瞧着这些船只的模型,害怕那里无风,只是为了不去瞧尼俄柏,不为她而感到害怕。要是我们能听到蛀虫蛀木头的声音就好了。那就证明蛀虫正慢慢地、但却坚定不移地往这块绿木头里面钻进去并把它蛀空。那样,尼俄柏就要朽坏了。但是,我们听不到蛀虫蛀木头的声音。博物馆的保管员给这个木头身体上了防虫药,使她永远不会朽坏。因此,我们唯一的解脱的办法,便是瞧着那些船只的模型,守候着刮起扬帆的风来。我们要这种花招来摆脱对尼俄柏的恐惧。我们硬是不瞧她,使劲地忘掉她的存在。如果不是午后的太阳光正好照射在她的左眼上,使琥珀发出光亮的话,我们还真能把她忘了呢。

    不过,琥珀发光并不使我们感到吃惊。我们非常熟悉航海博物馆三层楼每到下午阳光是怎样移动的。当阳光照射到缘饰或纵帆船上时,我们便知道这时是几点钟或者将敲几点。周围的教堂,右城的、旧城的、普菲费尔城的,都在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用钟声来配合灰尘飞扬的阳光的移动过程,用历史性的钟声来同历史性的收藏品做伴。如果我们觉得太阳是历史性的,阳光是我们博物馆里的一项陈列品,并且我们开始怀疑阳光和尼俄柏的琥珀眼睛在搞什么阴谋的话,那也是不足为怪的。

    可是,那天下午,由于我们既无兴致也无胆量去做游戏或者胡闹挑衅,这个本来很迟钝的木头人的目光却以双倍的亮度照射着我们。我们心情压抑地熬过了还得坚持的半个小时。五点正,博物馆闭馆。

    翌日,赫伯特独自去上班。我陪他到博物馆门口,但不想在售票处等候,便到这所贵族宅第对面找了一个地方。我带着鼓坐在一个花岗岩圆球上,那背后长着一根成年人当做栏杆用的尾巴。不用说,台阶的另一侧也有同样的圆球,拦着同样的铸铁尾巴。我很少敲鼓,可是敲起来就响得可怕,多半是对过路的女人表示抗议,因为她们都乐意在我身边停留下来,问我的姓名,用出汗的手抚摩我那时已经很美、虽然短但微微鬈曲的头发。上午过去了。在圣灵巷的尽头,在肥胖、臃肿的钟楼下,圣马利亚教堂像一只绿尖顶、红黑色的砖砌的母鸡在那里孵蛋。鸽子在钟楼的墙缝里互相挤着,不断地有鸽子被挤出来,落到我的近旁,咕咕地呼叨不休。它们也不知道孵化的时间还要持续多久,孵化出来的又会是什么,时间已经过了几百年,最后会不会变成为孵化而孵化。

    中午,赫伯特来到小巷里。他从饭盒里——特鲁钦斯基大娘给他装得满到盖不上盖——给我拿出一块猪油面包,夹着手指粗的一片血肠。我不想吃,他机械地朝我点头,鼓励我。我终于吃了起来,赫伯特却什么也不吃,只是抽香烟。他回博物馆之前,钻进布罗特本肯巷一家酒店里,喝了两到三杯杜松子酒。他举杯饮酒时,我瞧着他的喉结。我不喜欢他这样把酒往喉咙里灌。他又上了博物馆的回形楼梯,我则坐到那个花岗岩圆球上去。过了好久以后,奥斯卡的朋友赫伯特上下活动的喉结还浮现在我的眼前。

    下午的阳光悄悄爬过博物馆淡彩色的正面建筑。它从一个上楣跳到另一个上楣,骑在宁芙①和实心号角上,吞噬了伸手抓鲜花的胖天使,使画上成熟的葡萄串完全熟透,闯入乡村狂欢节的人群,玩捉迷藏,跳上饰有玫瑰花的秋千,把穿扎脚灯笼裤、正在做买卖的市民封为贵族,抓住一只被猎犬追逐着的鹿,最后到了三层楼的那扇窗户。这扇窗户始终允许阳光透进去,并照亮一只琥珀眼睛,尽管时间很短——

    ①宁芙,希腊神话中居于山林水泽的仙女。此处指建筑物上的雕饰。

    我慢慢地从花岗岩球上滑下来。我的鼓在顽石上狠狠地撞了一下。鼓框上的漆碰裂了,从白色的底漆和红色的火焰上掉下好些碎片,红红白白地落在石台阶上。

    也许我讲了点什么情况,咕哝着哀求了几声,比划了几下。没过多久,一辆救护车开到了博物馆的大门口。过路行人围住了入口处。奥斯卡设法跟着急救人员一起溜进了博物馆。我比他们先找到楼梯,照道理讲,经过前几次事故,博物馆里的门路,他们是应该很熟悉的。

    一见到赫伯特时,我使劲忍住不笑出声来。他面对面地挂在尼俄柏身上,他准是想同那木雕交配。他的头掩住了她的。他的胳膊抱住了她那高举的交叉十指的胳膊。他没有穿衬衫,后来找到了,整整齐齐地叠好了放在门旁的皮椅子上。他的背脊布满了一道道的伤疤。我念着这些手迹,数着这些字母。一道也没有少。但看不清有新留下的印记。

    跟在我后面冲进展览厅里来的救护人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赫伯特同尼俄柏分开。这个情感冲动的男子拉断了保险锁链,拿起一把船上用的双刃斧,一面刃砍进尼俄柏的木头身子里。当他向这个女人扑去时,斧子的另一面刃也嵌进了他的肉里。就这样,他们的上半身完全连在一起了。下半身,在他的裤子解开处,在没有了理性却始终僵硬地挺出的地方,他却未能替他的铁锚找到可以固定的陆地。

    他们用印有“市立急救站”字样的布单盖到赫伯特的身上。这时,奥斯卡一如往常他失去什么的时候那样又敲起他的鼓来。当博物馆里的男人们把奥斯卡领出“绿姑娘的闺房”,下了楼梯,并用一辆警察局的汽车送他回家时,这一路上,他一直用拳头擂他的鼓。

    现在,在这所疗养院里,当他要回忆这番木头和肉体间的爱的尝试时,他也不得不用拳头擂鼓,再一次去探索赫伯特-特鲁钦斯基背上伤疤的迷宫。这些隆起的疤痕五颜六色,坚硬而敏感,预示着并预感到比这些伤疤更坚硬、更敏感的一切。奥斯卡像一个盲人似的读着赫伯特背上的字体。

    当他们把赫伯特从他那无情的雕像上抱下来时,布鲁诺,我的护理员,这才扛着梨子形脑袋失望地来到我床边。他小心翼翼地把我的拳头从鼓上移开,把鼓挂到金属床脚横头左边的床柱上,拉平了我身上盖的毯子。

    “马策拉特先生,”他劝告我说,“要是您再这样响地敲下去,别处的人就会听见这儿有人敲鼓敲得大响了。您是不是歇一会儿,要么敲得轻一点怎么样?”

    好的,布鲁诺,我想试着对我的鼓口授下面这宁静的一章,尽管这一章的主题是需要由饿慌了的、咆哮着的人组成的乐队来演奏的①——

    ①指下一章将采用童话的公式与套话,这可以引入不同的主题并使之交替重复出现,在结尾作压缩性的总结,这种叙述方式类似音乐上的赋格曲

    有信有望有爱

    从前有个音乐家,名叫迈恩,他小号吹得美妙无比。他住在一所五层楼公寓的屋顶室里,喂养四只猫,其中一只叫做俾斯麦。他从早到晚抱着杜松子酒瓶啜饮。他天天如此,直到灾祸临头,使他清醒过来。

    奥斯卡今天已不太相信预兆。然而当时预兆却相当多,这暗示一场灾祸将临。这场灾祸穿上越来越大的皮靴,还想迈开越来越大的步伐,把不幸带到四面八方。这时,我的朋友赫伯特-特鲁钦斯基死了,一个木制女人给他的前胸添了一道创伤。这个女人却没有死。她被封存起来了,据称是为了修复而存放在博物馆的地下室里。可是,人们无法将灾祸关进地下室。灾祸同污水一起从下水道流出去,同煤气一道从煤气管道里散出去,到了每个住家。把汤锅放在蓝色火苗上煮的人,谁都没有料到,煮开他的汤的竟是灾祸。

    在朗富尔公墓安葬赫伯特时,我第二次见到舒格尔-莱奥,我们初次结交是在布伦陶公墓。舒格尔-莱奥流着口水,伸出戴着闪闪发光的白手套的颤抖的手,向我们大家表示慰问。他的话疯疯癫癫,分不清是欢乐还是悲哀。那天在场的有特鲁钦斯基大娘和她的儿女古丝特、弗里茨和玛丽亚;有胖太太卡特和每逢节日替特鲁钦斯基大娘宰弗里茨喂养的家兔的老海兰德;有我的假想的父亲马策拉特,他摆出慷慨大方的样子(当时还能如此),承担了丧葬费的一半;还有扬-布朗斯基,他简直就不认识赫伯特,他之所以前来,只是为了在这个中立的坟场上见马策拉特一面,或许也为了见我一面。音乐家迈恩也来了。他半是老百姓的服装,半是冲锋队的制服。当舒格尔-莱奥的手套颤悠悠地向他伸去时,又出现了一个暗示未来灾祸的预兆。

    莱奥突然大惊失色,把白手套甩上了天。它随风飞去,带引莱奥越过坟墓飞跑开去。大家听见了他在叫喊;他那支离破碎的喊声悬挂在坟地的树木上;那是叫喊,不是吊慰。

    谁都把迈恩当做音乐家看待。可是舒格尔-莱奥却把他认了出来,把他同送葬的人们区分开。于是,他孤零零地站着,窘迫地吹起他随身必带的小号,在赫伯特的坟上,吹出美妙的音乐。他之所以吹奏得那样美妙,是因为他喝了杜松子酒——他戒酒已有很长时间了——因为与他同年的赫伯特之死打动了他的心。与此相反,我和我的鼓,却因赫伯特之死而沉默。

    从前有个音乐家,他名叫迈恩,小号吹得非常美妙。他住在我们这所五层楼公寓的屋顶室,喂养着四只猫,其中一只名叫俾斯麦。他从早到晚拿着社松子酒瓶往肚里灌,直到他在三十六岁至三十七岁之交加入了冲锋队的骑兵队为止。他在骑兵队的乐队里充当小号手,与别人相比,他的吹奏正确无误,但再也谈不上美妙了,因为他穿上了皮马裤,戒掉了杜松子酒,只能头脑清醒地、响亮地吹奏。

    当冲锋队员迈恩青年时代的朋友赫伯特-特鲁钦斯基——他们两个在二十年代先参加一个共产主义青年小组,后成为社会主义红鹰团团员——死后,在他的朋友的棺木行将入土之时,迈恩一手拿起小号,一手拿出一瓶杜松子酒,因为他要美妙地吹奏,而不想清醒地吹奏——在冲锋队的骑兵队里的时候,他一直保护着他那音乐家的耳朵——因此,在公墓他喝了酒。虽说他原先打算穿着褐色制服在坟地上吹奏,不戴帽子,这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当他吹奏时,却并没有脱去制服外面老百姓穿的大衣。

    从前有一个冲锋队员,当他在自己青年时代朋友的墓前美妙地、像杜松子酒一样明亮地吹奏小号的时候,他并没有脱去冲锋队骑兵队制服外面的大衣。当每逢举行葬礼都会见到的舒格尔-莱奥向送葬的人们表示吊慰时,人人都听到了舒格尔-莱奥的吊慰。只有这个冲锋队员不得握舒格尔-莱奥的白手套,因为莱奥认出了这个冲锋队员。他大叫一声,抽回了手套,表示哀悼的话也缩了回去。这个冲锋队员没听到哀悼的话,带着他冰凉的小号回家。在我们那所公寓屋顶下他的房间里,他见到了那四只猫。

    从前有个冲锋队员,他名叫迈恩。在他每天喝杜松子酒、小号吹得非凡美妙的那段时间里,他在家里喂养了四只猫,其中的一只名叫俾斯麦。冲锋队员迈恩那一天参加了他青年时代的朋友赫伯特-特鲁钦斯基的葬礼回家。他心里悲伤,但已经又清醒了,因为有人拒绝向他表示哀悼。他孤单单地同他的四只猫待在屋里。四只猫蹭他的马靴,于是,迈恩给它们用一张报纸包着的一大堆青鱼头,把猫从他的靴子旁引开去。那一天,他屋里的猫味儿特别重。这四只全是雄猫,其中一只黑色白爪的名叫俾斯麦。但是迈恩屋里没有杜松子酒。因此,猫或者说公猫的气味越来越重。要是他不住在最高一层的屋顶室的话,他也许会到我家店里来买点什么。但是,他既害怕楼梯,又害怕邻居家的人,因为他经常在他们面前发誓,他那音乐家的嘴唇再也不沾一滴杜松子酒,他已经开始过严格而清醒的新生活,从今以后他的座右铭便是:井井有条,不再当一个放纵堕落的青年,同醉生梦死的生活一刀两断。从前有一个男人,他名叫迈恩。有一天,他孤单单一个人同他的四只猫,其中一只名叫俾斯麦,待在屋顶下他的房间里。他受不了猫的气味,尤其因为他那天上午经历了一些使他难过的事情,也因为他家里没有杜松子酒。他心里越是难过,越是想酒喝,猫的气味就越浓。于是,以前以乐师为业、现在是冲锋队骑兵队的乐队队员的迈恩,从冰凉的连续燃烧炉旁抄起了一柄火钳,狠揍那些猫,直到他认为包括俾斯麦在内的四只猫统统呜呼哀哉,尽管房间里猫的气味丝毫未减。

    从前有个钟表匠,他名叫劳布沙德,也住在我们那所公寓二层楼一个二居室的套间里,房间的窗户朝着院子。钟表匠劳布沙德没有结婚,他是纳粹党人民福利和动物保护协会会员。劳布沙德是个善心人,他帮助劳累的人恢复疲劳,帮助有病的动物恢复健康,帮助坏了的钟表重新走动。一天下午,这位钟表匠坐在窗口沉思,回想上午他所参加的一位邻居的葬礼。这时,他见到住在同一公寓屋顶室的音乐家迈恩,扛着一只装了一半东西的土豆口袋,来到院子里。口袋底上好像是潮的,湿漉漉的东西在往外滴。迈思接着把口袋扔进两个垃圾箱中的一个。垃圾箱四分之三已经满了,迈恩费了好大的劲才关上了垃圾箱的盖。

    从前有四只雄猫,其中一只叫做俾斯麦。这些猫是一个名叫迈恩的音乐家养的。由于这些雄猫并没有被闭割过,所以气味特别强烈。一天,这位音乐家用火钳打死了这四只猫,因为他出于特殊的原因,无法忍受这种气味。他把死猫装进一只土豆口袋,扛着它下了四道楼梯,匆匆忙忙把口袋扔进院子里拍地毯的木架旁的垃圾箱里,由于口袋布已经湿透,所以在三层楼上就开始往外滴了。垃圾箱已经相当满,这位音乐家费了好大的劲才用口袋把垃圾压紧,关上了垃圾箱盖。他刚离开院子往街上走去(因为他无意再回寓所,那里虽然没有猫,但猫的气味还在),被压紧的垃圾又胀开来,顶起了口袋,口袋顶起了垃圾箱盖。

    从前有个音乐家,他打死了四只猫,把它们埋在垃圾箱里,随后离开了寓所,去找他的朋友。

    从前有个钟表匠,他坐在窗口沉思,看着音乐家迈恩把一只半满的口袋塞进垃圾箱里,随后离开院子,迈恩刚走开没多久,垃圾箱盖自己掀了起来,并且还在一点一点地掀起来。

    从前有四只雄猫,由于在特殊的一天它们的气味特别强烈,因此被人打死,装进一只口袋,塞进垃圾箱里。但是这些猫,其中一只叫做俾斯麦,还没有完全死掉,而是很坚韧,正如猫都很坚韧一样。它们在口袋里活动,使垃圾箱盖也动了起来,并使一直还坐在窗口沉思的钟表匠产生了疑问:猜猜看,音乐家迈恩塞进垃圾箱的那个口袋里装着什么?

    从前有个钟表匠,他再也不能坐着观望垃圾箱里活动的东西。于是,他离开公寓二层楼他的套间,走到公寓的院里,打开了垃圾箱盖和口袋,抱起了四只被揍得皮开肉绽、但还活着的雄猫,回家救护。但是当天夜里,它们就死在钟表匠的手下。他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到动物保护协会——他是该会会员——去告状,也向地方党组织领导报告了这件有损党的声誉的虐杀动物的行为。

    从前有一个冲锋队员,他杀死了四只雄猫,由于它们没有完全死去,便把他给出卖了,一个钟表匠把他告发了。法院开庭审理,这位冲锋队员被判罚款。冲锋队也讨论了这一事件,鉴于他的行为不配当冲锋队员,便把他开除了。尽管这个冲锋队员在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八日与九日间的夜里(后来被称作“砸碎玻璃窗之夜”①)表现得特别勇敢,他同另外几个队员放火烧了朗富尔米哈埃利斯路的犹太会堂,并在第二天洗劫事先确定好的许多商店时也相当卖劲,尽管他出了这么大的力,但还是被开除出了冲锋队的骑兵队。他由于不人道地虐杀动物而被冲锋队除名。一年以后,他才得以加入民军,后来,民军又为武装党卫军所接管——

    ①在这一夜,纳粹大规模捣毁并烧毁犹太人的店铺和会堂。后来民间称之为“砸碎玻璃窗之夜”或“水晶夜”。

    从前有个殖民地商品店老板,他在十一月的某一天关上了店铺的门,因为城里出了事。他拉着儿子奥斯卡的手,乘五路有轨电车到长巷门,因为在索波特和朗富尔的犹太会堂着了火。犹太会堂将近烧毁,消防队只是注意不让火势蔓延到别的房屋上去。穿制服的和穿便服的,把书籍、教堂里的礼拜用具以及奇奇怪怪的东西都堆积在废墟前。这座堆积起来的小山被人点着了,于是,这个老板便利用这个机会,借这堆公众的烈火来温暖他的手和他的感情。可是他的儿子见自己的父亲这样忙碌,这样激动,便悄悄溜走,往军火库巷跑去,因为他担心的是他那些红白漆的铁皮鼓。

    从前有个玩具商,他名叫西吉斯蒙德-马库斯,除去别的商品而外,他还卖红白漆的铁皮鼓。上文谈到的那个奥斯卡,是买这些铁皮鼓的主要顾客,因为他是个职业铁皮鼓手,没有铁皮鼓,他就活不成,他也不想活。正由于这个原因,他赶紧离开起火的犹太会堂,朝军火库巷奔去,因为他的铁皮鼓的守护人住在那里;但是,当我见到他时,他是怎样的一个处境呢?看来,他不能再继续出售铁皮鼓了,甚而至于永远也不能在这个世界上出售铁皮鼓了。

    我,奥斯卡,本以为离开了那些消防队员,却不料他们赶在我前面光顾了马库斯,用毛刷蘸了颜料,用聚特林字体在他的橱窗上横写了几个大字:犹太猪秽。随后,也许是对自己写的字感到不满意,他们便用靴子的后跟踢碎了橱窗玻璃,这样一来,他们给马库斯加上的那个头衔别人只好去猜测了。他们瞧不上店铺的门,因此不从门里进去,而是由砸碎了玻璃的橱窗进入店铺,这时,正在那儿以他们的那种方式玩儿童玩具。

    我来到时,他们正在玩玩具。我也同样由橱窗进入店铺。有几个已经脱下了裤子,把褐色香肠——里面还可以看到消化了一半的豌豆——压在帆船、拉提琴的猴子和我的鼓上。他们个个都像音乐家迈恩,都穿着迈恩的冲锋队制服,不过迈恩并没有在场;正如这些在场的人一样,他们既然在这里,别处就没有他们了。有一个拔出了匕首。他把布娃娃开了膛,他每宰一个,都露出失望的表情,因为从丰满的躯体和四肢里冒出来的只是锯木屑。

    我只担心我的鼓。他们不喜欢我的鼓。我的鼓顶不住他们这种怒气,只好跪下来,一声不吭。但是,马库斯却避开了他们的怒火。他们想进他的办公室找他谈话时,并不敲门,而是破门而入,尽管门并没有锁。

    玩具商坐在他的办公桌后面。同往常一样,他日常穿的深灰色上衣套着套袖。肩上的头皮屑说明他的头发有病。一个冲锋队员手里拿着木偶卡斯佩勒①,用木制的卡斯佩勒祖母去作马库斯,但是他已不能说话,不会感觉到受侮辱了。在他面前的写字台上放着一只玻璃杯,就在他们叫喊着砸他店铺的橱窗玻璃的那一刻,他感到口渴至极,便把杯中物一饮而尽——

    ①卡斯佩勒,流行的木偶剧里的滑稽角色。

    从前有个铁皮鼓手,他名叫奥斯卡。当他们夺去了他的玩具商的性命,砸烂了玩具商的店铺的时候,他预感到,艰难的岁月临到了像他这样的侏儒铁皮鼓手头上。因此,他在离开店铺时,从被砸烂的东西里,挑选出一面完好的和两面损坏不大的鼓,挂在身上,离开了军火库巷,到煤市去找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可能也正在找他。外面,是十一月某一天将近中午的时候。在市剧院旁边,在有轨电车站旁边,站着虔诚信教的妇女和冻坏了的难看的姑娘,在那里散发宗教小册子,把钱放进小罐子,在两根竿子中间是一道横幅,上面写着《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的引文。“有信——有望——有爱”①,这是奥斯卡会念的;在这三个词周围,另有一些词,就像一个小丑在耍瓶子:轻信,希望人兴奋剂②,爱的珍珠,好望钢铁厂,爱之妇女牛奶,信徒大会。你相信,明天会下雨吗?全体轻信的人民相信圣诞老人。我相信,这是核桃味和杏仁味。但这是煤气味。我相信,我们马上要过基督降临节的第一个星期日了。基督降临节的第一个、第二个直到第四个星期日都被拧开了,就像拧开煤气开关一样。这样,就可以让人们信以为真地闻到核桃味和杏仁味了。这样,所有轧碎核桃用的木头小人都可以宽慰地相信:——

    ①见《圣经-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这里借以讽刺基督教会在纳粹骚扰时所采取的旁观态度。

    ②“希望人”是姓氏“霍夫曼”的意译。此处指医生弗里德里希-霍夫曼(1660~1742)用乙醇和酒精混合而成的兴奋剂。

    他来了!他来了!谁来了呢?是童子耶稣吗?是救世主吗?还是天国的煤气抄表员来了,臂下夹着个煤气表,始终的嗒的嗒地响着?他于是说:我是这个世界的救星,没有我,你们就不能煮饭。他还挺好说话,提出一份优待的收费价目表,拧开刚擦干净的煤气开关,让圣灵喷出来,好让人用它来煮鸽子。他接着分发核桃和杏仁,让大家当即砸起来,里面喷出来的同样是圣灵和煤气。这样一来,所有轻信的人就很容易地在浓密的淡蓝色气体中间,把商店前面的煤气抄表员们统统看成是圣诞老人和各种尺寸、各种价格的童子耶稣。就这样,他们全都相信了独家赐福的煤气公司,这家公司用指针上升和跌落的煤气表象征命运,并且以正常的价格举办一次基督降临节。许多人相信,到了圣诞夜基督会降临,但过了这个紧张的节日以后,只有那些人活了下来,他们没有分到杏仁和核桃,因为存货不够,尽管人人都相信,存货是足够的。

    但是,在事实证明对圣诞老人的信仰原来就是对煤气抄表员的信仰①以后,大家不再顾及《哥林多前书》上那句话“有信——有望——有爱”的顺序,却先尝试起爱来了:我爱你,他们说,啊,我爱你。你也爱你吗?你爱我吗?说呀,你真的爱我吗?我也爱我。出自纯真的爱,他们互称小洋萝卜,爱小洋萝卜,互咬,一根小洋萝卜出于爱咬掉另一个的小洋萝卜。他们相互讲述小洋萝卜之间奇妙的、天国的但也是尘世的爱的实例,并且在张嘴咬之前振作地、饥饿地、明确地耳语道:小洋萝卜,说呀,你爱我吗?我也爱我——

    ①煤气抄表员,影射纳粹在集中营煤气室屠杀犹太人。圣诞老人,指希特勒,因为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曾在一次为孤儿举行的圣诞晚会上称希特勒为“历代最伟大的圣诞老人”。

    但是,在他们出于爱相互咬掉对方的小洋萝卜并且在对煤气抄表员的信仰被宣布为国教之后,在《哥林多前书》上,除了信仰和被提前取走的爱以外,只剩下第三种滞销货了,那就是希望。当他们还在咬小洋萝卜、核桃和杏仁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希望,赶紧结束吧,这样他们可以重新开始或者继续前进。在终场音乐奏完之后或者在终场音乐还在演奏的时候,他们就在希望,这收场戏马上就结束了。他们始终还不知道怎样才能结束。他们仅仅希望,马上就要结束了。明天就会结束了,不过,但愿今天还不会结束,因为假如突然结束的话,他们该怎么办呢?后来,结束了,他们很快把结局变成了希望葱宠的开端,因为在我们这个国家,结局始终是开端,希望存在于每一个即使是最终的结局之中。书上也这样写着:只要人怀有希望,他将一再重新开始充满希望地结束。

    我呢?我不知道。譬如说,我不知道今天藏身在圣诞老人胡子后面的是谁;我不知道,圣诞老人的口袋里装是什么;我不知道,该怎样关上和调节煤气开关,因为基督降临节又从煤气管道里喷出来了,或者说,一直还在喷;我不知道,是不是在试验;不知道,为谁试验;不知道,我能不能相信,他们如我所愿地充满着爱在擦干净煤气开关,好让它像鸡一样啼叫;我不知道,在哪天早晨,在哪天晚上;不知道,是在白天的哪个时间,因为爱不懂得时间,希望没有尽头,信仰不知道界限,唯独知与无知受时间和界限的制约,多半遇上胡子、口袋和杏仁时就提前结束。所以,我又不得不说:我不知道,啊,不知道,譬如说,不知道他们用什么填满肚肠,有必要被填满的是谁的肚肠,也不知道用什么去填,尽管任何一种填料,或精细或粗糙,都标明价格,一目了然,可我仍然不知道,价格里面包含着什么意义,也不知道,从哪些词典里可以查出填料的名称,不知道他们用什么填满词典以及肚肠,不知道用什么肉,不知道是什么语言:字有意义,屠夫沉默。我切下一片,你翻开词典,我读我觉得有味的,你不知道你觉得有味的是什么:是香肠片还是词典里的引文——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谁必须静下来,谁必须沉默。这样,肚肠才能被填满,书本才能出声,塞进去,压紧,写得密密麻麻。我不知道,我预感到:用语言填满词典和用碎肉填满肚肠的是同一个屠夫。不存在保罗其人,这个人名叫扫罗,一个叫扫罗的人,他以扫罗的名义向哥林多人讲了一些关于价廉物美的香肠的消息,他称这些香肠为有信有望有爱,称赞它们容易消化。直到今天,他还化作一再变换着的扫罗的形象,向世人推销这种香肠。

    但是,他们夺走了我的玩具商,想连同玩具商一起让玩具也在世界上灭迹。

    从前有个音乐家,他名叫迈恩,小号吹得非常美妙。

    从前有个玩具商,他名叫马库斯。他出售红白漆的铁皮鼓。

    从前有个音乐家,他名叫迈恩。他养了四只猫,其中一只叫做俾斯麦。

    从前有个铁皮鼓手,他名叫奥斯卡。他需要玩具商。

    从前有个音乐家,他名叫迈恩。他用火钳打死了他养的四只猫。

    从前有个钟表匠,他名叫劳布沙德,是动物保护协会会员。

    从前有个铁皮鼓手,他名叫奥斯卡。他们夺走了他的玩具商。

    从前有个玩具商,他名叫马库斯。他自杀了,把所有的玩具也带着离开了人世。

    从前有个音乐家,他名叫迈恩。如果他没有死,那么他今天就活着,又在吹小号,吹得十分美妙

    第二篇

    废铁

    探望日:玛丽亚给我捎来一面新的鼓。她从床栏杆上伸过手来,把铁皮鼓连同发票一齐递给我。我一挥手拒绝了,接着去按床头的电铃,直到我的护理员布鲁诺走进病房来干他已经习以为常的差事。每逢玛丽亚给我捎来用蓝色纸包装的新鼓时,便由布鲁诺接过去,解开绳子,打开包装纸,几乎是庄重地取出鼓来,随后再小心翼翼地把包装纸折叠好。接着,布鲁诺拿着鼓,迈开大步,向水池子走去,放出热水,洗掉鼓箍上的价格标签,同时小心地不刮掉那上面的白漆和红漆。

    玛丽亚探望我的时间很短,也不花太多的精力。她临走时拿起那面旧鼓,也就是我在描述特鲁钦斯基的脊背、那个木制的船头雕饰以及对《哥林多前书》进行或许有点太过于武断的阐释时敲破的那面鼓,把它带回我家地窖里去,同所有被用坏了的铁皮鼓——它们一部分是我的职业,一部分为我的私人目的服务过——放在一起。玛丽亚走之前对我说:“地窖里可是没有多少地方了。我真不知道冬天的土豆该放在哪儿。”

    我微微一笑,对于从玛丽亚口中说出的这种家庭主妇的责备只当耳边风,而是请她按已有的顺序用黑墨水给这面退休的鼓编上一个号码,再把我在一张纸条上写下的这面鼓的使用日期以及它的简历转抄到一个日记本上去;多年以来,这个日记本一直挂在地窖门背后,对于一九四九年以后我的鼓的情况,它了若指掌。

    玛丽亚顺从地点了点头,让我吻了她一下,便告辞而去。她始终不理解我的条理感,还感到有点不安。奥斯卡完全理解玛丽亚的这种疑虑,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书生气十足地去收藏敲坏了的铁皮鼓。更令人费解的是,他这一辈子也不想再看到别尔克公寓土豆窖里存放的那一堆废铁。经验告诉他,父辈的收藏物儿女是瞧不上眼的。所以,他的儿子库尔特有朝一日继承遗产时,如果对这堆不幸的鼓不屑一顾的话,那就算不错了。

    我为什么每隔三个星期就要这样吩咐玛丽亚一次呢?如果她每次都照办不误,那么总有一天,我们存放东西的地窖就会满的,冬天的土豆就没处可放了。

    在地窖里已经存放了几打鼓以后,我曾产生过一个固执的念头:总有一天,哪一个博物馆会对我这些伤残而退休的鼓感兴趣。但是,这个念头在我脑子里闪过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所以,我的收藏热的真正原因并不在此。我越是深入探究,便越是觉得这种收藏热的原因在于一种简单的变态心理:我担心有朝一日铁皮鼓会脱销,会日见稀少,会被禁止,会被销毁。有朝一日,奥斯卡不得不清哪位白铁匠把若干面损坏得不太厉害的鼓修补好,请他助我一臂之力。这样,我便可以用几面经过修补的旧鼓,凑合度过可怕的没有鼓的时代。

    疗养院的医生们对我这种收藏热的原因分析的结果,同我自己的分析相似,只是他们的用语不一样。霍恩施泰特博士小姐甚至想确切知道我这种变态心理产生的日期。我可以相当确切地告诉她,那是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九日,因为就在那一天我失去了西吉斯蒙德-马库斯,我的铁皮鼓仓库管理员。我可怜的妈妈死后,要想及时弄到一面新鼓已经很困难了,因为星期四不再去军火库巷,马策拉特又总是拖拖拉拉,不会及时给我买新鼓,至于扬-布朗斯基,他越来越少上我家的门了。而现在,玩具店又被捣毁了,我真是面临绝境。我一见到马库斯坐在空空如也的写字台旁,当即就明白了:马库斯不会再送我铁皮鼓了,马库斯不再卖玩具了,马库斯永远断绝了同那家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迄今为止,这家公司一直为我生产和供应油漆得很漂亮的、红白相间的铁皮鼓。

    然而,当时我并不以为玩具商一死,先前那种比较快活的游戏时代也就告终了。从已成废墟的玩具店里,我挑出了一面完好的、两面铁皮边缘撞了两道四痕的鼓,把它们带到家中,自以为已经有备无患,可以应付艰难的时世了。

    对这些鼓,我倍加小心,若非必要,很少去敲。我自行规定,整个下午不再敲鼓,还无可奈何地取消了在早餐时敲鼓,而迄今为止,这样做能使我熬过这一天的时间。奥斯卡苦修苦行,他逐日消瘦,被带到霍拉茨医生和他那位愈来愈显得皮包骨头的女助手护士英格那儿去就诊。他们给我甜的、酸的、苦的、无味的药,说是我的腺有毛病,据霍拉茨医生讲,腺功能不稳,忽而亢进,忽而衰减,使我感到不适。奥斯卡不想去听霍拉茨胡扯,便节制苦行,于是他的体重复又增加。到了一九三九年夏天,他又恢复到十三岁时的奥斯卡那个老样子,他的面颊又圆胖了,那是彻底敲坏从马库斯那儿弄来的最后几面鼓才换得的。铁皮裂了,满是窟窿,红白油漆脱落了,长锈了,垂头丧气地挂在我的肚皮前面。

    请马策拉特帮个忙,那简直是白费劲,虽说他天性助人为乐,甚至很和善,可是,自从我可怜的妈妈死后,这个男人一心只想他那个党的事情。他想散散心时,便同另外一些党支部领导人开会,要不然就在午夜,喝饱了老酒以后,独自坐在我家起居室里,同墙上黑框里的希特勒和贝多芬像聊天。他大声而又亲切地聊着,让那位天才给他解释命运,让那位元首给他解释天意。当他清醒的时候,就把为冬赈募捐看做是上天给他安排的命运。

    我不喜欢回忆这些外出募捐的星期天。其中有一天,我做了一次尝试,想弄到一面新的鼓,可是枉费心机。那天上午,马策拉特在大马路上艺术片电影院门前,在施特恩费尔德百货公司门前募捐,中午回家,替他自己和我热柯尼斯贝格肉丸子。马策拉特虽然死了老婆,但仍然非常喜欢烹调,而且确实手艺高超。这顿饭美味可口,我今天还记得起来。饭后,这个困倦的募捐者躺到沙发榻上去打盹。他的呼吸声刚表明他睡着了的时候,我马上把钢琴旁边那只募捐箱提了起来,溜进店铺,钻到柜台底下。那个募捐箱的形状像是一个罐头箱,我全神贯注地瞧着这个一切铁皮罐头中最可笑的家伙。我并不想偷里面的铜板来发财。我想出了一个荒唐的念头,想把这个募捐箱当做铁皮鼓来试试。但是,不管我怎么敲,怎么要弄鼓棒,它始终只有一个回答:为冬赈捐点吧!不要让一个人挨饿!不要让一个人受冻!为冬赈捐点吧!

    半个小时以后,我便放弃了这次尝试。我从钱柜里拿出五芬尼,把它们捐献给冬赈工作,再把增加了五芬尼的募捐箱放回到钢琴旁边,好让马策拉特敲着它去度过星期天剩余的时间。

    这次不成功的尝试,从此治愈了我的荒唐念头。我不再认真地尝试把罐头盒、翻过个的桶、底朝天的洗澡盆当做鼓来使用。然而我有时仍不免要这样试试,那也是为了努力忘却这些不光彩的插曲,为了在这页稿纸上不给它们地位,或者给予尽可能小的地位。罐头不是铁皮鼓,桶就是桶,洗澡盆是人家用来洗澡或者洗长袜子的。铁皮鼓是没有代用品的,今天没有,当时也没有。一面白底红火焰的铁皮鼓自己替自己说话,因而不需要代言人。

    奥斯卡孤立无援,被人背叛,被人出卖。在这最紧要的关头,如果没有鼓的话,他该如何保持自己三岁时的面孔经久不变呢?多年以来,他一直在做各种骗人的假象,譬如说,有时夜里尿床,每天晚上像孩子一样咿咿呀呀地做晚祷,害怕圣诞老人(他其实名叫格雷夫),不厌其烦地提出一些三岁小孩的典型的古怪问题:为什么汽车有轮子?所有这些硬做出来的假象,大人们已经习以为常,见不着时,反倒觉得奇怪,而我呢,不得不在没有鼓的条件下来做这一切。我快要放弃不干了。在绝望之中,我去寻找那个男人,他虽说不是我的父亲,可是我最有可能是他生的。奥斯卡来到环行路波兰居民区等候扬-布朗斯基。

    我可怜的妈妈死后,马策拉特和我那位其间已提升为邮局秘书的表舅之间的关系也告吹了,尽管他们有时几乎很友好,尽管他们有着最美好的共同的回忆。这种关系不是突如其来地说吹就吹的,而是逐渐变化的,政治局势越趋激化,他们的关系破裂得也越彻底。我妈妈苗条的灵魂和丰满的肉体死灭了,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友谊也就瓦解了。他们两个都曾在她的灵魂中得到反映,都曾以她的肉体为食,而现在,他们失去了这件食物,这面凸透镜,找不到别的东西替代,唯有去参加政治上对立的、可是抽的烟叶却相同的男人们的集会。但是,无论是波兰邮局还是同只穿衬衫的支部领导人开会,都代替不了一个美丽的、尽管通奸但仍感情丰富的女人。因此,从我可怜的妈妈去世到西吉斯蒙德-马库斯丧命这段短短的时间内,这两个都有可能是我父亲的男人又小心翼翼地会过几次面——马策拉特防着顾客和他的党,而扬则防着邮政局领导。

    每月有两到三次,可以听见扬在午夜时分用指关节敲我家起居室的窗玻璃。于是,马策拉特掀起窗帘,把窗户打开一条缝。这时,双方都窘迫万状,最后,不是这一个便是那一个找到了一句摆脱窘境的话,建议在夜深人静时玩施卡特牌。他们又把蔬菜店的格雷夫请了来,如果他不愿来的话——多半由于扬的缘故,也因为他是前童子军指导员(在此期间,他已将自己那个队解散了),不得不小心点,加之,他不太喜欢玩施卡特牌,也打不好——往往由面包师亚历山大-舍夫勒来当第三家。这位面包师虽说不愿意同我的表舅扬同桌而坐,但是,一来由于对我可怜的妈妈的爱慕(它像遗产一样由马策拉特继承下来了),二来由于舍夫勒坚持零售商必须协力同心的原则,所以,这个短腿的面包师还是给马策拉特叫来了,由小锤路匆匆来我家,到起居室桌旁坐下,用他那苍白的、像被蛀虫蛀过的、粘着面粉的手指洗牌,发牌,就像将小圆面包分发给饿慌了的老百姓似的。

    这些被禁止的牌局多半是在半夜才开始,到凌晨三点结束,因为舍夫勒必须到面包房去。我很少能够穿着睡衣,不出声响,从小床上下来,又不被人发现,同时也没有鼓,钻到桌下阴暗的角落里去。

    正如读者先前已经注意到的那样,待在桌子底下曾使我获得了一种最简便的观察方法:我可以进行比较。可是,自从我可怜的妈妈去世以后,一切都变了样!扬-布朗斯基不再像过去那样,在桌面上小心谨慎,然而还是输了一盘又一盘,可是在桌子下面却胆大妄为,用他脱了鞋子只穿袜子的脚去占据我妈妈两腿间的地盘。在那些年头的施卡特牌桌底下已不再有色情,更不用说爱情了。六条男人的腿,被裤子绷紧着,呈不同的鱼骨状,有时赤裸着,宁可只穿村裤,汗毛或多或少。这六条腿在桌子底下都尽量避免接触,哪怕是偶然的接触。腿以上的延长部分——躯干、脑袋、胳膊则一门心思地在玩牌,出于政治上的原因,本来是禁止他们在一起打牌的,因为每输一盘或者每赢一盘,都会引起垂头丧气或者得意洋洋的反应:波兰输掉了无主牌的一局,而自由市但泽则为大德意志帝国赢了红方块为主牌的一局。

    这种耍手腕的牌戏结束的日子是不难预见的——犹如所有的军事演习有朝一日都会停止,并鉴于某种所谓的紧急情况,在更广大的范围之内真枪实弹地打起仗来。

    到了一九三九年夏初,事情就明朗了,马策拉特在每周一次的党支部领导人会上找到了新的牌友,他们不像波兰邮局职员和前童子军指导员那样危险。扬-布朗斯基也不得不考虑命运规定他所属的阵营,并同邮局的人搞在一起,譬如说,同残废的看房人科比埃拉。他曾在马尔察莱克-毕尔苏德斯基的传奇般的军团里服役,从此以后,他的一条腿就比另一条腿短了几厘米。尽管病了一条腿,科比埃拉仍是一个能干的看房人,此外又是一个手艺很巧的人,我希望他有可能发发善心替我修理我那些残破的鼓。因为只有通过扬-布朗斯基才能找到科比埃拉,所以我几乎每天下午六点左右,甚至不顾八月天异常的闷热,站在波兰居民区附近,等候下班后多半准时回家的扬。我也不问自己一下,你那位假想的父亲下班后会去干什么,便站在那里,等到七点钟,等到七点半,但是,他没有来。我本来是可以找表舅妈黑德维希的。扬可能病了,发烧了,或者断了腿,上了石膏。可是奥斯卡却站在原地不动,只满足于时而凝视一下那位邮局秘书寓所的窗户和窗帘。一种奇怪的羞怯心理阻止奥斯卡去走访表舅妈黑德维希,她那双慈母般的温柔的牛眼睛里射来的目光使他感到悲哀。他也不很喜欢布朗斯基夫妇的孩子,他们可能是奥斯卡同父异母的兄妹。他们就像对待玩偶似的对待他。他们愿意同他玩,把他当做玩具。同奥斯卡差不多同年的、十五岁的斯特凡,有什么权利那样傲慢地对待他,像老子对待儿子似的老是教训他呢?还有那个玛尔加,扎着小辫,胖胖的脸蛋像初升的圆月,她哪儿来的权利把奥斯卡当做没有意志的时装木偶,一连几个小时地替他梳头、刷衣服,摆布他,教他这个那个呢?他们两个自然把我看做一个畸形的、令人同情的侏儒孩子,觉得他们自己很健康,前途无量,又是我外祖母科尔雅切克的宠儿,而她是不会把我当做心肝宝贝的,因为我总是使她感到很难对付。用几本童话和连环画是笼络不了我的。我所期待外祖母的,甚至今天想象起来也是莫大的享受,那是非常简单的,因此也是很难获得的。奥斯卡一见到她,就要极力效法自己的外祖父,钻到她的裙子底下去避难,而且如果可能的话,那就永远也不再从这个避风港里探出头来呼吸外面的空气。

    为能钻到外祖母的裙子底下去,我可是想尽了一切办法!我不相信她当真不喜欢奥斯卡坐在她的裙子底下。她总是犹豫,多半拒绝我。我想,任何一个人,只要有一半像科尔雅切克,她就会让他去避难的。而唯独我,既无外祖父的身材,又无那位纵火犯一划就着的火柴,所以不得不巧施特洛伊木马计,方能进得那个城堡。

    奥斯卡看着自己像一个真正的三岁孩子那样在玩皮球,瞧着那个奥斯卡让皮球碰巧滚进了裙子底下,他立即以拾球为借口,在外祖母看穿这种诡计并把皮球还给他之前,就蓦地钻了进去。如果有大人在场,外祖母就不会允许我在裙子底下逗留太久。大人们嘲笑她,往往用含沙射影的话使她回想起那年秋天在土豆地里当新娘的往事,弄得天生就不白的外祖母满脸通红,久久不消。这红晕配上几乎全白的头发,并不使这位年过六旬的老人显得难看。

    可是,当我的外祖母安娜单独一人的时候——这种情况很少见,自我可怜的妈妈去世后,我见到她的次数越来越少,自从她不再在朗富尔每周一次的集市上摆摊以来,我简直就见不到她了——她倒是比较自愿地让我在裙子底下待得更久一些,我不需要再用皮球要愚蠢的花招。我拿着鼓滑过地板,弯下一条腿,另一条撑着家具,往外祖母这座大山的方向移动,到得山脚下,我用鼓棒一下撩起四层幕布,钻了进去,让四层幕布同时落下,静静地待了一分钟,用全身的小孔呼吸着,沉湎于那股强烈的、易臭的黄油的气味之中。这黄油不受季节变化的影响,它的气味弥漫在那四条裙子之下。在这之后,奥斯卡才开始击鼓。他知道外祖母喜欢听什么,于是,便敲出了十月的雨声,一如她当年坐在土豆秧火堆后所听到的,而就在这雨声中,科尔雅切克带着被人紧紧追踪的纵火犯的气味,钻到了她的裙子底下。我让一阵斜飘的细雨落到我的鼓上,直至我头顶上响起了叹息声和圣者名字的呼唤声。现在,该由读者自己去重新辨认出在一八九九年曾经响起过的那种叹息声和圣者名字的呼唤声了,那时,我的外祖母坐在雨中,科尔雅切克则在干燥处。

    在一九三九年八月的那些日子里,当我在波兰居民区对面的街头等候扬-布朗斯基时,我经常想起我的外祖母。她可能在表舅妈黑德维希那儿做客。坐在裙子底下,呼吸臭黄油味,这种想法多吸引人哪!然而,我还是没有登上三层楼,在挂着“扬-布朗斯基”名牌的门上按铃。奥斯卡能给他的外祖母什么呢?他的鼓敲破了,什么声音也敲不出来了,他的鼓忘了十月落在那土豆秧火堆上斜飘的细雨是什么声音。由于奥斯卡的外祖母只能用秋雨的瑟瑟声来对付,所以,奥斯卡仍站在环行路上,瞧着沿陆军草场丁零当啷开来开去的五路电车,瞧着它们迎面驶来,又目送它们远去。我还等不等扬?我没有放弃等待,还站在原地不动,是因为我一时想不出一种可以行得通的方式离去吗?长久等待会起教育作用。但是,长久等待也会诱使等待的人把他所盼望的会面的情景想象得栩栩如生,因此,被等待的人无从使他喜出望外,因为他什么情况都想象到了。然而,扬还是使我吃了一惊。我一心只想先看见他,并对这个毫无思想准备的人敲起鼓的残骸来,因而紧张地站在原处,随时准备抽出鼓棒来。我想让铁皮大叫大嚷,使他明白我目前绝望的处境,而自己就不必费口舌去解释了。我对自己说道:再等五辆电车,再等三辆,再等一辆就不等了;我焦急万分,开始想象布朗斯基一家如何根据扬的主意搬到莫德林或华沙去了,还仿佛见到他在布罗姆贝格和托恩当邮政局长。我取消了方才赌的咒,又等了一辆,随后转身朝回家的路走去。这时,有人在背后抓住了他,一个大人用手捂住了他的眼睛。

    我感觉到这是一双男人的手,柔软、没汗而令人舒服,散发着优质肥皂的香味,我感觉到这是扬-布朗斯基。

    他松开手,引人注意地大声笑着,将我扳过身去面对着他。这时,我已经来不及拿鼓来说明我的不幸处境了。因此,我把鼓棒插在齐膝裤亚麻布背带后面。在那时,由于无人照管,裤子很脏,口袋边也全磨损了。两只手空出来后,我这才把用可怜巴巴的绳子挂着的鼓举起来,像控诉似的举起来,举过眼睛,一如维恩克圣下在望弥撒时高举圣饼那样。要是我也能像他那样说“这是我的肉和血”,那该有多好,但是我只字未吐,只是高举这剥了漆皮的金属,也不想来一个彻底的、可能是奇特的化体①,我只要求修理我的鼓,别无其他——

    ①弥撒仪式中的第二部分,使圣餐面包和酒变成耶稣的肉和血。此处比喻把破鼓变为奥斯卡的血和肉。

    扬立即停止了他的不合时宜的笑声。我听得出来,他方才是神经质地使足了劲在笑。他瞧着举在他眼前的鼓,又把目光从残破起卷的铁皮上挪开,寻找我那双明亮的、始终还是正直坦率的三岁孩子的眼睛,起先只看到两个同样的、无言的蓝色眼珠,看到里面的闪光、映像以及人们错误地说成是眼睛的表情的一切,在他不得不断定我的目光同街上任何一个好玩的水坑并无区别之后,他才拿出全部的好意,集中了他那尚未淡薄的记忆,强迫自己从我的眼睛里重新寻获我妈妈那双虽说是灰色的、但形状相似的眼睛;若干年来,这双眼睛对他显露过善意直至热情。但或许使他惊诧不已的,是他在我的眼睛里看到了他自己的影子,尽管这并非一定意味着扬是我的父亲,更确切地说,是我的生育者。因为无论他的、妈妈的以及我的眼睛,特点都相同,天真玲珑,闪闪发光,含有傻乎乎的美。布朗斯基家的人几乎都具备这种美,斯特凡如此,玛尔加-布朗斯基少一点,我的外祖母和她的哥哥文岑特又多一点。除去我是黑睫毛、蓝眼睛而外,还不能否认我身上掺进了纵火犯科尔雅切克的血液——只要联想到我唱碎玻璃的本领就够了——可是,要指出我有莱茵人马策拉特的特征,倒真不容易。

    在我举起鼓并让眼睛发挥作用的那一瞬间,平日遇到别人单刀直入地发问时总喜欢躲躲闪闪的扬也不得不承认:“瞧着我的是他的母亲阿格内斯。也许是我自己瞧着自己。他的母亲和我,我们有许许多多共同之处。但也可能是我的舅舅科尔雅切克在瞧着我,他现在在美国,或者在海底。只有马策拉特没在瞧着我,这倒不错。”

    扬从我手里接过鼓去,转了转,敲了敲。他手很笨,连削铅笔都不会,但他现在的样子,好像他知道点修理鼓的门道似的。这个很少下决心的人显然下了决心,一把抓住我的手,动作之快,使我吃惊,这是以前未曾有过的。他搀着我穿过环行路,到了陆军操场的无轨电车站,电车一到,他拉着我上了五路车允许吸烟的拖车。

    奥斯卡猜到,我们正乘车进城,去黑维利乌斯广场,到波兰邮局去找看房人科比埃拉。他既有工具,又有技能,数星期以来,奥斯卡的鼓一直在盼望着。

    如果这一天不是一九三九年九月一日①的前夜的话,我们这一趟会又清静又高兴。可是,从马克斯-哈尔贝广场起,五路电车连同拖车都挤满了从布勒森海滨浴场回来的疲惫不堪但仍吵吵嚷嚷的游客,丁丁当当朝城里驶去。如果韦斯特普拉特对面的港口没有停泊着那两艘战列舰“石勒苏益格”号和“石勒苏益格一荷尔斯泰因”号②,如果它们的钢铁船身、可旋转的炮塔和大炮不出现在红砖墙后面的话,等待着我们的该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夏末的夜晚啊。我们把鼓交给科比埃拉以后,就会去魏茨克咖啡馆,摆上两瓶果汁汽水,插上两根麦管。如果在最近的几个月内,邮局内部没有装上钢板而使之成为一个要塞,如果善良的邮局职工、官员和邮递员每周周末没有在格丁根和奥克斯赫夫特受训而变成一支要塞守军的话,那么,走到邮局前,按门房的铃,并把无害的儿童玩的铁皮鼓托看房人科比埃拉修理,那该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①此日凌晨,希特勒德国一百五十万大军入侵波兰,接着,英、法对德宣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

    ②1939年8月25日,这两艘军舰以访问为名,驶入但泽,1939年9月1日清晨4时45分左右,炮轰韦斯特普拉特的波兰军火库和驻军。

    我们快到奥利瓦门了。扬-布朗斯基满身是汗,直愣愣地盯着兴登堡林阴大道蒙上一层尘土的绿树。他一支接一支地抽金色烟嘴香烟,数量之多已超出了他的节约原则所许可的范围。奥斯卡还没见过他假想的父亲这样汗水淋漓,除了过去有过那么两三次,那是扬和妈妈待在沙发榻上的时候。

    但是,我可怜的妈妈去世已久。为什么扬-布朗斯基还出汗呢?于是我发现,几乎每逢快到一个站的时候,他就想下车,每回刚要下车,他就想起我在跟前,是我和我的鼓使他重新坐了下来。这时我方才明白,他是由于波兰邮局的缘故才出汗的,他是国家官员,必须去保卫它。他先是从邮局溜了出来,后来在陆军操场拐角环行路旁遇见了我和我的破鼓,于是决定回去履行他的职守,并把我也拉了去,他这才出汗和拚命吸烟。可我呢?既不是官员,对于守卫邮局大楼也毫无用处。他为什么不再次下车呢?我肯定是不会拦阻他的。他当时正是有为之年,还不到四十五岁,蓝色的眼睛,棕色的头发,双手习惯性地颤抖着。他要不是出汗出成这样一副可怜相,那么,传到坐在这位假想的父亲身边的奥斯卡鼻子里来的,将是科隆香水味,而不是冷汗味。

    我们在木材市场下车,步行下了旧城壕沟。这是一个无风的夏末之夜。同往常一样,八点钟时,旧城的钟声响彻天空,惊起了满天鸽子。钟声唱道:“你要一生忠诚老实,直至进入冰冷的坟墓。”钟声真美,催人泪下。但是随处都在欢笑。女人领着被太阳晒黑了的孩子,身穿毛巾浴衣,手拿彩色气球和帆船,从电车上下来,一辆辆电车从格莱特考和霍伊布德载来了成千个刚游完泳的人。年轻姑娘,睡眼惺忪,伸出舌头,在舔覆盆子冰淇淋。一个十五岁的女孩,把冰淇淋掉在了地上。她已经弯下身子要把它重新拾起来,但又犹豫了,仍把它留在路面上,让勇敢的路人的鞋底去踩踏这溶化了的冷饮。这个姑娘不久就要加入成年人行列,不能再在大街上舔冰淇淋了。

    在施奈德米尔巷口我们往左拐弯。巷口的黑维利乌斯广场,被党卫军属下的民军封锁了。他们一组一组地站在那里,有年轻小伙子,也有已是一家之主的男人,戴着臂章,拿着保安警察的枪。躲过这道封锁线是很容易的,只要绕一点路,从雷姆穿出去也能到达邮局。扬-布朗斯基却朝那些民军走去。他的意图是再清楚不过的。他的上司肯定派了人从邮局大楼观察黑维利乌斯广场的动静。扬想让他们眼看自己如何被人拦住,挡了回去,这样一来,他至少成了一个半截子英雄,只是被人拦住了去路,因此荣辱各半,于是乎便可搭乘载他来的五路电车返回家中去了。民军偏偏把我们放了过去,可能他们根本没想到,那位服饰讲究的绅士,又领着一个三岁孩子,是去邮局大楼的。他们很客气地劝我们多加小心,只是当我们进了铁栏杆门,站在邮局大门前时,他们才大声叫喊:“站住!”扬动摇了,转过身去。这时,沉重的门已经开了一道缝,我们被人家拽了进去。我们进了波兰邮局,站在半明不暗、阴凉宜人、到处是柜台窗口的营业厅里。

    扬-布朗斯基的同事们向他打招呼,但并不亲切友好。他们不信任他,可能已经对他不抱希望了,也有的大声而坦率地说,他们已经在怀疑他:邮局秘书扬-布朗斯基要开小差。扬费劲地为自己辩解。人家根本不听他的,只是把他推到那排成一条长龙的人们中间去,这些人的任务是把沙袋一个个从地窖里传运到营业厅的窗户底下去。他们把沙袋和类似的废物堆在窗下,把文件柜之类沉重的家具推到大门旁边,以便在必要时可以迅速把大门堵上。

    有人问我是谁,但是没等扬回答,那人就回头走开了。他们都很神经质,说起话来,一会儿非常大声,一会儿又小心翼翼,压低了嗓门。我的鼓以及我的鼓之所急,看来已经被忘得一干二净了。我本来寄希望于看房人科比埃拉,想请他帮帮忙,把我肚皮前面那堆废铁修理出个模样来,可是他没有露面。也许他在邮局的二楼或者三楼,同大厅里的邮递员和职员一样排命地在码鼓鼓囊囊、据说可以防弹的沙袋。奥斯卡待在这里,使扬-布朗斯基感到难堪。所以,我乘扬听一个男人向他发指示之际溜走了。这个男人头戴波兰钢盔,人家叫他米尚博士,显然就是邮局局长。我小心翼翼地绕过这位米尚先生,探头寻找,终于找到了上二楼的楼梯。在二楼过道尽头,我又找到一间中等大小、没有窗户的房间,那里没有拖弹药箱的男人,也没人在码沙袋。

    地板上放着可以滚动的放洗换衣服的篮子,篮子里盛满了贴有各色邮票的信件。这个房间低矮,糊墙纸呈负色。屋里有一股淡淡的橡皮味儿。一个电灯泡亮着,没有灯罩。奥斯卡疲倦已极,没去找电灯开关。远处,圣马利亚教堂、圣卡塔琳娜教堂、圣约翰教堂、圣布里吉特教堂、圣巴巴拉教堂、三一教堂、圣体教堂的钟声在说:九点了,小奥斯卡,你该去睡了!——于是,我躺到一个邮件篮里,让同样精疲力竭的鼓躺在我身边,昏昏入睡

    波兰邮局

    我睡在放满信件的篮子里,这些信件有的寄往罗兹、卢布林、利沃夫、托伦、克拉科夫和琴斯托霍瓦,有的来自罗兹、卢布林、利沃夫、托伦、克拉科夫和琴斯托霍瓦。但是我既未梦见琴斯托霍瓦的圣母,也未梦见黑圣母。我没有梦见自己在啃那颗保存在克拉科夫的马尔察莱克-毕尔苏德斯基的心,或者啃那种使托恩城扬名的姜饼。我也没有梦见我那面始终未修理好的鼓。我躺在可以滚动的篮子里的信件上,没有做梦。奥斯卡没听见任何窃窃私语、低声耳语、闲聊以及不慎的言语。据说,把许多信放在一堆,就能够听得到它们说话。这些信件没对我讲一句话。我从未等待过邮件,谁也没有任何根据把我看做收件人,更不能把我当做寄件人。我收回了天线,躺在一座邮件的山上。这座山可能同全世界一样怀着孕,一件新闻将要脱胎而出。

    总而言之,唤醒我的不是那些信件,不是住在华沙的某个名叫莱希-米勒夫茨克先生写给他住在但泽的席德利茨的侄女的信,这封告急信足以惊醒千年的乌龟。唤醒我的不是近处的机枪声,便是远处自由港里那两艘战列舰双炮塔炮隆隆的齐射声。

    机枪,双炮塔炮。就这样随随便便地落笔写下来吗?会不会是一阵暴雨,一场冰雹,一场类似我诞生时那种由远而近的夏末的暴风雨呢?我睡得太死了,不可能作此类推测,并且,我是在响声还在耳中未消时,便同所有沉睡的人们一样,一下子确切地说出了这是怎么回事:他们打起来了!

    奥斯卡刚从篮子里爬出来,穿上凉鞋,还没有站稳,就即刻为他那面经不起磕碰的鼓的安全操起心来。他用双手在他睡觉的那个篮子里的虽然很松、但是层层叠叠的信件中挖了一个洞。不过,他的动作并不粗鲁,没有把信件撕坏、折断甚至毁掉,而是小心翼翼地把乱七八糟地叠在一起的情理齐,细心地拿起每一封信(多半贴着紫色的、有“波兰邮政”字样的邮票),拿起每一张明信片,还注意不使信封开封,因为尽管面临这不可逆转并将改变一切的事件,通信秘密还是应当始终得到保障的。

    机枪声越来越猛烈,那只放满信件的篮子里的洞也越挖越大。最后我认为可以了,便把我那奄奄一息的鼓放进新筑的工事里,上面厚厚地盖上了三层,不,不止三层,足有十层至二十层信封,并且是像泥瓦匠砌坚固的墙时那样把砖头一块咬一块的码法。

    我希望这种防护措施能使我的鼓挨不着弹片和子弹。我刚干完,第一颗反坦克炮弹在邮局大楼临黑维利乌斯广场的正面大约同营业大厅一般高的地方爆炸了。

    波兰邮局是一座坚实的砖墙大楼,挨几十发这样的炮弹是没问题的,不必担心会很快被炸开一个缺口,大到足以让民军像平时经常练习的那样从正面冲进来。

    我离开了那间安全的、没有窗户的、周围是三间办公室和二楼过道的信件存放室,去寻找扬-布朗斯基。当我寻找我假想的父亲扬时,我自然也在找残废的看房人科比埃拉,而且怀着更为急切的心情。昨天晚上,为了修鼓,我没吃晚饭,乘电车进城,来到黑维利乌斯广场,进了这个波兰邮局(要不是为了修鼓,邮局同我是不相干的)。因此,如果我不能及时地,也就是说,在肯定要发起的进攻之前找到这位看房人,我那面不成模样的鼓就休想再能修复了。

    因此,奥斯卡找的虽然是扬,脑子里想的却是科比埃拉。他双臂交叉在胸前,在地面铺砖的长过道里走了几个来回,但除了他自己以外再也找不到一个人。他能区分出那零星的子弹是从邮局射出去的,而连续射击的则是对方挥霍弹药的民军。这些节约的守卫者必定是在他们的办公室里把邮戳换成了另一种工具,但仍然一下一下像盖邮戳似的使用这种工具。过道里没有一个坐着、站着或躺着的人准备可能发起的反冲锋。只有奥斯卡在巡逻,没有武器,没有鼓,在凌晨时刻,听着创造历史的登坛经①,但它带来的是铅弹而不是口含黄金②。

    ①弥撒仪式中神甫登上祭坛时唱诗班唱的经文。此处喻序曲。

    ②意为美好的祝愿。

    在邮局院子旁边的办公室里也空无一人。我心想,他们真是粗心大意。朝施奈德米尔巷这个方向是非有人防守不同的。那儿有一个警察分局,同邮局院子和装卸包裹的平台只隔一道木栅栏。这真是只有在连环画上才能找到的有利的进攻阵地。我逐一推开办公室的门:挂号信件室,送汇票的邮递员的房间,工资科,电报接收室。他们在那儿。他们趴在钢板、沙袋以及横倒的家具后面射击,很节省弹药,隔相当长时间才放一枪。

    大多数办公室里,一些窗玻璃已经挨了民军的机枪子弹。我匆匆看了一眼破碎的窗户,把它们同我在可以平静地深呼吸的和平时期用钻石声音唱碎的玻璃作了一番比较。这时,我心想,如果有人要求我为保卫波兰邮局出一份力的话,如果那个矮小壮实的米尚博士来找我,不是以邮局局长而是以守卫邮局的军队指挥官的身份召募我入波兰军队服役的话,我的声音便可以发挥它的作用。为了波兰,为了乱开花但又始终结出硕果的波兰经济,我把对面朝黑维利乌斯广场的房子的玻璃,沿雷姆河的房子的玻璃,施奈德米尔巷上整排的玻璃窗,也包括警察分局的玻璃,再同从前一样用远程效果把旧城沟和骑士巷上擦得很亮的玻璃,在几分钟之内都打上一个个通风的黑窟窿。这将在民军和旁观的市民中造成混乱。这将产生许多架重机枪所产生的效果,并将使大家在战争一开始的时候就相信奇迹武器①。不过,这还是救不了波兰邮局——

    ①此处指纳粹后来使用的V-1飞弹和V-2火箭等。1944年,戈培尔曾大肆宣传过。

    奥斯卡并没有出这份力。那个脑袋上戴着波兰钢盔的米尚博士并没有征我入伍,当我匆匆下了楼梯闯进营业厅时,正巧绊到了他的腿上,他给了我一记火辣辣的耳光,刚接完,便又大声用波兰话咒骂着,忙他的保卫工作去了。这一记耳光,我只好忍了。所有的人都很激动,都很害怕,尤其是米尚博士,他毕竟是责任在身,所以情有可原。

    营业厅里的时钟告诉我,现在是四点二十分。时钟走到四点二十一分时,我这才假定,最初的战斗并没有损坏时钟的机件。钟还在走。时间照旧流逝,安之若素,我不知道这种兆头是好还是坏。

    无论如何我得先在营业厅里找寻扬和科比埃拉。我注意躲开米尚博士,但既找不到我的表舅也找不到看房人。我注意到营业厅里玻璃的损坏情况以及大门两旁墙上灰泥的裂缝和难看的窟窿,还目睹他们抬走最先受伤的两个人。一个是位年纪较大的先生,灰白头发,细心梳理的分头一点没乱。一颗子弹擦伤了他的上臂,别人替他包扎伤口时,他不断地说话,神情激动。人家刚用白纱布包扎好他的较轻的伤口,他就想一跃而起,去抓他的枪,重新趴到那些显然不能防弹的沙袋后面去。幸亏由于失血引起的一阵轻微眩晕强迫他又摔倒在地并且安静下来。这时,那个头戴钢盔、便服前胸小口袋露出骑士手绢一角的矮小壮实、五十来岁的人,那个名叫米尚的博士先生,那个昨晚详详细细盘问过扬-布朗斯基的局长,打着文官骑士的高雅手势,命令这位负了伤的老先生以波兰的名义保持安静。

    第二个受伤的人躺在一个干草袋上,呼吸困难。他没有想要回到沙袋后面去的表示。他每隔一段时间大叫一声,也不怕难为情,因为他腹部中了子弹。

    奥斯卡正要再次检查伏在沙袋后面的那一排人,看看他要找的那两个是不是在里面。此时,两发炮弹几乎同时在大门上方和旁边炸开了,震响了营业厅。他们挪到大门口的柜子被震开了,一捆捆的单据掉了出来,散了捆,满天飞,随后又飘下来,在地上滑行,铺满了方砖地。这哪里是单据的用途呢?不用说,剩余的窗玻璃都碎了,大块小块的灰泥从墙上、天花板上落下来。他们把第三个伤员从石灰烟雾里拖到大厅中央,随后,根据戴钢盔的米尚博士的命令,把他抬到二楼去。

    每上一级楼梯,这个受伤的邮局职员就呻吟一声。奥斯卡跟在他和抬他的男人后面。没有人把奥斯卡喊回来,没有人问他跟上去干吗,也没有人像米尚方才那样扇他耳光。他也尽量小心,不去绊这些邮局保卫者的腿。

    我跟在那些慢慢爬上楼梯的男人后面,到了二楼。这时,事实证明我猜对了。他们把伤员抬进了我待过的那间没有窗户因而很安全的信件存放室。他们也认为,在没有床垫的情况下,放信件的篮子虽说太短,但对于伤员来说毕竟是个比较软和的地方。我悔不该把自己的鼓埋在放满没法寄出的信件、可以滚动的篮子里。这些皮开肉绽、穿了窟窿的邮递员和营业员的鲜血会不会透过十至二十层邮件,染红我那面迄今只用油漆染色的鼓呢?我的鼓同波兰人的血有何干系?让他们用自己的血去染红他们的单据和活页纸吧!让他们把墨水瓶里的蓝墨水倒出来,随后灌上红的血吧!让他们把自己的手绢和上浆的白衬衫染上一半鲜血,变成红白两色的波兰国旗吧!现在是事关波兰而与我的鼓无关啊!如果他们坚持认为,即使波兰丧失了,也要让她保持红白两种颜色的话,那么,难道我的鼓也非得染上鲜血不可,使它有足够的波兰味儿,从而跟着一道丧失吗?

    我慢慢地才把自己的想法固定下来:他们所关心的根本不是波兰,而是我的不成形状的鼓。扬把我引诱到邮局里来,是为了给职工们带来报警的烽火,而波兰不足以成为召集他们的信号。夜间,当我睡在可以滚动的信件篮里时(篮子没有滚动,我也没有做梦),那些醒着的波兰人低声耳语,像是在传一道口令:一面奄奄一息的儿童玩具鼓到我们这里来避难了。我们都是波兰人。我们必须保护它。更何况英国和法国已经跟我们签订了一项保证条约。

    正当我在信件存放室半掩的门前作这些无谓的抽象思考因而限制了我的行动自由时,邮局院子里首次响起了机枪声。果然不出我之所料,民军从施奈德米尔巷的警察分局出动,发起了首次进攻。我们大家随即乱作一团。停邮政汽车的装卸台上方包裹室的门被民军炸了个粉碎。他们随即进入包裹室,又到了包裹接收室,通往营业厅的大门已经打开了。

    把伤员抬上楼、放进我埋藏鼓的信件篮里的男人们,一下子冲了出去,其余的人跟在他们后面。我根据声响断定他们在底层的过道里战斗,随后打到了包裹接收室。民军不得不撤退了。

    奥斯卡先是犹豫、后又有目的地走进信件存放室里。那个伤员脸呈黄绿色,露出了牙齿,闭上的眼皮底下眼珠在转动。血丝从嘴里挂下来。他的头耷拉在信件篮子边上,所以信件被血浸透的危险并不大。奥斯卡不得不踮起脚尖才够到了篮子里面。那个男人的屁股正好压在我埋鼓的地方。奥斯卡先是小心翼翼地注意不碰到那个男人和不撕坏信件,接着便使劲地抽,末了连撕带扯地从那个呻吟着的男人身子底下掏出数十封信来。

    今天我想说,当时我已经摸着鼓的边沿了。这时,那些男人又冲上楼梯,沿着过道走来了。他们把民军赶出了包裹室,成了最初的胜利者。他们回来了。我听到他们在笑。

    我躲在门旁边一个信件篮子后面等着,直至他们到了那个伤员身边。他们先是大声说话,做着手势,后又低声咒骂,一边给那个伤员包扎。

    两颗反坦克炮弹接连在营业厅上方爆炸,随后又沉寂下来。自由港韦斯特普拉特对面的两艘战列舰的齐射很有规律,像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在嘟哝。这声音人们已经习惯了。

    我没让那个伤员身边的男人们发现,溜出了信件存放室。我扔下鼓不管了,又去找扬,我的假想的父亲和表舅以及看房人科比埃拉。

    三层楼是邮局秘书长纳恰尔尼克的宿舍。他已经及时地把家属送到了布朗堡或华沙。我先到靠邮局院子一边的几间贮存室去找了一通,后来在纳恰尔尼克宿舍的儿童室里找到了扬和科比埃拉。

    这是一间明亮而宜人的房间,糊墙纸的颜色叫人看了高兴,可惜被流弹毁坏了好几处。有两扇窗户,天下太平时,可临窗眺望黑维利乌斯广场,那样想必有一番乐趣。一具未损坏的摇木马,各种皮球,一座骑士城堡以及许多翻倒的铅小兵,有骑兵,也有步兵,一只打开的纸箱,内装许多小铁轨和小火车,不少玩偶,破烂的程序不一,玩偶的小屋,屋里乱七八糟,总而言之,这一大堆玩具说明,邮局秘书长纳恰尔尼克是两个娇生惯养的孩子的父亲,而且准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真走运,他们已被疏散到华沙去了,也省得他们找我的麻烦,这种遭遇我在布朗斯基兄妹那儿是深有体会的。邮局秘书长的男孩子同他这个布满铅士兵①的儿童乐园告别时,一定很伤心。我想到这里,颇有点幸灾乐祸。或许那孩子把几个长枪骑兵塞进了裤兜里,日后在保卫莫德林要塞的战斗中,好用它们来增援波兰骑兵——

    ①铅铸的士兵,儿童玩具。过去被误译为锡士兵。

    关于铅士兵,奥斯卡讲得太多了。然而,他仍不能绕过一件事实不谈。那里的一个架上,放着玩具、图画书和游戏用具。架子的最高一层,放着小型乐器。一支蜂蜜黄的小号,无声地摆在一套小钟边上,这套小钟随着投入战斗,也就是说,随着炮弹爆炸而丁当作响。右边外侧是一架手风琴,色彩鲜艳,风箱打开着。做父母的准是操之过急,送给了他们的后代一把小提琴,尺寸小一点,但同真的一样,也是四根弦。小提琴旁边,有一件回东西,白色,完好无损,周围挡着一些积木以防它滚下来,真叫人没法相信,一面红白漆的铁皮鼓。

    我起初根本没想靠自己把鼓从架子上取下来。奥斯卡明知自己是够不着的,由于他的身材像侏儒,所以每当他束手无策时,便只好请成年人帮忙。

    扬-布朗斯基和科比埃拉趴在沙袋后面,沙袋码到落地长窗三分之一的高度。扬在左边那扇窗下。右边窗下是科比埃拉。我立即醒悟到,这位看房人现在不会有工夫去把我那面压在伤员身子底下、肯定越压越扁的鼓取出来修理。因为科比埃拉正忙得不可开交。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从沙袋墙中留出的孔眼里朝黑维利乌斯广场那头施奈德米尔巷拐角处开枪射击,那儿在拉道纳桥前面不远,刚架上了一门反坦克炮。

    扬缩成一团,趴在那儿,脑袋不知藏到哪里去了,浑身不停地哆嗦。我只是凭他那身时髦的深灰色衣服才认出他来,而他的这身衣服上,现在也满是灰膏和沙土。他的皮鞋也是灰色的,右脚的鞋带松了。我蹲下来,给他系上鞋带。我正系时,扬抽搐了一下,他那双过分蓝的眼睛从左衣袖上露出来,凝视着我,水汪汪的,蓝得不可理解。奥斯卡粗粗一瞧,断定他没有受伤,然而,他却在无声地哭泣。扬-布朗斯基心里害怕。我只当没看见他在哭,用手指着纳恰尔尼克已疏散的儿子的铁皮鼓,用明显的手势要求扬倍加小心地利用儿童室的死角,去到架子前,替我把鼓取下来。我的表舅不懂我的意思。我假想的父亲不理解我。我可怜的妈妈的情夫心里害怕,只顾得上害怕,因此,我打手势求他帮助,只能增添他害怕的心理。奥斯卡真想向他大喊大叫,但又担心被似乎一心只听着自己的枪声的科比埃拉发现。

    于是,我趴到沙袋后面扬的左边并紧挨着他,把我沉着镇静的心情传给我不幸的表舅和假想的父亲。没多久,我觉得他镇静了一些。我的均匀的呼吸使他的脉搏也大致均匀了。我再次让扬注意纳恰尔尼克的儿子的铁皮鼓。我慢慢地、温柔地转动他的脑袋,直到对准了放玩具的架子。可是,我又操之过急了,扬仍旧没懂我的意思。恐惧从脚心钻到头顶,从头顶钻到脚心,也许由于鞋垫和鞋底的缘故,被挡住了。恐惧想要发泄出来,便又反弹回去,经过肝、脾、胃,占据了他那可怜的脑袋,挤得他那对蓝眼珠快要夺眶而出了,眼自上显出了错综的微血管。以前,奥斯卡从未有机会看到过他假想的父亲这对眼珠。

    我花了一点工夫,费了一点劲,才让表舅将眼珠缩回去,使他的心也跳得略为均匀一些。我按照美学要求所作的这些努力又全都白费了。民军首次使用野战榴弹炮,用望远镜瞄准,想轰平邮局大楼前的铁栅栏。他们把砖柱一根接一根地轰倒,使铁栅栏连根拔了出来。射击的准确度令人赞叹,说明他们平日的训练达到颇高的水平。砖柱有十五到二十根,每轰倒一根,我可怜的表舅扬的心和灵也就受到一次打击,仿佛炸毁的不仅是柱基,还有住基上的虚构的神像,那是我表舅所熟悉的,也是他生命中必不可少的。

    只有这样设想,才能解释为什么榴弹炮每击中一根墙柱,杨就要尖叫一声,并且他也许是有意识、有目的地喊得一如我那种毁玻璃的叫声,它可能也具有割玻璃的钻石的功效。扬虽然热情地叫着,但却无的放矢,最后只是让科比埃拉把他那残废的、皮包骨的看房人的身子撂倒在我们身边,抬起了瘦削的、没睫毛的鸟脑袋,水汪汪的灰色的眼珠对着我们这一对难友滴溜溜地转动。他摇晃扬的身子。扬只顾自己呜咽。他撩起扬的衬衫,迅速地检查他身上有无伤口——我差点儿笑了出来——他找不到一点伤痕,又把扬翻过身来,仰面朝天,捏着扬的下颚,摇得它格格直响,硬让扬的蓝眼睛瞧着科比埃拉水汪汪的灰眼睛,用波兰话骂他,用唾沫啐他的脸,末了把枪扔给他。这把枪,扬一直放在射击孔里,一枪也没有放过,连保险机都还没有打开。枪托正好撞在他的左膝盖骨上。在饱尝了心灵的痛苦之后,扬第一次尝到了肉体痛苦的滋味,看来他倒觉得挺好受,因为他抓住了枪。但是,当枪的金属部分把冰冷的感觉从手指传到他的血液里时,他又害怕了,可是,在科比埃拉连劝带骂的鼓励下,他终于向自己那个射击孔爬去。

    我的假想的父亲虽然脑子里充满女人气的幻想,但对战争的看法却非常现实,简直没有一点想像力,因此他很难,甚而至于根本不可能鼓起勇气来。他既不通过射击孔瞧一眼归他控制的射击面,也不搜寻一个值得射击的目标去瞄准,只是把枪斜架着,自己的身子离枪很远,枪口则朝着黑维利乌斯广场另一面房子的屋顶上方,迅速而盲目地打空了弹仓,于是,空出了两手,便又爬回到沙袋后面去。扬从藏身处向看房人投去了请求宽恕的目光,正像一个小学生没有完成作业,又羞又恼地承认自己的错误。科比埃拉好几回把牙齿咬得格格响,随后放声大笑,仿佛不想再停止这笑声似的,但又突然停止了,把人吓了一跳,并朝布朗斯基的胫骨上一连踢了三四脚,虽说扬是邮局秘书,是他的上司。科比埃拉又把他那只穿着没模样的鞋子的脚抽回去,正要朝扬的肋骨上踢去时,一阵机枪子弹打碎了儿童室上方剩下的玻璃,打得天花板烟尘滚滚。他赶忙把那只整形鞋踩到地上,一下子扑到他的枪后面,气鼓鼓地快速射击,一枪紧接一枪,似乎他要补救被扬耽误了的时间。他射出的子弹,不管怎么说,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弹药总消耗量中占一个小小的份额。

    看房人没有发现我吗?他平常总是一本正经,难以接近,一如那些伤兵,总要求别人尊重他们并保持一定的距离。可是,现在他却让我留在这间通风的、充满铅弹味的小房间里。或许科比埃拉是这样考虑的:这是一间儿童室,奥斯卡因此可以留下来,在战斗间歇的时候玩一玩。

    我不知道,我们这个样子在那里躺了多久。我躺在扬和左墙之间,我们两个都在沙袋后面。科比埃拉趴在他的枪后面,一个人替两个人射击。大约十点左右,枪声渐次平息。多静啊!我能够听到苍蝇的嗡嗡声,听到从黑维利乌斯广场那一边传来的人声和口令,港湾里那两艘战列舰也间或把低沉的隆隆声传到我耳朵里来。这是一个晴转多云的九月的白天,太阳把一切都抹上了一层陈金色,空气稀薄、敏感,但传声却不佳。再过几天就是我十五周岁生日了。我希望像每年九月那样,得到一面铁皮鼓。还有什么比铁皮鼓更不值钱的呢?我放弃世上一切珍宝,坚定不移地一心只想着一面红白漆的铁皮鼓。

    扬纹丝不动。科比埃拉均匀地深呼吸,奥斯卡一听,知道他睡着了。他利用这个短暂的战斗间歇打一个盹儿,毕竟所有的人,哪怕是英雄,也总要抓时间打个盹儿恢复疲劳的。唯独我一人醒着,一心想着铁皮鼓,像我那样的年岁,就是那么死心眼儿。越来越静了,只有一只苍蝇在酷暑下疲惫不堪,发出有气无力的嗡嗡声。不,不是现在我才想起小纳恰尔尼克的铁皮鼓的。在交火时,在周围一片枪炮声中,奥斯卡也一直眼睁睁地盯着它。不过,现在我才看到机会来了,无论如何不能错失这个大好时机。

    奥斯卡慢慢地站起身来,动作很轻,绕过玻璃碎片,目标明确地朝放玩具的木架子走去。我心里想着,用一把儿童椅子,摞上积木匣,搭一个台阶,不仅稳当,高度也完全够了,我马上可以占有这面闪闪发光的崭新的铁皮鼓了。这时,科比埃拉一声喊,叫住了我,接着,这个看房人无情地一把抓住了我。我拚命地指着近在眼前的铁皮鼓。科比埃拉把我拽了回去。我朝着铁皮鼓伸出两条胳臂。这个残废人犹豫了,刚要把手伸得高高的,而我就要成为幸运儿的当口,一阵机枪射进儿童室,反坦克炮弹在大门前开了花。科比埃拉把我推到扬躺的那个角落里去,自己又伏倒在枪后射击,并且已经在发射第二次装的子弹了,而我的眼睛始终还没有离开那面铁皮鼓。

    奥斯卡躺在那里。当这个畸足、眼睛水汪汪、没有睫毛的鸟脑袋把我从快达到的目标前拽回来,又推到沙袋后那个角落里时,扬-布朗斯基,我的有一对可爱的蓝眼睛的表舅却连头都没抬。奥斯卡哭了?没有!我只是心里越来越火了。肥的、蓝白色的、没有眼睛的蛆正在繁殖,并寻找着一具可口的尸体。波兰同我有什么关系?那些波兰人又同我有什么关系?他们有自己的骑兵!让他们上马吧!他们吻贵夫人的手,待他们发现时,已经太晚了,原来他们吻的不是贵夫人推淬的手指,而是野战榴弹炮未抹口红的炮口。这时,克虏伯①生的童贞女开始发泄自己的感情。她咂着嘴,拙劣而又真实地模仿枪炮声,一如她在每周新闻片上所听到的,又往邮局大门扔内装不能吃的糖果的彩色爆竹,想要打开一个缺口,如果真打开了缺口,还要穿过打破缺口的营业厅,把楼梯啃掉一口,这样一来,谁也上不去,谁也下不来。随后来了她的扈从,在机枪的掩护下,还有的乘着时髦的装甲侦察车,车身上油漆着漂亮的名字:“厄斯特马克”和“苏台德”。它们没有知足的时候,开起来发出嘎嘎的声响,披着装甲,侦察着在邮局前来来回回。这是两位热心于文化的年轻太太,她们要参观一座宫殿,但宫殿的大门未开。这两位美人儿可是娇宠惯了的,什么地方都要进去看看,这下子,她们可不耐烦了,便把自己的目光,铅灰色的、咄咄逼人的、同一口径的目光,投进宫殿的每一间可见到的房间里去,使宫殿的主人觉得这些房间发热、发冷、变窄了——

    ①克虏伯,德国钢铁公司。克虏伯生的童贞女,指该厂制造的大炮。

    正当一辆装甲侦察车——我记得是“厄斯特马克”——又从骑士巷向邮局驶来时,扬,长久以来就像死人一样的我的表舅,把他的右腿抬到射击孔后,希望侦察车能够发现他的这条腿,向它射击;或者哪一颗流弹开开恩,擦伤他的小腿肚或脚跟,而这一处伤,便可以允许这位士兵夸张地一瘸一拐地撤下火线去。

    这样的姿势要坚持下去是十分费劲的。扬-布朗斯基不得不过一忽儿就把腿放下来。于是,他翻过身,仰面朝天,这样他便有了足够的力量用双手支撑着-窝,让腿肚子和脚跟悬在射击孔后面,使流弹或瞄准着射来的子弹射中它的可能性更增大了。

    无论当时还是今天,我对扬的心理可是摸透了的。因此,当科比埃拉见到他的上司、邮局秘书布朗斯基竟摆出这么一副可鄙而绝望的姿势,并大发其火时,我也完全可以理解。这位看房人一跃而起,再一纵身就到了我们身边,到了我们头顶上,扑过来,抓住扬的衣服,把扬连衣服带人举起来,又扔下去,又抓住他,撕破了衣服,并动手揍开了,左一下,右一下,刚抽回右手,左手已经打下来了,右手刚举到空中,左手便已凑上来,两手握成一个大拳,向扬-布朗斯基,我的表舅,奥斯卡的假想的父亲狠命地捶下来。这时,一声巨响,也许是天使礼拜上帝时展动翅膀而发出的声响,这时,唱了一声,好似无线电里的以太声,这时,被击中的可不是布朗斯基,被击中的却是科比埃拉;这时,炮弹开了一个好大的玩笑,砖头笑得裂开了,碎片化为尘土,灰膏变成粉末,木头找到了斧子,这间可笑的儿童室用一条腿在蹦,克特一克鲁泽设计的玩偶破裂了,摇木马从一头滑到另一头,它多么想驮一个骑士好把它甩下来呀!积木匣里全都乱了套,波兰枪骑兵同时占领了儿童室的四个角落,末了,放玩具的木架子终于倒下来了,那套小钟敲响了复活节的钟声,手风琴放声大叫,小号像是吹出了什么声音,总而言之,所有的东西都同时发出音响,像是一个正在排练的乐队,发出叫喊声、爆裂声、嘶鸣声、钟声、撞碎声、劈啪声、嘎嘎声、吱吱声、嗽嗽声,尖声在高处回荡,低音钻到了地板下面。我呢,就像一个三岁小孩应有的样子,在炮弹击中的时刻紧靠窗户,待在儿童室里安全的地方。这时,铁皮,那面铁皮鼓,落在了我的跟前。它只是迸掉了几块漆,连一个窟窿也没有。奥斯卡的新鼓啊!

    当我把目光从出其不意直接滚到我脚边来的新鼓上抬起来时,我立即感到必须去帮扬-布朗斯基一下。看房人沉重的躯体压在他的身上,他怎么也推不开。我起先以为扬也被击中了,因为他的呜咽声非常自然。末了,当我们把同样很自然地呻吟着的科比埃拉滚到一边去后,我才明白扬身上的伤是微不足道的。仅仅是玻璃碎片划破了他的右颊和一只手的手背。我匆匆作了一番比较,断定我假想的父亲的血与看房人的血相比,要鲜红得多。看房人裤子上大腿那一段已经染上了暗红的血浆。

    是谁把扬那件雅致的灰上装撕碎并弄成七歪八扭的,我就搞不清楚了。究竟是科比埃拉呢,还是炮弹呢?反正肩头撕破了,衬料露了出来,扣子掉了,针脚裂开,口袋也翻出来了。我请求大家原谅可怜的扬-布朗斯基。他在我的帮助下把科比埃拉拖出儿童室之前,先忙着拣经过这场暴风雨从他口袋里掉出来的东西。他重新找到了自己的梳子,他的情妇们的照片——其中有我可怜的妈妈的一张半身照——以及还没有打开过的钱包。他一个人在那里拣撒了满屋子的施卡特牌,这对于他来说不仅吃力,而且不无危险,因为掩护用的沙袋有一部分已经被轰掉了。他要找齐那三十二张牌。可是,第三十二张他却没有找到,便显出不幸的样子。奥斯卡在两座乱糟糟的玩偶小屋之间找到后,递给了他,他微笑了,虽然这是一张黑桃七。

    我们把科比埃拉拖出儿童室,终于到了过道上时,这位看房人才有气无力说了几句扬-布朗斯基能听懂的话:“一样也没缺吗?”这个残废人操心地问道。扬把手伸进他的裤子里,在这老人的两腿之间满满地捏了一把,随后向科比埃拉点了点头。

    我们大家都很幸运:科比埃拉保住了他的骄傲,扬-布朗斯基重新找到了三十二张牌,包括黑桃七,奥斯卡得到了一面新的铁皮鼓。他每走一步,鼓便撞一下他的膝盖。扬和一个扬喊作维克托的人,搀扶失血而虚弱的看房人下到二层楼,进了信件存放室

    空中楼阁

    维克托-韦卢恩帮我们架走失血越来越多、身体却越来越重的看房人。高度近视的维克托这时还戴着眼镜,所以在楼梯间里他没有绊在石梯上摔交。维克托的职业是送汇票的邮递员。一个近视眼干这种差事,真叫人不敢相信。今天,一提到维克托,我就把他叫做可怜的维克托。我的妈妈由于全家去港口防浪堤郊游,就变成了我的可怜的妈妈。送汇票的维克托也一样,由于丢了眼镜而变成了可怜的、没有眼镜的维克托,只是原因不同罢了。

    “你后来见到过可怜的维克托吗?”每逢探望日,我便问我的朋友维特拉。可是,自从那一回我们乘有轨电车从弗林格恩去格雷斯海姆之后——此行下文再叙——我们便失去了维克托-韦卢恩。唯一可以希望的是跟踪他的密探白找了一场,而他却又找到了自己的眼镜或者一副符合他的度数的眼镜。如果有可能的话,还同从前一样,即使不在波兰邮局,那也在联邦德国的邮局里当邮递员,送汇票,虽然是近视眼,但戴着眼镜,把五光十色的钞票和硬币送上门,给人们带去幸福。

    “那不吓死人吗!”在左边扶着科比埃拉的扬气喘吁吁地说。

    “要是英国人和法国人不来的话,天晓得会是什么个结局!”在右边扶着看房人的维克托担忧地说。

    “他们会来的!里茨一斯密格莱①昨天还在电台上这么说。我们得到了保证②:如果打起来,整个法国就会像一个人似的挺身而出!”扬好不容易才保持住自己的信心直到讲完这句话,因为他见到了自己被划破的手背上淌出来的鲜血,这虽然没有使他怀疑法波保证条约的可靠性,但却使他担忧,在整个法国像一个人似的挺身而出,信守许诺下的保证并跨过西壁③之前,自己或许会由于流血过多而一命呜呼的——

    ①爱德华-里茨-斯密格莱(1884~1941),波兰元帅,继毕尔苏德斯基之后任波兰军队总监,1939年9月德军入侵波兰后逃亡。

    ②指1939年5月19日签订的法波军事协定,规定“一旦德国以主力进攻波兰,法国将从法国总动员开始后第十五天起,以其主力部队对德国发动攻势”。实际上,法国根本没有发动攻势,西线只是“静坐战”,至于英国,到了10月11日,波兰战事结束三个星期以后,才派了四个师到法国去。

    ③指德国的西部防线。

    “他们肯定已经踏上征途了。英国舰队已经在横渡波罗的海了!”维克托-韦卢恩喜欢把话说得有力量,有效果。他在楼梯上站住了,右手因扶着受伤的看房人而不得动弹,左手却在空中挥动,像在舞台上似的,让五个手指齐声喊道:“来吧,你们骄傲的不列颠人!”

    他们两人,一边一再权衡着波兰、英国和法国的关系,一边慢慢地把科比埃拉扶到临时医院去。这时,奥斯卡却想起了格蕾欣-舍夫勒那本书里的有关段落。凯泽的《但泽城历史》中说:“在一八七○年至一八七一年德法战争期间,四艘法国战舰于一八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驶入但泽湾,在碇泊场游七,船上的大炮已经对准了港口和城市,到了夜间,德国船长魏克曼指挥的螺旋桨推进的克维尔特轻巡航舰‘宁芙’号迫使停泊在海湾的法国舰队撤离。”

    在我们快到二楼信件存放室之前,我几经考虑便得出了如下看法(日后得到了证实):在波兰邮局和整个波兰遭到攻击的时候,英国本上舰队隐蔽在北苏格兰某处港湾内;庞大的法国陆军还在吃午饭,他们派出几支小部队到马奇诺防线①附近搞点侦察活动,就算履行了法波保证条约。在信件存放室兼临时医院门口,我们被米尚博士截住了。他还戴着钢盔,骑士小手帕插在胸袋里露出一个三角。他身边是一个叫康拉德的从华沙来的特派员。扬-布朗斯基的恐惧心理立即开始作祟。他装成身负重伤的样子。维克托-韦卢恩没有受伤,又戴着眼镜,因此是一名可以派用场的射手,并被派到楼下营业厅去。我们则受命留在这间没有窗户的房间里,点亮应急用的蜡烛,因为但泽市电力厂已不愿再给波兰邮局供电。米尚博士并不真正相信扬受了重伤,可是又知道他没有打仗的本领,保卫邮局不一定非靠他不可,便命令他当护士,照顾伤员和我,一边匆匆地、绝望地(我觉得是这样)抚摩了一下我的头,要扬小心照看,切莫让这个可怜的孩子陷到战火中去——

    ①马奇诺防线,法国于1929年至1932年在东北边境修筑的防御工事体系,以当时的国防部长命名。

    野战榴弹炮射中了营业厅大门上方。我们全都摇晃了起来。戴钢盔的米尚、华沙来的特派员康拉德以及送汇票的韦卢恩飞奔下楼,到他们的战斗岗位上去了。扬和我走进那间密封的、可以减弱枪炮声的屋子,见到里面已经躺着七八个伤员。外面榴弹炮正在大耍威风,震得屋里的烛火闪烁不定。尽管有那些呻吟的伤员,或者说,正是由于伤员在呻吟,因此屋内一片寂静。扬急急忙忙、笨手笨脚地从床单上撕下布条,包扎好科比埃拉的大腿,接着要给自己护理。但是,我表舅的面颊和手背上已经不流血了。划破的伤口已经硬结,不过有点痛,这助长了扬的惧怕心理,但在这间低矮而不通风的屋里又无处发泄。他到处乱摸自己的口袋,摸到了一副纸牌,一张不缺。施卡特!我们玩施卡特,一直玩到保卫战彻底失败。

    三十二张牌,洗牌,签牌,分牌,出牌。所有盛信件的篮子都已被伤员占了,我们只好让科比埃拉背靠一只篮子坐下。由于他常常要倒下身子,我们最后用另一个伤员的背带把他绑住,让他保持一种固定的姿势,还不准他把手里的牌掉下来,因为我们需要科比埃拉。施卡特必须三个人玩,三缺一我们不就打不成了吗?躺在篮子里的那些人,已经很难分清红色与黑色,他们也不想再玩施卡特。本来连科比埃拉也不想再玩施卡特了。他要躺下去。看房人想要让一切听其自然。他懒得动手,闭上没有睫毛的眼睛,只想看邮局大楼最后被拆毁①。但是我们不赞成他这种宿命论的态度,便把他紧紧捆住,硬要他当第三家。奥斯卡当第二家——这个小矮个儿也会打施卡特?!但是,没有一个人对此感到惊讶——

    ①德军占领但泽后,拆毁了波兰邮局的大楼。

    当我第一次用我的声音讲成年人的语言并说“十八点!”时,扬从牌上抬起眼睛,向我投来短暂的、莫名其妙的蓝色目光,随后点头表示“要”。我接着叫:“二十点呢?”扬毫不犹豫地说:“还要。”我又说:“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点?”扬惋惜地说:“不要。”科比埃拉呢?尽管被背带捆着,他仍要倒下身子。但是我们又把他拉起来,等到我们的牌室外面较远处一颗炮弹击中时发出的噪声过去后,扬在接着开始的沉寂中悄悄说:“二十四点,科比埃拉!你没听见这孩子在叫牌吗?”

    我不知道看房人是从哪儿、从哪处深渊里突然冒出来的。看来他是用螺旋式绞车把他的眼皮吊了起来。最后,他的湿乎乎的眼睛迷迷糊糊地瞧着那十张牌,那是扬方才周到地塞在他手里的,并且没有搞任何偷看之类的鬼把戏。

    “不要。”科比埃拉说。其实,这是我们根据他的嘴唇的蠕动判断出来的,因为他的嘴唇已经干得说不出话来了。

    我打一盘梅花主牌。扬叫了“加倍”。要出牌了,扬冲着科比埃拉大声招唤,轻轻地捅了一下他的肋骨,让他抖擞精神,跟着出牌。我先把他们手上的王牌吊出来,牺牲了梅花K,让扬用黑桃J吃掉①。扬出方块十,被我用王牌吃掉,因为我方块缺门。我出牌,用红心J吊出扬的十,科比埃拉垫掉方块九。我甩出一手红心顺子,十拿九稳地赢了。我计算:总共四十八点,合十二芬尼!下一盘,我冒险打缺两张王牌的无主时,这才比较紧张。科比埃拉手里捏着两张J,但他只叫到三十三点就不要了。他用梅花J吃掉了我的方块J。这个看房人吃了对手的牌,劲头也就上来了。他出方块A,我出了一张同样花色的牌,扬出了一张十给添分,科比埃拉得手。他又出K,我本该吃掉它的,但没有吃,却垫了一张梅花八,扬吃掉,他打出一张黑桃十,我出了一张比它大的牌,该死!科比埃拉打出了黑桃J,吃了,我忘了这张牌,也可能以为在扬手上,实际却在科比埃拉手里。他自然又出黑桃,我垫牌,扬又添分。随后他们出红心时我才得手,但已经无补于事了。我数来数去只有五十二点。输了一百二十点,合三十芬尼。扬借我两个盾的零钱。我正在数钱时,科比埃拉虽说赢了牌,却又倒下了,不要人给他钱了,甚至在那一刹那间,第一次击中楼梯间的反坦克炮弹的爆炸声他也听之任之了,尽管这是他的楼梯间,是他多年以来不知疲倦地清扫的地方——

    ①施卡特牌中,J是王牌,大小顺序为梅花、黑桃、红心、方块。若打有主,则某一花色的牌也是王牌,大小顺序为A、十、K、Q、九、八、七。

    这时,信件存放室的门开始摇晃,烛火不知出了什么意外,不知朝哪一个方向倒伏为好,扬又害怕起来了。楼梯间里又比较平静了,接下来的一发反坦克炮弹只是在远处,在邮局正面的墙上爆炸,可扬在洗牌时仍旧像发了疯似的。他发错了两次牌,但我什么话也没说。只要他们还在射击,扬是听不见别人说话的。他太紧张了,发错牌,甚至忘了把最后的两张牌合上,一直用他那两只小巧、灵敏、肥厚的耳朵中的一只窥听着外面的动静,而我们则不耐烦地等着他叫牌、出牌。扬越来越心不在焉,科比埃拉却是全神贯注地玩施卡特,虽说随时随地要捅一下他的肋骨,不让他的身子倒下。他的情况很糟,但是牌玩得并不坏。每逢他赢了自己打的那一盘,或者让叫了“加倍”的扬倒霉,或者破坏了我打的无主以后,他的身子总要倒下来。他对输赢已经不感兴趣。他仅仅是为打牌而打牌。当我们打完一盘算分数的时候,他那被我们用借来的背带捆住的身子便往一边歪斜,仅仅用可怕地活动着的喉结来表示看房人科比埃拉还剩有一口气。

    奥斯卡也费了很大的力气来玩这种三人施卡特。围攻和保卫邮局的战斗以及由此而起的喧哗和震动,并没有使他的神经过分紧张。使他疲乏的倒是由于他第一次突然撕下了自己的全部伪装——当然,我只是暂时如此。到那一天为止,我只是在贝布拉师傅和他那位梦游夫人罗丝维塔面前露出过本相,现在,我在我的表舅和假想的父亲、一个残废的看房人以及那些今后决计不会出来当证人的伤员面前复原,使他们见到一个与我的出身证记载相符的十五岁的半成年人在那里玩施卡特,牌打得有点莽撞,但手法不算不熟练。我是有意不再伪装的,但对于我这个侏儒般的身体来说却非常吃力,结果,玩了近一小时的牌以后,我的四肢和脑袋都剧烈疼痛。

    奥斯卡想洗手不干了。他满可以在一发炮弹击中,楼房摇晃,紧接着打来的炮弹将到未到之际溜走。但是,一种他从未有过的责任感吩咐他坚持下去,用唯一有效的手段——玩施卡特牌来对付他假想的父亲心中的恐惧。

    于是我们继续玩牌,并且不让科比埃拉死掉。他顾不上去死,因为我费尽心机不让牌局停下来。当炮弹在楼梯间里爆炸,蜡烛统统倒下,烛火全部熄灭时,唯一想到下一步该怎么办的人就是我。我从扬的口袋里掏出了火柴,顺手把扬的金色过滤嘴香烟也掏了出来。我给这个世界重新带来了光明,给扬点上一支雷加塔牌香烟,让他镇静镇静。科比埃拉还来不及利用这一片黑暗的时机离开人世,我就在黑暗中把蜡烛一支接一支地点亮了。

    奥斯卡把两支蜡烛粘在他的新鼓上,把香烟放在身边,自己并不抽,但过一段时间就递给扬一支,也让科比埃拉歪了的嘴上叼上一支。情况好转,牌局也活跃起来,香烟起了安慰和镇静作用,可是扬还不免一盘接一盘地输掉。扬-布朗斯基在出汗,并且如同他专心干某件事情时那样,舔着他的上嘴唇。他专心致志地打牌,玩得那样起劲,竟把我叫做阿尔弗雷德或马策拉特,把科比埃拉当成是陪他打牌的我的可怜的妈妈。当有人在过道里喊“康拉德被打死了!”时,扬用责备的目光瞧着我并说:“我求求你,阿尔弗雷德,你把收音机关了吧!连自己的说话声音都听不清了!”

    当他们打开信件存放室的门,把已经完蛋的康拉德直挺挺地拖进来时,可怜的扬真的发火了。

    “关门,有风!”他抗议道。当真带进了风。烛火摇摇摆摆,差点儿灭了。一直等到他们把康拉德砰地撂在角落里,转身出去,带上了身后的门,烛火才平静下来。我们三个人的模样一定很奇特。烛光由下往上照射着我们,使我们看上去好似万能的魔术师。

    科比埃拉要打缺两张王的红心,他叫牌:二十七点,三十点,不,他发出的是嗽喉咙似的咯咯声,一边不断地翻白眼,右肩膀里像是有什么东西想要钻出来,抽搐着,发疯似地跳动着,最后平静了下来。可是,这却使得科比埃拉往前扑倒,并使得同他的身子捆在一起的篮子、篮子里面的信件以及那个没了背带的死人也一齐倒下来。说时迟,那时快,扬使足全身力气,一下子扶住了科比埃拉和篮子。想溜之大吉的科比埃拉被抓回来后,他的喉咙里终于咕噜出一声“红心”,扬接着从牙缝里轻吐了一声“加倍”,科比埃拉又硬挤出一声“再加倍”。此时此刻,奥斯卡懂得了,波兰邮局的保卫战胜利了,那些进攻者刚发动战争就已经打输了,尽管他们在战争的过程中占领了阿拉斯加和西藏,占领了复活节岛①和耶路撒冷——

    ①复活节岛属荷兰。

    唯一糟糕的是,扬手里捏着四张王牌,稳打一盘无主一百二十点,若打赢还能加四十八点,但是这一盘却没能打完。

    扬先出梅花顺子。这时,他叫我阿格内斯,把科比埃拉当做他的情敌马策拉特。随后,他虚晃一枪,出了一张方块J——我宁肯被他误认作我可怜的妈妈,也不愿被他当做马策拉特——接着打出红心J——我无论如何也不愿被人误认做马策拉特——扬不耐烦地等着,直到那个马策拉特(他实际上是残废的看房人,名叫科比埃拉)垫了牌;他过了良久才垫出这张牌,可是,在扬把红心A啪的一声甩到地板上后,他不能也不想理解,他永远也不会理解,因为他仅仅是有一双蓝眼睛的孩子,身上散发着科隆香水味,永远什么也不理解,因此他也不懂得,为什么突然间科比埃拉让手里的牌全都掉了下来,翻倒了篮子、篮子里的信和信上躺着的死人。先滚下来的是那个死人,继而是那一篮子信件,末了倾倒的是空空如也的篮子。信件似潮水般地向我们涌来,仿佛我们是收信人,仿佛现在我们应该把施卡特牌挪到一边而去读使徒书或者收集邮票。但是,扬既不愿读使徒书,也不想收集邮票——他从小集邮,收藏过多——现在他只想打牌,打成他的无主。扬要赢牌,要获胜。于是他扶起科比埃拉,让篮子轮子着地,但听凭另外那个死人躺在地上,也不把信件拣回去加重篮子的力量(尽管这点分量是不够的)。他只是一味地惊讶,看着科比埃拉。科比埃拉挂在分量很轻、摇摇晃晃的篮子上,显出一副心不定、坐不住的样子,又慢慢地倒下来。扬终于冲着他嚷起来:“阿尔弗雷德,我求求你,打下去,别捣乱,你听见吗?就这一盘了,打完我们就回家,你可听我说呀!”

    奥斯卡疲乏地站起身来,四肢和脑袋越来越痛。他咬牙忍着,把他那只坚强的、鼓手的小手搭在扬-布朗斯基的肩上,强使自己说出了下面的话,声音虽小,却能打动人心:“让他去吧,爸爸。他死了,不会再玩牌了。要是你愿意的话,我们来玩六十六点吧!”

    我刚叫了他一声爸爸,扬便松开了看房人灵魂已经出窍的躯壳,用他蓝蓝的、像洪水泛滥似的眼睛盯着我,大声哭喊着:“不不不不不……”我抚摩他,但他照旧“不不不”地哭。我意味深长地亲吻他,他却一心只想着没有打完的无主。

    “我本来会赢的,阿格内斯。我肯定会打赢这一盘回家的。”他把我当成了我可怜的妈妈,并这样诉说着,而我——他的儿子——干脆扮起了这个角色,表示同意他的话,指天誓日地说,他本来会赢的,他实际上也已经赢了,他只消坚信这一点,只消听他的阿格内斯的话。但是,扬既不信我,也不信我的妈妈。他先是大声哭诉,随后小声地不成调地哼哼起来,从科比埃拉冰山似的躯体下面把施卡特牌掏出来,随后又在自己的两腿间寻找,使一些信件像雪崩似的滚落。他一刻不停,直到找齐了三十二张牌为止。他擦掉牌上黏糊糊的血浆,那是从科比埃拉裤子里渗出来的。他一张张擦干净后,便开始洗牌,还想发牌,他的头脑——脑门形状很好,一点也不低,只是额头皮肤太滑,不太容易渗透罢了——他的头脑终于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不再有第三个人同他一起玩施卡特了。

    信件存放室里变得非常之静。外面也静了足足一分钟,来为这最后一位施卡特牌友和“第三个人”默哀。门轻轻地打开了。觉察到这动静的又是奥斯卡。他抬头望去,期待着出现超凡的现象,但他见到的是维克托-韦卢恩的脸,没了眼镜,瞎乎乎地眯缝着眼。“我眼镜丢了,扬。你还在吗?我们逃吧!法国人不来了,或者来得太晚了。跟我一起走,扬。领着我,我把眼镜丢了!”

    可怜的维克托也许以为走错了房间,因为没人回答他,没人给他眼镜,扬也没有向他伸过手去准备领着他逃跑。于是他缩回了没了眼镜的脸,关上门,我还听见维克托的脚步声,他在眼前的一片迷雾里摸索着逃走了。

    天晓得扬的小脑袋里又转着什么可笑的念头。他泪流满面,但却笑了起来,先是小声,接着变成大声,笑得非常开心,戏弄着他的粉红色的、尖尖的舌头,把施卡特牌抛到空中,复又抓住。室内只有无声的人和无声的信,因此气氛就像一个无风而寂静的星期天。末了,扬开始屏住呼吸,用精细的动作搭一座极易损坏的纸牌房屋①。他用黑桃七和梅花Q当墙,上面架一张方块K,搭成底层。又用红心九和黑桃A当墙,上架梅花八,搭成又一间底层。他用十和J当墙,Q和A当顶,在两间底层上架起第二层,各个小间互相支撑。他继而决心在第二层上加一个第三层。他的手像画符咒似的,与另一种宗教仪式相仿,我可怜的妈妈必定是很熟悉的。当扬把红心Q和红心K靠在一起时,这座建筑物并没有倒塌;不,它是通风的,在那间躺满不再呼吸的死人和坐着两个屏住呼吸的活人的信件存放室里,这座建筑物也在轻微地呼吸,让我们交叉两手坐着观赏,让怀疑着的奥斯卡——他是熟悉搭纸牌房屋的规则的——忘却了从信件存放室的门缝里透进来的呛人的浓烟和焦臭味,并使人觉得信件存放室和里面的纸牌房屋同地狱相邻,只隔着一道墙、一扇门——

    ①用纸牌搭房屋,也是一种儿童游戏,又比喻不牢靠的计划,或空中楼阁。

    他们不再正面进攻,而是使用了喷火器,非把最后的几个守卫者熏出来不可。他们把米尚博士逼得走投无路,只好摘下钢盔,抓起一块床单布,觉得还不够,又抽出他的骑士小手绢,两只手各执一块,使劲摇晃,表示波兰邮局投降了。他们,三十个半瞎的、被烧伤的男人,举起手,抱住后颈,离开邮局大楼,从左旁门出来,站到院于围墙前,等候慢慢走近的民军。后来据说,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即当守卫者站在院子里,而进攻者正在半路上还没到达的时候,有三四个人逃跑了。他们从邮局的车库穿过相邻的警察分局的车库,溜进雷姆河畔居民已被疏散而又无军队据守的房子里。他们在那儿找到了衣服,甚至找到了党徽,洗了澡,打扮整齐出了门,一个个地溜掉了。据说,其中有一个,到了旧城沟的一家眼镜店里,买了一副眼镜,因为他原来那副在邮局的战斗中丢失了。这当然就是维克托-韦卢恩。他戴上新配的眼镜,还在木材市场喝了一杯啤酒,后来又喝了一杯,因为他被喷火器烧得唇焦口渴。他的新眼镜虽说不如旧的那副,但毕竟拨开了一点他眼前的迷雾。他逃跑了,直到今天,他还在逃跑,因为他的追踪者紧追不放。

    其余的人——我指的是没有下决心逃跑的三十个人——站到对着旁门的墙下时,扬正好把红心Q和红心K靠在一起,随后乐滋滋地缩回了他的手。

    我还说些什么呢?他们找到了我们。他们拽开了门,喊着:“出来!”气流灌入,风吹进来,刮倒了纸牌房屋。对于这样的建筑术,他们是一窍不通的。他们只相信水泥。他们只造永久性的建筑物。邮局秘书布朗斯基受了冒犯,怒容满面,但他们不屑一顾。他们把他拽出去的时候,并没有看见扬再次伸手从牌堆里拿了点什么。他们也没有看见我,奥斯卡,把自己新获得的鼓上的蜡烛头扫到地上,带走了鼓;蜡烛头已经没有什么用了,因为他们用许许多多的手电照着我们;可是,他们没有注意到,手电的光照得我们睁不开眼睛,也找不到房门。他们在手电的光背后端着冲锋枪,只顾喊着:“出来!”扬和我已经站在过道里时,他们还一味地叫喊:“出来!”他们在叫科比埃拉,叫华沙来的康拉德,叫波贝克,叫生前在电报接收室工作的维施涅夫斯基。这些人竟然不听命令,这使他们害怕了。他们厉声吼着:“出来!”我忍不住放声大笑,民军这才明白,他们在我和扬面前出了洋相,于是停止了吼叫,并说道:“原来如此!”民军把我和扬带到邮局院子里,同那三十个人站在一起。他们都举起胳臂,手抱着后脖子,口渴难忍,被摄进了新闻纪录片。

    民军刚把我们从旁门里押出来,新闻片的拍摄者就转动固定在一辆小轿车上的摄影机,把我们拍进那部很短的影片里。后来,这部短片在所有的电影院里放映过。

    他们把我从站在墙下的那批人里拉出来。此时,奥斯卡想起自己是个侏儒,想起三岁孩子对任何事情都无需负责,又感觉到自己的脑袋和四肢疼痛难当,并让自己抱着鼓跌倒在地上挣扎。这次发作,半是真的,半是装假,并且始终紧紧抱住了我的鼓。他们把我抬起来,塞进一辆党卫军民军部队的汽车里,准备把我送到市立医院去。汽车开时,奥斯卡见到扬,可怜的扬痴呆而幸福地独自在傻笑,举起的手里捏着几张牌,左手捏着一张牌——我相信,那是红心Q——朝着乘车离去的儿子奥斯卡挥动

    他躺在萨斯佩

    我刚把最后一段又读了一遍。虽说我并不满意,但这反而更像是出自奥斯卡笔下的文字。为了写得简明扼要,他的笔有时根据有意写得简明扼要的文章的要求作一些夸张,如果不是撒谎的话。

    不过,我想坚持真实性,给奥斯卡的笔来一个出其不意,因此还要在这里补充两点。其一,扬最后那一盘牌,也就是他非常遗憾地未能打完又可能会赢的那一盘,不是无主,而是缺两张王牌的方块。其二,奥斯卡在离开信件存放室时,不只是拿了那面新鼓,还拿了那面破裂的旧鼓。它是同那个没了背带的死人以及信件一起从篮子里倾倒出来的。此外,还要补充一点。当时,民军一个劲地喊:“出来!”用手电照着,拿冲锋枪逼着,我和扬只好从信件存放室走出来。我们刚出门,奥斯卡便站到两名民军中间寻求保护。他觉得这两个倒像他的表舅似的,心肠很好,便假装悲泣,一边指着扬,他的父亲,打着手势控诉,把这个可怜人比划成一个凶恶的人,就是他,把一个无辜的孩子拖进波兰邮局,用波兰人那种不人道的做法,把这个孩子当做防弹的盾牌。

    奥斯卡指望扮演犹大能保住他的好鼓和破鼓,而且果真如愿以偿。民军踢扬的腰背,用枪托杵他,却让我拿着两面鼓。一个中年民军,鼻子和嘴巴旁有一家之主担忧操心而留下的皱纹,他抚摩我的脸。另一个谈金色头发的小伙子,他一直笑得眯缝了眼睛,因此别人看不清他眼睛的颜色。他把我抱了起来,弄得我既难受又尴尬①——

    ①此处写奥斯卡同童话里的大拇指一样常同敌人合伙,甚至扮演出卖耶稣的犹大的角色。

    今天,我不时为这种不体面的姿态感到羞愧,因此我总是说:扬当时不曾察觉到,他的心仍在牌上,后来也是如此,不论民军想出什么招数,取笑也罢,残酷对待也罢,都不能把他从施卡特牌上引开。当扬已经进入纸牌房屋的永恒王国,并幸福地居住在这样一所空中楼阁中时,我们,民军和我——因为奥斯卡是属于民军之列的——则站在砖墙间,站在门廊的石板地上,在镶有石膏上楣的天花板下。天花板与外墙及隔墙是互相咬住的,然而一想到那些日子里所发生的最糟糕的事件,就不免使人提心吊胆,因为所有这些我们称之为建筑的拼凑物,在这种或那种情况下,是会失去它们的聚合力的。

    当然,以上这种看法是日后才有的,它并不能开脱我的罪过。这尤其是因为,把纸牌房屋看做是唯一符合人的尊严的住宅这一信念,当时对我来说并不陌生——今天,我一见到脚手架就会联想到拆除房屋。除此而外,还有一个因素,那就是怕自己是扬的亲戚而受到牵连。那天下午,我坚信扬不只是我的表舅,我的假想的父亲,而且是我真正的父亲。这使扬一跃而居于领先地位,并永远同马策拉特区别开来,因为马策拉特要么是我的父亲,要么什么也不是。

    在一九三九年九月一日——我假定读者在那个不幸的下午也已承认那个不幸的、玩纸牌的扬-布朗斯基是我的父亲——在那一天,我犯下了第二桩大罪过。

    尽管我抱憾终身,但我不能否认,我的鼓,不,我本人,鼓手奥斯卡,先葬送了我可怜的妈妈,之后又将扬-布朗斯基——我的表舅和父亲送进了坟墓。

    可是,在那些日子里,一种罪责感在我心中纠缠不休,怎么也驱不走。它毫不客气地逼得我把头埋在医院病床的枕头里,于是,我也就像每个人一样,原谅了自己蒙昧无知。那时节,蒙昧无知是一种时髦,直到今天,它还像一顶时髦的小帽子似的戴在某些人的头上。奥斯卡,狡猾的无知者,波兰人的暴行的无辜牺牲品,发高烧,神经发炎,被送进了市立医院。他们通知了马策拉特。那天晚上,他已向警察局报告我丢失了,虽说我是不是他的私产还始终没有定论哩。

    那三十个人,外加扬-布朗斯基,举着双臂,两手抱着后脖子,在拍完新闻片之后,先被带到撤空了的维克托里亚学校,随后关进席斯施坦格监狱,末了,在十月初,把他们移交给废弃了的萨斯佩旧坟场围墙后面松软的沙土。

    奥斯卡是从哪里知道的呢?我从舒格尔-莱奥那儿得悉的。官方自然不会公布在哪儿的沙土地上,在哪儿的墙下,枪毙了这三十一个男人,又如何把他们埋在怎样的沙土地里。

    黑德维希-布朗斯基先接到一份通知,要她搬出环行路的寓所,让给一个级别较高的空军军官的家眷居住。她在斯特凡的帮助下收拾箱笼什物,准备搬到拉姆考去,她在那里有几公顷土地和森林,佃户的住房也是她的。正在这当口,当局又给这位寡妇寄来一纸公文。她的眼睛虽然反映出了这个世界的痛苦,但却不能理解这种痛苦。她在儿子斯特凡的帮助下才慢慢搞清楚白纸上黑字的含义。

    通知如下:

    军事法庭办公室,埃贝哈特-St-L-小组41/39

    黑德维希-布朗斯基太太:

    布朗斯基,扬,因参加游击队活动,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并已被处决,特此通知。

    军法总监

    策勒夫斯基

    一九三九年十月六日于索波特

    读者自会看到,通知中对萨斯佩只字未提。他们体恤家属,免去他们修坟墓的费用。那是一座合葬坟,墓穴极大,需要扔下无数鲜花。安葬费,也许连运输费,都由当局自己包了。他们填平了萨斯佩的沙土地,拣走了子弹壳——只有一颗除外,它一直留在地里——因为遍地子弹壳会破坏一所体面的公墓的外观,虽说这座公墓早已废弃了。

    但是,这一颗始终留在那里并与我们大有关系的子弹壳,却被舒格尔-莱奥找到了。不论什么葬礼,纵使严加保密,都瞒不过他。此人是在安葬我可怜的妈妈,安葬我那位满身伤疤的朋友赫伯特-特鲁钦斯基时认识我的。他肯定也知道,他们把西吉斯蒙德-马库斯埋在哪里,可是我从未向他打听过。十一月底,人家刚把我从医院里放出来,他遇见了我。由于能够把这颗泄露天机的子弹壳交给我,他感到非常高兴,几乎到了欣喜若狂的地步。

    在我拿着那颗子弹壳(它的铅子儿也许就是扬挨上的),跟随着舒格尔-莱奥,并引领您,读者诸君,去萨斯佩公墓之前,我不得不先请诸君将但泽市立医院儿科病房的金属床同此地疗养与护理院的金属床作一番比较。这两张床都漆上白瓷漆,然而仍有区别。若用折尺去量的话,儿科病房的床比较短,床栏杆却比较高。虽说我宁愿睡一九三九年那种短而高的笼子,但是,我在今天这张为成年人用的床上仍然达到了清静无为的境地。几个月以来,我一直在要求换一张栏杆更高而照旧是白瓷漆的金属床,但是同意与否,我则听凭疗养院领导去决定。

    今天,我与来访者之间几乎无屏障可言。可是,当年在儿科病房时,每逢探望日,那高耸的栅栏便将我同来访者马策拉特,同来访者格雷夫和舍夫勒夫妇隔离开来。到我快出院时,我的床栏杆还把那座以外祖母安娜-科尔雅切克命名的、活动的、四条裙子的大山分割成若干块。她来了,焦虑,叹息,呼吸困难,时而举起她那双多皱纹的大手,展开粉红色的皲裂的手掌,随后又胆怯地放下她的手掌,垂下她的手,啪的一声打在自己的大腿上。这一声响今天犹在我耳边回响,不过,我只能在鼓上模仿出一个大概来。

    她初次来探望,就把自己的哥哥文岑特-布朗斯基也带来了。文岑特抓住床栏杆,无休止地或讲或唱或边唱边讲波兰女王,童贞女马利亚,声音虽小,却咄咄逼人。奥斯卡真希望有名护士留在这两位老人身边。因为他们两个指摘我,用布朗斯基家炯炯的目光盯着我,不顾我正苦于在波兰邮局打施卡特而引起的头痛和发烧,期待我作出表示,说出一句使他们宽慰的话,告诉他们,扬在最后几个小时里一直在玩施卡特牌并且胆怯害怕。他们要我作证,说明扬是无罪的,似乎我能够洗清扬的罪,似乎我的证词会有什么分量和说服力。

    如果我给埃贝哈特小组的军事法庭打这样一份报告的话,该怎么写呢?我,奥斯卡-马策拉特承认,在九月一日前夕曾守候过回家途中的扬-布朗斯基,用一面急需修理的鼓把他引诱到那个波兰邮局里去,扬-布朗斯基本来已经离开了那个邮局,因为他不想守卫它。

    奥斯卡没有写这样的证词来为他假想的父亲开脱罪责。当他决心把当时的经过情形告诉这两位老人时,他就开始痉挛,弄得护士长只好缩短探望时间,并禁止他的外祖母安娜和他假想的祖父文岑特再来医院。

    这两位老人——他们从比绍步行到这里,还给我带来了苹果——离开了儿科病房。他们真是乡下佬,走起路来小心翼翼,手足无措。外祖母飘荡着的四条裙子和她哥哥散发着牛粪味的星期日服装越去越远,我的罪责,我的极大的罪责,越来越大。

    这么多的事情一下子同时发生了。当马策拉特、格雷夫夫妇和舍夫勒夫妇捧着水果和点心拥到我的床前时,当我外祖母和她哥哥文岑特由于从卡特豪斯到朗富尔的铁路还不通,便从比绍经戈尔德克鲁格和布伦陶步行到我这里来时,当护士们穿着使人知觉麻木的白服装,喋喋不休地讲着医院里的种种闲话,在儿科病房里代替了天使时,波兰还没有丢失,但过不久就要丢失了。末了,在举世闻名的十八天之后①,波兰丢失了,尽管不久又证明,波兰还没有丢失;今天也是如此,不顾西里西亚和东普鲁士同胞的意愿,波兰还没有丢失——

    ①这是希特勒在但泽讲演时说的话。1939年9月17日,波兰政府和军部撤到罗马尼亚,波兰军队抵抗到10月。

    啊,你疯狂的骑兵!——在马背上摘乌饭树的紫黑浆果。手执饰有红白两色小旗的长枪。忧郁的骑兵中队,传统悠久的骑兵中队。图画书里的进攻。在罗兹和库特诺附近越过战场。代替了要塞的莫德林。啊,策马驰骋,多精湛的骑术!一直在等待着晚霞。当前景和背景都能入画时,骑兵才开始进击①——因为战斗是可以入画的,死神是画家的一个模特儿——在奔驰中保持平衡,随后倒下,偷吃乌饭树的紫黑浆果,野蔷薇果劈啪爆裂,使骑兵浑身发痒,否则他们决不会蹦。枪椅兵,他们身上又发痒了,连马带人在干草堆里翻滚——这又是一幅画——他们聚集在一个人后面,在西班牙,他名叫堂吉诃德,在波兰,他叫潘基霍特,一个纯血统的波兰人,高贵得可悲的形象,他曾教枪骑兵如何在马背上吻女人的手,于是他们此刻连连端庄地吻死神的手,仿佛死神是位贵夫人。不过,在此这前,他们先要集合,背后是晚霞——因为浪漫情调是他们的后盾——前面是德军的坦克,克虏伯-冯-博伦和哈尔巴赫②的养马场里的种马,举世无双的纯种马。可是,那位半是西班牙半是波兰的骑士,误把死神当做贵夫人的骑士,天才的潘基霍特,真是天才过分了!他手里系小旗的长枪落地,白红两色。他呼唤自己的部下去吻贵夫人的手。自立在屋顶上,白红两色,晚霞,樱桃吐出核来,白红两色,潘基霍特呼唤骑兵:“马背上高贵的波兰人,那不是钢甲坦克,那只是风磨,或是羊群,我请你们去吻贵夫人的手背吧!”——

    ①指波兰骑兵对缺汽油而停下的德军坦克的一次进攻。

    ②克虏伯工厂的第三代继承人贝尔诺-克虏伯,嫁给前教皇公使馆参赞古斯塔夫-冯-博伦和哈尔巴赫,后者改称克虏伯-冯-博伦和哈尔巴赫。

    于是,骑兵中队向土灰色钢甲坦克的侧翼冲去,使晚霞增添了更多淡红的光辉。奥斯卡希望读者能原谅他在描写这场战斗时所采用的诗的效果。或许更正确的方法是列举波兰骑兵的伤亡数字,用于巴巴但却有说服力的统计数字来纪念所谓的波兰战役。另一种办法是保留诗的写法,但需加上一个脚注。

    直至九月二十日左右,我躺在医院的床上还听到架设在耶施肯山谷森林和奥利瓦森林高地上的大炮在轰鸣。接着,最后一个抵抗据点海拉半岛投降。于是,汉萨同盟的自由市但泽可以庆祝它的哥特式砖砌建筑并入大德意志帝国,并欢呼着瞧一瞧那位不知疲倦地站在黑色梅赛德斯牌轿车里、几乎不停地行举手礼的元首和总理阿道夫-希特勒那双蓝眼睛①,它们同扬-布朗斯基的蓝眼睛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在女人身上获得成功——

    ①希特勒于1939年9月19日到但泽并演讲。

    十月中旬,奥斯卡被从市立医院释放。我同护士们真是难分难舍。当一位护士(我想,她的名字不是贝尔尼就是埃尔尼),当埃尔尼或贝尔尼护士把我的两面鼓递给我时,一面破鼓,它使我犯下罪过,一面完好的鼓,它是我在保卫波兰邮局期间占有的,这时,我方才意识到,几个星期以来我一直把铁皮鼓丢在了脑后,因此,在这个世界上,除去铁皮鼓而外,对我来说,还存在一样东西:护士!

    我带着乐器,怀着新获得的知识,离开了市立医院。由于我那三岁孩子的脚还有点站不稳,马策拉特便搀着我的手回到拉贝斯路。迎来的是战争头一年的日常生活,平日的无聊以及更其无聊的星期日。

    十一月下旬一个星期二——过了几星期的恢复期后我第一次上街——奥斯卡愁眉苦脸地敲着鼓,不顾湿冷的天气,在马克斯-哈尔贝广场和布勒森路的拐角上遇到了前神学院学生舒格尔-莱奥。

    我们面对面站了一段时间,尴尬地微笑着,待到莱奥从他的礼眼口袋里掏出细软羊皮手套,并将这黄白色、皮肤似的遮蔽物套住他的手指和掌心时,我这才明白自己遇上了谁,领悟到这次会面将会给我带来什么——奥斯卡害怕得心里直打鼓。

    我们还瞧了瞧皇帝咖啡食品店的橱窗,目送若干辆在马克斯-哈尔贝广场上交叉而过的五路和九路有轨电车驶去,随后沿着布勒森路同一式样的房屋,绕着街上一根广告柱转了几圈,细读通知把但泽盾换成帝国马克的布告,用指甲刮破一张贝西尔洗衣粉广告,在蓝白色之下见到一点红色,这使我们心里感到满意。正要返回广场的当口,舒格尔-莱奥用他戴手套的双手把奥斯卡推进一个门道里,戴手套的左手在身后抓,接着伸到礼服的后摆底下,伸进裤兜里,掏着,找到了什么东西,在兜里摸着找到的东西,断定是他所要找的,便握在手里,把手伸出口袋,让后摆落下,戴手套的拳头慢慢地向前伸,一个劲儿地向前伸,把奥斯卡顶到门道的墙上,他的胳臂真长,但是墙壁可一步不让——在他摊开戴着手套的手之前,我简直以为他的胳臂会从肩关节上跳出来,自行朝我的胸膛打过来,穿透它,从我的两根锁骨中间穿出去,钻进霉味很浓的门道的墙里去,而奥斯卡将永远也看不见莱奥手里捏的是什么,只记得墙上贴的布勒森路住房守则,它同拉贝斯路的住房守则大同小异。

    莱奥的手快碰到我的水手大衣,已触着大衣上一颗锚形钮扣时,他飞快地摊开手。我只听得他的指关节咯咯作响,顿时见到在有霉点的、发亮的、保护着他的手的手套上放着一个子弹壳。

    当莱奥又捏上拳头时,我已经决心跟他走了。这一小块金属同我直接说了话。我们并肩沿布勒森路走去,奥斯卡在莱奥的左边,无论橱窗、广告柱都不能使我们留步,我们穿过马格德堡街,布勒森街尽头两幢方箱形的高楼落在了我们背后。在这两幢楼上,夜间亮起了警告灯,指示着起飞和降落的飞机。我们先在铁丝网围住的飞机场边沿费力地走着,终于上了较干的柏油路,跟着通往布勒森方向的九路电车轨道前进。

    我们不说一句话,但莱奥仍一直把子弹壳捏在手套里。因为天气又湿又冷,当我踌躇不前想住回走时,他又摊开手,让那块金属在掌心里跳跃,引诱我一百步、一百步地向前走。快到市有的地产萨斯佩、我当真下决心转身往回走时,他甚至求助于音乐来挽留我。他鞋跟着地,转过身来,把子弹壳空的一头朝上,像长笛的侧口似的贴在凸出的、流涎水的下唇上,在开始越下越大的雨中吹出一声尖厉的、时而震颤、时而像被浓雾压抑的音响。奥斯卡冷得发抖,不仅由于子弹壳上吹出来的音乐,还因为这种糟糕的天气——它好像是事先安排好的,并且由于这个特定的场合而显得更其糟糕——因此,我根本不想花力气来掩饰自己受冻的狼狈相。

    是什么引诱我去布勒森的呢?不错,是那个捕鼠者莱奥,吹着子弹壳的莱奥。但是,传到我耳中的声响还不止这点。从碇泊场,从十一月的浓雾笼罩下的新航道,传来了轮船的汽笛声以及一艘经苏格兰、舍尔米尔和帝国殖民区到我们这里、如今正要进港或出港的鱼雷快艇饿狼似的嗥声。因此,莱奥轻而易举地借助报雾信号声、汽笛声和子弹壳里吹出来的尖声,拖着冻坏了的奥斯卡跟他一起往前走。

    一道拐向佩朗肯方向的铁丝网把飞机场同新练兵场和青格尔沟隔开。就在那儿的高地上,舒格尔-莱奥站住了,歪着脑袋,淌着口水,瞧了半天我那颤抖的身子。他吮住子弹壳,用下唇抿住,好似灵机一动,猛地一伸胳臂,脱下烤肉色的燕尾服,把这件散发着湿土味的沉重的衣服披在我的脑袋和肩膀上。

    我们又上路了。我不知道奥斯卡是否不那么冻得发抖了。有时,莱奥一跳五步远,随后站住。他穿着满是褶纹但非常白的衬衫,活像一个想要冒险从中世纪的城堡主楼或塔楼里跳下逃走的人,他身上那件洁白耀眼的衬衫应规定作为精神病患者的时装。莱奥的目光一接触身穿烤肉色礼服、踉踉跄跄地走着的奥斯卡,总要爆发出一阵狂笑,并像一只呱呱叫的乌鸦似的拍拍翅膀,止住笑声。实际上,我自己肯定也像一只滑稽可笑的鸟,不像渡鸦也似乌鸦。另外,上装的下摆有一截拖在我身后,像裙据扫着柏油路面。我像皇帝陛下似的留下一条宽大的尾迹,奥斯卡回头看了第二眼后,便顿感自豪。这条尾迹,如果不说象征着,那也是暗示着在他身上微睡着的、还没有足月临产的悲剧性命运。

    还在马克斯-哈尔贝广场上,我已经预感到,莱奥并不想带我去布勒森或者新航道。我一开始就很清楚,我们步行的目的地只能是萨斯佩公墓和青格尔沟,因为那旁边就是保安警察的一个现代化打靶场。

    从九月底到四月底,海滨浴场沿线的电车每三十五分钟发一辆。我们过了市郊朗富尔最后一排房屋时,一辆无拖车的电车迎面驶来。接着,另一辆在马格德堡街道岔上等对开来的车到后再出发的有轨电车赶过了我们。萨斯佩公墓附近也有一处道岔。我们快到公墓时,一辆电车从后面赶过我们,随后,另一辆电车迎面开来。我们早就看到它在雾气中等着了,由于看不清道路,车前亮着一盏湿乎乎的黄灯。

    对面开来的车子里司机那张显然愁眉苦脸的面孔还映在奥斯卡的眼帘里尚未消失时,舒格尔-莱奥已把奥斯卡从柏油路上拖到松软的沙土地上,它使人一踩就猜出是海滩的沙土。公墓是方形的,周围有一道围墙。朝南有一扇小门,门上有许多长了锈的花体字,似锁非锁,于是我们推门入内。墓碑是瑞典黑花岗岩或间长岩凿成,正面磨光,背面和两侧很粗糙,有的挪了位置,有的歪歪斜斜,有的扑倒在地。可惜,莱奥不给我时间去仔细观看。墓地树木极少,只有五六棵蛀坏了的、长得歪歪扭扭的海滩矮松。妈妈活着的时候曾在电车上说过,任何其他清静的处所都不及这一小块荒芜的地方好。如今她躺在布伦陶。那儿土地比这里肥,长着榆树和械树。

    在这富于情调的荒冢之间,我思绪万千。我还来不及整理,莱奥便领我出了北墙的一扇开着的、没有了栅栏的小门,离开了公墓。我们站在墙外平坦的沙土上。在蒸腾的水雾中,一片金雀花、矮松和野蔷薇果丛向岸边延伸。我回头去看那公墓,一眼就发现,北墙上有一段是新刷上白灰的。

    莱奥在这面显得很新、像他的皱皱巴巴的衬衫一样耀眼刺目的白灰墙前忙碌着。他使劲地迈开大步,好像在用脚步计量。他大声数着,奥斯卡今天还记得他说的是拉丁文。他还唱着经文,这无疑是在神学院的课堂上学会的。在离墙大约十米的地方,莱奥插上了一根木头,又在新刷的、我记得连灰泥也是新填补过的墙前不远处插上了一根木头。这一切,他是用左手干的,因为他的右手仍拿着子弹壳。他测量了好久,终于把子弹壳放在离墙较远的那根木头旁边。这截空心金属前头稍窄,那里曾经居住过一颗铅子儿,后来,有某个人弯曲了一下食指,在子弹壳的屁股上撞出一个凹点,但又没有撞透,以此向铅子儿宣布,解除它的住房契约,命令它搬家,并给另一个人带去了死亡。

    我们站着,站着。口水从舒格尔-莱奥的嘴里流出,一丝丝地挂下来。他那双戴手套的手十指交叉,起先还唱那么几句拉丁文,后来便沉默了,因为这里没有会吟唱应答连祷文的人。莱奥转过身子,恼怒地、不耐烦地越过围墙往布勒森公路望去,而每当多半没有乘客的电车一辆开进一辆开出,打着铃在道岔上紧靠着相向驶过时,他又往那个方向掉过头去。莱奥也许是在等待送葬的人。但是,电车上没人下来,步行来的也没有,没见一个莱奥可以伸出白手套向他表示哀悼的人来到这里。

    几架准备着陆的飞机在我们头顶上轰鸣而过。我们没有抬头仰望,而是忍受着发动机的噪声,不想让自己确有把握地断定这三架机翼顶端灯光闪亮、正准备着陆的飞机是容克52型。

    飞机刚离开我们不久(寂静真折磨人,就像我们面前白色的墙一样),舒格尔-莱奥便从衬衫里掏出了什么东西,一下子站到我的身旁,扯下奥斯卡肩上他那件乌鸦羽衣,朝金雀花、野蔷薇果和矮松丛的方向跳去,朝海滨跳去。在跳着离去的时候,他扔下了什么东西,手的动作故意做得很显眼,好让别人去捡。

    莱奥像幽灵似的在我的视野内游荡,最后被牛奶似的、粘在地面上的雾气所吞噬。当他终于消失,只剩下我孤单单一个人站在雨中时,我才捡起了插在沙里的那张硬纸片:是施卡特牌黑桃七①——

    ①指扬-布朗斯基最后担在手里的牌。“黑桃七”在俗语里意指“没用的人”。

    我去萨斯佩公墓后没过多少天,在朗富尔的每周集市上遇见了外祖母安娜-科尔雅切克。比绍一带已不再设关卡,她又可以到市场上去卖蛋、黄油、青菜和可以贮藏过冬的苹果了。人们争先恐后地购买,因为生活必需品不久就要由国家统一经营了,大家都想搞点东西储存起来。就在奥斯卡见到外祖母蹲在摊子后面的那一刹那间,他感觉到了大衣、套头毛衣和汗衫里面贴身藏着的那张施卡特牌。我那天乘电车——一个售票员让我免费乘坐回家——从萨斯佩返回马克斯-哈尔贝广场的途中,原来是想把这张黑桃七撕掉的。

    奥斯卡没有撕掉这张牌。他把它交给了外祖母。蹲在青菜堆后面的外祖母一见奥斯卡来了,吓了一跳。也许她心里是这样想的,奥斯卡一来就没有好事。不过她还是招了招手,叫这个在鱼筐后面半掩半藏的三岁孩子到她身边去。奥斯卡磨蹭了好一会儿,他先看了看潮湿的海草上的一条差不多有一米长的活鳕鱼,随后又瞧瞧从奥托明湖抓上来的螃蟹,总共有几十只,正一个劲儿地在小篮子里爬来爬去。奥斯卡也学螃蟹横着身子走,水手大衣的背面对着外祖母,慢慢向她的摊子靠近去,直到撞上了货摊的一个木头架子,弄得苹果来回滚动,我这才让她看到了大衣上的金色船锚钮扣。

    施韦特费格尔送来了裹上报纸的热砖头,推到我的外祖母的裙子底下,同过去一样用耙子将冷砖头钩出来,在挂在脖子上的石板上画一横道,然后转到隔壁一个货摊去。我的外祖母递给我一个黄澄澄的苹果。

    她给了他一个苹果,奥斯卡又能给她什么呢?他先递给她那张施卡特牌,继而交给她那个子弹壳——他同样不愿把它留在萨斯佩公墓。安娜-科尔雅切克久久地盯着这两件毫不相干的东西发呆,真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时,奥斯卡把嘴凑到她包着头巾的老妇人的软骨耳朵旁,同时联想到了扬的粉红色、长耳垂、小而肥的耳朵,不再小心伪装,低声向她耳语道:“他躺在萨斯佩。”奥斯卡说完拔腿就跑,撞翻了一篓青菜

    玛丽亚

    历史用最大的音量广播了一条接一条的特别新闻,并像上足了润滑油的运载工具,驶过欧洲的公路、水道和天空,占领了沿途的一切。而我的事业——仅限于敲破儿童玩的、上了漆的铁皮鼓——却很糟糕,进行得迟疑不决,甚至停滞不前。那些制造历史的人十分浪费地把大量珍贵的金属向周围扔去,而我的铁皮鼓却又坏了。虽说奥斯卡从波兰邮局里拯救出了一面几乎没有刮掉一点漆皮的新鼓,并因此而使波兰邮局的保卫战有了那么一点意义,但是小纳恰尔尼克先生的铁皮鼓对于我来说简直无济于事!因为我,奥斯卡,在美好的岁月里只需要八个星期就可以把一面铁皮鼓变成一堆废铁。

    我从市立医院里被释放出来以后,一边为失去了我的护士而感到难过,一边立即开始拼命地擂鼓。在萨斯佩公墓度过了那个阴雨靠靠的下午回来后,我也没有松劲,相反,我使出了双倍的气力,一心要消灭那个目睹我同民军勾勾搭搭的证人,也就是那面鼓。

    但是,这面鼓却顶住了我对它的打击。我打下去,它打回来,像是在控告我。我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抹掉自己这一段历史。奇怪的是,每当我这样拚命敲打的时候,我总想起送汇款单的维克托-韦卢恩,虽说他是个近视眼,不大可能充当目击我所干的丑事的证人。不过,这个近视眼不是反倒逃之夭夭了吗?难道情况不可能是这样的吗?近视眼看到的东西反而更多,韦卢恩——我多半把他叫做可怜的维克托——像看黑白剪影似的看到了我的动作和姿势,判断出了我是在干犹大的勾当,如今他逃跑了,把奥斯卡的秘闻丑事传遍了全世界。

    到了十二月中旬,挂在我脖子上的上了漆的、喷射着红色火焰的良心对我的谴责才渐渐变得无力了。油漆上出现了头发丝似的细缝,漆皮剥落下来。铁皮变软了,变薄了,在变得透明以前开裂了。当一个奄奄一息的人受着临终前的痛苦时,目睹这种痛苦的人总想缩短这种痛苦,让他尽快结束生命。奥斯卡也是如此。他加快了速度,在基督降临节的最后一周内,他敲得众邻居和马策拉特都捂住了耳朵。奥斯卡预计要在圣诞夜前结束,因为我希望得到一面新的、不会带来精神负担的铁皮鼓作为圣诞节礼物。

    我达到了目的。十二月二十四日前一天,我把支离破碎的、残片互相碰撞着的、生锈的、使人联想起相撞后的汽车的一堆玩意儿从身上、也从灵魂上解下来;对于我来说,到了这时,波兰邮局的保卫战才如我所愿地被彻底击败了。

    从来不曾有过哪个人——如果您愿意把我当人看待的话——像奥斯卡那样过了一个如此令人失望的圣诞节。圣诞树下有一份礼物是给我的,样样俱全,唯独缺了一面铁皮鼓。

    那里摆着一盒积木,我根本就没有打开过。一只可以骑上去摇动的天鹅,它将把我变成洛恩格林,在大人们的眼里,这是一件不同导常的礼物。他们竟敢在礼品桌上放了三四本连环画,这分明是要惹我生气。在我的眼里,只有一副手套、一双系带的靴子、一件由格蕾欣-舍夫勒编织的红色套头毛线衫还有点实用价值。奥斯卡大为震惊,他的目光从积木溜到了天鹅上,又死盯着一本连环画里的一幅画,画的是一些被认为是很滑稽的玩具熊,前爪抱着各种乐器。这些装出一副聪明伶俐样子的野兽中间,有一头身上挂着一面鼓,它看上去像是会敲鼓的,仿佛它正拿着一根鼓棒敲下去,仿佛它正在擂鼓。我得到一只天鹅,但是没有鼓,我有了一千多块积木,可是没有鼓,在这个无比寒冷的圣诞夜,我有了一副手套,但却两手空空,而我本该捧着一面圆滚滚的、滑溜溜的、漆和铁皮冰冷的鼓走进隆冬的黑夜,给严寒听到一点热乎乎的声音。

    奥斯卡暗自思忖,也许是马策拉特把鼓藏着还没有拿出来。也许是格蕾欣-舍夫勒——她是同她的丈夫、面包师亚历山大一起来我家分享圣诞节肥鹅的——把鼓坐在屁股底下。他们要我先享受一下玩天鹅、搭积木、看连环画的乐趣,随后才把真正的宝贝拿出来。我让步了,先像傻瓜似的翻阅连环画,随后骑到天鹅背上摇了起来,至少有半个小时之久,我心里则是厌恶到了极点。接着,我还听任他们给我试穿了一下套头毛线衫,尽管屋里炉火太旺,温度很高。格蕾欣-舍夫勒又帮我穿上了系带皮靴。在这段时间里,格蕾夫夫妇也到了,因为肥鹅本来就是为六个人准备的。马策拉特的烹调手艺高超,那只填满干果的肥鹅喷香可口。大家狼吞虎咽把它消灭之后,正在品尝餐后点心——米拉别里李子和梨——我绝望地捧着一本连环画;那是格雷夫在已有的四本之外又新添的一本。喝完汤,吃罢肥鹅、红甘蓝、盐水土豆、米拉别里李子和梨,在火势旺盛的瓷砖炉里冒出的热气烘烤下,我们大家——包括奥斯卡在内——唱起了圣诞夜之歌,还唱了一段:“纵情欢乐吧,啊,枞树啊枞树四季常青,你的小铃铛年复一年叮当叮当叮。”屋外,钟声四起。这时,我终于提出要我的鼓了。喝得醉醺醺的吹奏乐小组——音乐家迈恩过去也是其中的一员——也开始演奏,吹得冰柱从窗槛上……我要鼓,他们不给,他们不拿出来。奥斯卡:“给!”其余的人:“不!”这时,我叫喊了,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叫喊了。这时,我在较长时间的间歇之后重新把我的声音削成尖利的切割玻璃的工具,我不毁花瓶,不毁啤酒瓶和电灯泡,不切割玻璃柜,不粉碎眼镜,我的声音对准装饰圣诞树、制造节日气氛的小铃、小球、易碎的银色肥皂泡,一阵乒乓乱响,圣诞树的装饰品全都成了碎片。枞针也纷纷摇落,足有几畚箕之多。蜡烛却依然宁静而神圣地在燃烧。尽管如此,奥斯卡还是没有得到铁皮鼓。

    马策拉特是个没有见识的人。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要我戒掉敲鼓的习惯呢,还是根本不想及时向我提供足够数量的鼓。眼看灾难就要临头了。我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我家的殖民地商品店在经营管理上也越来越乱,已经到了无法掩饰的田地,鉴于这种状况,需要及时请一个帮手来照料我和我家的店铺;正如人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总会这样考虑的。

    奥斯卡个子小,没法站在柜台后面出售松脆面包片、人造黄油、人造蜂蜜,何况他也不愿意,于是,马策拉特——为了简便起见,我又把他称做我的父亲——把玛丽亚-特鲁钦斯基,我那位可怜的朋友赫伯特最小的妹妹,请来经营我家的店铺。

    她不仅名叫玛丽亚,而且也确实是位圣母①。她在几个星期之内就恢复了我家店铺过去的良好声誉。她非常友好,全力以赴地经营,马策拉特也心甘情愿地服从她。除此之外,她多少还有点眼力,能够察颜辨色,理解我的心情——

    ①玛丽亚是按圣母的名字命名的。圣母的名字通常译作马利亚。

    玛丽亚还没有到我家店铺来帮忙以前,每当见到我怨气冲天,肚皮前面挂着那一堆废铁,跺着脚走进楼梯间,在那一百多级的楼梯上走上走下时,她曾多次给过我一个旧洗衣盆,让我把它当做鼓的代用品。但是,奥斯卡不要代用品。他硬是拒绝把洗衣盆翻过底来当鼓敲。玛丽亚刚在我家店铺里站稳脚跟,就不顾马策拉特的意愿来满足我的要求。不过,奥斯卡死活也不肯让她挽着手走进玩具店去。店里琳琅满目的陈列品肯定会使我痛苦地联想起西吉斯蒙德-马库斯的被砸烂的店铺。玛丽亚温柔而顺从,她让我站在玩具店外面等候,或者自己一个人去采购,根据需要,每四到五星期给我一面新的鼓;到了战争的最后几年,甚至连铁皮鼓也成了稀有物资,由国家统购统销,玛丽亚不得不同商人进行柜台下面的交易,用白糖或十六分之一磅的真咖啡换取我的铁皮鼓。她干这种事情的时候从不叹息、摇头,也不抬起眼睛朝天看,而是全神贯注,严肃认真,怀着那种理所当然的心理,一如她在给我穿洗干净、缝补好的裤子、袜子、罩衫时那样毫不拘束。在此后的岁月中,尽管玛丽亚和我的关系不断发生变化,甚至今天还没有定论,但是,她把鼓递给我时的方式却始终不变,纵使今天儿童铁皮鼓的价格要比一九四○年时高得多。

    今天,玛丽亚是一份时装杂志的长期订户。每逢探望日她来看我时,穿戴回回变样,而且越来越时髦。当年又怎样呢?

    当年的玛丽亚美吗?她有一张刚洗干净的圆脸,睫毛短而密、有点鼓得太厉害的灰眼睛里射出了冷淡的但并非冷冰冰的目光,浓黑的眉毛在鼻根处连在了一起。颧骨轮廓分明(在严寒之中,颧骨上的皮肤呈淡蓝色,紧绷着,痛苦地跳动着),构成了她的扁平的脸,并使之具有一种平衡感,她的小鼻子——不是不美,更不是滑稽可笑,而是很端正、很纤巧的小鼻子——也无损于这种平衡。她的额头圆而低矮,鼻根上双眉连结处有几道竖的皱纹,那是年纪轻轻就用心思太多而留下的。她的微鬈的棕色头发——至今保存着那种温树干的光泽——从两鬓开始绷紧在小圆脑袋上——同特鲁钦斯基大娘一样,她几乎没有后脑勺。玛丽亚穿上白罩衫到我家店铺里来站柜台的时候,还梳着辫子,吊在她那两只一下子就会变得通红的、硬挺挺的耳朵后面,可惜耳垂不是悬着的,而是直接长入了下颚上方的肉里,虽说没有什么难看的皱纹,但也是十足的退化现象,使人可以由此推断出她的天性来。后来,马策拉特不断地劝说这个姑娘用头发遮掩住她的耳朵。今天,玛丽亚在她那时兴的蓬乱的短头发下面只露出她的耳垂,并用一副大耳饰——这反映了她的欣赏趣味不高——来掩盖她的美中不足。

    一如玛丽亚那个一把就能捏住的小脑袋却有丰满的面颊、高高的颧骨以及不显眼的小鼻子两侧的一对大眼睛那样,她的矮小的躯体却有过宽的肩膀、从腋窝下就开始隆起的胸脯、大骨盆和丰满的臀部,而支撑这臀部的则是两条太细的腿,虽然细到两腿间有一道缝隙,但劲道还是挺大的。

    也许当年的玛丽亚稍微有点膝盖内翻的毛病。此外,她的身体已经发育成熟、比例定型了,相形之下,她那双始终是红红的小手在我的眼里却还像小孩的手似的,手指头则像是香肠。直到今天,她也不能完全否认自己的手像小孩子的。可是,她的脚——先穿着笨重的徒步旅行鞋,稍后穿起了我可怜的妈妈的高跟鞋,制作精致但式样已旧,而且不合玛丽亚的脚。尽管她穿着别人穿过而尺寸又不合的鞋,她的脚还是渐渐地失去了孩子的红肤色和滑稽可笑的模样,并且适应了西德出品的甚至是意大利出品的时髦皮鞋的款式。

    玛丽亚话不多,但却喜欢唱歌,既爱在洗餐具时唱,也爱在她把白糖分别装到盛一磅和半磅的蓝色纸口袋里时唱。在店铺关上后,在马策拉特结账时,甚至在星期天,一俟她得到半个钟点的休息,玛丽亚便吹起口琴来。这把口琴是她哥哥弗里茨被征人伍、派到大博施波尔去时留赠给她的。

    玛丽亚吹的口琴曲几乎什么都有。譬如漫游歌曲,那是她在德国少女同盟的晚会上学来的,又如轻歌剧里的曲调和流行歌曲,有的是她从收音机里听来的,有的是她哥哥弗里茨在一九四○年的复活节出差到但泽的那几天内,在家里哼唱时被她听会的。奥斯卡还记得,玛丽亚曾用舌尖拍打口琴,奏出《雨点》一曲,还吹奏过《狂风教过我一支歌》,但并没有模仿察拉-莱安德尔[瑞典女电影明星]的唱法。可是在店里上班的时候,玛丽亚从不掏出她的霍纳牌口琴来。甚至在没有顾客登门的情况下,她也不卖弄她的音乐,而是坐在那里,用稚气的圆体字写价格牌和商品单——

    还有一点同样不可忽略,真正主管我家店铺的是玛丽亚。我可怜的妈妈死后,由于竞争不过人家,一部分顾客不再登门。如今,玛丽亚又把他们争取回来,使他们成为固定的主顾。尽管如此,她对马策拉特则是毕恭毕敬,甚至到了低声下气的地步,但又从来不让一向自以为了不起的马策拉特感到尴尬。

    每当蔬菜商格雷夫和格蕾欣-舍夫勒挖苦他的时候,他总是振振有词地说:“这个女孩子毕竟是我雇来的,是我教会她做生意的。”这个人的思路就是这么简单,他只有在干自己心爱的行当时,也就是在烹调的时候,才变得敏感机巧,有辨别能力,因而值得人家赞许。因为奥斯卡不得不替他说句公道话,他的卡塞尔排骨加酸菜、芥未调味汁猪腰、维也纳煎肉排以及他最拿手的奶油鲤鱼加白萝卜,确实是色香味俱全。他在店铺里对玛丽亚的指点实在有限,因为第一,这个姑娘天生就有做小本生意的本领,再则,马策拉特对柜台上做交易的手腕几乎一窍不通,他只适合于在大市场上搞采购,可是,在煨、炖、蒸、煎、炸等烹调方面,他倒是能教给玛丽亚几手。玛丽亚虽说在席德利茨一个职员家里当过两年女佣人,可是,当她刚到我家时,连水都烧不开。

    过不多久,马策拉特的生活日程同我可怜的妈妈在世时也就差不多少了:厨房是他的天下,星期日烘烤的食物质量一次比一次强,他可以心满意足地一连数小时地洗餐具,顺便到大市场的公司和经济局去采买和订货(这在战时一年比一年更困难)以及结账,耍一些狡诈手腕同税务局通信,每两个星期布置一回橱窗,证明他在这方面颇有想像力,格调不低,一点也不笨手笨脚。他还认真负责地处理他那些琐细的党务,总而言之,他显得非常忙碌,因为有玛丽亚坚守柜台。您可能会发问:花这么多笔墨来交待,这样不厌其烦地一一描述一个年轻姑娘的骨盆、眉毛、耳垂、手脚,究竟用意何在?我完全同意您的意见,我同您一样反对这样去描写一个人。可是,奥斯卡深信他已经成功地歪曲了玛丽亚的形象,如果不是一劳永逸地加以歪曲的话。因此,我要再添上一句话,但愿能以此说明原委:如果撇开所有不知姓名的护士不谈,玛丽亚是奥斯卡的头一个情人。

    我是怎么意识到这一点的呢?有一天,我倾听着自己的鼓声(我是很少这样做的),不禁发现,奥斯卡用新的鼓点,急切然而谨慎地把他的激情传递给了铁皮鼓。玛丽亚专心地倾听这鼓声。然而,当她把口琴放到嘴边,额上蹙起许多道讨厌的皱纹,并认为非要给我伴奏不可时,我并不特别喜欢。可是,当她织补长统袜或者把白糖分装到纸口袋里时,她常常垂下双手,脸上的神色非常镇静,严肃地注视着我和我的鼓棒,在她重新拿起袜子织补以前,睡眼惺忪地用手轻轻抚摩一下我那剪得很短的头发。

    奥斯卡本来是受不了这种表示温柔的动作的,但却听任玛丽亚用手抚摩,而且着了迷,竟至于往往一连数小时之久有意识地在铁皮鼓上敲出引诱玛丽亚抚摩的节奏来,直到她的手最后听从了并使奥斯卡得到满足为止。

    过了一段时间,每天晚上由玛丽亚领我上床。她给我脱衣服,替我洗澡,帮我穿睡衣,要我在睡觉以前再去清一清膀胱。虽然她是信新教的,但却同我一起祷告,念一遍“我们的天父”,三遍“祝福你马利亚”,有时也念“耶稣我为你生,耶稣我为你死”。末了,她脸上装出一副友善但又困倦的样子,替我盖上被子。

    虽然关灯以前的最后几分钟是这样的美好(我慢慢地把“我们的天父”和“耶稣我为你生”换成了“海上的星,我向你致意”和“爱恋马利亚”来隐喻柔情),但是天天晚上这样准备上床安眠则使我感到难受,差点儿断送了我的自制能力,并使时刻注意隐藏真面目的我像抱着幻想的少女和受折磨的小伙子那样羞怯得满脸通红,泄露出内心的秘密。奥斯卡坦率地承认,每当玛丽亚用双手给我脱衣服,把我抱进锌制的澡盆,用毛巾、刷子和肥皂擦洗鼓手皮肤上一天的尘土时,每当我意识到,我,一个将近十六岁的小伙子,赤条条地站在一个快满十七岁的姑娘面前时,我就满脸通红,经久不消。

    可是,玛丽亚似乎并未察觉我的肤色的变化。难道她以为是毛巾和刷子把我搓热了?难道她心里说,这是保健术使奥斯卡周身血液流通的结果?难道玛丽亚既羞怯又非常老练地看透了为什么我的脸上每天泛起晚霞,却仍然视而不见?

    我至今还动辄就涨红了脸,往往延续五分钟或更长的时间,而且无法掩饰。我的外祖父,纵火犯科尔雅切克,一听到火柴这个词儿,脸就涨得像火红的公鸡一般。我呢?同他一样,一听到有人,哪怕是素不相识的人,在我的近旁讲到每天晚上用毛巾和刷子给澡盆里的小孩子洗澡,我的血管里就充满了血。奥斯卡站在那儿,活像一个红种印第安人。周围的人都讥笑我,说我古怪,说我中了邪,因为对于我周围的人来说,给小孩子抹肥皂、搓洗,用毛巾擦他最最见不得人的地方,本来就是件很平常的事。

    可是玛丽亚,这个自然之子,竟能在我眼前做出种种极其放肆的事情而毫无愧色。譬如说,每当她动手擦洗起居室和卧室的地板以前,就从腿上脱下那双长统袜,因为那是马策拉特送给她的,她很珍惜。有一个星期六晚上,商店关门后,马策拉特有事去支部办公室,只剩下我和玛丽亚两人。她脱下裙子和短上衣,只穿着单薄而干净的衬裙,靠着起居室的桌子站在我身旁,用汽油擦掉裙子和人造丝短上衣上的污渍。

    玛丽亚一脱下短上衣,汽油味刚一消散,就能从她身上闻到一股宜人并且是质朴诱人的香草味,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她用香草的根擦过自己的身子不成?难道有散发出香草味的廉价香水出售?要么这种香味是她特有的,一如卡特太太总有一股子氨水味,又如我的外祖母科尔雅切克的四条裙子底下总有一股子淡淡的臭黄油味?奥斯卡对样样事情都爱穷根究底,这种香草味究竟从哪里来的,他也要弄个水落石出。玛丽亚不曾用香草根擦过自己的身子。玛丽亚身上就有这么一股味儿。是啊,直到今天我还深信,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身上天生有这么一股香味,因为有一个星期天,我们吃完奶油菜花、土豆泥和煎小牛肉之后,餐桌上一盘香草布丁在那里晃荡(那是由于我用靴子踢了一下桌子腿),可是玛丽亚只吃那么一点,而且很勉强,她就爱吃果汁麦粥,奥斯卡则相反,他直到今天还深深地爱着所有的布丁里这最普通、也许是最乏味的一种。

    一九四○年七月,特别新闻广播报道了法国战役势如破竹的胜利进展之后不久,波罗的海海滨的游泳季节开始了。正当玛丽亚的哥哥弗里茨中士从巴黎寄来了第一批风景画明信片的时候,马策拉特和玛丽亚决定让奥斯卡到海滨去,因为那儿的空气有益于他的健康。马策拉特说,在午休时间——商店从一点到三点停止营业——由玛丽亚陪我去布勒森海滩,如果她在那里一直待到四点钟,那也没有关系,他很愿意偶尔站站柜台,在顾客前露露面。

    他替奥斯卡买了一条绣有铁锚图案的蓝色游泳裤。玛丽亚已经有了一条红边绿色的游泳衣,是她姐姐古丝特送的坚信礼礼物。游泳包是我妈妈那时候用的,里面塞了一件白色软毛绒浴衣,这也是我妈妈的遗物,此外还有一个小桶、一柄小铲和若干用沙做糕饼的玩具模子,纯属多余。玛丽亚挎着包。我自己带着鼓。

    电车要经过萨斯佩公墓,奥斯卡对此感到害怕。他能不担心一见到这个如此寂静却又如此意味深长的地方,会败坏他对游泳本来就不太高的兴头吗?奥斯卡暗自问道,当坑害了扬-布朗斯基的人身穿单薄的夏装,乘着电车丁丁当当从他的坟墓边上驶过的时候,他的幽灵会采取什么态度呢?

    九路电车停了下来。售票员喊道:萨斯佩到了。我的目光从玛丽亚身旁掠过,死盯着布勒森方向,另一辆电车正从那里对开过来,慢慢地由小而大。决不能让目光往一侧溜去!那里有什么东西可看的!可怜巴巴的海滩矮松,雕有花体字的生锈的栅栏门,东歪西倒的墓碑,只有蓟草和不结实的野燕麦喜欢读碑上的铭文。还不如从打开的车窗里抬头望望天空呢;它们在那儿轰鸣,肥胖的容克52型,似乎只有三个发动机的飞机或者肥壮的苍蝇才能在这万里无云的七月的天空中轰鸣。

    我们又丁丁当当地开走了,对面开来的电车挡住了我们的视线。拖车刚过去,我扭转脑袋,整个颓记的墓场正好全收眼底,包括那一段北墙,上面那片醒目的白色的地方虽说是在阴影里,却仍使我感到十分难堪……

    终于离开了那个地方,我们快到布勒森了,我的目光又回到了玛丽亚身上。她穿一件薄花布连衣裙。皮肤微微发亮的圆脖子,高高的锁骨上挂着一串红色木雕樱桃项链,个个一样大小,像是熟透了快爆裂似的。是我想象出来的呢,还是当真闻到的呢?玛丽亚带着香草味去波罗的海海滨。我微微弯过身子,深深地吸那芳香,暂时忘掉了正在腐烂的扬-布朗斯基。在保卫战士的肉尚未从骨头上烂掉之前,波兰邮局的保卫战已经成为历史。幸存者奥斯卡满鼻孔的气味,完全不同于他的一度是那么时髦、如今则在腐烂的假想的父亲可能散发出来的气味。

    到了布勒森,玛丽亚买了一磅樱桃,搀着我的手(她知道我只允许她这样做),领我穿过矮松林向浴场走去。尽管我已经快满十六岁了(浴场管理人是看不出来的),却还是让我进了女更衣室。黑板上写着——水温:十八度;气温:二十六度;风向:东风;天气形势预报:晴。黑板旁边,是救生协会的布告,写的是急救方法,配有几幅笨拙的旧式画。被淹的人都穿着条纹游泳衣,救生员都留着小胡子,头戴草帽,在变化莫测的危险的海水里游泳。

    光脚的浴场姑娘走在前面。她像一个忏悔者似的身上系着一根绳子,绳的一端是一个可以打开所有的小间的大钥匙。步桥。步桥上的扶手。沿着所有的小间是一长条椰子纤维垫子。给我们的小间是五十三号。小间的木板是热的、干的,颜色是自然的白里带蓝,我真想把它叫做瞎子眼睛的颜色。小间窗户旁有一面镜子,但严格说来已经不成其为镜子了。

    首先得奥斯卡脱衣裳。我脸朝着墙脱下衣裳,无可奈何地让玛丽亚给帮忙。接着,她讲究实际地使劲一把转过我的身子,把新的游泳裤递给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硬让我穿上这条紧身羊毛裤。我刚系上背带的扣子,她就把我抱到小间背墙前的木板凳上,把鼓和鼓棒搁在我的大腿上,自己用迅速而有力的动作脱掉衣裳。

    我先敲了几下鼓,数着地板上的节孔。接着,我停止了数数和敲鼓。玛丽亚滑稽地噘起嘴唇吹起口哨来了,真弄得我莫名其妙。她吹两声高音,脱掉鞋子,吹两声低音,脱掉短袜子。她像送啤酒的马车夫似的吹着口哨,脱掉了花布连衣裙,她吹着口哨把衬裙挂在连衣裙上,摘下胸罩。她一直使劲吹着,但吹不出一个曲调来,同时,把短裤——原来是条运动裤——拉到膝上,退到脚上,把脚从拧成麻花的裤腿里退出来,用左脚把它踢到了角落里。

    玛丽亚毛茸茸的三角形使奥斯卡吃了一惊。虽说他从自己可怜的妈妈那儿知道,女人的下身不是光秃秃的,但是;他觉得玛丽亚不是那种意义上的女人,不是马策拉特或扬-布朗斯基眼里的他的妈妈那种意义上的女人。

    顿时,我认识了她的本来面目。我生气、羞惭、愤怒、失望,我的洒水壶在游泳裤里半是滑稽可笑、半是疼痛地开始变硬,由于有了这根在我身上新长出来的棍儿,我忘掉了鼓和那两根棒。

    奥斯卡一跃而起,向玛丽亚扑去。她的毛发截住了他。他把脸凑上去。毛发长到了他的唇间。玛丽亚哈哈大笑,想把他拉开。但是,我越来越多地咬住毛发,追寻着香草味的发源地。玛丽亚一直还在笑。她甚至让我待在她的香草丛中,看来这样使她很开心,因为她一直不停地在笑。我脚下一滑摔倒了,我这一滑把她弄痛了(因为我不松开毛发或是毛发不松开我),香草使我流出了眼泪,我闻到了蘑菇或其他辛辣的味道。这时没有香草味了,只有玛丽亚用香草味掩盖住的泥土味,这种泥土味要把正在腐烂的扬-布朗斯基钉在我的额头上,并永远用这种腐烂的气味来毒害我,到了这时,我才松开。

    奥斯卡滑倒在小间里白里带蓝的木板地上,哭个不停。玛丽亚却又笑了。她把他扶起来,抱在怀里,抚摩他,让他贴着她身上唯一挂着的木雕樱桃项链。

    她从我的嘴唇间取下她的毛发,连连摇头,惊讶地说:“你这个小淘气!你瞎闹,又不懂是什么,就哭起来。”

    汽水粉

    读者可知道这个词儿吗?早先在任何一个季节里都可以买到用扁平的小口袋装的汽水粉。我妈妈也在我家店铺里出售用催人呕吐的绿色小口袋装的车叶草汽水粉。另一种口袋的颜色像未熟透的橙子,里面装的据称是甜橙味汽水粉。还有草零味的和其他种类的汽水粉。你用自来水冲下去,它就发出噬噬声,冒泡沫,翻腾起来,趁它还没有平静下来的时候喝一口,会觉得有那么一点点柠檬味,玻璃杯里也是柠檬的颜色,只是更深一些,是一种可以冒充毒药的人造黄。

    在小口袋上,除了味道以外,还印着什么呢?天然产品——专利权所有,仿制必究——防潮——在一道虚线下印有:由此撕开。

    还有哪些地方可以买到汽水粉呢?不仅在我妈妈的店里,在任何一家殖民地商品店里(除去皇帝咖啡食品店和日用品商店之外),都可以买到上述汽水粉。在那里以及在所有的饮食店里,一袋汽水粉的价钱是三芬尼。

    玛丽亚和我是用不着花钱买汽水粉的。只是当我们连回到家里都等不及的时候,才不得不到殖民地商品店或饮料店去,花上三芬尼,甚至六芬尼,因为我们总是喝不够,常常要买两包。

    谁先用汽水粉开的头?这是恋人之间争论不休的老问题。我说,玛丽亚先开的头。玛丽亚却从来不说是奥斯卡先开头的。她不予回答,如果问急了,她也许会说:“汽水粉先开的头。”

    自然学,人人都会讲玛丽亚说得有道理。唯独奥斯卡认为这样推倭是没有道理的。我从来也不会承认,一袋售价三芬尼的汽水粉能引诱得了奥斯卡。我已经十六岁了。在必要的时候,我会自己担当责任的,或者把责任归到玛丽亚身上,但我决不会倭过于需要防潮的汽水粉。

    我过完生日后没有几天,事情就开始了。根据日历看,游泳节季已经结束。可是,从天气看,根本不像是九月的样子。阴雨连绵的八月过后,炎夏大耍威风,秋老虎的厉害可以从钉在浴场管理员小屋上的救生协会布告旁的黑板上读到——气温:二十九度;水温:二十度;风向:东南;天气形势预报:以晴为主。

    空军中士弗里茨-特鲁钦斯基从巴黎、哥本哈根、奥斯陆和布鲁塞尔寄来了明信片。这小子一直在作出差旅行。在这段时间里,玛丽亚和我被太阳晒成了棕褐色。七月份,我们一直坐在家庭浴场的帐篷前面。由于康拉德学校的学生恣意胡闹,佩特里中学的一个学生没完没了地表白爱情,玛丽亚吃不消了。八月中旬,我们离开了家庭浴场,在妇女浴场靠海处找到了一个清静得多的小小地盘。肥胖的女人,气喘吁吁,呼吸的短促如同波罗的海短促的海浪。她们站在海潮中,海水刚没过她们胭窝里曲张的静脉。全身精光、不懂规矩的小淘气们也在水里同命运搏斗,也就是说,他们用沙子堆城堡,堆一回就被海水冲垮一回。

    妇女浴场。如果说,妇女们以为在这样的场所是不会有人观察她们的,那么,一个年轻男人,譬如说,奥斯卡当时就是一个掩盖了本相的年轻男人,就应该闭上眼睛,免得成为不受拘束的妇女体态的目击者——当然不是自愿的。

    我们躺在沙里。玛丽亚穿着红边绿色游泳衣,我穿着蓝色游泳裤。沙在睡觉,海在睡觉,贝壳都被踩碎了,它们没在偷听。据说是永远醒着的琥珀,只是别处才有。风,根据黑板上所写,来自东南方,也慢慢入睡了。广阔的天空,肯定是劳累过度了,不停地在打呵欠。玛丽亚和我也有些疲倦了。我们已经下过水了,我们已经吃过东西了,但不是在游泳之前,而是在游泳之后。我们吃的是樱桃,只剩下湿的核,扔在海滩上,杂在往年留下的、变得又轻又白的干的樱桃核中间。

    眼见这许多往昔的景象,奥斯卡情不自禁地抓起一把沙子,里面掺有刚吐出的以及有一年或千年之久的樱桃核,往他的鼓上撤去,于是他化身为沙漏,同时,又玩起骨头来,设想自己扮演着死神的角色。我想象着玛丽亚温暖的、熟睡的皮肉下面她那肯定清醒着的骨骼的某些部分,享受着在她的尺骨与桡骨间进行透视的乐趣,顺着她的脊骨攀上攀下做计数游戏,穿过两个骼骨窝进去,拿她的胸骨来作乐。

    我扮演死神,玩弄沙漏,娱乐消遣,玛丽亚却全然不顾我的乐趣,她的身子开始活动了。她伸手抓游泳包,听凭手指去瞎摸,然后寻找着什么,而我则将手中剩余的沙子和最后几颗樱桃核撒到已经有一半蒙上了沙子的鼓上。玛丽亚要找的可能是她的口琴,由于没找到,她把游泳包倒转过来,紧接着掉到浴巾上的不是口琴,而是一袋车叶草汽水粉。

    玛丽亚装出意想不到的样子。也许她真的感到出乎意料。我可是真的感到惊讶。我过去反复这样讲,今天我仍旧这样讲:这包汽水粉,这种只有工人和装船工的孩子由于没钱买真正的柠檬水喝才去买的便宜货,这种滞销货,究竟是怎么会跑到我们的游泳包里来的呢?

    奥斯卡还在左思右想的时候,玛丽亚觉得口渴了。我也不得不违心地中断思索,表示我也渴得厉害。我们没带杯子。此外,还得走到有饮用水的地方去。如果玛丽亚去,至少走三十五步,如果我去,至少得走五十步。如果打算到浴场管理员那里借一只杯子,再到管理人小屋旁拧开自来水龙头,那就得穿过或仰卧或俯卧、尼韦阿油油光锃亮的肉山,忍受沙滩烫脚之苦。

    我们两个都害怕走这段路,谁也不去捡浴巾上那袋汽水粉。末了,在玛丽亚想要拿起它来之前,我把它拿到了手里。可是,奥斯卡又把它放回到浴巾上,好让玛丽亚抓着它。玛丽亚不伸手。于是,我把它拿了起来,交给玛丽亚。玛丽亚把它还给奥斯卡。我表示感谢,又送还给她。但她不想接受奥斯卡送的礼品。我只好又把它放回到浴巾上。它一动不动地在那儿待了一段时间。

    奥斯卡断言,在这令人难以忍受的间歇之后,是玛丽亚拿起了这袋汽水粉。不仅如此,她顺着下面印有“由此撕开”的虚线,撕下了一小条纸。然后,她把这个撕开的小口袋向我递过来。这一回,奥斯卡谢绝了她,玛丽亚可算是被得罪了。她二话不说,把打开的小口袋放到了浴巾上。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在海滩的沙子掺进小口袋里之前,一把拿起来,把小口袋递给玛丽亚。

    奥斯卡断言,是玛丽亚把一个手指头伸进小口袋里,又伸出来,并伸直手指给我看,手指尖上有点蓝白色的东西,汽水粉。她向我伸过手指头。我自然领受了。虽然汽水粉的味道直冲鼻子,我的脸上却装出味道很好的样子。是玛丽亚摊开了手掌。奥斯卡别无办法,只好撒一些汽水粉在这粉红色的碗里。她看着这一小堆粉,不知怎么办。她觉得自己手心里的这座小丘过于新奇。于是,我探过身子去,把所有的唾液集中起来,吐在汽水粉上,接着又来一次,随后直起腰来,因为我已经弄不出唾液了。

    玛丽亚的掌心里开始发出噬噬声,并泛起泡沫。车叶草像一座火山似的爆发了。我不知道是哪一国的人民在那儿发出狂怒。那里发生了玛丽亚还从未见过、从未感觉过的事情,因为她的手在抽搐,在颤抖,想要溜走,因为车叶草在咬她,因为车叶草钻进了她的皮肤,因为车叶草刺激了她,给了她一种感情,一种感情,一种感情……

    车叶草的颜色越来越绿,玛丽亚的脸也变红了。她把手放到嘴边,伸出长舌头去舔掉她手心里的东西。她舔了好几次,无可奈何,奥斯卡差一点以为她的舌头平息不了如此刺激她的车叶草感情,反倒使它发展到了甚至还可能超过了在正常情况下约束任何感情的界限。

    接着,这种感情渐渐平息了。玛丽亚吃吃地笑,她四下张望,看看有没有人目击方才的情景。她见到四周穿游泳衣的、气喘吁吁的海牛,涂满尼韦阿油,棕褐色的一片,麻木不仁地躺在那里,她便又倒下身子,躺到浴巾上;在这白色浴巾的衬托下,她脸上羞怯的红晕渐渐地消退了。

    要不是玛丽亚在短短半小时以后又竖起身子来,拿起那半包汽水粉的话,那天中午浴场的天气或许会催我入睡的。我不晓得,她在把剩余的汽水粉倒到对车叶草的作用已不再感到陌生的那只手里去以前,内心是否有过斗争。她左手拿着纸口袋,右手摊开,像一只粉红色的小碗,但又一动不动地对峙了一会儿,相当于别人擦一擦眼镜所需的时间。她的目光既不对着纸口袋,也不对着她的掌心,她的目光并不在半空的口袋和空的手心之间徘徊,玛丽亚乌黑的眼睛穿过纸口袋和她的手之间望去,目光严肃。但是,她那严肃的目光毕竟挡不住半空的纸口袋。纸口袋向摊开的手掌靠近,手掌向纸口袋凑上来。她的目光失去了带有几分忧郁的严肃,变得好奇,最后变成贪婪。玛丽亚煞费苦心地装得若无其事,把剩余的车叶草汽水粉倒在窝成碗状的手心里(尽管炎热,她的手没出汗,是干的),扔掉了纸口袋,也撕下了镇静的假面具,用空出的手托着满握的手,灰色的眼睛还瞧了一会儿汽水粉,随后瞧着我,朝我投来灰色的目光,灰色的眼睛有求于我。她要我的唾液,她为什么不用自己的,奥斯卡可是没有了,她肯定有许许多多,唾液可不会这么快又出来的,她能不能用自己的呢?她的唾液虽不说比我的好,也是不相上下,无论如何她一定比我多,因为我不能那么快又弄出唾液来,更何况她岁数比奥斯卡大。

    玛丽亚要我的唾液。我的唾液出不来了,这一开始就是明摆着的。她的目光却不离开我,仍旧在向我提出这一要求。她这样残忍,一步不让,我认为是她那不是自己悬着而是长在肉上的耳垂的罪过。于是,奥斯卡连连地咽着,想象着平日会使他嘴里生津的东西。可是,我的唾液腺不灵了,这只怪那海滨的空气,咸的空气,海滨的咸空气。在玛丽亚的目光的要求下,我只好站起身来,朝那边走去。我不敢东张西望,径直在滚烫的沙上走了五十多步,登上更烫的台阶,到得浴场管理员的小屋旁,拧开水龙头,歪过头去,张开嘴,在下面接着,喝着,喷着,咽着,直到奥斯卡又有了唾液。

    尽管这段路似乎没有尽头,周围的景象又是那么可怕,奥斯卡还是从浴场管理员的小屋回到了我们的白色浴巾旁,但见玛丽亚俯卧在那里。她交臂抱头。辫子歪斜在圆滚滚的背上。

    我推了她一下,因为奥斯卡现在有唾液了。玛丽亚纹丝不动。我又推了她一下。她不要。我小心翼翼地掰开她的左手。手被掰开了:空空如也。仿佛它从未见过车叶草似的。我掰开她的右手,粉红色的掌心,条条手纹,又湿又热,然而也是空空如也。

    是玛丽亚用了她自己的口水?是因为她等不及了?还是她把汽水粉吹走了,在感觉到它之前就把这种感觉窒息了,并在浴巾上路干净自己的手,直到玛丽亚那熟悉的、有点迷信的月亮山、肥胖的水星和绷紧填实的金星环的小手心又露了出来?

    那天,我们随即回家去了,奥斯卡永远不会知道玛丽亚是否第二次让汽水粉泛起了泡沫,或者在若干天之后,用我的口水搀和汽水粉是否重又成为她和我的一种恶习。

    偶然的机遇,或者说,顺从我们愿望的偶然机遇来了。在上文所述去浴场的那天晚上,我们喝着乌饭树紫黑浆果汤,又吃油煎土豆饼。马策拉特唠唠叨叨地对玛丽亚和我说,他所在的那个地区党部内,成立了一个施卡特俱乐部,他也加入了,新牌友都是支部领导人,他将每周两次到施普林格饮食店去聚会,新任的地区党部领导人塞尔克有时也来,单凭这一点他就非去不可,所以只好让我们两个自己待在家里了。他又说,逢到他晚上去打施卡特时,最好奥斯卡到特鲁钦斯基大娘家去过夜。

    特鲁钦斯基大娘欣然同意,她甚至觉得这个办法比马策拉特头天背着玛丽亚向她提出的建议要强得多。也就是说,我不去特鲁钦斯基大娘家过夜,而是让玛丽亚每周两次到我们家来,睡在沙发榻上。

    玛丽亚原先睡在那张宽大的床上,从前那是我的朋友、背上伤疤累累的赫伯特的卧床。这张笨重的床放在较小的后屋里。特鲁钦斯基大娘的床在起居室里。古丝特-特鲁钦斯基一如既往在埃登饭店的冷餐柜台当服务员。她住在饭店里,遇到假日有时也回来,但很少在家过夜,万一过夜的话,便睡在沙发上。如果弗里茨-特鲁钦斯基从远方哪个国家回来休假,这位休假或出公差的军人便睡在赫伯特的床上,玛丽亚则睡到特鲁钦斯基大娘的床上,而那位老妇人便拿沙发当床铺。

    这种固定的安排被我的要求打乱了。起先是要我睡在沙发上的。我干脆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于是,特鲁钦斯基大娘让我睡在她那老太婆睡的床上,自己宁可睡沙发。这时,玛丽亚提出异议,她不愿意自己年迈的母亲因为不舒适而夜里睡不踏实,并直截了当地说,她愿意同我一起睡在赫伯特以前睡的床上。“我可以同小奥斯卡睡一张床,”她说,“他占不了多少地方。”

    就这样,从接着到来的那个星期起,玛丽亚每周两次把我的睡具从底层我家屋里抱到三层楼上,替我和我的鼓在她的左侧弄了个过夜的地方。在马策拉特去打施卡特牌的头一夜,没有发生任何事情。我觉得赫伯特的床很大。我先躺下,玛丽亚稍后才来。她在厨房里洗了澡,身穿一件长得可笑、式样旧而发硬的睡衣走进卧室。奥斯卡本以为她会光着身子来的,因此一上来很失望,继而却又很满意,因为这件由曾祖母传下来的睡衣好似架起了一座令人愉快的桥,使他联想起护士带褶裥的白衣。

    玛丽亚站在五斗橱前解她的辫子,一边吹着口哨。每当玛丽亚穿衣或者脱衣,解或编辫子时,她总要吹口哨。甚至在梳头时,她也总要不停地从噘起的唇间吹出两个音来,却不进而吹出一个曲调。

    玛丽亚一放下梳子,口哨声随即中断。她转过身,摇了摇头发,很快几下子就把五斗橱上的东西整理好,井井有条使她感到欢喜,于是向黑檀木框里她的大胡子父亲的修过的照片来了一个飞吻,用过分的力量纵身一跳,躺到了床上,上下弹了好几回,最后一次弹起时,她抓住羽绒被,钻到这座山底下,下巴颏以下的身子全都消失了。她根本不碰躺在她身旁盖着自己的羽绒被的我,却从羽绒被下伸出睡衣袖子滑了下来的、圆滚滚的胳膊,寻找着自己头顶上那根可以把灯拉灭的绳子,找到了,卡啪一声关了灯。在一片黑暗之中,她才用过大的声音向我说一声:“晚安!”

    玛丽亚的呼吸很快就变得均匀了。她可能不仅装成这样,而且确实很快就睡着了,因为她白天干活卖劲,晚上非得睡得踏实不可。

    奥斯卡久久未能入睡,他的眼前升起了值得一看的画面,驱走了睡意。尽管窗上的挡亮纸和四壁之间如此漆黑一团,他仍然见到金发的护士站在赫伯特满是伤疤的背后,见到舒格尔-莱奥起皱褶的白衬衫——因为它就在近旁——变成一只海鸥,它飞啊,飞啊,在一道公墓的墙上撞了个粉碎,使这道墙看上去像是新粉刷过似的,如此等等。当一股越来越浓、使人困倦的香草味使这些画面闪烁不定,忽隐忽现,最后消失时,奥斯卡才像玛丽亚早已如此那样,开始均匀地呼吸起来。

    三天以后,玛丽亚同样正经地给我表演了一次少女上床的姿态。她穿着睡衣进来,吹着口哨解辫子,吹着口哨梳头,放下梳子,不再吹口哨,整理五斗橱上的东西,向照片掷去一个飞吻,过分使劲地一跃上床,上下弹了几回,抓住羽绒被,瞧见——我瞧着她的背脊——她看到一个小口袋——我欣赏着她那美丽的长发——她发现在羽绒被上有样绿色的东西——我闭上眼睛,决心等她慢慢习惯于看到眼前这包汽水粉——弹簧在倒下身去的玛丽亚底下吱吱作响;这时,只听喀哒一声。当我因为这喀哒声睁开眼睛时,奥斯卡证实了他所料到的事情:玛丽亚已关上了灯,在黑暗中不均匀地呼吸着,她还是不习惯于见到这包汽水粉;可是,看来她一手制造的黑暗,会不会使汽水粉增加分量,使车叶草茂盛,使黑夜中搀上苏打发酵的气泡,还是成问题的。

    我几乎认为,黑暗是站在奥斯卡一边的。因为在短短几分钟之后——如果在漆黑的房间里还可以谈什么分秒的话——我觉得床头有动静;玛丽亚在钓那根绳子,绳子上了钩,紧接着,我又能欣赏坐着的玛丽亚那睡衣上美丽的长发了。带褶的灯罩下电灯泡均匀的黄光照亮了屋子。羽绒被仍然叠得好好的放在脚那头,鼓鼓囊囊的,没有动过。床上的小纸袋在方才的黑暗中也未曾敢动一动。玛丽亚祖传的睡衣沙沙响,睡衣的一只袖子连同里面的小手一齐抬起来,奥斯卡嘴里积聚好了口水。

    在此后的几个星期之内,我们两个弄光了一打以上的汽水粉,多半是车叶草味的。末了,车叶草味的没了,便换成柠檬和草莓味的。方法始终是一个,我用口水使它发酵,助长了一种滋味,而玛丽亚也越来越懂得品尝这种滋味。我搞了一些积口水的练习,使用一些妙法,使口水又多又快地流到嘴里来,并能够接连三次,每次间隔很短的时间,使小口袋里的汽水粉增添了玛丽亚所渴求的滋味再赠给她。玛丽亚对奥斯卡很满意,有时把他搂在怀里,并在受用了汽水粉以后亲吻他的脸,甚至两回三回地亲他。关灯以后,奥斯卡还听她在黑暗里吃吃地笑了一阵,随后她往往很快就睡着了。

    我可是越来越难以入睡了。我十六岁了,思想活跃,需要驱走睡意,并使我对玛丽亚的爱同别的、更令人惊异的方法结合在一起,而不要老是用汽水粉加我的口水,老是一个滋味。

    奥斯卡不仅在关灯以后进行思考。白天,我也敲着鼓思索,翻阅那本被我读烂了的关于拉斯普庭的书的选段,回想早年在格蕾欣-舍夫勒那里上课时她同我可怜的妈妈之间的放荡行为,也问了问歌德,因为我不仅有拉斯普庭的,而且有歌德的《亲合力》的选段,于是,我接受了那位信仰治疗家的性欲冲动,并用这位诗国王侯的包容全世界的自然感情加以冲淡。在我的眼里,玛丽亚忽而容貌似女沙皇,兼有大公爵夫人安娜斯塔西亚的特征,忽而又像是从拉斯普庭的乖僻的贵族追随者中挑选出来的贵夫人,在过分的兽性使我感到厌恶的情况下,我眼里的玛丽亚忽而又如奥蒂莉一般像天空似的透明,或者藏身于夏绿蒂高雅的、控制着的激情背后。在奥斯卡的眼里,他自己也在变换,先是拉斯普庭本人,后是他的谋害者,常常成了上尉,很少变为夏绿蒂的无常的丈夫,有一回——我得坦白交代——竟成为一个具有人人熟悉的歌德的外形并在沉睡的玛丽亚上方飘浮着的天才。

    奇怪的是,我期待着从文学中比从赤裸裸的、切切实实的生活中得到更多的启发。譬如说扬-布朗斯基,我过去经常看到他对我妈妈动手动脚,他却教不了我什么。虽然我知道,妈妈和扬,或者马策拉特和妈妈,轮换着抱成一团,喘息,紧张,末了乏力地低吟,黏黏糊糊地分开,而这就意味着爱,可是奥斯卡始终不愿意相信这种爱是爱,并要从这种爱里找出另外的爱来,但一再想起的却是这种抱团的爱,而且在他把它当做爱去实践,并不得不把它视为唯一可能的爱加以维护之前,一直憎恶这种爱。

    玛丽亚躺着尝汽水粉。汽水粉一开始起泡沫,她的两条腿就抽搐和踢蹬开了,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因此,有好几回,她刚尝到味道,身上的睡衣已经向上滑到了大腿根。汽水粉第二次起泡沫时,她的睡衣就爬到了肚皮上方,卷起到乳房下面。有好几个星期之久,我总是把汽水粉倒在她的左手上,而这天夜里,我没有考虑到事先要去读一读歌德或拉斯普庭,便自发地把草莓汽水粉小口袋里剩余的部分倒在了她的肚脐眼上。她还来不及抗议,我的口水就已经向那上面流去,而当这个火山口开始沸腾之后,玛丽亚就失去了提抗议所必需的理由,因为沸腾的、泛起泡沫的肚脐眼比空手心有更多的优点。虽然汽水粉还是同样的汽水粉,我的口水依旧是我的口水,味道也没变,只是更浓,浓得多。味道越来越浓,使玛丽亚再也憋不住了。她向前探过身子去,想用舌头去扑灭她的肚脐眼小罐里泛泡沫的草莓,一如她过去消灭手掌上的车叶草一样,但是她的舌头不够长;她的肚脐眼距离她的舌头比亚洲或者火地岛更遥远。可是,玛丽亚的肚脐离我很近,我便把舌头伸过去,寻找草莓,并且找到的也越来越多,我就这样在采集的时候迷了路,到了一个地方,那里没有护林人问你要采集执照,我感到有义务采集每一个草莓,我的眼睛、思想、耳朵和心里只有草莓,这里只有草莓的味道,由于我如此专心致志地采集草莓,因此奥斯卡只是顺带对自己说:玛丽亚对你这样努力地采集感到很满意哪!因此,她关上了灯。她放心地睡着了,并允许你继续去寻找,因为玛丽亚身上有许许多多的草莓。

    当我再也找不到草莓的时候,我十分偶然地在另一个地方找到了蘑菇。它深藏在苔藓下面,我的舌头够不到,于是,我让自己长出了第十一个手指,因为我那十个指头同样派不了用场。于是,奥斯卡获得了第三根鼓棒,它的年头已经够派这种用场了。我不敲鼓,而是敲苔藓。我完全搞不清楚了:是我在敲吗?这是玛丽亚吗?这是我的苦藓还是她的苔藓?苔藓和第十一个手指是属于别人的,而只有蘑菇是属于我的吗?下面的这个小先生有他自己的头脑、自己的意志吗?这一切都是谁干的:是奥斯卡、他还是我?

    玛丽亚上半身睡着,下半身醒着,无害的香草和苔藓底下的味道强烈的蘑菇,都要汽水粉,不要这个小先生,甚至我也不要他,他已经宣布独立自主了,他证明自己是有头脑的,他吐出的东西,我可不曾灌给他,我躺下的时候他站着,他做着不同于我的梦,他既不会念书也不会写字,然而他却替我签了字,他至今还独行其是,从我感觉到他的那一天起,他就同我分开了,他是我的敌人,而我不得不一再同他结盟,他背叛我,在我危难时舍弃不顾,我想背叛并出卖他,我为他感到羞惭,他厌烦我,我替他洗澡,他却把我弄脏,他什么也看不见,但能嗅到一切,对我来说,他是个陌生人,我真想用“您”称呼他,他的记忆力与奥斯卡完全不同。因为今天,当玛丽亚走进我的病房,看护布鲁诺细心周到地退避到走廊上去时,他再也认不出玛丽亚来了,不愿意,也不能够,至多是冷淡地摆着吊儿郎当的姿势。与此相反,奥斯卡的心激动万分,结结巴巴地说道:“玛丽亚,仔细听听这些多情的建议吧:我可以买一个圆规,在我们周围画一个圆。我可以用这同一个圆规,在你阅读、缝补或者像现在这样拧我的手提式收音机的钮时量你的脖子的倾斜角。别弄这收音机,听听这些温柔的建议吧:我可以让人给我的眼睛打预防针,让它们重新流出眼泪来。奥斯卡可以到就近的肉铺里把自己的心放在纹内机里绞,如果你把你的灵魂也同样这么纹的话。我们可以买一只剥制的动物,让它安静地待在我们俩之间。如果我下决心去掘虫子,而你有耐心的话,那我们就一起去钓鱼,使我们更加开心。要么去买当年的汽水粉,你记得吗?你把我叫做车叶草,我起泡沫,你要了又要,我把剩余的都给了你——玛丽亚,汽水粉,多情的建议!你为什么拨我的收音机,为什么现在还只听收音机,就好像你对特别新闻有一种疯狂的渴念似的?”

    特别新闻

    在我那面鼓的白色圆面上是做不好实验的。这一点我本来应该知道。我的铁皮始终只需要同样的木头。它愿意人家敲击着向它提问,敲击着由它回答,或者在急速敲击下无拘无束地闲聊,把问题和回答都搁置一旁。因此,我的鼓既不是煎锅,经人工加热后可以把生肉吓得魂飞魄散,也不是舞池,可以供未知能否终成眷属的舞伴翩翩起舞。因此,即使在最孤独的时候,奥斯卡也不把汽水粉撒到他的鼓上,再积聚口水流上去,让那出多少年来他再没有看到过的戏重新上演。可我又是多么惦念它呀!说实在的,奥斯卡不能完全放弃用上面所说的粉末做实验,可是,他宁愿自己直接去做,而不愿让鼓来参预;这样一来,我就会丢丑现眼,因为没有鼓,我便始终是个丢丑现眼的人。

    首先,要弄到汽水粉就很难。我派布鲁诺跑遍伯爵山所有的殖民地商店,让他乘电车去格雷斯海姆。我也请他到城里去试试,可是,即使在电车终点站可以找到的那种冷饮店里,布鲁诺也买不到汽水粉。年轻的女售货员根本不知道,年纪较大的冷饮店老板回忆起来话可多了,据布鲁诺讲,他们搓搓额头沉思着说:“伙计,您要什么?汽水粉吗?这是哪个年代的东西啦!在威廉时代,在希特勒时代的头几年,还出售这种玩意儿。那可是很久以前的事啦!现在么,给您来一瓶果汁汽水或者可口可乐怎么样?”

    于是,我的护理员用我的钱喝了好几瓶果汁汽水和可口可乐,可就是没有给我买来我所要的东西。不过,他还是帮了奥斯卡的忙。布鲁诺一点也没泄气,昨天他给我带来一个没有印字的白色小口袋。疗养与护理院的女化验员,一位名叫克莱因的小姐,表示了充分的理解,愿意帮忙,并摊开参考书,打开抽屉和瓶瓶罐罐,这儿取几克,那儿取几克,经过多次试验,终于配制成了汽水粉。布鲁诺告诉我说,它会起泡沫,有刺激性,会变绿,并且有车叶草味。

    今天是探望日。玛丽亚要来。可是头一个来的是克勒普。我们一起就一些只配遗忘的事情笑了三刻钟之久。我想方设法不让克勒普以及他的列宁主义者感情冲动起来,便避而不谈现实问题,只字不提我从手提式收音机——这是玛丽亚在几个星期以前送给我的——听来的特别新闻,也就是关于斯大林逝世的报道。不过,看来克勒普肯定是知道的,因为他的棕色方格纹大衣袖上缝着黑纱,只是缝得很不像样。接着,克勒普站起身来,维特拉进屋。这两位朋友看来又要争吵了,因为维特拉笑着向克勒普打招呼,并把手指弯曲成魔鬼头上的角那样:“今天早晨刮胡子的时候,斯大林去世的消息把我吓了一跳!”他一边嘲讽,一边帮克勒普穿大衣。克勒普香脂抹得发亮的宽脸上露出虔敬的表情。他抬起手臂,晃了晃大衣袖子上的黑纱。“就因为这个我才戴黑纱。”他叹息道,并模仿阿姆斯特朗①的小号声,哼起了最初几小节具有新奥尔良功能的葬礼音乐:特拉——特拉哒哒——特拉——哒哒——哒哒哒……随后,他滑着舞步出了房门——

    ①路易-阿姆斯特朗(1900~1971),美国著名爵士乐小号手。

    维特拉留下了。他不想坐,宁愿站在镜子前面跳跳蹦蹦。我们两个会心地相对微笑了一刻钟左右之久,但与斯大林无关。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要向维特拉吐露秘密呢,还是蓄意把他赶走。我招手叫他到床前来,招手叫他把耳朵凑过来,对着他的大耳垂的耳朵低声说道:“汽水粉!你知道是什么名堂吗,戈特弗里德?”维特拉恐怖地从我的栏杆床旁跳开;他马上做起他的拿手好戏来,用食指指着我,以激动的腔调说:“撒旦啊,你为什么要用汽水粉引诱我?你难道还不知道我是个天使吗?”

    维特拉像个天使似的,先对着洗脸盆上方的镜子照了照,然后翩然离去。疗养院外面的年轻人真古怪,都喜欢装腔作势。

    接着玛丽亚来了。她让裁缝做了一套时新的春装,配上一顶时新的鼠灰色帽子,带有精致的稻草黄的装饰物,她甚至进了我的病房也不肯摘下这件艺术品。她草草地问候了我一声,不让我吻她的面颊,随即打开了那只手提式收音机。这东西虽说是她送给我的,但看来完全是为了她自己派用场,因为每逢探望日,这只讨厌的手提式收音机总要代替我们之间的一部分谈话。“你听到了今天早晨的广播没有?真叫人激动。不是吗?”“是这样,玛丽亚,”我耐心地回答说,“他们连斯大林的死讯都不想对我保密,不过,还是请你把收音机关了吧!”

    玛丽亚一声不吭地照办了。她坐下来,始终还戴着那顶帽子。于是,我们像往常那样谈起小库尔特来了。

    “你看怎么办,奥斯卡,那个小淘气已经不愿再穿长统袜子了。现在还只是三月份,天气还会变冷,广播里这么说的。”对于天气预报,我只当没听见,并在穿不穿长统袜子的事情上,替小库尔特说话。“这孩子现在十二岁了,他不好意思穿长统袜子上学,因为同学会拿他寻开心的。”

    “我更关心的是他的健康,长统袜子他得穿到复活节。”这个日期她讲得毫不含糊。我只好退让一步:“那么你得给他买条滑雪裤,羊毛长统袜子确实很难看。你回想一下你在他那个年纪的时候。在拉贝斯路我们的院子里。小矮个儿总是穿长统袜子一直穿到复活节,你回想一下,当年他们是怎么对待他的?努希-艾克,他死在克里特岛,阿克塞尔-米施克,战争快结束时死在荷兰,还有哈里-施拉格尔,他们这几个当年是怎么对待小矮个儿的?他们用柏油涂在羊毛长统袜上,结果袜子同皮肤粘在一起,小矮个儿被送进了医院。”

    “这是苏西-卡特的过错,不关长统袜子的事!”玛丽亚大声说道,她发火了。虽说苏西-卡特在战争一开始就当了女通讯兵,后来在巴伐利亚同人结了婚,可是,玛丽亚对比她大几岁的苏西始终怀着宿怨。这种事只有女人才干得出来,她们能把少年时结下的怨恨一直记到当老祖母的时候。然而,我提到小矮个儿那双被人涂了柏油的羊毛袜,多少起了点作用。玛丽亚答应给小库尔特买一条滑雪裤。我们的谈话可以转题了,关于我们的小库尔特还有些好消息。在最近一次家长会上,校长克内曼表扬了他。“你瞧,他是全班第二名。他还在店里帮我的忙。他可是帮了大忙啦。”

    我点点头表示赞许,接着还听她讲了讲最近为美味食品店购置的东西。我鼓励玛丽亚在上卡塞尔再开一爿分店。我说,现在时机有利,市面将继续保持繁荣(这是我刚从收音机里听来的)。随后,我认为时机已到,便按铃叫布鲁诺。他走进病房,递给我一个白纸袋汽水粉。

    奥斯卡的计划是经过周密考虑的。我没有作任何解释,就请玛丽亚把左手伸给我。她先想伸右手,又改伸左手,一边摇头一边笑,把左手背伸到我面前,也许是指望我会吻她的手背。但我把她的手翻转过来,将纸袋里的粉末倒在她手心上的月亮山和金星山之间,这时,她才露出了惊异的神色。不过她还是允许我这么做了,只是当奥斯卡探过身子去,让满口的唾沫流到这座汽水粉的山头上去时,她害怕了。

    “别胡闹,奥斯卡!”她恼火了,一跃而起,退后几步,惊愕地瞧着这正在发酵的、起绿色泡沫的粉末。玛丽亚的脸从额头开始渐次涨得通红。我正以为有希望的时候,她迈出三大步走到洗脸池旁,用水,讨厌的水,先是凉的、随后是温和的水,冲掉了我们的汽水粉,用我的肥皂洗干净她的手。

    “你有时真叫人没法容忍,奥斯卡。明斯特贝格先生会对我们产生什么想法?”她为了替我请求宽恕,眼睛望着布鲁诺,他在我做实验的时候一直站在我的床脚旁。我为了使玛丽亚不再感到害羞,便把护理员打发走。房门刚锁上,我就再次请玛丽亚到床前来:“你记不得了吗?你回忆一下吧!汽水粉!一小包三芬尼!回忆一下:车叶草味的,草莓味的,发酵,起泡沫,多美啊!还有感情,玛丽亚,感情!”

    玛丽亚记不得了。她傻乎乎地害怕起我来,身子有点发抖,藏起她的左手,紧张地另找话题,又向我谈起小库尔特在学校里的成绩、斯大林的死、马策拉特美味食品店新添置的冰箱以及在上卡塞尔开分店的打算。我却矢忠于汽水粉,只谈汽水粉。她站起身来,汽水粉,我恳求着。她匆匆告别,戴上帽子,又不知该走还是该留,便打开了收音机。我放开嗓门,压过收音机的嘈杂声喊道:“汽水粉,玛丽亚,回想一下吧!”

    这时,她站在门口,哭泣,摇头,留下我一个人和这台嘎嘎响吱吱响的手提式收音机。她小心翼翼地关上门,仿佛离开一个垂死的人似的。

    这么说,玛丽亚已经记不起汽水粉来了。可是,只要我还在呼吸,还在击鼓,对于我来说,汽水粉就不会停止发酵泛沫;因为正是我的唾液在一九四○年晚夏使车叶草和草莓获得了生命,唤醒了感情,派我的肉身去寻找,把我训练成香菇、羊肚菌以及其他我叫不出名字但仍可享用的蘑菇的收集者。它使我成为父亲,是的,父亲,非常年轻的父亲,收集和生育;因为到了十一月初已不存在任何疑问了,玛丽亚怀孕了,玛丽亚有了两个月的身孕,我,奥斯卡,就是父亲。

    我今天还相信这一点,因为玛丽亚同马策拉特的那件事是后来晚得多的时候才发生的。那是我在玛丽亚那背上满是伤疤的哥哥赫伯特的床上,面对着她的二哥、那位上士寄来的军用明信片,然后在熄了灯的房间里,在防空遮光纸和四壁之间,使熟睡的玛丽亚怀了孕以后两个星期,不,十天之后才发生的。那时,我在我家的沙发榻上撞见了玛丽亚。她没有睡着,而是张大了嘴忙着吸气;她躺着,在马策拉特下面,上面是马策拉特。

    奥斯卡从屋顶室来,他在那里思考了一阵,下楼,脖子上挂着鼓,从门道里走进起居室。那两个人没有发现我。他们两个的头都冲着瓷砖面火炉。他们两个没有规规矩矩地脱掉衣服。马策拉特的内裤挂在他的膝窝上。他的长裤堆在地毯上。玛丽亚的裙子和衬裙一直撩到胸罩以上、胳肢窝以下。内裤缠在她的右脚上,右腿可憎地扭曲着,悬在沙发榻外。左腿弯曲,搁在靠背垫上,好像不感兴趣似的。在这两条腿之间的是马策拉特。他用右手把她的头扭向一边,另一只手在做手脚。玛丽亚从马策拉特叉开的手指间把呆滞的目光投向一侧的地毯,仿佛跟踪着地毯上的图案一直望到桌子底下。他咬住一只丝绒套垫子,只是当他们两个说话时,他才松开牙齿不再咬那丝绒。他们时而说话,却没有中断。只是当时钟敲响三刻钟时,他们才停顿,直到时钟敲罢,他又像敲钟前那样继续下去,并说:“现在是三刻。”接着他问她这样行不行。她连声说行,还要他留点神。他答应她,一定小心。她吩咐他,不,她恳求他这次得特别注意。接着他问她,是不是马上到时候了。她说,马上就到了。这时,她悬在沙发榻外边的那只脚抽搐了一下。她一脚踢了个空,内裤仍挂在上面。他又去咬丝绒套垫子,而她嚷:“滚开!”他也想滚开,但已经滚不开了,因为在他滚开之前,奥斯卡已经骑到了他们两个上面,因为我已经把鼓放到他的腰上,抡起鼓棒敲铁皮,因为我再也听不见“滚J滚开!”的叫声,因为我的鼓声比她喊“滚!”的声音响,因为我不能容忍他滚开,就像扬-布朗斯基过去总是从妈妈身边滚开那样;因为妈妈过去也总是说“滚”,对扬说“滚”,对马策拉特也说“滚”。接着,他们分开了,他们朝什么地方甩鼻涕,甩在专用的毛巾上,如果毛巾不在手头,就甩在沙发榻上,也有可能甩在地毯上。但我看不下去。不管怎么说,我没有滚开过。我是头一个没有滚开过的人,因此,我是父亲而不是那个马策拉特。他始终相信,直到最后也相信,他是我的父亲。但那是扬-布朗斯基。我得到扬的遗传,我抢在马策拉特之前,但我没有滚,我留下了,留在里面了,出来的,那是我的儿子,不是他的儿子!他根本就没有儿子!他根本不是真正的父亲!哪怕他同我可怜的妈妈结婚十次,哪怕他娶了玛丽亚!因为她已经怀孕了。他想,公寓里的和这条街上的邻居肯定会这样想的。他们自然会这样想,马策拉特把玛丽亚的肚子搞大了,他娶了她,她十七岁半,他呢,四十五岁。就她这个年龄来说,她可真是个能干人。至于小奥斯卡,他会因为有了这么个后娘而高兴的,因为玛丽亚对待这个可怜的孩子并不像后娘似的,倒像一个真正的母亲,虽说小奥斯卡脑筋不那么太清楚,本来是应当送进银锤陆军医院或者送进塔皮奥疗养院去的。

    马策拉特听从格蕾欣-舍夫勒的劝告,决定娶我的情人。如果我把他,我的假想之父称为父亲的话,我就不得不确定如下事实:我的父亲娶了我未来的妻子,之后,我把我的儿子库尔特叫做他的儿子库尔特,他因此要求我承认他的孙子是我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要求我把我所爱的、散发出香草昧的的玛丽亚认做继母,容忍她躺在他那一股鱼子臭腥味的床上。但如果我证实了,这个马策拉特根本不是你的假想的父亲,他是一个陌生人,既不值得你去同情也不值得你去厌恶,他烧得一手好菜,只因为你的可怜的妈妈把他留给了你,他便勉勉强强顶替了父亲的位子,给你做好吃的,照料你直到今天,他现在当着众人的面从你手里夺走了最好的女人,硬把你变成了一场婚礼以及五个月以后的一次婴儿洗礼的目击者,变成了两次家宴的宾客,而这次婚礼和婴儿洗礼本来该由你来举行,应该由你领着玛丽亚去户籍登记处,应该由你来决定谁当教父和教母,如果让我来检查这出悲剧的主角,不得不发现,这出戏是在主角被别人顶替了的情况下演出的,我会对这出戏感到绝望,因为奥斯卡,真正的主角扮演者,却被派去跑龙套,而且,这个龙套本来在戏里是应该删掉的。

    在我给我的儿子冠以库尔特这个名字之前,在我这样称呼他,似乎他从来也不曾有过名字——其实,我曾经用他真正的祖父文岑特-布朗斯基的名字来命名他——之前,也就是说,在我容忍库尔特这个名字之前,对于在玛丽亚怀孕期间奥斯卡如何阻挠按期生育一事,他并不想保持沉默。

    那天晚上,我撞见了沙发榻上的那两个,敲着鼓骑在马策拉特汗涔涔的背上,使他不能像玛丽亚所要求的那样小心行事,之后,我又拼命作了尝试,想夺回我的情人。

    当时,马策拉特终于把我从他的背上摇晃下来,但为时已晚。他因此揍我。玛丽亚保卫奥斯卡,责备马策拉特没有成功,未能小心行事。马策拉特像个老年男人似的为自己辩护。他说,这是玛丽亚的过错,她本来该满足的,可她总是不过瘾。玛丽亚一听就哭了。她说,她可不能那么快,三下两个就完事,要是这样,他本该另找一个女人,她虽说自己没有经验,不过,她的姐姐在埃登饭店工作,古丝特是在行的,古丝特告诉过她,这么快是不行的,还要她留神,古丝特说过,就有这样的男人,他们只是为了把鼻涕甩出来就完事,他,马策拉特,准是这样的男人,她再也不干了,她呀,非要铃铛同时响不可。因此,他本该小心行事,不管怎样也得如此,就那么一点体贴他都不考虑。她说罢就哭了,还一直坐在沙发榻上。穿着内裤的马策拉特嚷嚷起来,说他不想再听这种哭哭啼啼的腔调;接着,他又觉得自己发火不对,又对玛丽亚动起手来,也就是说,他要伸手到她的裙子下面还光着的地方去抚摸,这一下可把玛丽亚给惹火了。

    奥斯卡还从来没有看到过她这副样子。她的脸上出现了红斑,灰眼睛也变得越来越暗了。她把马策拉特叫作脓包,马策拉特只好伸手去拿裤子,穿上,系好扣子。玛丽亚嚷道,他可以拍拍屁股走了,去找那些党支部头头,那帮人同他一样,也是脓包。马策拉特抓起上装,接着捏住门把,说,他现在要去换换胃口了,女人的麻烦事他受够了,如果她真是这样一个骚货,她本该去勾引外籍工人,勾引那个送啤酒的法国佬,他肯定要强得多。他,马策拉特,心目中的爱情不只是干这种龌龊事情,他现在要去玩施卡特牌了,干这种事情,他心里有底。

    于是,起居室里只剩下我和玛丽亚两人了。她不再哭泣,沉思着穿衣,吹几声口哨,穿好内裤。她花了不少时间去抚平方才在沙发榻上受了罪的裙子。接着,她打开收音机,当报告魏克塞尔河和诺加特河的水位时,她专心地听着,当报告完下莫特劳河的水位后,预告播放华尔兹而音乐也开始了时,她突然又脱掉内裤,走进厨房。我听到她拿盆、放水和煤气咝咝的声响,我猜想,玛丽亚准是打定主意要洗个澡了。

    为了避免去作这种有点难堪的想象,奥斯卡集中心思去听华尔兹。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甚至跟着施特劳斯[约翰-施特劳斯(1825~1899),奥地利作曲家]的音乐敲了几小节的鼓,觉得挺有意思。接着,由广播大楼播放的华尔兹音乐突然中断,开始报告特别新闻。奥斯卡猜想是关于大西洋战事的消息,而且果然猜中了。多艘潜艇在爱尔兰以西击沉七八艘船,总计若干千吨位。此外,另有潜艇在大西洋击穿了几乎是同样多吨位的船只的船底。海军上尉谢普克——也可能是海军上尉克雷特施马尔——反正是这两个中间的一个或者是第三个著名海军上尉指挥的潜艇干得尤其出色,它击沉的吨位数最多,此外还包括或者外加一艘英国的XY级驱逐舰——

    我跟着特别新闻后播放的英国歌曲在我的鼓上敲起变奏来,差点把那支歌曲变成了一支华尔兹。这时,玛丽亚臂上搭着一条毛巾走进了起居室。她压低声音说:“听见了没有,小奥斯卡,又有一条特别新闻!要是他们这样干下去的话……”她没有告诉奥斯卡要是这样干下去的话会怎么样,便坐到了一张椅子上,通常马策拉特总把他的上装搭在这张椅子的扶手上。玛丽亚把湿毛巾拧成香肠状,跟着那首英国歌曲相当响地而且正确地吹起了口哨。收音机里的歌声停止以后,她还重复吹了一遍那支歌曲的结尾,那不朽的华尔兹刚响起,她就关掉了碗橱上的收音机。她把香肠状的毛巾放在桌上,坐下来,把两只小手搁在大腿上。

    这时,我家的起居室变得非常寂静,只有落地钟的说话声音越来越大。玛丽亚似乎在考虑把收音机重新打开是不是更好些。但她接着却拿定了另一个主意。她把额头贴到桌面上的毛巾香肠上,两臂沿膝垂向地毯,默默地、有规律地、一阵阵地哭泣。

    奥斯卡心里琢磨,玛丽亚是不是害羞了,因为我在这种难堪的场合下给她来了个突然袭击。我打定主意要让她高兴起来,便溜出起居室,走进昏黑的店铺,在小盒布丁和胶水纸旁边找到了一个小口袋,又在半明半暗的过道里看清这是一小包车叶草汽水粉。奥斯卡对自己摸到的东西很高兴,因为在各种香味中间玛丽亚最喜爱车叶草味。

    我走进起居室时,玛丽亚的右脸还枕在拧成香肠状的毛巾上。她的双臂还像方才似的在两腿之间摇摆,不知往哪儿搁才好。奥斯卡从左边走近她时,发现她两眼紧闭,并没有眼泪,便觉得挺失望。我耐心地等着,直到她的眼皮连同有点粘在一起的睫毛一道抬起时,便把小纸袋递给她。可是,她没有注意到这车叶草,她对这小纸袋和奥斯卡就像视而不见似的。

    我原谅了玛丽亚,她也许是被泪水迷糊了眼睛。我心里盘算了一下以后,便决心采取更直接的行动。奥斯卡爬到桌子底下,蹲在玛丽亚略微朝里撇的双脚之间,抓住她的手指尖几乎蹭到地毯的左手,把它翻转过来,直到我能够看见她的手心,随后用牙齿撕开小纸袋,把半包粉末撒在这任我摆布的手心里,让唾沫流上去。我还在观察粉末刚开始起泡沫的时候,胸口便挨了玛丽亚一脚,好痛啊,她把奥斯卡踢倒在起居室桌子下面正中央的地毯上。

    我不顾疼痛立即站起来,从桌子底下钻出来。玛丽亚也站了起来。我们面对面站着,气喘吁吁。玛丽亚一把抓起毛巾,擦干净她的左手,把这一团东西扔到我的脚前。她把我叫做该死的脏猪,坏心眼的矮子,神经失常的侏儒,就该送进疯人院去。她说罢抓住我,打我的后脑勺,骂我的可怜的妈妈,说她竟然生下了像我这样的一个淘气鬼。我正想叫喊,正想向起居室里的和全世界的玻璃宣战的时候,她把那团毛巾塞进了我的嘴里。我-口咬下去,它比老牛肉还硬。

    直到奥斯卡的脸色发紫发青的时候,她才罢休。这时,我本来可以喊叫,不费吹灰之力就震碎所有的玻璃器皿、窗玻璃以及落地钟指针前面的玻璃罩。但是我没有叫喊,而是让一种仇恨占据了我的心灵。这种仇恨盘踞在那里,直到今天,我一见玛丽亚踏进我的房间,就会感觉到这仇恨还像是在我的牙齿间咬住的那四毛巾。

    玛丽亚的脸色真是说变就变。她不再整我,和气地笑了起来,一伸手又打开收音机,跟着华尔兹音乐吹口哨,一边朝我走来,想抚摩我的头发表示和解,因为我过去是很喜欢她这样做的。

    奥斯卡让她走到跟前,接着用双拳由下而上打她放马策拉特进去的地方。我要打第二下时,她抓住了我的拳头,我却一口咬住了那个该死的地方,紧咬着同她一起倒在了沙发榻上。虽然听到了收音机里又在播送另一条特别新闻,但是奥斯卡不想听这些;所以,他也就无法告诉读者,谁击沉了什么以及击沉多少,因为一阵哭泣前的剧烈的痉挛使我松开了牙齿。我一动也不动地伏在玛丽亚身上,她由于疼痛而哭泣,奥斯卡则由于仇恨而哭泣,也由于爱而哭泣,这种爱已经变成了昏厥,但仍然没有停止。

    把昏厥带给格雷夫太太

    我不喜欢他,格雷夫。他,格雷夫也不喜欢我。后来,格雷夫给我制造了擂鼓机械,但我仍旧不喜欢他。持久地对某人抱有反感,这需要毅力。奥斯卡虽然没有这种毅力,却直到今天仍旧不喜欢他,虽说已经根本不存在他这么个人了。

    格雷夫是个蔬菜商。请读者切莫误解。他既不信仰土豆也不信仰皱叶甘蓝,但他对于蔬菜种植却有广泛的知识,喜欢摆出一副园艺师、大自然之友和素食者的面孔。正因为格雷夫不吃肉,所以他不是一个真正的蔬菜商。他不可能像谈农产品那样谈论农产品。“请您看看这种不一般的土豆,”我经常听见他这样对顾客说,“瞧这种丰满的、胖鼓鼓的、一再设计出新形状然而又是那么清白的果肉。我爱土豆,因为它属于我!”自然-,一个真正的蔬菜商绝对不会讲这样的话弄得顾客尴尬不堪的。我的外祖母安娜-科尔雅切克是在土豆地里活到老的,在土豆收成最好的年头她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今年的土豆比往年大那么一点。”此外,安娜-科尔雅切克和她的兄弟文岑特-布朗斯基完全靠土豆的收成生活。蔬菜商格雷夫就不是这样,往往是李子的丰年弥补了土豆的歉年给他带来的损失。

    格雷夫事事夸张。难道他在店铺里的时候就非得穿一条绿色围裙不可吗?他脸上堆笑,自作聪明地在顾客面前把这条菠菜绿的围嘴儿叫做“亲爱的上帝赐予的绿色园丁围裙”,这是多么狂妄啊!此外,他放弃不了童子军那套玩套儿。虽说他在一九三八年已经不得不解散了他的团体,人家也已经让男孩子们穿上了褐衫和合身的黑色冬季制服,然而,以前穿制服或穿平民服的童子军还经常地定期来看望他们从前的童子军指导。格雷夫则身穿他那条由亲爱的上帝赐予的园丁围裙,拨弄吉他,同他们一道唱晨歌、晚歌、漫游歌、雇工歌、收获歌、童贞女选歌、本国民歌以及外国民歌。格雷夫总算及时地摇身一变成了纳粹摩托队队员,从一九四一年起,他不仅自称是蔬菜商,而且自称是空袭民防队员。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前童子军可以当他的靠山,这两个人在年轻人里出了点风头,当上了希特勒青年团的旗队长和分队长,所以,在格雷夫的土豆窖里举行的歌咏晚会,可以看做是希特勒青年团地方支部批准的。区训导主任勒布扎克也曾请格雷夫在延考的训导城堡举办训导班期间组织过歌咏晚会。一九四○年初,格雷夫同一位国民小学教师一起,受委托为但泽一西普鲁士区编一本题为《大家唱》的青年歌集。这本歌集编得很不错。蔬菜商格雷夫收到一封从柏林寄来的、由帝国青年领袖亲笔签名的信件,邀请他赴柏林参加一次歌咏队长会议。

    所以,格雷夫是个能干人。他不仅请熟所有的歌曲和所有的歌词,还会架帐篷,会点燃和熄灭营火而不致酿成森林火灾。他能靠指南针行军到达终点,叫得出所有肉眼能看见的星星的名称,善于讲趣闻和冒险故事,通晓魏克塞尔河地区的传说,能做题为《但泽和汉萨同盟》的报告,逐一列举骑士团所有的首领以及与他们有关的各种日期。但他并不以此为满足,还进而海阔天空地大谈在骑士团的疆域内德意志民族的神授使命,而且很少把人家一听就知道的童子军术语掺进他的报告里去。

    格雷夫喜爱年轻人。他喜爱男孩子甚于喜爱女孩子。他其实根本不喜爱女孩子而只喜爱男孩子。他对男孩子的爱远超出他通过唱歌所表达的。他的妻子,格雷夫太太,是个邋遢女人,总戴着油迹斑斑的胸罩,穿着满是窟窿的长统袜。可能是这个缘故逼得格雷夫到强壮的、整洁的男孩子中间去寻找纯洁的爱。格雷夫太太的内衣一年四季都如此肮脏或许还有另一个原因。我是说,格雷夫太太之所以变得邋遢,是因为蔬菜商和空袭民防队员格雷夫未能充分赏识她那不加约束的、呆笨的肥胖身躯。

    格雷夫喜爱强壮的、肌肉发达的、经过锻炼的人。当他说到“自然”这个词的时候,他脑子里想的是“禁欲”。当他说到“禁欲”这个词的时候,他的意思是指一种特殊的体育锻炼方法。格雷夫善于体育锻炼。他不怕麻烦地锻炼他的身体,让它经受烈日的曝晒和严寒的考验,这后一种尤其具有创造性。奥斯卡能用具有近程和远程效果的歌声震碎玻璃,偶或也能融化玻璃上的冰花,使冰柱脱落,掉到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而这位蔬菜商则是一个会用工具攻击坚冰的人。

    格雷夫会在冰上凿洞。每到十二月、一月和二月,他就用斧头在冰上刨开窟窿。他一大早,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把自行车从地窖里扛出来,用一个盛葱头的口袋裹上斧子,然后骑车经过萨斯佩到布勒森,再从布勒森沿白雪覆盖的海滨林阴道朝格莱特考方向蹬去,在布勒森和格莱特考之间下车。这时,天慢慢亮了。他推着自行车,车上夹着裹在盛葱头的口袋里的斧子,走过结冰的沙滩,随后,在冰封的波罗的海上往前走出二至三百米远。那里,迷漫着滨海浓雾。从岸上望去,谁也无法瞧见格雷夫如何放倒自行车,打开盛葱头的口袋取出斧子,可疑地、一动不动地站立了片刻,倾听着停泊场上被冰冻住的货轮拉响的雾笛,接着,脱掉短大衣,做了几下体操。末了,他开始有力而均匀地抢斧子,在波罗的海上凿出一个圆形窟窿。

    格雷夫花了整整三刻钟的时间凿好他的窟窿。诸君请勿问我是从何得知这一切的。奥斯卡当时差不多样样事情都知道。所以,我也知道格雷夫在冰层上凿出他的窟窿需要多少时间。他出汗了,他的汗珠从高高拱起的额头上带着咸味蹦进雪里。他干得很熟练,用斧子在冰上凿出一个圆形的深沟,等到这个圆形的两端相连接时,他便脱掉手套,从辽阔的、可以有把握地认为一直延伸到赫拉半岛甚至延伸到瑞典的冰层中拽出大约二十公分厚的冰块。窟窿里的水,年代久远,颜色灰暗,漂着冰碴。窟窿里冒出水汽,然而这不是温泉。窟窿吸引鱼。我的意思是,据说冰窟窿吸引鱼。现在,格雷夫或许能够钓到七鳃鳗或者一条重二十磅的鳕鱼。但是他并没有钓鱼,却开始脱衣服,脱了个精光,因为格雷夫要么不脱衣服,一脱起来就得脱光。

    奥斯卡并不想让读者诸君打起严冬时分的寒战来。所以,我只作简短的报道:冬季里,蔬菜商格雷夫每周两次在波罗的海里洗澡。每星期三,他一大早独自一人去洗澡。他六点钟出发,六点半到得那里,七点一刻把窟窿凿好,脱掉身上的衣服,动作迅速而夸张,先用雪搓身体,随后跳过窟窿里,在窟窿里叫喊。有时候,我听见他在唱“野鹅振翅飞过夜空”,或者唱:“我们爱风暴……”他边唱歌边洗澡,吼叫两分钟,最多三分钟,接着便纵身一跃上了冰层,形象鲜明:冒着水汽的、熟虾一样红的一团肉,绕着冰窟窿狂奔,一直吼叫不停,容光焕发。最后,他穿上衣服,跨上自行车。快到八点钟时,格雷夫又回到拉贝斯路,他的蔬菜店准时开张营业。

    格雷夫第二次洗澡是在星期日,由几个男孩子陪同。奥斯卡不想说他看到过那番情景,实际上也未曾看到过。后来,大家都议论这件事。音乐家迈恩知道蔬菜商的种种事情,他吹起小号,在整个居民区里把这些事弄得家喻户晓。这些通过小号传播的轶事之一称:冬季里,每逢星期日,格雷夫都由好几个男孩子陪着去洗澡。不过,即使是迈恩他也没有说,蔬菜商格雷夫曾经强迫那些男孩子同他一样赤身裸体地跳进冰窟窿里。见到这些半裸的或者几乎全裸的孩子,个个肌肉发达,意志顽强,在冰上嬉闹,互相用雪搓身子,格雷夫本该满意了。是啊,这些雪地里的孩子确实使格雷夫兴高采烈。他禁不住在洗澡前或者洗澡后也常常同他们一起嬉闹,帮这一个或那一个孩子用雪搓身子,也让这帮孩子帮他搓身子。音乐家迈恩声称,尽管迷漫着海滨浓雾,他还是从格来特考的海滨林阴道上看到过:一丝不挂的格雷夫,唱着歌,吼叫着,把他的两个光着身子的徒弟一把拽到自己身边,举起来,驮上一个再驮另一个,像一辆嘶叫着的脱缰的三驾马车在波罗的海厚实的冰层上狂奔。

    格雷夫不是渔家子,这一点不难猜想,虽说在布勒森和新航道住着许多姓格雷夫的渔民。蔬菜商格雷夫是梯根霍夫人,可是,莉娜-格雷夫,娘家姓布拉施,却是在普劳斯特认识她的丈夫的。他在那里协助一位有事业心的年轻的副主教管理天主教的学徒协会,而莉娜则由于这位副主教的缘故,每逢周末都要到教区住宅去。根据一张照片看——这张照片想必是格雷夫太太送给我的,因为它直到今天还贴在我的照相簿里——那时,年方二十的莉娜健壮、丰满、快活、舒畅、轻率、愚蠢。她的父亲在圣阿尔布雷希特有一个较大的园圃。她二十二岁时嫁给了格雷夫,如她日后一再声称的,当时她完全没有经验,只是听从了副主教的劝告。她还用她父亲的钱在朗富尔开了一爿蔬菜店。她所出售的大部分蔬菜以及差不多全部的水果,都由她父亲的园圃按低价提供,所以生意做得挺好,不必花什么心思,格雷夫也不会拆什么墙脚。

    如果蔬菜商格雷夫没有那种孩子的爱好去发明什么机械装置的话,本来可以把这爿蔬菜水果店变成一个金矿的。因为它条件优越,设在市郊,没有各种竞争,那里孩子又那么多。可是,当计量局的官员第三次和第四次去那儿检查蔬菜秤,没收了砝码,禁止使用这台秤,还让格雷夫付了大笔小笔的罚款之后,一部分老主顾便不再登门,而到每周一次的集市上去采购。他们说,虽然格雷夫店里的东西质量总是一流的,价钱也不贵,可是,你瞧,检查员又上他那儿去了,这里面总有点鬼名堂吧!

    不过,我是有把握的,格雷夫并没有行骗的打算。实际情况是,这位蔬菜商把那台大型土豆秤改装了一下,秤出的分量低于实际分量,反倒使他吃亏。所以在战争爆发前不久,他在那台秤里装上了一个钟琴装置。它按照秤出的土豆的分量,分别奏出不同的小曲来。比如称二十磅土豆,顾客就能听到一段《阳光灿烂的萨勒河岸》,算作一种饶头;称五十磅土豆,就放出一段《至死忠诚无欺》;称一公担土豆便能诱使钟琴奏出《塔拉乌的小安娜》这首小曲天真迷人的旋律。

    虽然我深知计量局不会喜欢这种用音乐开的玩笑,但奥斯卡本人倒能赏识蔬菜商的这种怪癖。莉娜-格雷夫也谅解她的丈夫的这些怪癖,因为格雷夫夫妇的婚姻恰恰在于夫妻两人能够谅解对方的任何怪癖。所以,可以说,格雷夫夫妇的婚姻是美满的婚姻。这位蔬菜商从不动手打他的妻子,从不欺骗她并同别的女人厮混。他既不是酒鬼也不肆意挥霍,反倒是一个快活的、衣着整洁的人,不仅在青年人的心目中是如此,而且在前来买土豆并听取一段音乐的顾客中间也是如此。这些顾客由于他生性好交游并乐于助人,因而十分喜爱他。

    就这样,格雷夫抱着谅解的态度若无其事地眼看着他的莉娜变成了一个邋遢女人。她身上的气味一年比一年更加难闻。当那些同他有交情的人把莉娜叫做邋遢女人时,我看到他总是一笑了之。我有时还听到过他同马策拉特的谈话。马策拉特对格雷夫太太很反感,格雷夫则对着他那双尽管老同土豆打交道却保养得很好的手呵口气,接着又搓了握手,随后说:“阿尔弗雷德,你说的当然完全正确。她是有点邋遢,这个好莉娜。不过,你和我,我们就没有缺点吗?”当马策拉特仍旧坚持己见时,格雷夫便用坚决而友好的语气结束了这种讨论:“你在某些方面的看法可能是正确的,然而她有一颗善良的心。我了解我的莉娜。”

    他了解她,这是可能的。可是,她却不怎么了解他。她同邻居和顾客一样,把格雷夫同那些常来找他的男孩子和男青年之间的关系仅仅看做是年轻人对一位虽属业余但全心全意的青年教育家和青年之友的热情景仰。

    格雷夫既激励不了我,也教育不了我。奥斯卡也不是他那种类型的人。如果我决心长高的话,我也许会长成他那种类型的人,因为我的儿子库尔特——他现在大约十三岁了——就他的瘦高个儿的模样来看,就是格雷夫那种类型,虽说他酷似玛丽亚,像我的地方不多,但是同马策拉特则毫无相像之处。

    格雷夫和回乡休假的弗里茨-特鲁钦斯基是玛丽亚-特鲁钦斯基同阿尔弗雷德-马策拉特之间那次婚礼的证婚人。由于玛丽亚同她的丈夫都信仰新教,所以只需到户籍登记处去。时当十二月中旬。马策拉特身穿党的制服念了婚誓。玛丽亚则已经有了三个月的身孕。

    我的情人的肚子越大,奥斯卡的仇恨越深。我并不反对她怀孕。仅仅因为由我而结的果实有朝一日却要姓马策拉特这个姓,这就夺走了我所指望的继承人将带给我的一切欢乐。所以,当玛丽亚怀孕五个月的时候,我第一次企图给她打胎,自然为时已晚。那是在谢肉节期间。玛丽亚想在挂香肠和肥肉的柜台上方那根黄铜杆上,绑上几条纸蛇和两个大鼻子小丑面具。平常稳稳当当靠在书架上的梯子,现在摇摇晃晃地靠在柜台上。玛丽亚在梯子顶上,双手在绑纸蛇,奥斯卡在下面梯子腿旁边。我利用鼓棒作杠杆,借助我的肩膀和我的坚定决心,将横档撬起来,接着使梯子倾向一侧:在纸蛇和小丑面具中间的玛丽亚失声惊呼,但声音微弱。这时,梯子已经在摇晃,奥斯卡跳到一边。接着,玛丽亚拽着彩纸、香肠和面具摔倒在他的身边。

    实际情况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糟。她只不过扭伤了脚,必须卧床休息,别处都没受伤。她的体形越来越不成样子,不过她没有告诉过马策拉特是谁使她扭伤了脚。

    到了第二年的五月,在预产期前大约三个星期,我才企图第二次给她打胎。她告诉了她的丈夫马策拉特,但没有说出全部真情。吃饭时,她当着我的面说:“小奥斯卡近来玩耍时挺野,几次捶我的肚子。在孩子出世以前,咱们让他跟我妈去住吧!她那儿有空房间。”

    马策拉特听完这番话后信以为真。事实是,一个谋杀的念头使我同玛丽亚之间进行了一场遭遇战,跟她所说的情形完全不同。

    午休时,她躺在沙发榻上。马策拉特洗完午餐用的餐具以后,在店铺里装饰橱窗。起居室里静悄悄的。也许有一只苍蝇,时钟同往常一样,收音机正低声报道伞兵在克里特岛成功降落①。当他们让了不起的拳击师马克斯-施梅林讲话时,我才竖起耳朵去听。就我听懂的而言,在跳伞着陆并踩上克里特岛坚硬的岩石时,这位世界冠军扭伤了脚,现在不得不卧床休养;同玛丽亚一模一样,她从梯子上摔下来后也不得不卧床休养。施梅林讲起话来心平气和,声调不高不低,随后他讲述那些不太知名的伞兵的事迹,奥斯卡不再听下去:静悄悄的,也许有一只苍蝇,时钟同往常一样,收音机的声音很轻很轻——

    ①1941年5月底德军用伞兵袭击,从英军手中夺取了克里特岛。

    我坐在窗前自己那张小板凳上,观察着沙发榻上玛丽亚的肚子。她呼吸相当困难,两眼紧闭。我闷闷不乐地间或敲几下铁皮鼓。但是她没有动静,并且强迫我不得不在同一间屋里随着她的肚子的起伏一起呼吸。不错,这儿还有时钟、夹在窗玻璃和窗帘中间的苍蝇以及以克里特岩石岛为背景的无线电广播。片刻之后,对于我来说,这一切都不复存在了。我只看到那个肚子,我既不知道它是在哪间房间里变大的,也不知道它是属于谁的,我甚至不太清楚是谁把它搞成这么大的,而只有一个愿望:必须弄掉它,这个肚子,这是一个错误,它挡住你的视线,你必须站起来有所行动!于是,我站起身来。你必须看看能采取什么行动。于是,我朝那肚子走去,一边走,一边顺手操起一样物件。这是一种恶性膨胀病,你应当给它放点气。于是,我举起方才走近前来时顺手操起的物件,在玛丽亚搁在她的肚子上的那双一同呼吸着的小手间寻找一个地方。你现在应该最后下定决心了,奥斯卡,要不然,玛丽亚会睁开眼睛的。我已经感觉到自己被注视着,但我继续盯着玛丽亚微微颤抖的左手,虽然我发觉她抽走了右手,这右手准备有所动作,当玛丽亚用右手拧走奥斯卡握在手中的剪刀时,我也并没有特别感到吃惊。我也许还举着掌中无物的空拳站了几秒钟,听着时钟、苍蝇、收音机里报告有关克里特岛的报道到此结束的播音员的声音,随后转过身去,在下一个节目——两点到三点播放的轻音乐——开始之前,离开了我们的起居室,面对一个填满空间的大肚子,我觉得这个房间变得过于狭窄了。

    两天以后,玛丽亚给我买了一面新的鼓,并把我带到三层楼上特鲁钦斯基大娘家去,那儿,满屋子散发着代用咖啡和煎土豆味。起初,我睡在沙发上,因为奥斯卡拒绝睡在赫伯特以前睡过的床上,我担心,那床上还一直留有玛丽亚身上的香草味。一个星期以后,老海兰德把我的小木床扛到了楼上。我同意把它放在那张床旁边,那张床曾经窝藏过我、玛丽亚以及我们共有的汽水粉。

    在特鲁钦斯基大娘家,奥斯卡冷静了下来,或者说,变得无所谓了。我现在看不到那个肚子,因为玛丽亚怕爬楼梯。我也不到底层的房间里去,不到店铺里去,不上街,甚至连公寓的院子也不去,由于食物供应的状况越来越糟糕,院子里又养起兔子来了。

    奥斯卡大部分时间坐在那儿看士官弗里茨-特鲁钦斯基从巴黎寄来的或者带回来的明信片。我对巴黎这个城市有了这样或那样的印象。特鲁钦斯基大娘递给我一张印有艾菲尔铁塔风景照的明信片。我同意研究这个大胆建筑的铁结构,开始擂鼓来表现巴黎,敲出一支弥赛特曲①,虽说我以前从未听过演奏弥赛特曲。六月十二日(根据我的推算早了十四天),在双子宫这个时辰(并非如我所估算的在巨蟹宫这个时辰),我的儿子库尔特出世了。父亲生在木星年,儿子生在金星年。父亲受处在室女官的水星所主宰,这使他生性多疑,富于想象力;儿子也同样由水星所主宰,但水星却正好位于双子宫,这使他头脑冷静,有进取心。我身上的某些素质,被我的命宫里的天秤宫的金星所减弱,但在我的儿子身上,却被他的命宫里的白羊座所恶化;我将来会感受到他命里的火星所带来的后果——

    ①弥赛特曲,摹仿风笛音调的小曲。

    特鲁钦斯基大娘心情激动、像老鼠那样吱吱喳喳地把这条新闻告诉了我:“你想象一下,小奥斯卡,天上的鹳给你带来了一个小弟弟①。我已经想过了,只要不是个姑娘就好,要是个姑娘啊,往后会带来苦恼的!”我几乎没有中断击鼓来再现艾菲尔铁塔和新添加进来的凯旋门的景象。特鲁钦斯基大娘觉得即使摆出一副特鲁钦斯基外婆的面孔,也休想指望得到我的道贺。虽然今天不是星期日,但她打定主意要抹上点红颜色,便抓起常备的菊苣根包装纸,像抹胭脂似的用它搓着面颊,色泽鲜艳地出了门,下楼去,到底层给那个所谓的父亲马策拉特帮忙——

    ①西方谚语“翔鹳临门”意指孩子出世。

    方才已经讲过,时当六月。一个骗人的月份。前线处处得胜——如果把巴尔干半岛的胜利①也说成是胜利的话——在东方②,可望得到更大的胜利。那儿,一支庞大的军队在挺进。铁路运输繁忙。就连一直轻松愉快地待在巴黎的弗里茨-特鲁钦斯基,也不得不踏上方向朝东的旅途。这次旅行不会马上停止,不该把它同前线的休假旅行混为一谈。可是,奥斯卡却安静地坐着,面对那些光亮的明信片,逗留在温柔的、初夏的巴黎,轻轻敲着《三个年轻鼓手》,同德国占领军毫无瓜葛,所以也用不着担心游击队会把他从塞纳河桥上推下水去。可不是吗,我身穿平民服装,带着我的鼓,登上了艾菲尔铁塔,在塔顶,理所当然地享受远眺四野的情趣,心旷神怡。尽管身在高处诱我起念自尽,但我还是摆脱了这种既苦又甜的念头。待到下来以后,九十四公分高的我站在艾菲尔铁塔脚下时,我这才回头想到我的儿子已经出世了——

    ①指1941年4月德军入侵南斯拉夫和希腊。

    ②指入侵苏联。

    在那儿,一个儿子!我心中想。等他到了三岁的时候,他也应该得到一面铁皮鼓。咱们走着瞧吧,在这儿究竟谁是父亲——是那个马策拉特先生呢还是我,奥斯卡-布朗斯基。

    在炎热的八月——我记得,正是广播又一次胜利地结束了一场围歼战,即斯摩棱斯克那一场战役的时候,我的儿子库尔特受洗了。我的外婆安娜-科尔雅切克和她的兄弟文岑特-布朗斯基也被请来参加洗礼,这是怎么回事呢?如果我坚持那种说法的话,也就是说,扬-布朗斯基是我的父亲,不吭声的、脾气越来越古怪的文岑特是我的祖父,那么,邀请他们来参加洗礼的理由是非常充分的。这么一来,我的祖父母就是我的儿子库尔特的曾祖父母了。

    马策拉特自然决不会想到做这样的推论,尽管是他开口邀请他们的。他甚至在自己最没有把握的时刻,比如说玩施卡特输得一败涂地以后,仍旧认为自己是双重父亲:生身之父和养育之父。奥斯卡重新见到他的祖父母也是由于别的原因。人家已经使这两个可爱的老人德意志化了。他们不再是波兰人,仅仅做着卡舒贝人的梦。人家把他们叫做第三民族集团的德意志人。此外,扬的遗孀,黑德维希-布朗斯基嫁给了一个波罗的海东岸地区的德意志人,农民同盟拉姆考地方负责人。一些法案正在审议中,一旦批准执行后,马尔加-布朗斯基和斯特凡-布朗斯基都得改姓他们的继父埃勒斯的姓。十七岁的斯特凡自愿报名参军,现在在格罗斯博施波尔军训营接受步兵训练,大有希望到欧洲的战争剧院去看戏。奥斯卡呢,虽然马上就要到可以参军的年龄,却不得不待在他那面鼓的后边等待着,直到陆军或者海军甚而至于空军需要一名三岁的铁皮鼓鼓手时才会有参军的机会。

    地区农民负责人埃勒斯开了个头。洗礼前十四天,他坐在双套马车的车座上,身边坐着黑德维希,来到了拉贝斯路。埃勒斯是罗圈腿,有胃病,根本没法同扬-布朗斯基比。他坐在起居室的桌旁,比他身边的牛眼睛黑德维希矮了一头。他的来访连马策拉特都感到突然。一时不知谈什么好。于是先谈天气,接着谈到东方发生的种种事情,那里军队紧张地向前挺进,比一九一五年①顺利,马策拉特回忆着,一九一五年他就在那里。他们煞费苦心地避而不谈扬-布朗斯基。末了,我结束了他们这种回避的打算,做出小孩子的那种滑稽的嘴形,连连大声呼唤奥斯卡的舅舅扬。马策拉特硬着头皮替他以前的朋友和情敌说了几句好话,又说了几句发人深思的话。埃勒斯当即附和,话还挺多,虽说他从来没有见到过他的前任。黑德维希甚至找到了几滴真心的眼泪,泪珠缓缓地从脸上淌下来。末了,她还找到了一番话来结束关于扬的话题:“他可是个好人哪。连苍蝇他都不会去伤一根毫毛的。谁料到他竟这样到了九泉之下,在那儿他会害怕的,无缘无故地就会吓得个要死。”——

    ①指第一次世界大战德俄之战。

    聊完这一席话后,马策拉特让站在他身后的玛丽亚去取瓶装啤酒,接着问埃勒斯会不会玩施卡特。埃勒斯不会,感到十分抱歉,但马策拉特颇有气度,并不计较这位地区农民负责人这样一个小缺点。他甚至拍了拍埃勒斯的肩膀,并且说——这时啤酒已经斟到酒杯里了——即使他对施卡特一窍不通,那也没啥关系,照样可以成为好朋友。

    就这样,黑德维希-布朗斯基以黑德维希-埃勒斯的身份又来到我们家,除了她那个地区农民负责人之外,还带着她以前的公公文岑特和他的妹妹安娜一同前来参加洗礼。马策拉特看来是知道的,他站在大街上邻居家的窗户下面亲切地大声招呼这两个老人,进了起居室。当我的外婆从四条裙子底下掏出洗礼的礼物——一头催肥的鹅来时,马策拉特又说:“这可没有必要啊,妈妈。要是你空着手共,我也高兴啊。”这番话我的外婆不爱听,她要知道人家对她的鹅是怎么评价的。她摊开大巴掌,拍了拍这只肥鹅,抗议说:“别大惊小怪的,阿尔弗雷德。这不是卡舒口肥鹅,是一只德意志民族的家禽,吃起来味道同战前一模一样!”

    这样一说,所有的民族问题都解决了,只是在洗礼以前又出现了一些麻烦,因为奥斯卡不愿进新教教堂。他们把我的鼓拿下出租汽车,用这铁皮鼓来引诱我,还再三再四对我讲,谁都可以公开地带着鼓进新教教堂。然而,我仍旧坚守我的最忠诚的天主教徒的立场。我宁肯对着维恩克神甫的耳朵作一次简明扼要的忏悔,也不愿去听新教牧师的洗礼布道。马策拉特让步了。他显然是害怕我的声音以及由它造成的损失和别人提出的赔偿要求。于是,在教堂里举行洗礼的时候,我就待在出租汽车里,观赏司机的后脑勺,打量反光镜里映出的奥斯卡的容貌,回想若干年以前我自己的洗礼以及维恩克神甫所作的据说能从受洗婴儿奥斯卡身上驱走撒旦的种种尝试。

    洗礼以后,便是聚餐。他们把两张桌子拼在一起。先上来的是小牛头做的假甲鱼汤。汤匙和汤盆。乡下来客们咂咂地吸饮起来。格雷夫翘起小拇指。格蕾欣-舍夫勒连喝带嚼。古斯特端着汤匙咧开大嘴微笑。埃斯勒嘴含汤匙仍在说话。文岑特手发颤,寻找着杨匙没捞到的东西。只有两位老太太,外婆安娜和特鲁钦斯基大娘,一头扎在汤匙里。奥斯卡呢,这么说吧,从汤匙里掉了出来。他溜了,而别人还在喝汤,他到卧室里去寻找他的儿子的摇篮,因为他要为他的儿子考虑考虑,而那些端着匙子的人,虽然一匙匙地往肚里灌汤,头脑却被掏空了,思想越来越干瘪。

    带轮子的摇篮上方笼罩着浅蓝色的薄绢天宇。由于摇篮的边沿太高,我起先只看到蓝红色的起皱的东西。我把鼓垫在脚下,这样一来我就可以仔细看看我的儿子了。他睡着,在睡梦里神经质地抽搐着。啊,父亲的骄傲,它始终在寻找伟大的字眼!眼望着婴儿,我想不出别的言辞,只有那简短的一句话:等他到了三岁的时候,他也应该得到一面铁皮鼓。我的儿子不让我了解他的智力状况。我只好希望他同我一样属于听觉敏锐的婴儿。我因此再三再四地向他许下诺言,在他三岁生日时给他一面铁皮鼓,随后从我的铁皮鼓上下来,又去同起居室里的成人们凑热闹。那边,他们刚好喝完假甲鱼汤。玛丽亚端上碧绿的、甜的奶油拌罐头豌豆。负责烤小猪的马策拉特,亲手端上大盘子。他脱去上装,只穿衬衫一片接一片地切着,面对这熟软、多汁的肉做出一副温柔得失常的面孔,以至于我不得不扭过头去看别处。

    蔬菜商格雷夫得到特殊供应。给他的是罐头芦笋、煮得很老的鸡蛋和鲜奶油拌萝卜,因为素食者不吃肉。可是,他同别人一样,盛了一大匙土豆泥,但不浇肉汁而是浇上热黄油享用,热黄油盛在一个还在咝咝作响的小钵里,由玛丽亚小心翼翼地从厨房里端来给了他。别人都喝啤酒,格雷夫杯子里盛的是甜果子汁。他们谈论着基辅围歼战,扳着手指头算俘虏的人数。波罗的海东岸地区的德意志人埃勒斯,在这件事上显得特别机灵,每数到十万人时他就竖起一个指头,当十个指头都竖起表示有一百万人时,他又一个指头接一个地弯下去,继续计算。俄国战俘由于数目越来越大而变得越来越没有价值,越来越没有意思。这个话题他们终于谈腻了,舍夫勒便讲起戈滕港的潜水艇来。马策拉特对着我外婆安娜的耳朵小声说,在席哈乌每周有两艘潜艇从船台下水。蔬菜商格雷夫接着向所有来庆贺洗礼的客人解释,为什么潜艇是横着从船台上下水的而不是船尾先下水。他想让人一听就明白,便一边讲,一边打手势比划。一部分被潜艇制造迷住了的客人全神贯注地却又笨拙地摹仿着他的手势。文岑特-布朗斯基正用左手比作一艘冒出水面的潜艇时,却碰翻了他的啤酒杯。我的外婆正要骂他一通时,玛丽亚过来打圆场,连声说没关系,桌布明天反正是要洗的;洗礼聚餐时,桌布上有油迹污斑是很自然的事情。特鲁钦斯基大娘拿来一块大抹布,擦掉那一大滩啤酒。她左手端着一个大水晶碗,里面盛的是杏仁屑巧克力布丁。

    唉,巧克力布丁如果根本不加调味计或者加上别的调味汁该多好啊!可是偏偏加了香草调味汁。黄色的、默而稠的香草调味汁。一种极平常、极普通然而又极独特的香草调味汁。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香草调味汁更加快活和更加悲哀的东西了。柔和的香草味飘散开去,把我团团围住,使我陷在玛丽亚的气味中,因为她是一切香草味的发源地,而她却坐在马策拉特身边,手握着他的手,我再也不能看下去,再也忍不住了。

    奥斯卡从他那张儿童小椅子上滑下去,一把抓住格雷夫太太的裙子,躺倒在正吃着布丁的格雷夫太太的脚下,头一回领教了莉娜-格雷夫所特有的难闻气味,这股气味立即压倒、吞没、消灭了所有的香草味。

    尽管我闻到一股酸味,但我仍然坚持迎向这股新的气味,直到我觉得一切同香草味有联系的记忆都被麻醉为止。一阵起解脱作用的恶心向我袭来,缓慢地,既不发出声音,也没有使我痉挛。当假甲鱼汤、成块的烤猪肉、几乎是完整无损的罐头豌豆以及那几小匙香草调味汁巧克力布丁从我的嘴里吐出来时,我才明白我昏厥了。我在昏厥中游泳,奥斯卡的昏厥扩展到莉娜-格雷夫的脚下——于是,我打定主意,从今以后我每天都要把昏厥带给格雷夫太太①——

    ①前一章末尾说:“爱已经变成了昏厥”

    七十五公斤

    维亚茨马和布良斯克①;接着,泥泞时期来到了②。一九四一年十月中旬,奥斯卡也开始在烂泥地里使劲挖掘。读者或许会原谅我把中央集团军在泥泞地里的战果同我在莉娜-格雷夫太太的那片无法通行、同样泥泞不堪的地区内所取得的成果作对比。在离莫斯科不远的地方,坦克和载重汽车陷在泥里,而我也同样陷在泥里;在那里,车轮仍在转动,翻起烂泥,而我呢,也不善罢甘休——我在格雷夫太太的泥泞地里成功地搅出了泡沫。此话一字不假,虽然如此,占领土地却谈不上了,不论在离莫斯科不远的地方,还是在格雷夫寓所的卧室里——

    ①1941年10月,纳粹德国进逼莫斯科,在此二地围歼两支苏联部队。

    ②1941年10月6日,苏联境内开始降雪,道路泥泞。此处比喻纳粹德军攻势受阻。

    我始终还不想放弃这种对比:正像未来战略家们将从搞糟了的泥泞作战行动中吸取他们的教训那样,我也从同格雷夫太太这种自然现象的斗争中得出了我自己的结论。我们不应低估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土战线上的种种行动。奥斯卡当年十七岁,尽管有过少年时的胡闹,却在莉娜-格雷夫那片看不清全貌又隐伏着危险的演习区内被训练成了堂堂男子汉。我现在放弃了同军事行动作类比,转而借助艺术家的概念来衡量奥斯卡的进步。我于是说:玛丽亚在具有幼稚的诱惑力的香草雾里劝说我运用小巧的形式,使我熟悉了诸如汽水粉和采蘑菇之类抒情诗体,那么,在格雷夫太太的酸性强的、多层次结构的云雾圈里,我学会了作那种宽广的叙事诗式的呼吸,这使我有可能在今天把前线的战果同床上的战果相提并论。音乐!从听玛丽亚稚气的多愁善感的然而又是那么甜蜜的口琴吹奏开始,我一步登上了指挥台,因为莉娜-格雷夫为我提供了一支管弦乐队,编制大而全,这样的乐队恐怕只有在巴伐利亚或者萨尔茨堡才能找到。在乐队里,我学会了吹、弹、奏、拨、拉,不论是通奏低音还是对位法,不论是十二音体系还是传统和声,我全都掌握,还有谐谑曲的引子、行板的速度,我的激情表现得既刻板枯燥又柔和流畅;奥斯卡让格雷夫太太这支乐队尽情发挥,然而他始终不满意,虽说不是没有得到满足,就像一位理所当然也有此感的真正的艺术家那样。

    从我们的殖民地商品店到格雷夫的蔬菜店只需迈二十小步。蔬菜店就在斜对面,它的地位好,远比小锤路面包师傅亚历山大-舍夫勒寓所的地位要好一些。我对女性解剖学的学习成绩比我对我的师傅歌德和拉斯普庭的学习成绩稍强一些,其原因恐怕就在于蔬菜店占据着更为有利的地势。这种至今犹存的教养上的截然不同之处,也许可以用我的两位女教师的差异来解释,甚而至于可以以此来辩解。莉娜-格雷夫根本不想教我,而是谦逊和被动地把她的财富提供出来,给我作为观察和实验的材料。与此相反,格蕾欣-舍夫勒则过于认真地对待她的教育使命。她要看到成绩,要听我高声朗读,要注视我的漂亮地书写着的鼓手的手指,要我同可爱的语法结为朋友,同时,她本人又从这种友谊中获利。可是,奥斯卡不让她看到任何明显的迹象,说明他自己已经取得了某种成绩。这时候,格蕾欣-舍夫勒也就失去了耐心。在我可怜的妈妈死后不久,也就是在她授课七个年头之后,她又转而热衷于她的编织。由于这一对面包师傅夫妇仍旧没有子女,所以她照旧把自己编织的毛衣、长统袜和连指手套送给我,但她也只是偶尔送送了,主要在遇到重大节日的时候。我同她之间再也不谈歌德和拉斯普庭了,只有这两位师傅的著作的那些残篇我还一直保存着,时而放在这里,时而放在那里,多半放在这幢公寓的晾衣阁楼上。多亏了这些残篇,奥斯卡才没有完全荒废他的这一部分学业;我自学成才,形成了自己的见解。

    可是,虚弱多病的莉娜-格雷夫却缠绵床侧,她不能回避我,也不能离弃我。她的病虽说是慢性的,但还没有严重到死神会提前夺走我的这位女教师莉娜的地步。不过,在这个星球上并不存在任何恒常的事物,所以,奥斯卡在自认为他的学业已经告成的时刻,便离弃了这个缠绵床侧的女人。

    诸君会说:这个年轻人是在多么狭小的天地里受教育成长的呀!他竟然是在一家殖民地商品店、一家面包房和一家蔬菜店之间为日后像男子汉一般生活配齐了他的装备。尽管我不得不承认,奥斯卡是在相当陈腐污浊的小市民的环境里收集到了他的头一批如此重要的印象的,然而毕竟还有第三位教师。留待这位男教师去做的事情,便是为奥斯卡打开世界的大门,使奥斯卡成为他今天这个样子,成为一个人,由于缺少更贴切的名称,我只好给他安上这样一个不能充分说明其特性的头衔:世界主义者。

    正如读者诸君中最细心者已经发现的那样,我讲的是我的教师和师傅贝布拉,那个欧仁亲王的直系子孙、路易十四王族的后代、侏儒和音乐小丑贝布拉。我讲到贝布拉的时候,我自然也想到了他身边的那位女人,伟大的梦游女罗丝维塔-拉古娜,超越时间的美女,在马策拉特夺走了我的玛丽亚的那些个黑暗的年头里,我不得不经常惦念她。她有多大年纪了,这位夫人?我暗自问道。她是位芳龄二十(如果不是十九的话)、如花盛开的少女吗?难道她是那位九十九岁的颇有风韵的老娘,在今后的百年间,她还将永不衰老地体现着永恒青春的小巧玲珑的体态?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么,我巧遇这两位同我之间亲缘关系如此之近的人是在我可怜的妈妈去世后不久。我们一起在四季咖啡馆喝穆哈,随后分手,各走各的路。我们之间存在着微小的却又不是微不足道的意见分歧;贝布拉跟帝国宣传部关系密切,从他的种种暗示中我不难听出,他出入于戈培尔和戈林先生的私宅,他还想方设法向我解释他这种出轨行为并为之辩解。他讲述了中世纪宫廷小丑的地位如何富有影响。他拿出西班牙画家的画的复制品给我看,画中人是某位菲利普或卡洛斯国王及其宫廷侍从。在这些刻板的人丛中,可以让人辨认出几个小丑,身穿皱皱巴巴、带棱带角、色彩班斓的服装,身材同贝布拉也同我——奥斯卡相差无几。恰恰由于我喜爱这些画——今天我可以自称是天才画家迪埃戈-委拉斯开兹①的热情欣赏者——所以我不愿让贝布拉轻易地说服我。他于是不再拿西班牙胖力四世宫廷里的小丑同他在莱茵区暴发户约瑟夫-戈培尔身边的地位作比较了。他谈到了艰难的时世,谈到了不得不暂时退避的弱者,谈到了以隐蔽的形式兴起的反抗。他当时说出了这个小小的字眼——“内心流亡”,正因为如此,奥斯卡跟贝布拉分道扬镳了——

    ①迪埃戈-委拉斯开兹(1599~1660),西班牙塞维利亚画派的大师,作品除宗教内容以外还有群像图(如腓力三世和四世)。

    这并不是说,我当时对这位师傅发了一通火。在此后的数年间,我一直在广告柱上张贴的杂耍团和马戏团的海报上寻找贝布拉的名字,我曾经两次见到他的名字同拉古娜夫人的名字并列在一起,然而我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使我能重新见到这两位朋友。

    我指望着会有一场巧遇,可是巧遇并未发生。如果贝布拉和我在一九四二年秋①而不是在一九四三年就走到一条路上去,那么,奥斯卡就永远也成不了莉娜-格雷夫的学生,却会当上贝布拉师傅的徒弟。就这样,我日复一日地穿过拉贝斯路,多半是在上午的第一个小时跨进蔬菜店,出于礼貌,总是先在店主格雷夫身边站上半个钟头。这位商人渐渐变成了一个古怪的制作爱好者,我瞧着他制造他那些发出了零声。呜呜声和吱吱声的古怪机械,当有顾客进店来的时候,我就捅他一下,因为格雷夫那时候对周围世界几乎不加注意。这是怎么回事呢?是什么事使得这个以往那么开朗、总是愿意开玩笑的园圃种植者和青年之友变得如此沉默,是什么事使他变得如此孤僻,成了怪人,成了不大讲究仪容的苍老的男子呢?——

    ①根据前文,应是1941年秋。

    再也没有年轻人登他的门了。在这里长大的人都不认识他。童子军时代里他的追随者被这场战争拆散,分送到了各条战线上。他们寄来了战地书信,后来只寄战地明信片了。有一天,格雷夫间接得到消息,他的宠儿霍斯特-道纳特、最初是童子军,后来是青年团旗队长,末了当上少尉,在顿涅茨河畔阵亡了。

    从那一天起,格雷夫日渐衰老,很少注意他的外表,全身心地沉湎于制造机械。结果,人家在他的蔬菜店里看到的丁零响的机器和呜呜叫的机械竟比土豆和甘蓝叶球还要多。普遍的食物匮乏的状况自然也是一个原因;人家很少向蔬菜店供货,即使供应也不定期,而格雷夫又不像马策拉特那样有门道,跑大市场,拉各种关系,适合于当个能干的采购者。

    这爿蔬菜店看去真是可怜巴巴的,不过,格雷夫用毫无意义的噪音机械填补了空间,虽说离奇古怪,却也起了装饰作用,人家看了本该高兴的。从格雷夫这个业余制作匠越来越混乱的头脑里产生出来的制品,我倒挺喜爱的。今天,我一看到我的看护布鲁诺用打包绳子编织的产物,我就会回想起格雷夫的那些陈列品。今天,布鲁诺看到我对他手工编织的玩意儿所表现出来的半是取笑半是认真的兴趣,感到满心欢喜,那时,每当格雷夫发现这一架或那一架音乐装置唤起了我的乐趣时,他也神思恍惚地感到高兴。多年以来,格雷夫从不把我放在眼里,可那时,当我待了半个钟头以后离开他那变成了作坊的店铺去看望他的妻子莉娜-格雷夫的时候,他却露出了失望的神情。

    我在这位缠绵床侧的女人身边多半要待上两到两个半小时,可这些事情有多少可以向诸君讲述的呢?奥斯卡一进屋,她就在床上招手:“噢,是你呀,小奥斯卡。再走近点,你想钻进羽绒被里来吗?房间里可冷啦!格雷夫没把屋子烧暖。”于是,我钻到羽绒被下她的身边,把我的鼓和那两根正在使用的鼓棒留在床前,只让那第三根用旧了的纤维状的鼓棒随同我一起去拜访莉娜。别以为我爬上莉娜的床之前已经脱掉了衣服。我穿着羊毛的和天鹅绒的衣裤以及皮鞋上了床,在过了相当长的时间之后,尽管这种取暖的活计很费力,我从乱成一团的羽绒被里钻出来时仍然穿着这一身衣服,而且几乎没有被弄皱。

    我离开了莉娜的床后不久,便去拜访蔬菜商,身上还带着他妻子的臭味。这样若干回以后,格雷夫就立下一条规矩,那是我也非常愿意遵守的。当我还待在格雷夫太太的床上,做着我的最后几项练习的时候,蔬菜商便走进卧室,端来满满一盆热水,放在一张小凳子上,还留下了毛巾和肥皂。他不朝床上看一眼,无言地离开了卧室。

    奥斯卡多半迅速地从为他提供的温暖的窝里挣脱出来,走到洗澡盆前,给自己以及那根在床上大显神通的旧鼓棒来一次彻底的清洗。格雷夫忍受不了他老婆的臭味,即使这臭味是过了一道手才向他迎面扑去的,这一点,我是能够理解的。就这样,刚洗完澡的我便受到了这位业余制作家的欢迎。他为我发动了他的全部机器,让我听它们各种各样的噪音。直到今天我还百思不解,奥斯卡同格雷夫之间尽管姗姗来迟地产生了这种亲密的关系,却始终未能结下友谊。格雷夫照旧使我感到陌生,他虽说唤起了我的关注,却从未唤起过我对他的同情。

    一九四二年九月,我刚刚既无歌声也无乐音地度过了我的十八岁生日,在无线电广播里,第六军攻占了斯大林格勒。此后不久,格雷夫制作了一台擂鼓机。在一个木架两端,他挂上了两个盘子,盛满土豆,重量相等。接着,他从左边的盘子里取走了一个土豆,天平的一头就翘了起来,打开了一个止动装置,使安装在木架上的擂鼓机运转起来:它发出急速敲击声、隆隆声、嘎嘎声、哒哒声,钹打响了,锣敲响了,这一切声响合成了一支短暂的、铿锵的、悲怆得不和谐的终曲。我喜爱这台机器。我一再让格雷夫启动它给我做表演。不过,奥斯卡认为这位爱好制作的蔬菜商是灵机一动并为奥斯卡发明和制造了这台机器的。过不多久,我就十分清楚地悟到了我的猜测是错误的。格雷夫也许从我那里得到了启发,不过,这台机器却是专为他自己制造的,因为这台机器的终曲也是他的终曲。

    这是十月间一个清洁的早晨,只有在东北风扫除了屋前的垃圾时才能这样清洁。我按时离开特鲁钦斯基大娘的住所,来到街上,正遇上马策拉特在拉店铺门前的卷帘式挡板。我站到他的身边,他正好嘎嘎地拉起了绿漆挡板,先是一团殖民地商品店气味的云雾扑鼻而来,这是昨天夜间贮存在店堂里的;接着,我迎来了马策拉特的清晨的亲吻。在码丽亚露面之前,我穿过拉贝斯路,朝西边的石头路面投下长长的身影,因为我的右边,在东方,在马克斯-哈尔贝广场上空,太阳靠自己的力量把自己高高拽起,它所采用的手段,正是闵希豪森男爵①揪住自己的辫子把自己从沼泽地里拔起来时所使用的窍门——

    ①德国民间童话《闵希豪森男爵历险记》(1786)中的主角。

    如果有谁像我这样了解蔬菜商格雷夫,那么,当他见到在这种时候他的店铺的橱窗还被挡板挡着,门还上着锁,他会立刻感到惊讶的。虽说最近几年格雷夫已变成了一个越来越古怪的格雷夫,然而他一向是准时开门营业的。他或许病了,奥斯卡想着,但随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格雷夫去年冬天还在波罗的海凿冰窟窿洗全身浴呢,虽说不再像往年似的定期前去,可是,这个热爱大自然的人,尽管显露出了若干衰老之态,怎么可能一夜之间就病倒了呢?格雷夫太太毫不懈怠地行使着卧床特权;我也知道,格雷夫瞧不上柔软的床铺,他宁肯睡行军床或者硬板床。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疾病把这个蔬菜商束缚在床上。

    我来到门窗紧锁的蔬菜店前,回头望了望我们家的店,见到马策拉特正在店堂里,随后我才在我的铁皮鼓上急速地击了几小节,我寄希望于格雷夫大太的灵敏的耳朵。用不了多少声响,店门右侧的第二扇窗户已经打开了。格雷夫太太身穿睡衣,一脑袋卷头发夹子,胸前抱着个枕头,在结着冰花的窗槛花箱上方露出脸来。“快进来呀,小奥斯卡!你还等什么呀,外面冷着呢!”

    我举起一根鼓棒,敲了敲橱窗前的铁皮铺板说明原因。

    “阿尔布雷希特!”她喊道,“阿尔布雷希特,你在哪里?怎么回事啊?”她继续喊她的丈夫,一边离开了窗户。房门打开了,我听见她在店堂里走路的声响,紧接着她又叫喊开了。她在地窖里喊叫,可是我看不见,不知她为何喊叫,因为地窖的窗洞也封着;在进货的日子里,便由这个窗洞倒进土豆去,在打仗的年头里,进货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我把一只眼睛贴在窗洞前涂焦油的厚木板缝上,于是我看到地窖里亮着电灯。我可以看到地窖楼梯上面那一段,有个白东西横在那里,可能是格雷夫太太的枕头。

    想必她把枕头丢在楼梯上了,因为她已经不在地窖里了。她又在店堂里叫喊,紧接着又跑到卧室里去叫喊。她摘下电话听筒,叫喊着,找着号码,接着又冲着电话叫喊;但是奥斯卡听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了什么。他只是偶然之间听到了“事故”二字,还有那地址,拉贝斯路二十四号。她吼着重复了好几遍,然后挂上听筒。紧接着,她身穿睡衣,没了枕头,却依旧是满脑袋卷头发夹子,叫喊声灌满了窗框,把我所熟悉的她那整个双料肥躯浇铸到窗槛花箱里的冰花上,两手捂住粉红色的肉瘤,在楼上大声叫嚷,嚷得街道都变狭窄了。奥斯卡以为格雷夫太太也开始砸碎玻璃地歌唱了,不过连一块玻璃也没有碎掉。窗户被使劲拉开了,邻居们露面了,妇女们大声问出了什么事,男人们从邻近的门洞里冲出来:钟表匠劳布沙德,两条胳臂只有一半伸进外套的袖筒里,老海兰德,赖斯贝格先生,裁缝李比舍夫斯基,埃施先生,甚至普罗布斯特,不是那个理发师,而是煤店的那个,也带着他的儿子来了。马策拉特身穿白色工作服,像一阵风似的刮来了,抱着小库尔特的玛丽亚,则站在殖民地商品店的门洞里。

    我轻而易举地隐没在这些慌慌张张的大人丛中,躲过了正在找我的马策拉特。马策拉特和钟表匠劳布沙德是最先想要采取行动的人。他们想爬窗户进屋。可是格雷夫太太不让任何人爬上去,更不用说进屋去了。她一边抓着、打着、咬着,一边总还能找到时间叫喊,喊声越来越大,有一些话甚至能让人听清楚了。先得等事故急救队来了再说,她早就打过电话了,别人用不着再去打电话,她知道出了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大家应当去照管各自的店铺。这儿的事情已经够糟的了。好奇,无非是好奇,这一回又看清楚了,当不幸的事故临头时,一个人的朋友究竟哪儿才有。她在大唱哀歌时,必定在窗下的人群中发现了我,因为她在喊我,她把那些男人们推下去以后,把赤裸的胳臂向我伸来。有人——奥斯卡今天还相信,那是钟表匠劳布沙德——把我举了起来,不顾马策拉特的反对,把我送进窗户去,刚到结着冰花的窗槛花箱前,马策拉特也快要抓住我的时候,莉娜-格雷夫已经抱住了我,把我紧贴在她那温暖的睡衣前。这时她不再叫喊,只是用假声呜咽着,在假声呜咽的空隙间大口地吸气。

    方才,格雷夫太太的喊叫驱策邻人们做出了激动、无礼的动作。这时,她那细细的假声呜咽以同样的效果使拥挤在冰花下的人们变成了无声而窘迫地聚集着的人群。他们几乎不敢看她一脸的哭相,他们把所有的希望、所有的好奇和关注都转移到了有指望到来的急救车上去了。格雷夫太太的呜咽也使奥斯卡感到不舒服。我设法往下滑一点,使我不至于离她那充满悲痛的声音那么近。我松开了搂住她脖子的手,半个屁股坐在了窗台花箱上。奥斯卡感觉到有人在盯着他,因为玛丽亚正怀抱孩子站在店铺门洞里。就这样,我又放弃了我坐的地方,意识到我的处境的难堪。同时,我只想着玛丽亚,众邻居对于我来说是无所谓的。我从格雷夫太太这个河岸边撑开去,我觉得它颤动得太厉害,并且使我想到了床。

    莉娜-格雷夫并没有发现我溜了,或许她再也没有力气抱住那小小的身体了。在很长的时间里,这身体曾经卖力地向她提供了一个替身。莉娜或许也预感到奥斯卡将永远从她身边溜走了。她预感到随着她的大声喊叫有一种嘈杂的声音降到了人世,它一方面成为缠绵床侧的女人和鼓手之间的高墙和音障,另一方面又推倒了玛丽亚和我之间存在的高墙。

    我站在格雷夫夫妇的卧室里。我的鼓斜挂着,不太稳当。奥斯卡熟悉这间房间,他能背出这淡绿色糊墙纸的长度与宽度。盛着上一天的灰色肥皂水的洗澡盆还放在小板凳上。所有的物件都有它的位置,然而我觉得拉坏、坐坏、躺杯和碰坏的家具面目一样,至少是被修整一新了,仿佛所有这些硬挺挺地用四只脚或者四条腿靠墙站着的家具需要莉娜-格雷夫的叫喊以及随后的假声呜咽,这才能得到新的、冷得吓人的光泽。

    通往店堂的门开着。奥斯卡不想走进那间散发着干土和洋葱味的屋里去,却又身不由己地进去了。日光透过橱窗挡板的裂缝,用挤满尘粒的光带把这间屋子分割成条条块块。格雷夫的大部分噪音和音乐机械处在半昏暗中,光线仅仅照亮了某些细部、一口小钟、胶合板斜撑和擂鼓机的下半部,还使我看到了待在天平上的土豆。同我们店里完全一样的、柜台后面盖住地客口的那扇吊门敞开着。这扇厚木板门没有任何东西支撑着,有可能是格雷夫太太大声喊叫的时候在匆忙之中拉开的,但她没有用门上的钩子扣住柜台边上的环。奥斯卡只须轻轻一碰,这吊门就会倒下,封住地窖口。

    我一动也不动地站在这块散发出尘土味和霉味的厚木板后面,凝视着那个被灯光照亮的四方形,它框住了楼梯的一部分和地窖里的一块水泥地。一个构成台阶的小平台的一部分从右上角伸进这个四方框里来。这个小平台想必是格雷夫新近添设的,因为我以前也偶或到地窖里去过,却从来没有见到过它。为了看一个小平台,奥斯卡是不会如此着魔地、如此长久地把目光送进地窖里去的,可他这样做了,那原因是由这幅画面的右上角伸出了两只填满了的羊毛袜和两只系带黑皮鞋,而且是奇怪地缩短了的。尽管我看不到鞋底,可我马上认出这是格雷夫的远足鞋。这不可能是格雷夫,我暗自想道,他作好了去远足的准备又怎么会这样地站在地窖里?因为鞋子不是底朝下,而是自由飘浮在小平台上方;那笔直朝下的鞋尖勉强触到了小平台的木板,接触得很少,但毕竟还是触到了。我用一秒钟的时间想象着一个用鞋尖站立的格雷夫,因为我相信他,这位体操运动员和爱好大自然的人,是做得出这种滑稽可笑却又很费力气的练习来的。

    为了让我确信我这种假设是正确的,也为了情况确实如此时狠狠地嘲笑一下这个蔬菜商,我于是小心翼翼地爬到很陡的楼梯上,一级一级往下走去。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一边还敲着这制造恐惧和驱赶恐惧的工具:“黑厨娘,你在吗?在在在!”

    当奥斯卡稳稳当当地站在水泥地上的时候,他才让目光经由曲折的道路,从一捆空洋葱口袋上方越过,再滑过摞成堆的同样是空的水果箱,掠过以前从未瞧见过的横梁构架,直至接近格雷夫的远足鞋悬吊着或者用鞋尖站立着的地方。

    我自然知道格雷夫悬吊着。鞋悬吊着,编织得很粗糙的深绿色袜子也悬吊着。长统袜口上方赤裸的男人膝盖,大腿毛茸茸的直到短裤裤边;这时,一阵又刺又痒的感觉从我的生殖器慢慢地延伸开去,接着到了臀部,又上升到变麻木的背部,沿着脊椎骨往上爬,继而到了后颈,弄得我热一阵冷一阵的。这感觉从那里又一路扎下去到了两腿之间,使我那根本来就很小的圆木棍干瘪下去,接着它再次跳过已经弯曲的背部到了后颈,在那里渐渐收缩——今天,只要有人在奥斯卡面前说到悬吊这个词,甚至说到把洗净的衣服挂起来①时,他就会产生这种又刺又痒的感觉。悬挂在那里的不仅是格雷夫的远足鞋、羊毛袜、膝盖和短裤,格雷夫整个人靠脖子悬吊着,在绳子上露出一张龇牙咧嘴的脸,仍没有摆脱舞台上那种装腔作势的表演——

    ①在德语里,“悬吊”和“挂”是一个词。

    又刺又痒的感觉骤然消失,快得令人惊讶。我觉得格雷夫的姿势又恢复正常了;因为一个吊着的人的身体姿势基本上同一个用手撑地行走的人、一个头足倒立的人、一个想骑马而跃上一匹四条腿的马却采取了真正不幸的姿势的人的模样是一样正常和自然的①——

    ①指采取这些姿势时,脚尖都是朝下或朝上的。

    此外还有布景。奥斯卡这时才理解了格雷夫过去所花费的精力。格雷夫吊在其中的框架和布景是精选出来的,几乎是铺张的。这位蔬菜商曾经寻找过一种适合于他本人的死的形式,他找到了一种两头平衡的死法。他,在他活着的时候,计量局的官员曾多次找他麻烦,他们之间有过不愉快的信件往来,他们曾多次没收过他的天平和砝码。他,由于水果和蔬菜的重量称得不准确,曾经付过罚款。这一回,他用土豆同他的身体保持平衡,一克不差地保持平衡。

    一根光泽暗淡、或许用肥皂抹过的绳子,由滑轮引导,穿过两根横梁上方,这两根横梁是格雷夫为他的末日架在一个支架上的。这个支架只有一个用途,就是用作他的末日支架。他浪费了上好的木料,我由此推断出,这个蔬菜商没想到过要节约。在那些建筑材料紧缺的战争年代里,要搞到横梁木和木板想必是非常困难的。在这之前,格雷夫一定干过实物交易,他用水果换来了木材。所以,在这个支架上也不缺少纯属多余的、只为装饰用的角撑。构成台阶的三段式小平台——奥斯卡方才在上面店堂里已经看到了它的一角——把这整个横梁构架提高到了几近于庄严的程度。那台擂鼓机看来是这个业余制作家用作模型的。同那台机器的情形一样,格雷夫和他的衡重物都挂在支架的内部。在他和同样摇晃着的土豆之间,有一把精巧的绿色小梯子,同四根抹白灰的角梁形成鲜明的对比。他用一个童子军才会打的、富有艺术性的套结把几个土豆筐系在那根主绳上。四个涂白漆但光线仍然很强的电灯泡照亮了支架内部。因此,奥斯卡无需登上并玷污那个庄严的小平台,便能从土豆筐上方一张用铁丝固定在童子军套结上的小硬纸片上读出那一行字:七十五公斤(少一百克)。

    格雷夫身穿童子军指导的制服挂在那里。他在自己的末日又恢复穿战前年代的制服。这套制服穿在他身上已经显窄了。他无法结上最上面的两个扣子和腰带,要不然的话,他这身打扮挺整洁,现在却添上了叫人讨厌的怪味儿。格雷夫按照童子军的规矩交叠着左手的两指。这个吊死鬼在上吊之前把童子军帽子系在右手腕上。他无法结上衬衫领口的扣子,也同样无法结上齐膝短裤最上面的扣子,于是,他的鬈曲的黑色胸毛就从这空档里钻了出来。

    小平台的台阶上有几株紫花,还不相宜地杂着香菜茎。也许花已经被他撒完了,因为他把多一半的紫竟还有几朵玫瑰都用来装饰挂在支架的四根主横梁上的那四幅小像了。左前方一根上挂着童子军创始人巴登一鲍威尔爵士像,有玻璃框。左后方是圣徒圣乔治,无框。右后方是米开朗琪罗画的大卫头像,无玻璃。在右前方的立柱上,一个表情丰富的、漂亮的、大约十六岁的男孩的相片在微笑,相片既有框,又有玻璃。这是格雷夫的宠儿霍斯特-道纳特从前的相片,他后来当了少尉,在顿涅茨阵亡。

    也许我还得提一笔小平台台阶上紫菀与香菜间一张被撒成四片的纸。这些碎片扔在那里,却可以让人毫不费力地拼在一起。奥斯卡这样做了,他辨认出这是一张曾经多次盖上风纪警察局印章的法院的传票。

    还有待我来报道的,便是急救车催人的笛声唤醒了正在考察一个蔬菜商死因的我。紧接着,他们跌跌撞撞地下了楼梯,登上小平台,把手伸向吊着的格雷夫。可是,他们刚把这个商人稍稍托起,用作衡重物的土豆筐就纷纷落下、翻倒。同擂鼓机一样,格雷夫机巧地用胶合板遮住的支架上面的机械在止动装置打开后便运转起来了。下面,土豆砰砰地落到小平台上,又从小平台落到水泥地面上;上面,敲击着铁皮、木头、铜和玻璃,上面,一支摆脱羁绊的鼓乐队敲响了阿尔布雷希特-格雷夫的大型终曲。

    时至今日,奥斯卡最艰巨的任务之一,便是让雪崩似的土豆坠落的噪声——顺带说一句,几个急救员赖此发了财——让格雷夫的擂鼓机的有机喧闹声在他的铁皮鼓上响起回声。也许因为我的鼓对格雷夫之死的形象塑造产生过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我有时也成功地在奥斯卡的铁皮鼓上奏出一首经过修饰的格雷夫之死的改编曲。我的朋友们以及护理员布鲁诺曾问及这首鼓曲的标题,我于是给它起名为:七十五公斤

    贝布拉的前线剧团

    一九四二年六月中旬,我的儿子库尔特一周岁。奥斯卡,父亲,以冷静的态度对待此事,暗自想道:还要等上两年。一九四二年十月,蔬菜商格雷夫在一座形式如此完善的绞刑架上自缢,因此,我,奥斯卡,一再把这次自杀列为庄重的死法之一。一九四三年一月,大家对斯大林格勒这座城市谈论得很多。由于马策拉特像以前强调珍珠港、托布鲁克和敦刻尔克那样地强调这座城市的名称,我因此不再去关注这座遥远的城市里所发生的事件,而去注意我从特别新闻广播里所了解到的其他城市;因为对奥斯卡来说,国防军报道和特别新闻广播乃是一种地理课。要不然的话,我怎么会知道库班河、缪斯河和顿河是在哪儿流着呢?有谁能比关于远东各种事件的详尽的无线电报道更好地向我说明阿留申群岛的阿图岛、基斯卡岛和阿达克岛的地理位置呢?就这样,我在一九四三年一月学到了斯大林格勒这座城市位于伏尔加河畔。不过,我并不关心第六军,我关心的是那时患上轻度流行性感冒的玛丽亚。

    患流行性感冒的玛丽亚日见好转期间,无线电里的报道继续开它的地理课:勒热夫和杰姆扬斯克。对于奥斯卡来说,这两个地点仍然是他闭上眼睛马上能在任何苏维埃俄罗斯的地图上找到的。玛丽亚病刚好,我的儿子库尔特又得了百日咳。在我想法子记住激烈争夺的突尼斯的几块绿洲的极难记的名称期间,小库尔特的百日咳停了,非洲军团也完蛋了。

    啊,欢乐的五月!玛丽亚、马策拉特和格蕾欣-舍夫勒准备首小库尔特过两周岁生日。奥斯卡也认为即将来临的庆祝日意义比较重大,因为从一九四三年六月十二日起只需再等一年了。如果我在场,我会在小库尔特两岁生日那天,咬住我儿子的耳朵低声说:“等着吧,不久你也会敲鼓了。”不过,事情是这样的:一九四三年六月十二日奥斯卡已经不在但泽的朗富尔了,而是在罗马人建立的古老城市梅斯。是啊,他离开的时间拖得那么长,结果呢,为了能同家人共庆小库尔特的三岁生日,在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二日准时赶回他所熟悉的、还一直没有遭轰炸破坏的故乡,他可是历尽了艰辛。

    是什么事务使我离家出走的呢?我不绕弯子直说了吧!在已经改成空军营房的佩斯塔洛齐学校门前,我碰上了我的师傅贝布拉。不过,贝布拉一个人是不可能说服我外出远行的。贝布拉的手臂挽着拉古娜,罗丝维塔夫人,伟大的梦游女。

    奥斯卡由小锤路走来。他刚才拜访了格蕾欣-舍夫勒,安闲地读了一小段《罗马之战》并且从中发现,当时,在贝利萨尔①的时代,世事就已更迭无常,当时的人就已经在相当广阔的地理区域内,在河流的交汇处和城下欢庆胜利或忍受失败了——

    ①贝利萨尔(505~565),日耳曼人,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的统帅,为光复被蛮族占据的西罗马,两度在意大利同东哥特人交战。

    我穿过弗勒贝尔草场,最近几年间,此地已经变成了托特组织①的一个临时木板房营地。我的思想却停留在塔吉那,公元五五二年,纳赛斯②在此地击败托蒂拉。我的思想停留在这位伟大的亚美尼亚人纳赛斯身上倒不是由于他打了大胜仗,吸引我的是这位统帅的体型。纳赛斯是畸形儿,驼背,纳赛斯矮小,纳赛斯是矮人、侏儒、小人国的人。纳赛斯也许是个儿童小脑袋瓜,比奥斯卡稍大些,我这样思考着,来到佩斯塔洛齐学校门口,为了作比较。我瞧着几个个子长得太快的空军军官,看到了他们的勋章带子,我暗自说,纳赛斯肯定不挂勋章,他不需要这东西。这时,这位伟大统帅本人却站在学校大门正中央,一位夫人挽着他的臂膀。为什么纳赛斯不该有位夫人挽着他的臂膀呢?他们正迎面朝我走来,在那些空军巨人一旁他们显得渺小,然而却是那些新烘烤出来的纯空气英雄③的中心,笼罩在历史的氛围之中,年纪老极了;在这个独一无二的名叫纳赛斯的亚美尼亚矮子面前,这个住满了托蒂拉们和泰耶们、住满了树一般高大的东哥特人的整座兵营又算得了什么呢。纳赛斯一小步一小步地走近奥斯卡,向奥斯卡招手,挽着他的臂膀的那位夫人也在招手。贝布拉和罗丝维塔-拉古娜夫人问候我,空军尊敬地让出道来,我把嘴靠近贝布拉的耳朵小声说:“亲爱的师傅,我把您当成伟大的统帅纳赛斯了。我对此人的评价远远高于我对有勇无谋的力士贝利萨尔的评价。”——

    ①托特组织,由工程师弗里茨-托特(1891~1942,后任纳粹军备部长)领导的组织,负责修建军事设施如西壁等。

    ②纳赛斯(生卒年代不详),亚美尼亚人,查士丁尼的统帅。在意大利先后击溃以托蒂拉和泰耶为王的东哥特人。

    ③文字游戏,指“空军英雄”。德语“空军”一词由“空气”与“武器”两同复合而成。下文称空军军官为空军,也含谐谑义。

    贝布拉谦逊地一挥手表示拒绝。可是,拉古娜却喜欢我的这番类比。她说话时小嘴动得多美啊!“请问你,贝布拉,难道他,我们的年轻朋友,当真那么毫无道理吗?你的血管里不是流着欧仁亲王的血吗?不是流着路易十四的血吗?难道他不是你的祖先吗?”

    贝布拉抓住我的臂膀,把我拉到一边,因为空军不住地观赏着我们,直愣愣地盯着,令人讨厌。末了,一名少尉,紧跟着上来两名士官,在贝布拉面前做了个立正姿势,因为我的师傅的制服上佩戴着上尉的军衔标志,袖子上还有一块印有“宣传运动”字样的布条。用勋章装饰着的小伙子们请拉古娜签名留念,并且得到了她的签名。于是,贝布拉一招手,让他的公务汽车开过来。我们上了车,在汽车开走时还不得不听着空军热情的鼓掌声。

    佩斯塔洛齐街,马格德堡街,陆军草场,我们一路驶去。贝布拉坐在司机旁边。刚到马格德堡街,拉古娜就已经拿我的鼓做话题了。“好友,您还一直忠实于您的鼓吗?”她用她的地中海嗓音低声说,这嗓音我已经那么久没听到过了。“在其他方面您是否也都忠实呢?”奥斯卡没有回答她,没有用他那些同女人之间的冗长乏味的事去劳她的神,但微笑着允许这位伟大的梦游女先是抚摩他的鼓,接着抚摩他有点抽搐地抱着这铁皮鼓的双手,而且越来越显出南欧人味道地抚摩着。

    汽车拐进陆军草场,跟着五路电车轨道行驶。这时,我甚至给她回答了,也就是说,我用左手抚摩她的左手,她用右手亲热我的右手。汽车已经驶过马克斯-哈尔贝广场,奥斯卡下不了车了。这当儿,我在小卧车的后视镜里瞧见了贝布拉浅棕色的、机敏的老人眼睛正观察着我们两个的小动作。拉古娜偏偏握住了我的双手,而我呢,为了不伤害我的朋友和师傅,正要挣脱出来。贝布拉在后视镜里微笑,接着避开了他的目光,开始同司机交谈。这时,罗丝维塔一边热乎乎地捏住我的双手,抚摩着,一边启动地中海小嘴,也开始了一席谈话。这是直接讲给我听的,甜蜜地灌进了奥斯卡的耳朵,随后又谈了些实际的事情,接着话又变得更加甜蜜,封住了我的一切顾虑和逃跑的企图。我们到了帝国殖民区,朝妇科医院方向驶去。拉吉娜告诉奥斯卡,这些年里她一直想着他,她还一直保存着当年我在四季咖啡馆里唱碎并奉献给她的玻璃杯。她说,贝布拉虽然是位出色的朋友和优秀的工作伙伴,但同他结婚却是不能设想的;贝布拉必须单独生活,拉古娜这样回答我插入的提问,她给他一切自由,而他也同样,虽说他天性相当嫉妒,但这些年来他也懂得了拉古娜是约束不了的,况且善良的贝布拉身为前线剧团团长几乎没有时间去履行一旦结婚后应尽的义务。不过,这前线剧团可是第一流的,它所演的节目若在和平时期照样能搬上“冬季花园”或“斯卡拉”大剧院的舞台。而我,奥斯卡,凭着我尚未施展的神授的才能,是否有兴致去试他一年呢?何况我的年纪也够了,她可以担保,不过,我,奥斯卡,或许有其他重任吧,或者相反?那就更好,他们今天离开此地,方才是他们在但泽一西普鲁士军区的最后一场午后演出。现在他们去洛特林根,随后去法国,眼下去东线是办不到的事,谢天谢地,他们刚刚离开东线。我,奥斯卡真走运,东方已成过去,现在是去巴黎,肯定是去巴黎。我,奥斯卡。可曾去过巴黎旅行?就这样吧,朋友!如果拉古娜已经诱惑不了您这位鼓手冷酷的心,那就让巴黎来诱惑您吧!我们一起去吧!①——

    ①此句原文是意大利语。

    这位伟大的梦游女话音刚落,汽车就停了下来。兴登堡林阴大道的树,绿色,普鲁士风,间距一律。我们下车,贝布拉让司机等着。我不想进四季咖啡馆,我的脑子有点乱,需要新鲜空气。于是我们就到斯特芬公园去散步,口布拉在我右边,罗丝维塔在我左边。贝布拉向我谈宣传运动的意义和目的。罗丝维塔向我讲述宣传运动日常生活中的小插曲。贝布拉谈战争画家、战地记者,聊他的前线剧团。罗丝维塔让遥远城市的名称从她的地中海小嘴里溜出来,而报告特别新闻时,那些地名我在无线电里全都听到过。贝布拉说了个哥本哈根。罗丝维塔嘘出了巴勒莫。贝布拉唱着贝尔格莱德。罗丝维塔像个悲剧女演员似的哀诉道:雅典。但是,两人一起如痴如醉地反复谈论巴黎,保证说,那个巴黎可以抵消方才讲到过的所有城市。末了,贝布拉打着官腔,摆出前线剧团团长和上尉的架势,向我提议说:“请您加入到我们中间来吧,年轻人,擂鼓,唱碎碑酒杯和电灯泡!在美丽的法兰西、在青春常在的巴黎的德意志占领军会感激您,向您欢呼的。”

    仅仅为了走形式,奥斯卡要求有个考虑的时间。我在五月葱绿的灌木丛中走了足足半个小时,一边是拉古娜,一边是我的师傅和朋友贝布拉。我装出反复思考和大伤脑筋的样子,搓搓额头,倾听林中鸟语,这是我有生以来从来做过的事,仿佛我在期待某一只红胸鸲给我答案和忠告。当绿丛中有个什么东西瞅瞅地叫得特别响、特别引人注意的时候,我开口说:“善良、智慧的大自然劝我接受您的提议,尊敬的师傅。您今后可以把我看做您的前线剧团的一员了!”

    我们接着去了四季咖啡馆,喝一杯淡血色的穆哈,商量了我逃离家庭的细节,不过,我们不把这叫做逃跑而叫做出走。

    在咖啡馆外面,我们又重复了一遍计划好的行动的一切细节。我于是同拉古娜以及宣传运动上尉贝布拉告别,他坚持让我用他的公务汽车。他们两个沿着兴登堡林阴大道溜达着朝城里走去。上尉的司机,一位年纪较大的上士,开车送我回朗富尔,一直开到马克斯-哈尔贝广场,因为我不想也不能让车开进拉贝斯路。奥斯卡乘着国防军公务汽车来了,这会轰动四邻,太过分也太不合时宜。

    留给我的时间不多。到马策拉特和玛丽亚家去作临别拜访。在我的儿子库尔特学走路的围栏旁,我站了许久,如果我记忆无误的话,我也产生了若干做父亲应有的想法,便伸手去抚摩这个金发小家伙,可是库尔特不愿意。玛丽亚倒并不拒绝,她有点惊讶地接受了我对她的亲热举动,尽管多年以来她已经不习惯于此了,她也好心地抚摩我一番。同马策拉特告别我觉得为难,这真是奇怪。这个男人站在厨房里,正用芥末调料计煮腰花,他同烹任勺结下了不解之缘,或许挺愉快,我因此不敢打扰他。当他想从身后拿东西并伸手在厨桌上瞎模时,奥斯卡这才向他走去,拿起放着切碎的香菜的小木板递给他。我至今仍然认为,马策拉特惊讶地、不知所惜地拿着放有香菜的小木板,愣了很久。在我离开厨房以后,他还愣着,因为奥斯卡以前从未递过、拿过、举过什么东西给马策拉特。

    我在特鲁钦斯基大娘那里吃饭,让她给我洗了澡,把我放到床上。我等她躺进她的羽绒被里,吱吱地轻声打起鼾来时,就穿上拖鞋,带上我的衣服,穿过那只越来越衰老、正吱吱地打鼾的灰毛耗子睡的房间,在过道里我拿钥匙开锁时费了些劲,最后把锁拧开了。我一直光着脚,只穿睡衣,挟着我那卷衣服,爬上楼梯,到了晾衣阁楼,进了我的隐藏处,在摞成堆的屋面瓦以及人家不顾防空条例的规定仍旧堆在那里的成捆的报纸后面,我踉踉跄跄地跨过防空沙堆和防空水桶,找出一面崭新锃亮的鼓来,它是我瞒着玛丽亚节省下来的。奥斯卡的读物我也找出来了:合成一卷的拉斯普庭与歌德。把我喜爱的这两位作家也带走吗?奥斯卡穿上衣服和鞋子,把鼓挂到脖子上,把鼓棒插在裤子背带后面,与此同时,他跟他的两位神——狄俄尼索斯和阿波罗①谈判。那位醉得不省人事的神劝我,要么什么读物也不带,要么只带一叠拉斯普庭走;那位极其狡猾又过于理智的阿波罗则劝我干脆放弃法国之行,当他发现奥斯卡已经决心赴法国时,便坚持要我带上一个没有窟窿的旅行袋,把歌德在几百年前打过的每一个合乎理性的呵欠都带走。而我呢,一来由于固执,二来由于我深知,《亲合力》一书不能解决一切两性的问题,便把拉斯普庭以及他的赤裸裸的、然而穿着黑色长袜的女性世界也随身带走了。阿波罗力求达到和谐,狄俄尼索斯力求达到沉醉与混乱,奥斯卡则是一个小小的半神②。他使混乱和谐化,使理性处于沉醉状态。奥斯卡除了他的必死性以外,有一点优于自古以来便确定了的全神们:奥斯卡可以读使他开心的书,众神却总在检查他们自己——

    ①狄俄尼索斯是希腊神话中的酒神。阿波罗是司光明、艺术的神。

    ②半神,指神和人所生的后代。

    一个人是可以习惯于一幢出租公寓以及十九家房客厨房里的气味的。我同每一段楼梯,同每一层楼,同每一扇钉有姓名牌的套间门告别。啊,音乐家迈恩,他们认为你不合服役资格而把你送了回来。你又吹起了小号,又喝上了杜松子酒,期待着他们重新把你接去——后来他们果真把他接走了,只是不准他把小号带在身边。啊,胖得不成形状的卡特太太,她的女儿自称闪电姑娘①。啊,阿克塞尔-米施克,你用鞭子换取了什么?沃伊武特先生和太太,他们一直吃芜青甘蓝。海纳特先生身患胃病,因此在席哈乌船坞工作而没在步兵服役。旁边一家是海纳特的父母,他们仍旧姓海莫夫斯基。啊,特鲁钦斯基大娘,这只耗子在套间门后睡得正香。我把耳朵贴在门上听她吱吱叫。小矮个儿,他本姓雷策尔,已经被提升为少尉,虽说他从小就得穿长统羊毛袜。施拉格尔的儿子死了。艾克的儿子死了。科林的儿子死了。钟表匠劳布沙德还活着,仍在使死钟表复活。老海兰德活着,照旧在把弯钉子敲直。施韦尔文斯基太太有病,施韦尔文斯基先生身体健康,却死在了她的前头。底层对面的套间里住着的是谁?马策拉特家的阿尔弗雷德和玛丽亚,还有一个快满两周岁的小家伙,名叫库尔特。谁在这夜深人静时离开这幢吃力地呼吸着的大公寓?是奥斯卡,小库尔特的父亲。他带着什么来到黑暗的街上?他带着他的鼓以及他的大厚本教科书。在所有这些灯火熄灭、相信空防的房屋之中,为什么他偏偏在一所灯火熄灭、相信空防的房屋前面站住呢?因为这里住着寡妇格雷夫太太。他虽然不能把他的教育归功于她,却能把某些传递感觉的熟练手法归功于她。为什么他在这所黑洞洞的房屋前脱下帽子?因为他在悼念蔬菜商格雷夫,此人鬈毛,鹰钩鼻,自己称自己的体重,同时上吊。吊死后他仍有鬈毛、鹰钩鼻,但是,原先失神地待在眼窝里的棕色眼珠却过度用力地突了出来。为什么奥斯卡又戴上了他的有飘带的海军帽,头戴帽子,脚登靴子离开了呢?因为他约定要去朗富尔的货车车站。他准时来到约定的地点了吗?他来了——

    ①闪电姑娘,纳粹士兵用语,指通讯兵的女子助手。

    这就是说,我是在最后一分钟到达布鲁恩斯赫弗尔路的下跨道附近的铁路路堤的。我并没有在附近的霍拉茨医生的诊所前停留。虽说我在思想里同护士英格道了别,向小锤路的面包师傅离所送去了问候,但这些都是边走边做的,唯独圣心教堂的大门止住了我行路匆匆,害得我差点儿来晚了。教堂大门紧锁。然而我能确切地想象出坐在童贞女马利亚左大腿上的赤身裸体的、粉红色的童子耶稣。她又在这儿了,这可怜的妈妈。她跪在忏悔室里,把殖民地商品店老板娘所有的罪孽灌进维恩克神甫的耳朵里去,如同她往常把糖灌进蓝色的一磅或半磅装口袋里去那样。奥斯卡则跪在左侧祭坛上,想把鼓塞给童子耶稣,可是这小家伙不敲鼓,没有向我显示奇迹。当时,奥斯卡发了誓,今天,奥斯卡在紧锁的教堂大门前再度发誓:我定要教会他敲鼓。不是今天就在明天!可是,我要去作长途旅行,便把誓言改为后天,接着转过身来把鼓手的背对着教堂的大门,坚信我不会失去耶稣,随后爬上下跨道旁边的铁路路堤,丢失了若干歌德和拉斯普庭的残篇,但仍把我的教育大全的大部分带上了路堤,带到了铁轨间。我踉踉跄跄地越过枕木和碎石,还走了一箭之遥,慌忙中险些把正等着我的贝布拉撞倒。天真黑呀!

    “原来是我们的铁皮演奏家!”上尉兼音乐小丑喊道。我们相互提醒要多加小心,摸索着过了铁道、交轨点,在那些正在调轨的货车之间迷了路,最后找到了那列前线休假人员的列车,车上给贝布拉的前线剧团留了一节专用车厢。

    奥斯卡过去乘过有轨电车,如今他也该乘乘火车了。贝布拉把我推上车厢时,正在做针线活的拉古娜抬起头来,莞尔一笑,微笑着吻我的脸颊。她一直在微笑,手指却不离开她的针线活,并向我介绍了前线剧团的两位团员:杂技演员菲利克斯和基蒂。蜂蜜般金黄头发的、皮肤有点发灰的基蒂不无吸引力,个子同那位夫人差不多。她说话略带萨克森口音,这更增添了她的魅力。杂技演员菲利克斯是剧团里个子最高的。他的身高总得有一百三十八厘米。这个可怜虫因为他引人注目的出格的身材而苦恼。九十四厘米的我的出现,更激发了他的变态心理。这位杂技演员的长相同一匹用高级饲料喂养的选拔出来的赛马有若干相似之处,因此,拉古娜开玩笑地称他“卡瓦洛”①或“菲利克斯-卡瓦洛”。杂技演员菲利克斯同贝布拉上尉一样也穿着军灰色制服,不过只佩着上士军衔标志。女士们也藏身在剪裁成旅行服装的军灰色衣料里,简直太不合身了。拉古娜手指下的针线活原来也是块军灰色布料,后来成了我的制服。布料是贝布拉和菲利克斯捐赠的,罗丝维塔和基蒂轮流缝制,剪去的军灰色布料越来越多,直到上装、裤子和军帽都合我的尺寸为止。在国防军的任何服装局里都不可能弄到适合奥斯卡穿的鞋子。我也乐得穿我自己的平民的系带靴,免得套上士兵的低统靴——

    ①意大利语,意思是“马”。

    我的证件是伪造的。杂技演员菲利克斯在做这件精细的工作时证实自己是相当熟练的。我纯粹出于礼貌而未能提出抗议。伟大的梦游女让我冒充她的兄弟,当她的哥哥。具体地说是:奥斯卡奈洛-拉古娜,一九四二年十月二十一日生于热那亚。到今天为止,我用过各种各样的姓名。奥斯卡奈洛-拉古娜是其中之一,无疑不是最难听的。

    我们出发了。火车驶经斯托尔普、什切青、柏林、汉诺威、科隆开往梅斯。柏林我一无所见。我们停留了五小时。自然正遇上空袭警报。我们躲进了托马斯地窖。前线休假人员像沙丁鱼似的卧倒在拱顶下面。宪兵队的人不准我们进去,这时传来了喧闹声。从东线来的几个士兵,看过剧团的演出,认识贝布拉和他的团员。他们鼓掌吹口哨,拉古娜也掷去了飞吻。他们要求我们演出,几分钟内就在这个从前是拱顶地窖啤酒馆的底部临时搭起了一个舞台似的东西。贝布拉难以拒绝,尤其是一位空军少校由衷地、以过分夸张的姿态请他演些拿手好戏给士兵们一饱眼福。奥斯卡将要在真正的剧团演出中首次登场。虽说我并非毫无准备就上台,在火车上,贝布拉同我一起多次排练过我的节目,这时我却怯场了,这使得拉古娜又有机可趁,抚摩我的手哄我。

    士兵们热心透顶,他们刚把我们的演员包搬过来,菲利克斯和基蒂就开始了他们的杂技表演。这两个都是橡皮人,他们把自己的身体打成结,不断地从自己的身体里钻进去又钻出来,绕住自己的身体,取下身体上的一截,把他的给她,把她的给他,互相交换这一截身子或那一截身子,使拥挤着的、目瞪口呆的士兵们感受到剧烈的四肢疼痛和延续数日之久的肌肉酸痛。菲利克斯和基蒂还在打结和解结的时候,贝布拉扮着音乐小丑出场了。他在从满到空的酒瓶上奏出那些战争年头里最流行的曲子。他演奏了《埃里卡》和《妈妈齐,送我一匹小马》,又让《故乡,你的星》在瓶颈上响起并放出光芒。但这还不够激动人心,他便搬出他的老牌光辉乐曲,让《老虎吉米》在酒瓶丛中狂吼怒叫。这支乐曲不仅前线休假人员喜爱,连奥斯卡爱挑剔的耳朵也喜欢听。贝布拉演了几套魔术,虽然幼稚,然而照样受欢迎。之后,他宣布罗丝维塔-拉吉娜,伟大的梦游女,以及奥斯卡奈洛-拉古娜,杀玻璃的鼓手出场。观众的热情当真被他烧旺了,罗丝维塔和奥斯卡奈洛必定成功。我用急速轻敲的动作作为我们的表演的引子,用渐强的急速敲击为高潮的到来铺路,在表演结束时用大段艺术性强的敲击引出喝彩声。拉吉娜从观众堆里随便叫出一名士兵甚至军官,请年老皮厚的上士或腼腆狂妄的候补军官坐下,她便来看这一个或那一个的心,她还真能看透他们的心。除去她总能说对军人证上的各种日期以外,她还把上士和候补军官私生活中不可告人的事透露给观众。她在披露人家的隐私时讲得委婉动听,妙语连珠,末了,送给那些如观众所说被剥个精光的家伙每人一瓶啤酒,请受赏者把瓶子高高举起,让大家都能看清,随后给我,奥斯卡奈洛,打了个暗号:渐强地急速擂鼓,啤酒瓶应声裂成碎片。这对于我的声音来说如同儿戏,再难的任务也不在话下。剩下的是诡计多端的上士或乳臭未干的候补军官溅满啤酒、目瞪口呆的脸——接着爆发出喝彩声,经久不息的掌声,掺入这掌声之中的是对帝国首都的一次大轰炸的噪声。

    我们所表现的虽说不是世界水平,但娱乐了士兵们,使他们忘记了前线和休假,使他们放声大笑,无休止地大笑。炸弹落到了我们的头上,摇晃并掩埋了地客和其中的一切,灯和备用灯都灭了,一切都倒在地上,乱作一团。这时,仍然一再有笑声穿过这口被掩埋的、令人窒息的棺材。“贝布拉!”他们喊道,“我们要听贝布拉!”好心而又顽强的贝布拉应声而起,在黑暗中扮演小丑,硬使被掩埋的群众同声大笑。当大家要求拉古娜和奥斯卡奈洛表演时,他大声说道:“拉古娜夫人非常——疲倦了,亲爱的铅土兵们。小奥斯卡奈洛为了大德意志帝国和最终胜利也需要睡上一个小觉!”

    她,罗丝维塔,躲在我的身旁,感到害怕。但奥斯卡并不害怕,却还是躲在拉古娜身旁。她的惧怕和我的胆量把我们的手合在一起。我搜索她的惧怕,她搜索我的胆量。末了,我变得有点害怕了,她却得到了胆量。当我第一次驱走了她的惧怕,使她有了胆量时,我的男子汉的胆量已经第二次产生。我的胆量已经历时十八个光辉的年头了,而她,我不知道她多大年纪,也不知道她是第几次这样躺着陷于她那训练有素的、使我产生胆量的惧怕之中。因为同她的脸一样,她那尺寸虽小却数目齐全的身体上丝毫没留下已被埋葬的时间的痕迹。委身于我的是一个胆量与惧怕都没有时间性的罗丝维塔。她在帝国首都遭到一次大轰炸时,在被掩埋的托马斯地窖里,屈服于我的胆量,丧失了她的惧怕,直到防空人员把我们挖掘出来为止。可是,人家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个小人国的女子究竟是十九岁还是九十九岁。对奥斯卡来说,保持沉默是很容易的,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向他提供那头一道同他的身体尺寸相符合的拥抱的,究竟是个有胆量的老妪,还是一个出于惧怕而百依百顺的姑娘

    参观水泥——或神秘,野蛮,无聊

    有三个星期之久,我们一晚接一晚地在罗马人建立的、后来又驻扎了近卫军的城市梅斯的历史悠久的防弹掩蔽部里演出。同样的节目我们在南希演了两个星期。马恩河畔的夏龙好客地接待了我们一星期。奥斯卡的舌头已经能弹出几个法国字来了。在兰斯,还能观赏到第一次世界大战造成的破坏。世界闻名的大教堂的石雕动物,令人讨厌地没完没了地把水喷到铺路石块上。这句话的意思是:兰斯天天下雨,夜间也下雨。但是,在巴黎,我们遇上了一个明媚和煦的九月。我可以挽着罗丝维塔的臂膀在码头上漫步,度过我的十九岁生日。虽说我曾经从士官弗里茨-特鲁钦斯基寄来的明信片上见到过这个大都会,巴黎却一点也没有使我失望。罗丝维塔和我头一回站在艾菲尔铁塔下,我们——我身高九十四厘米,她九十九厘米——举首仰望,我们两人,手挽手,头一回意识到我们的伟大和独一无二。我们在大街上接吻,不过,这在巴黎并不新鲜。同艺术与历史交往,是何等美妙啊!我,始终挽着罗丝维塔的臂膀,游览了伤兵教堂,缅怀伟大的、但个子并不高的、因此与我们同属一类的皇帝,我用拿破仑的语言讲话。在第二位弗里德里希①(此公亦非巨人)的墓前,拿破仑说过:“如果他还活着,我们就不会站在此地了!”我在我的罗丝维塔的耳边柔声低语:“如果这个科西嘉人还活着,我们就不会站在此地了,我们就不会在桥下,在码头上,在巴黎的人行道上接吻了。”——

    ①指弗里德里希二世(1712~1786),普鲁士国王,亦译作腓特烈大王。

    我们同其他剧团一起在普莱尔大厅和萨拉-伯恩哈特剧院联合演出。奥斯卡迅速习惯了大城市的舞台环境,把他的保留节目改得高雅,以投合巴黎占领军的吹毛求疵的口味。我不再唱碎普通的、粗俗的德意志啤酒瓶,不,我把从法国各个宫殿里精选出来的、呈优美弧形的、吹制成雾气一般薄的花瓶和水果盆唱成碎片。我的节目是按照文化史的观点安排的,从路易十四时代的玻璃杯开始,又让路易十五时代的玻璃制品变成玻璃尘埃。我想到了革命时代,带着激烈的情绪,让不幸的路易十六和他的丢了脑袋的玛丽-安托万奈特的高脚杯遭了殃。我又毁了一点路易-菲利普的玩艺儿,最后同第三共和国的青年风格的玻璃幻想产物恶战一场。

    尽管正厅前排和各层楼座的军灰色群众不理解我的表演是按历史进程编排的,把玻璃碎片仅仅当做普通的玻璃碎片并报以掌声,然而,偶或也有来自帝国的参谋部军官和新闻记者,除了玻璃碎片外还欣赏我的历史感。在一场由官方为司令官们举办的演出结束后,人家把我们介绍给一位不穿制服的学者,此人对我的艺术大加恭维。我尤其感激帝国一份主要日报的通讯记者,他正待在这座塞纳河上的城市里,并且不愧为法国问题专家。他暗示我注意我的节目中若干细小的错误,但不属于风格上的纰漏。我们在巴黎过冬。人家请我们在一流饭店里下榻,我也不想缄口不提,我身边的罗丝维塔在整个漫长的冬天一再试验并证实了法国床的优点。奥斯卡在巴黎幸福吗?难道他已经忘了故乡的情人玛丽亚,还有马策拉特、格蕾欣和亚历山大-舍夫勒,忘了他的儿子库尔特和他的外祖母安娜-科尔雅切克吗?

    我并没有忘记他们,然而我也不惦念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个。所以,我也没有寄军用明信片回家,不给他们任何我还活着的标志,而是给他们提供条件,在没有我的情况下生活上一年;我离家出走时就决定要回去,我感兴趣的是我不在时家里这伙人的关系作了怎样的调整。在街上,在表演时,我有时也在士兵的脸上寻找熟悉的特征。也许弗里茨-特鲁钦斯基或阿克塞尔-米施克从东线调到巴黎来了,奥斯卡想着,有一两次真以为在一伙步兵中间认出了玛丽亚漂亮的哥哥,其实不是,军灰色把人弄糊涂了!

    唯独艾菲尔铁塔使乡愁在我心中萌生。这并不是说,我曾登上这座铁塔,极目远眺,唤起了对家乡的渴望。奥斯卡在想象中经常登上明信片上印着的这座高塔,假如真的攀登上去,那只能使我感到像是在失望地爬下塔来。在艾菲尔铁塔脚下,没有罗丝维塔,我独自一人,在这金属结构的弧形基架下面,站着或者蹲着,这个能让我看到四处的然而又是封闭式的穹隆,却变成了我的外祖母安娜能够掩蔽一切的罩子。当我坐在艾菲尔铁塔下面时,我也就坐在了外祖母的四条裙子下面,练兵场变成了卡舒贝的土豆地,一场巴黎的十月雨不知疲倦地斜飘到比绍与拉姆考之间。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嗅到整个巴黎,连同地下铁道,散发出一股略微有点哈喇的黄油味道。我变得沉默寡言,终日沉思,罗丝维塔待我细心周到,她注意到了我的苦痛,因为她是感觉细腻型的。

    一九四四年四月——从各个战场传来了成功地缩短战线的消息——我们奉命收拾演员行囊,离开巴黎,到大西洋壁垒去慰问。贝布拉的前线剧团在勒阿弗尔开始它的巡回演出。我觉得贝布拉沉默寡言,神思恍惚。尽管他在表演时从未出过差错,一如既往地取悦观众,但是,大幕一落,他那张苍老的纳赛斯的面孔立即变得呆滞。起先,我把他看成一个嫉妒鬼,更糟的是,我甚至把他看成是败在我的青春力量下的降将。罗丝维塔小声告诉我,我的判断错了;但她也不知道底细,只说有几名军官在演出结束后便来找贝布拉,关上房门密谈。看来这位师傅想要放弃他的内心流亡,正在策划什么具体的行动,看来他的祖先欧仁亲王的血统又在他身上占了上风。贝布拉的各种策划使他疏远我们,把他牵连进涉及方面极广的关系中去。奥斯卡同从前属于他的罗丝维塔的关系只能在他布满皱纹的脸上诱出疲惫的一丝微笑。当他——那是在特鲁维尔,我们下榻于疗养地饭店——突然闯入我们合用的化妆间里,见我们在地毯上扭作一团时,他挥挥手表示不必介意。我们正想相互解脱,他却对着化妆镜说:“享乐吧,孩子们,亲吻吧,明天我们去参观水泥,后天水泥粉末就会在你们的嘴唇间沙沙作响,会败坏你们亲吻的兴致的!”

    这是在一九四四年六月。其间,我们走遍了从比斯开直抵荷兰的大西洋壁垒。可是我们多半是在腹地,那些传奇式的地堡却见得不多,到了特鲁维尔,我们才首次在海岸演出。人家提议我们去参观大西洋壁垒。贝布拉接受了。在特鲁维尔作最后一场演出。夜阿,我们来到卡昂前方在海岸沙丘后四公里处的小村庄巴文。人家安排我们在农民家过宿。许多草地、灌木丛、苹果树。这里酿制苹果烧酒,名叫卡尔伐道。我们尝了尝,事后睡得很香。凉爽的空气由窗户透入,水塘里的青蛙呱呱地一直叫到天明。有会擂鼓的青蛙。我睡着听它们的鼓声并提醒自己:你该回家了,奥斯卡,不久,你的儿子库尔特就满三周岁了,你必须给他一面鼓,这可是你答应过要给他的呀!奥斯卡,受痛苦折磨的父亲,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地这样告诫自己。他醒来时,摸摸自己的身边,证实他的拉古娜躺在那里,他闻到了她的气味:拉古娜有一股清淡的桂皮、捣碎的丁香和肉豆蔻味;圣诞夜前,她的气味像烤香料,这种气味一直保留到夏天。

    一大清早,一辆装甲车开到农舍前。在院门口,我们大家都觉得有点冷飕飕的。清晨,凉爽,迎着从海上刮来的风,我们聊了几句。上车:贝布拉,拉古娜,菲利克斯和基蒂,奥斯卡和那个中尉海尔佐格,他来接我们到卡堡以西他的炮兵连去。

    我说,诺曼底是绿色的,我是想借此避而不谈那些栋白两色相间的牛群。它们在笔直的公路的左右两侧被露水沾湿的、薄雾迷漫的草地上反刍,对我们的装甲车漠然视之,这些甲板若不是已经涂上了一层保护色的话,定会由于羞愧而变成红色。白杨、树篱、爬行的灌木丛,第一批外形大而蠢的海滨旅馆空荡荡的,百叶窗在风中作响。装甲车拐入林阴道,我们下车,急急忙忙地跟在中尉——他对贝布拉上尉毕恭毕敬,虽说有些夸张——后面,穿过沙丘,迎着一阵裹挟着沙土和涛声的海风。

    这不是温柔的波罗的海,不是酒瓶般绿的、少女般抽泣着的、正等待着我的波罗的海。大西洋正在练它的老花招:涨潮时冲锋,落时后撤。

    接着,我们看到了它,水泥。我们可以观赏它,抚摩它,它巍然不动。“注意!”水泥内部有人喊了一声,随即从地堡里跳出一个树一般高的人来。这座地堡形状像平背乌龟,位于两座沙丘之间,叫做“道拉七号”,用射击孔、观察缝以及暴露在外的小口径的枪炮管当眼睛,瞧那落潮和涨潮。钻出来的那个人是上士兰克斯,他向中尉海尔佐格和我们的上尉贝布拉报告。

    兰克斯:(敬礼)道拉七号,一名上士,四名士兵。没有特殊情况!

    海尔佐格:谢谢!请稍息,兰克斯上士——您听到了,上尉先生,没有特殊情况。多年来就是如此。

    贝布拉:总是落潮和涨潮!大自然的表演!

    海尔佐格:正是这个使我们部队有事可干。正为了这个缘故,我们一个挨一个地建造地堡。我们自己相互间处于射程之内。我们不得不炸掉一些地堡,给新的水泥腾出地方来。

    贝布拉:(敲敲水泥,他的前线剧团团员也跟着他敲敲水泥)中尉先生相信水泥吗?

    海尔佐格:“相信”或许不是个合适的字眼。我们在这儿差不多什么都不再相信了。您说呢,兰克斯?

    兰克斯:是,中尉先生,什么都不再相信了。

    贝布拉:不过他们正在搅拌和夯实。

    海尔佐格:我是完全信任您的,上尉。老实告诉您,我们也是在积累经验。我以前对建筑一窍不通,刚上大学,就打起仗来了。我希望,我现在获得的水泥加工的知识在战后能派上用场。在家乡,一切都得重建——您走近点儿仔细瞧瞧这水泥。(贝布拉和他的团员把鼻子贴在水泥上。)看见什么啦?贝壳!门前随处都有。只需拿来掺进去。石子、贝壳、沙、水泥……我无需再多说什么了,上尉先生。您是艺术家和演员,自己会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兰克斯!给上尉先生讲讲,我们把什么东西夯到地堡里去了。

    兰克斯:是,中尉先生!给上尉先生讲讲,我们把什么东西夯进地堡里去了。我们把小狗封在水泥下面,每座地堡的地基里都埋着一只小狗。

    贝布拉的团员:一只小狗!

    兰克斯:不久,从卡昂到勒阿弗尔这一段连一只小狗都没有了。

    贝布拉的团员:连一只小狗都没有了!

    兰克斯:我们就是这样卖劲。

    贝拉布的团员:这样卖劲!

    兰克斯:马上就得抓小猫了。

    贝布拉的团员:喵呜!

    兰克斯:不过猫同小狗不是一码事。因此,我们希望这里马上开始行动。

    贝布拉的团员:盛大演出!(他们鼓掌。)

    兰克斯:我们排练够了。如果小狗抓光了的话……

    贝布拉的团员:啊!

    兰克斯:……我们也就不能再造地堡了。因为猫意味着不祥。

    贝布拉的团员:喵呜,喵呜!

    兰克斯:如果上尉先生还愿意稍稍听一听我们为什么埋小狗的话……

    贝布拉的团员:小狗!

    兰克斯:我只能这么说:我可不相信这个。

    贝布拉的团员:呸!

    兰克斯:但是,这里的伙伴们大多数来自农村。在农村,直到今天还是这样:在盖房子、仓库或者乡村教堂的时候,总得埋进一样活的东西,还有……

    海尔佐格:够了,兰克斯。请稍息。上尉先生,您已经听到了,在大西洋壁垒的阵地上,大伙儿沉溺于所谓的迷信。这同在您那儿的剧场里完全一样,大家在首场演出前不准吹口哨,在开演前,演员们相互朝肩膀啐唾沫……

    贝布拉的团员:呸呸呸!(互相朝肩膀上啤唾沫。)

    海尔佐格:别开玩笑!我们必须让士兵们开开心。最近他们也换了花样,在地堡出口处安上贝壳马赛克和水泥装饰花纹,遵照最高方面的命令,对此事也予以容忍。士兵们总得有事可干。我的上司一见到这些水泥曲线就头痛,我于是对他说:少校先生,水泥曲线总比头脑里的曲线要好。我们德意志人都是业余手工艺爱好者。这个您总不能否认吧!

    贝布拉:让在大西洋壁垒严阵以待的军队散散心,我们现在不也在为此而效劳吗……

    贝布拉的团员:贝布拉的前线剧团,为你们歌唱,为你们表演,帮助你们夺取最终胜利!

    海尔佐格:您和您的团员所见甚是。不过,单靠剧团是不够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还得依靠我们自己,尽力自助。兰克斯,您说呢?

    兰克斯:是,中尉先生,尽力自助!

    海尔佐格:您瞧,是这么回事吧!——请上尉先生原谅!我还得去道拉四号和道拉五号。您就慢慢参观一下这水泥吧淇中自有名堂。兰克斯会让您样样都看到的……

    兰克斯:样样都看到,中尉先生!

    (海尔佐格和贝布拉行军礼。海尔佐格由右侧下。至今

    待在贝布拉身后的拉古娜、奥斯卡、菲利克斯和基蒂跳了出

    来。奥斯卡带着他的铁皮鼓,拉古娜背着一个食物篮,菲利

    克斯和基蒂爬到地堡的水泥顶上,开始在那里做杂技练习。

    奥斯卡和罗丝维塔拿着小桶小铲在地堡旁边的沙里玩耍,

    表示出他们互相爱恋着,还欢呼着取笑菲利克斯和基蒂。)

    贝布拉:(全面地看了看地堡,懒洋洋地)请您告诉我,兰克斯上士,您原先的职业是什么?

    兰克斯:画师①,上尉先生,不过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①德语里“画师”一词,既指油漆匠、粉刷匠,也指艺术画家。下文“刷平面的匠人”指油漆匠或粉刷匠。

    贝布拉:您说是位刷平面的匠人。

    兰克斯:也刷平面,上尉先生,但更多的是作艺术画。

    贝布拉:你们听着,听着!这就是说,您努力步伦勃朗的后尘-,也许还有委拉斯开兹?

    兰克斯:介乎两者之间。

    贝布拉:天哪!那您有必要在这里搅拌水泥、夯实水泥、守卫水泥吗?——您本该参加宣传运动。战争画家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兰克斯:对于这个我可不内行,上尉先生。对于今天的趣味来说,我画得太倾斜了——上尉先生能赏上士一支香烟吗?

    (贝布拉递给他一支香烟。)

    贝布拉:您说的倾斜是指时新吗?

    兰克斯:您说的时新又是什么意思呢?在他们带着水泥到来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倾斜是时新的。

    贝布拉:是这样吗?

    兰克斯:是的。

    贝布拉:您颜料上得又浓又厚,甚至还用抹刀吧?

    兰克斯:我也这样画。我用大拇指抹,完全自动化,把钉子和钮扣贴在中间,一九三三年以前有一段时间,我把铁丝网贴在朱砂上,获得了报纸的好评。现在它们还挂在一位瑞士私人收藏家家里,那是位肥皂厂老板。

    贝布拉:这场战争,这场糟糕的战争!您今天竟然在夯实水泥!竟然为了修筑防御工事而出租您的才华!自然-,莱奥纳多①和米开朗琪罗在他们那个时代也干过这种事。在没有人委托他们画圣母像时,他们就设计军械,修筑城堡——

    ①指文艺复兴时代的巨匠莱奥纳多-达-芬奇。

    兰克斯:您说的是!总有哪个地方会有空缺的。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总得表现自己。如果上尉先生愿意看看地堡入口处上方的装饰花纹的话,那么,这些就在我们眼前。

    贝布拉:(作了彻底的研究之后)真惊人哪!多么丰富的形式啊!多么严谨的表现力啊!

    兰克斯:可以把这种风格称作结构层。

    贝布拉:你的作品,这浮雕或者画,有标题吗?

    兰克斯:我方才讲了:结构层,依我之见,也叫倾斜结构层。这是一种新风格。以前还没有人搞过。

    贝布拉:不过,正因为您是创造者,您应该赋予这部作品一个不会混淆的标题……

    兰克斯:标题,标题有什么用?只有在要举办艺术展览并且编目录的时候,才需要标题。

    贝布拉:您过谦了,兰克斯。您别把我当做上尉而当做艺术之友看待好了。要香烟吗?(兰克斯拿了一支。)您以为如何?

    兰克斯:如果您这样表示的话,那太好了——兰克斯这样想过:当战争结束的时候。一旦战争结束了——以这种或者那种方式——地堡依然留存着,因为地堡始终会留存着的,即使其余的一切全都毁了。随后,那个时代就来到了!我是说,那些世纪就来到了——(他把方才那支烟塞进口袋里。)上尉先生,还能给支烟吗?多谢啦!——那些世纪来而复去,就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但是地堡依旧存在,就像金字塔始终留存着那样。接着,晴朗的一天,来了一位所谓的考古学者,他暗自思忖:那时候,在第一次和第七次世界大战之间,那是个艺术何等贫乏的时代啊!死气沉沉的灰色水泥,时而在地堡入口处上方能看到出自业余爱好者之手的、笨拙的、乡土风的曲线——接着,他撞见了我的道拉四号,道拉五号,道拉六号,道拉七号,瞧着我的倾斜结构层,自言自语道:仔细看看。真有意思。我几乎想说,有魔力,咄咄逼人,然而渗透着智慧。在这里,一位天才,也许是二十世纪独一无二的天才,表现出了他自己,一清二楚,而且为了千秋万代——这作品是否也有一个姓氏呢?会不会有一个签名向我们透露这个大师是谁呢?——上尉先生如果仔细看去,脑袋倾斜,那便能看到,在粗糙的倾斜结构层之间有……

    贝布拉:我的眼镜。帮我一下,兰克斯!

    兰克斯:好了,这里有字:赫伯特-兰克斯,公元一九四四年。标题:神秘,野蛮,无聊。

    贝布拉:您给我们这个世纪取了个名字。

    兰克斯:您理解了!

    贝布拉:过了五百年或许一千年之后,人家在进行修复工作的时候,也许会找到一些狗骨头。

    兰克斯:那只能加强我的标题。

    贝布拉:(激动地)时间是怎么回事,我们又是怎么回事,亲爱的朋友,如果我们的作品没有……您瞧菲利克斯和基蒂,我的杂技演员。他们在水泥上做体操。

    基蒂:(一张纸在罗丝维塔和奥斯卡之间、在菲利克斯和基蒂之间传来传去,并被写上些什么,这已经有好一会儿了。基蒂略带萨克森口音)您瞧,贝布拉先生,我们在水泥上什么都能做。(她用小手撑地飞跑。)

    菲利克斯:在空中连翻三个筋斗的绝技,过去还没有人在水泥上做过。(他耍了一回。)

    基蒂:我们确实需要这样一个舞台。

    菲利克斯:只是上面有点风。

    基蒂:所以不那么热,也不像所有的电影院里那么臭。(她把身体缠成结。)

    菲利克斯:在这上面我们甚至想出了一首诗。

    基蒂:你说的“我们”是指谁?是奥斯卡奈洛想出来的,还有罗丝维塔-拉古娜。

    菲利克斯:这首诗不押韵,我们帮了忙。

    基蒂:还缺一个字,添上去诗就做成了。

    菲利克斯:奥斯卡奈洛想知道,沙滩上那些杆叫什么。

    基蒂:因为他要写进诗里去。

    菲利克斯:要不然,诗里就缺了一样重要的东西。

    基蒂:老总,您告诉我们吧!这些杆叫什么名堂?

    菲利克斯:也许不准他讲,怕传到敌军耳朵里去。

    基蒂:我们肯定不传出去就是了。

    菲利克斯:这仅仅是为了艺术。

    基蒂:奥尔卡奈洛费了那么多的心思。

    菲利克斯:他写得一手好字,聚特林字体。

    基蒂:我真想知道,他是在哪儿学的。

    菲利克斯:他仅仅不知道那些杆叫什么。

    兰克斯:如果上尉先生准许,我就讲。

    贝布拉:只要这跟决定战争胜负的机密不相干就可以。

    菲利克斯:可是,奥斯卡奈洛非知道不可。

    基蒂:要不然的话,这首诗就做不成了。

    罗丝维塔:我们大家又都是那么好奇。

    贝布拉:您告诉我们吧,这是命令。

    兰克斯:好,这是我们为对付可能开来的坦克和登陆艇而设置的,因为它们看上去像芦笋,所以我们把它们叫做隆美尔芦笋。

    菲利克斯:隆美尔①……——

    ①隆美尔(189~1944),纳粹德国元帅,曾率非洲军团在北非作战,败归后任西线防御总监,应付盟军即将实施的登陆计划。

    基蒂:……芦笋?这个词适合吗,奥斯卡奈洛?

    奥斯卡:正合适!(他把这个词记到纸上,把诗递给地堡顶上的基蒂。她把身子缠结得更紧,并像朗读一首小学课本上的诗那样朗读了下面的诗句。)

    基蒂:在大西洋壁垒

    还在夯实水泥,全副武装,

    隆美尔芦笋,牙齿也伪装,

    却已在回归土豆乡的路上,

    那里星期五吃鱼,外加荷包蛋,

    盐水煮土豆,摆在星期天的餐桌上:

    我们正在接近毕德迈耶尔风尚①!——

    ①毕德迈耶尔原为路德维希-艾希罗特的诗《毕德迈耶尔的歌唱乐趣》中一滑稽人物,后泛指心胸狭窄、庸人习气的小市民以及他们的风尚。

    铁丝网里还是我们睡觉的地方,

    挖地雷偏偏在茅房,

    一边却梦想着国亭花廊,

    还有冰箱,滴水嘴要美观大方:

    我们正在接近毕德迈耶尔风尚!

    有些人还得撕碎慈母心,

    有些人还得去啃野草①,——

    ①俗语,意为“入土”。

    死鬼还挂着绸子降落伞,

    他这邋遢克却在给自己织衣裳,

    拔下孔雀鹭鸶的羽毛给自己化妆:

    我们正在接近毕德迈耶尔风尚。

    (大家鼓掌,兰克斯也鼓掌。)

    兰克斯:现在落潮。

    罗丝维塔:现在是吃早饭的时候了!(她摇晃着大食物篮,篮子饰有飘带和假花。)

    基蒂:好啊,我们在这儿野餐!

    菲利克斯:大自然会激发我们的食欲!

    罗丝维塔:啊,吃,神圣的行动,你把各国人民联系在一起,在吃早饭的时间里!

    贝布拉:我们在水泥上面用餐。这样我们便有了牢固的基础!(除兰克斯以外,所有的人都爬上地堡。罗丝维塔铺上一条明快的绣花桌布。她从取之不尽的篮子里取出有绿饰和流苏的小坐垫。撑起了一把小太阳伞,玫瑰色间有浅绿色,摆出了一个带话筒的小留声机。分发了小盘子、小匙、小刀、鸡蛋杯和餐巾。)

    菲利克斯:我想要点肝酱!

    基蒂:我们从斯大林格勒抢救出来的鱼子还有吗?

    奥斯卡:你不该抹这么厚的丹麦黄油,罗丝维塔!

    贝布拉:我的儿子,你替她的线条操心,这是对的。

    罗丝维塔:可是我觉得可口,也对我有益。我真想念在哥本哈根时空军请我们吃的掼奶油大蛋糕!

    贝布拉:热水瓶里的荷兰巧克力还很热哩。

    基蒂:我迷恋着美国的罐装小甜饼。

    罗丝维塔:小甜饼只有抹上南非姜汁果酱时才好吃。

    奥斯卡:别这样贪心不足,罗丝维塔,我请您别这样!

    罗丝维塔:你自己正吃着好几片指头那么厚的难吃透顶的英国腌牛肉!

    贝布拉:老总,你也来一薄片葡萄干面包加米拉别里李子酱好吗?

    兰克斯:如果我不在值勤就可以,上尉先生。

    罗丝维塔:那就给他下命令吧!

    基蒂:对,给他下命令!

    贝布拉:兰克斯上士,我命令您用餐:一片萄萄干面包加法国的米拉别里李子酱、嫩煮的丹麦鸡蛋、苏联鱼子和一小碗地道的荷兰巧克力!

    兰克斯:是,上尉先生,用餐。(他随即到地堡顶上坐下。)

    贝布拉:我们没有坐垫给老总坐了吗?

    奥斯卡:他可以拿我的,我坐在鼓上。

    罗丝维塔:你可别感冒了,宝贝!水泥里面有危险,你可不习惯。

    基蒂:他可以用我的。我想把身子打几个结,蜂蜜小面包会往下滑得顺畅些。

    菲利克斯:待在桌布旁,你可别让蜂蜜弄脏了水泥。这可是破坏防御呀!(大家吃吃地笑。)

    贝布拉:啊,海风送爽。

    罗丝维塔:送爽。

    贝布拉:胸怀舒展。

    罗丝维塔:舒展。

    贝布拉:良心脱壳。

    罗丝维塔:脱壳。

    贝布拉:灵魂暴露。

    罗丝维塔:眼望大海,人也变美!

    贝布拉:目光自由,展翅……

    罗丝维塔:展翅远飞……

    贝布拉:飞离此地,越过大海,大海无垠……兰克斯上士,我看到海滩上有五个黑东西。

    基蒂:我也看到了。拿着五把雨伞!

    菲利克斯:六把。

    基蒂:五把!一、二、三、四、五!

    兰克斯:这是利西厄克斯的修女。她们带着幼儿园的孩子从那里疏散到这儿来的。

    基蒂:不过我没看到一个孩子!只看到五把雨伞。

    兰克斯:她们把孩子们留在村里,留在巴文特,落潮时,她们有时会来拣贝壳和挂在隆美尔芦笋间的螃蟹。

    基蒂:真可怜哪!

    罗丝维塔:我们给她们一些腌牛肉和罐头小甜饼吧!

    奥斯卡:奥斯卡建议给她们萄萄干面包加米拉别里李子酱,今天是星期五,修女禁食腌牛肉。

    基蒂:她们跑起来了!拿雨伞当帆扬起来了!

    兰克斯:她们拣够了以后,总是这样的。最前面的是见习修女阿格奈塔,非常年轻的小东西,还胡里胡涂呢!——上尉先生,还能给上士一支香烟吗?非常感谢!——后面的那个胖子,是修道院院长朔拉斯蒂卡,她不跟着跑。她不跟着在海滩上玩,这大概会触犯教规的。

    (修女们打着雨伞在背景中奔跑。罗丝维塔打开留声机,响

    起了《彼得堡雪橇铃声》。修女们跳舞,欢呼。)

    阿格奈塔:唷嚯!朔拉斯蒂卡姆姆!

    朔拉斯蒂卡:阿格奈塔!阿格奈塔姆姆!

    阿格奈塔:唷嚯!朔拉斯蒂卡姆姆!

    朔拉斯蒂卡:回来,我的孩子!阿格奈塔姆姆!

    阿格奈塔:我回不来啦!它带着我跑哪!

    朔拉斯蒂卡:那您就为能回来而祈祷吧,姆姆!

    阿格奈塔:为一个充满痛苦的女性?

    朔拉斯蒂卡:为一个大慈大悲的女性!

    阿格奈塔:为一个充满欢乐的女性?

    朔拉斯蒂卡:您祈祷呀,阿格奈塔姆姆!

    阿格奈塔:我越是拼命祈祷,就跑得越远了!

    朔拉斯蒂卡:(声音渐小)阿格奈塔!阿格奈塔姆姆!

    阿格奈塔:唷嚯!朔拉斯蒂卡姆姆!

    (修女们消失了。只是偶或在背景上冒出她们的雨伞。唱片

    放完。地堡入口处旁边的军用电话响了。兰克斯从地堡顶

    上跳下去,拿起听筒。其余的人继续吃饭。)

    罗丝维塔:甚至在这里,在无限的大自然中,也得有电话!

    兰克斯:道拉七号。上士兰克斯。

    海尔佐格:(拿着电话听筒、拖着电线从右侧缓步而上,不断地站住,对着电话讲话。)您睡着了吗,兰克斯上士!道拉七号前面有动静。能清楚识别!

    兰克斯:那是修女们,中尉先生。

    海尔佐格:修女在这里干吗?如果不是修女呢?

    兰克斯:是修女。能清楚识别。

    海尔佐格:您从来没有听说过伪装吗,嗯?从来没有听说过第五纵队,嗯?几百年以来英国人就是这么干的。他们带着《圣经》前来,随后突然开火。

    兰克斯:她们在拣螃蟹,中尉先生……

    海尔佐格:立即肃清海滩,懂吗?

    兰克斯:是,中尉先生。不过,她们是来拣螃蟹的。

    海尔佐格:趴到机枪后面去使劲扫射,兰克斯上士!

    兰克斯:如果她们仅仅是来拣螃蟹的呢?现在落潮,她们是为了幼儿园的……

    海尔佐格:我命令您……

    兰克斯:是,中尉先生!(兰克斯进地堡。海尔佐格拿着电话从右侧下。)

    奥斯卡:罗丝维塔,捂住两只耳朵,要开枪了,像在每周新闻片里那样。

    基蒂:哦,吓死人了!我得把身子缠得更紧些。

    贝布拉:我也相信,我们马上会听到点什么声音。

    菲利克斯:继续放留声机吧!好冲淡点!(他放留声机,唱片唱着《伟大的妄想者》。合着缓慢、拖沓的悲剧性音乐,机枪哒哒地响着。罗丝维塔捂住耳朵。菲利克斯做倒立。在背景上,五位修女携伞飞向天空。唱片卡住,又转,随后停止。菲利克斯结束手倒立。基蒂解开身子缠成的结。罗丝维塔匆匆忙忙把桌布和吃剩的早餐放进食物篮里去。奥斯卡和贝布拉帮她的忙。大伙儿离开地堡顶。兰克斯出现在地堡入口处。)

    兰克斯:上尉先生或许还能给上士一支香烟吧!

    贝布拉:(他的团员害怕地站在他的身后)老总,您抽得太多了。

    贝布拉的团员:抽得太多了!

    兰克斯:这全怪水泥,上尉先生。

    贝布拉:如果有朝一日不再有水泥了呢?

    贝布拉的团员:不再有水泥。

    兰克斯:水泥是不死的,上尉先生。只有我们和我们的香烟才……

    贝布拉:我懂,我懂,随着烟雾,我们消散。

    贝布拉的团员:(缓缓而下)随着烟雾!

    贝布拉:在千年之内人家还会来参观这水泥的。

    贝布拉的团员:在千年之内!

    贝布拉:还会找到狗骨头。

    贝布拉的团员:狗的小骨头。

    贝布拉:还有它们在水泥里的倾斜结构层。

    贝布拉的团员:神秘,野蛮,无聊!

    (只剩下抽烟的兰克斯一个人。)

    尽管奥斯卡在水泥上进早餐时很少说话或者几乎不说话,但他仍然记下了在大西洋壁垒的这席谈话,而这些话正是在进犯①前夜讲的。那位上士兼水泥艺术画家兰克斯,我们也将同他重逢,但要等到专写战后时期和今天处于兴旺时期的毕德迈耶尔的时候——

    ①指盟军进攻欧陆,在诺曼底登陆。

    那辆装甲车还一直在海滨林阴道上等着我们。海尔佐格中尉大步赶来,找到了他受命保护的这一伙人。他上气不接下气地为方才那件小小事件向贝布拉道歉。“封锁区就是封锁区嘛!”他说着搀扶女士们上车,又对驾驶员作了若干指示。装甲车驶回巴文特。我们必须加快赶路,几乎没有时间用午餐,因为两点钟我们在雅致的诺曼宫的骑士厅有一场演出,这座小宫殿坐落在村口白杨树林后面。

    我们总算还有半个小时可以调试灯光,随后奥斯卡击鼓拉幕。我们在为士官和士兵演出。多次爆发出粗野的笑声。我们尽量夸张。我唱碎一只夜壶,里面装着几根维也纳小香肠和芥末。贝布拉扮演小丑,化妆得很浓,为打碎的小夜壶痛哭流涕,从碎片堆里拣出香肠,抹上芥末,吃下肚去,逗得那些军灰色大兵捧腹大笑。基蒂和菲利克斯一段时间以来总穿皮短裤、戴蒂罗尔小帽出场,这使他们的杂技表演尤具特色。罗丝维塔身着银色紧身连衣裙,手戴浅绿色卷边手套,微型脚穿一双金线交织的凉鞋,淡蓝色的眼睑下垂,用她那梦游女的地中海声音证明她那万无一失的魔力。我已经讲过,奥斯卡不用装扮。我戴着我那顶绣有“皇家海轮赛德利茨号”字样的旧水手帽,身穿海军蓝衬衫,外面是金色锚形钮扣外套,下面露出齐膝短裤,卷口齐膝长统袜套在穿旧了的系带靴里。再就是那面红白相间的铁皮鼓,同它一模一样的鼓还有五面,放在我的演员行囊里作为后备。

    晚上,我们又为军官和卡堡通讯处的闪电姑娘们演出。罗丝维塔有点神经质,虽说没有出错,但表演到一半时却戴上了蓝框太阳眼镜,操起了另一个声调,在预言时把话说得更直了。譬如说,她对一个苍白的、由于窘迫而傲慢无礼的闪电姑娘讲,她同她的上司私通。我听了这番宣示觉得不愉快,但大厅里一片笑声,因为那位上司无疑正坐在这位闪电姑娘身边。

    演出结束后,住在诺曼宫里的团参谋部军官还举行了宴会。贝布拉、基蒂和菲利克斯留下了,拉古娜和奥斯卡则不引人注目地告辞而去。两人上床,在过了这变化太多的一天之后,倒下便睡着了,直到次日清晨五点左右,才被刚开始的进犯闹醒。

    关于进犯,我有什么可以向诸君报道的呢?在我们这个地段,在奥恩河口,加拿大部队登陆了。必须撤离巴文特。我们已经收拾好行李。我们将同团部一起转移。在诺曼宫院里停着一辆热气腾腾的摩托化军厨车。罗丝维塔让我替她取一杯咖啡来,因为她未曾用早餐。我有点不耐烦,担心会赶不上我们乘的那辆卡车,便拒绝了,对她的态度也有些粗暴。她便自己跳下卡车,拿着小锅,登着高跟鞋,向军厨车跑去。她刚巧来到热气腾腾的早餐咖啡前,从军舰上射来的一发炮弹也同时落在那里。

    啊,罗丝维塔,我不知道你有多大年纪,只知道你身高九十九公分,地中海借你的嘴讲话,你散发着栓皮和肉豆蔻的气味,你能够看透所有的人的心;只不过你不去洞察你自己的心,要不然的话,你就会待在我的身边,不会去取那太烫的咖啡了!

    在利西厄克斯,贝布拉为我们搞到一份去柏林的命令。当他在司令部门口见到我们时,他自罗丝维塔去世后第一次开口说话:“我们这些矮人和丑角不应该到为巨人们夯实的水泥上面去跳舞!如果我们待在台底下,无人理会,那该多好!”

    到了柏林,我同贝布拉分手。“缺了你的罗丝维塔,你何苦再待在防空洞里!”他露出了薄如蜘蛛网的微笑,吻了我的前额,派持有公务旅行证明的菲利克斯和基蒂一直把我送到但泽车站,还把演员行囊里剩下的五面鼓统统送给了我。我在这样的照料下,又一如既往地带着我的书,于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一日,在我的儿子三岁生日前一天抵达了我的故乡。这座城市还一直没有被破坏,像在中世纪那样,一小时又一小时地响着各种不同的教堂高耸的塔楼上大小不一的钟发出的喧闹声

    接替基督

    是啊,回乡了!二十点零四分,前线休假人员列车抵达但泽车站。菲利克斯和基蒂送我到马克斯-哈尔贝广场,同我告别,基蒂流下了眼泪,随后他们便去霍赫施特里斯的调度处,奥斯卡则背着行李在二十一点前匆匆穿过拉贝斯路。

    回乡。今天,这已经成了一种陋习。它使那些持伪造支票去了外国人的地区、待上数年岁数稍大后便回乡来大谈山海经的年轻人变成了现代奥德修斯。有些人,心不在焉,乘错了火车,不去法兰克福却到了奥伯豪森,旅途中稍有见闻——为什么没有呢?——刚一回乡,就夸夸其谈地搬出诸如基尔刻、珀涅罗珀和泰莱马霍斯①等一大堆姓名来。奥斯卡回乡时发现一切如故,仅仅由于这一点,他就不是奥德修斯。如果他是奥德修斯,当然可以称他所爱的玛丽亚为珀涅罗珀,可是,并没有好色的求婚者蜂拥在她周围大献殷勤,她一直有马策拉特在身边,在奥斯卡背井离乡前很久,她已经决心跟从他了。但愿读者诸君中间有教养的人士也不会这样去想:由于我可怜的罗丝维塔从前从事梦游女的职业活动,便把她看成欺骗男人的基尔刻。至于我的儿子库尔特,他并没有为父亲做任何事情,即使他已经认不得奥斯卡了,他也绝非是泰莱马霍斯——

    ①荷马史诗《奥德修斯》中的人物。基尔到是引诱男子的女妖。珀涅罗珀是奥德修斯忠实的妻子,泰莱马霍斯是这两人的儿子。

    如果非要类比不可——我深知,回乡者总得把自己同别的什么人作一番类比才称心——那么,为了诸君的缘故,我愿把自己比作《圣经》里回头的浪子,因为马策拉特打开了门,像一个真正的父亲而不是一个假想的父亲那样迎接我。是啊,他懂得为奥斯卡的回乡而欣喜,还淌下了真诚的、无言的泪水,使得我从那一天起,不仅仅自称是奥斯卡-布朗斯基,也称自己为奥斯卡-马策拉特。

    玛丽亚对我的归来态度冷静,但并非不亲切。她坐在桌子旁,为经济局贴食品印花,在小烟几上已经摞了几件还没有打开包装的给小库尔特的生日礼物。一向讲求实际的她,首先想到的是要让我舒服一些,便脱去我的衣服,像以往那样给我洗澡,对我的羞赧之态不加理会,替我穿上睡衣,抱我到桌边,桌上放着马策拉特在我洗澡时为我做的荷包蛋和煎土豆,饮料是牛奶。我边吃边喝的时候,她开始问我:“你上哪儿去了?我们到处找你,警察局也找你,像发了疯似的。我们不得不到法庭上去宣誓,说我们并没有杀害你。好了,现在你回来了。不过,已经惹了不少麻烦,今后还会有麻烦,因为我们必须去报告,你已经回来了。但愿他们不会把你送进专门机构①去。你该上那种地方去。谁叫你不说一声就出走!”——

    ①指疯人院或教养院。

    玛丽亚确实有远见。麻烦事来了。卫生部的一名官员上我家,找马策拉特单独谈话,但马策拉特大声嚷嚷,使别人都能听到:“这个根本不要考虑。我妻子临终前我答应过她。我是父亲,不是卫生警察!”

    我没有被送进专门机构去。但是,从那天起,每两周便寄来一封公函,要求马策拉特签字,马策拉特就是不签,但愁成了一脸皱纹。

    奥斯卡必须抢先一步,必须把马策拉特脸上的皱纹抹平,因为我回家的那天晚上,他喜气洋洋的,不像玛丽亚似的想得那么多,问得也少,只要我平安回家就一切都好,他的态度像一个真正的父亲。当他们领我到大吃一惊的特鲁钦斯基大娘那里去睡觉时,他说:“小库尔特会高兴的,他又有一个小哥哥了。明天我们就要庆祝小库尔特的三岁生日了。”

    我的儿子库尔特在他的生日桌子上除去插着三支蜡烛的蛋糕以外,还见到格蕾欣-舍夫勒亲手编织的一件葡萄红的毛衣,但他根本不稀罕。还有一只讨厌的黄皮球,他坐到球上去,骑在球上,末了用厨房里的一把刀子把它捅破了。接着,他从橡皮裂口里吮吸那令人恶心的甜水,这在所有充气的球里都会沉淀下来的。皮球不再鼓起供他折腾,小库尔特便转身去拆小帆船,把它变成了一具残骸。陀螺和鞭子就放在他的手边,他却碰都不碰。

    奥斯卡很久以前就想到了他儿子的这次生日。他从当代最狂乱的事件中脱身出来,匆匆赶到东部,为的就是不错过他的继承人的三岁生日。这时,他站在一边,观看库尔特的破坏业绩,赞赏这个果敢的男孩子,把自己的身高同他儿子的身高比了一下,于是,我若有所思地暗自承认:你离家的这段时间里,小库尔特已经长得比你高了。在十七年前你自己的三岁生日那天,你故意让自己的身高停留在九十四公分,现在,你儿子已经高出你两三公分了。是时候了,必须使他成为一个鼓手,必须对身高的过快增加大喝一声:“够了!”

    我的演员行囊以及我的教科书藏在晾衣间里屋顶瓦后面。我从行囊里取出一面担亮的、新出厂的铁皮鼓。我可怜的妈妈那时遵守诺言,给我提供了一个机会。我现在也要给我的儿子提供同样的机会,而那些大人们是不会这样做的。我有充分的根据可以认为,曾经想让我继承商店的马策拉特在我不顶事以后,认定小库尔特是未来的殖民地商品商。必须预防马策拉特这个愿望变成事实!听了我说这样的话,读者诸君可别把奥斯卡看成专门反对零售买卖的敌人!如果有人答应给我或者我的儿子一个工业康采恩,或者让我或者我的儿子继承一个王国外加殖民地,我也将同样防止这种事情变成现实。奥斯卡不想从别人手里接受任何东西,因此想让他的儿子也采取类似的行动,使他变成永远保持三岁孩子身材的铁皮鼓手——这正是我思想逻辑上的错误,似乎对于一个大有希望的年轻人来说,接受一面铁皮鼓不像接管一爿殖民地商品店那样是件可增的事情。

    这是奥斯卡今天的想法。可是,他当时只有一个心愿:必须在击鼓的父亲身边摆上一个击鼓的儿子,必须有两个矮小的鼓手由下而上地观察大人们的所作所为,必须建立一个有生殖力的鼓手王朝,因为我的事业必须一代一代地敲着红白两色的铁皮鼓继承下去。

    我们眼前将是怎样的一种生活呀!如果我们可以并排敲鼓,即使在不同的房间里,如果我们可以一边一个地敲鼓,即使他在拉贝斯路,我在路易森街,他在地窖里,我在阁楼上,小库尔特在厨房内,奥斯卡在厕所里,如果父亲和儿子或此或彼能够偶尔一起敲铁皮鼓,如果我们两个遇上好机会,可以钻到我的外祖母、他的外曾祖母安娜-科尔雅切克的几条裙子下面去,住在那里,敲鼓,闻有点哈喇的黄油气味,那该多好啊!蹲在她的大门口,我对小库尔特说:“往里瞧,我的儿子。我们是从那里来的。如果你有足够的胆量,我们可以回到那里去待上一个钟头或者更长的时间,拜访一下在那里等待着的那些人。”

    小库尔特便会在几条裙子底下探过身子去,偷偷看上一眼,很有礼貌地问我,他的父亲,请我讲个分明。

    “那位美丽的女士,”奥斯卡会低声说,“在那里正中央坐着的那位,玩弄着她美丽的手,有一张如此温柔能催人泪下的鹅蛋脸,这就是我可怜的妈妈,你善良的祖母。她由于喝了鳗鱼汤,或者由于她的过于甜蜜的心,死去了。”

    “讲下去,爸爸,讲下去!”小库尔特会这样催促我,“这个有小胡子的男人是谁?”

    我会神秘地压低嗓子:“这是你的外曾祖父,约瑟夫-科尔雅切克。注意看他那双闪烁着的纵火犯的眼睛,注意看他的鼻根上方显露出来的非凡的波兰人的异想天开和务实的卡舒贝人的诡计多端。还得注意看他脚趾间的蹼膜。一九一三年,‘哥伦布’号下水那天,他钻到一排木筏底下,游了很久很久,终于到了美国,在那里成了百万富翁。有时候,他又下水,游回来,隐匿在这里。当年,他成了纵火犯后在这里找到了保护,把他的那一份献给了我的妈妈。”

    “那么,一直躲在那位女士,即我的祖母背后,现在又坐到她身旁,用他的手抚摩她的手的那位英俊的先生又是谁呢?他的蓝眼睛同你的一模一样,爸爸!”

    我这个恶劣的当了叛徒的儿子,这时不得不鼓起勇气,回答我自己的勇敢的儿子:“这是布朗斯基的奇妙的蓝眼睛,它们正瞧着你呢,小库尔特。你的眼睛是灰色的。这是你从你母亲那儿遗传得来的。然而,同那个正吻我可怜的妈妈的手的扬,同扬的父亲文岑特一样,你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奇妙的却又有着卡舒贝人血统的真实的布朗斯基。有朝一日,我们也会回到那里去的,回归本源,那里散发着有点哈喇的黄油气味。为有这一天而高兴吧!”

    根据我当时的理论,我认为唯有在我的外祖母科尔雅切克的体内,或者在我所谑称的外祖母的黄油罐里,才能过上真正的家庭生活。甚至在今天,在我一眨眼便能达到甚至超过天父、圣子和更为重要的圣灵三位一体的境地之时,在我一如从事任何其他职业时那样不乐意地负起接替基督的义务之日,尽管我再也达不到通往我的外祖母的大门,我却仍在栩栩如生地描绘我的先人圈子里最美好的家庭生活场景。

    尤其在下雨天里,我总是这样想象着:我的外祖母分送请柬,我们在她的体内相会。扬-布朗斯基来了,在这位波兰邮局保卫者胸口上的几个子弹窟窿里插着鲜花,大概是丁香。玛丽亚由于我的介绍也收到了请柬,她腼腆地走近我的妈妈,为了得到宠爱,给她看那些由妈妈开始记的、由玛丽亚无懈可击地继续往下记的商店账本。妈妈发出了卡舒贝人的笑声,把我的情人拉到自己身边,亲她的脸颊,眨眨眼睛说:“小玛丽亚,我们不会感到亏心的。我们两个都嫁给了一个姓马策拉特的男人,又养着一个姓布朗斯基的男人!”

    我不得不严格禁止自己继续往下想,譬如进而想象一个由扬授孕、由我的妈妈在我的外祖母科尔雅切克体内怀胎、最后在那个黄油罐里出生的儿子之类的事。因为这种事情肯定会像连环套似的一环一环地套下去的。也许还有我的同父异母的兄弟斯特凡-布朗斯基,他毕竟也属于这个圈子,他就会先膘玛丽亚一眼,随后即一发瞧个没完。所以,我宁愿把我的想象力局限于一次和睦的聚会。所以,我也不再去想象出第三个以及第四个鼓手,只要有了奥斯卡和小库尔特也就足够了。我在铁皮上向在场的人讲述了有关那座艾菲尔铁塔的事情,说我在国外时曾拿它来替代外祖母。来宾们和东道主安娜-科尔雅切克听了我们的鼓声都十分快活,并且合着节奏互相拍打膝盖。这时,我也非常高兴。

    虽说展现我自己的外祖母体内的世界及其关系,在有限的平面上看到众多的层次,有着如此这般的诱惑力,可是,眼下奥斯卡——他同马策拉特一样只是个假想的父亲——必须以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二日的事情,以小库尔特的三岁生日作为叙述的根据。

    再重复一遍:库尔特这孩子得到了一件毛衣、一只皮球、一条帆船、鞭子和陀螺,他还将从我那里得到一面红白相间的油漆铁皮鼓。他刚把帆船拆坏,奥斯卡就走过去,把铁皮的礼物藏在背后,让自己那面用旧了的铁皮在肚子下面摇晃。我们面对面站着,中间只隔一小步;奥斯卡,侏儒;库尔特,比侏儒高出两公分。他怒气冲冲,绷紧着脸,还在破坏那艘帆船。在他拆断“帕米尔”号——这条帆船的名称——最后一根桅杆的当儿,奥斯卡把鼓从背后拿到前面,高高举起。

    库尔特扔掉帆船残骸,接过鼓,抱住它,转动它,脸上的表情稍稍缓和些,但还一直绷紧着。现在是递给他鼓棒的时候了。遗憾的是他误解了我的第二个动作,以为是在威胁他,他便用鼓缘打掉了我手里的鼓棒。我弯下身子去拣鼓棒时,他伸手到背后,当我第二次把鼓棒递给他时,他就抓起生日礼物抽我;他抽的是我,不是陀螺,是奥斯卡,不是专为挨鞭子抽打而刻有螺纹的陀螺。他要教会他的父亲像陀螺似的,一边旋转一边呜呜叫。他用鞭子抽我,心里想着:等着,小哥哥,该隐就这样鞭打亚伯①,抽得亚伯打起转来,先是跌跌撞撞,后来越转越快,越转越稳,先是低沉,后来由难听的呜呜声变为高声歌唱,唱起了转陀螺小曲。该隐用鞭子诱出我越来越高的歌声,我的声音苍白,像一名男高音歌手流畅地唱着他的晨祷。白银打成的天使,维也纳的歌童,训练有素的阉人歌手②,可能都是这样歌唱的——亚伯也可能这样歌唱过,直到他仰面倒地死去,而我也在童子库尔特的鞭打下跌倒在地——

    ①该隐和亚伯是亚当和夏娃之子,耶和华看中了亚伯的供物,该隐大怒,杀了他的弟弟。事见《圣经-旧约-创世记》。

    ②在十七和十八世纪,一些人去势后获得童声音质和宽广的音域,被称为“阉人歌手”。

    当他看到我这样躺倒在地,可怜巴巴地呜呜着的时候,他还抽了好几下房间里的空气,似乎他的胳臂还没有过瘾。他在细致地检验鼓的时候,仍然怀疑地留神着我。先是红白两色的漆被椅子角磕掉,接着这件礼物被扔在地板上。小库尔特寻找并且找到了原先那条帆船的坚固的船身。他用这块木头砸鼓。他不是敲击,而是在把鼓砸碎。他的手打出的节奏实在是太简单不过了。他绷紧着脸,单调而节拍均匀地揍着一块铁皮,这铁皮不曾指望会遇上这样一位鼓手,它可以承受很轻的鼓棒的急速敲击,但承受不了用粗笨的残骸冲撞。鼓开裂了,铁皮从边框里脱身出来想溜之大吉,它剥去了红白两色的油漆想施展隐身术,末了用它固有的蓝灰色乞求怜悯。可是,儿子对老子送的生日礼物毫不留情。父亲还想再度调解,他不顾身上同时发作的多处疼痛,挣扎着爬过地毯,朝站在地板上的儿子爬去,还没有爬到,鞭子又响了,这只疲惫的陀螺认识这位女士①,它不想再打转,再呜呜叫,那面鼓也最终放弃了能得到一位敏感的、急敲咚咚的、虽说有力却并不残暴地挥舞鼓棒的鼓手的希望——

    ①此处指鞭子,因为它在德语里是阴性名词。

    玛丽亚进屋时,鼓已经成了废铁。她把我抱起来,吻我的肿起的眼睛、裂口的耳朵,舔我的血和我的留下道道鞭痕的双手。

    啊,如果玛丽亚不仅仅亲吻这个受虐待、发育不全、令人遗憾地不正常的孩子,那该多好呀!如果她认出挨揍的我是孩子的父亲,在我的每道伤痕里认出了她的情人那该多好!如果那样的话,在接踵而来的阴暗的数月里,对于她,我会成为怎样的一种安慰,怎样的一个既是秘密的又是真正的丈夫呢!

    首先是我的同父异母兄弟,刚被提升为少尉的斯特凡-布朗斯基,那时随其继父姓埃勒斯,在北极海前线中弹身亡,这样使他的军官生涯突然出了问题。斯特凡的父亲扬,波兰邮局的保卫者,当年在萨斯佩公墓被枪毙时,把一张施卡特牌藏在衬衫后面。而今,装饰着这位少尉上装的是二级铁十字章、步兵冲锋章以及所谓的冷冻肉章①。但这件事跟玛丽亚绝对无涉——

    ①指授予参加过1941年至1942年之交的侵苏冬季战役的德国士兵的奖章。

    六月底,特鲁钦斯基大娘得了轻度中风,因为邮局给她送来了坏消息。士官弗里茨-特鲁钦斯基同时为三件东西而阵亡:为元首、人民和祖国。事情发生在中间地段,弗里茨的信袋由中间地段的一位姓卡瑙尔的上尉直接寄到了朗富尔区的拉贝斯路。信袋里装着海德尔堡、布列斯特、巴黎、克劳伊茨纳赫浴场以及萨洛尼卡的多半是笑哈哈的漂亮姑娘的照片。一级和二级铁十字章,各种挂彩章,我已经记不清了,一枚铜质近战章以及两块从军服上拆下来的反坦克布肩章,还有几封信。

    马策拉特尽力帮助,特鲁钦斯基大娘不久就见好了,但再也没有彻底康复。她死死地坐在窗边的椅子上,要我和一天上楼两三趟送东西来的马策拉特告诉她,那个“中间地段”究竟在哪里,是不是离这儿很远,能不能星期天乘火车到那里去。

    马策拉特空有一片心意,却回答不上来。而我是靠特别新闻和国防军报道学会地理的,于是这件事就托付给了我。在那些漫长的下午,我给除了脑袋在摇晃之外纹丝不动地坐着的特鲁钦斯基大娘在鼓上敲出了几首越来越频繁地移动的中间地段的变奏曲。

    非常崇拜漂亮的弗里茨的玛丽亚却变得虔诚了。起初,在整个七月间,玛丽亚仍参加她学到过的宗教仪式,星期天到基督教堂的黑希特牧师那里去。马策拉特有时陪着她,虽说她宁愿独自前去。

    新教礼拜不能使玛丽亚感到满意。一周的中间一天——究竟是星期四还是星期五呢?——在停止营业之前,玛丽亚把商店交给马策拉特守着,她搀着我这个天主教徒的手,朝新市场方向走去,接着拐进埃尔森街,入马利亚街,走过屠夫沃尔格穆特的门口,到了小锤公园——奥斯卡心想,这是到朗富尔车站去,我们将作一次短途旅行,也许去卡舒贝的比绍——我们又向左拐去,出于迷信,在铁路路堤下跨道前等一列货车驶过,接着才穿过令人恶心地滴着水的下跨道,但不是一直去电影院,而是沿着铁路路堤走去。我暗自盘算着:要么她拽我到布鲁恩斯赫弗尔路的霍拉茨医生的诊所去,要么她想改宗,要去圣心教堂。

    圣心教堂的大门正对着铁路路堤。我们两个在铁路路堤和洞开的大门之间停住脚步。八月午后的晚些时间里,空气里有某种嘈杂的声音。我们背后铁轨之间的铺路碎石上,系白头巾的东方女工在抡镐使铲。我们站着,朝阴暗的、凉气习习的教堂肚里望去:尽里头,巧妙诱人,一只熊熊燃烧着的眼睛——长明灯。我们背后的铁路路堤上,乌克兰妇女停止抡镐使铲。一支号角嘟嘟响,一列火车驶近,它来了,到了眼前,还在眼前,还没有过完,随后开走了,号角嘟嘟响,乌克兰妇女又抡镐使铲。玛丽亚犹豫不决,拿不准她该先迈出哪一只脚,便让我,从诞生和受洗起就同这座唯一能救世的教堂关系密切的我,负起责任;玛丽亚多年以来第一次,自从那充满汽水粉和爱的两个星期以来第一次,任凭奥斯卡来引领她。

    我们离开了铁路路堤和它的嘈杂声,离开了户外的八月和八月的嗡嗡声。我有些悲哀,手指尖轻搓外套遮掩着的鼓,脸上不露表情,神色漠然,心中却回忆起在我可怜的妈妈身边做的弥撒、主教主持的弥撒、晚待以及星期六仟侮。我可怜的妈妈去世前不久,由于同扬-布朗斯基过往太密而变得虔诚,一个星期六接一个星期六轻松地忏悔,星期日领圣餐以恢复精力,好在下一个星期四更轻松、更振奋地在木匠胡同同扬幽会。当年的那位圣下姓什么来着?圣下姓维恩克,至今仍是圣心教堂的神甫,布道时声音轻得让人舒服而又难以理解,唱信经时声音那么细又拖着哭腔,如果没有那个左侧祭台和祭台上的童贞女、童子耶稣和施洗童子的话,当时,真会有类似信仰之类的东西潜入我的心中。

    然而,又是那个祭坛怂恿我领着玛丽亚由阳光下进入大门,走过铺砖地来到中堂。

    奥斯卡从容不迫,默默地坐在玛丽亚身边的橡木椅子上,越来越冷漠。多少年过去了,却使我觉得,始终还是当年的那些人,胸有成竹地翻阅着告解书,等待着维恩克圣下的耳朵。我们坐在略靠一侧但更接近中堂的地方。我想让玛丽亚自己去作出抉择,轻松一些。一方面,她同忏悔室之间离得不是太近,不会使她心懂意乱,她也可以以非正式的方式默默地改宗,另一方面,她可以看看别人在仔悔前做些什么,边观察边下决心,也进入忏悔室走到圣下的耳朵边,同他商量改人唯一能救世的教会的细节。在气味、灰尘、石膏之下,在曲曲弯弯的天使和折射的光线之下,在痉挛的圣徒之间,她如此渺小、双手笨拙地跪在甜蜜地饱含痛苦的天主教宗之前、之下、之间,头一回画十字偏又颠倒了方向,见到这些,真叫我感到遗憾。奥斯卡用手指轻触玛丽亚,把画十字的正确动作给她做了一遍,指给这个求知心切的女人看,在她的额头后面的什么地方,在她的胸部深处的什么地方,在她的肩关节里面的什么地方,寓有圣父、圣子和圣灵。我又指点她,要能得到诚心所愿之事,十指该如何交叉。玛丽亚听从了,诚心地让双手安稳下来,开始诚心地祈祷。起初,奥斯卡也试着一边祈祷一边追思几位死者,但是,当他为他的罗丝维塔恳求天主,为使她得到永恒的安宁并进入天国的欢乐而同天主讨价还价的时候,我出神地想的尽是些尘世的细节,致使永恒的安宁和天国的欢乐最后都被迁移到巴黎的一家饭店里去了。我只得做弥撒祈祷来解脱自己,因为做祈祷时多少不受义务的约束。我念了一个永恒又一个永恒,一心向上,祈求应得的和正当的①——这是应得的和正当的,我也以此为满足并从旁观察着玛丽亚——

    ①拉丁经文,前一句由神甫念,后一句由教徒念。

    天主教祈祷正适合于她。她祈祷时真漂亮,真值得画下来。祈祷使睫毛长了起来,眉毛粗了起来,面颊红了起来,并使额头变重,脖子弯曲,鼻翼翕动。玛丽亚那张痛苦之花盛开的脸险些引诱我去贴近她。可是,谁也不该打扰祈祷者,既不该引诱祈祷者,也不该让祈祷者引诱自己,即使祈祷者愿意成为对某个观察者来说具有观察价值的人,即使这对于祈祷大有稗益,那也不行。

    于是,我从被人磨得光滑的教堂木椅上滑下来,双手仍旧规矩地放在使外套隆起的鼓上。奥斯卡从玛丽亚身边逃走,到了铺砖地,带着鼓,蹑手蹑脚地从一站又一站的十字架旁溜过,没有在圣安东尼那里停留——请为我们祈祷——因为我们既没有丢失钱袋,也没有丢失钥匙,那个被古普鲁策人打死的布拉格的圣阿达尔贝特,我们也让他安稳地躺在左边。我们不停步,从一块方砖跳到另一块方砖上——这真可以当棋盘用——直到一条地毯宣告,这里是左侧祭坛的台阶。

    在这座新哥特式的砖砌圣心教堂内部以及左侧祭坛上下一切依然如故,我这样说,读者诸君自会相信的。赤身裸体的、粉红色的童子耶稣始终还坐在童贞女的左大腿上,我不称她为童贞女马利亚,免得把她同我那正在改宗的玛丽亚搞混①。朝童贞女的右膝挤去的,始终还是那个用巧克力色的蓬乱的毛皮勉强遮身的童子约翰。童贞女本人一如既往地用右手的食指指着耶稣,一边眼望着约翰。可是,奥斯卡在离乡多年之后对童贞女那种做母亲的骄傲感不大感兴趣,他更感兴趣的是那两个男孩的体态。耶稣的身材大约同我的儿子库尔特过三岁生日时的身材相当,也就是要比奥斯卡高出两公分。根据证明文件,约翰要比那个拿撒勒人②年纪大,他的身高同我一样。可是,这两个孩子的脸部表情却都同我——永恒的三龄童通常的脸部表情一样:少年老成。一点变化也没有。他们仍旧那样自以为机灵地瞧着,同若干年前我跟在我可怜的妈妈身边进圣心教堂时所看到的完全一样——

    ①这两个名字在德语里是同一个。

    ②指耶稣基督。

    我踏上地毯,上了台阶,却没有口念“登上”①。我仔细察看每一道褶纹,用我的鼓棒——它的感觉比所有的手指加在一起还多——慢慢地一件不漏地检查这两个赤条条的孩子的涂色石膏像:大腿,肚子,胳膊,数一数有多少胖肉间的肉纹,有多少肉窝——这简直就是奥斯卡的体格,我的健壮的肉,我的有力的、有点见肥的膝盖,我的短而有肌肉的鼓手的胳膊。他也有这些,这个小调皮鬼。他坐在童贞女的大腿上,举起胳臂和拳头,似乎他想敲铁皮,似乎耶稣是鼓手而奥斯卡反倒不是鼓手,似乎他正等待着我的铁皮,似乎他这一回当真要在铁皮上敲出一些有魅力的节奏来给童贞女、约翰和我听听——

    ①拉丁经文“登上主的祭坛”的起首字。

    我做起几年前做过的事情来,摘下肚子前的鼓,给耶稣去试试。我考虑到这涂色的石膏,小心翼翼地把奥斯卡的红白相间的鼓放到耶稣粉红色的大腿上。我这样做,只为了却我的宿愿,并非傻里傻气地希望会出现奇迹,反倒是想具体生动地目睹耶稣的无能,尽管他那样坐着,举起了拳头,尽管他具有我的身材和我的结实的体格,尽管他是石膏做的,轻易地扮作一个三龄童,而我却费了那么大的气力,备尝困苦才保持住了这样的形象。他不会敲鼓,他只会摆出一副似乎会敲鼓的架势,他也许还这样想着:只要我有了鼓我就会敲。于是我说,你即使有了也不会敲,并把两根鼓棒插到他的香肠状手指间去,十根手指,我笑得直不起腰:敲吧,甜蜜的耶稣,五彩石膏敲铁皮吧!奥斯卡朝后退,下了三级台阶,由地毯退到铺砖地。敲呀,童子耶稣!奥斯卡再向后退。他退到一定的距离之外,笑得前仰后合,耶稣照旧坐着,却不会敲,也许他想敲。我正开始感到乏味,像啃猪皮本古籍那样,这时,他敲了,他敲了!

    尽管一切都静止不动,他却像是在敲,先是左手,后是右手,随后用两根鼓棒,交叉成十字,急速擂鼓倒还像样,挺认真的,喜爱变奏,简单的节奏同复杂的节奏敲得一样好,不搞花招,只在铁皮上施展本领。我没觉出有宗教味,也不像粗俗的大兵腔,倒是纯音乐的。他不鄙弃流行曲,在当时众口传唱的曲子中选敲了《一切皆成往事》,自然也有《莉莉-马伦》。他慢慢地,或许是猛地一下把鬈发脑袋转过来,用布朗斯基的蓝眼睛对着我,相当傲慢地微笑着,把奥斯卡心爱的曲子编成了一首合成曲:用《玻璃,玻璃,小玻璃》开始,接着是《课程表》,这小子像我一样演奏了拉斯普庭对抗歌德,同我一起登上塔楼,同我一起爬到演讲台底下,在港口防波堤上抓鳗鱼,同我一起跟在我可怜的妈妈一头小的棺材后面,最使我困惑不解的是他一再同我一起待在我的外祖母安娜-科尔雅切克的四条裙子底下。

    这时,奥斯卡又走近前去。他是被吸引过去的。他想站在地毯上而不愿再站在铺砖地上。他跨上了一级又一级祭坛的台阶。我就这样走了上去,可我宁愿是在往下走。“耶稣,”我把剩余的声音全都集中起来才说出这么一句话,“这样可不行。马上把鼓还给我。你有你的十字架,你有它就够了!”他不是突然中断,而是敲完了这首合成曲,把鼓棒交叉在铁皮上,那副细心的样子真是夸张。他二话不说、便把奥斯卡轻率地借给他的东西递给了我。我也不道谢,正要像十个魔鬼似的匆匆下台阶,跳出这天主教的信仰,这时,一个悦耳的、尽管是命令式的声音接触到了我的肩膀:“你爱我吗,奥斯卡?”我头也不回地回答说:“这不是我所知道的。”他接着用同样的声音,没有加重语气,又问:“你爱我吗,奥斯卡?”我没好气儿地回答说:“真遗憾,丝毫也不!”这时,他第三次纠缠我:“奥斯卡,你爱我吗?”我转过身去,耶稣看到了我的脸。“我恨你,小子,恨你和你的全部没用的东西!”

    奇怪的是,我的呵斥反倒使他说起话来更加得意洋洋了。他活像一个国民小学的女教师,伸出食指,给我一个任务:“你是奥斯卡,是岩石,在这块岩石上,我要建起我的教堂。继承我吧!”

    诸君可以想象我是怎样怒不可遏。愤怒给我披上了做汤用的母鸡的皮①。我折断了他的一只石膏脚趾,他不再动弹了。“你再说一遍,”奥斯卡小声说,“我就刮掉你的颜色!”——

    ①意为:起鸡皮疙瘩。

    他不再吐一个字。这时,像以往一样,那个老头来了,那个永远拖着脚步走过世上所有的教堂的老头。他向左侧祭坛行礼,根本没有发现我,拖着脚步继续走去,已经到了布拉格的阿达尔贝特前面,我也匆匆下了台阶,从地毯踏上铺砖地,头也不回地走过这棋盘来到玛丽亚身边,她正按照我的指点以正确的方式画天主教的十字。

    我抓住她的手,领她到圣水池边,让她在教堂的中间,在快到大门的地方,再次朝主祭坛画十字。我自己没有跟她一起这样做。她正要下跪时,我将她一把拽到太阳底下。

    已是傍晚了。铁路路堤上的东方女工们已经走了。朗富尔郊区车站前不远处一列货车在调轨。蚊子像葡萄挂在空气里。从上面传来钟声。调轨的嘈杂声淹没掉了钟声。蚊子仍像一串串的葡萄。玛丽亚哭肿了脸。奥斯卡真想叫喊。我该用什么办法来对付耶稣呢?我的声音要能装上弹药就好了。我同他的十字架有什么关系?不过我心里明白,我的声音对付不了他的教堂的窗户。他会继续靠名叫彼特鲁斯或彼特里或东普鲁士的彼特里凯特这号人修建他的殿堂的。“听着,奥斯卡,别破坏教堂的窗户!”撒旦在我心中小声说,“他会毁掉你的声音的。”就这样,我仅仅抬头望了一眼,量度了一下这样一扇新哥特式玻璃窗的尺寸,就拔腿走了,没有跟随耶稣,而是跟在玛丽亚身边漫不经心地朝车站街下跨道走去,穿过滴水的隧道,上去就是小锤公园,再向右拐入马利亚街,经过屠夫沃尔格穆特的门口,向左拐入埃尔森街,过了施特里斯溪来到新市场,那里为了防空正在修一个水池。拉贝斯路真长,我们终于到家了。奥斯卡离开玛丽亚,爬上九十级楼梯到了晾衣间。这里挂着床单,床单后面堆着防空沙,在沙堆和桶以及几捆报纸和几摞屋面瓦后面是我的书和前线剧团时期的备用鼓。在一只鞋盒里,有几只用坏的但仍旧是梨形的电灯泡。奥斯卡从中拿起第一只,唱碎了它,拿起第二只,让它变成玻璃尘,整齐地切下第三只肥大的那一半,在第四只上面唱出花体字母JESUS(耶稣),接着又把这玻璃和铭文都变成粉末。我想再来一次,电灯泡却用完了。我精疲力竭,躺倒在防空沙堆上:奥斯卡的声音还在。耶稣也许会有一个继承人。撒灰者①将成为我的头一批门徒——

    ①下文将讲到的一个青年团伙

    撒灰者

    若要召集门徒,奥斯卡会遇上难以克服的困难。单凭这一条,我就不适合去接替耶稣。可是,当时的天命却循着这条和那条曲折的道路寻访到我的耳朵,使我成了继承人,虽说我并不信仰我的前任。不过,如教规所说:怀疑者信,不信者信得最长久。耶稣在圣心教堂里向我个人显示了小小的奇迹,我无法用怀疑将它埋葬,相反,我试图让耶稣重复一次击鼓表演。

    奥斯卡多次去那座砖砌教堂,没带玛丽亚。我一再从特鲁钦斯基大娘那里溜走,她死死地坐在椅子上,无法阻拦我。耶稣向我显示了什么呢?我为何深更半夜还待在教堂的左耳堂,让教堂司事把我锁在里面呢?为什么奥斯卡让自己在左侧祭坛前冻得四肢僵直、耳朵硬似玻璃呢?我牙齿格格响地奉承也罢,我牙齿格咯响地咒骂也罢,我终究听不到我的鼓声,也听不到耶稣的声音。

    惨哪!午夜时分,在圣心教堂的铺砖地上,我的牙齿格格直响,我活到现在还从未听到过呢!哪个傻瓜能找到比奥斯卡更妙的拨浪鼓①呢?我模仿着布满不惜弹药的机关枪的一段阵地,我在上颚和下颚之间设了一家保险公司的经理处,内有办事女郎和打字机。我的牙齿的格格声传向四方,引来了回声与掌声。立柱打寒战,拱顶起鸡皮疙瘩,我的咳嗽声用一条腿跳过铺砖地棋盘,到十字路口往回走,登上中堂,飞上唱诗班席,咳嗽六十次,像一个巴赫协会,不在唱歌,却在排练咳嗽。我正希望着奥斯卡的咳嗽声能钻进管风琴的管子里去藏起来,不再作声,直到星期天弹奏众赞曲时才发作,这时,圣器室里传来了咳嗽声,紧接着又由布道坛传来,最后消失在主祭坛后面,在十字架上那个体操运动员背后。它很快就咳出了它的灵魂。我的咳嗽咳着说:各样的事已经成了②,其实,什么事也没有成。童子耶稣没有受冻,却僵硬地拿着我的鼓棒,抱着粉红色石膏大腿上的我的铁皮,没有敲鼓,没有确认我的继承权。奥斯卡真希望能得到一份吩咐我接替基督的书面证明——

    ①文字游戏。拨浪鼓是Klapper,变成动词是klappern,意为格格响。

    ②这是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临终前的话,见《圣经-新约-约翰福音》。

    那时的习惯或者说不良习惯至今仍留在我身上。在参观教堂,甚至在参观最著名的大教堂时,我只要一踏上铺砖地,即使处在最佳健康状况之下,便会放声持续地咳嗽,这咳嗽声会各按哥特式、罗马式或巴罗克式的风格、高度和宽度扩展开去。再过若干年,我还将让奥斯卡的鼓回响起我在乌尔姆以及施佩耶尔大教堂的咳嗽声。不过那时候,当我于八月中旬让坟墓般冰冷的天主教精神对我施加影响时,我是不会想到去遥远的地方旅游并参观教堂的。除非我是个穿军装的人,参加了有计划撤退,那才有可能在随身携带的小日记本里记上:“今天撤出奥尔维耶托,教堂的正面构造妙不可言,待战后再同莫妮卡一起到此一游,仔细观赏可也。”

    变成常去教堂的人,对我来说并不困难,因为没有任何事情把我拴在家里。家里有玛丽亚。可是玛丽亚有马策拉特。家里有我的儿子库尔特。不过,这个小淘气已经越来越让人受不了了。他把沙子扔进我的眼睛,抓我,他的手指甲竟折断在父亲的肉里。我的儿子还对我挥舞拳头,手指节骨那样白,使得我只要一看到这对敏捷的双胞胎①,鲜血就会从鼻子里迸涌出来——

    ①指库尔特那一对拳头。

    奇怪的是,马策拉特关怀我,尽管笨手笨脚,倒也出于真心。奥斯卡惊讶之余,便听凭这个他向来觉得可有可无的人把他抱在怀里,紧紧搂住,细细瞅着,有一次甚至吻了他,同时泪水直淌,与其说是对着玛丽亚不如说是对着自己说道:“这可办不到。我可不能把自己的儿子送走,即使那个医生说上十次,而所有的医生也都这么讲。那种信尽管让他们写下去好了。他们肯定没有自己的孩子。”

    玛丽亚坐在桌子前,像每天晚上那样把食品印花贴到裁开的报纸上。她抬起头来说:“你放心好了,阿尔弗雷德。你这样讲,好像这件事同我无关似的。不过,如果他们说,今天就得采取这种办法的话,我真不知道究竟怎么办才对。”

    马策拉特用食指指着那架自从我可怜的妈妈死后再也没有发出音乐声来的钢琴,说:“阿格内丝决不会这样做,也不允许这样做!”

    玛丽亚瞧了一眼钢琴,耸起了肩膀,直到说话时才重新放下来:“这自然-,她是他的母亲,一直希望他会好转。可你已经看到了,他好不了,到处受人欺侮,不知怎么去活,也不知怎么去死!”

    贝多芬的肖像始终悬在钢琴上方,他阴沉地打量着阴沉的希特勒。难道马策拉特从贝多芬的肖像汲取了力量不成?“不!”他吼道,“决不!”他一拳捶在桌子上,捶在湿的、黏手的贴有印花的纸上,让玛丽亚把疗养院管理处的信递给他,读着读着读着读着,接着把信撕碎,把碎片扔到面包印花、肥肉印花、食品印花、旅行印花、重劳工印花、特重劳工印花之间,扔到怀孕的母亲和喂奶的母亲的印花之间。尽管奥斯卡多亏了马策拉特才没有落到那些医生的手心里去,但他从此以后便看出这么一件事——而且直到今天还看出来——只要玛丽亚一出现在他的眼皮底下,他就会看到一座漂亮的疗养院,它坐落在最佳的山区空气中,院里有明亮的、亲切的、现代化的手术室。在手术室加软垫的门前,腼腆然而充分信任地微笑着的玛丽亚把我交给了一流的医生。他们同样唤起别人信任地微笑着,他们放在白色的、消过毒的工作服后面的手里却拿着一流的、唤起信任的、立即生效的针管。如此说来,众人都离弃了我,每当马策拉特想要在帝国卫生部的来函上签字时,唯有我可怜的妈妈的阴影使他的手指动弹不得,多次阻止了我这个被离弃的人离开这个世界①——

    ①纳粹德国时期,曾根据希特勒的书面命令灭绝精神病患者等病人,其中包括低能和畸形儿童。

    奥斯卡并非不知感恩的人。我的鼓犹在。我的声音犹在。读者诸君了解我同玻璃对阵时的全部战果,但我的声音不能向诸君显示什么新玩艺儿,诸君中间某些喜欢变变花样的定会觉得乏味。可是,对我来说,奥斯卡的声音是我的存在的证明,永远新鲜的证明,这一点是我的鼓所不及的。只要我还能唱碎玻璃,我就存在着,只要我的定向呼吸还能夺走玻璃的呼吸,生命就还在我身上。

    那时候,奥斯卡唱得真多。他唱得多是出于绝望。每当我很晚很晚离开圣心教堂的时候,我总要唱碎点什么。我朝家里走去,从不寻找特殊的目标,而是挑选了一间灯光没有完全挡住的复斜式屋顶阁楼的窗户,或是一盏为防空涂成蓝色的闪闪烁烁的路灯。每次上教堂以后,我总要另选一条回家的路。这一回,奥斯卡穿过安东-默勒路去马利亚街。那一回,他沿乌法根路而上,绕过康拉德学校,让学校的玻璃大门当啷响,随后走过帝国殖民区去马克斯-哈尔贝广场。八月底的一天,我去教堂时已经太晚了。大门已经锁上,我决定绕一大段路,消消我的怒气。我走车站街,每逢第三盏路灯我就让它当啷落地,在电影院后面向右拐进阿道夫-希特勒街,让左边步兵兵营的沿街窗户躺倒,让一辆从奥利瓦方向迎面开来的有轨电车清凉我心,车里几乎空无一人,我把电车左侧涂暗了的玻璃悉数夺走。

    电车尖叫一声刹住,几个人下车,叫骂,又上车。这点战果奥斯卡并不注重,为了消释怒火,他寻找着一份餐后小吃,在那如此缺乏美味甜食的岁月里寻找美味甜食,当他在朗富尔区最外缘、贝伦特家具作坊旁边、飞机场的大片木板房营地前面见到横卧在月光下的波罗的海巧克力厂的主楼时,他才让他的系带鞋止步。

    然而我的火气已不再那么大,所以没有按传统方式立即向巧克力厂作自我介绍。我从容不迫地把月亮已经数过的玻璃再数一遍,得出的总数同月亮得出的相符,要是我现在就开始作自我介绍该有多好!可是,我首先得弄清楚那几个半成年人是怎么回事。他们从霍赫施特里斯区起,也许在车站街的栗树下就开始尾随我了。有六七个小伙子站在霍恩弗里德贝格路电车站旁的候车亭前面或里面,还可以看到另外五个站在通往索波特的公路的头几棵树后面。

    我已经决定推迟对巧克力厂的拜访,给那些小伙子们让路,绕一段路,沿着飞机场旁边的铁路桥溜走,穿过劳本殖民区,直到小锤路旁的股份啤酒厂。这时,奥斯卡听到从铁路桥那边传来了他们的此起彼落的、信号般的口哨声。再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了:他们冲着我来了。

    在这样的处境下,在尾随者业已露面但还没有开始追捕的时间内,一个人会慢吞吞地、细细品尝地列举出最后的解救办法:奥斯卡可以大声喊叫妈妈和爸爸。我可以用鼓召来某个人,或许召来一个警察。我的身材肯定能得到成年人的支持,不过奥斯卡自有他的原则,因此拒绝成年过路人的帮助以及警察的调解,偏偏受到好奇心和自信心的纠缠,想瞧瞧事态的发展,便干了件愚蠢透顶的事:我在巧克力厂区前涂沥青的栅栏上寻找一个缺口,但找不到,却见到那些半成年人离开了电车站的候车亭和索波特公路的树木的阴影。奥斯卡沿着栅栏往前走,铁路桥那边的几个也来了,木板栅栏还是没有洞。他们来势不猛,反倒是溜溜达达的,分散着走。奥斯卡还能再找一会儿,他们给我的时间恰恰是在栅栏上找到一个缺口所需要的,终于有一处缺一根木条,我便从缝里钻了过去,衣服不知哪儿被钩破了一个角。到了栅栏的那一边,四个穿防风外套的小伙子正好站在我的面前,全都把手插在滑雪裤的裤兜里。

    我马上明白,我的处境已无从改变,便先在衣服上寻找过栅栏缺口时被钩破的那个角。找到了,在右裤管上。我劈开两指量了量,真气人,口子还挺大,但我装出无所谓的样子,横竖如此,举头望天,等着从电车站、从公路、从铁路桥几方面过来的小伙子翻过栅栏,因为栅栏上那个缺口对他们不合适。

    事情发生在八月底的某一天。月亮不时被云遮蔽。我数了数这些小伙子,总共二十人。最小的十四岁,最大的十六七岁。一九四四年我们遇上一个炎热干燥的夏季。四个年纪较大的捣蛋鬼身穿空军辅助人员制服。我现在记起来了,一九四四年是个樱桃丰收年。他们三三两两地站在奥斯卡周围,小声聊着,使用一种切口,但我毫不费力就能听懂。他们相互间用古怪的名字称呼,我只记住了一小部分。譬如一个十五岁的小子,有一双模糊的抱子眼,叫他力支兔,有时也叫德力支兔。他旁边那个,他们叫他赤膊天使。那个个子最小但年纪肯定不是最小的调皮鬼,上唇突出,是个咬舌儿,人家喊他煤爪。一个空军辅助人员,别人称呼他密斯特先生,又相当贴切地称另一个家伙为汤母鸡,此外还有历史人物的名字:狮心。蓝胡子是个白嫩脸蛋的小子。有我熟悉的名字——托蒂拉和泰耶,另外两个叫贝利萨尔和纳赛斯,这真是太狂妄了。我比较仔细地打量着施丢特贝克。他头戴一顶真正的毡帽,呈凹形,像个养鸭池,身穿一件长雨衣,尽管年仅十六,却成了这伙人的头目。

    他们并不瞧奥斯卡,想等他自己屈服,于是我坐到我的鼓上。两条腿真累,我一半开心,一半对自己恼火,这显然是孩子们的浪漫戏,我怎么参加进去了?我眼望差点儿就全圆的月亮,打算把一部分念头转到圣心教堂上去。

    今天耶稣也许敲过鼓,也说过话。而我却坐在波罗的海巧克力厂的院子里,参与了骑士和强盗的游戏。他也许等着我,打算敲一通鼓以后再启口讲话,明确地让我接替基督,可是我没有去,他失望了,肯定又傲慢地扬起了眉毛。耶稣会如何估价这些小伙子?奥斯卡,与他状貌相同的人,他的接班人和代表,又该怎样同这帮孩子打交道?他能用耶稣的话“让小孩子到我这儿来①!”招呼这些自称为赤膊天使、德力支兔、蓝胡子、煤爪和施丢特贝克的半成年人吗?施丢特贝克走上前来。煤爪跟在他的身边,这是他的得力助手。施丢特贝克说:“站起来!”——

    ①这是《圣经-新约-马太福音》里耶稣的话。

    奥斯卡还眼望着月亮,脑子还在圣心教堂左侧祭坛前面。我没有站起来,施丢特贝克使了个眼色,煤爪一脚踢开了我屁股底下的鼓。

    我站起身来,拣起铁皮,放到外套下面,保护它,不让它继续遭殃。

    一个漂亮小伙子,这个施丢特贝克,奥斯卡想道。一双眼睛陷得太深,彼此离得太近,嘴的部分显出他有活力和富于想象。

    “你从哪儿来?”

    盘问开始了。我不喜欢这样跟我打招呼,便又举头望明月,它呀,从不挑剔,我便把月亮想象成鼓,又笑自己的妄自尊大,不觉微微一笑。

    “他在狞笑,施丢特贝克!”

    煤爪注视着我,他建议他的头头,采取一种他称之为“撒灰”的行动。围在后面的其余的人,脸上长脓疱的狮心、密斯特、德力支兔和赤膊天使,也都赞成撒灰。

    我照旧眼望明月,心里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拼读“撒灰”这个词儿。多漂亮的词儿,但肯定不是什么好受的名堂。

    “什么时候撒灰由我决定!”施丢特贝克结束了他那一帮人的嘀嘀咕咕,又冲着我说,“我们常在车站街见到你。你在那儿干什么?你是从哪儿来的?”

    同时提出两个问题。奥斯卡打定主意,如果他想控制局面,那至少得给一个回答。于是,我把脸从月亮那儿转过来,用我那双有影响力的蓝眼睛望着施丢特贝克,镇静地说:“我从教堂来。”

    施丢特贝克的雨衣后面又起了嘀咕声。他们在补充我的回答。煤爪查明,我说的教堂即指圣心教堂。

    “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问题非来不可。人与人相遇就会这么问。这一提问在人与人的会话中占有重要地位。许多剧本就靠回答这个问题而存在,有长的,有短的,也有歌剧,譬如说,《洛恩格林》①——

    ①德国作曲家理查德-瓦格纳的歌剧。

    我等待着月光从两片云之间透出,照亮我的蓝眼睛,再把光辉反射到施丢特贝克脸上有喝三匙汤的工夫,随后开口,通报姓名。由于他们一听奥斯卡这个名字准要哈哈大笑一通,所以我怀着护忌心期待着即将说出的那句话的效果,于是,奥斯卡说:“我叫耶稣。”这番自白,引来了长久的沉默。末了,煤爪清清嗓子说:“非给他撒灰不可,头儿。”

    不仅是煤爪主张撒灰。施丢特贝克也一捻手指,啪的一声批准撤灰。煤爪一把抓住我,用他的手节骨顶住我的右上臂,快钻,干凿,热辣辣的,叫人好不疼痛,直到施丢特贝克又啪地捻响手指,下令住手他才罢休。原来这就叫撒灰!

    “说吧,你叫什么?”这个头戴毡帽的首领装出不耐烦的样子,向右方击一空拳,让过长的雨衣袖子往后滑去,在月光下露出他的手表,又朝左边的我低声说:“考虑一分钟。随后我施丢特贝克可就要撒手不管了。”

    毕竟有一分钟之久,我可以不受惩罚地举目望月,在月亮的火山口里寻找借口,对已经作出的接替基督的决定再提出疑问。我不喜欢撒手不管这种话,也决计不让这帮小子用时间来约束我。于是,约莫过了三十五秒钟以后,奥斯卡说:“我是耶稣。”

    下面发生的事效果非凡,但这不是由奥斯卡导演的。我再次表白接替耶稣之后,施丢特贝克捻响了手指,但是在煤爪可以撒灰之前,空袭警报响了。

    奥斯卡说罢“耶稣”两字,吸了一口气,警报声接二连三地来证明我的身份。附近匕机场的警报器,霍赫施特里斯步兵兵营主楼的警报器,朗富尔森林前面霍斯特一韦塞尔中学屋顶上的警报器,施特恩菲尔德百货大楼上面的警报器,以及从很远处,从兴登堡大街传来的技术高等学校的警报器。延续了一段时间后,郊区所有的警报器才像大天使冗长而恳切的合唱,接受了我所宣告的福音,使黑夜膨胀、塌陷,使睡梦颤动、破裂,又钻进沉睡者的耳朵,使不受影响的月亮显得可怖,因为它是不能用防空黑帘挡住的一个天体。

    奥斯卡懂得,空袭警报是完全站在他一边的,相反,警报声却使施丢特贝克变得神经质。警报直接召唤他手下的一部分人去值勤。他只得让那四名空军辅助人员翻过栅栏返回连队,去电车停车场和飞机场之间的八十八毫米高炮阵地。他的另外三个人,其中有贝利萨尔,在康拉德学校值防空哨,也必须立即离去。他把剩下的十五个小伙子集合在一起,由于天空未出现任何情况,便又开始审讯:“那么,如果我们没有听错的话,你是耶稣——好吧!再提个问题:那些路灯和窗玻璃你是怎么弄碎的?别回避,我们知道得很清楚!”

    这些小伙子并不清楚。他们至多看到过我的声音的这个或那个战果。奥斯卡吩咐自己要对这些未成年的孩子持宽容态度,要在今天的话,人家会干脆地把他们叫做小流氓。他们有目标,但方法太直接,有些太不聪明。我打算原谅他们,采取温和的客观态度。他们就是几个星期以来全城都在谈论的、引人注意的撒灰者,一个青年团伙,刑事警察局和希特勒青年团的许多巡逻队正在跟踪他们。如后来查明的那样,他们是康拉德学校、圣彼得中学和霍斯特-韦塞尔中学的学生。在新航道还有第二个撒灰者团伙,它虽由中学生领导,但三分之二的成员是席哈乌船坞和火车车辆制造厂的学徒。这两派很少合作,只有在下述场合才联合行动,即夜间由席哈乌巷出发,在斯特芬公园和兴登堡大街兜捕德意志少女同盟的队长们,她们这时正受完晚间训练从主教山的青年招待所回家去。这两派相互间避免冲突,精确地划分了行动区域。施丢特贝克不把新航道那一派的首领当成竞争对手而是当做朋友。撒灰者团伙反对一切。他们把希特勒青年团的值勤处洗劫一空,抢走在公园里同姑娘们作爱的前线休假人员的奖章和军阶标志,靠入伙的空军辅助人员的帮助,从高炮连偷走武器、弹药和汽油,从一开始就计划对经济局大举进攻。

    当时,奥斯卡对撒灰者的组织和计划一无所知。他感到自己相当孤独与不幸,想在这些半成年人的圈子里得到一种安全感。我已经暗暗地把自己变成这些小伙子中的一员了。我虽然快二十岁了,但是说什么我同他们年龄差别太大之类的话我已经当成耳边风了。我责备自己说:你为什么不给这些小伙子们表演一下你的艺术呢?年轻人的求知欲总是很强的嘛!给他们看个实例,表演点什么让他们开开眼吧!他们会佩服你,可能进而会听从你的。你可以对他们施加影响,何况这是由你的丰富经验和智慧充实了的。现在,服从天意,召集门徒,接替基督吧!

    施丢特贝克也许预感到了我的沉思是大有道理的。他给我时间,我为此感激他。八月底,云稀的月夜。空袭警报。海岸两三道探照灯光。可能是一架侦察机。在那些日子里,巴黎已经放弃。我面前是波罗的海巧克力厂有许多窗户的主楼。中央集团军在长距离赛跑以后在魏克塞尔河停住了。波罗的海厂不再为零售商而是在为空军生产巧克力。而奥斯卡也得熟悉一下这样的想象:巴顿将军①的士兵穿着他们的美军制服在艾菲尔铁塔下散步。这对我来说是痛苦的,于是,奥斯卡举起一根鼓棒。和罗丝维塔共同度过的那些时刻呀!施丢特贝克党察到我的表情,让他的目光跟随着我的鼓棒投向巧克力厂。在最明亮的月光之下,太平洋上一小岛的日军被肃清。这里,月亮却同时躺在巧克力厂所有的窗户上。奥斯卡对所有想要听他说话的人讲:“耶稣现在要唱碎玻璃。”——

    ①巴顿将军,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的著名将领。

    在我干掉头三块玻璃之前,我突然注意到我头顶上很远的地方有一只苍蝇在嗡嗡叫。在另外两块玻璃放弃了月光的时候,我心想:这准是一只垂死的苍蝇,嗡嗡声这么响。我接着把工厂最高一层剩下的窗户画成黑色。那么多探照灯,苍白得可怕,我心里这样想。随后,我从工厂中间和最下一层的许多窗户里取走了可能由纳维克兵营旁边的高炮连射来的灯光的反光。先是海岸高炮连开炮,随后,奥斯卡全部解决了中间一层楼的玻璃。紧接着,旧苏格兰、佩朗肯和舍尔米尔的高炮连都得到了开火命令。这是底层的三扇窗户——这是黑夜歼击机,从飞机场起飞,贴着工厂房顶一掠而过。在我把底层解决掉之前,高射炮停止射击,让黑夜歼击机去击落奥利瓦上空同时用三个探照灯隆重欢迎的一架远程轰炸机。

    开始时,奥斯卡还担心,他的表演跟富有效果的空防工作同时进行会分散小伙子们的注意力,甚至会把他们的注意力从工厂引诱到夜空中去。

    工已经完毕①,尤其使我感到惊讶的是,整个团伙始终还注视着窗玻璃已荡然无存的巧克力厂。从附近的霍恩弗里德路传来了叫好声和喝彩声,像在剧院里那样,原来是轰炸机被击中了。它燃烧着,吸引着人们,多半是坠落而不是降落在耶施肯山谷的森林里。甚至在这时,也只有少数几个团伙成员,其中有赤膊天使的目光,被拽离了这座无玻璃的工厂。可是,施丢特贝克和煤爪对击落飞机却不屑一顾,而这两个人对我来说可是关系重大呀!——

    ①这是《圣经-旧约-创世纪》里上帝造万物后的一句话。这类对《圣经》语言的滑稽摹仿颇多,不再一一加注。

    接下来,同事情发生前一样,天上只剩下月亮以及星星的琐碎事儿。黑夜歼击机降落。很远的地方响起了救火车的声音。这时,施丢特贝克转过身来,让我看到了他那始终蔑视地噘起的嘴,作了一下那种拳击动作,露出了过长的雨衣袖下的手表,摘下手表,无言地递给了我,但又喘着粗气,想说什么,又不得不等解除警报过去,末了,在他的孩儿们的掌声中对我说:“行,耶稣。如果你愿意的话;就接纳你,你可以一起干了。我们是撒灰者,但愿你觉得这有点意思!”

    奥斯卡掂了掂那块手表,便把这件带夜光指针的相当精制的物件连同它上面的时间——零点二十三分送给了小伙子煤爪。他向他的头头投去了询问的目光。施丢特贝克点点头表示同意。奥斯卡准备上路回家,把鼓挪到舒适的位置,一边说:“耶稣走在你们前头!你们跟随着我!”

    耶稣诞生戏

    当时,人们大谈其奇迹武器和最终胜利①。我们,撒灰者,既不谈这个也不谈那个,但是我们真正拥有奇迹武器——

    ①指纳粹德国失败前的宣传。被称为“奇迹武器”的有V-1和V-2飞弹。

    奥斯卡接手领导这个有三四十人的团伙之后,我先让施丢特贝克介绍我认识诺伊法瓦塞尔派头目。摩尔凯纳,十七岁,瘸子,新航道领港局一名负责官员的儿子,由于残疾——右腿比左腿短两公分——既不能当空军辅助人员,也不能应征入伍。虽说摩尔凯纳故意明显地炫耀他的瘸腿,但他又很腼腆,说话声音很轻。这个始终狡猾地微笑着的年轻人是康拉德学校高年级的优秀生,如果俄国军队不提出异议的话,他大有希望堪称模范地通过毕业考试。摩尔凯纳想上大学攻读哲学。

    像施丢特贝克尊敬我那样,那个瘸子也无条件地把我当成耶稣,带领撒灰者。一开始,奥斯卡就让这两派领他去看仓库和金库。这两派把外出行劫所获集中在同一个地窖里。朗富尔区耶施肯山谷路一所幽静、高雅的别墅里的这个地窖,宽敞而干燥。别墅布满各种爬藤植物,由一片坡度平缓的草地同街道隔开,房主是赤膊天使的父母,用的是“封-普特卡默”这个姓氏。封-普特卡默先生待在美丽的法兰西,指挥一个师,系波莫瑞一波兰一普鲁士血统的骑士十字勋章佩戴者。伊丽莎白-封-普特卡默太太体弱多病,数月前已去上巴燕,在那里疗养。而沃尔夫冈-封-普特卡默,即撒灰者唤作赤膊天使的那个,成了别墅的主人。留在别墅里照料少爷的老使女,耳朵几乎全聋了,我们一次也未见到过,因为我们是经由洗衣间去地窖的。

    在仓库里码着罐头、烟草和许多包降落伞。在一个架子上挂有两打军用表,赤膊天使根据施丢特贝克的命令让表走动着,表上的时间也被调成完全一致。他还得擦洗两挺机关枪、一支冲锋枪和若干支手枪。他们还给我看了一个反坦克火箭筒、机关枪弹药和二十五颗手榴弹。这一切以及一大排汽油桶是为进攻经济局而备下的。于是,奥斯卡以耶稣的名义下达了第一道命令:“把武器和汽油埋在花园里。枪械撞针交给耶稣。我们用另一种武器!”

    小伙子们又给我看一个香烟盒,里面装满了抢来的奖章和荣誉章。我微笑着允许他们占有这些装饰品。我真应该从这些小伙子手里取走伞兵用的刀。刀把上的刀刃真漂亮,跃跃欲试,他们日后果真用上了。

    接着,他们带我去金库。奥斯卡让他们当面点数,复核,记下金库存款计两千四百二十帝国马克。时当一九四四年九月初。到了一九四五年一月中旬,科涅夫和朱可夫①突破魏克塞尔河防线时,我们被迫放弃了地窖里的金库。赤膊天使供认了,在州最高法院的桌子上堆放着我们交出的成捆钞票,总计三万六千帝国马克——

    ①科涅夫和朱可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苏联的著名将领。

    按照我的天性,奥斯卡遇到行动的时候总是待在幕后。白天,我多半独自一人,偶尔也让施丢特贝克陪同,为夜间行动寻找值得一搞的目标,随后让施丢特贝克或摩尔凯纳会组织实施,而我则不离开特鲁钦斯基大娘的寓所,到了深更半夜,站在卧室窗口,用比先前更具有远程效果的声音——现在我称它为奇迹武器——唱碎许多个党的办事处的底层窗户,一家印生活必需品票证的印刷厂的后院窗户,还有一次,勉强根据他们的要求,唱碎了一位参议教师私宅的厨房窗户,因为小伙子们要对他进行报复。

    这时已经到了十一月。V-1和V-2飞弹正飞向英国,而我的歌声则飞过朗富尔,沿着兴登堡大街的树林,跃过火车站、旧城和古城,造访屠夫巷和博物馆,让小伙子们闯进去,寻找木雕船艄像尼俄柏。

    他们没有找到她。隔壁屋里那位摇晃着脑袋、死死地坐在椅子上的特鲁钦斯基大娘,却跟我有某些共同之处。奥斯卡在远程歌唱,她则在远程思念,在天上寻找她的儿子赫伯特,在前线的中间地段寻找她的儿子弗里茨。她的大女儿古丝特,一九四四年初嫁到了莱茵兰,特鲁钦斯基大娘便在遥远的杜塞尔多夫寻找她。她的丈夫、餐馆领班克斯特有套房子在那里,但他本人却在库尔兰,古丝特跟他一起相处并认识他总共只有短短的十四天,也即他从前线回来休假的日子。

    这是些和平的夜晚。奥斯卡坐在特鲁钦斯基大娘的脚边,在他的鼓上敲了几段幻想曲,从瓷砖壁炉的烘烤箱里取出一只烤苹果,带着这个老太婆和小孩子吃的皱皱巴巴的果子消失在黑暗的卧室里。他拉起防空遮光纸,把窗子打开一道缝,送出他的定向远程歌声。他不去歌颂颤抖着的星星,银河也没有他要寻找的东西,他的目标是冬野广场,但不是电台大楼,而是那幢盒状楼,里面一个门挨一个门,全都是希特勒青年团区总部的办公室。

    遇上清爽的天气,我的工作只需几分钟就完毕。打开的窗户旁的烤苹果已不是那么热烘烘的了。我啃着它回到特鲁钦斯基大娘和我的鼓身边,过不多久就上床,心里满有把握,在奥斯卡睡觉的时候,撒灰者自然正以耶稣的名义抢劫党的钱柜,生活资料票证,更重要的是公章、印好的表格或希特勒青年团巡逻队名单。

    我宽容为怀,让施丢特贝克和摩尔凯纳利用伪造的证件去恣意胡闹,团伙的主要敌人是值勤巡逻处。我允许他们随着自己的兴致去绑架对手,对被绑架者撒灰,以及——接负责此事的煤爪给取的名称——掴他们的蛋。

    这些行动只是前奏而已,没有泄露我真正的计划,而我都没有直接参与,所以也无法证实下面这件事是不是撒灰者干的:一九四四年九月,巡逻处两名高级官员,其中一个是人人惧怕的赫尔穆特-奈特贝格,被捆绑结实,从母牛桥上扔进莫特劳河里淹死了。

    后来有人说,撒灰者团伙跟莱茵河畔科隆的薄雪草海盗①有联系,又说图赫尔荒原地区的波兰游击队影响甚至操纵我们的行动。我,奥斯卡和团伙首领耶稣,必须以这双重身份否认有此事,这种说法纯属无中生有——

    ①薄雪草海盗,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出现的德国青年武装盗匪集团。

    后来,在审理我们的案子时,也有人硬说我们同七月二十日的行刺者和密谋者①有关系,因为赤膊天使的父亲,奥古斯特-封-普特卡默,跟隆美尔元帅非常接近,因而自杀。在整个战争期间,赤膊天使仅仅匆匆见过他父亲四五次,只注意到他的军阶标志不断地更换。直到审判我们时,这小子才听说了那起对于我们是无关紧要的军官事件,于是号啕痛哭,不知羞耻,坐在他旁边的煤爪,不得不在法官面前对他撒灰——

    ①指1944年行刺希特勒和密谋政变的参与者。

    在我们的活动期间,成年人跟我们接触只有过一次。几个船坞工人——正如我当即就猜到的那样,是共产党方面的——试图影响我们团伙中那些席哈乌船坞的学徒,把我们变成赤色地下运动。学徒工并不反对。中学生却拒绝有任何政治倾向。空军辅助人员密斯特,那个撒灰者团伙的犬儒学派分子和理论家,在一次全体大会上发表他的见解如次:“我们同各政党毫无关系。我们进行斗争反对我们的父母以及其他成年人,不论他们赞成什么或者反对什么。”

    尽管密斯特讲得太夸张太过火,所有的中学生仍旧都表示同意。这导致撒灰者团伙的分裂。于是,席哈乌的学徒——这些孩子很能干,失去他们我感到非常可惜——成立了自己的协会,但又不顾施丢特贝克和摩尔凯纳的反对,仍旧自称是撒灰者。在审判时——因为他们的组织跟我们的组织同时被破获——他们被指控火烧船坞区内的一艘训练用潜艇。一百多名正在受训的潜艇驾驶员和海军中士丧命,死得很惨。大火是从甲板上燃起的,使甲板下睡觉的潜艇人员无法逃出水手舱。不满十八岁的海军中士们想钻出舷窗跳进港湾的海水里去逃命,不料被他们的髋骨卡住,迅速吞噬一切的烈火从后面烧上来,他们的喊声太响也太久,别人只好从小汽艇上开枪把他们打死。

    我们反正没有放火。这也许是席哈乌船坞的学徒干的,也许是韦斯特兰德协会①的人干的。撒灰者不是纵火犯,虽说我,他们的精神向导,有可能从外祖父科尔雅切克身上获得了纵火犯的资质——

    ①韦斯特兰德协会成立于1934年,1944年又恢复活动,是代表德国东部波兰人利益的地下组织。

    那个装配工,我至今记忆犹新,他是从基尔的德国工厂调到席哈乌船坞来的,在撒灰者团伙分裂前不久拜访了我们。富克斯瓦尔一个码头工人的两个儿子,埃里希-皮茨格和霍斯特-皮茨格,带他到普特卡默别墅的地窖里来见我们。他专心地看了我们的仓库,发现缺少实用的武器,但仍吞吞吐吐地说了几句夸奖话。他问团伙首领是谁。施丢特贝克应声回答,摩尔凯纳犹豫地指指我,他便放声大笑,笑个不止,狂妄至极,奥斯卡差点儿把他交给撒灰者,给他撒撒灰。

    “他是哪一类的侏儒啊?”他用大拇指在肩膀上方指着我,问摩尔凯纳。

    摩尔凯纳有点尴尬地微笑着,没等他开口,施丢特贝克就镇静得惊人地回答说:“这是我们的耶稣。”

    这个自称是瓦尔特的装配工,无法容忍这个名词,竟然在我们的窝里发起火来:“请谈一谈,你们在政治上对头吗?难道你们都是辅弥撒者,正在为圣诞夜排练耶稣诞生戏不成?”

    施丢特贝克打开地窖门,给煤爪丢了个眼色,由上装袖管里抖出伞兵刀的刀刃,与其说冲着那个装配工,不如说是冲着这个团伙说:“我们是辅弥撒者,正在为圣诞夜排练耶稣诞生戏。”

    不过,那位装配工先生并没有吃什么苦头。人家蒙住了他的眼睛,领他出了别墅。过不多久,席哈乌船坞的学徒分离出去,在那个装配工的领导下搞起了自己的协会,只剩下我们了。今天,我敢肯定地说,烧训练用潜艇的就是他们。

    那天,施丢特贝克按我的意思作了正确的回答。我们对政治不感兴趣,在希特勒青年团巡逻队丧了胆几乎不离开他们的值勤室,或者仅限于在火车站检查放荡的小姑娘的证件之后,我们也把工作地区挪到了教堂里面,按照那位激进的左派装配工的话,排练耶稣诞生戏。

    相当能干的席哈乌学徒被夺取走了,我们首先必须补充力量。十月底,施丢特贝克让圣心教堂的两个辅弥撒者宣誓,他们是菲利克斯-伦万德和保罗-伦万德。施丢特贝克是通过他们的妹妹卢齐接近这两兄弟的。不顾我的抗议,这个不满十七岁的姑娘参加了宣誓仪式。伦万德兄弟必须把左手放在我的鼓上——小伙子们过分夸张地把鼓看成某种象征——照着念撒灰者的套语:一纸文字,纯属瞎扯,通篇胡闹,所以我也记不得了。

    在举行宣誓仪式时,奥斯卡观察着卢齐。她耸起肩膀,左手拿着一块轻微抖动着的夹香肠面包,咬住下嘴唇,三角形的狐狸脸上毫无表情,用目光把施丢特贝克的后背烧得火辣辣的。我开始替撒灰者的前途担忧了。

    我们着手让地窖各室改观一番。我在特鲁钦斯基大娘的寓所弓旧,撒灰者通力合作,来添置财物。我们从圣卡塔琳娜教堂搬来一个约瑟像,半人高,后来证明是十六世纪的原作,几个教堂烛台,若干弥撒器皿以及一面基督圣体旗。一次夜访特里尼塔提斯教堂,带回一个木制吹号天使,无艺术性,一幅可以当墙饰用的五彩画毯。这幅古物复制品上有一个扭捏作态的女士,还有一头顺从她的怪兽,名叫独角兽。施丢特贝克颇有几分道理地认为,这条毯子上编织出来的少女的微笑,显出玩弄成性的残酷,类似卢齐那张狐狸脸上的微笑。我仍然希望我的副手可别像神话里的独角兽那样准备百依百顺。地窖的正面墙上原先画着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黑手”啦,“骷髅”啦,现在挂上了这幅壁毯,而独角兽终于成了我们议论的主题。这时,我问自己,卢齐已经在这里进进出出,在你的背后吃吃暗笑,为什么,奥斯卡,为什么你还要把编织成的第二个卢齐搬到这里来。她要把你的副手变成独角兽,她栩栩如生,说到底,她的目标是你,因为只有你,奥斯卡,你才真正是寓言式的,才是有着夸张的旋涡形角的稀世怪兽。

    基督降临节来到了。我们从周围教堂搬来了许多圣婴像,真人大小,刻得很天真。我用它们一层层地挡住了那条壁毯,使这个寓言剧从前台后撤,变成了压轴戏。十二月中旬,龙德施太特①发动了阿登攻势。我们的盛大活动的准备工作也完毕了——

    ①龙德施太特,纳粹德国元帅。阿登攻势是二战期间德军发动的最后一场攻势,被盟军挫败。

    玛丽亚完全沉浸在天主教精神里,使马策拉特苦恼不已。接连几个星期日,我搀着玛丽亚的手去望十点钟弥撒。之后,我指示全体撒灰者去教堂。我们熟门熟路,无需奥斯卡唱碎玻璃,靠菲利克斯和保罗兄弟的帮助,于十二月十八日夜到十九日凌晨,闯入圣心教堂。

    下着雪,但落地就化。我们把三辆手推车停在圣器室后面。保罗-伦万德有大门钥匙。奥斯卡领头,引导小伙子们相继来到圣水池前,让他们在中堂下跪,朝主祭坛膝行而去。我接着指示他们用一条义务劳动局的毯子蒙住圣心耶稣像,不让他的蓝色目光过分妨碍我们的工作。德力支免和密斯特把工具运到左耳堂的左侧祭坛前。首先必须把有许多马槽圣婴像和冷杉的马厩①移到中堂。我们早就备有所需的牧人、天使、羊、驴和母牛。我们的团伙,有的是跑龙套的,独缺主角。贝利萨尔搬走祭坛桌上的花。托蒂拉和泰耶卷起地毯。煤爪取出工具。奥斯卡则跪在祈祷小凳后面,监督拆卸工作——

    ①据《圣经》载,耶稣诞生在马厩里,以马槽为床。

    身技巧克力色粗毛皮的施洗童子先被锯下。真不错,我们带了一把金属锯来。在石膏里面,有手指粗的金属棒把施洗者和彩云联在一起。煤爪锯着。他干这种活时真像个中学生,笨手笨脚的。要有席哈乌船坞的学徒在场该多好!施丢特贝克替下煤爪。他干得稍强些,响了半小时噪音之后,我们放倒了施洗童子,用毛毯裹上,这才感觉到了午夜教堂的寂静。

    耶稣的整个屁股贴在童贞女的左大腿上,把他锯下来,费时颇多。德力支兔、菲利克斯-伦万德和狮心三人花了整整四十分钟。为什么摩尔凯纳还不来呢?他要带着他的人直接从新航道来,在教堂同我们碰头,使行进的队伍不致大显眼。施丢特贝克情绪很坏,我觉得他神经过敏。他多次向伦万德兄弟打听摩尔凯纳。末了,如我们大家所期待的,他们说出了卢齐这个名字。施丢特贝克不再问,从狮心笨拙的手中夺过钢锯,咬牙蛮干,给童子耶稣致命的一击。

    放倒耶稣像时,灵光圈被折断。施丢特贝克向我道歉。我费了很大的劲才压下满腔怒火,让人把这个镀金石膏盘的碎片拣到两顶帽子里去。煤爪认为可以用胶水粘合。锯下的耶稣用枕头保护,再裹上两条毛毯。

    我们计划把童贞女分两段锯下,先锯骨盆以上一截,再在脚跟和云之间下锯。云就留在教堂里了,我们只把童贞女的两截,耶稣,这是毫无疑问的,如果可能,还有施洗童子,运到普特卡默地窖去。出乎意料的是,我们把石膏像的重量估计得太高了。这组塑像中间是空的,外壁仅两指厚,只有铁架子有点费事。

    小伙子们,尤其是煤爪和狮心,都已筋疲力尽。得让他们休息一下,因为其余的人,包括伦万德兄弟都不会锯。团伙的人分散坐在教堂的长凳上受冻。施丢特贝克站着,压凹了他进教堂后就摘下的毡帽。我不喜欢这种情绪。必定要出什么事了。小伙子们受不了夜间空荡荡的教堂建筑的气氖。摩尔凯纳不来,大家也有些紧张。伦万德兄弟看来害怕施丢特贝克,站在一旁耳语,直到施丢特贝克命令他们安静。

    我记得,当时我慢吞吞地叹着气从祈祷跪垫上站起来,径直向还留存着的童贞女走去。她的目光原来是对着约翰的,现在却对着满是石膏末的祭坛台阶。她的右手食指,原先指着耶稣,现在无所指或者说指向黑暗的左耳堂。我一级又一级地登上祭坛,随后回头望去,寻找施丢特贝克深陷的眼睛。他的眼睛失神,煤爪捅了他一下,他这才注意到我在招呼他。他呆视着我,六神无主,这是我从未见过的。他不懂我的意思,接着终于理解或部分理解了。他慢慢地、很慢很慢地走过来,却又一步跨上了祭坛,抱起我来,把我放到那白色的、有些倾斜的、可以看出拉锯人功夫蹩脚的童贞女左大腿的横截面上,它大致措出了童子耶稣屁股的印痕。

    施丢特贝克马上转过身去,一个箭步到了铺砖地上,正要沉溺于他的幻想,却又突然回头,眯起两只离得很近的眼睛,投来闪烁的审视的目光。当他看到我坐在耶稣的位置上,那样自然,那样值得礼拜,他显露出深受感动的表情,同坐在教堂长凳上的小伙子们一样。

    他没用多长的时间,就领会了我的计划,甚至还扩大了我的计划。他让纳赛斯和蓝胡子把拆卸时用的两个手电筒直接对准我和童贞女,因为灯光刺我的眼睛,他便下令调成打红光,又示意伦万德兄弟到他身边去,低声交待了几句。他们不愿干他所要求的事,煤爪不等施丢特贝克打手势就走过来,对这兄弟两人伸出节骨,准备撒灰。这兄弟两人让步了,在煤爪和空军辅助人员密斯特的监视下,去到圣器室。奥斯卡泰然地等着,把鼓放端正。当高个子密斯特身穿神甫长袍,伦万德兄弟穿上辅弥撒者服,有白有红地回来时,奥斯卡丝毫也不感到惊讶。煤爪穿着半身副神甫服,捧来了弥撒所需的一切。他把东西放在那片云上,悄悄退下。菲利克斯-伦万德手捧小香炉,他的弟弟保罗拿着铃铛。维恩克圣下的长袍穿在密斯特身上实在太肥大。但密斯特摹仿得不坏。开始时,他还带着文科中学生玩世不恭的劲头,接着他便被经文和圣事礼仪所吸引。他给我们大家,尤其是我,看到的不是幼稚可笑的拙劣摹仿,而是望了一次真正的弥撒,后来在法庭上,仍被称之为弥撒,尽管他们说这是黑弥撒。

    三个小伙子开始分段祈祷。整个团伙在长凳或铺砖地上下跪,画十字。密斯特开始唱弥撒,他在某种程度上掌握了经文,还得到两位辅弥撒者的熟练配合。唱“登上主的祭坛”时,我便小心地击鼓。唱“求主怜悯”时,我用较强音伴奏。唱“荣耀归于在天之主”时,我也在鼓上称颂主,召唤会众祈祷,用一段较长的鼓独奏代替白日弥撒的诵《使徒书》。我敲的“哈利路亚”尤为成功。唱信经时,我发现小伙子们是如何地信仰我。到奉献仪式时,我的鼓声轻下来,让密斯特摆上面包,在酒中掺水,用香来熏圣杯和我,我看着密斯特如何行洗手礼。祈祷吧,兄弟姐妹们,在手电筒的红光下我敲着鼓,转入化体:这是我的肉身。我们会祈祷的,密斯特唱道,受神圣谕旨的告诫——座位上的小伙子们向我唱起两种不同文本的主祷文,密斯特懂得让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在领圣餐时统一起来。还在他们领圣餐的时候,我在鼓上敲起“明认信仰”的引子。童贞女用手指着奥斯卡,鼓手。奥斯卡上任接替基督。弥撒进展顺利。密斯特的声音增强和减弱。他祝福时声调多美:减罪,赦罪,宽恕。当他向教堂吐出结束语“走吧,现在遣散!”时,所有的小伙子确实在精神上已获得释放。因此,当世俗的拘捕临头时,所捕获的只能是一个坚定了信仰、加强了对奥斯卡和耶稣之名的信念的撒灰者团伙①——

    ①弥撒是天主教的一种圣体圣事礼仪,它以结束语“ite,missaest”(走吧,现在遣散)中的“missa”一词命名。此处喻这些年轻人是无罪的。

    在望弥撒时,我已经听到了汽车声响。施丢特贝克也曾回过头去。所以,当从大门、从圣器室、从右旁门响起人声时,唯独我们两个没有突然受惊。皮靴后跟在教堂铺砖地上橐橐响。施丢特贝克要把我从童贞女的大腿上抱下来。我示意不必。他明白了奥斯卡的意思,点点头,让团伙照旧跪着,跪着等待刑事警察。小伙子们便都跪着,虽然在颤抖,有个别人跪着移动,但大家都无言地等待着,直到刑事警察穿过左耳堂,穿过中堂,从圣器室里朝我们走来,把左侧祭坛团团围住。许多没有调成红色的刺眼的手电。施丢特贝克站起身来,画十字,显现在手电筒灯光之中,把他的毡帽交给一直还跪着的煤爪,穿着雨衣朝一个没拿手电筒的肿胀的黑影走去,朝维恩克圣下走去,从他的背后拖出一个单薄的、拚命挣扎着的黑影,拉到手电光下,是卢齐-伦万德。他揍巴斯克帽下那张板起的三角脸,直到一名警察把他一拳打倒在长凳中间。“哎呀,耶稣,”我在童贞女怀里听一名刑事警察喊道,“这当真是我们局长的儿子呀!”

    奥斯卡听后颇有几分得意,竟然会有个警察局长的儿子当他的能于的副手,接着就扮演起被半成年人诱拐的、咧嘴冷笑的三岁孩子的角色,毫不抗拒地接受了庇护:维恩克圣下把我抱在怀里。

    只有刑事警察在大喊大叫。小伙子们被带走。维恩克圣下不得不把我放到铺砖地上。他突然虚脱,一屁股坐在长凳上。我站在我们那些工具旁边,在榫凿和锤子后面发现了那个食物篮,盛满了德力支兔在我们投入行动前备下的香肠面包。

    我抓起篮子,朝瘦瘦的、在薄大衣里打哆嗦的卢齐走去,把夹香肠的面包片递给她。她抱起我,右手抱着我,左手拿着香肠面包,立即把手指间的一块塞到牙齿间。我观察着她那张挨了揍的、灼痛的、嘴里塞满东西的脸:眼珠在两道黑缝后面滴溜转,皮肤像被锤子敲打过,一个咀嚼着的三角形,玩偶,黑厨娘,吞食着带皮的香肠,吞食时变得更加瘦削、更加饥饿、更加像三角形、更加像玩偶——这副相貌印在我的额头上和脑子里。谁会从我的额头上和脑子里取走这个三角形呢?它还会在我心里待多久呢?在那里咀嚼,咀嚼香肠、香肠皮和人,像三角形那样微笑(如果三角形也能微笑的话),像壁毯上训练独角兽的女士那样微笑,这会延续多久呢?

    施丢特贝克被两名警察带走时,向卢齐和奥斯卡转过他那张满是血污的脸。我却朝他的旁边看去,从今以后我再也认不得他了。我由吞食着香肠面包的卢齐抱着,夹在五六名刑事警察中间,跟在我先前的撒灰者团伙的后面,被带走了。

    留下些什么呢?留下的有维恩克圣下,我们的两个一直还打着红光的手电筒,以及扔下的辅弥撒者服和神甫长袍。圣杯和化为圣体的面包和酒留在祭坛台阶上。锯下的约翰和锯下的耶稣留在那位童贞女身边;而我们原先打算把她搬到普特卡默地窖去,让她体现一种同女士驯兽壁毯相抗衡的力量。

    可是,奥斯卡仍被带去受审了,我今天还称之为对耶稣的第二次审判。审判以我,自然也以耶稣的无罪释放而告终

    蚂蚁大道

    读者诸君,请想象一下吧!一座天蓝色瓷砖砌成的游泳池,一些被太阳晒黑、并对运动有敏感性的人们在池里游泳。从池边到沐浴室前,坐着同样晒黑、同样有敏感性的男男女女。或许还有扩音器里传来的、音量调小的音乐。健康但乏味无趣,绷紧游泳衣的轻度的干巴巴的情欲。瓷砖地很滑,然而没有人滑倒。为数不多的禁令牌,即使如此也纯属多余,因为游泳的人只上这里来待上两个小时,而所禁止的却都是游泳池外面才会发生的事情。不时有人从三米跳板上跳下来,但不能赢得游泳的人的注目,也不能引诱躺着的游泳客的眼睛离开有图画的报纸——突然间,一阵风!不,不是风。原来是个年轻人,慢慢地、目标明确地、一档接一档地爬上十米跳台的梯子。杂志连同来自欧洲和海外的报道被放下来了,眼睛跟着他一起往上爬。躺着的躯体变长了,一个年轻女人用手给眼睛遮光,某人忘了他正想的事,一句话没能说出来,一次调情刚开始,话说到一半便提前结束——现在他站在跳台上,体格好,精力足,上下弹跳,靠在微弯的钢管扶手上,臀部漂亮地一扭离开了扶手,走上高悬的、每走一步都会弹上弹下的跳板,向下望去,注视着天蓝色的、小得令人惊慌的游泳池。池子里,红、黄、绿、白,红、黄、绿、白,红、黄……游泳女人的游泳帽像多变的万花筒。有熟人坐在下面。道丽丝-许勒和埃丽卡-许勒,尤塔-达尼埃尔和她的男朋友,这个男的根本配不上她。她们挥手,尤塔也挥手。他一边保持着身体的平衡,一边向下招手。她们叫喊。她们想干什么?试一试,她们喊道;跳呀,尤塔喊道。他根本就没有这个打算,只想看看上面是怎么回事,于是又慢慢地一档一档抓着爬下来。她们又喊了,喊得大家都能听到。她们大声喊道:跳呀!跳呀!跳!

    待在离天这么近的跳台上,真是身处绝境,我这么讲,诸君必定会同意。撒灰者团伙成员和我,也身处类似的境地,但不是在游泳季节,却是在一九四五年一月。我们爬到高处,挤满了跳台,下面,坐着法官、陪审法官、证人和法院办事人员,构成庄严的马掌形,在没有水的游泳池周围。

    施丢特贝克走到没有扶手但有弹性的跳板上。

    “跳!”法官合唱队喊道。

    施丢特贝克没有跳。

    这时,下面证人席上站起一个身材瘦长的少女,身穿贝希特斯加登小茄克和一条百褶裙。一张白色的、不再模糊不清的脸——直到今天我还断言,它构成了一个三角形——仰起来,像一块闪烁的终点标志牌。卢齐-伦万德没有喊,而是低声说:“跳,施丢特贝克,跳!”

    这时,施丢特贝克跳了。卢齐又坐到证人席的木凳上,把编结的贝希特斯加登小茄克的袖子拉拉长,遮住她的拳头。

    摩尔凯纳一瘸一拐地上了跳板。法官要他跳。摩尔凯纳不想跳,窘迫地对着他的指甲微笑,一直等到卢齐楼起羊毛茄克衫的袖子,露出拳头,向他仰起细眼睛黑框三角形。这时,他目标明确地朝三角形跳去,可是没有达到目标。

    煤爪和赤膊天使上跳台时就不友好,在跳板上打起架来。赤膊天使被撒了灰,甚至在往下跳的时候,煤爪还抓住赤膊天使不松手。德力支兔,长着有丝一样光泽的长睫毛,在跳之前闭上了他的无穷悲哀的狍子眼。

    空军辅助人员在跳之前必须脱掉制服。

    伦万德兄弟也不准以辅弥撒者的身份跳下天国去。他们的妹妹卢齐,身穿露线头的战时羊毛茄克衫,坐在证人席上,提倡跳跃运动,她也决不容忍他们那样做。

    同历史记载相反,贝利萨尔和纳赛斯先跳,托蒂拉和泰耶在后。

    蓝胡子跳了,狮心跳了,撒灰者团伙的基本群众——鼻子、布须曼人、油港、吹笛人、芥末瓶、弯刀和箍桶匠都跳了。

    施图赫尔,高中生,斜眼儿,斜得叫人吃不消,只能算作撒灰者团伙的半个成员,那天碰巧赶上。他也跳了。跳板上只剩下耶稣一个,法官合唱团把他当成奥斯卡-马策拉特,喝令他跳,耶稣不理睬。肩胛骨间拖着细细的莫扎特发辫、面孔铁板的卢齐又从证人席上站起来,搂起羊毛茄克衫的袖子,闭拢的嘴一动不动地低语道:“跳吧,甜蜜的耶稣,跳吧!”这时,我明白了十米跳台的诱惑力。这时,灰色小猫在我的膝窝里打滚,刺猬在我脚底下配对,燕子在我的腋窝里展翅。这时,不只是欧罗巴,整个世界都在我脚下。美国人和日本人在吕宋岛上跳火炬舞①。他们军装上的细眼和圆眼钮扣丢了。在斯德哥尔摩倒有个裁缝,这时正在给一件大方的条纹晚礼服钉扣子。蒙巴顿正用各种口径的炮弹喂缅甸大象②。这时,利马一个寡妇正在教鹦鹉学舌,说“卡拉姆巴”这个词儿。这时,太平洋中部有两艘巨大的、像哥特式教堂一样装饰着的航空母舰迎面驶去,让飞机起飞,互相击沉。飞机不能降落,走投无路,便像天使似的纯譬喻性地悬挂在空中,嗡嗡叫,消耗着它们的燃料。这一点也不打扰哈帕兰达的某位刚下班的电车售票员。他把鸡蛋打到平底锅里,两只给自己,两只给他的未婚妻。他事先把一切都考虑周到,微笑着等待她的到来。不难预料,科涅夫和朱可夫的军队将再次出动;在伊朗下雨的时候,他们将突破魏克塞尔防线,过迟地占领华沙,过早地占领柯尼斯贝格③,但他们不会妨碍巴拿马的一个有五个孩子和一个丈夫的女人在煤气灶上煮糊牛奶。显而易见,时事的线索,前端未知分晓,缠成各种套结,演成历史,后端已被编织成历史学了。我也注意到,游手好闲、皱眉头、垂下脑袋、握手、生孩子、铸造伪币、关灯、刷牙、枪毙以及换尿布这些活动到处都有,尽管灵巧与熟练的程度不一。这许多有目的的行动使我昏了头,因此,我把注意力又转回到为向我表示敬意在跳台脚下举行的审判上去。“跳吧,甜蜜的耶稣,跳吧!”早熟的证人卢齐-伦万德在低语。她坐在撒旦的怀里,更显出她还是个处女。撒旦给她一个香肠面包,让她高兴。她咬了一口,仍然保护贞洁。“跳吧,甜蜜的耶稣!”她咀嚼着,向我显示她的未破损的三角形——

    ①指美军于1945年五月开始收复被日军所占的吕宋岛。

    ②指自1944年起由蒙巴顿将军发起的缅甸攻势。

    ③苏军于1945年1月17日攻克华沙,1月28日包围柯尼斯贝格,4月10日守城德军投降。

    我不跳,决不会从跳台上往下跳。这不是最后一次对奥斯卡的审判。曾经有过多次,甚至最近还有人想引诱我去跳。像在审判撒灰者时那样,在戴戒指的手指案审理过程中——我称之为第三次对耶稣的审判也许更好——没有水的天蓝色瓷砖游泳池边上也有足够的观众。他们坐在证人席上,想通过对我的审判以及在审判我之后继续活下去。

    但我转回身去,掐死腋窝里的燕子,压死鞋底下举行婚礼的刺猬,饿死膝窝里的小灰猫——我鄙弃了往下跳的欣快感,直挺挺地走上平台,摇摇晃晃地踩住扶梯,往下爬。我让扶梯的每一档向我证明,不仅可以登上跳台,也可以不跳而重新离开跳台。

    下面,等着我的有玛丽亚和马策拉特。维恩克圣下不请自来给我祝福。格蕾欣-舍夫勒给我带来一件冬大衣,外加蛋糕。小库尔特长大了,既不认识我这个父亲,也不认识我这个同父异母兄长。我的外祖母科尔雅切克搀着她的哥哥文岑特。文岑特阅历甚深,但说话颠三倒四。

    我们离开法院大楼时,一名文官走到马策拉特面前,递给他一份信件并说:“您真应该再考虑一下,马策拉特先生。这个孩子必须离开街道。您瞧瞧,这样一个不能自理的孩子被什么样的家伙滥用了!”

    玛丽亚哭了,给我挂上鼓,这是维恩克圣下在审判期间替我保存的。我们走到火车站旁的电车站。最后一段路由马策拉特抱着我。我从他肩上往后看去,在人群中寻找一张三角形脸,想知道,她是否也得上跳台,她是否跟在施丢特贝克和摩尔凯纳后面往下跳,她是否也像我一样知道了扶梯有第二种用途:让人爬下来。

    直到今天我还不能戒掉这个习惯,即在街上和广场上四处张望,寻找一个瘦瘦的、既不漂亮也不难看然而不停地蓄意谋杀男人的“油煎鱼”①。甚至躺在疗养护理院的床上,当布鲁诺通报有陌生人来访时,我也会吓一跳的。我所害怕的是:卢齐-伦万德来了,这个吓唬孩子的坏蛋和黑厨娘,她最后一次来喝令你往下跳——

    ①“油煎鱼”,指接近成年(十四至十七岁)的少女,黄毛丫头。

    马策拉特考虑了十天之久,他该不该在信件上签字并寄回给卫生部。到了第十一天,他签了字寄出了,但这时这座城市正遭炮兵轰击,邮局是否有可能发信已成问题。罗科索夫斯基元帅的坦克先头部队进抵埃尔平①。魏斯指挥的德国第二军进入但泽周围高地上的阵地。地窖生活开始了——

    ①时间为1945年2月10日。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的地窖是在店堂下面。从过道里厕所对面的地窖口下去,走十八级台阶就到了。它的前面是卡特和海兰德的地窖,后面是施拉格的地窖。老海兰德还在。可是,卡特太太、钟表匠劳布沙德、艾克夫妇和施拉格夫妇带着若干行李走了。后来听说,他们这几个,还有格蕾欣-舍夫勒和亚历山大-舍夫勒,在最后一分钟登上一艘以前属于“力量来自欢乐”组织的轮船走了,朝什切青或吕贝克方向或者朝一枚水雷驶去,被炸飞到了空中。总而言之,一半以上的住房和地窖已空无一人。

    我家地客的优点是有第二个入口,我们大家都知道,它在店堂柜台后面的吊门下面。这样也就没人能看见,马策拉特把什么东西搬进了地窖,又把什么东西从地窖里取出来。马策拉特在战争年头堆积在那里的贮存物资,谁看了都会妒忌我们的。干燥、暖和的地窖里放满了生活必需品:各种豆类、面食、糖、人造蜂蜜、面粉和人造黄油。几箱松脆面包片摞在几箱食用椰子油上。什锦蔬菜罐头同米拉别里李子罐头、嫩豌豆罐头和李子罐头一起码在几个木架上,这是实干家马策拉特自己做的,固定在墙头的栓销上。大约在战争中期,根据格雷夫的倡议,在地窖天花板和水泥地之间加了几根横梁,使这个生活必需品仓库也成了符合规定的安全的防空室。马策拉特曾多次想卸下这些横梁,因为但泽除了骚扰性袭击外还没有遭受过较大的轰炸。任防空员的格雷夫死了,不能再劝告他。这时,玛丽亚求他保留这几根支撑的横梁。为了小库尔特,她需要安全,有时也说是为了我。

    一月底头几次空袭时,老海兰德和马策拉特合力把特鲁钦斯基大娘连椅子一起抬进我家地窖去。后来,他们就不管她了,也许是她自己有所表示,也可能是抬上抬下太费劲,便把她留在卧室的窗户前。一次对内城的大轰炸过后,玛丽亚和马策拉特发现这位老太大下巴吊着,翻了白眼,好像一只黏黏糊糊的小苍蝇飞进了她的眼睛里。

    于是,卧室的门从铰链上卸下来了。老海兰德从他的仓库里取来了工具和几块箱子板,抽着马策拉特给他的德比牌香烟,动手量尺寸。奥斯卡帮他干活。其余的人都躲进了地窖,因为高地的炮轰又开始了。

    老海兰德想快点干完,钉一个简陋的、两头一般大的箱子了事。奥斯卡主张做成传统的棺材形状,寸步不让。我替他扶住木板,让他按我规定的尺寸去锯,结果,他还是下决心做成了一头小的形状,这也是任何一个人的尸体所要求的。

    末了,棺材看上去挺精致。格雷夫大太替特鲁钦斯基大娘擦身,从柜子里取出一件刚洗过的睡衣,替她剪指甲,梳好发髻,用三根毛线针固定住。总之,她费了不少心,使特鲁钦斯基大娘死后还像一只灰耗子,而她活着时,喜欢喝麦芽咖啡,吃土豆煎饼。

    这只坐在椅子上的耗子在大轰炸时抽了风,这时躺在棺材里,双膝是隆起的。海兰德趁玛丽亚抱着小库尔特离开房间时,利用这短短的几分钟,敲断了她的腿,这才钉上了棺材盖。

    可惜我家只有黄漆而没有黑漆。于是,特鲁钦斯基大娘就躺在没上漆但一头小的木板箱里被抬出寓所,下了楼梯。我背着鼓跟在后面,注意读棺材盖上面的字:维特洛人造黄油——维特洛人造黄油——维特洛人造黄油,上下三行,间距相等。这事后补充证明了特鲁钦斯基大娘的口味是什么。她活着的时候宁愿吃从纯植物油脂提炼成的维特洛人造黄油,也不愿吃最好的真黄油,因为人造黄油使人健康,有生气,有营养,吃了后精神愉快。

    棺材放在格雷夫蔬菜店的平板车上。老海兰德拉车穿过路易森街,马利亚街,过了安东-默勒路——那儿两幢房子在着火——朝妇科医院方向走去。小库尔特由寡妇格雷夫太太照料,留在我家地窖里。玛丽亚和马策拉特推车子,奥斯卡坐在车上,他更愿意坐到棺材上去,但是不准坐。街道堵满了从东普鲁士和韦尔德尔来的难民。体育馆前的铁路下跨道简直难以通行。马策拉特建议在康拉德学校花园里挖个坑。玛丽亚反对。老海兰德跟特鲁钦斯基大娘一样年纪,也挥手拒绝。我也反对埋在校园里。不管怎样,我们也得放弃去市立公墓的打算,因为从体育馆到兴登堡大街只准军用车辆通行。这样一来,我们就没法把这只耗子埋葬在她的儿子赫伯特旁边了。我们替她在市立公墓对面、五月草场后面的斯特芬花园里挑选了一块地方。土地封冻。马策拉特和老海兰德轮流抡尖头十字镐,玛丽亚在石凳旁挖常春藤,奥斯卡趁机溜走,很快来到兴登堡大街的树干之间。交通混乱至极!从高地撤下的和从韦尔德尔撤下的坦克对开过来。在树上——如果我记忆无误,那就是菩提树——吊着人民冲锋队①队员和士兵。他们制服钮扣上的厚纸牌还能读出一些字来,写着的是:这些树或菩提树上吊死的是叛徒。我观察了许多吊死鬼龇牙咧嘴的脸,一般地作了比较,又专门跟吊死的蔬菜商格雷夫作了比较。我也观察了吊着的几束身穿过于肥大的制服的年轻人,好几个我都以为是施丢特贝克——吊死的小伙子相貌几乎都一样——我暗自说道,现在他们把施丢特贝克吊死了。他们是否也把卢齐-伦万德吊死了呢?——

    ①这是纳粹德国在覆亡前夕动员超过或不满服兵役年龄的男子组成的民兵。其中一些因胆怯或开小差而被吊死。

    这个念头犹如给奥斯卡插上了翅膀。他在树中间穿来穿去寻找一个吊死了的单薄的姑娘,甚至敢于在坦克中间穿过去到达林阴道的另外一侧,但在那儿找到的也只是士兵、年岁大的人民冲锋队队员和同施丢特贝克相像的小伙子。我失望地沿着林阴道走到一半被毁的四季咖啡馆,勉勉强强地回去。当我站在特鲁钦斯基大娘的坟墓旁,同玛丽亚一道朝坟丘上撒常春藤和簇叶时,卢齐正在被吊死的映像始终盘旋在我心中,连细节都一清二楚。

    我们不再把寡妇格雷夫的平板车送回蔬菜店。马策拉特和老海兰德把它拆开,将构件全都放在柜台前。殖民地商品商递给那老头三盒德比牌香烟,一边对他说:“也许我们还用得着这车子。这里比较保险些。”

    老海兰德什么话也不说,但从几乎是空荡荡的架子上抓起好几包针和两纸袋糖。随后,他趿拉着那双在来回路上和埋葬时一直都穿着的毡拖鞋出了店堂,让马策拉特把架子上寥寥无几的剩余商品搬进地窖里去。

    现在,我们几乎不再出洞去了。听说,俄国人已经到了齐甘肯山、皮茨根村,临近席德利茨了。他们无论如何也得占领高地,才能朝城里直线炮击。右城、旧城、胡椒城、前城、新新城、新城以及下城,是在七百年以上的时间内建造起来的,却在三天内烧毁了。但这并非但泽城的第一次大火。波莫瑞人、勃兰登堡人、条顿骑士团、波兰人、瑞典人(前后两次)、法兰西人、普鲁士人以及俄罗斯人,还有萨克森人,在这之前就已经制造了历史,每隔几十年就觉得这座城市值得烧它一回。现在呢,是俄罗斯人、波兰人、德意志人和英格兰人一起,第一百次烧哥特式砖砌艺术的砖头,但并没有由此得到烤面包片。黑克尔巷、长巷、宽巷、大和小羊毛织工巷在燃烧,托比亚斯巷、狗巷、旧城沟、前城沟在燃烧,壁垒和长桥在燃烧。克兰门是木结构,火焰格外美。在小裤子裁缝巷,烈火给许许多多条光焰刺目的裤子量尺寸。圣马利亚教堂从里面烧到外面,从尖拱窗里喷出节日灯火。圣卡塔琳娜、圣约翰、圣布里吉特、圣巴尔巴拉、伊丽莎白、彼得和保罗、特里尼提和基督圣体各教堂未搬走而剩下的钟在钟楼框架里熔化,铁水滴落,既无歌声,也无乐声。在大磨坊里,研磨着红色的小麦。在屠夫巷里,散发着星期日烤肉的烧焦的气味。在市剧院,初演《纵火者之梦》,一出双重含义的独幕剧。在右城的市政厅里,决定在大火以后增加消防队员的薪水并追溯既往,圣灵巷以圣灵的名义在燃烧。圣方济各修道院以喜爱并歌颂火的圣方济各的名义在欢乐地燃烧。妇女巷为父与子毁于一旦。木材市场、煤市、稻草市场烧成灰烬,此乃不言而喻。在面包师巷,小面包不再从炉里出来。在奶罐巷,牛奶煮得溢了出来。唯独西普鲁士火灾保险公司的楼房鉴于纯象征的原因,未被焚毁。

    奥斯卡对火烧向来不太感兴趣。若不是我把自己那点为数不多的但易燃的家当轻率地放在晾衣间里的话,那么,当马策拉特爬上楼梯,到晾衣间去观看燃烧中的但泽时,我也会待在地窖里的。必须救出我最后几个前线剧团备用鼓、我的歌德以及拉斯普庭。我还得保护那柄夹在书里的极薄的绘图小扇子,也就是我的罗丝维塔,即拉古娜在世时善于优雅地轻摇的那柄扇子。玛丽亚留在地窖里。小库尔特却非要跟我和马策拉特上屋顶看大火不可。我一方面对我的儿子不加控制的热情感到生气,另一方面却暗自说道:这是他的外曾祖父,我的外祖父,纵火犯科尔雅切克遗传给他的。玛丽亚把小库尔特留在下面,允许我跟马策拉特一起上楼。我拿到了我的那些家当,由晾衣间的窗户往外瞧了一眼,对这座古老的城市竟能振作起来而进发出这种火焰四射的活力深感惊讶。

    几发炮弹在附近爆炸,我们才离开了晾衣间。后来,马策拉特还要上去,但遭到玛丽亚的禁止。他服从了。他向也待在地窖里的寡妇格雷夫一五一十地叙说这场大火时,他哭了。他再次回到寓所去,打开收音机,但再也听不到什么声音。连燃烧着的电台大楼火焰的咝咝声都听不到,更不用说会有什么特别新闻了。

    马策拉特像一个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继续相信圣诞老人的孩子那样犹豫着,站在地答中央,拽着裤子吊带,第一次表示怀疑最终胜利,并且听从寡妇格雷夫的劝告,摘下了上装翻领上的党徽,但不知藏到哪里去好,因为地窖是水泥地,格雷夫太太也不愿把徽章从他手里接过来。玛丽亚认为,他可以把它埋在过冬土豆里,但马策拉特觉得这还不够保险。而上楼去呢,他又不敢,因为他们马上就要来了①。如果他们不是已经到了,那也在半路上。方才他在晾衣间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布伦陶和奥利瓦附近战斗了。他几次三番表示后悔莫及,怎么没把这块水果糖留在楼上防空沙里呢,如果他们在这里见到他,见到他手里还捏着这块水果糖的话……他把它扔到水泥地上,正想要去踩它,发一阵狂,小库尔特和我,我们两个同时扑过去。我先抓到了它。小库尔特挥拳打来时,我仍旧捏着它。小库尔特想要什么东西时,总要动手打人,但是我没有把党徽交给我的儿子,我不想让他遇上危险,同俄国人可开不得玩笑。这一点,奥斯卡当年读拉斯普庭课本时就已经知道了。在小库尔特揍我,玛丽亚正要把我们两个拉开的时候,我却在考虑,如果奥斯卡在他儿子拳打脚踢之下让了步,谁会在小库尔特手里发现马策拉特的党徽呢?是白俄罗斯人还是俄罗斯人,是哥萨克人还是格鲁吉亚人,是卡尔梅克人还是克里米亚鞑靼人,是鲁提尼人还是乌克兰人或者是吉尔吉斯人呢?——

    ①指苏军进入朗富尔,时间是1945年3月28日。

    玛丽亚靠寡妇格雷夫的帮忙才分开了我们两个。我旗开得胜左手握拳捏着这块水果糖。马策拉特高兴了,他的徽章没了。玛丽亚在对付号啕大哭的小库尔特。打开的徽章别针扎我的手心。一如既往,我对这东西不感兴趣。马策拉特的党关我什么事?我正要在背后把马策拉特的水果糖重新粘到他的上装上去时,他们也正好到了我们头顶上的店堂里。从女人们的尖叫声判断,他们也很可能进了左邻右舍的地窖。

    他们拉开吊门时,徽章的针还在刺我。我别无办法,只得蹲在玛丽亚打战的双膝前,观察水泥地上的蚂蚁,蚂蚁的军用大道从过冬土豆堆斜穿过地窖通往一个盛满白糖的口袋。六个兵挤在地窖的楼梯上,端着机关枪,睁大了眼睛。完全正常的、血统轻度混杂的俄国人,我这样估计着。在各种各样的叫喊声中,使人感到安慰的是蚂蚁并没有因为俄国兵的露面而受丝毫的影响。蚂蚁只打算夺取土豆和糖,那些手执机关枪的人则另有所图。成年人举起双手,我觉得这是正常的。这可以从每周新闻片里看到;在波兰邮局保卫战后也发生过类似的举手投降的情形。可是,小库尔特为什么要学成年人的样呢?我不明白。他应该以我——他的父亲为榜样,不然的话也应该以蚂蚁为榜样才对。四个四方形制服中的三个对寡妇格雷夫产生了兴趣,这僵硬的一伙人中顿时出现了一些活动。守寡已久、刚过了四旬斋期的格雷夫太太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客人光顾。她起先还惊呼一通,但接着很快便陷入了那种她几乎遗忘了的境地。

    我早已在拉斯普庭的书上读到过,俄国人喜爱孩子。在我家的地窖里我亲身体验到了。玛丽亚在无缘无故地发抖,她根本不能理解,为什么那四个不跟格雷夫太太打交道的人让小库尔特坐在她的怀里,而不是自己取而代之。他们抚摩小库尔特,对他说“好好好”,还轻轻拍拍他以及玛丽亚的面颊。

    有人把我连鼓带人从水泥地上抱起来,打断了我对蚂蚁继续作对比观察并以蚂蚁的勤奋来衡量当前发生的事情。我的铁皮鼓仍挂在肚子前。这个矮小结实、毛孔粗大的男人用粗手指在鼓上敲了几小节,可以合着这节拍跳舞,就一个成年人而言绝不能说是笨拙。奥斯卡真想酬谢一番,真想在铁皮上来几首艺术小品,可惜办不到,马策拉特的党徽还在刺他左手的手心。

    我家地窖里的气氛已经变得和平而亲密。格雷夫太太躺着,越来越平静,那三个男人等一个满足之后便换上另一个。奥斯卡被那个相当有才能的鼓手交给了一个浑身出汗、眼睛眯成细缝的——我们假定他是——卡尔梅克人。他左手已经抱住我,右手还在系裤子钮扣,眼看方才抱我的那一位,也就是方才相当有天赋地敲我的鼓的那一个解裤子钮扣,他也毫不介意。马策拉特却不能换姿势。他还一直站在放着莱比锡什锦小菜白铁皮罐头的架子前面,高举双手,展现出全部手纹,只不过没人想去细看他的手纹罢了。相反,女人的理解力证明是惊人的:玛丽亚学会了几句俄语,双膝不再打战,甚至哈哈笑了。如果她的口琴就在身边,她准会奏起这吹弹式口琴来的。

    奥斯卡却不能很快适应变化了的情况。他正在寻找可以替代蚂蚁的东西,这时转而观察起出现在我的卡尔梅克人衣领边缘的许多扁平的、灰棕色的小虫子来了。我多么想逮住这么一只虱子来研究一下呀!在我的教科书里也谈到了虱子,歌德谈得少,拉斯普庭可是经常谈到的。我靠一只手是很难逮到虱子的,便设法摆脱那枚党徽。现在让奥斯卡来说明一下他的全部动作:由于这个卡尔梅克人胸前已经挂着许多枚奖章,所以我就把一直握着的手连同那块刺我手心、妨碍我抓虱子的水果糖伸向站在我旁边的马策拉特。今天,有人会说,我当时不该这么做;也有人会说,马策拉特不该去接。

    他接过去了。那块水果糖我总算脱手了。马策拉特感觉出手指间捏着的是他的党的徽章时,他害怕了。我现在两手空空,不想当什么证人,不再去管马策拉特如何处理他的水果糖。奥斯卡思想太分散,抓不到虱子,便想再度集中心思去观察蚂蚁,却看到马策拉特的手做了一个迅速的动作。今天,奥斯卡想不起来他当时是怎么想的,只好这么说:镇静地把这个彩色的圆东西捏在手里,反倒是更明智的办法。

    但是,马策拉特想摆脱它,作为厨师和殖民地商品店橱窗的装饰师,他的想象力经常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可此刻,除了他的口腔之外,他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藏匿处来了。

    这样一个短促的手的动作是何等重要啊!从手里进入嘴里,这就足以把一左一右和平地坐在玛丽亚身边的两个伊凡吓一跳,把他们从防空床上赶跑。他们用机关枪对准马策拉特的肚皮。这时,人人都可以看到,马策拉特正使劲把什么东西吞下去。

    在这之前,他至少也该用三只手指把党徽的别针别上才对。现在,他被这块难咽的水果糖哽住了,脸涨红了,两眼圆睁,咳嗽,又是哭又是笑,由于所有这些同时发生的情感活动,他也不能再高举双手了。这一点伊凡们可不能容忍。他们吼着,要看看他的手心。但是马策拉特只顾他的呼吸器官,甚至连咳嗽都不像个样子了。他开始手舞足蹈,把几个莱比锡什锦小菜白铁皮罐头从架子上扫下来,这可对我的那个卡尔梅克人产生了作用。他一直镇静地眯缝着眼睛在旁观,此刻小心翼翼地把我放到一边,伸手到背后去,把什么东西调整到水平位置,从齐腰处射击,打光了一梭子弹。他在马策拉特被哽死之前开了枪。

    一个人在命运露面的时候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呀!在我的假想的父亲吞下他的党徽而死去的时候,我不知不觉地或者无意地掐死了手指间的一只虱子,那是我刚才从卡尔梅克人身上逮到的。马策拉特倒下,横卧在蚂蚁大道上。伊凡们离开地窖,上楼梯到了店堂,随手拿走了几小盒人造蜂蜜。我的卡尔梅克人最末一个走,他没有拿人造蜂蜜,因为他得给机关枪换上一梭子弹。寡妇格雷夫一团糟地躺在人造黄油箱中间。玛丽亚抱着小库尔特,仿佛要把他压死。我曾经在歌德的书上读到过的一种句子结构出现在我的头脑里。蚂蚁发现环境变化了,它们不怕绕路,便又建筑了一条军用大道,绕过蜷缩着的马策拉特,因为从裂缝的口袋里漏出的白糖并没有由于罗科索夫斯基元帅的军队占领了但泽市而失去甜味

    我该不该呢

    最先到来的是鲁基人,之后来的是哥特人和格皮德人,接着是卡舒贝人,奥斯卡乃是他们的直系后裔。紧接着,波兰人派来了布拉格的阿达尔贝特。他带着十字架来了,被卡舒口人或普鲁策人用斧子砍死。此事发生在一个渔村,村名吉丹尼茨克。吉丹尼茨克演化为丹切克,丹切克又演化成丹切希①,后来成文时减少了一个字母“t”,今天称但泽-格但斯克——

    ①原文为Dantzig,后写作Danzig,今通译但泽,但是个错误的音译。以下叙述但泽的历史。

    可是,在采用这个写法之前,波莫瑞人的公爵们继卡舒贝人之后来到吉丹尼茨克。他们的姓氏是:苏比斯劳斯、沙姆博尔、梅斯特温以及斯万托波尔卡等。这个村庄变成了小城镇。随后来了野蛮的普鲁策人,把这个城市破坏了一点。后来从远处来了勃兰登堡人,同样破坏了一点。波兰的包列斯拉夫也破坏了一点,骑士团同样用骑士的剑使尚未修复的损坏处又变得明显了。

    数百年之久,波莫瑞人的公爵们,骑士团的首领们,波兰的国王们和另立的国王们,勃兰登堡的伯爵们以及弗沃克拉韦克的主教们轮班交换,玩弄着破坏与重建的游戏。建筑师和拆卸工程经营者有:奥托-博古萨和瓦尔德马尔-博古萨,海因里希-封-普洛茨克以及迪特里希-封-阿尔股贝格。后者建造的骑士城堡的所在地,也就是二十世纪有一些人守卫过的里维利乌斯广场那儿波兰邮局的所在地。

    胡斯派教徒来了,这儿那儿放了一把火,又撤走了。接着,教团教士被赶出城,城堡被拆除,因为城内不必有城堡。波兰人接管了,情形并不坏。做成此事的国王名叫卡齐米尔茨,被称为“伟大者”,是弗拉迪斯拉夫一世之子。接着来的是路德维希,路德维希之后是黑德维希。她嫁给立陶宛的耶吉埃洛,开始了耶吉埃洛时代。继弗拉迪斯拉夫二世之后的是弗拉迪斯拉夫三世,随后又来了一个卡齐米尔茨。他虽说没有胃口却仍同骑士团打仗,前后十三年,挥霍了但泽商人的大笔金钱。约翰-阿尔布雷希特相反去同土耳其人周旋。亚历山大的后继者是“长者”西吉斯蒙德,亦称齐格蒙特-斯塔里。在历史书上,关于西吉斯蒙德-奥古斯特的一章后面是关于那个斯特凡-巴托里的一章,波兰人爱用他的姓名来给他们的远洋轮命名。可以从书上读到,他围困、炮轰这座城市有较长时间,但未能攻占它。之后来了瑞典人,他们也如此对待它。围困这座城市成了他们的一种乐趣,他们多次卷土重来。那时候,荷兰人、丹麦人、英格兰人都喜爱但泽湾,这些国家的许多船长驾船游戈在但泽停泊场,并因此而成了海上英雄。

    奥利瓦和约——这听起来多漂亮,多有和平味儿!在那里,列强第一次发现波兰人的土地是非常适合于瓜分的。瑞典人,瑞典人,又是瑞典人——瑞典人的堑壕,瑞典人的饮料,瑞典人的跳跃。随后来了俄国人和萨克森人,因为可怜的波兰国王斯坦尼斯拉夫-莱什琴斯基藏身在这座城市里。由于这一个国王,有一千八百幢房屋被毁。莱什琴斯基逃到法国,因为他的女婿路易在那里。为此,但泽市民不得不支付整整一百万。

    然后,波兰三次被瓜分。普鲁士人不请自来,在所有的城门上抹掉了波兰的国王之鹰,画上了他们的鸟。教师约翰内斯-法尔克刚创作了圣诞曲《啊,你快活的……》,法国人就来了。一个名叫拉普的拿破仑的将军,很不像样地包围了这座城市,但泽人不得不孝敬他两千万法郎。法国人时期是个可怕的时期,怀疑这一点并无必要。但这一时期只延续了七年。这时来了俄国人和普鲁士人,炮轰仓库岛,把它变成一片火海。拿破仑想出来的自由国家就此结束。普鲁士人又找到机会,在所有的城门上用油漆漆上他们的鸟,把事情办得很麻利,还首次按普鲁士方式在城里布下第四步兵团、第一炮兵旅、第一工兵营以及第一轻骑兵团。曾经一度驻扎在但泽的有第三十步兵团、第十八步兵团、第三近卫步兵团、第四十四步兵团以及第三十三轻步兵团。那个著名的第一二八步兵团到一九二○年才撤走。为避免遗漏,还需报道如次:在普鲁士时期,第一炮兵旅扩大为东普鲁士第一炮兵团,下设第一要塞炮兵营和第二步炮营。此外还增添了波莫瑞第二步炮团,后又调换成西普鲁士第十六步炮团。第八重骑兵团在但泽城墙内驻扎的时间不长。在城墙外面,在朗富尔区,则一直驻扎着西普鲁士第十七训练营。

    在布克哈特①、劳施宁和格赖泽尔时期,在这个自由国家里只有穿绿制服的保安警察。到了一九三九年,在福斯特尔治下,情况大大变样。所有的砖砌兵营又住满了笑声朗朗的穿制服的男子,他们耍弄着各式武器。现在,可以一一列举从一九三九年到一九四五年在但泽及其周围地区驻扎过的、或在但泽上船运往北极海前线的全部部队单位的名称了。可是,奥斯卡没有这样做,而是简洁地说,在这之后,如我们所知,来了个罗科索夫斯基元帅。他一见到这座完好的城市,就回想起他的各国的前辈,便一举把它轰得个烈火熊熊,好让继他而来的人们在重建中宣泄情感——

    ①布克哈特是瑞士外交官和历史学家,1937至1939年为国联派驻但泽的高级专员。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回继俄国人之后来的不是普鲁士人、萨克森人、瑞典人或法国人,这一回来的是波兰人。

    波兰人带着行李铺盖从维尔纳、比亚韦斯托克和伦贝格①来寻找住房。来到我家的是一位自称法因戈德的先生。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却总是装成一家许多口人都站在他周围而他也正在吩咐他们做这做那似的。法因戈德先生立即接管了殖民地商品店,领他的妻子卢芭去看十进天平、煤油罐、黄铜香肠杆和空钱柜,见了地窖里的存货后心花怒放,只不过他的妻子既没露面也不会答理他。他一到就雇用玛丽亚当售货员,话不绝口地把她介绍给他那位想象中的太太卢芭。这时,玛丽亚领法因戈德先生去见我们的马策拉特,他在地窖里的一块帐篷布上已经躺了三天,由于许多俄国人在各处街上试用自行车、缝纫机和女人,我们无法埋葬他——

    ①这三座城市划归苏联,后来比亚韦斯托克又划归波兰。

    法国戈德先生一见到我们扔下不管的尸体,就伸出双手在头顶上猛击一掌,这同多年前奥斯卡见到过的玩具商西吉斯蒙德-马库斯所做的动作一样富于表现力。他在地窖里不仅呼唤他的妻子卢芭,还呼唤他的全家,他肯定看见他们都来了,因为他正叫着他们的名字:卢芭、列夫、雅库布、贝雷克、莱昂、门德尔以及宗尼亚,告诉被他叫到名字的那些人,躺在这里、死在这里的是谁。他紧接着又告诉我们,他方才呼唤的那些人,也都这样躺着,在进特雷布林卡①的焚尸炉之前都这样躺着,还有他的弟媳和他的弟媳的妹夫以及后者的五个孩子,所有这些人都这样躺着。只有他,法因戈德先生没有躺着,因为他得对他们进行氯处理——

    ①特雷布林卡,德国纳粹分子设在波兰的一个灭绝营,从1942年建营到1943年10月关闭,用煤气杀害了七十万至九十万名犹太人。

    他帮我们抬着马策拉特上了楼梯,进了店堂。这时,他的一家人又围在他身边了。他请他的太太卢芭帮玛丽亚擦洗尸体。卢芭没来帮忙,这一点法因戈德先生没有注意,因为他正忙于把地窖里的存货搬进店堂里去。曾经给特鲁钦斯基大娘擦洗的格雷夫太太这一回也不来帮我们了,因为她的寓所里满是俄国人,人家还听到她在唱歌哩!

    老海兰德在占领的头几天就干起鞋匠师傅的活来了。他正在给俄国人在挺进途中跑穿了的靴子换鞋底,起先不愿再干钉棺材的活计。法国戈德先生跟他谈生意,用我家店里的德比牌香烟换老海兰德仓库里的一台电动机。于是,老海兰德撂下靴子,拿起别的工具以及最后的几块箱子板。

    我们当时住在特鲁钦斯基大娘的那套住房里,东西已经被原来的邻居和外来的波兰人搬走了。后来我们才被赶出来,法因戈德先生便把地窖留给我们住。老海兰德把厨房同起居室之间的门从铰链处拆卸下来,因为起居室通卧室的门已经卸下做了特鲁钦斯基大娘的棺材。老海兰德在下面院子里抽着德比牌香烟,做成了一口箱子。我们待在楼下,我把人家留在房间里的唯一一把椅子顶在破碎的窗户前,看到那老头马马虎虎地钉着箱子,并且不按规矩做成一头小的形状,我非常生气。

    奥斯卡再也看不到马策拉特了,因为人家把这口箱子抬到寡妇格雷夫的平板车上去时,维特洛牌人造黄油箱的盖子已经钉在箱子上面了,虽说马策拉特生前不仅不吃人造黄油,而且讨厌把它用于烹调。

    玛丽亚请法因戈德先生陪我们去,因为她害怕大街上的俄国兵。法因戈德盘腿坐在柜台上,用勺舀着纸杯里的人造蜂蜜,起先表示有顾虑,害怕他的太太卢芭猜疑,但后来大概又得到了他太太的允许,便从柜台上滑下来,把人造蜂蜜给了我。我把它给了小库尔特,小库尔特吃了个精光。这时,法因戈德先生也让玛丽亚帮他穿上了一件灰兔皮的黑大衣。他戴上一顶大礼帽,是从前马策拉特去参加婚礼或葬礼时戴的,对他来说实在太小,随后锁上店门,关照他的老婆谁来也不许开门。

    老海兰德不肯把平板车拉到市立公墓去。他说他还要给靴子换底,没有时间。他只肯去近一点的地方。到了马克斯-哈尔贝广场,那里的废墟还在冒烟,他就向左拐进布勒森路,我预感到这是在朝萨斯佩方向走。俄国人坐在房屋前单薄的二月天的阳光下,对手表和怀表进行分类,用沙擦银匙,用胸罩作护耳,骑自行车做花样表演,用油画、落地钟、浴缸、收音机和衣帽架布成一条障碍地带,在这中间绕来绕去,让车子走出“8”字形、蜗牛形和螺旋形来,果断地躲开别人从窗户里扔出来的儿童车、吊灯之类东西,他们的灵巧博得了喝彩声。我们走过时,这游戏停了几秒钟。几个军装外面套女装的士兵帮忙推车,也想对玛丽亚做出非礼的举动,但受到了会俄语又有证件的法因戈德先生的斥责。一个头戴女士帽的士兵送我们一只鸟笼,笼内横杆上站着一只活的虎皮鹦鹉。在平板车边上跑跑跳跳的小库尔特马上伸手,想去拔那彩色羽毛。玛丽亚不敢不收这礼物,她把鸟笼举起,不让小库尔特够着,递给了坐在平板车上的我。奥斯卡嫌虎皮鹦鹉太花哨,便连笼带鸟一起放到了马策拉特那加大了的人造黄油箱上。我坐在车子的后缘,荡着两条腿,瞧着法因戈德的脸。这张脸上道道皱纹,像在冥思苦想,末了变得愁眉不展,仿佛这位先生在复核一道除不尽的复杂算题①——

    ①意为:重新盘算一项实现不了的复杂计划。

    我在铁皮上敲了几段,节奏轻松愉快,想驱散法因戈德脑子里阴郁的想法。但他保存着满脸皱纹,目光投向我不知道的地方,也许投向遥远的加利曾。他唯独看不见我的鼓。奥斯卡于是不再敲,让人只听到平板车的车轮声和玛丽亚的哭泣声。

    多么柔和的冬天呀,我想着。这时,朗富尔区的最后几幢房屋已经落在了我们的背后。我看了几眼虎皮鹦鹉,它面对飞机场上空下午的太阳,正竖起了羽毛。

    飞机场警卫森严,通往布勒森的路被封锁了。一名军官同法因戈德先生说话,交谈时,他把礼帽夹在叉开的手指间,露出了稀薄的红金色头发,随风飘拂。那名军官敲了敲马策拉特的箱子像是在作检查,用手指逗弄几下虎皮鹦鹉,便放我们通行,但派了两个至多十七岁、头戴太小的船形帽、手执太大的机关枪的小伙子监视或陪同我们。

    老海兰德拉着车,连头都不回。他能在拉车时不停车便用一只手点燃香烟。天空中悬挂着飞机。引擎声清晰可闻,因为这是在二月底、三月初。只有在太阳附近逗留着几小片云,渐渐地变得苍白。轰炸机朝赫拉半岛飞去,或从那里飞回,因为那里还有第二军的残部在作战。

    天气和飞机的隆隆声使我悲哀。还有什么比布满忽而隆隆作响忽而响声消失的飞机的三月天空更使人无聊、令人厌烦的呢?此外,那两个俄国小伙子一路上还使劲保持齐步走,但白费力气。

    行车途中,先过石子路,后过有弹坑的柏油路,颠簸之下,匆促钉成的箱子上有几块板条松了,我们又是逆风而行,可以闻到马策拉特的死人味。我们抵达萨斯佩公墓时,奥斯卡高兴了。

    我们不能把车一直拉到铁栅栏围住的高地,离公墓不远处一辆横卧着的烧毁了的T-34坦克挡住了去路。其余的坦克在向新航道方向驶去时不得不绕道而行,在道路左侧的沙土上留下了痕迹,一段公墓围墙也被碾倒了。法因戈德先生请老海兰德抬起中间微弯的棺材,让他在后头走,费劲地走过被碾倒的公墓围墙的碎石,使出最后的力气在倒下和倾斜的墓碑中间走过最后一段路。老海兰德贪婪地吸着他的香烟,把烟喷向棺材的末端。我托着虎皮鹦鹉笼子。玛丽亚拖着两把铁锹。小库尔特拿着十字镐,前后左右摆弄着,撞在灰色花岗岩石上,弄得自己很危险,直到玛丽亚把镐夺走,同那两个男人一样使劲地去挖坟坑。

    真走运,我心想,这里是沙质土,也没冻住,一边到北墙后面去寻找扬-布朗斯基站过的位置。想必是在这一带吧!但已经不能确定了,季节的变换使那时新刷的石灰风化变灰,同萨斯佩所有的围墙没有区别了。我由后栅栏门回来,抬头望了望伤残的松树,为了不去转无关紧要的念头,我想,他们正在埋葬马策拉特吧。我寻找并且部分地找出了这个环境的意义,在相同的沙土地下躺着那一对施卡特牌友,布朗斯基和马策拉特,尽管没有我可怜的妈妈跟他们做伴。

    一些葬礼总让人联想起另一些葬礼!

    征服沙土,当然需要熟练的掘墓人。玛丽亚停下休息,喘着粗气,靠十字镐支撑着。她又放声哭了,因为她看到小库尔特正在远距离外用石头扔笼里的虎皮鹦鹉。小库尔特扔不中,他扔得太远。玛丽亚使劲哭,真哭,因为她失去了马策拉特,因为按照我的看法,她在马策拉特身上看到了某些他没有表现出来的东西,这些东西她是一清二楚的,而且将永远值得她爱的。法因戈德先生讲着安慰话,借这个机会也休息一下,挖土耗去了他太多的精力。老海兰德仿佛在寻找金子,他均匀地使着铁锹,把铲起的沙土扔到身后,隔相等的间距喷出一口烟来。稍远处,两个年轻俄国人坐在公墓围墙上,迎风闲聊。此外还有飞机和一个越来越成熟的太阳。

    他们想挖一米深。奥斯卡懒散而又无计可施地站在老化的花岗岩之间,伤残的松树之间,马策拉特的寡妻和朝虎皮鹦鹉扔石头的小库尔特之间。

    我该不该呢?你现在二十一周岁,奥斯卡。你该不该呢?你现在是个孤儿。你终于该这样了。自从你可怜的妈妈不在的时候起,你就是一个半孤儿。当时你本应该打定主意的。后来,他们让你的假想父亲躺在地球表层下面。你当时成了个假想的全孤儿,站在此地,站在这片叫做萨斯佩的沙土地上,手拿一个氧化的弹壳。天在下雨,一架容克52正在降落。当时,如果不在雨中,便是在运输机降落的轰鸣声中,这个“我该不该”的问题不是已经一清二楚了吗?你却对自己说,这是雨声,这是引擎的噪声;这种单调声你可以在念任何一篇文字时把它加进去。你需要把事情弄得更加清楚,而不是假定如何如何。

    我应该还是不应该呢?现在他们在替马策拉特——你的第二个假想的父亲挖洞。据你所知,再没有第三个假想的父亲了。然而,你为什么还在耍弄这两只绿玻璃瓶呢:我应该,我不应该?你还要问谁呢?问伤残的松树吗?它们自己都成问题呢。

    我找到了一个狭长的铸铁十字架,上面有风化的花饰和表层剥落的字母:马蒂尔德-孔克尔——或者隆克尔。我在沙土里——我应该还是不应该——在飞帘草和喜沙草之间——我应该——找到三或四个——我不应该——碟子大小的、铁锈正在剥落的金属花冠——我应该——从前也许呈现为橡树叶或者月桂——或者我不应该——瞄准——我应该——竖立着的十字架末端——或者我——它的直径——不应该——也许有四厘米——不——我站到离它两米以外——应该——开始扔——不——扔在一边了——我应该再一次——铁十字架大倾斜了——我应该——她叫马蒂尔德-孔克尔或者隆克尔——我该叫她孔克尔还是叫她隆克尔——这是第六次,我允许自己扔七次,六次不中,扔七次——应该,把它挂在上面——应该——给马蒂尔德戴上花冠——应该——月桂献给孔克尔小姐——我应该吗?我问年轻的隆克尔小姐——对,马蒂尔德说;她死得很早,终年二十七岁,生于一八六八年。我二十一周岁,我第七次尝试时扔中了。我把那个“我应该不应该?”简化为一个已经证明、戴上花冠、扔中目标、已经赢获的“我应该!”了。

    当奥斯卡舌上有了“我应该!”心中有了“我应该!”并向那几个掩埋死者的人走去时,虎皮鹦鹉嘎嘎叫,小库尔特扔中了它,黄绿色的羽毛纷纷落下。我暗自问道,又是什么样的问题促使我的儿子这么久地用小石子去扔一只虎皮鹦鹉,直到最后扔中并给了他一个答复才肯罢休呢?

    他们已经把箱子推到了大约二十一分米深的坑边。老海兰德想赶快干,却又不得不等着,因为玛丽亚在做天主教祈祷。法因戈德先生把大礼帽举在胸前,眼睛去远望加利曾。小库尔特现在也走近前来。他可能在扔中目标之后作出了一个决定,他出于这种或那种原因,但是跟奥斯卡一样坚定地走近坟坑。

    一件未能确定的事折磨着我。方才作出决定赞成或反对某事的,确实是我的儿子吗?他是下决心认我为唯一的真正的父亲并爱我吗?他现在——为时太晚了——下决心敲铁皮鼓吗?难道他的决定是这样的:处死我的假想的父亲奥斯卡,他用一枚党徽杀死了我的假想的父亲马策拉特,原因是奥斯卡厌恶父亲们这个词儿?父亲们跟儿子们之间的好感是值得追求的,不过,他会不会在表达这种天真的好感时也把它变成致命的一击呢?

    当老海兰德把箱子连同马策拉特、马策拉特气管里的党徽、马策拉特肚子里的俄国机关枪的子弹一起推进而不是慢慢放进坟坑里去的时候,奥斯卡承认他蓄意杀死了马策拉特,因为那个人根据一切或然性不仅是他的假想的父亲,而且是他的现实的父亲,因为奥斯卡厌恶一辈子得拖着一个父亲四处奔波。

    当我从水泥地上抓起那块水果糖时党徽的别针已经打开了,这一点也不符合事实。别针是捏在我手里的时候打开的。我把这块会刺人、会卡住的水果糖交给了马策拉特。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够在他手里发现这枚徽章,而他就把他的党徽放到了舌头上,他也就被它卡住而窒息——被他的党,被我,被他的儿子,因为这种情况必须结束了!

    老海兰德又开始铲土。小库尔特笨拙但热心地帮他铲。我从来不爱马策拉特。有时我喜欢他。他更多地是以厨师的身份而不是以父亲的身份关照过我。他是个好厨师。如果我今天有时还惦记马策拉特的话,那么,我痛失的是他烧的柯尼斯贝格肉九子、酸味猪腰、鲤鱼加萝卜和鲜奶油,还有青菜鳗鱼汤、卡塞尔排骨加酸菜以及各种令人难忘的星期日煎肉,这至今犹在我舌上齿间哩!他把感情化作鲜汤,而我们却忘了把一把厨房用的勺放在他的棺材里,也忘了放一副施卡特牌在他的棺材里。他的烹调手艺比玩牌手艺高明。但他玩牌毕竟比扬-布朗斯基强,同我可怜的妈妈几乎不分高下。这是他的能耐,也是他的悲剧。

    玛丽亚的事我决不原谅他,虽说他待她不坏,从不揍她,当她忍不住吵起架来时,他也多半让步。他也没有把我交给帝国卫生部,并且在邮局不再送信的时候在那封公函上签了字。我在电灯泡下出生时,他决定要我做买卖。为了不站在柜台后面,奥斯卡有十七年之久站在大约一百只红白漆铁皮鼓后面。现在,马策拉特躺倒了,再也不会站起来了。老海兰德正在铲土掩埋他,一边抽着马策拉特的德比牌香烟。奥斯卡现在要是能接管店铺就好了。但半路杀出个法因戈德先生,同他那许多口人的无形家庭一起接管了商店。剩给我的是玛丽亚、小库尔特以及对这两个人应负的责任。玛丽亚一直还在真心痛哭,做着天主教祷告。法因戈德先生待在他的加利曾,或者在解他那道棘手的算题。小库尔特累了,但坚定地铲着土。公墓围墙上坐着瞎聊天的年轻俄国人。老海兰德快快不乐地均匀地把萨斯佩公墓的沙土铲到人造黄油箱子板条上。奥斯卡还能读出维特洛一字的三个字母。这时,他从脖子上取下铁皮,不再说“我该不该呢?”而说“必须如此!”并把鼓扔过去,因为棺材上已有足够的沙土,所以没有砰砰作响。我把鼓棒也扔过去。鼓棒插在沙里。这是撒灰者时期的鼓,是前线剧团的库存。贝布拉把这些铁皮送给了我。这位师傅会如何评价我的行为呢?耶稣敲过铁皮,一个体形像箱子、粗毛孔的俄国人也敲过它。它没有多大用处了。但是,当一铲沙土扔在它的表面上时,它又响了。第二铲沙土扔过去时,它还在出声。第三铲沙土扔过去时,它自己不再出声,只露出一点白漆。末了,沙土把它变成同别的沙土没有什么两样。沙土在我的鼓上增多,越来越多,成了堆,增长——我也开始长个儿了,大量出鼻血便是证明。

    小库尔特首先发现了血。“他在流血,流血!”他叫着,把法因戈德先生从加利曾喊回来,把玛丽亚从祈祷中拽出来,甚至迫使一直坐在围墙上、冲着布勒森方向闲聊天的年轻俄国人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这吓人的情景。

    老海兰德把铁锹插在沙土里,拿起十字镐,让我把后颈枕在蓝黑色的铁上。冰凉果真生效。鼻血见少。老海兰德又去铲土,坟边沙土已经不多,这时鼻血也完全止住了。但我仍旧在长个儿,征兆是我体内的嚓嚓声、沙沙声和劈啪声。

    老海兰德修好了坟墓,从别人的坟上拔出一个长苔藓的、无铭文的木十字架,插在新坟丘上,大约在马策拉特的头和我的被埋的鼓之间。“完事啦!”这老头儿说着抱起不能走路的奥斯卡,背着他,领着其余的人以及背机关枪的年轻俄国人离开公墓,走过被碾倒的围墙,沿着坦克车辙,来到电车轨道上横卧着一辆坦克的地方,找到了那辆手推车。我回头朝萨斯佩公墓望去。玛丽亚拎着虎皮鹦鹉笼子,法因戈德先生扛着工具,小库尔特两手空空,两个俄国人头戴太小的船形帽,肩背太大的机关枪,海滩松树伛偻着。

    从沙土地上了柏油路。坦克残骸上坐着舒格尔-莱奥。高空中,飞机从赫拉飞来,朝赫拉飞去。舒格尔-莱奥注意不让烧毁的T-34弄黑他的手套。太阳连同蓬松的小云朵落在索波特附近的塔山上。舒格尔-莱奥从坦克上滑下来,站直了身子。

    见到舒格尔-莱奥,老海兰德乐了。他说:“谁还见到过第二个像你这样的人!人世在沉沦,唯独好格尔-莱奥安然无恙。”他兴致勃勃,腾出一只手,在黑上装上拍了拍,对法因戈德解释说:“这是我们的舒格尔-莱奥。他要怜悯我们,同我们握手。”

    接着,莱奥摘下手套任其随风飘动。他照例流着口水,向在场的人表示了他的哀悼,随后问:“你们看到主了吗?你们看到主了吗?”谁也没有看到。玛丽亚把虎皮鹦鹉和笼子送给了莱奥,我不知是为了什么。

    舒格尔-莱奥向奥斯卡走来,老海兰德已让他躺在了平板车上。莱奥的脸像是碎裂了。风吹鼓了他的衣服,两腿摆动着跳起舞来。“主啊,主啊!”他喊道,摇晃笼里的虎皮鹦鹉。“快来看天主呀,他在长个儿,看哪,他在长个儿!”

    结果他连同鸟笼一起被抛到空中。他奔跑,飞翔,舞蹈,踉跄,跌倒,同吱吱叫的鸟一起逃跑,自己也变成了鸟,展翅,横越田野,朝里泽尔菲尔德方向飞去。我们听到他的喊声是穿过两挺机关枪的响声:“他在长个儿!他在长个儿!”两个年轻的俄国人不得不再装上子弹时,他还在喊叫:“他在长个儿!”甚至当机关枪再度响起,当奥斯卡从没有梯级的梯子上落进生长着、吸收着一切的昏厥状态之中时,我还听到这只鸟、这声音、这乌鸦——莱奥宣告:“他在长个儿,他在长个儿,他在长个儿……”

    消毒剂

    昨夜,仓促的梦接连来访。同探视日朋友们来去匆匆的情景相仿。一个梦把房门交给了另一个,它们向我讲述了梦认为值得一讲的事情之后,便走了。尽是些无聊的故事,许多的重复,独白,还非让人听见不可,因为朗读的声调恳切有力,外加蹩脚演员的表情手势。我试着在早餐时把这些故事讲给布鲁诺听,却讲不出来,因为我全忘了。奥斯卡没有说梦的才能。

    布鲁诺在收拾早餐,我顺便问道:“好布鲁诺,我现在身高究竟多少?”

    布鲁诺把果酱小碟放到咖啡盘上,操心地说:“不过马策拉特先生,您又没吃果酱。”

    这种责备我熟悉。早餐后他总要说几句。每天早晨布鲁诺给我端来这么一点点草莓酱,我立即用纸或报纸折叠成的屋顶把它盖住。我见不得也吃不得果酱,因此我也镇定而断然地反驳布鲁诺的责备:“布鲁诺,你明明知道我对果酱有什么想法——你不如告诉我,我现在身高多少。”

    布鲁诺有一双已绝种的八条腿动物的眼睛。布鲁诺每逢必须想一想的时候,就会把这种史前时期的目光投向天花板,多半冲着这个方向讲话,今天早晨他也这样冲着天花板说:“不过,这可是草莓酱啊!”我用沉默表示我非要问奥斯卡的身高不可。间歇许久之后,布鲁诺才把目光从天花板上收回来,盯住我的床栏杆,我于是听到,我身高一米二十一。

    “好布鲁诺,为了保险起见,你再替我量一次好吗?”

    布鲁诺没有挪动目光,伸手从裤子的屁股口袋里取出一把折尺,用几乎是野蛮的力气掀开我的被子,把我滑上去的衬衣拉下来遮住裸露的身体,打开黄得厉害的、一米七八就到头的尺子,贴在我身上,移动,检验,用两只手仔细地量着,目光却留在古代巨形爬行类动物时期。末了,折尺在我身上静止不动了,他装出像是在读结果的样子,说:“仍旧是一米二十一!”

    他在折叠尺子时,在收拾早餐时,为什么非弄出这种噪声不可?他不喜欢我的身高吗?布鲁诺端着早餐盘,深黄的折尺旁放着天然颜色会激怒人的草莓酱,离开房间,站在过道里,再一次把眼睛贴在门上的窥视孔上——在他终于让我这一米二十一之躯单独留下之前,他的目光把我变得古老。

    奥斯卡有这么高了!对于一个矮人、侏儒、小人国的人来说,这可是太高了。拉古娜夫人,我的罗丝维塔,量到头顶能有多少?欧根亲王的后裔贝布拉师傅能有多高?今天,我甚至可以俯视基蒂和菲利克斯了。我提到的这些人都曾经嫉妒而又友好地低头瞧奥斯卡,是啊,他到二十一岁,一直只有九十四公分。

    直到在萨斯佩公墓埋葬马策拉待时,一块石头击中了我的后脑勺,我才开始长个儿。

    奥斯卡讲到了石头。好吧,我决心补充报道一下在公墓所发生的事情。

    我玩了一个小游戏,终于明白了,对我来说,不再存在什么“我该不该?”的问题,而只存在“我应该,我必须,我就要!”的结论。我于是从身上摘下鼓,连鼓棒一起扔进马策拉特的坟坑里。我下决心长个儿,立时耳朵嗡嗡作响,响声越来越大。在这之后,我的后脑勺才被一块核桃大的鹅卵石击中,是我的儿子库尔特用四岁半孩子的力气扔来的。我已经预感到我的儿子对我有所企图,所以这一击并未使我大吃一惊,但我应声倒在马策拉特坟坑里我的鼓旁。老海兰德用老人的干巴巴的手把我拉出坑来,但留下了鼓与鼓棒,见我在流鼻血,就让我躺下,后颈枕着十字镐的铁镐头。我们都已知道,鼻血减少,个子却在长,由于长势微小,所以只有舒格尔-莱奥一人发现,大声嚷着,像鸟儿一般轻盈飘飞着宣告了此事。

    补充到此为止,从根本上说纯属多余,因为长个儿在我被石头击中、倒入马策拉特的坟坑之前就开始了。对于玛丽亚和法因戈德先生来说,我长个儿的原因从一开始就只有一个,他们称之为病:后脑勺挨了一石子儿,摔进坟坑里。还在公墓时,玛丽亚就把小库尔特揍了一顿。我真替库尔特难过,不管怎么说,他用石头扔我,可能是为了帮助我,使我快快长个儿。他也许是想要有一个真正的、长大了的父亲,或者仅仅想要个马策拉特的替身,因为他从不承认我是他的父亲并尊重我。

    我持续长个儿将近一年,男女医生都证明原因在于扔来的石头和不幸摔倒,他们这么说,还写进我的病历里去:奥斯卡-马策拉特,即畸形儿奥斯卡,因一块石头击中后脑勺,等等,等等。

    这里有必要回顾一下我的三岁生日。大人们关于我的特殊历史的开端是这样说的:三岁那年,奥斯卡-马策拉特从地窖楼梯上摔到水泥地上。这一摔,他就不再长个儿,等等,等等。

    从这些说明可以看到,人有着一种可以理解的癖好,总要学任何奇迹提供证据。奥斯卡必须承认,在他把神迹看做不值得相信的幻想撂在一边之前,他也曾对每个神迹作过极其周密的调研。

    从萨斯佩公墓回来,我们见到的是特鲁钦斯基大娘寓所的新房客。一个波兰人的八口之家住进了厨房和两个房间。他们心地还好,愿意在我们另外找到住处之前收留我们。可是,法因戈德先生反对这么多人挤在一起。他又想把我家的卧室还给我们,自己暂时住起居室。可是玛丽亚不同意。她认为自己刚守寡,同一位单身先生这样亲近地住在一起不合适。法因戈德有时并不意识到他周围并没有他的妻子卢芭和他的家人,他常常感觉到他的太太在他的脊背里,所以他有可能理解玛丽亚所说的道理。由于卢芭太太和礼貌规矩,这样安排不行,但他仍为我们腾出了地窖。他甚至帮助我们布置储藏室,可是不同意我搬进地窖去。因为我病着,病得可怜,便为我在起居室里我可怜的妈妈的钢琴旁边设了一个临时铺位。

    找医生可难啦!大多数医生都及时地随着部队的转移而离开了城市,因为西普鲁士医疗保险机构已经迁去西边,对于许多医生来说,病人这个概念已变成不现实的了。法国戈德先生找了很久才在海伦-朗格学校里找到了一位从埃尔平来的女医生,她在那里给并排躺着的国防军和红军士兵做截肢手术。她答应顺便时来,四天后果然来了,坐在我的病床旁,给我检查时,接连抽了三四支香烟,抽第四支时睡着了。

    法因戈德先生不敢叫醒她。玛丽亚犹豫地抠抠她。直到香烟慢慢燃尽,烧到了她的左手食指,女医生才醒过来。她立即站起来,踩灭了地毯上的烟蒂,激动但是简要地说:“请原谅,我已经厂个星期没合眼了。我在凯泽马尔克运送东普鲁士儿童。上不了渡船,过不来。只运部队。四千名儿童。全给炸死了。”接着,她像讲述归天的儿童那样干脆地拍了拍我这个正在长个儿的孩子的面颊,又把一支烟插到嘴里,卷起左手袖子,从皮包里拿出一支安瓿剂。在给自己打这种兴奋剂的时候,她对玛丽亚说:“我根本说不出来这孩子是怎么回事。必须进疗养院。但不是在这里。您考虑一下,走吧,朝西去。他的膝、手和肩关节都肿了。头肯定也开始肿了。您给他作冷敷。我留给您几片药片,他疼痛和睡不了觉时服用。”

    我喜欢这位干脆的女医生,她不知道我是怎么回事,也承认她不知道。玛丽亚和法因戈德先生在以后的几星期里给我进行了数百次冷敷,使我好受些,但不能阻止膝、肩和手关节以及头继续肿胀和疼痛。首先是我的往横里长的脑袋,玛丽亚和法因戈德先生见后惊骇万状。他们给我服那种药片,但效力很快就过去了。他开始用直尺和铅笔画寒热曲线图,但又埋头做起了实验,把我的体温填到大胆设计的结构图里去。他在黑市上用人造蜂蜜换回一个体温计,每天给我量五次,记录下的结果使法因戈德先生的表格看上去像一道可怕地到处开裂的山脉——我想象着阿尔卑斯山脉、安第斯山脉的雪链。我的体温情况倒没有这么离奇:早晨我多半是三十八度一;晚上升到三十九度;我在长个儿时期的最高体温是三十九度四。发着烧的我,看到和听到各种事情。我坐在旋转木马上,想下来,但不让下来。我同许多孩子坐在救火车上,掏空的天鹅骑在狗、猫、猪、鹿背上,转呀,转呀,转呀,我想下来,却不让下来。所有的小孩子都在哭,都同我样要从救火车上下来,掏空的天鹅从猫、狗、猪、鹿背上下来了,不想再乘旋转木马,但不让下来。在天之父站在旋转木马老板身边,转完一轮他又替我们付钱再转一轮。于是我们一起祈求:“啊,天父,我们知道你有不少零钱,你愿意让我们乘旋转木马,向我们证明世界是圆的会使你高兴。请收起你的钱袋,说一声停,休息,下来,结束,打烊。我们这些可怜的孩子头晕哪!人家把我们四千人送到魏克塞尔河口的凯泽马尔克,可是我们过不来,因为你的旋转木马,你的旋转木马……”

    但是,亲爱的上帝,天父,旋转木马老板,如书①上所载的那样微笑了,再次让一个铜板从钱袋里蹦出来,让四千儿童,还有奥斯卡,乘上救火车,让掏空的天鹅骑上猫、狗、猪、鹿,又旋转起来。我的鹿——我至今仍相信我骑的是鹿——每次驮我从天父和旋转木马老板面前经过时,他就换了一副面孔。这一回变成拉斯普庭,他哈哈大笑,用他那祈祷治病者的牙齿咬着付给下一轮的铜板。这一回变成诗人君主歌德,他从绣花小钱袋里诱出几个铜板,正面都铸有天父侧面像。又是拉斯普庭,醉醺醺的,随后是封-歌德先生,很有节制。同拉斯普庭癫狂一阵,又同歌德理智一会儿。拉斯普庭周围的极端分子。歌德周围的秩序的力量。群众,拉斯普庭周围的骚乱,日历上歌德的格言……最后,旋转木马停了——不是因为烧退了,而是因为总有人探身过来解热。法国戈德先生弯下腰来,停下了旋转木马。他让救火车、天鹅和鹿停下,使拉斯普庭的铜板贬值,把歌德送到母亲们那里去,让四千名晕头转向的儿童随风飘去,飘到凯泽马尔克,越过魏克塞尔河,飘向天国。他把奥斯卡从病床上抱起,让他坐在来苏儿②云团上,换句话说,他给我消毒——

    ①指《圣经》。

    ②来苏儿,一种消毒剂,亦译“来沙儿”。

    起先,这跟虱子有关,后来变成了习惯。他先在小库尔特身上,之后在我身上,在玛丽亚身上,在他自己身上发现了虱子。可能是那个使玛丽亚失去马策拉特的卡尔梅克人把虱子留给了我们。法因戈德发现虱子时大叫大嚷。他呼唤他的妻子、他的子女,怀疑他的全家都长了虱子,用人造蜂蜜和麦片换来了各种消毒剂。开始每天给他自己、他全家、小库尔特、玛丽亚和我,还有我的病床消毒。他给我们抹药、喷药、撒药。在他又抹又喷又撒的时候,我的热度升高,他的话语滔滔不绝,我于是得知,他在特雷布林卡集中营当消毒员的时期,曾经喷过撒过洒过几车皮的石炭酸、氯和来苏儿。每天中午两点,他喷洒集中营内的道路、营房、淋浴室①、焚尸炉、成捆的衣服、还没有淋浴而在等着的人们、已经淋浴而躺倒的人们、从炉子里出来的一切、将进炉子的一切。消毒员马里乌什-法国戈德喷洒来苏儿水。他向我列举了许多人的姓名,因为他知道所有的姓名。他讲到了比劳尔。在八月最热的一天,比劳尔建议这位消毒员,不用来苏儿水而用煤油喷洒在特雷布林卡集中营的道路上。法因戈德先生这么干了。比劳尔有火柴。犹太人战斗组织②的年迈的策夫-库兰德让大家宣誓。工程师加列夫斯基撬开武器室。比劳尔一枪打死冲锋队大队长库特纳。什图尔巴赫和瓦伦斯基打倒了齐塞尼斯。其余的人对付从特拉夫尼基营来的守卫。另一些人推倒栅栏。但是,平日带领人们去淋浴时总要开玩笑的小队长台普克,这时守住营门射击。可是这帮不了他的忙,因为其他的人已经把他打倒。他们是阿德克-卡韦、莫特尔-莱维特、海诺克-莱勒尔、梅尔什-罗特布拉特、莱泰克-扎贾尔、托西阿斯-巴兰以及他的德博拉。洛莱克-贝格尔曼喊道:“法因戈德是怎么回事?飞机来以前,他也得一起走!”可是,法国戈德先生还是等他的妻子卢芭。可是她当时已不会来了,尽管他在喊她。他们从左右两边抓住他。左边是雅库布-格莱恩特,右边是莫德哈伊-什瓦茨巴德③。跑在他前面的是小个子医生阿特拉斯,此人在特雷布林卡集中营时已经推荐勤酒来苏儿水,后来到了维尔纳附近的森林里还继续推荐。他断言:来苏儿比生命更重要!法国戈德先生只好证实他所说有理,因为他曾经用来苏儿喷洒过死人,不是一个死人,而是许多死人,何必讲数目呢,反正是死去的男男女女。他们的姓名他都知道,多得会让人厌烦的,也会使在来苏儿水里游泳的我觉得,几十万有名有姓的人的生死问题反倒是次要的,重要的问题却是用法因戈德先生的消毒剂,能否及时而充分地给生命,如果不是生命,那就是给死亡消毒——

    ①纳粹用语,指灭绝营里的煤气室。

    ②1942至1943年在犹太人隔离区内建立的地下反抗运动。

    ③这一段叙述1943年8月2日特雷布林卡集中营部分囚犯放火烧营,逃出六百人,到战争结束时,其中幸存者仅约四十人。

    之后,我的寒热减退,时间已到四月。之后,我的体温又上升,旋转木马又转动了。法因戈德先生又给死人和活人喷洒来苏儿。之后,我的寒热又减退,四月过完了。五月初,我的脖子变短了,胸腔变宽,渐渐地向上隆起。末了,我不用低头便能用下巴颏儿擦奥斯卡的锁骨了。有一回,又有了点烧,又给喷了点来苏儿。我听到了玛丽亚低声说出的、在来苏儿水里游泳的话:“他可别长成畸形儿。他可别变成个驼背,他可别落个脑积水呀!”

    法因戈德先生安慰玛丽亚,告诉她,他知道有一些人,尽管驼背与脑水肿,仍然干出些名堂来。他说有一个叫罗曼-弗里德里希的人,驼着背到了阿根廷,在那儿开了一爿缝纫机店,后来买卖做大,而且有了名气。

    驼背弗里德里希功成名就的故事安慰不了玛丽亚,却使讲故事的法因戈德先生自己听了欢欣鼓舞。他决心使我家的殖民地商品店大大改观。五月中旬,战争刚结束,店堂里摆出了新货物。第一批缝纫机和缝纫机零部件出现了,但生活用品还保留了一段时间,使这种过渡变得更容易些。天堂般的时期!支付几乎不用现金了。交换,再交换,人造蜂蜜、麦片、最后几口袋厄特克尔博士发明的发酵粉、糖、面粉和人造黄油变成了自行车,自行车和自行车零部件变成了电动机,电动机变成工具,工具变成皮货,法因戈德先生又把皮货变成了缝纫机。在变这种换换换的戏法的时候,小库尔特帮了大忙。他带来顾客,介绍生意,比玛丽亚更快地熟悉了新行业。几乎跟在马策拉特时期一样,玛丽亚站在柜台后面接待还留在本地的老主顾,用结结巴巴的波兰话问新迁来的主顾想要什么。小库尔特有语言天才。小库尔特无处不在。法因戈德先生完全信赖小库尔特。小库尔特还不满五岁却有了专长,在车站街黑市上陈列的数百件蹩脚和中档样品中,他能一下子挑出一流的辛格尔牌和普法夫牌缝纫机来。法因戈德先生很赏识小库尔特的知识。五月底,我的外祖母安娜-科尔雅切克从比绍步行经布伦陶到朗富尔来看望我们。她气喘吁吁地躺到沙发榻上。这时,法国戈德先生大大夸奖了小库尔特一番,也说了几句赞许玛丽亚的话。他给我的外祖母原原本本地讲了我的病史,一再指出他的消毒剂如何有效。他也认为奥斯卡值得夸奖,因为我老实听话,生病期间没有喊过一声。

    我的外祖母开口要煤油,说比绍没有电了。法因戈德先生便向她讲述自己在特雷布林卡集中营使用煤油的种种经验,以及他身为营地消毒员的多种任务,让玛丽亚灌了两瓶煤油,每瓶一公升,外加一袋人造蜂蜜和各种消毒剂。他心不在焉却又连连点头地听我的外祖母讲打仗时比绍和比绍采石场如何被烧了个精光。她还讲了菲尔埃克遭到的破坏,这个地方现在又叫菲罗加了。比绍也像战前一样又叫作比塞沃。埃勒斯,那个当过拉姆考农民协会负责人的,他真有本事,娶了她哥哥的儿子的妻子,也就是待在邮局没走的那个扬的妻子黑德维希,他被农业工人吊死在他的办事处前。黑德维希差点儿也被吊死,因为她本是一位波兰英雄的妻子,却嫁给了一个农民协会地方负责人,也因为斯特凡当上了少尉,玛尔加又是德国少女同盟的人。

    “可是,”我的外祖母说,“他们再也抓不到斯特凡了。他已经在北极海丧了命,在天上。但他们要把玛尔加带走,关进什么营里去。这当口,文岑特开口了,讲了许多,他这一辈子都没讲过这么多。就这样,黑德维希和玛尔加现在到了我们家,帮着种地。可是文岑特不行了,他这回讲得太多了,恐怕活不长久了。至于我这个老太婆,也是浑身痛,心、脑袋都痛,像有个傻瓜在敲打,而且还觉得非这样不可哩!”

    安娜-科尔雅切克这样诉着苦,昂起头,抚摩着我正在长大的头,考虑了一番,说出了下面一席颇有见地的话来:“卡舒贝人的情况就是这样,小奥斯卡。他们的脑袋一直有人敲打。不过,你们快上那边去了,那边好一些,只有你的外祖母留在这里。卡舒口人是不会迁居的,他们必须一直待下去,伸出脑袋,让别人来敲打。我们不是真正的德国人,也不是真正的波兰人。一个卡舒口人,既够不上是个德国人,也够不上是个波兰人。而他们总要求是个百分之百的。”

    外祖母说罢哈哈大笑。她把煤油、人造蜂蜜和消毒剂藏到那四条裙子底下,尽管发生了十分急剧的军事、政治和世界历史事件,这些裙子并没有失去土豆的颜色。

    外祖母要走了,法因戈德先生请她再待上片刻,说是要向她介绍他的妻子卢芭和其他家庭成员。安娜-科尔雅切克不见卢芭太太露面,于是说:“没关系。我也一直在呼唤:阿格内丝,我的女儿,来呀,来帮你的老母亲把衣服拧干。她没来,同您的卢芭一样。还有文岑特,我的哥哥,半夜三更,不顾自己在生病,也到门口去,把邻居从睡梦中吵醒。他是在大声呼唤他的儿子扬,扬待在邮局里,结果丧了命。”

    她已经到了门口,系上头巾,这时我从床上喊道:“姥姥,姥姥!”她回转身来,把裙子撩起一点,似乎她想让我钻进去,把我带走。这当儿,她大概想起了煤油、人造蜂蜜和消毒剂已经把地盘都占去了。于是,她走了,走了,没有带我走,没有带奥斯卡走。

    六月初,第一批运输列车朝西方开去。玛丽亚不露声色,但我发现,她也在同家具、店铺、公寓、兴登堡大街两侧的坟墓以及萨斯佩公墓的山丘告别。

    晚上,她带着小库尔特回地窖以前,有时坐在我床头我那可怜的妈妈的钢琴前,左手拿口琴,右手用一个手指为她的小曲伴奏。法因戈德先生受不了这音乐,请玛丽亚停下来。玛丽亚刚放下口琴,正要合上钢琴盖,他却又请她再来一段。

    接着,他向她求婚。奥斯卡早已看出要来这种事了。法因戈德先生呼唤他妻子卢芭的次数越来越少。夏天的一个晚上,满处是苍蝇和嗡嗡声,他肯定他的妻子已经不在人世了,于是向玛丽亚求婚。她和两个孩子,包括有病的奥斯卡在内,他都接纳。他提出,寓所归她,商店合伙。

    玛丽亚当时二十二岁。她少年时的、像是偶然搭配而成的美看来已经固定,如果不说它变冷酷了的话。战时最后数月和战后开头数月,她已经不烫头发了,而以前这是由马策拉特付钱的。虽说她不像在跟我的那段时间里那样拖着两条辫子,可她留起了披肩长发,让人看到她是一个多少有点严肃的、可能是精神苦恼的姑娘。此刻,这位姑娘说“不”,拒绝了法国戈德先生的求婚。玛丽亚站在我家的地毯上,左手拉着小库尔特,右手拇指指向瓷砖壁炉。法因戈德和我听到她说:“这不行。这儿的一切都完了,过去了。我们去莱茵兰我姐姐古丝特那儿。她嫁给了一家饭店的领班。他名叫克斯特,愿意暂时收留我们,我们三个。”

    第二天她就递交了申请。三天后我们拿到了证件。法因戈德先生不再说话,关了店门,玛丽亚在收拾行李,他则坐在阴暗的店堂里柜台上面天平旁边,也不再舀人造蜂蜜吃。直到玛丽亚要跟他告别时,他才从柜台上滑下来,推出他的带拖斗的自行车,陪我们去火车站。

    奥斯卡和行李——每人只许带五十磅东西——被装上两个胶皮轮子的拖斗。法因戈德先生推着自行车。玛丽亚手搀小库尔特,当我们向左拐进埃尔森街时,她在街角再次回转身来。我无法朝拉贝斯路方向转过身去,转身使我疼痛。奥斯卡的脑袋也就静静待在两肩之间。我唯有用尚能转动的眼睛招呼马利亚街、施特里斯小溪、小锤公园、滴着的水越来越叫人恶心的车站街下跨道、我的未遭破坏的圣心教堂和朗富尔区火车站,现在叫做弗热什奇,很难发音。

    我们都得等候。后来火车来了,是货运列车。有人,有许多许多的孩子。行李经过检查,过磅。士兵们朝每节货运车皮里扔一捆干草。没有播放音乐。也没有下雨。晴转多云,刮着东风。

    我们上了倒数第四节车皮。法因戈德先生站在车下铁轨上,稀薄的浅红头发随风飘拂。火车头猛地一撞宣告它的到来,法因戈德先生走近车皮,递给玛丽亚三小袋人造黄油和两小袋人造蜂蜜。用波兰话讲的命令、叫声、哭声宣告列车开动,这时他又在旅行食品之外添加了一袋消毒剂——来苏儿比生命更加重要!我们走了,留下了法因戈德先生。他笔直地站着,符合列车出发时的规定,浅红头发飘拂着,变得越来越小,只剩下挥动的手,终于不再存在

    在货运车皮里长个儿

    今天,疼痛还在折磨我,方才就痛得我一头倒在枕头上。疼痛使我清晰地感觉到了足和膝关节,使我变成了“格格响”,这意思是奥斯卡不得不格格地咬牙,让自己听不到各个关节窝里骨头的格格响。我看了看十个手指头,不得不承认它们全肿了。我最近一次试着敲鼓,结果证明,奥斯卡的手指不单单有点肿,而且眼下已经不能用来从事这种职业,连鼓棒都捏不住了。

    连自来水笔也不听我的使唤。我不得不请布鲁诺替我冷敷。手、足、膝都敷上了,额头也敷上了毛巾,我于是用铅笔和纸来装备我的护理员布鲁诺,我不愿把自来水笔借给他。布鲁诺愿不愿、能不能好好听着呢?他对于一九四五年六月十二日开始的那次旅行的复述会合乎要求吗?布鲁诺坐在小桌前那幅银莲花画下方。现在他转过头来,我见到了他的半边脸,他的怪兽眼朝我的左右两侧望去。他把铅笔横放在掀起的薄嘴唇间,装出等待的样子。就假定他确实在等待我发话,等待开始记录的信号吧!他的思想正围着他的编结物转圈。他要用包装线绳来编结,而奥斯卡的任务正相反,他要借助丰富的言词把我混乱的故事理出个头绪来。布鲁诺现在动笔写了:

    我,布鲁诺-明斯特贝格,绍尔兰的阿尔特纳人,未婚,无子女,本地疗养与护理院私人部护理员。马策拉特先生是我护理的病人,安置在此已一年有余。我还护理着别的病人,这里就不谈他们了。马策拉特先生是我的最无危险的病人。他从未失去自制能力,以致我不得不把其他的护理员都叫来帮忙。他写得太多了些,鼓也敲得太多了些。为能体谅他操劳过度的手指,今天他请我代笔,别再做我的编结物。然而我仍把线绳藏在口袋里,在他讲述的同时,用下肢开始编结一个形象,并根据马策拉特先生所讲的故事,我将给它取名为“东方难民”。这并非我取自我的病人的故事的第一个形象。至今为止,我已经编结了他的外祖母,取名为“四条睡裙中的苹果”;我用线绳编结了他的外祖父,那个筏运工,大胆地取名为“哥伦布”;经过我的编结,他的可怜的妈妈变成了“食鱼女人”;根据他的两个父亲马策拉特和扬-布朗斯基,我编结了一对形象,叫做“两个施卡特牌迷”;我把他的朋友赫伯特-特鲁钦斯基疤痕累累的后背也用线绳编结出来,称这个模型为“不平坦地段”;个别的建筑物,如波兰邮局、塔楼、市剧院、军火库巷、航海博物馆、格雷夫的蔬菜窖、佩斯塔洛齐学校、布勒森游泳场、圣心教堂、四季咖啡馆、波罗的海巧克力厂、大西洋壁垒的许多地堡、巴黎的艾菲尔铁塔、柏林什切青火车站、兰斯大教堂以及马策拉特先生初见世界之光的公寓,我都一个结一个结地复制了出来。萨斯佩和布伦陶的公墓的栏杆和墓碑,为我的线绳提供了可以仿效的图案。我一线一线地编结,让魏克塞尔河和塞纳河流淌,让大西洋的浪涛撞击我的线绳海岸,让线绳变成卡舒贝的土豆地和诺曼底的牧场。如此这般产生的田野,我称之为“欧罗巴”,还让几组群像定居在那里。例如:邮局保卫者。殖民地商品商。讲坛上的人们。讲坛前的人们。拿纸袋的国民小学学生。垂死的博物馆看守。准备过圣诞节的青年刑事犯。晚霞前的波兰骑兵。蚂蚁创造历史。前线剧团为士官与士兵演出。特雷布林卡集中营里站着的人给躺倒的人消毒。我现在开始编结东方难民形象,它大有可能演化为一组东方难民群像。

    马策拉特先生于一九四五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时左右由但泽,那时已叫做格但斯克启程。陪同他的有寡妇玛丽亚-马策拉特(我的病人称她为他从前的情人)和小库尔特(我的病人的假想儿子)。此外,在这节货运车皮里据说还有三十二人,其中有四个穿教团服的圣方济各派修女,一个系头巾的年轻姑娘,奥斯卡-马策拉特先生想把她认作一位名叫卢齐-伦万德的小姐。经我多次质问,我的病人才承认,那位姑娘叫雷吉娜-拉埃克,但他继续谈着一张无名的三角形狐狸脸,后来又称呼其名,叫卢齐,这并不妨碍我仍把这位姑娘叫做雷吉娜小姐并记录下来。与雷吉娜-拉埃克同行的有她的父母、祖父母以及一个有病的伯父。此人不仅带着家眷,还带着他的胃癌去西方,话不绝口,车一开就冒充自己是个前社会民主党党员。就我的病人记忆所及,直到格丁尼亚(此地有四年半之久被叫做哥滕港),一路太平。从奥利瓦来的两个妇女、许多孩子和一位从朗富尔来的年岁较大的先生,刚过索波特就哭开了,修女们则喃喃祈祷。在格丁尼亚,火车停了五小时。人家又让两个妇女和六个孩子上了这节车皮。社会民主党人对此提出抗议,说他有病,说他身为社会民主党人从战前起就要求特殊待遇。他不肯让出地方,负责运输的一名波兰军官掴了他一记耳光,用相当流利的德语说,什么社会民主党人,他不懂这是什么意思。战时,他在德国的许多地方待过,可从来没有听到过社会民主党人这个词儿。这个患胃癌的社会民主党人没来得及向这名波兰军官说明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含义、本质和历史,因为这名军官已经下了车皮,拉上门,反锁上了。

    我忘了写,所有的人都坐在或躺在干草上。下午,火车开了,几个妇女嚷道:“我们又开回但泽去了。”但这是个错觉。火车只是调轨,接着又朝西向斯托尔普驶去。到斯托尔普这一段走了四天,因为列车在车站外的路段上经常被以前的游击队和波兰青年团伙截住。这些年轻人打开车皮的门,放进一点新鲜空气,把污浊空气和一些旅行行李带出车皮。每当年轻人占领马策拉特先生所在的那节车皮时,那四个修女总要举起双手,紧握住挂在修女服前的十字架。这四个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给年轻人印象很深。他们先画十字,随后把乘客的背包和箱子扔到铁路路堤上。

    那个社会民主党人拿出一纸证书给小伙子们看。这是他在但泽或格但斯克时,波兰当局证明他从一九三一年到一九三七年是社会民主党缴纳党费的党员的文件。小伙子们没有画十字,一巴掌击落他手里的证书,抄走了他的两口箱子和他妻子的背包。连这个社会民主党人垫在身下的上好的大方格冬大衣也被带到了新鲜的波莫瑞空气中去了。

    可是,奥斯卡-马策拉特先生仍说,这些小伙子给他的印象是既能于又有纪律。他说这是由于受了他们的首领的影响,他们的首领尽管年轻,刚够十六岁,却已经是个人物的样儿了。这又使马策拉特先生既痛心又高兴地回想起撒灰者团伙的首领,回想起那个施丢特贝克。

    当那个同施丢特贝克如此相像的年轻人正要从玛丽亚-马策拉特太太手里夺走背包并终于夺走时,马策拉特先生在最后一刹那间从背包里一把抓过幸好放在最上面的那本家庭照相簿。团伙首领勃然大怒。可是,我的病人打开照相簿,给那小伙子看他的外祖母科尔雅切克的照片。小伙子也许想起了自己的外祖母,便放下了玛丽亚太太的背包,两手搭在他的波兰多角帽上致意,对着马策拉特一家说了声:“再见!”又抓起别的乘客的箱子代替马策拉特家的背包,带着他的人离开了车皮。

    在多亏了那本家庭照相簿才留在这家人手里的背包中,除装有几件替换衣服外,还有殖民地商品店的账册和营业税单据、储蓄存折、一串原来属于马策拉特先生的母亲的红宝石项饰,由我的病人藏在一袋消毒剂里,再就是那本一半由拉斯普庭的篇章、一半由歌德的著作合成的教科书,它也一同西行了。我的病人说,整个旅途中,他的膝上多半放着家庭照相薄,有时也放着那本教科书,翻阅着,尽管四肢剧烈疼痛,这两本书却赐予他许多个愉快的、沉思的时辰。

    我的病人要求我这样往下写:摇晃与震动,驶过道岔和交轨处,伸开四肢躺在一节车皮不停地震颤着的前轴上方,这都促进他长个儿。他不再像以前似的往宽里长,而是往高里长了。虽肿但不发炎的关节松开了。甚至他的耳朵、鼻子和生殖器官,如我所听到的,也在货运车皮撞击轨缝时变长了。只要运输列车在野外行驶,马策拉特先生显然不感觉痛苦。只要列车一停,又有游击队和青年团伙来访,他就会受刺痛和拉痛的折磨,如前所述,他就用镇痛照相薄来对付。

    据他说,除了那位波兰施丢特贝克以外,还有许多别的青年强盗和一个年岁较大的游击队员对照相簿发生过兴趣。这位老战士甚至坐下来,点上一支香烟,不慌不忙地翻看照相簿,一张照片都不漏,从外祖父科尔雅切克的肖像看起,跟踪照片丰富的家庭的兴旺,直到玛丽亚-马策拉特同她的一岁、两岁、三岁和四岁的儿子小库尔特一起拍的快照。我的病人看到,他在观赏几张家庭田园生活照片时甚至微笑了。只有几张照片,已故马策拉特先生上装上的党徽和拉姆考农民协会负责人、娶了邮局保卫者扬-布朗斯基之寡妻黑德维希的埃勒斯先生衣领上的党徽太过于明显,触怒了这位游击队员。我的病人就在这位持批评态度的男人的眼睛底下,用一把早餐刀的刀尖刮掉了照片上的党徽,才使他感到满意。

    马策拉特先生正好想要改变我的看法。他说,这个游击队员同其他许多假游击队员正相反,曾经是个真游击队员。他声称:游击队员从来不是临时的,而是一贯的、长久的,他们把被推翻的各届政府扶上台,又推翻借助游击队之力才被扶上台的各届政府。根据马策拉特先生的论点——这本该使我明白,在所有从事政治的人中间,本性难移、自我分化的游击队员是最具有艺术家天赋的,因为他们把自己刚创造出来的东西随手就扔掉了。

    我自己的情况也差不离。我的编结物刚在石膏里定型,我就一拳把它砸碎了,这种事不是经常发生吗?我尤其想到我的病人几个月前给我的委托,他要我用简单的线绳把俄国的信仰治疗者拉斯普庭和德国的诗人君主歌德编结为一个人,根据我的病人的要求,这个人还得跟他,跟我的委托人,十二分相似。为了让这两个极端终于有效地产生出一个结合体来,我不知花掉了多少千米的线绳。可是,要让它像我的病人,像马策拉特先生所推荐的那个模特儿,我可没有办法,也不会满意。我右手编结成了的,左手就把它拆掉,我左手做成形了的,右手一拳就把它砸碎。

    可是,马策拉特先生也不能使他所叙述的事保持直线运动。那四个修女,他时而说她们是圣方济各派的,时而又说是仁爱会派的。除此以外,尤其是那个年轻姑娘,她有两个姓名,但合有一张据说是三角形的狐狸脸,她一再地使他关于那次由东方到西方的旅行报道变得散乱无序。而我,作为复述人,不得不记下两种甚至多种不同的讲法。可是,这并非我分内的事,所以我就抓住了那个社会民主党人。在整个旅途中,他没有改变嘴脸,据我的病人讲,直至快到斯托尔普之前,他一路上反复对同行的乘客讲,他也算是一种游击队,牺牲了业余时间,拿健康当儿戏,到处贴标语,一直贴到一九三七年,要知道,冒雨贴标语的社会民主党人为数甚少,而他便是其中之一。

    眼看就要到斯托尔普了,货运列车却又停下,也不知是第几次停车了。这时他还在讲贴标语的事。停车的原因是来了一个人数较多的青年团伙。几乎没有什么行李了,小伙子们就动手剥旅客的衣服。他们还算有理性,只限于剥男人的上装。这位社会民主党人却无法理解,他认为,宽大的修女服若是到了灵巧的裁缝手里,能裁剪出许多件像样的上装来。这位社会民主党人,如他自己所说,是个无神论者。那些年轻强盗虽然没有宣布自己的信仰,却是属于那唯一赐福的教会的,他们不要可以派许多用场的修女们的毛料服,偏要这位无神论者的料子里含木浆的单排扣上装。他不愿脱下上装、背心和裤子,却讲起他那段社会民主党标语张贴者的生涯来,时间虽短,但富有成效。他一味讲着,人家剥他的衣服,他便反抗,被一只穿着前国防军短统靴的脚踢在了胃上。

    这个社会民主党人大口地呕吐不止,最后大口喷血。这时,他可以放心穿着他的上装了,小伙子们对这件弄脏了的但经过彻底的化学洗涤尚能挽救的衣服,已失去了任何兴趣。他们放弃了男人上装,却剥下了玛丽亚-马策拉特的浅蓝色人造丝上装和那个不叫卢齐-伦万德而叫雷吉娜-拉埃克的年轻姑娘的贝希特斯加登毛线茄克衫。接着,他们拉上了车皮门,但没有关严。火车开了,那个社会民主党人开始咽气。在距斯托尔普两三公里处,货运列车被拉到一条停放线上,停在那里过夜,星星亮晶晶,但六月的夜却是很凉的呀。

    正如马策拉特先生所述,那天夜里,那个太舍不得他的单排扣子上装的社会民主党人,大声而下流地亵渎上帝,号召工人阶级斗争,像在电影里能听到的那样,他最后一句话是“自由万岁”,末了,一阵呕吐,死了,使全车皮充满了恐惧。

    我的病人说,接下来并没有人喊叫。车皮里变成一片寂静,而且始终保持着寂静。只有玛丽亚太太的牙齿在打架,她没有上装正在挨冻,剩下的最后几件内衣都盖在儿子库尔特和奥斯卡先生身上了。天快亮时,两个有胆量的修女发现车皮门没关严是个机会,便清扫车皮,把湿透的干草、小孩和大人的粪便,还有那个社会民主党人吐出的血都扫到了路堤上去。

    在斯托尔普,列车由波兰军官进行检查。同时,分发热汤和类似麦芽咖啡的饮料。马策拉特所在车皮里的尸体由于有传染瘟疫的危险,便被没收,由卫生兵用木板抬走。修女们出面说情之后,一名级别较高的军官允许死者家属做一次短时间的祈祷。另外也准许脱下死者的鞋、袜和上装。后来又用空水泥袋盖住了木板上的尸体。在剥衣服场面发生时,我的病人打量着被剥去衣服者的侄女。这个姓拉埃克的年轻姑娘使他既厌恶又着迷地联想到那个卢齐-伦万德,我已用线绳复制了她,并给这个编结物取名为“吞食香肠面包的女郎”。车皮里的那个姑娘,虽说没有当着她的遭抢劫的伯父的面抓起一个夹香肠面包,连香肠皮一起吃了个精光,却参与了抢劫,从她伯父那里继承来一件背心,穿到身上,代替被抢走的茄克衫,掏出小镜子,打量她这不算不合身的新打扮。她用镜子捕捉到了我的病人和他的铺位,这样在镜子里反映出来,然后公然用三角脸上的眯缝眼冷漠地观察他。直到今天,我的病人一想起此事,就会陷入无名的惊慌。

    从斯托尔普到什切青,火车走了两天。被迫停车的次数还相当多,那些手执伞兵刀和机关枪的半成年人的来访,他们已经慢慢地习以为常,但来访时间一次比一次短,因为从旅客身上已经榨不出任何油水了。

    我的病人声称,在从但泽一格但斯克到什切青的旅途中,在这一周内,他的身高增加了九公分,如果不是十公分的话。首先,大腿和小腿长了一截,胸腔和头却几乎没有延伸。在旅途中,我的病人虽说是背着地躺着,但这未能阻止一块偏向左上方的隆肉的生长。马策拉特先生还说,过了什切青——其间列车已由德国铁路人员接管——疼痛加剧,单靠翻看家庭照相簿已不能使他忘掉痛苦。他不得不多次持续地叫喊,这叫喊声虽然没有破坏任何车站的玻璃——马策拉特先生说:我的声音已经丧失了任何唱碎玻璃的潜能——却把四名修女召集到了他的铺位前,让她们无尽期地祷告。

    半数旅客在什未林下车,其中有死去的社会民主党人的亲属以及雷吉娜小姐。马策拉特先生深感遗憾,因为这位年轻姑娘的面孔他已经看熟,而且看到这张面孔已变得非常必要,所以她走后,他突然惊厥过去,全身痉挛,同时发高烧。据玛丽亚-马策拉特太太讲,他拼命呼唤卢齐,自称怪兽和独角兽,表示出他害怕从十米跳台上跳下来,却又有跳下来的乐趣。

    到了吕内堡,奥斯卡-马策拉特先生被送到一家医院。他处在高烧中认识了几位护士,但紧接着就被转送到汉诺威大学附属医院。在那里,他的体温总算被压下去了。玛丽亚太太和她的儿子库尔特很少见到马策拉特先生。后来,她在医院里找到了清洁工的职务,这才每天见面。可是,在医院里或者医院附近都没有住房可供玛丽亚太太和小库尔特落脚,难民营里的生活又日益无法忍受。玛丽亚太太每天得乘坐三小时的火车,车上挤满了人,常常踩在车门踏板上。医院跟难民营就是离得这么远。医生们尽管很不放心,但还是同意把病人转到杜塞尔多夫市立医院去。玛丽亚太太也出示了一份移居批准书:她的姐姐古丝特战时嫁给居住在杜塞尔多夫的一个领班,她将把她的两间半套房的一个房问提供给马策拉特大大使用,因为领班不需要住处,他现在待在俄国人的战俘营里。

    寓所地点很好。只需搭乘由比尔克火车站开往韦斯滕和本拉特方向的所有的有轨电车,不必转车,便可方便地到达医院。马策拉特先生从一九四五年八月到一九四六年五月一直待在那里。在方才的一个多小时里,他同时向我讲述了那家医院里许多位护士的事情。她们是:莫尼卡姆姆,黑尔姆特鲁德姆姆,瓦尔布加姆姆,伊尔泽姆姆,格特露德姆姆。他回忆着医院里广为扩散的流言蜚语,赋予护士日常生活中诸如此类的事情以及她们的职业服装一种夸大了的意义。就我的记忆所及,他从未讲到过那时候医院里糟糕的伙食和暖气设备蹩脚的病房。他只谈护士、护士的轶事、护士极其无聊乏味的环境。他秘密地小声报道说,那里有过这样的传闻:伊尔泽姆姆向护士长打小报告,护士长在午休过后不久便去检查见习护士的宿舍,因为有什么东西被偷了。一个从多特蒙德来的护士——我想他说的是格特露德——被怀疑,但冤枉了她。他琐碎地讲了护士跟年轻医生的故事,可他们只想从护士那里得到香烟商标。一个药剂师女助理,不是护士,自己给自己打胎,或者得到了一个助理医生的帮助,于是进行了调查,这种事情他也认为有叙述的价值。我不理解我的病人,他竟把自己的才智浪费在这些陈腐平庸的事情上。

    此刻,马策拉特先生请我描绘他。我快活地满足了他的愿望,跳过了那些故事中的一部分,因为那些都同护士有关,反正他自己已经形象而生动地描写过了,又添加了一些有分量的话语。

    我的病人身高一米二十一。两肩之间几乎萎缩的脖子上顶着一颗大脑袋,即使安到发育正常的成年人身上也显得太大。胸腔突出,后背隆起,学名驼背。他的一双蓝眼睛,目光炯炯,机灵地滴溜转动,有时睁得大大的,狂热痴情。他的微望的深褐色头发长得很密。他喜欢露出他的同其他肢体相比显得健壮的臂膀以及——如他自己所说——漂亮的手。尤其在奥斯卡先生击鼓时——疗养院管理处允许他每天敲三小时,至多四小时,他的手指运用自如,仿佛是长在另一个肢体比例正常的人身上似的。马策拉特先生靠灌唱片变得非常富有,今天还靠灌唱片挣钱。想要谋利的人都在探望日来拜访他。还在他的那场官司开始之前,在他被送到我们这里来之前,我已经久闻其名,因为奥斯卡-马策拉特先生是一位大名鼎鼎的艺术家。我个人相信他是无罪的,因此,我说不好他是否会在我们这里待下去,抑或有朝一日会出院,重操旧业,蜚声艺坛。现在,我又该替他量身高了,虽说两天前刚刚量过………

    我的护理员布鲁诺的复述,我不想再去复审。我,奥斯卡,又拿起了笔。

    布鲁诺刚用折尺给我量过身高。他把尺留在我的身上,离开了我的房间,一边大声宣告测量的结果。甚至他在我讲述时偷偷做的编结物也落在了地上。我想,我要去叫霍恩施泰特博士小姐。

    在女医生霍恩施泰特来到病房并向我证实布鲁诺测量的结果之前,奥斯卡先对读者诸君讲了吧:在我向我的护理员讲述我的长个儿历史的三天内,我赢得了——难道这是一种盈利吗?——整整两厘米的身高。

    就这样,奥斯卡从今天起身高为一米二十三。现在他将报道,战后,人家让他离开杜塞尔多夫市立医院而他也能开始——人家让他出院时也始终这样设想——过成年人的新生活之后,他,一个会说话、犹豫地写着、勤奋地读着、虽然畸形但此外相当健全的年轻人究竟境况如何

    第三篇

    打火石与墓碑

    肥肥胖胖,成天睡眼蒙-,菩萨心肠。古丝特-特鲁钦斯基成了古丝特-克斯特后,自身不需要有什么改变。加之,她跟克斯特相处的时间实在有限:克斯特上船去北极海前线之前休假十四天,他们订婚;他从前线回来休假两周,他们结婚,多半时间躲在防空洞里。库尔兰的军队投降后,虽然没有传来过克斯特还活着的消息,但每当有人问起她的丈夫时,古丝特便用大拇指指着厨房门,有把握地说:“他在那边伊凡①的战俘营里。只要他一回来,这里就会大变样。”——

    ①指苏联人,因俄罗斯人很多以“伊凡”命名。

    比尔克区的这个寓所里留待克斯特去改变的事情,指的是玛丽亚和库尔特来后的生活。人们让我出院了,我告别了护士们,答应有时会去看她们,便乘上有轨电车到比尔克去找这姊妹俩和我的儿子库尔特。那幢公寓,从四楼到屋顶全烧光了。我到了三楼,发现这里已成了玛丽亚和我的儿子所经营的一个黑市商品中心。小库尔特六岁,也扳着手指在计算。

    玛丽亚即使做黑市交易也忠于她的马策拉特,她做的是人造蜂蜜生意。她正从没有商标的桶里舀出蜂蜜,倒在磅秤上。我刚进门,还没能熟悉这狭窄的天地,她就要我把蜂蜜装进口袋,每袋四分之一磅。

    小库尔特坐在一只贝西尔洗衣粉木箱后面,像是坐在柜台后面,虽说也看了一眼他的病愈回家的父亲,但他那双冬天似的灰眼睛却盯着什么值得看的东西,而且要把目光穿透我才能看清。他面前放着一张纸,正在纸上编排想象的数字纵队。他在人头挤挤、暖气设备不佳的教室里才上了六星期课,已经摆出一副冥思苦索者和一心出人头地者的架势。

    古丝特-克斯特在喝咖啡。她把一杯咖啡推到我的面前,我发现,是真咖啡。我忙于包装人造蜂蜜的时候,她好奇地注视着我的驼背,露出同情她的妹妹玛丽亚的神情。坐着不动,不让她摸摸我的驼背,她觉得难以做到。对于所有的女人来说,摸摸驼背便会走运。对于古丝特来说,走运就是克斯特回乡,改变一切。她克制住自己,摸摸手里的咖啡杯算是替代,可这不会使她走运,于是大声叹了一口气。在以后的几个月里,我将每天都能听到她叹气。她说:“克斯特一回来,这里就会大变样,你们可以相信此话,虽说你们还没有见到他。”

    古丝特谴责黑市交易,却又爱喝靠人造蜂蜜换来的真咖啡。顾客一来,她就离开起居室,穿着拖鞋进厨房,在那里弄出格格的声响以示抗议。

    顾客很多。九点刚过,早饭刚吃完,门铃就开始响了:短——长——短。入夜,将近十点时,古丝特关掉电铃,常常不顾小库尔特的抗议,他因为上学,只能利用一半的交易时间。

    上门的人说:“有人造蜂蜜吗?”

    玛丽亚温柔地点点头并问:“四分之一磅还是半磅?”上门的人也有不要人造蜂蜜的。他们会说:“有打火石吗?”一天上午、一天下午交替着去学校的小库尔特,从他的数字纵队里钻出来,伸手去摸毛衣里面的衣服口袋,用小孩挑战的清脆声音把数字送进起居室的空气中去:“想要三块还是四块?您最好要五块。马上要涨价,至少二十四。上星期是十八,今天早晨我已经不得不开价二十。如果您早两个小时,我刚放学就来,我还可以只要您二十一”

    在长四条街、宽六条街的地盘内,小库尔特是独一无二的火石商。他有个来源,但从不泄露这个来源,却又一再说:“我有个来源!”甚至他上床前也说,代替做晚祷。

    我身为父亲,有权要求知道我儿子的来源。他从不神秘反倒是自信地宣布:“我有个来源!”他一说,我紧接着便问:“你的火石是从哪儿搞来的?快些告诉我,你是从哪儿搞来的!”

    在我调查这个来源的那几个月里,玛丽亚总是说:“别管你弟弟,奥斯卡。一来这跟你无关,二来如果该问我早就问了,三则你别装成像他的父亲似的。几个月前,你连个‘呸’都不会说呢!”

    遇上我不肯罢休,硬要追问出小库尔特的来源时,玛丽亚会用巴掌猛拍人造蜂蜜桶,怒火一直烧到胳膊肘,同时攻击我和有时支持我调查来源的古丝特:“你们都是饭桶!还想破坏我儿子的买卖。你们赖以生活的,正是他辛辛苦苦挣来的。我一想到奥斯卡得到的那几卡路里①的病人补贴被他两天内就吃光时,我就会生气,可实际上我只觉得可笑。”——

    ①卡路里,热量单位。人维持生命需要得到含有一定热量的食物。战后德国食物匮乏,故人们也以卡路里作为表示食物多寡的尺度。

    奥斯卡不得不承认,我住院时,胃口好得出奇,医院的伙食却少得可怜,多亏了小库尔特的这个来源——这比人造蜂蜜的收入要多——我才能恢复体力。

    父亲不得不惭愧地沉默不语,带着小库尔特天真地发慈悲而给他的相当多的零花钱,尽量地少待在比尔克区的寓所里,免得见到自己丢人现眼。

    今天,各种各样地位优越的经济奇迹评论家们越是少去回忆当时的环境,就越加欢欣鼓舞地说:“币制改变之前的时期已经是难以置信的。现在已经活跃起来了!人们肚里空空,却还去排队等戏票。各种临时安排的土豆烧酒聚会简直像神话一般,比今天通常举行的香按酒和鱼子酱宴会不知有趣多少倍。”

    这些人,你可以把他们叫做错失机会的浪漫派。我本来也可以像他们一样地悲叹自己错失了机会,因为在小库尔特那个打火石来源像泉源进涌的几年里,我几乎不费分文地在成千努力补习和学习的人的圈子里受教育,报名听业余大学的课程,成了名叫“桥”的不列颠中心①的常客,同天主教徒和新教徒讨论集体罪责②。我跟所有这些人一起感到有罪过,他们当时想的是:我们现在承担罪责,那么事情也就会过去,将来情况好转时,我们也就不必再感到内疚了——

    ①这是英国设在国外的语言文化教育机构。

    ②国际舆论在战时和战后认为德国人对这场战争和纳粹罪行负有集体罪责。

    多亏了夜大学,我才具备了过得去的文化水平,当然学得不系统,有缺漏。当时,我学了许多书。我长个儿以前的那本读物,它只教给我可以把世界分成两半,一半属于拉斯普庭,一半属于歌德,再就是我从一九○四年至一九一六年的克勒的《船队年鉴》上得到的知识,这些我都觉得不够了。我读书之多连自己都记不清了。上厕所我也读书。夹在捧着书阅读的、拖着莫扎特辫子的年轻姑娘中间排几小时队买戏票时,我也读书。小库尔特出售打火石的时候,我也读书。我在包装人造蜂蜜的时候也读书。停电的时候,我借蜡烛光读书,蜡烛也是靠小库尔特的来源弄到的。

    说来惭愧,那些年里的书我并没有读进去,而是前读后忘,只留下片言只语,若干格言。话剧呢?只记住几个演员的姓名:霍佩,彼得-埃塞尔,弗丽肯席尔德和她的发音特别的字母“r”,在实验剧场演出还有待弗丽肯席尔德纠正“r”发音的戏剧学校女学生,以及格林德根斯。他扮演塔索,一身黑服,把歌德在剧本中规定要戴的桂冠从假发上取下,因为这绿东西烫焦了他的鬈发。这同一个格林德根斯穿同样的黑服扮演哈姆莱特。弗丽肯席尔德说,哈姆莱特太肥。给我留下印象的倒是约里克的颅骨①,因为格林德根斯就这头颅所讲的一番话相当有分量②。后来他们在没有暖气的剧场里演出《在大门外》③,观众无不震惊。我则把戴破眼镜的贝克曼想象成古丝特的丈夫,回乡的克斯特。他如古丝特所说改变了一切,填平了我的儿子库尔特的打火石泉源——

    ①约里克是《哈姆莱特》剧中丹麦国王的弄臣,哈姆莱特见到他的尸骨,对着颅骨说:“你没有留下一个笑话,讥笑你自己吗?”

    ②格林德根斯是演《浮士德》中魔鬼梅菲斯特而出名的演员,德国作家托马斯-曼的女婿。纳粹上台,戈林于1934年任命他为柏林国家剧院院长,两人关系密切。他的舅尼克劳斯-曼于1936年发表小说《梅菲斯特》,讽刺像他这样的没有骨气的知识分子。他于1963年服过量安眠药而死。

    ③德国作家沃尔夫冈-博尔谢特的剧本,写遣返回乡的德国士兵到处被拒之门外,后投河自尽。贝克曼是剧中主人公。

    今天,对我来说,这些都已成往事;今天,我也懂得了战后的醉酒状态只不过是一种醉酒状态罢了,它必定带来宿醉的痛苦,像一只雄猫①,喵呜喵呜叫个不停。今天,它已经宣布这一切已经成为历史,而昨天,这一切对于我们来说,则是亲手干的行为或者罪行,还是新鲜的和血淋淋的。正因为如此,今天,我还是喜欢格蕾欣-舍夫勒一边回顾“力量来自欢乐”组织的旅游,一边编织毛衣时讲的课:不太多的拉斯普庭,适度的歌德,提纲挚领地谈凯译的《但泽城历史》,早已沉没的班轮的设备,投入对马海战的全部日本鱼雷艇的速度是多少节,此外还有贝利萨尔和纳赛斯,托蒂拉和泰耶,菲利克斯-达恩的《罗马之战》——

    ①德语中“DerKater”意为“雄猫”,又为“酩酊大醉后的难受”。此为文字游戏。

    一九四七年春,我已经放弃了夜大学、不列颠中心和尼默勒牧师①,告别了三楼楼厅和一直还在扮演哈姆莱特的古斯塔夫-格林德根斯——

    ①尼默勒(1892~1982),反纳粹的新教领导人,被关在集中营里达七年之久。

    我在马策拉特的坟墓旁决定长个儿以来还不到两年,已经觉得成年人的生活千篇一律。我思念着已经失去了的三岁孩子的身材。我坚定不移地想要恢复九十四公分的身高,比我的朋友贝布拉,比已故的罗丝维塔更矮。奥斯卡惦念他的鼓。几次远道散步把他带到了市立医院附近。他反正每月要去看一次称他为有趣的病例的伊德尔教授,便一再去拜访他认识的护士们,虽说她们没有时间陪他,但待在这种白色的、匆匆而过的、预示康复或者死亡的衣料旁边,他感觉愉快,几乎感觉到幸福。

    护士们喜欢我,拿我的驼背开玩笑,天真稚气,不含恶意,给我一些好东西吃,向我透露她们的医院秘闻,无穷无尽,错综复杂,让人听得既高兴又疲倦。我洗耳恭听,出些主意,甚至能调解一些小小的不和,因为我具备护士长的同情心。在二十到三十个藏身于护士服中的姑娘之间,我是唯一的、被她们以奇特的方式追求着的男人。

    布鲁诺已经讲过,奥斯卡有一双漂亮的、会说话的手,一头波浪形柔发,一对相当蓝的、始终还讨人喜欢的布朗斯基的眼睛。我的驼背和我的从下巴底下开始同样隆起、同样狭窄的胸腔有可能反衬出我的手和眼睛的美,我的头发讨人喜欢,不管怎么说,这样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当我坐在她们的科室里,护士们总要抓我的手,抚弄我的头发,或者一边往外走一边对人说:“看着他的眼睛,会把他身上其他部分完全忘掉的。”

    因此,我已经战胜了我的驼背,如果我当时有鼓在身边,对过去多次证实的鼓手的潜力有十足的把握,我肯定会下决心在医院内部进行征服。然而,我羞愧地、毫无把握地不相信我的肉体可能会有任何冲动,在这温情脉脉的序幕之后,离开了医院,逃避了决战。我去透透气,在花园里或者绕着医院外面的铁丝网篱笆散步。篱笆的铁丝网眼很密,又有规则,使我不觉吹起了口哨,冷静下来。我呆望着驶往韦斯股和本拉特方向去的有轨电车,在林阴人行道上的自行车道①旁边无聊而自在地溜达着,讥笑大自然的铺张。它扮演春天,按照节目单让蓓音像爆竹一般劈啪绽开——

    ①在德国,自行车道都划在人行道上靠马路的一侧。

    马路对面,我们的永恒的星期日画家日复一日地给韦斯特公墓的树木涂上越来越多的绿油油的颜料。过去,公墓已经引诱过我多次了。公墓全都整洁,意义单一,合乎逻辑,有男性气概,富有活力。在公墓,一个人能够鼓起勇气,打定主意。在公墓,人生才得到它的轮廓——我不是指墓界,如果愿意的话,我可以换一种说法:得到某种意义。

    沿公墓北墙有一条比特路。有七家墓碑店在那里竞争。大铺子是C-施诺格和尤利乌斯-韦贝尔。小铺子的店号是:克劳特、R-海登赖希、J-博伊斯、屈恩与缪勒、P-科涅夫。店铺系木板房和工作室的混合物,宽敞,屋顶前的招牌或是新漆的或是将就可以辨认字迹的,在店号下面写着:墓碑店——墓碑与墓界制作——天然与人工石刻铺——墓碑艺术。在科涅夫的店铺上方,我读到:P-科涅夫——石匠——墓碑雕刻师。

    在作坊与围以铁丝网篱笆的空场之间,一目了然地排列着立在单基座和双基座上的从单穴墓到四穴墓即家庭合葬墓的墓碑。紧靠篱笆后面,在阳光下铁丝网投下的菱形阴影里,放着壳灰岩墓碑,枕头大小,供要求低的人家用;磨光辉绿石板,刻有未磨光的棕搁枝;儿童墓碑,西里西亚淡云花纹大理石制成,围以弧饰,一概八十公分高,上部三分之一为搂刻,多半是断枝玫瑰。接着是一排普通的一米石碑,美因河红砂岩,原为被炸毁的银行和百货公司楼房的正面用石,如今在这里欢庆复活,如果也可以这样来谈论一块墓碑的话。在这个展览场地中央,是豪华制品:一座纪念碑,由三个基座、两个侧部对称件、一块刻满花饰的大石壁所组成,材料是白色与淡蓝相间的蒂罗尔大理石。庄重地突出在主壁上的,是石匠们称之为主体①的浮雕。主体者,一人体也,脑袋向左歪斜,膝盖也向左歪斜,荆棘冠,三颗钉子,没有胡子,掌心摊开,前胸伤口滴着血,传统的线条风格,我相信,总共五滴血——

    ①指基督圣体,即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

    比特路上刻有向左歪斜的主体的墓碑足够供应还有剩余,在春天的销售季节开始前,经常有十余个主体伸开双臂,欢迎买主光临。但尤其吸引我的是科涅夫的耶稣基督,因为他最像圣心教堂主祭坛上我那位体操运动员,扩胸展肌,身手不凡。我在篱笆前消磨几小时。我用一根棍在密网铁丝篱笆上刮出母猫的呼噜声,这样那样地为自己祝愿,想着一切机遇,又什么也不想。科涅夫一直没有露面。工作室一扇窗户里伸出的烟囱,曲曲弯弯,像是几次屈膝才超出房顶。劣质煤的黄油有节制地冒出来,降落到屋顶的硬纸板上,顺着窗户,顺着檐沟渗下去,消失在未加工的石块和龟裂的大理石板之间。在作坊的拉门前,停着一辆三轮摩托,盖有几块帐篷布,像是防备低空飞机袭击而伪装着似的。作坊里的噪声——木头敲在铁上,铁劈开石头——表明了石匠正在干活。

    到了五月,三轮摩托上的帐篷布掀掉了,拉门拉开了。我看到作坊内部一层又一层的灰色,堆着的石头,一台绞刑架似的磨石机,放着石膏模型的架子,最后是科涅夫。他走路弯着腰,膝盖格格响,梗着脖子,脑袋向前伸。脖子后面贴着膏药,有粉红色的,有黑色的,横竖交叠,油膏互相渗透。科涅夫手执钉耙走来,在陈列的墓碑间耙着,因为春天来了。他精心地干着,在砾石上留下多变的痕迹,把去年掉到几块墓碑上去的枯死的枝叶耙在一起。耙子在篱笆跟前壳灰石碑的辉绿石板间移动时,他的声音把我吓了一跳:“小伙子,你家里的人把你赶出来了不成?”

    “我特别喜欢您的墓碑。”我讨好说。

    “可别说这种话,要倒霉的,人家会在你的头顶上也立上这么一块的。”

    这时,他才去费力地转动他那僵直的脖子,斜眼看到了我,或者说,看到了我的驼背。“他们怎么把你搞成了这个样子?睡觉时没有妨碍吗?”

    我听任他哈哈大笑,随后告诉他,一个驼背不见得非有妨碍不可,我在某种程序上已经超越了驼背,甚至有些妇女和姑娘表示喜欢驼背呢,她们甚至会适应一个驼背丈夫的特殊环境与条件,坦率地说,她们在驼背身上找到了多种乐趣。

    科涅夫下巴靠在耙子把上沉思:“有这种可能,我也听说过的。”

    接着,他向我讲述他在埃弗尔的玄武岩采石场干活时的经历,他同一个女人有过那么一段,那女人的一条木头腿,我想是左腿,是可以卸下来的。他以此同我的驼背作比较,虽说我的“箱子”——他这样称我的驼背——是卸不下来的。石匠冗长烦琐地作了回顾。我耐心地等他讲完,等那个女人重新装上她那条木头腿之后,我请求他同意我参观作坊。

    科涅夫打开铁丝网篱笆中央的铁皮门,用钉耙指向敞开的拉门请我入内。我踏过沙沙作响的砾石,直到硫磺、石膏和潮湿味把我团团围住为止。

    用四根撬杆调整成水平的毛糙石板上放着沉重的、上端砍平的梨状木锤,面上的凹陷处说明总是敲打在同一个地方。配粗凿锤子用的尖凿子,圆头把尖凿子,新铸成的、因淬火还呈蓝色的齿状凿子,加工大理石用的富有弹性的长形铁锤,一块蓝岩石上放着的宽矮的开槽沟铁锤,干结在木架上的润滑剂,竖放在圆木上准备运走的双穴墓钙华墓碑,磨光,无光泽,油腻,黄色,乳酪色,多细孔。

    “这是凿石锤,这是匙形凿,这是开槽凿。”科涅夫举起一根一掌宽、三步长的木条,移至眼前审视其棱角。“这是直尺。徒工不听话时,我也用它来揍他们。”

    “您也雇徒工?”我这样问不只是出于礼貌。

    科涅夫发起牢骚来了:“我每件活可以雇五个,可是一个也雇不到。眼下他们都去学黑市买卖了,这些笨蛋!”石匠同我一样反对那些见不得人的交易,因为这些勾当阻碍某些大有希望的年轻人去学习正经的职业。科涅夫领我看各种由粗到细的金刚砂石以及它们对一块索尔恩霍夫石板的磨光效果,这时候我却转起了一个小小的念头。他指给我看浮石,用于粗磨的巧克力色的紫胶石,还有硅藻土,用它可以把黯淡的石板磨出光泽来,而我也一直在转着我的小小的念头,它已经渐渐亮堂了。科涅夫指给我看文字模型,给我讲凸形字和凹形字,讲字体的镀金。他说,这用不了多少金子,用一枚真正的古塔勒就可以给马和骑士都镀上金。这使我当即想到但泽干草市场上面对沙沟方向的骑马的威廉皇帝像,波兰的文物保护者也许会决定给它镀金。尽管想到了贴金箔的马和骑士,我始终没有放弃我的小小的念头,它变得越来越有价值了。我琢磨着,终于使它成型,而这时,科涅夫正在向我讲解用于雕刻的三条腿的点刻机,用手节骨敲着各种各样朝左或朝右歪斜的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的石膏模型。我的念头转出来了:“您想雇一名徒工吗?”我实际说出口的是:“您正在为自己找一名徒工吗?还是我弄错了?”科涅夫擦了擦长疖子的后颈上的医用胶布。“我是说,您有可能招收我当徒工吗?”这个问题问得太糟,我又立即更正说,“您别低估我的体力,尊敬的科涅夫先生!我只不过两条腿差点儿劲,干起活来可不含糊的!”我为自己的决断力所鼓舞,现在可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了。我撩起左胳臂的袖子,让科涅夫摸摸我虽然小但像牛肉一般坚韧的肌肉。他不愿摸,我便从壳灰岩上拿起一把粗凿锤,让这六角形的金属在网球一般大的小丘上跳跃。我这番显示力量的表演后来被科涅夫打断了。他开动了砂磨机,让一块金刚砂片在两穴墓墓碑的钙华基座上沙沙作响地旋转。末了,他眼睛不离机器,声音压过磨研噪声吼道:“睡一夜再考虑考虑,小伙子!在这儿干活可不是舔蜂蜜。你拿定主意后再来,可以收你当个实习生。”

    我听从了石匠的劝告,对我的小小念头考虑了一周之久。白天,我拿小库尔特的打火石跟比特路的墓碑作比较,听玛丽亚责备我:“你呀,奥斯卡,现在全靠我们养活。干点事吧,可可,茶叶,奶粉,都可以嘛!”我没有着手去干,听古丝特把不在家的克斯特当成模范向我夸奖,还任凭她由于我反对黑市而夸奖我。可是,我受不了的是我的儿子库尔特。他一边虚构着数字纵队,写到纸上,一边故意不理睬我,就像我过去多少年里故意不理睬马策拉特一样。

    我们坐着吃午饭。古丝特把电铃关掉,免得顾客闯进来看到我们在吃炒鸡蛋和熏板肉。玛丽亚说:“你瞧,奥斯卡,我们能吃到这些好东西,就因为我们没有把两手揣在怀里。”小库尔特叹起气来,打火石已经落到每块十八了。古丝特闷头吃,吃了不少。我也学她的样,品尝着味道,可能是由于鸡蛋粉的缘故,我感觉到不愉快,又由于在板肉里咬到了软骨,我突然地、连耳朵根都感觉到需要幸福。尽管我有许多更充分的相反的理由,尽管我持有种种怀疑,我仍旧要求得到幸福,无碍无虑的幸福。当其余几个还坐着,吃着,满足于这鸡蛋粉的时候,我站起身来,朝柜子走去,仿佛幸福唾手可得。我在自己的格层里寻找着,在照相簿后面,教科书底下,我找到了,不,不是幸福,而是法因戈德先生给的两小袋消毒剂,从一个袋子里掏出来,不,当然不是幸福,而是经过彻底消毒的我可怜的妈妈的红宝石项饰。这是多年以前扬-布朗斯基在一个散发着雪味的冬夜里从一个橱窗里取出来的,橱窗上的圆窟窿是奥斯卡事先唱破的。奥斯卡当时还很幸福,他有唱碎玻璃的本领。我拿着这件首饰离开了寓所,在首饰里看到了我迈步的起点。于是我上路了,乘车到火车站。我暗自想道,如果事情办成了,就会如何如何,随后,长久地讨价还价,我却始终没有忘记,如果……不过那个独臂人和那个别人叫他作陪审推事的萨克森人,他们只懂得这件首饰的价值,却没有预感到他们会使我更加迫切地需要幸福。他们收下了我可怜的妈妈的项饰,给了我一个真皮的公事包和十五条美军香烟,吉祥牌①——

    ①战后德国经济破产,帝国马克犹如废纸。在黑市交易中,吉祥牌香烟和盟国生产的其他牌子的香烟成了商业证券和流通货币。

    下午,我又回到比尔克的家里。我打开包:十五条每包二十支装的吉祥牌,一份财产,使其他几个惊讶不已。我把带包装的金黄色烟草山推到她们面前,说,这是给你们的,只不过从今以后让我得到安宁,这些香烟足够换来安宁了,除此以外,从今天起,每天给我准备满满一饭盒午饭,从今天起,我每天把它放在公事包里带到我的工作地点去。愿你们的人造蜂蜜和打火石生意也能做得吉祥如意,我这样说着,既不发火也不抱怨,我将干的是另一行,今后,我的幸福将写成,或者用行话来说,将凿在墓碑上。

    科涅夫雇用我当实习生,月薪一百帝国马克。这笔钱等于不给,而我干的活也只能给这点钱。一个星期以后,事实已经表明,我的力气干不了石匠的粗活。一块刚劈开的比利时花岗岩壁,将用作四穴墓墓碑,科涅夫交给我粗凿。我刚干了一个小时,手已经握不住凿子,握锤子的手也没了感觉。我不得不把粗凿的活儿留给科涅夫去干,却干起证明我的灵巧的活儿来:细凿,凿成锯齿形,用两把直尺目测平面,用四根撬杆调整水平,在白云石边框上连续开凿沟槽。一根垂直的方木,顶上再横放一根,构成一个“T”字,我坐在上面,不顾要改变我这个左撇子习惯的科涅夫的指责,仍然右手握凿,左手挥动梨状木锤、铁锤、凿石锤,劈劈啪啪、叮叮当当地敲个不停,用凿石锤的六十四只牙齿同时咬石头,一块块地啃掉石头:幸福,它不是我的鼓,幸福,只是一种替代物,但幸福也可以是一种替代物,也许只有通过替代得到的幸福,幸福总是幸福的替代物,幸福成堆——大理石幸福,砂石幸福,易北河砂石,美因河砂石,你的砂石,我们的砂石,基尔希海姆幸福,格伦茨海姆幸福。硬的幸福:蓝岸石。云状易碎的幸福:雪花石膏。铬钢幸福地凿进辉绿石。白云石:绿色的幸福。柔和的幸福:凝灰岩。五彩的幸福来自拉恩河。多孔的幸福:玄武岩。冷的幸福产自埃弗尔山。幸福似火山爆发,滚落成堆,石粉飞扬,在我的牙齿间沙沙作响。

    在刻字时,我更显露了自己的才干。我甚至超过了科涅夫,承担起雕刻工作中的花纹装饰部分:叶板、儿童墓碑的断枝玫瑰、棕榈枝、PX或INRI之类基督的象征①、凹弧饰、圆凸线脚、蛋形线脚、削角以及双削角。奥斯卡给各种价格的墓碑刻上各种凹凸花饰,祝它们吉祥如意。我花了八个小时,在一块磨光的但一再被我呼吸时呵出的气弄模糊的辉绿石壁上刻上了如下铭文:这里永眠着我亲爱的丈夫——另起一行——我们慈祥的父亲、兄长和叔父——另行——约瑟夫-埃塞——另行——一八八五年四月三日生,一九四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卒——另行——死乃生之门。随后,我最后通读一篇铭文,此刻,我换取到的是快乐与幸福。我为此一再感激终年六十一岁的约瑟夫-埃塞以及我的刻字凿前的绿色云纹辉绿石,埃塞先生墓碑铭文里的五个“O”我因此刻得格外细心;就这样,奥斯卡格外喜爱的字母“O”总是有规律地、无穷尽地出现,给我幸福,而我则把它们刻得有点太大了。两个疖,而我们又必须把赫尔曼-韦布克内希特和埃尔泽-韦布克内希特,娘家姓弗赖塔克的钙华墓碑移到南公墓去。在那一天以前,石匠始终不信任我的力气。在搬墓碑时,帮他干活的多半是尤利乌斯-韦贝尔商号的一个差不多全聋了但除此之外挺顶用的辅助工。作为抵偿,科涅夫在雇八个人的韦贝尔还缺少人手时便去帮忙。我几次三番表示要帮他去干公墓上的活计,却屡遭拒绝。侥幸的是,十月初韦贝尔那里生意兴隆,在霜冻以前他手下一个人也不能少。科涅夫只好指望我了——

    ①PX是拉丁文“基督”一词的交织字母。INRT是拉丁文“拿撒勒的耶稣,犹太人的王”的缩写。

    我们两个把钙华碑抬到三轮摩托后面,放在硬木滑杆上,推上拖斗,又把基座塞在一旁,棱角都用空纸袋裹上,再装上工具、水泥、沙、砾石、卸车用的木杠和木箱。我关上挡板,科涅夫已经坐在驾驶座上发动摩托了。他把头和长疖的脖子从侧面窗子里伸出来,嚷道:“来吧,小伙子,带上你的饭盒上车吧!”

    三轮摩托绕着市立医院缓缓而行。医院大门口,白衣女护士如云。其中有我认识的一位女护士,格特露德姆姆。我招手,她也招手。幸福,我想着,她真像幸福,我真该邀请她一次,虽说我现在看不见她了,因为我们正朝莱茵河驶去。该邀请她到什么地方去。车子朝卡佩斯哈姆驶去,请她去看电影,或者去剧院,看格林德根斯演出。它在招手了,黄色砖房,不是剧院,浓烟升起,在火葬场叶落及半的树梢上方,格特露德姆姆,换个环境好不好呀?另一个公墓,另一些墓碑店,在大门口迎接格特露德姆姆:博伊茨和克拉尼希店铺,波特基塞天然石铺,彪姆墓碑美术店,戈克尔恩公墓园艺店。大门口有人检查,进公墓不是那么简单的,戴公墓帽的管理人员说:双穴墓钙华碑,在八区七十九号,姓韦布克内希特,名赫尔曼,手举到公墓帽前敬礼。我们交出饭盒让他在火葬场加热,停尸间前站着舒格尔-莱奥。

    我对科涅夫说:“这不是戴白手套的叫舒格尔-莱奥的人吗?”

    科涅夫伸手去摸脖子后面的疖:“这是萨贝尔-威廉,不是舒格尔-莱奥。他住在此地。”

    这样的答复能使我满意吗?我以前在但泽,现在在杜塞尔多夫,可我却一直名叫奥斯卡。我于是说:“过去我们那边的公墓上,有过一个人,完全是这个模样的,他名叫舒格尔-莱奥。最初,他就叫莱奥,是神甫班的学生。”

    科涅夫左手捂着疖子,右手驾驶三轮摩托车在火葬场前面转弯:“你说的我一点也不怀疑。这种模样的人有一大群,起初在神甫班上,现在生活在公墓上,起了别的名字。这儿的一位是萨贝尔-威廉!”

    我们从萨贝尔-威廉身边驶过。他挥动白手套打招呼,在这座南公墓,我感觉像在家乡一般。

    十月,公墓林阴道,世界正在脱落头发和牙齿,我是说,黄叶摇落,上下纷飞。寂静,麻雀,散步的人,朝八区方向驶去的三轮摩托声,八区离得很远。一路上,老太太带着洒水壶和孙儿孙女,瑞典黑花岗岩上的太阳,方尖碑,裂开的柱子,颇有象征意义,也许是战争留下的创伤,紫杉或者类似紫杉的树木背后颜色发绿的天使。女人用大理石的手遮住眼睛,却被自身的大理石弄花了眼睛。穿石头凉鞋的基督祝福榆树。四区的另一个基督在祝福桦树。在四区和五区之间的林阴道上行驶时,我的想象有多美啊!譬如说,大海。大海把各种东西抛到海滩上来,其中有一具尸体。从索波特滨海小道传来小提琴声,还有刚开始放的焰火,扭扭捏捏的,这是为战争中双目失明的人举办的。我,奥斯卡和三岁孩子身材,弯腰去看海滩上的那具尸体,希望这是玛丽亚也有可能是格特露德姆姆,我本该请她一回的。但这是美貌的卢齐,苍白的卢齐,这是正向高潮推进的焰火告诉我,向我证实了的。她身穿贝希特斯加登毛线茄克,她在转坏念头时就穿这件衣服。羊毛衫湿了,我给她脱下来。这件毛线茄克里面她还穿着一件,同样湿了。又一件贝希特斯加登茄克衫的图案展现在我眼前。末了,焰火已经放完,只剩下小提琴声。我在一件又一件再一件羊毛茄克里面,找到用德意志少女同盟的运动衫裹着的她的心,卢齐的心,一块冰凉的小墓碑,上面写着:奥斯卡在此安息——奥斯卡在此安息——奥斯卡在此安息……

    “别睡觉,小伙子!”科涅夫打断了我的由海水漂来、被焰火照明的美的想象。我们向左拐弯,八区,新辟的区,没有树林,墓碑寥寥无几,扁平地、饥饿地躺在我们面前。坟墓都太新,尚未修饰,千篇一律,却把最近举行的五处葬礼衬托得格外鲜明:棕色的花圈,被雨水淋湿、颜色融化的饰带,堆成了一座座现代化小山。我们很快在第四排头上找到了第七十九号,另一边就是七区。七区已种上了一些迅速成长着的幼树,比较有规律地覆盖着一米石块,多数系西里西亚大理石。我们把车开到七十九号墓的后头,卸下工具、水泥、砾石、沙子、基座以及有点油腻的亮堂堂的钙华碑。我们把这块大家伙从拖斗上用木杠卸到木箱上时,三轮摩托车猛地一跳。坟头插着一个临时的木十字架,横木上写有赫-韦布克内希特和埃-韦布克内希特。科涅夫把它拔出来,让我把挖掘机递给他,他便动手挖两个洞,用来灌两个水泥墩,按公墓管理处规定,洞深六十一厘米。我到七区去提水,和水泥。我和好时,他说已挖了五十一厘米深,吩咐我可以往两个洞里灌水泥了。科涅夫坐在钙华碑上,喘着粗气,伸手到脖子后面去摸他的疖子,说:“快出脓了。我感觉到它们快穿头出脓了。”我在夯水泥,很少想别的。一支新教送葬队伍由七区爬行而来,经八区去九区。他们隔开三排墓在我们前面经过,科涅夫从钙华碑上滑下来,我们按照公墓规定向牧师和死者家属脱帽默哀。棺材后面,孤单单地走着一个黑眼、矮小、七歪八斜的女人。跟在后面的人,全都高大结实得多。

    “傻瓜,别磨磨蹭蹭的!”科涅夫在我旁边发起牢骚来。“我感觉到,在我们把墓碑竖起来以前,它们要穿头了。”

    其间,送葬队伍已经到达九区,聚集在一起,响起了牧师上下起伏的声音。水泥已经凝结,如果我们现在能把基座架到墩上去,该有多好。可是,科涅夫却肚子朝下趴在钙华碑上,把帽子塞在额头与石头之间,把上装和衬衫衣领往下拽,露出后颈。这时,九区死者的生平事迹也传到了八区我们的耳朵里。我不仅要爬上墓碑,还得骑在科涅夫的背上,弄清这件突然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两个并排长着的疖子。一个迟到的人,带着一个太大的花圈,匆匆向九区赶去。那里,布道正在缓慢地接近尾声。我猛地撕去膏药,用一片山毛榉叶擦掉鱼石脂磺酸铵膏,看到了两个差不多一样大小,由焦油褐渐次变黄的疖子。“让我们祈祷吧!”这话语从九区随风飘来。我把这当做信号,脑袋一歪,用两只大拇指垫上山毛榉叶又压又挤。“天父……”科涅夫小声说:“别压,挤吧!”我挤。“……你的名。”科涅夫也一起祈祷:“……来吧,你的国度。”我又压,因为只挤不管用。“将实现,如在……也在……”疖子没破裂,真是奇迹。又一遍:“今天给予我们。”科涅夫也跟着念经文:“罪过,莫受诱惑。”脓比我想象的还多。“王国、力量和荣耀。”我挤出五颜六色的剩余物。“永恒。阿门。”我又挤时,科涅夫念:“阿门。”我又压,他念:“阿门。”九区那边已开始向家属致哀,科涅夫还在念:“阿门。”他平趴在钙华碑上,得到了解救,嘟哝着:“阿门。”又问,“还有水泥安基座吗?”我有。他说:“阿门。”

    我把最后的几铲水泥撒在两个水泥墩之间作为连结。这时,科涅夫从磨光的刻字墓碑上挣扎起来,让奥斯卡给他看秋天的杂色山毛榉叶和他那两个疖子的杂色内容。我们扶正帽子,手搭到石上,立起赫尔曼-韦布克内希特和埃尔泽-韦布克内希特(娘家姓弗赖塔克)的墓碑。这时,九区参加葬礼的人也都星散了

    北方幸运女神

    当时,只有那些在地球表层上留下有价值物件的人们才能买得起墓碑。倒不一定非得是一颗钻石或者一串八十公分长的珍珠项链不可。用二百五十公斤土豆可以换到一块足尺足码的格伦茨海姆壳灰岩一米墓碑。一块双穴墓三基座比利时花岗岩墓碑给我们换来了两身西装加背心的衣料。衣料是一个裁缝的寡妻的,她还提议为我们加工衣料,以此换一个白云石墓框,因为她还雇着一名帮工。

    就这样,科涅夫和我下班后就乘上开往施托库姆方向的十路车,去寡妇伦纳特家,让人家给我们两个量尺寸。奥斯卡当时穿的是一身经玛丽亚改制的坦克猎兵服,上衣的钮扣虽说都换了,但由于我的特殊体形却系不上扣子。

    寡妇伦纳特的帮工叫安东,他给我按尺寸用深灰色细条纹料子做了一身西装:单排扣,浅灰色衬里,两肩垫得很合适,并无虚假感;驼背不加掩饰,反倒得当地予以突出;卷边裤子,裤管不太肥。服装笔挺的贝布拉师傅始终还是我的榜样。因此,裤子上没有系皮带用的襻而只有系吊带的扣子。背心后片闪亮,前片暗淡,深玫瑰衬里。整套服装试穿五次才算做成。

    裁缝帮工还在缝制科涅夫的双排扣和我的单排扣西装的时候,来了一个皮鞋捐客,要为他的一九四三年被炸伤致死的妻子立一块一米碑。他先要给我们配给证,但我们要实物。一块西里西亚大理石碑加人造石边框连同安装在内,科涅夫得到一双深棕色低帮皮鞋和一双皮底拖鞋。分给我的是一双老式的但皮子极软的黑色系带靴。三十五号,我这双无力的脚从此得到坚固而漂亮的底座了。

    衬衫我让玛丽亚去买。我把一捆帝国马克往称人造蜂蜜的磅秤上一放,说:“给我买两件白衬衫,一件要细条纹的,再买一条浅灰色领带,一条栗色的,行吗?余下的钱给小库尔特或给你买点什么,亲爱的玛丽亚,你总是想着别人,只是不想你自己。”

    有一回,充当施主的兴头上来了。我送给古丝特一把真角质柄雨伞和一副没怎么用的阿尔膝堡施卡特牌。当她想问问克斯特何时回家时,她爱用牌来算卦,却又不愿去向邻居借一副牌来。

    玛丽亚赶紧去办我托她的事情。剩下钱不少,她给自己买了一件雨衣,给小库尔特买了一个仿皮学生书包,实在难看,但暂时了却了他的心愿。玛丽亚在给我的衬衫和领带上还放了三双灰色短统袜,是我忘记买的。

    科涅夫和奥斯卡去取衣服。我们站在裁缝铺的镜子前面,挺尴尬的,但都给对方的模样镇住了。科涅夫不敢转动脖子,后颈上疖子结了疤,弄皱了皮肤。他溜着肩膀,双臂向前下垂,试图伸直他的格格响的膝盖。穿上新服装,我的外观活像一个魔鬼知识分子,尤其当我把两臂交抱在胸前的时候,因为这样一来,我上身的宽度增加了。我还用瘦弱的右腿作为支撑,懒洋洋地伸出左腿构成一个三角。我冲着科涅夫微笑,他的惊讶使我得意。我走近镜子,离被我的左右颠倒的映像所占据的镜面近到可以去吻它一下的地步,但我只是对它阿了口气,随口说:“哈罗,奥斯卡!你万事俱全,只缺一枚领带饰针了。”

    一周以后的一个星期日下午,我走进市立医院去看望女护士们。我上下一身新,沾沾自喜,哪个角度都是顶呱呱的。当我如此这般地露面时,我的领带上已经有一枚镶珍珠的银饰针了。

    这些好姑娘们看到我坐在她们的科室里时,连话也说不出来了。时当一九四七年晚夏。我按照证明为有效的方式,把双臂交叉在胸前,玩弄着我的皮手套。我当石匠见习生和凹弧饰雕刻师傅已经有一年多的时候了。我翘起二郎腿,但注意不弄皱裤线。替我保管这套标准服的是好心的古丝特,仿佛这是为回乡并将改变一切的克斯特缝制的。黑尔姆特鲁德姆姆想摸摸衣料,也果真摸了摸。一九四七年春,我们庆祝小库尔特七岁生日,按“请用!”烹调法自己调制鸡蛋利口酒,自制干松蛋糕,我给小库尔特买了件鼠灰色粗呢大衣。我请女护士们吃夹心糖,格特露德姆姆也来了,夹心糖是用一块辉绿石碑换来的,外加二十磅红糖。小库尔特,据我观察,非常愿意上学。他的女教师,年轻而有魅力,上帝作证,她绝非施波伦豪威尔小姐①那种人。她夸奖小库尔特,说他聪明,只是有点儿一本正经。女护士们多么快活,竟然有人请她们吃夹心糖。当科室里只剩下我和格特露德两人的短暂时间里,我探听她星期天是否休息。“譬如说吧,今天五点钟我就下班了。不过我不会进城去,因为没啥事情。”女护士格特露德无可奈何地说——

    ①奥斯卡在但泽上小学时的女教师。

    我说,可以去试试,她起先不想去试试,只想好好睡一觉。我就直截了当地说,我邀请她,但她还没有拿定主意,我便神秘地用这样的话作为结束:“得有点活力才行,格特露德姆姆!青春只有一回。吃点心的马克我肯定不缺。”伴随着这篇台词,我按传统风格轻敲胸袋前插着的手绢,又给她一块夹心糖。这个强健的威斯特伐利亚姑娘同我完全不是一个类型,所以,当她转向药膏柜,说出下面的话来时,我反倒吓了一跳:“既然您这么说,那好吧,约定六点见面,但不是在这里,在科奈利乌斯广场碰头。”

    我本来就没打算在医院门厅或者大门口同格特露德姆姆碰头。就这样,六点钟,我在科奈利乌斯广场当时被战争破坏还不能报时的标准钟下等她。她来了,我一看几周前弄到手的不算太值钱的怀表:准时。我几乎认不出她来了。如果我能看见她准时在五十步以外、马路对面的电车站下车的话,我会在她还没有看到我之前失望地偷偷溜掉的,因为格特露德姆姆并非以格特露德姆姆的形象出现。她没有穿白衣,没有别红十字胸针,而是以哈姆的或者多特蒙德的或者多特蒙德与哈姆之间随便哪个地方的随便哪一位身穿式样寒酸的普通服装的、名叫格特露德-维尔姆斯的小姐的身份来赴约会。

    她没有察觉我的不快,告诉我,她差点儿来晚了,因为护士长存心刁难,下班前五分钟还派她干一件什么事情。

    “好吧,格特露德小姐,我能提些建议吗?我们可以先去甜食店①,无拘无束地在那里坐坐,接下来,随您喜欢,可以去看电影,去剧院嘛可惜搞不到戏票了,要么去跳舞,怎么样?”——

    ①甜食店一般均设咖啡座。

    “好,我们去跳舞吧!”她欢欣鼓舞,等她察觉到我虽然衣服笔挺但我的形象却不可能当她的舞伴时,已经晚了,连脸上的惊恐神色都来不及掩饰。

    谁叫她不穿那种我如此珍爱的护士服来的呢?我怀着幸灾乐祸的心情决定按她赞同的计划去办。缺乏想象力的她很快就不再害怕,同我一起吃着,我吃一块蛋糕,她吃三块,想必她在蛋糕里咬到了水泥碴儿。我交了点心供应证和现钱,她跟我在韦尔汉登上开往格雷斯海姆方向的电车,据科涅夫说,伯爵山下有一个舞厅。

    电车停在上坡路前,最后这一段路我们只好慢慢地步行。九月的一个晚上,一如有些书里所描写的那样。格特露德的免证供应的木头底凉鞋格格响,像溪边的水磨。这使我快活。下山来的人们扭过头来看我们。这使格特露德小姐尴尬。我习以为常,毫不在意。我口袋里毕竟有点心供应证,这才使她在居斯股甜食店里吃到了三块有水泥碴儿的蛋糕。

    舞厅叫韦迪希,别名是:狮堡。在售票处就听到吃吃的笑声。我们入场,许多脑袋转了过来。穿普通衣服的格特露德姆姆心慌意乱,险些被一把折叠椅绊了个跟头,幸亏侍者和我把她扶住。侍者请我们在舞池近处的一张桌子就坐。我要了两份冰镇饮料,又小声添了一句,只让侍者一人听到:“请加烧酒。”

    狮堡的主要场地是个大厅,过去可能是一所骑术学校的场地。大厅上方有多处损坏的天花板上,悬挂着最近举行的狂欢节留下的纸蛇和彩带。周围一圈半暗的彩灯,把光线反射到年轻的、部分是时髦的黑市商贩平平整整向后梳的头发上,反射到姑娘们的塔夫绸上装上,看来他们相互都认识。

    加烧酒的冰镇饮料端上来后,我又从侍者手里弄来十支美军香烟,递给格特露德一支,侍者一支,他把香烟夹在耳朵上。我给我的女士点了火,便掏出奥斯卡的琥珀烟嘴,把一支骆驼牌抽了半支。我们旁边几张桌子的人屏息而坐。格特露德姆姆这才敢抬起头来。我把足有半支长的骆驼牌烟蒂在烟灰缸里摁灭,扔下,格特露德姆姆却讲究实际地伸手拣起烟蒂,装在她的防水布小手提包的侧袋里。

    “留给多特蒙德我的未婚夫,”她说,“他抽起烟来像发疯。”

    我很快活,我不是她的未婚夫,再说,奏起音乐来了。

    一个五人乐队演奏《别把我围住》。穿皱胶底鞋的男人们匆匆在舞池上走了个对角线,互不相撞,钓姑娘们上钩。姑娘们站起身来时,都把手提包交给女友们保管。

    有几对跳得相当熟练,像上过跳舞学校似的。口香糖在嘴里咀嚼。几个小伙子停了好几小节,想找出可以替代莱茵话“败类”这个词儿的美国俚语。他们让舞伴的手举着,那些姑娘像是在原地带球,好不耐烦。在这些舞伴们继续跳以前,又交换了一些小物件。真正的黑市商贩不懂得什么叫下班。

    这一场舞我们没有跳,下一场狐步舞也没有跳。奥斯卡偶或看看男人们的腿。当乐队奏起《罗莎蒙德》时,我便请不知所措的格特露德姆姆跳一场。

    我比格特露德姆姆几乎矮两个脑袋,也知道我们两个搭档一定稀奇古怪,而且还想加强这种古怪特色。我回忆着扬-布朗斯基的舞艺,壮胆充当黑市商,搂住像顺从上帝似的听任我带领的格特露德姆姆,左手手心朝外搭在她的臀部,接触着含百分之三十的羊毛的裤料,脸颊贴近她的上装,把这位强健的小姐整个地往后推,滑步到她的两脚之间,摇晃着朝左外侧探出的我们两个僵直的前臂,要人让道,从舞池的一角跳到另一角。跳得比我敢于指望的要好得多。我还跳花步,面颊贴近她的上装,左手时左时右托住她的臀部使她保持平衡,以她为轴心旋转,丝毫不放弃那种黑市商的标准姿势,这种姿势给人的印象是:那位女士眼看要往后摔倒了,那位想要摔倒她的先生自己也快从她头顶上摔出去了,然而,他们都没有摔倒,他们是出色的黑市商舞客。我们随即有了观众。我听到了惊呼声:“我不是对你说过了吗,他是吉米!瞧着吉米。哈罗,吉米!来吧,吉米!一起来吧,吉米!”

    遗憾的是我看不见格特露德姆姆的脸,我只好自得其乐,希望她把喝彩声当做青年人的捧场,高傲而镇定地接受它。作为护士,她能够忍受病人们往往是笨拙的马屁功夫,对这种喝彩声,她自然能泰然处之。

    我们回到座位上时,还始终有人在鼓掌。五人乐队响亮吹奏致敬,打击乐演奏员尤其卖力,乐队第二次、第三次响亮吹奏致敬。“吉米!”人们喊道,“看到那两个了吗?”这时,格特露德姆姆站起身来,结结巴巴地说要上盥洗室,拿起装有留给多特蒙德未婚夫的烟屁股的小手提包,涨红了脸,东磕西碰,在桌椅之间挤出去,朝售票处旁边的盥洗室方向走去。

    她一去不回。她走前一口气喝光了冰镇饮料,我由此推断出,干杯意味着告别。格特露德姆姆把我给甩了。奥斯卡呢?琥珀烟嘴里插上美军香烟,在领班过来悄悄收走护士喝了个底朝天的杯子时,又向他要了一杯烧酒不加冰镇饮料。不惜任何代价,奥斯卡要微笑。虽说痛苦,但他在微笑,双臂交叉,翘起二郎腿,晃动着三十五号小巧玲珑的黑色系带靴,独享被抛弃者的优越感。

    那些年轻人,狮堡的常客,都挺好,跳着舞经过时,都向我眨眨眼睛。“哈罗!”小伙子们喊道:“别在乎!”姑娘们喊道。我晃了晃烟嘴,感激这些真正的人道的代表,宽厚地完尔一笑。这时,打击乐演奏员一通急擂,敲起小鼓、定音鼓、钹和三角铁,独奏了一段,使我回想起演讲台下美好的往日。他宣告,又开始了一场舞,邀请女伴吧!

    小乐队激动热烈,演奏《老虎吉米》。这可能是为我演奏的,虽说狮堡舞厅里没人知道演讲台下我那段鼓手生涯。不管怎么说,一个活泼好动、一头散沫花红色鬈发的年轻姑娘,选中我当她的男舞伴,口嚼口香糖,用吸烟过多而沙哑的声音向我耳语道:“老虎吉米!”我们快速地跳着吉米舞,施魔法显现了热带丛林和林中险情,老虎来了,张牙舞爪,大约持续了十分钟。小乐队响亮吹奏致敬,鼓掌,再次响亮吹奏,因为我有个服装讲究的驼背,腿脚利索自不待言,扮演老虎吉米形象不凡。我请器重我的那位女士到我的桌子就座,黑尔玛——这是她的名字——请我允许她把她的女友汉内洛蕾也带来。汉内洛蕾沉默寡言,坐得住,喝得多。黑尔玛则抽烟抽得多,我只得再向领班买美军烟。成功的夜晚。我跳了《黑巴贝里巴》、《心境》和《擦皮鞋的男孩》,间歇时聊天,款待两位很难满意的小姐。她们告诉我说,她们两个在阿道夫伯爵广场的长途电话局工作,长途电话局还有更多的姑娘每星期六和星期日来韦迪希的狮堡。不管怎么说,她们每个周末都在这里,除非遇上周末值班。我也答应以后常来此地,因为黑尔玛和汉内洛蕾是那么可爱,因为可以同长途电话局的姑娘们挨得很近地坐在一起,融洽地相处。我在这里玩了一个文字游戏,她们两个也当即明白了。

    我有较长的时间不再去医院。后来,我时而又去时,格特露德姆姆已经被调到妇科去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或者只匆匆地见一面,远远地打个招呼。我成了狮堡受欢迎的常客。姑娘们都来骗我款待她们,但骗得不算过分。通过她们,我又认识了一些英国占领军人员,学到了上百个英语单词,也结下了友谊,甚至同狮堡乐队的几个队员结下了以“你”相称的兄弟友情,不过,一涉及到击鼓,我就克制自己,也就是说,我从不去摆弄打击乐器,而是满足于在科涅夫的石匠铺里刻字的小小幸福。

    一九四七年和一九四八年之交的严冬,我仍同长途电话局的姑娘们保持联系,也从沉默寡言又坐得住的汉内洛蕾那里得到了一些花费不算太大的温暖。我们紧挨着,却又保持距离,只限于做些不受义务约束的小动作。

    在冬天,石匠要整顿内部。工具送去重铸。一些旧石块刻字的一面要修饰,缺了角需磨成斜边或刻成凹弧形。在秋天的销售季节里,存放场上墓碑石日见稀疏,科涅夫和我又重新放满,还用壳灰岩充填料夯成若干人造石。在做简易的雕刻工作时,我试着使用点刻机,刻出表现天使脑袋、基督戴荆冠的脑袋和圣灵之鸽的浮雕来。下雪时,我铲雪;不下雪时,我化开冻住的自来水管给砂磨机供水。

    一九四八年的嘉年华会①使我消瘦了。很可能我看上去有点像是过着较高的精神生活的样子,因为在狮堡,一些姑娘把我叫做“博士”。二月末,刚过圣灰星期三②,莱茵河左岸来了头一批农民,到我们的墓碑存放场看货。科涅夫不在。他去做每年一次的风湿病治疗,在杜伊斯堡一座高炉前工作。当他于十四天之后回来时,人烤干了,疖子也没了,而我已经以好价钱卖出了三块石碑,其中一块是用于三穴墓的。科涅夫还廉价出售了两块基尔希海姆壳灰岩碑。三月中旬,我们开始搬运和立碑。一块西里西亚大理石运到了格雷芬布罗伊希;两块基尔希海姆一米碑立在瑙伊斯附近的一座乡村公墓里;一块由我刻上天使小脑袋的美因河砂石,今天还竖立在施托姆勒公墓可以供人观赏。刻有头戴荆棘冠的基督的辉绿石三穴墓碑,我们在三月底装车,由于超载,三轮摩托只能缓慢地朝卡佩斯哈姆方向驶去,在诺伊斯过了莱茵桥,经格雷芬布罗伊希到罗默尔基尔欣,随后向右拐上去贝格海姆-埃尔夫特的公路,过了赖特和下奥森姆,连碑带基座运到了上奥森姆公墓,连灰都没有碰掉一点③。公墓设在一座小丘靠村子的那面坡上——

    ①四旬节(斋期)前的狂欢节。

    ②四旬节的头一天。在这一天,神甫用圣灰撒在信徒头上,或者圣徒用灰在额上画十字。

    ③这时用“灰”字是与上文“圣灰星期三”相呼应的戏谑。

    瞧这远景!我们脚下是埃尔夫特兰的褐煤矿区。幸福女神工厂八座烟囱朝天喷烟。新建的、咝咝作响的、总想爆炸的北方幸运女神发电厂。矸石山中间的山脉上方有钢丝缆和自动倾卸货车。每三分钟过一辆装满焦煤的电动车或者空车。从发电厂来,到发电厂去,小如玩具,巨人的玩具。公墓左角凌空而过的是三根为一路的几路高压线,嗡嗡叫着,高度紧张地通往科隆。另外几路,贴近地平线,通往比利时与荷兰。世界,枢纽——我们为弗利斯一家竖起了辉绿石碑——电产生了,如果……掘墓人和助手,这助手顶替了舒格尔-莱奥,他们带着工具来了。我们站在紧张地区,我们下方隔三排墓的地方,掘墓人动手迁葬——这里在为战争赔款输送高压电流——风向我们刮来了过早迁葬的典型气味——不,没有恶心,这是三月,焦煤山中间的三月的耕地。掘墓人戴着一副线绳吊着的眼镜,同他的舒格尔-莱奥低声争吵,直到幸运女神的气笛呼出气来,一口气长达一分钟。我们屏住呼吸,被迁葬的女人根本谈不上呼吸,唯独高压坚持着。随后,气笛倒了,落到地上,淹死了——村里灰色石板瓦屋顶上中午的炊烟缭绕,教堂钟声接着响起:祈祷,劳动——工业和宗教手挽手。幸运女神那边在换班,我们吃黄油面包加板肉,但是迁葬不容休息,不休息的高压电流匆匆奔向战胜国,照亮荷兰,此地则不断停电——可是,被迁葬的女人见到了光明!

    当科涅夫为打地基挖掘一米五深的洞时,被迁葬的女人也被抬到新鲜空气里来了。她在底下躺的时间还不很长,去年秋天才处身黑暗之中,可她已经取得了进展,如同各处都在进行的改进那样,莱茵和鲁尔的拆卸工作也取得了进展。冬天,我在狮堡浪费光阴,那个女人却在褐煤矿区封冻的地壳下面认真地分解自己。现在,当我们夯水泥、安基座时,她被人说服,一块一块地把她迁葬。不过,现在有一个锌制的箱子来盛她,所以什么也不会丢失——幸运女神分发煤块①时,孩子们跟在装载过满的卡车后面奔跑,拣掉下来的煤块,因为红衣主教弗林斯从布道坛上对会众讲过:我当真告诉你们,偷煤不是罪孽。被迁葬的女人不需要生火取暖。我不相信,她在谚语中所说的新鲜的三月的空气里会受冻,再说她还有足够的皮肤,尽管有渗漏和残缺,但还有残存的衣服和头发护着,头发始终是电烫的耐久波浪——这个词大概就是由此而来的吧。那口薄皮棺材也值得搬迁,连小木条也都得搬到另一个公墓去。那儿没有农民和幸运女神的矿工,那里是个大城市,总会发生点什么事情,而且十九家电影院同时营业。那个女人将要返回家乡,她是当时疏散到此地来的②,不是本地人。掘墓人告诉我们:“她是从科隆来的,现在她家里的人要把她迁葬到米尔海姆去,在莱茵河彼岸。”要不是汽笛又叫了一分钟,他还会讲更多的情况。我利用汽笛响的时间,走近迁葬的坟,在汽笛声中绕了几个弯,想当迁葬的目击者。我随手带了件东西,后来到了锌制箱子旁边才知道是把铲子。我带着它不是为了去帮忙,而是因为它就在我的手里,却又马上使用它,把落在旁边的东西铲起来。这把铲子是从前帝国义务劳动局的铲子。我用前帝国义务劳动局的铲子铲起来的东西,是那个疏散到此地的女人的中指和——我至今还相信——无名指,这两个指头不是自己掉下来的,多半是没有感情的掘墓人给刨断的。这从前是或者始终还是她的手指,我觉得它们曾经是美的、灵巧的,如同已经放进锌制箱子的这个女人的头,多亏了众所周知的一九四七年和一九四八年之交的严冬,它才得以保持某种匀称,因此可以谈得上美,尽管是失效的美。此外,我觉得这个女人的头和手指比北方幸运女神发电厂的美更亲近、更有人性。可能是这样的:我享受工业区洋溢着的激情,就如同过去在剧院里享受古斯塔夫-格林德根斯。面对外表的美,我始终感到失望,尽管这些都富于艺术性,而这个被疏散的女人仅仅是过于自然罢了。我必须承认,高压电流类似歌德,传递给我一种世界感,可是,这女人的手指却触动了我的心,即使我把这个被疏散的女人想象成男人时也是一样,因为这样更合我的意。为了拿定一个主意,也为了进行类比,需要把我变成约里克,把那个女人——半截在墓里,半截在锌制箱子里——变成男人哈姆莱特,如果愿意说哈姆莱特是个男人的话。我,约里克,第五幕③,小丑,“我认识他,霍雷肖④”,第一场,我,在这个世界所有的舞台上出现过——“唉,可怜的约里克!”——我把我的脑袋借给了哈姆莱特,这样一来,某个叫格林德根斯或者劳伦斯-奥立佛⑤先生的人在扮演哈姆莱特时就得考虑一下:“你那些令人捧腹的笑话,你那时的上窜下跳,又到哪里去了?”——我拿着我的义务劳动局铁铲上面的格林德根斯扮演的哈姆莱特的手指,脚踏着下莱茵褐煤矿区坚实的土地,站在矿工、农民及其家属的坟墓之间,俯视上奥森姆村的石板瓦屋顶,把这座乡村公墓变成了世界中心,把北方幸运女神发电厂变成同这个中心对立的、令人钦佩的半神半人的中心,耕地成了丹麦的耕地,埃尔夫特成了我的贝尔特海峡,在此地腐烂了的一切,都是在丹麦人的王国里腐烂了的——我,约里克,在我的头顶上方,高压,电流,咝咝响,在歌唱,我并没有说是天使,然而,伸向地平线的高压线路里的强电流天使在歌唱,电路通往科隆、它的火车站以及旁边的哥特式怪兽⑥。强电流天使给天主教会顾问处供电,在萝卜地上方的天空中,可是尘世却提供煤块以及哈姆莱特的而不是约里克的尸体。与该剧无关的其余的人们,必须待在下面——“使他们到了这样的地步……余下的便是沉默”——用墓碑压在他们身上,如同我们把辉绿石碑重重地压在弗利斯一家头上那样。我,奥斯卡-马策拉特,奥斯卡-布朗斯基,约里克,对于我来说,一个新时期开始了。可是我几乎没有意识到它,在它过去之前,匆匆地观察着我的铁铲上的哈姆莱特王子的断指——“他太肥,呼吸局促”——我像第三幕第一场里的格林德根斯那样观察着,提出了生死存亡的问题,又屏弃这种愚蠢的提问,而把更具体的事情罗列在一起:我的儿子,我的儿子的打火石,我的尘世的和天上的假想父亲们,我的外祖母的四条裙子,照片上我的可怜的妈妈的不朽的美,赫伯特-特鲁钦斯基背上的伤疤迷宫,波兰邮局里吮血的邮件篮,美国——同驶往布勒森的九路有轨电车相比,美国算得了什么,我让时而还清晰可辨的玛丽亚的香草香飘向呈现为疯狂的卢齐-伦万德的三角脸,请那位给死亡消毒的法国戈德先生去寻找隐蔽在马策拉特气管里的党徽。我冲着科涅夫,更多地冲着高压电线杆说——因为我正在慢慢地拿一个主意,然而又感到有必要在拿定主意之前按照戏剧的需要提出一个问题,怀疑哈姆莱特,颂扬我,约里克,是个真正的市民——我对科涅夫说,因为他在叫我,因为我们必须把辉绿石碑同基座接合起来。我被最终成为一个市民的愿望所打动,小声地说——也许是模仿格林德根斯,虽然他不大可能扮演约里克——我隔着铁铲对科涅夫说:“结婚呢,还是不结婚,这是一个问题⑦。”——

    ①指矿上把煤块作为实物工资分发给职工。

    ②指战时从德国西北部遭盟军频繁轰炸的城市疏散到东部农村地区的妇女与儿童。

    ③此处是对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第五幕第一场“墓地”的诙谐摹仿。引号中的话都是剧中哈姆莱特的台词。

    ④《哈姆莱特》一剧中的两小丑之一。

    ⑤劳伦斯-奥立佛,著名电影明星。

    ⑥指科隆大教堂。

    ⑦这里像仿效莎士比亚《哈姆莱特》中的名句:“活着呢,还是去死,这是一个问题。”

    自从发生了北方幸运女神对面的公墓上那次转变以后,我不再去韦迪希的狮堡舞厅,中断了同长途电话局的姑娘们的一切联系。她们的优势就在于迅速地、令人满意地接通电话,建立联系。五月,我给玛丽亚和我买了电影票。看完电影,我们去餐馆,吃得比较好,我跟玛丽亚聊天。她心事重重,小库尔特的打火石来源断了,人造蜂蜜的生意也不行了。几个月来,我,如她所说,一个弱者,承担着养活全家的责任。我安慰玛丽亚,说奥斯卡愿意做这些,奥斯卡喜爱承担重大的责任胜过其他一切,恭维她的容貌,末了,我壮起胆子,向她求婚。

    她希望有段时间考虑考虑。我提出的约里克的问题几个星期得不到答复,或是她避而不答,最后却由币制改革①作了回答——

    ①指1948年6月美英法三国占领区实行的币制改革,用德意志马克取代贬值的帝国马克。

    玛丽亚向我摆了一大堆理由,说话时摸着我的衣袖,叫我“亲爱的奥斯卡”,说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我实在是太善良了,请我谅解,请我今后继续保持纯正的友谊,祝愿我成为石匠后万事如意。在我再次追问之下,她拒绝了同我结为夫妻。

    就这样,约里克没有成为体面的市民,却变成了一个哈姆莱特,一个傻瓜

    四九年圣母

    币制改革来得太早,使我变成了一个傻瓜,迫使我也同样地去改革奥斯卡的货币。我无可奈何,即使不让我的驼背生出资本来,也得赖以-口了。

    我本来也会成为一个好市民的。币制改革以后的时期,如我们今天之所见,给暂时兴旺发达的毕德迈耶尔①带来了各种前提。这个时期本来也会促使奥斯卡具备毕德迈耶尔的特征。我本该成为一个好丈夫,正派人,参加重新建设,现在也该有一爿中等规模的石匠铺,给三十名帮工、小工和学徒工发放工资和面包,替所有新建的办公大楼和保险公司用备受欢迎的壳灰岩和钙华把建筑物的门面装饰得体面大方。我本该成为一个生意人、正派人和好丈夫的,但是,玛丽亚拒绝了我的求婚——

    ①指中、小资产阶级。

    这时,奥斯卡想到了他的驼背,把这份财产转到了艺术的名下。科涅夫的生活是靠墓碑维持的,如今由于币制改革而成了问题。在他解雇我之前,我先辞了职。如果我不能闲居在古丝特-克斯特的厨房里,我便会流落街头。我那身定做的时髦的西服也渐渐地穿旧了,变得有点邋遢。我虽说没有同玛丽亚争吵,但仅伯争吵,因此多半上午就离开比尔克的寓所,先去阿道夫伯爵广场看天鹅,随后到宫廷花园去看天鹅。我坐在公园里,渺小,沉思,但不愤世嫉俗。对面是劳动局和艺术学院,在杜塞尔多夫,这两家是邻居。

    一个人,坐着,坐在这样一张公园凳子上,直至自己变成了木头,需要交往为止。老年男子,来不来公园要看天气。老年妇女,慢慢地又变成了爱闲聊的姑娘。当时的季节,黑天鹅叫嚷着互相追逐,情侣,旁人爱看他们,一直看到他们如所预料的那样不得不分开。有些人扔掉废纸。废纸飞了一阵,翻起跟头,末了被一个由城市付工资的戴帽男子用尖棍戳走。

    奥斯卡有坐功,会用膝盖带动双腿均匀地抖动。在一个身穿皮大衣、系有前国防军腰带、戴眼镜的胖姑娘同我搭话之前,我肯定已经注意到了她和两个瘦小伙子。跟我攀谈显然是那两个小伙子出的主意。他们一身黑,是无政府主义者的打扮。他们的外表是那么危险,然而却羞于跟我,一个从外表即可看出隐藏着伟大意义的驼背,直截了当地交谈。他们说服了穿皮大衣的胖姑娘。她走过来,双腿粗似立柱,结结巴巴,直到我请她坐下。她坐了下来,由于从莱茵河飘来的水气甚至是雾气,她的眼镜片模糊不清。她说呀说的,直到我请她先擦一擦眼镜,再把她要讲的事情讲得我能够听明白。她便挥手把那两个瘦小伙子叫过来。不用我开口,他们就说自己是艺术家,绘画和雕塑艺术家,眼下正在寻找一个模特儿。末了,他们不无热情地告诉我,他们相信我就是他们要找的那种模特儿。我用拇指和食指做了几个快速动作,他们也马上说出给艺术学院当模特儿的报酬:每小时一马克八十芬尼,裸体模特儿甚至每小时两个德意志马克。不过那胖姑娘说,不考虑裸体模特儿。

    为什么奥斯卡答应了呢?是艺术引诱了我吗?是报酬引诱了我吗?艺术和报酬同时引诱了我,让奥斯卡答应下来。我于是站起身来,让公园凳子和公园凳子生活永远成为过去,跟随着昂首阔步的戴眼镜的姑娘和那两个走路向前探身、仿佛背负着他们的天赋的小伙子,经过劳动局,踏上冰窖山街,走进部分遭破坏的艺术学院大楼。

    库亨教授,黑胡子,黑煤眼睛,独特的黑色宽边软呢帽,他使我联想起少年时见到过的黑餐柜。他的学生认为我,坐在公园凳子上的男人,是个绝妙的模特儿,他本人也认为如此。

    他绕着我走了许久,黑煤眼睛滴溜转,鼻息声声,从鼻孔里喷出黑色尘垢,随后一边用黑指甲掐住一个无形的敌人,一边说:“艺术就是控诉、表现、激情!艺术就是在白纸上消耗自身的黑炭笔!”

    我为这种消耗性艺术提供模特儿。库亨教授领我走进他的学生的画室,亲手把我抱上转盘,转动它,不是为了把我转晕,而是为了从各个侧面说明奥斯卡的身材比例。十六个画架移近奥斯卡的侧面。喷煤灰的教授还作了一篇简短的讲演。他要求表现,完全醉心于表现这个字眼儿。他说:表现了绝望的夜的黑色,他断言,我,奥斯卡,体现了控诉着、挑衅着、无时间性地表现着本世纪的疯狂的被破坏的人的形象。教授还冲着画架送去雷鸣般的吼声:“你们不要画他,画这个残废人,你们应当宰割他,把他钉上十字架,用炭笔把他钉在纸上!”

    这是动手的信号,十六支炭笔在画架后面沙沙响,叫喊着拚搏,消耗着自身,画我的表现——也就是我的驼背,把它画成黑色,黑上加黑。库亨教授的学生全都给我的驼背加上浓厚的黑色,使他们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夸张,高估了我的驼背的体积。他们换上一张比一张更大的纸,却仍旧画不下我的驼背。

    这时,库亨教授给那十六名炭笔消耗者出了个好主意,要他们别从我的驼背的轮廓着手,因为我的驼背表现力太强,任何尺寸的纸都包容不下,而应抹黑那个弧形上方的五分之一,尽可能往左先抹黑我的头。

    我的秀发的光泽是深棕色的。他们却把我画成了头发一缕一缕下垂的吉普赛人。十六个艺徒没一个注意到奥斯卡有双蓝眼睛。休息的时候——按规定模特儿站立三刻钟之后可休息一刻钟,我看了看画在十六张纸上那左上方的五分之一。在每一个画架上,我的忧虑憔悴的面容都在控诉社会。这虽然使我感到意外,可是,使我吃惊的是,我的蓝眼睛失去了光度。本该画成亮闪闪的、讨人喜欢的地方,极黑的炭笔道却在那里滚动、变细、碎裂和刺人。

    考虑到艺术的自由,我暗自说道,这些缪斯的年轻儿子们和同艺术纠缠的姑娘们虽说看到了你心中的拉斯普庭,可是,他们是否发现了在你心中打瞌睡的那位歌德,愿意唤醒他,淡淡地,少些表现,宁可用适度的闪光的一笔把他画到纸上去呢?十六个学生,虽说如此有才华,库亨教授,虽说他的炭笔画人称一绝,却都未能留赠后世一幅可以为人接受的奥斯卡肖像。唯有我,挣钱不少,颇受尊重,每天在转盘上站立六小时,时而脸冲着老是堵塞的洗水池,时而鼻子朝着灰色的、天蓝色的、淡云飘浮的画室窗户,有时则被转向一面西班牙墙,献出表现,每小时给我带来一马克八十芬尼。

    过了几个星期,学生们已经能画出一些可爱的小画了。也就是说,他们的抹黑表现稍有节制,不再把我的驼背的体积夸张到无边无际,他们偶或把我从头到脚,从胸口外的上装钮扣到界定我的驼背的最远凸出点的上装衣料搬到了纸上。在许多张画纸上甚至有了画背景的地位。尽管经过了币制改革,年轻人仍然表现出始终还受战争的影响。他们在我的背后建造了有控诉性黑色窗洞的废墟,把我表现为炸裂的树桩间无望的、面有菜色的难民,甚至把我关押起来,勤快地用黑炭在我背后铺展开一道夸张的铁丝网,让岗楼在背景上咄咄逼人地监视着我,我手里还得拿着个空饭碗,监牢的铁窗在我背后和头顶上送来版画的魅力。是啊,他们把奥斯卡塞进了囚犯服里,而凡此种种都是为了艺术表现的需要。

    不过,人家把我抹成了黑发吉普赛人奥斯卡,人家不是让我用蓝眼睛而是用黑炭眼睛去看这种种惨象,而我也知道,炭笔画不出真铁丝网,所以我也就放心当模特儿,静止不动。然而,当雕塑家们——人所共知,他们不用与特定时代有关的背景也能行——让我当模特儿,当裸体模特儿时,我也还是很高兴的。

    这一次不是学生来跟我谈,而是师傅本人来请我。马鲁恩教授是我那位黑炭教授、库亨师傅的朋友。一天,在库亨昏黑的、挂满镶框黑炭痕迹的私人画室里,我正保持静止不动的姿态,好让大胡子库亨用他的别具一格的线条把我画到纸上去。这时,马鲁恩教授来拜访他。马鲁恩五十开外,矮小结实,如果没有他那顶巴斯克帽证明他的艺术家的身份,那件最时新的白外套会让人把他当成一个外科医生的。

    我马上看出,马鲁恩是个古典形式的爱好者,由于我的身体的各种比例,他怀着敌意凝视着我。他一边嘲讽他的朋友,说,他,库亨,一直在抹黑吉普赛模特儿,因此在艺术家的圈子里已经得了个“吉普赛库亨”的诨名,难道他还没有画腻吗?他眼下是不是想画出些怪胎来?是否有意继富有成果、有好销路的吉普赛时期之后,再用黑炭抹出一个更富有成果、更有销路的侏儒时期来呢?

    库亨教授把他朋友的嘲讽化为愤怒的、夜一般黑的炭笔痕迹。他画出了至今所画的奥斯卡肖像中最黑的一幅,当真一团漆黑,仅仅在我的颧骨、鼻子、额头和手上有少许光亮,至于我的手,库亨总让手指叉开得太大,还添上风痛结节以加强表现力,放在他的放荡无度的炭痕的中景。可是,这幅画后来在许多画展上展出时,画上的我却有了一双蓝色的,也就是说,明亮而非昏黑的眼睛。奥斯卡认为这是受了雕塑家马鲁恩的影响。他不是个重表现的黑色愤怒者,而是个古典派,我的眼睛以歌德式的明亮照亮了他的道路。雕塑家马鲁恩本来只喜爱匀称,所以,能够诱使他选择我去当雕塑模特儿,当他的雕塑的模特儿的,也只能是我的目光了。

    马鲁恩的工作室明亮、多尘,几乎是空荡荡的,见不到一件成品。可是,到处放着计划好的作品的模型骨架。它们的构思是如此完美,因此,铁丝、铁、弯好的铅管,虽未上黏土也已经预示出了未来成型后的和谐。

    我每天给这位雕塑家当五小时裸体模特儿,每小时得两马克。他用粉笔在转盘上标一个点,指出作为支撑腿的我的右腿应该在哪里扎根。由支撑腿的里踝骨向上画一根直线恰好到达两根锁骨之间的颈窝。左腿是游动腿。不过,这个名称是骗人的。虽说我让它略微弯曲,懒洋洋地伸向一侧,却不准移动它,或者让它游动。这条游动腿也得扎根在转盘上的粉笔圈里。我给雕塑家马鲁恩当模特儿的数周内,他却未能替我的胳膊找到相应的、同腿一样不可移动的姿势。他让我作了种种尝试:左臂下垂,右臂在头上构成角度;两臂交叉在胸前;两臂交叉在驼背下面;双手叉腰。可能的姿势有上千种。马鲁恩先在我身上试验,随后再拿铁骨架和可弯曲的铅管四肢做试验。

    在辛勤地寻找了一个月的姿势以后,他终于决定,或者把交叉双手托着后脑勺的我变成黏土,或者把我塑成无臂躯干釉土像。但这时,由于做骨架和改做骨架,他已经筋疲力尽,故而他虽说从黏土箱里抓起了一把黏土,摆好甩的架势,却又啪的一声把散发霉味的、未成形的黏土扔回到箱子里去,蹲到骨架前,凝视着我和我的骨架,手指颤抖不已:这个骨架实在太完美了!

    他无可奈何地叹着气,佯称头痛,却没有对奥斯卡发火,便放弃了它,把驼背骨架连同支撑腿和游动腿,抬起的铅管胳臂,交叉在铁后颈上的铁丝手指,放到堆着以前完成的所有别的骨架的角落里。我的空空的驼背骨架当中,有若干块木板,叫做蝴蝶,本来是要承受粘土的,这时,全都轻轻地晃动着。它们不是在嘲讽,倒不如说是意识到了自己是毫无用处的。

    接着,我们喝茶,闲聊了整整一个小时。这也算作当模特儿的时间,雕塑家照样付给我钱。他谈到了过去,那时候他还像年轻的米开朗琪罗一样默默无闻,曾把以半公担计的黏土甩到骨架上,完成了许多塑像,大部分在战时被毁了。我向他讲述了奥斯卡当石匠和刻字匠时的活动。我们扯了一点儿业务,他便带我到他的学生那里去,让他们也相中我当雕塑模特儿,按照奥斯卡制作骨架。

    马鲁恩教授有十名学生,如果长头发是性别的标记的话,那么,其中六人可以标明为姑娘。六个中间四个长得丑却有才华,两个是漂亮、饶舌的真正的姑娘。我当裸体模特儿从不害羞。不错,奥斯卡甚至欣赏那两个漂亮而又饶舌的雕塑姑娘的惊讶表情。她们第一次打量站在转盘上的我时,轻易地被激怒了,并且断定,奥斯卡虽说是个驼背,身材矮小,却也有个生殖器官,必要时,它还能同任何所谓正常的男性的象征比一下高低。

    跟马鲁恩师傅的学生相处,其情况与跟师傅本人相处稍有不同。过了两天,他们已经做好了骨架。真是天才,他们追求天才的快速,朝匆匆忙忙、不按操作规程固定的铅管之间甩黏土。但他们显然在我的驼背骨架里少挂了木蝴蝶,冒潮气的黏土几乎挂不住,使奥斯卡全身布满裂纹。十个新制成的奥斯卡全都歪歪斜斜,脑袋搭拉到两脚间,铅管上的黏土啪地掉下来,驼背滑到了膝窝里。这时,我才懂得去敬重马鲁恩师傅了。他是一个杰出的骨架构筑者,他做的骨架是如此完美,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再甩上便宜的粘土了。

    当粘土奥斯卡跟骨架奥斯卡分家时,相貌虽丑但有才华的雕塑姑娘们甚至流下了眼泪。那个漂亮而饶舌的雕塑姑娘见到肉象征性地从骨头上快速剥落时却哈哈大笑。可是,几个星期以后,这些雕塑艺徒还是做成了几个像样的骨架,先塑成黏土的,后又塑成石膏的和仿大理石的,在学期结束时展出。在这个过程中,我则获得机会一再在丑陋而有天赋的姑娘跟漂亮而饶舌的姑娘之间作新的比较。难看但有艺术才干的童贞女们相当细心地仿制我的头、四肢和驼背,可是出于奇怪的羞怯心,忽略了我的阳具,或者按传统线条风格马虎了事。可爱的、大眼睛的、手指美却不灵巧的童贞女们却很少注意我的肢体的分段比例,但十分用心地精确仿制我的美观的生殖器官。在这方面,那四个学雕塑的男青年也不该忘了报道。他们把我抽象化,用扁平的、表面有条纹的小木条把我敲成四方形,难看的童贞女们所忽略的而漂亮的童贞女们做得很逼真的东西,他们则本着于巴巴的男人的理解力,做成了架在两个同样大小的方木块上的一个长方形木块,像积木搭成的国王犯了生育狂的器官,竖在空间。

    或许由于我的蓝眼睛的缘故,或许由于雕塑家们放在赤裸裸的奥斯卡周围的供热器的缘故,前来走访惹人喜爱的雕塑姑娘的年轻画家们发现,我的蓝色眼睛或者被照射成蟹红色的皮肤有着图画的魅力,于是把我从一楼的雕塑和版画工作室诱拐到楼上,随即在他们的调色板上调起颜色来。

    起先,画家们对我的蓝色目光的印象太深了。在他们眼里,我似乎全身发蓝,而他们也要用画笔把我从头到脚都画成蓝色。奥斯卡健康的肉,他的波浪式的棕发,他的鲜嫩的血红色的嘴,全都闪烁着令人毛骨悚然的蓝光;在一片片蓝色的肉之间还加上了垂死的绿色、令人作呕的黄色,这就更加速了我的肉体的腐烂。

    狂欢节到了,学校地下室里举行了长达一周的庆祝活动。在那里,奥斯卡发现了乌拉。奥斯卡把她当做缪斯,领她去见画家,到了这时,他才被他们画成别的颜色。

    是四旬斋前的星期一吗?是四旬斋前的星期一,我决定去参加庆祝活动,化装好了去,化装好的奥斯卡将挤到人群中去。

    玛丽亚看到我站在镜子前,便说:“待在家里吧,奥斯卡,会把你踩死的。”可是,她又帮我化装,剪下布头。她的姐姐古丝特一边饶舌,一边把布头拼成了一件小丑服。起先,我觉得有一种委拉斯开兹风格的东西在眼前浮动。我也愿意看到自己扮作统师纳赛斯,或者扮作欧根亲王。我最后站在大镜子前面,镜子玻璃在战时裂开了一道斜纹,使我的映像变了点形,但这件花花绿绿、鼓鼓囊囊、挂有铃铛的开襟服仍被照得一清二楚。我的儿子看了捧腹大笑,笑得咳嗽不止。这时,我并不愉快地低声对自己说:你现在是小丑约里克了,奥斯卡。可是,你能去愚弄的国王又在哪里呢?

    已经上了有轨电车,它将带我去学院附近的拉亭门。我注意到,正要去办公室或商店的、打扮成牛仔和西班牙女郎的老百姓见了我并没有放声大笑,反倒大吃一惊。他们都同我保持一定的距离,所以,尽管电车里挤满了人,我却得到了一个座位。在学院门前,警察挥舞着他们货真价实而不是化装用的橡皮棍。艺术青年们的庆祝会名叫“缪斯池塘”,会场已经客满,但人群仍想攻占这幢楼房,便同警察发生了冲突,部分是流血冲突,但不管怎么说,是一场五彩缤纷的冲突。

    奥斯卡让挂在左袖上的小铃铛说话,分开人群。一名警察,由于职业的缘故一眼看出了我的身材,低头向我敬礼,问我有何贵干,随后挥动橡皮棍,领我到庆祝场所地下室。那里在煮鱼,还没有煮熟。如今没有人会相信,艺术家的庆祝会乃是艺术家自己庆祝节日的聚会。艺术学院大多数学生,面孔虽然上了油彩,却仍旧严肃、紧张,他们站在地道的但有些摇晃的酒吧间柜台后面,出售啤酒、香槟、维也纳小香肠和烧酒,挣点外快。在艺术家庆祝会上真正寻欢作乐的多半是市民。在一年一度的节日里,他们大手大脚地花钱,像艺术家似的狂欢欢庆。

    大约有一小时之久,我在楼梯上、角落里、桌子下吓唬正要在这不痛快的气氛中寻找些刺激的一双双情侣。之后,我同两个中国姑娘交上了朋友,她们的血管里必定流着希腊人的血液,因为她们正在实行数百年前在勒斯波斯岛上歌颂过的一种爱①。她们互相偎依,十指并用,对我的敏感部位不屑一顾,让我看了一部分相当有趣的镜头。她们同我一起喝热香槟,还征得我的同意,试一试我的顶端相当尖的驼背的反抗力。试验成功,她们都很走运,这再次证明了我的论点:驼背给女人带来好运气——

    ①这里指同性恋。

    然而,同女人们的这种交往持续越久,就越使我悲哀。各种想法左右着我,政局使我忧心忡忡。我蘸着香槟酒在桌面上画出对柏林的封锁①,描出空中走廊,眼看这两个中国姑娘不能凑在一起,我对德国的重新统一也感到绝望,便开始做我从未做过的事情:扮演约里克的奥斯卡要去寻找生活的意义——

    ①指英、法、荷、比、卢在美国支持下签订布鲁塞尔防御条约后,苏联对西柏林的封锁。

    我的两位女士再也想不出有什么值得我一看的东西时,她们哭了。泪水在化装成的中国人脸上留下痕迹,露出她们的本相。我站起身来,开襟服鼓鼓囊囊,铃铛乱响,想让三分之二的身子回家,留下三分之一去寻找狂欢节上一次小小的巧遇。我见到了——不,是他向我打招呼的——上士兰克斯。

    诸君还记得吗?一九四四年夏,我们在大西洋壁垒遇见过他。他在那里守卫水泥,抽我的师傅贝布拉的香烟。

    楼梯坐满了人,紧挨着,拥抱狂吻。我想上楼,正给自己点燃一支烟,有人拍拍我。上次世界大战的一名上士说道:“喂,伙计,能给我一支烟吗?”

    毫不奇怪,我靠这番话的帮助,也因为他的化装服是军灰色的,所以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不过,假如这位上士和水泥画师军灰色的膝盖上不搂着缪斯本人的话,我是不会重温旧交的。

    请读者先让我同水泥画家交谈,随后再来描绘缪斯吧!我不仅给了他香烟,还用打火机给他点燃。他抽烟时,我说:“您还记得吗,兰克斯上士?贝布拉前线剧团?神秘,野蛮,无聊?”

    我这么一问,画师吓了一跳,香烟倒是没掉,却让缪斯从膝上摔了下来。我扶起那个喝得烂醉的长腿姑娘,交还给他。我们两个,兰克斯和奥斯卡,一起回忆:海尔佐格中尉,兰克斯把他叫做胡思乱想的家伙,破口大骂。他显然想起了我的师傅贝布拉和修女们,当时,她们在隆美尔芦笋间找螃蟹。而我却对缪斯的露面大感惊异。她是扮作天使来的,头戴一顶包装出口鸡蛋用的可塑形硬纸板做的帽子,尽管喝得烂醉,尽管翅膀已被折断,可怜巴巴,但仍显出天国女居民的某些工艺美术的魅力。“这是乌拉。”画师兰克斯告诉我,“她原先学过裁缝,现在想搞艺术,可我不同意。当裁缝能挣钱,搞艺术挣个屁。”

    奥斯卡搞艺术可挣不少钱啊!他于是提议,推荐女裁缝乌拉给艺术学院的画家们当模特儿和缪斯。听了我的建议,兰克斯喜形于色,随手从我的烟盒里抽出三支烟,而他则邀请我去他的画室,可转眼间他又小气起来,说到那里的出租汽车钱得由我来掏。

    我们马上动身,离开了狂欢会场,到了西塔德街他的工作室,我付了出租汽车钱。兰克斯为我们煮咖啡醒酒,缪斯又活了。我用右手食指给她抠喉咙,她呕吐了一阵之后,差不多清醒了。

    我现在才看到,她的淡蓝色眼睛始终露出惊讶的目光。我听到了她的声音,有些尖声尖气,细弱无力,却不乏动人的魅力。画师兰克斯向她讲了我的提议,与其说是建议还不如说是命令她到艺术学院去当模特儿。她先拒绝,不愿到艺术学院去当缪斯或者模特儿,只想属于画师兰克斯。兰克斯板起面孔,二话不说,像有才华的画师爱干的那样,举起大巴掌煽了她几个耳光,又问她一遍,随后满意地笑了,脾气又变好了,因为她抽泣着,活像天使在痛哭,说她愿意给艺术学院的画家们当报酬多的模特儿,如果有可能,也当缪斯。

    读者必须想象出,乌拉身高约一米七八,细高挑儿,娇媚可爱,弱不禁风,使人同时联想到波堤切利①和克拉纳赫②。我们一起当双裸体。她的肉细长光滑,布满孩子的细汗毛,龙虾肉大致就是她的肉色。她的头发也细,但长,干草黄。下身的毛鬈曲,微红,构成一个小三角。腋下的毛,乌拉每周剃一次——

    ①波堤切利(1445~1510),意大利画家,主要作品有《维纳斯的诞生》。

    ②克拉纳赫(1472~1553),德国宗教改革时期的画家,作有裸体女子画。

    果然不出所料,普通学生画我们时办法不多,把她的胳臂画得太长,把我的脑袋画得太大,陷入所有的初学者的错误中去:总不能把我们全部画进画纸里去。

    直到齐格和拉斯科尼科夫发现我们后,才产生了符合缪斯和我的形象的画。

    她睡着,我吓唬她:农牧神和山林水泽仙女。

    我蹲着,她朝我弯下腰来,小酥胸总有点冰凉,抚摩着我的头发:美人与怪兽。

    她躺着,我戴上长角马头面具,在她的两条长腿间嬉戏:女士与独角兽。

    这些都是以齐格或拉斯科尼科夫的风格画的,彩色的,或是高雅的灰色调的,用细笔描绘细部,或按齐格的习用手法,用天才的刮刀刮,仅仅暗示出乌拉和奥斯卡周围的神秘气氛。拉斯科尼科夫又靠我们的帮助,找到了通往超现实主义的道路:奥斯卡的脸变成蜂蜜黄的钟面,犹如从前我家那个落地钟;我的驼背里机械地开放着缠绕的玫瑰,这是乌拉种下的;她上半截在微笑,下半截拖着两条长腿,肚子被切开;我会在里面,蹲在她的肝和牌之间,翻看一本图画书。他们也爱把我们塞进戏装里,把乌拉画成哥伦比娜①,把我画成悲哀的白脸小丑。末了,拉斯科尼科夫——人家给他起这个绰号②,是因为他老是讲罪过和赎罪——显示出他的才能,画成了一幅杰作:我坐在乌拉汗毛柔软的左大腿上,赤身裸体,一个畸形童子,她充当圣母,奥斯卡纹丝不动地扮作耶稣——

    ①哥伦比娜,意大利假面喜剧中活泼高兴的农村姑娘或女仆。

    ②拉斯科尼科夫,这个绰号由拉斯科尼克一词变来,原指俄罗斯东正教一个分裂教派。

    这幅画后来多次展出,题名为:《四九年圣母》。它又被当成广告画,也证明有效果,之后,落到我的好市民玛丽亚的眼睛里,导致了家庭争吵。然而,一个莱茵工业家仍出大价钱把它买下,今天还挂在一幢办公大楼的会议厅里,影响着董事们的决策。

    人们利用我的驼背和体形干出的那种天才的胡闹事,也使我得到消遣。此外,乌拉和我总有人请去当双裸体模特儿,每人每小时挣两马克五十芬尼。乌拉也觉得当模特儿挺好。自从她按时带钱回家以来,巴掌大、打人狠的画师兰克斯待她也好多了。只有当他的天才的抽象作品要求他发怒时,他才动手打她。兰克斯从未利用她当纯视觉的模特儿,所以,对这位画师来说,她在某种意义上是个缪斯,因为唯有他扇她的那些耳光才赋予他的画师的手真正的创造潜力。

    乌拉爱哭泣,生性脆弱,从本质上说,有一种天使的坚毅性,但也会刺激我干出暴力行为来。不过,我始终控制着自己,当我的欲望感觉到受了鞭答时,便请她去甜食店,装出一副绅士派头——这是同艺术家打交道时养成的——领着她,把她当成我的矮小身体边一棵高大的植物,在热闹的国王林阴道上目瞪口呆的行人中间散步,给她买淡紫色长袜,玫瑰色手套。

    她同画家拉斯科尼科夫的关系就不同了。他无需接近乌拉,就能经常同她进行最密切的交往。他让她在转盘上敞开两腿,摆好姿势,却又不画,而是坐到离她几步远的一张小凳上,口中念念有词:罪过,赎罪,却死盯着那个方向,直到缪斯的下身湿了,开放了,而拉斯科尼科夫也通过看和念达到了解脱,从凳子上一跃而起,给画板上的《四九年圣母》添加了了不起的几笔。

    拉斯科尼科夫有时也死盯着我,尽管原因不同。他认为我身上缺些什么。他谈到我的两手之间有个真空,便接二连三地把各种东西塞在我的手指间。凭着他的超现实主义的幻想,他能够想出许许多多东西来。他用手枪武装奥斯卡,让扮演耶稣的我瞄准圣母。他让我递给她一个沙漏,一面镜子,镜子里的圣母变成丑八怪,因为那是一面凸镜。剪刀、鱼骨头、电话听筒、骷髅头、小飞机、坦克车、远洋轮,我的两只手都拿过,可是,拉斯科尼科夫很快就发觉,真空仍旧没有填满。

    奥斯卡害怕那一天,到那时,画家会拿来那件唯一注定由我拿着的东西。他终于把鼓拿来了。我喊道:“不!”

    拉斯科尼科夫说:“拿着鼓,奥斯卡,我已经认清你了!”

    我在发抖:“再也不啦!这是过去的事啦!”

    他,阴沉地:“什么事情都不会过去,一切都会重来。罪过,赎罪,又一次罪过!”

    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奥斯卡已经忏悔过了,免去这鼓吧!我什么都愿意拿,只是不要这铁皮!”

    我哭泣,乌拉朝我俯下身来。泪水迷住了我的眼睛,她可以无碍地吻我,缪斯使劲儿地吻了我。所有受过缪斯的吻的人,肯定都会理解,奥斯卡在受了这个盖印章似的吻以后,立即又接过鼓,接过那个铁皮来。几年前,他放弃了它,把它埋在萨斯佩公墓的沙土里了。

    但是,我没有敲鼓。我只是摆摆姿势,被画成了“四九年圣母”赤裸的左大腿上的击鼓耶稣,真够糟糕的!

    就这样,玛丽亚在预告一次艺术展览会的招贴画上看到了我。她瞒着我去看展览,大概在这幅画前站了很久,满腔怒火,因为她在同我谈话时,竟用我儿子库尔特的学生直尺接我。几个月前,她在一家较大的美食店里找到了工作,工资优厚,先当售货员,由于能干,很快就当上了出纳员。我面前的她,已不再是做黑市交易的东土难民,而是在西方入籍随俗、安分守己的人了。她因此相当有说服力地把我骂作脏猪、撞婊子的公山羊、堕落的家伙,她再也不想看到我搞肮脏事赚来的肮脏钱,连我也不愿再看到了。

    虽说玛丽亚不久就收回了这最后一句话,十四天后,又把我当模特儿挣来的钱里不小的一部分收作家用钱,我还是决定放弃同她、同她的姐姐古丝特和我的儿子库尔特一起居住。我原先打算远远地离开,到汉堡去,若有可能就重返海边。玛丽亚相当快地接受了我搬迁的打算,可她在她的姐姐古丝特帮腔之下说服了我,在她们和小库尔特附近,不管怎么样也得在杜塞尔多夫找一个房间

    刺猬

    构造,砍伐,剔除,纳入,吹掉,仿作:奥斯卡成了房客后才学会用鼓召回往事。在这件事上,不仅这房间、刺猬、院子里的棺材仓库以及闵策尔先生帮助了我,护士道罗泰娅姆姆对于我也是一服刺激剂。

    你知道帕西伐尔吗?我也不特别熟悉他。唯有雪地上三滴血的故事留在我的记忆里。这则故事确实,因为它正适合我的情况。它可能适合每一个有某种观念的人的情况。但是奥斯卡写自己;因此,他几乎怀疑那则故事对他正合适。

    我始终还在当艺术的仆人,让别人把我画成蓝色、绿色、黄色和土色,让别人把我抹黑,放在各种背景之前。我跟缪斯乌拉一起使艺术学院的冬季学期获得生机。我们还将把我们的缪斯的祝福授予相继而来的夏季学期。但是,已经降雪了,雪接受了那三滴血,它们像吸引住傻瓜帕西伐尔的目光一样地吸引住了我的目光。关于此人,傻瓜奥斯卡所知甚少,因此他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感到自己跟傻瓜帕西伐尔是同一个人。

    我所描绘的情景尽管粗陋,但在诸君眼里想必是够清楚的:雪,这是一个护士的职业服装;大多数护士,包括道罗泰娅姆姆在内,她们都佩戴的连结衣领的饰针中央的红十字,便是闪闪发光的三滴血。我坐着,目光难以离开它。

    不过,当我在蔡德勒公寓原先用作浴室的房间里坐下之前,我恐怕先得寻找这个房间才是。冬季学期刚结束,部分大学生退掉了他们的房间,回家过完复活节,有的又回来,有的不再回来。我的女同事缪斯乌拉帮我找房间,陪我去大学生代表处。那里,人家给了我许多个地址以及一封艺术学院的介绍信,把我打发走了。

    我去看房子以前,先去比特路作坊里拜访了石匠科涅夫,这是许久以来的头一回。亲密之情促使我去,我也为了在假期里找份工作做。我,不带乌拉,在几位教授家当私人模特儿,钟点不多,在六周的假期里难以赖此-口。此外,我还得挣到一间带家具的房间的租金。

    我见到了科涅夫。他没有变样,后颈上有两个快好的和一个尚未熟的疖子,正弯着腰,在一块已经过粗凿的比利时花岗岩碑上一下一下地凿沟槽。我们聊了一会儿。我摆弄起几把刻字凿来暗示,环顾四周已经磨光、等候刻碑文的石头。有两块壳灰岩一米石和一块双穴墓西里西亚大理石碑,看来科涅夫已经卖出,只缺一个内行的刻字匠来刻字了。币制改革以后,石匠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日子,我为他感到高兴。当初,我们两人就曾以这样的智慧之言相互安慰:一次币制改革,不论它多么乐观,也不能阻止人们死去,随后来买墓碑。

    这句话已被证明为真理。又有人死去,又有人来买墓碑。此外,还有币制改革以前所没有的委托任务:肉铺房屋正面和铺子里面都要贴上五彩大理石片;某些银行和百货大楼的砂石或凝灰岩正面被破坏了,现在也要修复和装饰,以恢复过去的外观。

    我称赞科涅夫勤快,问他这么多的活计是否都干完了。他先回避,之后又承认,有时他真希望自己能有四只手。末了,他向我建议,我可以在他这儿每天干半天刻字活儿:石灰岩上刻凹形字,每个字母四十五芬尼,花岗岩和辉绿石上的,五十五芬尼;凸形字,每个字母六十到七十五芬尼。

    我立刻站到一块壳灰岩碑前,迅速干起来,刻着四体字:阿洛依斯-居弗尔——一八八七年九月三日生——一九四六年六月十日卒,在四小时内,刻完了三十个字母与数字。我走时,按工资等级表,共得十三马克五十芬尼。

    这是我可以支付的每月房租的三分之一。房租若高于四十马克,我不愿给也付不起,因为奥斯卡把继续贴补——虽说钱数不大——比尔克的家庭开支,贴补玛丽亚、库尔特和古丝特-克斯特看做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从学院的大学生代表处的热心人那里得到的四个地址中,我先挑出一个:蔡德勒,尤利希街七号,因为那里离学院近。

    五月初。天气热,阴沉沉的,下莱茵地区典型的春季天气,我带着足够的钱出门去。玛丽亚事先替我把衣服弄得很整洁,我显出有教养的样子。那幢房子坐落在剥落的灰泥堆里,屋前有一棵沾满尘土的栗子树。蔡德勒住在四楼一套三居室里。尤利希街一大半是废墟,很难说有什么相邻的房屋或街对面的房屋。左边有一座山,横七竖八地插着生锈的T形梁架,野草和野花丛生,可以让人猜出,从前这里有过一幢四层楼房,与蔡德勒的房屋邻接。右边,部分遭毁坏的一层到三层楼终于修复使用。可是,建筑材料大概不够。房屋的正面是光油油的瑞典黑花岗岩,上面有许多窟窿,而且凹凸不平,有待修缮。墙上刻的“朔纳曼殡仪馆”的招牌已残缺不全,我现在记不清缺了哪些字母。幸亏刻在始终还平滑如镜的花岗岩上的两根凹形棕榈枝没有损坏,还能使这家遭破坏的殡仪馆维持一半的崇敬死者的外观。

    这家开办了七十五年的殡仪馆的棺材仓库设在院子里。我日后待在我的房间里经常觉得它值得一看,因为我的房间的窗户正对着院子。我注视着工人们遇上好天气就把几口棺材从仓库里推出来,放在木架上,用一切办法使它们恢复光泽。所有这些棺材都如我所熟悉的那样,是一头小的。

    我按铃,蔡德勒自己来开门。他站在门口,矮小,敦实,呼吸短促,像只刺猬①,戴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成团的肥皂泡沫掩住了他的下半张脸,右手拿着刷子对着面颊,看样子是个好喝酒的,听口音是威斯特伐利亚人——

    ①另含“暴躁易怒、难相处的人”之义。

    “如果那间房间不中您的意,您马上就讲。我正在刮脸,还要洗脚。”

    蔡德勒不喜欢客套。我看了房间。它不能使我中意,因为这是一间好久无人使用过的洗澡间,一半是土耳其绿瓷砖,一半是令人感觉不安静的糊墙纸。然而,我没有说这间房间不中意。我不管蔡德勒脸上的肥皂沫快干了,也不管他还没有洗脚,敲敲浴缸,想知道把浴缸弄走行不行,反正它已经没有排水管了。

    蔡德勒微笑着摇摇他的灰色的刺猬脑袋,还想用剃须刷抹出泡沫来,但是抹不出。这就是他的回答,我于是说准备租下这间带浴缸的房间,每月付四十马克。

    我们又站在灯光黯淡、软管似的走廊里。好几间房间的门冲着走廊,有的漆成各种颜色,有的是玻璃门。我想知道,还有谁住在蔡德勒的公寓里。

    “我的妻子和房客。”

    我用手指弹了弹走廊中央的一扇乳白玻璃门,它同套间房门相隔仅一步路。

    “一位护士住在这儿,不过这跟您没有关系。您反正见不着她。她只在这儿睡觉,而且也不是总在这儿。”

    我不想说出来,奥斯卡一听“护士”这个词儿就抽搐。奥斯卡点点头,不敢再打听其余的房间的情况,只知道他的带浴缸的房间在右手一边,房门就是走廊的顶端。

    蔡德勒用手指弹了弹我的上装翻领:“您要是有酒精炉的话,可以在自己房间里煮东西。我倒是可以让您有时使用厨房,如果灶头对您来说不至于太高的话。”

    这是他头一回谈及奥斯卡的身高。他匆匆读了一下艺术学院的介绍信,信起了作用,因为有院长劳伊塞教授的签名。他讲了各种注意事项,我只应声说“是”或“阿门”,记住厨房在我的房间的左边,答应他衣服都送到外面去洗,因为他担心热气会损坏洗澡间的糊墙纸,而我可以有把握地承诺此事,因为玛丽亚表示愿意替我洗衣服。

    我本该走了,去取行李,填写迁居表格。可是奥斯卡没有走。他不能离开这公寓。他毫无理由地请他未来的房东告诉他厕所在哪里。蔡德勒用拇指指向一扇胶合板门,这使人联想到战争年代和紧接着的战后年代。奥斯卡打算当即使用一下厕所,蔡德勒便给他开了那个小地方的灯。蔡德勒脸上的肥皂沫已经硬结、剥落、作痒。

    在厕所里,奥斯卡气恼至极,因为我本无此需要。我固执地等着,直到尿出了那么一点儿。由于膀胱压力不够,我不得不使劲,又由于离马桶座圈太近,结果弄湿了这个狭窄地方的马桶座圈和方砖地。我用手绢擦去坐旧的座圈上的尿,又用鞋底抹掉不幸落到方砖地上的那几滴。

    我上厕所时,蔡德勒并没有趁机去找剃须镜和热水,尽管他脸上的肥皂沫已经硬结,很不舒服。他等在走廊上,可能对我特别偏爱。“您真特别,”他说,“还没有签租约,就已经上厕所了。”

    他手拿变凉、硬结的剃须刷走近我,肯定在策划开个笨拙的玩笑,却没有给我添什么麻烦,而是打开了套间的门。奥斯卡在刺猬身边经过,用部分的目光盯着他,向楼梯间退去。这时,我发现,厕所门在厨房门与那扇乳白玻璃门之间,玻璃门后有一个护士不定期地在此住宿。

    近黄昏时,奥斯卡带着行李和圣母画家拉斯科尼科夫送的铁皮鼓再次按蔡德勒家的门铃,手里摇晃着迁居申报表。在此期间刮了脸、大概也洗了脚的刺猬,领我走进蔡德勒的套间。

    屋里有一股熄灭后的雪茄的烟味。有一股点燃过多次的雪茄的气味。此外,还杂有许多一条摞一条的、被卷到房间各个角上的、可能是珍贵的地毯所散发出来的气味。嗯,还有旧挂历的气味。不过,看不到挂历;旧挂历的气味恐怕就是地毯的气味吧。奇怪的是,舒适的皮面椅子却没有自己的气味。这使我失望,因为奥斯卡虽说从未在皮面因手椅上坐过,却有着真实的想象:皮面椅子是必定有气味的。因此,他怀疑蔡德勒家的圈手椅和椅子的皮面不是真皮,而是人造革。

    蔡德勒太太坐在一把圈手椅上,椅面光滑,无气味,事后证明是真皮革。她身穿灰色服装,裁制成运动式,勉强合身。裙子缩到膝盖以上,露出三指宽的内裤。她并不把往上缩的裙子拉拉好,而奥斯卡也发现,她的眼睛是哭肿了的。所以,我不敢作自我介绍并向她问候几句。我无言地一躬身,在快直起腰之前扭头向蔡德勒望去。他用大拇指一指,短促地咳嗽几声,就算作向我介绍了他的太太。

    房间面积大,呈正方形。屋前的那棵栗子树使房间变得昏暗,也使它变大或变小。我把箱子和鼓放在门口,拿着迁居申报表走近蔡德勒,他正站在两扇窗户之间。奥斯卡听不到他走路的脚步声——这一点我以后还要补叙,他是踩着四块地毯走过去的,地毯一块比一块小,一块压着另一块的边,地毯边颜色不同,有的有流苏有的没有,构成了五彩的台阶。最低一级棕色里带点淡红,从墙根开始铺开去。第二级是绿色的,大多数面积被家具所占,如沉重的碗橱,放满几十只利口酒杯的玻璃柜,还有夫妻的大双人床。第三条地毯,蓝色,有图案,从一角铺到另一角。第四条是葡萄红的维罗呢地毯,它的任务是承受一张蒙上蜡布保护桌面的圆形可伸缩餐桌,以及四把用间距有规则的金属铆钉铆住的皮面椅子。

    还有许多地毯,原非壁毯,却挂在墙上,或者被卷起来,懒洋洋地躺在墙根下。奥斯卡推测,刺猬在币制改革以前做的是地毯交易,币制改革以后,他的地毯就没有销路了。

    开窗户的墙上,在两块东方风味的小地毯之间,挂着一个镶玻璃的镜框,里面是一幅俾斯麦侯爵的肖像。这是房间里唯一的一幅画。刺猬满满登登地坐在这位宰相下方的一把皮面因手椅里,看上去有点像俾斯麦的亲属。他从我手里接过迁居申报表,警觉地、吹毛求疵地却又不耐烦地细看这份官方印制的表格的正反两面。他的妻子随口问了一句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不料惹得他大发雷霆,使他越来越像那位铁血宰相了。圈手椅一口把他吐了出来。他站在四条地毯上,把表格举在一侧,用空气填满他的身子和背心,接着一跃踩到第一条和第二条地毯上,把下面的一番话倾倒在正低头做针线活的他的太太身上:谁在这里讲话我又没有问到他谁都不准讲除了我我我!不许再出声!

    蔡德勒太太顺从地控制住自己,不再出声,埋头做针线活。这样一来,踩在地毯上的刺猬就束手无策了,但他仍要人相信他这一通发作必须有回响,随后渐渐消失。他一步跨到玻璃柜前,打开柜子,弄得它丁当直响,小心翼翼地叉开手指夹起八个利口酒杯,又小心翼翼地把夹满玻璃杯的手从柜子里退出来而不致碰坏那些杯子,像一个有七位客人的东道主,要亲自做一番手脚灵巧的表演供来宾消遣。他一小步一小步地朝绿瓷砖连续燃烧炉走去,突然忘掉了自己应当谨慎小心,把手里那些一碰就碎的货色朝冰冷的铸铁炉门扔去。

    这个场面要求蔡德勒必须准确地扔中目标才行。令人惊讶的是,他的眼镜后面的眼睛却看着他的太太。而她呢?已经站起身来,站到右窗户下朝针眼里穿线。他砸碎玻璃杯后一秒钟,他的太太把线穿进了针眼,这可需要双手保持平稳,是件挺难的事呀!蔡德勒太太回到还暖和的圈手椅前,坐下来,裙子又缩上去,露出三指宽的粉红色内裤。刺猬探着身子,急促地喘息着然而全神贯注地观察着他的太太朝窗户走去,接着穿针眼,随后走回去。她刚坐下,他就伸手到炉子背后,拿出一个铁皮簸箕和一把扫帚,扫拢玻璃碎片,把簸箕里的这些垃圾倒在一张报纸上,报纸的一半已经被利口酒杯碎片所占据,再没有地位来盛放第三次动怒后的碎片了。

    假如读者认为,奥斯卡在扔碎玻璃的刺猬身上看到了他自己,看到了曾在多年间唱碎玻璃的奥斯卡,我不能说诸君毫无道理。我当初也爱把一肚子怒火化作玻璃碎片,不过,谁也不曾见到我事后又操起铁皮簸箕和扫帚!

    蔡德勒清除掉他的怒火的遗痕之后,又坐到圈手椅上去。奥斯卡再次把刺猬两手伸进玻璃柜去时落在地上的迁居申报表递给他。

    蔡德勒在表格上签了名,并且让我明白,在他的寓所里必须保持秩序,各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是不行的。他说,十五年来他一直是代销商,理发推子代销商,他问我知不知道什么是理发推子!

    奥斯卡自然知道什么是理发推子,他在房间的空气里做了几个动作来说明,让蔡德勒看出我正在操作理发推子。他的大胡子修剪得很不错,让人看出他是个很不错的代销商。他又告诉我他的工作日程:出门一周后在家待两天,永远如此。随后,他便失去了对奥斯卡的兴趣,像刺猬似的坐在浅棕色的皮圈手椅里吱吱响地前后摇着,眼镜镜片一闪一闪,不知是有还是没有缘故地说着:行行行行行。我该走了。

    奥斯卡先向蔡德勒太太告辞。她的手冰冷,没有骨头,但又是干巴巴的。刺猬在圈手椅里挥手,挥手让我朝门口走去,那里放着奥斯卡的行李。我两手已经拎起我的家当,他的声音又传来了:“您箱子挂着的是什么玩意儿?”

    “我的铁皮鼓。”

    “那么您要在这里敲鼓吗?”

    “不一定。从前我经常敲。”

    “我看您可以敲,反正我不在家。”

    “眼下还没有那种需要,会让我又敲起鼓来。”

    “您怎么个子这么矮小,嗯?”

    “不幸摔了一交,从此不长个儿了。”

    “只要您不给我添麻烦就好,譬如,突然发病之类。”

    “近几年里,我的健康状况越来越好。您瞧瞧,我的身子多么灵便。”奥斯卡在蔡德勒先生和太太面前蹦了几下,差点儿做起他在前线剧团时学会的体操动作来,逗得蔡德勒太太吃吃窃笑,惹得蔡德勒先生又变成一只刺猬,可他还在拍大腿的时候,我已经站在走廊里了,走过护士的乳白玻璃门、厕所门和厨房门,把行李拎进我的房间。

    这是五月初。从那一天起,护士的奥秘试探我,占据我,征服我。女护士使我患病,可能使我得了不治之症,因为甚至在今天,当这一切均成往事时,我仍在反驳我的护理员布鲁诺。他直言不讳地声称:唯独男人可以真正成为病人的看护,病人让女护士护理自己的欲念,不如说是一种病兆。男护士辛辛苦苦地护理病人,有时治愈了病人;与此相反,女护士们走的是女性的路子,她们是引诱病人走向康复或者死亡,而且她们能轻易地使死亡具有性爱的意味,趣味无穷。

    我的男看护布鲁诺就是这么说的。他也许是对的,但我不愿意首肯。有谁若是像我这样的每隔几年便让女护士来证实一下自己没有死而是活着,谁就必定心存感激。当一个虽有同情心但爱吐怨言的男护士出于职业嫉妒心,想要离间他和女护士时,他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这种事情始于我三岁生日从地窖楼梯上摔下之时。我记得,她是绿蒂姆姆,从普劳斯特来的。霍拉茨医生的护士英格姆姆同我相处过多年。保卫波兰邮局的战斗过后,我同时迷恋于许多个女护士。只有一个护士的名字我还记得:她叫埃妮或贝妮姆姆。还有吕内堡的、汉诺威大学附属医院的无名女护士们。之后是杜塞尔多夫市立医院的女护士们,居于众人之上的是格特露德姆姆。现在,用不着我进医院去看病,她自己就来了。处在最佳健康状况下,奥斯卡迷恋于一个女护士,她同他一样是蔡德勒寓所的房客。从那一天起,我觉得世界充满了女护士。我清晨去上班,到科涅夫那里去刻字,我等电车的站名叫马利亚医院。在医院的砖砌大门或放满花盆的门前空场上,总有女护士们在来来往往。女护士们,结束了她们辛苦的服务工作,或者正要去做。电车来了。我免不了经常跟这些精疲力竭的、至少也是疲乏失神的女护士们坐在同一节拖车里,或者站在同一个站台上。起先,我讨厌她们身上的气味,但很快就适应了她们的气味,站到她们身边去,甚至站到她们的职业服装之间去。

    比特路到了。天气好时,我在室外陈列的墓碑间凿字,看着她们两个一对、四个一伙地手挽手走来。她们在休息,闲聊着,迫使正在刻辉绿石的奥斯卡抬头望去,耽误了他的工作,因为每抬头看一次,就要我付出二十芬尼的代价。

    电影广告:在德国一直有许多电影有护士出场。玛丽亚-谢尔诱使我去电影院。她身穿护士服,笑,哭,充满自我牺牲精神地进行护理,始终头戴护士帽,微笑着演奏严肃音乐,后又陷于绝望,几乎扯碎了她的睡衣,自杀未遂后牺牲了她的爱情——博尔舍扮演医生——她忠诚于她的职业,保留了她的护士帽和红十字胸饰。奥斯卡的小脑和大脑哈哈大笑,不间断地把不正经的邪念编织到影片里去,而奥斯卡的眼睛却哭出了眼泪。我泪眼模糊地在荒漠中迷了路,荒漠者,穿白衣的无名志愿护士也。我在其中寻找道罗泰娅姆姆,关于她,我只知道她租下了蔡德勒家乳白玻璃门后面的小间。

    我有时听到她的脚步声,她正上完夜班回来。我有时在晚上九点左右听到她的声音,这时她结束白班回到她的小间。每当奥斯卡听到走廊上有护士的动静时,他并不总是稳坐在椅子上。他经常摆弄着房门把手。谁能经受得住呢?如果有什么东西从门口走过,可能是为了他而从门口走过的,他能不起来瞧一眼吗?如果邻室的每一个声响看来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使安稳地坐着的他一跃而起,他还能稳坐在椅子上不动吗?

    如果周围一片寂静,那情况会更糟糕。我们已经知道了那个船艏形象,它是木制的、被动的、寂静无声的。第一个博物馆看守躺在自己的血泊中。据说,尼俄柏杀死了他。馆长另找一名看门人,因为博物馆不能关门大吉。第二个看守又死了,人们惊呼:尼俄柏杀死了他。博物馆馆长好不容易找到了第三个看门人,也许已是他找过的第十一个了。不管怎样,一天,这个好不容易找到的看门人也死了。人们嚷道:尼俄柏,漆成绿色的尼俄柏,琥珀眼睛射出目光的尼俄柏,木制的尼俄柏,她赤身裸体,不抽搐,不挨冻,不出汗,不呼吸,没有蛀虫,因为喷洒了防虫剂,因为她是历史文物,无价之宝。为了她,必须烧死一个女巫,人家砍下了雕刻这个形象的匠人的天才的手。船只沉没,她却游泳脱险,因为尼俄柏是木头的,不怕火,会杀人,始终价值连城。她以她的寂静无声使学生、大学生、一名老年神甫和一个看门人组成的合唱队变成直挺挺不再动弹。我的朋友赫伯特-特鲁钦斯基纵身向她扑去,结果丧了命。可是,尼俄柏却始终是干的,越来越寂静无声。

    女护士一大早,大约六点钟就离开了她的小间、走廊和刺猬的寓所,周围变得寂静无声,虽说她在的时候并没有弄出什么声响来。为能经受住这种寂静,奥斯卡不得不间或把床弄得嘎嘎作响,移动一张椅子或者让一只苹果朝浴缸滚去。大约八点钟,传来刷刷的响声。是邮递员,信和明信片被他塞进门上的邮件缝,纷纷落到走廊的地板上。除去奥斯卡以外,蔡德勒太太也在等待这刷刷声。她是曼内斯曼公司的女秘书,九点才上班,出门在我后面。所以,奥斯卡是听到刷刷声后第一个去看的人。我轻手轻脚,尽管明知她在听着我的动静。我打开房门,这样就不必开灯,把所有的邮件全拣起来。如果有玛丽亚的信——她每周一封信,用干净的字迹报道她自己、孩子和她的姐姐古丝特——我便随手塞进睡衣兜里,接着迅速溜一眼剩下的全部邮件。凡是寄给蔡德勒家的或者寄给住在走廊另一头的某个闵策尔先生的,我不是站着而是蹲着,又让它们落到地板上,却把寄给护士的拿在手里,转动、闻、摸,奥斯卡首先要了解一下寄件人是谁。

    道罗泰娅姆姆很少收到信,但毕竟比奥斯卡要多。她的全名是道罗泰娅-肯格特,可我只称呼她道罗泰娅姆姆,久而久之便忘了她的姓氏。对于一个护士来说,姓纯属多余。她的母亲从希尔德斯海姆给她来信。西德各家医院也寄来信和明信片。来信的都是同她一起受完专业培训的女护士们。她现在不带劲却又劳神地用写明信片来保持跟她的同行们的联系,也得到她们的回信。奥斯卡溜一眼就知道,全是些无聊的废话。

    那些明信片,正面多半都印有爬满常春藤的医院楼房,使我了解到一些道罗泰娅姆姆以前的生活情况。她在科隆的文岑茨医院、在亚琛的一家私立医院、在希尔德斯海姆都工作过一段时间。她的母亲也是由希尔德斯海姆给她来信的。她也许是下萨克森人,也许像奥斯卡那样是个东方难民,战后不久逃到那里落脚的。我还了解到,道罗泰娅姆姆就在附近的马利亚医院工作,同一个叫贝亚特的护士是要好朋友,许多明信片都提出这一友谊,还让代为问候那个贝亚特。

    她,这位女友,使我不安。她的存在使我想入非非。我写了几封致贝亚特的信,在一封信里请她替我说些好话,在另一封信里又闭口不谈道罗泰娅。我想先去接近贝亚特,再转而接近她的女友道罗泰娅。我起草了五六封信,有几封已经装进信封,我带着信去邮局,然而一封也不曾寄出去。

    如此疯狂的我也许总有一天会把这样一封致贝亚特的信寄出去的。可是,在一个星期一,我在走廊里发现了那封信,它使我的不乏爱情的激情变成了嫉妒,情况也就不同了。顺便说一下,当时,玛丽亚同她的雇主施丹策尔先生的关系刚开始,奇怪的是我对此事倒冷漠地听之任之。

    信封上印好的寄件人告诉我,写信给道罗泰娅姆姆的是马利亚医院的一位埃里希-韦尔纳博士。星期二,第二封信到了。星期四又捎来了第三封。在那个星期四,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奥斯卡回到他的房间里,坐到一张厨房椅子上,这些厨房椅子都包括在租用的家具里。他从睡衣口袋里掏出玛丽亚每周都会寄来的信。玛丽亚尽管有了新的追求者,仍准时来信,字体整洁,内容详细。他拆开信封,读着,却什么也读不进去。他听到蔡德勒太太在走廊里,紧接着听到了她的声音。她喊闵策尔先生,后者没有回答,可他必定在家,因为蔡德勒太太打开了他的房门,把邮件交给他,还不停地规劝他。

    蔡德勒太太还在讲话的时候,她的声音就已在我耳边消失了。糊墙纸错乱的图案使我的精神也错乱了,垂直线、水平线、对角线、曲线,干条线万条线乱作一团。我见到自己成了马策拉特,却又同他一起吃着所有的受骗者都在吃的伪称有益于健康的面包,轻易地把我的扬-布朗斯基装扮成一个诱拐者,涂抹成撒旦的脸,画得实在蹩脚,先让他穿上传统的天鹅绒领子的双排扣大衣,又让他穿上霍拉茨博士的白大褂,紧接着他又变成了外科医生韦尔纳,来诱拐,来使人堕落,来玷辱名声,来伤害人,来打人,来折磨人。凡是一个诱拐者必须干的,他都干了,这样一来,他反倒是一个值得相信的人了。

    今天,当我回忆起那个一时心血来潮产生的念头时,我可以微笑了,而当时,这个念头却使奥斯卡变得嫉妒,变得像糊墙纸的图案一样错乱。我要学医,尽快地去学。我要成为医生,而且就在马利亚医院从业。我要赶走韦尔纳博士,揭露他工作马虎,甚至指控他在做喉头手术时疏忽大意造成病人的死亡。事实将会证明,那位韦尔纳先生从未上过大学,更非医学博士。战争期间,他在一个野战医院工作,学到了一点知识。骗子滚蛋!奥斯卡将成为主任医师,如此年轻,然而身居负责的岗位。一位新任教授绍尔布鲁赫来到那里,由手术室护士道罗泰娅姆姆陪同,在一群白衣随从的簇拥下,走过回声四起的过道,给病人作了诊断,在最后一刻决定动手术。多妙啊,这样一部影片过去还从未拍摄过哩!

    衣柜里

    别以为奥斯卡只想着同护士们亲近。我毕竟有我的职业生活嘛!艺术学院的夏季学期已经开始,我只得放弃假期里临时的刻字工作,因为奥斯卡该去摆姿势换取较好的报酬了。他们在我身上运用的旧的风格手段必须经受考验,同时他们又开始在我和缪斯乌拉身上试验新风格了。他们扬弃了我们两个作为对象的具体性质,放弃、否认我们的具体存在,在画布和画纸上画上各种线条、四方形、螺旋形以及画在糊墙纸上也许还凑合的、纯粹是外在的东西。在这些日用品造型设计般的画上什么都有,唯独没有奥斯卡和乌拉的形象,没有深奥的紧张度。他们还加上了市场上小贩叫卖腔似的标题,例如:《向上编织》、《歌唱时间》和《新空间里的红色》之类①。干这些的主要是年轻学生,他们连正正经经的素描都不会哩。库亨和马鲁恩周围我的老朋友们,还有齐格和拉斯科尼科夫这两位高才生,他们有丰富的黑色和彩色,所以不必用苍白的小圆圈和贫血的线条来为贫乏唱赞歌——

    ①此处喻学艺术的青年一代的趣味已由表现派和古典派转向抽象派。

    缪斯乌拉呢?她却下凡随俗,暴露出她的艺术趣味不过是工艺美术的趣味而已。她热中于新派的糊墙纸,很快遗忘了已经离开她的画师兰克斯,却认为一个姓麦特尔的中年画家各式各样的大幅装饰画是漂亮的、欢快的、滑稽的、离奇的、绝妙的,甚至是时髦的。麦特尔尤其喜爱像甜过头的复活节鸡蛋这种形式,乌拉不久就同他订了婚,这里就不多说了。她后来还经常找到订婚的机会。前天她来探望我,给我和布鲁诺带了糖果。她向我透露,眼下她离认真的结合只有一步之遥了,不过,她以前也老说这样的话。

    学期刚开始时,乌拉只想当新派的缪斯,对这个盲目的——她根本没有觉察到这一点——流派青眼相加。是她的复活节鸡蛋画家麦特尔把这只跳蚤塞进她的耳朵里的①,他还传授给她一套词汇作为订婚礼物,而她就试用这套词汇同我进行艺术对话。她大谈什么相互关系、布局、重音、透视、落差结构、溶化过程、侵蚀现象之类。她,白天只吃香蕉喝番茄汁的她,谈论着原细胞、色原子,说在其力场的平直动力轨道上的色原子不仅找到了它们的自然位置,而且,在此之外……在模特儿休息的时间里,乌拉就跟我谈这些。我们有时去拉亭街喝咖啡时,她也谈这一套。甚至在她同动力性复活节鸡蛋画家的婚约不复存在之后,在她经历了同一个勒斯波斯岛女子②的短暂插曲后,又跟库亨的一个男学生相好并重又归于客体世界,她还是保留着那套词汇。这使她那张小脸显得疲惫,在她的缪斯之嘴两侧刻下了两道深深的、略显狂热的皱纹——

    ①意为:对某人讲了讲什么事情后弄得他坐卧不宁。

    ②指搞同性恋爱的女子。

    必须承认,让缪斯乌拉扮作护士站在奥斯卡身边供人作画,这并非拉斯科尼科夫的独家主意。继《四九年圣母》之后,他又把我们画进《诱拐欧罗巴》中去,白公牛便是我①。紧接着这幅有争议的诱拐图之后产生的画是《傻瓜治愈女护士》——

    ①此画取材于希腊神话:宙斯化作白公牛劫走腓尼基公主欧罗巴。

    是我的一番话点燃了拉斯科尼科夫的想象之火。他,红发,阴沉,诡谲,正在苦思冥索,洗净画笔,疲惫地凝视乌拉,口念罪过,赎罪。这时,我建议他,把我画作罪过,把乌拉画成赎罪;我的罪过是显而易见的,赎罪,可以让乌拉身穿护士服来象征。

    那幅杰出的画后来加上了另一个标题,一个迷惑人的标题,这全怪拉斯科尼科夫。我本来要把这幅油画起名为《试探》,因为画中的我右手握住门把,往下压,正打开房门,房间里站着女护士。拉斯科尼科夫的这幅画本来也可以题作《门把》,因为我觉得有必要用一个新名堂来代替“试探”这个词儿,便推荐“门把”这个词儿,因为门上伸出的这个可供人握住的把手总愿意让人家来试一试,因为道罗泰娅姆姆小间的乳白色玻璃门上的那个门把手天天在被我试着。我知道,这时候刺猬蔡德勒出差在外,护士在医院,蔡德勒大太在曼内斯曼公司的办公室里。

    奥斯卡离开他那个带没有排水管的浴缸的房间,走到蔡德勒的套间的走廊里,站在护士的小间前,捏住门把。

    直到六月中旬左右,我几乎每天试探,房门却不愿让步。我开始以为,这位护士由于她的工作要求责任心强,便把她培养成一个凡事都有条有理的人,所以,看来我还是别再指望她会疏忽大意,不锁房门就离开。因此,有一天,我意外地发现她的房门没锁时,我的愚蠢而机械的反应让我随即把房门又关上了。

    奥斯卡肯定在走廊里站了好几分钟,全身的皮肤绷得紧紧的,许许多多的想法从不同的来源同时涌上心头。他的心好不容易才向蜂拥而来的各种念头推荐一个类似计划那样的东西。

    我先把自己的想法同别的事情硬凑到一起去。玛丽亚和她的追求者,我想着,玛丽亚有一位追求者,追求者送给玛丽亚一把咖啡壶,追求者和玛丽亚星期六去阿波罗,玛丽亚只在休假日用“你”称呼她的追求者,在店里玛丽亚用“您”称呼她的追求者,因为这爿店铺是属于他的……我从这个和那个角度考虑了一番玛丽亚和她的追求者之后,我才在自己可怜的脑袋瓜里理出个头绪来——我打开了乳白玻璃门。

    我以前就已想象到这是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因为房门半透明的上半部从未透出过一道日光。同我的房间一样,我伸手到左边,摸到了电灯开关。这个小间实在太窄,不能叫做房间,所以,一个四十瓦的灯泡足够照亮全室。我一抬头就看到对面镜子里我的上半身,这真叫我难堪。他的反转的映像无话可说,所以奥斯卡也不避开它,加之,镜中以同样大小倒映出的梳妆台上的东西对我有强烈的吸引力,使奥斯卡踮起了脚尖。盥洗盆的白搪瓷上有几处蓝黑色疵斑。盥洗盆一头的上方是大理石梳妆台面,同样也有破损。石板缺左角,缺角处尽头是镜子,倒映出大理石的纹理。缺损处有撕去的胶布的痕迹,透露了曾有人想用笨拙的办法来补合。我这个当石匠的一见就手痒了。我想到了科涅夫自制的大理石粘合剂,可以用它把大理石碎片粘合成耐久的石板,贴在大肉铺房屋的正面。

    我同自己所熟悉的石灰岩打了一会儿交道之后,也就忘掉了讨厌的镜子恶意画出的我的肖像。这时,我想出了我一进门就觉得特别的那股气味究竟叫什么。

    唔,那是醋味儿。后来,直到几星期前,我还在用下面的假设来原谅这股冲鼻子的气味。我假设护士前一天洗过头发,冲头发时,她在水里掺进了酷,虽说梳妆台上没有醋瓶。同样,在其他贴标签的容器里,我也没有发现盛着酷。可我心里还一再说,如果道罗泰娅姆姆在马利亚医院找到现代化的洗澡间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先征得蔡德勒的同意,再到蔡德勒的厨房里去烧热水,再回她的小间来洗头发。护士长或者医院管理处一概禁止女护士使用医院的某些医疗设备,所以,道罗泰娅姆姆不得不在那个搪瓷盆里,对着那面不平的镜子洗她的头发,这种情况也是可能的。尽管梳妆台上没有醋瓶,在湿冷的大理石上却有不少小瓶小罐。一包药棉、半包卫生带使得奥斯卡不敢再去查看小罐里盛的是什么。可我至今还认为,罐里的内容不过是化妆品,至多是无害的药膏。护士把梳子插在头发刷子上。我克服了若干障碍才从鬃毛间拔下梳子,看个清楚。我这件事干得真棒,因为在同一瞬间奥斯卡作出了最重要的发现:护士的头发是金黄色的,也许是灰金色的。不过,根据梳下来的死头发下结论可要小心,因此,我们不妨断定:道罗泰娅姆姆有金黄色的头发。

    梳子上多得可疑的存货还说明:护士患有头发脱落症。我立即认为,之所以患这种不愉快的、使妇女心情苦恼的病,罪在护士帽,但我并没有控告护士帽,因为在一家管理有方的医院里,不戴护士帽是不行的。

    尽管醋味使奥斯卡觉得难受,但道罗泰娅姆姆脱落头发的事实却使我心中萌生了由于同情而变得高尚的、关怀的爱。说明我的为人和我的处境之特点的是,我当即想起许多标明有效的生发剂,一遇到合适的机会我就会交给护士的。我一边在脑子里想着这次会面——奥斯卡想象,那是在温暖、无风的夏日天空之下,在麦浪起伏的田间——我一边从梳子上持下不受拘束的头发,理成一束,打上一个结,吹掉上面的尘土和头皮屑,掏出我的皮夹子,匆匆清出一层,小心翼翼地把这束头发放进去。

    奥斯卡为了更方便地摆弄他的皮夹子,便把梳子放到大理石板上,这时又把它拿起来,因为我已经把钱包和战利品放进上装口袋里去了。我举起梳子对准无罩的灯泡,让灯光透过它,观察两组硬度不同的梳齿,确定较软的一组缺了两根齿,又禁不往用左手食指的指甲刮响那组硬齿的圆头。在耍弄时,一些头发在闪亮,奥斯卡见了心中高兴,这些头发是我为了不引起怀疑而故意不捋掉的。

    梳子终于插到了头发刷子上。我离开梳妆台,总觉得它不平。在向护士的床走去时,我撞上一把厨房椅子,椅子上挂着一个胸罩。

    奥斯卡手里没有别的东西,便用双拳去填满那个四边已经洗破和褪色的支撑物的两个穴,但填不满。不,我的拳头太硬,太神经质,陌生地、不幸地在这两只碗里活动,我不知道里面盛的是什么,却真想每天都能从这两只碗里用勺舀出东西来吃;有时会呕吐,因为奶糕糊有时会让人呕吐的,接着又甜了,太甜了,或者甜到连恶心都得有一定的味道才能刺激出来,从而检验着真正的爱情。

    我突然想起了韦尔纳博士,便从胸罩里抽出拳头。韦尔纳博士立即消失,而我也能站到了道罗泰娅姆姆的床前。护士的床啊!奥斯卡经常想象它,可如今看到的却同给我的睡眠和偶尔的失眠界定一个棕漆框框的那张丑陋的床架一模一样。我曾希望她有一张白漆金属床,带黄铜头的最轻型的床栏杆,而不是这种粗笨的、没有情爱的家具。这是一个睡觉祭坛,连羽绒被都是由花岗岩雕成的。我在它前面站立良久,静止不动,脑袋沉重,毫无激情,甚至丧失了嫉妒的能力。随后我转过身去,避免看到这种不堪入目的景象。奥斯卡从来不会想象出道罗泰娅姆姆竟然住在睡在这种他厌恶透顶的洞穴里。

    我又向梳妆台走去,也许是想去打开假设盛着某种油膏的小罐。这时,衣柜吩咐我去注意它的体积,说出它上的油漆是黑棕色,跟随它的装饰线的凸出部走去,最后把它打开,因为每个衣柜都愿意被人打开。

    代替锁封住了两扇门的钉子被我弯直了,柜门立即叹息一声,自动打开了。可看的东西真不少,我只好后退几步,两臂交抱,冷静地进行观察。奥斯卡不愿像看梳妆台时那样拘泥于细节,不愿像面对护士的床时那样,由于事先已有想法而评判一通,他要像上帝创世第一天那样怀着十二分的新鲜感迎向衣柜,因为衣柜也是张开双臂欢迎他的。

    然而,奥斯卡是位本性难移的美学家,要他完全放弃批评是不行的。瞧,柜子的腿被一个野蛮人匆匆锯掉了,留下许多毛茬儿,平放在地板上,变了形。

    柜子内部,井井有条,无可挑剔。右边三格,摞着内衣和衬衫。白色、粉红色和浅蓝色相交,这蓝色肯定是耐洗的,右柜门里侧放内衣的三个格子旁挂着两个连在一起的红绿格子防水布口袋,口袋里上面是补过的、下面是因抽丝而破了的长统女袜。同玛丽亚穿的、由她的老板和追求者送的袜子相比,我觉得这些袜子不是更粗糙,倒是更厚、更耐用。衣柜内无格的空间里,左边衣架上挂着暗白色的上过浆的护士服。上方放帽子的格子里排列着简朴美观的护士帽,敏感,承受不了外行的手的触摸。我仅仅扫了一眼放在内衣格子左边的普通服装。全都是些随便挑选的便宜货,这证实我心中的希望:道罗泰娅姆姆对这部分服装的兴趣很一般。放帽子的那一格里,在护士帽边上随便地重叠地挂着三四顶盆形帽子,滑稽可笑的仿花图案也一个压着一个,整个儿看上去像一个没做好的蛋糕。同样在放帽子的格子里,有不到一打的书靠在一个盛剩毛线的鞋盒上,书脊五颜六色的。奥斯卡把脑袋歪向一侧,非得走近些才能看清书的标题。我露出宽恕的微笑,又让脑袋回到垂直的位置,原来这位善良的道罗泰娅姆姆读的是侦探小说。可是,衣柜里普通的衣物我已经看够了。这些书诱使我更靠近衣柜,我所处的位置颇为有利。我进而探身到衣柜里,再也抗拒不住想属于这衣柜的愿望。我要成为衣柜的一部分,好让道罗泰娅姆姆把她的不算少的一部分服装保存在那里。

    衣柜底板上放着实用的运动鞋,仔细刷过,只等待被穿出去,可我却不必挪动它们。衣柜里的物件盛放的地位,几乎是有意请我入内似的,因为奥斯卡可以蜷起膝盖,脚跟着地,不会压着任何一件衣服地待在这所小屋子的正中央,有足够的地盘,也有屋顶。就这样,我走了进去,抱着许多的期望。

    然而我没有马上集中心思。奥斯卡感觉到小间里的家具什物和电灯泡都在观看他。为使我在衣柜里的逗留更加亲切,我试着拉上柜门。困难不少,由于门框上的簧舌槽坏了,门的上部还漏着缝,灯光射进柜里来,不过这还不足以妨害我。门一关,气味增多了。旧东西的气味,干净东西的气味,不再有醋味,而是不呛人的防蛀剂气味,一种好气味。

    奥斯卡坐在衣柜里干些什么呢?他把额头贴在道罗泰娅姆姆的职业服上,一件颈前系扣的带袖围裙,他随即发现通往医院各病区科室的门全都打开了。我的右手,也许想寻找支撑点,便从普通衣服旁向后伸去,乱摸着,失去重心,一把抓住一样光滑的、能屈伸的东西,捏着它,最后找到一根立柱,把身体沿着钉在上面的横条滑去,靠在柜子的后壁上。奥斯卡不必再用右手去支撑,便把它伸到前面来,看看在背后抓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我看到一条黑色漆皮腰带,但随即看到了更多的东西。因为柜里灰暗一片,漆皮腰带就不再仅仅是它本身。它可以是别的什么,是一种同样光滑和延伸着的东西,当我还是坚持三岁孩子身材的鼓手时,在新航道的港口防波堤上见到过:我可怜的妈妈身穿深红色翻领的海军蓝春季大衣,马策拉特穿一件双排扣大衣,扬-布朗斯基的大衣有天鹅绒翻领,奥斯卡的水手帽上绣着金字“皇家海军赛德利茨号”的飘带也属于这次结伴郊游的组成部分。双排扣大衣和天鹅绒翻领在我和妈妈前面跳跃,妈妈穿着高跟鞋不能跳,他们从一块石头跳到另一块石头,一直跳到灯塔。灯塔下坐着一个钓鱼的人,他拿着一根晾衣服绳子,旁边有一个土豆口袋,满满的口袋里有盐,还有什么东西在动。我们,我们看着口袋和绳子,想知道灯塔下的这个男人为什么用晾衣服绳子钓鱼,这个从新航道或者布勒森来的家伙,管他从哪儿来的呢!他放声大笑,朝水里吐出一团棕色东西,这东西在防波堤旁边的水面上摇曳,不进不退,末了被一只海鸥啄走。海鸥什么都叼走,它不是敏感的鸽子,更不是女护士——若要把一切白色披戴的东西都集中保管,塞进一个柜子里,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还可以指白为黑,因为我当时还不害怕黑厨娘,毫无惧色地坐在衣柜里却又不在衣柜里,而是同样毫无惧色地在无风的天气下站在新航道的防波堤上。在衣柜里,我手执漆皮腰带。在防波堤,我寻找着别的,虽说也是黑色的和滑溜的,但不是漆皮腰带。由于我此刻坐在衣柜里,而衣柜都会强迫人去作比较,我于是也进行比较,称之为黑厨娘。但那时候,我并没有把它放在心上,我了解得更多的是白色事物,却几乎无法区分海鸥和道罗泰娅姆姆。我不去想鸽子和类似的无谓之物,加之,我们去布勒森然后又去防波堤那天,不是复活节,而是耶稣受难节,灯塔上空也无白鸽,灯塔下坐着从新航道来的那个小子,手执晾衣服绳子,坐着,啐着。或许是从布勒森来的那个小子收绳子,绳子拽到了头,随后让别人明白,为什么从同海水相混的莫特劳河水里拽绳子时会那么费力。这当口,我可怜的妈妈把双手搭在扬-布朗斯基的天鹅绒衣领和双肩上,因为她脸色煞白好似乳酪。她要走开,却又不得不目睹那个家伙把马头朝石上拍打,较小的海水绿的鳗鱼从马鬃上纷纷落下。他又像起螺丝钉似的从这死尸里拽出较大的、颜色更深的鳗鱼来。此刻,有人扯碎了一条羽绒被,我是说,海鸥来了,俯冲过来,因为海鸥如果有三只或三只以上在一起时,捉一条小鳗鱼是不费力的,若要抓较大的就困难了。这时,那个男人掰开黑马的嘴巴,用一根木头撑在牙齿间,让这匹老马张嘴大笑,把他的毛茸茸的胳臂伸进去,抓住、捏牢,同我在衣柜里住、捏牢一样。他也往外拽,同我拽出漆皮腰带一样。他一次拽两条,在空中一甩,啪的一声打在石头上。这时,吃下去的早餐又从我可怜的妈妈嘴里吐出来,牛奶咖啡、蛋白、蛋黄,还有一点果酱和白面包碎渣儿,丰盛得很。海鸥一见,立即倾斜身子,降下一层楼的高度,展翅俯冲,叫声就更不用提了。海鸥的眼睛凶光毕露,这是众所周知的,而且决不让别人赶走。扬-布朗斯基赶不走它们,他自己就怕海鸥,双手捂住了蓝色的稚气的大眼睛。它们也不理睬我的鼓声,当我狂怒而又激动地在我的铁皮上找到一些新型节奏的时候,它们长驱直入。但我可怜的妈妈什么都顾不上了,她手忙脚乱,用手抠呀抠呀,可什么也吐不出来了,因为她吃得并不太多。因为妈妈要保持苗条的身材,所以她每周两次去妇女协会练体操,但这帮不了什么大忙,因为她偷偷地吃,而且总能找到摆脱自己的决心的小小出路,就像从新航道来的那个家伙,不管任何理论上的推断,不管在场的人都认为再也掏不出什么来时,他却从马耳朵里拉出一条鳗鱼来,作为压轴戏。鳗鱼满身白糊糊,因为它在马脑子里翻腾。它被那人长久地甩着,直到白糊糊全数脱落,露出了鳗鱼的漆皮,同漆皮腰带一样闪闪发光。我要顺带说一句,道罗泰娅姆姆不别红十字饰针、穿普通服装外出时,系是就是这样一根漆皮腰带。

    我们转身回家去,尽管马策拉特还想留下,因为一艘大约一千八百吨的芬兰船入港,掀起了波浪。那个家伙把马头留在防波堤上。紧接着,马头一片白,并且大喊大叫。但不像众马嘶鸣似的喊叫,倒像一片云在喊叫,一片白云,大声叫喊,嘴馋贪食,笼罩住一个马头。当时,这景象让人看了觉得宽松许多,因为再也看不见马头了,即使可以去想象这疯狂的一群下面隐藏着什么。那艘芬兰船也分散了我们的注意力,船上装载着木材,船身像萨斯佩公墓的铁栏杆一样生锈了。我可怜的妈妈却既不回头看芬兰船,也不去看海鸥。她受够了。尽管她以前在我家的钢琴上不仅弹过而且唱过《小海鸥飞往赫尔戈兰》,但自那以后她却不再唱这首歌,不再唱任何一首歌。起初她不再吃鱼,但从一个美好的日子起,她又开始吃许多肥鱼,直到她不能再吃。不,她有意弄到自己腻烦的地步,不仅对鳗鱼,也对生活,尤其对男人,也许也对奥斯卡,她都腻烦了。不管怎么说,她以往是什么也不能放弃的,却突然知足了,有节制了,让人把她埋葬在布伦陶。而我呢,一方面什么也不想放弃,另一方面,什么都没有我也能活下去,这一点可能是得自于她。不过,唯独缺了熏鳗鱼,我无法活下去,即使眼下是那么贵。缺了道罗泰娅姆姆也一样,只是我从未见过她,她的漆皮腰带我也觉得平平常常,然而我再也摆脱不了这条腰带。它没完没了,甚至变出许多条来。于是我用空着的那只手解开裤子扣子,使被许多条漆皮鳗鱼和进港的芬兰船弄得模模糊糊的道罗泰娅姆姆的形象重新变得清晰起来。

    像旧病复发似的一再被带回到港口防波堤去的奥斯卡,终于借助海鸥的帮助,逐渐回到了道罗泰娅姆姆的世界中去,至少回到衣柜的那一半中来,在这里有她的空空的然而吸引人的职业服装。我终于十分清楚地看见了她并以为看清了她脸上的细部时,簧舌从损坏的糟里滑出,吱呀一声柜门大开。突如其来的光亮想要激怒我。奥斯卡手忙脚乱,生怕弄脏了旁边挂着的道罗泰娅姆姆的带袖围裙。

    仅仅为了造成一个必要的过渡,也为了缓解在衣柜里逗留时那种始料未及的紧张与疲劳,我做了多年来不再做的游戏,在衣柜干燥的后壁上多少灵巧地敲出若干松弛的节拍,随后离开柜子,再次检查衣柜有没有被弄脏,丝毫未发现需要自责的地方,甚至连漆皮腰带也还是光洁的。唔不,有几处发暗,必须擦一擦,甚至呵口气擦得它恢复原状,可以让人联想到鳗鱼,就是我少年时代人家在新航道的港口防波堤上捉到的那些鳗鱼。

    我,奥斯卡,离开道罗泰娅姆姆的小间,随手关掉那个四十瓦灯泡。我来访期间,从头到尾注视着我的就是它

    克勒普

    我站在走廊上,皮夹里装着一团淡金色头发。有一秒钟之久,我尽力透过皮革、上装衬里、背心、衬衫和汗衫去感触到这一团头发,但是我太疲乏、太满足了,而这种满足又是以那种奇特的快快不乐的方式得到的,所以,我无力把我从小间里偷盗来的东西想象成这样或那样,而只把它看做是梳子梳下的脱落的头发。

    这时奥斯卡才承认,方才他寻找过别的珍宝。我在道罗泰娅姆姆的小间里逗留期间,曾想证实那个韦尔纳博士在小间的某处存在着,即使仅仅通过那些我所熟悉的信封而存在着。但没有任何迹象。没有信封,也没有写过的信纸。奥斯卡承认,他曾把道罗泰娅姆姆的侦探小说一本本地从放帽子的那一格里抽出来,翻一遍,检查题赠和书签,注意有没有夹着照片,因为奥斯卡虽说不知道马利亚医院大多数医生的姓名,但认得他们的面孔。可是,没发现有韦尔纳博士的照片。

    看来,韦尔纳博士不知道道罗泰娅姆姆的小间。他若是见到过它,也未能留下痕迹。这样,奥斯卡本该有充分的理由高兴的。难道我不是领先于那位博士很大一段距离了吗?难道小间里没有那位医生的痕迹不正好证明,医生与护士之间的关系仅限于在医院里,所以是公务性质的,如果不是公务性质的,那也是单方面的?

    可是,奥斯卡的嫉妒心需要一个动机。如果韦尔纳博士留下蛛丝马迹,那会给我沉重的打击,但同时又会给我同样程度的满足。然而,这种满足是无法同我在衣柜里逗留而产生的小小的、短暂的结果相比较的。

    我现在记不清是怎样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的,只记得听到在走廊另一头关住某个叫闵策尔先生的房间的那扇门后边,传来一阵装出来为引起别人注意的咳嗽声。那位闵策尔先生跟我有什么关系?刺猬的女房客不是已经够使我费神了吗?难道我还要给自己增加一个负担?何况,谁知道闵策尔这个姓名背后藏着的是什么。所以,这阵有求于人的咳嗽声奥斯卡听而不闻,确切地说,我不懂得人家究竟要我干什么。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以后才明白,我不认识也跟我毫不相干的那位闵策尔先生连连咳嗽,是要诱使我,奥斯卡,到他的房间里去。

    我承认,我由于对那阵咳嗽声没有作出反应而久久感到遗憾,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房间狭窄至极,但同时却又十分宽敞,因此,跟连连咳嗽的闵策尔先生聊上一聊,即便是累赘,是迫不得已的,也会令我感到欣慰。可是,我没有勇气事后或者当场在走廊里故意咳嗽几声,同走廊另一头房门后面的那位先生建立联系,而是不由自主地把自己交给屋里那把厨房椅子坚硬的直角,马上变得激动不安,正如我一坐到椅子上就会处于这种状态那样,并从床上抓起一本医学参考书,接着又扔下这本用我当模特儿挣来的血汗钱买来的、价钱昂贵的厚书,弄得它满是褶印。我又从桌上取下拉斯科尼科夫送的礼物,铁皮鼓,抱住它。奥斯卡既不能用鼓棒去敲铁皮,也没有淌下眼泪,落到白漆圆面上,发出无节奏的宽慰声。

    现在可以着手写一篇论文,论失去的清白,可以把击鼓的、总是三岁的奥斯卡跟驼背、失去声音、无泪无鼓的奥斯卡作一番比较。这可是不符合事实,奥斯卡还是鼓手奥斯卡时就已经多次失去清白,但事后又重新得到它,或者让它重新长出来,因为清白好比杂草,不断滋生蔓延——读者只需想到,所有清白的祖母曾经全都是堕落的、充满仇恨的婴儿就行啦。算啦,奥斯卡不想让罪过与清白的游戏从厨房椅子里产生出来。不,还不如说是对道罗泰娅姆姆的爱吩咐我离开房间、走廊、蔡德勒的套间,到艺术学院去,虽说库亨教授跟我约定的时间是下午晚些时候。

    奥斯卡身不由己地出了房间,踏进走廊,费力地打开套间的门,弄出很大声响,又待了片刻,听听闵策尔先生的门后有无动静。他没有咳嗽,我则羞愧,愤怒,满足,饥饿,既厌烦生活又饥渴地需要生活,忽而微笑,忽而近乎哭泣,于是离开了寓所,离开了尤利希街的房屋。

    几天以后,我着手实行一项盘算已久的计划,若不是连细节都准备就绪的话,我绝不会认为它是个好办法的。那天整个上午我没有工作,直到下午三点我才同乌拉一起给富有想象力的画家拉斯科尼科夫当模特儿。我扮演奥德修斯,回到家乡,送给用涅罗用一个驼背。我曾试图劝说这位艺术家放弃这个想法,但是徒劳。当时,他画希腊的神和半神获得成功。乌拉也觉得待在神话世界里很自在。我只好让步。他先把我画成火神伏尔甘,又画成冥王普路托同普洛塞庇娜,末了,即在那一天下午,他把我画成驼背奥德修斯。可是,对于我来说,重要的是描写那天的上午。因此,奥斯卡就不告诉诸君缪斯乌拉扮作珀涅罗珀后相貌如何如何,而要讲一讲我的事。蔡德勒寓所里静悄悄。刺猬带着他的理发器正在推销旅行途中。道罗泰娅姆姆上白班,六点钟即已离家。八点刚过,邮件送到时,蔡德勒太太还躺在床上。

    我立刻去看邮件,没有我的——两天前刚收到过玛丽亚的信——可是我第一眼就发现一个信封,系在本市投寄,韦尔纳博士的笔迹我也不会认错。

    我先把这封信跟给闵策尔先生和蔡德勒夫妇的信一起放下,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等到蔡德勒太太出现在走廊里,给房客闵策尔送去他的信,接着进厨房,末了回卧室。十分钟后,她离开套间和楼房,因为她在曼内斯曼公司办公室的工作九点开始。

    为保险起见,奥斯卡再等一等,故意慢吞吞地穿衣服,外表镇静,洗净手指甲,随后才决定行动。我走进厨房,在三焰煤气灶最大的一个燃烧器上放上半铝锅的水,先用大火烧,水刚煮沸,即把开关拧到最小位置。我小心看管住我的思想,让它尽可能集中在正要做的事情上,迈出两步到了道罗泰娅姆姆的小间前,从乳白色玻璃门下面的门缝里,拿起蔡德勒太太只塞进一半的信,又回到厨房,把信封背面放在水蒸汽上熏,直到我可以拆开它而不造成损坏。奥斯卡壮起胆子把埃-韦尔纳博士的信举到锅上去之前,他自然已经关掉了煤气。

    我读医生的信息,但不是在厨房里,而是躺在我自己的床上。我差点失望了,因为信上的称呼和结尾的套语都没有泄露医生与护士问究竟是何种关系。

    “亲爱的道罗泰娅小姐!”这是称呼,信末是:“您的恭顺的埃里希-韦尔纳。”

    在读信的正文时,也不见有一句明显的温情脉脉的话语。韦尔纳惋惜前一天未能跟道罗泰娅护士说话,虽然他在男子私人病房区的双扇门前见到过她。她看见医生在同贝亚特姆姆——也就是道罗泰娅的女友——说话,就转身走了,韦尔纳博士却不知原因何在。韦尔纳博士仅仅请求澄清此事,因为他本人同贝亚特姆姆的谈话是纯公务性质的。如道罗泰娅姆姆所知,他过去一直、今后仍将尽力同不太能控制自己感情的贝亚特姆姆保持距离。这是不大容易做到的,道罗泰娅必须理解这一点,好在她是知道口亚特的,贝亚特经常毫无约束地表露自己的情感。他,韦尔纳博士,自然从未对此有过任何表示。这封信的最后一句话说:“请您相信我任何时候都会向您提供同我交谈的可能。”尽管那几行字是客套话,冷冰冰的,甚至狂妄自大,我仍然毫无困难地一眼看透了埃-韦尔纳博士这封信的文风,并且认为这封信无论如何也是一纸热情的情书。

    我机械地把信纸装进信封,再也顾不上什么谨慎细心了。韦尔纳可能用舌头舔湿过的涂胶层,我现在用奥斯卡的舌头把它舔湿,随后开始大笑。紧接着我用巴掌交替着拍自己的前额和后脑勺,拍着拍着右手终于离开奥斯卡的前额放到门把手上去,打开门。我走进走廊,把韦尔纳博士的信半插到用木板和乳白玻璃锁住我所熟悉的道罗泰娅姆姆的小间的那扇门底下。

    我还蹲着时,我的一个或两个手指还搭在信上时,听到了从走廊另一头的房间里传来了闵策尔先生的声音。他那慢吞吞的、像是为让人记录下来而强调着的呼唤声的每一个字,我都听得一清二楚:“啊,亲爱的先生,请您给我取些水来好吗?”

    我站起身来,心想,这个人也许病了,但同时又认识到,门后的这个人没有病,是奥斯卡说服自己相信他病了,好找个理由给他送水去,因为单凭一声无缘无故的呼唤声是不可能诱使我走进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房间里去的。

    我先想把帮我拆开医生的信的铝锅里的还温和的水给他送去。可随后我又把这用过的水倒进洗涤盆,给锅里放进新的水,端着锅和水走到那扇门前。门后响起了闵策尔先生的声音,表示要我带水去,或者仅仅是要水。

    奥斯卡敲门,进门,克勒普特有的气味立即扑鼻而来。倘若我说这气味是酸的,我也就没有讲出它还有极甜的成分。除了护士小间里的醋味空气外,再没有别的实例可以用来同克勒普周围的空气作类比了。说它是酸甜的,那也不对。那位闵策尔先生或者克勒普(我今天这样叫他),一个胖而懒的、却又不是不能动弹的、爱出汗的、迷信的、不洗澡的、却又不是腐臭的、一直快死而又死不了的长笛手和爵士乐单簧管手,他过去和现在身上都有一股死尸味道。他不停地抽烟,口含胡椒薄荷来排除大蒜的臭味。他当时就已经散发着这种气味,今天也散发着、呼出这种气味,在疗养院的探视日用这股气味袭击我,随之带来人生的乐趣和稍纵即逝的一切。他离开时总有一套烦琐的动作,总要预告下次再来。他走后,布鲁诺总是不得不打开门窗,让空气对流一下。

    今天,奥斯卡卧床不起。当时,在蔡德勒的套间里,我是在满床的残剩物品中见到克勒普的。他散发着臭味,心情却极佳。床上在他够得着的地方,放着一个老式的、很像是巴罗克式样的酒精炉,十二包面条,几瓶橄榄油,软管西红柿酱,倒在报纸上的受潮的盐,一箱瓶装啤酒,后来才知道,它们是温热的。他躺着往空啤酒瓶里小便,这是一小时以后他可以跟我亲密交谈时告诉我的,随后盖上多半是满满的、容积正合他的要求的绿瓶子,放到一边,同确实盛碑酒的瓶子严加区分,当这位卧床者想喝啤酒时,就不至于有拿错瓶子的危险。虽说他的房间里有水——如果他还有一点进取精神的话,他本来是可以在水池子里小便的,但他太懒,说得更确切些,他是自己妨碍自己站起来,不然的话,他是可以从费了这么大气力布置的床上起来,用他煮面条的锅去打新鲜水的。

    由于克勒普,即闵策尔先生,始终用同一锅水煮面条,像保护眼珠一样地保护多次滗掉水、越来越稠的汤,此外,还靠着储存的空啤酒瓶,他可以保持水平姿势,经常连续卧床四天以上。然而,当面条汤煮成威浆糊时,他就处在紧急情况之下。虽说克勒普可以让自己挨饿,但当时他还没有这样做的思想前提;看来他的苦行从一开始就规定为四到五天一个周期,要不然的话,给他送信的蔡德勒大太会给他一个更大的面条锅以及跟他储存的面条相应的储存水,使他更加不依赖于他的环境。

    奥斯卡侵犯别人通信秘密的那天,克勒普已经不依赖周围环境卧床五天了。残剩的面条汤已经可以用来贴广告了。这时他听到走廊上我的不坚定的、为道罗泰娅姆姆和她的信而迈出的脚步声。在他了解到奥斯卡对于为招呼人而故意装出来的咳嗽声不予理睬之后,在我读到韦尔纳博士冷漠之中含有激情的情书的那一天,他只好辛苦一下自己的嗓子了:“啊,亲爱的先生,请您给我取些水来好吗?”

    我于是拿起锅,倒掉温水,拧开水龙头,让水哗哗流,盛满半锅,又添了一点,把新鲜水送去给他。我当真是他所推测的亲爱的先生。我作了自我介绍,自称石匠和刻字匠马策拉特。

    他,同样有礼貌,把上半身抬起若干度,自称埃贡-闵策尔,爵士乐演奏家,但请我叫他克勒普,因为他的父亲已经使用了闵策尔这个姓。我太能理解他的这种愿望了。我宁愿自称科尔雅切克或干脆叫奥斯卡,我用马策拉特这个姓是由于谦卑,而且只在很少的情况下才决定用奥斯卡-布朗斯基这个姓名。因此,简单地叫这个肥胖的年轻人克勒普,对我来说是毫无困难的。我估计他有三十岁,其实他没有这么大的年纪。他叫我奥斯卡,因为科尔雅切克这个姓对他来说实在太费劲了。

    我们聊起天来,起初很难无拘无束。我们聊那些最轻松的话题。我想知道他是否认为我们的命运是不可改变的。他认为是不可改变的。奥斯卡想知道他是否认为所有的人都得死。他也认为所有的人最后肯定是要死的,但不敢肯定所有的人是否都必须被生出来。他谈到自己时就像谈一个本不该生的错误地出生的人,奥斯卡感到自己同他相似。我们两人也都相信天。可是,他谈到天时,却让人听到一种幸灾乐祸的笑声,并在被子下搔痒。别人可以设想,克勒普先生在活着的时候已经计划好了他将来到天上去实行的不正经的事情。我们进而谈政治时,他几乎变得激昂,向我列举了三百多个德意志王室的姓氏,像是要立即授予他们尊严、王位和权势,并把汉诺威地区授予不列颠帝国。当我问及前自由市但泽的命运时,很遗憾,他不知道在哪儿。但这无所谓,他当场建议派一名比利时伯爵去当这个他不知道的小城的君主。据他说,这位伯爵是扬-韦伦①的直系后裔。末了,当我们给真理这个概念下定义并且取得若干进展的时候,我巧妙地见缝插针,提了几个问题并获悉克勒普先生在蔡德勒家当房客、付租金已有三年之久。我们遗憾的是未能早些相识。我责怪刺猬没有把这位卧床者的情况详细告诉我,他同样也没有想到,应当多告诉我一些有关那个护士的情况,而仅仅说了一句:乳白玻璃门后面住着一位护士——

    ①扬-韦伦(165~1716),公爵,领有普法尔茨-诺伊堡、于利希和贝格,扩建了杜塞尔多夫城。

    奥斯卡不想马上让闵策尔先生或克勒普来替自己分忧。我不向他打听那位护士,却先关心起他的情况来了。“顺便问一声,”我插进这样一个问题,“您身体欠佳吗?”

    克勒普又一次把上半身抬起若干度。他看到自己不能构成一个直角时,又让身子躺下去,随后告诉我,他卧床是为了弄清楚他的身体究竟是好是坏还是不好不坏。他希望在数周内将会认识到,他的健康状况是不好不坏。

    接着发生了我所担心的事情,也是我以为能够借助于长时间的、东拉西扯的谈话来阻止的事情。“啊,亲爱的先生,请您同我一道吃一份面条吧!”就这样,我们一起吃用我拿来的新鲜水煮的面条。我不好意思坚请他把那个黏糊糊的锅给我,由我在水池子里彻底洗一遍。克勒普翻身侧躺着,一声不吭,用梦游者似的有把握的动作煮面条。他小心地把水滗到一只较大的罐头筒里,几乎不改变上身的姿势,伸手到床底下,取出一只油腻的、满是干结的剩西红柿酱的盘子,犹豫了片刻,又伸手到床下,取出揉皱的报纸,用它擦了一通盘子,再把报纸塞到床下,朝脏盘子上吹口气,仿佛要吹掉最后的一点尘土,随后以慷慨大方的手势把全世界最脏的盘子递给我,请奥斯卡接过去,不必客气嘛!

    我请他先给自己盛,再给我盛。他把脏而粘手指的餐具给了我,便用汤匙和叉子把近一半的面条撩到我的盘子里,用优雅的手势朝面条上挤出长长一条西红柿酱,画成图案,又浇上好些油,接着在煮面条的锅里也加上同样的佐料,在两份面条上洒胡椒,在他自己那份上又多洒了一些,用目光示意,要我像他似的把我的一份调拌一下。“啊,亲爱的先生,请您原谅,我这里没有巴马干酪粉。愿您胃口大大的好!”

    直到今天,奥斯卡仍旧不清楚自己是怎样硬着头皮动起匙和叉来的。奇怪的是,我觉得这顿饭味道好极了。从那天起,克勒普煮的面条甚至成为我衡量我面前的每一份饭的美味价值的标准。

    我趁吃面条的工夫,不引起他注意却又仔细地观察着这位卧床者的房间。房间里最引人注目的是天花板下面墙上一个未堵上的烟囱的圆孔,洞里冒着黑烟。窗外在刮风,风时而把煤灰云团由烟囱孔刮进克勒普的房间里来。煤灰落在家具上,像举行隆重的葬礼。所谓家具,也就是放在房间中央的那张床以及蔡德勒家的用包装纸盖上的、卷起来的地毯。因此可以断言,在那间房间里被弄黑的只有原是白色的床单、克勒普脑袋下的枕头和一条毛巾,阵风把煤灰云团刮进屋里来时,这位卧床者就用它遮住自己的脸。

    房间的两扇窗同蔡德勒家的起居室和卧室的窗户一样,都朝着尤利希街,确切地说,朝着公寓正面前那棵栗子树蒙上灰的绿叶。用以装饰的只有一幅画,用图钉钉在两扇窗户之间。这是英国伊丽莎白①的彩色肖像,显然是从画报上撕下来的。画下方的衣钩上挂着一支风笛,蒙着一层煤灰,凑合还能看出它那苏格兰大方格图案。我看着那张彩色图片,想着的倒不是伊丽莎白和她的菲利普,而是站在奥斯卡和韦尔纳博士之间的、可能无所适从的道罗泰娅姆姆。这时,克勒普告诉我,他是英格兰王室的忠诚而热情的追随者,因此他曾经跟英国占领军的一个苏格兰团的风笛手上过课,尤其因为这个团的指挥官就是伊丽莎白本人。他,克勒普,在一部每周新闻片里见到过伊丽莎白视察那个团。她身穿苏格兰短裙,从头到脚都是方格图案。奇怪的是,我心中的天主教精神却自己表现出来了。我表示怀疑伊丽莎白是否懂得风笛音乐,也谈了几句信奉天主教的玛丽亚-斯图丽特②的屈辱的结局。简而言之,奥斯卡让克勒普明白,他认为伊丽莎白不懂音乐——

    ①指1952年登基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她的丈夫是爱丁堡公爵菲利普。

    ②玛丽亚-斯图亚特(1542~1587),苏格兰女王,被加尔文教派贵族所废,逃亡伦敦,被囚禁十九年,终于被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所杀。

    我原来期待着这位保皇党人会暴跳如雷。他却像一个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人那样微笑着,请我作一番说明,好让他由此推断出,我这个小男子——那胖子这样称呼我——在音乐方面有无判断力。

    奥斯卡良久地凝视着克勒普。他同我交谈,无意中激发了我心中的火花。这火花闪过大脑直到驼背。这仿佛我从前所有的、敲坏的、处理掉的铁皮鼓在欢庆它们的末日审判。被我扔进废铁堆的上千只铁皮鼓以及被埋葬在萨斯佩公墓的那一只铁皮鼓,全都出现了,新生了,完好无损地欢庆复活,鼓声隆隆,在我胸中回荡,驱使我从床沿上站起身来。我请克勒普原谅并稍候片刻,便被复活的鼓拉出房间,拽我经过道罗泰娅姆姆小间的乳白玻璃门,门下还插着那封信,露出了半截。复活的鼓鞭策我走进自己的房间,朝画家拉斯科尼科夫在画《四九年圣母》时送给我的那只鼓走去。我抓住鼓,挂上,拿起两根鼓棒,转过身去或者被转过身去,离开我的房间,在那该诅咒的小问旁一跃而过,像一个长久迷航后返回的幸存者似的跨进克勒普的煮面条厨房,不讲客套,坐在床沿上,挪正红白漆铁皮,先在空中耍弄鼓棒,诚然还有点窘迫,不正眼看吃惊的克勒普,接着,让一根鼓棒像碰巧似的落到铁皮上。啊,铁皮给了奥斯卡一个答复,奥斯卡紧接着让第二根鼓棒落下去。我开始敲鼓,按部就班,起首是始初之日,电灯泡之间的飞蛾擂响了我诞生时辰的鼓声;我敲出了十九级地窖楼梯和人家庆祝我的传说般的三岁生日时我从楼梯上摔下来;我敲出了佩斯塔洛齐学校的课程表,带着鼓爬上塔楼,带着鼓待在政治演讲台下,敲出鳗鱼与海鸥,耶稣受难日拍地毯;我敲着鼓坐在我可怜的妈妈一头小的棺材旁,又在鼓上模仿出赫伯特-特鲁钦斯基布满伤疤的后背;当我在铁皮上擂起黑维利乌斯广场上波兰邮局保卫战时,我觉察到我所坐的床的床头有点动静,偷眼看到克勒普坐直了身子,从枕头下面取出一支可笑的长笛,放在嘴边,吹出音响,那么甜,那么不自然,同我的鼓艺那么合拍;我于是领他到萨斯佩公墓会见舒格尔-莱奥,舒格尔-莱奥跳完一支舞;我又在克勒普面前,为了他,同他一起,让我第一个恋人的汽水粉泛起泡沫;我甚至带他进入莉娜-格雷夫太太的热带丛林,也让蔬菜商格雷夫的能吊起七十五公斤的大型擂鼓机隆隆作响;我吸收克勒普入贝布拉的前线剧团,让我的铁皮发出耶稣的声音,在鼓声中施丢特贝克和全体撒灰者从跳水塔上跳下,下面坐着卢齐;我让蚂蚁和俄国兵占领我的鼓,但没有再次领克勒普去萨斯佩公墓,让他看我把鼓向马策拉特扔去,而是敲出了我的伟大的、永不结束的主题:卡舒贝土豆地,天降十月雨,地上坐着我的外祖母,身穿四条裙子;这时,我听到了从克勒普的长笛里传出浙浙沥沥的十月雨声,他的长笛在雨中,在我外祖母的四条裙子下,发现了纵火犯约瑟夫-科尔雅切克,并且证实和庆祝我的可怜的妈妈的产生;这时,奥斯卡的心险些化为石头。

    我们演奏了好几个小时。我们把我的外祖父在木筏上的逃跑充分地变奏了一番,用颂歌暗示这名纵火犯有可能奇迹般地获救,从而结束了我们的合奏,稍觉疲乏,但却幸福。

    最后一个音还在长笛里时,克勒普从他躺够了的床上一跃而起。尸臭味随他飘来。他打开窗户,用报纸塞住烟囱孔,扯下并撕碎英国的伊丽莎白的彩色画片,宣布结束保皇党人的时代,让水从水龙头里哗哗流进水池。洗,他在洗,克勒普开始洗身,从头洗到脚。这不再是洗身,而是洗礼。他洗毕,放掉池子里的水。他,身上滴水,赤裸,肥胖,满墩墩的,斜挂着那个可憎的家伙,站在我的面前,抱起我来,伸直双臂把我举起。是啊,奥斯卡过去和现在都很轻。这时,他胸中爆发了笑声,传出笑声,声浪撞击天花板。我这才明白,不仅奥斯卡的鼓复活了,克勒普也复活了。我们互相祝贺,亲吻面颊。

    同一天傍晚,我们一起外出,喝啤酒,吃血肠加洋葱。克勒普向我建议,同他一起成立一个爵士乐队。虽说我请他给我一段时间考虑一下,但奥斯卡已经下了决心,不仅要放弃他在石匠科涅夫那里刻字的职业,而且不再同缪斯乌拉一起去当模特儿,我要当爵士乐队的打击乐手

    在椰子纤维地毯上

    当时,奥斯卡就这样为他的朋友克勒普提供了从床上起身的理由。他高兴过头,从霉臭的被褥中一跃而起,甚至用水冲洗身子,完全成了一个新人,并且说:“妙哉!”又说,“我可以从人世间得到好处!”今天,奥斯卡成了卧床者。所以,我可以肯定地说,克勒普要对我实行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因为当初我使他离开了他那面条厨房里的床,现在他要让我离开疗养和护理院里我的栏杆床。

    我必须对他每周一次来探望我感到满意,我必须洗耳恭听他有关爵士音乐的乐观主义宏论,他的音乐共产主义宣言,因为他卧床不起时,是个忠诚的保皇党人,拥护英格兰王室,但在我夺走了他的床以及他的风笛和伊丽莎白后,他马上成了德国共产党缴纳党费的党员。至今这仍是他的一项非法的业余爱好:喝着啤酒,吃着血肠,一边向站在酒柜前细看酒瓶商标的没有危险的小人物们讲述,全日工作的爵士乐队和苏联农庄都是使人幸福的团体。

    当今的社会为一个从睡梦中惊醒的人所提供的机会是很少的。克勒普一旦离开了他藏身的床,他可以成为同志——这甚至在被宣布为非法后更具有吸引力。爵士乐狂是为他提供的第二种信仰。第三,他这个受洗的新教徒可以改宗成为天主教徒。

    至于克勒普,他也只能如此。他保留着通往各种信仰的道路。他的小心谨慎、他的黝黑油亮的肉身以及他的靠掌声维持的幽默感给他开了一张药方,按照它的灵活的原则,他竟把马克思的学说同爵士乐的神话混合在一起。如果有朝一日有一个工人神甫之类的左翼神甫拦住了他的去路,此外,这个神甫还是新奥尔良爵士乐唱片的收藏者的话,那么,这个马克思主义爵士乐狂从那一天起便会去领圣体,把上文描述过的他身上的臭气同新哥特式教堂的臭气混合在一起。

    今天,我若是下了床,我的命运也是如此。所以,克勒普这小子正用生活是如何温暖之类的诺言诱使我下床。他向法院递交一份又一份的申请书,还同我的律师携手合作,要求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我的案子。他想让奥斯卡被宣判无罪,想让奥斯卡获释,把我们的奥斯卡从疗养院里放出来!为什么呢?克勒普嫉妒我卧床不起。

    然而,我并不后悔在蔡德勒家当房客的时候使一位卧床的朋友变成直立的、踏着沉重的脚步四处走的、甚至奔跑的朋友。除了我心情沉重地奉献给道罗泰娅姆姆的那些钟点以外,我的私人生活倒是无忧无虑的。“哈罗!克勒普!”我拍拍他的肩膀说,“让我们成立一个爵士乐队吧!”他摸摸我的驼背。他爱它几乎如同爱他的肚皮。“奥斯卡和我,我们要成立一个爵士乐队!”克勒普向世界宣告。“只是我们还缺一个像样的吉他手,他当然还得会弹班卓琴①。”确实如此。在长笛和鼓之间还得有奏第二旋律的乐器。要有一种低音弹拨乐器的话倒是不错的,即使纯粹从乐队的外观上讲也是如此,但低音乐器手当时已经不好找,于是我们便全力去寻找还缺少的那个吉他手。我们常去电影院,如我在本书卷首业已报道的那样,我们每周照相两次,一边喝啤酒,吃血肠加洋葱,一边用护照相片搭配出各种无聊玩艺儿来。当时,克勒普认识了红头发的伊尔丝,轻率地把自己的照片送了一张给她,仅仅为了这件事就非娶她不可。而我们唯独没有找到那个吉他手——

    ①班卓琴,美洲黑人的一种长颈拨弦乐器。

    我在艺术学院当模特儿的工作,使我有可能多少领略了杜塞尔多夫旧城的牛眼形玻璃窗,它的乳酪加芥末,啤酒气味和下莱茵河的颠簸。然而,真正了解这些是我在克勒普身边的时候。我们到处寻找吉他手,在兰只图斯教堂周围地区,在所有的小酒馆里,尤其在拉亭街,在“独角兽”,因为博比在那里奏乐伴舞。有时他让我们上台演奏长笛和铁皮鼓,为我的铁皮鼓鼓掌,尽管博比本人是位出色的打击乐手,可惜他的右手少了一个手指。

    虽说我们在“独角兽”没有找到吉他手,我却得到了一些熟悉这种场面的机会,再加上我过去在前线剧团的经验,我本来可以在短期内成为一个勉强过得去的打击乐手的,可是,道罗泰娅姆姆却不时地妨碍我全力以赴。

    我一半的思想始终伴随着她。倘若另一半思想完完全全地倾注在我的铁皮鼓上的话,那会更加令人痛苦。结果呢,我的思想总是从铁皮鼓开始,结束于道罗泰娅姆姆的项饰。克勒普了解这一点,他总能老练地用长笛填补我无心击鼓时留下的空白。每当他看到奥斯卡一半思想开了小差时,就关心地说:“你大概饿了吧,我给你要一份血肠好吗?”

    克勒普在这个世界的任何苦恼背后总会察觉到一种饿狼似的饥饿,所以,他也相信,用一份血肠就能医治任何苦恼。在那段日子里,奥斯卡吃了许多新鲜血肠加洋葱圈,还喝了不少啤酒,好让他的朋友克勒普相信,奥斯卡的苦恼是饥饿而不是道罗泰娅姆姆。

    我们多半一大早就离开尤利希街蔡德勒的寓所,在旧城用早餐。我仅仅在我们需要钱买电影票时才去艺术学院。其间,缪斯乌拉已经第三次或者第四次同画师兰克斯订了婚,脱不开身,因为兰克斯得到了工业界委托给他的第一批大任务。缺了缪斯,独自一人去当模特儿,奥斯卡也就没有兴致了。人家又画他一人,把他抹黑,可增至极。就这样,我便一心跟我的朋友克勒普相好,因为在玛丽亚和小库尔特那里,我也得不到安宁。她的上司兼已婚的追求者施丹策尔每天晚上都在那里。

    一九四九年初秋某日,克勒普和我出了各自的房间,在走廊上,大约在乳白玻璃门前碰头,正要带着乐器离开寓所,蔡德勒把他的起居室兼卧室的门打开了一条缝,招呼我们。

    他捅出一条卷起的狭而厚实的地毯,推到我们面前,要我们帮助他铺上钉牢。这是一条椰子纤维地毯,长八米二十。可是,蔡德勒寓所的走廊长七米四十五。所以,克勒普和我必须把地毯剪掉七十五厘米。我们坐着干,剪椰子纤维地毯可真是件费力气的活计。结果,我们多剪掉了两厘米。地毯的宽度同走廊的宽度正好一样。蔡德勒说他弯不下腰来,便请我们协力把地毯钉在地板上。奥斯卡出了个主意:在钉的时候把地毯神一下。于是,那缺的两厘米也给补上了,只差那么一丁点儿。我们用的是宽平头钉子,因为椰子纤维地毯编织得不密,窄头钉子是吃不牢的。奥斯卡和克勒普都没有误敲上自己的大拇指。可我们毕竟敲弯了一些钉子。这只怪蔡德勒备有的钉子质量不行,那是币制改革以前的货色。椰子纤维地毯已经有一半钉牢在地板上时,我们放下锤子,交叉成十字,抬头望着监督我们干活的刺猬,目光虽然不是咄咄逼人,却也满怀期待。他也钻进他的起居室兼卧室去。从他贮存的利口洒杯里取出三个回来,还拿来一瓶双料谷类酒。我们为椰子纤维地毯的经久耐用干杆,随后又不是咄咄逼人而是满怀期待地望着他,言下之意是:椰子纤维地毯使人口渴。双料谷类酒接二连三地斟到刺猬的三个利口酒杯里去。这些酒杯大概也很高兴,直到它们又被摔成碎片为止,因为刺猬又为他的太大而突然大发雷霆。先是克勒普故意把利口酒杯摔到椰子纤维地毯上,玻璃杯没有碎,也没有发出声响。我们大家都说椰子纤维地毯真不错。从起居室兼卧室里观看我们干活的蔡德勒太太同我们一样,也称赞起椰子纤维地毯来,因为这地毯能保护落下的利口酒杯不受损坏,刺猬一听便火冒三丈。他在还没有钉牢的那部分地毯上跺脚,拿起那三个空酒杯,带着它们走进起居室兼卧室。我们听到玻璃柜的声响,三个利口酒杯他嫌不够,又从柜里拿出好几个。紧接着奥斯卡听到了他所熟悉的音乐,在他睿智的眼睛前浮现出蔡德勒家的连续燃烧炉,炉脚前是八只利口酒杯的碎片,蔡德勒弯腰去拿铁皮畚箕和扫帚,以蔡德勒的身份把他以刺猬的身份摔成的碎片扫成一堆。可是,蔡德勒太太一直待在门口,尽管她背后发出各种了当的声响。她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感兴趣,尤其在刺揭发怒而我们又拿起锤子的时候。刺猬没再露面,却把那瓶双料谷类酒留在了我们身边。我们拿起酒瓶,一口一口往喉咙里灌。起先,我们当着蔡德勒太太的面还有些不好意思呢。但她只是亲切地向我们点头,这并不能打动我们,把酒瓶递给她,也让她喝一口。然而,我们的活儿干得很利索,把钉子一个接一个敲到椰子纤维地毯里去。当奥斯卡在护士的小间前钉地毯时,每敲一锤,乳白玻璃门就丁当响一阵。这使他内心痛苦不堪,他不得不在这充满痛苦的时刻放下锤子。但他刚过道罗泰娅姆姆的小间的乳白玻璃门,他的心情又好转了,锤子也听使唤了。万事皆有了结之时,椰子纤维地毯也钉到了头。宽头钉从一个角落排列到另一个角落,深深长入地板的脖子里,钉子的扁平竞头正好露出在涨潮的、狂澜起伏的、构成旋涡的椰子纤维上面。我们自鸣得意地在走廊里迈步,来回走着,享用着地毯的长度,夸奖我们的工作,并且指出,不吃早饭,空着肚子铺椰子纤维地毯,把它固定住,可是不容易的。末了,蔡德勒太太终于踏上新的、童贞女般的椰子纤维地毯,跨过它走进厨房,给我们倒咖啡,在锅里煎荷包蛋。我们在我的房间里用餐,蔡德勒太太匆匆离去,她得去曼内斯曼公司上班了。我们开着房门,略感疲乏,边吃边观赏我们的作品,如一条激流朝我们滚滚涌来的椰子纤维地毯。

    一条便宜的地毯,纵使在币制改革以前有着某些交换价值,那也用不着费这么多的笔墨呀!为什么呢?问得有理。奥斯卡听着,抢先作了回答:就在这条椰子纤维地毯上,我于当天夜里,头一回遇见了道罗泰娅姆姆。

    将近午夜时,我灌满啤酒和血肠回到家里。我把克勒普留在了旧城。他去寻找吉他手。我摸到了蔡德勒寓所的钥匙孔,踏上走廊里的椰子纤维地毯,走过黑洞洞的乳白玻璃门,走进我的房间,摸到我的床,脱去衣服,却找不到我的睡衣,睡衣交给玛丽亚去洗了。我找到了那块七十五厘米长的椰子纤维地毯,也就是我们铺地毯时剪下来的那一段,我拿来铺在床前作为床前地毯用。我上床,但不能入眠。

    看来没有任何理由非要向诸君讲述奥斯卡由于失眠而想着的是什么,或者他什么也不想但在脑子里翻腾着的又是什么。今天,我自以为找到了当时失眠的原因。我上床之前曾光着双脚站在我新铺的床前地毯上,也就是那一段椰子纤维地毯上。椰子纤维粘到我的光脚上,扎进皮肤,进入血液,甚至躺下很久以后,我还像是站在椰子纤维上,因此怎么也睡不着,因为再没有别的事情比光脚站在椰子纤维地毯上更能令人不安、驱赶睡眠、促进思想活动了。

    午夜过后很久,将近凌晨三点时,奥斯卡躺在床上却又似站在地毯上,始终未能入睡。这时,他听见走廊上一扇门打开了,接着又是一扇。这是克勒普,他没有找到吉他手,却灌了一肚子血肠回家来了,我想,但我知道,先开一扇门再开另一扇的不是克勒普。我继而想,你反正躺在床上睡不着,却又感觉到脚底上椰子纤维在扎你,你还不如干脆下床,不是凭着想象,而是脚踏实地地站到你床前的椰子纤维地毯上去。奥斯卡这样做了。于是产生了后果。我刚站到地毯上,这块七十五厘米长的剪下的部分立即通过我的脚底心使我联想到它的来历,联想到走廊里那条长七米四十三的椰子纤维地毯。不管是由于我同情这块剪下来的椰子纤维也罢,还是由于我听到走廊上两扇门的声响,猜想是克勒普回来了,却又认为不是他也罢,反正奥斯卡弯下腰,由于他上床前找不到他的睡衣,便抓住床前椰子纤维地毯的两个角,叉开两腿,直至双脚不再踩在地毯上而是踩在地板上,随后把地毯由两腿间抽出来,举起这块七十五厘米的毯子,举到他赤裸的一米二一的身体前,巧妙地遮住他的光身子。于是,从锁骨到膝盖这一段都处在椰子纤维的势力范围之内。奥斯卡走出他的黑洞洞的房间,走进黑洞洞的走廊,踩上那条椰子纤维地毯,这时,他藏身其后的纤维外衣又被他往上提了一些。

    我在地毯的纤维的刺激下,匆匆迈开小步,想摆脱来自脚下的影响,想救我自己,拼命朝没有椰子纤维铺垫的地方走去,走进了盥洗间,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盥洗间同走廊和我的房间一样幽黑,然而有人占用了。向我透露此事的,是女姓的小声惊呼。我的椰子纤维外皮也碰到了一个站着的人的膝盖。我没有部署撤离盥洗间,因为我背后正受着椰子纤维地毯的威胁,可我前面坐着的那个人却要我撤出盥洗间:“您是谁?想干什么?出去!”我前面的声音说,这无论如何不是蔡德勒太太的声音。它带点哭腔:“您是谁?”

    “好吧,道罗泰娅姆姆,您猜猜看!”我开了个玩笑,这本该缓和我们相逢时淡淡的哀愁。她却不愿猜,站起身来,在黑暗里伸手抓我,想把我从盥洗间推到走廊的地毯上去,但她的手在我的头上掠过,抓了个空,便往下摸,抓住的不是我,而是我的纤维围裙,我的椰子纤维外皮。她再次失声惊呼,女人全都一样,好像非得惊呼不可似的。她把我错当成什么人了,因为道罗泰娅姆姆一阵颤抖,低声说:“上帝啊,是个魔鬼!”逗得我禁不住吃吃地笑。这本来并无恶意,但她却以为是魔鬼的笑声,可我也并不爱听魔鬼这个词儿。当她相当胆怯地再次问“你是谁?”时,奥斯卡便回答说:“我是撒旦,前来拜访道罗泰娅姆姆!”她接着说:“上帝啊,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我慢慢地深入角色,撒旦呢,他也在我心中充当起提台词的人来了。“因为撒旦爱道罗泰娅姆姆。”我说。“不,不,不,我可不愿意!”她还在往前冲,企图突围,却再次撞在我的椰子服的撒旦纤维上,她的睡衣相当薄,她的十个小手指也陷进了诱拐者的热带丛林里去,使她全身软瘫了。这肯定是轻度虚脱,道罗泰娅姆姆往前倒下。我赶紧把挡住身子的外皮高高举起,兜住倒下的她,坚持到我作出了一个跟我的撒旦角色相符的决定。我稍稍后退,让她跪下膝行,但是注意不让她的膝盖接触盥洗间的铺砖地,而是接触到走廊里的椰子纤维地毯,然后让她身子朝后,头朝西,也就是冲着克勒普的房门,顺着地毯的长度倒下。她的至少有一米六十长的后身接触了椰子纤维地毯,我又把手里那块纤维盖在她身上,但只有七十五厘米,从她的下巴开始,一直盖住了大腿的大部分。我又把地毯向上拉了十厘米,盖住她的嘴,露出道罗泰娅姆姆的鼻子,使她可以不受妨碍地呼吸,她的鼻息相当响。这时,奥斯卡自己也躺下来,躺在他以前的床前地毯上,使万千纤维震动起来。他不求同道罗泰娅姆姆直接接触,而是让椰子纤维起作用,同时又开始跟道罗泰娅姆姆交谈。她轻度虚脱,低声说道:“上帝啊,上帝啊!”一再问奥斯卡的姓名和来历。我自称撒旦,操起撒旦腔调吐出撒旦这个词儿,依靠撒旦的提示,把地狱描绘成为栖身之处。这时,她在两条地毯中间打战。我在自己的床前地毯上做体操,使地毯震动,椰子纤维传递给道罗泰娅姆姆的感觉,同多年前汽水粉传递给我所爱的玛丽亚的感觉相似,只是汽水粉能让我充分而有效地行事,在椰子地毯上我却丢丑失败。我未能把错抛出去。在汽水粉年头里,我这位小朋友坚挺,目标明确,如今,在椰子纤维上,它却低垂着,毫无兴头,小家子气,眼前无目标,要求它它也不应,我的纯理智的游说术以及道罗泰娅姆姆的长吁短叹都无济于事。她在耳语、呻吟、哀求:“来吧,撒旦,来吧!”我不得不安慰她说:“撒旦马上就来。撒旦马上就来。”我用夸张的撒旦腔喃喃低语。同时,我跟自从我受洗礼之日就寓居我心中(他至今还在那里落户)的撒旦交谈。我呵斥他:撒旦,别当游戏破坏者!我恳求他:求你别让我丢丑!我怕他马屁: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想想既往吧,想想玛丽亚,要不就想想寡妇格雷夫,想想在晴朗的巴黎我们两个同小巧玲珑的罗丝维塔开的那些玩笑吧!但他快快不乐又不怕重复地回答我说:我没有乐趣,奥斯卡。撒旦一旦没有乐趣,胜利的便是德行。撒旦毕竟也会有朝一日没有乐趣的。

    就这样,他无力支持我,搬出了诸如此类的年历上的谚语。而我则渐渐乏力地运动着椰子纤维地毯,折磨着可怜的道罗泰娅姆姆的皮肤,末了,为答应她的“来吧,撒旦,啊,来吧!”的渴求声,我在椰子纤维下面发起了一次绝望的、无意义的、无以说明动机的冲锋,我企图用未上膛的手枪击中黑靶。她也想帮她的撒旦的忙,双臂从椰子地毯下挣脱出来,想抱我,也抱住了我,摸到我的驼背,我的根本不是椰子纤维的、温暖的人的皮肤,失去了她所想要的撒旦,也不再含糊地说什么:“来吧,撒旦,来吧!”却清了清嗓子,换了个音区提出了开始时提出的问题:“老天爷,您是谁?想干什么?”这时,我只得认输,承认我身份证上所写的名字,名叫奥斯卡-马策拉特,是她的邻居,从心底里爱着她,道罗泰娅姆姆。

    幸灾乐祸者会说,道罗泰娅姆姆这时一声臭骂,挥拳把我从椰子纤维地毯上打翻下去。不过,虽说忧伤却又感到淡淡的满足的奥斯卡说,并非如此。道罗泰娅姆姆缓慢地、我不如说是沉思地、犹豫地让两手和双臂放开我的驼背,那动作就像无限悲哀的抚摩。她立即失声哭泣与呜咽,我听见了,但不是大哭大闹。我几乎没有察觉,她便从我和椰子地毯下面脱身了,也让我滑下来,走廊里的地毯吸收了她的脚步声。我听见一扇门开了,一把钥匙被转动了,道罗泰娅姆姆小间门上六块乳白玻璃被屋里的灯光照亮,获得了它们的现实性。

    奥斯卡躺着,把地毯盖在身上,地毯还保存着撒旦游戏时的若干温暖。我的眼睛盯住了被灯光照亮的四方形。时而在乳白玻璃上掠过一个身影。她现在朝衣柜走去,我暗自说道,现在她向梳妆台走去。奥斯卡作了一次摇尾乞怜的尝试。我身披地毯向房门爬去,用指甲抠住门板,抬起一点身子,举起一只乞讨的手,在最下面两块玻璃前晃动。可是,道罗泰娅姆姆没有开门。她不知疲倦地在衣柜和带镜子的梳妆台之间走来走去。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却不敢承认:道罗泰娅姆姆在收拾行李,要逃走,逃避我。我甚至必须埋葬这微小的希望:她在离开小间时会让我看到她被灯光照亮的面孔。先是乳白玻璃后面黑下来,我接着听到钥匙在转动,门开了,鞋踩到椰子纤维地毯上。我伸手去抓,碰到一口箱子,碰到她的穿长统袜的大腿。这时,我在她的衣柜里看见过的那双粗野的运动鞋中的一只正好踢中我的胸口,把我踢翻在地毯上。奥斯卡再度挣扎起来,恳求般地喊了声:“道罗泰娅姆姆!”此时,套间的大门已撞上了锁,一个女人离我而去。

    您和所有理解我的痛苦的人现在都会这样说:上床去,奥斯卡。在这件丢丑的事情发生以后,你还在走廊里寻找什么!凌晨四点。你赤条条地躺在椰子纤维地毯上,用一块纤维地毯凑合蔽体。手和膝盖都擦破了。你的心在流血,你丢丑可是丢到家了。你吵醒了蔡德勒先生。他叫醒了他的太太。他们快来了,他们的卧室兼起居室的门已经打开,正看着你。上床去吧,奥斯卡,马上钟就敲五点了!

    当时,我躺在椰子纤维地毯上,我自己也这样劝说自己。我挨冻,却还是躺着不动。我试图召回道罗泰娅姆姆的形体。我感觉到的只有椰子纤维,牙齿间也是这东西。一道亮光投到奥斯卡身上;蔡德勒家的起居室兼卧室的门开了一道缝。蔡德勒的刺猬脑袋,上面还有一个脑袋,满是金属卷发夹,那是蔡德勒太太。他们看呆了,他咳嗽,她吃吃地笑,他喊我,我不答理,她又吃吃地笑,他吩咐她安静,她想知道我哪儿不舒服,他说这不行,她说这里是体面的人家,他威胁说要解除租约,我仍沉默,因为还没有到忍无可忍的地步。蔡德勒夫妇打开门,他开了走廊里的电灯。他们朝我走过来,瞪着好凶、好凶、好凶的小眼睛。他打算不再借利口酒杯来发泄怒火,他站在我身边,居高临下,奥斯卡等待着刺猬发火,不过,蔡德勒只好把怒火憋在肚子里,因为楼梯间里有响声,一把看不见的钥匙在寻找套间的房门,最后也找到了。进来的是克勒普,还带来了一个人,同他一样喝得醉醺醺的。这是朔勒,终于被找到的吉他手。

    这两个安慰蔡德勒和他的太太,向奥斯卡弯下身去,什么也不问,抱起我,把我连同那块撒旦的椰子纤维抬进了我的房间里。

    克勒普搓暖我的身子。吉他手取来我的衣服。两人帮我穿衣,擦干我的眼泪。抽泣。窗外晨曦初现。麻雀。克勒普替我挂上鼓,拿出他的小木笛,抽泣。吉他手背上吉他。麻雀。两位朋友一左一右,把我放到中间,领着啜泣的、不能自卫的奥斯卡,走出套问,走出尤利希街的房屋,向麻雀走去,使他摆脱椰子纤维的影响,领我走过清晨的街道,横穿过宫廷花园,经天文馆,直到莱茵河岸边。灰色的莱茵河要向荷兰流去,它驮着轮船,轮船上飘荡着洗换的衣服。

    在那个水气浓重的九月的早晨,从六点到上午九点,长笛手克勒普、吉他手朔勒和打击乐器手奥斯卡坐在莱茵河右岸,演奏音乐,熟练配合,共饮一瓶酒,朝对岸的白杨眨眼睛,用快速欢乐、慢速哀怨的密酉西比音乐伴送从杜伊斯堡驶来、吃力地逆流而上的运煤船,一边为刚成立的爵士乐队找一个名字。

    太阳给早晨的水气染色,音乐泄露了对已过时间的早餐的要求,这时,奥斯卡站起身来。他已经用鼓把自己同昨夜隔开,他从上装口袋里掏出钞票,这意味着早餐有了着落,随后向他的朋友宣布新诞生的乐队的名称,“莱茵河三人团”。我们有了名称,便去共进早餐

    在洋葱地窖里

    我们爱莱茵草地,酒馆老板费迪南-施穆也同样爱杜塞尔多夫和凯泽斯韦尔特之间的莱茵河右岸。我们经常在施托库姆上面排练乐曲。施穆则带着他的小口径步枪在河岸斜坡的树篱和灌木丛中寻找麻雀。这是他的爱好,他也借此休息。施穆在生意上一遇到烦恼,就吩咐他的妻子坐到梅赛德斯牌轿车的方向盘前。他们沿河驶去,把车停在施托库姆上面,稍稍平足的他携枪步行下来,走过草地,拉着他的妻子,因为她本来宁愿待在汽车里。他把她留在河岸上一块可以让人舒服地待着的巨石上,自己便隐没在树篱之间。我们演奏我们的雷格泰姆①音乐,他在灌木丛中放枪。我们在奏乐,施穆在打麻雀——

    ①雷格泰姆,源自美国黑人乐队的一种早期爵士音乐。

    朔勒,他跟克勒普一样认识旧城所有的酒馆老板,绿荫丛中枪声一响,他就会说:“施穆在打麻雀。”

    施穆已经不在人世,所以我可以把我的悼词搬到这里来:施穆是个好射手,有可能的话也是个好人,因为施穆打麻雀时,他的上装的左口袋里虽然装着小口径子弹,可是他的上装的右口袋里却满满地装着喂鸟的饲料。他不是在射击以前,而是在射击以后,慷慨地把饲料大把大把地撒给麻雀吃,因为施穆一个下午最多只打十二只麻雀。

    施穆还活着的时候,即一九四九年十一月,我们在莱茵河岸边排练已有数星期之后的一个凉意正浓的早晨,他不是小声地而是故意大声地对我们说:“诸位在这里弄音乐,赶跑了小鸟,叫我怎么打鸟呢!”

    “噢,”克勒普表示歉意,像举枪致敬似的举起他的长笛,“正是您,先生,富有音乐感,您在树篱间到处放枪时,那枪声正合上我们的曲调的节奏,精确极了。我向您致敬,施穆先生!”

    施穆很高兴,因为克勒普知道他的名字,但他仍旧问克勒普,是从哪儿知道他的名字的。克勒普面有温色:怎么会不知道呢?人人都知道施穆。在大街上都能听见人讲:施穆走了,施穆来了,您刚才见到施穆了吗?施穆今天在哪里?施穆在打麻雀。

    克勒普这一番话把他形容成家喻户晓的施穆了。施穆给我们递来香烟,问我们的姓名,表示愿听我们演奏一首保留节目中的曲子,听到了一首《老虎雷格》。他接着招手叫他的太太过来,她身穿皮大衣坐在一块石头上,正望着莱茵河的波涛出神。她身穿皮大衣来了,于是我们又得演奏,出色地奏了一曲《上等社会》。我们奏罢,她,身穿皮大衣说:“费迪①,这不正是你要为地窖找的吗?”看来他也持类似的看法,也相信他找的正是我们而且找到了,但先要考虑考虑,算计算计,一边相当灵巧地掷出几块扁平石块,掠着莱茵河水面跳去。随后他提议说:在洋葱地窖演奏,晚九时至凌晨二时,每人每晚十马克,好吧,就说是十二马克吧!克勒普说要十七马克,好让施穆出十五马克。可是施穆只答应给十四马克五十芬尼。我们就这样敲定了——

    ①费迪南的昵称。

    从街上看去,洋葱地窖同那些新开的小饮食店一样。它们同老饮食店的区别就在于价钱贵。价钱贵的原因可以认为是由于这些多半被称为艺术家酒馆的地方内部设备和布置奇特,也由于这些酒馆的名称别具一格,不显眼的如“水饺馆”,具有神秘的存在主义味道的如“禁忌”,火辣辣的如“辣椒”,自然还有“洋葱地窖”。

    搪瓷招牌上“洋葱地窖”这几个字以及给人强烈的幼稚感的一个洋葱,故意写得和画得十分笨拙。招牌按照古德意志习惯,挂在正门前一个雕花铸铁架上。唯一一个窗户,镶有牛眼形玻璃,呈啤酒杯的绿色。一扇朱红漆铁门,在糟糕的岁月里也许曾用于关闭某个防空洞。门前站着一个守门人,身穿乡下式样的羊皮大衣。不是人人都可以进洋葱地窖的。尤其在星期五,一周的工资将化作啤酒的时候,旧城的兄弟们就被拒之于门外,对他们来说,洋葱地窖的价钱也太贵了。允许入内的人,会在朱红门后面发现五级台阶,走下去,便到了一个一米见方的平台,一张毕加索画展的海报把平台装点得体面而独特,再下台阶,这回是四级,对面就是衣帽间。“请取时付款!”一块硬纸板小牌子上这样写道,衣帽间里的小伙子——多半是由艺术学院蓄胡子的学员干这差事——在接待时决不事先收钱。洋葱地窖虽然价钱贵,但同样也是可靠的、货真价实的。

    老板亲自迎接每一位来客,眉飞色舞,手势活得很,似乎每来一位客人他就得来一套宗教接客礼节。如我们所知,老板名叫费迪南-施穆,有时去打麻雀,但独具慧眼,摸透了币制改革后在杜塞尔多夫迅速发展起来的那个社交界。而在其他地方,它发展得比较缓慢。

    洋葱地窖本来是一个真正的、甚至有点潮湿的地窖,这也表明这家生意兴隆的夜总会的可靠性。我们可以把它比作一个让人冻脚的长条房间,面积大约四乘十八,由两个小圆铁炉供暖,它们也是地窖里原有之物。自然-,这个地窖从根本上讲已不再是个地窖了。天花板已被拆掉,向上扩展到了底层住房。所以,洋葱地窖唯一的窗户不是原有的地窖窗户,而是底层住房原先的窗户。这略微损害了这个生意兴隆的夜总会的信实可靠的面貌,使它有点名不副实了。如果可以让人由窗户向外望去,那也就不必镶牛眼形玻璃了。在地窖向上扩展的部分还修了回廊,可以由一道鸡棚梯子上去,这梯子确是真正的原件。也许可以称洋葱地窖为信实可靠的夜总会,尽管地窖已不再是真正的地窖了。不过,为什么非得是真正的地窖不可呢?

    奥斯卡忘了讲,通往回廊的鸡棚梯子并非真正的鸡棚梯子,而是一种舷梯,因为可以用真正的晾衣绳系住这个非常陡的梯子的左右两头。梯子有点摇晃不定,使人联想到乘船旅行,这也抬高了洋葱地窖的价钱。

    矿工用的电石灯给洋葱地窖照明,放出碳化物气味。这又提高了价钱,并使洋葱地窖付钱的来容置身于譬如说某个钾盐矿在地下九百五十米处的一个坑道里:采掘工赤裸上身在岩石前干活,钻着一条矿脉,电耙铲盐,卷扬机吼叫,填满了排沟。后面远处,在坑道拐向弗里德里希哈尔二号升降机的地方,一盏灯在摇晃。而这是工头,他来了,说:“平安上井!”摇晃着一只电石灯。这盏灯同洋葱地窖没有抹灰泥便匆匆粉刷的墙壁上挂着的那些电石灯一模一样。这些灯用于照明,散发臭味,提高价钱,制造一种独特的气氛。

    座位不舒服,普通的木箱,蒙上装洋葱的口袋,木桌桌面擦洗得一干二净,好似引诱矿山来客入内的平和的农家,类似的情景有时也可以在影片里看到。

    就是这些!酒柜呢?没有酒柜。领班先生,给一份菜单!既没有领班,也没有菜单。还能提到的,就只有我们这个“莱茵河三人团”了。克勒普、朔勒和奥斯卡坐在鸡棚梯子下方,这本来是一个舷梯。他们九点到,取出乐器,十点左右,开始奏乐。不过,现在的时间是九点刚过十五分,待一会儿再谈到我们也不迟。现在,施穆还得看看那些手指,那些施穆有时借以握住小口径步枪的手指。洋葱地窖客人一满——半满也就算是满座——施穆,老板,便围上方巾。方巾,绸的,钻蓝色,印染着图案,特别的图案。提及此事,是因为围上方巾自有含义。印染的图案可称之为金黄色洋葱。只有当施穆围上这块方巾时,才可以说,洋葱地窖开始营业。

    客人有:商人、医生、律师、艺术家、舞台艺术家、记者、电影界人士、知名运动员、州政府和市政府高级官员,简而言之,全都是今天称之为知识分子的人们,携带夫人、女友、女秘书、女工艺美术师以及男性女友。只要施穆还没有把金黄色洋葱图案的方巾围上,他们便坐在蒙粗麻布的木箱上,闲聊,压低嗓子,吃力地聊着,近乎压抑地聊着。他们想交谈,但谈不起来,想得好好的,一讲就离题;他们全都愿意把话讲出来,打算真正把什么话都掏出来,把憋在肝里的、悬在心上的、填在肺里的话全都掏出来,不通过大脑,让人看看事实真相,看看一丝不挂的真人,可是办不到。这里那里有人大概地暗示失败的生涯、被破坏的婚姻。这位先生,长着一颗聪明的大脑袋和一双柔软的、几乎是纤细的手,看来同他的儿子有隔阂,儿子讨厌父亲的过去。两位女士,身穿貂皮大衣,电石灯下犹显出丰姿,谈到她们失去了信仰,只是不谈她们失去了对什么的信仰。我们对那位大头先生的过去也一无所知,由于这段往事儿子给父亲制造了哪些困难,他们也没有谈到。这好似在下蛋之前,请读者原谅奥斯卡的这番比喻,挤啊,挤啊……

    他们在洋葱地窖里下蛋,但挤不出来,直到老板施穆围上特制方巾露面,迎来一声发自四座的欢乐的“啊”。他道了谢,旋即又隐没在洋葱地窖尽头的帷慢后面,那里是盥洗间和贮藏室。几分钟后,他才回来。

    老板再度站在客人面前时,为什么又迎来了一声更欢乐的、获得半解救的“啊”呢?一家生意兴隆的夜总会的老板隐没在帷幄后面,从贮藏室里取出什么东西,小声骂了坐在那里看画报的管盥洗室的女工几句,又来到帷慢前,像救世主,像创造奇迹的叔叔那样受到欢迎。

    施穆臂上挎着一个小篮子来到他的客人中间。小篮子上盖一块黄蓝方格布。布上放着许多猪形或鱼形小木板。老板施穆把这些擦洗干净的小木板分发给来客。他低头哈腰,恭维话一套套,这透露了施穆年轻时曾经在布达佩斯和维也纳待过。施穆的微笑,就像按照猜想是真的蒙娜丽莎的复制品画的复制品上的微笑。

    客人们却严肃地接过小木板。有的还要求换一块。这位先生喜欢猪形的,那位先生或者女士却不要普通家猪形的,宁要更加神秘的鱼形的。他们闻了闻小木板,把它推来推去。老板施穆给回廊上的客人送完小木板之后,便静候着,直到每一块小木板都静止不动为止。

    这时,众心期待着他,而他便像魔术师那样掀开盖布,下面是第二块布,布上放着的,第一眼看去,认不清是什么,再看才知道是厨房用刀。

    像方才分发小木板那样,施穆现在转圈分发刀子。这一回他加快了速度,提高了紧张度,这也使他能够提高价格。他不再讲恭维话,也不让人换刀子,他的动作像配药似的匆忙。“好了,当心,走!”他喊着,掀掉篮子上的布,伸手到篮子里,分发,分光,在民众之间布施。慈悲的施主,款待来客,分给他们洋葱,同从他的方巾上看到的金黄色的、略显程式化的洋葱一样,普通的洋葱,球根植物,不是鳞茎洋葱,是家庭主妇买进的洋葱,蔬菜女贩出售的洋葱,男农民、女农民或女雇农种植和收获的洋葱。荷兰小画师的静物画上可以看到的逼真程度不一的洋葱。老板施穆把这样的或类似的洋葱分发给他的客人,直到人人都有了洋葱,直到只还听见小圆火炉隆隆响,听见电石灯的歌唱声。洋葱分完后,一片寂静。于是,费迪南-施穆喊道:“诸位,请吧!”说罢,把方巾的一端甩到左肩上,就像滑雪者起滑前把围巾往后一甩那样,他以此发出一个信号。

    客人们动手剥洋葱皮。据说洋葱有七层皮。女士们先生们用厨房刀子剥洋葱皮。他们剥去第一层、第三层、金色、金黄色、锈棕色、或者不如说洋葱色的洋葱皮,直到洋葱变成透明、葱绿、洁白、潮湿、黏而多汁,气味也出来了,洋葱味。接着,就像通常切洋葱那样,他们在猪形和鱼形小木板上切洋葱,有的手笨,有的手巧,朝这个或那个方向切,洋葱汁四溅,散布到空气里。年长的先生们,不知如何摆弄厨房刀子,必须小心,别切了自己的手指;有的已经划破了手指,却没有察觉。女士们手巧些,但并非人人如此。在家里当主妇的那些女士,知道通常该如何切洋葱,譬如给煎土豆或肝配上苹果片和洋葱圈。可是,在施穆的洋葱地窖里既没有这种也没有那种,什么吃的都没有,谁想吃点什么,就得到别处去,去“鱼馆”而别上洋葱地窖来,这里只有可以切的洋葱。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地方就叫洋葱地窖,特色就在于此。因为洋葱,被切的洋葱,倘若仔细看一看的话……不,施穆的客人什么都看不见了。或者说,有一些客人什么也看不见了,他们泪水盈眶,但并不因为他们的心是充满的①。心充满时,必定热泪盈眶,话可不能那么说。有些人永远不会这样,尤其在最近的或者说已流逝的几十年间。因此,我们这个世纪日后总会被人称作无泪的世纪,尽管处处有这么多的苦痛。正由于没有眼泪的缘故,能够花得起这份钱的人就到洋葱地窖来,花八十芬尼让老板给一块猪形或鱼形小木板和一把厨房用刀,花十二马克买一个普通的地里或菜园里长的厨房用洋葱,把它切成小块,小小块,直到汁创造出了它……创造什么?创造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的苦痛不创造的东西:滚圆的人的泪珠。这里在哭泣。这里终于又在哭泣了。体面地哭泣,无碍地哭泣,自由地把一切都哭出来。这里江水滔滔,泛滥开去。这里在下雨。这里在降露水。奥斯卡关上打开的闸门。决堤了,春潮汹涌。每年都要泛滥、政府不加防范的那条河叫什么?用十二马克八十芬尼买来的自然现象发生过后,哭够的人开始说话了。他们还犹犹豫豫,对自己所说的话丝毫不加掩饰而大为惊讶,然而,洋葱地窖的客人们在享用了洋葱以后终于对坐在不舒适的、蒙粗麻布的木箱上的他们的邻座推心置腹了,让人家刨根问底,像翻新大衣似的把他里外翻个身。可是,同克勒普和朔勒无泪地坐在鸡棚梯子下面的奥斯卡却要保守秘密,从所有的自白、自责、忏悔、揭发、承认中,他只想讲一讲皮奥赫小姐的轶事。她一再失去她的福尔默先生,因此变成了铁石心肠、无泪之眼,不得不一再到施穆的高价的洋葱地窖来——

    ①语出《圣经-新约-马太福音》:“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下文便由此发挥。

    皮奥赫小姐哭够以后说,我们在有轨电车上相遇。我从店里来——她是一爿一流书店的老板和经理——电车上挤满了人。维利,也就是福尔默先生,狠狠地踩了我的右脚。我站不住了,但我们两人却一见钟情。我走不了路,他便伸出手来搀扶我,陪我,确切地说,抱我回到我家,从那天起,他体贴地护理被他踩成蓝黑色的那只脚趾甲。除此以外,在我面前,他也不乏爱的表示,直到右脚大趾的趾甲脱落,再没有任何东西阻碍新趾甲生长的时候。死趾甲脱落的那天,他的爱也冷却了。我们两人都为他的爱的萎缩而苦恼。他始终还依恋于我,而我们两人又有那么多的共同之处。于是维利提出了那个可怕的建议:让我踩你的左脚的大脚趾,踩到趾甲变成红蓝色,随后变成蓝黑色吧!我让步了,他也就踩了。我立即又充分地享受到他的爱,一直享受到左脚大趾的趾甲也像一片枯叶似的脱落为止。我们的爱情再度经历它的秋天。在此期间,我的右脚大趾的趾甲已经长好。维利为了重新在爱情中服侍我,他又要踩我的右脚。可是我不允许他这么干。我说,倘若你的爱是真正伟大而真诚的,它的生命必定比脚趾的趾甲长久。他不理解我,离开了我。几个月以后,我们又在音乐厅相遇。休息后,他不问一声就坐到我的身边来,我旁边的座位正好空着。演奏的是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当合唱队开始唱的时候,我把右脚向他伸去,而且事先已经把鞋子脱掉了。他踩上去,我没有失声叫喊干扰音乐会。七个星期以后,维利再次离我而去。我们还相处了一两次,每次几周,因为我又两次把脚伸给他,一次是左脚,一次是右脚。现在,我的两只大脚趾都残了。趾甲不再生长。维利有时来看我,坐在我面前的地毯上,充满着对我和对他自己的同情,但没有爱也没有眼泪,激动地凝视着我们的爱的牺牲品,两只没有趾甲的脚趾。我有时对他说:维利,来吧,我们一起到施穆的洋葱地客去,让我们哭个痛快。可是,直到今天,他始终不愿一起来。这个可怜的男人不懂得眼泪是伟大的安慰者。

    后来——为满足诸君之中的好奇者,奥斯卡只透露这一点——福尔默先生,一个无线电商人,他也到我们的地窖里来了。他们两人一起抱头痛哭。据昨天来探望我的克勒普说,不久前,他们结了婚。

    从星期二到星期六——洋葱地窖星期日不营业——客人们在享用了洋葱之后,便-唆地把憋在心里的人的存在的真正悲剧发泄出来了。保留给星期一的客人的,虽然不再是充当最可悲的哭泣者,但也能充当最剧烈的哭泣者。星期一价钱便宜。施穆以半价为青年供应洋葱。来的多半是医科男大学生和各种女大学生。艺术学院的男大学生也来,但主要是日后要当绘画教师的那些人,他们把一部分奖学金花在买洋葱上。我至今存疑的是:那些中学最高班的男女学生又从哪里弄钱来买洋葱呢?

    年轻人的哭法不同于年长者。年轻人的问题也完全不同。并非总是为考试或中学毕业考试操心之类。在洋葱地窖里,自然也有人谈到父子矛盾、母女悲剧等等。尽管年轻人感觉到自己不被人理解,然而,他们认为不被人理解并不值得为之哭泣。奥斯卡高兴的是,年轻人一如既往地为了爱而哭泣,不单是为了两性之爱而哭泣。格哈德和古德龙,他们起初总是坐在下面,后来才一起到回廊上面去哭泣。

    她,高大,壮实,女手球运动员,学化学。头发结成一条辫子拖在脑后。苍白然而像慈母一般,如同战争结束前的数年间在妇女同盟的宣传画上所能看到的那样。她目光清晰,多半直视前方。她的前额隆起,乳白色,光滑,健全,然而,她的不幸却明明白白地挂在脸上。从喉结到结实的圆下巴直到面颊,都留下了男人胡子的糟糕痕迹,虽说这位不幸女子不断地刮脸。她的细嫩的皮肤自然也经受不住那刮脸刀片。她的脸发红,有裂口,长小脓疤,她的女人胡子不断长出来,古德龙为此哭泣。格哈德后来才来洋葱地窖。他们两人并非如皮奥赫小姐和福尔默先生那样是在电车上而是在火车上认识的。他坐在她的对面,两人都刚过完学校的假期回来。他立刻爱上了她,不管她长着胡子。她即使由于自己长胡子而不敢爱他,但欣赏格哈德的孩子屁股般光滑的下巴,而这正是他的不幸。这个年轻男子不长胡子,这使他在年轻姑娘面前显得腼腆。然而,格哈德却同古德龙搭话,当他们在杜塞尔多夫火车站下车时,他们至少已经缔结了友谊。从那天起,他们天天见面,他们谈这谈那,交换了一部分想法,只是从来不提及该有而没有的胡子和不该有却不断长出来的胡子。格哈德也体贴古德龙,由于她的受折磨的皮肤而从不吻她。所以,他们的爱是纯洁的,虽说他们两人都不注重纯洁,因为她的志趣在于化学,而他则要当医学家。他们两人的一个朋友告诉他们说,有这么一个洋葱地窖。但他们只是鄙夷不屑地报以一笑,因为怀疑乃是化学家和医学家共有的特点。最后他们还是去了,但互相保证说,目的是去考察。奥斯卡很少见到年轻人这样哭过。他们一再来,从嘴里省下六马克四十芬尼,为该有却没有的胡子和蹂躏少女细嫩皮肤的胡子而哭泣。有几次,他们试图回避洋葱地窖。某个星期一不见他们来,但到了下个星期一他们又来了,一边用手指捻碎洋葱丁,一边哭泣着透露,他们想省下那六马克四十芬尼。他们两人在大学生宿舍里用便宜的洋葱做试验,但效果与在洋葱地窖里可不是一回事。谁都需要听众。在团体中哭泣要容易得多。当左边、右边和上边的回廊里这个或那个系的同学、艺术学院的大学生以及中学生都在流泪时,大家便能产生一种真正的共同感情。

    格哈德和古德龙光顾洋葱地窖的结果,除了流泪外,还慢慢地得到了治疗。可能是泪水冲走了他们的精神压抑。如通常所说的那样,他们相互接近了,他吻她的受折磨的皮肤,她亲他的光滑的皮肤,从某一天起,他们不再来洋葱地窖了,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几个月以后,奥斯卡在国王林阴道碰见他们,起先都认不出他们两个来了。他,光下巴的格哈德,留了一副密密的红金色大胡子。她,皮肤多刺的古德龙,仅仅上唇上方还有淡淡的黑汗毛,这对于她的脸倒是有益无害。古德龙的面颊和下巴却泛出黯淡的光泽,再也不是杂草丛生了。这两人已结成了一对大学生夫妻。奥斯卡听着,而他们就像已是五十岁的人正在对孙子辈讲述往事。她,古德龙说:“从前,你们的爷爷还没有胡子的时候——”他,格哈德说:“从前,你们的奶奶还为长胡子而苦恼的时候,我们两个每逢星期一都要去洋葱地窖。”

    读者会问,你们三位乐师何苦还坐在舷梯或者鸡棚梯子下面呢?洋葱地窖里既然是一片哭声、嚎声、咬牙切齿声,又何苦固定请来这么一个正正经经的乐队呢?

    是啊,我们三个,等客人们哭干眼泪、倾吐衷肠之后,便操起乐器,用音乐使客人们过渡到日常的谈话中去,使他们轻松地离开洋葱地窖,好给新到的客人腾出座位。克勒普、朔勒和奥斯卡是反对洋葱的。我们同施穆签订的合同里也有一条,禁止我们以类似于客人的方式来享用洋葱。我们本来也不需要洋葱。朔勒,吉他手,没有诉苦的缘由,人家总看见他是幸福而满意的,即使在雷格泰姆音乐演奏到一半而他的班卓琴上的两根弦一下子都断了的时候。在我的朋友克勒普的脑子里,哭和笑的概念至今模糊不清。他觉得哭是开心的,在安葬他的姑妈时——他结婚前,她一直帮他洗衬衫和袜子——他放声大笑,我过去从未见他这么笑过。那么,奥斯卡又怎么样呢?奥斯卡有足够的缘由放声大哭。难道不该用泪水冲刷掉道罗泰娅姆姆以及在椰子纤维地毯上的那个漫长而徒劳的黑夜吗?我的玛丽亚,难道她不是使我诉苦的根由吗?她的老板,施丹策尔,不是在比尔克公寓出出进进吗?小库尔特,我的儿子,见到这位美食店老板兼狂欢节参加者,不是先叫他“施丹策尔叔叔”,尔后又叫他“施丹策尔爸爸”了吗?在我的玛丽亚背后,他们,我可怜的妈妈、扬-布朗斯基、只会用汤来表达自己感情的厨师马策拉特,不是都躺在遥远的萨斯佩公墓松散的沙土下面或者布伦陶公墓的黏土下面吗?当然需要为他们痛哭一番的。可是,奥斯卡属于少数不需要洋葱便能流泪的幸福者之列。我的鼓帮助我。只需要特定的几小节,奥斯卡就找到了眼泪,不好不坏,恰同洋葱地窖昂贵的眼泪一样。

    老板施穆也从不摆弄洋葱。他休息时在树篱和灌木丛中打到的麻雀,可以顶替洋葱,而且价值相当。施穆打完麻雀,把打下的十二只麻雀排列在一张报纸上,他的眼泪就落到这十二个有时还温和的羽毛团上。当他把乌饲料撒向莱茵草地和卵石河岸时,他还在哭泣,这种情形不是经常可以看到吗?在洋葱地窖里,为他提供了发泄心中痛苦的另一种途径。每周一次粗野地咒骂管盥洗室的女工,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他经常用相当陈旧的名堂称呼她,例如:娼妓,野鸡,淫妇,荡妇,扫帚星。“滚蛋!”施穆又在大声尖叫了,“从我眼皮底下滚开,妖婆!”他立即解雇了管盥洗间的女工,换了一个新的。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就遇上麻烦了。他再也找不到管盥洗间的女工了,只得再雇用被他解雇过一次或多次的女人。她们也愿意回到洋葱地窖来,因为施穆的骂人话有一大部分她们听不懂,而且,这里钱挣得多。由于哭泣,洋葱地窖的客人去盥洗间的次数比别的饮食店的客人多;哭泣着的人也比眼睛干的人慷慨大方。尤其是男宾们,当他们哭红哭肿了脸,泪痕满面“到后面”去时,都愿意多给小费。管盥洗间的女工还卖给洋葱地窖的客人们有名的洋葱图案手帕,手帕的对角线上印有“在洋葱地窖里”字样。这些手帕样子可笑,不仅可以拭干眼泪,而且可以当头巾用。洋葱地窖的男宾们,让人把这些彩色手帕缝成三角旗,悬在他们的汽车的后窗里面,在休假期间带着施穆的洋葱地窖旗驶向巴黎、蓝色海岸、罗马、拉文纳、里米尼,甚至远往西班牙。

    我们三个乐师和我们的音乐还肩负另一个任务。有些时候,尤其在一些客人连续切了两个洋葱之后,洋葱地窖里就会突然大发作,很容易酿成放荡行为。施穆不喜欢这种毫无顾忌的行为,一见到几位先生解领带,几位女子解衬衫扣子时,便吩咐我们奏乐,用音乐去对付刚露苗头的不知羞耻的举动。可是,另一方面,正是施穆自己,见到一些特别缺乏抵抗力的客人切完第一个洋葱后便递去第二个,于是为他们由发作转向放荡开放绿灯,只不过他规定了一个限度罢了。

    我所知道的洋葱地窖里最厉害的一次发作,对于奥斯卡来说,如果不是他一生中的一个转折点,那也是一次意义深远的经历。施穆的妻子比莉,爱寻欢作乐。她不常来地窖,如果来的话,她总带着施穆不愿见到的那些男朋友。一天晚上,她带着音乐评论家伍德和抽烟斗的建筑师瓦克莱来了。这两位先生是洋葱地窖的常客,随身带着相当无聊的苦闷。伍德哭泣是由于宗教方面的原因,他想改宗或者已经改宗或者已经第二次改宗。抽烟斗的瓦克莱哭泣的原因,是由于他在二十年代为了一个放肆的丹麦女子而放弃了大学教授职位,可是,这个丹麦女子却嫁给了一个南美人,替他生了六个孩子。这使瓦克莱耿耿于怀,又使他不能安稳地抽烟斗。有点阴险的伍德劝施穆的妻子切洋葱。她切了,眼泪来了,开始把心里话往外掏,揭发老板施穆。她讲的事情,奥斯卡得体地加以保密,不再向诸君转述。施穆一听,向他的妻子猛扑过去。这非得有好几个身强力壮的男子来阻拦才行,因为桌子上到处放着厨房用的刀子。他们拦住这个狂怒的家伙,直到轻率的比莉跟她的男朋友伍德和瓦克莱溜走为止。

    施穆激动而慌张。我看见他双手在颤抖,一再去整理他的洋葱方巾。他几次走到帷帘后面,咒骂管盥洗室的女工,末了,拿了满满一篮子洋葱回来,强作笑容,以不自然的高兴劲头向客人们宣布,他,施穆,今天兴致勃勃要当施主,免费赠送每位客人一个洋葱,说罢就分给大家。

    当时,连一向觉得人生这类痛苦的经历犹如一出好戏的克勒普也看傻了,如果他不是若有所思的话,那也是相当紧张的。他拿起长笛准备吹奏。我们都明白,紧接着给这些敏感而有教养的女士们先生们提供第二次失去控制而哭泣的机会,是多么危险。

    看到我们拿起乐器准备奏乐的施穆,偏偏禁止我们演奏。在一张张桌子上,厨房用刀开始它们的切碎工作。几层很美的、花梨木色的表皮已经被推到一边,遭人冷落。带淡绿纹道的透明洋葱肉陷于乱刀之下。奇怪的是,哭泣并非从女士们开始。那些正值最佳年龄的先生们,一位大碾磨厂老板,一位携带淡施脂粉的男友的饭店经理,一位贵族总代表,满满一桌到城里来开董事会会议的、身穿绅士服的工厂主,一位秃头演员——我们都叫他“格格响”,因为他在哭泣时总把牙齿咬得格格直响,所有这些先生们,在女士们帮忙之前,先流开了眼泪。可是,女士们和先生们并非沉溺于第一个洋葱所引起的那种使人得到解脱的哭泣之中,向他们袭来的是一阵阵痉挛式的啼泣。“格格响”咬牙切齿,委实吓人,活像一个要引诱剧场里每一个观众都跟着他一起格格地咬牙的演员。大碾磨厂老板让他的修饰整洁的灰发脑袋一下接一下地朝桌面上撞去。饭店经理把他的啼泣痉挛同他那位妩媚男友的痉挛混在一起。施穆站在梯子旁边,板着面孔,不无享受地审视着已经半失去控制的女士们先生们。这时,一位上了年纪的女士当着她的女婿的面撕破了自己的衬衫。那位饭店经理的男友,他的色相早已引人注目,此刻光了膀子,露出天然的棕色皮肤,从一张桌子蹦到另一张,跳起舞来。大概是东方舞蹈吧,他宣告一种神秘的宗教仪式开始了。这开端虽然激烈,但由于缺乏想象力或者想象力幼稚可笑,所以不值得详尽地加以描摹。

    不仅施穆失望了,连奥斯卡也厌烦地皱起了眉头。一些低级的脱衣场面,几位绅士穿上了女子内衣,男子气概的女士们抓起领带和背带,有几个双双钻到桌子底下。值得一提的倒是那位“格格响”,他用牙齿撕碎了一个胸罩,咀嚼着,也许已经吞下了一部分。

    这种可怕的吵闹声,这种毫无内容的“哟喔”、“呜哇”的叫声,八成使施穆失望了。他也可能害怕警察当局,再也站不住了。他向坐在鸡棚梯子下面的我们探过脑袋来,先捅了一下克勒普,随后捅捅我,细声说:“音乐!你们听着,奏乐!奏乐,结束这场胡闹!”

    事实表明,容易满足的克勒普开心得很。他笑得前俯后仰,没法吹长笛了。把克勒普当师傅看待的朔勒,是他的跟屁虫,这时也跟着他一起哈哈大笑。这样一来,只剩下奥斯卡一个人了,而施穆是可以信赖我的。我从凳子底下拽出铁皮鼓,镇定地点上一支烟,开始击鼓。

    我毫无计划便击起鼓来,只想让人家明白我的鼓声的含义。我把通常的夜总会音乐的曲目全都丢在脑后。奥斯卡也不演奏爵士乐。我不喜欢人家把我看成一个发狂的打击乐手。虽说我是个老练的鼓手,然而我不是纯血统的爵士乐师。我喜爱爵士音乐一如我喜爱维也纳华尔兹。这两种音乐我都会演奏,可我不想演奏。施穆请我击鼓时,我不演奏我会的,而是演奏源自心里的。奥斯卡成功地让一个曾经永远是三岁的奥斯卡捏住鼓棒。我回头沿着老路敲去,让三岁孩子视角中的世界清晰地显现出来,首先控制住这个没有能力进入真正的宗教仪式中去的战后社交界。说得明白些,我带领他们走到波萨道夫斯基路,走进考尔阿姨的幼儿园,我已经让他们垂下下巴,手拉着手,脚尖朝里,等待着我,他们的捕鼠人。我于是离开鸡棚梯子,站到女士们先生们的排首。作为试验,我先给他们来了一段《烘烘烘,烘蛋糕》,他们像孩子似的兴高采烈,而我的成绩也已记录在案。我随即引起他们的巨大的恐惧,敲响了《黑厨娘,你在吗?》。我从前有时害怕黑厨娘,现在我越来越怕她。我让她出场,身影巨大,黑如煤炭,可憎可怕,在洋葱地窖里暴跳如雷,我于是达到了老板施穆用洋葱达到的效果:女士们先生们,像孩子似的哭出了圆滚滚的泪水,害怕至极,颤抖着求我怜悯。我于是又敲鼓,借以安慰他们,帮他们穿上内衣、外衣,丝绸的、天鹅绒的:《绿绿绿,我的衣裳全都绿》,《红红红,我的衣裳全都红》,《蓝蓝蓝……》,《黄黄黄……》。我敲出了各种颜色和中间色调,直到我面前的社交人士又文雅地穿戴整齐,随后让幼儿园搬迁,领他们穿过洋葱地窖,仿佛这里是耶施肯山谷路,仿佛正在登上埃尔布斯山,绕着古滕贝格纪念碑走去,仿佛这里盛开着真正的雏菊,他们,女士们先生们,像孩子一样高兴地去采摘。我允许他们,所有在场的人,包括老板施穆,为在玩耍中度过的幼儿园的下午留下一件纪念品。当我们快到黑暗的魔鬼峡谷,打算去采山毛榉果实时,我在鼓上说:孩子们,你们现在可以去小便了。于是,他们满足了孩子的小小需要,尿了,所有的人,女士们和先生们,老板施穆,我的朋友克勒普和朔勒,甚至坐在远处的管盥洗间的女工,全都尿了,嘘嘘嘘地尿了,尿湿了裤子,一边蹲下来,听着。好一支儿童管弦乐队!他们演奏时,奥斯卡只是马马虎虎地敲敲边鼓。他们的乐声一止,我一阵急擂,过渡到无拘无束的快活气氛中去,奏出一段淘气的曲子:

    玻璃,玻璃,小酒杯,

    没啤酒,有白糖,

    霍勒太太打开窗,

    弹钢琴,叮咚当……

    我带领那些欢呼着、吃吃笑着、用孩子的笨嘴咿咿呀呀不停地说着的女士们先生们首先到了衣帽间。惊愕万状的大胡子大学生帮施穆的客人们穿上大衣。接着,我为女士们先生们敲了一支他们喜爱的小曲《谁愿见到勤快的洗衣妇》,送他们走上水泥台阶,从穿羊皮大衣的门房身边走过,到了街上。一九五○年春之夜,清新,没有星星,童话一般,好像是预先定做的。我让女士们先生们解散,可他们还在旧城像小孩子似的胡闹了好一阵子,忘了回家的路。末了,警察帮他们恢复了本来的年纪、体面与尊严以及对自己家电话号码的记忆。

    我,奥斯卡,则留在洋葱地窖里,吃吃地笑,抚弄铁皮。施穆一直在那里鼓掌,叉开两腿,湿了裤裆,站在鸡棚梯子旁。看样子,在考尔阿姨的幼儿园里他感到很高兴,同成年人施穆在莱茵草地上打麻雀时一样高兴

    在大洋壁垒或地堡不能同水泥分家

    我这样做,本想帮洋葱地窖老板施穆的忙。可是,他却不能原谅我的铁皮鼓独奏表演,因为我的表演把他的肯出高价的客人变成了牙牙学语、无忧无虑、兴高采烈、尿湿裤子因而也是哭哭啼啼——不用洋葱便哭哭啼啼的孩子。

    奥斯卡设法理解他。莫非他害怕我的竞争了不成?因为越来越多的客人把传统的催泪洋葱推到一边,呼唤奥斯卡,呼唤他的铁皮,呼唤我,因为我能够在我的铁皮鼓上用咒语显现任何一位客人——不论他有多大年纪——的童年。

    到那时为止,施穆仅限于无限期解雇管盥洗间的女工。现在,他把我们——他的音乐师也解雇了,请来一位站立小提琴手①,如果不苛求的话,可以凑合把他当做吉普赛人看待——

    ①站立小提琴手,一般指娱乐性轻音乐乐队的首席小提琴师,站着演奏,同时指挥乐队。有时也指站着演奏的小提琴手。

    可是,我们被赶走之后,许多客人,包括最大方的客人,威胁说要同洋葱地窖一刀两断。没过几个星期,施穆只好妥协。那个站立提琴手每周来三次,我们也每周演奏三次,但报酬提高,每晚二十马克。此外,我们到手的小费越来越多,奥斯卡便在银行开了一个帐户,为能吃利息而高兴。

    好景不长,这本储蓄存折不久就成了处于困境中的我的帮手,因为死神驾到,夺走了我们的老板费迪南-施穆,夺走了我们的工作和报酬。

    前面我已经讲过,施穆打麻雀。有时候,他带我们一起去,乘他的梅赛德斯牌轿车,让我们观看他打麻雀。尽管为了我的鼓有时会争吵,站在我一边的克勒普和朔勒也因此会受罪,不过,施穆同他的音乐师之间的关系还是友好的,直到如上所述,死神降临。

    我们上车。施穆的妻子像过去那样坐在驾驶座上。克勒普坐在她身边。施穆坐在奥斯卡和朔勒中间。他把小口径步枪放在腿上,有时还抚弄几下。我们一直驱车到离凯泽斯韦尔特不远处。莱茵河两岸树木林立。施穆的妻子留在汽车里,打开一张报纸。克勒普事先买了葡萄干,隔一定的间歇吃一口。朔勒当吉他手之前,在大学里念过某一系科,会背几首写莱茵河的诗。莱茵河也显示出最富诗意的一面,除了载着普通的驳船外,尽管按照日历时值夏季,却载着摇曳的秋叶朝杜伊斯堡流去。如果施穆的小口径步枪也缄默无语的话,那么,在凯泽斯韦尔特附近的午后真可以称之为宁静的午后了。

    克勒普吃完葡萄于,用青草擦手指头。这时,施穆也打完了。他给报纸上排列着的十一个冷却了的羽毛团添上第十二只,如他所说,还在抽搐的麻雀。这位射手已经包好了他的猎获物——因为施穆每次都把他射到的东西带回家去,原因不详。这时,一只麻雀落到我们近处被河水冲来的树根上,那么引人注目,它的颜色又是那么灰,这样标准的麻雀标本使施穆难以抗拒,一个下午最多只打十二只麻雀的他射中了第十三只。施穆真不该干这件事!

    他把这第十三只同那十二只放到一起,我们便往回走,找到了正在黑色梅赛德斯里睡觉的施穆太太。施穆先上车,坐在前座,克勒普和朔勒后上车,坐在后座。我本该上车的,但我没有上去,而是说,我还想散散步,自己乘电车回去,不必再管我。于是,他们便乘车朝杜塞尔多夫而去。车上没有奥斯卡,他出于谨慎,没有上去。

    我慢慢地随后走去。我不需要走多远。由于在修公路,开了一条绕行道。绕行道经过一个采砂砾场。在一面路镜下方约七米深处的采砂砾场里,轮子朝天横着一辆黑色梅赛德斯。采砂砾场的工人已经把三个受伤者和施穆的尸体从水里拖了出来。事故急救车已在途中。我爬下坑去,不一会儿,鞋里满是砂砾,慰问了一下受伤者。他们尽管疼痛,仍问这问那,但我并没有告诉他们,施穆已经死了。他惊讶地呆望着被乌云遮蔽了四分之三的天空。包有午后猎获物的报纸被抛出车外。我数了数,只有十二只麻雀,却找不到第十三只,事故急救车开进采砂砾场时,我还在寻找。

    施穆的妻子、克勒普和朔勒只受了轻伤:几处青肿,折断几根肋骨。我后来到医院去探望克勒普,询问出事故的原因,他告诉我一则令人惊异的故事:他们的车子在有车辙的绕行道上徐缓地驶过采砂砾场时,突然来了一百只——如果不说数以百计的话——麻雀,从树篱、灌木丛、果树间黑压压地飞来,遮住了梅赛德斯,撞在挡风玻璃上,吓坏了施穆的妻子。单凭麻雀的力量造成了事故和施穆的死亡。信不信克勒普的说法,悉听尊便。奥斯卡反正持怀疑态度。在城南公墓安葬施穆那天,他甚至不再像数年前他还在当石匠和刻字匠时那样去数墓碑间的麻雀了。我头戴借来的大礼帽,杂在送葬队伍中,跟在棺材后面。在九区,我看见了石匠科涅夫,他正在同一个我不认识的助手为一座双穴墓立辉绿石碑。盛老板施穆的棺材在科涅夫旁边经过并向新辟的十区抬去时,他没有认出我来,可能是由于我头戴礼帽的缘故。他搓搓后颈,让人推断出,他的疖子不是熟了就是熟透了。

    又是葬礼!我已经领读者诸君去过那么多的公墓了,这有什么法子呢?我在什么地方还讲过:葬礼总使人回忆起另一些葬礼,因此,关于施穆的葬礼以及奥斯卡在葬礼进行时的回忆,我就不再报道了。好在施穆是正常地去到地底下,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寻常的事情。但我不想不告诉诸君,葬礼结束后——由于死者的寡妇住院,所以大家可以不受拘束——有一位先生跟我搭话,他自称丢施博士。

    丢施博士负责一家音乐会经办处。但音乐会经办处非他所设。此外,丢施博士自我介绍说,他是洋葱地窖以前的客人。我从未注意到他。而当我把施穆的客人变成口齿不清、无牵无挂的小孩子时,他却在场。他推心置腹地对我讲,是啊,在我的铁皮鼓的影响下,丢施本人也回到了幸福的童年。现在,他要让我和我的——如他所说——“绝招”大出风头。他握有全权同我签订合同,一项高薪合同,而我可以当场签字。在火葬场前,舒格尔-莱奥,在杜塞尔多夫他叫做萨贝尔-威廉,戴着白手套,正等待着送葬的人。丢施博士却掏出一张纸来,上面规定以巨额报酬换取我承担义务,以“鼓手奥斯卡”的名义在大剧院承担全部独奏节目,在面对两千到三千座位的舞台上唱独脚戏。我不愿当场签字,丢施非常难过。我以施穆的死为由,说施穆在世时同我关系非常密切,我哪能在公墓上就另找一位新老板呢,但这件事我愿意考虑,也许还要去旅行一次,回来后再去拜访他——丢施博士先生,有可能的话,将在他所说的工作合同上签字。

    我在公墓上没有签字,然而,奥斯卡鉴于经济状况无保障不得不要求预支。出了公墓,在丢施博士停车的广场上,我接过他暗暗递来的装在一个信封里的钱和他的名片,塞进了口袋。

    于是我去旅行,还找到了一个旅伴。我本来更愿意同克勒普一起去旅行,但他还躺在医院里,不准笑,因为他折断了四根肋骨。我也愿意玛丽亚当我的旅伴,暑假还未结束,可以带小库尔特一起去。但玛丽亚还在同她的老板施丹策尔,同那个让小库尔特叫他“施丹策尔爸爸”的人相好。

    就这样,我跟画师兰克斯结伴去旅行。读者知道兰克斯就是那个上士兰克斯,也是同缪斯乌拉临时订婚的男人。我口袋里揣着预支的钱和我的存折,到西塔德街画师兰克斯的工作室去拜访他,希望能在他那儿见到我原先的同行乌拉,因为我想同缪斯一起去旅行。

    我在画家那里找到了乌拉。在门口,她向我透露,十四天前,他们已经订了婚。同小汉斯-克拉格斯已经待不下去了,她只好又解除婚约。她问我,是否认识小汉斯-克拉格斯。

    奥斯卡不认识乌拉的这位未婚夫,表示很遗憾,接着提出了他的慷慨大方的旅行建议,却又看了一场好戏:乌拉还没有来得及答应,画师兰克斯却插进来,自己表示要当奥斯卡的旅伴,打了长腿缪斯几个耳光,因为她不愿待在家里,还因此而流了眼泪。

    为什么奥斯卡不反对?他既然要同缪斯一起去旅行,为什么他不袒护缪斯?我把在浅色汗毛的长腿乌拉身边的旅行想象得越美,就越怕同缪斯太亲近地共同生活。必须跟缪斯保持距离,我心中想,不然的话,缪斯的亲吻岂不成了家常便饭吗?所以,我宁愿跟画师兰克斯一起去旅行,因为当缪斯想吻他时,他就动手打她。

    关于我们的旅行目的地,并没有讨论很久。我们只考虑诺曼底一处,想去看看卡昂与卡堡之间的地堡。战时,我们在那里相识。唯一麻烦的是办签证。可是,有关办签证的事,奥斯卡只字不想提。

    兰克斯是个吝啬鬼。他的颜料是廉价货或是讨来的,画布的底色也上得很差,可是用起颜料来却大手大脚,一到同纸币或硬币打交道,他又锱铢必较。他从来不买香烟,却一直在抽烟。他的吝啬是系统性的。此话怎么讲?且看此例:若有人送他一支香烟,他就从自己左边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十芬尼的铜板,让它透透空气,随即放进他右边的裤兜里去。随着白天钟点的变化,这样“滑动”的铜板或多或少,但总数是不少的。他抽烟抽得很勤快,有一次他心情好的时候向我透露说:“我每天抽的烟大约合两个马克。”

    兰克斯大约一年前买下的在韦尔斯滕的那块带废墟的地皮,就是用他的远近熟人的香烟买来的,确切地说,是白抽人家的香烟买来的。

    我同这个兰克斯去诺曼底。我们乘上一列快车。兰克斯本人颇想搭人家的汽车,但我付钱买火车票,请他旅行,他只得让步。从卡昂到卡堡,我们剩公共汽车。一路白杨,树林后面是以树篱为界的草场。棕白两色相间的母牛使这片土地看上去像是一张牛奶巧克力广告画。战争破坏的痕迹还历历在目,若是广告画,就不该画上去了。可是,每个村庄,包括我失去罗丝维塔的小村庄巴文特,都还画着战争破坏的痕迹,不堪入目。

    从卡堡出发,我们沿海滩步行,朝奥恩河入海口走去。没有下雨。到了勒霍姆,兰克斯说:“我们到家了,小子!给我一支烟!”还在他让铜板从一个口袋搬迁到另一个口袋里去的时候,他那个总是往前探着的狼脑袋已对准了沙丘间无数未受损坏的地堡之一。他伸出两条长臂,左手提着背囊、野外用画架和一打画布框架,右手搀着我,拉我向那水泥走去。一口小箱子和鼓,便是奥斯卡的行李。

    我们清除了道拉七号地堡里面的流沙和寻找栖身处的情侣们留下的污秽,放上一只板条箱,挂起我们的睡袋,使之变成可居住的空间。我们在大西洋岸边逗留的第三天,兰克斯从海滩上带回来一条大鳕鱼。这是渔民们给他的。他画了他们的船,他们塞给他这条鳕鱼。

    由于我们还用道拉七号来称呼这座地堡,所以毫不奇怪,奥斯卡在给鱼开膛的时候,他又想起了道罗泰娅姆姆。鱼肝和鱼白涌出,落到他的双手上。我面对太阳刮鱼鳞,兰克斯借此机会彩笔一挥画了一幅水彩画。八月的太阳倒立在地堡的水泥穹顶上。我开始把蒜瓣塞进鱼肚。原来填满鱼肝、鱼白和内脏的地方,我填进了洋葱、乳酪和百里香。我没有扔掉鱼肝和鱼白,而是把这两种美味塞在鱼的咽喉里,再用柠檬堵上。兰克斯在周围窥探。他钻进道拉四号、道拉三号以及更远处的地堡,随手捞东西。他带回来木板条和较大的硬纸板。硬纸板他要用来作画,木板条他用来生火。

    这样的火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维持整个白天的时间,因为海滩上每隔两步就插有被海水冲来的、轻如羽毛的干木头,投下的阴影随着日光移动。我把兰克斯从一座被遗弃的海滨别墅里拆下的阳台铁栏杆的一部分,架在其间已经烧红的木炭上。我给鱼抹上橄榄油,把鱼架在灼热的、同样抹了油的锈铁上。我把柠檬汁挤到咝咝响的鳕鱼上,让它慢慢地——因为鱼是不能强迫的——变成佳肴。

    我们用好几只空桶,铺上一张折叠成几层的柏油纸,架成了我们的餐桌。叉和铁皮盘子是我们随身带来的。兰克斯,像一只见到鳗鱼的饿慌了的海鸥,围着正从容不迫地熟透着的鳕鱼团团转。为了引开他,我从地堡里取出我的鼓,放在海沙上,迎风敲起来,不断变奏,诱发出涛声和涨潮的喧嚣:贝布拉前线剧团参观地堡。从卡舒贝来到诺曼底。菲利克斯和基蒂,两位杂技演员,在地堡上用身体缠成结,再解开结,像奥斯卡迎风擂鼓一样,迎风朗诵一首诗,诗的叠句在战争中宣告一个温暖舒适的时期正在到来:“……星期五吃鱼,外加荷包蛋……我们正在接近毕德迈耶尔风尚!”带萨克森口音的基蒂朗诵着。贝布拉,我的智慧的贝布拉和宣传运动上尉点点头;罗丝维塔,我的地中海的拉古娜,提起食物篮,在水泥上,在道拉七号顶上,摆好食物;上士兰克斯也吃白面包,喝巧克力,抽贝布拉上尉的香烟……

    “好小子,奥斯卡,”画师兰克斯把我从遐想中喊回来。“如果我能够像你敲鼓似的那样画就好了!给我一支烟!”

    我中断击鼓,给了我的旅伴一支烟,尝了尝鱼,味道不错:鱼眼睛鼓出,软、白、松动。我慢吞吞地把最后一片柠檬的汁挤到半焦半裂的鳕鱼皮上,一处也不遗漏。

    “我饿了!”兰克斯说。他露出了长长的、蜡黄的尖齿,用双拳捶打方格衬衫下的胸口,活像一只猴子。

    “要鱼头还是鱼尾?”我让他考虑,一边把鱼挪到一张铺在柏油纸上当桌布用的羊皮纸上。“你建议我要哪一头呢?”兰克斯掐灭香烟,留下烟蒂。

    “作为朋友,我会说:请用鱼尾。作为厨师,我将推荐你吃鱼头。我的妈妈,是个吃鱼能手,她会说:兰克斯先生,请用鱼尾,保您满意。医生总是建议我父亲……”

    “我对医生的话不感兴趣。”兰克斯怀疑我的话。

    “霍拉斯博士总劝我父亲,吃鳕鱼只吃头。”

    “那我就吃鱼尾吧!我觉察到了,你想把不好吃的塞给我!”兰克斯仍在猜疑。

    “这样更好。奥斯卡懂得怎样品尝鱼头。”

    “我看你一心想吃的就是鱼头,好吧,鱼头归我吧!”

    “你真难弄,兰克斯!”我要结束这场对话。“好吧,鱼头归你,鱼尾归我。”

    “什么,小子,难道是我作弄了你吗?”

    奥斯卡承认,他被兰克斯作弄了。我可知道,只有当他把鱼吃进嘴里,同时又肯定我已经被他作弄了的时候,他才会觉得有滋味。我把他叫做诡计多端的老狗,福星高照的家伙,星期日出生的幸运儿①。我们开始吃鳕鱼——

    ①德国人的迷信说法,认为星期日出生的孩子是幸运儿。

    他取了鱼头,我拣起剩下的柠檬,把汁挤到尾段剖开的白色鱼肉上,一处也不遗漏。几瓣黄油一般软的大蒜从鱼膛里掉了出来。

    兰克斯吸着牙齿间的鱼骨,一边盯着我和鱼的尾段。“让我尝尝你的鱼尾。”我点点头。他尝了一口,仍在犹豫,一直到奥斯卡也尝了一口鱼头,安慰他说:他捞到的那份更好。

    我们吃鱼时喝波尔多红葡萄酒。我觉得美中不足,如果咖啡杯里盛的是白葡萄酒就好了。兰克斯打消我的多虑,回忆说,他在道拉七号当上士的时候,一直喝红葡萄酒,直到进犯开始:“小子,当时我们都喝足了,这儿就干起来了。科瓦尔斯基-谢尔巴赫和矮个子荣伊特霍尔德根本没注意这儿已经干起来了。他们都不在人世了,都躺在卡堡那边同一座公墓里。那边,在阿罗曼彻斯,是英国兵,在我们这个地段,是大批加拿大兵。我们还没有来得及把裤子背带挂上,他们就已经到了,说:Howareyou?①”——

    ①英语:你好吗?

    接着,他叉子朝天,吐出鱼刺说:“我今天在卡堡见到海尔佐格了,那个胡思乱想的家伙。你也认识他,在当年你们来这里参观的时候。他是中尉。”

    奥斯卡当然记得海尔佐格中尉。兰克斯撇下鱼告诉我说,海尔佐格年年都来卡堡,带着地图和测量仪器,因为地堡使他睡不着觉。他也会到我们这儿,到道拉七号来的,来测量。

    我们还在吃鱼——鱼慢慢地暴露出它的骨架——海尔佐格中尉来了。他身穿黄卡其齐膝裤,脚登网球鞋,小腿肚圆墩墩的,灰褐色胸毛长到解开的麻布衬衫外面。我们自然稳坐不动。兰克斯作介绍,称我为他的战友和朋友奥斯卡,称海尔佐格为前中尉。

    退役中尉立即着手调查道拉七号。他先是在水泥外侧,这是经兰克斯允许的。他填写表格,随身还带着一个潜望镜,用它来向野景和上涨的海潮调情。他轻轻地抚摩我们旁边的道拉六号的射击孔,像是对他的妻子献温情。当他准备视察道拉七号,我们的休假小屋内部时,兰克斯禁止他入内:“小子,海尔佐格,您在这儿围着水泥转,真不知道想干什么!当年是现实的,如今早已Passe①了。”——

    ①法语,意为“过去”。

    兰克斯爱讲“passe”这个词儿。我总把世界分成现实的和过去了的。但是,退役中尉认为,什么也没有成为过去,计算题还没有被除尽,日后大家还必须一再在历史面前说明自己是否尽责了。所以,他现在要去视察道拉七号的内部:“您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兰克斯?”

    海尔佐格的影子已经投在了我们的鱼和桌子上。他想从我们头上跨过去进入那个地堡,地堡入口处上方的水泥图案仍旧可以让人看出是上士兰克斯的手艺。

    海尔佐格没能过得了我们的桌子。兰克斯由下往上用叉子,不,他没有用叉子,而是挥拳击去,把退役中尉海尔佐格打倒在沙丘上。兰克斯连连摇头,为我们的烤鱼宴席被打断深感遗憾。他站起身来,一把揪住中尉胸前的麻布衬衫,把他拖到一边,留下一道工整的轨迹从沙丘上扔下去。我们不再看得见他,但还能听到他的声音。海尔佐格把兰克斯随后扔去的测量工具拣到一起,咒骂着远去。他用咒语召来了所有的历史幽灵,而这些都是兰克斯方才认为已经属于过去的。

    “当年人家认为他是个胡思乱想的家伙时,他还没有胡涂到这种地步。想当初,假如我们没有醉到那种程度,开火的时候,谁知道那些加拿大兵会落到怎样的下场。”

    我只好点点头表示同意,因为前一天落潮时,我在贝壳和空螃蟹壳中间拣到一颗说明事实真相的加拿大军服的钮扣。奥斯卡把这颗钮扣保存在他的钱包里,并且感到非常幸运,仿佛他拣到的是一枚稀有的伊特拉斯坎人的钱币。

    海尔佐格的来访,时间虽短,却唤起了许多回忆:“还记得吗,兰克斯,当年我们前线剧团来参观你们的水泥,在地堡顶上进早餐,像今天似的刮着一阵小小的风,突然来了六七个修女,在隆美尔芦笋中间拣螃蟹。你,兰克斯,根据命令,肃清海滩,你用一挺杀人的机关枪干了这件事。”

    兰克斯回想着,一边吸着鱼骨。他甚至还记得那些姓名:朔拉斯蒂卡姆姆,阿格奈塔姆姆。他一一列举出来。他给我描绘了那个见习修女,玫瑰色的脸,周围有许多黑色。他描绘得如此真切,竟使我的护士道罗泰娅姆姆常在我心中的画像被遮盖了一半,虽说没有使它完全消失。在他作了这一番描绘之后几分钟,还升起了一幅景象——这已经不再使我感到过于惊讶,所以我也未能把它当成一种奇迹——一个年轻修女,从卡堡方向飘来,飘到沙丘上空,她的玫瑰色以及周围的的许多黑色历历在目。

    她手执一柄黑色雨伞,就像年老绅士随身携带的那种,挡着太阳。她的眼睛前架一副深绿色赛璐珞墨镜,类似好莱坞制片主任戴的那种防护眼镜。沙丘间有人喊她。看来周围还有许多修女。“阿格奈塔姆姆!”一个声音喊道。又一个声音喊道:“阿格奈塔姆姆,您在哪里?”

    阿格奈塔姆姆,这个小姑娘在我们那条鳕鱼越来越清楚地暴露出来的骨架上方回答说:“在这里,朔拉斯蒂卡姆姆。这里一点风也没有!”

    兰克斯露齿冷笑,得意地点点他的狼脑袋,仿佛这次天主教游行是他约请来的,似乎根本不存在任何会使他感到意外的事情。

    年轻修女望着我们,站在地堡左侧。玫瑰色的脸,两个圆鼻孔,牙齿微微突出,除此之外无可挑剔。她吐出一声:“哦!”

    兰克斯上身不动,只把脖子和脑袋转过去:“姆姆,到这儿散步来了?”

    回答来得也快:“我们每年到海边来一次。我还是头一回见到海洋。海洋真大呀!”

    谁也不会对此持异议的。直到今天,我仍然认为她对海洋的描写是最贴切的描写。

    兰克斯摆出好客的姿态,从我的那份鱼里挑了一块,递过去:“尝点鱼吗,姆姆?还热着呢。”他的流利的法语使我吃惊。奥斯卡也同样讲起外语来了:“别客气,姆姆。今天是星期五。”

    尽管我暗示今天吃鱼并不违反她们严格的教规,却未能说服巧妙地藏身于修道服中的少女同我们一起共进午餐。

    “二位一直住在此地吗?”她的好奇心想要知道。她觉得我们的地堡挺漂亮,但有点滑稽可笑。遗憾的是,院长和另外五名修女撑着黑雨伞,戴着绿墨镜,越过沙丘,进入了画面。阿格奈塔吓得匆匆离去,我从被东风修饰过的语流中听出,她被狠狠地训斥了一顿,随后被夹在中间带走了。兰克斯在做梦。他把叉子倒插在嘴里,凝视着在沙丘上方随风飘去的这一群:“这不是修女,是帆船。”

    “帆船是白的。”我提醒他。

    “这是些黑帆船。”同兰克斯是很难争辩的。“左外侧的是旗舰。阿格奈塔,是快速科尔维特式轻型巡航舰。有利的扬帆风向,摆开楔形阵势,从艄三角帆到尾帆、前桅、第三桅和主桅,所有的帆都挂上了,朝英格兰方向的地平线驶去。你想象一下:明天清早,英国兵一觉醒来,朝窗外望去,你猜他们看到了什么?两万五千名修女,直到桅顶上都挂满了旗帜。瞧,第一艘船的甲板已来到眼前了……”

    “一场新的宗教战争!”我帮他说下去。依我看,旗舰应叫“玛丽亚-斯图亚特”号或“德-瓦莱拉”号,叫“堂璜”号自然更妙。一支新的更灵活的“阿尔马达”①来为特拉法尔加②之役雪耻了。战斗口号是:“杀死全部清教徒!”英国人的军营里这一回可没有纳尔逊了。入侵可以开始了:英国再也不是一个海岛了!——

    ①“阿尔马达”是1588年菲利普二世派去进攻英格兰的西班牙舰队,又名无敌舰队。

    ②1805年,英国海军将领纳尔逊在此打败西班牙和法国联合舰队。

    兰克斯觉得这样的谈话政治性太强。“现在她们开走了,那些修女们!”他报告说。

    “不对,应该说扬帆而去!”我更正说。

    好吧,不管她们是扬帆而去还是由蒸汽推动而去,反正舰队是朝卡堡方向飘去了。她们手执雨伞,挡住太阳。只有一个人,落在后面,走几步,弯下腰,直起来,又倒下了。舰队的其余船只,为了留在画面上,它们缓慢地逆风游弋,朝原先的海滨饭店这一焚毁的布景驶去。

    “那艘船也许没能把错起上来,也许桨被打坏了。”兰克斯继续操着水手的语言。“那不是快速科尔维特式船吗?不是阿格奈塔吗?”

    不管这是科尔维特式船还是三桅快速舰,反正这是见习修女阿格奈塔。她向我们走近,拣起贝壳又扔掉。

    “您在拣什么呢,姆姆?”她在拣什么,兰克斯其实看得清清楚楚。

    “贝壳!”她说这个字眼时发音特别,说着又蹲下来。

    “您拣这个行吗?这可是人间的财物啊。”

    我支持见习修女阿格奈塔:“你胡涂了,兰克斯,贝壳从来不是什么人间财物。”

    “那也是海滨财物,总而言之是财物,修女不得占有。修女应当贫困、贫困再贫困!我说得不对吗,姆姆?”

    阿格奈塔姆姆露出突出的牙齿微笑:“我只拣很少几个贝壳。是替幼儿园拣的。孩子们真喜欢玩贝壳,他们还没有到海边来过呢。”

    阿格奈塔站在地堡入口处,把修女的目光投入地堡内部。

    “您喜欢我们的小房子吗?”我巴结她。兰克斯更加直截了当:“参观一下这幢别墅吧!看一看是不用花钱的,姆姆。”

    在耐穿的裙子下面,她的系带尖头鞋在蹭地,甚至踢起一些沙子,被风卷走,撒到我们的鱼上。有点没把握,浅褐色的眼睛审视着我们和我们中间的桌子。“这肯定不行。”她想要引我们讲出不同意她这种说法的话来。

    “别这么说,姆姆!”画师替她清除一切障碍,站起身来。“从地堡里往外看,景色可好啦!站在射击孔后面看去,整个海滩可以一览无余。”

    她还在犹豫,鞋子里肯定灌满了沙子。兰克斯把手伸向地堡入口。他的水泥图案投下了黑影。“里面也很干净!”画师的这个动作可能是邀请修女进地堡吧。“只待一会儿!”他明确地说。她身子一闪,进入地堡。兰克斯两手在裤子上擦了擦,这是画师的典型动作。他自己进去之前,威胁说:“你可不准动我的鱼!”

    鱼?!奥斯卡已经吃够了。他从桌旁撤离,听任带沙的风和海潮这个千古力士的夸张的喧嚣声的摆布。我用脚把我的鼓移过来,开始击鼓,在这水泥原野、地堡世界和名叫隆美尔芦笋的蔬菜里寻找一条出路。

    我先借助爱情来试试,但没有多少结果。我一度也爱过一位姆姆。说是修女,倒不如说是护士。她住在蔡德勒寓所里一扇乳白玻璃门后面。她很美,可我从未见过她。我们之间隔着一条椰子纤维地毯。蔡德勒寓所的走廊也太黑。所以,我更明显地感觉到的是椰子纤维而不是道罗泰娅姆姆的身体。

    这个主题很快倒毙在椰子纤维地毯上。我尝试着把我早年对玛丽亚的爱分解为节奏,让像水泥一样迅速生长的攀缘植物生长出来。又是道罗泰娅姆姆,她挡住了我对玛丽亚的爱的去路。从海上吹来石炭酸味,身穿护士服的海鸥在招手,红十字颈饰般的太阳照射着我。

    奥斯卡真高兴,他的鼓声被人打断了。院长朔拉斯蒂卡带着她的五名修女又回来了,满面倦容,斜举着雨伞,绝望地问:“您见到过一个年轻修女吗?我们的年轻见习修女?这孩子那么年轻。这孩子头一回见到海洋。她一定迷路了。您在哪儿,阿格奈塔姆姆?”

    我还能做些什么呢?只好目送这只被背后吹来的风刮走的舰队朝奥恩河入海口、阿罗芒什和温斯顿港方向而去。当年,英国人就在那里把人工港硬加给了大海①。假如她们全都来,我们的地堡可容纳不下。我也曾闪过一个念头,让画师兰克斯接待她们的来访,但紧接着,友谊、厌烦和邪念同时吩咐我把大拇指朝奥恩河入海口指去。修女们听从了我的大拇指,在沙丘上渐渐地变成了飘忽而去的六个越来越小的黑洞眼,那伤心的“阿格奈塔姆姆,阿格奈塔姆姆!”的喊声,也使她们越来越神速如风,最后化为沙粒——

    ①1944年盟军在诺曼底登陆时采用的由舰船组成的人工港。

    兰克斯先走出地堡。典型的画师的动作:他的两只手贴在裤子上擦了擦,懒洋洋地来到太阳底下,向我讨了一支烟,把烟塞进衬衫口袋里,向冷了的鱼扑过去。“这种事情使人饥饿。”他暗示地解释说,抢走了归我的鱼尾。

    “她现在肯定很不幸。”我埋怨兰克斯,对用了“不幸”这个字眼颇感得意。

    “为什么?她没有理由感到不幸。”

    兰克斯无法想象,他同别人打交道的方式会使人不幸。

    “她现在在干什么?”我问道,可我原来想问些别的事情的。

    “她在缝补。”兰克斯用叉子比划着。“她的修女服撕破了一点,正在缝补。”

    缝补女郎走出地堡。她随即撑开雨伞,顺口哼着什么,然而我相信自己听出她有些紧张:“从您的地堡往外看,那野景真美啊!整个海滩尽收眼底,还有大海。”

    她在我们的鱼的废墟前面站住不走了。

    “我可以吗?”

    我们两个同时点点头。

    “海风使人饥饿。”我给她帮腔。她点点头,用那双使人联想起修道院里的笨重劳动的又红又裂口的手抓我们的鱼,送进嘴里,严肃而紧张地吃着,思索着,仿佛她咀嚼的除了鱼之外,还有她在吃鱼前所得到的享受。

    我瞧着修女帽下的她。她把记者用的绿色墨镜忘在地堡里了。一般大的小汗珠排列在她的白色上浆帽檐下光滑的前额上,倒颇有圣母前额的丰采。兰克斯又想向我要烟,可是方才他要去的那一支还没有抽呢。我把整包烟扔给了他。他把三支插在衬衫口袋里,第四支叼在唇间。这时,阿格奈塔姆姆转过身去,扔掉雨伞,跑——这时我才看到她赤着脚——上沙丘,消失在海涛的方向上。

    “让她跑吧!”兰克斯像是在预言,“她也许回来,也许不回来。”

    我只安稳地待了片刻,盯着画师的香烟,随后登上地堡,远眺海潮以及被吞没了大半的海滩。

    “怎么样?”兰克斯想从我这儿知道点什么。

    “她脱掉了衣服。”除此之外,他从我这儿再也打听不到什么了。

    “她可能想去游泳,清凉一下。”

    我认为涨潮时游泳是危险的,而且刚吃完东西。海水已经没及她的膝盖,她渐渐被淹没,只剩下滚圆的后背。八月底的海水肯定不太暖,看来她并没有被吓住。她游起来了,灵巧地游着,练习着各种姿势,潜水破浪而去。

    “让她游吧!你给我从地堡上下来!”我回头看去,只见兰克斯伸开四肢在抽烟。太阳下,鳕鱼的骨架泛着白光,独霸餐桌。

    我从水泥上跳下来时,兰克斯睁开画师的眼睛,说:“这真是幅绝妙的画:下潜的修女。或者:涨潮时的修女。”

    “你这个残忍的家伙!”我嚷道,“她要是淹死了呢?”

    兰克斯闭上眼睛:“那么,这幅画就取名为:淹死的修女。”

    “假如她回来了,倒在你的脚下呢?”

    画师睁开眼睛谈了他的看法:“那么,就可以把她和这幅画叫做:倒下的修女。”

    他只懂得非此即被,不是头即是尾,不是淹死即是倒毙。他夺走我的香烟,他把中尉扔下沙丘,他吃我的那份鱼,让一个本来是被奉献给天国的女孩去看地堡内部,当她还在向公海游去的时候,他用粗糙的、块茎状的脚在空中作画,随即标好尺寸,加上标题:下潜的修女。涨潮时的修女。淹死的修女。倒下的修女。两万五千个修女。横幅画:修女在特拉法尔加。条幅画:修女战胜纳尔逊爵士。逆风时的修女。顺风时的修女。修女逆风游七。抹上黑色,许多黑色,溶化的白色和冷蓝色:进犯,或者:神秘,野蛮,无聊——战时他的水泥上的旧标题。我们回到莱茵兰后,画师兰克斯才把所有这些画真正画下来,有横幅的,有条幅的。他完成了全部修女组画,找到了一个强烈渴望得到修女画的艺术商。此人展出了四十三幅修女画,卖了十七幅,买主有收藏家、企业家、艺术博物馆以及一个美国人,使得评论家们把他这个兰克斯同毕加索相比较。兰克斯用他的成就说服了我,奥斯卡,把那个音乐会经纪人丢施博士的名片找出来,因为不仅兰克斯的艺术,我的艺术也在叫喊着要吃面包:是时候了,该把三岁鼓手奥斯卡在战前和战争时期的经验,通过铁皮鼓变成战后时期丁当响的纯金了

    无名指

    “好啊,”蔡德勒说,“二位看来是不想再工作了。”他挺恼火,因为克勒普和奥斯卡不是待在克勒普的房间里,便是待在奥斯卡的房间里,无所事事。安葬施穆那天,丢施博士在城南公墓预支给我的那笔钱的余款,我替我们两个交了十月份的房租,但是,十一月从经济方面着眼,大有变成灰暗的十一月的危险。

    不过,确有许多地方来请我们。我们可以在这家或那家舞厅以及夜总会里演奏爵士音乐。可是,奥斯卡不愿再演奏爵士乐。克勒普和我,我们在争吵。他说,我处理铁皮鼓的新方式同爵士乐不是一回事。我不予反驳。他因此说我是爵士音乐思想的叛徒。

    十一月初,克勒普找到了一名新的打击乐手,“独角兽”的博比,一个能干人,并同这位打击乐手一起在旧城应聘。这样一来,我们两个又能像朋友似的交谈了,虽说此时克勒普已开始与其说在思想上还不如说是在言谈上与德国共产党一致了。

    现在向我敞开的,只有丢施博士的音乐会经纪处的那扇小门了。我不可能也不愿意回到玛丽亚那里去,尤其因为她的追求者施丹策尔打算离婚,并在离婚之后把我的玛丽亚变成玛丽亚-施丹策尔。有时我到比特路科涅夫那里去刻碑文,也去艺术学院,让那些勤奋的艺术学徒们把我抹成黑色或者抽象化,还经常毫无目的地去拜访缪斯乌拉。我们去大西洋壁垒旅行后不久,她同兰克斯解除了婚约,因为兰克斯只想画珍贵的修女画,不想再揍缪斯乌拉了。

    丢施博士的名片放在洗澡盆旁边的桌上,静悄悄却又咄咄逼人。一天,我把名片撕碎,扔掉,不想再同丢施博士有任何瓜葛。可我吃惊地断定,我已经能够像背诗似的背出音乐会经纪处的电话号码和详细地址。有三天之久,由于念念不忘这电话号码而不能入睡,因此,到了第四天,我便走进一个电话亭,拨了号码,听到了丢施的声音,他那口气仿佛每时每刻都在等候我的电话。他请我当天下午就去经纪处,他要把我介绍给他的老板:老板正恭候着马策拉特先生。

    “西方”音乐会经纪处在一幢新建的办公大楼的九楼。我上电梯前,暗自问道,经纪处这个名义背后会不会隐藏着什么讨厌的有政治内容的勾当。有了一个“西方”音乐会经纪处,在某一幢类似的办公大楼里肯定也会有一个“东方”经纪处。选用这个名字倒也不笨,因为我马上选择了“西方”经纪处。我到了九楼下电梯时,我确实感觉到自己踏上了通向右边经纪处的路。壁毯,许多黄铜,间按照明,全部隔音,门挨着门互不干扰,长腿女秘书,匆匆忙忙,带着她们的上司的香烟气味从我身边走过,我险些从“西方”经纪处办公室门口回头逃跑。

    丢施博士张开双臂迎接我。奥斯卡高兴的是,他没有拥抱我。我进去时,一位穿绿毛衣的姑娘的打字机突然沉默无语,随后又把由于我的光临而被耽误的工作补上。丢施到老板那里去报告我已经到了。奥斯卡在一张英国软垫圈手椅的左前侧六分之一的地盘上就坐。接着,双扇门洞开,打字机屏住呼吸,一股吸力把我从软垫上吸起。门在我身后关上,一条地毯流经一个明亮的大厅,地毯携我流向前去,直到一件钢管家具告诉我:现在奥斯卡站在了老板的写字台前面。猜一猜,他体重多少公斤?我抬起我的蓝眼睛,在空荡荡的橡木桌面后方寻找老板,并且在一把像牙医用的椅子那样可以升高和转动的轮椅里找到了我的朋友和师傅贝布拉。他瘫痪了,仅仅眼睛和手指尖才表明他还活着。没错,他还有声音!贝布拉的声音说:“就这样重新见面了,马策拉特先生。几年前,当您宁愿要当个三岁孩子来对付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不是已经讲过了吗,像我们这样的人是不会彼此失散的?!只有一点,我深感惋惜地指出,您的身材起了很大的变化,而且一点也没有好处。想当年,您刚够九十四公分吧?”

    我点点头,快要哭出来了。我的师傅的轮椅由电动机带动,均匀地嗡嗡作响。轮椅后面的墙上,悬挂着唯一一幅画,巴罗克画框,真人一般大的半身像,那是我的罗丝维塔,伟大的拉古娜。贝布拉没有随着我的目光看去,但为了知道我的目光投向哪个目标,他的嘴几乎一动也不动地说:“啊,善良的罗丝维塔!她是否喜欢这位新奥斯卡呢?当然不会。迷住她的是另一个奥斯卡,三岁的奥斯卡,面颊丰满红润,相当惹人喜爱。她崇拜他,她向我宣告这一点,而不是承认了这一点。可是,有一天,他不愿替她去取咖啡,于是她自己去取,结果就此丧命。就我所知,这不是那个面颊丰满红润的奥斯卡所干的唯一的谋杀案。他还敲鼓把他可怜的妈妈送进了坟墓,事情不是这样的吗?”

    我点点头,感谢上帝,终于能哭了,我让眼睛对着罗丝维塔。这时,贝布拉已经准备好进行下一次打击了:“三岁的奥斯卡爱称之为他的假想父亲的邮局职员扬-布朗斯基,他的情形又怎样呢?奥斯卡把他交给了刽子手。他们把子弹射进了他的胸膛。奥斯卡-马策拉特先生,您既然敢改头换面出现,那么,您也许可以告诉我,三岁铁皮鼓手的第二个假想父亲、殖民地商品店老板马策拉特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也供认这是谋杀,是我为了摆脱马策拉特而干的,叙述了我如何造成了他窒息而死,不再拿俄国兵的机枪来给自己做掩护,而是说:“是我,贝布拉师傅。这是我干的,那也是我干的,这次死亡是我造成的,那次死亡我也不是无罪。宽恕我吧!”

    贝布拉笑了。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发出笑声来的。他的轮椅震颤,在构成他的脸的数以万计的小皱纹上方他的侏儒的白发间,风在扇动。

    我再次苦苦哀求他宽恕我,给我的声音带上一种甜蜜的腔调,我知道这腔调会起作用的。我用双手捂住脸,我心里有底,这双手很美,同样会产生效果:“宽恕我吧,贝布拉师傅!宽恕吧!”

    他扮作我的审判官,演得还真出色,他的双膝和双手之间有一块象牙色按钮板。他按了上面的一个小钮。

    我背后的地毯带来了穿绿毛衣的姑娘。她拿着一个夹子,把它摊平在橡木桌面上。桌面安在钢管架上,高度大约及于我的锁骨,使我看不清楚毛衣女郎摊开的究竟是什么。她递给我一支钢笔:签个字才能买来贝布拉的宽恕。

    然而,我不敢向轮椅的方向提问。在涂指甲油的手指指点处,盲目地签上我的大名,这真叫我为难。

    “这是一份工作合同。”贝布拉发话了。“需要签上您的全名。请您签上奥斯卡-马策拉特。这样一来,我们也就知道我们是同谁在打交道了。”

    我刚签完字,电动机的嗡嗡声增强了五倍,我让目光离开钢笔,正好还能看到,疾驶的轮椅在行进中如何缩小,如何折叠到一起,又如何滚过镶木地板,穿过一扇旁门,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人会以为,那份合同是一式两份,我得签两次字才买回我的灵魂或者让奥斯卡承担义务去干可怕的罪恶勾当。满不是那么回事!当我回到会客室,在丢施博士的帮助下研读合同时,我毫不费力地很快就明白了:奥斯卡的任务在于单独一人携带他的铁皮鼓在观众前露面,而我必须像三岁奥斯卡当年那样敲鼓,或者像后来在施穆的洋葱地窖里那一回似的敲鼓。音乐会经纪处负责筹备我的旅行演出,在我以“鼓手奥斯卡”的名义携带铁皮鼓登场之前,先要做一番广告宣传。

    在做广告宣传的时期里,“西方”音乐会经纪处第二次预支给我一大笔钱,我就靠它过日子。我有时走访那幢办公大楼,接见记者,让人给我照相。有一次,我在这幢方盒状大楼里迷了路,这里到处外观一样,气味一样,摸上去就像极下流的玩意儿,外面套上一个可以无限延展、隔绝一切的避孕套似的。丢施博士和毛衣女郎对我彬彬有礼,只是我再也没有见过贝布拉师傅露面。

    在首次旅行演出之前,我本来就可以租一套比较像样的公寓。可是,由于克勒普的缘故,我仍旧留在蔡德勒家。克勒普埋怨我同经理们往来,我设法跟这位朋友和解,但在具体问题上不让步,也不再同他一起去旧城,不再喝啤酒,不再吃新鲜血肠加洋葱。为准备火车旅行,我到火车站高级餐厅去用餐。

    奥斯卡找不到篇幅详细描述他的种种成就。出发旅行演出前一周,第一批广告宣传画出现了,为我取得成功鸣锣开道,宣告一位魔法师、祈祷治疗师、一位救世主即将登场,如此宣传,手段卑劣,然而效果非凡。我先走访鲁尔区诸城市。我登场的大厅,都能容纳一千五百到两千人。我蹲在舞台上一道黑天鹅绒幕布前,独自一人。一盏聚光灯照射着我。我身穿一件吸烟服①。虽说我也敲鼓,然而没有一个年轻爵士迷成为我的追随者。四十五岁以上的成年人来听我演奏,给我捧场。讲得精确一点,我的听众的四分之一是四十五岁到五十五岁的人。他们构成我的追随者中较年轻的一个层次。五十五岁到六十岁的人组成另一个四分之一。六十岁以上的老头老太太占我的听众的一半,他们最有欣赏能力。我跟这些高龄听众攀谈,他们都回答我。我让三岁孩子的鼓讲话时,他们也不沉默无语。每当我在鼓上奏出神奇的拉斯普庭的神奇的生活片断时,他们兴高采烈,但不是用老人的语言,而是像三岁小孩那样口齿不清,咿咿呀呀地乱叫:“拉舒,拉舒,拉舒!”演奏拉斯普庭,对于大多数听众的要求实在太高了,所以,演奏另外一些主题时所取得的成功就更了不起,譬如:头几个乳齿——糟糕的百日咳——长统羊毛袜刺痒——梦见大火就尿床。这些主题,老小孩儿们都喜欢。他们全都身入其境。乳齿钻出来时,他们疼痛。我让百日咳发作时,两千位上了年岁的听众咳个死去活来。我给他们穿上长统羊毛袜时,他们赶忙挠痒。有些老年女士们和先生们尿湿了内裤和椅垫,因为我让这些老孩子梦见了一场大火。我记不清究竟是在乌用塔尔还是在波鸿,噢,不对,是在雷克林豪森,我为老年矿工演奏,工会支持这场演出。我心想,这些老年矿工一辈子同黑色煤块打交道,总能经受得住一次小小的黑色惊吓吧。于是奥斯卡敲出了《黑厨娘》,没料到一千五百名矿工,经历过矿井瓦斯、水淹坑道、罢工失业,一听黑厨娘,都大惊失色,乱喊乱嚷,礼堂里厚窗帘后面许多块玻璃成了牺牲品。这正是我要提及这段插曲的原因。就这样,我又间接地恢复了我的毁玻璃嗓子。不过,我很少使用它,因为我不想毁了我的生意经。我的旅行演出就是做生意。我回到杜塞尔多夫,跟丢施博士一算账,证明我的铁皮鼓简直就是个金矿——

    ①在家吸烟时套在衣服外面的茄克衫。

    我已经放弃了同贝布拉师傅再见一面的希望,也不再问起他,丢施博士却通知我,贝布拉正等着要见我。

    我第二次拜访贝布拉师傅的情形跟第一次不同。奥斯卡不必再站在钢管桌子前面,他在师傅的轮椅对面找到了一把按他的身材设计的电动可转轮椅。我们久久坐着,沉默无语,听着有关奥斯卡的鼓艺的消息和报道。这些都是丢施博士录在磁带上,现在放给我们听的。贝布拉看来颇感满意。听了新闻界的胡说八道,我反而觉得难堪。他们在搞对我的个人崇拜,宣称我和我的鼓有治疗效果,说我的鼓可以消除记忆力衰退。“奥斯卡主义”这个字眼也冒出来了,据说不久就变成了流行字眼。

    听罢录音,毛衣女郎端茶给我。她又把两片药放到贝布拉的舌头上。我们闲聊。他不再数我的罪状。这情景就像多年前我们坐在四季咖啡馆里那样,只缺那位夫人,我们的罗丝维塔。我发现,在我噜噜苏苏地讲述奥斯卡的往事时,贝布拉师傅睡着了。于是我先玩了一刻钟我的电动轮椅,让它嗡嗡叫,在镶木地板上呼啸,让它左右旋转,让它上升、收缩。我真舍不得离开这件万能家具,它简直像一种给人提供无穷尽机会的无害的恶习。

    我的第二次旅行演出恰逢基督降临节。我也制定了相应的节目,天主教和新教的报纸同声为我唱赞歌。说我成功地把那些被熬煎成坚硬如石的年迈罪人①变成了幼儿,使他们用单薄但感人的声音唱起了基督降临节圣歌。两千五百人齐声唱起“耶稣,我为你而生,耶稣,我为你而死”。这些人,年纪这么大,原先谁都不相信他们竟会具备儿童的信仰热情——

    ①基督教会用语,指必死的凡人。

    第三次旅行演出又遇上狂欢节,我的节目同样有的放矢。我的几场演出,使任何一个颤巍巍的老奶奶和老爷爷都变成了幼稚可笑的强盗婆和砰砰放枪的强盗王,任何所谓的儿童狂欢节都从来没有这样欢天喜地,无拘无束。

    狂欢节过后,我同唱片公司签了几份合同。我在隔音工作室里录音,起先困难重重,因为那种气氛扼杀任何创造力。后来,我让他们在工作室墙上挂起养老院或公园长凳上那些老天真的巨幅照片,而我也就能像在热气腾腾的礼堂里演出时那样富有效果地敲鼓了。

    唱片像热乎乎的小圆面包那样畅销。奥斯卡发财了。我因此就放弃了蔡德勒寓所原先是洗澡间的我那个可怜巴巴的住房了吗?我没有放弃。为什么呢?为了我的朋友克勒普的缘故,也为了乳白玻璃门背后道罗泰娅姆姆曾经呼吸过而如今则空着的小间,我没有放弃我的房间。这么多的钱奥斯卡派什么用场呢?他向玛丽亚,他的玛丽亚,提出了一个建议。

    我对玛丽亚说:如果你把解雇证书发给施丹策尔①,不仅不嫁给他,而且干脆把他赶走,我就给你在最佳营业地段买下一爿现代设备的美食店,亲爱的玛丽亚,因为你毕竟生下来就是为了做生意的,而不是为了某个叫施丹策尔先生的野男人的——

    ①即撵走之意。

    我没有看错玛丽亚。她同施丹策尔一刀两断,用我的资金在弗里德里希街盖起了一家第一流的美食店。昨天,玛丽亚兴高采烈但毫无感激之意地告诉我,三年前建的那爿店于一个星期之前已在上卡塞尔开设了一处分店。我又一次旅行演出回来。是第七次还是第八次呢?反正是在最炎热的七月间。在火车站,我招手叫来一辆出租汽车,直奔办公大楼。同在火车站一样,大楼前面也等着一群讨厌的要我签名的人。有退休老人,也有老祖母,她们回家去照顾孙儿孙女不更好吗?我立即让人向老板通报,也见到了洞开的双扇门和通往钢管家具的地毯。可是,桌子后面坐着的不是贝布拉师傅,等候我的不是轮椅,而是丢施博士的微笑。

    贝布拉死了。世界上没有贝布拉师傅已经有几个星期了。遵照贝布拉的愿望,他们没有告诉我,他已经病危。他不让任何事情打断我的旅行演出,即使是他的噩耗。紧接着遗嘱启封,我继承了一大笔财产和罗丝维塔的半身画像,却遭受了可观的经济损失,因为我原先要去南德和瑞士作两次旅行演出,已经签了合同,这时突然毁约,人家要求赔偿。

    除了这几千马克的损失外,贝布拉之死给我沉重的打击,使我较长时间内恢复不过来。我锁起我的铁皮鼓,几乎足不出户。加之,我的朋友克勒普恰好在那几周内结婚,一个抽烟的红发女郎成了他的妻子,因为他曾经把自己的一张相片送给了她。他没有邀请我去参加婚礼。婚礼前不久,他退掉了他的房子,搬到施托库姆去了。奥斯卡留下成了蔡德勒的唯一房客。

    我同刺猬的关系稍有变化。自从几乎每家报纸都把我的姓名印在大字标题中以来,他怀着敬意对待我。他把道罗泰娅姆姆住过的小间钥匙也给了我,相应地得到了一小笔钱。后来,我租下了这个小间,不让他租给别人。

    我的悲哀于是也就有了它的行程。我打开两扇房门,从我的房间里的浴缸出发,踏过走廊里的椰子纤维地毯,走进道罗泰娅的小间,呆望着空衣柜,让五斗橱上的镜子嘲弄我,在笨重的没有被褥的床前陷入绝境,又救出自己来到走廊里,为逃避椰子纤维而躲进我的房间,在那里仍旧不得安宁。

    有一个东普鲁士人,失去了他在马祖里的一份产业,但他善于做买卖,在于利希街附近开了一爿店,起了个简单而贴切的名字——“租狗店”,可能是他考虑到了孤独的人的需要吧。

    我去那里租了卢克斯,一条黑色罗特魏尔牧羊犬,健壮,太肥了一点,亮油油的。我同它一起去散步。这样一来,我就不必再在蔡德勒寓所里我的浴缸和道罗泰娅姆姆的空衣柜之间来回奔波了。

    卢克斯经常带我去莱茵河边。在那里,它对着船舶吠叫。卢克斯经常带我去拉特,去伯爵山森林。在那里,它对着情侣吠叫。一九五一年七月底,卢克斯领我去格雷斯海姆,杜塞尔多夫的郊区之一,靠着几家工厂,包括一座较大的玻璃厂,但并没有完全改变这个地方原本的农村风貌。刚过格雷斯海姆就有许多小菜果园,小菜果园之间、旁边或后面便是牧场,谷浪起伏,我想,那是黑麦田。

    卢克斯领我去格雷斯海姆,又走出格雷斯海姆来到小菜果园和田地之间的那一天,是炎热的一天。这个我讲过了没有呢?郊区最后一排房屋留在我们身后的时候,我才替卢克斯解掉了皮带。它仍旧走在我的身边,它是条忠实的狗,特别忠实的狗。作为一家租狗店的狗,它必须易主而从,对众多的主人都得忠实。

    换句话说,罗特魏尔牧羊犬卢克斯服从我,跟猎獾犬大不相同。我觉得一条狗这样顺从是夸张的,我宁愿看到它蹦蹦跳跳,踢它,让它跳。但它到处乱跑时仍心怀内疚,一再掉转它的光滑的黑脖子,绝对忠实的狗眼睛始终望着我。

    “走开,卢克斯!”我要求它,“走开!”

    卢克斯每次都服从,可是走开的时间都很短。所以,我满意地注意到,它这一回走开的时间比较长,隐没在庄稼地里了。这里长的是黑麦,随风起伏。我在说些什么呀!一点风也没有,雷雨前的闷热。

    卢克斯追小兔子去了,我想。它或许也需要独自待着,当一条狗,正如奥斯卡也想摆脱狗,当一段时间的人。

    我没去注意周围的环境。小菜果园、格雷斯海姆以及这个郊区后面水汽笼罩的低平城市都引不起我的注意。我坐到一个生锈的空缆盘上,可是我得把它叫作缆盘鼓,因为奥斯卡刚坐下来,就开始用手节骨敲这面生锈的缆盘鼓了。天热。我的衣服压在身上,不是适宜夏天穿的那种薄衣服。卢克斯走开了,没回来。缆盘鼓肯定不能代替我的铁皮鼓,但我毕竟渐渐地滑回到往事中去。当回忆不愿继续下去的时候,当前几年医院环境的图像一再重现的时候,我抓到了两根干瘪的小圆棍儿,暗自说:等等,奥斯卡。现在我们要看看,你是谁,你从何而来。它们已经点亮了我出生时的两只六十瓦电灯泡。飞蛾在灯泡之间扑腾,远处,一道闪电照亮了笨重的家具。我听到马策拉特在说话,紧接着说话的是我的妈妈。他答应给我店铺,妈妈答应给我玩具,到三岁时,我将得到一面铁皮鼓。奥斯卡想法子尽快度过这三个年头。我吃,喝,排泄,增加休息,让他们给我称体重,用褪褓包裹,洗澡,梳刷,扑粉,种牛痘,让他们观赏,叫我的名字。我按他们的心愿微笑,按他们的要求欢叫,到时候就睡觉,准时醒来,在睡眠中我扮起那种面孔,大人们都称之为天使的脸。我多次腹泻,经常感冒。我取来百日咳,让它在我身边留了一段日子,在我明白了它的复杂节奏、永远留在我的手腕里之后,我才让它离开。如我们所知,《百日咳》这首小曲属于我的保留节目。当奥斯卡向两千听众敲响百日咳时,两千名男女老天真一齐咳嗽。

    卢克斯在我跟前哀号,用身体蹭我的膝盖。唉,我在孤独时从租狗店借来的这条狗呀!他四条腿站着,摇着尾巴。真是一条狗,有狗的目光,流口涎的嘴里叼着什么东西:一根棍儿,一块石头,反正是狗认为有价值的东西。

    我的意义如此重大的童年慢慢地溜走了。最初的乳齿引起的颚间的疼痛渐渐消失。我困倦地往后仰去:一个长大了的、细心地穿得太暖了些的驼背,戴着手表,皮夹里有身份证和一把钞票。我已经把一支香烟塞到了唇间,用火柴点燃,让烟草味来顶替我嘴巴里那种单一的童年的口味。

    卢克斯呢?卢克斯还在用身子蹭我。我把它推开,用烟喷它。它不爱闻烟味,但它仍旧不走,还在用身子蹭我。它用目光舔我。我在附近的电线杆之间的电话线上寻找燕子,想用燕子作为对付这条烦人的狗的工具。但是没有燕子,卢克斯又赶不走。它的嘴伸到我的两腿中间来,正巧撞到那个地方,仿佛是那个出租狗的东普鲁士人事先训练好的。

    我用鞋跟踢它两下。它退后,四条腿站着,在颤抖,叼着小棍儿或石头的嘴目标明确地对准我。它叼着的好像不是小棍儿或石头,而是我的钱包,可我感觉出钱包仍在我的上装口袋里。或许是我的手表,但手表在我的手腕上滴滴答答地走着。

    它叼着的究竟是什么呢?有那么重要、那么值得给人看的东西吗?

    我已经把手伸到了它的冒热气的牙齿中间,接着又把那件东西捏在手里。我已经认清了我捏着的东西,却装着在寻找一个词汇,来给卢克斯在黑麦田里找到并带给我的那件东西起个名称。

    人体有那么一些部分,当它们同人体分开,远离了中心时,反倒让人可以更容易、更确切地观察。这是一个手指。一个女人的手指。一个无名指。一个女人的无名指。一个美观地戴着戒指的女人的手指。这个手指是在掌骨和第一指节之间,在戒指下方大约两厘米处被砍断的。截面干净,清晰可辨,还留有手指伸展肌的腱。

    这是一个美的、可活动的手指。戒指的宝石由六个金爪固定,我马上确切地说出了它的名称——海蓝宝石,后来也证明无误。戒指本身有一处很薄,系戴久磨损,已经到了快断裂的地步。我由此推断,这是一件继承下来的遗物。指甲下有脏物,确切地说是泥土,看来这手指曾经抓过或抠过泥土,但从指甲盖和指甲修剪的切口看,给人以爱整洁的印象。我从冒热气的狗嘴里拿到这个手指时,它给我的感觉是冰凉的,从它所特有的白里泛黄的颜色看,也证明它是冰凉的。几个月来,奥斯卡在他的左前胸小袋里总插着一块露出三角的绅士小手绢。他取出这块丝手绢,摊开,把无名指放在上面,于是看到,手指里侧直到第三指节有许多纹路,让人推断出,这个手指是勤劳的、有上进心的、意志坚定的。

    我用手绢包好手指,从电缆盘上站起身来,拍拍卢克斯的狗脖子,右手捏着手绢和手绢里的手指,正要动身回格雷斯海姆去,回家去,心里已经有了这样或那样处理这件拾来之物的打算,而且也走到了就近一个小菜果园的篱笆前。这时,维特拉叫住了我,他方才躺在一棵苹果树的树杈上,观察着我以及那条叼来东西的狗

    末班有轨电车或朝拜密封大口玻璃瓶

    单凭他的声音就够我受的:这傲慢的、装腔作势的带鼻音的调门。再则,他是躺在苹果树的树杈上说:“您有一条能干的狗,先生!”

    我有点不知所措地说:“您在苹果树上干吗?”他在树杈上忸怩作态,欠了欠他的长长的上半身。“这只不过是些酸苹果,您不必害怕。”

    我不得不让他放规矩点:“您的酸苹果同我有什么关系?我有什么可害怕的?”

    “好吧,”他吐出舌头又缩进去。“您可以把我当成乐园里的蛇,因为那时候也已经有酸苹果了。”

    我发火了:“比方得不三不四!”

    他狡猾透顶:“您或许以为,只有宴席上的水果才值得犯下罪孽去吃吧?”

    我已经要离开了。在那种时刻,再没有别的能比讨论乐园里的果实究竟是何品种更使我无法忍受的了。这时,他却要同我面对面了。他敏捷地从树杈上一跃而下,站在篱笆旁,高个儿,轻浮样:“您的狗从黑麦田里叼来的是什么?”

    我只回答说:“它叼来一块石头。”

    这就酿成一场讯问了:“您就把石头塞进口袋去了?”

    “我愿意把石头放在口袋里。”

    “我觉得,狗给您叼来的东西更像是一根小棍儿。”

    “我坚持说它是石头,即使它确实是或者可能是一根小棍儿。”

    “这么说,就是一根小棍儿了?”

    “依我看,小棍儿和石头,酸苹果和宴席水果……”

    “是一根能动的小棍儿吗?”

    “狗该回家了,我走了!”

    “是一根肉色小棍儿吗?”

    “您还不如去看管您的苹果吧!——来,卢克斯!”

    “是一根戴戒指的、肉色的、能动的小棍儿吗?”

    “您想干什么?我租了一条狗,是来散步的。”

    “您瞧,我也正想借点什么呢。能让我把那枚漂亮的戒指在我的小拇指上戴那么一秒钟吗?就是在那根小棍儿上闪闪发光、把小棍儿变成一个无名指的那枚戒指——维特拉,我的姓名。戈特弗里德-封-维特拉。我是我们家族的最后一个。”

    就这样,我结识了维特拉,而且当天我就同他结成了友谊,今天我还称他为我的朋友。因此,几天前,当他来疗养院探望我时,我对他讲:“我很快活,亲爱的戈特弗里德,是你,我的朋友,当时去警察局告发的是你,而不是随便哪一个人。”

    如果真有天使的话,他们的模样肯定像维特拉:高个儿,轻浮样,活泼,伸屈自如,宁愿去拥抱所有的街灯柱中最无生殖力的一根,也不去拥抱一个柔软、热烈的少女。

    维特拉不是一下子就能被人发现的。他只显示出某个特定的侧面,根据不同的环境,他会变成线,变成稻草人、衣架、横树杈等等。因此,当我坐在缆盘鼓上时,我也没有注意到他。甚至狗也没有叫,因为狗既嗅不到也看不到天使,更不会对他吠叫了。

    “麻烦你,亲爱的戈特弗里德,”大前天我请求他说,“给我寄那份指控书的一个副本来吧,就是两年前你在法庭上宣读从而引起我这场官司的那一份。”

    副本在这里。现在就让在法庭上指控我的维特拉来宣读吧!

    我,戈特弗里德-封-维特拉,那天,躺在我母亲的小菜果园里一棵苹果树的树杈上。这棵树每年都结许多酸苹果,做成的苹果酱正好能盛满我家七个密封大口玻璃瓶。我躺在树杈上,侧卧着,左髋骨枕在树杈长青苔的最低点上。我的两脚正对着格雷斯海姆的玻璃厂。我看着,我朝哪里看呢?我直视前方。我看着,等待着我的视野之内将会发生的事。

    被告,现为我的朋友,走进了我的视野。一条狗陪着他,在他周围打转,举止像一条狗的举止,如被告后来向我透露的那样,它叫卢克斯,是一条罗特魏尔牧羊犬,在罗胡斯教堂附近一爿租狗店里可以租到它。

    被告坐到那个空电缆盘上。战争结束以来,它就横在我母亲阿丽丝-封-维特拉的菜果园前面。如法庭所知,被告身材矮小而又畸形。这引我注目。这位衣着讲究的矮个子先生的举动尤其使我感到奇特。他用两根干树枝在生锈的缆盘上敲起鼓来。如果考虑到:一、被告的职业是鼓手;二、如事实所表明的,他走到哪里就在哪里进行职业练习;三、缆盘,又名缆盘鼓,它能引诱任何一个门外汉把它当鼓敲;那么,这就有理由说,被告奥斯卡-马策拉特在一个雷雨将临前闷热的夏日,在阿丽丝-封-维特拉大大的小菜果园前的一个缆盘鼓上坐定下来,用两根长短不一的干白杨树枝击响了有节奏的噪声。

    我继而证实,那条狗卢克斯钻进成熟待割的黑麦田里待了较长时间。若问时问有多长,我无法回答,因为我只要一躺到我家苹果树的树杈上,便失去了时间长短的概念。如果我说狗消失了较长时间,那意思就是,我惦念着那条狗,因为它的黑色狗皮和宽边耳朵很讨我喜欢。

    可是,我相信自己可以这么讲:被告并不惦记着那条狗。

    卢克斯从成熟待割的黑麦田里回来时,嘴里叼着什么东西。我并没有看清狗嘴里叼的是什么。我想那是一根棍儿,一块石头,一个铁皮罐头或是一把铁皮匙。当被告从狗嘴里取出犯罪事实[原文为拉丁文]时,我才看清楚那是什么。从狗用叼着东西的嘴去蹭被告的——我想是——左裤腿的那一刻起,直到被告为占有而伸手去取的那一刻——可惜已无法确定具体时间了——谨慎地说,总有许多分钟的时间——

    尽管狗拼命引起它的租借主人的注意,后者却不为所动地敲他的鼓,方式单调易记却又难以理解,像儿童敲鼓一般。当狗借助于一种淘气的动作,用湿嘴朝被告的两腿间撞去时,被告才放下两根白杨树枝,用右脚——我记不太确切了——踢它。狗绕了半个弧形,又谦卑地颤抖着再次走近,抬起叼着东西的嘴。被告没有站起来,也就是说,他坐着,这一次用左手伸向狗的牙齿间。卢克斯在它拣到之物被取走后,便后退了几米之远。可是,被告依旧坐着,手里拿着拣到之物,把手捏拢,又摊开,再次捏拢,又摊开,拣到之物上有什么东西在闪烁。被告习惯于看这拣到之物后,便用拇指和食指将其垂直地捏住,举到眼窝上下。

    到了这时,我才为那拣到之物正名,称之为一个手指,又由于那闪烁之物的缘故,我扩大了这个概念,称之为无名指,但未曾料到,我竟然以此替战后最有趣的刑事诉讼案之一起了个名字:无名指诉讼案。末了,我,戈特弗里德-封-维特拉,又被称为此案最重要的见证人。

    被告镇静,我也镇静。不错,被告的镇静传给了我。当被告用他先前如骑士一般装饰胸袋的那条小手绢细心地包起那个戴戒指的手指时,我对电缆盘上坐着的这个人产生了好感。一位正派绅士,我想,我要结识此人。

    我于是招呼他,而他带着那条借来的狗正要离开,朝格雷斯海姆走去。但他的反应先是恼火,几乎可以说是傲慢。直到今天我仍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仅仅由于我躺在苹果树上便要把我看成是蛇的象征。他也怀疑我母亲的酸苹果,说这无疑是乐园里的那一种。

    喜欢躺在树杈上,这确实是恶魔的一种习惯。可是,驱使我一周多次躺到苹果树上去的恰恰是无聊。它像一种流行病,我不费力就染上了。那么,驱使被告到杜塞尔多夫城外来的又是什么呢?是孤独,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孤独和无聊不就是两姐妹吗?我这样考虑,是为了替被告澄清,而不是指控他。使我对他产生好感,同他攀谈,末了结成友谊的,恰恰是他的击鼓。他把恶魔化作节奏,他的击鼓本身就是恶魔的变种。把我作为证人、把他作为被告传唤到法庭上来的那份指控书,也是我们两人发明的一种游戏,是为了消除和维持我们的无聊与孤独的一种小手段。鉴于我的请求,被告在犹豫了片刻之后就从无名指上摘下了戒指——这很方便——戴到我左手的小拇指上。正合适,我很高兴。在我试戴戒指之前,我已经从我躺着的树杈上溜下来了,这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站在篱笆的两边,互通姓名,交谈,涉及到一些政治话题,随后他把戒指给了我。手指由他保留,他小心地拿着。我们一致认为,这是一个女人的手指。当我戴着戒指,让日光照射它时,被告用空着的左手在木篱笆上敲出一种舞曲般的、明快的节奏。我母亲的菜果园的木篱笆是没有支撑物的那一种,它根据鼓手的要求发出了啪咯声和颤音。我记不清我们这样站着并且以目传神究竟有多长时间。对这种最无恶意的游戏,我们趣味相投。这时,在中等高度,有一架飞机传来了它的引擎声。这架飞机大概要在洛豪森降落。虽说我们都想知道这架双引擎或四引擎的飞机是否开始降落,但我们仍旧没有让日光离开对方,不理睬那架飞机。后来,我们不时地找到机会去做这种游戏,并称之为舒格尔-莱奥的苦行;舒格尔-莱奥是被告多年前的一个朋友,他们两人那时总在公墓上玩这种游戏。

    飞机——我确实说不出它究竟是双引擎还是四引擎——找到了它的着陆场后,我把戒指还给了他。被告把戒指戴到那个无名指上,再次利用他的小手绢作为包裹材料。接着,他要我陪他一起走。

    这是一九五一年七月七日。到了格雷斯海姆,我们在有轨电车终点站乘上的不是电车而是出租汽车。被告日后还经常有机会在我面前显示他的慷概大方。我们乘车进城,让出租汽车在罗胡斯教堂旁的租狗店前等着,归还了卢克斯,又上了出租汽车,横穿过城市,经比尔克、上比尔克到韦尔斯滕公墓。马策拉特先生付了十二马克以上的车钱,随后我们去石匠科涅夫的墓碑店。

    那里很脏。当石匠仅用一个小时就完成了我的朋友托他做的事时,我很高兴。我的朋友亲切而详细地向我讲解工具和石头的种类,与此同时,科涅夫先生给手指(不戴戒指)做了一个石膏复制件。对于这个手指,他一句话也不问。我只是捎带着看他干活。手指必须先经过处理,也就是说,先抹上油脂,绕上合股线,再抹上石膏,在石膏变硬之前,把模子连同合股线割成两半。我的职业是装饰师,做石膏模子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可是,那个手指一到了石匠的手里,就给添上了某些令人恶心的成分。直到复制品做成,被告又把手指拿过去,擦去油脂,包在他的小手绢里时,这些令人恶心的成分才去掉。我的朋友付钱给石匠。他起先不肯收,因为他把马策拉特先生当做同行看待。他还说,奥斯卡先生以前帮他挤过疖子,同样分文不取。灌进模子里去的石膏变硬了,石匠打开模子,取出复制品,还答应,几天之内还可以用这个模子做出更多的复制品来,并陪同我们穿过他的墓碑陈列场,直到比特路。

    我们第二次乘上出租汽车去火车站。被告请我在整洁的车站饭馆用晚餐,时间拖得很长。他同侍者说话随便,我由此断定,马策拉特先生想必是火车站饭馆的常客。我们吃公牛胸脯肉加新鲜萝卜还有莱茵鲑鱼、乳酪,然后喝了一小瓶香槟酒。我们的话题又回到手指上来时,我劝被告把这个手指看做别人的财产,把它交给失物招领处,尤其因为他已经有了石膏复制品。被告则坚决而肯定地说,他认为自己是这个手指的合法占有者,因为在他诞生之时,人家就许诺给他一个手指,虽说手指被译成密码,用鼓捧来表示。他还可以举出他的朋友赫伯特-特鲁钦斯基背上的伤疤为证,那些手指般长的伤疤也预言了无名指。此外,还有他在萨斯佩公墓拣到的那个空弹壳,它也具有未来的无名指的尺寸和意义。

    对于我新交的朋友所列举的这些证明,我起初只好报以微笑。可我必须承认,一个思想不保守的人必定能毫不费力地理解这互相关联的一组词:鼓棒,伤疤,子弹壳,无名指。

    晚餐后,第三辆出租车送我回家。我们告别。三天后,我如约去拜访被告,他已经为我准备下一件惊人的东西。

    他先领我看他的寓所,也就是他的房间,因为马策拉特先生是三房客。他最初只租了一间相当简陋的房间,原先是个浴室;后来,他的鼓艺给他带来了名声和富裕,他又为一个没有窗户的小间付租金,他称之为道罗泰娅姆姆小间;他还无所谓地为第三个房间付大笔房租。这个房间原先是一位姓闵策尔的先生居住的,此人是音乐家,被告的同行。二房东蔡德勒先生知道马策拉特先生有钱,就无耻地抬高房租。

    在所谓的道罗泰娅姆姆的小间里,被告为我准备下一件令人吃惊的东西。在一个有镜子的梳妆台的大理石板上放着一个密封大口玻璃瓶,大小同我母亲阿丽丝-封-维特拉用来贮存我家酸苹果做的苹果酱的的大口瓶一样。可是,这个大口瓶里盛着的是在酒精里游泳的无名指。被告自豪地指给我看不少大厚本科学著作,它们传授给他保存手指的入门知识。这些书我只是匆匆翻了翻,连插图都几乎不看,但我承认,被告成功地保存了手指的外观。此外,玻璃瓶及其内容在镜前显得相当漂亮,是有趣的装饰,这一点,我作为职业装饰师可以一再予以证实。

    被告发现我喜欢这玻璃瓶的外观,便向我透露,他有时朝拜那玻璃瓶。我感到好奇,有点冒失地请他马上示范一次。他倒过来请我帮忙,给我纸和笔,要求我把他的祈祷记录下来,也可以提出与手指有关的问题,他将诚实地边祈祷边答复。

    这里,我将被告的话、我的问题和他的回答作为证词供述如下:朝拜密封大口玻璃瓶。我朝拜。我指谁?奥斯卡还是我?我虔诚,奥斯卡心不在焉。一心一意,不间断,不怕重复。我,头脑清醒,因为心中无回忆。奥斯卡,头脑清醒,因为心中充满回忆。我,冷,热,暖。询问时有罪。不询问便无罪。有罪是因为,摔倒是因为,变成有罪尽管,宣布我无罪,转嫁给,咬紧牙关,使我防止,嘲笑,笑对,笑是由于,哭泣为了,哭对,哭而没有,言谈中亵渎,亵渎中沉默,不言语,不沉默,祈祷。我朝拜、什么?玻璃。什么玻璃?密封大口玻璃瓶。玻璃瓶密封着什么?玻璃瓶密封着手指。什么手指?无名指。谁的手指?金黄头发的。金黄头发是谁?中等身材。一米六○?一米六三。有何特征?肝痣。长在哪里?上臂里侧。右臂左臂?右臂。无名指是哪只手的?左手。订婚了?是的,但仍单身过。信仰?新教。童贞女?童贞女。何时出生的?不知道。何时?在汉诺威附近。何时?十二月。人马里座还是摩羯星座?人马座。性格?胆小。好脾气?勤快,话多。谨慎?节约,务实,也开朗。腼腆?爱吃甜食,正直,过分虔诚。苍白,多半梦见旅行。经期不规则,迟钝,爱忍受却又要讲出来,本人无想像力,被动,耐心等待,静心听人讲话,点头表示同意,交抱双臂,说话时眼睑下垂,被人招呼时,睁大眼睛,浅灰色,瞳孔附近是棕色,得到已婚上司所赠的戒指,先不愿接受,后又接受,可怕的经历,纤维,撒旦,许多白色,出走,搬迁,又回来,不能摆脱,嫉妒但是又无缘无故,疾病但不是自己得的病,死亡但不是自己寻的死,不,不知道,也不愿意,正在摘矢车菊,那一个来了,不,事先就陪伴着,再也不能……阿门?阿门。

    我,戈特弗里德-封-维特拉,之所以把这份祈祷记录补充到我对法庭的证词中去,仅仅是因为,这份有关无名指的女主人的陈述,尽管读起来含混不清,却同法庭关于被谋杀的女人,护士道罗泰娅-肯盖特的报告大部分相吻合。怀疑被告的证词,即他既没有谋杀这位护士,也没有面对面见过她,这可不是本人的任务。

    不过,我的朋友跪在由他放在椅子上的大口玻璃瓶面前并敲打由他夹在两膝之间的铁皮鼓时是诚心诚意的,今天我还认为这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并且是有利于被告的一个证明。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还经常有机会目睹被告祈祷与击鼓,因为他请我当他的旅伴,并给我慷慨的报酬,带我一起去作他已中断较长时间、但在拣到无名指后不久便又恢复了的旅行演出。我们周游了整个西德,也得到去东德甚至去外国的提议。可是,马策拉特先生宁愿留在国境之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而不愿去凑流行的旅行演出的热闹。在演出之前,他从不对大口玻璃瓶击鼓祈祷。在他登台演出之后,在时间拖得很长的晚餐之后,我们回到旅馆房间里时,他才击鼓祈祷,我则提问记录。之后,我们把这一次的祈祷同前几天或前几周的祈祷作比较。祈祷有长有短。求得的话有时十分矛盾,但改日却又变得一目了然而且冗长详细。然而,由我收集并在此呈交法庭的全部祈祷记录,其内容均不多于我附在我的证词后的那份第一次的记录。

    在这一年中,我在旅行演出的间歇泛泛地认识了马策拉特的一些熟人和亲戚。例如,他向我介绍了他的继母玛丽亚-马策拉特太太。被告非常爱慕她,却有克制。那天下午,我见到了被告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库尔特-马策拉特,十一岁,受到良好教育的文科中学学生。玛丽亚-马策拉特太太的姐姐,古丝特-克斯特太太,同样给我良好的印象。被告告诉我,战后头几年,他的家庭关系遭破坏。直到马策拉特先生替他的继母开设了一家规模很大、也进口南方水果的美食店,当该店遇到困难他又一再资助的时候,继母与继子之间才结成那种友谊的同盟。

    马策拉特先生也让我结识了几位他先前的同事,主要是爵士乐师。尽管我觉得闵策尔先生——被告亲切地叫他克勒普——是那样开朗与随和,我至今仍无足够的勇气与愿望继续保持这种联系。

    由于被告的慷慨大度,我没有必要继续从事我的装饰师的职业。然而,当我们由旅行演出回到本地后,出于从业的乐趣,我便接受委托装饰一些橱窗。被告亲切友好,对我的手艺颇感兴趣,多次半夜三更站在街上,不知疲倦地充当我的平庸手艺的观赏者。有时,工作做完后,我们还在夜深人静的杜塞尔多夫溜达一圈,但避开旧城,因为被告不爱看到牛眼形玻璃和古德意志的商店招牌。就这样——我现在进入本人证词的最后部分——一次子夜过后的散步引我们穿过下拉特来到有轨电车停车场前面。

    我们默契地站住,注视着驶入停车场的末班有轨电车。这样一个场面真好看。周围是黑暗的城市,远处,一个喝醉的建筑工人在怪声唱歌,因为今天是星期五。除此以外,一片寂静,尽管进场的末班电车铃声丁当并让弯曲的铁轨发出声响,但不是喧闹。大多数电车驶入停车站,可是也有几辆空车,横七竖八地停在铁轨上,像过节似的亮着灯。是谁出的主意?是我们的主意。不过,是我先开的口:“亲爱的朋友,怎么样?”马策拉特先生点点头,我们不慌不忙地上了车。我站到驾驶台上,随即摸到了门道,稳稳起动,慢慢加速,表现得像个优秀的有轨电车司机。当我们已经把明亮的停车场扔在背后的时候,马策拉特先生用这样一句话嘉许我的表演:“你肯定是个受过洗礼的天主教徒,戈特弗里德,要不然的话,你开有轨电车就不会开得这么好。”

    说实话,这件小小的临时工作给了我许多乐趣。看来,停车场上的人没有发现我们把车开走了。没有人追我们。再说,人家可以切断电源,不费吹灰之力就让我们停下来。我把电车朝弗林格恩方向驶去,穿过弗林格恩,正考虑是否在汉尼尔附近拐弯,朝拉特、拉亭根驶去,这时,马策拉特先生请我开进去伯爵山、格雷斯海姆的轨道。虽说我害怕狮堡舞厅下面的那段上坡路,但仍迎合了被告的愿望,闯过了那段上坡路,过了舞厅。这时,我不得不刹车,因为有三个人站在铁轨上,与其说是求我,不如说是强迫我停车。

    刚过哈尼尔,马策拉特先生就已经到车厢里面去抽香烟了。我作为司机只好大声说:“请上车!”我注意到第三个不戴帽子的人。他被两个戴着有黑色系带的绿帽子的人夹在中间,上车时动作笨拙或者是被挡住了眼睛,好几次没有踩到踏板。他的两个陪同或看守相当粗暴地帮他登上司机台,紧接着走进车厢去。

    我又把车开走时,听到后面车厢里一阵凄惨的呜咽声,接着是有人连打几个耳光。然后,是马策拉特先生坚定的声音,我听了才放下心来。他谴责刚上来的那两个,警告他们,不该动手打一个受伤的、半瞎的又苦于丢失了眼镜的人。

    “您少管闲事!”我听到戴绿帽子的人中间的一个厉声吼道,“他今天还要经历他所想象不到的事呢!本来嘛,已经拖得够久了。”

    我把电车向格雷斯海姆徐缓地驶去时,我的朋友,马策拉特先生想要知道,这个可怜的半瞎的人究竟犯了什么罪。他们的谈话立即转到了奇怪的话题上去。刚讲了两句话,大家就置身于战争时期了,或者说,倒转到了一九三九年九月一日。战争爆发,那个半瞎子据他们说是个义勇军战士,非法地保卫过一座波兰邮局大楼。奇怪的是,马策拉先生尽管当时只有十五岁,却认识这个半瞎子,在谈话过程中,称他为维克托-韦卢恩。这个可怜的、近视的、送汇款单的邮递员,在战斗过程中丢掉了眼镜,没有眼镜逃跑,逃脱了那些刽子手的掌心。可是,他们不放松,一直追捕他直到战争结束,甚至在战后还在追捕他。他们拿出一张纸来,是一九三九年签发的一道枪决命令。两个戴绿帽子的中间的一个嚷道,他们终于抓到他了。另一个戴绿帽子的说,他很高兴,历史的旧账现在终于要了结了。为了执行这道一九三九年的枪决命令,他牺牲了自己的业余时间,甚至假期,他毕竟还有他的职业,是位商务代表。他的战友同样也有困难,他是东方来的难民,失去了在那边开设的生意兴隆的裁缝店,现在必须从头开始,但现在事情算有了个头了。今天夜里将执行命令,了结过去的事。真不坏,还乘上了末班车。

    把一个被判处死刑的人和两个持有枪决命令的刽子手送到格雷斯海姆去,当这样的司机可违背了我的本愿。在郊区空无一人的、有点倾斜的集市广场上,我把车向右拐,要向玻璃厂附近的终点站开去,到了那里,让两个绿帽子和半瞎的维克托下来,再同我的朋友踏上归途。距离终点站还有三站路,马策拉特先生从车厢里出来,把他的公事皮包放到职业司机放他们的盛黄油面包的饭盒的地方。我知道,他的公事皮包里竖放着那个密封大口玻璃瓶。

    “我们必须救他,他是维克托,可怜的维克托!”马策拉特先生显然很激动。

    “他一直还没有找到一副合适的眼镜。他是深度近视眼,他们要枪毙他,而他会看错方向的。”我认为刽子手没带武器。但是,马策拉特先生已经注意到了两个绿帽子的大衣鼓起,碍手碍脚的。“他是但泽波兰邮局送汇款单的邮递员。现在他在联邦邮局从事同样的职业。可是,下班以后,他们就追捕他,因为那份枪决命令还在。”

    尽管我并不全部理解马策拉特先生的意图,但我仍然答应他,在枪决的时候待在他的身边,如果有可能的话,同他一起去阻止枪决。

    过了玻璃厂,在第一排小菜果园前不远处——在月光下,我看到了我的母亲的园子和那棵苹果树——我停下电车,朝车厢里喊道:“请下车,终点站到了!”头戴黑带绿帽的两个人马上下车。那个半瞎子又费劲地找踏脚板。马策拉特先生随后下车,从外套下取出他的鼓。下车时,他请我带上他的公事皮包和大口玻璃瓶。

    我们扔下还一直亮着灯的有轨电车,紧盯着那两个刽子手和那个蒙难者。

    我们沿着菜果园篱笆走去。我走累了。前面的三个人站住时,我发现,他们选中了我母亲的菜果园当枪决地点。不仅马策拉特先生,连我也一起抗议。他们不予理睬,推倒腐朽的木板篱笆,把那个马策拉特先生叫做可怜的维克托的半瞎子绑在苹果树上我的树杈下面。由于我们继续抗议,他们用手电筒照亮那份揉皱的枪决命令给我们看,命令是由一个姓策勒夫斯基的陆军司法总监签署的。我记得,日期一栏写着:一九三九年十月五日于索波特,印章也没错,看来是没什么希望了。然而,我们谈到了联合国,谈到民主制、集体罪责、阿登纳等等。可是,绿帽子中间的一个用一句话就把我们的全部反对意见都挡了回去。他说,现在还没有起草和签订和约①,所以,我们不该插手此事。他说,他同我们一样选举阿登纳,至于这道枪决命令嘛,它继续有效。他们带着这道命令去找过最高当局,请当局拿主意,结果,他们还得履行这该死的职责。所以,他说我们还是走开为妙——

    ①指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尚未同德国签订和平条约。

    我们没有走。两个绿帽子解开大衣扣子,让机枪探出头来时,马策拉特先生也放正了他的鼓。在此瞬间,月亮从云里钻出来,只缺一点就全圆了。它使云的边缘像一个罐头的齿状边缘那样泛出金属的光泽。马策拉特先生拿起两根鼓棒开始在形状类似但圆而无缺的铁皮鼓上进行于涉。他绝望地擂鼓。鼓声听起来似乎陌生,然而我又觉得耳熟。字母“O”一再形成,反复出现:亡,没有亡,还没有亡,波兰还没有亡!可是,这已经是可怜的维克托的声音了。他知道马策拉特先生的鼓乐的歌词:波兰还没有亡,只要我们还活着。看来两个绿帽子也熟悉这节奏。他们端着由月光描绘出来的机枪,浑身上下在抽搐。马策拉特先生和可怜的维克托在我母亲的菜果园里奏起的那首进行曲,促使波兰骑兵采取行动。这可能是月光帮忙所致,也可能是鼓、月光和近视的维克托沙哑的声音一起,施展魔法使许多骑兵从地底下冒了出来,蹄声隆隆,鼻息呼呼,马刺铿锵,牡马嘶鸣,呼杀嗨杀……不,什么也没有,没有任何东西在发出隆隆、呼呼、铿锵、嘶鸣之声,喊出呼杀和晦杀之声,而是红白色,像马策拉特先生油过漆的鼓。因此,一中队波兰长枪骑兵,无声地滑过格雷斯海姆郊外已经收割的田野,长枪上的小旗拖曳着,不,说拖曳并不正确,而是游动着,一如整个骑兵中队也在月下游动,可能是从月亮里来的,游动,左转弯朝我家菜果园的方向游动,看来既不是肉也不是血,然而在游动,像玩具一样制成,像幽灵似的游动过来,也许可以同马策拉特先生的护理员用线绳编结的形象相比较。一队编组成的波兰骑兵,没有声响,然而隆隆有声,没有肉,没有血,然而是波兰的,无约束地朝我们扑来。我们趴倒在地,忍受住月光和波兰骑兵。他们冲向我母亲的菜果园,冲向所有其他各家精心种植的菜果园,然而却一个也没有践踏。他们只带走了可怜的维克托和那两名刽子手,朝月下开阔的田野奔驰而去,没有亡,还没有亡,他们策马朝东方,朝波兰,朝月亮背后奔驰而去。

    我们气喘吁吁地等候着,直到黑夜又成为没有事件的黑夜,天空复又关闭,收回了月光,说明那早已腐烂的骑兵发动最后一次攻击的月光。我站起来,虽说不低估月光的影响,仍祝贺马策拉特先生取得伟大的成功。他疲倦而相当消沉地一挥手表示拒绝:“成功,亲爱的戈特弗里德!我一生中所取得的成功实在多得数不清。我真想有那么一次不能取得成功。但这是非常困难的,要求付出很大的劳动。”

    我不爱听他的这番话,因为我属于勤奋的人们之列,然而没有取得成功。马策拉特先生看来不想领我的情,我于是责备他说:“你太夸张了,奥斯卡!”我敢这样单刀直入,因为我们当时已经以“你”相称了。“所有的报纸都在报道你。你已经有了名气。钱就更不用说了。但你以为,对于我,一个从未被报纸提到过的人来说,在你这个备受赞扬的人身边坚持待下去,是件容易的事吗?我多么愿意独自一人于一件事,一件独一无二的事,就像你刚才完成的那种事情似的,这样一来,我也可以上报纸了,将会用大号铅字印出:这是戈特弗里德-封-维特拉干的!”

    马策拉特先生的微笑伤透了我的心。他仰面躺着,驼背钻在松软的土里,两只手在拔草,将一把把的草高高抛起,像一个全能的非人的神那样哈哈大笑:“我的朋友,这种事再容易不过了!这儿,公事皮包!它没有落到波兰骑马的马蹄下去,真是奇迹。我把它送给你,皮包里藏着那个密封大口玻璃瓶和那个无名指。全都拿去吧!去格雷斯海姆,那辆亮着灯的有轨电车还停在那儿呢。上车,带着我的礼物开车到君主壁垒,去警察总局,告发,明天你就能在各种报纸上读到你的大名了。”

    我起先还拒绝这一建议,没有玻璃瓶里的手指,他肯定活不下去。但他安慰我说,对于这段手指插曲他已经完全厌烦了。此外,他有许多石膏复制品,还让人制作了一个纯金复制品。我现在可以把皮包拿走了,回去找到那辆电车,开着它去警察局,进行控告。

    就这样,我走了,还听见马策拉特先生在哈哈大笑。他仍旧躺着,当我踩着铃铛向市内驶去时,他要让黑夜来摆布他,拔草,大笑。我第二天早晨才去告发。感谢马策拉特先生的一番好意,我的控告使我的名字多次出现在报纸上。

    而我呢,奥斯卡,好心的马策拉特先生,笑着躺在格雷斯海姆附近夜间黑色的草丛中,在若干可见的、死神般严肃的星星下面笑着翻滚,把我的驼背钻进温暖的泥土王国中去,想道:睡吧,奥斯卡,在警察醒来之前再睡上一小时。你再也不会这样自由地躺在月光下面了。

    当我醒来时,在我发现天已大亮之前,我发现有什么东西,有什么人在舔我的脸,温暖、生硬、均匀、潮湿地舔着。

    这会不会是被维特拉叫醒并带到此地来的警察正在用舌头把你舔醒呢?然而,我并没有马上睁开眼睛,而是再让我被这样温暖、生硬、均匀、潮湿地舔上一会儿,享受着,是谁在舔我,我都无所谓。奥斯卡猜着,不是警察,便是母牛。随后,我才睁开我的蓝眼睛。

    它,黑白相间,伏在我身边,呼吸着,舔着我,直到我睁开眼睛。天亮了,多云转晴。我暗自说,奥斯卡,可别待在这头母牛身边,尽管它像天仙般地瞧着你,尽管它如此勤快地用粗糙的舌头平息和减弱你的记忆。天亮了,苍蝇嗡嗡叫,你得逃走。维特拉去告发你,接下来你必须逃走。你若不真正逃跑,那控告也不会是真的。让母牛哞哞叫去吧,你只管逃走吧!他们会在这里或那里逮捕你,但这对于你来说是无所谓的。

    就这样,一头母牛舔了我,给我洗了脸,梳了头,我就拔腿逃跑了。刚跑几步,我就爆发出早晨清脆的笑声。母牛伏着哞哞叫,我把鼓留在它身旁,我笑着逃之夭夭。

    三十岁

    是啊,逃跑!有几句话还得讲一讲。我逃跑是为了抬高维特拉的控告的价值。逃跑总得有预定的目的地,我想。你往哪里逃,奥斯卡?我问自己。政治事件,所谓的铁幕,禁止我逃往东方。我的外祖母安娜-科尔雅切克的四条裙子,至今鼓起在卡舒贝的土豆地上,提供保护。可我呢,却不能把它作为逃跑的目的地,虽说如果真要逃跑,我认为,唯一有希望的便是逃到我的外祖母的裙子底下去。

    附带提一笔:今天,我过我的三十岁生日。一个三十岁的人有义务像个堂堂男子汉,而不是像个学徒似的去谈论逃跑这个主题。玛丽亚,她给我带来了蛋糕和三十支蜡烛,并说:“现在你三十岁了,奥斯卡。现在,你变得理智的时间慢慢地到了!”

    克勒普,我的朋友克勒普,像以往那样送我爵士乐唱片,还带来了五根火柴,点燃了我的生日蛋糕上的三十支蜡烛。“人生始于三十!”克勒普说,他自己二十九岁。

    维特拉,我的朋友戈特弗里德,他最知我心,送我甜食,在我的床栏杆上探身过来,带着鼻音说:“耶稣年满三十时,出门上路,集合门徒于自己周围。”

    维特拉一向爱弄得我不知所措。他认为我应该离开这张床,声集合门徒,只因为我已经年满三十。接着来的是我的律师,挥舞着一张纸,大声祝贺,把他的尼龙帽挂在我的床上,向我和全体祝寿来宾宣布:“我说这是幸运的巧合。今天,我的当事人庆祝他的三十岁生日。而就在他三十岁生日的今天,我得到消息,将重新开庭审理无名指案件,发现了新的线索,贝亚特姆姆,诸位都知道的……”

    几年来我所担心的事,自从我逃跑以来我所担心的事,今天,在我三十岁生日时,宣告即将来临:真正的罪犯找到了,重新开庭审理,宣判我无罪,把我从疗养和护理院里放出去,夺走我的甜蜜的床,把我放到冷冰冰的、暴露在各种天气之下的街道上,强迫三十岁的奥斯卡在自己和他的鼓周围集合门徒。

    她,贝亚特姆姆,据说被嫉妒迷了心窍,谋害了我的道罗泰娅姆姆。

    读者也许还记得吧。有一位韦尔纳博士,他,如同在电影里或生活中常有的那种情形,夹在两个护士之间。一段卑劣下流的故事:贝亚特爱着韦尔纳。韦尔纳却爱着道罗泰娅。道罗泰娅则谁也不爱,或者暗暗地爱着小奥斯卡。韦尔纳病倒。道罗泰娅看护他,因为他恰好在她的病区。贝亚特看不下去也不能容忍。据说,她因此哄劝道罗泰娅去散步,在格雷斯海姆附近的黑麦田里把她杀死,更确切地说,把她除掉了。于是,贝亚特可以不受干扰地看护韦尔纳了。据说,她护理他,却不是使他恢复健康而是相反。这个痴痴地爱着他的女护士可能这样对自己说道:只要他生病,他就属于我。是她给他服用了过量的药呢,还是给他吃错了药呢?反正韦尔纳博士死了,死于服用过量药物或错服了药物。可是,贝亚特在法庭上既不承认给他错服或过量服用药物,也不承认那次黑麦田里的散步,而那次散步成了道罗泰娅姆姆的最后一次散步。奥斯卡也什么都不承认,可是他有密封大口玻璃瓶里那只可以作为罪证的手指。他们由于他去过黑麦田而对他作了判决,却又并不认真对待他,而是把我送进了疗养和护理院进行观察。在此之前,奥斯卡逃跑了,因为我要以逃跑来大大提高我的朋友戈特弗里德的控告的价值。

    我逃跑时,是二十八岁。几小时前,我的生日蛋糕上的三十支蜡烛燃烧着,蜡烛油泰然地滴落。我逃跑时,是在九月。我诞生时,命星在室女官。不过,这里要讲的不是我在电灯泡下的诞生,而是我的逃跑。

    上面已经讲过了,逃往东方、逃往我外祖母处的道路不通。我像今天的任何一个人那样,不得不逃向西方。由于政治原因,你去不了外祖母那里,那么,奥斯卡,你就逃到外祖父那里去吧。他住在布法罗,住在美国。逃到美国去,看看你能逃多远!

    当母牛在格雷斯海姆附近的草地上舔我而我还闭着眼睛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在美国的外祖父科尔雅切克。可能是在清晨七点,我暗自说道:商店八点开门。我笑着跑开,把鼓留在母牛身边,心中说道:戈特弗里德大疲倦,他可能八点或八点半才去告发,我要利用这段领先的距离。我用了十分钟的时间,在沉睡的郊区格雷斯海姆打电话叫来了出租汽车。出租汽车把我带到火车站。途中,我点钞票,经常点错,因为我不得不一再像早晨那样清脆地大笑。接着,我翻看我的护照,由于“西方”音乐会经纪处的安排,上面有去法国的有效签证,有去美国的有效签证。这本来是丢施博士的宿愿,让那些国家领略一下鼓手奥斯卡的旅行音乐会。

    哦[原文是法语],我对自己说,我们逃到巴黎去吧,这很好,听起来也很有道理,可以上电影,还有那个加宾,他抽着烟斗,追捕我,心肠挺好。那么,谁来扮演我呢?卓别林?毕加索?——出租汽车司机向我要七马克时,我还在笑,被这个逃跑的念头激动着,连连拍打自己微皱的裤管。我付了钱,到车站饭馆用早餐。嫩煮鸡蛋旁边放着联邦铁路时刻表。我找到了一趟合适的车次,早餐后还有时间,便去兑换外币,买了一口细皮小箱。我不敢回于利希街去,便又买了价钱贵但不合身的衬衫,一身浅绿睡衣,牙刷,牙膏等等,全装进箱子里去。我也不必节约,便买了一张头等车票,过不多久,已安享着靠窗座位软垫的舒适惬意了。我逃跑了,但不必靠两条腿跑。软垫也帮助我考虑。火车开动,逃跑开始,奥斯卡便考虑起究竟有什么值得害怕的事来了。我并非毫无道理地对我自己说:没有害怕的事就不会逃跑的!奥斯卡呀,如果警察局只能帮你发出早晨一般清脆的笑声的话,那么,有什么事情值得你害怕并且因此而逃跑呢?——

    今天,我三十岁,逃跑和审判已属往事。可是,在逃跑的路上我力劝自己相信的那种恐惧却依然留存着。

    这是轨缝撞击声,是火车的一首小曲吗?歌词传来,单调,快到亚琛时我才注意到。这歌词,就像我陷在头等车厢软垫里似的,盘踞在我心中,过了亚琛——我们大约十点半过国境——它显然还在,越来越使人害怕。所以,当海关官员使我分心时,我很高兴,他们对我的驼背比对我的姓名和护照更感兴趣。我因此暗自说道:这个维特拉,这个贪睡鬼!现在快到十一点了,他还没有胳臂下夹着大口玻璃瓶去警察局,可我一大清早就已经在逃跑的路上了,还劝说我自己接受一种恐惧,好使我的逃跑有一种动力。到了比利时境内,列车唱着:黑厨娘,你在吗?在呀在呀!黑厨娘,你在吗?在呀在呀……这时,我真是害怕极了。

    今天,我三十岁,案件将重新审理,无罪获释指日可待。我又将四处奔波,在火车上,在电车上,这歌词也将回旋在我耳边:厨娘,你在吗?在呀在呀!

    然而,除了我害怕黑厨娘以外,那次逃跑旅行还是很美的,虽说每到一站我都提心吊胆地恭候黑厨娘露面。我独自一人坐在我的车厢里,而她或许就在隔壁。我先认识了比利时的海关官员,后来又认识了法国的海关官员,有时小睡五分钟,又惊叫一声醒来。为了不让自己不加防卫地听任黑厨娘的摆布,我翻阅《明镜》周刊,这还是我在杜塞尔多夫时让人从车厢里递给我的。我一再为记者们的广博知识感到惊奇。我甚至翻到一篇关于我的经纪人、“西方”音乐会经纪处的丢施博士的短评,文中证实了我早已知道的事情:丢施的经纪处只有一根台柱,鼓手奥斯卡。评论右侧是我的照片,挺不错的。就这样,直到快抵达巴黎之前,我一直想象着由于我的被捕和黑厨娘令人恐怖地露面所造成的“西方”音乐会经纪处的破产情景。

    我在过去的岁月里从不害怕黑厨娘。只是在逃跑途中,当我需要有什么使我害怕的时候,她才爬进了我的躯壳里,留在那里,虽说多半是在那里睡觉,但毕竟一直待到今天我庆祝自己的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并且呈现出各种不同的形象。譬如说,她可能呈现为“歌德”这个名字,我一听到就会失声惊呼,害怕地躲进被窝里去。从少年时起,我就努力研读这位诗圣的作品,可是,他那种奥林匹斯山众神般的超然冷静,过去就一直给我以不祥之感。今天,他换了装,一身黑,扮作厨娘,不再是光明的和古典的,而是超过了拉斯普庭的阴森黑暗,站在我的栏杆床前,借我三十岁生日之机,问我道:“黑厨娘,她在吗?”此时此刻,我真是害怕得要命。

    在呀在呀!列车答道,它正载着逃跑的奥斯卡去巴黎。我本来指望能在巴黎北站——法国人叫作GareduNord——见到国际警察局的官员们。可是只有一名行李搬运工向我打招呼。他一身红葡萄酒酒气,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把他当成黑厨娘的。我信任地把我的小箱子交给他,让他运到检票处前。可是,我心里想,警官们和厨娘也许不想浪费买站台票的钱,他们会在检票处外面叫住你并逮捕你的。所以,在检票处前就把箱子拿过来自己提着,这样做是比较聪明的。就这样,我不得不一个人拖着箱子一直走到地下铁道,因为我没有遇上警官,我的箱子也没有被他们拎走。

    我不想向读者诸君叙述世界闻名的地下铁道的气味。我最近读到,这种香水可以买得到井喷洒在自己身上。引起我注意的是:首先,地铁和火车一样打听黑厨娘在不在,尽管节奏有所不同;其次,所有的乘客都同我一样知道并害怕黑厨娘,因为我周围所有的人呼出的都是害怕与恐惧。我的计划是乘地铁到意大利门,从那里乘出租汽车去奥利机场。我想象着被捕的场面,它既然没有在北站出现,那就改在著名的奥利机场好了,黑厨娘装扮作空中小姐,这场面多么富于刺激性,多么别出心裁。我必须转一次车,幸好我的小箱子很轻。我让地铁劫持我向南驶去时,我考虑着:奥斯卡,你在哪儿下车呢?——我的上帝,一天之内能够发生多少事情啊!今天清晨,在格雷斯海姆附近,一头母牛还在舔你,你快活也不害怕。现在,你已到了巴黎——你在哪儿下车呢?她会在哪儿黑黑地、叫人害怕地向你迎来呢?在意大利广场还是在意大利门呢;

    我在意大利门的前一站白屋下车,因为我心里这样琢磨着:他们自然在思考,我也在思考,他们会等在意大利门旁。但黑厨娘也知道,我想些什么,他们又想些什么。再说,我也受够了。逃跑,吃力地维持心中的恐惧,把我累坏了。奥斯卡不想去奥利机场,他认为白屋比奥利机场更地道,而且这样做也是对的,因为那个地铁车站有自动楼梯。它能使我高兴一番,也能使我听到自动楼梯的格格响声:黑厨娘,你在吗?在呀在呀!

    奥斯卡反而有点进退维谷了。他的逃跑正接近尾声,他的报道也将随之结束。可是,地铁车站白屋的自动楼梯有那么高,那么陡,那么有象征性,足以格格作响地成为他这一系列记述的压卷画面吗?

    这时,我突然想到了我今天的三十岁生日。我愿意把我的三十岁生日作为结尾奉献给所有那些人们,他们觉得自动楼梯只是噪音太大,黑厨娘则并不引起他们的恐惧。因为,在所有其他的生日中间,三十岁生日难道不是意义最单一而明确的吗?它包含着“三”字,它让人预感到六十,又使六十成为多余。今天早晨,我的生日蛋糕上的三十支蜡烛燃烧时,我兴高采烈,真想痛哭一场,只因为当着玛丽亚的面,我觉得难为情:已是三十岁的人了,不该再哭啦!

    自动楼梯的第一级——如果可以照样说自动楼梯也有第一级的话——刚把我带走,我就大笑不已。尽管害怕,或者说,由于害怕,我才放声大笑。陡直地、徐缓地升向高处——他们站在上面。还有时间抽半支香烟。我上面两级,一对不受拘束的情侣在胡闹。我下面一级是个老年妇女,起先,我毫无根据地疑心她是黑厨娘。她戴着一顶帽子,帽子的花饰意味着果实。我抽烟的时候,挖空心思去想同自动楼梯连带着可能发生的事情。于是,奥斯卡先扮演成诗人但丁,他刚从地狱回来,上面,在自动楼梯的末端,恭候他的是机灵的《明镜调刊》记者。他们问道:“哈罗,但丁,下面怎么样?”——我又扮作诗圣歌德,演同样的短剧,让《明镜》记者问我,在下面,在母亲们那里,日子过得怎么样。末了,我厌倦了诗人们,对自己说,上面既没有《明镜》记者,也没有大衣口袋里揣着金属徽章的先生们[便衣警察],站在上面的是她,厨娘,自动楼梯格格响:黑厨娘,你在吗?奥斯卡回答说:“在呀在呀!”——

    自动楼梯旁边还有一道普通楼梯。这是街上的行人下地铁车站的通道。看来外面在下雨。行人都被淋湿了。这使我不安,因为我在杜塞尔多夫抽不出时间去买一把雨伞。向上瞧了一眼,奥斯卡看到那些先生不显眼而又引人注目的面孔,他们都带着民用雨伞,然而,这并不让人怀疑黑厨娘的存在。我怎么招呼他们呢?我倒担心起来了,一边慢吞吞地抽着烟,享受着,站在自动楼梯上。它正慢慢地提高着我的兴奋的情绪,丰富着我的见识。站在自动楼梯上人会变年轻,站在自动楼梯上人会变老,越变越老。留给我的选择是:变成三岁孩子或者变成六十岁的老人,然后离开自动楼梯,迎向国际警察局的官员,对黑厨娘产生这种年龄或那种年龄的恐惧心理。

    时间肯定已经晚了。我的金属床倦容满面。我的护理员布鲁诺也已经两次在窥视孔里显露他的担忧的褐色眼睛了。这里,在那幅银莲花水彩画下方,放着插有三十支蜡烛的没有切开的生日蛋糕。玛丽亚现在可能已经入睡了。有人,我想是玛丽亚的姐姐古丝特,祝愿我后三十年幸福。玛丽亚睡觉真香,令人羡慕。我的儿子库尔特,文科中学学生,模范生和优秀生,他对我的生日祝愿是什么?玛丽亚睡觉时,她周围的家具也都入睡。现在我想起来了,小库尔特在我三十岁生日时祝愿我恢复健康。可是,我祝愿自己能学玛丽亚的样,睡得香甜,因为我疲倦,差不多无话可说了。克勒普的年轻妻子以我的驼背为题做了一首幼稚可笑但出于好心的生日小诗。欧根亲王也是驼背,尽管如此,他攻占了城市和要塞贝尔格莱德。玛丽亚最后会理解,驼背带来好运。欧根亲王也有两个父亲。现在我三十岁,但我的驼背比我年轻。路易十四是欧根亲王的一个假想的父亲。以前,经常有美貌妇女在大街上摸我的驼背,为了交好运。欧根亲王是驼背,因此他是自然死亡。假如耶稣也有个驼背的话,人家就很难把他钉在十字架上了。仅仅因为我三十岁了,所以,我现在当真必须走向世界,在我周围集合门徒吗?

    这只不过是在自动楼梯上突然产生的念头。我的前上方是一对无拘无束的情侣。我的后下方是老妇与帽子。外面在下雨,上面,楼梯尽头,站着国际警察局的先生们。自动楼梯铺有板条格垫。当你站在自动楼梯上时,你应当再次把所有的事情考虑一遍:你从哪里来?你到哪里去?你是谁?你叫什么名字?你想干什么?各种气味扑鼻而来:少女玛丽亚的香草味。油浸沙丁鱼的油味,我可怜的妈妈把它煮热,趁热喝下去,自己却冷却了,到了泥土下面。扬-布朗斯基,他一再浪费科隆香水,然而,死神仍过早地透过他的全部钮扣眼呼吸着。蔬菜商格雷夫的地窖里散发着过冬土豆味。还有一年级学生的石板旁的干海绵味。我的罗丝维塔,她身上有肉桂和肉豆寇的香味。当法因戈德先生向发着寒热的我酒消毒剂时,我乘着石炭酸云飘游。啊,圣心教堂的天主教精神,这么多没有经过晾晒除去污浊味的衣服,冷的灰尘,我在左侧祭坛前,把鼓授予谁了?

    然而,这仅仅是在自动楼梯上突然产生的念头。今天,人家要把我钉在十字架上,说:你三十岁了。因此,你必须集合门徒。回想一下,人家逮捕你时,你说过的话吧。数一数你的生日蛋糕上的蜡烛,离开你的床,集合门徒。在一个三十岁的人面前,机会可多啦。譬如说,假使人家当真把我逐出疗养院,我可以第二次向玛丽亚求婚。我今天肯定会有更多的机会。奥斯卡为她开设了商店,他有了名气,靠他的唱片可以继续挣不少钱。其间他也成熟了,年纪大点了。三十岁的人,是该结婚了!要不然的话,我仍旧当单身汉,从我的职业里挑选一种,买下一处优质壳灰岩开采场,雇用石匠,把采下的石头直接加工成建筑材料。三十岁的人,是该创业了!如果预制房屋正面用石板的工作久而久之使我感到厌倦,我可以去看望缪斯乌拉,同她一起,在她身边,充当给人启迪的模特儿,为美的艺术服务。有可能的话,有朝一日,我甚至会跟她,跟频繁地同别人短期订婚的缪斯结为伉俪。三十岁的人,是该结婚了!假如我厌倦了欧罗巴,我可以出国,去美国,到布法罗,这是我的旧梦,去找我的外祖父,百万富翁和前纵火犯乔-科尔奇克,以前叫约瑟夫-科尔雅切克。三十岁的人,是该定居了!再就是,我让步,让他们把我钉在十字架上,走向世界。仅仅由于我三十岁了,他们把我看作弥赛亚,我就在他们面前扮成弥赛亚,违心所愿地让我的善于描述的鼓超出它之所能,变为象征,建立一个教派,一个党派,或者仅仅是一个分会。

    尽管我前有情侣后有戴帽老妇,这种自动楼梯上突然产生的念头仍旧向我袭来。那对情侣在我上面两级而不是一级,在他们和我之间,我放着我的小箱子。这一点我讲过没有?法国的青年非常特别。当自动楼梯载着我们大家上升的时候,她解开了他的皮茄克钮扣,接着解开了他的衬衫钮扣,抚弄他的十八岁的皮肤。但她干得很麻利,她的动作完全不是性爱的而是那种生意经的,我因此起了疑心。这些年轻人有可能是拿了官方的钱,在大街上显示爱的疯狂,从而使法国的大都会不致丧失它的声誉。可是,当这对年轻人接吻时,我的疑窦也随之消失,她的舌头几乎使他窒息,咳个不停,而我已经掐灭了我的香烟,为的是以一个不吸烟者的身份迎向刑事警察。在我以及那顶帽子下面的老妇——这意思是说,她的帽子正好同我的头一般高,因为我的身高等于自动楼梯两级的高度——没有做什么引人注目的事情,虽说她在嘟哝,骂骂咧咧的。不过,巴黎的许多老年人都是这样的。自动楼梯的橡皮面扶手随同我们一起上升。行人可以把手放在上面,让手一起上升。如果我把手套也一起带来旅行的话,我也会这样做的。楼梯间的瓷砖每一块都映出一点电灯光。奶油色的管道和肥大的电缆束陪伴我们上升。自动楼梯并没有发出地狱的噪声。尽管它是一种机械,却给人以舒适感。尽管有那格格作响的有关可怕的黑厨娘的诗句,我觉得,白屋地铁车站很舒适,几乎适于居住。我感到在自动楼梯上如同在家里一样,尽管有害怕和儿童的恐惧。如果它载着跟我一起上升的不是陌生人,而是我的活着和死去的朋友和亲戚的话,我本来会感到幸福:我可怜的妈妈夹在马策拉特和扬-布朗斯基之间,灰毛耗子特鲁钦斯基大娘同她的孩子赫伯特、古丝特、弗里茨和玛丽亚,蔬菜商格雷夫和他的邋遢老婆莉娜,自然也有贝布拉师傅和风雅的罗丝维塔——所有这些人都围绕着我的值得怀疑的存在,也由于我的存在而遭难。可是,上面,在自动楼梯通向户外的地方,我希望取代刑事警察的是可怕的黑厨娘的对立面:我的外祖母安娜-科尔雅切克。她像一座大山似的巍然屹立,在我和我的随从幸福地上升之后,把我们接纳到裙子里去,接纳到大山里去。

    可是,站在那里的两位先生,穿的不是肥大的裙子,而是美式的雨衣。在上升行将结束时,我连同鞋子里的十个脚趾头一起微笑着承认,我上面的那对无拘无束的情侣以及我下面那个戴帽老妇,都是傻头傻脑的警方密探。

    我还要说些什么呢?在电灯泡下诞生,三岁时故意中断成长,得到鼓,唱碎玻璃,闻香草味,患百日咳,给卢齐喂食,观察蚂蚁,决定成长,埋鼓,乘车去西方,失去东方,学石匠手艺,当模特儿,重操铁皮鼓,参观水泥,挣钱,保护手指,送掉手指,笑着逃跑,上升,被捕,被判决,送进疗养院,不久将被宣告无罪开释,今天庆祝我的三十岁生日,始终害怕黑厨娘——阿门。

    我扔掉已掐灭的香烟。它在自动楼梯梯级的板条格垫间找到了它的归宿。奥斯卡在沿着四十五度角的斜边朝着天空上升较长时间之后,又垂直地上了三小步,前有无拘无束的警察情侣,后有戴帽警察奶奶,从自动楼梯的板条格垫上被移到固定的铁条格垫上。这时,刑事警察作了自我介绍,称呼他马策拉特。奥斯卡却顺着他在自动楼梯上突然产生的念头往下想去,脱口用德语说:“我是耶稣!”由于他看到对面站着的是国际刑事警官,便用法语重复了一遍,末了,又用英语说:“我是耶稣!”

    然而,我还是以奥斯卡-马策拉特的身份被捕了。我毫不抗拒,信赖地置身于刑事警察的雨伞的保护之下,因为外面,在意大利林阴大道上,正下着雨,但我仍旧不安地、害怕地搜寻着环顾四周,并且在林阴大道上的人群中,在挤在警察局运货棚车周围的人堆里,多次看到了黑厨娘令人恐怖的镇静的面孔——这正是她的能耐。

    现在,我没有什么话可讲了。不过,我还得考虑一下,奥斯卡被他们从疗养和护理院里放出来是不可避免的,在这之后,他究竟想干什么呢?结婚?独身生活?出国?当模特儿?买个采石场?集合门徒?成立教派?

    今天,向一个三十岁的人提供的一切机会,都必须经过检验,如果不用我的鼓,那又用什么去检验呢?因此,我将在我的铁皮上敲响那首小曲。我觉得它越来越生动,也越来越令人惧怕了。我要呼唤黑厨娘,询问她。这样,明天早晨我就可以告诉我的护理员布鲁诺,三十岁的奥斯卡处在越变越黑的儿童的恐惧的阴影之下将过什么生活,因为过去在楼梯上吓唬过我的,当我去地窖取煤时发出怪声使我不得不放声大笑的,始终是同一件东西。它用手指讲话,通过钥匙孔咳嗽,在火炉里叹气,通过门叫喊。当船只在雾中拉响汽笛时,它从烟囱里冒出来。当一只垂死的苍蝇在双层窗之间嗡嗡叫几小时的时候,当鳗鱼要夺走我的妈妈或者我可怜的妈妈要吃鳗鱼的时候,当太阳隐没在塔山背后像琥珀似的独善其身的时候,它始终在场。赫伯特扑向那个木雕时,他背后是什么?主祭台背后不也是它吗?如果没有把所有忏悔室涂黑的厨娘,天主教教义又会是怎样的呢?当西吉斯蒙德-马库斯的玩具一齐跌落时,又是她投下了阴影。公寓院子里的孩子们,阿克塞尔-米施克和努希-艾克,苏西-卡特和小汉斯-科林,他们讲了出来,当他们煮砖头粉汤时,他们唱了出来:“黑厨娘,你在吗?在呀在呀!你有罪,你有罪,你的罪孽最大。黑厨娘,你在吗……”她无处不在,甚至在香叶草汽水粉里,尽管它泛起的泡沫绿到了如此清白的地步。在我曾经蹲过的所有衣柜里,她也蹲过。她后来把三角形狐狸脸借给了卢齐-伦万德,吞食夹香肠面包,连皮吞下,把撒灰者引上跳台——唯独奥斯卡幸免。他观看蚂蚁,明白了:这也是她的阴影,再经过复制,跟随着香甜的东西,还有所有的言词:被祝福,充满痛苦,被赐予极乐,童贞女的童贞女……所有的石头:玄武岩,凝灰岩,辉绿石,壳灰岩里的矿巢,如此柔软的雪花石膏……所有唱碎的玻璃:透明的玻璃,吹成极薄的玻璃……还有殖民地商品:一磅或半磅装蓝色口袋里的面粉和白糖。后来有四只猫,其中一只叫俾斯麦,不得不重新粉刷的围墙,昂首阔步去死的波兰人,还有谁击沉了什么时的特别新闻,从天平上扑腾落地的土豆,一头小的东西,我站立过的公墓,我跪过的方砖地,我躺过的椰子纤维……请别问奥斯卡,她是谁!奥斯卡已经词穷无语。因为她从前坐在我的背后,之后又吻我的驼背,现在和今后则迎面朝我走来:

    一直在我背后的厨娘真黑。

    如今她迎面朝我走来,真黑。

    言词,大衣里子往处翻,真黑。

    用黑市通货付款,真黑。

    如果孩子们唱歌,他们不再唱:

    黑厨娘,你在吗?在呀在呀!

  •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

    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1841-1931),社会心理学家。

    前言

    以下研究是要对各种群体的特征做一说明。

    遗传赋予每个种族中的每个人以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加在一起,便构成了这个种族的气质。不过,当这些个体中的一部分人为了行动的目的而聚集成一个群体时,仅仅从他们聚在一起这个事实,我们就可以观察到,除了原有的种族特征之外,他们还表现出一些新的心理特征,这些特征有时与种族特征颇为不同。

    在各民族的生活中,有组织的群体历来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这种作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重要。群体的无意识行为代替了个人的有意识行为,是目前这个时代的主要特征之一。

    对于群体所引起的困难问题,我以纯科学的方式进行了考察。这就是说,我的努力只有方法上的考虑,不受各种意见、理论和教条的影响。我相信,这是发现少许真理的推一办法,当这里所讨论的是个众说纷法的话题时,情况尤其如此。

    致力于澄清一种现象的科学家,他对于自己的澄清会伤害到什么人的利益,是不会有所考虑的。杰出的思想家阿尔维耶拉先生在最近一本著作中说,不属于任何当代学派的他,不时发现自己和所有这些派别的各种结论相左。我希望这部新著也堪当此论。属于某个学派,必然会相信它的偏见和先入为主的意见。

    不过我还是要向读者解释一下,为什么他会发现我从自己的研究中得出一些他乍一看难以接受的结论。例如,为什么我在指出包括杰出人士的团体在内的群体精神的极端低劣之后,还是断定,尽管有这种低劣性,干涉他们的组织仍然是危险的呢?

    其原因是,对历史事实最细致的观察,无一例外地向我证实,社会组织就像一切生命有机体一样复杂,我们还不具备强迫它们在突然之间发生深刻变革的智力。大自然有时采取一些激烈的手段,却从来不是以我们的方式,这说明对一个民族有致命危险的,莫过于它热衷于重大的变革,无论这些变革从理论上说多么出色。如果它能够使民族气质即刻出现变化,才能说它是有用的。然而只有时间具备这样的力量。人们受各种思想、感情和习惯所左右——这是我们的本性使然。

    各种制度和法律是我们性格的外在表现,反映着它的需要。作为其产物的各种制度和法律,是不能改变这种性格的。

    研究社会现象,与研究产生这些现象的民族是分不开的。从哲学观点看,这些现象可能有绝对价值,实际上它们只有相对价值。因此,在研究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分清先后,从两个不同的方面对它加以考虑。这样就会看到,纯粹理性的教诲经常同实践理性的教诲相反。这种划分几乎适用于任何材料,甚至自然科学的材料也不例外。从绝对真理的观点看,一个立方体或一个圆,都是由一定的公式做了严格定义的不变的几何形状。但是从印象的角度看,这些几何图形在我们眼里却会表现出十分不同的形状。从透视的角度看,立方体可以变成椎形的或方形的,圆可以变成椭圆或直线。但是,考虑这些虚幻的形状,远比考虑它们的真正形状更重要,因为它们,也只有它们,是我们所看到并能够用照相或绘画加以再现的形状。有时不真实的东西比真实的东西包含着更多的真理。按照事物准确的几何形状来呈现它们,有可能是在歪曲自然,使它变得不可辨认。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世界上的居民只能复制或翻拍物体,但无法接触它们,他们是很难对物体形态形成正确看法的。进一步说,如果有关这种形态的知识只有少数有学问的人才能掌握,它也就没有多少意义了。

    研究社会现象的哲学家应当时刻牢记,这些现象除了有理论价值外,还有实践价值,只有这后一种价值与文明的进化有关,只有它才是重要的。认识到这个事实,在考虑最初逻辑迫使他接受的结论时,他就会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

    还有一个原因使他采取类似的保留态度。社会事实如此复杂,根本不可能全盘掌握或预见到它们的相互影响带来的后果。此外,在可见的事实背后,有时似乎还隐蔽着成百上千种看不见的原因。可见的社会现象可能是某种巨大的无意识机制的结果,而这一机制通常超出了我们的分析范围。能够感觉到的现象可以喻为波浪,它不过是海洋深处我们一无所知的湍流的表象。就群体的大多数行为而言,它在精神上表现出一种独特的低劣性,在另一些行为中,它好像又受着某种神秘力量的左右,古人称它为命运、自然或天意,我们称之为幽灵的声音。我们虽然不了解它的本质,却不能忽视它的威力。在民族的内心深处,有时仿佛有一种持久的力量在支配着他们。例如,还有什么东西能比语言更复杂、更有逻辑、更神奇呢?但是,这个组织程度令人赞叹的产物,如果不是来自群体无意识的禀赋,还能来自什么地方?最博学的学者,最有威望的语法学家,所能做到的也不过是指出支配着语言的那些规律,他们绝不可能创造这种规律。甚至伟人的思想,我们敢于断言那完全是他们头脑的产物吗?毫无疑问,这些思想是由独立的头脑创造出来的,然而,难道不是群体的禀赋提供了千百万颗沙粒,形成了它们生长的土壤吗?

    群体无疑总是无意识的,但也许就在这种无意识中间,隐藏着它力量强大的秘密。在自然界,完全受本能支配的生物做出的一些动作,其神奇的复杂性令我们惊叹。理性不过是较为晚近的人类才具有的属性,而且尚未完美到能够向我们揭示无意识的规律,它要想站稳脚跟,仍然有待来日。无意识在我们的所有行为中作用巨大,而理性的作用无几。无意识作为一种仍然不为人知的力量起著作用。

    如果我们打算呆在狭小而安全的界限之内,利用科学来获取知识,不想步入模糊的猜测与无用的假设的领地,则我必须要做的事情仅仅是,留心这些我们能够接触到的现象,把我们自己限制在对它做些思考。从这些思考中得出的每个结论肯定都是不成熟的,因为在这些我们能够明确观察到的现象背后,另有一些我们只能隐约看到的现象,而在它背后,还有一些我们一无所知的现象。

    导言:群体的时代

    提要:目前这个时代的演变/文明的大变革是民族思想变化的结果/现代人对群体力量的信念/它改变了欧洲各国的传统政策/民众的崛起是如何发生的,他们发挥威力的方式/群体力量的必然后果/除了破坏以外,群体起不到别的作用/衰老的文明解体是群体作用的结果/对群体心理学的普遍无知/立法者和政治家研究群体的重要性

    发生在文明变革之前的大动荡,如罗马帝国的衰亡和阿拉伯帝国的建立,乍看上去,似乎是由政治变化、外敌入侵或王朝的倾覆决定的。但是对这些事件做些更为细致的研究,就会发现在它们的表面原因背后,可以普遍看到人民的思想所发生的深刻变化。真正的历史大动荡,并不是那些以其宏大而暴烈的场面让我们吃惊的事情。造成文明洗心革面的惟一重要的变化,是影响到思想、观念和信仰的变化。令人难忘的历史事件,不过是人类思想不露痕迹的变化所造成的可见后果而已。这种重大事件所以如此罕见,是因为人类这个物种最稳定的因素,莫过于他世代相传的思维结构。

    目前的时代便是这种人类思想正经历转型过程的关键时期之一。

    构成这一转型基础的是两个基本因素。首先是宗教、政治和社会信仰的毁灭,而我们文明的所有要素,都根植于这些信仰之中。其次是现代科学和工业的各种发现,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生存和思想条件。

    以往的观念虽已残破不全,却依然有着十分强大的力量,取而代之的观念仍处于形成的过程之中,现时代呈现为群龙元首的过渡状态。

    这个必然有些混乱的时代最终会演变成什么样子,现在还难下断语。在我们这个社会之后,为社会建立基础的会是一些什么观念?目前我们仍不得而知。但已经十分清楚的是,不管未来的社会是根据什么路线加以组织,它都必须考虑到一股新的力量。一股最终仍会存在下来的现代至高无上的力量,即群体的力量。

    在以往视为当然、如今已经衰落或正在衰落的众多观念的废墟之上,在成功的革命所摧毁的许多权威资源的废墟之上,这股代之而起的惟一力量,看来不久注定会同其他力量结合在一起。当我们悠久的信仰崩塌消亡之时,当古老的社会柱石一根又一根倾倒之时,群体的势力便成为淮一无可匹敌的力量,而且它的声势还会不断壮大。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

    就在一个世纪之前,欧洲各国的传统政策和君主之间的对抗,是引起各种事变的主要因素。民众的意见通常起不了多少作用,或不起任何作用。如今,却是通常得到政治承认的各种传统、统治者的个人倾向及其相互对抗不再起作用了。

    相反,群众的声音已经取得了优势。正是这个声音向君主们表明群众的举动,使他们的言行必须注意那声音的内容。目前,铸就各民族命运的地方,是在群众的心中,而再也不是在君王们的国务会议上。

    民众的各个阶层进入政治生活,现实地说,就是他们日益成为一个统治阶层,这是我们这个过渡时期最引人注目的特点。普选权的实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多大影响,因此它不像人们可能认为的那样,是这种政治权力转移过程的明确特征。群众势力开始不断壮大,首先是因为某些观念的传播,使它们慢慢地在人们的头脑中扎根,然后是个人逐渐结为社团,致力于一些理论观念的实现。正是通过结社,群体掌握了一些同他们的利益相关的观念——即便这些利益并不特别正当,却有着十分明确的界限——并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力量。群众现在成立了各种联合会,使一个又一个政权在它面前俯首称臣。他们还成立了工会,不顾一切经济规律,试图支配劳动和工资。他们来到了支配着政府的议会,议员们极为缺乏主动性和独立性,几乎总是堕落成不过是那些选出他们的委员会的传声筒。

    今天,群众的要求正在变得越来越明确,简直像是非要把目前存在的整个社会彻底摧毁不可,而所持的观点与原始共产主义息息相关,但这种共产主义只有在文明露出曙光之前,才是所有人类的正常状态。限制工作时间,把矿场、铁路、工厂和土地国有化,平等分配全部产品,为了广大群众的利益消灭上层阶级等等——这就是这些要求的内容。

    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采取行动。它们目前的组织赋予它们巨大的力量。我们目睹其诞生的那些教条,很快也会具有旧式教条的威力,也就是说,不容讨论的专横武断的力量。群众的神权就要取代国王的神权了。

    那些与我们的中产阶级情投意合的作家,最好地反映着这些阶级较为偏狭的思想、一成不变的观点、肤浅的怀疑主义以及表现得有些过分的自私。他们因为看到这种新势力不断壮大而深感惊恐。为了反抗人们混乱的头脑,他们向过去被他们嗤之以鼻的教会道德势力发出了绝望的呼吁。他们向我们谈论科学的破产,心怀忏悔转向罗马教廷,提醒我们启示性真理的教诲。这些新的皈依者忘了,现在为时已晚。就算他们真被神祗所打动,此类措施也不会对那些头脑产生同样的影响了,因为他们已不大关心使这些最近的宗教皈依者全神贯注的事情。今天的群众抛弃了他们的劝说者昨天已经抛弃并予以毁灭的诸神。没有任何力量,无论是神界的还是人间的,能够迫使河水流回它的源头。

    科学并没有破产,科学从来没有陷进目前这种精神上的无政府状态,从这种状态中产生的新势力也并非它所造成。科学为我们许诺的是真理,或至少是我们的智力能够把握的一些有关各种关系的知识,它从来没有为我们许诺过和平或幸福。它对我们的感情无动于衷,对我们的哀怨不闻不问。我们只能设法和科学生活在一起,因为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恢复被它摧毁的幻觉。

    在所有国家普遍都能看到的各种信号,向我们证明着群体势力的迅速壮大,它不理睬我们以为它过不了多久注定停止增长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无论我们的命运如何,我们必须接受这种势力。一切反对它的说理,都是徒劳无益的纸上谈兵。群众势力的出现很可能标志着西方文明的最后一个阶段,它可能倒退到那些混乱的无政府时期,而这是每一个新社会诞生的必然前奏。那么,能够阻止这种结果吗?

    迄今为止,彻底摧毁一个破败的文明,一直就是群众最明确的任务。这当然不是只有今天才能找到的迹象。历史告诉我们,当文明赖以建立的道德因素失去威力时,它的最终解体总是由无意识的野蛮群体完成的,他们被不无道理地称为野蛮人。创造和领导着文明的,历来就是少数知识贵族而不是群体。群体只有强大的破坏力。他们的规律永远是回到野蛮阶段。有着复杂的典章制度、从本能状态进入能够未雨绸缎的理性状态的文明,属于文化的高级阶段。群体无一例外地证明,仅靠他们自己,所有这些事情是不可能实现的。由于群体的力量有着纯粹的破坏性,因而他们的作用就像是加速垂危者或死尸解体的细菌。当文明的结构摇摇欲坠时,使它倾覆的总是群众。只有在这个时刻,他们的主要使命才是清晰可辨的,此时,人多势众的原则似乎成了推一的历史法则。

    我们的文明也蕴含着同样的命运吗?这种担心并非没有根据,但是我们现在还未处在一个能够做出肯定回答的位置上。

    不管情况如何,我们注定要屈从于群体的势力,这是因为群体的眼光短浅,使得有可能让它守规矩的所有障碍已经被—一清除。

    对于这些正在成为热门话题的群体,我们所知甚少。专业心理学研究者的生活与它们相距甚远,对它们视而不见,因此当他们后来把注意力转向这个方向时,便认为能够进行研究的只有犯罪群体。犯罪群体无疑是存在的,但我们也会遇到英勇忘我的群体以及其他各种类型的群体。群体犯罪只是他们一种特殊的心理表现。不能仅仅通过研究群体犯罪来了解他们的精神构成,这就像不能用描述个人犯罪来了解个人一样。

    然而,从事实的角度看,世上的一切伟人,一切宗教和帝国的建立者,一切信仰的使徒和杰出政治家,甚至再说得平庸二点,一伙人里的小头目、都是不自觉的心理学家,_他们对于群体性格有着出自本能但往往十分可靠的了解。正是因为对这种性格有正确的了解,他们能够轻而易举地确立自己的领导地位。拿破仑对他所治理的国家的群众心理有着非凡的洞察力,但有时他对属于另一些种族的群体心理,却完全缺乏了解。正是因为出于这种无知,他征讨西班牙尤其是俄罗斯,陷入了使自己的力量遭受致命打击的冲突,这注定会使他在短短的时间内归于毁灭。今天,对于那些不想再统治群体(这正在变成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只求不过分受群体支配的政治家,群体心理学的知识已经成了他们最后的资源。

    只有对群体心理有一定的认识,才能理解法律和制度对他们的作用是多么微不足道,才能理解除了别人强加于他们的意见,他们是多么没有能力坚持己见。

    要想领导他们,不能根据建立在纯粹平等学说上的原则,而是要去寻找那些能让他们动心的事情、能够诱惑他们的东西。譬如说,一个打算实行新税制的立法者,应当选择理论上最公正的方式吗?他才不会这样做呢。实际上,在群众眼里,也许最不公正的才是最好的。只有既不十分清楚易懂又显得负担最小的办法,才最易于被人们所容忍。因此,间接税不管多高,总是会被群体所接受,因为每天为日常消费品支付一点税金,不会干扰群体的习惯,从而可以在不知不觉中进行。

    用工资或其他一切收入的比例税制代替这种办法,即一次性付出一大笔钱,就算这种新税制在理论上比别的办法带来的负担小十分之九,仍会引起无数的抗议。

    造成这种情况的事实是,一笔数目较多、显得数量很大从而刺激了人们想像力的钱,已经被感觉不到的零星税金代替了。新税看起来不重,因为它是一点一点支付的。这种经济手段涉及到目光长远的计算,而这是群众无法做到的。

    这是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人们很容易理解它的适用性。它也没有逃过拿破仑这位心理学家的眼睛。但是我们现代的立法者对群体的特点茫然无知,因而没有能力理解这一点。经验至今没有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人们从来不是按纯粹理性的教导采取行动的。

    群体心理学还有许多其他实际用途。掌握了这门科学,就会对大量的历史和经济现象做出最为真切的说明,而离了这门学问,它们就会变得完全不可思议。

    我将有机会证明,最杰出的现代史学家泰纳,对法国大革命中的事件也理解得非常不全面,这是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应当研究一下群体的禀性。在研究这个极为复杂的时代时,他把自然科学家采用的描述方法作为自己的指南,而自然科学家所研究的现象中几乎不存在道德因素。然而,构成了历史的真正主脉的,正是这些因素。因此,只从实践的角度看,群体心理学就很值得研究。即使完全是出于好奇,也值得对它加以关注。破译人们的行为动机,就像确定某种矿物或植物的属性一样有趣。我们对群体禀性的研究只能算是一种概括,是对我们的研究的一个简单总结。除了一点建议性的观点外,对它不必有太多的奢望。别人会为它打下更完备的基础。今天,我们不过是刚刚触及到一片几未开垦的处女地的表层而已。

    第1卷  群体心理

    1.  群体的一般特征

    提要:从心理学角度看群体的构成/大量的个人聚集在一起并不足以构成一个群体/群体心理的特征/群体中个人固有的思想感情发生的变化以及他们个性的消失/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活动的得失,智力的下降和感情的彻底变化/这种变化了的感情,既可以比形成群体的个人的感情更好,也可以比它更糟/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

    从平常的含义上说,“群体”一词是指聚集在一起的个人,无论他们属于什么民族、职业或性别,也不管是什么事情让他们走到了一起。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群体”一词却有着完全不同的重要含义。在某些既定的条件下,并且只有在这些条件下,一群人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它非常不同于组成这一群体的个人所具有的特点。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它无疑是暂时的,然而它确实表现出了一些非常明确的特点。这些聚集成群的人进入一种状态,因为没有更好的说法,我姑且把它称为一个组织化的群体,或换个也许更为可取的说法,一个心理群体。

    它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存在,受群体精神统一律的支配。

    不言自明,一些人偶然发现他们彼此站在一起,仅仅这个事实,并不能使他们获得一个组织化群体的特点。一千个偶然聚集在公共场所的人,没有任何明确的目标,从心理学意义上说,根本不能算是一个群体。要想具备群体的特征,得有某些前提条件起作用,我们必须对它们的性质加以确定。

    自觉的个性的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转向一个不同的方向,是就要变成组织化群体的人所表现出的首要特征,但这不一定总是需要一些个人同时出现在一个地点。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一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有时,五六个人就能构成一个心理群体,而数千人偶然聚在一起却不会发生这种现象。另一方面,虽然不可能看到整个民族聚在一起,但在某些影响的作用下,它也会变成一个群体。

    心理群体一旦形成,它就会获得一些暂时的然而又十分明确的普遍特征。除了这些普遍特征以外,它还会有另一些附带的特征,其具体表现因组成群体的人而各有不同,并且它的精神结构也会发生改变。因此,对心理群体不难进行分类。

    当我们深入研究这个问题时就会看到,一个异质性群体(即由不同成分组成的群体)会表现出一些与同质性群体(即由大体相同的成分,如宗派、等级或阶层组成的群体)相同的特征,除了这些共同特征外,它们还具有一些自身的特点,从而使这两类群体有所区别。

    不过在深人研究不同类型的群体之前,我们必须先考察一下它们的共同特点。我们将像自然科学家一样从事这项工作,他们总是先来描述一个族系全体成员的共同特点,然后再着手研究那些使该族系所包含的种类有所区别的具体特点。

    对群体心理不易做出精确的描述,因为它的组织不仅有种族和构成方式上的不同,而且还因为支配群体的刺激因素的性质和强度而有所不同。不过,个体心理学的研究也会遇到同样的困难。一个人终其一生性格保持不变的事情,只有在小说里才能看到。只有环境的单一性,才能造成明显的性格单一性。我曾在其他著作中指出,一切精神结构都包含着各种性格的可能性,环境的突变就会使这种可能性表现出来。这解释了法国国民公会中最野蛮的成员为何原来都是些谦和的公民。在正常环境下,他们会是一些平和的公证人或善良的官员。风暴过后,他们又恢复了平常的性格,成为安静而守法的公民。拿破仑在他们中间为自己找到了最恭顺的臣民。

    这里不可能对群体强弱不同的组织程度做全面的研究,因此我们只专注于那些已经达到完全组织化阶段的群体。这样我们就会看到群体可以变成什么样子,而不是它们一成不变的样子。只有在这个发达的组织化阶段,种族不变的主要特征才会被赋予某些新特点。这时,集体的全部感情和思想中所显示出来的变化,就会表现出一个明确的方向。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前面所说的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才开始发生作用。

    在群体的心理特征中,有一些可能与孤立的个人没有什么不同,而有一些则完全为群体所特有,因此只能在群体中看到。我们所研究的首先就是这些特征,以便揭示它们的重要性。

    一个心理群体表现出来的最惊人的特点如下: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不管是谁,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还是不同,他们变成了一个群体这个事实,便使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若不是形成了一个群体,有些闪念或感情在个人身上根本就不会产生,或不可能变成行动。心理群体是一个由异质成分组成的暂时现象,当他们结合在一起时,就像因为结合成一种新的存在而构成一个生命体的细胞一样,会表现出一些特点,它们与单个细胞所具有的特点大不相同。

    与人们在机智的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笔下发现的观点相反,在形成一个群体的人群中,并不存在构成因素的总和或它们的平均值。实际表现出来的,是由于出现了新特点而形成的一种组合,就像某些化学元素——如碱和酸——反应后形成一种新物质一样,它所具有的特性十分不同于使它得以形成的那些物质。

    组成一个群体的个人不同于孤立的个人,要想证明这一点并不困难,然而找出这种不同的原因却不那么容易。

    要想多少了解一些原因,首先必须记住现代心理学所确认的真理,即无意识现象不但在有机体的生活中,而且在智力活动中,都发挥着一种完全压倒性的作用。与精神生活中的无意识因素相比,有意识因素只起着很小的作用。最细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锐的观察家,充其量也只能找出一点支配他的行为的无意识动机。

    我们有意识的行为,是主要受遗传影响而造成的无意识的深层心理结构的产物。

    这个深层结构中包含着世代相传的无数共同特征,它们构成了一个种族先天的禀性。在我们的行为之可予说明的原因背后,毫无疑问隐藏着我们没有说明的原因,但是在这些原因背后,还有另外许多我们自己一无所知的神秘原因。我们的大多数日常行为,都是我们无法观察的一些隐蔽动机的结果。

    无意识构成了种族的先天禀性,尤其在这个方面,属于该种族的个人之间是十分相似的,使他们彼此之间有所不同的,主要是他们性格中那些有意识的方面——教育的结果,但更多的是因为独特的遗传条件。人们在智力上差异最大,但他们却有着非常相似的本能和情感。在属于情感领域的每一种事情上——宗教。

    政治、道德、爱憎等等,最杰出的人士很少能比凡夫俗子高明多少。从智力上说,一个伟大的数学家和他的鞋匠之间可能有天壤之别,但是从性格的角度看,他们可能差别甚微或根本没有差别。

    这些普遍的性格特征,受着我们的无意识因素的支配,一个种族中的大多数普通人在同等程度上具备这些特征。我认为,正是这些特征,变成了群体中的共同属性。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

    群体一般只有很普通的品质,这一事实解释了它为何不能完成需要很高智力的工作。涉及普遍利益的决定,是由杰出人士组成的议会做出的,但是各行各业的专家并不会比一群蠢人所采纳的决定更高明。实际上,他们通常只能用每个普通个人与生俱有的平庸才智,处理手头的工作。群体中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天生的智慧。如果“整个世界”指的是群体,那就根本不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整个世界要比伏尔泰更聪明,倒不妨说伏尔泰比整个世界更聪明。

    如果群体中的个人只是把他们共同分享的寻常品质集中在了一起,那么这只会带来明显的平庸,而不会如我们实际说过的那样,创造出一些新的特点。这些新特点是如何形成的呢?这就是我们现在要研究的问题。

    有些不同的原因,对这些为群体所独有、孤立的个人并不具备的特点起着决定的作用。首先,即使仅从数量上考虑,形成群体的个人也会感觉到一种势不可挡的力量,这使他敢于发泄出自本能的欲望,而在独自一人时,他是必须对这些欲望加以限制的。他很难约束自己不产生这样的念头:群体是个无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这样一来,总是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便彻底消失了。

    第二个原因是传染的现象,也对群体的特点起着决定的作用,同时还决定着它所接受的倾向。传染虽然是一种很容易确定其是否存在的现象,却不易解释清楚。必须把它看做一种催眠方法,下面我们就对此做一简单的研究。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传染性,其程度足以使个人随时准备为集体利益牺牲他的个人利益。这是一种与他的天性极为对立的倾向,如果不是成为群体的一员,他很少具备这样的能力。

    决定着群体特点的第三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同孤立的个人所表现出的特点截然相反。我这里指的是易于接受暗示的表现,它也正是上面所说的相互传染所造成的结果。

    要想理解这种现象,就必须记住最近的一些心理学发现。今天我们已经知道,通过不同的过程,个人可以被带人一种完全失去人格意识的状态,他对使自己失去人格意识的暗示者惟命是从,会做出一些同他的性格和习惯极为矛盾的举动。

    最为细致的观察似乎已经证实,长时间融入群体行动的个人,不久就会发现——或是因为在群体发挥催眠影响的作用下,或是由于一些我们无从知道的原因——自己进入一种特殊状态,它类似于被催眠的人在催眠师的操纵下进入的迷幻状态。

    被催眠者的大脑活动被麻痹了,他变成了自己脊椎神经中受催眠师随意支配的一切无意识活动的奴隶。有意识的人格消失得无影无踪,意志和辨别力也不复存在。

    一切感情和思想都受着催眠师的左右。

    大体上说,心理群体中的个人也处在这种状态之中。他不再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他就像受到催眠的人一样,一些能力遭到了破坏,同时另一些能力却有可能得到极大的强化。在某种暗示的影响下,他会因为难以抗拒的冲动而采取某种行动。群体中的这种冲动,比被催眠者的冲动更难以抗拒,这是因为暗示对群体中的所有个人有着同样的作用,相互影响使其力量大增。在群体中,具备强大的个性、足以抵制那种暗示的个人寥寥无几,因此根本无法逆流而动。他们充其量只能因不同的暗示而改弦易辙。例如,正因为如此,有时只消一句悦耳的言辞或一个被及时唤醒的形象,便可以阻止群体最血腥的暴行。

    现在我们知道了,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传染作用而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以及立刻把暗示的观念转化为行动的倾向,是组成群体的个人所表现出来的主要特点。他不再是他自己,他变成了一个不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

    进一步说,单单是他变成一个有机群体的成员这个事实,就能使他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步。孤立的他可能是个有教养的个人,但在群体中他却变成了野蛮人——即一个行为受本能支配的动物。他表现得身不由己,残暴而狂热,也表现出原始人的热情和英雄主义,和原始人更为相似的是,他甘心让自已被各种言辞和形象所打动,而组成群体的人在孤立存在时,这些言辞和形象根本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他会情不自禁地做出同他最显而易见的利益和最熟悉的习惯截然相反的举动。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不过是众多沙粒中的一颗,可以被风吹到无论什么地方。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人们看到陪审团做出了陪审员作为个人不会赞成的判决,议会实施着每个议员个人不可能同意的法律和措施。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公会的委员们,如果分开来看,都是举止温和的开明公民。但是当他们结成一个群体时,却毫不犹豫地听命于最野蛮的提议,把完全清白无辜的人送上断头台,并且一反自己的利益,放弃他们不可侵犯的权利,在自己人中间也滥杀无辜。

    群体中的个人不但在行动上和他本人有着本质的差别,甚至在完全失去独立性之前,他的思想和感情就已经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如此深刻,它可以让一个守财奴变得挥霍无度,把怀疑论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实人变成罪犯,把懦夫变成豪杰。在1789年8月4日那个值得纪念的晚上,法国的贵族一时激情澎湃,毅然投票放弃了自己的特权,他们如果是单独考虑这件事,没有一个人会表示同意。

    从以上讨论得出的结论是,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但是从感情及其激起的行动这个角度看,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这全着环境如何。一切取决于群体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质。这就是只从犯罪角度研究群体的作家完全没有理解的要点。群体固然经常是犯罪群体,然而它也常常是英雄主义的群体。正是群体,而不是孤立的个人,会不顾一切地慷慨赴难,为一种教义或观念的凯旋提供了保证;会怀着赢得荣誉的热情赴汤蹈火;会导致——就像十字军时代那样,在几乎全无粮草和装备的情况下——向异教徒讨还基督的墓地,或者像1793年那样捍卫自己的祖国。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如果人民只会以冷酷无情的方式干大事,世界史上便不会留下他们多少记录了。

    2.  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

    提要:从心理学角度看群体的构成/大量的个人聚集在一起并不足以构成一个群体/群体心理的特征/群体中个人固有的思想感情发生的变化以及他们个性的消失/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活动的得失,智力的下降和感情的彻底变化/这种变化了的感情,既可以比形成群体的个人的感情更好,也可以比它更糟/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

    从平常的含义上说,“群体”一词是指聚集在一起的个人,无论他们属于什么民族、职业或性别,也不管是什么事情让他们走到了一起。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群体”一词却有着完全不同的重要含义。在某些既定的条件下,并且只有在这些条件下,一群人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它非常不同于组成这一群体的个人所具有的特点。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它无疑是暂时的,然而它确实表现出了一些非常明确的特点。这些聚集成群的人进入一种状态,因为没有更好的说法,我姑且把它称为一个组织化的群体,或换个也许更为可取的说法,一个心理群体。

    它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存在,受群体精神统一律的支配。

    不言自明,一些人偶然发现他们彼此站在一起,仅仅这个事实,并不能使他们获得一个组织化群体的特点。一千个偶然聚集在公共场所的人,没有任何明确的目标,从心理学意义上说,根本不能算是一个群体。要想具备群体的特征,得有某些前提条件起作用,我们必须对它们的性质加以确定。

    自觉的个性的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转向一个不同的方向,是就要变成组织化群体的人所表现出的首要特征,但这不一定总是需要一些个人同时出现在一个地点。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一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有时,五六个人就能构成一个心理群体,而数千人偶然聚在一起却不会发生这种现象。另一方面,虽然不可能看到整个民族聚在一起,但在某些影响的作用下,它也会变成一个群体。

    心理群体一旦形成,它就会获得一些暂时的然而又十分明确的普遍特征。除了这些普遍特征以外,它还会有另一些附带的特征,其具体表现因组成群体的人而各有不同,并且它的精神结构也会发生改变。因此,对心理群体不难进行分类。

    当我们深入研究这个问题时就会看到,一个异质性群体(即由不同成分组成的群体)会表现出一些与同质性群体(即由大体相同的成分,如宗派、等级或阶层组成的群体)相同的特征,除了这些共同特征外,它们还具有一些自身的特点,从而使这两类群体有所区别。

    不过在深人研究不同类型的群体之前,我们必须先考察一下它们的共同特点。我们将像自然科学家一样从事这项工作,他们总是先来描述一个族系全体成员的共同特点,然后再着手研究那些使该族系所包含的种类有所区别的具体特点。

    对群体心理不易做出精确的描述,因为它的组织不仅有种族和构成方式上的不同,而且还因为支配群体的刺激因素的性质和强度而有所不同。不过,个体心理学的研究也会遇到同样的困难。一个人终其一生性格保持不变的事情,只有在小说里才能看到。只有环境的单一性,才能造成明显的性格单一性。我曾在其他著作中指出,一切精神结构都包含着各种性格的可能性,环境的突变就会使这种可能性表现出来。这解释了法国国民公会中最野蛮的成员为何原来都是些谦和的公民。在正常环境下,他们会是一些平和的公证人或善良的官员。风暴过后,他们又恢复了平常的性格,成为安静而守法的公民。拿破仑在他们中间为自己找到了最恭顺的臣民。

    这里不可能对群体强弱不同的组织程度做全面的研究,因此我们只专注于那些已经达到完全组织化阶段的群体。这样我们就会看到群体可以变成什么样子,而不是它们一成不变的样子。只有在这个发达的组织化阶段,种族不变的主要特征才会被赋予某些新特点。这时,集体的全部感情和思想中所显示出来的变化,就会表现出一个明确的方向。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前面所说的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才开始发生作用。

    在群体的心理特征中,有一些可能与孤立的个人没有什么不同,而有一些则完全为群体所特有,因此只能在群体中看到。我们所研究的首先就是这些特征,以便揭示它们的重要性。

    一个心理群体表现出来的最惊人的特点如下: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不管是谁,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还是不同,他们变成了一个群体这个事实,便使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若不是形成了一个群体,有些闪念或感情在个人身上根本就不会产生,或不可能变成行动。心理群体是一个由异质成分组成的暂时现象,当他们结合在一起时,就像因为结合成一种新的存在而构成一个生命体的细胞一样,会表现出一些特点,它们与单个细胞所具有的特点大不相同。

    与人们在机智的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笔下发现的观点相反,在形成一个群体的人群中,并不存在构成因素的总和或它们的平均值。实际表现出来的,是由于出现了新特点而形成的一种组合,就像某些化学元素——如碱和酸——反应后形成一种新物质一样,它所具有的特性十分不同于使它得以形成的那些物质。

    组成一个群体的个人不同于孤立的个人,要想证明这一点并不困难,然而找出这种不同的原因却不那么容易。

    要想多少了解一些原因,首先必须记住现代心理学所确认的真理,即无意识现象不但在有机体的生活中,而且在智力活动中,都发挥着一种完全压倒性的作用。与精神生活中的无意识因素相比,有意识因素只起着很小的作用。最细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锐的观察家,充其量也只能找出一点支配他的行为的无意识动机。

    我们有意识的行为,是主要受遗传影响而造成的无意识的深层心理结构的产物。

    这个深层结构中包含着世代相传的无数共同特征,它们构成了一个种族先天的禀性。在我们的行为之可予说明的原因背后,毫无疑问隐藏着我们没有说明的原因,但是在这些原因背后,还有另外许多我们自己一无所知的神秘原因。我们的大多数日常行为,都是我们无法观察的一些隐蔽动机的结果。

    无意识构成了种族的先天禀性,尤其在这个方面,属于该种族的个人之间是十分相似的,使他们彼此之间有所不同的,主要是他们性格中那些有意识的方面——教育的结果,但更多的是因为独特的遗传条件。人们在智力上差异最大,但他们却有着非常相似的本能和情感。在属于情感领域的每一种事情上——宗教。

    政治、道德、爱憎等等,最杰出的人士很少能比凡夫俗子高明多少。从智力上说,一个伟大的数学家和他的鞋匠之间可能有天壤之别,但是从性格的角度看,他们可能差别甚微或根本没有差别。

    这些普遍的性格特征,受着我们的无意识因素的支配,一个种族中的大多数普通人在同等程度上具备这些特征。我认为,正是这些特征,变成了群体中的共同属性。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

    群体一般只有很普通的品质,这一事实解释了它为何不能完成需要很高智力的工作。涉及普遍利益的决定,是由杰出人士组成的议会做出的,但是各行各业的专家并不会比一群蠢人所采纳的决定更高明。实际上,他们通常只能用每个普通个人与生俱有的平庸才智,处理手头的工作。群体中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天生的智慧。如果“整个世界”指的是群体,那就根本不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整个世界要比伏尔泰更聪明,倒不妨说伏尔泰比整个世界更聪明。

    如果群体中的个人只是把他们共同分享的寻常品质集中在了一起,那么这只会带来明显的平庸,而不会如我们实际说过的那样,创造出一些新的特点。这些新特点是如何形成的呢?这就是我们现在要研究的问题。

    有些不同的原因,对这些为群体所独有、孤立的个人并不具备的特点起着决定的作用。首先,即使仅从数量上考虑,形成群体的个人也会感觉到一种势不可挡的力量,这使他敢于发泄出自本能的欲望,而在独自一人时,他是必须对这些欲望加以限制的。他很难约束自己不产生这样的念头:群体是个无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这样一来,总是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便彻底消失了。

    第二个原因是传染的现象,也对群体的特点起着决定的作用,同时还决定着它所接受的倾向。传染虽然是一种很容易确定其是否存在的现象,却不易解释清楚。必须把它看做一种催眠方法,下面我们就对此做一简单的研究。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传染性,其程度足以使个人随时准备为集体利益牺牲他的个人利益。这是一种与他的天性极为对立的倾向,如果不是成为群体的一员,他很少具备这样的能力。

    决定着群体特点的第三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同孤立的个人所表现出的特点截然相反。我这里指的是易于接受暗示的表现,它也正是上面所说的相互传染所造成的结果。

    要想理解这种现象,就必须记住最近的一些心理学发现。今天我们已经知道,通过不同的过程,个人可以被带人一种完全失去人格意识的状态,他对使自己失去人格意识的暗示者惟命是从,会做出一些同他的性格和习惯极为矛盾的举动。

    最为细致的观察似乎已经证实,长时间融入群体行动的个人,不久就会发现——或是因为在群体发挥催眠影响的作用下,或是由于一些我们无从知道的原因——自己进入一种特殊状态,它类似于被催眠的人在催眠师的操纵下进入的迷幻状态。

    被催眠者的大脑活动被麻痹了,他变成了自己脊椎神经中受催眠师随意支配的一切无意识活动的奴隶。有意识的人格消失得无影无踪,意志和辨别力也不复存在。

    一切感情和思想都受着催眠师的左右。

    大体上说,心理群体中的个人也处在这种状态之中。他不再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他就像受到催眠的人一样,一些能力遭到了破坏,同时另一些能力却有可能得到极大的强化。在某种暗示的影响下,他会因为难以抗拒的冲动而采取某种行动。群体中的这种冲动,比被催眠者的冲动更难以抗拒,这是因为暗示对群体中的所有个人有着同样的作用,相互影响使其力量大增。在群体中,具备强大的个性、足以抵制那种暗示的个人寥寥无几,因此根本无法逆流而动。他们充其量只能因不同的暗示而改弦易辙。例如,正因为如此,有时只消一句悦耳的言辞或一个被及时唤醒的形象,便可以阻止群体最血腥的暴行。

    现在我们知道了,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传染作用而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以及立刻把暗示的观念转化为行动的倾向,是组成群体的个人所表现出来的主要特点。他不再是他自己,他变成了一个不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

    进一步说,单单是他变成一个有机群体的成员这个事实,就能使他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步。孤立的他可能是个有教养的个人,但在群体中他却变成了野蛮人——即一个行为受本能支配的动物。他表现得身不由己,残暴而狂热,也表现出原始人的热情和英雄主义,和原始人更为相似的是,他甘心让自已被各种言辞和形象所打动,而组成群体的人在孤立存在时,这些言辞和形象根本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他会情不自禁地做出同他最显而易见的利益和最熟悉的习惯截然相反的举动。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不过是众多沙粒中的一颗,可以被风吹到无论什么地方。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人们看到陪审团做出了陪审员作为个人不会赞成的判决,议会实施着每个议员个人不可能同意的法律和措施。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公会的委员们,如果分开来看,都是举止温和的开明公民。但是当他们结成一个群体时,却毫不犹豫地听命于最野蛮的提议,把完全清白无辜的人送上断头台,并且一反自己的利益,放弃他们不可侵犯的权利,在自己人中间也滥杀无辜。

    群体中的个人不但在行动上和他本人有着本质的差别,甚至在完全失去独立性之前,他的思想和感情就已经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如此深刻,它可以让一个守财奴变得挥霍无度,把怀疑论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实人变成罪犯,把懦夫变成豪杰。在1789年8月4日那个值得纪念的晚上,法国的贵族一时激情澎湃,毅然投票放弃了自己的特权,他们如果是单独考虑这件事,没有一个人会表示同意。

    从以上讨论得出的结论是,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但是从感情及其激起的行动这个角度看,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这全着环境如何。一切取决于群体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质。这就是只从犯罪角度研究群体的作家完全没有理解的要点。群体固然经常是犯罪群体,然而它也常常是英雄主义的群体。正是群体,而不是孤立的个人,会不顾一切地慷慨赴难,为一种教义或观念的凯旋提供了保证;会怀着赢得荣誉的热情赴汤蹈火;会导致——就像十字军时代那样,在几乎全无粮草和装备的情况下——向异教徒讨还基督的墓地,或者像1793年那样捍卫自己的祖国。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如果人民只会以冷酷无情的方式干大事,世界史上便不会留下他们多少记录了。

    3.  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像力

    提要:(1)群体的观念。基本观念和次要观念/相互矛盾的观念为何能够并存/高深的观念必须经过改造才能被群众所接受/观念的社会影响与它是否包含真理无关。(2)群体的理性。群体不受理性的影响/群体只有十分低下的推理能力。它所接受的观念只有表面上的相似性或连续性。(3)群体的想像力。群体有着强大的想像力/群体只会形象思维,这些形象之间没有任何逻辑关系/群体易受神奇事物的感动,神奇事物是文明的真正支柱/民众的想像力是政客的权力基础/能够以事实触发群体想像力的方式。

    (1)群体的观念我们在前一本著作研究群体观念对各国发展的影响时已经指出,每一种文明都是屈指可数的几个基本观念的产物,这些观念很少受到革新。我们说明了这些观念在群体心中是多么根深蒂固,影响这一过程是多么困难,以及这些观念一旦得到落实所具有的力量。最后我们又说,历史大动荡就是这些基本观念的变化所引发的结果。

    我们已经用大量篇幅讨论过这个问题,因此我现在不想旧话重提。这里我只想简单谈谈群体能够接受的观念这一问题,以及他们领会这些观念的方式。

    这些观念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那些困一时的环境影响来去匆匆的观念,譬如那些只会让个人或某种理论着迷的观念。另一类是基本观念,它们因为环境、遗传规律和公众意见而具有极大的稳定性。过去的宗教观念,以及今天的社会主义和民主观念,都属于这类观念。如今,被我们的父辈视为人生支柱的那些伟大的基本观念,正在摇摇欲坠。它们的稳定性已丧失殆尽,同时,建立于其上的制度也受到了严重的动摇。每天都在形成大量我刚才说过的那种过眼烟云一般的观念,但是看来它们很少具有生命力并很少能够发挥持久的影响。

    给群体提供的无论是什么观念,只有当它们具有绝对的、毫不妥协的和简单明了的形式时,才能产生有效的影响。因此它们都会披上形象化的外衣,也只有以这种形式,它们才能为群众所接受。在这些形象化的观念之间,没有任何逻辑上的相似性或连续性,它们可以相互取代,就像操作者从幻灯机中取出一张又一张叠在一起的幻灯片一样。这解释了为什么能够看到最矛盾的观念在群体中同时流行。随着时机不同,群体会处在它的理解力所及的不同观念之一的影响之下,因此能够干出大相径庭的事情。群体完全缺乏批判精神,因此也察觉不到这些矛盾。

    这种现象并不是群体所特有的。许多孤立的个人,不只是野蛮人,而且还包括在智力的某个方面接近于原始人的所有人,例如宗教信仰上的狂热宗派成员,在他们身上都可以看到这种现象。我曾看到,在我们欧洲大学里受过教育并拿到了文凭的有教养的印度人,就令人费解地表现出这种现象。一部分西方观念被附着于他们一成不变的、基本的传统观念或社会观念之上。根据不同的场合,这一套或那一套观念就会表现出来,并伴之以相应的言谈举止,这会让同一个人显得极为矛盾。不过,这些矛盾与其说真正存在,不如说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因为只有世代相传的观念才能对孤立的个人产生足够的影响,变成他的行为动机。只有当一个人因为不同种族的通婚而处在不同的传统倾向中间时,他的行为才会真正不时表现得截然对立。这些现象虽然在心理学上十分重要,不过在这里纠缠它们并无益处。我的意见是,要想充分理解它们,至少要花上十年时间周游各地进行观察。

    观念只有采取简单明了的形式,才能被群体所接受,因此它必须经过一番彻底的改造,才能变得通俗易懂。当我们面对的是有些高深莫测的哲学或科学观念时,我们尤其会看到,为了适应群体低劣的智力水平,对它们需要进行多么深刻的改造。这些改造取决于群体或群体所属的种族的性质,不过其一般趋势都是观念的低俗化和简单化。这解释了一个事实,即从社会的角度看,现实中很少存在观念的等级制,也就是说,很少存在着有高下之分的观念。一种观念,不管它刚一出现时多么伟大或正确,它那些高深或伟大的成分,仅仅因为它进入了群体的智力范围并对它们产生影响,便会被剥夺殆尽。

    不过从社会的角度看,一种观念的等级价值,它的固有价值并不重要,必须考虑的是它所产生的效果。中世纪的基督教观念,上个世纪的民主观念,或今天的社会主义观念,都算不上十分高明。从哲学的角度考虑,它们只能算是一些令人扼腕的错误,但是它们的威力却十分强大,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它们将是决定各国行动的最基本因素。

    甚至当一种观念经过了彻底的改造,使群体能够接受时,它也只有在进入无意识领域,变成一种情感——这需要很长的时间——时才会产生影响,其中涉及到的各种过程,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讨论。

    切莫以为,一种观念会仅仅因为它正确,便至少能在有教养者的头脑中产生作用。只要看一下最确凿的证据对大多数人的影响多么微不足道,立刻就可以搞清楚这个事实。十分明显的证据,也许会被有教养的人所接受,但是信徒很快就会被他的无意识的自我重新带回他原来的观点。人们将看到,过不了几天他便会故态复萌,用同样的语言重新提出他过去的证明。实际上他仍处在以往观念的影响之下,它们已经变成了一种情感;只有这种观念影响着我们的言行举止最隐秘的动机。群体中的情况也不会例外。

    当观念通过不同的方式,终于深入到群体的头脑之中并且产生了一系列效果时,和它对抗是徒劳的。引发法国大革命的那些哲学观念,花了将近一个世纪才深入群众的心中。一旦它们变得根深蒂固,其不可抗拒的威力尽人皆知。整个民族为了社会平等、为了实现抽象的权利和理想主义自由而做的不懈追求,使所有的王室都摇摇欲坠,使西方世界陷入深刻的动荡之中。在20年的时间里,各国都内证不已,欧洲出现了甚至连成吉思汗看了也会心惊胆战的大屠杀。世界还从未见过因为一种观念的传播而引起如此大规模的悲剧性后果。

    让观念在群众的头脑裹扎根需要很长时间,而根除它们所需要的时间也短不了多少。因此就观念而言,群体总是落后于博学之士和哲学家好几代人。今天所有的政客都十分清楚,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基本观念中混杂着错误,然而由于这些观念的影响力依然十分强大,他们也不得不根据自己已经不再相信的真理中的原则进行统治。

    (2)群体的理性不能绝对地说,群体没有理性或不受理性的影响。

    但是它所接受的论证,以及能够对它产生影响的论证,从逻辑上属于十分拙劣的一类,因此把它们称为推理,只能算是一种比喻。就像高级的推理一样,群体低劣的推理能力也要借助于观念,不过,在群体所采用的各种观念之间,只存在着表面的相似性或连续性。群体的推理方式类似于爱斯基摩人的方式,他们从经验中得知,冰这种透明物质放在嘴里可以融化,于是认为同样属于透明物质的玻璃,放在嘴里也会融化;他们又像一些野蛮人,以为吃下骁勇敌手的心脏,便得到了他的胆量;或是像一些受雇主剥削的苦力,立刻便认为天下所有雇主都在剥削他们的人。

    群体推理的特点,是把彼此不同,只在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搅在一起,并且立刻把具体的事物普遍化。知道如何操纵群体的人,给他们提供的也正是这种论证。

    它们是能够影响群体的惟一语佩色盲动系列环讲帷碑翊证,对群体来说完全是于可理降的,因此不妨说,他们并不推理或只会错误地推理,也不受推理过程的影响。读读某些演说词,其中的弱点经常让人感到惊讶,但是它们对听众却有巨大的影响。人们忘记了一点,它们并不是让哲学家阅读的,而是用来说服集体的。

    同群体有密切交往的演说家,能够在群体中激发出对他们有诱惑力的形象。只要他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他便达到了自己的目的。20本滔滔不绝的长篇论证——它们总是认真思考的产物——还不如几句能够对它试图说服的头脑有号召力的话。

    没有必要进一步指出,群体没有推理能力,因此它也无法表现出任何批判精神,也就是说,它不能辨别真伪或对任何事物形成正确的判断。群体所接受的判断,仅仅是强加给它们的判断,而绝不是经过讨论后得到采纳的判断。在这方面,也有无数的个人比群体水平高明不了多少。有些意见轻而易举就得到了普遍赞同,更多地是因为大多数人感到,他们不可能根据自己的推理形成自己的独特看法。

    (3)群体的想像力正像缺乏推理能力的人一样,群体形象化的想像力不但强大而活跃,并且非常敏感。一个人、一件事或一次事故在他们头脑中唤起的形象,全都栩栩如生。

    从一定意义上说,群体就像个睡眠中的人,他的理性已被暂时悬置,因此他的头脑中能产生出极鲜明的形象,但是只要他能够开始思考,这种形象也会迅速消失。

    既然群体没有思考和推理能力,因此它们不认为世上还有做不到的事情。一般而言它们也会认为,最不可能的事情便是最惊人的事情。一个事件中不同寻常的、传奇式的一面会给群体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原因便在于此。实际上,分析一下一种文明就会发现,使它得以存在的真正基础,正是那些神奇的、传奇般的内容。

    在历史上,表象总是比真相起着更重要的作用,不现实的因素总是比现实的因素更重要。

    只会形象思维的群体,也只能被形象所打动。只有形象能吸引或吓住群体,成为它们的行为动机。因此,最能活灵活现反映人物形象的戏剧表演,总是对群体有巨大的影响。在罗马民众的眼里,面包和宏大壮观的表演构成了幸福的理想,他们再无所求。在此后的所有时代里,这种理想很少改变。对各种群体的想像力起作用的莫过于戏剧表演。所有观众同时体验着同样的感情,这些感情没有立刻变成行动,不过是因为最无意识的观众也不会认识不到,他不过是个幻觉的牺牲品,他的笑声与泪水,都是为了那个想像出来的离奇故事。然而有时因为形象的暗示而产生的感情却十分强烈,因此就像暗示通常所起的作用一样,它们倾向于变成行动。这类故事我们时有所闻:大众剧场的经理仅仅因为上演了一出让人情绪低沉的戏,便不得不在扮演叛徒的演员离开剧院时为他提供保护,以免受到那些对叛徒的罪恶义愤填膺的观众的粗暴攻击,尽管那罪行不过是想像的产物。我认为,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群体心理状态,尤其是对其施以影响的技巧之最显著的表现。虚幻的因素对他们的影响几乎像现实一样大。他们有着对两者不加区分的明显倾向。

    侵略者的权力和国家的威力,便是建立在群体的想像力上的。在领导群体时,尤其要在这种想像力上狠下功夫。所有重大的历史事件,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兴起,宗教改革,法国大革命,以及我们这个时代社会主义的崛起,都是因为对群体的想像力产生强烈影响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此外,所有时代和所有国家的伟大政客,包括最专横的暴君,也都把群众的想像力视为他们权力的基础,他们从来没有设想过通过与它作对而进行统治。拿破仑对国会说:“我通过改革天主教,终止了旺代战争,通过变成个穆斯林教徒,在埃及站住了脚,通过成为一名信奉教皇至上的人,赢得了意大利神父的支持,如果我去统治一个犹太人的国家,我也会重修所罗门的神庙。”自从亚历山大和凯撒以来,大概从来没有一个伟大的人物更好地了解怎样影响群众的想像力。他始终全神贯注的事情,就是强烈地作用于这种想像力。在胜利时,在屠杀时,在演说时,在自己的所有行动中,他都把这一点牢记在心中。直到他躺在床上就要咽气时,依然对此念念不忘。

    如何影响群众的想像力呢?我们很快就会知道。这里我们只需说明,要想掌握这种本领,万万不可求助于智力或推理,也就是说,绝对不可以采用论证的方式。安东尼让民众反对谋杀凯撒的人,采用的办法并不是机智的说理,而是让民众意识到他的意志,是用手指着凯撒的尸体。

    不管刺激群众想像力的是什么,采取的形式都是令人吃惊的鲜明形象,并且没有任何多余的解释,或仅仅伴之以几个不同寻常或神奇的事实。有关的事例是一场伟大的胜利、一种大奇迹。大罪恶或大前景。事例必须摆在作为一个整体的群众面前,其来源必须秘不示人。上千次小罪或小事件,丝毫也不会触动群众的想像力,而一个大罪或大事件却会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即使其后果造成的危害与一百次小罪相比不知小多少。就是几年前,流行性感冒仅在巴黎一地便造成了500人的死亡,但是它对民众的想像力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原因在于,这种真实的大规模死亡没有以某个生动的形象表现出来,而是通过每周发布的统计信息知道的。相反,如果一次事件造成的死亡只有500人而不是5000人,但它是在一天之内发生于公众面前,是一次极其引人瞩目的事件,譬如说是因为埃菲尔铁塔轰然倒塌,就会对群众的想像力产生重大影响。人们因为得不到相关的消息,以为一艘穿越大西洋的汽轮可能已在大洋中沉没,此事对群众想像力的影响整整持续了一周。但是官方的统计表明,仅仅1894年一年,就有850条船和203艘汽轮失事。以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而论,一它们比那次大西洋航线上的失事严重得多,而群众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关心过这些接连不断的失事。影响民众想像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如果让我表明看法的话,我会说,必须对它们进行浓缩加工,它们才会形成一种令人瞠目结舌的惊人形象。

    掌握了影响群众想像力的艺术,也就掌握了统治他们的艺术。

    4.  群体信仰所采取的宗教形式

    提要:宗教感情的意义/它不取决于对某个神的崇拜/它的特点/信念的强大是因为它采取了宗教的形式/不同的例子/民众的上帝从未消失/宗教感情复活所采取的新形式/宗教形式的无神论/从历史角度看这些现象的重要性/历史上的大事件都是群体宗教感情而非孤立的个人意志的结果。

    我们已经证明,群体并不进行推理,它对观念或是全盘接受,或是完全拒绝;对它产生影响的暗示,会彻底征服它的理解力,并且使它倾向于立刻变成行动。

    我们还证明,对群体给予恰当的影响,它就会为自己所信奉的理想慷慨赴死。我们也看到,它只会产生狂暴而极端的情绪,同情心很快就会变成崇拜,而一旦心生厌恶,也几乎立刻会变为仇恨。这些一般性解释,已经为我们揭示了群体信念的性质。

    在对这些信念做更为细致的考察时,显然还会发现,不论是在有着狂热宗教信仰的时代,还是发生了政治大动荡的时代——例如上个世纪的状况——它们总是采取一种特殊的形式,我除了把它称为宗教感情之外,再没有更好的称呼。

    这种感情有着十分简单的特点,比如对想像中某个高高在上者的崇拜,对生命赖以存在的某种力量的畏惧,盲目服从它的命令,没有能力对其信条展开讨论,传播这种信条的愿望,倾向于把不接受它们的任何人视为仇敌。这种感情所涉及的不管是一个看不见的上帝、一具木头或石头偶像,还是某个英雄或政治观念,只要它具有上述特点,它便总是有着宗教的本质。可以看到,它还会在同等程度上表现出超自然和神秘的因素。群体下意识地把某种神秘的力量等同于一时激起他们热情的政治信条或获胜的领袖。

    一个人如果只崇拜某个神,他还算不上有虔诚的信仰,只有当他把自己的一切思想资源、一切自愿的服从行为、发自肺腑的幻想热情,全部奉献给一项事业或一个人,将其作为自己全部思想和行动的目标与准绳时,才能够说他是个虔诚的人。

    偏执与妄想是宗教感情的必然伴侣。凡是自信掌握了现世或来世幸福秘密的人,难免都会有这样的表现。当聚集在一起的人受到某种信念的激励时,在他们中间也会发现这两个特点。恐怖统治时代的雅各宾党人,骨子里就像宗教法庭时代的天主教徒一样虔诚,他们残暴的激情也有着同样的来源。

    群体的信念有着盲目服从、残忍的偏执以及要求狂热的宣传等等这些宗教感情所固有的特点,因此可以说,他们的一切信念都具有宗教的形式。受到某个群体拥戴的英雄,在这个群体看来就是一个真正的神。拿破仑当了15年这样的神,一个比任何神都更频繁地受到崇拜、更轻松地把人置于死地的神。基督教的神和异教徒的神,对处在他们掌握中的头脑,也从未实行过如此绝对的统治。

    一切宗教或政治信条的创立者所以能够立住脚,皆因为他们成功地激起了群众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了自己的幸福,随时准备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这在任何时代概无例外。德·库朗热在论述罗马高卢人的杰作中正确指出,维持着罗马帝国的根本不是武力,而是它所激发出的一种虔诚的赞美之情。他正确地写道,“一种在民众中受到憎恶的统治形式,竟能维持了五个世纪之久,世界史上还不曾有过类似的现象……帝国的区区30个军团,如何能让一亿人俯首贴耳,这真是不可思议。”他们服从的原因在于,皇帝是罗马伟业的人格化象征,他就像神一样受到了全体人民的一致崇拜。在他的疆域之内,即使最小的城镇也没有膜拜皇帝的祭坛。“当时,从帝国的一端到另一端,到处都可以看到一种新宗教的兴起,它的神就是皇帝本人。在基督教以前的许多年里,n座城市所代表的整个高卢地区,都建起了和里昂城附近的庙宇相似的纪念奥古斯都皇帝的神殿……其祭司由统一的高卢城市选出,他是当地的首要人物……把这一切归因于畏惧和奴性是不可能的。整个民族不可能全是奴隶,尤其不可能是长达三个世纪的奴隶。崇拜君主的并不是那些廷臣,而是罗马;不仅仅是罗马,还有高卢地区、西班牙、希腊和亚洲。”

    大多数支配着人们头脑的大人物,如今已经不再设立圣坛,但是他们还有雕像,或者他们的赞美者手里有他们的画像,以他们为对象的崇拜行为,和他们的前辈所得到的相比毫不逊色。只要深入探究一下群众心理学的这个基本问题,即可破解历史的奥秘。群众不管需要别的什么,他们首先需要一个上帝。

    千万不可以认为,这些事情不过是过去时代的神话,早已被理性彻底清除。

    在同理性永恒的冲突中,失败的从来就不是感情。群众固然已经听不到神或宗教这种词,过去,正是以它们的名义,群众长期受着奴役。但是在过去一百年里,他们从未拥有过如此多的崇拜对象,古代的神也无缘拥有这样多受到崇拜的塑像。

    近年研究过大众运动的人知道,在布朗热主义的旗号下,群众的宗教本能是多么容易复活。在任何一家乡村小酒馆里,都会找到这位英雄的画像。他被赋予匡扶正义铲除邪恶的全权,成千上万的人会为他献出生命。如果他的性格与他传奇般的名望不相上下,他肯定能在历史上占据伟人的地位。

    由此可见,断言群众需要宗教,实在是十分无用的老生常谈,因为一切政治、神学或社会信条,要想在群众中扎根,都必须采取宗教的形式——能够把危险的讨论排除在外的形式。即便有可能使群众接受无神论,这种信念也会表现出宗教情感中所有的偏执狂,它很快就会表现为一种崇拜。实证主义者这个小宗派的演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不寻常的例证。同阳斯安耶夫斯基这位深刻思想家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虚无主义者,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很快也会发生在实证主义者身上。他在某一天受到理性之光的启发,撕碎了小教堂祭坛上一切神仙和圣人的画像,他吹灭蜡烛,立刻用无神论哲学家——如比希纳和莫勒斯霍特(1)的著作代替了那些被破坏的物品,然后他又虔诚地点燃了蜡烛。他的宗教信仰的对象变了,然而真能说他的宗教感情也变了吗?

    我要再说一遍,除非我们研究群体信念长期采取的宗教形式,便不可能理解一些肯定十分重要的历史事件。对某些社会现象的研究,更需要着眼于心理学的角度,而不是自然主义的角度。史学家泰纳只从自然主义角度研究法国大革命,因此他往往看不到一些事件的起源。他对事实有充分的讨论,然而从研究群体心理学的要求看,他并不总是能够找出大革命的起因。事件中血腥、混乱和残忍的一面让他感到惊恐,但是他从那部伟大戏剧的英雄身上,很少能够看到还有一群颠狂的野蛮人肆意妄为,对自己的本能丝毫不加约束。这场革命的暴烈,它的肆意屠杀,它对宣传的需要,它向一切事物发出的战争宣言,只有当认识到这场革命不过是一种新宗教信仰在群众中的建立时,才会得到恰当的解释。宗教改革、圣巴托洛缨的大屠杀个法国的宗教战争,宗教法庭、恐怖时期,都属于同类现象,都是受宗教感情激励的群众所为,凡是怀有这种感情的人,必然会用火与剑去清除那些反对建立新信仰的人。宗教法庭的办法,是一切有着真诚而不屈信念的人所采用的办法。假如他们采用了别的办法,他们的信念也就不该得到这样的评语了。

    像我刚才提到的这些大事件,只有在群众的灵魂想让它们发生时,它们才有可能发生。即使最绝对的专制者也无法造成这种事件。当史学家告诉我们圣巴托洛缨惨案是一个国王所为时,他们对群体心理表现得和君王们一样无知。这种命令只能由群体的灵魂来贯彻。握有最绝对权力的最专制的君主,充其量只能加快或延缓其显灵的时间。基巴托洛级惨案或宗教战争,并不完全是国王们所为,就像恐怖统治不完全是罗伯斯庇尔、丹东或圣鞠斯特所为一样。在这些事件的深处,总可以找到的绝不是统治者的权力,而是群体灵魂的运作。

    第2卷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

    1.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中的间接因素

    提要:群体信念的准备性因素。(1)种族。它的影响至关重要。(2)传统。种族精神的综合反映/传统的社会意义/它在失去必要性后会成为有害因素/群体是传统最坚定的维护者。(3)时间。它建立信念,也毁灭信念/在时间的帮助下从无序走向有序。(4)政治和社会制度。错误的认识/它们的影响力甚小/各民族不能选择自己视为最好的制度/相同的制度名称下掩盖着最不相同的东西7理论上不好的制度,对某些民族却是必要的。(5)教育。关于教育影响群众的错误观点/统计学上的说明/拉丁民族的教育制度对道德的破坏作用/不同民族所提供的事例。

    在研究过群体的精神结构之后,我们了解了它的感情、思维和推理方式,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它的意见和信念是如何形成的。

    决定着这些意见和信念的因素分为两类: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

    间接因素是指这样一些因素,它能够使群体接受某些信念,并且使其再也难以接受别的信念。这些因素为以下情况的出现准备了基础:突然会冒出来一些威力与结果都令人吃惊的新观念,虽然它们的自发性不过是一种表象。某些观念的暴发并被付诸行动,有时看起来显得十分突然。然而这只是一种表面结果,在它背后肯定能够找到一种延续良久的准备性力量。

    直接因素是指这样一些因素,随着上述长期性准备工作的延续,它们能够成为实际说服群体的资源,不过,若是没有那种准备性工作,它们也不会发生作用。

    这就是说,它们是使观念采取一定形式并且使它能够产生一定结果的因素。集体突然开始加以贯彻的方案,就是由这种直接因素引起的。一次骚乱的爆发,或一个罢工决定,甚至民众授予某人权力去推翻政府,都可归因于这种因素。

    在所有重大历史事件中,都可以发现这两种因素相继发生作用。这里仅以一个最令人震惊的事件为例,法国大革命的间接因素包括哲学家的著作、贵族的苛捐杂税以及科学思想的进步。有了这些准备,群众的头脑便很容易被演说家的演讲以及朝廷用不疼不疼的改良进行的抵抗所激怒。

    有些间接因素具有普遍性,可以看出,它们是群体一切信念和意见的基础。

    这些因素就是种族、传统、时代、各种典章制度和教育。

    现在我们就来研究一下这些不同因素的影响。

    (1)种族种族的因素必须被列在第一位,因为它本身的重要性远远超过其他因素。我在前一本著作中曾对它有过充分的研究,故无须再做详细的讨论。在前一本著作中,我们说明了一个历史上的种族有什么特点,以及它一旦形成了自己的禀性,作为遗传规律的结果,它便具有了这样的力量,它的信仰、制度和艺术,总之,它文明中的一切成分,仅仅是它的气质的外在表现。我们指出,种族的力量具有这样的特点,没有任何要素在从一个民族传播给另一民族时,不会经历深刻的变化。

    环境和各种事件代表着一时的社会暗示性因素,它们可能有相当大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如果与种族的暗示因素对立,换言之,如果它与一个民族世代继承下来的因素相反,它便只能是暂时的。

    我们在本书下面的一些章节里,还会不时触及种族的影响,我们会说明,这种影响是如此强大,它决定着群体气质的特征。这一事实造成的后果是,不同国家的群体表现出相当不同的信念和行为,受到影响的方式也各不相同(2)传统传统代表着过去的观念、欲望和感情。它们是种族综合作用的产物,并且对我们发挥着巨大影响。

    自从胚胎学证明了过去的时间对生物进化的巨大影响以后,生物科学便发生了变化;如果这种理论更加广为人知,历史科学想必也会出现类似的变化。然而目前它尚未得到足够广泛的普及,许多政客同上个世纪的学究们相比,仍然高明不了多少,他们相信社会能够和自己的过去决裂,完全遵照理性之光所指引的惟一道路前进。

    民族是在历史中形成的一个有机体,因此就像其他有机体一样,它只能通过缓慢的遗传积累过程发生变化。

    支配着人们的是传统,当他们形成群体时,就更是如此。他们能够轻易地给传统造成的变化,如我一再指出的那样,仅仅是一些名称和外在形式而已。

    对这种状况不必感到遗憾。脱离了传统,不管民族气质还是文明,都不可能存在。因此自有人类以来,它便一直有着两大关切,一是建立某种传统结构,二是当有益的成果已变得破败不堪时,人类社会便努力摧毁这种传统。没有传统,文明是不可能的;没有对这些传统的破坏,进步也是不可能的。困难——这是个极严重的困难——在于如何在稳定与求变之间取得平衡。如果一个民族使自己的习俗变得过于牢固,它便不会再发生变化,于是就像中国一样,变得没有改进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暴力革命也没多少用处,因为由此造成的结果,或者是打碎的锁链被重新拼接在一起,让整个过去原封不动地再现,或者是对被打碎的事物撒手不管,衰败很快被无政府状态所取代。

    因此,对于一个民族来说,理想的状态是保留过去的制度,只用不易察觉的方式一点一滴地加以改进。这个理想不易实现。使它变成现实的几乎只有古罗马人和近代英国人。

    死抱着传统观念不放,极其顽固地反对变革传统观念的,正是群体。有地产的群体更是如此。我坚持认为群体具有保守主义精神,并且指出,最狂暴的反叛最终也只会造成一些嘴皮子上的变化。上个世纪末,教堂被毁,僧侣们或是被驱逐出国,或是殒命于断头台,人们也许认为,旧日的宗教观念已经威力尽失。但是没过几年,为了顺应普遍的要求,遭禁的公开礼拜制度便又建立起来了。被暂时消灭的旧传统,又恢复了昔日的影响。

    没有任何事例能更好地反映传统对群体心态的威力。最不受怀疑的偶像,并不住在庙堂之上,也不是宫廷里那些最专制的暴君,他们转瞬之间就可以被人打碎。支配着我们内心最深处的自我的,是那些看不见的主人,它可以安全地避开一切反叛,只能在数百年的时间里被慢慢地磨损。

    (3)时间时间对于社会问题就像对生物学问题一样,是最有力的因素之一。它是惟一的真正创造者,也是惟一的伟大毁灭者。积土成山要靠时间,从地质时代模糊难辨的细胞到产生出高贵的人类,靠的也是时间。数百年的作用足以改变一切固有的现象。人们正确地认为,如果蚂蚁有充足的时间,它也能把勃朗峰夷为平地。

    如果有人掌握了随意改变时间的魔法,他便具有了信徒赋予上帝的权力。

    不过,这里我们只来讨论时间对群体形成意见的影响。从这个角度看,它也有着巨大的作用。一些重大的要素,譬如种族,也取决于它,没有它便无法形成。

    它引起一切信仰的诞生、成长和死亡。它们获得力量靠的是时间,失去力量也是因为时间。

    具体而言,群体的意见和信念是由时间装备起来的,或者它至少为它们准备了生长的土壤。一些观念可实现于一个时代,却不能实现于另一个时代,原因就在这里。是时间把各种信仰和思想的碎屑堆积成山,从而使某个时代能够产生出它的观念。这些观念的出现并不是像掷骰子一样全凭运气,它们都深深植根于漫长的过去。当它们开花结果时,是时间为它们做好了准备。如想了解它们的起源,就必须回顾既往。它们既是历史的儿女,又是未来的母亲,然而也永远是时间的奴隶。

    因此,时间是我们最可靠的主人,为了看到一切事物有何变化,应当让它自由地发挥作用。今天,面对群众可怕的抱负以及它所预示的破坏和骚乱,我们深感不安。要想看到平衡的恢复,除了依靠时间,再无他法。拉维斯先生所言甚是:

    “没有哪种统治形式可以一夜之间建立起来。政治和社会组织是需要数百年才能打造出来的产物。封建制度在建立起它的典章之前,经历了数百年毫无秩序的混乱。绝对君权也是在存在了数百年后,才找到了统治的成规。这些等待的时期是极为动荡的。”

    (4)政治和社会制度制度能够改正社会的弊端,国家的进步是改进制度与统治带来的结果,社会变革可以用各种命令来实现——我认为这些想法仍然受到普遍的赞同。它们是法国大革命的起点,而且目前的各种社会学说也仍然以它为基础。

    最具连续性的经验一直未能动摇这个重大的谬见。哲学家和史学家们枉费心机地想证明它的荒谬,不过他们却可以毫不费力地证明,各种制度是观念、感情和习俗的产物,而观念、感情和习俗并不会随着改写法典而被一并改写。一个民族并不能随意选择自己的制度,就像它不能随意选择自己的头发和眼睛的颜色一样。制度和政府都是种族的产物,它们并不是某个时代的创造者,而是由这个时代所创造。对各民族的统治,不是根据他们一时的奇思怪想,而是他们的性质决定了他们要被统治。一种政治制度的形成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改造它也同样如此。

    各种制度并没有固有的优点,就它们本身而言,它们无所谓好坏。在特定的时刻对一个民族有益的制度,对另一个民族也许是极为有害的。

    进一步说,一个民族并没有真正改变其各种制度的能力。毫无疑问,以暴力革命为代价,它可以改变其名称,但是其本质依然如故。名称不过是些无用的符号,历史学家在深入到事物的深层时,很少需要留意它们。正是因为如此,英国这个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①仍然生活在君主制的统治下,而经常表现得十分嚣张的最具压迫性的专制主义,却是存在于那些原属西班牙的美洲共和国,尽管它们都有共和制的宪法。决定着各民族命运的是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我曾在前一本书中,通过提出典型事例来证实这一观点。

    因此,把时间浪费在炮制各种煞有介事的宪法上,就像是小孩子的把戏,是无知的修辞学家毫无用处的劳动。必要性和时间承担着完善宪政的责任,我们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让这两个因素发挥作用。这就是盎格鲁一萨克逊人采用的办法,正像他们伟大的史学家麦考利在一段文字中告诉我们的,拉丁民族各国的政客们,应当由衷地学习这种方法。他指出,法律所能取得的一切好处,从纯粹理性的角度看,表现出一片荒谬与矛盾,他然后又对拉丁民族一拥而上发疯般制定出来的宪法文本与英国的宪法进行了比较。他指出,后者总是一点一滴慢慢地发生变化,影响来自必要性,而不是来自思辨式的推理:

    从来不考虑是否严谨对称,更多地是考虑它是否方便实用;从来不单纯以不一致为理由去消除不一致;除非感到有所不满,绝对不加以变革;除非能够消除这种不满,绝对不进行革新;除了针对具体情况必须提供的条款之外,绝对不制定任何范围更大的条款——这些原则,从约翰国王的时代直到维多利亚女王的时代,一直支配着我们250年的议会,使它变得从容不迫。要想说明各民族的法律和各项制度在多大程度上表达着每个种族的需要,没有必要对其进行粗暴的变革,而要对它们逐一进行审查。例如,对集权制的优点和缺点,可以专注于哲学上的考究。但是,当我们看到,一个由不同种族构成的国民用了一千年时间来维护这种集权制;当我们看到,一场目的在于摧毁过去一切制度的大革命也不得不尊重这种集权制,甚至使它进一步强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该承认它是迫切需要的产物,承认它是这个民族的生存条件。对于那些侈谈毁掉这种制度的政客,我们应当对他们可怜的智力水平报以怜悯。如果他们碰巧做成了这件事,他们的成功立刻会预示着一场残酷的内战,这又会立刻带来一种比旧政权更具压迫性的新的集权制度。

    从以上所述得出的结论是,深刻影响群体禀性的手段,不能到制度中去寻找。

    我们看到,有些国家,譬如美国,在民主制度下取得了高度繁荣,而另一些国家,譬如那些西班牙人的美洲共和国,在极为相似的制度下,却生活在可悲的混乱状态之中。这时我们就应当承认,这种制度与一个民族的伟大和另一个民族的衰败都是毫不相干的。各民族是受着它们自己的性格支配的,凡是与这种性格不合的模式,都不过是一件借来的外套,一种暂时的伪装。毫无疑问,为强行建立某些制度而进行的血腥战争和暴力革命一直都在发生,而且还会继续发生。人们就像对待圣人的遗骨一样对待这些制度,赋予这些制度以创造幸福的超自然力量。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制度反作用于群体的头脑,它们才引发了这些大动荡。然而其实并不是制度以这种方式产生了反作用,因为我们知道,不管成功或失败,它们本身并没有以这种方式产生反作用,因为它们本身并不具有那样的能力。影响群众头脑的是各种幻想和词语,尤其是词语,它们的强大一如它们的荒诞,下面我就简单地揭示一下它们令人吃惊的影响。

    (5)教育在当前这个时代的主要观念中,首当其冲的是这样一种观念,即认为教育能够使人大大改变,它会万无一失地改造他们,甚至能够把他们变成平等的人。这种主张被不断地重复,仅仅这个事实就足以让它最终成为最牢固的民主信条。如今要想击败这种观念,就像过去击败教会一样困难。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就像在许多其他问题上一样,民主观念与心理学和经验的结论有着深刻的差异。包括赫伯特·斯宾塞在内的许多杰出哲学家,已经毫不费力地证明,教育既不会使人变得更道德,也不会使他更幸福;它既不能改变他的本能,也不能改变他天生的热情,而且有时——只要进行不良引导即可——害处远大于好处。统计学家已经为这种观点提供了佐证,他们告诉我们,犯罪随着教育,至少是某种教育的普及而增加,社会的一些最坏的敌人,也是在学校获奖者名单上有案可查的人。一位杰出的官员,阿道夫·吉约先生在最近一本著作里指出,目前受过教育的罪犯和文盲罪犯是30:100,在50年的时间里,人口中的犯罪比例从每10万居民227人上升到了552人,即增长了133%。他也像他的同事一样注意到,年轻人犯罪增长得尤其多,而人尽皆知的是,法国为了他们,已经用免费义务制教育取代了交费制。

    当然不能说,即使正确引导的教育,也不会造成十分有益的实际结果——谁也没有坚持过这种主张。就算它不会提升道德水平,至少也会有益于专业技能的发展。不幸的是,尤其在过去25年里,拉丁民族把它们的教育制度建立在了十分错误的原则上,尽管有些最杰出的头脑,如布吕尔、德·库朗热、泰纳等许多人提出了意见,它们依然不思悔改。我本人在过去出版的一本书中指出,法国的教育制度把多数受过这种教育的人变成了社会的敌人,它让无数学子加入了社会主义者的阵营。

    这种制度——它可能很适合拉丁民族的禀性——的主要危险来自这样一个事实,即它以根本错误的心理学观点为基础,认为智力是通过一心学好教科书来提高的。由于接受了这种观点,人们便尽可能强化许多手册中的知识。从小学直到离开大学,一个年轻人只能死记硬背书本,他的判断力和个人主动性从来派不上用场。受教育对于他来说就是背书和服从。

    前公共教育部长朱勒·西蒙先生写道:“学习课程,把一种语法或一篇纲要牢记在心,重复得好,模仿也出色——这实在是一种十分可笑的教育方式,它的每项工作都是一种信仰行为,即默认教师不可能犯错误。这种教育的惟一结果,就是贬低自我,让我们变得无能。”

    如果这种教育仅仅是无用,人们还可以对孩子们示以同情,他们虽然没有在小学里从事必要的学习,毕竟被教会了一些科劳泰尔后裔的族谱、纽斯特里亚和奥斯特拉西亚之间的冲突或动物分类之类的知识。但是这种制度的危险要比这严重得多,它使服从它的人强烈地厌恶自己的生活状态,极想逃之夭夭。工人不想再做工人,农民不想再当农民,而大多数地位卑贱的中产阶级,除了吃国家职员这碗饭以外,不想让他们的儿子从事任何别的职业。法国的学校不是让人为生活做好准备,而是只打算让他们从事政府的职业,在这个行当上取得成功,无需任何必要的自我定向,或表现出哪怕一点个人的主动性。这种制度在社会等级的最底层创造了一支无产阶级大军,他们对自己的命运忿忿不平,随时都想起来造反。

    在最高层,它培养出一群轻浮的资产阶级,他们既多疑又轻信,对国家抱着迷信般的信任,把它视同天道,却又时时不忘对它表示敌意,总是把自己的过错推给政府,离开了当局的干涉,他们便一事无成。

    国家用教科书制造出这么多有文凭的人,然而它只能利用其中的一小部分,于是只好让另一些人无事可做。因此,它只能把饭碗留给先来的,剩下的没有得到职位的人便全都成了国家的敌人。从社会金字塔的最高层到最低层,从最卑贱的小秘书到教授和警察局长,有大量炫耀着文凭的人在围攻各种政府部门的职位。

    商人想找到一个代替他处理殖民地生意的人难上加难,可是成千上万的人却在谋求最平庸的官差。只在塞纳一地,就有200名男女教师失业,他们全都蔑视农田或工厂,只想从国家那儿讨生计。被选中的人数是有限的,因此肯定有大量心怀不满的人。他们随时会参与任何革命,不管它的头领是谁,也不管它有什么目标。

    可以说,掌握一些派不上用场的知识,是让人造反的不二法门。

    显然,迷途知返为时已晚。只有经验这位人民最好的老师,最终会揭示出我们的错误。只有它能够证明,必须废除我们那些可恶的教科书和可悲的考试,代之以勤劳的教育,它能够劝导我们的年轻人回到田野和工厂,回到他们今天不惜任何代价逃避的殖民地事业。

    如今,一切受教育的人所需要的专业教育,就是我们祖辈所理解的教育。在今天,凭自己意志的力量、开拓能力和创业精神统治世界的民族中,这种教育依然强盛。泰纳先生这位伟大的思想家,在一系列著名篇章——下面我还会引用其中一些重要段落——中清楚地说明了,我们过去的教育制度与今天英国和美国的制度大体相似。他在对拉丁民族和盎格鲁一萨克逊民族的制度进行不同寻常的比较时,明确指出了这两种方式的后果。

    也许人们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会认为,继续接受我们古典教育中的全部弊端,尽管它只能培养出心怀不满和不适应自己生活状况的人,但是向人灌输大量肤浅的知识,不出差错地背诵大量教科书,毕竟能够提高智力水平。但是它真能提高这种水平吗?不可能!生活中取得成功的条件是判断力,是经验,是开拓精神和个性——这些素质都不是书本能够带来的。教科书和字典可以是有用的参考工具,但长久把它们放在脑子里却没有任何用处。

    如何能让专业教育提高智力,使它达到大大高于古典教育的水平呢?泰钢先生做过出色的说明。他说:

    观念只有在自然而正常的环境中才能形成。要促进观念的培养,需要年轻人每天从工厂、矿山、法庭、书房、建筑工地和医院获得大量的感官印象;他得亲眼看到各种工具、材料和操作;他得与顾客、工作者和劳动者在一起,不管他们干得是好是坏,也不管他们是赚是赔。采用这种方式,他们才能对那些从眼睛、耳朵、双手甚至味觉中得到的各种细节,有些微不足道的理解。学习者在不知不觉中获得了这些细节,默默地推敲,在心中逐渐成形,并且或迟或早会产生出一些提示,让他们着手新的组合、简化、创意、改进或发明。而法国年轻人恰恰在最能出成果的年纪,被剥夺了所有这些宝贵的接触、所有这些不可缺少的学习因素,因为有七八年的时间他一直被关在学校里,切断了一切亲身体验的机会,因此对于世间的人和事,对于控制这些人和事的各种办法,不可能得到鲜明而准确的理解。……十人之中,至少九个人在几年里把他们的时间和努力浪费掉了,而且可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几年。他们中间有一半甚至三分之二的人,是为了考试而活着——我这里指的是那些被淘汰者。还有一半或三分之二成功地得到了某种学历、证书或一纸文凭——我指的是那些超负荷工作的人。

    在规定的某一天,坐在一把椅子上,面对一个答辩团,在连续两小时的时间里,怀着对科学家团体,即一切人类知识的活清单的敬畏,他们要做到正确——对这种事所抱的期望实在太过分了。在那一天的那两个小时里,他们也许正确或接近正确,但用不了一个月,他们便不再是这样。他们不可能再通过考试。他们脑子里那些过多的、过于沉重的所学不断流失,且没有新东西补充进去。他们的精神活力衰退了,他们继续成长的能力枯竭了,一个得到充分发展的人出现了,然而他也是个筋疲力尽的人。他成家立业,落入生活的俗套,而只要落入这种俗套,他就会把自己封闭在狭隘的职业中,工作也许还算本份,但仅此而已。这就是平庸的生活,收益和风险不成比例的生活。而在1789年以前,法国就像英国或美国一样,采用却是相反的办法,由此得到的结果并无不同,甚至更好。

    此后一些著名的心理学家又向我们揭示了我们的制度与盎格鲁一萨克逊人的差别。后者并没有我们那样多的专业学校。他们的教育并不是建立在啃书本上,而是建立在专业课程上。例如,他们的工程师并不是在学校,而是在车间里训练出来的。这种办法表明,每个人都能达到他的智力允许他达到的水平。如果他没有进一步发展的能力,他可以成为工人或领班,如果天资不俗,他便会成为工程师。与个人前程全取决他在19岁或对岁时一次几小时考试的做法相比,这种办法更民主,对社会也更有利。

    在医院、矿山和工厂,在建筑师或律师的办公室里,十分年轻便开始学业的学生们,按部就班地经历他们的学徒期,非常类似于办公室里的律师秘书或工作室里的艺术家。在投入实际工作之前,他也有机会接受一些—般性’教育过程,因此已‘经准备好了一个框架,可以把他们迅速观察到的东西储存进去,而且他能够利用自己在空闲时间得到的各种各样的技能,由此逐渐同他所获得的日常经验协调一致。在这种制度下,实践能力得到了发展,并且与学生的才能相适应,发展方向也符合他未来的任务和特定工作的要求,这些工作就是他今后要从事的工作。因此在英国或美国,年轻人很快便处在能够尽量发挥自己能力的位置上。

    在25岁时——如果不缺少各种材料和部件,时间还会提前——他不但成了一个有用的工作者,甚至具备自我创业的能力;他不只是机器上的一个零件,而且是个发动机。而在制度与此相反的法国,一代又一代人越来越向中国看齐——由此造成的人力浪费是巨大的。关于我们拉丁民族的教育制度与实践生活不断扩大的差距,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得出了如下结论:

    在教育的三个阶段,即儿童期、少年期和青年期,如果从考试、学历、证书和文凭的角度看,坐在学校板凳上啃理论和教科书的时间是有点长得过头了,而且负担过重。即使仅从这个角度看,采用的办法也糟糕透项,它是一种违反自然的、与社会对立的制度。过多地延长实际的学徒期,我们的学校寄宿制度,人为的训练和填鸭式教学,功课过重,不考虑以后的时代,不考虑成人的年龄和人们的职业,不考虑年轻人很快就要投身其中的现实世界,不考虑我们活动于其中、他必须加以适应或提前学会适应的社会,不考虑人类为保护自己而必须从事的斗争、不考虑为了站住脚跟他得提前得到装备、武器和训练并且意志坚强。这种不可缺少的装备,这种最重要的学习,这种丰富的常识和意志力,我们的学校全都没有教给法国的年轻人。它不但远远没有让他们获得应付明确生存状态的素质,反而破坏了他这种素质。因此从他走进这个世界,踏入他的活动领域之日起,他经常只会遇到一系列痛苦的挫折,由此给他造成的创痛久久不能痊愈,有时甚至失去生活能力。这种试验既困难又危险。这个过程对精神和道德的均衡产生了不良影响,甚至有难以恢复之虞。十分突然而彻底的幻灭已经发生了。这种欺骗太严重了,失望太强烈了。以上所言是否偏离了群体心理学的主题?我相信并非如此。如果我们想知道今天正在群众中酝酿、明天就会出现的各种想法和信念,就必须对为其提供土壤的因素有所了解。教育能够使一个国家的年轻人了解到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为当前这一代人提供的教育,有理由让人灰心丧气。在改善或恶化群众的头脑方面,教育至少能发挥一部分作用。因而有必要说明,这种头脑是如何由当前的制度培养出来的,冷漠而中立的群众是如何变成了一支心怀不满的大军,随时打算听从一切乌托邦分子和能言善辩者的暗示。今天,能够找到社会主义者的地方,正是教室,为拉丁民族走向衰败铺平道路的,也是教室。

    2.  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

    提要:(1)形象、词语和套话。词语和套话的神奇力量/词语的力量与它所唤起的形象有关,但独立于它的真正含义/这些形象因时代和种族而各有不同/常用词语含义多变的实例/给旧事物更换名称的政治效用/种族差别造成的词义变化/“民主”一词在欧洲和美国的不同含义。(2)幻觉。它的重要性/在所有文明的起源中都能发现幻觉/群体更喜欢幻觉而不是真理。(3)经验。只有经验能够使必要的真理在群众心中生根/经验只有不断地重复才能生效劝说服群众必须付出的经验代价。(4)理性。它对群体没有任何作用/群体只受无意识感情的影响/逻辑在历史中的作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的秘密。

    我们刚才讨论了赋予群体心理以特定属性,使某些感情和观念得以发展的间接性准备因素。现在我们还得研究一下能够直接发挥作用的因素。在下面这一章里我们会看到,要想让这些因素充分发挥作用,应当如何运用它们。

    我们在本书的第一部分研究过集体的感情、观念和推理方式,根据这些知识,显然可以从影响他们心理的方法中,归纳出一些一般性原理。我们已经知道什么事情会刺激群体的想像力,也了解了暗示,特别是那些以形象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暗示的力量和传染过程。然而,正像暗示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来源一样,能对群体心理产生影响的因素也相当不同,因此必须对它们分别给予研究。这种研究是有益的。群体就像古代神话中的斯芬克司,必须对它的心理学问题给出一个答案,不然我们就会被它毁掉。

    (1)形象、词语和套话我们在研究群体的想像力时已经看到,它特别易于被形象产生的印象所左右。这些形象不一定随时都有,但是可以利用一些词语或套话,巧妙地把它们激活。经过艺术化处理之后,它们毫无疑问有着神奇的力量,能够在群体心中掀起最可怕的风暴,反过来说,它们也能平息风暴。因为各种词语和套话的力量而死去的人,只用他们的尸骨,就能建造一座比古老的齐奥普斯②更高的金字塔。

    词语的威力与它们所唤醒的形象有关,同时又独立于它们的真实含义。最不明确的词语,有时反而影响最大。例如像民主。社会主义、平等、自由等等,它们的含义极为模糊,即使一大堆专著也不足以确定它们的所指。然而这区区几个词语的确有着神奇的威力,它们似乎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各种极不相同的潜意识中的抱负及其实现的希望,全被它们集于一身。

    说理与论证战胜不了一些词语和套话。它们是和群体一起隆重上市的。只要一听到它们,人人都会肃然起敬,俯首而立。许多人把它们当做自然的力量,甚至是超自然的力量。它们在人们心中唤起宏伟壮丽的幻象,也正是它们含糊不清,使它们有了神秘的力量。它们是藏在圣坛背后的神灵,信众只能诚惶诚恐地来到它们面前。

    词语唤起的形象独立于它们的含义。这些形象因时代而异,也因民族而异。

    不过套话并没有改变,有些暂时的形象是和一定的词语联系在一起的:词语就像是用来唤醒它们的电铃按钮。

    并非所有的词语和套话都有唤起形象的力量,有些词语在一段时间里有这种力量,但在使用过程中也会失去它,不会再让头脑产生任何反应。这时它们就变成了空话,其主要作用是让使用者免去思考的义务。用我们年轻时学到的少量套话和常识把自己武装起来,我们便拥有了应付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再也不必对任何事情进行思考。

    只要研究一下某种特定的语言,就会发现它所包含的词语在时代变迁中变化得极慢,而这些词语所唤起的形象,或人们赋予它们的含义,却不停地发生着变化。因此我在另一本书中得出结论说,准确地翻译一种语言,尤其那些死亡的语言,是绝对不可能的。当我们用一句法语来取代一句拉丁语、希腊语或《圣经》

    里的句子时,或者当我们打算理解一本二三百年前用我们自己的语言写成的书时,我们实际上是在做什么呢?我们不过是在用现代生活赋予我们的一些形象和观念代替另一些不同的形象和观念,它们是存在于古代一些种族的头脑中的产物,这些人的生活状况与我们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当大革命时的人以为自己在模仿古希腊和古罗马人时,他们除了把从来没有存在过的含义赋予古代的词语之外,还能做些什么呢?

    希腊人的制度与今天用同样的词语设计出来的制度有何相似之处?那时的共和国本质上是一种贵族统治的制度,是由一小撮团结一致的暴君统治着一群绝对服从的奴隶构成的制度。这些建立在奴隶制上的贵族集体统治,没了这种奴隶制一天也不能存在。

    “自由”这个词也是如此。在一个从未想过思想自由的可能性,讨论城邦的诸神、法典和习俗就是最严重最不寻常的犯罪的地方,“自由”的含义与我们今天赋予它的含义有何相似之处?像“祖国”这样的词,对于雅典人或斯巴达人来说,除了指雅典或斯巴达的城邦崇拜之外,还能有别的含义吗?它当然不可能指由彼此征伐不断的敌对城邦组成的全希腊。在古代高卢,“祖国”这个词又能有什么含义?它是由相互敌视的部落和种族组成的,它们有着不同的语言和宗教,凯撒能够轻易征服它们,正是因为他总是能够从中找到自己的盟友。罗马人缔造了一个高卢人的国家,是因为他们使这个国家形成了政治和宗教上的统一。不必扯这么远,就拿二百年前的事来说吧,能够认为今天法国各省对“祖国”一词的理解,与伟大的孔代(──一他和外国人结盟反对自己的君主——是一样的吗?然而词还是那个词。过去跑到外国去的法国保皇党人,他们认为自己反对法国是在烙守气节,他们认为法国已经变节,因为封建制度的法律是把诸侯同主子而不是土地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有君主在,才有祖国在。可见,祖国对于他们的意义,不是与现代人大不相同吗?

    意义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深刻变化的词语比比皆是。我们对它们的理解,只能达到过去经过了漫长的努力所能达到的水平。有人曾十分正确地说,即使想正确理解“国王”和“王室”这种称呼对我们曾祖父一辈意味着什么,也需要做大量的研究。更为复杂的概念会出现什么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由此可见,词语只有变动不定的暂时含义,它随着时代和民族的不同而不同。

    因此,我们若想以它们为手段去影响群体,我们必须搞清楚某个时候群体赋予它们的含义,而不是它们过去具有的含义,或精神状态有所不同的个人给予它们的含义。

    因此,当群体因为政治动荡或信仰变化,对某些词语唤起的形象深感厌恶时,假如事物因为与传统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而无法改变,那么一个真正的政治家的当务之急,就是在不伤害事物本身的同时赶紧变换说法。聪明的托克维尔很久以前就说过,执政府和帝国的具体工作就是用新的名称把大多数过去的制度重新包装一遍,这就是说,用新名称代替那些能够让群众想起不利形象的名称,因为它们的新鲜能防止这种联想。“地租”变成了“土地税”,“盐赋”变成了“盐税”,“摇役”变成了间接摊派,商号和行会的税款变成了执照费,如此等等。

    可见,政治家最基本的任务之一,就是对流行用语,或至少对再没有人感兴趣、民众已经不能容忍其旧名称的事物保持警觉。名称的威力如此强大,如果选择得当,它足以使最可恶的事情改头换面,变得能被民众所接受。泰纳正确地指出,雅各宾党人正是利用了“自由”和“博爱’这种当时十分流行的说法,才能够“建立起堪与达荷美媲美的暴政,建立起和宗教法庭相类似的审判台,干出与古墨西哥人相差无几的人类大屠杀这种成就”。统治者的艺术,就像律师的艺术一样,首先在于驾驭词藻的学问。这门艺术遇到的最大困难之一,就是在同一个社会,同一个词对于不同的社会阶层往往有不同的含义,表面上看他们用词相同,其实他们说着不同的语言。

    在以上事例中,时间是促成词语含义发生变化的主要因素。如果我们再考虑到种族因素,我们就会看到,在同一个时期,在教养相同但种族不同的人中间,相同的词也经常与极不相同的观念相对应。不是见多识广的人,不可能理解这些差别,因此我不会纠缠在这个问题上。我只想指出,正是群众使用最多的那些词,在不同的民族中有着最不相同的含义。例如今天使用如此频繁的“民主”和“社会主义”,就属于这种情况。

    实际上,它们在拉丁民族和盎格鲁一萨克逊民族中代表着十分对立的思想。

    在拉丁民族看来,“民主”更多地是指个人意志和自主权要服从于国家所代表的社会的意志和自主权。国家在日甚一日地支配着一切,集权、垄断并制造一切。不管是激进派。社会主义者还是保皇派,一切党派一概求助于国家。而在盎格鲁一萨克逊地区,尤其是在美国,“民主”一词却是指个人意志的有力发展,国家要尽可能服从这一发展,除了政策、军队和外交关系外,它不能支配任何事情,甚至公共教育也不例外。由此可见,同一个词,在一个民族是指个人意志和自主权的从属性以及国家的优势,而在另一个民族,却是指个人意志的超常发展和国家的彻底服从。

    (2)幻觉自从出现文明以来,群体便一直处在幻觉的影响之下。他们为制造幻觉的人建庙塑像,设立祭坛,超过了所有其他人。不管是过去的宗教幻觉还是现在的哲学和社会幻觉,这些牢不可破至高无上的力量,可以在我们这个星球上不断发展的任何文明的灵魂中找到。古代巴比伦和埃及的神庙,中世纪的宗教建筑,是为它们而建;一个世纪以前震撼全欧洲的一场大动荡,是为它们而发动;我们的所有政治、艺术和社会学说,全都难逃它们的强大影响。有时,人类以可怕的动乱为代价,能够消除这些幻觉,然而他似乎注定还会让它们死而复生。没有它们,他不可能走出自己原始的野蛮状态;没有它们,他似乎很快就会重新回到这种野蛮状态。毫无疑问,它们不过是些无用的幻影,但是这些我们梦想中的产物,却使各民族创造出了辉煌壮丽值得夸耀的艺术或伟大文明。

    如果有人毁掉那些博物馆和图书馆,如果有人把教堂前石板路上那些在宗教鼓舞下建起伪一切作品和艺术纪念物统统推倒,人类伟大的梦想还会留下些什么呢?让人们怀抱着那些希望和幻想吧,不然他们是活不下去的。这就是存在着诸神、英雄和诗人的原因。科学承担起这一任务已有50年的时间,但是在渴望理想的心灵里,科学是有所欠缺的,因为它不敢做出过于慷慨的承诺,因为它不能撒谎。

    上个世纪的哲学家热情地投身于对宗教、政治和社会幻想的破坏,我们的祖辈已在这种幻想中生活了许多世纪。他们毁灭了这些幻想,希望和顺从的源泉也就随之枯竭。幻想遭到扼杀之后,他们面对着盲目而无声无息的自然力量,而它对软弱和慈悲心肠一概无动于衷。哲学不管取得了多大进步,它迄今仍没有给群众提供任何能够让他们着迷的理想。然而群众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们必须拥有自己的幻想,于是他们便像趋光的昆虫一样,本能地转向那些迎合他们需要的巧舌如簧者。推动各民族演化的主要因素,永远不是真理,而是谬误。如今社会主义为何如此强大,原因就在于它是仍然具有活力的最后的幻想。尽管存在着一切科学证据,它依然继续发展。它的主要力量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即它的鼓吹者是那些非常无视现实,因而敢于向人类承诺幸福的人。如今,这种社会主义幻想肆虐于过去大量的废墟之上,未来是属于它的。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凡是能向他们供应幻觉的,也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3)经验经验几乎是惟一能够让真理在群众心中牢固生根、让过于危险的幻想归于破灭的有效手段。但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经验必须发生在非常大的范围内,而且得以再出现。通常,一代人的经验对下一代人是没多少用处的。这就是一些被当做证据引用的历史事实达不到目的的原因。它们惟一的作用就是证明了,一种广泛的经验即使仅仅想成功地动摇牢固地根植于群众头脑中的错误观点,也需要一代又一代地反复出现。

    史学家毫无疑问会把19世纪以及再早一些的年代当做一个充斥着奇异经验的时代,任何时代都没有做过如此多的试验。

    最宏伟的试验就是法国大革命。发现一个社会有待于遵照纯粹理性的指导,从上到下翻新一遍,这必然会导致数百万人死于非命,让欧洲在20年里陷入深刻的动荡。为了用经验向我们证明,独裁者会让拥戴他们的民族损失惨重,需要在50年里来上两次破坏性试验。但是,虽然试验结果明确无误,好像仍然不那么令人信服。第一次试验的代价是三百万人的性命和一次入侵,第二次试验导致割让领土并在事后表明了常备军的必要性。此后几乎还要来第三次试验。恐怕不定哪天它肯定会发生。要想让整个民族相信,庞大的德国军队并不像30年前普遍认为的那样,只是一支无害的国民卫队,就必须来上一次让我们损失惨重的战争。让人认识到贸易保护会毁掉实行这种制度的民族,至少需要20年的灾难性试验。这种例子显然不胜枚举。

    (4)理性在列举能够对群众心理产生影响的因素时,根本就没有必要提到理性,除非是为了指出它的影响的消极价值。

    我们已经证明,群体是不受推理影响的,它们只能理解那些拼凑起来的观念。

    因此,那些知道如何影响它们的演说家,总是借助于它们的感情而不是它们的理性。逻辑定律对群体不起作用。让群体相信什么,首先得搞清楚让它们兴奋的感情,并且装出自己也有这种感情的样子,然后以很低级的组合方式,用一些非常著名的暗示性概念去改变它们的看法,这样才能够——如果有必要的话——再回到最初提出的观点上来,慢慢地探明引起某种说法的感情。这种根据讲话的效果不断改变措辞的必要性,使一切有效的演讲完全不可能事先进行准备和研究。在这种事先准备好的演讲中,演讲者遵循的是自己的思路而不是听众的思路,仅这一个事实就会使他不可能产生任何影响。

    讲究逻辑的头脑,惯于相信一系列大体严密的论证步骤,因此在向群众讲话时,难免会借助于这种说服的方式,他们面对自己的论证不起作用,总是百思不得其解。有位逻辑学家写道:“通常,建立在三段论上——即建立在一组公式上——的数学结论是不可更改的……由于这种不可更改的性质,即使是无机物,如果它能够演算这一组公式的话,也会不得不表示同意。”这话说得当然不错,然而群体并不比无机物更能遵守这种组合,它甚至没有理解的能力。只要尝试一下用推理来说服原始的头脑——例如野蛮人或儿童的头脑——即可知道这种论说方式是多么不值钱。

    如想看清楚同感情对抗的理性是多么苍白无力,甚至不必降低到这么原始的水平。我们只要想一下,就在几百年前,与最简单的逻辑也不相符的宗教迷信是多么顽强!在接近两千年的时间里,最清醒的天才也不得不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只是到了现代,它们的真实性才多少受到了一些挑战。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代也有不少开明之士,但没有一个人通过理性思考,认识到自己的迷信中十分幼稚的一面,或者对魔鬼的罪行或烧死巫师的必要性表示过丝毫的怀疑。

    群体从来不受理性的指引,是否该对此表示遗憾?我们不必贸然称是。毫无疑问,是幻觉引起的激情和愚顽,激励着人类走上了文明之路,在这方面人类的理性没有多大用处。作为支配着我们的无意识的力量的产物,这些幻觉无疑是必要的。每个种族的精神成分中都携带着它命运的定律,并且也许它由于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只能服从这些定律,即使这种冲动显然极不合理。有时,各民族好像被一些神秘的力量所左右,它们类似于那种使橡果长成橡树或让香星在自己轨道上运行的力量。

    我们若想对这些力量有一点认识,就必须研究一个民族的整个进化过程,而不是这一进化过程不时出现的一些孤立的事实。如果只考虑这些事实,历史就会变得仿佛是一连串不可能的偶然性所造成的结果。一个加利利的木匠似乎不可能变成一个持续两千年之久的全能的神,使最重要的文明以他为基础形成;一小撮从沙漠里冒出来的阿拉伯人,似乎不太可能征服希腊罗马世界的大部分地区并建立起比亚历山大的领土更大的帝国;在欧洲已经十分发达、各地政权都已有了等级森严的制度的时代,区区一个炮兵中尉似乎也不太可能征服众多民族及其国王。

    因此,还是让我们把理性留给哲人,不要过于强烈地坚持让它插手对人的统治吧。一切文明的主要动力并不是理性,倒不如说,尽管存在着理性,文明的动力仍然是各种感情——如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爱。

    3.  群体领袖及其说服的手法

    提要:(1)群体的领袖。一切群体动物有着服从头领的本能需要/群体领袖的心理/只有他们能够使群众有所信仰并把他们组织起来/领袖的专制/领袖的分类/意志的作用。(2)领袖的动员手段:断言、重复和传染。这些手段的不同作用/相互传染从社会下层向上层蔓延的过程/民众的意见不久就会成为普遍意见。(3)名望。名望的定义和分类/先天的名望和个人名望/不同的实例/名望受到破坏的方式。

    我们现在已经了解了群体的精神构成,我们也明白了能够对他们的头脑产生影响的力量。仍然有待研究的是,这些力量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以及是什么人把它们有效地转变成了实践的力量。

    (1)群体的领袖只要有一些生物聚集在一起,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都会本能地让自己处在一个头领的统治之下。

    就人类的群体而言,所谓头领,有时不过是个小头目或偏风点火的人,但即使如此,他的作用也相当重要。他的意志是群体形成意见并取得一致的核心。他是各色人等形成组织的第一要素,他为他们组成派别铺平了道路。一群人就像温顺的羊群,没了头羊就会不知所措。

    领袖最初往往不过是被领导者中的一员。他本人也是被一些观念所迷惑,然后才变成了它的使徒。他对这些观念十分着迷,以至除此之外的一切事情都消失了。在他看来,一切相反的意见都是谬论或迷信。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罗伯斯庇尔,他对卢梭的哲学观念如醉如痴,在传播它们时竟然采用了宗教法庭的手段。

    我们所说的领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如此,因为这种品质一般会让人犹疑不决。在那些神经有毛病的、好兴奋的、半癫狂的即处在疯子边缘的人中间,尤其容易产生这种人物。不管他们坚持的观念或追求的目标多么荒诞,他们的信念是如此坚定,这使得任何理性思维对他们都不起作用。他们对别人的轻藐和保留态度无动于衷,或者这只会让他们更加兴奋。他们牺牲自己的利益和家庭——牺牲自己的一切。

    自我保护的本能在他们身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孜孜以求的惟一回报就是以身殉职。他们强烈的信仰使他们的话具有极大的说服力。芸芸众生总是愿意听从意志坚强的人,而他也知道如何迫使他们接受自己的看法。聚集成群的人会完全丧失自己的意志,本能地转向一个具备他们所没有的品质的人。

    各民族从来就不缺领袖,然而,他们并非全都受着那种适合于使徒的强烈信念的激励。这些领袖往往熟请巧言令色之道,一味追求私利,用取悦于无耻的本能来说服众人。他们利用这种方式可能产生极大的影响,然而这只能奏效于一时。

    有着狂热的信仰,能够打动群众灵魂的人,即隐士彼得、路德、萨伏那罗拉之流①,以及法国大革命中的人物,他们是在自己先被7种信条搞得想入非非之后,才能够让别人也想入非非。这样他们才能够在自己信众的灵魂里唤起一股坚不可摧的力量,即所谓的信仰,它能让一个人变得完全受自己的梦想奴役。

    无论信仰是宗教的、政治的或社会的,也无论这信仰的对象是一本书、一个人或一种观念,信仰的建立永远取决于人群中伟大领袖的作用。正是在这一点上,他们有着非常巨大的影响力。在人类所能支配的一切力量中,信仰的力量最为惊人,福音书上说,它有移山填海的力量,一点也不假。使一个人具有信仰,就是让他强大了十倍。重大的历史事件一直是由一些籍籍无名的信徒造成的,他们除了自己赞成的信仰之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传遍全球的伟大宗教,或是从这个半球扩张到另一半球的帝国,它们之得以建立,靠的并不是学者或哲学家的帮助,更不是怀疑论者的帮助。

    不过,对于以上提到的这些事情,我们所关注的是那些伟大的领袖人物,他们为数甚少,史学家很容易把他们—一清点出来。他们构成了一个连续体的顶峰,其上是些权势显赫的主子,下面则是一些出力的人,在烟雾缭绕的小酒馆里,他们不停地向自己同志的耳朵里灌输着只言片语,慢慢地使其入迷。对于那些话的含义,他们自己也很少理解,但是根据他们的说法,只要将其付诸实行,一定会导致一切希望和梦想的实现。

    在每个社会领域,从最高贵者到最低贱者,人只要一脱离孤独状态,立刻便处在某个领袖的影响之下。大多数人,尤其是群众中的大多数人,除了自己的行业之外,对任何问题都没有清楚而合理的想法。领袖的作用就是充当他们的引路人。不过,他也可以被定期出版物所取代,虽然往往效果不佳,这些定期出版物制造有利于群众领袖的舆论,向他们提供现成的套话,使他们不必再为说理操心。

    群众领袖握有非常专制的权威,这种专制性当然是他们得到服从的条件。人们经常注意到,他们的权威无须任何后盾,就能轻易使工人阶级中最狂暴的人听命于自己。他们规定工时和工资比例,他们发出罢工命令,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全凭他们一声令下。

    如今,由于政府甘心受人怀疑,使自己越来越没有力量,因此这些领袖和鼓动家正日益倾向于港取政府的位置。这些新主子的暴政带来的结果是,群众在服从他们时,要比服从政府温顺得多。如果因为某种变故,领袖从舞台上消失,群众就会回到当初群龙元首不堪一击的状态。在一次巴黎公共马车雇员的罢工中,两个指挥的领袖一被抓起来,罢工便立刻结束。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他们是如此倾向于服从,因此不管谁自称是他们的主子,他们都会本能地表示臣服。

    这些首领和煽动家可以分成明显不同的两类。一类包括那些充满活力,但只一时拥有坚强意志的人。和他们相比,另一类人更为罕见,他们的意志力更持久。

    前一种人一身蛮勇,在领导突然决定的暴动、带领群众冒死犯难、让新兵一夜之间变成英雄这些事情中,他们特别派得上用场。第一帝国时代的内伊和缀拉就属于这种人,在我们这个时代,加里波第也属于这种人物,他虽一无所长,却是个精力充沛的冒险家,他只带领一小撮人,就能够拿下古老的那不勒斯王国,尽管它受着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的保护。

    不过,这类领袖的活力虽是一种应予考虑的力量,它却不能持久,很难延续到使它发挥作用的兴奋事件之后。当这些英雄回到日常生活中时,就像我刚才谈到的情况一样,他们往往暴露出最惊人的性格弱点。他们虽然能够领导别人,却好像不能在最简单的环境下思考和支配自己的行为。他们是这样一些领袖,在某些条件下,他们本人也受人领导并不断地受到刺激,总是有某个人或观念在指引着他们,有明确划定的行动路线可供他们遵循,不然他们就不能发挥自己的作用。

    而另一类领袖,即那些能够持续保持意志力的人,尽管不那么光彩夺目,其影响力却要大得多。在这类人中,可以找到各种宗教和伟业的真正奠基人,例如圣保罗、哥伦布和德·雷赛市①皆是。他们或是聪明,或是心胸狭隘,这都无关紧要——世界是属于他们的。他们所具备的持久的意志力,是一种极为罕见、极为强大的品质,它足以征服一切。强大而持久的意志能够成就什么,并不总是能够得到充分的评价。没有任何事情能阻挡住它,无论自然、上帝还是人,都不育首。

    强大而持久的意志能够造成什么结果,德·雷赛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最近的例子。他是一个把世界分成东西两半的人,他所成就的事业,过去三千年里曾有最伟大的统治者徒劳地做过尝试。他后来败在一项类似的事业上,但那是因为他年事已高的缘故,包括意志在内的一切事情,都会在衰老面前屈服。

    如想说明单凭意志的力量能够完成什么事业,只须仔细想一下与开凿苏伊士运河时必须克服的困难有关的历史记载即可。一位见证人用令人印象深刻的寥寥数语,记录下了这项伟大工程的作者所讲述的整个故事:

    日复一日,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他都在讲着那个关于运河的惊人故事。他讲述他所战胜的一切、他如何把不可能变为可能、他遇到的一切反对意见、与他作对的所有联盟,他经历的所有失望、逆境和失败,都没能让他灰。心丧气。他追忆英国如何打击他、法国和埃及如何迟疑不决、工程初期法国领事馆如何带头反对他,以及他所遇到的反对的性质,有人试图用拒绝供应饮水,使他的工人因口渴而逃跑。他还谈到,海军部长和工程师,一切富有经验、受过科学训练并且有责任心的人,全都自然而然地变成了他的敌人,他们全都站在科学立场上,断定灾难就在眼前,预言它正在逼近,并且计算出它会在某日某时发生,就像预测日蚀一样。涉及所有这些伟大领袖生平的书,不会包含太多的人名,但是这些名字却同文明史上最重大的事件联系在一起。

    (2)领袖的动员手段:断言、重复和传染如果想在很短的时间里激发起群体的热情,让他们采取任何性质的行动,譬如掠夺宫殿、誓死守卫要塞或阵地,就必须让群体对暗示做出迅速的反应,其中效果最大的就是榜样。不过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群体应当在事前就有一些环境上的准备,尤其是希望影响他们的人应具备某种品质,对于这种有待于做深入研究的品质,我称之为名望。

    但是,当领袖们打算用观念和信念——例如利用现代的各种社会学说——影响群体的头脑时,他们所借助的手段各有不同。其中有三种手段最为重要,也十分明确,即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它们的作用有些缓慢,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

    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证据,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众头脑最可靠的办法之一。一个断言越是简单明了,证据和证明看上去越贫乏,它就越有威力。一切时代的宗教书和各种法典,总是诉诸简单的断言。号召人们起来捍卫某项政治事业的政客,利用广告手段推销产品的商人,全都深知断言的价值。

    但是,如果没有不断地重复断言——而且要尽可能措辞不变——它仍不会产生真正的影响。我相信拿破仑曾经说过,极为重要的修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重复。得到断言的事情,是通过不断重复才在头脑中生根,并且这种方式最终能够使人把它当做得到证实的真理接受下来。

    只要看一看重复对最开明的头脑所发挥的力量,就可以理解它对群体的影响。这种力量是来自这样一个事实,即从长远看,不断重复的说法会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的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在这里形成的。到了一定的时候,我们会忘记谁是那个不断被重复的主张的作者,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移。广告所以有令人吃惊的威力,原因就在这里。如果我们成百上千次读到,x牌巧克力是最棒的巧克力,我们就会以为自己听到四面八方都在这样说,最终我们会确信事实就是如此。如果我们成百上千次读到,y牌药粉治好了身患顽症的最知名的人土,一旦我们患上了类似的疾病,我们终究会忍不住也去试用一下。如果我们总是在同一家报纸上读到张三是个臭名昭著的流氓,李四是最诚实的老实人,我们最终会相信事实就是如此,除非我们再去读一家观点相反、把他们的品质完全颠倒过来的报纸。把断言和重复分开使用,它们各自都具备足够强大的力量相互拼杀一番。

    如果一个断言得到了有效的重复,在这种重复中再也不存在”异议,就像在一些著名的金融项目中,富豪足以收买所有参与者一样,此时就会形成所谓的流行意见,强大的传染过程于此启动。各种观念、感情、情绪和信念,在群众中都具有病菌一样强大的传染力。这是一种十分自然的现象,因为甚至在聚集成群的动物中,也可以看到这种现象。马厩里有一匹马踢它的饲养员,另一匹马也会起而效尤;几只羊感到惊恐,很快也会蔓延到整个羊群。在聚集成群的人中间,所有情绪也会迅速传染,这解释了恐慌的突发性。头脑混乱就像疯狂一样,它本身也是易于传染的。在自己是疯病专家的医生中间,不时有人会变成疯子,这已是广为人知的事情。当然,最近有人提到一些疯病,例如广场恐怖症,也能由人传染给动物。

    每个人都同时处在同一个地点,并不是他们受到传染不可或缺的条件。有些事件能让所有的头脑产生一种独特的倾向以及一种群体所特有的性格,在这种事件的影响下,相距遥远的人也能感受到传染的力量。当人们在心理上已经有所准备,受到了我前面研究过的一些间接因素的影响时,情况尤其如此。这方面的一个事例是1848年的革命运动,它在巴黎爆发后,便迅速传遍大半个欧洲,使一些王权摇摇欲坠。

    很多影响要归因于模仿,其实这不过是传染造成的结果。我在另一本著作中对它的影响已经做过说明,因此这里我只想按一段15年前我就这一问题说过的话。下面引述的观点已由另一些作者在最近的出版物中做了进一步的阐发。

    人就像动物一样有着模仿的天性。模仿对他来说是必然的,因为模仿总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正是因为这种必然性,才使所谓时尚的力量如此强大。无论是意见、观念、文学作品甚至服装,有几个人有足够的勇气与时尚作对?支配着大众的是榜样,不是论证。每个时期都有少数个人同其他人作对并受到无意识的群众的模仿,但是这些有个性的人不能过于明目张胆地反对公认的观念。他们要是这样做的话,会使模仿他们变得过于困难,他们的影响也就无从谈起。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过于超前于自己时代的人,一般不会对它产生影响。这是因为两者过于界限分明。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欧洲人的文明尽管优点多多,他们对东方民族却只有微不足道的影响,因为两者之间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

    历史与模仿的双重作用,从长远看,会使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时代的一切入十分相似,甚至那些好像坚决不受这种双重影响的个_,如哲学家、博学之士和文人,他们的思想和风格也散发着一种相似的气息,使他们所属的时代立刻就能被辨认出来。如想全面了解一个人读什么书,他有什么消遣的习惯,他生活于其中环境,并没有必要同他做长时间的交谈。传染的威力甚大,它不但能迫使个人接受某些意见,而且能让他接受一些感情模式。传染是一些著作在某个时期受到蔑视——可以拿《唐豪塞评为例——的原因,就在几年后,出于同样的原因,那些持批评态度的人,又会对它们大加赞赏。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尤其会因为传染,但绝不会因为推理而得到普及。目前流行于工人阶级中的学说,是他们在公共场所学到的,这是断言、重复和传染的成果。当然,每个时代创立的群众信仰的方式,也大都如出一辙。勒南就曾正确地把基督教最早的创立者比作“从一个公共场合到另一个公共场合传播观念的社会主义工人”;伏尔泰在谈到基督教时也注意到,“在一百多年里,接受它的只有一些最恶劣的败类”。

    应当指出,与我前面提到的情况相似,传染在作用于广大民众之后,也会扩散到社会的上层。今天我们看到,社会主义信条就出现了这种现象,它正在被那些会成为它首批牺牲者的人所接受。传染的威力是如此巨大,在它的作用下,甚至个人利益的意识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由此解释了一个事实: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是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社会下层对社会上层的这种反作用是个更为奇特的现象,因为群众的信念多多少少总是起源于一种更高深的观念,而它在自己的诞生地往往一直没有什么影响。领袖和鼓动家被这种更高深的观念征服以后,就会把它取为己用,对它进行歪曲,组织起使它再次受到歪曲的宗派,然后在群众中加以传播,而他们会使这个篡改过程更上一层楼。观念变成大众的真理,它就会回到自己的发源地,对一个民族的上层产生影响。从长远看是智力在塑造着世界的命运,但这种作用十分间接。当哲学家的思想通过我所描述的这个过程终于大获全胜时,提出观念的哲人们早已化为尘土。

    (3)名望利用断言、重复和传染进行普及的观念,因环境而获得了巨大的威力,这时它们就会具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即所谓的名望。

    世界上不管什么样的统治力量,无论它是观念还是人,其权力得到加强,主要都是利用了一种难以抗拒的力量,它的名称就是“名望”。每个人都了解这个词的含义,但是其用法却十分不同,因此不易做出定义。名望所涉及到的感情,既可以是赞赏,也可能是畏惧。有时这些感情是它的基础,但是没有它也完全能够存在。最大的名望归死人所有,即那些我们不再惧怕的人,例如亚历山大、凯撒、穆罕默德和佛祖。此外还有一些我们并不赞赏的虚构的存在——印度地下神庙中那些可怕的神灵,但是它们因为具有名望而让我们害怕。

    在现实中,名望是某个人、某本著作或某种观念对我们头脑的支配力。这种支配会完全麻痹我们的批判能力,让我们心中充满惊奇和敬畏。这种感觉就像所有感情一样难以理解,不过它好像与魅力人物所引起的幻觉没有什么不同。名望是一切权力的主因。不管神仙、国王还是美女,缺了它一概没戏。

    形形色色的名望总括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先天的名望和个人名望。先天的名望来自称号、财富和名誉。它可以独立于个人的名望。相反,个人名望基本上为一个人所特有,它可以和名誉、荣耀、财富共存,或由此得到加强,不过没有这些东西,它也完全能够存在。

    先天的或人为的名望更为常见。一个人占据着某种位置、拥有一定的财富或头衔,仅仅这些事实,就能使他享有名望,不管他本人多么没有价值。一身戎装的士兵、身着法袍的法官,总会令人肃然起敬。帕斯卡尔则分正确地指出,法施和假发是法官必不可少的行头。没了这些东西,他们的权威就会损失一半。即使是最狂放不羁的社会主义者,王公爵爷的形象对他也多少总会有所触动。拥有这种头衔会使剥夺生意人变得轻而易举。

    以上所说的这种名望,是由人来体现的,在这些名望之外,还有一些名望体现在各种意见、文学和艺术作品等事物中。后者的名望往往只是长年累月重复的结果。历史,尤其是文学和艺术的历史,不过就是在不断地重复一些判断。谁也不想证实这些判断,每个人最后都会重复他从学校里学到的东西,直到出现一些再没人敢于说三道四的称号和事物。对于一个现代读者来说,研读荷马肯定是极令人生厌的事,然而谁敢这么说?巴台农神庙按其现存的状态,不过是一堆非常没有意思的破败废墟,但是它的巨大名望却使它看起来不是那个样子,而是与所有的历史记忆“如果他的财产能够使他保持自己的身份,他事先便可断定他们会爱戴他;只要能与他交往,他们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一切都交到他手里。看得出来,当他露面时,他们高兴得脸上泛红;如果他向他们说话,抑制不住的愉快会让他们面红耳赤,眼睛里闪烁着不同寻常的光芒。这么说吧,他们的血液里就流淌着对贵族的崇敬,正像西班牙人热爱舞蹈、德国人热爱音乐、法国人喜欢革命一样。

    他们对骏马和莎士比亚的热情不十分强烈,这些东西带给他们的满足和骄傲也算不上他们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讲述贵族的书销路相当不错,任何地方都可以看到它们,就像人手一册的〈圣经》。

    ”联系在一起。名望的特点就是阻止我们看到事物的本来面目,让我们的判断力彻底麻木。群众就像个人一样,总是需要对一切事简谢明湖意见。一这些意见的普遍性与它们是对是错全无居工,它们只受制于名望已现在我来谈谈个人的名望。它的性质完全不同于我刚才说过的那些人为的或先天的名望。这是一种与一切头衔和权力无关的品质,而且只为极少数人所具备,它能使他们对自己周围的人施以真正神奇的幻术,即使这些人与他们有着平等的社会地位,而且他们也不具备任何平常的统治手段。他们强迫周围的人接受他们的思想与感情,众人对他的服从,就像吃人毫不费力的动物服从驯兽师一般。

    伟大的群众领袖,如佛祖、耶稣、穆罕默德、圣女贞德和拿破仑,都享有这种极高的名望,他们所取得的地位也同这种名望特别有关。各路神仙、英雄豪杰和各种教义,能够在这个世界上大行其道,都是因为各有其深入人心的力量。当然,对他(它)们是不能探讨的,只要一探讨,他(它)们便烟消云散。

    我提到的这些人在成名之前,早就具备一种神奇的力量,没有这种力量他们也不可能成名。譬如说,达到荣耀顶峰时的拿破仑,仅仅因为他的权力这一事实,就享有巨大的名望,但是在他没有这种权力,仍然籍籍无名时,他就已经部分地具备了这种名望。当他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将军时,多亏了那些有权势者要保护自己,他被派去指挥意大利的军队。他发现自己处在一群愤怒的将军中间,他们一心要给这个总督派来的年轻外来户一点颜色瞧瞧。从一开始,从第一次会面时起,他没有借助于任何语言。姿态或威胁,他们一看到这个就要变成大人物的人,就被他征服了。泰纳利用当时的回忆录,对这次会面做了引人入胜的说明:

    师部的将军中间包括奥热罗,一个一身蛮勇的赳赳武夫,他为自己的高大身材和源悍而扬扬自得。他来到军营,对巴黎派给他们的那个暴发户一肚子怒气。

    对于他们得到的有关此人如何强大的描述,奥热罗打算粗暴地不予理睬:一个巴拉斯的宠儿,一个因旺代事件而得到将军头衔的入,他在学校里的成绩就是街头斗殴,相貌不佳,有着数学家和梦想家的美名。他们被带来了,波拿巴让他们等在外边。他终于佩带着自己的剑出现在他们面前。他带上帽子,说明了他所采取的措施,下达命令,然后让他们离开。奥热罗一直沉默不语。直到出门后他才重新找回了自信,让自己能够像通常那样骂骂咧咧地说话。他同意马塞纳的看法,这个小个子魔鬼将军让他感到敬畏,他无法理解那种一下子就把他压倒的气势。

    变成大人物后,拿破仑的名望与他的荣耀同步增长,至少在他的追随者眼里,他和神灵的名望已不相上下。旺达姆将军,一个粗汉、大革命时代的典型军人,甚至比奥热罗更粗野,1815年,在与阿纳诺元帅一起登上杜伊勒利宫的楼梯时,他对元帅谈到了拿破仑:“那个魔鬼般的人物对我施用的幻术,我自己也搞不懂为何如此厉害,一看到他,我就像个小孩子一样禁不住打颤。他简直能够让我钻进针眼,投身火海。”

    拿破仑对和他接触过的所有人,都能产生这种神奇的影响。达武在谈到马雷和他本人的奉献精神时说:“如果皇帝对我们说,‘毁灭巴黎,不让一个人活着或跑掉,这对于我的政策至关重要’,我相信马雷是会为他保密的,不过他还不至于顽固到不想让自己的家人离开这座城市。而我会因为担心泄露真情,把我的妻儿留在家里。”

    必须记住这种命令让人神魂颠倒的惊人力量,才能够理解他拿破仑完全意识到了自己的名望,他知道,如果他把自己身边的人看得还不如马夫,他的名望就会更上一层楼。这些人中包括国民议会里的一些令欧洲人心惊胆战的显赫人物。

    当时的许多闲谈都可说明这一事实。在一次国务会议上,拿破仑就曾粗暴地羞辱过伯格诺,其无礼就像对待一个男仆。发生效果后,他走到这人面前说:“喂,笨蛋,你找到脑子了吗?”伯格诺,一个如鼓手长一般高大的人,深深地躬着腰。

    那个小个子伸手揪住大个子的耳朵,把他提了起来。“这是令人心醉的宠信的表示”,伯格诺写道,“这是主人发怒时常见的亲见举动”。这些事例可以使人清楚地认识到,名望能够产生多么无耻的陈词滥调。它也能够使我们看到大暴君对其噗罗们极为轻蔑的态度——他只把他们看作“他灰”。从厄尔巴岛返回法国的壮举——他孤身一人,面对一个对他的暴政想必已感到厌倦的大国,却能闪电般地征服整个法国。他只须看一眼那些派来阻挡他、曾发誓要完成自己使命的将军们,他们没做任何商量便屈服了。

    英国将军吴士礼写道:“拿破仑,一个来自他的王国厄尔巴岛的逃犯,几乎是孤身一人在法国登陆,几周之内便把合法国王统治下的法国权力组织统统推翻。

    想证明一个人的权势,还有比这更惊人的方式吗?在他的这场最后战役中,从头至尾,他对同盟国又施加了多么惊人的权势!他们让他牵着鼻子走,他差一点就打败他们!”

    他的名望长于他的寿命,而且有增无减。他的名望让他的一个籍籍无名的侄子变成了皇帝。直到今天他的传奇故事仍然不绝于耳,足见对他的怀念是多么强烈。随心所欲地迫害人,为了一次次的征伐,就让数百万人死于非命——只要你有足够的名望和付诸实施的天才,人们就会允许你这样做。

    不错,我所谈的都是名望的一些极不寻常的例子。但是为了了解那些伟大的宗教、伟大的学说和伟大的帝国的起源,提提这些事例是有好处的。没有这种名望对群众的影响,这些发展就会成为不可思议的事情。

    但是,名望并不是完全以个人的权势、军事业绩或宗教敬畏为基础。它可以有较为平庸的来源,其力量也相当可观。我们这个世纪便提供了若干实例。能够让后人世代不忘的最惊人的事例之一,是那个把大陆一分为二,改变了地球面貌和通商关系的著名人物的故事。他完成了自己的壮举,是因为他有强大的意志,也因为他能让自己周围的人着迷。为了克服他遇到的无数反对,他只让自己的表现说话。他言语简洁,他的魅力可以化敌为友。英国人反对他的计划尤其卖力,但是他一出现在英国,就把所有选票都争取到了自己一边;晚年他路过南安普顿时,一路上教堂钟声不断;如今又有一场运动在英国展开,要为他树立一座塑像。

    征服了必须征服的一切——人和事、沼泽、岩石、沙地——之后,他不再相信还有什么事情能挡住他,他想在巴拿马再挖一条苏伊士运河。他按老办法着手这项工程,但是他已上了年纪。此外,虽有移山填海的信念,如果那山过于高大,也是没办法移动的。山会进行抵抗,后来发生的灾难,也抹去了这位英雄身上耀眼的光环。他的一生说明了名望如何出现,也说明了它如何消失。在成就了足以同历史上最伟大的英雄媲美的业绩之后,他却被自己家乡的官僚打入最下贱的罪犯之流。他去世时没人留意,灵柩经过处,是一群无动于衷的民众。只有外国政府像对待历史上每个最伟大的人一样,怀着敬意对他表示纪念。

    上面提到的这些事仍然属于极端的例子。要想对名望的心理学有细致的认识,把它们置于一系列事例中的极端是必要的。这个系列的一端是宗教和帝国的创立者,另一端则是用一项新帽子或一件新服饰向邻居炫耀的人。

    在这一系列事例的两极之间,文明中的各种不同因素——科学、艺术、文学等等——所导致的一切不同形式的名望,都有一席之地,并且可以看到,名望是说服群众的一个基本因素。

    “在费迪南·德·雷赛布受到指控后,人们无权再对哥伦布的可悲下场表示惊讶。如果雷赛布是个骗子,那么一切高贵的幻想便都成了犯罪。古人会用荣耀的光环来纪念他,会让他饮下奥林匹克的甘露,因为他改变了地球的面貌,完成了使万物更加完美的任务。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因为指控费迪南·德·雷赛市而成了不朽的人物,因为各民族总是需要一些人,他们不害怕把信徒的帽子扔向一位老人——他的一生为当代人增光——以此贬低自己的时代。”

    “在资产阶级憎恨大胆创举的地方,再也不要谈论什么不可动摇的正义的未来!民族需要勇士,他们充满自信,克服了所有的障碍,不在乎个人的安危。天才不可能谨小慎微,一味谨小慎微,是绝对不可能扩大人类的活动范围的。”

    “……费迪南·德·雷赛布知道凯旋的狂喜与挫折的创痛——苏伊士和巴拿马。在这一点上,这颗心对成功的道德进行了反叛。当雷赛布成功地贯通了两个海洋时,国王和人民向他致敬;如今,当他败在科迪雷拉斯的岩石面前时,他不过是个毫无教养的骗子。……从这种结局中我们看到了社会各阶级之间的战争,看到了资产阶级和雇主们的不满,他们借助于刑法,对那些在其同胞中出类拔萃的人施以报复,在面对人类天才高远的理想时,现代立法者心里充满窘迫,而公众对这些理想也不甚理解。一个大律师不难证明,斯坦利(比利时著名探险家)是个疯子,德·雷赛布也是个骗子。”

    享有名望的人、观念或物品,会在传染的作用下,立刻受到人们自觉不自觉的模仿,使整整一代人接受某些感情或表达思想的模式。进一步说,这种模仿通常是不自觉的,这解释了它的彻底性这一事实。临摹某些原始人的单调色彩和僵硬姿态的现代画家,很少能够比他们灵感的来源更有生命力。他们相信自己的真诚,但若是没有哪个杰出的大师复活了这种艺术形式,人们便会一直只看到他们幼稚低级的一面。那些模仿另一位著名大师的艺术家,在他们的画布上涂满了紫罗兰色的暗影,但是他们在自然界并没有看到比50年前更多的紫罗兰。他们是受了另一位画家的个性和特殊印象的影响,即受到了他的“暗示”,而这位画家尽管古怪,却成功地获得了巨大的名望。在文明的所有因素中,都可以举出类似的例子。

    由以上论述可知,名望的产生与老干因素有关,而其中成功永远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每个成功者,每个得到承认的观念,仅仅因为成功这一事实,便不再受到人们的怀疑。成功是通向名望的主要台阶,其证据就是成功一旦消失,名望几乎也总是随之消失。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也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会把陌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当年罗伯斯庇尔把自己的同伙和大量的人处死时,他享有巨大的名望。当几张选票的转移剥夺了他的权力时,他便立刻失去了名望,群众齐声咒骂着把他送上了断头台,正像不久前对待他的牺牲品一样。信徒们总是穷凶极恶地打碎他们以前神灵的塑像。

    缺少成功的名望,会在很短的时间里消失。不过它也可以在探讨中受到磨蚀,只是时间要更长一些。不管怎么说,探讨的力量是极为可靠的。当名望成为问题时,便不再是名望。能够长期保持名望的神与人,对探讨都毫不宽容。为了让群众敬仰,必须同它保持距离。

    4.  群体的信念和意见的变化范围

    提要:(1)牢固的信念。某些普遍信念不易改变/它们是文明的主流/根除它们十分困难/信念在哲学上的荒谬性不妨碍它的传播。(2)群体意见的多变。不是来自普遍信念的意见极为易变/近百年来观念和信仰的多样化/这种多样化的真正界限/受到多样化影响的事物/混乱的报业造成了意见的多变。

    (1)牢固的信念生物的解剖学特征和心理特征有着密切的相似之处。在这些解剖学特征中,会看到一些不易改变或只有轻微改变的因素,它们的改变需要以地质年代来计算。

    除了这些稳定的、不可摧毁的特征之外,也可以看到一些极易变化的特征,如利用畜牧和园艺技术很容易就能加以改变的特征,有时它们甚至会使观察者看不到那些基本特征。

    在道德特征上也可以看到同样的现象。一个种族除了有不可变的心理特征外,也能看到它有一些可变因素。因此在研究一个民族的信仰和意见时,在一个牢固的基础结构之上,总是可以观察到有一些嫁接在上面的意见,其多变一如岩石上的流沙。

    因此,群体的意见和信念可以分成非常不同的两类。一方面我们有重要而持久的信仰,它们能够数百年保持不变,整个文明也许就是以它为基础。例如过去的封建主义、基督教和新教,在我们这个时代则有民族主义原则和当代的民主和社会主义观念。其次是一些短暂而易变的意见,它们通常是每个时代生生灭灭的一些普遍学说的产物,这方面的例子有影响文学艺术的各种理论,例如那些产生了浪漫主义、自然主义或神秘主义的理论。这些意见通常都是表面的,就像时尚一样多变。它们类似于一池深水的表面不断出现和消失的涟漪。

    伟大的普遍信仰数量十分有限。它们的兴衰是每一个文明种族的历史上令人瞩目的事件。它们构成了文明的真正基础。

    用一时的意见影响群众的头脑不难,想让一种信仰在其中长久扎根却极为不易。不过,一旦这种信念得到确立,要想根除它也同样困难。通常只有用暴力革命才能对它们进行革新。甚至当信念对人们的头脑几乎已完全失去控制力时,也要借助于革命。在这种情况下,革命的作用是对几乎已经被人抛弃的东西做最后的清理,因为习惯势力阻碍着人们完全放弃它们。一场革命的开始,其实就是一种信念的末日。

    一种信念开始衰亡的确切时刻很容易辨认——这就是它的价值开始受到置疑的时刻。一切普遍信念不过是一种虚构,它唯一的生存条件就是它不能受到审察。

    不过,即使当一种信念已经摇摇欲坠时,根据它建立起来的制度仍会保持其力量,消失得十分缓慢。最后,当信念的余威尽失时,建立于其上的一切很快也会开始衰亡。迄今为止,没有哪个民族能够在没有下决心破坏其全部文明因素的情况下转变它的信仰。这个民族会继续这一转变过程,直到停下脚步接受一种新的普遍信念为止,在此之前它会一直处在一种无政府状态中。普遍信念是文明不可缺少的柱石,它们决定着各种思想倾向。只有它们能够激发信仰并形成责任意识。

    各民族一直清楚获得普遍信念的好处,它们本能地知道,这种信念的消失是它们衰败的信号。使罗马人能够征服世界的信念,是他们对罗马的狂热崇拜;当这种信念寿终正寝时,罗马也注定衰亡。至于那些毁灭了罗马文明的野蛮人,只有当他们具备某种共同接受的信念,使他们取得了一定的团结,摆脱了无政府状态时,才能做到这一点。

    各民族在捍卫自己意见时,总是表现出不宽容的态度,这显然事出有因。这种对哲学批判表现出来的不宽容态度,代表着一个民族生命中最必要的品质。在中世纪,正是为了寻求或坚持普遍信仰,才有那么多发明创新者被送上火刑柱,即或他们逃脱了殉道,也难免死于绝望。也正是为了捍卫这些信念,世界上才经常上演一幕幕最可怕的混乱,才有成千上万的人战死沙场或将要死在那里。

    建立普遍信念的道路可谓困难重重,不过一旦它站稳了脚跟,它便会长期具有不可征服的力量,无论从哲学上看它多么荒谬,它都会进人最清醒的头脑。在长达1500年的时间里,欧洲各民族不是一直认为,那些像莫洛克神一样野蛮的宗教神话是不容争辩的吗?有个上帝因为他自己创造出来的动物不听话,便进行自我报复,让其儿子承受可怕的酷刑,在十多个世纪里,居然一直没人认识到这种神话荒谬至极。有过人天赋者,如枷利略、如牛顿、如莱布尼茨,一刻也没有想到过这种说教的真实性值得怀疑。普遍信仰有催眠作用,没有任何事情比这个事实更典型,也没有任何事情能更确切地表明,我们的理智有着令人汗颜的局限性。

    新的教条一旦在群体的头脑中生根,就会成为鼓舞人心的源泉,它由此会发展出各种制度、艺术和生活方式。在这种环境之下,它对人们实行着绝对的控制。

    实干家一心要让这种普遍接受的信仰变成现实,立法者一心想把它付诸实行,哲学家、艺术家和文人全都醉心于如何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它,除此之外再无他想。

    从基本信念中可以派生出一些短暂的观念,然而它们总是具有那些信念赋予它们的印记。埃及文明,中世纪的欧洲文明,阿拉伯地区的穆斯林文明,都是寥寥几种宗教信仰的产物,这些文明中即使最微不足道的事物,也都留下了它们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的印记。

    因此,幸亏有这些普遍信念,每个时代的人都在一个由相似的传统、意见和习惯组成的基本环境中成长,他们不能摆脱这些东西的检桔。人的行为首先受他们的信念支配,也受由这些信念所形成的习惯支配。这些信念调整着我们生活中最无足轻重的行动,最具独立性的精神也摆脱不了它们的影响。在不知不觉中支配着人们头脑的暴政,是惟一真正的暴政,因为你无法同它作战。不错,提比略今成吉思汗和拿破仑都是可怕的暴君,但是躺在坟墓深处的摩西、佛祖、耶稣和穆罕默德,对人类实行着更深刻的专制统治。利用密谋可以推翻一个暴君,而反对牢固的信念又有什么可资利用?在同罗马天主教的暴力对抗中,最终屈服的是法国大革命,尽管群体的同情显然是在它这一边,尽管它采用了像宗教法庭一样无情的破坏手段。人类所知道的惟一真正的暴君,历来就是他们对死人的怀念或他们为自己编织出来的幻想。

    普遍的信念从哲学上说往往十分荒谬,但这从来不会成为它们获胜的障碍。

    当然,如果这些信念缺少了提供某种神奇的荒谬性这一条件,它们也不可能获胜。

    因此,今天的社会主义信念虽有明显的破绽,这并没有阻止它们赢得群众。这种思考得出的推一结论是,和所有宗教信仰相比,其实它只能算是等而下之的信仰,因为前者所提供的幸福理想只能实现于来世,因此也无法反驳它,而社会主义的幸福理想要在现世得到落实,因而只要有人想努力实现这种理想,它的许诺的空洞无物立刻就会暴露无遗,从而使这种新信仰身败名裂。因此,它的力量的增长也只能到它获得胜利,开始实现自身的那天为止。由于这个原因,这种新宗教虽然像过去所有的宗教一样,也以产生破坏性影响为起点,但是将来它并不能发挥创造性的作用。

    (2)群体意见的多变以上我们阐述了牢固信念的力量,不过在这个基础的表面,还会生长出一些不断生生灭灭的意见、观念和思想。其中一些也许朝生暮死,较重要的也不会比一代人的寿命更长。我们已经指出,这种意见的变化有时不过是些表面现象,它们总是受到某些种族意识的影响。例如在评价法国政治制度时我们说明,各政党表面上看极为不同——保莫派、激进派、帝国主义者、社会主义者等等,但是它们都有着一个绝对一致的理想,并且这个理想完全是由法兰西民族的精神结构决定的,因为在另一些民族中,在相同的名称下会看到一些完全相反的理想。无论是给那些意见所起的名称,还是其骗人的用法,都不会改变事物的本质。大革命时代的人饱受拉丁文学的熏陶,他们的眼睛只盯着罗马共和国,采用它的法律、它的权标、它的法施,但他们并没有变成罗马人,因为后者是处在一个有着强大的历史意义的帝国的统治之下。哲学家的任务,就是研究古代的信念在其表面变化背后有什么东西支撑着它们,在不断变化的意见中找出受普遍信念和种族特性决定的成分。

    如果不做这种哲学上的检验,人们会以为群众经常随意改变他们的政治或宗教信念。一切历史,无论是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文学的历史,似乎都证明了事情就是如此。作为例证,让我们来看看法国历史上非常短暂的一个时期,即1790到1820年这30年的时间,这也正好是一代人的时间。在这段时间,我们看到,最初是保皇派的群体变得十分革命,然后成为极端的帝国主义者,最后又变成了君主制的支持者。在宗教问题上,他们在这段时间从天主教倒向无神论,然后倒向自然神论,最后又回到了最坚定的天主教立场。这些变化不只发生在群众中,而且发生在他们的领导者中。我们吃惊地发现,国民公会中的一些要人,国王的死敌、既不信上帝也不信主子的人,竟会变成拿破仑恭顺的奴仆,在路易十八的统治下,又手持蜡烛虔诚地走在宗教队伍中间。

    在以后的刀年里,群众的意见又发生了无数次变化。本世纪初“背信弃义的英国佬”在拿破仑的继承者统治时期,成了法国的盟友。两度受到法国入侵的俄国,以满意的心情看着法国倒退,也变成了它的朋友。

    在文学、艺术和哲学中,接下来的意见变化更为迅速。浪漫主义、自然主义和神秘主义等等,轮番登场,生生灭灭。昨天还受着吹捧的艺术家和作家,明天就会被人痛加责骂。

    但是,当我们深入分析所有这些表面的变化时,我们发现了什么?一切与民族的普遍信念和情感相修的东西,都没有持久力,逆流不久便又回到了主河道。

    与种族的任何普遍信念或情感全无关系,从而不可能具有稳定性的意见,只能听任机遇的摆布,或者——假如其说法还有可取之处——会根据周围的环境而发生变化。它们只能是在暗示和传染的作用下形成的一种暂时现象。它们匆匆成熟,又匆匆消失,就像海边沙滩上被风吹成的沙丘。

    目前,群体中易变的意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这有三个不同的原因。

    首先,昔日的信仰正在日甚一目地失去影响力,因此它们也不再像过去那样,能够形成当时的短暂意见。普遍信仰的衰落,为一大堆既无历史也无未来的偶然意见提供了场所。

    第二个原因是群众的势力在不断增长,这种势力越来越没有制衡力量。我们已有所了解的群体观念的极其多变这一特点,得以无拘无束地表现出来。

    最后,第三个原因是报业最近的发展,它们不断地把完全对立的意见带到群众面前。每一种个别的意见所产生的暗示作用,很快就会受到对立意见的暗示作用的破坏。结果是任何意见都难以普及,它们全都成了过眼烟云。今天,一种意见还来不及被足够多的人接受,从而成为普遍意见,便已寿终正寝。

    这些不同的原因造成一种世界史上的全新现象,它是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点。我这里是指政府在领导舆论上的无能。

    过去,就在不久以前,政府的措施、少数作家和寥寥几家报纸的影响,就是公众舆论真正的反映者,而今天作家已经没有任何影响力,报纸则只反映意见。

    对于政客来说,他们莫说是引导各种意见,追赶意见还怕来不及。他们害怕意见,有时甚至变成了恐惧,这使他们采取了极不稳定的行动路线。

    于是,群体的意见越来越倾向于变成政治的最高指导原则。它已经发展到了这种地步,竟然能够迫使国家之间结盟,例如最近的法俄同盟,就几乎完全是一场大众运动的产物。目前一种奇怪的病症是,人们看到教皇、国王和皇帝们也在同意接受采访,仿佛他们也愿意把自己在某个问题上的看法交给群众评判。在政治事务上不可感情用事,过去这样说也许还算正确,但是当政治越来越受到多变的群众冲动的支配,而他们又不受理性的影响,只受情绪支配时,还能再这样说吗?

    至于过去引导意见的报业,就像政府一样,它在群众势力面前也变得屈尊偏就。当然,它仍然有相当大的影响,然而这不过是因为它只一味反映群众的意见及其不断的变化。报业既然成了仅仅提供信息的部门,它便放弃了让人接受某种观念或学说的努力。它在公众思想的变化中随波逐流,出于竞争的必要,它也只能这样做,因为它害怕失去自己的读者。过去那些稳健而有影响力的报纸,如《宪法报》、《论坛报》或《世纪报》,被上一代人当做智慧的传播者,如今它们不是已经消失,就是变成了典型的现代报纸,最有价值的新闻被夹在各种轻松话题、社会见闻和金融谎言之间。如今,没有哪家报纸富裕到能够让它的撰稿人传播自己的意见,因为对于那些只想得到消息,对经过深思熟虑后做出的所有断言一概表示怀疑的读者,这种意见的价值微乎其微。甚至评论家也不再能有把握地说一本书或一台戏获得了成功。他们能够恶语中伤,但不能提供服务。报馆十分清楚,在形成批评或个人意见上没有任何有用的东西,于是它们便采取压制批评的立场,只限于提一下书名,再添上两三句“捧场的话”。在对年的时间里,同样的命运也许会降临到戏剧评论的头上。

    今天,密切关注各种意见,已经成为报社和政府的第一要务。它们需要在没有任何中间环节的情况下知道一个事件、一项法案或一次演说造成的效果。这可不是件轻松的任务,因为没有任何事情比群众的想法更为多变,今天,也没有任何事情,能够像群众对他们昨天还赞扬的事情今天便给予痛骂的做法更为常见。

    不存在任何引导意见的力量,再加上普遍信仰的毁灭,其最终结果就是对一切秩序都存在着极端分歧的信念,并且使群众对于一切不明确触及他们直接利益的事情,越来越不关心。像社会主义这种信条的问题,只在很没有文化的阶层,如矿山和工厂里的工人中间,能够得势,中产阶级的下层成员以及受过一些教育的工人,不是变成了彻底的怀疑论者,就是抱着极不稳定的意见。

    过去25年里朝着这个方向演变的速度是惊人的。在这之前的那个时期,虽然与我们相距不算太远,人们的意见还仍然大致存在着一般趋势,它们的产生是因为接受了一些基本的信仰。只根据某人是个君主制的拥护者这一事实,即可断定他持有某些明确的历史观和科学观;只根据某人是共和主义者,便可以说他有着完全相反的观点。拥护君主制的人十分清楚,人不是从猴子变过来的,而共和主义者同样十分清楚,人类的祖先就是猴子。拥护君主制的人有责任为王室说话,共和主义者则必须怀着对大革命的崇敬发言。凡是提到一些人名,如罗伯斯庇尔和马拉,语气中必须含有宗教式的虔诚,还有一些人名,如凯撒、奥古斯都或拿破仑,也万万木可在提到时不予以猛烈的痛斥。甚至在法兰西的索邦,也普遍存在着这种理解历史的幼稚方式。

    目前,由于讨论和分析的缘故,一切意见都失去了名望;它们的特征很快退化,持续的时间之短很难唤起我们的热情。现代人日益变得麻木不仁。

    对于理念的衰退不必过于悲伤。无可争辩,这是一个民族生命衰败的征兆。

    当然,伟大的人、具备超凡眼光的人、使徒和民众领袖——总之,那些真诚的、有强烈信念的人——与专事否定、批判的人或麻木不仁的人相比,能够发挥更大的影响,不过我们切莫忘记,由于目前群众拥有庞大的势力,因此,如果有一种意见赢得了足够的声望,使自己能够得到普遍接受,那么它很快便会拥有强大的专制权力,使一切事情全要屈服于它,自由讨论的时代便会长久地消失。群众偶尔是个步态悠闲的主人,就像赫利奥加巴勒和梯比留斯一样,但他们也是狂暴而反复无常的。当一种文明让群众占了上风时,它便几乎没有多少机会再延续下去了。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能够推迟自身的毁灭的话,那就是极不稳定的群众意见,以及他们对一切普遍信仰的麻木不仁。

    第3卷  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1.  群体的分类

    提要:群体的一般分类/(1)异质性群体。它们的不同类型/种族的影响/群体精神敌不过种族精神/种族精神代表文明状态,群体精神代表野蛮状态。(2)同质性群体。它们的不同类型/宗派、身份团体和阶级。

    我们已在本书中论述了群体动理的一般特点。仍然有待说明的是,不同类型的集体在一定刺激因素的影响下变成群体时各自具有的特点。我们先用几句话来谈谈群体的分类。

    我们的起点是简单的人群。当许多人组成的人群是属于不同种族时,我们便看到了它最初级的形态。在这种情况下,惟一能够形成团结的共同纽带,是头领或多或少受到尊敬的意志。在几百年的时间里不断进犯罗马帝国的野蛮人,来源十分复杂,因此可以把他们作为这种人群的典型。

    比不同种族的个人组成的人群更高的层面,是那些在某些影响下获得了共同特征,因而最终形成一个种族的人群。它们有时表现出某些群体的特征,不过这些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敌不过种族的因素。

    在本书阐述过的某些影响的作用下,这两种人群可以转变成有机的或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我们把这些有机的群体分为以下两类:

    (1)异质性群体:a.无名称的群体(如街头群体);b.有名称的群体(如陪审团、议会等)(2)同质性群体:a.派别(政治派别、宗教派别等)b.身份团体(军人、僧侣、劳工等)c.阶级(中产阶级、农民阶级等)我们将简单地指出这些不同类型群体的特征。

    (1)异质性群体本书前面研究的一直就是这种群体的特点。它们是由有着各种特点、各种职业、各种智力水平的个人组成的。

    我们只根据事实便已知道,人作为行动的群体中的一员,他们的集体心理与他们的个人心理有着本质的差别,而且他们的智力也会受到这种差别的影响。我们已经知道,智力在集体中不起作用,它完全处在无意识情绪的支配之下。

    一个基本因素,即种族的因素,使不同的异质性群体几乎完全不同。

    我们经常谈到种族的作用,指出它是人们行动最强大的决定因素。它的作用在群体的性格中也有迹可寻。由偶然聚集在一起的个人组成的群体,如果他们全是英国人或中国人,同有着任何不同特征但属于同一个种族的个人——如俄国人、法国人或西班牙人——组成的群体,会有很大的差别。

    当环境形成了一个群体,并且——虽然这种情况相当罕见——其中有着不同民族但比例大体相同的个人时,他们所继承的心理成分给人的感情和思想方式造成的巨大差异,立刻就会变得十分突出,不管让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是多么一致的利益,都会发生这种情况。社会主义者试图在大型集会中把不同国家的工人代表集合在一起的努力,最后总是以公开的分歧收场。拉丁民族的群体,不管它多么革命或多么保守,为了实现自己的要求,无一例外地求助于国家的干预。它总是倾向于集权,总是或明或暗地倾向于赞成独裁。相反,英国人或美国人的群体就不拿国家当回事,他们只求助于个人的主动精神。法国的群体特别看重平等,英国的群体则特别看重自由。这些差异解释了为何几乎有多少个国家就有多少种不同形式的社会主义和民主。

    由此可见,种族的气质对群体性格有着重大影响。它是一种决定性力量,限制着群体性格的变化。因此可以认为,一条基本定律就是,由于种族精神的强大,群体的次要性格相比之下并不十分重要。群体状态或支配群体的力量类似于野蛮状态,或者说是向这种状态的回归。种族正是通过获得结构稳定的集体精神,才使自身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摆脱了缺乏思考的群体力量,走出了野蛮状态。除了种族因素之外,对异质性群体最重要的分类,就是把它们分为无名称的群体——如街头群体——和有名称的群体,如精心组织起来的议会和陪审团。前一种群体缺乏责任感,而后一种群体则发挥了这种责任感,这往往使它们的行动有着很大的不同。

    (2)同质性群体同质性群体包括:(1)派别;(2)身份团体;(3)阶级。

    派别是同质性群体组织过程的第一步。一个派别包括在教育、职业和社会阶级的归属方面大不相同的个人,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是共同的信仰。这方面的例子是宗教和政治派别。身份团体是最易于组织起群体的一个因素。派别中包含着职业、教育程度和社会环境大不相同的个人,他们仅仅是被共同的信仰联系在一起,而身份团体则由职业相同的个人组成,因此他们也有相似的教养和相当一致的社会地位。这方面的例子如军人和僧侣团体。

    阶级是由来源不同的个人组成的,和派别有所不同,使他们结合在一起的不是共同的信仰,也不像身份团体那样,是因为相同的职业,而是某种利益、生活习惯以及几乎相同的教育。这方面的例子是中产阶级和农民阶级。

    本书只讨论异质性群体,把同质性群体(派别、身份团体和阶级)放在另一书本里研究,因此我不打算在这里谈论后一种群体的特点。在结束对异质性群体的研究时,我会考察一下几种典型的特殊群体。

    2.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

    提要: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群体犯法时在心理上也许不能称之为犯罪/群体行为绝对是无意识的/“九月惨案”参与者的心理/他们的逻辑、残忍和道德观念。

    在兴奋期过后,群体就会进入一种纯粹自动的无意识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它受着各种暗示的支配,因此似乎很难把它说成是一个犯罪群体。我保留这一错误的定性,是因为最近一些心理学研究使它变得十分流行。不错,群体的一些行为,如果仅就其本身而论,的确是犯罪行为,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同一只老虎为了消退而让其幼虎把一个印度人撕得血肉模糊,然后再把它吃掉的行为是一样的。

    通常,群体犯罪的动机是一种强烈的暗示,参与这种犯罪的个人事后会坚信他们的行为是在履行责任,这与平常的犯罪大不相同。

    群体犯罪的历史说明了实情。

    巴士底狱监狱长的遇害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事例。在这位监狱长的堡垒被攻破后,一群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团团围住,从四面八方对他拳脚相加。有人建议吊死他,砍下他的头,把他挂在马尾巴上。在反抗过程中,他偶尔踢到了一个在场的人,于是有人建议,让那个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他的建议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

    “这个人,一个干完活的厨子,来巴士底狱的主要原因是无所事事的好奇。

    心,他只是想来看看发生了什么。然而由于普遍的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相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甚至自以为应为杀死一个恶棍而得到一放勋章。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那裸露出来的脖子,因为武器有些钝了,他没能切动。于是他从自己兜里掏出一把黑柄小刀(既然有厨子的手艺,他对切肉应当很有经验),成功地执行了命令。”

    以上指出的过程的作用,清楚地反映在这个例子中。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因为来自集体而更为强大,杀人者认为自己是做了一件很有功德的事情,既然他得到了无数同胞的赞同,他这样想是很自然的。这种事从法律上可以视为犯罪,从心理上却不是犯罪。

    犯罪群体的一般特征与我们在所有群体中看到的特征并无不同:易受怂恿、轻信、易变,把良好或恶劣的感情加以夸大、表现出某种道德,等等。

    我们会发现,在法国历史上留下最凶残记录的群体,即参与“九月惨案”的群体中间,这些特征一应俱全。事实上,它与制造圣巴托罗缀惨案的群体十分相似。这里我引用了泰纳根据当时的文献所做的详细描述。

    没有人确切地知道是谁下了杀掉犯人空出监狱的命令。也许是丹东或别的什么人,这并不重要。我们关心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参与屠杀的群体受到了强烈的怂恿。

    这个杀人群体杀了大约300人,而且它完全是个典型的异质性群体。除了少数职业无赖,主要是一些小店主和各行各业的手艺人:靴匠、锁匠、理发师、泥瓦匠、店员、邮差等等。在别人的怂恿下,他们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厨子一样,完全相信自己是在完成一项爱国主义任务。他们挤进一间双开门的办公室,既当法官又当执行人,但是他们丝毫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

    他们深信自己肩负着重要使命,着手搭起一座审判台,与这种行动联系在一起的是,他们立刻表现出群体的率直和幼稚的正义感。考虑到受指控的人数众多,他们决定把贵族、僧侣、官员和王室仆役一律处死,没有必要对他们的案件—一进行审判——这就是说,在一个杰出的爱国者眼里,对于所有的个人.只凭职业就可证明他是罪犯。其他人将根据他们的个人表现和声誉做出判决。群体幼稚的良知以这种方式得到了满足。现在可以合法地进行屠杀了,残忍的本能也可以尽情地释放了。我在别处讨论过这种本能的来源,集体总是会将它发挥得淋漓尽致。

    不过正像群体通常的表现那样,这种本能并不妨碍他们表现出一些相反的感情,他们的善心常常和他们的残忍一样极端。

    “他们对巴黎的工人有着极大的同情和深刻的理解。在阿巴耶,那帮人中的一员在得知囚犯24小时没喝上水后,简直想把狱卒打死,如果不是犯人们为其求情,他是一定会这样做的。当一名囚犯被(临时法庭)宣告无罪后,包括卫兵和刽子手在内的所有人都高兴地与他拥抱,疯狂地鼓掌。”然后开始了大屠杀。在这个过程中,欢快的情绪从未间断。他们围在尸体旁跳舞唱歌,“为女士”安排了长凳,以享观看处死贵族之乐。而且这种表演一直充满着特殊的正义气氛。

    阿巴耶的一名刽子手当时抱怨说,为了让女士们看得真切,把她们安排得太近了,使在场的人中只有很少的人享受了痛打贵族的乐趣。于是决定让受害者在两排刽子手中间慢慢走过,让他们用刀背砍他以延长其受苦的时间。在福斯监狱,受害人被剥得精光,在半小时里施以“凌迟”,直到每个人都看够了以后,再来上一刀切开他们的五脏六腑。

    刽子手并非全无顾忌,我们指出过的存在于群体中的道德意识也表现在他们身上。他们拒绝占有受害人的钱财和首饰,把这些东西全都放在会议桌上。

    在他们的所有行为中,都可以看到群体头脑特有的那种幼稚的推理方式。因此,在屠杀了1200到1500个民族的敌人之后,有人提议说,那些关着老年人、乞丐和流浪汉的监狱其实是在养着一些没用的人,因此不如把他们全都杀掉,他的建议立刻就被采纳。他们中间当然也有人民的敌人,一如一位名叫德拉卢的妇女,一个下毒者的寡妇:“她肯定对坐牢非常愤怒,如果她能办到的话,她会一把火烧掉巴黎。她肯定这样说过,她已经这样说过了。除掉她算了。”这种说法好像很令人信服,囚犯被无一例外地处死了,其中包括50名12岁到17岁的儿童,他们当然也变成了人民公敌,于是全都被解决掉了。

    当一周的工作结束时,所有这些处决也终于停止,刽子手们想来可以休息一下了。但他们深信自己为祖国立了大功,于是前往政府请赏。最热情的人甚至要求被授予勋章。

    1871年巴黎公社的历史也提供了一些类似的事实。既然群体的势力不断增长,政府的权力在它面前节节败退,因此我们一定还会看到许多性质相同的事情。

    3. 刑事案件的陪审团

    提要:陪审团的一般特点/统计数据显示,它们的判决独立于它们的人员成分/影响陪审团的方法/辩护的形式与作用/说服关键人物的技巧/令陪审团迟疑或严厉的不同罪行/陪审团制度的好处。

    由于不可能在这里对所有类型的陪审团—一进行研究,因此我只想评价一下最重要的,即法国刑事法庭的陪审团。这些陪审团为有名称的异质性群体提供了一个极好的例子。我们会看到,它也表现出易受暗示和缺乏推理能力的特点。当它处在群众领袖的影响之下时,也主要受无意识情绪的支配。在这一研究的过程中,我们不时还会看到一些不懂群众心理的人犯下错误的有趣事例。

    首先,组成群体的不同成员在做出判决时,其智力水平无关紧要,陪审团为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已经知道,当一个善于思考的团体要求就某个并非完全技术性的问题发表意见时,智力起不了多少作用。例如,一群科学家或艺术家,仅仅因为他们组成一个团体这个事实,并不能就一般性问题做出与一群泥瓦匠或杂货商十分不同的判断。在不同的时期,尤其是在1848年以前,法国政府规定对召集起来组成陪审团的人要慎加选择,要从有教养的阶层选出陪审员,即选择教授、官员、文人等等。如今,大多数陪审员来自小商人、小资本家或雇员。

    然而令专家大惑不解的是,无论组成陪审团的是什么人,他们的判决总是一样。

    甚至那些敌视陪审制度的地方长官,也不得不承认判决的准确性。贝拉·德·格拉热先生是刑事法庭的前庭长,他在自己的〈帼忆录》中用下面一席话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今天,选择陪审员的权力实际掌握在市议员手里。他们根据自己环境中的政治和选举要求,把人们列入名单或从名单上划掉。……大多数选人陪审团的人都是生意人(但并不是像过去那样重要的人)和属于某个政府部门的雇员。……只要法官的开庭时间表一定,他们的意见和专长便不再有多少作用。许多陪审员有着新手的热情,有着最良好的意图的人,被同时放在了恭顺的处境下,陪审团的精神并未改变:它的判决依然如故。

    对于这段话,我们必须记住的是它的结论,而不是那些软弱无力的解释。对这样的解释我们不必感到奇怪,因为法官通常和地方长官一样,对群体心理一窍不通,因此他们也不了解陪审团。我从一个与刚才提到的这位作者有关的事实中,还发现了一个证据。他认为,刑事法庭最著名的出庭律师之一拉肖先生,处心积虑地利用自己的权利,在所有案件中反对让聪明人出现在名单上。但是经验终究会告诉我们,这种反对是毫无用处的,这可由一个事实来证明,即今天的公诉人和出庭律师,以及所有那些关在巴黎监狱里的人,都已完全放弃了他们反对陪审员的权利,因为正如德·格拉热先生所言,陪审团的判决并无变化,“它们既不更好,也不更差”。

    就像群体一样,陪审团也受着感情因素极强烈的影响,很少被证据所打动。

    一位出庭律师说,“他们见不得有位母亲用乳房喂孩子或者一个孤儿”;德·格拉热则说,“一个妇女只要装出一副惟命是从的样子,就足以赢得陪审团的慈悲心肠。”

    陪审团对自己有可能成为其受害者的罪行毫不留情,当然,这些罪行对社会也是最危险的,但是对于一些因为感情原因而违法的案件,陪审团却十分优柔寡断。对未婚母亲的杀婴罪,或者用泼硫酸来对付诱好或抛弃自己的男人的妇女,他们很少表现得十分严厉,因为他们本能地感到,社会在照常运转,这种犯罪对它没有多大威胁,而且在一个被抛弃的姑娘不受法律保护的国家里,她为自己复仇,非但无害反而有益,因为这可以事先吓阻那些未来的诱奸者。

    陪审团就像任何群体一样,也深受名望的影响。德·格拉热先生十分正确地指出,陪审团的构成虽然十分民主,他们在好恶态度上却很贵族化:“头衔、出身、家财万贯、名望或一位著名律师的帮助,总之,一切不同寻常或能给被告增光的事情,都会使他的处境变得极为有利。”

    杰出律师的主要用心所在,就是打动陪审团的感情,而且正如对付一切群体一样,不要做很多论证,或只采用十分幼稚的推理方式。一位因为在刑庭上赢了官司而赫赫有名的英国大律师,总结出以下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

    进行辩护时,他要留心观察陪审团。最有利的机会一直就有。律师依靠自己的眼光和经验,从陪审员的面容上领会每句话的效果,从中得出自己的结论。第一步是要确认,哪些陪审员已经赞同他的理由。确定他们的赞同不必费很多功夫,然后他应把注意力转向那些看来还没有拿定主意的人,努力搞清楚他们为何敌视被告。这是他的工作中十分微妙的一部分,因为指控一个人除了正义感之外,还可以有无限多的理由。这几句话道出了辩护术的全部奥妙。我们可以理解,事先准备好的演说为何效果甚微,这是因为必须随时根据印象改变措辞。

    辩护人不必让陪审团的每个人都接受他的观点,他只争取那些左右着普遍观点的灵魂人物即可。就像一切群体一样,在陪审团里也存在着少数对别人有支配作用的人。“我通过经验发现”,前面提到的那位律师说,“一两个有势力的人物就足以让陪审团的人跟着他们走”。需要用巧妙的暗示取得信任的就是那两三个人。

    首先,最关键的事情就是取悦于他们。群体中已成功博得其欢心的那个人,是处在一个就要被说服的时刻,这时无论向他提出什么证据,他很可能都会认为十分令人信服。我从有关拉肖的报道中摘录一段反映上述观点的趣闻轶事:

    大家都知道,拉肖在刑庭审判过程的一切演说中,绝对不会让自己眼睛离开两三个他知道或感到既有影响又很固执的陪审员。通常他会把这些不易驯服的陪审员争取过来。不过有一次在外省,他不得不对付一个陪审员,他花了大半个小时,采用最狡猾的论辩,此人依然不为所动。这个人是第七陪审员,第二排椅子上的第一人。局面令人沮丧。突然,在激昂的辩论过程中,拉肖停顿了片刻,向法官说:“阁下是否可以命令把前面的窗帘放下来?第七陪审员已经被阳光晒晕了。”那个陪审员脸红起来,他微笑着表达了自己的谢意。他被争取到辩方一边来了。

    许多作家,包括一些最出众的作家,最近开展了一场反对陪审制度的强大运动,而面对一个不受控制的团体犯下的错误,这种制度是保护我们免受其害的惟一办法。有些作者主张只从受过教育的阶层召募陪审员,然而我们已经证明,甚至在这种情况下,陪审团的判决也同回到目前的制度没什么两样。还有些作者以陪审团犯下的错误为根据,希望废除陪审团用法官取而代之。真是令人难以理解,这些一厢情愿的改革家怎么会忘了,被指责为陪审团所犯下的错误,首先是由法官犯下的错误,而且当被告被带到陪审团面前时,一些地方官员、督察官、公诉人和初审法庭已经认定他有罪了。由此可见,如果对被告做出判决的是地方官而不是陪审团,他将失去找回清白的推一机会。陪审团的错误历来首先是地方官的错误。因此,当出现了特别严重的司法错误时,首先应当受到谴责的是地方官,譬如最近对/医生的指控就是如此。有个愚蠢透顶的督察官根据一位半痴呆的女孩的揭发,对他提出起诉。那个女孩指控医生为了30个法郎,非法地为她做手术。

    若不是因为惹恼了公众,使最高法院院长立刻给了他自由,他是一定会身陷囹圄的。这个被指控的人得到了自己同胞的赞誉,这一错案的野蛮性由此昭然若揭。

    那些地方官自己也承认这一点,但是出于身份的考虑,他们极力阻挠签署赦免令。

    在所有类似的事情上,陪审团在遇到自己无法理解的技术细节时,自然会倾听公诉人的意见,因为他们认为,那些在搞清楚最复杂的事态上训练有素的官员,已经对事件进行了调查。那么,谁是错误的真正制造者?是陪审团还是地方官?我们应当大力维护陪审团,因为它是惟一不能由任何个人来取代的群体类型。只有它能够缓解法律的严酷性。这种对任何人一视同仁的法律,从原则上说既不考虑也不承认特殊情况。法官是冷漠无情的,他除了法律条文不理会任何事情,出于这种职业的严肃性,他对黑夜中的杀人越货者和因为贫困、因为受到诱好者的抛弃而杀婴的可怜姑娘,会施以同样的刑罚。而陪审团会本能地感到,与逃避开法网的诱好者相比,被诱好的姑娘罪过要小得多,对她应当宽大为怀。

    在了解了身份团体的心理,也了解了其他群体的心理之后,对于一个受到错误指控的案件,我不可能仍然认为,我不应当去和陪审团打交道,而应当去找地方官。从前者那里我还有些找回清白的机会,让后者认错的机会却是微乎其微。

    群体的权力令人生畏,然而有些身份团体的权力更让人害怕。

    4. 选民群体

    提要:选民群体的一般特点/说服他们的办法/候选人应当具备的素质:名望的必要性/工人农民为何很少选举自己的同行/词语和套语对选民的影响/竞选演说的一般特点/选民的意见是如何形成的/政治委员会的权力/它们代表着最可怕的专制/大革命时期的委员会/普选权虽有缺陷,但不能废除劫何即使限制选举权也不会改变选举结果。

    选民群体,也就是说,有权选出某人担任直职的集体,属于异质性群体,但是由于他们的行为仅限于一件规定十分明确的事情,即在不同的候选人中做出选择,因此他们只具有前面讲到过的少数特征。在群体特有的特征中,他们表现出极少的推理能力,他们没有批判精神、轻信、易怒并且头脑简单。此外,从他们的决定中也可以找到群众领袖的影响,和我们列举过的那些因素——断言、重复和传染——的作用。

    让我们来看一下说服选民群体的办法。从最成功的办法中,可以很容易地发现他们的动理。

    首先,非常重要的是,候选人应当享有名望。能够取代个人名望的只有财富。

    才干甚至天才,都不是非常重要的成功要素。

    极为重要的另一点是,享有名望的候选人必须能够迫使选民不经讨论就接受自己。选民中的多数都是工人或农民,他们很少选出自己的同行来代表自己,原因就在于这种人在他们中间没有名望。当他们偶然选出一个和自己相同的人时,一般也是由于一些次要原因,例如为了向某个大人物或有权势的雇主——选民平常要依靠他——泄愤,或是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能够一时产生成为其主人的幻觉。

    候选人若想保证自己取得成功,只有名望是不够的。选民特别在意他表现出贪婪和虚荣。他必须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要毫不犹豫地向他们做出最令人异想天开的许诺。

    如果选民是工人,那就侮辱和中伤雇主,再多也不过分。对于竞选对手,必须利用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竭力让人确信他是个十足的无赖,他恶行不断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为任何表面证据而费心是没有用处的。对手如果不了解群体心理,他会用各种论证为自己辩护,而不是把自己限制在只用断言来对付断言,如此一来,他也就没有任何获胜的机会了。

    候选人写成文字的纲领不可过于绝对,不然他的对手将来会用它来对付自己。但是在口头纲领中,再夸夸其谈也不过分。可以毫无惧色地承诺最重要的改革。做出这些夸张能够产生巨大的效果,但它们对未来并没有约束力,因为这需要不断地进行观察,而选民绝对不想为这事操心,他并不想知道自己支持的候选人在实行他所赞成的竞选纲领上走了多远,虽然他以为正是这个纲领使他的选择有了保证。

    在以上这种事情中,能够看到我们前面讨论过的所有说服的因素。我们在各种口号和套话——我们已经谈到过这些东西神奇的控制力——所发挥的作用中还会看到它们。一个明白如何利用这些说服手段的演说家,他能够用刀剑成就的事情,用这种办法照样可以办到。像不义之财、卑鄙的剥削者、可敬的劳工、财富的社会化之类的说法,永远会产生同样的效果,尽管它们已经被用得有些陈腐。

    此外,如果候选人满嘴新词,其含义又极其贫乏,因而能够迎合极不相同的各种愿望,他也必能大获全胜。西班牙1873年那场血腥的革命,就是由这种含义复杂、因而每个人都可以自己做出解释的奇妙说法引起的。当时的一位作者描述了这种说法的出现,值得引用于此:

    激进派已经发现集权制的共和国其实是乔装打扮的君主国,于是为了迁就他们,议会全体一致宣告建立一个“联邦共和国”,虽然投票者中谁也解释不清楚自己投票赞成的是什么。然而这个说法却让人皆大欢喜。人们无比高兴并陶醉于其中。美德与幸福的王国就要在地球上揭幕。共和主义者如果被对手拒绝授予联邦主义者名称,会认为自己受到了致命的侮辱。人们在大街上以这样的话互致问候:

    “联邦共和国万岁!”然后便响起一片赞美之声,对军队没有纪律这种奇怪的美德以及士兵自治大唱赞歌。人们对“联邦共和国”是如何理解的呢?有些人认为它是指各省的解放,即同美国和行政分权制相似的制度;还有些人则认为它意味着消灭一切权力,迅速着手于伟大的社会变革。巴塞罗那和安达路西亚的社会主义者赞成公社权力至上,他们建议在西班牙设立一万个独立的自治区,根据它们自己的要求制定法律,在建立这些自治区的同时禁止警察和军队的存在。在南部各省,叛乱很快便开始从一座城市向另一座城市、从一个村庄向另一个村庄蔓延。

    有个发表了宣言的村庄,它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立刻破坏了电报线和铁路,以便切断与相邻地区和马德里的一切关系。处境最可怜的村庄注定只能寄人篱下。

    联邦制给各立门户大开方便之门,到女都在杀人放火,人们无恶不作。这片土地上充斥着血腥的狂欢。

    至于理性对选民的头脑可能产生的影响,要想对这个问题不生任何疑心,千万别去读那些有关选民集会的报道。在这种集会上,言之凿凿、痛骂对手,有时甚至拳脚相加此起彼伏,但绝对听不到论证。即使有片刻安静的时候,也是因为有个享有“粗汉”名声的人在场,宣称自己要用一些让听众开心的麻烦问题难倒候选人。然而反对派的满足是短命的,因为提问者的声音很快就会被对手的叫喊压倒。从报纸的上千个类似事例中选出来的关于公众集会的以下报道,可以作为这方面的典型:

    会议的组织之一请大会选出一名主席,骚乱立刻席卷全场。无政府主义者跳上讲台,粗暴地占领会议桌。社会主义者极力反抗;人们相互扭打,每一派都指责对方是拿了政府佣金的奸细。等等……一个眼睛被打青了的公民离开了会场。

    在一片喧闹声中,会议只好拖延很长时间,说话的权利转移给了x同志。

    这位演讲人开始激烈抨击社会主义者,他们则用“白痴、无赖、流氓!”等等的叫骂声打断他。x同志则针对这些脏话提出一种理论,根据这种理论,社会主义者是“白痴”或“可笑之人”。

    昨晚,为五一节工人庆祝会的预演,阿勒曼派在福伯格宫大街的商会大厅组织了一次大会。会议的口号是“沉着冷静!”。

    g同志——暗指社会主义者是“白痴”和“骗子”。所有这些恶言恶语都会引起相互攻计,演讲者和听众甚至会大打出手。椅子、桌子、板凳,全都变成了武器。等等,不一而足。

    千万不要以为,这种描述只适用于固执的选民群体,并且取决于他们的社会地位。在不管是什么样的无名称的集会中,即使参与者全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会上的争论也没什么两样。我已经说过,当人们聚集成一个群体时,一种降低他们智力水平的机制就会发生作用,在所有的场合都可以找到这方面的证明。例如,下面是我从1895年2月13日的《材报》上摘录的有关一次集会的报道:

    那个晚上,随着时间的流逝,喧嚣声有增无减。我不相信有哪个演讲者能够说上两句话而不被人打断。每时每刻都有人从这里或那里大声叫喊,或者是喊声四起。掌声中加杂着嘘声,听众中的个别成员也在不断地相互激烈争吵。一些人可怕地挥舞着木棒,另一些人不停地击打地板。打断演说的人引来一片呼喊:“把他轰下去!”或“让他说!”

    c先生满嘴都是白痴、懦夫、恶棍、卑鄙无耻、惟利是图、打击报复之类的用语,他宣称要把这些东西统统消灭。等等,等等。

    人们也许会问,处在这种环境里的选民怎么能够形成一致意见呢?提出这样的问题,等于是在集体享有自由的程度这件事上掩盖一个奇怪的谬见。群体持有别人赋予他们的意见,但是他们绝不能夸口自己持有合乎理性的意见。在这里所谈论的事情上,选民的意见和选票是操在选举委员会的手里的,而它的领袖人物通常都是些政客,他们向工人许诺好处,因此在这些人中间很有影响。谢乐先生是今天最勇敢的民主斗士之一,他说“:你可知道什么是选举委员会?它不多不少,是我们各项制度的基石,是政治机器的一件杰作。今日法国就是受着长期选举委员会的统治。”

    只要候选人能够被群体所接受,并拥有一定的财源,对群体产生影响并不困难。根据挥款人的格认,300万法郎就足以保证布朗热将军重新当选。

    选民群体的心理学就是如此。它和其他群体一样:既不更好也不更差。

    因此,我从以上所言并没有得出反对普选的结论。我明白了它的命运,因此出于一些实际的原因,我愿意保留这种办法。事实上,我们是通过对群体心理的调查归纳出了这些原因,基于这些考虑,我要对它们做进一步的阐述。

    不必怀疑,普选的弱点十分突出,所以人们很难视而不见。无可否认,文明是少数智力超常的人的产物,他们构成了一个金字塔的顶点。随着这个金字塔各个层次的加宽,智力相应地也越来越少,它们就是一个民族中的群众。一种文明的伟大,如果依靠仅仅以人多势众自夸的低劣成员的选票,是无法让人放心的。

    另一件无须怀疑的事情是,群众投下的选票往往十分危险。它们已经让我们付出了若干次遭受侵略的代价,我们眼看着群体正在为其铺设道路的社会主义就要大获全胜,异想天开的人民主权论,十有八九会让我们付出更惨重的代价。

    然而,这些不同意见虽然从理论上说颇令人信服,在实践中却毫无势力。只要还记得观念变成教条后有着不可征服的力量,我们就会承认这一点。从哲学观点看,群体权力至上的教条就像中世纪的宗教教条一样不堪一驳,但是如今它却拥有和昔日教条一样强大的绝对权力,因此它就像过去我们的宗教观念一样不可战胜。不妨设想有个现代自由思想家被送回了中世纪。难道你会认为,当他发现盛行于当时的宗教观念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后,会对它们进行攻击吗?一旦落入一个能够把他送上火刑柱的法官之手,指控他与魔鬼有约或参与了女巫的宴飨,他还会对存在着魔鬼或女巫提出置疑吗?用讨论的方式与飓风作对,这比群众的信念明智不了多少。普选的教条今天就有着过去的宗教所具有的威力。演说家和作家在提到它时表现出的恭敬与媚态,即使路易十四也无缘享受。因此对于它必须采取和对待宗教教条一样的立场,只有时间能够对它发生影响。

    此外,破坏这种教条的努力更是无用,因为它具有一种对自己有利的外表。

    托克维尔正确地指出,“在平等的时代,人们并不相信有关他们彼此之间全都一样的说法,但是这种比喻却使他们几乎毫无节制地信赖公众的判断力,其原因就在于,所有的人同样开明似乎是不太可能的,真理并不会与人数上的优势携手同行。”

    对选举权加以限制,如果必要的话,把这种权利限制在聪明人中间,如此便可认为,这样做会改进群众投票的结果吗?我永远也无法承认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基于我已经说过的理由,即一切集体,不管其成员如何,全都患有智力低下症。在群体中,人们总是倾向于变得智力平平,在一般性问题上,40名院土的投票不会比40个卖水人所投的票更高明。我一点都不相信,如果只让有教养的和受过教育的人成为选民,受到谴责的普选的投票结果就会大为不同。一个人不会因为通晓希腊语或数学,因为是个建筑师、兽医、医生或大律师,便掌握了特殊的智力或社会问题。我们的政治经济学家全都受过高等教育,他们大都是教授或学者,然而他们何曾就哪个普遍性问题——贸易保护、双本位制等等——取得过一致意见?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学问不过是我们的普遍无知的一种十分弱化了的形式。在社会问题上,由于未知的因素数量众多,从本质上说人们的无知没有什么两样。

    因此,完全由掌握各种学问的人组成的选民,他们的投票结果不会比现在的情况好多少。他们将仍然主要受自己的感情和党派精神的支配。对于那些我们现在必须对付的困难,我们还是一个也解决不了,而且我们肯定会受到身份团体暴政的压迫。

    群众的选举权不管是受到限制还是普遍给予,不管是在共和制还是君主制之下行使这种权利,不管是在法国、比利时、德国、葡萄牙或西班牙,都是一样的;说一千道一万,它所表达的不过是一个种族示意识的向往和需要。在每个国家,当选者的一般意见都反映着种族的禀性,而我们看到,这种禀性从一代人到下一代人,不会有显著的变化。

    由此可见。我们一再遇到种族这个基本概念。我们经常遇到它,由此会产生另一种认识,即各种制度和政府对一个民族印生活只能产生很小的影响。民族主要是受其种族的禀性支配,也就是说,是受着某些品质的遗传残余的支配,而所谓禀柱,正是这些品质的总和。种族和我们日常之需的枷锁,是决定着我们命运的神秘主因。

    5. 议会

    提要:议会中的群体表现出异质性群体的大部分特征/他们的意见的简单化/易受暗示,但有局限性/他难以改变的意见和易变的意见/议而不决的原因/领袖的作用/他们是议会的真正主人/演讲术的要点/没有名望者的演说劳而无功/议会成员的感情夸张/国民公会的实例/议会失去群体特征的情况/专家在技术性问题上的作用/议会制度的优点和危险/适应现代要求,但会造成财政浪费和对自由的限制/结论。

    我们在议会中找到了一个有名称的异质性群体的范例。虽然议会成员的选举方式因时而异,各国之间也有所不同,不过它们都有着十分相似的特征。在这种场合,人们会感到种族的影响或者削弱,或者强化了群体的共同特征,但不会妨碍它们的表现。大不相同的国家,如希腊、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法国和美国,它们的议会在辩论和投票上表现出很大的相似性,使各自的政府面对着同样的困难。

    然而议会制度却是一切现代文明民族的理想。这种制度是一种观念的反映,即在某个问题上,一大群人要比一小撮人更有可能做出明智而独立的决定。这种观念虽然从心理学上说是错误的,却得到普遍的赞同。

    在议会中也可以看到群体的一般特征:头脑简单、多变、易受暗示、夸大感情以及少数领袖人物的主导作用。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构成,也有一些独特的表现,我们现在就来做一简单说明。

    意见的简单化是他们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在所有党派中,尤其是在拉丁民族的党派中,无一例外地存在着一种倾向,即根据适用于一切情况的最简单的抽象原则和普遍规律来解决最复杂的社会问题。当然,原则因党派不同而各有不同,但是仅仅因为个人是群体的一部分这个事实,他们便总是倾向于夸大自己原则的价值,非要把它贯彻到底不可。由此产生的结果是,议会更严重地代表着各种极端意见。

    议会有着特别质朴的简单意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各宾党人为此提供了一个最完美的典型。他们用教条和逻辑对待人,头脑里充满各种含糊不清的普遍观念,他们忙不迭地贯彻死板的原则,不关心事实如何。在谈到他们时,人们不无理由地认为,他们经历了一场革命,但并没有看到这场革命。在一些引导着他们的十分简单的教条的帮助下,他们以为自己能够把这个社会从上到下重新改造一遍,结果使一个高度精致的文明倒退到了社会进化更早期的阶段。他们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采用的办法,与极端质朴的人有着同样的特点。实际上,他们不过是把拦在他们道路上的一切统统毁掉。不管他们是吉伦特派、山岳派还是热月派,全都受着同样的精神的激励。

    议会中的群体很容易受暗示的影响,而且就像所有群体一样,暗示都是来自享有名望的领袖。不过议会群体这种易受暗示的特点,又有着很明确的界限,指出这一点十分重要。

    在有关地方或地区的一切问题上,议会中的每个成员都持有牢固而无法改变的意见,任何论证都无法使其动摇。例如在贸易保护或酿酒业特权这类与有势力的选民的利益有关的问题上,即使有秋摩西尼的天赋,也难以改变一位众议员的投票。这些选民在投票期到来之前就发出的暗示,足以压倒来自其他方面的一切取消的建议,使意见的绝对稳定得到了维护。

    一涉及到一般性问题——推翻一届内阁、开征一种新税等等——就不再有任何固定的意见了,领袖的建议能够发挥影响,虽然与普通群体中的方式有所不同。

    每个政党都有自己的领袖,他们的势力有时旗鼓相当。结果是,一个众议员有时发现自已被夹在两种对立的建议之间,因此难免迟疑不决。这解释了为什么经常会看到他在一刻钟之内就会做出相反的表决,或为一项法案增加一条使其失效的条款,例如剥夺雇主选择和解雇工人的权利,然后又来上一条几乎废除这一措施的修正案。

    出于同样的理由,每届议会也有一些非常稳定的意见和一些十分易变的意见。大体上说,一般性问题数量更多,因此在议会中议而不决的现象司空见惯——所以议而不决,是因为永远存在着对选民的担心,从他们那里收到的建议总是姗姗来迟,这有可能制约领袖的影响力。

    不过,在无数的辩论中,当涉及的问题议员们没有强烈的先人之见时,处在主导地位的人依然是那些领袖。

    这些领袖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每个国家的议会中,都可以看到他们以团体首领的名义存在着。他们是议会的真正统治者。组成群体的人没了头头便一事无成,因此也可以说,议会中的表决通常只代表极少数人的意见。

    领袖的影响力只在很小的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提出的论据,而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他们的名望。这一点最好的证明是,一旦他们不知因为什么情况威信扫地,他们的影响力也随之消失。

    这些政治领袖的名望只属于他们个人,与头衔或名声无关。关于这个事实,西蒙先生在评论1848年国民议会——他也是其成员之——的大人物时,为我们提供了一些非常具体的例子:

    路易·拿破仑两个月以前还无所不能,如今却完全无足轻重了。

    维克多·雨果登上了讲台。他无功而返。人们听他说话,就像听皮阿说话一样,但是他并没有博得多少掌声。“我不喜欢他那些想法”,谈到皮阿,沃拉贝勒对我说,“不过他是法国最了不起的作家之一,也是最伟大的演说家。”基内尽管聪明过人,智力超强,却一点也不受人尊敬。在召开议会之前,他还有些名气,但在议会里他却籍籍无名。

    对才华横溢者无动于衷的地方,莫过于政治集会。它所留。心的只是那些与时间地点相宜、有利于党派的滔滔辩才,并不在乎它是否对国家有利。若想享有1848年的拉马丁以及1871年的梯也尔得到的那种崇敬,需要有急迫而不可动摇的利益刺激才成。一旦危险消失,议会立刻就会忘记它的感激和受到的惊吓。

    我引用上面这些话,是因为其中包含着一些事实,而不是因为它所提供的解释,其中的心理学知识贫乏得很。群体一旦效忠于领袖,不管是党的领袖还是国家的领袖,它便立刻失去了自己的个性。服从领袖的群体是处在他的名望的影响之下,并且这种服从不受利益或感激之情的支配。

    因此,享有足够名望的领袖几乎掌握着绝对权力。一位著名的众议员在多年时间里因其名望而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在上次大选中由于某些金融问题而被击败,此事片为人知。他只消做个手势,内阁便倒台了。有个作家用下面一席话说明了他的影响程度:

    这位x先生,我们要为他付出三倍于通常让我们付出的代价,主要是因为他,我们在马达加斯加的地位长期没发可危,我们在南尼日尔被骗走了一个帝国,我们失去了在埃及的优势。x先生的谬论让我们丢失的领土,比拿破仑一世的灾难100有过之而无及。对于这种领袖,我们不必过于苛责。不错,他使我们损失惨重,然而他的大部分影响力都是因为他顺应了民意,而这种民意在殖民地事务上,目前还远没有超越过去的水平。领袖很少超前于民意,他所做的一切几乎总是在顺应民意,因此也会助长其中的所有错误。

    我们这里所讨论的领袖进行说服的手段,除了他们的名望之外,还包括一些我们多次提到过的因素。领袖若想巧妙地利用这些手段,他必须做到对群体心理了然于心,至少也要无意识地做到这一点;他还必须知道如何向他们说话。他尤其应当了解各种词汇、套话和形象的神奇力量。他应当具备特殊的辩才,这包括言之凿凿——卸去证明的重负——和生动的形象,并伴之以十分笼统的论证。这种辩才在所有集会中都可以看到,英国议会也不例外,虽然它是所有议会中最严肃的一家。英国哲学家梅因说:

    在下院的争吵中可以不断看到,整个辩论不过是些软弱无力的大话和盛怒的个人之间的交锋。这种一般公式对纯粹民主的想像有着巨大的影响。让一群人接受用惊人之语表达出来的笼统的断言,从来就不是什么难事,即使它从未得到过证实,大概也不可能得到证实。以上引文中提到的“惊人之语”,不管说得多重要也不能算过分。我们多次谈到词语和套话的特殊力量。在措辞的选择上,必须以能够唤起生动的形象为准。下面这段话摘自我们一位议会领袖的演说,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范例:

    这艘船将驶向坐落着我们监狱的那片热病肆虐的土地,把名声可疑的政客和目无政府的杀人犯关在一起。这对难兄难弟可以促膝谈心,彼此视为一种社会状态中互助早利的两派。

    如此唤起的形象极为鲜活,演说者的所有对手都会觉得自己受着它的威胁。

    他们的脑海里浮现出两幅画面:一片热病肆虐的国土,一艘可以把他们送走的船。

    他们不是也有可能被放在那些定义不明确的可怕政客中间吗?他们体验到的恐惧,与当年罗伯斯庇尔用断头台发出威胁的演说给国民公会的人的感觉是一样的。

    在这种恐惧的影响下,他们肯定会向他投降。

    哗哗不休地说些最离谱的大话,永远对领袖有利。我刚才引用过的那位演说家能够断言——并且不会遇到强烈的抗议——金融家和僧侣在资助扔炸弹的人,因此大金融公司的总裁也应受到和无政府主义者一样的惩罚。这种断言永远会在人群中发生作用。再激烈的断言、再可怕的声明也不算过分。要想吓唬住听众,没有比这种辩术更有效的办法。在场的人会担心,假如他们表示抗议,他们也会被当做叛徒或其同伙打倒。

    如我所说,这种特殊的辩论术在所有集会中都极为有效。危难时刻它的作用就更加明显。从这个角度看,法国大革命时期各种集会上的那些大演说家的讲话,读起来都十分有趣。他们无时无刻不认为自己必须先谴责罪恶弘扬美德,然后再对暴君破口大骂,发誓不自由毋宁死。在场的人站起来热烈鼓掌,冷静下来后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偶尔也有智力高强、受过高等教育的领袖,但是具备这种品质通常对他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如果他想说明事情有多么复杂,同意做出解释和促进理解,他的智力就会使他变得宽宏大量,这会大大削弱使徒们所必需的信念的强度与粗暴。

    在所有的时代,尤其是在大革命时期,伟大的民众领袖头脑之狭隘令人瞠目;但影响力最大的,肯定也是头脑最偏狭的人。

    其中最著名的演说,即罗伯斯庇尔的演说,经常有着令人吃惊的自相矛盾,只看这些演说实在搞不明白,这个大权在握的独裁者何以有如此大的影响:

    教学法式的常识和废话,糊弄孩子头脑的稀松平常的拉丁文化,攻击和辩护所采用的观点不过是些小学生的歪理。没有思想,没有措辞上令人愉快的变化,也没有切中要害的讥讽。只有令我们生厌的疯狂断言。在经历过一次这种毫无乐趣的阅读之后,人们不免会与和蔼的德穆兰一起,长叹一声:“唉!”

    想到与极端狭隘的头脑结合在一起的强烈信念能够给予一个有名望的人什么样的权力,有时真让人心惊肉跳。一个人要想无视各种障碍,表现出极高的意志力,就必须满足这些最起码的条件。群体本能地在精力旺盛信仰坚定的人中间寻找自己的主子,他们永远需要这种人物。

    在议会里,一次演说要想取得成功,根本不取决于演说者提出的论证,而是几乎完全依靠他所具有的名望。这方面最好的证明是,如果一个演说者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失去名望,他同时也就失去了一切影响,即他根据自己的意志影响表决的能力。

    当一个籍籍无名的演说者拿着一篇论证充分的讲稿出场时,如果他只有论证,他充其量也只能让人听听而已。一位有心理学见识的众议员,德索布先生,最近用下面这段话描述了一个缺乏名望的众议员:

    他走上讲台后,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讲稿,煞有介事地摆在自己面前,十分自信地开始发言。

    他曾自我吹嘘说,他能够让听众确信使他本人感到振奋的事情。他一而再再而三地紧谢各己的论证,对那些数字和证据信心十足。他坚信自己能够说服听众。

    面对他所引用的证据,任何反对都没用处。他一厢情愿地开讲,相信自己同事的眼力,认为他们理所当然地只会赞同真理。

    他一开口便惊异地发现大厅里并不安静,人们发出的噪音让他多少有些恼怒。

    为何不能保持安静呢?为何这么不留意他的发言呢?对于正在讲话的人,那102些众议员在想些什么?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让这个或那个众议员离开了自己的座位?

    他脸上掠过一丝不安的神情。他皱着眉头停了下来。在议长的鼓励下,他又提高嗓门开始发言,他加重语气,做出各种手势。周围的噪声越来越大,他连自己的话都听不见了。于是他又停了下来。最后,因为担。心自己的沉默会招来可怕的叫喊:“闭嘴!”便又开始说起来。喧闹声变得难以忍受。

    当议会极度兴奋时,它也会变得和普通的异质性群体没什么两样,这时它的感情就会表现出总爱走极端的特点。可以看到它或是做出最伟大的英雄主义举动,或是犯下最恶劣的过失。个人不再是他自己,他会完全失去自我,投票赞成最不符合他本人利益的措施。

    法国大革命的历史说明了议会能够多么严重地丧失自我意识,让那些与自己的利益截然对立的建议牵着鼻子走。贵族放弃自己的特权是个巨大的牺牲。但是在国民公会期间那个著名的夜晚,他们毫不犹豫地这样做了。议会成员放弃自己不可侵犯的权利,便使自己永远处在死亡的威胁之下,而他们却迈出了这一步;他们并不害怕在自己的阶层中滥杀无辜,虽然他们很清楚,今天他们把自己的同伙送上断头台,明天这可能就是他们自己的命运。实际上,他们已经进入了我曾描述过的一个完全不由自主的状态,任何想法都无法阻止他们赞成那些已经把他们冲昏了头脑的建议。下面的话摘自他们中间的一个人,比劳一凡尔纳的回忆录,这段话极典型地记下了这种情况:“我们一直极力谴责的家长已”他社不“两天前、一基乏主一天前我们还不想做出的决定,居然就通过了;造成这种情况的是危机,再无其他原因。”再也没有比这更正确的说法了。

    在所有情绪激昂的议会上,都可以看到同样的无意识现象。泰纳说:

    他们批准并下令执行一些他们引以为荣的措施。这些措施不只愚蠢透顶,简直就是犯罪——杀害无辜,杀害他们的朋友。在右派的支持下,左派全体一致,在热烈的掌声中把丹东,他们的天然首领,这场革命的伟大发动者和领袖,送上了断头台。在左派的支持下,右派全部一致,在最响亮的掌声中表决通过了革命政府最恶劣的法令。议会全体一致,在一片热烈叫喊的赞扬声中,在对德布瓦、库车和罗伯斯庇尔等人热烈的赞扬声中,不由自主地一再举行改选,使杀人成性的政府留在台上;平民派憎恶它,是因为它杀人如麻,山岳派憎恶它,是因为这个政府对它草菅人命h平民派和山岳派,多数派和少数派,最后都落了个同意为他们的自相残杀出力的下场。牧月22日,整个议会把自己交给了刽子手;热月8日,在罗伯斯庇尔发言后的一刻钟内,同样的事情又被这个议会做了一次。

    这幅画面看起来昏天黑地,但它十分准确。议会若是兴奋和头脑发昏到一定程度,就会表现出同样的特点。它会变成不稳定的流体,受制于一切刺激。下面这段有关1848年议会的描述,来自斯布勒尔先生,一位有着不容怀疑的民主信仰的议员。我把收学报》上这段十分有代表性的文字转引如下。它为我曾经说过的夸张感情这一群体特点、为它的极端多变性——这使它一刻不停地从一种感情转向另一种截然相反的感情——提供了一个例子。

    共和派因为自己的分裂、嫉妒和猜疑,也因为它的盲信和无节制的愿望而坠入地狱。它的质朴和天真与它的普遍怀疑不相上下。与毫无法律意识、不知纪律为何物的表现相伴的,是放肆的恐怖和幻想。在这些方面乡下人和孩子也比他们强。他们的冷酷和他们的缺乏耐心一样严重,他们的残暴与驯顺不相上下。这种状态是性格不成熟以及缺乏教养的自然结果。没有什么事情能让这种人吃惊,但任何事情都会让他们慌乱。出于恐惧或出于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他们既能赴汤蹈火,也会胆小如鼠。

    他们不管原因和后果,不在乎事物之间的关系。他们忽而灰。心丧气,忽而斗志昂扬,他们很容易受惊慌情绪的影响,不是过于紧张就是过于沮丧,从来不会处在环境所要求的。心境或状态中。他们比流水还易变,头脑混乱,行为无常。

    能指望他们提供什么样的政府基础?幸运的是,上述这些在议会中看到的特点,一并非经常出现。议会只是在某些时刻才会成为一个群体。在大多数情况下,组成议会的个人仍保持着自己的个性,这解释了议会为何能够制定出十分出色的法律。其实,这些法律的作者都是专家,他们是在自己安静的书房里拟订草稿的,因此,表决通过的法律,其实是个人而不是集体的产物。这些法律自然就是最好的法律。只有当一系列修正案把它们变成集体努力的产物时,它们才有可能产生灾难性的后果。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专家阻止着议会通过一些考虑不周全或行不通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专家是群体暂时的领袖。议会影响不到他,他却可以影响到议会。

    议会的运作虽然面对所有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尤其是人类已经找到的摆脱个人专制的最佳方式。不管是对于哲学家、思想家、作家、艺术家还是有教养的人,一句话,对于所有构成文明主流的人,议会无疑是理想的统治。

    不过,在现实中它们也造成两种严重的危险,一是不可避免的财政浪费,二是对个人自由不断增加的限制。

    第一个危险是各种紧迫问题和当选群体缺少远见的必然产物。如果有个议员提出一项显然符合民主理念的政策,譬如说,他在议案中建议保证使所有的工人能得到养老津贴,或建议为所有级别的国家雇员加薪,其他众议员因为害怕自己的选民,就会成为这一提议的牺牲品,他们似乎不敢无视后者的利益,反对这种提议中的政策。虽然他们清楚这是在为预算增加新的负担,必然造成新税种的设104立。他们不可能在投票时迟疑不决。增加开支的后果属于遥远的未来,不会给他们自己带来不利的结果,如果投了反对票,当他们为连选连任而露面时,其后果就会清楚地展现在他们面前。

    除了这第一个扩大开支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同样具有强制性的原因,即必须投票赞成一切为了地方目的的补助金。一名众议员没办法反对这种补助,因为它们同样反映着选民的迫切需要,也因为每个众议员只有同意自己同僚的类似要求,才有条件为自己的选民争取到这种补助金。

    上面提到的第二个危险——议会对自由不可避免的限制——看起来不那么明显,却是十分真实的。这是大量的法律——它们总是一种限制性措施——造成的结果,议会认为自己有义务表决通过,但是由于眼光短浅,它在很大程度上对其结果茫然无知。

    这种危险当然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即使在英国这个提供了最通行的议会体制、议员对其选民保持了最大独立性的国家,也没有逃脱这种危险。赫伯特·斯宾塞在一本很久以前的著作中就曾指出,表面自由的增加必然伴随着真正自由的减少。他在最近的《人与国家》一书中又谈到了这个问题。在讨论英国议会时,他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自从这个时期以来,立法机构一直遵循着我指出的路线。迅速膨胀的独裁政策不断地倾向于限制个人自由,这表现在两个方面。每年都有大量的法律被制定出来,对一些过去公民行为完全自由的事务进行限制,强迫他做一些过去他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同时,日益沉重的公共负担,尤其是地方公共负担,通过减少他可以自由支配的收益份额,增加公共权力取之于他并根据自己的喜好花销的份额,进一步限制了他的自由。这种对个人自由日益增加的限制,在每个国家都有斯宾塞没有明确指出的各种具体的表现形式。正是这些大量的立法措施——大体上全是些限制性法令——的通过,必然会大大增加负责实施它们的公务员的数量、权力和影响。沿着这个方向走下去,这些公务员有可能成为文明国家的真正主人。

    他们拥有更大的权力,是因为在政府不断更换的过程中,只有他们不会受到这种不断变化的触动,只有他们不承担责任,不需要个性,永久地存在。实行压迫性的专制,莫过于具备这三种特点的人。

    不断制定一些限制性法规,用最复杂的条条框框把最微不足道的生活行为包围起来,难免会把公民自由活动的空间限制在越来越小的范围之内。各国被一种谬见所蒙蔽,认为保障自由与平等的最好办法就是多多地制定法律,因此它们每天都在批准进行一些越来越不堪忍受的束缚。它们已经习惯于给人上套,很快便会达到需要奴才的地步,失去一切自发精神与活力。那时他们不过是些虚幻的人影,消极、顺从、有气无力的行尸走肉。

    若是到了这个地步,个人注定要去寻求那种他自己身上已经找不到的外在力量。政府各部门必然与公民的麻木和无望同步增长。因此它们必须表现出私人所没有的主动性、首创性和指导精神。这迫使它们要承担一切,领导一切,把一切都纳入自己的保护之下。于是国家变成了全能的上帝。而经验告诉我们,这种上帝既难以持久,也不十分强大。

    在某些民族中,一切自由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尽管表面上的许可使它们产生一种幻觉,以为自己还拥有这些自由。它们的衰老在造成这种情况上所起的作用,至少和任何具体的制度一样大。这是直到今天任何文明都无法逃脱的衰落期的不祥先兆之根据历史的教训以及各方面都触目惊心的那些先兆判断,我们的一些现代文明已经到达了衰败期之前那些历史上早已有之的时代。所有的民族似乎都不可避免地要经历同样的生存阶段,因为看起来历史是在不断地重复它的过程。

    关于文明进化的这些共同阶段,很容易做个简单的说明,我将对它们做一概括,以此为本书做结。这种速记式的说明,也许能够对理解目前群众所掌握的权力的原因有所启发。

    如果我们根据主要线索,对我们之前那些文明的伟大与衰败的原因加以评价,我们会发现什么呢?

    在文明诞生之初,一群来源不同的人,因为移民、入侵或占领等原因聚集在一起。他们血缘不同,语言和信仰也不同。使这些人结为整体的惟一共同的纽带,是没有完全得到某个头领承认的法律。这些混乱的人群有着十分突出的群体特征。

    他们有短暂的团结,既表现出英雄主义,也有种种弱点,易冲动而性情狂涓。没有什么东西把他们牢固地连系在一起。他们是野蛮人。

    漫长的岁月造就了自己的作品。环境的一致、种族间不断出现的通婚和共同生活的必要性发挥了作用。不同的小群体开始融合成一个整体,形成了一个种族,即一个有着共同的特征和感情的群体,它们在遗传的作用下日益稳固。这群人变成了一个民族,这个民族又有能力摆脱它的野蛮状态。但是,只有在经过长期的努力、必然不断重复的斗争以及无数次的反复,从而使它获得了某种理想之后,它才能够完全形成一个民族。这个理想具有什么性质并不十分重要,不管是对罗马的崇拜、雅典的强盛还是真主安拉的胜利,都足以让一个种族中的每个人在感情和思想上形成完全的统一。

    在这个阶段,一种包含着各种制度、信念和艺术的新文明便诞生了。这个种族在追求自己理想的过程中,会逐渐得到某些它建立丰功伟业所不可缺少的素质。

    无须怀疑,它有时仍然是乌合之众,但是在它变幻不定的特征的背后,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基础,即一个种族的禀性,它决定着一个民族在狭小的范围内变化,支配着机遇的作用。

    时间在做完其创造性工作之后,便开始了破坏的过程,不管是神仙还是人,一概无法逃出它的手掌。一个文明在达到一定的强盛和复杂程度之后,它便会止步不前,而一旦止步不前,它注定会进入衰落的过程。这时它的老年期便降临了。

    这个不可避免的时刻,总是以作为种族支柱的理想的衰弱为特点。同这种理想的衰弱相对应,在它的激励下建立起的宗教。政治和社会结构也开始发生动摇。

    随着这个种族的理想不断消亡,它也日益失去了使自己团结强盛的品质。个人的个性和智力可以增长,但是这个种族集体的自我意识却会被个人自我意识的过度发展所取代,同时伴随着性格的弱化和行动能力的减少。本来是一个民族、一个联合体、一个整体的人群,最终会变成一群缺乏凝聚力的个人,他们在一段时间里,仅仅因为传统和制度而被人为地聚集在一起。正是在这个阶段,被个人利益和愿望搞得四分五裂的人,已失去了治理自己的能力,因此在最微不足道的事情上也需要领导,于是国家开始发挥引人注目的影响。

    随着古老理想的丧失,这个种族的才华也完全消失了。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而回到了自己的原始状态——即一群乌合之众。它既缺乏统一性也没有未来,只有乌合之众那些一时的特性。它的文明现在已经失去了稳定性,只能随波逐流。民众就是至上的权力,野蛮风气盛行。文明也许仍然华丽,因为久远的历史赋予它的外表尚存,其实它已成了一座没发可危的大厦,它没有任何支撑,下次风暴一来,它便会立刻倾覆。

    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从野蛮状态发展到文明状态,然后,当这个理想失去优点时,便走向衰落和死亡,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循环过程。

  •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自序

    本书的英文版书名为“1587, 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作者的署名为ray huang,1981年美国耶鲁大学出版。初稿是用英文写的,写成后,出于向国内读者求教之忱,乃由笔者本人译为中文,并作某些修改润色。
    我对明史感觉兴趣,说来话长。1959年,我在密支根大学历史系读书,选定了“明代的漕运”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这一研究过程花了5年。论文完成后,算是对明代的财政税收制度有了一知半解,然而遗留的问题仍然不少。为了解决自己的困惑,并图对明代的财政与税收窥其全豹,乃开始收集材料,撰写“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in 16th century Ming-china”一书。当时正值台北影印出版了《明实录》,此书为明代史料的渊薮,自然在所必读。全书133册,又无索引可资利用,所以只好硬着头皮,在教书之余每周阅读一册。这一走马观花式的阅览就花去了两年半。除此而外,参考奏疏笔记、各地方志,搜寻国内外有关的新旧著作,费时更多。此书从计划撰写到杀青定稿,历时7年,1974年由英国剑桥大学出版。

    结论从材料中来。多年以来摸索于材料之中,我对明史中的若干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初步看法,开始摆脱了人云亦云的束缚。这些看法容或有所不当,但多少总可以有助于学术界的探讨。

    比如,过去关于明史的叙述,几乎无不有“税重民穷”的说法。如果意在说明当日的官僚贪污百出,无力的百姓被摊派的赋役过重,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这可以言之成理。要是认为全国税收总额过高而导致百姓贫困,则与事实有所出入。16世纪末,全国田赋额最重的为南直隶苏州府,约占农村收入的20%。此外各府县一般都在10%以下,其中又有轻重的不同,山东曹县全县的赋役约占农村收入的9%,去苏州不远的溧阳县,情形就更为奇怪,约在1~5%之间。以总额而言,17世纪末期的英国,人口为500万,税收每年竟达700万英镑,折合约银2000余万两,和人口为30倍的中国大体相埒。据此而作进一步探索,可知“民穷”的根本原因不在国家的赋税过重,而端在法律的腐败和政府的低能。国家的税率低,受惠者并非农民,只是鼓励了大小地主加重剥削以及官僚乡里额外加征。

    中国幅员广大,情形复杂。明朝采取严格的中央集权,施政方针不着眼于提倡扶助先进的经济,以增益全国财富,而是保护落后的经济,以均衡的姿态维持王朝的安全。这种情形,在世界史中实属罕见,在中国历史中也以明代为甚,而其始作俑者厥为明太祖朱元璋。下面一例可以作为管中窥豹。洪武二十一年(1388),朱元璋亲自指示,让人民纳税实物不入仓库,直接供应于军士的家庭,军士则不再发给军饷,并规定先在应天府抽派若干税民,和金吾卫的五千军士对口。试验一年以后,朱元璋认为成绩良好,乃通令全国一体施行。这一办法之脱离实际,窒碍难通,自不待言而自明,于是只好虎头蛇尾,销声匿迹。这种安排虽然不再执行,但与之相适应的其他经济措施,则依然危害极大。如果军需税收总收总发,国内的交通通讯必然相应而有较大的进步,次之则银行业、保险业就会应客观的需要而产生,商业组织和法律也会有所发展。各地区既互通有无,以后就可以分工合作,各按其本地的特殊情况而发展其生产技术。西欧各国在14世纪已经朝着这一方向前进,日本在德川幕府末期,亦复如是。而明代的财政税收制度则和民间经济的发展相脱节。万历二十年(1592),北京的宛平县知县沈榜声称,他每年要向27个不同的机构交款,总数则不出白银2000两。与此相似,全国布满了这短距离的补给线,此来彼往,侧面收受,既无架构,而提出的统计数字,经常为一纸具文,以致发生了上述税率参差不一的现象。这种维护落后的农业经济、不愿发展商业及金融的做法,正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由先进的汉唐演变为落后的明清的主要原因。1972年,我去英国剑桥,参加李约瑟博士主持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的工作,历时一年,兹后我又几次有机会旧地重游,向李公学习。上述看法,我们已写为“the nature of Chinese society:a technical interpretation”一文,曾在罗马和香港两处发表。李公1974年4月30日在香港演讲,也以此文为讲稿,后节译为中文,刊载于香港的《七十年代》杂志。

    我们也很难同意这样一种看法,即认为在明代万历年间,中国的封建经济已向资本主义经济进展。资本主义是一种组织,一种系统。即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论述资本主义的流通方式,其公式亦为c-m-c,即商品(commodity)交换为货币(money),货币又再交换为商品,川流不息。但是货币是一种公众的制度,它把原来属于公众的权力授予私人。私人资本积累愈多,它操纵公众生活的权力也愈大。同时,商业资本又是工业资本的先驱,商业有了充分的发展,工业的发展才能同样地增进。这是欧美资本主义发展的特征。中国的传统政治既无此组织能力,也决不愿私人财富扩充至不易控制的地步,为王朝的安全之累。
    明代张瀚所著的《松窗梦语》中,记载了他的家庭以机杼起家。中外治明史的学者,对这段文字多加引用,以说明当时工商业的进步及资本主义的萌芽。其实细阅全文,即知张瀚所叙其祖先夜梦神人授银一锭、因以购机织布云云,乃在于宣扬因果报应及富贵由命的思想。姑不论神人授银的荒诞不经,即以一锭银而论,也不足以购买织机,所以此说显然不能作为信史。同时代的书法家王世懋,在《二酉委谈》中提到江西景德镇烧造瓷器,火光烛天,因而称之为“四时雷电镇”。当代好几位学者据此而认为此即工业超时代发展的征象。实则王世懋的本意,是在于从堪舆家的眼光出发,不满当地居民穿凿地脉,以致没有人登科中举;而后来时局不靖,停窑三月,即立竿见影,有一名秀才乡试中试。

    如是等等的问题,其症结到底何在,这是研治明史者所不能不认真考虑的。笔者以为,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写作本书的目的,也重在说明这一看法。这一看法,在拙著《财政史》中已肇其端。本书力图使历史专题的研究大众化,因而采取了传记体的铺叙方式。书中所叙,不妨称为一个大失败的总记录。因为叙及的主要人物,有万历皇帝朱翊钧,大学士张居正、申时行,南京都察院都御史海瑞,蓟州总兵官戚继光,以知府身分挂冠而去的名士李贽,他们或身败,或名裂,没有一个人功德圆满。即使是侧面提及的人物,如冯保、高拱、张鲸、郑贵妃、福王常洵、俞大猷、卢镗、刘(纟廷),也统统没有好结果。这种情形,断非个人的原因所得以解释,而是当日的制度已至山穷水尽,上自天子,下至庶民,无不成为牺牲品而遭殃受祸。

    在上述前提之下,对具体历史人物的具体评论,就难免有与国内外明史研究专家有出入之处。例如万历皇帝,历来均以为昏庸,读者在读毕本书以后,也许会认为笔者同情这位皇帝。如果真有这样的批评,笔者将不拟多作无益的辩解。因为本书论述万历,本在于说明皇帝的职位是一种应社会需要而产生的机构,而每一个皇帝又都是一个个人。又比如海瑞,这也是一个容易惹起是非的题目,15年前的一段公案,至今人们记忆犹新。在本书中专设海瑞一章,并不是要在这段已经了结的公案再来画蛇添足,而意在向读者介绍当日地方政府的一些形态。有关16世纪地方行政的资料不多,沈榜的《宛署杂记》所载,为京师的情形而非一般概况,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过于琐碎,唐鹤征的叙南直隶、归有光的叙浙江长兴县,也都有欠完整。相形之下,海瑞的遗墨,涉及当日地方政府的各个方面,最具参考价值。研究海瑞其人其文,可以使我们对当日的情形有更具体的了解。当然,问题还远不止此,比如何以万历的立储问题业已解决而争执却绵延不断?何以岛国日本可以侵犯中国而中国却不能远征日本?何以当日的西欧已经用火器改进战术而中国还在修筑万里长城?何以人人都说海瑞是好官而他偏偏屡遭排挤?这些具体问题,无疑和上述总的症结密不可分,然而却各有其特殊的原因。笔者写作此书时,虽已不同于过去的暗中摸索,但下笔时仍然颇费踌躇。书中所提出的答案,均属一得之见,敬请读者批语指正。

    中国的过去,禁忌特多,所以说话作文时有隐晦,或指彼而喻此,或借古以讽今,这在明朝人更为惯技。本书论述明朝时事,举凡有所议论臧否,都是针对16世纪的历史而发的。如果我要对今人今事有所议论,自当秉笔直书,决不愿学明朝人的办法,否则就是违反了自己写书的目的。当然,另一方面,以古为鉴,今人也未尝不能得到若干启示。这本《万历十五年》,意在说明16世纪中国社会的传统的历史背景,也就是尚未与世界潮流冲突时的侧面形态。有了这样一个历史的大失败,就可以保证冲突既开,恢复故态决无可能,因之而给中国留下了一个翻天覆地、彻底创造历史的机缘。

    本书由英文译为中文,因为国内外情况的差别,加之所译又是自己的著作,所以这一翻译实际上是一种译写。笔者离祖国已逾30年,很少阅读中文和使用中文写作的机会,而30年来的祖国语言又有了不少发展,隔膜更多。幸经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沈玉成先生将中文稿仔细阅读一过,作了文字上的润色,又承中华书局编辑部傅璇琮先生关注,经常就各种技术问题与笔者书函磋商。所以,本书与读者见面时,文字方面已较原稿流畅远甚。其有创意遣辞方面根本性的不妥,当然仍应由笔者负责。又,廖沫沙史为笔者年轻时的患难之交,蒙他在百忙中挥翰题签,为本书生色不少。谨此一并致衷心的谢意。

    黄仁宇 1981年1月于美国

    第一章 万历皇帝

    公元1587年,在中国为明万历十五年,论干支则为丁亥,属猪。当日四海升平,全年并无大事可叙,纵是气候有点反常,夏季北京缺雨,五六月间时疫流行,旱情延及山东,南直隶却又因降雨过多而患水,入秋之后山西又有地震,但这种小灾小患,以我国幅员之大,似乎年年在所不免。只要小事未曾酿成大灾,也就无关宏旨。总之,在历史上,万历十五年实为平平淡淡的一年。

    既然如此,著者又何以把《万历十五年》题作书名来写这样一本专著呢?

    1587年,在西欧历史上为西班牙舰队全部出动征英的前一年。当年,在我国的朝廷上发生了若干为历史学家所易于忽视的事仲。这些事件,表面看来虽似末端小节,但实质上却是以前发生大事的症结,也是将在以后掀起波澜的机缘。其间关系因果,恰为历史的重点。
    由于表面看来是末端小节,我们的论述也无妨从小事开始。
    这一年阳历的3月2日,北京城内街道两边的冰雪尚未解冻。天气虽然不算酷寒,但树枝还没有发芽,不是户外活动的良好季节。然而在当日的午餐时分,大街上却熙熙攘攘。原来是消息传来,皇帝陛下要举行午朝大典,文武百官不敢怠慢,立即奔赴皇城。乘轿的高级官员,还有机会在轿中整理冠带;徒步的低级官员,从六部衙门到皇城,路程逾一里有半,抵达时喘息未定,也就顾不得再在外表上细加整饰了。

    站在大明门前守卫的禁卫军,事先也没有接到有关的命令,但看到大批盛装的官员来临,也就以为确系举行大典,因而未加询问。进大明门即为皇城。文武百官看到端门午门之前气氛平静,城楼上下也无朝会的迹象,既无几案,站队点名的御史和御前侍卫“大汉将军”也不见踪影,不免心中揣测,互相询问:所谓午朝是否讹传?
    近待宦官宣布了确切消息,皇帝陛下并未召集午前,官员们也就相继退散。惊魂既定,这空穴来风的午朝事件不免成为交谈议论的话题:这谣传从何而来,全体官员数以千计而均受骗上当,实在令人大惑不解。
    对于这一颇带戏剧性的事件,万历皇帝本来大可付诸一笑。但一经考虑到此事有损朝廷体统,他就决定不能等闲视之。就在官员们交谈议论之际,一道圣旨已由执掌文书的宦官传到内阁,大意是;今日午间之事,实与利部及鸿肿寺职责攸关。利部掌拟具仅注,鸿肿寺掌领督演习。该二衙门明知午朝大典已经多年未曾举行,决无在仪注未备之时,仓卒传唤百官之理。是以其他衙门既已以讹传误,该二衙门自当立即阻止。既未阻止,即系玩忽职守,着从尚书、寺卿以下官员各罚俸两月,并仍须查明究系何人首先讹传具奏。
    礼部的调查毫无结果,于是只能回奏:当时众口相传,首先讹传者无法查明。为了使这些昏昏然的官员知所做戒,皇帝把罚俸的范围由利部、鸿肿寺扩大到了全部在京供职的官员。

    由于工作不能尽职或者奏事言辞不妥,触怒圣心,对几个官员作罚俸的处分,本来是极为平常的事。但这次处罚竟及于全部京官,实在是前所未有的严峻。本朝官俸微薄,京城中高级官员的豪华生活,决非区区法定的俸银所能维持。如各部尚书的官阶为正二品,全年的俸银只有152两。他们的收入主要依靠地方官的馈赠,各省的总督巡抚所送的礼金或礼品,往往一次即可相当于10倍的年俸。这种情况自然早在圣明的洞鉴之中,传旨罚俸,或许正是考虑到此辈并不赖官俸为生而以示薄惩。但对多数低级官员来说,被罚俸两月,就会感到拮据,甚至付不出必要的家庭开支了。

    按照传统观念,皇帝的意旨总是绝对公允的,圣旨既下,就不再允许有任何的非议。这一事件,也难怪万历皇帝圣心震怒。因为从皇帝的臣僚都彼此心照,朝廷上的政事千头万绪,而其要点则不出于礼仪和人事两项。仅以礼仪而言,它体现了尊卑等级并维护了国家体制。我们的帝国,以文人管理为数至千万、万万的农民,如果对全部实际问题都要在朝廷上和盘托出,拿来检讨分析,自然是办不到的。所以我们的祖先就抓住了礼仪这个要点,要求大小官员按部就班,上下有序,以此作为全国的榜样。现在全体京官自相惊扰,狼奔豕突,实在是不成体统。

    万历皇帝是熟悉各种礼仪的君主。1587年3月,他已年满23,进入24,登上皇帝的宝座也快有15年了。他自然会清楚记得,在他8岁那一年的冬天,他的父亲隆庆皇帝为他举行了象征成为成人的冠礼。他被引导进入殿前特设的帷帐里,按照礼仪的规定更换衣冠服饰,前后三次都以不同的装束出现于大庭广众之中。既出帷帐,他就手持玉圭,被引导行礼,并用特设的酒杯饮酒。全部节目都有礼官的唱导和音乐伴奏,所需的时间接近半天。第二天,他又被引导出来坐在殿前,以最庄重的姿态接受了百官的庆贺。

    几个月之后,隆庆皇帝龙驭上宾。这位刚刚9岁的皇太子,就穿着丧服接见了臣僚。按照传统的“劝进”程式,全部官员以最恳切的辞藻请求皇太子即皇帝位。头两次的请求都被皇太子所拒绝因为父皇刚刚驾崩,自己的哀恸无法节制,哪里有心情去想到个人名位?到第三次,他才以群臣所说的应当以社稷为重作为理由,勉如所请。这一番推辞和接受的过程,有条不紊,有如经过预习。

    既然登上皇帝的宝座,他就必须对各种礼仪照章办理。在过去的15年,他曾经祭天地、把祖庙、庆元旦、赏端阳。他接见外国使臣、解职退休和著有勋劳的官员替老。他还曾检阅军队,颁发战旗,并在一次战役获得胜利以后接受“献俘”。这种献俘仪式极为严肃而令人恐惧。皇帝的御座设在午门城楼上,他端坐其中,瞰视着下面花岗石广场上发生的一切。他的两旁站立着授有爵位的高级军官,还有许多被称为大汉将军的身材魁伟的御前侍卫。在广场上大批官员的注视下,俘虏被牵着进来,手脚戴有镣铐,一块开有圆孔的红布穿过头颅,遮胸盖背,被吆喝着正对午门下跪。这时,刑部尚书趋步向前,站定,然后大声朗读各个俘虏触犯天地、危害人类的罪行。读毕他又宣布,这些罪人法无可逆,请皇上批准依律押赴市曹斩首示众。皇帝答复说:“拿去!”他的无语纶音为近旁的高级武官2人传达下来,2人传4人,而后8人、16人、犯人相次联声传喝,最后大汉将军320人以最大的肺活量齐声高喝“拿去”,声震屋瓦,旁观者无不为之动容。

    每年阴历的十一月,皇帝要接受下一年的日历,并正式颁行于全国。它的颁行,使所有臣民得到了天文和节令的根据,知道何时可以播种谷物,何田宜于探访亲友。翰林院官员们的集体著作,例如《实录》之类,也在香烟、乐队的簇拥下,恭呈于皇帝之前。书籍既经皇帝接受并加批览,就成为“钦定”,也就是全国的唯一标准。
    在同样庄严的仪式下,万历皇帝授予他的兄弟叔侄辈中的一些人以“王”的称号,封他们的妻子为“王妃”,批准他们子女的婚姻。而最隆重的仪式,却是把“仁圣皇太后”的尊号上赠给他的嫡母隆庆的皇后陈氏,把“慈圣皇太后”的尊号上赠给他的生母隆庆的皇贵妃李氏。
    慈圣皇太后对万历皇帝有极大的影响,因为除了她,没有第二个人再能给他以真正的天性之爱。但是在万历登极以后,根据皇家的习俗,一种无形的距离就存在于太后和皇帝之间,使母子之间的天性交流变得极为不便。例如前此不久万历曾下令修尊装满慈圣所居住的宫室,竣工之后,她的感谢不是用亲切的口吻加以表达,而是请学士写成一篇文章,赞赏皇帝的纯孝,在他下跪时逐句诵读。这篇文章,因为能对全国臣民起表率和感化的作用,所以就成为本朝的重要文献。有时,万历用宫内的傀儡戏来讨取太后的欢心,在她下轿之前,他也必须跪在庭前恭候想驾。但是母爱毕竟是一种最深刻的感情,在多年之后,尽管万历皇帝临朝的机会越来越稀少,每当十一月慈圣的生辰,他却仍然亲临皇极门接受百官的庆贺。
    也就是在此之前不久,万历册封他的爱妃郑氏为皇贵妃,并预先公市礼仪以便各有关衙门作必要的准备。消息传来,就有一位给事中上疏提出异议,其理由为:按照伦理和习惯,这种尊荣应该首先授予皇长子的母亲恭妃王氏,德妃郑氏仅为皇三子的母亲,后来居上,实在是本末颠倒。这一异议虽然引起万历的一时不快,但册封典礼仍按原计划进行。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小小的插曲,竟是一场影响深远的政治斗争的契机,导致了今后数十年皇帝与臣僚的对立,而且涉及到了整个帝国。

    参加各项礼仪,皇帝需要频繁地更换冠服,有时达一日数次。服饰中的皇冠有一种为金丝所制作,精美绝伦,而又不同于欧洲式的全金属皇冠。皇帝在最隆重的典礼上使用的皇冠是“冕”,形状像欧洲学者所戴的“一片瓦”,不过冕上布板是长方形而非正方形,前后两端各级珍珠12串。这种珠帘是一种有趣的道具,它们在皇帝的眼前脑后来回晃动,使他极不舒服,其目的就在于提醒他必须具有端庄的仪态,不能轻浮造次。和冕相配的服装是饰有豪华刺绣的黑色上衣和黄色下裙,裙前有织锦一片,悬于腰带之上而会于两腿之间,靴袜则均为红色。
    在次一级隆重的典礼上,皇帝眼用全部红色的“皮养眼”,实际上也是他的军装。其中的帽子,和今天体育家所用的瓜形圆盔极为相似,有带,系在脖子上。这种帽子和当时武将军士所用的头盔也并没有多大区别,不过将士的盔是布质内藏铁片,外装铁钉;皇帝的皮共则以皮条折缀而成,外缀宝石以代铁钉。

    黄色的龙袍,常常被看作中国皇帝的标准服装。其实在本朝,这种服装只在一般性的仪式上服用。在不举行仪式的时候,皇帝的常服则是青色或黑色的龙袍,上缀绿色的滚边。

    皇帝是全国臣民无上权威的象征,他的许多行动也带有象征性,每年在先农坛附近举行“亲耕”就是一个代表性的事例。这一事例如同演戏,在“亲讲”之前,官方在教坊司中选取代传扮演风雷云雨各神,并召集大兴、宛平两县的农民约200人作为群众演员。这幕戏开场时有官员2人牵牛,着老2人扶犁,其他被指定的农民则携带各种农具,包括类箕净桶,作务农之状,又有优伶粉为村里村妇,高唱太平歌。至于皇帝本人当然不会使用一般的农具。他所使用的犁雕有行龙,全部漆金。他左手执鞭,右手持犁,在两名老老的搀扶下在田里步行3次,就完成了亲耕的任务。耕毕后,他安坐在帐幕下观看以户部尚书为首的各官如法炮制。顺天府尹是北京的最高地方长官,他的任务则是播种。播种覆土完毕,教坊司的优伶立即向皇帝进献五谷,表示陛下的一番辛劳已经收到卓越的效果,以至五谷丰登。此时,百官就向他山呼万岁,致以热烈祝贺。

    但是皇帝所参与的各项礼仪并不总是这样轻松有趣的,相反,有时还很需要付出精神力气。譬如每天的早前,即在精力充沛的政治家,也会觉得持之以恒足一件困难的事情,以致视为畏途。万历皇帝的前几代,已经对它感到厌倦,虽说早朝仪式到这时已大为精简,但对他来说,仍然是一副职务上的重视下面的叙述就是这一结论的证明。

    在参加早朝之前,凡有资格参加的所有京官和北京地区的地方官,在天色未明之际就要在富门前守候。宫门在钟鼓声中徐徐打开,百官进入宫门,在殿前广场整队,文官位东面西,武官位西面东。负责纠察的御史开始点名,并且记下咳嗽、吐痰等以至牙饬坠地、步履不稳重等等属于“失仪”范围的官员姓名,听候参处。一切就绪以后,皇帝驾到,鸣鞭,百官在赞礼官的口令下转身,向皇帝叩头如仪。鸿护寺官员高唱退休及派赴各省任职的官员姓名,被唱到的人又另行对皇帝行礼谢恩。然后四品以上的官员鱼贯进入大殿,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官员向皇帝报告政务并请求指示,皇帝则提出问题或作必要的答复。这一套早朝节目在日出对开始,而在日出不久之后结束,每天如此,极少例外。
    本朝初年,皇帝创业伊始,励精图治,在早朝之外还有午朝和晚朝,规定政府各部有185种事件必须面奏皇帝。只是在第六代的正统皇帝登极时,由于他也只有9岁,所以朝中才另作新规定,早期以呈报8件事情为限,而且要求在前一天以书面的方式送达御前。此例一开,早朝即渐成具文。可是直到地世纪末期,早朝这一仪式仍然很少间断,即使下雨下雪也还是要坚持不辍,仅仅是由于皇恩浩荡,准许官员可以在朝服上加被雨衣,1477年又下诏规定各官的张伞随从可以一并入官。有时皇帝体恤老臣,准许年老的大臣免朝,但这又是属于不轻易授予的额外恩典了。
    这种繁重的、日复一日的仪式,不仅百官深以为苦,就是皇帝也无法规避,因为没有他的出现,这一仪式就不能存在。1498年,当时在位的弘治皇帝简直是用央告的口气要求大学土同意免朝一日,因为当夜宫中失火,弘治皇帝彻夜未眠,神思恍惚经过大学士们的商议,同意了辍朝一日。除此而外,皇帝的近亲或大臣去世,也得照例辍朝一日至三日以志哀悼。然而这种性质的辍朝,得以休息的仅是皇帝一人,百官仍须亲赴午门,对着大殿行礼如仪。
    首先打破这一传统的是第十代的正德皇帝,即万历的叔祖。正德的个性极强,对于皇帝的职责,他拒绝群臣所代表的传统观念而有他自己的看法和做法。他在位时,常常离开北京,一走就是几个月甚至长达一年。而住在北京期间,他又打破陈规,开创新例,有时竟在深夜举行晚朝,朝罢后又大开宴席,弄到通宵达旦。面对这些越轨的举动,臣僚们自然难于和他合作,他也就撇开正式的负责官员而大加宠用亲信的军官和宦官。对负主要行政责任的内阁,在他眼里不过是一个传递消息的机构而已。凡此种种,多数文臣认为迹近荒唐,长此以往,后果将不堪设想。
    幸而正德于1521年去世,又未有子嗣。大臣们和皇太后商议的结果,迎接万历皇帝的祖父入承大统,是为嘉靖皇帝。作为皇室的旁支子孙而居帝位,在本朝尚无前例。大臣们乘此机会,肃清了正德的亲信,其劣迹尤著的几个人被处死刑。嘉靖登极的前20年可以算得上尽职。他喜欢读书,并且亲自裁定修改礼仪。可是到了中年以后,他又使臣僚大失所望。他对举行各种礼仪逐渐失去兴趣,转而专心致志于修坛炼丹,企求长生不死,同时又迁出紫禁城,住在离宫别苑。尤其不幸的是,这个皇帝统治了帝国达45年之久,时间之长在本朝仅次于万历。
    万历的父亲隆庆,在本朝历史上是一个平淡而庸碌的皇帝。在他御字的五年半时间里,开始还常常举行早朝,但是他本人却对国政毫无所知,临朝时如同木偶,常常让大学士代答其他官员的呈奏。后期的几年里,则索性把这如同具文的早朝也加以免除。
    1572年,万历皇帝即位,关于早朝这一仪式有了折中的变通办法。根据大学士张居正的安排,一旬之中,逢三、六、九日早朝,其他日子则不朝,以便年轻的皇帝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攻读圣贤经传。这一规定执行以来已近15年,越到后来,圣旨免朝的日子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其他的礼仪,如各种祭扫,皇帝也经常不能亲临而是派遣官员代祭。实际上,万历皇帝的早朝,即使按规定举行,较之前代,已经要省简多了。首先是早朝的地点很少再在正殿,而且在一般情况下早朝人员都不经午门而集结于宣治门,所有骏马驯象的仪仗也全部减免不用。其次,御前陈奏也已流于形式,因为所有陈奏的内容都已经用书面形式上达,只有必须让全体官员所知悉的事才在早朝时重新朗诵一过。

    万历登极之初,就以他高贵的仪表给了臣僚们以深刻的印象。他的声音发自丹田,深沉有力,并有余音袅袅。从各种迹象看来,他确实是一个早熟的君主。他自己说过他在5岁时就能够读书,按中国旧时的计算方法,那时他的实足年龄仅在3岁至4岁之间。巴力尽管如此,在他御字之初,由于年龄太小,临朝时还需要在衣袖里抽出一张别人事先为他书写好的纸片,边看边答复各个官员的呈奏请示。他自然不能完全明白纸片上所写答语的含义,而只是一个尚未成年的儿童在简单地履行皇帝的职责。

    他既为皇帝,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人和他平等。在两位皇太后之外,他所需要尊敬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张居正张先生,另一个是“大伴”冯保。这种观念,不消说是来自皇太后那里。张、冯两人结合在一起,对今后的政治形势产生了相当深远的影响。这一点,自然也不是当时不满10岁的万历皇帝所能理解的。
    张居正似乎永远是智慧的象征。他眉目轩朗,长须,而且注意修饰,袍服每天都像崭新的一样折痕分明。他的心智也完全和仪表相一致。他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能揭出事情的要害,言辞简短准确,使人无可置疑,颇合于中国古语所谓“夫人不言,言必有中”。
    万历和他的两位母亲对张居正有特殊的尊重,并称之为“元铺张先生”,其原因说来话长。在隆庆皇帝去世的时候,高拱是当时的“首接”,即首席内阁大学土。高棋自以为是先皇的元老重臣,不把新皇帝放在眼里。新皇帝有事派人询问高拱的意见,他竟敢肆无忌惮地对使者说:“你自称奉了圣旨,我说这是一个不满10岁的小孩的话。你难道能让我相信他真能管理天下大事吗?”在他的眼里,天子不过是小孩子,太后不过是妇道人家,这种狂妄跋扈是和人臣的身分决不能相容的。幸而上天保佑,还有忠臣张居正在,他立即献上奇计,建议采取断然措施解决高拱。1572年夏,有一天百官奉召在宫门前集合。一个宦官手执黄纸文书,这是两位太后的鼓旨,也是新皇帝的圣旨。黄纸文书一经宣读完毕,跪在前列的高拱不禁神色大变。他已经被极去官衔职位,并被勒令即日出京,遣返原籍。按照惯例,他从此就在原籍地方官的监视之下,终身不得离境。张居正在艰危之际保障了皇室的安全,建立了如此的殊勋,其取高棋而代之自属理所当然。
    除了首接以外,张居正又兼管万历的教育事务。小皇帝的五个主讲经史的老师、两个教书法的老师和一个侍读,都是他一手任命的。他还编订了讲章作为万历的教科书,有机会还亲自讲授。
    万历皇帝学习的地方是文华殿。1572年秋天以后,他每天的功课有三项内容:经书、书法、历史。学习完经书以后,授课老师可以到休息室小憩,但皇帝本人却并不能那么清闲。这时候就出现了大伴冯保和其他宦官,他们把当天臣僚主奏的本章进呈御览。这些本章已经由各位大学士看过,用墨笔作了“票拟”。在冯保和其他宦官的协助下,皇帝用朱笔作出批示。
    中午功课完毕,小皇帝在文华殿进午餐。下半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可以自由支配,不过他仍然被嘱咐要复习功课,练习书法,默记经史。小皇帝对这种嘱咐丝毫不敢忽视,因为第二天必须背诵今天为他所讲授的经书和历史。如果准备充分,背书如银瓶泻水,张先生就会颂扬天子的圣明;但如果背得结结巴巴或者读出别字,张先生也立即会拿出严师的身分加以质问,使他无地自容。
    在1578年大婚之前,万历和慈圣太后同住在乾清宫。太后对皇帝能否克尽厥职和勤奋学习均极为关怀,皇帝的其他行动也经常得到她的指导。至于冯保,当万历还是皇子的时候就是他的伴侣,提携捧抱,兢兢业业地细心照护,所以后来才被称为“大伴”。到这时候,冯保已经摆升为司礼监太监,也就是宫内职位最高的宦官。他经常向慈圣太后报告宫内外、包括皇帝本人的各种情况,慈圣因此而能耳目灵通,万历却因此而渐生畏惧。因为慈圣太后教子极为严格,如果大伴作出对皇帝不利的报告,太后一怒之下,皇帝就会受到长跪的处罚,有时竟可达几个小时之久。

    在这样严厉的督导之下,万历的学习不断取得进步。他被教导说,做皇帝的最为重要的任务是敬天法祖,也就是敬重天道,效法祖宗。这种谆谆的教导在万历身上起到的作用很快就为一件事情所证明。当他登极还不满4个月,有客星出于阁道旁;其大如盏,光芒烛地。这颗被今天的天文学家称为super-nova或anno的出现,在当时被人们看成是上天将要降灾的警告。按照张先生的教导,万历赶紧检讨自己的思想、语言和行动,加以改正,以期消除天心的不快。这次“星变”延续了两年之久,皇帝的“修省”也就相应地历时两年,并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他不得不注意节俭,勤勉诚恳地处理政务和待人接物,力求通过自己的努力化凶为吉。

    学习的进步更加突出地体现在书法上。慈圣太后和大伴冯保都是书法爱好者,他们对皇帝在这方面的进步时时加以鼓励。万历年方10岁,就能书写径尺以上的大字。有一次,他让张居正和其他大学士观看他秉笔挥毫,写完以后就赏赐给了这些大臣。张居正谢恩领受,但在第二天他就启奏皇帝:陛下的书法已经取得很大的成就,现在已经不宜在这上面花费过多的精力,因为书法总是末节小技。自古以来的圣君明主以德行治理天下,艺术的精湛,对苍生并无补益。像汉成帝、梁元帝、陈后主、隋炀帝和宋徽宗、宁宗,他们都是大音乐家、画家、诗人和词人,只因为他们沉湎在艺术之中,以致朝政不修,有的还身受亡国的惨祸。对于这忠心耿耿的进谏,小皇帝自然只能听从。在1578年之后,他的日课之中就取消了书法而只留下了经史。
    物力的节约也在宫内开始。过去一个世纪,每逢正月十五上元佳节,各宫院都有鳌山烟火和新样宫灯,辉煌如同白昼。在张居正的提议之下,这一铺张浪费的项目遂被废止。万历曾想为他母亲修理装演宫宝以表示孝思,张居正却认为各官院已经十分富丽完美,毋须再加修饰。他又针对万历关心宫内妇女喜欢珠玉玩好一事,指出为人主者,应当随时注意天下臣民的衣食,至于珠玉玩好,饥不能食,寒不能衣,不值得陛下亲垂关注。
    和以前的各个朝代相比,本朝的宫廷开支最为浩大。紫禁城占地四分之三方里,各个宫殿上盖琉璃瓦,前后左右有无数的朱门和回廊,宫殿下面的台阶都用汉白玉石砌筑,真是极尽豪华。皇城环绕紫禁城,占地三万里有余。皇城内有驰道和人工开凿的湖泊,以备驰马划船和其他游览之用。建筑物除去皇家别墅之外,还有寺院、高级宦官的住宅。为皇室服务的机构,例如烤讲访、造酒坊、甜食访、兵胄坊、马房以至印书藏书的厂库也都集中在这里,使皇室所需的百物,都不必假手于外。各个厂库、寺庙、坊舍均由专任的宦官掌握,共有24个机构,习称十四监。直到万历初年,宦官的总数已逾二万,而且还在不断膨胀。最高级的宦官,地位可与最高级的文武官员相符。宫女的数字,至少也在三千以上。为这些人的死亡所准备的棺木,一次即达加口之多。

    从本朝创业之君开始,就形成了如下的一种观念,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士,不需要有专门的皇室庄园的收入,以供宫廷开支之用。宫廷所需的物品,来自全国税收中划出来的一大部分实物,包括木材、金属等各种原料,也包括绸缎、瓷器等制成品。皇家的开支可以不受限制,官员们却只能在极度节俭的原则下生活,更不必说这些宦官宫女。所以,本朝的官员、宦官的法定薪给都十分微薄。
    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当然不能持久。到14世纪初,大部分的高级官员和宦官都已经过着十分奢侈的生活。尤其是高级宦官更为人所艳羡,他们不但在皇城内筑有精美的住宅,而且根据传统习惯,他们也有相好的宫女,同居如同夫妇。他们没有子女,但不乏大批干儿、侄子、外甥的趋奉,因而也颇不寂寞。至于招权纳贿,则更是题内的应有文章。
    一般的宦官也有他们的额外收入。掌管皇家的各个仓库,就是他们的生财之道。各省上缴给皇室专用的实物,必须经过检验,认为质量合乎标准才能入库,否则就拒绝接受,解送实物的人员就会长期滞留在北京而不能回家。实际上,所谓质量并无一定的规格,可以由宦官及其中介入随心所欲地决定。如果解送实物的人员懂得其中的奥妙,赠送中介人以相当款项,中介人扣除佣金后再转手送给宦官,所缴实物就可以被接纳入库。

    既然纳贿可以使劣质物品变为优质,所以,除了皇室成员自用的物品以外,以次充好的现象就不断发生。其中受到损害最大的是京军。因为按规定,他们的服装也是由宦官掌管的,以次充好的结果使他们获得的军服质量极为低劣。当时最有权威的仓库中介人名叫李伟,爵封武清伯,他是慈圣太后的父亲,当今皇帝的外祖父。劣质的棉布通过他而进入仓库,再发给军士,就势所必至地引起了无数的怨言和指责。万历皇帝接到臣僚们对此事的控告,亲自拿了一匹这种劣质棉布呈进于慈圣太后之前。太后既愧且怒,表示要按国法处置。这时,大学士张居正施展了他的政治才能,他出面调解,达成了一个保全太后一家面子的协议:李伟毋须向法庭报到,他所受的惩罚是被召唤到宫门外申饬一顿,保证不得再犯。事情告一段落以后,张居正又在冯保的合作下乘机大批撤换管理仓库的宦官,并很自信地向别人表示,这种需索“铺垫费”的陋习业已禁绝。
    总的来说,万历即位以后的第一个10年,即从1572年到1582年,为本朝百事转苏、欣欣向荣的10年。北方的“虏患”已不再发生,东南的倭思也已绝迹。承平日久,国家的府库随之而日见充实。这些超出预计的成就,自不能不归功于内阁大学士张居正。这就怪不得张先生偶感腹疼,皇帝要亲手调制椒汤面给先生食用。慈圣太后对张先生也是言听计从。她一向是一个虔诚的信神奉佛的女人,有一次曾准备用自己的私蓄修筑豚州娘娘庙,后来听从了张居正的劝告,把这笔钱改用于修筑北京城外的桥梁。万历皇帝出疹子痊愈以后,太后本来打算在宫内设坛拜谢菩萨的保佑,也由于张居正的反对而作罢。还有好几次,慈圣太后想在秋决前举行大赦,但是张居正坚持以为不可,太后也只能被迫放弃原来的意图。在这些事例中,张居正的主张无疑都很正确,但是这种铁面无私的态度,在以后也并不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
    在平日,皇帝一天要批阅20至30件本章。这些本章都写在一张长纸上,由左向右折为四叶、八叶、十二叶不等,因而也简称为“折”。本章的种类很多,式样、字体大小、每叶字数以及行文口气等都因之而各不相同。但概括说来则可分为两种:其一,各衙门以本衙门名义呈送的称为“题本”。题本由通政司送达官中,其副本则送给给事中办事处,即六科廊房。题本中的内容大都属于例行公事,很少会引起争执。其二,京官以个人名义呈送的称为“奏水’。奏本所呈奏的事项十九在呈奏者的本职之外,例如利部官员议论军政,军政官员批评礼仪。因为属于个人的批评或建议,所以事先不必通知自己的上级,也不必另备副本。奏本由呈奏者自己送到会极门,由管门太监接受。由于这样,奏本的内容,在皇帝批示并送交六科廊房抄写公布以前,别人是无从知悉的。在全体臣僚中引起震动的本章,往往属于这一类奏本。
    万历登极之初批阅本章,只是按照大伴冯保的指导,把张先生或其他大学士的“票拟”改用朱笔批写就算完成了职责。其中有些本章的批示极为简易,例如“如拟”、“知道了”,简直和练习书法一样。而且按照惯例,皇帝仅仅亲自批写几本,其他的批写,就由司礼监秉笔太监用朱笔代劳。这朱笔所代表的是皇帝的权威,如果没有皇帝的许可而擅用朱笔,就是“骄诏”,依律应判处死刑。

    但即使是这些倒行的批语,不到10岁的万历皇帝恐怕还是无法理解它的全部含义的。例如“知道了”,实际的意义是对本章内的建议并未接受,但也不必对建议者给予斥责。这些深微奥妙之处也只有随着他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加深理解。
    重要官员的任命,即人事大权,也是决不容许由旁人代理的。作出这一类决定,总是先由张居正和吏部提出几个人的候选名单,而由皇帝圈定其中之一。万历皇帝虽然年幼,他已经懂得排在第一的是最为称职的人选,只要拿起朱笔在此人的名字上画上一圈就可以体现他的无上权威。他从即位以来就不断受到这样的教育:他之所以能贵为天子乃是天意,天意能否长久保持不变则在于人和。要使百姓安居乐业,他应当审慎地选择称职的官吏;而要选择称职的官吏,他又必须信任张先生。
    上述情况表明,张居正在人事任免中起着实际上的决定作用,这就理所当然地招致了不满。在万历12岁的那一年,他几次接到弹劾张居正的本章。有人说他擅作威福,升降官员不是以国家的利益为前提而是出于个人的好恶。有人更为尖锐,竟直说皇帝本人应对这种情况负责,说他御宁三年,听信阿谀之臣,为其蒙蔽,对尽忠办事的人只有苛求而没有优待,这不是以忽道待人,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天意的不再保佑。
    本朝有一个习惯,以气节目诩的大臣,如果遭到议论攻击,在皇帝正式表明态度之前,自己应该请求解职归田,以示决不模棱两可,尸位素餐。张居正既然受到直接间接的攻击,他就立即向皇帝提出辞呈,说他本人的是非姑且不论,但有人说他成了皇帝陛下和舆情之间的障碍,他在御前所能起到的作用已被这种议论一扫而光。既然如此,留亦无益。
    万历当然不会同意张先生的请求。他向张先生和大伴冯保表示,奏事的人必须受到惩处。张居正于是面奏说,任何人替陛下做事,都免不了作威作福。因为误事的官员必须降黜,尽职的官员必须提升,所以不是威就是福。二者之外,难道还有其他?张居正的慷慨陈辞和冯保的支持加强了皇帝的决心。他于是决定,第一个攻击张居正的官员颁夺官阶,降为庶人。第二个攻击者已经明知朕意,仍然执迷倔强,即是蔑视君上,应该押至午门外,脱去袍服,受廷杖一百下。延权是本朝处罚文臣的标准刑具,很多人在受刑时被立毙杖下,幸而得存者也在臀部留下了永久性的伤痕。
    这时张居正显示了他的宽容。他恳请对犯官免加体罚,改为流放到边远省份,受当地官吏的监视。这种雅量使万历极为感动,无端遭受别人的攻击,还要代这个人说情,可见他确实是不计个人恩怨,有古大臣之风。然而万历所不会理解的是,权倾朝野的张居正,他的作威作福已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凡是他所不满的人,已经用不着他亲自出面而自有其他的内外官员对此人投井下石,以此来讨好首辅。果然,在几年之后,万历皇帝获悉当日免受杖刑的这位官员,竟在流放的地方死去,其死情极端可疑。
    经过这种种争论,加上年事日长,每天攻读史书也可以从中借鉴前代的教训,万历皇帝终于逐渐理解了问题的症结。

    本朝的君主制度有一点与历朝不同。以前各个王朝,凡君主年幼,必定有他的叔父、堂兄这样的人物代为摄政,而这恰恰为本前所不能容许。按照规定,所有皇室的支系,包括皇帝的叔父、兄弟以至除皇太子以外的儿子,一到成年就应当离开京城到自己的封地,谓之“之国”。之国也就是就藩,其居于各省,有极为富丽闽大的王府和丰厚的赡养,但不得干预地方政事,而且非经皇帝同意,不得离开他的所在地。这种类似放逐和圈禁的制度,目的在于避免皇室受到支系的牵制和干涉。
    与此相类似的制度是防止母后引用家人干政。后妃选自良家,但多非出自有声望的巨家大族。以万历的外祖家族为例,李伟家境贫寒,直到女儿被封为皇妃,他才得到了伯爵的封号。但所谓伯爵,不过是军队中的一个名誉军官,除了朝廷举行各项礼仪时位居前列以外,并没有任何特殊的权利,而且俸给甚低,甚至不敷家用。李伟在京城中大做揽纳物资于仓库的经纪,原因之一即在于此。他还有一个儿子,即慈圣太后的弟弟,身份却是宦官。
    本朝在开国之初曾经设立过丞相的职位,但前后三人都为太祖洪武皇帝所杀,并下令从此不再设置,以后有敢于建议复设丞相者,全家处死。经过一个时期,内阁大学士在某种程度上就行使了丞相的职权。但从制度上来说,这种做法实有暧昧不明之处。
    大学土原来属于文学侍从之臣。由于殿试时文理出众,名列前茅,就可以进入翰林院,给予博览群书的深造机会。翰林几经升转,其中最突出的人物就可以被任命为大学士,供职于文渊阁,其职责为替皇帝撰拟诏浩,润色御批公文的辞句。由于文渊阁是皇帝的文书机构,和皇帝最为接近,在不设丞相的情况下,这个机构的职权就由于处理政事的需要而越来越大,大学土一职也变成了皇帝的秘书而兼顾问,虽然他们并不负有名义上的行政责任。

    在万历的祖父嘉靖皇帝以前,内阁大学士为3至6人,皇帝可能对其中的一人咨询较为频繁,但从名义上说,他和另外的几位大学士仍然处于平等的地位。这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张居正名为首辅或称元辅,其他大学士的任命则出于他的推荐,皇帝在圣旨中也明确规定他们的职责是辅助元辅办事。大学土之中有了主次之分,造成了今后朝臣之间的更加复杂的纠纷局面。
    本朝这种以阁臣代行相职的制度,来源于开国之君为了巩固政权而做出的苦心设计,目的是使皇权不被分割,也不致为旁人取代。这种皇帝个人高度集权的制度在有明一代贯彻始终。从理论上讲,皇帝的大权不应旁落,但这种理论并不总是能和实际相一致的。万历皇帝9岁临朝,又如何能指望他乾纲独断,对国家大事亲自来做出决定?多年之后,万历皇帝回顾当时的情形,也会清楚地记得他不过是把大伴冯保的指示告诉元辅张先生,又把元辅张先生的票拟按照大伴冯保的建议写成朱批。对于年幼的万历皇帝,张、冯两人都不可或缺。但在他冲龄之际,自然也决不可能预见到内阁大学土和司礼太监的密切合作,会给今后的朝政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

    一般人往往以为明代的宦官不过是宫中的普通贱役,干预政治只是由于后期皇帝的昏庸造成的反常现象,这是一种误解。诚然,有不少宦官出自贫家,因为生活困难或秉性无赖而自宫,进入内廷。但如果把所有的宦官统统看成无能之辈,不过以阿谀见宠,因宠弄权,则不符事实。从创业之君洪武皇帝开始,就让宦官参预政治,经常派遣他们作为自己的代表到外国诏谕其国王,派遣宦官到国内各地考察税收的事情也屡见不鲜。自己中叶以后,宦官作为皇帝的私人秘书已经是不可避免的趋势。皇帝每天需要阅读几十件奏章,这些奏章文字冗长,其中所谈的问题又总是使用儒家的传统观念和语言来加以表达,很不容易弄清其中问题的主次和它的真正含义,更不用说还夹杂了极多的专门名词和人名地名。所以皇帝必须委派五六名司礼监中的太监作为“秉笔太监”,由他们仔细研究各种题本奏本,向自己作扼要的口头汇报。秉笔太监阅读研究这些奏章需要付出很大的耐心和花费很多的时间,他们轮流值班,有时要看到夜半,才能第二天在御前对奏章的内容作出准确的解释。经过他们的解释,皇帝对大多数的奏章就只需抽看其中的重要段落、注意人名地名就足够了。(对俊帝阅读过的奏章,通常都要送到文渊阁由内阁大学土票拟批答。从道理上说,皇帝可以把大学士的票拟全部推翻而自拟批答。但这并不是常见的现象,因为这种做法表示了他对大学土的不信任,后者在众目股股之下会被迫辞职。按本朝的传统原则,为了保持政局的稳定,如果没有特殊事故,大学士决不轻易撤调,所以上述情况是必须尽量加以避免的。一个精明的皇帝能够做到让大学士的票拟永远体现自己的意图而不发生争执,这种微妙的关系又少不了秉笔太监的从中协调。
    仅凭皇帝的宠信,目不识丁的宦官被摆升为御前的司礼太监,在本朝的历史上虽非绝无仅有,但也屈指可数。一般来说,秉笔太监部受过良好的教育。当他们在10岁之前,就因为他们的天赋聪明而被送入宫内的“内书堂”,也就是特设的宦官学校。内书堂的教师都是翰林院翰林,宦官在这里所受的教育和外边的世家子弟几乎没有不同;毕业之后的逐步升迁,所根据的标准也和文官的仕途相似。有些特别优秀的秉笔太监,其文字水平竞可以修饰出于大学士之手的文章辞藻。所以他们被称为秉笔,在彻前具有如上述的重要地位,决非等闲侥幸。
    他们和高级文官一样服用啡色袍服,以有别于低级宦官的青色服装。有的人还可以得到特赐蟒袍和飞鱼服、斗牛服的荣宠。他们可以在皇城大路上乘马,在宫内乘肩舆,这都是为人臣者所能得到的最高待遇。他们的威风权势超过了六部尚书。但是这种显赫的威权又为另一项规定所限制:他们不能走出皇城,他们与文官永远隔绝,其任免决定于皇帝一个人的意志,他们也只对皇帝直接负责。

    这种秉笔太监的制度及其有关限制,如果执行得当,皇帝可以成为文臣和太监之间的平衡者,左提右挚,收相互制约之效。然而情况并不能经常如此。前几十年就曾出现过刘道这样权倾朝野、劣迹昭著的太监,到此时,冯保既与张居正关系密切,而推一足以驾驭他的皇帝又正值冲龄,因时际会,他就得以成为一个不同于过去“无名英雄”式的宦官。当然,在小皇帝万历的心目中,绝不会想到他的大伴正在玩弄权力,贻害朝廷。冯保给人的印象是平和谨慎,虽然算不了学者,但是喜爱读书写字,弹琴下棋,有君子之风。他之得以被任为司礼太监,也有过一段曲折。原来的嘉靖时期,他已经是秉笔太监之一。隆庆时期,他被派掌管东厂。东厂是管理锦衣卫的特务机构,乃是皇帝的耳目,根据过去的成例,管厂者必升司利太监。而由于他和大学士高拱不睦,没有能够升任这个太监中的最高职位。直到万历即位,高拱被逐,他才被太后授予此职。

    1577年秋天,朝廷上又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事件。大学士张居正的父亲在湖广江陵去世,按规定,张居正应当停职,回原籍守制,以符合“四书”中所说的父母三年之丧这一原则。张居正照例报告丁忧,这使得万历大为不安。皇帝当时虽然已经历岁,但是国家大事和御前教育仍然需要元辅的不可缺少的襄助。再说过去由于地位重要而不能离职的官员,由皇帝指令“夺清’而不丁忧守制,也不是没有先例。于是皇帝在和两位皇太后商量之后,决定照此先例慰留张先生。在大伴冯保的协助之下,皇帝以半恳请半命令的语气要求张先生在职后丧。张居正出于孝思,继续提出第二次和第三次申请,但都没有被批准。最后一次的批示上,皇帝还说明慰留张先生是出于太后的鼓旨。这些文书从文渊阁到宫内来回传递,距离不过1000米内外,但是有意思的是不论是秦章或者未批还都要送到午门的六科廊房发钞,使大小官员得以阅读原文,了解事情的全部真相。

    然而官员们的反映并不全如理想。他们不相信张居正请求离职丁忧的诚意,进而怀疑夺情一议是否出自皇室的主动。翰林院中负责记述本朝历史的各位编修均深感自身具有重大的责任。因为他们的职责就是要在记述中体现本朝按照圣经贤传的教导办事的精神,如果没有这种精神,朝廷就一定不能管理好天下的苍生赤子。统治我们这个庞大帝国,专靠严刑峻法是不可能的,其秘诀在于运用伦理道德的力量使卑下者服从尊上,女人听男人的吩咐,而未受教育的愚民则以读书识字的人作为楷模。而这一切都需要朝廷以自身的行动为天下作出表率。很多翰林来自民间,他们知道法治的力量有一定的限度,但一个人只要懂得忠孝六节,他就自然地会正直而守法。现在要是皇帝的老师不能遵守这些原则,把三年的父母之丧看成无足轻重,这如何能使亿万小民小说诚服?
    在万历并未与闻的情况下,翰林院的几十名官员请求吏部尚书张瀚和他们一起去到张居正的私邻向他当面提出劝告,想让张居正放弃伪装,离职丁优。他们还认为,即使为张居正个人的前途着想,他也应当同意大家的意见居丧对个月,以挽回官员们对他失去的信心。但是劝说不得结果。张居正告诉他们,是皇帝的圣旨命令本人留在北京,你们要强迫本人离职,莫非是为了想加害于本人?
    吏部尚书张瀚,一向被认为是张居正的私人。他在张居正的破格提拔下身居要职,在任内也惟有文渊阁的指示是听。当他参加了这次私础劝告以后,他就立即被人参奏,参奏中一字不提他和元辅的这次冲突,而是假借别的小事迫使他下台。这一参奏引起了官员们更大的愤怒,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朝廷的纠察官员即110名监察御史和52名给事中,都属于张居正夹袋中的人物,他们从来只纠察对张居正不利的人而不顾舆论。
    官员们的愤怒使他们下定决心采取另一种方式,他们直接向万历参奏张居正。严格地说来,翰林编修上本是一种超越职权的行为,遭到反击的机会极大。但是他们熟读孔孟之书,研究历史兴亡之道,面对这种违反伦常的虚伪矫情,如果不力加净谏而听之任之,必然会影响到本朝的安危。而且,本朝历史上集体上书的成例具在,最先往往由职位较低的人用委婉的文字上奏,以后接踵而来的奏章,辞句也会越来越激烈。皇帝因此震怒,当然会处分这些上奏的人,但其他的高级官员会感到这是公意之所在,就要请求皇帝的有免,同时又不得不对问题发表公正的意见。这样就迫使整个朝廷卷入了这场争端,即使抗议失败,鼓动舆论,发扬士气,揭发纠举的目的已经达到。哪怕有少数人由此牺牲,也可以因为坚持了正义而流芳百世。
    纠举张居正的事件按照这一程序开始。最先由两名翰林以平静的语调在奏章中提出:因为父丧而带来的悲痛,使张居正的思想已不能如以前的绵密。强迫他夺请留任,既有背于人子的天性,国家大事也很难期望再能像从前那样处理得有条不紊,所以不如准许他回籍丁忧,庶几公私两便。在两名翰林之后,接着有两个刑部官员以激烈的语气上书,内称张居正贪恋禄位,不肯丁忧,置父母之恩于个人名利之下。如果皇上为其所惑,将带给朝廷以不良的观感,因此恳请皇上勒令他回籍,闭门思过,只有如此,才能对人心土气有所挽回。
    张居正既被参奏,就按照惯例停止一切公私往来,在家静候处置。但是暗中的活动并没有停止,他的意图会及时传达到冯保和代理阁务的二辅那里。个中详情,当然没有人可以确切叙述。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严厉的朱笔御批,参张的官员一律受到严惩。他们的罪名不在于触犯首铺而在于藐视皇帝。

    圣旨一下,锦衣卫把4个犯官逮到午门之外。两个翰林各受廷杖60下,并予以“削籍”,即拥夺了文官的身分而降为庶民。另外两个官员因为言辞更加益很,多打20下。打完以后再充军边省,终身不赦。掌刑人员十分了然于犯官的罪恶,打来也特别用力。十几下以后,犯官的臀部即皮开肉绽,继之而血肉狼藉。受责者有一人昏死,嗣后的复苏,也被公认为是一个奇迹;另一人受刑痊愈之后,臀部变成了一边大一边小。刑罢以后,锦衣卫把半死半活的犯官裹以厚布,拽出宫门之外,听凭家属领回治疗。有一些官员向犯官致以慰问,被东厂的侦缉人员—一记下姓名,其中的某些人且在以后被传讯是否同谋。
    皇帝的行动如此坚决而且迅速,无疑大出于反张派的意料之外。皇帝紧接着又降下敕书,内称,参奏张居正的人假借忠孝之名掩盖一个大逆不道的目的,即欺负朕躬年幼,妄图赶走辅粥,使朕躬孤立无援而得遂其私。此次给予杖责,不过是小示做戒,如果有人胆放继续顽抗,当然要给予更严厉的处罚。这样严肃的语气,等于为再敢以行动倒张的官员预定了叛逆罪,使人已无抗辩的余地。这一恐吓立即收到应有的效果。除了一名办、事进土名叫邹元标的又继续上疏弹劾以外,没有别人再提起张居正的不忠不孝。事情就此结束。最低限度在今后5年之内不再有人参劾元辅,非议夺情。至于那个邹元标,由于奏章呈送在敕书传遍百官之前,因此加思只予廷杖并充军贵州。此人在以后还要兴风作浪,这里暂时不表。

    张居正用布袍代替锦袍,以牛角腰带代替玉带,穿着这样的丧服在文渊阁照常办事。皇帝批准了他的请求,停发他的官俸,但同时命令官中按时致送柴火油盐等日用品,光禄寺致送酒宴,以示关怀优待。倒张不遂的官员大批桂冠离职,他们推托说身体衰弱或家人有故,所以请求给假或退休。此时北京城内还发现传单,内容是揭露张居正谋逆不轨。东厂人员追查传单的印制者没有结果,只好把它们销毁,不再呈报给皇帝,以免另生枝节。

    次年,即1578年,张居正服用红袍玉带参与了皇帝的大婚典礼。礼毕后又换上市袍角带回籍葬父。他从阳历4月中旬离京,7月中旬返京,时间长达3个月。即使在离京期间,他仍然处理重要政务。因为凡属重要文件,皇帝还要特派飞骑传送到离京1000里的江陵张宅请张先生区处。
    张居正这一次的旅行,排场之浩大,气势之炬赫,当然都在锦衣卫人员的耳目之中。但锦衣卫的主管者是冯保,他必然会合乎分寸地呈报于御前。直到后来,人们才知道元辅的坐轿要32个轿优扛抬,内分卧室及客室,还有小撞两名在内伺候。随从的侍卫中,引人注目的是一队鸟镜手,乃是总兵戚继光所委派,而乌铁在当日尚属时髦的火器。张居正行经各地,不仅地方官一律郊迎,而且当地的藩王也打破传统出府迎送,和元辅张先生行宾主之礼。
    队伍行抵河南新郑县,张居正见到了被废乡居的故友高拱。两人相见,恍如梦寐。张居正尽力弃嫌修好,指着自己的鬓边白发,对高拱感慨不已。高拱当时已经治病,两人见面后仅仅几个月,他就与世长辞了。张居正绝对没有预料到,他和高拱之间的嫌隙,不仅役有随着这次会面而消研,而且还在他们身后别生枝节,引出了可悲的结果。

    1578年前后,年轻的皇帝对张居正的信任达到最高点。这种罕见的情谊在张居正离京以前的一次君臣谈话中表现得最为充分。张先生启奏说,他前番的被攻击,原因在于一心为朝廷办事,不顾其他,以致怨访交集;万历则表示他非常明白,张先生的忠忱的确义薄云天。说完以后,君臣感极而泣。张居正回籍葬父,这3个月的暌违离别,是他们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所以更显得特别长久。待至元辅返京,万历在欣慰之余,更增加了对张先生的倚重。这年秋天,张居正的母亲赵氏,经由大运河到达北京。不久她就被宣召进宫与两位太后相见,加思免行国礼而行家人之利,并赠给她以各项珍贵的礼品。在接受这些信任和荣宠之际,张居正母子不明白也不可能明白这样一个事实:皇室的情谊不同于世俗,它不具有世俗友谊的那种由于互相关怀而产生的永久性。

    1578年皇帝的大婚,并不是什么震撼人心的重大事件、当时皇帝年仅14,皇后年仅12.太皇后王氏是平民的女儿,万历和她结婚,完全是依从母后慈圣的愿望。她望孙心切,而且是越早越好,越多越好。皇后一经册立,皇帝再册上其他妃嫔即为合法,她们都可以为皇帝生儿育女。

    王皇后是一个不幸的女性,后来被谥为孝端皇后。她享有宫廷内的一切尊荣,但是缺乏一个普通妻子可以得到的快乐。在实际上,她只展一种制度的附件。按照传统的习惯,她有义务或者说是权利侍候皇帝的嫡母仁圣太后,譬如扶持太后下轿;皇帝另娶妃嫔,她又要率领这些女人拜告祖庙。这种种礼节,她都能按部就班地照办不误,所以被称为孝端。但是,她也留给人们以另一种记忆,即经常拷打宫女,并有很多人死于杖下。

    万历并不只是对皇后没有兴趣,他对其他妃嫔也同样没有兴趣。在他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女人还要在几年之后才与他邂逅相遇。这时,他感到空虚和烦躁。宫廷固然伟大,但是单调。即使有宫室的画栋雕梁和其他豪华装饰,紫禁城也无非是同一模式的再三再四的重复。每至一定的节令,成百成千的宦官宫女,把身上的皮裘换成绸缎,又换成轻纱;又按照时间表把花卉从暖房中取出,或者是把落叶打扫,御沟疏通,这一切都不能改变精神世界中的空虚和寂寞。在按着固定节奏流逝的时光之中,既缺乏动人心魄的事件,也缺乏令人艳羡的奇遇。这种冷酷的气氛笼罩一切,即使贵为天子,也很难有所改变。

    大婚之后,年轻的皇帝脱离了太后的日夜监视。不久,他就发觉大婚这件事,在给予他以无聊的同时,也带给了他打破这单调和空虚的绝好机会。他完全可能获得一种比较有趣的生活。事情是这样开始的。有一个名叫孙海的宦官,引导皇帝在皇城的别墅“西内”举行了一次极尽欢乐的夜宴。这里有湖泊、石桥、宝塔,风景宜人,喇嘛寺旁所蓄养的上千只白鹤点缀其间,使得在圣贤经传的教条之中和太后的严格管教之下长大的皇帝恍如置身于蓬莱仙境。新的生活天地既经打开,万历皇帝更加厌倦紫禁城里的日月。在西内的夜游成了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他身穿紧袖衣衫,腰悬宝刀,在群阔的簇拥之下,经常带着酒意在园中横冲直间。1580年,万历已经17岁,在一次夜宴上,他兴高采烈地传旨要两个宫女歌唱新曲。宫女自称不会,皇帝立即龙颜大怒,说她们违抗圣旨,理应斩首。结果是截去了这两名宫女的长发以象征斩首。当时还有随从人员对皇帝的行动作了劝谏,此人也被拖出来黄打一顿。全部经过有如一场闹剧。

    这一场闹剧通过大伴冯保而为太后所知悉。太后以异常的悲痛责备自己没有尽到对皇帝的督导教育,她脱去管环,准备祭告祖庙,废掉这个失德之君而代之以皇弟潞王。年轻的皇帝跪下恳请母后开恩。直至他跪了很久以后,太后才答应给他以自新的机会,并且吩咐他和张先生商量,订出切实的改过方案。

    元辅良师责令皇帝自己检查过失。引导皇帝走上邪路的宦官被勒令向军队报到,听候处理。经和局保商议之后,张居正又大批斥退皇帝的近待,特别是那些年轻的活跃分子。他还自告奋勇承担了对皇帝私生活的照料,每天派遣四名翰林,在皇帝燕居时以经史文墨娱悦至清。
    但是不论张居正如何精明干练,皇帝私生活中有一条他是永远无法干预的,这就是女色。皇宫里的几千名宫女都归是帝一人私有,皇帝与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发生关系都合理合法。作为法定的妻子,天子有皇后一人,经常有皇贵妃一人,还有数量更多的妃和嫔。有鉴于正德皇帝死而无后,朝廷内外部一致认为皇帝应该拥有许多妃嫔,以厂子嗣。万历一天而册封九嫔,就得到过张居正的赞助。

    大量的宫女都出身于北京及附近郊区的清白之家。经过多次的甄别与淘汰,入选者被女轿夫抬进宫门,从此就很难跨出宫门一角。这些女孩子的年龄在9岁至14岁之间,她们的容貌和生活经常成为骚人墨客笔下的题材。其实以容貌而论,一般来说仅仅端正,惊人的美丽并不是选择的标准。至于她们的生活,那确实是值得同情的。皇宫里真正的男人只有皇帝一个,得到皇帝垂青因而风云际会,像慈至太后的经历一样,这种机会不是没有,但毕竟是极为罕见的。绝大多数的宫女在使婢生涯中度过了青春,中年以后也许配给某个宦官作伴,即所谓“答应”,也可能送到紫禁城的西北部养老打杂。经历过这可悲可感的一生,最后老病而死,还不许家属领取尸体。她们的尸体经过火化后,埋葬在没有标记的坟墓里。

    极为罕见的机会居然在1581年来到。这一年冬天,慈圣太后跟前的一个宫女偶然地被皇帝看中。这个年轻的宫女就是后来所称的孝靖三娘娘,万所称之为禁妃王氏。她在和万历发生关系以后不久就有了身孕。万历起初还不敢让母后知道这件事,所以到1582年阳历3月,他一日而娶九嫔的时候,她还不在其选。等到后来太后发现了这件事,不仅没有发怒,反而因有了抱孙的机会而大为高兴。王氏在7月被封为恭妃,8月生子,就完全合法。此子被命名为常洛,是万历的长子。当时宫廷内外喜气洋洋,诏告全国减税免刑,而且特派使节通知和本朝关系友好的朝鲜国王。但在各种正式文书之中,常洛的头衔只是皇长子而不是太子。太子或任何“王”的头衔必须经过正式的仪式郑重册封。

    1582年可谓多事之秋。朝廷上另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接着发生,元辅张居正没有来得及参与这次大庆,竟溘然长逝。开始得病,据说只是腹疾,有的医生建议用凉药下泄即可痊愈。但不久即病情转剧而至不治,这实非意料之所及。张先生一心想整理全国赋税,曾于1580年终以万历名义实施全国耕地丈量。量后统计还未开始,而他竟然资志以没,抱恨终天。像他这样具有充沛精力的活动人物享年仅57岁,使报多人为之惊悼,但也有很多人在私下额手相庆。在他去世前9天,万历加封他以太师街,这是文臣中至高无上的官衔,在本朝二百年的历史中从未有人在生前得到这个荣誉。但是由于疾病很快夺去了他的生命,他已经无法利用这个新的荣誉再来增加自己的权威。

    在这里,我们暂且放下万历皇帝失去了张先生的悲痛而接着叙述他和女人的关系。在九嫔之中,有一位后来被封为是贵妃、当时被称为淑嫔的郑氏。万历时年已经18岁,但对这一个14岁的小女孩一往情深。当她一经介入万历的生活之中,就使皇帝把恭妃王氏置于脑后。更不寻常的是,他们的热恋竟终生不渝,而且还由此埋伏下了本朝的一个极重的政治危机。

    但是热恋并不等于独占皇帝的枕席。万历共有八子十女,为8个不同的女人所生。郑氏之所以能赢得万岁的欢心,并不是具有闭月羞花的美貌,而是由于聪明机警,意志坚决,喜欢读书,因而符合皇帝感情上的需要。如果专恃色相,则宠爱决不能如此的历久不衰。

    自从张居正去世以后,万历脱出了翰林学士的仅绊;而自从他成为父亲以来,慈圣太后也不再干预他的生活。但是,我们的皇帝在这个时候确实已经成年了,他已经不再有兴趣和小宦官去胡闹,他变成了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他命令大学士把本朝祖宗的“实录”抄出副本供他阅读,又命令宦官在北京城内收买新出版的各种书籍,包括诗歌、论议、医药、剧本、小说等各个方面。

    据说,淑嫔郑氏和万历具有共同的读书兴趣,同时又能给万历以无微不至的照顾。这种精神上的一致,使这个年轻女人成了皇帝身边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可以说,她是在最适当的时机来到了他的生活里,填补了他精神上的缺陷。凭着机智和聪明,她很快就理解了命运为她所作的安排,因而抓住现实,发挥了最大的能动性,从而达到自己预期的目的。他看透了他虽然资为天子,富有四海,但在实质上却既柔且弱,也没有人给他同情和保障。即使是他的母亲,也常常有意无意地把他看成一具执行任务的机械,而忽视了他毕竟是一个有血有肉、既会冲动又会感伤的“人”。基于这种了解,她就能透彻地认清了作为一个妻子所能够起到的作用。别的妃嫔对皇帝百依百顺,但是心灵深处却保持着距离和警惕,惟独她毫无顾忌,敢于挑逗和嘲笑皇帝,同时又倾听皇帝的诉苦,鼓励皇帝增加信心。在名分上,她属于姬妾,但是在精神上,她已经常常不把自己当作姬妾肴待,而万历也真正感到了这种精神交流的力量。据宦官们私下谈论,皇上和娘娘曾经俪影双双,在西内的寺院拜谒神佛,有时还一起作怫前的祈祷。她对万历优柔寡断的性格感到不快,并且敢于用一种撒娇讥讽的态度对他说:“陛下,您真是一位老太太!”

    万历决心破除他带给别人的这一柔弱的印象。在这忙碌的1582年,他励精图治,一连串重要的国家大事,尤其是有关人事的安排,都由他亲自作出决定。可能就在这个时候,他观看了宫廷内戏班演出的《华岳赐环记》入戏里的国君慨叹地唱着《左传》中的“政由宁氏,祭则寡人”,意思是说重要的政事都由宁氏处理,作为国君,他只能主持祭扫一类的仪式。当日伺候万历看戏的人都会看到他的反应,戏台下的皇帝和戏台上的国君同样地不舒服。

    但是如何才能成为大权独揽的名副其实的君主?对万历来说,第一件事情是使他的朝廷摆脱张居正的影响。那张居正的躯体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的影子仍然笼罩着这个朝廷。朝中的文武百官根据对张居正的态度而分为两派,要就是拥护张居正,要就是反对张居正。拥张派的官员过去依靠张太师的提拔,他们主张夺情留职,在张太师得病期间公开出面为他祈祷;反张派则认定张居正是巨奸大猾、伪君子、独裁者。在1582年,当皇帝本人还没有对过去的种种彻底了解的时候,朝廷里的钟摆已经摆到了有利于反张派的一边。皇帝也还没有明白,继张居正而为首辅的大学士张四维,他虽然也出于“大张”的提拔,但和自己的外祖父武清伯李伟相善而与大伴冯保有隙。他更没有想到,这时的张四维还正在利用反张的情绪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故太师张居正的被参是从一件事情开始的。皇帝下了一道诏书,内称,过去丈量全国的土地,出现过许多不法行为,主要是各地强迫田主多报耕地,或者虚增面积,或者竟把房屋、坟地也列人耕地,两地方富则以此争功。鉴于弊端如此严重,那一次丈量不能作为实事求是的税收依据。年轻的皇帝认为由于自己敏锐的洞察力而实施了一大仁政,给了天下苍生以苏息的机会。他没有想到,这道诏书虽然没有提到张居正的名字,但一经颁布天下,过去按照张居正的指示而严格办理丈量的地方官,已一机被指斥为佞臣;没有彻底执行丈量的地方官,却被田主颂扬为真正的民之父母。反张的运动由此揭开了序幕。大批严格办理丈量的官员被参劾,他们都直接或间接与故太师张居正有关。他们劣迹多端,而细加推宪,其所以胆大妄为,后边盖有张居正的支持。这一运动慢慢地、但是有进无退地蔓延开去,而参与者也清楚地知道现在和当年劝谏夺情的时候,政治形势已经大不相同,他们揭发事实,制造舆论,使张居正的形象逐步变得虚伪和毒辣。到1582年年底,张居正去世仅仅半年,他已经被盖棺论定,罪状有欺君毒民、接受贿赂、卖官囹爵、任用私人、放纵奴仆凌辱绍绅,等等,归结到最后,就是结党营私,妄图把持朝廷大权,居心叵测云云。

    这一切使年轻的皇帝感到他对张居正的信任是一种不幸的历史错误。张先生言行不一,他满四节俭,但事实证明他的私生活极其奢侈。他积聚了许多珠玉玩好和书画名应,还蓄养了许多绝色佳人,这些都是由趋奉化的佞幸呈送的。得悉了此项新闻,万历又感到十分伤心。这10年来,他身居九五之尊,但是被限制到没有钱赏赐宫女,以致不得不记录在册子上等待有钱以后再行兑现;他的外祖父因为收入不足,被迫以揽纳公家物品年利而被当众申饬。但是,这位节俭的倡导者、以圣贤自居的张居正,竟如此口是心非地占尽了实利!
    从1582年的冬天到1583年的春天的几个月之间,皇帝的情绪陷于紊乱。大学士张四维提议建造寿宫,即预筑皇帝的陵墓,以此来分散皇帝对张居正事件的不快。l583年春,适逢三年一度的会试。按照传统,皇帝以自己的名义亲自主持殿试,策文的题目长达500字。他询问这些与试举人,为什么他越想励精图治,但后果却是官僚的更加腐化和法令的更加松懈?这原因,是在于他缺乏仁民爱物的精神,还是在于他的优柔寡断?毫无疑问,这样尖锐的试题,如果不是出于皇帝自己的指示,臣下是决不敢擅拟的。

    如果说万历确有优柔寡断的缺点,他的廷臣却正在勇往直前。清算张居正的运动继续发展,事情一定要弄到水落石出。这几个月之中,几乎所有因触犯故太师而得罪的官员一律得到起复,降为庶民的复职,充军边地的召回。至于这些人所受的处分是否咎由应得,则不在考虑之列。但是清算运动还有一大障碍,就是司礼监太监冯保。他和张居正串通一气,至今还掌握着东厂的锦衣卫特务,如果不加葡除,毕竟后患无穷。于是又由冯保的下属,两个司礼监宦官出头直接向皇帝检举:万岁爷的亲信之中,以冯保最为狡猾。他假装清廉,但前后接受的贿赂数以亿万计。甚至在张居正去世之日,他还亲自到张家取出珠帘五副,夜明珠九颗,都是无价之宝。则万岁爷理应把他的罪状公布于天下,并籍役其家产。他们的说辞娓娓动听,除了冯保的遗缺司利监太监和东厂应由他们两人分别接替以外,所有想说的话都已说尽。但是皇帝还在犹豫:“要是大伴上殿吵闹争辩,又当如何应付?”

    宦官启奏:“万岁爷,冯保纵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如此妄为!”

    于是依计而行,下诏宣布冯保有十二大罪,欺君合国,本应叛处极刑,姑念尚有微功,从宽发往南京闭住。这位大伴从此终身被软禁于南京孝陵,死后也葬在孝陵附近。他的财产全部被没收。因为从法律观念上来说,皇帝拥有天下的一切,私人之所以得以拥有财产,这是出于皇帝的恩典和赏赐。皇家的恩典在冯保身上一经撤去,抄家即为应有的文章,无须多作解释。没收所得的财产,虽然不能像别人所说的那样骇人听闻,但也极为可观。万历皇帝对此既喜且怒:当时皇弟潞王成婚在即,这批珠玉珍异正好用得其所;而一个宦官居然拥有如许家财,可见天子的大权旁落到了什么程度!

    依此类推,还应该没收张居正的财产,因为他比冯保罪恶更大而且更富。但是万历一时下不了这个决心。一提到张居正,各种复杂的记忆就会在他的心头涌集。所以,在冯保被摈斥后,有一位御史继续上本参奏张居正十四大罪,皇帝用朱批回答说,张居正蔽主殃民,殊负恩眷,但是“待朕冲龄,有十年辅理之功,今已殁,姑贷不究,以全始终”。

    然而在两年之后,即1584年,万历就改变态度而籍没了张居正的家。这一改变的因素可能有二。其一为郑氏的作用,其二为慈圣太后的干预。郑氏在1583年由淑嫔升为德妃,1584年又进为贵妃,这几年间已经成为皇帝生活中的重心。在朝臣的心目中,她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妇女,万历的种种重大措施,很难说她未曾与闻,因为对皇帝,在当时没有人比她有更大的影响。也许正是在她的影响之下,皇帝的心肠才陡然变硬。至于慈圣太后家族和张居正之间的嫌隙,已如上文所述。张居正在世之日,武清伯自己曾被申饬,受到监视,对自己的言行不得不十分谨慎检点。等到张居正一死,情况就急转直下。三个月之后,武清伯被提升为武清侯,整个朝廷的倾向,由于对张居正的怨毒而转到了对他有利的方面。他如何利用这种有利的形势而向慈圣示意,这同样也非外人能获悉。

    在上述两个因素之外,高拱遗著的出现,在彻底解决张居正问题中起了重要的作用。高拱生前,曾经暗中和李伟结钢,希望通过李伟向皇室婉转陈辞,说明加在他身上的罪状属于“莫须有”,全系张、冯两人所诬陷。当时李伟自身难保,高拱这一愿望因此无由实现。现在张居正已经死后倒台,但皇帝还没有下组情辣手,这时高拱的遗著《病榻遗言》就及时地刊刻问世。书中历数张、冯的罪恶而为自己洗刷,主要有两大问题。

    第一,高拱坚持他在隆庆皇帝驾崩以前就已看出了冯保的不端并决意把他摈斥。冯保一贯卖官盟爵,但最为不可忍受的是,当1572年皇太子接见百官时,他竟利用扶持之便,站在宝座旁边不肯退走。百官向皇太子叩头行礼,也等于向阉人冯保叩头行礼。这种做法充分暴露了他的狼子野心。书中接着说,当著者摈斥冯保的行动尚未具体化之前,冯保抢先下了毒手,和张居正同谋,骗得了皇太后的御旨,把自己逐出朝廷。著者承认,他当时确实说过皇上只有9岁,但并没有任何不敬的话,而只是说新皇帝年轻,怕为宦官所误,有如正德皇帝14岁登极后的情况一样。张、冯二人却把他的话故意歪曲,以作为诬陷的根据。第二,即所谓王大臣的案件。1573年阳历2月20日,也就是万历登极、高拱被逐以后半年,当日清晨有一个人乔装宦官在宫门前为卫土拘留。经讯问,此人供称名王大臣,以前在别人家里充当仆役,现在没有雇主。这种闲杂分子在禁卫森严的富门口出现而被拘留询问,过去也不止一起地发生过,但这个王大臣究竟目的何在,则始终没有弄清楚。

    《病榻遗言》的作者高拱,坚决声称王大臣来自总兵戚继光的麾下。戚继光当时正在张居正的提拔下飞黄腾达,要是这个莫名其妙的王大臣果如高拱所说,岂不要招来极大的麻烦?经过一番策划,冯保等人定下了反守为攻之计,决定借用王大臣作为把高拱置于死地的工具。于是而深就将两把精致的短剑放在王大臣衣服内,要他招认是受高拱派遣,前来谋害当今皇帝。如果王大臣的口供得以成立,他可以无罪并得到一大笔报酬。张居正则运动朝讯此案的文官,要他们迅速结案,以便处死高拱灭口。

    冯、张的计划没有实现。负责审讯的文官不愿参与这项阴谋。王大臣也觉悟到如果供认谋利皇帝,下场决不能美妙到不仅无罪,而且领赏,于是在东厂主持的初步审讯中翻供,暴露了冯保的教唆和陷害。这时冯保陷入困境,乃以毒药放在酒内,通令五大臣喝下去,破坏了他的声带。两天之后公开密问,由于犯人已经不能言语,无法查出真正的结果。王大臣仍然被判死刑,立时处决,以免牵累这项阴谋的参与者。
    皇帝听到这一故事,距离发生的时候已有10年。他虽不能判断这一切是否全系真实情况,但至少也不会毫无根据。因为他还模糊地记得,10年以前,宦官告诉他有坏人闯进宫内,而且张先生叮嘱皇帝要谨慎地防备这种图谋不轨的报告,还仍在文书档案之内。他满腹狐疑,立即命令有关官员把审讯王大臣的档案进脚前查阅。查阅并无结果。因为审讯记录上只写着王大臣胁下藏有短剑两把,别无详情,此案的结果则是王大臣经过审讯后在1573年阳历3月25日处决。这一重案竟如此不了了之,使已经成年的皇帝大力不满。他一度下旨派员彻底追查全案,后来由大学上申时行的劝告而中止。申对行说,事情已经过去周年,除了冯保以外,所有与本案有关的重要人物都已去世,如果再作清查,不仅水落石出的可能性甚少,于事无补,反而会有不少人无端被牵连,引起不安。
    高拱在生前就以权术闻名于朝官之间。这一《病榻遗言》是否出自他的手笔还大可研究。即使确系他的手笔或系他的口述,其中情节的真实性也难于判断。但当日确有许多人坚信书中所述真实不虚,许多证据十分可靠。遗憾的是此书问世之时,差不多所有能够成为见证的人都已离开了尘世。
    此书内容的可靠程度可以另作别论,但至少,它的出版在朝野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成为最后处理张居正一案的强烈催化剂。在这以后,在万历皇帝时张先生回忆之中,连勉强保留下来的一部分敬爱也化为乌有。他发现,他和他的母后曾误信张居正的所作所为是出于保障是位的忠诚,而现在看来,张居正不过是出于卑鄙的动机而卖友求荣,他纯粹是一个玩弄阴谋与权术的人。
    更加严重的问题还在继续被揭发。有一种说法是张居正生前竟有谋反篡位的野心,总兵戚继光的精锐部队是政变的后盾。持这种说法的人举出两件事实作为根据。其一,一次应天府乡试,试官所出的题目竟是“舜亦以命禹”,就是说皇位属于有德者,应当像舜、禹之间那样,实行禅让。这样居心险恶的题目,对张居正为劝进,对天下为舆论的准备。其二,张居正经常处于佞幸者的包围之中,他们奉承张居正有人主之风,而张居正竟敢含笑不语。对于前者,即使真像旁人所说,过错也并不能直接归于张居正;对于后者,不妨目之为骄奢惜罔,这些都还可以容忍。最使万历感到不可饶恕的是张居正对别人奉承他为当今的伊尹居然安之若素。伊尹是商代的贤相,辅佐成场取得天下。成汤去世,又辅佐他的孙子太甲。太甲无道,伊尹就废之而自代。经过三年,直到太甲海过,伊尹才允许他继续做两朝的君主。由于十年来的朝夕相处,万历对张居正毕竟有所了解,他并不相信张居正具有谋逆篡位的野心,然而张居正以师尊和元辅的身分经常对皇帝施加压力,难道不正是当年伊尹的翻版吗?张居正成了伊尹,皇帝自己又岂非无道的太甲?

    对于张居正及其遗属的处理,在1583年夏季以前,万历已经掀夺了张居正三个儿子的官职,撤销了张居正本人生前所得到的太师头衔。尽管情况仍在进展,但是他仍想造可而止,以全始终。又过了一年,即1584年阳历5月,辽王的王妃控诉张居正生前出于个人恩怨,又为了滚夺府邻而蒙蔽圣聪,废黜辽王,理应籍没。这时万历觉得张居正竟敢侵犯皇室以自肥,实属罪无可道,因此下决心同意了这一请求。

    张居正死后两年再被抄役家财,在技术上还造成了一些更加复杂的情况。按本朝的习惯,所抄役的家财,应该是张居正死后的全部家财,这两年之内被家属花费、转移的物资钱财必须全部追补,即所谓“追赃”。而应该追补的数字又无法有确切的根据,所以只能根据“情理”的估计。张居正生前毫无俭约的名声,负责“追赃”的官员即使意存袒护,也决不敢把这个数字估计过低。张居正的弟弟和儿子在原籍江陵被拘留,凑缴的各种财物约值白银10万两以上。这个数字远不能符合估计,于是执行“追赃”的官员对张居正的长子张敬修严刑拷打。张敬修供称,确实还有白银30万两寄存在各处,但招供的当晚他即自缢身死,几天之后,张家的一个仆人也继而自杀。

    抄役后的财物被抬进宫门,其中包括御笔四纸,也就是当年皇帝赏赐的、称颂张先生为忠臣的大字。财物中并没有值得注意的珍品。万历皇帝是否亲自看过这些东西或者他看过以后有无反应,全都不见于史书的记载。当日唯一可能阻止这一抄家措施的人是慈圣太后,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也许她正在为她父亲武清侯李伟的去世伤掉不已而无心置问。李伟死后被封为国公,并允许长子袭爵。要是张居正还在,这种本朝未所有的殊荣旷典是决不可能被授予的,他一定会用爱惜朝廷名器这一大题目出而作梗。仅凭这一点,慈圣太后也不可能再对张居正有任何好感。

    在抄家之后,有两个人呈请皇帝对张居正的老母额外加恩。万历一面批准以空宅一所和田地1000亩作为赡养,一面又指责了这两个呈请者。大学土申时行遭到了温和的申诫,刑部尚书潘季驯则由于夸大张氏家人的惨状而被革职为民。

    事态既然发展到这一地步,万历已经无法后退。对这两年的一切措施,也有必要向天下臣民作出交代。要说张居正谋逆篡位,一则缺乏证据,二则对皇室也并无裨益,所以,在抄家4个月之后,即1584年阳历9月,才正式宣布了总结性的罪状:“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宿制言官,蔽塞朕聪,专权乱政”,本当剖棺戮尸,仅仅因为他多年效劳,姑且加恩宽免。他的弟弟和两个儿子被送到烟瘴地面充军。

    元辅张居正死后被清算,大伴冯保被驱逐出京,皇帝至此已经实际掌握了政府的大权。但是不久以后,他就会发觉他摆脱了张、冯之后所得到的自主之权仍然受到种种约束,即使贵为天子,也不过是一种制度所需要产物。他逐渐明白,倒掉张居正,真正的受益者并不是他自己。在倒张的人物中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人物强硬而坚决,同时又顽固而拘泥。张居正的案件一经结束,他们立即把攻击的目标转向皇帝。在劝谏的名义下,他们批评皇帝奢侈懒惰,个人享乐至上,宠爱德妃郑氏而冷落恭妃王氏,如此等等。总而言之,他们要把他强迫纳入他们所设置的规范,而不让他的个性自由发展。另一类人物则干脆是为了争权夺利。他们利用道德上的辞藻作为装饰,声称只有他们才能具有如此的眼光及力量来暴露张冯集团的本质。而张冯被劾之后在朝廷上空出来的大批职务,他们就当仁不让,安排亲友。

    现在到了1587年,万历皇帝还只有24岁,但登上天子的宝座却已经15年了。对他来说,这15年似乎显得特别漫长,因为有许多重复的事件和不变的礼仪要他去应付,即使是一年以前,他的爱妃郑氏生下量子常询,也并不能给他多少安慰。接近他的人可以看出,皇帝陛下正在越来越感到生活的单调和疲劳。上一年,他主持殿试,试题的内容是“无为而清’,他对生活的厌倦已经越出了内心世界而要开始见诸行动了。

    然而万历陛下的一朝,是本朝历时最长的一朝。此后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在他当政的年代里发生,1587年不过刚刚是一个契机。这一年阳历7月,正当元辅张居正先生去世5周年,皇帝端坐深宫,往事又重新在心头涌现。他降谕工部,要工部如实查报,张居正在京内的住宅没收归官以后作何区处:是卖掉了,还是租给别人了?如果租给别人,又是租给谁了?工部的答复役有见于记录。司巨大约史官认为记载了这道上偷,已经可以表明皇帝当时微妙复杂的思绪,至于房屋或卖或租,对国家大事则无关紧要,就不必琐碎地加以记录了。

    第二章 首辅申时行

    每当大学士申时行走到文华殿附近,他就自然而然的感到一种沉重的负担。这是一种道德观念的负担。
    文华殿坐落紫禁城东部,皇帝在此就读。1574年,万历髦龄10岁的时候,他就能挥笔写作径尺大字。写下了“责难陈善”四个字当场赐给申先生,意思是希望他的老师能规劝他的过失,提出有益的建议。这四个字的含义是这样深透,书法的笔力也很劲拔,申时行接受这样的赏赐不能不感到极大的荣幸。13年之后,申时行所深感不安的乃是他所尽的心力,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个“万历之治”的灿烂理想,也许至今已成泡影。
    申时行不是皇帝五个蒙师之一,但他所担任的功课最多,任课时间也至久。现在身为首辅,他仍然担负着规划皇帝就读和经筵的责任。因之皇帝总是称他为‘优生”而不称为“卿’,而且很少有哪一个月忘记了对申先生钦赐礼物。这些礼物有时没有什么经济价值,而纯系出于关怀,诸如鲤鱼二尾,批把一篮,折扇一把,更蒲数支之类;但有些礼物则含有金钱报酬的意义,例如白银数十两,彩缎若干匹。不论属于哪一类,这都足以视为至高的荣誉,史官也必郑重其事,载于史册。
    得任为皇帝的老师是一种难得的际通,也是“位极人臣”的一个重要阶梯。固然并不是既为老师就可以获得最高的职位,但最高的职位却经常在老师中选任。在皇帝经筵上值讲,必然是因为在政治、学术、道德诸方面有出类拔萃的表现。值讲者即使还不是卓有成就的实行者,至少也是众所推服、彻底了解国事的思想家。
    根据传统习惯,皇帝为皇太子时即应就读,受傅于翰林院诸学士,称为东宫出阁讲学。登极之后,除继续就读而外,他还要出席另一种形式的讲学,即所谓经筵。经筵于春秋两季气候温和之时举行,每月三次。每次经筵,所有六部尚书、左右都御史、内阁大学士和有爵位的朝臣勋戚都要一体参加,还有给事中,御史多人也在听讲的行列中出现。
    经筵举行的时间一般在早朝之后,皇帝在大汉将军20人的保卫下首先驾到。在这文质彬彬的场合中,大汉将军也免除甲胃而穿上袍服,但仍携带金瓜等等必不可少的武器。皇帝在文华殿面南坐定,传谕百官进入,行礼如仪。至此,鸿肿寺官员将书案一张摆在御座之前,专供圣鉴;另一张摆设在数步之外,为讲官所用。参加听讲的官员鱼贯而入,分列书案左右。
    经筵和其他所有的仪式一样,必有其目视耳听的对称均衡。先一日用楷书恭缮的讲义此时已经陈列于案几之上。在赞礼官呼唱之下,两员身穿红袍的讲官和两员身穿蓝袍的展书官出列。他们都是翰林院中的优秀人员。讲官面对皇帝,展书官在书案两侧东西对立。接着是讲官叩头,叩头毕,左边的展书官膝行接近书案,打开御用书本讲义,用钢尺压平。此时左边的讲书官也已经超前,站在中央的位置上,开始演讲。讲完后,书本盖覆如前,讲官及展书官退列原位,以便右边的同僚履行任务。左边讲官所讲授的是“四书”,右边讲官所讲授的则为历史。此种节目,历时大半天只有讲官可以口讲指划,其他全部人员都要凝神静听,即在皇帝亦不能例外。如果当今天子偶然失去了庄重的仪态,把一条腿放在另一条腿之上,讲官就会停止讲授而朗诵:“为太君者,可不敬哉?”这样的责难不断重复,决无宽贷,一直到这个为人君者突然发现自己的不当而加以改正,恢复端坐的形态为止。
    这种繁文缛节乃是当日国家中一种重要制度。经筵的着眼点在发挥经传的精义,指出历史的鉴戒,但仍然经常归结到现实,以期古为今用。称职的讲官务必完成这一任务,如果只据章句敷衍塞责或以佞辞逢迎恭维,无疑均属失职,过去好几个讲官就曾因此而被罢免。
    在正面阐述圣贤之道的时候,讲官可用极委婉的言辞,在不妨碍尊严的条件下对皇帝作必要的规劝。皇帝在经筵上可以提出问题,甚至说明他不同的观点,但是资问或指斥讲官,则属于失利。即讲官准备不充分,讲辞前言不对后语,皇帝感到不快,也不能当场流露,而只能在事后间接提出。执行任务时讲官所受的优礼乃是长期历史的产物;即在正德皇帝,那位大有离经叛道意味的人君,也没有废止这种优礼。这位不平常的皇帝,他对讲宫接二连三地影射批评自己,另有报复的妙法,即“一脚踢到楼上”——这些尽忠的讲官经常被升迁;其所任新职,则十九又在边区远省。
    申时行现在不是讲官,而是经筵负责人,执掌全盘的计划。他的办公地点是文渊阁,坐落在午门之内。在办公时间内,皇帝和他的首辅相去不过1000米。但是这1000米,也是全世界距离最长的1000米。这种距离不在于官寝和文渊阁之间有重重叠叠的门墙和上上下下的台阶,而在于除了早朝和讲读外,皇帝已极少接见大学士。他们之间的交往差不多全部出于纸头书面。偶而皇帝也派宦官口传圣旨;直接宣召大学士面两国事,但在申时行任首辅期内,已属绝无仅有,平均一年不过一次。至于皇帝亲临文渊阁,在本朝历史上则已经是160年前的事情了。

    文渊阁的正厅供奉孔子像。两侧有官舍四间,另有阁楼,乃是保存书籍档案的地方。阁前不远有东西两排平房,是为书记人员抄缮文件的办公室。以这些房屋作为我们庞大帝国的神经中枢,似乎过于朴素;但是和国初相比,则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当年草创伊始,文渊阁真的是一间亭阁,为皇帝职掌御前文墨各官等候召见时歇足之处。以后扩充官舍,增加图籍,又辅之以吏员,才规模大备,可是它的性质仍非片言只语所能概述。它既像皇帝与文官集团间的联络处,也像各部院以上的办公厅;有时又像皇帝的顾问室,或是调解纠纷的超级机构。总而言之,它所做的事,就是以抽象的原则,施用于实际问题,或者说把实际问题抽象化。例如经过皇帝批准,人事有所任免,文渊阁公布其原因,总是用道德的名义去掩饰实际的利害。因为本朝法令缺乏对具体问题评断是非的准则,即令有时对争执加以裁处,也只能引用经典中抽象道德的名目作为依据。
    在文渊阁办公的首辅申时行的内心深处,不可能对经筵产生与众不同的兴趣。讲书的时间既长,典礼也过于呆板。参加这种仪式,他要在天色未明之前起床,熬过一段悠长枯燥的时间,等到经史讲完,书案依次撤去,参加的人员鱼贯下殿,在丹城上向御座叩头如仪,然后才能盼来这经筵之“筵”。此即在左顺门暖房内所设的酒食。这酒食为光禄寺所备,各官按照品级职务就座;其中的讲官、展书宫及抄写讲义的人员,则又就座于同阶官员之上。
    身为首席大学士,经筵监督者,申时行有责任使全部程序和谐地演出。要是皇帝出现倦容,或是讲官失言以至其他官员失利,他都要引咎自责。有时候他自己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他一个人要继续坚持经筵必须不断举行?难道他不像其他人一样憎恨这令人折骨伤筋的节目?按理说,他对经筵的反感,不可能在旁人之下。因为他就任今上讲官之前,早就担任过先是隆庆的讲官。在文华殿前的花岗石上,他匍匐了这么多次,以至熟悉了每一石块的特点。经筵的令人厌倦之处,他比别人有更多的体会。然而首输申先生忠于职守,仍然在兢兢业业地维护这个传统节目。在对待早朝的问题上,他也持同样的态度,坚持不应断辍。导朝本是苦事,而在寒风凛冽的严冬为尤甚。前一年冬天,申时行就听到过官员在导朝时互相讪笑,说是某人的白脸已冻成大红,另一人的红脸又变为漆黑。申阁老深知他在这种情形下,坚持早朝的不断举行,必将使自己成为朝廷上不受欢迎的人物。
    公历1587年,时为万历十五年,申时行52岁,他已感到未老先衰。几年之前,他即已鬓发苍苍,现在身为首转,位被人臣,又有张居正前车之鉴,为什么他对一切还要那么认真而不听其自然呢?
    这又是说来话长。
    本朝治理天下,礼仪所起巨大的作用,已略如前述。皇帝以一人而君临天下,具有最高的权威,实因天意之所归。天意必须通过亿万臣民的信念而体现出来。皇帝和他的大臣,经常以庄严美观的形式举行各式各样的礼仪,又为巩固这种信念不可或缺。无数次的磕头加强了皇帝神圣不可侵犯的意义;而他亲自主持各种礼仪,更表明他也同样受上天的节制,即受传统的道德所节制。儒家经典的教条愈简单平淡,就愈要加强学习,接二连三地听来讲去,借此加强我们理智的主宰。越是地冻天寒,酷暑蒸人,我们的早朝也更可以收到锻炼身心之效。就是皇帝的亲耕,看来有很明显的象征成份,但象征不一定就是虚伪。如果所有参加典礼的人都相信这种象征,而决心以行动促其成为现实,这又是何等壮大的力量!一月三次的经筵,其目的更直截了当,它表现了皇帝和大臣们坚决地在经典和史籍中寻觅最有效的方法,以达到大同之治。
    正是对上述意义有了深切的理解,申时行更不能无愧于中。因为他所尽的心力,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这有事实为证:1586年的新秋,23岁的皇帝降下谕旨,说他早晨起床后突然感觉头晕脑胀,需要停止早朝和出席经筵、日讲;而且所谓停止,又无时日的限制。12个月以后,这头晕脑胀,又奇妙地重复出现。更令人感到不安的是皇帝刚刚说完精力不支,宦官却传出了万岁爷在紫禁城内骑马驰骋的消息;接着又有人说他试马伤额,不想让廷臣看见,消息传开,礼部的一位官员就奏上一本,规劝皇帝保重玉体,并注意他身为天子的职责。不想一波方息,皇帝又来一套不能临朝的谕旨,据他自己说,其原因乃是心中火气过旺,服用凉药,凉药压火抵于足部,发生奇痒,因之搔破皮肤,行走不便。然而与此同时,宫内却又传出皇上饮酒过多,夜间游乐过度,与妃嫔交往过切如此等等的消息。
    这自然会使申时行感到伤心。他曾写信给朋友诉苦,说他处于无可奈何的境地。他还写诗责备自己的无能:“王师未奏康居捷,农扈谁占大有年?袁职自惭无寸补,谁应投老赋归田!”意思说军队没有打胜仗,农民没有享丰年之福,可见他自己位居高官,对国事毫无贡献,自应退休,返里归乡。然则申时行并不真是一个容易灰心的人。在发完牢骚之后,他仍然抖擞精神,继续执行他首辅的职责,摊开赛本,用楷书端端正正地写上,请求陛下以社稷为重,保养玉体,但是经筵决不可长期停止,太相洪武皇帝,经筵讲到叩岁仍然坚持不息。他同时又和朋友通信,指出局势很难,“上下否足,中外腰携,自古国家未有如此而能长治久安者”。
    申时行是一个富有现实感的人,他懂得为臣之道。如果皇帝说他的问题在脚痒,首席大学士就一定要相信这问题在脚痒。更应该欣幸的是皇帝陛下竟用了这么多的语句细诉他的困难,这就不失为可喜的现象。所以看来皇帝的病源不深,早朝和经筵不致耽搁太久。好在新的讲官和展书官都已派定,只要皇帝能够出席,经筵可以立即继续举行。而且他还考虑,如果皇帝觉得早起困难,则不妨把早朝和经筵的时间稍稍推迟。这些问题都属于可以通融之列。
    申时行之被任为首辅,似为一串意料之外的机缘所促成。
    1582年张居正逝世之后,继任者为张四维。但是不出一年,第二位张阁老的父亲也不幸去世。当时自然不能再来一次“夺情”,张四维只能离职丁忧。在此离职期间,申时行代理首轨但是张四维本人在居丧将要满朝的时候又突然患病,而且一病不起。以前较申时行资深望重的大学士马自强和吕调阳也已病死,这样,命运就把资格最浅的大学士申时行推到了最前面。
    1587年,申时行官居首辅已4年。他自称未老先衰,其实精力正旺。他的父母去世多年,所以没有丁忧的顾虑。他为人温和谦让,没有几位前任那种趾高气扬的姿态。王世贞所作《内阁首辅传》称他“蕴藉不立崖异”,就是说他胸中富有积蓄,但是不近悬崖,不树异帜。这一评价在恭维之中寓有轻视的意味。而申时行的温和谦让,却也始终投有能使他能在政治风浪之中置身事外。他以后被卷入争端,进退维谷,直到提出解呈11次之多,才能奉准退休。
    申时行由张居正的推荐而入阁,表面看来,这一点对他关碍不深,因为1582年前后,在中枢出任要职的几乎全部为张居正的私人。申时行和张四维不同,他以才干取得张居正的信任,而不是以诌媚见用。在张居正死后,他承认张居正的过错,但并不借此夸大前任的过失,作为自己执政的资本。其间差异既为同僚所深知,也为皇帝所了解。
    申时行和其他绝大多数的大学士一样,出身于政府中执掌教育和文墨的部门。1562年,他在299名殿试及第的进土中名列第一,即得中状元,并按例授翰林院修撰。此后他在翰林院任职达15年,官至待读,并升转兵部及利部侍郎,在职仅7个月,即被命为大学士。他和张居正、高拱一样,未曾就任北京以外的官职。
    难道一个人熟读经史,文笔华美,就具备了在御前为皇帝作顾问的条件?难道学术上造诣深厚,就能成为大政治家?25年前,翰林院修撰徐时行(当时他尚未姓申,仍袭用外祖徐姓)也曾对这些问题发生疑惑。但是今天的大学士申时行对此早已涣然冰释,理解了其中的精微奥妙。因为我们的帝国在体制上实施中央集权,其精神上的支柱为道德,管理的方法则依靠文陵。
    多年的翰林生活更使申时行对这些问题的理解逐渐加深。翰林院的官员替皇帝撰写浩敕,浩敕的接受者总是孝子贤孙,同时也是眼光远大的父母或是能够周济邻里领导地方的正人君子。执掌文墨与教育的官员也向皇帝反复说明,为人君的职责是在使人民在丰年得以温饱,凶年不致填于沟壑。他们也要阐明三代以来的王道至今依然适用,即一个良好的政府务必选贤任能,同时在社会上提倡诚信与和谐。总而言之,道德至高无上,它不仅可以指导行政,而且可以代替行政。至于具体的技术问题,例如一个蛮夷酋长当抚当剿的得失,使黄河水道南移或北迁的利弊,边区条马交易折换率的调整,等等,自然也很重要,但这是属于各地总督巡抚的范围,他们理应提出建议。按本朝传统,所有的建议仍当奏请皇帝批准。然则用人适当,各地总督巡抚都是众望所归,他们的建议,也必为上策佳计,所有奏请,必然会得到批准。所以归根结底,技术问题仍与道德问题不可分离。
    翰林学士在执行职务期间,既已接受道德伦理的熏陶,而有条件精研各种档案,则为增进技术能力的捷径。在1578年被任为大学士之前,申时行参与修撰嘉靖和隆庆两朝实录和《大明会典》这种编撰工作,必须要把历年所有因革的文件逐月逐日地排比整理并加检讨,正是训练培养内阁大学士的最好方法。现在的首辅申时行,被同僚一致誉为“老成”。这种概念与实际年龄无关。他52岁,比次辅许国小8岁,也比三辅王锡爵小一岁。他的老成来自长期处理各种人事经验;这种经验,使他深知我们这个帝国有一个特点;一项政策能否付诸实施,实施后或成或败,全靠看它与所有文官的共同习惯是否相安无扰,否则理论上的完美,仍不过是空中楼阁。这一帝国既无崇尚武功的趋向,也没有改造社会、提高生活程度的宏愿,它的宗旨,只是在于使大批人民不为饥荒所窘迫,即在“四书”所谓“黎民不饥不寒”的低标准下以维持长治久安。这种宗旨如何推行?直接与农民合作是不可能的,他们是被统治者,不读书,不明理,缺乏共同的语言。和各地绅士合作,也不会收到很大的效果,因为他们的分布地区过广,局部利害不同,即使用文字为联系的工具,其接触也极为有限。剩下唯一可行的就是与全体文官的合作,如果没有取得他们的同意,办任何事情都将此路不通。例如就在这1587年,山东省的三千农民,由于饥荒诞而走险,丛聚为盗;各地白莲教的信徒也大有增加。局势令人惊骇。但仅是惊骇于事无补,解决问题的关键仍在于全体文官的互相合作,互相信赖,以致于精诚团结,众志成城。如果不是这样,则全国1100多个县,其中万别千差,又何能由朝廷训令,使得多个县个个个做事符合机宜?所以说来说去,施政的要诀,仍不外以抽象的方针为主,以道德为一切事业的根基。朝廷最大的任务是促进文官之间的互相信赖与和谐。此亦即鼓舞土气,发挥精神上的力量。
    在首辅申时行看来,纵使国步艰难,政府的办、事能否收效,仍可以常识判断。如果各部院寺的文官几个月都见不到皇帝一面,他们就很难维持信心,认为皇帝陛下对各种事情仍能充分掌握。此念一开,他们即会怀疑他对是非善恶可能已经置之度外。信念既失,疑窦即生,他们就很难再尽忠竭力。这也就是“四书”劈头所述的“诚意”至此已经不能维持。这种情况,就是所谓“上下否后,中外腰携”,如果继续下去,挺而走险的农民决不会止于三千,白莲教徒也一定会越来越多了。
    要影响全体文官,申时行必须首先提供自己的诚意。他宁可被目为大和事佬,甚至被批评为牺牲原则的政客,但他坚持他调济折衷的原则。他确实看透了国家为解决问题而设立文官,但国家的最大问题也就是文官。而奇怪的是,以张居正的精明练达,竟忽视了这样基本而简单的事实。
    在本朝历史上除草创时期的洪武永乐两朝外,文官凌驾于武官之上,已成为绝对趋势。多数的武官不通文墨,缺乏政治意识,他们属于纯技术人员。即使是高级武官,在决定政策时,也缺乏表示意见的能力,偶或有所陈献,也绝不会受到文官的重视。
    在申时行充当首辅的年代,全国文官的总数约为20000人,其中京官约占1/100。当他们朝会集合时,就出现一片令人眼目昏眩的现象。他们的朝服为红丝罗绢所制,四品以上为红色,五品以下为蓝色。朝冠系纱制,侧带两翅;朝靴黑色,靴底边上涂以白色的胶漆。腰带并不紧束而是轻松地是在腰间,上镶玉、犀角以及金银等方块,所以在阳光之下闪烁不已。
    官员们的品级由“文官花样”表示。此亦即西方人所称mandarin-square。文官的花样总是绣着两只鸟,鸟的品格和姿态则因级别的高低而异。如一品官的花样为仙鹤翱翔于人中;三品官的为孔雀,一只着地,一只冲天;至九品官则为鹤鸩二只,彼此都在草丛中觅食。武官的袍服形色和文官相似,但品级不用乌而用猛兽来表示,依次为狮子、虎豹、熊务等等。监察官员亦你‘风宪它’,虽然也是文官,但是花样却不标品级而绣以“倾基”。这是传说中的一种猛兽,能辨善恶。它对好人完全无害,但当坏人接近,它就一跃而前将其撕为碎块。还有极少数的文武官员,包括宦官在内,可以由是帝特增绣有蟒、飞鱼、斗牛等形象的袍服,其尊贵又在其他花样之上,这是一种特殊的荣誉。对峙时行于1585年即由万历赐予蟒施。
    文官绝大多数由科举出身。最低级的考试合格者称为生员。生员应三年一度的乡武,合格者称为举人;举人参加在北京的会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举人得授九品官职;进士得授七品官职。此处尚有鉴生、贡生等名称,也都可以经过一定的途径得到官职。总之,科举制度以各种考试的办法选拔人才,考来考去,全国的读书人被网罗而应试的总数当在百万以上,其中文理通达的即可由此而登仕途。
    科举制度的重要性又在社会风气中得到反外一个读书人如果不入仕途,则极少有机会表现他的特长,发挥他的创造能力;也极少有机会带给一家、一族以荣誉。所以一个人的进学中举,表面上似乎只是个人的聪明和努力的结果,实则父祖的节衣缩食,寡母的自我牺牲,贤委的茹苦含辛,经常是这些成功的背景。无数的条文和墓碑,可为例证。这些文章多有出自儿子或丈夫的手笔,其中歌颂母亲或妻子给他们的赞助扶持,文句悱恻动人,情节也真实可信。皇帝赐给臣下的浩命,也针对这种感情上的需要,恩赐荣典,大多包括妻子以及祖宗三代。此外还有规定:本人可以辞去浩命而转封他们的妻子和祖宗三代。即使获得浩命的先辈早离人世,也无碍于授予。旧的墓碑可以取去,而代之以镌刻着新的荣誉的墓碑;画师可以根据生者的口述画出死者的遗容,画上的袍服,像主可能一生未曾经眼。这样对祖先表扬,也是对子孙的策励。这些浩命又可以传之百世,作为后人楷模。所以辞去自身的思命而转封于先辈,实为一举两得。首辅申时行深深了解其内情,他在不久之前就替二辅许国代呈,辞去他本人应得的升迁,而以相等的荣誉表扬他的亡妻及父母。
    基于这些社会背景,文官们自应形成一个具有共同思想的集团。京官为文官中的优秀分子,自然更不必说。他们无例外地从小熟读“四书”。宋代大儒朱意的注释,既为官方确定,奉为正宗,则他们也早全盘接受,因之对一切事物的看法,也更为一致。他们都知道施政出于仁民爱物之心亦即同情和怜恤之心。一个有教养的人知道他自己有生活上的需要,又对家人父子具有感情,推己及人,就不能不想到其他人也有这些需要和感情,那么他也不得不尽力使其他人能获得他们的需要和发挥他们的情感了。
    天下的大道理都可以用常情来度量。即便是最为严格的教条,也承认因情理而发生的例外。譬如说一个人对自己的嫂嫂应当敬爱而又经常保持距离,但是当嫂嫂掉进水里,那就不是再保持距离的时候,而一定要用手拉她。这种原则和例外,亦即古人所说经和权。这些关系,文官们也无疑地了如指掌。

    因为他们都是读书明理之人,他们也具有无背于圣贤之道的幽默感。这种爱好幽默的情趣,尤其在他们谈论挪揄鸿肿寺礼官时表现无遗。他们所谓‘无哭王晚姜辣李苦”,对于这几位赞礼宫古怪的声调作了很准确的描写。虽然有行礼时候,他们个个一本正经,散班之后却总是有很多令人捧腹的故事在他们中间流传,譬如说礼官自己忘了转弯,唱转而不转,武臣不等赞礼官唱疏而先行下跪等等。
    这些为数两千的京官,是否都能具备上述的品德,因而形成一个巩固的集团呢?如果事情真是这样,则他们身为文官中的优秀分子,自应感化其他文官,而后者也就应该具有移风易俗的能力,使全国1100多个县的民风杜绝刁顽而日臻淳厚;本朝刑法中所有骇人听闻的处罚如凌迟处死,也应当早已废止了。如果事情真是这样,这么多身穿懈秀服饰的文官监视其他百官也就毫无必要,皇帝也无须乎赫然震怒,廷杖百富了。可见理想与事实,常常不能相符。否则申时行在执行职务时一定会大感轻松,而以下所叙的事情也不至发生了。
    首辅申时行虽然提倡诚意,他对理想与事实的聪节,却有一番深切的认识。他把人们口头上公认的理想称为“阳”,而把人们不能告人的私欲称为“阴”。调和阴阳是一件复杂的工作,所以他公开表示,他所期望的不外是“不肖者犹知忌惮,而贤者有所依归”。达到这个低标准,已经需要一番奋斗,如果把目标定得更高,那就不是实事求是了。
    要消除文官中不愿公开的私欲是不可能的。因为整个社会都认为做官是一种发财的机会,不少的小说和笔记都写到,一个人得中进士,立即有人前来出谋划策,如何买田放债,如何影响诉讼,如何利用权势作额外收入的资本。二北京的一些放债人,经常借钱给穷困的京官,一俟后者派任地方官,这些债主就随同任所,除了取回借款之外,还可以本外加利,利又成衣地方官兜揽民政与财政,致富的机会至多。至于官员本身,向这种社会风气投降的程度则各有不同。大多数人觉得在似合法又似*法之间取得一部分额外收入,补助官俸的不足,以保持他们土大夫阶级的生活水难,与情操无损。另有相当数量的官员,则声名狼藉,其搜刮自肥的劣迹令人愤慨。再有一部分极端人物,则属清高自负,一介不苟取于人,这绝对的道德观念,可以由古怪的南京都御史海瑞作为代表。这三者的差别,也就是文官之间不能和谐的一大原因。
    中枢的管理又被官僚习气所掣肘,这是中央集权很难避免的结果。中央对很多边远县份的实际情形无法直接获知,只能依赖地方官的报告。这种文书从地方送达中枢就常常需要一个月。执笔者铺陈请事,动辄使用自古以来最为华丽的辞藻,可是他们却足不出户,所引用的统计资料也许已经一百年没有修订过。自己中枢的大厦坐落在无数含糊暧昧所叠砌的基础之上,于是就必须找出自己的行政管理刃、法。
    这种办法,即以“责任”二字为交代。一个地区发生了问题,府县官自然责无旁贷。例如三千亡命之徒,丛聚为盗,当地地方官必受检举。他可以被指责为因循贻误,缺乏胆识,以致事态不可收拾;有时被检举的罪名,也可以完全相反,而被论为浮躁轻率,以致迫使亡命之徒铤而走险。这样,凡是发生事故,中枢之是否能作深入的调查研究已无关宏旨,上级总可以归罪于下级地方官。周密的调查既费周折,而如果受罚者又提出证据为自己辩护,如所出事情,在他到任之前滋生,或者其差错在于邻府邻县,或者由于上级指示错误,则法庭也无法结案。案悬不结,责任不明,必将破坏全部文官机构的规律,失去以后赏罚的标准。
    因之我们的政事,注重体制的安定,而不计较对一人一事的绝对公允。牺牲少数人,正是维持大局的办法。人事考察条例,也就从这里着眼。按照规定,四品以下的地方官三年任满应当入京朝觐述职,由皇帝及有关部门核定他们政绩的优劣。但是全国有1100多个县,任何精明强干的人事官员也无法详细知道他们的具体成绩,而只能在大节目上斟酌一二。如果一个地方官所统辖的地区安静无事,税收没有多大亏欠,该地区的民风就是“淳厚”而并非“刁顽”,这一位地方官必为好官而非“浮躁’域“寸力不及”。京官六年一考核,名为‘徐察”,考察也很难根据实际能力和成绩,而大抵是视其人事应付能否得宜而有其上下高低。一对京官对这种考核总是战战兢兢,因为一旦得到一两个不良的评语,则一生事业可能立即付诸东流。本朝历史上最严格的数次考察,曾使两千多文官停职降级。在当政者来说,没有这样的办法,朝廷上就无法去旧迎新;在被考核的文官来说,这样大批的斥退的确令人寒心,于是他们更要互相照顾,以作为保护安全的必要手段。
    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也使他们结成小集团。出生于一省一县,是为‘乡谊”。同一年考中举人或进土,是为“年谊”;同年的举人或进士就像学校里的同班一样,在原则上有彼此关照的义务,他们的考官则不消说是终身的恩师。婚姻关系,包括男女双方的远亲近属,是为“姻谊”。这多种的“谊”堤形成文官派系的一个主要原因。各派系的主要人物亦即后台老板就有提拔新进的义务;私人的困难,可以协助解决,错误也可以掩饰。被提拔的和被帮助的当然会对后台老板效忠卖力,终身不渝。
    申时行既然身居首辅,他不能不感到这种局势的危险。文官名义上任职于各部院寺,各有其官方的组织,但是背后又有他们私人派系。他有一次在给朋友的信内提到这个问题,深深感叹这种公私“阴阳”的区别。可是他有什么办法?他自己还不是依靠张居正的栽培才有今天的地位?申时行不是理想家,他深知人类的弱点不能完全避免。张居正一案已成过去,他现在的任务是要竭诚帮助年轻的皇帝治理国家大事,当务之急是增加文官之间的互相信赖。与其暴露各人的阴,毋宁提倡他们的阳。正因为如此,他被报多人目为放弃理想以妥协为前提的政客。然而还有人比他更为务实,认为所有伦理道德全是空中楼阁,最多也不过是一种理想和一种装饰。对这种看法,申时行也不能同意。理想与装饰究竟不同于虚伪,一个人仍能以此作为起点去推行他的诚意。
    即算本朝推行伦理道德以作为治国的标准,收效不如理想,可是也别无更好的办法。假如没有这些观念和原则,我们政府靠什么而存在?如果放弃“四书”上说的真心诚意,仁民爱物,嫂溺则手援,如何能使2000名京官对事情有一致的看法?又如何能使18000名地方官和衷共济,或者无端受罚而仍然歌颂“皇恩浩荡”了我们还有什么更好的标准去教育全国约1肋万的读书人,还有什么更好的标准去表彰他们的祖先、寡母、贤妻?个人的私心会随时随地变迁,只有伦理道德永恒不变。古代的圣贤写作“四书”的时候如此,朱是注解“四书”的时候如此,今日仍然如此。正因为如此,它才可以在经筵上被讲解者发挥,也可以在墓志上被镌刻,以为后人的典范。

    第二章 首辅申时行

    这种伦理教育所收到的效果,可以用前面提到的邹元标为例。邹元标在1577年得中进士,时年26岁。当时他还没有任何官职,然而根据圣贤的教导,他竟上书指出张居正的不肯丁忧的可耻可恶。这一封奏章使他在午门外受到廷杖,进士的头衔革去,降为士兵,流放于贵州的穷乡僻壤。一去5年,直到1583年冤案昭雪,他才被召回北京,任命为给事中,职司监察,穿上了绣有懈劣的饱服。到任不久,他又上书直接批评万历不能清心寡欲。皇帝用朱笔在奏章上批“知道了”三个字,给他面子,免予追究文句的唐突。然而邹元标不识抬举,过不多久,他二次上书,奏章上的用语更无忌讳,竟说万历扯谎,有过不改,而且引用“欲人匆闻,英若勿为”的谚语,揭穿皇帝的装腔作势,说他没有人君风度。这就不能不使万历勃然震怒,准备把这个不知感恩的谏宫再次廷杖。

    一个从七品的下级文官,过去对朝廷的惟一贡献只是检举了张居正,今天居然具有这种道德上的权威,敢于直接指斥皇帝,其凭借者安在?万历的看法是,邹元标和其他冷谏者并非对他尽忠,而是出于自私自利,即所谓“讪君卖直”。这些人把正直当作商品,甚至不惜用诽谤讪议人君的方法作本钱,然后招摇贩卖他正直的声望。

    这种看法不无事实上的根据。有些文官熟读诗书,深知百世流芳之说。他们可以找到一个题目,宁可在御前犯不敬之罪,今日受刑,明日名扬史册。这样的做法,说明了忠臣烈士的名誉,确乎是一种高贵的商品。否则,何以有许多人愿意付出这样昂贵的代价,放弃经过千辛万苦挣来的进士出身,继之以血肉甚至生命去追求?
    既有这种人物具有这样看法,则内阁首辅虽然承认现实,却又不能放弃理想。

    申时行决心做和事佬,他的诚意得到了某些文官的尊重,但并不能为全部人土所谅解。他有时被批评为张居正的循吏,有时则被指责为“首尾两端”,即遇事左顾右盼,缺乏决心。但是申时行却并不因这些批评而改变作风。旁人处在他地位上,可能采取比较直截了当的硬性办法。申时行之“蕴藉”,半由天赋,另一半则因为在前任和后台那里得到的教训。张居正死后被参,家产籍没,子弟流放,如果他仍然按照张的作风办事,至少也是没有头脑。今日他端坐在文渊阁中张居正留下的公案后边,当然不能忘怀张居正当年的神情气概。这位炬赫一时的首辅,确乎把他申时行当作门生和属吏。但也正因他申时行能够虚心下气,才有进步成长的机会,而终于成为张居正的继任人。
    他的前任和后台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物,能够记忆千头万绪的详情末节,同时又极能了解各种人事的机微。在隆庆皇帝去世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廷臣都厌恶高拱,而对张居正却表示好感。甚至他为了获取首辅的地位,不惜与大伴冯保周旋,并以此得到慈圣太后的垂青种种情节,也得到同撩的谅解。1572年他开始为文渊阁主人,确实是一帆风顺。然而在10年之后竟身败名裂,成为历史上一大悲剧的主角。申时行对这一悲剧的内容十分了然,张居正的根本错误在自信过度,不能谦虚谨慎,不肯对事实作必要的让步。申时行生平不愿宣扬别人的缺点,对于提拔自己的人,更不会妄加批判。他只是从这悲剧的内幕中得到了教益。
    张居正的10年新政,其重点在改变文官机构的作风。这一文官制度受各种环境之累,做事缺乏条理。张居正力图振作,要求过于严厉,以至抗拒横生。在他有生之日,他犹可利用权势压制他的批评者,可是一旦身放,他的心血事业也随之付诸流水。
    加强行政效率乃是一种手段,张居正的目的,在于国富兵强。理财本来也是他的专长,但就是在此专长之中,伏下了失败的种子。这其中有很多复杂情况,是为外人所未能深悉的。
    这种复杂性首先见于税收。本朝1100多个县,表面上看来都是相等的行政单位,但实际每县税粮总数不仅不同,而且相去极远。在多种情形下,总数一经规定,就因袭而不加修改。一个富裕的县份,其税粮总数可以是一个穷僻县的300倍到500倍之间。
    当一个县官详细察看他的辖区时,他更可以发现很多难于置信的事实。这足以证明我们所称为制度,往往只是一个理想。比如说,官方所用度量衡和民间所用的就有大小的不同。又比如,很多县份的耕地几个世纪都没有作过系统的丈量,其间有的增加,有的减少,甚至该地区的地形都有了改变,过去所定税粮数额,可能已与现在实际情形大相径庭。至于土地的所有权,经过几易其手的典押,有时也难以认清谁是真正的地主。

    有些县份的税额很低,粗粗一看,似乎必须提高税额,至少这样的县份再也不应该有税粮的积欠。但实际情形是,由于原来税额低,不少农民已升为地主,而这些小地主,多系自耕农或半自耕农,仍去饥饿线不远,他们的生活与农村富裕的地主和居住在城市的地主当然不可同日而语。这也就是说,低税的实惠,早已为当地人视作当然,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因素,欠税欠粮的事情,不能因全县税低而遏止。
    有些县份的税粮比较高,这就更不可能如数进入仓库。在一般情况下,收税达到一定的税额,例如某县已征收了税额的60%,则再催征其余的40%极端困难。即使富裕的地主也会仿效贫穷的自耕农拒不细粮。他们根据多年经验,知道一个县官无法长期和成百成千以拖拉方式拒不纳粮的户主抗衡。旧税未清常常是新税之累,所以官方只好用种种名义把未收的部分减免,其后果就等于鼓励拖欠而拒不纳税。县官对欠税的户主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拘押一些人在官衙前拷打,以为其他欠税者戒。然而这些欠税人也另有对付的办法,他们可以贿赂衙役,雇佣一批乞丐代他们挨打,称为“请人代杖”。南直隶苏州府向称鱼米之乡,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地区。申时行生长于苏州吴县,对这些情况已司空见惯。张居正自然也深知此中积弊,所以他给别人的一封信说苏州以赖粮著名,“其乡人最无赖”,此地可称“鬼国”。
    百姓缴纳税粮,在规定数字外尚有所谓“常例”,即各地方官按照习惯收入私囊的附加,县官如此,以下村长里长甲长也无不如此。地方官向上缴纳税金税粮,总是先扣常例,至于税额是否如数,则是另一回事。
    张居正担任首辅的时候,他用皇帝的名义责令各府各县把税收按照规定全部缴足,这一空前巨大的压力为全部文官所终身不忘。批评张居正的人说,他对京城和各地库房中积存的大批现银视而不见,而还要用这样的方式去敛财,必然会通致地方官敲扑小民,甚至鞭挞致死。这种批评也许过于夸大,但是张居正的做法和政府一贯所标榜的仁厚精神相背,却也是事实,同时也和平素利用乡村看老级外所行“间接管制”的形式不符。这种间接管制虽然行政效率极低,实际上却为事势所需,它在成万成千农民之间解决了官方鞭长莫及的难题。
    张居正还有一个错误,则是他忽视了文官集团的双重性格。固然有很多官僚凭借特权,引用私人,扶植地主和高利贷者的利益。但是“四书”所揭案的、为文官集团所标榜的宗旨,也并不全是口头禅。如导之以诚意,一些有责任感的年轻人如邹元标辈,又真能不顾一己安危荣辱,为仁民爱物的宗旨拼命。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能在存亡于肤发之间击退北方游牧民族的内犯,也能在万苦千辛中修复黄河的决堤。他们经常批评万历皇帝,其用心也未必真是“沽名卖直”,而是他们深知自我牺牲,必须得到皇帝的肯定和合作,才能使亿万百姓沾惠受益。他们之所以攻击张居正,也正因为在他们心目中,张居正的措施放弃了古圣先贤的宗旨,而是急功好利,企图以世俗的行政效率来代替这种伟大的精神,最终必然窒碍难行,落一个引用私人的下场。

    从客观条件来看,张居正之弓佣私人,是无法避免的。以我国幅员之六,交通通信又极落后,任何有能力的内阁,也不能对各种地方官有周密的了解和实际的控制。张居正一心改弦更张,10年“专政”之后,各地税额并没有调整;地方政府仍然无法管理农村,官吏薪给之低,依然如故。总之,这种维新不过是局部的整顿,而非体制上的变革。张居正本人认真办事,一丝不苟,他亲自审核政府的账目,查究边防人马的数额,下令逮捕犯法的官吏,甚至设计各种报表的格式,规定报告的限期。他所派遣的总督和任命的尚书个个精明能干,然而他们的诚信仍有问题。因为撇开他们本身不说,他们属下的低级机构,依然处于各种各样不合理条件之下,离开了权术,这些高级官员也无精明能干之可言,而权术又总是和诚信背道而驰的。
    在名义上张居正是皇帝的顾问,并无决策和任免的权力。为了贯彻自己的意图,他经常以私人函件的形式,授意于他亲信的总督巡抚,要他们如此如此地呈奏皇帝,然后他以内阁大学士的身份票拟批准他自己的建议。为了鼓舞亲信,他有时还在函件上对他们的升迁作出暗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以他自己作中心,另外形成一个特殊的行政机构,以补助正常行政机构之不及。这在旁人看来,就是上下其手;以气节自负的人,自更不愿向他低头,以免于趋附权势的讥讪。
    张居正的全套措施,彻底暴露了这一大帝国中央集权过度的不良后果。在下层行政单位间许多实际问题尚未解决以前,行政效率的增进,必然是缓慢的、有限度的。强求效率增高,超过这种限度,只会造成行政系统的内部不安,整个文官集团会因压力过高而分裂;而纠纷一起,实际问题又会升级成为道德问题。
    张居正既不能撇开文官集团而自起炉灶,他的所作所为也就无法避免矛盾。举一个例子说,他个人物质生活的奢华惹人议论至多。数年之前,小皇帝万历听说张先生要改建住宅,增修一座阁楼以便悬挂御笔,于是就亲自下令由内库拨发白银一千两以为资助。因为在小皇帝的心目中,他的老师官俸并不丰厚。但是张居正去世之后,万历皇帝才听说北京张宅的增修费用,竟为白银一万两。更令人惊讶的是北京张宅刚刚修造完毕,湖广的江陵立即出现了一座规模相同的张宅,主其事者是锦衣卫的一个庞姓军官,建造的费用不消说来自官库。张居正获悉此事,自称于心不安,但并没有毅然拒绝这些小人的阿泱奉献。接通而来的就是湖广的地方官动用公款先后建造三座石坊以颂扬张居正的功业。次之则张居正以整理驿传作为他自己的一大政绩:当时政府设立的各个驿站,照例对来往官员供应车马食宿,他花费了很大的心血,务使真正有公事的人,才受驿站接待。几家属旅行,或以私籍公,需索驿站者,查出后立加严惩。但是张家的仆人甚至亲友的仆人却可以任意向地方官需索车马船只,并及于扛格行李的夫役。张居正要求其他官员励行节俭,但是他却不能以身作则,这当然不能不贻人以口实。上述情形,也许可以推说为下人蒙蔽;然而他在私人函件中屡次提到他亲信的文官曾向他赠送贵重的“礼物”,包括现金和田地,这就不仅使他无法自解,也使对他同情的人不能置辩。也许在他看来,他自己的奢华和别人的节俭不过是因地位不同因而各有本分。但是在他的政敌的心目中,这就是言行不一的一大证据;即在一般人看来,这至少也是道德上的疵暇。这些地方也使万历丧失对元辅老师的一番尊敬,因为事实具在,不像“谋逆篡位”一套罪状,虽然严重,却令人难于置信。
    张居正的最后几年里,对他的批评者非常敏感,而对有名的文士尤甚。这些名士生平只知用华美的文章大言欺人,决不会对他崇实的作风起好感;因之他也就视此种人为寇仇。如果申时行有机会对他前任和后台老板发牢骚,他一定会指出张居正对待这般人的态度未免过分,而且由此而牵累了自己。因为在这些人眼中,他总是张居正的私人。平心而论,张居正对待一般文人,确乎过于偏激而有失宽厚。这些撰写文章的专家根据“学而优则仕”的原则,认为他们的诗词歌赋是赢得厚禄高官的资本。张居正纵使因为他们没有济世之才而加以摈斥,也不妨采用比较温和的方法敬而远之,不去触怒他们。例如王世贞,是本朝数一数二的散文大家,又和张居正同年得中进士,按理说应该情谊深厚,然而清形却不是这样。王世贞一心想做尚书,多次主动向张居正表示亲近,替他的父母作寿序,又赠送了许多礼物,包括一件极为名贵的古人法书。但是张居正却无动于衷,反而写信给王世贞,说什么“才人见忌,自古已然。吴干越钩,轻用必折;匣而藏之,其精乃全”。前两句恭维,其后则把王比作脆弱而不湛使用的武器看待,只能摆在盒子里让人赞赏他雕铸之美,却不能用以斩将夺旗。王世贞当然不曾忘记这段羞辱,他日后为他的同年作《张公居正传》时,也就以牙还牙,行间字里,酸辣兼备;其中提及申时行,也多轻蔑之语。
    还有一个文坛健将汪道昆,凑巧也是张居正的同年,他官至兵部侍郎,有一笔由他经手的边防公款,经监察官查核认为账目中有不实之处;而汪提供的报销,却用华丽动人的散文写成。张居正对此事极感不满,他铁面无私地在一封信上指出“芝兰当路,不得不锄”。汪侍郎虽有芝兰之美,然而却开放在众人行经的道路上,管理公路的员工张居正也不得不把这名花异卉一锄所去。这封信刚刚写完,汪道昆就被迫退休。
    张居正开罪于文人有如上述二例。这也表现他虽为首辅,却没有认清文官集团还有另一种双重性格。在他执政的时代,在名义上说,文官还是人民的公仆,实际上则已包罗了本朝的出色人物,成为权力的源泉,也是这一大帝国的实际主人。张居正按照过去的眼光仍然把文官集团当作行政工具,对其中最率众望的人物不加尊敬,就使自己陷于孤立的地位。直到危机四伏之际,他才发现了这一点,并且引用怫家经义,作为自己精神上的解脱,说是:“如火火聚,得清凉门。’既能在狂燎烈焰之中有冰凝水静的感觉,则他虽尚在人间身居首辅,却已经把自己当作烈士看待了。
    申时行没有做烈土的决心。他坐在前任的书案之后,认为张居正当年如能避免各种错误,他就没有自我牺牲的必要。申时行记得清楚:在万历初年大家对张居正还心存钦慕,他们没有责成这个首辅舍弃旧章,创造一个新的行政系统。他们心目中的大政治家,应当以个人的声望来调和各种极端。在一般情形之下,他需要用明确而坚定的态度处理公务;但这标准只能维持到一定的限度。事态的发展逾于限度之外,则就要用想道来原谅各人的过失。首辅的最大贡献,则在于使各种人才都能在政府中发挥长处。大才小才,庸才劣才,全部如是。对他们起感化和领导的作用,即为申时行所称的“诚意”。
    除非把全部文官罢免,而代之以不同的组织和不同的原则,身为首辅的人只能和文官合作,按照他们的共同意志办事。申时行没有忽略文官的双重性格:即虽称公仆,实系主人;有限则有阴。他必须恰如其分地处理此中矛盾。时势要求申时行充当和事佬,他就担任这样角色,至于别人的评论如“首尾两端”之类,就只能付诸一笑。
    申时行下决心当和事佬,固有以上的理论及经验作背景,但也与个人利害有关。
    他在初任首辅的两年内,曾一再感到风雨飘摇。当日见被目为张居正的私人,都要费一番心力,为自己洗刷。申时行固然有忠厚长者的声名,但是他与张的密切关系,也早为人所共知。纵是他是当今皇上老师,亦于事无补。这时候万历皇帝年已19岁左右,嘴唇上和颔下已长出了稀疏的短须,伊然一个成年人了。他声称过去被人愚弄,今后当彻底地独立自主。皇上要振作,当然是好事;然则他的动机却出于疑忌。这又增加了左右大臣职务上的危险性。申时行也很清楚地看到,在他前任8个首辅中,只有李春芳和张四维可谓能全始终,其他翟銮、夏言、严嵩、徐阶、高拱和张居正6人,或遭软禁,或受刑事处分,或死后仍被追究。表面看来,所有处分出自皇帝的旨意,其实所有案件,无一不产生于文官集团中的矛盾。首辅或是在政策上遭到多数人的反对,或是个性太强而引起嫉妒和仇视。技术上的争端,一经发展,就可以升级扩大而成道德问题,胜利者及失败者也就相应地被认为至善或极恶。
    在1583年的夏天到1585的夏天,申时行似乎感觉到有一个政治上的黑箍套在自己脑袋上,而且一天比一天加紧。反对他的以年轻的京官居多,只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完全摸清皇帝对申先生的真实态度,一时不敢造次,但是攻击已经逐渐展开。他们首先质问:张居正的四个儿子,三个得中进士,其中两个人翰林院,申时行当日为会试时主试官之一,难道和他没有关系?这一质问没有动摇申时行的地位,他们接着又建议,今后大学士的儿子一律不得参加会试,这矛头显然是针对申时行的长子申用撤。再接着他们又弹劾吏部尚书杨巍,说他用人办事都逢迎内阁旨意,言外之意乃是首辅专权跋扈。这两次攻击依然无效,但是他们参劾礼部尚书徐学漠却取得成功,徐被迫去职。参劾者表面上的理由是他在选择皇帝陵墓的地址时,没有广泛地听取港舆专家的意见,以致没有选到一个真正的吉穴,但真正原因乃是徐学漠已被视为张居正的私人,而他在最近又把女儿嫁给了申时行的次子申用嘉。
    这种攻击是经过深思熟虑,按照预定步骤进行的。整个方式可以称为“去皮见骨”。攻击者常常从一些小事开始,诸如一句经书的解释,一种谐音的讽刺,一张不署名传单的内容,一个考题的不当等等,有时也可以在奏章上提出一个冤案,参劾一个不知名小富的家庭琐事,或者以论水利和研究马尾巴发难引出本题。利用这些小事可以促使公众注意,引起文官参加,假以时日,使小事积累而成大事,细微末节的局部问题转化而成为整个道德问题。在程序上讲,发展中的步伐则须前后衔接,第一步没有收到效果之前决不轻率采取第二步。而且出场交锋的人物起先总是无名小卒,直到时机成熟才有大将出马。这种方式,大凡久在政治圈子里的人物,都已看透,他们可以从青萍之末,预测大风暴的来临。
    而对着这布置周详的攻击,申时行险些垮台;再加以高启愚一案,他更是被拖到了悬崖边上。然而出人意料之外的乃是他顶住了这种攻击。在这危机中摇而不坠,以后重又站稳了脚跟。这是申时行生活史上的一大胜利,使他的政治地位更趋巩固。
    高启愚出身翰林院,曾任南京和北京的国子监祭酒,相当于国立大学校长。由于申时行的推荐,他以礼都右侍郎的身份充任皇帝的经筵讲官。按照过去成例,他之被任为大学士已是指日间事。和申时行一样,他还很可能为来日之首辅。只是高启愚命运乖违,正在官运亨通之际,忽然被人检举。几年之前他主持应天府乡试所出试题“舜亦以命禹”,这时被认为宣扬掸让,即是恭维张居正有神禹疏凿之功;在有德者则君临天下的前提内,这也就是向张劝进。这一攻击既阴险又毒辣,因为它正中了皇帝心理上的要害。攻击者预料,高启愚为申时行提拔,在这严重罪状面前,申必然要出面为高辩护,于是就可以)顺水推舟地搞垮申时行。
    果然计出如神,案件一发动,申时行出而为高启愚辩护。攻击者按照原定部署参劾申时行,又如预料申被参离职家居待勘,二辅许国代理阁务。许国又为申时行辩护,过几天也被参劾,也同样在家听候处理。
    只是攻击者没有预料的,乃是这一场大风浪,使万历皇帝作了长时间上的考虑。他把种种迹象联系起来,逐渐明白了这些检举参劾的真实用意。何以这群“保皇党”当初在高启愚出题劝进的时候一言不发,今日张居正已经倒台则又振振有辞?可见他们也另有其“阴”。他们好几个组织者都是三辅王锡爵主持会试的门生,如果搞垮申时行和许国,即可以拥护王锡爵担任首辅。事不凑巧,王锡爵责示了充分的明智和冷静,他不接受这样的拥戴,反而向万历皇帝上书称赞首辅申时行“泊然处中,重国体,惜人才”。
    于是圣意乃决,申时行和许国都被挽留。皇帝特遣的宦官到两位阁老家里央请他们出来视事。攻击者因之不能再加置像。但是为了保持文官间的平衡,也为了继续鼓励监察官尽忠报国,对攻击首辅的人也不便过重处罚。直到数月之后风波平息,万历才把其中最激烈的分子各降三级,首先参劾高启愚的御史,也调到外省;至于高启愚为生事之端,即便从轻处理,也不能认为全无过失,可以令之置身事外,乃以“出题谬妄”的罪名,被颁夺文官身份和以前恩赐的祖先浩命。
    张居正一案的余波,到此才完全结束。故太师的头衔既然被俄家产也已没收,儿子进士翰林的名称又经一笔勾销,今后即再暴露他所培植的私人亦不能使皇帝激动,自此朝廷内的文官还要互相攻击,则必须另找新的题目来做文章,而不能再在张居正的骄奢无道或者窥窃神器上大加发挥了。
    等到这一案完全结束之后,申时行才有机会平心静气地研究事情的真象。在所有反对他的人中,真正关心张居正的儿子如何进入翰林院以及皇帝陵墓风水好坏的恐怕很少,甚至借这个题目可以拥戴首辅以便自己升官的也不能太多。应当注意的仍是张居正本身是一个令人感情激动的题目。只要一提起他的名字,就立刻引起很多人气愤,因此反对者不一定要费很大的气力,即可以利用各文官间对故太师的反感,排斥他所接近的人,如侍郎表讲官高启愚、利部尚书徐学漠和他申时行自己。
    为什么张居正这样令人痛恨?原因在于他把所有的文官摆在他个人的严格监视之下,并且凭个人的标准加以升迁或贬黜,因此严重地威胁了他们的安全感。这些官员之间关系复杂,各有他们的后合老板以及提拔的后进。他们又无一不有千丝万缕的家族与社会关系,因之得罪了一个人,就得罪了一批人;得罪了一批人,也就得罪了全国。这正如他同年王世贞所说,张居正一套偏激的办、法,是和全国的读书人作对。
    张居正又错误地使用了懈复这一动物。监察官是征集舆论、平衡阴阳、在公益和私利中找到折衷的工具,元铺张先生却用它来推动自己的政策。御史和绘事中只检举对他不利的人物,不纠察他的行政,这种情况使他们与特务警察无异。因之张居正虽没有独裁者的权位,却有了独裁者的神通。要不是在他执政之日有这种普遍被压抑的恐惧和怨恨,以后的反张运动就不会引起这么多的同情,动员这么多的力量,产生这么多的枝节。
    1585年,万历皇帝决心将张居正一案作为历史看待。申时行也决心防止这样的政治波澜再来掀动本朝的上下机构,他呈请皇帝停止张居正所制定的考成法。为了有效地管制全国各府县,这一考成法规定各科给事中按年月记载各地方官的政绩,其标准为欠税是否能够追缴,盗匪是否能够擒获。官员前案未结,就不许升迁离职,甚至有些已经退休或正在养病的官员还要被传询答复问题。现任首辅申时行认为这种方法有欠公允。因为税收能否如额征足,有其多方面的原因,而不完全决定于县令府尹的能力和办事精神;匪盗就擒或漏网,更多出于偶然的机会,如果上官不顾困难,一味逼迫下属,下属又逼迫兵丁捕快,就会促成许多嫌疑犯屈打成招,这也不是清明宽厚的本朝所宜有。万历听罢首肯。这样,张居正时代惟一有组织性的条例也就此撤销。

    为了表示胸襟开阔,申时行对参劾过自己的官员概不追究,甚至还建议其中的几位官员晋级。另一件出人意外之事则是他替邹元标说好话。这一位邻元标,除了上书触怒圣颜之外,还帮助反对申时行的一派逐走了他的儿女亲家徐学漠。万历本来想重办邹元标,申时行出来讨价还价,终于使邹没有受到廷杖,仅以除籍了事,而在邹元标离职以后,申时行还在设法使他能第二次被召复职。
    1587年又值京察之年,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可以宣扬他作为大政治家的诚意。京察每六年举行一次,全部京官都将被考核。各地巡抚由于带有都察院御史的头衔,所以也同于京官在考核之列。与他前任1581年的原则相反,申时行力主人事上的稳定。随即消息传来,政府让大小官员各安其位。于是众心欣慰。京察的结果,凡由进士出身的职官只有33人降级或罢免,而且这33人,没有一个出于吏部、都察院或翰林院这些传统上最富敏感的机关。这种想道稳定了文官集团的情绪,也稳定了首辅自己的地位,他被众口交誉为老成持重,有古君子之风。
    他和万历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好,概言之,即已经由协调进而为亲密。册封万历的宠妃郑氏为皇贵妃时,他被委为正使之一。申时行又奉派为总揽大峪山今上陵寝的建筑工程,并已到施工之处巡视多次,一次在严寒,一次在酷暑。1587年,他报告一切进行都很顺利。万历龙颜大悦,特赏首辅申先生织有双喜字的锦缎一匹,让他制成新衣,以供阅陵时服用。
    在皇帝的心目中既已取得了很高的信用,申先生又能以他高超的劝说能力,委婉地请求今上放弃他禁中内操,即在皇城中训练以宦官编成的军队,并同意不再随便出城巡阅,管束职掌特务的宦官张鲸。这些事情,如果不是申时行采用恰当的方式调停,很可能造成皇帝与百官间的冲突。因为在这些地方文官们有他们坚定强硬的看法,要是他们一定要以道德的名义在御前海谏,言语冲突之余,万历一动反感,很可能导致一意孤行。申阁老防患于未然,确已尽到从中调济的职责。
    反对申时行的则仍称他为妥协,一味只顾目前适用,放弃原则。申时行当然有他的办法答辩。他表示,要是不恢复百官间的彼此信赖,怎么可以使他们大有作为,为皇上推行开明的政治?
    管理我们这样一个大帝国,在许多问题上一定是要生间隙的。张居正以整饬纪律自居,而实际上他是强迫要求各人保证不生牌隙。申时行用恕道待人,又鼓励城信,就是期望各人自动地各尽其能地补救够隙。申时行的立论并非没有理由,但是从他四年内在文渊阁执政的纪录上看,其成功的希望至为微小。
    推广诚意的方式是经常不断地举行礼仪,讲解“四书”和其他经史,然而最近以来,申时行已经不能劝说万历皇帝出席他应该主持的礼仪,经筵也久被搁置。申先生内心明白,经过张居正事件之后,皇帝对各种告汗、争论和答辩已经不感兴趣,他对一切都取怀疑的态度。因为他从小束发受教,就听说“王者无戏言”,天子应对一切事物认真,更要在一句一语之间,相信亲信人的话。而现在看来,每个人都是说管说,做管做,两不相干,这又何怪乎他怀疑一切?他之所谓“讪君卖直”,就表示他已经知道凡事都有其明暗阴阳。他对廷臣要求他为尧舜之君的说法不加反对,因为这是“四书”中的准则,又是祖先的训示,不容置辩。可是以他的聪明敏感,谁又能够保证他在内心深处,没有把这种要求当成臣下为他设置的羁绊?
    皇帝放弃诚意,使申时行至为不安。然而他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自己坚持信心,静待时机的好转。可是无情的时光,究竟还有多少让申时行来安排和等待呢?1587年,即万历十五年的秋天,他作为首辅已四年有半,今后还有四年,他仍为文渊阁的首长。在他不知不觉的用尽了命运为他安排作首辅的全段时间,那么太傅兼太子太师左柱国中极殿大学士申时行即想在文渊阁再多留一天,也是不能为时势所容许的了。

    第三章 世间已无张居正

    张居正的不在人间,使我们这个庞大的帝国失去重心步伐不稳,最终失足而坠入深渊。它正在慢慢地陷于一个“宪法危机”之中。在开始的时候这种危机还令人难于理解,随着岁月的流逝,政事的每况愈下,才真相大白,但是恢复正常步伐的机会却已经一去而不复返了。
    以皇帝的身分向臣僚作长期的消极怠工,万历皇帝在历史上是一个空前绝后的例子。其动机是出于一种报复的意念,因为他的文官不容许他康长立幼,以皇三子常抱代替是长子常洛为太子。这一愿望不能实现,遂使他心爱的女人郑贵妃为之慢郁寡欢。另外一个原因,则是他在张居正事件以后,他明白了别人也和他一样,一身而具有“阴”、“阳”的两重性。有“阳则有“阴”,既有道德伦理,就有私心贪欲。这种“阴”也决非人世间的力量所能加以消灭的。于是,他既不强迫臣僚接受他的主张,也不反对臣僚的意见,而是对这一切漠然置之。他的这种消极怠工自然没有公然以圣旨的形式宣布,但在别人看来则已洞若观火。
    皇帝决心以顽强的意志和臣僚们作持久的对抗,臣僚不让他立常河为太子,他也不正常治为太子,甚至不让常洛举行冠利以便向翰林院的官员就读。像这样双方坚持达10年之久。
    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他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打算。但是他的屈服是带着仇恨的。皇长子被封为太子,皇三子被封为福工到河南之国,从此皇帝的心灵上就留下了永久的伤痕,他的臣撩也再没有机会能使他按照他们的意志执行他的任务了。皇帝仍然是皇帝,但是再也不愿意做任何事情使他的文官快意。像这样又20年。
    各种法定的礼仪在照常举行,但是皇帝已经不再出席。高级的职位出缺,他宁可让它空着而不派人递补,使那些文官们除了极少数的人以外已不再有升迁到最上层的希望。臣僚们抗议的奏章不断向他提出,他也不加答辩。因为他知道,只要在麦本上一加未批,不论是激烈的驳斥还是冷静的辩说,这些朱批和原来的奏折都要送到给事中的办公室里传抄公布,这就正好中了那批抗议者的下怀,使他们达到了沽名买直的目的而暴露了自己缺乏雍容的气度。最合适的办法就是把这些可恶的奏本留中,即扣押在宫内不加批示。
    于是有良心的官员觉得无法执行他们的任务,只好提出辞呈。万历以同样的态度对付这些辞呈,既不接例慰留,也不准离职。有的官员在盛怒之余径自挂冠而去,吏部建议对他们追捕而加以究问,万历同样还是置之不理。到他临朝的后期,一个文官自动离职就意味着一个名位已被废革,因为不再有人补缺。
    皇帝和他的臣僚熟读诗书,知道经典史籍赞成臣下向无道之君造反。但这无道必须到达维、纣的程度,即以极端的残暴加之于臣僚和百姓。现在的万历皇帝却并非如此,而且除了不理上述性质的文件以外,他照常批阅其他奏章。也就是说,他的消极怠工,放弃自己的职责,是有所选择的,他自己可以理直气壮地表示,他是在奉行道家“无为而治”的宗旨。对于这种情况,臣僚们是找不到任何经典中的训示来造反的。所以,不满甚至愤激的情绪尽管不断滋长,却始终没有发展成为“诛独夫”或者“清君侧”的内战。
    皇帝的放弃职责并没有使政府陷于瘫痪。文官集团有它多年来形成的自动控制程序。每到属牛、龙、羊、狗之年,北京的会试、殿试照旧举行;地方官和京官按时的考核也没有废止。派遣和升迁中下级文官,用抽签的方法来决定。交部把候补人员的名单全部开列,一个官员除了不得出任原籍的地方官或其父子兄弟的上下级以外,他将要出任什么官职,决定的因素不是他的道德或才智,而是出于与事实无关的一根竹签。对于这些例行公事,皇帝照例批准,大多数情况下则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作朱批。
    在彻字据年之后,万历皇帝平静地离开了人间。他被安葬在他亲自参与设计的定陵里,安放在孝端皇后和孝靖皇后即恭妃王氏的相谅之间。他所宠爱的贵妃郑氏比他多活了10年。由于她被认定是国家的妖孽,她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这10年,她住在紫禁城里一座寂寞的冷宫中,和她的爱子福王永远旺离。福王本人也是一个祸患,据说万历生前赠给他的庄田共达400万亩。由于成为众人怨望之所集,也没有人敢为他作任何辩解,说这个数字已经被极度地夸大,而且大部田土已折银每年未逾20000两。
    奇怪的问题是,皇位的继承问题早已解决,万历皇帝又龙驭上宾,而关于当年延搁立嗣的责任之争,反较问题没有解决的时候更加严重。每当提及往事,就有许多廷臣被卷入,而且舌战之后继以笔战。这时朝廷中的文臣已经分裂为若干派别,彼此间无数的旧恨新仇需要清算,激烈的争论则常常肇始于微不足道的衅隙。万历皇帝几十年的统治,至此已经造成了文官集团中不可收拾的损伤。
    皇帝是一国之主,他应当尽心竭力以保持文官集团的平衡。做到这一点是很不容易的,除了公正和不辞劳瘁以此还需要超出寻常的精明能干。针对文官的双重性格,需要给予物质上的报酬使他们乐于效劳,也要动员他们的精神力量,使他们根据伦理道德的观念尽忠国事。这两项目标的出发点已有分歧,而皇帝能用来达到目标的手段也极为有限,概言之,不出于人事的升降和礼仪的举行。而万历皇帝的所作所为,正与此背道而驰。他有意地与文官不合作,不补官的做法等于革除了最高名位。他们鞠躬尽瘁,理应得到物质上的酬报,升官发财、光宗耀祖,此时都成泡影。使他们的毕生心力付之东流。再者,他又把伦理道德看做虚伪的装饰,自然就不在这方面用功夫。很多把孔孟之道奉为天经地义的文官,至此也觉得他们的一片丹心已经成了毫无意义的愚忠。
    表面上的宁静通常是虚幻的。文官集团缺乏应有的和衷共济,反而集中了无数的利害冲突,形成了一个带有爆炸性的团体。在万历皇帝御字的48年中,特别到了后期,大臣们已经看透了中枢无复具有领导全局的能力,也就不得不以消极敷衍的态度来应付局面。此类态度类似疫气,很快就在文官中流传,使忠于职守者缺乏信心,贪污腐败者更加有机可乘。这种不景气的趋势愈演愈烈,使整个王朝走到了崩溃的边缘。其所以能勉强维持,实在是因为替代的办法尚未找到。而像我们这样庞大而历史悠久的帝国,即使在不利的条件之下,仅凭惯性的作用也可以使这个王朝继续存在若干年月。
    这种气氛,不消说令人悲观。有一部分文官,即以后被称为东林党的人,发愤要力挽狂澜。他们的理想是,精神上的领导力量可以在皇帝的宝座之外建树。他们从小熟读《四书》和朱高的注释,确认一个有教养的君子决无消极退让和放弃职责的可能,需要的是自强不息的奋斗。这些以君子自诩的人物,不论在朝在野,总是标榜自己的品德,而指斥和他们不合的为小人。其后,这一派中的若干人被任命为吏部和都察院的官员,职司百官的考察和弹劾。在定期的考核中,他们大刀阔斧地斥退他们心目中认为萎靡不振的官员。
    这种重振道德的运动,其标榜的宗旨固然极为堂皇,但是缺少了皇帝的主持,其不能成功已在预料之内。皇帝也是人而并非神,即使他的意志被称为“圣旨”,也并不是他的判断真正高于常人。他的高于一切的、神秘的力量是传统所赋予,超过理智的范围,带有宗教性的色彩,这才使成为他的决断人间最大的权威。如果官员们承认他的决断确乎出于他自己而非出于佞幸的操纵,那么即使有欠公允,也可以使大家绝对服从。东林党当然不能具备这样的绝对权威,更何况当日两万名身穿锦袍的文官,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丧失了评定善恶的标准,仅凭这几十个自诩为品德优秀的官员,反倒能订出一个大家所承认的标准?这几十个官员尽了很大的力量,要重新建立一种能为别人所承认的道德伦理,结果却事与愿违。反对他们的,也同样地使用了他们治人之道,即用道德伦理的名义组织他们的集团以资对抗。
    万历的去世,失去了最后的缓冲因素。互相猜忌的小团体至此公开地互相责难。一连串的问题被提出来了:当初先皇对继承人的问题犹豫不决,在中枢任要职的人何以不慷慨直言?王锡爵身为首辅,居然同意先皇提出的三王并封的主张,即皇长子常洛、皇三子常询、皇五子常治同时不分高下地并封为王,这是何居心?要不是大臣们缺乏骨气而作迁就,先皇何至把“国本”问题拖延得如此之久,致使后果难于收拾?据说郑贵妃还有谋害皇长子的阴谋,何以不作彻底的调查追究?这些问题,没有法律上的程序可供参照以找到答案,但是在感情上则带有强烈的煽动性。提出问题的人自己也未必有寻根究底的决心,而只是利用这些问题作为控诉的口实,把食指指向反对者的鼻子,借此在党争中取得主动。
    本朝的制度,应当说是不能听任这种党争发展的。我们的司法制度极为简单,缺乏判决争端的根据。即使是技术上的问题送交御前请求决定,也要翻译成为道德问题,以至善或极恶的名义作出断语。在这种具体情况下,只有使全部文官按照“四书”的教导,以忠厚之道待人接物,约束自己的私心,尊重别人的利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朝廷才能上下一心,和衷共济。要是官员们口诵经典中的词句,称自己为君子,别人为小人,在道德的掩盖下夺利争权,这就是把原则整个颠倒了。这种做法会导致文官集团的涣散,进而导致我们的帝国无法治理。这不必等到1620年万历的灵柩抬到大峪山下葬的时候才能明白,1587年申时行说的“自古国家未有如此而能长治久安者”,已经把这个道理说得十分清楚了。
    但是当日的申时行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影响舆论,此后的影响则更为微弱。皇位的继承问题发生在他担任首辅的时候,所以很多人都感慨在这紧张的几个年头之内偏偏碰上了这样一个软弱无能的人做了文渊阁的首脑。

    1591年申时行被迫去职的时候,舆论对他已经丧失了同情。这原因需要追溯到上一年,即1590年。这一年之初,皇长子常洛只有足岁七岁半,但按中国传统的计算方法,他已经9岁。这时他还没有出阁讲学,给很多廷臣造成了不安,担心他长大以后不能和文官作正常的交往。但是出阁讲学,他又必须具有太子的名义,否则就是名不正言不顺。问题迫在眉睫,所有的京官集体向文渊阁的四个大学士施加压力,要求他们运用自己的声望,促使万历册立常治为太子。于是,以由时行为首的四个大学士向皇帝提出了辞呈,理由是他们无法向百官交代。对皇帝当然也不能接受他们的辞呈,因为他们一去,就不再有人敢接受这个首当其冲的职位。
    于是皇帝宣布,他无意于废长立幼,但是他不能接受臣下的要挟。他说,如果一年之内廷臣不再以立储一事打扰他,他可以在15年立常治为太子。如果再有人以此纠缠,立储就要延后。在这一妥协的条件下,各位大学土才回到文渊阁继续办公。
    在这一年里,群臣遵照万历的意见不再以立储相催促,但却都感到了气氛的沉重。也有很多人怀疑申时行已经为皇帝所利诱,而在运用他的声望引导京官,使他们拥护常询。1591年春天,万历打算授予申时行以太师,这是文官的最高职衔,即使是张居正,也只是在临死前才得到了这样的荣誉。申时行坚决辞谢,万历又提议赐给申时行以伯爵的俸禄,这也是没有前例的。申时行又一次极其惶恐地声称他没有功德可以接受这样的恩赐。以上的提议虽然都没有成为事实,但是已经使申时行感到窘迫。这种特殊的宠信使别人因羡生妒,给他执行皇帝和百官的联络职务增添了困难。申时行纵然以长厚著称,但官员们决不会愿意这个位极人臣的首辅再立下拥立太子的新功。就在这时候,他又成为舆论攻击的对象。那一年的阳历9月,福建企事李馆参劾首辅,说申时行主持的大峪山陵寝工程出了问题,按照他的情报,地基内已有水涌出。这位远在数千里外的地方官,冒着丢掉前程的危险来参劾首辅,其目的不外乎公开警告申时行:你虽然深得皇帝的信任,但是文官集团仍然有足够的力量动摇你的地位,如果你不对全体文官负责的话。这位上书言事的官员在事后被革职为民,但在文官们看来,这种牺牲决不会是没有意义的。此人既已博得了忠臣的名声,而他的计算如果正确,他回复职加官,也是意中之事。
    阳历10月,工部的一位官员因为皇帝允诺的册立太子的期限在即,立储大典的各项开销理应由他负责筹备,他就编造预算,呈请皇帝批准。皇帝的未批使全体文官为之瞠目咋舌。未批说,他早已声明不难臣下在一年之内催促他立储,这个工部官员借编造预算为名而行催促之实,这就是违反了他的命令,而他也就必须按照声明中所说的那样,把立储延后。这种故意的节外生枝不禁使群臣深感忧虑,太君如此缺乏诚意,他将用什么来维持威信,统治国家?于是他们联名奏请皇帝收回这一朱批,并希望他亲口许诺的明春立储一事能付诸实现。因为申时行正在病中,内阁大学士的联名呈请,由二辅许国执笔。但这份奏章仍然由申时行领衔。
    这一大规模的抗议使龙心赫然震怒。申时行获知皇帝的反应,立即呈上一份揭帖,说明内阁的联名奏章虽然列上他的名字,他事先却并未与闻。被孤立的皇帝亲自在朱批中感谢申先生对他的忠爱之忱。事情本来可以在这里结束,因为大学土的揭帖系秘密文书,经过御览以后向例是退回本人而不公布的。但是这一揭帖偏偏为许国所截获,他就毫不客气地送交给事中办公室抄录公布。申时行立刻向给事中索回原件不准公布,但其内容已经在文官中传遍,而且这种索取已发科抄写的文件也属违背成宪。
    这样重大的事件逼得当时值目的绘事中参劾申时行,参劾的措辞还十分严厉,说他“遁其辞以卖友,秘其语以误君。阳附群众清立之议,明缀其事以为内交之计”,“陛下尚宽而不诛,高庙神灵必阴硬之’。这意思说,申时行是一个十足的两面派和卖友误君的小人,即使皇上不加处罚,洪武皇帝的神灵也会对他加以珠戮的。
    万历皇帝开始并没有体会事情的严重性。他降旨勒令这个给事中降级调往外省,并命令申时行照常供职。申时行准备遵旨回到内阁,然而文官们的情绪已经如火如荼,不可遏止,一个接着一个递上了参劾申时行的本章。很明显,申时行无法抵御这些道德上的控诉,他的威信已经扫地以尽,再也无法取得同燎的信任。这种局势一经明朗,他除了辞职以外,别无他途可供选择。在这种情况下,皇帝的慰留也无济于事。要是再恋栈不去,他就必然成为张居正第二。
    在听任申先生离职之前,皇帝不能没有必要的措施以重振自己的权威。那个发难参劾申时行的给事中由降级外调而加重为革职为民。这是因为他受到了文官的表扬,而要皇帝收回处罚他的成命;而在皇帝那里,虽然无法挽留群臣所不齿的大官,却必须表示有能力斥退他们所欣赏的小官。其次轮到了二辅许国。多年来他和申时行在表面上似乎同心协力,这一事件暴露了他对申时行的嫉忌,而他故意公开申时行的秘密揭帖,说明了他的秉性并非忠厚,这种人自也不应在御前担任要职。由此,许国也被参劾,皇帝批准他“回籍调养”。两天以后,皇帝才接受了申先生的辞呈。
    在这一场悲剧性的冲突之中,没有人取得胜利。立储一事竟惹起了如许风波,使两个大学土相继离职。既然如此,即使是最激烈的人也不便立即再提起此事,因为怕把事情弄僵而不可收拾。万历也很清楚,无论他多么宠爱郑贵妃和常询,这废长立幼一举决不会被廷臣所接受,如果公开坚持自己的主张,最后势必引起大规模的流血,这是与他所崇奉的佛教宗旨相违背的,而且流血之后也未必就能如愿以偿。基于双方的这种考虑,就形成了暂时的僵持局面。
    在处理立储这个问题上,万历犯了很多错误。他的第一步是册封郑氏为皇贵妃,位于皇后之下而在其他妃嫔之上。子以母贵,常询超越常格而立为皇储,就可以顺理成章。然而在绝大部分文臣看来,这是以幼苗长,自然不合于伦常之道。
    万历本人也同样找不到充分的理由以公开自己的意图,他只能找出种种借口来拖延。第一个借口是常洛年纪太小,经不起各种典礼的折磨,第二个借口就是上面所说的立储大计属于皇帝的职权,不容许任何人加以干扰逼迫。在和廷臣往来争辩之际,他又突然别作心裁,同日册封三个儿子为王而不册封太子。臣僚们不接受这个办法,他又找出了第三个借口,即皇后年纪尚轻,仍有生育的可能;如果皇后生下儿子,那就是当然的太子而用不着任何争议了。这种种借口既表明了他缺乏信用,也暴露了他没有气魄,因而官员们的抗议也决不会就此偃旗息鼓。
    这种僵持的局面,应该看做本章一开始所说的“宪法危机”。因为僵局之不能打破,原因不在于法律。法律的问题始终没有被人提起,即皇帝如果一定要废长立幼,他并不是找不到理论上的依据。假如我们的帝国真正能够实行法治,而继承皇位这个问题又由一个具有独立性的法庭来作出判决,那么皇帝委托律师根据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来作辩护,他是很有胜诉的可能的。
    第一,常洛并不天生即具有继承大统的权利,他的几个弟弟也同样没有这种权利。因为皇帝的儿子在被册封以前统统没有名义,否则就用不着特别举行封太子或封王的规定了。第二,立长而不立幼,只是传统的习惯而不是强制性的法规,这在永乐登极之后更为明显。他以太祖洪武皇帝第四子的身分,用“清君侧”的名义,从他的侄子建文皇帝手中夺得了皇位而根本不考虑他的二哥和三哥两房的优先继承权。所以在20之后还要坚持继承皇位必须按出生次序,就等于否定了永乐皇帝的合法性。第三,根据太祖供武皇帝的规定,嫡子有继承皇位的优先权,可见皇子的地位决定于其母亲的地位,而出生年月乃属次要。常洛之母为恭妃,常询之母则为是贵妃,前述子以母贵的原则在祖训前仍然大可商酌。第四,如果万历非立常询不可,他还可以废去孝端皇后而立郑氏,使常询成为名正言顺的嫡子。在本朝历史上,宣德、景泰、成化、嘉靖四朝都有废后之举而并未因此发生政治波澜。
    为什么万历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采取更为强硬的立场,例如坚决地公开宣布他的主张,而且一口咬定计属于他的权力范围,不容旁人置晚而且进一步以意图不能实现即自动退位作为威胁,这都已经无法找到答案了。也许有一条理由可以作为解释,即本朝不是以法律治理天下臣民,而是以“四书”中的伦理作为主宰。皇帝和全国臣民都懂得父亲对儿子不能偏爱,哥哥对弟弟负有教导及爱护的义务,男人不能因为宠爱女人而改变长幼之序。正因为这些原则为天下人所普遍承认,我们的帝国才在精神上有一套共同的纲领,才可以上下一心,臻于长治久安。如果仅仅凭法律的条文作为治国的依据,则我们立国的根本就成了问题,一千多个县令也很难以父母官的身分领导他治下成千成万的庶民。所以,万历要弃长立幼的企图,纵使在法律上有可以左右迁就之处,但在坚持传统观念的臣僚心目之中,却早已不直于钢常伦理。臣僚们从来没有听说法律的施用可以与圣贤的教导相违,即使是皇帝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在这样强大的道德和舆论的压力之下,他在公开场合不得不发表违心之论,否认他有弃长立幼的企图。
    心里的愿望难于实现而且无法明言,同时又缺乏可以密商的智囊人物,从此他就成了一个孤独的君主。他很想把内阁大学士拉到自己这一方面来,但也不敢公然出口。而事与愿违,历届的首辅都以群臣的发言人自居,不断地催促皇帝按长助之序册立常在为太子。催促无效,首辅只能引咎自责,桂冠而去。这样一来,做皇帝的不得不应付几个个性完全不同的首辅,应付几种不同方式的催促,因而搜索出来的理由就前后不能一致,从而使人更清楚地感觉到他确实缺乏诚意。
    虽然形势对他十分不利,他仍然不放弃他的愿望。臣僚们纷纷猜测,究竟是皇帝受到了郑氏的逼迫,以致一意孤行,还是他想用拖延的办法,等待皇后自然地死去?孝端皇后的健康情况据说极有问题,如果一旦不讳,皇贵妃郑氏递补而为皇后,就足以使任何人找不到根据加以反对。但是孝端皇后偏偏不肯合作,她带病延年,仅仅比皇帝早死4个月。而这时由于众意难违,万历早已屈服,常洛被封为太子已经20年了。
    分析上述问题,还有一个因素不能排除,就是在万历登极以后,虽然坐在他祖先坐过的宝座之上,但他的职责和权限已经和他的前代有所不同。他的祖先,一言一行都被臣下恭维为绝对的道德标准,而他却是在他的臣僚教育之下长大的。他的责任范围乃是这群文臣们所安排的。他的感情更需作绝对的抑制。这前后不同之处尽管在形式上含蓄,实质上却毫不含糊。原因是开国之君主创建了本朝,同时也设立了作为行政工具的文官制度,而今天的文官却早已成熟,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个个性平淡的君主作为天命的代表,其任务就是在他们的争端无法解决时作出强制性的仲裁。他们要求这位守成之主与日常的生活隔绝,在仲裁争端中不挟带个人的嗜好和偏爱以引起更多的纠纷。坦率地说,就是皇帝最好毫无主见,因此更足以代表天命。这种关系,已经由万历的曾叔祖弘治作出了榜样。弘治皇帝愈是谦抑温和,听凭文臣们的摆布,文臣们就愈是称颂他为有道明君。
    这样的一个皇帝,实际上已经不是国事的处置者,而是处置国事的一个权威性的象征。他应该做到寓至善于无形。如果他能够保持感情与个性的真空,经常演习各种礼仪,以增强抽象的伦理观念,他就和上述要求恰相符合。
    多少年来,文官已经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力量,强迫坐在宝座上的皇帝在处理政务时摈斥他个人的意志。皇帝没有办法抵御这种力量,因为他的权威产生于百官的俯伏跪拜之中,他实际上所能控制的则至为微薄。名义上他是天子,实际上他受制于廷臣。万历皇帝以他的聪明接触到了事情的真相,明白了自己立常询的计划不能成功,就心灰意懒,对这个操纵实际的官僚集团日益疏远,采取了长期怠工的消极对抗。
    1587年以后的内外形势并不平静,杨应龙在西南叛变,脖拜在宁夏造反,日本的关白丰臣秀吉侵占朝鲜,东北的努尔哈赤在白山黑水间发难,但内外兵事都没有像建储一事能在廷臣中引起这么多的纷纷扰扰。两万名身穿锦袍的文官所最关心的,乃是今上皇帝一旦官车宴驾,谁将继他登上宝座。即使在常洛封为太子、常询去河南之国之后,事情仍然没有结束。那位掩袖工谗的郑氏日夜挨在皇帝身旁,谁敢担保情况不起变化?因之有的忠耿之臣就慷慨陈词,请求皇帝不要好色,自古以来,美人就是引诱人做坏事的一种因素。跟着就是谣言蜂起。有的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官闹中已产生了各种阴谋。有人说,在宫中发现了木刻的偶像。人们普遍相信,如果一个精于巫术的人每过七天给这个偶像插上一根针,偶像所摹拟的人就会病入骨髓,百药罔效。难道贵妃郑氏真想用这种方法置常洛于死命?更令人不安的是据说还发现了皇帝和皇后的偶像。
    在惶惶不安的气氛中,又出现了一件奇特的事情。有一个大学土沈鲤,在文渊阁的大门旁边竖立了一块木板,上面写着十项做官的戒律。每天上班的时候,他就站在牌前低声诵读,念念有词。不久,宫中就传遍了沈阁老的谣言,据说他在一块写有怪字的木牌前面施法诅咒。皇帝十分惊奇,叫人把木牌取来过目,看过之后随即斥责宦官胡说八道,无事生非。
    有些谣言还记录于史书。比如说恭妃王氏是一个年长的女人,在和万历邂逅相遇的时候就已经消失了青春。此后她又一目失明,所以不能继续得到皇帝的宠爱。另外一个故事则说是万历病重,自度即将不起,有一天一觉醒来,发现恭妃王氏的胳臂正枕在他的脑袋下,脸上的泪痕未干,而贵妃郑氏则无影无踪。还有一个故事提到了常洛的祖母慈圣太后。她反对皇帝弃长立幼的企图,为此和他作了一次专门的谈话:
    皇太后:“如果你真要这样做,你将何以向天下臣民交代?”
    皇帝:“这容易。我只要说他是一个宫女的儿子就可以了。”
    皇太后:“你不要忘了,你自己也是一个宫女的儿子!”
    这些捕风捉影的故事在当日不仅日耳相传,而且刊诸枣梨,印成书籍。关于王氏和万历相遇时的年龄问题,在4个多世纪以后定陵的发掘中才得到澄清胭为墓志上清楚地记载着她的出生年月,据此,她和万历相遇的那一年刚刚16岁,万历则是18岁。
    木板印刷的发达不仅使这些书籍大为流行,而且还使一些不署名的传单和署假名的小册子不断出现。这些传单和小册子增加了北京城内的紧张气氛,使每一个人都程度不同地卷进了这个继承大统的漩涡里。有一张传单,即所谓“妖书”,竟公然声称太子不久就要被废,福王将奉召回京正位东宫,并且指出这一阴谋的参预者及其全部计划。皇帝命令东厂锦衣卫严密侦缉妖书的作者,致使整个京城为之震动,不仅名列书中的人惊恐万状,其他无关的人也不免惴惴不安。
    对文官集团而言,常洛和常询的争执,不过是把他们早已存在的冲突更加带上了感情色彩而已。就算是没有郑贵妃,也没有东林党,文官集团中的彼此隔阂和对立,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要探究七的根本,可以追溯到本朝创建之初。
    历史学家似乎很少注意到,本朝以诗书作为立政的根本,其程度之深超过了以往的朝代。这在开国之初有其客观上的可能。洪武皇帝大规模地打击各省的大地主和大家族,整个帝国形成了一个以中小地主及自耕农为主的社会。朝廷又三令五申,力崇俭朴,要求文官成为人民的公仆。在这种风气之下,人们心里的物质欲望和嘴上的道德标准,两者的距离还不致相差过远,充其量也不足以成为立政上的障碍。

    当张居正出任首辅的时候,本朝已经有了两百年的历史。开国时的理想和所提倡的风气与今天的实际距离已经愈来愈远了。很多问题,按理说应该运用组织上的原则予以解决,但事实上无法办到,只能代之以局部的人事调整。
    这种积弊的根源在于财政的安排。在开国之初,政府厘定各种制度,其依据的原则是“四书”上的教条,认为官员们应当过简单朴素的生活是万古不磨的真理。从这种观念出发而组成的文官集团,是一个庞大无比的组织,在中央控制下既没有重点,也没有弹性,更谈不上具有随着形势发展而作调整的能力。各种技术力量,诸如交通通讯、分析统计、调查研究、控制金融、发展生产等等则更为缺乏。一个必然的后果,即政府对民间的经济发展或衰退,往往感到隔膜,因之税收和预算不能随之而增加或减缩。

    财政上死板、混乱与缺乏控制,给予官员的俸禄又微薄到不合实际,因此相员们要求取得额外收入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上面说过的地方官的“常例’堤一种普遍的不成文制度。亦在规定的税额以外抽取附加税:征收白银,每两附加几分几厘,称为“火耗”;征收实物,也要加征几匹几斗,称为“耗米”、“样绢”。除此之外,一个地方官例如县令,其家中的生活费用、招待客人的酒食、馈送上司的礼物,也都在地方上摊派。对这种似合法非合法的收入,中央听之任之而又不公开承认。在各地区之间,这种收入则漫无标准,因为一个富裕的县分,税收上稍加几分,县令就可以宦囊充裕,而一个贫穷的县分要征收同样的数字,则已是极为暴虐的苛政了。这些情形使得所谓操守变成毫无实际意义。

    更难于判断的是京官的操守。他们没有征收常例的机会,而全靠各省地方官以礼仪为名所赠送的津贴。银两源源不断地流入北京,尤其是在考核地方官的那一年为数更多,这就无怪乎那位独立特行的海瑞要称这种年头为京官的“收租”之年了。考核者既然接受了被考核者的津贴,还哪里谈得上一切秉公办理呢?
    财政上的情况既是如此,在文官体制上,普遍使人感到困难的是各级地方官都没有实际力量足以应付环境的变化。他们没有完全驾驭下级的能力,因为各人自抽“常例”,即下级也拥有财政权;人事权则集中于北京,对下级的升降奖罚上级只能建议而无法直接处理。
    体制上有欠周全,文官集团更需要用精神力量来补助组织之上的不足。这有本朝的历史记载为证。那些孔孟的信徒,在一旦需要的时候,可以不惜牺牲以完成任务。有的文官从来没有受过军事训练,却可以领导仓粹集合的民兵固守孤城,最后杀身成仁;有的文官不顾况暑疫疾,和民夫同饮食、共起居,在洪水的威胁下抢救危险的河堤。这些好处当然不应抹杀,然则它们带有冲动性质,也多个人成分,而且常常和紧急情况一起出现。一个具有高度行政效率的政府,具备体制上技术上的周密,则不致接二连三地在紧急情况下依赖于道德观念作救命的符家。说得严重一点,后者已不是一种好现象,而是组织机构违反时代,不能在复杂的社会中推陈出新的结果。
    这种局面不打破,文官的双重性格发展得越来越明显,这也是精神与物质的分离。一方面,这些熟读经史的人以仁义道德相标榜,以发挥治国平天下的抱负为国家服务,以自我牺牲自诩;一方面,体制上又存在那么多的斡隙,给这些人以那么强烈的引诱。阴与阳的距离越来越远,找出一个大家都同意的折衷办法也越来越困难。
    以张居正的精明干练,他没有能解决这个问题。他的十年首辅生涯,仅仅刚把问题看清楚。他的一套改革办法使文官们感受到极大的压力而不能成功,而且招致了死后的被清算。申时行不得不把目标降低。他所说的“使不肖者犹知忌惮,而贤者有所依归”,就表现了他调和这阴阳两极的方针。他无意于鼓励不法,但也不能对操守过于认真。1587年京察之放宽尺度就是这种宗旨的具体说明。在他看来,嫂子已经掉进水里,决不能再像平常一样保持远距离的尊敬,而需要“援之以手”了。
    就算是降低了标准,申时行也没有能达到目的。有一些自命为体现正气的年少新进,坚持“四书”中所教导的伦理观念,对1587年京察的做法表示了极大的不满。其中有一个顾宪成,所提出的抨击尤为尖锐。他和他的志同道合者决心要检举缺乏能力和操守的官员,而不惜重新撕破申时行所苦心缝补的破绽。申时行的对付办法就是把他调往外省。
    所以,在立储问题还没有对京官形成普遍压力的时候,他们的内部关系已经十分紧张了。张居正的强迫命令固然失败,申时行的调和折衷也同样没有成功。在北京的两千多名文官中间,存在着对伦理道德和对现实生活的不同态度,互相顾忌而又互相蔑视。有的人出身寒微,把做官看做发财致富的机会;有的人家境丰饶,用不着靠做官的收入维持生活,自然就不会同意和允许其他人这样做。“四书’冲的原则,有的人仅仅视为具文,拿来做职业上的口头禅,有些人却一丝不苟,身体力行。另外有一些人格但于上述两者之间;也有一些人由于人事的牵涉参与了对立的阵营。
    文官之间的冲突,即使起因于抽象的原则,也并不能减轻情绪的激动。一个人可以把他旁边的另一个人看成毫无人格,他的对方也同样会认为他是在装腔作势地用圣贤之道掩饰他的无能。而眼前更为重要的是,立储一事绝不是抽象的原则,而是关系到文官们荣辱生死的现实问题。因为,凡是皇帝的继承权发生争执并通过一场残酷的冲突以后,胜利者登上皇帝的宝座.接着而来的就是指斥对方伪造先帝的旨意或是暴戾无道;因为九五之尊必有天命和道德做背景。如果不经过这一番左右舆论的工作,自己的胜利就不能名正言顺。而他手下的拥戴者,也总是要请求新皇帝以各种凶狠的手段加之于他们的对方,才能顺逆分明;自己流芳百世,政敌则遗臭万年,各有分晓。这种情形,在本朝的历史上至少已经发生过两次。
    第三个登上皇位的永乐皇帝,如所周知,是用武力夺取了侄子建文皇帝的江山。在起兵的时候,他就大肆制造了洪武皇帝本来要传位于他、建文皇帝只是矫诏嗣位的说法。功成之后,他又大批杀戮了拒绝拥戴他的廷臣和他们的家属。对嘴六代正统皇帝,在和蒙古瓦刺部落作战的时候被对方俘虏。廷臣和皇太后商量之后,拥立他的异母弟登极,是为景泰皇帝,件使瓦利不能以当今天子被其拘禁而作为谈判的要挟。最后瓦刺由于无利可图,只好把正统皇帝送回北京。一个国家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皇帝,于是正统被称为太上皇,表面上在南宫优游岁月,实则乃系软禁。7年之后,拥戴太上皇的夺门复辟成功,改称天脱功成之后,拥立是泰的臣僚受到了残酷的对待。被戮于西市的,就有功劳卓著的兵部尚书于谦。
    1587年表面上平静无事,可是很多文官已经预感到如果皇储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历史的惨痛教训必然会在他们身上重演。今天无意中的一言一语,一举一动,将来都可以拿来当做犯罪的证据。就算他们谨慎小心,缄口不言,也可能日后被视为附逆,未必一定能明哲保身。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害怕这样的危险,有的人却正好把这危险看成表现自己刚毅正直的大好机会。即使因此而牺牲,也可以博得舍生取义的美名而流芳百世。因此,除了接二连三地递上奏章以外,他们还刻印了富有煽动性的小册子和传单,闹得北京城沸沸扬扬。
    万历在他御字的后期,已经清楚地看到自己不能避免历史的指责。他与臣僚不和,同时又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君主,这已成为定案。既然无意于做积极有为的君主,现实又无可逃遁,他只能消极无为。然而由于他的聪明敏感,他又不能甘心充当臣僚的工具,所以即使消极,他仍然顽强地保持着自己的性格。
    身为天子的万历,在另一种意义上讲,他不过是紫禁城中的一名囚徒。他的权力大多带有被动性。他可以把他不喜欢的官员革职查办,但是很难升迁拔摇他所喜欢的官员,以致没有一个人足以成为他的心腹。他对大臣们的奏折作出决断,可以超出法律的规定,但是他没有制订法律的力量,官僚之间发生冲突,理所当然地由他加以裁夺,但是他不能改造制度以避免冲突的发生,而且他裁夺的权威性正在日益微弱,因为他被臣下视为燕安怠情。各边区的军事问题必须奏报皇帝,但是皇帝自己不能统率兵将,在平日也没有整顿军备的可能。他很难跨出宫门一步,自然更谈不上离开京城巡视各省。连这一点选择的自由都没有,居于九五之尊还有什么趣味?
    大小臣僚期望他以自己的德行而不是权力对国家作出贡献。但是德行意味着什么呢?张居正在世之日,皇帝在首辅及老师的控制下作为抽象的道德和智慧的代表,所谓德行大部分体现于各种礼仪之中。他要忍受各种礼仪的苦闷与单调,这也许是人们所能够理解的。但几乎很少有人理解的乃是他最深沉的苦闷尚在无情的礼仪之外。皇位是一种社会制度,他采翊钧却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个人。一登皇位,他的全部言行都要符合道德的规范,但是道德规范的解释却分属于文官。他不被允许能和他的臣僚一样,在阳之外另外存在着阴。他之被拘束是无限的,任何个性的表露都有可能被指责为逾越道德规范。
    在他的母亲慈圣皇太后去世以后,礼部立即郑重制定了丧仪,宣布全国居丧27日,臣民全部服丧,帽子上缠以白布。全部京官一律披麻带孝,不许穿着朝靴而代之以草鞋,摘去纱帽的两翅而代之以两条下垂至肩的白布。大小寺院鸣钟3万响,昼夜不息。三日之内,四品以上的官员及其夫人分批整队前去慈宁宫举行礼仪上的号哭,号哭15次,全部人员的动作协调,一哭皆哭,一止皆止,有如交响曲。
    人们看得很清楚,慈圣太后之被隆重追悼,并不是因为她个人引起了如此广泛而深沉的哀思。她不过是一个形式上的代表,她的丧仪象征了全国臣民怀念慈母的养育之恩,也表现了他们对皇室的忠诚。不难想象这些官员和夫人在号哭完毕以后回到家里,由于为这隆重的丧仪所感染,势必要对长者更为孝敬,而全国的风俗乃能更为淳厚。然而万历皇帝却早已丧失了这样的信心。他已经把一切看透,仪式典礼只会产生更多的仪式典礼,作为全国的表率,他又必须在每一种仪式中使用全部精力去表现他的诚意。他在过去的生活里付出的精力已经太多了,他已经不再有周旋应付的兴趣,所以他以近日偶患湿毒,敷药未愈,行走不便作为理由,免除了自己应该在众目瞪陵之下参加的繁文缛节。但这并不等于说皇帝有亏孝道,根据当日居留在北京的外国教士记载,皇太后入殓时的一切细节,都出于万历的亲手安排。
    把传统上规定的天子职责置之不顾,时日一久,万历懒惰之名大著。有的历史学家认为他的惰性来自光天,也有历史学家则怀疑他已经染上了抽鸦片的嗜好。这些历史学家所忽略的是下面这样的琐事:万历既已免去了自己参加典礼的麻烦,却在用一些更为无聊的方法在消磨时光。每当天气晴和,他一高兴,就和宦官们掷银为戏。他自己做庄家,宦官把银叶投向地上画出的方形或圆形之中,得中者取得加倍或三倍的偿还,不中者即被没收。这种细碎的事情表现了一个喜欢活动的人物具备着充沛的精力,但又无法用之于作出积极的创造。皇帝的这种苦闷乃是历史的悲剧。
    难道说守成之君就无法改造这些凝固了的制度、改造皇帝的职权进而改造他的帝国?似乎也不尽然。在万历之前,他的叔祖正德皇帝曾经试图这样做过。两人之间相隔约有半个世纪,正德的所作所为,对万历自然不是没有影响的。
    正德在1505年即位的时候还不满14岁。他有超人的胆量、充分的好奇心、丰富的想象力。这样的人作为守成之君,可谓命运的错误安排。正德没有对传统屈服,他有他自己寻欢作乐的办法,而且我行我素,毫不为臣僚的批评所动摇。与书呆子作对,也许正是他引以自娱的办法。
    正德登极未逾两年,他就搬出紫禁城,不再受宫廷内部清规峻律的限制。他新建的住宅名叫“豹房”,坐落于皇城中空旷之处,中有精舍、猎房及俱乐部。从此,他就在宦官、倡优、喇嘛以及异域术上的包围之中。如果兴之所至,他也偶然临朝或出席经筵,但更多的兴趣则在于游猎。有一次,他亲自训练老虎,为虎所伤,幸赖亲信江彬的救援才得免于难。
    江彬之见信于正德,也在于他的大胆和机警。他身上有箭痕h处,其中有一处穿过面颊直到耳根。1512年,经过皇帝的面试,他就受到宠信,甚至和皇帝形影不离。过去正德已经在皇城里练兵,自从得到了江彬这样英勇的军官作为侍从,操练就更形频繁与正规化。士兵们被分成两营,皇帝自率领宦官组成的士兵为一营,江彬率领从边镇中精选的将士另为一营。部队的服装也与众不同,鲜明的错甲上系以黄色的围巾,遮阳帽上插天鹅的翎毛,这些都增加了士兵们威武飒爽的气概。
    正德皇帝整天忙于练兵,夜间则在豹房和各式各样的人物玩乐。对朝廷上文臣和宦官的冲突,他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在他看来,这种争端是无可避免的,更何况处理这些事情并不是他的专长。
    最富有冒险性的事迹发生在1517年。当时勒较小王子伯颜猛可屡屡犯边,这一年又率领五万骑兵入寇,围困了本朝一营官兵。皇帝准备御驾亲征,借此体会战争的实况,并且检验几年来练兵的成效。文官们对这一惊人之举竭力阻挠,首先是一个视察长城的御史不让他出关。这样的事情很容易解决,他随即下令解除这个御史的职务而代之以一个宦官。他出关之后采取了同样的办法,即不让任何文官出关。前后四个月,北京的臣僚几乎和皇帝完全失去联络。送信的专使送去极多的奏本,但只带回极少的御批。
    当皇帝得胜回朝,一个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他在事前命令宦官打开仓库,取出各种绸缎遍赏百官,要求他们尽一昼夜之力制成新的朝服接驾。由于过于仓碎,文武官员胸前的标志弄得混乱不堪。原来颁赏给有功的大臣的飞鱼、蟒施等特种朝服,这时也随便分发。官员们所戴的帽子,式样古怪,由于皇帝的亲自设计。接驾的仪式也来不及订出详细的规定并事先演习。陈列在大道两旁、歌颂御驾亲征取得伟大胜利的标语布慢,因为皇帝自称“威武大将军朱春’,官员们只能照写上款,并且不敢在下款称臣。偏偏上天不肯作美,那一天雨雪零零,百官颔立直至夜晚,才看到皇帝在无数火把簇拥之下骑在栗色马上安然驾到。皇帝在城门口下马,接过首辅奉上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驰马赴豹房休息,百官则依旧狼狈地跳增于泥泞的街头。
    皇帝把俘获的武器装备陈列于官门之前作为战胜的实证。宫中的银作局特制了纪念这次不世之功的银牌,上附各色彩带。但是他的兴致丝毫也没有带给廷臣以鼓舞。翰林院全体官员拒绝向他祝贺,有的监察官自己责备自己失职而要求解职归田。虽然前方官军的围困因为御驾亲征而得以解除,而且终正德一朝,小王子也没有继续入侵,但是持怀疑态度的文官却坚决不承认这次胜利。他们强调说,我军伤亡达600人,而勒担却仅仅有16人战死。
    1518年秋天,正德皇帝要求大学士草拟敕旨,命令“威武大将军朱寿”再次到北方边区巡视。对这项命令,四位大学土都不肯接受。其中有一位匍匐在地,泪流满面,说是宁可任凭皇上赐死,也不能做这种不忠不义的事情。正德对大学士的抗议置之不理,一切仍然按照原来的安排进行。在征途中,他又降下敕旨,封自己为镇国公,岁支俸米五千五。五个月之后,他又再次加封自己为太师。至此,他就成了他自己手下最高级的文官,位居大学土之上。
    第二次的御驾亲征,由于渤规始终避免接触,虽然大肆搜索仍然找不到敌人的踪影,只能无功而返,在1519年春天回到京城。这9个月之中,廷臣的抗议先是数以十计,然后是数以百计。廷臣别切地陈奏,京城无主,随时可能发生变乱。两位大学士提出质问说,陛下放着好好的皇帝不做,而自我降级为公爵,追封三代,岂非要使先皇三代同样地降级?首辅的抗议更为直率,他质问说,所谓威武大将军朱寿究竟是何人?如果并无此人,就是伪造圣旨,依法当处死刑。

    对这些谏幼与抗议,正德依然不加理睬。他的性格过于放纵而又具有充分的自信,他的不拘小节已经和这些书呆子的观念距离得过分遥远,以致再也无法调和。他喜欢和臣下混在一起饮酒玩乐。一个女人如有情趣,那么不论她过去是娼妓、已经结婚或正在怀孕都毫无妨碍。在他的巡视途中,他和臣僚上下不分,以致巡抚在设宴时,他的席位竟没有筷子。事情发觉以后,臣僚们惶恐不已,他却认为不过是个笑话。有多少次他扔下饰有皇帝标志的专车专用不坐,而去和别人挤在一部民用大车上。在他为祖母举行丧礼的时候,他看到地上满是泥水,就下令臣僚们免予磕头。但是他的好心肠并没有使所有的廷臣感激,有一位翰林院修撰因为没有机会在泥水中挣扎以表示对皇室的忠诚,就在事后写了一封奏折,引用孔子盘子的教训和皇帝辩论孝道。这篇奏折立即传开,执笔者舒芬乃得以名扬史册。

    正德皇帝是否具有大将的才略,现在已经无法判断,因为他没有让文官参与他的亲征队伍,而武官又不会记录战况。可以确知的是,他在1517年的那次战役中曾经亲临前线。1518年冬天,他再度亲;旧西北边疆,正好遇上大风雪,从者瑟缩委顿,他却精神焕发,始终自持武器,端乘坐马,坚持不用舒适的乘舆。这些应该认为是难得的长处,在文臣的心目中却变得完全不可理解:为什么一个皇帝会放弃九五之尊而把自己降格到一个不识字的武夫的地位?这种惶惑以至愤慨,真正的原因是皇帝挖空了他们苦心构筑的政治体系。这个体系以仙鹤、鸭鹅、懈的等等标志、无数的礼仪磕头和“四书”中的词句堆砌而成。正德更嫖没有用明确的语言,但却用实际的行动对它作了全部的否定。

    所以,当正德在1519年又准备以威武大将军的名义到南方各省巡视的时候,文官们就再也不能忍受了。全体监察官员联着涂腺劝阻。它帝前倒置不作答,他们就列队跪在午门外要求答复。这件事还没有了结,其他官员已经跟着递上了奏本,名为迫回团实则颇有论辩并含有集体示威的味道。皇帝大为震怒,在江彬的建议之下,所有跪动不去的官员每人受到廷杖30下,其中11人当场被打死或事后伤发而死。大学士全部引咎辞职,则为皇帝温旨慰留。

    发生了这些纠葛,南巡的筹备工作拖延了好几个月,到秋间才得以成行。这次旅行与巡视北方不同,并无军事上的意义而专为游乐。在南的秀丽风光便羁毯乐而忘返。然而乐极生悲,在一破捕鱼活动中,皇帝须追僵国投资倾覆,虽然获救,但已使圣躬不豫。1520年年底他回到北京,1521年年初就在豹房病死。由于他没有子嗣,于是群臣和皇太后商议,决定迎接今上万历的祖父入继大统,是为嘉靖皇帝。

    正德毫不费力地作弄了他的臣僚,显出了他比臣僚确乎要高出一手。其原因,表面看来在于皇帝具有传统赋予的权威,他想要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其实,事情并不如此简单。

    百官之所以绝对服从皇帝,即使不说是有条件的,但也决不是无目的的。君主专制本来与文官制度相辅相成,在这庞大的组织中,下层的官员把无数不能尽合事实的书面报告逐级递送到中枢,以其数量之多和情况之复杂而要期望中枢事事处置得直,自然是不可能的。端坐在宝座上的皇帝,他的力量带有宗教色彩,其神秘之处,就在于可以使不合理的处置合理化。换言之,皇帝的处置纵然不能事事合理,但只要百官都能俯首座心地接受,则不合理也就成为合理。正德皇帝不去培养这种神秘力量,反而偏要去表现自己的将才帅略,岂不是破坏了臣僚们对他绝对服从的大前提?

    正德自称威武大将军,企图把皇帝和作为、个富于活力的年轻人的自己分为两事。不消说,他的臣下钟能控受这些看法的。以本朝幅员之大,人口之多,仅仅为了打假烟势温可,动员部队的力量就可能达到这个目的。问题在于,要不是威武大将军朱寿就是正德皇帝,他怎么能出入几个边镇,指挥所有的军队而且有足够的给养补充?反过来说,要是被任命为前敌指挥的将领都能有这样的行动自由,即使战胜外敌,我们的内政岂不大受影响?
    事实上,我们的机构设计就不允许高级将领具有这样的自由。各边镇的总兵官一定要受该地区文官的监督,在指定的地区活动。如果不是这样,唐朝的藩镇可能重新出现,成为重大的祸患。而如上面所一再说明的,本朝的立国以伦理道德为根本,以文官集团为支柱,一切行政技术完全在平衡的状态里维持现状而产生。且不用说旁的武官,即使皇帝亲统大军,以动态作前提,迟早也会使国家的人事、行政、税收、补给各项制度发生问题。
    正德的一生,一意孤行到这种程度,也有其特殊的原因。他的一生几乎谈不上家庭关系。他的母亲给他的影响微乎其微,它中的错误也没有一个人对他具有笼络的力量。在他登极的时候,三个大学士都以文章道德著称而缺乏解决实际政治问题的能力。一个天生喜欢活动的年轻人,看到一方面是他的朝廷逐日在按部就班、调和折衷的原则下办事,另一方面则是那么富有刺激性的班鼓泛旗、金戈铁马,他自然会不假思索地选择了后者。正德要求实现个性的发展,而帝国的制度则注意于个性的收缩。不论是出于自尊心还是虚荣心,正德利用他皇帝的地位和传统对抗。协助他在对抗中取得上风的,是过去引诱他注意体育、军事的宦官和军官,他们掌握了京城的军队和特务,大量排斥反对他们的文官。他们鼓励皇帝任性放纵,他们自己也因而得以有所作为。
    正德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使以后的皇帝受益。相反的,他使以后的皇帝得到了更多的拘束。他的宠用佞臣,私出宫廷、自任将领,其来势之迅猛竟使想要反对的文官措手不及。文官们虽然认为他有失太君的尊严,但都无可奈何。天子就是夫子,这种神秘的力量出诸天赋。但是说到底,他们的绝对服从也不是完全盲目和没有限度的。正德一朝,前后有两个亲王造反,其号召天下的理由,则是皇帝无道,违背了祖宗的成宪。用现代的水请来说,就是破坏了宪法。这两次造反都没有成功,其原因一方面是军事准备不够充分,另一方面是他们对正德业已众叛亲离的估计超过了当时的现实。然则他们作出这样的估计,不错把身家性命押上而作孤注一掷的赌博,一次失败之后又有第二次,这也未尝不可说明正德的违背成宪已经使他的皇帝资格发生动摇。要不是他在不到30岁的时候就结束了生命,而是更加长期地继续他的所作所为,其后果究竟会怎么样,也确实未可逆料。
    他去世以后被滥为“武宗”。从传统的意义上讲,这是一个明褒实贬的溢号。这时候他的亲信江彬仍然掌管京城的军队文官们以召集开会的名义骗他进宫,一举而将他拿获。他的下场是凌迟处死,家属被没收为奴婢。宣布的罪状,除了引诱大行皇帝做坏事而外,还有勒索私人财产、奸污处女和寡妇等等,无疑是恶贯满盈。
    当今上万历皇帝在正犯年登极,似那位富有情趣的叔祖已经去世51年了。虽然如此,正德的一生所为仍然没有被人忘记。如果说过去由于文官们没有防备而让正德任意妄为,那么这一教训正好成了历史的殷鉴。他们决心不再让朝廷的大权放在一个年轻人手里,听凭他任意使用,而是要设法把皇帝引进他们所崇奉的规范里。文官们让他从小接受翰林的教育,注意他的家庭生活和私人活动,尤其防止他接受武官和宦官的不良影响在后来闹得满城风雨的立储问题,其实也是把他纳入规范的一种节目,其目的在于使他懂得皇位的继承乃是国本,必须取得众人的公认而不能凭一己的好恶作出不会传统的决定。
    万历皇帝缺乏他叔祖的勇气、积极性和寻找快乐的情趣。他从小开始就没有一天体会到自由的意义,也不是凭借自己的能力而获得臣下的尊敬,所以就难怪乎他不能向臣下提出明确的主张了。他读过有关他叔祖的记录,深知文臣集团只要意见一纸就是一种很强大的力量。既然缺乏坚强的毅力,这个孤立无援的皇帝只好一再向臣下屈服。然而他又不是一个胸襟开阔足以容物、并以恕道待人的皇帝,他的自尊心受到损伤,他就设法报复。报复的目的不是在于恢复皇帝的权威而纯系发泄。发泄的对象也不一定是冒犯他的人,而是无辜的第三者。积多年之经验,他发现了最有效的武器乃是消极抵抗,即老子所谓“无为”。
    这样一来,皇帝找不到更合适的事情可以消磨时光,只好看宦官掷银为戏。他的消极怠工使帝国陷于深渊。现在危机已如此之严重,不论皇位的继承问题如何解决,文官集团失去的平衡已经难于恢或
    只有少数最接近皇帝的人,包括首辅申时行,才了解到不同的环境可以为万历的性格和行为带来多大的差别。他从小早熟,在皇太后和张居正的教育之下,他的生活已经有了一定的目的。当初他对于臣燎的腐化感到忧虑,自己草拟手诏,禁止官员之间互相馈赠礼物。他对于各种典礼也颇为注重,早朝的官员缺席过多,他会提出质问;掌利官的动作有欠娴雅,他会表示不悦其后他的做名一着,臣僚们就谁也记不起他当初的励精图治:命令大学士把各朝实录抄送给他阅览,经常和内阁学士讨论历史上治乱兴亡之迹,甚至在炎热的夏天亲临观看官兵的射箭比赛而使陪同他的宦官有好几个人因为温暑而晕虬但目前既已如此,过去的一切就统统不在话下了。
    他身上的巨大变化发生在什么时候,没有人可以做出确切的答复。但是追溯皇位继承问题的发生,以及一连串使皇帝感到大为不快的问题的出现,那么1587年丁亥,亦即万历十五年,可以作为一条界线。现在要回到本书一开头所说的,这一年表面上并无重大的动荡,但是对本朝的历史却有它特别重要之处。

    第四章 活着的祖宗

    解职归田23年以后,申时行在原籍苏州度过了他按中国习惯计算的80寿辰。万历皇帝已多年不见他的老师和首辅申先生,他特派专使赴苏州祝贺存问,随带纹银50两、绣蟒彩缎一匹、其他绸缎4匹作为贺仪。当时申时行的健康情况已经不佳,但仍然挣扎着北向行礼如仪。他在秦本里表示感谢说,祝贺寿辰的圣旨已经供奉保存,以为子孙传家之宝,银缎则全部壁还,因为他无颜接受这样隆重的礼物。他身为皇帝的蒙师和首辅,但是未能克尽自己的职责。如果不是这样,何至理应继承大统的皇长子到现在还没有在翰林院的官员那里就读?又何至京内外大量的缺官无人递补?据说,万历读完奏章以后感到怅惘,但仍然无意于接受这含蓄的劝谏。

    申时行把他的书房命名为“赐闲党’。上天已经赐给他闲暇,他就用来游山玩水,写字吟诗。可是很显然,不论是站在太湖之滨看着无情的浪涛拍击已被港蚀的崖岸,还是坐在书房里用典雅的韵文描写着烟雨零零的江南暮春,他都没有能忘情于世事。这23年中,他留下了一大批作品,在身后由家人结集镌版,是为《赐闲堂集》书中诗文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很广泛;但是一有机会,对往事的回忆和感慨总是很自然地在笔下流露。诗文中有不少暧昧、隐晦甚至前后矛盾的地方,然而我们并不能草率地认为他的著作有意欺人。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他对他的一生功过有自己的看法,并且对这种看法具有信心。生当末世而身居首辅,他的困难带有时代性,其中情形特别,不是从组织上和技术上可以解决的。他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资遵循,他只能依靠道德习惯和人事的手腕来应付一切。其中有内外参差之处,已不待言。在退职闲居以后,这位昔日的首辅对自己的过去毫无忏悔之意。他的思想平静,他的良心没有遗憾,因为形格势禁,他只能用调和折衷的办法来解决问题。他自信他在执政期间的所有措施均出自诚意,这一大前提使他们心无愧,至于成败利钝,那又并非他个人的力量所能左右。

    他当然听到过别人的批评。有人说张居正虽然刚愎自用,毕竟还有所成就;而忠厚长者申时行的记录却如同一张白纸。对这些抹杀事实的意见,申时行自然不为所动。在他看来,以道德力量作为施政的根本,关键在于防止坏事发生,而不在于琐屑地去解决问题。如果真像批评者所说他的施政记录是一张白纸,这反倒证明了一切都已纳入规范,机构运转正常,因此无事可记。然则申时行自己明白,他没有能达到这个最高目的。至少,他这个皇帝的最高顾问,没有能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去解决继承问题。他竟为此而去职。对于这个问题,如果说有些人犯了错误,那他申时行的差失,也不会比旁人更严重,最低限度不会与二辅许国的错误相提并论。他身居首辅,处心积虑地想在幕后不动声色地解决这个难题,而许国偏偏不能体恤时艰,将折冲于博温之间的底细,全盘托底公布,以致弄到不可收拾。
    申时行虽然号称谦虚抑让,但毕竟没有达到唾面自干的境界。他无意于接受那些在他看来是不中肯的批评,否则,他又何必把过去的事实和自己的看法来回反复地写入自己的诗文里,而且嘱咐儿子们在他身后结集刻印?显然,他期里后来的读者稍一思索,就能理解他施政措施的真正意义,并且承认他的成就超过了表面上的平凡。
    今天重读《赐闲堂集》入恐怕多数读者可以承认,申时行在文渊阁的八年半时间里并非完全尸位素餐。他在行政上的成就,往往得力于微妙的人事安排。这样的方式本来就带有间接性,而他在执行时既不采取大刀阔斧的方式,也不多加渲染,这样,他的成绩就很少为人所理解,也更少为人所仰慕。举一事即可为证:假如他真是除了忠厚和平以外就一无可取,那么在他执政时期发生的黄河泛滥问题,一定比实际情形要严重得多。
    自古以来,治理黄河就是我们帝国的一大难民由于河水流经黄土高原,疏松的黄土随着河水顺流而下,沉积于河床;河床过高,一旦遇到洪水,就极易冲决河堤,造成严重的水灾。每次决口,生命财产的损失均不可胜记。
    可是对于这一问题,中枢的唯一办法,就是责成总理河道的御史妥善处置;其中技术上的问题和人力物力的动员,都需要这位钦差大臣在他职责范围之内就地解决。根据过去的经验,大规模整理河道,地区往往涉及数省,有时填高凿低,等于改造地形。在这样巨大的规划之中,自然会有意见纷纷,莫衷一是。有时尚未开工,争执已起。所以中枢虽不直接领导工程的设计和进行,但是它所采取的立场,却必然对全盘形势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如果一个总理河道的御史执行他的规划尚未及半,突然被参免职,而他的继任者又采取完全相反的主张办事,则百万生灵,就可能牺牲在这种官僚政治之下。
    首辅申时行所赏识的治河专家是潘季驯。这位专家提倡“河道紧缩说”。黄河所以为害,原因是河沙淤集,河道不通。对于这一点专家们都无异说,但在解决的方案上则有截然不同的主张。有人建议加宽河道,他们认为河道宽则水流畅。潘季驯则以为河道宽则流速小,流速愈小则泥沙沉淀的机会愈多,经过若干年月之后,河床就会愈积愈高。他主张,应该选择重要的地段把河道收紧,同时把附近的清水河流用人工疏凿引入黄河,以增加黄河的流速,照这样的办、法,可以不需要经常疏浚而可以“自浚”。“建堤束水,以水攻沙”,就是他归纳上述方针而概括成的八字箴言。他又建议,河堤不能几十里、几百里相连不绝,应该预先在河水汹涌的地方留出缺口,而在缺口之后筑成第二、第三道的“遥堤”,和第一线的河堤之间构成“含水湖”。大量河水在缺处突破第一线,流至造堤,流速已经降低而储蓄在这些人工含水湖中,就不致扩大其危害。
    在河堤合龙和迫使河水改道的工程中,潘季驯使用“柳银”作为有力的工具。这种柳辊通常长150尺,圆周20尺,制作的方法是先用植物和泥土像织地毯一样构成长块,再用大树和绳索造成中心卷架,然后把这块“地毯”卷在架上,用大树枝和大绳索四周捆紧。这一用泥土、树枝制造的大圆柱体遇水可以膨胀,因而不致被急流冲走。每一柳辊由成百上千的民工拖运到选定的地点,当地尚有上装大石块的舢板,早已准备停当。柳辊就位,舢板凿祝。随着一声号令,大批的民工,把他们已经摆在肩上的泥土以最快的速度堆放在这仓促抢护而成的士堤上。待到决口堵塞,再逐步把堤坝加固。很多地段日后还加砌花岗石,远望一线白色,颇为美观。
    对这样规模浩大的工程,中央政府无力支付所有的费用。通常发给的款项,仅能在初步设计时作筹组全局的办公费。兹后总理河道的御史被派为当地的总督,有的还带有尚书、侍郎的头衔,以便于他在许多府县征用人力物力。所有的民夫、工具、粮食、医药和交通、通讯等等都要就地通盘筹措。所以,这一位总理河工的大臣除了工程经验之外,还必须要具有操行无可疵议的记录,这才能深受众望,动员这许多府县的地方官,指挥如意。
    潘季驯过去治河多年,无论经验或者声望都符合上述条件。他在1584年已官至刑部尚书,当时为了代张居正的家属求情,触犯圣怒,因而被革职为民1587年黄河几处决堤,开始的时候委派了一个没有多大声名的官员采取了若干紧急处置。1588年,在讨论总理河道大臣一职人选的时候,潘季驯的名字有人提到,但没有人敢向皇帝作坚决请求。正好这时候皇帝自己提出这一职务应当由“老成才望”的人充任,所以申时行才示意给事中荐举起复潘季驯,事情得以顺利通过。申时行还怕有人议论,又正好万历召见他面询其他政务,他就在谈话中插进了“皇上留意河道,拔用旧人,一时在任,皆称措练”这些话。这谈话纪录一经给事中办公室抄写公布,潘季驯之出任“总督河道兼理军务”一职,也就等于出自皇帝自己的主意,反对他的就不能随便议论了。自此在申时行任首辅的年月中,潘季驯一直负责治河,成绩卓著。而到申时行离开文渊阁以后不久,他也被参劾而再度罢官。
    在文渊阁的八年半中间,北方边防没有发生重大事件,也是申时行引以自豪的政绩。其实当时危机并未消失,只是依靠他处理得当,才未酿成大变。
    1590年,本朝的一员副总兵李联芳在甘肃、青海交界的地方陷于蒙古军队的埋伏,力战身亡。北京的文官大部分主张应当兴兵讨伐。这时候万历皇帝已很少在公开的场合之下露面,由于这一重大事件,他破例举行早朝,朝罢以后继续和各位大学土讨论对付的办法。万历同意多数廷臣的意见,认为应当采取强硬态度,然而申时行则持有不同见解。
    申时行的看法是这样的:50年前,北方蒙古各部落在俺答的号召下组织成一个同盟,势力所及,东西连亘两千里,与本朝军队屡屡作战,杀伤军民不计其数。到了1570一1571年冬天,俺答改变宗旨,愿意约束各部不再犯边,而以赏赐给他的津贴和互市的权利作为交换条件。廷臣讨论之后鉴于和平的局面对本朝有利,所以接受了他的提议,还封俺答为顺义王,其他部落首领也分别给予不同的名义。
    俺答对这修好的条约忠实履行不渝。他去世以后,儿子黄吉台尚能维持现状,到了孙子接力克,就已经没有约束各部落的能力,全蒙同盟名存实亡。在甘肃、青海间活动的卜失免和火落赤两部,尤其不受节制,经常向西南方向骚扰。一旦被质问他们就声称是“抢番”,即抢劫这一带的回、藏诺部,而并非侵犯天朝。这种做法使他们既保持了赏赐和互市的利益,又保持了行动的自由。
    1590年,本朝的一个被称为“方大醉”的下级军官,听到军士报称蒙古骑兵侵掠边境,他就单人独马冲到出事的地方。蒙古人准备答话,此人乃一介武夫,一言不发,举刀就砍。蒙古人在退走时拔箭射中了这位莽汉,致使他第二天疮发身死。于是军中群情激愤,坚决要为他报仇。洗泥副总兵李联芳追逐敌军,遇伏阵亡。报告送到北京,议论就哄然而起,大都主张停止互市,出兵作战。顺义王褡力克也作了战争的准备,渡过黄河,即将陷洗河,入临巩。情势如箭在弦上,一触即发。
    然而在申时行看来,情况并非没有缓和的可能。他不能相信格力克已经下定了全面战争的决心,因为他的同盟并不团结,并不是每个部落都愿意放弃互市的利益而与本朝作战。如果和平的希望没有断绝就决心接受全面战争,这不能说是明智的办法。边境上发生这样的事件,确实暴露了本朝的弱点,增加了蒙古人的野心。但补救的办法不在于发动战争而在于巩固内部的力量。如果边防军的空额都已补足,各边镇的仓库充实,以游牧民族耳目之灵通,他们是断乎不敢轻易挑衅的。如果边防的情况依然故我而本朝与蒙古人贸然交兵,纵使在局部地区取得胜利,这联绵几千里的边防线,终归是要被对方冲破的。说到底,即使本朝的军队获捷一百次,也不能宣布占领了大沙漠;而对方取得一次决定性的胜利,则可以使本朝彻底垮台。
    这一次处理边境危机的经过,更清楚地阐释了我们帝国的特质,从此中看出:军事机构受文盲控制不是没有理由的。边防需要作出全面计划和长久打算,动员的程度则既不可过低也不可过高。一般说来,全国的情况有千差万别,不容许中枢见事过问。因之皇帝的领导多少带有抽象性,应当集中全力鼓舞臣工,而不必在每时每事上加以处处干预。然则在紧要关头,皇帝左右全局决定和战的领导力量,却又千万不能等闲视之。就在这燥热的1590年夏天,申时行因为有了万历皇帝的支持,终于避免了一场以国运为赌注的战争。对这使他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本朝传统的优越性:让年轻的太子受傅于翰林学士,实在是高瞻远瞩。日后太子登极,翰林学士也被摆升,初为内阁中的副手,再遇机缘遂成首辅,这不仅保持了中枢人事的连续性,而且凭着老师和学生的亲切关系,可以使许多棘手的事情轻易而圆满地得到解决。
    首辅和万历在1590年阳历8月25日的谈话,是记录中的最后一次。表面上看来,师生君臣问的讨论似乎散漫无重点,而实际上申时行以极为谦卑的语调,达到了当面禀奏的目的。磋商的结果,所有的总督巡抚都供职如故,没有人因为这次边境出事而被撤职或受到其他处罚,这表明皇帝对边区各地方官的信任并未动摇;同时与俺答所订立的和平条约至此已20年仍然有效,不因局部冲突而废止。首辅又提出,所有官军的防御不可松懈,并应对卜失兔和火落赤两部特别戒备。再之则建议派遣一个重要的文臣去各边区协调全部战略处置。这次在御前的谈话既经送交午门传抄公布,则中枢的决心已定,不容置像。因之磨拳擦掌的主战派乃不得不稍事收敛。
    之天之后,原来掌管京军训练、带有兵部尚书衔的郑雅被派为北方各镇的经略。这时甘肃、青海边境的形势已经稳定,本朝的军队没有发动攻击,蒙古铁马大举内犯的可能性也没有成为现实。1591年初,郑雄乘卜失免企图与大落赤会合的时候,突然袭击其侧翼,截获了大批牛羊和其他给养,同时又按照申时行“清野’的指示,让青海的很多回藏部落他移,并把蒙古人所建造的喇嘛庙和最近运来的木材付之一炬。很多草地也以“烧荒”的方式加以破坏。格力克看到继续往西南移动没有前途,也就率领主力返回黄河东北。此后蒙古人还将与本朝的将士在各处作小规模的交锋,但是,合并长城以外各部并征服回藏以构成一个游牧民族大集团的计划,就只能永远放弃了。
    首辅申时行的执政纪录相当复杂。他对边境问题的处理是否全部合适,即令时至今日,也不是易于判断的。但是有一件事情总应该提到,就在这1587年即万历十五年,辽东巡抚注意到一个建州酋长正在逐渐开拓疆土,吞并附近的部落。他觉察到养虎将要贻患,就派兵征讨,但是师出不利。他认为失败的原因,在其部下开原道参政不照命令行事,而坚持其个人改剿为抚的主张。巡抚参劾这参政的奏折一到北京,被参者反而取得到了京中监察官的同情,他们又出来参劾这位主剿的巡抚。申时行认为这完全是一件小事,不值得引起内外文官的不睦;所以他又以和事佬的身份出面调停,建议皇帝视双方的互相参劾业已彼此对消,也不再作是非可否的追究。于是这位酋长今后得以为所欲为,而且还能够继续利用本朝内外官员的不和来发展他自己的千秋大业,此是后情,也不在本书叙述范围之内。这位酋长并非别人,据当日记录称,他名叫努尔哈赤。若干年之后,他的庙号则为清太祖。
    很多历史学家没有提到申时行和持力克之间的这段纠葛,更想不到他和下一个王朝的创业人还有过这一段因缘。在历史学家看来,申时行一生做官执政的最大功罪都应以万历年间的立储问题为始终。

    多数文官对申时行深感不满。最初万历皇帝起下了废长立幼的念头,就已经是不德不义了。申时行身居首辅,他自应以去职力争,不得已就应当以生死力争。他是第一个可以在御前说话的人。如果采取了这样坚决的态度,即使因此而去职甚至牺牲,他的继任者也会不得不仿效他的做法,加上廷臣的舆论又是如此一致,皇帝就会被迫接受公议,以后的僵局也就不会发生了。
    作这样评论的人完全忽略了申时行的性格和他的处世方针。正由于态度温和,申时行才获得皇帝的信任并建立了亲切的关系。多年来,这位首辅正是巧妙地利用这种关系,促使皇帝的一举一动接近于文官集团的期望。天子既要使用他人间的绝对权威而又不能掺进他个人的爱憎,这本来就不容易恰到好处,而要申时行采取硬性办法督促,事实上也是无法做到的。
    指斥申时行有意让皇帝拖延立储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官方记录所载,还在常询刚刚出生的时候,他就曾呈请皇帝早立常治为太子。在问题刚刚露头的时候就以明确的方式提了出来,见微而知著,不可以不谓为远见卓识。
    立储问题会成为万历朝中的一大难关,申时行在受命册封郑氏为皇贵妃的时候可能就有所预感。他当时位居文臣之首,这隆重的册封仪式自然需要他的参加和领导。他和定国公徐文堂在御前接受了象征权力的“节”,在礼官乐师的簇拥之中向右顺门进发。主管的宦官在门口恭迎。他们两人以在严稳重的态度把“货’、余印以及制册交付给宦官,然后再由宦官捧入宫中接与贵妃本人。这一套安排等于宣告于全国臣民,封妃的典礼既由朝廷中最高的文武官员主持,则被封的郑氏已非仅闺房之宠幸而实为国家机构中的一个正式成员。以对连带而及的则是皇贵妃的地位仅次于皇后而在其他妃嫔之上,那么来日她的儿子常相可能继承皇位,就不能说是全在廷臣预闻之外了。
    但是万历皇帝却坚决地否认这种关系。他说册妃与立储是两不相干的事。申时行在册妃之地曾奉万历之命,作诗歌咏其事。诗中有云:“汉殿俱矜宠,秦台早得他,今朝橄李赋,参和《小星》篇。”他深感天子虽为天子,仍不免有闺房儿女之情,因之万历提及他和郑贵妃的关系,申先生不置一辞。他还理解,皇帝仍然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也有他理智和感情的交战。关于立储一事,申时行自始至终主张忍耐,等待万历改变主意,他的是上兼学生不是一个没有理智的人,假以时日,他自己必然会对这问题找到合理的解决,而施加压力则于事无补。
    日后事态的发展证明首辅的估计并不正确。时间并没有成为有利因素。他在文渊阁八年半的任期中,接触过各种复杂的人和事。他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事方针,并不能永远做到弥息补照,相反,有时造成的严重后果,竟会大大超出他的始料所及。
    申时行在1583年担任首辅。开头的两年,他的前任张居正一案得到解决。这个问题一天不弄得水落石出,万历和他的老师就一天不知道彼此的真正意图。到了1585年,这一大案件才被彻底了结。于是此后有好几个月太平无事。到了1586年初,常询出生,郑氏被册为皇贵妃,立储的争执已经肇始。但就在这前后,万历已经发现他想做的事情统统不能做到,于是他想励精图治的念头就一天天减退。随之而来的是臣下的奏疏中指斥他荒怠的字眼也越来越无忌讳。有一本奏折上说,如果皇帝不接受他的意见,天下臣民必将视之为无道,而列祖列宗也必将痛哭于九泉。皇帝刚刚批示说此人语无伦次,应当降级外调,另一个人跟着奏上一本,内称皇上的未批不甚合适,那位进谏的人乃是忠臣,不但不应降级,而且应当表扬奖励,以表现虚怀纳谏的人君风度。这种“上下否隔”的情形既已开端,至1587年就更加恶化。
    申时行是一个敏感的人,他具有窥测旁人心情的能力。他办事的原则基于对本朝政治制度的深刻了解。在这种特殊的制度之下,人君和人臣务必互相迁就互相让步。倘不如是,一方面坚持大义所在,丝毫不放松,则只有逼使对方采取消极态度。臣僚可以请求辞职,首先由个人“乞骸骨”而延及集体,如果被革职,反倒被视为荣誉;皇帝不能让位推贤,他所能采取的方式是怠工,即不出面主持礼仪,不见群臣。1587年,当首辅申时行还只是顾虑到有这种可能性时,万历的朝廷已经朝这个方向迈进了。
    在这一年还未到岁暮之际,皇帝所使用监视内外的秘密警察遭到了攻击。东厂直属于司礼监,下辖锦衣卫,其秘密情报为皇帝处理政务所不可或缺。情报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市场上重要商品的价格、各个城门的进出人员和交通工具、北京市内火灾的情形等等,其中又万不可少的一部分,乃是从各处窃听得来的谈话。这种情报机关在本朝已有两百年的历史,早已成了政治体系中之一环。平心而论,在本朝历史上,万历皇帝不能算是过分地运用厂卫钳制臣燎的君主。然则对百官来说,特务机构总是无形的枷锁;政治上的迫害先不说,即使“家中米盐琐事,官中或传为笑谁”,巴山也大大地损害了他们的自尊心。他们早想动手制裁厂卫而苦于没有找到恰当的机会。
    其后冲突的导火线出人意外。北京城在本朝为大兴、宛平两县所辑。是年任职的大兴县县令,因为一件小事责打了太常寺供奉祭祖的乐舞生,而乐舞生有其不可侵犯的地方,责打他们,也就是蔑视祭扫大典。因之这个大兴县令被发交三法司审问。所谓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三个官署混合组成的法庭,通常只受理复审。这次所以破例,是由于太常寺提出了冒犯宗庙的重大罪状。文官们虽然觉得这罪状近于小题大做,但如果经过三法司这一机构审问,事情可以早日了结。
    事情又牵涉到了东厂。东厂下设镇抚司,凡属触犯皇帝的案件和牵涉到官员们的刑事案件,这个镇抚司同样具有讯问以至拷打之权。当得知三法司已经受理大兴县令这一案,他们表示不再争执审讯权,只要求派出两名锦衣卫校尉出席旁听,以便把经过情况向皇帝报告。
    刑部尚书李世达认为这一案件属于文官内部的纠纷,用不着东厂锦衣卫的干预。但是东厂提出要派两个校尉参加旁听,他又没有严辞拒绝,而只是托辞推倭,说什么人犯未齐,尚未审问。及至开庭审问之日,这两个校尉则给维持秩序的文官所阻挡,不得入内参与分听。
    如是情状据实报告到皇帝跟前,致使龙颜大怒。万历对于大常寺和大兴县的冲突并无兴趣,他所以震怒,乃是文官们拒绝校尉旁听,明明是故意和他过不去,因之已不能对此表示沉默。于是他一面让宦官口传圣旨向文渊阁提出质问,一面声称他要把这一案件移交东厂镇抚司审问。这时,首辅申时行又以和事佬的身分出现,劝说李世达向皇帝赔礼道歉。李世达照此办理,皇帝因而得以保全面子,取得了精神胜利。可惜的是这精神上的胜利维持的时间未免过短,几个月之后,文臣们又找到了管理东厂宦官张鲸的差错,群起而攻之。
    检举张鲸的奏章中指斥他与某些文官勾结,并且接受贿赂。其所列举的罪状看来都凿凿有据,只是当时勾结为奸,纳贿贪财的一段罪状也可以加之于许多高级廷臣身上,写奏呈的人似乎全米计及。张鲸事后感慨,由于他的嘴巴说话太多,所以才招致了那么多的攻击,不能算是事出无困。只是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机构本身,其职务与文臣的利害相违。万历一朝的冲突,文臣占优势,与天启朝厂卫跋扈、提骑气焰冲天的情形恰为尖刻的对照。

    起初,万历皇帝还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他以为对张鲸作一番口头申斥就足以了事。廷臣见参劾无效,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准备参劾全部的大学士。以造成张鲸不除、内阁也别想安生的舆论压力。由于群情鼎沸,万历只好承认失败,把张鲸免职。据当时接近皇帝的人透露,这件事曾使皇帝大为伤心。但就在张鲸将去未去之时,尚有一个下级官员不知道皇帝已经屈服,竟然又上了一个奏本,说张鲸如此难去,想必是皇帝陛下也接受了他的贿赂。这种无礼的奚落使这位官员挨了六十廷杖,但是年轻的皇帝却为此而更加心灰意懒。他本来已经对早朝和经筵感到极度厌倦,至此他拿定主意,今后再也不愿意公开接见这些不诚实的、口是心非的臣僚了。他隐居在深宫里,唯一能和他呼吸相通、忧患与共的就是贵妃郑氏。
    多年之后,申时行辞职家居,追思往事,他既不埋怨皇上,也不指责自己。他在著作中只是提到了年轻人不知世务,轻举妄动,以致弄得事情不可收拾。他回忆起在他担任首辅八年半的时间中,曾经有过一个绝好的机会禁助皇帝成为尧舜之君。此即1585年张居正一案落实之后、1586年初常询尚未出生之前的几个月。然而这机缘却又这样地短暂,他稍一忽视,就一去而不可再得。
    当时的万历皇帝真是精神焕发、励精图治;对申先生提出的要求也全力以赴,极为难得。在我们形式化的政府中,表面即是实质。皇帝既能热心参与各种典礼,就充分表示了他的诚意,足以策励臣工趋向勤俭笃实。申时行只要闭起眼睛,就立刻会在记忆中浮起当年皇上步行折雨的一幕情景。这件事发生于1585年,岁次乙酉,即当日“万历之治”可能成为现实的短时间内。
    这次祈雨与往常不同。在经过的仪式中,万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向普天之下表示了他关心民痪的诚意。1584年入冬以来,北京一带就缺少雨雪。次年春夏之间亢导更甚,河流见底,并中无水可汲。御前对此极为焦虑,在命令各个地方官求雨无效之后,他决定亲自向上天祈祷。所采用的祈祷的仪式,一部分由礼部在档案中参考成例草拟,但具体细节却出于皇帝御制,比如要求全体人员徒步走赴天坛围丘而置轿马于不用,就完全是他自己的主意。
    仪式举行的前三天,皇帝已经斋戒、前一天,他又在宫中奉先殿默告祖宗,随后又面禀慈圣太后。致上天的表文则亲笔称臣签上朱翊钧的名字,先一日送至南郊神库。
    阳历5月16日黎明,皇帝驾到皇极门,他的卫士和随从排开成为一个长方形的队伍。此时礼官报告,各官在大明门整队已毕,皇帝就开始步行出发。
    北京的居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在严而朴素的仪式。所有的人员,包括皇帝、文武百官和宦官,一律穿蓝色布袍,颈部和下缘以黑布镶边,平日的金银玉带此时全部不用而代之以牛角带。旗帜和乐队也概行免去。大街左边是两千名文官,右边是两千名武官,都列成单行两相对称,浩浩荡荡,和皇帝一起步行前往天坛。
    这些幸运的居民得到了一生中唯一的机会亲眼看到了当今天子。祈雨的队伍经过大街,一切交通当然需要暂停。但是天子平时出行时采取的“除道”措施,即要求全部店铺关门、行人敛迹的规定,这次却免予执行。这也是皇恩浩荡,允许小民有一睹天颜的机会。居民们所看到的万历皇帝是一个相貌端正的年轻人,脸圆须短,身材稍胖。他以如此虔诚的姿态迈着稳重的步伐,使看到的人无不为之感动。
    对万历皇帝来说,这十里之遥的长途步行当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因为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的如此跋涉,而且当时的天气已愈来愈热。
    天坛回丘在北京城南部,为今上的祖父嘉靖皇帝在1530年所建。万历皇帝在这同心圆的最下一层石阶上跪下祈祷,上香之后,又向上天叩头4次。文武百官列队站立在南墙之外,当皇帝跪拜时,赞礼官在暗亨门传赞,百官也依样跪拜如仪。
    行礼既毕,皇帝召集大学士、六部尚书和其他高级官员在左权星门外所设的帐篷内发表训辞。万历声称,天时亢旱固然是由于他本人缺乏德行,但同样也是贪官污吏克剥小民、上干天和的结果。现在务必要改弦更张,斥退坏人,引用好人。申时行即席代表全体官员致答辞,声称臣等奉职无状,以致天降抗旱。皇上代表全体臣民祈祷,当然会上格天心。如果还有官吏不能抑体皇上的诚意,臣等一定要严加申饬。万历当即指示把这种要旨公之于天下。1585年5月16目的敕文就体现了这个指示。被文告诫贪赃枉法、酷害百姓的官吏必须痛加改悔,绝不能再把中枢的命令示为具文,如有违不奉行者,定当严惩不贷。同时万历又命令户都在灾害严重的地区免征赋税一年。
    仪式结束,准备起驾回它,宦官们让御轿抬到万历跟前,但他坚决不坐,仍和百官步行回宫。这支队伍人数众多,起止需时,到达大明门已经是下午最炎热的时候。队伍刚刚解散,兵部的一个主事就迫不及待地从袖子里抽出一把折扇使劲地挥动。负责纠察的御史发现这一情状,认为其时虽然已经散队,但此人如此不能忍耐,仍然属于失仪。为此这位主事被罚停半年。
    申时行侍奉皇帝到皇极门,然后叩头退下。临行时他向万历致以慰问,万历则答林‘先生劳苦”。日对这时候首辅固然既饥且渴,极度疲惫,但是相比之下皇帝的任务要更为劳累,他还要到奉先殿去向列祖列宗汇报,汇报完毕还要参见慈圣太后。
    申时行不能算是一个迷信的人,从各种记录上都看不出他相信通过占卜祈祷的方式就可以和宇宙的神秘的力量有所来往。他在一次给万历的妻章上说,“臣等不习占书,不知事验”,足以清楚地说明了他的态度。同时,也不能认为万历是一个过度迷信的人。在选择皇帝陵寝的过程中,廷臣曾因风水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辩,最后万历表示“当日秦始皇在俪山筑陵,何尝不讲究风水。从这一达观的态度来看,他对风水的信仰,也只能在若有若无之间。
    但是迷信与非迷信,其间的分野也可能极为模糊。例如,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对一件事情、一种前途建立信念,则其与宗教式的皈依就相去极微。因为凡是一个人处于困境,他就不愿放弃任何足以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即使这种可能性极为渺茫,没有根据,他也要把它作为自己精神上的寄托。在这1585年亢旱的初夏,朝廷上下的情形就和此种情况极为接近。当时一天过去又是一天而仍然是骄阳酷日,人们的焦虑也就达到了最大限度。因为每一个人都知道,皇帝的宫廷不能永远建立在一个土地干得发裂的京城里。皇帝亲自出动,以最虔诚的态度和最庄严的仪式向上天求雨,不论是出于迷信,或者其动机是维系人心,最低限度表示了事情并未绝望。希望就产生于这种人为的奋斗之中。他的挣扎,他的自我责备,以及他对臣僚所作的爱民的训示,都可以安慰困窘中的人心,有如一眼清凉剂。他的政府一向认为精神的力量超过实际,因此他这次求雨即是做皇帝克尽厥职的最高表现。
    最后,一场甘霖有如千军万马,突然降临到人间。最初是雨中带雹,旋即转为骤雨,稍停以后又是一阵骤雨,雨势一直延续到第二天。这场雨发生在阳历6月12日,距离皇帝徒步天坛求雨已将近一月,但是任何人也不敢妄议这不是圣心感动上苍的结果。皇帝自己也当仁不让,兴高采烈地命令百官感谢上苍的恩典。首席大学士也为他感到高兴,因为在这时候,万历皇帝可以在精神上引以为自慰和自满的机会已经不是很多了。
    申时行理解万历的感情,同情他的处境,但是他和其他文臣一样,仍认定皇帝的职分应当在宫殿之内,除了行礼如仪之外,他不应当置身于其他事情之中,以生轻妄的观感。比如说万历想亲自操练兵马,申时行就会和其他文官合作,竭力阻止。朱翊钩是否有军事天才?这一问题没有历史家能够解答,我们所知道的,则是他即使有任何创造的能力,也因为他身着龙袍,贵为天子,而无法施展表现。而在阻止他发挥个性的群臣中,首席大学士申时行的力量虽不显著,却极为重要。
    文官们阻止万历亲自操练兵马,他们自认有历史上的先例,因为本朝除了开基创业的祖宗以外,御驾亲征的事例极少。最近一百年内仅仅有一个正德皇帝做过这样的事情,而正德的行动,又被公认为离开了传统的轨道。为人君者,就应该安居垂裳,所以不仅练兵要遭到反对,就是外出旅行也应该在限制之列。今上的祖父嘉靖皇帝一生,仅在1539年一度回到湖广承天府巡视过他的出生之地,此后的27年中就没有离开北京一步。父是隆庆在位5年余,仅仅到京郊谒陵一次,而且为时只有4日。而万历在1583年春天到1585年夏天却已谒陵4次,这毫无疑问是过于频繁了。
    尤其使群臣为之不安的是,谒陵这个庄严的典礼竟成了皇帝督视内操的借口。谒陵的随从武装是御林军。这支军队当年经过张居正的同意而在1581年建立,驻在京城东北角,受御马监太监的节制。近年来,这支部队的兵员倍增,训练加紧,每天黎明以前,马队在街上的铁蹄声每每把居民的好梦惊醒。1584年夏天,一个酷暑蒸人的日子,皇帝亲自在皇城内观看御林军的射箭比赛,比赛延续到傍晚才宣告结束。好几个宦官因为受不了酷日的煎炙而晕倒,而皇帝却依旧神清体健。文官们对皇帝过人的精力毫不欣慰,反而接二连三地送上奏本,指责内操的不当。劝说无效,他们就对申时行施加压力,希望首辅运用他的影响使这种操练停止。
    从法制上讲,廷臣所提出的冷谏是否具有成宪的根据则很难概说。本朝从没有宣布过皇帝不能亲率禁军。永乐皇帝所用过的长矛一直供奉在午门楼上,就是皇帝带兵的实证。自力正德皇帝的行动虽然大于物议,然而他始终没有向舆论低头。而且以前皇帝的御林军都属于宦官管辖,就此一点,今上的措施也就无法直接批判。因此,文官们只能举出一些道德上的理由,例如兵凶战危,皇上舞剑弄枪有损承平气象等等,其所用辞语显然不能中肯。
    然而文官们的意见又岂能完全忽视?他们是本朝政府的支柱。全部文臣既以伦理哲学作为基础推行了现今的统治方式,当然讨厌皇帝亲率禁军,造成文武均衡甚至武高于文的局面。只因为他们又个个都是忠臣,不便站在对等的地位去和皇帝谈判,更不能借势要挟。然则这些不便不能之处却役有使他们放弃初衷,即作净谏时,他们胸中有数,意志坚决,目的不达,决不甘休。
    老成练达的申时行善于洞察事情的阴和阳。他知道,道德不过是借口,问题的症结是廷臣的安全感。真相既明,他就采取最有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他不事张扬,悄悄地和宦官们谈判。他后来写下的文章,阐述了此中奥妙。申阁老此时质问御马监的诸宦官:几千个官兵带着武器在皇帝身旁,谁能保证他们中间没有人参与做坏事的阴谋?万一有变,其他警卫人员救护不及,谁负得起这样重大的责任?诸位身为将领,又岂能置身事外?首辅还可能在此时提出江彬的先例,用本朝的历史,引证凡是和文官集团公开作对的人,没有一个能得到善终。即使是皇帝最亲信的人,迟早也会被大众清算。这一番危言耸听的游说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用申时行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诸档辣然”。
    带兵的宦官既已为申时行的言辞所震慑,他们不再愿意参与内操,转而劝说皇帝放弃亲率禁军。这种釜底抽薪的对、法,为效极显;而且皇帝不是一个没有理智的人,他知道如果坚执己意,他和臣下的冲突势必与他叔祖正德一朝的情况相类似。他既不愿意走此极端,迟早就得让步,所以从这时起他就对禁军逐渐不加过问。1585年之后,御马监勇士相次为人遗忘,禁军这一组织也就逐渐于无形中瓦解。
    申时行以办理外交的方式来主持内政,御林军事件的顺利结束,更证明了这种方式确实卓有成效。他欣赏自己“从中调剂,就事匡维”这一处世和执政的原则,对待皇帝的办法则是“显谏者不若潜移为妙”。因为这种办法既对皇帝的权威无损,而臣下的目的又可以达到,这比之于臣下在奏章上奚落昏庸的皇帝,而皇帝用荆条痛打犯上的群臣总要高明得多。申时行所始料未及的,就是万历皇帝比他申先生又更高一手,他看透了这种斗争的真情实相,知道自己生气都属无效,莫若用“无为”的办法,对付所有的纠缠,因之他的消极也越来越彻底了。
    自从1585年以后,万历除了仅仅于1588年对自己的定陵再度视察过一次以外,30多年,他没有走出过紫禁城一步,创造了自古至今的最高纪录。
    皇帝离开京城不到百十里竟然会成为一个严重问题,也是当日国家组织的特别现象。万历于1583年至1585年之间的四次谒陵,其真正的目的是在寻觅及视察他自己的葬身之地。然则既要经过祖墓的附近,渴祭即不可免。既为谒陵,种种仪式自然应当周到齐备。因之每次出发以前,利部必须斟酌成例,拟订各种详情细节,有的陵墓由皇帝亲自祭谒,有的则由驸马等人代为行礼。御驾每次出动,京城立刻戒严,每一座城门都由一位高级文臣和武将共同把守。皇弟潞王当时尚未成年,他的任务是把铺盖搬到德胜门的城楼上居住,密切监视御驾必经之路。这支谒陵队伍声势十分浩荡显赫,其中有陪同皇帝的两位皇太后和皇后皇妃,加上随从的宦官宫女、文官武将、大汉将军、御马监勇士、京军等等,人数多达几千。到了郊外,皇帝及其家属住在佛寺里,对其他随从人员则临时搭盖帐篷以供休息住宿,这一切要先期准备周详,不能少有差错。
    在这几十里的道途上,一些地方官、青老以及学校的教官被引导在御前行礼。皇帝对他们慰勉有加,并宣布他所经过的地区免税一年,以酬答当地居民对他这一行所作的供奉。
    这样的队伍和排场,两年半之内要组织四次,延臣就感到是过于频繁了。于是,使皇帝扫兴的事情就纷至沓来。北方边镇驰报蒙古部落颇有蠢动的征象,叩清御驾谨慎小心;利部的官员据此坚请皇帝缩短出行的时日。有一次,皇帝的侍卫旁边发生逸马狂奔的非常事件,又有一次有若干文官误入禁地,这些都由御史据实奏报御前,以期引起应有的警惕。经过这些周折,本来应该是很愉快的小事游想已全无乐趣之可言。1589年万历曾经表示还想出巡一次,监察官听到以后立刻上书净谏。他们说,皇上已经感到自己火气过旺,必须放弃早朝以事休养,那么就更不应该出城游玩而使火气增加。皇帝读完这些奏章,从此就没有再提出巡一事。
    万历所巡视的为自己领筑的陵墓动土于1584年的夏季。这项巨大的工程微妙地体现了把皇帝不当作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把他当作一种机构的看法。万历皇帝缺乏坚强的意志和决心,但并不缺乏清醒和机灵的头脑,然而他竟欣然接受了这种精神上的活埋。
    陵墓内的葬室筑有停放样官的石床。石床上留出来的位置共有三个,除了皇帝和皇后以外,还有一个位置留给下一代皇帝的生母。万历目睹之余,不禁感慨系之。他所心爱的女人即使不能在生前成为皇后,在死后也应当陪伴在他的身旁。否则,他和世界上唯一能够合相印的女人在皇城的寺院里双双桥涛又所为何来呢?朱翊钧在生之日有妃嫔数十,宫女无数,可是与皇贵妃郑氏始终形影不离。可见生死同心,是他们的宿愿。这样美好的宿愿又是否能成为现实呢?当日皇帝想到这些,这大峪山的工程,就又和立储一事相始终而不可分割了。
    皇帝在世之日预筑陵寝,在本朝有洪武、永乐、嘉靖三朝的成例可援。其不同之处,在于定陵竟然预筑于万历皇帝的青年时代。据申时行后来说,这一建议始创于1583年张四维做首辅的时候,当时皇帝还不足20岁。但这建议一经提出,他立即欣然同意,并亲自参与地址的选择和工程的设计。他当然不是认为自己去死不远,而是踌躇满志地感到他已经不折不扣地取得了列祖列宗的地位,足以让千秋万岁之后的人们崇敬。同时,他虽然年未二十,但是已为人父,而且御宇已经10年,具有足够的资格承当这一光荣。
    这次预筑陵寝的工程和别项工程不同,差不多完全没有廷臣劝谏。惟一的争执在于风水问题,已如上文所述。最后由于皇帝定衷独断,才平息了这场纠纷。争论者没有想到,平日他们以道德的名义解决技术问题,现在却要用技术的名义去解决道德问题,只是皇帝以秦始皇和骊山为例,不肯过于讲究,以致坚持风水的人,不能继续用这个名目作党争的根据。
    筑陵是本朝大事,有司职责所系,于是组成了一个类似于委员会的机构,成员有尚书三人、司利监太监和高级军官数人,总其成的是定国公徐文壁和首辅申时行。军官之所以参加这个机构,是由于大量的土木工程需要兵士的体力。徐文壁是开国勋臣徐达之后,各种重要的礼仪都少不了由他领衔,而全部的掌划经营无疑还要由申时行一力承担。到1587年,申时行已亲赴大峪山督工多次,其尽瘁王事的忠忱,当然会被年轻的皇帝所体会并因此增加对于申先生的信任。
    定陵的建筑经过详见于当日工部的记录报告之中,其建筑结构则因1956年的发掘而为400年后的人们所了解。整个看来,玄宫的宗教色彩浓厚。其石制椅案缀饰以帝后的标志如龙凤,其下缘则为莲瓣,乃是佛家传统。其懵懂于下世超生的观念,实际上是一种希望,一种幻想。内中埋藏的金银和资质的面盆固然予人以现实化的感觉;可是木雕的人涌马匹却又只有玩具一样大小,显示着筑陵的人将“长生不死”的观感,认作一种心理状态,只能于半信半疑问得之。
    今天,有思想的观光者,走进这座地下宫殿的玄官,感触最深的大约不会是这建筑的壮丽豪奢,而是那一个躺在石床中间、面部虽然腐烂而头发却仍然保存完好的骷髅。它如果还有知觉,一定不能瞑目,因为他心爱的女人,这唯一把他当成一个“人”的女人,并没有能长眠在他的身旁。同时,走近这悲剧性的骸骨,也不能不令人为这整个帝国扼腕。由于成宪的不可更改,一个年轻皇帝没有能把自己创造能力在政治生活中充分使用,他的个性也无从发挥,反而被半信半疑地引导进这乌有之乡,充当了活着的祖宗。张居正不让他习字,申时行不让他练兵,那么他贵为天子并且在年轻时取得了祖宗的身份,对事实又有什么补益?富有诗意的哲学家说,生命不过是一种想象,这种想象可以突破人世间的任何阻隔。这里的地下玄宫,加上潮湿霉烂的丝织品和胶结的油灯所给人的感觉,却是无法冲破的凝固和窒息。他朱翊钧生前有九五之尊,死后被称为神宗显皇帝,而几百年之后他带给人们最强烈的印象,仍然是命运的残酷。
    至于首辅申时行,他在监督定陵工程的时候究竟产生过多少感想,又产生过多少感慨,在留传到今天的官方文件上自然是查不到的。我们所能看到的是申时行在参与了破土典礼以后给皇帝的祝辞:“永绥列圣之神灵,预卜万年之兆域。”我们还能看到的是他在1586年举行正殿上梁典礼以后给皇帝的祝辞:“爱厮升栋之辰,适应小春之候。先期则风和日暖,临时则月朗星辉。臣工妹舞以扬体,民庶欢呼而趋事。”这些辞藻上的对偶和华丽表现了想象中的至美至善,但是皇帝和他的老师彼此也都明白,对这样的文字不能过于认真。因为其时陵墓工程已延续多年,其耗用的财力已使国库受到影响,而征用的军民人力,也应当使“欢呼而趋务”者感到了难以解脱的痛苦。1587年即万历十五年国史上记有这么一条:“赔寿宫工人汤药及老弱饥号难以回乡者路费。”这条通令不可能未经皇帝和总揽工程的首席大学上过目,但是所谓赏赐是否确实发下,发下的数字又是否足敷使用,则无从证实了。

    第五章 海瑞——古怪的模范官僚

    1587年阳历11月13日,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海瑞在任所与世长辞。他是一个富有传奇性的人物,对他的生平行事应该如何评论,人们曾经发生过尖锐的争执。这争执一直延续到多少年以后还会成为问题的焦点。
    和很多同僚不同,海瑞不能相信治国的根本大计是在上层悬挂一个抽象的、至美至善的道德标准,而责成下面的人在可能范围内照办,行不通就打折扣。而他的尊重法律,乃是按照规定的最高限度执行。如果政府发给官吏的薪给微薄到不够吃饭,那也应该毫无怨言地接受。这种信念有他自己的行动作为证明:他官至二品,死的时候仅仅留下白银20两,不够殓葬之资。

    然则在法律教条文字不及之处,海瑞则又主张要忠实地体会法律的精神,不能因为条文的缺漏含糊就加以忽略。例如他在南直隶巡抚任内,就曾命令把高利贷典当而当死的田产物归原主,因而形成了一个引起全国注意的争端。
    海瑞从政20多年的生活,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纠纷。他的信条和个性使他既被人尊重,也被人遗弃。这就是说,他虽然被人仰慕,但没有人按照他的榜样办事,他的一生体现了一个有教养的读书人服务于公众而牺牲自我的精神,但这种精神的实际作用却至为微薄。他可以和舞台上的英雄人物一样,在情绪上激动大多数的观众;但是,当人们评论他的政治措施,却不仅会意见分歧,而且分歧的程度极大。在各种争执之中最容易找出的一个共通的结论,就是他的所作所为无法被接受为全体文官们办事的准则。
    海瑞充分重视法律的作用并且执法不阿,但是作为一个在圣经贤传培养下成长的文官,他又始终重视伦理道德的指导作用。他在著作中表示,人类的日常行为乃至一举一动,都可以根据直觉归纳于善、恶两个道德范畴之内。他说,他充当地方的行政官而兼司法官,所有诉讼,十之六七,其是非可以立即判定。只有少数的案件,是非尚有待斟酌,这斟酌的标准是:
    “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用这样的精神来执行法律,确实与“四书”的训示相符合。可是他出任文官并在公庭判案,上距“四书”的写作已经两千年,距本朝的开国也已近两百年。与海瑞同时的人所不能看清楚的是,这一段有关司法的建议恰恰暴露了我们这个帝国在制度上长期存在的困难:以熟读诗书的文人治理农民,他们不可能改进这个司法制度,更谈不上保障人权。法律的解释和执行离不开传统的伦理,组织上也没有对付复杂的因素和多元关系的能力。
    海瑞的一生经历,就是这种制度的产物。其结果是,个人道德之长,仍不能补救组织和技术之短。
    海瑞以举人出身而进入仕途,开始被委任为福建一个县的儒学教授,任期4年。到1558年升任浙江淳安知县的时候,他已经45岁。
    这淳安县,乃是往来三省的孔道。交通发达,本县人民的负担也随之加重。原因是按照本朝立国时所订立的财政制度,政府中的预算并无旅费一项,全国1040个驿站,名义上由兵部掌管,实际上一切费用,即过境官员本人及其随从所需的食物、马匹和船轿挑夫,全部由该地方负责。兵部只发给旅行人员一纸勘合:驿站所在之处,即须按照规定供应。七品官海瑞的声名开始为人所知,就是因为他能够严厉而巧妙地拒绝了官员滥用这种权力而增加地方上的负担。
    这一段故事说,当日以文官而出任总督的胡宗宪,兼负防御倭寇的职责,居官风厉,境内的官民无不凛然畏惧。一次,他的儿子道经淳安,随带大批人员和行李,作威作福,对驿站的款待百般挑剔,并且凌辱驿丞。县令海瑞立即命令衙役皂隶拘捕这位公子押解至总督衙门,并且没收了他携带的大量现银。他在呈报总督的公文内声称,这个胡公子必系假冒,因为总督大人节望清高,不可能有这样的不肖之子,也不可能拥有这么多的金银财物。
    如果这段故事夹杂了夸张和渲染,那么,海瑞对付都想卿的经过则属确凿无疑,因为有他收入文集中的缄版可以为证。

    1560年,左副都御史鄙想卿被任命清理盐法,南北各省的食盐征收专卖都归他节制,以期增加政府收入,加强抗击倭寇的财力。对于这位钦差大臣,地方官自然毕恭毕敬,不敢有丝毫怠慢。而饮差大臣本人也不能避免标榜俭朴以沽名钓誉的时尚,先期发出通令,内称本院‘素性简朴,不喜承迎。凡饮食供帐惧宜简朴为尚,毋得过为华奢,靡费里甲”。这样的官样文章早已为人所司空见惯,不过视作一纸具文,即在钦差大人本身也不会想到会有人认真对待。
    淳安县县令海瑞对这一通令可是毫不含糊。当鄙都院的节使尚未到达淳安,他已经接到一个禀帖。桌帖的一开头规规矩矩地写着“严州府淳安县知县海谨禀”,紧接着就把通令的原文节录于后,再接着就说台下奉命南下,浙之前路探听者皆日,各处皆有酒席,每席费银三四百两,并有金花金缎在席间连续奉献,其他供帐也极为华丽,虽溺器亦以银为之云云。最后要求钦差大人摒弃奢华的排场和搜刮,并且说,如果不能拒绝地方官这样的阿波恭维,将来势必无法做到公事公办,完成皇上委托的任务。据说,都憋卿接到禀帖以后,就没有敢进入淳安,而是绕道他去。
    这种直言抗命的精神,可能使海瑞失掉了一个升官的机会。他于1562年调任江西兴国,官职仍是知县,不升不降。以他这样的性格和作风,上司当然衔恨在心,如果不是他本人言行如一,清廉正直,十个海瑞也早已罢官免职。他的节俭的名声还选皆知,据说有一次总督胡宗宪竟然以传播特别消息的口吻告诉别人,说海瑞替母亲做寿,大开宴席,竟然买了两斤猪肉。此事的真实性无法得到证明,但海瑞饭桌上的蔬菜出自他亲自督率别人在衙后栽种,则属毫无疑问。
    基于道德观念的驱使,下级官员反抗上级,历来也并不罕见,但大多引不起特别的注意,事情发生后不久,随即为人遗忘。然而海瑞却属例外,他得到命运的帮助,历史站到了他这一边。1562年,历任首辅几达20年的大学士严嵩为嘉靖皇帝免职,他所扶植的私人也不免相继倒台,其中包括胡宗宪和鄙意卿。他们既被确定为坏人,海瑞在他们当权的时候敢于和他们作对,当然可以算得特行卓识。为此他的声望大增。这49岁的海瑞,虽然不是进士出身,官阶也仅为正七品,可是已经获得了在大众心目中成为英雄的可能性,只须再加以机缘,就可以把这一地位巩固下来。
    1565年,海瑞再次表现了他直言的胆略。当时他已经升任户部主事,官阶为正六品,这是一个接近于中级官员的职位。当时的北京,并没有出现什么令人振奋的气象。相反的,南北两方都连连告警,急待增加收入以备军需。然而政府别无新的途径筹款,可行的办法还是不外挪借和增加附加税。前者并不增加收入,也没有紧缩支出,而仅仅是此款被用;后者则使税收制度更加复杂和实际执行更加困难。户都是国家的财政机关,但是主事一类的官儿却无事可做。大政方针出自堂它尚书侍郎,技术上的细节则为吏员所操纵。像海瑞这样的主事,根本不必每日到部办公,不过是日渐一日增积做官的资历而且。
    嘉靖皇帝当日已御字40年。他的主要兴趣在于向神仙祈祷和觅取道家的秘方以期长生不死。他住在皇城中的别墅里,然而又不能以一般的荒精目之,因为他除去不在公开场合露面以外,对于国家大事仍然乾织独断,有时还干涉到细节。这位皇帝的喜爱虚荣和不能接受批评世无其匹,只接近少数佞臣,听到的是各种虚假的情况。当地发现大事已被败坏,就把昔日的一个亲信正法斩首,以推卸责任而平息舆论。这种做法使得廷臣但求自保而更加不去关心国家的利益。1565年,严嵩去职虽已3年,但人们对嘉靖的批评依然是“心慈”、“苛断”和“情愉”。然而他对这些意见置若罔闻,明明是为俟臣所蒙蔽,他还自以为圣明如同尧舜。
    经过慎重的考虑,阳历11月,海瑞向嘉靖递上了著名的奏疏。奏疏中指出,他是一个虚荣、残忍、自私、多疑和愚蠢的君主,举凡官吏贪污、役重税多、宫廷的无限浪费和各地的资匪浅炽,皇帝本人都应该直接负责。皇帝陛下天天和方士混在一起,但上天毕竟不会说话,长生也不可求致,这些迷信统统不过是“捉风捕影”。然而奏疏中最具有刺激性的一句话,还是“盖天下之人不直陛下久矣”,就是说普天下的官员百姓,很久以来就认为你是不正确的了。
    这一奏疏的措辞虽然极端尖辣,但又谨守着人臣的本分。海瑞所要求于皇帝的不过是改变自己的作为,而这改变又非常容易,只需要“翻然悔悟”,由乱致治,也不过“一振作间而已”。言下之急是,如果皇帝能够真正振作,选择合宜的道路,赴之以决心,他还是有机会成为尧舜之君的。

    这样的奏疏确乎是史无前例的。往常臣下向皇帝作净谏,只是批评一种或几种政策或措施,这种指斥皇帝的性格和否定他所做的一切,等于说他这几十年的天子生涯完全是尸位素餐,而且连为人夫及人父的责任也没有尽到,其唐突之处,真的是古今罕有。

    嘉靖皇帝读罢奏疏,其震怒的情状自然可想而知。传说他当时把奏折往地上一摔,嘴里喊叫:“抓住这个人,不要让他跑了!”旁边一个宦官为了平息皇帝的怒气,就不慌不忙地跪奏:“万岁不必动怒。这个人向来就有痴名,听说他已自知必死无疑,所以他在递上奏本以前就买好一口棺材,召集家人诀别,仆从已经吓得统统逃散。这个人是不会逃跑的”。嘉靖听完,长叹一声,又从地上捡起奏本一读再读。

    嘉靖没有给予海瑞任何惩罚,但是把奏章留中不发。他不能忘记这一奏疏,其中有那么多的事实无可回避,可是就从来没有人敢在他面前那怕是提到其中的一丁点!皇帝的情绪显得很矛盾,他有时把海瑞比做古代的忠臣比干,有时又痛骂他为“那个咒骂我的畜物”。有时他责打官女,宫女就会在背后偷偷地说:“他自己给海瑞骂了,就找咱们出气!”

    此时嘉靖的健康已经欠佳,他曾经动过退位为太上皇的念头,可是这种放弃天下职责的做法,在本朝又并无先例。在1566年阳历2月底,他左思右想,气愤难平,终于下令锦衣卫把海瑞逮捕到东厂禁锢。刑部议决对海瑞按儿子诅咒父亲的律例处以绞刑,然而嘉靖皇帝在以前虽然批准过许多人的死刑,在这时候却没有在刑部的建议上作任何的批复,因此,海瑞就在狱中住了10个月。

    有一天,狱中忽然没酒肴相待。海瑞以为这是临死前的最后一餐,他神色不变,饮食如常。提牢主事悄悄告诉他,皇帝业已升通,新君不日即位,你老先生乃是忠臣,一定会得到重用,海瑞听罢,立刻放声号哭;号哭之余,继以呕吐。

    1567年年初隆庆皇帝登极,海瑞被释出狱。对他的安排立即成了文渊阁大学士和吏部尚书的一个难题。他的声望已为整个帝国所公认。他当然是极端的廉洁,极端的诚实,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可能就是极端的粗线条,极端的喜欢吹毛求疵。这样的人不会相信为人处世应该有阴阳的分别,他肯定会用他自己古怪的标准要求部下和上司。对他应该怎么分派呢?看来比较稳妥的办法是让他升官而不让他负实际的责任。于是,在不长的时期内,他历任尚宝司丞、大理寺右寺丞、左寺丞、南京通政司右通政,官至正四品。这样一个闲营自然不能令海瑞满意,因为他是伦理道德的坚决信奉者和实行者,对国家和人民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1569年年初的京察,按照惯例,凡属四品以上身眼红袍的官员都应当作出自我鉴定。于是海瑞在奏折中说:陛下既然赦免了我的死罪,又对我破格把升,在所有的文臣之中,没有一个人会比我更加迫切地要求报答陛下的恩典。接着,他谦虚地声称自己才浅识疏;又接着,他表示自己现任的职务只是专管查看呈奏给皇帝的文书,看罢以后原封发送,既无财政责任,又用不着下左右全局的决心,但是连这样的一个位置还不称所职,所以不如干脆把我革退!”
    这样看来,海瑞并不是完全不懂得阴阳之道的精微深奥。他阳求罢免,阴向管理人事的官员要挟:如果你们真的敢于罢黜我这样一个有声里的、以令谏而名著天下的忠臣,你们必然不容于舆论;如果不敢罢黜我,那就请你们分派给我能够实际负责的官职。
    文渊阁和交部终于向他低头。当年夏天,海瑞被任命为南直隶巡抚,驻扎苏州。且不说这里是全国最富庶的地区,即使是一般地区,任命这样一位不由进士出身的人担任巡抚,也已属于罕见。但是这一地区历来号为难治,以海瑞的性格而就任斯职,有识见的人早就料到必然引起不良的后果。事实不出所料,8个月之后,他遇到劾参而被迫退年。
    海瑞的新职一经发表,南直隶的很多地方官就自己估计到将会不能见容于这位古怪的上司,因而自动离职或请求他调。缓绅之家纷纷把朱漆大门改漆黑色,以免炫人眼目而求韬光养晦。驻在苏州的一个宦官把他的轿夫由8人减至4人。举出这些琐事,就可以证明新巡抚大人声势之迅猛,足以使人震慑。
    海瑞下车伊始,就把他的“督抚条约”三十六款在所治各府县公布。条约规定:境内成年男子一律从速结婚成家,不愿守节的寡妇应立即改嫁,溺杀婴孩一律停止。巡抚出巡各地,府县官不得出城迎接,但巡抚可以传询台老听取他们的控诉。巡抚在各府县逗留,地方官供给的饮食标准为每天纹银二钱至三钱,鸡鱼肉均可供应,但不得供应鹅及黄酒。境内的公文,今后一律使用廉价纸张;过去的公文习惯上在文后都留有空白,今后也一律废止。自条约公布之日起,境内的若干奢侈品要停止制造,包括特殊的纺织品、头饰、纸张文具以及甜食。
    这些规定,有的不免失之琐碎苛细,本来就会生问题的。而他最后的垮台,则是因为他于预了境内的农田所有权所致。
    本朝开国之初,太祖洪武皇帝使用严厉的手段打击豪绅窗户,两千年来社会的根本问题即土地问题因而得以暂时缓和。中叶以来,这一问题又趋尖锐。高利贷者利用地方上的光棍青皮大量放款于自耕农,利率极高,被迫借款者大多不能偿还。一旦放款的期限已到而又无力偿还,其所抵押的土地即为放款者所占有。虽然它方曾规定利率不得超过三分,而且不论借款时间之长短,利息总数不得这本金之半,但这种规定从来未能认真执行。与上述规定同时,官方还规定土地因不能还货而被放款者占有,5年之内,仍可以用原价赎回,这也就在书面上更增加了事情的复杂性。
    海瑞之下决心改变这种状况,不仅是出于保持法律的尊严,而且是为了维护道德的神圣。从他的文集中可以看出,他有限制富户过多地占有土地、缩小贫富差别的愿望。这种冲动使他一往直前,又无反顾。因此,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大批要求退田的申请。
    南直隶境内的豪绅富户,最为小户百姓所痛心疾首的是徐阶一家。此人曾任首辅,后为高拱排斥而退休闲住。他的家庭成员,据称多达几千,其所占有的土地,有人说是八万亩,有人说是40万亩。上述数字无疑地有所夸大,但徐家为一大家庭,几代没有分家,放高利贷的时间也已颇为长久。海瑞把有关徐家的诉状封送徐阶,责成他设法解决,最低限度要退田一半。从他们往来的城读中可以看到,徐阶被迫接受了海瑞的带有强迫性的要求。
    徐阶于海瑞有救命之恩。在他任首辅期间,海瑞因为上书而被系狱中,刑部主张判处绞刑,徐阶将此事压置。他退职家居以后,听任家里人横行不法,根据当时的法令,他可以受到刑事处分。海瑞强迫他退田,并且逮捕了他的弟弟徐院,一方面显示了他的执法不阿,另一方面也多少可以减缓百姓的不满,体现了爱人以德的君子之风。这种兼顾公谊私情的做法大大地增加了海瑞的威信。
    如果海瑞采用惩一儆百的方式,把徐家或其他几家有代表性的案件广事宣传,以使藉富欺贫者知所戒惧,而不是对类似的案件—一追究,那么,他也许会在一种外张内弛的气氛中取得成功。然而他的热情不可收敛。他指定每月有两天专门收受这一类案件。据他自己的文章中说,他每天要收到三千至四千件禀帖。牵涉面如此之广,自然一发而不可收拾。
    南方的农村大多种植水稻。整片田地由于地形和灌溉的原因划为无数小块,以便适应当日的劳动条件。这样,因为各小块间肥瘠不同,买卖典当又经常不断,是以极少出现一个地主拥有连绵不断的耕地。王世贞和何良俊都记载过当时的实况是,豪绅富户和小户的自耕农的土地互相错杂,“漠知所辨析”。海瑞自己在海南岛的田产,据估计不到40亩,却分成了93块,相去几里。这些复杂的情况,使解决农田所有权的问题变得更加困难。
    除此以外,利用高利贷以侵蚀获取他人的产业,还并不限于富户及其代理人青皮光棍。因为信用借贷的机构并不存在,一个自耕农如果稍有积蓄,他就会设法把积蓄贷之于亲戚邻舍以取得利息,借方即以其田产的一部分作为抵押品。在开始的时候借贷双方的贫富程度往往相去无几,然而当借方由于急需而以这种利率极高的贷款来饮鸩止渴,在多数的情况下就难于自拔,所抵押的田产也随即为贷方接管。这种情形在当时已经成为社会风气。(24)海瑞卷入了大量这样的纷争之中,孤军奋斗,遂使自己陷于不能自主之境。
    以个人而对抗强大的社会力量,加之在具体处理这些诉讼的时候又过于自信,师心自用,既没有对地方上的情形作过周密的考察,也没有宣布法律的准则,更没有建立专门的机构去调查案情、听取申辩以作出公正的裁决,海瑞的不能成功已不待言而自明。除此以外,他虽然承认明文规定5年以上不得赎还的条文,但却要求有书面契约作为依据,否则这一条文就不能适用。这个理由表面上似乎并无不妥,然而按诸实际,农民间的借贷,通常却很少有书面契约。据他自己说,对这样的案件,他所批准减还的仅占二十分之一,但正如上面所说的,他不是依靠一个强有力的机构而只凭个人的判断去裁决为数众多、头绪纷繁的争执,其是否能—一做到合情合理,无疑是一个极大的疑问。
    还在海瑞受理田产纷争之前,他已经受到了监察官的参劾。参劾的理由是他不识大体,仅仅注意于节的纸张等细枝末节,有失巡抚的体统。随后,给事中戴凤翔以更严厉的措辞参数海瑞,说他但凭一己的冲动随意对百姓的产业作出判决,在他的治下,佃户不敢向业主交租,借方不敢向货方还款。这种明显的夸大之辞不免使人怀疑这位给事中是否已经和高利贷者抗温一气。更为耸人听闻的是,戴凤翔竟说,7个月之前,海瑞的一妻一妾在一个晚上一起死去,很可能出于谋杀。尽管海瑞答辩说他的妻妾在阳历8月14日自缢,而妻子则在8月25日病死,但是给事中的参劾已经起到了预期的效果,不论真相如何,许多人已经怀疑海瑞确系怪僻而不近人情,所以才会发生这样的家庭悲剧。

    事情极为分明,戴凤翔所代表的不仅是他自己。要求罢免海瑞的奏流继续送达御前。支部根据各种参劾的奏流提出意见,说南直隶巡抚海瑞实为“志大才疏”,应该调任闲曹。这情形是如此微妙,一年之前没有人敢于非议这位朝廷上最正直的忠臣,一年之后他却成了众矢之的;一年之前文渊阁和吏部还因为海瑞的抗议,对他另眼相看,一年之后他们却建议皇帝让他去重新担任不负实际责任的官职。愤愤不平的海瑞终于在1570年春天被迫辞职回乡,在提出辞职的奏疏中,他痛斥“举朝之土,皆妇人也”。这种一概骂倒的猖厥之气,使他在文官集团中失去了普遍的同情。
    两年之后,万历皇帝登极,张居正出任首辅。这位文渊阁的首脑和海瑞一样,尊重法纪而讨厌苏松地区的地主。由此,海瑞曾经和张居正作过接触,希望他主持公道。张居正给他的复信中说:
    “三尺之法不行于吴久矣。公骤而矫以绳墨,宜其不堪也。讹言沸腾,听者惶惑。仆谬声钧轴,得参与庙堂之末议,而不能为朝廷奖奉法之臣,摧浮淫之议,有深愧焉。”这种以委婉的语句阳作同情、阴为责备的修辞方式,正是我们的文人所擅长的技巧。张居正认为海瑞轻率躁进而拒绝援之以手,使海瑞赋闲家后达15年之久,一直要到1585年,他才被重新起用为南京右金都御史。

    对于张居正,批评者认为他尖刻、矫饰而自奉奢侈;对于海瑞,则称之为奇特、怪僻而执拗。批评者没有看到他们那种上下而求索的精神,即希望寻找出一种适当的方式,使帝国能纳入他们所设计的政治规范之内。尤其重要的是,如果张居正的措施多少带有变法的意味,那么海瑞的做法却是力图恢复供武皇帝拟定的制度,这些看来似乎是古怪的政令都有成宪和理论的依据。
    洪武皇帝两百年以前创建本朝,并确立了整套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其主要的着眼点在于保存一个农业社会的俭朴风气。当时全国的文官仅有8000人。所有办理文读和事务的技术人员称之为“史’,和文盲属于两个不同的阶层,如经谓之分明。官可以罚降为吏,吏却很少能上升为官。这些吏的新给极为微薄,仅足以供一家糊口。

    即使对于官员,立法上的限制也十分严格。比如有一条最为奇特的规定是,所有的官员如果未经一定的手续批准,则不能越出城门一步,违者以扰民论,按律处死。他们和百姓接触的方式是派皂隶票传当事人前来官衙,三传不到,才能下令拘捕。洪武皇帝还亲自著成一本名为《大法》的小册子,通过具体的案例以阐述他实行严刑峻法的原因。百姓中每家每户都必需置备一册,如果遭受官府欺压而沉冤不能昭雪,有必要叩降鸣冤,这本《大浩》可以代替通行证。
    农村的组织方式是以每一乡村为单位,构成一个近于自治的集团,按照中央政府的规定订立自己的乡组一村内设“申明亭”和“摆善条’各一座,前者为村中替老仲裁产业、婚姻、争斗等纠纷的场所,后者则用以表杨村民中为人所钦佩的善行。一年两度,在阴历的正月和十月,各村都要举行全体村民大宴,名曰“乡饮”。在分配饮食之前,与会者必须恭听年高德助者的训辞和选读的朝廷法令,主持者在这一场合还要申饬行为不检的村民。如果此人既无改悔的决心而又规避不到,那就要被大众称为“顽民”,并呈请政府把他充军到边疆。
    在为全国农村规划这样一张蓝图的同时,洪武皇帝又连兴大狱,打击官僚、纪绑、地方等高级人士,从朝廷内的高级官员直到民间的殷实富户,株连极广。据有的历史学家估计,因之丧生者有逾十万。没收了案犯的家产并把其中的土地重新分配,加上建国以来大批的移民龙田开荒,就使全国成了一个以自耕农为基础的农业社会。1397年,据户部统计,全国仍能保有田产700亩以上的地主计有14341户。他们的名单被备案呈报御前,洪武皇帝批难他们保持自己的产业,但同时加之以很多服役的义务,件使其家产不致无限地扩大。
    洪武皇帝所推行的农村政策及一整套的措施,对本朝今后的历史,影响至为深远。其最显著的后果是,在全国的广大农村中遏止了法制的成长发育,而以抽象的道德取代了法律。上自官僚下至村民,其判断是非的标准是‘售”和“恶”,而不是“合法”或“非法”。
    在财政制度上,政府规定了按面积征收田赋,除浙西(当时的浙西包括今日的苏南)而外,其他地区的税率都比较低。征收不分贫富,其限制富户的办法即上述的服役。这种服役名目繁多,而且按累进税的原则分派,即家室愈是殷富,其负担也愈是繁重。比如各地驿站所需的马匹、船轿和饮食,完全出自大户供给,一年中的供应量又没有限额,旅行的官员越多,他们的负担也越重。
    地方支出中数字最难固定的项目,即来往官员的旅费。这笔费用既由各大户分摊,所以大部分的地方政府,其财政开支大都根据固定的数字。同时又因为开支涉及的范围很小,多数地区均可自给自足。其有特殊情况不能自给的,按规定应由距离最近而有赢余的地区直接补贴。这种地方自给的财政制度推行到这样的程度,即在洪武末年5000名金吾卫军士的军饷不是由国库支出,而是指定应天府内5000个纳税人把他们应交的税米直接送到这5000名军士的家里。这种以赢补亏而不由上级机关总揽收支以节约交通、通讯、簿记、仓库管理等各项后勤支出的财政制度贯彻于本朝的始终。全国满布着无数的短途运输线,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管理。到后来税收已由实物折为现银。这种原始的方式也由于积重难返,而且中级机构又缺乏组织,而无法完全改变。
    显而易见,这种财政制度的弊病在于缺乏弹性,不能适应环境而调整。各府县的税率、税额长期凝固,即使耕地的收获量增加,其利益也为业主和高利贷者分润,于国库则无所研益。在传统经济中的主要成分农业的税收情形尚且如此,对视为本生的工商业,自然也是照此办的。
    造成这种财政经济上凝固化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维持文官制度的统一和协调。各个地方官既已根据洪武皇帝所制定的原则,以农村的简朴为行政的着眼点,那么少数文官想要刺激较为活跃的经济部门例如商业,或者是想改革供应制度以总收专发,保持收入和支出的合理弹性,则势必在整个文官集团中另起炉灶,培养一批技术人员。其甄别,训练,管理,考核,升洲也都要和一般行政人员不同。这样,势必演变而为两套不同的法令和两个不同的组织。而在事实上,文官集团只能有一种传统的性格,而由于这个集团是本朝实际上的统治者,它就必然会以自己的性格作为标榜,而资成全社会向它看齐。俭朴本来是一种美德,然而在这种条件下提倡俭朴,充其量也不外是一种手段,意在使行政问题简化,以适应政府本身的低能。
    现在又要回到海瑞。他把洪武皇帝提倡的原则奉为金科玉律,不准民间制造奢侈品,诸如怎靖凌云、宛红撒金纸、斗糖斗缠、大定胜饼桌席等等,都在严禁之列。他一意重农,力追往古,强调“两汉力田孝弟并科之意,隆礼相爱,惟上意向,唯民趋之,一归本业,力返真纯”。希冀以个人的力量,领导社会回复到历史上和理想中的单纯。但是他和洪武皇帝都没有想到,政府不用技术和经济的力量扶植民众,而单纯依靠政治上的压力和道德上的宣传,结果只能是事与愿违。政府的绝大部分收入出自农民,而在海瑞出任巡抚的时候,大部分农民又都身受高利贷的压迫和威胁。政府缺乏资金,农民无法从政府机构获得低利率的贷款。当时民间的借贷机构是当铺,明喷款利率之高自不待言;即便是亲戚邻右的贷款,也决不会温情脉脉地降低利率。既然如此,政府所规定的限制高利贷的条文就只能是一纸空文。
    自洪武开国到海瑞出任巡抚,其间已历200年。很多的变化已经在这200年间发生。当年送达御前以备御览的14000多家富户,已经为新的富户所代替。这些新兴的富户,绝大多数属于官僚、土绅或在学生员而得以享受“优免”,不再承担“役”的责任。政府中的吏员,也越来越多地获得了上下其手的机会。因为全国的现金和实物不是总收集发,财政制度无从以严密的会计制度加以考察,从间隙中漏出来的钱物就落于这些人的手里。更为重要的是,文官集团已经成熟。洪武时代的8000官员,现在已经扩大为两万人。当年不准下乡的禁令早已废止,但事实上他们也极少再有下乡的需要,因为很多的人对民生疾苦早已视而不见,而是更多地关心于保持职位以取得合法与非法的收入。
    然则像大地主徐阶那样无限地扩充家产,巧取豪夺,则不能不与文官集团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他的所作所为已经激起民愤,威胁了整个的官僚政治。无论出于阴还是出于阳,文官集团都不能允许他如是地独占利益,为所欲为。案情一经揭发公开,立即为全部舆论所不容,而使徐阶失去了防御的能力。文官们可以用皇帝和法律的名义加给他以种种罪名,使他无法置辩。他在海瑞罢官之后仍然遭到清算。他家里的全部土地最后据说落实为6万亩,全部被没收。他的一个大儿子远戍边省,两个小儿子降为庶民。如果不是张居正的援手,徐阶本人都会难于幸免。
    然而对于农民的剥削,绝非限于这种突出的案件。剥削是一种社会现象,绵延数千载,代代相传,在当日则为文官集团家庭经济的基础。官僚家庭用做官的收入放债买田,为构成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富家的没落和贫家的兴起,其间的盛衰迭代,消替流转乃是常见的现象。但这种个别成员之间的转变无碍于整个阶级的面貌,社会依然稳定地保持着剥削和被剥削这两个集团。海瑞的干预土地所有权,其伦理上的根据和法律上的是非姑且置之不论,只说他以个人的力量,只凭以不怕死的个谏得来的声名作为资本,而要使整个社会机器停止转动,也就无怪乎不能避免“志大才疏”的评语了。
    使这位好心的巡抚所更加无法理解的,则是农村的信用贷款不能合理解决的症结。我们的帝国缺乏有效的货币制度和商业法律。这两个问题不解决,高利贷就无法避免。
    币制的问题肇始于两百年前。开国之初,洪武皇帝下令发行的大明宝钞,既不能兑现,也不能用以交纳田赋。其发行的方式也不是通过商业机构,而是通过发放官俸、赏赐官军和赈济灾民等方式流通于社会。而且,最根本的问题是在这种通行票据发放的时候,政府并没有任何准备金。如果这种发行货币的办法能够成功,那确乎是重新分配财富的最简便的办法了。然而事实上其中的奥妙在一开始就被识破,虽然政府严令禁止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治以重罪,民间却置若罔闻。宝钞在最初就没有能按照面额使用,数十年后即等于废纸。
    洪武即位以后,政府曾经铸造过洪武通宝钢钱。由于铜钱使用不便,洪武八年乃发行宝钞作为法币。这一生财之道既经开辟,政府就不再愿意继续铸钱,以免和法币发生竞争。其后由于形格势禁,再度感到铸钱的必要,但许多问题又随之而产电官方没有充分的现金收入,只能少量鼓铸,而所铸成的铜钱又有欠美观和整饬,其后果就只能为私铸大开方便之门。各种杂有铅锡、形制滥恶的劣质铜钱充斥于人民的经济生活之中,用者怨声载道,有些人就拒绝使用。这种情形造成了通货紧缩,致使商业萧条,失业者不断增加。面对这一严重的社会危机,政府不得不承认失败。于是无需鼓铸的碎银乃不可遏止地成为公私交易中通用的货币。
    碎银通货君临于全国人民的经济生活之中,其“政绩’赫然也不能完美无缺。首先,碎银没有足够数量的铜币作为辅助,零售业极受限制。其次,这种货币既非政府的财政机构所统一发行,主管当局就无法作必要的调节,以伸缩全国货币的流通量。更为普遍的情况乃是一般富裕的家庭如不放债买田,必将金银埋于地下,或是制成金银器皿首饰(其方便之处,乃是随时可以复原为货币)。可是这种趋势,必更促使通货紧缩,使农民借款更加不易。以上种种因素刺激了高利贷者的活跃,而追本溯源,却依然要归之于政府的无能。好心的巡抚想要用一时的政治力量去解决这些财政和经济政策上的问题,无疑是舍本逐末,其结果必然是事与愿违。
    如果存在有效的商业法律,在信用贷款中还可以使用商业票据,以补足货币的流通量。但是本朝法律的重点在于对农民的治理,是以很少有涉及商业的条文。合资贸易、违背契约、负债、破产等等,都被看成私人之间的事情而与公众福利无关。立法精神既然如此,法律中对于这一方面的规定自然会出现很大的趋漏,因而不可避免地使商业不能得到应有的发展。
    本朝的官僚政治把这种情形视为当然。因为立国以来的财政制度规定了财政收入由低级单位侧面收受为原则,无需乎商业机构来作技术上的辅助。地方官所关心的是他们的考成,而考成的主要标准乃是田赋之能否按时如额缴解、社会秩序之能否清平安定。扶植私人商业的发展,则照例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之内。何况商业的发展,如照资本主义的产权法,必须承认私人财产的绝对性。这绝对性超过传统的道德观念。就这一点,即与“四书”所倡导的宗旨相背。海瑞在判决疑案时所持的“与其屈兄,宁同其弟”等等标准,也显示了他轻视私人财产的绝对性,而坚持维系伦理纲常的前提。
    可是我们传统经济也另有它的特点。财产所有权的维护和遵守契约的义务,不能在大量商业中彻底维持,却最有效地体现于农村中的租伯及抵押上。这些契约所涉范围虽小,其不可违背已经成为社会习惯,农村中的士绅替老就可以保证它们的执行,只有极少数的情况才需要惊动官府。因为如果不是这样,整个帝国的农村经济就无从维持。所以,海瑞无视于这些成约在经济生活中的权威意义,单凭一己的是非标准行事,如果不遭到传统势力的反对,那反倒是不可设想的事了。所以戴凤翔参劾他的奏疏中说,在海瑞的辖区内佃户不敢向业主交租,借方不敢向资方还款,虽然是站在高利贷一方的片面之辞,然而如果把这种现象说成一种必然的趋势,则也不失为一种合理的推断。而这种现象一旦发生并蔓延于全国,则势所必然地可以危及全帝国的安全。戴凤翔的危言耸听所以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原因即在于此。
    在被迫退休之后,海瑞编印了他从政期间的记录,其中包括各种公私文件。流传到今天的这部文集,反映了海瑞确实是一个公正而廉洁的官员,具有把事情办好的强烈愿望,同时还能鞠躬尽瘁地去处理各种琐碎的问题。
    使读者首先注意到的,是他处理财政问题的篇章。在洪武时代制定的赋役制度,流弊已如上述。其最为百姓所苦的,颜为名目繁多而数额无限的“役”。大户人家可由官僚的身分而阈免,这些沉重的负担就不可避免地落在中小地主身上,并往往使他们倾家荡产。在推行了近二百年之后,帝国政府已深深感到窒碍难通而不得不加改革。改革的办法是把各种名目的赋役折合成银两,以附加税的形式遍加于全境的土地上,不分贫富,许商征银。这种新的税制称为“一条鞭法”。地方政府就用这些附加收入以支付各种力役。

    一条鞭法有其简明易行的优点,也多少限制了花样百出的舞弊营私。但过去按田亩数量而以累进税方式而分派的各种赋役,此时以平均的方式摊派,本来属于富户的一部分负担从此转嫁于贫家小户。这也就是放弃了理想上的公允,而迁就事实。出于对农民的同情,海瑞废除了自己应收的常例,并以种种方法限制吏前的舞弊。但是这些改革,仍然收效甚微。因为本朝的财政制度虽然技术简陋,牵涉面却十分复杂,如果加以彻底改革,必须厘定会计制度,在中上级机构中,实行银行管制的方式,亦即无异于彻底改组文官集团,这当然是无法办到的。再则海瑞的着眼点也过于琐屑,他被政敌攻击为不识大体,也不尽是凿空构陷之辞。比如说,他的节约到了这种程度,除非交员送上一张缮正的公文,他决不另发一张空白的文书纸。

    海瑞文集中有关司法的部分,虽然易于被读者忽略,但它的历史价值却至为重要,因为它所阐述的这一庞大帝国的社会背景,较之任何论文都为简捷明白。从这些文件可以看出,地万官纵使具有好心,他也决没有可能对有关人权和产权的诉讼逐一做出公正的判决。因为在农村里,两兄弟隔年轮流使用一个养鱼池,或者水沟上一块用以过路的石板,都可以成为涉讼的内容。如此等等的细节,法律如果以保护人权和产权作为基础,则一次诉讼所需的详尽审查和参考成例,必致使用众多的人力和消耗大量的费用,这不仅为县令一人所不能胜任,也为收入有限的地方政府所不能负担。而立法和司法必须全国统一,又不能允许各个地方政府各行其是。既然如此,本朝的法律就不外是行政的一种工具,而不是被统治者的保障。作为行政长官而兼司法长官的地方官,其注意力也只是集中在使乡民安分守己,对于他们职责范围外没有多大影响的争端则拒不受理。这一类案件照例由族长村长或替老士绅调解仲裁。为了鼓励并加强这种仲裁的权力,我们帝国的圣经“四书”就为读书人所必须诵习,而其中亘古不变的观念又通过读书人而渗透于不识字的乡民之中,即幼者必须追随长者,女人必须服从男人,没有知识的人必须听命于有教养的人。帝国的政府以古代的理想社会作基础,而依赖文化的传统而生存。这也是洪武皇帝强调复古的原因。
    为替老士绅所不能解决而必须由官方处置的,绝大多数为刑事案件。判决这类案件,政府的态度常常坚定而明确。如果发生人命损失,则尤其不能有丝毫的玩忽,一定要求水落石出。“杀人者死”这一古老的立法原则在当时仍被沿用,过失杀人和谋杀之间区别极微。这种一方面认为人命关天,一方面又主张以眼还眼的原则自然具有相当大的原始性,但对于本朝的政治经济制度来说,其间的互相配合则极为恰当。这样的立法意在避免技术上的复杂,简化案情中的疑难,而在大众之中造成一种清官万能的印象,即在有识见的司法官之前,无不能决断的案件。换言之,这种设施也仍不离以道德代替法律的途径。其方便之处则是一个地方官虽然缺乏法律上的专练,但是在幕僚和吏员的协助下仍然可以应付裕如地兼任司法官。司法从属于行政,则政府的统治得以保持一元化而使文官集团的思想行动趋于一致。
    这种制度的原始性和简单性,在大众之中造成了很多不幸的后果。官府衙门除了对刑事案件必须作出断然处置外,很少能注意到对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纠纷维持公允。乡村中的士绅替老,虽然被赋予了这方面的仲裁权,然而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社交活动,对这些琐碎乏味的纠纷大多缺乏热情和耐心。至于开发民智这一类概念,在他们心目中更不占有任何地位。在我们这个古老的礼义之邦里,绝大多数的农民实际上早被列为硕民愚氓,不在文化教养之内,即使在模范官员海瑞的笔下,这些乡民也似乎只是一群动物,既浑浑噩噩,又狠毒狡诈,易于冲动。日常生活中为小事而发生口角已属司空见惯,打架斗殴以致死伤也时有发生。纠纷的一方有时还愤而自杀以倾陷仇家;即或由于病死,家属也总要千方百计归之于被殴打致死。海瑞在做县令的时候,有一次下乡验尸,发现村民竟以颜料涂在死者的身上来冒充血迹。这些残酷的做法,除了泄愤以外,还因为诉讼一旦获胜,死者的家属就可以取得一部分仇家的产业。
    刑事案件需要作出断然处置,不论案情多么复杂,判决必须毫不含糊,否则地方官就将被视为无能。于是他们有时只能依靠情理上的推断来代替证据的不足,草菅人命的情形也不乏其例。下面是海瑞亲身经历的一件案子。

    有夫妇二人在家中置酒招待一位因事过境的朋友并留他住宿。正好在这个时候,妻子的哥哥即丈夫的烟兄前来索取欠款白银三两。烟兄弟一言不合,遂由口角而致殴斗。烟兄在扭打之中不慎失手,把丈夫推入水塘淹死。人命关天,误杀也必须偿命,所以妻子和住宿的朋友都不敢声张,丈夫的尸体,则由姻兄加系巨石而沉入水底。

    一个人突然失踪,当然会引起邻里的注意,事情就不可避免地被揭露。审案的县官以洞悉一切的姿态断定此案乃是因奸而致谋杀。死者的妻子与这位朋友必有奸情,不然,何以偏偏在这位随带仆从、远道而来的客人到达的那天,丈夫突然丧命?又何以兴高采烈地置酒相庆?理由既已如此充分,女人就被判凌迟处死,朋友作为好夫理应斩决,烟兄参与密谋应被绞死。这件案子送交杭州府复审,审判官的结论中否定了好情,认为确系殴斗致死,动手的人应按律处绞。本朝政府在法律技术上虽然远不能誉为精密周到,但在精神上却对这类人命案件颇为重视。按照规定,这一案件要由北京的都察院、大理寺作出复核。审判者细核府、县两级审讯记录,发现了根本上的出入,乃再度发交邻近3个县的县令会审。这3位县令维持初审的判决。当这一批人犯送抵本省巡按使的公堂,被判凌迟罪的女人当堂哭诉喊冤。于是案件又送到海瑞那里作第六次的讯问。

    海瑞的结论和杭州府审判官的结论完全相同。他的理由是这位妻子和他的丈夫生有二子一女,决不会如此忍心。而这位朋友家境并非富有,并且早已娶妻,假令女人确系谋死亲夫而企图再嫁,也只能成为此人的一名小妾。所以从情理而论,谋杀的动机是不能成立的。再则,既属伤天害理的谋杀,参与密谋的人自然是越少越好,又何必牵扯上这位朋友所携带的仆从?

    淳安县县令海瑞如何解释初审时的供辞?答案是:“皆是畏刑捏招,恍。德成狱,殊非情实。”

    被迫退休回到原籍闲居,对海瑞来说,是一种难于忍受的痛苦。这位正直的官员,他毕生精神之所寄,在于按照往圣先贤的训示,以全部的精力为国尽忠和为公众服务。现在,他已经面临着事业的终点,就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足以填补他心灵上的缺陷。
    他的故乡在南海之滨,和大陆上一些人文基本的城市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在那些城市里,退职的官员可以寄情山水,以吟咏自娱,并且有诗人墨客时相过从。有的人可以出任书院的山长,以弘扬圣贤之道,造就下一代的人才来继续他的未竟之业。而在这天涯海角的琼凡没有小桥流水、蒋藻游鱼的诗情画意,收入眼底的是单调一色的棕桐树和汹涌的海涛,吞噬人畜的鳄鱼是水中的霸主。海峡中时有海盗出没,五指山中的黎人则和汉人经常仇杀。
    退隐在荒凉瘴病之区,如果有一个美好的家庭生活,也许还多少能排遣这空虚和寂寞。然而海瑞没有能在这方面得到任何安慰。他曾经结过三次婚,又有两个小妾。他的第一位夫人在生了两个女儿以后因为和婆婆不和而被休。第二位夫人刚刚结婚一月,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而逐出家门。第三位夫人则于1569年在极为可疑的情况下死去。第三位夫人和小妾一人先后生过三个儿子,但都不幸夭折。按照传统观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海瑞抱恨终天的憾事之一。

    海瑞是忠臣,又是孝子。他3岁丧父,寡居的母亲忍受着极大的困难把他教养成人。她是他的抚养者,也是他的启蒙者。在海瑞没有投师就读以前,她就对他口授经书。所以,历史学家们认为海瑞的刚毅正直,其中就有着他母亲的影子。然而,同样为人所承认的是,海太夫人又是造成这个家庭中种种不幸事故的重要因素。当海瑞离开南直隶的时候,她已经度过了80寿辰。而出人意外的是,海瑞的上司只是呈请皇帝给予她以四品夫人的头衔,而始终没有答应给她以另外一种应得的荣誉,即族表为节妇,是不是因为她的个性过强,以致使他的儿子两破出妻?又是不是她需要对1569年的家庭悲剧承担责任?尽管今天已经缺乏实证的材料,但却有足够的迹象可以推想,由于海大夫人而引起的家庭纠纷,不仅已经成为政敌所攻汗的口实,也已为时论所不满。海瑞可以极容易地从伦常纲纪中找出为他母亲和他自己辩护的根据,然而这些根据却不会丝毫增加他家庭中的和睦与愉快。

    离职的巡抚已经走到了生命中退无可退的最后据点。他必须忘却别人加之于他的侮辱,克服自己的寂寞和悲伤。他失望,然而没有绝望。他从孔子的训示中深深懂得,一个有教养的人必须抱有任重道远的决心。老骁伏仇志在千里,他虽然闲居在贫瘠的乡村,屋子里挂着的立轴上,却仍然是“忠孝”二字。这是儒家伦理道德的核心,在他从小读书的时候已经深深地印刻在他的灵魂里,至今仍然用它来警惕自己,务使自己晚节保持完美。他的政治生涯,已经充分表示了为人臣者尽忠之不易;而他的家庭经历,也恰恰说明了为人子者尽孝的艰难。但是除此以外,他没有别的道路可走,我们的先儒从来就把人类分成君子和小人,前者具有高尚的道德教养,后者则近似于禽兽。这种单纯的思想,固然可以造成许多个人生活中的悲剧,可是也使我们的传统文化增添了永久的光辉。从海瑞家族的这个姓氏来看,很可能带有北方少数民族的血统,然则这位孔孟的真实信徒,在今天却以身体力行的榜样,把儒家的伟大显标于这南海的尽头!
    安贫乐道是君子的特征。家境的困窘过去既没有损害海瑞的节操,今天也决不再会因之而改变他的人生观。他有祖传的四十亩土地足供糊口,在乡居期间,他也接受过他的崇敬者的馈赠。他把这些馈赠用来周济清寒的族人和刊印书籍泊己的家庭生活则保持一贯的俭朴。
    散文作家海瑞的作品表明,他单纯的思想不是得之于天赋,而是来自经常的、艰苦的自我修养。既已受到灵感的启发,他就加重了自我的道德责任;而这种道德责任,又需要更多的灵感才能承担肩负。如果不是这样,他坚持不懈的读书著作就会变得毫无意义。
    他的作品中再三地阐明这种道德上的责任。一个君子何以有志于做官,海瑞的回答是无非出于恻隐和义愤。他看到别人的饥寒疾苦而引起同情,同时也看到别人被损害欺压而产生不平。在君子的精神世界里,出仕做官仅仅是取得了为国家尽忠、为百姓办事的机会。一个人如果出于牟利,他可以选择别的职业,或为农,成为工,或为商。如果为士做官,则应当排除一切利己的动机。在这一点上,海瑞和创建本朝的洪武皇帝看法完全一致。
    海瑞在1585年被重新起用。他不加思索地接受这一任命,无疑是一个不幸的选择。这一次,他就真的走到了生命的终点和事业的最低点。当时张居正已经死后被清算,朝廷中的人事发生了一次大幅度的调整。海瑞虽然不是当面反对张居正的人,却为张居正所不喜,因而得以在反张的风潮中东山复起。然而,这位模范官僚的政治主张在15年前尚且窒碍难行,在这15年后又如何能畅通无阻?文渊阁大学土申时行以他的明智和通达,自然不难理解这一点。所以他在致海瑞的书信中说到“维公祖久居山林,于圣朝为闭典”,就含蓄地表示了这次起用只是偏顺舆情,需要这位享有声誉的直臣作为朝廷的点缀。这个时候的海瑞已经72岁,虽说锐气并没有消减,但多年的阅历却使他不再像当年那样乐观。当嘉靖年间他犯颜直谏的时候,曾经充满信心地鼓励皇帝,说朝政的革新,不过是“一振作间而已”。而现在,在他离开家乡以前,他给朋友的信上却忧心忡忡地说:“汉魏桓调宫女千数,其可报吹厩马万匹,其可减沙,’借古喻今,明显地影射当今的万历皇帝喜欢女色和驰射,而且对皇帝的是否能够改过毫无信心。
    在起复之初,他的职务是南京右金都御史,不久升任南京交部右侍郎。自从永乐皇帝迁都北京以后,这个名义上称为陪都的南京,除了正德皇帝一度在此驻晔以此从来没有举行过全国性的大典。这里的各种中央机构,实际上等于官员俱乐部。他们的官俸微薄,公务又十分清闲,于是就殚精竭虑地设法增加额外收入。最常见的方法是利用职权,向市井商人勒索,其公行无忌有如抢劫。这种种怵田惊心的情形,使稍有良心的官员无不为之忧虑。
    海瑞在1586年升任南京右都御史。在命令发布之前,他已经向万历提出了一个惹是生非的条陈。他提议,要杜绝官吏的贪污,除了采用重典以外别无他途。条陈中提到太祖皇帝当年的严刑峻法,凡贪赃在八十贯以上的官员都要处以剥皮实革的极刑。这一大干众怒的提议在文官中造成了一阵震动。谁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一位御史在家里招了一班伶人排戏,海瑞得悉此事,就宣称按照洪武的祖制,这位御史理应受到杖责。其实这类事情在南京已属司空见惯,海瑞却以为有坏风俗人心而加以反对,结果只能被大众看成胶柱鼓瑟,不合乎时代的潮流。
    海瑞的再度出山以及一如既往的言行,对当时的南京地区来说,有如一块巨石投进了一地死水。对他的批评和赞扬同时出现。不久,就有一位巡按南直隶的监察御史上流参劾右都御史海瑞。下级监察官参劾上级监察官,虽不能说背于法制,毕竟是有逾常情。即此一端,就不难窥见反对者的愤慨。这位御史的奏疏一开始就对海瑞作了全盘否定:“莅官无一善状,推务诈诞,矜已夸人,一言一论无不为士论所笑。”接着就采用莫须有的老办法,说海瑞以圣人自诩,奚落孔孟,蔑视天子。最后又用海瑞自己的话来说明他既骄且伪,说他被召复官,居然丝毫不作礼貌上的辞让,反而强调说他还要变卖产业,才能置备朝服官带。这位御史负有视察官学的职责,他在奏流中说,如果学校中任何生员敢于按照海瑞的方式为人处事,他将立即停发此人的禀膳并加责打。
    这种接近人身攻击的批评,立刻遭到无数青年学生和下级官僚的激烈反对。拥护者和反对者互相争辩,几乎一发而不可收拾。万历皇帝于是亲自作出结论:“海瑞屡经荐举,故特旨简用。近日条陈重刑之说,有乖政体,且指切联躬,词多迁怒,联已优容。’主管人事的吏部,对这一场争论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说海瑞节操可风,只是近日关于剥皮食草的主张过于偏执,“不协于公论”,所以不宜让他出任要职,但可以继续保留都御史的职位。皇帝的未批同意吏部的建议:“虽当局任事,恐非所长,而用以镇雅俗、励颓风,未为无补,会令本官照旧供职。”
    这些文件由给事中宜署抄录公布,就等于政府公开承认了自己的本身矛盾。为什么可以镇雅俗、励颓风的节操偏偏成为当局任事的障碍?可见我们帝国的政治措施至此已和立法精神脱节,道德伦理是道德伦理,做事时则另有妙法。再要在阴阳之间找出一个折衷之点而为公众所接受,也就越来越困难了。
    海瑞虽然被挽留供职,然而这些公开发表的文件却把他所能发挥的全部影响一扫而光。一位堂堂的台谏之臣被皇帝称为“还愁”,只是由于圣度包容而未被去职,那他纵有真知卓见,他说的话哪里还能算数?由失望而终于绝望,都御史海瑞提出了7次辞呈,但每次都为御批所请不难。这一使各方面感到为难的纠结最终在上天的安排下得到解脱。接近1587年年底亦即万历十五年丁亥的岁暮,海瑞的死讯传出,无疑使北京负责人事的官员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因为他们再也用不着去为这位大众心目中的英雄——到处惹是生非的人物去操心作安排了。

    第六章 戚继光——孤独的将领

    一代名将戚继光在阳历1588年1月17日离开了人间,按照阴历计算,为万历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如果这消息已为皇帝所获悉,则多半是出于东厂中秘密警察的劳绩,因为政府的正式档案中并没有提到这件事情。
    三个月以前,戚继光的名字最后一次在御前提出。一位监察御史上疏建议起用这位已被罢免的将领。这一建议使皇帝深感不悦,建议者被罚俸三月,以示薄惩。戚继光是本朝最有才能的将领,其被劾罢官三年以后仍不能见谅于万历,原因全在于他和张居正的关系过于密切。
    但是通观本朝武将的经历,其不幸似乎又不仅止于戚继光一人。甚至可以说,戚继光的谢世纵然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荣誉,然而他在生前所受到的重视,仍然大大超过了其他将领。他的朋友,另一位名将俞大献,和戚继光一样,具有再造本朝军事力量的宏图,但却屡被参劾并受到申斥,难酬壮志。另外几位高级将领,卢锋先被拘禁,后遭斥革;汤克宽被拘释放,命令他戴罪立功,最终在塞外为国捐躯。戚继光部下的将领胡守仁、王如龙、朱任、金科等人也受到革职或戍边的处分。惟一的例外则是与他同时的刘显,虽然屡被参劾,却能岿然不动。这并不是朝廷对他特别垂青,而是他负有征剿四川“士蛮”的重任,这一战争旷日持久,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取代他的指挥权。刘显去世以后,他的儿子刘组被誉为跨灶之儿,继之而成为万历一朝的名将,但也迭经革调,1619年和努尔哈赤作战,在仓碎进兵的情况下力战而死。
    这些令人同情的遭际,在本朝带有普遍和必然的性质。探本溯源,还必须从本朝文官和武将之间的关系说起。
    概括说来,武将领兵作战,和文官集团的施政原则在根本上是不能相容的。当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不能平衡,冲突激化,以政治手段调剂无效,通常就会导致战争。有时候严重的天灾造成大面积的饥荒,百姓面对死亡的威胁,也会铤而走险,诉诸武力。但是我们帝国的文官,则一贯以保持各方面的平衡作为施政的前提,如果事情弄到动用武力,对他们来说就是失败的象征。他们具有一种牢不可破的观念,即上自国家,下至个人,不能把力量作为权威。如果一个地区有什么特殊的经济利益,那么就应当加以压抑而不是提倡。至于天灾足以引起战争,则尤为无知妄说,因为从道德观念来说,天下的事物无不可以共同分配,灾民的暴动,乃是小人犯上作乱的劣根性使然。
    但是就武将来说,他们所受到的训练和战争的经历却养成了和文官截然不同的气质。他们需要具备难确的选择能力和决心,着眼点在于取得实效而不避极端:冲锋陷阵,要求集中全力,对敌人的重点作猛烈打击;退守防御,考虑的是地形的险要和工事的完善,如不可守就要断然放弃;战斗胜利,就一心扩张战果,而不为其他问题而犹豫。在一般情况之下,他们把自己和部下的生命视为赌博场中的筹码,必要的时候可以孤注一掷。而大多数文官则以中庸之道为处世的原则,标榜稳健和平。武人在刀剑夫石之中立下的汗马功劳,在文官的心目中不过是血气之勇,即使克敌制胜,也不过是短暂和局部的成功而已。
    在维持军队给养的问题上,同样表现了帝国政府重文轻武的风气。让军人自己组织和管理后方勤务,根本不能考虑;即使是在文官管辖之下,把仓库的地点按照战略需要来作适当的配置,也被看作有悖于平衡施政的原则。这种风气还使军人退伍以后不能得到正常的社会地位。本朝治理农民的根本方针是保持他们的淳朴无知,一个士兵退伍还乡,就等于增加j 个无业游民,因为他在军队里所学到的技术和养成的起居习惯,已经难于再度适应农村的生活,事情的复杂性就会因之而增加。军官退伍以后所引起的问题更为严重。在别的国家里,一个退伍军官通常都受到应有的尊敬,如果担任民政职务,他的管理经验也能保证他胜任愉快。然而事情适得其反,我们的军官在长期训练中所培养的严格和精确,退伍以后竟毫无用武之地。他会发现在军队以外,人们所重视的是安详的仪表、华丽的文辞、口若悬河的辩才以及圆通无碍的机智。——总而言之,和他已经取得的能力恰恰相反。
    这种观念上的南辕北辙,使文官不仅在精神上对武官加以轻视,而且在实际作战中,他们也常常对高级将领提出无理的指责。如果将领当机立断,指挥部队迅速投入战斗,那是贪功轻进,好勇嗜杀;要是他们暂时按兵不动,等待有利的战机,那又是畏总不前,玩敌养寇。兵士抄掠百姓,该管的长官自然要受到处分,然而事情的背景却常常是军切积欠过久。军切由文官控制,然而一旦发生事故,他们却可以毫不承担责任而由将领们代人受过。
    也许是有鉴于唐朝藩镇的跋扈,本朝从洪武开始,就具有这重文轻武的趋向。大约经过了一百年,文官集团进入了成熟的阶段,对他们的社会地位上升到历史上的最高点;换句话说,也就是武官的社会地位下降到历史上的最低点。这种畸形的出现,原因在于本朝的政治组织为一元化,一元化的思想基础则是两千年来的孔孟之道。如果让军队保持独立的、严格的组织,和文官集团分庭抗礼,这一元化的统治就不可能如所预期的成长、发展,以至于登峰造极。这种制度既经固定,将领们即使出生入死,屡建奇功,其社会影响,也未必抵得上一篇精彩的大块文章。死。这种制度和风气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早已被事实所证明。本朝的军事蔬败尽人皆知,但其败坏的程度却出人意外。北方的边境每年都为俺答所入侵,被掳走的人民和劫去的财物不可胜计。1555年戚继光调赴浙江新任的时候,东南沿海也迭经倭寇的蹂躏。正当悲观和惶惑遍布于滨海各省,一股50至70人的海寇竟创造了一个奇迹。他们登陆后深入腹地,到处杀人越货,如入无人之境,竟超过杭州北新关,经淳安入安徽朗县,迫近芜湖,围绕南京兜了一个大圈子,然后趋袜陵关至宜兴,退回至武进。以后虽然被歼,但是被他们杀伤的据称竟有四千之多。而南京为本朝陪都,据记载有驻军12万人。这样的军事行动,在世界战争史上亦当称为罕见。
    面对这样令人焦虑的局面,戚继光的任务决不仅止于单纯地击败倭寇。他首先要组织一支新型的军队。从他的军事著作《纪效新书》中可以看到如何有条不紊地实施他的建军方案:宣布招兵的办法,规定月值的数字,拟订分配列兵职务的原则,明确官兵的职责,设计队、哨、局的组织,统一武器的规格,颁发旗帜金鼓这一类通讯器材,等等。建军方案的核心部分是确立铁一般的军法。军法的精神在于“集体负责”,即所谓“连坐法”,一队和一哨的官兵要互相保证在作战中勇往直前,不得退却。一人退却则一人被斩首,全队退却则队长被斩首,队长殉职而全队退却则全队被斩首。
    《纪效新书》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甚至还记载了一种制作干粮的方法。然则这部著作的出现,也正好在另一个角度上反映出了当时的军训军令都没有固定的准则,专门研究军事技术的学校从未成立。如果部队手册、战斗纲要、编制表、后勤补给图解和军法条文等为军中必需的文字材料曾经存在,那么,它们不是没有付诸实施,就是早已不合现状,所以戚继光才会在他的书里不厌其详地作出规定和阐述。
    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戚继光个人的意向如何,他所组织的新军就不可能不带上个人的色彩,所以人们就恰如其分地称之为“成家军”。值得注意的是,这支新军在建立30年之后,仍然还是成继光的个人部队。这自然又和文官集团的平衡原则大相凿辆。在文官们的心目中,戚继光的军队不是社稷的干城而是国家的威胁,加之他又和张居正关系极为密切,所以必须对他作严厉的弹劾。
    在16世纪中叶,日本这一个岛国能够严重威胁本朝东海沿岸各省的安全,这种现象是很难理解的。合乎逻辑的倒是本朝的士兵应该超海进攻日本。因为当时的日本不仅地狭人稀,而且几十年来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政权,内战频仍,法律和纪纲可谓荡然无存。本朝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被一个极有组织的文官集团所统治,中央指挥地方如身之使臂,极少发生抗命的事情。同时我们这个帝国在名义上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常备军,人数多达200万。
    但是这种假想的逻辑并不适用于现实。本朝的军制规定,常备军由200万“军户”提供,每户出丁男一人,代代相因不变。设立军户的目的,既在于保证官兵的来源,又在于保障“民户”不致因战争动员而受征兵的骚扰。这制度开创伊始,流弊即随之而来。民户被编入军户,大部出于强迫;即或出于自愿,也常常是基于权宜之计,时过境迁,当初的应带就不能矢守不渝。所以各个驻兵的卫所刚刚成立,士兵逃亡和换籍的事件即已层出不穷。时经一百多年,各卫所的土地,不少都为各军户抵押和出卖。长年以来,除了西北边境,绝大部分地区都承平无事,所以,一个卫所的实际兵员往往远较规定的编制为少,在退化最严重的卫所中,竟仅为规定编制的百分之二或三。对而且这些有限的士兵还常常被军官当作营造和运输的劳工,再不然就是留在家里充当仆役。
    和这种每况愈下的情形相始终的是补给制度。本朝的军事供应和政事参合为一元。军队的粗钢补给,来源于地方政府的侧面供应。按理说,户部是国家财政的中枢,应该统筹全局,但实际上却类同于一个大型的会计机构,只是在账目上监督各个机关和各个地方政府的出纳。各个地方政府按照规定的数额把给养直接运交附近的军事单位,军区和中级以上的后勤机构。一个府县,可能输送食粮及银两于十几个不同的小单位;一个卫所,也可能接受十几个府县送来的粮食和银两。这种方法一经成为定制,就如盘根错节,任何高级单位也无法把补给点和补给线作合理的通盘改组,以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于是供应不能足额的情况就时有发生。试想,由十几个单位分别按固定的数量供应,总难免有个别单位由于意外的情况而不能如额缴纳;而其他单位则并不负有补足缺额的义务,即或有这样的义务,也不见得就有这样的能力。所以在开国一百余年以后,书面的规定早已和实际的详情格格不入。纵使有局部的调整,充其量也不过见效于暂时而终于不免捉襟见肘。
    如果查阅官方的史籍,书上都明确无误地记载了全国的补给已由中央统筹分配,而实际的执行却全赖直不相属的下级机构。地方政府和地方军队之间的补给关系已如上述,即使是运往北京的治粮,其运输的情况也十分奇特。所谓港粮,就是从南方大多数府县中征收田赋所得的,通过大运河而运往北京的粮食。按明文规定,清运由专业化的军上负责运送,运送的军士即称之为运军。全部运军有官兵12万人,分驾运粮船12000艘。但是这个庞大的队伍却没有一个统筹后勤的机构来做周密的安排,以使其秩序井然地运转。粮船直接在江南的水滨接受纳税者所缴纳的谷米,然后解线北运。一艘粮船由一个下级军官管理,并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在所运的粮食送达北京附近的张家湾仓库以前,粮船上全体官兵的人身自由、生命财产甚至妻子儿女,都等同于保证这次运输安全的抵押品。因为除此而外,别无更好的方法可以作有效的管理。至于粮船的制造,也同样表现了散漫和缺乏组织的特性。这些粮船的法定使用期限为10年,过期就需要重新建造。在淮河沿岸设有“船厂”一处,是全国最大的造船场所,其产量的高峰为年产700股以上。然而这个所谓船厂实际上由82个小型船厂拼合凑拢,各厂之间各自经理。虽有一个类似于总管理处的机构,它却无统一调度人力和物资的权能,自然也更谈不上有效的技术分工。
    不消多说,组织上的低能必然造成装备上的落后。本朝并不完全缺乏这方面的能工巧匠,但是他们都被集中到皇城里,专门为皇帝的禁卫军制造精美的甲胄。一般的野战军只能服用树以小铁片的棉布袄,或者由纸筋搪塞而成的“纸甲”。至于士兵们使用的武器,也大多是由各地府县作为赋的一个部分制造缴送,质量既有欠精良,规格也谈不上标准化。
    以上种种落后的情况,使本朝野战军的战斗力几乎与农村的民兵相去无几。与这种情况相一致的,是对于将领的选拔。在当权者看来,一个将领所应该具备的素质是勇敢粗豪而不在于头脑清晰。上文所提到的刘挺,外号人称“刘大刀”,根据夸大了的描写,他所用的按铁大刀重120斤,可以在马上“轮转如飞”。和刘级同在辽东战役中牺牲的杜松更为粗蛮卤莽。他在作战时身先士卒,可是一旦战败,就会毁坏自己的兵器甲胄以发泄怒气,而且不断声称必须自杀或者落发为僧,毫无镇定从容的大将风度。因之,此人被努尔哈赤称为“杜疯子’。
    军官的任命多数以“世荫”的形式而继承父业。任命的程序相当复杂,大致是高级将领的子孙需要降几级继承,下级军官则无须降级。从本朝中期开始,情况稍有改变,自兵部尚书刘大夏奏难推行武试,任何有志于成为军官的人只要考试及格就可以取得进身之阶。但事实上由考试及格充当军官并上升为高级将领的,可谓绝无仅有。而且这种武生的考试又重在刀枪弓马的是否拥熟,由文官主持的笔试,其要求不过是粗通文字而从未涉及军事科学。各处所开办的“武学”,也以儒家经典作为主要的讲授内容,其教学进度,以“每日总授不过二百字”为原则。
    用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高级将领,几乎很少有人具备运筹帷幄的谋略。其实这也正是文官集团所预期的目的。将领既然大多属于一勇之夫,当然就有必要任用文官作为总督巡抚,让他们来指挥各级武官。在总督巡抚之下还有“兵备使”或“海防道”,他们名为监察,实则握有调度攻防的权力。在军政方面,人事的任免以及补给、交通各项也统统由文官主持。
    这种军事体制的设计,显而易见,其重点不在于对付敌国的全面入侵,同时也不打算全面进攻敌国。发生在1449年号称“土木之变”的战役,正统皇帝为瓦刺所俘虏,已经暴露了军事体制中致命的弱点。然而这样震惊全国的事件仍然没有能够引起应有的重视与改革。武备继续废弛,军事组织不断衰退。文官们只要在他们的任期中保持平静无事,则一切有关军队改造的计划大可束之高阁。一直到16世纪中叶,倭寇的势力大张,不仅屡次攻破了被视为固若金汤的东南海防,而且长驱直入,视守军为无物,这才使中枢的文官惊醒,发现这低能的军事制度将要危及整个帝国以及他们个人的安全。穷则思变,改革已成为势所必然,而改革的初步,仍在于选择有创造精神的高级将领,他必须在战略上深谋远虑,而又精通各种战术。
    踩阳东南沿海的倭寇不同于普通的海盗。海盗大多是乌合之众,只要抄掠财物的目的一经达到,随即呼啸而去。而倭寇则不然。他们登陆以后通常要建立根据地,有时还围攻城池。其中的成员也并非全部来自日本,而常常混有不少的中国人。在一般情况下,中国人还在其中占有多数,而且可以担任高级头目。
    倭寇入侵的原因,与国际贸易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本朝禁止民间的海运通商,虽然律有明文,但是实际上却无法彻底执行。东南沿海的走私贸易,由来已久,好多不同国籍的冒险家纷至沓来。这些冒险家所使用的船只,最大的长达100尺,宽达30尺,船壳厚达7寸,超过了中国战舰的规模。据记载,在这些冒险家出没的极盛时期,每天有大小船只1200余艘在中国海岸活动,数字似属夸大,但是利之所在,熙来攘往,已不在话下。其贸易的区域从日本各岛至遇逻湾,状如一弯新月。在中国政府海上巡逻力量所不能达到的近陆岛屿上,他们指定了走私贸易的港口。由于没有一个法庭可以解决买卖双方间合同和债权的种种纠纷,十多个有力量的中国船主以武力作为后盾充当了仲裁者,并因而逐渐被认为海上权威,成了海盗的头目。
    这些海盗头目声威赫赫,和当地的士绅互相勾结,甚至结为婚姻之好。他们公然在沿海修理船只,而且勒令村民接受他们的传讯。这种海上权威虽然尚属萌芽,但任之滋长发育,则必然会威胁我们这个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政府。
    海盗肆无忌惮的活动,迫使政府不得不采取强硬的对策。然而冲突一开,我们在政治和军事上的虚弱即暴忍无遗。高级指挥官无法确知部下战士的实际数额,也弄不清究竟有多少战船可以调配使用。下级军官在部队出发之前先要向地方富户勒索兵切给养。而一旦发生战斗,有的部队干脆望风而逃,有的部队虽然敢于迎战,但由于墨守密集队形的战术,往往造成“一人失利,万人崩溃”的后果。而可歌可泣的作战,却反而出现于仓粹集合的民兵以及各地生员所组织的保卫家乡之情景中。
    在日本方面,充当海寇的武士,来自山口、丰后、大隅、萨摩、博多湾、对马和五岛列岛。他们既无统一的领导,也无长远的作战目的。起初,他们有一个空中楼阁式的希望,以为和中国海盗的联合军事行动可以迫使中国政府开放对外贸易,而他们中的领导人也可以受到招安而荣获海陆军将领的官衔。这些希望在总督胡宗宪发动的一次行动之后终于成为泡影。胡宗宪以把安为诱饵,使这些海盗头目束手就擒,而后又把他们的头颅送到北京邀功。这种措置只能激起日本的侵犯者更大规模的来犯,并且使今后的屡次入侵更缺乏政治意义,其惟一的目的只在于劫夺财货。
    这些日本海寇虽然在上层缺乏统一的领导,但下层的组织力量则不可忽视。虽然是杀人越货,也表现了日本下层社会结构的严密性。据目击者记载,不论作战或宿营,倭寇的小头目对下级战士能施以极严格的纪律管制。门对各个小股部队战法一致,也表示了他们并非仓促招募而来的雇佣兵。他们不断地以寡敌众,击败了数量上占优势的中国官军,而中国的农民造反,却大抵缺乏这种能允
    这些海寇乘坐可以装载百人左右的船只登陆。大举入侵时,常常集结30一50艘船只,人数多达几千。在他们的凶焰最为高炽之际,可以有两万人据守占领区内的军事要地。本地的居民在威逼利诱之下也有不少人参与他们的行列,其中有的人在以后被押送至日本作为奴隶。他们劫掠的物品不限于金银珠宝,根据需要和可能,他们也夺取内河船只和其他商品。有一段记载提到他们曾大批搜集蚕茧并勒令妇女们抽丝。这种情况业已与占领军在当地组织生产没有多少差别。
    在入侵的初期,他们几乎战无不胜,主要原因在于战术的优势和武器的精良。他们能极其拥熟地使用双刀,并且和近旁的伙伴保持密切的联系,互为呼应,协同作战。颇为特异的是,他们的指挥信号乃是班排长手中的折扇。当双方开始接触,班长排长把折扇往上一挥,他们的部下就以刀锋向上。当对方的注意力为这种动作所吸引,他们就突然倒转刀锋迎头砍下。这种双刀的长度不过5尺,但在一个熟练的使用者手中挥舞,一片刀光,使“上下四方尽自,不见其人”,可以在一文八尺的方圆之内杀伤对方。其他常见的武器还有弓箭和标枪。据记载,“倭竹弓长八尺,以弓蹈其悄,立而发矢。……链宽二寸,……近身而发,无不中者”,所掷的标枪“不露竿,突忽而掷,故不测”。至于火器,似乎并没有为他们所重视。虽然戚继光说过乌铁由日本传来,但在记录上却看不到倭寇曾有效地使用这种武器。他们偶而使用的火炮,看来也是在中国俘获的战利品。
    倭寇的基本战术是派遣用人以下的小部队进入村落,这些小部队的进止必在严密的互相照顾之下。协同的信号是令人战栗的海螺声。这些入侵者善于使用当地的向导,并熟练地派遣尖兵和斥候,有层次地展开兵力,并以佯攻、驱使难民在队伍的前面等等方式,造成中国官军的扰乱和疑惑。中国官军根本无法对付这一套战术,即使是士气最为高昂的部队,他们的对策也不过是仅凭血气之勇猛冲敌阵,既无有效的队形,又缺乏侧翼和后续部队的接应,其经常遭到失败就为势所必然。南直隶和浙江两省,河流湖泊极多,官军溃退时有如狼奔累突,被践踏或被挤落水致死者也为数累累。有一次总督胡宗宪也在败退之中被推落水,几乎淹死。
    除此以外,倭寇在和大部队官军遭遇时,还采取另一种战术,即先取守势以减杀官军的锐气,或者制造恐怖气氛使官军陷入心理上的劣势,然后待机出击。戚继光下面的一段记载可以作为说明:“余数年百战,但见诸贼据高临险,坐待我师,只至日暮,乘我精气冲出;或于收兵错杂,乘而追之。又能用乘锐气,盛以初锋。又其盔上饰以金银牛角之状,五色长丝,类如神鬼,以骇土气。多执明镜,善磨刀枪,日中闪闪,以夺士目。故我兵持久,便为所怯。
    所以,总结以上的情况,不论官方文件如何强调这一战争是政府的官军围剿海贼,实际上却是中国的外行对付职业化的日本军人。
    戚继光着手组织他的新军,兵源不是来自军户和卫所,而是另行在浙江省内地招募的志愿兵。政府已深切理解事态的严重性,所以不得不批准他的组织新军的计划,并且加征新税作为招募和训练的费用。对于这种支持,戚继光在对士兵所作的训活中就告诫他们应该知所感激。他说:“你们当兵之日,虽刮风下雨,袖手高坐,也少不得你一日三分。这很分毫都是官府征派你地方百姓办纳来的。你在家那个不是耕种的百姓?你思量在家种田时办纳的苦楚艰难,即当思想今日食银容易。又不用你耕种担作,养了一年,不过望你一二阵杀胜。你不肯杀贼保障他,养你何用?就是军法漏网,天也假手于人杀你!”
    道德义务的劝说加上群众固有的宗教信仰,使戚继光得以在所招募的新兵中建立铁一般的纪律。上文所说的“连坐法”虽然不可能经常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但其杀一儆百的恐吓力量已足以使部队在强敌之前不易击溃。他所制定的赏罚原则并不完全决定于战斗的胜负。即使大败,有功者仍然要给予奖赏;相反,即使大胜,作战不力和临阵脱逃者仍然要受到处罚。在他的一本奏折里提到1562年的一次战役:他命令部队夺取一座倭寇占领的石桥,第一次进攻失败,一哨军官36人全部阵亡。第二哨继之而上,又损失了一半的人员。这时剩下的官兵企图后退。在现场督战的戚继光手刃哨长,才使攻势得以继续不衰,最终击破敌阵,大获全胜。而这次胜利,也就成了他一生中最值得纪念的事件之一。
    这种严格的纪律固然是取得胜利的必要保证,但是它的残酷性也实在使人不寒而栗。士兵离队小便就会受到割去耳朵的处罚,而且据传说,戚继光的第二个儿子由于违犯军法而被他毫不犹豫地处死。这样的严刑峻法也许已经离开了通常的人情,但是,戚继光的这一治军方针终于造成了一支坚强的部队,后来他调任蓟辽总兵,有一次在大雨中向全军训话,唯独他从南方带来的3000名军士能几个小时屹立不动,如同没有下雨一样。
    然则严峻的纪律,仅是治军方针的一面;另一方面则必需鼓舞士气。士兵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这里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支经常被敌人打得落花流水的部队谈不上自尊和自信,必胜的信念有赖于能力和技术,而能力和技术又来自平时的刻苦训练。
    戚继光的训练方法得自专家的口授。这些宝贵的经验过去由于不为人所重视而没有见诸文字。到俞大献才作了扼要的阐述,而戚继光则把所有的细节写成了一部操典式的书本。
    操练技术的主要着眼之点,可以说是用“辩证法”的原理来分解动作。每一个动作都有相对的两个方面:身体有防盖和没有防盖的两个部分:一种姿式有动有静、正面和侧面的两种因素;有攻击则同时有防御。总而言之,既有明便有阳,有阳亦必有阴。例如操练近身武器,也和拳术或舞蹈的原则相似,任何一个姿式都可以作三段式分解,也就是开始一稍为休总而转变一继续进行又迄于静止,用戚继光的术语来说,就是“起一当一止”。这些姿势又按其不同的形态而有各种离奇的名目,例如骑龙式、仙人指路式、铁牛耕田式、太公钓鱼式等等。运用这些动作,要求“左右来俱有柏拉”,“后发先至”。至于在实战中和敌人决斗,除了熟练地掌握以上各种基本姿势和原则以外,最重要的乃是佯攻,亦即声东台西,出其不意。
    在戚继光以前,在军队中受到重视的是个人的武艺,能把武器挥舞如飞的士兵是大众心目中的英雄好汉。各地的拳师、打手、盐果以至和尚和苗人都被招聘入伍。等到他们被有组织的倭寇屡屡击溃以后,当局者才觉悟到一次战斗的成败并非完全决定于个人武艺。戚继光在训练这支新军的时候,除了要求士兵拥熟技术以外,就充分注意到了小部队中各种武器的协同配合,每一个步兵班同时配置长兵器和短兵器。在接战的时候,全长12尺有余的长枪是有效的攻击武器,它的局限性则是必须和敌人保持相当的距离。如果不能刺中敌人而让他进入枪杆的距离之内,则这一武器立即等于废物。所以,戚继光对一个步兵班作了如下的配置:队长1名、火决1名,战士10名。这10名战士有《名手操长枪作为攻击的主力。其前面又有4名士兵:右方的士兵持大型的长方五角形藤牌,左方的士兵持小型的圆形藤牌,都以藤条制成。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手执“狼究”,即连枝带叶的大毛竹,长一丈三尺左右。长枪手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携带“税把”。“钱扔’为山字形,铁制,长七八尺,顶端的凹下处放置火箭,即系有爆仗的箭,点燃后可以直冲敌阵。
    这种的配置由于左右对称而名为“鸳鸯阵”。右边持方形藤牌的士兵,其主要的任务在于保持既得的位置,稳定本队的阵脚。左边持圆形藤牌的士兵,则要匍匐前进,并在牌后掷出标枪,引诱敌兵离开有利的防御的位置。引诱如果成功,后面的两个士兵则以狼笑把敌人扫倒于地,然后让手持长枪的伙伴一跃而上把敌人刺死戳伤。最后两个手持税把的士兵则负责保护本队的后方,警戒侧翼,必要时还可以支援前面的伙伴,构成第二线的攻击力量。
    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个12人的步兵班乃是一个有机的集体,预定的战术取得成功,全靠各个士兵分工合作,很少有个人突出的机会。正由于如此,主将戚继光才不惮其烦地再三申明全队人员密切配合的重要性,并以一体赏罚来作纪律上的保证。这种战术规定当然也并非一成不变,在敌情和地形许可的时候,全队可以一分为二,成为两个横队和敌人拼杀;也可以把两个税把手照旧配置在后面,前面8个士兵排成横列,长枪手则分列于藤牌手与狼完手之间。
    以藤牌、毛竹、铁叉作为标准武器质现了戚继光的部队仍然没有脱离农民气息。但如果认为他不了解火器的功效,那是不符合实际的。他在实战中运用过火器,和将领讲解火器的利弊,并在麦折中提到了火器的重要性。然刚终戚继光的一生,他仍然以上述的鸳鸯阵法作为主要的战术。这倒不是由于他因循守旧,而是牵涉到很多不易解决的复杂因素。
    让战术全面现代化的建议,曾经被名将俞大欧提出过。他准确地指出,倭寇的特长是拥习陆战,水战的技术反而低劣。俞大诚主张,以有效的战船和火炮歼灭倭寇于海上,根本不让他们有登陆的机会。在战术原则上,在他所著的书里也明白指出:“海上之战无他术,大船胜小船,大铁胜小铁,多船胜寡船,多镜胜寡统而已。”,他给总督的禀帖中,曾经请求把陆军军费的一半用来配备水师。但纵使俞大欧的声望和战绩都十分卓著,这些有益的建议却始终没有被采纳,因而壮志未酬,贺恨以殁。
    然则俞大就本人也不可能理解,他的建议,所牵涉的问题和将要引起的后果已经超出军备问题而及于政治。他要求亲自率领“闽广大船数百艘,兵数万”,如果一旦成为事实,有关各省的财政就要从原来小单位之间的收支而被集中管理。与之相应,这些后勤机构的人员必须增加,而且必须一扫苟且拖沓的办事作风,保证规格和数字的准确,才能取得预期的行政效率以与现代化的军事技术相配合。而且和他们往来的各个机构,也必须同样地注重实际。然而我们这个庞大的帝国,在本质上无非是数不清的农村合并成的一个集合体,礼仪和道德代替了法律,对于违法的行为作掩饰则被认为忠厚识大体。各个机构之间的联系,从来也没有可资遵守的成文条例。俞大献当然更不可能预见到,在未来的好几个世纪之内,上面这些情况在我们这个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国家里竟不能发生根本的改变。现代化的技术和古老的社会组织断然不能相容,要不是新的技术推动社会组织趋于精确和严密,那就是松散的社会组织扼杀新的技术,二者必居其一。
    这种为个人力量所不可抗拒的社会因素,使俞大欧的计划毫无实现的希望。相形之下,戚继光的方案就比较现实。他没有去触动整个的国家体制,而只是脚踏实地,做他职责范围内力所能及的事。他从1559年开始招募了3000名士兵。两年之后,兵员增加一倍,1562年更扩大为10000人。可是他的部队从来也没有一个后勤司令,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军需处和兵工署。在整个国家机构之中,也没有委派过向他的部队作后勤供应的专职人员。他部队中的装备和武器,来源于各府县的分散供应。这种情况自然不能保持武器的质量。在戚继光的著作中,就明确提到各地所造的鸟钦锐管常有炸裂的危险,以致使士兵提心吊胆,不敢双手握镜以作精确的瞄准。有的火炮,铅弹与口径的尺寸不合;有的火炮,则导火线无法燃点。有鉴于俞大欧的壮志难伸和火器的实际情况,戚继光所拟订的战术仅仅把火器的应用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他说:“火器为接敌之前用,不能简为主要战具。”在练兵的后期,他规定12个人的步兵队配备鸟镜2枝,一局(相当于一连)的鸟统手,必定要有一局的步兵“杀手”协同作战。
    按照俞大献使军队现代化的计划,要求兵精械利,把原来两个士兵的军购供应一个士兵,以部队的质量来代替数量。戚继光的看法则不同。我们帝国的军队是一支全能性的军队,也是一支长久性的军队。它经常的任务是面对内部的叛逆而非外部的侵略者,具体地说,就是镇压内地农民和边区的少数民族。地区间的人口过剩、灾害频仍、农民的流离失所、官吏的苛刻暴虐,都可以迫使暴动随时发生,而以我国幅员之大,这种所谓造反作乱的地点也极难预测,所以这个任务就不是一支高效率的机动部队所得以完成的。在多数‘情况下,官军会被造反者死死吸住,造反者熟悉当地的地理民风,官军往往会因之陷入被动而使质量的优势无从发挥。因此,数量的多寡就成为决定胜负的因素。除此以外,俞大献计划中所创建的精锐部队,他们领取优厚的军饷,又不能和社会上的其他部门对流,那么这样一个浮游在社会上的军事团体非但不能解决上述的社会问题,相反还会引起新的社会问题。再往下推求,俞大献要求建立现代化的海军以拒敌于国门之外,作战的目的,则在消灭国际贸易,也和世界历史趋势相反。
    戚继光的募兵原则是只收农民而不收城市居民。他认为来自市井的人都属于狡猾无赖之徒。这种观点,虽然有它的片面性,但投诸实际,在城市中有固定职业的人是极少自愿从军的。士兵为社会所普遍轻视,其军饷也相当微薄,城市中的应募者绝大多数只是把兵营当作解决食宿的救济所,一有机会就想另谋高就。这样的士兵如何能指望其奋勇杀敌以至效死疆场?所以戚继光订立了一条甄别应募者的奇特标准,凡属脸色白皙、眼神轻灵、动作轻快的人一概按诸门外。因为这种人几乎全是来自城市的无业游民,实属害群之马,一旦交锋,不仅自己会临阵脱逃,还会唆使周围的人一起逃跑,以便一旦受到审判时可以嫁祸于这些言辞钝拙的伙伴。在这个标准下招收来的兵员,都属于淳朴可靠的青年农民,而“鸳鸯阵”的战术,也是针对这些土兵的特点而设计的。他曾明确地指出,两个手持狼宪的士兵不需要特别的技术,曹力过人就足以胜任。而这种狼宪除了扫倒敌人以外,还有隐蔽的作用而可以便士兵壮胆。
    戚继光的求实精神还表现于使革新不与传统距离过远,更不大事声张。他的部队保留了古老而朴素的农村作风,有时也和卫所内来自军户的部队并肩作战。他们日常的军铜,大体和在农村中充当短工的收入相等,但另设重赏以鼓励士气,一个敌军的头颅,赏额高达白银30两。
    戚家军的胜利记录无出其右。从1559年开始,这支部队曾屡说攻坚、解围、迎战、追击,而从未在战斗中被倭寇击溃。除了部队的素质以外,主帅戚继光卓越的指挥才能是决定胜利的唯一因素。
    戚继光周密而细致。在他指挥部队投入战斗以前,他习惯于把各种条件以及可能发生的情况反复斟酌。一些事情看来细小,却都在他的多方思量考虑之内,例如士兵在遇到敌人之前以小便为名企图脱队,或是情绪紧张而喉干色变。他还为火器规定了一个保险系数,有多少不能着火,又有多少虽能着火而不能给敌人以损害。他认为一个士兵如果在作战时把平日所学的武艺用上10%,可以在格斗中取胜;用上20%,可以以一敌五;要是用上50%,就可以纵横无敌。这种考虑丝毫也不是出于悲观怯懦,而是战场上白刃交加的残酷现实,迫使一位高级将领决不能姑息部下,也决不能姑息自己:在乎日,他要求士兵作一丝不苟的训练,那怕伤筋断骨也在所不措;在临战前,他就要求自己绞尽脑汁,以期准确地判断形势。
    在临阵前的两三天,戚继光就要求侦察连每隔两小时报告一次敌情。他使用的地图用红黑两色绘制,一目了然;如果有可能,他还让人用泥土塑成地形的模型。他的部队中备有每月每日日出和日没的时间表,当时虽然还没有钟表,但他用一串740个珠子的捻珠作为代用品,按标准步伐的时间一步移动一珠,作为计算时间的根据。能够作这样精密的考虑,就几乎没有任何因素不在他的掌握之中。

    戚继光在1563年被任命为福建总兵,这是武官中的最高职衔。虽然如此,现实环境却很少允许他去制订整体的战略方针。可以说,他的部队始终只是一个战术单位。火器既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南方的水田也使骑兵不能往来驰骋,所以无法创造出各兵种协同作战的复杂战术。就是在步兵战术的范围内,他也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他所常用的战术是使用精锐突破敌人防御线中突出的一角。这些地方是敌人防御的重点,地形有利,极难攻破。但是他的部队总是以出敌意外的方式迅速接近敌阵,迫使对方在慌乱中仓摔应战,而使巴方从不利转为有利。获得这样的战果,端赖于平日严格训练下所养成的坚毅精神和适应各种地形的能力。此外,以伏兵制胜敌人也为戚家军所独擅胜场,因为士兵的装备较便,可以灵活地移动和隐蔽。
    在作战中,总兵戚继光不惜初期接战的损失。经验告诉他,战斗无非是击破敌方的军事组织。如果以雷霆万钧之力,加于对方组织重点之上,则其配转运活的枢纽既被消灭,其全局必迅速瓦解。而对付倭寇这样的敌人,只要日本人就击败,中国方面的胁从者大多就会放下武器投降。
    戚家军多次取得的胜利使他们威名远播,这种威名又促使士兵更加斗志昂扬,他们可以在几小时之内攻克其他官军几个月之内无法解决的倭寇据点,歼灭敌人。
    戚继光作战的方针,一向主张占有数量的优势,速战速决。唯一的例外,则为仙游之役。当时仙游被围已一月,戚家军驰赴救援,血战于城外,双方坚持又逾二旬。至1564年1月倭寇大败而逃,戚继光穷追不舍,肃清了他们的根据地。这是一次决定性的战役,使整个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日本各岛的来犯者,至此才承认在中国的冒险没有便宜可占,因而逐渐放弃了继续骚扰的念头。剩下的海盗绝大多数已属中国人,他们在浙江福建一带也难于存身,之后就流窜到广东境内。用不着多说,本朝的抗倭战争业已大功告成,剩下的残余海盗当然有待于继续荡乎,不过这已经属于中国的内部问题而不是国际间的战争了。
    在抗倭战争中功绩最为卓著的戚继光不是在理想上把事情做得至善至美的将领,而是最能适应环境以发挥他的天才的将领。他所以获得成功的要点,在于他清醒的现实感。他看清并适应了当时的政治,而把军事技术作为必要的辅助,这是在当时的环境里唯一可以被允许的方案。至于在一个以文人治国的农业国家之内,谁想要极端强调军事效率,提倡技术的发展,而导致军人和文官的并驾齐驱,哪怕他能举出无数动听的理由,在事实上也是绝对办不到的。
    戚继光的功成名遂,在16世纪中叶的本朝可以算是特殊的例外。他之能够一帆风顺,固然是由于本身的卓越才能,但是得到一位有力者的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这位有力者就是谭纶。此人在文官集团中是一个特殊的人物,进士出身,长期在东南滨海地区任职,累迁至福建巡抚。由于职务上的需要和个人的爱好,用兵之道竟然成了这位高级文官的专长。他常常以视察为名,随同部队亲临前线,有时会乘别人没有注意的时候突然出现于队伍的最前列。据说他有一次还实际参加战斗,弄得两肘沾满了鲜血。按照当时的规定,一个军事领导人的军功标准是部下斩获敌人首级的数字,而谭纶一生中所获得的总数则达21500。戚继光提出的募兵训练计划,得到谭纶的热烈赞赏和实际支持,源源供给戚继光的部队以足够的军需装备。戚继光之得任福建总兵,也主要出于他的推荐。1567年,谭纶升任蓟辽保定总督,负有防御京微的重任。不久他就提议把戚继光调到他的辖区中担任最高将领,当然也不会出于人们的意料之外。
    戚继光于1568年年初履新,在前州任职达15年之久。之后谭纶虽然因为内调兵部尚书而离开蓟辽并又死在尚书任内,但这已是在他和戚继光合作,把蓟州的武备大加整顿以后的事了。
    本朝的军人长期处于文官的压制之下,即使是一位卓越的高级将领也无法展布其统筹全局的能力。他们的部属在各自的防区内同时接受知府、知县等地方官的指挥,而且不让他们经季供应给养。于是这些武将们唯一所能做到的事就是带领士兵亲身参与战斗。虽说得到谭纶的一力支持,因袭的各种成例也不断给戚继光增加棘手的问题。即以他的官职来说,在调任之初准备接他为“总理蓟州军务”。以一介武夫而总揽全区部队的指挥调度之权,当然会大干物议。
    北方的边镇和南方的军区情况截然不同,其威胁来自边外的游牧民族。每当天时亢旱,蒙古的骑兵部队就会按照他们的成例犯边掠夺。他们的军事特点在于流动性和迅疾猛烈的冲击力量。在集中来犯的时候,一次可以动员10万名骑兵,当时俺答曾经把各部落联成一个大同盟,东西连亘2000里,使官军束手无策。
    蓟州为华北九镇之一,防区为北京东北一带,按照规定的编制应有士兵8万人,战马22000匹。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人能够确切知道现存的数字。在役的士兵,有的属于本镇所属卫所的“主兵”,也有从其他地方调来的“客兵”。后者的调防虽然带有永久性,但供应的义务却仍属原来的地区。还有一部分从内地卫所调来的士兵,他们的服役期只限于蒙古人犯边可能性最大的几个月。实际上他们也很少亲身服役,只要缴纳一定的银两可以雇人替代,而所缴的银数又和雇代实际所需的们银不同。总而言之,全镇的人员和粗钢从不同的来源和以不同的方法获得,有的还只在账本上存在。这样,不仅他们的数量难以弄清,他们的质量也是一个疑问号。
    这种松散的组织和军需上的缺乏统一,看来不全是出于无意识的安排。一个办事效率极高的将领常常会以自己的意见作为各种问题的总答案,用我们古人的话来说,就是跋扈专擅;而这样一个将领手握重兵在京骰据守,也常常造成一个朝代的终结。所以戚继光改进武备的一切努力,都必然遇到重重的阻碍,其中的绝大部分来自文官集团的意志,而这种意志又有历史传统的成树作为背景。
    但是很幸运,谭纶和戚继光的意图受到一位中枢重臣的赏识。此人就是张居正。
    张居正在戚继光北调的前几个月才出任内阁大学士,之后还要经过一番周折,才成了本朝第一位政治家。然而他在入阁之初就有重整军备的雄心,蓟州是最能吸引他注意力的一个军区。戚继光莅任不久,就发觉他自己只需要专心于军备而不必参与政治。因为凡是应当安排的事,都已经由总督和大学士安排妥帖;如果事情连他们都无法安排,当然也不必多费唇舌。
    以大学土的身分,张居正不仅没有权力公然颁发指令,甚至不能公开讨论制度的改组。他所采用的方式是用私人函件授意亲信如此如此地向皇帝提出建议。这些建议送到内阁票拟,他就得以名正言顺地代替皇帝作出同意的批复。进入文渊阁以后的第一个皇帝是一个昏庸的君主,对国事既不理解也不关心;第二个皇帝则是小孩子和他的学生。环境和才能加在一起,造成了张居正的权威。但是他还是需要小心从事。帝国的官僚政治已经发展到登峰造极,成千成万的官僚,在维护成宪的名义下保持各方面的平衡,掩盖自己不可告人的私利。要公然宣布改组军事制度,就等于邀请别人对自己攻击。因此张居正不得不采取这种迂回的方式。反正皇帝站在他这一边,不论别人是否识破真相,只要举不出违背成宪的理由,则公开的攻汗和私下的流言都可以不在话下。
    蓟州军镇的军全改革,按照这样的程序顺利地进行。最初,戚继光建议把北方各镇w万名士兵交给他训练3年工n,由于计划过大,在政治上和技术上都有许多不易解决的问题,因而未能实现。但是中枢政府批准了他的另一项建议,即把他在浙江所训练的一部分士兵调至蓟州,最初员额为脱叫人,以后扩充为2万人f823张居正对戚继光极度信任,企图赋予他以这一军区统筹全局的权力,所以才拟议设立“总理蓟州军务”的官衔,以和其他各军区的“总共湖区别。无奈这一官衔在本朝史无前例,各种议论就纷至沓来,乃不得已而作罢。这一计划不能实现,张居正找出了另一种办法,即把蓟州辖境内的其他高级将领调往别镇,以免遇事掣肘。这时谭纶又建议该区的文官不得干预军事训练,并且主张戚继光在3年的练兵期内可以不受监察官的批评。后者显然又为文官们制造了违反成宪的口实,引起猛烈反对。皇帝的朱笔批示接受了兵部和都察院的建议,要求监察官明白练兵的重要,责成他们“和衷共济”,并把他们对蓟州防区的巡视限为每年一次;对谭纶和戚继光则希望他们“稍宽以文法,乃得自展”。事实上,凡是故意和戚继光为难的文官,后来都被张居正不动声色地陆续迁调。
    蓟州军开始训练,就接受了优厚的财政接济以购买军马、制造火器及战车。这种和其他军镇的不平等待遇,惹来了大量的反感。接着又有一连串的矛盾跟着产生,诸如北兵和南兵的磨擦、军职的继承者和其他出身者的争执、因循守旧和锐意革新的冲突。张居正了然于这些情况,在他写给谭、戚两个人的私人信件里,再三叮咛他们务必谦恭退让,不要居功自傲。他警告戚继光说,“北人积愤于南兵久矣”,他们“多方罗致,务在挫辱之”,所以“务从谦抑,毋自启海”。有一次蒙古部队打算犯边,就在战事一触即发之际,俺答却放弃了原来的企图,下令掉头北撤。这一出人意外的事件,在张居正看来完全是由于谭、戚二人部署有方,才使俺答踌躇不前;然而邻近的两镇却把功劳据为已有。张居正虽然认为这种冒功邀赏可笑而且可耻,但是他却通知谭纶,他已经以皇帝的名义承认了这两镇的自我吹嘘,他也不让兵部查清事情的真相,以免纠缠争辩。他要求谭纶在奏折中不仅不要争功,反而要把功劳归于其他二镇,使他们“届青使死”。
    张居正这种做法,表面上是损三益人,具有大政治家的风度;但是仔细研究,却仍是有阴有阳,无助于矛盾的根本解决。那怕是试成二人表现出无以复加的谦抑,各镇之间的利害关系也决不能因此冰消瓦解。因之内阁愈想公正平衡,旁人看来则在一明一暗之间有亲有疏,按担更多。以后反对张居正的人认为蓟州练兵是他培植私人的政治资本,也就毫不足怪了。
    1577年谭纶病死,从此张居正和戚继光的关系更为密切。第二年张居正返江陵葬父,他还生怕这短期的离职引起成继光的不安,所以特地私下通知戚继光,接任蓟辽总督的将是梁梦龙。信上说;“孤之此行,甚非获巴。……到家事完,即星夜赴阔突。蓟事已托之鸣泉公,渠乃孤之门生,最厚;该不相负。”梁梦龙字鸣泉,在翰林院与张居正有师生之谊。他在万历一朝的事业,也赖张居正的提拔为多。张居正这样倾肠相告,自然使戚继光更加感恩戴德。是以首席大学土的江陵之行,戚继光派出了一整连的鸟镜手作为护卫,张居正选择了其中6名随行,作为象征式的仪仗,同时也表示了首辅和蓟州戚帅关系之密切。兹事前后,蓟州总兵官的传骑携带各种文件和信件不断来往于首辅私巩这更使他们的反对者在日后清算张居正的时候,有所借口,甚至指斥他们图谋不轨了。
    戚继光在前州创造的战术,可以称之为“步兵军官的各兵种协同”。要对这种战术作出评论,必须顾及他所受到的各种条件的限制。当时,现代化的武器传入不久,而北方士兵的素质又极不理想,他所依靠的主要力量仍然是来自南方的旧部,为数约一个旅左右。他把这一个旅的兵力作了适当的配置,并以此为全军的核心,以防御蒙古的10万铁骑突然来袭。
    抗倭战争中使用的“鸳鸯阵”,是一种以小股步兵为主的战术,目的在于对付海寇并适应南方的地形特点。而蓟州军镇的任务是防御蒙古的大部队骑兵,因而这种在“鸳鸯阵”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新技术也就初具了各兵种协同作战的规模。
    战车的使用成为这种战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战车的性能以防御为主。形状和民间的大车相似。所不同之处,在于民间的大车的车箱两侧各有箱板,而这种战车只有8片可以折叠的屏风,共长15尺,平时平放在车辕上,作战时打开树立在一边车轮之后以代车箱,所以又称“偏箱车”。几十辆战车可以并肩衔接,摆成圆形或方形的防御据点。屏风最靠边的两扇可以前后摇摆,有如门叶,以供步兵出入。
    一辆战车装载“佛朗机”轻炮两门。用今天的标准来看,这种欧洲式的火器只能算做大口径的火枪而不能算做炮。它以青铜或铸铁铸成,长度自3尺至7尺不等,口径则小于2寸,从炮口装入铅弹。最大型的佛朗机,射程为2000尺。通常这种火炮以及辅助火炮的乌铁都在战车上屏风后发射铅弹,屏风开洞以为铝弹的出口。
    士兵20人配属于战车一辆。其中10人直接附属于战车,任务为施放怫朗机。另外10人就是戚继光所强调的“杀手”,任务为以藤牌、钱把和长柄单刀迎敌。杀手班的距离和战车保持在25尺以内,他们如果前进,战车也随之而推进。
    其他步兵部队仍然使用鸳鸯阵的战术,稍有差异的是藤牌手应当匍匐前进砍析敌人的马蹄,长枪手则主要在于挑刺敌军使之落马,竹制的狼究有一部分已易为铁制。
    这一混成旅有骑兵3000人,步兵4000人,重战车128辆,轻战车216辆。迎敌时骑兵在前阻挡敌人,使战车得以有充裕的时间构成战斗队形。当敌军逼近,骑兵就退人战车阵内。敌骑数在一百以下,没成族拒不接战,只有来犯的大批敌验进入火器的射程中约250尺时,佛朗机、乌铁和火箭等才同时施放。
    混成旅也可能携带重炮,其中之一俗称“大将军”。这种重炮重1000斤,以骡车装运,点放时则需使用大木楔入地面使本身固定。他筒内不用弹丸,而以小铁球和石块紧紧填实,作用是在零距离大量杀伤敌军人马,炮手在点烧火药以后也要跳进附近的工事里以避免受伤。
    当火器的威力发挥以后,步兵就从战车之后冲出,形成几道攻击波和敌人格斗而以喇叭的声音指挥动作的协同。等到敌人攻势被挫,队形散乱,骑兵也从车后整队出击。这种骑兵实际上是马上步兵,他们同样以鸳鸯阵的队形带着不同的白刃作就蒙古人利用骑兵结队冲锋,以迅猛的力量和气势压倒对手,戚继光未曾仿效。
    这样一种经过精心研究而形成的战术,由于不久以后本前即与蒙古人和解,所以并没有经过实战的严格考验,也没有在军事历史上发生决定性的影响,从纯粹军事的角度来说,这个结果多少是有所遗憾的。
    戚继光出任前州总兵不到3年,俺答就放弃了骚扰政策,立誓不再入犯,而且约束所有的部落,以作为接受津贴和互市的条件。其时只有东部土变各部落不受约束,仍然和辽东的李成梁部队不时交锋,偶然也有小股部队和前州军发生接触,但已与大局无关。
    俺答虽称“封贡”,其和局能否持久,廷臣谁也没有把握。因之及时仍有主战派。如谭纶即主张积蓄力量,作大规模的主动出击,以彻底消灭蒙古人的攻击力量。这样大规模的总体行动,却需要举朝文武真正的协同一致,而且要承担可能发生的风险。因之张居正就无意于采纳谭纶的建议。他给戚继光的信上说:“我不得入,即为上功。蓟门无事,则足下之事已毕。’
    张居正并不是没有雄心壮志,但是他看得到自己的弱点。即如戚继光在蓟州最大的困难就是北兵与南兵的掺杂。他对南兵可以绳以纪律,并能指挥如意,而对北兵则无法作这样严格的要求。他曾经打算以经过他训练的官兵作教导队,去训练其他部队,此事未能如愿。他又要求再调两万名浙兵,也未被批准,而此时仍有南北兵间极不相容的情况,可见他的处境不佳。
    边境的战争既然暂时平息,练兵活动也不再像在南方的时候那么紧张,戚继光于是提议派遣北兵修筑长城。北京一带的“边墙”原为明初大将徐达等所筑。戚继光建议增造“空心堡垒”,以增加防御功能。他最初计划以250人组成一个工兵营,每营在一年内建造堡垒70座。蓟州全境内建造的堡垒总数原定为3000座,后来批准施工的为1200座,同时修造的时间也未如原议,竟绵延十载才全部竣工。这种筑成的堡垒,其标准规格为3层,台预见方12尺,可驻守班一50名士兵。建筑材料砖石灰泥等等大部由从事修筑的北兵自制,政府只发给少数款项作为接济。筑成以后,经常驻守的任务由南兵担任,北兵由于购项不足,只能以各种方式营生自给。全部提案遭到北方军官强烈反对,只是由于张居正的全力支持才开工修筑如议。张居正去世以后,他一生的经营大部付之流水,惟有在这边墙上林立的堡垒才是他留下的永久性的贡献。
    这种营造和防御政策,把兵力分散配备在这样长的防御线上,归根结底仍由当时的供应制度所迫致。假使没有这种情形,而戚继光有选择的自由,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采取攻势,创造流动性的战术。他在留下的诗文中曾再三表示过这种愿望。
    戚继光任蓟州总兵前后达15年,等于他前任10人任期的总和。他是一个不知疲倦的人,喜爱操练、阅兵、举行各种典礼和向部下训活。这些活动使他有机会在全军将士面前显示他体格强壮,动作敏捷。在对部下将领讲解各种近战武器的利弊时,他有一次当场命令一个下级军官用军刀对他作攻击,而他则持长枪防御。他经常巡视各部,一次驰马到长城以外20里,周围没有一个侍卫。他还亲自攀着是绍登上设在绝壁上的观察所。身为高级将领还具备这样的体力与作风足使他引以自豪。
    在繁忙的军务之中,他还抽空写作他的军事著作和诗文。他的第二部军事著作题为《练兵实纪》刊印于1571年。9年之后又刊印了他的诗文集《止止堂集》。
    中国的古典诗歌,如果用冲淡自然的语言表现出深切或激动的情绪,就谓之含蓄;如果用棱角分明的粗线条勾画出不受拘束的气概,则谓之豪放。戚继光的诗歌达不到这样的境界,带给读者的感觉只是拘束和平庸。好在也没有人用上述的标准来权量诗人戚继光。一般看来,出身于武举的将领,大半生都在戎马位饱之中,能够写出这样的作品也就是出类拔萃。即在当代高级将领之中,除了“少好读书”的俞大献之外,戚继光的文章造诣已无与伦比。在平常的谈话中,他可以随口引用儒家的经典和史书上的教训,以此,文官们对他刮目相看,认为他不是樊哈式的武人。等到他的官阶越来越高,就有更多的文官把他引为同类,在一起饮酒赋诗,往来酬对。当时的文苑班头王世贞和戚继光的交情就非同泛泛,在他的文集中有两篇赠送给戚帅的寿序,并且还为《纪效新书》和《止止堂集》作序。
    和戚继光同时代的武人,没有人能够建立如此辉煌的功业。他从来不做不可能做到的事,但是在可能的范围内,他已经做到至矣尽矣。为此,他得到了武官所能得到的各种荣誉。即以官位而论,身居总兵,也已登峰造极。因为本朝的成例不允许一个武人握有一省以上的兵权,即使再有升迁,也不过是增加官俸和官衔。如果说还有遗憾,乃是他没有被封为伯爵。而这一高位,除了照例授予皇帝的岳父以外,只有建立了匡危扶倾的不世殊勋才能获得。
    但是,戚继光在生命中的最后几年坠入了寂寞和凄凉。张居正死后7个月,他被调任为广东总兵,官职虽然依旧,实际上已经失去了拱卫帝都的重要地位。再过一年,清算张居正的运动达到最高潮,戚继光的精神更加消沉郁闷,于是呈请退休。可是当时的环境已经不允许他保持令名,据官方文件的记载,他和辽东总兵李成梁同时作为前首辅的党羽而被参劾。万历皇帝原谅了李成梁而把戚继光革职。
    戚继光罢官家居以后,只有很少几个朋友仍然和他保持来往,文豪王世贞也是其中之一。戚继光去世之前一年,王世贞还写了一篇祝贺戚帅的寿序,赞扬他的生平功业。只是不久之后王世贞所写的《张公居正传》涉及了他的好友戚继光时,则。另有一番情调。
    这篇《张公居正传》是在史籍中很值得注意的文章。它出于传主的同年而兼为散文家的手笔,而且记录极为详尽,包括了很多传闻逸事,细微末节。当然,文中也有对张居正的称誉,例如提到他知人善任,就举出了戚继光、李成梁之能够成为名将,就是因为得到了这位首辅的支持才得以充分发挥他们的才略。可是传中重点则指张公虚伪矫饰而天性刻薄。而且作者也不隐瞒他和张居正个人之间的嫌隙。文章中叙述到自己的地方不用第一人称而直书“王世贞”。

    传记又说,张居正的去世,原因是好色过度。兵部尚书谭纶曾把房中术传授给首辅,戚继光则用重金购买称为“千金姬”的美女作为礼品奉进。这样一来,在蓟州重整军备这一番作为,似乎又和饮食男女的本能发生了关系。这一段无法考证的逸事,记录在这样一篇文辞华美的传记之内,成了一大公案,使以后写作戚继光传记的人都不知道应当如何处理,就只好装作没有看见。

    戚继光死去以前,他的妻子已经遗弃了他。他以前统率10万大军,素以慷慨著称,对朋友尤为豪爽。他不事私蓄,在被斥退以后,竟至一贫如洗,甚至医药不备。英雄本路,使当时和后世的同情者无不扼腕叹息。戚继光本人的功业固然值得表彰,同时又加上这些感情的色彩,所以,不论是正式的传记还是非正式的纪事、评论,总是对他备加称颂,有时竟把他描写成一个完人。

    但是真正的历史学家应当有超越当时的看法。戚继光是一个复杂的人物,不能把他强行安放在用传统道德构成的标准像框里。他的一生中有许多难于解释的事情。譬如说,这位高级将领生前娶妾3人,生子5人,可是直到他的儿子长大成人,他却能全部隐瞒了他们的存在,他泼悍的夫人竟不知将门有子。他在部下面前提到士兵生活的痛苦,可以洒下同情的眼泪。他废止了让士兵采伐柴薪以供他家用的成例,有一年除夕,总兵府中竟因为缺乏炊米之薪而不能及时辞岁。可是北京著名餐馆的名菜,如妙手胡同华家的煮猪头,却由百十里外走马传致。又譬如他在蓟州练兵时采用过献血为盟的仪式,与将士共饮血酒并对天起誓:“或怀二心,不爱军力,不抚念军贫,或屡禁而肆科索,或虚冒而充资缘,……即如俞景龙立死,以膺显报。”如果“恣意科敛以供馈送”,就会遭到“天灾人祸,瘟疫水火,使全家立死”,甚至“男盗女娼,十代不止”。然而从一些迹象看来,戚继光并没有完全遵守他自己的誓言。他以重金购买美女送给张居正一事固然无法证实,但是他让他的兄弟给张家“馈送”礼物,却见于张居正的书读。而张居正只象征性地收受其中的一小部分,把其余的“壁诸来使”,也可以隐约看出礼物的贵重。《明史》本传把他和俞大献比较,说他“操行不如而果毅过人”,也是用委婉的措辞证明了一个英勇的军人不一定同时就是廉洁的将领。1584年戚继光被参劾的理由之中,有一条就是他在蓟州的账薄业已不知去向。更直接地说,就是没有帐单可资交代。
    除了献血为盟为外,戚继光还在他的麾下创造了很多宗教式的做法。比如,他亲自设计制作各营连的军旗,在军旗上绘绣天上的星星或者传说中鸟首人身的图象,以象征他们的指挥官。他重视黄道吉日和生辰八字,而在向部下训话的时候,又常常提到善恶的因果报应。难道本朝最为出色的军人竟沉沦于迷信之中?这连四库总目提要油编者都感到别扭,不知应当如何评论他著作中的这些内容。
    但是用视而不见的态度抹去遮盖这些事实,就是不忠实于历史;对一个英雄人物隐恶扬善,也并不是真正的推崇。戚继光的复杂来自环境的复杂,如果指望他简单得如同海瑞,无疑是不近清理。写历史的人既知道戚继光是一代卓越的将领,一位极端刚毅果敢的军人,也是一位第一流的经理、组织家、工程建筑师和操典的作者,则自然应当联想到假如他不精通政治间的奥妙,就决不可能同时做好这么多的事情。戚继光所生活的时代,落后陈旧的卫所和军户制度早应该全盘放弃,而代之以先进的募兵制度;零碎的补给,也早就应该集中管理。然而我们的帝国不允许也没有能力作全面的改革,只好寻找出一种妥协的力、法来作部分的修补。戚继光的天才,在于他看准了妥协之无法避免;而他的成功,也在于他善于在技术上调和各式各样的矛盾。妥协的原则,是让先进的部门后退,使之与落后的部(不至相距过远。在组织制度上没有办法,就在私人关系上寻找出路。具体来说,没有文渊阁和张居正的全力支持,就没有强有力的蓟州军区和戚继光。他的部队和他本人充满了矛盾,在火器已经在欧洲普遍使用的时候,他动员大批士兵修建碉堡;在他的混成旅里面,枪炮手和藤牌手并肩作战。他一方面是这样精细,仔细计算口出日没的时间;一方面又这样野蛮,把违反军纪的士兵割去耳朵。这些极端矛盾的事实,在其他国家内,可能彼此相隔几个世纪,而我们的帝国则在一个军区内同时出现。
    戚继光是否是一个超自然的崇拜者?从某些方面来说,他和很多同时代的人物一样,确实有这样的倾向。但是在有些时候,超自然的信仰却只是一种治军的手段。在一次向皇帝陈述意见的奏折里,总兵戚继光坦率地指出,北方的军官,“自将领而下,十无一二能辨鲁鱼”。将领如此,士兵的文化水准更可以想见。要是主将不用宗教迷信的因果报应作为规劝,还有什么其他办法辅助军事教育?
    面对另外的对象,戚继光可以立即改变语气。比如说,他在军区中建造的私宅命名为“止止堂”,运用《庄子》中“虚室生白,吉祥止止”的典故,表示他谦抑自持,愿意在虚静之间得到吉祥。他的文集,起初称为《愚愚稿》,也就是向所有的文人表明他本人愚鲁而作品笨拙,不敢和别人媲美。
    戚继光的长处,在于他没有把这些人事上的才能当成投机取巧和升官发财的本钱,而只是作为建立新军和保卫国家的手段。他深知一个将领只能在社会情况的允许之下才能使军事科学和军事技术在现实生活里发挥作用。他接受这样的现实,以尽其在我的精神把事情办好,同时也在可能的情况下使自己得到适当的享受。至于合法或者不合法,从他的政治的眼光看来已无关宏旨。
    他和谭纶和张居正的关系如此密切,虽说他精通政治但是最后仍不能逃避政治中的现实。张居正死后,廷臣提醒万历:戚继光是伏在富门之外的一头猛兽,只听张居正的操纵,别人无法节制。这也正是控诉张居正意图谋逆的理由:张居正和戚继光没有造反的证据,却有造反的能力。所以,在清算张居正的运动中,法官追问张的儿子插修,为什么他父亲在日,要在夜间派人与成帅书面联络?
    戚继光的不幸遭遇是因为他在一镇中推行的整套措施业已在事实上打破了文官集团所力图保持的平衡。既然如此,他就必须付出代价。
    他在贫病交迫中死去。在少数几个没有遗弃他的朋友之中,有一位就是为他写作墓志铭的汪道昆。当他写到“口码三号,将星殒矣”,显然有无限凄怆的感触。汪道昆自然不会知道,当地润笔作书的时候,西班牙的舰队,已整备出征英国。这事情的意义,即是军备的张弛,立即影响一国国运的盛衰。世界局势如是,而这阳历1588年1月17日清晨,将星西殒之际,我们一个古老的帝国业已失去重整军备的最好良机。30年后,本朝的官兵和努尔哈赤的部队交锋,缺乏威南塘将军苦心孤诣拟订的战术和强调的组织纪律,结果是众不敌寡。兹后八放军作为一股新生力量崛起于白人黑水之间,其取本朝而代之,也只是迟早的问题了。

    第七章 李蛰——自相冲突的哲学家

    1602年,李赞在狱中以剃刀自刎,死后,被称为牺牲自我。这一评论不能不使人感到怀疑。李蛰的著作不穿于当时而屡被官方禁止,但是仰慕他的人则不顾禁令而不断加以重印。这些著作,虽然篇幅浩瀚,然而并没有在历史上开拓出一条新路。李费并不缺乏勇气,但是通常来说,这样类型的作家如果发现了崇高的真理而愿意为之牺牲自己,他的文字中间就会表现一种燃烧性的自我满足和欣快。这些特点不能在李蛰的著作中见到。

    少数的评论者,竟说李赞站到了下层民众的立场上,批判了剥削农民的地主阶级。这种论调自然更属于无稽。他在1580年离开姚安知府的职务以后,一直倚靠朋友中地主外上的周济以维持生活,而他从也不觉得接受这些周济有任何不妥。这个社会容许他不耕而食,但是他从来没有提出应当改组。如果在某些地方批判了他的地主官僚朋友,那也只是着眼在私人的性格和品德,而从没有提到经济立场,同时他也明确指出这种评语可以同样适用于自己。在若干场合,他一方面自我批评,一方面又自我怜惜。在给侍郎周思敬的信里,他说:“今年不死,明年不死,年年等死,等不出死,反等出祸。然而祸来又不即来,等死又不即死,真令人叹尘世苦海之难逃也。可如何!’丁目在这种语调中看不出丝毫自我牺牲的意味,也就是说,写信的人并没有能以燃犀烛照的锐利眼光看透社会的病弊,立下“与汝偕亡”的决心。
    但是李蛰对这个社会具有理智上的关心,则属毫无疑义。这种关心和信仰自由有其相通之处,在它的后面有社会经济的背景,也有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有特别的关联,而其个人的心理上和哲学上的特点尤其不能忽视。这些条件只能更把李蛰构成为一位特色鲜明的中国学者,而不是一位在类似条件下的欧洲式的人物。

    李蛰是儒家的信徒。1587年以前,他已经按照儒家的伦理原则完成了对家庭应尽的一切义务。次年,他即制发为僧,时年六十一。剃发的原因是他的环境已经允许他抛却呆板、拘束的生活,得以寻求个性的自由发展。这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遁世,不论从理智上看还是从社会关系上看,他此后的言行实际上代表了全国文人的良心。当被捕后接受讯问,他回答说:“罪人著书甚多具在,于圣教有益无损。’这种精神和路德的倔强相似。他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见解释经典,这也和宗教革命的宗旨,即见信徒即为长老的态度相似。但李蛰没有路德的自恃,也缺乏伊拉斯漠斯的自信。在他自裁以后气绝以前,他用手指写了王维的一句诗以解释他的死因:“七十老翁何所求!”其消极悲观的情绪已显然可见。
    李蛰的悲观不仅属于个人,也属于他所生活的时代。传统的政治已经凝固,类似宗教改革或者文艺复兴的新生命无法在这样的环境中孕育。社会环境把个人理智上的自由压缩在极小的限度之内,人的廉洁和诚信,也只能长为灌木,不能形成丛林。都御史耿定向是李蛰的朋友、居停和论辩的对手,李蛰曾屡屡对他作过不留情面的抨击,批评他缺乏诚信。然而,李赞还以同样不留情面的态度解剖自己,指责自己缺乏诚信:“志在温饱,而自谓伯夷叔齐:质本齐人,而自谓饱道沃德。分明一介不与,而以有等借口;分明毫毛不拔,而谓杨朱贼仁。动与物免心与回违。”他还怀疑自己用佛门的袈裟遮掩了“商贾之行之心’,“以欺世盗名”。这种奇怪现象的症结,在于内心矛盾的剧烈交战而无法自解。
    李蛰于1527年生于福建泉州。他的家族原姓林,后来改姓李。六世祖林写是泉州的巨商,以贸易往来于波斯湾,娶“色目女”,可能就是印度欧罗巴种的女人。在其后相当的时间内,他的祖先仍然和混血的家庭和伊斯兰教的信仰者往来,一直到曾祖父一代,他家庭中的国际色彩才归于消失,李蛰本人则从小就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长大成人。
    到李蛰这一代,他的家道早已中落。1552年,他得中举人。中举后因为经济困难,不能再耐心拼得进土及第的资格,即要求循例在政府中任职。之后,他多年沉浮于下僚,位卑俸微,郁郁不得志。1559年,又因为父亲死去而停职丁优。服满后入京求职,等待了一年零八个月,才得到了一个国子监教官的职位。候补期间,以教书糊口。他生有4个儿子3个女儿,但除了大女儿以外,其他都不幸夭殇。据李蛰自己说,有一次他有7天没有吃到多少东西,最后甚至饥不择食,不能分辨“稻粱”和“黍稷”的差别。
    1563年,他的祖父去世。上司和朋友根据当时的习惯,送给了他相当丰厚的蹲仪。至此,他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心。他把全部款项的一半在他做过教官的河南购置地产一处,以为妻女衣食之资,让她们留在河南,余下的一半则由他自己携回福建。他所需要安葬的不仅是新去世的祖父,而且还有祖先三代的灵柩五口。按照一般的风俗,安葬先人,必须讲求风水,选择吉地,以期后人的飞黄腾达,否则宁可把灵柩长期停放。当时,李蛰还在文官的下层中挣扎,虽然祖父刚刚去世,但是曾祖父的灵柩已经停放了50年,环境逼迫他迁就现实,在可能的条件下一起埋葬,但求入土为安而不再作过高的奢望。这一问题的解决,多年之后还使李蛰感到已经格尽了自己的职责。
    然而这一个决定却增加了他妻子的负担。她不愿意在去家数千里之外无依无靠地独撑门户,而且她也有自己的学思。她的母亲年轻时居捐,历经辛苦,把她抚育成人,这时由于思念女儿,朝夕哭泣至于“双眼盲矣”。但是李蛰手头的款项毕竟有限,不可能在丧葬之外再携家往返,所以只能忍心拒绝了她一起返回泉州的请求。他们一别三年,等到重新聚首,她才告诉他两个女儿因为当地饥道,营养不良而死。这一不幸的消息当然使他伤痛不已,当晚与妻子“秉烛相对,真如梦寐”。
    李蛰在河南共城任儒学教谕3年,在南京和北京国子监任教官各数月,在礼部任司务5年,又调任南京刑部员外郎又近5年,最后才被任为云南姚安府知府,时在1577年。在就任知府以前,他的官俸极为微薄,甚至不足糊口。只有在知府任上,才有了各项“常例”和其他收入,逐渐有所积蓄。
    这种似合法又似非法的收入并没有使李蛰感到不安。他并不像海瑞一样,以为官俸定额以外的一丝一毫收入都属于贪污。他以特行卓识而见称于当代和后世,但在这个问题上却和常人有相同的看法,即做官的目的本来就是名利。他的诚实在于能够坦白承认这一目的,而不打出去绝私欲、为国为民等等高尚的幌子。这就接触到了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我们是否应该让每个人公开承认自己的私心也就是自己的个人打算,以免口是心非而阴阳混淆?
    使李蛰感到不安的倒是他的妻子。她是一位标准的贤妻良母,只要对丈夫的事业有利,她能够忍受一切乃至牺牲一切,但是她不能理解丈夫的精神世界。他一心想要创造独立的思想和人格,离开了独立,他的内心就得不到满足。也是基于这种精神,在1580年姚安府任满以后他决定退休。当时他年方53岁,正值官运亨通,一帆风顺,这种出乎意外的决定对她也不能不是一种打击。然而她依然是顺从,和丈夫一起迁到湖广黄安,寄居在耿氏兄弟家里。可是李赞后来又和耿定向闹翻,又决意搬到附近麻城的佛堂中去居住,她这才不得不独自回到离别了20年的故乡泉州。直到1587年,她临死以前,她曾多少破向他呼吁,要他回到泉州。当她的死讯传来,李蛰曾写了6首诗表达当时的伤感。诗中称赞她的贤淑,说“慈心能割有,约已善治家”,夫妻40年来未曾反目,只是由于不能理解“丈夫志四海”的宏献,在给女婿的信里,李蛰提到在听到噩耗以后,没有一夜不梦见她,文字的凄怆,令人不忍卒读。好几年以后,他还劝告朋友不要轻易削发为僧,尤其是有近亲的人更要三思而后行。这种劝告,不妨看成这位充满矛盾的哲学家的一次自我忏悔。
    李蛰的一意孤行,一定要和两千年来根深蒂固的家族观念联系起来观察,才能使人理解。因为按照当时的习惯,他一旦回到泉州,他所需要照顾的决不能仅止于自己的家庭。他是族中有名望的人物,又做过知府,那就一定会陷入无数的邀劝纠缠之中而不可自拔。
    早在二三十年前,在丧父家居的时候,李蛰就已经有了这种经验。当时倭寇犯境,城市中食物奇缺。他虽然只是一个最低级的文官,也不得不接受亲族的拥戴,负起了为30多人的大家庭寻找饮食的义务。和他同时的何良俊,《四友斋丛说》的作者,就提到过他在南京为避难的亲族所包围,要求解决吃饭问题。另一位著名的散文家归有光则在信上向朋友诉苦,说他不能避难他迁。因为如果离开昆山,他必须随带“百余口”的族人同行。
    这种对宗族的照顾,不是暂时性的责任,也不仅是道德上的义务,而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和历史的背景。
    我们的帝国不是一个纯粹的“关闭着的社会”,——在那样的社会里,各种职业基本上出于世代相承。——然而它所给予人们选择职业的自由仍然是不多的。一个农民家庭如果企图生活稳定并且获得社会声望,惟一的道路是读书做官。然而这条道路漫漫修远,很难只由一个人或一代人的努力就能达到目的。通常的方式是一家之内创业的祖先不断地劳作,自奉俭的,积殊累寸,首先巩固自己耕地的所有权,然后获得别人耕地的抵押权,由此而逐步上升为他主。这一过程常常需要几代的时间。经济条件初步具备,子孙就得到了受教育的机会。这其中,母亲和妻子的自我牺牲,在多数情形之下也为必不可少。所以表面看来,考场内的笔墨,可以使一代清贫立即成为显达,其实幕后的惨淡经营则历时至久。这种经过多年的奋斗而取得的荣誉,接受者只是一个人或至多几个人,但其基础则为全体家庭。因此,荣誉的获得者必须对家庭负有道义上的全部责任,保持休戚与共的集体观念。
    这种集体观念还不止限于一个小家庭的范围之内。一个人读书中举而后成为官员,如果认识到他的成功和几代祖先息息相关,他就不能对他家族中其他成员的福利完全漠视。何况这种关心和帮助也不会全是无偿的支付,因为没有人能够预测自己的子孙在今后不受他们的提携。这种经济上的利害关系被抽象而升华为道德。固然,这种道德观念并不能为全体民众所奉行,从海瑞的文集中可以看到兄弟叔侄间争夺产业以至斗殴致死的事情所在多有。但这种情形正好从反面说明了教养的重要,有教养的人则决不能以利害义。
    在整个社会没有为它的成员开放其他门径的时候,多数像李蛰一样的人物,已经不加思考地接受了这种生活方式。如果李蛰回泉州,他必定受到多少族人的期望和逼迫。然而当时的李蛰,已历经生活的折磨,同时又研究过佛家和道家的思想。他在重新考虑生命的意义,重建人生观之余不能再墨守成规。也就是说,他不能把读书、做官、买田这条生活道路视为当然,也亟待摆脱由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集体观念。
    对于这样背离传统的行为,他的亲族自然不能善罢甘休。但是亲族的压力越大,他的反抗也越强烈。在给曾继泉的一封信里,李蛰说到他所以落发,“则因家中闲杂人等时时望我归去,又时时不远千里来迫我,以俗事强我,故我剃发以示不归,俗事亦决然不肯与理也”。所谓闲杂人等,是他的弟兄还是叔侄;俗事,是买田还是建立宗调宗塾,或者竟是利用势力干预词讼,虽然语焉不详,大体上当不出这些范畴。最有趣的是,他的家族不顾他的愿望,仍然指定一个侄子作为他的继承人。这件事引起的反抗方式也同样有趣,他有一封遗书,题名为《豫约》,其中就提到他的这个侄子“李四官若来,叫他匆假哭作好看,汝等亦决不可遣人报我死”。这封遗书草于1596年,上去他削发为僧已有8年。

    李蛰所居住的僧院坐落在麻城城外的一座山上,称为“芝怫院’。它不是正式的寺庙而仅仅是私人的佛堂,但规模却颇为宏大。院中有正殿、左右厢房,还有和尚的宿舍和客人的招待所。李蛰自己居住的精舍位于全院的最后山巅之处,极目四望,水光山色尽收眼底。在芝佛院的鼎盛时期,全院有僧侣叙余人,统率众增的方丈则是李蛰的朋友。僧众中有人还带着徒弟、徒孙。
    芝佛院始终没有向政府登记,没有领到正式执照,因之也没有向政府纳税。它不属于任何宗派,也没有董事会的管制。李蛰是全院唯一的长老及信托老。其创建和维持的经费,绝大部分来自他一人向外界的捐募。他常常写信给朋友,要求得到“半俸”的援助,或者以“三品之禄,助我一年’。有的朋友,周济他的生活前后达20年。他过去没有经历过富裕的生活,但在创建佛院之后,却没有再出现过穷困的迹象。
    在李蛰被任为姚安知府之前,他已经享有思想家的声望,受到不少文人学者的崇拜。这些崇拜者之中有人后来飞黄腾达,或任尚书侍郎,或任总督巡抚。李蛰得到他们的接济,即使不算经常,但也决非绝无仅有。而且这种金钱上的关系还不是单方面的。他的朋友焦域也是一位著名的学者,不善理财,据说穷得“家徒四壁”。当焦放的父亲80寿辰,朋辈称临聚会,有的竟不远千里而来。李蛰是这次盛会的襄助者,他写信告诉与会的人,嘱咐他们“舟中多带柴米”。
    这种方式的金钱周济和往来之不同于一般,在于接受者之间具有共同的思想,或者说共同的目的。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研究,这种关系还是以道德作为施政方针的副产。因为这种施政方针的思想根据,乃是认为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息息相关。一个人或一种事物,其所以具有特性或功能,全靠和其他人或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一个人的品质高尚,就因为他的志趣和行为得到别人的赞赏;他的识见深远,就因为他分析理解其他事物的正确。所以人的生活目的,就不能不是合作互助与共同享有。但是,在现实中,为什么所有的人身上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自私?这个问题使读书明理之人为之不安,而高级官员由于负有治国平天下的重任,其不安尤为严重。按理说,他们所受到的教养,都要求发扬为公众服务的精神;然而一旦接触实际,这种精神常常只是海上神山,或者干脆销声匿迹。自幼有时他们身上的自私苟且,还远过于不识字的愚氓。这种不安,或者由此发展而来的内心交战,需要有一种适当的方式来缓解排除。志趣相投的研究讨论,可以触发彼此的灵感,深入探索人生的真谛,件使内心的不安涣然冰释。所以他们来往密切,集会商谈之余,还互相通信,刊印文集。、李蛰落发为僧以后,仍然经常外出旅行,参加这些活动。在当时,还谈不上旅费必须报销,或者演讲应当收入费用,这些问题,都可以根据习惯,在往来交际之间安排妥帖。以李蛰的名望,加上化线和尚的姿态,他已经用不着再为经济问题而踌躇。
    他和耿定向的辩论,促成和巩固了他要求个人自由的信念。多年之后,他仍把这次辩论视为生命中一个重要的转拆点。

    1580年,李蛰在姚安辞官离任后,就搬到湖广黄安,在耿家充当门客而兼教师。这时耿定向的父亲去世不久,兄弟4个都在家里丁优守制。这4个人中,李蛰和二兄耿定理的交往特别密切。有人误以为他们两人在思想上比较一致,其实不然。他们之间的差异,较之李蛰和长兄耿定向之间的差异还要大得多。耿定理天资聪颖,同时也是一个诚实的人。如果他发现“四书”“五经”中的理论和他自己的思想有所冲突,他就不能轻易放过,人云亦云。这种矛盾带给他苦恼,也促使他思索,有时候会独自一人在深山穷谷之中徘徊。最后,他终于“豁然贯通”,确认儒家的仁就是无我主义,一个人成为圣人,则是把自我之有化而为无,进入了寂灭的境界,以致“无声无臭”。这种高悬在空中的理想主义,只能深藏于内心,不能应用于现实,并发展而成为伦理和道德的标准。所以在实际生活中,耿定理从来没有应考,也从来没有做官。然而李蛰则认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这无疑和耿定理的思想判若水火。他们之所以能和睦相处,不在于耿定理学术理论上的弹性,而在于他性格的柔和轻松。他经常以排宗式的机锋,避开辩论中的正面冲突,而以表面上毫不相关的语言,来表示自己的意见,使辩论的对手在思索之后被迫折服。因为他认为自己所掌握的真理,基于识见渊博;如果坚持片面的执拗,就等于放弃了宽阔的胸襟。因此,当耿定理在世之日,总是能够用他特有的方式调解他长兄和李蛰之间的冲突。
    在思想史上,长兄耿定向最易为历史学家所误解。他的朋友和论敌李蛰,把他说成一个伪君子;而黄宗费的《明儒学案》人也指出他思想上前后不符。然则很少有人能看到,这位哲学家同样是在竭力地探求一种既有形而上的根据,又能融合于日常生活的真理。他接受佛家和道家的哲理,认为至善至美属于虚无,但另一方面,却又认为任何信条如果不能在愚夫愚妇面前宣讲明白,则不成其为信条。经过多方考虑,他提出,人的理智有深有线,有粗有细,有的集中,有的分散;在社会生活中,政治与农业不同,农业又与商业不同。基于这样的分析,他已经开始指出了伦理道德的理,应当与物理、地理的理有所区别,因此施政的标准也应当与哲学思想有所区别。这种理论,为当时持一元论的宇宙观者所不能接受。他和李蛰的冲突也无可避免,因为两个人都准备把自己的理论体现于行动之中。于是李蛰指斥耿定向为不诚实,言行不一;耿定向则指斥李蛰以立异为标榜,立异的目的还是立异,所谓放浪形骸,无非是为了博取超凡脱俗的美名。
    耿定理在1584年去世。同年耿定向被召回北京任左金都御史。他在信里提出李蛰迷误耿氏子弟,这种指责促使李蛰迁居麻城。多年以后,他还认为这是耿定向有意识地给他以个人侮辱。

    李蛰好强善辩,不肯在言辞上为人所授,在做官的时候也经常与上司对抗。和耿定向闹翻之后,他更为重视自己的独立不羁。按本朝的习惯,退休的官员被称为“乡富”,也就是意味着他仍然具有官员的身分,要受地方官的节制。地方官可以邀请他协助处理有关的事务,也可以邀请他参与重要的典礼。这种权利和义务,在别人或许会引以为荣,而在李蛰则是精神上的压力。他说:“弃官回家,即属本府本县公祖父母管矣。来而迎,去而送;出分金,摆酒席;出轴金,贺寿旦。一毫不谨,失其欢心,则祸患立至。”剃发为僧,除了避免亲旅的纠缠以外,摆脱这些牵制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李蛰虽然身入空门,却没有受戒,也不参加僧众的学经祈祷。他喜爱清洁成为癖好,衣服一尘不染,经常扫地,以至“数人缚帚不给”。在很多方面,李蛰保持着官僚学者的生活方式。例如,即使是短距离的外出,他仍然乘轿;对于书本不愿亲自阅读,而是让助手朗诵以省目力。

    退休以后的十几年,李蛰主要的工作是著述。他的著作大部分都在生前刊刻印行,芝佛院中有一间屋子专门堆放书板。著作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儒家经典的阐释、历史资料的观察、文学作品的评论以及伦理哲学的发挥,形式则有论文、杂税、诗歌、书信等等。但是涉及面虽然广泛,却并不等于具有多方面的精深造诣。他写作的历史,对史实没有精确的考辨,也没有自成体系的征象。大段文章照史书抄录,所不同的只是按照自己的意见改换章节,编排次序,再加进若干评论。在接触小说的时候,他所着眼的不是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创作方法,也就是说,他不去注意作品的主题意义以及故事结构、人物描写、铺陈穿插等等技巧。他离开了文学创作的特点,而专门研究小说中的人物道德是否高尚,行事是否恰当,如同评论真人实事。再则,即使是阐述哲学理论,也往往只从片段下手,写成类似小品文,而缺乏有系统的推敲,作为结构谨严的长篇大论。惟其如此,当日的士人,对于“李氏《藏柳》、《焚抑人》一册,以为奇货”,就大多感到难于理解。

    要正确认识此中关系,务需探求李蛰的写作目的。他的各式各样的著作,无非异途同归,其着眼在把读书人的私人利益与公众的道德相融合。从这点出发,他的写作,有如使用各种乐器演奏同一支交响曲。公私冲突之中能否设法调和?如果他还没有做出恰当的答案,至少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这是一个迫切的问题,对读书人来说,足以影响他们良心与理智的完整性。李蛰自身的经历,使他对问题的认识更为深刻,表达更为有力。所以,他的著作仍能获得读者的欣赏。其中衷曲,在一封写给耿定向的信里发挥得淋漓尽致:
    “试观公之行事,殊无甚异于人者。人尽如此,我亦如此,公亦如此。自朝至暮,自有知识以至今日,均以耕田而求食,买地而求种,架屋而求安,读书而求科第,居官而求尊显,博风水以求福荫子孙。种种日用,皆为自己身家计虑,无一厘为人谋者。及乎开口谈学,便说尔为自己,我为他人;尔为自私,我欲利他;我怜东家之饥矣,又思西家之寒难可忍也;某等肯上门教人矣,是孔孟之志也;某等不肯会人,是自私自利之徒也;某行虽不谨,而肯与人为善;某等行虽端谨,而好以佛法害人。以此而观,所讲者未必公之所行,所行者又公之所不讲,算与言顾行、行顾言何异乎?以是谓孔圣之训可乎?翻思此等,反不如市井小夫身履是事,口便说是事,作生意者便说生意,力田者便说力田,凿凿有味,真有德之言,令人听之忘厌倦怠。”
    李蛰的难言之隐在于他强烈地抨击了这些人物以后,他还是不得不依赖这些被抨击者的接济而生活。他们的言行不一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耿定向不过是比较显著的例子而已。李蛰本人也没有与此绝缘,这就常常使他在对别人作了无情的指责以后,自己感到内疚而稍敛辞锋。对供有当他被别人截击,已经无法退避,他的感情才如长江大河,一发而不可收拾。
    在同辈的人物中,李蛰虽然享有比别人更多的自由,但是他终究没有找到他最企盼的独立地位。这种困难和冲突迫使他继续写作,笔下内容仍然不能越出这一问题的范畴。这种情况,连同情他的袁中道也为之不解:既然由于对官僚政治不满而绝意仕进,那就理当息机忘世,以文墨自娱;可是写来写去,还总是和官僚政治有关,加之名望越来越大,“祸逐名起”。这就无怪乎招致杀身之祸了。
    李蛰和耿定向的争论,基于人性的善恶。这个问题所涉及的方面非常广泛,需要从中国哲学史中找出全面的解答。

    问题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的春秋时代。孔子没有提到性善或者性恶。他学说中的核心是“仁”。“仁”可以为善,一个君子的生活目的就在合于“仁”的要求。

    究竟是哪些成分构成了仁,孔子没有明确直接的答复。《论语》一书中,仁字凡六十六见,但从来没有两处的解释相同。一般来说,仁与慈爱、温和、恻隐、以天下为己任等等观念相通。然而在不同的场合,孔子又赋予仁以不同的概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自我克制,言辞谨慎、按照礼仪行事,都可以算作仁或者接近于仁;出于环境的需要,一个人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叫做“杀身以成仁”。仁是最容易获得的品质,任何人有志于仁,就可以得到仁。但是仁也是最难保持的品质,即在圣贤,例如孔子自己,也难能始终不断地不违反仁。

    后世的读者,必须把这些互不关连的语录再三诵读,再三思索,才有可能理解它的真实内涵。综合来说,温和有利,慷慨大方是仁的初级阶段。在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过程中,又必须把自己的思想与言行统统纳入它的规范之内,经过不断的积累而可以到达去私,最终到达无我。这样,仁就是一种强迫性的力量、行动的最高准则、超越人世间的品质,也是生活唯一意义之所在,简直和道家的“道”殊途而同归。
    《论语》中这66条有关仁的语录,为孔子的学说安排了形而上的根据,成为儒家一元论宇宙观的基础。这种学说虽然没有直接指责自私的不合理,但已属不言而喻。因为所谓“自己”,不过是一种观念,不能作为一种物质,可以囤积保存。生命的意义,也无非是用来表示对他人的关心。只有做到这一点,它才有永久的价值。这种理想与印度的婆罗门教和佛教的教义相近。印度的思想家认为“自己”是一种幻影,真正存在于人世间的,只有无数的因果循环。儒家的学说指出,一个人必须不断地和外界接触,离开了这接触,这个人就等于一张白纸。在接触中间,他可能表现自私,也可能去组自私而克臻于仁。

    按照孔子的看法,一个人虽为圣贤,仍然要经常警惕防范不仁的念头,可见性恶来自先天。然而另一方面,既然每个人都有其发扬保持仁的本能,则同样可以认为性善出于天赋。

    孔子去世以后约150年,性善说才首次被明确提出。孟子曾经斩钉截铁地说:“人之性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孔孟之间的不同论调,反映了社会环境的变化。孔子的目标,在于期望由像他一样的哲学家和教育家来代替当时诸侯小国中世袭的卿大夫。孟子却生活在一个更加动荡的时代里,其时齐楚之间的王国,采取了全民动员的方式互相争战。这种情形不再允许哲学家以悠闲的情调去研究个人生活的舒畅和美。孟子的迫切任务,在于找到一个强者,这个强者应当具有统一全国的条件,并且能接受儒家学说作为这一大业的基础。他企图以雄辩的言辞说服他的对象,引导他和他的廷臣回到善良的天性之中,有如引导泛滥的洪水归于大海,以避免一场杀人盈野的浩劫。

    孔孟之道战胜了诸子百家的理论,从汉朝开始,就成为统治全国的指导思想。时代愈是往前发展,统治者对它的依赖程度也愈大。到10世纪以后,也就是唐宋两代,中国经历了一次巨大的变化:经济的重心,由华北旱田地带移至华中和华南的水田地带。随之产生的显著后果,则是内部的复杂性相继增加。官僚阶层过去为豪门大族所垄断,至此改变而为与绅士阶层相表里。军队中的将领逐渐失去了左右政治的力量,文官政治确立为统治帝国的原则。这种多方的改变,使集权的中央政府不得不创立新的哲学理论,以维系社会上成千成万的优秀分子,即读书的土人。这些土人就是绅士阶层,和以前的门阀士族比较,人数多,流动性大,生活面和知识面也远为广阔。以此,儒家单独的伦理性格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需要,而必须掺和理智上的新因素,才能适应于新的环境。

    针对这种需要,很多学者不断把孔孟的著述加以新的注释,而把这些注释综合调和以构成一种思想系统的,则是宋代的大儒朱直。他是孔孟以后儒家学派中最有影响的思想家,死后被尊为贤人。他对儒家经典的论述具有权威性,他的《四书集注入是明朝、清朝两代士人规定的教科书,也是科举考试的标准答案。

    他的治学方法被称为“理智化”、“客观”、“归纳法”,有时甚至被认为有“科学”的根据。未亮对过去的历史和哲学著作熟读深思,进行整理。他的结论是,历史上各个朝代的盛衰兴亡,以及宇宙中的各种自然现象,都有共通的原则,而且彼此印证。其学说的基础,乃是宇宙和人间的各种事物都由“气”构成,通过“理”的不同形式而成为不同的“物”。这所谓“物”,包括具体的事物如日月星辰,也包括抽象的伦理如孝梯忠信。这种把具体和抽象混为一谈的方法,是中国思想家的传统习惯,也合于他们一无论的宇宙观。因为他们认为,一个人看到一件事物,这种事物就不是孤立的,不可能与环境隔离。他们着重于事物的功能。一件事物具有特性,就是因为它和其他事物发生了关系。白色的东西有白色的特质,是因为有光线的反射,见于人眼。这也就是说,凡“物”皆有动作,光线的反射见于人眼是一种动作,为人忠孝也是一种动作。运用这样的观点,未竟把雷霆和鞭炮看成相似之物,因为两者都是“郁积之气”企图发散。

    孔子的仁,孟子的性善论,乃至中国社会传统的组织和习惯,都被朱熹视为“天理”。但是人可能违反天理,因为各人秉气不同,有清有浊。如果浊气抬头,天理就被“人欲”所取代。补救的办法是“格物”,也就是接受事物和观察、研究事物。他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通过格物,可以使人发现天理。

    事实上,朱熹所使用的方法并不是归纳法,也很难说得上科学性。用类比以说明主题,是战国时代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常常使用的方法。孟子以水之就下比喻人之性善,其实人性与水性并没有联系,所谓相似,不过是存在于孟子的主观之中。朱熹的格物,在方法上也与之相同。在很多场合之下,他假借现实的形态以描写一种抽象的观念。他认为一草一木都包涵了“理”,因此他所格的“物”包括自然界。在他看来,传统的社会习惯,乃是人的天赋性格。但是他在作出结论时,却总是用自然界之“理”去支持孔孟伦理之“理”。这也就是以类似之处代替逻辑。

    对未合的思想系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批判。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假如人之愚顽不肖,如他所说在于气浊,则这种生理性的缺点就应当采取机械性的方式补救,例如着眼于遗传,或者如道家的注重吐纳。然而朱莲反对这样的办法。他认为这些气浊的人应该接受教育,经过不断的努力,才可能接近真理。这样一来,朱熹之一个全体的、有组织的宇宙,已成问题,即伦理之理有别于物理之理。

    大凡高度的概括,总带有想象的成分。尤其是在现代科学尚未发达的时代,哲学家不可能说明宇宙就是这样,而只能假定宇宙就是这样。在这一点上,朱熹和其他哲学家并无区别。既然如此,他所使用的方法就是一种浪费。他的植物,要求别人接触植物、地质、历史和地理等各个学科,但目的不在这些学科的本身上追求真理。因为对任何问题,他的结论已作出于观察之先,而且作出这些结论的也不是他自己,而是孔子和孟子。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能不产生疑问:这种博学多闻是否有确切的需要,也就是说,朱景的成就,是否能和他付出的精力相当?

    朱熹治学的方法可谓“支离”。避免这样支离,另有捷径。此即以每一个人自己的心理,作为结构宇宙的工具,而所谓心理,即包括视觉和听觉,也包括直觉和灵感。宇宙的自然法则和社会的伦理道德合为一体,很难获得实证,但在心理上却可以不言自明。宇宙的伟大与完美,无须有赖分析,就可以在个人的心理上引起合群为善的精神,从而自然而然地领悟到社会道德的真谛。其最高境界,可以使人摆脱日常生活的忧虑,心灵上达到澄澈超然。持这种看法的人,常说“将发未发之际”也就是杂念冰消、情绪宁静之际,此时视觉、听觉、触觉还没有全部开动,而是凭个人的直觉可以领会到宇宙间一种无可形容的美感。

    以这种方法治学是为“心学”,和朱熹的“理学”相对。心学派反对理学派累赘的格物致知,提倡直接追求心理的“自然自在”;理学派则认为心学派也大有可以非议之处:宇宙的真实性如果存在于人的心中,任何人都可以由于心的开闭而承认或者拒绝这一真实性。这样,世间的真理就失去了客观的价值,儒家所提倡的宇宙的一元化和道家的“道”、释家的“无’电很难再有区别。一个人可以用参梯的方式寻求顿悟,顿悟之后,所获得澄澈超然的乐趣仅止于一身,而对社会的道德伦理则不再负有责任。耿定理的终身不士就是一例。再则,儒家的经典一贯是土大夫行动的标准和议论的根据,而心学一经风行,各人以直觉为主宰,全部经典就可以弃置不顾。李蛰全凭个人的直觉和见解解释经典又是一例。

    如果知识分子放弃了正统的儒家观念,则王朝的安全会立即受到威胁。知识分子在政治上是政府中的各级官员,在经济上是中等以上的地主,因而也是这个社会的真正主人。而正统的儒家观念又是维系他们的纽带,除此而外,再无别的因素足以使他们相聚一堂,和衷共济。所以李蛰在晚年被捕入狱,虽然也被指控为行为不检,但审判官在审讯的时候对此并不斤斤计筑所注意的乃是他“惑世诬民”的著作。李蛰本人也早就预感到了这一点。他把他的一部著作题为《焚书人》意思是早晚必将付之一炬;另一部著作题为《藏书人》意思是有干时议,必须藏之名山,等待适当的时机再行传播。
    李蛰与耿定向决裂以后,随即公布了他写给耿定向的函件,指斥他的虚伪。耿定向以眼还眼,如法炮制,也把他写给另一位朋友的信广为抄传,信上说:“昔颜山农(颜钧)于讲学会中忽起就地打滚,曰:“试看我良知!”士友至今传为笑柄。”在这一似乎是漫不经意的开场之后,他跟着就指出,李蛰的种种古怪行为,无非是就地打滚之意,目的在于不受拘检,参会禅机。但是耿定向又不无恶意地提到,李蛰曾经强迫他的幼弟押妓,还提到李蛰有一次率领僧众,跑到一个寡妇的卧室里化缘。在耿定向看来,这些放荡的行为,也是李蛰以良知为主宰,寻求顿悟的方法,与颜山农的就地打滚无异。

    李蛰在1587年对这种攻击作出答辩。除了关于寡妇的事件以外,他对自己的不拘形迹毫不掩饰。最值得注意的是他对“就地打滚”的评论。他说,他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一故事,如果真有这件事,只能证明颜山农确实参透了“良知真趣”。他又说:“世间打滚人何限?日夜无休时。大庭广众之中,渔事权贵人以保一日之荣;暗室屋漏之内,为奴颜婢膝事以幸一时之宠。无人不滚,无时不然,无一刻不打滚。”当一个人真能领悟到打滚的真趣,则另有境界,此即“当打滚时,内不见已,外不见人,无美于中,无丑于外,不背而身不获,行庭而人不见,内外两忘,身心如一。难矣,难矣!”他认为耿定向的耻笑无损于颜山农,“即千笑万笑、百年笑千年笑,山农不理也。何也?佛法原不为庸众说也,原不为不可语上者说也,原不以恐人笑不敢说而止也”。

    以上一段公案,可以看作当时心学派反对理学派的一个事例。李蛰与耿定向的个性不同,但是他们之间互相嘲讽侮弄,已经超出了个性的冲突。其中的微妙之处,乃是耿定向并不属于正统的理学派,而是和李蛰同属心学派中的泰州学派。仅仅在攻击李蛰“未信先抗’这个问题上,他的立场近似于理学派。

    第七章 李蛰——自相冲突的哲学家

    心学的发展在明代进入高潮。由于王阳明的创造发挥,这种思想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王阳明原来也属于朱熹的信徒,据他自己说,他曾经按照朱熹的方法格物,坐在竹子之前冥思苦想。但是格来格去,始终没有格出一个所以然,自己反而为此病倒。这个故事反映了他相信物质之理和道德之理相通,但是他没有接受理学的类比方法。既然此路不通,他就另辟蹊径,最后终于悟出一个道理,即宇宙间各种事物的“有”,完全出于个人心理上的反映,比如花开花落,如果不被人所看见,花就与心“同归于寂”。所谓天理,就是先天存在于各人心中的、最高尚的原则。忠孝是天理,也是心中自然而然产生的观念。

    王阳明受过佛家思想的影响,他的宇宙观也属于一无论。他的所谓“良知”,是自然赋予每一个人的不可缺少的力量。它近似于我们常说的良心。但是良知并不能详尽知悉各种事物的形态功用,具有这种知悉作用的是“意念”。良知只是近似于意念的主宰者,可以立即对意念作出是非善恶的评判。他的思想系统中还有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对因果关系的重视。在他看来,一件白的物体的白色乃是因,在观察者的心中产生了白色的感觉才是果。这种对因果关系的理解推导出了他的“知行合一”说。他认为,知识是一种决断,必定引起一种行动。一个人见到美色就发生爱慕,闻到臭味就发生厌恶,见和闻是“知”,爱慕和厌恶则为行,前者立即产生后者。所以,在王阳明看来,“致良知”是很简单的,人可以立时而且自然地“致良知”,但是不断地按照良知行事就很困难。这和孔子关于“仁”的学说颇为相似:凡人立志于七就可以得到仁,但是每日每时都不违背仁,即在圣贤也不易做到。
    王阳明并没有为真理而真理的倾向。和朱熹一样,他的目的也在于利用他的思想系统,去证实他从小接受的儒家教条,以求经世致用。他的方法较之朱熹更为直接,然而这里也埋伏着危险。如果一个人把王阳明的学说看成一种单纯的方法,施用于孔孟教条之前,就很可能发生耿定向所说的“朱信先横”,以为自己的灵感可以为真理的主宰。其后果,则可以由于各人的个性和背景而趋向于泛神主义、浪漫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实用主义,甚至无政府主义。这也就是王学的危险之所在。它存在着鼓励各人以自己的良心指导行动,而不顾习惯的道德标准这一趋向。1587年,李蛰就走到了这条道路的交叉点。
    几个世纪以后,对李蛰的缺点,很少有人指斥为过激,而是被认为缺乏前后一致的完整性。他的学说破坏性强而建设性弱。他没有能创造一种思想体系去代替正统的教条,原因不在于他缺乏决心和能力,而在于当时的社会不具备接受改造的条件。和别的思想家一样,当他发现自己的学说没有付诸实施的可能,他就只好把它美术化或神秘化。
    李蛰的学说一半唯物,一半唯心,这在当时儒家的思想家中并非罕见。这种情形的产生,又可以追究到王阳明。

    王阳明所使用的方法简单明白,不像来直那样的烦琐累赘。但是在他的体系里,还存在一些关键的问题,例如良知的内涵是什么?良知与意念的关系,是从属还是并行,是调和还是排斥?他应该直接的说良知是一种无法分析的灵感,有如人类为善的可能性属于生命中的奥妙。但是王阳明不如此直截了当。他又含糊地说,良知无善无恶,意念则有善有恶。这些问题,为他的入室弟子王毅作出断然的解答:一个人企图致良知,就应当摈绝意念。理由是,人的肉体和思想,都处于一种流动的状态之下,等于一种幻影,没有绝对的真实性。所以,意念乃是技节性的牵缠,良知则是永恒的、不借外力的存在。良知超越于各种性格,它的存在寓于无形,有如灵魂,既无年龄性别,也无籍贯个性,更不受生老病死的限制。按照王酷的解释,良知已不再是工具而成了目的,这在实际上已经越出了儒家伦理的范围,而跨进了释家神学的领域。李蛰在北京担任和部司务的时候,经常阅读王阳明和王回的书,之后他又两度拜访王回,面聆教益。他对王银备加推崇,自称无岁不读王回之书,亦无岁不谈王殿之学,后来又主持翻刻了王银的《文抄录入》并且为之作序。

    按照王前的学说,一个人就理应集中他的意志,放弃或简化物质生活,避免环境的干扰,以达到无善无恶的至高境界。然则一切的真实性既然只存在于心中,则所谓放弃、简化与避免,也无须见诸行动,而只是存在于精神之中。一个人不存在恶念,他就不会见恶闻恶,更彻底地说,就是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恶。基于这种的立场和信念,李蛰对耿定向的攻击不屑一顾。耿定向说他拥妓,李蛰就承认他确实在麻城“出入于花街柳市之间”。但是这种世俗所认为不对的行为在无善无恶的领域中,不足成为指责的根本。在李蛰看来,他的行为不过是佛家的“游戏三床’,道家的“和光同尘”。他以“无善无恶”作为标帜,硬是不肯认错示弱,另一方面李蛰则并不认为这种自由系每个人都能具有,而只是进入了无善无恶境界的优秀分子的特权。这种优越感,在他的著作中经常流露。

    李蛰又有他的另一面。当他说到“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他又站到了王良这一边。王良是泰州学派的创始人,也是王阳明的信徒。很多历史学家认为,王良把王阳明的学说推广而成为“群众运动”,这可以算得是一种历史的误会。因为在明代社会里,并不存在以哲学领导群众运动的可能;如果存在这种可能,与之相联系的历史因素势必引起剧烈的变化,但事实上毫无这种迹象。然则王良确实在比较广泛的范围里传播了王学,他所说的“百姓日用即道”、“百姓日用条理处,即是圣人之条理处”,又正是王学的发挥。因为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其宗旨在于知圣人之道,行圣人之志。李蛰虽然渴望自由,然而他不能超然物外,对这样堂皇的旗号无动于衷。因此,以学术的流派而论,他始终被认为属于泰州学派。

    在第三位姓王的影响之下,李蛰重视物质,也重视功利。他仍然不断地提到“心”,但是这已经不是就地打滚、无美于中无丑于外的心,而是考虑到日常需要的心。因为自己有所需要,就谁知别人也有同样的需要,这就是孟子所谓“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在这些场合中,他的思想已经脱离了形而上学的挂碍,而是以日用常识作为基础。这种态度在他评论历史时尤为明显。

    李蛰的历史观大多符合于传统的看法,比如他确认王莽为“篡试盗贼”,指斥张角为“妖贼”。在他看来,历史的治乱,既循环不断,又与“文”“质’相关联。一代人君如果专注于“文”而使之臻于极致,则已经开了祸乱之基;反之,息乱创业之君,则专注于“质”,只求使百姓免于饥寒而不去顾及是否粗析。这种认为文化与生活水平和国家安全不能相容的看法,是中国传统历史的产物,也是官僚政治的特点。李蛰自然无法理解,用中央集权的方式,以为数众多的官僚治理亿万农民,就要求整齐划一、按部就班,不能鼓励特殊分子或特殊成分发展新的技术或创造新的法则。在他所处的时代,文官集团业已丧失了发展技术的可能,也没有对付新的历史问题的能力。社会物质文明(即李蛰所谓“文”)往前发展,而国家的法律和组织机构不能随之而改进,势必发生动乱。受到时代的限制,李蛰认为历史循环之无法避免,乃是命运的安排,几乎带有神秘的力量,所以也不必再白费心力去寻找任何新的解决方案。这样来看,李蛰的唯心论并不彻底,因为他承认了客观的真实性,治乱兴亡并不决定于人的主观,当然更不承认,所谓人心不在,治乱就不成其为治乱这样的理论了。
    君主一生事业的成败既为历史循环的后果,李蛰对于历代君主的评论,也只是着重在他们适应时代的识见和气魄。对于“天下之重”的责任,李蛰则认为应该由宰辅大臣来承担。他所期望于大臣的,是他们的执政的功绩而不是道德的言辞。一个奇才卓识的人,在为公众的福利作出贡献的过程中,决不能过于爱惜声名,因而瞻前顾后,拘束了自己的行动。他可以忍辱负重,也可以不择手段以取得事业上的成功。这种舍小节而顾大局的做法被视为正当,其前提是以公众的利益为归依,而在伦理上的解释则是公众道德不同于私人道德,目的纯正则不妨手段不纯。李蛰在这些方面的看法,和欧洲哲学家马基雅弗利(Machiavelli)极其相似。

    李蛰重视历史上对财政经济问题有创造性的执政者。他推崇战国的李俚、汉代的桑弘羊、唐代的杨炎,但是对宋代的王安石却缺乏好感。这当然并非因为王安石在道德上遭到非议,而是因为他的才力不逮他的宏愿,“不知富强之术而必欲富强”。与上述的论点相联系,李蛰更为大胆的结论是一个贪官可以为害至小,一个清官却可以危害至大。他尊重海瑞,但是也指出海瑞过于拘泥于传统的道德,只是“万年青草”,“可以傲霜雪而不可以任栋梁者”。对于俞大欧和戚继光,李蛰极为倾倒,赞扬说:“此二老者,固嘉、隆间赫赫著闻,而为千百世之人物者也。”在同时代的人物中,他最崇拜张居正,称之为“宰相之杰”,“胆如天六”。张居正死后遭到清算,李蛰感到愤愤不平,写信给周思敬责备他不能主持公道,仗义执言,但求保全声名而有负于张居正对他的知遇。

    李蛰和耿定向的冲突,许多当代的哲学史家把原因归之于他们经济地位的不同。李蛰属于地主阶级的下层,所以他对传统有反抗的倾向;耿定向是大地主,所以偏于保守。

    这种论点缺乏事实的根据。耿家在黄安确实是有声望的家族,但是李蛰的后半生,却一直依附于这样的家族而得以维持相当优裕的生活。他与耿定向决裂以后,随即投奔麻城周家,依靠周思敏和周思久。这周家作为地主望族,较之耿家毫无逊色,何况两家又是姻家世好。另外还有梅家,其社会地位也与耿、周二家相评。当年麻城(黄安初属麻城,1563年始分治)土人进学中举,几乎为这三家包办。在麻城的时候,李蛰还和梅国恢过从甚密,梅国恢后来为《焚书》写作了序言。在晚年,李蛰又和清运总督刘东星有极深的交往。刘东星为沁水人,不仅自己身居高位,而且把女儿嫁给山西阳城的大族王家,成了户部尚书王国光的姻亲。在盛名之下,甚至连亲藩沈正也对李挚感觉兴趣,邀请他去作客。李蛰托言严冬不便就道,辞谢未赴。他的最后一位居停为马经纶。此人官居御史,家住通州,发财富有。他特意为李整修造了一所“假年别馆”,并且拨出果园菜圃和另一块土地,雇人耕种,以收入作为其客居的供应之资。在李蛰的朋辈之中,惟有焦坡家道清贫,但却无妨于这一家在上层社会中的地位。总之,李蛰所交往的人都属于社会的上层,而且是这个阶层中的优秀分子。
    李蛰本人的著作以及有关他的传记资料,从来没有表示出他有参加任何群众运动的痕迹或者企图。他对于工业农业的技术改进和商业的经营管理都毫无兴趣。他的所谓“吃饭穿衣即是人伦物理”,不过是要求高级的官僚以其实际的政绩使百姓受惠,而不是去高谈虚伪的道德,崇尚烦琐的礼仪。但这并不表示李蛰自己有意于实践,而只能表示他是一个提倡实践的理论家。至于他对女性的看法,也常常被后人误解。他不承认女性的天赋低劣,在他看来,历史上有一些特殊的女性甚至比男人还要能干,比如他就屡次称颂武则天为“好后”。但是赞扬有成就的女性,并不等于提倡男女平权,宣传妇女解放。一个明显的证据是李蛰对寡妇的守节,其褒扬仍然不遗余力。
    十分显然,李蛰没有创造出一种自成体系的理论,他的片段式的言论,也常有前后矛盾的地方。读者很容易看出他所反对的事物,但不容易看出他所提倡的宗旨。
    但是这种前后不一并不能算做李蛰最大的缺点。有创造力的思想家,在以大刀阔斧的姿态立论的时候,也不是不能见到自相矛盾的地方。卢梭倡导的个人自由,在他的铺张解说之下,反而成了带有强迫性的为公众服务的精神。李蛰的这种矛盾,在古今中外并非罕见。
    如果把李蛰的优越感和矫饰剔除不计,那么,他的思想面貌还不是难于认识的。他攻击虚伪的伦理道德,也拒绝以传统的历史观作为自己的历史观,但是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他仍然是儒家的信徒。芝佛院内供有孔子像,他途经山东,也到曲阜拜谒孔庙。在李蛰看来,儒家的“仁”、道家的“道”和佛家的“无”彼此相通,他攻击虚伪的道德,但同样不是背弃道德。
    在一种社会形态之中,道德的标准可以历久不变,但把这些标准在生活中付诸实践,则需要与不同的时代、环境相适应而有所通变。李蛰和他同时代的人物所遇到的困难,则是当时政府的施政方针和个人的行动完全凭借道德的指导,而它的标准又过于僵化,过于保守,过于简单,过于肤浅,和社会的实际发展不能适应。本朝开国二百年,始终以“四书”所确定的道德规范作为法律裁判的根据,淹没有使用立法的手段,在伦理道德和日常生活之间建立一个“合法”的缓冲地带。因为谁有这种缓冲地带才能为整个社会带来开放的机能,使政府的政治措施得以适合时代的需要,个人独创精神也得以发挥。
    这种情况的后果是使社会越来越趋于凝固。两千年前的孔孟之道,在过去曾经是领导和改造社会的力量,至此已成为限制创造的牢笼。在道德的旗旗下,拘谨和雷同被视为高尚的教养,虚伪和欺诈成为官僚生活中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无怪乎李蛰要慨乎言之:“其流弊至于今日,阳为道学,阴为富贵!”
    如果李蛰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了言行的一致,那么唯一合理的解释也只是他在追求个性与行动的自由,而不是叛离他衷心皈依的儒家宗旨。李蛰弃官不仕,别妇抛雏,创建佛院,从事著作,依赖官僚绅士的资助而生活,一直到他在法官面前坚持说他的著述于圣教有益无损,都不出于这样的原则。
    对现状既然如此反感,李蛰就对张居正产生了特别的同情。我们无法确知李蛰和张居正是否见过面,但是至少也有共同的朋友。李蛰的前后居停,耿定向和周思敬,都是张居正的亲信。耿定向尤为张居正所器重,1578年出任福建巡抚,主持全省的土地丈量,乃是张居正发动全国丈量的试探和先声。两年之后,张居正以皇帝的名义发布了核实全国耕地的诏书,意图改革赋税,整理财政。这是张居正执政以来最有胆识的尝试,以他当时的权力和威望,如果不是因为突然去世,这一重大措施很可能获得成功。
    张居正少年时代的课业,曾经得到当地一位官员的赏识。此人名李元阳,字中级。他的一生与李蛰极为相似:在中年任职知府以后即告退休,退休以后也以释门弟子而兼儒家学者的姿态出现。据记载,他和李蛰曾经见过面。
    由于李元阳的影响,张居正早就对禅宗感到兴趣。这种兴趣促使他在翰林院供职期间就和泰州学派接近,并且阅读过王良的著作,考虑过这种学术在政治上实用的可能性。也许,他得出的最后结论是,这一派学说对于政治并不能产生领导作用。也有人指斥张居正因为要避免学术上的歧异而施用政治上的迫害,最显著的例子是把泰州学派中的核伎者何心隐置于死地,但李蛰则力为辩护,认为何心隐之死与张居正无关。
    然则,张居正用什么样的理论来支持自己的胆识和行动?他的施政方针,即便不算偏激,但是要把它付之实现,必须在组织上作部分的调整和改革。而文官集团所奉行的原则,却是严守成宪和社会习惯,遏制个人的特长,以保持政府和社会的整体均衡。张居正在理论上找不到更好的学说,就只能以自己的一身挺立于合理和合法之间,经受来自两方面的压力。他声称己身不复为己有,愿意充当铺地的席子,任人践踏以至尿溺,这正和李蛰所说不顾凡夫俗子的浅薄批评相似。张居正写给李元阳的信,引用了《华严悲智揭》中的“如火火聚,得清凉门”两句们语,也就是说一当自己把名誉的全毁置之度外,就如同在烈火之中找到了清凉的门径。这显然又是心学派的解释:对于客观环境,把它看成烈焰则为烈焰,看成清凉则为清凉。
    张居正在政治上找不到出路,其情形类似于李蛰在哲学上找不到出路。创造一种哲学思想比较容易,因为它是哲学家个人意识活动的产物。但是宣布一种政治思想,以之作为治国的原则,其后果财为立竿见影,它必须在技术上符合现状,才能推行无碍。在本杜的社会中,儒家的仁,类似于宪法的理论基础。全国的读书人相信性善,则他们首先就应该抑制个人的欲望,不去强调个人的权利。扩而大之,他们一旦位列封疆或者职居显要,也就不能强调本地区、本部门的特权。例如东南各省本来可以由海外贸易而获大利,但由于顾全大体,没有坚持这种特别的经济利益,就得以保持全国政治的均衡。在这种以公众利益为前提的条件下,政府中枢才有可能统一管理全国,而无须考虑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各个人的特殊需要。这是一种笼统的办法,也是一种技术上简陋和没有出息的办法。
    在本书的前面几章中曾不止一处的提到,我们的帝国是由几百万个农村聚合而成的社会。数以千万计的农民不能读书识字,全赖乎士绅的领导,村长里甲的督促,他们才会按照规定纳税服役。在法律面前,他们享有名义上的平等,而实际上,他们的得失甚至生死,却常常不决定于真凭实据而决定于审判官的一念之间。本朝的法律也没有维持商业信用、保障商业合同的规定,以此国际贸易无法开放,否则就会引起无法解决的纠纷。各地区按照其特殊需要而立法,更不能受到鼓励,因为会酿成分裂的局面。至于在文官集团内部,也无法通过组织系统集中这两万人的意见,必须假借谐音讽喻、匿名揭帖以及讨论马尾巴等等离奇的方法,混合阴阳,使大家在半信半疑之间渐趋统一。以上种种情况,在长时期里造成了法律和道德的脱节。治理如此庞大的帝国,不依靠公正而周详的法律,就势必依靠道德的信条。而当信条僵化而越来越失去它的实用价值,沦于半瘫痪状态中的法律也当然无法填补这种缺陷。
    如果本朝的统治者感到了此路不通,企图改弦易辙,则必然会导致社会成员以自存自利为目的,天赋人权的学说又必然如影随形地兴起,整个社会就将遭到根本性的冲击。但是这种局面,在欧洲的小国里,也要在几百年之后,等市民阶级的力量成熟,才会出现,张居正和李蛰正不必为此而焦虑。事实上,他们也不可能看得如此长远,他们企盼的自由,只是优秀分子或者是杰出的大政治家不受习俗限制的自由。
    张居正是政治家,李蛰是哲学家,他们同样追求自由,有志于改革和创造,又同样为时代所扼止。李蛰近于马基雅弗利,但是他的环境不容许他像霍布斯洛克一样,从个人主义和唯物主义出发构成一个新的理论体系。他察觉到自己有自私自利的一面,别人也是如此,但他不能放弃孔子所提倡的仁。这样,他只好在形而上学中找到安慰——世间的矛盾,在“道”的范畴中得到调和而且消失。这在心学中也有类似的理论,即至善则无形,至善之境就是无善无不氨
    这样的唯心主义已经带上了神秘的色彩,很难成为分析历史现象的有效工具。而另一方面,他思想中唯物主义的部分也并不彻底。这使李蛰不可能从根本放弃以伦理道德为标准的历史观,因之自相矛盾的评论随时会在他笔下出现。比如他赞成寡妇守节殉夫,但对卓文君的私奔,又说是‘它风求民,安可诬也”。他斥责王莽、张角,但又原谅了很多历史人物,有如五代史中的冯道。这些人物的所作所为和当时的道德规范不相符合,李蛰认为情有可原。因为,从长远来看,他们为国家人民带来了更多的利益。这些以远见卓识指导自己行动的人物,足以称为“上人’,而李蛰自己能作出这种评论,则成了“上人”之上的“上上人”。
    这些在理论上缺乏系统性的观点,集中在他编订的《藏书》之中。李蛰对这部书自视甚高,称之为“万世治平之书,经筵当以过读,科场当以选士,非漫然也”,并且预言“千百世后”,此书必行。他认识到,他的观点不能见容于他所处的社会,然而这个社会需要如何改造才能承认他的观点,在书中却不着一字。在今天的读者看来,他心目中的“千百世后”,皇帝仍然出席经筵,科场仍然根据官方所接受的历史观取士,则仍为一个矫饰的社会。
    1601年初春,芝佛院被一场人为的火灾烧得四大皆空。据说纵火者乃是当地官吏和援绅所指使的无赖。这一案情的真相始终未能水落石出,但却肯定与下面的一个重要情节有所关联。
    李蛰在麻城的支持者梅家,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大户,家族中的代表人物梅国极又正掌理西北军事。梅国侦有一个媒居的女儿梅请然曾拜李蛰为师,梅家的其他女眷也和李蛰有所接触。这种超越习俗的行动,在当时男女授受不亲的上层社会里,自然引起了众人的侧目而视。但是李蛰对舆论不加理睬,反而毫无顾忌地对糖然和她的抽程大加称赞。他和她们往来通信,探讨学问。他著作中所提到的“据然大师”、“澄然”、“明因”、“善因菩萨”等等,就是这几位女士。他说:“梅塘然是出世丈夫,虽是女身,男子未易及之。”又说:“此间据然固奇,善团、明因等又奇,真出世丈夫也。他在著作中,理直气壮地辩解自己和她们的交往完全合于利法,毫无“男女混杂”之嫌,但是又不伦不类地写下了“山居野处,鹿系犹以为姐,何况人乎”这些情。他把浩然比为观世音,并把和这几位女士谈论佛学的文稿刊刻,题为《观音问入他还有一首题“绣佛精舍”的诗:“闻说情然此日生,据然此日却为僧。僧宝世间犹时有,佛宝今春绣佛灯。可笑成男月上女,大惊小怪称奇事。陡然不见舍利佛,男身衰隐知谁是?我劝世人莫很清,绣佛精会是天台。天欲散花愁汝着,龙女成佛今又来!”
    写作这些诗文函件的时候,李蛰已年近七十,而且不断声称自己正直无邪,但是这些文字中所流露的挑战性,无疑为流俗和舆论所不能容忍。反对者举出十余年前李蛰那妓和出入于寡妇卧室的情节,证明他的行止不端具有一贯性;对这种伤风败俗的举动,圣人之徒都应该鸣鼓而攻之。
    事情还有更为深刻和错综的内容。李蛰的这种行动,在当时的高级官僚看来,可以视为怪僻而不必和公共道德相联系。但下级地方官则不能漠然置之。因为他们负责基层的行政机构,和当地绅士密切配合,以传统思想作为社会风气的准则,教化子民。他们的考成也以此为根据。李蛰的言行既然有关风化,也就是和官僚绅士的切身利益有关。然而如果把问题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也还是皮相之谈。因为对官僚绅士自己来说,行为不检甚至涉及淫乱,本来是所在多有,毫不足怪。如果他们本人不事声张,旁人也可以心照不宣。李蛰究竟无邪还是有邪,可以放在一边不管,关键在于他那毫无忌惮的态度。他公然把这些可以惹是生非的情节著为文字,而且刊刻流传,这就等于对社会公开挑战,其遭到还击也为必然。而且,他的声名愈大,挑战性就愈强烈;地方官和绅士也愈不能容忍,对他进行惩罚已属责无旁贷。这些人雇佣地痞打手焚烧芝佛院,行为可谓卑劣怯弱,但在他们自己看来,则属于卫道。
    这次事件已经早有前兆。5年之前,即1596年,有一位姓史的道台就想驱逐李蛰。仅仅因为李蛰的朋友很多,而且大多是上层人物,这位道台才不敢造次,只是放出风声要对他依法处理。李蛰对这种恐吓置若罔闻,于是史道台又声称芝佛院的创建设有经过官方批准,理应拆毁,李蛰答辩说,芝佛院的性质属于私人佛堂,其创建“又是十方尊贵大人布施俸金,盖以供佛,为国祈福者”。答辩既合情合理,再加上知名人士从中疏通,这位道台没有再别生枝节,而李蛰则自动作了一次长途旅行,离开麻城前后约计4年。他在山西访刘东星,登长城,然后买舟由大运河南返,在南京刊刻《焚书》,1600年又回到芝佛院。这次招摇的旅行使当地官外更为痛心疾首,而尤其糟糕的是,他居然在给梅情然的信上说麻城是他的葬身之地。是可忍,孰不可忍,富绅们既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好一把火烧了他的栖身之地。
    事变发生以后,马经纶闻讯从通州赶来迎接李蛰北上,并且慷慨地供应地和随从增众的生活所需,使李炎的生活得以保持原状。在通州,也经常有朋友和仲嘉者的拜访和请益,因此生活并不寂寞。
    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年里,他致力于《易经》的研究。因为这部书历来被认为精微奥妙,在习惯上也是儒家学者一生最后的工作,其传统肇始于孔子。李蛰既已削发为僧,他已经了解到,所谓“自己”只是无数因果循环中间的一个幻影;同时,根深蒂固的儒家历史观,又使他深信天道好还,文极必开动乱之机,由乱复归于治,有待于下一代创业之君弃文就质。在1601年,李费提出这一理论,真可以说切合时宜,也可以说不幸而言中。就在这一年,努尔哈赤创立了他的八旗制度,把他所属的各部落的生产、管理、动员、作战归并为一元,改造为半现代化的军事组织。而也是仅仅两年之前,这个民族才开始有了自己的文字。就凭这些成就,努尔哈赤和他的儿子征服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实质上是一个单纯的新生力量接替了一个“文权”的王朝。所谓“文极”,就是国家社会经济在某些方面的发展,超过了文官制度呆板的管制力量,以致“上下否隔,中外联携”。努尔哈赤的部落文化水平低下,但同时也就在“质”上保持着纯真。舍此就波,泰否剥复,也似乎合于《易经》的原则。
    然而在这易代的前夕,李蛰又如何为自己打算呢?即使其对李蛰还不是古稀的高龄,他也用不着考虑这个问题了。因为问题已经为利科绘事中张问达所解决。张问达递上了一本赛疏,参劾李蛰邪说惑众,罪大恶极。其罗织的罪状,有的属于事实,有的出于风传,有的有李蛰的著作可以作证,有的则纯出于想当然。其中最为耸人听闻的一段话是:“尤可根者,寄居麻城,律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土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装枕而宿庵观者,一境如狂。又作《观音问》一书,所谓观音者,皆土人妻女也。”接着,给事中提醒万历皇帝,这种使人放荡的邪说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后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而不足恤。”此外,由于李蛰妄言欺世,以致佛教流传,儒学被排挤,其情已形极为可怕:“选来缓绅大夫,亦有学咒念佛,奉僧膜拜,手持数珠,以为律戒,室悬妙像,以为皈依,不知遵孔子家法而溺意于禅教沙门者,往往出矣。”而最为现实的危险,还是在于李蛰已经“移至通州。通州距都下仅四十里,倘一入都门,招致蛊惑,又为麻城之续”。
    皇帝看罢奏流之后批示:李蛰应由锦衣卫捉拿治罪,他的著作应一律销毁。
    在多数文官看来,李蛰自然是罪有应得,然而又不免暗中别扭。本朝以儒学治天下,排斥异端固然是应有的宗旨,但这一宗旨并没有经常地付诸实施。李蛰被捕之日,天主教传教土、意大利人利玛窦(此人和李蛰也有交往)早已在朝廷中活动,以后他还要继续传教,使一些大学上尚书乃至皇帝的妃嫔成为上帝的信徒。而万历皇帝和母亲想圣太后则对佛教感觉兴趣。虽说在1587年曾经因为利部的奏请,皇帝下令禁止士人在科举考试的试卷中引用怫经,但是在1599年,即李蛰被捕前3年,他却告诉文渊阁的各位大学土,他正在精研‘位藏”和“佛藏”。这还有行动可以作为证明:皇帝经常对京城内外的佛寺捐款施舍,又屡次派出宦官到各处名山巨刹进香求福,而好几次大赦的诏书中,更充满了佛家慈悲为本的语气。所以,要把提倡异端的罪魁祸首加之于李蛰,毕竟不能算做理直气壮。
    但是另一方面,李蛰之所以罪有应得,则在于张问达的奏流具有煽动的力量,而他使用的‘罗织”方法,也把一些单独看来不成其为罪状的过失贯穿一气,使人觉得头头是道。何况把可能的后果作为现实的罪行,也是本朝司法中由来已久的习惯。而全部问题,说到底,还在于它牵涉到了道德的根本。
    从各种有关的文字记载来看,李蛰在监狱里没有受到折磨,照样能读书写字。审讯完毕以后,镇抚司建议不必判处重刑,只需要押解回淹了事。根据成例,这种处罚实际上就是假释,犯人应当终身受到地方官的监视。但不知何故,这项建议送达御前,皇帝却久久不作批示。
    一天,李蛰要侍者为他剃头。乘侍者离开的间隙,他用剃刀自机但是一时并没有断气。侍者看到他鲜血淋漓,还和李蛰作了一次简单的对话。当时李蛰已不能出声,他用手指在侍者掌心中写字作了回答:
    问:“和尚痛否?”
    答:“不痛。”
    问:“和尚何自割?”
    答:“七十老翁何所药”!
    据说,袁中道的记载,在自刎两天以后,李蛰才脱离苦海。然而东厂锦衣卫写给皇帝的报告,则称李蛰“不食而死”。
    从个人的角度来讲,李蛰的不幸,在于他活的时间太长。如果他在1587年即万历十五年,也就是在他剃度为僧的前一年离开人世,四百年以后,很少再会有人知道还有一个姚安知府名叫李蛰,一名李载蛰,字宏父,号卓吾,别号百泉居上,又被人尊称为李温陵者其事其人。在历史上默默无闻,在自身则可以省却了多少苦恼。李蛰生命中的最后两天,是在和创伤血污的挣扎中度过的。这也许可以看成是他15年余生的一个缩影。他挣扎,奋斗,却并没有得到实际的成果。虽然他的《焚书》和《藏书》一印再印,然而作者意在把这些书作为经筵的讲章,取土的标准,则无疑是一个永远的幻梦。
    我们再三考虑,则又觉得当日李蛰的不幸,又未必不是今天研究者的幸运。他给我们留下了一份详尽的记录,使我们有机会充分地了解当时思想界的苦闷。没有这些著作,我们无法揣测这苦闷的深度。此外,孔孟思想的影响,朱高和王阳明的是非长短,由于李蛰的剖析争辩而更加明显;即使是万历皇帝、张居正、申时行、海瑞和戚继光,他们的生活和理想,也因为有李蛰的著作,使我们得到从另一个角度观察的机会。
    当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各人行动全凭儒家简单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而法律又缺乏创造性,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必然受到限制。即便是宗旨善良,也不能补助技术之不及。1587年,是为万历十五年,丁亥次岁,表面上似乎是四海升平,无事可记,实际上我们的大明帝国却已经走到了它发展的尽头。在这个时候,皇帝的励精图治或者宴安耽乐,首辅的独裁或者调和,高级将领的富于创造或者习于苟安,文盲的廉洁奉公或者贪污舞弊,思想家的极端进步或者绝对保守,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有的身败,有的名裂,还有的人则身败而兼名裂。
    因此我们的故事只好在这里作悲剧性的结束。万历丁亥年的年鉴,是为历史上一部失败的总记录。

    附录一

    (万历皇帝于1590年8月25日与申时行等召对纪录。全文照《神宗实录》卷225mf印。)
    是日,上御门毕,召辅臣时行等见于皇极门接阁。上出陕西巡抚赵可怀奏报虏骑本手接时行日:“朕近览陕西总督抚梅友松等所奏。说虏王引兵过河,侵犯内地,这事情如何?对行等改“近日优州失事,杀将报军,臣等正切忧虑,伏蒙圣问,臣等敢以略节具陈:沈河边外,都是番族。番族有两样。中条纳马的是熟番,其余的是生番。光年虏骑不到,只是防备番贼,所以武备单虚,仓泞不能堵遏。如今虏骑过河,是被火落赤勾引,多为抢番,又恐中国救护,放声言内犯。然虏骑狡诈,不可不防。”上日:“番人也是朕之赤子。番人地方都是祖宗开拓的封疆。督抚官奉有敕书,受朝廷委托,平日所于何事?既不能预先防范,到虏骑过河,才来秦报。可见军备废弛。是祖对各边失事,督抚官都拿来重处。朝廷自有法度。”对行等对:“是上责备督抚不能修举过务,仰见圣明英断,边臣亦当心服。如今正要责成他选将练兵,及时整理。”上回:“近时督抚等官平日把将官凌虐牵制,不得展市,有事却才用他。且如各边,但有功劳,督抚有升有赏,认做己功。及失事便推与将官,虚文搪塞。”时行等对;“各边文武将束,各有职掌,如总督巡抚,只是督率调度。若临战阵定用武官,自总兵以下,有副总兵、有参将、游击、守备各分信地,如有失事,自当论罪。”上回:“古文臣如杜预,身不跨鞍,射不穿札。诸葛亮纶巾羽扇,都能将兵立功,何必定是武臣?”时行等对:“此两名臣古来绝少,人才难得。臣等即当传与兵部,转谕督抚话是,尽心经理,以料皇上宵吁之忧。”上日:“将官必要谋勇兼全,曾经战阵方好。”时行等对:“将材难得。自款贡以来,边将经战者亦少。”上回:“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是不善用之,虽有关张之勇,亦不济事。”时行等对:“近日科道建言,要推举将材,臣等曾语兵部,及早题复。今九卿科道会同推举。”上回:“前日有御史荐两将官。”时行等对:“所荐将官一是王化熙,曾提督巡捕,臣等亲见,亦是中才,只宜腹里总兵。一是尹秉衡,曾称良将,今老矣。”上回:“不论年老。赵充国岂非老将?只要有谋。”时行等对:“将在谋不在勇。圣见高明,非臣等所及。”上又回:“朕在九重之内,边事不能悉知。卿等为朕股股,宜用心分理。如今边各废弛,不止陕西。或差有风力的科道或九卿大臣前去。如军伍有该补足,钱粮有该设处着—一整顿。书云:事事有备无患。须趁如今收舍,往后太坏愈难。”时行等对:‘当初许虏款贡,原为内修守备,外示羁康。只为人情偷安,日渐废弛。所以三年阅视,或差科臣,或差彼处巡按御史。”上日:“三年阅视是常差。如今要特差。”时行等对:“臣等在阁中商议,要推大臣一员前去经略,且重其事权,使各边声势联络,庶便行事。容臣等撰拟传帖恭请圣裁。”上日:“还拟两人来行。”已复言款有事。上称:“皇考圣断者再。”时行等言:“自俺答献逆求封,赖皇考神漠独断,许通款贡,已二十年,各边保全生灵何止百万。”上回:“款贡亦不可久传。来事可鉴。”时行等对:“我朝与宋事不同。宋时中国弱,夷狄强,原是敌国。今北虏称臣纳款,中国之体自尊,但不可因而忘备耳。”上日:“虽是不同,然亦不可媚虏。虏心骄意大,岂有厌足?须自家修整武备,保守封疆。”时行等对:“今日边事既未可轻于决战,又不可步于主抚。只是保守封疆、据险守隘、坚壁清野、使虏不得律掠,乃是万全之策。皇上庙漠弘远,边臣庶有所持循。至于失事有大小,清事有轻重。若失事本小而论罪过罪,则边臣观望退缩。虏骑反得挟以为重。又非所以激励人心。自今尤望皇上宽文法核功服”上日:“如今失事却也不轻。’对行等球“圣思从宽处分,容臣传示边臣,使感恩图机”上复问次辅病安否何如。时行等对:“臣锡爵实病,屡疏求去,情非得已。”上日:“如今有事时正宜竭忠赞襄,如何要去?”时行等对:“皇上注念锡爵是优厚辅臣至愈,臣等亦知感激。但锡爵病势果系缠绵。臣等亲至其卧内,见其形体赢瘦,神思愁苦,亦不能强留。”上日;“着从容调理,痊可即出。”时行等唯唯。因叩头奏;“臣等半月不睹天颜,今日视朝,仰知圣体万安,不胜欣慰。”上日:“朕尚头眩臂痛,步履不便。今日特为边事,出与卿等商议。”时行等叩头奏:“伏望皇上万分宝或”上又回:“闻山西五台一路多有矿贼,啸聚劫掠,地方官如何隐匿不报?”时行等奏:“近闻河南嵩县等处,策有矿贼,巡抚官发兵驱逐,业已解散。”上日:“是山西地方五台,因释氏故知之。”上恐时行等课以为失事也。复日:“释氏是佛家,曾遣人进香环。”时行等对:“地方既有盗贼啸聚,地方官隐匿不报,其罪不止流玩而已。”

    附录二

    (万历皇帝于1590年2月5日与申时行等召对纪录。全文照《神宗实录》卷219排印。)
    上御流德宫,召辅臣申时行、许国、王锡爵、王家屏入见于西室。御榻东向,时行等西向跪,致词贺元旦新春。又以不瞻睹无颜,叩头候起居。
    上日:“朕之疾已病矣。’对行等对日:“皇上春秋鼎盛,神气充盈,但能加意调摄,自然勿药有喜,不必过虑。”上日:“朕昨年为心肝二经之火,时常举发,头目眩晕,胃隔胀满,近调理稍叱又为雄于仁奏本,肆口妄言,触起朕怒,以致肝火复发,至今未愈。”时行等奏:“圣躬关系最重,无知小臣狂朝轻率,不足以动圣意。”上以滩于仁本手授申时行云:“先生每看这本,说朕酒色财气,试为朕一评。”时行方展疏,未及对。上遭云:“他说朕好酒。谁人不饮酒?若酒后持刀舞剑,非帝王举动,岂有是事!又说朕好色,偏宠贵妃郑氏。联只因郑氏勤劳,朕每至一官,他必相随,朝夕间小心侍奉勤劳。如恭妃王氏,他有长子,联着他调护照管,母子相依,所以不能朝夕侍奉,何尝有偏?他说朕贪财,因受张鲸贿赂,所以用他。昨年李沂也这等说。朕为天子,富有四海,天下之财,皆朕之财,朕若贪张鲸之财,何不抄没了他?又说朕尚气。古云少时戒之在色,壮时戒之在斗,斗即是气。朕岂不知?但人孰无气?且如先生每也有童仆家人。难道更不责治?如今内待宜人等或有触犯及失误差使的,也曾杖责。然亦有疾疫死者。如何说都是杖死?先生每将这本去票拟重处!”时行等对日:“此无知小臣,误听道路之言,轻率读奏。”上日:“他还是出位沽名!”时行等对日:“他既沽名,皇上若重处之,适成其名,反损皇上圣德。唯宽容不较,乃见圣德之盛。”复以其疏缴置御前。上沉吟答日:“这也说的是。到不事损了朕德,却损了朕度。”时行等对日:“圣上圣度如天地,何所不容。”上复取其流再授时行,使详阅之。时行稍阅大意。上连语日:“联气他不过,必须重处!”时行云:“此本原是轻信讹传,若票拟处分,传之四方,反以为实。臣等愚见,皇上宜照旧留中为是。容臣等载之史书,传之万世。使万世领皇上为尧舜之君。’复以其流送御前。上复云:“如何设法处他?”时行等云:“此本既不可发出,亦无他法处之。还望皇上宽育。臣等传语本寺堂官,使之去任可也。”上首肯,天颜稍和:“因先生每是亲近之臣。朕有举动,先生每还知道些。安有是事片时行对日:“九重深送,它闹秘密。臣等也不能详知。何况疏远小臣。”上日:“人臣事君,该知道理。如今没个尊卑上下,信口胡说。先年御史党杰,也曾奚落我。我也容了。如今雄于仁亦然。因不曾惩创,所以如此。”时行等日:“人臣进言,虽出忠爱,然须从容和婉。臣等常时推事体不得不言者,方敢陈奏。臣等岂敢不与皇上同心?如此小臣,臣等亦岂敢回护?只是以圣德圣躬为重。”上回:“先生每尚知尊卑上下。他每小臣却这等放肆。近来只见议论纷纷,以正为邪,以邪为正。一本论的还未及览,又有一本辩的,使联应接不暇。朕如今张灯后看字,不甚分明。如何能—一遍览?这等殊不成个朝纲!先生每为朕股肽,也要做个主张。”时行等对日:“臣等才薄望轻。因鉴人前覆辙,一应事体,上则禀皇上之独断,下则付外廷之公论。所以不敢擅自主张。”上日:“不然。朕就是心,先生每是股航心非股肽,安能运动?朕既委任先生每,有何畏避?还要替朕主张,任劳任怨,不要推倭!”时行等叩头谢日:“皇上以腹心股肽,优待臣等。臣等敢不尽心图报?任劳任怨四字,臣等当书之座右,朝夕眼膺。”语毕时行复进日:“皇上近来进药否介上日:“日每进药二次。”时行等云:“皇上须慎重拣选良药。”上日:“医书朕也常看,脉理朕都知道。”时行等云:“皇上宜以保养圣躬为重,清心寡欲,戒怒平情,圣体自然康豫矣。”时行等又云:“臣等久不瞻睹天颜。今日幸蒙宣召,刍美之见,敢不—一倾吐?近来是上朝讲稀疏,外廷日切悬望。今圣体常欲静摄,臣等亦不敢数数烦劳起居。但一月之间,或三四次,间一临朝,亦足以慰群情之瞻仰。”上日:“朕疾愈岂不欲出?即如祖宗庙把大典,也要亲行。圣母生身大思,也要时常定省。只是腰痛脚软,行走不便。’对行等又云:‘粉立东宫,系宗社火计,望皇上早定。”上日:‘朕知之。朕无嫡子,长幼自有定序。郑妃再三陈请,恐外间有疑,但长子犹弱,欲俟其壮健使出就外才放心。”时行等又云:“皇长子年已九龄,蒙养豫教正在今日。宜令出阁读书。”上日:“人资性不同,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也要生来自然聪明。安能一一教训广时行等对日:“资禀赋于天,学问成于人,虽有睿哲之资,未有不教而能成者,须及时豫教,乃能成德。”上日:“朕已知之,先生每回阁去罢。”仍命各赐酒饭。时行等叩头谢,遂出去宫门数千武。上复命司礼监内臣追止之。云:“且少俟。皇上已令人宣长哥来着先生每一见。”时行等复还至宫门内,立待良久。上令内臣观视申阁老等。闻召长哥亦喜否?时行等语内臣云:“我等得见睿容,便如睹景星庆云。真是不胜之喜。”内臣人奏,上微晒颔之。有顷上命司礼监二太监谓时行等:“可唤张鲸来,先生每责训他。”时行等云:“张鲸乃左右近臣。皇上既已责训,何须臣等广司礼监入秦。上复令传谕云:“此朕命,不可不见”有顷张鲸至。向上跪。时行等传上意云:“尔受上厚恩,宜尽心国报,奉公守法。”鲸自称:“以多言得罪。”时行等云:“臣事君犹子事父。子不可不孝,臣不可不忠。”鲸呼万岁者三,乃退。司利入奏。上日:“这才是不辱君命。”久之,司礼监太监传言:“皇长子至矣。”皇三子亦至。但不能离乳保。遂复引入西室,至御榻前。则呈长子在榻右,上手携之。皇三子旁立,一乳母拥其后。时行等既见,因贺上云:“皇长子龙姿凤目,歧家非凡。仰见皇上昌后之六,齐天之福!”上欣然回:“此祖宗德泽,圣母恩庇,朕何敢当?”时行等奏:“呈长子春秋渐长,正当读书进学。”上日:“已令内侍授书诵读矣。”时行云:“皇上正位东宫时年方九龄,即已读书。皇长子读书已晚矣。”上日:“朕五岁即能读书。”复指皇三子:“是儿亦五岁尚不能离乳母,且数病。”时行等稍前熟视皇长子。上手引皇长子,向明正立。时行等注视良久。因奏云:“皇上有此美玉,何不早加琢磨,使之成器?愿皇上早定大计,宗社幸甚!”乃叩头出,随具疏谢。是日时行等以传免朝贺,特诣会极门行礼。忽闻宣召,急趋而入,历禁门数重,乃至破德宫。从来阁臣召见未有至此者,且无语谆复,圣容和啤,蔼然如家人父子,累朝以来所未有也。

    《万历十五年》和我的“大”历史观

    《万历十五年》英文版书名为《15a year of no sign-cance》法文版为《15,le d6clin de la dynastle desming》。此外,尚有德文版、日文版及中文繁体字版,均筹备已久,都可望于今年夏秋间成书。
    此书初稿完成于1976年夏季,仍在“四人帮”执政时代,当然不能盼望在中国出版。即使是英文版,也经过无数挫折。美国出版界,对商业性和学术性的分野极为严格。商业性的出版,以电视及广告作开路先锋,以短期大量行销,迅速结束为原则,否则书籍堆积于库房,妨碍资金的流通,迟滞今后业务。学术界的出版,由各大学的出版社负责,对经济方面的顾虑比较达观,可是又要顾虑学校的信誉与地位。况且美国之研究汉学,也有他们独到的地方。一般风格,注重分析,不注重综合。各大学执教的,都是专家,因为他们分工详尽,所以培养了无数青年学者,都戴上了显微镜的目光,对望远镜的观点,倒很少人注意;而且对学术的名目及形式,非常尊重。《万历十五年》波各方面讲,都在两者之间。所以商业性质的书局说,你的文章提及宫廷生活,妃嫔间恩怨,虽有一定兴趣,但是又因海瑞,牵涉明朝财政;因为李蛰,提到中国思想,应属学术著作。大学出版社则认为这书既不像断代史,也不像专题论文,又缺乏分析与解剖,实在是不伦不类,也不愿承印。所以兹后于1979年耶鲁大学出版社毅然排除成见,答应出版。北京中华书局在“四人帮”虽倒而国内情况仍在青黄不接的期间接受中文版,都要有相当的识见与度量,值得作者钦仰。
    现在《万历十五年》既有这样多的版本,英文本又在美国若干大学采用为教科书,已出三版,并且经过当代文坛巨子欧蒲台(John Updike)在著名杂志上作文推荐。中文本初版近3万册,也已售罂,并且准备再版,而且出精装本。这都是使作者感奋的事。
    但是这本书仍只代表作者一部分意见,不是全部历史的观点。作者在中文版《自序》中提及:此书“说明16世纪中国社会的传统的历史背景,也就是尚未与世界潮流冲突的侧面形态。有了这样一个历史的大失败,就可以保证冲突既开,恢复故态决无可能,因之而给中国留了一个翻天覆地、彻底创造历史的机缘”。很显然,《万历十五年》虽有这样积极的表示,书中所写仍以暴露中国传统的弱点为主。即欧蒲台的书评,也觉得指斥中国不好的地方,应和指斥西方和美国不好的地方相提并论。而且中文版的读者,还看不到的则是英法文版有富路特(dr.l.carrin.gton goodrich)先生作序。此公现年加岁,其父母在中国传教,葬在通州。他自己曾在中国青年会工作,注重提倡儿童体育,又在第一次大战时,领导中国在法的劳工。后来又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任教多年。去年尚与其夫人打网球。其胸襟开阔,当代少有。他常常提醒我们,不要认为目前的堰表,忽视中国伟大的地方。《万历十五年》英文本《自序》有下面一段:
    historians may re-examine the mistakes of the past in the hope of providing warnings for the future but at the same time caution their readers to preserve what is of value presumably,for china the experiences of both east and west must be drawn upon it is essential that the historian lay everything on the table.

    法文则称:
    les hlstorlens peuvent soumettre ies erreurs dw passeun nouvel examen dansl’espolr d’y trouver desavertls-sements pourl’avenlr,inals ifs peuvent en m me tempsrecommander a leurs lecteurs de conserver ce qui a de lavaleur.la chlne a sans doute beaucoup tirer desexp rlences del’orient coil:11:tle del’occident.11est es-sentlel quel’hlstorlen ne cache rlen de ce qu’11salt.

    译为中文则为:历史学家检讨过去的错误,以作将来的警戒。但同时也要忠告读者,保全有价值的事物。据此猜想,今后中国极需采取东西两方的经验。因之作历史的人,务必将所有资料,全盘托出。

    序内又说明:“检察中国的官僚制度,不是否认中国全部文化。”可见作者、序者、书评都表示谈论有不尽的地方,应留作日后交代。可是一本书,到底也有它的范围。况且《万历十五年》的初步立意,至今十年,世界局势已有相当变化。也就是我们在写作历史及欣赏历史的时候,身处其境的历史事物,也有了更动。十年以前尚不能全盘托出的资料,而令则能。有了这种机缘,作者才能不顾忌讳,更不拘形式地与编者及读者作漫谈。
    《万历十五年》中文本作者姓名前,有一[美]字,表示我现在为美国公民。这在表彰事实之余,也很符合目前需要。因我之所谓“大历史”(macro-history)观,必须有国际性,我很希望以四海为家的精神,增进东方与西方的了解,化除成见。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即使在海外,也仍是一个容易范起是非的题目。
    中国以道德代替法律,我已经批评得很透彻。但是现下仍有很多的西方人士,以为西方的法律,即是道德的根源。这种误解,也待指摘。比如西方所谓“自由”及“民主”,都是抽象的观念。务必造过每一个国家的地理及历史上的因素,才行得通。英国之民主,即不可能与日本之民主相同,而法国的自由也和美国的自由有差别。现在我虽作这种论调,仍是个人见解,不足代表美国时下的趋向。以这种见解看中国,更要胸襟开阔才能容纳。所以我一方面坚信美国立国精神有伟大的正义感,只待将两者之间的差别解释明白,很多谈会即会冰释。另一方面在中国发表文章,尤其要强调道德非万能。大历史的观点,亦即是从“技术上的角度看历史”(technical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人至于将道德放在什么地方,这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容我渐次论及。
    首先要解释明白的则是大历史观不是单独在书本上可以看到的。尤其不仅是个人的聪明才智可以领悟获得的。我的经验,是几十年遍游各地,听到不同的解说,再因为生活的折磨和效逼,才体现出来的。我小时候读书,很受太史公司马迁的影响,满头脑充满着传奇性的希望和想法。抗战第二年,即辍学从军。所从的乃是国民党办的成都军校,毕业后在驻云南边境的国军十四师当过排长。后来也去过驻印军,在郑洞国将军麾下当过参谋,曾随此公由缅甸前线去上海而入东北。也目击社孝明将军指挥作战的情形。我自己没有卷入内战,实系侥幸。乃团在东北三个月即被送来美国人陆军参谋大学。以后在东京驻日代表团随朱世明将军解职而退伍。可是在抗战初期国共合作时代又认识了当口很多左倾名流,如作国歌的田汉先生寿昌,在我则为田伯伯。他曾告诉我年轻时无数吃苦奋斗的经过。他的长子田海男,在我则为海南弟,也同我去成都,也同在十四师服务,也同去过日军占领的越北作过斥候,也同在驻印军工作。我也和他有过一度的竞争,所争的不是党派问题,也不是名位,而是到步兵前线作观察员的机会。事载1944年6月12日重庆《大公报》人也真料不到,他抗战一结束,即自动加入人民解放军,对装甲兵及炮兵的训练作过实质上的贡献,又去过朝鲜前线。而当日同我们一同起居办报的廖沫按兄,则为日后三家村硕果仅存的元老。在武汉时代范长江见则是无党无派,任《大公报》记者。他原名希天,北伐时从军,部队被打散。他曾亲自告诉我,一时贫病交迫,跳水自杀,被救后改名长江。曾几何时,他又做了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的负责人,以后在文革期间,在确山身故。这些事情今日回顾有如梦寐。
    因为我有了这些经验,开始立场就复杂,乃不能对一般人所作的近代史的观点雷同。况且二次来美后,囊空如洗,在餐店洗碗碟,在堆践作小工。整日劳动后退居斗室,无人对谈,耳内嗡嗡有声。深感风卷云消后,我自己已入中年,自此学历史已有探询人生意义的趋向。这还不过是初步。以后更结识了诸多的名流,遍阅诸家著作,泛游各地。受过被裁失业、与家人一起感受经济危机和被人歧视的景况,才越来越把眼光放大,才知道个人能力有限,生命的真意义,要在历史上获得,而历史的规律性,有时在短时间尚不能看清,而须要在长时间内大开眼界,才看得出来。
    中国的革命,好像一个长隧道,须要101年才可以通过。我们的生命纵长也难过99岁。以短衡长,只是我们个人对历史的反应,不足为大历史。将历史的基点准后三五百年才能摄入大历史的轮廓。《万历十五年》已经初步采取这种作法。所以叙事不妨细致,但是结论却要看远不顾近。例如郑贵妃是否掩袖工谗,她到底是否国家妖孽,和今人的关系至微。明代人之所以要在这些地方做文章,可见他们道德的观念过于窄狭,技术无法开展。我的书也已给欧美学生作教本,那些教师,当然不会在考试时要求学生在试卷上说明明代衰亡乃因泰昌皇帝朱常洛,并非郑妃所生,而系恭妃王氏所出。他们从大历史的眼光观察,应该在读我书时看出中国传统社会晚期的结构,有如今日美国的“潜水艇夹肉面包”(submarine sandwich),上面是一块长面包,大而无当,此乃文官集团;下面也是一块长面包,也没有有效的组织,此乃成千上万的农民。其中三个基本的组织原则,此即尊卑男女老幼,没有一个涉及经济及法治和人权,也没有一个可以改造利用。万历十五年公元为1587年,去鸦片战争尚有253年,但是中央集权,技术不能展开,财政无法核实,军备只能以效能最低的因素作标准,则前后相同。如我们今日读英人魏黎所作《中国人眼里的鸦片战争》(the opium warthrouzh the chinese eve)可见1840年,其情形仍与1587年相去无几。而我自己所作的k1619年的辽东战役》也有小历史的情节。例如刘挺,中国方面的资料说他战死;满洲档案说他被俘后处死;朝鲜方面的资料则说他点燃火药自爆身死。文载联邦德国《远东杂志》(orient extremus)。从大历史的观点看,则方从哲、杨镐当年丧师折将,有其背后政治、经济、社会多方的原因,和1894-1895年的中日战争情形极相似。是以痛责符善、蓄奖及道光帝,于事无补,即咒骂光绪帝、李鸿章、丁汝昌也只能与咒骂郑贵妃和福王常询相同,都仍不出长隧道内的观感。
    从大历史的观点看来,即这潜水艇夹肉面包的结构,也有其根源。由明朝可以向后倒推到其他各朝。主要原因还是受亚洲大陆天候地理关系的影响。在这方面,我曾和英国的汉学家李约瑟博士(dr.joseph needham)作文阐述。现在我仍在做个别方面的研究工作。其主要重点,则系历史上有长期性的重要发展,牵涉很多事物的时候,很难是少数人的贤愚得失所能概括。必有其背面、侧面,即我们自己还没有看清楚的因素,此是后话。现在即从明朝末年,贯穿有清268年到民国初年,也可以从潜水艇夹肉面包的基点看到:
    *中国传统社会无法局部改造,过去政府与民间的联系着重于尊卑男女长幼,纯靠科举制度做主。1905年停止科举之后,上层机构(superstructure)与下层机构(infrastructure)更为脱节,满清之覆亡,更无可避免。民国肇造后,军阀割据,也是当然趋势。因为新的力量还没有产生,过渡期间,只能由私人军事势力撑持。这私人军事势力,限于交通通信等等条件的束缚,也只能在一两个省区里有效。省区外的竞争,更酿成混战局面。

    *国民党专政期间,创造了一个高层机构,总算结束了军阀混战,但是全靠城市经济维持。

    共产党的土地革命,在农村中创造了一个新的低层机构。现在中国当前的任务,则是在高层机构和低层机构间敷设有制度性的联系才能从上至下,能够以经济及法治的方法管理,脱离官僚政治的垄断。

    这不是说整个一个世纪所有的人物,毫无贤愚得失,只是他们的贤愚得失不足以更改上述历史发展的程序。大历史的着眼注重群众运动对社会上的长期贡献。要不是有这些积极的因素,中国1980年间也仍会和1910年间一样,不可能生存至今。我这样解释历史,超过党派的分别,也超过国际的界限,即对重洋远隔的师长同学,以及在内战期间丧生的亡友灵前,才都讲得过去。
    我们小时候读历史,常有中国不如别人之感,何以日本明治维新,几十年内就见事做得头头是道,而中国似乎越做越糟。现在才看得明白,中国文化是亚洲大陆地理的产物,欧美和日本的物质文明,有他们海洋性国家的经验,况且每个国家发展,也有他们先后程序,而其中最大的差别,则是现代先进的国家,以商业的法律作高层机构及低层机构的联系。落后的国家以旧式农村的习惯及结构作为行政的基眈。

    我们今日一提到这问题,首先还没有把问题掌握清楚,就先要被质问,作者是否站在资本主义的立场。可是最近根据法国历史学家鲍德尔(fernand braudel)考证,“资本主义”(captalis)这一名词还是19世纪后期的产物,而仅在20世纪内广泛使用。马克思虽称‘贺本家”(capitalists)及“资本家的时代”(capitalist era),并未引用“资本主义”这一名词。今日我们公认为最先的资本主义思想家,实为亚当·斯密(adam smith)。他自己也不知道资本主义为何物,他著的《原富人在民国初年即在中国行销。而他在18世纪著书时仅称商业的管制办法优胜于农业的管制办法。在研究大历史的立场,这种分析方法最能表现每个国家先后发展的程序。也才不会用抽象的道德观念,抹杀了实际上技术的作用及成效。今日中国主张实事求是,我觉得更应当收集未曾被滥用的资料,将历史的基点推后好几个世纪,以原始的眼光重新检讨很多国家由落后到先进的程序。

    这样看来,以“资本主义”形态在欧洲作先锋者,实为意大利的自由城市,其中骁首则为威尼斯,这城市在大陆所占有的农业地区经济力量有限,而市内碱水也不便制造,在教皇及神圣罗马帝国(其本身不在意大利而在德奥)争权,两不相让之间,取得独立地位。其最大的方便则是地方小,内部组织简单。13世纪之后,其全部国家有如一个大城市,也如一个大公司,所有民法即全部为商法,所以也不顾天主教的教义,建设海军,竭力经商,为欧洲最先进的国家。

    继威尼斯而兴起,则为荷兰,荷兰正式国名为“尼德兰王国”(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历史上也称the dutchrepublic,或united Netherlands。荷兰(Holland)不过为联邦内七个省之一省。但是这个国家厂世纪初独立时,荷兰人口占全国2/3。又供应联邦经费3/4。尼德兰因抵抗西班牙政府及参加宗教革命才联合全体荷民成为独立国家。过去无统一国家及社会的经验,经济发展尤参差不齐。显然荷兰虽工商业先进,尼德兰境内也有很多省份保持中世纪形态,为落后的农村机构。不能以同一的法律在全境施行,于是乃行联邦制,大事由联邦决定,其他各省自理。开现代国家双层政治的先河。初时荷兰还坚持它有独立外交的主权。联邦的海军也是由5个海军单位拼成。虽然全国皈依新教的卡尔文派(Calvinists),初独立时很多教徒对这派教义所谓“定命论”(predestination)者作特殊的解释,以便支持他们各别的政治活动。但尼德兰国终因对外经济的激烈竞争及本身高度经济的发展下,使其内部矛盾逐渐解除而成为世界富强国家之一。
    在荷兰之后商业资本高速发展的则为英国。英吉利及苏格兰称“联合王国”,大于荷兰5倍至6倍之间。我们今日看来面积小,在18世纪之前的欧洲则为大国,也有坚强的农业基础。这国家商业组织没有展开之前,常为各先进国家掣肘。如银行业,即为意大利人垄断,以后保险业也为荷兰人操纵。意大利人在伦敦的市街称为仑巴德街(Lombard street)他们也享有领事裁判权。英国输出以羊毛为主。意大利人即先垫款于畜牧的农村,将羊毛预先收买,又掌握其海外市场。
    英国的整个17世纪可称多难之秋。起光英皇与议会冲突,财政税收成为争执的焦点,又有宗教问题的扰壤,司法权也成问题,对外关系又发生疑忌,也有内战、武君,革新为民国,政治独裁制、复辟,行第二次革命的大变化,又产生了暗杀,排斥异教徒,发传单及英皇受外国津贴的情节,而其人口又不过400-600万,其与本世纪初中国之不能治理,情形也大同小异。当然这段历史可以产生很多不同的解释。不仅不同的历史家著书争执,有时同一的作者所著书也前后解释不同。
    我极想向中国读者提及的,则是对中国的大历史而言,英国1689年的经验,深足借镜。这年代之前,英国为一个“不能在数目上管理的国家”(mathematically unmanageable),法律即有不同的见解,法庭也有三四种不同的种类。所谓普通法(common law)者,乃中世纪遗物,绝对的尊重成例,凡以前没有做的事都不能做;对地产注重使用权。对所有权倒弄不清楚;缺乏适当的辞章,足以解释动产的继承权;不动产的押当,也不符合社会需现款的情况,也没有将地租按时价调整的办法;农作物只能推销于本地,限于历史上有基础的市场。其他如组织公司,宣告破产等全未提及。简言之,这种法律以旧时代的习惯作倚衬,无意改革。一到17世纪初期,大批白银由西半球输入,物价陡涨,英国内地也受国际贸易及国际战争的影响,整个社会动摇。地主则不能保持自己的产业,商人则不愿付额外之税,皇室则因军备增加而无法筹切,一般贫民及小市民也为生活所通,有时感情冲动。宗教上教义中抽象之处更给他们火上加油,其所谓君权、民权的争执,两方都有理由,其困难之处则是问题的范围已经超过成例。
    1689年不流血的革命之后,即无此征象。以前的问题掀动了半个世纪,到此渐渐销声敛迹。宗教之派别的冲突也好像被遗忘了。其中最大关键,则是兵戈扰攘之后,农村组织已有变化。英国17世纪,当然谈不上平均地权,所改革的是内部规律化。以前他主不知道自己产业在何处,种田的人不知道自己是贷户还是半个业主的糊涂情形也慢慢地被肃清。以前地界不明的情形至此渐渐规律化。而普通法的法庭能接受公平法(equity)也是一种进步的征象。公平法本身非法律,而不过是一种法律观念,等于习俗所说“照天理良心力、事”。在英国初行时,只限于英是所控制的若干法庭,有额外开恩之急。17世纪中叶后,普通法的法庭处于时势的需要,对这种观念让步一二,也是逼于事实。结果是积少成多,妥协的办法也认为成树。1689年革命后,普通法的法庭,更受首席法官的指示。以后与商人有关的案子,照商业习惯办理。这样一来,英国的内地及滨海、农村与工商业中心距离缩短,资金对究实物经济变为金融经济,可以交换的条件增多,分工较前繁复,所以整个国家可以以数目字管理。同时英国传统上又有司法独立及议会政治的沿革。这样一来,其高层机构及低层之间可以以最灵活的商业原则作联系。一时控制经济力量之雄厚及其效率之高大,世无其匹。大英帝国因之称霸世界到好几个世纪。
    所以,商业资本作国家组织的基础,都是由小而大,从没有农业根底的国家逐渐传播到小有农业基础的国家,而更波及农业基础甚高的国家。由易至难都有历史上一定的法则。这程序今日不容易看清,因为美国及日本已经发生过两个例外的情形。
    美国独立时,已距英国的1689年革命87年。所以一开始,法律上就没有农业社会和工商业社会的隔阂,又能够以新社会的组织在一个空旷地区上展开,其人口也随着领域扩大而增加。迟1862年国会通过‘咱耕农屋地法案”(homestead-act)还能够让普通公民以最廉价购买耕地160英亩,等于明买暗送。这种情形实为特殊但是还是因为南北社会组织不同,发生内战,经过四年之久。此外又因为银行、货币,联邦内之商业、工会组织,防止独霸市场筹谋劳工福利及退休金等等情事,发生很多争执。美国的好处是这些问题在国富继续增进的情形下容易用数目字的方式解决。这样一来,美国政治社会经济都有它的特色,不能以“资本主义”四个字轻率代表,更不能用他表彰的民主与自由当作是资本主义之所赐予。前面轻轻提及每一个国家所标榜的道德观念,都要透过他的历史地理才行得通,这在美国的情形为尤然。
    传统日本好像很受中国儒学家说及佛教的影响,但是因为他国家地处重洋,对外安全,无须中央集权,与中国的结构相差至大。它在德川幕府的末期,国内组织已经商业化。例如各大名都有替他们在城市里贩卖农作物的“藏元”,所谓“回船”也等于定期航线,也有他们互相保险的办法。商会的组织则称“诸仲问”,批发商则称“间屋”。明治维新只要给它加一个新的高层机构,则所有商业管制的办法都行得通。所以表面上好像是短期突进,其实则是长时间的演变,最后出头露面而已。况且明治维新专注重工商业的发达,将农民的生活置诸脑后,一般学者都认为这是第二次大战以前日本政局受“军阀”及“财阀”互相垄断的主因。这农村问题还要等到战后,在麦克阿瑟的政令下解失所以也不是没有付出严重的代价。
    从以上情形观察,以中国历史一百年或两百年的立场作基点,不能和世界历史衔合。如果要坚持短期历史的观点,则不仅威斯件及(respighi)的音乐不能听,即孔子的仁民爱物也是反动。假使我们把中西历史都推后三五百年,才可以看到,因为世界工商业技术的退步,所有国家都要从以前闭关自守的形势,将社会生活方法作彻底的改造,以期适应新的世界金融经济,中外无可避免。西方的民主与自由,以“市民特权”(municipal franchise)为基点,和日本的六名政权,授权于藏元的情形类似,所以改造比较容易。中国立国向来以贫农及小自耕农的经济立场作基础,农村内部复杂的情形不可爬梳。所以要经过很多流血惨剧,才能造成可以在数目字管理的形势。据我揣测,只能用这样的解释,才能渐渐促使当日曾受内战影响的两方同胞,今日处于台湾海峡两岸客观的接受。
    今日中国所称“一国两制”骤看起来,好像是一种宣传工具,但是荷兰初成的联邦制也实际上是“一国两制”的表现。英国以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思想作和法的基础,利用司法制度不声不响地使社会融合,也是渐渐由“一国两制”造成一国一制。但是“一国两制”不是没有危险的,美国开国时以保障人权为前提,却又因为联邦制在南方姑息奴隶制度,终发生内战。日本在19世纪尽量学西欧,对农民生活则不顾及,也可以算作一国两制,而引起滔天战祸的悲剧。一国两制的精神需要彼此将眼光看远,在长久的历史中,找到合作的逻辑,而且今后也只有使两方更为接近,不致起来越远。

    在技术方面讲,这一国两制的实行在今日中国必有很多困难,但是不是不可践的。六七十年前孙中山先生著三民主义就提到一方面即要限制私人资本,一方面又要扶植私人资本,骤看起来,也是自相矛盾,孙先生也被批评为不着实际,今日看来,实在是世界一般趋势。况且美国虽称资本主义国家,也并没有放弃限制私人资本的立场,而最令我们存信心的,则是世界上任何国家以任何“主义”解决问题都不可能是依样画葫芦,都是要处在绝境于“柳暗花明”之中突过难关,创造出一种新环境。英国实行民主,还保存一千年来一脉相承的皇室,日本的美浓部博士在第二次大战前作“天皇机关说”,大有离经叛道的意思。今日其学说即已为事实印证。中国过去在汉朝以儒家笼括法家、道家及阴阳家的思想。在隋唐时代又笼括了怫家的思想,都是在矛盾中得到统一。可见时势需要,即不可能亦成为可能。
    这样解释历史,和很多人所说的“历史主义”(historicism)相近。粗看起来好像应该发生的事情都会发生,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不能发生,伦理道德没有真实的意义,再强调说优胜劣败,“力量即是正义”(might is right),但是这种社会天演论(social Darwinism),乃前世纪遗物,也不是我读书的经验。

    《万历十五年》指出道德非万能,不能代替技术,尤不可代替法律,但是从没有说道德可以全部不要,只是道德的观点应当远大。凡能先用法律及技术解决的问题,不要先就扯上了一个道德问题。因为道德是一切意义的根源,不能分割,也不便妥协。如果道德上的争执持久不能解决,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远,则迟早必导致于战争。今日全世界处于原子武器的威胁下,我们讲学不得不特别谨慎。
    在这种情形下看来,一国两制不仅是上天给中国人的一种难题,也是给中国的一种测验。道德虽高于法律及技术,但是要提出作争论的根据时,则要在法律及技术之后提出。不能经常提出,也不能在细微末节内提出。我写《万历十五年》的时候,和富路特先生作序的时候,还没有听到一国两制的说法,所以富先生还只说“极需要采取东西两方的经验”。而今日中国立即准备在十多年后收回香港,势必为大陆文化及海洋文化中的居间人。我在书中自序里说及“给中国留了一个翻天覆地彻底创造历史的机缘”,至此已经更现实化,其期待也更迫切。
    我离开中国已经36年,于1974年入美国籍,在个人讲,能在有生之日看到中国能在国际场合中发扬传统的“继绝世,举废国,柔远人,来百工”的精神。并且我自己能够在文字之间,稍尽绵力,增进各方的了解,也是以前没有料到的好事。写《万历十五年》的目的,当然不是以让中国“丢丑”为目的,反对狭义的道德观念也是对中外一体而言。因为我自己生活的经验觉得中外两方不是没有正义感,但是正义感放在局部的场合下使用,可能与初心相违。人世间很多残酷的事都用道德的名义去施行,也是中外古今一律。这篇文章以发扬积极性的精神为主,也用不着再—一举例驳正。

    我这几十年在海外得到的一个重要经验,则是西方文化有一个重要长处,即是在犹太教及基督教传统里面承认人类有经常做错事的根源,其称为(original sin),也不能说它就是‘性恶论”,和儒家的“性善说’路反。孔子说:“观过,斯知仁旯”孟子说:“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也都是不待外间逼迫,自己承认过失。有这种认错的精神,也就表示人类有向善的趋向。这中外共通之点,我觉得今日很可以做广义道德观念的基础,也可以做世界历史的中心思想。狭义的道德观念基于狭义的宇宙观,就是武断地说出世界的根源如是,它的结局也必如是。这往往明为真理,实际带有自私的见解,并且预先摆下了一个变不认错的想法,其容易走极端,可以以希特勒的人种学说窥见之。我现在所说大历史的观点,一方面从小历史方面积结而来,一方面也受了德国思想家康德(lmmanujkant)的影响,已经在1982年于上海出版的李约瑟博士脱寿辰论文集稍稍提及。如果用图解,则下面图中实线部分代表我们可以以经验证实的知识,即我自己所称大历史,虽包括中国商周到人民共和国已三千多年,在人类历史上讲,仍不过长弧线上的一个小段落。我们所认为的真理,也是在这小范围切身直觉而成。我们也还不能够知道宇宙结构的真原因和真目的,也很难预知今后的真结局与真趋势。用虚线表示这弧线的过去和未来,也仅仅是凭实线作根据,揣测而成。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一样,都只能假定自然法规(natu-ral law)会要逐渐展开。下一代的人证实我们的发现,也可能检讨我们的错误,也就等于我们看到前一代的错误一样。

    图上向外的箭头表示我们的道德观念,都有突出环境,创造新环境的征象。可是我们又无法脱离站住脚跟的基点。况且我们自己也有继续做错事的根性。这根性以向内的箭头表示之。所以我们所走的路线也只能在内外之间,亦即希望与现实之中的弧形路线,半出于我们的志愿,半由于其他条件推演而成。只是因为今日科技发展之故,旅行于弧线形的速率越来越快。我们只好把向外的箭头画长。这也是本文的宗旨,所以不惮再三解说,要把道德的范畴放得远大,历史观点代表人生哲学,不能受短时间的政策所掩蔽,尤其不能闭户造车,不顾外间情势的单独决定。

    这一篇已经写得很长,我感谢编者及读者的耐性,知道我所谓大历史包涵一种大而化之的精神,作者无意自高自大,或是大而无当,或是尾大不掉。这文章今日能在中国发表,即是中国革命业已成功,全国已经能在数目字上管理。如果中国历史过去全靠自辟门径,今后则可以像太空的人造卫星一样,和其他人造卫星在空间联系,虽有所谓资本主义及社会主义的差别,也无妨大局。

    我个人方面,不但希望中国与西方各国家有这样的联系,也仍希望把中国历史开诚布公的写好,可以促进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了解。据中猜想,今日很多国家外间称之为独裁或极权,其实其内部都还有很多不能在数目上管理的原因,历史家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从侧面分析,至少可以逐渐窥测这些问题的真貌。我因为有了这些宏愿,才胆敢自称为大历史观。“登高自卑”,《万历十五年》英文版书名中译则为《无关紧要的一五八七年》,也可以说是实行愚志的第一步。

  • 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原 序

    本书主要是为我同行经济学家写的,我希望别人也看得懂。本书主旨,乃在讨论若干理论上的困难问题,至于如何应用此理论于实际,尚在其次。

    因为如果正统经济学有错误的话,其病不会在其上层建筑,而在其前提之不够明白,不够普遍,——上层建筑在逻辑上总是很少可非议的。为使经济学家以批判态度,重新考虑共若干基本假定起见,我不能不用极度抽象的论据,不能不有许多争辩。我愿意后者可以少一些。但我觉得:我不仅得说明自己的观点,还得指出我的观点在哪几方面和通行理论不符。我预测:那些与“经典学派理论”[经典学派是马克思造出来的名词,用来包括李嘉图、杰姆斯·穆勒和他们以前的经济学家。经典学派经济学是由李嘉图集大成的经济学。但我向来用经典学派一词,亦包括李嘉图之后继者,即那些接受李嘉图经济学而加以发扬光大的人,例如约翰·斯图亚特·穆勒、马歇尔、艾其伟斯,以及皮古教授;我如此用法,也许犯了文法错误]已结不解之缘者,或者认为我完全错误,或者认为我一无新见。

    谁是谁非,只能让别人来判断。下面争辩部分,目的就在提供若干材料,使别人判断时有所依据。为使各说伊然有别,我自己的争辩不免过于尖锐;假使有这种情形,我得请求原谅。我现在所攻击的理论,我自己也深信了好些年,我想我不至于忽视其优点。

    我们所争执的对象,其重要性可称无以复加。不过,如果我的解释是对的,则我必先说服我同行经济学家,然后再及群众。在论争之现阶段,我们只能欢迎群众旁听,听取参加论争之一造,把经济学家之间之意见分歧点明白提出。这种意见分歧,使经济理论在目前几乎丧失了实际重要性;意见分歧一日不去,实际重要性便一日不恢复。

    本书与我五年前所出版的 《货币论》有什么关系,恐怕我自己比别人要明白些。在我自己看来,只是历年思索之自然演化者,在读者看来,也许会觉得是观点改变,迷离无所适从。这种困难,并不因我改换名词而减轻。名词有非改不可的地方,我将在下文中指出。二书间之关系,可以简述如下:

    当我开始写《货币论》时,我还遵循着传统路线,把货币看作是供求通论以外的一种力量。当该书完成时,我已有若干进步,倾向于把货币理论推展为社会总产量论。不过当时先人之见已深,不易摆脱,所以对于产量改变所引起的后果,并没有充分讨论。现在看来,这是该书理论部分 (即第三、第四两编)之显著缺点。该书所谓“基本公式”,是在一定产量这个假定之下所得到的刹那图。在此假定之下,那些公式想指出:何以会有若干力量,造成利润失衡,使产量非改变不可。至于动态的发展,——以别于刹那图——,倒反不完全,非常模糊。本书则反是:着重在研究何种决定力量使得总产量与总就业量改变;至于货币的技术细节,虽然货币在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本书却略而不论。货币经济之特征,乃是在此经济体系之中,人们对于未来看法之改变,不仅可以影响就业之方向,还可以改变就业之数量。当前经济行为,虽常受人们对于未来看法之影响,而且看法又常在改变,但我们分析当前经济行为之方法,仍不外乎供求之交互反应。如此一来,我们的分析法与价值论衔接起来了。于是我们达到了一个通论:我们所熟悉的经典学派理论,只是这个通论之一个特例而已。

    写这样一本书,作者须自辟途径。事属草创,为使错误不致太多起见,作者极端有赖于他人之批评与讨论。一个人若单独构思太久,即极可笑之事,也会暂时深信不疑。各种社会科学皆然,经济学尤其如此,因为我们往往不能以一己思想,以逻辑的或实验的方法,作决定性的试验。本书得力于卡恩(R.F. Kahn)先生之建议与批评者,较之《货币论》或犹过之,书中有好些处都是根据他的建议而改定的。又本书承罗宾逊(Joan Robinson)夫人,郝特雷(R.G. Hawtrey)先生及哈罗德(R.F. Harrod)先生校阅一过,得益甚多。

    书未索引则为剑桥皇家学院D.H.Ben-Susan-Butt所编。

    本书之作,对于作者是个长时期的挣扎,以求摆脱传统的想法与说法。设作者努力不虚,则大部分读者读此书时,想必会有同感。书中所含思想,虽然表达方式甚为复杂,实在是异常简单,应当人所共知。我们大多数都是在旧说下熏陶出来的。旧说已深入人心。所以困难不莅新说本身,而在摆脱旧说。

                                                                          凯恩斯       1935年12月13日

    第一编 引 论

    第一章 正 名

    本书命名为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着重在通字。命名用意,在把我的想法和结论,与经典学派对于同类问题之想法与结论对照起来。无论在理论方面或政策方面,经典学派支配着统治阶级和学术界之经济思想,已经有一百余年,我自己亦是在这种传统中熏陶出来的。在下文中,我将说明:经典学派之前提,只适用于一种特例,而不适用于通常情形;经典学派所假定的情形,是各种可能的均衡位置之极限点,而且这种特例所含属性,恰不是实际经济社会所含有的。结果是理论与事实不符,应用起来非常糟糕。

    第二章 经典学派之前提

    大部分论价值与生产之作,主要是讨论两个问题:(一)如何把定量(GiVenvolume)资源分配于各种用途;(二)设雇用之资源适为此量,则各资源之相对报酬以及产品之相对价值如何决定。[ 这是李嘉图留下的传统。李嘉图明白表示,他对于国民所得之数量——以别于国民所得之分配——问题,毫无兴趣。他这样做,实在颇有自知之明。其后起者不察,却用经典学派理论来讨论财富之本源问题。李嘉图于1820 年10 月9  日致马尔萨斯信件中,有如下一段话:“足下以为经济学是研究财富之性质与本源之学。鄙意以为:经济学只研究社会各阶级通力合作所产生的产物,依何种法则,分配于各阶级。关于数量,实在并无法则可言,但关于分配比例,倒可以找出一个相当正确的法则。我愈来愈觉得,追求前者是劳而无功的,后者才是经济科学之真正对象。”]

    可用 (available)资源之数量,例如可就业人口之多寡,天然财富(natural wealth)之丰瘠,资本设备之大小,一向只用叙述方法加以说明。至于在此可用数量之中,实际就业者究有多少,由何种力量决定,则极少有详明理论。说对于这种理论全无探讨,当然是过分。因为讨论就业量之变动者甚多,而一讨论到就业变动,便不免牵涉到这种理论。我并不是说这个问题被人忽略了,我是说:关于这个问题之基本理  论,一向被认为太简单、太容易,至多只要提一下就够了。[例如皮古教授在 《福利经济学》(第4 版127 页)中说 (重点是我加的): “在整个讨论中,除非明白声明其不如此,我们将忽略下列事实:即有些资源愿意,但事实上并未就业。这并不影响论证之实质,而可简化其说法。”两相对照,李嘉图明白放弃任何企图,讨论整个国民所得之数量问题,而皮古教授在讨论国民所得之专著中,反以为不论有无不自愿失业之存在,同一理论都能适用。]

    I

    经典学派之就业理论,表面上简单明白,实基于两大基本前提,而对此两前提本身,则几乎毫无讨论。该二前提为:

    Ⅰ.工资等于劳力之边际产物。

    换言之,一就业人员之工资,乃等于因把就业人数减少一人所引起的价值之净损失。所谓净者,即将因产量减少而可避免的其他成本开支已经减除之谓也。设市场与竞争不完全,则工资不等于劳力之边际产物,但在此种情形之下,仍有原则可循。

    Ⅱ.当就业量不变时,工资之效用适等于该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

    换言之,每一就业人员之真实工资,在就业人员自身估计中,适足使该实际就业人数继续工作。恰如第一前提因竞争之不完全而产生例外,同样,设可就业人员组织起来,则第二等式亦未必适用于每一劳工。此处所谓负效用,是指一切理由,使个人或团体宁愿不工作,而不愿接受比某种最低效用更低的工资。

    第二前提与所谓“摩擦的”失业并不冲突。因为把这个前提应用到实际生活上,总要顾虑到适应之未能尽臻完美,因之不能有连续的充分就业。例如:或由于估计错误,或由于需求之时断时续,以致各种专业化的资源之相对数量,暂时失调;或由于若干变化之未曾逆睹,以致产生时间间隔,或由于从一业改就他业,中间须隔若干时日,故在非静态的社会中,总有一部分资源,在改业过程中暂时无业;凡此种种都可引起失业。除“摩擦的”失业以外,尚有“自愿的”失业,亦与第二前提不冲突。所谓“自愿的”失业,乃因立法、社会习俗、集体议价、适应迟缓、冥顽固执等种种关系,工人拒绝或不能接受相当于其边际生产力的产物价值为其工资,以致产生失业。但“摩擦的”与“自愿的”二范畴,概括一切失业。在经典学派前提之下,不可能再有第三范畴——即我下文所谓“不自愿的”失业。

    经典学派用这两个前提,来决定就业资源之数量,其例外与修正处则已如上述。第一前提产生就业之需求表格,等二前提产生就业之供给表格;就业数量则决定于一点,在该点上,边际生产物之效用恰等于边际就业之负效用。

    由此推论,则只有四种方法可以增加就业人数:

    (一)改良机构,增加远见,以减少“摩擦的”失业。

    (二)减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以减少“自愿的”失业,前者可以用增雇一人所须提供的真实工资表示之。

    (三)增加工资品(wage-goods)工业中劳力之边际生产力(用实物计算)。工资品乃皮古教授所创名词,应用起来很方便;货币工资之效用,即视工资品之价格而定。

    (四)使非工资品价格之上涨程度超过工资品价格之上涨程度;再加上使非工资劳动者之开支由工资品转移到非工资品。

    据我了解,以上是皮古教授所著《失业论》一书之大旨,——该书是经典学派就业理论之唯一现存的详细说明。[对于皮古教授之 《失业论》,下文第十九章附录中,再有较详细批评]

    经典学派之两种失业范畴,能够概括一切失业现象吗?事实上,总有一部分人愿意接受现行工资而工作,但无工可作。一般而论,只要有此需求[参阅本章第11 页附注①引皮古教授语],现行工资下之工作人数可以增大。经典学派以为这和他们的第二前提并不冲突。理由是:在现行货币工资之下,劳力之供给量固然可能大于劳力之需求量,然而这种情形之产生,乃是因为劳工间有公开协定或默契,不愿接受较低工资而工作;只要劳工们肯把货币工资减低,就业量自会增大。故此种失业,骤看似乎是“不自愿的”,实际上并不如此,应当列入由于集体议价等原因所引起的“自愿”失业范畴中。

    这引起我两点观察:第一点涉及劳工对真实工资与货币工资之实际态度问题,在理论上并不重要;第二点则非常重要。

    让我们暂时假定:劳工确实不愿意接受较低货币工资而工作,现行货币工资减低时,确实会引起罢工等现象,使得一部分现在就业人员退出劳工市场。但是我们是否可以由此推论:说现行真实工资率,确实是劳力负效用之准确衡量呢?不一定。因为,减低现行货币工资,固然可以引起一部分劳工退出劳工市场;但设由于工资品价格提高,以致现行货币工资所能购得的工资品,较前减少时,却不一定产生同一现象。换句话说,也许在某种范围以内,劳工所要求的乃是一个最低限度的货币工资,而不是一个最低限度的真实工资。经典学派一向暗中假定着,这点对于他们的理论没有多大关系。实则不然。因为,如果劳力之供给函数并不以真实工资为其唯一自变数,则他们的论证完全崩溃[第十九章附录中有详细的讨论],实际就业量将非常不确定。经典学派似乎并没有感觉到:除非劳力之供给,只是真实工资之函数,否则他们的劳力供给曲线,将随每一次价格之变动而变动。因此他们的方法是和他们的特殊假定分不开的,不能用来处理通常情况。

    日常经验也确切告诉我们:在某种限度以内,劳工所要求规定的,不是真实工资,而是货币工资,——这种情形,远非仅是一种可能性,而是通则。

    工人虽然常常抵抗货币工资之减低,但并不是每次当工资品价格上涨时,他们就不肯工作。有人说,如果工人只抵抗货币工资之减低,而不抵抗真实工资之减低,实在是不合逻辑的。我们以后 (本章第三节)将举出理由,说明这倒并不象骤看那样不合逻辑;而且也亏得是如此。不过不论是否合乎逻辑,经验指出,工人实际行为确是如此。

    而且,说不景气之下之失业现象,是因为工人不肯降低货币工资而引起的,也并不显然与事实相符,如果说美国一九三二年之失业原因,是因为劳工们坚持不让货币工资降低,或坚持要求一个超过经济机构生产能力所能负担的真实工资率,也不易令人置信。有时就业量变动甚大,而劳工之生产力或劳工之最低要求 (以实物表示之),却无显著变动;工人在不景气时,亦不比繁荣时更为顽强,——远非如此;劳力之物质生产力,也并不在不景气时变小。这些经验中得来的事实已足构成初步理由,令人怀疑经典学派之分析是否合式。

    货币工资之改变与真实工资之改变,其间关系究竟如何,统计研究之结果,想必饶有兴趣。如果变动只限于一种工业,则真实工资之改变大概与货币工资之改变同一方向。设改变而及干一般工资水准,则我们大概会发现,货币工资与真实工资之改变方向不仅不相同,而且常常相反:货币工资上涨时,真实工资下降;货币工资下降时,真实工资上涨。这是因为在短时期内,货币工资之下降与真实工资之上涨,常与就业量之减少连在一起。二者各有其相连之理由:就业量下降时,工人较肯接受减薪;当产量减少而资本设备不变时,劳力之边际生产力增大,故真实工资提高。

    如果现行真实工资确实是一个最低限度,低子此时,愿意就业人数,无论如何不会大于现在实际就业人数,那未除了摩擦的失业以外,不会有不自愿的失业。不过说事实上一定如此,则亦不近情理。因为,即使工资品价格上涨,真实工资下降,但愿意接受现行货币工资而就业者,常常还比现在实际就业人数多。如果这是真的,那未现行货币工资能够购得的工资品,不能准确衡量劳力之边际负效用,因此第二前提不能成立。

    不过还有一个更基本的非难。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产生子下列观念:即真实工资乃定于劳资双方之工资议价。他们当然承认,实际所议的只是货币工资;他们也承认,劳方肯接受的真实工资率,与当时货币工资之高下亦有关系。不过他们认为,劳资者价决定货币工资,货币工资决定真实工资。因之他们认为,只要劳方肯让货币工资减低,真实工资亦随之减低。说真实工资常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趋于相等这句话时,当然明白假定着,劳工可以自己决定其认为可以接受而工作的真实工资率,虽然他们不能决定在此工资下之就业人数。

    总之,传统的看法,认为劳资双方之工资议价,决定真实工资。故如雇主间有自由竞争,劳工间无各种组合,设立种种限制,则只要劳工们肯这样做,他们总可以使真实工资率等于在此工资下雇主愿雇人数之边际负效用。

    若不然,则真实工资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并无理由趋于相等。我们要注意,经典学派之结论并不只适用于个人:如果一个人肯接受他同伴所不肯接受的工资削减,则此人可以获得就业机会;经典学派是要把他们的结论应用于全体劳工身上的。他们又认为他们的结论,同样适用于闭关经济体系(closed system)或国际经济体系中之一员;而其所以适用于后者,亦不是因为后者有若干特征,或因为当一国减低其货币工资时,将影响其对外贸易。这些当然不在本书讨论范围之内。他们结论之真实性,也并不基于当货币工资总支出(total wage bill)减少时,银行制度以及信用状况会起某种反应,因而产生若干间接影响。这些将于第十九章中详加讨论。他们的结论只是基于下列信念:在一闭关机构中,当货币工资之一般水准降低时,则至少在短时期内,必有若干 (虽然不一定成同比例)真实工资之减低。这也许有例外,但例外并不重要。

    说真实工资之一般水准,定于劳资双方之货币工资议价,——这种结论,并不一望即知其为真,历来却很少人设法证明之或否定之,实属令人诧异。这种假定,与经典学派之一般论调也扞格不入。经典学派告诉我们:价格决定于边际直接成本 (marginal prime cost),而边际直接成本又大部分决定于货币工资。则当货币工资减低时,我们想,经典学派会说:价格将几乎作同比例的改变,而使真实工资与就业水准大致不变;如果对于劳工有若干得失的话,那是因为边际成本中有若干因素并未变动,致使劳工蒙受损失或获得利益[我以为这种说法含有很多真理成分在内。虽然当货币工资改变时,其全部后 果,较此更为复杂,参阅下文第十九章]。经典学派之所以未曾循此思路追究下去,一部分是因为他们有根深蒂固的信念,认为劳工可以自己决定其真实工资率;一部分大概是因为他们有先人之见,认为物价定于货币数量。而且,劳工可以自己决定其真实工资率这一个命题,一经成立,又和另一个真命题混在一起,以致真假难分,是非难辨。后一个命题是:劳工们总可以自己决定,他们愿意在何种真实工资率之下,达到充分就业(full employment)。所谓充分就业者,即在一特定真实工资率之下,所能有的最大就业量。

    总结起来,对于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我们有两点非难。第一点是关于劳工之实际行为的。当物价上涨,货币工资不变,以致真实工资下降时,一般说来,现行货币工资下之劳力供给量,不会低于物价未涨前的实际就业量。

    说一定会低,无异是说:在现行货币工资下愿意工作而实际并未就业的人们,只要生活费用稍为提高一些,即不再愿意工作。然而这种古怪假定,却似乎贯彻于皮古教授《失业论》全书之中[ 参阅第十九章附录],而为全体正统学派所默认者。

    第二点更基本的非难,将于以后数章中再加发挥。这点非难,发生于我们不能同意经典学派之假定:——工资议价决定真实工资之一般水准。经典学派作此假定,实犯重大错误。因为,劳工全体也许并没有方法,可以使得货币工资之一般水准所能获取的工资品,与目前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相等;劳工全体也许并没有途径,可以借工资者价时货币工资之修改,而使真实工资率降低至某特定水准。这是我们的论点。以下我们要指出,决定真实工资之一般水准者,主要是几种其他力量。把这个问题弄清楚,将为本书主题之一。我们将说明,我们对于自己生存其中的经济制度在这方面实际上是怎样运用的,一向误解甚深。

    个人或团体间关于货币工资之争执,虽然常被认为是决定真实工资之一般水准的,其实争执对象全非如此。因为劳工之移动性不能完美,故工资与从事各业之净益(net advantage)并不趋于绝对相等;故设个人或团体,让其货币工资比别人相对减低,则其真实工资亦相对减低。这已构成充分理由,使他们抵抗前者。反之,当货币之购买力改变时,全体劳工都受影响,要对每一次由此引起的真实工资之减低都加抵抗,实属不大可能;事实上,除非由此引起的真实工资之减低,达到了极端程度,普通都不如抵抗。而且,劳工这种态度 (即抵抗局部的,适用于一二工业的,货币工资之削减),对于增加总就业量所加的阻碍,其严重性远不如抵抗每次真实工资之减低那样厉害。

    换句话说,关于货币工资之争执,主要是决定如何将真实工资总额,分配于各劳工团体,而不是决定每一个就业人员之平均真实工资:后者乃决定于另一组力量,这以后我们就会知道。劳工组织之效果,只是保障其相对真实工资,至于真实工资之一般水准,则决定于经济机构中之其他力量。

    货币工资之减低,往往不能普及于全体劳工,因之劳工们加以抵抗,——虽然现行工资所能购得的实物,还超过目前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反之,真实工资减低,而相对货币工资不改变,可以使总就业量增加,因之不加抵抗,——除非减低程度太大,使真实工资低于目前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在这点上,劳工们自己的经济学,倒是在不知不觉之中,比经典学派经济学更为到家。亏得是如此。每个工会对货币工资之减低,不管减低程度怎样小,总要作若干抵抗。但是工会却并不想在每次生活费用稍为上涨时即行罢工,所以工会没有象经典学派指责的那样,阻挠总就业量之增加。

    我们现在必须对第三类失业,即严格意义的“不自愿”失业,下一定义。

    经典学派是不承认有这类失业之可能性的。

    显然,我们所谓不自愿的失业,并不指有若干工作能力可用而并未利用。例如我们并不因为人可以每天工作十小时,而称八小时工作日为失业。如果有一群劳工,因为不肯接受低干某种限度的真实报酬,而宁可不工作,这个我们也并不作为不自愿失业。又,为方便起见,摩擦的失业也不列为不自愿失业。于是定义如下:设当工资品之价格——相对于货币工资而言——上涨少许时,现行货币工资下之劳力总需求量与总供给量,皆形增大,则称之为有不自愿失业之存在。下章将提出另一定义,不过二者实在是殊途同归 (参阅下文第三章第一节未段)。

    据此定义,则第二前提所称,真实工资等于就业之边际负效用——这一句话,可以解释为:在实际生活中,没有不自愿失业之存在。此种情形,我们称之为充分就业。摩擦的与自愿的失业,都与“充分”就业不悖。这种解释颇和经典学派理论之其他特征相吻合。经典学派理论,最好看作为充分就业情形下之分配论。只要经典学派之二大前提能够成立,则此处所谓不自愿失业,便无从发生。所有失业,不出于下列原因之一:(a)在改业过程中,暂时无工可作;(b)专业化程度极深,因此需求时断时续;(c)工会采取排外 (closed shop)政策,不让工会以外的工人就业。经典学派经济学家,因为没有注意到其理论背后之特殊假定,必然会达到下列逻辑结论:一切失业,除了上述例外以外,追究到底,还是因为失业人员不肯接受一个与其边际生产力相应的工资率。当劳工们拒绝削减货币工资时,一个经典学派经济学家可以同情他们,他也会承认,为应付暂时局面,而削减工资,也许是不智之举,但他忠于学问,所以不能不说,失业之病根,还是因为工人不让(货币)工资降低。

    显然,如果经典学派理论,只适用于充分就业情形,则以之应用于不自愿失业问题上,自然错误百出。但是,谁又能否认这个问题之存在呢?经典学派经济学家,正好象是欧氏几何学家,生活在非欧世界里。当他们发现,在日常经验中,二条看来是乎行的直线会相交时,他们尽抱怨为什么直线不直走。在他们看来,直线直走乃是避免二线不幸发生冲撞之唯一办法,然而,除了放弃平行公理,另行创造非欧几何外,实在别无补救办法。今日之经济学也需要如此改造一下。我们要推翻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承认不自愿失业之可能存在,而另创一套经济体系之行为规则。

    我们一方面强调异于经典学派之处,他方面却切不可忽视一个重要共同点:我们还是接受他们的第一个前提,我们对此前提所加的修正,也就是经典学派所加的修正。请先停一会,研究这个前提之含义。这个前提是说:设组织、设备与技术不变,则在真实工资与产量之间(亦即真实工资与就业量之间)有一唯一的关系存在,故在通常情形之下,就业量增加时,真实工资率必减。这是经典学派认为不可或缺的重要事实,作者亦表同意。设组织、设备与技术不变,则一单位劳力(a unit of labour)能够赚到的真实工资,必与就业量成唯一的、相反的关系,故当就业量增加时,在短时期内,一单位劳力得到的报酬,以工资品计算,通常会减低,利润则增加[理由如下 (以农业为例):设就业量为n,第n个人之增产量为每日一斗。则每日工资之购买力亦为一斗。若第(n+1)人之增产量为每日九升,则除非谷价比工资相对提高,使得每日工资之购买力只合九升,否则就业量不能增至 (n十1)人。工资总数以前为n斗,今则为3/10 (n+l)斗。故当就业量增加一人时,一定使得前已就业人员之一部分所得,移转于雇主]。其实这不过是众所周知的另一命题之反面:在短时期内,因设备等可以假定不变,故工业常受报酬递减律之支配,故当就业量增加时,工资品工业之边际产物必减;但后者决定真实工资,故真实工资减低。只要这个命题能够成立,则任何增加就业之办法,皆必同时使边际产物减少;若以此产物衡量工资,则工资率也减低。

    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一经推翻,则当就业量减少时,劳工固然一定可以得到一个较高的工资率 (以工资品计算);然而就业量之减少,却不一定是因为劳工要求提高工资率(以工资品计算)而引起的。即使劳工们肯接受较低货币工资,也未必是失业对策,这里牵涉到工资与就业之关系,留待第十九章及其附录,才能详加说明。

    从萨伊及李嘉图以来,经典学派都说:供给会自己创造自己的需求(supply creates its own demand),他们用这句诸,大概是说,全部生产成本,必然直接间接用在购买该产物上,不过他们没有说清楚,这句话倒底是什么意思。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对这个学说讲得很清楚:

    “所用以购买商品者,只是商品。每个人所用以购买别人之产品者,只是他自己所有的产品。就字面讲,所有卖者必然是买者。故设一

    国之生产力骤然增加一倍,则所有商品之供给量亦增加一倍,但购买力亦同时增加一倍。每个人的供给量与需求量都倍于往昔;每个人的购买量可以增加一倍,因为每个人所用以交换的东西,也增加了一倍。”[《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三编第十四章第二节]

    由此学说可得一推论。设有人可以消费而不消费,则此种行为,必然使——而且就是使——劳力与商品,不再从事于供给消费,而从事于投资,生产资本品。下列引文,系从马歇尔著《国内价值纯理论》[第34 页]中选出,可以说明传统的看法:

    个人之全部所得,乃是用来购买劳役与商品的。我们常常听说,某人把他的所得用掉一部分,储蓄一部分;但在经济学上,大家公认:他所储蓄下来的一部分所得,也用于购买劳役与商品,和他花掉的一部分,完全一样。当他购买劳役与商品,用之于获得现在享受,则我们称之为花费;当他购买劳役与商品,用之于生产财富,希望由此财富取得未来享受,则我们称之为储蓄。[ 霍布森 (J.A.Hobson )先生于所著《工业生理学》(第102 页)中,先引上述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语,然后指出,马歇尔于其《工业经济学》第154 页即已作下列按语:“人虽然有购买能力,但不一定使用”。霍布森接着说:“马歇尔没有了解此事之重要性。他似乎以为这种情形,只有在恐慌时期才会发生。”从马歇尔后期著作看来。这倒始终是一句公正评语。]

    从马歇尔后期著作,或从艾其伟斯或皮古教授著作中,不容易找出类似文句。这种学说不再以如此简陋形式,在今日出现。不过它还是整个经典学派理论之骨干;没有它,整个经典学派理论就要崩溃。当代经济学家,也许要踌躇一下,不能同意穆勒,但是以穆勒学说为前提的许多结论,他们却毫不犹豫地接受。以皮古教授为例。在他绝大部分著作中,皮古教授仍相信,除了引起若干摩擦阻力而外,有没有货币,没有多大差别;象穆勒一样,经济学可以根据实物交换情形,完成生产论与就业论,然后再敷衍塞责,引人货币——这就是经典学派传统之现代说法。当代经济思想还是摆脱不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观念,认为人总要花钱,只是花钱途径不同而已。战后经济学家,很少能始终保持这个观点,一方面是受了相反思潮之影响,他方面是因为经验和事实,显与旧说不符。不过他们还不敢充分接受由此所产生的后果;所以没有修改其基本学说。

    在鲁宾逊·克鲁索(Robinson Crusoe)经济体系中,交易不存在,个人之所得,全由生产活动而来。他所消费的或所保存的,真正是——而且只是——他自己生产的实物。经典学派不察,把从鲁宾逊·克鲁索经济体系中得来的结论,用错误类比法搬到现实经济体系中来应用。这是谬误由起之一种可能解释。除此以外,产品之售价常足抵补其全部成本——这个命题之所以颇易令人置信,乃是因为另外还有一个外表类似而且无可置疑的命题,二者极难分辨;后者是:社会各分子在一种生产活动中所得到的所得,其总数恰等于该产物之值。

    如果一个人可以使自己致富,而看来似乎并未损及他人,则亦必使社会全体致富,这又是很自然的想法,经典学派 (见上引马歇尔文句)却由此推得下列命题:个人之储蓄行为,必然引起平行的投资行为。不幸和上面一样,这个命题又和另一个貌似而又无可置疑的命题相混,后者是:个人财富之净增量之总和,恰等于社会财富总量之净增量。

    然而作此想者,都是受了错视之骗,把两种根本不同的活动,混为一谈。他们误认,在决定现在不消费,与决定留备将来消费之间,有一种联系。其实决定后者之动机,与决定前者之动机,迥不相同。

    相当于几何学之“平行公理”者,在经典学派经济理论中便是:总产量之需求价格恰等于其供给价格。承认这点,其他一套,例如节俭论 (认节俭为美德,泽及社会)、利率论、失业论、货币数量说、国际贸易论 (认自由放任有利无弊)等;便随之而来。这些我们以后都要提出疑问。

    在本章各节,我们陆续指出,经典学派理论依存于下列三个假定:

    (一)真实工资等于现行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

    (二)严格意义的不自愿失业,并不存在:

    (三)供给会自己创造自己的需求;意思是说,不论产量与就业量在何种水准,总需求价格等于总供给价格。以上三个假定,实在是一而三,三而一。三者共存亡,任何一个,在逻辑上必然蕴含其余两个。

    ② 参阅马歇尔夫妇所著《工业经济学》第17 页:“用不经穿的材料做衣服,对于商业是不利的。因为假使人们不把钱用在购买新衣服上,他们会有别种用法,使劳工就业。”读者请注意,我又引用早期的马歇尔。当他写《经济学原理》时,马歇尔已经有点怀疑这种说法,所以行文谨慎,语多遁辞。不过他从来没有把这种旧观念从他基本思想中剔除出去。

    ③ 罗宾斯(Robbins )教授倒是卓尔不群,几乎只有他一个人,还始终保持前后一致的思想体系;他的实际建议是和他的理论相符的。

    第三章 有效需求原则

    我们先要用几个名词,其精确定义则以后再下。设技术,资源,与成本三种情况不变,则当一雇主雇用某特定量劳工时,他必有两类支出:第一类是他付给生产原素(不包括其他雇主),以取得其当前(current)劳役者,可称之为该就业量之原素成本(factorcost);第二类是他付给其他雇主,以购买其产品者,以及他因使用机器设备,不让其闲散,而蒙受的牺牲,可称之为该就业量之使用者成本 (user cost)[使用者成本之精确定义,见下第六章]。由此所得产物之值,其超过原素成本与使用者成本部分,则为利润;利润即雇主之所得 (income)。所谓原素成本,乃从雇主立场而言,当然,从原素看来,原素成本就是他们的所得。故原素成本与雇主利润二者,乃因雇主雇用该量劳工而产生的总所得(total income)。雇主在决定应该雇用多少工人时,以达到最大利润为决策准绳。为方便起见,我们不妨采取雇主观点,而称由某特定就业量所产生的总所得(即原素成本加利润),为该就业量之收益(proceeds)。在雇主心目中,每一就业量有一最低预期收益,若低于此数,便不值得提供该就业量;此最低预期收益,可称为该就业量所产产物之总供给价格 (aggregate supply price)[不可与通常所谓一单位产品之供给价格相混]及 。[读者会注意到,我用某特定产量之收益与总供给价格二词,没有包括使用者成本在内;而买者所付总数中,当然包括该项成本在内。何以如此用法比较方便,则将在第六章中说明。重要点是:假使总收益与总供给价格二词,不包括使用者成本在内,则此二名词可以有确切不移定义。反之,因为使用者成本,显然与工业之综合程度 (degree of integration)以及雇主们相互间之购买量——这二者有关,故不能离开此二因素,而对包括使用者成本在内的买者所付总数,下一定义。即在规定一厂之供给价格——即普通所谓供给价格——之含义时,已有类似困难;一到总产量 (output as a whole)之总供给价格,则有严重复计之病。历来对此困难,却不常设法解决。如果一定要把使用者成本包括在总产量之总供给价格以内,那未要克服复计之病,只能对工业界之综合程度,作特种假定,依其产品之性质(消费品或资本品),将工业分类。不过这种办法,本身很复杂,不清楚,而且也不与事实相符。但如总供给价格不包括使用者成本在年,则这些困难便不会发生。读者最好还是等到第六章及其附录,再看较详细的讨论。]

    由此,设技术、资源以及原素成本三种情况皆不变,则一厂、一业以及工业全体之就业量,乃决定于雇主们由该相应产量所能预期获得之收益。[当雇主决定其生产规模时,对于某特定产量之售价,并不只有一个确切预期,而是有好几个假想预期,每个之或然性与确定性不同。我之所谓雇主之售价预期者,即若此种预期毫无不确定成分在内,则由此所产生之行为,恰与该雇主在实际预期情形 — — 即一堆空泛的、程度不同的可能性——下所作决策,完全相同。]雇主们必设法使就业量达到一水准;在该水准上,预期收益超过原素成本之数——即利润,达到最大量。

    令Z为雇用N人所产产品之总供给价格,Z与N之关系,可写作Z=φ(N),[在第二十章中,有一个与此关系非常密切的函数,我们将称之为就业函数。]④称之为总供给函数 (Aggregate supply Function)。同样,令D为雇主们预期由雇用N人所能获得之收益,D与N之关系可写作D=f(N),称之为总需求函数(Aggregate supply Function)。

    今设当N取某特定值时,预期收益大于总供给价格,即D大于Z,则雇主们见有利可图,必欲加雇人工;必要时不惜抬高价格,竞购生产原素;直至N之值,使Z与D相等而后止。故就业量决定于总需求函数与总供给函数相交之点,盖在此点,雇主们之预期利润达到最大量。D在总需求函数与总供给函数相交点时之值,称为有效需求 (effective demand)。此即就业通论之要旨。以下各章,大部分在探讨何种因素决定此二函数。

    反之,经典学派所谓“供给会自己创造自己的需求”——这句笼统话,实在对此二函数间之关系,作了一个特殊假定。因为,“供给会自己创造自己的需求”这句话,一定是说:不论N取何值。即不论产量与就业量在何水准,f(N)与φ(N)常相等,故当N增加,Z(=φ(N)增加时,D(=f(N)亦必与Z作同量增加。换句话说,经典学派假定着:总需求价格(或收益)常与总供给价格相适应,故不论N取何值,收益D常与总供给价格Z相等。这就是说,所谓有效需求,不是只有一个唯一的均衡值,而是有无穷数值,每值都同样可能;故就业量变成不确定,只有劳力之边际负效用,给与就业量一个最高限度。

    假设这是对的,则雇主间之相互竞争,必使就业量扩张到一点,在该点时,总产量(output as a Whole)之供给,不再有弹性;即当有效需求之值再增加时,产量不再增加。显然,这就是充分就业。在上章中,我们从劳工之行为方面着想,给充分就业下了一个定义。我们现在达到了另外一个等值(equivalent)标准:所谓充分就业者,即当对劳力产物之有效需求增加时,总就业量不再增加之谓也。故萨伊定律所谓:不论产量在什么水准。总产量之总需求价格恒等于其总供给价格,实际上等于说,社会上无阻挠充分就业之力量。不过,如果萨伊定律并不是关于总供需函数之真正定律,则经济学实在缺少了很重要的一章,一切关于总就业量之讨论,徒属词费。

    在现阶段,把以后各章所要详细说明的就业理论,先作一简略提要,也许有助于读者,——虽然也许不易完全了解。所用名词,以后都要细加定义。

    在本提要中,我们假定货币工资率不变,每雇用一人之其他原素成本亦不变。这些假定只是为行文方便而设,以后可以取消。本理论之重要特征,并不因货币工资率等等之是否可以改变,而受丝毫影响。

    本理论可以简述如下。就业量增加时,总真实所得也增加。但社会心理往往如斯:总真实所得增加时,总消费量也增加,但不如所得增加之大。故若整个就业增量,都用在满足消费需求之增加量上,则雇主们将蒙受损失。故欲维持某特定就业量,则当前(current)投资量必须足以吸收在该就业量之下,总产量超过社会消费量之部分。盖若投资量小于此数,则雇主们之收入,将不足以引诱彼等提供该就业量。由此,设社会之消费倾向(propensity to consume)不变,则就业量之均衡水准决定于当前投资量;所谓均衡水准者,即在该水准时,雇主们既不欲扩张、亦不欲缩小其雇用人数。当前投资量则又决定于投资引诱(inducement to in vest),投资引诱则又决定于两组势力之相互关系,第一组为资本之边际效率表,第二组则为各种期限不同、风险不同的贷款利率。

    故设消费倾向与新投资量不变,则只有一个就业水准,与均衡相符;在任何其他水准,总产量之总供给价格,皆与其总需求价格不相等。此均衡水准不能大于充分就业,即真实工资不能小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但是一般说来,我们并没有理由,可以期望此均衡水准必等于充分就业。与充分就业相吻合的有效需求,实在只是一个特例,只有当在消费倾向与投资引诱之间,有一特殊关系存在时,方能实现。经典学派郎假设此种特殊关系之存在。在一种意义上说,这种特殊关系乃是最适度(optimum)关系,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方能存在:即或由于偶然巧合,或由于有意设计,当前投资量恰等于在充分就业情形之下,总产量之总供给价格与社会消费量之差。

    本理论可以归纳为下列几个命题:

    (一)设技术、资源、与成本三种情况不变,则所得(货币所得与真实所得二者)定于就业量N。

    (二)一社会之所得与该社会之消费量(后者以D表示之)——这二者之间之关系,定于该社会之心理特征;此种关系,可称之为消费倾向。换言之,设消费倾向不变,则消费量定于总所得量,亦即定于总就业量N。

    (三)雇主们决定雇用之劳工数N,乃定于二者之和(D),即可以预期于社会之消费量D,以及可以预期于社会之新投资量D。D即以上所称有效需求。

    (四)因D+D=D=φ(N),其中φ代表总供给函数,又因从上(二),D为N之函数,可写作χ(N),χ定于消费倾向,故有φ(N)-χ(N)=D。

    (五)因此,均衡就业量乃定于(i)总供给函数φ,(ii)消费倾向χ,与(iii)投资量D。此即就业通论之要点。

    (六)工资品工业中劳力之边际生产力,随N之增加而递减,而前者又决定真实工资率,故 (五)受以下限制:当真实工资率减低至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相等时,N即达到其最大值。故并不是D可以任取何值,而货币工资皆可保持不变,故欲知就业理论之全貌,货币工资率不变这个假定,必须撤消。

    (七)依照经典学派理论,则不论N取何值,D皆等于φ(N);故只要N小于其最大值,就业量皆在中立均衡状态 (neutral equilibrium)。而雇主间之相互竞争,必能使N达到此最大值。在经典学派看来,只有这点才是稳定(stable)均衡点。

    (八)就业量增加时,D增加,但不若D增加之甚:因为当我们所得增加时,消费量增加,但消费量之增加小于所得之增加。解决实际问题之线索,就在这个心理法则上。由此法则,故就业量愈大,则Z相应产量之总供给价格)与D1雇主们可以预期从消费者身上收回部分)之差别愈大。设消费倾向不变,则除非D2逐渐增加,以弥补Z与D间距离之逐渐扩大,否则就业量不能增加。故除非真象经典学派所假定的那样,当就业量增加时,总会有若干力量使D增加,足够弥补Z与D间距离之逐渐扩大,否则可能N尚未到充分就业水准,而经济体系已达到稳定均衡状态;N之实际水准则定于总需求函数与总供给函数相交之点。

    故劳力之边际负效用 (以真实工资衡量)并不决定就业量;在某特定真实工资率之下所可能有的劳力供给量,只决定就业量之最高水准。消费倾向与新投资量二者才决定就业量,就业量又决定真实工资水准,——并不是颠倒过来。设消费倾向与新投资量所产生之有效需求不足,则实际就业量将小于现行真实工资率之下,所可能有的劳力供给量,而均衡真实工资率,将大于均衡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

    这种分析,可以解释为什么会有可富而不富 (poverty in the midst of plenty)这种矛盾现象。因为只要有效需求可以不足,则就业量就可以——而且常常——在没有达到充分就业水准以前,即行中止而不再增加。有效需求之不足,常常阻碍生产,——虽然劳力之边际产物,尚大于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

    而且,社会愈富,则其实际产量与可能产量之差别愈大,经济制度之弱点亦愈易暴露而令人愤慨。一个贫穷社会,往往以其产品之大部分用之于消费,故只要有小量投资,即可造成充分就业。反之,在一富裕社会中,设欲令富人之储蓄倾向与穷人之就业机会不相冲突,则投资机会必须较之贫穷社会增大许多。设在一富裕潜性极大之社会中,投资引诱甚弱,则该社会之富裕潜性虽大,但有效需求原则必迫使其减少实际产量,直至该社会达到一种贫穷程度,使其实际产量超过消费量部分,恰与其微弱的投资引诱相适应。[ 定义见下第十章]

    但事之不幸更有甚于此者。在一富裕社会中,不仅边际消费倾向 较弱,而且因其资本积聚量已较大,故除非利率可以迅速下降,否则继续投资之吸引性也较小。这里就牵涉到利息论,以及何以利率不能自动降到适宜水准。这些留待第四编讨论。故消费倾向之分析、资本之边际效率之定义,以及利率论,乃是我们现有知识中之三大缺陷,必须弥补。这步做到以后,价格论之地位也确定了,——价格论只是我们通论之附属品。我们将发现,在利率论中,货币占有重要位置;我们将设法弄清楚,货币之所以异于他物者,其特征何在。

    总需求函数可置勿论,——这是李嘉图经济学之基本观念。百余年以来,我们所领教的经济学,都是以此观念为基础。李嘉图认为有效需求不会不足,马尔萨斯虽曾强烈反对,但是没有用,因为后者只能诉诸于日常观察中得来的事实,而不能清楚说明:为何,以及如何,有效需求会不足或过余;他不能提出另外一个学说。李嘉图完全征服了英国,恰如异教裁判所(Inpuisition)征服了西班牙。他的学说,不仅为金融界、政治家与学术界所接受,而且争辩从此终止;别的观点完全销声匿迹,不再有人讨论。马尔萨斯不能解决的有效需求这一个大疑难,从此不再在经济学文献中出现。在马歇尔、艾其伟斯以及皮古教授手中,经典学派理论已经登峰造极;然而在三氏著作中,对于有效需求,竟未提及只字。

    有效需求这个概念,只能偷偷摸摸,生活在卡尔·马克思、西尔维·盖赛尔 (silvio Gesell)或道格拉斯(Douglas)少校这些不入流社会中。

    何以李嘉图会得到如此绝对胜利,始终有点神秘难解。大概一定是因为这个学说与社会环境很合式。这个学说所得结论,往往与常人所预期者很不相同,这 (我想)倒反而增加了它的学术威望;这个学说付诸实施时,往往严酷,苦口难咽,这倒使人信为良药;以此学说为基础,可以建立起广大的、逻辑上无可非议的上层结构,这增加了它的美;这个学说可以把社会上许多不公道处与残酷处,解释为进步过程中无可避免的意外事件,这使它受统治者欢迎;这个学说可以为资本家自由企业辩护,因此又得统治者背后社会有力分子之垂青。

    虽然一直到很近,正统经济学家还不怀疑这个学说,但用这个学说来作科学预测却异常失败。因之他们的声望逐渐受到影响。从马尔萨斯以来,职业经济学家虽然并不因理论与事实不符,而有动于中,但常人却已觉察到这种不符情形,结果他们逐渐不愿意对经济学家,象对其他科学家那样尊敬;因为后者之理论结果,当应用之于实际时常可以用观察证实,而经济学则不然。

    传统的经济学说向以乐观著称,经济学家被人看作是甘迪德 (Candide)一流人物:离开了现实世界,垦殖自己的小园地,然后告人说:只要听其自然,则一切都在最好可能的世界中、向着最好的路上走。这种乐观态度之由来,我认为是因为他们忽视了一点:有效需求不足,可以妨碍经济繁荣。如果一个社会之运行,确如经典学派所设想的那样,则该社会资源之就业量,自有达到最适度水准之趋势。经典学派理论也许代表我们冀望于经济体系者,不过如果假定现实经济体系确属如此运行,那是根本把问题都假定掉了。

    第二编 定义与观念

    第四章 单位之选择

    在本章及以下三章中,我们想廓请若干疑难。但是这些疑难,对于我们现在要研究的问题并无特殊关系,所以这几章只能算是题外之文,暂时打断主要思路。我之所以提出这些疑难在此处讨论者,是因为别人的处理方法,对于我要研究的问题并不合用。

    在写本书时,有三点疑难最妨碍我工作之进行,在我没有设法解决以前,我总不能把我自己的意见畅达表示出来。这三点疑难是:第一,如何选择几个单位,在处理有关整个经济体系之许多问题时可以合用;第二,如何确定预期在经济分析中之地位;第三,如何规定所得之定义。

    经济学家通常所用单位之不能令人满意,可以用(一)国民所得,(二)真实资本之数量(stock),以及(三)一般物价水准,这三个概念为例说明之:

    (一)国民所得(National Dividend),依照马歇尔及皮古教授所下定义[请读皮古 《福利经济学》(Economics of Welfare)全书,尤其是第一编第三章], 乃衡量本期 (current)产量或真实所得,而非衡量本期产量之价值或货币所得。[国民所得虽然应当包括一切真实所得,但为实际方便起见,只包括可以拿货币来购买的物品与服务]而且,国民所得是一个净概念,必须从本期产品中,减去本期开始时已有的资本设备在本期中所蒙受的耗损,二者之差才是国民所得,才是社会资源之净增量,可以用之于消费,或留之为资本。经济学家想从这个基础上,建立起一个量的科学。不过,假使这个定义以此为目的,则我们有一严重非难:即社会所产物品与劳役乃一不齐性的复杂体 (non-homogeneous complex),除非在若干特例下,严格说来,是不能衡量的。特例之一,例如所有产品都以同一比例增加。

    (二)假使因为要计算净产量,而想衡量资本设备之净增量,那末困难更大;因为我们必先找出一共同基础,然后才能比较新产资本项目,与本期内耗损掉的旧项目——这二者之数量[《福利经济学》第一编第四章论“何谓维持资本完整”;以及彼在《经济学杂志》(Economic Journal)1935 年6 月号一文中所加修正]。为计算净国民所得,皮古教授减去“可以视为正常的折旧(obsolescence)等;至于何为正常,则看这些耗损是否经常发生,使人至少可以约略——如果不能详细——预料得到。”但是因为皮古教授并未以货币作计算单位,所减者也不是一笔钱,所以他实在假定着:物质虽然未变,可是物质之量已变,换句话说,他还是暗中引进了价值改变(changes in value)这个观念。当生产技术改变,新的资本设备与旧的设备不相同时,皮古教授也想不出满意办法来比较新旧两种设备之价值[参阅哈耶克 (Hayek )教授之批评,载《经济》(Economica),1935 年8 月号,第247 页]。我相信皮古教授所追求的概念,在经济分析上是一个正当而合适的概念。但在没有采取一组满意的单位以前,要想对此概念下一精确定义,实不可能。要把一个真实产量(real output)与另一个真实产量相比,然后再用新产的资本设备项目,来抵消旧的、消耗了的项目,以计算净产量——这实在是个难题。而且这个难题实在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办法解决。

    (三)众所周知,一般物价水准这一个概念,含义空泛,而且亦无法使其精准,故不适用于因果分析 (causal analysis)——后者应当是精确的。不过这些困难也不过只是理论上的难题而已!工商界在作业务决策时,从未计虑及之,而且与经济事态 (economic events)之因果程序(causal sequence),也没有什么关系。概念虽不明确,经济事态之因果程序,却是明确的。由此我们可以断言,这些概念不仅不精确,而且不必需。显然,数量分析(quantitative analysis)不能用数量不明的概念。而且一从事数量分析,我们就会明白,没有这些概念倒反而好些。

    两堆在数量上无法比较的东西,固然不能用作数量分析之材料,但我们仍可作若干约略的、统计的比较。后者无须精确计算,只须大致不误;故在某种限度以内,统计比较 (statistical comparisons)倒是有意义的、健全的。净真实产量、一般物价水准等这些东西,最好放在历史的、统计的叙述里面,其目的在满足历史的、社会的好奇心。为此目的,则绝对精确既不普通,又不必需。但是因果分析则需要绝对精确——不论我们对于有关数量之实际值,知道得是否完全准确。说今日之净产量大于十年或一年以前,但物价水准则较低,这句话与另一句话之性质类似:维多利亚女王以女王论,比依利莎白女王好;以女人论,则不见得比她快乐——这句话并不是没有意义,也不是没有兴趣,但不适于作数量分析之材料。假使我们想用如此空泛的、非量的(non-quantitative)概念来作数量分析之基础,则我们的精确性是假的。

    我们要记得,在每一个特定场合,雇主需要决定:以何种规模,来运用某定量资本设备。当我们说,假使雇主预料需求将增大(即总需求函数提高),则总产量将增大,实在是说,厂商将在同量资本设备上,雇用较大量劳力。如果是一厂或一业,而只生产一种商品,则所谓产量之增减有确切意义。但是,如果我们把各厂生产活动,总加起来,则除非用特定资本设备上之就业量为标准,否则我们无从准确说:倒底产量是增是减。社会总产量以及一般物价水准这两个概念在这里用不着,因为我们不需要当前总产量之绝对衡量,以比较当前产量与不同资本设备不同就业量所能产的产量——二者之大小。如果为叙述方便,或为作约略比较起见,我们想用产量增减这种说法,则我们必须依赖下列假定:一特定资本设备上所用劳工人数,确为由此所产产量之良好指数;换句话说,我们假定二者同时增减,虽然二者间并没有一定比例。

    所以在讨论就业理论时,我只想用两种数量,即币值量(quantities of money-value)及就业量。前者是绝对齐性的(homogeneous),后者则可以变为齐性。因为,只要各种劳工以及助理员之间之相对报酬,相当稳定,则为计算就业量起见,我们可以取一小时普通劳工之就业为单位,而一小时特种劳工之就业,则依其所得报酬之大小加权。例如:设一小时特种劳工之报酬,为一小时普通劳工之两倍,则一小时特种劳工,即以二单位计。衡量就业量之单位,我们称之为劳力单位(labour-unit);一劳力单位所得之货币工资[ 如果X 代表以货币计算的数量,则同一数量,若用工资单位表示,可以写作XW],称之为工资单位 (wage-unit)。故设E为工资及薪金支出,W为工资单位,N为就业量,则E=N·W。

    各工人之特殊技能,以及对各种职业之适宜性,显然大不相同;但是这点事实,不足推翻我们的假定——即劳力供给是齐性的。因为,设工人所得报酬与其效率成比例,则因我们计算劳力供给时亦依其报酬加权,故此种效率之差别已经计算在内。又设当产量增加时,一厂所增雇之人工,因其对该厂业务渐不适宜,故雇主付出一工资单位所得到的工作效率逐渐减退。设有此种情况,则亦不过是许多因素之一,使得某特定资本设备上所雇劳力逐渐增加时,该资本设备之 (边际)产量,逐渐递减而已。换句话说,我们把报酬相等、效率不等这一点劳力不齐性,包括在资本设备里,看作是资本设备之性能。故当产量增加时,我们不看作是劳力逐渐不适于利用一个齐性的资本设备,而看作是该资本设备逐渐不适于雇用劳力。由此,设专业技工并无剩余,故必须雇用较次劳工,致使产品之平均劳力成本提高,——这种情形乃表示:当就业量增加时,该资本设备之报酬递减之速率,较之有此类劳力剩余时更为加大[这是主要理由,何以当需求增加时,即使现用资本设备,仍有搁置未用者,但产品之供给价格亦会增高。今设劳力之未就业者都集居一处,所有雇主皆有同等机会取给于此;又设一业所雇之劳工,其所得报酬至少有一部分并不严格依照彼等在该业之效率,而只依照彼等之工作时间 (实际情形大都如此),则我们得一明例:当产量增加时,即使并无内部不经济 (internal dis-economies ),但由于所雇劳工之效率逐渐减退,亦可使供给价格提高。]。 设各劳工之专业化程度甚大,故各种劳力间毫无替代性,即使在此种极端情形下,亦无不便处,因为这不过表示,当专门适于使用某种资本设备之劳力,都已用尽时,则该种设备上之产品供给弹性,突降至零。[ 我不知道通常所用供给曲线,如何处理上述困难,因为用此曲线者,并不说明他们所用假定。大概他们假定:使用于一业之劳力,其所得报酬常严格依照彼等在该业之效率。然而这与事实不符。我之所以把劳工效率之不同,看作是属于资本设备之性能者,其主要理由,也许就是因为当产量增加时,盈余亦增:但此盈余增加量,事实上大部分归诸设备所有主,并不归诸效率较高的工人;虽然后者也许也得些好处,例如不易被解雇,升级机会较早等。这就是说,效率不同的工人,作同一工作时,其所得工资,很少与其效率戍比例。不过,如果效率较高的工人,的确得到较高工资,则我的办法已经把这件事实计算在内,因为在计算就业量时,每个劳工是依照他所得报酬而加权的。在我的假定之下,当我们讨论一业之供给曲线时,必有饶有兴趣的复杂情况发生,因为一业供给曲线之形状,须视别方面对此可用劳力之需求情况而定。忽视此等复杂情况,当然与事实不符。不过当我们讨论总就业量时,如果我们假定:相应于某特定量有效需求,只有一种分配办法,将该有效需求量分配于各业,则我们可以不必考虑这些复杂情况。这个假定也许不一定对:有效需求之分配法,也许须看有效需求所以改变之原因而定。例如,设同量有效需求之增加,一由于消费倾向之增大,另一由于投资引诱之加强,则二者所面临之总供给函数也许不相同。不过这些都是把我所提出的一般观念作详细分析时所发生的问题,此处不拟再加深究。]故除非各种劳工之相对报酬非常不稳定,否则假定劳力齐性,并无困难。即使相对报酬非常不稳定时,我们也有办法处理:我们只要假定劳力供给以及总供给函数之形状,都会急剧改变。

    我认为,当我们讨论整个经济体系之行为时,如果我们只用两个单位,即货币与劳力,则我们可以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但在单独分析一厂或一业之产量时,则不妨采用特种单位,以衡量该厂或该业之产量与设备。至于总产量、资本总量以及一般物价水准等这些空泛概念,则留待作历史比较时再用;因为在某种 (相当宽)限度以内,历史比较本来无需精确,只要大致不错就够了。

    由此,我们以后将借现有资本设备上所加工时(hours of lab-our)(不管是用之于满足消费,或用之于生产新资本品)之多寡,来衡量当前产量之变动;技工工时则依其所得报酬加权。我们无需把这个产量与由另外一组工人以及资本设备所产的另一个产量,作量的比较。设雇主们有一特定设备,则当总需求函数变动时,彼等将作何种反应,欲对此作预测,我们无需知道:由此所产产量、生活程度以及一般物价水准,与另一时或另一国之产量、生活程度以及一般物价水准,作何比较。

    不论我们所讨论的是一厂、一业或整个经济体系,我们可以不问产量,

    只用总供给函数以及我们所选定的两个单位,来表示供给状况以及供给弹

    性。例如一厂之总供给函数 (一业或工业全体之总供给函数亦类此),可以

    写作:

    Z  = φ  (N ),

    r    r   r

    其中Z为预期收益(不包括使用者成本在内);预期此数,足以引诱雇主雇

    r

    用N人。设就业量与产量之关系为O=ψ (N),即就业量为N时,产量

    r                                   r     r  r                     r

    为O,则

    r

    Z  + U  (N  )   φ  (N ) + U (N  )

    r    r   r      r   r     r   r

    p =               =

    Or              ψr  (N r )

    即通常所谓供给曲线,其中U(N)乃代表就业量在N时,雇主预期中的使

    r  r                       r

    用者成本。故设商品是齐性的(即当O=ψ (N)有具体意义时),则我们

    r     r  r

    亦可用通常方法,估计Z=φ (N);但是如此做法有一个好处:O不能相

    r     r  r                                     r

    加,因ΣO并非一数量,但许多Nr却可相加。而且,如果我们可以假定:在

    r

    一特定环境中,一特定总就业量分配于各业之方法,只有一个,即Nr为N

    之函数,则问题更可简单化。

    第五章 预期与就业

    一切生产之最后目的,都在满足消费者。不过从生产者付出成本开销,一直到最后消费者购买此产品,其间要经过一段时间,——往往是很长的一段时间。经过这一段时间以后,等到生产者已经可以供给消费者时,那时消费者所愿付的代价为何,雇主 (包括生产者与投资者二类)无从确知,只能尽其能力作若干预期而已。[至于如何把许多售价预期化成一个,而作用相同;则请参阅前面第27 页附注③]雇主不从事生产则已,假使要从事生产,而此生产又占据时间;则雇主除以此预期为依据外,别无他法。

    我们可以把业务决策 (business decisions)所恃以为依据的预期,分为二类。某部分人,某部分工厂专门作第一类预期;另一部分则专门作第二类。第一类是对于价格之预期,即制造者在开始一生产过程,以生产某种产品时,预测待此产品制成时(finished),其售价为何。从制造者立场看来,一件产品可以使用或可以出售于第二造时,则该产品即已制成。第二类是关于未来报酬之预期,雇主在购买(或自己制造)制成品以增加其资本设备时作之。前者可称为短期预期 (short-term expectation),后者可称为长期预期 (long-term expectation)。

    故在决定每日 (daily)产量时[此处所谓一日,乃代表最短的期间;过此期间以后、则一厂对其以前所作关于 劳工雇用量之决策,又可重行修改。换句话说,所谓一日,乃经济生活中时间之最小有效单位],每厂之行为定于该厂之短期预期,——即预测在不同生产规模之下,产品之成本与售价将为若何。

    设该产品售于他人作增加资本设备之用,或售于居间商 (diltributors),则此处所谓短期预期,大部分定于他人之长期(或中期)预期。这种种预期,决定雇主提供之就业量。至于产销此产品之实得 (actually realized)结果,则除非其能影响或修改以后的预期,否则与就业量无关。

    又当决定第二日之产量时,虽然当时之资本设备、半制品以及未完工原料等之存量,乃根据先前所作预期而置备者,但先前之预期,亦与第二日之就业量无关。由此,雇主在每次决策时,固然必须参酌当时所有的设备与存货,但决策乃依据当时对于未来成本与售价之预期而作成的。

    设预期 (不论是长期的或短期的)而有改变,则在常情下,此种改变对于就业量所生影响,须经过相当时间,始能完全发挥。故即使预期只改变一次,但预期改变后第一日之就业量与第二日不同,第二日与第三日不同等等。

    其理如下:设短期预期趋于逆转,则此预期之改变,大概不至于太强烈或太急剧,以致雇主对已经开始之生产过程,停止不再继续;——虽然根据修正后的预期,这些生产过程是不应当开始的。设短期预期而趋于好转,则必须经过一准备时期,然后就业量始能达到一个水准,与此修正后的预期相符合。设长期预期而趋于逆转,则有些设备虽然不再重新购置,但在没有损坏以前,尚须雇人在上工作。设长期预期而趋于好转,则开头时之就业量,比之资本设备已经与新环境相适应后之就业量也许会较高。

    设一种预期状态已继续甚久,故此种预期对于就业之影响,已充分发挥(即在此预期状态下所应就业之人员皆已就业,所不应就业之人员皆已离业),则此种稳定的就业量,可称之为与此预期状态相应的长期 (long-period)就业水准。[长期就业水准不一定是个常数,即长期状况不一定是静态的。例如:预期财 富及人口之增加速度不变,亦是不变预期之一,预期不变之唯一条件,乃是现有预期状态,在很早以前,即已先见及之]

    由此,即使预期常在改变,以致实际就业量总没有时间,达到与现行预期状态相应的长期就业水准,但每一个预期状态必有一个具体的长期就业水准与之相应。

    今设预期改变一次,改变以后,不再有新的改变与之相扰相混,问:在

    此种情形下,达到长期状态之过程如何?先设新的长期就业水准大于旧的。

    则一般说来,在开始时,只有进货(input)速率颇受影响,换句话说,受到

    影响的,只是新生产过程上之初期工作;至于消费品产量,以及在预期改变

    以前已经开始了的生产过程上之后期工作,大致与前相同。如果开始时有半

    制品存在,则以上结论也许须略事修改;不过开始时就业量之增加,大致仍

    相当温和。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就业量也逐渐增加。而且,我们很容易想象:

    在某阶段上,就业量可能超过新的长期就业水准。因为,在建立资本以符合

    新的预期状态——这段过程中,就业量与当前消费量,皆可超过长期状态达

    到以后的水准。故预期之改变,可使就业量逐渐上升,达到一最高峰,然后

    下降至新的长期水准。即使新的长期水准与旧的相同,但设预期之改变,乃

    由于消费方向之改变,致使若干现有生产过程及资本设备,不合时宜,则类

    此情形亦能发生。又,设新的长期就业量小于旧的,则在过渡时期中就业量

    可以一度低于新的长期水准,故预期之改变这件事实本身,在其发展过程中,

    即能产生一种循环形的波动。在拙著《货币论》中,当我论及由于情况改变,

    以致运用(Working)资本及流动资本有增减时,我所讨论的,就是这种波动。

    达到一个新长期状态之转变过程,即使如上所述,并无阻扰,在细节上

    还可较为复杂。但实际事态则更为复杂。因为预期状态可以常常改变,一个

    旧的改变尚未充分展开其影响以前,一个新的改变早就又加上来了。故在任

    何一特定时间,经济机构中有许多错综叠陈的活动存在,都是以往各种预期

    状态之产物。

    以上讨论之功用与目的河在,至此便见分晓。由上所述,可见任何时间

    之就业量,在某种意义上,不仅决定于现在的预期状态,还决定于过去某段

    时间以内的许多预期状态。虽然如此,过去预期之尚未充分展开其影响者,

    已定形(embodied)于今日之资本设备中;而雇主在作今日之决策时,必须

    参酌今日之资本设备;而且,过去的预期,只有已定形于今日之资本设备中,

    始能影响今日之决策。所以说今日之就业量,乃参酌今日之资本设备,依据

    今日之预期而决定的,——这句话还是对的。

    当前长期预期,往往不能不明白提及,短期预期则常可略而不论。因为

    修改短期预期之过程,在事实上往往是逐渐的,连续的,大部分是依据实得

    结果而作的,故预期结果与实得结果之影响,相互交错。产量与就业量,固

    然决定于生产者之短期预期,而非决定于过去结果,但最近过去之实得结果,

    往往有支配力量,可以决定这些短期预期。设每次在开始一生产过程时,都要重作短期预期,则未免太麻烦;而且也徒然浪费时间,因为大部分情况,

    从一天到另一天,并无多大改变。故除非生产者有具体理由,逆料未来将有

    改变,否则,如果他们预期最近实得结果仍会继续,实在是很合理的。因之

    在事实上,以影响就业量一点而论,当前产量之预期售价,大致就是最近过

    去产量之实得售价。生产者常常根据实得结果,——不常根据凭空臆测,——而逐渐改变其预测。[这里强调雇主在决定生产时所作预期,这一点,我想可以答复郝特雷氏之论点。他认为,在价格尚未降落,或在预期与事实之不符,尚未反映为实得损失 (相对于预期而言)以前,就业量与进货量乃受存货增加之影响。盖若未售存货增加或定货单减少,这正表示,前期产量之售价数字已不能贸然应用于未来,故最足使进货量减少]

    虽然如此,我们不要忘了,设所产商品有持久性(durability),则生产者之短期预期,乃根据投资者之当前长期预期;而长期预期有一特性,即不能每隔很短期间,便根据实得结果而加校核。而且,长期预期会骤然修改,这点我们到第十二章较详细讨论长期预期时,再会提到。故当前长期预期这一个因素,我们不能略而不论,也不能用实得结果来代替。

    第六章 所得、储蓄及投资之定义

    Ⅰ  所得

    在任何一段时期内,一个雇主以其制成品出售于消费者或其他雇主,由此所入贷款,以A表示之。他又从别的雇主手中购买若干制成品,此项开支以A表示之。一期终了时,他有一资本设备,包括半制成品(或称运用资本)以及制成品之存货,其价值为G。

    A+G-A中,有一部分并不是本期生产活动之结果,而是 本期开始时雇主已有的资本设备。故为求得所谓本期所得,必须从A+G-A中,减去上期移交下来的资本设备之价值。只要我们能够找出一个圆满方法,计算这个

    减数,则所得之定义问题即告解决。

    有两个可能原则,可以用来计算这个减数,每个都有若干意义;一个与

    生产有关,另一个与消费有关。今依次论之。

    (一)在一期终了时,资本设备之实际价值G,乃两种相反势力之净结

    果:在一方面,雇主或从其他雇主手中添购,或自己加工,以维持并改良其

    资本设备;在另一方面,因为用之于生产产品,故此资本设备蒙受耗损或折

    旧。即使雇主不用之于生产,雇主还值得花一笔维持改良费,令此费用之最

    适度(optimum)数目为B′;支出这笔费用以后,资本设备在本期终了时之

    价值为G′。这就是说,设雇王不用之于生产A,则G′-B′是可能从上期

    保存下来的最大净值。这个最大可能净值,其超过G—A部分,即(G′-B′)-(G-A)乃衡量因生产A所牺牲掉的价值,可称之为A之使用者成本 (user cost)。[在本章附录中,还有关于使用者成本的几点观察]

    使用者成本写作U。雇主付给其他生产原素之费用,以交换其劳役者,称之

    为A之原素成本;原素成本从原秦之立场看来,即为原秦之所得。原素成本

    写作F。U与F之和,称之为产量A之直接成本 (prime cost)。[不是净所得;净所得另有定义,见下]

    现在我们可以对雇主之所得(income)下定义了。雇主之所得,乃等于

    其本期所售产品之价值减去其直接成本。换句话说,雇主之所得,即普通所

    谓毛利 (gross profit);毛利视生产规模而定,亦即雇主所设法使其成为

    最大量者。这个定义与常识相符。又因社会其他人员之所得,即为雇主之原

    秦成本,故总所得为Σ (A-U)。

    经此定义以后,所得是一个毫不含混的数量。而且,当雇主们决定雇用

    多少其他生产原素时,他们在预期之中,设法使其成为最大量者,即此所得

    与原秦成本之差,故所得在就业理论上,有因果重要性。

    当然,G-A有时可以超过G′-B′,致使使用者成本为负数。例如(a)设我们所取时期,恰为如此:在此时期中,进货一直增加,但产品尚未达到

    制成及出售阶段;又如(b)工业之综合程度甚高,各厂皆自制其大部分资本

    设备,而投资量又为正数;以上两种情形之下,使用者成本皆可为负数。但

    是因为只有当雇主用自己劳工,增加其资本设备时,使用者成本方能为负数,故在一分业社会中,资本设备之使用人与制造人往往不属一厂,我们可以正常视使用者成本为正数。而且,我们难于想象,当A增加时,边际使用者成本(即dU/ dA)可以不是正数。

    此处不妨把本章下面要讲的东西,稍为提一提。以社会全体而论,一期之总消费 (C)等于Σ(A-A),总投资(I)等于Σ(A-U)。而且,如果不计A(从其他雇主手中买来的东西),则U是雇主对自己资本设备之负投资,负U为投资。故设所有工业皆集中于一人之手,则A1等于零,消费等

    于A,投资等于负U,亦即等于G-(G′-B′)。以上所以引入A1,使情况

    稍为复杂者,其目的只在找出一个一般性的方法,在工业不集中于一人之手

    时,也可适用。

    还有,所谓有效需求,只是雇主们从决定提供的当前就业量上,所可预

    期取得的总所得或收益,——包括其他生产原素之所得 (亦即雇主之原素成

    本)在内。总需求函数乃表示二者之间之关系:一方面是各种假想的就业量,

    另一方面是由此假想的就业量所产产品之预期收益。有效需求是总需求函数

    上之一点,这一点之所以成为有效,因为如果就业量在该水准,则供给与需

    求二种情况,恰使雇主之预期利润成为最大量。

    有些经济学家忽略了使用者成本,或假设其为零,于是供给价格即等于

    边际原素成本,因此得到边际收益 (或所得)等于边际原素成本——这一类

    命题;我们这一组定义有一个好处:如果我们用他们的假定,则亦可得同类

    命题。①

    (二)兹进而讨论以上提及的第二个原则。资本设备之价值,在期终与

    期始不同。这种价值改变,一部分是由于雇主为追求最大利润,而自愿决定

    者,这一部分在上面讨论过了。但另外有一部分却并不出于雇主自愿,而由

    于雇主所不能控制的理由,例如由于市场价值改变、折旧、时耗(wastage by

    the passage of time)、战事、地震等天灾人祸——这种种原因,资本设备

    蒙受不自愿的增值或贬值。在此不自愿损失之中,有一部分固然不可避免,

    但倒并不是不可逆料,例如时耗及正常折旧,后者如皮古教授所说,“经常

    发生,使人至少可以约略——如果不能详细——预料得到”。此外社会上还

    有他种损失,亦经常发生,故通常亦被认为是 “可保风险”(insurable

    risks)。这些预期损失之大小,当然须看预期在什么时候形成而定。让我们

    暂时忽略这件事实,而称不自愿但非不可逆料的资本设备之折旧——即预期

    折旧超过使用者成本部分——为补充成本 (supplementary cost),写成V。

    我想用不着指出,此处补充成本之定义,与马歇尔所下者不同;不过我们二

    人,都想处理不在直接成本以内的那部分预期折旧,这一点基本观念是相似

    的。

    在计算雇主之净所得及净利润时,通常须从其所得及毛利 (定义见上)

    中,减去一笔估计的补充成本。因为当雇主考虑可以用掉或储蓄多少时,他

    已经在心目中,把补充成本从毛利中减去了。当他以生产者资格,决定要不

    ① 如果忽视使用者成本之定义问题,则供给价格一词,亦定义不全。这些在本章附录中再要讨论。在本章附录中,我将说明:在讨论总供给价格时,有时固然可以把使用者成本,排斥于供给价格以外,但在讨论一厂产物 (每单位)之供给价格时,这是不行的。

    ① 例如,设以总供给函数写作ZW=Φ(N ),或写作Z =W·Φ(N ),其中W 为工资单位,W ·ZW=Z ,

    则因在总供给曲线之每一点上,边际产物之收益皆等于边际原素成本,故有要用此设备时,直接成本及毛利是重要概念;但当他站在消费者立场上时,

    则补充成本在其心目中之地位,恰如直接成本。故设在规定总净所得之定义

    时,把补充成本与使用者成本同时减去,使总净所得等于Σ(A—U—V),则

    总净所得这个概念,不仅与习俗用法最相符,而且与消费量之多寡有关。

    设资本设备之价值,因有未曾逆料的市场变化,或有异乎寻常的折旧耗

    损,或有天灾人祸之破坏,以致蒙受损失,则这种价值改变,既非自愿的,

    又未——一般说来——事前料及。这一项实际损失,我们称之为不虞之失

    (windfall loss),列入资本帐,而不列入(净)所得帐。

    净所得之所以有因果重要性,乃是因为V之大小,在决定当前消费量时,

    颇有心理影响——净所得即通常所谓可用所得(avail-able income),乃普

    通人决定其当前消费之多寡时之准绳。当然,在决定消费多少时,净所得并

    不是唯一因素;资本帐上有多少不虞之得或不虞之失,也很有关系。不过补

    充成本与不虞之失,有这么一个差别:补充成本改变时,其影响消费,恰如

    毛利之改变,因为与雇主之消费量有关的,乃是当前产量之售价,减去直接

    成本及补充成本之和——这一个差数;反之,不虞之得失,虽然也影响雇主

    之消费决定,但程度不同,设不虞之失与补充成本之数量相同,则前者之影

    响小。

    现在我们再回到补充成本与不虞之失之划分问题,换句话说,何种不可

    避免的损失,应当记在所得帐上;何种则应作为不虞之失,记在资本帐上。

    这个分界线,一部分只是惯例的(conventional)或心理的,随通用的估计

    补充成本之标准而异。估计补充成本,并无一定原则可循,故其大小,亦视

    所选会计方法而定。当资本设备刚生产出来时,其预期补充成本,乃一具体

    价值量,但以后重行估计时,则该设备在剩余寿命中之补充成本,可以因为

    预期状态已有改变,而与原估计者不同。根据原来预期,则有一串未来的U

    +V,根据修正后的预期,则又有一串新的未来的u+V,这二串之差,折成

    现价,即为资本之不虞之得或失。在商业会计上有一非常普遍采用的原则,

    且经英国内地税务机关赞同者,即在取得一资本设备时,便对该设备之补充

    成本与使用者成本之和,定一数目,不管以后预期有无改变,皆维持此数于

    不变。设为如此,则任何一时期之补充成本,即为此数与实际使用者成本之

    差。这个方法有一个好处,即在该设备之整个寿命中,不虞之得或失为零。

    但在某种情形下,每经过一特定会计期间 (例如一年),便根据当前市价及

    当前预期,重行估定补充成本,亦未可厚非。事实上,两种方法都有人采用。

    资本设备在刚购置时,原来所预期的补充成本,可以称之为基本补充成本;

    以后根据当前市价以及当前预期重行估定者,可以称之为当前补充成本。

    补充成本之定义问题,只能到此为止,无法更为精确。补充成本者,乃

    一典型的雇主,在以宣布股息(设雇主为一公司)或决定其当前消费量(设

    为一私人)为目的,而计算其净所得时,应该从所得中减去之项目也。因为

    我们不能把资本帐上之不虞之得或失,完全抹杀,故设一项目有可疑处,则

    应将该项目列入资本帐;只有很明显属于补充成本着,才算在补充成本之内。

    设资本帐所记太多,则亦可酌量情形,加重资本帐对于当前消费量之影响,

    而设法矫正之。

    读者会看到,此处净所得之定义,与马歇尔之所得定义非常接近。马歇尔援用所得税司(Income Tax Commissioners)所用惯例,大致说来,凡该司根据历来经验认为所得者,马歇尔亦认为所得;因为该司在此方面所作决定,可说是对于通常所谓净所得是什么——这一个问题,经过最审慎最广泛的调查以后,所下的判断。我之所谓净所得,又相当于皮古教授最近所谓国民所得之货币价值。

    虽然如此,净所得这个概念,因为根据一个模棱两可的标准,各家对此标准之解释又不一,所以到底不刻划分明。例如,哈耶克(Hayek)教授曾经说过,一个资本品所有主,也许设法维持其投资所得于不变,故如有任何理由,使其投资所得有降低趋势,彼必先提出一笔款项,抵消这种趋势,所余所得,他才觉得可以自由用之于消费。我怀疑有没有这种人存在;不过如果

    以此作为计算净所得时之一种可能的心理标准,在理论上亦无可非难。哈那

    克教授由此推论,认为储蓄及投资二概念也因之而含混。如果他指的是净储

    蓄及净投资,那末他是对的。但与就业量有关的,是储蓄与投资,这两个概

    念没有这种毛病,而且 (象下节所述)可以有客观的定义。

    净所得只与消费决定有关,且与影响消费之其他因素,亦不易划分界线;

    与当前生产决策有关者,乃所得本身。因之忽视所得这一个概念(以往一直

    如此),而把所有着重点都放在净所得这个概念上,实在是一种错误。

    以上对所得及净所得所下定义,竭力设法与通常用法相符。我得提醒读

    者,拙著《货币论》中之所谓所得,意义很特殊。其所以特殊之原因,乃因

    为当我对总所得中雇主所得这一部分下定义时,既未取雇主当前生产活动之

    实得利润(不论是毛利或净利),又未取他们在决定从事当前生产活动时之

    预期利润,而取了一种可谓正常或均衡利润。现在回想起来,假使生产规模

    可以改变,则所谓正常或均衡利润之意义,亦未充分规定。依照《货币论》

    中所下定义,储蓄超过投资之数,便是正常利润超过实际利润之数。我恐怕

    我把名词如此用法,已经引起许多混乱,因为有许多结论 (尤其是关于储蓄

    与投资之差额者),只有把我所用名词依我的特殊意义来解释才是对的;但

    流俗不察,往往引用我的结论,以为我所用名词之意义就是常人熟悉的意义。

    因为这个理由,又因为我现在已经不必借助于我以前所用名词,来正确表达

    我的思想,所以我决定从此弃而不用。对于那已经引起的许多混乱,我觉得

    非常抱歉。

    Ⅱ储蓄与投资

    在名词用法非常分歧之中,有一点倒是大家同意的。据我所知,大家都同意,所谓储蓄是所得减去消费开支。因之,设对于储蓄之意义尚有疑虑处,其故不出二途,即或对于所得或对于消费之意义,尚有疑虑。所得一词,我们在上面已经下过定义。一期之消费支出,一定等于该期害与消费者之货品价值。于是问题是:何为消费购买者 (consumer-purchaser)?任何划分消费购买者与投资购买者 (investor-purchaser)之界线,只要合理,都一样可用,但一经选定,便须始终遵守。我们是否应当把购买汽车作为消费购买,

    Σ △AW-Σ△UW= △ZW= △Φ(N)

    示 ,Φ′(N )=1 ;以上是假定原素成本与工资成本之间,有一不变比例,又假定每厂之总供给函数(厂数亦假定不变),不受其他工业所雇人数之影响,故上述公式中之各项,适用于每一雇主,以之相加起来,则适用于全体雇主。这就是说,设工资不变,其他原素成本又与总工资支出成常比,则总供给函数为一直线,其坡即为货币工资。

    把购买住宅作为投资购买,这类问题常常有人讨论,我也没有多少可补充。这个问题之答案,当然须看我们用何种界线来划分雇主与消费者。故设我们已经规定A1为一雇主从另一雇主手中所购货物之价值,则我们已经暗中把这问题解决了。因此,消费支出可以毫不含混地规定为Σ(A-A),其中ΣA1为一期中之总售价,ΣA为该时期中雇主与雇主之间互相卖买之总值。以后为方便起见,我们将省去Σ号,以A代表所有总售价,A代表雇主与雇主之间互相卖买之总值。U代表全体雇主之总使用者成本。所得与消费之意义既经规定,储蓄又为所得与消费之差,故储蓄之意义亦随之而定。因所得等于A-U,消费等于A-A,故储蓄等于A-U。同样,净储蓄为净所得与消费之差,故等于A-U-V。

    由所得之定义,又可得本期(或当前)投资(current in vestment)之定义。所谓本期投资,一定等于资本设备 (由于本期生产活动)在本期中之价值增益 (addition to the value of the equipment),这显然等于我之所谓储蓄,因为储蓄是一期之所得之并未作消费之用者。上面说过,在一期之中,由于生产活动之结果,雇主售得货款A,但为生产并出售A,其原有资本设备蒙受损失 U,(U-A)乃资本设备之价值损失(Value-loss)。(U-A)之负数,即A-U,乃资本设备之价值增益——投资。换一种说法,在同一时期中,流为消费之用之产物,其价值为A-A,A-U与A-A之差,即A-U,乃资本设备因本期生产活动而得之价值增益——投资。同理,A-U-V乃本期之净投资 (net investment),换言之,即资本设备之价值之净增益,——如果资本帐上不虞之得失不计,而只计及正常的,但不由于使用而起的资本耗损。

    因此,虽然储蓄量是消费者消费行为之总结果,投资量是雇主投资行为之总结果,但二者必然相等,因为二者都等于所得减消费。而且此结论之由来,并不系乎所得之定义有什么特异,或有什么奥妙。只要大家同意:所得等于本期产品之价值,本期投资等于本期产品中未作消费之用者——那一部分产品之价值,储蓄等于所得减消费;只要大家同意这些用法 (这些既与常识不悖,又与传统相符的用法),则投资与储蓄自然相等。总之:

    所得=产品价值=消费+投资

    储蓄=所得-消费

    故储蓄=投资

    故任何一组定义,只要满足上述条件,都会得同一结论。只有否认上述条件之一为真时,结论才会不同。

    储蓄与投资之所以相等,乃是因为生产者与消费者,或生产者与资本设

    备购置者之间之交易,有双重性质。上面说过,生产者之产品售价减去使用

    者成本谓之所得;但整个产品不售于消费者,即售于其他雇主;每个雇主之

    本期投资,又等于其从其他雇主手中所购之设备,减去其自己的使用者成本。

    因之,就社会全体而论,所得超过消费部分(即我们所谓储蓄者),不能不

    与资本设备之价值增益(即我们所谓投资者)相同。净储蓄与纯投资之关系,

    亦复如此。事实上,储蓄是一个余数。投资决策与消费决策二者,决定所得。

    设投资决策得告实现,则或者消费削减,或者所得增大,二者必居其一。故

    投资行为本身,一定使得储蓄这个余数以同量增加。

    当然,人们对于投资若干,储蓄若干所作决定,可能过于不正常,以致不能产生一个均衡价格,按此价格交易。在这种情形之下,产品既然不再有一个一定的市场价值,而价格又在零与无穷大之间,找不到一个静止点,故

    我们所用名词也不再适用。经验告诉我们,事实上并不如此。社会上有种种

    心理反应习惯,可以使得均衡实现,愿卖愿买之数量相等。产品有一个一定

    的市场价值,乃是货币所得有一个具体价值之必要条件,同时又是使储蓄者

    决定储蓄之总数,与投资者决定投资之总数——二者相等之充分条件。

    要思路清楚,恐怕最好从决定消费与否着想,而不从决定储蓄与否着想,

    因为决定消费与否,或决定投资与否,的确是在个人控制范围之内。总所得

    与总储蓄二者,都是人们自由选择之结果,即选择消费与吝以及投资与否之

    结果,二者都不能离开消费决定及投资决定而独立,而受另一组决策之支配。

    根据这个原则,故我们以后用消费倾向这个概念来替代储蓄倾向。

    附录:论使用者成本

    使用者成本在经典学派价值论上之重要性,我想一向被人忽略了。关于使用者成本,还有许多话可说,但恐非此处篇幅所宜,与本书主题之关系亦较浅。但作为题外之文,本附录拟对使用者成本,作进一步研讨。

    依照定义,一雇主之使用者成本为

    A+(G′-B′)-G

    1

    其中A代表该雇主购自其他雇主之货物价值,G代表其资本设备在期终时之

    1

    实际价值;如果雇主不使用此资本设备,而反支出一笔最适度的维持改良费

    B′,则该资本设备在期终时可能有的价值,可用G′代表之。A-(G′-B

    1

    ′)乃雇主之资本设备,在超过其由上期移交下来的净价值以外,所增加之价

    值;此即在本期中雇主对其资本设备之投资,可写作I。故销售量A之使用

    者成本U,等于A-I,其中A为该雇主购自其他雇主者,I为彼在本期中对

    1            1

    其资本设备所投资者。稍为想一想就会知道,这不过是常识而已:一雇主购

    自其他雇主者,一部分变为本期中对自己资本设备之投资;剩下的一部分,

    代表他因出售产量A,在生产原素之开支以外,所蒙受之损失。假使读者想

    把本处所说内容,用别种方法表达,他就会知道,本处所用表达法之好处,

    乃在可以避免许多无法解决的 (而且是不必需的)会计问题。我想,没有别

    的方法,可以毫不含混地分析当前生产之收益。设工业皆集中于一人之手,

    或雇主并未从其他雇主手中购买任何货物,则A等于零,使用者成本即等于因使用该设备而引起的本期负投资。即在此种情形下,我们的分析方法还剩下一个好处,即我们从来毋须划分原素成本,何者应归产品(出售于他人者)负担,何者应归设备(保留自用者)负担,而可以把一厂——不论该厂之综

    合程度如何——提供之就业量,看作由一个统盘的决策决定。事实上亦属如

    此,因为在当前生产与整个生产之间,往往有连锁性质存在。

    使用者成本这个概念,又可使我们对一厂产物之短期供给价格,下一个

    比较清楚的定义。盖短期供给价格,乃边际原素成本与边际使用者成本之和。

    在现代价值论中,往往就把边际原紊成本作为短期供给价格。显然,只

    有当边际使用者成本等于零,或供给价格之意义,特别规定为不包括边际使用者成本在内时,这个办法才行。我在上面第三章对“收益”

    (proceeds)及“总供给价格”下定义时,即未包括总使用者成本在内。

    这种用法,在讨论社会总产量时,偶一用之,固然很方便,但在讨论一厂或

    一业之产量时,如果经常把使用者成本不包括在“供给价格”之内,则经济

    分析完全与现实脱节,因为如此意义之“供给价格”,与平常所谓“价格”

    之意义,完全不同。如此用法恐怕会引起误会。经济学上似乎一向假定着,

    “供给价格”一词,当用之于一厂之产量时,有明显意义,毋庸讨论。然而

    一厂从他厂所购货物,以及该厂之资本设备因生产边际产量而受之损失,这

    二者如何处理,——这一个问题就会引起所得定义问题所引起的一切困难。

    即使我们假定:当一厂之销售量增加一单位时,为求得该厂之供给价格起见,

    必须从该产量之每单位之售价中,减去购之于他厂之边际成本;——即使假

    定如此,我们还得要顾到:该厂之资本设备,因生产此边际产量,而有负投

    资发生。即使所有生产都集中于一厂之手,我们还不能假定边际使用者成本

    为零;换句话说,一般说来,我们不能忽视因生产边际产量,资本设备所蒙

    受的边际负投资。

    使用者成本及补充成本这两个概念,又可以使我们能够在长期供给价格

    与短期供给价格之间,建立一个比较清楚的关系。长期成本中必须包括一笔

    数目,可以抵补基本补充成本以及预期直接成本;二者都以适当方法,分摊

    于各年,年限即资本设备之寿命。这就是说,一个产量之长期成本,乃等于

    直接成本与补充成本二者之预期和。而且,设欲产生一正常利润,则长期供

    给价格必须在长期成本之外再加上一项,等于当前放款利率乘设备成本之

    积;当然,此种放款之时期及风险,必须与投资于该设备之时期及风险相类。

    如果我们喜欢用“纯”利率(pure rate of interest)作标准利率,则长期

    成本之中,必须包括一第三项,可称之为风险成本(risk cost),来抵补实

    际报酬与预期报酬发生不同之种种未知可能性。故长期供给价格等于直接成

    本、补充成本、风险成本以及利息成本之和;即长期供给价格可以分析成这

    几种构成分子。在另一方面,短期供给价格则等于边际直接成本。故当雇主

    购买或建造资本设备时,在其预期之中,直接成本之边际值与其平均值之差,

    足以抵补补充成本、风险成本以及利息成本三者。换言之,在长期均衡中,

    边际直接成本超过平均直接成本之部,适等于补充成本风险成本及利息成本之和 。[《经济学杂志》(Economic Journal),1935 年,6 月号,第二35 页]

    设在某产量上,边际直接成本恰等于平均直接成本及补充成本之和,则

    该产量有特殊重要性,因在此点,雇主既不赚亦不赔,换言之,在此点之净

    利润为零;设产量小于此点,则雇主有净损失。

    在直接成本以外,补充成本所须弥补之程度,因设备之类型而异。以下

    为二极端情形:

    (一)有一部分设备维持费,必须与使用该设备之行为,同时发生,例

    如机器加油。这种开支(除了由外面购买者以外),应包括在原素成本之内。

    设由于物质上理由,本期所有全部折旧,必须以如此方法弥补,则使用者成

    本 (除了由外面购买者以外)等于补充成本,但符号相反;在长期均衡中,

    边际原素成本超过平均原素成本之部,须等于风险成本及利息成本之和。

    (二)资本设备之价值损失,有一部分只有在使用该设备时才能发生。

    如果这种损失没有在使用时即行弥补,则应算在使用者成本之内。设资本设

    备之价值损失,只有如此才能发生,则补充成本等于零。

    这里有一点值得指出,即雇主并不仅仅因为使用者成本低,而先用最旧

    最坏的设备;因为,使用者成本虽低,也许还抵不过效率之低,即抵不过原

    素成本之高。雇主所愿意使用的设备,乃在该设备上,每单位产品之使用者

    成本加原素成本——二者之和为最低者。故设某物之产量已定,则有一使用

    者成本与之相应,但在此总使用者成本与边际使用者成本之间,并没有一律

    的(uniform)关系。

    现在与未来之间,有许多连系,使用者成本即其中之一。盖在决定其生

    产规模时,雇主须在现在使用其设备,与保留此设备留待将来之用,——二

    者之间,有所抉择。使用者成本之大小,即决定于因现在使用,而牺牲掉的

    未来预期利益。而边际使用者成本、边际原素成本,以及边际预期售价——

    三者,决定雇主之生产规模。然则雇主用什么方法,计算一生产行为之使用

    者成本呢?

    上面说过,使用者成本,乃使用与不使用相比,资本设备所受之价值损

    失。至于不使用此设备时,尚值得支出的维持改良费,以及购自其他雇主之

    物品,皆应于相应处计及。故使用者成本之计算法,一定是先计算:设现在

    不使用资本设备,则在未来某时,预期收入可增加若干;然后再把此数折成

    现值。设现在不使用资本设备,则至少可把该设备之重新购置(replacement)

    期延迟;延迟购置之利益,折为现值,乃使用者成本之最低限度,也许大于

    此数。①

    设无过剩存货,故每年皆有新产的同类资本设备,作增补之用,则边际

    使用者成本可依据(a)因使用此设备,以致该设备之寿命缩短若干,或效率

    减低若干,以及(b)现在重新购置所需之成本,计算出来。如果资本设备有

    剩余,则使用者成本又视(a)从现在到剩余设备因折旧损失等原因而被吸收

    完毕——这一段时期中之利率,及(b)当前(即重估的)补充成本二者而定。

    由此,利息成本及当前补充成本二者,间接影响使用者成本之计算法。

    当原素成本为零时,此种计算法最简单易解。今以拙著《货币论》第二

    ② 《资本的保存》(The Maintenance of Capital),载《经济》(Economica),1935 年8 月号,第241 页

    以下。

    ① 以上说法,实基于一个假定:即不论产量如何改变,边际直接成本曲线总是连续的。但这个假定往往与

    事实不符。该曲线可能有一二不连续点,当产量达到一种程度,已相当于资本设备之技术的充分能力

    (technical full capacity )时,尤其容易产生不连续点。设有此种情形,则边际分析要部分崩溃,边际直接

    成本须用产量减少少许时,总直接成本减少多少来计算,故短期供给价格可以超过边际直接成本。同样,

    当产量低于某点时,也常常会产生不连续点。当我们讨论长期均衡中之短期供给价格时,这一点很重要,

    因为在讨论此问题时,如果有不连续点存在,则此不连续点必须包括在边际直接成本曲线内。故长期均衡

    中之短期供给价格,也许必须超过边际直接成本(后者就产量减少少许时之情形计算之)。

    ① 使用者成本又随人们对未来工资水准作何预期而有改变,故设人们预料当前工资单位之减低,只是暂时

    的,则原素成本与使用者成本之改变程度不同,因之影响到所用设备之种类,也许更影响到有效需求之水

    准,因为使用者成本与原素成本,在决定有效需求这一方面,其影响也许不同。

    ———————– 页面 37———————–

    册第二十九章所举原料铜之剩余情形为例。先以一吨铜在未来各日期之预期

    价值,作戍一列数。铜之剩余量逐渐减少,则铜之价值逐渐接近其正常生产

    成本,故该列数每一项之值受剩余铜量之吸收速率之影响。再从该列数之每

    一项中,减去当前补充成本以及从现在到该日每吨铜之利息成本,其中最大

    数,即为一吨剩余铜之现值或使用者成本。

    同样,设船只、工厂或机器有剩余时,则一船、一厂或一架机器之使用

    者成本,乃等于该设备在剩余量可以预期吸收完毕之日之预期重置成本,减

    去当前补充成本以及从今日到该日之利息成本。

    以上乃假定当资本设备不堪再用时,即以原物替补。设替补者并非原物,

    则计算现在所用设备之使用者成本时,须依据此设备不堪再用时,代之而起

    的新设备之使用者成本;其数量视两种设备之比较效率而定。

    读者想会注意到,设资本设备并非不合时宜,而只是暂时过剩,则实际

    使用者成本与正常使用者成本 (即设备并不过剩时之使用者成本)之差别,

    须看过剩设备在什么时候可以预期吸收完毕这段时期之长短而定。故设资本

    设备之年龄参差不齐,每年皆有一部分设备达到不堪再用之地步,则除非过

    剩量异常庞大,否则边际使用者成本不会大跌。在一般性的经济衰颓时期,

    边际使用者成本之大小,须看雇主们对不景气可以持续多久这一点作何预期

    而有改变。故经济情况开始好转时,供给价格之提高,也许一部分即由于雇

    主们修改其预测,以致边际使用者成本急剧增加。

    有人说,设雇主们联合起来毁灭过剩设备,则除非把全部过剩设备都毁

    灭,否则不会达到所求结果——提高价格。雇主们之意见则反是。但使用者

    成本这一个概念可以说明:如果把剩余设备毁灭一半,则也许可以立刻把价

    格提高;因为此种政策可以缩短过剩设备吸收完毕之时期,故可提高边际使

    用者成本,因之增加当前供给价格。故雇主们心目中,似乎隐隐有使用者成

    本这个观念存在,虽然他们并没有把这个观念明白说出来。

    设补充成本甚重,则当资本设备有过剩时,边际使用者成本将甚低。又

    当资本设备有剩余时,使用者成本及原秦成本之边际值,似不致于太超过其

    平均值。设以上二条件皆满足,则过剩设备之存在,很容易使雇主们净赔,

    也许净赔甚大。事实上并不是当过剩设备吸收完毕时,净赔即一跃而变为正

    常利润;而是当过剩设备逐渐减少时,使用者成本逐渐增加,边际原素成本

    与使用者成本之和,与平均原素成本与使用者成本之和,二者之差,亦逐渐

    增加。

    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第6版第360页)中,把一部分使用者成本,

    用“设备之额外折旧”这一个名义,包括在直接成本之内。但他并没有指出,

    这一项如何计算,其重要性又如何?皮古教授在 《失业论》中明白假定:在

    通常情形之下,边际产量所引起的资本设备之负投资可以忽视。他说(第42

    页)“设产量不同,则设备之折旧以及职员之开支亦可随之而不同,但我们

    忽视这些差异,因为一般说来,这些差异是次要的”。在生产边际上,资本

    设备之负投资为零,——这一个观念,实为近来许多经济理论所共有。但如

    果想要说明,一厂之供给价格,到底是什么含义,问题便随之发生了。

    由上所述,如果资本设备搁置不用,则此设备之维持费往往可以减低边

    际使用者成本;一一当雇主们预期不景气可以持续很久时为尤然。但是,很

    低的边际使用者成本,却并不是短时期必有的特征,而是(a)由于资本设备

    之性质特殊,如果搁置不用,其维持费甚高;(b)由于该短时期不在均衡状

    态,故资本设备很快趋于不合时宜,或过剩甚多。设有一大部分设备尚相当

    新,则过剩之严重性更加剧。

    设为原料品,则使用者成本之必须计及,乃人所共知;设一吨铜在今日

    用完,明日便不能再用,故该吨铜留待明日使用所可能有的价值,必须计算

    在边际成本之内。但铜只是一个特例而已,凡使用资本设备从事生产时,皆

    有类似情形发生。把原料与固定资本严格划分,使用原料所引起的负投资必

    须计及,但使用固定资本所引起的负投资则可忽略,一一这个假定与事实不

    符,尤其是在正常情形之下。因为在正常情形之下,每年皆有若干设备,陈

    旧不堪再用,必须重置;设备之使用,即所以缩短必须重置之日期。

    使用者成本与补充成本这两个概念,有一个优点,即二者同样适用于运

    用资本(Working capital)、流动资本(Iiquid capital)与固定资本(fixed

    capital)。原料与固定资本之重要差别,不在于二者对使用者成本及补充成

    本之感应性不同,而在于下列事实:即流动资本之收益只有一次,而固定资

    本因为有持久性,只能逐渐用完,故其收益为一列数,此列数之各项,由各

    期之使用者成本与所获利润构成之。② 最先用的资本设备之使用者成本,未必与总产量无关 (参阅下文);换句话说,在整个使用者成本曲线上,使用者成本也许随总产量之改变而改变。

    第七章 再论储蓄与投资之意义

    在上一章中,我们已对储蓄与投资二者下了定义;根据我们定义,二者必然相等,因为从社会全体看来,二者只是同一事物之两面。但有若干当代学人(包括写《货币论》时代的作者本人在内),对此二名词下了特殊定义,依照他们定义,二者不一定相等。更有些人先假定二者也许不相等,但在讨论之前,根本未对这两个名词下过定义。兹为使以上讨论与他人对此二名词之讨论发生联系起见,乃将这两个名词之种种流行用法加以分类,也许有助于读者。

    据我所知,大家都同意,所谓储蓄是等于所得减消费。如果储蓄之意义不是如此,一定非常不方便,而且容易引起误解。对于何谓消费支出这一点,各家意见亦并无多大出入。故各家名词用法之所以不同,不出二途:或由于投资一词之意义不同,或由于所得一词之意义不同。

    先论投资。在通俗用法中,所谓投资,往往指一个私人或一个法人购买一件新的或旧的资产。偶而投资一词,专指在证券市场上购买一件资产,不过我们对购买房产、购买机器或购买一批制成品或半制品,都一样称为投资。

    一般说来,所谓新投资(以别于再投资),是指从所得之中,购买一件资本资产(capital asset)。如果我们把出售一件投资作为负投资,则我的定义与通俗用法相符,因为旧有投资之交换,一定互相抵消。我们固然必须顾及债务之产生与清偿 (包括信用或货币数量之改变),但从社会全体而论,总债权之增加或减少一定恰等于总债务之增加或减少,故在讨论总投资时,这个因素已经互相抵消掉了。由此,如果通俗所谓所得相当于我之所谓净所得,则通俗所谓总投资相当于我之所谓净投资,——净投资乃一切资本设备之净增益;至于旧有设备之价值损失,凡属净所得之计算范围者,皆已扣除净尽。

    投资之意义,既包括一切资本设备之增益,不论所增者是固定资本、运用资本或流动资本;故除了投资与净投资之区别以外,如果投资之定义仍有重大差异处,则必由于有人之所谓投资,并不包括一切资本设备之增益在内。今以郝特雷氏为问。郝氏对流动资本之改变,即对未出售存货量之意外的增加或减少,非常看重。他提出了一个投资之定义,把这种变动摈斥于投资之外。在这种情形之下,所谓储蓄超过投资,实即未出售存货量之意外增加,亦即流动资本之增加。郝氏未能使我服膺:何以应该着重这个因素。郝特雷氏之说,把所有着重点都放在如何矫正不测之变这一点上,而忽视意中(不论预测是否正确)之变。郝氏认为雇主在决定其生产规模时,今日产量之所以与先一日不同,即参酌其未出售存货量之变动而定。设为消费品,则未出售存货量之变动,对雇主所作决策,自然有重大影响。但是影响雇主之决策者还有其他因素,我看不出有什么目的摈斥后者。故我宁愿着重于有效需求之全部改变,而不仅仅着重干有效需求之局部改变一一即反映上期末出售存货量之增减者。而且,设为固定资本,则未用能力 (unused capacity)之增加或减少,就影响生产决策这点而论,其效果与未出售存货量之增减相当。我看不出郝特雷氏之法,如何处理这至少是同样重要的因素。

    也许奥国学派所谓资本形成与资本消费,其意义与以上所谓投资与负投资,或净投资与净负投资之意义不同。在某种情形之下,如果根据我们定义,则资本设备之价值,显然并未减少,但在奥国学派看来,据说可以发生资本消费。无论如何,我尚未发现有任何地方,把此二词之意义明白说明。例如,生产时期延长时,即有资本形成之发生,——这一句话,实在并没有把我们的知识推进多少。

    设所得之意义不同,则储蓄 (等于所得减消费)之意义亦因之而不同;

    兹进而讨论由于所得之定义不同,所引起的储蓄与投资之不相等。我自己在

    《货币论》中对这些名词之用法,即是一例。我在上面(第六章第一节末段)

    解释过了, 《货币论》中所谓所得,与我现在所谓所得不同,因为在计算前

    者时,我并不以实得利润作为雇主之所得,而用(某种意义的)“正常利润”

    作为他们的所得。因之 《货币论》中所谓储蓄超过投资,实在是指:在其当

    前生产规模之下,雇主从资本设备之所有权上可以取得的利润,少于正常利

    润。《货币论》中所谓储蓄超过投资之数扩大,意思是指:实际利润正在减

    低,故雇主们有缩小其产量之动机。

    我现在认为:就业量(亦即产量与真实所得)由雇主决定,雇主之动机,

    乃在设法使其现在的及未来的利润成为最大量 (雇主有某种设备,该设备有

    某种寿命,雇主设法在此寿命年限之内,从该资本设备上取得最大报酬,使

    用者成本即由是而定);可以使雇主利润成为最大量之就业量,则定于总需

    求函数;后者则又定于雇主在种种假设之下,预料从消费及投资二者,可以

    取得之收益 (proceeds)。在《货币论》中,所谓投资减储蓄(二者皆依

    彼处所下定义)之差额改变,实指利润改变,但在该书中,我没有明白划分预期结果与实得结果。[ 我在该书中,认为雇主对利润之当前预期,乃决定于当前之实得利润。]当时我认为,如果投资与储蓄之差额改变,则产量亦随之改变,前者为后者之原动力。我现在的新说,虽然我自以为比较正确,比较有启发性,实在只是旧说之自然演进。如果用我《货币论》中所用语言表达,则我的新说是:设以前的就业量与产量为已知,又设雇主预期,投资减储蓄之差额将增加,则雇主将增加其就业量与产量。旧说与新说都想指出,就业量乃决定于雇主所预期的有效需求;《货币论》中所谓投资减储蓄之差额扩大,亦即有效需求增加之一种指示。有了新说以后,再回首过去,觉得当时那种说法非常纷乱,非常不完全。

    依照罗伯森 (D.H.Robertson)氏定义,则今日之所得等于昨日之消费加昨日之投资,故彼所谓今日之储蓄,乃等于昨日之投资,再加昨日消费与今日消费之差。故在他定义之下,所谓储蓄超过投资,在我的定义之下,就是昨日之所得超过今日之所得。故他所谓储蓄超过投资,与我所谓所得正在降低,意义完全一样;换句话说,他之所谓储蓄过多,恰等于我之所谓所得降低。设今日之预期,常决定于昨日之实得结果,则今日之有效需求,将等 大于此数,如果雇主预期在未来某时,收入可以超过正常数,但此种情况又不 能维持长久,故不值得——或没有时间——生产新的资本设备。[参阅罗伯森:《储蓄和贮钱》(Saving and Hoarding),载《经济学杂志》,1993  年9 月号,第399 页;以及罗伯森、郝特雷及我三人之间之讨论,载《经济学杂志》。1933  年12 月号,第658 页。]把每一个可能的未来 预期收入折为现值,其中最大者即等于当前的使用者成本。

    于昨日之所得。故罗伯森氏所用方法,虽然和我不同,但是我们二人,都想区别所得与有效需求二者,——在因果分析上,这是异常重要的区别。[郝特雷先生指出,皮古教授所谓供给价格,实即边际劳力成本,见 《经济》1934  年5 月号,第145 页。郝特雷认为这点对于皮古教授之论证颇为不利。]

    现在我们要讨论另一个名词——强迫储蓄(forced saving),以及与之相连的许多更空泛的观念。从这些观念中,可以发现什么明确意义吗?我在《货币论》中,曾经提及这个名词之初期用法,并且认为这些用法,和我当时所谓投资与储蓄之差别,有点接近。现在我不再敢确言,二者之接近性,有没有象我当时设想那末大。无论如何,“强迫储蓄”以及近人(例如哈那克教授或罗宾斯教授)所用类似名词,和我在《货币论》中所谓投资与储蓄之差,并没有一定关系,——这一点我觉得很确定。虽然这些学人没有明白说明其所用名词之意义,但是我们可以知道,他们所谓“强迫储蓄”,是由于货币数量或银行信用之改变,所直接产生的一种现象,而且即以此种改变之大小,来衡量强迫储蓄之多寡。

    (a)当产量及就业量改变时,会引起所得(以工资单位衡量)改变;(b)当工资单位改变时,会引起债务者与债权者之间所得之重分配,又会引起总所得 (以货币衡量)改变;(a)(b)二者都会改变储蓄量。货币数量之改变,既可以影响利率,从而改变所得之数量与分配(以后将加说明),故货币数量之改变,可以间接引起储蓄量之改变。不过此种储蓄量之改变,并不较之由于其他环境之改变所引起者,更有“强迫”性。故除非我们用某种情形下之储蓄量作为标准,否则我们没有方法,区别强迫储蓄与非强迫储蓄。

    而且 (我们以后会知道)当货币数量增减某数时,总储蓄量将增减若干,实异常不定,还系乎许多其他因素。

    故在没有规定一标准储蓄量以前,“强迫储蓄”没有意义。设我们以充分就业状态下之储蓄量为标准 (这似乎是合理的标准),则可下定义如下:

    “如果实际储蓄量,大于长期均衡中充分就业状态下之储蓄量,则谓之有强迫储蓄。”这个定义有意义,不过依照这个标准,则强迫的储蓄过度,将是非常稀少,非常不稳固的现象,强迫的储蓄不足,倒是常态。

    哈耶克教授在“强迫储蓄说之发展”一文中,指出这是这个名词之本义。“强迫储蓄”或“强迫节俭”(forced frugality),原来是边沁(J.Bentham)之概念。边沁明白说明,他先假定“各人都已就业,而且所就之业,对于社会最有利”。然后设想:如果在这种状态之下,货币数量相对——相对于可以出售的商品数量而言——增加,则将发生什么后果。边沁指出,在这种情形之下,真实所得不会增加,故过渡时期中之额外投资,将引起强迫节俭,“因而牺牲生活程度(national comfort),违反正义(national justice)”。十九世纪学者,凡讨论此问题者,心目中都有同样观念,虽然不一定明白说出。不过要把这个非常清楚的概念,推广之于非充分就业状态,则有若干困难。当然,设就业量增加,而资本设备不增加。则由于报酬递减律。已就业者之真实所得,会因之减少;但是要想把这种损失,与就业增加时可能有的投资增加,联系起来,恐怕不会有多大结果。无论如何,我还不知道近代学人之对“强迫储蓄”发生兴趣者,曾想把这个概念,推广之于就业渐增时情况。一般而论,他们似乎忽略了一点:要把边沁氏之强迫节俭概念,推广之于非充分就业情况,须有若干说明或若干修正。

    储蓄与投资之意义甚为直截了当,但相信储蓄可以与投资不相等者仍大有人在,这个道理我想可以用光学上的错视来解释:存款者与其银行之关系,实在是一种两面的(two sided)交易,而却误认为是一种一面的交易。一般人以为存款者与其银行,可以互相串通,变一手法,一变以后,储蓄即消失于银行体系之中,不再用之于投资;或者以为银行体系可以使投资发生,而

    没有储蓄与之相应。不过,如果一个人要储蓄,则他必须取得一件资产,不

    论是现金、债权或资本;一个人要取得一件他以前没有的资产,则亦不出二

    途:或者社会上新产了一件资产,价值和他的储蓄相等;或者有人把他原有

    的、价值相等的一件资产脱手。在第一种情形下,有储蓄即有新投资与之相

    应;在第二种情形下,有人储蓄,有人负储蓄,二者价值相等。第二人之所

    以损失其财富,一定是因为他的消费超过了所得,而不是因为他的资本蒙受

    了资本帐上的损失。因为现在问题,并不在他资产之原有价值是否受了损失,

    而是在他依当前价值,出售其资产以后,并不以之转购其他财富,而却用之

    干消费;这就是说,他的当前消费超过了当前所得。而且,设银行体系把一

    资产脱手,则一定有人把现金脱手。故第一人与他人之储蓄总量,必定等于

    本期新投资。

    说银行制度可以创造信用,产生投资,而没有真正的储蓄与投资相应,

    这种说法,只看到了银行信用增加时,所生后果之一部分,而未见及全部。

    设银行体系并不减少其现有信用量,而创造额外信用,授与一雇主,该雇主

    则以之增加其本期投资;又设如无此额外信用,即无此额外投资;——设属

    如此,则所得一定增加,在正常情形之下,所得之增量常超过投资之增量。

    而且,除非在充分就业情形之下,否则真实所得与货币所得皆同时增加。公

    众可以“自由选择”,如何把所得之增量分配于储蓄与消费;雇主实现其意

    旨一一即举债以增加投资——之速度,亦不能大于公众决定增加其储蓄之速

    度,——除非该雇主之投资,仅系替代其他雇主之投资者,故此增彼减,总

    投资并未增加。而且,如此产生之储蓄。其真实性与他种储蓄毫无二致。设

    银行体系增加其信用,则货币数量必增,但除非一人自愿持有货币,而不持

    有其他形式之财富,否则没有人可以强迫其持有此新增货币。但就业量、所

    得及价格不能不变,互相适应,故在新情况之下,自然有人愿意持有此新增

    货币。

    我们承认,如果某方面投资之增加,事先未曾逆料,则在总储蓄与总投资方面,也许会有不规则现象发生;而若事先已充分料及,便无此类现象。我们也承认,当银行信用增加时,可以引起三种趋势:(a)产量增加,(b)边际生产物之价值——以工资单位计算——增加 (由于报酬递减律关系,此乃产量增加时必有之现象),以及(c)工资单位——以货币计算——增加(此常与就业情况之改善相伴俱来)。这三种趋势,可以影响社会各集团间真实所得之分配。

    不过这种种趋势,都是产量增加这件事实本身之特征,设产量之增加,并非由于银行信用之增加,而由于别种原动力,则以上三种趋势仍然存在。要避免这种种趋势,只有不让就业状况改善。以上所述,有许多是以后讨论中得到的结论,此处提前应用了。

    旧说认为储蓄常常引起投资,新说认为可以有储蓄而无投资,或有投资

    而无“真正的”(genuine)储蓄,二说相比,旧说虽然不完全,容易引起误

    解,但比之新说,在形式上尚较为健全。旧说之误,在于由此推论,如果个

    人储蓄,则总投资亦必作同量增加。个人储蓄可以增加其一己之财富,这是

    不错的;但由此推论,以为亦可增加社会全体之财富,则忽视了一个可能性:

    即一人之储蓄行为,可以影响他人之储蓄,因之影响他人之财富。

    储蓄与投资恒等,而个人似乎又有“自由意志”,可以任意储蓄,不论

    他自己或别人是否投资,投资于什么。这二者之所以能调和,主要是因为储

    蓄与消费相同,也是一件双面的事情。他一己之储蓄量,虽然对于他本人之

    所得,不致有重大影响,但他的消费,一定影响他人之所得,故不能每个人

    都同时储蓄一特定数目。如果每个人都想减少消费,增加储蓄,则因所得一

    定受到影响,故这种企图必自招失败。同样,社会全体之储蓄量也不能少于

    当前投资;若有此种企图,则所得一定会提高到一种水准,使得各人愿意储

    蓄之数,相加起来,恰等于投资量。

    以上所述,与另一个命题非常相似:即每人都有自由权,可以随时改变

    其持有之货币量,但各人持有之货币量,相加起来,其总数又恰等于银行体

    系所创造之现款数量。后者之所以相等,是因为一人所愿意持有之货币量,

    与其所得之多寡以及商品(主要是证券)之价格有关,——购买商品即不持

    有货币。故所得与物价必然改变,达到一新水准,使得各人所愿意持有之货

    币量,其相加总数,恰等于银行体系所创造之货币数量。这是货币理论上之

    基本命题。

    这两个命题都从一个事实推演出来:即有一买者必有一卖者,或有一卖

    者必有一买者。个人一己之交易量,在市场上甚为渺小,故可忽视需求之双

    面性而无碍,但如在讨论总需求时,亦如此忽略,实为大谬。社会全体行为

    之经济理论,与个人一己行为之经济理论,其重大区别就在这里:在后者,

    我们可以假定当个人改变其一己之需求时,其所得并不受到影响。

    第三编 消费倾向

    第八章 消费倾向: (一)客观因素

    在第一编终了时,因为要讨论若干关于方法与定义上的问题,故把主题

    打断,现在我们回到主题。本书分析之最终目的,乃在发现何者决定就业量。

    到现在为止,我们只建立了一个初步结论,即就业量定于总供给函数与总需

    求函数之交点。总供给函数主要系乎供给之物质情况,其中道理大都已为人

    熟知。函数之形式也许有点生疏,但函数之基本因素则并不新奇。在第二十

    章中,我们还要回到总供给函数,用就业函数(employment function)这个

    名义讨论其反函数。不过一般而论,一般人却忽视了总需求函数之地位,故

    本书第三第四两编专论总需求函数。

    总需求函数之自变数为就业量,依变数为由此就业量所可预期获得之“收

    益” (proceeds)。所谓“收益”乃二量之和——其一为该就业量之下之消

    费量,其二为该就业量之下之投资量。决定此二量之因素,大致划分得很清

    楚。本编专论前者:即当就业量在某特定水准时,何者为决定消费量之因素。

    第四编则进而讨论决定投资量之因素。

    此处问题是:设就业量在某一水准,则用之于消费者将为若干?故严格

    说来,我们所讨论的函数应当是把消费量 (C)与就业量(N)连系起来。但

    为方便起见,不妨以C(以工资单位计算的消费量)代替C,以Y(相当于

    W                                          W

    某就业水准N之所得量,亦以工资单位计算)代替N,而讨论略为不同的一

    个函数。后一种办法有一点可以非难,即Y未必总是N之唯一函数。Y与N

    W                          W

    之关系,也许须看该就业量之性质如何而受影响——虽然程度不深。换句句

    说,如果总就业量N相同,但在各业之分配方法不同,则因各业之就业函数

    之形状不同(此点在以下第二十章中再讨论),故Y之值可能不同。在某种

    W

    情况下,我们要特别顾及这个因素。不过一般而论,如果说Y受N所唯一决

    W

    定,大致还差不多,故可下定义如下:所谓消费倾向者,乃Y(以工资单位

    W

    计算的所得水准)与C(该所得之用之于消费支出者,亦以工资单位计算)

    W

    之函数关系X,写作

    C=x(Y)或C=W·x(Y)

    W    W             W

    一社会之消费量,显然系乎下列因素:(a)所得数量,(b)其他客观环境,

    (c)该社会各组成分子之主观需要、心理倾向、心理习惯,以及相互之间分

    配所得之办法(产量增加时,分配办法也许略有变动)。消费之各种动机互

    相影响,要想以之分类,不免有强为划分之嫌。但为廓清思路起见,可以分

    为两大类讨论,称之为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主观因素包括人性之心理特征、

    社会习俗与社会制度;后二者虽然可以更动,但除非在反常的、革命的状态

    之下,在短时期内,大概不至于有重大改变。下章将对主观因素作较详细讨

    论。设欲作一历史的研究,或以一社会体系与另一不同类型之社会体系相比,

    则必须顾及:这些主观因素之改变,如何可以影响消费倾向。但在下文中,

    我们大致将假定主观因素不变;因之假定:消费倾向仅随客观因素之改变而

    改变。

    可以影响消费倾向之客观因素,其主要者如下:

    (一)工资单位之改变显然,消费量(C)与其说是货币所得之函数,不

    如说是 (某种意义的)真实所得之函数,更为确当。设技术、嗜尚以及决定

    所得分配之社会条件不变,则一人之真实所得,随其能够支配的劳力单位

    (labour-units)之增减而增减,换言之,随其以工资单位计算的所得之增

    减而增减:——虽然当总产量增加时,由于报酬递减律关系,一人之真实所

    得之增加,不若其以工资单位计算的所得之增加之甚。故大致而论,我们可

    以假定:设工资单位改变,就业量不变,则消费支出——与物价一样——将

    作同比例的改变。在某种情形下,我们必须顾到:当工资单位改变时,某特

    定真实所得量在雇主与固定收入阶级 (rentiers)之间之分配办法,随之改

    变,因此可能影响消费;但除此以外,我们已经计及工资单位之改变,因为

    在规定消费倾向之意义时,所用自变数与依变数,都是用工资单位来衡量的。

    (二)所得与净所得之差别之改变以上已经指出,消费量与其说是定于

    所得,无宁说是定干净所得;因为依照定义,当一人决定其消费之多寡时,

    他心目中想到的,主要是他的净所得。在一特定状况之下,二者之间也许有

    一相当稳定的关系,即有一唯一函数,连系所得与净所得二者。但如果不是

    如此,则设所得改变而并不影响净所得,则该部分所得之改变与消费无关,

    必须忽视;同理,设净所得改变,但并不反映于所得中,则该净所得之改变

    亦必须计及。但除非在例外状态下,否则我怀疑这个因素有多少实际重要性。

    在本章第四节中,我们还要回头详细讨论这个问题:所得与净所得之差别对

    于消费有何影响?

    (三)在计算净所得时并未计及的资本价值之不虞之变这些不虞之变,

    在修改消费倾向这一点上,其重要性较之所得与净所得之差,实有过之;因

    为在这些不虞之变与所得之间,并没有稳定的或规则性的关系存在。资产阶

    级之消费量,也许对于其财富之货币价值之不虞之变,非常敏感。这个应当

    算作是短时期内可以使消费倾向改变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时间贴现率——即现在物品与未来物品之交换比例——之改变时间贴现率与利率,并不完全一样,因为前者计及货币购买力之改变一一只要能够预料得到;又须计及各种风险,例如没收性的赋税,寿命不长,不及享受未来物品等等。但作为第一接近值,我们可以用利率替代时间贴现率。

    这个因素,对于一特定所得量中之消费量,到底有多少影响,实在很可怀疑。[ 《经济学季刊》(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32 年11 月号,第123 页。]经典学派认为利率可使储蓄之供需相等,故由此推论:设其他情况不

    变,则消费支出与利率变动之方向相反,换句话说,利率增加时,消费会显

    著减少。不过大家都承认,利率变动对于当前消费之影响,是根复杂而不确

    定的,须看几种相反力量,之大小强弱而定。例如当利率提高时,有人之储

    蓄意愿加强,有人之储蓄意愿削弱。在长时期中,如果利率改变甚大,则或

    者颇能改变社会习惯,因而影响主观的消费倾向;——虽然影响之方向如何,

    则除非有实际经验,否则仍难断言。至于利率之短期变动,如果变动范围不

    大,大概不致于直接影响消费:既不致于使其增,亦不致于使其减。只要其总所得仍与前相同,大概很少有人因为利率从五厘降至四厘,因而改变其生

    活方式。在间接方面,影响也许要多一些,但方向也不一定尽同。利率影响

    消费之最主要途径,也许是当利率改变时,证券以及其他资产不免有增值或

    贬值现象。设一人之资本有意外增值,则彼自趋于增大其当前消费;反之,

    设彼蒙受资本损失,则彼自趋于缩减其当前消费——虽然就所得而论,其资

    本之价值仍与前相同。但这种间接影响,我们已在(三)中计及。除此以外,

    实际经验可以昭示我们:如果个人之所得不变,则短期间利率之变动,大概

    不大影响其消费量——除非利率之改变异常庞大。设利率降至极低程度,则

    某笔款项所可购得之年金,与由该款项所可收取之利息 (年息),二者之比

    例增大,故一般人趋向于购买年金,以作防老之用,故为负储蓄之重要源泉。

    有时因为未来发展极度不确定,故消费倾向大受影响,这种反常状态,

    亦应归入本类。

    (五)财政政策之改变如果个人之储蓄动机,确受其对未来收益所作预

    期之影响,则影响个人之储蓄者,除利率以外,还有政府之财政政策。所得

    税 (尤其是歧视“不劳而获”之所得者)、资本利润税、遗产税等等,都和

    利率一样,与储蓄有关。而且在一般人心目中,财政政策之可能变动范围,

    至少要比利率大。如果政府故意用财政政策,作为平均所得分配之工具,则

    财政政策对消费倾向之影响自然更大。[《经济学季刊》(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32 年11 月号,第125页。]

    设政府从平常赋税中,用偿债基金(sinkingfund)法偿付国债,则其对

    于总消费倾向之影响亦必须顾及。盖政府之偿债基金,乃集体储蓄之一种;

    故在一特定情况中,大量的偿债基全必定减少消费倾向。因为这个理由,故

    设政府从借债政策改为提出偿债基金政策(或从后者改前者),则影响所及,

    将使有效需求剧烈缩减 (或显著增加)。

    (六)个人对其未来所得之多寡,忽改变其预期为完备起见,我们必须提及这个因素。不过这个因素对于个人之消费倾向,固然许有重大影响,但从社会全体而论,大概是互相抵消。而且一般而论,这个因素太不确定,故不会有多大影响。

    因此我们得到一个结论:在一特定情况之下,设我们取消工资单位(以货币计算)之改变,则消费倾向大概是一个相当稳定的函数。资本价值之不虞之变,利率与财政政策之重大更动,固然皆可改变消费倾向,但除此以外,其他可以影响消费倾向的客观因素,虽然不可忽视,但在通常情形下,大概不至于有多大重要性。

    设一般经济情况不变,则消费开支 (以工资单位计算)主要是决定于产出与就业量,因为这个理由,故可以用一个笼统的“消费倾向”函数,总括其他因素。其他因素固然可以改变 (这点不能忘记),但在通常情形之下,总需求函数中之消费部分,确以总所得 (以工资单位计算)为其主要变数。

    消费倾向是一个比较稳定的函数,故一般而论,总消费量主要是决定于总所得量 (二者皆以工资单位计算),消费倾向本身之改变可以看作是次要的;如果承认这点,然则此函数之正常形状为何?

    无论从先验的人性看,或从经验中之具体事实看,有一个基本心理法则,

    我们可以确信不疑。一般而论,当所得增加时,人们将增加其消费,但消费

    之增加,不若其所得增加之甚。这就是说,设以C代表消费量,Y代表所得

    W               W

    (二者皆以工资单位计算),则△C与△Y同号,但小于△Y,换句话说,

    W      W                  W

    dC

    W  是正数,但小于一。

    dY

    W

    设我们所研究者为短时期,例如就业量之循环性变动,则因在短期以内,

    人类习惯——以别于比较永久的心理倾向——尚没有充分时间,与客观环境

    之改变互相适应,故以上所述法则尤其适用。个人往往先维持其习惯的生活

    标准,然后再以其实际所得与为维持该标准所需费用之差,储蓄起来。即使

    消费开支随所得之改变而调整,但在短时期以内,调整程度不会臻于完美,

    故所得增时,储蓄亦增,所得减时,储蓄亦减;储蓄之增减程度,初大后小。

    除了所得水准之短期变动以外,还有一点也很明显:一般而论,所得之

    绝对量愈大,则所得与消费间之罅隙(gap)亦愈大。盖满足个人及其家属之

    目前基本需要,乃第一要着,等到生活已达到相当舒适程度,行有余力,才

    积聚资本。故一般而论,设真实所得增加,则储蓄在所得中所占之成数

    (proportion)增加。但不论储蓄所占成数是否增大,任何现代社会大概都

    适用下述基本心理法则:当一社会之真实所得增加时,其消费量不会以同一绝对量增加,故储蓄之绝对量增大——除非同时在其他因素方面,有异常重大之变发生。[参阅第十四章]我们以后可以知道,经济制度之所以能够稳定,主要是因为有此基本法则之存在。换句话说,当就业量——亦即总所得——增加时,毋须把所有就业增量,都用来满足消费增量。

    反之,当所得因就业量之减低而减低,而且减低之程度甚大时,则不仅

    若干个人或若干机关,可以用其在境况较佳时所积聚下来的后备金

    (financialreserves)作消费之用,使其消费超过所得,即政府亦能如此;

    因为政府也可以有意无意造成超支(budgetarydeficit),或用举债筹款救

    济失业。故当就业量降至一低水准时,或由于个人之习惯性行为,或由于政

    府采取行动,总消费量之减低,不若真实所得之减低之甚。这可以解释,为

    什么新的均衡位置,在相当温和的变动范围以内,即可达到。否则就业与所

    得之降低,一经发动,便将继续降低到极端程度。

    这个简单原则又可达到以前结论:除非消费倾向改变,否则就业量只能

    随投资之增加而增加。盖当就业量增加时,消费者对消费之增加,将小于总

    供给价格之增加,故除非投资增加,补足这个罐隙,否则增加就业量将无利

    可图。

    有一件事实,我们切不可低估其重要性,即:就业量固然是预期消费与预期投资之函数,但设其他情形不变,消费量却是净所得之函数,亦即净投资之函数(因为净所得等于消费加净投资)。换句话说,设在计算净所得时,准备基金(financial provision)提得愈多,则一特定投资量对于消费之有利影响愈小,亦即对于就业量之有利影响愈小。

    设此全部准备基金 (或补充成本),事实上确在目前用之于维持现有资

    本设备,则此点不致被人忽略。但设所提基金超过当前实际维持费,则此种

    行为对于就业量之影响,往往未为人充分了解。盖此超过部分,既不直接引

    起当前投资,又未能用之于当前消费,故此超数必须由新投资抵补;但新投

    资之需求,与当前旧设备之耗损,几乎毫无关系,而准备基金乃为后者而设,

    结果是:新投资之可以用于产生当前所得者为之减少,故设欲维持一特定就

    业量,则新投资之需求必须加强。以上所论,亦适用于使用者成本中之耗损,

    只要该耗损在实际上并未弥补。

    设有一屋,在未拆毁或放弃以前,继续可用。房主于每年租金中,提出

    一笔款项作为折旧基金,但既不用之于修缮房屋上,又不视之为净所得作消

    费之用;则此种基金,不论是属于U或V,在此房屋之整个寿命中,总是对

    于就业不利;但在此房屋需要重建时,则前愆尽赎。

    在静态经济体系中,这些都不值得提。因为在静态经济体系之内,每年

    旧屋之折旧,恰等于该年新屋之建置费;旧屋寿终之速度,恰与新屋添建之

    速度相等。但在非静态经济体系中,尤其是在对长寿资产之投资狂热刚过之

    后——这段时期内,这些因素可以非常严重,盖在此种情形之下,雇主对其

    现有资本设备,将提出一笔较大的折旧基金,而此种设备,虽随时间之消逝

    而有所损失,但以其全部基金用之于修理补充之日,则尚未到临,故有一极

    大部分之新投资为此基金所吸收,于是所得只能甚低,以与总净投资相适应,

    而不能提高。故在旧设备需要重置(提出折旧基金之目的即在此)之前,很

    长一段时间内,折旧基金这一项,便将消费能力从消费者手中夺去;换句话

    说,折旧基金减少当前有效需求,只有在旧设备真正需要重置之年,方才增

    加有效需求。除此以外,如果再加上所谓 “财政稳健政策”(financial prudence),即提出之折旧基金远超过该设备之实际折旧率,则

    累积影响可以非常严重。

    以美国为例。在1929时,由于过去五年中资本之急剧扩张,故偿债基金

    及折旧基金皆甚大,而设备则并不需要重置,于是极大部分之新投资,皆为

    此种基金所吸收;当时几乎没有希望找出更多新的投资,为一个富裕社会在

    充分就业情形之下所愿意提供的新储蓄谋求出路。仅仅这一个因素,也许就

    可以引起不景气。而在不景气时期,还有许多大公司,只要力之所及,仍实

    行财政稳健政策;这也给与早日复兴一个严重障碍。

    又以今日(1935)英国情形为例。战后大量的住宅建筑以及其他新投资,

    使今日所有偿债基金远超过当前实际所需修理费与重置费。设从事投资者为

    地方当局或公共机关,则因拘泥于所谓“健全”财政(Sound finance)原则,

    往往于重置之日尚未到临以前,即将原来成本全部提清,故此种情形更为加

    强。结果是:即使私人愿意以其全部净所得完全用之于消费,但是因为同时

    在另一方面,此等官方或半官方机关正在依法提出大量偿债基金 (不论有无

    新投资与之相应),故充分就业极难恢复。地方当局每年所提出的偿债基金,

    ①                               ①

    我想是超过其每年投资支出之半数。 不知当卫生部 (Minstrelsy of Health)

    ① 财政政策对于财宫增加到底有什么影响,许多人不免有重大误解;但在未达到第四编利率论之前,我们不能对此点作充分讨论。

    坚持地方当局必须呆板的提出偿债基金时,是否知道此种政策会使失业问题

    更加严重?设建筑协会 (Building Societies)垫款于个人,助其建筑房屋,

    则房主因想在房屋尚未到不堪再用地步,即将债务清偿,故储蓄量常较平常

    为多。不过,这个因素之所以减少消费,大概是因为它直接减少消费倾向,

    而不是因为它减少净所得。举几个实际数字,建筑协会垫款偿还数,在1925

    为24,000,000镑,至1933增为68,000,ooo镑;而1933之新垫款则为

    103,000,000镑。今日垫款偿还数想来更大。

    由产量统计能够得到的,是投资而不是净投资,这件事实,考林·克拉

    克(Colin Clark)在所著《国民所得1924—1931》一书中,已经说得很明

    白。他又指出:折旧等项,经常在投资值中占极大成数。例如他估计 1928

    年至1931年大不列颠之投资与净投资如下 (但他所谓毛投资,也许包括一

    部分使用者成本,故较我所谓投资大;又他所谓净投资与我所谓净投资,到

    底相应到什么程度,亦不明白):

    毛 投 资

    年 份                                  旧资本之折旧            净 投 资

    (单位:百万镑)

    1928                791                    433                   358

    1929                731                    435                   296

    1930                620                    437                   183

    1931                482                    439                    43

    库兹涅茨(Kuznets)先生计算美国1919年至1933年之毛资本形成(gross

    capital formation)(调即我所谓投资)时,亦得到类似结论。从产量统计

    中能够得到的,一定只是毛投资,而不是净投资。库兹涅茨氏也发现从毛投

    资变为净投资之困难,他说:“从毛资本形成变为净资本形成,其困难即在

    如何矫正现有持久品之每年耗蚀量。而此困难之起,不仅只是材料缺乏,亦

    因为持久品之每年耗蚀量——这一个概念本身,就不够明白”。因之他只能

    假定:“商号簿籍中所记折旧与折耗,确能正确代表该商号现用持久品之耗

    蚀量”。但在另一方面,私人手中之房屋及其他持久品,他并不设法减除其

    耗蚀量。库氏之计算结果,可用下表总括之 (单位百万美元):

    ① 参阅下第十八章第三节。

    ① 实际数字被认为无关宏旨,故在两年或两年以后,始行发表。

    ② 从1929 年4 月至1930 年3 月这一年中,地方当局用之于资本支出者,共为87,000,000 镑,其中偿债基

    金却占去了37,000,000 镑。1932 年4 月至1933 年3 月这一年中,其相应数字为81,000,000 镑及46,000,000

    镑。

    毛资本形成 (商业

    雇主之加工、修理、     净资本形成 (库

    年     份       存货之净改变,已

    维持、折旧与折耗       茲涅茨的定义)

    计算在内)

    1925               30,706                 7,685              23,021

    1926               33,571                 8,288              25,283

    1927               31,157                 8,223              22,934

    1928               33,934                 8,481              25,453

    1929               34,491                 9,010              25,481

    1930               27,538                 8,502               19,036

    1931               18,721                 7,623               11,098

    1932                7,780                 6,543               1,237

    1933               14,879                 8,204               6,675

    由上表可以清楚看出:1925—1929年五年之中,净资本形成非常稳定,

    即在经济繁荣之后期,也不过增10%。雇主之修理、维持、折旧、折耗等减

    数,则即使在不景气最深刻时期还是很高。库兹涅茨所用方法,大概过于低

    1

    估每年折旧等项之增加数,盖所增者尚不及每年净资本形成之1                     %。自1929

    2

    年后,净资本形成一落千丈,1932年数字,比之1925—1929年五年平均数

    字,低95%以上。

    以上所论,在某种限度以内,确是题外之文。但我们必须强调一点:设

    社会已有大量资本,则在计算净所得时,必先从所得中减去一大笔,余数始

    可作消费之用。故即使群众愿意以其净所得之极大部分用之于消费,消费倾

    向还是不免趋低。

    再重复一遍:消费乃是一切经济活动之唯一目的,唯一对象。就业机会

    必受总需求量之限制,总需求只有两种来源: (a)现在消费,(b)现在准

    备未来消费。在有利可图这个条件之下,现在可以着手准备的未来消费,不

    能推至极远;而且从社会观点看来,要供给未来消费,不能从理财上打算,

    只能在现在实实在在生产东西。故设当前社会经济组织,可以允许财政上准

    备未来消费与物质上准备未来消费两相分离,获得前者之努力未必即引起后

    者,则财政稳健政策可使总需求减少,因而损害公共福利。例证甚多,不胜

    枚举。而且,已经预先准备好了的未来消费愈大,则愈难找寻更多的未来消

    费来预先准备,而我们依赖现在消费以作需求之源之程度愈深。不幸所得愈

    大,则所得与消费之差亦愈大。设无新奇策略,问题将无法解决,——除非

    让失业增加,社会贫穷到一种程度,使得所得与消费之差,恰等于在目前有

    利可图这个条件之下,为准备未来消费而生产的产物价值。

    问题又可作如下观。消费一部分可以用当前所产物品来满足,一部分可

    以用以往所产物品来满足,即用负投资来满足,设消费用后者来满足,则当

    前 (消费〕需求亦随之而减,盖一部分当前支出,不再返为净所得。反之,

    设有一物在本期出产,而此物之目的

    乃在满足未来消费,则当前需求为之增大。一切资本投资,迟早总要变

    成负投资,故如何使新的资本投资,常常超过资本负投资,以弥补净所得与消费之罅隙,乃成为一大问题,——而且此问题随资本之增加而愈来愈难。

    只有当人们预期未来消费支出会增加时,当前新投资才会超过原有资本之负

    投资。每次我们以增加投资来取得今日之均衡,便增加取得明日均衡之困难。

    今日之消费倾向减低,而尚与公共福利不悻者,因为人们预期消费倾向将有

    提高之日。我们不禁想到“蜜蜂寓言人——明日之欢乐,乃是今日可以严肃

    之必不可少条件。

    有件很奇怪的事情值得一提。如投资者为政府机关,例如政府建筑道路

    或住宅,则一般人似乎意识到有这道最后难关之存在。一般人之所以反对政

    府用投资方式来增加就业,其常用理由之一,就是因为这类计划将为未来增

    加困难。他们常常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把一个静止人口能够需要的

    住宅、道路、市政厅、水电厂等等,都建造起来以后,你还做什么呢?”不

    过一般人却不大容易了解,私人从事投资,或私人从事扩张工业,也有同样

    困难。尤其是后者,因为对于厂房设备等之需求,比之对于住宅之需求,还

    要容易满足,而且只能吸收每个人很少一点款项。

    在这些地方 (其他关于资本之学术上讨论,亦复如是),我们思路之所

    以不容易十分清楚,乃是因为我们不太充分了解:资本不能离开消费而独立

    存在,反之,如果消费倾向一经减低,便成为永久习惯,则不仅消费需求将

    减少,资本需求亦将减少。

    第九章 消费倾向: (二)主观因素

    设总所得 (以工资单位计算)不变,又设上述客观因素不变,则尚有第

    二类因素,亦能影响一特定量所得中之消费量:——这就是若干决定消费多

    寡之主观的、社会的动机。分析这些因素并没有什么新奇处,故只须列举其

    中较重要者,不必再加申论。

    一般说来,有八种主要的动机或对象。每种都带有主观色彩,可以使人

    不以其所得用之千消费。这八种动机是:

    (一)建立一准备金,以防不测之变。

    (二)预防未来所得不若今日所得之宽裕,而一己及家庭之用费,则未

    来大于今比例如由于年迈、子女教育费、亲属扶养费等等,所得与需要之关

    系,今日与未来不同。

    (三)享受利息及增值,即有人愿意牺牲一个较小的现在消费,而享受

    一个较大的未来消费(二者皆以实物计算)。

    (四)使以后开支可以逐渐增加,盖人类本能,总希望生活程度逐渐提

    高,而不希望逐渐下降——虽然享受能力也许逐渐减低。

    (五)享受独立感及有能为力感,虽然心目中不一定有什么特殊用途。

    (六)获得从事投机或发展事业之本钱。

    (七)遗留财产与后人。

    (八)满足纯粹吝啬欲:即一贯遏制消费,节约到不合理程度。

    以上八种动机,可以称为谨慎、远虑、计算、改善、独立、企业、自豪

    与贪婪。相应的消费动机,则为享受、短见、慷慨、失算、炫耀与奢侈。

    除了个人积聚储蓄以外,还有大量所得,约占现代工业国家(如英美)

    中总储蓄量之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则由各级政府机关、各种社团及公司等

    储蓄起来,其动机与个人之储蓄动机相类,但不相同,其主要者有四:

    (一)企业动机——可以不必在市场招集资本或举债,而有能力从事更

    多的资本投资。

    (二)流动动机——取得流动资源(liquidresources),以应付不虞之

    变难及不景气。

    (三)改善动机——使得所得逐年增加;能够办到这点,则经理可以免

    受批评,因为一般人很少能够分辨:所得之增加,到底是由于过去积蓄,或

    由于当前效率提高。

    (四)谨慎动机——财政上持谨慎稳趁态度,故多提基金 (fi-

    nancialprovision),大于使用者成本以及补充成本,以便债务之清偿速度

    或原成本之划销 (Writeoff)速度,超过资产之实际耗蚀率与折旧率。这个

    动机之强度,主要是定于资本设备之数量与性质,以及生产技术之改变速率。

    以上这些动机,都使得一部分所得不用之于消费;与之相应者,有时亦

    有若干动机,使消费超过所得。上举私人储蓄动机中,有些在以后有负储蓄

    与之相应,储蓄动机之出于防老或家庭需要者,即属此类。用借债来办理失

    业救济,最好看作是负储蓄。

    这些动机之强度,当然随我们所假定的经济制度与经济组织,随种族、

    教育、成规、宗教及流行道德观念等因素所形成的习惯,随现在希望与过去经验,随资本设备之多寡与技术,又随目前财富分配办法,以及社会各阶层

    已经确立的生活程度,而大有不同。但除了几处偶然的题外之文以外,本书

    将不涉及重大社会改革所产生的后果,或长期进步中慢慢发生的影响;这就

    是说,我们把主观储蓄动机以及主观消费动机之主要背景看作是已知数。财

    富之分配办法,既决定于社会结构,而后者又有相当永久性,故前者亦只能

    在长时期中慢慢改变,故本书亦视之为已知。

    主观的与社会的动机之主要背景,既改变甚慢,而利率以及其他客观因

    素之变动,在短期内又影响不大。则我们自可得一结论:短期内消费量之变

    动,主要是由于所得(以工资单位计算)之改变,而不是由于一特定所得量

    之下消费倾向之改变。

    有一个误解,我们必须免除。以上是说:相当温和的利率变动。对于消

    费倾向之影响不大;却并不是说:利率变动对于实际储蓄量与实际消费量之

    影响甚小。很相反。利率变动对于实际储蓄量之影响,非常重要,但与一般

    人所设想的方向相反。即使提高利率确有减低消费倾向之作用。但我们可以

    断言:利率增高之结果,乃减少实际储蓄量。盖总储蓄乃定于总投资,而提

    高利率适足减少投资——除非投资之需求表变动,抵消利率上涨之影响。故

    利率增高之结果,必定是把所得压低到一个水准,使得储蓄减至与投资相等。

    又因所得之减少程度 (就绝对数量而言),一定大于投资之减少程度,故提

    高利率可以减少消费——这句话也是对的,然而这并不是说,提高利率以后,

    可以储蓄之数量扩大;恰恰相反,储蓄与消费二者都减少。

    故就整个社会而言,即使提高利率,确可增加一特定所得量中之储蓄量,

    但我们很可以断言:如果投资需求表不变,则提高利率一定减少实际总储蓄

    量。不仅如此,在其他情形不变这个假设之下,我们还可以知道,利率提高

    时,所得将减低多少。盖若利率提高,而资本之边际效率不变,则投资将减,

    是以所得必须减少,从而减少现有消费倾向之下之储蓄数量,使与减少后的

    投资数量相等。所得应行减少之数,即可由此算出。下章将详细讨论这个问

    题。

    如果我们的所得可以不变,则提高利率,也许可以引诱我们多储蓄一些。

    但如果提高利率可以妨碍投资,则我们的所得不能不变。所得一定要下降,

    从而减低储蓄能力,抵销高利率对于储蓄意愿之刺激。故德行愈美,节俭之

    决心愈强,个人与国家之财政愈坚守正统办法,则当利率相对——相对于资

    本之边际效率——增加时,所得之减少愈大。这些结果是不可避免的,冥顽

    不灵者,只会得到罚,不会得到赏。

    如此说来,难道实际总储蓄量以及总消费量,与谨慎、远见、计算、改

    善、独立、企业、自豪及贪婪等动机毫无关系吗?难道美德与失德(virtue and

    vice)都不相千;一切只看利率与资本之边际效率二者,对于投资之有利程

    度如何而定吗? 不,这倒又不免言之过甚。设利率常与充分就业不悖,则美

    德又恢复其地位;在充分就业之下,资本之积聚速率,乃定于消费倾向之减

    低速率。我们又可以看出,经典学派之所以称扬节俭为美德者,因为他们暗

    ① 参阅所引书第117 页及第138 页。

    ———————– 页面 54———————–

    中假定着:利率的确与充分就业不悖。

    ———————– 页面 55———————–

    第十章 边际消费倾向与乘数

    在第八章中,我们已经确立了一点:除非消费倾向改变,否则就业量只

    能随投资之增加而增加。现在我们可以把这个思路再推进一步。在一特定情

    况之下,我们可以在所得与投资之间,确立一个一定比例,称之为乘数

    (multiplier);如果再加上若干假定,使问题简单化,则又可在总就业量

    与直接用之于投资之就业量(称之为第一级就业量primaryemployment)之

    间,建立如此一个比例。这一步是我们整个就业理论中不可或缺的一步。有

    了这一步,设消费倾向不变,则我们可以在总就业量、总所得与投资量之间,

    建立一个确切的关系。乘数这一个概念,卡恩 (R.F.Kahn)氏首先创用,见

    卡氏著 《国内投资与失业之关系》一文(载《经济学杂志》[Economic

    Journal]1931年6月号)。卡氏之主要论点如下:设在各种假设情况之下,

    消费倾向以及其他条件不变,又设金融机关或其他政府机关设法刺激或阻挠

    投资,则就业量将随投资数量之净增减而增减。该文目的,乃在建立几个一

    般原则,用来估计投资净增量与由此引起的总就业增量——二者之间之实际

    数量关系。但在未论乘数以前,最好先引入边际消费倾向这一个概念。

    在本书范围以内,真实所得之变动原因,仅限于一特定资本设备上就业

    人数之增减,故真实所得随就业人数之增减而增减。设在一特定资本设备上

    增雇劳力时,有报酬递减现象发生,则用工资单位计算的所得,其增加比例,

    将大子就业量之增加比例;后者又大子用产物计算 (假设这是可能的话)的

    真实所得之增加比例。但在短时期内,因资本设备之改变,微小不足道,故

    用产物计算的真实所得与用工资单位计算的所得,二者增则俱增,减则俱减。

    真实所得因为要用产物来计算,也许不能有精确的数字表示,故最好用Yw(以

    工资单位计算的所得)之变动,指示真实所得之变动,一般而论,Yw之增减

    比例大于真实所得之增减比例,这一点事实,在某种场合,固然绝不能忽视,

    但因为二者常常增则俱增,减则俱减,故可以互换。

    上面说过,当社会之真实所得增减时,其消费量亦随之增减。但后者之

    增减常小于前者。Yw既可替代真实所得,故这个正常心理法则,可以译为下

    列命题(这种译法并不绝对正确,尚须有若干修正,但修正点非常明显,设

    为求形式上完备起见,要把这些修正点列入也不是难事):△Cw与△Yw同号,

    但△Yw>△Cw,其中△Cw代表用工资单位计算的消费量。这只是把以上已经

    dC

    建立的命题 (第三章第二节命题8),重复一遍而已。兹称 w           为边际消费

    dY

    w

    倾向。

    dC

    w 这一个数量相当重要,它可以指出,当产量再增力。一些时,这个

    dY

    w

    增量将如何分配于消费与投资。因为△Yw=△Cw+△Iw,其中△Cw代表消费

    1

    增量,△Iw代表投资增量,故有△Yw=k△Iw,其中1-           即为边际消费倾向。

    k

    我们称k为投资乘数 (investment multiplier)。这个乘数告诉我们,

    当总投资量增加时,所得之增量将k倍于投资增量。

    ———————– 页面 56———————–

    卡恩先生之乘数与此稍为不同,我们可以用k′表示之,称之为就业乘

    数(employment multiplier)。因为卡恩先生之乘数,乃衡量投资品工业中

    第一级就业量之增量,与由此引起的总就业之增量——二者所成之比例。这

    就是说,设投资之增量为△l,投资品工业第一级就业量之增加为△N,则总

    w

    就业量之增加为△N=k′△N。

    2

    一般说来,我们没有理由假定k=k′,因为我们未必能够假定各业之总

    供给函数,在其有关部分,恰有以下特征:需求增量与由此引起的就业增量

    所成之比例,在各业皆相同。我们很容易想象,如果边际消费倾向与平均消

    △Y                  △I

    费倾向相差甚多,则  w         大概不等于  w        ,盖在此时,消费品需求之比例

    △N                △N

    3

    改变,与投资品需求之比例改变,将大不相同也。两组工业之总供给函数,

    在有关系部分,其形状可能不同——如果我们要顾到这点,而把以下论证写

    成更一般的形式,则亦没有什么困难。但为阐明基本观念起见,最好先讨论

    一个简单情况,而令k=k′。

    故设社会之消费心理使社会消费其所得增量之十分之九,则k等于10。

    据此,设别方面投资不减,而政府增加其公共投资 (public works),则由

    此引起的总就业量之增加,将十倍于该公共投资本身所提供之第一级就业

    量。设当就业量增加,真实所得增加时,社会仍维持其消费量于不变,则在

    此种情形下,且只有在此种情形下,总就业量之增加仅限于该公共投资本身

    所提供之第一级就业量。反之,设社会消费其所得增量之全部,则物价将无

    限制增高而无稳定点。故在正常社会心理之下,只有当就业量增加时,同时

    消费倾向发生改变,然后就业量之增与消费量之减,才会同时发生,例如在

    战时,人民受宣传之影响而减少其消费。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增加投资工业

    之就业量,才会不利于消费工业之就业量。

    以下所说,实在只是把读者应该已经明了的东西,再用简单语句总结起

    来而已。除非公众愿意增加其储蓄,否则投资不能增加 (二者皆以工资单位

    计算)一般说来,除非总所得增加,否则群众不会增加其储蓄。群众想以其

    所得增量之一部分作消费之用,因之刺激产量,增加所得,改变所得之分配,

    使得储蓄之增加恰与投资之增加相符。乘数告诉我们,就业量须增加若干,

    方可使真实所得之增加,恰足引诱公众作必须的额外储蓄;故乘数为群众心

    理倾向之函数。设以储蓄为药丸,消费为果酱,则额外果酱之多寡,须与额

    外药丸之大小成比例。故除非公众之心理倾向与我们设想者不同,否则我们

    已经建立了一个法则:增加投资品工业中之就业量,一定可以刺激消费品工

    ① 录自国家经济研究局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公报”(第52 号)。该公报将库氏即将

    出版之书中内容,择要预先披露。

    ① 本节中有若干段,已绎预先利用了本书第四编所述若干观念,

    ① 更精确一些,令ee 为工业全体之就业弹性,e′e 为投资品工业之就业弹性,N 为全体工业中之就业量,

    N2 为投资品工业中之就业量,则有 设工业全体之总供给函数,与投资品工业之总供给函数,并无重大不

    同。

    ———————– 页面 57———————–

    业,因之使得就业之总增量大于投资品工业中就业之增加量。

    由上,故设边际消费倾向之值与一相差不多,则投资之小量变动可以引

    起就业量之大量变动,故只须投资量增加少许,便可达到充分就业。反之,

    设边际消费倾向之值比零大不了多少,则因投资之小量变动也只引起就业量

    之小量变动,故为达到充分就业计,投资须增加许多。在前者情形之下,不

    自愿的失业若任其发展,固然很麻烦,但很容易补救。在后者情形之下,就

    业量之变动虽小,但很容易停留在一个低的水准,而且除非用猛剂补救,否

    则处理很感棘手。实际上边际消费倾向之值,似乎在此二极端之间,但接近

    一之程度大,接近零之程度小,结果是我们把两种情形下之坏处,兼而有之:

    就业量之变动相当大;但为达到充分就业所需的投资增量,则又太大,不易

    办到。不幸得很,变动之大,使得我们对疾病之性质不易明了;而疾病为害

    之烈,又使我们在未明了病情以前,无从下药。

    设在充分就业已经达到以后,再想增加投资,则不论消费倾向为何值,

    物价将无限制上涨;换句话说,我们达到了真正的通货膨胀。但在该点以前,

    则总真实所得随物价之涨而增。

    以上专就投资之净增量立论。设应用以上所论,不加修正,讨论政府增

    加公共投资之影响时,则必须假设二者: (a)别方面投资不减,(b)消费

    倾向亦未更动。上引卡恩氏论文之主旨,即在探讨何种抵消因素比较重要,

    不容忽视;并设法对之作数量的估计。盖在实际情形之中,决定最后结果者,

    除了某种投资增加若干以外,尚有其他因素,故设政府在公共投资上,增雇

    10万人,又设乘数为四,但我们却不能贸然就说,总就业量将增加40万人;

    因为这个新政策也许对于别方面投资有不利影响。

    卡恩氏认为,在现代社会之中,以下各因素大致最不容忽视(第一第二

    两因素在未读本书第四编以前,也许不容易完全了解):

    (一)如果政府要把政策付诸实施,则必须筹款;又当就业量增加时,

    物价随之而涨,故周转资金 (Working cash)之需求亦增。二者皆可提高利

    率,故除非金融机构设法压低利率,否则将妨碍其他方面之投资。同时因为

    资本品之成本增加:故从私人投资者看来。

    资本之边际效率减低,要抵消这个因素,利率必须低于以前——政府未

    实施公共投资政策以前。

    (二)社会心理往往离奇莫测,故当政府实施公共投资政策时,也许会

    影响公众之“信心”,因之增加灵活偏好(liquidity prefer-ence),或

    减少资本之边际效率。后二者如不设法抵消,亦将妨碍投资。

    (三)设一国与他国有贸易关系,则一部分投资增量之乘数作用,将由

    他国之就业量享其利,因为一国之贸易顺差 (favourable balance),将因

    本国多消费舶来品而减少。故设我们只讨论本国——而不讨论世界——就业

    量所受之影响,则我们必须降低乘数之值。在另一方面,他国之乘数作用在

    增加该国之经济活动时,对于我国产生有利影响。我们失此得彼,二者可以

    抵销一部分。

    ① 以下所用数量,皆用工资单位计算。

    ———————– 页面 58———————–

    又设投资之增减量甚大,则我们必须顾及:当边际之位置逐渐移动时,

    边际消费倾向逐渐改变,因之乘数亦逐渐改变。边际消费倾向并不是不论就

    业在什么水准,都是一个常数。大概当就业量增加时,边际消费倾向有减少

    之趋势,换句话说,真实所得增加时,社会愿意以之作消费之用之成数渐减。

    以上是通则,除此以外,还有其他因素,也可以改变边际消费倾向,因

    之改变乘数。一般而论,这些其他因素似乎是加强,而不是抵消通则之趋势。

    因为第一,短期间有报酬递减现象,故当就业量增加时,雇主所得在总所得

    中所占之成数增大,而雇主之边际消费倾向,大概小于社会全体之平均边际

    消费倾向。第二,当有失业现象存在时,大概同时会有另一部分人 (私人或

    政府)作负储蓄行为,盖失业者维持生活之道,不外依赖其一己或亲友之储

    蓄,或仰仗政府救济,而救济金之来源,一部分又靠政府举债。当失业者重

    行就业时,此种负储蓄行为逐渐减少。故设有两种方法,增加社会之真实所

    得,其一乃使失业者重新就业,其二乃除此以外之其他方法,设真实所得之

    增量相同,则边际消费倾向之减低速度,在前者情形之下大,在后者情形之

    下小。

    无论如何,当投资净增小量时,乘数之值大;净增大量时,乘数之值小。

    故设投资增减甚大,则我人必须以乘数之平均值为依据;乘数之平均值则又

    基于在该段投资增量中,边际消费倾向之平均值。

    卡恩氏曾设想若干特例,然后研讨此种种因素之或然数量。当然,此处

    很难有一般性的结论,但有几点却可得而言,例如,一个典型的近代社会,

    大概会把真实所得增量之80%左右用之于消费;故设该社会为一闭关体系,

    失业者之消费又从转移别人之消费而来,则在计及抵消因素以后,乘数之值

    大概不至于比5小许多。但设一国与他国有贸易关系,舶来消费品占总消费

    之20%,失业者从举债(或其他类似方式)得来的消费,约占其平日有工可

    作时正常消费之50%,则乘数之值,可能低至2或3。故设有二国,其一国

    际贸易占重要地位,失业救济金之主要来源又依赖政府举债(例如1931年时

    之英国),其二则此类因素较不重要 (例如1932年时之美国), 又设投资

    量之变动在两国相等,则由此引起的就业量之变动,在前一国小,在后一国

    大,二者相差甚多。

    投资只占国民所得中之较小部分,但当投资数量变动时,却能使得总就

    业量与总所得之变动程度,远超过投资量本身之变动。这种现象,有了乘数

    原则以后,就得到了解释。

    以上讨论都基于一个假定:即总投资量之变动事先已为人料及,故消费

    品工业可以与资本品工业同时增产,消费品价格之变动,只是因为当产量增

    加时,消费品工业有报酬递减现象。

    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到:有时资本品工业中产量之增加,并未为人充分

    料到。设有此种情形,则此原动力对于就业量之影响,只有在经过一段期间

    以后,始能全部发生。这样一件很明显的事实,却使得有些人把两件事情混

    起来了:其一是乘数理论本身,这是在任何时间都适用的,没有时间间隔(time

    ② 如更推广一步,则乘数也是投资工业与消费工业之生产情况之函数。

    ———————– 页面 59———————–

    lag);其二是资本品工业扩张时所产生的后果,这只有在经过一段时期后,

    始能逐渐产生,而且有时间间隔。

    为澄清这两件事情之间之关系起见,我们愿意指出两点:第一,设资本

    品工业之扩张,并未为人料到,或预料得不完全,则总投资之增加量并不即

    刻等于资本品工业之增产量,而是逐渐增加;第二,边际消费倾向之值,也

    许暂时与其正常值不同,然后逐渐回到其正常值。

    故设资本品工业扩张,而此扩张事先未为人充分料及,则在某一段时间

    以内(over an interval of time),投资增量在各期(insuccessive periods)

    之值,构成一列数,边际消费倾向在各期之值,亦构成一列数,此二列数之

    值,既与该资本品工业之扩张事先为人料及——这种情形之下之值不同;又

    与该社会之总投资已经稳定子一个新水准以后之值不同。但在任何一段时间

    中。乘数理论都适用,即总需求之增加,乃等于总投资增量与乘数之积,乘

    数则定于边际消费倾向。

    今设资本品工业中就业量之增加,事先完全未为人料及,故消费品之产

    量,开始时毫无增加,此种极端情形,最易说明上文。盖在此种情形之下,

    资本品工业中之新就业者,想以其一部分所得用之于消费,于是消费品之价

    格提高。消费品价格提高之结果,乃有 (a)一部分消费暂时延期;(b)利

    润增高,所得重分配,有利于储蓄阶级;(c)存货量减少。有此三者,故消

    费品之供需达到暂时均衡,均衡之恢复,一部分既由于消费之暂时延期,故

    边际消费倾向及乘数皆暂时降低;更有一部分既由于存货减少,故总投资之

    增量,暂时小于资本品工业中投资之增量,换句话说,被乘数之增加,小于

    资本品工业中投资之增量。时间逐渐过去,消费品工业亦逐渐适应新需求,

    故当延期下来的消费得到满足时,边际消费倾向之值暂时超过其正常值。其

    超过程度适与以前不足程度相抵,最后则回到正常值;当存货量恢复原状时,

    总投资之增量暂时大于资本品工业中投资之增量 (当运用资本Working

    capital随产量之增而增时,暂时亦有同样效果)。

    不测之改变,只有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始能对就业量发生全部效果,这

    件事实在某种场合很重要,——尤其在分析商业循环时 (象我在《货币论》

    中依循的思路那样)。但这件事实,毫不影响本章乘数理论之重要性;乘数

    这个概念,还是可以用来指示:当资本品工业扩张时,就业量可以预期收到

    多少好处。而且,除非消费品工业已经达到其生产能力之极限,要增加产量,

    不能只在现有生产设备上增雇劳工,而须增加设备——除非这样,否则只要

    经过很短一段时间以后,消费品工业之就业量,即将与资本品工业中之就业

    量同时增加;乘数之值亦与其正常值相去不远。

    由上所述,则边际消费倾向愈大,乘数之值愈大。一特定量投资变动所

    引起的就业变动亦愈大。由此似乎可得一似是而非的结论:即在一贫穷社会

    中,储蓄在所得中所占之成数甚小,在一富裕社会中,储蓄在所得中所占之

    成数较大,因之乘数之值在前一国大于后一国,故就业量之变动在前者亦甚

    于在后者。

    但是这个结论没有把边际消费倾向之影响,与平均消费倾向之影响,划

    分清楚。设投资改变之百分比为已知,则高度的边际消费倾向,固然引起较

    ———————– 页面 60———————–

    大的相对影响(proporitionate effect),但设平均消费倾向亦高,则绝对

    影响仍小。今以下列数字为例说明之。

    设社会之消费倾向如下:真实所得不超过5,000,000人在现有资本设

    备上工作能够得到的产量时,则社会以其全部所得用之于消费;以后增雇第

    一个100,ooo人时,社会消费其增产量之99%;增雇第二个100,000人时,

    消费其第二批增产量之98%;增雇第三个100,000人时,消费其第三批增

    产量之97%;以下依此类推。则当就业量为5,000,000+n×100,000人

    100                                    n(n + 1)

    时,边际上乘数之值为  ,投资量则占国民所得中百分之                        。

    n                                    2 ?(50 + n)

    故设就业量为5,200,000人时,乘数之值甚大,等于50,但投资在所

    2

    得中所占成数则微乎其微,为0.06%;故即使投资减低甚大,例如减低 ,

    3

    但就业量只减至5,100,000人,约减低2%,设就业量为9,000,000人,

    1

    则边际乘数之值比较甚少,只是2         ,但投资在所得中所占之成数则相当大,

    2

    2

    为9%,故设投资亦减低 ,则就业量将减至6,900,000,即降低23%。

    3

    设投资量降为零,则就业量之减少,在前者为4%,在后者为44%。①

    上举例中,一国之所以较穷,乃因其就业量不足。设贫穷而由人工技术

    窳劣,或生产技术幼稚,或设备不良,则以上论证只要稍加修正亦可适用。

    故乘数之值在贫穷社会虽较大,但设在富裕社会中,当前投资在当前产量中

    所占之戍数,较在贫穷社会中大许多,则投资之变动对于就业量之影响,亦

    在富裕社会中大许多。①

    由上所论,则增雇一特定量劳工于政府投资,其对于总就业量之影响,

    在失业问题非常严重时,较之在几乎达到充分就业时要大得多,这亦显而易

    见。在上举例中,设就业量已降至5,200,000人,则增雇100,000人于政

    府投资上,可使总就业增为6,400,000人。但设就业量已为9,000,000

    人,则增雇 100,000人于政府投资上,只能使总就业量增至9,200,000

    人。故即使该政府投资本身有何效用,颇成疑问,但只要我们能够假定,当

    失业问题严重时,储蓄在所得中所占之成数较小,则仅就节省失业救济支出

    这一项而论,已远超过该政府投资之费用。但当充分就业逐渐接近时,则该

    政府投资是否值得举办,就成问题。又因在充分就业限度以内,边际消费倾

    向随就业量之增加而减少,故欲用增加投资这种方法,使就业量增加一特定

    量,其困难亦愈来愈大。

    只要有此材料,则不难从总所得及总投资之统计中,作成一表,列出在

    商业循环各阶段中,边际消费倾向之值。但我们现有统计不够正确,或当收

    集统计时,并未充分顾到这个目的,故我们只能作很约略的估计。据我所知,

    关于这方面最好的数字,还推库兹涅茨氏之美国数字(第八章第四节中已经

    提及),但也很不确定。从这些数字以及关于国民所得之估计,能够得到的

    投资乘数之值,比我预料的要低、要稳定。假使把各年单独观看,则结果有

    点不近情理,但若把各年配成一对一对,则乘数之值似乎小于3,而常徘徊

    ① 参阅下文第二十一章第五节。

    ① 参阅本章下文第五节中美国方面之估计。

    ———————– 页面 61———————–

    于2.5左右。由此,边际消费倾向之值,似乎不超过60%至70%。这个数字,

    在经济繁荣时期固然还说得过去,但在经济衰颓时期则低得出奇,有点不近

    情理。可能解释之一,也许是美国公司财政在不景气时期仍非常保守。换句

    话说,如果因为不修补设备,以致投资降落甚大,但设备之折损基金仍照常

    提出,则结果将阻止边际消费倾向之上升;如果没有这种情形,边际消费倾

    向之值,势必上升。我恐怕这个因素,很加深了最近美国经济衰颓之程度。

    但在另一方面,统计资料可能过于夸大投资之降落程度。据说1932年之投资

    量,较之1929减少75%以上,而净“资本形成”则减少95%以上,这恐怕不

    免言之过甚。如果这些估计稍为改变一下,乘数之值就会改变很大。

    设有不自愿失业存在,则劳力之边际负效用,一定小于边际产物之效用,

    ——也许小得很多。盖一人若失业已久,则作若干劳动,不仅没有负效用,

    也许还有正效用。如果我们接受这一点,则由此可以推出:举债支出 (loan

    expenditure)虽然“浪费”,但结果倒可以使社会致富。如果政治家因为

    受经典学派经济学之熏染大深,想不出更好办法,则建造金字塔,甚至地震、

    战事等天灾人祸,都可以增加财富。

    有件很奇怪的事情:人们依据常识,想摆脱经典学派之谬论,往往宁可

    选择全部“浪费”的举债支出,而不选择部分浪费的举债支出,盖后者既不

    全属浪费,自不免要讲生意经(business prin-ciples)。例如人们比较肯

    接受用举债来办理失业救济,但设政府要举债兴办改良事业,而此改良物之

    收益小于现行利率,人们就不太肯接受了。所有办法之中,人们最肯接受者,

    莫过于在地上挖窟窿,号称采金,但开采金矿,对于世界之真正财富,毫无

    增加,且反引起劳力之负效用。

    设财政部以旧瓶装满钞票,然后以此旧瓶,选择适宜深度,埋于废弃不

    用的煤矿中,再用垃圾把煤矿塞满,然后把产钞区域之开采权租与私人,出

    租以后,即不再问闻,让私人企业把这些钞票再挖出来,——如果能够这样

    办,失业问题就没有了;而且影响所及,社会之真实所得与资本财富,大概

    要比现在大许多,当然大兴土木要比较合理些,但设有政治上或实际上困难,

    使政府不能从事于此,则以上所提对策,也聊胜于无。

    这个办法与现实世界中所谓采金完全相仿。经验告诉我们,当黄金之埋

    藏深度适于开采时,则世界之真实财富急剧增加,但当可采之金甚少时,则

    财富或停留不进,或竟下降。故金矿对于文明非常重要,非常有贡献。恰如

    从事战争,乃是政治家认为大量举债支出之唯一正当用途;故借口采金,在

    地上挖窟窿,乃是银行家认为不违健全财政原则之唯一活动。金矿与战争都

    对人类进步有贡献——因为没有更好办法。有一个小枝节可以在此一提:在

    经济衰退时期中,金价(用劳力和实物来衡量)趋于上升,这个趋势可以帮

    助经济复兴,因为经济上值得开采的金矿,其矿床可以由是加深,其矿质可

    以由是减低。

    金之供给增加,也许可以促使利率下降。在此以外,如果我们不能用其

    ① 以上所谓投资量,乃用投资品工业中之就业量衡量。设就业量增加时,劳力之报酬递减,则若以劳力计

    算,投资增加一倍,用物品 (假使可以的话)计算,将不到一倍。

    ———————– 页面 62———————–

    他办法,既增加就业,又增加有用财富,则开采金矿是非常切实的投资形式。

    其理有二:第一,采金有赌博性质,故从事采金者不太注意现行利率。第二,

    采金固使黄金增加,但黄金与其他物品不同,其量虽增,其边际效用却不减。

    房屋之值,定于其效用,故多建一屋,房租即将下降,故除非利率同时减低,

    否则继续投资于房屋建筑之利益,亦将逐渐减低。采金没有这种缺点;只有

    当工资单位(用黄金计算)提高时,采金才受了牵制,但只有当就业状况已

    大为改善时,工资单位 (用金来衡量)才会提高。而且,设为较不持久之物

    品,则以后提出使用者成本与补充成本时,可以产生不利反应:采金也没有

    这种缺点。

    上古埃及可称双重幸运,因为埃及有两种活动 (建筑金字塔与搜索贵金

    属),其产物不能作人类消费之用,故不会嫌其太多。一定是由于这个原故,

    上古埃及才如此之宫。中古则造教堂,做道场。造两个金字塔,做两场道场,

    其利倍于一个金字塔,一场道场。但在伦敦约克间造两条铁路则不然。现在

    我们变得合理了,我们把自己训练得象一个谨慎的理财家,为后世建造房屋

    时,会审慎考虑到加于后世的财政负担,所以我们已经没有简便方法,可以

    逃避失业之痛苦。私人致富之道,应用于国家行为上,失业乃成为不可避免

    的结果。

    ———————– 页面 63———————–

    第四编 投资引诱

    第十一章 资本之边际效率

    设一资本资产之寿命为n年,在此n年中,该资产可以生产产物,由此

    产物之价值中减去为取得此产物所付出之开支,则得一组年金,以Q,Q,……

    1 2

    Q。表示之。我们可称此组年金为投资之未来收益(prospective yields)。

    n

    当一人购买一投资品或资本财产时,实即购买取得此组未来收益之权利。

    与投资之未来收益相对立者,则为该资本资产之供给价格

    (suppllyprice)。所谓供给价格,并不是实际在市场上购买该资产所付之

    市场价格,而是适足引诱厂家增产该资产一新单位所需之价格,故资本资产

    之供给价格,有时被称为该资产之重置成本 (replacement cost)。从一种

    资本资产之未来收益与其供给价格之关系,可得该类资本之边际效率

    (marginal efficiencyofcapi-tal)。说得更精确些,我之所谓资本之边

    际效率,乃等于一贴现率,用此贴现率将该资本资产之未来收益折为现值,

    则该现值恰等于该资本资产之供给价格。用同样方法,可得各类资本资产之

    边际效率,其中最大者,可视为一般资本 (capital in general)之边际效

    率。

    读者应注意,此处所谓资本之边际效率,乃就资本资产之预期收益及其

    当前供给价格来下定义的,故资本之边际效率,乃以钱投资于新产资产,所

    可预期取得之酬报率(rateof return),而与历史陈迹——即在该资产寿命

    告终以后,回顾既往,原投资成本所得之酬报率——无关。

    在任何一时期中,设对某类资本之投资增加,则该类资本之边际效率,

    因投资之增加而减少。其故,一部分是因为当该类资本之供给增加时,其未

    来收益下降;一部分则因为当该类资本之产量增大时,其生产设备所受之压

    力加大,故其供给价格提高。短时期内之所以能达到均衡,主要是靠第二类

    因素,但时间愈长,则第一类因素之重要性愈大。故可为每类资本建立一表,

    表中列示:若欲使其边际效率降至某特定数,则在一时期中,对该类资本之

    投资须增加若干。以此类表格总加起来,则得一总表,总表指示二者之关系:

    其一为总投资量,其二为与该总投资量相应并由其建立的一般资本之边际效

    率。我人称此总表为投资需求表(investmentde-mand-schedul),或资

    本之边际效率表 (scheduleofthemarginalefficiencyofcapital)。

    当前之实际投资量,一定会达到一点,使得各类资本之边际效率,皆不

    超过现行利率。这个道理应当很明显。换言之,投资量一定会达到投资需求

    表上之一点,在该点上,一般资本之边际效率适等于市场利率。①

    同一事实,可以换一种说法。设Q为一资产在r时之未来收益,又设d

    r                                    r

    为r时之一镑,按当前利率折现后之值,则ΣQd为投资之需求价格。投资

    rr

    量一定会达到一点,使得ΣQd等于该投资之供给价格 (定义见上)。设Σ

    rr

    ① 更一般他说来,总需求之比例的改变与投资之比例的改变所成之比例为 财富增加时, 减低,但 也减

    低,故此分数可增可减,须视消费之增减比 例小于或大子所得之增减比例。

    ———————– 页面 64———————–

    Qd而小于供给价格,则当前对该资产无投资。

    rr

    故投资引诱 (inducement to invest),一部分定于投资需求表,一部

    分定于利率。至于决定投资量之因素,实际上如何复杂,则须至本编终了时

    方能得窥全貌。但我要求读者立刻注意一点,即仅知一资产之未来收益以及

    该资产之边际效率,尚无从得知利率为何,或该资产之现值为何。我们必须

    从其他方面决定利率,然后以该资产之未来收益按该利率还原

    (capitalising),而求得该资产之现值。

    上述“资本之边际效率”之定义,与通常用法有何关系呢?资产之边际

    生产力 (Marginal Productivity),或边际报酬(Yield),或边际效率

    (Efficiency),或边际效用(Utility),都是我们常用而熟悉的名词。

    但欲在经济文献中,找出很明白的一段,说明经济学家用此等名词时,通常

    究竟是什么意义,却不是易事。

    至少有三点模糊不明之处,须加辨别。第一是物质与价值之别。我们到

    底是讨论产物之物质增量呢?还是讨论产物之价值增量呢?前者是由于在某

    一段时间内,资本之使用量增加一物质单位(physical unit)而引起的,后

    者是因为资本之使用量增加一价值单位所引起的。但前者有“什么是资本之

    物质单位”这种种困难;我相信这些困难是无法解决的,而且是不必须的。

    当然我们可以说,设十人所耕之上地面积不变,而增用若干机器,则所产麦

    子必增;但如果要把这种说法,化成算术比例,则除非引进价值观念,否则

    无法了解。然而许多关于这方面的讨论,大都着眼于资本之物质生产力,至

    于何谓资本之物质生产力,则又往往不加说明。

    第二是绝对数与比例数之别。所谓资本之边际效率,是一个绝对量呢,

    还是一个比例呢?通常以为资本之边际效率之维度(dimension),与利率之

    维度相同,由此推论,以及由上下文观之,似乎资本之边际效率必须是一个

    比例。然而这个比例之两项是什么,往往缺乏明白说明。

    第三是一项与多项之别。我们要明辨二者:其一是增用资本少许,在目

    前情形下,可以取得的价值增量,其二是莅该新添资本资产之整个寿命中,

    所可预期取得的一列价值增量;此即Q与整个Q,Q,……Q,列数之别。

    1         1  2         n

    此点分别不明,恒为混乱与误解之源。这就引起预期(expectation)在经济

    理论中之地位问题。大多数讨论资本之边际效率者,似乎除了Q以外,对于

    1

    整个列数之其他各项,全不注意;然而这种办法是不通的——除非是静态理

    论,盖在静止状态下,诸Q皆相等。分配论中常说:资本在目前得到的报酬,

    等于其边际生产力 (不论边际生产力之定义如何),这种说法,只有在静止

    状态下才对。资本之目前收益之总和,与资本之边际效率,并无直接关系;

    而在生产边际上,资本之目前收益(即产物之供给价格中所含的资本报酬),

    乃等于该资本之边际使用者成本。边际使用者成本亦与边际效率无密切联

    系。

    上面说过,队在对于这个问题,极少有清楚说明。但我相信,我以上所

    下定义,与马歇尔用此名词之意义相当接近。马歇尔本人有时用资本之“边

    际净效率”一词,有时则称之为“资本之边际效用”。以下引文,由其《经

    ———————– 页面 65———————–

    济学原理》 (第6版,第519—520页)选出,乃该书中对此问题最有关系、

    最紧凑的几段。为表达马歇尔氏要旨,我把原书中不相连接的几句连接在一

    起。

    “今设有一工厂,可以增用价值100镑之机器,而不增加其他

    开支;增用该机器以后,该工厂每年净产量之值(即除去该机器本

    身之折损以外),增加3镑。设投资者以其资本尽先投于利益优厚

    之处,设经此程序达到均衡以后,投资者尚觉值得——而且仅仅值

    得——雇用该机器,则我们由此事实,可以推断年利为 3%。但此

    种举例,不过指出价值决定因素之一部分而已。若以此类例证作为

    利息论,或作为工资论,则必犯循环推理之病……设在毫无风险之

    证券上,利率为年利3%,设制帽业吸收资本100万镑,此即表示制

    帽业可以善用此100万镑之资本,宁可对之付年息3厘,而不愿弃

    此资本而不用。设年息为2分,则也许仍有若干机器,制帽业不能

    不用。年息为1分时,所用之机器增多;年息为6厘时,更多;4

    厘时,更多;最后,因为年息为3厘,故更多用机器。令最后这个

    数量为X。则当机器之数量为调时,其边际效用——即仅仅值得使

    用的那个机器之效用——为3%。”

    由上所引,可知马歇尔很明了,如果我们想沿着以上思路来决定实际利

    率,则必犯循环推理之误。在这一段里,马歇尔似乎接受上丈观点:即设资

    本之边际效率表不变,则利率决定新投资之数量。如利率为年息3厘,当然

    没有人愿意出100镑购一机器,——除非他希望在除去成本及折旧以后,他

    每年净产量之值可以增加3镑。但在以下第十四章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另

    外几段中,马歇尔可没有如此谨慎,但每当论证即将发生破绽时,他即裹足

    不前。

    费雪 (Irving Fisher)教授于所著《利息论》(1930年出版)一书中,

    虽未用“资本之边际效率”这一个名词,但他所谓“报酬超过成本率”(rate

    of returnover cost),与我所谓“资本之边际效率”,完全相同。费雪教

    授说, “所谓报酬超过成本率音,乃是一种利率,用此利率来计算所有成本

    之现值,以及所有报酬之现值,恰使二者相等”。他更进而说明:任何一方

    面投资之多寡,乃定于报酬超过成本率与利率之比较。要引诱新投资,则“报

    酬超过成本率必须大于利率”。 “这个新因素,在利息论之投资机会方面,

    占有重要地位。”故费雪教授用“报酬超过成本率”一词,与我用“资本之

    边际效率”一词,不仅意义相同,目的亦完全相同。

    ① 我们用“举债支出”一名词,包括政府用举债方式来兴办的投资事业,以及其他用举债来维持的经常支

    出。严格说来,后者应当算作负储蓄,但政府作负储蓄之动机,与私人储蓄之心理动机,并不相同。故“举

    债支出”是一个很方便的名词.包括一切政府举债净额,不论举债目的是为兴办资本事业,或为弥补预算不

    足。前者增加投资,后者增加消费倾向。

    ① 为行丈简单起见,我将忽略以下一点:资本资产之寿命不同,故为实现各类资本之未来收益所需之时期

    不同,故利率及贴现率不同:换言之。不是只有一个利率及贴现率,而是有一个利率体系及贴现率体系。

    但我们不难将以上论证略加修改,包括此点。

    ① 但他以为工资定于边际生产力说,亦犯循环推理之误,不是错了吗?

    ① 上引书,第168 页。

    ———————– 页面 66———————–

    资本之边际效率,不仅定于资本之现在收益,亦定于资本之未来收益,

    失察此点,最易对资本之边际效率之意义与重要性发生误解。要明白这点,

    最好说明:如果在人们预期之中,或由于劳力成本(即工资单位)之改变,

    或由于新发明新生产技术之引入,未来生产成本将有改变时,则资本之边际

    效率将受什么影响。今日所产机器之产物,在该机器寿命以内,须与以后所

    产机器之产物相竞争;而以后问世的机器,或由于劳力成本减低,或由于生

    产技术改良,故即使其产物之价格,较今日为低,亦值得生产。不仅如此,

    其数量亦必增大,共产物之价格亦必下降。以后产物之价格既将减低,则届

    时雇主由新旧机器设备所可得之利润(以货币计算)亦将减低。只要人们预

    测这种发展是或然的,甚至只要人们预测这种发展是可能的,则今日所产资

    本之边际效率即因而减低。

    由于这个因素,故若人们预测货币之购买力,未来与今日不同,亦足影

    响当前产量。若预测币值下降,则可以刺激投资,增加一般就业,因为此种

    预测乃提高资本之边际效率表,亦即提高投资需求表。反之,若预测币值上

    涨,则对当前之投资及就业有不利影响,因此种预期乃降低资本之边际效率

    表。

    费 雪 教 授 原 先 所 谓 “ 增 值 与 利 息 ” 论

    (theoryofAppreciationandInterest),其真义亦即在此。费氏分别货币利

    率(moneyrate)与真实利率(realrate)二者,后者乃等于前者矫正币值变

    动。但费雪氏之说不易了解,因为他没有说清楚,到底市值之改变,是在人

    们意料之中呢?还是不在人们意料之中呢?这里有个两难论,无法避免。设

    不在意料之中,则对于当前行为毫无影响,设在意料之中,则现有物品之价

    格将立即调整,故持有货币与持有物品之好处又复相等;利率亦不必变动,

    持有货币者亦无从因贷款期间币值之变动而受损或得益。皮古教授假定市值

    之改变,乃在一部分人意料之中,但为另一部分人所意料不及,他想用这个

    方法来躲避这个两难论,但亦不成功。

    错误之起,是由于他们误认未来市值之改变乃直接影响利率,其实则影

    响一特定量资本之边际效率。现有资产之价格,常随人们对未来币值之预期

    改变而即调整;此种预期改变之重要性,乃在其可以影响资本之边际效率,

    因而影响新资产之生产。今设人们预期物价将上涨。此种预期之所以刺激新

    资产之生产者,不在其提高利率(提高利率而可刺激产量倒是奇闻,事实上,

    若利率上升,则刺激作用即因而削弱),而在其提高一特定量资本之边际效

    率。设利率之上涨,与资本之边际效率之提高,程度相同,则物价之上:涨

    预期对产量不发生刺激作用。要有刺激作用,则利率之上涨程度必须较小,

    资本之边际效率之提高程度必须较大。的确,费雪教授之说,最好用“真实

    利率”这个观念重写一遍;“真实利率”是一种利率,在该利率之下,人们

    对未来币值之预期虽然改变,但不影响当前产量。②

    有一点值得注意:设人们预期未来利率将下降,则亦足降低资本之边际

    效率表。其故:今日所产机器之产物,在该机器未来一部分寿命中,须与以

    后所产机器之产物相竞争,而以后所产机器,可以安于较低收益。然而这点

    ② 上引书,第159 页。

    ———————– 页面 67———————–

    并没有多大不景气作用,因为今日对未来利率体系之预期,一部分会反映在

    今日之利率体系中。话虽如此说,大概多少总有些不良影响,理由是:今日

    所产机器,在其寿命快终了时所产产物,也许会和届时问世的机器之产物相

    竞争,而届时所产机器可以只要求一较低收益,因为在今日所产机器寿命告

    终以后之利率亦低于今日。

    一特定量资本之边际效率与预期之改变有关,——这一点非常重要。因

    为有这种关系,资本之边际效率才会有急剧变动,商业循环才会产生。在以

    下第二十二章中,我们将指出,繁荣之后所以有不景气,不景气之后所以又

    有繁荣,可以用资本之边际效率与利率之相对变动来分析与说明。

    有两类风险,可以影响投资数量。这两类风险,应当——但普通不加—

    —分辨。第一类是雇主或借者之风险(entrepreneur′sorborroWer'srisk),

    起因于借者心目中有些怀疑,不知道他是否真能得到他所希望得到的未来收

    益,得到之或然性有多大。设一人用其自有资金投资,则只须考虑这类风险。

    设有借贷制度存在,则又有第二类风险,亦与投资数量有关。可称之为

    贷者之风险(lender'srisk)。所谓借贷制度者,即借者提供若干担保(动

    产或不动产),而贷者则据此放款之谓也。贷者风险之起因有二:(a)道义

    上之不测,例如借者有意不履行债务,或用其他方法——可能是合法方法—

    —规避;(b)担保品不足。后者乃由事实与预期不符所引起的,并非故意不

    履行债务。此外还有第三类风险:即币值可能变动,对于贷者不利,故贷款

    不若真正持有资产之安全。但这第三种风险之全部或大部,应当已反映于—

    —而且包含于——持久性资产之价格中。

    第一类风险,固然亦有减低之道,例如平均分摊,或增加预期之正确性

    等,但确是真正的社会成本 (realsocialcost)。第二类风险则不然,设贷

    者与借者为同一人,则此类成本即不存在,故第二类风险是投资成本以外的

    额外增加。不仅如此,有一部分贷者之风险,与有一部分雇主之风险,互相

    重复,故在计算最低限度的未来收益,决定是否值得投资时,这一部分贷者

    之风险,会在纯利率(purerate)之上,复计两次。其理如下:设有一事业,

    其风险性甚大,则自借款者观之,必须在预期收益与利率之间有一较大差额,

    方值得借款;根据同一理由,自贷者观之,必须在实际利率与纯利率之间有

    一较大差额,方值得放款——除非借款者异常富有,地位巩固,可以提供许

    多担保。如果借者希望结果非常良好,固可抵消借者心目中之风险,但却无

    从法除贷者心目中之不安。

    有一部分风险,会被复计两次,这一件事实,虽然 (据我所知)一向未

    受重视,但在某种情况下,也许很重要。在繁荣时期,一般人情绪乐观,不

    免轻率,往往低估贷者风险与借者风险二者之大小。

    资本之边际效率表非常重要。主要通过这个因素,人们对未来之预期才

    能影响现在;其维系现在与将来之力,较之利率大许多。静态社会一仍不变,

    无从有未来改变来影响现在。只有在静态状态下,方才能把资本之边际效率

    ———————– 页面 68———————–

    看作是资本设备之目前收益,然而这种看法,却断送了今日与明日之间之理

    论上的联系。就是利率,主要还是一个现时现象 (currentphenomenon);

    如果我们把资本之边际效率也化成现时现象,则在分析目前均衡状态时,将

    无法直接计及未来对于现在之影响。

    现有经济理论常以静态状况为前提,因之经济理论与现实很脱节。引人

    使用者成本以及资本之边际效率这两个概念 (定义见前)以后,经济理论又

    有了现实性,同时又把经济理论需要修改适应之处,减至最低限度。

    因为有持久性设备之存在,所以未来与目前在经济上发生联系。人们对

    未来之预期,亦先影响持久性设备之需求价格,再影响现在。这种说法,是

    与我们的一贯思路相符不悖的。

    ③ 上引书,第155 页。

    ———————– 页面 69———————–

    第十二章 长期预期状态

    前章说明,投资量之大小,乃定于利率与资本之边际效率表之关系,—

    —有一个当前投资量,即有一个资本之边际效率与之相应。资本之边际效率,

    则又定于资本资产之供给价格与其未来收益之关系。本章将对决定资产之未

    来收益之种种因素作进一步探讨。

    人们用以推测未来收益者,一部分为现有事实,关于这一部分,大概多

    少总知道得相当确定;另一部分为未来发展,未来发展只能预测,作此预测

    之信心亦有大小之不同。前者中可得而言者,则有(a)目前各类资本资产以

    及一般资本资产之数量,(b)目前有何种消费品工业,需要更多资本才能有

    效满足消费者之需求。属于后者,则为未来资本之类型与数量、消费者之嗜

    尚、有效需求之强度、工资单位(以货币计算)之大小——这种种因素,在

    目前考虑中的投资品之寿命这段时间以内,可能有些什么变化。我们可以把

    这些心理预期状态总称之为长期预期状态(stateoflongtermexpectation),

    以别于短期预期;所谓短期预期,乃是生产者据以推测:设彼今日用现有设

    备生产商品,待此商品制成时,彼所能得之售价为何——那种预期。短期预

    期在第五章中已探究过了。

    设在作预期时,把非常不确定 的成分看得很重,当然是不智之举。故设

    有两类事实,其一我们知道得很少,很不清楚,但对于我们要考虑的问题,

    却关系非常重大;其二对于我们要考虑的问题,关系没有如此重大,但我们

    觉得很有把握;设在作预期时,用第二类事实作为重要南针,也不能说是不

    合理。因为这个道理,故在某种意义上说,现有事实对于长期预期之影响,

    与其重要性不成比例。通常习惯,往往以现在推测未来,除非有相当具体理

    由预测未来会有改变:否则总假定将来与现在一样。

    故长期预期状态,即我们据之以作决策者,不仅须看何种预测之或然性

    最大,亦须看我们作此预测之信心(confidence)如何。换句话说,亦须看

    我们自己认为自己所作预测之可靠性如何。设我们预期未来会有大变,但很

    无把握,不知这种变化会取何种方式,则我们的信心甚弱。

    这就是工商界所谓信任状态(stateofconfidence)。实际从事工商业者,

    对此都密切注意。经济学家倒反而对此不作仔细分析,大致只作很空泛的讨

    论,塞责了事。经济学家尤其没有弄明白,信任状态之所以与经济问题发生

    关系者,是因为它对资本之边际效率表有重大影响。信任状态不能和资本之

    边际效率表并列,成为影响投资量之两个独立因素;反之,前者之所以有关,

    乃是因为前者是决定后者之重要因素之一,而后者乃投资之需求表。

    然而关于信任状态,从先验方面,没有许多可说的。我们的结论,必须

    从观察实际市场以及商业心理得来。故以下所论,不象本书其他部分那样抽

    ① 参阅罗伯森:《经济波动与自然利率》(Industrial Fluctuations and the Natural Rate of INterest),载《经

    济学杂志》, 1934 年12 月号。

    ———————– 页面 70———————–

    象。

    为说明方便起见,我们以下讨论信任状态时,将假定利率不变。换句话

    说,我们将假定投资品之价值之改变,只是因为预期中的投资品之未来收益

    起了变化,而不是因为用来把此未来收益资本还原化 (capitalising)之利

    率有什么更动。如果信任状态与利率同时变动,则不难把两种变动所生影响

    加在一起。

    有一件事实很明显:我们据以推测未来收益的一点知识,其基础异常脆

    弱。若干年以后,何种因素决定投资之收益,我们实在知道得很少,——少

    到不足道。打开夭窗说亮话,我们不能不承认,如果我们要估计10年以后,

    一条铁路、一座铜矿、一个纺织厂、一件专利药品之商誊、一条大西洋邮船、

    一所伦敦市中心区之建筑物之收益是什么,我们所根据的知识,实在太少,

    有时完全没有。即使把时间缩短为5年以后,情形亦复如此。事实上,真正

    想作如此估计者,常常是极少数,其行为也不足左右市场。

    在过去,企业常由发起人或其友好自行经营,故投资之多寡,须看有多

    少人热心、乐观,想建立一番事业;这些人以经营企业为安身立命之道,并

    不只是盘算未来利润。所以经营企业,有些象购彩票——虽然最后结果,还

    是看经营者之才品是否在平均以上,或在平均以下。有些人失败,有些人成

    功。即使在事后,我们还不知道所有投资相加起来之总平均结果,到底是超

    过、等于、或低于通行利率。假使把开发自然资源或独占事业除去,则投资

    之实际总平均结果,即使在进步繁荣时期,大概还不及事先之期望。企业家

    是玩一种既靠本领又靠运气之游戏,局终以后,全体总平均结果如何,参加

    者无从得悉。设人性不喜欢碰运气,或对建设一厂、一铁路、或一矿本身(即

    除了利润以外)不感乐趣,而仅靠冷静盘算,则恐怕不会有多少投资。

    旧式的私人投资,一经决定,大体便不可复追(irrevocable),这不仅

    对于社会全体如此,即对于私人亦复如此。但今日流行情形,乃业主不自兼

    经理,投资又有专门卖买市场,有此二者,故多添一个重要新因素,有时固

    然使得投资方便,有时却使得经济体系变成很不稳定。如果没有证券市场,

    则在资本已经投下以后,再把所投之资,常常重新估价,并没有什么用处。

    但证券交易所却把许多投资,每天重新估价一次。这种重新估价,使得私人

    ——但不是社会全体——常有机会变更其已投之资。这好象是一个农人,在

    用毕早餐,看了气候表以后,可以在上午10时与11时之间,决定把资本从

    农业中抽调回来,然后再考虑,要不要在本周中把资本再投进农业中去。故

    证券交易所之每日行情,其初衷固在便利人与人之间旧有投资之转让,但势

    必对于当前投资量发生重大影响。如果建设一新企业,较购买一同样现成的

    为贵,则当然弃造而购。在另一方面,如果有一新事业,费用很奢,但只要

    能以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发出去,而即刻有利可图,则亦未尝不可从事。①

    故有若干类投资,与其说是决定于职业企业家之真正预期,无宁说是决定于

    ① 不完全如此!因为利率之高低,一部分乃反映未来之下确定性。又,期限不 同,利率亦不同,这各种利

    率之间之关系,须视人们对未来作何预期而定。

    ———————– 页面 71———————–

    股票价格。股票价格乃代表证券市场之平均预期。证券交易所中现有投资之

    每日行市,甚至是每小时行市,既如此重要,然则此种行市如何决定的呢?

    一般而论,我们都默契,遵守一条成规(convention)。这条成规之要

    旨是(实际上运用起来,当然没有如此简单):除非我们有特殊理由预测未

    来会有改变,否则我们即假定现存状况将无定期继续下去。这并不是说,我

    们真相信现存状态会无定期继续下去,我们从许多经验中知道,这是顶难得

    的事情。在一段长时期当中,投资之实得结果,极少与原来预期相符合。我

    们也不能说,设一人处于无知状态,则过与不及之机会均等,过与不及之机

    会既均等,故预期适得其中。这种说法是不通的。因为这等于说:不论现有

    市价是如何达到的,就我们现有知识——关于影响投资收益之事实者——而

    论,这个市价是唯一正确的市价;当此知识改变时,市价才会改变。但从哲

    学上说,这个市价不会是唯一正确的市价,因为我们现有知识,不足以算出

    一个正确预期(mathematicalexpecta-tion)。事实上,决定市价之因素甚

    复杂,有许多与未来收益毫无关系。

    虽然如此,只要我们信赖这条成规会维持下去,则上述因循办法倒使我

    们经济体系有了相当连续性与稳定性。

    盖设有有组织的投资市场之存在,又设我们信赖这条成规会维持下去,

    则投资者很可自慰,认为他唯一所冒之险,乃是在近期未来,形势与情报确

    有真正改变;然而这种改变不会很大,至于其发生之或然性如何,他还可以

    自下判断。但如果这种成规仍为大家遵守,则只有这类改变才会影响其投资

    之价值;故他不必因为不知道10年以后其投资将值几何而闹得失眠。故以个

    别投资者而论,只要他能信赖这条成规不致打破,使他常有机会,在时间还

    过得不多、改变还不太大之时,可以修改其判断,变换其投资,则他觉得他

    的投资在短期间内相当“安全”

    (safe),因此在一连串短期内(不论有多少),也相当安全。于是从

    社会看来是“固定的”

    (fixed)投资,在个人看来却是“流动的”

    (liquid)。

    我相信世界上几个主要投资市场,都是根据这种方式发展出来的。从绝

    对观点看,这条成规既毫无道理(arbitrary),自然不免有弱点。如何使投

    资充足这个当前问题,一大部分是由这条成规之变幻多端(precariousness)

    所造成的。

    有几个因素加强了这种变幻多端,可简述如下:

    (1)有些业主并不自己经理其业务,对其所操业之情形,不论是目前的

    或未来的,亦并不特别熟悉。这些人之投资量,在社会总投资量中所占比例

    ① 所谓“非常不确定”(very uncertain ),并不就是“或然性很小”(very improbable )。参阅拙著《或然

    论》,第六章,论论证之权重。

    ———————– 页面 72———————–

    逐渐加大。因之,不论是已经投资者或现在考虑投资者,在估计其投资之价

    值时,真知实学所占之成分非常狭小。

    (2)现有投资之利润不免时有变动,此种变动,虽然显然是暂时的,无

    关宏旨的,但对于市场却有过度影响——过度得甚至荒谬。举几个例,据说

    美国制冰公司之股票在夏日之市价较冬日为高,因为受季节影响,夏日制冰

    业之利润较高,而冬天大家不用冰。又如遇有全国性假日,则英国各铁路公

    司之证券市价,可以提高几百万镑。

    (3)循此成规所得市价,只是一群无知无识者群众心理之产物,自会因

    群意(opinion)之骤变而剧烈波动。且此使群意改变之因素,亦不必真与投

    资之未来收益有关,盖群众对此市价并未确信其可以稳定。尤其在非常时期,

    大家更不相信目前状态会无定欺继续下去,故即使无具体理由可以预测未来

    将有变动,市场也会一时受乐观情绪所支配,一时又受悲观情绪所漫。此

    种情形,可以说是未加理智考虑,但在一种意义上,又可说是合理的,因为

    既无事实根据,自然无从作理智盘算。

    (4)有一特征特别值得我们注意。也许有人以为:有些人以投资为业,

    他们是专家,他们所有的知识与判断能力超出一般私人投资者以上;若听凭

    无知无识者自己去从事,固然可使市场变化多端,但专家之间互相竞争,也

    许可以矫正这种趋势。然而事实上则不然。这批职业投资者与投机者之精力

    与才干,大都用在别一方面。事实上这批人最关切者,不在比常人高出一筹,

    预测某一投资品在其整个寿命中所产之收益如何,而在比一般群众稍为早一

    些,预测决定市价之成规本身会有什么改变。换句话说,他们并不关心:设

    有人购一投资,不再割让,则该投资对此人值几何;他们所关心者,乃是3

    月或1年以后,在群众心理支配之下,市场对此投资之估价为何。他们所以

    有这种行为,并不是因为他们性情怪僻。投资市场之组织方式既如上述,则

    此乃不可避免之结果。设有一投资,你相信若就其未来收益而论,则值 30

    元,但你也相信,3月以后,此投资在市场上只值20元,如果你现在出25

    元购买,实为不智之举。

    根据以往经验,有几类因素,例如某种消息或某种空气,最足影响群众

    心理。职业投资者乃不能不密切注意,预测在最近将来,这类因素会有何种

    改变。设投资市场之设,以“流动”为目的,则此乃不可避免之结果。在所

    有正统派理财原则之中,以“流动性”崇拜(fetishofliquidity)最于社会

    不利。其说以为从事投资之机关,应以其资源集中于持有热股

    (liquidsecurities)。可是这个学说忘了,就社会全体而论,投资不能有

    流动性。从社会观点看,要使得投资高明,只有增加我们对于未来之了解;

    但从私人观点,所谓最高明的投资,乃是先发制人,智夺群众,把坏东西让

    给别人。

    斗智之对象,不在预测投资在未来好几年中之收益,而在预测几个月以

    后,由因循成规所得市价有何变化。且此种斗智战,也不须外行参加以供职

    业投资者鱼肉,职业投资者相互之间就可以玩起来。参加者也不必真相信,

    从长时期看,因循成规有任何合理根据。从事职业投资,好象是玩“叫停”

    (gameofSnap),“递物”(OldMaid),“占位”(MusicalChair)

    等游戏,是一种消遣,谁能不先不后说出“停”字,谁能在游戏终了以前,

    把东西递给邻座,谁能在音乐终了时,占到一个座位,谁就是胜利者。这类

    游戏,可以玩得津津有味,虽然每个参加者都知道,东西总在传来传去,音

    ———————– 页面 73———————–

    乐终了时,总有若干人占不到座位。

    稍为换一种比喻。从事职业投资,好象是参加择美竞赛:报纸上发表一

    百张照片,要参加竞赛者选出其中最美的六个,谁的选择结果与全体参加竞

    赛者之平均爱好最相接近,谁就得奖。在这种情形之下,每一参加竞赛者都

    不选他自己认为最美的六个,而选他认为别人认为最美的六个。每个参加者

    都从同一观点出发,于是都不选他自己真认为最美者,也不选一般人真认为

    最美者,而是运用智力,推测一般人认为一般人认为最美者。这已经到了第

    三级推测,我相信有些人会运用到第四第五级,甚至比此更高。

    读者也许要插言非难:如果有人不惑于此种流行的消遣游戏,而尽其所

    能,作真正的长期预测,再根据此种预期继续购买投资,则在长时期中,此

    人必能从其他参加者手中获得大利。对于这种非难,我们作答如下:世固不

    乏此种持身严谨之人,而且如果他们的力量真能超过从事游戏者,投资市场

    必大为改观,但我们须补充一句,在现代投资市场上,有几个因素使得这种

    人不能占优势。根据真正的长期预期而作投资,实在太难,几乎不可能。凡

    想如此从事者,较之仅想对群众行为比群众猜得略胜一筹者,其工作较重,

    其风险较大。而且,设二人智力相等,则前者容易出大错。经验也不能证明:

    凡于社会最有益的投资政策,亦即于私人最有利的投资政策。要击破时间势

    力,要减少我们对于未来之无知,其所需智力多;要仅仅设法先发制人,其

    所需智力少。而且,人生有限,故人性喜欢有速效,对于即刻致富之道最感

    兴趣,而于遥远未来能够得到的好处,普通人都要大打折扣。玩这种职业投

    资者所玩把戏,对于毫无赌博兴趣者,固然觉得厌腻,太紧张;但有此兴趣

    者则趋之若鹜。还有,设投资者而欲忽视短期间市场之波动,则为安全起见,

    必须有较雄厚之资力,而且不能用借来资金大规模投资,——这又是一个理

    由,为什么如果二人智力相等,资力相等,从事消遣之戏者反可得较大报酬。

    最后,从事长期投资者固然最能促进社会利益,但设投资基金而由委员会、

    董事会或银行经管,则此种人最受批评。因为他的行为,在一般人眼中,一

    定是怪僻,不守成规,过分胆大。设彼幸而成功,一般人更说他卤莽胆大;

    设彼在短期间不幸而不成功 (这是很可能的),则一般人不会对他有多少怜

    悯与同情。处世之道,宁可让令誉因遵守成规而失,不可让令誊因违反成规

    而得。

    (5)到现在为止,我们心目中仍以投机者或投机性投资者之信任状态为

    主,我们似乎暗中假定,只要他自己认为前途有利可图,他就可以依照市场

    利率无限制借款。事实上当然不然。因此我们必须顾及信任状态之另一面,

    即贷款机关对于借款者之信任心,即所谓信用状态(stateofcredit)者是也。

    证券价格之崩溃,可以起因于投机信心之减低,也可以起因于信用状态之逆

    转。有一于此,已足使证券价格崩溃,而对资本之边际效率发生非常不利影

    响;但要使证券价格回涨,却非二者都复元不可,盖信用之减低,固足引起

    崩溃,但信用之提高,却只是经济复苏之必要条件,而非充足条件。

    ① 在拙著 《货币论》中(第二卷,第195 页),我指出,设一公司股票之市价甚高,则该公司可以依有利

    条件,用增股方法募集资本,其效果与该公司低利借款同。同一件事实,我现在则说:设现有证券之市价

    高,此即表示该类资本之边际效率大,故其效果与利率之降低同,盖投资量乃定于资本之边际效率与利率

    之比较也。

    ———————– 页面 74———————–

    以上所论,经济学家都不应忽视,但应知其轻重缓急。假使我可以用投

    机(speculation)一词,代表预测市场心理这种活动,用企业(enterprise)

    一词,代表预测资产在其整个寿命中之未来收益这种活动,则投机亦未必常

    常支配企业。但投资市场之组织愈进步,则投机支配企业之危险性愈大。纽

    约为世界最大投资市场之一,在此市场上,投机(依照以上所下定义)之势

    力非常庞大。但即使在理财领域以外,美国人也过分喜欢推测一般人对于一

    般人之看法,这个民族性弱点,亦表现于证券市场。据说美国人极少为所得

    而投资(目前许多英国人还是如此);除非他希望以后会有资本增值,否则

    他不会十分愿意购买一投资。这就是说,当美国人购买一件投资品时,希望

    所寄,主要倒不在该投资之未来收益,而在该投资之市价(因循成规的市价)

    波动于他有利,换句话说,他就是以上所谓投机者。投机而仅为企业洪流中

    之一点小波,也许没有什么害处;但设企业而为投机漩涡中之水泡,情形就

    严重了。设一国之资本发展变成游戏赌博之副产品,这件事情大概不会做得

    好。如果认为华尔街之正当社会功用,乃在引导新投资入于最有利 (以投资

    之未来收益为标准)途径,则华尔街之成就,不能算是自由放任式资本主义

    之辉煌胜利。这亦不足为怪,因为——假使我的看法是对的——华尔街之最

    佳智力,事实上也志不在此,而用在另一方面。

    只要我们把投资市场组织得非常灵活,则这类趋势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大家都同意,为公众利益着想,游戏赌博场所应当收费昂贵,不容易进去。

    恐怕证券交易所亦应如此。伦敦证券交易所之罪恶,所以较华尔街为少者,

    恐怕倒不是因为两国国民性之不同,而是因为前者对于一般英国人,比之华

    尔街对于一般美国人,取费甚昂,不容易进去,要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交易,

    须付介绍费,高额经纪费,又须向英国财政部纳转手税,税额甚重,凡此种

    种,皆足减少该交易所之流动性,故有很大一部分华尔街上之交易,在伦敦

    证券交易所没有。但在另一方面,伦敦证券交易所每二星期结帐一次,则又

    增加该市场之流动性。在美国,要想不让投机掩盖企业,最切实的办法。恐

    怕是由美国政府对一切交易征收高额转手税。

    现代投资市场允称奇观。我有时简直想,假使把购买投资变成象结婚一

    样,除非有死亡或其他重大理由,否则是永久的,不可复分的,也许是补救

    当代种种罪恶之切实办法。因为这样一来,可以使得投资者把他的心思,专

    门用在预测长期收益。然而再仔细一想,这个办法也有困难之处,因为投资

    市场固然有时阻挠新投资,但亦常常便利新投资。假使每一个投资者都自以

    为他的投资有流动性 (虽然对于投资者全体而论,这是不可能的),他便可

    以高枕无忧,愿意多冒些险。但设个人还有别种方法,可以保存其储蓄,又

    设个人一经投资,便周转不灵,则亦可以阻碍新投资。困难就在这里:只要

    个人可以用财富来贮钱 (hoardmoney)或放款,则除非有投资市场,可以把

    资产随时脱手,变成现款,否则谁都不大肯购买真正资本资产;那些不自己

    经管资本资产者,或对资本资产所知甚少者,尤其如此。

    信任心之崩溃,对现代经济生活打击甚大,要医洽此病,唯一根本办法,

    ① 有若干类企业,不容易转手,或没有可以转让的证券与之相应。对于这类企业。以上所说当然不适用。

    然而这类企业之范围,现在逐渐缩小,其在新投资总值中所占比例,亦缩减甚速。

    ———————– 页面 75———————–

    只有让私人只有两条路可走,其一是把所得消费掉,其二是选择一件他认为

    前途最有希望,同时他又有能力购买的资本资产,向别人订货。当然有时他

    对于未来疑虑甚多,因之他觉得无所适从,只能多消费,少投资。即使这样,

    还比当他对于未来感觉疑虑时,既不消费又不投资为好,因为后者对于经济

    生活,会有重大的、累积的、非常糟糕的影响。

    有人以为贮钱对于社会不利,强调此说者,其心目中所持理由当然即如

    上述。不过他们忽视了一个可能性:即使贮钱数量不变,或改变甚小,但不

    利现象还能发生。

    除了投机以外,还有其他不稳定因素起因于人性特征。我人之积极行为,

    有一大部分,与其说是决定于冷静计算 (不论是在道德方面、苦乐方面或经

    济方面),不如说是决定于一种油然自发的乐观情绪。假使做一件事情之后

    果,须过许多日子之后方才明白,则要不要做这件事,大概不是先把可得利

    益之多寡,乘以得此利益之或然性,求出一加权平均数,然后再决定。大多

    数决定作此事者,大概只是受一时血气之冲动——一种油然自发的驱策,想

    动不想静。不管企业发起缘起做得如何但白诚恳,假使说企业之发起,真是

    因为缘起上所举理由,则只是自欺欺人而已。企业之依赖精确较量未来利益

    之得失者,仅较南极探险之依赖精确较量未来利益之得失者,略胜一筹。故

    设血气衰退,油然自然的乐观情绪动摇,一切依据盘算行事,企业即将萎顿

    而死;——虽然畏惧损失与希图利润,二者同样缺乏合理基础。

    一般而论,设企业之起,乃由于发起人对于未来存希望,则该企业对于

    社会全体有利。但设企业要靠私人主办,则必须在冷静盘算以外,再有血气

    来补充,来支持。有此血气,则虽依据以往经验,这件事业以后是要亏本的,

    但发起人把亏本一念束之高阁,恰如一个健康人把死亡一念束之高阁一样。

    不幸的是:上述种种,不仅加深不景气之程度,而且使得经济繁荣与社

    会政治空气之关系太密切:要经济繁荣,必须社会政治空气与一般工商界相

    融洽。故若因为怕工党政府或怕实施新政(NeWDeal),而使企业不景气,这

    倒未必起因于理智盘算,也未必起因于政治阴谋,而只是因为油然自发的乐

    观情绪,非常脆弱,容易颠破。故在估计未来投资之多寡时,我们必须顾及:

    那些想从事投资者之神经是否健全,甚至他们的消化是否良好,对于气候之

    反应如何,因为这种种都可影响一人之情绪,而投资又大部分定于油然自发

    的情绪。

    但是我们不应由此结论,以为一切都受不讲理智的心理波浪所支配。相

    反,长期预期状态往往很稳定,当其不稳定时,亦有其他因素发挥其稳定作

    用。我们只是要提醒自己,设今日之决策可以影响未来,则此种决策 (不论

    是个人的、政治的或经济的),不能完全依据严格的冷静盘算,——事实上

    也没有方法作此种计算。社会之所以周运不息,就是因为我们有一种内在的

    驱策想动。理智则在各种可能性之中,尽力设法挑选,在可以计算之处,也

    计算一下;但在需要原动力之处,理智不能不依赖想象、情绪或机缘。

    ———————– 页面 76———————–

    我们对于未来虽然知道得很少,但是因为有其他因素,倒也不太要紧,

    由于复利关系,又因资本设备常随时间之消逝而变成不合时宜,故有许多投

    资,若投资者在估计未来收益时,不顾及全部未来收益,而只注意最先几项,

    也未尝不合理。房产是极长期投资中最重要的一类,但房产投资者往往可以

    把风险转让给住户,或至少可以用长期契约方式,由投资者与住户共同分担;

    住户亦乐于如此,因为在住户心目中,分担风险以后,使用权便有了保障,

    不会随时中止。公用事业又是长期投资中很重要的一类,但投资于公用事业

    者,因为有独占特权,又可以在成本与收费之间,保持一规定差额,故其未

    来收益已有实际保障。最后,还有一类日趋重要的投资,由政府从事,由政

    府负担风险。从事此类投资时,政府只想到对于未来社会之好处,至于商业

    上之利益如何,则在所不计;政府也不必要求此种投资之预期收益率 (依精

    密估计),至少须等于现行利率,——但政府须出多少利率才能借得款项,

    对于政府投资活动之多寡不免仍有决定性影响。

    由此,长期预期状态在短期以内之改变(以别于利率之改变),固然不

    能不充分顾及,但在顾及此种改变以后,我们还可以说,利率之改变,对于

    投资量至少在经常情形下仍有极大影响——虽然不是决定性影响)至于在何

    种程度以内,操纵利率可以继续鼓励适量投资,则有待以后事实证明。

    就我自己而论,我现在有点怀疑,仅仅用货币政策操纵利率到底会有多

    大成就。国家可以向远处看;从社会福利着眼,计算资本品之边际效率,故

    我希望国家多负起直接投资之责。理由是:各种资本品之边际效率,在市场

    估计办法之下 (办法已如上述),可以变动甚大,而利率之可能变动范围太

    狭,恐怕不能完全抵消前者之变动。

    ———————– 页面 77———————–

    第十三章 利率通论

    上面第十一章中曾经指出:虽然有种种力量使得投资量涨落,以保持资

    本之边际效率与利率之均等,但资本之边际效率本身却并不就是通行利率。

    我们可以这么说:若用借来款项从事新投资,则资本之边际效率表乃表示借

    款者愿付之代价,而利率则表示贷款者所要求之代价。要使我们的理论完整,

    我们必须知道,何者决定利率?

    在第十四章及其附录中,我们将检讨历来对此问题之答案。一般说来,

    他们以为利率乃资本之边际效率表与心理上的储蓄倾向二者交互影响之结

    果。他们认为,所谓储蓄之需求,乃一特定利率下所有之新投资,而在该利

    率下储蓄之供给,则定于社会之储蓄倾向;所谓通行利率,乃决定于储蓄供

    需相等之点。但只要我们一发觉仅仅由储蓄之供需不能得出利率,则该学说

    即告崩溃。

    然则我们自己的答案又如何?

    个人心理上之时间优先观(time preference),如果要全部完成,必须

    要有两组各别的决定。第一组决定就是我以上所谓消费倾向。决定消费倾向

    之种种动机,已列举于第三编。在此种种动机之影响之下,消费倾向所决定

    者,乃个人将以其所得之几分之几作消费之用,几分之几以某种方式保留为

    对于未来消费之支配权 (command)。

    下了这个决定以后,还须下另一个决定。他到底以何种方式,持有他从

    当前所得或过去储蓄中保留下来的对于未来消费之支配权。用即期的

    (immediate)、流动的方式(例如货币或其相等品)呢?还是愿意把这即期

    支配权,放弃一些时候 (定期或不定期),听任未来市场情况决定:他可以

    依何种条件,把对于一类特定物品之延期支配权(deferredcommand),变作

    对一般物品之即期支配权呢?换句话说,他的灵活偏好

    (liquiditypreference)之程度如何?一人之灵活偏好,可以用表格表示,

    表中列出:在各种不同环境下,有多少资源 (用货币或工资单位计算)该人

    愿意用货币形式来保持。

    我们将发现,以往许多利率学说之错误,乃在彼等想从心理上时间优先

    观之第一种构成分子得出利率,而忽视了第二种。现在我们必须补救这个缺

    陷。

    很明显,利率不能是对于储蓄本身或等待本身 (Waitingas such)之报

    酬;盖设一人以其储蓄贮钱,则虽彼照常储蓄,但赚不到利息。反之,就字

    面讲,利率一词就直截了当告诉我们:所谓利息,乃是在一特定时期以内,

    放弃周转灵活性之报酬。盖利率只是一个比例,其分母为一特定量货币,其

    分子乃在一特定时期中,放弃对此货币之控制权,换取债票(debt),能够

    ① 投资信托公司或保险公司,不仅常计算其投资之听得,且计算该投资在市场上之资本值。一般人认为这

    种行为很谨慎。也许因为有这种行为,故使一般人对于投资资本值之短期变动过分注意。

    ———————– 页面 78———————–

    得到的报酬。  ①

    在任何时间,利息既为放弃周转灵活性之报酬,故利率所衡量者,乃持

    有货币者之不愿意程度——不愿意放弃对此货币之灵活控制权。利率并不是

    使投资资源之需求量,与目前消费之自愿节约量,趋于均衡之“价格”。利

    率乃是一种“价格”,使得公众愿意用现金形式来持有之财富,恰等于现有

    现金量。这就蕴含:设利率低于此均衡水准 (设把现金脱手所可得之报酬减

    少),则公众愿意持有之现金量,将超过现有供给量;设利率高于此水准,

    则有一部分现金会变成多余,没有人愿意持有。假使这种解释是对的,则货

    币数量与灵活偏好二者,乃是在特定情况下,决定实际利率之两大因素。所

    谓灵活偏好者,乃一种潜势或一种函数关系,设利率已定,则此种潜势或函

    数关系决定公众愿意持有之货币量。令r代表利率,M代表货币量,L代表灵

    活偏好函数,则有M=L(r)。此即货币数量与经济机构发生关系之处,亦

    即发生关系之理由。

    在这里,我们要回头想一想,为什么会有灵活偏好这种东西存在。货币

    可以作为现在交易之用,也可以作为贮藏财富之用,这种区别,古已有之。

    就第一种用处而论,则在某种限度以内,值得为周转灵活起见,牺牲若干利

    息。但设利率永不能是负数,为什么会有人愿意用不产生利息 (或产生利息

    甚少)的方式,而不用可以产生利息的方式,来持有财富呢(此处暂时假定,

    银行倒帐与债票倒帐之风险相同)?要详细解释,非常复杂,须留待第十五

    章。但有一必要条件:没有它,人们便不会因为爱好周转灵活,而用货币持

    有财富。

    这个必要条件,就是人们对于利率之前途觉得不确定。换句话说,人们

    不能确知未来各种利率——利率因放款期限之长短而不同——将如何。设人

    们对于未来各种利率,可以预知,而且毫无错误,则现在各种利率即与未来

    各种利率相调整,而未来利率即可从现在利率中推知。例如,设 d为r年

    1r

    以后之1镑在今年之值,又设知在n年时,从n年算起r年以后之1镑之值

    为 d,则

    nr

    d

    d  =  1 n +r

    n  r    d

    1 n

    故自今n年以后,届时债票变成现金之折现串可以从今日利率体系中两种利

    率推得之。设今日之利率,不论债票之期限如何,皆为正数,则用购债方式

    贮藏财富总比用持有现金方式贮藏财富来得有利。

    d

    反之,设未来利率不确定,则我们不能断言,届时 d必等于1              n+r 设在

    nr            d

    1 n

    n个年头尚未终了时,需用现款,则必须把以前所购长期债票出售,变成现

    金,一买一卖之间,可以蒙受损失,而持有现金则免。故依据现有或然率精

    确计算出来的预期利润,必须足以抵补此种可能发生之损失 (不过此种计算

    是否可能,还成疑问)。

    设有市场之组织,可以卖买债票,则因未来利率不定,灵活偏好又多添

    一个理由。各人对未来之看法不同,而市场价格所表示者,乃现在最得势之

    意见,故设有人与此意见不同,则彼也许愿意持有现金:因为假使他自己的

    ① 据说当华尔街交易旺盛时,至少有半数投资卖买,卖买者想在当天就脱手。物品交易所亦然。

    ———————– 页面 79———————–

    意见是对的,则现在各1dr间之关系,必与将来事实不符,彼即可以从中取

    利。①

    这和我们在讨论资本之边际效率时,注意到的一种现象非常类似。我们

    知道,资本之边际效率,并不决定于真正专家意见,而决定于市场上群众心

    理;同样,对于利率前途之预测,亦决定于群众心理,既经决定以后,又复

    影响灵活偏好;——不过再加上一点,凡相信未来利率将高于现在市场利率

    者,愿意保持现金;凡相信未来利率将低于现在市场利率者,愿意用短期借

    款来购买校长期债票。市场价格则定于空头 (bears)抛出与多头(bulls)

    吸进二者相等之点。

    以上所说三种灵活偏好之理由,可以说是起因于(i)交易动机,即需要

    现金,以备个人或业务上作当前交易之用; (ii)谨慎动机,即想保障一部

    分资源在未来之现金价值;以及(iii)投机动机,即相信自己对未来之看法,

    较市场上一般人高明,想由此从中取利。在这里,又象在讨论资本之边际效

    率时一样,要不要有一个非常有组织的市场来买卖债票——这个问题,使我

    们觉得两难。如果没有有组织的市场,则由谨慎动机所起的灵活偏好将大为

    增加。但设有此市场,则由投机动机所起的灵活偏好又可变动甚大。

    这可以说明如下:设灵活偏好之起于交易动机与谨慎动机者,其所吸收

    之现金数量,对利率改变本身 (即不计利率改变对于所得水准之影响)反应

    不太灵敏,则由总货币数量减去此数所剩余者,可以用来满足起于投机动机

    的灵活偏好;利率与债票价格亦必定定在一个水准,使得有人愿意持有之货

    币量,恰等于可供投机动机之用之现金量。有人之所以愿意持有货币者,因

    为在该利率与债票价格之下,彼等对债票前途看跌(bearish,即空头)。故

    货币数量每增加一次,则债票价格必须提高,使得债票价格超过若干“多头”

    之预期,而令“多头”出售债票,换取现金,变成“空头”。设除短暂过渡

    时期以外,现金需求之起于投机动机者,为数甚微,则当货币数量增加时,

    利率几将立即降低,其降低之程度乃使该货币增量,因就业量之增大与工资

    单位之提高,为交易动机与谨慎动机吸收以去。

    一般而论,灵活偏好表——即货币数量与利率之函数关系——可以用一

    滑顺曲线 (smooth curve)表示之:利率下降时,货币之需求量增大。其所

    以如此者,有以下数因:

    第一,若利率降低,其他情形不变,则灵活偏好之起于交易动机者,将

    随利率之下降而吸纳较多货币。盖利率下降可使国民所得增加,若国民所得

    增加,则为交易方便起见,交易动机所需之货币量总得随所得之增加而增加

    ——虽然增加比例不一定相同;同时,保持充分现款以取得此种方便之代价

    (即利息之损失),亦因利率之降低而减少。除非我们用工资单位而不用货

    ① 至于“货币”与“债票”之界限如何,可就处理一特定问题之方便随意划定,而于以上所下定义无妨,

    例如,我们可以把货币作为对一般购买力之支配权,且此购买力之所有主,并未放弃其支配权至3 月以上

    者。凡对一般购买力之支配权,不能在3 月以内收回者,则为债票。我们亦可用1 月、3 天、3 小时或任何

    一段时期来替代3 个月;我们也可以把凡非即期法偿币都不算作货币。但为事买上方便起见,我们常常把

    银行定期存款包括在货币以内;偶而甚至把短期库券 (treasury bills )等票据也包括在内。在原则上,我还

    是用我《货币论》中办法:所谓货币就是银行存款。

    ① 讨论特种问题时,可以把债票之期限明白规定,但在一般讨论中则不能。债务之期限不同,利率亦不同。

    故在一般讨论中所谓利率,最好指各种利率所组成之利率体系。

    ———————– 页面 80———————–

    币来衡量灵活偏好,否则当利率降低,就业量增大,以致工资率——即工资

    单位之货币价值——上涨时,交易动机所需之货币亦增加。第二,利率每降

    低一次,可以使得有些人对利率前途之看法与市场一般看法不同,故此种人

    愿意增加其货币持有量。

    虽然如此,在某种环境之下,即使货币数量大量增加,但利率所受之影

    响甚小。盖货币数量大量增加之后果,(a)也许使得未来变成非常不定,故

    灵活偏好之起于安全动机者因之加强;(b)对于利率前途之看法,也许变得

    非常一致,故目前利率只要梢为更动一点,即有大批人愿意持有现金。这是

    一件饶有趣味的事情:经济体系之稳定性,经济体系对于货币数量变动之反

    应灵敏性,乃靠同时有许多不同意见之存在。最好能预知未来。假使不能,

    而我们还想靠货币数量之变动来控制经济体系,则对于未来之看法,意见必

    须不同。故此种控制法,用在美国不若用在英国有效,因为美国人喜欢在同

    一时间持同一意见,而在英国,则意见不同较为常事。

    我们现在已经把货币这个东西,引入因果关系中(causalnexus),这还

    是创举。货币数量之变动,如何影响经济体系,现在我们也已得一瞥。不过,

    如果我们由此推论,认为货币是一种饮料,可以刺激经济体系,促其活动,

    则我们必须记得,在此饮料发生作用之前,还有儿童难关。设其他情形不变,

    则增加货币数量固可减低利率,但设公众之灵活偏好比货币数量增加得更

    快,则利率不会减低。设其他情形不变,则减低利率固可增加投资量,但设

    资本之边际效率表比利率下降得更快,则投资量不会增加。设其他情形不变,

    则增加投资量固可增加就业量,但设消费倾向也下降,则就业量未必增加。

    最后,若就业量增加,则物价将上涨;其上涨程度,一部分定于生产函数之

    形状,一部分须看工资单位(以货币计算)是否上涨,产量既增,物价既涨,

    则又转而影响灵活偏好,故如欲维持一特定利率,则必须再增加货币。

    灵活偏好之起于投机动机者,固相当于我“货币论”中所谓“空头状态”

    (state of bearishness),但二者并非一物。盖彼处所谓“空头状态”,

    并非利率 (或债票价格)与货币数量之间之函数关系,乃是资产及债票二者

    之价格,与货币数量之间之函数关系。然而那种办法,乃是把两种结果混为

    一谈:其一是利率变动所产生之后果,其二是资本之边际效率表变动所产生

    之后果。我希望这里避免了这种毛病。

    贮钱 (hoarding)这个概念,可以看作是灵活偏好这个概念之第一接近

    值。假使我们用“贮钱倾向”(proponsity to hoard)替代“贮钱”,则二

    者几乎是一物。不过,假使我们所谓“贮钱”,乃指增加现款持有额,则贮

    钱是一个不完全的观念;假使我们因此以为“贮钱”与“不贮钱”是两种简

    单选择,则更容易引起误解。盖在决定贮钱与否时,不能不权衡放弃周转灵

    ———————– 页面 81———————–

    活性能够得到的好处,故贮钱与否,乃是把各种好处权衡轻重以后之结果,

    故我们必须得知道,另一面有什么好处。又设所谓“贮钱”,乃指实际持有

    现款,则贮钱之实际数量,并不因公众之决定而有改变。盖贮钱量必等于货

    币量,或——须看定义如何——等于货币总量,减去为满足交易动机所需之

    货币量,而货币数量并不由公众决定。公众之贮钱倾向所能为力者,只是决

    定一个利率,使得公众愿贮之数恰等于现有现款。利率与贮钱之关系历来向

    被忽视,这也许是部分解释,为什么利息常被看作是不消费之报酬,而事实

    上利息却是不贮钱之报酬。

    ———————– 页面 82———————–

    第十四章 经典学派之利率论

    什么是经典学派之利率论?我们都是在此中薰陶出来的,而且一直到最

    近,我们都没有多大保留地接受这个学说。然而我觉得很难把它说得很精确;

    在现代经典学派之重要著作中,也很难找出对此学说之明白说明。①

    有一点可以说是很清楚:经典学派向来把利率看作是使投资需求与储蓄

    意愿二者趋于均衡之因素。所谓投资,即对可投资资源

    (investibleresources)之需求,储蓄即此种资源之供给,利率乃使此种资

    源之供需趋于相等之价格。商品之价格必定定在一点,使得该商品之供需相

    等;同样,市场势力也一定使利率定在一点,使得在该利率下之投资量恰等

    于在该利率下之储蓄量。

    在马歇尔《原理》中,找不出以上那样直截了当的说法。然而他的学说

    似乎就是如此;人家如此教我,我亦如此教人教了好几年。例如 《原理》中

    有以下一段:“利息既为市场上使用资本所付之代价,故利息常趋于一均衡

    点,使得该市场在该利率下对资本之总需求量,恰等于在该利率下资本之总

    供给量”。又如卡赛尔(Cassel)教授在所著《利息之性质与必然性》一书

    中说,投资构成“等待之需求”,储蓄构成“等待之供给”。言外之意,利

    息乃是使此二者趋于相等之“价格”;然而这里我也找不出原文来引证。卡

    佛 (Carver)教授于所著《财富之分配》第六章,却清清楚楚把利息看作是

    使等待之边际负效用与资本之边际生产力二者趋于相等之因素。 夫禄克斯

    (Sir Alfred Flux)(《经济原理》第95页)说“……储蓄与利用资本之

    机会,必会自动调整……只要净利率大于零……储蓄不会没有用处”。陶希

    格 (Taussig)教授(《原理》,第二卷,第20页)先说:“利率会定于一

    点,使得资本之边际生产力适足引起储蓄之边际增量”;然后(第29页)画

    一条储蓄之供给曲线,又画一条需求曲线,后者表示,当资本之数量增加时,

    资本之边际生产力渐减。华尔拉斯(Walras)在彼《纯经济学》附录I.(III)

    中,讨论“储蓄与新资本之交换”时,明白表示:在每一个可能利率之下,

    把各人愿意储蓄之数加在一起,得一总数,又把各人愿意投资——投资于新

    资本资产——之数加在一起,得一总数,二者趋于相等;利率者,即使此二

    者恰恰相等之变数也。故均衡利率必然定于一点,使得储蓄量——即新资本

    之供给——等于储蓄之需求量。华尔拉斯氏之说,完全未出经典学派传统。

    的确,普通人——银行家,公务员或政治家——之受过经典学派理论之

    薰染者,以及训练有素的经济学家,都有一种观念,认为每当个人有一储蓄

    行为时,利率自会下降;利率既降,自会刺激资本之生产。利率所须下降之

    程度,乃在使资本之增产量,适等于储蓄之增加量。而且,这种调整过程是

    ① 此处所讨论者,即我在《货币论》中所谓两种看法以及“多头空头”(bullbear )者是也。

    ② 也许有人以为:根据同样理由,设有人相信投资之未来收益较市场所预期者 为低,则彼亦有充分理由愿

    意持有现款。但实则不然。他固然有充分理由愿意持有现金或债票,而下愿持有股票,但除非他相信未来

    利率会比现在市场所想象者为高,否则 持有债票又比持有现金为有利。

    ① 几能找到者,我都节录下来,放在本章附录中。

    ② 在以下附录第一节中,我们还要讨论这一段。

    ———————– 页面 83———————–

    自动的,不必由金融机关来干涉或当心。同样,时至今日,仍有一个更普遍

    的信念:即投资每增加一次,则除非储蓄意愿起了变化,与之抵消,否则利

    率一定会提高。

    由以上数章分析,我们已经明白,这种说法是错的。现在我们要追本溯

    源,探究何以意见不同,但先让我们说明共同之点。

    新经典学派虽然相信,储蓄与投资可以实际不相等,但经典学派本身则

    相信二者是相等的。例如马歇尔就相信 (虽然他没有明白说出),总储蓄与

    总投资一定相等。事实上,大部分经典学派学者把这个信念推得太远了:他

    们认为每当个人增加其储蓄量时,投资量即同时作同量增加。而且在目前场

    合,以上所引若干经典学派学者所谓资本之需求曲线,与我所谓资本之边际

    效率表或投资需求表,并没有多大差别。当我们进而讨论消费倾向及其系论

    ——储蓄倾向——时,意见逐渐不同,因为他们着重利率对于储蓄倾向之影

    响。不过我想他们也不会否认,所得水准对于储蓄量也有重要影响;而我也

    不否认,设所得不变,则该所得量之作为储蓄之用者,也许受利率之影响,

    ——虽然影响之道,容与他们想象者不同。所有这些共同点,可以总结成一

    个命题,经典学派与我都能接受,即:设所得不变,则储蓄量与资本需求量

    二者,皆随利率之改变而改变,当前利率所定之点,必为资本之需求曲线与

    储蓄曲线相交之点。

    从这点以后,经典学派就犯了错误。假使经典学派仅仅由以上命题推论:

    设资本之需求曲线不变,又设人民从定量所得中愿意储蓄之量,确受利率改

    变之影响,但影响之方式(即储蓄与利率在某定量所得下之函数关系)不变,

    则所得水准与利率之间,必有一唯一的关系存在;假使经典学派仅仅这么说,

    则没有什么可争执的。而且由此命题,还可得另一命题,亦含有重要真理,

    即:设利率不变,资本之需求曲线不变,又设人民从定量所得中愿意储蓄之

    数所受利率之影响亦不变,则所得水准必定是使得储蓄量与投资量二者相等

    之因素。不过事实上,经典学派不仅忽略了所得水准变动之影响,而且还犯

    了分析错误。

    经典学派假定储蓄量虽然改变,但储蓄所由来之所得则不变。由以上所

    引观之,经典学派认为可以不必修改以上假定,即可进而讨论:当资本之需

    求曲线更改时,利率受到什么影响。经典学派利率论之自变数,只有两个:

    (a)资本之需求曲线,(b)在定量所得之下,利率对于储蓄量之影响。故

    依照此说,当资本之需求曲线整个移动时,相当于该定量所得之储蓄曲线可

    以不变,新利率乃定于新资本需求曲线与旧储蓄曲线相交之点。经典学派利

    息论似乎设想:设资本之需求曲线移动,或相当于一定量所得之储蓄曲线移

    动,或两条曲线都移动,则新利率定于两新曲线之交点。不过这个学说是不

    通的。因为既假定所得不变,又假定两曲线之一可以自己移动而不影响其他

    一曲线,这两个假定是冲突的。设二曲线之一移动,则在通常情形之下,所

    得将改变,故根据所得不变这个假定建筑起来的整个结构即告崩溃。要自圆

    其说,只能用一个很复杂的假定:即假定每当二曲线或二曲线之一移动时,

    工资单位会自动改变,改变之程度乃使此种改变对于灵活偏好之影响,适足

    以建立一新利率,抵消曲线移动之影响,而维持产量于不变。但在上引各家

    中,我们找不出影子,他们曾经感觉到此种假定之必要。而且,这种假定至

    多只能适用于长期均衡,而不能用来作为短期理论之基础;即使在长时期中,

    这种假定也未必适用。事实上,经典学派没有意识到,所得水准之改变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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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有关因素(relevant factor),更没有想到,所得水准事实上可能是投资

    量之函数。

    以上所说,可用下图表示之:①

    在上图中,投资量(或储蓄量)Ⅰ以直轴衡量之,利率r以横轴衡量之。

    XX′为投资需求表之原来位置,XX′为该曲线移动后之位置。曲线Y乃

    1  1                               2  2                                  1

    表示,设所得水准为Y时,储蓄量与利率之关系;曲线Y,Y等之意义亦相

    1                                  2  3

    同,只是所得水准改为Y,Y等而已。今设在Y曲线组中,曲线Y乃是唯一

    2  3                                      1

    与投资需求表格XX′以及利率r不相冲突之曲线。今设投资需求表自XX

    1  1             1                                       1

    ′移至XX′则一般而沦,所得水准亦将移动。但上图并没有充分材料,可

    1          2

    以告诉我们新的所得将定于什么水准。因为我们不知道那条Y曲线合式,当

    然无从知道在那一点,新投资需求表与之相交。但设我们引入灵活偏好状态

    以及货币数量,又设此二者所决定之利率为r,则整个情况即告确定。盖在

    2

    r点上与XX′相交之y曲线(即曲线Y),即为合式之Y曲线。故调曲线

    2         2  2                           2

    与Y曲线组不能告诉我们利率是什么,二者所能告诉我们的,只是:设我们

    从其他方面,知道利率之高低,则所得水准将如何。设灵活偏好状态以及货

    币数量不变,则曲线Y′将为合式之Y曲线,新所得水准将为Y′;盖曲线

    2                                          2

    Y′与新投资需求表相交之点之利率,乃曲线Y与旧投资需求表相交之点之

    2                                              1

    利率也。

    故经典学派所用二函数,即投资对于利率之反应,以及在定量所得下,

    储蓄对于利率之反应,不足以构成一利率论。此二函数所能指示者,只是:

    设从其他方面,知道利率之高低,则所得将定在什么水准;或设所得维持于

    某水准 (例如充分就业下之所得水准),则利率将定在什么水准。

    错误之处,乃由于把利息看作是等待本身之报酬,而不看作是不贮钱之

    报酬。其实各种贷款各种投资都有风险,只是程度不同。故由贷款或投资得

    到的好处很可以看作是甘冒风险之报酬,而不是等待本身之报酬。说老实话,

    由贷款或投资得到的报酬,与所谓“纯”利率之间,并没有清楚界线,这些

    都是甘冒一种或他种风险之报酬。只有当货币仅 作交易之用,不作贮藏价

    值之用时,别种学说才会合式。②

    然而有很熟悉的两点,应当可以给经典学派一个警告,告诉他们有地方

    错了。第一,至少从卡赛尔教授之 《利息之性质与必然性》出版以后,大家

    都同意,某定量所得中之储蓄量,不一定随利率之增加而增加;同时也没有

    人否认,在投资需求表上,投资随利率之增而减。但设X曲线组及Y曲线组

    都是下降的,则一特定Y曲线与一特定X曲线不一定有交点。这就暗示:决

    定利率者,不能只是Y曲线以及X曲线。

    ① 卡佛教授对于利息之讨论颇为费解,因为(1)他前后下一致,不知道他所谓“资本之边际生产力”,是

    指边际产物之数量呢,还是指边际产物之价值呢; (2)他也没有说明,资本之数量应当如何衡量。

    ② 最近奈特 (F.H.Knight )教授曾讨论此等问题(《资本、时间和利率》,载《经济》,1934 年8 月号),

    对于资本之性质,曾有许多饶有兴味的,深刻的观察。彼证实马歇尔传统之健全,以及庞巴维克 (Bohm-

    Bawerk)分析之无用,但彼之利息论,却完全是传统式的,经典学派式的,依照奈特教授,则所谓资本生

    产之均衡状态,乃是“一种利率,使得储蓄流入市场之时间速率,恰等于储蓄流入投资之途之时间速率,

    而投资所产生之净收益率,则又等于为使用其储蓄而付与储蓄人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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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经典学派常常设想,当货币数量增加时,至少在开头以及短时期

    内,利率有降低之趋势。但是他们没有说出理由,为什么货币数量之改变会

    影响投资需求表,或影响某定量所得中之储蓄量。故经典学派有两套利率论,

    在第一卷价值论中是一套,在第二卷货币论中又是一套。两套很不同,他们

    似乎并不因为两者有冲突而感觉不安;据我所知,他们亦没有设法想调和此

    二者。以上是说经典学派本身。新经典学派想调和此二者,于是更弄得糟不

    可言。新经典学派推论:一定有两个供给来源,来满足投资需求:(a)正常

    储蓄 (savings proper),亦即经典学派所谓储蓄,以及(b)由于增加货币

    数量所产生之储蓄;后者乃是对公众之一种征课 (levy),可称之为“强迫

    储蓄”或类似名称。于是乃产生“自然”(natural)利率,或“中立”(neutral)

    利率,或“均衡”利率这类概念,所谓“自然”或“中立”或“均衡”利率

    者,乃是使得投资与经典学派之正常储蓄相等之利率,而“强迫储蓄”不与

    焉。最后,根据以上所述,新经典学派更得一最浅显的解决方案:只要在所

    有情况之下,能维持货币数量于不变,则所有复杂情形都无从产生,盖设货

    币数量不变,则由投资超过正常储蓄所产生之种种恶果即不复可能也。到了

    这里,我们已不能自拔。“野鸭已经潜到水底,深至无可再深,而且死命咬

    紧水底下的野草、蔓茎、垃圾;现在要有一只非常聪明的狗跳下去,方才能

    够再把鸭子捞上来”。

    传统分析法之所以错误,乃在其未能正确认明何者为经济体系之自变

    数。储蓄与投资都是经济体系之被决定因素,而不是决定因素。经济体系之

    决定因素,乃消费倾向、资本之边际效率表以及利率;储蓄与投资只是此决

    定因素之双胎儿。当然,这三个决定因素,本身也非常复杂,而且可以互相

    影响。但三者仍不失为自变数,意思是说,三者中任何一变数之值,不能从

    其余二变数之值推得。传统分析法知道储蓄定于所得,但忽视一点:即所得

    定于投资,故当投资改变时,所得必定改变,所得改变之程度,乃使储蓄之

    改变恰等于投资之改变。

    还有一批理论,想从资本之边际效率求出利率,亦未见成功。在均衡状

    态,利率固然等于资本之边际效率,盖若二者不等,则增加(或减少)当前

    投资量,使二者相等,必有利可图。但设以此作为利率理论,或由此推得利

    率,则犯循环推理之病;马歇尔想遵循这条路线解释利率,中途即发现此病。

    ①盖资本之边际效率,一部分乃定于当前投资之多寡,而欲计算当前投资量,

    则必先知利率也。所可得而言者,只是:新投资之产量必须达到一点,使得

    资本之边际效率等于利率;资本之边际效率表能够告诉我们的,不是利率将

    定于何点,而是设利率为已知,则新投资之产量将扩充至何点。

    我想读者很容易了解,现在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无论从理论看或从实际

    看,都是异常重要。历来经济学家对实际问题有所主张时,其根据之经济学

    原理都假定着:设其他情形不变,则减少消费可以降低利率,增加投资可以

    提高利率。设储蓄意愿与投资二者所决定者,并不是利率,而是总就业量,

    则我们对于经济体系之运用机构,会彻底改变看法。设在其他情形不变这个

    条件之下,消费意愿减低之结果,不是增加投资,而是减少就业,则我们对

    ① 本图是哈罗德(R.F.Harrod )先生提示给我的,罗伯森先生亦用过类似分析法,参阅《经济学杂志》,1934

    年12 月号,第652 页。

    ① 参阅以下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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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因素之态度将大为不同。

    附录:马歇尔《经济学原理》,李嘉图《经济学原理》以及其他书中之

    利率论

    在马歇尔、艾其伟斯或皮古教授之著作中,对于利率都没有连篇紧凑的

    讨论,只是随意提及而已。除了以上所引一段以外(见上第十一章第二节),

    马歇尔对于利率问题之态度,只能由其《原理》(第六版)第六编第534页

    及593页中臆测之。以下所引,乃此二页之要旨:

    “利息既为市场上使用资本之代价,故利息常趋于一均衡点,

    使得该市场在该利率下对资本之总需求量,恰等于在该利率下资本

    之总供给量。 设我们所讨论之市场为一小市场,例如一城或一业,

    则当该市场对资本之需求增加时,可以从邻区或他业抽调资本,增

    加资本之供给,而迅速满足之。但设以全世界或一大国为资本市场,

    则资本之总供给量,不能因利率改变,而有迅速与大量的增加。盖

    资本之来源乃劳力与等待,利率提高,固足引人作额外劳作 以及额

    外等待,但在短时期内,此种额外劳作以及额外等待,较之现有资

    本品内所包含之劳力与等待,不会太多。故在短时期内,设对资本

    之需求大量增加,则满足此需求之增加者,出诸供给之增加者少,

    出诸利率之上涨者多。利率既涨,故有一部分资本将自其边际效率

    最低之使用处逐渐退出。故提高利率,只能慢慢地、逐渐地增加资

    本之总供给量” (第534页)。

    “我们不能不反复申述,‘利率’一词,用在旧有资本投资品

    上,意义非常受限制。例如,我们也许说:本国各种工商业所投资

    本,约为7,000,000,000镑,年得净利3厘。不过这种说法虽然

    方便,在许多场合也可以这么说,但并不正确。我们应当说:设在

    各该工商业中,投资于新资本 (即在边际投资上)所可得之净利率

    ① 当代经济学家所谓“中立”利率,与庞巴维克所谓“自然”利率不同,亦与魏克赛尔(Wicksell)所谓“自

    然”利率不同。

    ① 见本章附录。

    ① 注意,马歇尔用“资本”一词,而不用“货币”,用“资本供给量”而不用“贷款”;然而利息是借钱

    之代价,故此处所谓“资本之需求”,应当是诣“为购买资本品而对贷款之需求”。但使资本品之供需相

    等者,乃资本品之价格,而非利率也。利率乃使款项之借贷相等,换言之,使债务票据之供需相等。

    ① 这就假定所得不是不变。然而我们不清楚,为什么提高利率会引起“额外劳作”。难道是说,提高利率。

    因为可以增加为储蓄而工作之吸引力,故可看作是一种真实工资之增加,故可使生产原素愿意接受较低(货

    币)工资而工作吗?我想这是罗伯森先生在类似场合心目中所有的意思。当然,这种额外劳作”在短时间

    内不会太多”;想用这个因素。来解释实际上投资量之变动,可谓最不近情理,而且荒谬。我主张把这下

    半句重写如下:“设资本之边际效率表增加,敌对一服资乍之需求人量增加,且此种增加,未为利率之上

    涨所抵消,则资本品之生产增加:因资本品之生产增加,故就业量增加,所得水准提高:因所得水准提高,

    故有额外等待;且此额外等待之货币值,恰等于当前资个品之增产量之值,故前音适足提供 (providefor )

    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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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为年利3厘,则各该工商业旧有投资之所得,若以33倍乘之(即

    用3厘利率),以所得还原为资本,则约为7,000,000,000镑。

    盖资本一经投资于改良土地,或兴建房屋、铁路及机器,则该资本

    之价值,乃其预期的未来净所得 (或准地租)折成现值之和。设该

    资本在未来产生所得之能力减低,则其价值亦即减低;其新值可由

    较小所得中减去折旧,再加以资本还原化得之” (第593页)。

    在《福利经济学》第三版第163页,皮古教授说:“‘等待,这一种劳

    役之性质,一向非常受人误解。有时说,等待即是提供货币;有时说,等待

    即是提供时间;根据这两种说法,于是有人说,等待对于国民所得毫无贡献。

    这两种说法都不对。所谓 ‘等待’,只是把现在可以即刻消费的东西暂时延

    期不消费,于是使本来即将毁灭之资源变为生产工具。……故‘等待’之单

    位,乃一特定量资源——例如劳力或机器——使用一特定时间……更广泛点

    说,等待之单位乃一年值单位(year-value-unit),或用卡赛尔氏说法(比

    较简单,但亦比较不正确),等待之单位乃一个年镑 (year-pound)……通

    俗看法,以为在任何一年中所积聚之资本,一定等于该年之 ‘储蓄’量,对

    于这种看法,我们要审慎。即使把储蓄解释为净储蓄(即不计借给他人,以

    增加他人消费的这种储蓄),又把暂时存入银行,未曾动用之劳役支配权也

    不计在内,即使如此,这个看法还是不对,因为有许多储蓄,本意是要拿来

    变成资本的,但因纳入浪费之途,故事实上并未变成资本。”①

    皮古教授唯一论及何者决定利率之处,乃在彼所著《工业变动》(第一

    版)第251—253页。在该处,彼不同意下列一说:利率既定于真实资本之供

    需,故不在中央银行或其他银行之控制之下。彼提出反对意见,说:“当银

    行家为工商界创造更多信用时,实在是为工商界向公众强迫征课实物,扩大

    真实资本之供给源流。故银行多创信用,有使一切真实利率下降之作用。此

    处应加说明之点,则已见前第一编第十三章。总之,银行放款利率,固然机

    械地追随长期真实利率,但这并不就是说,决定真实利率之条件,全不在银

    行家控制之下”。

    我对于以上各家所下随手批评,都已放在脚注中。我对于马歇尔之说所

    以大惑不解,其基本原因乃是因为。“利息”这个概念属于货币经济范围,

    故不应闯入不讨论货币之著作中。“利息”实在不应当在马歇尔《原理》中

    出现,利息乃属于经济学之另一部门。皮古教授在《福利经济学》中,几乎

    从未提及利息,他让我们觉得:等待之单位,就是当前投资之单位;等待之

    ② 为什么不出诸资本品之供给价格之提高呢?例如,设一般资本之需求之所以大量增加,乃起千利率之降

    低,则资本品之供给价格将上涨。我主张这句应重写如下:“设对资本品之需求大量增加,而资本品之总

    供给量不能即刻增加以满足之,则此需求之未满足部分,将暂时因资本品供给价格之提高而受到抑制:提

    高之程度,乃使投资量不必有多大改变。而资本之边际效率已等于利率。同时(亦永远如此),生产原素

    之适于生产资本品者,将用以生产在新环境下边际效率最高之资本品。”

    ③ 简直不能用。利率只适用于惜贷交易,放我们只能说,为购买新旧资本投资品或为其他目的,所借之钱

    所出之利率。

    ① 此处行文含糊,到底是说,延迟消费一定会产生这种效果呢?还是说,延迟消费只腾出若干资源,至于

    这些资滤或失业或作投资之用,须视环境而定呢?

    ② 注意,并不是所得持有人可以,但井未,作消费之用之钱;故等待之报酬,乃准地租而非利息。这句话

    言外之意,似乎是说,如此腾出之资源必作投资之用。盖设腾出之资源而失业,则等待还会有什么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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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酬,就是准地祖。这倒是和他的暗中假定相一致的。然而这些学者并不是

    讨论一个非货币经济——假使有这种东西的话。他们明明设想有货币之使

    用,还有银行制度之存在。皮古教授《工业变动》一书,主要是研究资本之

    边际效率之变动,《失业论》=书,主要是研究:如果没有不自愿的失业,

    则何者决定就业量。然而在该二书中,利率所占据之地位,竟不比在“福利

    经济学”中所占据之地位更重要。

    以下引文,录自李嘉图《经济学原理》第511页,乃其利率论之要旨:

    “规定利率者,不是英格兰银行之放款利息,不论是5厘、3

    厘或2厘,而是使用资本能够得到的利润率;后者与货币之数量或

    货币之价值毫无关系。不论英格兰银行放款100万、1,000万或1

    亿,该银行不能永久改变市场利率,只能改变发行额及币值。为完

    成同样业务,在一种情形下所需之货币,将为他种情形下之10倍或

    20倍。故向英格兰银行要求贷款之多寡,须视该银行愿意贷款之利

    率,与使用此款能够得到的利润率,二者之比较而定,设该银行所

    要求者低于市场利率,则无论多少钱都放得出去;设该银行所要求

    者高于市场利率,则只有浪子败子才借款。”

    李嘉图说得如此刻划分明,故较之以后学者之说法容易讨论。后之学者,

    实在没有脱离李嘉图学说之要旨,但觉得此说有些欠妥,只能含糊其词以求

    掩饰。以上引文,当然应当解释为一种长期学说,着重点放在文中“永久”

    二字,李嘉图常常只讨论长期情况。这种学说需要何种假定才能成立呢?

    所需假定就是经典学派常用假定:充分就业常能维持。设充分就业常能

    维持,又设劳力之供给曲线——真实工资与劳力供给之关系——不变,则在

    长期均衡中,只有一个就业量是可能的,根据这个假定,再加上各心理倾向

    不变,预期不变 (由货币数量之改变所引起者除外)这两个假定,则李嘉图

    学说可以成立;意思是说,在这许多假定之下,只有一个利率,与长期充分

    就业不冲突。但李嘉图及其继承人忽略了一点:即使在长时期中,就业量也

    不一定充分,也可以改变;有一个银行政策,就有一个不同的长期就业水准

    与之相应;故长期均衡之位置,亦随金融当局之利息政策而改变。

    设当局之金融政策,乃在维持一特定货币数量于不变,则在此种情形之

    下,只要假定货币工资有很大伸缩性,李嘉图学说仍能成立。换言之,如果

    李嘉图说,不论金融当局所决定之货币数量为一千万或一万万,利率不会因

    之而有永久改变,这种说法还是对的。但设所谓金融政策,是指金融当局增

    减货币数量之条件,换言之,指金融当局用贴现或公开市场交易等方法,增

    减其资产时所要求之利率 (李嘉图在上引文中明白说明,这就是他所谓金融

    政策),则当局之金融政策,既非毫无影响,又不是只有一个政策与长期均

    衡相协调。但设当有不自愿失业存在时,失业工人即作无谓的剧烈竞争,无

    限制削减工资,以争取就业机会,则在此种极端情形下,只有两个长期均衡

    位置:充分就业,或利率低至不能再低时之就业量 (假设此就业量小于充分

    就业量)。所谓利率低至不能再低者,即若利率达到该水准,则灵活偏好可

    以无限制吸纳货币;再换句话说,利率达到该水准时,灵活偏好便变成绝对

    的。假定货币工资有很大伸缩性,则货币数量本身固然不发生作用,但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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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局愿意增减货币数量之条件,确是经济体系之一个决定因素。

    有一点值得注意,从以上引文中最后几句看来,李嘉图似乎忽略了:资

    本之边际效率,可以随投资量之改变而改变。但这一点刚是一个好例,说明

    李嘉图之学说体系要比其后继者来得严谨,前后一致。盖设社会之就业量不

    变,又设社会之心理倾向不变,则只有一个可能的资本积聚率,因之资本之

    边际效率之值,亦只有一个。李嘉图在智力上之成就甚高,远非其他小脚色

    所可及。他可以把一个离开现实很远的世界作为现实世界,然后始终生活其

    中。而大部分李嘉图之后继者,则不能不兼顾常识,于是其学说在逻辑上之

    前后一致性遂受到损害。

    密赛斯(Von Mises)教授有一个奇特的利率论,为哈那克教授以及(我

    想)罗宾斯教授所采用。其说是:所谓利率之改变,实即消费品物价水准与

    资本品物价水准之相对的改变。我们不清楚这个结论是如何得来的。但其论

    证似乎如下:先用一套假定,使得情况极度简单化;根据这套假定,然后用

    新消费品之供给价格与新资本品之供给价格之比,来衡量资本之边际效率。

    于是说这个比例就是利率。因为利率降低利于投资,故当上述比例降低时,

    亦利于投资。

    用这种方法,于是个人储蓄之增加与社会总投资之增加有了联系。盖一

    般人以为,若个人储蓄增加,则消费品之价格下降,且其下降之程度,很可

    能大子资本品价格之下降程度。依以上推理,此则表示利率降低,故刺激投

    资。但设某数种资本资产之边际效率减低,以致一般资本之边际效率减低,

    则其效果适与以上论证所假想者相反;盖刺激投资者,可以是资本之边际效

    率表之提高,也可以是利率之降低。因为把资本之边际效率与利率混淆不清,

    故密赛斯教授及其信徒所得结论恰与事实相反。遵循这种思路所引起的混

    淆,可用汉逊(Alvin Hansen)教授一段文章,作为好例: “有些经济学者

    说,减少消费之净结果,将使消费品之价格较之消费未减少时为低,故投资

    于固定资本之动机,因之受削弱。但是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因为这种看法是

    把 (一)消费品价格之高低对于资本形成之影响,以及(二)利率之改变对

    于资本形成之影响,二者混起来了。减少消费及增加储蓄,固可使消费品之

    ① 在这段里,皮古教授没有告诉我们,设我们不计使用不当之投资,但计及“暂时存入银行,未曾动用之

    劳役支配权”,则净储蓄是否等于资本增量。但在《工业变动》第22 页,皮古教授明白说明,这种存款对

    于他所谓“真实储蓄”(realsavings ),并不发生影响。

    ② 在该处 (前引书第一版第l29—134 页或第二版第146—150 页),皮古教授讨论当银行创造新信用时,

    可供工商界之用的真实资本之源流将扩大多少。他的办法是“从银行创造出来交给工商界的流动信用之中,

    减去如果没有银行也会产生的流动资本”。此种减数有二。自此以后,其论证即非常晦涩。开头,固定收

    入者 (rentiers )有所得1,500,消费用去500,储蓄1,000;后来因为银行创造信用,故其所得减为1,

    300,消费用去500—X 储蓄800+x。皮古教授乃下断语;此X  即因银行创造信用而净增之资本。雇主们之

    所得到底增加多少?等于由银行所惜之数 (减去以上二减数)呢?还是等于固定收入者所得减少之数——

    即200—— 呢?不论增加多少,是不是雇主把全部增加数都储蓄起来呢;投资量之增加,是否等于银行所

    创信用减去以上二减数呢?还是等于X 呢?故皮古教授之论证,似乎在应当开始之外反而戛然中止。

    ① 《货币与信用论》第339 页,及全书;尤其是第36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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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较之资本品之价格相对地降低;然而此即表示利率降低,利率降低可以

    刺激投资,故在以前利率下无利可图之投资,今则亦可以从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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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灵活偏好之动机

    在前第十三章中,我们对于灵活偏好之动机,已约略提及,今再作较详

    细分析。此处所讨论者,约略等于他人所谓货币之需求;又与货币之所得流

    通速度(income-velocityofmoney)关系非常密切。盖货币之所得流通速度,

    乃衡量公众愿意以其所得之几分之几,用现金来保持;故货币之所得流通速

    度增加,可能是灵活偏好减低之一种朕兆,然而二者究非一物,盖个人可以

    选择周转灵活与否者,只限于其所积聚之储蓄,而非其全部所得。且“货币

    之所得流通速度”这一个名词,可以引起一种错误联想,以为全部货币需求

    都与所得成比例,或与所得有一定关系,而事实上 (理由见后)只有一部分

    货币之需求才与所得成比例,或与所得有一定关系。故此名词忽视利率所占

    之地位。

    在拙著《货币论》中,我用所得存款(income-deposits),业务存款

    (business-deposits),以及储蓄存款(savings-deposits)三个名义,

    研究货币之全部需求;我不必把该书第三章所作分析,在此重说一遍。但为

    此三个目的所持有的货币,还是总汇在一处,持有者不必以之分成三个水泄

    不通的部分。即使在持有人心目中,也未必划分得非常清楚,同一笔款项,

    可以兼为两个目的(主要的及次要的)而持有。故把个人在一特定情况下对

    货币之总需求,看作是一个单独的决定,也未尝不可,也许更好;但此单独

    的决定,仍是许多动机之综合结果。

    故在分析动机时,仍不妨把动机分为数类,第一类大致相当于我以前所

    谓所得存款以及业务存款;第二第三类相当于我以前所谓储蓄存款。在第十

    三章中,我把这三类称之为交易动机、谨慎动机以及投机动机;交易动机又

    可再分为所得动机及业务动机。

    (一)所得动机保持现金之理由之一,乃在渡过从所得之收入到支出这

    一段时期。这个动机之强度,主要须视所得之大小.以及所得收支期间之经常

    长度而定,货币之所得流通速度这一个概念,只适用于为此目的一一所得动

    机——所持有之货币。

    (二)业务动机同样,持有现金,可以是为渡过业务上从支出成本到收

    入售价这一段时间;商人持有之货币,用以渡过从进货到售货这一段时间者,

    即包括在此动机之下,这个需求之强度,主要定于两个因素:当前产量——

    即当前所得——之值,以及这个产量须经过几道手才达到消费者。

    (三)谨慎动机由此动机持有之货币,乃在提防有不虞之支出,或有未

    能逆睹之有利进货时机。又货币这种资产,若以货币本身作计算单位,其价

    值不变,若负债亦以货币作计算单位,则持有货币便于偿付未来债务。

    以上三类动机之强度,一部分须看当需要现款时,用暂时惜款——尤其

    是透支——等方法,取得现款之可靠性如何,所付代价如何而定。盖设在实

    际需要现款时,可以毫无困难取得现款,则实无必要为渡过一段时间,持有

    现款而不用。又此三动机之强度,亦定于所谓持有现金之相对成本。设为保

    持现款,不能购买一可以生利之资产,则持有现款之成本增加,因此减弱持

    有一特定量现款之动机。但设存款而可生息,或持有现款而可避免付费于银

    行,则成本减低,动机加强。但除非持有现款之成本有极大改变,否则这个

    ———————– 页面 92———————–

    因素大概只是次要的。

    (四)此外还有投机动机。这种动机,比之以上三者,需要较详细的考

    察。其理有二,第一,人们对此动机之了解,不若对其他动机之深;第二,

    在传播由货币数量之改变所产生的种种影响这一点上,这个因素特别重要。

    在正常情形之下,为满足交易动机以及谨慎动机所需要的货币数量,大

    致定于经济体系之荣枯以及货币所得之大小。但是因为有投机动机之存在,

    故货币数量之变动 (不论是有意的或偶然的),可以影响整个经济体系。盖

    货币需求之用以满足前二类动机者,既视经济体系之荣枯或货币所得之大小

    而定,故除该二者有实际改变以外,大致不受其他因素之影响。但经验告诉

    我们,货币需求之用以满足投机动机者,则常随利率之改变而改变,二者之

    变动方式,可以用一条连续(continuous)曲线表示之。而利率之改变,则

    又可用长短期债票之价格变动代表之。

    设非如此,则公开市场交易 (openmarketoperations)将不可能。我之

    所以说,经验上有以上那种连续关系之存在者,因为事实上银行体系总可以

    把债票价格稍为提高一些,用现款来购买债票,或把债票价格稍为压低一些,

    出卖债票以取得现款。银行体系想用买(卖)债票方法,来增 (减)现款之

    数量愈大,则利率之降(升)程度亦愈大。但如(例如1933—1934年美国情

    形)公开市场交易,仅限于期限甚短之证券,则公开市场交易之影响,大致

    亦只限于极短期利率,而对于重要性更大许多的长期利率,反而影响甚小。

    在讨论投机动机时,我们要分辨两种利率改变,第一种是灵活偏好函数

    不变,但货币供给量之可以用来满足投机动机者,起了改变,故利率改变;

    第二种是因为预期改变,影响到灵活偏好函数本身,因而影响到利率。公开

    市场交易不仅可以改变货币数量,而且还可以改变人们对于金融当局之未来

    政策之预期,故可以双管齐下,影响利率。设人们因情报 (neWs)改变,修

    改其预期,以致灵活偏好函数本身发生变化,则此种变化常常是不连续的,

    由此所引起的利率改变也是不连续的。设各人对于情报之改变,解释不同,

    或情报之改变,对于各人利益所生之影响不同,则在——亦只有在——这种

    情形下,债票市场上之交易将增多。设情报之改变,使每人之想法与做法都

    作完全相同的改变,则不须有任何市场交易,而利率 (以债票价格表示之)

    将立即与新环境相调整。

    最简单的场合,则为每人性情相同,处境相同。在此场合,环境改变或

    预期改变,不能使货币易主,只能使利率涨落。利率改变之程度,乃使每人

    在旧利率下,处新环境或新预期之中,想欲改变其现款持有量之愿望,适为

    利率之改变所打消。利率改变时,各人愿意持有之货币量固然亦随之改变,

    但因各人对利率改变之反应程度相同,故不必有任何交易。有一组环境及一

    组预期,即有一适宜利率与之相应;无论何人都不必改变其平时所持有之现

    款数。

    但在通常情形下,环境改变或预期改变,常使各人所持有之货币量重新

    调整;盖在事实上,各人处境不同,持有货币之理由不同,对新环境之认识

    与解释不同,故各人对新环境之看法与态度亦不同。故现款持有量之重分配,

    常与新均衡利率相伴俱来。虽然如此,我们所着重者,乃是利率之改变,而

    不是现款之重分配;后者只是因为人与人间有差异而偶然产生的现象,而主

    要的、基本的现象,则在上述最简单场合已可窥见。而且,即使在通常情形

    下,在情报改变所引起的一切反应之中,以利率改变最为显著。报纸上常见

    ———————– 页面 93———————–

    有这样的话:债票价格之涨落,与市场上交易量之多寡,完全不成比例;—

    —如果我们想到,各人对情报之反应,相同处多,不同处少,则应当有这种

    现象。

    个人为满足交易动机以及谨慎动机所持有之现款数,与彼为满足投机动

    机所持有之现款数,固然并不完全无关,但就大体而论,或作为第一接近值,

    我们可以把这两组现金持有量,看作是互不相关。在以下分析中,我们就把

    问题分为如此两部分。

    令M代表为满足交易动机以及谨慎动机所持有之现金数,M为满足投机

    1                                                     2

    动机所持有之现金数。与此两部分现金相应者,则有两个灵活偏好函数:L

    1

    及L。主要是决定于所得水准,L主要是决定于当前利率与当前预期状态之

    2                           2

    关系。故有

    M=M+M=L(Y)+L(r)

    1 2 1        2

    其中L代表所得Y与M之函数关系,L代表利率r与M之函数关系。故我

    1               1               2                2

    们有三个问题要研究:(一)M改变时,Y及r将起何种变化?(二)何者决

    定L之形状? (三)何者决定L之形状?

    1                          2

    (一)M改变时,Y及r将起何种变化——这个问题之答案,须看M之改

    变由何而来。设M由金市构成,M之改变只能由开采金矿而来,而金矿员工

    又属干我们所研究的经济体系,则在此种情形下,M之改变必直接引起Y之

    改变,盖新产之金必为有人之所得。设M之改变,乃由于政府印发纸币应付

    其岁出,则情形完全相同,盖新发之纸币亦必为有人之所得。但新的所得水

    准。不够高到一种程度,使得所有M之增加都吸收在M之中,故有一部分货

    1

    币要另寻出路,购买证券或其他资产,于是利率降低,使得M2加大;同时因

    为利率降低,刺激Y上升,M亦加大,直至最后所有新的货币,不吸收在M

    1                                            2

    中,即吸收在M中。由是观之,以上情形只比另一种情形多了一步,另一种

    1

    情形者,即若要增发货币,则银行体系必先放松其信用条件,使得有人愿意

    把债票卖给银行,以换得新现款。

    故我们可队把后一种情形,作为典型的情形。我们假定:要改变M,必

    先改变r。改变以后,则一部分因为M改变,一部分因为Y改变,引起M改

    2                                 1

    变,故又产生一新的均衡:至于在此新的均衡情形之下,新增现款如何分配

    于M及M,则须看投资对于利率降低之反应如何,以及所得对于投资增加之

    1    2

    反应如何而定, 因Y一部分定于r,故当M改变一特定量时,r必须改变到

    一种程度,使得M及M之改变,相加起来,恰等于该M之特定量改变。

    1    2

    (二)所谓货币之所得流通速度者,到底是指Y与M之比,或Y与M之

    1

    比,一般讨论此问题者并不常常说得很清楚。我主张用后一个意义,令V代

    表货币之所得流通速度,则有

    ① 如果我们是在长期均衡状态,则也许可以想出特种假定,使这种说法成立。但设我们所讨论的价格,乃

    不景气情形下之价格,则假定雇主在预测时,设想现有价格会永久维持,此种假定必与事实不符。又如果

    雇主如此设想,则现有资本品之价格,将与消费品之价格作同比例的下降。

    ———————– 页面 94———————–

    Y

    L  (Y) =   = M

    1      V      1

    当然,我们没有理由,说V是一个常数。V之价值,定于(a)银行界以及工

    商界之组织情形,(b)社会习惯,(c)所得在各阶级之分配办法,(d)持

    有现金而不用,所付之代价。但设我们所讨论者为一短时期,则上列各因素,

    大概不会有重大改变,故V可以说是几乎不变。

    (三)最后,我们要论到M与r之关系。在第十三章中,我们看到:人

    2

    之所以持有现款M,而有这种灵活偏好者,其唯一合理解释,乃是因为人们

    2

    对于利率之前途觉得不确定。由此,M与r之间,并没有一定的数量关系,

    2

    换句话说,并不是有一个r之值,即有一个一定的M之值与之相应;盖人们

    2

    所注意者,倒不是r之绝对水准,而是在根据或然律计算以后,r之绝对水

    准与一般认为r之相当安全水准——二者之差别程度。虽然如此设预期状态

    不变,则我们有两个理由,说明r降低时,会引起M之增加。第一,设一般

    2

    人认为r之安全水准不变,则r每降低一次,就使得市场利率比之“安全”

    利率相对减小,因此使得放弃周转灵活性之风险加大。第二,放弃周转灵活

    性所得之报酬,可以看作是一种保险赔偿金,用来抵补资本账上蒙受损失之

    风险;但利率每降低一次,则所可抵补者愈小,其减少程度乃等于旧利率之

    平方与新利率之平方之差。举一个例。设现在长期债票之利率为年息4厘,

    若未来利率之增加速度为现在利率之4%,即每年增加0.16厘,则利息收入

    与资本帐上之损失约略相抵;故除非人们根据或然律估计结果,觉得未来利

    率之每年上涨速度,会大子现在利率之4%,否则宁愿放弃周转灵活性而赚取

    利息。但设现在利率已经降至年息2厘,则利息收入所能抵补之资本损失,

    只是未来利息每年增加0.04厘而已。利率为年息4厘时,利息收入所能抵补

    之利率上涨风险,为每年增0.16厘;利率为年息2厘时,利息收入所能抵补

    之利率上涨风险,为每年增0.04厘;二抵补量之差,等于旧利率之平方与新

    利率之平方之差。这也许是主要阻碍,为什么利率不能降至极低,盖除非未

    来会跟过去经验大不相同,否则当长期利率已经降至2厘时,利率上涨之可

    能性大,利率下降之可能性小,而且利息收入所能抵补之利率上涨程度亦极

    小。

    由是观之,利率现象中之心理成分甚大。在以下第五编中,我们将看到,

    在均衡状态时,利率不能低于相当于充分就业之利率水准,盖设有此种现象,

    即将产生真正的通货膨胀,于是现款数量虽继续增加,但M可以完全吸收

    1

    之。但在该水准以上,则长期市场利率不仅定于金融当局之当前政策,而且

    还须看市场上对其未来政策作何推测而定。短期利率容易控制,因为第一,

    金融当局不难使人相信,在最近未来,其政策不致有大变;第二,除非利息

    收入几等于零,否则利息收入总大于可能的资本损失。但设长期利率已经降

    到一个水准,使得一般人根据过去经验,以及对于未来金融政策之推测,觉

    得这个水准“不安全”,此时金融当局便很难控制长期利率。例如,设一国

    为国际金本位之一员,若该国利率低于其他各国之利率,则该国人民自然对

    本国利率无信任心;但若把本国利率提高,使与国际金本位体系中之最高利

    率(除去风险因素以后)相等,则又嫌太高,与国内充分就业不相容。

    故设一般舆论认为某种金融政策只是试验性质,很容易改变,则该金融

    政策恐不能把长期利率减低许多;盖若r减低至某种水准以下时,M将无限

    2

    ———————– 页面 95———————–

    制增加也。反之,设舆论认为该政策是合理的,切实的,于公众有利的,认

    为当局推行此政策有坚强信念,不会轻易改弦易辙,则该政策颇易奏效。

    与其说利率现象中之心理成分甚大,恐怕不如说利率是一个非常因循成

    规的(highly comventional)现象,倒反而更正确一些。盖今日之实际利率

    水准,大部分乃定于一般人对于未来利率水准之预测。任何利率水准,只要

    公众充分相信该利率水准会继续维持下去,就会继续维持下去。当然,在一

    个动荡社会中,利率可以因为种种理由,围绕着这个预期的经常水准上下变

    动:理由之一,如M之增加速度大于M,则利率上涨,反之则利率下降。然

    1

    而利率所围绕着上下变动的那个水准,可能经过几十年,始终太高,使得充

    分就业不能实现;——这种情形,当一般人认为利率会自动调整,故有比因

    循成规更强有力的客观理由,使得实际利率水准非如此不可时,尤其容易发

    生。于是在公众或当局心目中,都联想不起,就业量之所以不能达到最适度

    水准,乃是因为利率不合适在作祟。

    我想,现在读者应当明白了:因为长期利率基于成规,相当稳定,而资

    本之边际效率则变化多端,非常不稳定,故有效需求很难维持在一个高的水

    准,足以提供充分就业。

    从乐观方面着想,我们可以引以自慰者,只有一点:正因为成规并不基

    于确切知识,故我们可以希望,假使金融当局相当坚持,欲贯彻其主张,则

    成规大概不至于老是顽强抵抗。舆论可以很快习惯于温和的利率下降,下降

    以后的新利率又构成新的成规,作为预测未来之根据;此时金融当局又可更

    进一步,把利率再压低一次。这个办法当然有个限度。放弃金本位以后,英

    国长期利率之下降,可作好例:这部工作是经过几个步骤才完成的,每当公

    众之灵活偏好函数已经习惯于新利率,故对当局政策之新动向,或情报中之

    新刺激,又可重起反应时,当局即把利率再压低一次。

    以上所说,可以用一个命题总结起来:设预期状态不变,则除了交易动

    机或谨慎动机以外,在公众心目中,还有一个潜势力要持有现款;至于在何

    种程度以内,这个潜势力实现为真正持有现款,则须看金融当局愿意创造现

    款之条件如何而定。灵活偏好函数L2所概括者,实即此种潜势力。

    由此,故设金融当局所创造之货币数量为已知,又设其他情形不变,则

    只有一个利率 (或说得严格一些,只有一个利率体系)与此货币数量相当。

    但这不仅限于货币,把经济体系中任何一个因素单独提出来,都和利率有一

    定关系。故除非货币数量之改变与利率之改变有特殊直接关联,否则把货币

    与利率单独提出来分析,没有什么用处,也没有什么重要性。我们所以认为

    二者有特殊关联者,乃是因为一般说来,银行体系与金融当局是买卖货币与

    债务票据之商人,而不是卖买资本品或消费品之商人。

    假使金融当局肯根据一定条件,卖买期限不同的各种债务票据,则利率

    体系与货币数量之关系非常直接。利率体系只是银行体系肯卖买债务之条

    件,货币数量只是个人所愿意持有之现款数,——后者在考虑一切有关系情

    况以后,觉得宁愿保持流动现款,不愿依据市场利率把现款脱手,换取债务

    票据。在货币管理技术上,今日最切实而重要的改革,恐怕是让中央银行依

    照一组规定价格卖买各种期限之金边债票(gilt-edgedbonds),而不是只

    ———————– 页面 96———————–

    依照一个银行利率卖买短期票据。

    以今日实际情形而论,银行体系控制市场债票价格之“有效”程度,各

    银行体系颇有出入。有时银行之控制力量,在一个方向比在另一个方向有效,

    例如银行只肯依照一定价格购买债务票据,而不一定肯在买进价格上加上一

    点转手费,定出一个与买价相差无几的卖价,然后依此卖价出售债务票据。

    当然,并没有什么理由,为什么不能利用公开市场交易,使得银行所定价格

    在两个方向都有效。除此以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限制,即一般而论,金融

    当局并不肯对期限不同的各种债务票据都一视同仁,愿意卖买,而往往集中

    于卖买短期债务票据,让短期债务票据之价格影响长期债务票据之价格。当

    然,这种影响不会即刻生效,生效亦不完全。又和以上一样,这里也没有理

    由,为什么非如此不可。假使有以上限制,则利率与货币数量之关系便不十

    分直接。在英国,当局有意控制之范围似乎在扩大。但要把此处所述学理,

    应用之于实际,则必须顾及金融当局实际所用控制法之特征。如金融当局只

    卖买短期债务票据,则我们必须考虑,短期票据之价格(现在的或未来的),

    对于期限较长之票据,其影响如何。

    故如金融当局欲为期限不同、风险不同的各种债务票据建立一特定利率

    体系,则受以下种种限制:

    (一)有些限制是金融当局自己加上去的,即金融当局只肯卖买某种类

    型的债务票据。

    (二)当利率降至某种水准时,则根据上述理由,灵活偏好可能变成几

    乎是绝对的;这就是说,当利率降至该水准时,因利息收入太低,故几乎每

    人都宁愿持有现金,而不愿持有债务票据。此时金融当局对于利率即无力再

    加控制。这个极端情形,在将来也许会有实际重要性,但到现在为止,我还

    不知道有这种实例;理由是:在过去,金融当局不愿意大胆买卖长期债务票

    据,故也没有许多机会来作一个试验。假使真有这种情形产生,则政府自己

    就可以只出极低利率向银行无限制借款。

    (三)因为灵活偏好函数变成了一条直线,以致利率完全失去了稳定性

    ——这种例子之最显著者,曾经在极度不正常状态中产生过。战后之俄国及

    中欧曾经有过通货恐慌,人民都要逃避通货,无论什么条件,人民都不愿意

    持有现金或债务票据;又因一般人预期币值会继续下跌,故即使利率继续增

    高,还是追不上资本(尤其是囤货)之边际效率之上涨。美国在1932年中之

    若干时期,有过一个情形相反的恐慌——金融恐慌或清算恐慌。那时无论条

    件如何合理,几乎没有人愿意把现款脱手。

    (四)最后还有第十一章第四节所述困难,即:要把借者及最后贷者拉

    拢在一起,必须有中间人费用,而且贷者会要求在纯利率之上再加上一点,

    以抵补风险——尤其是道义上的风险,故实际利率很难低干某种水准。纯利

    率降低时,中间费及保险费未必同时下降。故一典型借款者必须付出的利率,

    比纯利率下降得慢,而且在现有银行机构之下,恐怕不能低于某一最低水准。

    假使贷者对于道义风险估计甚高,则本论点尤其重要;盖如风险之生,乃由

    于贷者心中怀疑借者不诚实,则即使借者心中并不想不诚实,也没有方法使

    利率不高。短期借贷之手续多,费用重,故本论点亦重要;贷者之纯利率即

    使等于零,银行可能仍要求其雇主出息1.5厘或2厘。

    ———————– 页面 97———————–

    此处不妨把本章与货币数量说之关系先提一提,虽然这个题目应当属于

    第二十一章范围。

    在一静态社会中,或不论为什么理由,社会上没有人对于未来利率感觉

    不确定,则在均衡状态时,灵活偏好函数L——也可以称之为贮钱倾向——

    2

    常等于零。故在均衡状态时,M等于零,M等于M;M变动时,必引起利率

    2                   1

    变动,直至所得达到一个水准,使得M之改变,确等于M之改变。故有MV=Y,

    1                                 1

    其中V货币所得流通速度(定义已见上),Y乃总所得。假使我们可以衡量

    本期产品之数量及价格,用O及P表示之,则Y=OP,故MV=OP,此即货币

    数量说之传统形式。②

    就现实世界而论,货币数量说之大病,乃在其未能把物价改变之起于产

    量改变者,与物价改变之起于工资单位改变者,分辨清楚。①

    所以有此疏忽,大概是因为该说既假定无贮钱倾向之存在,又假定充分

    就业常能维持之故。盖在此假定之下,则O为常数,M等于零;设V亦为常

    2

    数,则工资单位与物价水准二者,都与货币数量成正比。

    ② 《经济复兴》(Economic Reconstruction),第233 页。

    ① 至于何者决定新均衡之性质,则必须留待第五编讨论。

    ———————– 页面 98———————–

    第十六章 关于资本性质之几点观察

    打一个譬喻来说,个人于今日决定储蓄时,只表示他决定今日少进一餐,

    他不一定同时决定把今日所省下的钱,留待一周或一年以后作进餐购鞋之

    用,或于未来某年某月某日消费某物。故今日之从事于制备饭菜业者,蒙受

    不景气影响,而今日之从事于制备未来消费者,却未得提掖之力。这样看来,

    个人之储蓄行为,并不是用未来消费需求来替代现在消费需求,而只是把后

    者减低。而且,一般人推测未来消费量时,大部分以现在实际消费量为根据,

    故后者减少时,大概会使前者蒙受不景气影响。故个人之储蓄行为,不仅只

    压低消费品之价格,而且可以使现在资本之边际效率降低,故既减少目前消

    费需求,又减少目前投资需求。

    设储蓄不仅只是现在不消费,而且同时预定未来消费,则影响可以迥然

    不同。盖在此种情形下,则现在投资在未来某年某月某日之预期收益将因之

    增加,故资源之不再从事于制备现在消费者,可以转而制备未来消费。即使

    如此,二者亦不一定相等;因为未来消费之时日,可能离目前很远,故生产

    方法也许要“迂回”

    (round-about)到一种不方便程度,使得边际效率低于当前利率,于

    是预定消费对于就业之有利影响,不能即刻产生,而须留待以后产生,故即

    刻所生影响,还是对于就业不利。但在事实上,个人决定储蓄时,并未对未

    来消费下了一张具体定单,而只是撤销了一张现在定单。又因雇用人工之唯

    一理由,乃在满足消费,故当消费倾向减低,其他情形不变时,就业量将蒙

    受不利影响,亦无足为怪。

    事情之所以麻烦,就因为个人之储蓄行为,并不蕴含用一个事先具体规

    定的未来消费来代替目前消费;而且即使如此,制备前者在现在所需的经济

    活动,在数量上也未必恰等于以此储蓄之数,作为现在消费之用时,所需的

    经济活动。储蓄只是单纯的要持有“财富”,要取得一种权力,可以在不事

    先规定之时日,消费不事先规定的一种物品。一般人有一种谬见,认为就有

    效需求而论,个人储蓄之后果与个人消费之后果完全相同。谬见之来,乃是

    因为有一个骤看起来更难辨别真伪的谬论:所谓持有财富之欲望增加,便是

    持有投资之欲望增加,后者增加投资之需求,刺激投资之生产,故当个人储

    蓄时,当前投资之增加量恰等于现在消费之减少量。

    我们很难把这个谬论,从人们心目中扫除净尽。谬论之来,起于一般人

    相信:财富持有人想要得到的乃是资本资产本身(capi-tal-asset as such);

    实则他只想得到该资产之未来收益。未来收益完全定于预期的未来有效需求

    与未来供给情况之关系,故设储蓄行为丝毫不能使未来收益改善,则亦丝毫

    不能刺激投资。而且,就个人而论,储蓄欲达到其持有财富之目的,亦不必

    有新资本资产之产生始能完成。上面已经说过:储蓄行为是两面的,故一人

    储蓄时,必强迫别人把某种财富——旧有的或新产的——移转给他,当然他

    自己也因为别人储蓄而蒙受不利影响。此种强迫的财富转移,是不可避免的,

    是与储蓄行为俱来的,而且不需要有新财富之产生;反之,可能对之非常不

    利。盖要有新财富之产生,必须新财富之未来收益,达到现行利率水准;但

    边际新投资之未来收益,须看在一特定时日,对一特定物品有无预期的需求

    ———————– 页面 99———————–

    而定。故有人想要增加其财富这一件事实,不能使边际新投资之未来收益增

    加。

    我们也不能说:财富持有人想要得到的,并不是一特定的未来收益,而

    是一最佳可能的未来收益,故当持有财富之欲望增加时,新投资品之生产者

    所认为满意的未来收益亦随之降低。这个说法忽略了一点,即除了真正的资

    本资产以外,总还可以用货币或债务票据方式来持有财富,故新投资品之生

    产者所认为满意的未来收益,不能低于现行利率所规定的标准;但我们已经

    知道,现行利率并不定于要不要持有财富,而是定于用何种形态(灵活的或

    不灵活的)来持有财富,以及财富在各该形态之供给量。假使读者还疑惑不

    解,则请他反躬自问:设货币数量不变,为什么当个人有新的储蓄行为时,

    在现行利率下,人们愿意用灵活形态来保持的财富数量会因之减少。

    假使我们还继续追问,则还有若干更深的疑难,须留待下章讨论。

    我们最好说,资本在其寿命中,会产生一个收益,超过其原来成本;而

    不说资本是生产的(productive)。盖资产在其寿命中,所以会产生劳役

    (services),且此劳役之总价值大于其原来供给价格者,唯一理由,只是

    因为资本稀少;资本之所以稀少,因为有货币利率(rate of interest on

    money)与之竞争。设资本之稀少性减少,则收益超过原成本之数渐减。但资

    本之生产力,至少就物质意义而论,未必减低。

    故我同情经典学派以前的学说:其说以为一切皆由劳力产生,帮助劳力

    者,乃 (a)古之所谓工艺(art),今之所谓技术(technique);(b)天

    然资源,若天然资源丰富,则使用无代价,若稀少则付地租;以及(c)过去

    劳力之具形于资产者,其价格亦视其稀少性或丰富性而定。我们最好把劳力

    (当然包括雇主及其助手之于人劳役在内)看作是唯一的生产原素,在一特

    定的生产技术、天然资源、资本设备以及有效需求等环境之下工作。这可以

    部分解释,为什么除了货币单位及时间单位以外,我们可以用劳力单位,作

    为经济体系之唯一物质单位。

    有些长的或迂回的生产过程,固然物质效率(physical efficiency)较

    高,但有些短的过程亦然。长过程并不因为其长故效率高,有些长过程(可

    能是大部分)之物质效率甚低,因为有些东西不能久贮,会有耗损。设劳力

    数量不变,则劳力之可以具形于迂回过程中,且能用之有利者,有一定限度;

    不说其他理由,只提一个道理:劳力之用于制造机器者,与劳力之用于使用

    机器者,必须成一适当比例。故当所用生产过程愈来愈迂回时,则即使物质

    效率尚在增加,但就最后价值量 (ultimate quantity of value)而论,则

    不能随迂回过程所用劳力之增加而无限制增加。如果延缓消费之欲望甚强,

    以致若要有充分就业,则投资量便须扩大到一种地步,使得资本之边际效率

    成为负数,只有在这种情形之下,生产过程才仅仅因为其长而变为有利。在

    这种情形之下,我们会挑选物质方面效率低的生产过程,只要这些过程够长,

    使其延迟消费之利超过其效率低之弊;而短的生产过程倒反而要稀少到一种

    ① 假使把V 之定义,不规定为Y/M1,而规定为Y/M ,则货币数量说放诸四海而皆准(truism),但没有重

    要性。

    ———————– 页面 100———————–

    程度,使其物质效率高之利超过其产物早熟之弊。一个正确的学说应当是两

    面可用的,即不论资本之边际效率是正是负,都可以包括在内;我想只有以

    上所述稀少说,可以办到这点。

    而且,为什么有些劳役及设备会稀少,以致其价格(相对于其所用劳力

    而论)昂贵,理由甚多。例如,空气恶浊的生产过程,所得报酬较高,否则

    人们不愿从事。有风险性的过程亦然。但我们并不特别造一个学说,说空气

    恶浊的生产过程本身,或有风险性的生产过程本身,富有生产力。总之,劳

    力之工作环境并不同样愉快,在均衡状态时,在不愉快环境下生产出来的物

    品必须相当稀少,以便价格较高。不愉快环境可以是空气恶浊、风险大,或

    时间上之间隔。但设时间间隔变成一种愉快环境(这是很可能的,而且有人

    已经作如此观),则上面说过了,短的生产过程倒反而要保持相当稀少性。

    设最适度的迂回程度为已定,则我们当然在同一迁回程度的生产过程之

    中,选择其效率最高者。所谓最适度迂回程度者,乃恰在适宜时日,满足消

    费者之延迟需求。换句话说,在最适度情况之下,生产之组织方式,应当先

    推测在什么时日,消费者之需求会变成有效,然后依此时日,用效率最高的

    方法去生产。设交货日期与此时日不同,则即使改变此时日可以使物质产量

    增加,也无济于事;——除非 (打个譬喻来说)消费者因为受饭菜丰富之引

    诱,愿意把开饭时间提早一些或延迟一些。设消费者在听取详细报导,知道

    在各种晚餐时间可能有的饭菜情形以后,决定在晚八时开饭,则厨司之职责

    乃在配合该时间,尽力做好菜,准时开饭,——虽然如果不论时间,只就产

    生绝对最好的晚餐而论,厨司认为最合适的时间也许是七时三十分、八时、

    或八时三十分。在社会有些阶层,假使把平时晚餐时间延迟一些,则饭菜内

    容较好;但亦同样可能,在有些阶层,则提早一些反而内容较好。上面已经

    说过了,我们的学说应当对于两种情形都适用。

    设利率等于零,则就任何一商品而论,若欲使其劳力成本成为最低量,

    则从生产原秦之平均进货日期 (average date of input)到消费该商品之日

    期之间,一定有一个最适度的时间间隔;若生产过程比此短,则在技术上效

    率较低,若比此长,则因有储藏费及耗损关系,亦效率较低。设利率大于零,

    则又多了一个成本因素,且此新因素随生产过程之加长而增大,于是最适度

    的时间间隔乃因之缩短,而当前进货之预备于未来交货者亦因之减少;减少

    到一种程度,使得未来价格之提高足以弥补成本之增加,而成本之所以增加,

    乃是因为 (a)利息负担和(b)生产过程缩短所引起的效率减低。设利率小

    于零(假使这种情形在技术上是可能的话),则情形相反:设未来消费需求

    不变,则生产原素之于今日投入者须与以后所投入者相竞争,后者因为技术

    效率高,或未来生产原素之价格会改变,故产品成本较低;故除非此种成本

    之减低,不足以抵过小量负利息之收入,否则生产过程不值得在今日即开始,

    而不留待于未来开始。大部分物品,只能在离开其预期消费之日不太久以前

    开始生产,假使离得太久,则在技术上缺乏效率。故即使利率等于零,未来

    消费需求之可以事先开始制备而且有利可图者,也有一严格限度;利率逐渐

    上涨,则未来消费需求之在今日即值得开始生产者,亦随之缩减。

    我们已经知道:在长时期中,资本必须保持着一种稀少程度,使其边际

    ———————– 页面 101———————–

    效率至少须等于长期——即该资本之寿命这一段时期——利率;而利率则定

    于心理的及制度的情况。令设有一社会,资本设备已经很丰富,若投资再增

    加,则资本之边际效率将为零或负数;但该社会之金融体系,又使货币可以

    “保藏”,且贮藏费及保管费皆极微小,故事实上利率不能为负数;设该社

    会在充分就业情况之下,尚想储蓄,则又将如何?

    今先设该社会已达充分就业,再观察以上种种假定之后果。设雇主们继

    续提供的就业量,仍足使现有全部资本设备皆获利用,则雇主们必蒙受损失;

    故现有就业量及资本量必须缩减,一直到该社会穷到一种程度,使得总储蓄

    等于零——若干个人和团体之正储蓄,为他人之负储蓄所抵消。故该假想社

    会在自由放任政策之下达到的均衡状态,一定是就业量及生活标准都低得可

    怜,以致储蓄等于零。比此可能性更大者,则为围绕着这个均衡位置,作循

    环性变动。盖设还有余地,使人对于未来感觉不确定,则资本之边际效率会

    偶然大于零,于是引起“繁荣”,在以后不景气时期中,资本数量又可以降

    得太低,于是边际效率又大于零。设有先见之明,则均衡状态下使边际效率

    恰等于零的资本数量,必小于充分就业下之资本数量,盖均衡状态下之资本

    数量,必令一部分人失业,以确保储蓄之等于零。

    除此以外,唯一可能的均衡状态,则为:边际效率等于零时之资本数量,

    恰为人民在充分就业以及利息等于零之情形下,所愿意提出以备未来之用之

    财富数量。然而要充分就业下之储蓄倾向,恰在资本数量大至使边际效率等

    于零之时得到满足,是一个不容易有的巧合。故设利率可以改变,以补救储

    蓄倾向与充分就业之冲突性,则利率必须逐渐下降,但不必骤降至零。

    到现在为止,我们假定着:因为有制度因素 (货币之保藏费非常微小)

    存在,故利率不能为负数。然而事实上,除了制度因素以外,还有心理因素,

    故利率下降时实际可能达到的限度要比零大许多。尤其是,把借者及贷者拉

    拢在一起要有费用;加之利率前途亦不确定,故在现在情形之下,长期利率

    所能达到的最低限度,恐怕仍在年息2厘或2.5厘左右。假使这种看法是对

    的,则一方面因为财富数量继续增加,他方面因为在自由放任政策之下,利

    率已减至无可再减,这两种情形联合起来所产生的恶劣状态,恐怕很快就要

    在实际经验中出现了。而且,假使利率实际上所能达到的最低水准要比零高

    许多,则在利率尚未达到最低水准以前,社会要累积财富之欲望大致亦不能

    得到满足。

    战后英美两国之经验,可以作为实例,说明如何因为累积下来的财富已

    经很大,故资本之边际效率下降甚速,但利率则因为有制度的及心理的因素

    关系不能下降如此之速;于是在——就大体情形而论——自由放任情形之

    下,就业量与生活程度都不能达到一个合理水准,虽然就生产技术而论,这

    个水准是应当可以达到的。

    故设有二社会,生产技术相同,但资本数量不同,则在短时期内,资本

    数量较小的社会,可能反而比资本数量较大的社会,享受较高的生活程度。

    在资本数量赶上后者时,则该二社会都遭遇了米达斯(Midas)之命运。这个

    令人不安的结论,当然基于一个假定:即人们并不设法对消费倾向及投资量

    二者,从社会利益着想,有意加以控制,而大体上只让二者在自由放任情形

    之下自行发展。

    设利率与充分就业不悖,则相当于充分就业下之储蓄倾向,有一资本之

    累积速率。今设为任何理由,利率之下降速度,赶不上在此累积速率之下,

    ———————– 页面 102———————–

    资本之边际效率之下降速度,则即使把持有财富之欲望转向于经济上不能孳

    息之资产,亦足以增加经济福利。故若豪富之家,生时建大厦作住宅,死后

    造金字塔为坟墓;或为忏悔前非,建造教堂,资助寺院,接济传教团体,则

    因资本丰富,以致物产反而不能丰富之日,也许可以延迟。故利用储蓄,“在

    地上挖窟窿”,不仅可以增加就业量,还可以增加有用之物以及有用之劳役,

    换句话说,增加真实国民所得。不过,假使我们已经知道决定有效需求之各

    种因素,则在一合理社会中,便不应当再固步自封,继续依赖这种偶然的常

    常很浪费的补救办法。

    今设我们已有办法调整利率,使得该利率下之投资量适足维持充分就

    业。又设国家亦从事于经济活动,以补私人企业之不足,使得资本设备逐渐

    达到饱和点,同时又不操之过急,以致现在一世代之生活程度太受不利影响。

    在以上种种假定之下,则在一已上轨道并且拥有现代生产技术之社会,

    若人口不增加太快,则在一世代以内,就可以使得均衡状态时之资本之边际

    效率约略等于零;于是该社会乃进入准静态(quasi-stationary)情况,除

    非生产技术、嗜尚、人口及制度有改变,否则不会再有改变与进步;资本所

    产物品之售价,亦与该物品所含的劳力成比例,其价值之决定原则,一如需

    要资本极少之消费品。

    我们很容易让资本丰富到一种程度,使得资本之边际效率等于零。如果

    我这种看法是对的,那么这也许是最合理的办法,逐渐去除资本主义下许多

    不良特征。我们稍为想一想,就可以知道,如果累积财富,将逐渐得不到报

    酬,这是多么重大的社会改革!个人还有自由把他劳力或劳心所得积聚起来,

    以备日后之用,但他所积聚之数,不会自己增大。他的处境与波泼(Pope)

    之父相同:后者从商业上退休下来时,即携带一箱金币,迁入乡间别墅。日

    常开支即取给于此箱。

    坐收利息阶级 (rentiers)固然会消灭,但人们对于未来之看法,意见

    还可以不同,故在推测未来收益这方面,企业与技巧尚有活动余地。盖以上

    只就纯利率立论,未曾计及负担风险等之报酬,故不适用于资产之毛利,因

    毛利含有负担风险之报酬在内。因此,除非利率为负数,否则若投资于一件

    资产,该资产之未来收益又不确定,则只要投得巧妙,收益仍为正数。若人

    们都不太愿意负担风险,则由此等资产全体所可得之净收益亦为正数。然而

    在这种情况之下,也很可能因为人们大热中于从事不健全投资以冀取得收

    益,结果投资者所得之净收益总额乃是负数。

    ———————– 页面 103———————–

    第十七章 利息与货币之特性

    从上面看来,似乎货币利率在限制就业水准这一点上地位很特殊,因为

    货币利率定了一个标准,要有新资本资产之生产,则其边际效率必须达到这

    个标准。骤看起来,这点真使人大惑不解。故我们要进而追问:货币之所以

    异于其他资产者,其特殊性安在?是不是只有货币才有利率?在非货币经济

    体系中,情形将如何?在没有回答这些问题以前,不会完全明了我们学说之

    重要性。

    我要提醒读者,所谓货币利率只是把一笔在将来 (例如一年以后)交付

    的货币减去该笔货币之现在价格,以此差数为分子,以现在价格为分母,化

    成百分比而已。这样说来,似乎每一种资本资产都有货币利率之类似物。盖

    在今日交货的100石麦子,抵得一年以后交货的麦子几石,有一个一定的数

    量,设后者为105石,则麦子利率为每年5厘,设为95石,则为年息负5

    厘。故每一种持久商品,皆有其本身利率,例如麦子利率、铜利率、房屋利

    率、甚至于钢铁厂利率。

    以麦子为例,麦子在市场上之期货价格及现货价格,与麦子利率有一定

    关系,但因期货价格之计算单位乃是在未来交付的货币,而不是麦子现货,

    故货币利率亦参杂其中。其准确关系如下:

    设麦子之现货价格为每100石100镑,一年后期货价格为每100石107

    镑,货币利率为年息5厘,问麦子利率为几?100镑现款可购一年后交付之

    105

    货币105镑,一年后交付之货币105镑可购一年后交货之麦子  ? 100(= 98)

    107

    石。同时,100镑现款可购麦子现货100石。故麦子现货100石可购麦子期

    货98石。故得麦子利率为年息负2厘。②

    如此说来,各种商品之本身利率没有理由会相等——麦子利率没有理由

    会等于铜利率。盖就市场上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关系而论,各商品显然不

    同。我们以后会知道,这点使我们得到了研究线索:因为,会不会是本身利

    率(own-tates of interest)之最大者,是利率之王,支配其他利率呢?

    会不会有种种理由,使得货币利率是本身利率之最大者呢?这两个问题之答

    案都是肯定的,前者是肯定的,因为要有新资本资产之产生,则其边际效率

    必须达到本身利率之最大者;后者也是肯定的,因为我们以后会知道,别种

    资产之本身利率容易下降,而货币不容易。

    这里可以补充一句:正好象在任何时间,各种商品之本身利率并不一致;

    故从事外汇交易者亦很明了,两种货币 (例如英镑与美元)之本身利率亦并

    不一致。盖外币之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差别,若以英镑作计算单位,则亦

    未必各外币皆尽同。

    我们可以用任何商品作标准,来衡量资本之边际效率,其方便与货币同。

    例如我们可以用麦子为标准,用麦值来计算一资本资产之未来收益以及该资

    产之现在供给价格,则使此组年金与现在供给价格 (二者皆以麦子作计算单

    位)相等之折现率,即为用麦子作标准计算得来的该资产之边际效率。设两

    ② 此点在以下第二十一章中还要讨论。

    ———————– 页面 104———————–

    种标准之相对价值在未来不变,则不论用何种标准来衡量,该资本资产之边

    际效率皆相同,盖其计算式之左右二方,皆作同比例的改变。但设两种标准

    之相对价值,在未来会有改变,则资本资产之边际效率。将随计算标准之不

    同而不同,但从一种计算标准改为另一种时,各资本之边际效率皆增(减)

    同一绝对值。举一个最简单的例:设两种标准为麦子与货币,麦价(用货币

    计算)之预期改变为每年增百分之a;则一资产之边际效率,若用货币计算

    为百分之X,若用麦子计算则将为百分之(x-a)。因所有资产之边际效率

    皆增(减)同一绝对值,放不论用何种商品作标准,其大小程序皆不变。

    假使有一种复合商品,可以完全代表商品全体,则此复合商品之本身利

    率,以及用此复合商品作标准计算得来的资本之边际效率,在一种意义上,

    可以看作是唯一的利率(therate),唯一的资本之边际效率。然而要找出这

    样一种复合商品,其困难与找出一个唯一的价值标准同。

    到现在为止,货币利率比之别种利率并没有什么特异性,其地位与别种

    利率完全相同。然则货币利率之特殊性安在,使我们在以上几章中赋予该利

    率以那末大的实际重要性呢?为什么产量及就业量,与货币利率之关系较密

    切,而不是与麦子利率或房屋利率之关系较密切呢?

    我们试一察在一年以内,各种资产之本身利率大致将如何。现在我们用

    各种商品轮流作标准,故此处所谓每种商品之收益,乃以其本身作计算单位。

    以下三属性,各种资产所具有之程度不同:

    (一)有些资产,可以帮助某种生产过程,或可以提供劳役于消费者,

    故可产生一产物 (yieldoroutput),其数量以q(用各该资产本身计算)表

    示之。

    (二)除货币以外,大部分资产,不论其是吝用于生产,亦不论其相对

    价值是否改变,可以仅仅因为时间之消逝而蒙受耗损,而引起成本开支。换

    句话说,此等资产有保藏费 (carryingcost),其量以c(用各该资产本身

    计算)表示之。至于何种成本应包括在c中,何种应在计算q时扣除,即成

    本之分界线如何,与当前问题无关,因为我们以后只论列q-c这一个数量。

    (三)最后,资产持有人可以任意处置其资产,故持有人有一种潜在的

    便利性或潜在的安全性。在这方面,各资产亦不相同,——即使开始时各资

    产之价值相同。这种潜在性是无形的,期终时也拿不出具体产物,然而人们

    却愿意出相当代价以取得之。人们所愿付的代价,希冀由资产——不包括其

    产物及保藏费在内——之处置权中,取得此种潜在的便利性或安全性,我们

    称之为灵活升值 (liquidity premium),以l表示之;l亦用各该资产本身

    计算。

    由此,故在一段时期内,持有一资产所可预期取得的总收益,乃等于该

    资产之产物减去其保藏费,加上其灵活升值,即等于q-c+l。这就是说,q

    -c+l是任何一商品之本身利率(q,c及l皆用该商品本身计算)。

    正在使用的工具资本(如一机器)或消费资本(如一房屋),有一特征,

    即共产物常常超过其保藏费,其灵活升值则大概微小不足道;至于尚未出售

    的商品,或多余而搁置不用的工具资本及消费资本,则产物等于零,有保藏

    费,若其存量超过某数 (不太大的),则灵活升值亦往往微小不足道;至于

    ———————– 页面 105———————–

    货币,则其产物等于零,其保藏费亦微小不足道,但其灵活升值则甚大。各

    种商品,也许亦具有——虽然程度不同——若干灵活升值,货币也许亦有保

    藏费 (例如保管费),但货币与所有(或大部分)其他资产之重要区别,即

    在货币之灵活升值超过其保藏费甚多;而其他资产则反是,其保藏费超过其

    灵活升值甚多。今为举例说明起见,假定房屋之产物为q,其保藏费及灵活

    1

    升值皆微小不足道;麦子之保藏费为 c,其产物及灵活升值皆微小不足道;

    2

    货币之灵活升值为l,其产物及保藏费皆微小不足道。换句话说,q乃房屋

    3                                                1

    利率,-c乃麦子利率,l乃货币利率。

    2               3

    要知道在均衡状态之下,各种资产之预期收益之间有什么关系,必先知

    道在这一年以内,各该资产之相对价值在预期之中会有什么改变。今以货币

    ——此处货币只是记帐单位,我们一样可以用麦子——作衡量标准,又假定

    房屋增值 (或减值)之百分比为a,麦子增值(或减值)之百分比为a。在

    1                                    2

    上面,我们把q-c及l三者称之为房屋、麦子及货币三者之本身利率,即

    1  2     3

    q乃以房屋作计算单位之房屋利率,-c乃以麦子作计算单位之麦子利率,

    1                                       2

    l乃以货币作计算单位之货币利率。今设以货币作共同价值标准,把三者化

    3

    成共同单位,则变为 a+q,a-c及 l,可称之为房屋折成货币之利率

    1  1  2  2          3

    (house-rate of money-interrest),麦子折成货币之利率,及货币折成

    货币之利率。有了这种符号,我们就容易明白,想持有财富者,必先看a+

    1

    q,a-c及l三者何者最大,然后以共需求,或集中于房屋,或集中于麦

    1  2  2       3

    子,或集中于货币。故在均衡状态之下,麦子与房屋之需求价格 (以货币计

    算),必须如斯:在各种财富形态之间,持此或持彼,利益不分轩轻,即a

    1

    +q,a-c及l三者皆相等。以上所得结论,与选择哪一个商品作为价值

    1  2  2      3

    标准毫无关系,盖从一种标准换成另一种标准时,各项皆作同量之改变,其

    改变量即新标准(用旧标准作计算单位)之预期的增值(或减值)之数。

    要有新资产之产生,则该等资产之经常供给价格必须小于其需求价格;

    亦即其边际效率(根据经常供给价格计算而得)必须大于利率(只要所用价

    值标准相同,利率与边际效率二者,可用任何一商品作价值标准而计算之)。

    当此等资产之数量逐渐增加时,则初时其边际效率至少等于利率,以后则逐

    渐下降 (下降之理由甚浅显,而且上面已经说过);故除非利率同时下降,

    否则总会达到一点,过此点以后,即不值得再继续生产。若所有资产之边际

    效率皆小于利率,则资本资产之生产即告终止。

    今设 (在论证之现阶段,只是一个纯粹假定)有一资产(例如货币),

    其利率是固定的,或当其产量增加时,其利率之下降速率较之任何其他商品

    之本身利率为慢,则情形将如何调整?因a+q,a-c及l必须相等,又

    1  1  2  2        3

    因根据假定,l或者是固定的,或者比q或-c,下降得慢,故a及a必

    3                         1      2                  1     2

    须上升;换句话说,除了货币以外,所有其他商品之现在的货币价格,都倾

    向于比其预期的未来价格为低。故设q及-c,继续下降,则总会达到一点,

    1     2

    使得生产任何商品都无利可图,——除非一商品之未来生产成本大于其现在

    生产成本,而且二者之差数足以抵过把现在生产的商品保藏到将来高价时出

    售所需的保藏费。

    我们以前说货币利率限制产量,现在看起来,这句话并不完全正确。我

    们应当说:当各种资产之数量增加时,因为有一种资产之本身利率下降最慢,

    ———————– 页面 106———————–

    故使得其他资产之生产最后都变成无利可图——除非在目前的与未来的生产

    成本之间有刚才说过的特殊关系存在。故当产量逐渐增加时,许多资产之本

    身利率都一个一个下降到一种水准,使得各该资产之生产不再有利可图;最

    后只有一两个本身利率高高在上,超过任何其他资产之边际效率。

    由此可知:假使所谓货币只是价值标准,则捣乱分子不一定是货币利率。

    我们不能仅仅只下一道法令,废除黄金或英镑,而用麦子或房屋作价值标准,

    就把一切困难都解决了——虽然有人作如此想。盖若有任何资产,当其产量

    增加时其本身利率不肯下降,则同样困难仍继续存在;例如在一不兑换纸币

    本位国家中,黄金可能仍是具有如此性质的资产。

    故当我们赋予货币利率以特殊重要性时,我们即暗中假定着:我们现在

    所习用的货币的确有若干特征,使其本身利率 (以货币本身计算)固然随产

    量之增加而下降,但其下降速度,不若其他资产之本身利率(以备该资产本

    身计算)之大。这个假定能够成立吗?我想,以下所述现代货币常具的几种

    特征,可以使这个假定成立。只要货币的确具有这几种特征,则以上笼统的

    说法——即货币利率乃唯一重要的利率——便可以成立。

    (一)第一种特征是:不论在长时期中或短时期中,若仅就私人企业着

    想,而不问金融当局之行动,则货币之生产弹性等于零,至少很小;所谓生

    产弹性,乃是货币购买力(以劳力计算)之比例改变除劳工(从事于生产货

    币者)人数之比例改变。这就是说,货币不能很容易就生产;当其价格(用

    工资单位计算)提高时,雇主们不能随意用其所雇劳力,转而增加货币之生

    产。在一不兑换纸币或管理通货国家,这个条件完全满足;但即在金本位国

    家,也大致如此:意思是说,除非该国以采金为主要实业,否则劳力之可以

    用于生产货币者,其最大限度之比例增加,仍极微小。

    对于有生产弹性的资产,我们之所以可以假定其本身利率会下降者,乃

    是因为我们可以假定:当其目前产量增加时,其现存总量亦将增大。至于货

    币,则(此处暂不论减低工资单位之影响,或金融当局有意增加货币供给)

    其供给是固定的。货币不很容易用劳力来生产,这一个特征已经使我们有初

    步理由,为什么货币之本身利率较之其他商品之本身利率难于下降。设货币

    而可以象农作物一样生长,或象汽车一样制造,则不景气可以避免或减少;

    盖在此种情形下,当其他资产之价格 (用货币计算)下降时,劳力可转而生

    产货币。我们知道在采金之国,确有如此情形,但就整个世界而论,劳力之

    可以转而从事采金者,其最大量亦微小不足道。

    (二)显然,以上这一个条件,不只是货币,一切原素之有纯粹地租者

    都能满足,故必须有第二个条件以使货币别于其他地租原素 (rent-

    factors)。

    货币之第二个特征乃是:货币之替换弹性等于零,或几乎等于零。这就

    是说,当货币之交换价值上涨时,人们没有倾向要用其他因素来替代货币—

    —有之,则除非货币这一个商品,同时可作工艺之用,但即使如此,范围亦

    非常狭小。这一个特征之由来,乃是因为货币之效用,完全从其交换价值得

    ① 参阅马歇尔对于庞巴维克所下注脚,见《原理》,第58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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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故二者同时涨落,于是货币与其他地租原素不同,当货币之交换价值上

    涨时,人们没有动机或倾向要用别种原素来替换。

    因此,当货币之价格(用劳力计算)上涨时,我们不仅不能增加劳力来

    生产货币;而且,无论其价格如何上涨,人们不会象对其他地租原素那样,

    减少其对货币之需求,转而需求其他商品。故当货币之需求增加时,货币可

    以无限制容纳购买力。

    对于以上所说,只有一个修正:即当货币之劳力价格提高到一种程度,

    使得人们对此种上涨程度在未来能否维持感觉不确定时,则a及a增加;若

    1     2

    a及a增加,则商品折成货币之利率提高,故可刺激其他资产之产量。

    1    2

    (三)我们虽然不能雇用劳力增加货币之生产,然而说货币之有效供给

    量固定到没有伸缩余地,倒亦不尽正确;因为当工资单位减低时,一部分现

    金可以从别种用途中腾出来满足灵活偏好动机。而且,当物品之货币价值减

    低时,货币数量在社会总财富中所占之成数即形增高。这种种,会不会影响

    以上结论呢?

    我们不能从纯粹理论方面,证明这种反应不能使货币利率有适度下降。

    然而我们可以举出几个理由,说明为什么在我们习知的经济体系之中,货币

    利率很不容易有适度下降;这几个理由联合起来时,力量甚大。

    (a)第一,我们必须顾及,当工资单位下降时,资本之边际效率亦起反

    应,而我们关心者乃后者与货币利率之差数。设工资单位减低时,引起人们

    预测以后会回涨,则结果完全良好;反之,设引起人们预测以后再会下降,

    则资本之边际效率方面所起反应,可以抵消利率下率。①

    (b)货币工资常常有刚性(rigidorsticky),比真实工资稳定,故工

    资单位 (以货币计算)不容易下降。而且,假使不如此,则情形也许更坏,

    而不是好转;盖设货币工资而很容易下降,则一经下降,也许引起人们预测

    其再会下降,以致资本之边际效率蒙受不利影响。抑更有进者,设工资而用

    别种商品 (例如麦子)作计算单位,则大概不再有刚性。正因为货币有其他

    特征,尤其是货币有周转灵活之便,故工资一经用货币规定以后,常常不轻

    易改变。①

    (c)第三,我们到了此处最基本的理由。货币有若干特征,使其可以满

    足灵活偏好,故在某些(常常会发生的)场合,尤其是当利率已经降到某种

    水准时,即使货币数量比之其他形式的财富大量增加,利率也不起敏感反应。

    ①换句话说,超过某点以后,货币因为有周转灵活之便,故其心理的产物虽亦

    随货币数量之增加而下降,但其下降程度,决不若当其他资产之数量作同程

    度增加时,其产物之下降之速。

    在这里,货币之保藏费甚低 (或微小不足道)这一点,关系非常重大。

    盖设保藏费相当可观,人们便不会因为对于货币之未来价值有一种预期,而

    遂增加其货币持有量。再稍为换一种说法:人们所以对于相当微弱的刺激,

    即起反应,增加其货币持有量者,就因为货币有周转灵活之利,而无巨额保

    藏费之弊。至于货币以外的其他商品,则持有小量固可使其使用者有相当方

    便,但设数量增大,则即使该财富之价值仍相当稳定,不失为保藏财富之道,

    ① 这个关系由斯位发 (Sraffa)先生首先指出,参阅《经济学杂志》,1932 年3 月号第50 页。

    ① 见下第二十章。

    ① 这一点在以下第十九章中,还要比较仔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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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持有人须负担保藏费 (堆栈费,耗损等);故在达到某点以后,若再增加

    其持有量,必定蒙受损失。

    货币则不然;其所以不然者,因为有种种理由使得货币在一般人心目中

    成为最“灵活”的东西。有些改革家所提补救办法,就想替货币造出人为的

    保藏费,例如每隔相当时期,人民必须缴纳若干费用,请当局在法偿通货上

    加盖印记,加盖印记以后,该通货始仍可作货币之用;或诸如此类的办法。

    这些人走的路线是对的,故其所提方案之实际价值值得考虑。

    货币利率之重要性,是由三种特征联合产生的:第一,因为有灵活偏好

    动机,故当货币数量较之其他财富(以货币计算)相对增加时,利率也许不

    大起反应;第二及第三,货币之生产弹性以及替换弹性皆等于零,或微小不

    足道。第一点表示:人们对资产之需求,可能绝大部分集中于货币;第二点

    表示:假使有这种情形发生,劳力不能用来增产货币;第三点表示:其他商

    品即使很低廉,亦不能取货币而代之,故无法减少货币之需求。故设资本之

    边际效率不变,灵活偏好不变,则唯一救济办法,只有增加货币数量,或—

    —在理论上是一样的——让货币之价值提高,使一特定量货币所能提供的货

    币劳役(money-services)增加。

    故当货币利率提高时,一切有生产弹性的商品,其产量皆受妨碍;而货

    币之产量却未能增加(依据假定,货币毫无生产弹性)。换一种说法:因为

    货币利率决定其他商品之本身利率所能下降之程度,故投资之从事于生产其

    他商品者受到阻碍;但因根据假定,货币不能生产,故投资之从事于生产货

    币者未能扩充。而且,货币需求之起于投机动机者弹性甚大,故当需求情况

    稍为改变时,也许不能使货币利率改变甚大;同时,因为货币之生产 (除非

    当局采取行动)无弹性,故亦不能让自然力量从供给方面来压低利率。至于

    一平常商品则不然。人们对平常商品之持有量极少伸缩性,故需求方面稍为

    有改变时,可使其本身利率骤涨骤落;同时,该商品又有生产弹性,故其现

    货价格与期货价格(都以该商品本身计算)之差不能太大。故在其他商品,

    若听其自然,“自然力量”(即通常市场力量)便可使其本身利率减低,一

    直到达到充分就业为止——已经达到充分就业以后,则一般商品皆具有货币

    经常具有的特征,即供给无弹性。故设无货币,又设无其他商品具有货币之

    特征,则各种利率只有在充分就业下,方才达到均衡。

    这就是说,失业问题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人们要造空中楼阁——如果

    人民所要的东西 (例如货币)不能生产,而对此东西之需求又不容易压制,

    劳力便无法就业。唯一补救之道,只有要公众相信:纸币也是货币,而由政

    府来统制纸币工厂,换句话说,由政府来统制中央银行。

    有一点很有意味,值得注意:历来所以认为黄金特别适于作价值标准者,

    就因为黄金之供给缺乏弹性;现在我们知道,正因为有这种特征,所以困难

    丛生。

    用概括的说法,则我们的结论如下:设消费倾向不变,则当所有各种资

    产之本身利率之最大者,等于所有各种资产之边际效率 (用本身利率最大的

    资产作计算单位)之最大者时,投资量即不能再增加。

    在充分就业情况之下,这种条件一定满足。但在充分就业尚未达到以前,

    这个条件也能满足:只要有一个商品,其生产弹性与替换弹性皆等于零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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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少),当其产量增加时,其本身利率之下降速度,较之其他种种资本资

    产之边际效率 (用该商品作计算单位)为慢。

    上面说过,一个商品是否是价值标准,与该商品之利率是否成为唯一重

    要的利率,并无必然关系。现在我们要问:这使得货币利率成为唯一重要利

    率的种种特征,有多少是因为货币是债务与工资之计算标准,所以才具有的

    呢?这个问题可以分两方面来讨论:

    第一,契约用货币来规定,以及货币工资常常相当稳定这两点,当然对

    于货币之所以有如此高额灵活升值大有关系。设所持有的资产,可以直接用

    来应付未来债务,且预期的未来生活费,若用此资产作计算标准,也相当稳

    定,则持有此资产有相当方便,固甚明显。但设用作价值标准者乃一生产弹

    性极大的商品,则公众也许不会太相信:未来产品之货币成本会相当稳定。

    而且,货币利率之所以成为唯一重要利率者,除了高额灵活升值以外,保藏

    费之低也同样重要,盖就利率而论,重要者乃灵活升值与保藏费之差额。若

    用金银或钞票以外的商品作为价值标准,来订立契约或规定工资,则此等商

    品自亦取得价值标准通常具有的灵活升值;然而大部分此等商品之保藏费,

    亦至少与其灵活升值相等,故即使把今日英镑所有的灵活升值转移给麦子,

    麦子利率恐仍不会大于零。故可得结论如下:契约及工资常用货币来规定这

    一件事实,固然大大增加货币利率之重要性,然而这一件事实本身,还不足

    以产生我们看到的货币利率之特征。

    第二点更微妙。人们所以经常预测:产物之价值若用货币计算,要比用

    其他商品计算来得稳定者,当然并不是仅仅因为工资率是用货币规定的这一

    件事实,而是因为用货币规定的工资,比较起来有刚性 (即稳定)。如果还

    有一两种商品,人们预测:要是工资用这一两种商品作计算标准,比用货币

    作计算标准更有刚性 (即更稳定),则情形又将如何?要有此种预期,必须

    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该商品之生产成本 (用工资单位计算),不论产量之

    多寡,又不论是在长时期以内或短时期以内,必须相当稳定。第二,设依照

    成本价格出售时,产量超过需求,则此剩余之数,必须可以作为存货,而不

    必再多花成本;这就是说,该商品之灵活升值必须超过其保藏费,盖设不然,

    又无希望坐待高价取利,则保藏存货一定蒙受损失。假使可以找出一种商品,

    满足以上二条件,则此商品确能成为货币之劲敌。要找出如此一种商品 (若

    用该商品作计算标准,则产品之预期价值比之用货币作计算标准更为稳定),

    在逻辑上并非不可能,然而真有这样商品存在之可能性,似乎很小。

    故我断言:如果有一种商品,要是工资用该商品作计算标准最富刚性,

    则该商品一定是生产弹性最小者,而且一定是保藏费超过灵活升值之数最小

    者。换句话说,人们之所以预期货币工资相当有刚性者,就是因为在各种资

    产之中,其灵活升值超过其保藏费之数,以货币为最大。

    由是观之,种种特征联合起来,使得货币利率成为唯一重要的利率;而

    且该种种特征还以累积方式,交互影响。因为货币之生产弹性及替换弹性甚

    ② 设工资及契约用麦子规定,则麦子可能也会有货币之灵活升值,这点我们到本章第四节中,再回头来讨

    论。

    ———————– 页面 110———————–

    小,保藏费又低,故人们预期货币工资会相当稳定;因为有这种预期,故货

    币之灵活升值提高,于是使得货币利率与其他资产之边际效率之间并无密切

    联系;——假使有这种联系,货币利率便无从作祟。

    皮古教授 (还有别人)常常假定,真实工资总比货币工资稳定。要使这

    个假定成立,则必须说明,为什么就业量很稳定;而且还有一点困难:即工

    资品之保藏费甚大。假使真想用工资品作计算单位,稳定真实工资,其结果

    只是使得物价 (用货币计算)剧烈变动。盖在此种情形之下,只要消费倾向

    或投资引诱稍为有点变动,则物价或骤降至零,或骤涨至无穷大。故经济体

    系而欲有内在的(in-herent)稳定性,则货币工资必须比真实工资稳定。

    只要我们认为,我们所研究的经济体系确有稳定性,意思是说,当消费

    倾向或投资引诱稍有改变时,物价 (用货币计算)不致于有剧烈变动,则假

    定真实工资比货币工资稳定,不仅与事实经验不符,而且在逻辑上也是错误

    的。

    本节是脚注性质,解释以上已经说过的东西。有一点值得强调:所谓“周

    转灵活性”,所谓“保藏费”,都只是程度问题;货币之特征,只是前者比

    后者大而已。

    今请研究一经济体系,在该体系之中,所有资产之灵活升值皆小于其保

    藏费 (我认为这是所谓“非货币经济”之最佳定义),换言之,除了各种消

    费品与各种资本设备以外,该体系别无他物。各该资本设备之寿命虽然不同,

    所能生产 (或帮助生产)之消费品虽然亦不同,但资本设备本身皆有一共同

    特征:即若以之作为存货保藏,则其耗损与费用必超过其灵活升值。

    在此种经济体系之中,资本设备之所以互相区别者,不外三途:(a)其

    所能帮助生产之消费品不同,(b)其产品价值之稳定性不同(面包之价值经

    常比时髦新奇品之价值稳定),以及(c)其所包含之财富,可以“流动转化”

    (becomeliquid)之速度不同,换句话说,其生产产物之速度不同;盖

    出售产物所得之售价,可以转而购置他种完全不同的财富。

    欲持有财富者,必须权衡二者之得失:其一,各种资本设备,在以上所

    说意义上,皆缺乏周转灵活之便;其二,持有财富 (在去掉风险成分以后)

    可以产生未来收益(后者乃或然性之最佳估计)。请注意,灵活升值与风险

    费有点相同,又有点不相同:其所以不相同,乃是因为或然程度之最佳估计

    是一事,作此估计之信心又是一事。我们在以上几章讨论未来收益时,没有

    详细讨论其估计方法;又为使论证不过分复杂起见,也没有分辨差别之起于

    周转灵活性者,与差别之起于风险本身者,但在计算本身利率时,当然二者

    都应当顾到。

    很明显,所谓周转灵活之便并没有绝对标准,只是程度之别;在比较持

    有各种财富之好处时,除了估计保藏费以及使用该财富可以得到的收益以

    外,多多少少总要顾到灵活升值。至于何者构成“周转灵活性”,概念上也

    不大确定,常常在改变,须看社会习惯及社会制度而定;但在任何一特定时

    间,财富持有人对于各种财富之周转灵活程度,意见颇为肯定;就分析经济

    ③ 见前第十三章,第二节,最后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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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系之行为而论,有这点已经够了。

    在某种历史环境中,很可能在财富持有人心日中认为土地之灵活升值甚

    高。土地与货币相似,其生产弹性及替换弹性皆可以甚低,故历史上可能有

    一段时期,彼时利率之所以太高,乃因为人们愿意领有土地,恰如现代利率

    之所以太高,乃因为人们愿意持有货币。我们很难从数量方面来追溯这个势

    力,因为严格说来,土地没有一个期货价格(用土地本身计算),可以与债

    务票据上之利率相比;但是我们可以找出非常类似的东西,那就是盛行于土

    地抵押借款上的高利贷。土地抵押借款者所付利息往往超过耕种该地之净收

    益,乃农业经济之常有现象。禁止高利贷法一向以此种借款为主要对象,是

    很对的:盖在初期社会组织中,现代式的长期债务票据并不存在,若土地抵

    押借款上之利率甚高,则其能妨碍投资 (生产新资产),阻碍财富之生长,

    恰如在现代社会中,把长期债务票据上之利率定得太高。

    经过了几千年个人积极储蓄以后,世界上积聚的财富还如此之少,这个

    解释,依我看法,既不是因为人类不肯节俭,也不是因为战争破坏,而是因

    为先则持有土地之灵活升值太大,今则持有货币之灵活升值太大。在这一点,

    我不同意于老一点的看法。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第581页,把后一种看

    法说得异常肯定:

    每个人都知道,财富累积之所以受到抑制,利率之所以能维持

    者,乃是因为大多数人都喜欢在现在满足其欲望,而不喜欢留待未

    来去满足,换句话说,他们不愿意“等待”。

    在拙著《货币论》中,我曾对所谓自然利率(natural rate of interest)

    下过定义,我说:所谓自然利率,乃是使一时期中储蓄量 (依照该书所下定

    义)与投资量保持相等之利率。当时我认为这是唯一的利率;又相信这个概

    念,一方面是魏克赛尔之“自然利率”概念之演进,他方面把他的概念明朗

    化,盖魏克赛尔所谓“自然利率”,乃是使某种物价水准保持稳定之利率,

    至于到底是何种物价水准,他并没有明白规定。

    我当时忽略了一点:依照这个定义,则在一特定社会中,有一个假想的

    就业水准,便有一个不同的自然利率与之相应;同样,有一个利率,即有一

    个就业水准与之相应,对该就业水准而言,该利率是“自然利率”——意思

    是说,在该利率该就业水准之下,经济体系可以达到均衡。故说只有一个自

    然利率,或者说从以上定义中,不论就业水准如何,只能得出一个利率,是

    错误的。我当时不了解,在某种情形之下,经济体系可以在没有达到充分就

    业以前,就达到了均衡。

    我当初觉得“自然”利率这一个概念非常有前途;我现在不再这么想,

    反之,我觉得这个概念对于我们的分析没有多大用处,也没有多大重要性。

    自然利率只是一个维持现状的利率,而一般说来,我们对于现状本身并不感

    觉特殊兴趣。

    假使有一个利率,当得起称为唯一的、重要的利率,则该利率可称之为

    ① 弹性等于零这个条件,已经太强,并不必需。

    ① 参阅前第127 页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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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立利率。其定义如下:设经济体系中之其他条件不变,则在一组(以上所

    谓)自然利率中,有一个自然利率与充分就业不悖,此利率即为中立利率

    (neutral rate of interest)。但称之为最适度利率(optimumtate),恐

    更为合适。

    说得更严格一点,所谓中立利率,乃是特种均衡状态下之利率,在该均

    衡状态时,产量与就业量已经达到一个水准,以致就业弹性 (就全体而论)

    等于零。②

    以上所说,又可以使我们知道:经典学派之利率论需要何种暗中假定方

    才有意义。该利率论或者假定实际利率常等于中立利率 (定义刚下过),或

    者假定实际利率常能维持一特定就业水准于不变。假使经典学派理论作如此

    解释,则其实际结论颇少错误。经典学派暗中假定着:银行当局或自然力量,

    可以使得市场利率常常满足以上二条件之一,彼等所研究者,乃在此假定之

    下,何种法则支配社会上生产资源之使用与报酬。有了这个限制,则决定产

    量者,只是该假定不变的就业水准,以及当时的设备与生产技术;于是我们

    很平安地跨进了李嘉图氏天地。

    ①  “周转灵活性”这一个属性,与此二特征之存在与否颇有关系。盖设一资产之供给,可以很容易就增加,

    且对此资产之需求,可以因为相对价格之改变,很容易就转移到他物,则该资产在财富持有人心日中,不

    太会有“周转灵活性”。设人们预期货币之未来供给量会有急剧改变,则货币本身也失去了“周转灵活性”。

    ② 土地抵押借款以及借款上之利息,固然都用货币规定,但抵押者可以交割土地,清偿债务,而且当其不

    能用货币来履行债务时,必须交割土地,故土地抵押制度有 时很象是种契约,用现在交货的土地,购买未

    来交贷的土地。有时地主出售其土地于 佃户,亦先经过抵押手续,则更与此种契约之性质相接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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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就业通论提要

    现在我们已经到了一个阶段,可以把以上所有论证提纲挈领总结起来。

    开头,我们最好分辨清楚:经济体系之中,哪几个因素是已知数,我们可以

    假定其不变,哪几个因素是自变数,哪几个是依变数。

    我们所假定不变者,乃:现有劳力之技巧与数量,现有资本设备之质与

    量,现有生产技术,竞争程度,消费者之嗜尚与习惯,各种各类劳力活动(包

    括监督组织等劳心活动)之负效用,以及社会结构,——包括 (除了下举变

    数以外)决定国民所得之分配之种种势力。这并不是说,我们真假定这些因

    素不会变更,我们只是说,在本书中,我们不讨论也不顾到这些因素改变所

    起的影响与后果。

    我们的自变数,乃消费倾向、资本之边际效率表、以及利率。上面说过,

    这些自变数都可以再加分析。

    我们的依变数,乃就业量与国民所得 (后者以工资单位计算)。

    我们认为不变的因素,可以影响、但不能完全决定我们的自变数。例如,

    资本之边际效率表,一部分定于现有资本设备之数量,——这是我们认为不

    变因素之一;但一部分也定于长期预期状态,——这不能从不变因素中推得。

    但也有几样东西,可以完全从不变因素中推得,故我们也可以把这种推演出

    来的东西看作是不变的。例如:由不变因素中,我们可以推知,设就业水准

    为已知,则国民所得 (用工资单位计算)之水准将如何;故在我们认为不变

    的经济体制中,国民所得只定于就业量,换句话说,只定于现在用之于生产

    之劳力数量,这就是说,在国民所得与就业数量之间有一唯一的关系。 又,

    由此不变因素中,可以推知各种总供给函数,一物之总供给函数,以对该物

    之有效需求 (用工资单位计算)为自变数,以从事生产该物之劳力数量为依

    变数。最后,由此不变因素中,可以推知劳力之供给函数为如何,故又可知

    道到了那一点以后,劳力之就业函数 不再有弹性。

    资本之边际效率,一部分乃定于上举不变因素,一部分乃定于各种资本

    资产之未来收益;利率则一部分定于灵活偏好状态 (即灵活偏好函数),一

    部分乃定于货币数量 (以工资单位计算)。故我们也可以说,最后自变数只

    有三种:即 (一)三个基本心理因素,即心理上的消费倾向,心理上的灵活

    偏好,以及心理上对资产未来收益之预期; (二)工资单位,由劳资双方议

    价决定之,以及(三)货币数量,由中央银行决定之。设上举不变因素不变,

    则此三种自变数决定国民所得与就业数量;但这三种自变数还可以再加分

    析,故尚非原子式的最后自变数。

    把经济体系中之决定因素分为不变因素与自变数二类,从任何绝对的观

    点说,都是很武断的。分类的标准,只能完全根据经验。凡改变甚迟缓,或

    与我们所研究的问题关系甚轻微,故在短时期内所生影响比较微小不足道

    者,皆列为不变因素;反之,凡其改变,对于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有支配性

    的影响者,则列为自变数。我们现在所要研究的问题,乃是:在任何时间,

    ① 此处所下定义,与当代学者对中立货币所下定义颇有出入;但与彼等心目中所有对象恐有若干关联。

    ② 参阅下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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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者决定一特定经济体系之国民所得,或其 (二者几乎是一物)就业数量?

    经济学之研究既如此复杂,我们不能希望有完全准确的概括结论,故我们只

    能提出几个主要因素,其改变乃最足决定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者,作为自变

    数。我们的最后任务,也许是在我们实际生活其中的经济体系中找出几个变

    数,可以由中央当局来加以统制或管理。

    现在我们要把以上各章之论证作一提要。提要中各因素之出现次序,则

    与以上各章中之次序相反。

    社会上有一种动力把新投资之数量扩充到一点,使得一般资本之边际效

    率(由各种资产之供给价格及其未来收益决定之),约略等于利率。这就是

    说,资本品工业之生产情形、对于未来收益之信心、心理上的灵活偏好、以

    及货币数量这四者,决定新投资之数量。

    投资量增加 (或减少)时,必引起消费量之增加(或减少);盖一般说

    来,只有当所得增加 (或减少)时,公众才愿意扩大(或缩小)其所得与消

    费之差额。这就是说:一般说来,消费之改变,常与所得之改变,同一方向,

    但数量则较小。储蓄增加一特定量时,消费量应增加多少,此种关系,可由

    边际消费倾向推得之;投资增加时,总所得将增加多少,则可由投资乘数推

    得之。

    最后,如果我们假定(作为第一接近值)就业乘数即等于投资乘数,则

    以此乘数乘投资工业中之就业增量(或减量),即得总就业增量(或减量)。

    投资量之所以有增减者,理由已见上。

    就业人数增加 (或减少)时,可以提高(或降低)灵活偏好表;所以有

    此种影响者,其理有三:第一,当就业量增加时,即使工资单位不变,物价

    (以工资单位计算)不变,产品之总价值仍增加;第二,就业量增加时,工

    资单位亦有提高之趋势;第三,产量增加时,因短期内成本递增,故物价(以

    工资单位计算)上涨;此三者皆增加货币之需求。

    此种种反应(还有别种反应),皆能影响均衡位置。而且,以上所举自

    变数都可以事先没有多少预兆,随时改变,有时且改变甚大,故在实际上,

    事态之发展异常复杂。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要把这几个变数单独提出,因为

    如此做法,似乎比较有用,比较方便。假使我们用以上分析方法来研究一实

    际问题,则此问题比较容易处理;否则若处理实际问题而只凭直觉(直觉所

    能顾及的事实,往往枝节太多,非一般原理所能处理),恐有材料太多无从

    措手之感。

    以上乃就业通论之提要。因为消费倾向、资本之边际效率表,以及利率

    三者有若干特征,故经济体系之实际现象也蒙上一层色彩。关于这种种特征,

    我们很可以从经验上作概括结论,但此结论在逻辑上并不必然。

    我们现在生活其中的经济体系,有一显著特征:即在产量与就业量方面,

    虽然有剧烈变动,但该经济体系并不非常不稳定,反之,似乎可以在次正常

    (subnoumal)状态下,停留一相当时期,既无显著倾向趋于复兴,亦无显著

    ———————– 页面 115———————–

    倾向趋于完全崩溃。而且,根据以往事实,充分就业 (或近乎充分就业)是

    一个稀有现象,即有之,亦为时不久。变动刚开始时,可以很活跃,但在没

    有达到极端以前,似乎即不能支持,于是我们乃经常处于庸庸碌碌之境,不

    能说绝望,也不能说满意。因为变动在没有达到极端以前,即不能支持,后

    来竟反一个方向再变动,故有商业循环理论。以上所说,亦适用于物价:经

    过一度骚扰以后,物价似乎会找出一个水准,然后暂时稳定下来。

    这些由经验中得来的事实,并没有逻辑上的必然性,故我们只能假定:

    现代社会之环境与心理倾向必有若干特征会产生如此结果。于此,我们要发

    两个问题:第一,何种假想的心理倾向会产生一稳定的体系?第二,根据我

    们对于当代人性所有的一点通常知识,我们可否说当代社会确有此种心理倾

    向?

    根据以上分析,要解释观察得来的结果便需要下列稳定条件:

    (一)当社会于其资本设备上增(减)劳力,故其产量增(减)时,该

    社会之边际消费倾向必须如此:由该边际消费倾向推算得来的乘数虽大于

    一,但不甚大。

    (二)当资本之未来收益或利率改变时,资本之边际效率表必须如此:

    新投资量之改变,不能与前者之改变太不成比例;这就是说,若资本之未来

    收益之改变,或利率之改变,相当温和时,则投资量之改变亦不能太大。

    (三)当就业数量改变时,货币工资亦趋于作同方向之改变,但不太不

    成比例;这就是说,若就业量之改变相当温和时,则货币工资之改变亦不能

    太大。这与其说是就业量之稳定条件,不如说是物价之稳定条件。

    (四)第四个条件倒不是使得经济体系有稳定性,而是使得该经济体系

    向一个方向变动到相当程度以后,会自己变换其变动方向,向相反方向变动。

    这第四个条件是:若每期之投资量较前期增加 (或减少),且此种状态已继

    续一相当时期 (若以一年作计算单位,则该时期并不太长),则资本之边际

    效率将开始蒙受不利 (或有利)影响。

    (一)我们第一个稳定条件是说,乘数虽大于一,但不甚大。这个条件,

    作为人性之心理特征而论,似乎非常合理。盖当真实所得增加时,现在所需

    满足之欲望,其压力逐渐减少,而生活费用 (维持习惯上的生活程度所需的

    费用)与所得之差则逐渐增加;若真实所得减少则反是。故就社会上一般人

    而论:当就业量增加时,当前消费量自然趋于增加,但不若真实所得之全部

    增量之大;当就业量减少时,当前消费自然趋于减少,但不若真实所得之全

    部减量之大;而且,不仅一般人如此,政府大致亦复如此,盖在今日之世,

    当失业人数继续增加时,政府往往不能不举债以救济之。

    不论从先验方面,读者是否认为这个心理法则入情入理,但有一点很确

    定:若此心理法则而不适用,则实际经验必与今日大不相同。盖在后者情形

    下,则不论投资增量如何微小,有效需求将作累积的增加,一直到达到充分

    就业为止;反之,当投资减少时,有效需求将作累积的减少,一直到就业人

    数等于零时为止。但实际经验与此不同,我们并不趋于极端,而在两极端之

    间。也可能:在某一段范围以内,真有这种不稳定性;假使如此,则该范围

    一定很狭小,在此范围以外,不论在哪一个方向,我们的心理法则一定适用。

    还有一点也很明显:即乘数虽大于一,但在经常情况之下,并不奇大;盖设

    奇大,则当投资量改变一特定量时,消费量将大量改变 (其改变限度,只是

    充分就业或全无就业)。

    ———————– 页面 116———————–

    (二)有第一个条件,则当投资量之改变相当温和时,消费品之需求也

    不会有绝大改变。有第二个条件,则当资本资产之未来收益或利率改变不太

    大时,投资量也不会有绝大改变;其所以然者,因为要从现有设备上大量扩

    充产品,大概会引起成本递增。设在开始时,可以用来生产资本资产之资源

    有大量剩余,则在某一段范围以内,可能很不稳定,但当此剩余之资源大部

    分已经利用时,则此不稳定性即不再存在。又,若工商界在心理上起剧烈变

    动,或有划时代的新发明,以致资本资产之未来收益改变甚烈时,则此第二

    条件,亦能限制由此引起的不稳定性;但在限制向上变动方面,恐怕较之限

    制向下变动方面,更有效一些。

    (三)第三个条件,与我们所经验到的人性相符。上面虽然说过,关于

    货币工资之斗争,大体上只是要维持一高额相对工资;但当就业人数增加时,

    一方面因为工人之议价能力增大,他方面因为工资之边际效用减少,工人之

    财政情况改善,愿意多冒一些险,故货币工资之斗争大概在各业皆会加强。

    然而这些动机也有一个限度,工人不会因为就业情况改善而要求货币工资增

    加许多,也不会因为要避免失业而让货币工资减少许多。

    这里又和以上一样:不论从先验方面,这个结论是否入情入理,但根据

    实际经验,这种心理法则一定存在。盖设不然,则失业工人间之相互竞争一

    定会使货币工资减少许多,因此使得物价水准极不稳定。不仅如此,恐怕除

    了充分就业以外,别无稳定的均衡位置;盖货币工资率将无限制降低,一直

    到货币数量 (用工资单位计算)变成非常丰裕,利率因之降低到一种程度,

    足以恢复充分就业为止。除此以外,别无可以休止之点。①

    (四)第四个条件倒不是稳定条件,而是为什么经济衰退与经济复兴会

    接连着此起彼伏。这个条件只是根据一个假定:即资本资产之年龄参差不齐,

    但寿命都不太长,最后都会不堪再用;故设投资量低于某一最低水准,则即

    使其他因素没有大量变动,最后资本之边际效率又复提高,投资量又复恢复

    到超过这个水准,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同样,设投资量一期比一期大,则

    除非其他因素改变,否则最后资本之边际效率又复降低,以致引起经济衰退,

    亦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因为有一至三三个稳定条件,故经济复兴与经济衰退之程度已经有了限

    制;因为有第四个条件,故即使是有限度的经济复兴与经济衰退,只要已经

    继续了相当时期,而没有其他因素之改变来加干涉,也会自己转换方向,向

    相反方向变动;以后这同一力量,又把变动方向再转换过来。

    这四个条件联合起来,足够解释我们实际经验中之显著特征:就业量以

    及物价之变动并不趋于两极端,而只是绕着一条中线上下动荡。此中线之位

    置,固然比充分就业低得相当多,但亦比最低就业量高得相当多;所谓最低

    就业量者,即若就业人数而低于此水准,生活便将受到威胁。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下结论:这不高不低的位置,既然是由“自然”趋

    势所决定,而且这种“自然”趋势,如果我们不有意设法矫正,大概会继续

    维持下去,故这个位置是建筑在必然律上的,无法改变的。以上四个条件之

    一向通行无阻,只是一个实际观察得到的事实,而不是一个不能改变的必然

    原理。

    ① 各种产物之就业函数,在就业量之有关变动范围以内,也许曲度不同。在现阶段,我们暂时忽略由此所引起的复杂性。参阅以下第二十章。

    第五编 货币工资与物价

    第十九章 货币工资之改变

    假使我们能够把货币工资改变时所生的影响提前讨论,倒是一件好事。盖经典学派之所以一向认为经济体系有自动调整之性质者,就因为假想货币工资有伸缩性;货币工资一有刚性,便把经济体系失调之过推在这刚性身上。然而我们不能这样做,因为在我们自己的理论还没有建立以前,我们不能充分讨论这个问题。货币工资之改变所生之后果相当复杂,在某种情形之下,减低货币工资确能 (象经典学派设想的那样)刺激产量。我与经典学派相异之处,主要是分析上的不同,故在读者还没有了解我的方法以前,我不能把这种相异之处说得很透澈。

    据我所知,通俗解释实在很简单,没有象我以下所说那样迂回曲折。这

    个解释只是说:若其他情形不变,则当货币工资率减低时,制成品之价格将

    减低,故可刺激需求,增加产量与就业量;但产量增加而资本设备不变,则

    劳力之边际效率减低;当劳力之边际效率与劳工同意接受的货币工资率重复

    相等时,产量与就业量即不再增加。

    这种解释之最粗陋形态,简直等于说:货币工资减低时,需求不受影响。

    现在也许还有若干经济学家,认为需求的确不受影响;他们的理由是:总需

    求乃定于货币数量与货币之所得流通速度——二者之乘积,当货币工资减低

    时,并没有显著理由,为什么货币数量会减少,或货币之所得流通速度会减

    低。他们甚至于会说:若工资减低,则利润必增加。但是我想大部分经济学

    者会承认,当货币工资减低时,一部分劳工之购买力减低,故总需求的确要

    受到若干影响;不过他们会指出,在相反方面,有一部分人之货币所得并未

    减少,此等人之真实需求,将因物价之下降而增大;即使在劳工方面,除非

    劳力之需求弹性小于一,否则当货币工资减低,就业人数增加时,劳力方面

    之总需求也会增加。故在新的均衡状态之下,就业人数会比以前增多——除

    非是在非常特殊的极限情形,但是这种情形,事实上不会发生。

    对于这种分析,我根本不同意。其实分析二字还欠妥;因为以上所说,

    虽然很可以代表许多经济学家之想法,但是他们很少把他们所根据的分析方

    法明详写下。

    他们得此论证之途径,大概如下:就一业而论,则该业之产物有一需求

    表,表示售价与出售量之关系,又有一组供给表,表示产量与生产该量时生

    产者所要求之价格——二者之关系;所以有一组供给表格者,因成本之计算

    基础,各厂不同。设其他成本不变 (除非是由产量改变所引起者),则由此

    两种表格可得劳力之需求表,表示就业人数与工资水准之关系;该曲线在任

    何一点之形状。即决定劳力之需求弹性。然后以此概念,不加重大修正,转

    用之于工业全体,认为根据同样理由,工业全体也有一个劳力之需求表,表

    示就业人数与工资水淮之关系。至于所谓工资,到底是货币工资或真实工资,

    对于论证没有关系;盖设为货币工资,则币值之改变固然必须矫正,但此不

    足以影响论证之要义,因为物价之改变,决不会与货币工资之改变刚成同一

    比例。

    假使以上所说,真是他们论证所据(假使不是,我不知道他们根据什么),

    则此论证一定是错的。因为要替一业建立需求表,必先假定其他工业之供需

    表不变,总有效需求之数量不变,故除非把总有效需求不变这个假定也搬过

    去,否则我们不能把仅仅适用于一业之论证转而用之于工业全体。不过假使

    真作如此假定,则此论证可谓答非所问。何则?因为固然大家都承认:设货

    币工资减低,而总有效需求仍与以前相同,则就业人数一定增加;但争执之

    点,正在:当货币工资减低时,总有效需求 (用货币计算)会不会仍与前相

    同?或至少总有效需求(用货币计算)之减少,并不与货币工资之减低完全

    成比例 (即若用工资单位作衡量标准,总有效需求较前增加)?假使我们不

    允许经典学派用类比方法,把仅仅适用于一业之结论推广之于工业全体,则

    该学派即完全不能回答:当货币工资减低时,就业人数会受到什么影响?因

    为该学派没有一种分析方法可以用来处理这个问题。据我看来,皮古教授之

    《失业论》,已经尽了经典学派之能事,但结果该书恰成了一个显例,说明

    经典学派对于何者决定实际总就业量这一个问题毫无办法。[ 定义见以下第二十章]

    现在让我们用我们自己的分析方法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分为两部分来讨论: (一)设其他情形不变,则货币工资之减低有没有直接趋向,增加就业人数?此处所谓其他情形不变者,系指消费倾向、资本之边际效率表、

    以及利率三者,就社会全体而论,仍与前相同。(二)货币工资之减低,对

    于以上三个因素是否会发生必然的或或然的影响,故有必然的或或然的趋

    势,可以在一特殊方向,影响就业人数?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已经在以上几章中下了一个否定答案。我们知道,

    就业人数只与有效需求量 (用工资单位计算)发生关系,后者乃预期的消费

    与预期的投资之总和,故设消费倾向、资本之边际效率表、以及利率三者不

    变,则有效需求亦不变更,设以上三个因素不变,而雇主们增加就业人数,

    则就雇主全体而论,其收益一定少于其供给价格。

    减低货币工资,可以减低生产成本,故可以增加就业人数,——这是一个很粗陋的结论。要证明这个结论之谬误,我们最好先假定 (这是对于这种

    说法最有利的假定),在开始时,雇主们的确预期:减低货币工资会减低生

    产成本;然后再观察事态之发展。就单独一个雇主而论,当货币工资减低时,

    他很可能只看到他自己生产成本之减低,而忽略了:货币工资之减低,对其

    产物之需求亦会发生影响;于是以为,现在增加产量可以增加利润,因此遂

    增加其产量。假使一般雇主都作如此预期,都如此做法,他们真会增加其利

    润吗?不会。除非 (一)该社会之边际消费倾向等于一,故所得之增量等于

    消费之增量;或 (二)投资增加,足以弥补所得增量与消费增量之罅隙。但

    要投资增加,则资本之边际效率表,必须比之利率相对增加。故除非边际消

    费倾向等于一,或货币工资之减低会使得资本之边际效率表比之利率相对增

    加,因之增加投资量,否则增加产量以后之收益,一定使得雇主们失望,于

    是就业量又回到原来数目。盖设雇主们真根据其预期售价,提供就业量,则

    公众之所得将增加,所得既增,故其愿意储蓄之数将超过当前投资量,故雇主们必蒙受损失,且此损失之大小,恰等于二者——愿意储蓄之数与当前投资量——之差。以上所说,不论货币工资率在什么水准都是对的。固然,在

    一段时期中,雇主们可能自己增加其对运用资本(Working capital)之投资,

    二者之差因而得以弥补,但此至多只能把失望来临之日延迟一些时候而已。

    因此,减低货币工资并没有直接趋向,足以增加就业人数;——除非该

    社会之边际消费倾向,或资本之边际效率表,或利率,因货币工资之减低而

    受到影响。故要分析减低货币工资之效果,只能追究此三因素可能受到的影

    响。

    此种影响之最主要者,大致如下:

    (一)货币工资减低时,物价会下降,故可引起若干真实所得之重分配,(a)从工资阶级转移给边际直接成本中之其他生产原素(如果后者之报酬不减),(b)从雇主阶级转移给利息阶级(rent ires),因后者之所得乃是用货币来规定的。

    此种重分配,对于社会全体之消费倾向有什么影响呢?真实所得从工资

    阶级转移给其他原素,大概会减低消费倾向;至于从雇主阶级转移给利息阶

    级,其影响为如何,则颇成问题。设就大体而论,利息阶级在社会上比雇主

    阶级富裕,其生活程度又最少伸缩性,则重分配之影响亦属不利。根据这种

    种考虑,其净结果如何,我们只能猜想而已。大概是趋于不利,而不是趋于

    有利。

    (二)设我们所讨论的经济体系,并不是一个闭关体系,又设所谓货币

    工资之减低,又是比之国外货币工资 (当二者都化成共同单位以后)相对减

    低,则贸易差额趋于扩大,显然对于投资有利。这里当然假定:国外之关税、

    进口限额等,并未改变,抵消这种好处。就英美两国而论,英国在传统上之

    所以比较相信:减低货币工资可以增加就业量者,大概是因为美国之闭关性

    重,英国之闭关性小。

    (三)在一个非闭关体系,减低货币工资固然可以增加贸易之顺差,但

    亦会使贸易之物物交换条件(terms of trade)趋于恶劣。故除了新就业者

    以外,原就业者之真实所得将减低。这一点大概趋于增加消费倾向。

    (四)设当货币工资减低时,人们预期此种减低乃是比之未来货币工资

    相对减低,则 (理由已见上)资本之边际效率将增加,故对于投资有利;同

    理,也许对于消费亦有利。反之,设货币工资之减低,引起人们预期未来货

    币工资还要再减,或预期此种可能性甚大,则效果恰恰相反。盖在此种情形

    下,资本之边际效率将减少,投资与消费二者皆将延期。

    (五)工资总支出(Wagesbill)之减低,再加上一般物价与一般货币所

    得之减低,可以减少为所得以及业务目的所需持有的现金,故在该范围以内,

    足以减低社会全体之灵活偏好表。若其他情形不变,则此足以减低利率,故

    利于投资。但利率之下降程度,亦受预期之影响,设如以上(四)最后所述,

    人们预期工资与物价以后再会上涨,则短期利率所受影响较大,长期利率所

    受影响甚小。还有,设货币工资之减低引起群众不满意,以致社会上对政治

    前途之信任心为之削弱,则灵活偏好增强,且增强之程度,恐非从积极流通

    中腾出来的一点现金可以抵消。

    (六)设货币工资之减低,仅限于一厂或一业,则对该厂或该业必有利。

    因为这个理由,故当货币工资普遍减低时,虽然其实际影响不同,但亦可能

    在雇主们心目中产生一种乐观情绪,从而打破因为对于资本之边际效率作过度悲观的估计,所引起的一个恶性循环;于是一切事物,又可用比较正常的

    预期作根据,重复进行。在相反方面,设工人们对于工资普遍减低之后果,

    亦象其雇主一样,在看法上犯同一错误,则必引起劳资纠纷,可能把此有利

    影响完全抵消。除此以外,因为一般而论,没有方法可以使各业之货币工资

    同时减低,而且减低之程度相同,故一切工人为其本身利益计,都要抵抗其

    本业中货币工资之减低。事实上,当雇主们设法压低货币工资时,其所遭遇

    之抵抗,比之当物价上涨,真实工资逐渐下降时,所遭遇之抵抗,要强烈得

    多。

    (七)反之,当货币工资减低时,雇主们之债务负担加重,此种不利影

    响可以部分抵消上述乐观情绪。设工资与物价降得很厉害,则雇主们之负债

    极重者,将濒于破产之境;假使真到这个地步,则对于投资非常不利。又,

    若物价水准降低,则公债——因之租税——之真实负担加重,故对于工商界

    之信任心亦大为不利。

    以上所引,当然未足以包罗在复杂的现实社会中,货币工资减低时可能

    引起的一切反应,但通常最重要的反应,大概已尽于此矣。

    故设我们只讨论一闭关社会,并假定真实所得之重分配,对于社会之消

    费倾向并无影响,即有之,亦在不利方面,则当货币工资减低时,我们所能

    希望其可以增加就业量者,不外二主要途径:(a)如(四)所述,因为资本

    之边际效率增加,故投资增加:或 (b)如(五)所述,利率下降。今请再就

    此两种可能性,作进一步讨论。

    如果一般人相信:货币工资率已减至无可再减,以后工资如再有改变,

    一定只会增加,则对于资本之边际效率有利;最不利的情况,乃是货币工资

    正在逐渐下降,而且工资每减低一次,人们对此工资在未来能否不再减低便

    更缺乏信心。故在有效需求正在逐渐软弱之时,索性把货币工资大减,减低

    到一个水准,使得每个人都觉得太低,不会永远继续下去,这样做法,倒是

    对于加强有效需求,最为有利。但是要这样做,只能出之于行政法令;故在

    工资定于自由议价之经济体系中,绝少实际可能性。假使不能这样做,则在

    以下二者之间(a)货币工资非常固定,一般人认为不会有大变更,(b)经

    济衰退时,货币工资有逐渐下降之趋势,故(例如)当失业人数增加1%时,

    人们即预期工资又要再减;还是前者好得多。盖设人们预期明年工资要减低

    2%,则其影响约略等于把明年所付利息增加2%。以上所说,只要稍加修正,

    亦适用于经济繁荣时期。

    由此,故在当代实际习惯与实际制度之下,与其定一个政策,使得货币

    工资非常有伸缩性,可以很容易随失业人数之增减而改变,不如定一个政策,

    使得货币工资非常刚性,固定不变。以上是专就资本之边际效率这一点立论。

    若就利率立论,以上结论是否仍站得住呢?

    故彼相信经济体系有自动调整性者,只能以其论证主力,放在当工资水

    准与物价水准下降时,货币需求方面所起的反应。但是据我所知,他们并没

    有如此做。设货币数量也是工资水准与物价水准之函数,则在这方面亦毫无

    希望。但设货币数量是几乎固定的,则只要货币工资之减低程度够大,货币

    数量 (用工资单位计算)便可以无限制增加,且在所得中所占之比例亦可大

    为增加;后一种增加之限度,须看工资成本在边际直接成本中所占之比例如

    何,以及当工资单位下降时,边际直接成本中其他原素之反应如何而定。

    故仅就理论而论,我们有两种方法可以影响利率,其效果完全相同:其一是减低工资,而让货币数量不变;其二是增加货币数量,而让工资水准不

    变。因此,减低工资与增加货币数量这两种方法,作为达到充分就业之手段

    看,都受同样限制。上面已经举出种种理由,为什么不能仅从增加货币数量

    着手,使得投资增加到最适度水准;同样理由,只要在枝节上略加修改,亦

    适用于减低工资这一个方法。如果货币数量之增加,相当温和,则对于长期

    利率之影响也许不够;如果增加得很多,则又怕要动摇社会信心,因此抵消

    货币数量增加时之其他好处。同样,假使货币工资之减低,相当温和,则也

    许影响不足;假使减得很多,则即使实际上行得通,亦怕要动摇信心。

    因此,相信一个有伸缩性的工资政策便能继续维持充分就业者,其毫无

    根据正象相信仅用公开市场交易政策,不用其他方法辅助,就可以得到同一

    结果。我们不能由这些途径使得经济体系有自动调整性。

    设每当就业量小于充分就业之时,劳工们便一致联合起来,自动减低其

    工资要求,使得货币数量 (用工资单位计算)增加,利率下降,以便达到充

    分就业,——假使如此,则货币管理乃以维持充分就业为目的,实施管理者

    是工会,而不是银行体系。

    有伸缩性的工资政策,与有伸缩性的货币政策,若仅就增加货币数量(用

    工资单位计算)这一点而论,在理论上二者之效果固完全相同,但在其他方

    面,二者有天壤之隔。今简述三大区别,提醒读者。

    (i)除非在一个已经实行国家统制的社会之中,一纸法令便可改变工资

    政策,否则没有方法可以使得各级劳工之工资趋于一致的减低。要达到这个

    结果,只能经过一组逐渐的、零星的、不规则的改变,而且恐怕还要经过几

    度劳资争执以后才能完成。此种改变方法,无论从社会正义看,或从经济权

    宜方面看,都无可辩护;而劳资争执又是浪费的、不幸的,且在争执过程之

    中,议价能力最弱者比之其他工人受害较深。反之,要改变货币数量,则只

    要用公开市场政策或类似办法便可办到,故已在大多数政府掌握之中。人性

    与制度既属如此,则只有愚蠢之徒才会挑选有伸缩性的工资政策,而不挑选

    有伸缩性的货币政策;——除非他能够指出,前者有后者所不能达到的好处。

    而且,假使其他情况相等,则一个比较容易实施的方法当然比之一个窒碍难

    行的方法好。

    (ii)假使货币工资固定不变,则除了独占价格(决定独占价格者,不

    只是边际成本,还有其他因素)以外,其他物价之所以改变,主要是因为:

    在现有设备上增加产量,将有边际生产力递减现象发生。社会上有一部分人

    士,其收入是由契约用货币规定的,例如利息阶级以及公私机关中之固定薪

    水阶级。假使货币工资不变,则在这批人与劳工之间,可以达到最大限度的、

    实际可行的公平办法。假使有若干主要阶级之货币收入,无论如何,总是固

    定不变,则从社会正义计,或从社会权宜计,最好所有生产原素之货币报酬

    都固定不变。有一大部分所得,既用货币规定,而且比较固定,则只有不义

    之徒才会挑选有伸缩性的工资政策,而不挑选有伸缩性的货币政策;——除

    非他能够指出,前者有后者所不能达到的好处。

    (iii)用减少工资单位这一个方法来增加货币数量[用工资单位计算],

    将使债务负担作比例增加,但若增加货币,而让工资单位不变,则债务负担

    所受之影响,恰恰相反。有许多种债务之负担,既然已经太重,则只有不谙

    世故之徒才会选择前者。

    (iV)假使因为要使利率逐渐下降,故工资水准必须逐渐下降,则上面已经说过,资本之边际效率将受两重不利影响,故有两重理由要暂缓投资,经济复兴亦因之迟缓。

    故设当就业量逐渐减少时,工人们亦逐渐减低其货币工资之要求,此种

    政策因为对于产量不利,故一般说来,不仅不会减低恐怕还要增加真实工资。

    采取此种政策之主要结果,只是使得物价极不安定;——也许物价要变动剧

    烈到一种程度,使得在一个象我们实际生活其中的经济体系之内,一切业务

    打算都毫无用处。故说在一个大体上是自由放任的经济体系之中,有伸缩性

    的工资政策是应有的、必要的附属品,这种说法,刚与真理相反。只有在高

    度集权国家之中,政府一纸法令便可作骤然的、大量的、普遍的改变,有伸

    缩性的工资政策才能运用自如。我们可以想象这个政策在意德俄运用,但不

    能在英美法实施。

    设象澳洲一样,用法令规定真实工资,则只有一个就业水准与此真实工

    资相应;至于实际就业人数,则在一闭关体系中须看投资量是否与该水准不

    悖,而在该水准与毫无就业之间剧烈变动。设投资量不多不少,刚与该水准

    不悖,则物价乃在不稳定均衡状态,只要投资量再少一些,物价即骤降至零;

    再多一些,物价即无限制突涨。要在这种经济体系中找出一个有稳定性的东

    西,则只能从统制货币数量着手,使得货币工资水准与货币数量配合起来,

    建立一个利率,而该利率与资本之边际效率之关系,又恰恰使投资量不多不

    少。要是如此,则就业水准(与法定真实工资相应之就业水准)不变,但货

    币工资与物价则常常急剧变动,以求投资量维持在此不多不少之数。就澳洲

    实际情形而论,所以未曾有此极度不稳定现象发生者,一部分当然是因为法

    令总不能完全达到目的;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澳洲不是闭关体系,故货币工资

    本身是一个国际投资量——因此总投资量——之决定因素,而贸易条件对于

    真实工资又有重要影响。

    根据这些考虑,我现在觉得:就一闭关体系而论,在权衡得失以后,最好还是维持一个稳定的一般货币工资水准 (general level of money-Wages);即就非闭关体系而论,如果能用变动外汇率方法与世界其他各国维

    持均衡,则以上结论亦适用。就各别工业而论,货币工资如果有相当伸缩性

    固然很好,因为可以加速工人从比较衰退的工业转移到比较繁荣的工业;但

    是一般货币工资水准还是愈稳定愈好;——至少在短时期中是如此。

    采取这种政策,则物价水准相当稳定,——至少比在有伸缩性的工资政

    策之下稳定。除了独占价格以外,物价之变,在短时期中,只是因为就业人

    数改变,以致边际直接成本受到影响;在长时期中,只是因为设备增加,或

    有新技术之发明,新设备之产生,以致生产成本改变。

    固然,假使就业量变动甚大,则物价水准之变动还是很大;但是我已经

    说过了,这种变动程度比之在伸缩性的工资政策之下要来得小。

    采取刚性工资政策,则在短时期中要物价稳定,必须避免就业量之变动。

    但在长时期中,我们还可以在两种政策之间选择:其一是令工资稳定,而让

    物价随技术与设备之进步慢慢下降;其二是令物价稳定,而让工资慢慢上涨。

    大体而论,我主张选择后者,一部分是因为:要使得实际就业水准接近充分

    就业,则在未来工资会上涨这种预期之下,比较容易办到,而在未来工资会下降这种预期之下,比较不容易办到;一部分是因为:逐渐减轻债务负担,

    对于社会有利;在衰落工业与兴旺工业之间,比较容易调整;还有,假使货

    币工资有温和上涨之趋势,则心理上也许会感觉到一种鼓励。不过这里并没

    有原理上的重要差别,故现在不必把两方面之论证详加发挥。

    附录:论皮古教授之《失业论》

    在《失业论》中,皮古教授使就业量定于两个基本因素,即(一)工人所要求的真实工资率 (real rates of Wages),以及(二)劳力之真实需求函数 (Real Demand Function for Labour)之形状。该书中心部分,即在讨论何者决定此函数之形状。工人所要求的,不是真实工资率,而是货币工资率,这件事实,该书并不抹杀;不过该书认为:用工资品之价格除实际货币工资率所得商数,即可作为工人所要求的真实工资率。

    在该书第90页,皮古教授提出两个方程式,认为这是研究之起点。但是

    有几个暗中假定,限制了皮古教授分析方法之应用,而这些暗中假定又在论

    证一开始时就混进来了,故我先得把他的处理方法,一直到争执所在点为止,

    作一提要。

    皮古教授把工业分为两类,即(a)在国内从事制造工资品,及从事制造

    出口品,推销于国外,以取得国外之工资品者;(b)其他工业。为方便起见,

    可以把此两类工业,称之为工资品工业及非工资品工业。他设想前者雇用x

    人,后者雇用y人;x人所产工资品之总价值,他用F(x)来表示,一般工

    资率则用F′(x)来表示。皮古教授虽然自己不说,然而这就等于假定:边

    际工资成本等于边际直接成本。他又假定x+y=φ(x),这就是说,总就

    业量乃工资品工业中就业量之函数。他于是说,全体劳力之真实需求弹性

    (elasticity of the real demand for labour in the aggregate),可以

    写作

    φ′(x) F′(x)

    Er =        ?        ,

    φ(x)  F′′(x)

    由此弹性,并可推得劳力之真实需求函数之形状。

    若仅就符号而论,则他的与我的表示方式并无重大区别。只要我们能够

    把皮古教授之工资品作为我的消费品,把他的“其他物品”作为我的投资品,

    F(x)

    则因         乃是 (用工资单位计算)工资品工业所产产物之总值,故即等于

    F′(x)

    我的C。又,若工资品即等于消费品,则φ乃我所谓就业乘数k′之函数。

    W

    △(x+y)=k′△y

    k′         1

    故                     φ (x) =        = 1+     (approx.)

    k ′ – 1     k ′

    因此,皮古教授所谓“全体劳力之真实需求弹性”这一个东西,乃是一

    个复合体,其中构成分子,类似于我自己所用的若干因素;盖此弹性,一部

    分乃定于工业上之生产情况 (他用函数F表示),一部分乃定于人们对工资

    品之消费倾向(他用函数φ来表示)。以上所说,当然只限于一个特例,即

    ① 工资单位改变时所引起的影响,将在以下第十九章中详细讨论。

    边际劳力成本等于边际直接成本之情形。

    要决定就业量,皮古教授就把劳力之真实需求函数与劳力之供给函数二

    者联合起来。他假定后者只是真实工资率之函数。不过,因为他已经假定着

    真实工资率乃工资品工业中所雇工人人数x之函数,故说劳力之供给只是真

    实工资率之函数,无异是说:在现行真实工资率之下之劳力总供给量只是x

    之函数。用符号表示,则n=χ(x),其中n代表在真实工资率F′(x)之

    下所可能有的劳力供给量。

    故把所有复杂因素廓清以后,皮古教授之分析方法,乃是想从下列二方

    程式中,发现就业量。该二方程式乃

    x+y=φ(x)

    及                            n=χ(x)

    但在这两个方程式中,倒有三个未知数。他规避这种困难之法,似乎是假定

    n=x+y。当然,这等于假定:不自愿的失业(依以上所下严格定义)并不存

    在,也就是说,在现行真实工资率之下所可能有的劳力供给量,事实上都已

    就业。于是x之值,可从

    φ(x)=χ(x)

    这一个方程式中求得之;设由此所得x之值为n,则y必等于χ(n)-n,总

    1                  1

    就业量n则等于χ (n)。

    1

    这里值得暂时停一停,考察一下,这到底是什么含义。这个含义是说:

    设劳力之供给函数改变 (即在一特定真实工资之下,劳力之供给量较前增

    大),故由φ (x)=χ(x)中所得x之值现在变为n+dn,则非工资品之

    1    1

    需求情形一定使得非工资品工业中之就业量增加,以保持φ(n+dn)χ

    1  1

    (n+dn)二者之相等。除了供给函数之改变以外,唯一可使总就业量改变者,

    1  1

    乃是因为非工资劳动者(non-Wage-earners)之嗜尚改变,多购非工资品,

    少购工资品。

    假定 n=x+y,当然就是假定劳力总可以自己决定其真实工资率;而假

    定劳力总可以自己决定其真实工资率,又无异假定:非工资品之需求情形一

    定会服从上述法则,换句话说,无异假定利率一定会常常与资本之边际效率

    表相适应,使得充分就业能够保持。假使没有这种假定,则皮古教授之分析

    即告崩溃,提不出一个方法来决定就业量。所可奇者,皮古教授竟会认为,

    他可以不必提及因为利率或信任状态改变,而不是因为劳力之供给函数改

    变,所引起的投资量之改变(即非工资品工业中就业量之改变),就可以提

    出一个失业理论。

    故该书以《失业论》命名,实在有点名不符实。该书实在并不讨论失业

    问题,而讨论:设劳力之供给函数不变,又设充分就业常能维持,则就业量

    将如何。所谓全体劳力之真实需求弹性这一个概念,其目的亦只在说明:当

    劳力之供给函数作一特定移动时,充分就业量将提高或降低多少。或者(也

    许是更好的看法),我们可以把该书看作是一种没有因果性的 (non-causative)研究,所研究者乃是真实工资水准与就业水准之函数关系。但该

    书不能告诉我们,何者决定实际就业水准;对于不自愿失业这个问题,该书

    未有直接接触。

    即使皮古教授否认有我所谓不自愿失业这种东西之可能性,我们还是难于明了,他的分析如何可以应用。他没有讨论何者决定x与y(工资品工业中之就业量与非工资品工业中之就业量)之间之关系,这点疏忽,还是他的致命伤。

    而且,他亦承认,在某种限度以内,劳工们在事实上所要求的常常不是

    一特定真实工资率,而是一特定货币工资率。假使承认这点,则劳力之供给

    函数不仅只是F′(x)之函数,而是F′(x)与工资品之货币价格二者之函

    数;于是他以前的分析即告崩溃,因为这里多添了一个因素,而没有多添一

    个方程式来解这个新未知数。用假数学方法,处理经济问题,如果要得到结

    果,必先假定一切函数都只含一个自变数,使得所有偏微分 (partial differentials)都不存在。这种方法之危险,皮古教授之分析法提出了一个

    最佳例证。事后承认,事实上确有其他变数存在,但并不把以前所写再改写

    一遍,则这种承认有什么用处?故假使在某种限度以内,劳工要求规定的是

    货币工资,则除非我们知道何者决定工资品之货币价格,否则即使假定n=x

    +y,还是资料不足。盖工资品之货币价格,须看总就业量之多寡而定,故要

    知道总就业量,则必先知道工资品之货币价格;要知道工资品之货币价格,

    则必先知道总就业量。这就是我说过的,我们短少一个方程式。然而假使我

    们暂时假定货币工资率有刚性,而不假定真实工资率有刚性,恐怕倒与事实

    很接近。例如在1924—1934这10年中,英国经济情形颇为骚扰不定,但在

    该10年内,货币工资之变动范围只是6%,而真实工资之变动范围却超过20

    %。一个理论,假使当得起称为通论,则必须不论货币工资是否固定(或不

    论有没有一个范围,在该范围以内货币工资固定不变),都可以适用。从事

    政治者固然可以说,货币工资应当有高度伸缩性;但是一个理论家在分析时,

    对于货币工资是否应有高度伸缩性这个问题,应该毫无偏袒。一个科学的理

    论,不能要求事实来与其假定相符。

    当皮古教授进而讨论减低货币工资之影响时,据我看来,他所用资料又

    太少,故又不能提出一个具体答案。开头 (同书第101页),他批驳一种论

    证,这种论证是说,设边际直接成本等于边际工资成本,则当货币工资减低

    时,非工资劳动者之所得将与工资劳动者之所得作同比例之改变;他所持反

    对理由,是说这个论证,只有当就业量不变时才能成立,而就业量是否不变,

    正是尚待研讨之点。但在下一页 (同书第102页),他自己亦犯同样错误:

    他假定“在开始时,非工资劳动者之货币所得不变”;他自己刚指出这个假

    定只有当就业量并非不变时才能成立,而就业量是否要变,正是尚待研讨之

    点。事实上,除非在研究资料中,再加上其他因素,否则不能有答案。

    劳工们在事实上所要求规定的,不是一特定真实工资率,而是一特定货

    币工资率(只要真实工资不低于某一最低限度),承认这点,则整个分析都

    受到影响。盖设承认这点,则不能同时再假定:除非真实工资提高,否则劳

    力供给量不会增大,而此假定又是大部分论证之基础。例如,皮古教授反对

    乘数理论(同书第75页),理由是:真实工资率既不变,换句话说,充分就

    业既已达到,故减低真实工资不能使劳力之供给量增大。在这种假定之下,

    他的论证当然是对的。不过在该段中,皮古教授所批评者,乃是实际政策方

    面的一种方案;当英国失业人数超过200万,就是说,有200万以上工人愿

    意接受现行货币工资而工作,在这种时候,还假定只要生活费用比之货币工

    资稍为提高一些,就有工人要从劳力市场退出,而且退出之人数还大于200万人,如此假定,实在是离事实太远,想入非非。

    我们要强调一点:皮古教授整个一本书都基于一个假定,即当生活费用比之货币工资相对增加时,不论增加得如何温和,就有一部分工人要从劳力市场上退出,而且退出之人数,大于现有全部失业人数。

    还有,在该段中(前引书第75页),皮古教授没有注意到,他既认为政府投资政策不能引起“第二级”就业(secondary employment),则根据同样理由,该政策亦不能增加“第一级”就业(primary employment)。盖设工资品工业中之真实工资率不变,则除非非工资品劳动者肯减少其工资品之

    消费,否则就业量无论如何不能增加。理由是:在第一级就业中新雇的工人,

    大概会增加其工资品之消费,于是真实工资降低,于是 (根据他的假定)有

    一部分以前在别处已经就业工人,将退出劳力市场。然而皮古教授似乎认为,

    第一级就业确有增加之可能。第一级与第二级就业之分界线,似乎也是心理

    上的分界线,超过该线以后,皮古教授之好常识就再敌不住他的坏理论。

    因为假定不同、分析不同,故所得结论不同,下引一段可作例证:“设

    在工人之间有自由竞争,劳力又可以完全移动,则二者 (按即工人所要求的

    真实工资率,以及劳力之需求函数二者)之关系甚简单。在这种假定之下,

    一定常有一种强烈趋势,让工资率与需求情况互相适应,使得每个人都就业;

    若情况稳定,则实际上每个人确都就业。言外之意是说,若在任何时间真有

    失业现象,则此失业完全是因为需求情况继续在改变,而摩擦阻力使得工资

    不能即刻作适度的调整”。这是重要一段,皮古教授把他的观点,作了一个

    提要。

    他的结论是:失业之起,主要是因为工资政策未能与劳力之真实需求函

    数之变动充分调整。

    因此,皮古教授相信,在长时期中调整工资便可医救失业问题。我的看

    法是:真实工资固然有个最低限度,即不能低于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而且

    调整货币工资也许会影响真实工资,但主要决定真实工资者却并不是货币工

    资之调整,而是经济体系中之其他因素;其中有几个,尤其是资本之边际效

    率表与利率之关系,据我了解,皮古教授没有包括在他的分析体系之中。

    最后,当皮古教授讨论“失业之起因”时,他固然——象我一样——说

    到需求状态之变动;他把劳力之真实需求函数作为需求状态,可是他忘了,

    依据他的定义,前者之意义多狭窄。我们在上面已经知道,依据他的定义,

    所谓劳力之真实需求函数者,只定于两个因素,即 (a)在一特定环境中,总

    就业量与工资品工业中之就业量——二者之关系 (工资品工业之产物,乃全

    体劳力之消费之所由出);(b)工资品工业中边际生产力之情况。但在《失

    业论》第五编中,“劳力之真实需求”情况之改变,却占据重要地位。他把

    ① 在本章附录中,还要对于皮古教授之 《失业论》加详批评。

    ① 边际直接成本即等于边际工资成本。这种说法当然是错误的。考此错误之来,大概是由于边际工资成本

    这一个名词含义不清。一种意义是:所谓边际工资成本,便是产量增加一单位时,所需增加之成本 (如果

    除了工资成本以外,其他成本都不变);另一种意义是:用最经济方法,利用现有设备以及其他失业原素

    增加产品一单位时,所需增加之成本。假使采前一义,则除增加劳力以外,我们不能再增加雇主之劳役、

    运用资本、或任何其他东西;我们甚至不能让资本设备因为就业量增大而多耗损一些。在这种情形之下,

    因为我们不让劳力成本以外的其他成本参加边际直接成本,故边际工资成本当然等于边际直接成本。然而根据如此前提得到的分析结果,几乎毫无用处,因为如此前提事实上限少会实现。在事实上,我们不会笨到一个地步,当劳力增加时,不让其他因素(除非手边无此等原素)也作适度增加。故要这个前提成立,则只能假定:除了劳力以外,其他生产原素都已经无可再增。

    “劳力之真实需求”,看作是在短时期中可以会有极大变动的一个因素(前引书,第五编,第六至第十二章)。他似乎认为,“劳力之真实需求”之变动,再加上工资政策不能即刻与此变动相适应,乃是商业循环之主因。读者骤看起来,这些似乎都很合理,都很熟悉,因为除非读者追溯名词之定义,否则在他心目中很容易把“劳力之真实需求之变动”,与我所谓“总需求情况之变动”,混为一谈。但一追溯到定义,则皮古教授之说,即绝难令人置信,盖在短期中,最不会有剧烈变动者,莫过于“劳力之真实需求”。其理如下:

    依据定义,皮古教授所谓“劳力之真实需求”,只是两个因素之函数,

    即F(x)及φ(k),前者乃工资品工业中之生产情况,后者乃上资品工业

    中之就业量与总就业量之函数关系。除非是在长时期中逐渐改变,否则很难

    找出理由,为什么这两个函数会改变;至少我们没有理由,可以假定其在一

    个商业循环之中会有变动。F(x)只能慢慢改变,而且在生产技术逐渐进步

    的社会之中,只能向前进方向改变;至于φ(x),则除非工人阶级突然倾向

    于节俭,或说得更概括一些,除非消费倾向有突然变迁,否则是很稳定的。

    如此说来,则劳力之真实需求,在商业循环之中,应当几乎不变。我再重复

    说一遍:皮古教授没有把一个不稳定因素,即投资量之变动,包括在他的分

    析体系之中,而这个因素往往是就业量所以变动之基本原因。

    我对皮古教授之失业理论作如此详细批评,倒并不是因为他比之经典学

    派其他经济学家有更多可以批评之处,而是因为据我所知,他是第一人把经

    典学派之失业理论精确写了出来。故我觉得,要反对经典学派之失业理论,

    必须以该理论之最完备、最难击破者,作为批评之对象。

    第二十章 就业函数   [ 皮古教授:《失业论》,第252 页]

    在第三章第一节中,我们对总供给函数Z=φ(N)已经下了定义:所谓总供给函数者,乃就业量 N与其相应产量之总供给价格之关系。就业函数(employment function)与总供给函数不同者,只是:(a)前者乃后者之

    倒函数,(b)用工资单位作计算标准。就业函数乃表示有效需求(用工资单

    位计算)与就业量之关系;共目的乃在指出:设一厂、一业、或工业全体面

    临一特定量有效需求,则该厂、该业、或工业全体将提供何种就业量,方能

    使其产量之总供给价格恰等于该特定量有效需求。今设对一厂或一业之有效

    需求(以工资单位计算)为D,在该厂或该业所引起的就业量为N,则就

    wr                                     r

    业函数可写作N=F(D)。或更概括一些,设我们可以假定D,乃总有效需

    r r wr                                       wr

    求D之唯一函数,则就业函数可写作N=F(D)。这就是说,设有效需求为

    w                                   r r w

    D,则r工业中所提供之就业量将为N。

    w                                    r

    本章将探讨就业函数之若干性能 (properties)。除了这些性能之本身

    兴趣以外,我们有两点理由,为什么要用就业函数来替代普通所谓供给曲线,

    以求与本书之方法及目的相一致。第一,“本函数只用我们已经决定选用的

    单位,来表达有关事实,其他在数量方面性质不明的单位,一概不用。第二,

    本函数较之普通所谓供给曲线,更易处理有关全体工业或全体产量等问题(以

    别于在一特定环境下,单独一厂或一业所遭遇之问题);其理如下:

    就一种商品而论,要替该商品作一普通所谓需求曲线,必先假定社会各

    分子之所得不变;若所得改变,则需求曲线必须重作。同样,要替一种商品

    作一普通供给曲线,必先假定工业全体之产量为若干;若工业之总产量改变,

    则该供给曲线亦随之而变。故当我们研讨许多工业对于总就业量之改变所起

    之反应时,我们所遭遇的,决不是每种工业只有一条需求曲线以及一条供给

    曲线。而是随我们对总就业量所作假定之不同,而有两组曲线。但若用就业

    函数,则欲得一适用于工业全体之函数,足以反映总就业量之改变者,实较

    易办到。

    今假定消费倾向不变,又假定第十八章中作为不变之其他因素亦不变;

    设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乃是当投资量改变时,就业量将因之而作何种改变。

    在此种假定之下,则有一个有效需求量 (用工资单位计算),便有一总就业

    量与之相应;而且此有效需求量,亦必依一定比例分配于消费与投资。不仅

    如此,因为有一个有效需求水准,便有一特定的所得分配法与之相应,故我

    们更可进而假定:一特定量总有效需求,其分配于各业之方法,只有一个。

    由此,故若总就业量为已知,我们便可推断各业中之就业量。这就是说,

    若总有效需求量 (用工资单位计算)为已知,我们便知各业中之就业量,于

    是我们便可把一业之就业函数写作N=F(D),这就是就业函数之第二种形

    r  r w

    式。写成这种形式,有一个好处:如果我们要知道,相当于一特定量有效需

    求时,工业全体之就业函数是什么,则只要把各业之就业函数相加起来就可

    以了;即

    F(D   ) = N  = ∑N    = ∑F (D   )

    w              r      r    w

    其次,我们要对就业弹性 (elasticity of employment)下一个定义。

    一业之就业弹性,乃等于

    dN     D

    r    wr

    e   =

    er  dD      N

    wr    r

    盖若该业预期共产物之需求 (用工资单位计算)将有改变,则其雇用之劳工

    人数亦将改变,此式即衡量此种反应。工业全体之就业弹性,则可写作:

    D

    dN       w

    e  =       ?      ?

    e    dDw     N

    如果我们能够找出一个满意方法来衡量产量,则更可有产量或生产弹性(elasticity of output or production)这个概念来衡量:当任何一业所面临之有效需求 (用工资单位计算)增加时,其产品之增加率为如何;用符号表示,则为

    dO     D

    r     wr

    e   =        ?

    or   dD      O

    wr     r

    若价格等于边际直接成本,则

    1

    ΔD    =        ΔP

    wr   1- e      r

    or

    其中P乃预期利润。 由此,设e=0,换言之,设该业之产量毫无弹性,则

    r                              or

    全部有效需求 (用工资单位计算)之增加量,皆将变成雇主利润,即△D=

    wr

    △P,反之,设e=1,换言之,设产量弹性等于1,则有效需求之增加量,

    r                or

    皆被边际直接成本中之构成分子吸收以去,丝毫不变成利润。

    又设一业之产量,乃该业所雇劳工人数之函数,则有①

    1- e         N  φ′′(N )

    or         r      r

    = –               2 ,

    eer       Pwr {φ′(Nr )}

    其中P,乃一单位产物之预期价格(用工资单位计算)。故e=1这个条

    wr                                                               or

    件,即表示φ〃(N)=O,亦即表示当就业量增加时,该业之报酬既不递增

    r

    亦不递减。

    经典学派假定真实工资常等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后者则随就业量之增

    加而增加,故设其他情形不变,则当真实工资减少时,劳力之供给亦降低。

    作这种假定,无异是说:若用工资单位计算总支出,则总支出在事实上不可

    能增加。假使这种说法是对的,则就业弹性这个概念毫无用处。而且,在这

    种假定之下,我们也不能用增加货币支出这个方法来增加就业量,因为货币

    工资将追随货币支出作比例的增加,于是若用工资单位计算,支出未增,就

    业量因此也不会增加。但若经典学派之假定并不对,则我们可以靠增加货币

    支出来增加就业量,一直到真实工资降低得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相等时为

    止;这一点,依据定义,就是充分就业之点。

    当然,在通常情形之下,e,之值总在零与1之间。故当货币支出增加

    or

    时,物价(用工资单位计算)上涨之程度(亦即真实工资下降之程度),须

    ② 他未曾暗示,这个结果之由来是因为利率起了反应。

    ① 凡不喜欢——不喜欢之理由甚正当——代数者,可以把本章第一节省去。损 失极小。

    ———————– 页面 130———————–

    看当支出 (用工资单位计算)增加时,产量弹性所起之反应为如何而定。

    令e′ 代表:当有效需求D,改变时,预期价格p,之弹性,则

    pr                     wr                        wr

    dpwr  Dwr

    e′ =      ?     ?

    qr   dDwr   pwr

    因                          Or  ?pwr = Dwr  ,故有

    dOr   Dwr    dpwr   Dwr

    ?     +       ?     = 1

    dDwr    Or    dDwr   pwr

    或                                 e′ + e  = 1.

    pr    or

    这就是说,有效需求 (用工资单位计算)改变时,物价弹性以及产量弹性之

    和等于 1。有效需求之力量,即依此法则,一部分用在影响产量,一部分用

    在影响物价。

    假使我们所讨论的是工业全体,同时又假定我们可以找出一个单位来衡

    量总产量,则运用同样论证可得e′+e=1,其中e′及e乃适用于工业全

    p o               p     o

    体之物价弹性及产量弹性。

    今不用工资单位计算,改用货币计算,而以我们结论推广至于全部工业。

    令w代表一单位劳力之货币工资,令p代表一单位总产量之货币价格,

    D dp

    则当有效需求 (用货币计算)改变时,货币价格之弹性可写作e               =       ,

    p   p dD

    D   dW

    货币工资之弹性可写作ew      =     ?    。我们很容易可以知道

    W   dD

    e=1-e(1-e).

    p      o      w

    我们在下一章中可以知道,这一个方程式乃是推广货币数量说之第一

    步。若e=0,或若e=1,则产量将不变,物价将与有效需求(用货币计算)

    o            w

    作同比例上涨。若不然,则物价之上涨比例要小些。

    现在我们再口到就业函数,以上我们假定:一特定量总有效需求,其分

    配于各业之方法只有一个。但当总支出改变时,其用以购买一业之产物者,

    一般说来,不会作同比例改变;———部分是因为当个人之所得提高时,其

    对各业产物之增购量不成同一比例,一部分是因为当各种商品之需求加大

    时。其价格之反应程度不同。

    因此,假使我们承认,当所得增加时,此增加量之使用法不止一个,则

    以上所作假定,——即就业量仅仅随总有效需求(用工资单位计算)之改变

    而改变——,只是一个第一接近值而已。盖当总需求增大时,看我们假定此

    增加量如何分配子各业,而就业量可以大不相同。例如,设需求之增加,大

    部分趋于就业弹性高之产物,则就业量之增加大,设趋于就业弹性低之产物,

    则就业量之增加小。

    同样,设总需求不变,但需求转向,垂青于就业弹性较低之产物,则就

    业量亦会降低。

    ① 设pwr 乃一单位产物之预期价格 (用工资单位计算),则这种种考虑,在讨论短期现象时,尤其重要;此处所谓短期现象,是指事先未曾逆料的需求转向,或需求数量之改变。有些物品之生产,需要时间,

    故要很快增加其供给,几乎不可能。若在事前没有通知,骤然把需求之增大

    量集中在这些物品身上,则就业弹性甚低;但若早接通知,充分准备,则此

    类物品之就业弹性也许接近1。

    我觉得生产时期 (period of production)这一个概念,其主要用处就

    在这里。依我说法,假使必须把需求之改变,在n个时间单位以前,通知一

    种物品,然后该物才能提供最高的就业弹性,则该物之生产时期为n。照这

    样说法,则大体说来,显然消费品之生产时期最长,因为消费总是每个生产

    过程之最后阶段。故设有效需求之增加发动于消费之增加,则较之发动于投

    资之增加者,其就业弹性之最后均衡值小,而其初期之就业弹性则更小于其

    最后均衡值。不仅如此,设对就业弹性太低之物增加需求,则此需求增量大

    部分将变为雇主之所得,只有小部分变为工资劳动者以及直接成本中其他原

    素之所得,结果可能对于消费不利,因为雇主由所得增量中储蓄之数,大概

    比工资劳动者大。但两种情形之差别,亦不宜过分夸大,大部分反应还是相

    同的。①

    无论多早把未来需求之改变通知雇主,除非在每一个生产阶段都有剩余

    存货或剩余生产能力,否则当投资作特定量增加时,初期就业弹性之值总没

    有最后均衡值那么大。在另一方面,出清剩余存货乃负投资,故对于投资增

    量有抵消作用。设在开始时,每一阶段都有剩余存货,则初期之就业弹性也

    许接近 1;但在存货已经吸收完毕之后,而生产阶段上早期产物之增产量尚

    不能充分源源而来之前,弹性又降低;当新的均衡位置逐渐接近时,就业弹

    性又回涨而趋于 1。着当就业量增加时,利率提高,或地租原素所吸收之支

    出增大,则须加修正。因为这种种理由,故在动态经济体系中,物价不能完

    全稳定,——除非是有特种机构可以使得消费倾向暂时变动,而且变动得恰

    到好处。但由此引起的物价不稳定,并不构成一种利润刺激,因而引起生产

    能力之过剩;盖此种不虞之得,只有在当时恰巧持有生产阶段上较后期产物

    之雇主方能取得,凡不持有此种特殊资源者无从据此不虞之得为己有。故若

    经济体系有变迁,物价自亦不免波动,但此种物价不稳定,亦不影响雇主们

    之行为,只是把意外财富送给当时之幸运儿而已 (若变动之方向相反,则以

    上原理仍适用,但须作枝节上之修正)。我认为当代讨论稳定物价之良策者,

    往往忽略了这点。社会而可以变动,则物价稳定政策不会完全成功。但由此

    并不能说:只要物价稍为暂时不稳定,就必然引起累积的失衡。

    上面说过,有效需求不足时,就业量亦不足;所谓就业量不足者,是指

    有人愿意接受比现行真实工资更低的报酬去工作,但无业可就,故当有效需

    求增加时,就业量亦增,但真实工资率则比现行者小,或至多相等,如此继

    续下去,一直到一点为止,在该点时,依照届时通行的真实工资率,已经没

    有可用的剩余劳力。换句话说,从这点以后,除非货币工资比物价涨得更快,

    ① 因为p=pW ·W,又D=DW ·W,故

    ———————– 页面 132———————–

    否则工人人数及工时都不能再增。次一个问题是:假使在这点已经达到以后,

    支出尚继续增加,则情形将如何?

    一直到这点为止,在一特定量资本设备上增加劳工,虽然报酬逐渐递减,

    但劳工所肯接受的真实工资亦在递减,故二者相抵消。在这点以后,再要增

    雇一人,则必须提供较高的真实工资率 (即较多实物),但由增雇一人所得

    之产物则反较前减小。故为维持均衡计,工资与物价必须随支出作同比例的

    上涨,以便使“真实”情况(包括就业量与产量)仍一切与前相同。达到这

    种情况,则粗陋的货币数量说 (把“流通速度”解释为“所得流通速度”)

    完全适用:盖产量不变,而物价之上涨恰与MV成比例。

    但要把以上结论应用之于实际情形,则也有若干实际修正必须记在心

    上:

    (1)至少在一个时期以内,物价之上涨也许使得雇主们一时憎懂,增加

    其雇用人数,超过了为获得最大利润 (用自己产物计算)所需的就业量。此

    盖由于雇主们一向以总售价 (用货币计算)之增加作为扩充生产之信号,故

    即使事实上这种政策已经对他们不利,他们也许还继续奉行;换句话说,雇

    主们也许会低估其在新物价环境之下之边际使用者成本。

    (2)雇主必须把一部分利润转交给固定收入者;因为这部分利润是用货

    币规定的,故当物价上涨时,即使产量不变,也引起所得之重分配,这种所

    得重分配利于雇主而不利于固定收入者,消费倾向也许因而受到影响。然而

    这种过程并不是在达到充分就业以后才开始的;而是在支出渐增这段时期中

    一直进行着。设固定收入者比雇主节俭,前者之真实所得又渐减,则为达到

    充分就业计,其所需货币数量之增加,以及利率之减低,比之在相反假设(即

    雇主比固定收入者节俭)之下程度较轻。在充分就业已经达到以后,若第一

    种假设仍继续适用,则当物价再上涨时,利率必须提高,以防止物价之无限

    制上涨;又货币数量之增加比例,亦将小于支出之增加比例。若第二种假设

    适用,则情形相反。当固定收入者之真实所得减少时,因为此阶层逐渐变成

    贫乏,故也许会有一转捩点,从第一个假设改为第二个假设;但这点可以在

    达到充分就业之前达到,也可以在之后达到。

    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显然不相对称:盖若把有效需求紧缩到充分就业所必需的水准以下,则就业量与物价都降低;但若把有效需求膨胀到这个水准以上,则只有物价受到影响;这一点也许令人不解。然而这种不对称,正是事实之反映:若某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大于真实工资,则劳工总可拒绝工作,使该就业量不能实现;但劳工却不能因为某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并不比真实工资大,而一定要别人提供该就业量。

    第二十一章 物价论

    经济学家在讨论所谓价值论时,总说物价决定于供需情况;边际成本以及短期供给弹性,尤占重要地位。但当他们进入第二卷,或另成一书,讨论所谓货币与物价论时,我们恍若进了另一世界,这些家常浅显的概念都不提了,代之而起的,是说决定物价者乃是货币之数量、货币之所得流通速度、

    流通速度与交易额之比、囤积、强迫储蓄、通货膨胀或紧缩……诸如此类;

    简直没有人想把这些空泛名词和以前供需弹性等观念联系起来。假使我们把

    人家传授给我们的东西回想一下,并设法使其合理化,则在比较简单的讨论

    中,似乎是假定供给弹性必等于零,需求必与货币数量成比例;但到更复杂

    一些的讨论中,我们简直如堕五里雾中,什么也不清楚,什么都可能。我们

    都已惯了,忽而在这样捉摸不定的东西之左,忽而又在其右,自己也不知道

    怎样从这一边跑到那一边,二者之联系似乎是醒与睡之关系。

    以前数章,其目的之一即在避免这种双重生活,而使整个物价论重新与

    价值论发生密切接触。我以为把经济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价值论与分配

    论,另一部分是货币论,实在是错误的分法。我以为正确的两分法应当是:

    一面是关于一厂或一业之理论,研究如何把一特定量资源分配于各种用途,

    其报酬为如何等:另一面是适用于社会全体的产量论及就业论。假使我们所

    研究的,只限于一业或一厂,假定就业资源之总数不变,又暂时假定他业或

    他厂之情况亦不变,则我们的确可以不顾货币之特性;但当我们进而讨论何

    者决定社会全体之产量及就业量时,我们就需要一个关于货币经济(Monetary Economy)之全盘理论。

    或者我们还可以把界线如此划分:一面是静态均衡论 (theory of stationary equilibrium),另一面是移动均衡论(theory of shifting equilibrium);在适用后一种理论之经济体系中,对于未来之种种不同看法,足以影响目前情况。我们之所以可以作如此分法,乃是因为货币之重要性主

    要是从货币乃现在与未来之连系这一点产生的。我们可以先讨论:设在一经

    济体系中,人们对于未来之看法在各方面都是固定的,可靠的,人们亦依据

    正常经济动机而活动,则在均衡情形之下,资源将如何分配于各种用途。这

    种经济体系还可以细分为二,其一是完全不变的;其二虽有改变,但一切都

    在事先完全预料到。我们可以从如此简单的引论,进而讨论现实世界之种种

    问题;在现实世界中,则以往预期不一定实现,而今日对于未来之预期又可

    以影响今日之行为。当我们从前一种讨论进入第二种讨论时,货币是现在与

    未来之连系这一个特性就进来了。移动均衡论虽必须以货币经济为依据,但

    还是一个价值论或分配论,而不是一个单独的货币论。货币之最主要属性,

    既在巧妙地连系现在与未来,则我们除非利用货币,否则简直没法讨论:当

    预期改变时,当前活动所受之影响如何?即使把金银以及法偿工具取消,我

    们还是摆脱不了货币。只要有任何持久性资产之存在,这种资产就会有货币属性,[这和通常所下定义不同。但定义如此下法,似乎己得生产时期这个观念之要旨] 就会引起货币经济所特有的许多问题。

    就单独一业而论,则其产物之价格水准,一部分定于边际成本中各生产原素之价格,一部分定于生产规模。我们没有理由,为什么这个结论不能适用于全部工业。故一般物价水准 (general price level),也是一部分定于边际成本中各生产原素之价格,一部分定于生产规模,但因我们假定设备与技术不变,故生产规模就是就业量。固然,当我们讨论到社会总产量时,我们要顾到:任何一业之生产成本一部分须看他业之产量如何而定;但比此更重要,我们更要顾到的,乃是需求改变对于成本与产量二者之影响。我们有新见之处,都在需求方面——当我们所讨论的是总需求,而不是单独一种商品之需求(总需求则假定不变)。

    如果我们把情况简化,假设边际成本中各生产原素所得之报酬以同一比

    例改变,换句话说,都随工资单位作同比例的改变,又设设备与技术不变,

    则一般物价水准,一部分定于工资单位,一部分定于就业量。因此,改变货

    币数量对于物价水准之影响,乃是两种影响之总和,其一是货币数量对于工

    资单位之影响,其二是货币数量对于就业量之影响。

    为说明这种概念起见,我们再把情况简化,假定(1)所有失业资源,就

    生产效率而论,完全相同,可以互换,(2)边际成本中之诸生产原素,只要

    尚未全部就业,便不要求货币工资之增加。在这种情形之下,则只要有失业

    现象存在,工资单位就不会变更,生产之报酬既不递增亦不递减。因此,当

    货币数量增加时,若还有失业现象,则物价毫不受影响,就业量则随有效需

    求作同比例的增加,而有效需求之增则起于货币数量之增;但当充分就业一

    经达到,则随有效需求作同比例之增加者,乃是工资单位与物价。故设有失

    业现象时,供给有完全弹性 (perfectly elastic),充分就业已经达到后,

    供给毫无弹性;又设有效需求之改变比例恰与货币数量之改变比例相同,则

    货币数量说有如下述:“有失业存在时,就业量随货币数量作同比例改变;

    充分就业一经达到后,物价随货币数量作同比例改变”。

    我们已经引进许多假定,使得情形简化,货币数量说得以成立,这算满

    足了历来传统;现在我们再进而讨论,事实上有何种可能的复杂因素,可以

    参加进来:

    (1)有效需求之改变,并不与货币数量之改变恰成同一比例。

    (2)资源之性能并不一致,故当就业量逐渐增加时,报酬将递减,并非不变。

    (3)资源并不可以互换,故有些商品已经达到供给无弹性之境,而有些商品则尚有失业资源可供生产之用。

    (4)在充分就业没有达到以前,工资单位即有上涨之趋势。

    (5)边际成本中各生产原秦之报酬,并不以同一比例改变。

    故第一步我们必须考虑,货”市数量之改变对于有效需求量之效果为如

    何。一般说来,有效需求之增加,一部分用在增加就业量,一部为用在提高

    物价水准。故事实上并不是当有失业存在时,物价不变,一达到充分就业,

    物价即随货币数量作同比例增加;而是当就业量增加时,物价逐渐上涨。物价理论既在分析货币数量与物价水准之关系,以便决定当货币数量改变时,

    物价弹性之反应如何,故必须研究以上所举五个复杂因素。

    今依次论之。我们虽然一个一个讨论,但我们切不可就此以为这些因素

    是绝对独立的。举例来说。有效需求增加时,一部分在增加产量,一部分在

    提高物价,这两部分之大小,可以影响货币数量与有效需求量之间之关系。

    又若各生产原秦所得之报酬,其改变之比例不同,则亦有此种作用。我们分

    析之目的,不在提出一部机器,或一种盲目计算法,使我们可以得出百无一

    失的答案;而在使我们有一种有组织的、有次序的思维术,探索若干具体问

    题。我们先把这些复杂因素一个一个隔离,得出暂时结论,然后再尽我们的

    能力,顾到这些因素之间可能有的相互关系。思维而涉及经济方面者理应如

    此,用任何其他方法,来应用刻板的思维原则,都会引起错误;但没有这些

    原则,却又有茫然无所适从之苦。把一组经济分析用符号的假数学的方法变

    成公式,加以形式化,象本章第六节要做的那样,其最大弊端,乃在这些方

    法都明白假定:其所讨论之各因素绝对独立;只要这个假设不能成立,则此

    等方法之力量与权威便一扫而尽。在日常会谈中,我们并不一味瞎算,而知

    道自己在做些什么,文字代表的意义是什么,又把以后必须要加的保留、修

    正与调整都记在心上;但我们却不能把复杂的偏微分记在几页代数之书角,

    因为这几页根本假定这些偏微分不存在。近代所谓“数理”经济学,太多一

    部分只是杂凑,其不精确一如其开头所根据的假定;而其作家,却在神气十

    足但毫无用处的符号迷阵中,把现实世界中之复杂性与息息相通性置诸脑后

    了。

    (1)货币数量之改变,对于有效需求量之主要影响,是由货币数量可以

    左右利率这一点产生的。假使这是唯一的反应,则影响之大小,可由下列三

    个因素中推出:(a)灵活偏好表,此表告诉我们,利率须降低多少,然后才

    有人愿意来吸纳此新货币;(b)资本之边际效率表,此表告诉我们,利率降

    低一特定量时,投资将增加若干;以及(c)投资乘数,此数告诉我们,投资

    增加一特定量时,总有效需求将增加若干。

    但 (a)、(b)及(c)三点,一部分也和(2)、(3)、(4)及(5)

    几个复杂因素有关系,后者我们还没有讨论到;假使我们忘了这点,则以上

    分析虽然有价值,可以使我们的研究有层次,有着手处,但实在太简单一一

    简单到欺骗程度。盖灵活偏好表本身,亦系乎所得及业务两种动机将吸纳多

    少新货币;而此吸纳量之多寡,又系乎有效需求增加之大小,以及此增加量

    之分配法:用于提高物价者若干,提高工资者若干,增加产量与就业量者若

    干。至于资本之边际效率表,则亦系乎当货币数量增加时,其随之而来的事

    态是否影响人们对于未来货币情形之预期,又当有效需求增加,所得扩大时,

    此新所得分配于各种消费者之方法亦足以影响投资乘数。以上种种,当然不

    足以包罗一切可能的交互反应,但设我们可以取得所有事实,则不难找出一

    组联立方程式,求出具体结果。例如,我们可以知道,当货币增加某特定量

    时,把一切都考虑到以后,有效需求量须增加若干,始与该特定量货币增加

    相符合,相均衡,而且也只有在非常例外情况之下,货币数量之增加反而引

    起有效需求量之减少。

    有效需求量与货币数量之比,和通常所谓“货币之所得流通速度》颇相

    仿佛,所不同者,有效需求相当干预期的所得 (即决定生产活动之所得),

    而非真正实现的所得;相当于毛所得,而非净所得。但“货币之所得流通速

    度”,也只是一个名词而已,什么也没有解释。而且我们也没有理由预期其

    不变,因为上面说过,决定这个速度者,乃是许多复杂而变化的因素。我以

    为用这样一个名词,反而把真正的因果关系蒙蔽了,一无好处,只引起混乱。

    (2)上面说过(第四章第三节),报酬递减与报酬不变之别,一部分须

    看工人所得之酬报是否绝对与其效率成比例而定,设绝对成比例,则当就业

    量增加时,劳力成本(用工资单位计算)不变,但设某一级劳工所得之工资,

    不论各人之效率如何,都是一样的,则不论资本设备之效率如何,劳力成本

    总是渐增。设资本设备之效率也不一致,利用某部分设备生产时,每单位产

    品所需之直接成本较大,则边际直接成本之增加,除了由于劳力成本之渐增

    而外,还多了一个原因。

    故一般说来,要在一特定设备上增加产量,供给价格必增。故不论工资

    单位是否改变,产量增加总连带着物价上涨。

    (3)在(2)中,我们想到供给弹性可能不完全。设各种专业化的失业

    资源配合得非常适当,则各该资源可以同时达到充分就业之点。但是一般说

    来,有些商品或劳役之产量已达到一种水准,若需求再增,该商品或劳役之

    供给将暂时毫无弹性;而在其他方向,则尚有大量剩余资源未曾就业。故当

    产量增加时,会接连产生一组“瓶颈”(bottle-necks),换言之,若干种

    商品已经毫无供给弹性,故其价格必须上涨到一种程度,使其需求转移方向。

    故当产量增加时,只要每一种资源都有可用而尚未就业者,则一般物价

    水准大致不会上涨太多。但当产量已经增加到有“瓶颈”现象发生,则若干

    商品之价格将急剧上涨。

    本项及(2)项所谓供给弹性,一部分亦须看时间之长短而定。若时间甚

    长,资本设备之数量亦可改变,则供给弹性之值,在最后必大于在初期。故

    当失业普遍之际,若有效需求作温和的增加,则用以提高物价者甚少,主要

    都在增加就业量;若增加较大,而又出人意外,以致暂时引起“瓶颈”现象,

    则有效需求之用于提高物价者 (以别于就业量),在初期要比以后大。

    (4)在达到充分就业以前,工资单位即有上涨之趋势,这一点不须多解

    释。若其他情形不变,则每一工人集团都因其本身工资之提高而受益,故若

    所有集团都要求增加工资亦自在意中;而雇主们当营业情形良好时,也愿意

    满足此种要求。因此,有效需求增加时,大概有一部分被工资单位之上涨趋

    势吸收以去。

    因此,充分就业固然是一个最后分界点(critical point),到达这点

    以后,若有效需求(用货币计算)再增,则货币工资必须随工资品价格之上

    涨作同比例的提高;但在这点以前,还有一组半分界点 (semi-critical points),在这许多点上,有效需求增加时,货币工资也提高,只是不及工

    资品价格之上涨比例而已;有效需求减少时亦然。在实际经验中,并不是有

    效需求稍有改变,工资单位即随之而变:工资单位之变是不连续的。决定这

    些不连续点者,乃是工人之心理以及雇主与工会之政策。在一国际经济体系

    中,若一国改变其工资单位,则各国之间之工资成本便产生相对变动;在一

    商业循环中,即使在一闭关体系以内,工资之改变,亦使得当前工资成本与

    未来预期工资成本之间,发生相对变动,故这些不连续的半分界点,其实际重要性可能很大。又因在这些点上,有效需求 (用货币计算)若再增,便将引起工资单位作不连续的上涨,故从某种观点看来,这些点可称之为半通货膨胀(semi-inflation),有些和以下所谓绝对通货膨胀相似,虽然相似之程度甚低;所谓绝对通货膨胀,乃是在充分就业之下,再增加有效需求时所产生的情况。又这些点之历史上的重要性亦甚大,但不容易用理论来加以概括。

    (5)本章第三节开头第一句,即假定边际成本中各生产原素之报酬队同

    一比例改变。但事实上各种生产原秦之报酬,以货币计算,其刚性程度颇不

    一致,当货币报酬改变时:其供给弹性亦不同。假使不如此,则我们可以说,

    物价水准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工资单位与就业量。

    在边际成本之中,其改变比例大致与工资单位不同,且其变动范围亦较

    大者,当首推边际使用者成本。设当有效需求增加时,人们一变以往预期,

    认为设备必须重置之日将大为提早,设有此种情形(往往有之),则在就业

    状况开始改善之时,边际使用者成本会急剧上涨。

    从许多目的着想,假定边际直接成本中,各生产原素所得之报酬,随工

    资单位作同比例改变,固然是一个非常有用的第一接近值;但比较好一点的

    办法,是将边际直接成本中各生产原素之报酬加权平均,称之为成本单位

    (cost-unit)。成本单位可视为价值之基要标准;若各生产原素之报酬,确

    以同一比例改变,则工资单位亦可作此种标准。设技术与设备不变,则物价

    水准一部分定干成本单位,一部分定于生产规模,因短期间有报酬递减现象,

    故当产量增加时,物价水准之上涨比例大子成本单位之上涨比例。设产量已

    经达到一种水准,在该水准时,诸生产原素之代表单位之边际产物,仅等于

    各该生产原素为继续维持该产量所要求的最低 (真实)报酬,则我人已达充

    分就业之境。

    V

    设当有效需求再增加时,已无增加产量之作用,仅使成本单位随有效需

    求作同比例上涨,此种情况,可称之为真正的通货膨胀。到这点为止,货币

    膨胀之效果,只是程度问题,在该点以前,我们找不出一点可以划一条清楚

    界线,宣称现在已到通货膨胀之境。因为在该点以前,货币数量每增加一次,

    有效需求尚能增加,故其作用,一部分在提高成本单位,一部分在增加产量。

    在此分界线之两面,情形却并不对称,盖有效需求 (以货币计算)若降

    至此界线以下,则若用成本单位计算,其数量亦减;但若有效需求 (以货币

    计算)扩张至此界线以上,则一般说来,若仍用成本单位计算,其数量并不

    增加。这个结果基于一个假定:即生产原素 (尤其是工人)对于其货币报酬

    之减低总要抵抗,但并无动机拒绝其货币报酬之增加。这个假定显然很与事

    实相符,盖若货币报酬之改变,并不是全面的,只限于局部,则此局部的原

    紊将因其货币报酬之上涨而受益,之下降而招损。

    反之,设当就业量小于充分就业之时,货币工资即无限制下降,则此种

    不对称即告消灭。然在此种情形之下,除非利率已降至无可再降,或工资已

    等于零,否则在充分就业以下,将无安定之点。事实上,假使在货币经济体

    系之中,价值而尚有任何稳定性,则我们必须要有若干原素,其货币价值即

    使不固定,至少很有刚性。

    有一种看法,认为任何货币数量之增加都有通货膨胀性。除非我们把通货膨胀性一词仅仅解释为物价上涨,否则这种看法还是跳不出经典学派之基本假定,这个假定是说,生产原素之真实报酬减低时,其供给量必减少。

    令可用第二十章中所用符号,将以上要旨,以符号形式表示之:

    令M代表货币数量,V代表货币之所得流通速度 (此定义与通常者稍有

    不同,已在本章第四节 (1)交代过),D代表有效需求,则有 MV=D。设V

    为常数,又设e                    p

    相同。e等于1之条件,乃e=0,或e=1(第二十章第一节未)。e=1,

    p                      o          w                             w

    DdW

    乃表示货币工资将随有效需求作同比例上涨,盖依据定义,ew           =       ;若

    WdD

    DdO

    e=0,因e    =       ,故表示有效需求再增加时,产量不再起反应。在以上二

    o        o   OdD

    种情形之下,产量都不变。

    其次,若V并不是常数,则须再引进一个弹性,即有效需求对货币数量

    之弹性,写作

    M   dD

    e  =    ?    ?

    d   D   dM

    故有

    M   dp

    ?    = e  ?e ,其中e  = 1- e  ?e′ (1- e );

    p   dM     p   d       p       e  o     w

    N  dO

    e′ =  ?    ;故

    o   O  dN

    e = e – (1- e )e  ?e  ?e′

    d       w  d   e   o

    = e  (1- e ?e′  + e ?e′  ?e )

    d     e  o    e  o   w

    M   dp

    其中e即代表 ?           乃金字塔之尖顶,衡量当货币数量改变时,货币价格

    p   dM

    所起之反应。

    最后一式所表示者,乃货币数量之比例改变所引起的物价之比例改变,

    故此式可视为货币数量说之推广。我自己对于此种演算并不重视;我愿意把

    以上所提警告,重复一遍:此种演算,也和日常会谈一样,暗中假定着何者

    为自变数,而把许多偏微分式全部忽视。我很怀疑,这种演算能比日常会谈

    高明多少。把货币数量与物价之关系,用公式来表示,其最大用处,也许只

    在指出这二者之关系如何复杂到万分,货币数量之改变,对于物价之影响,

    须看e,e,e,及e如何而定。此四者,e乃代表灵活偏好因素,决定每

    d  w  e         o                       d

    种情况下货币之需求;e乃代表劳力因素 (说得更严格些,乃代表直接成本

    w

    中之各生产原素),决定就业量增加时,货币工资之上涨程度;e及e′乃

    e       o

    代表物质因素,决定当在现有设备上增雇工人时,报酬递减之速率。

    设公众所持有之货币,常与其所得保持一定比例,则e=1;设货币工

    d

    资固定不变,则e=0,设生产报酬总是不增不减,故边际报酬等于平均报

    w

    酬,则ee′=1;设劳力或设备已达充分就业,则ee′=0。

    e  o                                         e  o

    设(a)=e=1,e=1;或(b)e=1,e=0,ee′=0;或(c)e=1,e′=0;则

    d     w            d      w    e  o             d        o

    e=1。很明显,除此以外,还有许多特例使e=1。但是一般说来,e不等于1;

    我们很可以放心下一个概括断语:不论根据任何假定,只要不离现实世界太

    远,又不讨论“通货逃避”(flight from the currency)情况(若有通货

    逃避情况,则e及e变大),则e大概总小于1。

    d    w

    以上就短时期立论,主要是讨论在短时期以内,货币数量之改变对于物价之影响。在长时期中,关系是否要简单些呢?

    这个问题,最好让历史下断语,不要用纯理论讨论。设在长时期中,灵

    活偏好状态相当有规则,则就悲观时期与乐观时期之平均值而论,在国民所

    得与货币数量之间,大致总有某种关系存在。例如,人们愿意以国民所得之

    几分之几用货币保持,这个比例数在长时期中也许相当稳定;故在长时期中,

    如果利率大于某种心理上的最低限度,人们便不会把超过此比例数以上的国

    民所得用货币形式保持,闲搁不用;故设除积极流动所需者以外,货币数量

    在国民所得中所占比例尚超过此比例数,则迟早总有一个趋势,使利率降低

    至此最低限度左右。利率降低,若其他情形不变,则有效需求增加;有效需

    求增加,则会达到一个或一个以上之半分界点,于是工资单位亦作不连续的

    上涨,物价亦因之受影响。若剩余货币数量在国民所得中所占比例数太低,

    则相反趋势发生。故在一段时期中,利率变动之净结果乃在确立一平均值,

    以适合于国民所得与货币数量之间之稳定比数;——此稳定比数既基于群众

    心理,故迟早总会规复。

    此种趋势为向上时,比之为向下时,所遇阻力大致较小。但设货币数量

    不足甚多,历时已久,则打开困难之法,普通总是改变货币本位或货币制度,

    以提高货币数量,而不是压低工资单位,以致增加债务负担。故就极长时期

    而论,物价总是向上:因为货币比较丰裕时,工资单位上涨,而货币比较稀

    少时“总有办法增加货币之有效数量。

    19世纪以内,就每10年之平均数字而论,人口之增加、发明之迭起、

    新区域之开发、公众之信任心、以及战事之频仍,这种种因素,再加上消费

    倾向,似乎已足建立一个资本之边际效率表,一方面使得就业之平均水准可

    以相当令人满意,他方面利率也高到一种程度,财富持有人在心理上认为可

    以接受。由记载中,我们知道大概有150年这么长一段时间,各主要金融中

    心之典型长期利率,总在年息5厘左右,金边债券(gilt-edged securities)

    之利率,亦在年息3厘与3.5厘之间;然而这种利率,在当时还不觉得太高,

    在此利率下之投资量,还能使平均就业量并不低得太不象样。有时工资单位

    调整,但是调整得更多的乃是货币本位或货币制度,其中尤以银行货币之运

    用最为显著。调整以后,货币数量 (用工资单位计算)足够满足正常的灵活

    偏好,而利率又不太比上举标准利率低很多。工资单位之趋势,和平常一样,

    大体上是一直向上,但劳力之效率亦在增加。各种力量势均力敌,故物价相

    当稳定:——依据索贝克(Sauerbeck)物价指数,在1820年至1914年之间,若取5年平均数,则最高者亦只比最低者大50%。这个决非偶然,论者归功

    于势均力敌,确是的论,盖在此时期中,各雇主集团之力量强大,故工资单

    位之上涨不太超过生产效率之增加速度;同时金融体系既很活泼,又很保守,

    其所提供之平均货币数量 (用工资单位计算),使得平均利率水准恰等于财

    富持有人在其灵活偏好势力之下,所愿意接受的最低利率。当然,平均就业

    量要比充分就业低很多,但也没有低到今人不能忍受,以致引起革命。

    今日 (未来大致亦复如此)情形则不同,资本之边际效率表,因为种种

    理由,要比19世纪低许多。若平均利率低得可以使平均就业量相当合理,则

    又低得使财富持有人认为不能接受;因此我们不容易仅仅从操纵货币数量着

    手,使利率降至该水准。当代问题之尖锐性与特殊性,都由此而起。如果只

    要货币供给量(用工资单位计算)充分,20—30年以内之平均就业量即可相

    当过得去,若问题只是如此,则19世纪便可以找出一条出路;若这是现在仅

    有的问题,换句话说,假使我们所需要的,只是适度的通货贬值,则我们今

    日一定可以找出一条出路。

    但在当代经济体系中,到现在为止 (恐怕未来亦复如此)最稳定、最不容易变更的因素,乃是一般财富持有人所肯接受的最低利率。[

    关于此方面之进一步讨论,参阅拙著《货币论》第四编]如果要就业量还过得去,利率必须比19世纪之平均利率低许多,则这种利率是否仅仅操纵货币数量,即可达到,颇成绝大疑问。资本之边际效率,乃潜款者可以预期取得之收益,但从此收益中,还须减去 (1)拉拢借贷二方之费用,(2)所得税及附加税,及 (3)补偿贷款者所负风险,减剩之数,才是净收益,才可作为财富持有人牺牲其周转灵活性之代价。假使平均就业量还过得去,但此净报酬则微小不足道,则由来已久的方法也许无效。

    回到我们眼前的题目:在长时期以内,国民所得与货币数量之关系定于灵活偏好;而物价之稳定与否,须看工资单位(或说得更精确些,成本单位)之上涨,比之生产效率之增加,其速度孰快孰慢而定。

    第六编 通论引起的几篇短论

    第二十二章 略论商业循环

    以上各章,旨在探索在任何一时决定就业量之种种因素,设此理论而不谬,则应当可以解释商业循环现象。

    设以任何一商业循环实例详加考察,则必发现其异常复杂。欲完全解释之,则以上分析中之每个因素都有用处;其尤著者,当推消费倾向、灵活偏好状态、以及资本之边际效率。此三者之变动,在商业循环中各有作用。但我认为商业循环之所以可以称为循环,尤其是在时间先后上及期限长短上之所以有规则性,主要是从资本之边际效率之变动上产生的。虽然当资本之边际效率改变时,经济体系中之其他重要短期因素亦随之而变,因之情况更趋复杂,更趋严重,但我认为商业循环之主要原因,还是资本之边际效率之循环性变动。要阐述这个论点,须把事实详加考察,篇幅须占一书,决非一章所能胜任。以下短短几节,只在根据以前理论,指出一条研究路线而已。

    所谓循环运动 (cyclical movement)者,是指当经济体系向上前进时,使其向上前进之力初则逐渐扩大,相互加强,继则逐渐不支,到某一点时,向下力乃代之而起,后者也是初则逐渐扩大,互相加强,达到最高发展;然后逐渐衰退,最后也让位于相反力量(即向上力)。但是我们所谓循环运动,并不只指:向上或向下趋势一经开始以后,不会在同一方向一直继续下去,最后物极必反;我们还指:向上与向下运动在时间先后及期限长短二点,都有相当明显的规则性。

    要充分解释商业循环,则还有一个特征,不容忽略——这就是危机(crisis)现象。换言之,我们要解释:为什么从向上趋势变为向下趋势时,转变得非常骤然,剧烈;但从向下趋势变为向上趋势时,却一般说来,并无尖锐转捩点。

    设投资量变动,而消费倾向不变,则就业量必起变动。但决定投资量之因素,异常复杂,故硬说投资本身之一切变动,或资本之边际效率之一切变动,都有循环性,亦太不近情。变动特例之一,即由农业变动所引起的商业循环,将于本章以下另一节中分开讨论。虽然如此,我还认为在19世纪环境之中,就工业上典型的商业循环而论,我们的确有理由相信,资本之边际效率之变动确有循环性。理由本身并不生疏,也常被人用来解释商业循环。此处只是把这些理由和以上理论联系起来。

    我所要说的,最好从经济繁荣 (boom)之后期,“恐慌”之来临说起。[参阅前第十六章]上面说过,资本之边际效率,不仅系乎现有资本品之多寡及其当前生产成本之大小,亦须看现在人们对于资本品之未来收益作何预期而定。故若为持久性资产,则在决定新投资之多寡时,人们对于未来之预期如何,影响颇大,亦自在意中。但预期之基础,非常脆弱,其物证亦变幻不可靠,故预期常有骤然而剧烈的变化。

    向来对于“恐慌”之解释,都侧重在利率上涨方面;利率之所以上涨,则因商业及投机二方面对于货币之需求增加。这个因素,固然有时可使事态严重化,偶而也引起恐慌,但是我认为,一个典型的 (常常是最普通的)恐慌,其起因往往不是利率上涨,而是资本之边际效率突然崩溃。

    繁荣后期之特征,乃一般人对资本品之未来收益作乐观的预期,故即使资本品逐渐增多,其生产成本逐渐加大,或利率上涨,俱不足阻遏投资增加。

    但在有组织的投资市场上,大部分购买各都茫然不知所购为何物,投机者所注意者,亦不在对资本资产之未来收益作合理的估计,而在推测市场情绪在最近未来将有什么变动,故在乐观过度,购买过多之市场,当失望来临时,来势骤而奇烈[巴杰特(bagehot )曾经引过一句19 世纪谚语:“约翰牛可以忍受许多东西,可是受不了年息2 厘。”]。不仅如此,资本之边际效率宣告崩溃时,人们对于未来之看法,亦随之而变为黯淡,不放心,于是灵活偏好大增,利率乃上涨。资本之边际效率崩溃时,常连带着利率上涨,这一点可以使得投资量减退得非常厉害;但是事态之重心,仍在资本之边际效率之崩溃,——尤其是以前被人非常垂青的资本品。至于灵活偏好,则除了由于业务增加或投机增加所引起者以外,须在资本之边际效率崩溃以后方才增加。

    因为如此,所以经济衰退(slump)非常难对付。以后,减低利率对于经

    济复苏 (recovery)会大有帮助,而且也许是后者之必要条件;但在目前,

    资本之边际效率可能崩溃到一种程度,以致在实际可行范围以内,利率无论

    如何减低,都不足使经济复苏。假使仅仅减低利率,已是有效补救办法,则

    不必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便能复苏,而且复苏之道,多少已在金融当局直接

    控制之下。然而事实往往并不如此。要使资本之边际效率复苏,并不容易,

    而且决定资本之边际效率者,乃是不受控制、无法管理的市场心理。用平常

    话来说,在个人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信任心最难操纵,最不容易恢

    复。银行家与工商界一向重视经济衰退之这一面,实在是对的;而经济学家

    倒反而不重视,因为后者过分相信“纯货币的”补救办法。

    这就到了我的论点。要解释商业循环中之时间因素,要解释为什么一定

    要经过某种长短的一段时间以后,才会开始复苏,必先追索在何种势力之下,

    资本之边际效率才会复苏。有两重理由 (其一是从持久性资产之寿命,以及

    某时代中人口之增加速度——这二者之关系产生的,其二是从过剩存货之保

    藏费产生的),使得向下运动之期限,有某种长短,不是这次是1年,下次

    是10年而是颇呈规则性,总在3年至5年之间变动。

    现在再回到恐慌时情形。只要经济繁荣还继续着,则许多新投资之当前

    收益总不太坏。幻灭感之起,或由于人们对于未来收益之可靠性突然发生怀

    疑;或由于新产的持久品数量一直增加,故当前收益有下降之象。假使人们

    认为当前生产成本要比以后高,则又多了一个理由,为什么资本之边际效率

    要下降。怀疑心一经开始,传播非常迅速,故在经济衰退之始,也许有许多

    资本品,其边际效率变成微小不足道,甚至是负数。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因

    为使用、腐蚀或折旧等原因,资本品又显得稀少,于是边际效率又提高。这

    段时间之长短,也许是一时代(epoch)资本品之平均寿命之函数,而且这函数关系很稳定。设时代之特征改变,则标准的时间间隔亦随之而变。例如设从人口渐增时期进入人口渐减时期,则衰退时期将延长。由上所述,我们已经可以知道,为什么衰退时期之长短和持久性资产之寿命,以及某时代人口之正常增加速率——二者有具体关系。

    第二个稳定的时间因素,起于过剩存货之保藏费;因为有保藏费,故必

    须把过剩存货在某一时期内吸收完毕,这个时期既不甚短,亦不甚长。恐慌

    以后,新投资骤然停止,也许半制成品有许多过剩存货要堆积下来。这些存

    货之保藏费,很少会小于每年10%,故其价格必须下降,使其产量缩减,以

    便在3—5年之内,把此存货吸收完毕。吸收存货等于负投资,故在此吸收过

    程中,就业量更受打击,要等吸收完毕以后,就业量才会有显著改善。

    还有,在向下时期中,产量缩小,运用资本必然跟着减少,这又是一项负投资,而且可能很大;衰退一经开始,这一项很加强了下坡趋势。在一个典型的经济衰退中,在最初期,存货之投资也许增加,可以帮助抵消运用资

    本方面之负投资;在下一期,可能在短时间内,在存货及运用资本二方面都

    有负投资;最低点过去以后。存货方面大概还是负投资,但运用资本方面已

    有重投资,二者互相抵消一部分;最后等到经济复苏已经进行了相当时期,

    则二者同时都利于投资。要有这样一种背景,才可以考察:当持久品之投资

    量变动时,到底额外产生些什么结果。设持久品方面之投资减退,以致发动

    了一个循环性变动,则在这个循环尚未完成其一部分路程以前,此种投资颇难复苏。[文中不会引起误会之处,常用“资本之边际效率”一词代表“资本之边际效率表”]

    不幸得很,若资本之边际效率降得很厉害,则消费倾向也受到不利影响。

    盖前者引起证券市场上证券市价之剧烈下降,彼对证券投资发生积极兴趣

    者,尤其是用借来款项从事投资者,当然因证券市价之下落而有颓丧之感。

    此等人在决定其消费多寡时,恐怕受所得之大小之影响小,受其投资价值之

    涨落之影响大。在今日美国,公众之“证券意识”(stock-minded)甚强,证券市价上涨,几乎是消费倾向好转之必要条件。此种环境,当然加强资本之边际效率降低时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但迄今注意及此者极鲜。

    复苏一经开始,其力量如何生长加强,当不难明了。但在经济衰退期间,

    一时固定资本及原料存货皆嫌过剩,运用资本又在缩减,故资本之边际效率

    表可能低到一种程度,以致在实际可能范围以内,无论利率如何降低;总无

    法使新投资量还差强人意。就今日情形而论,市场之组织如斯,市场所受之

    影响又如彼,故市场上对于资本之边际效率之估计可能有绝大变动,决非变

    动利率所能抵消。不仅如此,资本之边际效率降低时,证券市场亦趋下游,

    于是在我们最需要消费倾向扩大之时,消费倾向反而缩减。在自由放任情形

    之下,除非投资市场心理有彻底改变,否则没有办法避免就业量之剧烈变动;

    然而我们没有理由,可以预料会有此种彻底改变。所以我的结论是:我们不

    能把决定当前投资量之职责放在私人手中。

    以上分析似乎和一种看法相同:有人以为经济繁荣之特征乃是投资过度,要避免以后发生经济衰退,唯一可能办法,乃在避免此种投资过度;我们固然不能用低利率来防止经济衰退,但是我们可以用高利率来避免经济极度繁荣。根据以上分析,这种看法亦不无理由。但从以上得出这样结论,那是误解我的分析,而且,照我的想法,还犯了严重错误。投资过度(over-investment)一词,实在含义不明,既可指预期收益必不能实现之投资,或在失业严重时无法从事之投资;又可指一种情况,其中每一种资本品都已非常丰富,故即使在充分就业情形之下,也没有任何新投资,可以在该投资品之寿命中,其收益超过其重置成本。严格说来,只有后一种状态,才可称为投资过度,——意思是指:投资若再增加,那完全是浪费资源。[以上说过(第十二章),私人投资者很少直接负责作新投资,但直接负责之雇主,即使自己看得很明白,也往往不能不迎合市场看法,因为这样做法有利可图。]但即使采取这种解释,即使这种投资过度乃是经济繁荣期间正常特征之一,补救之道,也不在提高利率,因为提高利率,也许要阻挠若干有用的投资,又会减低消费倾向;而在采取严峻步骤,例如重新分配所得或其他办法,刺激消费倾向。

    但是据我分析,只有采取前一种解释,才能说经济繁荣之特征乃是投资过度。我认为在典型情况之下,并不是资本已经丰富到一种程度,若再多一些,社会全体便无法加以合理运用,而是从事投资时之环境既不稳定,又不能持久,因而投资时所作预期决不能实现。

    当然,在繁荣时期,可能——甚至是不免——有人会眼花撩乱,于是有

    某些资本资产的确生产得过多,其中有一部分不论用什么标准来判断都是浪

    费资源。这种情形,即使不在繁荣时期,有时也会发生。这可以说是投资方

    向错误(misdirected investment)。然而在此之上,繁荣时期之一个重要

    特征乃是有许多投资,在充分就业情形之下,实在只能产生年息2厘,但在

    人们预期之中,以为可以产生年息6厘,便贸然根据此错误预期而下手。一

    旦真相大白时,代之而起者,乃是过度悲观,于是有许多投资在充分就业之

    下,实在可以产生年息2厘,但在人们预期之中,以为不仅不能生息,还要

    赔本,结果是新投资崩溃,产生失业状况,于是在充分就业情形之下,原来可以产生年息2厘之投资,现在真是不能生息,还要赂本。我们所处之境,正好象是闹着房荒,但现有房子,却又没有人住得起。[拙著《货币论》第四编所讨论者,有一部分与以上有关。]

    故要挽救经济繁荣,其道不在提高利率,而在降低利率,后者也许可使繁荣延长下去。补救商业循环之良方,不在取消繁荣,使我们永远处于半衰退状态;而在取消衰退,使我们永远处于准繁荣情况。

    经济繁荣之后,必然继之以经济衰退者,是由利率及预期状态二者凑合起来的:若预期完全准确,则利率已经太高,与充分就业不相容;但预期不准确,故利率虽高,而事实上不发生阻挠作用。用冷静目光看,利率已经太高,但过度乐观还能战胜利率,这种境界就是经济繁荣。

    除了战时,我很怀疑在最近经验之中,我们有没有过一个经济繁荣,强

    烈到一种程度,引起了充分就业。美国在1928—29年,就业量固然很可满意,

    但除了少数高度专业化的工人集团以外,我看不出有劳力不足之象;“瓶颈”

    固然有几个,但总产量还可以扩充。假使所谓投资过度是指住宅之标准已经

    高到一种程度,数量已经丰富到一种程度,在充分就业情形之下,每个人已

    可各得所需,而房屋在其寿命中所产收益也仅足抵过其重置成本,不能产生利息;又指运输、公用事业及农业改良等方面之投资,已经达到一点,若再

    要增加,则其未来收益简直不足补偿其重置成本;假使是这种解释,则美国

    在1929年还没有投资过度,反之,说当时美国有此种投资过度,倒是荒谬。

    当时实情,性质完全不同。在以往5年内,新投资总量的确绝大,故若用冷

    静目光观察,则再要增加投资,其未来收益必急剧下降。若有先见之明,则

    资本之边际效率已经降到前所未有的低潮,故除非压低长期利率至极低水

    准,或避免方向错误被人过分热中之投资,否则“繁荣”再继续下去,基础

    就不健全了。当时事实刚相反:利率之高,已足阻遏新投资,只有在投机冲

    动之下,过分热中之嫌特别大的那些方面,投资还继续进行;若把利率提高

    到足以克服这种投机冲动,则又把一切合理的新投资都阻遏住了。故若大量

    新投资已经继续了一些时日,于是想用提高利率办法来挽救由此所产生的情

    况,其愚拙和因为要医病所以把病人医死实不相上下。

    国富如英美,假定消费倾向和现在一样,又设类乎充分就业状态能够延续一段年月,则新投资量很可能会大到一种程度,最后达到了充分投资(full investment)之境。所谓充分投资者,是指不论那一类持久品,如果再增加

    一些,则其收益之总和,根据合理计算,不会超过其重置成本。而且,这种

    情况可能在相当短时期内(例如25年或更短)就可达到。请不要因为我曾说

    过,如此意义之充分投资状态在过去昙花一现都不曾有过,就以为我否认有

    这种可能性。

    更进一步,即使我们假设,在当代经济繁荣时期,的确曾暂时达到充分

    投资或投资过度 (依照上述定义)之境,我们还是不能把提高利率作为适当

    补救法。假使真有这种情形,那未那些把病根归之于消费不足者将理直气壮,

    振振有词了。真正的补救办法,是用各种方法,例如所得之重分配等来增加

    消费倾向,使得一个较小的投资量就可维持某特定就业水准。

    有好几派学说,从各种不同观点出发,都认为当代社会之所以有就业不足之长期趋势者,是因为消费不足,换句话说,是因为社会习惯以及财富分配使得消费倾向不免太低;这里不妨对这种学说说几句话。

    在现有情形之下 (或至少是在不久以前的情形之下),投资量是没有计

    划的,没有统制的,受资本之边际效率以及长期利率二者支配。前者决定于

    私人判断,作此判断者,或茫无所知,或从事投机,因此资本之边际效率变

    幻多端;后者则有基于成规的最低水准,不能 (或很少)再低。在这种情形

    之下,用这种学说作为实际施政之指南,无疑是对的;因为除此以外,没有

    别的方法可以把平均就业量提高到更满意的水准。假使事实上不大可能增加

    投资量,则除了增加消费以外,没有别的方法可以达到较高就业水准。

    就实际政策而论,我和这些学派不同之处只有一点:我觉得他们不免太

    着重干增加消费,而在现在这个时候增加投资,对于社会还有许多好处。就

    理论而论,他们可批评之处乃在他们忽视:增加产量之道不止一个,而有两

    个。即使我们决定最好让资本慢慢增加,集中力量来增加消费,我们也应当

    放开目光,把别种办法仔细考虑以后,再作此决定。我自己认为,增加资本

    数量,使得资本不再有稀少性,对于社会有极大好处。然而这个只是一个实

    际判断。不是理论上非如此不可。

    我也承认,最聪明的办法还是双管齐下。一方面设法由社会来统制投资

    量,让资本之边际效率逐渐下降,同时用各种政策来增加消费倾向。在目前

    消费倾向之下,无论用什么方法来操纵投资,恐怕充分就业还是很难维持,

    因此两策可以同时并用:增加投资,同时提高消费。投资既经增加,则即使

    在目前消费倾向之下,消费亦必提高,以与此投资增加相符合;所谓提高消

    费,不是仅仅指此,而是还要提高一层。

    用整数举一个例。设今日之平均产量比之充分就业情形下所可能有的产量,要低15%,又设在今日平均产量之中,10%乃代表净投资,90%乃消费,更设在目前消费倾向之下,若要达到充分就业,则净投资必须增加50%,于是在充分就业之下,产量由100增为115,肖费由90增为100,净投资由10增为15。所谓双管齐下者,是指我们也许可以修改消费倾向,使得在充分就业之下,消费由90增为103,净投资由10增为12。

    还有一派思想,认为要解决商业循环,既不在增加消费,亦不在增加投资,而在减少求职人数,换句话说,把现有就业量重新分配一下,就业量或产量则不增。

    我觉得这种计划还嫌太早,——比之增加消费计划,还嫌过早。将来也许会有一天,那时每人会权衡增加闲暇 (leisure)或增加所得之利弊得失;但就目下情形而论,似乎绝大多数人都愿意选择所得增加,不选择闲暇增加。我看不出有什么充分理由,可以强迫这些人多享受一些清闲。

    真有点奇怪,居然有一派思想认为要解决商业循环,最好是提高利率,

    防患于未然,在初期就把经济繁荣遏制住了。唯一可为这种政策辩护者,乃

    是罗伯森之说;他实际上假定着充分就业是不能达到的一种理想,我们至多

    只能希望达到一个就业水准,比现在要稳定许多,平均起来比现在稍为高些。

    假使在统制投资或消费倾向方面,想不出多大办法,又假定现有状态大

    体上会继续下去,那未采取一种银行政策,其所定利率之高,足以阻遏最过

    火的乐观主义者,使得经济繁荣在萌芽时期即遭铲除,这样是否反而好些,

    倒颇可商讨。经济衰退时期,因为预期不能实现,可能引起许多损失与浪费,

    假使阻遏在先,也许有用投资(useful investment)之平均水准倒反而要高

    些。根据其自己假定,这个看法是否正确,很难断言;因为这是事实判断问

    题,而所据资料却不够充分。这种看法也许忽略了一点:即使投资方向事后

    证明为完全错误,但由此引起的消费增加,对社会还是有利的,故即使是这

    种投资,还比毫无投资好。还有,假使遇到美国1929年那样的经济繁荣,手

    中所有武器又只是当时联邦准备制度所有的那几种,则即使让最贤明的金融

    当局来统制,也会感到棘手;其权限中所有办法,无论用那一项,结果都差

    不多,无论如何,我认为这种看法太失败命定论(defeatist),危险而不必

    要;太默认现存经济体系中之缺点,不努力设法补救。

    只要就业水准显著超过(例如)前10年之平均水准,便即刻提高利率来加以抑制,这是一种严酷的看法。但为此种看法辩护者,除了以上所举罗伯森之说外,大抵头脑不清,言出无据。例如有人以为在繁荣时期,投资会超过储蓄;提高利率,一方面可以抑制投资,一方面可以刺激储蓄,故可恢复

    均衡。此说假定储蓄与投资可以不相等,故在未对此二名词下特殊定义以前,

    此说没有意义。又有人说,投资增加时,储蓄固然也随之而增,但这种储蓄

    增加是要不得的,不公平的,因为物价也往往随之而增。若依此说,则现有

    产量及就业量作任何向上改变时,都可皆议。夫物价之涨,主要原因不在投

    资之增,而是因为在短时期以内,生产上有报酬递减现象,或当产量增加时,

    成本单位 (用货币计算)有上涨趋势,故供给价格常随产量之增而增。设短

    时期之供给价格为常数,则物价当然不涨,但当投资增加时,储蓄还是随之

    而增,储蓄之增,乃起于产量之增,物价上涨只是产量增加之副产物而已;

    而且即使储蓄不增,但消费倾向加大,物价还是要上涨。物价之低,只是因

    为产量低。没有人有合法的既得权利,可以压低产量:以便低价购买。

    又有人说,假使因为货币数量增加,利率降低,所以投资增加,那未这

    种投资增加是要不得的。然而先前利率并无什么特别优点,非保留不可,新

    货币也不能强人接受。利率既降,交易量既大。则灵活偏好自亦增加,故增

    发新市满足之;持此新市者,也是自愿存钱,不愿低利出贷。更有人说,经

    济繁荣之特征乃是资本消费 (大概是指负的净投资),换句话说,乃是过度

    的消费倾向。除非是把商业循环现象和战后欧洲币制崩溃时发生的通货逃避

    现象混为一谈,否则事实完全相反。而且,即使此说是对的,那末要医治投

    资不足,减低利率还是要比提高利率更合理些。总之,我对这些思想,完全

    不能了解;——除非是加一个暗中假定,即总产量不能改变。但一个理论而

    假定产量不能变更,当然不大能用来解释商业循环。

    早期研究商业循环者,尤其是翟文思(Jevons),想从起于天时之农业变动中,而不从工业现象中找出商业循环之解释。从以上理论看来,从这条

    路线来研究这个问题,倒是异常合理。即在今日,农产品存量之多寡,还是

    一年与他年之间投资量所以不同之重要原因之一。在翟文思写作时代,这个

    原因之重要性大概一定超过其他一切因素;他所搜统计资料,大部分比其写

    作时期更早,故尤其如此。

    翟文思以为商业循环之起,主要是由于农作物之收获量不定。其说可转

    述如下:设某年五谷丰稔,则本年产物之移作以下数年之用者 (即积谷)亦

    常增加。此积谷增加量之售价乃农家本年之所得,农家亦视之为所得。但社

    会其他各阶层之支出却并不因此积谷量之增大而减少,盖此增加量之售价出

    自储蓄。换句话说,积谷量之增加乃本年投资量之增加。即使物价下降甚大,

    此说仍能成立。同理,设某年为歉收,则将动用积谷作本年度之消费,于是

    有一部分之消费支出并不构成农民本年度之所得。换句话说,积谷之减少乃

    本年投资之减少。故设其他方面之投资不变,则在两年之间,一年积谷增加

    甚多,另一年积谷减少甚多,此两年之总投资量可以相差极大。在以农立国

    之邦,积谷增减这一个原因,较之任何可以引起投资量变动之其他原因,都

    有压倒之势。故若向上转换点常为丰年,向下转捩点常为歉岁,自亦不足为

    奇。至于是否有物理上的原因使得丰年与歉岁成为有规则性的循环,当然是

    另一问题,不在此处讨论之列。

    晚近又有若干学说,以为利于工商者,倒不是丰捻,而是歉岁。理由是,

    若五谷歉收,则或者工人们肯接受较低的真实报酬而工作,或者购买力方面

    有重分配而利于消费。不必说,我以上所说,用农作物丰歉现象来解释商业

    循环,指的并不是这些学说。

    但在近代,农业变动这一个原因,其重要性大为减少。理由有二:第一,

    农产物在总产量中所占比例要比以前小得多;第二,自从农产品发展为世界

    市场以后,世界各国之丰歉可以互抵,故全世界农作物产量之变动之百分比,

    比之一国之变动之百分比要小许多。但在以往,各国大致都仰给于本国作物,

    故除了战事以外,农产品存积量之增减要算是引起投资变动之最大原因。

    即使在今日,要决定投资量之大小,还得密切注意农矿产原料之存积量

    有什么变化。进入经济衰退以后,所以一时不易复苏者,我认为主要原因乃

    在衰退期间存货逐渐由过多减至正常,——减少存货是有紧缩作用的。经济

    繁荣崩溃以后,一时存货累积起来,故崩溃速度不太峻急;燃眉之急固解,

    但也不是没有代价:以后复兴之速度也因之迟缓。有时存货必先减低得相当

    彻底,然后经济才有复苏之象。盖若存货方面没有负投资,则若在其他方面

    作某种数量之投资,或许已足产生向上运动;但若负投资仍继续发生,则该

    投资量也许颇嫌不足。

    美国实行“新政”之初期,可作好例。当罗斯福总统开始其大量举债支

    出时,各种货物——尤其是农产品——之存货都很大。“新政”之一部分,

    即在用缩减生产等方法竭力设法减少存货。把存货量减至正常水准是一个必

    要步骤,必须忍痛为之,但在减少过程中,则在其他方面作举债支出之功效

    亦大为削减;必须把这个过程完成以后,经济复苏才踏上康庄大道。

    最近美国经验又可说明一点:制成品与半制成品二者之存货数量之变

    动,可以在商业循环之主要运动中引起次要波动。制造商恒预测数月以后之

    消费量,从而调整其今日之生产规模;但计算时总不免稍有错误,普通大概

    是估计过高,一旦发现错误时,则在短时期内生产量又低于消费量,让过多

    存货逐渐吸收完毕。这种步伐上一时抢前,一时落后,其对于投资量之影响,

    在统计完备之国如美国者,很可以在统计资料上显示出来。

    第二十三章 略论重商主义、禁止高利贷法、加印货币、以及诸消费不足说

    约摸有200年光景,经济理论家和实行家都深信不疑:贸易顺差对于一国有特别好处,贸易逆差则有严重危险,假使后者引起贵金属外流,则危险更大。但在晚近100年内,意见却很分歧,大多数国家内,大多数政治家和实行家还忠于旧说;英国虽是相反意见之发源地,但即在英国,政治家和实行家之效忠旧说者还占一半。反之,几乎所有经济理论家都认为替这种事情担心,完全是杞人忧天之举,目光太短浅;国际贸易之机构会自动调整,凡设法干涉此种机构者,不仅徒劳无功,还使本国贫乏,盖国际分工之利将由此丧失。我们可以遵照传统称旧说为重商主义(Mercantilism),称新说为自由贸易(Free Trade),但此二名词都有广狭二义,读者须参照上下文解释之。

    一般说来,近代经济学家不仅认为国际分工之利,足以超过实行重商主义办法所可能取得的好处,而且认为重商主义理论,是彻头彻尾的头脑不清,一团糟。[若对消费倾向在时间上之分配作某种假定,则即使其收益为负数,投资仍属有利,——意思是指,就社会全体而论,该投资能使社会之满足成为最大量。]举一个例:马歇尔提到重商主义时,总不能算是毫无同情,但他从未尊重重商主义者之最中心理论,甚至没有提到过他们论证中之真理成分。[相反方面也有若干理由,参阅本章第六节。假使我们对于现在所用方法不能加以彻底改变,则我亦同意,在某种情形之下,在繁荣时期提高利率倒是两害取其轻的办法。]至于这些真理成分是什么,我在以下再讨论。同样,在当代论战中,经济学家之赞成自由贸易者,虽然在鼓励幼稚工业、改善贸易条件等方面,肯对重商主义者作理论上的让步,然而这些无关宏旨。本世纪开头25年内,关于财政政策有许多论争。在此论争之中,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经济学家肯承认:保护政策也许可以增加国内就业量。用我自己写的东西,作为例证,想是最公允的了。在1923年那年,我还是经典学派之忠实信徒,服膺旧说,对于这个问题,曾经毫无保留他说过:“假使有一件东西,保护政策束手无策的,那就是医治失业……赞成保护政策之理由甚多,其中有若干,因为基于可能得到的、但可能性不大的种种利益,故无法作简单答复。但若保护主义者认为保护政策可以医救失业,则保护主义之谬误,可说是到了最荒唐最赤裸裸的地步”。[参阅马歇尔:《工业与贸易》(Industry and Trade ),附录4;《货币、信用与商业》(Money,Credit and Commerce),第130 页;《经济学原理》(Principles of Economics ),附录1。]当时关于早期重商主义理论,也没有好书可读,所以追随先辈,相信重商主义只是一派胡说。经典学说之支配力,真是达到了无孔不入,绝对压倒的优势地位!

    让我先用自己的话,说出 (我现在认为)重商主义学说里面含有的科学真理成分,然后再拿来和重商主义者实际所用论证相比较。当然,实行重商主义所能取得的好处,只限于一国,不会泽及全世界。

    当一国国富正在急剧增加时,则在自由放任情形之下,此种愉快状态,

    可因从事新投资之动机不足而告中断。设决定消费倾向之社会政治环境以及

    国民特性皆不变,则根据前述理由,若要国家继续进步,此种投资引诱必须

    充分。投资引诱可来自对内投资,又可来自对外投资(后者包括贵金属之累

    积);二者构成总投资。设总投资量之多寡,完全由利润动机决定,则国内

    之投资机会,在长时期内,定于国内利率之高低,而对外投资之多寡,须看

    贸易顺差之大小而定。故设在一社会之内,国家不能直接从事投资,则政府

    在经济方面,关切国内利率以及国际贸易差额二者,自颇合理。

    今设工资单位相当稳定,不会自动作大量改变 (这个条件几乎总是满足的),又设灵活偏好状态,就短期变动之平均数而论,亦相当稳定,更设银

    行所遵守之成规也不大变更,则利率之高低,须看国内有多少贵金属 (用工

    资单位计算),可以用来满足社会之灵活偏好。在一时代内,既无大量国际

    借贷,又极少可能在国外购置产业,则贵金属数量之是增是减主要须看贸易

    是顺差或逆差而定。

    故在当时,政府当局关切贸易顺差实在是一箭双雕,而且也只有这个办

    法。当时当局既不能直接控制利率,又不能直接操纵国内投资之其他引诱,

    则增加顺差,乃是政府可以增加国外投资之唯一直接办法;同时,若贸易为

    顺差,则贵金属内流,故又是政府可以减低国内利率、增加国内投资动机之

    唯一间接办法。

    然而这种政策之戌就亦受两种限制,不可忽视。若国内利率降低,投资

    量增加,以致就业量冲破若干分界线,工资单位上涨,则国内成本增加,对

    于国际贸易差额开始有不利影响。故增加顺差之努力,以后会物极必反,而

    归失败。其次,若国内利率下降,比之他处利率为低,以致刺激对外贷款,

    超过顺差额,则可以引起贵金属外流,于是情况一变,前功尽弃。国家愈大,

    其国际地位愈重要,则受此两种限制之危险性亦愈大;盖设每年贵金属之产

    量相当小,则一国有贵金属内流,即他国有贵金属外流,故设重商主义政策

    推行过度,则不利影响之由来,不仅起于国内之成本上涨、利率下降,亦起

    于国外之成本下降、利率上涨。

    一国之国际贸易,可以因为贵金属太多、工资单位上涨而遭毁灭,则有

    15世纪下半叶及16世纪之西班牙经济史,可供参证。20世纪内,英国在战

    前之经验则可以说明:若对外贷款以及在国外购置产业过分方便,则往往使

    得国内利率不能下降,于是充分就业不能实现。若一国之灵活偏好太强,以

    致即使贵金属长期大量内流,都不足使利率下降、真实财富增加,故该国常

    在贫乏状态,此种实例则有印度在。

    虽然如此,设有一社会,其工资单位、决定消费倾向之国民特性、以及

    灵活偏好三者都相当稳定,其货币制度又以贵金属为基础,在货币数量与贵

    金属数量之间常保持一固定关系,则政府当局为维持繁荣起见,必须密切注

    意贸易差额。若贸易为顺差,又不太大,则颇有鼓励作用;若为逆差,则可

    能很快就会产生顽固的经济衰退。

    但并不是限制进口愈严,则国际贸易之顺差愈大。早期重商主义者颇重视这点,因此常常反对贸易限制,他们觉得,若把目光放远些,则贸易限制是会不利于顺差的。在19世纪中叶英国所处之特殊环境中,实行自由贸易恐怕是最足促进当时英国之贸易顺差,就当代经验而论,战后欧洲各国都设法限制贸易,增加顺差,而结果适得其反。

    因为这种种理由,所以读者决不可轻易下结论,认为我将主张何种实际政策。贸易限制,除非有特殊理由可以为之辩护,否则一般说来,的确颇可非议。国际分工之利,经典学派虽然过分夸大,但到底是真的,很可观的。而且,一国由贸易顺差得到的好处往往就是他国蒙受的损失(重商主义者很明了这点),故尤其应当自己克制,避免过火,不要使得一国之贵金属数量超过公平合理的限度;况且假使这种政策推行过火,会引起毫无意义的国际

    竞争,大家争取顺差,结果大家受损。最后,实行贸易限制政策也不一定能

    达到预期效果,因为有私人利益、行政无能、以及事情本身之困难等等原因,

    结果可能和原意背道而驰。

    因此,我的批评之要旨是说我以前师承而且拿来教人的自由放任学说,

    其理论基础不够充分;我所反对的学说,是说利率与就业量会自动调整到最

    适度水准,故关切贸易差额乃是浪费时间。倒是我们经济学界同仁犯了冒冒

    失失之病,把几百年来执政者尽力追求的东西当作是庸人自扰。

    在这种错误理论之影响之下,伦敦金融界逐渐设计了一个坏到无以复加

    的办法来维持均衡:那就是一面严格维持外汇率,一面让银行利率涨落。这

    样一来,国内利率就无法再和充分就业不悻。因为事实上不能不顾到国际支

    付差额,于是设计了一个办法来管理;这个办法,不仅不保护国内利率,反

    而把国内利率牺牲在盲目势力之下。晚近伦敦银行界得了许多教训,我们希

    望从此以后,英国不再蹈以往复辙:因为要保护其国际支付差额,所以提高

    利率,引起国内失业。

    经典学派理论,在解释单独一个厂商之行为,以及解释雇用一特定量资

    源所得产物之分配方法方面,自有其贡献,不可抹杀。在这几方面,不利用

    这套思想方法,简直无法澄清思路。请不要因为我说他们忽略了前人学说中

    之有价值部分,就以为我否认这点。但政治家所关切者,乃是整个经济体系,

    如何使该体系中之全部资源达到最适度就业。在这方面,16、17世纪之经济

    思想,倒获得了处世智慧之一鳞一爪,而李嘉图之不切实际的抽象思维,反

    而把此一鳞一爪先遗忘,后抹杀。重商主义者从禁止高利贷,维持国内货币

    数量,防止工资单位上涨等数方面,竭力设法压低利率;若国内货币数量,

    因为不可避免的贵金属外流、工资单位上涨等原因,过形不足,则不惜诉诸货币贬值以恢复之。这种种都表示重商主义者之智慧。

    ① 他对于重商主义者之看法,都归纳在原理第1 版第51 页脚注中:“在英德二国,对于中古时代之论列货币与国宫之关系者,曾经作了很多研究,大体说来、我们最好说,他们因为对于货币之功用缺乏清楚了解,所以思想不清;倒不是因为故作假定,认为要增加国富,只能从增加该国贵金属之数量着手,所以误人歧途。”

    ② 《民族与图书周刊》(The Nation and the Athenaeum),1923 年11 月24  日。

    也许有人会说,早期之从事经济思想者,只是偶然获得了些处世智慧,并不太了解背后的理论基础。因此我们须把他们的理由,以及他们的建议,都作一番简短检讨。这件事情现在容易办到,因为现在有海克雪尔(Heckscher)教授之大著《重商主义》,把两个世纪之经济思想提纲挚领写了出来,供经济学上一般读者之参考。以下所引,主要皆录自该书。[ 根据同样理由,如果工资单位不固定,用减低工资来应付经济衰退,实在也是损人利己之法]

    (1)重商主义者从来没有以为利率会自动调整,达到适宜水准;反之,

    他们反复申述,利率太高乃是抑制财富扩张之主要障碍;他们甚而至于知道,

    利率乃定于灵活偏好以及货币数量。他们所关切者,乃是一方面减低灵活偏

    好,一方面增加货币数量;其中有几人还明白说出,他们之所以要设法增加

    货币数量,乃是因为要减低利率。海克雪尔教授把重商主义者这一方面学说,

    总结如下:

    在某种限度以内,重商主义者敏锐之士在这方面所采立场,和

    在其他方面一样,非常明朗。在他们看来,货币是——用现在术语

    ——一个生产原秦,与土地处于同等地位;他们有时把货币看作是

    “人为的”财富,以别于“天然的”财富。利息乃是租用货币之代

    价,性质一如地租。在此时期内,重商主义者探讨决定利率高低之

    客观理由者日众,他们总认为货币数量决定利率。这方面材料很多,

    此处只选几个典型例子,说明这个观念如何根深蒂固,历时甚久,

    还颠扑不破。

    在17世纪20年代之早期,关于货币政策以及东印度贸易引起了一场论战,但论战两方面之领袖对于这一点,意见完全一致。杰拉德·梅林斯(Gerard Malynes)说:“货币充沛可以减少高利贷”,又举出详细理由,维护这句话(《商法》 [LexMercatoria]以及《维持自由贸易》[Maintenance of Free Trade],1622)。其劲敌爱德华·弥赛尔顿(Edward Misselden)也说,“医治高利贷之法,也许是让货币充塞” (《自由贸易或使贸易兴旺之道》[Free Trade or the Means to make Trade Flourish],同年)。半世纪以后,重要作家之中有蔡尔特 (Child)其人者,乃东印度公司之万能领袖,又最善为该公司辩护。他竭力要求由国家制定最高利率;他又讨论(1668),假使荷兰人把钱从英国提出去,则对于法定最高利率将发生什么影响。他觉得要对付这个威胁,最好用债券作为通货,随便转让,因为如此一来,则“至少有一半我国所用现款,将因此而得弥补”。还有一个作家叫配第 (petty),是超然于党派之争的,他也和别人同样,认为利率之所以由1分降至6厘,乃是因为货币数量增加(《政治算术》[Political Arithmetic],1676),他觉得若一国铸市太多,则放款取利乃是适当补救办法 (《货币略论》[Quantulumcunque Concerning Money],1682)。

    这种想法,当然不限于英国,几年之后 (1701,1706),法国商人和政治家都不满意子当时利率之高,都归罪于货币稀少;他们想从增加货币流通量,设法减低利率。[至少从梭伦(Solon)时代以来(假使有统计资料,还可以上溯许多世纪),经验告诉我们,在长时期内,工资单位一直有上涨趋势,只有当经济社会在腐败或解体时才会下降;其实这个不待经验,由人性中就可推测而知了。故除了社会进步,人口增加这个原因以外,货币数量还必须逐渐增加]

    洛克(Locke)大概是第一人,把货币数量与利率之关系用抽象语句表达出来。[海克雪尔: 《重商主义》(Mercantilism),第2 卷,第200、201 页,略有删节。]这见于他和配第之论争之中。配第主张由法律来限定一最高利率,他加反对,认为其不切实际,一如规定最高地租然;他说:“货币会从利息方面,每年产生所得;在这方面,货币之自然价值 (利率),乃定于当时在一

    国流通之货币总量,以及该国之贸易总值”。洛克解释,货币有两种价值:

    (1)使用价值,其大小由利率定之,在这方面,货币之性质与土地相同,不

    过一种所得称为地祖,另一种所得称为利息而已;(2)交换价值,在这方面,

    货币之性质与商品相同,故货币之交换价值,乃决定于货币之多寡,以及商

    品之多寡;与利率无关。故洛克是两种货币数量说之鼻祖,第一,他认为利

    率乃决定于货币数量(顾及流通速度)以及贸易总值(total value of trade)

    之比;第二,他认为货币之交换价值,乃决定于货币数量以及市场上商品总

    量(total volume of goods)之比。但他一只脚伸在重商主义世界,一只脚

    伸在经典学派世界,对于两种比例之关系,弄不清楚;而且他完全忽略了,

    灵活偏好状态亦有变动可能。但他竭力说明,减低利率,对于物价水准并不

    发生直接影响,“只有当利率之改变,引起货币或商品之进口或出口,以致

    商品与货币之比例与前不相同时,物价才会受到影响”。换句话说,设利率

    之降低,引起现金出口或产量增加,则物价将改变。然而(我认为)他从来

    没有进一步作真正的综合工作。①

    在重商主义者心目中,很容易分辨利率与资本之边际效率之不同,这一点可从洛克引自“与友人谈高利贷的一封信”(A letter to a Friend Concerning Usury,1621年)一段文字窥见之:“高利息使商业解体。利息既高于商业利润,于是富商停业,放款取利;小商人乃破产”。福特雷(Fortrey)在“英国的利益和改良”(England’s Interest and Improvement)一书中也认为减低利率,可以增进国富;而且他强调这点。

    重商主义者也没有忽略,假使灵活偏好太强,把内流之贵金属,都囤积起来,则利率受不到好处。也有人[例如孟(Mun)]因为要增加国家威力,主张由国家囤积金银;但别人率直反对这种政策:例如施柔特(Schrotter),他用重商主义者常用的论证,认为假使国家大增窖藏,则流动中之货币将搜括殆尽,其结果不堪设想……他又认为,在寺院中窖藏金银和贵金属出超,二者性质完全相同,而后者他认为是坏得无以复加的东西。戴芬南 (Davenant)解释东方国家之所以极度贫困 (当时人都相信东方国家所积金银,要比世界任何其他国家大),是因为金银在国库停留不动。如果由国家来囤积金银,还至多是瑕瑜互见,还常常危险甚大;那么私人囤积金银,自然应当避之惟恐不及了。重商主义者之攻击私人囤积金银者,不计其数,简直没有人独持异议。[《略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Some Considerations of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Lowering of Interest and Raising the Value of Money ,1692),但写作时要比出版时早几年。]

    ① 大体上说来,海克雪尔教授信奉经典学派,对于重商主义学说之同情心要比我小得多。这点对我倒很适合,因为他所选引丈,决不会因为要说明重商主义者之智慧,而有断章取义之嫌。

    ① 他加了一句:”不仅须看货币数量,亦须看货币之流通速度而定”。

    ② 再稍微晚一些,休谟(Hume)把一只半脚伸人经典学派世界来了。休谟是经济学家中第一人,着重均衡

    位置,而轻忽趋向均衡之过渡状态;但他还不失为一重商主义者,他还知道,实际上我们总生存在过渡状

    ———————– 页面 154———————–

    (2)重商主义者知道物贱之病,也知道过度竞争可以不利于一国之贸易

    条件。例如梅林斯说“商法”(1662年):“不要因为要增加贸易,所以比

    别人削价出售,以致害及本国:盖贸易并不因物贱而增,物之所以贱,乃是

    因为货币稀少,物之需求不大;反之,倒是货币充足,物之需求加大,物价上涨时,贸易倒扩大”。海克雪尔教授把这一股重商主义思想,总结如下:

    在150年以内,这个观点一再提出,提出这个观点者,都说:如果一国之货币,较池国稀少,则该国一定 “卖价便宜,买价昂贵”……这种态度,在“公共福利的谈话”(Discourse of the Common Weal)一书初版中,即在16世纪中叶时,已经明显了。海尔斯(Hales)曾经说过:“只要外国人肯买我们的东西,我们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东西价格定得很低,而让他们把他们的东西 (其中有我们

    要向他们购买的)价格提高呢?假使他们出售自己东西时素高价,

    从我们处买进东西时出低价,那不是他们得利,我们损失吗?不是

    他们致富,我们变贫吗?我宁可采取现行办法,他们抬价时,我们

    也抬价。当然有人因此受损,但受损人数要比采取别种办法少”。

    几十年以后 (1581),该书校订者对此点完全赞同。17世纪内,这

    种态度一再出现,并无大改。例如梅林斯相信,这种不幸情况之产

    生,是因为外国人把英汇定得太低,——这是他最担心的事情。……

    以后这个观念仍继续出现。在《哲言》(Verbum Sapienti)一书中

    (1665年作,1691年出版),配第相信,“要等到我们有的货币,

    不论是在绝对方面或相对方面,都超过任何一邻邦所有者时”,我

    们才能停下来,不再努力增加货币数量。从上引书着手写作以至出

    版这一时期中,考克(Coke)说过,“只要我们所有金银比邻邦多,

    1                                    ①

    则即使减少到现有量之 ,我亦不在乎”(1675年)。

    5

    (3)重商主义者又是创始人,认为“怕货”(fearofgoods)以及货币

    稀少乃失业之原因;2世纪以后,经典学派斥之为荒谬:

    用失业现象作为禁止进口之理由,其最早实例之一,见于1426

    年意大利之佛罗伦斯。……英国在此方面之立法,至少可追溯至

    1455年。……1466年之法国法令,虽然建立了里昂之丝织工业,而

    且以后很有名,倒不太饶兴味,因为并未揭橥抵制外货;但该法令

    亦曾提及:成千成万之失业男女,可能由此而获得工作。可见这种

    态之中。他说:“只有在取得货币以后,物价上涨之前,这一段时间内,金银之增加才利于工业……货币

    数量之多寡,与一国之国内幸福丝毫无关重要。假使可能的话,执政者应当使货币数量继续增加方是良策,

    因为这样可使工业健旺,劳作者增加;劳作者增加.才使国家真强真富。假使有二国,一国之货币数量在减

    少,另一国正在增加,但总数量则不比前者多,则比较此二国,还是前一国一时较弱,较贫” (论文“论

    货币”,1752 年)。

    ① 重商主义者看法,以为利息就是货币利息,我现在认为毫无疑义是对的。然而这种看法却完全被人遗忘

    了;所以海克雪尔教授以经典学派经济学家身分,在叙完洛克之理论以后,加了这样一个按语:“假使所

    谓利息真是贷款之代价、那末洛克之论证是无法反驳的:然而利率并非如此,所以他的论证完全不相于”

    (前引书,第2 卷,第204 页)。

    ① 海克雪尔: 《重商主义》,第2 卷,第210、2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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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据,当时如何风行了……

    最初对此问题(其余社会经济问题亦然)作热烈讨论者乃是英

    国,约在16世纪中叶或更早些,在亨利第八以及爱德华第六两个朝

    代。这里只能提些书名,著作年代大概不会晚于1530—1540年;其

    中有二种,大概出于克来蒙特·阿姆斯特朗(ClementArmstrong)

    手笔……依他的说法,则“洋货每年进口,充塞英国市场,不仅引

    起货币稀少,而且破坏了手工业,于是有许多平民,无从谋生,不

    得不闲散,从事乞食、偷窃”。②

    据我所知,重商主义者对此种情况之典型的讨论,当推 1621

    年英国下议院关于货币稀少问题之辩论为最佳实例。当时非常不景

    气,布匹出口业尤然。国会中声望最高之议员之一,爱德文·桑迪

    斯 (Edwin Sandys)爵士,把当时情形描写得很清楚;他说农工几

    乎到处受到打击,布机停而不织,因为国内货币不足;农民被迫违

    约,“倒不是因为——感谢上帝——土地出产不足,而是因为货币

    缺乏”。于是发动了详细调查,到底货币到那里去了,为什么如此

    奇缺。凡有以贵金属出口之嫌者,或虽未以贵金属出口,但其在国

    内之活动,足以使贵金属消失者,皆受到许多攻击。①

    重商主义者也意识到,他们的政策,用海克雪尔教授说法,有“一筋双

    雕”之妙,“一方面可以出清过剩物资,解除失业;他方面又可增加货币数

    量”,压低利率。

    重商主义者从实际经验中得到许多观念;我们在研究这许多观念之后,

    不能不感觉到,在人类史上,储蓄倾向总有强于投资引诱之长期趋势。投资

    引诱之薄弱,总是各时代经济问题之枢纽。今日此种引诱之所以薄弱,主要

    原因,恐怕是现在资本数量累积得太多了;但在以前,则各种风险因素,也

    许比较更重要。但结果是一样的。私人可以从节约消费,增加其个人财富,

    但要国富增加。则必须雇主真雇用工人,从事制造持久性资产,然而私人之

    储蓄意愿,总大于雇主所感觉到的投资引诱。

    (4)重商主义者很明白,他们的政策是有国家主义色彩的,而且可以引

    起战争。他们承认,他们所追求的,乃是国家的利益,以及国力之相对的增

    加。②

    重商主义者接受国际货币制度下必然产生的后果,而漠然无动于中,这

    点固然可以批评;但当代也有头脑不清之徒,主张采取国际金本位制,对于

    国际借贷则来自由放任政策,相信只有这种政策最足以促进和平。两相比较,

    还是重商主义者之现实态度要高明得多。

    盖设在一经济体系之内,有货币契约以及风俗习惯之存在,可以历时甚

    久而轻易不变,又设该体系之国内货币流通量以及国内利率,主要都由国际

    支付差额来决定 (如战前英国情形),则除了争取出超,由邻国方面输入币

    材 (贵金属)以外,当局实在没有正统的办法来抵制失业问题。历史上还没

    有想出一个办法,比国际金 (以前为银)本位更有效,使得各国利益冲突。

    ② 同上书,第228 页。

    ① 海克雪尔: 《重商主义》,第2 卷,第235 页。

    ① 海克雪尔: 《重商主义》,第2 卷,第122 页。

    ② 同上书,第2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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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在国际金本位之下,一国之国内繁荣与一国争取市场以及争取贵金属之成

    绩有直接关系。设幸而金银之新供给相当丰富,则此种争夺稍减。财富日增,

    边际消费倾向渐减,则此种冲突愈尖锐、猛烈。正统经济学家,逻辑既有毛

    病,其常识又不足纠正其逻辑,于是一错到底,糟不可言。有若干国家,在

    暗中摸索,想求出一条出路,使得国内利率自主,乃抛弃其在金本位之下之

    种种义务,正统经济学家就说:要有一般的经济复苏,第一步先得恢复以前

    这些桎梏。

    实在刚相反。采取利率自主政策,不受国际关系支配,又采取一全国投

    资计划,使得国内就业量达到最适度水准;这倒是利己利人之道。各国都同

    时采取这种政策,然后国际间之经济健康以及经济力量(用国内就业量或国

    际贸易量来衡量)才能恢复。③

    重商主义者感觉到问题之存在,但其分析尚不能解决之;经典学派则根

    本忽视此问题,盖根据经典学派之前提,此问题不能存在,于是经典理论所

    得结论与常识所得结论之间显有裂痕。经典学派之卓异成就,即在能克服常

    人所相信的东西,而同时自己却是错的。海克雪尔教授说:

    假使从十字军东征一直到18世纪,常人对于货币以及市材金属

    之基本态度始终不变,则此种观念之根深蒂固可见一般。18世纪以

    后,这种观念还继续存在,不过不到“怕货”那种程度而已……除

    了自由放任这一段时期以外,各时代都未能摆脱这种观念。自由放

    任学说那样卓尔不群,坚韧不拔,亦不过把常人信念暂时克服一下。

    在货币经济之下,“怕货”是常人最自然的态度,要对自由放

    任学说有绝对信仰,才能摆脱这种态度。但自由贸易主义对许多明

    显因素否认其存在,故当自由放任学说不能再维系其旧日信徒之人

    心时,亦必遭常人唾弃。①

    我记得波拿·劳(Bonar LaW)在经济学家面前,又恼又怒,因为他们不

    肯承认很明显的事实,他真百思不得其解。我们可以把经典学派经济学说之

    势力,比之于某种宗教,——恐怕是比宗教力量还强,因为要常人否认明显

    的事实,比之要常人相信一个虚无飘渺的东西要困难得多。

    我们现在要讨论一种相关的、但不相同的学说。几千几百年以来,社会

    上开明舆论都认为这种学说很明显,无可怀疑,但经典学派则斥之为幼稚,

    ③ 同上书,第178 页。

    ①  “在一国以内,重商主义所追求的完全是动态的目标:然而重商主义对于世界经济资源却作静态的看法;

    这两者连在一起,于是造成了基本的不调和,产生了无尽的商业战争。这是重商主义之悲剧。中世纪之全

    部静态观念,自由放任之全盘动态观念,都避免了这种后果” (同前书,第25、26 页)。

    ① 国际劳工局在托马斯(Albert Thomas )及巴特勒(H.B.Butler )二氏先后领导之下,始终领略这个道理,算是在战后许多国际机构所发言论中卓尔不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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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值得旧事重提,加以尊敬。我指的是一种学说,认为利率不会自动调整到

    一种水准,最适合于社会利益;反之,利率常有太高之趋势,故贤明当局应

    当用法令、习惯甚至于道义制裁加以抑制。

    经济法令之见之于记载者,防止高利贷办法要算是最早之一了。灵活偏

    好过度,以致摧毁投资引诱、阻碍财富生长,这种弊端在上古以及中古时代

    已很显著;因为当时有种种生活上的风险,一方面减低资本之边际效率,他

    方面增加灵活偏好。故设在一社会之中,人人都觉得不安全,则除非该社会

    用尽各种方法抑制利率,否则利率总是太高,投资引诱不会充分。

    我以前接受他人之说,觉得中古时代教会对于利率问题之态度根本荒

    谬;中古时代许多巧妙讨论,分辨贷款报酬与投资报酬之不同,只是些诡辩,

    想从谬论之中找出一条实际出路而已。我现在再翻阅这些讨论,觉得他们倒

    着实下了一番功夫,把经典学派混为一谈的东西分别清楚:那就是利率和资

    本之边际效率。我现在觉得,经院学派之讨论,目的乃在找出一种方策,提

    高资本之边际效率表,同时用法令、风俗习惯以及道义制裁等压低利率。

    亚当·斯密对于禁止高利贷法,态度也还温和。他很知道,个人之储蓄不一定用之于投资,也可以用之于放债。他赞成利率低些,因为这样可以使储蓄用之于新投资之机会多些,用之于放债之机会少些。因为这些理由,所以他主张把高利贷法作温和的运用。[《国富论》,第二编第四章]边沁对这点严加攻击。边沁之主要批评,是说亚当·斯密不愧苏格兰人,过分谨慎,对于“创办人”不免太严厉了一点:若规定最高利率,则凡负担正当的、对于社会有利的风险者,其所得报酬将太少。边沁所谓创办人 (Projectors),范围很广,“凡以追求财

    富(或任何其他对象)为目的,拟获得财富之资助,设法寻求新发明途径者,皆属之;……此等人真是以进步改良为职志。规定最高利率,则此等人最受打击……总之,凡人类聪明睿智之运用,须赖财富之资助者,皆遭阻遏”。当然,如果法令可以妨碍人民负担正当风险,则应当加以抗议。[海克雪尔: 《重商主义》,第2 卷,第176—177 页]边沁继续说:“在这种情形之下,深于世故之上不再抉择创办计划之忧劣,因为他根本不想创办什么。”[海克雪尔: 《重商主义》,第2 卷,第335 页]

    边沁所说,是否是亚当·斯密之原意,倒颇成问题,难道边沁是用 19世纪口吻(虽然该文作于1787),向18世纪说话吗?因为除非是在投资引诱最强之时代,否则不会看不到:在理论上,投资引诱可能不足。

    这里不妨提一个很离奇的、被人过分忽略了的先知——西尔维·盖赛尔(Silvio Gesel1,1862—1930年)。在他著作之中,的确有若干真知的见之处,惜乎仅是昙花一现,未能直达问题之核心。在战后几年,他的信徒拚命把他的著作寄给我,但是因为他的论证显然有缺点,故我当时未能发现其著作之长处。等到我自己用自己的方法,得到自己的结论以后,才发现其著作之重要性;——大概未经彻底分析的直觉都会遭遇同一命运。在当时,我和其他学院经济学家一样,把他非常有独到之见的种种努力看作是一个怪人之异想天开。我想本书读者知道盖赛尔之重要性者大概不多,故我多给他一些篇幅。[见边沁著《给亚当·斯密的信》(Letter to Adam Smith),附录于《为高利贷辩护》(Defence of Usury )]

    盖赛尔,德国人;经商于南美阿根廷,事业上很成功。80年代之经济恐慌,阿根廷特别严重,因此引起他研究货币问题。他的第一本著作,称为《币制改革为走向社会国家之桥》(Die Reformation im Münzwesen als Brückezum sozialen Staat),1891在阿京出版;同年同地,他发表了他对于货币之基本观念,书名称为“事物精华”(Nervus Rerum)。此后一直到他退休,又出了许多书和小册子。1906年他退休到瑞士,此时家道已相当殷厚,不必为谋生操心,晚年致力于人生最愉快的两种事情:著作和农业实验。

    他的大著之第一部分,是1906年在瑞士上日内瓦出版的,书名称为《全部劳动产物权之实现》 (Die verwirklichung des Rechtes auf dem vollen Arbeitsertrag);第二部分1911年在柏林出版,书名为《利息新论》(Dieneue Lehre vom Zins)。合订本在大战时期(1916年)在柏林瑞士两地同时出版,生前一共发行了6版,书名称为《经由自由土地和自由货币达到的自然经济秩序》(Dienatürliche Wirtschaftsordnung durch Freiland und Freigeld),英译本称为《自然经济秩序》(The Natural Economic Order)。

    1919年4月盖赛尔加入在位甚短之巴威里亚苏维埃内阁,当财政部长,以后受到军法审判。生前最后10年,他在柏林瑞士两地作宣传工作,取亨利·乔治 (Henry George)之地位而代之,吸引了一批具有宗教热诚的信徒,被尊为一种教义之先知;信徒之分布于世界各地者,达数千人。1923年,德瑞自由土地自由货币协会以及其他各国之类似组织,在瑞士巴塞尔城举行第一次国际大会。从他1930年作古以后,象他这类学说所能引起的特殊热诚,又转移到其他先知身上;据我看来,后者没有象他那样卓越。布希 (Büchi)博士是英国这种运动之领袖,但其文献又似乎从美国德克萨斯州圣安东尼欧地方分发出来。该运动之主力现在美国。在学院经济学家之中,费雪 (Irving Fisher)教授是唯一认识其价值者。

    他的信徒把他装饰得象一个先知,但盖赛尔之主要著作还是用冷静的、科学的语句写出来的,但全书不免充满了对于社会正义感之热诚与崇奉,似乎 (也许有人会觉得)与科学家之身分不合。[已经引了边沁该文,我不能不请读者注意地最美的一段“工艺事业(the career of art ),即创办人足迹所经之大道可以看作是一个辽阔的、也许是漫无止境的平原,其间满布陷阱。每一个陷阱必须先吞一人,才能填平,但一经填平之后,即永久填平,不再陷人;于是这小小一段对于后来者就安全了。”]他从亨利·乔治继承下来的一部分,固然是该运动所以发生力量之主要源泉,但倒完全是次要的,没有多大兴趣。全书目的,乃在建立一个反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又是对于自由放任

    学说之一种反动。他根据的理论基础,和马克思不同。第一,他否认经典学

    派之前提,而马克思是接受的;第二,他主张解除妨碍竞争之桂桔,而不主

    张取消竞争。我相信后世之可得自盖赛尔者,要比可得自马克思者多。读者

    一读英译本《自然经济秩序》(The Natural Economic Order)序言,即可

    领略盖赛尔之德行。我想,要回答马克思主义,还得从该序文所指示的路线

    中去探索。

    盖赛尔在货币与利息论方面之特殊贡献,乃是第一,他把利率和资本之

    边际效率分别得很清楚;他说利率限制了真实资本之扩张速度。第二,他指出利率完全是个货币现象;货币利率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货币有个特征,即

    货币持有人所负担之保藏费微小不足道;凡财富之有保藏费者,其所以亦能

    产生收益者,乃是因为货币有收益,货币定下了一个标准。他用各时代中利

    率之相当稳定作为佐证,说明利率决不是决定于纯物质因素,因为后者从一

    时代到另一时代所经历的变迁,比之利率之变迁,不知要大多少。用我的术

    语来说:利率系于心理因素,心理因秦不大变更,故利率相当稳定;至于变

    动极大的资本之边际效率表,其所决定者,不是利率,而是在一特定利率之

    下真实资本之扩张速率。

    但盖赛尔氏学说有个大缺点。他指出,因为有货币利率存在,所以出贷

    商品也能取得收益。他利用罗宾逊·克鲁索[生于卢森堡边境,父德国人,母法国人]和另一陌生人之假想的对话,说明这点,——这段是经济学上最佳寓言之一。但他在举出理由,说明货币

    利率与其他商品利率不同,不能是负数以后,却忘了作进一步说明,为什么

    货币利率一定是正数;他亦没有解释,为什么决定货币利率之高低者,并不

    是(象经典学派所说那样)生产资本上收益之大小。这是因为他不知道灵活

    偏好这个观念;因此他只建立了半个利率论。

    因为他的理论不完备,所以他的著作并未受到学术界注意。但是他已经

    根据自己理论提出实际建议。他所提方案,可能无法推行,但倒不失为对症

    下药。他说,货币利率限制了真实资本之扩张,假使把这个限制去掉,则在

    近世,真实资本即将迅速扩张,在相当短时期以内,利率恐怕要降到零点,

    方才合式。因此第一件要紧事情,就是减低货币利率;他认为要减低货币利

    率,只要让货币和其他不能产生收益的商品一样,有保藏费用。于是他想出

    了著名的“加印”货币(“stamped” money)这个方案;他由是而得名,费雪教授对之亦颇加赞许。依此方案,

    则流通钞券 (当然必须包括几种银行货币在内)象保险单一样,必须每月加

    贴印花,方能保持其价值。印花在邮局出售,至于印花费用,自然可以斟酌

    情形定之。依我的理论,应当先确定何种新投资量方与充分就业不悻,然后

    求出该投资量之资本之边际效率,印花费用之多寡须约略等于货币利率 (不计印花费用在内)与该资本之边际效率之差数。盖赛尔自己提议,应该每周

    贴0.1%,每年贴5.2%。在现在情形之下,这个数目似乎太高,但正确数目

    到底是多少,只能由尝试与错误中得来;而且也必须常常更动,不能一成不

    变的。

    加印货币背后所代表的思想,倒是健全的。而且也许真可以找出方法,

    把这个办法小规模付诸实施。但是还有许多困难,盖赛尔没有设法解决。其

    中之一,盖赛尔并没有想到,货币并不是唯一有灵活升值之物,他物亦有之,

    只是程度之差而已;货币之所以重要,乃是因为货币之灵活升值,要比任何

    其他东西大些。故设用加贴印花办法,去掉流通钞券之灵活升值,则一大串

    替代品将代之而起,例如银行货币、即期债务、外币、宝石、金银等等。我

    在上面说过,以前也许有过一段时期,大家都想持有土地,不管土地之收益

    如何,因之把利率抬高。但在盖赛尔体系之下,因为土地国有,这个可能性

    倒可以免掉。

    以上所论各种学说,大致都针对有效需求之一个构成分子之不足而发,

    ——即投资引诱之不足。然而把失业之病归咎于另一个构成分子之不足者,

    即归咎于消费倾向之不足者,亦由来久矣。后一种对于当代经济病症之解释,

    在16、17两世纪尚不占重要地位,晚近始渐得势;但此种解释,亦不为经典

    学派所赞同。

    对于消费不足之指责,在重商主义思想中,虽然只占非常次要地位,但

    海克雪尔教授也举出很多例子,说明“奢侈有利,节俭有弊,也是一个根深

    蒂固的信念。节俭之所以被认为失业之原因者,其理有二:第一,众信若某

    量货币不作交易之用,则真实所得即将作同量之减少;第二,众信所谓储蓄,

    乃是把货币从流通过程中抽提出来”。 1598年,拉斐玛斯 (Laffemas)在

    《置国家于繁华的金银财富》(Les Trésors et richesses Pour mettre I’

    Estaten Splendeur)一书中,对反对使用法国丝织品者,大加非难,理由是,

    凡购买法国奢侈品者都为穷人谋生计;彼吝啬守财之徒倒使穷人贫困以死。

    1662年,配第为“穷奢极侈,建造凯旋门等等”辩护,说这些费用,还是要

    流回酿酒师、面包师、裁缝、鞋匠等等之钱袋中去的。福特雷亦曾为服饰丽

    都辩护。施柔特(1686年)不赞成节约消费,希望服饰等等还要多讲究一些。

    巴邦(Barbon)在1690年说过:“挥霍这个缺点,对于个人虽然不利,对于

    商业倒不然……贪得这个缺点,则对于个人与商业都不利。” 1695年加莱

    (Cary)说:假使每个人都多花一些,则每个人之所得都要大些,“而且每

    个人都可以生活得舒服一些。”①

    巴邦氏之思想,经贝尔纳德·孟迪维尔(Bernard Mandeville)《蜜蜂

    之寓言》一书之渲染,大为流行。该书在人文科学史上,以声名狼藉著称,

    1723年,英国米德尔塞克斯州之大陪审官们曾宣判该书为败类。据说,只有

    一个人曾为该书说过一句好话,那就是约翰逊(Johnson)博士。博士说:该

    书没有使他觉得大惑不解;倒使他对于现实世界开了眼界。该书之邪僻,可

    由斯梯芬(Leslie Stephen)“本国人名辞典”对该书之提要中窥见之:

    孟迪维尔该书,大干众怒。该书用巧妙的似是而非之论,发扬一种

    含有讥刺性的道德观,引人入胜……其说以为增加经济繁荣者,乃消费

    而非储蓄;此说亦可列为迄今尚未绝迹之经济邪说之一。 他从两点出

    发;第一,他接受遁世者之看法,认为人类之欲望大致是坏的,故会产

    生“私德不良”;第二,他又接受一般人之看法,认为财富乃“公众之

    福”,从这两点,他很容易推出:有文明,即有恶习……

    “蜜蜂之寓言”是一首寓言诗,内容是说有一个很繁荣的社会,忽然其

    中公民都决定放弃奢侈生活,国家也削减军备,大家都致力储蓄,结果却弄

    得一团糟。因为大家都崇尚节俭,于是奢侈品无人过问,原有之奢侈品,如

    衣饰、车马、宫室之类,或变卖偿债,或任其荒芜。结果是土地、宫室等之

    价格大跌,依供给奢侈品为生者无法谋生;又因各业皆有人满之患,亦无法

    ① 他与乔治不同者,是主张当土地收归国有时,国家应付补偿费。

    ① 《自然经济秩序》(The Natural Economic Order).第297 页及以下。

    ① 海克雪尔: 《重商主义》,第2 卷,第208 页。

    ① 海克雪尔: 《重商主义》,第2 卷,第290 页。

    ② 同上书,第291 页。

    ———————– 页面 161———————–

    改行。由此所得教训是:

    仅仅是美德,不能使国家兴盛;彼欲恢复古之黄金时代者,于

    致力于俭朴时,也要顾到平民生计。

    寓言诗以后,附有评语,今摘录二则,以示该诗也并非没有理论根据:

    因为在私人家庭之中,处处节俭打算,从事储蓄,的确是致富之道,

    于是有人想,不论国家得天之厚薄,假使每个人都实行以上这个方法,

    则国家也可以致富。例如有人以为,假使每个英国人都择其邻居之节俭

    者而从之,则英国人比现在还要富。我认为这是错的。③

    孟迪维尔下结论说:反之,使国家兴盛快乐之道,厥惟给予每人以就业

    机会。为实现以上目标,政府应当第一,提倡各种制造、技艺、手工业,凡

    人类才智所能及者,皆予提倡;第二,奖励农渔二业,普及各部分,使土地

    也象人一样出力。要靠这种政策,国家才能伟大幸福;用一些琐碎规章,来

    限制奢侈,提倡节约,是于事无补的。金银之价值可以任其涨落,盖社会享

    受之多寡,乃系于土地之出产以及人民之劳作,此二者联合起来,乃是可靠

    的、真正的无穷的宝藏,彼巴西之金,普多西之银,安足道哉。

    这种邪僻之说,无怪乎两世纪以来,受到道学先生及经济学家之一致抨

    击,这两种人自己有一套严肃学说,认为除了国家和个人都实行极度节俭,

    极度经济以外,别无良策;因为有这种学说,他们自觉胜人一筹。代配第氏

    之“穷奢极侈,建造凯旋门等等”而起者,乃是格拉斯顿(Gladstone)之锱

    铢必计的国家财政,国家“无力举办”医院、广场、高贵建筑,甚至不肯出

    钱保存历史古迹,更勿论提倡音乐戏剧矣;这些只能让私人慈善事业来举办,

    或让浪费成性者来慷慨解囊。

    经过一世纪以后,孟迪维尔之说方又在上流社会重新出现。马尔萨斯晚

    年,正式用有效需求之不足这个观念来解释失业现象。拙著《论马尔萨斯》

    一文中 ,已有详细论列,此处只就该文所引各段,最足代表氏之思想者,择

    录一二:

    世界各处,几乎都有大量生产力搁置不用,我对这种现象之解

    释,是说实际所得产物之分配方法有欠恰当,以致继续生产之动机

    不够充分……我认为如果人们想积财,而且想积得很快,则不生产

    的消费必大形减少,于是生产动机乃大受妨碍,而财富之扩张亦在

    时机未成熟时即遭阻遏……但设努力积财之企图,可以在劳工与利

    润之间划下一条鸿沟,以致未来积财之动机与能力几全遭破坏;而

    日增之人口,亦无法就业谋生,则我们还能够说,这种积财之企图,

    或储蓄太多,对于国家无害吗?[ 参阅经典学派先驱者亚当·斯密之说,“凡私人家庭行之,皆为得策者,安能全国行之,便成失策?”斯密此说、大概针对上引孟迪维尔之言而发]

    ③ 同上书,第20 页。

    ④ 斯梯芬氏于所著《十八世纪英国思想史》中,在提及孟迫维尔之邪说时,曾经说过:“需求商品不就是需求劳力这句话,可以把此邪说完全驳倒:然而懂这句话的人太少了,能够完全懂得,就不愧为经济学家。”见该书第297 页。

    问题是:设生产增加,而地主及资本家之不生产的消费不成适当比例,以致资本停滞,随后又引起劳力之需求停滞,我们能够说,这种情形对于国家无害吗?假使地主及资本家之不生产的消费,自始即与社会

    过剩物资作适度配合,故生产动机继续不断,对于劳力之需求,既未过

    度扩张在先,亦无骤然缩减于后,这种情形,不是比前种情形更快乐,

    更富裕吗?假使如此,那么我们怎么可以晚,节俭也许对于生产者不

    利,但对于国家不会不利呢?又怎能够说,在生产动机消失之时,增加

    地主和资本家之不生产的消费,无论如何,总不是适当对策呢?①

    亚当·斯密说过:资本由节俭而增,凡生活节俭者,皆是公众之恩

    人,又说财富是杏增加,须看生产是否超过消费。这些命题大致都很对,

    无可怀疑……但也显然不能无限制都对。若储蓄过度,亦足摧毁生产动

    机。假使每个人都吃最简单的食物,穿最朴素的衣服,住最简陋的房屋,

    则决不会再有别种食物、衣服及房屋之存在……这两个极端都很明显,

    因此在二极端之间必有一点,在该点时,若把生产能力以及消费意志二

    者都计算在内,则财富之增加受到最大鼓励。但恐政治经济学尚不能确

    定此点在何处。①

    聪明睿智之士所作议论多矣;余所见者,则以萨伊氏之说,立论最

    不健全。又最与事实相径庭。萨伊氏说,用掉或毁掉一件物品,就等于

    堵塞一条出路。此说是从商品与商品之关系立论,而不从商品与消费者

    之关系立论。我倒要问,假使除了面包和水以外,一切消费都停止半年,

    则商品之需求将变成什么情形会商品山积,但何处是出路?何处是庞大

    市场?②

    但是李嘉图对于马尔萨斯所说,充耳不闻。等到约翰·斯图亚特·穆勒

    讨论其工资基金说时,这场论战又呈最后的回光反照。穆勒氏是在这场论战

    中熏陶出来的,他的工资基金说,在驳斥马尔萨斯晚期思想方面,颇占重要

    地位。继穆勒而起者,不接受氏之工资基金说,却忘了氏之所以能推翻马尔

    萨斯全赖此说。此后这个问题便不成为论战对象,亦不在经济学论列之中,

    倒不是这个问题已经解决,而是经济学家大家不提。凯恩克劳斯

    (Cairncross)先生最近想从比较次要的维多利亚时代作家之中,寻求这个

    问题之遗迹,所得较预期可得者尚少。消费不足之说一直蛰伏着,到 1889

    年,又在霍布森(J.A.Hobson)及穆莫里(A.F.Mummery)二氏合著之《工业

    生理学》 (ThePhysiologyof lndustry)一书中出现。50年以来,霍布森以

    百折不挠之勇气与热诚,著书攻击正统学派,然而没有用。该书是第一册,

    ① 《传记集》(Essaysin Biography ).第139—147 页。

    ①  1821 年7 月7  日马尔萨斯致李嘉图书。

    ②  1821 年7 月16 日马尔萨斯致李嘉图书。

    ① 马尔萨斯:《经济学原理序》,第8、9 页。

    ② 马尔萨斯:《经济学原理》,第363 页,脚注。

    ③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政治经济学》。第一篇,第五章。穆莫里及霍布森二氏于所著《工业生理学》

    一书 (第38 页及以下)中,对于穆勒氏此部分学说,尤其是“需求商品不就是需求劳力”这个学说,有重

    要而透彻的讨论。马歇尔对于工资基金说之讨论,颇不能令人满意,但彼设法为“需求商品不就是需求劳力”这个学说解释误会。

    也是最重要的一册,今日已经完全被人遗忘。但在一种意义上说,该书之出

    版,在经济思想史上是划时代的。④

    该书是和穆莫里合著的。霍布森氏叙述该书之缘起如下:①

    在80年代中期,我的异端经济学说逐渐形成。亨利·乔治之攻击

    土地价值,各种社会主义团体之暴露劳工阶级之被压迫情形,以及两位

    鲍斯 (Booth)先生之发表伦敦之贫困状态,这些在我的情感上都留下

    很深印象,然而都不足破坏我对于经济学之信心。我对于经济学信心之

    发生动摇,可以说是偶然引起的。我在爱克塞特 (Exeter)城一个中学

    教书时,认识一位商人,名字叫穆莫里,此人在当时以及以后,都以爬

    山著称。他发现了一条新路,可以上马脱红峰(Matterhorn),不幸在

    1895年爬喜马拉亚山南加帕罢峰 (NangaParbat)时殒命。当然,我和

    他交往,不在这方面。此人在智力方面,也象爬山那样登峰造极,总是

    自辟途径,做然不顾一切权威。他和我辩论储蓄过度这个问题,他认为

    储蓄过度,是商业不景气时,劳资二者就业不足之原因。有好多时候,

    我用正统经济学上所有武器,想来驳倒他的论据;但最后他说服了我,

    于是我们二人从事著书,发扬储蓄过度论,书名称为《工业生理学》,

    于1889年出版。这是我公开踏上异端之路之第一步,当时完全不知道

    此事后果之重大。那时我刚辞去中学职务,开始一新事业,在大学课程

    普及部当讲师,担任经济学与文学。第一次使我大吃一惊的,是伦敦大

    学课程普及委员会不让我再教经济学,因为有一位经济学教授出面干

    涉;此人读了我的书,觉得该书之荒谬,和要证明地球是方的那种企图

    不相上下。本来么,储蓄之涓涓滴滴,都会用来增加资本结构,增加工

    资基金,然则储蓄之有用数量安得会有限度?储蓄既是工业进步之源

    泉,则阻遏储蓄就是阻遏工业进步,故理智健全的经济学家,对于储蓄

    可以过度之说不能不深恨而痛嫉之。 以后又经历了一件事情,使我自

    己觉得好象犯了什么罪。我虽然不能在伦敦教经济学,但牛津大学课程

    普及运动要自由容忍一些,还允许我任教,让我下乡演讲,不过限制我

    只讲关于劳工阶级生活之实际问题。当时有个慈善事业协会,正在计划

    一套系统演讲,专门讲经济题材,请我担任一门。我已经表示愿意接受,

    但是突然,也不加解释,聘约撤回。然而在那时,我还没有自己觉察:

    因为我怀疑无限制节俭之美德,所以罪无可道。

    在这本早年著作中,霍布森及其合著人对于经典经济学之批评,要比霍

    布森氏晚年著作中来得直截了当些。因为这个理由,又因为该书是他第一次

    把他的理论表达出来,故我专从该书引录,指出这两位作家之批评与直觉多

    么有道理,多么有价值。二氏在该书序言中,说明他们所攻击的结论,是些

    什么性质:

    ④  《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人与投资》(The Victorians and Investment ),载于《经济史》(Economic History ),

    1936 年。

    ① 在彼所举各书中,以夫拉顿 (Fullarton ):《通货管理论》(On the Regulation of Currencies )一文,最饶

    兴趣。

    ② 罗伯森(I.M.Robertson ):《储蓄之谬误》(The Fallacy of Saving)一书,于1892 年出版,亦拥护穆莫

    里及霍布森二氏之异端说。但该书之价值及意义均不大,因为完全缺乏《工业生理学》一书所具有的透彻的直觉。

    储蓄不仅使个人致富,也使社会致富;消费不仅使个人变穷,也使

    社会变穷。这句话是等于说,爱钱是一切经济福利之源泉,不仅使节俭

    者本人致富,而且可以提高工资,让失业者有业可就,恩泽普及各方。

    从报纸到最新经济学巨著,从教堂讲坛到国会议院,这句话说了又说,

    一再申述。现在要对这句话发生疑问,简直是象读犯神圣。然而一直到

    李嘉图出版其著作时为止,有识之士以及大部分经济思想家都否认这种

    学说,其最后之所以被人接受,只是因为没法驳倒工资基金说。现在工

    资基金说已告崩溃,而这种学说还巍然独存,这个道理只是因为作此说

    者声望太高了。经济学批评家只敢攻击这个学说之枝枝节节,不敢碰这

    个学说之主要结论。现在我们想指出:第一,这些结论不能成立;第二,

    储蓄习惯可能行之过度;第三,若行之过度,则社会变穷,工人失业,

    工资降低,整个工商界变成阴暗惨淡,这就是所谓不景气……

    生产之目的,乃是为消费者谋效用与便利。从处理原料起,一直到

    商品到消费者手上变成效用与便利时止,生产过程是连续不断的。资本

    之唯一用处,既在帮助生产这些效用与便利,则所用资本之多寡,自然

    随每日或每周效用与便利之消费量之改变而改变。储蓄一方面增加现有

    资本总量,同时在他方面又减少效用与便利之消费量,故若储蓄习惯行

    之过度,则累积下来的资本数量将超过实际需要数量,于是发展为一般

    的生产过剩。③

    上引最后这句话,似乎是霍布森氏错误之所由起。氏认为,假使储蓄过

    度,则真正累积下来的资本会超过实际所需数量。假使真是如此,倒不过只

    是预测错误所产生的一点次要祸害;主要祸害乃是:若充分就业情形之下之

    储蓄倾向大于实际所需资本数量,则除非预测有错误,否则充分就业就不能

    实现。但是一两页以后,霍布森把问题之一半,说得非常精确透彻,不过他

    还没有注意到,利率之改变以及商业信任状态之改变可能产生些什么影响,

    他似乎假定这两个因素不变:

    因此我们可下结论,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说所根据的基础—

    —即每年之产量乃决定于该年可用的天然原素、资本、以及劳力三者之

    总数量,实在是错误的。反之,这三者之总数量只规定了产量之最高限

    度;产量当然不能超过此限度,但若因为储蓄过度,以致供给过多,影

    响生产、则产量可以——而且真是——比此最高限度低许多。换句话

    说,在现代工业社会之中,在正常情形之下,是消费限制生产,而不是

    生产限制消费。①

    最后,霍布森也注意到,他这种学说与正统学派用来维护自由贸易之种

    种论据是否正确大有关系:

    正统经济学家常用自由贸易之种种论据,斥责美国以及其他实行保

    护主义国家为白痴,不懂生意经。现在不能再作这种斥责了,因为这种

    ③ 语见霍布森1935 年7 月14 日对伦敦伦理学会演讲词,讲题是:一个异端派经济学家之供词。此处转载,

    曾得霍布森氏允许。

    ① 霍布森用不敬语气说:“节俭是国富之源,一国愈节俭则愈富。几乎所有经济学家都如此说,许多经济

    学家都在宣扬节俭,推崇备至,语气中道貌岸然:在他们阴沉的歌曲之中,只有这一调,受公众爱赏。”

    (《工业生理学》,第2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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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论据,都是建筑在“供给不能过度”这个假定上的。

    霍布森在该书所用论据,当然不能称为完备,但这是第一次明白说出:

    资本之来,不是由于储蓄倾向,而是由于需求。需求则又来自现在的和未来

    的消费。底下一段引文,是杂凑起来的,可以窥见霍布森氏思路之一般:

    设一社会之商品消费量在未来不会增加,则在现在增加该社会之资

    本必无利可图。……储蓄与资本每增加一次,而且增加后不再减退,则

    最近未来之消费量必须作相应的增加、…… 当我说未来消费时,所谓

    未来,并不是指10年、20年、或刃年以后;而是指离现在很近的那个

    未来。……假使因为节俭和谨慎动机加强,故人们在现在多储蓄一点,

    则他们必须得肯在未来多消费一些。 ……在生产过程之任何一点,合

    乎经济原则可以利用的资本数量,以提供当前消费量所必需者为限。

    ②……很明显,我一人之节俭,并不影响社会全体之节俭;而只决定此

    全体节俭之中之某一部分到底由我行之,还是由别人行之。我们以后要

    指出,社会上一部分人实行节俭,可以迫令别人入不敷出。 ……大部

    分现代经济学家都否认消费有不足之可能,我们能够找出一种经济力量

    可以引起社会犯此毛病吗?假使可以找得出来,则商业机构可以提供有

    效的阻遏吗?以下要指出,第一,在每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工业社会之

    中,总有一种力量在推动,使得节俭过度;第二,一般认为商业机构所

    能提供的阻遏之道,或者完全不发生作用,或者不足以防止严重后果。

    ④……李嘉图用来答复马尔萨斯以及蔡尔莫斯 (Chalmers)二氏之论证

    者,其词甚简,但后之经济学家,似乎皆接受其说,认为充分。李嘉图

    说:“用以购买产物者,总不外产物和劳役二者,货币只是交易媒介而

    已;故当生产增加时,购买能力以及消费能力亦即随之作相应的增加,

    故无生产过度之可能” (李嘉图:《经济学原理》,第362页)。⑤

    霍布森与穆莫里二氏,知道利息只是使用货币之代价而已。他们也很知

    道,反对者会说:“利率(或利润)会下降到一种程度,足以遏制储蓄,恢

    复生产与消费之间之正常关系”。二氏于作答时,指出:“如果利润下降而

    可以引诱人民少储蓄一些,则致此之道,不外二途:或者引诱人民多消费一

    些,或者引诱他们少生产一些”。 至于第一途,二氏认为当利润下降时,社

    会之总所得亦减少,“我们没有理由可以说:当平均所得正在下降之时,因

    为节俭可以得到的报偿也在减少,所以人民会增加其消费量”;至于第二途,

    二氏说,“我们决不否认,若供给过度,利润下降,则生产将受阻遏;反之,

    ① 霍布森、穆莫里合著:《工业生理学》,第iii—v页。

    ② 同上书,第vi 页。

    ① 霍布森、穆莫里合著:《工业生理学》,第iX 页。

    ② 同上书,第27 页。

    ③ 同上书,第50、51 页。

    ④ 同上书,第69 页。

    ⑤ 同上书,第113 页。

    ① 霍布森、穆莫里合著:《工业生理学》,第100 页。

    ② 同上书,第101 页。

    ③ 同上书,第79 页。

    承认有这种阻遏之存在,乃是我们论据之重心所在”。但是二氏之说未臻完

    备,主要是因为二氏没有一个自己的利率理论,故霍布森 (尤其在他以后著

    作中)不免对于消费不足可以引起投资过度(意指无利可图之投资)这一点,

    过分重视,而未能说明,若消费倾向相当薄弱,则可以引起失业,因为一个

    相当薄弱的消费倾向,需要但得不到充分的新投资量以资补救。固然,有时

    因为有过度乐观之误,故此种大小之新投资量,也不是完全没有,但是一般

    说来,因为利率定了一个标准,而利润低于利率,故此种投资量根本不会发

    生。

    大战以后,消费不足之说,纷至沓来,其中以道格拉斯 (Doug-las)

    少校之说最出名。当然,道格拉斯少校之说之所以得势,大部分还是因为正

    统学派对于他所作致命批评无法作答。但在另一方面、他的详细诊断,尤其

    是所谓A+B定理,有许多只是故玄其词。若道格拉斯少校之日项,只包括雇

    主所提出之折旧准备金,而现在尚未作添置修葺之用者,则尚言之成理。但

    即使作如此解,我们还得要顾到:其他方面之新投资,以及消费支出之增加,

    可以与此种折旧准备金相抵消。道格拉斯少校比正统学派较胜一筹者,乃是

    他至少没有完全遗忘当代经济体系之主要问题;但是他不能和孟迪维尔、马

    尔萨斯、盖赛尔、霍布森等相提并论,——他在勇敢的异端军中,大概是一

    名小兵,不是少校。后面这几个人,宁愿依凭直觉,对真理作一知半解之窥

    测,而不肯信任逻辑,知过不改;夫逻辑易事也,推理固清楚矣,固前后一

    致矣,无奈所根据之假设,与事实不符何?

    ④ 同上书,第117 页。

    第二十四章 结语:略论 《通论》可以引起的社会哲学

    我们生存其中的经济社会,其显著缺点,乃在不能提供充分就业,以及

    财富与所得之分配有欠公平合理。上述理论,对于第一种缺点之关系,很显

    而易见,但对于第二种缺点,在很重要的两方面,也颇有关系。

    自从19世纪末叶以来,所得税、超额所得税、遗产税等直接税,在去除

    财富与所得之绝大差异方面已有长足进步,尤以英国为然。许多人都愿意这

    种办法再推进一步,但是因为有两种顾虑,不免投鼠忌器:一部分固然是怕

    故意规避之风将由此而炽,而且负担风险之动机亦将大形削弱;但是主要顾

    虑,还是因为人们相信:资本之生长乃系于个人储蓄动机之强弱;大部分资

    本之增加乃从富人过剩所得中储蓄而来。我所提出的论据并不影响第一种顾

    虑,但对于第二种顾虑,我们应持何种态度,却大有修改余地。我们知道,

    在达到充分就业这点以前,资本之生长并不系乎消费倾向之低,反之,反因

    其低而遭遏制;只有在充分就业情形之下,消费倾向之低,才利于资本生长。

    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在现行情形之下,各公私机关用偿债基金等方式所作

    储蓄已经绰有余裕,故若现在采取步骤,重新分配所得,以提高消费倾向,

    则对于资本之生长大概是有利无弊。

    现在还很流行着一种信念,认为遗产税可以使得一国之资本财富减少,

    这正可以说明,公众对于这些问题还模糊不清,缺乏正确了解。今设国家以

    遗产税税收作经常支出之用,因之减低或豁免所得税及消费税,则在此种财

    政政策之下,高额遗产税固然有增加社会消费倾向之功效,但是因为当消费

    倾向作永久增加时,在一般情形之下 (即除去充分就业情形),投资引诱也

    同时增加,故普通所作推断适与真理相反。

    因之我们可以得到结论:在当代情形之下,财富之生长不仅不系乎富人

    之节约 (象普通所想象的那样),反之,恐反遭此种节约之阻挠。故主张社

    会上应当有财富之绝大不均者,其主要理由之一已经不成立了。我并不是说,

    再没有别种理由可以在某种情形之下,为某种程度之财富不均辩护,而不受

    上述理论之影响;但是我们的理论,的确去掉了以往所以不敢大胆行动之最

    重要理由。我们对于遗产税之态度,尤其受到影响,因为有若干理由可以替

    所得不均辩护者,却不能为遗产不均辩护。

    就我本人而论,我相信的确有社会的以及心理的理由,可以替财富与所

    得之不均辩护,可是不均得象今日那样厉害,那就无法辩护了。人类有许多

    有价值的活动,必须要有发财这个动机,私有财产这个环境,才能充分收效。

    而且,人类有许多危险性格,也因为有发财机会之存在,而导入比较无害之

    途;假使没有这条泄泄之道,这些危险性格也许会发为残暴、不顾一切唯个

    人权势是图,以及他种自大狂。我们宁可让一个人做他银行存款之暴君,不

    要让他做他同胞公民之暴君;固然,有人说,前者是后者之手段,但至少有

    时前者也可以替代后者。不过要鼓励这些活动,要满足这些性格,赌注不必

    象今日这样大。即使把赌注减少许多,只要作此游戏者都习惯于小赌,还是

    一样可以达到目的。我们不要把改变人性和管理人性混为一谈。在一理想社

    会之中,人们可以因为教育、感召、环境等关系,根本对于赌注不发生兴趣,

    但若一般人或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对于发财欲有强烈嗜好,则让人在规则与限制之下作此发财之戏,恐不失为聪明睿智的政治家作风。

    但是从我们论证之中,还可以得出第二个、重要性更大的推论,和财富

    不均之前途有关,——这个论证便是我们的利率论。到现在为止,一般人之

    所以认为有维持相当高利率之必要者,乃是因为觉得非如此,储蓄之诱惑力

    将不够充分。但是我们在上面说过了,有效储蓄之数量乃定于投资数量,而

    在充分就业限度以内,鼓励投资者乃是低利率。故我们最好参照资本之边际

    效率表,把利率减低到一点,可以达到充分就业。

    毫无疑义,用此标准定出来的利率,一定要比现行者低许多。当资本数

    量逐渐增加时,资本之边际效率表要下降,就我们对后者臆测所及,则为或

    多或少继续维持充分就业计,利率大概须以坚定步伐,续趋下游,——除非

    是社会全体(包括国家在内)之消费倾向会有极大改变。

    我相信资本之需求是有严格限度的;意思是说,资本数量不难增加到一

    点,使其边际效率降至极低。这并不是说,使用资本品可以几乎不出代价;

    而是说,从资本品得到的收益,除了抵补折旧折陈以外,所余下的一点,只

    是负担风险、行使技巧与判断等功能所必需的代价而已。总之,持久性资产

    在其整个寿命中所产生的总收益,也象寿命极短的商品一样,只足抵补劳力

    成本再加上一些风险成本、一些技巧与监督之代价。

    这种情况,跟某种程度的个人主义可以很不冲突,但坐收利息这个阶级

    (rentiers)的确会慢慢自然死亡,资本家也逐渐不能再利用资本之稀少性

    扩大其压迫力量。在今日情形之下,利息与地租之性质相同,并不是真正牺

    牲之代价。资本所有主之所以能取得利息,乃是因为资本稀少,正好象地主

    之所以能取得地租,乃是因为土地稀少。但土地稀少还有其真正理由,而资

    本稀少则毫无。在长时期中,资本稀少之必要理由并不存在。此处所谓必要

    理由者,是指一种真正牺牲,若没有利息作报酬,将没有人肯负担这种牺牲。

    例如,如果资本数量尚未十分丰富,而私人之消费倾向又欲将充分就业下之

    全部所得皆作消费之用,丝毫不作净储蓄,则资本稀少的确有了真正理由。

    但即使是这种情形,还可以由国家来举办集体储蓄,维持储蓄于一定水准,

    让资本扩大到一点,不再有稀少性。

    故我认为,资本主义体系中之有坐收利息阶级,乃是一种过渡时期现象,

    其任务完毕时即将消灭。坐收利息阶级一经消灭,资本主义便将大为改观。

    我的主张还有一极大好处:坐收利息阶级以及毫无用处的投资者之自然死

    亡,并不是骤然的,而只是把最近在英国已经可以看到的现象慢慢延长下去

    而已,故不需要革命。

    故在实际施政时,不妨确立两种目标:第一,增加资本数量,使得资本

    不再有稀少性,毫无功能的投资者从此不能再坐收利益。第二,建立一个直

    接税体系,使得理财家、雇主以及诸如此类人物之智慧、决策、行政技能等,

    在合理报酬之下为社会服务。这些人对于本行都非常有兴趣,故即使报酬比

    现在低很多,还肯继续服务。以上两种目标并没有窒碍难行之处。

    至于在何种范围以内,国家 (公共意志之代表人)应当设法增加并补充

    投资引诱;在何种范围以内,应当鼓励一般人之消费倾向,同时又可在一两

    个世纪以内使得资本不再有稀少价值,那只能由经验来决定。也许,当利率下降时,消费倾向很容易加强,故在充分就业情形之下,资本之累积速率亦不比现在大。假使如此,则对大额所得以及大额遗产课以更重之税,也许有

    可以非难之处,——即循此政策达到充分就业时,资本之累积速率要比现在

    小许多。请不要以为我不承认有这种结果之可能性,或不承认这种结果很或

    然。在这些问题上,预断普通人在不同环境之中会有何种反应,不免失之轻

    率。不过,要是不难接近充分就业,同时资本之累积速率又比现在大一些,

    虽然大得不多,则至少解决了当代一个重要问题。至于在何种范围以内,用

    何种方法,可以要求本世代人士多节约一些,以便为后人造充分投资之境,

    同时又与情理不悻,那是另外一个问题,需要另行决定。

    在其他几方面,以上这个理论之含意倒是相当保守的。固然。有几件事

    情,现在操之于私人之手者,将由国家集中管理;但是还有许多活动不受影

    响。国家必须用改变租税体系、限定利率、以及其他方法,指导消费倾向。

    还有,仅仅依赖银行政策对利率之影响,似乎还不足以达到最适度的投资量,

    故我觉得,要达到离充分就业不远之境,其唯一办法,乃是把投资这伴事情,

    由社会来综揽;但这也不是毫无妥协折衷余地,还有许多办法,可以让国家

    之权威之私人之策动力量互相合作。除此之外,似乎没有强烈理由要实行国

    家社会主义,把社会上大部分经济生活包罗在政府权限以内。要紧的倒不是

    生产工具国有;只要国家能够决定(a)资源之用于增加生产工具者,其总额

    应为若干;(b)持有此种资源者,其基本报酬应为若干,则国家已尽其职责。

    而且,实行社会化之种种必要步骤,也可以慢慢逐渐引进,不必打断社会上

    的一般传统。

    我们对于经典学派理论之批评,倒不在发现其分析有什么逻辑错误,而

    在指出该理论所根据的几个暗中假定很少或从未能满足,故不能用该理论来

    解决实际问题。但设实行管理以后,总产量与充分就业下之产量相差不远,

    则从这点开始,经典学派理论还是对的。今设产量为已知,换句话说,设决

    定产量多寡之力量,不在经典学派思想体系之内,则经典学派所作分析,例

    如私人为追求自己利益将决定生产何物,用何种方法 (即何种生产原秦之配

    合比例)生产,如何将最后产物之价值分配于各生产原素等等,仍无可非议。

    又,我们对于节俭这个问题,虽然看法不同,但对于现代经典学派所说,在

    完全竞争以及不完全竞争两种情形之下,公益与私利二者平行不悻之程度如

    何,也没有什么非议。故除了消费倾向与投资引诱二者,必须由中央统制,

    以便二者互相配合适应以外,实在没有理由要使经济生活比以前更社会化。

    把这点说得更具体一些:就已就业的生产原紊而论,我觉得没有理由可

    以说,现行经济体系有把生产原紊作绝大不当使用之处。当然,预测不免有

    错误,然而这在中央统制计划之下也是免不了的。假使有1千万人愿意而且

    可以工作,其中9百万人得到了工作,我们没有证据可以说,这9百万人之

    劳力有使用不当之处。我们对于现行经济制度不满者,倒不是这9百万人应

    当去做别的事情,而是其余1百万人也应当有事可作。现行制度之缺点,不

    在实际就业者之工作方向,而在实际就业者之数量。

    因此我同意盖赛尔之说,认为要补充经典学派理论之缺点,不在把“曼

    彻斯特体系” (Manchester System)一笔抹杀,而在指出须有何种环境,然后经济

    力量之自由运用才能把生产潜力充分发挥出来。当然,为确保充分就业所必

    须有的中央统制,已经把传统的政府机能扩充了许多。近代经典学派亦曾唤

    起注意,在几种情形之下,不能让经济力量自由运用,须由政府来约束或指

    导;但是还有很大一片园地可以由私人负责,由私人策动。在这个园地以内,

    个人主义之传统优点还是继续存在。

    让我们停一停,温习一下这些优点是什么。一部分当然是效率高,——

    这是管理不集中以及追求自己利益之好处。决策不集中以及个人负责对于效

    率之好处,恐怕比19世纪所设想者还要大;而当代之不屑乞助于利己动机,

    亦嫌过火。除此以外,假使能够把弊窦去掉,则个人主义乃是个人自由之最

    佳保障,意思是指,在个人主义之下,个人可以行使选择权之范围,要比在

    任何其他经济体系之下,扩大许多。同时,个人主义又是使生活丰富不趋单

    调之最佳保障,因为生活之所以能够丰富不单调,就从广大的个人选择范围

    而来;而集权国家之最大损失,也就在丧失了这种多方面的、不单调的生活。

    若生活有多方面,则既可维持传统,取法乎古人;又可凭一己想象,自辟途

    径,增加现在生活之色泽。生活方式既得力于传统、想象、实验三者,自然

    最易改善。

    因为要使消费倾向与投资引诱二者互相适应,故政府机能不能不扩大,

    这从19世纪政论家看来,或从当代美国理财家看来,恐怕要认为是对于个人

    主义之极大侵犯。然而我为之辩护,认为这是唯一切实办法,可以避免现行

    经济形态之全部毁灭;又是必要条件,可以让私人策动力有适当运用。

    盖设有效需求不足,则不仅资源之浪费,乃公众不能忍受之耻辱,而且

    假使私人企业家想运用这些资源,亦必遭遇重重失败危机。企业这一种赌博

    有许多空门,如果赌徒们有这种精力,存着希望,把所有纸牌都玩遍,则赌

    徒全体之总结果是输的。到现在为止,世界上财富之增加量,总小于个人正储蓄 (positive individual savings)之总数,二者之所以相差;就是因为有人虽然有胆量,有策动力,但运气不特别好,技巧不特别高明,所以亏了本;亏本之数恰等于二者之差数。但若有效需求很充分,则技巧和运气二者,只要中平就够了。

    今日之极权国家似乎解决了失业问题,但牺牲了效率与自由。有一点很确定:世界上不能再长久容忍失业现象,而在我看来,除了简短的兴奋期间以外,失业现象是和今日之资本主义式的个人主义有不解之缘的。不过把问题作正确分析以后,也许可以医治了疾病,同时保留了效率与自由。

    我偶而提到过,这种勤体系也许比旧体系更利于和平。这一点值得更复申述,加以强调。

    战争有种种原因,独裁者之流觉得很容易利用人民好勇斗狠之心从事战争;而且从独裁者看来,战争是——至少在预期中是如此——一件愉快兴奋事情。但是好勇斗狠之心,只能使独裁者容易鼓动群众热情,除此以外,还有经济原因,即人口压力,以及互相争夺市场是。这第二种因素在19世纪战事中大概处于支配地位,未来还可能如此,故宜在此处一加论列。

    我在前一章中指出,如果采取 19世纪下半期之正统办法,对内自由放任,对外实行金本位,则除了互相争夺市场以外,政府实在别无良策可以减轻国内之经济苦痛。因为在该种体系之下,凡可以解决长期的、或时断时续的就业量不足现象之种种办法都不能用;除了一个,那就是改善国际往来帐上之贸易差额。

    故经济学家虽然一向颂赞盛行于世的国际体系,认为既可享受国际分工之利,又可调和各国利益,但在这种体系之中实在隐伏着不睦势力。有些政治家相信,假使一个富老之国不注意于争夺市场,则其繁荣即将衰退。这些人倒是有常识,对于事情有正确了解。不过假使各国能用国内政策提供充分就业,又能在人口趋势方面维持均衡,则实在不至于有重大经济力量使得各国利害冲突。在这种情形之下,还有正当的国际分工以及国际借贷之余地,但是已经没有迫切动机,要竭力向外推销本国商品,或拒绝接受外国商品,——当前作此行为之目的,倒不是因为必须要维持收支相抵。     而在故意使收支不相抵,造成有利于己的贸易差额。国际贸易之性质也将与令不同:国际贸易不再是一种挺而走险的办法,因为要维持国内就业量,所以不能不限制进口,竭力向国外推销本国商品。这种办法即使成功,也不过把失业问题转嫁给邻邦,使得邻邦之情形恶化而已。不,国际贸易将不再是这样,而是在互利条件之下,各国自己情愿不加阻挠地把商品与劳役互相交换。

    希望这种思想实现,是否只是空想呢?这种思想会不会深入人心,形成社会演变之原动力呢?这种思想所要压制的利益,是否比所要效劳的利益,更明显而强有力呢?

    我不想在这里提出答案。至于应当采取何种实际办法才能把这些思想逐渐实施,即使提纲挚领指示,也须另成专书。不过假使这种思想是对的 (作者本人必须有此假定,才能着手著作),那未我敢预言,说这种思想在未来不会有多大力量一定是错误的。在现在这个时,一般人都渴望有一个更基本的诊断。非常肯接受,而且只要说得人情人理,很热心要试试。即使撇开此种当代情绪不谈,经济学家以及政治哲学家之思想,其力量之大,往往出乎常人意料。事实上统治世界者,就只是这些思想而已。许多实行家自以为不受任何学理之影响,却往往当了某个已故经济学家之奴隶。狂人执政,自以为得天启示,实则其狂想之来,乃得自若干年以前的某个学人。我很确信,既得利益之势力,未免被人过分夸大,实在远不如思想之逐渐侵蚀力之大。这当然不是在即刻,而是在经过一段时间以后;理由是,在经济哲学以及政治哲学这方面,一个人到了25岁或30岁以后,很少再会接受新说,故公务员、政客、甚至鼓动家应用于当前时局之种种理沦往往不是最近的。然而早些晚些,不论是好是坏,危险的倒不是既得权益,而是思想。

  • 亚当·斯密《国富论》3

    第三篇  论不同国家中财富的不同发展

    第一章  论财富的自然的发展

    文明社会的重要商业,就是都市居民与农村居民通商。这种商业,有的是以原生产物与制造品直接交换,有的是以货币或纸币作媒介交换。农村以生活资料及制造材料供给都市,都市则以一部分制造品供给农村居民。不再生产亦不能再生产生活资料的都市,其全部财富和全部生活资料都可说是得自农村。但我们不要根据这点,就说都市的利得即是农村的损失。他们有相互的利害关系。这里,分工的结果,象其他方面的分工一样,对双方从事各种职业的居民都有利益。农村居民,与其亲自劳动来制造他们需要的制造品,无宁作这种交换,因为由这种交换,他们可用较小量的自身劳动生产物购得较大量的制造品。都市是农村剩余产物的市场,农民用不了的东西,就拿到都市去交换他们需要的物品。都市的居民愈多,其居民的收入愈大,农村剩余产物的市场愈广阔。这种市场愈广阔,对广大人民愈有利。在离都市一哩生产的谷物,与在离都市二十哩生产的谷物,在市上的售价都一样。但后者所得的售价,一般地说,不但要补偿其生产费用和上市费用,而且要对农业家提供农业的普通利润。所以,都市附近的农业家和耕作者,从谷物售价所得的,不仅是农业的普通利润,而且包括自远地运来出售的谷物的运费全部价值。此外,在他们购买的东西的买价上,他们还节省这些东西的远途运费的全部价值。试一比较都市附近各农村和远离都市各农村的耕作事业,你就知道都市商业是怎样有利于农村。就连所有宣传贸易差额的各种谬说,也没有一种敢妄说城乡通商对城市或对乡村有损的。

    按照事物的本性,生活资料必先于便利品和奢侈品,所以,生产前者的产业,亦必先于生产后者的产业。提供生活资料的农村的耕种和改良,必先于只提供奢侈品和便利品的都市的增加。乡村居民须先维持自己,才只剩余产物维持都市的居民。所以,要先增加农村产物的剩余,才谈得上增设都市。但因都市生活资料,不一定要仰给于附近的农村,甚至不一定要仰给于国内的农村,而可以从远方运来,所以,这虽然不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却使各时代各国家进步繁荣的过程,因而有所差异。

    农村先于都市的事态,在大多数国家,是由需要迫成的,但在所有国家,又有人类天性促其实现。只要人为制度不压抑人类天性,则在境内土地尚未完全开垦改良以前,都市的增设,决不能超过农村的耕作情况和改良情况所能支持的限度。如果利润相等或几乎相等,多数人必宁愿投资以改良土地开垦土地,不愿投资于工业及国外贸易。投在土地上的资本,可受到投资人自身更直接的监察;与商人资本比较,他的财产不易遭遇意外。商人的财产,不但常须冒狂风巨浪的危险,而且由于商人常须对风俗情况都不易熟习的远郊的人贷给信用,还要冒人类的愚蠢与不正行为这些更不可靠因素的危险。反之,地主的资本,却可固定在土地改良物上,可只说是尽了人事所做得到的安全。而且,乡村风景的美丽,乡村生活的愉快,乡村心理的恬静,以及乡村所提供的独立性,只要这独立性不受到人为的迫害的话,这些实具有吸引每一个人的巨大魅力。耕作土地既为人的原始目标,所以,在有人类存在的一切阶段,这个原始的职业将为人类所永远爱悦。

    没有工匠的帮助,农耕必大感不便,且会时作时辍。农民常常需要锻工、木匠、轮匠、犁匠、泥水匠、砖匠、皮革匠、鞋匠和缝匠的服务。这类工匠,一方面因为要互相帮助,另一方面又因为不必要象农民那样有固定地址,所以,自然而然地聚居一地,结果,就形成了一种小市镇或小村落。后来,又有屠户、酒家、面包师,只及许多就供给临时需要那一点说对他们是必要的或有用的其他工匠及零售商人加入,于是市镇日益扩大起来。乡民和市民是互相服务的。市镇是乡民不断前往把原生产物交换制造品的市集或市场。就是依着这种交换,都市居民才取得了工作材料和生活资料的供给。他们售给乡村居民的制成品的数量,支配他们所购的材料及食料的数量。所以,他们的材料及食料的增加,只能按照乡民对制成品需要增加的比例而增加,而这种需要,又只能按照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比例而发展。所以,设使人为制度不扰乱事物的自然倾向,那就无论在什么政治社会里,都市财富的增长与规模的扩大,都是乡村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结果,而且按照乡村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比例而增长扩大。

    在未曾垦殖、土地极易购得的我们北美殖民地,为销售于远方而兴办的制造业,在任何市镇都还不曾有过。在北美洲,当工匠获得的资本,超过他所经营的、以供给邻近乡村为职志的事业所需要的数额时,他不会想办一家工厂来作销售远方的生意。他一般宁愿用多余的资财,来购买或改良未开垦的土地,由技工一变而为农业家。当地付给技工的高昂工资,对于技工所提供的舒畅生活,都不足以诱使他为他人工作,他总情愿为自己工作。他觉得,技工是顾客的仆役,仰给生活于顾客;至于耕作自己的土地,从自己家庭的劳力取得衣食之资的农业家,则是真正的主人翁,独立于世界。

    反之,在土地全已开垦或不易购得的国家,技工所获资本,如果已经不能全数投在邻近地区随时需要的事业上,其有余部分,就会用来扩张营业,准备销售远方。锻工将建立铁厂,织工将建立麻织厂毛织厂。随着时间的推进,这各种制造业,将慢慢地进行精密的分工,用各种方法加以改进。这是大家容易想得到的,用不着细选。

    在利润相等或几乎相等的条件下,人们选择投资途径时,在制造业与国外贸易业两者中,自宁愿选择制造业,其原因正如在农业与制造业中,宁愿选择农业一样。与制造商的资本比较,地主或农业家的资本更为稳当。同样地,与国外贸易的资本比较,制造商的资本更为稳当,因为随时都在自己监察之下。诚然,随便什么时代,随便什么社会,剩余原生产物及制造品,或者说,国内无人需要的原生产物及制造品,都必须送往外国,以交换国内需要的其他物品。但输运剩余产物到外国去的资本,为本国所有,成为外国所有,却是无关重要的。如果本国的资本,不够我们同时耕作一切土地,并完完全全地制造一切原生产物,那末,由外国资本来输运本国剩余原生产物到外国去,亦对本国有很大的利益。因为,赖有这种资本,本国的资本,便可全部投在更有利的用途上。中国、印度、古埃及的富裕,充分证明了一种事实,即是,纵使本国输出业,有大部分为外国人经营,这国国民的富裕,仍可达到极高的程度。北美殖民地、西印度殖民地,设若除了本地所有的资本,即波有外国资本替它们输出剩余产物,它们的进步,会慢得多吧。

    按照事物的自然趋势,进步社会的资本,首先是大部分投在农业上,其次投在工业上,最后投在国外贸易上。这种顺序是极自然的;我相信,在所有拥有多少领土的社会,资本总是在某程度上按照这种顺序投用。总得先开垦了一些土地然后才能成立很多城市;总得在城市里先有了些粗糙的制造业,然后才会有人愿意投身于国外贸易。

    这个自然的顺序,虽然在所有进步的社会里都已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但就今日欧洲各国的情状说,这个顺序却就许多方面说,似乎完全相反。它们的精制造业或适于远地销售的制造业,多由国外贸易引出。农业大改良,也是制造业和国外贸易所产生的结果。这种反自然的退化的顺序,乃是风俗习惯迫成的。他们原来的统治的性质使他们的风俗习惯变成了这个模样。后来,这种统治大大改变了,他们的风俗习惯却仍没有多大改变。

    第二章 论罗马帝国崩溃后农业在欧洲旧状态下所受到的阻抑

    自日耳曼民族和塞西亚民族侵扰罗马帝国西部以来,欧洲起了一个大变革,跟着这个大变革发生的是,欧洲扰攘了好几百年。野蛮民族对原居民的掠夺和迫害,中断了城乡间的贸易。城市都成了荒墟,乡村亦无人耕作。在罗马帝国统治时很富裕的西欧,一变而为极贫乏,极野蛮。在接连不断的扰攘中,那些民族的头子,占有或篡夺了这些国家的大部分土地。有人耕作的土地虽然不多,但要找一块没有所有主的土地,却不可能。一切土地都被吞并了;其中大部分是被少数大地主所吞并。

    最初吞并荒地的危害虽很大,但有可能只不过是暂时的危害。这些土地本可通过继承或分割,把它们拆小。但长男承继法,使大土地不能因承继而拆小;限嗣继承法又使大土地不能因分割而拆小。

    如果我们把土地看作只是谋生求乐的手段,和动产一样,那末,按照自然承继法,当然会把土地象动产一样,分给家内所有的儿女。因为每一个儿女的生计,都为老父所同样关心。罗马人就是采行这种自然承继法。他们不分别长幼,不分别男女,只要是自己养的,就可以承继自己的土地。他们处分土地的方法,和我们现在处分动产的方法一样。不过,当土地被看作不单是谋生的手段,而是权力强弱所系的时候,就被认为以不分割而专归于一人比较适当。在那些不安靖的时候,大地主同时都是小贵族。他的佃户,便是他的隶属。他是他们的裁判官,是他们和平时节的立法者,亦是他们战争时节的领导人。他可任意进行战争,对邻国作战,有时对国王作战。在这种状态下,一个地产是否安全,其中居民有无保障,都取决于它的大小。把一个地产分拆,无异把它破坏,换言之,无异把它拆开来,使各部分都容易受强邻的侵蚀吞并。所以,适应着当时这种情况,在地产承继方面,长男承继法,慢慢(不是立即)盛行起来。为了同一理由,君主国通常亦由长男一人承继。虽然最初并不总是如此。为君主国的安全与权力计,国土宁可不加分裂、宁可在诸儿女中,选择一个人来单独承继。但选择谁呢,那样重要的一件事,当然要郑重规定一个普通规例,使选择不按个人资质好坏这个不大可靠的区别,而按某种明白的、无可争论的标准。在同一家庭的各儿女中,、除了性别与年龄,再没有其他无可争论的区别了。根据一般经验,男性比女性好,而在其他一切条件相等的场合,年长的比年幼的好。长男承继权,就这样成立了。而所谓直系继承,亦就从此发生了。

    一种法律在初成立时,都有环境上的需要,并且,使其合理的,亦只是这种环境。但事实上,往往产生这法律的环境已发生变化,而这法律却仍继续有效。今日欧洲,仅领有一亩地的小地主,其安全已无异于拥有千万亩地的大地主。产生长男承继权的环境大变了,长男承继仅却依然存在。由于在各种制度中,这法律是最宜于保持贵族尊严的,所以,今后会再行几百年也说不定。但事实上,除了这一点,长男承继权也就没有一点不违反大家庭的真实利益了。这权利,因为要使一个儿子富裕,就使其他儿子陷于穷困。

    限嗣继承法是长男继承法施行的自然结果。它的采行,旨在维护由长男继承法导引出来的直系继承,以及防止由于子孙不肖或遭逢不幸,一部分遗产在赠与、遗让或割让名义下旁落的危险。这种法律,罗马人是全不知道的。法国有几个法律家,虽然喜欢以今制附会罗马古制,实则,罗马人所谓预备继承人预定法和嘱托遗赠法,都与限嗣继承法迥不相同。

    在大土地财产仍为诸侯领地时,限嗣继承或许不是不合理的办法。象一些所谓君主国的根本法律一样,这个法律,可以使许许多多人不致因一人轻举妄动而受灾殃。但今日欧洲各国,大地产和小地产已同样受国法保护,所以,这种法律就变得再荒唐不过了。这种法律的制定,根据一种根本错误的假定:即对所有土地及其他一切所有物,人类的各代后裔,没有同等的权利,当代人的所有权,要受限制于五百年前祖宗的心意。在今日的欧洲,实行限嗣继承法的地方还很不少。在贵族血统仍是享受民事或军事荣誉的必要资格的地方,限嗣继承法尤牢不可破。限嗣继承法被贵族认为是保持充任大官爵的排外特权所必要的手段。这一阶级既夺得了一种超乎其同胞之上的不正当的利益,却又担心自己的贫乏会贻人讥笑,以为应当再享有另一种不正当的利益。据说,英国习惯法很厌恶世业世禄的制度,因而,和欧洲其他各君主国比较,世业世祿的制度在那里比较受限制。虽然在英格兰,世业世禄的制度也还未完全废除。据说,现在苏格兰,有五分之一以上(也许是三分之一以上)的土地,仍受着严格的限嗣继承法的支配。

    在这情况下,大面积的荒地不仅为少数豪族所兼并,而且永无再分散的可能。事实上,大地主又不常是大改良家。在产生这种制度的混乱时节,大地主的精力,几乎全部用来保护已有的领土,扩大自身对邻国的管辖权、支配权。他们实在没有余暇来开垦土地改良土地。后来和平了,法制的确立,秩序的安定,虽然使他们有余暇,但他们一般没有心思耕垦土地,并且常常没有必要的才力。如果他一身一家的费用,超过了或恰好相等于他的收入(这是极常有的现象),他就没有资本,可以投在这用途上。如果他是一个经济家,那末,他又通常感觉,与其用一年的节省未改良旧的地产,不如用来购买新的地产比较合算。改良土地,象各种商业计划一样,要获利润,不斤斤注意小节省小赢利是绝对不行的。但生在豪富人家的人,即使天生是好俭朴的,亦不大能够做到这一点。这种人的境遇,自然而然地使他更注意悦己的装饰,而不注意自己没有多大需要的利润。他自幼就养成了饰衣裳、盛车马、崇居室、丽陈设的嗜好。他已经养成了这种习惯。即在想改良土地时,这种习惯所涵养的心理仍会支配着他。他也许会把住宅附近的四五百亩土地大大装饰起来,花费比该地改良后所值大十倍的费用,终而发觉如果对他所有全部地产都照样改良下去,那就即使毫无其他嗜好,恐怕也会在没改良十分之一以前,就耗尽他所有的财产。现在,英格兰和苏格兰自封建的无政府状态以来,有些大地产,继续在少数人手里,至今没有改动。把这些大地产与邻近的小地产比较一下,你就不需其他论证而相信大地产是怎样不利于改良。

    如果从这样的大地主还不能希望得到一些对土地的改良,那末从那些占有的土地比他们少的人那里,就更无这种希望了。在欧洲旧状态下,耕者全是可任意退租的佃农。他们全是或几乎全是奴隶,不过他们的隶役,比古希腊罗马、甚至西印度殖民地的隶役和缓一些。他们与其说隶属于主人,无宁说是隶属于土地。因此,他们可以和土地一同出卖,但不能单独出卖。得到了主人的同意,他们还可以结婚。而且,主人没有权利把他们夫妇,卖给不同的人,从而拆散他们的姻缘。主人残害或杀害了奴隶,还要受处分,不过一般是小惩罚罢了。但是,奴隶不得蓄积财产。他们所获得的一切,都是主人的,主人可以随时取去。所以,奴隶所能进行的垦核和改良,实际上都是由主人进行,由主人负担费用的。种子、牲畜、农具,全是主人的。改良的利盆,亦是主人的。这种奴隶,除了日常维持生活的东西,什么也不能获得。所以,在这场合,正当地说,土地仍是由地主占有、由农奴耕作的。这种奴隶制度,在俄罗斯,在波兰,在匈牙利,在波希米亚,在摩拉维亚,在德意志其他部分,现在还存在。这种制度逐渐全然废除了的地方,不过欧洲西部及西南部而已。

    如果希望大地主进行大改良,已是很难,那末,当他们使用奴隶耕作的时候,要他们进行大改良就更是无望了。我相信,一切时代、一切国民的经验,都证明了一件事,即:奴隶劳动虽表面上看来只需维持他们生活的费用,但彻底通盘计算起来,其代价是任何劳动中最高的。一个不能获得一点财产的人,食必求其最多,作必望其最少,除此之外,什么也不关心。他的工作,够他维持生活就行了,你要从他身上多榨出一些来,那只有出于强迫,他自己决不会愿意的。普林尼和科拉麦拉的著作都说,古意大利的谷物耕种事业,在奴隶制度下非常衰微,对主人非常不利。耕种事业在亚里斯多德时代的古希腊并没有多大进步。所以,当论及柏拉图理想国时他说:要有一片象巴比伦平原那样极大极丰沃的土地,才可以养活五千懒惰人(当时认为卫护那理想国所必要的战士)及其妻仆。

    人类好胜的心理,多以统治下等人为荣,而以俯就下等人为耻。所以,如果法律允许,工作的性质也允许,那在奴隶与自由人之间,他一定愿意选用奴隶。蔗糖与烟草的栽种,能够提供使用奴隶耕作的费用;谷物的耕种,现在似乎还不能够办到这一点。主要产物为谷物的英国殖民地,大部分工作都由自由人来操作。本雪文尼亚人最近议决释放黑奴。那种事实,使我们相信他们所有的黑奴一定不多。如果奴隶是他们财产的大部分,他们决不会赞成释放。但以蔗糖为主要产物的英国殖民地,全部工作都由奴隶担任;以烟草为主要产物的英国殖民地,亦有大部分工作由奴隶担任。西印度殖民地栽种甘蔗的利润特别大,在欧美两洲,简直没有什么耕种事业比得上。栽种烟草的利润,虽比不上栽种甘蔗,但与栽种谷物比较,却仍然较大。这两种耕种事业都能提供奴隶耕作的费用,但栽种甘蔗,比栽种烟草更能提供这种费用。所以,与白种人数相比,黑奴的数目,在甘蔗区域,比在烟草区域大得多。

    继古代奴隶耕作者之后,逐渐出现了法兰西今日称作对分佃农的一种农民。这种农民,在拉丁文中叫做Coloni Partarii(分益隶农),在英格兰,这制度早已废止,所以,在英文中,我现在不知道他们叫作什么。在这制度下,种子、牲畜、农具,总之,耕作所需的全部资本,都由地主供给。农民离去或被逐去时,这种资本就须归还地主。出产物在留出被认为保持原资本所需要的部分之后,其余就由地主与农人均分。

    在对分佃耕制下,耕作土地的费用,严格地说亦是出自地主,和在奴隶耕作制下没有差别。但其中,有一个根本不同之点。对分佃耕制下的佣农,是自由人,他们能够占得财产,可以享有土地生产物的一定比例。生产总额愈大,他所占有的部分亦愈大。所以,他们的利益,显然在于能够生产多少,就生产多少。反之,一个没有占得财产希望只能维持自己生活的奴隶,就会图自己舒服,比量着自己的需要,不想使土地生产物多于自身所需。也许就是部分因为对分佃耕制对地主有利,部分因为君主嫉恨大地主,鼓励农效反抗他们的权力,终而使大家都觉得奴隶耕作制不利,于是大部分欧洲的奴隶耕作制度逐渐消灭。这样一次大的变革,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是怎样发生的,在近代历史中,是最难稽考的事件之一。罗马教会,常自夸其废除奴隶的功绩。当然,我们也知道,早在十二世纪亚历山大三世时代,罗马教皇就发出了普通释放奴隶的训谕。但这训谕,似乎不过是个谆谆的劝谕,不遵守训谕的人,并不受处罚。奴隶制度依然保持了数百年。最后,因为上述那两种利害关系(他主的利害与君主的利害)共同作用起来,才逐渐把它废除。一个已被释放,又许继续保用土地,但自己没有资本的贱奴,只有向地主借用资本,才有耕作土地的可能,所以,非成为法兰西今日所称的对分佃农不可。

    不过,在对分佃耕制下,土地仍不能得到大的改良。地主既可不费分文,而享受土地生产物的一半,留归对分佃农享有的自属不多。在这不多的部分中,所能节省的更是有限。对分佃农决不愿用这有限的节余来改良土地。教会什一税,不过抽去生产物十分之一,已是土地改良极大的障碍。抽去生产物的半数,一定会切实阻止土地的改良。用地主供给的资本,从土地尽量取得最大量的生产物,固然是对分佃农所愿望,但若以自有资本与地主资本混合,却决非对分佃农所愿的。在法兰西,据说,有六分之五的土地,仍由对分佃农耕作。地主常常指摘农民,不用主人的牲畜耕田,而用来拖车。因为,拖车的利润,全部归于农民,耕田的利润,却须与地主平分。在苏格兰的某些地方也残留着这种佃农,叫作由地主借给种子农具的佃户。大贵族吉尔伯特和布勒克斯登博士曾说,英格兰古代的佃农,与其称为农户,无宁称为地主的属役。这种佃农,大概与此属于同一种类。

    慢慢地继对分佃农而起的农民,可以说是真正的农民。他们耕田的资本是自己的,但要对地主缴纳一定数额的地租。这种农民租田都有一定的租期。所以,他们有时觉得,投下一部分资本改良土地,对自己有利益。他们希望,在租期未满以前,投下的资本可以收回,并提供很大的利润。不过,就连这种农民的借地权,也有一个长时期是极不可靠的。今日欧洲有许多地方的情况也是如此。土地换了新主,即使租期未满,可把农人逐去,不算非法。在英格兰,甚至得依虚构的普通退祖法取回租地。如果地主使用违法的暴力手段驱逐农民,农民所能凭借以取获赔偿的诉讼章程,是极不完善的。农民并不一定能恢复占有原来的土地,他们通常只能获得损失的赔偿,而且所偿决不能等于所损。在欧洲,英格兰也许是顶尊重耕农的一个国家。但那里,亦迟至亨利七世十四年,方立改佃诉讼法。规定改佃时,佃农得要求赔偿损失,并得要求恢复借地权。此种要求,不必由一次审问而审结。这个诉讼法,施行极其有效,所以,近来,地主若要为占有土地而起诉,他常常不用地主名义,按权利令状起诉,而常常用他的佃农名义,按退佃合状起诉。以此之故,在英格兰,佃户的安全等于地主了。此外,英格兰又规定,每年纳租四十先令以上的终身租地权就是终身保有的不动产,有选举国会议员的权利,耕农既大部分有这种终身不动产,所以政治上的势力也不小,地主因此更不敢轻视他们。我相信,欧洲除了英格兰,没有一个地方的佃农,未立租地权约,便出资财建筑仓廩,不怕为地主所夺的。这种十分有利于农民的法律风俗,所起的促进现代英格兰伟大光荣的作用,也许比为商业而定立的所有各种夸大条例所起的作用还要大得多。

    保障最长租期使不为各种承继人所妨害的法律,据我所知,乃英国所特有。早在1449年,这种法律就由詹姆士二世传到苏格兰去。但当时,限嗣继承的财产的承继人,往往不许从一年以上的期间出租田地,所以,这法律的泽润未能尽量广布。最近,国会虽立法补救,但这些束缚仍太严厉。此外,在苏格兰,租地人又因没有选举议员的权利,所以不象英格兰加农那样,受到地主那么大的重视。

    在欧洲的其他地方,虽亦保障佃农权利,使不受土地承继人和购买人的损害,但这种权利的保障期限仍甚短促。例如,法兰西初定租期为九年,近来才延长至二十七年。但二十七年为期的嫌太短,仍不足以鼓励佃农进行各种最重要的改良。我们知道,欧洲各地的地主,在古代原都是立法家。土地法都是为他们所设想的地主利益打算的。他们认为,为地主利益打算,祖先不应以土地长期出租,使得他们长期间不能充分享受土地的价值。贪而不公,必定眼光短浅。他们不会想到这种规定,一定会妨害改良,结果,一定会妨害他们自己的真实利益。

    古代,农民对于地主,除了纳租,还须提供各种劳役。那种劳役,既不明定于祖约内,又不受任何规定支配,只要庄主诸侯需要,就得随命随到。这种全无规定的劳役,使佃农不知受了多少疼苦。苏格兰晚近把一切全无规定的劳役废止,不到几年,国内农民的境况就改善了许多。

    农民的私役如此,公役又复同样横暴。公路的建筑修补(这种劳役,我相信,各处尚未废除,但横暴的程度不等),不过是一个例子罢了。在王军或王官过境时,当地农民,又有提供车马粮食的义务,那虽有代价,但代价定于食物征发官。我相信,在欧洲各君主国中,只英国一国,完全消除了食物征发的压迫。在法国和德国,那都未曾消除。

    农民所负担的劳役义务,既如上述。农民所负担的纳税义务,其不规则和横暴的程度也和劳役义务不相上下。古代贵族,虽不愿在金钱方面给君主以任何帮助,但毫不踌躇地听任君主对佃农征收贡税。他们没有看出,这种苛税终必严重地影响他们自身的收入。法国今天仍有贡税,那就是古代君王苛税的一例。贡税是加于假定的农民的利润的一种税,它是根据农民投在土地上的资本估定的。所以,农民为自身利益计,尽可能装穷,结果,他耕作所用的资本必减至尽可能少的程度。至于改良土地的资本,那就以减少到零为宜。即使法国农民手中积蓄了一点资本,亦将因有贡税,不愿投到土地上来。贡税事实上几乎等于禁止农民把积蓄投资于土地。此外,此种赋税被认为会抑低任何要完纳它的人的身分,使不仅不能与乡绅平行,且不能与市民并列。而谁租借别人的土地,谁就要完纳这种税。绅士,甚至有产的市民,都不愿受这种耻辱。所以,施行这种赋税的结果,不仅使从土地方面蓄积起来的资本不用来改良土地,而且使一切资本都不用来改良土地。英格兰以前曾有十分之一税和十五分之一税,就它们对土地的影响说,似乎是和贡税同一性质的税。

    在这一切害农政策之下,要耕者来改良土地的可能性很少。这一阶级的人民,尽管受法律保障,有自由,有安全,但在改良土地上,却处于大不利的地位。农民与地主比较,犹如借钱经商者与有资亲自经商者相比。固然,无论是借资经商,或是有资亲自经商,只要他们的行为一样慎重,他们的资财就都可以增进,但因借钱经商者的利润有一大部分归作借款的利息,所以借钱经商者的资财的增进,定要迟缓得多。同样,与地主比较,即使行为一样慎重,佃农耕地的改良,亦要迟缓得多;因为,在农民的场合,生产物的大部分须归作地租,而在地主的场合,这一部分却仍可用来作进一步的改良。此外,农民的地位,当然比地主低。不仅如此,欧洲有大部分地方,把农民看作下等人民,甚至不如有些地位的小商人和技师。至于农民地位被看得低于大商人和大制造商,那是全欧洲各地普遍的情况了。世上有几个大财主愿舍弃高的地位而与下等阶级的人民为伍呢,所以,即在现今,欧洲人的资本,仍很少会由他业转到农业上来改良土地。也许与欧洲其他国家比较,英国资本转到农业方面来改良土地的,比较多些。但即在英国,在若干地方用于农业上的大资本,大都是在农业上获得的(和一切其他职业比较,农业上资财的蓄积,最为迟缓)。不过,我们应该知道,在所有国家里,除了小地主,最能改良土地的,要首推富农、大农。在欧洲君主国中,英格兰也许格外有这种情形。据说,在荷兰共和政府只及瑞士伯尔尼共和政府中,农民的地位,亦不亚于英格兰农民。

    除上述外,欧洲古代的政策,尚有其他不利于土地的改良与垦作的地方,不论进行改良和垦作的人是地主还是农民。(一)到处都规定,未经特许,谷物输出一律禁止;(二)限制谷物甚至各种农产物的内地贸易,实行禁垄断禁零售禁屯积种种谬法,确立集市市场的特权。我说过,古意大利土地非常肥沃,且又为世界最大帝国的中心地,然其农耕的进展,亦不免因禁止谷物输出和奖励外谷输入而受到许多阻碍。至于土地没有那样肥沃,位置没有那样有利的国家,其耕作事业会因限制谷物的内地贸易和禁止谷物输出而受到何种程度的阻碍,就难于想象了。

    第三章 论罗马帝国崩溃后都市的勃兴与进步

    罗马帝国崩溃后,都市居民的境况,并不比农村居民好。不过,那时候都市中的居民,和古代希腊共和国、意大利共和国内的居民大不相同。在这等古代共和国内,地主占居民中的多数,他们分占公地,都觉得房屋毗连,环以围墙,便于共同防御。但在罗马帝国崩溃后,地主大都散居于各自领地的城寨内,住在各自的佃农及属民中间。市镇上的居民,大都是商人和技工。他们的处境无异于隶役,或近似于隶役。古时各宪章所赋与欧洲各重要都市居民的权利,充分证明了他们在未取得这些权利以前的生活情况。这些宪章,准许都市人民,第一,可以自由嫁女,不必领主许可;第二,在他死后,他的财物,可由儿孙承继,不由领主领取;第三,自身遗产,可由遗嘱处分。这种权利的颁给,充分证明了在未颁给前,他们是和农村耕作者几乎一样,或竟全然一样,处于贱奴状态。

    这些人,无疑是很贫困很下贱的,他们肩挑着货物,过市赴墟,从这里跑到那里,与今日拉车荷担的小贩相类似。那时欧洲各国,象现在亚洲的鞑靼政府一样,经常在这些旅行者经过某些采邑,经过某些桥梁,赴市趁墟,设摊售货的时候,把赋税加在他们的人身与货物上。在英格兰,这些税,叫做过界税、过桥机、落地说、摊税。有的时候,国王以及在某些场合拥有这项权力的大领主,特许某些商人,特别是住在他们领地内的商人,免纳各税。因此,这些商人的地位,虽在其他各点与隶役无异或极相类似,但仍被称为自由商人。不过,他们为报答保护者的保护,通常每年须纳人头税若干。当时非付厚酬,保护不易获得。所以,这类人头税可看作他们对保护者舍弃其他税收所提供的补偿。这种交换条件的实行,当初只限于个人,其期限或限于其人之身,或凭保护者的好恶。英国土地清丈册关于几个都市的很不完全的记载,常常提及某某市民为这种保护各纳人头税若干给国王或大领主。有时,它又只记录这些人所纳的税的总和。

    都市居民的情况,无论当初是怎样卑贱,但与乡村耕作者比较,他们取得自由与独立,在时间上总要早得多。都市居民的人头税,是国王收入的一部分,这一部分收入,多由国王制定比额,在一定年限内包给该市长官或其他人征收。但市民自己亦往往可以取得这样的信用,来经收他们本市的这种税收,于是就对这全部税额,联合负责。这种包税办法,对于欧洲各国国王的一般经济,当是十分适宜的,因为他们本来惯于把庄园全部的税收,交由庄园全体佃农包办,使对这全部税收负连带责任。但这种办法,对佃农亦有利。他们可照自己喜欢的方法从事稽征,并通过自己聘员之手将税款纳于国库,不必再受国王派出的吏役的横暴了。这在当时被视为极重大的一件事。

    当初,市民包办市的租税,和农民包办庄园的税一样,是有年限的。后来,跟着时代的推进,变成永久的。税额一定,以后永远不能再加。税额既成为永久的,以纳此稅为条件的其他各种赋税的豁免,便亦成了永久的。因此,其他各税的豁免,便不限于一人之身,不再属于作为个人的个别的人,而属于特殊城市内的一切市民了。这个城市,因此成为所谓自由市;由于同一理由,市民成为所谓自由市民或自由商人。

    前面说过的那种种重要特权即嫁女自由权、儿女承继权与遗嘱权,一般常是随着这种权利一同赐给特殊市的一般市民的。那种种特权,是否常伴随着贸易自由权的赐与,赐给作为个人的个别市民,我不知道。也许真是如此,但我提不出什么直接的证据。不过,无论如何,贱奴制度及奴隶制度的主要属性,就这样从他们身上解去了,至少,从这个时候起,他们在我们现在所说的自由这个字的意义上,是自由了。

    不仅如此。他们通常设立一种自治机关,有权推举市长,设立市议会,设立市政府,颁布市法规,建筑城堡以自卫,使居民习战事、任守备。遇有敌攻或意外事情,凡属居民,不分昼夜,都须尽防卫责任。在英格兰,他们一般可免受郡裁判所州裁判所的管辖;所有诉讼,除公诉外,都可由市长判决。在其他各国,市长所得的裁判权尤大。

    市税由市民包办的都市,不能不给它们以某种裁判权,借以强迫市民纳税。此时,国家纷乱,如果要它们到别的法庭请求这种判决,势必极其困难。但很奇怪,欧洲各国君主,为什么这样地用这部分税收来交换这种固定的不得增加的租税。我们知道,这种税收在一切税收中,是最不必劳神费财,自然会增加起来的。此外,还有一点,也是很为奇怪的,那就是,君主们竟然自动地在他们领土的中心,建立一种独立的民主国。

    要理解此中理由,必须记得,在当时纷乱情形下,欧洲各国君主,也许没有一个能保护国内弱小人民,使不受大领主的压迫。这一部分弱小人民,既不能受国法保护,又无力自卫,所以只有两条路走,就是说,若不投身某大领主之下,为其奴隶,乞求保护,就只有联合起来,共同守卫,彼此相互保护。城市居民单个地说,没有自卫能力,但一经有了攻守同盟,抵抗力就不可轻视。领主常鄙视市民,不仅认为市民的身分与己不同,而且认为市民是被释放的奴隶,其族类亦与己不同。因此,市民的富裕,常常使领主嫉妒愤怒,有机会即加以压迫侵凌,不稍宽恕。市民当然嫉恨领主,畏惧领主。恰好,国王亦畏惧领主,嫉恨领主。另一方面,国王虽亦鄙视市民,但他没有嫉恨他们、畏惧他们的理由。所以,相互的利害关系,使国王市民互结同盟,以抗领主。市民是国王敌人的敌人,所以,国王为了他自己的利盎,尽其所能,使市民的地位变为稳固,不依靠这种敌人。给予市民权力,使能推举市长,制订市法规,建筑城堡自卫,进行军事训练,国王就这样尽他权力之所及,把一切独立安全的手段给与市民,使他们不依靠领主。但要使他们的自由同盟能对他们提供永久的安至,能对国王提供相当大的援助,则又非有正常的政府组织不可,非有强制居民服从的权威不可。至于把市税永久包给他们,则是为了表明心迹,使他愿结为朋友、结为同盟的人,不疑惧他将来会再压迫他们,会把税额提高或把税包给别人。

    对领主感情最坏的国王,对于市民,敕赐往往最为宽大。例如英格兰国王约翰,对市民最为宽容。法兰西腓力普一世,全然失去统率领主的权力。至其末年,据神父丹尼尔说,其子路易,即后来称为肥路易的,与国内各主教,筹商最适当的方法,以取缔领主暴行。主教们的意见,可归纳为两种提议。一,在国王领土内,各大城市都设市长和市议会,以创设新的管辖体系。二,使城市居民,组织新的民军,听市长调遣,在必要时,出发援助国王。据法兰西各考古学家说,法兰西市长制度和市议会制度,就是这时创立的,德意志大部分自由市也是在式微的苏阿比亚王统治下,才得到这种种特权;有名的汉萨同盟,也是在这时才开始露头角。

    都市民军的力量,此时既不下于乡村民军,一旦有事,又容易集合,所以与当地领主争议时,他们常占优势。意大利、瑞士等地,各个都市或由于离首府所在地很远,或由于本身的天然力量,或由于其他原故,君主对它们已全无权力,它们大都逐渐成为独立的民主社会,并征服当地贵族,迫令其拆毁乡间城堡,而以和平居民资格居住在都市内。伯尔尼民主国及瑞士其他若干都市的简史,类皆如此。除威尼斯外,十二世纪末至十六世纪初,意大利屡起屡灭的无数大民主国的历史亦复如此。

    英法二国王权虽有时甚为式微,但从未全部消灭。都市因此没有完全独立的机会。但因市民势力日张,除上游的市税以外,国王一切赋税,须得市民同意,才征收得到。国王有急需,就通诏全国各市,使派遣代表,出席国会。这些代表可与牧师和贵族一起议决,给与国王特别经济援助。由于市民代表,大都袒护国王,国王有时利用他们从抵抗议会内大领主的权力。这就是市民代表出席欧洲各大君主国的国会的由来。

    秩序、好政府以及个人的自由安全,就在这种状态下,在各都市确立了。但此时,乡村耕作者,依然受贵族的各种迫害。处于无力自卫状态的人,自然满足于仅够过活的生活资料;因为,拥有更多财富,只会招惹压迫者更苛虐的诛求。反之,当人们勤劳的结果确有亲自享受的把握时,他们就自然会努力来改善他们自身的境遇,不仅要取得生活必需品,而且要取得生活上的便利品和娱乐品。所以,以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外的东西为目的的产业,在都市建立的时期,比在农村早得多。在贱奴状态下受领主钳制的贫穷农民,稍有储蓄,必掩藏唯谨,免得领主看见,攫为己有,而且一有机会,即逃往都市。加之,当时法律对市民既如此宽纵,同时又如此热望削减领主对农民的权力,所以,农民只要逃往都市,一年不为领主所获,即可永享自由。因此,乡村勤劳居民,一有蓄积,自然会逃到都市来,把都市看作他们唯一安全的避难所。

    城市居民的食品、材料和产业手段,归根到底,都出自农村。但近海岸沿河边的城市居民,却不一定只从邻近农村得到这些物品。他们有大得多的范围。他们或只自身工业的制造品作交换,或经营遥远国家间的运送业,以甲国产物交换乙国产物,而从远地取得他们所需要的种种物品。一个城市不但在其邻近各农村都很贫乏都很衰落,而且它所与通商的各个农村也都很贫乏很衰落的情况下,仍可发达起来,日臻于富强。因为单个地说,每个农村对它所能提供的食料与雇佣机会也许有限,但综合起来说,它们所能提供的却极可观。不过,在商业范围还极狭隘的那时,就有些国家很富裕、产业就很发达了。例如,未曾灭亡时的希腊帝国,亚巴西德统治下的撒拉逊人的帝国,未被土耳其人征服的埃及,巴伯里海岸某地,以及摩尔人统治下的西班牙各省。

    在欧洲,最早由商业致大富的,似为意大利各城市。意大利当时居于世界的文明部分和进步部分的中心。十字军虽然破坏了许多资财,伤害了许多居民,妨碍了欧洲大部分地方的进步,但却非常有利于意大利若干城市的发展。为争夺圣地从各地出发的大军,对于威尼斯、热那亚和比萨各市的航海业,给予了极大的鼓励。十字军有时由这些地方的船只运送,其粮食则常由它们供给。它们简直可以说是大军的辎重队。使欧洲其他各国遭受极大破坏的十字军,却成为这些民主国富裕的泉源。

    商业城市的居民往往以制造品和奢侈品运往富国,只满足大富翁的虚荣心,大富翁亦极愿以大量本国土产物来交换。因此,当时大部分欧洲商业,主要都是以本国土产物交换较文明国的制造品。英格兰的羊毛常与法兰西的葡萄酒及弗兰德的精制呢绒交换;波兰的谷物亦常与法兰西的葡萄酒白兰地酒及法兰西意大利的丝绒交换。

    这样,对精良制造品的嗜好,就通过国外贸易超渐普及到未有精制造业的国家。但此种嗜好,一经普及于国内,便引起很大的需要,商人为免去运输费起见,自然会想到在本国建立同种制造业。这就是罗马帝国崩溃后西欧各地为远地销售而建立的制造业的由来。

    但我们必需注意,世界上从未存在过而且也决不能存在完全没有制造业的大国,我说的大国没有制造业,所指的只是精良进步的制造业,或适于远地销售的制造业。各大国大部分居民所穿的衣服所用的家具,都是本国产业的产物。此种情形,在普通所谓无制造业的贫国,尤为常见,而在普通所谓制造业发达的富国,反而不常见。与贫国比较,富国下等阶级人民日用的衣服家具,反有大得多的部分,是外国的产物。

    各国适于远地销售的制造业,其发生的情况有两种。

    第一种是国内商人和企业家象上面所说,有时因要仿效外国某种制造业,而勇往直前地(如果可这样说),把资本投下来经营的。象这样发生的制造业乃是国外通商的结果。十三世纪盛行于路卡地方的绸制造业、绒制造业、缎制造业,即如此发生。此等制造业,后为马基雅弗利的英雄之一卡斯特拉卡尼的暴令所驱逐。1310年,有九百家族,被逐出路卡;其中,有三十一家,退往威尼斯,建议在那里开办绸业。当地官吏准许,并给以多种特权。因此,他们就在那里创设绸业。开始的时候,即雇有工人三百。伊丽莎白时代才传入英格兰而在古代即已盛行于弗兰德之呢绒业,现在里昂及斯皮塔菲尔的绸业,似乎也是这样发生的。这样发生的制造业,因为是仿效外国,所以,大部分使用外国材料。当威尼斯初有制造业时,一切材料,都从西西里及利文运来。更久以前的路卡制造业,其所用的材料亦产在外国。桑树的培植,蚕虫的饲养,在十六世纪以前,意大利北部人似乎还不大知道。种桑养蚕的技术,在查理九世时代,才传入法国。弗兰德制造业所用的羊毛,主要来自西班牙和英格兰。西班牙羊毛,虽然不是英格兰毛织物最初采用的材料,却是适于远地销售的毛织业最初所采用的材料。现时里昂制造业所用的丝,亦大半是外国产;而且,在它初建时,就全部或几乎全部是外国产。斯皮塔菲尔制造业所用的材料,大概一向全部都不是英国产物。象这样的制造业,大部分是因少数人的计谋而创办的,所以设立的地址,有时是滨海的都市,有时是内陆的都市,视这少数人的利害关系和主意而定。

    有时,适于远地销售的制造业,是自然而然地由家用品制造业和粗物制造业逐渐改良而成的。我们说过,即最贫陋的国家,亦常有家用品制造业和粗物制造业。由这种制造业逐渐改良而生的制造业,大都使用本国出产的材料;这些材料最初往往是在离海岸很远有时甚至离可通航运的水路亦很远的内地加工的。土壤肥沃的内地,耕作容易,所产物品,除了维持耕者生活所需外,还有很多剩余。这种剩余,因陆运费太贵,航运不便,不易运往外地。因此,出产的丰饶,使粮食低廉,从而鼓励工人住在那里。他们觉得,在那里劳动化在其他地方可获得更多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他们所用的材料是本地出产的,他们把材料加工后,即以制成品,或者说,以制成品的价格,换得更多的材料和粮食。他们节省了由内地到沿河沿海各地或遥远市场的运输费,从而给剩余部分原生产物,增加了一个新的价值。这样,耕者可以比从前更为简易的条件,从这班工人手里取得对他们有用或者使他们满意的物品。对于剩余部分农产物,耕者可取得更高的价格;他们所需耍的其他便利品,又可以较低价格买得。这鼓励农民并使农民有能力进一步改良土地耕作土地,因而增加剩余的广量。土地肥沃,使制造业诞生,而制造业的发展,又转过来增进土地的出产力。制造业最初仅供应本地;后来,作品精致改良了,便能供应远地的市场。因为,原生产物甚至粗制造品很难担负由陆运运往远地的费用,而精制造品却不会成到这种困难。精制造品,在小容积中,常包含大量原生产物的价格。例如,一匹精制呢绒,虽仅重八十磅,但所含价格,却不仅是八十磅羊毛的价格,而且,有时,还包含着几千磅谷物,即各种工人及其直接雇主的生活资料的价格。这种谷物,如果以谷物的原形运往海外,定然是极困难的。但若以精制品的形态运往,则虽运往最远的角落亦很容易。利斯、赫利法克、设菲尔德、伯明翰、沃弗汉普顿等地的制造业,就是按照这个方式,自然而然地发展起来的。这种制造业是农业的结果。其推广与改进,在欧洲现代史上,一般迟于那些由对外贸易促成的制造业。在现在在上述各地很繁荣的那些制造业适于外销以前一百多年,英格兰就以其用西班牙羊毛为原料的精制呢绒业著名于世了。前一类制造业是随着农业的发展而推广、改进的,而农业的推广与改进,又是国外贸易和直接由此而产生的制造业的最后和最大的结果。关于这一点,我将在下面说明。

    第四章  都市商业对农村改良的贡献

    工商业都市的增加与富裕,对所属农村的改良与开发,有所贡献,其贡献的途径有三。

    一;为农村的原生产物提供一个巨大而便易的市场,从而鼓励了农村的开发与进一步的改进。受到这利益的,不仅仅是都市所在的农村。凡与都市通商的农村,都多少受其实惠。它们为此等农村的原生产物或制造品,提供了市场,结果就鼓励了其产业和产业的改进。当然,靠近都市的农村,所得实惠,自必最大。其原生产物的运输,所费既较省,所以,与较远农村的产物比较,商人们即使付给生产者较高的买价,但对于消费者,取价却仍可一样低廉。

    二,都市居民所获的财富,常用以购买待售的土地,其中很大一部分往往是向未开垦的土地。商人们都渴望变成乡绅。而且,在他们变成了乡绅的时候,他们往往最能改良土地。商人与乡绅不同。乡绅是一向奢侈惯了的,他只会花钱,从来不会想到赚钱。商人却常用钱来经营有利事业,他用一个钱,就希望在这一个钱回来的时候,带回一些利润。他们这种不同的习惯,必然会影响他们在一切事业上的性情和脾气。商人往往是勇敢的事业家,乡绅往往是胆怯的事业家。就商人说,如果他觉得投下大资本来改良土地,有希望按照费用的比例增大它的价值,他就毫不迟疑地马上去做。但乡绅很少有资本,即使有些资本,也很少敢如此来使用。如果他真的着手进行改良,所用以改良的,亦往往不是资本,而是每年收入的剩余。设你幸而住在四周农村多未开垦的商业都市中,你当能看到商人在这方面的活动,比乡绅是活跃得多啊。此外,商人由经商而养成的爱秩序、节省、谨慎等各种习惯,也使他更适合于进行土地上的任何改良,不愁不成功,不愁不获利。

    三,农村居民一向处在与其邻人的战争和对其上司的依附状态中。但工商业的发达,却逐渐使他们有秩序,有好政府,有个人的安全和自由。这一种效果,是最重要的,但却不为世人所注意。据我所知,曾注意此点的作家,迄今只有休谟先生。

    在既无国外贸易又无精制造业的农村,一个大地主,对维持耕作者所剩余的大部分土地生产物,既无物可以交换,就无所谓地把它花费于乡村式的款客。这剩余部分,如足够养活一百人,他即用以养活一百人,如足够养活一千人,他即用以养活一千人。舍此以外,实无其他用途。所以,他的周围常有成群的婢仆和门客。他们依赖他的给养,既无任何等价物品为报酬,就服从他,象兵士服从国王一样。在欧洲工商业尚未扩张以前,大人物和大富翁,上自王公,下至小领主,其待客的阔绰,都超过我们今日所能想象的。例如,威斯敏斯特大厅,为威廉·鲁弗斯的饭厅,然而常有人满之患。托马斯·伯克特常以清洁的草秣,铺于厅的地上,使坐不到座位的坐地就食的武土文人,不致染污他们崭新的衣裳。据说,瓦维克大公每日在各庄园所款待的宾客,达三万人;此或言过其实,但数目必很大,否则不会被夸大到如此程度。我们知道,不多几年前,苏格兰高地一带,仍盛行近似这种规模的款客,而在工商业很不发达的民族,这种风气,似乎也很普遍。波科克博士说:“我曾见一阿拉伯酋长,在他售卖牲畜的市中,当街宴请一切行人,即普通乞丐,亦在被邀之列。”

    佃耕者依赖大领主,无异于他的婢仆。他们即使不是贱奴,也是可随意退租的佃农。他们所纳的地租,无论就任何方面说,也不能与土地所提供的生活资料等价。数年前在苏格兰高地一带,足维待一家生活的土地,普通所纳地租,仅为一克郎、半克郎、一羊、一小羊而已。有些地方,现在依然如此;而且现在该处的货币,与他处比较,也并不能购买更多的商品。其实,在一个大庄园所产的剩余产物必须在本庄园内消费的农村,为地主便利打算,与其在家中消费这全部剩余,不如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消费其一部分,如果消费它的人们,是象门客家仆一样,听从自己号令的话。这样,他可省去许多麻烦,伴侣不至过多,家庭不至过大。仅付比免役租多一点的地租,而占有能维持一家生活的土地的可随意退租的佃农,其从属于领主,无异于婢仆、家奴。他们须绝对服从领主的命令。这种领主,在佃农家里养佃农,与在自己家里养婢仆、家奴,无甚区别。婢仆和佃农的食粮都来自领主的恩施。恩惠是否继续则取决于领主的高兴。

    在这情况下,大领主对于其佃农和家奴,必然有一种驾驭的权威。这种权威,便是一切古代贵族权力的基础。他们在平时,是境内居民的裁判者,在战时,是境内居民的统领者。他们有统率境内居民以抗不法者的权力,所只在境内成了治安的维持人,法律的执行者。没有任何其他人拥有这样的权力,国王也没有这权力。国王在古代,不过是领土内最大的领主,其他领主,只为共同防御共同敌人,才给他一定程度的尊敬。如果国王要依靠自己的权力,强制某大领主领地内人民偿还小小的债务,那里居民都守望相助,恐怕国王所要花的力量,几乎将等于消灭一个内战所花的力量。因此,他不得不将大部分农村的司法权,交给能执行法律的人,不得不把统辖民军的权力,交给能统辖民军的人。

    说这种地方性裁判权起源于封建法律,实是一个错误。不仅最高的民事刑事裁判权,在欧洲尚不知有所谓封建法律以前数百年,即已掌握在大土地领有者手中。而且一切募兵权、铸币权、制定地方行政法规权,也已在这时候掌握在大领主手中了。英格兰被征服前的萨克逊各领主所掌握的统治权与裁判权,并不下于被征服后诺尔曼各领主所掌握的统治权与裁判权。但我们不可设想,直到被征服以后,封建法律才成为英格兰习惯法。在法兰西,领主统治仅、裁判权的发生先于封建法律的发生,尤为不容置疑的事实。这种种权力,无疑会随着上述各种财产制度与风习而产生。且不讲古代英法两王国吧,我们就在晚得多的时代也可找到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种种结果必随这种种原因而发生。不到三十年前,苏格兰洛赫巴地方,有个叫做克默伦的绅士,不是贵族领主,甚至不是一个大佃农,不过是亚盖尔公爵的一个家臣罢了。他既没有获得正式的委任状,又不是治安推事,却对其民众执行最高的刑事裁判权。据说,他的审判裁判,虽无司法仪式,却很公正。也许在当时当地的情形下,他为维持公共治安计,不得不出面承揽这权力。这位绅土,每年得租不过五百镑,1745年率领八百人参加了斯托亚的起义。

    封建法律的推行其目的决不是想扩大封建领主的权力,倒可只看作是想把他们的权力缩小。自国王以下,直到最下级的领主,都由封建法律妥为制定等阶,各有各的职守和义务。在领主未成年时,该领主所有的土地的地租归其直接上司领受,土地管理权亦归其直接上司掌握。结果,各大领主未成年时,他们土地的地租和对土地的管理权也都归于国王。国王对于这种未成年的领主,尽保护教育的责任,并以监护人的资格,为之婚娶,不过选择的对象,要身分相称。但是,这种法律,虽本意要加强国王的权力,削弱大领主的权力,但仍不能使乡村居民得有安宁的秩序官良好的政府,因为它不能彻底改变纷乱状态所由而起的财产制度与风习。政府的权力仍过小,贵族的权力仍过大,而贵族权力过大,正是政府权力过小的原因。封建等阶制度虽然确立了,国王仍不能制服大领主。大领主,依然横暴如故。他们相互间依然不断地任意作战,甚至常常对国王作战。广大的乡野仍呈一片强取豪夺和骚乱的景色。

    然而,封建法制凭一切强制力量所办不到的事,却由国外商业和制造业潜移默化,逐渐实现。国外商业与制造业的兴起,渐使大领主得以其土地的全部剩余产物与他物交换。由此而得的物品,于是无须与佃农和家奴共享,而完全由自己消费。完全为自己不为他人,这似乎是一切时代为主子者所遵守的可鄙格言。所以他们一发现了由自己来消费所收地租的全部价值的方法之后,他们就不愿再和别人共同享受这价值。他们就宁愿把足以维持一千人一年生活的粮食或其价格,用来换取一对金钢石纽扣或共他同样无用而无意义的东西,随而也把这粮食所能给他们带来的权威一并舍弃了。但金钢石纽扣是由他自己独享、无人与他共享的。至于以前的花费方法,他至少要与一千人共享。这区别是非常明显的,要作出取舍的决定,有赖于明智的判断。于是,为了满足最幼稚最可鄙的虚荣心,他们终于完全舍弃了上述权威。

    在无国外贸易又无精制造业的国家,每年有一万镑收入的人,除了以这一万镑养活一千家人家使其俯首听命以外,也许就没有其他的消费方法。但在现在的欧洲,每年有一万镑收入的人,不必直接养活二十人,不必直接使唤无使唤价值的仆役十多人,却可消费其全部收入。事实上,他通常也是这样做。他间接维持的人,也许和往昔消费方法所雇用的一样多或是更多。他以全部收入所换得的宝物量,也许很少,但为采集制造这宝物而被雇用的工人,却必然很多。这种宝物的昂贵价格,大都由于这些工人的工资及其直接雇主的利润所造成。他直接支付宝物的价格,即间接支付这一切工资与利润,从而间接维持了这些工人及其雇主的生活。不过,他对于他们各人的贡献,却只是他们全年生活费的极小部分。他们各人每年的生活费,来自他一个人的,少数占全部的十分之一,许多占全部的百分之一,有些则尚不及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他虽然对维持他们全体的生活有所贡献,但他们全体的生活,都不一定要他维持,所以,对于他,他们就多少是独立自主的了。

    在大地主以地租维持佃农和门客的生活时,他们是各自维持各自的佃农和门客的生活。但在他们以地租维持商人工匠时,他们全体所能养活的人数也许和往昔一样多,而且由于乡村式的款客方法难免浪费,现在所能养的,也许比往昔还多。但是,分开计算,他们每个人对这较大人数中每个人的生活费所贡献的往往极微。每个商人或工匠的生活费,都不是得自一个顾客,而是得自千百个不同的顾客。他在某程度上,虽要仰给于他们中每一个人,但不绝对仰赖他们中任何一个人。

    大地主的个人消费,就在这情况下逐渐增大起来。因此,他所养活的门客,就非逐渐减少以至全部打发掉不可。由于同一理由,不必要的佃农,亦非逐渐打发不可。农田加大了,而地主不顾对裁减佃农的怨言,却仍把佃农人数减少到按照当时不甚完善的耕作和改良情况耕作所需要有的最少人数。由于尽数打发了不必要的寄食者,由于逼着佃农缴出农田所能提供的全部价值,地主所得的剩余,或者说剩余的价格,逐渐增大了。这个较大的剩余,商人和制造业者又给他提供方法,使能由他自己来消费,象前此消费其余部分一样。个人消费增大这个因素,又驱使地主们渴望所得地租,能超过现在改良状态下土地所能提供的数额。但这样土地就要进一步改良,佃农就要增加费用,如果租佃期限不够长,不足以使他收回这增加的费用及其利润,他决不会同意地主加租的要求。他定要延长租期。地主们爱好浮华,要扩大用度,终于承认佃农的条件。这就是长期租地权的起因。

    可随意退租的佃农,耕作土地,给付十足的代价,他并非完全隶属于地主。他们彼此所得的金钱上的利益,是相互的,是平等的。可随意退租的佃农,不会牺牲生命与财产来为地主服务,而在租期延长后,他就简直是独立自主的了。除了按照租约或习惯法,地主不要想他作一点其他事情。

    佃农既已独立,门客又已打发掉,大领主就不能再干涉法律的正常的执行,不能再扰乱地方的治安了。他们那与生俱存的权利已经卖掉,然而,出卖的目的,不是象伊骚那样为了饥饿,为了必需,却仅仅为了耳目玩好,仅仅为了为儿童所玩乐而非成人所应追求的宝石钻戒。因此,他们就象城市中的殷实市民或商人一样平庸了。于是,在城市,在乡村,都设立了正常的政府。没有谁能扰乱都市的政治,也没有谁能扰乱乡村的政治了。

    下述一事,或与本题无关,但不妨在此一提。即以大宗地产,由父传子,子传孙,传至许多世代的世家,在商业国,是极罕见的。反之,在商业不盛的国家,如威尔斯,如苏格兰高地,则极普通。阿拉伯历史,充满着贵族的世系;有一位鞑靼可汗,著了一部历史,曾经译成几种欧洲文字,其中,就全是关于贵族的世系。这可证明,古世家在这些国家是极普通的。在富人收入只能用于养活尽量多的人的国家里,富人的用度很少过分,他的仁爱心似乎难得热烈得使他企图养活超过他所能养活的人数。但在收入的最大部分归个人消费时,他的用度就往往极无限制;因为他的个人虚荣心,是无限制的、永远满足不了的。所以,在商业国,即使有极严厉的法规取缔挥霍浪费,长期富裕的家庭仍属罕见。但在商业不盛的国家,即使没有法规取缔,亦多长富之家。象鞑靼和阿拉伯那样的游牧民族,财产不易消费,取缔浪费的法规,亦无设立的可能。

    对于公众幸福,这真是一种极重要的革命,但完成这种革命的,却是两个全然不顾公众幸福的阶级。满足最幼稚的虚荣心,是大领主的唯一动机。至于商人工匠,虽不象那样可笑,但他们也只为一己的利益行事。他们所求的,只是到一个可赚钱的地方去赚一个钱。大领主的痴愚,商人工匠的勤劳,终于把这次革命逐渐完成了,但他们对于这次革命,却既不了解,亦未预见。

    因此,在欧洲大部分地方,城市工商业是农村改良与开发的原因,而不是它的结果。

    但是,这种发展,既与自然趋势相反,当然是迟缓和不确定的。试一比较以工商业为国富基础的欧洲各国的缓慢进步,与以农业为国富基础的我国北美殖民地的急速的进步吧。欧洲大部分地方的居民数目,在将近五百年中,未增加一倍。我国北美殖民地有些地方,却是二十年或二十五年就增加了一倍。在欧洲,长男承继法和各种永久所有权,使大地产不能分割,因而使小地主不能增加。我们知道,小地主对其有限士地十分熟悉,爱护备至。他不但喜欢开发它,而且喜欢改良它。他在各种耕作者中要算是最勤勉、最聪明、最常成功的了。加之,长男承继法和永久所有权,又使许多土地不能出卖,常使购买土地的资本多于待售的土地,从而使土地常以独占价格出售。土地所得的地租,常不足以支付买价的利息,至于修补费,及其他各种意外费用,更不用说。所以,购买土地,在欧洲,是小资本利润最少的用途。固然有些不再经营工商业了的人,为图安全起见,亦有时愿把小资本用来购买土地。还有些从别个来源取得收入的专门职业家,亦常因要保储蓄的安全,喜投资购买土地。但是,一个青年,如果不愿从事工商业,而用二三千镑资本购买一小块土地来开发,固然也可希望生活愉快,不依靠人,但要希图成为大富翁、大名人,就绝不可能了。如果他把资本用于别的用途,他就可望发大财或享大名,和别人一样。而且,这样的青年人,虽不希望成为地主,但大都不愿为农民。这样,任人购买的土地既少,土地的卖价又高,结果,使许多原来可能用于改良土地开发土地的资本都不投到这方面来。反之,在北美洲,则有五六十镑的资本,便足够用来开办一个农场。那里,未开垦土地的购买与开发,既为最大资本最有利的用途,亦为最小资本最有利的用途。在那样的地方,这既是最直接的致富方法,也是最直接的成名方法。那里的土地,几乎可全无代价取得,即使须出代价,亦比其自然生产物的价值少得多。这种事在欧洲是绝不可能的;在土地早已成为私有财产的任何国家都是不会有的。可是,当一个大家庭的家主死时,所遗土地财产若能平均分配于各个儿女,则所遗地产,大都有出售的日子。待售的土地就会增加,土地就不能再以独占价格出售。土地的自由地租,这样将渐足抵付买地地价的利息;以小额资本购买土地,亦将和其他用途同样有利。

    英格兰,因土壤天然肥沃,因海岸线与全国面积相比甚长,又因有许多可以通航的河流流贯其间,使内陆各地,能有水运之便,所以,与欧洲任何大国比较,都一样宜于国外通商,一样宜于经营远地销售的制造业,一样宜于上述情况所能引起的种种改良。此外,自伊丽莎白即位以来,英国立法,都特别注意工商业的利益;事实上,欧洲没有一个国家,即荷兰亦不例外,其法律一般地说,能这样有利于此种产业。所以,英国工商业就在这整个时期内不断地向前发展起来。无疑,农村的开发与改良,亦不断地在进步;但其进步,似较迟缓,不如工商业的迅速。大部分土地,也许在伊丽莎白时代以前就耕种了,可是还有很大部分,仍全未耕种,至于已耕种的土地,其耕作状况,大部分亦未尽满人意。不过,英格兰的法律,不仅由保护商业而间接鼓励农业,且有若干对农业直接加以奖励。除歉收年度外,谷物输出,不仅自由,且有奖金。在收获一般的年度,外谷输入,又有等于禁止输入的关税。除了来自爱尔兰的以外,活牲畜的输入一向是禁止的,而且准许从爱尔兰输入亦是不久以前的事。所以,在两种最重要的土地生产物即面包与家畜肉上,土地耕作者实享有一种独占,他人无从染指。这种奖励,虽象我后面指出的那样到底全是幻想,但由此至少可以推知英国立法当局,实有赞助农业的美意。而最重要的是英格兰法律对于国内农民曾竭尽所能使其安定独立而受人尊敬。所以,在长男承继法尚未消灭,什一税继续征收,与法律精神相反的永久所有权有时仍然有效的国家中,英格兰总算是最鼓励农业的国家了。但英格兰农业的情况,仍是如此。设使农业除了由于商业进步而间接得到鼓励以外,没得到法律的直接鼓励,政府袖手旁观,听任农民的处境停留于与欧洲其他各国相同的状态,那末,农业将呈现何种情况呢。伊丽莎白即位迄今已二百余年了。这悠长的期间,是人类繁荣阶段通常所能持续的最久期间。

    在英格兰成为大商业国以前大约一百年,法兰西的对外贸易很可观。照当时人的设想,似在查理第八远征那不勒斯以前,法国的航海业就已很可观。但就全体说,法兰西土地的耕作与改良,逊于英格兰。法国法律从未给予农业以直接的奖励。

    西班牙与葡萄牙对欧洲其他各国的国外贸易,虽多由外国船舶装运,但很可观。西班牙葡萄牙对他们殖民地的国外贸易,由本国船装运,这贸易因殖民地富饶广大,尤为巨大。然而,如此巨大的国外贸易,并不曾在这两国内引起任何重大的适于远地销售的制造业,甚至,这两国的土地亦尚有大部分未曾开垦。就国外贸易说,在欧洲各大国中,除意大利外,葡萄牙历史最久。

    由于国外贸易及适于远地销售的制造业而使全国土地全部得到开发与改良的国家,在欧洲,似乎只有一个意大利。据古西亚迪尼说,在查理第八侵入以前,意大利不但最平坦最肥沃的农村已经耕种,而且最多山最荒芜的地区也同样已经耕种。这个国家所处的相当有利的地位,以及在这个国家里存在的大量独立小邦,对于上述土地的全面开垦或不无贡献。然而,这位贤明的近代历史家虽这样说,但那时意大利的土地垦作,不及今日的英格兰也不是不可能的。

    可是,无论哪一个国家,通过工商业而获得的资本,除非其某一部分已在土地耕作与改良事业上得到保障和实现,总是极不确定的财产。说商人不一定是某一特定国家的公民,这句话真是不错。究竟在何处营业的问题,在他似乎没有多大意义;如果他们对甲国成到一种厌恶,那怕顶微小,亦可使他把资本从甲国迁到乙国。跟着资本的迁移,资本所维持的产业,亦必移动。在资本尚未散在地面上,成为建筑物,成为土地永久改良物以前,那资本决不能说属于某一国。据说汗萨同盟大部分都市都拥有大财富,这财富如今到哪里去了呀,除了在十三世纪、十四世纪模糊的历史中外,厦是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甚至它们中某些城市究竟坐落在什么地方,其中有些的拉丁文名称究竟属于欧洲的哪些都市,也不易确定。但是,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意大利所遭的灾祸,虽然使伦巴迪亚和托斯卡纳所属各城市的工商业大为衰落,但这些地方,至今仍为欧洲人口密度最大、土地耕作最良的地方。弗兰德在内战后又受西班牙的统治,这些虽然延去了安特卫普·根特、布鲁哲斯的大商业,但弗兰德至今仍为欧洲财富最多、人口最稠密耕作最进步的地方。战争与政治上的一般变革,可以容易地使以商业为唯一来源的富源趋于耗竭。通过比较可靠的农业改良而产生的富源就比较持久得多,除了由于敌对蛮族的侵凌而引起的持续一二百年之久的比较激烈的大变动,如罗马帝国崩溃前后西欧的大变动外,其他事件都破坏不了。

    序论

    被看作政治家或立法家的一门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提出两个不同的目标:第一,给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计,或者更确切地说,使人民能给自己提供这样的收入或生计;第二,给国家或社会提供充分的收入,使公务得以进行。总之,其目的在于富国裕民。

    不同时代不同国民的不同富裕程度,曾产生两种不同的关于富国裕民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其一,可称为重商主义;其二,可称为重农主义。关于这两个主义,我将尽我所能,作详细明了的说明,而且将从重商主义开始。这是近世的学说,在我国今日又最为人所理解。

    第一章  商业主义或重商主义的原理

    财富由货币或金银构成这一通常流行的见解,是自然而然地因货币有两重作用而产生的。货币是交易的媒介,又是价值的尺度。因为它是交易的媒介,所以,我们用货币,比用任何其他商品,都更容易取得我们所需的物品。我们总是觉得,获取货币是一件要事。只要有货币,以后随便购买什么,都没有困难。因为它是价值的尺度,我们便用各种商品所能换得的货币量,来估计其他各种商品的价值。有很多货币的人,被称为富人;只有极少一点货币的人,被称为穷人。俭朴的或想发财的人,被说成是爱货币的人;不谨慎的、不吝啬的或奢侈的人,被说成是漠视货币的人。发财等于是有了货币。总之,按照通俗的说法,财富与货币,无论从哪一点看来,都是同义语。

    象富人一样,富足的国家往往被认为拥有很多货币。在任何国家,贮积金银被认为是致富的捷径。美洲发现后,有一个时期,西班牙人每到一个生疏的海岸,第一个要问的问题,就是近处有无金银发现。他们就根据这种情报,判定那个地方有没有殖民的价值,乃至有没有征服的价值。以前,法兰西国王特遣僧人普拉诺·卡尔比诺去见有名的成吉思汗的一位王子。据这位大使说,鞑靼人所常常问到的,只是法兰西王国的牛羊多不多。他们的问题和西班牙人的问题有同样的目的。他们想要知道那个国家是否十分富足,值得他们去征服。鞑靼人和其他一切牧畜民族,大都不知道货币的用处;在他们中间,牲畜便是交易的媒介,便是价值的尺度。所以在他们看来,财富是由牲畜构成,正如在西班牙人看来,财富是由金银构成一样。在这两种看法中,鞑靼人的看法也许最接近于真理。

    洛克先生曾指出货币与其他各种动产的区别。他说,其他各种动产是那么容易消耗,以致由这等动产构成的财富不太可靠;今年富有这等动产的国家,即使毫无输出,只要是奢侈浪费,明年就可能很缺少这等动产。反之,货币却是一个可靠的朋友,它虽然会由这个人转给那个人,但若能使它不流出国外,就很不容易浪费消耗。所以,在他看来,金银乃是一国动产中最坚固最可靠的部分;他认为,由于这个缘故,增加此等金属,应当是该国政治经济的大目标。

    另一些人却以为,一国如能脱离全世界而存在,则国内流通的货币无论多少,都毫无关系。借这种货币而流通的可消费物品,只会换取或多或少的货币;他们认为,这样的国家实际上是富是贫,完全取决于此等可消费物品的丰饶或稀少。但对于那些同外国发生联系,而且有时不得不对外作战,因而有必要在远地维持海陆军的国家,他们的看法却又不同。他们说,除了送出货币来支付给养,否则就无法在远地维持海陆军,但要送出货币,又非先在国内有许多货币不可。所以,每个这样的国家都必须尽力在和平时期累积金银,一旦需要,才会有财力进行对外战争。

    由于有这些通常流行的见解,欧洲各国都尽力研究在本国累积金银的一切可能的方法,虽然没有多大成效。西班牙和葡萄牙是以此等金属供给欧洲的主要矿山占有者,它们曾以最严厉的刑罚或苛重的关税禁止金银输出。往时,其他大多数欧洲国家似乎也都采用类似的禁止办法作为它们政策的一部分。在某些古代苏格兰议会法案里,我们会出乎意料地发现,亦曾以重刑禁止金银输出国外。法兰西和英格兰古时候也曾采用同样的政策。

    当那些国家成为商业国时,商人们在许多场合总感到这种禁令非常不便。他们以金银为媒介,向外国购买他们所需要的物品,输入本国或运往别国,比用任何其他商品为媒介,往往都更为有利。因此他们反对这种禁令,认为它妨害贸易。

    他们说,首先,为购买外国货物而输出金银,未必会减少国内的金银量。反之,还往往会增加那种数量;因为,如果外货消费额并不因此而在国内增加,那些货物就可再输出国外,以高利润在那里售出,所以,带回来的财宝也许会比原来为购买货物而输出的金银多得多。托马斯·孟把这种国外贸易的作用同农业的播种期和收获期相比较。他说:“如果我们只看见农夫在播种时期把很多优良谷物撒播到地里去的行为,我们一定会把他看做一个狂人而不是农夫。但如果我们再考察他在收获期间的劳动,我们就会发现,他的行为是既有价值又有很大的收获的。收获才是他努力的目的。”

    第二,他们说,这种禁令并不能阻止金银输出,因为金银价值大体积小,极容易向外走私。他们以为,只有适当地注意所谓贸易差额,才能防止这种输出。当一国输出的价值大于输入的价值时,外国就欠它一个差额,那必然以金银偿还,从而增加国内的金银量。当输入的价值大于输出的价值时,它就欠外国一个差额,这必然也以金银偿还,从而减少国内的金银量。他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禁止金银输出,就不但不能阻止金银输出,而且将使金银输出加多一层危险,从而使金银输出加多一层费用。所以,在这种禁令下,汇兑将更不利于有逆差的国家;购买外国汇票的人,对于售卖外国汇票的银行,不仅要对运送货币的天然风险、周折与费用付出代价,而且要对由于禁止金银输出而产生的意外风险付出代价。汇兑愈是不利于一个国家,贸易差额亦必然愈是不利于这个国家。与贸易差额顺差的国家比较,贸易差额逆差的国家的货币价值必定相应地低得多。譬如,英、荷两国间的汇兑,若百分之五不利于英国,则在汇兑时便须以英银一百零五盎斯购买荷银一百盎斯的汇票。英银一百零五盎斯既然与荷银一百盎斯的价值相等,故亦只能购得相应数量的荷兰货物。反之,荷银一百盎斯却与英银一百零五盎斯的价值相等,故亦可购得相应数量的英国货物。总之,售给荷兰的英国货物将以低得那么多的价格出售,而售给英国的荷兰货物又将以高得那么多的价格出售,这都是由于汇兑的这种差额。英国货物所换回的荷兰货币少得那么多,而荷兰货物所换回的英国货币却多得那么多。所以,贸易差额就必然在那么大的程度上更不利于英国,必须把更大数量的金银输往荷兰,以弥补差额。

    以上的议论有一部分是有理由的,有一部分却是强辞夺理的。认为贸易上的金银输出往往有利于国家的议论,是正确的。认为在私人觉得金银输出有利时,禁令不能防止金银输出的议论,也是正确的。但他们如下的议论却是强辞夺理,即:要保持或增加本国的金银量,比要保持或增加本国其他有用商品的数量,需要政府更大的关心;自由贸易能确保这些商品的适量供应,毋需政府给予那样的关心。他们又说,汇兑的高价必然加剧他们所谓的贸易差额的不利程度,或导致更多的金银输出,这样的说法也是强辞夺理。诚然,这种高价极不利于该欠外国债务的商人。在购买外国汇票时,他们要以高得那么多的价格付给银行。但是,虽然由禁令而产生的风险可能使银行索取额外费用,却未必会因此而输出更多的货币。这种费用,一般是在走私时在国内支付的,它不会使人在所需汇出的数目以外,多输出一文钱。汇兑的高价,也自然会使商人努力平衡他们的输出和输入,使他们尽量缩小他们的支付额。此外,汇兑的高价必定会产生类似课税的作用,因为它增高外货的价格,从而减少外货的消费。所以,汇兑的高价不致于增加他们所谓的贸易逆差额,而只会减少他们所谓的贸易逆差额,因而也会减少金银的输出。

    尽管这样,那些议论却使听取它们的人深信不疑。它们是由商人们向国会、王公会议、贵族和乡绅们陈述的;是由那些被认为了解贸易的人向那些自认为对这种问题一无所知的人陈述的。贵族及乡绅和商人一样,都从经验中知道,国外贸易可以富国,但对国外贸易如何富国的问题,他们却没有一个懂得清楚。商人们完全知道,国外贸易如何使他们自己富裕。理解这个问题,原是他们的份内之事。但了解国外贸易如何富国的问题,却不是他们的份内之事了。除了在他们要向国家请求改订国外贸易法案的时候,他们从来不考虑到这个问题。只有在请求改订法律的时候,他们才必须陈述国外贸易的有利结果,才必须陈述现行法律如何阻碍这种有利的结果。他们向那些要对这种事情作出决定的裁判官说,国外贸易可以带货币回国,但国外贸易法却使国外贸易所带回来的货币比没有这种法律的时候少。裁判官听了这个说法,也觉得十分满意。这种议论于是产生了预期的效果。法兰西和英格兰的金银输出禁令,仅以本国的铸币为限。外国铸币和金银块的输出,听其自由。在荷兰和其他一些地方,这种自由甚至扩展到本国铸币。政府的注意力,从对金银输出的监视,转到对贸易差额的监视,而把贸易差额看作能够引起国内金银量增减的唯一原因。他们放弃了一种毫无结果的监督,转向另一个更为复杂、更为困难但却是同样毫无结果的监督。托马斯·孟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书,不仅成为英格兰而且成为其他一切商业国家政治经济的基本准则。内地或国内贸易,尤其重要的是,即那种以同量资本可提供最大收入而又能使本国人民获得最大就业机会的贸易,却被视为只是国外贸易的辅助。据说,国内贸易既不能从外国带货币回来,也不能把货币带出国外。所以,除非国内贸易的盛衰可以间接影响国外贸易的状况,否则它就决不能使国家变得更加富裕或更加贫困。

    没有葡萄园的国家,须从外国取得葡萄酒;同样,没有矿山的国家也无疑地必须从外国取得金银。然而,政府似乎不必更多注意某一物品而更少注意另一物品。一个有资力购买葡萄酒的国家,总会获得它所需要的葡萄酒;一个有资力购买金银的国家,决不会缺少那些金属。金银象一切其他商品一样,必须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正因为它们是其他一切商品的价格,所以其他一切商品也都是那些金属的价格。我们完全有把握地相信,自由贸易无需政府注意,也总会给我们提供我们所需要的葡萄酒;我们可以同样有把握地相信,自由贸易总会按照我们所能购人或所能使用的程度,给我们提供用以流通商品或用于其他用途的全部金银。

    在各个国家,人类勤劳所能购入或生产的每一种商品量,自然会按照有效需求,即按照愿意支付为生产这种商品和使它上市所需支付的全部地租、劳动与利润的那些人的需求,自行调节。但按照有效需求而发生的这种调节作用,在金银这种商品上最为容易,也最为准确;这是因为金银体积小而价值大,最容易从一处地方运到另一处地方,从价廉的地方运到价昂的地方,从超过有效需求的地方运到不足以满足有效需求的地方。譬如,如果英格兰除自己所拥有的黄金外,其有效需求还需要一定数量的黄金,那末一艘兼载客货的定期邮船就可从里斯本或从其他可以购买黄金的地方运来黄金五十吨,用以铸成五百多万几尼。但如果有效需求需要同等价值的谷物,那末以五几尼换一吨谷物计算,输入这批谷物便需载重一百万吨的船只,或每艘载重一千吨的船只一千艘。就是使用英格兰的海军船只,也运载不完。

    当一国所输入的金银量超过有效需求时,无论政府怎样保持警惕也不能阻止其输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严刑峻法,并没能使金银不外溢。从秘鲁和巴西源源而来的输入,超过了这两个国家的有效需求,使金银在这两个国家的价格降低到邻国之下。反之,某国的金银量如不足供应其有效需求,那就会使金银的价格抬高到邻国之上,用不着政府操心去输入金银。即使政府尽力想禁止金银输入,亦决不能生效。莱克加斯所制定的法律设置障碍以阻止金银输入斯巴达,但斯巴达人的充沛的购买力却冲破了这一切障碍。一切严峻的关税法是不能阻止荷兰和戈登堡东印度公司把茶叶输入英国的,因为它们比英国东印度公司运来的茶叶便宜一些。一磅茶叶的价格通常以银计算,最高是十六先令,因此一碗茶叶的体积约一百倍于十六先令的体积;如以金币计算,则在二千倍以上。茶叶走私的困难,亦当照此倍数增加。

    有许多货物,因体积关系,不能随意由在货充足的市场转移到存货不足的市场,但金银要由金银丰足的市场运到金银缺乏的市场,却很容易。一部分由于这个缘故,金银的价格才不家其他大部分货物的价格那样在存货过多或不足时不断发生变动。固然,金银的价格也不是完全不变动的,但其变动大都是缓慢的、渐进的和齐一的。例如,有人也许没有多大根据地认为,在本世纪和前一世纪的欧洲,金银因不断由西属西印度输入,其价值已经不断地但逐渐地下落。要使金银的价格突然改变,从而使其他一切货物的货币价格立刻发生显著的涨落,那就非有象美洲的发现所造成的那种商业上的革命不可。

    尽管如此,一个有资力购买金银的国家,如果在任何时候缺乏金银,要想法补足,那就比补足其他任何商品的缺乏都更方便。如果制造业的原料不足,工业必陷于停顿。如果食粮不足,人民必然为饥饿所苦。但如果货币不足,则既可代之以物物交换,又可赊账买卖而每月或每年清算一次,更可用调节得当的纸币来加以弥补。第一种方法很不方便,第二种方法就比较方便了,至于第三种方法,则不但方便,而且有时还会带来一些利益。所以,无论就哪一点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对于保持或增加国内货币量的关心,都是不必要的。

    可是,人们对于货币稀少的抱怨是再普遍不过了。货币象葡萄酒一样,只有那些既没有购买它的资力,又没有贷借信用的人,才一定会经常感到缺乏。而有资力又有信用的人,在需要货币或葡萄酒时很少会感到缺乏。然而抱怨货币稀少的人,未必都是无远虑的浪子。有时,整个商业城市及其邻近地方都会普遍感到货币稀少。营业过度是这一现象的普通原因。稳重的人要是不比照其资本订定经营计划,结果也会象没有量入为出的浪费者一样,既没有购买货币的资力,又没有借贷货币的信用。在计划实现以前,他们的资财就已耗尽,接着他们的信用也完了。他们到处去向人借贷货币,但人家都说没有货币出借。即使这种对货币稀少的普遍抱怨,也并不能经常证明国内流通的金银已失常量,而仅能证明有许多人想望金银但无力支付代价罢了。在贸易的利润偶然较平常为大的时候,无论大小商人都容易犯营业过度的错误。他们输出的货币并不总比平常多,但他们在国内国外都用赊账的方式实进数量异常的货物,运往遥远的市场,希望在付款期前收回货物的代价。如果付款期前不能收回代价,他们手上就没有购买货币的资力,也没有借贷货币的确实担保品了。对货币稀少的普遍抱怨,不是起因于金银的稀少,而是起因于那些求借者难以借贷,以及债权人害怕债款难以收回,不肯出借。

    如果力求认真地证明,财富不由货币或金银构成,而由货币所购各物构成,并且只在购买货物时货币才有价值,那就未免过于滑稽。无疑,货币总是国民资本的一部分;但我们已经说过,它通常只是一小部分,并总是最无利可图的一部分。

    商人所以普遍觉得以货币购买货物较易,以货物购买货币较难,并不是因为构成财富的更主要的成分是货币而不是货物,而是因为货币是已知的和确立了的交易媒介物,易于和一切物品交换,但要取得货币来交换货物,却不见得那么容易。此外,大部分货物比货币更易于磨损,如果保存它们,可能往往要蒙受大得多的损失。商人有货物存在手上,同有货物价格存在金库相比,更容易发生为他所不能应付的对货币的需求。而且,他的利润直接出自卖货的多,出自买货的少,因此他一般更急于以货物交换货币,而不那么急于以货币交换货物。不过,丰富的货物堆在货栈,不能及时售出,这有时可能成为个别商人破产的原因,但决不能使一国或一个地方遭受同样的灾难。商人的全部资本,往往由容易损坏的、须定用来购买货币的货物构成。但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却只有极小一部分可以预定用来从邻国购买金银。极大部分是在国内流通和消费的。就连运往外国的剩余物品,也常有大部分用来购买他种外国货物。所以,预定用以购买金银的那部分货物,即使不能卖出以换取金银,亦不至使一个国家破产。诚然,它可能遭受某些损失和不方便,也可能不得不采用某种为替补货币所必需的办法。但是,它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却照常一样或几乎照常一样,因为它有同样多的或几乎同样多的可消费资本来维持自己。以货物交换货币,未必总象以货币交换货物那么容易,但从长远看来,以货物交换货币却比以货币交换货物更有必要。除了购买货币,货物还有其他许多用处;但除了购买货物,货币就一无所用。所以,货币必然追求货物,而货物却并不总是或无需追求货币。购买货物的人往往打算自己消费或使用,并不总想再把货物出售,但售卖货物的人却总想再购买。前者购买货物,往往完成了他的全部任务,而后者售卖货物,顶多只能完成他的任务的一半。人们所以需求货币,不是为了货币本身,而是为了他们用货币所能购买的物品。

    据说,可消费的物品不久会被破坏,而金银则具有较大的耐久性,只要不继续输出,就可在长时期内累积起来,使国家的真实财富增加到使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所以,以这种耐久的商品交换那些容易损坏的商品,据说是最不利于国家的贸易。不过,我国的铁器也是极耐久的商品,如不继续输出,也可能在长时期内累积起来,使国内锅釜的数量增加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但如果我们以英国的铁器交换法国的葡萄酒,却又不被看作是不利的贸易。我们一看就知道,随便在哪一个国家,这类用具的数目必然要受实际用途的限制;我们也容易了解,在任何一个国家,锅釜都是用来烹调通常在那里消费的食物的,不必要地增多锅釜是荒谬的;如果食物的数量增加了,要连带增加锅釜的数目就很容易,只要用一部分增加的食物量来购买锅釜,或增加以制造锅釜为业的铁工就行了。我们也同样容易看出,任何一个国家的金银量都受这类金属的实际用途的限制,或是铸成硬币当通货使用,或是制成器皿当家具使用。无论在哪一个国家,铸币量都受国内借铸币而流通的商品的价值的支配;商品的价值增加了,立刻就会有一部分商品被运到有金银铸币的外国,去购买为流通商品所必须增加的铸币量。我们又知道,金银器皿的数量都受国内豪华家族的数目与财富的支配,豪华家族的数目与财富增加了,就很可能会有一部分增加的财富被送到有金银器皿的地方去购买所需要增加的金银器皿。要豪华家族购置多于他们所需要的厨房用具,以增加其快乐,那是荒谬的;同样,要一个国家输入或保留多于它所需要的金银,以增加国富,也是荒谬的。出资购买那些不必要的用具,不仅不能增进而且会减损家庭食品的数量和质量;同样,出资购买不必要那么多的金银,也必然会减少用于衣食住和用于维持人民生计的财富。必须记住,金银无论铸成硬币或制成器皿,同厨房用具一样,都是器具。如果增加金银的用途,增加可以用金银来流通、支配和制造的可消费的物品,就一定会增加金银的数量;但是,如果你想用非常的手段来增加它们的数量,那就一定会减少它们的用途,甚至会减少它们的数量,因为金银的数量必须受其用途的限制。如果金银累积得超过所需的数量,那末,由于金银的运输是那么容易,而闲置不用的损失又是那么大,任何法律也不能防止其立即输出国外。

    一国要对外进行战争,维持远遣的海陆军,并不一定要累积金银。海陆军所赖以维持的不是金银,而是可消费的物品。国内产业的年产物,换言之,本国土地、劳动和可消费资本的年收入,就是在遥远国家购买此等可消费的物品的手段。有了这种手段的国家就能维持对遥远国家的战争。

    一国可循三种不同的途径购买远遣军队的饷给与食粮。第一,把一部分累积的金银运往外国;第二,把制造业的年产物的一部分运往外国;第三,把常年原生产物的一部分运往外国。

    不妨称为一国累积或贮存的金银,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流通的货币;第二,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第三,由干多年节俭而业已聚存于国库的货币。

    这样的金银很少能从一国的流通货币中节省下来,因为在这一方面不可能有多大的剩余。无论在哪一个国家,每年买卖的货物的价值要求有一定数量的货币来把货物流通和分配给真正的消费者,但不能使用超过必要的数量。流通的渠道必然吸引充足的货币额,但一到饱和就不能再加容纳。但在对外战争的情况下,通常从这个渠道里抽取若干。由于有大量的人遣往国外,国内所要维持生活的人数便大为减少了。国内流通的货物既已减少,为流通货物所必需的货币也必减少。在这样的场合,通常发行大批纸币,如英格兰的财政部证券、海军部证券和银行证券。这些纸币既然代替了流通的金银,就使国家有机会把较大数量的金银运往外国。不过,对外战争费用浩大,而且延续几年,要靠上述办法所提供的资源来维持,那就极不充分了。

    熔解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更无济于事。上次战争开始时,法兰西曾使用这种办法,但从这方面所得的利益还不足补偿铸造的损失。

    往时,君王累积的财宝曾提供一个大得多而且耐久得多的资源。但在今日,除了普鲁士国王,全欧洲似乎没有一国君王以累积财宝为政策了。

    本世纪的历次对外战争,也许是历史上费用最大的战争了,维持这种战争的基金似乎很少依靠流通货币、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或国库财宝的输出。前次对法战争使英国花费了九千万镑以上,其中不但有七千五百万镑新募的国债,而且还有每镑土地税附加二先令的附加税,以及从还债基金中每年借用的款项。这项费用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用在外国,即用在德意志、葡萄牙和美利坚,用在地中海各口岸,用在东印度和西印度群岛。英格兰国王没有累积的财宝。我们从来没有听说有非常大量的金银器皿被熔解。那时人们一向认为,国内流通的金银不超过一千八百万镑。但自从最近金币改铸以来,大家相信那种估计未免过低。因此,我们不妨按照我记得曾经看到或听到过的最夸大的统计,假定我国金银合计达三千万镑。如果战争是用我国的货币来进行的,那末甚至根据这个统计,在六、七年期间内也一定曾经把这数目全部运出运回一共至少两次。如果可以作这样的假设,那就能提供最有决定性的论点来证明政府没有必要注意货币的保存,因为根据这一假定,国内的全部货币一定曾在这么短的时期内在两个不同的时间行着无事地有了往返。可是,在这期间内流通渠道并不显得比平常更空虚,有资力换取货币的人,很少感到货币缺乏。在整个战争时期,尤其是在战争将要结束的时候,对外贸易的利润确较平常为大。这种情况在英国各口岸引起了往往会引起的一种普遍的营业过度现象。这种现象又引起了对货币稀少的不满,而这种不满常常是跟着营业过度现象出现的。许多人缺少货币,因为他们既无资力可以换取,又无信用可以借贷,而且因为债务人觉得难于借贷,债权人也就觉得难于收回。不过,拥有可以换取金银的价值的人,一般都能以他们的价值换取金银。

    所以,上次战争的巨大费用的支付,一定主要不是靠金银的输出,而是靠英国某种商品的输出。在政府或政府工作人员同一个商人订约汇款至外国时,这商人就向国外来往通汇处出一期票,他为了支付这张期票,自然会尽力把商品而不是金银运出国外。如果那个国家不需要英国的商品,他就会设法把商品运往别国,购买一张期票,来付清所欠那个国家的款项。把商品运往宜于销售的市场,总可取得相当的利润,但运金银出国,却很难得到任何利润。当这些金属被运往外国以购买外国商品时,商人所获得的利润不是来自商品的购买,而是来自回程货的售卖。但如果他只是为了还债而运出金银,那他就不能换回商品,因而不能得到利润。所以,他自然会绞尽脑汁,用输出商品而不是用输出金银的办法来偿还外债。《英国现状》的作者指出,在上次战争期间,英国输出了大量货物,但没有运回任何回程货来。

    除上述三种金银外,在一切大商业国中,还有大量金银块交替地输入和输出,以经营国外贸易。这种金银块象国币在国内流通一样地在各商业国之间流通,可以被看作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国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受流通本国境内的商品的支配,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则受流通于各国间的商品的支配。二者都用来便利交换,一则用于同一国家的不同个人之间,一则用于不同国家的不同个人之间。也许曾动用这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的一部分来进行上一次战争。在一场全面战争的时候,人们自然要认为,这种货币的流动与方向和承平时期不同,它在战场周围流通得更多,交战国军队所需的饷结和食粮都要在交战地点周围及邻近国家购买。但英国每年这样使用的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无论多少,一定要年年购买,而用以购买的,或是英国商品,或是以英国商品换取的其他物品。所以归根到底,仍是商品,仍是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才是使我们能够进行战争的基本资源。人们认为,每年这样大的费用一定从巨额的年产物中支付,那是很自然的。例如,1761年的费用便在一千九百万镑以上。任何金银的累积都不会能够维持每年这样大的费用。即使是金银,其年产额也无法维持这样大的开支。根据最可靠的统计,每年输入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金银一般不会大大超过六百万镑;就某几年来说,还不够支付上次战争四个月的费用。

    军队派往遥远的国家,其饷给和食粮要在远地购买。购买这些东西或买进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以购买这些东西,要输出若干商品。最宜于为这目的而输出的商品,似乎是制造得比较精巧的工业品,即体积小价值大,因而能以不大的费用运到遥远地方的制造品。一个国家,如果它的产业每年生产这种大量剩余的制造品输往外国,那末,即使它不输出大量金银,甚至没有如此大量的金银可供输出,也能进行一场费用浩大的对外战争好多年。诚然,每年剩余制造品的很大部分必须在这种情况下输出,而它虽给商人带回利润,却不给国家带回任何利润,因为政府向商人购买外国期票,以便在外国购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不过,总有一部分剩余制造品的输出,仍可带回利润。在战争期间,政府将对制造业提出加倍的要求。第一,由于购买军队的的给和食粮,政府向外国出了期票,为了付清期票,政府就要求制造业制造商品,以便运往外国;第二,国内通常已经消费掉的外国货物,仍须向外国购买,为了换回这种货物,政府又要求制造业制造商品运往外国。在破坏性最大的对外战争中,大部分的制造业往往会极度繁荣;反之,在恢复和平的时候却往往会衰落下去。它们可能在国家衰落时繁荣,而在国家恢复繁荣时衰落。英国制造业的许多不同部门在上次战争期间和在战后一段时期的不同状况,可作我上面所说的例证。

    借土地原生产物的输出而进行费用浩大或旷日持久的对外战争是不相宜的。把大量原生产物运往外国以购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费用太大。而且没有几个国家所生产的原生产物,除了足够维持本国居民生活所需外,还能有大量剩余。因此,以大量原生产物输往外国,实无异夺去人民一部分的必要生活资料。至于制造品的输出,情形就有所不同。制造业工人的生活资料仍保存在国内,所输出的仅是他们产品的剩余部分。休谟屡次注意到往昔英国国王不能不断地进行长期对外战争的事实。那时英国除了土地原生产物和若干最粗陋的制造品,就没有其他东西可以用来购买远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但原生产物不能从国内消费中大量节省下来,粗制造品和原生产物的运输费用又过于巨大。所以,他们不能长期对外作战,并不是因为缺少货币,而是因为缺少比较精巧的工业品。英格兰的买卖在那时和现在都是以货币为媒介的。那时货币流通量对通常买卖次数和价值的比例,必定和现在相同,更确切地说,必定比现在大,因为那时没有纸币,现在纸币却已代替了大部分金银。在商业和制造业不甚发达的国家,遇有非常事件发生,臣民对君主很难有多大援助,其理由我将在下面说明。所以,在这样的国家里,君主都努力累积财宝,作为预防不测事件的唯一手段。即使没有这种必要,君王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自然会倾向于为累积所必需的节俭。在那样简朴的状态下,甚至君主的消费也不受爱好宫廷豪华的虚荣心的支配,而用于赏赐佃户,款待家臣。虚荣心几乎总是导致浪费,但赏赐和款待却很少引起这种结果。因此,每一个鞑靼酋长都有财宝。查理十二世有名的同盟者乌克兰哥萨克酋长马捷帕的财宝据说很多。梅罗文加王朝的法兰西国王都有财宝。在他们分封儿子时,也把财宝分给他们。撒克逊君王以及征服后最初几个国王,也似乎曾经累积过财宝。每一个新朝代所做的第一件事通常就是夺取前王的财宝,作为获得继承权的最重要的手段。先进的商业国家的君王,却没有累积财宝的同样的必要,因为他们在非常事故发生时,通常都能得到臣民的特别援助。他们累积的倾向也没有那样厉害。他们自然地、也许必然他仿效那个时代流行的办法,他们的消费和领土内各大业主的消费一样,会受豪华的虚荣心的支配。宫廷中毫无意义的装饰一天比一天华丽,其用费之大,不仅阻止累积,而且往往侵及预定供更必要的用途的基金。德西利达斯关于波斯宫廷所说的话,可适用于欧洲一些君主的宫廷。他说:他在那里只看到许多富丽的东西,看不到什么力量;看到许多奴婢,看不到几个军人。

    金银的输入,不是一国得自国外贸易的主要利益,更不是唯一利益。经营国外贸易的任何地方之间,毫不例外地都可从中得到两种不同的利益。那就是,输出他们所不需要的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剩余部分,换回他们所需要的其他物品。通过以剩余物品换取其他物品来满足他们一部分的需要并增加他们的享受,这种贸易使剩余物品有了价值。利用这个办法,国内市场的狭隘性并不妨碍任何工艺或制造业部门的分工发展到十分完善的程度。由于给国内消费不了的那一部分劳动成果开拓了一个比较广阔的市场,这就可以鼓励他们去改进劳动生产力,竭力增加他们的年产物,从而增加社会的真实财富与收入。对于彼此进行对外贸易的所有不同的国家,对外贸易都不断地从事完成这些伟大而重要的工作。当然,经营国外贸易的商人一般总是较多地注意供应本国人民的需要和输出本国的剩余物品,较少地注意供应别国人民的需要和输出别国的剩余物品,所以最受国外贸易的利益的,是商人所在的国家,但通商各国也都得到巨大的利益。以金银输入没有金银矿山但又需要金银的国家,无疑是对外贸易业务的一部分,但这是最不重要的一部分。单为了这种打算而经营国外贸易的国家,恐怕在一世纪内还没有机会装满一船金银。

    美洲的发现之所以使欧洲变得富裕,并非由于输入金银的缘故。因为美洲金银矿山丰饶,这些金属的价格降低了。与十五世纪相比,现今购买金银器皿所需付给的谷物或劳动,约为当时的三分之一。欧洲每年花费同量的劳动和商品,就能买到大约三倍于当时的金银器皿。但是,当一种商品跌到从前售价的三分之一时,不仅原来有资力购买这商品的人可购买三倍于此的数量,而且许许多多原来没有资力购买这商品的人也能购买;现在有资力购买金银器皿的人数,也许比从前增加到十倍以上,也许增加到二十倍以上。因此,欧洲现有的金银器皿,不仅可能比设若美洲金银矿尚未发现而甚至在其目前进步状态下所会有的金银器皿多三倍以上,而且可能多二十倍乃至三十倍以上。直到现在为止,欧洲无疑地已经获得了实在的便利,不过那确是一种微不足道的便利。金银价格的低廉使这些金属不象以前那样宜于充作货币。为了购买同一东西,我们必须携带较多的金银,并在口袋里带一个先令而不象从前那样只带四便士的一个银币。很难说上述的便利和不便利,哪一种较不重要,这两者本来都不会使欧洲的情况发生任何根本的变化。然而美洲的发现确曾使欧洲的情况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美洲的发现给欧洲各种商品开辟了一个无穷的新市场,因而就有机会实行新的分工和提供新的技术,而在以前通商范围狭隘,大部分产品缺少市场的时候,这是决不会有的现象。劳动生产力改进了,欧洲各国的产品增加了,居民的实际收入和财富也跟着增大了。欧洲的商品对美洲来说几乎都是新奇的,美洲的许多商品对欧洲来说也是新奇的。于是发生了一系列以前从未想到过的新的交易,它当然对旧大陆有利,但自然对新大陆也同样有利。由于欧洲人蛮横地侵害别人的权利,一件对所有国家本来都是有利的事情,却成为若干不幸的国家遭到摧残和破坏的根源。

    几乎同时发生的经由好望角至东印度的航道的发现,也许开辟了一个比美洲更大的国外贸易市场,虽然距离更远。美洲当时只有两个在各方面都比野蛮人优越的民族,它们在被发现后不久就被消灭了。其余的都不过是野蛮人。但是,中国、印度斯坦、日本等帝国以及东印度的几个帝国,虽然没有比较丰富的金银矿山,在其他各方面却比墨西哥或秘鲁更为富裕,土地耕种得更好,一切工艺和制造业更为进步;即使我们相信西班牙各作家关于那些帝国往昔情况的夸大记载,也仍得承认这一点,其实这些作家的话显然是不足置信的。文明富国间交易的价值,总会比文明富国与未开化人和野蛮人交易的价值大得多。但欧洲从美洲贸易所得的利益,却一向比它从东印度通商所得的利益大得多。葡萄牙人独占东印度贸易几乎达一百年之久,其他欧洲国家要把任何货物运到东印度去或从东印度购入任何货物,都须间接经过葡萄牙人之手。上世纪初叶荷兰人开始侵入东印度时,他们把全部东印度的商业交由一家独占公司经营。英国人、法国人、瑞典人和丹麦人随后都仿效他们的先例,所以,欧洲任何大国都没有享受到对东印度自由贸易的利益。这种贸易之所以不及美洲贸易有利的唯一原因是,美洲贸易、即欧洲几乎每一国家对其所属殖民地的贸易是其一切臣民可以自由经营的。那些东印度公司的专营的特权、雄厚的财富,以及这些财富为它们从本国政府获得的惠益和保护,已经引起不少嫉妒。这种嫉妒心理使人往往把它们的贸易看作是完全有害的,因为经营这种贸易的国家每年都输出大量的白银。有关的方面回答说,由于这种不断地输出白银,他们的贸易一般说来可能使欧洲陷于贫困,但对于从事贸易的具体国家来说,却并非如此;因为,通过输出一部分回程货到欧洲其他国家,这种贸易每年给本国带回的白银数量远远超过输出的白银数量。反对者和答辩者都以我刚才一直在考察的流行的想法为根据。所以,关于他们任何一方,我们都不必多所论述了。由于每年有白银输往东印度,欧洲的银器也许比另一种情况下稍为贵一些,银币所能购买的劳动和商品大概也多一些。在这两个结果中,前者所受的损失很小,后者所得的利益很小,两者都微不足道,不值得社会任何部分的注意。东印度的贸易由于为欧洲商品开辟了一个市场,或者用近似的说法,为那些商品所购买的金银开辟了一个市场,就一定会增加欧洲商品的年产量,因而也增加欧洲的实际财富和收入。它们至今增加得很少,也许是因为那种贸易处处受到限制的缘故。

    关于财富存在于货币或金银之中这一流行的说法,我认为有必要作详尽的考察,虽然这样做难免令人感到沉闷。我已经说过,按照普通的说法,货币往往表示财富;这种词义的含糊使这一流行的见解在我们听来非常熟悉,甚至那些确信这种说法是谬论的人也往往会忘记自己的原则,在推理的过程中把它当做确定不移的、不可否认的真理。英国有几个研究商业的优秀作家在开头就指出,一个国家的财富不仅在于金银,而且在于它的土地、房屋和各种各样可消费的物品。但在他们推理的过程中,他们却似乎把土地、房屋和可消费的物品统统忘记了;他们的论证往往认为:一切财富在于金银,增加那些金属是国家工商业的巨大目标。

    但是,财富在于金银,以及无金银矿山的国家只有通过贸易差额、即使输出价值超过输入价值才能输入金银这两个原则既然已经确立,那末,政治经济学的巨大目的就一定变成尽量减少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的输入,尽量增加国内产业产品的输出了。因此,使国家致富的两大手段就是限制输入和奖励输出。

    输入的限制有二种。

    第一,凡能由本国生产的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无论从什么国家输入,都一律加以限制。

    第二,在对某些外国的贸易中,如果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本国,那就几乎是无论何种货物。只要是从那些国家输入的,都一律加以限制。

    这些不同的限制有时采用高关税的方法,有时采用绝对禁止的方法。

    奖励输出的方法,有时是退税,有时是发给奖励金,有时是同主权国家订立有利的通商条约,有时是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

    在下述两种不同的情况下允许退税。已纳关税或国产税的国内制造品,在输出时往往将课税的全部或一部发还;输入时已经课税的外国商品,如再输出,则有时将课税的全部或一部发还。

    奖励金的颁发,用以奖励某些新兴的制造业,或用以奖励被认为应受特殊照顾的其他一些工业。

    通过有利的通商条约,本国的货物或商人在某一外国获得了其他国家的货物和商人所不能享受的特权。

    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不仅使殖民地建立国的货物和商人享有某些特权,而且往往使他们取得独占权。

    上述两种限制输入的方法连同四种奖励输出的方法,乃是使贸易差额有利,以增加国内金银量的六种主要的手段,为重商主义所倡导。我将在以下各章分别加以讨论。对于这六种手段有没有所说的把货币输入到国内来的倾向,我将不再多加注意,而主要考察这些手段的每一种对于国家产业的年产物可能有什么影响。这些手段既然会增加或减少国家年产物的价值,显然也一定会增加或减少国家的实际财富和收入。

    第二章 论限制从外国输入国内能生产的货物

    以高关税或绝对禁止的办法限制从外国输入国内能够生产的货物,国内从事生产这些货物的产业便多少可以确保国内市场的独占。例如,禁止从外国输入活牲畜和腌制食品的结果,英国牧畜业者就确保了国内肉类市场的独占。对谷物输入课以高额关税,就给与谷物生产者以同样的利益,因为在一般丰收的时候对谷物输入课以高额关税,等于禁止它的输入。外国毛织品输入的禁止,同样有利于毛织品制造业。丝绸制造业所用的材料虽全系产自国外,但近来也已取得了同样的利益。麻布制造业尚未取得这样的利益,但正在大踏步向这一目标迈进。还有其他许多种类的制造业同样地在英国完全取得了或几乎取得了不利于同胞的独占权。英国所绝对禁止输入或在某些条件下禁止输入的货物,其种类之繁多,不很熟悉关税法的人是简直极不容易猜想出来的。

    这种国内市场的独占,对享有独占权的各种产业往往给予很大的鼓励,并往往使社会在那情况下有较大部分的劳动和资财转用到这方面来,那是毫无疑问的。但这办法会不会增进社会的全部产业,会不会引导全部产业走上最有利的方向,也许并不是十分明显的。

    社会全部的产业决不会超过社会资本所能维持的限度。任何个人所能雇用的工人人数必定和他的资本成某种比例,同样地,大社会的一切成员所能继续雇用的工人人数,也一定同那社会的全部资本成某种比例,决不会超过这个比例。任何商业条例都不能使任何社会的产业量的增加超过其资本所能维持的限度。它只能使本来不纳入某一方向的一部分产业转到这个方向来。至于这个人为的方向是否比自然的方向更有利于社会,却不能确定。

    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会或者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

    第一,每个人都想把他的资本投在尽可能接近他家乡的地方,因而都尽可能把资本用来维持国内产业,如果这样做他能取得资本的普通利润,或比普通利润少得有限的利润。

    所以,如果利润均等或几乎均等,每一个批发商人就都自然宁愿经营国内贸易而不愿经营消费品的国外贸易,宁愿经营消费品国外贸易而不愿经营运送贸易。投资经营消费品国外贸易,资本往往不在自己的监视之下,但投在国内贸易上的资本却常在自己的监视之下。他能够更好地了解所信托的人的品性和地位,即使偶然受骗,也比较清楚地了解他为取得赔偿所必须根据的本国法律。至于运送贸易,商人的资本可以说分散在两个外国,没有任何部分有携回本国的必要,亦没有任何部分受他亲身的监视和支配。譬如,阿姆斯特丹商人从克尼斯堡运送谷物至里斯本,从里斯本运送水果和葡萄酒至克尼斯堡,通常必须把他资本的一半投在克尼斯堡,另一半投在里斯本。没有任何部分有流入阿姆斯特丹的必要。这样的商人自然应当住在克尼斯堡或里斯本,只有某种非常特殊的情况才会使他选择阿姆斯特丹作为他的住处。然而,由于远离资本而感到的不放心,往往促使他把本来要运往里斯本的克尼斯堡货物和要运往克尼斯堡的里斯本货物的一部分,不计装货卸货的双重费用,也不计税金和关税的支付,运往阿姆斯特丹。为了亲身监视和支配资本的若干部分,他自愿担负这种特别的费用。也正由于这样的情况,运送贸易占相当份额的国家才经常成为它通商各国货物的中心市场或总市场。为了免除第二次装货卸货的费用,商人总是尽量设法在本国市场售卖各国的货物,从而在可能范围内尽量使运送贸易变为消费品国外贸易。同样,经营消费品国外贸易的商人,当收集货物准备运往外国市场时,总会愿意以均等或几乎均等的利润尽可能在国内售卖货物的一大部分。当他这样尽可能地使他的消费品国外贸易变为国内贸易时,他就可以避免承担输出的风险和麻烦。这样一来,要是我可这样说的话,本国总是每一国家居民的资本不断绕之流通并经常趋向的中心,虽然由于特殊原因,这些资本有时从那中心被赶出来,在更遥远地方使用。可是,我已经指出,投在国内贸易上的资本,同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等量资本相比,必能推动更大量的国内产业,使国内有更多的居民能够由此取得收入和就业机会。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资本,同投在运送贸易上的等量资本相比,也有同样的优点。所以,在利润均等或几乎均等的情况下,每个个人自然会运用他的资本来给国内产业提供最大的援助,使本国尽量多的居民获得收入和就业机会。

    第二,每个个人把资本用以支持国内产业,必然会努力指导那种产业,使其生产物尽可能有最大的价值。

    劳动的结果是劳动对其对象或对施以劳动的原材料所增加的东西。劳动者利润的大小,同这生产物价值的大小成比例。但是,把资本用来支持产业的人,既以牟取利润为唯一目的,他自然总会努力使他用其资本所支持的产业的生产物能具有最大价值,换言之,能交换最大数量的货币或其他货物。

    但每个社会的年收入,总是与其产业的全部年产物的交换价值恰好相等,或者无宁说,和那种交换价值恰好是同一样东西。所以,由于每个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由于宁愿投资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持国外产业,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象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那些假装为公众幸福而经营贸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事实上,这种装模作样的神态在商人中间并不普遍,用不着多费唇舌去劝阻他们。

    关于可以把资本用在什么种类的国内产业上面,其生产物能有最大价值这一问题,每一个人处在他当地的地位,显然能判断得比政洽家或立法家好得多。如果政治家企图指导私人应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那不仅是自寻烦恼地去注意最不需注意的问题,而且是僭取一种不能放心地委托给任何个人、也不能放心地委之于任何委员会或参议院的权力。把这种权力交给一个大言不惭地、荒唐地自认为有资格行使的人,是再危险也没有了。

    使国内产业中任何特定的工艺或制造业的生产物独占国内市场,就是在某种程度上指导私人应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而这种管制几乎毫无例外地必定是无用的或有害的。如果本国产业的生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价格同外国产业的生产物一样低廉,这种管制显然无用。如果价格不能一样低廉,那末一般地说,这种管制必定是有害的。如果一件东西在购买时所费的代价比在家内生产时所费的小,就永远不会想要在家内生产,这是每一个精明的家长都知道的格言。裁缝不想制作他自己的鞋子,而向鞋匠购买。鞋匠不想制作他自己的衣服,而雇裁缝制作。农民不想缝衣,也不想制鞋,而宁愿雇用那些不同的工匠去做。他们都感到,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应当把他们的全部精力集中使用到比邻人处于某种有利地位的方面,而以劳动生产物的一部分或同样的东西,即其一部分的价格,购买他们所需要的其他任何物品。

    在每一个私人家庭的行为中是精明的事情,在一个大国的行为中就很少是荒唐的了。如果外国能以比我们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供应我们,我们最好就用我们有利地使用自己的产业生产出来的物品的一部分向他们购买。国家的总劳动既然总是同维持它的产业的资本成比例,就决不会因此减少,正如上述工匠的劳动并不减少一样,只不过听其随意寻找最有利的用途罢了。要是把劳动用来生产那些购买比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那一定不是用得最为有利。劳动象这样地不去用于显然比这更有价值的商品的生产,那一定或多或少会减损其年产物的价值。按照假设,向外国购买这种商品,所费比国内制造未得便宜。所以,如果听其自然,仅以等量资本雇用劳动,在国内所生产商品的一部分或其价格的一部分,就可把这商品购买进来。所以,上述管制的结果,国家的劳动由较有利的用途改到较不利的用途。其年产物的交换价值,不但没有顺随立法者的意志增加起来,而且一定会减少下去。

    诚然,由于有了这种管制,特定制造业有时能比没有此种管制时更迅速地确立起来,而且过了一些时候,能在国内以同样低廉或更低廉的费用制造这特定商品。不过,社会的劳动,由于有了此种管制,虽可更迅速地流入有利的特定用途,但劳动和收入总额,却都不能因此而增加。社会的劳动,只能随社会资本的增加而比例增加;社会资本增加多少,又只看社会能在社会收入中逐渐节省多少。而上述那种管制的直接结果,是减少社会的收入,凡是减少社会收入的措施,一定不会迅速地增加社会的资本;要是听任资本和劳动寻找自然的用途,社会的资本自会迅速地增加。

    没有那种管制,那特定制造业虽不能在这社会上确立起来,但社会在其发展的任何时期内,并不因此而更贫乏。在这社会发展的一切时期内,其全部资本与劳动,虽使用的对象不相同,但仍可能使用在当时最有利的用途。在一切时期内,其收入可能是资本所能提供的最大的收入,而资本与收入也许以可能有的最大速度增加着。

    有时,在某些特定商品的生产上,某一国占有那么大的自然优势,以致全世界都认为,跟这种优势做斗争是枉然的。通过嵌玻璃、设温床、建温壁,苏格兰也能栽种极好的葡萄,并酿造极好的葡萄酒,其费用大约三十倍于能由外国购买的至少是同样好品质的葡萄酒。单单为了要奖励苏格兰酿造波尔多和布冈迪红葡萄酒,便以法律禁止一切外国葡萄酒输入,这难道是合理的吗?但是,如果苏格兰不向外国购买它所需要的一定数量的葡萄酒,而竟使用比购买所需的多三十倍的资本和劳动来自己制造,显然是不合理的,那末所使用的资本与劳动,仅多三十分之一,甚或仅多三百分之一,也是不合理的,不合理的程度虽没有那么惊人,但却完全是同样不合理。至于一国比另一国优越的地位,是固有的,或是后来获得的,在这方面,无关重要。只要甲国有此优势,乙国无此优势,乙国向甲国购买,总是比自己制造有利。一种技艺的工匠比另一种技艺的工匠优越的地位,只是后来获得的,但他们两者都认为,互相交换彼此产品比自己制造更有利。

    从独占国内市场取得最大好处的,乃是商人与制造业者。禁止外国牲畜及腌食品的输入,以及对外国谷物课高关税——这在一般丰年等于禁止——虽有利于英国牧畜者与农民,但其有利程度,比不上商人和制造业者从同类限制所得的利益。制造品,尤其是精制造品,比谷物和牲畜,更易于由一国运至另一国。所以,国外贸易,通常以贩卖制造品为主要业务。在制造品方面,只要能占一点点利益,甚至在国内市场上,也能使外国人以低于我国工人的产品的价格出售。但在土地原生产物方面,非有极大的好处不能作到这个地步。如果在这情况下准许外国制造品自由输入,也许有几种国内制造业会受其损害,也许有几种国内制造业会完全毁灭,结果大部分资本与劳动,将离去现在用途,被迫寻找其他用途。但土地原生产物最自由的输入,不能对本国农业发生这样的影响。

    例如,即使牲畜的输入变得那么自由,但由于能够输入的是那么少,所以对英国牧畜业没有多大影响。活牲畜,恐怕是海运昂于陆运的唯一商品了。因为牲畜能够行走,陆运时牲畜能自己搬运自己。但由海运,则被输运的,不仅是牲畜,而且还有牲畜所需的食料和饮料,要费许多钱,并经过许多麻烦。爱尔兰和不列颠间的海程,距离很短,爱尔兰牲畜的输入,因此较易。最近只允许爱尔兰牲畜在有限时期内输入,但如果允许其永久自由输入,对不列颠牧畜者的利益也不会有很大影响。不列颠靠近爱尔兰海的地方,都是牧畜地。输入的爱尔兰牲畜,必须赶过广大地方,才能到达适当的市场,所费不贷,而且经过很多麻烦。肥的牲畜,不能行走那么远,所以,只有瘦牲畜可以输入,这种输入不会损害饲畜或肥育牲畜的地方的利益,因为减低了瘦牲畜的价值,所以对这些地方是有利的,这种输入只会损害繁畜地方的利益。自从爱尔兰牲畜准许输入以来,爱尔兰牲畜运入不多,而瘦牲畜售价依然高昂这一事实,似足证明,就连不列颠的繁畜地方,也不见得大受爱尔兰牲畜自由输入的影响。据说,爱尔兰的普通人民,对于牲畜的输出,有时曾加以剧烈的反对。但是,输出者如果觉得继续输出牲畜有很大利益,那在法律赞助他们的时候,他们要克服爱尔兰群众的反对,是很容易的。

    此外,饲畜及肥富的地方,必定都是已大加改良的地方,而繁畜地方,却通常是未开垦的地方。提高瘦牲畜的价格,由于增加了未开垦土地的价值,无异是反对改良的奖励金。对于全境都已大加改良的地方,输入瘦牲畜比繁殖瘦牲畜更为有利。因此,现在的荷兰,据说信奉此原理。苏格兰、威尔士及诺森伯兰的山地,都是不能有多大改良的地方,并且看来先天注定要作为不列颠的繁畜场的。准许外国牲畜自由输入,其唯一结果不过是使这些地方不能利用联合王国其他地方日益增加的人口与改良,就是说,不能把牲畜价格抬高到非常的高度,不能对国内比较改良和开垦过的地方课取一种真实的税。

    象活牲畜一样,腌食品最自由的输入,也不能对不列颠牧畜者的利益有多大影响。腌食品,不仅是笨重的商品,而且与鲜肉比较,其品质较劣,其价格又因所需劳动和费用较多而较昂。所以,这种腌食品,虽能与本国的腌食品竞争,但决不能与本国的鲜肉竞争。它虽可用作远洋航轮上的食料,以及诸如此类的用途,但在人民食料中,究竟不占大的部分。自认准许腌食品自由输入以来,从爱尔兰输入的腌食品为量仍然不多这一事实,是我国牧畜业者丝毫用不着畏惧这种自由输入的实证。家畜的价格,似乎不曾显著地受到它的影响。

    即使外国谷物的输入,也不能对不列颠农业家的利益有多大影响。谷物是比家畜肉笨重得多的商品。四便士一磅的家畜肉和一便士一磅的小麦一样昂贵。甚至在大荒年,输入的外国谷物为数也不多这一事实,可消除我国农民对外国谷物自由输入的恐惧。根据见闻广博的谷物贸易研究者的论文,平均每年输入的各种谷物量,总共不过二万三千七百二十八夸特,只达本国消费额五百七十一分之一。但由于谷物奖励金在丰年导致了超过实际耕作状态所容许的输出,所以在歉年,必然导致超过实际耕作状态所容许的输入。这样一来,今年的丰收,不能补偿明年的歉收。由于平均输出量,必因这种奖励金而增大,所以平均输入量,必因这种奖励金而增大,超过实际耕作状态所需要输入的程度。要是没有奖励金,那末输出的谷物将比现在少,因此逐年平均计算,输入量也许亦比现在少。谷物商人,换言之,在英国及他国间贩运谷物的人,将因此而失去许多生意,遭受很大损失,但就乡绅和农业家说,吃亏却极其有限,所以我曾说,最希望奖励金制度继续实行下去的人,不是乡绅与农业家,而是谷物商人。

    在一切人民中,乡绅与农业家算是最少有卑劣的独占精神的人,这对他们来说是很大的光荣。大制造厂企业家,如果发觉附近二十哩内新建了一个同种类工厂,有时会惊慌起来。在阿比维尔经营毛织品制造业的荷兰人,规定在那城市周围六十哩内,不许建设同类工厂。反之,农业家与乡绅,却通常愿意促进邻近各田庄的开垦与改良,不会加以阻止。大部分制造业,都有要保持的秘密,而他们却没有什么秘密,如果他们发现了有利的新方法,他们一般都欢喜把这方法告诉他们邻人,而且尽可能来推广。老伽图曾说:Pius Questus,stabilissimusque,minimeque invidiosus;minimeque male cogitantes sunt, qui in eo studio occupati sunt.(这是最受人尊敬的职业,从事于这种职业的人,生活最为稳定,最不为人忌恨,他们也最没有不满之念。)乡绅与农业家,散居国内各地,不易于结合,商人与制造业者,却集居于城内,易于结合。他们都沾染城市所盛行的专营同业组合的习气,他们一般取得了违反各城市居民利益的专营的特权,自然竭力没法取得违反所有同国人的专营的特权。保障国内市场独占、限制外国货物输入的方法,似乎就是他们的发明。乡绅和农业家,忘却他们本人地位所应有的宽大心,起来要求谷物及家畜肉供给的独占权,也许是模仿商人和制造业者,而且鉴于他们有意压迫自己,要和他们立于同等的地位。至于自由贸易对他们利益的影响比对商人和制造业者利益的影响少得多这一问题,他们也许没花工夫去考虑。

    以恒久的法律,禁止谷物及牲畜的输入,实际上等于规定,一国的人口与产业,永远不得超过本国土地原生产物所能维持的限度。

    但是,给外国产业加上若干负担,以奖励国内产业,似乎一般只在下述二场合是有利的。

    第一,特定产业,为国防所必需。例如,大不列颠的国防,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它有多少海员与船只。所以,大不列颠的航海法,当然力图通过绝对禁止或对外国航船课重税来使本国海员和船舶独占本国航运业了。航海法的规例,大要如下:

    一、凡与大不列颠居留地和殖民地通商或在大不列颠沿岸经商的船舶,其船主、船长及四分之三船员,必须为英国籍臣民,违者没收船舶及其所载的货物。

    二、有许多体积极大的输入品,只能由上述那种船舶或商品出产国的船舶(其船主、船长及四分之三船员为该国人民)输入大不列颠,但由后一类船舶输入,必须课加倍的外人税。若由其他船舶输入,则处以没收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的惩罚。此法令颁布时,荷兰人是欧洲的大运送业者,它现在仍是欧洲的大运送业者。但这法令公布后,他们再不能作大不列颠的运送业者了,再不能把欧洲其他各国的货物输入我国了。

    三、有许多体积极大的输入品,只许由出产国船舶输入,连使用英国船舶运送也在禁止之列,违者没收船舶与其所载货物。这项规定,可能也是专为荷兰人而设。荷兰那时,象现在一样,是欧洲各种货物的大市场,有了这个条例,英国船舶就不能在荷兰国境内起运欧洲其他各国的货物了。

    四、各种腌鱼、鲸须、鲸鳍、鲸油、鲸脂,非由英国船捕获及调制,在输入不列颠时,即须课以加倍的外人税。那时欧洲以捕鱼为业供给他国的,只有荷兰人,现在主要仍是荷兰人。有了这个条例,他们以鱼供给英国,就须缴纳极重的税了。

    这航海法制定的时候,英、荷两国虽实际上没有战争,然两国间的仇恨,已达极点。这仇恨在制定这法律的长期议会统治时期已经开始,不久在克伦威尔王朝及查理二世王朝的荷兰战争中爆发了出来。所以,说这个有名法令的有几个条目是从民族仇恨出发的,也不是不可能的。但这些条目却是象深思熟虑的结果同样明智。当时的民族仇恨,以削弱唯一可能危害英格兰安全的荷兰海军力量为其目的,这和经过最冷静的熟思所想出来的正相同。

    航海法对国外贸易,即对因国外贸易而增加的财富,是不利的。一国对外国的通商关系,象个别商人对他所交易的人的关系一样,以贱买贵卖为有利。但是,在贸易完全自由的情况下,一个国家最可能有贱买的机会,因为贸易完全自由,鼓励一切国家,把它所需的物品,运到它那边来。由于同一原因,它也最可能贵卖,因为买者麇集于它的市场,货物售价可尽量提高。诚然,航海法,对来到英国输出英国产物的外国船只,未曾课税。甚至往时输出货物和输入货物通常都要纳的外人税,由于以后若干法令,有大部分输出品,无须再缴纳了。但这一切,都不足减轻航海法对国外贸易的有害倾向。外国人如果因为受我们禁止,或被我们课取高关税,不能来此售卖,也不能来此购买。空船来我国装货的外国人,势必损失从他们国家到大不列颠的船费。所以减少售卖者人数,即是减少购买者人数。这样,与贸易完全自由的时候比较,我们不仅在购买外国货物时,要买得更贵,而且在售卖本国货物时,要卖得更贱。但是,由于国防比国富重要得多,所以,在英国各种通商条例中,航海法也许是最明智的一种。

    给外国产业加上若干负担,以奖励国内产业,一般有利的第二场合是,在国内对国内生产物课税的时候。在这场合,对外国同样产物课以同额税,似乎亦合理。这办法不会给国内产业以国内市场的独占权,亦不会使流入某特殊用途的资财与劳动,比自然会流入的多。课税的结果,仅使本来要流入这用途的任何一部分资财与劳动,不流入较不自然的用途,而本国产业与外国产业,在课税后,仍能在和课税前大约相同的条件下互相竞争。在大不列颠,当国内产业的生产物课有此等税的时候,通常就对同种类外国商品的输入,课以高得多的关税,免得国内商人和制造业者吵吵嚷嚷地埋怨说,此等商品要在国内贱卖了。

    关于自由贸易这个第二种限制,有人认为,在一些场合,不应局限于输入本国而与本国课税品相竞争的那些外国商品,应该扩大到许许多多外国商品。他们说,生活必需品,要是在国内课税,那末不仅对外国输入的同种生活必需品课税是正当的,即对输入本国能和本国任何产业的生产物竞争的各种外国商品课税也是正当的。他们说,这种课税的结果,必然抬高生活品价格,劳动者生活品价格抬高的结果,劳动价格一定跟着抬高。所以,本国产业生产的各种商品,虽没直接课税,但其价格都将因此种课税而上升,因为生产达各种商品的劳动的价格上升了。所以,他们说,这种课税,虽只以生活必需品为对象,但实际上等于对国内一切产物课税。他们认为,为要使国内产业与国外产业立于同等地位,对输入本国而与本国任何商品竞争的任何外国商品,须一律课以与本国商品价格增高额相等的税。

    生活必需品税,如英国的石硷税、盐税、皮革税、烛税等,是否必然提高劳动价格,从而提高一切其他商品的价格,我将在后面考察赋税时,加以考察。但是,假定这种税有这后果(它无疑有这后果),一切商品价格象这样由于劳动价格的上涨而普遍上涨的情况,在以下两方面和特定商品由于直接课有特种赋税而涨价的情况有所不同。

    第一,这特种赋税能使这特定商品的价格提高到什么程度,总可以很准确地判定。但劳动价格一般的提高,可在什么程度上,影响各种不同劳动生产物的价格,却不能相当准确地判定。所以,要按各种国内商品价格上涨的比例,对各种外国商品课以相当的赋税,不可能做得相当准确。

    第二,生活必需品税对人民景况的影响,和贫瘠土壤与不良气候所产生的影响大致相同。食粮价格因此变得比从前昂贵,正象在土壤贫瘠气候不良的情况下生产食粮,需要异常的劳动和费用。在土壤和气候引起天然的穷乏时,指导人民如何使用其资本与劳动,是不合理的;在对生活必需品课税引起人为的缺乏时,指导人民应如何使用其资本与劳动,也是不合理的。很明显,在这两个场合,对人民最有利的是,让他们尽可能适应自己的环境,寻找劳动的用途,使他们在不利的情况下,能在国内或国外市场占有稍稍优越的地位。他们的捐税负担已经太重了,再给他们课新税,他们对生活必需品已经给付过高的价格,要他们对其他大部分物品,也给付过高的价格,作为补救办法,无疑是最不合理的。

    这类赋税,在达到一定高度时所造成的祸害,等于土壤贫瘠和天时险恶所造成的祸害。但最普遍征收这类赋税的地方,却是最富裕和最勤勉的国家。其他国家,都经不起这么大的乱政。只有最强健的身体,才能在不卫生的饮食下生存并处在健康状态,所以,只有各种产业都具有最大固有优点和后来获得优点的国家,才能在这类赋税下存在而繁荣。在欧洲,这一类赋税最多的国家,要算荷兰,而荷兰所以继续繁荣,并不是由于有了这一类赋税,象不合理的想象那样,而是由于荷兰有了特殊情况,使得这种赋税不能阻止其继续繁荣。

    给外国产业加上若干负担,以奖励本国产业,在上述二场合,是一般有利,而在下述二场合,则有考虑余地。(一)在一个场合,在什么程度上,继续准许一定外国货物的自由输人,是适当的;(二)在另一个场合,在什么程度上,或使用什么方式,在自由输入业已中断若干时候之后,恢复自由输入,是适当的。

    在什么程度上继续准许一定外国商品的自由输入是适当的,有时成为要考虑的问题的场合是,某一外国以高关税或禁止的方法,限制我国某些制造品输入那国家的时候。在这场合,复仇心自然要驱使我们报复,我们对他们某些或一切制造品,课以同样的关税或禁止其输入我国。各国通常都是如此进行报复的。法国人为了庇护本国的制造业,对于一切能和他们竞争的外国商品,特别喜欢用限制输入的方法。这似乎是科尔伯特政策的大部分。科尔伯特才能虽不小,但在这里,却似乎为商人和制造业者的诡辩所欺蒙了,这般商人和制造业者,老是要求一种有害同胞的独占权。现在,法国最有才智的人都认为,他这种行为对法国无利。这位大臣1667年公布关税法,对大多数外国制造品课以极高的关税。荷兰人请求减轻关税不得,于1671年,禁止法国葡萄酒、白兰地及制造品输入。1672年的战事,一部分可归因于这次商业上的争论。1678年尼麦格和约,允荷兰人之请,减轻了这种种关税,荷兰人于是也撤回了输入禁令。英法两国大约是在同一个时候开始互相采用同样的高关税与禁止政策来压迫对方的产业的,但首先采用的似乎是法兰西。从那时以来存在着的敌忾心,使得它们都不肯减轻关税。1697年,英国禁止弗兰德制造的麻花边输入。弗兰德那时为西班牙领地,其政府禁止英国毛织品输入,以为报复。1700年,英国撤回了禁止弗兰德麻花边输入的禁令,以弗兰德撤回禁止英国毛织品输入的禁令为条件。

    为了要撤废大家所斥责的高关税或禁令而采用的报复政策,如果能达到撤废的目的,就可说是良好的政策。一般地说,大的外国市场的恢复,可以抵消由于某些物品价格暂时昂贵而蒙受的暂时的困难而有余。要判断这种报复能否产生那种效果,与其说需要有立法家的知识,不如说需要有所谓政洽家或政客的技巧,因为立法家的考虑,应受不变的一般原理的指导,而狡猾的动物即世俗所谓政治家或政客的考虑,则受事件暂时的变动的支配。在没有撤销这种禁令的可能性的时候,为了要赔偿我国某些阶级人民所受的损害,再由我们自己来伤害我们的利益,不仅伤害那些阶级的利益而且伤害几乎一切其他阶级的利益,似乎不是一个好办法。在我们邻国禁止我国某种制造品时,我们通常不但禁止他们同种制造品,而且禁止他们其他几种制造品,因为仅仅前者,很少能绘他们以显著的影响。这无疑可给我国某些部门的工人以鼓励,替他们排除了一些竞争者,使他们能在国内市场上抬高他们的价格。不过,因邻国禁令而蒙受损害的那些我国工人,决不会从我国的禁令得到利益。反之,他们以及我国几乎所有其他阶级人民,在购买某些货物时,都不得不支付比从前更为昂贵的价格。所以,象这一类的法律,对全国课了真实的税,受益的不是受邻国禁令之害的那一阶级工人,却是另一阶级人民。

    在外国货物的自由输入已经中断若干时候以后,使在什么程度上或使用什么方式来恢复自由输入才适当成为一个也许是值得深思的问题的场合是,本国的某些制造业,由于一切能和它们的制造品竞争的外国货物,都课有高关税或被禁止输入而扩大起来,能雇用许许多多工人的时候。在这场合,人道主义也许要求,只能一步一步地、小心翼翼地恢复自由贸易。如果骤然撤废高关税与禁止,较低廉的同种类外国货物,即将迅速流入国内市场,把我国千千万万人民的日常职业与生活资料夺去。由此而起的混乱,当然很大。但依据下达二个理由,这混乱也许比一般所想象的小得多。

    第一,无奖励金通常亦可输出到欧洲其他各国的制造品,都不会受到外国商品自由输人的大影响。这种制造品,输往外国,其售价必与同品质同种类的其他外国商品同样低廉。因此,在国内,其售价目必较低廉,因而仍能控制国内市场。即使有一些爱时髦的人,有时只因为是外国货,便爱好起来,本国制造的同种类货物,虽价廉物美,亦为他们所不取,然而这种愚行,总不会那么普及,所以对人民一般职业没有显著的影响。我国毛织品制造业、鞍皮业、铁器业中,即有很大一部分制造品,每年不依赖奖励金而输往欧洲其他各国,而雇用职工最多的制造业,亦就是这几种制造业。从自由贸易受到最大损害的,也许是丝制造业,其次是麻布制造业,但后者所受损失比前者少得多。

    第二,这样恢复贸易自由,虽将使许多人民突然失去他们通常的职业和普通的谋生方法,但他们不会因此而失业或无生计。上次战争结束时,海陆军裁减了十万以上,所减人数等于大的制造业所雇用的人数,他们顿时失去了他们平素的职业,无疑会感到困难,但他们并不因此便被剥夺了一切职业与生计。水兵的较大部分也许逐渐转移到商船上去服务,在这当中,被遣散的海陆军兵士,都被吸收在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受雇于各种职业。十万多惯于使用武器,而且其中有许多惯于劫掠的人,他们的位置起了那么大的变化,却不曾引起大的动乱,也不曾引起显著的混乱。任何地方,流氓的数目并未因此而显著增加,而且,据我所知,除了商船海员外,无论何种职业的劳动工资也未曾减少。要是我们比较兵士和任何种类制造业工人的习惯,我们就可发现,后者改业的可能性比前者大,因为兵土一向赖饷给为生,而制造业工人则专赖自身劳动为生。前者习于怠惰与闲荡,后者习于勤勉与刻苦。由一种辛勤劳动改为另一种辛勤劳动,当然比由怠惰闲荡改为勤劳容易得多。此外,我曾说过,大部分制造业,都有性质相似的旁系制造业,所以,工人很容易从这些制造业的一种转到另一种。而且这类工人的大部分,有时还被雇从事农村劳动。以前在特定制造业上雇用他们的资财,仍将留在国内,按另一个方式,雇用同数的人。国家的资本和从前相同,劳动的需要也和从前相同,或大致相同,不过是在不同地方和不同职业上使用。诚然,海陆军士兵如被遣散,有在不列颠或爱尔兰任何都市或任何地方操任何职业的自由。让我们恢复国王陛下的一切臣民有选择任何职业的天赋自由,象海陆军士兵所享受的那样,换言之,摧毁同业组合的专营的特权、撤废学徒法令(这二者都是对天赋自由的实际侵害),再撤废居住法,使贫穷工人在此他此业失了业的,能在被地彼业就业,无须担心已被人检举,亦无须担心被迫迁移,这样社会与个人,由于某特定制造业工人的偶然遣散而蒙受的损害,就不会大于他们从士兵的遣散所遭受的损害。我国的制造业工人,无疑对国家有很大的功绩,但和以血肉保卫国家的那些人相比,他们的功绩就显得小,对于他们,用不着有更好的待遇。

    不能期望自由贸易在不列颠完全恢复,正如不能期望理想岛或乌托邦在不列颠设立一样。不仅公众的偏见,还有更难克服的许多个人的私利,是自由贸易完全恢复的不可抗拒的阻力。如果军队的将校,都象制造业者反对在国内市场增加竞争者人数的法律那样激烈和那样一致地反对缩小兵力,都象制造业者鼓动他们工人,以暴力攻击这种法律的提议者那样激烈和那样一致地鼓动他们的士兵,以暴力攻击缩减兵力的提议者,那末要想缩编军队,正如现在想在任何方面减缩我国制造业者既得的危害我们同胞的独占权同样危险。这种独占权,已经在那么大的程度上增加了某些制造业的人数,他们象一个过于庞大的常备军一样,不但可以胁迫政府,而且往往可以胁迫立法机关。赞助加强此种独占权提案的国会议员,不仅可获得理解贸易的佳誉,而且可在那一个以人数众多和财富庞大而占重要地位的阶级中,受到欢迎与拥护。反之,要是他反对这类提案,要是他有阻止这类提案的权力,那末,即使他被公认是最正直的人,有最高的地位,有最大的社会功绩,恐仍不免受最不名誉的侮辱与诽谤,不免受人身的攻击,而且有时有实际的危险,因为愤怒和失望的独占者,有时会以无理的暴行,加害于他。

    大制造业经营者,如果由于在国内市场上突然遇到了外国人竞争,不得不放弃原业,其损失当然不小。通常用来购买材料支付工资的那一部分资本,要另觅用途,也许不会十分困难。但固定在工厂及职业用具上的那一部分资本,其处置却不免造成相当大的损失。对于他们的利益,公平的考虑,要求这种变革不要操之过急,而要徐缓地、逐渐地,在发出警告很久以后实行。要是立法机关的考虑,不为片面利益的吵吵嚷嚷的要求所左右,而为普遍幸福的广大见地所指导,那末它为此要特别小心,不建立任何新的这一类独占,也不推广已经建立的独占。这样的法规,在一定程度上给国家带来紊乱,而后来的救济,也难免引起另一种紊乱。

    至于在什么程度上,可对外国商品输入课税,不是为着防止输入,而是为着筹集政府收入,那是我以后考察赋税时所要考察的问题。但为防止输入,甚或为减少输入而设的税,显然是既破坏贸易自由,也破坏关税收入的。

    第三章 论对其贸易的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我国的那些国家的各种货物的输入所加的异常限制

    第一节即使根据重商主义的原则,这种限制也不合理

    重商主义所提倡的增加金银量的第二个方法,是对其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我国的那些国家的几乎一切货物的输入,加以异常的限制。例如,西利西亚的细竹布,缴纳了一定的税,即可输入英国,供英国本国消费;但法国的细葛布及细竹布,却除了输入伦敦港落栈以待输出以外,便禁止输入。法国葡萄酒输入所须负担的税,亦较葡萄牙或任何其他国家葡萄酒为重。依照1692年所谓输入税,一切法国商品,都须缴纳其价值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税;但其他各国的货物所纳的税,却大部分要轻得多,很少超过百分之五。诚然,法国葡萄酒、白兰地、食盐、醋,不在此限,但此等商品,却依照别项法律或这个法令的特殊条款,缴纳别种苛重的税。1696年,又认为此百分之二十五,还不够阻止法国商品输入,于是又对白兰地以外的法国货物再课以百分之二十五的税,同时对法国葡萄酒每大桶课新税二十五镑并对法国醋每大桶课新税十五镑。法国货物从未省免税则上列举的各种货物或大部分货物必须缴纳的那些一般补助税或百分之五税。要是把三分之一补助税和三分之二补助税也计算在内,作为全部要缴纳的补助税,那就课有那些补助税的五种。因此,在这次战争开始以前,法国大部分农产品和制造品,至少也须负担百分之七十五的税。但大部分货物实在负担不起这样重的税。所以,课它们以这样重的税无异禁止其输入。我相信,法国也针锋相对地以同样苛重的税,加在我们的货物及制造品上,虽然我不知道它所课的税具体苛重到什么地步。这种相互的限制,几乎断绝了两国间一切公平贸易,使法国货物运至英国,和英国货物运至法国,主要都靠走私。我在前章所考察的有原则,发源于私人利害关系和独占精神;在这章所要考察的各原则,却发源于国民的偏见与敌意。因此,我在这章所要考察的原则更不合理。甚至根据重商主义的原则来说,也是不合理的。

    第一,即使英、法间自由通商的结果,贸易差额确对法国有利,我们亦不能因此便断言,那样一种贸易将对英国不利,亦不能因此便断言,英国全部贸易总差额,将因此种贸易而愈不利于英国。如果法国葡萄酒,比葡萄牙葡萄酒价廉物美,其麻布则比德意志的麻布价廉物美,那末英国所需的葡萄酒与外国麻布,当然以向法国购买为有利,以向葡萄牙、德意志购买为不利。从法国每年输入的货物的价值,固将大增,但因同品质的法国货物较廉于葡萄牙、德意志二国货物,故全部输入品的价值必减少,而减少的数量,则与其低廉程度相称。即使输人的法国货物完全在英国消费,情况也是如此。

    第二,所输入的全部法国货物,有大部分可能再输到其他国家去作有利的贩卖。这种再输出,也许会带回与法国全部输入品的原始费用有同等价值的回程货。人们关于东印度贸易所常说的话,对法国贸易也可适用,就是说,东印度货物,虽有大部分是用金银购买,但由其中一部分货物的再输出,所带回到本国来的金银,比全部货物的原始费用还多。现在,荷兰最重要贸易部门之一,就是运法国货物到欧洲其他各国。英国人饮的法国葡萄酒,亦有一部分秘密由荷兰及西兰输入。如果英法间贸易自由,或法国货物在输入时与欧洲其他各国缴纳同样的税,并在输出时收回,那末英国可能就会分享到那对荷兰说来十分有利的贸易的好处。

    第三,我们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可依以判定两国间的贸易差额究竟对何国有利,即何国输出的价值最大。关于这一类问题,我们的判断,往往根据由个别营业家的私利所左右的国民偏见与敌意。在这场合,人们往往使用两个标准,即关税涨簿与汇兑情况。由于关税账簿对各种商品所评的价,有大部分不准确,所以现在大家都认为那是很靠不住的标准。至于汇兑情形,恐怕也是同样不可靠。

    当伦敦与巴黎两地以平价汇兑时,据说那就显示伦敦欠巴黎的债务,恰被巴黎欠伦敦的债务所抵消了。反之,购买巴黎汇票,若须在伦敦给付汇水,据说那就显示伦敦欠巴黎的债务,没被巴黎欠伦敦的债务所抵消。因此,伦敦必须以一定差额的货币送往巴黎。因为输出货币既招危险,又很麻烦,并须给付费用,所以代汇者要求汇水,汇兑人亦须给付汇水。据说,这两都市间,债权与债务的普通状态,必然受彼此间商务来往普通情况的支配。由甲都市输入乙都市的数额若不大于由己都市输出到甲都市的数额,由己都市输入甲都市的数额若不大于由甲都市输出到乙都市的数额,则彼此间债务与债权可以抵消。但若甲方从乙方输入的价值大于甲方向乙方输出的价值,则甲方负乙方的数额必大于乙方负甲方的数额。债权债务不能互相抵消,于是债务大于债权的方面,必须输出货币。汇兑的普通情况,既标示两地间债务与债权的普通状态,亦必然标示两地间输出与输入的普通情况,因为两地间债权债务的普通状态,必然受两地间输出输入普通情况的支配。

    可是,即使汇兑的一般情况,可充分表示两地间债务与债权的普通状态,但亦不能因此便断言,债务债权的普通状态若有利于一个地方,贸易差额亦即对它有利。两地间债务与债权的普通状态,未必完全取决于两地间商务来往的一般情况,而常受两地间任何一地对其他各地商务来往一般情况的支配。譬如,英国购买了汉堡、但泽、里加等处的货物,要是常以荷兰汇票支付货物代价,那末英荷间债务与债权的普通状态,即不完全受这两国间商务来往一般情况的支配,而却受英国对那些其他地方商务来往一般情况的影响。在这场合,即使英格兰每年向荷兰的输出,远远超过英国每年从荷兰输入的价值,即使所谓贸易差额大有利于英国,英国每年仍须输货币到荷兰去。

    此外,按照一向计算汇兑平价的方法,汇兑的一般情况,亦不能充分表示,汇兑的一般情况如果被认为有利于一个国家,那末债务与债权的一般情况亦对它有利。换言之,真实的汇兑情况,与估计的汇兑情况,可能极不相同,而且事实上往往极不相同,所以,在许多场合,关于债务债权的一般情况,我们决不能根据汇兑的一般情况得到确实的结论。

    假设你在英国支付的一笔货币,按照英国造币厂标准,包含若千盎斯纳银,而你所得的汇票,在法国兑付的货币额,按照法国造币厂标准,其中所含的纯银量恰好相等,人们就说英法两国以平价汇兑。如果你所支付的多于兑付所得,人们就认为你付了汇水,并说汇兑对英国不利,对法国有利。如果你支付的少于兑付所得,人们就认为你得了汇水,并说汇兑对法国不利,对英国有利。

    但是,第一,我们不能常常按照各国造币厂的标准,来判断各国通货的价值。各国通货的磨损程度和削剪程度,低于标准的程度,是有多有少的。一国通用铸币与他国通用铸币的相对价值,并不看各自应含的纯银量,而却看各自实含的纯银量来定。在威廉王时代改铸银币以前,英荷间的汇兑,依照普通计算法,按照各自造币厂的标准,要英国贴水百分之二十五。但英国当时通用铸币的价值,据朗迪斯调查研究所得,却低于其标准价值百分之二十五。所以,当时两国间的汇兑,照通常计算法,虽是那么大不利于英国,实则有利于英国。实际上在英国支付较小量纯银,所购得的汇票,却可在荷兰兑得较大量纯银。被想象为付了汇水的人,实际上可能得了汇水。在英国金币改铸以前,法国铸币比英国铸币的磨损程度小得多,而法国铸币接近其标准的程度也许比英国铸币大百分之二或百分之三。如果英法间的汇兑,据计算,其不利于英国的程度,若未超过百分之二或百分之三,则真实的汇兑便可对英国有利。而自金币改铸以来,汇兑总是有利于英国而不利于法国。

    第二,有些国家的造币费用,由政府支付;有些国家,则由私人支付。在后一场合,持银块往造币厂铸造的,不仅要支付铸币的费用,有时还要给政府提供若干收入。在英国,造币费用由国家支付,如果你持一磅重的标准银至造币厂,你可取回六十二先令,内合同样的标准银一磅。在法国,铸币须扣除百分之八的税,这不仅足够支付造币费用,而且可给政府提供小的收入。在英国,因铸造不收费,故铸币的价值,绝不可能大大超过铸币内含的银块量的价值。在法国,工价增加铸币的价值,正象工价增加精制金银器皿的价值一样。所以,包含一定重量纯银的一定数额法国货币,比包含等量纯银的一定数额英国货币,有更大的价值,必须支付更多的银块或商品来购买它。所以,这两国的铸币,虽同样接近各自造币厂的标准,但包含等量纯银的一定数额英国货币,未必就能购买包含等量纯银的一定数额法国货币,因而未必就能购买在法国兑付这货币额的汇票。如果为购买一张汇票,英国所支付的超额货币,恰好补偿法国铸币费用,那末两国间的汇兑,事实上就是平兑。债务与债权自可互相抵消,虽然按照计算,这两国间的汇兑大有利于法国。如果为购买这张期票,英国所支付的货币,少于上述数额,那末两国间的汇兑,事实上有利于英国,虽然按计算对法国有利。

    第三,有些地方,如阿姆斯特丹、汉堡、威尼斯等地,都以他们所谓银行货币兑付外国汇票;但有些地方,如伦敦、里斯本、安特卫普、勒格亨等地,则以当地通用货币兑付。所谓银行货币,总是比同一名义金额的通用货币有更大价值,例如,阿姆斯特丹银行货币一千盾,就比阿姆斯特丹地方通用货币一千盾有更大的价值。二者间的差额,被称为银行的扣头,这在阿姆斯特丹,一般是大约百分之五。假设两国通用的货币,同样接近各自造币厂的标准,但一国以通用货币兑付外国汇票,另一国则以银行货币兑付外国汇票,这两国间的汇兑,即使事实上有利于以通用货币兑付的国家,但按照计算,仍可有利于以银行货币兑付的国家。这好比两国间的汇兑,虽然事实上是有利于以较劣货币兑付外国汇票的国家,但按照计算,仍可有利于以较良货币兑付的国家,其中理由,正相类似。在最近金币改铸以前,对阿姆斯特丹,对汉堡,对威尼斯,我相信,对一切其他以所谓银行货币兑付的地方,伦敦的汇兑,按照计算,都是不利于伦敦的。但我们不能因此便断言,这种汇兑事实上对伦敦不利。从金币改铸以来,甚至与这些地方通汇也对伦敦有利了。对里斯本,对安特卫普,对勒格亨,我相信除了对法国,伦敦对欧洲大多数以通用货币兑付汇票的地方,按照计算,其汇兑大都对伦敦有利;事实上,大抵也是这样。

    顺便谈谈储金银行,尤其是阿姆斯特丹的储金银行

    象法国、英国那样的大国,其通货几乎全由本国铸币构成。如果这种通货因磨损、剪削或其他原因,而其价值降至标准价值之下,国家可通过改铸有效地恢复通货的旧观。但是,象热那亚、汉堡那样的小国,其通货很少全由本国铸币构成,一定有大部分是由它的居民常常来往的各邻国的铸币构成。象这样的国家,通过改铸,只能改良其铸币,未必能改良其通货。这种通货,因其本身性质极不确定,一定数额的这种通货,价值亦很不确定,故在外国,其评价必然低于其实际价值。所以,如果这种国家以这种通货兑付外国汇票,其汇兑就一定对它大为不利。

    这种不利的汇兑,必然使商人们吃亏。为作救济,这样的小国,一经注意到了贸易的利益,为使商人们不吃亏,往往规定,凡有一定价值的外国汇票,不得以通用货币兑付,只许以一定银行的银票兑付或在一定银行的账簿上转账。这种银行是靠国家的信用,并在国家的保护下建立起来的,其兑付汇票,势须完全按照国家的标准,以良好的真正的货币兑付。威尼斯、热那亚、阿姆斯特丹、汉堡、纽伦堡等地的银行,原来似乎都是为了这目的而设立的,虽然其中有些可能在后来被迫改变了目的。这种银行的货币既优于这些国家的通用货币,必然会产生贴水,贴水的大小,视通货被认为低于国家标准的程度的大小而定。据说,汉堡银行的贴水,一般约为百分之十四,这百分之十四,乃是国家标准良币与由邻国流入的损削低价劣币二者之间被认为应有的差额。

    1609年以前,阿姆斯特丹的广大贸易从欧洲各地带回来的大量剪削磨损的外国铸币,使阿姆斯特丹通货的价值比造币厂新出良币的价值约低百分之九。在这情况下,新出的良币,往往是一经铸造出来,即被溶解,或被输出。拥有大量通货的商人,不能常常找到足够的良币来兑付他们的汇票;此类汇票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变得不确定,尽管有了若干防止这种不确定性的法规。

    为了纠正这种不利情况,阿姆斯特丹于1609年在全市的保证下设立了一家银行。这家银行,既接受外国铸币,也接受本国轻量的磨损了的铸币,除了在价值中扣除必要的鼓铸费和管理费,即按照国家的标准良币,计算其内在价值。在扣除此小额费用以后,所余的价值,即在银行账簿上,作为信用记入。这种信用叫做银行货币,因其所代表的货币,恰好按照造币厂标准,故常有同一的真实价值,而其内在价值又大于通用货币。同时又规定,凡在阿姆斯特丹兑付或卖出的六百盾以上的汇票,都得以银行货币兑付。这种规定,马上就消除了一切汇票价值的不确定性。由于有这种规定,每个商人,为了要兑付他们的外国汇票,不得不与那银行来往。这必然会引起对银行货币的需要。

    银行货币,除了它固有的对通用货币的优越性以及上述需要所必然产生的增加价值外,还具有几种别的优点。它没有遭受火灾、劫掠及其他意外的可能;阿姆斯特丹市,对它负全责,其兑付,仅需通过单纯的转账,用不着计算,也用不着冒风险由一个地方运至另一个地方。因为它有这种种优点,似乎自始就产生了一种贴水;大家都相信,所有原来储存银行内的货币,都听其留在那边,谁也不想要求银行支还,虽然这种存款在市场上出售,可得到一项贴水。如要求银行支还,银行信用的所有者就会失去此项贴水。新由造币厂造出的先令,既不能在市场上比普通的磨损了的先令购得更多的货物,所以,从银行金柜中取出来归入私人金柜中的良好真正货币,和通用货币混在一起,就不易辨认,其价值就不高于通用货币。当它存在银行金柜时,它的优越性是大家知道而且是确认的。当它流入私人金柜时,要确认它的优越性,所付代价要大于这两种货币的差额。此外,一旦从银行金柜中提出来,银行货币的其他各种优点,亦必随着丧失。安全性丧失了,方便的安全的移让性丧失了,支付外国汇票的用处亦丧失了。不仅如此,要不是预先支付保管费,就不可能从银行金柜提出货币来。

    这种铸币存款,或者说银行必须以铸币付应的存款,就是银行当初的资本,或者说就是所谓银行货币所代表的那种东西的全部价值。现在,一般认为,那只是银行资本的极小的一部分。为了便利用金银条块进行的贸易,这许多年以来,银行采取的办法是对储存金银条块的人付给信贷。这种信贷,一般比金银条块的造币厂价格约低百分之五。同时,银行绘与一张受领证书或收据,使储存金银条块的人或持证人得于六个月内的任何时候取回所存金银,条件是将等于那笔信贷的银行货币交还银行,并给付千分之二十五(如果存的是白银)或千分之五十(如果存的是黄金)的保管费。但同时又规定,若是到期不能作此种支付,则所存之金银条块即按收受时的价格,或按为此而付给信贷时的价格,归银行所有。如此支付的储金保管费,可以看作是一种仓库租金。至于金的仓库租金,为什么要比银的仓库租金高得那么多,也有几种不同的理由。据说,金的纯度,比银的纯度更难确认。比较贵重的金属,比较容易作假,由作假而引起的损失亦比较大。此外,银是标准金属,据说,国家的意图,是鼓励以银储存,不怎么鼓励以金储存。

    金银条块的价格比通常略低时,其储存最为普遍,到价格腾贵时,则往往被提出。在荷兰,金银条块的市场价格一般比其造币厂价格高,这好比最近金币改铸以前英格兰的情况,理由亦相同。其差额,据说一般为每马克六至十六斯泰弗,即银八盎斯,其中包含纯银十一分合金一分。对于这样的银(在被铸为外国铸币时,其成色为一般所周知,而且被确认,例如墨西哥银圆)的储存,银行所给的价格,即银行所给的信贷,则为每马克二十二盾;造币厂价格约为二十三盾,市场价格则为二十三盾六斯泰弗,乃至二十三盾十六斯泰弗,超出造币厂价格百分之二乃至百分之三。金银条块的银行价格、造币厂价格及市场价格几乎保持着相同的比例。一个人一般可为了金银条块的造币厂价格与市场价格间的差额,而出售其受领证书。金银条块的受领证书,几乎常有若干价格。所以,坐待六个月期满,不把储金提出来,或忘记支付千分之二十五或干分之五十的保管费,而获取另六个月的新受领证书,以致银行得按收受时的价格把储金收为已有,却是极不常有的现象。但是,这现象虽不常有,但亦有时发生,而在金的场合又比银的场合较常发生,因为银的保管费较轻,金则因为是比较贵重的金属,其保管亦须支付较高的仓库租金。

    由储存金银条块而换得银行信用与受领证书的人,在其汇票到期时,以银行信用兑付。至于受领征书是出卖或是保留,那就看他对于金银条块价格的涨跌,作怎样的判断。但此种银行信用与受领证书,大都不会长久保留亦无长久保留的必要。有受领证书并要提取金银条块的人,老是发现有许多银行信用或银行货币,让他以普通价格购买;同样,有银行货币并要提取金银条块的人,也发现有同样多的受领证书,让他购买。

    银行信用所有者及受领证书持有者,是银行的两种不同债权人。受领证书持有者,不把等于被领金银条块价格的一定数额银行货币,给与银行,就不能提取受领证书上所记明的金银条块。如果他自己没有银行货币,他就得向有银行货币的人,购买银行货币。但有银行货币的人,若不能向银行提出受领证书,表示自己所需要的数额,他亦不能提取金银条块。如果他自己没有受领证书,他亦得向有受领证书的人,购买受领证书。有受领证书的人,购买银行货币,其实就是购买提取一定数量金银条块的权力,这种金银条块的造币厂价格,比其银行价格高百分之五。所以,他为购买银行货币而通常支付的那百分之五贴水,并不是为了一种想象的价值,而是为了一个真实的价值而支付的。有银行货币的人,购买受领证书,其实亦就是购买提取一定数量金银条块的权力,这种金银条块的市场价格,一般比其造币厂价格高百分之二乃至百分之三。所以,他为购买受领证书而支付的价格,亦同样是为了一个真实的价值而支付的。受领证书的价格及银行货币的价格合起来,便构成金银条块的完全价值或价格。

    以国内流通的铸币存入银行,银行既给予银行信用,也发给受领证书,但这种受领证书,通常是没有价值的,也不能在市场上售得什么价格。例如,以值三盾三斯泰弗的达克通存入银行,所换得的信用只值三盾,或者说比流通价值低了百分之五。银行虽亦同样发给受领证书,使持票人得在六个月内任何时候,支付千分之二十五的保管费,提出存在银行的达克通,但这种受领证书,往往不能在市场上售得什么价格。三盾银行货币,虽大都可在市场上售得三盾三斯泰弗,即在提出以后,可得到达克通的完全价值,但由于在提出以前,须纳千分之二十五的保管费,所以得失相衡,恰好互相抵消。可是,假若银行贴水,降为百分之三,这种受领证书便可在市场上售得若干价格,便可售得百分之一点七五了。但现令银行贴水,大都在百分之五左右,所以,这种受领证书往往听其满期,或者象人们所说,听其归银行所有。至于储存金达克所得的受领征书,就更常听其满期,因为其仓库租金为千分之五十,尤为昂贵。在这种铸币或条块的储存听其归银行所有时,银行往往可得利百分之五,这百分之五,可看作是永远保管这种储存物的仓库租金。

    受领证书过期的银行货币的数额,必然是很大的。受领证书已经过期的银行货币的数额,必定包含银行当初的全部资本。据一般假设,银行当初的全部资本,自从第一次存入以来,就没有一个人想要调换新的变领证书,或把储金提出,因为根据我们上面举出的种种理由,那就无论采用那两方法中任何一个,都必然是有损失的。但这数额无论是怎样大,在银行货币全额中所占的部分,据假设是很小的。阿姆斯特丹银行,过去好几年来,是欧洲最大的金银条块仓库,但其受领证书却是很少过期的,或很少照一股所说归银行所有。比这大得多的那一部分银行货币或银行账簿上的信用,都是过去好几年来,由金银条块商人不断储存、不断提取而创立的。

    没有受领证书,即不能向银行有所要求。证书过期的那比较小量银行货币,和受领证书还是有效的那比较大量银行货币混在一起,所以没有受领证书的银行货币额虽很可观,但决没有某一特定部分银行货币永远没有谁来要求。银行不能为同一事物而对两个人负担债务人的义务;没有受领证书的银行货币所有者,在未购得受领证书以前,决不能要求银行付款。在平静的时候,他要按照市场价格购得一张受领证书,毫不困难。这种价格,和根据受领证书有权向银行提取铸币或金银条块能在市售卖的价格,一般是相符合的。

    但在国难时期,情形就两样了,例如,1672年法兰西人侵入时,银行货币所有者都想从银行提出储金,归自己保存,大家都需要受领证书。这种需要,可能非常地提高受领证书的价格。有受领证书的人,可能作非分之想,不要求各受领证书所记明的银行货币的百分之二或百分之三,却要求百分之五十。知道银行组织的敌人,甚至会把一切受领证书收买进来,以防止财宝搬出。一般认为,在这非常时期,银行会打破只对受领证书的持有者付款的常规。无银行货币但有受领证书的人,一向必定只领取了受领证书上所记明的储金价值的百分之二或三。所以,有人说,在这场合,银行定会毫不迟疑地以货币或金银条块,对有银行货币记在银行账簿上但无受领证书可向银行提取储金的人支付完全的价值;同时,对于有受领证书但无银行货币的人支付百分之二或三,因为这个数目,在这个时候,已经是他们所应得的全部价值了。

    即在平常和平静的时候,受领证书持有者的利益在于减低贴水,借以较低价格购买银行货币(从而以较低价格购买受领证书上所记明的可以提取的金银条块),或以较高价格把受领证书卖给有银行货币并望提取金银条块的人;受领证书的价格,一般等于银行货币的市场价格及受领证书所记明的铸币或金银条块的市场价格之差。反之,银行货币所有者的利益,却在于提高贴水,借以高价出售其银行货币,或以低价购买受领证书。这样相反的利害关系,往往会导致投机买卖的欺诈行为。为防止这种欺诈,近数年来银行决定,不论什么时候,卖出银行货币换取通货要贴水百分之五,而再度买进银行货币,要贴水百分之四。这种决定的结果,贴水不能上升到百分之五以上,亦不能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银行货币与流通货币二者市场价格间的比例,不论什么时候,都很接近它们固有价值间的比例。但在未有此种决定以前,银行货币的市场价格,高低不一,按照这两种相反利害关系对市场的影响,有时贴水上升到百分之九,有时又下跌而与通用货币平价。

    阿姆斯特丹银行宣称,不以储金任何部分贷出;储金账簿上每记下一盾,即在金库内,保藏等于一盾价值的货币或金银条块。受领证书尚未失效,随时可来提取,而事实上不断地流出和流入的那一部分货币与金银条块,全保藏在金库内,不容致疑,但受领证书久已满期,在平常和平静时候不能要求提取,而实际上大概在联邦国家存在的时期内永远留在银行里的那一部分资本,是否亦是这样,却似乎有疑问。然而,在阿姆斯特丹,有一盾银行货币即有一盾金银存在银行金库里这一信条,在各种信条中总算是奉行最力的了。阿姆斯特丹市作了这个信条的保证人。银行归四个现任市长监督,这四个市长每年改选一次,新任的四个市长,比照账簿,调查银行金库,宣誓接管,后来,再以同样庄严的仪式,把金库点交给继任的人。在这真诚的宗教国家,宣誓制度迄今未废。有了此种更迭,对于一切不正当行为,似乎有了充足的保障。党争在阿姆斯特丹政治上引起过许多次革命,但在这一切革命中,占优势的党派,都没在银行管理那一点上攻击他们前任的不忠诚。对于失势的党派的名誉与信用,再没有第二种事情比这种攻击有更深刻的影响的了;如果这种攻击真有根据,我们可以断言,那是一定会提出来的。1672年,当时法王在乌德勒支,阿姆斯特丹银行付款迅速,以致无人怀疑它履行契约的忠诚。当时,从银行金库中提出的货币,还有些曾为银行设立后市政厅大火所烧焦。这些货币,必定是从那时候起,即保存在银行金库内的。

    这银行的金银总额究竟有若干,老早就成为好事者臆测的问题。但关干这总额多少,只能推测。一般认为,与这银行有账目来往的人,约有二千;假设他们每人平均存有一千五百镑的价值(那是最大的假设),那末银行货币总额,因而,银行金银总额,便大约等于三百万镑,以每镑十一盾计算,就大约等于三千三百万盾。这样一个大数额,足以经营极广泛的流通,但比一些人关于这总额夸大的臆测,却小得多。

    阿姆斯特丹市从这银行获得了很大的收入。除了所谓仓库租金,凡第一次与银行开来往账户的,须纳费十盾;每开一次新账,又颌纳费三盾三斯泰弗;每转一次账,须纳费二斯泰弗;如果转账的数目不及三百盾,则须纳六斯泰弗,以防止小额的转账。每年不清算账目二次的,罚二十五盾。转账的数目如果超过了储存的胀目,须纳费等于超过额的百分之三,其请求单亦被搁置。据一般人设想,银行由受领证书满期归为己有的外国铸币与金银条块,在有利时出售,亦获得不少利润。此外,银行货币以百分之五的贴水卖出,以百分之四的贴水买入,亦给银行提供利润。这些不同利得,大大超过支付职员薪俸和开支管理费用。单单储存所纳保管费一项,据说等于十五万盾至二十万盾的年纯收入。不过,这机关设立的目标,原来不是收入,而是公益。其目的在干使商人不至因不利的汇兑而吃亏。由此而生的收入,是不曾预料到的,简直可以说是一种意外。我为了要说明,为什么理由,用银行货币兑付的国家和用通用货币兑付的国家,其汇兑大都似乎有利于前者,而不利于后者。不知不觉地说出了冗长的题外话,现在,我该回到本题。前一种国家用以兑付汇票的货币,其固有价值总是不变,恰与其造币厂标准相符;后一种国家用以兑付汇票的货币,其固有价值不断变动,而且几乎都多少低于其造币厂标准。

    第二节根据其他原则,这种异常的限制也不合理

    在本章的前节,我竭力说明,即根据重商主义的原理,对于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我国的那些国家的货物的输入,也不必加以异常的限制。

    然而,此种限制以及许多其他商业条例所根据的整个贸易差额学说,是再不合理不过的。当两地通商时,这种学说认为,如果贸易额平衡,则两地各无得失;如果贸易额略有偏倚,就必一方损失、另一方得利,得失程度和偏倚程度相称。但这两种设想都是错误的。象我后面所要说明的那样,奖励金与独占权,虽为本国利益而设立,但由奖励金及独占权所促成的贸易,却可能对本国不利,而且事实上常是这样。反之,不受限制而自然地、正常地进行的两地间的贸易,虽未必对两地同样有利,但必对两地有利。

    所谓利益或利得,我的解释,不是金银量的增加,而是一国土地和劳动年产物交换价值的增加,或是一国居民年收入的增加。

    如果两地贸易额平衡,而两地间的贸易,全由两国国产商品的交换构成,那末在大多数场合,它们不仅都会得利,所得利益而且必相等或几乎相等。这样,各为对方剩余生产物的一部分提供了一个市场。甲方为生产及制造这一部分剩余生产物而投下的资本,即在一定数目居民间分配并给他们提供收入或生计的资本,将由乙方补还;乙方投下的这种资本,将由甲方补还。所以,两国的居民,都有一部分,将间接从另一国取得他们的收入与生计。两国间所交换的商品,其价值又被假设相等,则在大多数场合,两国投在这种贸易上的资本,亦必相等或几乎相等;而且,因为都是用来生产两国的国产商品,所以,两国居民由此种分配而得的收入与生计,亦必相等或几乎相等。彼此互相提供的这种收入与生计,按照商务来往大小的比例,有多有少。若彼此每年都等于十万镑,则彼此给对方居民所提供的,亦为十万镑的年收入;若等于一百万镑,则彼此给对方居民提供的,亦为一百万镑的年收入。

    设甲乙两国间的贸易,是属于这样的性质,即甲国货物输至乙国的纯为国产商品,乙国输至甲国的回程货则纯为外国商品,那末,在这假设下,两国的贸易额,仍被认为是平衡的,彼此都以商品偿付。在这场合,两国仍然享有利得,但利得的程度不同;从这种贸易取得最大收入的,是只输出国产商品的那一国居民。比方说,英国从法国输入的,纯为法国所生产的国产商品,但英国却没有法国所需要的商品,每年不得不以大量的外国货物如烟草与东印度货物来偿付。这种贸易虽可给两国居民提供若干收入,但给法国居民所提供的收入,必多于给英国居民所提供的。法国每年投在这种贸易上的全部资本,是在法国人民间分配的。但英国资本,只有一部分,即用来生产英国货物备与外国货物交换的那一部分资本,是每年在英国人民间分配的。其资本,有较大部分是用来补还弗吉尼亚、印度和中国的资本,并对这些遥远国家居民提供一种收入与生计。即使两国所投资本相等或几乎相等,但法国资本的使用,给法国人民所增加的收入,要比英国资本的使用,所增于英国人民收入的大得多。因为,在这场合,法国所经营的,是对英国的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英国所经营的,是对法国的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这两种国外贸易所生的不同结果,已经在前面充分说明过了。

    不过,两国间的贸易,也许既不能双方全为国产商品的交换,也不能一方全为国产商品,一方全为外国货物。几乎一切国家,彼此间所交换的,都一部分是国产商品,一部分是外国货物。但是,国产商品占交换品最大部分而外国货物占交换品最小部分的国家,总是主要的利得者。

    假若英国用以偿还法国每年输入品的,不是烟草与东印度货物,而是金银,那贸易额便被认为是不平衡的,因为不是以商品而是以金银偿付商品。其实,在这场合,也象在前一场合一样,能给两国人民提供若干收入,不过给法国人民提供的,比给英国人民提供的多。英国人民,必从此取得收入。为生产英国商品以购买金银而投下的资本,即在英国一定人民间分配,并给他们提供收入的资本,必可因此而补还,使其用途得以继续。输出一定价值的金银,不减少英国资本总量,正如输出等价值任何其他货物,不减少英国资本总量一样。反之,在大多数场合,都会增加英国资本总量。只有其国外需求被认为大于其国内需求,而其回程货在国内的价值大于输出品在国内的价值的那些货物才输到国外去。如果烟草在英国仅值十万镑,但输往法国而购回的葡萄酒,在英国却可值十一万镑,那末这种交涣,就可使英国资本增加一万镑。如果英国以金十万镑所购得的法国葡萄酒,在英国亦可值十一万镑,则这种交换也就同样可使英国资本增加一万镑。在酒库中有值十一万镑葡萄酒的商人,比在堆找中有值十万镑烟草的商人更富裕,同样也比在金柜中有值十万镑的商人更富裕。他和其他二人比较,可推动更大的劳动量,并绘更多人民提供收入、生计与职业。但国家的资本与其全体人民的资本相等,而一国每年所能维持的劳动量,又等于这一切资本所能维待的劳动量。所以,一国资本及其每年所能维持的劳动量,就大都会因此种交换而增加。为英国的利益计,与其用弗吉尼亚烟草或用巴西、秘鲁金银,当然无宁用它自己的铁器及宽幅厚呢来购买法国葡萄酒。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总比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更有利。但以金银进行的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并不比以其他货物进行的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更不利。无矿产国每年输出金银,不会使金银更容易干竭.正如无烟草国每年输出烟草,不会使烟草更容易干竭。有资力购买烟草的国家,决不会长久缺乏烟草;同样,有资力购买金银的国家,也决不会良久缺乏金银。

    有人说,工人和麦酒店的交易,是一种亏本的交易,而制造业国和葡萄酒产国间自然会有的贸易,也可以说有同样的性质。我却以为,工人和麦酒店的交易,并不一定是亏本的交易。就此种贸易本身的性质说,其利益和任何其他贸易相同,不过,也许比较容易被滥用。酿酒家的职业,甚至小酒贩的职业,与其他职业同是必要的分工部门。工人所需的麦酒量,一般是与其亲自酿造,无宁向酿酒家购买;而且,他若是一个贫穷工人,那末他购买麦酒,一般是与其向酿酒家作大量的购买,无宁向小酒贩作小量的购买。倘若他是个贪食者,他可能购买过多的麦酒,正如他可能购买过多的家畜肉;要是他想扮作一个翩翩公子,他可能购买过多呢绒布匹。贸易自由,虽然可能被滥用,而且,有几种贸易自由,特别容易发生这种结果,但无论如何,对干工人大众,这一切贸易自由,总是有利的。此外,有时有了由嗜酒过度而荡产的个人,但似乎用不着担心会有这样的国家。虽然在每个国家,都有许多人,在酒这方面所花费的超过他们资力所允许的程度,但有更多人,所花费的小于他们资力所允许的程度。应该指出,根据经验,葡萄酒的低廉,似乎不是泥醉的原因,而是节酒的原因。葡萄酒产国的人民,一般是欧洲最节酒的人民,例如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法国南部各省人民。对于普通日常饮食,人民很少过度使用。象温和啤酒那样廉价的饮料,就是大花大用,也不能表现一个人的宽宏和好客。反之,只在过热或过寒不能栽种葡萄树,因而葡萄酒异常稀少昂贵的国家,如北方民族、热带民族(如几内亚海岸的黑人),泥醉才成为普遍的恶习。当法国军队,从法国北部各省开拔至南部各省,即从葡萄酒昂贵区域开拔至葡萄酒低廉区域时,据说,起初往往因见良好葡萄酒如此价廉新鲜而耽溺其中,但驻留数月之后。其中大部分,便象当地居民一样节酒了。同样,如果把外国葡萄酒税、麦芽税、麦酒税、啤酒税一律取消,或可使英国中下等阶级人民间暂时盛行泥醉风气,但不久也许就会养成一个恒久的普遍的节酒习俗。现今,在上流社会即有资力消费最贵饮料的人中,泥醉已经不是他们的恶习了。吃麦酒而泥醉的缙绅先生,极不常见。此外,葡萄酒贸易在英国的限制,与其说为了要防止人民走入(如果可以这样说)酒店,无宁说为了要防止人民,使其不能购买价最廉物最美的饮料。那种限制,有利于葡萄牙的葡萄酒贸易,不利于法国的葡萄酒贸易。据说,对于我国制造品,葡萄牙人是比较好的顾客,法国人是比较不好的顾客,所以,我们应当优待葡萄牙人,加以奖励。据说,他们照顾了我们,我们也应当照顾他们。小商人的卑鄙策略,居然成为一个大帝国政治设施的原则。其实,只有小商人,才会把这种策略看作是对待顾客的规则。至于大商人,不问这些小节,总是在价最廉物最美的地方购买他的货物。

    依据这样的原则,各国都认为他们的利益在于使一切邻国变得穷困。各国都嫉妒与他们通商的国家的繁荣,并把这些国家的利得,看作是他们的损失。国际通商,家个人通商一样,原来应该是团结与友谊的保证,现在,却成为不和与仇恨的最大源泉。王公大臣们反复无常的野心,在这世纪及前世纪,对欧洲和平所造成的危害,并不大于商人和制造业者们狂妄的嫉妒心所造成的危害。人间支配者的暴力与不正,自古以来即是一种祸害。我认为,按照人事的性质,这种祸害是无法除去的。至于不是亦不应该是人间支配者的商人和制造业者们,其卑鄙的贪欲,其独占的精神,虽也许不能改正,但要不让他们扰乱别人的安宁,却是极其容易的。

    最初发明这种原则传布这种原则的,无疑是独占的精神;最先倡导这种原则的人并不象后来信奉这种原则的人那么傻。在任何国家,人民大众的利益总在于而且必然在于,向售价最廉的人购买他们所需要的各种物品。这个命题是非常明白的;费心思去证明它,倒是一种滑稽的事情。如果没有这班商人和制造业者自私自利的诡辩混淆了人们的常识,这亦不会成为什么问题。在这一点上,这班商人和制造业者的利益与人民大众的利益正相反。象同业组合内自由人的利益在于阻止国内居民雇用其他人而只雇用他们自己一样,这班商人和制造业者的利益,在于自己保有国内市场的独占权。因此,在英国,在欧洲大多数其他国家,对干几乎一切由外国商人输入的商品,都课以异常重税。因此,凡能输入本国,与本国制造品竞争的一切外国制造品,都课以高的关税,或禁止输入。因此,对于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我国的那些国家,换言之,对民族仇恨异常激烈的国家几乎一切货物的输入加以异常的限制。

    在战争或政治上,邻国的财富,虽对我国有危险,但在贸易上,则确对我国有利益。在战时,敌国的财富,或可使敌国能够维持比我国强大的海陆军。但在和平的通商状态下,邻国的财富,必使他们能够和我们交换更大的价值,必对我国产业的直接生产物或用这种生产物购进来的物品,提供更好的市场。勤劳的邻近的富人,和穷人比较,是更好的顾客;邻近的富国,也是这样。经营同种制造业的富人,固然是邻近各同业者的危险邻人,但他的花费,可给邻近的其余一切人提供好的市场,所以,对绝大多数邻人是有利的。不仅如此,较贫的经营同业的工人,又将因此而减低其售价,因而,对其余一切人有利。同样,富国的制造业者,无疑会成为邻国同种制造业者极危险的竞争者,但这种竞争,却有利于人民大众。此外,这样富国的大花费,必能在其他方面,给人民大众提供良好的市场,使他们得利。想发财的私人,决不会退居穷乡僻壤,一定会住在首都或大商业都市。他们知道,财富流通极少的地方,所可取得的财富极少;财富流通极多的地方,可有些财富归到他们手里。指导着一个人、十个人、二十个人的常识的原则,应该支配一百万人、一千万人、二千万人的判断,应该使全国国民都认为,邻国的富乃是本国可能获得财富的原因和机会。想由国外贸易致富的国家,在其邻国都是富裕勤勉的商业国时,最易达到目的。一国四周,如果都是游牧的未开化人和贫穷的野蛮人,那末,耕作本国土地,经营国内商业,无疑可使国家致富,但要由国外贸易致富,就绝不可能了。古代的埃及人和近代的中国人似乎就是靠耕作本国土地、经营国内商业而致富的。据说,古代埃及人,极不注意国外贸易;大家知道,近代中国人极轻视国外贸易,不给与国外贸易以法律的正当保护。以一切邻国陷于贫困境况为目标的近代外国通商原则,如果能够产出它所企望的结果,那就一定会陷国外贸易于不被人注意、不被人重视的地位。

    法国和英国间的贸易,所以会在两国都受到那么多的阻碍与限制,就是此等原则的结果。如果这两国能抛弃商业的嫉妒和国民的仇恨,来考察其真实利害关系,那末对英国来说,法国的贸易,将比欧洲任何其他国家的贸易更有利;由于同一理由,对法国来说,英国的贸易,亦将比欧洲任何其他国家的贸易更有利。法国为英国最近的邻国。英国南部沿海各地与法国北部及西北部沿海各地间的贸易,好象国内贸易一样,可以每年往返四次、五次乃至六次。这两国投在这种贸易上的资本,比较投在国外贸易大多数其他部门上的等量资本,能够推动四倍、五倍乃至六倍的劳动量,能够雇用和养活四倍、五倍乃至六倍的人数。这两国彼此相隔最远的各地间的贸易,也至少可望每年往返一次。所以,就连这种贸易,也比我国对欧洲其他大部分地方的国外贸易同样有利。若与夸大的我国对北美殖民地的贸易(那一般要三年,乃至四年五年以上,才能往返一次)比较,那至少也有利三倍。此外,法国据说有居民二千三百万,我国北美殖民地居民却据说不过三百万。法国又比北美洲富饶得多,虽然由于法国财富分配不平均,法国的贫民乞丐,比北美多得多。所以,与我国北美殖民地比较,法国所能提供的市场,至少大八倍;加以往返更为频繁,利益要大二十四倍。英国的贸易,亦同样有利于法国。英国贸易对于法国的利益,要按照两国财富、人口与邻近的程度,大干法国殖民地贸易对于法国的利益。这就是两国智者所认为宜加以阻止的贸易和最受其偏爱奖励的贸易这二者间很大的差别。

    然而,使两国间开放的自由的贸易对两国那么有利的环境,却成为产生这种贸易的主要障碍的原因。因为是邻国,它们必然是故国;于是,一方的富强,增加另一方的恐惧,而本来可增进国民友谊的有利因素,却成为助长激烈的民族仇恨的原因,它们同是富裕勤勉的国家。每一国商人和制造者,都担心会在技术与活动上遇到另一国商人和制造业者的竞争。商业上的嫉妒,由激烈的民族仇恨所激起,而激烈的民族仇恨也助长了商业上的嫉妒,两者相互助长。两国的贸易者,都热烈地确信他们自私自利的谬说,宣称不受限制的国外贸易,必然会生出不利的贸易差额,而不利的贸易差额,又一定会导致国家的灭亡。

    在欧洲各商业国内,自命的这种学说的学者常常预告;不利的贸易差额,将使国家频于灭亡。这激起了各商业国不少的忧虑,几乎各商业国都试图改变贸易差额,使对本国有利而对邻国不利。但在这一切忧虑以后,在这一切无效的尝试以后,似乎没有一个欧洲国家,曾因上述原因而变得贫困。和重商主义者的预料相反,实行开放门户并允许自由贸易的都市与国家,不但不曾因此种自由贸易而灭亡,而且因此致富。欧洲今日,从某几点说,配称为自由港的都市虽有几个,但配称为自由港的国家却还没有。最接近于此的国家,也许要算荷兰了,虽然仍离此很远。大家承认,不仅荷兰国民财富全部得自对外贸易,而且大部分必要生活资料也得自对外贸易。

    我在前面已经说明,有另一种差额,和贸易差额极不相同。一国的盛衰,要看这差额是有利或是不刮。这就是年生产与年消费的差额。前面说过,年生产的交换价值如果超过了年消费的交换价值,社会的资本每年就必然会按照这超过额的比例而增加起来。在这场合,社会在其收入内维持其生存,每年从其收入中节省下来的部分,自然会加到社会资本上去,并用以进一步增加年生产物。反之,如果年生产的交换价值,小于年消费的交换价值,社会的资本每年就必然会按照短少的比例而减少下去。在这场合,社会的支出超过了社会的收入,那必然会侵蚀社会的资本。资本必然会减退,随着资本的减退,其产业年产物的交换价值亦减退。

    生产与消费的差额,和所谓贸易差额全不相同。在没有对外贸易、不与世界往来的国家内,可以发生这种差额。在财富、人口与改良都在逐渐增进或在逐渐减退的全地球上,也可以发生这种差额。

    即使在所谓的贸易差额一般不利于一个国家时,生产与消费的差额仍可不断地有利于这个国家。即使半世纪来,这个国家输入的价值都大于输出的价值;在这全期间内,流入的金银,全部立即输出;流通铸币逐渐减少而以各种纸币替代铸币;甚至它对各主要通商国家所负的债务,亦在逐渐增加;但它的真实财富,它的土地劳动年产物的交换价值,仍可在这期间,按照比以前大得多的比例增加起来。我国北美殖民地的状态,以及它们在现今的扰乱事件发生以前对不列颠的贸易状态,都可证明这并不是一个不接近于事实的假设。

    第四章  论退税

    商人和制造业者,不以独占国内市场为满足,却为他们的货物谋求最广大的国外销售市场。但由于他们的国家在外国没有管辖权,他们要独占外国的市场,简直是不可能的。所以,一般地说,他们只好请求奖励输出。

    在各种奖励中,所谓退税,似乎是最合理的了。在商人输出时,退还本国产业上的国产税或国内税的全部或一部分,并不会使货物的输出量,大干无税时货物的输出量。这种奖励,不会驱使大部分的资本,违反自然趋势,转向某一特定用途,但却会使课税不至于驱使这部分资本中的任何部分转到其他用途去。这种奖励,不会破坏社会上各种用途间的自然平衡,但却会使课税不产生破坏这种自然平衡的作用。这种奖励,不会破坏社会上劳动的自然分配,而会保存这种分配。在大多数场合,保存这种分配是有利的。

    输入的外国货物,在再输出时,亦可退税。在英国,所退的税,大都等于输入税的最大部分。规定今日所谓旧补助税的那个议会法令的附则的第二项规定,每个商人,不论国籍,都可于输出时,收回这种旧补助税的一半。但英国商人,应于十二个月内输出,而外国商人应于九个月内输出。只有葡萄酒、小葡萄干和丝精制品。因已领有其他更有利的津贴,故不适用此条例。这个议会法令所规定的税,在当时是唯一的外国商品输入税。后来,把这种及其他各种退税的请求期限延长到三年(乔治一世第七年法令第二十一号第十条)。

    旧补助税实施以后所课的各种税,有大部分,是在输出时全部退还的。但此通则有许多例外,所以,退税的原则,便不象最初制定时那么单纯了。

    有些外国商品,输入量会大大超过国内消费的必要量是早已预料到了的,所以,在其输出时全部课税都退还,甚至旧补助税也不保留半数。在我国美洲殖民地未曾叛变以前,我们独占了马里兰和弗吉尼亚的烟草。我们输入烟草约九万六千大桶,国内消费却据说不及一万四千大桶。这个余额,是必须输出的。为使这巨额必要的输出易于实现,凡是在三年内输出,所纳关税全部退还。

    我们还独占(虽不是全部独占,但已近于全部独占)了我国西印度群岛的砂糖。所以,砂糖如果在一年内输出,那末在输入时所纳的一切税,都可退还;如果在三年内输出,那末除了旧补助税的一半,其他一切税都可退还。大部分货物输出时,旧补助税的半数迄今依然保留。砂糖输入额,虽大大超过国内消费的必要额,但此种超过额,与烟草通常的超过额比较,是不足道的。

    有些货物,因为是我国制造业者嫉妒的对象,所以禁止其输入,供国内消费。但若缴纳一定的税,即可输入,落栈以待输出。但在这些货物输出时,所课的税是完全不退还的。我们的制造业者,对于这种受限制的输入,似乎亦不愿加以奖励;他们害怕屯栈的货物会被偷运出一部分,来和他们自己的货物竞争。只在这样的限制下才可输入丝精制品、法国亚麻布与上等细麻布、印花染色棉布等。

    我们甚至不愿作法国货物的贩运者。法国被视为我国的敌人。我们与其让他们利用我们作媒介而获取利润,无宁放弃我们自己的利润。在一切法国货物输出时,不仅旧补助税的一半不退还,即附加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税也不退还。

    根据旧补助税附则第四条,一切葡萄酒在输出时所准许退还的税,比输入时所缴纳的税的一半还要大。立法者当时的目的,似乎是要特别奖励葡萄酒运送业。与旧补助税同时征课或稍后征课的一些其他税,如所谓附加税,新补助税,三分之一补助税及三分之二补助税,1692年关税,葡萄酒检验税,都允许在输出时全部退还。但这一切税,除了附加税与1692年关税,都在输入时以现金缴纳;如此巨大金额的利息,所费不赀,所以此种货物的运送贸易没有希望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贸易。所以,所谓葡萄酒关税,只有一部分,在输出时退还,而法国葡萄酒输入每大桶所课二十五镑的税,即1745年、1763年和1778年征课的关税,输出时均不退还。1779年和1781年对于一切货物输入所附加的那两种百分之五的关税,在一切其他货物输出时都允许全部退还,所以,在葡萄酒输出时,亦允许其全部退还。1780年特别课加在葡萄酒上的最后关税,亦允许全部退还。因为保留的关税多而且重,所以,上述恩典也许不能使一大桶葡萄酒输出。这种规定,除了我国北美殖民地以外,对一切依法准许输出的地方都适用。

    查理二世第十五年第七号法令,名为贸易奖励法,使英国有了以欧洲一切产物或制造品供给殖民地的独占权,葡萄酒亦包括在内。但在海岸线是那么长的我国北美殖民地及西印度殖民地,我国统治权是那么微弱,而居民最初被允许以自己的船只,把政府的未列举商品运往欧洲各地,后来被允许运往菲尼斯特雷角以南欧洲各国,上述独占权,不可能大受人尊重,无论在什么时候,他们也许都有方法,从运往的国家,运回一些货物。不过,他们要从出产葡萄酒的地方,输入欧洲的葡萄酒,也许有些困难;他们要从葡萄酒课税繁重,其大部分又不能在输出时退还的大不列颠,输入欧洲葡萄酒,也有些困难。但美洲与西印度群岛,既得与马迪拉岛自由交换各种未列举商品,马迪拉的葡萄酒,不是欧洲产物,便可直接输入美洲与西印度群岛了。1755年战争开始时,我国军官在我国各殖民地所发现的对马迪拉葡萄酒的普遍的嗜好,也许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养成的。这种嗜好,后来由这些军官带回到祖国,在那时以前,此种葡萄酒在祖国还不大流行。战事完结以后,在1763年(依乔治三世第四年法令第十五号第十二条),除了法国葡萄酒,一切葡萄酒都允许在输出到殖民地时,退还所缴纳的三镑十先令以外的税——国民的偏见,不允许奖励法国葡萄酒的贸易与消费。但是,上述恩典的敕赐和我国北美殖民地的叛变这两者相隔的时间,似乎过于短促,以致那些国家的风习,不可能产生显著的变化。

    就法国葡萄酒以外的一切葡萄酒的退税说,殖民地由这法令所受实惠,比其他各国大得多,但就大部分其他货物的退税说,殖民地所受实惠却是小得多。在大部分货物输出到其他各国时,旧补助税得退还一半。但这项法令却规定,除葡萄酒、白棉布及细棉布外,一切欧洲或东印度生产或制造的商品,在输出到殖民地时,旧补助税丝毫也不得退还。

    退税制度的设立,也许原来就是为了要奖励运送贸易。运送船舶的运费,常由外国人以货币支付,因此运送贸易被认为特别能给国家带回金银。运送贸易,虽不应受特殊的奖励,而设立退税制度的动机,虽然非常可笑,但此种制度本身,却似乎很合理。这样的退税,决不会使流入运送贸易的资本大于在没有输入税时自会流入这种贸易的资本,只不过使输入税不至于完全排斥此种贸易。我们虽不应特别奖励运送贸易,却亦不应加以妨害,我们应该象对待其他各种行业一样,听其自由。这种贸易,对于那一部分既不能投在本国农业,亦不能投在本国制造业,既不能投在国内贸易亦不能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资本,必然提供了一个出路。

    关税的收入,不但不会因此种退税而受损,而且将因此种退税而得利,因为在退税时,得保留一部分关税。如果全部关税都被保留,那末纳税的外国商品,由于缺少市场不能输出,因而亦不能输入。这样,本可以保留一部分的关税,便无从收到了。

    这些理由,似乎足以证明,课在本国产物或外国产物上的关税,即使在输出时全部退回,退税亦是合理。诚然,在这场合,国产税的收入,稍受损失,而关税的收入则受大得多的损失;但多少要受这种课税的扰乱的产业的自然均衡,即劳动的自然分工和分配,却将因这种规定而更趋于均衡。

    但上述理由仅证明,在输出货物到完全独立的外国时退税是合理的,并不证明在输出货物到我国商人、制造业者享有独占权的地方时退税是合理的。例如,在欧洲货物输出到我国美洲殖民地时退税,并不能使输出额大于无退税制度时的输出额。因为我国商人、制造业者在那里享有独占权,所以,即使保留全税额,未必会增加运到那里去的输出额。所以,在这场合,退税常是国产税及关税收入的纯损失,决不能改变贸易状态,决不能扩大贸易。至于在什么程度上,这种退税可认为是对我国殖民地产业的适当奖励,或者说,在什么程度上,允许他们免去本国其他人民所不能免去的赋税,才有利于母国,我打算在考察殖民地时,加以论述。

    但必须指出,只在输出品真正输到外国去,而不再秘密输入我国的时候,退税制度才会带来益处。大家都知道,有些退税,尤其是烟草的退税,就往往被人滥用,并产生了许多既有害于收入而同样有害于公正商人的欺诈行为。

    第五章  论奖励金

    对英国某些产业的产品,常常有人请求输出奖励金,而政府有时也发给输出奖励金。据说,我国商人和制造业者,赖有这种奖励金,才能在外国市场上,以与竞争者同样低廉或更为低廉的价格出售他们的货物。据说,输出量因此增大,而贸易差额亦变得更有利于我国。在外国市场上,我们不能象在国内市场那样,给我们工人以独占权。对外国人,我们不能象对本国人那样,强迫他们购买我国工人生产的货物。于是,想出了第二个最好办法,即付钱给外国人购买。这个以贸易差额富国富民的办法,乃是重商学说所提倡的。

    有人认为,奖励金只应该发给那些无奖励金即不能经营的商业部门。但无论什么商业部门,如果商人售货所得价格,可以偿还此货物制造乃至上市所投下的资本并提供其普通利润,那末即使没有奖励金,亦必能继续经营。这样的商业部门,与其他在无奖励金状态下经营的各商业部门,明显地处在同等地位,所以,这样的商业部门不需要奖励金,正象其他商业部门不需要奖励金一样。只有商人售货价格不足补还其资本并提供其普通利润的商业,或售货价格不足抵偿货物上市实际费用的商业,才需要奖励金。奖励金发给的目的,在于补偿此损失,奖励它继续经营或开创一种被认为开支大于收益的商业,就是说,每经营一次,投下的资本即亏蚀一部分,而一切其他商业如都具有这样的性质,那末全国资本不久就会破灭无存。

    应该指出,靠奖励金经营的商业,只是能在两国间长期经营下去而一国老是亏本(即货物售价少于货物上市实际费用)的商业。但是,如果没有奖励金来补还商人货物售价上的损失,他自身的利害关系,不久也会使他改变资本用途,或寻找其他能以货物售价偿还货物上市所用的资本并提供其普通利润的行业。象重商主义所提倡的其他各种办法的结果一样,发给奖励金的结果,只不过迫使一国商业,不向自然方面发展,而向大大不利的方面发展。

    有一个聪明而见闻广博的作者,在他的谷物贸易论文集里,很明白地说,自从谷物输出奖励金第一次设置以来,输出谷物的价格,依一般价格计算,超过输入谷物的价格,而依非常高的价格计算,则其超过额,大大超过这期间付出的奖励金的总额。他认为,按照重商主义的正确原理,这是明明白白地证明,这种强制的谷物贸易,有利于国家。因为输出价值是这样超过了输入价值,以致除了补还国家奖励输出所花费的全部特别费用,还大有剩余。他不知道,这种特别费用,换言之,这种奖励金,仅是社会为输出谷物而实际上所花费的极小部分。农业家用来栽种谷物的资本,亦须同样加以考虑。如果谷物在外国市场上所售的价格,不够补偿这种奖励金和这个资本以及这个资本的普通利润,则其差额,便是社会的损失,就是说,国民资财减少了那么多。但是,被认为必须发给奖励金的理由,正是谷物在外国市场上的售价不够作上述那样的补还。

    据说,自从奖励金设置以来,谷物的平均价格已显著下落。我曾竭力说明,在前世纪末叶,谷物平均价格稍稍跌落,而且在现世纪最初六十四年间,仍继续跌落。如果这种事实真如我所确信的那样真实,那就没有奖励金也必然会发生这种结果,而其发生,不可能是奖励金的结果。法国不仅无奖励金,而且在1764年以前,一般禁止谷物输出,但法国谷物的平均价格,和英国同样降低了。所以,谷物平均价格的这种逐渐的降低,也许既不能归因于这一种条例,亦不能归因于那一种条例,而归根结底应归因于银的真实价值的逐渐的不知不觉的上升,我曾在本书第一篇竭力说明,在现世纪中,欧洲一般市场上,都发生了银的价值逐渐上升这个现象。看来奖励金不可能是谷物价格降低的助因。

    已经说过,由于奖励金在丰年引起异常的输出,所以它一定会使国内市场上的谷物价格,提高到自然的程度以上。但这就是奖励金制度倡导者公然标榜的目标。在歉岁,奖励金虽大都停止,但它在丰年所引起的大输出,必定会或多或少地使一年的丰收不能救济另一年的不足。所以,无论年岁丰歉,奖励金必然有助于提高谷物的货币价格,使其略高于无奖励金时国内市场上谷物的货币价格。

    在现有耕作状态下,奖励金必然有这种趋势,我想有理性的人,对此是不会有异议的。但许多人却认为,奖励金有助于奖励耕作,而奖励的方法有二。他们以为,第一,奖励金给农业家的谷物开辟了一个更广大的外国市场,所以有助于增加谷物的需求,因而奖励谷物的生产;第二,奖励金使农业家得到的价格,比他们在无奖励金时,按实际耕作情况,所可希望的价格好,所以有助于奖励耕作。他们以为,这种双重的奖励,在一个长久的时期内,必定会大大增进谷物的生产,以致在这时期末尾的实际耕作情况下,国内市场上谷价可能降落的程度,远远大于奖励金所能提高的程度。

    对于这种意见,我的答覆如下。由奖励金引起的外国市场的推广,必定在各年间牺牲了国内市场,因为靠奖励输出,没有奖励金就不会输出的谷物,在无奖励金的情况下,定可留在国内市场上,以增加消费而减低谷物的价格。应该指出,谷物奖励金,象一切其他输出奖励金一样,以两种不同的税课在人民身上。第一,为支付奖励金,人民必须纳税;第二,由于国内市场上这商品价格提高而产生的税,必须由人民大众缴纳,因为人民大众都是谷物购买者。所以,就这商品说,第二种税,比第一种税重得多。让我们假定,逐年平均计算,每输出一夸特小麦给奖励金五先令,只使国内市场上这商品的价格,比在无奖励金时按实际收获状态所应有的价格,每蒲式耳高六便士,即每夸特高四先令。即使按照这个很适中的假设,人民大众,除了须担负每夸特小麦输出奖励金五先令以外,他们每消费一夸特,还须多支付四先令的代价。但根据上述那位见闻广博的谷物贸易论文作者所述,输出的谷物与国内消费的简物的比例,平均计算不超过一对三十一的比例。所以,如果他们抽纳的第一种税为五先令,他们所缴纳的第二种税一定是六镑四先令。把这样苛重的税课在第一生活必需品上,必然会减少劳苦贫民的生活品,或必然会导致货币工资按照生活品货币价格的提高而提高。就前者说,必然会减低劳苦贫民抚养子女、教育子女的能力,因而会抑制国内人口的增长。就后者说,必然会减低雇主雇用贫民的能力,使他们所雇用的人数,少于无奖励金的场合,因而必然会压抑国内产业。这样,奖励金所引起的谷物的异常输出,不仅会按照扩大国外市场与国外消费的比例,减少国内市场与国内消费,而且由于压抑国内人口与产业,最后必倾向于阻抑国内市场使其不能逐渐扩大,所以,归根到底,与其说它会扩大谷物的整个市场与整个消费量,无宁说它会缩小谷物的整个市场与整个消费量。

    又有人说,谷物货币价格的这种提高,使这商品更有利于农业家,所以必然会鼓励这商品的生产。

    关于这种意见,我的答复如下。如果发给奖励金的结果,使谷物的真实价格提高,换言之,使农业家能以同量谷物,按照当地劳动者维持生活的方式,不论是大方地、适中地或是省俭地维持更多的劳动者,情形可能真是如此。但奖励金显然决不会有这种结果,任何人为制度也决不会有这种结果。奖励金只对谷物的名义价格有很大影响,但对谷物的真实价格,却没有大影响。这种制度课在人民大众身上的赋税,对缴纳者是苛重的负担,但对收受者则利益极小。奖励金的真实效果,与其说是提高谷物的真实价值,无宁说是压低银的真实价值,换句话说,使等量的银,不仅只交换较小量的谷物,而且交换较小量的其他一切国产商品,因为谷物的货币价格支配着其他一切商品的货币价格。

    谷物的货币价格支配着劳动的货币价格。劳动的货币价格,必须经常使劳动者能够购买一定数量的谷物,够他大方地、适中地或省俭地维持他们自己及其家庭的生活。而社会的进步、退步或停滞等情况,使劳动者的雇主不得不按照大方地、适中地或省俭地生活方式来维持劳动者的生活。

    谷物的货币价格,支配一切其他土地原生产物的货币价格。在改良的任何阶段中,这一切土地原生产物的货币价格,一定会和谷物的货币价格保持一定的比例,虽然这种比例,因改良阶段不同而不同。例如牧草,干草,家畜肉,马,马粮,因而内陆运输以及大部分国内贸易,其货币价格,都受谷物货币价格的支配。

    谷物的货币价格,支配了一切其他土地原生产物的货币价格,于是支配了几乎一切制造业原料的货币价格。谷物的货币价格,支配了劳动的货币价格,于是支配了制造技巧和勤劳的货币价格。由于它支配着这二者,所以它也支配着完全制造品的货币价格。劳动的货币价格,一切土地生产物或劳动生产物的货币价格,都必然按照谷物货币价格的升降比例而升降。

    所以,发给奖励金的结果,虽可使农业家售卖谷物的价格,由每蒲式耳三先令六使士腾至四先令,并对地主缴纳和其生产物抬高的货币价格相称的货币地租,但谷物价格这样抬高的结果,现在四先令所可购得的任何种类国产商品,并不比以前三先令六便士所可购得的多,而农业家与地主的境遇,都不能由于此种价格变更而有多大改进。农业家的耕作,不会有很大的进步;地主的生活,不会有很大的改善。这样抬高的谷物价格,虽可在购买外国商品时,给他们以些微利益,但在购买国产商品时,便一点利益也没有。然而,农业家的费用,就几乎全部用于购买国产商品,甚至地主的费用,亦有大部分用于购买国产商品。

    由于矿山丰饶而产生的银价低落,对大部分商业世界产生相同或几乎相同的影响,所以对个别国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体。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货币价格的腾贵,虽不能使受者实际上更富裕,却也不能使受者实际上更贫乏。金银器皿的价格,实际上比从前低廉,但其他一切物品的真实价值,却和从前完全一样。

    假若银价的跌落,是个别国家的特殊情况或政治制度的结果,这虽仅在一国发生,却成为极重要的事体。这种事体,决不会使任何人实际上更富裕,却会使一切人实际上更贫乏。一切商品货币价格的腾贵(这场合是该国所特有的现象)就会多少阻抑国内各种产业,因而使外国国民在出售几乎一切种类货物所索取的银量,小于该国工人所能出售的银量,不仅在国外市场上,而且在国内市场上,都比该国售价低。

    西班牙和葡萄牙特富金银矿山,所以能够以金银分配给欧洲其他国家。因此,这两种金属,在西班牙和葡萄牙自应略为低廉,而在欧洲其他各国则略为昂贵。但其差额,不应大于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于金银体积小价值大,运输费不成为大问题;至于保险费,亦必与任何其他等值货物的保险费相同。所以,这两国如果不通过政治制度,加剧这种特殊情况的不利,那末他们由这种特殊情况而蒙受的苦痛,一定是很小的。

    对于金银输出,西班牙课以赋税,而葡萄牙则加以禁止,以致输出须负担走私费用,使这两种金属在他国的价值高于西葡二国的部分,等于秘密输出的全部费用。譬如以堤坝堵住河流,坝内一经充满了水,水必越过坝头外流,好象没有堤坝一样。禁止金银输出,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禁止金银输出,不能在本国保留本国所能使用的程度以上的金银量。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限制了这一国在铸币上,在金银器皿上,在镀金上,在金银装饰品上,所可使用的金银量。如果它取得了这个数量,就如堤坝满了以后流入的全部水流,都必外溢。这样,西葡二国,虽限制金银输出,但每年从西葡二国输出的金银,几乎等于其每年输入的金银。但是,正如坝内的水必比坝外的水深,由于这种限制而保留在西葡二国内的金银量,和它们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相比,必大于其他各国的金银量。坝头愈高愈强,则坝内坝外水的深度的差必然愈大。所以,课税愈高,禁令所立的刑罚愈严峻,警察执行法律愈严密,则西葡二国金银对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所持的比例,与其他各国这种比例相比,差额亦必愈大。因此,据说,差额是很大的;在西葡二国,家家常可看到许许多多金银器皿,而看不到按他国标准和此种奢华相配称的其他东西。贵金属这样的过剩,必然使金银低廉,或者说,必然使一切商品昂贵,这就阻害了西葡二国的农业与制造业,使外国能以比它们国内生产或制造所费的更小的金银量,供给它们以许多种类原生产物,和几乎一切种类制造品。课税及禁止,在两个不同方面起作用。不仅大大减低西葡二国贵金属的价值,而且由于保留不应保留的一定数量金银,致使其他各国贵金属的价值,略高于原来的价值,从而,使其他各国与西葡二国通商,得享受双重利益。要是把水门开放,那末坝内的水立刻减少,坝外的水业刻增加,坝内外不久就会相等。同样,要是撤除此种课税与禁令,潍末西葡二国的金银量就会大减,其他各国的金银量就会稍增,此等金属的价值,即对土地劳动年产物的比例,不久就会在一切国家间相等或几乎相等。西葡二国,由金银这样的输出而可能招受的损失,全然是名义上的、想象上的。它们货物的名义价值,它们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名义价值,将跌落,将以比从前小的金银量代表,但其真实价值将和从前相同,所能维持、所能支配和所能雇用的劳动量,亦将和从前相同。它们货物的名义价值将跌落,所余金银的真实价值将腾贵,于是和往昔为通商为流通而使用的较大金银量比较,现今的数量虽较小,但所能达到的目的,则与往昔无二致。流往外国的金银,决非无所谓地流往外国,那必然会带回等价值的各种物品。这些货物,又决不是全然供不生产的游惰者消费的奢侈品和消耗品。游惰者的真实财富与收入,既不能由于这种异常的金银输出而增加,其消费亦不能由此而大增。所以,由此带回来的货物,也许有大部分,至少也有一部分是材料、工具、食料,可用以雇用勤劳人民和维持勤劳人民。勤劳人民,必能再生产他们所消费的全部价值并带来利润。这样,社会死资财的一部分就变为活资财,因此能推动比从前更大量的产业。它们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马上就会增加一点,再过几年,便会大大增加。它们产业现令所受最苛重的一个负担,这样就除去了。

    西葡二国不合理政策所起的作用如是,谷物输出奖励金所起的作用必亦如是。不论耕作的实际状态是怎样,谷物输出奖励金总会使国内市场上的谷物价格略高于无奖励金的场合,并使外国市场上的谷物价格略低于无奖励金的场合。因为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多少支配一切其他商品的平均货币价格,所以,此等奖励金又会大大减低国内白银的价值,稍稍提高外国白银的价值。这种奖励金,使外国人,尤其是荷兰人,不但能以比无奖励金时他们所出的更廉的价格,而且能以比有奖励金时我们自己所出的更廉的价格,吃到我国的谷物;一位卓越的权威作者马太·德克尔先生,曾明确指出这一点。这种奖励金,使我们的工人,不能象在无奖励金时那样,为小量的白银而提供他们的货物,却使荷兰人能以较小量的白银而提供他们的货物。这样,就使我国制造品,无论在何处,都比无奖励金时稍稍昂贵,并使他们的制造品,无论在何处,都比无奖金时稍稍低廉,因而,使他们的产业,能享受双重的利益。

    因为这种奖励金,在国内市场上所提高的,与其说是我国谷物的真实价格,无宁说是我国谷物的名义价格,所增加的,与其说是一定量谷物所能维持和所雇用的劳动量,无宁说是这一定量谷物所能交换的白银量,所以,必然阻害我国制造业,而对我国农业家或乡绅又无大的利益。诚然,这两者都会因此而有较多的货币收入,要使他们大部分相信那对他们并无很大利益,也许有点困难;但是,如果货币所能购买的劳动量、食料量和各种国产商品量都减少了。那末,由此而得的利益,也就不过是名义上、想象上的利益了。

    在整个国家中,受这种奖励金的实际利益的,或者说,能受这种奖励金的实际利益的,也许只有一种人,即谷物商人或谷物输出者和谷物输入者。奖励金必然使丰年谷物输出量大于无奖励金的场合;而且,由于它使今年的丰收不能救济明年的不足,它必然使歉岁谷物输入量大于无奖励金的场合。在丰年歉岁,它都增加谷物商人的业务。但在歉岁,这种奖励金,就不但使他能输入比无奖励金时(即在今年丰收可多少救济明年不足时)所能输入的更多谷物,而且能以较好的价格出售谷物,因而能获得较大的利润。所以,我说,最热烈赞成继续发给此种奖励金的,就是这一种人。

    我们的乡绅,在对外国谷物的输入课以重税(那在一般丰年便等于禁止),和对本国谷物的输出给与奖励金时,似乎是在仿效我们制造业者的行为。使用前一种方法,他们取得了国内市场独占权;使用后一种方法,他们企图防止国内市场积存谷物过多。总之,他们使用这两种方法,企图提高他们商品的真实价值。在这一点上,他们和制造业者所采取的方法,是一样的。制造业者亦曾同样采取这两种方法,来提高许多种制造品的真实价值。但他们也许没注意到,谷物和其他各种货物间有着巨大的根本的差别。以独占国内市场的方法,或以奖励输出的方法,使毛织物以比无独占权和无奖励金时更好的价格出售,那是可能的,因为使用这些方法,不但提高了此等货物的名义价格,而且提高了此等货物的真实价格。使此等货物等于较大的劳动量与生活品量,就不仅增加了此等制造业者的名义利润、名义财富与名义收入,而且增加了他们的真实利润、真实财富与真实收入;这样他们就能够过较优裕的生活,或在此等制造业上,雇用较大的劳动量。这实际上就是奖励此等制造业者,使他们制造业所雇用的国内劳动者比无此制度时所能雇用的多。但这种制度如果应用到谷物,那所提高的就只是谷物的名义价值,不是谷物的真实价值。这样做,不能增加农业家的真实财富或真实收入,亦不能增加乡绅的真实财富或真实收入。也不能奖励谷物的耕种,因为不能使谷物能够养活和能够雇用更多的耕种谷物的劳动者。按照事物的本质,谷物有一定的真实价值,不能随货币价格改变而改变。输出奖励金,国内市场独占,都不能提高谷物的真实价值。最自由的竞争,亦不能使它低减。就全世界说,谷物的真实价值,等于它所能维持的劳动量;就个别地方说,谷物的真实价值,等于谷物按照当地维持劳动者生活的一般方式,即大方地、省检地或适中地维持其生活的方式,所能维持的劳动量。毛织物和麻织物不是支配性的商品,一切其他商品的真实价值,并非最后要由毛织物和麻织物的价值来衡量、来决定。谷物却不然。一切其他商品的真实价值,最后都要由各自平均货币价格对谷物平均货币价格所持的比例来衡量、来决定。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虽有时会一世纪和一世纪不同,但其真实价值却不随此种变动而变动。随这种变动而变动的,只是白银的真实价值。

    任何国产商品输出奖励金,都不免惹人反对。第一,对重商主义一切办法,一般都可提出反对,因为这些办法,违反自然趋势,迫使国内一部分产业,流入较少利益的用途。第二,国产商品输出奖励金办法,特别要惹人反对,因为它不仅迫使国内一部分产业,流入较少利益的用途,而且迫使流入实际不利的用途。无奖励金即不能经营的生意,必然是一种亏损生意。谷物输出奖励金,还要在以下方面惹人反对:它无论从哪一点说,都不能促进它所要促进的那种商品的生产。在乡绅们要求设置此种奖励金时,虽然是模仿商人和制造业者,但商人和制造业者完全理解他们的利害关系,其行动通常受这种理解的指导,乡绅们却没有此种完全的理解。他们给国家收入加上了一个极大的耗费,给人民大众加上了一个极重的赋税,但他们自己的商品,却没因此显著地增加其真实价值。而且由于银的真实价值因此稍稍减低,他们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国家的一般产业,因为土地改良程度,必然取决于国家的一般产业;所以他们没有促进他们土地的改良,反而或多或少地妨碍土地的改良。

    有人这样想,为奖励一种商品的生产,生产奖励金的作用,比输出奖励金更为直接。此外只须对人民课一种赋税,就是说,人民只须缴纳一种用以支付奖励金的税。生产奖励金,不但不会提高达商品在国内市场上的价格,而且有减低的倾向。所以,他们不会因此而缴纳第二种税,而他们所缴纳的第一种税,亦将因此至少可得一部分的补还。可是,生产奖励金,是不常发给的。重商主义所确立的偏见,使我们相信,国民财富直接得自生产的少,直接得自输出的多。输出被看作更直接的带回货币的方法,因此更受欢迎。又有人说,依照经验,生产奖励金,比输出奖励金更易产生欺诈行为。这种说法,真确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但输出奖励金,往往被滥用来搞许多欺诈行为,却是大家都知道的。但这一切方策的发明者即商人与制造业者的利益在于,他们的货物在国内市场上不积存过多。生产奖励金有时会惹起这种情况,而输出奖励金却使过剩部分送往外国,这样国内残留的那部分货物的售价得以提高,所以能切实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因此,在重商主义各种方策中,输出奖励金便成为他们最爱好的一种了。我知道,某些行业的经营者,都私下同意从自己的荷包里掏出钱来奖励他们一定部分货物的输出。这种方策施行得很顺利,虽然大大增加了国产商品,却仍能在国内市场上使他们货物的价格提高一倍以上。但是,谷物奖励金要是真的降低了谷物的货币价格,其作用必大不相同。

    可是在特定场合,亦曾发给了类似生产奖励金的奖励金。鰽白鱼业及鲸鱼业所得的按渔船吨数计算的奖励金,或可视为具有此种性质的奖励金。据说,这种奖励金。使此商品在国内市场上的价格,比无此等奖励金时低廉。从别方面看来,我们又必须承认,其结果与输出奖励金的结果相同。有了这种奖励金,国内一部分资本,就被用来使这种货物上市,但其价格却不能补偿其费用,并且不能提供资本的普通利润。

    此等渔业的吨数奖励金,虽无补于国民财富的增长,但由于可增加船舶及水手数目,所以,可被认为有助于国防,也许可以说,用这种奖励金来维持国防,比如象维持常备陆军那样维持一个庞大的常备海军(如果我可以使用这名词),其所需费用,有时也许要小得多。

    但虽有这种辩护,下述各点却使我相信,议会至少在批准发给这些奖励金中的一种时大大地受骗了。

    第一,鰽白色渔船奖励金似乎太大了。

    从1771年冬季渔汛开始直到1781年冬季渔汛完毕,鰽白鱼渔船的吨数奖励金,为每吨三十先令。在这十一年内,苏格兰鰽白鱼渔船捕捞的鰽白鱼总数为三十七万八千三百四十七桶,在海上捕获即行腌存的鰽白鱼,称为海条。但要运到市场去售卖,须再加上一定数量的盐加以包装,使成为商用鰽白鱼。在这场合,三桶海条,往往改装为商用鰽白鱼二桶。所以,在这十一年间,所获商用鰽白鱼,计有二十五万二千二百三十一又三分之一桶。在这十一年间,付出的吨数奖励金,总计十五万五千四百六十三镑十一先令,即海条每桶得八先令二又四分之一便士,商用鰽白鱼每桶得十二先令三又四分之三便士。

    腌鰽白鱼时所用的盐,有时是苏格兰产,有时是外国产,但都可免纳一切国产税交给腌鱼业。但苏格兰盐每蒲式耳,现今须纳国产税一先令六便士,外国盐每蒲式耳须纳十先令。据说,鰽白鱼每桶须用外国盐大约一又四分之一蒲式耳。若用苏格兰盐,平均须二蒲式耳。如果鰽白鱼是供输出的,那就完全免纳盐税。如果是供国内消费的,那就无论所用的是外国盐还是苏格兰盐,每桶只纳一先令。这是苏格兰往昔对一蒲式耳盐所课的税,鰽白鱼一桶所需用的盐,即根据最低的估计,亦需要一蒲式耳。我们知道,在苏格兰,外国盐通常只用以鰽鱼。自1771年4月5日至1782年4月5日,输入的外国盐,共计九十三万六千九百七十四蒲式耳,每蒲式耳重八十四磅。苏格兰盐交给腌鱼业的数量,却不过十六万八千二百二十六蒲式耳,每蒲式耳仅五十六磅。由此可见,渔业所用的盐,主要是外国盐。此外,每桶鰽白鱼输出,给付奖励金二先令人便士。渔船捕获的鰽白鱼,又有三分之二以上是输出的。所以,综合这一切来计算,你就会知道,在这十一年间,渔船捕获鰽白鱼一桶,若以苏格兰盐腌存,则在输出时,所费于政府的,计十七先令十一又四分之三便士,在供国内消费时,所费于政府的,计十四先令三又四分之三便士;若以外国盐腌存,则在输出时,所费于政府的,计一镑七先令五又四分之三便士,在供国内消费时,所费于政府的,计一镑三先令九又四分之三便士。良好商用鰽白鱼一桶的价格,最低十七先令或十八先令,最高二十四先令或二十五先令,平均约为一几尼。

    第二,鰽白鱼业的奖励金是一种吨数奖励金,按照捕鱼船的载重量发给,不按照它勤惰与成败发给。我恐怕有许多开出去的船舶,不以捕鱼为目的,而以捕奖励金为唯一目的。1759年,奖励金为每吨五十先令,但苏格兰全部渔船所获,却不过海条四桶。在这一年,海条每桶,单就奖励金一项说,政府就费去一百一十三镑十五先令,而商用鰽白鱼每桶,则所费为一百五十九镑七先令六便士。

    第三,有吨数奖励金的鰽白鱼业,往往用载重二十吨至八十吨的大渔船或甲板船。这种捕鱼法,也许是从荷兰学来的,是适宜于荷兰情况而不怎么适宜于苏格兰情况的。荷兰陆地,与鰽白鱼大批伏处的海,相距很远;所以,经营这种渔业非使用甲板船不可,甲板船可携带充足的水与食料,以备远海的航行。但苏格兰的赫布里迪兹群岛或西部群岛,设得兰群岛,以及北部海岸与西北部海岸,总之,经营鰽白鱼业的主要地区,却到处都是海湾,伸入陆地,当地把海湾称为海湖。此等海湖,乃是鰽白鱼来游此海时所群集的地方。由于此种鰽白鱼(我相信,还有许多种其他的鱼)来游的时期,很不一定,所以小舟渔业,看来最适宜于苏格兰的特殊情况。这样,渔人一经捕得鰽白鱼,即可运上岸来腌存或生食。每吨三十先令奖励金,固可给大船渔业以大奖励,但必然会阻害小舟渔业。小舟渔业没得此种奖励金,不能与大舟渔业在同样的条件下,以腌鱼提供市场。以此之故,在未有大舟渔业以前很可观的小舟渔业,据说从前曾雇用不少海员,但现今却几乎全然凋落了。关于此种在今日已经十分凋零而且无人过问的小舟渔业,以前究竟具有什么规模,我必须承认,我不能说出何等十分正确的话。由于小舟渔业没得到什么奖励,所以关税吏和盐税官都不曾记下什么记录。

    第四,苏格兰有许多地方,在一年内一定季节,鰽白鱼成为普通人民相当大的一部分食品。可使国内市场上鰽白鱼价格跌落的奖励金,对于境遇不优裕的大多数我国同胞,也许是一个很大的救济。但大鰽白鱼渔船奖励金,决不能收到这样好的效果。最适宜于供应国内市场的小舟渔业,曾为它所破坏;每桶二先令八使士的附加输出奖励金,又使大渔船所捕鰽白鱼,有三分之二以上,输到外国去。在三、四十年之前,大渔船奖励金尚未设置,我相信,那时鰽白鱼每桶的普通价格为十六先令。十至十五年之前,小舟渔业尚未完全衰落,据说,那时鰽白鱼每桶的普通价格为十七先令至二十先令。在最近五年间,平均每桶为二十五先令。但这种高价,也许应归因于苏格兰沿海各地实际上缺少鰽白鱼。此外,我必须指出,与鰽白鱼同时卖掉的桶(那种桶价计算在上述各种价格内),自从美洲战事开始以来,已经涨价约一倍,即由大约三先令涨至大约六先令。我也必须指出,我所收集的往时价格的记载,并不是完全一致、首尾相符的。有一个很精明、很有经验的老人,曾对我说,五十多年以前,良好商用鰽白鱼一桶的普通价格为一几尼。我以为,直到现在,那还可以看作是平均价格。但我相信,这一切记载都认为,国内市场上鰽白鱼的价格,并未由于大渔船奖励金而降低。

    也许有人认为,此等渔业家,在领受此等丰厚奖励金以后,如果仍以往时通常出售的价格或高些的价格,售卖他们的商品,他们可得到很大的利润。就某些人说,情况可能如此。但一般说来,我却有理由相信,情况决非如此。这种奖励金的通常意义,是在奖励轻率的企业家,使冒险经营他们所不了解的事业,但政府发给的非常丰厚的奖励金总抵补不了他们由于怠惰无智而引起的损失。1750年,根据第一次以每吨三十先令奖励鰽白鱼渔业的法令(乔治二世第二十三年第二十四号法令),又敕立了一个合股公司,资本五十万镑,纳资人(除了其他各种奖励,如上述的吨数奖励金,如每桶二先令六便士的输出奖励金,如盐税一律免纳)得在十四年间,每纳资一百镑,每年收取三镑,并由关税征收官,每半年支付半额。这家大公司的经理及理事都住在伦敦。但除这公司以外,又公布在国内各海港,设立资本总额不下一万镑的渔业公司为合法。这些比较小的渔业公司的经营,虽由经营者自行负责,盈亏归经营者自己承担,但同样可取得同一的年金以及各种奖励。大公司的资本不久就满额了,而在国内各海港,也设立了好几家渔业公司。可是,虽有这一切大奖励,这一切公司,无论大的小的,几乎全失去了他们资本的全部或大部,现在,这种公司的痕迹,亦一点不见了,鰽白鱼渔业现今几乎全部由私人投机家经营。

    如果某一种制造业确是国防所必需,那末靠邻国供给这种制造品,未必就是聪明的办法。如果这一种制造业非奖励即不能在国内维持,那末对其他一切产业部门课税,来维持这一种制造业,亦未必就是不合理的。对于英国制造的帆布及火药的输出奖励金,也许都可以根据这个原理来加以辩护。

    对人民大众的产业课税,以支持个别制造业者的产业,很难说是合理的,但在人民大众都有很大收入,不知怎样使用其全部收入的大繁荣时期,对于所爱好的制造业,颁给这样奖励金,也就象作别种无谓的花费一样,不足为怪。不论公的和私的花费,大富也许常常可作为大愚的辩解。但在普遍困难与穷困时期,还继续此种浪费,其谬误便非寻常可比了。

    所谓奖励金,有时即是退税,因此不能与真正的奖励金一概而论。例如,输出精砂糖的奖励金,可说是对赤砂糖、黑砂糖所课赋税的退还。输出精丝制品的奖励金,可说是对生丝、捻丝输入税的退还。输出火药的奖励金,可说是对硫黄硝石输入税的退还。按照关税用语,只有那些输出时其货物形态和输入时相同的输出货物所得的津贴,才叫做退税。如果输入以后,其形态曾由某种制造业加以改变,以致名称随着改变,归入新的项目,则所发给的津贴叫做奖励金。

    社会给予业务有专长的技术家与制造业者的奖金,也不能一概称为奖励金,奖金虽可奖励异常的技巧与技能,从而提高各行业中现有工人的竞争心,但不能使一国资本,违反自然趋势,以过大的比例,流入任何一个行业。这种奖金不能破坏各行业间的均衡,却使各行业的作品尽可能达于完善。此外,奖金所费极轻,而奖励金所费极大。单就谷物奖励金说,社会每年所费的有时达三十万镑以上,

    奖励金有时被称为补贴金,正如退税有时被称为奖励金一样。但我们应时常注意事物的本质,不必重视名称。

    顺便谈谈谷物贸易及谷物条例

    世人对于规定谷物输出奖励金的法律及与此有关的一系列规则,都加以赞赏。我在未曾指出这种赞赏全是不当的以前,不能结束奖励金这一章。关于谷物贸易的性质及与谷物贸易有关的英国主要法律的专门研究,可充分证明我的论点是正确的。这题目太重要了,所以技节话即使长些,也是正当的。

    谷物商人的贸易,包含四个不同部门。这四个部门,虽有时全由一人经营,但按其性质,实是四种不同的独立的贸易:第一,内地商人的贸易;第二,国内消费品输入商人的贸易;第三,供国外消费的国内生产物输出商人的贸易;第四,运送商人的贸易,即输入谷物以待输出。

    第一,内地商人的利益,无论乍看起来是怎样与人民大众的利益相反,但实际上,甚至在大荒年,却是完全一致的。他的利益在于,按照真实歉收情况,把谷物价格提高到应有的程度,但若提高得超过这个限度,那就对他不利。价格的提高,阻碍消费,使一切人,尤其使下等阶级人民或多或少地节省食粮。假若提得太高,那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阻碍消费,以致一季节的供给超过一季节的消费,直到下次收获物已经上市,上次收获物还有剩余,那末他的谷物,不仅会由于自然原因而损失很大部分,而且其剩余部分,将不得不以比数月前低廉得多的价格出售。但若提得不够高,那就不能产生阻碍消费的作用,结果一季节的供给,很可能不够一季节的消费,而他不仅会损失他一部分应得的利润,而且将使人民在一季节完毕之前,面临饥谨的可怕威胁,而不是遭受缺乏的困难。为人民的利益计,他们每天、每星期、每月的消费,应尽可能与一季节的供给,保持相应的比例。为内地商人的利益计,也要这样。他尽判断能力所及,按这比例,供给人民谷物,他售卖谷物的价格就可能最高,所得利润亦可能最大。收获情况如何,每日、每星期和每月的售额如何,他是知道的。这种知识,使他能够多少正确地判定人民实际上所得的供给,和此比例相差多少。假定他只顾一己的利益,不顾民众的利益,那末为他自身打算,即在不足的年度,也一定要按照谨慎的船长有时待遇船员的办法待遇人民大众,即在他预见到粮食快要缺乏时,就叫他们减食。固然,有时船长顾虑太多,在实际没有必要的时候,亦叫他们减食,使他们感到困难。但这种困难,和他们有时因船长行为不谨慎而遭受的危难和灭亡比较起来,算不得一回事。同样,内地谷物商人由于贪婪过度,有时把谷物价格提高到超过荒歉季节所应有的程度,但人民由此种可有效地使他们避免季节未饥谨的行为所感受的困难,和他们因商人在季节初廉售而产生的季节末饥馍威胁比较起来,也算不得一回事。而谷物商人自身将因这种过度的贪婪而深受其害;这不仅因为这会使一般人憎厌他,而且他即使能够避免这种憎厌的影响,亦不能避免下述那一种困难,就是在季节末,在他手上必定会留有一定量谷物,如果下一季节是丰收的,这残留额的售价,必比他前此可能售卖的价格低得多。

    如果一个大国的全部收获物,都由一大群商人占有,那末他们为利益计,也许会象荷兰人处置马鲁古群岛的香料那样,为了要提高一部分存货的价格,便把存货的大部分毁坏或扔掉。但对谷物要确立这样广泛的独占,即使凭借法律的暴力,亦是不易办到的;而且,在法律准许贸易自由的地方,最不易为能买光大部分商品的少数大资本势力所垄断、所独占的商品,要算谷物。一国收获的全部谷物的价值太大了,少数私人的资本是不能扫数购买的;即使有扫数购买的能力,其生产方法,又将使此种购买,全然不能实现。在任何文明国家,谷物都是年消费额最大的商品。所以,一国劳动,每年用以生产谷物的部分,必大于每年用以生产任何其他物品的部分。在它第一次从土地上收获出来之后,它亦必在更多的所有者中间分配。这种所有者,决不能象许多独立制造者一样,集居在一个地方,却必然会散居在国内各处。此种最初所有者,或直接供给邻近地域的消费者,或直接供给其他内地商人而间接供给此等消费者。内地谷物商人,包括农业家和格面师,其人数,必多于经营任何其他商品的商人,而且由于散居各处,使他们绝不可能结成任何团体。因此,在歉岁,如果其中有一个商人,发觉他的谷物中有许多不能按时价在季节末售脱,他决不会想保持这个价格,使竞争者得利而自己受损失,而会立即减低此价格,希望在新收获出来之前,把他的谷物售去。支配一个商人行为的动机及利害关系,又将支配其他一切商人,迫使他们都根据他们所能作的判断,按照对季节丰歉最为适宜的价格,售出他们的谷物。

    关于现世纪及前此二世纪欧洲各地粮食不足与饥谨的情况,有些记载很可靠。谁要是细心研究此中经过,我相信,一定能够发现,粮食不足的情况,并非起因于内地谷物商人的联合,而是起因于真正的不足。这种不足有时在个别场合起因于战争的浪费,而在最大多数场合,却起因于年成的不好。也会发现,饥谨发生的原因,只是政府粗暴地以不适当手段来克服粮食不足所造成的困难。

    在各部分都有自由通商和自由交通的广大产麦国内,最不好的年成也不会产生那么大的粮食不足,以致引起饥谨。若能节省使用,那末即使最歉收的年度,也可在比一般丰收年度略为紧缩的情况下,养活一样多的人数一年。最不好的年成,莫过干旱和淫雨。但由于麦可栽于高地,亦可栽于低地,即既可栽于潮湿土地,亦可栽于干燥土地,所以,有害于低地的淫雨,可有利于高地,有害于高地的干旱,又可有利于低地。虽然,在干旱与多雨的季节,收获都比气候顺适的季节少得多,但无论是干旱或是多雨,国内某一部分的所失,都可在一定程度上,由另一部分的所得得到补偿。在产米国内,作物不仅需要极润湿的土壤,而且在稻的生长期内,有一段时间,还须浸在水里,所以,干旱的影响,可怕得多。然而,即使在这样的国家里,干旱亦不见得会那么普遍,以致必然引起饥谨,只要政府允许自由贸易,饥懂就可避免。数年前,孟加拉的干旱,也许只会引起极大的粮食不足,而后来所以会转为饥谨,也许是因为东印度公司人员,曾以不适当的条例,不审慎的限制,加在米的贸易上面。

    如果政府为要救济粮食不足所造成的困苦,命令一切商人,以他们认为合理的价格售卖他们的谷物,其结果或是使他们不把谷物提供市场,以致在季节之初,即产生饥谨,或是(在他们以谷物提供市场的假设下)使人民能够迅速消费,因而鼓励人民迅速消费,以致在季节之末,必然产生饥谨。无限制无拘束的谷物贸易自由,既是防止饥懂痛苦的唯一有效方法,所以亦是减轻粮食不足痛苦的最好方法。因为真正粮食不足的痛苦,是不能除去而只能减轻的。没有一种商业,比谷物贸易,更值得法律的充分保护,也没有一种商业,比谷物贸易,更需要这种保护,因为没有一种商业,比谷物贸易,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

    歉岁,下级人民,往往把他们的困苦归因于谷物商人的贪婪。于是,谷物商人,成为他们憎恶和愤怒的目标。在这场合,谷物商人不但赚不到钱,而且常有完全破产的危险,而其仓库也有给民众暴力掠夺破坏的危险。但谷物商人团取大利润的时候,亦就是谷物价格昂贵的歉岁。他通常与一些农业家订约,在一定年限内,按一定价格,供他一定量谷物。这个契约价格,是按照被认为适中合理的价格即按照普通或平均价格订定的。那在上次歉收年份以前,普通约为小麦每夸特二十八先令;其他各种谷物每夸特的契约价格,亦以此为准。所以,谷物商人得在歉岁以普通价格购买并以高得多的价格售卖他谷物的大部分。这是一种异常的利润,但这种异常的利润,只够使他的行业与其他行业立在平等地位,只够补偿他在其他场合,由此商品的易腐性或其价格意外变动的频繁性而产生的许多损失。这种事实,只要看看谷物生意投象其他生意有那么多发大财的机会,就会明白。他只能在歉岁获取大利润,但因此却引起人们的反感。因此,稍有品格及财产的人,多不愿加入此种行业。这种行业,于是听任那一群下流商人经营;在国内市场上,介在生产者及消费者中间的人,使几乎只有磨坊主,面包房主,制粉商,面粉经售人,以及若干困苦的小贩了。

    欧洲往时的政策,对于这样有利于社会的行业不但不去消除人们对它的憎恶,似乎反视此种憎恶为正当而加以鼓励。

    爱德华六世第五年及第六年第十四号法令规定,凡购买谷物而想再拿出来售卖的人,应现为犯法的垄断者,初犯,处以二个月监禁,科以等于谷物价值的罚款;再犯,处以六个月监禁,科以等于谷物价值二倍的罚款;三犯,处以头手枷刑,和期限长短由国王决定的监禁,并没收其全部动产。欧洲其他大部分地方往昔的政策,和英国昔时的政策简直一样。

    我们的祖宗,似乎认为,人们向农民购买谷物,比向谷物商人购买便宜,因为他们害怕谷物商人除了他付给农民的代价外,还会要求异常的利润。所以,他们企图完全消灭他的行业。他们甚至企图尽可能防止生产者与消费者间有任何中间人。他们对于所谓谷物商或谷物运送者经营的行业所加的许多限制,其意义即在于此。那时,没有特许状,证明他诚实公正,即不许经营此种行业。依据爱德华六世的法令,则非经三个治安推事认可,就无法取得此种特许状。但是,这样的限制,以后仍认为不够,所以依据伊丽莎白的一个法令,有权颁发此种特许状的,就只有一年开四次的法庭了。

    欧洲古时的政策,企图照这样来管理农村最大的职业即农业,而管理的原则,则与管理都市最大职业即制造业的原则完全不同。这种政策,使农民除了消费者或他们谷物的直接经售者即谷商及谷物运送者外,不能再有任何其他顾客,因而强迫他们不但要经营农民的职务,而且要经营谷物批发商人及零售商人的职务。反之,在制造业方面,欧洲古时的政策,却在许多场合,禁止制造者兼营开店的生意,不许他们零售他们自己的商品。前一种法律的用意,是要促进国家的一般利益,或者说,使谷物趋于低廉,但人们也许不很了解这应如何进行。后一种法律的用意,却要促进特种人即店老板的利益,当时人们认为,这种人将为制造业者所连累而贱卖,如果允许制造业者零售,这种人的生意,就会破灭。

    虽然当时允许制造业者开设店铺零售货物,但是制造业者决不会把货物卖得比一般店铺老板还便宜。不管投在店铺内的这一部分资本是大是小,它必定是从制造业中抽取出来。为使他站在与他人同等的地位上经营他的业务,他这一部分资本必须取得店老板的利润,正如他那一部分资本必须取得制造业者的利润一样。例如,假设在他所居住的那一城市里,制造业资本及小卖业资本的普通利润都是百分之十,那末在制造者自行开店零售的场合,他在店铺中每售去一件货物,即须取得利润百分之二十。当他自工厂搬运货物至店铺时,他对货物所估的价格,必然是他向零售店老板所能索取的批发价格。如果估得比这低,他的制造业资本的利润;便失去了一部分。当货物在他自己店铺内售去时,如果出售价格,低于其他店铺老板所售价格,那他的小卖业资本的利润,亦失去了一部分。在这场合,他对于同一件货物,虽似乎取得了加倍的利润,但因这种货物曾先后充作两个不同资本的一部分,所以,对于他投下的资本,他所取得的,其实只是单一利润。如果他所得利润比这少,他就是损失者,换言之,他所投下的全部资本,未得到与大部分邻人相同的利益。

    不许制造业者经营的事,却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农业家来经营,就是说,以他的资本分投于两种不同用途,即以一部分投在谷仓及干草场上,以供应市场上不时的需要,而以其余部分用来耕作土地。但他投于后一部分所得利润,既不能少于农业资本的普通利润,所以,他没于前一部分所得利润,亦不能少于商业资本的普通利润。实际用来经营谷物生意的资本,无论是属于被称为农业家的人,还是属于被称为谷物商人的人,都要有相同的利润,来补偿这样投资的资本所有者,并使他的职业能与其他职业立于同等地位,使他不致见异思迁。因此,被迫而兼营谷物商业的农业家,决不能把他的谷物卖得比任何其他谷物商人在自由竞争的场合不得不卖的价格,还要便宜。

    以全部资本投在单一行业对商人有利,正如以全部劳动用在单一操作对劳动者有利一样。劳动者从此学得一种技巧,使他能以同样的两只手,完成比别人多得多的作业;同样,商人亦从此学得一种简便的买卖货物方法,使他能以同量的资本,经营比别人多得多的业务。一般地说,劳动者能因此以低廉得多的价格,提供他们的产品;而商人亦能因此以同样低廉的价格,提供他们的货物,比资财和心思用在多种多样的货物上时低廉得多。大部分制造业者,都不能象处处留神的活跃的小买卖商人——他们的唯一业务是整批地购买货物、再零星地售卖货物——以那么低廉的价格,零售他们自己的货物。大部分农业家,更不能象处处留神的活跃的谷物商人——他们的唯一业务是整批地购买货物贮存大谷仓内、再零星地售卖出去——以那么低廉的价格,把他们自己的谷物,零售给离他们四、五哩的都市居民。

    禁止制造者兼营小卖业的法律,企图强使资本用途的这种划分发展得比原来更快些。强迫农业家兼营谷物商业务的法律,却妨碍这种划分的进行。这两种法律,显然都侵犯了天然的自由,所以都是不正当的;因为不正当,所以都是失策的。为了任何社会的利益,这一类事情,都是不应强制,也不应妨碍的。以劳动或资本兼营无经营必要的行业的人,决不会以比他的邻人更贱的价格售卖货物,从而伤害其邻人。他也许会伤害他自己,事实上大都会伤害他自己。谚语说,兼营一切事业的不富。法律应该让人民自己照应各自的利益。人民是当事人,定然比立法者更能了解自己的利益。但在这二种法律中,最有害的,却是强迫农民兼营谷物商业的法律。

    这项法律,不仅妨碍了大大有利于社会的资本用途的划分,而且同样妨碍了土地的改良与耕作。强使农业家不专营一业而兼营二业,即是强迫他把资本分作二部分,仅把一部分投在耕作事业上,但若他的全部农作物,一经收获,他即可自由卖给谷物商人,他全部资本就会立即回到土地,用来购买更多的耕牛,雇用更多的佣工,就能更好地改良土地和耕作土地。如果强迫他零售他自己的谷物,他就不得不把资本一大部分,常保留在他的谷仓及干草场中,再不能象无此种法律时候那样,以全部资本用于耕作土地。所以,此种法律,必然妨碍土地的改良,不但不能使谷价低廉,而且能减少谷物生产,因而提高谷物价格。

    除了农业家的业务,最有助于谷物栽种事业的,就是有适当保护及奖励的谷物商人的业务,象批发商人的业务有助于制造业者的业务一样,谷物商人的业务有助于农业家的业务。

    批发商人,给制造者提供现成的市场,其货物一经制成,即被他们买去,有时,在货物未经制成以前,即预先给付货物的价格,所以,使制造业者能够把他的全部资本,甚或比起全部更大的资本不断地投在制造业上,使他所制成的货物,比把货物卖给宜接消费者及零售商人的场合多得多。此外,批发商人的资本,一般是够补偿许多制造业者的资本,所以他和他们间的这种来往,使得一个大资本所有者,为着利害关系,愿意支持许多小资本所有者,并在他们遭受有破产危险的损失与不幸时,给他们以援助。

    农业家和谷物商人间同一种类的来往,若能普遍地建立起来,则所带来的结果,亦必同样有利于农业家。农业家因此能以其全部资本,甚或比全部更大的资本,不断地投在耕作事业上。他们这种职业,比任何其他职业都容易遭受各种意外,但有了这种来往,那就无论在哪一种意外中,他们都可发现,他们的寻常顾客,即富裕的谷物商人,愿意支持他们,而且能够支持他们。这样,他们就不必象现在那样,一味依赖地主的宽容及地主管家的慈悲。如能(那恐怕是不可能的)立即把此种来往普遍地建立起来;如能立即把全部农业资本,从其他一切不相宜的用途,移归相宜的用途,即土地耕作事业;如在必要时,为支持扶助这个大资本的作用,能立即供给另一个几乎同样大的资本,那末,仅仅这种事态的变更,对国内全部土地,将产生如何巨大、如何广泛和如何急剧的改良,那就很难想象了。

    所以,爱德华六世的法令,尽量禁止生产者与消费者间有中间人存在,就是企图消灭一种有利的贸易。这种贸易,要是自由进行,不仅是减轻粮食不足痛苦的最好方法,而且是预防这灾祸的最好方法。除了农业家的业务,最有利于谷物生产的,便是谷物商人的业务了。

    这法律的严峻,赖后来几个法规而和缓了不少。这些法规,先后允许在小麦价格不超过一夸特二十先令、二十四先令、三十二先令或四十先令时,可围购谷物。最后,查理二世第十五年第七号法令规定,在小麦价格不超过四十八先令一夸特时(其他谷物价格以此为准),凡不是垄断者,即不是购买谷物后在三个月内在同一市场售卖的人,囤积谷物或购买谷物以待售卖,都被认为合法。内地谷物商人所曾享受过的贸易自由,总算依据这项法令而完全取得了。

    乔治三世第十二年的法令,几乎废止了其他一切取缔囤积及垄断的古代法令,但查理二世第十五年法令所设的限制,未曾撤废,因此继续有效。

    查理二世第十五年的法令,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两个极不合理的世俗偏见。

    一、这个法令认为,小麦价格涨至一夸特四十八先令,而其他各种谷物亦相应涨价,则囤积谷物,很可能有害于人民。但据我们上面所说,似乎很明显,价格无论怎样,内地谷物商人的囤积,不致有害于人民,而且,四十八先令虽可视为很高的价格,但在歉岁,这是在刚刚收获以后常有的价格,那时,新收获物还不能卖出任何部分,所以就是无智识的人,亦不会认为,新收获物的任何部分,会被囤积以妨害人民。

    二、这个法令认为,在一定价格下,谷物最易为人所垄断,即最易为人所囤积,不久又在同一市场内出售,以致妨害民众。但是,如果商人前往某一市场或在某一市场,尽量收购谷物,以备不久在同一市场内再出售,那一定因为依他判断,这市场不能全季都有象那时候那么丰足的供给,不久即将涨价。如果他的判断错了,价格并不上涨,那他就不仅会失去如此投下的资本的全部利润,而且因为储藏谷物,需要费用,必然遭受损失,所以如此投下的资本,亦将损失一部分。这样,他自己所受的损害,必比个别民众所可能受的损害大得多。固然,由于他的囤积,在某一市期,个别民众可能得不到供给,但在后此的任何市期,他们却能以和其他市期同样低廉的价格得到供给。反之,如果他的判断是对的,那他就不但无害于人民大众,而且将对他们有很大的帮助,使他们早些感到粮食不足的痛苦,这样就使他们不至于后来猛烈地感到粮食不足的痛苦。要是目前价格低廉,他们不顾季节的实际不足情况,大大消费,那后来一定会猛烈地感到粮食不足的痛苦。如果不足是真实的,那为人民计,最好把这种痛苦,尽可能平均分配到一年的各月、各星期、各日去。谷物商人的利害关系,使他要研究尽可能准确地来作这一件事。任何其他人,都没有这种利害关系,亦没有这种知识,更没有这种能力,来准确处理这一件事。所以,这一件最重要商业上的活动,应当全然委托于他。换言之,至少,在国内市场的供给上,谷物贸易应当听其完全自由。

    世人对囤积与垄断的恐惧,好比他们对妖术的恐惧与疑惑。以妖术而被问罪的可怜人,是无罪的,以囤积垄断而被问罪的人,同样也是无罪的。法律取缔告发妖术,使人们不能为着自己的恶意,而以此种想象上的罪名,控告他们的邻人,似乎消除了奖励并支持这种恐惧与疑惑的大原因,从而有效地消灭了这种恐惧与疑惑。同样,恢复内地谷物贸易完全自由的法律,也许可能有效地消灭世人对囤积与垄断的恐惧。

    查理二世第十五年第七号法令,虽有各种缺点,但与法典中任何法律比较,对于充足国内市场供给和增进耕作,也许都有更大的作用。内地谷物贸易所曾享受过的自由与保护,全依这项法令取得了。在国内市场的供给及耕作的增进那两方面,用内地贸易来促进,比用输入贸易输出贸易来促进,有效得多。

    根据那位论述谷物贸易作者的计算,大不列颠每年平均输入的各种谷物量与每年平均消费的各种谷物量所持比例,不过一对五百七十。所以,在国内市场供给那一方面,内地贸易的重要性,必五百七十倍于输入贸易。

    根据同一作者计算,大不列颠每年平均输出的各种谷物量,不过占年产额的三十分之一。所以,在给本国产物提供市场以奖励耕作那一方面,内地贸易的重要,亦必三十倍于输出贸易。

    我不大相信政治算术,也不想证明以上二种计算的正确。我所以在这里引述,不过为了要说明,在一个最有思虑最有经验的人看来,谷物的国外贸易,与谷物的国内贸易比较,是怎样不重要啊。奖励金设立前那几年谷价的大低廉,也许有理由,可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查理二世那项法令的作用。因为,这项法令是在大约二十五年前颁布的,有充足的时间产生这种结果。

    关于其他三种谷物贸易部门,只要几句话,就足以说明我所必须说的了。

    第二,输入外国谷物供国内消费的贸易,显然有助于国内市场的直接供给,因而必直接有利于人民大众。诚然,它会稍稍减低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但不会减低谷物的真实价值,换言之,不会减少谷物所能维持的劳动量。如果输入随时都是自由的,我国农业家和乡绅每年出售谷物所得的货币,也许比在大部分时间里输入实际上被禁止的现在少。但他们所得的货币,将有更高的价值,将可购买更多的其他物品,雇用更多的劳动。他们的真实财富与真实收入,虽表现为较少的银量,但不会比现在少;他们所能耕种所愿耕种的谷物,亦不会比现在少。反之,由于谷物的货币价格跌落而产生的银的真实价值的腾贵,稍稍减低一切其他商品的货币价格,使国内产业在一切外国市场上取得若干利益,因而能鼓励并增进其国内产业。但国内谷物市场的范围,必与种谷国的一般产业,或者说,必与生产从而占有用以与谷物交换的他物的人数,或者说,必与用以与谷物交换的他物的价格保持一定的比例。但在一切国家,国内市场都是谷物的最近和最方便市场,所以亦是最大和最重要的市场。由于谷物平均货币价格跌落而产生的银的真实价值的腾贵,有助于扩大最大和最重要的谷物市场,所以不但不会阻害谷物生产,而且会促进谷物生产。

    查理二世第二十二年第十三号法令规定,在国内市场上,小麦价格不超过一夸特五十三先令四使土时,小麦输入,每夸特须纳税十六先令;在国内市场上,小麦价格不超过一夸特四镑时,小麦输入,每夸特须纳税八先令。前一价格,只在一世纪以前非常不足的时候发生过;后一价格,则据我所知,从未发生过。可是,根据这法令,小麦却要在未涨至后一价格以前,纳这样的重税;小麦在未涨至前一价格以前所纳的税,等于禁止其输入。至于限制其他各种谷物输入的税率与关税,和其价值相比,亦几乎是同样的重。而且,后此的法令,又把这种税加重了。

    歉岁,人民由于此种法律的严格施行而遭受的痛苦,也许是很大的。但在歉岁,此种法律,往往由于暂时的条例而停止施行,这些条例允许外国谷物在一定的限期内输入。需要实施这种暂行条例,就充分说明了那一般法律的不适当。

    对于输入的这种限制,虽先于奖励金的设立,但制定时所本的精神与原则,则与后来制定奖励金条例的精神与原则完全一样。但在有奖励金制度以后,这种或那种输入限制政策,就无论本身是怎样有害,亦是必要的。倘若在一夸特小麦价格不及四十八先令或不大超过此数时,外国谷物得自由输入,或其输入仅须纳小额的税,那也许就有人为着奖励金的利益,再把谷物输出,不但大有损于国家收入,而且以推广本国产物市场而不是以推广外国产物市场为目的的制度,也就完全搞乱了。

    第三,输出谷物供外国消费的贸易,当然对国内市场的充足供给,没有直接的贡献,但有间接的贡献。无论此供给通常出自何种来源,或是出自本国生产,或是从外国输入,除非国内通常所生产的谷物或通常所输入的谷物,多于通常所消费的谷物,否则国内市场的供给绝不会丰饶。但是,在一般的场合,如果剩余额不能输出,那末生产者将仅按国内市场消费需要而生产,无意多生产,输入者亦将仅按国内市场消费需要而输入,无意多输入。似此,供给此种商品的商人们,无日不提心吊胆,恐怕货物不能售脱,所以市场存货很少过剩,常是存货不足。输出的禁止,限制了国内的改良与耕作,使谷物的供给,不超出本国居民的需要。输出的自由,却使国内耕作事业推广,以供给外国。

    查理二世十二年第四号法令规定,在一夸特小麦价格不超过四十先令,而其他各种谷物的价格也与此价格成比例时,谷物输出不受禁止。查理二世第十五年,又扩大此种自由,即在小麦价格不超过每夸特四十八先令时,允其自由输出;第二十二年,无论价格是怎样高,都尤其自由输出。诚然,在如此输出时,必须向国王缴纳港税,但因为一切谷物,在关税表中,评价很低,所以港税,对小麦仅为一夸特一先令,对燕麦仅为一夸特四便士,对其他各种谷物仅为六便士。设置奖励金的威廉和玛利第一年那个法令公布以后,在一夸特小麦不超过四十八先令时,事实上已不再征收这小额的税。威廉三世第十二年第二十号法令,公然撤销这小额的税,无论价格是怎样高。

    这样,输出商人的贸易,就不仅受奖励金的奖励,而且比内地商人的贸易自由得多。依照上述各法令中的最后一个,无论价格怎样,谷物都可囤积以待输出;但除非一夸特价格不超过四十八先令,谷物是不许囤积以待国内售卖的。上面说过,内地商人的利害关系,决不能和人民大众的利害关系相反。输出商人的利害关系,却可能和人民大众的利害关系相反,事实上有时确是这样。在本国正愁粮食不足时,邻国亦患饥谨,那输出商人的利害关系,或将使他把大量谷物输往邻国,大大加重本国粮食不足的灾难。此等法令的直接目的,不是充足国内市场的供给,而是在奖励农业的口实下,尽量提高谷物的货币价格,使国内市场上的不足现象延续下去。阻害输入的结果,甚至在大大不足时,国内市场亦只能仰给于本国的生产。在价格已高至一夸特四十八先令时还奖励输出的结果,甚至在大大不足期间,国内市场亦不能享受本国生产物的全部。在有限期间内禁止谷物输出,并在有限期间内免除谷物输入税的暂行法律,英国不得不常常采用,这事实上充分说明它的一般法律的不适当。如果一般法律是适当的,那末为什么要常常停止施行呢。

    设若一切国家都采用输出输入自由制度,那末大陆内所分成的各个国家,就会象大国内所分成的各个省一样。按道理,据经验,大国内各省间的国内贸易自由,不仅是缓和粮食不足的最好方法,而且是防止饥谨的最好方法;大陆内各国间的输出输入贸易自由,也是缓和粮食不足和防止饥谨的最好方法。大陆越广大,大陆各部分间水运陆运交通越便利,其中任何部分遭受此二种灾难的可能性便越小。一国的不足,很容易由另一国的丰足得到救济。但不幸的是,完全采取此种自由制度的国家,还极少啊。谷物贸易的自由,几乎在一切地方,都多少受限制;有许多国家,限制谷物贸易的不合理法律,往往加重粮食不足那不可避免的不幸,使成为可怕的饥谨灾难。这种国家,对谷物的需要,常是那么巨大、那么急切,所以邻近小国,若同时觉得自己粮食有些不足,要来供给它们,怕就会使自己陷于同样可怕的灾难。因此,一个国家采用了这种最坏的政策,往往会使另一个国家认为,采用原来最好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是危硷的、不慎重的行为。但是,无限制的输出自由,对大国说,其危险性就小得多,因为大国的生产大得多,无论输出谷物量如何,其供给都不会大受影响。在瑞士一州或意大利一小国内,也许有时还需要限制谷物输出。但在英国和法国那样的大国,却不见得有这样的必要。而且,不让农业家随时把货物运到最好的市场,显然是为了功利的观念,或国家的某种理由,把正义的一般法则丢开了。立法者这种行为,除了在迫不得已的场合,是不应该有的,是万难原谅的。如果真要禁止,那就只有在谷物价格非常高的时候,才应该禁止其输出。

    关于谷物的法律,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和关于宗教的法律相比拟。对于现世生活的维持,以及对于来世生活的幸福,人民是那么关心,政府因此必须听从人民的意见,而且为了确保公共的安宁,必须建立他们所赞成的制度。也许由于这样,关于这两种大事,我们很少看到合理的制度被建立起来。

    第四,输入外国谷物以备再输出的运送商人的贸易,亦有助于国内市场上供给的丰足。此种贸易的直接目的,虽不是在国内售卖谷物,但运送商人却往往愿意这样做。而且,即使这样出售所得的货币,比外国市场上所可望获得的少得多,他亦愿意这样做。因为,这样可省免上货及下货、运送及保险等费用。以运送贸易为媒介而成为他国仓库堆找的国家,其居民不常感到缺乏。运送贸易虽可减低国内市场上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但不会因此减少它的真实价值。那只会稍稍提高银的真实价值。

    在大不列颠,由于外国谷物输入须纳重税,而其中大部分又不能退还,所以即在一般的场合,运送贸易事实上是受到禁止的;而在异常的场合,当粮食不足使我们通过暂行法律停止征课这些税时,输出总被禁止。因此,实施这一类法律的结果,谷物运送贸易,实际上在一切场合都受到禁止。

    所以,建立奖励金制度的这一类法律,虽一向被人称赞,实则毫不值得称赞。英国的改良与繁荣,常被说成是此等法律的结果,其实可以很容易地用其他原因来说明。英国法律保证了一切人都享有其自己劳动的果实。只要有这种保证,就能使英国繁荣,尽管有了上述以及二十条其他不合理的商业条例。而且,由革命而完成的这种保证,和奖励金的设置,几乎是同时的。在可自由而安全地向前努力时,各个人改善自己境遇的自然努力,是一个那么强大的力量,以致没有任何帮助,亦能单独地使社会富裕繁荣,而且还能克服无数的顽强障碍,即妨害其作用的人为的愚蠢法律,不过这些法律或多或少地侵害了这种努力的自由,或减少了这种努力的安全。在大不列颠,产业是很安全的;虽不能说完全自由,但与欧洲各国比较,总是一样自由或者更为自由。

    大不列颠最繁荣最进步的时期,是在那些和奖励金有关的法律实施以后出现的,但我们决不能因此便说,大不列颠繁荣与进步的原因是那些法律。那也是在举借国债以后出现的,但举借国债无疑不是大不列颠繁荣与进步的原因。

    与奖励金有关的这一类法律,和西班牙与葡萄牙的政策,都倾向于在实施这一类法律的国家内稍稍减低贵金属的价值。但是,西班牙与葡萄牙也许是最贫乏,而英国却无疑是欧洲最富的国家。它们境遇上的这种差异,很容易由下述二个原因说明。(一)输出金银,在西班牙须纳税,在葡萄牙受禁止,而这种法律的施行,又受严厉的监视,所以,这些因素,在这两个每年有六百万镑以上金银输入的国家,所产生的降低金银价值的作用,一定比大不列颠实施谷物条例所产生的降低金银价值的作用,更直接、更有力。(二)这两国并无一般的人民自由与安全,来抵消这种不良政策的影响。在那里,产业既不自由亦不安全,民政制度又是那么坏,即使其通商条例是贤明的,象大部分其他条例是愚谬的一样,也够使它们现在的贫穷状态,成为恒久的现象。

    关于谷物条例,乔治三世第十三年第四十三号法令似乎建立了一种新的体系,那在许多方面,都比旧的好,但在一两点上,却也许没有旧的那么好。

    这个法令规定,中等小麦价格涨至一夸特四十八先令,中等黑麦、豌豆或蚕豆的价格涨至三十二先令,大麦的价格涨至二十四先令,燕麦的价格涨至十六先令时,凡供国内消费的输入,都可免纳高的关税,而代以小额的税。对小麦,一夸特课税六便士,其他各种谷物以此为准。这样,就各种谷物尤其是小麦来说,外国供应品能以比从前低得多的价格供给国内市场。

    同一法令又规定,小麦价格涨至一夸特四十先令(先前是四十八先令)时,则小麦输出的全部奖励金(五先令)即行停止发给;大麦价格涨至一夸特二十二先令(先前是二十四先令)时,则大麦输出的全部奖励金(二先令六便士)即行停止发给;燕麦粉价格涨至一夸特十四先令(先前是十五先令)时,则燕麦粉输出的全部奖励金(二先令六便士),即行停止发给。黑麦的奖励金,由三先令六便士减至三先令;其价格涨至二十八先令(先前是三十二先令)时,奖励金即停止发给。如果奖励金象我上面所说是那么不适当,那末越早停发,数目越减少,越好。

    同一法令又规定,在谷物价格最低的场合,要是把输入的谷物堆在堆栈,同时用两把锁(一把是国王的,一把是输入商人的)锁住,那就准许为再输出而免税输入谷物。但这种自由,只可在大不列颠二十五个海港内行使。那些全是主要的海港,而其余大部分海港,也许没有专为此用的堆栈。

    就以上各点说,这项法令,就显然比旧的法令好。

    但这法令又规定,燕麦价格不超过一夸特十四先令时,每输出一夸特,即可得奖励金二先令。对于这种谷物的输出,正象对于豌豆或蚕豆的输出一样,以前不曾发给奖励金。

    这法令又规定:小麦价格涨至一夸特四十四先令时,即禁止小麦输出;黑麦价格涨至一夸特二十八先令时,即禁止黑麦输出;大麦价格涨至二十二先令时,即禁止大麦输出;燕麦价格涨至十四先令时,即禁止燕麦输出。这些价格,都似乎太低了;而且,就以强迫输出为目的而发给的奖励金说,在其停止发给的那个价格上,全然禁止输出,亦似乎不妥当。停止发给奖励金的价格,应当要低得多才对,不然就应该在高得多的价格上允许谷物输出。

    就以上各点说,这项法令又不如旧的法令。但尽管有这一切论点,我们可用前人批评索伦法律的话,来批评这种法律,就是说,它本身虽不是至善的,但当时的利害关系、偏见和倾向不容许有更好的法律。这也许会给未来的更好法制铺平道路。

    附录

    为要解释并证明本章关于鰽白鱼渔业奖励金所说的话,我把以下二个报表附在这里。读者可信赖它们的正确。

    第一个报表记载了,苏格兰十一年间的大渔船数,运出的空桶数,所捕得的鰽白鱼桶数,每桶海条及每桶满装时平均所得的奖励金。┌──┬────┬──────┬─────┬────────────┐│年次│大渔│运出的空桶数│所捕得的鰽│对各大渔船所付出的奖励金│││船数││白鱼桶数  ││├──┼────┼──────┼─────┼────────────┤││││  │  镑 先令便士 ││1771│ 29 │ 5,948 │ 2,832   │ 2,085 00 ││1772│168 │41,316 │22,237   │11,055 76 ││1773│190 │42,333 │42,055   │12,510 86 ││1774│248 │59,303 │56,365   │16,952 26 ││1775│275 │69,144 │52,879   │19,315150 ││1776│294 │76,329 │5l,863   │21,290 76 ││1777│240 │62,679 │43,313   │17,592 26 ││1778│220 │56,390 │40,958   │16,316 26 ││1779│206 │55,194 │29,367   │15,287 00 ││1780│181 │48,315 │19,885   │13,445126 ││1781│135 │33,992 │16,593   │ 9,613126 │├──┼────┼──────┼─────┼────────────┤│总计│2,186  │550,943│378,347  │155,463  110 │└──┴────┴──────┴─────┴────────────┘第二个报表,记载自1771年4月5日至1782年4月5日输入苏格兰的外国盐量和制盐厂无税交给渔业的苏格兰盐量,以及这两者每年平均数。┌────────┬────────┬────────────┐│期间│输入的外国盐│制盐厂交给渔业的苏格兰盐│├────────┼────────┼────────────┤│自1771年4月5日  │936,974蒲式耳  │168,226蒲式耳  ││至1782年4月5曰  │││├────────┼────────┼────────────┤│每年平均   │85,179 5/11│15,293 3/11│└────────┴────────┴────────────┘

    应该指出,外国盐每蒲式耳重八十四磅,英国盐每蒲式耳重五十六磅。

    第六章  论通商条约

    要是某一国家,受条约束缚,只许某一外国某种商品输入,而禁止其他外国这种商品输入,或对其他外国某种商品课税,而对某一外国这种商品免税,那商业上受惠的国家,至少,它的商人和制造业者,必然会从这种条约取得很大利益。这些商人和制造业者,在这样宽宏对待他们的国家内,享受了一种独占权。这个国家,就成为他们商品的一个更广阔又更有利的市场。更广阔,因为其他各国的货物,不受排斥,就要课更重的税,因此这个国家的市场容纳了比没有条约时更多的他们的货物;更有利,因为受惠国商人,在那里享受了一种独占权,因此往往能以比自由竞争场合更好的价格,售去他们的货物。

    这样的条约,虽可有利于受惠国的商人及制造业者,但必不利于施惠国的商人及制造业者。这样就把一种有害于他们自己的独占权给与某一外国,就须常以比自由竞争场合更昂贵的价格,购买他们所需的外国商品。这个国家用以购买外国商品的那一部分本国产物,必须以更低廉的价格出售,因为在两个物品互相交换时,一个物品的低廉乃是另一个物品昂贵的必然结果,更正确地说,两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所以,它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就会因此种条约而减少。但这种减少,不可以说是绝对的损失,却只是本来可得到的利益的减少。它出售货物的价格,虽低于无通商条约时所可售得的价格,但售价总不会不及成本,而且,决不会象一些货他那样,不领受奖励金,就不足以补偿运送货物上市所投的资本并提供其普通利润。否则,这种贸易,就不能长久继续。所以,即就池惠国说,经营此种贸易亦是有利,但有利程度不象自由竞争场合那么大。

    有些通商条约,根据与此很不相同的原理,却认为有利。有时,商业国给某一外国某种商品以有害本国的独占权,只因为希望在两国间的全部贸易上,本国每年所售,能多于每年所购,以致金银的差额每年都对自己有利。1703年英葡通商条约,就根据这原理而博得非常的赞赏。以下便是这条约的直译文,仅有三条:

    第一条——葡萄牙国王陛下,以他自己及其承继人名义,约定在未受法律禁止以前,以后永远准许英国呢绒及其他毛制品照常输入葡萄牙,但以下条所述为条件。

    第二条——即英国国王陛下,以他自己及其承继人名义,必须以后永远准许葡萄牙产的葡萄酒输入英国,无论何时,亦无论英法二王国是和是战,并无论输入葡萄酒时所用的桶是一百零五加仑桶、五十二点五加仑桶或其他,都不得在关税这名义下,亦不得在任何其他名义下,对于此种葡萄酒,直接或间接要求比同量法国葡萄酒所纳更多的关税,并须减除三分之一。如果将来任何时候,上述关税的减除,竟在任何形式上被侵害,则葡萄牙国王陛下,再禁止英国呢绒及其他毛制品输入,亦就是正当而合法的。

    第三条——两国全权大使相约负责取得各自国王批准条约,并约定在两个月内交换批准文件。

    这条约规定,葡萄牙国王有义务,要按和英国毛织物禁止输入以前相同的条件,准许英国毛织物输入,即不得把禁止以前的税额提高。但他没有义务,要以比任何其他国家如法国或荷兰毛织物输入条件更好的条件,准许英国毛织物输入。而英国国王,却有义务,要以比法国葡萄酒即最能与葡萄牙竞争的葡萄酒输入条件更好的条件,准许葡萄牙的葡萄酒输入,就是说比法国葡萄酒少纳三分之一的关税。就这一点说,这条约显然对葡萄牙有利,而对英国不利了。

    但这条约,却被称扬为英国商业政策上一种杰作。葡萄牙每年从巴西所得的黄金,比其以铸币及器皿形式用于国内贸易的数量还多。把剩余额锁在金柜中,放着不用,未免损失太大了,但在葡萄牙国内,又不能找到有利的市场,所以,尽管禁止输出,亦必运出以交换在国内有更有利市场的物品。其中,有大部分,每年输往英国,以交换英国货物,或间接从英国交换其他欧洲各国货物。巴勒特说,据说从里斯本到达的周期邮船,每周给英国带来的黄金,平均在五万镑以上。这也许言过其实。果其如此,则一年总计将在二百六十万镑以上,比人们认为巴西每年所能提供的数额还要大。

    几年以前,我国商人曾失去葡王好感。有些非经条约规定而由葡王特赐的特权(也许是请求得来的,但结果葡萄牙人却取得了英王重大的恩惠、防卫与保护),或被侵犯,或被撤回了。于是,通常最称扬葡萄牙贸易的人亦认为,此种贸易的有利程度,并不象通常所想象的那么大。他们说,每年输入的黄金的大部分,甚至几乎全部,不是为着英国利益,而是为着欧洲其他各国利益;每年从葡萄牙输入英国的水果与葡萄酒,几乎抵消了输往葡萄牙的英国货物的价值。

    即使我们假定,这全部是为着英国利益,而其总额又比巴勒特所想象的大,仍不能因此便说,这种贸易比输出品价值等于输入品价值的其他贸易更有利。

    可以认为,在这全部输入额中,只有一极小部分是每年用来增加国内器皿或铸币的。其余必送往外国,以交换某些可消费物品,但若这种可消费物品,是直接由英国生产物购买,那就一定比先以英国生产物购买葡萄牙黄金,再以黄金购买这种可消费物品,更有利于英国了。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总比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有利。而且,要从外国运一定价值的外国货物到本国市场,前一种贸易所需资本,必比后一种贸易少得多。如果国内产业,仅以较小部分生产适合葡萄牙市场需要的货物,并以较大部分生产适合其他市场需要的货物,而英国从此得到它所需要的可消费物品,那就对英国更有利。这样,英国要获得它需用的黄金及可消费物品,所使用的资本就比现今少得多。干是,英国便有一笔节省下来的资本,可用于其他方面,即用来淮动更多产业和生产更多年产物。

    即使英国完全不与葡萄牙通商,英国在器皿上、铸币上或国外贸易上,每年所需的全部黄金,仍不难于获得。象一切其他商品一样,凡能对黄金支付价值的人,总可在一些地方,取得所需要的黄金。而且,葡萄牙每年剩余的黄金,仍须输出,虽不由英国买去,但必由某一其他国家买去,而这一国家又必象今日英国那样,愿以相当价格,把这部分黄金再卖出去。诚然,在购买葡萄牙黄金时,我们是直接购买,而在购买其他各国(除了西班牙)黄金时,我们是间接购买,出价可能略高,但这差额过于微小,不值得政府注意。

    据说,我国的黄金,几乎全部来自葡萄牙。至于我国对其他各国的贸易差额,或是对我国不利,或是对我国无大利。但我们应当记着,我国从某一国输入了越多的黄金,则从其他各国输入的黄金自越少。对黄金的有效需求,正象对其他各种商品的有效需求一样,在任何一国,都有限量。如果我国从某一国输入这有限量的十分之九,则从其他各国输入的,就不过是这有限量的十分之一了。而且,每年从某些国家输入的黄金,越是超过我国在器皿上、铸币上所必要的分量,则向其他各国输出的黄金,亦必越是增多;近世政策最无意义的目标——贸易差额,对某些国家来说,越是有利于我国,则对其他许多国家来说,就必然越不利于我国。

    认为英国无葡萄牙贸易即不能存在的这个可笑的想法,竟使法国和西班牙在上次战争快要完结的时候,并没有借口受到侮辱或挑衅而就要求葡王驱逐一切英船离开葡萄牙各港,并为防御英人起见,迎接法国或西班牙守备队入港。要是葡王接纳其姻兄西班牙王所提出的不名誉条件,英国就可免除比丧失葡萄牙贸易要大得多的困难,即可摆脱一个很大的负担,即支持一个在国防上是那么无设备的极弱的盟国,以致在另一次战争中,英国即使倾全力,恐怕也不能作有效的保卫。对葡萄牙贸易的丧失,无疑会给当时经营此种贸易的商人带来很大的困难,使他们在一、二年内,不能找到任何其他同样有利的投资方法,这也许就是英国从这一个引人注目的商业政策所可能招受的困难。

    金银每年大量的输入,其目的既不是为着制器皿,也不是为着铸币,而是为着进行国外贸易。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以这二种金属作媒介,比以任何其他货物作媒介更有利。金银是普遍的商业手段,所以,比任何其他商品,更容易为人接受而换得商品;因为它们体积小价值大,所以,由一地到另一地,来来往往,运输所费,又比几乎任何其他商品少,而且,由运输而减损的价值亦比较小。在一切商品中,没有一种象金银那样便于在某一外国购买而再在其他外国脱售以交换其他商品了。葡萄牙贸易的主要利益,在于使英国各种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更为便易。这虽不能说是最大的利益,但无疑是一个相当大的利益。

    一国在器皿上及铸币上,每年仅需输入极小量金银就够补充,这是十分明显,可以合理地推定的。我们虽不与葡萄牙直接通商,这小量的金银,也很容易从其他地方取得。

    金匠这一行业,在英国虽很可观,但每年售出的大部分新器皿,是由旧器皿溶解制成的。所以,我国在器皿上每年所需的补充并不很大,有极小额的年输入就行了。

    就铸币说,情况也是这样。我相信,没有谁会想象,在最近金币改铸以前,那十年间每年八十万镑以上的铸造,有大部分,是每年用来增加国内一向流通着的货币。在铸币费用由政府支付的国家,就连铸币内含金银,有充分的标准重量,其价值也决不能比等量未铸金属的价值大许多。为什么呢,因为要以一定数量未铸金银交换等量金银铸币,只需不怕麻烦到造币厂去一下,最多等待几个星期就行了。不过,任何国家流通铸币,大部分都有多少磨损,或由于其他原因而低于其标准。在英国,则在最近改铸以前就更有这种情况,金币低于标准重量的程度,常在百分之二以上,银币低于标准重量的程度,常在百分之八以上。但若四十四几尼半(包含着十足的标准重量,即一磅金)所能购买的未铸的金,不比一磅多什么,那末没有一磅重的四十四几尼半,就不能购买一磅重的未铸的金,而须加上若干,以补不足。所以,金块的市场流通价格,就不和其造币厂价格一致,换言之,不是四十六镑十四先令六便士,而大约为四十七镑十四先令,有时又大约为四十八镑了。但在铸币大部分都是这样低于标准的时候,新从造币厂出来的四十四几尼半,不能在市场上购买比其他普通几尼更多的商品,因为当它们流入商人金柜中,与其他货币混在一起,就难于辨认,即能辨认,所费亦必多于所值。所以,象其他几尼一样,其所值亦不多于四十六镑十四先令六便士。但是,如果倾入熔锅,用不着有显著的损失,即可产出标准金一磅,那在任何时候,也可换得金币或银币四十七镑十四先令乃至四十八镑,而其效用,却又无论就那一方面说,也与当初熔解的铸币相等。于是,熔化新铸币,就显然有利可图,而其熔化之速,又非政府所可预防。因此,造币厂的活动,便有些象潘内洛普的织物了,白昼所织的,晚间又折开了。造币厂的工作,与其说是逐日增加铸币,倒无宁说是补替逐日熔化的最好部分的铸币。

    假设持金银到造币厂铸造的私人,是自己支付造币费用,那就会象加工所费可增加器皿价值一样,增加此等金属的价值。已铸的金属,将比未铸的金属更有价值。造币税,若非过高,则将以税的全价值,加入金银条块之内,因为,在任何地方,政府都享有专有的造币特权,没有什么铸币能以比这低的价值,提供市场。如果课税过重,换言之,所课的税,若比铸造所需劳动与费用的真实价值大得多,那末,金银条块与金银铸币间价值巨大的差额,也许会鼓励国内外私造货币者,把大量伪币注入市场,以致减低官造货币的价值。在法国,造币税虽为百分之八,但未曾从此发生了什么显著的骚扰。住在本国的私造货币者,及住在外国的他们的代理人或通信人,都到处有遭受危险的可能,这种危险太大了,不值得为着百分之六或百分之七的利润而遭危险。

    法国的造币税,使铸币价值,高于按纯金含量比例所应有的程度。于是,1726年1月敕令,二十四克拉纯金的造币厂价格,定为七百四十利弗九苏一又十一分之一迪尼厄,合巴黎八盎斯的一马克。若扣除造币厂的公差,则法国金币含有纯金二十一又四分之三克拉,及合金二又四分之一克拉。所以,标准金一马克,只值大约六百七十一利弗零十迪尼厄。但在法国,一马克标准金铸为三十个金路易,每个合二十四利弗,合计七百二十利弗。所以,造币税所增加于标准金一马克的价值的,就是六百七十一利弗零十迪尼厄与七百二十利弗之差了,换言之,增加了四十八利弗十九苏二迪尼厄的价值。

    熔化新铸币的利润,在许多场合,会由于造币税而完全丧失,而在一切场合,都会由于造币税而减少。此种利润发生的由来,往往是通用货币应含纯金银量与实含纯金银量二者之差。这差额若小于造币税,则熔解新铸币,不但无利得,而且有损失。若与造币税相等,则无利亦无失。若大于造币税,则虽有利可图,但所得利润,必少于无造币税场合。例如,在最近金币改铸以前,铸造货币,倘若须纳税百分之五,则熔解金币,当受损百分之三;倘若造币税为百分之二,则无利亦无损;倘若造币税为百分之一,则虽可获得利润,但只是百分之一,不是百分之二。在货币以个数授受,不以重量接受的地方,造币税乃是防止熔解铸币及输出铸币的最有效方法。被熔解或被输出的铸币,大都是最好最重的铸币,因为只有这样才可图取最大的利润。

    以免税方法奖励铸造货币的法律,最初在查理二世时制订,但时效有限,以后迭次延长限期,直到1769年,才改订为永恒的法律。英格兰银行,要以货币补充其金柜,往往不得不持金银条块到造币厂;他们也许认为,由政府担负造币费,比由自己担负造币费,对自己更有利益。也许就因为这大银行恳求,政府才同意将此法律改订为永恒的法律。如果秤金的习惯被废除——那由于不便,很可能被废除;如果英国金币以个数接受,象最近改铸以前那样,那末这大银行,也许会发觉,它在这场合,象在其他场合一样,大大估错了它的利害关系。

    在最近改铸以前,英国通用金币,比其标准重量低百分之二,因无造币税,故其价值,亦比应含标准金量的价值低百分之二。所以,在此大银行购买金块以备铸造时,所出价格,必比铸成后所值多百分之二。假设造币须课税百分之二,则通用金币虽比其标准重量低百分之二,仍必与应合的标准金量,有相等的价值。铸造的价值,在这场合,抵消了重量的减少。银行虽然必须支付百分之二的造币税,但他们在这全部事务上,所蒙受的损失,亦只是百分之二,和现实的损失完全一样,不会更多。

    如果造币税为百分之五,而通用金币仅比其标准重量低百分之二,则在这场合,银行将在金块价格上,得利百分之三;但由于它须支付造币税百分之五,所以在这全部事务上,它的损失依然恰好是百分之二。

    如果造币税仅为百分之一,而通用金币比其标准重量低百分之二,则在这场合,银行在金块价格上,只损失百分之一;但由于它须支付造币税百分之一,所以它在这全部事务上的损失,仍象其他一切场合一样,恰好是百分之二。

    如果造币税不高不低,而铸币同时又包含十足的标准重量,象最近改铸以来它包含几乎十足标准重量那样,那末英格兰银行在造币税上虽有所失,但在金块价格上必有所得;在金块价格上虽有所得,但在造币税上必有所失。它在这全部事务上,既无所失,亦无所得,于是,它在这场合,就象在上述其他一切场合一样,处在和没有课税时完全相同的境地。

    一种商品的税,要是适中,不至于奖励走私,那末以运输此种商品为业的商人,虽然必须垫付此种赋税,但因为他可以在商品价格中取回,所以不是真正的纳税者。最后支付这种赋税的,是最后的购买者,即消费者。但对于货币,一切入都是商人。我们购买货币都是为了把它再行售卖;就货币说,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最后的购买者或消费者的。所以,在造币税是那么适中,不至于奖励伪造时,虽然一切人都垫付赋税,但没有一个人最后支付这种赋税,因为一切人都可在提高了的铸币价值中,取回各自垫付的数额。

    所以,适中的造币税,无论如何也不会增加银行或任何持金银条块往造币厂铸造的私人费用;没有这适中的造币税,也不至于减少他们的费用。无论有无造币税,如果通用货币包含了十足的标准重量,铸造就不会使任何人破费;如果不及这重量,则铸造所费,必等于铸币应合纯金量及其实含纯金量之差。

    所以,在铸造费由政府支付时,政府不仅负担小额费用,而且须损失应得的小额收入,而这种无益的慷慨,又不能使银行或任何私人得到丝毫利益。

    倘若你对银行理事说,造币税的征课,虽不能给他们以任何利得,却可保证他们没有任何损失,他们也许不会听了这些话,便同意征收造币税。在金币现状下,只要继续以重量接受,他们当然不会因这种改制而得到利益。但若秤衡金币的习惯一旦被废除(很可能被废除),而金币的质量又低落到最近改铸以前那样,那末征课造币税的结果,银行的利得,或不如说,银行的节省,也许会极为可观。把大量金银条块送到造币厂去的银行,只有英格兰银行;每年造币费的负担,也全部或几乎全部落在它身上。如果年年造币,仅用以弥补铸币不可避免的损失与必要的磨损,那就不会常超过五万镑,至多亦不过十万镑。但若铸币低于标准重量,就须在此之外,年年造币,以补充铸币由不断熔化及输出而产生的巨大缺额。为了这个理由,金币改铸前那十年或十二年间,每年造币,平均都在八十五万镑以上。但若当时曾征课百分之四或百分之五的金币铸造税,那即使在当时情况下,也许能有效地阻止铸币的输出与熔解。这样,银行每年就不会在要铸为八十五万镑以上金币的金块上损失百分之二点五,换言之,每年不会损失二万一千二百五十镑以上,它所损失的也许还不到这数额的十分之一。

    议会把岁入拨作铸币的费用,每年不过一万四千镑。而所费于政府的真实费用,换言之,造币厂职员俸给,在普通场合,我相信,不过此额之半数。想节省这样小的数额,甚或想取得比这大不了多少的另一数额,也许在一些人看来,是大无意义的想法,不值得政府严重的注意。但是,要节省那并非不能节省,而且按往事据今例,又似乎每一年都可以节省的一万八千镑或二万镑,即使对英格兰银行那么大的公司来说,无疑也是一种值得严重注意的事体。

    上述议论中,有一些放在第一篇论货币起源及其效用和论商品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的区别的那几章内,也许会适当些。但由于奖励铸造的法律,溯源于重商主义的流俗偏见,所以,我觉得,放在这一章,更为合宜。重商主义认为,货币是构成一切国家财富的东西,那末,最能与重商主义精神吻合的事情,亦就莫过于奖励货币的生产了。货币生产奖励金,乃是重商主义富国妙策之一。

    第七章  论殖民地

    第一节  论建立新殖民地的动机

    欧洲人最初在美洲及西印度建立殖民地的动机,并没蒙古希腊罗马建立殖民地的动机那么明显、那么容易看得出来。

    古希腊各邦,各占有极小的领土;任何一邦人民,增多到本邦领土不易维持的时候,便遣送一部分人民出去,在世界上辽远的地方,寻找新的住处。他们四周的好战邻人,使他们任何一邦,很难在国内大大扩大其领地。多里安人大都到意大利及西西里去殖民。这两地,在罗马建立以前,为野蛮未开化人民所占居。伊沃尼亚人及伊沃利亚人(希腊另外两大部落)大都到小亚细亚及爱琴海各岛去殖民。这两地居民,在当时似与意大利及西西里当时的情况大致相同。母市虽视殖民地为儿子,常常给与大的恩惠与援助,也得到殖民地的感戴,但却视殖民地为已解放的儿子,不要求直接的统治。殖民地自决政体,自定法律,自选官吏,而且以独立国资格向邻国宣战媾和,无需母市的承认或同意。没有什么能比树立这种殖民的动机更明显、更容易看得出来。

    古罗马,象其他大部分古代共和国一样,原来是建立在一种土地分配法上,即按一定比例,将所有的公有领地,分配给构成国家的各市民。但人事的变迁,结婚哪,承继哪,割让哪,必然会把原来的分配搞乱,常使原来分作许多家族维持手段的土地,归一个人所有。为纠正此种弊病——他们也认为这是一种弊病,他们颁布了新的法律,限制各市民所占有的土地量,不得超过五百朱格拉,约合英亩三百五十亩。但这法律,据我所知,虽施行过一两次,但大都被人忽视或回避,而财产越来越不平均。大部分市民,是没有土地的;但按当时风俗人情,无土地即难于维持自由人的独立。现时,无土地贫民,若稍有资财,可租耕他人土地域经营某一种零售业;即使毫无资财,亦可充任农村劳动者或技工。但在古罗马,豪富人家的土地,都由奴隶耕种;奴隶在监工的监督下工作,监工本身也是奴隶;所以,贫穷自由人,很少有机会成为农民或农村劳动者。一切商业、制造业,甚至零售业,亦都为主人的利益而由奴隶经营。主人们的财富、权威与防卫,使一个贫穷的自由人,很难和他们竞争。所以,无土地市民,除了在每年选举时,得到候选人的赠金以外,几乎没有别种生计了。当护民官想鼓励人民反抗豪富时。就叫人民回想古代的土地分配,并说限制那种私产的法律是共和国的基本法律。人民吵吵闹闹地要求土地,但我们自可相信,富豪们是十分决意不把任何部分土地分给他们的。但为了要绘他们相当程度的满足,富豪们往往提议建立新殖民地。但作为征服者的罗马,即在这场合,也没有必要道送市民到世界各地去寻找出路,如果我可这样说。它要先知道市民究竟将在什么地方定居。它大都把意大利被征服各地的土地,指定给与他们。他们在那里,亦象在共和国领土上一样,不能建立任何独立的共和国,至多只能形成一种自治团体。这种自治团体,虽有制定地方法律的权能,但须受母市的统治和惩罚,并遵守母市制定的法律。但这种殖民地的建立,不仅仅在于满足一部分的要求,而且因为一个地方新被征服,当地人民是否服从还属疑问,常可借此在当地设置一种守备队。所以,罗马殖民地,无论就其性质说或就其建立的动机说,都与希腊殖民地完全不相同。因此,原来用以表示这种建制的字眼,亦有极不相同的意义。拉一丁语colonaa表示殖民;反之,希腊语

    P128。。;。z。则表示离家、离乡、出门。罗马殖民地虽在许多点上,与希腊殖民地不同,但建立的动机,却是同样明显同样容易看得出来的。这两种制度,都溯源于无可奈何的必要或明白显著的实利。

    欧洲人在美洲及西印度建立殖民地,不是起因于必要;树立的结果,虽得到很大的利益,但其利益也并不那么明白显著。在殖民地刚刚建立的时候,谁都不知道这种利益;其建立及其发现的动机,也不是这种利益。而且,直到今日,这种利益的性质、范围及界限,也还不大为人所理解。

    十四世纪到十五世纪间,威尼斯人经营一种极有利的贸易,即贩运香料及其他东印度货物,售给欧洲其他各国。他们大都在埃及购买。埃及当时由高加索军人统洽。高加索军人是土耳其人的敌人,而威尼斯人也是土耳其人的敌人。这种利害关系的一致,加上威尼斯货币的援助,使得他们结合起来,这样就使威尼斯人几乎享有一种贸易独占权。

    威尼斯人所得的巨大利润,诱发了葡萄牙人的贪欲。在十五世纪中,他们努力发现一条海道,通过摩尔人跨沙漠给他们带来象牙和金砂的那个地方。他们发现了马德拉群岛、卡内里群岛、亚速尔群岛、佛德角群岛、几内亚海岸、卢安果、刚果、安哥拉、本格拉各海岸,最后发现了好望角。他们早就希望分占威尼斯人有利的贸易;最后那一次发现,为他们开拓了可能分占的机会。1497年,瓦斯戈·德·加马,又从里斯本港开航,以四船结成一队,经过十一个月航行,达到了印度斯坦海岸。一世纪来,以非常的坚毅心,不断的努力,所进行的那种发现工作,就这样完成了。

    在此若干年之前,欧洲人对葡萄牙未必能成功的计划,还在疑惑的时候,有个热那亚舵工,提出更大胆的计划,要西航达东印度。东印度各国的情况,在当时的欧洲,还是不大清楚的。少数欧洲旅行家,曾夸大这些地方的距离,这也许出自纯朴无知,在那些不能计量距离的人看来,原来确是很远的距离,就显得无限的远,也许是借此夸示他们自己冒险访问离欧洲很远的地方的奇迹。哥伦布很有道理地说,向东走这一路程越远,那末向西走便越近。他建议走这一条路,因为这条路最近又最稳当。幸而他说服了克斯梯的伊萨伯拉,使她相信他的计划是可能实现的。于是,他就在1492年8月,即比瓦斯戈·德。加马从葡萄牙出发的时候大约早五年,从帕罗斯港出航,经过两三个月的航程,先发现了小巴哈马群岛,即庐克圆群岛中若干小岛,然后发现了圣多明各大岛。

    但哥伦布这次航海以及以后各次航海所发现的地方,都和他原要访问的地方不相似。他不曾发现中国和印度的财富、农功与稠密人口,却在圣多明各以及他曾经到过的新世界一切其他地方,发现一个丛林未垦的地方,仅为裸体穷苦野蛮人所占据。但他不大愿意相信,自己所发现的地方,不是马哥·孛罗所描写的一些地方。马哥·孛罗在欧洲人中,是第一个到过中国和东印度的,至少,把当地情况描写下来的,他是第一个。于是,哥伦布在发现了圣多明各一座西巴奥山的名字与马哥·孛罗所提到的西潘各的名字有些相象,便以为那是他早就放在心里的地方了,虽然明显的证据证明,不是那地方。他在给裴迪南及伊萨伯拉的信中,把他所发现的那些地方叫做印度。他相信那是马哥·孛罗所描写的地方的一端,且与恒河相距不远,换言之,与亚力山大所征服的地方相距不远。即使在后来判明了那些是两个不同地方以后,他还以为,那些富庶国家离此不远。所以,他在后来的一次航行中还沿着火地岛海岸,向达里安地峡航行,来探寻那些国家。

    由于哥伦布这一错误,那些不幸的国家,从那时以来,一直叫做印度。最后发现了新印度与老印度完全不相同,才把前者叫做西印度,后者叫做东印度,以示区别。然而,不论所发现的是什么样的地方,在哥伦布看来重要的是,得向西班牙宫廷陈述池所发现的是极为重要的地方。在各国,构成真实财富的,都是土地上生产的动植物,而那里当时生产的动植物,没有什么可证明他的陈述是正确的。

    科里是介在鼠与兔之间的一种动物,布丰认为,它和巴西的阿帕里亚是同类的动物。它在当时是圣多明各最大的胎生四足兽,这动物似乎从来就不很多,据说西班牙人的犬与猫,老早几乎吃掉了这种动物以及躯体比这还要小的其他动物。然而,此等动物,以及所谓伊文诺或伊关诺的那一类大蜥蜴,便是当地所能提供的最主要的动物性食物了。

    居民的植物性食物,虽由于农业不发达,并不丰饶,但不象动物性食物那么稀少。其中,主要为玉米、芋、薯、香蕉等等。那些食物都是欧洲所不知道的,但不为欧洲人所十分重视,他们并不认为那些植物和欧洲原来生产的一般谷豆有同等的营养力。

    诚然,棉花是一种极重要制造业的材料,而在当时欧洲人看来,亦就是那些岛上最有价值的植物性产物了。虽然在十五世纪末,欧洲各地都极重视东印度的软棉布及其他棉织品,但欧洲各地都没有棉织制造业,所以,即使这种生产物,在当时欧洲人看来,亦不很重要。

    哥伦布看到新发现各地方的动植物,都不足证明这些地方是怎样重要,就转移眼光到矿物上来。他以为,矿物界生产的丰富,足够补偿动植物界生产的微薄。他看到那里居民的服装上挂着小片的金,并听他们说,那金片常可从山上下流的溪流或急流中发现,于是他便十分相信,那里的山必有最丰饶的金矿。这样,圣多明各就被说成为金矿丰饶的国家,并因此故(不仅根据现今的偏见而且根据当时的偏见),被说成为西班牙国王及其国家取之不尽的真实财富的源泉。哥伦布第一次航海回国时,被按凯旋仪式,引见克斯梯及亚拉冈国王,当时所发现的各国主要生产物,都由隆重的仪仗队带在他前面。但有价值的部分只是金小发带、金腕环及其他各种金饰品,和几捆棉花。其余都是俗人惊异和珍奇的物品,譬如,几株极大的芦苇,几只羽毛极美的鸟,几只大鳄鱼、大海牛的剥皮。但在这一切之前,有六七个颜色和相貌奇怪的土人,却大大增加了这次展览的新奇。

    哥伦布陈述的结果,克斯梯的枢密院,决定占领这些国家。它们的人民,当然没有抵抗能力。传布基督教这个敬神的目的,使这种非正义的计划,成为神圣的事业。但此种计划的唯一动机,却是希望发现此等地方的金宝藏。而且为了要突出此种动机,哥伦布提议那里所发现的金的一半,应归国王。这种提议,亦为枢密院所采纳了。

    最初冒险家输入欧洲的黄金,全部或极大部分是由极容易的方法取得,即向无抵抗的土人劫掠而得,所以,要纳这样的重税,也不会很困难。但土人所有,一旦完全被剥夺尽了——事实上,在圣多明各及哥伦布所发现的一切其他地方,不到六年或八年,就完全被剥夺尽了——要再发现一些,就必须从矿中掘出,就不能再纳这样的税。据说,这种税严格的征收,曾使圣多明各的矿山,从那时起,完全停止开采。所以不久金税就减至金矿总生产额的三分之一,再减至五分之一,再减至十分之一,最后减至二十分之一。银税在长期间内为总生产额的五分之一。直到现世纪,才减至十分之一。但最初的冒险家,对银似乎不大关心,他们认为,比金低贱的东西都不值得他们注意。

    继哥伦布而起的探索新世界的西班牙冒险家,似乎都具有同一动机。使奥伊达、尼克萨、瓦斯科·努格尼斯·德·巴尔博到达里安地峡,使科特兹到墨西哥,使亚尔马格罗和皮查罗到智利和秘鲁的,都是对于黄金的强烈欲望。当这班冒险家到达一个未曾被发现的海岸时,首先调查的就是那里有没有金矿可以发现。他们就依此决定他们的去留。

    在一切费用浩大、成就不确定并使大部分从事者破产的计划中,也许再没有比探索新金银矿山更容易使人破产的了。这也许是世界上利益最少的彩票,得彩者的利得,最不能补偿失彩者的损失。因为,有奖的票很少,无奖的票很多,但每一张票的普通价格,却是一个极有钱的人的全部财产。开矿的计划,不仅不能补偿开矿的资本并提供资本的普通利润,而且大都把资本和利润吞并掉。因此,这种计划是希望增加本国资本的精明的立法者所最不愿意给予特别鼓励,或以人为的方法使大部分资本违反自然趋势流入其中的那种计划。其实,这就是人们对于自身的幸运所怀抱的那种不合理的信念,认为只要有丝毫成功的可能就会有很大一部分资本自行流入此种用途。

    凭冷静理智与经验作出的判断,都认为此等计划是绝对不可以实行的,但由人类贪欲作出的判断,却认为此等计划是完全可以实行的。使许多人有了点金石那种荒唐观念的欲望,又使许多其他人有了金银矿山无限丰饶那种荒唐观念。他们没考虑到,就一切时代和一切国民说,此等金属的价值,主要出于其稀少性,而其稀少性,又由于自然藏量很少,而且那少量金属,包有坚硬和难于处理的物质,以致挖掘并获取此等金属所需要的劳动与费用,极其浩大。他们以为,此等金属的矿脉,在许多地方,简直象铅、铜、锡、铁的矿脉那样,大而且丰。华尔特·罗利夫爵士所作的黄金国的梦,充分证明了,即使有智之士,亦不免有此种奇异的幻想。而在这位伟人死了之后一百余年,还有耶稣教会会员加米拉相信这个黄金国的存在,而且极其热烈地,我敢说,还是极其真挚地说,如果他能对那些能够以优厚报酬酬答传道工作的人,宣传福音,真是不胜荣幸。

    在西班牙人最初发现的那些国家里,现在看来,没有一个值得开采的金银矿山。最初各冒验家所发现的金属的量,以及第一次发现以后人们所采掘的各矿山的产出力,都被大大夸大了。但冒险家的报导,足够唤起他们本国人的贪欲。每一个航行到美洲的西班牙人,都希望发现一个黄金国。命运的女神,在这场合,象在其他极少数场合一样,光临了,使虔信者的狂妄希望,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而且在墨西哥和秘鲁被发现与被征服的时候(一在哥伦布第一次航行大约三十年之后,一在大约四十年之后),他们可以说从命运女神手上得到了他们所寻找的丰饶的贵金属。

    一个与东印度通商的计划,干是引起了西印度的第一次发现,一个征服的计划,又引起了西班牙人在这些新发现的国家里的一切设施。然而使他们去征服的动机,却又是发现金银矿山的计划。这计划,又由于一系列意料不到的事故,居然出乎企划人合理的期望,大为成功了。

    欧洲其他各国最初企图到美洲去殖民的冒险家,也是受同样的妄想的驱使,但他们并不怎么成功。巴西自第一次殖民以来,经过百余年,才发现金、银和金刚石矿山。在英国、法国、荷兰、丹麦等国的殖民地中,却是至今还没有发现过贵金属矿山,至少还没有发现在今日看来有开采价值的矿山。但英国最初在北美殖民的人,为诱使国王给与他们特许状,都以所发现的金银五分之一献于国王。华尔特·罗利夫爵士的特许状,伦敦公司及普里木斯公司的特许状,普里木斯参议会的特许状等等,其发给都以把所得金银五分之一献给国王为条件。此等最初殖民者,希望发现金银矿山,又希望发现到东印度去的西北通路,但对两者都失望了。

    第二节  论新殖民地繁荣的原因

    文明国家的殖民地,其土地荒芜,或人口稀少而土人容易对新来的殖民者让步的,往往比任何其他人类社会富强得更快。

    此等殖民者随身带来的关于农业和有用技术的知识,自比未开化野蛮人几百年、几千年自发地成长的知识强。同时,此等殖民者,又随身带来了统治人的习惯,关于正常政府的观念,维持政府的法制的观念以及正常司法制度的观念。他们自然要把这些在新殖民地建立起来。但在未开化野蛮民族中,在保护自身所必需的法律与政府已经确立之后,法律与政府的自然进步就比技术的自然进步还要慢。每个殖民者所得的土地,都多于他所能耕作的土地。他无须支付地租,大都不纳税。没有地主分享他们的收获,君王所分掉的通常都很少。他自会使生产物增加,因为这生产物几乎全是他自己的。但他所有的土地往往是那么广阔,以致尽他一己的劳动,以及他所能雇用的他人的劳动,也不能使土地生产出它所能生产的数量的十分之一。所以,他极想从各地搜集劳动者,并以最优厚的工资来作报酬。但此等优厚的工资,加上土地的丰饶低廉,不久就使那些劳动者要离开他,自作地主,以优厚的工资,报酬其他劳动者。正如他们离开他们的主人一样,这些其他劳动者不久也离开他们。优厚的报酬,奖励了结婚。儿童们,在幼年期中得到很好的给养,受到很好的照顾,到长大时,他们劳动的价值,大大超过其抚养费。到成年时,劳动的高价格与土地的低价格,又使他们能够自立,象他们的祖先那样。

    在其他国家,地租和利润吃掉工资,两个上层阶级压迫下层阶级。但在新殖民地,两个上层阶级的利害关系,使得他们不得不更宽宏地更人道地对待下层阶级;至少,在那里,下层阶级不处在奴隶状况。生产力极大的荒地,只须付出很小代价就可获得。身兼企业家的地主,希望从改善耕作增加其收入,这种增加的收入,便是他的利润。在这情况下,利润一般极为丰厚。但这种丰厚的利润,除非雇用他人的劳动来开垦土地耕作土地,就无法取得。在新殖民地上,土地面积的大与人口之少,其间的不相称现象使他难于取得这种劳动。所以,他不计较工资,愿在任何价格下雇用劳动。劳动工资的高昂,鼓励了人口的增殖。良好土地的丰饶与低廉,又鼓励了耕作的改善,使地主能支付这样高的工资。土地的全部价格,几乎由此种工资构成。作为劳动的工资,虽觉其高,但作为有那么大价值的东西的价格,则又觉其低。奖励人口和耕作的增进的,又奖励真实财富与强大的增进。

    许多古希腊殖民地,因此似乎非常迅速地进于富强。在一世纪或二世纪中,就有一些能与母市抗衡,甚至超过母市了。西西里的塞拉库西及阿格里琴托,意大利的塔伦图及洛克里,小亚细亚的埃弗塞斯和密理图斯,无论就哪一点说,也至少可与古希腊的任一都市相抗衡。建设虽较晚,但一切学艺、哲学、诗学及修词学,却和母国任何部分发生得一样早,进展水平一样高。值得指出,两个最右的希腊学派,即达理士学派及毕太哥拉学派,并不是建立在古希腊,而是一个建立在亚细亚殖民地,另一个建立在意大利殖民地。这一切殖民地,都建立在未开化野蛮民族所居的地方,那里,新殖民者容易取得他们的居地。新殖民者有很多良好土地,而且因为他们对母市全然独立,他们还能按照他们自己认为最有利于他们自己的方式,自由处理他们自己的事物。

    罗马殖民地的历史,似乎没有这样辉煌。确实,其中有些,例如弗洛伦斯,经过许多年代,在母市崩溃之后,发展成为大的国家,但其进步,却没有一个是非常迅速的。那些殖民地,都建立在被征服的地方,那里人口十之八九早已十分稠密。分给新殖民者的土地,大都不很大。而且由于殖民地不能独立,他们并非经常能按照自己认为的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自由处理他们自己的事务。

    就良地很多这一点说,欧洲人在美洲及西印度所建立的殖民地,和古希腊殖民地相似,甚至超过古希腊殖民地。就附属于母国这一点说,它们虽和古罗马殖民地相似,但因为它们离欧洲很远,就或多或少地减低了这种依附的程度。它们的位置,使它们在较小程度上受母国的监视和支配。在它们按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它们的行为,或由于欧洲不知道,或由于欧洲不了解,往往被忽视。有时,欧洲只好容忍,因为离开太远了,难于管束。所以,就连象西班牙那样强暴专横的政府,亦往往因恐全体反乱,把已经发下的对所属殖民地政府的命令撤回或修改。这一来,欧洲一切殖民地,在财富上,在人口上,在改良上,都有非常大的进步。

    西班牙国王,由于分享金银,所以从殖民地初设以来,即从殖民地取得若干收入。这种收入,同时使西班牙国王得陇望蜀。因此,西班牙殖民地,从初设时起,就吸引着母国很大的注意,而当时欧洲其他国家,却在长期间内,不大注意。但前者并不因为有这种注意而较为繁荣,后者亦不因为没有这种注意而较不繁荣。而且,按土地面积比例说,西班牙殖民地的人口与农业改良,不如欧洲其他国家殖民地。但西班牙殖民地在人口与农业改良方面的进步,亦是非常迅速、非常巨大的。征服后建立的利玛市,据乌罗阿所说,在将近三十年前,还不过五万人。基托原仅系印第安一小村落,然据同一作者说,在他那时,和利玛市有相同的人口。克麦利·卡勒里——虽然据说是个冒牌旅行家,但其著作,却是根据极可靠的报告——就说墨西哥城有居民十万。所以,无论西班牙各作家是怎样夸大,这十万的数目,亦比蒙特祖玛时代的居民数大五倍以上。这数目,大大超过了英国殖民地三大都市波士顿、纽约和菲拉德尔菲亚的居民数。在墨西哥或秘鲁未被西班牙人征服以前,那里没有适当的驮畜。骆马是唯一的驮畜,其力气似比一般驴子差得多。他们没有耕犁。他们不知用铁。他们没有铸币,亦没有任何确定的通商媒介。他们的贸易,是物物交换。一种木制的锄,是他们农业上主要用具。尖石是他们切东西的刀斧。鱼骨或他种动物的坚腱,是他们缝东西的针。但这一切,似乎就是他们职业上的主要用具了。在这样的状态下,此等帝国,当然不能象现今那样进步、那么耕种得好。现今,那里已有各种欧洲牲畜,已经使用铁和耕犁,并采用许多欧洲技术了。但一切国家的人口密度,必和其改良及耕作程度相称。所以,土人自被征服以来,虽横遭残杀,但这两大帝国现在的人口仍比从前多。其人种,自然亦大大改变了。我以为,我们必须承认,西班牙种的西印度人,就许多方面说,都比古印第安人种强。

    除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外,葡萄牙人在巴西的殖民地,要算是欧洲人在美洲最早的殖民地了。但由于巴西发现后很久,还没有找到过金银矿,所以对国王所能提供的收入也很少,甚或没有,于是有一段长时期,很不受葡萄牙人的注意。然而,就在这种不注意的情况下,它发展成为强大的殖民地了。在葡萄牙还被西班牙统治时,巴西为荷兰人所侵袭。巴西原分为十四省,荷兰人占有其七。荷兰人本来要夺取其他七省,但不久葡萄牙恢复独立,布拉甘查王朝执政。当时作为西班牙敌人的荷兰人,成为葡萄牙人的朋友,因而葡萄牙人亦成为西班牙的敌人。所以,荷兰人就同意把巴西其余未被征服的那七省,留给葡萄牙;葡萄牙人亦同意把巴西已被征服的七省,留给荷兰人。当时,两国为良好同盟,自不会因此发生争执。但荷兰政府不久即开始压迫葡萄牙的移民了。这些葡萄牙移民,不满足于发牢骚,终于拿起武器来对付他们的新主。他们虽未曾得到母国公开的援助,但在母国默许之下,就靠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把荷兰人逐出了巴西。鉴于自己不能保有巴西任何部分,荷兰人情愿把巴西全部归还葡萄牙国王。在这个殖民地内.据说有六十万以上人民,其中,有葡萄牙人,有葡萄牙人的后裔,有西印度人,有黑白混血种人,有葡萄牙族及巴西族的杂种。没有一个美洲殖民地,包含这样多的欧洲血统。

    在十五世纪快要结束的时候,和在十六世纪大部分时间内,西班牙与葡萄牙是海上两大海军国。威尼斯虽与欧洲各地通商,但其舰队却几乎不曾出地中海一步。因为西班牙人是美洲的最初发现者,他们认为美洲全是他们所有。虽然他们不能阻止大海军国葡萄牙殖民巴西,但大部分其他欧洲国家,却是那么害怕西班牙,都不敢在这大陆建立殖民地。企图在弗罗里达殖民的法国人,全被西班牙人杀掉。但自所谓无敌舰队在十六世纪末叶失败以后。西班牙的海军力量也衰败了,再没有能力阻止其他欧洲国家殖民了。所以,在十七世纪中,英国、法国、荷兰、丹麦、瑞典,总之,一切有海港的大国,都想在新大陆上殖民了。

    瑞典人在新泽西殖民。那里,现今仍可发现不少瑞典家族,那充分证明了,这个殖民地,如果能得母国保护,很可能繁荣。但瑞典不重视这殖民地,所以不久就被荷兰人的纽约殖民地所吞并了。荷兰人的纽约殖民地,则于1674年被英国人所吞并。

    丹麦人在新世界上仅占有圣托马斯和圣克罗斯两个小岛。这两个小殖民地,由一个专营公司统治着。只有这个公司,有权购买殖民者的剩余生产物,并供他们以所需的外国货物。所以,在买卖上,这公司不仅有权力压迫他们,而且有压迫他们的最强烈的动机。专营的商业公司的统治,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最坏的统治,但它不能阻止此等殖民地的进步,不过使其进步较为迟缓。丹麦前国王谕令解散此公司。从那时起,这两个殖民地就非常繁荣了。

    荷兰人在东印度和西印度的殖民地,原来都受一个专营公司的统治。所以,这些殖民地中,虽有一些,与旧殖民地比较,有很大进步,但与大部分新殖民地比较,其进步就很慢。苏里南殖民地,虽很可观,但还不如其他欧洲国家的大部分蔗田殖民地。现今分成纽约和新泽西二省的诺瓦·伯尔基亚殖民地,即使在荷兰统治下,不久也可能很可观。良好土地的丰饶与低廉,是繁荣的有力原因,所以,最不好的政治,也不能完全阻止这因素的有效作用。而且,离母国很远,移居者正可通过走私,多少避免这公司所享有的妨害他们的独占。现今,这公司允许一切荷兰船只,在纳货物价值百分之二点五的税,领得特许状后与苏里南通商,但非洲与美洲间的直接贸易——那几乎全是奴隶买卖——依然为其独占。公司专营特权的减少,也许是这殖民地今日能够那么繁荣的最大原因。库拉索亚和尤斯特沙——属于荷兰的两大岛——是自由港,各国船舶都能出入。主要就因为有了这种自由,所以这两岛虽是不毛之地,但由于其周围较好殖民地的海港,仅许一国船舶自由出入,所以能够那么繁荣。

    法国在加拿大的殖民地,在前世纪大部分时间和现世纪一部分时间内,亦为一个专营公司所统治。在如此不良的行政下,其进步,与其他殖民地比较,必然是很缓慢的;但在所谓密西西比计划失败后,这公司被解散了,这殖民地的进步,也就快得多了。当这殖民地后来被英国占领的时候,它的人口,比神父查理瓦所述二三十年前的人口,就几乎增加了一倍。这位耶稣教会会员曾游历加拿大全部,当然不想少报其实际人数。

    法国在圣多明各的殖民地,系由海盗建立。他们在一段长时期内,不需要法国的保护,亦不承认法国的政权。后来,这批盗匪受了招安,承认了法国的政权,但在一段长时期内仍受着非常宽大的待遇。在这时期内,这殖民地的人口增殖与技术改进都发展得非常快。那里虽亦有一个时期受一个专营公司的压迫,而这种压迫又无疑曾延迟其进步,但其进步并不因此而停止。此种压迫一旦解除,其繁荣的速度,又和从前一样的快。现在,那里是西印度最重要的蔗田殖民地了。其产量,据说比全部英领蔗田殖民地总产量还要大。法国其他蔗田殖民地也大都非常隆盛。

    但进步最速的殖民地,要算英国的北美洲殖民地了。

    一切新殖民地繁荣的两大原因,似乎是良好土地很多,和按照自己方式自由处理自己事务。

    就前一点说,英国的北美洲殖民地,虽有很多良好土地,但不如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的殖民地,也不比上次战争前法国人的一些殖民地好。但是英国殖民地的政治制度,却比其他三国任何一国殖民地的政治制度更有利于土地的改良与耕作。

    第一,在英国殖民地上,未开垦地的独占虽未完全防止,但比任何其他殖民地更受限制。殖民地法规定,各个地主,都有义务,在限定期间内,改良并耕作所有土地的一定部分,而在不履行义务时,可把此种土地交给任何其他人。这种法律虽执行得不很严格,但有相当效果。

    第二,在宾夕法尼亚,没有长男继承权,土地象动产一样,平均分配给家中一切儿女。新英格兰只有三省的法律,和摩西律一样,允许长子得双份。在这几省,虽有时有个别人独占过大的土地,但只要经过一两代,土地又可能充分分割了。在其他英领殖民地,虽然象英国法律一样,长男继承权依然存在,但在一切莫领殖民地上,根据自由借地法保有的土地的借用权,使得土地易于割让,大块土地的领受人,大都觉得,为自己利益计,不如尽速割让大部分土地,只保留小额免役地租。在西班牙及葡萄牙殖民地上,凡附有勋爵称号的大地产,其继承都有所谓长子继承权。这种大地产,全由一个人继承,实际上都是限定继承的,都是不可割让的。法国殖民地都遵循巴黎风俗习惯,在土地继承方面,比英国法律更有利于幼小的儿子。但在法国殖民地中,有骑士尊号和领地称号的贵族保有地,若有任何部分割让,那末在有限期间内,按照赎买权,得由领地继承人或家族继承人赎回。国内一切大所有地,都是这种贵族保有地,那必然妨碍割让。但在新殖民地上,未开垦的大地产通过割让似比通过继承分割的快得多。我们说过,肥沃土地的丰饶与低廉,是殖民地迅速繁荣的主要原因。土地的独占,事实上破坏了这种丰饶与低廉。此外,未耕地的独占,又是土地改良的最大障碍。对社会提供最多和最大价值的生产物的,乃是用来改良土地和耕作土地的劳动。在这场合,劳动的生产物,不仅支付它自己的工资,和雇用劳动的资本的利润,而且支付劳动所耕土地的地租。所以,英国移民的劳动,用来改良土地和耕作土地的,比其他三国中任何一国多,因此所提供的生产物,就数量说,就价值说,也可能较大。这其他三国的殖民地,都实行土地独占,这样就或多或少地使劳动流入其他用途。

    第三,英国移民的劳动,不仅可提供较多和较有价值的生产物,而且因为赋税适中,这生产物的大部分,属于他们自己,他们可贮蓄起来,用以推动更大的劳动量。英国移民,对于母国的国防和行政费用,从来没有什么贡献。反之,迄今卫护他们所需的费用,几乎全部由母国支付。海陆军费用,大大超过必要的行政费用,所以行政费用,总是很少,一般只包括总督、裁判官及其若干警察官吏的适当薪俸,以及最有用的公共工程的维持费。在现今扰乱事件开始以前,马萨诸塞的行政设施费,往往仅为一年约一万八千镑。新议布什尔及罗得岛的行政设施费,各为每年三千五百镑;康捏狄克四千镑;纽约及宾夕法尼亚各四千五百镑;新泽西一千二百镑;弗吉尼亚及南卡罗利纳各八千镑。诺瓦斯科夏及乔治亚的行政费,一部分由议会每年拨款支付。而诺瓦斯科夏每年仅出殖民地行政费大约七千镑;乔治亚每年仅出大约二千五百镑。总之,北美全部的行政设施费,除了马里兰及北卡罗利纳这两州无正确记载可稽外,在现今扰乱事件开始以前,所费于侨民的,不过每年六万四千七百镑;如此少的费用,可以统治三百万人,而且统治得很好,那真是永远值得我们记忆的。政府费用的最重要部分即全部防卫费,不断由母国负担。在欢迎新总督及新议会开幕之际,殖民地政府的仪式,虽十分隆重,但不铺张浪费。他们的教会,也是同样节俭。他们没有什一税。他们为数不多的牧师,靠微薄的薪俸或人民的捐款,维持生活。反之,西班牙及葡萄牙政权,在一定程度上仰给于对殖民地所课的税。法国虽不曾从其殖民地抽取任何可观的收入,而征自殖民地的税,虽大都用在殖民地,但其行政费,却与其他两国一样,是非常大的,而仪式的费用更大。例如,欢迎一个秘鲁新总督,所费就往往不赀。此等仪式不仅使富裕的移民,要在这样的场合纳税,而且使他们在一切其他场合都养成一种虚荣浪费的习惯。那不仅是暂时的非常苛酷的税,而且形成永久而更苛酷的税,即养成能使私人倾家荡产的奢侈浪费。此外,在这三国的殖民地中,教会也施行苛政。这些地方都抽什一税;在西班牙及葡萄牙两国殖民地中,更是雷厉风行。这些殖民地都有很多托钵和尚的募化,未经政府认可,但被宗教所尊崇,这对贫民是个很大的负担,他们都受到教导,认为布施和尚是义务,拒绝布施是非常大的罪恶。而且,在这三国殖民地内,僧侣都是最大的土地独占者。

    第四,英国殖民地,在处置其剩余生产物即自己消费不了的生产物时,比任何其他欧洲国家的殖民地,都处于更有利的地位,而且拥有更广阔的市场。各个欧洲国家,或多或少地都企图独占其所属殖民地的贸易,并因此故,禁止外国船舶和它们通商,禁止它们从任何外国输入欧洲货物。但实施此种独占的方法,各国不相同。

    有些国家,以其殖民地全部贸易,交给一个专营公司经营。殖民地人民必须向这个公司购买他们所需要的一切欧产货物,并必须把他们剩余生产物全部卖给这个公司。所以,这个公司的利益,不仅在于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售卖前一种货物,并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购买后一种货物,而且在于即使后一种货物价格极低,其购入数量应以能在欧洲市场以极高价格脱售者为限。它的利益,不仅在于在一切场合都降低殖民地剩余生产物的价值,而且在于在许多场合阻抑其产量的自然增加。要妨碍新殖民地的自然发展,在一切可想象得到的方策中,自以设立公司为最有效。这一方策一直是荷兰所奉行的政策,虽然荷兰的公司在本世纪中在许多方面已不行使其独营权。丹麦的政策,也是如此,直到前一国王即位,才放弃这种政策。法国的政策,有时如此。最近,目1755年以来,欧洲其他一切国家都认为这种政策不合理,把它放弃了,但葡萄牙却仍奉行此种政策,至少在巴西二大省即派南布科及马伦豪仍实施此种政策。

    有些国家,没有设立这种专营公司,但限制它们殖民地全部贸易,使仅能与母国某特定港通商,除在一定期间准许船队出航,或准许有特许状(那大都是给付很高代价领得的)的单船出航外,其他船舶都禁止从此特定港出航。诚然,这种政策,使母国全体居民都能从事殖民地贸易,只要他们是在适当的港口,在适当的期间,使用适当的船只进行的就行。但投资装备船只并领受此等特许证的商人,为着利益,将合作起来,所以这样经营的贸易,必然是按照大体上类似专营公司的经营原则经营的。这种商人的利润,和专营公司的利润几乎是同样的高。殖民地决不能得到良好供给;它们不得不以极高的价格购买,而以极低的价格售卖。这是西班牙的政策,一直到前几年为止;一切欧产货物的价格,据说,在西属西印度都很高。乌罗阿告诉我们,在基托,一磅铁卖价大约四先令六便士,一磅钢售价大约六先令九便士。但殖民地售卖自己产物,主要是为了要购买欧洲产物。对于后者,他们付价越大,对于前者,他们实得价格就越小。后者的高价与前者的低价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就这一点说,葡萄牙对于派南布科及马伦豪二省以外的殖民地所采取的政策,和西班牙苦时的政策,完全一样,而对于那二省,最近则变本加厉。

    有些国家,允许它们全体人民经营殖民地贸易。母国人民,得从母国任何港口,与殖民地通商,除了海关的一般证件外,不需要任何特许状。在这场合,经商者人数众多,而且散居各地,不能共同结合,他们彼此间的竞争,使得他们不能榨取非常高的利润。在这样宽大的政策下,殖民地能够以合理的价格,售卖他们自己的生产物,购买欧洲的商品了。自从普里木斯公司解散以来(那时我国殖民地还在摇篮时期),这始终已经是英国的政策了。一般说来,这也是法国的政策,而自从英国人通常所称的密西西比公司解散以来,法国的政策,就一律如此。所以,英法两国经营殖民地贸易的利润并不是非常高的,不过要是准许其他各国自由竞争,利润也许还要低些。这两国大部分殖民地的欧产商品价格,因此不算异常的高。

    在英国殖民地剩余生产品输出方面,亦只有一定种类商品,限定输到母国市场。此等商品,因曾列举在航海法及此后颁布的其他法令上,故名为列举商品,其余称为非列举商品,可直接输到他国,但运输的船,须为英国船或殖民地船。此种船只,须为英国人所有,其船员亦须有四分之三为英国人。

    美洲及西印度有几种极重要产物,亦包含在非列举商品中,例如各种谷物、木材、腌制食品、鱼类、砂糖及甜酒。

    谷物自然是一切新殖民地耕种的最初的和主要的对象。法律准许殖民地有极广阔的谷物市场,这样就奖励它们推广这种耕作,使其产品大大超过稀少人口的消费,从而,预先为不断增加的人口,储存着丰富的生活资料。

    在树木满地的地方,木材价值低廉,甚至没有价值,于是开拓土地的费用,就成为改良的主要障碍了。法律准许殖民地有极广阔的木材市场,使得本来价值低廉的商品,生出一个价格,并使它们能够从本来是完全耗费的事业,收得若干利润,这样改良就变得容易了。

    在人口还没稠密,耕作也还没充分发展的地方,牲畜的繁殖,自会多于当地居民的消费,因此牲畜往往价值低廉,乃至没有价值。但我们说过,牲畜的价格与谷物的价格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一国的大部分土地才能够进行改良。法律使美洲的死牲畜和活牲畜都有最广阔的市场,想以此来提高这种商品的价值,因为这种商品价格的上涨,对于土地改良是非常重要的。乔治三世第四年第十五号法令,把皮革和毛皮定为列举商品,减低了美洲牲畜的价值。上述自由的良好影响,必然在一定程度上被这个法令所抵消了。

    通过扩展殖民地渔业来增加我国航运业和海军的力量,似乎是我国议会经常怀抱着的一个目的。因此,这种渔业便取得了自由制度所能给予的一切奖励,大大繁荣起来。特别是新英格兰的渔业,在最近的变乱之前,也许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渔业之一。捕鲸业,在英国虽有异常的奖励金,但成绩不大,在一般人看来(但我不想作这种意见的证人),它的生产物全部,比每年所付奖励金的价值,也多不了许多。而在新英格兰,虽无奖励金,却在大规模经营。鱼是北美洲与西班牙、葡萄牙及地中海沿岸各国通商的主要商品之一。

    砂糖本来也是只许输到英国的列举商品。但1731年,经甘蔗栽种者陈请,砂糖输出始准扩展到世界各地。但在允许此种自由时,附有各种限制,而砂糖价格在英国又特高,故这自由没产生大的作用。英国及其殖民地,依然几乎是英国蔗糖殖民地所产砂糖的唯一市场。它们的消费量增加得很快,虽有牙买加和被割让各岛日益增加的改良,砂糖的输入在这二十年内仍大有增加,而输到外国去的,却据说并不比从前多了许多。

    甜酒是美洲与非洲沿岸通商的极重要商品,而从这种通商带回来的,就是黑奴。

    如果美洲各种谷物、腌制食品和鱼类的全部剩余生产物,都定为列举商品,强迫输入英国市场,那就过分妨害我们本国人民的劳动生产物了。此等重要商品所以不但不曾定为列举商品,而且除了稻米,一切谷物及腌制食品,在一般情况下,都被法律禁止输入英国,那也许并非为了关心美洲的利益,而是为了防止这种过大的妨害。

    非列举商品,原来可输往世界一切地方。木材及稻米,曾一度定为列举商品,此后即定为非列举商品,但准许输往的欧洲市场,仍限于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欧洲各国。依照乔治三世第六年第五十二号法令,一切非列举商品,都受同样的限制。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欧洲各国,都不是制造业国。所以我们比铰不担心殖民地船,从它们那里把那些能妨害我们本国制造品的东西带来。

    列举商品,有二类。第一类,是美洲特有的产物,或是母国所不能生产的产物,至少亦是母国所不生产的产物。属于这一类的,如蜜糖、咖啡、椰子果、烟草、红胡椒、生姜、鲸须、生丝、棉花、海狸皮和美洲其他各种毛皮、靛青、黄佛提树及其他各种染色树木。第二类,非美洲所特有的产物,母国也能够生产,但其产量不足供应其需要,以致有大部分要仰给于外国。属于这一类的,如一切海军用品,船桅、帆桁、牙樯、松脂、柏油、松香油、生铁、铁条、铜矿、生皮、皮革、锅罐、珍珠灰。第一类商品最大量的输入,亦不能妨碍母国任何生产物的生产与销售。我们的商人,不仅要想限制这种商品,使仅能输到本国市场,并由这种限制,使自己能够在殖民地上廉价购买,在国内以较好的利润售卖,而且要想在殖民地与外国之间,设立一种有利的运送贸易,那必须以英国为中心,就是说,此等商品输入欧洲,必须先输到英国。第二类商品的输入,据说,也须妥为安排,使不妨碍本国同种产物的售卖,而仅妨害外国输入品的售卖。因为,课以适当的税,那种商品总会比前者略为昂贵,但比后者低廉得多。限制此等商品,使仅能输入本国市场,并非要妨碍英国产物,所要妨害的,乃是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英国的那些外国的产物。

    禁止殖民地以船桅、帆桁、牙樯、松脂、柏油输到英国以外的任何国家,自然会降低殖民地木材的价格,因而会增加开拓殖民地土地的费用,而这是土地改良的主要障碍。17O3年,瑞典松脂柏油公司规定,除非它的商品由它的船只装运,按它自定价格,并按它认为适当的数量运出,否则禁止其输出,它企图通过这办法来抬高其商品到英国去的价格。为了要对抗这一个令人注意的商业政策,并使英国尽可能不仅不依赖瑞典,而且无须依赖北方任何其他国家,英国对于美洲海军用品的输入,发给奖励金。这种奖励金,使美洲木材价格抬高到大大超过木材限定输入国内市场所能减低的程度。因为这两个规定是同时颁布的,其连带的作用,不是妨碍美洲土地的开拓,而是鼓励其开拓。

    生铁和铁条,虽亦为列举商品,但从美洲输入,免纳重税,而从其他各国输入,却得纳重税,所以这规则一部分起鼓励美洲制铁厂建设的作用,另一部分起妨碍的作用,而鼓励的作用比妨碍的作用大。没有一种制造业,能象熔铁炉那么需要柴火的消费,或能象熔铁炉那么促进树木遍野的地方的开拓。

    这些规定,有些会提高美洲木材的价值,因而促进土地的开拓。但这种趋势,既不为立法机关所注意,亦不为立法机关所理解。其有利效果,虽就这方面说全是偶然的,但并不因此而不真实。

    英领美洲殖民地及西印度间的贸易,无论就列举商品说或就非列举商品说,都有最完全的自由。此等殖民地,现在是那么富庶,所以彼此间,对于彼此所有的产物,都能提供广大的市场。把这一切殖民地合起来看,那对于彼此的产物,就是一个大的国内市场了。

    但英国对其殖民地贸易所采用的宽大政策,大体上限于原料或粗制品的贸易。至于殖民地产物更精致的加工,英国商人和制造者要自己经营,并请求国会,以高关税或组对禁止,使这些制造业不能在殖民地建立。

    例如,从英领殖民地输入粗制砂糖,每百斤仅纳税六先令四便士,白糖纳税一镑一先令一便士,单制或复制的精制糖块,纳税四镑二先令五又二十分之八便士。在课税如此苛重时,英国是英领殖民地砂糖输出的唯一市场,至今仍然是主要市场。这种高的关税,起初等于禁止白糖或精制砂糖,使不能供应外国市场,现在又等于禁止制造白糖或精制砂糖,使不能供应那也许可销其全产量十分之九以上的市场了。因此,法国蔗糖殖民地有很发达的砂糖精制业,但在英国殖民地上,除供应殖民地本地市场的精制业外,简直没有其他砂糖精制业。当格伦纳达由法国人占领时,其他各蔗园,至少也有砂糖漂白厂。但一经英国人占领,这一类制造厂就几乎全部放弃了。现今(1773年1O月)我相信,这岛上至多不过有二、三个厂。但是,现今因为海关宽纵,白糖或精制糖,若能从块状研成粉末,通常可作为粗砂糖输入。

    英国,一方面允许生铁和铁条从美洲无税输入(由他国输入,则不能免税),以奖励美洲这种制造业,另一方面却又绝对禁止在任何英领殖民地上建立制钢厂及铁工厂。它甚至不允许其殖民地人民为自身消费而制作这种精制品,却要他们向它的商人和制造者购买他们所需要的这一类物品。

    它又禁止由水运,甚至由车马陆运,把美洲生产的帽、羊毛和毛织物,从一省运至另一省。这种条例,很有效地使这个殖民地不能为远地贩卖而建立这一类商品的制造业,这样就使殖民地人民只能经营通常仅供自用或其同省邻人使用的那些粗糙物品的家庭制造业。

    禁止人民大众制造他们所能制造的全部物品,不能按照自己的判断,把自己的资财与劳动,投在自己认为最有利的用途上,这显然是侵犯了最神圣的人权。然而,此种禁令,虽是那么不公正,但没在很大程度上妨害了殖民地。土地仍是那么低廉,劳动仍是那么昂贵,以致他们仍能以比自己制造更低廉的价格,从母国输入几乎一切种类的精制品。所以,即使不禁止他们建立这一类制造业,但在现有改良情况下,他们一考虑到自己的利益,也许就会使他们不愿经营这种事业。在他们现有的改良情况下,此等禁令,也许没拘束他们的劳动,没使他们的劳动不能投在按自然趋势要投的用途上。不过这是母国商人和制造者,由于无根据的嫉妒毫无理由地加在他们身上的无礼的奴役标记。但在比较进步的情况下,这种禁令,很可能成为不能容忍的真正的压迫。

    英国把殖民地某几种极重要产物,限定输入它的市场,作为补偿,它又使殖民地某几种产物在这市场里占有某种优势,其所用的方法是对由他国输入的同种产物课以高关税,而对由殖民地输入的则给予奖励金。按前一种方法,它在国内市场里给予殖民地的砂糖、烟草和铁以上述好处,按后一种方法,它给予殖民地的生丝、大麻、亚麻、靛青、海军用品和建筑木材以输入奖励金。以奖励金奖励殖民地产物输入的这第二种方法,据我所知,是英国所特有的。第一种方法却不是这样。葡萄牙不满足于仅以高关税限制烟草从殖民地以外任何其他地方输入本国,而干脆禁止其输入,违者重罚。

    关于欧洲货物的输入,英国对于殖民地的处置,也比任何其他国家宽大。

    英国对于外货输入时所纳的税,准其在再输出时,退还一部分。那几乎都是一半,一般是大部分,有时是全部。如果外货输入英国时须课极重的税,而在再输出时又不许退还任何部分,那就没有一个独立的外国会承受这种再输出的商品了。所以,除非在输出时退还部分的税,否则重商主义耶么提倡的运送贸易,便会告终了。

    但我们的殖民地,并不是独立的外国,而英国又取得了以一切欧洲商品供给其所属殖民地的专营权利,英国正可象他国对付殖民地一样,强制其所属殖民地,承受这种在输入母国时课有重税的商品。但在1763年以前,大部分外货,在输到我国殖民地时和输到任何独立外国时一样要退税。不过,1763年乔治三世第四年第十五号法令,在很大程度上取消了这种宽大待遇,它规定:“欧洲或东印度的农产品、制造品,从本王国输到任何英属美洲殖民地时,称为旧补助税的那一种赋税的任何部分不得退还,但葡萄酒、白洋布、细洋布除外。”在这法律颁布之前,有许多种外国货,在殖民地购买比在母国购买价廉;现在,有些货物仍然如此。

    在制定关于殖民地贸易的大部分条例时,都以经营殖民地贸易的商人为主要顾问,那是必须知道的。所以,此等条例,在更大程度上注意这种商人的利益,在较小程度上注意殖民地或母国的利益,那是一点也不足怪的。他们有专营的特权,可以输运欧洲货物供应殖民地,又可以购买殖民地不妨害他们国内贸易的那部分剩余生产物。这种专营的特权,显然是牺牲殖民地的利益,来顾全商人的利益。他们在把欧洲及东印度大部分货物再输到殖民地去的时候,又象再输到独立国家去一样,享有退税。这种退税,即按照重商主义的利益观念,亦是牺牲母国利益,来顾全商人的利益。商人的利益在于,对运送到殖民地去的外国货物,尽可能少纳税,对输入英国的外国货物,尽可能收回所垫付的税。这样他们就能在殖民地售卖等量货物,得到较多利润,或售卖较大数量货物,得到同样多的利润,因而能从这方面或那方面得利。殖民地的利益同样在于,以尽可能低的价格,取得尽可能多的这一切货物。但母国的利益,未必总是这样。退还此等货物输入时所纳税的大部分,会影响母国的收入;由于有了这种退税,外国制造品得以更便易的条件运到殖民地,使得母国制造品在殖民地市场跌价售卖,这就会影响母国的制造业。人们常说,德国亚麻布再输到美洲殖民地的退税,大大推迟了英国亚麻布制造业的进步。

    但是,关于殖民地贸易,英国的政策,虽和其他各国一样,受着重商主义精神的支配,但总的说来,不象任何其他国家那么偏狭、那么令人难受。

    除了对外贸易,英属殖民地人民,就其他各方面说,都有完全的自由,按他们自己的方式,来处理他们自己的事务。在一切方面,他们的自由,都和他们国内同胞的自由相等,而且同样有个人民代表议会来保证这自由,人民代表议会,独享有权力课税以维持殖民地政府。这个议会的权力,超越行政权力,即最卑贱或最可憎恶的殖民地人民,只要遵守法律,就用不着忧惧总督或省内文武官吏对他们的愤怒。殖民地议会,和英国众议院一样,未必都是极平等的人民代表机关,但总更具有这种性质。行政机关也许无力收买议会,而且因为行政机关经费由母国支付,亦无收买议会的必要。所以,一般地说,这种议会也许更受选举人意旨的影响。殖民地参议院,与英国贵族院相当,但不是由世袭的贵族构成。在一些殖民地,例如在新英格兰的三个殖民地,此等参议院议员,非由政府指派,却由人民的代表推选。没有一个英属殖民地有世袭的贵族。在所有殖民地,象在其他自由国家一样,老殖民家族的后裔,虽比有同等功绩同等财产的暴发户受到人们更大的尊敬,但亦只更受人们尊敬,并没有烦扰邻人的特权。在现今的变乱开始以前,殖民地议会,不仅有立法权,而且有一部分行政权。在康涅狄克及罗得岛,总督亦由议会选举。在其他殖民地上,会议规定的赋税,由会议直接派员出去征收,征收员对议会直接负责。所以,人民在英属殖民地,就比在母国更为平等了。他们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其政府,尤其是新英格兰那三个政府,一向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

    反之,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的专制政治,却又在它们各自的殖民地上建立起来。此种政治,大都以独断权授与一切下级官吏,由于相隔遥远,此等独断权的执行,目比平常还要强暴。我们知道,在一切专制政治之下,首都总比较更有自由。君主自己,不想破坏正义的制度,不想压迫人民大众,这对他亦无利。首都为君主所在地,下级官吏有所威慑,但在远地,人民的怨声,不容易传到君主耳里,下级官吏乃得为所欲为,无所顾忌。但是,欧洲人在美洲的殖民地总比以前为人所知的最大帝国的最远省份要远得多。自有世界以来,也许只有英属殖民地政府,能给那么遥远的省区人民,以完全的保护。法国殖民地的行政,与西班牙葡萄牙两国殖民地的行政相比,总是较为宽宏温和。这种较好的政治,和法国民族的性格相称,也和一切民族的性格相称,他们政府的性质,与英国相比,虽较为专横,然与西班牙葡萄牙相比,则比较守法、比较自由。

    英国殖民地政策的优越,主要在北美殖民地的进步上表现出来。法国蔗糖殖民地的进步,与英国大部分蔗糖殖民地的进步,至少是相等的,甚或更胜一筹,但英国蔗糖殖民地,却和英属北美殖民地几乎享受同样的自由政治。不过,法国没象英国那样阻碍殖民地精制自产的砂糖;更重要的是,他们政府的特质,使他们对于黑奴,能有更好的管理方法。

    在一切欧洲人殖民地内,甘蔗都由黑奴栽种。生长在欧洲温带的人民的体格,据说,不能在西印度炎日下从事挖土劳动。就今日情况说,栽种甘蔗,都是手工劳动。许多人认为,使用锥犁,当大有利。但犁耕的利润与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牛马的良好管理,奴隶耕作的利润与成效,必同样取决于奴隶的良好管理。我想,一般都承认,法国种植者比英国种植者更擅长于管理奴隶。对奴隶给予些微保护,使不大受主人侵凌的法律,似乎在政治十分专制的殖民地上,比在政治完全自由的殖民地上,可能施行得更有效些。在设有不幸的奴隶法规的国家,地方长官在保护奴隶时,就在一定程度上,干涉了主人的私有财产管理。在自由国家,主人或为殖民地议会代表,或为代表的选举人,所以地方长官,非经充分考虑,不敢干涉他们。地方长官不得不把他们放在眼中,这样就使他难于保护奴隶了。但在政府十分专制的国家,地方长官常常干涉个人的私有财产管理,要是个人不依他的意见管理,他也许发出拘票逮捕他们,所以,他要保护奴隶,便容易得多;普通的人道心,自然会使他这样做。地方长官的保护,使主人不敢轻视奴隶,因而不得不给予相当的重视,和比较温和的待遇。温和的待遇,使奴隶不仅更诚实,而且更聪明,因此变得更有用。他的境遇,更接近于自由佣人的境遇,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对主人忠实,并照顾主人利益。自由佣人常有的这种德行,奴隶决不会有。在主人有完全自由并不受干涉的国家,奴隶一般受着奴隶的待通。

    我相信,一切时代和一切国民的政策,都可证明这种议论,即奴隶在专制政治下,比在自由政治下,有更好的境遇。在古罗马史上,第一个保护奴隶,使不受主人欺凌的长官,就是皇帝。维迪阿·波利奥,在奥古斯丁皇帝面前,要把仅仅犯了一点小过失的地的一个奴隶,截成小块,投入池中喂鱼,皇帝大为愤怒,命令立即将此奴释放,并把他的其他奴隶同时释放。在共和政治下,长官不能有充足的权力来保护奴隶,更谈不上处罚主人了。

    应该指出,用以改良法国殖民地尤其是圣多明各大殖民地的资本,几乎全部来自此等殖民地逐渐的改良与开垦。那几乎全是土地和殖民地人民的劳动的产物,换言之,是由良好经营而逐渐蓄积并用以生产更多产物的那部分产物的价格。但英国蔗糖殖民地改良及开垦的资本,却有大部分来自英国,并不全部是土地和殖民地人民劳动的生产物。英国蔗糖殖民地繁荣的主要原因,是英国财富充溢,一部分流到(如果我可这样说)此等殖民地。但法国蔗糖殖民地繁荣的全部原因,却是殖民地人民的良好经营。法国移民,在这一点上,优于英国移民。这个优点,在奴隶的良好管理上最明白地显现出来了。

    以上所述,是欧洲各国对所属殖民地的政策的大纲。

    所以,关于美洲殖民地最初的建立及后此的繁荣(仅就内政方面说),欧洲政策,几乎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

    支配着最初计划建立此等殖民地的动机,似乎是痴想与不义。探求金银矿山,足见其痴想;贪图占有一个由从未损害欧洲人,而且亲切殷勤地对待欧洲最初冒脸家的善良土人居住的国家,足见其不义。

    后来建立殖民地的冒险家,似乎除了妄想寻觅金银矿山外,还有其他比较合理比较可称颂的动机,但就是此等动机,亦不是为欧洲政策增光。

    英国的清教徒,因在国内受限制,逃往美洲以求自由,并在新英格兰建立了四个政府。英国的天主教徒,所受待遇更为不公允,亦逃至美洲,在马里兰建立了政府,教友派教徒,则在宾夕法尼亚建立政府。葡萄牙的犹太人,受宗教法庭的迫害,财产被剥夺,而且被赶到巴西,他们以身作则地在原为流犯与娼妇居住的殖民地,传入了某种秩序与产业,并教他们栽种甘蔗。所以,在这些场合,使人民侨居美洲并从事耕作的,并不是欧洲各国政府的智慧与精明,而是它们的乱政与横暴。

    欧洲各国政府,对于建立这种殖民地的一些最重要的计划和计划的实现,都没有一点功绩。墨西哥的征服,不是西班牙枢密院的计划,而是古巴总督的计划。而使此计划实现的,乃是大胆冒险家的精神。总督把这种任务交给一个冒险家,不久就懊悔,遇事加以掣肘,但不能使这计划失败。智利及秘鲁的征服者,甚至美洲大陆上西班牙一切其他殖民地的征服者,在征服此等地方时,除了得到西班牙国王允许并以他的名义,建设殖民地和加以征服外,不曾受到国家的任何奖励。这班冒险家,都是自己冒危险出费用的。西班牙政府,没对他们有什么贡献。至于英国政府,则对其所属一些最重要的北美殖民地的拓殖,也同样没有贡献。

    但在此等殖民地已经建立,而且相当可观,足以引起母国政府的注意时,母国最初对它们颁布的一些条例,其目的总在于保证它独占此等殖民地的贸易,限制它们的市场,牺牲它们以扩大自己的市场,因此,与其说促进它们的繁荣,倒不如说加以压抑。不过,欧洲各国施行此种独占的方法,并不相同,这就是欧洲各国殖民政策大相径庭的一点。其中,最好的是英国的方法。但英国的殖民政策,也只在一定程度上不象其他国家的殖民政策那么偏狭、那么苛刻罢了。

    这样说来,欧洲政策,究竟在什么方面有助于美洲各殖民地最初的建立及现在的繁荣呢?在一个方面,只在一个方面,有很大的帮助。它哺育了、造就了能够完成如此伟大事业,建立如此伟大帝国的人才。世界上,没有任何其他国家的政策,能够造就这种人才,实际上亦不曾造就此种人才。这些殖民地应当把它们富有积极进取心的建设者所受的教育与他们所以具有伟大眼光归功于欧洲政策。一些最大最重要殖民地,就其内政说,亦就只有这一点,应归功于欧洲的政策。

    第三节美洲的发现,和经由好望角到东印度的通路的发现,对于欧洲有什么利益

    美洲殖民地从欧洲政策所得的利益,已如上述。欧洲从美洲的发现和拓殖所得的利益是怎样呢?

    这些利益可分成二类。第一,作为一个大国,欧洲从此等大事件所得到的一般利益;第二,各殖民国从所属殖民地所得到的特殊利益,它们对所属殖民地都享有统治权。

    作为一个大国,欧洲从美洲的发现和拓殖取得了以下的利益:(一)这大国的享乐用品增加了;(二)这大国的产业增大了。

    输入欧洲的美洲剩余生产物,给这大陆居民提供了许多种类的商品,要不是由于美洲的发现和拓殖,他们是不可能有这些商品的,其中有的是便利品与有用物品,有的是装饰品,因此增加了他们的享乐用品。

    显而易见,美洲的发现与拓殖,促进了以下各国的产业:(一)与美洲直接通商的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英国;(二)不直接与美洲通商,但以他国为媒介,把大量麻布及其他货物送到美洲的国家,如奥属法兰德斯和德国的某几省。这一切国家,显然都有比较广阔的市场,来销售他们的剩余生产物,因而必然受到鼓励来增加剩余生产物的数量。

    这类大事件,对于不曾把自己生产的物品输出到美洲去的国家如匈牙利和波兰,是否也产生促进产业的作用,虽没有那么明显,但这类大事件的这个作用,却是无可怀疑的。美洲生产物,有一部分是在匈牙利和波兰消费;那里,对于新世界的砂糖、巧克力、烟草,亦有若干需要。这类商品的购买,必须用匈牙利和波兰产业产物或用若干此等产物购入的东西来购买。美洲的这类商品,乃是新的价值,新的等价物,输出到匈牙利和波兰,交换那里的剩余生产物。这类商品输到那里去,就给那里的剩余生产物开辟出一个新的较为广阔的市场,提高它的价值,因而促进它的数量的增加。所以,那里的剩余生产物,虽可能没有任何部分输出到美洲,但可输到其他国家,由其他国家用一部分美洲剩余生产物来购买。这种贸易原来是由美洲剩余生产物引起的,有赖于这种贸易,匈牙利和波兰的剩余生产物才找到了市场。

    这类大事件,对于不曾把物品输到美洲而且没从美洲收到任何物品的国家,也可能起增加享乐用品和增进产业的作用。就是这些国家,也可能从那些与美洲通商因而增加了剩余生产物的国家收到更多的其他商品。这种更多的商品,必然增加它们的享乐用品,所以必然增进其产业。有更多新的等价物呈现在它们面前,来交换它们产业的剩余生产物了。这样就给这个剩余生产物创造了更广阔的市场,提高它的价值,因而促进它的数量的增加。每年投入欧洲大商场,并通过周转,每年分配给欧洲各国的商品总量,必由于美洲全部剩余生产物而增加。这个总量加大了,分归各国的数量亦会加大,这样就会增加它们的享乐用品,促进它们的产业。

    母国专营的贸易,会减少母国特别是美洲殖民地的享乐用品和产业,至少加以阻抑,使不能照常发展。这是使人类大部分事务所赖而推动的大发条之一的活动受到阻抑的一种巨大力量。这种专营贸易使殖民地产物在一切其他国家腾贵起来,这样就减少殖民地生产物的消费,因而缩减殖民地的产业和一切其他国家的享乐用品与产业,因为享乐用品须付较高价格,享乐用品便减少,生产所得的价格较低,生产便减少。这种专营贸易,又使一切其他国家产物在殖民地腾贵起来,这样也就缩减一切其他国家的产业,并缩减殖民地的享乐用品与产业。这是一个障碍物,某些国家,为了想象上的利益,妨碍了一切其他国家的享乐用品与产业,而殖民地所受的妨碍尤大。它不仅尽量排斥所有其他国家,使不能进入某一市场,而且尽量限制殖民地使仅能在某一市场贸易。封闭某一市场而开放其他一切市场,开放某一市场而封闭其他一切市场,这是完全两回事。但殖民地剩余生产物是欧洲从美洲的发现和拓殖得以增进享乐用品和产业的源泉,而母国的专营贸易却能大大损害这富足的源泉。

    各殖民国家从所属殖民地得到的特殊利益,亦有二种。(一)各帝国从所属殖民地得到的一般利益;(二)那些据说由欧洲在美洲的殖民地这一非常特异的性质造成的特殊利益。

    各帝国从所属领地得到的一般利益如下:(一)各领地所提供的保卫帝国的兵力;(二)各领地所提供的维持帝国民政的收入。岁马殖民地,有时同时提供了这两种利益。希腊殖民地,有时提供兵力,但几乎不曾提供任何收入。它们几乎不承认它们应受母市统治。在战时,它们通常是母市的同盟,但在平时,它们的人民几乎不是母市的属民。

    欧洲在美洲的殖民地,从来不曾提供任何兵力来保卫母国。它们的兵力,不足以保卫它们自己;在母国加入战争时,它们不但不能助以兵力,而且往往使母国要大大分散其兵力,来保护所属殖民地。所以,在这一点上,一切欧属殖民地,与其说使母国强大,无宁说使母国削弱,一切都如此,没有一个例外。

    只有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地,提供了若干收入,以防卫母国或维持母国民政。至于欧洲其他各国,尤其是英国,对殖民地所课的税,能与平时所付的费用相等,已属罕见,若要支付战时殖民地所增加的费用,那就无论如何也是不够的。所以,这样的殖民地,对其母国,只是负担,不是财源。

    所以,各母国从此等殖民地所得的利益,就只有后一种利益了,即据说,由具有美洲殖民地这种非常特殊性质的领地造成的利益。大家又认为,这一切特殊利益的唯一泉源乃是专营贸易。

    这种专营贸易的结果,那一部分被称为列举商品的英属殖民地剩余生产物,就只能输往英国,不能输往任可其他国家了。后来,其他国家,不得不向英国购买。于是,这类物品,在英国必比在任何其他国家低廉,因此与任何其他国家比较,必然在更大程度上促进英国享乐用品的增加,也必然在更大程度上促进英国产业的增加。与任何其他国家比较,英国在以本国剩余生产物交换此等列举商品时,必然得到更好的价格。例如,英国的制造品,与任何其他国家同种制造品比较,能购得更大数量它所属殖民地的砂糖与烟草。所以,在英国制造品及他国制造品都用以交换英属殖民地砂糖及烟草时,这种优越的价格,就使英国制造业得到一种奖励,而其他各国,在这情况下,不能享有这种奖励。由于殖民地专营贸易减少了,至少是阻抑了,不能经营此种贸易的国家的享乐用品与产业,所以对于能经营此种贸易的国家,就提供一种显然比其他国家优越的利益了。

    但这种利益,与其说是绝对的利益,无宁说是相对的利益;实施此种专营贸易的国家,享有优越的利益,与其说是由于奖励本国的产业与生产,使其发展超过贸易自由下自然会有的发展,倒不如说是由于阻抑其他各国的产业与生产。

    例如,马里兰和弗吉尼亚烟草,就因为英国享有独占权,能以较廉的价格输入英国。至于法国,所需烟草的大部分,通常从英国转运,所以此等烟草在法国的价格较为昂贵。如果法国及欧洲一切其他国家,都能随时与马里兰和弗吉尼亚自由通商,那末此等殖民地的烟草,就不但能以比今日实际价格低廉的价格输入一切其他国家,而且能以更低的价格输入英国。但烟草市场既较往昔广大得多,其产量或可大大增加,以致栽种烟草的利润——据说今日还是稍稍越过自然的标准——降落到和栽种谷物的利润相同的自然水平。烟草价格可降落到,略低于今日的价格。于是,与今日比较,英国及任何其他国家,都能以同量商品,在马里兰和弗吉尼亚,购买较大数量的烟草,因而能在那里,以更好的价格售去它们的商品。所以此种烟草,如果由于丰饶低廉,能增进英国或任何其他国家的享乐用品或产业,那末在贸易自由的场合,就一定会比今日在这两方面有更大的成果。在这场合,英国就没有优于他国的任何利益。它也许要以比今日略低的价格购买其殖民地的烟草,因而以比今日略高的价格,售卖它本国的商品,但与他国比较,它既不能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前者,亦不能以较高的价格售卖后者。它这时也许会得到一种绝对的利益,但一定会失去相对的利益。

    但是,我们有充分理由可相信,英国为了要取得殖民地贸易上这种相对的利益,为了要实施尽量排斥他国分享殖民地贸易那一种惹人恶感的有害计划,不仅牺牲了它和一切其他国家本来能从此种贸易取得的绝对利益的一部分,而且使它自己几乎在一切其他贸易部门上,忍受一种绝对的不利和一种相对的不利。

    在英国依据航海条例而独占殖民地贸易时,先前投在这种贸易上的外国资本不得不撤除出去。先前经营这贸易的一部分的英国资本,现今要经营这贸易的全部。先前以殖民地所需欧洲产物的一部分供给殖民地的英国资本,现今要以殖民地所需欧洲产物的全部供给殖民地了。但英国资本不能供给这所需的全部,于是由英国资本供给的商品,必然以很高价格在殖民地出售。而且,原先只购买殖民地剩余生产物一部分的资本,现在又用来购买其全部了。但这样的资本,决不能依照和原价差不了多少的价格,把这全部买去,因此它所买的物品,又必然是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的。但在资本的使用方面,商人能以非常昂贵的价格出售,而以非常低廉的价格购买,其利润必然是非常的大,必然大大超过其他贸易部门普通利润的标准。殖民地贸易利润的优越,必然把其他贸易部门资本的一部分吸引过来。资本这样的转移,必然逐渐增加殖民地贸易中资本的竞争,因而必然逐渐减少其他贸易部门中资本的竞争;必然逐渐减低前者的利润,因而必然逐渐提高后者的利润,使一切的利润,达到一个新的水平,这一个新水平,与旧水平不同,而且比旧水平略高。

    这双重的结果——从一切其他贸易吸引资本;提高所有贸易的利润率,使略高于先前的利润率——不仅是此种独占权知立时所产生的结果,而且是有此种独占权以来所继续产生的结果。

    第一,这种独占权,不断地从一切其他贸易吸引资本,使投入殖民地贸易。

    自航海条例订立以来,英国财富虽有了很大的增加,但其增加,必定没和殖民地贸易的增加,保持同一的比例。一国的国外贸易,自然按其财富增加的比例而增加,其剩余生产物又自然按其全生产物增加的比例而增加。英国吞并了几乎所谓殖民地国外贸易的全部,而其资本,却没和殖民地国外贸易量按同一比例增加,所以如不能不断地从其他贸易部门吸取一部分原先投在那里的资本,并吸取比原先投在那里的更大的资本,就将无法经营。因此,自从航海条例订立以来,殖民地贸易不断增加,而其他许多国外贸易部门,尤其是对欧洲其他各国的国外贸易,却不断凋落。我国以供外销为目的的制造品,不象航海法未订立以前那样,适合于邻近的欧洲市场,或适合于较远的地中海周围各国的市场,而却有较大部分,适合于更远的殖民地市场,换言之,不适合于有许多竞争者的市场,而适合于享有独占权的市场。德克尔爵士及其他作家,研究其他国外贸易部门衰落的原因,说是赋税过重,课税方法不当,劳动价格昂贵,奢侈增加等等。其实,殖民地贸易的过度膨大,可以说是这原因的全部。英国的商业资本虽很大,但不是无限的;自航海条例订立以来,英国资本大大增加,但没和殖民地贸易以同一的比例增加,所以如不能不断地从其他贸易部门吸取一部分资本,因而使其他贸易部门在一定程度上衰落,那就无论如何也不能继续经营这种贸易。

    应该指出,不仅在航海条例已使殖民地贸易的独占得以巩固以前,而且在殖民地贸易尚未盛大以前,英国就已经是个大商业国,其商业资本已经很大,而且每天都在增大。在克伦威尔当政时期,在对荷战争中,其海军比荷兰海军强大。在查理二世即位之初爆发的战争中,英国海军的实力至少和荷法二国联合海军相等,也许还要强大。这种优越的海军力量,现今似未增大,至少在荷兰海军对荷兰商业今昔都保持同一比例的场合是这样。但在这两次战争中,这强大海军力量,并不归功于航海条例。第一次战争中,这个条例,刚刚拟订计划;第二次战争爆发前,这个条例虽已制定完成,但时间不久,还不可能产生大的成效,而条例中建立殖民地专营贸易的部分,则尤少成效。与今日比较,那时的殖民地和殖民地贸易,都是不足道的。牙买加岛还是一个不适居住的荒岛,没有什么居民,更没有什么耕作。纽约和新泽西为荷兰占有;圣克里斯托弗有一半为法国所占领。安提瓜岛、南北卡罗利纳、宾夕法尼亚、乔治亚、诺瓦斯科夏还没殖民。弗吉尼亚、马里兰、新英格兰已经殖民,它们虽是极繁荣的殖民地,但在那时,欧洲或美洲也许没有一个人能预先料到,即使猜想,那里的财富、人口和改良后来会有那样急速的进步。在英国各殖民地中,当时的情形与今日情形相类似的只有巴巴多斯一个岛。殖民地贸易(即在航海条例订立以后若干时间内,英国仅占有此种贸易的一部分,因为航海条例在订立几年以后,才被严格执行),决不能在当时成为英国贸易盛大的原因,亦不能在当时成为海军力量强大的原因。当时支持英国强大海军力量的贸易,是欧洲及地中海沿岸各国的贸易。但英国今日所享有的这种贸易,在当时怕就不够支持如此强大的海军力量。如果殖民地日益增长的贸易,任由一切国家自由经营,那末英国所得而占有的部分——可能有很大的一部分归于英国——定然是它原先占有的大贸易的附加部分。独占的结果,殖民地贸易增加了,但与其说增加了它原先占有的贸易,倒不如说引起了贸易方向完全的改变。

    第二,这种独占权必然会提高英国各种贸易部门的利润率,使其超过一切国家都可自由与英属殖民地通商时的自然利润率。

    由于殖民地贸易的独占,必然使大部分英国资本,违反自然趋势,流入殖民地贸易,所以殖民地贸易的独占,排斥一切外国资本,必然减少投在此种贸易上的资本的总量,使少于自由贸易下自然会有的资本量。但由于独占会减少这贸易部门中资本的竞争,所以必然会提高这贸易部门的利润率。由于它减少一切其他贸易部门英国资本的竞争,所以必然提高一切其他贸易部门的英国利润率。自航海条例订立以来,英国商业资本,在任一时期的状况与范围,不管是怎样,但在这状况延续的期间,殖民地贸易的独占,必然提高英国普通利润率,使英国这一贸易部门及一切其他贸易部门的利润率,高于没有这种独占的场合。如果英国普通利润率,从航海条例订立以来,已大大降落——确已大大降落——那末,要是没有这个条例所建立的独占权促其提高,它就一定会落得更低。

    但是,什么使一国违反自然趋势,提高其普通利润率,必然使它的各种无独占权的贸易蒙受绝对的和相对的不利。

    加使它蒙受绝对的不利,因为在此等贸易部门,它的商人如不以比原来更高的价格售卖外国输入品及本国输出品,就不能取得这较大的利润。他们的国家必须贵买贵卖,必须少买少卖,而它的享受和生产必然比它原来所能享受和生产的少。

    那使它蒙受相对的不利,因为在此等贸易部门,不蒙受绝对不利的其他国家,和它比较,将处于较前更有利的地位,或处于不象从前那么不利的地位。于是,其他国家,能因此比它享受更多,生产更多。就是说,那便增大它们的优势,或减小它们的劣势。由于提高了它生产物的价格,它使其他国家的商人,能在国外市场上以比它低的价格出卖,因而把它不曾享有独占权的那一切贸易部门的商品,从外国市场排除出去。

    我国商人常常埋怨说,英国工资高昂,是他们制造品在外国市场贱卖的原因,但关于他们资本利润的高昂,他们却三缄其口。他们常常埋怨他人的过分利得,但对他们自己的过分利得,却默然不发一言。英国资本利润的高昂,和英国劳动工资的高昂,在许多场合,一样起了提高英国制造品价格的作用,在若干场合,则前者尤有此种作用。

    我们可恰当地说:英国资本,就在这情况下,有一部分,从我国未曾享有独占权的各种贸易部门,尤其是欧洲贸易和地中海沿岸各国贸易中,被吸引过去,有一部分,被排除出去。

    一部分是这样被吸引过去的,殖民地贸易继续增大,一年一年总是感到经营殖民地贸易的资本的不足,造成殖民地贸易的高刮润,这种高利润,把这些贸易部门的资本吸引过去。

    一部分资本是这样被排除出去的,英国建立的高利润率使其他各国,在英国不享有独占权的一切贸易部门中,都处于优势。这种优势,把资本从这些贸易部门排除出去。

    殖民地贸易的独占,把一部分原要投在其他贸易部门的英国资本吸引过去,它也使许多在殖民地无独占权时不会投在这些部门的外国资本流入这些部门。它使英国资本在这些贸易部门上的竞争减少了,因而使英国的利润率增高,超过应有水平。反之,它使外国资本的竞争增加,因而使外国的利润率减低到不应有的水平。这两种作用,显然使英国在其他贸易部门蒙受相对的不利。

    也许有人说,什么都没象殖民地贸易对英国那么有利,而独占迫使较大部分的资本,投入这种贸易,这样就使这种资本转到对英国更有利的用途。

    对于资本所属的国家,最有利的资本用途,乃是能够维持最大生产性劳动量和最能增加土地劳动年产物的用途。本书第二篇曾经指出,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资本,所能维持的本国生产性劳动量,与其往返的次数,恰成比例。例如,一千镑资本,投在一年经常往返一次的消费品国外贸易上,所能继续雇用的本国生产性劳动量,等于一千镑每年所能维持的本国生产性劳动量。如果一年往返二次或三次,则所能继续雇用的本国生产性劳动量,等于二千镑或三千镑所能维持的本国生产性劳动量。所以,一般地说,对邻国进行的消费品国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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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对远国进行的更有利。由于同一理由,一般地说,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比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更有利,这一点我们亦在第二篇指出了。

    但殖民地贸易的独占,就其对英国资本用途的影响来说,却在一切场合,都迫使一部分资本,从近国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流入远国的消费品国外贸易,而在多数场合,迫使一部分资本,从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流人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

    第一,在一切场合,殖民地贸易的独占,都迫使一部分英国资本,从近国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流入远国的消费品国外贸易。

    殖民地贸易的独占,在一切场合,都迫使一部分资本,从欧洲贸易及地中海沿岸各国贸易,流入更远的美洲贸易及西印度贸易。美洲贸易及西印度贸易,不仅因为距离较远,而且因为此等地方情况特殊,往返的次数较少。我们说过,新殖民地总感到资本不足。新殖民地的资本,总是比它们能够大大有利地用以改良土地和耕作土地的资本少得多。所以,它们总是不断需要自己资本以外的资本。为要弥补自己的不足,它们尽可能设法向母国借债,所以它们对于母国总负有债务。但殖民地人民借款的最普通方法,不是立据向母国富人借贷(虽然他们有时也这样做),却是尽可能拖欠来往商人,即以欧洲货物供给他们的商人的款项。他们每年的还款,往往只达欠款的三分之一,有时还不及三分之一。于是,他们的来往商人,垫付给他们的全部资本,很少能够在三年以内归还英国,有时甚至不能在四年五年内归还。但是,五年才往返一次的英国资本一千镑,其能经常雇用的英国劳动也只及一年往返一次的英国资本一千镑的五分之一。这样,这一千镑资本一年内所能继续雇用的劳动量,仅等于二百镑资本一年内所能继续雇用的劳动量了。美洲移民,以高价购买欧洲的货物,以高利息购买远期的期票,以大佣钱调换短期的期票,虽可弥补其来往商人因他付款延期而蒙受的损失,甚或弥补这损失而有余,但这只能弥补其来往商人的损失,不能弥补英国的损失。在往返期间相隔很远的贸易中,商人的利润可能和在往返期间相隔很近而且往返次数很多的贸易中一样大,甚或更大;但他居住国的利益,他居住国所能继续维持的生产性劳动量,他居住国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却必定因此而少得多。与欧洲贸易比较,甚至与地中海沿岸各国贸易比较,美洲贸易的往返期间相隔更远,而且更不确定、更不规则,西印度贸易尤甚,我想凡对这些贸易部门略有经验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承认这一点。

    第二,在多数场合,殖民地贸易的独占,都迫使一部分英国资本,从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流入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

    不能运送到英国以外任何市场去的列举商品,有几种在数量上大大超过英国的消费额,因此不得不以一部分输到其他各国。但是,要这样做,不迫使一部分英国资本流入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那就无法办到。例如,马里兰和弗吉尼亚每年送到英国去的烟草,在九万六千桶以上,但英国消费额,据说却不过一万四千桶。于是,有八万二千桶以上的烟草,必须输出到法国、荷兰及波罗的海和地中海沿岸各国去。运这八万二千桶烟草到英国,再把它输出到其他国家,并从其他国家挽回货物或货币的那一部分英国资本,就是投在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上,而且必须投在这用途上,以售脱这个大的剩余。如果计算此种资本全部,要多少年才能回到英国,我们必须在对美洲贸易往返期间上,加上对其他各国贸易往返的期间。如若我国投在对美洲的直接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资本,非三年四年不能回到英国,那末投在这迂回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全部资本,就非四年或五年不能回到荚国了。与一年往返一次的资本比较,如果前者能够继续雇用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本国劳动量,那末后者就只能继续雇用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的本国劳动量了。在某几个输出港上,外国商人输出烟草,往往可赊欠。在伦敦港,通常以现钱售卖,通例是现秤现付。所以,在伦敦港,全部迂回贸易的最后往返期间,仅比美洲贸易的往返期间,多了堆栈停留不卖的期间;但这期间,有时也是够长的。倘若殖民地烟草不仅仅售给英国市场,那未输入我国的烟草,也许只不过我国国内所需之数。在这情况下,我国现在以这大量剩余烟草输到他国而用售得之款购回的供本国消费的物品,也许就要用本国产业的直接产物或本国若干制造品来购买。现在,我国产业的直接产物或制造品,几乎全部只供应一个大市场,但若经这种变化,那也许会供应很多较小的市场。英国现在经营一个大的迂回消费品国外贸易,但若经这种变化,那也许会经营很多小的直接消费品国外贸易。由于往返频繁,只需现在经营这一个大迂回消费品国外贸易的资本的一部分,也许只需一小部分,即不过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就够经营很多小的直接消费品国外贸易,就可继续雇用等量的英国劳动,就可同样维持英国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这样,这种贸易的各方面,就需要少得多的资本,就有大量剩余资本,可用于其他用途,即改良土地,增加制造业,扩张商业,至少也可以与投入这一切用途的其他英国资本相竞争,从而减低这一切用途的利润率,使英国在这一切用途上,对其他国家,占有比现今更优越的地位。

    殖民地贸易的独占也迫使一部分英国资本,从消费品国外贸易,流入运送贸易,因而使多少用以维持英国产业的资本,有一部分用来维持殖民地的产业,有一部分用来维持其他各国的产业。

    例如,用这八万二千桶剩余烟草每年再输出而每年购回英国的货物,并不完全在英国消费。其中,有一部分,例如从德意志和荷兰购回的麻布,必须运到殖民地去,专供它们消费。但是,那一部分英国资本,即用以购烟草而以烟草购麻布的那一部分英国资本,必不能再用来维持英国的产业,而全部被抽出去,一部分用来维持殖民地的产业,一部分用来维持那些以本国产业产物购买这种烟草的国家的产业。

    此外,殖民地贸易的独占,迫使过大部分的英国资本,违反自然趋势,流入这种贸易,这似乎就完全破坏了英国一切产业部{搁的自然均衡。英国产业,不和多数小的市场相适应,而却主要和一个大市场相适应。英国的贸易,不在多数小的商业系统进行,而却主要被引到一个大的商业系统上去。这样,它的整个工商业系统,亦变得比较不安全了,其政治组织的全部状态,也变得比较不健康了。英国在现令状态下,有些象一个不健全的机体,其中,有些重要生理器官长得过大,以致容易发生许多危险的疾病,那在各部分发展比较均衡的生理器官是不常有的。人为地造成的一个大血管过分的膨胀,并迫使过大部分的产业与商业流入这个血管,这样这大血管要是略有停滞,就会使全部政治组织陷于最危验的紊乱中。英国人民对于母国与殖民地决裂的恐惧,超过了他们对西班牙无敌舰队或法国侵袭的恐惧。这种恐惧,无论有没有道理,却使一般人,至少使各商人,都觉得应该把印花税法令废除。我们大部分商人往往认为,殖民地市场连续数年完全排斥英国商品,可预见得到,他们的贸易就会完全停止;我国大部分制造业者,也往往认为,这样一来,可预见得到,他们的事业就会完全破坏;我国大部分工人,也往往认为,可预见得到,他们会完全失业。但是,与大陆任何邻国绝交的可能,虽亦会使此等人民中,有一些预料会停止或中断其职业,但不会引起那么普遍的情绪。若干小血管内血液循环停滞,血液很容易流到大血管,不会引起任何危险性疾病。但是,任何大血管的血液要是停滞,其直接不可避免的结果,便是痉挛,半身不遂,乃至死亡。没有一种制造业,由于奖励金,或由于国内市场及殖民地市场的独占,不自然地过度膨胀,超过自然发展的程度,那末只要稍有停滞或中断,往往就会意起骚扰与紊乱,使政府惊骇,国会狼狈失措。他们想,我国主要制造业者,如果有许多突然完全停止营业,定会引起很大的紊乱与骚扰。

    将来无论什么时候,要把英国从这种危险中拯救出来,要使英国能够甚或强制它从这种过大的用途,撤回一部分资本,投在利润较少的用途上,要逐渐减缩一个产业部门,逐渐增大一切其他产业部门,要一步一步地,把一切产业部门,恢复到自然的、健全的,并为完全自由制度所必然建立、亦仅能由完全自由制度加以保持的比例,唯一的方策,似乎就是适度地、逐渐地放宽那给英国以殖民地贸易独占权的法律,一直到有很大程度的自由为止。立即开放殖民地贸易,使一切国家都可以进来经营,那不仅会引起一些暂时性困难,而且将使现令以劳动与资本经营这种贸易的人,有大部分蒙受大的永久的损失。不说别的,单说那输入八万二千桶烟草的船只,突然废而不用,就会受到重大的损失。这就是重商主义一切法规的不幸结果!这一切法规,不仅给政治组织造成了危硷性很大的紊乱,而且这种紊乱,即使不引起(至少在短时间内不引起)更大的紊乱,也往往难于矫正。所以,殖民地贸易应怎样逐渐公开;什么限制应首先撤除,什么限制应最后撤除;完全自由与正义的自然制度应怎样逐渐恢复,这些问题,留待未来政治家和立法者运用智慧去解决吧。

    一年多以来(从1774年12月1日以来),北美洲十二联邦完全排斥英国商品。在殖民地贸易中丧失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这在一般人想来,定会使英国人痛切地感到损失。幸而发生了五件不曾预见,而且不曾想到的事情,使他们没有这种感觉。(一)此等殖民地,相约不输入英国商品,为作好准备,曾把适合于它们市场的一切英国商品全部买尽。(二)西班牙船队,为着异常的需要,曾在这一年买尽德意志及北欧的许多商品,尤其是亚麻布。那许多商品,甚至在英国市场,亦常和英国制造品竞争。(三)俄罗斯与土耳其媾和,使得土耳其市场有了异常的需要。因为,前些时候土耳其在困难当中,而俄罗斯舰队又在爱琴海巡逻,土耳其市场非常缺乏供应品。(四)在过去若干时间,北欧对于英国制造品的需要,逐年增加。(五)波兰最近的被瓜分和平定,为这大国开拓了一个市场,使得英国制造品,除有北欧日益增加的需要外,又在这一年,加上了这个市场异常的需要。这五件事情,除第四件外,按性质说都是暂时的偶然的。假设不幸,这十二联邦长此继续排斥荚国货物,那么英国对殖民地贸易中这么重要的一部分被排斥,仍会惹起一定程度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因为来得渐缓,所以不象突然发生的痛苦那么难受。同时,英国的劳动与资本,也能发现新的用途与方向,使此种痛苦,不达到任何显著的高度。

    殖民地贸易的独占,既使过大部分的英国资本,违反自然趋势,流入此种贸易,所以在一切场合,使英国资本,由近国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改投到远国的消费品国外贸易,在多数场合,使英国资本,由直接的消费品国内贸易,改投到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在一些场合,又使英国资本,由一切消费品国外贸易,改投到运送贸易。总之,在一切场合,都使英国资本,由所雇生产性劳动量较多的方面,改投到所雇生产性劳动量少得多的方面。此外,它使那么大的部分的英国产业与商业,仅仅适合于一个特殊市场,这样就使英国产业与商业的全部状态,比其生产物能适合较多市场的场合更不确定、更不安全。

    我们必须细心分别殖民地贸易的影响及殖民地贸易独占的影响。前者总是而且必然是有利的;后者总是而且必然是有害的。但因为前者是那么有利,所以,即使殖民地贸易被独占,而独占又是那么有害,就全体说,殖民地贸易,仍是有利,而且大大有利。不过,设若没有独占,其有利程度就要大得多。

    在自然与自由状态下,殖民地贸易,给英国产业的邻近市场即欧洲市场与地中海沿岸各国市场所不能容纳的那一部分产物,开拓了一个虽是很远但却很大的市场。在自然与自由状态下,殖民地贸易,不会使英国从原来运销邻近各市场的产物中抽出任何部分,却会使殖民地不断提出新等价物来交换英国剩余生产物,从而奖励英国不断增加其剩余生产物。在自然与自由状态下,殖民地贸易,倾向于增加英国生产性劳动量,却不倾向于改变其原先的用途。在自然与自由状态下,殖民地贸易,得由一切其他国家进入竞争,这样就使新市场或新行业上的利润率不会上升到一般水平之上。新市场,用不着从旧市场吸取任何东西,就会创造(要是可以这样说)一个新生产物来供给自己。而这新化物就会构成一个新资本,来经营新行业,新行业同样用不着从旧行业吸取一点东西。

    反之,殖民地贸易的独占,由于排斥其他国家的竞争,从而提高新市场及新行业上的利润率,势必从旧市场吸取产物,从旧行业吸取资本。增大殖民地贸易中我国的份额,是这种独占公开提出的目的。如果殖民地贸易中我国所占的份额,并不比没有独占时多,那就没有设立这种独占的理由。这种贸易的往返,比大部分其他贸易的往返为慢,而时间相隔也较久。要是迫使任何一国过大部分的资本违反自然趋势流入这种贸易,必使那里每年所维持的生产性劳动的总量,每年所生产的土地和劳动的生产物的总量,比原来的少。这样就使这国居民的收入,不及自然状态下的收入,因而减少他们的蓄积能力。那不仅在一切时候,使其资本不能照常雇用那么大的生产性劳动量,而且使其资本不能照常增加,这样就使它不能雇用更大的生产性劳动量。

    但是,就英国说,殖民地贸易的自然良好结果,足以抵消独占的恶劣结果而有余,所以,虽有独占的害处,象现今进行的此等贸易,不仅有利,而且大大有利。由殖民地贸易所开拓的新市场与新行业,比因独占而损失的那一部分旧市场与旧行业大得多。由殖民地贸易而创造(如果可这样说)的新产业与新资本,在英国所能维持的生产性劳动量,比因资本从往返次数较多的贸易部门突然撤回而失去的生产性劳动量来得多。不过,要是家今日进行的那种殖民地贸易,对英国还有利,那不是由于独占,而是由于独占以外的其他原因。

    殖民地贸易所开拓的新市场,与其说是欧洲原生产物的新市场,倒不如说是欧洲制造品的新市场。农业是一切新殖民地的适当业务;因为其土地低廉,故与他处相比,农业显得更有利。所以,殖民地富有土地原生产物,它们不但不要输入土地原生产物,而且通常有大量的剩余输出。新殖民地的农业,往往从一切其他职业技取工人,或把工人拉住,使其不流入任何其他职业。留给必需品制造业使用的工人已经不多;装饰品制造业可使用的工人简直没有。所以,对于这两种制造品的大部分,它们都觉得,与其亲自制造,不如向他国购买更合算。殖民地贸易对于欧洲农业的鼓励,主要是间接的,即鼓励欧洲制造业,从而间接鼓励欧洲农业。殖民地贸易所维持的欧洲制造业,是欧洲土地生产物的一个新市场。我们说过,最有利的市场,即谷物和牲畜、面包和家畜肉的国内市场,在这情况下,赖美洲贸易而大大扩张了。

    但是,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先例,充分证明,富庶殖民地贸易的独占,并不能使任何国家建立制造业,甚或不能维持制造业。西葡两国,在没有任何大殖民地时,就是工业国了。但自它们占有世界上最富最沃的殖民地以来,便都不是工业国了。

    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独占的恶影响,加上其他原因,也许几乎把殖民地贸易的自然良好影响抵消了。这些其他原因似乎是:其他各种独占;金银价值比其他大多数国家低;对输出品课以不适当的税,以致不能参加外国市场,对国内各地间货物的运输,课以不适当的税,以致缩小国内市场;最重要的是司法制度的不规则与不公平,常常保护有钱有势的债务人,使能避免受害的债权人的追索,并使国内劳动阶级不敢制造货物来供这班大人先生消费,因为,对于这班大人先生,他们不敢拒绝赊卖,而大款能否归还,又极不确定。

    反之,在英国,殖民地贸易的自然良好影响,加上其他原因,曾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独占的恶影响。这些其他原因似乎是:贸易的一般自由,那里虽有若干限制,但与任何其他国家比较,至少有相等的自由,也许有更大的自由;输出自由,本国产业的产物,几乎无论什么种类,又几乎无论输到什么国家,都能无税输出;更重要的是本国产业的产物,由本国这地运至那地,不须报告任何官厅,不须受任何盘问检查,换言之,得以享受毫无限制的自由;最重要的是平等而公平的司法制度,使最下级英国人民的权利,为最上级英国人民所尊重,使各个人能保有各自的劳动果实,这样就对各种产业,给予最大而且最有效的鼓励。

    但是,设若英国制造业由于殖民地贸易而有所进步(事实上确曾如此),那不是靠了对殖民地贸易的独占,而是靠着独占以外的其他途径。独占的结果,不是增加英国制造品产量,而是改变英国制造品一部分的性质与形式,使其违反自然趋势,不再适合于往返频繁而期间相隔又很短暂的市场,却适合于往返迟缓而期间相隔又很久的市场。所以,其结果乃是改变一部分英国资本的用途,大大减少这部分资本所能维持的制造业的数量,因此不但没有增加英国制造业的总量,而且把它减少了。

    所以,殖民地贸易的独占,象重商主义其他卑劣有害的方策一样,阻抑其他一切国家的产业,但主要是殖民地的产业,不但没有一点增加,反而减少那为着本国利益而设立的产业。

    无论母国在特定期间有多少资本,这种独占必定会妨碍它的资本,使它不能维持本来能够维持的那么大的生产性劳动量,并使它不能给劳动大众提供本来能够提供的那么多的收入。由于资本只能由节省收入而增加,所以妨碍资本使不能提供本来能够提供的那么多的收入的独占,就必然妨碍资本,使不能按本来能够增加的速度增加起来,因而不能维持更大的生产性劳动量,不能给国内劳动大众提供更多的收入。一个很大的收入泉源,即劳动的工资,由于有了这种独占,必定在各个时候,都不象没有独占的场合那么富足。

    独占提高了商业利润率,因而妨碍土地的改良。土地改良的利润,取决于土地现实生产额和加投资本后土地可能生产额之差。如果这差额所能提供的利润,比等量资本能从商业取得的利润大,那末土地改良事业,就从各种商业吸去资本。如果所提供的利润,小于商业利润,商业就从土地改良事业吸去资本。所以,凡是提高商业利润率的措施,就会使土地改良事业高的利润减低,或使其低的利润降得更低。在前一场合,使资本不流入土地改良的用途;在后一场合,把资本从这用途吸引出来。独占妨碍土地的改良,势必延迟另一个大的收入原始泉源——土地的地租——的自然增加。此外,独占提高利润率,势必提高市场利息率,使其达到不应有的水平。但与地租成比例的土地的价格,即通常按若干年地租而计算的买价,必随利息率上升而下降,必随利息率下降而上升。这样,独占在以下二方面妨害了地主的利益,即延迟地租的自然增加,并延迟与地租成比例的土地价格的自然增加。

    诚然,独占提高商业利润率,因而稍稍增加我国商人的利得。但由于它妨碍资本的自然增加,所以不会增加国内人民从资本利润率所得收入的总额,而会减少这个总额。大资本的小利润,通常比小资本的大利润提供更大的收入。独占提高了利润率,但使利润总额不能增高到和没有独占的时候一样。

    独占使一切收入的原始泉源,即劳动的工资、土地的地租和资本的利润,在很大程度上,不象无独占时那么富足。为了要促进一个国家一个小阶级的利益,独占妨害了这个国家一切其他阶级的利益和一切其他国家一切阶级的利益。

    只有通过提高普通利润率,独占才能使任何一个阶级得利或能够得利。但是,一般说来,高的利润率对于国家所必然产生的各种坏影响,除上述外,还有一种更坏的影响;按照经验,这种坏影响和高的利润率分不开,而其有害作用,也许比上述各种坏影响合起来的作用还要大。高的利润率,随便在什么地方,都会破坏商人在其他情况下自然会有的节俭性。在利润很高时,俭朴似乎是多事,而穷奢极侈,似乎更适合于宽裕的境遇。但大商业资本所有者,必然是全国实业界的领袖和指导者。他们的榜样对国内全部勤劳民众生活方式的影响,比任何其他阶级的影响大得多。若雇主是小心的、节俭的,工人亦大都会如此;若主人是放浪的、随便的,那末拥工亦会按主人的榜样工作,亦会按主人的生活方式生活。这样,本来最会蓄积的人,都不能在手上有所蓄积了。维持生产性劳动的基金,不能因这些本来最会使这基金增加的人们的收入而有所增益。国家的资本不能增加,反而逐渐枯竭。国内所维持的生产性劳动量,一天少似一天。加的斯和里斯本商人异常的利润,曾增加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资本吗?他们减轻了这两个乞丐般的国家的贫穷吗?促进了这两个乞丐般的国家的产业吗?这两个商业都市的商人的费用是那么大,以致异常的利润不但没有增加国家的总资本,而且不足保持原有的资本。我敢说,外国资本一天多似一天地闯进加的斯和里斯本的贸易中去。为了要把外国资本从自己资本日益不够经营的这种贸易中驱逐出去,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才一天甚似一天地加强这种不合理的独占。试比较加的斯及里斯本的商人习俗和阿姆斯特丹的商人习俗,你就会感到,受高利润影响的商人行为与性格,与受低利润影响的商人行为与性格,是怎样不相同啊。诚然,伦敦的商人,虽不象加的斯和里斯本的商人那样,一般都成为堂堂贵族,但与阿姆斯特丹的商人比较,却就一般是更不小心、更不节俭。但是,据说,大部分伦敦商人,比大部分加的斯和里斯本商人,富裕得多,而比大部分阿姆斯特丹商人,却略有逊色。伦敦的利润率,与前者比较,一般是低得多;与后者比较,一般是高得多。俗语说,“容易来,容易去”。随便什么地方,消费的一般情况,与其说受真实消费能力的支配,倒不如说受弄钱花费的难易程度支配。

    这样,独占给唯一阶级带来的唯一利益,在许多不同方面妨害国家的一般利益。

    仅仅为了要培育顾客而建立一个大帝国的计划,乍看起来,似乎仅仅适合于小买卖商人的国家,究其实,那种计划,对于小买卖商人的国家,也是全不相宜的,但适合于政府受小买卖商人支配的国家。这样的政治家,也只有这样的政治家,才会认为,用同胞的血与财宝来建设并维持这样一个帝国是有若干利益的。你对一个小买卖商人说,你卖给我一块地皮,我就会常常在你铺子里购买衣物,虽然你铺子里的卖价比别家铺子昂贵。他不见得会很踊跃地接受你的提议。但若另一个人卖给你这样一块地皮,并吩咐你要在那小买卖商人铺子里购买你所需的一切衣物,这小买卖商人对他便会非常感激。有些英国人在国内不能安居,英国给他们在远地购买了一块大地皮。诚然,其价格很小,不是今日的普通买价,即三十年年租,而只等于初次发现、踏勘海岸和夺取土地的各种费用。但土地是良好的、广阔的,耕作者得有大量土地耕作,有时又得自由随意在任何地方售卖其生产物,所以不过三、四十年(1620—166O年),就变成了一个那么富庶繁荣的民族。于是,英国的小买卖商人及其他各种商人,都想长此独占这些人的光顾。他们不敢说,他们原来用一部分货币购买土地,嗣后又用一部分货币来改良土地,他们只向国会请愿,美洲殖民地人民将来只许向他们的店铺买卖:(一)殖民地人民所需的一切欧洲产货物,都得向他们的店铺购买;(二)殖民地人民要把他们认为适于购买的那些殖民地产物,全数卖给他们的商店。他们并不认为全部产物都适于购买,因为其中有若干部分输入英国可能妨害他们在国内经营的某些商业部门。这若干部分生产物,他们自然希望移民们尽量对外地售卖,愈远愈好;即因此故,他们提议,把这些生产物的销售市场限定在菲尼斯特海角以南各国。这种真正小买卖商人的提议,在有名的航海条例中定为一个条款了。

    英国统治殖民地的主要目的,或更确切地说唯一目的,一向就是维持独占。殖民地不曾提供任何收入,来维持母国的内政,亦不曾提供任何兵力,来维持母国的国防;其主要利益,据说就是这种专营的贸易。此种独占,即是此等殖民地隶属我国的主要标志,亦是我国从这种隶属所得的唯一果实。英国一向用以维持这种隶属的费用,其实都是用以维持这种独占。在现今骚扰事件开始之前。殖民地按平时编制的一艘军费,为二十联队步兵的给养,炮兵队及军需品的费用,和他们所需异常的食品,以及为警戒无限长的北美海岸及西印度海岸,并防范其他各国秘密出入船只而须不断维持的极大海军力量的费用。这平时编制的军费全部,是英国收入上一个负担,但同时也只是殖民地统治所费于母国的极小部分。如果我们要知道费用全数,我们必须在这平时编制每年军事费用之外,加上英国在各个时期为防卫殖民地所花费的款项的利息。尤其是上次战争的全部费用和这次战争以前的那次战争的费用大部分必须加上。上次战争纯然是殖民地战争,其全部费用,无论用在什么地方,用在德意志,或用在东印度,都应算在殖民地账上。总数在九千万镑以上,它不仅包含新债,而且包含每镑附加一先令的地税,以及每年动用的减债基金。1739年开始的西班牙战争,主要是殖民地战争。其主要目的,是阻止殖民地与西班牙本土秘密通商的船舶的搜查。这全部费用,其实等于维持独占的奖励金。其公然提出的目的,虽为奖励英国制造业、发展英国商业,但其实际结果,却是提高商业利润率,使我国商人能以过大部分的资本,转投到往返较为迟缓而相隔时间较长的贸易部门。如果奖励金能阻止那两种事件,使不发生,那也许真值得发给这样一种奖励金。

    所以,在现今的经营管理下,英国从统洽殖民地,毫无所得,只有损失。

    建议英国自动放弃它对殖民地的一切统治权,让它们自己选举地方长官,自己制定法律,自己决定对外措和宣战,就等于提出一个从来不曾为世界上任何国家采纳亦永远不会为世界上任何国家采纳的议案。没有一个国家自动放弃过任何地方的统治权,尽管这个地方是怎样难于统治,尽管它所提供的收入与其所费相比是怎样微小。这种牺牲虽往往符合一国利益,但总会损害一国威信。更重要的也许是,这种牺牲,往往不符合其统治阶级的私人利益,因为他们对于许多有责任有利润的位置的处分权,将从此被剥夺,他们那许多获取财富与荣誉的机会,亦将从此被剥夺。占据最动乱不安而对人民最不利的地方,常能取得这种处分权与机会。所以,即使最爱作非非之想的人,也不会认真希望这种建议能被人采纳。但若真的被采纳,那末英国不仅能立即摆脱掉殖民地平时每年全部军事费用,而且可与殖民地可立商约,使英国能够有效地确保自由贸易,那与它今日享受的独占权相比,虽对商人不怎么有利,但对人民大众必更有利。这样,殖民地和母国,就象好朋友的分离,那末几乎为近来的不和所消灭的殖民地对母国的自然感情,就会很快地恢复。他们不仅会长此尊重和我们分离时所订定的商约,而且将在战争上、贸易上赞助我们,不再作骚扰捣乱的人民,却将成为我们最忠实、最亲切、最宽宏的同盟。古希腊殖民地与其所从出的母市,一方面有一种父母之爱,一方面有一种孝敬之心。我想,我们如果那样办,英国与其殖民地间同样的感情,亦会恢复起来。

    一个省份,要有利于其所属的帝国,则在平时对国家所提供的收入,不仅要足够支付其平时编制的军费全部,而且要按比例提供收入来维持帝国总的政府。每一个省份,对于帝国总政府的经费的增加,都必须或多或少地有所贡献。若有任何个别省份,不按比例担负这种费用,那末帝国一些省份的负担,就显得不均。此外,由此类推,对全帝国非常收入的负担,亦应象平时经常收入一样,保持同一的比例。英国从殖民地取得的经常收入与非常收入,对于英帝国的全部收人,不曾保持这个比例,那是大家都会承认的。据说,独占增加英国人民的私人收入,因而增加他们的纳税能力,这样就补偿殖民地公共收入的不足。但是,我曾说过,这种独占,虽对殖民地是一项极苛重的赋税,虽可增加英国特定阶级人民的收入,但不增加人民大众的收入,而却减少人民大众的收入,因此不增加人民大众的纳税能力,而却减少人民大众的纳税能力。收入因独占而增加了的人,是一个特殊阶级,要他们超出其他阶级应纳的比例完税,既是绝不可能,亦是最大的失策,这我要在下一篇来说明。所以,从这特殊阶级,不能取得特殊收入。

    殖民地可由其自己的议会课税,也可由英国议会课税。

    殖民地的议会,似不可能由母国操纵,使它们能向当地人民征收足够的公共收入,以维持一切时期的本地民政和军政,又按适当比例负担英帝国总政府的经费。甚至是直接受君主监督的英国国会,也是经过了一个很长时期,才被置于这样的管理制度之下,或者说才使它提供足够的税收,以维持本国军民两政。君主只由于曾以军政民政官职大部分及支配此官职的权能大部分,分给国会中个别议员。才取得了对英国国会的这种控制。殖民地议会离君主很远,数目众多,分散各处,而组织又多样,所以,君主即使拥有同样的控制手段,亦难于如此控制,而且‘他并没有这种手段。他绝对不能把英帝国总政府的职位大部分或支配此职位的权能大部分,分给殖民地议会的主要成员,使他们甘冒不韪,向选民课征,以维持那总政府,这样总政府的薪俸,几乎全部都要分配给他们不相

    识的人。此外,英国政府又难免不知道各个议会中各个代表的相对地位,征企图作这样的控制时,难免触犯他们,难免犯了错误,这样就会使这种控制办法,对殖民地议会全不适用。

    而且,殖民地议会,对于全帝国的国防经费及维持费,不可能是适当的判断者。此等事务,没委托殖民地议会考虑。这不是他们的任务,他们关于此等事务,亦不能经常得到情报。省议会,象教区委员会一样,关于所属地域的事务,能作适当的判断。但关于全帝国的事务,他们却无法作适当的判断。关于本省对全国所持的比例是怎样,或关于本省与他省的相对重要性和富裕程度,它们甚至不能作适当的判断,因为其他各省,并不受这省区议会的监督和指挥。全帝国的国防和维持所需要的是什么,每省所负担的部分是多少,只有一个议会能作适当的判断,即监督和指挥全帝国事务的议会。

    于是,有人建议,向殖民地派征赋税,即各殖民地应纳的数额,由英帝国议会决定,而省议会则按各省情况,决定最适宜的抽取方法。这样,关于全帝国的事务,由监督和指挥全国事务的议会决定。而各殖民地当地的事务,仍可由其自己的议会决定。在这场合,殖民地虽不派代表出席英国议会,但我们可根据经验来判断,国会的派征不至于不合理。对于不派代表出席国会的帝国所属各地,英国议会从来没有加以过重的负担。根西及泽西二岛,虽无任何手段抵抗国会权威,但比别省却纳更少的赋税。国会虽企图行使它想象中的向殖民地征课的权利(无论有无根据),但迄未要求殖民地人民,按他们国内同胞应纳的正当比例纳税。此外,殖民地纳税,如果要按土地税的增减而比例增减,那末国会非同时对其自己选民课税,即不能对殖民地课税,在这种情况下,殖民地可以说实际上在国会里派有代表。

    各省不按同一办法同一标准课税——如果我可以这样说——而由君主决定各省应纳数额,一些省份由君主决定抽收办法,另一些省份则由省议会决定抽收办法,这在其他帝国,也不乏先例。法国就有些省份,不仅纳税额由国王决定,而抽收办法,亦由国王决定。但对另一些省份,他仅仅决定数额,而由省议会决定抽收办法。依据派征赋税计划,英国国会对于殖民地会议,和法国国王对于有权组织议会而且据说又是治理得最好的那些省的议会,就几乎处在同样的地位了。

    不过,按照这计划,虽然殖民地人民无正当理由可忧惧,他们对国家的负担,和他们国内同胞的负担比较,会超过适当的比例,但英国却有正当理由忧惧,殖民地对国家的负担不会达到这适当的比例。法国对于有权组织议会的那些省份的统治权已经巩固,但英国在过去若干时期内,却没有确立同样的统治权。殖民地议会,若不十分乐意(除非巧妙地加以控制,否则他们是不大会十分乐意的),仍有许多借口来逃避或拒绝国会最合理的派征。假定说,一次对法战争爆发了,必须立即征收一千万镑,来保卫帝国中心地。这个款项,必须由国会以某项基金为担保,支付利息,向人民贷借。这基金的一部分,国会提议在英国国内课税抽征,另一部分则向美洲和西印度各殖民地议会派征。殖民地议会离战地遥远,而且有时认为与这事件无多大关系,而这个基金的募集,部分又取决于殖民地议会的高兴,那末人民肯不肯立即根据这个基金的担保,而贷借款项呢?由这样一个基金所贷得的货币,也许不会多于英国国内课税被设想可以偿还的数额。这样,战时所借债务的全部负担,就会象往昔一样,总是落在大不列颠身上,换言之,落在帝国的一部分,不落在帝国的全部。自有世界以来,也许只有英国一国,开疆辟土,只增加其费用,从没增加它的资源。其他国家,大都以帝国防卫费绝大部分,课在自己的从属地方,从而解除自己的负担。英国却一向以这费用的几乎全部课在本国,从而解除从属地方的负担。要使大不列颠与法律一向认为是隶属大不列颠的殖民地享有平等的地位,国会在派征赋税计划上,似乎必须有手段,使其派征立即生效,不致为殖民地议会所逃避、所拒绝。至于这种手段是什么,却不是容易想得出来,而且是个未曾阐明的问题。

    倘若英国国会,同时充分确立了不得殖民地议会同意即可对殖民地课税的权利,则此等议会的重要地位,马上就会终结,而英领美洲领导人物的重要地位,亦必跟着完结。人们所以要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主要是因为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可以取得重要地位。自由政府组织是怎样安定、怎样持久,就看这个国家大部分的领导人(即这个国家的上层阶级),能如何保持或保卫其重要地位。所以,国内派别活动和野心活动,就在于此等领袖人物不断地互相攻击别人的重要地位,保卫各自的重要地位。美洲的领导人物,象一切其他国家的领导人物一样,想保持自己的地位。他们觉得或者想象,如果他们的议会——他们把它叫做国会,认为其权力与英国国会相等——大权旁落,仅仅成为英国国会的低声下气的巨仆或执行吏,他们自己的重要地位就大部分丧失了。所以,他们拒绝议会派征赋税的建议,象雄心勃勃、意气昂扬的人一样,宁愿剑拔弩张来保卫自己的重要地位。

    当罗马共和国日趋衰微的时候,负有防御国家扩大帝国重任的罗马同盟国,都要求享有与罗马市民所享的同样特权。在共和国拒绝它们的要求时,内战就爆发了。在这样的战争中,罗马以此种特权,一个一个地给予大部分同盟国,而且按它们的独立程度给予。现在,英国的国会主张对殖民地课税,而殖民地则拒绝这种课税,因为他们未曾派代表出席国会。设者对要脱离联盟的各殖民地,英国都许其按所纳国税的比例,选举代表,而且由于纳税,允其自由贸易,使与他们本国同胞相等——其代表人数,随其纳税的增加而比例增加——那末各殖民地领导人物,就有了一种夺取重要地位的新方法,一个新的更迷人的野心对象了。这样,他们也许会希望,从英国政治界那国家彩票获得大奖,因为他们象其他人一样,对于自己才能及幸运自有妄想,不想从殖民地这小彩票获得小奖。明显地,这种方法,最能保持美洲领导人物的重要地位,满足他们的野心。除了用这种方法或其他同样方法,他们不见得会自动服从我们的。我们应当知道,若以流血的方法,强迫他们服从我们,那流出的每一点血,都是我们国民的血,不然就是愿为我们国民的人的血。有些人以为,时机一到,极易以武力征服殖民地,那实是非常愚钝的。现今主持所谓联合殖民地议会的人,自己感到一种为欧洲最大公民所不会感到的重要地位。他们由小买卖商人、商人、律师,一变而为政治家和立法者,给一个广大帝国,制定一个新政体。他们自夸,那将成为世界上自有国家以来最大而又最强的一个国家,也许真会如此。直接在联合殖民地议会工作的人,也许有五百,听这五百人号令的人,也许有五十万,他们都同样觉得,自己的重要性按地位的重要性而提高了。美洲政党中几乎每一个人,都想象自己现令的位置,不仅比过去优越,而且也比他们所预期的优越。除非有一种新的野心对象出现在他或其领袖面前,否则他若有一般人的志气,定会拚命护卫他的那个地位。

    亨诺主席曾说,我们现今很有兴趣地读着关于同盟的许多小事件的记录,但当这些事情发生时,也许不被人看做极重要的新闻。他说,当时各人都认为他们有了相当重要的地位。那时流传下来的许许多多记录,有大部分,是由那些高兴记录那些事件的人们记下来的。他们自夸是那些事件中的重要角色。巴黎市当时曾顽强地保卫自己,曾为着抗拒最好而后来又是最为人爱戴的那位国王而忍受一次那么可怕的饥谨,这是世人所熟知的。那里市民的大部分或者说支配这大部分市民的人,因为预先看到,旧政府一旦恢复,他们的重要地位就会立即消灭,所以竭力为保卫自己的重要地位而战。除非我们能诱导我国殖民地同意和我们结合,否则它们亦会象巴黎市顽强抗拒其国王中最好的一个那样,抵抗母国中最好的一个母国。

    古代没有代表制的观念。当一国人民在他国取得了市民权的时候,他们除了与他国人民一块儿投票、一块儿讨论,即无法行使这种权利。以罗马市民特权给予大部分意大利居民,就完全破坏了罗马共和国。这样,就无从判别,谁是罗马市民,谁不是罗马市民。这样,一个氏族,就不知道它自己的成员。这样,任何种类的暴民,都可能被引入人民议会,他们可能赶走真正市民,并俨然以真正市民自居,决定共和国事务。但是,即使美洲派五十个或六十个新代表出席国会,众议院的门房,亦不难判别,谁是国会议员,谁不是国会议员。所以,罗马组织,虽必然由于罗马与意大利同盟国的联合而遭受破坏,但英国组织却不会由于大不列颠与其殖民地联合而受丝毫损害。反之,其组织将因此而完善;没有这种联合,反会觉得不完善。讨论并决定帝国一切部分事务的议会,为要得到正确的情报,应当有各部分派出的代表。这种联合,能不能容易实行,执行时会不会发生困难,我不敢妄断,但我没有听见,不能克服的困难。主要的困难,可能来自大西洋两岸人民的偏见与成见,并非出干事物的本性。

    住在大西洋这一岸的我们,不必忧惧美洲代表的众多,将打破组织的均衡,或过度地增加国王势力,或过度地增加民主势力。若美洲代表的人数,与美洲所纳的税成比例,那末受统治人数的增加,将与统治手段的增加,恰好成比例,而统治手段的增加,亦将与受统治人数的增加,恰好成比例。联合之后,君主势力与民主势力,仍必和联合之前一样,彼此间保持同程度的相对实力。

    住在大西洋那一岸的人民,亦不必优惧他们因离政府所在地遥远而可能遭受许多压迫。他们出席国会的代表,自始就该是很多的,他们的代表,必能保护他们,使其不受到这一切压迫。距离的远,不会削弱代表对于选民的依存性,前者仍必认为,靠后者选拔,才得议员一席,并从这一席取得好处。前者为要保待后者对他的好感,定会以国会议员的权力,申诉帝国这辽远地带民政或军政长官的违法乱纪行为。而且,美洲人民,亦似有若干理由认为,他们不会长此继续与政府所在地远隔。象那里一向在财富、人口和改良上那样快速的进步,也许只要一世纪,美洲的纳税额将超过不列颠的纳税额。帝国的首都,自然会迁到帝国内纳税最多的地方。

    美洲的发现及绕好望角到东印度通路的发现,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而又最重要的两件事。其影响已经很大了;但自有这二发现以来,只不过经历了二三百年,在这样短的期间内,其影响势不可能全部呈现出来。这两大事件,以后对于人类,将产生利益,或将引出不幸,人类的智慧,还不能预见。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联合世界上最遥远的部分,使它们能互相救济彼此的缺乏,增加彼此的享受,奖励彼此的产业,其一般倾向似乎是有利的。不过,对于西印度及东印度两处的土人,这两事件本来能够产生的一切商业上的利益,却被它们所引起的不幸完全抵消了。这种不幸,与其说出自它们的本性,无宁说出自偶然。美洲及东印度通路被发现时,欧洲人的优越势力,使他们能为所欲为,在此等辽远地方,作出各种不合正义的事体。今后,此等地方的土人,也许会日渐强盛,欧洲人也许会日趋衰弱,使世界上各地的居民,有同等的勇气与实力。只有这样,才可引起相互的恐惧,从而威压一切独立国的专横,使它们能相互尊重彼此的权利。但最能建立此种同等实力的,似乎就是相互传授知识及改良技术了,但这种结果,自然会,或不如说必然会,伴随着世界各国广泛的商业而来临。

    同时,这二发现的一个重要结果是,促进重商主义的发展,使其达到非此决不能达到的那么显著、那么壮大的程度。这个主义的目标,与其说是由土地改良及耕作而富国,不如说由商业及制造业而富国,与其说由农村产业而富国,不如说由都市产业而富国。但这二发现的结果,欧洲商业都市,不仅成为世界极小部分的制造业者和运送业者(那极小部分,即是大西洋流过的欧洲各国及波罗的海和地中海周围各国),而且成为美洲许多繁荣耕作地区的制造业者,和亚洲、非洲、美洲各地的运送业者,并在若干方面,亦是这各地的制造业者了。这样就给他们的产业,开拓了两个新世界,每一个都比旧世界大得多广得多,其中一个市场,还在日益扩大起来。

    诚然,占有美洲殖民地并直接与东印度通商的国家,在外表上享受这大商业全部。但其他国家,虽受那令人厌恶的旨在排斥它们的限制,却往往享受这大商业实际利益的较大部分,例如,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对于其他国家产业所提供的真实奖励,就比它们本国产业所受的鼓励大。单就亚麻布一项说,此等殖民地的消费,据说每年就在三百万镑以上,不过我不敢肯定有这么多。但这巨额的消费,几乎全部由法国、弗兰德、荷兰、德意志供给。西班牙和葡萄牙,仅仅供给了一小部分。以此巨量亚麻布供给殖民地的资本,每年在那些国家人民中间分配,并给他们提供收入。消费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仅仅是这资本的利润,给加的斯和里斯本的商人维持最豪侈的浪费。

    连一国所订立以保证其所属殖民地的专营贸易的条例,亦往往在较大程度上有害于此种条例所要惠益的国家,而在较小程度上有害于此种条例所要妨害的国家。对他国产业不正当的压迫,反过来(如果我可以这样说)落在压迫者头上,并以更大的程度破坏他们的产业。例如,根据此等条例,汉堡商人必须把要送到美洲去的亚麻布送往伦敦,并把要送到德国去的烟草,从伦敦带回,因为此等商人不能直接把亚麻布送到美洲,亦不能直接从美洲带回烟草。由于这种限制,此等商人也许不得不以稍稍低廉的价格售卖亚麻布,而以稍稍昂贵的价格购买烟草,其利润也许因此缩减若干。但是,即使我们假定,美洲还款不象伦敦那么准时——这绝不是事实——汉堡与伦敦贸易,商人资本的往返,也许要比直接与美洲通商,要快得多。这样,排斥汉堡商人,使不能直接与美洲通商,反使汉堡商人的资本,能在德意志继续雇用大得多的劳动量。这样虽可减少他个人的利润,却不会减少他的国家的利益。但对英国,情形就全然两样了。独占自然会吸引(如果我可这样说)伦敦商人的资本,使流入对自己更有利而对国家却更不利的用途,因为往返缓慢。

    欧洲各国虽都企图用各种不正当方法独占所属殖民地贸易的全部利益,但没有一个国家,除了担负平时维持和战时保卫其对殖民地的统治权所开支的费用以外,能单独得到什么。由占有此等殖民地而产生的困难,应有尽有,由此等殖民地贸易而产生的利益,却不得不与其他国家分享。

    乍看起来,对美洲大贸易的独占,似乎当然是一种无上价值的获得。在无辨别力的轻优野心家看来,在纷杂的政争及战争中,那自然会作为一种很值得争夺的迷人的目标出现。但是,这目标的炫人外观,这贸易的巨大,使独占此种贸易具有有害的性质,换言之,独占使一种用途比大部分其他用途对国家利益更少,但却吸收了比自然状态下更大部分的国家资本。

    第二篇说过,一国商业资本,自然会寻求(如果可这样说)最有利于国家的用途。倘若它投在运送贸易上,那末它所属的国家,将成为它所经营的各国货物贸易的中心市场。这资本所有者,必愿尽其所能,把这货物的大部分,在国内售脱。他这样就省免了输出的麻烦、危险与费用,并因此放,尽管在国内市场,所得价格比输出后所可望获得的价格小得多,而所得利润亦比输出后所可望获得的利润小,他总必愿意在国内市场售卖。所以,他当然尽其所能,设法使运送贸易变作消费品国外贸易。此外,他的资本如果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他又必为了同一理由,愿意尽其所能,把他搜集来准备输到外国市场去的国内货物的大部分,在国内售脱,因而尽其所能,设法使消费品国外贸易变成国内贸易。各国的商业资本,都自然会寻求近的用途,而避开远的用途;寻求往返次数多的用途,而避开往返迟远的用途;寻求能雇用所属国或所在国最大生产性劳动量的用途,而避开仅能雇用所属国或所在国最小生产性劳动量的用途。总之,它自然会寻求在普通场合最有利于国家的用途,而避开在普通场合对国家最无利的用途。

    此等远的用途,在普通场合,虽对国家较少利益,但若其中有某一用途的利润,偶然提高,足够抵消近的用途的好处,那末这种高的利润,就会把资本从近的用途吸引过来,一直到各种用途的利润,都回到适当的水平为止。不过,这种高的利润证明,在社会实际情况下,此等远的用途的资本,与其他用途的资本,稍稍不相称,而全社会的资本,不按最适当的方式,分配到社会内不同用途。它证明,有若干物品,违反应有的程度,以较廉的价格买入,或以较昂的价格卖出,市民中有某一阶级,多少受到压迫,以致违反应有的或自然会有的一切阶级平等状态,支付较多或收得较少。同量资本,投在远的用途上,和投在近的用途上,虽决不能雇用相同的生产性劳动量,但远的用途和近的用途,也许同样为社会幸福所必需。有许多由远的用途经营的货物,就为许多近的用途经营所必需。但若经营此等货物的人的利润,超过了应有的水平,此等货物就将违反应有的程度,以较昂的价格售卖,即以稍稍超过自然价格的价格售卖。此种高价格,就会使一切从事近的用途的人多少受到压迫。所以,他们的利害关系,在这场合,就要求有若干资本,从此等近的用途撤回,而转入远的用途,以降低其利润,使达到适当水平,并降低他们所经营的货物的价格,使达到自然价格。在这异常的场合,公共的利害关系,必定要求有若干资本,从通常对公众较有利的用途撤回,能投到通常对公众较少利益的用途。在这异常的场合,亦象在一切其他通常的场合一样,个人的自然利害关系与倾向,恰好符合干公众的利害关系,使他们从近的用途撤回资本,改投入远的用途。

    个人的利害关系与情欲,自然会使他们把资本投在通常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但若由于这种自然的倾向,他们把过多资本投在此等用途,那末这些用途刮润的降落,和其他各用途利润的提高,立即使他们改变这错误的分配。用不着法律干涉,个人的利害关系与情欲,自然会引导人们把社会的资本,尽可能按照最适合于全社会利害关系的比例,分配到国内一切不同用途。

    重商主义一切法规,必然或多或少地紊乱这自然而又最有利的资本分配。但关于美洲贸易及东印度贸易的法规,则比其他任何法规,尤有这种结果。因为,这两大洲的贸易,吸收了比任何其他两个贸易部门所吸收的都要大的资本。不过,给这两个贸易部门造成紊乱的法规,却又不是全然相同的。二者都以独占为大手段,但独占的种类不同。这一种或那一种独占,似乎是重商主义的唯一手段。

    对于美洲贸易,各国都尽其所能,企图独占其所属殖民地的全部市场,并完全排斥其他各国,使其不能与所属殖民地直接通商。在十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葡萄牙人企图以同样方法,控制东印度的贸易,他们声言他们拥有印度各海的唯一航行权,因为他们第一次发现这通路。荷兰人仍继续排斥欧洲一切其他国家,使不能与其所属香料产岛直接通商。这种独占,显然妨害欧洲一切其他国家,使它们不能经营本来可投资有利的贸易,并使它们不得不以比它们自己直接从产地输入时略高的价格,购买这专营贸易所经营的货物。

    但从葡萄牙权力失坠以来,欧洲国家都不再要求航行印度各海的专营权了,印度各海的主要海港,现今开放,一切欧洲国家船只都可航行了。但除了葡萄牙及近来的法国,各欧洲国家的东印度贸易,都受一个专营公司的钳制。这一种独占,妨害了实行独占的国家。这国家大部分人民,不仅从此失去一种本来可投资有利的贸易,而且不得不以比全国人民都能自由经营这种贸易时略高的价格,购买这独占贸易所经营的货物。例如,自从英领东印度公司成立以来,英国其他居民,就不但不能从事这种贸易,而且须以较高的价格,购买他们所消费的东印度货物。这种独占,要使此公司,在售卖此等货物时,取得异常的利润;而且这样一个大公司处理事务,难免发生弊端,因而引起异常的浪费。这种异常的利润和异常的浪费,都得由本国购买者支付。所以,第二类独占的不合理,比第一类独占的不合理更为明显。

    这两种独占都多少会破坏社会资本的自然分配,但未必以同样的方式破坏。[TXT图书下载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第一种独占,总是违反自然趋势,吸引着过大部分的社会资本,使流人享有独占权的特殊贸易。

    第二种独占,随着不同情况,有时吸引资本。使流人享有独占权的特殊贸易,有时又排拒资本,使不流入这种贸易。在贫国,那当然是违反自然趋势,吸引过多的资本,使流入这种贸易;但在富国,那当然是违反自然趋势,排拒许多资本,使不流入这种贸易。

    例如,东印度贸易,如果不受一个专营公司的钳制,象瑞典和丹麦那样的贫国,也许从来不会派一艘船到东印度去。这个专营公司的设立,必然奖励冒险家。他们的独占权,使他们在国内市场上能抵制一切竞争者,而在外国市场上,他们又和他国贸易者有同样的机会。他们的独占权,告诉他们,他们对大量的货物,可十拿九稳地收到大的利润,对大量货物,有得到大的利润的机会。没有这种异常的鼓励,这种贫国的穷商人,也许决不会想把小资本冒险投在象东印度贸易那么辽远和那么不确定的事业。

    反之,象荷兰那样的富国,也许会在贸易自由的场合,派遣比现今多得多的船只到东印度去。荷兰东印度公司有限制的资本,使许多本来会流入这种贸易的大商业资本,不流入这种贸易。荷兰的商业资本很多,所以不断流出,有时流到外国公债,有时流到外国商人与冒险家的私债,有时流到最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有时流到运送贸易。一切近的用途都充满着资本,投入近的用途略有利润可图的资本,全都投下了,荷兰资本,必然会流向最远的用途。假使东印度贸易是完全自由的,邵也许会吸收这过剩资本的大部分。东印度提供了一个比欧洲、美洲合起来还更大更广的市场,来销售欧洲的制造品及美洲的金银和其他产物。

    资本自然分配的扰乱,必然妨害产生这种现象的社会,不论是排拒资本,使其违反自然趋势,不流入一个特定贸易部门,或是吸引资本,使其违反自然趋势,流入这特定贸易部门。如果没有任何专营公司,荷兰对东印度的贸易,必比现在大,而它的一部分资本,不能投在最有利的用途上,当然是它很大的损失。同样,如果没有任何专营公司,瑞典和丹麦对东印度的贸易,将比现在小,也许竟不存在,而它们一部分资本,投在不适合它们现今情况的用途上,当然是它们很大的损失。按照它们现在的情况,宁可向他国购买东印度货物,尽管出价较昂,不应该从它们小额资本中,抽出那么大部分来经营那么遥远的贸易,因为那种贸易的往返是那么迟缓,所能维持的国内生产性劳动量是那么小,而在它们国内,生产性劳动是那么需要,有许多事未曾进行,有许多事还待进行。

    所以,没有专营公司,虽有个别国家不能对东印度进行直接的贸易,但不能从此推定,这样的公司,应在那里设立,而只能从此推定,这样的国家,在这情况下,不应与东印度直接通商。葡萄牙的经验,充分证明,这样的公司,一般说来并不是经营东印度贸易所必需。因为,葡萄牙虽没有任何专营公司,却几乎享有了这贸易全部达一世纪以上。

    据说,没有一个商人能有足够的资本来维持东印度各港的代理人或经理人,使这些人能为他们不时开往那边的船只备办货物。除非他们能够这样做,否则寻找待运货物的困难,往往使船期贻误,而由船期延误所引起的费用,不仅会吃掉冒险的利润,而且往往会产生很大的损失。这种说法,如果能够证明什么,所证明的就是,没有一个大贸易部门,能不惜专营公司而经营,而这是违反一切民族的经验的。就一个大贸易部门说,任何一个私商的资本,也不够经营一切要经营主要贸易部门就必须经营的附属贸易部门。但在一国有资格经营某大贸易部门时,就自然有些商人投资经营这主要的部门,有些商人投资经营其附属部门。这一切贸易部门虽都有人经营,但全由一个商人资本经营的事例,却极少见。所以,一个国家,如果有资格经营东印度贸易,自然有一定部分的资本,分投在这贸易的一切不同部门。其中,有些商人觉得,为自己的利益,要住在东印度,投下资本,给住在欧洲的其他商人供给货物,由他们的船只运出。欧洲各国在东印度所获得的殖民地,若能从此等专营公司的手里,移归君主直接管理,那就至少对于殖民地所属国的商人,是安全而又便易的居住地。如果某个时候,某国自愿投于东印度贸易的那一部分资本,不够经营此贸易的各个部门,那就证明,在那时候,那个国家还没有经营这种贸易的资格,宁可向其他欧洲国家购买所需的东印度货物,尽管价格大些,不可直接从东印度输入此等货物。因这种货物价格高而引起的损失,很少会等于因从其他更必要、更有用或更适宜的用途抽出一大部分资本来经营东印度直接贸易而遭受的损失。

    欧洲人虽在非洲海岸及东印度占有许多重要殖民地,但在这些地方,他们却没有建立象美洲各岛及美洲大陆那么多那么富庶的殖民地。非洲及几个统称为东印度的国家,都是野蛮民族居住的。不过此等民族,并不是象可怜的无用的美洲土人那么软弱那么无抵抗力;而且,和他们居住地的自然产出力相称,他们的人烟稠密得多。非洲或东印度最野蛮的民族,都是游牧民族,连好望角的土人也是游牧民族。但美洲各地的土人,除了墨西哥及秘鲁,只是狩猎民族。同样肥沃和同等面积的土地,所能维持的游牧人数与狩猎人数,相差很大。所以,在非洲及东印度,要想驱逐土人,并把欧洲殖民地推广至土人居住的大部分地方,那就比较困难。此外,已经指出,专营公司的精神,不利于新殖民地的增长,那也许是东印度殖民地不能有多大进步的主要原因。葡萄牙人经营非洲贸易及东印度贸易,未曾设有专营的公司;他们在非洲海岸的刚果。安哥拉和本格拉以及在东印度的果阿所建立的殖民地,虽由于迷信与各种恶政,未能充分发展,但总有些象美洲殖民地,有些地方葡萄牙人在那里已居住了好几世代。荷兰人在好望角、在巴达维亚的殖民地,现今算是欧洲人在美洲及东印度建立的最大殖民地了。这两个殖民地,都占有特别有利的地位。好望角的土人,全是野蛮的,象美洲土人一样无抵抗力。此外,那里又是欧洲和东印度间的半路客栈——如果可以这样说——欧洲船只的往返,都得在此停留若干时候。此等船只所需的各种新鲜食品、水果、葡萄酒,由那里供给。单有这点,就给殖民地的剩余生产物,提供了一个极广泛的市场。正如好望角是欧洲和东印度各地的半路客栈一样,巴达维亚是东印度各大国间的半路客栈,当印度斯坦到中国与日本通路的要冲,并几乎居于此通路的中点。而航行于欧洲与中国间的一切船只,亦几乎都在巴达维亚停泊。此外,巴达维亚又是所谓东印度国家贸易的中央主要市场;欧洲人经营的那一部分,不用说了,即东印度土人所经营的那一部分,亦如是。中国人、日本人、越南东京人、马六甲人、交趾支那人、西利伯岛人所航驶的船只,往往在此停泊。这种有利的地位,使这两个殖民地能够克服一切障碍,虽有专营公司的压抑精神,亦不能抑止它们的增长。这种有利的地位又使巴达维亚能够克服另一种不利情况,即巴达维亚也许是世界上气候最有得健康的地方。

    虽然英荷两国的公司,除了上述两殖民地,不曾建立任何大的殖民地,但曾在东印度征服了许多地方。在它们统治新属民的方法上,这种专营公司所固有的精神,最明显地表示出来。据说,在香料产岛上,荷兰人对于丰年所产的香料,恐其过多,不能提供他们认为满足的利润,往往把过多的部分加以焚毁。在他们未曾占有殖民地的岛上,他们对于采集丁香及豆蔲幼花绿叶的人,给予一种补助金;那种植物,天然生长在那里,但由于这种野蛮政策,现在据说几乎绝种了。据说,甚至在他们占有殖民地的岛上,他们亦大大减少了这类树木的数目。如果他们领岛上的产物,超过了他们市场所需,他们就害怕土人会把其中若干部分运到其他国家,于是,他们认为,保证独占的最上策,乃是使产物不超过他们市场所需。他们曾通过各种压迫行为,减少马鲁古群岛中若干岛的人口,使其人数只够以新鲜食品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供给他们自己的少数守备队和他们不时来运香料的船只。但是,即在葡萄牙那样的统治下,那些岛据说人烟还很稠密。英国的公司还不曾有充分时间在孟加拉建立这么完全的破坏制度。但他们政府的计划,却有这种趋势。我确信,公司分支机构的头脑往往命令农民掘翻罂粟良田以栽种稻米或其他谷物。其借口为防止粮食缺乏,而其真实理由,则是给他以机会,使能以较好的价格,售卖他手上的大量鸦片。有时,他却命令农民掘翻栽种稻米或其他谷物的良地以栽种罂粟,如果他预先看到,售卖鸦片可得异常的利润。公司的职员,为自己的利益,曾几次企图在一些最重要的国外和国内贸易部门中建立独占。如果允许他们继续这样做,他们早晚定会企图限制他们要想独占的特殊商品的生产,使其数量不超过他们所能购买的数量,而且使其数量能在售卖时给他们提供自己认为满足的利润。英国公司的政策,也许会在这情况下,在一世纪或二世纪内,象荷兰的政策一样,也完全有破坏性。

    但是,对于作为他们所征服的国家的统治者的此等公司,再也没有比这个破坏性的计划,更直接违反此等公司的利益的了。几乎一切国家统治者的收入,都来自人民的收入。人民的收入愈大,他们土地劳动年产物愈多,他们能给统治者缴纳的数额亦愈大。所以,统洽者的利益,在于尽可能增加此年产物。但是,如果这是一切统治者的利益,那末统治者收入主要来自土地地租的,如孟加拉统治者,这就更加是他的利益了。地租,必与生产物的数量与价值成比例,但生产物的数量与价值,必须取决于市场的范围。其数量,总会多少准确地适应有资力购买生产物的人的消费,而他们所愿给付的价格,总是和其竞争的热切程度成比例。所以,这样的统治者,为着自己利益,应给其国家生产物开拓最广泛的市场,准许最完全的贸易自由,以尽量增加购买者的人数及竞争;并因此故,不仅应废除一切独占,而且应废除以下限制,即限制本国生产物由这一地方到那一地方的运输,限制本国生产物到外国的输出,和限制能与本国生产物交换的任何商品的输入。这样,他就最能增加这生产物的数量与价值,因而,最能增加他享有的那一部分生产物,换言之,最能增加他自己的收入。

    但是,商人团体,似乎不可能把自己看做统治者,甚至在他们成为统治者以后,也不会这样看。他们仍然认为,自己的主要业务是贸易,即购买以后再售卖;他们不可思议地认为,统治者的地位,仅是商人地位的一个附属物,前者应为后者服务,就是说,要使他们在印度能以较廉价格购买,并在欧洲售卖,能得到较好利润。为要达到这目的,他们企图从他们所统治国家的市场上,尽可能驱逐一切竞争者,至少把所统治国家的剩余生产物减少一部分,使仅足供给他们自己的需要,换言之,使他们在欧洲售卖能得到自己认为合理的利润。这样,他们作为商人的习惯,几乎必然,也许是不知不觉地,使他们在一切一般场合,宁可获得独占者小的暂时的利润,不愿获得统治者大的永久的收入,而且逐渐使他们,象荷兰人处置马鲁古那样,处置他们所统治的国家。作为统治者的东印度公司的利益在于,运至印度境内的欧洲货物,尽可能以最低价格出售,而从印度输出的印度货物,尽可能以最好价格或最高价格在欧洲售卖。但他们作为商人的利益,则与此相反。作为统治者,他们的利益,与所统治国家的利益恰相一致。作为商人他们的利益与所统治国家的利益就直接相反。

    这样一个政府的倾向,就其对欧洲的管理说,基本上也许是无可矫正的错误,就其对印度的统治说,更是这样。这个统治机构,必然等于一个商人协会。商人的职务,无疑是极可尊敬的,但这个职务,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没带有一种本来会威压人民,不用暴力就够使人民自愿服从的权威。这样一个商人协会,只能用武力,来命令人民服从,所以,他们的政府,必然是凭武力执行命令和专横的政府,但他们的本来职务,是商人的职务。他们的本来职务,是受主人委托,售卖欧洲货物,并买回在欧洲市场售卖的印度货物。就是说,尽可能以高价售卖前者,以廉价购买后者,从而尽可能在他们买卖的特定市场,排除一切竞争者。所以,就公司的贸易说,统治机构的倾向,和管理机构的倾向,是相同的。它要使政府从属于独占的利益,因而阻抑当地剩余生产物至少其若干部分的自然生长,使仅足够供应这个公司的需要。

    此外,一切行政人员,都或多或少地为自己打算经营贸易,要加以禁止,亦无效果。此等行政人员,既有经营贸易的手段,其办公地点,又在一万哩以外,几乎全然不受主人监视,要命令他们立即放弃一切为自己打算的营业,永远放弃一切发财的希望,而满足于主人所认可的一般的、不大可能增加的而且通常只与公司贸易所得真实利润相称的薪俸,那真是再蠢没有。在这情况下,禁止公司人员为自己打算而贸易,除了使上级人员能借口执行主人命令来压迫不幸的下级人员以外,就再不会有其他的结果了。此等人员,自然会竭力效法公司的公贸易,而设立同样有利于他们个人贸易的独占。如果听任他们为所欲为,他们将公开地、直接地建立这种独占,并禁止一切其他人民,使不能经营他们要经营的那种货物的贸易。这也许是建立独占的最好而又是最不压迫人的方法。但若欧洲命令来到,禁止他们这样干下去,他们就会秘密地、间接地建立这样的独占,那对国家就有更大的害处。如果有人干涉他们以代理人为媒介而秘密经营或至少不公开承认是他们经营的贸易部门,他们就会使用政府的全部权力,并颠倒是非曲直,加以钳制或破坏。但公司人员的私贸易,自比公司的公贸易能推广到多得多的商品种类。公司的公贸易,仅限于欧洲的贸易,仅包合国外贸易的一部分,而公司人员的私贸易,却可推广到一切国内外贸易部门。公司的独占,仅会阻抑在贸易自由时要输到欧洲去的那一部分剩余生产物的自然生长。公司人员的独占,却将阻害他们要经营的一切产物,即指定供作国内消费或输出的一切产物的自然生长,结果会损坏全国的耕作事业,减少全国居民的人数。这样就会使公司人员所要经营的各种产物,甚至生活必需品,减少到他们能够购买和按他们预期获得利润而售卖的数量。

    此等人员,由于他们所处地位的性质,一定会使用比他们主子更苛酷的手段,来维持他们自己的利益,而危害他们所统治国家的利益。这国家属于他们的主子,他们的主子当然要相当注意属国的利益。但这国家不属于此等人员。他们主子的真实利益,如果他们能够了解的话,是与属国的利益恰好一致的;如果主子压迫属国,那主要是由于无知和卑陋的重商偏见。但此等人员的真实利益并不与属国的刮益一致,所以,即使有最完全的知识,也未必会使他们不压迫属国。从欧洲发出的条例,虽甚脆弱,但在多数场合,都有善意。而在印度的工作人员,其所订条例,虽有时更为聪明,但也许更少善意。这真是个奇怪的政府,其人员都想尽可能快地离开这国家,并尽可能快地和这政府脱离关系。在他们离去而财产亦全部搬出之后,虽有地震把那个国家毁掉,也与他们的利害无关。

    以上所述,并不是诋毁东印度公司人员的一般品格,更不是诋毁任何个别人员的品格。我所要责备的,是政治组织,是这些人员所处的地位,并不是这些人员的品格。他们的行为,正符合他们的地位;厉声咒骂他们的人,其行为亦不见得更好。马德拉斯及加尔各答协议会,在战争及商议上,就有好几次的行动,其果断与明智,有如罗马共和国最盛时代的罗马元老院。此等协议会成员的职业,与战争及政治有很大的距离。但是,仅仅他们的地位,无需教育、经验甚或榜样,似乎就可陶冶他们的地位所要求的伟大品质,使他们具有能力与德行,他们自己也许还不知道自己有这种能力与德行。所以,他们的地位,如果在某些场合诱使他们干出那样宽宏高洁出人意料的行为,那末他们的地位,在其他场合促使他们干出和上述多少不相同的行为,亦是毫不足怪的。

    所以,无论就那一点说,这种专营公司,都是有害的;对于设立此种公司的国家,它总会多少带来困难,而对于不幸受此种公司统治的国家,它总会多少带来祸害。

    第八章  关于重商主义的结论

    重商主义提出的富国两大手段,虽是奖励输出和阻抑输入,但对于某些特定商品,则所奉行的政策又似与此相反,即奖励输入和阻抑输出。但据称,其最后目标总是相同,即通过有利的贸易差额,使国家致富。它阻抑工业原料和职业用具的输出,使我国商人处于有利地位,并使他们在外国市场上能以比其他各国货物价格低的价格出售他们的货物。它提出限制几种价值不大的商品的输出,使其他商品在数量和价值上都有大得多的输出。它又提出奖励工业原料的输入,使我国人民能以较廉的价格把这些原料制成成品,从而防止制造品在数量和价值上较大的输入。至少,在我国的法律全书中,我不曾看到奖励职业用具输入的法令。制造业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的时候,职业用具的制作,就成为许多极重要制造业的目标。对这种工具的输入给予任何奖励,当然大大妨碍这些制造业者的利益。所以,这样的输入,不但不被奖励,而且往往被禁止。例如,羊毛梳具,除了从爱尔兰输入,或作为破船货物或捕获货物输入,就依据爱德华四世第三年的法令而禁止了。伊丽莎白女王第三十九年,重申了这种禁令;此后的法令,继续禁止,使此种禁止成为永久的禁止。

    工业原料的输入,有时得到免税的奖励,有时得到奖励金。

    羊毛从若干国家输入,棉花从一切国家输入,生麻、大部分染料和大部分生皮从爱尔兰或英领殖民地输入,海豹皮从英领格林兰渔场输入,生铁和铁条从英领殖民地输入,以及其他几种工业原料输入,若按正当手续呈报海关,即可得到免除一切课税的奖励。这种免税条例,以及许多其他商业条例,也许都是我国商人和制造业者,出于私人利害关系,硬要立法当局制定的。但这些规定,是完全正当的、合理的;要是符合国家的需要,可把这种规定推广到一切其他工业原料,那是一定有利于人民大众的。

    可是,由于大制造业者的贪欲,这种免税,有时竟大大超过可正当地看作加工原料的范围。乔治二世第二十四年第四十六号法令规定,外国黄麻织纱每输入一磅,仅纳轻微的税一便士。先前,帆布麻织纱输入一磅须纳六便士,法国和荷兰麻织纱输入一磅须纳一先令,一切普鲁土产的麻织纱输入一百磅须纳二镑十三先令四便士。但我国制造业者,仍不长久满足于这样的减税。于是,乔治二世第二十九年第十五号法令,即规定输出每码价格不超过一先令六便士的不列颠和爱尔兰麻布得领奖励金的法令,免除了对黄麻织纱输入所课轻微的税。其实,由亚麻制成麻织纱的各种操作,比由麻织纱制成麻布的操作,需要使用大得多的劳动量。且不说亚麻栽种者和亚麻梳理者的劳动,要使一个织工有不断的工作,至少须有三个或四个纺工;制造麻布所需要的全部劳动,有五分之四以上,是用在麻织纱制造上面。而我国的纺工,都是可怜人,通常是妇女,散居国内各地,无依无靠。但我国大制造业者取利润的方法,不是售卖纺工的制品,而是售卖织工的完全制品。他们的利益,在于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售卖完全制品,所以他们的利益,也在于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购买原材料。为使自己的货物能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出售,他们硬要立法当局对他们自己的麻布的输出,发给奖励金,对一切外国麻布的输入,课以高的关税,对法国输入的供国内消费的某几种麻布,一律禁止。为要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购入贫纺工的制品,他们奖励外国麻织纱输入,使与本国出品竞争。他们一心一意要压低自己所雇织工的工资,正如他们要压低贫纺工所得一样。所以,他们企图提高完全制造品价格或减低原料价格,都不是为着劳动者的利益。重商主义所要奖励的产业,都是有钱有势的人所经营的产业。至于为贫苦人民的利益而经营的产业,却往往被忽视、被压抑。

    麻布输出奖励金及外国麻织纱输入免税条例,颁布时原以十五年为期,以后经过二次延长,延续到今日,但将于1786年6月24日国会议期终结时满期失效。

    工业原料得享受奖励金而输入的,主要是从我国美洲殖民地输入的原料。

    最初发给的这类奖励金,乃是在现世纪初叶,对美洲输入的造船用品所发给的奖励金。所谓造船用品,包括适于建造船桅、帆桁、牙樯的木材、大麻、柏油、松脂、松香油。但船桅木材输入每吨二十先令的奖励金,大麻输入每吨六镑的奖励金,也推广到苏格兰输入英格兰的船桅木材。这两种奖励金,按原有金额无变更地继续发给,一直到满期之时为止。即大麻输入奖励金,于1741年1月1日国会议期终结时满期失效,船桅木材输入奖励金,于1781年6月24日国会议期终结时满期失效。

    柏油、松脂、松香油输入奖励金,在其继续有效期间内,经过了若干变更。原来,柏油和松脂每吨输入得奖励金四镑;松香油每吨输入得奖励金三镑。后来,柏油每吨输入奖励金四镑,仅限于按特殊方法制造的柏油,其他的良好纯洁的商用柏油,减为每吨四十四先令。松脂奖励金减为每吨二十先令;松香油奖励金减为每吨一镑十先令。

    按照时间的先后,第二次发给的工业原料输入奖励金,便是乔洽二世第二十一年第三十号法令对英国殖民地蓝靛输入所发给的奖励金了。在殖民地的蓝靛仅值上等法国蓝靛价格的四分之三时,按这法令,领得了每磅六便士的奖励金。这个奖励金的发给,亦是有限期的,但曾经数次延期,并减至每磅四便士,将于1781年3月25日国会议期终结时满期失效。

    第三次发给的这一类奖励金,乃是乔治三世第四年第二十六号法令对英国殖民地大麻或生亚麻输入所发给的奖励金了(在这期间,我国有时讨好北美殖民地,有时和它争执)。这个奖励金,以二十一年为期,从1764年6月24日至1785年6月24日。每七年分为一期。第一期每吨奖励金八镑;第二期六镑;第三期四镑。苏格兰气候不宜于种麻,虽亦种麻,但产量不多,品质较劣,故不得享受此种奖励金。如果苏格兰亚麻输入英格兰,亦可得奖励金,那对联合王国南部本地的生产,就未免是太大的妨害了。

    第四次发给的这一类奖励金,乃是乔治三世第五年第四十五号法令对美洲木材输入的奖励金了。期限为九年,从1766年1月1日至1775年1月1日。每三年分为一期。第一期,每输入好松板一百二十条,得奖励金二十先令;其他方板每五十立方呎,得奖励金十二先令。第二期,每输入好松板一百二十条,得奖励金十五先令;其他方板每五十立方呎,得奖励金八先令。第三期,每输入好松板一百二十条,得奖励金十先令;其他方板每五十立方呎,得奖励金五先令。

    第五次发给的这一类奖励金,乃是乔治三世第九年第三十八号法令,对英国殖民地生丝输入的奖励金了。限期二十一年,从1770年1月1日至1791年1月1日。每七年分为一期。第一期,每输入生丝价值一百镑,得奖励金二十五镑;第二期,得奖励金二十镑;第三期,得奖励金十五镑。但养蚕造丝,需要那么多的手工,而在北美,工价又是那么高,所以连这样大的奖励金,也不可能产生任何大的效果。

    第六次发给的这一类奖励金,乃是乔治三世第十一年第五十号法令,对英国殖民地酒桶、大桶、桶板、桶头板输入的奖励金了。限期九年,从1772年1月1日至1781年1月1日。三年一期,第一期,输入各物一定量,得奖励金六镑;第二期,得四镑;第三期,得二镑。

    第七次即最后一次发给的这一类奖励金,乃是乔治王世十九年第三十七号法令,对爱尔兰大麻输入的奖励金了。限期为二十一年,即从1779年6月24日至1800年6月24日,每七年分为一期。这和美洲大麻及生亚麻输入的奖励金,全是一样,而每一期的奖励金标准,亦是一样,但不象对美洲那样,奖励金不推广到生亚麻。爱尔兰生亚麻输入的奖励金,对不列颠这种物品的栽种,是太大的妨害了。在对爱尔兰大麻输入发给奖励金时,不列颠议会和爱尔兰议会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以前不列颠和美洲的感情好,但我们总希望,前者是在比后者更顺适的情况下发给的。

    同时,这几种商品,若从美洲输入,我们就给以奖励金,若从任何其他国家输入,我们即课以高的关税。我国美洲殖民地的利害关系,与祖国的利害关系,被认为是一致的。他们的财富,被认为是我们的财富。据说输到他们那里去的货币,会由于贸易差额,全部回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无论怎样在他们身上用钱,亦不致使我们减少一个铜板。无论就那一点说,他们的都是我们所有,用钱在他们身上,等于用钱来增进我们自己的财产,对本国人民有利。这样一个主义的愚妄,已为经验所充分暴露,我们无须多说一句话来暴露它的愚妄。如果我国美洲殖民地,真是大不列颠的一部分,此种奖励金便可认为是对生产的奖励金,但依然要受这类奖励金所要受的一切非难,但不受其他的非难。

    工业原料的输出,有时由于绝对禁止而受到妨碍,有时由于高的关税而受到妨碍。

    我国呢绒制造者,说服国会,使它相信,国家的繁荣,依存于他们这种业务的成功与推广,他们在这一点上,比任何其他种类制造业者都更成功。他们不仅从绝对禁止外国呢绒输入,取得了一种妨害消费者的独占,而且从禁止活羊及羊毛输出,取得了一种妨害牧羊者及羊毛生产者的独占。我国保证岁入的法律,有许多被人适当地指斥说,对那些在法律未颁布前被认为无罪的行为科以严厉处罚,实过于苛酷。但我敢说,连最苛酷的岁入法律,与我国商人和制造业者吵吵闹闹地硬要国会颁布,以支持他们那种荒谬的、不正当的独占权的某几种法律比较,亦会使人觉得平和宽大。象德拉科的法律一样,支持那种独占权的法律,可以说是用血写成的。

    伊丽莎白第八年第三号法令规定,输出绵羊、小羊、公羊老,初犯没收其全部货物,监禁一年,在某一市日,截断其左手,钉在市镇上示众;再犯,即宣告为重罪犯人,判处死刑。此法律的目的,在于防止我国的羊种在外国繁殖。查理二世第十三年及第十四年第十八号法令,又宣布输出羊毛亦犯重罪,输出者须受重犯罪人那样的刑罚,货物亦被没收。

    为着国家的人道名誉,我们希望这两种法律都不实施。第一种,据我所知,虽至今尚未明令撤除,法学家霍金斯认为至今还是有效,但那法律,也许在查理二世第十二年第三十二号法令第三节中,实际被取消了。查理二世的法令,虽没有明白取消前法令所规定的刑罚,却规定了一种新刑罚,即凡输出或企图输出羊一头,科罚金二十先令,并没收这头羊及其所有者对船只的部分所有权。第二种法律,则由威廉三世第七年、第八年第二十八号法令第四节明白撤废了。这法令宣称:“查理二世第十三年及第十四年颁布的禁止羊毛输出法令,把羊毛输出看做重罪。因为刑罚过于苛重,犯罪者的控诉,未能按法办理。该法令关于该犯罪行为定为重罪一节,着即明令撤销,宣告无效。”

    但是,这个较和缓法令所制定的刑罚,以及先前法令所制定而未经这法令撤除的刑罚,都还是十分严酷。除了没收货物,输出者每输出或企图输出羊毛一磅,须科罚金三先令;这大抵比其原价高四倍乃至五倍。而且,犯此罪的商人或任何人,不得向任何代理人或其他人,索取债务或要求清还账目。不问其财产如何,不问其能否交付这样重的罚款,法律总想使他完全破产。但人民大众的道德,还没败坏到蒙法律制定人那样,所以我未曾听到过有人利用这个条款。倘若犯此罪的人,不能在判决后三个月内交付罚款,即处以七年的流刑,未满期逃归,作为重犯处罚,不得享受僧侣的特典。船主知罪不告,船只及其设备没收。船长水手知罪不告,所有动产和货物没收,并处三个月的徒刑,后又改定为六个月的徒刑。

    为要防止输出,境内羊毛贸易,全部受到极苛刻极烦琐的限制。羊毛不得装在箱内、桶内、匣内,只可用布或皮革包装,外面写着三吋长的大字“羊毛”或“毛线”,否则没收货物及其盛器,每磅罚三先令,由所有者或包装者交纳。除了在日出及日落之间的时候,羊毛又不可由马或马车搬运,也不可在离海达五哩以内由陆路搬运,否则没收货物及车马。邻近海岸的小邑,得于一年内,对由小邑或经过小邑而运出或输出羊毛的人,提出控诉,如羊毛价不及十镑,则科以罚金二十镑,如在十镑以上,则科以三倍原价及三倍诉讼费的罚金。对居民中任何二人执行裁判,裁判所得向其他居民课税来偿还,象在盗窃的场合一样。倘有人私通小邑官吏,以求减免罚金,则处以徒刑五年;任何人都可告发。这种法规,全国通行。

    肯特及萨塞克斯二郡,限制尤为烦琐。距海岸十哩以内的羊毛所有者,必须在剪下羊毛后三天内,以所剪的数量及藏所,书面报告最近的海关。在其中任何部分迁移以前,又须以羊毛的捆数、重量,买者姓名住址,及移运地址,作同样的报告。在这二郡内,凡居在距海十五哩内的人,在未向国王保证,不以这样购得的羊毛的任何部分再售给距海十五哩内任何他人以前,不得购买任何羊毛。倘若未作这样的报告和保证,即以羊毛向这二郡的海边输运,一经发觉,就没收其羊毛,犯者科罚金每磅三先令。倘若未作这样的报告,即以羊毛存放于距海十五哩内者,查封没收其羊毛;倘在查封后,有人要求领还,必须对国库提出保证,在败诉时,除了其他一切处罚,还须交付三倍的诉讼费。

    在境内贸易受这样的限制时,我相信,沿海贸易决不会很自由。羊毛所有者,要输运或企图输运羊毛到海岸任何港埠,从那边由海道运至海岸上其他港埠,那末在他输运羊毛路出口港五哩以内的地方以前,须先到出口港报告羊毛包数、重量及记号,否则没收羊毛,并没收马、马车或其他车辆;其他各种禁止羊毛输出迄今还有效的法律,当然也定有各种罚则。但威廉三世第一年第三十二号法令,却又是那么宽大,它宣称:“若于剪毛十日后,将羊毛真实捆数及存地,亲自向最近的海关提出证明,并在羊毛迁运前三日,亲自向最近的海关说明其意图,就可把羊毛从剪毛地点运回家来,尽管剪毛地点,是在距海五哩以内的地方。”向沿海输运的羊毛,必须保证在登记的某港口起运上陆,倘若没有官吏在前,即行上货,则没收其羊毛,并科以每磅三先令的通常罚金。

    我国呢绒制造者,为要证明他们对国会要求施行这样异常的限制,是完全正当,竟然说英国羊毛具有特殊品质,比任何其他国家的羊毛都好;说他国的羊毛,不搀入若干英国羊毛,就不能造出有相当质量的制造品;说精良呢绒,非由英国羊毛,不能织成;说英国若能完全防止本国羊毛输出,就能独占几乎全世界呢绒业,没有谁能和他竞争,他就可随意抬高价格,售卖呢绒,并在短期间内,依最有利的贸易差额,取得非常大的财富。这种学说,象大多数其他为许多人民所确信的学说一样,过去为多数人民所盲目信从,而且至今仍为他们所信从。至于一般不懂得呢绒业或未曾研究呢绒业的人,却是几乎全体相信。其实,英国羊毛,不但不是制造精良呢绒所必需,而且全不适合于制造精良呢绒。精良呢绒,全由西班牙羊毛织成。并且,把英国羊毛搀到西班牙羊毛中去织造,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减低呢绒的质量。

    本书曾经说明,此等法规,不仅使羊毛价格,减低到现时应有价格以下,而且使其大大低于爱德华三世时代的实际价格。英格兰苏格兰合并,此法规即通行于苏格兰。据说,苏格兰羊毛价格因此跌了一半。《羊毛研究报告》的作者约翰·斯密,是一位极精明、极聪明的作者。他说,最好的英国羊毛在英国的价格,一般比阿姆斯特丹市上极劣羊毛通常售卖的价格低。这些法规公开提出的目的,是把这商品的价格,减至自然应有的价格之下;毫无疑问,它们曾产生预期的效果。

    也许有人认为,价格这样的降低,由于阻害羊毛的生产,必然大大减低这商品的年产额,虽不比从前低,但比现令状态下市场要是公开自由任其价格上升到自然应有水平时所会有的产额低。但我总相信,其年产额虽多少会受这种法规的影响,但不可能大受影响。羊毛的生产,不是牧羊者使用其劳动及资本的主要目标。说他从羊毛希图利润,不如说他从羊肉希图利润。在多数场合,羊肉的平均或普通价格,可以补偿羊毛平均或普通价格的不足。本书曾经说过(第一篇第十一章):“不论何种规定,如果能降低羊毛及羊皮价格,使低于自然应有的程度,那末在进步和耕作发达的国家,就必然稍能提高羊肉的价格。无论是大牲畜或小牲畜,只要是在改良的耕地上饲养,其价格必须足够支付地主的合理地租和农民的合理利润。所谓合理的利润,即有理由可希望从改良的耕地上取得的利润。如果不够,其饲养不久就会停止。羊毛羊皮如不够支付这种价格,那就必须由羊肉支付。前者所付愈少,后者所付必愈多。这种价格,究竟是怎样由羊的各部分分担,地主与农民是不关心的。他们所关心的,只是付足了价格没有。所以,在进步及耕作发达的国家,他们作为消费者,虽因这种规定可提高食品价格,不免受若干影响,但作为地主与农民,他们的利益,却不大受这种规定的影响。”所以,照这样推论下去,在进步及耕作发达的国家,羊毛价格这样的降低,不致引起这商品年产额的减少。不过,由于它使羊肉价格升涨,所以可能稍稍减低这种家畜肉的需要,从而稍稍减低此种家畜肉的生产。但即是这样,其影响似乎亦不很大。

    不过,对干年产量,其影响虽不很大,但对于品质,其影响却也许有人认为是非常的大。英国羊毛的品质,虽不比从前低,但比现今农耕状态下所应有的程度低,也许有人认为,品质的低,几乎与价格的低成比例。羊毛的品质,既取决于羊种、牧草及羊毛生产全过程中羊的管理与清洁,而牧羊者对于此等事件的注意,又一定要看羊毛价格对所需要的劳动和费用,能提供怎样的赔偿,这是大家可以想象得到的。但羊毛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羊的健康、发育与体躯;改良羊肉所必要的注意,就某几点说,亦就很够改良羊毛了。所以,英国羊毛价格虽低,但其品质,据说,即在现世纪中,亦有相当的改良。价格要是好些,改良也许会大些;价格的低贱,虽然阻碍了这种改良,但却没有完全阻止这种改良。

    所以,此等规定的粗暴,对羊毛年产量及其品质的影响,似没达到人们所预期的那么大(但我认为它对质的影响可能大于对量的影响);羊毛生产者的利益,虽在一定程度上受伤害,但总的说来,其伤害并不象一般所想象的那么大。但是,这种考究,决不能证明,绝对禁止羊毛输出是正当的,只不过充分证明,对羊毛输出课以重税,不会是不正当的。

    一国君主,对其所属各阶级人民,应给予公正平等的待遇;仅仅为了促进一个阶级的利益,而伤害另一阶级的利益,显然是违反这个原则的。这种禁令,正是仅仅为了促进制造业者的利益而伤害了羊毛生产者的利益。

    各阶级人民,都有纳税以支持君主或国家的义务。每输出羊毛一托德即三十八磅,课税五先令甚或十先令,就给君主提供很大的收入。这种课税,也许不象禁止输出有那么大的减低羊毛价格的作用,所以对羊毛生产者利益的损害程度,会少一些。对于制造业者,它提供了足够大的利益,因为他虽然必须以比禁止输出的场合高的价格购买羊毛,但与外国制造业者比较,他至少能够少付五先令或十先令的价格,而且还可省免外国制造业者所必须支付的运费及保险费。要想出对君主能提供很大收入,同时又对任何人都不会引起困难的赋税,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种禁令虽附有防止输出的各种罚则,并没有防止羊毛的输出。大家都知道,每年输出仍是很大的。外国市场与本国市场羊毛价格上很大的差额,对于秘密输出是那么大的引诱,以致严酷的法律也不能加以防止。这种不合法的秘密输出,除了秘密输出者外,对任何人都无利。但是,课有赋税的合法的输出,既给君主提供收入,又可省免其他更苛重、更难堪的赋说的征收,对国内各阶级人民都可有利。

    漂白土,由于被认为是呢绒制造及漂白所必需,故其输出所受的处罚,几乎和羊毛的输出相同。烟管土,虽公认和漂白土不相同,但由于很类似,而且因为漂白土有时可作为烟管土输出,亦受同样的禁止与处罚。

    查理二世第十三年和十四年第七号法令规定,靴、鞋或拖鞋除外,一切生皮鞣皮都禁止输出;这法律给我国靴匠和鞋匠以一种妨害牧畜业和鞣皮业的独占。此后,法律又规定,鞣皮业对每重一百一十二磅鞣皮纳轻微的税一先令,即可摆脱此种独占。他们即以不加制造的鞣皮输出,亦可于输出时,收回所纳国产税的三分之二。一切皮革制造品,都得免税输出;输出者还可收回所纳国产税全部。我国牧畜者,却仍继续受旧时独占权的害。牧畜者散居国内各地,彼此隔离,要团结起来,强迫他们同胞接受他们的独占、或摆脱他人可能强加在他们身上的独占,在他们都是极其困难的。各种制造业者,都住在大都市,所以能够很容易团结起来。连牛骨亦禁止输出;在这点上,制角器和制梳那二种不重要的行业,亦得享受一种妨害牧畜业者的独占。

    以禁止或课税方法,限制半制成品的输出,并不是皮革制造业所特有的。在一件物品还要加工才合于直接使用与消费时,我们的制造业者便以为那应当由他们来完成。羊毛线与绒线和羊毛一样,禁止输出,受同样的处罚,甚至白呢绒输出,亦须纳税;我国染业在这点上,取得了一种妨害呢绒业的独占。我国的呢绒制造者,虽有力防御他们自身,但大部分大的呢绒制造者,兼营染业。所以,用不着防御了。表壳,钟壳,表针盘,钟针盘,都禁止输出。我国制表者和制钟者,似乎都不愿这一类制作品的价格因外国人的竞购而抬高。

    爱德华三世、亨利八世和爱德华六世的一些法令,规定一切金属都禁止输出。铅锡列为例外,或因为此二金属极为丰饶。而其输出,又为当时王国贸易相当大的部分。威廉和玛利第五年第十七号法令,为要奖励开矿,允许由不列颠矿物制造的铁、铜和黄铜的输出,不受禁止。铜块无论产自本国或产自外国,后来威廉三世第九年和第十年第二十六号法令都允许输出。未加工黄铜,即所谓枪炮金属、钟铃金属或货币鉴定人金属(shroff-metal),却仍继续禁止输出。各种黄铜制造品都得免税输出。

    不完全禁止输出的工业原料,往往在输出时课以重税。

    乔治一世第八年第十五号法令规定,英国一切货物,无论是英国生产或制造的,按以前法令,在输出时须纳税的,都得免税输出。但下述各货物,却作为例外,即明矾、铅、铅矿、锡、鞣皮、绿矾、煤炭、梳毛机、白呢绒、菱锌矿、各种兽皮、胶、兔毛、野兔毛、各种毛、马匹、黄色氧化铅矿。这些物品,除了马匹,都是工业原料,半制成品(可视为要进一步加工的材料),或职业用具。这法令,依然要这些货物纳以前所须缴纳的税,即旧补助税及百分之一出口税。

    这法令又规定,有许多染色用的外国染料,得于输入时免纳一切税。但后来输出时,须纳一定的税,但不能算重。似乎,我国染业者,一面认为,奖励此等染料输入,于己有利,一面又认为,稍稍阻害其输出,于己亦有利。但是,商人为了贪欲而想出的此种令人注目的巧妙手法,却似乎在这里失其所望了。因为它必然使输入者注意,不超过国内市场需要而输入。结果,国内市场上,这类商品的供给,总是不足,这类商品的价格,总是比输入自由输出亦自由的场合高些。

    依照上述法令,西尼加胶或阿拉伯胶,列在染料之内,亦得免税输入。在再输出时,要纳轻微的税,一百一十二磅不过三便士。当时,法国独占西尼加附近生产这种染料的国家的贸易;英国市场不容易从生产地点直接输入来供应。干是,乔治二世第二十五年规定,西尼加胶,得从欧洲各地输入(那与航海条例的本首大相违背)。但此法令的目的,不在于奖励这种贸易,所以违反英国重商政策的普通原理,于其输入时,每一百一十二磅课税十先令,而在输出时,又不许退还任何部分。1755年开始的战争的胜利,使英国象从前的法国一样,对那些国家也享受专营贸易的特权,和议一成立,我们的制造者即要乘此良机,建立一种有利于他们自己但有害干这商品生产者及输入者的独占。所以,乔治三世第五年第三十七号法令规定,从英王陛下非洲领土输出西尼加胶,只许输往不列颠;象对我国美洲殖民地和西印度殖民地各列举商品一样,加上了同样的限制、规律、没收及处罚。诚然,其输入,一百一十二磅只纳轻税六便士,但其再输出,一百一十二磅须纳重税三十先令。我国制造业者的意旨,要把这全部产量运到英国来,而且,为要使自己能以自定的价格购买这商品,又规定其中任何部分,除非负担大的费用,不能再输出。事实上,这样的费用,就够阻害它的输出了。他们在这里,象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都是受着贪欲的驱使,但结果同样大失所望。这种重税,是秘密输出的引诱。这种商品,有许多是由英国和非洲,秘密输往欧洲各制造国,尤其是荷兰。因此,乔治三世第十四年第十号法令,把此输出税减为每一百一十二磅纳五先令。

    按旧补助税所依据的地方税则,海狸皮一件估定为六先令八便士;1722年以前,海狸皮每件输入所纳的各种补助税和关税,约等于这地方税的五分之一,即一先令四便士。在输出时,除了旧补助税的一半即仅仅二便士外,都可退还。一种这样重要的工业原料,在输入时,须课这样的关税,被认为太高;于是,在1722年,地方税减为二先令六便士,输入税亦减为六便士。但输出时,亦仅能退还此额的一半。那次胜利的战争,使英国占领了产海狸最多的地方,而海狸皮又为列举商品之一,所以,其输出,就限于从美洲运至英国市场了。我国制造业者不久就想利用这机会。1764年,海狸皮一件输入税减为一便士,输出税则提高至每件七便士,并不得退还任何输入税。同法令又规定,海狸毛或海狸腹部输出,每磅须纳税一先令六便士,但对海狸皮输入税则无所变改,由英国人用英国船输入的,所纳的税仍在四先令与五先令之间。

    煤炭,可视为工业原料,亦可视为职业用具,故其输出,课有重税,现在(1783年)是每吨纳税五先令以上,或每纽卡斯尔煤衡量纳税十五先令以上。这在许多场合,简直高于炭坑所在地的商品原价,甚或高于输出港的商品原价。

    但真正职业用具的输出,一般不是通过高关税,而是通过绝对禁止来限制。于是,威廉三世第七年和第八年第二十号法令第八条规定,织手套和长祙的织机或机械禁止输出,违则不仅把输出乃至企图输出的织机或机械没收,而且须科罚金四十镑,一半归于国王,一半归于告发人。同样,乔治三世第十四年第七十一号法令规定,棉制造业、麻制造业、羊毛制造业和丝制造业使用的一切用具禁止输出,违则货物没收,犯者科罚金二百镑,知情不报又以船供其运输的船长,亦须科罚金二百镑。

    当死的职业用具的输出受到这么重的处罚时,活的职业用具即技工自不能听其来去自如。所以,乔治一世第五年法令第二十七号规定,凡引诱英国技工或制造业工人到外国去执行职业或传授职业者,初犯科罚一百镑以下的罚金,处三个月徒刑,并继续拘禁,到罚金付清之时为止;再犯即随法庭意旨,科以罚金,处十二个月徒刑,并继续拘禁,到罚金付清之时为止。乔治二世第二十三年第十三号法令,加重了这种处罚,即初犯科罚金五百镑,处十二个月徒刑,并继续拘禁,到罚金付清之时为止;再犯科罚金一千镑,处二年徒刑,并继续拘禁,到罚金付清之时为止。

    按照上述二法令中前一个法令,某一个人如被证明曾勾引某一技工,或某一技工如被证明受人引诱或答应或订约为上述目的前往外国,那末这样的技工,必须向法庭提出不出国的合式的保证,而在未向法庭提出此种保证以前,得由法庭拘禁。

    若有某一技工,竟自出国了,并在外国执行其职业或传授其职业,则在英王陛下的驻外公使或领事的警告下,或在当时阁员的警告下,必须在接警告后六个月内回国,并继续住在本国,否则即从那时候起,被剥夺一切国内财产的继承权,亦不得作国内任何人的遗嘱执行人或财产管理人,更不得继承、承受或购买国内任何土地。他自己所有的动产及不动产,也被国王没收,作为外国人看待,不受国王保护。

    我国自夸爱护自由。无须说明,此等规定和此等夸大的自由精神是多么矛盾。十分明显,这种自由,在这场合,为了商人和制造业者琐细的利益而被牺牲了。

    这一切规定可称颂的动机,是推广我国制造业。但推广的方法,不是改良自己的制造业,而是阻抑我们邻国的制造业,并尽可能消灭一切可恶竞争者的捣乱性竞争。我国制造业者认为,他们应当独占本国同胞的技能才干。通过限制某些职业在一个时间内所得雇用的人数,并规定一切职业须有长时间的学徒时期,他们企图局限各职业的知识,使仅为少数人所掌握,而且愈少愈好,他们又不愿这少数人中有一些人到外国去传授技能给外国人。

    消费是一切生产的唯一目的,而生产者的利益,只在能促进消费者的利益时,才应当加以注意。这原则是完全自明的,简直用不着证明。但在重商主义下,消费者的利益,几乎都是为着生产者的利益而被牺牲了,这种主义似乎不把消费看作一切工商业的终极目的,而把生产看作工商业的终极目的。

    对于凡能与本国产物和制造品竞争的一切外国商品,在输入时加以限制,就显然是为着生产者的利益而牺牲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了。为了前者的利益,后者不得不支付此种独占所增加的价格。

    对于本国某些生产物,在输出时发给奖励金,那亦全是为了生产者的利益。国内消费者,第一不得不缴纳为支付奖励金所必要征收的赋税;第二不得不缴纳商品在国内市场上价格抬高所必然产生的更大的赋税。

    有名的与葡萄牙签订的通商条约,通过高的关税,使我国消费者不能向邻国购买我们本国气候所不宜生产的商品,但必须向一个遥远的国家购买这种商品,虽明知该国这种商品的品质较差。国内消费者,为了使本国生产者能在比较有利的条件下输出某几种产物到这一个遥远国家去,不得不忍受此种困难。这几种产物的强迫输出在国内市场上引起的增高价格,亦得由消费者支付。

    但为管理我国美洲殖民地和西印度殖民地而订立的许多法律,比我国所有其他通商条例,都更严重地牺牲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以顾全生产者的利益。一个大的帝国建立起来了,而其建立的唯一目的,便是造成一个顾客之国,使他们只能向我国各生产者的店铺购买我国所能供给的各种物品。我国生产者由此种独占取得的仅是价格稍稍的提高,而我国消费者要负担全部费用,以维持这个帝国,护卫这个帝国。为了这个目的,仅仅为了这个目的,我国在最近二次战争中,用去了二亿镑以上,借债一亿七千万镑以上,至于前此各次战争用费,还不算在里面。单单这一项借款的利息,不仅大于由殖民地贸易独占据说所能得到的异常的利润的全部,而且大于这贸易的价值的全部,换言之,大于每年平均输出到殖民地的货物价值的全部。

    谁是这重商学说体系的设计者,不难于确定。我相信,那决不是消费者,因为消费者的利益全被忽视了。那一定是生产者,因为生产者的利益受到那么周到的注意。但在生产者中,我们的商人与制造业者,又要算是主要的设计者。在这一章所讨论的商业条例中,我们制造者的利益,受到了最特别的注意。消费者或不如说其他生产者的利益,就为着制造业者的利益而被牺牲了。

    第九章 论重农主义即政治经济学中把土地生产物看作各国收入及财富的唯一来源或主要来源的学说

    关干重商主义,我觉得有详细说明的必要。但政治经济学中的重农主义,却不需要这么长的说明。

    据我所知,把土地生产物看作各国收入及财富的唯一来源或主要来源的学说,从来未被任何国家所采用;现在它只在法国少数博学多能的学者的理论中存在着。对于一种未曾、也许永远不会危害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学说的谬误,当然不值得长篇大论去讨论。不过,对于这个极微妙的学说,我将尽我所能,明确说出它的轮廓。

    路易十四有名的大臣科尔伯特,为人正直,而且勤勉异常,有渊博的知识,对于公共账目的检查,又富有经验,极其精明。总之,在各方面,他的能力都使他对于公共收入的征收与支出,能搞得井井有条。不幸,这位大臣抱有重商主义的一切偏见。这种学说,就其性质与实质说,就是一种限制与管理的学说,所以,对于一个惯于管理各部公务,并设置必要的制裁与监督,使各部事务不逾越其适当范围,而又勤苦工作的事务家,是很合脾胃的。他对于一个大国的工业及商业所采用的管理方式,与管理各部公务的方式一样;他不让各个人在平等自由与正义的公平计划下,按照各自的路线,追求各自的利益,却给某些产业部门以异常的特权,而给其他产业部门以异常的限制。他不仅象欧洲其他大臣一样;更多地鼓励城市产业,很少鼓励农村产业;而且他还愿意压抑农村产业,以支持城市产业。为了使城市居民得以廉价购买食物,从而鼓励制造业与国外贸易,他完全禁止谷物输出;这样就使农村居民不能把其产业产品的最重要部分,运到外国市场上去。这种禁令,加上旧日限制各省间谷物运输的各省法规,再加上各省对耕作者的横征暴敛,就把这个国家的农业,压抑得不能依照自然趋势,按其肥沃土壤和极好气候所应有的发展程度而发展了。这种销沉沮丧的状态,在全国各地都多少感觉到了;关于发生这种状态的原因,有许多方面业已开始深讨。科尔伯特鼓励城市产业过于鼓励农村产业的办法,似乎是此中原因之一。

    谚语说,矫枉必须过正。主张把农业视为各国收入与财富的唯一来源的这些法国学者们,似乎采用了这个格言。由于在科尔伯特的制度中,和农村产业比较,城市产业确是过于受到重视,所以在这些重农主义学者的学说中,城市产业就必定受到轻视。

    他们把一般认为在任何方面对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有所贡献的各阶级人民,分为三种。第一种,土地所有者阶级;第二种,耕作者、农业家和农村劳动者阶级,对于这一阶级,他们给以生产阶级这一光荣称号;第三种,工匠、制造者和商人阶级,对于这一阶级,他们给以不生产阶级这一不名誉的称号。

    所有者阶级,所以对年产物有贡献,是因为他们把金钱花在土地改良上,花在建筑物、排水沟、围墙及其他改良或保养上,有了这些,耕作者就能以同一的资本,生产更多的生产物,因而能支付更大的地租。这种增高的地租,可视为地主出费用或投资改良其土地所应得的利息或利润。这种费用,在这个学说中,称为土地费用。

    耕作者或农业家所以对年产物有贡献,是因为他们出费用耕作土地。在重农主义体系中,这种费用称为原始费用和每年费用。原始费用包括:农具、耕畜、种子以及农业家的家属、雇工和牲畜。在第一年度耕作期间(至少在其大部分期间)或在土地有若干收获以前所需的维持费。每年费用包括:种子、农具的磨损以及农业家的雇工、耕畜和家属(只要家属中某些成员可视为农业雇工)每年的维持费。支付地租后留给他的那一部分土地生产物,首先应该足以在相当期间内,至少在他耕种期间内,补偿他的全部原始费用并提供资本的普通利润;其次应该足以补偿他全部的每年费用,并提供资本的普通利润。这两种费用,是农业家用于耕作的两种资本;倘若这两种资本不经常地回到他手中,并给他提供合理的利润,他就不能与其他职业者处在同等地位经营他的业务;他为了自身的利益,必然会尽快地放弃这种职业,而寻求其他职业。为使农业家能继续工作所必需的那一部分土地生产物,应视为农业的神圣基金,倘若地主加以侵害,就必然会减少他自己土地的产物,不要多少年,就会使农业家不但不能支付此种苛酷的地祖,而且不能支付应当支付的合理地租。地主应得的地租,只是把先前用于生产总产物或全部产物所必需的一切费用完全付清之后留下来的纯产物。因为耕作者的劳动,在付清这一切必要费用之后,还能提供这种纯产物,所以在这种学说中,这个阶级才被尊称为生产阶级。而且由于同一理由,他们的原始费用和每年费用,在这种学说中。亦被称为生产性费用,团为这种费用,除了补偿自身的价值外,还能使这个纯产物每年再生产出来。

    所谓土地费用,即地主用来改良土地的费用,在这种学说中,亦被尊称为生产性费用。此等费用的全部及资本的普通利润,在还未通过增高的地租完完全全还给他主以前,这增高的地租,应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教会不应课以什一税,国王亦不应课以赋税。不然,就会妨害土地的改良,从而妨害教会自身的什一税的未来增加,也妨害国王自身的赋税的未来增加。因为在良好状态下,此等土地费用,除了再生产它自身全部价值以外,还能在若干时间以后,使纯产物再生产出来,所以在这种学说中,它亦被称为生产性费用。

    在这种学说中,被称为生产性费用的,就只有这三种,即地主的土地费用,农业家的原始费用及每年费用。其他一切费用,其他一切阶级人民,即使一般认为最生产的那些人,亦因为这个缘故,被视为是完全不生产的。

    按人们一般的见解,工匠与制造者的劳动,是极能增加土地原生产物的价值的,但在这种学说中,工匠和制造者却特别被视为完全不生产的阶级。据说,他们的劳动,只偿还雇用他们的资本并提供其普通利润。这种资本乃是雇主垫付给他们的原材料、工具与工资,是被指定用来雇用他们、维持他们的基金。其利润乃是被指定用来维待他们的雇主的基金。他们的雇主,垫付他们以他们工作所需的原材料、工具及工资,也同样垫付他自己以维持他自己所需的费用。他所垫付的这种维持费,通常和他在产品价格上所希冀的利润成比例。倘若产品价格不够偿还他为自己而垫付的维持费,以及为劳动者而垫付的原材料、工具与工资,那他就显然没有偿还他所投下的全部费用。所以制造业资本的利润,并不象土地的地租一样,是还清全部费用以后留下的纯产物。农业家的资本,象制造者的资本一样,给资本所有者提供利润,但农业家能给他人提供地租,制造者却不能够。所以用来雇用并维持工匠、制造业工人的费用,只延续——如果可以这样说——它自身价值的存在,并不能生产任何新的价值。这样,它是全无生产或不生产的费用。反之,用来雇用农民或农村劳动者的费用,却除了延续它本身价值的存在,还生产一个新的价值,即地主的地租。因此,它是生产性费用。

    商业资本和制造业资本,同样是不生产的。它只能延续它自身价值的存在,不能生产任何新价值。其利润,不过是投资人在投资期间内或收得报酬前为自身而垫付的维持费的补偿,换言之,不过是投资所需用费的一部分的偿还而已。

    工匠和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对于土地原生产物全年产额的价值,不能有什么增加。诚然,他们的劳动,对于土地原生产物某特定部分的价值,确有很大的增加,但他们在劳动时要消费原生产物其他部分。他们对这部分的消费,恰好等于他们对那部分的增加。所以,无论在那一个时间,他们的劳动,对全部的价值,也没有一点的增加。例如,制造一对花边的人,有时会把仅值一便士的亚麻的价值,提高到三十镑。乍看起来,他似乎把一部分原生产物的价值,增加了约七千二百倍,但其实,他对原生产物全年产额的价值,毫无所增。这种花边的制造,也许要费他二年劳动。花边制成后,他所得的那三十镑,只不过补还这二年他给自己垫付的生活资料罢了。他每日、每月或每年的劳动,对于亚麻所增加的价值,只不过补偿这一日、一月或一年他自身消费掉的价值。所以,无论在什么时候,他对土地原生产物全年产额的价值,都没有一点的增加。他继续消费的那部分原生产物,总是等于他继续生产的价值。被雇在这种费用多而又不重要的制造业上的人,大部分都是非常贫穷的。这种现象,可使我们相信,他们制造品的价格,在普通场合,并没有超过他们生活资料的价值。但就农业家及农村劳动者的工作说,情形就不相同了。在一般情况下,他们的劳动,除了补还他们的全部消费,和雇用并维持工人及其雇主的全部费用外,还继续生产一个价值,作为地主的地租。

    工匠、制造业工人、商人,只能由节俭来增加社会的收入与财富,或按这种学说的说法,只能由克己,即自行剥夺自己生活资料基金的一部分,以增加社会的收入或财富。他们每年所再生产的,只是这种基金。所以,倘若他们每年不能节省若干部分,倘若不能每年自行剥夺若干部分的享受,则社会的收入与财富,就丝毫不能因他们的劳动而有所增加。反之,农业家及农村劳动者却可享受其自己生活资料基金全部,同时仍可增加社会的收人与财富。他们的劳动,除了给自己提供生活资料以外,还能每年提供一种纯产物;增加这种纯产物,必然会增加社会的收入与财富。所以,象法国、英国那样以地主和耕作者占人民中大部分的国家,就能由勤劳及享乐而致富。反之,象荷兰、汉堡那样以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占人民中大部分的国家,却只能由节俭与克己而致富。境况如此不同的国家,利害关系也极不相同,所以普通国民性也极不相同。在前一类国家中,宽大、坦白和友爱,自成为普通国民性的一部分。在后一类国家中,自会养成偏狭、卑鄙和自私心,厌恶一切社会性娱乐与享受。

    不生产阶级,即商人、工匠、制造业工人的阶级,是由其他两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及耕作者阶级——维持与雇用的。这一阶级工作的材料,由他们供给,这一阶级的生活资料基金,由他们供给,这一阶级在工作时所消费的谷物和牲畜,亦由他们供给。不生产阶级一切工人的工资以及他们一切雇主的利润,最终都须由地生及耕作者支付。这些工人和这些雇主,严格地说,是地主和耕作者的佣人。他们与家仆的区别,仅为一在户外工作、一在户内工作。这两种人依赖同一主人出资来养活。他们的劳动,都是不生产的,都不能增加土地原生产物总额的价值。它不但不能增加这总额的价值,还是一种必须从这总额中支付的支出。

    不过,对于其他二阶级,这个不生产阶级,不仅有用,而且是大大有用。有了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地主与耕作者才能以少得多的自己劳动的产物,购得他们所需的外国货物及本国制造品。要是他们企图笨拙地、不灵巧地亲自输入或亲自制造这些东西,那就要花大得多的劳动量。借着不生产阶级的帮助,耕作者能专心耕作土地,不致为其他事务分心。专心的结果,耕作者所能生产的产品便更多了。这种更多的产品,能够充分补偿他们自己和地主雇用并维持这一不生产阶级所费的全部费用。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就其本身性质说,虽是完全不生产的,但间接有助于土地生产物的增加。他们的劳动,使生产性劳动者专心于原有职业,即耕作土地,因而增进生产性劳动者的生产力。耕耘这一业务,往往由于不以耕耘为业的人的劳动,变得更简易,变得更好。

    就任何一点说,限制或阻害商人、工匠及制造业工人的产业,都不是地主及耕作者的利益。这一不生产阶级越自由,他们之间各种职业的竞争越激烈,其他二阶级所需的外国商品及本国制造品,就将以越低廉的价格得到供给。

    压迫其他二阶级,也不可能是不生产阶级的利益。维持并雇用不生产阶级的,乃是先维持耕作者再维持地主以后剩留下来的剩余土地生产物。这剩余额越大,这一阶级的生计与享乐,必越得到改进。完全正义、完全自由、完全平等的确立,是这三阶级同臻于最高度繁荣的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秘诀。

    在荷兰和汉堡那样主要由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这一不生产阶级构成的商业国家中,这一类的人,也是这样由地主及土地耕作者来维持和雇用的。但其中有一区别,亦只有一区别,即这些地主与耕作者,大部分都离这些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非常的远,换言之,供后者以工作材料和生活资料基金的,乃是其他国家的居民,其他政府的人民。

    但这样的商业国,不仅对其他各国居民有用,而且大大有用。其他各国居民,本应在国内找得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但由于国家政策的某种缺点,不能在国内找到他们。有了商业国,这种极其重要的缺陷,就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填补。

    对此等商业国的贸易或其所供给的商品征课高关税,以妨害或抑制此等商业国的产业,决不是有田地的国家——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利益。这种关税,提高这些商品的价格,势必减低用以购买商业国商品的它们自己土地的剩余生产物或其价格的真实价值。这种关税的唯一作用是,妨害此等剩余生产物的增加,从而妨害它们自己土地的改良与耕作。反之,准许一切此等商业国享有贸易上最完全的自由,乃是提高这种剩余生产物价值,鼓励这种剩余生产物增加,并从而鼓励国内土地改良及耕作的最有效方策。

    这种完全的贸易自由,就以下一点说,也是最有效的方策。它在适当期间,供他们以国内所缺少的工匠、制造业工人及商人,使得他们在国内感到的那种最重要缺陷,在最适当、最有利的情况下得到填补。

    土地剩余生产物不断增加,到了相当时期,所创造的资本,必有一部分不能按普通利润率没在改良土地或耕作土地上。这一剩余部分,自会改用于在国内雇用工匠与制造业工人。国内的工匠与制造业工人,能在国内找得他们工作的材料和生活资料基金,所以,即使技术与熟练程度远不如人,亦能立即与商业国同类工匠及制造业工人,以同样低廉的价格,作成他们的产品,因为此等商业国同类工匠与制造业工人,必须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运来所需的材料与生活资料。即使由于缺少技术与熟练程度,他们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和此等商业国同类工匠及制造业工人,以同样低廉的价格,作成他们的产品,但也许能够在国内市场上,以同样低廉的价格出售他们的产品,因为此等商业国同类工匠及制造业工人制造的货物,必须由很远很远的地方运来。而且,在他们的技术与熟练程度改进了的时候,他们很快就能以更低廉的价格出售他们的产品。于是,此等商业国的工匠与制造业工人,将在那些农业国的市场上遇着竞争者,不久以后,就不得不贱卖,被赶出市场。随着技术与熟练程度的逐渐改进,此等农业国制造品的低廉,将使其制造品在适当时期,推广到国内市场之外,即椎销于许多国外市场,并在那里,按同样的方式,逐渐把此等商业国的许多制造品排挤出去。

    农业国原生产物及制造品不断增加,到了相当时期,所创造的资本,必有一部分不能按普通利润率,投在农业或制造业上。这一部分资本,自会转投在国外贸易上,把国内市场上不需要的过剩的原生产物及制造品,运到外国去。在输出本国生产物时,农业国商人,亦将比商业国商人处于更有利地位,象农业国工匠及制造业工人,比商业国工匠及制造业工人,处于更有利地位一样。后者必须在远地寻求货物、原料与食品,前者能在国内找得这些东西。所以,即使他们航海技术较为低劣,他们亦能和商业国商人,以同样低廉的价格,在外国市场上出售他们的货物。如果有同等的航海技术,就能以更低廉的价格出售了。因此,在国外贸易这一部门,他们不久就能和商业国商人竞争,并在相当期间,把此等商人全部排挤出去。

    所以,按照这个宽宏制度,农业国要培育本国的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最有利的方法,就是对一切其他国家的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给予最完全的贸易自由。这样就能提高国内剩余土地生产物的价值,而这种价值的不断增加,就将逐渐建立起来一笔基金,它在相当时期内,必然把所需的各种工匠、制造业工人及商人培育起来。

    反之,倘若农业国以高关税或禁令压抑外国人民的贸易,就必然在两个方面妨害它本身的利益。(一)提高一切外国商品及各种制造品的价格,必然减低用以购买外国商品及各种制造品的本国剩余土地生产物的真实价值;(二)给予本国商人、工匠与制造业工人以国内市场的独占,就提高工商业利润率,使高于农业利润率,这样就把原来投在农业上的资本的一部分吸引到工商业去,或使原要投在农业上的那一部分资本,不投到农业上。所以,这个政策在两个方面妨害农业。(一)减低农产物的真实价值,因而减低农业利润率;(二)提高其他一切资本用途的利润率。农业因此成为利益较少的行业,而商业与制造业却因此变得更有利可图。各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都企图尽可能把资本及劳动从前一类用途改投到后一类用途。

    农业国通过这种压制政策,虽能以比在贸易自由情况下稍大的速度(这大有疑问)培育本国的工匠、制造业工人及商人,但这是在其尚未十分成熟以前,过早地把他们培育起来(如果可这样说)。过速地培育一种产业,结果就会压抑另一种更有价值的产业。对于仅能补偿所投资本并提供其普通利润的产业,如以过于急速的方法加以培育,结果就会压抑另一种产业,即除了补偿资本并提供其利润以外,还能提供一种纯产物作为地主地租的产业。过于急速地鼓励全不生产的劳动,必然压抑生产性劳动。

    至于按照这个学说,土地年产物全部是怎样在上述那三个阶级之间进行分配,不生产阶级的劳动为什么只补还它所消费的价值,而不增加那全额的价值,则由这一学说的最聪明、最渊博的创始者魁奈,用一些数学公式表明出来了。在这些公式中,他对第一个公式特别重视,标名为《经济表》。他想象在最完全的自由状态下,因而是在最繁荣的状态下,在年产物能提供最大量纯产物,而各阶级能在全部年产物中享有其应得部分的情况下,他用第一个公式把想象的这种分配的进行方式表述出来。接着,有几个公式,又把在有各种限制及规章条例的状态下,在地主阶级和不生产阶级受惠多于耕作者阶级的状态下,在这两个阶级侵蚀生产阶级应得部分的状态下,他所想象的这种分配的进行方式,表述出来。按照这个学说,最完全自由状态所确立的自然分配,每一次受侵蚀,每一次受侵害,都必然会不断地多少减损年产物的价值与总和,因而使社会收入与财富逐渐减少。减少的程度,必按照侵蚀程度,必按照自然分配所受的侵害程度,而以较速或较缓的程度,日益加剧。这些公式,把这学说认为必和这自然分配所受不同侵害程度相适应的不同减少程度,表述出来。

    有些有思想的医生,以为人体的健康只能靠食物及运动的正确养生方法来保持,稍有违犯,即将按违犯程度的比例而引起相等程度的疾病。但经验似乎告诉我们,在各种不同的养生方法下,人类身体常能保持最良好的状态,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甚至在一般认为很不卫生的情况下,也能保持健康。其实,人体的健康状态,本身就含有一种未被发觉的保卫力量,能在许多方面预防并纠正极不良卫生方法的不良结果。魁奈自己就是一个医生并且是个极有思想的医生,他似乎对于国家亦抱有同样的概念,以为只有在完全自由与完全公平的正确制度下,国家才能繁荣发达起来。他似乎没有考虑到,在国家内,各个人为改善自身境遇自然而然地、不断地所作的努力,就是一种保卫力量,能在许多方面预防并纠正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公平和压抑的政治经济的不良结果。这种政治经济,虽无疑会多少阻碍一国趋于富裕繁荣的发展,但不能使其完全停止,更不能使一国后退。如果一国没有享受完全自由及完全正义,即无繁荣的可能,那世界上就没有一国能够繁荣了。幸运的是,在国家内,自然的智慧,对于人类的愚蠢及不公正的许多恶影响,有了充分的准备,来做纠正,正如在人体内,自然的智慧,有充分准备,来纠正人类的懒惰及无节制的不良结果一样。

    但是,这种学说最大的谬误,似乎在于把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看做全无生产或全不生产的阶级。这种看法的不适当,可由下面的话来说明。

    第一,这种学说也承认这一阶级每年再生产他们自身每年消费的价值,至少是延续了雇用他们和维持他们的那种资财或资本的存在。单就这一点说,把无生产或不生产的名称加在他们头上,似乎很不妥当。只生一男一次来代替父母、延续人类而不能增加人类数目的婚姻.不能称为不生儿育女的婚姻。诚然,农业家与农村劳动者,除补偿维持他们和雇用他们的资财以外,每年还再生产一种纯产物,作为地主的地租。生育三个儿女的婚姻,确比仅生育两个儿女的婚姻更有生产力,而农民与农村劳动者的劳动,确比商人、制造业工人与工匠的劳动更有生产力。但是,一个阶级的更多的生产,决不能使其他阶级成为无生产或不生产的。

    第二,无论怎样说,把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和家仆一样看待,似乎是完全不适当的。家仆的劳动,不能延续雇用他们和维持他们的基金的存在。他们的维持与雇用,全由主人出费用;他们所搞的工作,在性质上并没有偿还这种费用的可能。他们的工作,大都是随生随灭的事务,不固定在亦不实现在任何可卖商品上,以补偿他们工资及维持费的价值。反之,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的劳动,却自然而然地固定在并实现在可卖商品上。因此,在讨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劳动那一章中,我把工匠、制造业工人及商人,归到生产性劳动者内,而把家仆归到无生产或不生产的劳动者内。

    第三,无论根据何种假设,说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的劳动,不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都似乎是不妥当的。例如,即使我们假定(象这种学说所假定的一样),这一阶级每日、每月或每年所消费的价值,恰好等于他们每日、每月或每年所生产的价值,亦不能因此便断言,他们的劳动,对社会的真实收入,对社会上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真实价值,无所增加。例如,某一工匠,在收获后六个月时间,作成了值十镑的作业,那末即使他同时消费了值十镑的谷物及其他必需品,他实际上亦对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增加了十镑的价值。在他消费半年收入即价值十镑的谷物及其他必需品时,他又生产了一个等价值的产品,使他自己或别人能购买相等的半年收入。所以,这六个月时间所消费及所生产的价值,不等于十镑,而等于二十镑。诚然,无论在什么时候,只存在着这十镑的价值,但若这价值十镑的谷物及其他必需品,不为这工匠所消费,而为一兵土或一家仆所消费,那末在六个月终,还存在的那一部分年产物的价值,就比这工匠劳动的场合要少十镑的价值了。所以,即使他所生产的价值,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没有超过他所消费的价值,但无论在什么时候,市场上货物实际存在的价值,都赖有他的生产,能比没有他生产的场合大。

    此种学说的拥护者往往说,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的消费,等于他们所生产的价值。在他们这样说时,其意思也许只是,他们的收入,或指定供他们消费的基金,等于他们所生产的价值。如果他们的话表达得确切些,如果他们只说,这一阶级的收入等于这一阶级所生产的价值,读者们也许更容易想到,这一阶级从这个收入节省下来的东西,必会多少增加社会的真实财富。但为了要说出一种象似议论一样的东西,他们不得不照他们本来的说法来说了。然而,即使假定事情真如他们所假设一样,那种议论亦是非常不得要领的。

    第四,农业家及农村劳动者,如果不节俭,即不能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即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这和工匠、制造业工人及商人是一样的。任何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都只能由两种方法来增加。其一,改进社会上实际雇用的有用劳动的生产力;其二,增加社会上实际雇用的有用劳动量。

    有用劳动的生产力的改进,取决于:(一)劳动者能力的改进;(二)他工作所用的机械的改进。因为工匠及制造业工人的劳动,能比农业家和农村劳动者的劳动,实行更细密的分工,使每个工人的操作更为单纯,所以就工匠及制造业工人说,这两种改进都能达到高得多的程度。因此,在这方面,耕作者阶级并不比工匠及制造者阶级处于优越地位。

    任何社会实际雇用的有用劳动量的增加,必完全取决于雇用有用劳动的资本的增加;这种资本的增加,又必恰好等于收入(资本管理人的收入或资本出借人的收入)的节省额。如果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真如这一学说所设想的那样,自然而然地比地主及耕作者更有节俭储蓄的倾向,那末他们也就更能够增加本社会所雇用的有用劳动量,因而更能够增加本社会的真实收入即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

    第五,即使一国居民的收入,真如这一学说所设想的那样,全由其居民劳动所能获得的生活资料构成,在其他一切条件都相等的场合,工商业国的收入,亦必比无工业或无商业的国家的收入大得多。一国通过商业及工业每年能从外国输入的生活资料量,就比其土地在现有耕作状态下所能提供的多。城市居民,虽往往没有田地,亦能靠自身的劳动得到大量的他人土地原生产物,不仅获得工作的原料,而且获得生活资料基金。城市与其邻近农村的关系,往往即是一个独立国家与其他独立国家的关系。荷兰就是这样从其他国家得到他们生活资料的大部分。活牲畜来自霍耳斯廷及日兰德;谷物来自几乎欧洲各个国家。小量的制造品,能购买大量的原生产物。所以,工商业国自然以小部分本国制造品来交换大部分外国原生产物;反之,无工商业的国家,就大都不得不费去大部分本国原生产物,来购买极小部分的外国制造品。前者所输出,仅能维持极少数人,供应极少数人使用,但所输入,却为多数人的生活资料及供应品。后者所输出,是多数人的供应品及生活资料,但所输入的却只是极少数人的供应品及生活资料。前一类国家的居民,总能享用比其土地在现有耕作状态下所能提供的多得多的生活资料。后一类国家的居民,却只能享用少得多的生活资料。

    这一学说虽有许多缺点,但在政治经济学这个题目下发表的许多学说中,要以这一学说最接近千真理。因此,凡愿细心研讨这个极重要科学的原理的人,都得对它十分留意。这一学说把投在土地上的劳动,看做唯一的生产性劳动,这方面的见解,未免失之偏狭;但这一学说认为,国民财富非由不可消费的货币财富构成,而由社会劳动每年所再生产的可消费的货物构成,并认为,完全自由是使这种每年再生产能以最大程度增进的唯一有效方策,这种说法无论从哪一点说,都是公正而又毫无偏见的。它的信徒很多。人们大都爱好怪论,总想装作自己能理解平常人所不能理解的东西;这一学说与众不同,倡言制造业劳动是不生产的劳动,也许是它博得许多人赞赏的一个不小的原因。在过去数年间,他们居然组成了一个很重要的学派,在法国学术界中,取得了经济学家的名称。他们的作品,把许多向来不曾有人好好研究过的题目,提到大众面前讨论,并使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程度上赞助农业,所以对于他们的国家,他们确有贡献。就因为他们这种说法,法国农业一向所受的各种压迫,就有好几种得到了解脱。任何未来的土地购买者或所有者都不得侵犯的租期,已由九年延长到二十七年了。往昔国内各省间谷物运输所受各省的限制,完全废除了;输出谷物到外国的自由,在一切普通场合,亦由王国的习惯法所确认了。这个学派有许多著作,不仅讨论真正的政治经济学,即讨论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而且讨论国家行政组织其他各部门。这些著作,都绝对遵循魁奈的学说,不加任何修改。因此,他们的著作大部分都和他的学说相同。对于这学说,曾作最明白、最联贯的阐述的,乃是曾任马提尼科州长的里维埃所著《政治社会的自然与基本制度》那一小册子。这整个学派,对于他们的大师的称扬,不下于古代任何哲学学派对其创立者的称扬。不过,这学派的大师自己倒是非常谦虚、非常朴质的。有一位勤勉而可尊敬的作者米拉波说,“从有世界以来,有三个大发明在极大程度上给政治社会带来安定,这些发明,与其他丰富和装饰政治社会的许多发明无关。第一,是文字的发明,只有它使人类能把其法律、契约、历史和发明照原样传达下去。第二,是货币的发明,它使各文明社会联结起来。第三,是《经济表》,它是其他二种发明的结果,把这二者的目标弄得齐全,使它们完善了;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大发现,而我们的子孙将从此获得利益。”

    近代欧洲各国的政治经济学,比较有利于制造业及国外贸易,即城市产业,比较不利于农业,即农村产业;其他各国的政治经济学,则采用不同的计划,比较有利于农业,比较不利于制造业及国外贸易。

    中国的政策,就特别爱护农业。在欧洲,大部分地方的工匠的境遇优于农业劳动者,而在中国,据说农业劳动者的境遇却优于技工。在中国,每个人都很想占有若干土地,或是拥有所有权,或是租地。租借条件据说很适度,对于租借人又有充分保证。中国人不重视国外贸易。当俄国公使兰杰来北京请求通商时,北京的官吏以惯常的口吻对他说,“你们乞食般的贸易!”除了对日本,中国人很少或完全没有由自己或用自己船只经营国外贸易。允许外国船只出入的海港,亦不过一两个。所以,在中国,国外贸易就被局限在狭窄的范围,要是本国船只或外国船只能比较自由地经营国外贸易,这种范围当然就会大得多。

    制造品常常是体积小价值大,能以比大部分原生产物更小的费用由一国运至他国,所以在所有国家,它们都是国外贸易的主要支柱。而且在幅员不象中国那么广大而国内贸易不象中国那么有利的国家,制造业亦常需要国外贸易来支持。设无广阔的国外市场,那在幅员不大仅能提供狭小国内市场的国家,或在国内各省间交通不方便而国内某地生产物不能畅销国内各地的国家,制造业就没有好好发展的可能。必须记住,制造业的完善,全然依赖分工,而制造业所能实行的分工程度,又必然受市场范围的支配,这是我们曾经说过的。中国幅员是那么广大,居民是那么多,气候是各种各样,因此各地方有各种各样的产物,各省间的水运交通,大部分又是极其便利,所以单单这个广大国内市场,就够支持很大的制造业,并且容许很可观的分工程度。就面积而言,中国的国内市场,也许并不小于全欧洲各国的市场。假设能在国内市场之外,再加上世界其余各地的国外市场,那末更广大的国外贸易,必能大大增加中国制造品,大大改进其制造业的生产力。如果这种国外贸易,有大部分由中国经营,则尤有这种结果。通过更广泛的航行,中国人自会学得外国所用各种机械的使用术与建造术,以及世界其他各国技术上、产业上其他各种改良。但在今日中国的情况下,他们除了模仿他们的邻国日本以外,却几乎没有机会模仿其他外国的先例,来改良他们自己。

    古埃及和印度政府的政策,似亦比较有利于农业,比较不利于其他一切职业。

    古埃及和印度,都把全体人民分成若干阶级或部族,由父至子,世袭某一特定职业或某一种类职业。僧侣的儿子,必然是僧侣;士兵的儿子,必然是士兵;农业劳动者的儿子,必然是农业劳动者;织工的儿子,必然是织工;缝工的儿子,必然是缝工;余可类推。在这两国,僧侣阶级占最高地位,其次是士兵;而农业家及农业劳动者阶级,在地位上都高于商人及制造者阶级。

    这两国的政府都特别注意农业的利益。古埃及国王为使尼罗河灌溉各地而兴建的水利工程,在古代是很有名的;其遗迹至今还为旅行者所赞赏。印度古代各王公为使恒河及许多河流灌溉各地而兴建的同种工程,虽不如前者有名,但是一样伟大。所以,这两国虽亦间有粮食不足情况,但都以粮食丰饶而闻名于世。那里虽都是人烟极其稠密,但在一般丰年,他们都能输出大量谷物到邻国去。

    古埃及有畏海的迷信;印度教不许教徒在水上点火,因而不许教徒在水上烹调任何食物,所以实际上就等于禁止教徒作远海的航行。埃及和印度人都几乎完全依赖外国航业,来输出他们的剩余生产物。这样的依赖,必然限制市场,所以必然阻害剩余生产物的增加。而且,它对制造品增加的阻害,在程度上必然大于对原生产物增加的阻害。与最重要部分的土地原生产物比较,制造品需要大得多的市场。一个鞋匠一年可制造三百多双鞋,但其家属一年也许不会穿坏六双。所以,他至少要有五十家象他那样的家属来光顾他,不然,他自身劳动的全部产物即无法售脱。在任何一个大国,即使人数最多的那一类工匠,在国内居民中所占比例,很少在五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一以上。但在英国和法国那样的大国,据一些作家计算,以农业为职业的人数占全国居民二分之一,据另一些作家计算,则为三分之一,但据我所知,没有一个作家计算为五分之一以下。英法两国的农产物,大部分在国内消费,那末照此等计算,每一家农民,只须一家、两家至多四家象他那样的家属来光顾,就可售脱他的全部劳动生产物。所以,农业和制造业比较,更能在市场有限这个不利情况下来维持自己。诚然,在古埃及和印度,外国市场的狭窄,在一定程度上由内地航运的便利得到补偿,内地航运十分有利地给本国各地各种生产物开拓了全国性的市场。而且,印度幅员很大,所提供的国内市场亦很大,足够支持许多种类制造业。但在古埃及,则幅员很小,不及英国,所以国内市场总是很小,不能维持许多种类制造业。以此之故,孟加拉,即通常输出谷物最多的印度一个省,所以引人注意,与其说因为它输出了许多谷物,无宁说因为它输出了许多种类制造品。反之,古埃及虽亦输出若干制造品,尤其是精麻布及其他某几种货物,但终以输出大量谷物而闻名于世。有一个长时期,它是罗马帝国的谷仓。

    中国和古埃及的各君主,以及印度各时代割据各王国的君主,其收入全部或绝大部分都是得自某种地税或地租。这种地税或地租,象欧洲的什一税一样,包含一定比例的土地生产物(据说是五分之一),或由实物交付,或估价由货币交付;随各年收获丰歉的不同,租税也一年不同于一年。这样,此等国家的君王,当然特别注意农业的利益,因为他们年收入的增减,直接取决于农业的盛衰。

    古希腊各共和国和古罗马的政策,重视农业,而不重视制造业和国外贸易;但是,与其说他们直接地、有意识地奖励前一种职业,无宁说他们妨害后一类职业。希腊古代各国,有些完全禁止国外贸易,有些把工匠及制造业工人的职业,看做有害于人类的体力与精神,使人们不能养成他们在军事训练和体育训练中所要养成的习惯,使人们不能忍受战争的劳苦和战争的危险。这种职业被认为只适宜于奴隶,不许国家自由市民从事经营。即使象罗马、雅典那样的国家,虽然没有这种禁令,但事实上,人民大众还是不许经营今日通常为下层城市居民所经营的各种职业。这一类职业,在雅典和罗马,全由富人的奴隶经营。此等奴隶,为其主人的利益,经营此等职业。这些富人既有财富和权力,又得到保护,所以贫穷的自由市民,要想在市场上以其产品与此等富人的奴隶的产品竞争,那几乎是办不到的。可是,奴隶很少能独出心裁,一切最重要的节省劳动、便易劳动的改良办法,无论是机械方面或是工作安排与分配方面,都是自由人发现的。如果有一个奴隶提出这一类的改良办法,其主人往往认为此等提议是懒惰的表示,是奴隶想以主人为牺牲而节省自己的劳动。这样,可怜的奴隶不但不能因此得到报酬,也许还要因此受责骂,甚至受惩罚。所以,与自由人经营的制造业比较,奴隶经营的制造业,同量作业通常需要更大的劳动量。以此之故,后者的产品,通常必比前者的产品昂贵。孟德斯鸠曾说,与邻近的土耳其矿山比较,匈牙利的矿山虽不更为丰饶,但总能以较小的费用开采,因而能获取较大的利润。土耳其的矿山由奴隶开采,土耳其人所知道使用的机械只是奴隶的手臂。匈牙利矿山由自由人开采,并使用许多节省劳动、便易劳动的机械。关于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制造品的价格,我们知道得很少,但我们从这很少的一点知识中可以知道,精制造品似乎是非常昂贵的。丝与金以等重量相交换。当时,丝并非欧洲的制造品,全是从东印度运来的;长程运输,或可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其价格的昂贵。但据说,当时贵妇人亦往往以同样高的价格,购买极精致的麻布,而麻布则大都是欧洲的制造品,至远亦不过是埃及的制造品。所以,此种高价的原因,就只是生产麻布的劳动所费很大,而此种劳动所费很大的原因,又只是所用机械过于粗笨。此外,精制呢绒的价格虽不这么昂贵,但比现今的价格高得多。普林尼告诉我们,按一种方式染的呢绒,一磅值一百迪纳里,即三镑六先令八便士,而按另一种方式染的呢绒,一磅值一千迪纳里,即三十三镑六先令八便士。必须记住,罗马磅仅含今日常衡量十二盎斯。诚然,这样的高价,似乎主要起因于染料。但若呢绒本身价格不比现在高得多,那末这样昂贵的染料,大概不会用在呢绒上面。这样,附属物与主要物价值间的不均衡,就显得过于巨大了。再据同一作者所说,一种放在靠近桌子的长椅上的毛织枕垫的价格,是难于令人置信的。有些值三万镑以上,有些值三十万镑以上。这样高的价格,也没说是起因于染料。亚巴斯诺博士说,古时时髦男女的服装,并不象今天有那么多的花样。我们在古代雕像中,只能看出极少式样的服装,就可证实他的议论。但他从此推论,他们的服装,总的说来,必较今日低廉。这个结论,却似乎不甚妥当。在时装衣服所费很大时,花样必定很少,但在制造技术及制造业的生产力已经改良,以致任何服装所费都不很大时,花样自会多起来。富人们在不能以一件价格昂贵的服装来炫耀自己时,就自然竭力以许许多多各色各样的服装来炫耀他们自己了。

    前面已经说过,任何一国的贸易,都以城乡之间的贸易为最大而最重要的部门。城市居民的工作材料及生活资料基金,仰给于农村的原生产物,而以一定部分制成了的、适于目前使用的物品送还农村,作为原生产物的代价。这两种人之间的贸易,最终总是以一定数量的原生产物,与一定数量的制造品相交换。前者愈昂贵,后者必愈低廉;在任何一个国家,提高制造品价格,就会减低土地原生产物价格,因而就会妨害农业。一定数量的原生产物或其价格所能购买的制造品量愈小,这一定数量的原生产物的交换价值必愈小,对地主改良土地和农民耕作土地以增加其产量的鼓励,亦必愈小。此外,在任何一个国家,减少工匠及制造业工人,就会缩小国内市场,即原生产物的最重要市场,因而就会进一步妨害农业。

    所以,为了增进农业而特别重视农业,并主张对制造业及国外贸易加以限制的那些学说,其作用都和其所要达到的目的背道而驰,并且间接妨害他们所要促进的那一种产业。就这一点说,其矛盾也许比重商主义还要大。重商主义为了鼓励制造业及国外贸易,而不鼓励农业,虽使社会资本一部分离去较有利益的产业,而支持较少利益的产业,但实际上,总算鼓励了它所要促进的产业。反之,重农学派的学说,却归根到底实际上妨害了它们所爱护的产业。

    这样看来,任何一种学说,如要特别鼓励特定产业,违反自然趋势,把社会上过大一部分的资本技入这种产业,或要特别限制特定产业,违反自然趋势,强迫一部分原来要投在这种产业上的资本离去这种产业,那实际上都和它所要促进的大目的背道而驰。那只能阻碍,而不能促进社会走向富强的发展;只能减少,而不能增加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

    一切特惠或限制的制度,一经完全废除,最明白最单纯的自然自由制度就会树立起来。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相竞争。这样,君主们就被完全解除了监督私人产业、指导私人产业、使之最适合于社会利益的义务。要履行这种义务,君主们极易陷于错误;要行之得当,恐不是人间智慧或知识所能作到的。按照自然自由的制度,君主只有三个应尽的义务——这三个义务虽很重要,但都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第一,保护社会,使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这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其建设与维持绝不是为着任何个人或任何少数人的利益),这种事业与设施,在由大社会经营时,其利润常能补偿所费而有余,但若由个人或少数人经营,就决不能补偿所费。

    这些义务的适当履行,必须有一定的费用;而这一定的费用,又必须有一定的收入来支付。所以,在下一篇,我将努力说明以下各点。第一,什么是君主或国家的必要费用,其中哪些部分应由对全社会的一般课税来支付,哪些部分应由对社会内特殊部分或特殊成员的课税来支付。第二,应由全社会支付的费用,将用各种什么方法向全社会课税,而这各种方法的主要利弊怎样。第三,近代各国政府几乎都用这种收入的一部分来作抵押以举债,其理由及原因何在,此种债务对社会真实财富即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影响又怎样。所以,下一篇自然而然地分作三章。

    第一章  论君主或国家的费用

    第一节  论国防费

    君主的义务,首在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暴行与侵略。而此种义务的完成,又只有借助于兵力。但平时准备兵力和战时使用兵力的费用,则因社会状态不同以及进化时期不同,而大不相同。

    就最低级最粗野的狩猎民族说,人人都是狩猎者,人人亦都是战士。现今北美土人,就是如此。当他为保护社会,或为社会复仇而去战场打仗时,他也是以自己的劳动维持自己,象在家中时一样。在这种状态下,当然既没有君主,也没有国家。他的社会,无须为他上战场,或无须为他在作战期间的生活负担何种费用。

    就比较进步的游牧民族的社会状态,如鞑靼人和阿拉伯人的社会状态说,情况也大抵相同。在那种社会中,各个人是游收者,同时也是战士。他们通常在蓬幕中,或在一种容易移动的有篷马车中生活,没有一定住所。整个部落或整个民族,每年因季节不同,或因其他偶发事故,时时迁移。当他们的畜群,把一个地方的牧草吃尽了,他们便移住另一地方,又从那地方移往第三地方。他们在干燥季节,迁往河岸;在阴湿季节,又退回高地。当他们奔赴战场时,并不把牲畜交给老人妇女儿童看护,也不把老人妇女儿童抛在后边,而不予以保护和供养。他们全民族在平时就过惯了流浪的生活,所以一当战争,人人都很容易变为战士。不管作为军队进军时,或作为游牧民游收时,他们的生活方式,总大抵一样,虽然目的有不同。战争起来,他们一同作战,所以每个人都尽其所能来动作。鞑靼妇女参加战争,那是我们时常听到的。他们如果战胜了,敌方全种族所有的一切,都成了他们的胜利报酬;如果战败了,就一切都完蛋,自己的牲畜乃至妇女儿童,全都成了战胜者的战利品。连大部分没有战死的战士,也不得不为得到当前的生活资料而服从征服者。其余的一部分人,通常被逐四散,四处逃亡。

    鞑靼人或阿拉伯人的日常生活,日常操习,在可为其参加战斗作准备。他们普通的户外游戏,如竞走、角力、耍棒、投枪、拉弓等等,俨然就在从事战争。他们在实际作战时,也如平日一样,由自己所领带的牲畜维持生活。这些种族,是有酋长或君主的,但酋长或君主不曾为了训练他们作战,负担什么费用。在作战的时候,掠夺的机会,就是他们所期待的或所要求的唯一报酬。

    狩猎者的队伍,通常不过二、三百人。因为狩猎所能提供的生活资料,既不确定,许多人如长久住在一块,必无法维持。游牧者不同,他们的队伍,有时会达到二、三十万人。只要他们的进行不受阻碍,他们能够由牧草吃尽了的甲地域,迁到牧草完全没有损耗的乙地域:他们共同一起进军的人数,就似乎可无限制地增加。因此,狩猎民族对其邻近的文明国民,没有什么可怕;而游牧民族,就非同小可。所以,最不可怕的,无过于印第安人在美洲进行的战争;最可怕的,无过于鞑靼人在亚洲屡次进行的侵略。修昔底德说:“无论是欧洲是亚洲,都不能抵抗团结起来的塞西亚人”。他这个断言,是一切时代的经验证明了的。塞西亚或鞑靼的旷野,广漠无垠,没有大自然的屏障。那里的居民,往往在一个征服者部落或种族的酋长的统治下团结起来。而他们结合的象征,总是亚洲许多地方遍被蹂躏,变为荒地。另一个大游牧民族,即阿拉伯不毛沙漠的居民,除在穆罕默德及其直接后继者的统治下结合过一次外,从来不曾团结一起。他们那次的结合,与其说是征服的结果,毋宁说是宗教热情的结果;但他们那次结合的象征,也同于上述。假若美洲的狩猎民族都成了牧羊者群,那么,邻近他们的欧洲各殖民地居民,就一定不能象现在这样平平稳稳地生活下去。

    在比较更进步的农业社会,即在没有对外贸易,除了几乎全在各自家中制造为自己使用的粗劣用品的制造业外,没有其他制造业的农业社会里,每个人也都是战士,或可以很容易地成为战士。从事农业工作的人,一般是整天都在露天之下,受尽日晒雨打风吹。这种困苦的日常生活,正可锻炼他们,使他们能熬受战争的苦难。其实,农业上有若干工作,就与战时的一部分困难工作非常类似。比方说,农民在农场上,非掘凿沟渠不可,而有了这套本领,他们便可从容地在战场上构筑战壕与围墙。农民的平常消遣,也象游牧人民的游戏一样,俨然是从事战争。但由于农民不象游牧者那样闲暇,所以不象游收者那样经常地从事这些游戏,他们虽也都是兵,却不家游牧者那样精于战斗本领。可是,照他们的样子,训练他们使能上阵打仗,很少要使君主或国家破费。

    不过,农业是有固定性的。那怕开化最浅、耕作最幼稚的农民,也必须有一个固定住所。这固定住所一旦放弃,势必蒙受大损失。所以农耕民族的作战,就不能象狩猎民族游牧民族那样,全体出动。他们至少要把老人妇女儿童留在后方,照料住所。可是,其他符合兵役年龄的男子则当全赴战场,小民族往往都是如此。在一切国家,符合兵役年龄的男子,就一般推算,约占全人口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假使战争在播种期后开始,收获期前终了,农民及其主要劳动者即使全部离开农场,亦不会蒙受大的损失。在这个期间,农场上虽有必须进行的业作,但他们相信,有老人妇女儿童就很可以把这事情作好。所以,短期从事战役,他们尽可不要报酬;他们成为战士,既不需要君主或国家花很大的训练费用;他们实际作战,也不需要君主或国家花很大的维持费用。古代希腊各邦市民,在第二次波斯战争发生以前,似即依这种方式从事兵役。伯罗奔尼撒人,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发生以前,也还是依这种方式从事兵役。据修昔底德观察:伯罗奔尼撒人大概在夏季离开战场,回去办理收获。罗马人在各国王统治下乃至共和国初期,亦是采取这种办法。直到维伊之围以后,他们才开始把维持在前方作战的人的费用加在那些留在家乡的人身上。以后罗马帝国没落了,它的废墟上,又建立了欧洲各王国。这些王国,在可适当地叫做封建法制定以前及既经制定了以后若干期间,许多大领主,连同他们的直接属民,往往是以自己的费用服事国王。他们在战场上,如在家庭中一样,也是以自己的收入支持自己;他们从未由国王那里领到何等俸金或报酬。

    在更为进步的社会里,上战场作战的人,以自己的费用维持自已就全不可能了。这其中有两种原因:一是制造业的进步,一是战争技术的改良。

    就农民从事远征说,只要那远征是播种期后开始,收获期前终了,他们在作业上这样的中断,就不致大大影响其收获。因为,即使他们不加入劳动,大自然可替他们进行一大部分的残余工作。可是,征役对于一般技术工人,那就非同小可了。比如说,铁匠、木匠、织工吧,他们一离去作业的场所,其唯一收入源泉马上就要涸竭。他们的一切工作,都要仰仗自己,大自然不给与一点帮助。所以,他们这种人如为国家服兵役,就无法自己维持,而不能不由国家给养。这样看来,一国大部分居民如是技术工人及制造业者,则大部分服兵役的人就不能不由他们中间征集,因而,他们在服兵役期间,也就不能不由国家的费用维持。

    加之,战争的技术已渐渐发达成为一种错综复杂的科学。战争的行为,已不是初期社会那种简单随便的小格斗小争夺;而战争的时间更没有一定,往往连续争战几次,每次说不定要继续大半年。这时,从事征役的人民,至少在战斗继续期间,是有仰赖国家维持的必要的。一个人平时不论所执何业,如果要他长期服兵役,长期自费支持,那就未免是一个过重的负担。所以,第二次波斯战争以后,雅典的军队似乎大体上就已采用了佣兵制度,一部分由本国人民编成,也有一部分由外国人编成,但全是以国家费用支给薪饷。罗马自维伊之围以来,其军队在留在前方的期间亦受有相当报酬。以后在各封建政府统治下,大领主及其扈从服兵役的义务,在一定时间后,普遍是以付若干货币作抵,这货币就是用以维持那班顶替他们服役的人。

    在文明社会里,服兵役人数与人民总数的比例,必然要比未开化社会中小得多。文明社会维持兵士的费用,统由那些非兵土的劳动者负担。这些劳动者,不但要维持兵士,而且要按照各自的身分,维持他们自身乃至他们的行政司法官吏。因此,兵土的数目就不能超过这些劳动者除了维持他们自身及国家官吏外所能维持的限度。在古代希腊小农业国家中,全体人民中有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自认为兵土,时时从役战场。但在近代文明各国,一般推算,兵士的人数不能超过全体居民百分之一,过此,即不免负担太重,危及国家经济。

    战场上军队概由君主或国家供养以后好久,为作战而练兵的费用,才成为国家的一项大的开支,在此以前,似乎不见得怎样繁重。古代希腊各共和国的军事训练,是国家加在各个自由市民身上的教育的必要部分。各都市似乎都备有一公共广场,就在这广场里面,各教师在国家官员监督下,对青年施以种种军事教练。这种简单设施的费用,似乎构成希腊各共和国为训练市民作战所付的费用的全部。古代罗马也有所谓运动场教练,那与古希腊的竞技场教练,具有同一目的。后来封建各政府,也曾为这目的,颁发许多命令,规定各区市民,必须演习箭术及受其他军事训练,但似乎结果不那么圆满。由于所委任执行这些命令的官吏缺乏责任心及其他原因,这种命令,似乎往往成为一纸具文。在那些政府的更迭消长中,军事训练在人民大众中似乎逐渐废而不行。

    在古希腊、罗马各共和国存在的整个时期,在封建政府成立以后相当长的期间,兵土的职业不是一种独立的、可判然区划的职业,不构成某市民阶级的唯一的主要工作。一切人民,不论其平日依靠何种职业或业务谋生,在普通的场合,他总觉得他也同样适合于做一个军人,而在非常的场合,又觉得有充当军人的义务。

    然而在一切技术中,战争的技术确是最高尚的;所以改良进步的结果,这种技术也就必然成为一切技术中最复杂的了。战争技术在某特定时期能够发展到怎样完善的程度,固然是由机械技术,及其他必然与战争技术相关联的若干技术状态决定的,但是,要使其发展至十分完善程度,那还有成为特种市民的主要或唯一职业的必要;并且,和其他技术改良一样,这种技术的改良,也有分工的必要。不过,他种技术的分工,是个人精明的必然结果,因为他发觉要增进自己的利益,与其从事几种职业,不如专精一种特定职业。至于兵士职业与其他职业分开,使成为一种独立的专门职业,却非出于个人的打算、而是出于国家的智慧。在太平无事时,一个不待国家特别奖励而把自己大部分时间花在军事训练上的市民,无疑的,他会在军事知识上取得很大的进步,此外还可得到很大的乐趣,但对于自身的利益,那却没有一点增进。只有国家的智慧,才能使他为自己的利益,花费大部分时间来从事这种特殊工作。不过有许多国家,即在非有这种智慧即难于继续存立的时候,往往仍然没有这种智慧。

    游牧民多余暇,幼稚农业状态下的农民,也有一些空闲时间,至于手艺工人或制造业者,则全无闲暇。关于武艺的训练,第一种人就是把大部分时间花费在它上面,都干自己无损。第二种人把一部分时间花费在它上面,也不会蒙受大损失。第三者的情况却大不同。他费去一小时,即有一小时的损失。为他自身的利益计,他自然而然地会完全漠视这教练。并且,技术进步,制造业进步,必然会引起农耕上的种种改良,使得农民和城市的工人一样,没有闲暇。于是,农民自然而然地也和市民一样忽视军事训练,大多数人都养成了不好战的习性。然而在另一方面,由农业改良而产生的财富,或者说,由这些改良蓄积下来的财物,却又不免诱起邻国的觊觎和侵略。事实上,勤勉而因此富裕的国家,往往是最会引起四邻攻击的国家。所以,国家对于国防如不采取新的手段,人民的自然习性是会使他们全然失去自卫能力的。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于国防军备的设施,似只能采取两种方策。

    第一,它可不管国民的利益怎样,资质怎样,倾向怎样,用一种极严厉的法令,施以强迫军事训练;凡在兵役年龄内的一切市民,或其中的一定人数,不管他们从事何种职业,非在一定限度上与兵士的职业结合起来不可。

    第二,它可维持并雇用一部分公民,不断施以军事训练,使兵士的职业,脱离其他职业,而确然成为一个独立的特殊职业。

    假使国家采取前一方策,那么,这个国家的兵力,就是所谓民兵;如采取后~方策,那么,这个国家的兵力,就是所谓常备军。进行军事训练是常务军的唯一主要职业。国家给与他们的生活费或饷金,即他们日常生活的主要和经常来源。至于民兵军事训练,则只是临时的工作,他们日常生活的主要和经常来源,得由其他职业赢得。在民兵,普通工人、工匠、商人的性质多于兵士的性质;在常备军,刚军人的性质多于一切其他职业的性质。这两种区别,似乎就是这两种军人本质上的区别。

    单就民兵说,亦分有若干种类。有的国家对于捍卫国防的公民,只施以军事训练,却不曾编为队伍,换言之,没有编为各个独立的部队,没在各自正式和固定的官长下从事操练。在古希腊罗马各共和国,各公民留在家乡的时候,多半是单独地、分开地,或和所喜欢的伴侣一同操演,不到实际作战时期,不属于任何特定部队。在其他国家则又不同。它们的民兵,不但要操演,而且编为队伍。在英国,在瑞典,乃至在近代欧洲设有这种不完全兵备的一切国家,每个民兵都有其所从属的特定部队,都有其正式和固定的官长。在战时固不待言,在平时亦是如此。

    火器未发明以前,一个军队的优越程度,是要看其中各个兵土使用武器的熟练和技巧程度而定。体力和动作的敏捷最为重要,通常以此决定战斗的命运。使用武器的熟练和技巧,与今日的剑术同,不是夹在大众之中能够学成的。要获得那种武艺,只有各人进特定的学校,从特定的教师,单独学习或和与自己本领相同的特别朋友一起学习。火器发明以来,体力和敏捷,甚至使用武器的特别技巧和熟练,虽然不是全无用处,但比较以前,不重要得多了。新式火器的性质,虽然不会把笨拙者提高到和熟练者立于同一水准,但比较以前,却使他们更接近于同一水准。同时,人们一般认为,使用这新式火器所必要的一切技巧和熟练,可夹在大部队中学习获得。

    决定近代军队战斗命运的,与其说是兵上使用武器的技巧和熟练,倒不如说是纪律、秩序和迅速服从命令。近代的火器是有声响的,是有烟气的,是会使人一听到炮声,而且往往早在距战斗开始还很久之前,就感到随时会遭遇目不能见的死神的。所以,往往战斗一经开始,这纪律、秩序和服从性就难于保持。古代的战斗情况,迟不相同。除人的叫吼声外,没有声响,没有烟气,也没有看不见的负伤和致死的原因。在致死的武器实际接近以前,在他附近有没有这种武器,各人都看得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一支军队只要对使用武器的熟练和技巧有相当把握,则维持纪律和秩序,就不但在战斗开始时,即在战斗全过程中,或者直到两军胜负判然时为止,都必定比在使用火器场合容易得多。不过,纪律、秩序和迅速服从命令,那是要在大队一起操练的军队才能获得的。

    可是,民兵不论用什么方法教练或训练,训练好了的民兵,总远不及纪律良好训练得宜的常备军。

    在使用武器的熟练上,一周或一月训练一回的兵土,决不及每日或隔日训练一回的兵士。军队使用武器的熟练,虽可以说在近代没有往昔孤样重要,但举世公认的普鲁土军队的优越,据说就是得力于他们更善于使用武器。这证明,即在今日,这种熟练,亦还是极其重要的。

    一种兵士,仅仅每周或每月听长官指挥一次,其余一切时间,都可自由处理自己的事务,在任何方面不必对长官负责。另一种兵士,其全部生活及行动,每日都在长官指挥之下,甚至每日起床上床,至少到营舍睡觉,都要依长官的命令。就这两种兵士比较起来,对于长官的敬畏程度,对于服从命令的迅速程度,前者是决不如后者的。所以,就所谓手法训练说,换言之,就操纵和使用武器说,民兵往往不及常备军。就纪律说,换言之,就迅速服从命令的习惯说,民兵更远远不及常备军.可是,在近代战争中,立即服从命令的习惯,比操纵武器的本事,重要得多。

    跟随平时所惯于服从的酋长作战的民兵,象鞑靼及阿拉伯的民兵那样,是最好的民兵,他们尊敬长官和立即服从命令的习惯,最与常备军接近。苏格兰高地的民兵,当其在自己酋长指挥下活动时,也具有这种优点。不过,他们不是到处流浪的牧人,而是有固定住所的收人,他们在平时没有追随酋长由一个地方转移到其他地方的习惯。所以,和鞑靼人阿拉伯人比较,他们到战时是不大愿意同酋长驰赴远方的,也是不大愿意长久留在战争场所的。他们一获得战利品,马上就渴望回家,酋长的权威,不一定能够制止他们。这就是说,讲到服从,他们是远不及鞑靼人、阿拉伯人的。此外,此等高地居民,一向过惯了固定的生活,在野外的时候少,所以他们不象鞑靼人、阿拉伯人那样惯于军事训练,不如鞑靼人、阿拉伯人那样善于使用武器。

    不过,我们要注意一点,无论何种民兵,只要作过几回战,就可以成为一个十足的常备军。因为他们每日操练武器,不断在长官的指挥之下,所以不久就获得了常备军那样迅速服从命令的习惯。未赴战场以前,他们是做什么的,这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只要作过几次战,他们就必然会获得常备军的一切优点。所以美洲的战争,如果再延长一点,美洲的民兵,无论就那一点说,都可以和那支在前次战争中所显示的武勇并不稍差于法国和西班牙最顽强老兵的常备军相抗衡。

    知道了这个区别,我们就可依历史的事实,来证明有纪律的常备军对于民兵,有无比的优越性。

    有史可稽的最初出现的常备军之一,就是马其顿王腓力普率领的军队。他常与色雷斯人战,与伊里奥人战,与色萨利亚人战,乃至与马其顿邻近的希腊各都市战。历次战争的结果,他渐渐把他最初也许是民兵的军队,化成了一个受有严格训练的常备军。就在和平时候——这种时候很少也不很长——他也是小心地把军队保留下来,不予解散。后来,经过长久激烈战争之后,希腊各主要共和国的勇敢而精练的民兵,被他打败了,征服了。接着,稍一接触,大波斯帝国赢弱而缺乏训练的民兵,也被他征服了。希腊各共和国和波斯帝国的没落,就是常备军对于民兵持有无比的优越性的结果。这可以说是历史中有相当明确详细记录的第一次人类事务的大革命。

    迦太基的没落,和代之而起的罗马的兴隆,那是人类历史中的第二次大革命。这两个有名共和国的一切消长变动,都可由同一原因说明。

    从第一次迦太基战争终了,至第二次迦太基战争开始,迦太基的军队,不断从事战争,相继由三个大将即哈米尔卡尔、其婿哈斯德拉巴及其子汉尼巴率领。他们最初惩创了自己国内叛变的奴隶,接着镇定了非洲叛乱的各民族,最后又征服了西班牙大王国。到了汉尼巴率领军队,由西班牙向意大利进攻时,他的军队必然由这历次战争受到了常备军的严格训练。当时罗马人虽不是完全过着和平生活,但他们那时没有经历象样的战争,他们的军事训练,自然不免大大弛缓。所以罗马军队在特雷比阿、在斯雷米阿以及在肯尼地方,与汉尼巴的军队会战,那是以一种民兵对抗常备军。这一情况,也许比任何其他情况更有力地决定这几次战争的命运。

    汉尼巴留在西班牙的常备军,对于罗马派去抵御它的民兵,也具有同样的优越性,所以这常备军在他的弟弟小哈斯德拉巴指挥下,不到几年,就把罗马的民兵,通通逐出西班牙了。

    汉尼巴没有从本国得到充分的供给。同时,久役战场的罗马民兵,又渐渐在战争过程中,成了训练有素操练纯熟的常备军。在对比上,汉尼巴所固有的优越日益低降。小哈斯德拉巴后来认为有必要领他在西班牙所统率的全部或几乎全部的常备军,往意大利支援他的兄长。在进军中,据说被向导者指错了路。他踬躅在生疏的国土里面,猝不及防地受到另一支同样精练或更精练的常备军的袭击,结果全军覆没。

    当哈斯德拉巴由西班牙退去后,罗马大将西皮阿所遭遇的抵抗,不过是一些劣于自己军队的民兵。他一气把那些民兵打败了、克服了,而他自己的民兵,在战争过程中,自然而然地成了训练有素操练纯熟的常备军。后来,这种军队,派往非洲,非洲抵抗它的,不过是一些民兵。这时,为防御迦太基计,汉尼巴的常备军,有被召回的必要。那些屡战屡败的垂头丧气的非洲民兵,也加入该常备军。在查马会战中,这些民兵构成汉尼巴的军队的大部分。而这相互敌对的两大共和国的命运,就由那一次战斗的结局决定了。

    从第二次迦太基战争告终,直到罗马共和国没落,罗马的军队可以说是十足的常备军。当时马其顿的常备军,对它抵抗。在战争声威达于顶点的时候,罗马军队尚须经过两次大战争及三次大会战,才能征服这小小王国。假使马其顿的最后国王不肯示弱,恐怕征服这小国还更要困难呢。上古世界一切文明国家的民兵,如希腊的民兵,叙利亚的民兵,埃及的民兵,对于罗马的常备军,都只作微弱的抵抗。其他野蛮国家的民兵,则抵抗比较激烈。米斯里德斯由黑海、里海以北各国率领来的塞西亚或鞑靼民兵,是罗马在第二次迦太基战争后碰到的最可怕的劲敌。帕斯阿及日耳曼的民兵,亦很可钦佩。他们曾有几次把罗马军队打得落花流水。可是就大体说,罗马军队如果好好指挥,这般民兵究竟不是它的敌手。罗马人对征服帕斯阿、日耳曼不肯彻底做下去的,那恐怕是因为他们认为帝国已经够大了,无须乎再加上两个野蛮国家。古代帕斯阿人,似乎为塞西亚或鞑靼系属的民族,始终保持着很多的祖先风习。和塞西亚人或鞑靼人一样,古代日耳曼人也是一种流浪的游牧民族。他们平时由酋长率领着在各地迁流;战时依旧由同一酋长率领着进行争斗。他们的民兵,正与塞西亚或鞑靼的民兵同其种类。说不定,他们还是前两者的后裔。

    罗马军队纪律松弛的原因,不一而足。而纪律过于严峻,恐怕也是原因之一。在他们非常强盛时,既已打得天下无敌,那坚重的盔甲,就当作不必要的重荷而抛开了,那烦难的教练,就视为不必要的劳作而疏忽了。加之,罗马各皇帝治下的那些常备军,特别是成守边疆防备日耳曼人及班诺尼亚人的常备军,他们简直是各皇帝的危害势力;它们屡屡反对皇帝,拥立自己的将军。为要减弱这些常备军的危害程度,据某些作家说,是德奥克里希恩大帝,又据其他作家说,是康士但丁大帝,首先把总是由两三军团合成的大部队的屯驻边境的常备军,召回内地,然后再化分为小部队,散驻各省的都市,非有用武逐敌必要,即不许其移动。军队常川驻在商业及制造业都市,兵士们自身就渐渐变成了商人、技工或制造业者。市民的性质,于是渐渐超过军士的性质而占优势。这一来,罗马的常备军,就逐渐颓废了,成为腐败、疏忽、无训练的民兵,后来日耳曼和塞西亚民兵入侵,西罗马帝国就抵挡不住了。那时,各皇帝没有办法,就开始雇佣那些国家中的某些国家的民兵,抵抗另一些国家的民兵,这样才多维持了一些时候。西罗马帝国的没落,是古代史中比较保有明确详细记录的人类事务上的第三次大革命。这革命的原因,就是野蛮国民兵对于文明国民兵的无比的优越,也就是游收者国家的民兵对于由农夫、技工及制造业者组成的国家的民兵的无比的优越。这里,民兵所战败的,大都不是常备军,只是在训练与纪律方面不及他们的民兵。希腊民兵战败波斯民兵是如此,后来瑞士民兵战败奥地利和勃艮第民兵亦是如此。

    西罗马帝国没落了,在它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是日耳曼民族和塞西亚民族的国家。这些民族移迁新土后,他们的兵力依然在若干时期内保持原来的性质,它是由牧人及农夫组成的民兵,在战时即由平时所惯于服从的酋长带往战场作战。所以,他们是经过了相当训练,具有相当纪律的。但是,随着技术及产业的进步,酋长的权威逐渐衰微了,大多数人民能匀出来受训练的时间也比较减少了。封建式的民兵训练逐渐荒废,纪律亦日趋松弛。为纠正这缺陷,就逐渐着手建立起了常备军。并且,编制常备军的方策,一经为某文明国所采用,其他文明国就有立即仿行的必要。因为他们知道:他们自己的民兵,非这样编成的常备军的敌手,要想国防安固,只有采用这种方策。

    常备军的士兵,纵使从未上过阵,从未经过炮火,也往往显得有老兵那样的勇气,而且,一开始上阵作战就配得上和最顽强最有经验的老兵见个高低。1756年,俄罗斯军队攻打波兰,俄罗斯军队所表现的武勇,简直可以与欧洲当时最顽强最老练的普鲁士兵士相颉颃。然而俄罗斯帝国前此二十年是国泰民安的;它那时军队中曾上过阵的兵士,决不很多。1739年,西班牙战争爆发,当时英国享受了二十八年的太平。可是,它的常备兵士并不为这长期和平所腐化,在攻打喀他基那时,他们所表现的武勇尤为特出。这一战役,是他们在这次不幸战争中第一次的不幸冒举。和平日子过久了,将官们说不定有时会忘却他们的技能,但管理得法的常备军,如果不忘训练,似乎决不会忘却其武勇的。

    一个文明国的国防,如果仰仗民兵守卫,它将随时有被邻近野蛮民族征服的危险。亚洲各文明国往往被鞑靼人征服的事实,充分证明了野蛮国民兵对于文明国民兵的自然优越性。有纪律有训练的常备军,较任何民兵为优。只有富裕的文明国家,才能好好维持这种军队;亦只有这种军队,才能保卫这种国家不受贫困野蛮邻国的侵掠。所以,一国要永久保存其文明,甚或要相当长久保存其文明,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编制常备军。

    有了好纪律的常备军,一个文明国才能抵御外侮;同样,有了好纪律的常备军,一个野蛮国才能突然地而且相当地文明化。常备军凭其威力,可以把君主的法令,推行到一个帝国的最僻远地方,可以使在没有常备军威力的情况下即无政治可言的国家,维持相当程度的正规统治。凡小心考察过俄罗斯彼得大帝变法图强的各种设施的人,他一定会发觉那各种设施的枢纽,就是正规常备军的建设。这常备军,是大帝执行和维持其他一切规章的工具。俄罗斯帝国此后得以享有相当的秩序与和平,不能不说是这种常备军之赐。

    有共和主义思想的人,往往耽心常备军会危及自由。当拥兵大员的利益与国家宪法的维持不一定有何等关联时,这危险性的确存在。例如,凯撒的常备军破坏了罗马共和国;克伦威尔的常备军解散了英国成立已久的议会。不过,一国的军权,如握在君主手里,各军队的主要将官,如是这国的贵介与华族,换言之,全国兵力,如果都是由那些由于自己享有民政权力的最大部分,所以本身的最大利益在于支持民政权力的这种人指挥,则常备军对于自由决无危险。反之,在某种场合,它说不定还有利于自由。君主有了常备军护持,他就自以为安全了,无须乎要象近代一些共和国所行的那样,监视各市民的细微行动,时时疑忌市民扰乱和平。如果一国行政长官.尽管国内的主要人民愿意予以支持,但群众的每一不满,都会使其安全感到威胁;或如果那怕是一个小小的纷扰,也有可能不到几小时就掀起大的革命,那么为防微杜渐起见,政府就不得不使用权力,来镇压一切对自己表示的不平不满。反之,一国君主如果感到支持自己的,不但有可靠的贵族,且有精练的常备军,那么,就是最粗暴、最无稽、最放肆的抗议,也不至引起他的不安。他可以平心静气地宽恕这抗议,或竟置之不问。并且,他既意识到了他自己地位的稳固,他会自然而然地倾向于这样做。所以,接近于放肆的自由,只有在君主有精练的常备军保障的国家,才可见到;亦只有在这种国家,才无须为公共安全而付与君主以压抑任何放肆的自由的绝对权力。

    总之,君主的第一义务,就是策本国社会的安全,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横暴与侵悔。这种义务的实行,势必随社会文明的进步,而逐渐需要越来越大的费用。原来在平时在战时都无须君主支出何等费用的社会的兵力,随着社会进步的过程,初则在战时要君主出钱维持,后则在平时亦非君主出钱维持不可。

    火器发明后,战争技术起了大变化。于是,平时训练一定兵额,战时使用一定兵额,所需的费用,都进一步增加。军队所使用的武器与弹药,都比以前更贵。与矛及弓箭比较,短枪是更贵的武器,与弩炮或石炮比较,大炮或臼炮也是更贵的武器。近代阅兵所消费的火药,放射出去,就不复返,这更非巨额的费用不可。至于往时,阅兵所投的矛,所放的箭,均很容易收回,并且其价值极微。与努炮石炮比较,大炮臼炮不仅为高价的机械,且为非常笨重的机械。这笨重机械,制造起来,要较大的费用,制成后运往战场,也要较大的费用。此外,近代大炮的作战效力,非往昔石弩可比,所以要给一个都市设防来抵御这大炮的攻击,那怕只是几个星期也困难得多,因而,其所需费用也浩大得多。近代,有种种原因使国防费用日益增大。在这方面,事物自然推移的不可避免的结果,又被战争技术上的大革命促进不少,而引起这个大革命的,似乎不过是一个偶发事件,即火药的发明。

    近代战争火药费用的浩大,显然给能够负担此浩大费用的国家提供了一种利益,而使文明国家对野蛮国家立于优胜的地位。在古代,富裕文明国家很难防御贫穷野蛮国家的侵略;在近代,贫穷野蛮国家却很难防御富裕文明国家的宰割。火器的发明,乍看起来,似对文明的持久与继续有害。但实际上,乃对文明的持久与继续有利。

    第二节  论司法经费

    君主的第二个义务,为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侮或压迫,换言之,就是设立一个严正的司法行政机构。这种义务的实行,因社会各时期的不同而有费用大小的差异。

    在狩猎民族的社会,几乎谈不到有什么财产,即使有,也不过值两三日劳动价值的财产罢了。那种社会,当然用不着何等固定的审判官,或者何等经常的司法行政机构。没有财产的人们,其所互相毁伤的,顶多不过是彼此的名誉或身体。而且,被人杀害,被人殴辱,被人诽谤的人,虽然感到痛苦,而杀人者,殴辱人者,诽谤人者,却得不到什么利益。可是损害财产情形就不同了。加害于人者所得的利益,往往与蒙受伤害者所道的损失相等。能够激使人们去毁伤他人身体或名誉的,惟有嫉妒、怨恨、愤怒等情绪,而且大多数人并不常受这些情绪的支配。那怕最恶的人,也不过偶然受这些情绪的影响。此外,这些情绪的满足,对某种人无论是如何愉快,但因为它不带来任何实际的和持久的利益,所以大多数人总是宁愿慎重克制,不轻求其满足。即使社会上没有司法官存在,保护人们不受这些情绪发作的侵害,人类依着他的本性,也还能在相当安定状态下共同生活。可是,富者的贪欲与野心,贫者厌恶劳动贪图眼前安乐的性情,却在足以激发侵害他人财产的情绪。并且这情绪在作用上远为牢固,在影响上远为普遍。有大财产的所在,就是有大不平等的所在。有一个巨富的人,同时至少必有五百个穷人。少数人的富裕,是以多数人的贫乏为前提的。富人的阔绰,会激怒贫者,贫人的匾乏和嫉妒,会驱使他们侵害富者的财产。那些拥有由多年劳动或累世劳动蓄积起来的财产的人,没有司法官保障庇护,哪能高枕而卧一夜哩。富者随时都有不可测知的敌人在包围他,他纵没有激怒敌人,他却无法满足敌人的欲望。他想避免敌人的侵害,只有依赖强有力的司法官的保护,司法官是可以不断惩治一切非法行为的。因此,大宗价值财产的获得,必然要求民政政府的建立。在没有财产可言,或顶多只有值两三日劳动的价值的财产的社会,就不这样需要设立这种政府。

    一个民政政府,必先取得人民的服从。民政政府的必要程度,既是逐渐随财产价值的增大而增大,所以使人民自然服从的主要原因,也是逐渐随财产价值的增长而发展。人民何以会形成这种服从性,或者说,在有任何民政机构以前,何以若干人就对他们的大部分同胞有支配权力,这似乎有四种自然原因或情况。

    这四种原因中的第一原因,就是下述种种的优越:个人资质的优越,体力的优越,容貌的优越,动作敏捷的优越,智慧的优越,道德的优越,正义性的优越,刚毅性的优越,克制性的优越,等等。肉体上的品质,必须有精神上的品质来支持,否则在社会的任何时期,都不够从而取得多大的威权。一个非常有力的人,单凭体力,不过能使两个弱者服从他。同时一个有智慧有道德的人,却能取得非常大的权威。可是,精神上的品质,我们不能用眼睛看得出来,它们总有争议的余地,而且往往是争议对象。一个社会,野蛮也好,文明也好,当它规定关于等级和服从的法则时,从没认为可适当地以这些目不可见的品质为标准,而总是以那些明显的具体事物为依据。

    促成服从的第二原因,就是年龄的优越。老年者如果没有老迈到衰朽不堪,那就总比有同等身分、同等财产及同等能力的年轻者,能到处博得人们更大的尊敬。在北美土人那种狩猎民族中,年龄是身分及优先地位的唯一基础。他们所谓父,是长上的称呼;所谓兄弟,是同等者的称呼;所谓子,是下级的称呼。在文明富庶的国家,如果一切方面平等,那末,除年龄外,再没有其他可以规定身分的标准,于是通常都以年龄规定身分。在兄弟姊妹间,年长者占第一位。当承继父产时,例如名誉称呼一类不可分割而必须全部归一人占有的东西,大抵总是付与年长者。年龄这种优越的性质,是分明的,显而易见的,毫无争议的余地。

    促成服从的第三原因,就是财产的优越。富人在一切社会,虽都有大的声势,但在财产最不平等的野蛮社会,则有最大的声势。鞑靼一个酋长保有的牲畜,增殖起来,足可养活一千人,而其所增殖除了用以养活一千人外,再也没有其他用途。因为,在他那种未开化的社会状态中,他没有可能把自己消费不了的原生产物换得何等制造品、小装饰品或玩具。由他维持的一千人,既然要靠他生活,所以,在战时,不能不服从他的命令,在平时,亦不能不服从他的管辖。他于是就必然成了他们的统帅,成了他们的裁判官。他的酋长地位,就是他的财富优越的必然结果。在文明富庶的社会中,一个人尽管比别人拥有大得多的财产,但他也许还支配不到十多个人。他的财产,增殖起来,也许能够维持一千人,也许实实在在维持了一千人,但这些人对由他取得的一切,都支付了应付的代价;没有换得等价物,他亦不会给他们一点什么。所以,自认为完全靠他生活的人既然没有,他的权威所及就不过若干家仆。但是,就在文明富裕社会里面,财产的权威,依旧非常的大。和年龄的权威比较,和个人资质的权威比较,财产的权威,往往是大得多的。这种事实,早已引起财产不平等社会内一切时期中人们的经常不满。狩猎民族社会,属于社会第一个时期,这时期没有财产不平等的可能。普遍的贫乏,造成了普遍平等的局面。年龄的优越,个人资质的优越,就是权威和服从的薄弱基础,还是唯一的基础。游牧民族社会,属于社会第二时期。这时期财产有异常不平等的可能,由财产造成的权威,以这时为最大,因而权威与服从的判分,也以这时为最确定。阿拉伯酋长的权威,非常的大,鞑靼可汗的权威,可以说达到完全专制独裁的程度。

    促成服从的第四原因,就是门第的优越。这种优越,是以先代财产上的优越为前提的。任何家族,都是旧时传街下来的。王侯的祖先,虽说更为人所知道,但与乞丐的祖先比较,在数目上却不见得更多。古老的世家在任何地方都意味着它在昔日拥有巨大的财富,或者说其上几代因财富而获得巨大的声誉。暴发户的势力,到处总不如世家势力那么受人尊敬。人们对干篡夺者的憎恶,对于旧日王族的敬爱,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人们自然而然地轻蔑前者敬慕后者的心理。武官是甘心服从素日指挥他的上官的,一旦他的下级升到他的上位去,他就简直忍受不了。同样,人人都情愿服从他们自己或他们祖先所服从过的家门,如一向不比他们优越的家门,忽然变做他们的支配者,他们就难免愤愤不平。

    门第的显贵,既是生于财产上的不平等,那么,在财产平等、家世也差不多平等的特猎民族中,就根本没有这种显贵存在。固然,在那种社会中,贤明勇敢者的儿子,与愚昧怯懦者的儿子比较起来,即使本领相等,也多少更受人尊敬些。但这种差别,毕竟是很有限的。一个全靠智慧德行保存其家世荣誉的大家门,我相信,世上一定少有。

    门第的显贵,在游牧民族中,不但有存在的可能,而且实际上也存在着。他们通常既不知道奢侈物品,当然就没有由滥费耗去大财产的事。所以,财富继续保持在同~家族手里的长久,以在这种民族中为最,因此,依着祖先的权势荣誉而受人尊敬的家门的众多,亦以在这种民族中为最。

    门第与财产,分明是使一个人高于另一个人一等的两大要素。它们又是个人显贵的两大来源,因此也是人类中自然而然地有发号施令者又有听人命令者的主要原因。在游牧民族中,这两者的作用,可说是发挥尽致了。保有多数羊群的大牧羊者大畜牧者,因有巨大的财富,且有许多人靠他生活而受人尊敬;因出身高贵、门第光荣而受人崇拜。结果,他就对同群或同族中其他牧羊者或畜牧者,有一种自然的权威。与其他任何人比较,他都能团结更多的人,归他支配,而他的兵力,也就更大。在战时,宁愿结集于他旗帜下的人,也比较结集于他人旗帜下的为多。他就这样凭着门第和财产,自然获得了一种行政权力。不但如此,因为与他人比较,他能团结并支配更多的人,于是,对于那些人中间的危害他人的分子,他就最能够强迫其赔偿损害。于是,凡属自己没有防御能力的人,自然要求他保障。任何人,如果感到自己被他人迫害了,也自然会向他陈诉。他对这些纠纷所作的干涉,比别人所作的更容易使被告者服从。于是,他又凭着门第和财产,自然获得一种司法权力了。

    财产上的不平等,开始于游牧时代,即社会发达的第二期。接着,它就带来了人与人之间过去不可能存在的某种程度的权力和服从,而因此又带来了保持权力和服从所必要的某种程度的民政组织。这种演进,似乎是自然而然的,甚至与上述那必要的考虑无关。不过,那种必要的考虑,此后对权力和服从的维持与保护确有极大的贡献,那是无疑的。特别是富者,他们当然愿意维护这种制度,因为只有这种制度才能保持他们既得的利益。小富人联合起来,为大富人保障财产,因为他们以为,只有这样,大富人才会联合起来,保障他们的财产。一切牧人感到:他们小畜群的安全,全靠那最大一个牧者的大畜群的安全,他们的小权力的保持,全靠这最大一个牧者较大的权力的保持。并且,要使比他们地位低的人服从自己,他们自己就得好好服从他。这样,他们就构成了一种小贵族。这些小贵族感觉到:要他们的小君主保障自己的财产,支持自己的权力,他们自己就得保障小君主的财产,支持小君主的权力。就保障财产的安全说,民政组织的建立,实际就是保护富者来抵抗贫者,或者说,保护有产者来抵抗无产者。

    可是,这君主的司法权力,不但对于他毫无所费,而且在一长时期中成为他的一种收入源泉。要求他裁判的人,总愿意给他报酬;礼物总是随求随到。君权确立以后,犯罪者除赔偿原告损失以外,还得对君主缴纳罚金。因为被告麻烦了君主,搅扰了君主,且破坏了君主的和平,科以罚金,乃罪有应得。在亚洲的鞑靼政府下,在颠覆罗马帝国的日耳曼民族和塞西亚民族所建设的欧洲各政府下,无论就君主说,或就君主以下在特定部落、氏族或领地行使特定裁判权的酋长或诸侯说,司法行政,都是一大收入源泉。这司法裁判的职权,原先常由君主酋长等自己行使。此后因为感到不便,才委任代理人、执事或裁判官行使。不过代理人仍有对君主或酋长本人提供关于司法收入的收支的报告的义务。我们试读亨利二世给与其巡回裁判官的训令,就可明白,那些巡回裁判官巡行全国的任务,不过是要替国王征集一项收入。当时的司法行政,不但会对君主提供一定的收入,而且获得这种收入,还是他希望由司法行政取得的主要利益之一。

    司法行政象这样成为一种敛财的组织,结果,自不免生出许多弊害。比如,以大礼物来请主持公道的人,得到的往往不止公道;以小礼物来请主持公道的人,得到的往往说不上公道。而且,为要使礼物频频送来,行使司法权者往往多方迁延,不予判决。为要勒取被告的罚金,他往往把实在无罪者,判为有罪。司法上的这些弊害,我们一翻阅欧洲各国古代史,就知道是司空见惯,毫不稀奇。

    司法上的职权,如是君主或酋长自己行使,无论如何滥用,亦无法矫正,因为他是最有权势的,任何人都不够资格责问他。可是,这职权如由代理者行使,那就有矫正的余地。代理者如犯了某种不正当行为,而且又单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君主未必总是不愿意惩罚他,或强制他矫正错误。但代理者所行的不正,如是为了君主的利益,换言之,如是为了献媚于任命他重用他的人,那在大多数的场合,就严如君主自行不正一样,无法得到补救。所以,一切野蛮国的司法行政,特别是往昔建立于罗马帝国废墟上的欧洲各国的司法行政,都长期陷于极度的腐败状态,即在最好国王的统治下,也谈不到什么公正、什么平等,而在最坏国王的统治下,那就是一塌糊涂了。

    在牧羊民族中,所谓君主或酋长,不过是他们集团中或氏族中最大的牧羊者或畜牧者。他同他治下的小牧人或臣民,同是靠着自己的畜群生活。在刚脱离游牧状态,而比游牧状态还没有很大进步的农耕民族,如特洛伊战争时代的希腊各部族,以及初移居罗马帝国废墟上的日耳曼人和塞西亚人的祖先,所谓君主或酋长,也不过是国中最大的地主;他的生活,完全象一般地主的生活一样,完全是仰赖自己私有地的收入,换言之,就是仰赖近代欧洲所谓御地的收入。在平时,他的臣民,除了要请求他运用权力,制裁强豪的压迫,都无需贡献他一点什么。他在这种场合领取的礼物,就算是他的全部经常收入,或者说,除了异常紧急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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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外,这就是对于他的支配权的全部报酬。荷马告诉我们,阿格默农因友谊关系,以希腊七个都市的主权赠与阿塞利斯,并说,阿基利斯从那七都市可能收得的唯一利益,就是人民所奉敬的礼物。这种礼物,这司法行政的报酬,或者说,司法手续费,只要它构成君主由其主权获得的全部经常收入,那就不能希望他把这全部收入放弃,甚至不好意思提议要他这样放弃。提议请他把这礼物确实规定一下,那也许是可以的,而实际上,也曾这样提议过。但是,君权无限,纵使好好规定了、确定了,要防止他不越出规定范围,即使不说是不可能的,亦是极其困难的。所以,一任这种状态继续下去,由任意的不确定的礼物所造成的司法行政上的腐败,就简直无可救药了。

    但后来,当许多原因,就中比较重要的是国防费不断增加,使得君主私有土地的收入,不够国家开支行政费用时,当人民为自己安全计,得完纳各种赋税,以应付这些费用时,似乎才一般规定,不问何等理由,君主或君主的代理者及审判官,均不得领取任何礼物。这样看来,礼物要予以有效的规定和确定是比较困难,全然废除倒似乎还容易些。审判官定有薪棒,这薪俸,被想象为可抵偿其先前在礼物报酬中享有的份额洞时,君主征有赋税,这赋税被想象为可补偿其前此从司法方面所得收入而有余。从此,审判算是免费了。

    然而认真说来,无论那个国家,都不能说审判是免费的。至少,诉讼当事人,总不能不报酬律师和辩护士,否则,他们执行职务,就会比实际情况还要不满意。每年付给律师、辩护士的手续费,就各法庭总计起来,恐怕要比审判官的薪俸多得多。审判官的薪俸,虽然由国王付给了,但在任何地方,诉讼事件的必要费用都没有大减。不过,禁止审判官向诉讼当事人领取礼物或手续费,与其说是为了减少费用,无宁说是为了防止腐败。

    审判官是一个有名誉的官职,报酬虽再少,想干的人依旧多。比审判官职位较低的治安推事,论工作是异常麻烦的,论报酬大抵毫无所得,然而大多数的乡绅,却唯恐弄不到手。大大小小的一切司法人员的薪俸以及司法行政的一切费用,即使处理不很经济,亦不过占国家全部费用的一极小部分。这情况不限于哪一国,各文明国家都是如此。

    此外,也不难从法院手续费里支付全部司法经费。这种办法,不会使司法行政陷于何等实际的腐败危险,而国家收入项下却可省去一笔——虽然是小小的——开支。可是,法院手续费,如有一部分要划归权力极大象君主这样的人,而且构成他的收入的相当大的部分,则这种手续费就很难有效地规定。但如果享有这手续费的主要人物,不是君主,而是审判官,那就极其容易。法律虽不能常常叫君主遵守某种规定,但对于审判官,却不难使其遵守规定的章程。法院手续费,如管理得、规定得很严密精细,并在诉讼的一定期间,全部缴入出纳机构,待诉讼决定之后而不在决定之前,才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各审判官,那么,和废止这种手续费比较,征收这种手续费,也就同样不会有何等腐败的危险。这种手续费,可能完全足够开销全部司法费用而不至惹起诉讼费用显著的增加。不到一个案件判决终了,审判官不得支取这手续费,这在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上,可激励全体法院人员的勤勉。在审判官员数非常多的法院,如果各人应分这手续费的份额,以他们各人在法院或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所花的时间及日数为标准,这更可激励各个审判官的勤勉。公家的事务,办好才给酬,并且按勤勉的程度决定酬额,这样才能办好。法国各高等法院所征收的手续费,构成审判官最大部分的报酬。就等级与权限说,土鲁斯高等法院,是法国第二个大法院。该院审判官每年由国会领到的薪俸,在减除一切扣除额后,不过一百五十利弗,约合英币六镑十一先令。这个金额,等于当地七年前一个仆役每年普通的工资。上述手续费的分配,也是以各审判官的勤劳为标准。一个精勤的审判官,可得到足供安乐生活的收入,虽然其数额也有限。至于怠惰的审判官,那就只能得到比薪俸多一些的收入。就种种方面观察,这些法国高等法院,也许不是顶令人满意的法院,但却从未受到人们的非难,好象也从未有人怀疑其腐败。

    英国各法院的主要费用,最初似乎也是取给于法院手续费。各法院都尽可能兜揽诉讼事件,那怕本来不是归自己管辖的案件,也乐于受理。例如,单为审理刑事案件而设的高等法院,居然接受民事案件,而以原告声称被告对他所行不义是犯了非法侵害罪或轻罪为受理的口实。王室特别法院的设立,本来单是为了征收国王收入和强制人民偿清对于国王的债务的。但它后来居然受理关于一切其他契约上的债务的诉讼,以原告陈诉被告不偿还对他的债务,所以他不能偿还对国王的债务这个理由为根据。由于这种种的假托,结果许多案件,究竟归哪个法院审理,全由诉讼当事人选择,而各法院要想为自己方面多多招徐诉讼案件,也在审理上力求迅速公平。英国今日的法院制度,是值得赞赏的,但一探其究竟,恐怕在很大程度上须归因于往昔各法院法官的相互竞争,对一切不正当行为,各个力求在自己法院就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给予最迅速最有效的救济这个事实。普通法院对于违反契约的行为,原不过责令赔偿损害。平衡法院作为一种债权法院,首先毅然强制履行特殊约定。当破坏契约的性质是不肯偿付货币时,对这损害的惟一赔偿方法,就是责其偿还。这里,偿还就等于履行特殊约定,因此,在这种场合,普通法院所能给予的救济是充分的。但在其他场合,普通法院的救济则有所不够,如果一个积地人,控诉他主非法夺回其租地,那他得到的损害赔偿,决不等于占有土地,所以,这类案件,在一段时期中,都由平衡法院审理,使普通法院蒙受不小的损失。为要把这类案件拉回自己审理,据说普通法院后来发明了假扣留土地的令状,这令状对于不正当剥夺土地侵占土地的事件,是最有效的救济方法。

    由各法院对受理的诉讼案件收印花税,用以维持各该院法官及其他人员,这种办法也足以提供司法行政费而不会对社会的一般收入增加负担。不过,审判官在这一场合,可能为了要尽量增加印花税收入,而在各案件上增加各种不必要的手续。近代欧洲的习惯,大都是以辩护士及法院书记所写的公文用纸的页数决定他们的报酬,而每页的行数,每行的字数,又都有规定。所以,辩护士及法院书记,为增加其报酬,往往故意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语句。其结果,我相信欧洲一切法院公文的文字变得陈腐不堪。同样的诱惑说不定会使诉讼的手续形式发生同样的腐化。

    但是,无论司法行政费用是由司法方面自行设法筹措,或司法人员的定额薪俸是由其他财源开支,管理这财源的责任,支付这薪俸的责任,总无须委诸行政当局。这财源有的是出于地产的地租,法院既由这地租维持,那管理地产的责任,就不妨由它们各自分别负担。这财源也有是出自一定数额的货币的利息,法院既由这利息维持,出贷那货币的责任,也就不妨让它们各自分别负担。苏格兰有一种巡回法院,其法官的薪俸,就有一部分——虽只不过一小部分——是出自一定额货币的利息。但是,象这样一种财源,是必然缺乏安定性的。以不安定的财源,充当一种应当永久维持的机构的经费,似乎不大妥当。

    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划分,原始似乎是由于社会进步、社会事务因而增加的结果。社会事务日益加多,司法行政变得那么麻烦复杂,于是担当这任务的人,就不能再分心注意到其他方面。同时,担当行政职责的人,因为无暇处理私人诉讼案件,所以,就任命代理人代为处理。当罗马帝国隆盛时,大执政官政务繁忙,万难分身过问司法行政,于是就有代行这种职务的民政官的任命。后来,罗马帝国没落了,它的废墟上建立了欧洲各王国。这些王国的君主及大领主们,都现自己执行司法行政为一种过于烦难而且有失身分的任务。因此,他们通通委任代理者或审判官去执行,借以推脱这项任务。

    司法权如不脱离行政权而独立,要想公道不为世俗所谓政治势力所牺牲,那就千难万难了。肩负国家重任的人,纵无何等腐败观念,有时也会认为,为了国家的重大利害关系,必须牺牲个人的权利。但是,各个人的自由,各个人对于自己所抱的安全感,全赖有公平的司法行政。为使各国人感到自己一切应有权利,全有保障,司法权不但有与行政权分离的必要,且有完全脱离行政权而独立的必要。审判官不应由行政当局任意罢免,审判官的报酬也不应随行政当局的意向或经济政策而变更。

    第三节  论公共工程和公共机关的费用

    君主或国家的第三种义务就是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这类机关和工程,对于一个大社会当然是有很大利益的,但就其性质说,设由个人或少数人办理,那所得利润决不能偿其所费。所以这种事业,不能期望个人或少数人出来创办或维持。并且,随着社会发达时期的不同,执行这种义务所需的费用的大小也非常不同。

    除上述国防及司法行政两方面所必需的公共设施和公共工程外,与其性质相同的其他设施和工程,主要为便利社会商业,促进人民教育的公共设施和工程。教育上的设施,可大别为两种:一是关于青年教育的设施,一是关于一切年龄人民的教育的设施。凡此种种设施和工程所需的费用,该如何最妥善地支付,在本章这一节分作以下三项研究。

    第一项论便利社会商业的公共工程和公共设施便利一般商业的

    一国商业的发达,全赖有良好的道路、桥梁、运河、港湾等等公共工程。这类工程的建造和维持费用,显然,在社会各不同发达时期极不相同。一国公路的建设费和维持费,显然必随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增加而增加,换言之,必随公路上所搬运货物的数量及重量的增加而增加。桥梁的支持力,一定要适应可能通过它上面的车辆的辆数和重量。运河的深度及水量,一定要适应可能在河上行驶的货船的只数及吨救。港湾的广阔,一定要适应可能在那边停泊的船舶的只数。

    这类公共工程的费用,似乎不必在通常所谓国家收入项下开支。在许多国家,国家收入的征收和动用都是委之于行政当局的。这类工程的大部分不难如此管理,使它们自身提供足以支付自己费用的特别收入,而无须增大社会一般收入的负担。

    例如,在大多数的场合,公路、桥梁、运河的建筑费和维持费,都可出在对车辆船舶所收的小额通行税;港湾的建筑费和维持费,都可出在对上货卸货船只所收的小额港口税。此外,为便利商业而铸造货币的设施,在许多国家,不但能开支自己的费用,而且能对君主贡献一笔小收入,即铸币税。另一设施,即邮政局,几乎在一切国家,除提供本身的开支外,还给君主带来一项极大的收入。

    车辆通过公路或桥梁,船舶通过运河或港口,如果按照其重量或吨数的比例缴纳通行税,那么,它们就可以说是恰恰按照其所加于各该公共工程的损耗的比例支付其维持费。似乎要维持这些公共工程,不能想出比这更公平的方法。况且,这通行税虽由贩运者支付,他只不过暂时垫支,结果仍是转嫁在货物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同时,因为有了这类公共工程,货物的运输费大大减少了,消费者虽然担负了这通行税,却比在没有这类公共工程因而没有通行税的场合,能购得较便宜的货物,因为货物价格由通行税抬高的程度,究竟不及其由运费低廉而降低的程度。所以,最后支出这税额者由于课征该税而得到的利益,超过由于完纳该税而蒙受的损失。他的支出,恰和他所得的利益成比例,实际上,不过是他的利得中之一部分。他必须舍弃这一部分来取得其余部分。征税的方法,我看再不能比这更公平了。

    就车辆而论,如果以重量为标准,对极尽奢华的车辆和对四马大马车、驿递马车等等所课的通行税,略高于对不可缺少的车辆如二轮运货马车、四轮马车等等所课的税,那就可使懒惰与虚荣的富人,不觉困难地对贫民的救济有所贡献,换言之,使运往国内各地的笨重货物的运费减低若干。

    公路、桥梁、运河等等,如由利用它们的商业来建造和维持,那么,这种工程,就只能在商业需要它们的地方兴建,因而只能在宜于兴建的地方兴建。此外,建造的费用,建造的堂皇与华丽规模,也必须与该商业的负担能力相称,就是说,必须适度。宏壮的大道,断不能在无商业可言的荒凉国境内建造,也断不能单为通达州长或州长所要献媚的某大领主的乡村别墅而建造。同样的,不能在无人通过的地方或单为增益附近宫殿凭窗眺望的景致,而在河上架设大桥。这类事情,在公共工程建设费不由该工程本身提供的收入支给而由其他收入开支的国家,有时亦有发生。

    欧洲许多地方的运河通行税或水闸税,是个人的私有财产,这些人为保持这利益,自竭力维护这运河。如果不加以相当的整饬修理,航行就会成为不可能,而他们由通行税收得的全部利益,也就将跟着消失。如果运河的通行税,交给那些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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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己的委员们征收,他们对于产生这通行税的工程的维持,一定不会象个人那样注意。兰格多克运河,是由法国国王及兰格多克州拿出一千三百万利弗建造的;一千三百万利弗,按每马克银合二十八利弗的前世纪末叶法国货币价值计算,约合英币九十万镑。这个大工程完成时,人们觉得最妥善的维护方法,就是把这运河的全部通行税,赠给设计并监督这工程的技师里格,叫他不断加以修理。这项通行税,现已成了里格后代子孙的一大宗收入。因此他们对于这运河的经常修理非常注意。假使当时没有想出这妥善的方法,而把通行税交给一般利不干己的委员们管理,那么这通行税全部,恐怕都要消费在徒事装饰的开销和不必要的开销上,而这工程最重要的部分则任其趋于塌毁。

    可是,维护公路的通行税,却不能随便赠与个人,作为他个人的收入。因为,运河不加修理,会变得完全不能通航,但公路不加修理,却不会完全不能通行。因此,收取公路通行税者,尽管全不修理这道路,这道路却依然可以给他提供一样多的通行税。所以,维持这一类工程的通行税,应当交由委员或保管员管理。

    在英国,人们对这些保管员在管理这种通行税方面所有的弊病,时有责言,在许多场合,那些责言都是非常允当的。据说,有许多收通行税道路所征的税额,往往比好好修理这些道路所必要的费用额多两倍以上,然而工程却是用极潦草方法进行,而且有时竟然全没进行。不过,我们应注意一件事:以通行税充当修路费用的制度,并未成立很久,所以,即使没有做到尽善尽美的地步,也毫无足怪。卑污而不适当的人物,为什么常常被任为管理者;对于他们的行为,对于他们的滥征通行税,为什么没有设立监督机构,加以检查和制止,这一切缺陷,都可由一件事实说明和辩解,即以通行税修理公路的制度,尚在草创时期,多假以时日,议会当不难逐渐采取贤明措施,予以矫正。

    据一般人的想象,英国各种收税道路所收的通行税,大大超过了修理道路所需的数额。据几位大臣考察,多余的数额如果不滥动用,很可充为国家他日紧急费用的一大财源。有人说,收税道路由政府管理,比由保管员管理,所费少而收效大。对于修补道路,政府有兵士可用,兵士是有正规饷金的,只须略增少额货币报酬就行。至于保管员所能雇用的工人,则不外一些工资劳动者,他们的生活资料,全仰绘工资。所以有人主张,通过自己管理收税道路,政府可不必增加人民负担而增添五十万镑大收入;收税道路将会和现在的邮政一样,提供国家一般的费用。

    政府管理收税道路所可得的收入,虽未必能如创拟这计划者所预期的那么巨大,但可由此获得一大宗收入那是无疑的。不过,这计划本身似乎有若干极重大的缺点。

    第一,国家如把取自收税道路的通行税,看作供应急需的一个财源,那么,这种通行税将要随着想象上的急需所需要的程度而增大,而按照不列颠的政策,这些通行税一定会非常迅速地增加。一个大收入能够这样不费力地取得,势必会使政府动不动就向这收入动念头。如果搏节得宜,是否就能从现行通行税省出五十万镑,虽是疑问,但如把这通行税增加两倍,就可能省得一百万镑,增加三倍,就可能省得二百万镑,那是毫无疑问的。而且,这样一大宗收入的征收,并无需任命一个新的收税官吏。但是,税路之设,在于便利国内一般商业,设使通行税象这样不断增加起来,那么原以利商的,却成为商业的大病。国内由一地运往他地的笨重货物运输费,将迅速增加,其结果,这类货物的市场,将大大缩小,这类货物的生产,将大受妨害,而国内最重要的产业部门,说不定要全归消灭。

    第二,按照重量比例而征收的车辆通行税,如其唯一目的在于修理道路,这种税就非常公平;如是为了其他目的,或为了供应国家一般的急需,那么这种税,就非常不公平。道路通行税用以修理道路,各车辆可以说就是恰恰按照其对道路所损耗的程度的比例,完纳税金。反之,道路通行税如还有其他用途,即以资助国家其他急需,那对于各车辆所征的税额,就不免要超过其所加干道路的损耗的程度。况且,由于这税使货物价格按货物重量的比例,而不是按货物价值的比例而升高,所以主要负担这种课税的人,不是价值高而重量轻的商品的消费者,却是粗劣笨重的商品的消费者。因此,不论国家打算以这税收应付何等急需,其结果,供应这急需的人,不是富者而是贫者,不是最能担当这负担的人,倒是最没有能力担当这负担的人。

    第三,设使政府对于损坏的公路漫不修理,我们要强制其适当地划出通行税的一部分充当此项用途,将会比现今还更困难。以修缮道路为唯一目的并取自人民的一大收入,可能竟然完全没有划出任何部分来修缮道路。如果对于今日卑贱贫困的税路管理者,有时尚不易强制他们矫正所犯的错误,那么,换一般富裕者有权势者来管理税路,要强制他们矫正错误,恐怕比我们现在所假设的场合还要困难十倍。

    法国修理公路的基金,放在国家行政当局直接管理之下。该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法国大部分地方乡下人民每年为修理公共道路所应提供的一定日数的劳役,另一个组成部分是国王在国家一般收入中决定不用于其他开支而专用于修路的那一部分收入。

    按法国以及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旧法律,乡下人民的劳役,向来由地方长官指挥监督;地方长官对于国王的枢密院,无何等直接从属关系。但依据现行法令,乡下人民提供的劳役,以及国王为某特定地域或特定税区修理道路的任何基金,全归州长管理;州长由枢密院黜陟任免,接受枢密院的命令,并不断与枢密院保持联络。随着专制政治的发展,行政当局逐渐并吞国家的一切其他权力,所有指定作为公共用途的一切收入,全都揽归自己管理。但法国的大驿路,即联络国内各主要都市的道路,一般都整饬可观;在若干州境内,这些道路比英国大部分道路宏壮得多。可是,我们英国所称为十字路,就是说,乡下的大部分道路,却全未进行修理,有许多地方,重载车辆已不能通行,而在若干地方,甚至骑马旅行也有危除,惟有骡是安全可靠的运载工具。一个崇尚虚饰的朝廷的骄矜大吏,往往乐意经营壮丽堂皇的工程,例如王公贵人时常经过的大道。后者的赞赏,不但使他感到光荣,甚或有助于增进他在朝廷上的地位。至于偏在乡村的许许多多小工程,既不足以壮观瞻,又不足以邀声誉,除了实际上有极大的效用以外,没有其他可取的地方。这样,无论就那一点说都似乎是过于琐细不值一顾的工程,怎能叫堂哉皇践的大吏注意呢;所以,在这种人的管理下,这种小工程总是受漠视的。

    在中国,在亚洲其他若干国家,修建公路及维持通航水道这两大任务,都是由行政当局担当。据说,朝廷颁给各省疆吏的训示,总不断勉以努力治河修路;官吏奉行这一部分训示的勤惰如何,就是朝廷决定其黜陟进退的一大标准。所以,在这一切国家中,对于这些工程都非常注意,特别在中国是如此。中国的公路,尤其是通航水道,有人说比欧洲著名的水道公路要好得多。不过,关于那里的水道公路工程的报告,大都得自少见多怪的旅行者和无知好谎的传教士。假使这些工程,是经过比较有识者的考察,假使这些报道,是比较忠实的目击者的叙述,那么,那里的水道公路工程恐怕就不值得我们如此惊异。柏尼尔关于印度这类工程的报告,就远没有其他大惊小怪的旅行者的记述那么夸张。法国对于大公路,即常常成为朝廷及首都人士谈话资料的联络各地方的通衢,无不惨淡经营,而其余一切支道横道,则漫不经意。亚洲各国的情形,说不定也是这样吧。加之,中印各国君主的收入,几乎都是以土地税或地租为唯一源泉。租税征收额的大小,取决于土地年产物的多寡。所以,君主的利益与收入,与国境内土地的垦治状况,以及土地产物数量的多寡,土地产物价值的大小,必然有极大的直接关系。要尽可能地使这种生产物又丰盈又有价值,势须使它获有尽可能广泛的市场。要做到这样,必须使国内各地方的交通既极自由,又极方便,极便宜。而维持这种交通状态,惟有兴筑最好的通航水道与最好的道路。然在欧洲,各国君主的主要收入并非仰给于土地税或地租。固然,欧洲一切大的王国,主要收入的大部分,也许归根结底也要依靠土地生产物,但这依赖不是直接的,而且不象亚洲各国那样明显。因为这样,欧洲各国君主不象亚洲君主那样急于增进土地生产物的数量和价值,换言之,那样急于维持良好的水道及公路,以开拓土地生产物的广泛市场。因此,即使在亚洲某些地方,浚河修路庶政,行政当局办得成效卓著,如传闻所说(据我所知,至少含有若干疑问),在欧洲现状下,要想任何地方行政当局把那种事情弄得相当的好,恐怕是没有希望的了。

    一项公共工程,如不能由其自身的收入维持,而其便利又只限于某特定地方或某特定区域,那么,把它放在国家行政当局管理之下,由国家一般收入维持,总不如把它放在地方行政当局管理之下,由地方收入维持,来得妥当。比如,伦敦市上的照明与铺路费用,如由国库开支,那街上所点的灯,所铺的石,能做到现在这样完善,其费用,能象现在这样撙节么?况且,这费用,如非取给于伦敦各特定街坊、特定教区、特定市区的居民所提供的地方税,那势必要从国家一般收入项下开支,其结果,王国中不能受到这街灯利益的大部分居民,就要无端分摊这负担了。

    地方政府和州政府管理地方收入和州收入,固然有时不免发生弊病,但是,这种弊病苦与管理和花费一个大帝国收入所时常发生的弊病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况且,与后者所生的弊病比较,前者的弊病,容易矫正多了。在英国,在地方或州治安推事管理之下,乡下人民为修葺公路,每年所必提供的六日劳役,也许不尽用得其宜,但从没有发生惨酷压制的事情。在法国,此项劳役,归州长管理,但不一定比英国用得适当,而强征勒索的举动,往往极尽惨酷暴戾之能事。法国人所谓强迫劳役制,成了悍吏鱼肉人民的主要工具;设某教区或某村社不幸为悍吏所嫉恶,悍吏往往就借此以施惩罚。

    便利特殊商业的

    上述公共设施和公共工程,其目的在干便利一般商业。若求某些特殊商业的便利,则有待于特别的设施,且须有一项特别的额外费用。

    与野蛮未开化国家通商,常需要特别保护。普通堆栈或行店的设备,决不能保障非洲西部海岸贸易商人的货物。为防止地方土人的劫夺,对于积货场所,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建筑防御工事。印度人本来是温和驯谨不过的,但因印度政府漫无秩序,所以,欧洲人贸易其间,亦有作同样警戒的必要。英法两国的东印度公司在印度所拥有的几个最早堡垒,就是借口防备暴力、保护生命财产而获准建筑的。一国有了强固的政府,自不容外人在本国领土内建筑堡垒,在这种场合,就有互派大使、公使或领事的必要。自己国民间发生争讼,公使或领事可依从本国习惯予以处决;自己国民与驻在国国民间发生争讼,他可凭外交官的资格,比任何私人更有权力出来干涉。他所能给他的国人的保护,自比他们所能从任何私人获得的强得多。国家常常专为商业上的利益,需要在外国派驻使馆,本来无论就战争或同盟关系说,都不需在这些外国设立使馆的。首先使英国在君士但丁派驻大使的原因,是土耳其公司的商业。英国派驻俄罗斯的最早的大使馆,完全是起因于商业上的利益。欧洲各国人民因商业利害关系不断发生的冲突,恐怕就是使欧洲各国即在平时亦在一切邻国永久派驻公使的原因。这个前所未闻的制度,其开始发生,似乎不过在十五世纪末或十六世纪初,也就是说,不过在商业开始扩展到欧洲大部分国家,欧洲各国开始注意到商业利益的时候。

    国家为保护某一商业部门而开支的特别费用,如通过向该商业部门抽征适当的税来弥补,当不失为公允。例如,在商人开始营业时,征以小额的营业税,或更公平的,对商人从特定国家输入或向特定国家输出的货物,抽若干成特定的税。据说,最初建立关税制度,就是为了支付保护一般贸易免受海盗抢劫的费用的。但是,如果认为保护一般贸易用去的用费,理应取给于课在一般贸易上的税,那么,为保护特殊贸易用去的特别费用,照理也应取给于对该贸易所课征的特殊税收。

    保护一般贸易,常被视为国防的重要事件,因而也就成了行政当局一部分必尽的义务。结果,一般关税的征收及应用,就往往委诸行政当局。特殊贸易的保护,既是一般贸易保护的一部分,所以也是行政当局应尽义务的一部分。如果国家的行动,总是前后一致的,则为保护特殊贸易而征收的特殊税收,自当同样委诸行政当局管辖。然而,事实上,并不如此。无论就这方面或其他方面说,各个国家的行动常是矛盾的。欧洲大部分商业国家,就有若干商人集团,说服了立法机构,把行政当局这方面的义务,以及必然与这义务相关联的一切权力,统统交给他们执行。

    此等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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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费用,创办政府也许有所顾虑,不敢贸然尝试的某些部门的商业,就这一点说,它们对该部门商业的创建,容或有所助益。但最终它们全无例外地或成为累资或成为无用,而其经营,不是失当,就是范围过于狭窄。

    这种公司有两类,其一为,没有共同资本,凡具有相当资格的人,都可缴纳若干入伙金,加入组织,但各自的资本由各自经理,贸易危险,亦由各自负担,对于公司的义务,不过是遵守其规约罢了。这种公司,称为合组公司。又其一为,以共同资本进行贸易,各股员对于贸易上的一般利润或损失,都按其股份比例分摊。这种公司,称为合股公司。这些合组公司或合股公司,有时拥有专营的特权,有时又不拥有这种特权。

    所谓合组公司,在一切方面,都与欧洲各都市普遍通行的同业组合相类似,而且与同业组合同为一种扩大的独占团体。一个都市的任何居民,如果他不先从同业组合方面取得自由营业权,他就不能从事参加同业组合的一切行业。同样,在大多数场合,一国的任何人民,如不先成为这公司的一员,那么,他就没有法律上的权利经营合组公司任何一部门的国外贸易。这种独占权的强弱,与公司入伙条件的难易相应,也与公司董事权力之大小——即被等有多大权力能把公司控制得使大部分贸易只有他们自己和他们的亲友可以经营——相应。最初,合组公司的徒弟所享的特权,与其他公司徒弟所享的特权一样。凡在公司服务了相当年限的学徒,不用交什么人伙金,或只须交比平常人少得多的入伙金即可取得公司成员的资格。只要法律不加制止,组合的普通精神,就横溢于一切合组公司中。只要容许它们依照其自然倾向行动,它们总是巧立种种苛刻规章,企图约束有关贸易的经营,从而把竞争限制于尽可能少的人数之间。但当法律不许它们这样做的时候,它们就变成完全无作用、完全无意义的东西。

    对外贸易的合组公司,现今在英国还存有下面五个,即汉堡公司(昔日称为商人冒险家公司),俄罗斯公司,东方公司,土耳其公司及非洲公司。

    汉堡公司的入伙条件,据说今日十分容易。公司董事没有权力把有关贸易加以繁琐的约束。至少他们没有使用这种权力。不过,这还是最近的事,以前不是这样。在前世纪中叶,该公司的人伙金,有时须五十镑,有时须一百镑。据说,那时候公司的行为,非常专横。1643年、1645年、1661年,英格兰西部毛织业者及自由贸易者,曾以该公司凭着独占者的地位,阻制贸易,压迫国内制造业者,诉于国会。这种呈诉虽不曾使国会采取什么行动,但该公司却因此大吓一跳,把它向来的行动改正不少。自那时起,至少没有人再控诉它。俄罗斯公司的入伙金,由威廉三世第十年及第十一年第六号法令减为五镑;东方公司的入伙金,由查理二世第二十五年第七号法令减为四十先令,同时,各该公司在瑞典、丹麦、挪威乃至波罗的海北岸一切国家的专营特权,统予取消。国会这两条法令,大概是由该两公司的行动激成的。在国会未颁布此等法令以前,约西亚·柴尔德曾称此两公司及汉堡公司极端专横。他并说,当时本国与各该公司特许状所包括国家间贸易状态所以不振,正是各该公司经营失当的结果。现在,它们也许没有那么专横,但它们确是没有用处了。没有用处实是合组公司应得的最好赞辞,就上述三公司的现状说,它们通通可承受这赞辞而无愧。

    土耳其公司的入伙费,年二十六岁以下者二十五镑,二十六岁以上者五十镑。凡非纯粹商人不得加入。此种限制,实把一切店员和零售商都排斥在外。又据该公司章程,凡属英国运往土耳其的制造品,非经该公司船舶装载,不许输出。该公司船舶,例由伦敦一港启碇,因此,英国对土耳其贸易,就局限于这个奢华的港口了。经营此项贸易,也局限于伦敦附近居民了。该公司的另一章程又规定,凡定居伦敦市二十英里以外,没有取得该市市民权者,不得加入该公司。这种限制,连同前一限制,必然把一切没有取得伦敦市民权者都排斥在外。该公司船舶的上货及启碇日期,既通由该公司董事决定,所以这些董事很容易以自己及有特殊关系友人的货物装满船舶,而以托运过迟为借口,拒绝他人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无论就那一点说,都可以说是严密的、专横的垄断组织。这种种弊害,惹起乔治二世二十六年第十八号法令的颁布。依此法令,不论年龄大小,不论是否纯粹商人,也不论是否取得伦敦市民权,凡属情愿入伙者,一律缴纳入伙费二十镑,即可取得公司成员的资格。并且,除禁止输出的货物外,这些入伙的人,得自由从英国任何港口,输送任何英国货物往土耳其任何地方;除禁止输入的货物外,都得自由输入一切土耳其货物,不过,他们须缴纳普通关税和为支付该公司费用而征收的特定税,须服从英国驻土耳其大使与领事的合法训示,须遵照公司方面正式制定的章程。为防范此等章程流于苛暴,上述法令又规定,此法令通过后,凡公司所订章程,设使该公司中任何七个伙员感到压迫,得向贸易殖民局(该局的此种权能,现由枢密院所组织的委员会执掌)呈请修改。但此种呈请,须在该章程制定后一年内提出。此外,此法令通过以前公司所制定的任何章程,如有七个伙员感到压迫,也可呈请修改,但须在该法令实施后一年内提出。然而在一大公司中,各伙员未必—一部能凭一年的经验,发现各种章程的弊害。如果某一章程的弊害,他们中有几个在限定期间以后才发现,那么,就连贸易局、枢密院委员会也无法挽救了。况且,象一切同业组合的章程一样,一切合组公司大部分章程的目的,不在于压迫已经加入的伙员,而在于阻碍外人的加入。除规定很高的入伙费外,它们还可使用其他许多方策以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不断要求自己的利润增高,愈高愈好,因而,不断要市上对于他们输出输入的存货,感到不足,愈不足愈好。要做到这层,就只有限制竞争,妨碍新冒险者从事同一贸易。就说二十镑的入伙费吧,对于一个想永久继续从事土耳其贸易的人,二十镑也许不够阻碍他的意向;但是对于一个只想试做一次土耳其贸易的投机商人,二十镑就够使他裹足了。不论何种职业,久于其业者,纵未缔结何等组合,他们也自然会联成一气,设法抬高利润。要使商业利润降低至相当水准,唯一的方法,就是让一般投机冒险者不时起而竞争。英国对土耳其贸易,在某种限度上,虽由国会这个法案开放了。但在许多人看来,那实在距离自由竞争局面还远。土耳其公司开支了一名大使两三名领事的维持费,其实,公使领事,同为国家官吏,应由国家收入维持,而对土贸易,亦当对国王治下一切臣民开放。况该公司为此目的及其他目的而征收的各项杂税,若提归国有,当不止维持这几个驻外官吏。

    据约西亚·柴尔德的考察,驻外官吏虽常由合组公司维持,但合组公司从未在其所与贸易的国家维持任何堡垒或守备队。反之,合股公司却常常在这种国家维持堡垒或守备队。看来前者实比后者远不宜于承当这个任务。第一,合组公司董事,对于该公司一般贸易的繁荣,并无何等特别利害关系,而维持堡垒和守备队的目的在于维护这个繁荣。公司一般贸易的衰退,对他们私人的贸易倒有不少利益。因为,公司~般贸易衰退,竞争者自减少,于是他们自己就能贱买贵卖。合股公司董事的情况,则与此正相反。他们个人的利得,统包含在他们管理的共同资本所生的共同利润中,离开公司的一般贸易,他们就没有贸易。他们私人的利害关系,与一般贸易的繁荣,和保障这繁荣的堡垒或守备队的维持,紧相结合。因此,就维持堡垒或守备队所必要的不断和仔细的注意说,和合股公司董事相比,他们似乎更会保持这种注意。第二,合股公司董事,手中常掌管有一大宗资本,即公司方面的股本。堡垒守备队如有设置、增补、维持的必要,他们当然随时可以划出一部分资本,拿来应用。至于合组公司董事,他们并没有掌管什么共同资本;除了一点临时收入,如公司入伙金,及课于公司贸易上的组合税以外,没有其他资金可以动用。所以,对于堡垒和守备队的维持,即使他们和合股公司董事一样,有利害的关系,作同样的注意,但也很少有同等资力,使其注意成为有效。至于驻外官吏的维持,那就无须什么注意,费用亦轻而易举,就合组公司的性质和能力说,都更为相称。

    然在柴尔德的时代以后许久,即1750年间,一个合组公司又设立了,即是现时的非洲贸易商人公司。英政府最初曾令该公司负担非洲沿岸由布兰角至好望角间一切英国堡垒和守备队的维持费;最后,又令该公司只负担鲁杰角好望角间一切堡垒和守备队的维持费。政府关于设立这公司的法案(乔治二世第二十三年第三十一号法令),似乎有两个明显目标。第一,对于合组公司董事自然会有的压迫精神和独占精神,加以抑制;第二,极力强迫他们去注意本来不会注意的一件事,即维持堡垒与守备队。

    关于第一个目标,该法案限定入伙费为四十先令,并限定该公司不得以合股经营的身分,自己出来从事贸易,不得以公印借入资本;对于一切缴纳入伙费的英国人民,都当任其在各地自由贸易,不得巧立限制。公司的管理权,操于集驻伦敦的由委员九人组成的委员会。委员每年由伦敦、布里斯托尔和利物浦三市的公司伙员中各选三名,任何委员都不得连任三年以上。委员有不当行为,贸易殖民局(现由枢密院委员会接管)在听了他本人的辩护后得免其职。该委员会不得由非洲输出黑奴,亦不得运非洲货物入英国。但因他们须负责维持驻在非洲的堡戍,所以由英国向非洲输出的各种与这任务有关的货物及军需品不在禁止之列。他们由公司领取的钱,不得超过八百镑。如果开销在伦敦、布里斯托尔、利物浦三市的办事人员和经理人薪俸与伦敦事务所房租以及其他一切杂费后还有余剩,则可用以报酬他们自己的辛劳,至于如何分配,那听他们自行决定。一切规定如此严密,照理该可切实限制独占行为,而充分达到第一项目标了。然楼之实际却不如此。依乔治三世第四年第二十号法令,举凡桑尼加堡垒及其属地,统由非洲贸易商人公司管理。但至翌年,(依乔治三世第五年第四十四号法令)公司方面不但要把桑尼加及其属地,就连由南巴巴利的萨利港至鲁杰角全海岸的管理权,亦须统统移归国王支配。该法令并宣称:凡属国王的臣民,都可自由进行非洲贸易。这个法令的宣布,当然是因为该公司有限制贸易建立某种不当的独占的嫌疑。在乔治二世第二十三年法令的那种严密规定之下,我们很难设想他们怎能够这样做。但是,我曾在下院的议事录(这议事录并不总是完全确实的)中看到他们受到这种控告。委员会的九位委员,既都是大商巨贾,各堡戍及殖民地的大小官员,又仰承他们的鼻息,那么,他们在商务上及事务上有所嘱托,那些官员很可能特别注意。这一来,就无形树立了一种独占的场面。

    对于第二个目标,该法令规定:堡戌维持费,每年由国会付与该公司一万三千镑。公司委员会对此金额的使用,每年须向国库主计提出报告,国库主计再向国会报告。但国会对于国家的岁用,往往数百万镑,亦漫不注意,这区区一万三千镑的使用,当然不会使它注意。况且,就国库主计的职务和教育而论,堡戍费用得当与否,他不见得能悉其底韫。不错,王国海军舰长或海军部委派的将官,可以调查堡戍实情,向海军部报告,但海军部对该委员会似乎没有直接管辖权,也没有权力纠正被调查者的行动,而舰长一类人物,对于筑垒这门科学,并不见得总是有高深的造诣的。这些委员如非侵吞公款,即欲加罚,顶多不过罢免官职;我们知道,委员这官职的任期,再长不过三年,而其报酬又极有限,要使罢免的顾虑成为一种强制他们的动力,使他们经常想到那对自己并无其他利益的守戍事务,那怎能办到呢?为修缮几内亚海岸卡斯尔角的堡垒,议会曾几度支出了临时余额,有人控诉该委员会由英格兰运去砖石,由这样长途运去的砖石,据说质量很差,以致用那砖石修筑的墙,有推倒再筑的必要。鲁杰角以北的堡戍,不但维持费出于国家,即管辖权亦直隶于行政当局之下。但该角以南的堡戍费用,至少一部分亦出自公家,而其管辖权却别有所属,此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直布罗陀及米诺卡守戍的设备,其本来目的或口实,在于保护地中海贸易。此等守备队的维持及管理,从未责成土耳其公司,而始终由行政当局管辖。统治领域的广大,在很大程度上是该行政当局声威所系,所以,这领域防御上的必要设置,他们当然不会不问,实际上,直布罗陀及米诺卡守戍的管理,一向并未疏忽。虽米诺卡曾二度被夺,而且现在大概永无恢复希望,但人们从未把这归咎于该行政当局管辖上的怠慢。不过,我不愿被人认为我是在暗示,这些糜费浩大的要塞,对原来所以把它们从西班牙手中夺过来的目的来说至少是必要的。夺取这些要塞,没有什么意义,反之,却只使英国见弃于其自然的同盟者西班牙,并使波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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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的两大支流结成超过血缘关系的更紧密更永久的同盟罢了。

    股份公司的设立,或经国王敕许,或由议会通过。它的性质,不但与合组公司不同,即与私人合伙公司,亦有许多点不同。

    第一,在私人合伙公司中,非经全公司许可,伙员不得把股份让渡给他人或介绍新伙员入伙。但伙员如欲退出,得预先声明,经过一定时间提回股本。股份公司则不然。股份公司不许股东要求取出股本,但转卖股票,从而介绍入新股东,却无须公司同意。股票价值,体现在市场上的价格。这价格时有涨落,因此,股票所有者的实际股金,就与股票上注明的金额,常有出入。

    第二,私人合伙公司在营业上如有亏空,各伙员对其全部负债,都负责任。反之,股份公司在营业上的亏空,各股东不过就其股份范围内,负其责任罢了。

    股份公司的经营,例由董事会处理。董事会在执行任务上固不免受股东大会的支配,但股东对于公司业务多无所知,如他们没有派别,他们大抵心满意足地接受董事会每年或每半年分配给他们的红利,不找董事的麻烦。这样省事而所冒危险又只限于一定金额,无怪许多不肯把资产投于合伙公司的人,都向这方面投资。因此,股份公司吸收的资本通常超过任何合伙公司。南海公司的营业资本,在某一个时期,曾达到三千三百八十万镑以上。英格兰银行的分红股本,现在,计达一千零七十八万镑。不过,在钱财的处理上,股份公司的董事为他人尽力,而私人合伙公司的伙员,则纯是为自己打算。所以,要想股份公司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象私人合伙公司伙员那样用意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有如富家管事一样,他们往往设想,着意小节,殊非主人的光荣,一切小的计算,因此就抛置不顾了。这样,疏忽和浪费,常为股份公司业务经营上多少难免的弊窦。唯其如此,凡属从事国外贸易的股份公司,总是竞争不过私人的冒险者。所以,股份公司没有取得专营的特权,成功的固少,即使取得了专营特权,成功的亦不多见。没有特权,他们往往经营不善,有了特权,那就不但经营不善,而且限制了这种贸易。

    现在非洲公司的前身,即皇家非洲公司。该公司取得的专营特权,是根据国王颁给的特许状,未经议会通过。因此,在民权宣布后不久,非洲贸易就开放于全国人民。哈德逊湾公司的法律根据与皇家非洲公司同,其特许状亦未经议会通过。南海公司在它作为贸易公司的期间,始终享有一种经议会确认过的专营特权。现令和东印度进行贸易的联合商人公司也是如此。

    非洲贸易开放后不久,皇家非洲公司自知非私人冒险者的竞争敌手,于是不顾民权宣言,竟把这些私人冒险者称为无执照营业的私商而加以迫害。1698年,对私人冒险者几乎一切部门的贸易均课以百分之十的税,税款由公司充作堡垒及守备队维持费。但尽管有这种重税,公司在营业上仍不能和私人竞争。公司的资本及信用着着减退。至1712年,公司负债累累,使议会认为,为公司及债权人的安全,有必要制定以下法案,即公司债务的偿付日期以及关于债务的其他必要协定,只须公司债权人(就人数言,就价值言)三分之二以上的决议,就对全体债权人有约束力。1730年,公司的业务陷于极度混乱。就连维持它的堡垒和守备队,亦无能力。然设立这公司的唯一目的或口实,却就是维持这些堡垒和守备队。议会见此情形,决定每年拨款一万镑,作这用途。此款自那年度起一直拨至该公司解散的年度止。1732年,该公司因多年对西印度黑奴贸易都是亏损,决定从此中止,而把已经由非洲海岸买得的黑奴转卖于美洲私人贸易者,把公司中的雇役,用以从事非洲内地的金沙、象牙、染料的贸易。但这范围缩小的贸易,其经营并不比先前范围广泛的贸易更为得手。公司的业务,依然日形衰退,无论就那一点说,都达到破产的状况。议会知无可挽救,下令把它解散。其堡垒及守戍,则责成现今在非洲贸易商人所组织的合组公司管理。在皇家非洲公司设立之前,先后组织进行非洲贸易的,已有三家股份公司,它们都没有成功。它们都持有特许状,该特许状虽未经议会确认,但在当时被认为确赋有专营特权。

    在上次战争中,哈德逊湾公司受到不小的打击。可是在此以前,它却远较皇家非洲公司幸运。它的必要费用很少。它在各居留地及住所——该公司说得好听地称此为堡垒——所维持的人的总数,据说不过一百二十名。但人数虽少,在该公司货船未到以前,却足够把装满货船所必需的数量的毛皮及其他货物收积妥当。当地海口结冰期长,船舶很少能停泊七、八周以上;因此,预先积货,成为必要。哈德逊湾贸易不做到这层就无法经营,而私人冒险者想做到这层,非十数年莫办。所以,该公司资本虽据说不到十一万镑,然已足够使它把特许状所许可的那虽然广阔但却是贫乏的地带的全部或将近全部的贸易和剩余生产物,都垄断无余。私人贸易者从来没有企图到那种地方与公司竞争,所以,该公司在法律上,虽不一定拥有专营特权,而在实际上,却已享受了专营贸易的利益。加之,该公司所有的少额资本,据说,是由极少数股东集成。一个只有少数股东小额资本的股份公司,其性质实与私人合伙公司相近,从而在经营上,几乎能和合伙公司同样谨慎、同样注意。处在这样有利的地位,哈德逊湾公司在上次战争前贸易相当成功,是毫无足怪的。不过,该公司获得的利润,似乎没有达到多布斯所想象的那个程度。《商业上历史和年代的推断》著者安得生,是一个比多布斯远为率直而公平的作者,他研究多布斯关于该公司数年中输出输入的全部报告,并参酌该公司所冒的大危险和所付的大开支以后,认为该公司的利润,并不值得羡慕,或者说,并不大大超过普通的贸易利润,如果真有超过的话。他这样的论评,是很恰当的。

    南海公司从没有维持什么堡垒或守戍,因而完全不须负担其他国外贸易公司所通常负担的一大费用,不过,该公司股本额过大,股东数极多,因之,在整个业务经营上,不免失之迂愚、疏忽和浪费。至于它招股计划的诡诈与无节制,那非现在讨论的主题,而且已为人所深悉,不说了。就它的商业计划说,与招股计划比较,也好不了许多。该公司首次经营的贸易,就是把黑奴输往西领西印度。它对于这项贸易(由尤特雷特条约所认可的所谓阿西思托约定的结果),取得了一种专营的特权。但是,特权虽然取得了,但这项贸易不见得会有多大的好处。在该公司以前,经营同一贸易、享有同一特权的葡萄牙及法国两公司,早已经倒闭了。该公司有鉴于此,要求并得到准许每年派遣一定吨数的船舶,直接与西领西印度通商,以为弥补。无奈该公司所派船舶,航行十次当中,只有一次(即1731年加洛林皇后号的航行)获了巨利,其余九次,几乎多少都有损失。该公司的代理店及代理人都把营业的不成功归罪于西班牙政府的强夺与压迫。但大部分,恐怕是由于代理店及代理人的浪费与掠夺吧。据说:他们中好几个在一年时间内,就发了大财。1734年,该公司以营业利润微薄为理由,请求英王许其变卖贸易权与船只,许其等价卖给西班牙国王。

    1724年,该公司开始经营捕鲸业。对于这项业务,它没有独占权,不过,在它经营的期间,并无其他英国人搀入。该公司的船舶,曾航行格林兰八次。就中,仅有一次得利,其余均遭损失。在最后第八次航行终了时,即该公司拍卖其船只、积藏商品、渔具时,才发现这一部门包括资本及利息的全部损失达二十三万七千镑以上。

    1722年,该公司请求议会,把全部贷与政府的三千三百八十万镑巨资,划分作两个相等的部分;一半即一千六百九十多万镑,作为政府的公债,与其他公债同,不得由董事用以偿付和弥补该公司商业经营上的债务或损失,其他一半,依旧作为贸易资本,得用以偿付和弥补债务或损失。它这种请愿,议会认为合理采纳了。1733年,该公司再向议会陈请,把贸易资本的四分之三作为公债,仅留其余四分之一充当营业失败的补偿资本。到这时为止,该公司所保有的公债及贸易资本两者,因政府几度的偿还,已各减少了二百万镑以上,因而,这所谓四分之一,就不过三百六十六万二千七百八十四镑八先令六便士了。1748年,该公司由于亚琛条约,放弃前此依阿西恩托约定从西班牙国王取得的一切权利,而换得相当等价。这一来,该公司与西领西印度之间的贸易,就告终结。它的残余贸易资本,全化为公债,于是该公司再也不是一个贸易公司了。

    可是,我们应注意一件事:南海公司所期望能多多获利的唯一贸易,就是每年派遣船只到西领西印度进行的贸易。但当它经营这种贸易时,无论在国外市场,或在国内市场,都不是没有竞争者的。在卡塔赫纳,在贝洛港,在拉维拉克鲁斯,该公司碰着了西班牙商人的竞争,他们把该公司船舶装出的同种欧洲货物,由加的斯运往那些地方。在英国,该公司又碰着了英国商人的竞争,举凡该公司输入的西领西印度货物,他们也由加的斯输入。不错,西班牙及英国商人的货物,要付较重的税,但该公司人员的疏忽、浪费和贪污,恐怕是一种更高的重税吧。至于说,如果私人贸易者能够公开地、正当地和股份公司竞争,股份公司还能经营国外贸易得利,那就违反我们一切的经验了。

    旧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于160O年根据女王伊丽莎白的特许状设立。在它最初十二次的印度航行中,只有船舶是共有的,贸易资本还是各个人的,仿佛是以一种合组公司的形式在进行贸易。在1612年,各个人的资本才合并为共同资本。该公司持有专营特许状。这特许状虽未经议会确认,但当时被认为具有真正的专营特权,所以经营许多年,该公司从未受其他商人的侵扰。它的股本,每股为五十镑,总额仅七十四万四千镑。这个资本不很大,而公司的营业规模也不很大,不致惹起经营上怎样的疏忽、浪费或贪污。所以,虽然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陷害,和其他的意外事变,使它蒙受了很大损失,但在许多年间,它的营业却很成功。不过,随着时日的推进,当一般人对于自由的原理渐有理解时,这由女王发给而未经议会确认的特许状,能否赋予专营特权日益成为疑问。对于这个问题,法院的决定并不一律,随政府权力的消长与各时代民意的变迁而时有变动。私人贸易者日益侵入公司特权范围。到查理二世晚年,在詹姆士二世整个统治时期和在威廉三世初年,该公司都是在困难中过日子。1698年,有人向议会建议,愿以年息八厘贷给政府二百万镑,其条件为购买公债者得设立一个有专营特权的新东印度公司;旧东印度公司亦向议会提出同一性质的建议,愿贷给政府七十万镑(约与该公司的资本额相等),年息四厘。当时王国的国家信用正处于这样的状态,即以年息四厘借入七十万镑,倒不如付八厘息借入二百万镑来得便利。新公债应墓者的建议被容纳了,结果,就出现了一个新东印度公司。不过,旧东印度公司的贸易权利,得继续至1701年。同时,该公司曾以它会计的名义,极巧妙地认买了新公司股本三十一万五千镑。给与认购二百万镑公债者以东印度贸易特权的议会法案,由于用辞的含混,关于应募者的资本应否合为共同资本一点,不很明白。于是,应募仅及七千二百镑的少数私人贸易者,坚持各别地自用自己资本、自担危险责任进行贸易的权利。至1701年止,旧东印度公司亦有使用其旧资本独立经营贸易的权利。并且,在这个时期前后,该公司和其他私人贸易者一样,也有使用其投入新公司的三十一万五千镑的资本单独经营贸易的权利。新旧二公司与私人贸易者间的竞争,以及两公司彼此间的竞争,据说几乎使它们全归毁灭。1730年,有人向议会提议,主张把印度贸易置于一个合组公司管辖之下,使其相当开放。这个建议,东印度公司极力反对;他们以非常激烈的辞句,陈述那时候上述竞争所演成的可悲结果。他们说,上述竞争,使印度土货价格,高到不值采购,而在英国市场,该货物价格,又因存货过多,跌到无利可获。可是,供给丰足,英国市场上印货会大跌特跌,使一般大众获得廉价购物的利益,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至于说求购者多,印度市上土货会大涨特涨,却不尽可信。由竞争促起的非常需求,在印度的贸易大洋中,不过涓涓一滴而已。况且,需求增加,起初或许会提高价格,但终必引起价格的跌落。因为购买的竞争,会奖励生产,会增大生产者间的竞争。各生产者为使自己的产品,能以比他人产品为低的价格出售,会实行在其他情况下连想也没去想的新的分工和新的技术改良。该公司诉说的悲惨结果,即消费的便宜和对生产的奖励,正是政治经济学所要促进的结果。但是,他们垂泣而诉说的竞争,毕竟没有继续好久。1702年,这两个公司通过三方协约(其中一方是女王)在某种程度上合并起来。17O8年,又依据议会法案,完全合为一体,而成为今日所谓东印度贸易商人联合公司。该法案又附一条款,规定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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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人贸易者,得继续营业到1711年米迦勒节为止。同时授权该公司董事对这些独立私人贸易者发出通知,以三年为期,收买其七千二百镑的小资本,从而把该公司的全部资本变为共同资本。此外,该法案还规定:该公司的资本,由于对政府的新贷款得由二百万镑增加至三百万镑。1743年,该公司又贷与政府一百万镑,不过,这项借款非来自股东,而是由公司发行公司债得来,所以未增加股东得以要求分红的资本。但这一百万镑,对公司营业上的亏损和债务,与其他三百万镑同,也负担责任,所以,总算是增加了公司的贸易资本。自1708年,或者至少自1711年以来,该公司由于摆脱了一切竞争者,完全掌握英国在东印度的独占贸易。贸易经营很得手,股东逐年都由利润分有适度的红利。在1741年爆发的对法战争中,庞迪彻里地方的法国总督杜不勒,别具野心,以致东印度公司卷入战涡和印度土王的政争中。经过无数次显著的成功及无数次显著的失败后,该公司竟把那时它在印度的主要殖民地马德拉斯丢掉了。嗣后,亚琛条约成立,马德拉斯复归于该公司。这时,该公司派在印度的人员,似充满了战斗及征服精神;后来,从未放弃这精神。在1755年爆发的法兰西战争中,英国的兵力,在欧洲迭获胜利。该公司的兵力,在印度亦交好运,捍御马德拉斯,占领庞迪彻里,收复加尔各答,并获得一个富裕而广大的领土的收入。这收入在当时,据说,每年有三百万镑以上。该公司安然享有这收入好几年。但1767年,政府以该公司占领的领土及其收入属于国王的权利而提出要求,公司于是同意此后每年偿付政府四十万镑,作为这权利的报酬。在这时以前,公司分派的红利,已逐渐由百分之六增至百分之十。就全资本三百二十万镑计算,红利已增加了十二万八千镑,换言之.每年红利额.已由十九万二千镑增加至三十二万镑。但这时候,公司又企图把红利进一步增至百分之十二点五。这如果实行,公司每年分派给股东的金额,就要等于每年提供政府的金额,即四十万镑。可是,当公司与政府所订协定就要实施的那两年中,议会相继制定的两法案不许红利再有增加。这些法案的目的,在使公司方面加速偿还其所负债务。该公司当时的债务,已达六、七百万镑了。1769年,公司与政府所订协约,议定延期五年,并约定在这五年中,公司得逐渐把红利增加至百分之十二点五,但一年之中至多只许增加百分之一。这样,红利增加到极限时,亦不过使公司每年付给股东及政府的金额,两者合计加多六十万八千镑。前面说过,公司最近占领地的总收入,每年计有三百余万镑。依1768年东印度贸易船克鲁登敦号提出的报告,除去军事维持费及其他费用,纯收入亦达二百零四万八千七百四十七镑。此外,公司方面据说还有其他收入,那收入一部分出自土地,而大部分则出自殖民地所设的海关,其总额亦不下四十三万九千镑。至于当时公司的营业利润,据公司董事长在下院的证言,每年至少有四十万镑;据公司会计的证言,每年至少有五十万镑;不论怎样,再少也会等于每年分给股东的最高红利额吧。有这么大的收入,公司应当有能力每年增付六十万八千镑,同时并提供一项减债基金,以备急速偿还债务。然至1773年,公司债务不但未见减少,却反形增大。未完的国赋达四十万镑;未缴的关税,欠英格兰银行的借款,由印度方面向其开出而经其卤莽地承兑的待付的汇票,这三者共达一百二十余万镑。这些债务所引起的困难,使公司不得已一下子减低股息至百分之六,此外更乞怜政府,请其第一,豁免年纳四十万镑的成约;第二,贷款一百四十万镑,以救立刻破产的危急。拓殖领地哪,增加岁入哪,该公司的财产是增大了,但财产愈大,对于公司人员,就似乎愈成为更大浪费的口实,并且愈好从中舞弊了。议会为要探知其真相,乃着手调查公司人员在印度的行动,以及公司在欧印两方面的一般业务状况。调查的结果,对公司管理机构的组织,国内也好,国外也好,都实行几种极关重要的变革。在印度方面,该公司的主要殖民地,如马德拉斯、孟买、加尔各答,以前相互独立,今则置于同一总督统治之下,辅佐总督的,有四名顾问组成的评议会。第一任总督及顾问,通由议会指派,常驻在加尔各答。加尔各答现成为英国在印度的最重要殖民地,与以前的马德拉斯同。加尔各答的裁判所,原为审理该市及其附近地方的商业上案件而设立,后因帝国版图扩大,其司法管辖权亦随之扩大。此次变革,缩小该裁判所的权限,使还其本来面目,而新设一最高法院代替它,由国王任命审判长一人及审判官三人组成。关于欧洲方面,以前股东出股五百镑,即该公司每股的原来价格,就有权在股东会投票。现在限定,必须出股一千镑,才有这资格。此外,凭这资格取得的投票权,如股票非由承继而由自己购买得来,以前只须在购买后六个月就能行使,现在这个期限已延长至一年。还有,以前公司的二十四名董事,每年改选一次,现在也改变了,每个董事四年改选一次,但在二十四名董事中,每年有六个旧董事出去,有六个新董事进来,出去的董事,不能再选为次年的新董事。有了这些改革,料想股东会及董事会应能较郑重地、稳健地执行任务,不再象从前那样疏忽随便。然而,无论怎样变革,要使他们这般人好好注意促进印度的繁荣,哪能做到呢。他们大多数人的利益,与印度的利益,简直漠不相关。在一切方面,他们不但不配统治一个大帝国,而且连参加这种统治也不配。有大财产的人,有时甚至小有产的人,往往只因为要取得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才购买一千镑的东印度公司股票。有了这投票权,纵不能自己参加印度的掠夺,也可参加印度掠夺者的任命。这任命权力,固然是操于董事会,但董事会本身,多少不免要受股东势力左右:股东不但选举董事,而且有时否决董事会关于派驻印度人员的任命。假若一个股东能享有这权力几年,因而可在公司方面安插若干故旧,那他慢说对股息不大注意,恐怕连对他投票权所根据的股份的价值也是满不在乎的,至于那投票权所给与他权力来参加统治的大帝国的繁荣,他哪里会放在心上呢。不论怎样的君王,按照事物的本性揣度起来,对于被统治者的幸福或悲惨,对于领土的改进或荒废,对于政府的荣誉或耻辱,总不会象这个商业公司的大部分股东这样漠不关心吧。议会依据调查结果,制定种种新规,但这些法规与其说减少了这漠不关心的程度,倒不如说增大了这漠不关心的程度。例如,下院决议案宣称:当公司把所欠政府债务一百四十万镑还清,所欠私人债务减至一百五十万镑时,到那时,也只有到那时,得对股本分派八厘股息;此外,该公司留在本国的收入及纯利,当分作四部分,就中三部分交入国库,充当国家用途,其余一部分,则留作偿还债务及供应公司不时急需的基金。但是,在全部纯收入和利润都归自己所有,得由自己自由支配的时候,公司还是弊窦丛生,颟顸不治;今分去其四分之三的纯收入和利润,更把所保留的四分之一部分置于他人监督之下,须得他人许可方准动用,那要公司事务财政较前改进,怎能做到呢。

    就公司方面说,分派八厘股息后,与其依下院决议案规定,把一切余剩部分,交给声气不相投的一群人手中,倒不如让公司的雇用人员和隶属人员随便滥用了,任意侵吞了,还比较痛快。此外,公司雇用人员和隶属人员可能在股东会里占那么大的势力,以致股东有时竟对贪污舞弊直接违犯自己权益的人,反加援手。就大部分股东说,他们有时甚且把拥护自己权益这件事,看得较轻,把拥护侵犯这权益的人的事体,看得较重。

    因此,1773年的规定,不能澄清东印度公司统治的混乱局面。有一次,公司因一时措施得当,在加尔各答金库中,积存了三百多万镑。可是,尽管以后它的支配或掠夺范围,更加扩大,伸到印度好几个最富裕、最肥沃的地区,但它所获的一切,都是照旧滥费了,葬送了完事。到海德·阿利侵入,公司发觉完全没有准备,无法阻止与抵抗。由于这些混乱,今日(1784年)公司已陷于前此未有的困境。为救济当前破产危难,又迫而向政府恳求援助。关于改善该公司业务经营,议会中各党派提出种种计划。这些计划,似都同意一点,即该公司不配统治它所占有的领地。这实是一向就非常明了的事实。就连该公司自身,也认为无统治能力,因而想把领地让给政府。

    在僻远而野蛮的国境里面拥有设置要塞和守备队的权利,必然与当地宣战摇和的权利分不开的。拥有前一权利的股份公司,曾不断行使后一权利,且常常要求把后一权利明白地给与它们。它们行使这种权利怎样不得当,怎样随便,怎样残酷,从最近的经验,我们知道得再清楚没有了。

    一批商人自出费用,自冒危险,在野蛮异域树立新的贸易,政府许其组成股份公司,并于经营得手时,给以若干年的独占权利,那是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实在说,政府要报酬这种冒险费财而且异日会造福大众的尝试,也只有这是最容易、最自然的方法。象这样一种暂时的独占权利,和给与新机器发明者对这机器的专利权,给与新著述的著作者对该著述的出版权,可依同一原理加以辩护。不过,限定的时期既满,独占是应当取消的。如果堡戍仍有维持必要,自应移归政府,由政府偿以相当代价,而当地贸易,则让全国人民自由经营。设公司长久独占,其结果将无异于对全国其他人民加以不合理的负担。这负担有二种。第一,听人民自由贸易,有关货物的价格必廉,行使独占,这些货物的价格必贵。第二,对大多数人民可能是便于经营、利于经营的一种事业,现在人民弄得不能染指。他们受这负担,乃是为着最不足道的目的,即不过使某公司能维持其怠慢、浪费、乃至侵吞公款的雇员罢了。由于这些人员的胡为乱搞,公司分派的股息,很少超过其他自由事业的普通利润率,且往往落在这普通利润率以下很多。吾人就往事推断,股份公司如未取得独占权利,恐怕是无法长久经营任何国外贸易的。在一个地方购入货物,运往另一地方出售图利,而在这两地方都有许多竞争者,这样就不但需要时刻留心注意需求情况的偶然变动,而且需要时刻留心注意竞争情况或需求所从满足的供给情况的大得多、频繁得多的变动;运用巧妙的手腕和正确的判断力,使各色货物的数量,都能适应需求、供给和竞争各方面的变动情况,这是伊然从事一种不断变化着的战争,非不断注意着警惕着,就无胜利希望,然而股份公司的董事先生们,我们那能期望其有这种持久力呢。所以,东印度公司,当债款既已偿却,专营特权亦取消时,议会虽制定法案,许其仍以股份公司资格,在东印度与其他商人共同竞争,但在这种情形下,私人冒险者的警惕与注意,十之八九会不旋踵间就使公司卷于从事印度的贸易。

    莫雷勒修道院院长为法国有名著作家,对经济学很有研究。他曾列举160O年以后,在欧洲各地设立的国外贸易股份公司,一共有五十五家;据他说这些公司都取得有专营特权,但都因管理失当,全归失败。他举出的这五十五家,就中有两三家不是股份公司,而且未遭失败,被他弄错了。可是还有几个失败了的股份公司,他没有列出。

    一个股份公司没有取得专营特权而能经营成功的贸易,似乎只有这种性质的贸易,即所有营业活动,都可简化为常规,或者说,方法千篇一律,很少变化或毫无变化。这类事业,计有四种:第一,银行业;第二,水火兵灾保险业;第三,建修通航河道或运河;第四,贮引清水,以供城市。

    银行业的原理,虽不免几分深奥,但其实际业务,却可一一定为成规,以资遵守。设贪图眼前厚利,大胆投机,置成规于不顾,总是极其危险,而且往往陷银行于无可挽救的境地。但是,以股份公司与私人合伙公司比较,前者实比后者更能遵守成规。因此,股份公司就似乎很适于银行的营业,无怪欧洲主要银行,都是股份公司的性质。在这些公司当中,有许多并未取得专营特权,而其经营却非常兴旺。英格兰银行,亦全无特权可言,有之,唯议会限定其他银行的组成,股东不得过六人以上。爱丁堡两银行全为股份公司,并无任何独占权利。

    由火灾水灾乃至战祸发生的危险,其价值虽不能很正确地计算出来,但可大概地估计出来,使得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订出严密规则和一定方法。所以,没有特权的股份公司,有可能顺利地经营保险业;如伦敦保险公司,如皇家贸易保险公司,都是没有取得何等特权的。

    通航河道或运河一度修造成功了,其管理即非常简单容易,可定出严密的规则与方法,甚至进行修造河道也是如此。修一里价多少,建一闸价多少,都可与承包人订立合同规定。他如修造那引导清水供给城市的运河、水槽或大水管,也可作如此说法。这些事业由股份公司出来经营,即使未取得特权,亦可大获其利,而实际也往往如此。

    但是,设立股份公司,只因为这样能经营成功,或者说,让一群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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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人享受其邻人享受不到的权利,只因为这样他们能够繁荣,那是绝对不合理的。要使股份公司设立完全合理化,必其事业的经营,可以定出严密规则及方法,同时还附有其他两个条件:第一,那种事业的效用,必显然比大部分的一般商业更大和更普及。第二,其所需资本,必大干私人合伙公司所能筹集的数额。凡以不很大资本即能举办的事业,纵使其效用特大,亦不能成为设立股份公司的充分理由。因为,在这场合,对于那种企业所产出的东西的需要,可很容易由私人企业者出来供给。就上述四种事业说,这两个条件都同时具备。

    银行业管理妥当,其效用既大臣周,本书第二篇已详细说明了。但如果一家公共银行的设立,其目的在于维持国家信用,即当国家有特别急需时,对政府垫付某一税收全部,其数也许达数百万镑,而该税收又须一两年后才能收入,这种银行所需资本,当不是私人合伙公司所筹集得来的。

    保险业能予个人财产以很大的保障。一种损失本来会使个人趋于没落的,但有了保险业,他这损失就可分配给许多人,叫全社会分担起来毫不费力。不过,保险业者要想与他人以保障,他自己就必须有很大的一宗资本。伦敦西保险股份公司设立以前,据说,检察长处有一名单,开列一百五十个私人保险业者的姓名,他们全都开业不到几年就失败了。

    通航水道、运河以及供给城市自来水的各种必要工事,很明显的,不仅有很大、很普遍的效用,同时,其所需巨大费用,亦常非个人财力所及。

    总之,股份公司的设立,必具上述三个条件,才可算为合理。具有这三个条件的事业,我除上述四者外,再也不能想出其他的来。就说伦敦的英国制铜公司、熔铅公司以及玻璃公司吧。言其效用,并不见得怎样大,怎样特别,言其费用,也并不是许多个人的财力难于举办。至于这些公司所经营的业务,是否能走出严密法则及方法,使其适于由股份公司管理,以及它们是否有它们自己所夸称的可获厚利的理由,那在我却不敢佯言知道。矿山企业公司早就破产了。爱丁堡英国麻布公司的股票,近来虽没有从前低落得那么厉害,但较其票面价格,却是相差太远。我们更说其他基于爱国心即为着促进国家某特殊制造业而设立的股份公司吧;这种公司往往因为经营失当,以致减少社会总资本,而在其他各点上,同样是利少害多。它们董事的意图即使非常正直,但他们对某些特定制造业的不可避免的偏爱(这些制造业的当事人蒙蔽他们、欺骗他们)必定会妨害其他制造业,必定会使在其他情况下必会存在的适当产业与利润间的自然比例,多少受到破坏,而这自然比例,乃是一国一般产业的最大而最有效的奖励。

    第二项论青年教育设施的费用

    由本身收入开支本身费用的事业,并不限于前述道路运河等等;对于青年教育的设施亦是如此。生徒付给教师的学金或谢礼,自然构成这一类的收入。

    即使教师的报酬,不全取自这自然收入,那也不一定就要由社会的一般收入来开支;在许多国家,行政当局操这收入的征集和运用之权。就大部分欧洲说,普通学校及专门大学的基金,并不仰给社会一般收入,就是有的话,其数目亦极其有限。教育经费到处都是主要来自地方收入,来自某项地产的租金,或来自指定专作这项用途的专款的利息。这专款或由君主自己拨给,或由私人捐助,交由保管人管理。

    这些捐赠财产,曾对教育设施的促进有所贡献么?曾激励教师的勤勉,增进教师的能力么?曾改变教育的自然过程,使其转向对个人对社会双方都较有用的目标么?对于这种种问题,只作大概的答复,我想是不会怎样困难的。

    不论在哪种职业,操这职业的大部分人所作努力的大小,总是与他们不得不作这努力的必要性的大小相称。这种必要性,因人的境况而不同。一个人的职业报酬,如果是他所期望的财产或甚至是他的普通收入及生活资料的唯一源泉,那这必要性对他就最大。他为取得这财产或甚至为糊口,一年中必须作一定量有一定价值的工作。如果竞争是自由的,各人相互排挤,那么相互的竞争,便会迫使每人都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弄得相当正确。当然罗,在某些职业,只有成功才可获得伟大目标,这个情况,有时会诱使一些意志坚强雄心远大的人去作努力。但是,最大的努力,却明明用不着大目标来敦促。那怕是卑不足道的职业吧,竞争和比赛,亦可使胜过他人成为野心的目标。竞争和比赛往往引起最大的努力。反之,单有大目的而没有促其实现的必要,很少足够激起任何巨大的努力。在英国,精通法律,能使人到达许多极大野心的目标,但生长于富贵家庭的人,在这种职业上露其头角的,究竟有几个呢?

    一个普通学校或专门学校如果有了一宗捐助的基金,教师勉励的必要,就必然要减少若干。教师的生计,要是按月由一定的薪俸维持,那就明明仰给于与其教学戍绩和名望毫不相关的基金。

    有些大学,教师的薪俸,仅占其报酬的一部分,往往为极小的一部分,其余大部分,则出自学生的谢礼或学费。在这场合,教师孜孜教诲的必要,虽不免减少一些,但却不会完全消失。教学的名望还是重要的。此外,他还得关心学生对于他的敬爱、感谢及好评,而博得这种种好感,除了做得配受这些好感而无愧外,别无其他方法,就是说,除了尽自己的能力和勤勉履行各项任务外,再也没有其他方法。

    在其他大学,教师被禁止领受学生的谢礼或学费,而他的薪俸,就是他由这种职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在这场合,教师的义务与利益,立于尽可能对立的地位了。每一个人的利益,在于能过着尽可能做到的安逸生活。如果对于某种非常吃力的义务,无论他履行与否,其报酬完全一样,那他的利益至少是通俗意义上的利益,就是全然不去履行义务。设或这时有某种权力,不许他放弃职务,那他就会在那种权力容许的范围内,尽量敷衍了事。如果他生性活泼,喜欢劳动,那他与其把活动力使用在无利可图的职务上,不如找点有利可图的事做。

    教师应当服从的权力,如掌握在法人团体即专门学校或大学的手,而他自己又为这学校或法人团体中的一员,其他成员大部分亦同为教师或可为教师者,那末这些教师们,彼此间就会宽大为怀;各个人以容许自己疏忽义务为条件,而宽宥同辈疏忽其义务。他们会把这样做看作共同的利益。最近许多年来,牛津大学一大部分教授,简直连表面上装作教师,也不装了。

    如果教师们服从的权力,不掌握在他们自己所属的法人团体之手,而掌握在外部的人物如主教、州长或阁员之手,那末,他们想全然忽略其义务,就不大做得通。不过,这些大人先生能够强制教师尽其义务的,也只是使他们上一定时间的课,或者在一周或一年内,作一定次数的演讲。至于演讲的内容如何,那依然要看教师的勤勉,而教师的勤勉,又视其所以要努力的动机的强弱为转移。况且,这种外部来的监督,动辄流于无知和反复无常,其性质往往是任意的、专断的。行使监督的人,既未亲自登堂听讲,又不一定理解教师所教的学科,求其能精明地行使这监督,那是很难得的。加之,这种职务所产生的傲慢,往往使他们不留意怎样行使其职权,使他们没有正当理由地、任性地谴责教师,或开除教师。这一来,必然要减低教师的品格,教师原来是社会上最受尊敬的人,现在却成为最卑贱、最可轻侮的人了。为要避免这随时可以发作的不好待遇,他就非仰仗有力的保护不为功,而获得这保护的最妥方法,并不是执行职务能力或勤勉,而是曲承监督者意志的阿谀,不论何时,准备为这种意志而牺牲他所在团体的权利、利益及名誉。谁要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期间,注意法国大学的管理,定可看到,象这种专横的外加的监督,自然会生出什么结果。

    如果有什么事情,要一定人数的学生进入某专门学校或大学,而不论教师的学问如何、名望如何,那末,教师学问好名望高的必要,就不免因此而减少一些。

    艺术、法律、医学、神学各科毕业生的特权,如果只要在某些大学住满一定年限就能获得,那必然要使一定数量学生,去住这些大学,不管教师学问如何、名望如何。毕业生的特权,也算是一种徒弟制度。正如其他徒弟制度有助于技术上及制造上的改良,这种徒弟制度,同样有助于教育上的改良。

    研究费、奖学金、贫学津贴那一类的慈善基金,必然会使一定数量学生,贸然到某些大学学习,而不问其名誉如何。仰赖这慈善基金的学生,如能自由选择其最喜欢的大学,这种自由,说不定会惹起各大学间一定程度的竞争。反之,如果规定连各大学自费生,不得本学校许可,也禁止转入他校,那么,各学校间的竞争,就十之八九要消灭了。

    如果各学院以科学艺术传授学生的导师或教师,不由学生自由选择,而由校长指派;如果教师怠慢、无能或无行,学生未经申请许可,不得由甲教师改换乙教师,这种规定,不但会使同一学校内各导师各教师间的竞争,大大减少,而且会使他们全体勤勉任教以及注意各自学生学习情况的必要性,也大大减少。象这类的教师,纵使领受了学生非常优厚的报酬,也会象那些全未受学生报酬或除薪俸以外毫无其他报酬的教师那样,怠于职守,荒误学生。

    如果教师是一个有理性的人,当他自己意识到,他向学生讲的,都是一些无意义或近似无意义的话,他一定会感到不快。此外,当他看到学生大部分对于他的授课,不来听讲,或来听讲而明显地表示轻蔑、嘲弄态度,他也一定会感到不快。因此,如果他必须作一定次数的演讲,纵无其他利益,他亦必为了这些心理,而苦苦耐耐地求其相当完善。不过,他可能采用几种取巧的办法,这些办法会有力地削弱这一切激励勤勉的动机。他有时可对所教的学科,不自加说明,而把关于那种学科的书籍拿来讲读;如果那种书籍是用死的外国语写成的,他就用本国语向学生译述;而更不费力的方法,就是叫学生解释,自己听着,间或加插几句话进去,这样,便可自吹地说他是在讲授了。这种轻而易举的事,只要极有限的知识和勤勉就够了,既不致当面遭到轻蔑或嘲弄,也可避免讲出真正迂愚、无意义乃至可笑的话。同时,还有学校的规则,可使教师强制学生全部规规矩矩地经常到党,并在他讲授的全部时间中,维持一种最有礼貌的、最虔敬的态度。

    专门学校及大学的校规,大体上不是为了学生的利益,而是为了教师的利益,更恰当地说是为教师的安逸而设计出来的。在一切场合,校规的目的,总在维持教师的权威。不论教师是疏忽其职务,或是履行其职务,学生总得对教师保持虔敬的态度,好家教师在履行职务上已尽了最大的勤勉和能力那样。这似乎是根据这一前提,即教师有完全的智慧和德行,而学生则是大愚,而且有最大的弱点。但教师果真履行了他们的职务,大多数学生是决不会疏忽他们自己的义务的,我相信从来没发生过和这相反的事例。讲授果真值得学生到堂倾听,无论何时举行,学生自会上堂,用不着校规强制。对于小儿,对于极年轻的孩童,为要使他们获得这幼年时代必须取得的教育,在某种程度确有强制干涉之必要。但学生一到了十二、三岁以后,只要教师履行其职务,无论那一部分的教育,都不必要加以强制干涉。大多数青年人都是非常宽大的。只要教师表示自己要竭力使他们得点益处,那就慢说疏忽轻蔑教师的教导,就连教师在履行职务上有很多的过误,他们也会原谅的。有时,他们甚至会当着大众隐蔽教师很多的怠慢。

    未有公立机构的那一部分教育,大抵教得最好,这是值得注意的。青年进击剑学校或舞蹈学校,固然未必都学得很精,但没有不学会如何舞剑、如何跳舞。马术学校的好结果,通常没有如此显著,这就因为马术学校费用浩繁,在大多数地方都是由公家办理的。文科教育中最重要的有三部分,即诵读、书写和算术。迄今学习这三者,进私立学校的还比进公立学校的普遍。但学习者却都能够学得所必要学得的程度,学习失败了的,几乎没有一个。

    就英国说,公共学校固不免腐败,但和大学相比,却要好多了。在公共学校,青年学到或至少可能学到希腊语和拉丁语。即是说,教师所声明要教的功课或教师应该教的功课,实际都会教给青年。但在大学,青年既没学到这些法人团体所应该教给他们的科学,亦找不到学习这些科学的适当手段。公共学校教师的报酬,在许多场合,有一大部分,而在某种特殊场合,几乎全部都是出自学生的谢礼或学费。这种学校是没有何等排他特权的。一个人要取得毕业学位,并无须缴纳在公共学校学过一定年限的证书。如果在考试时候,他显出已经了解公共学校所教的东西,那就不问他是在什么学校学这东西。

    我们可以说,普通归大学教授的那部分功课,都没有教得很好。但是没有这些大学,这部分的功课恐怕就完全教不成,而就个人说,就社会说,又不免要痛感到教育上缺乏了这个重要的部分。

    现在欧洲各大学,一大部分原是为教育僧侣而设立的宗教区体,创办者为罗马教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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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创建之初,学校中所有的教师和学生,都完全置于教皇直接保护之下,而拥有当时所谓僧侣特权。有了这特权,他们就只服从宗教法庭,而不受大学所在国民事法庭的约束。在这种学校里面所教的,当然要适合于其设立的目的,所以一大部分课程,如不是神学,就是单为学习神学而预备的学问。

    当基督教初由法律认为国教时,转讹的拉丁语,简直成了西欧全部的普通语。因此,教堂中举行礼拜,教堂中诵读的圣经译文,全用这转讹的拉丁语,也就是说,用教堂所在国的普通语。自颠覆罗马帝国的野蛮民族侵入后,拉丁语逐渐在欧洲各地不大通行了。但是,最初导人宗教形式和仪节并使其合理化的环境,虽早经改变,而人民的虔敬,却自然把这些既定的宗教形式和仅节保存下来。因此,拉丁语虽然在各地没有多少人了解,教会举行礼拜,却依旧使用这种语言。于是,有如在古代埃及一样,在欧洲,行使着两种不同的语言,即僧侣的语言和人民的语言,神圣者的语言和凡俗人的语言,有学问者的语言和无学问者的语言。僧侣在执行祭务当中,既必须知道几分这神圣的、有学问的语言,所以拉丁语自始就成了大学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

    至干希腊语和希伯来语的情况,却不是这样。所谓绝无错误的教会布告,曾宣称以拉丁语译成的圣经,即普通称为拉丁语圣经,与希腊语及希伯来语的原书,同为神的灵感所口授,因而,有同等的权威。这一来,希腊语和希伯来语的知识,对于僧侣就非必不可少的了。于是,这两种语言的研究,很久未成为大学普通课程的必要部分。我敢断定:西班牙的若干大学,从未把研究希腊语,作为普通课程。最初的宗教改革者们,发现新约全书的希腊语原书,甚至旧约全书的希伯来语原书,比拉丁语圣经对他们的主张更有利。不难设想,拉丁语的圣经译文,已逐渐形成了适合于支持天主教教会的东西。于是,他们开始暴露拉丁译文的许多谬误,而罗马天主教的僧侣们,则迫而出来辩护或说明。但是,辩护也好,说明也好,对干希腊和希伯来语没有若干知识,一定行不通,所以关于这两者的研究,逐渐被拥护宗教改革教理和反对宗教改革教理的多数大学列入学校课程中了。希腊语的研究,与各种古典的研究是有密切关系的。搞古典研究的,虽然最初主要只是天主教教徒及意大利人,但到宗教着手改革教理的那个时候,这就成为时尚了。因此,在多数大学中,在修哲学前,要先修希腊语,学生学习了若干拉丁语后就读希腊语。至于希伯来语,则因与古典研究无何等关系,除圣经外,再也没有一部用希伯来文写成的有价值的书籍。所以,这种文字的研究,总是在哲学研究了之后,当学生进行研究神学时才开始教授。

    最初,各大学的课程中,只要求有希腊语拉丁语初步知识。直到现在,有的大学还是如此。另外一些大学则认为,学生对这两种语言,至少两者之一,该有初步知识,所期在于继续研究。关于这进一步的研究,目下已成了各地大学教育中极重要的一部分。

    古代希腊哲学,分有三个部门,即物理学或自然哲学、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及伦理学。这样的区分,似乎完全合理。

    自然的伟大现象,天体的运行,日蚀月蚀,彗星,雷电及其他异常的天文现象;植物动物的发生、生活、成长及死灭等等,必然会刺激人类的惊异心,所以自然会唤起人类的好奇心,促使他们探究其原因。最初,迷信企图把这一切惊异的现象,归因于神的直接动作,借以满足这种好奇心。往后,哲学努力根据比神的动作更为习见、更为人类所易知的原因去说明它们。这些伟大现象,因为它是人类好奇心的最初对象,所以说明此伟大现象的科学,自然在哲学中成为最初开拓的部门。历史上留有若干记录的最早哲学家,似乎就是一些自然哲学家。

    不论在哪个时代和哪个国家,人们总会相互注意性格、意向及行动,总会共同同意,规定并确认关于人们生活行动的许多高尚规则及准则。到了写作流行,许多聪明人或自作聪明的人,就自然要努力来增加这些既经确立和受人敬重的准则并表示他们自己对于某种行为为正当、某种行为为不正当的意见。他们的做法,有时是采用比较虚假的寓言形式,如所谓《伊索寓言》;有时又采用比较单纯的箴言形式,如《所罗门金言》,提西奥尼斯及弗西里迪斯的诗,以及希西奥德某一部分作品等。他们在一个长期内,一味是这样增加智慧及道德的准则,而从未企图接一种极明确、很有组织的次序,把它们整理起来。至于使用一个或几个可从而推断它们的原则,有如从自然的原因推断其结果那样,把它们联结综合起来,那就更谈不到。把各种不同的观察,用若干普通原则联结起来,成为一个有系统的整列,这种优异的做法,最初出现在自然哲学方面的若干古代简浅论文中。往后,与此相类似的事情,亦渐在道德方面出现。日常生活的各准则,象在自然现象的研究一样,也按某种有组织的次序整理起来了,并且也用少数共同原理联结综合起来了。研究并说明这些起联结作用的原则的科学,称为道德哲学。

    各不同作家,给予自然哲学及道德哲学以各种不同的体系。但是支持他们那些体系的议论,往往全无根据,至多不过是极其无力的盖然论罢了。有时,他们的议论,不过是诡辩,除不正确的、暧昧的日常说法外,没有其他根据。不论在何时代,思辨体系的采用,都只是关干琐细得不能对有常识的人的意见起决定性作用的推论,也就是关于没有什么金钱上利害的事情。诡辩对于人类意见,除关于哲学及思辨方面的事件外,几乎没有何等影响,可是对哲学及思辨方面的意见,它的影响往往最大。各自然哲学体系及道德哲学体系的拥护者,自然要努力暴露异己者议论上的弱点。在他们相互讨论异己者的议论当中,必然会想到盖然的议论和论证的议论的差异,似是而非的议论和决定性的议论的差异;由这精审严核引起的种种观察,必然会产生一种科学,讨论正确的和错误的推论的一般原理,这科学就是论理学。就其起源说,论理学是较迟于物理学及伦理学的,但在古代大部分——虽非全部——哲学学校中,伦理学通常总是先于其他二者的教授。那时候似有这种想法,要使学生在物理伦理这种非常重要的主题上从事推论,当然不能不预先教他们如何理解正确推论和谬误推论的差异。

    古代哲学分作三部分,而在欧洲大部分大学中则改变过来,分作五部分。

    在古代哲学中,几关于人类精神或神的性质的教示,通通是物理学体系的一部分。至干这精神或神的本质,不论由什么构成,都是属于宇宙大体系的部分,也就是能产生许多最重要的结果的部分。人类理智关干这两部分所能论断、所能推测出来的一切,似乎成为说明宇宙大体系如何起源、如何运行的科学的两章——无疑是极关重要的两章。但在欧洲各大学中,哲学只作为神学的附属部分教授,所以对于这两章,自然要比哲学的其他部分教得详细些。这两章逐渐地大大扩充起来,更细分为许多的章节,结果,在哲学体系中,为我们得知极少的精神学说,就与我们得知极多的物体学说占有同样长的篇幅。于是,这两个学说,被视为判然各别的两种科学。所谓形而上学或精神学,因此被放在与物理学相对立的地位,它在这两种科学之中,不但被看作比较崇高的科学,而且就某一特定职业说,被看作比较有用的科学。在这种情况下,恰合于实验及观察的主题,也就是在那上面小心注意便可引出极多有用的发现的主题,几乎全没有人留意了。反之,与这正相对立的主题,即除少许极其简单及几乎是一见就明白的真理外,任凭怎么注意也只能发现暧昧的、不确定的东西,而因此只能产出狡智和诡辩的那种主题,却大被人研究着。

    当上述两种科学这样被放在相对立的地位时,两者间的比较和对照,自然会生出第三种科学,即所谓本体学,或讨论其他二种科学的主题的共同特质及属性的科学。但是,假若各学派的形而上学或精神学,有大部分是狡智与诡辩,那本体学这种无聊的科学——有时亦称为形而上学——就全部是狡智与诡辩。

    不仅被视为个人,而且视为一个家族、国家乃至人类社会的一员的人,其幸福与至善何在?古代道德哲学的目的,就是企图研究这个。在古代道德哲学,人生的各种义务,都被视为是为了人生的幸福与至善。但是,当教授道德哲学和自然哲学单是为了神学的时候、人生的各义务,却被视为主要是为了来生的幸福。在古代哲学,德行的尽善尽美,被认为必然会使有这德行的人今生享到最完全的幸福。而近代哲学的观点,却认为尽善尽美的德行,往往或几乎总是与今生幸福有矛盾。天国只有由忏悔、禁欲或者修道惜的苦行和自卑才可跨进;一个人单凭慷慨、宽大、活泼的行动,是不能进入天国的。良心学及禁欲道德,简直占了各学校道德哲学的大部分,而哲学一切部门中最重要的部分,就这样成了其中最被曲解的部分了。

    因此,欧洲有一大部分大学的哲学教育,就是依着以下程序:第一,教论理学;第二,教本体学;第三,教那讨论人类灵魂和神的性质的精神学,第四,教一种变质的道德哲学,即被认为与精神学说、人类灵魂不灭学说以及由神的裁判而在来生予以赏罚的学说直接发生关联的学问;最后,通常教以简单粗浅的物理学,以结束全部课程。

    欧洲各大学对古代哲学课程内容所作的修改,通通是以僧侣教育为目的,使哲学成为神学研究的比较适当的入门。但其所增添的狡智与诡辩,以及由这修改而导入的良心学与禁欲道德,无疑没使哲学更适宜于绅土或一般世人的教育,或者说,对于他们悟性的发达或感情的改善,并不见得更有作用。

    在今日欧洲一大部分大学中,这种哲学课程,依然由教师在或大或小程度上教授着,看各大学的组织使教师在这方面勤勉的必要性的大小以为定。在那些最富裕、有最多捐赠基金的大学,导师们往往以教授这变质的课程的零篇断片为满足,而且,即对这零篇断片,一般还是教得非常马虎肤浅。

    近代关于哲学若干部门的改善,虽无疑有若干部分已在大学中实行,但还有一大部分未在大学中实行。大多数大学虽然作了这些改善,然不肯赶快地加以采用。那些被推翻的体系和陈腐的偏见,虽然已经为世界各地所不容,而若干这些学术团体,仍在一段很长时间中,愿意充当它们的避难所;它们隐藏在那里,并得到保护。大概最富裕、有最多捐赠基金的大学,采用这些改善最迟,也最不愿意对行之已久的教育计划,作任何显著的变动。比较贫困的大学,教师们衣食的大部分都依存于自己的名声,他们不得不更加注意世界时代的思潮,因此,在这些大学中,改善的采行,显得比较容易。

    但是,欧洲公共学校及大学,虽然其设立原是仅为某种特定职业而实施的教育,即僧侣职业的教育,虽然它们对于这种职业认为必要的科学,也并没有十分用心地教授学生;但它们却逐渐把几乎一切人民的教育,特别是纳土及有钱人家子女的教育,吸引到它们这边来。在人的幼年时期及认真地着手事务,即在其余生中经营事务那个时期之间,介有一个很长期间。这期间的有利的消费,在当时似乎没有比进大学还好的方法。然而各公共学校各大学所教授的大部分东西,对于学生后来经营的事务,却并不是最适当的准备。

    在英国,青年人刚在学校车业,不把他送入大学,却把他送往外国游学,这件事已经一天一天成了流行的风尚。据说,青年人游学归来,其智能都有很大的增进。一个由十七、八岁出国至二十一岁归来的青年人,归国时比出国时大三、四岁,在这年龄,在三、四年之中,智能要是没有很大的发展,那才是怪事。他在游学中,一般获得一两种外国语知识。不过这种知识,很少足够使他说得流利,写得通顺。另一方面,他回国之后,一般变骄傲了,更随便,更放荡,更不能专心用功、勤奋作事。如果他不到外国,留在家中,在这短期之中,绝不会变得如此。这样年青时的漫游,远离两亲及亲戚的督责、管理和控制,而把一生最宝贵的韶光消磨于极放荡无聊的生活,以前的教育在他内心形成的一切有用习惯,必然不但不能坚固确立,却反减弱了,或全行消失了。象这样全无意义的早期漫游的习尚,所以流行,不外乎社会对于各大学的不信任,而无其他原因。为人父亲者,不忍见到他的儿子在自己面前,无所事事地、漫不经意地堕落下去,所以不得已,暂时把他们送往外国。

    近代教育上若干设施的结果,就正是这样。

    在其他时代及国家间,似乎实行有各种各样的教育方法和教育设施。

    就古代希腊各共和国说吧,当时各自由市民,通在国家官吏指导之下,学习体操及音乐。体操的用意,在于强健肉体,尖锐勇气,并养成堪耐战时疲劳和危险的能力。据一切记录,希腊的民兵,是世界过去最良民兵之一;所以,这一部分公家教育,无疑完全达到了它要企图达到的目的。至于其他一部分教育,即音乐教育,其用意是什么,至少据那些对这种设施留有记述给我们的哲学家及历史学家的意见,乃在于使人通人情,使人的性情柔和,并使人有履行社会生活及个人生活上一切社会义务、道德义务的倾向。

    古代罗马有称为演武场的体操教练,那与希腊称为体育馆的体操教练,具有同一目的,并且也似同样收到了好的效果。但在罗马人间,没有与希腊的音乐教育相类似的东西,可是,罗马人的道德,无论在个人生活上,或在社会生活上,都不比希腊人差,而就整个说,且远较希腊人为优。罗马人在个人生活上优于希腊人的地方,曾由最通晓两国国情的著者坡里比阿及哈里卡纳萨的狄奥尼西阿两人予以证明。至于罗马人社会道德的优越,则可由希腊及罗马全史内容得到实证。党派间的争执,不发脾气,不走极端,这是自由民族社会道德上最关重要的事情。希腊人各党派,动不动就流为横暴,表演流血惨剧。反之,在罗马人,他们至格拉奇时代为止,却从未因党争而掀起流血事故。格拉奇时代以后,则罗马共和国实际上已算解体了。这样,不论柏拉图、亚里土多德及坡里比阿具有怎样值得尊重的权威,也不论孟德斯鸠支持此权威有怎样聪明的理由,似乎希腊人的音乐教育,对改善道德并未著成效。罗马人没有音乐教育,其道德总的来说且比希腊人为优。往时这些哲人对于其祖先所定制度的尊敬,说不定曾导使他们只从古代习俗中寻找政治的智慧,这习俗是由他们的太古社会一直继续流传下来,未曾中断地传到社会有显著文化的时期。音乐及舞蹈二者,是几乎一切野蛮民族的大娱乐,同时也是使他们各人适于款待友伴的大艺能。在今日非洲海岸的黑人间是如此,在古代居尔特人及斯堪的纳维亚人间是如此,而据荷马所说,在特洛伊战争以前的古代希腊人间亦是如此。当希腊各民族组织各小共和国的时候,此等艺能的研究,在一个长时期成为当时人民公共教育、普通教育之一部分,那是很自然的。

    以音乐体操教授学生的教师们,在罗马,甚至在那法律、习俗为我们熟知的希腊共和国的雅典,似乎都不是由国家供给薪俸,不是由国家任命。为战时捍卫国家计,国家要求各自由市民受军事训练。但进行军训的教师,则让市民自己去寻求,国家除了备置一公共广场,作为市民教练操演的运动场所外,再也没有为此目的做一点什么。

    在希腊罗马各共和国初期,除上述种种科目外,教育上其他科目,就是读、写及当时的算术。对于这些技能,富人往往在家庭内请家庭教师教授。而贫穷市民,一般到以教读为职业的教师所设的学校去学习,这些人大抵为奴隶,或由奴隶解放了的自由人。但是,不论在家庭学习,或往学校学习,教育的这一部分,都是由各个人的父母或保护者处置,国家不曾加以何等监督或指导。据索伦所制定的法律,为亲者如忽视其义务,不使子女习得有用的职业,则子女亦得免除其为亲养老的义务。

    当文化进步,哲学修辞学成为流行科学的时候,社会上比较上流的人物,常为了学习这流行学术,而把子弟送往哲学家及修辞学家所设的学校。可是,对于这等学校,国家没给予支持,在一个长期内,国家只予以默认而已。很久很久,哲学及修辞学的需要是这么小,最初以此两者之一为专业的教师们,竟不能在任何一都市,找到恒久的工作,而不得不由一个地方跑到另一地方。埃利亚的曾诺、普罗塔哥拉斯、戈吉阿斯、希皮阿斯以及其他许多学者,都过着这种生活。后来需要增加,教授哲学及修辞学的学校,就由流动的变为固定的。雅典首开其端,接着其他若干城市,亦有同类学校的设立。可是,国家对于这种学校,除了有的拨给一特定场所作为校址外,再也不作进一步的奖励。这些学校的校址,有时也有是私人捐赠的。柏拉图的学园,亚里土多德的讲学地,斯多噶学派创建者基齐昂的芝诺的学府,似乎都是国家所赐与。但伊壁鸠鲁的学校,则由他自己的花园改作。至马卡斯·安托尼阿斯时代为止,无论何等教师,都不曾从国家领得薪傣,或者说,教师除由学生奉送的谢礼或酬金以外,再无其他任何报酬。鲁西安告诉我们:这个嗜好哲学的皇帝,曾以奖励金给与一位哲学讲师,但这种奖励金似乎在他死后就停发了。毕业于这等学校,并没有什么特权;想从事某项特定职业或事业,亦没有在这些学校修学的必要。对于这些学校效用的舆论,如不能吸引学生前来,那学生就不会来了,因为法律既不强制任何人进这等学校,也不给进了这等学校的人什么好处。学校的教师对于学生是没有管辖权的。教师除了凭其优越德行、优越才能所能博得对学生的自然权威以外,再也没有其他权威可言。

    在罗马,关于民法的研究,没成为大部分市民的教育的一部分,而只为少数特定家族的教育的一部分。想求得法律知识的青年,并无一个可入的公家学校;他们除了时常与了解法律的亲戚故旧过从外,再也没有其他的研究手段。值得指出,十二铜表的法律,有许多虽然是由古代某希腊共和国的法律抄来的,但法律并不曾在希腊的任何一个共和国发展成为一种科学。在罗马,法律老早就成为一种科学了。凡具有通晓法律名声的市民,都会博得显著的荣誉。在古代希腊各共和国,特别在雅典,普通的法院都是由许多的无秩序的人民团体组成的。他们所作的判决,几乎常是胡乱的,常是决定于一时的宗派意见或党派精神的。可是,他们不正当裁判的坏名誉,既由五百人、一千人或一千五百人(希腊有的法院,包括有这么多的人数)分担,落到任何一个人身上的,就不见得怎么厉害。反之,罗马就不是如此。罗马的主要法院,例由一个裁判官或少数裁判官构戍,判决要是草率或不公,裁判官的人格,特别是在公审的场合,就要大受损害。所以,遇到有疑问的案件,这些法院因渴望避免世人的非难,自然常常力图以本法院或其他法院各前任裁判官所留的先例或判例作护符。罗马法就因为这样对于惯例或判例的留意,而成为这样有规则、有组织的体系流传至今日。其实,任何他国的法律,凡法院作了同样的留意,都产生了同样的结果。就性格说,罗马人是比希腊人优越的,坡里比阿及哈里卡纳萨的狄奥尼西阿斯,曾极力主张此说。但是罗马人所以有这优越,与其说是由于这两位著者提出的种种情况,倒不如说是由于这较好的法院制度。据说,罗马人特别著名的,是他们对于誓约的尊重;当然哪,惯在办事勤奋、消息灵通的法院前发誓的人,比那惯在无纪律的无秩序的集会前发誓的人,定会更尊重自己的誓言。

    与现代任何国民比较,希腊人罗马人关于行政上及军事上的能力,至少,总该可以说是不相上下的。我们的偏见,也许把他们那种能力估价过高。但是,除了关于军事的训练,国家对于这能力的形成,似乎不会尽什么力量,因为我怎么也不相信希腊音乐教育,对于这才能的形成有什么重大的影响。不过,它们比较上流的人民,如要学习当时社会情况视为必要或有益的一切技术及科学,并不难找到教师。对于这种教育的需要,促成了它总必促成的东西的产生,就是说,促成了满足此需要的才能的产生。此外,无拘束的竞争所激起的竞争心,更使此才能达到极高的完善程度。古代哲学家似乎比近代的教师更能够诱发听讲者的注意,控制听讲者的意见和心机,并对听讲者的行动、言论,予以一定的格调和风格。近代公家教师所处的环境,使他们多少不必关心自己在特定业务上是否有名望,是否已成功。他们的勤勉,便不免多少因此受到阻害。加之,他们所得的薪俸,把那些想与他们竞争的私人教师,放在如下所说的那种境地,即好比一个未得到任何奖励金的商人,想与那得到了很多奖励金的商人竞争。假使前者以将近同一价格出卖其货物,他就不能得到同一的利润,纵不破产没落,至少,贫穷乞丐的命运是避免不了的。假使他把货物过于高价出售,顾客就必极其有限,因而,他的境遇也不会改善好多。况且,在许多国家中毕业的特权,对于多数从事有学问的职业的人,对于大多数需要这种学问的教育的人非要不可,至少有了这特权,就非常便利。但是,这特权的获得,又只有去听公家教师的讲授。私人教师虽最有教授能力,学生虽然最小心地听他们的讲授,但不能由此取得可凭以要求这特权的资格。由于这种种原因,讲授大学普通课程的私人教师,在近代一般人看来,是学者中最卑不足道的。具有本领的人要找职业,这要算最可鄙最无利益的职业了。这样,普通学校及专门大学的捐赠基金,不但使公家教师的勤勉精神堕落了,并且使优良的私人教师也不容易找到。

    假使公家的教育机构全然没有,那末,没有相当需要的体系或科学,或者说,按当时情形为非必要的、非有用的或非流行的体系或科学,便全然不会有人教授。一种以前认为有用但已经被推翻或流为陈腐的科学体系,或一种大家都信其为无用,为买弄学问,为胡说的科学,私人教师一定不会从教授它得到好处。象这种体系,这种科学,只能存续于教育机构这种法人团体。在那里,教师的繁荣与收入,大部分与其名声无关,且全然与其勤勉无关。如果全然没有公家教育机构,一个绅士奋其勤勉能力,受了当时所提供的最完全的教育之后,那他与世人谈论普通问题,我敢断言决不会一无所知的。

    对于女子教育的公家机构,是全然没有的,因此,女子教育的普通课程中,便全没有无用的、不合理的或者幻想的东西。女子所学的,都是她的双亲或保护者判定她必需学习,或者学了对她有用的课程,而别无其他东西。她所学的一切,无不明显地具有一定的有用目的:增进她肉体上自然的丰姿,形成她内心的谨慎、谦逊、贞洁及节俭等美德;教以妇道,使她将来不愧为家庭主妇等等。女子在她的整个生涯中,会感到她所受教育的各部分,差不多没有一个不对她有某种方便或利益。若在男子则不然,他们所受的尽管是极辛苦极麻烦的教育,可是一生由这种教育得到了何等方便或利益的人却不多见。

    因此,我们可以反问:国家对于人民的教育,不应加以注意么?如果有注意的必要,那末,对各等级人民,国家所应注意的,是教育的哪些部分呢?而且,它应该怎样注意呢?

    在某种场合,政府尽管不注意,社会的状态,必然会把大多数人安排于一种境地,使他们自然养成那为当时环境所需要、所容许的几乎一切的能力和德行。在其他场合,因为社会状态,不能把大多数人安排在那种境地,所以为防止这些人民几乎完全堕落或退化起见,政府就有加以若干注意的必要。

    分工进步,依劳动为生者的大部分的职业,也就是大多数人民的职业,就局限干少数极单纯的操作,往往单纯到只有一两种操作。可是人类大部分智力的养成,必由于其日常职业。一个人如把他一生全消磨于少数单纯的操作,而且这些操作所产生的影响,又是相同的或极其相同的,那未,他就没有机会来发挥他的智力或运用他的发明才能来寻找解除困难的方法,因为他永远不会碰到困难。这一来,他自然要失掉努力的习惯,而变成最愚钝最无知的人。他精神上这种无感觉的状态,不但使他不能领会或参加一切合理的谈话,而且使他不能怀抱一切宽宏的、高尚的、温顺的情感。其结果,对于许多私人日常生活上的平常义务,他也没有能力来作适当的判断。至于国家的重大和广泛的利益,他更是全然辨认不了的。除非费一番非常大的力量,教他在战时如何捍卫国家,否则无法做到。他的无变化生活的单调性质,自然把他精神上的勇气消毁了,使他看不惯兵士们的不规则、不确定和冒险的生活。就是他肉体上的活动力,也因这种单调生活毁坏了,除了他既经习惯了的职业外,对于无论什么职业,他都不能活泼地、坚定地去进行。这样看来,他对自身特定职业所掌握的技巧和熟练,可以说是由牺牲他的智能、他的交际能力、他的尚武品德而获得的。但是,在一切改良、文明的社会,政府如不费点力量加以防止,劳动贫民,即大多数人民,就必然会陷入这种状态。

    在普通所谓野蛮社会,即猎人社会,牧人社会,甚至在制造业未发达及国外贸易未扩大的幼稚农业状态下的农夫社会,情形就不是这样。在这些社会中,各人工作的多式多样,使他不得不备其能力,不得不随时想些方法,去对付不断发生的困难,发明定会层见迭出,人的心力也不会陷于呆滞无作用的状态,象文明社会几乎全体下级人民的智力都无作用的状态那样。我们在前面说过:这所谓野蛮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一个战士,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政治家。关于社会的利益,关于他们统治者的行动,他们都能作相当的正确判断。酋长在平时是怎样的裁判官,在战时是怎样的指挥者,几乎各个人都是明白的。不过,有一点,在未开化社会,没有人能获得在文明状态下有些人所具有的大巧大智。在未开化社会,各个人的职业,虽非常多样,但社会全体的职业,却并没有好多样。每个人几乎都在做或能够做人人所做或能做的一切,每个人也具有相当程度的知识、技巧和发明才能,但没有一个人具有很大程度的知识、技巧和发明才能。不过,以他们所具有的那种程度,去对付社会的全部单纯业务,大概是够了的。反之,在文明社会,虽然大部分个人的职业,几乎没有何等变化,但社会全体的职业,则种类多至不可胜数。这各种各样的职业,对于那些自己未从事何等特定职业,有闲暇有意志去研讨他人职业的人,可以说提供无限的研究对象。象这样又多又杂的对象的观察,必然会迫使观察者不断运用心思,比较看、组合着,从而使他的智能,变得异常敏锐,异常广泛。可是,他们这少数人如不碰巧占据非常特殊的地位,他们这大能力,纵然对自身是一种光荣,对社会的善政和幸福,却可能没有多少贡献。尽管这少数人有大能力,但人类一切高尚性格,在大多数人民间,依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消失了。

    在文明的商业社会,普通人民的教育,恐怕比有身分有财产者的教育,更需要国家的注意。有身分有财产的人,他们大概都是到十八、九岁以后,才从事他们想从而扬名的特定事业、职业或艺业。在此以前,他们是有充分时间,来取得那能使他们博得世人尊敬或值得世人尊敬的一切知识;至少,他们有充分时间来准备自己,使他们在日后能获得这一切知识。他们的双亲或保护者,大概都十分切望他们能有这样智能,在大多数场合,对于必需费用的支出,是毫不踌躇的。如果他们不总是受到适当的教育,那由于费用不足的少,普通都是由于费用的不当;由于教师不足的少,普通都是由于教师马虎与无能,或由于在当前情况下不易找到或无从找到更好的教师。此外,有身分有财产者消磨其大部分生涯的职业,并不象普通人民的职业那样单纯,那样不变。他们的职业,几乎全都是极其复杂的;用手的时候少,用脑的时候多。从事这种职业者的理解力,是不大会因为不用脑力而流于迟钝的。况且,他们这种人所从事的职业,又不大会使他们终日忙碌,他们大多有很多空闲时间,来对他们在早年已打有相当基础、或已养成多少嗜好的各种有用的或作为装饰用的知识作进一步的钻研,从而完全掌握。

    普通人民,则与此两样。他们几乎没有受教育的时间。就是在幼年期间,他们的双亲,也几乎无力维持他们。所以一到他们能够工作,马上就须就职谋生。他们所就的职业,大概都很单纯,没有什么变化,无须运用多少的智力。同时,他们的劳动,又是那样没有间断,那样松懈不得,他们哪有闲暇做旁的事情,想旁的事情呢?

    不过,无论在哪种文明社会,普通人民虽不能受到有身分有财产者那样好的教育,但教育中最重要的几部分如诵读、书写及算术,他们却是能够在早年习得的;就是说,在这个期间,就是预备从事最低贱职业的人,亦大部分有时间在从事职业以前,习得这几门功课。因此,国家只要以极少的费用,就几乎能够便利全体人民,鼓励全体人民,强制全体人民使获得这最基本的教育。

    国家可在各教区各地方,设立教育儿童的小学校,取费之廉,务使一个普通劳动者也能负担得起,这样,人民就容易获得那基本教育了。这种学校教师的报酬,不可全由国家负担,国家只宜担负其一部分;因为全部甚或大部分由国家负担了,教师马上便会习于怠惰。在苏格兰,这种教区学校的设立,几乎叫全体人民都会诵读,使一大部分人民都会写算。在英格兰,慈善学校的设立,亦曾收得同一的效果。不过,因为没有设立得象苏格兰教区学校那么普遍,所以其效果亦没有那么普遍。假使这些小学校所教的儿童读物,比现在普通所用的,更有教育意义一点;假使普通人民的儿童有时在学校学习的但于他们全无用处的一知半解的拉丁语取消不教,而代以几何学及机械学的初步知识,那末,这一阶级人民的文化教育,也许就会达到所可能达到的最完善程度。没有一种普通职业,不提洪应用几何学及机械学的原理的机会,从而,没有一种普通职业,不逐渐使普通人民能了解这些原理——这些原理是最高尚最有用的科学的必要入门。

    普通人民的儿童中,有些在学业上较为优良。国家对于这种儿童,设能给以小奖赏或小荣誉奖章,必能奖励这最基本部分教育的获得。

    国家如果规定,在取得加入某种同业组合权利以前,或在有资格在自治村落或自治都市中经营某种职业以前,一切人都得受国家的考试或检定,那末,国家就几乎能强制全体人民必须求得这最基本部分的教育。

    希腊罗马各共和国,维持全体人民的尚武精神,就是依着这个方法,便利人民,奖励人民,强制人民受军事上及体操上的教练。为便利人民,使人民容易习得这教练计,各共和国都备有一定的学习和实练场所,并对一定的教师,给与在这场所教授的特权。不过,这等教师,似乎没有由国家领取薪傣,也没有取得何等排他的独占权。他们的报酬,完全出自学生。在公立体育馆或演武场习得这教练的市民,对于从私人教师习得这教练的市民,并不享有何等法律上的特权,如果后者也学得一样好的话。为鼓励这项学习起见,各共和国对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给与小奖赏或小荣誉奖章。在奥林匹克运动大会或地峡运动大会或纳米安运动大会竞技获赏的,不但获赏者本人有光荣,其家族及亲戚全体都有光荣。凡属共和国的市民,只要召集,都得在共和国军队中服务一定年限。这义务,就很够强制一切市民学习军事教练及体操教练了,因为不学习这些教练,军队服务的工作一定是干不了的。

    治化改进,军事教练,便须由政府费相当气力予以支持,否则不免日渐松懈,从而大多数人民的尚武精神,同时随着衰退;关于这种趋势,近代欧洲事例提示得十分明显。各个社会的安全,总多少依赖大多数人民的尚武精神。固然在近代,没有精练的常备军,单靠尚武精神,也许是不够防御社会、保障社会的。但是各公民如都具有军人精神,那所需的常备军就可减去不少。况且,普通对有常备军会危害自由的忧虑,无论这个危害是真的危害或只是想象的危害,也必会因市民具有军人精神,而减少许多。这尚武精神、军人精神,一方面在外敌侵略时,可以大大便利常备军的行动;另一方面,假使不幸常备军发生违反国家宪法的事故,它又可以大大地加以阻止。

    就维持大多数人民的尚武精神说,希腊及罗马往时的制度,似乎比近代所谓民兵制度有效多了。前种制度,简单得多。制度一经确立,即可自行其事,而以最完全的活力维持下去,政府的注意,几乎是全然用不着的。至于要在相当程度上维持近代民兵的复杂规则,就须政府不断的和费力的注意;政府不注意,这规则就不免完全被忽视,或者完全废而不用。加之,古代制度的影响远为普遍。在那种制度下,人民全体,都会使用武器。近代则恐怕除瑞士外,各国由民兵规则施教的范围,都不过及干国民中的最小部分。但是,一个不能防御自己或为自己复仇的怯懦者,分明缺乏了人类资性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这样,在精神方面的残废或畸形无异于某一最重要肢体拆毁了、失用了的人在肉体方面的残废与畸形。而且,两者之中,前者显然是更不幸,是更可怜。因为,苦乐的感觉,全生于心,其受影响于肉体的健全或不健全即残废或完全的少,而受影响干精神的健全或不健全即残废或完全的多。那怕在社会的防御上已用不着人民的尚武精神,但为防止怯懦必然会引起的这种精神上的残废、畸形及丑怪在人民之间蔓延传播,政府仍应加以最切实的注意。这好象癫病及其他讨厌的、令人不愉快的疾病,虽不会致死,或没有危险,但为防止在大多数人民之间传播,政府仍应加以最切实的注意。这注意,纵使除防止社会的这种大害外,没有何等其他公共利益,亦事在必行。

    同样的说法,可适用于那常常使文明社会一切下级人民的理解力失去作用的无知和大愚钝。一个人不能适当使用人的智能,假如说是可耻的话,那就比怯懦者还要可耻。那是人性中更重要部分的残废和畸形。国家即使由下级人民的教育,得不到何等利益,这教育仍值得国家注意,使下级人民不至陷于全无教育的状态。何况,这般人民有了教育,国家可受益不浅呢。在无知的国民间,狂热和迷信,往往惹起最可怕的扰乱。一般下级人民所受教育愈多,愈不会受狂热和迷信的迷惑。加之,有教育有知识的人,常比无知识而愚笨的人,更知礼节,更守秩序。他们各个人都觉得自己的人格更高尚,自己更司”能得到法律上、长上的尊敬,因而他们就更加尊敬那些长上。对于旨在煽动或闹派别的利己性质的不平之鸣,他们就更能根究其原委,更能看透其底细;因此,反对政府政策的放恣的或不必要的论调,就愈加不能欺惑他们了。在自由国家中,政府的安全,大大依存于人民对政府行动所持的友好意见,人民倾向于不轻率地、不任性地判断政府的行动,对政府确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第三项  论各种年龄人民的教育经费

    对各种年龄人民的教育设施,主要是宗教教育的设施。这一种教育,其目的与其说是使人民成为今世的优良公民,倒不如说是为人民作来世生活及更好世界生活的准备。讲授这种教义的教师的生活费,也同其他普通教师一样,有的专靠听讲者的自由贡献,有的则来自经国家法律认可的某些财源,如地产、什一税、土地税、薪水等。他们的努力,他们的热心和勤勉,在前一场合,似乎比后一场合要大得多。就这一点说,新教的教师们,要攻击成立悠久的古旧体系,往往占有不少的便宜;因为,旧教牧师,赖有圣俸,往往不大注意维持大多数人民的信仰和归依的热情;他们懒惰惯了,甚至不能奋发起来,保护他们自身的教会。富有捐赠财产的成立悠久的国教,它的牧师们,常常成为博学及文雅的人,具有绅士或足使他们博得绅士所受的尊敬的品质。但另一方面,他们易于丧失那些使他们对下级人民有权威和感化力的好的和坏的品质,而这些品质,也许就是使池们的宗教得成功为国教的本来原因。这些牧师,当遇着一群勇敢的克孚众望但也许是愚而无知的狂信者的攻击时,就象亚洲南部懒惰的、柔弱的、饱食的国民碰着了活泼、坚忍而苦饥的北方鞑靼人的侵略一样,全然无以自卫。在这种紧急场合,这些牧师通常所采取的唯一手段,就是申诉于行政长官,称反对他们的新教徒扰乱公安,而加以迫害、扑灭或驱逐。罗马天主教教士迫害新教徒,就是这样假手行政长官;英格兰教会迫害非国教派,也是这样假手行政长官。其实,一个既经被认为国教而安安静静地渡过了一两世纪的宗教,通有某种新宗教对其教义教律加以攻击而自己无法作有力的抵抗时,一般都是请政府出面阻止。在这些场合,就学问文章说,也许有时国教派方面占优势,但新起的反对派,总是更长于收买人心,更长于拉拢新信徒的一切技术。在英国,这些技术,早被那些拥有巨额捐赠财产的国教教会的牧师们抛在一边了。现在培养这些技术的,主要只有反对国教派及美以美派教徒。不过,在许多地方,反对国教派教师,曾靠自由捐赠、信托权利及其他逃避法律的行为,得到了独立的生活资料,他们的热情和活动力,似乎已因此大大减少了。他们很多已变成非常有学问、非常机敏及非常高尚的人物,他们一般已经不是非常孚众望的传道者。就今日说,比反对国教派牧师更得人心的,乃是那些学问远不如反对国教派牧师们的美以美派教徒。

    在罗马教会中,下级牧师出于有力的利己动机,他们的勤勉和热心,比任何成立悠久的耶稣教教会的牧师活跃得多。许多教区牧师的生活资料,很大部分是得白人民自愿的贡献,而秘密忏悔又给予他们许多机会,来增加这种收入源泉。托钵教团的生活资料,全都出自这种贡献。他们很象那些轻骑快步的军队,不行掠夺,就没有给养。教区牧师有类似那些一部分以薪俸一部分以学生所交束修为报酬的教师,而这报酬的获得,就常需多少依赖其勤勉和名声。托钵教团,有类似那些专靠勤勉以换得全部资料的教师,因此,他们不得不用尽能够促进普通民众皈依的种种技术。据马基弗利尔观察,在十三世纪及十四世纪,圣多米尼克及圣佛兰西斯二大托钵教团的设立,曾把人民对天主教教会日益衰微的信仰和皈依复活了起来。在罗马天主教各国,这皈依精神,全赖修道僧及贫苦的教区牧师的支持。至于那些教会大人物,尽管他们具有绅土及通达世故的人的一切艺能,有时且具有学者的艺能,并对于维持下级牧师的必要纪律也十分注意,但关于人民的教育却没有几个肯费神去干的。

    有一位现代最著名的哲学家兼历史学家说:“一个国家的大多数技术及职业,都具有这样性质,在促进社会利益的同时,并对某些人有用或适合于某些人。国家在这场合,除在一种技术刚刚传入的时候,所定立的规则,应听任该职业自由,把鼓励该职业的任务,交给从它收获好处的个人。工艺制造者知道了他们的利润来自顾客的光顾,他们是会尽可能增加其熟练与勤劳的。事物如未受有害的干涉所扰乱,那无论何时,商品的供给都会与其需求保持差不多相称的比例。”

    “不过,还有些职业,对国家虽属有用,甚至必要,但在个人,却无何等利益或快乐。关于这类职业的从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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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权力自不得不予以不同的待遇。为维持其生活计,它得予以公家的奖励。为防止其自然流干怠慢计,它得对那种职业给以特别荣誉,或严定阶级以为升降,或采取其他敦劝方策。从事财政、海军及政治的人,都是这一类人的实例。”

    “乍看起来,我们可能自然地认为:牧师、教士的职业属于第一类的职业,和法律家及医师的职业一样,对于他们的奖励,我们可以把它安然委托那些信仰其教义并从其精神上的服务及帮助得到利益或安慰的人们的施舍。他们的勤勉,他们的注意,无疑都会由于这个附加的动机而增加。他们职业上的技巧,他们支配人民思想的机智,亦必由于不断增加的实践、研究和注意,而日有进益。”

    “但是,我们把这事体更仔细考察一下,就会知道:牧师们这种利己的勉励,就是一切贤明的立法者所要防止的。因为,把真的宗教除外,其余一切宗教都有极大的害处,而且都有一种自然倾向,把迷信、愚想及幻想,强烈地灌输到真的宗教里面,使其陷于邪道。各宗教上的从业者,为要使他自己在信徒眼中更显得高贵神圣,总是向信徒宣说其他一切宗派如何横暴可决,并不断努力造作新奇,以鼓舞听众弛懈了的信心。至于所授教义中所含的真理、道德或礼节,他们却不注意,而最适合干扰乱人心的教理,却全被采取了。为吸引光顾的人,各反国教徒的集会不惜以新的勤勉、新的技巧,激动俗众的情绪,骗取俗众的轻信。结果,政府将发现:不为教士们设定定俸表面象是节省,而所付代价却是昂贵的。并且,实际上,政府要与心灵指导者结成最适宜、最有利的关系,就是给他们固定薪俸,用贿赂引诱其怠惰,使他们感到除了防止羊群误寻新的牧场而外,其他进一步的任何活动都是多事。这样,宗教上的定俸制度,通常在最初虽是生于宗教的见地,但结果却说明是有利于社会的政治上的利益。”

    但是,给与牧师、教士以独立的给养,不论利弊如何,定立此制者,恐怕很少考虑到这些利弊。宗教上争论激烈的时代,大概也是政治上斗争激烈的时代。在这时候,各政治党派都发觉,或者都想象:与相争各教派的某一教派同盟,必有利益。不过,要做到这层,又只有采纳或赞成那特定教派的教理。某特定教派若幸而站在胜利的政党那一边,它就必然要共享其同盟者的胜利。借着同盟者的赞助和保护,它马上会在一定程度上使一切敌对教派沉默而屈服。这些敌对教派,大概都是与胜利党的政敌结为同盟,它们因此也就成了胜利党的敌人。这样,这特定教派的教士,既完全成了战场上的支配者,对于大多数人民的势力与权威,达到了最高顶点,他们的权力于是变得足够威压自党的领袖及指导者,而且足够强制政府,使其尊重他们的见解和意向。他们对于政府的第一个要求,一般是为他们镇压井制服一切敌对的教派。第二个要求,一般是给与他们以独立的给养。他们既然大有造于政治方面的胜利,要求分享若干胜利品,那于理似无不合。加之,人心反复无常,要他们一味迎合民众的心理,借以取得生活资料,在他们已经觉得可厌了。所以,当这个要求提出时,他们纯是为自己的安逸和快乐打算,至于将来会如何影响他们教会的势力和权威,他们却没有多费考虑。在政府方面,要答应这个要求,就只有把宁愿归自己取得归自己保留的一些东西给予他们。所以,对于这种要求,政府很少立即批准。不过,在需要面前,政府总是要屈服下来,虽然政府往往几经延搁,推三拔四,才屈服下来。

    但是,假若政争不曾要求宗教的援助,而胜利的党派,博得胜利时,又不曾特别采用任何教派的教理,那末,这个政党,对于一切不同的教派,就会平等看待,一视同仁,让各人去选择自己认为适当的牧师和宗教。在这种场合,无疑会有许许多多的教派出现。各种不同的会众,几乎都会自成一个小教派,或者抱有自己的若干特殊教理。这时,充当教师的人,要保持现有教徒,并增加教徒数目,他定会感到有大卖气力并使用一切技术的必要。可是,这种必要,是其他一切教师具有同感的,人人大卖气力,人人使用一切技术,因此任何一个教师或任何一教派教师的成功,都不会过大。宗教教师利己的、积极的热心,只在社会只容许一个教派的场合,或一个大社会全体只分成为两三个教派,而各教派的教师,又在一定纪律、一定服从关系下协力共作的场合,才会发生危险与麻烦。如果一个社会分为二、三百乃至数千小教派的势力范围,那其中就不会有一个教派的势力能够搅扰社会,而他们教师的热心,也就全然无害于事了。在这种场合,各宗派教师见到围绕他们四周的,敌人多于朋友,于是就不得不注意到那常为大教派教师所漠视的笃实与中庸;大教派教师所以如此,因为大教派的教理,有政府为其支援,博得广大王国或帝国几乎一切居民的尊敬,而教师们的周围,因此就布满了门人、信徒及低首下心的崇拜者,没有一个反对的人。小教派教师,因为觉察到自己几乎是独立无助,通常不得不尊敬其他教派的教师;他们彼此相互感到便利而且适意的这种互让,结果可能使他们大部分的教义,脱去一切荒谬、欺骗或迷妄的夹杂物,而成为纯粹的、合理的宗教。这样的宗教,是世界各时代贤智 之士最希望见其成立的宗教,然而成文法律,从来未曾使其成立,而且将来恐怕亦没有一个国家能看到其成立;其原因是,关于宗教的成文法律,一向总是多少受世俗的迷信及狂热的影响,而今后恐怕还要常常受此影响。这种教会管理方案,更适当的说,这个教会无管理方案,就是所谓独立教派。这教派无疑是一个极其狂热信徒的教派,英国于内战终结时,有人建议在英国成立。它要是成立,虽然其起源是极其非哲学的,但到今日也许会使一切宗教教义,都出现最和平的气质和最适中的精神了。宾夕法尼亚是实施了这个方案的地方。虽然那里教友派占最多数,但其法律对于各教派,实是一视同仁,没有轩轻。据说,那里就产生了这种合理的和平气质和适中精神。

    对各教派平等待遇,不分轩轻,纵使不能使一个国家中各教派全体或甚至一大部分,产生这种和平气质和适中精神,但教派的数目,如果十分繁多,而且每个教派的势力,都小到不够搅扰社会治安,那末,各教派对于各自教理的过度热心,就不会产生很有害的结果,反之,却会产生若干好的结果。政府方面,如果断然决定,让一切宗教自由,并不许任何教派干涉其他教派,那就用不着耽心它们不会迅速自行分裂,而形成十分多数。

    在各文明社会,即在阶级区别已完全确立了的社会,往往有两种不同的道德主义或道德体系同时并行着。其一称为严肃的或刻苦的体系,又其一称为自由的或者不妨说放荡的体系。前者一般为普通人民所赞赏和尊敬;后者则一般为所谓时下名流所尊重和采用。不过,依我想,对于轻浮这种恶德——容易由大繁荣、由过度的欢情乐意生出的恶德——所加非难的程度如何,实构成了这两个相反主义或体系间的主要区别。象放肆,甚至扰乱秩序的欢乐,无节制的寻欢逐乐,破坏贞节,至少是两性中的一方面破坏贞操等等,只要不至于败坏风化,不流于虚妄或不义,自由的或放荡的体系,大概就会非常宽大地予以看待,而且会毫不踌躇地予以宽恕或原谅。至于严肃的体系则不然,这些过度的放荡行为,都是其所极度憎恶与嫌厌的。轻浮的恶德,对于普通人总会招致毁灭。那怕一个星期的胡行与滥费,往往就足使一个贫穷的劳动者,永远沦落,并驱使他陷于绝望的深渊,从而铤而走除,干犯大逆。所以,普通人民中比较贤明而良善的,老是极度厌恶这些放荡行为。经验告诉他们,这些行为会马上给他们这种境遇的人以致命打击。反之,数年的放荡及浪费,却不一定会使一个上流人没落。他们很容易把某种程度的放荡,看作属于他们财产上的一种利益;把放荡而不受谴责或非难,看作属于他们地位上的一种特权。因此,与他们同一阶级的人,就不大非难这放荡,而只加以极轻微的责备,或者全不责备。

    差不多一切教派,都是在普通人民间创始的,它们从普通人民吸引其最初和最多数的新的皈依者,因此,严肃的道德体系,不断为这些教派所采用,其中虽不无例外,但为数极少。这个体系,就是各教派最易博得那些他们首先向其提出改革旧教理方案的那阶级人民的欢心的体系。为要博取这些人的信任,许多教派,也许大多数教派,甚至多方努力,变本加厉地改进这严肃体系,一直做到有几分愚蠢、几分过度的程度。此过度的严格,往往比任何其他事情更能博得普通人民的尊敬和崇拜。

    有身分有财产的人,就其地位说,是社会中显赫的人物。他的一举一动,社会都在注意,而他因此就不得不注意他自身的一切行动。社会尊敬他到什么程度,和他的权威与名望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凡社会上污名失信的事,他都不敢妄为;他得小心翼翼地注意社会对于他这种有身分有财产的人一致要求的那种道德,不管这种道德是自由的或是严肃的。反之,一个地位低下的人,就不同了。他说不上是什么社会的显赫人物。当他在乡村中的时候,他的行为,也许有人注意,所以他自己也许非当心自身行为不可。在这种情况下,而且只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说他有他的名声,行为不正,就会损及名声。但当他一走进大的社会,他马上就沉于卑贱和黑暗中了。他的行为,再也没有人观察注意了,于是他就任情而动,不加检点,委身于一切卑劣的游荡和罪恶。这是常有的事。一个人想从其微贱地位脱出,想惹起~个体面社会对他行为的注意,那顶有效果的方法,无过于作一个小教派的信徒。一做了某教派的信徒,他马上就会受到几分从来不曾受过的尊重。为了教派的名誉,一切教友都要留心观察他的行为;如果他做出了寡廉鲜耻的事,或者他所做的,大大违反了同门教友所相互要求的严肃道德律,他就要受那老是被看作一种极其严峻的惩罚,即开除教籍,虽然这惩罚不带有民法上的结果。因此,在小教派普通人民的道德上,几乎常是特别有规则有秩序的,比在国教要严肃得多。实在说,这些小教派的道德,往往却未免过于严格,过于不合人情,使人觉得讨厌。

    可是,国家对于国内一切小教派道德上的任何不合人情及严肃到可厌程度的缺陷,不须使用暴力,只须依两种极容易而有效的方法就可矫正。

    第一种方法,是由国家强制国内有中等乃至中等以上的身分及财产者,几乎全都从事科学及哲学的研究。国家不应当给教师定额薪俸,以养成其怠惰。国家甚至可对较高深较困难的科学,设定一种检定或考试制度,不论何人,他在就某种自由职业以前,或在被提名候选某种名誉的或有酬的职务以前,都须经过这检定或考试。国家如对这一阶级的人,强迫其研究学问,就不需要费神替他们供给适当的师资。因为他们自己马上会找到比国家为他们供给的教师还要好的教师。科学是对于狂妄及迷信之毒的大消毒剂。一国土流社会人士,从这些毒害救出之后,一般下级人民,也就不致大受其害了。

    第二种方法,是增进民众的娱乐。俗众的迷信及狂妄,常起于心中的忧郁或悲观情绪。一大部分人民的这种情绪,不难由绘画、诗歌、音乐、舞蹈,乃至一切戏剧表演消除。所以,为着自己利益,在不流于伤风败俗的范围内,专以引人发噱,叫人解闷,而从事这些技艺的人,国家当予以奖励,或者完全听其自由。煽动俗众的狂信者,总是恐惧公众娱乐,厌恶公众娱乐。由娱乐引起的快适与乐意,与最适合他们的目的,最便于他们的煽动的心理,是全然相反的。加之,戏剧表演,常会揭穿他们的奸诡手段,使其成为公众嘲笑的目标,有时甚至使其成为公众憎恶的目标。因此,戏剧一项,比其他任何娱乐,更为他们所嫌忌。

    一国法律,如对于国内一切宗教的教师,一视同仁,不分畛域,则这些教师与君主或行政当局,就不必要保持有何等特定的或直接的从属关系,而同时君主或行政当局,也不必要在他们职务的任免上,有所处置。在这种情况下,君主或行政当局对待他们,亦可如对待其他人民一样,唯一任务,就是维持他们彼此之间的和平,即阻止他们相互的迫害、侵侮或压迫,此外,便无其他关注的必要了。但是,一国如有国教或统治的宗教存在,那情形就完全两样。在那种场合,君主如对于该宗教的大部分教师,没掌握有一种有力的控制手段,他就永无安全的日子。

    一切国教,其教士都组织有一个大的法人团体。他们协力共作,以一种计划,一贯精神,追求他们的利益,有如在一个人指导下一样,而实际上也常常是在一个人指导之下。作为法人团体,他们的利益,与君主的利益从来不相同,有时正直接相反。他们的大利益,在于维持他们对于人民的权威。这权威,基于两种设想:第一,设想他们所谆谆教渝的全部教义,乃是确实而又重要的;第二,设想要由永远的悲惨解脱,则有以绝对信仰,采用这全般教义的必要。假使君主不自识相,敢对他们教义中甚至最细微的部分,表示嘲笑或怀疑,或是对其他嘲笑怀疑教义者,居然以人道精神,曲加保护,则这些同君主没有何等从属关系的教土,就认为有失体面,而宣布君主读神,同时并使用一切宗教上的恐怖手段,使人民的忠顺,从他移向另一个比较驯服的君主。假使君主对于他们的任何要求或侵穿行为表示反对,危险也同样的大。一个君主如敢于象这样反对教会,他的反逆之罪是坐定了,此外,无论他如何严肃声明他的信仰,以及他对于一切教会认为君主应当格遵的教义的谦抑服从,大概还不免要加以异端伪道的罪名。宗教的权威胜过其他一切权威。宗教所提示的恐怖,可以克服其他一切恐怖。所以,国教教会的教师,如要宣传颠覆君权的教义,那君主就只有凭借暴力,即凭借常备军的武力,才能维持其权威。有时就连这常备军,也不能予以永久的保障,因为兵土如果不是外国人——外国人充当兵土的很少——而是从本国人民间募集来的——大概常是如此——,那末,这些兵土,不久也恐怕会为那种教义所腐化。我们知道,在东罗马帝国存续的期间,希腊教士,不知曾在君士坦丁惹起了多少次革命;往后几百年间,罗马教士也曾在欧洲各地惹起了许多次动乱,这些事实充分证明了,一国君主如没有控制国教或统治宗教教师的适当手段,他的地位,就该是如何危险,如何不安定。

    宗教信条,以及一切其他有关心灵的事件,很明显地都非尘世君主所得管辖;君主纵使有资格好好保护人民,却很少被人相信有资格好好教导人民。所以关于上述教条及有关心灵的事件,他的权威,往往低不过国教教会教士们结合起来的权威。可是,社会的治安和君主自己的安全,常依存于教士们关于这些事件认为应当宣传的教义。君主既不能以适当的压力和权威,直接反抗教士们的决定,所以君主必须有影响他们决定的能力。影响的方法,惟有使教士阶级大多数人有所恐惧而又有所希求。派职或其他处罚,是他们所恐惧的;升迁禄位,是他们所希求的。

    在一切基督教会中,牧师的圣俸,可以说是他们终身享受的一种不动产。其享有,非凭授与者一时的高兴;只要行为端正,即不得任意禠夺。这个财产的保有,如果不是这么稳固,稍稍开罪于君主达官,即有被禠夺的危险,那末,他们对于人民的权威,就不能维持了。人民会视他们为从属宫廷的雇佣,对于他们教导的真诚,没有何等信心。但是,假若君主滥用暴力,惜口他们过于热心散布朋党的或煽动的教义,竟行禠夺他们终身享有的不动产,那末,他这种迫害,只不过使被迫害的牧师及其教义,陡增十倍的声誉,因而对于君主自身,陡增十倍的烦难与危险。几乎在一切场合,恐怖手段,总是治国治人的一种坏工具,决不可用以对付那些对于独立自主那怕只有一点点要求权利的人。企图恐吓这种人,只有刺激其恶感,坚定其反抗;这反抗如果处置稍为宽大一点,也许很容易使其缓和下来,或者完全放弃。法国政府常用暴力强迫议会或最高法院公布不享众望的布告,然很少成功。可是,它通常所用的手段,即把一切顽强不服者通通监禁起来,却可算是十分厉害的了。斯图亚特王室各君主,有时也用与此相类似的手段,来控制英国议会的若干议员,但那些议员也是同样地顽强不屈。因此,他们不得不改弦更张了。英国议会今日是在另一种方法上被操纵着。约在十二年前,奇瓦塞尔公爵曾对巴黎最高法院,进行一个极小的实验,由那个实验充分表示了一件事,即采用英国今日使用的方法,法国一切最高法院,可更容易加以操纵。但这种实验,没有继续进行下去。因为,强制与暴力,虽是政府的最坏最危险的工具,而权术与劝说,虽总是最容易最安全的工具,但人类似乎生来就是傲慢的,除非他们不能或不敢使用坏的工具,他们总是不屑使用好的工具。法国政府很能够而且敢于使用暴力,所以不屑使用权术与劝说。不过,根据一切时代的经验,我相信,以强制和暴力,加诸国教教会受人尊敬的牧师,其危险和导引毁灭的可能,实有过于把强制和暴力加诸任何其他阶级的人民。牧师有他们的权利,有他们的特权,有他们个人的自由,只要他们与其本阶级中的人结有良好关系,即在最专制的政府下,与其他约有同等身分及财产者比较,其权利和自由,是更受人尊重的。在巴黎宽大温和的专制政府是如此,在君土坦丁猛烈狂暴的专制政府亦是如此,而在此两极间各种不同程度的专制政府,亦莫不如此。但是,牧师阶级虽难以暴力强制,却与其他阶级同样容易操纵。君主的安全,社会的治安,似在很大程度上依存于君主操纵他们的手段,而这手段似乎完全在于他提升他们的权力。

    旧时基督教教会的制度,各主教领区的主教,通由主教所辖都市的牧师及人民共同选举。人民这种选举权,并不曾保有多久;而且就在保有该权利的时候,他们多半也是唯牧师们的马首是瞻;牧师们在这类有关心灵的事件上,俨然是以人民自然指导者自居了。不过,这样操纵人民,也是一种麻烦的事,牧师们不久就厌倦了,他们觉得,主教由他们自己选举比较容易得多。同样的,修道院院长,亦由院中修道士选举,至少大部分修道院的情况是如此。主教领区内的一切下级有俸圣职,通由主教任命,主教认为适当的,即授与职务。这样,教会一切升迁权力,就全掌握在主教手中了。在这种场合,君主对于他们的选举事项,虽然也拥有一些间接势力,虽然教会关于选举乃至选举的结果,有时也请求君主同意,但是君主毕竟没有直接或充分手段操纵他们。因此,每一个牧师的野心,就自然使他要阿谀本教会中人,而不阿谀君主,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满足其升迁期望。

    罗马教皇最先逐渐把几乎欧洲大部分的主教职、修道院院长职(或即所谓主教公会有俸圣职)的任命权,拿到手中。其次,又以种种奸计及口实,把各主教领区内大部分下级有俸圣职的任命权,拿到手中。这一来,所留给主教的,除仅仅足使其维持对所管辖牧师们的权力外没有什么了。同时,由于这种安排,君主的境况,也弄得比先前更坏。欧洲各国的牧师们,这样简直编组成了一种宗教军。这种军队虽散处各国,但它的一切活动、一切动作,都可由一个首领指挥,并在一种划一的计划下进行着。每个特定国家中的牧师,可视为这军队的一个支队;而各支队的动作,又容易得到四周其他支队的支持和援助。每个支队,不仅对于各自驻在国及给养他们的国家的君主是独立的,而且还隶属于一个外国君主。这个外国君主随时可叫他们反戈转向该特定国家的君主,并使用其他一切支队为其声援。

    这种武力的可怕,就我们想象得到的,可以算无以复加了。往时,当欧洲技艺及制造业未发达之前,牧师们的富有,使他们对普通人民拥有诸侯对其家臣、佃户及扈从的同样权力。诸侯在其领地上,拥有一种司法权;依同一理由,牧师们在皇族及私人基于错误的虔敬而捐赠教会的大所有地上,亦确立了一种类似的司法权。在此等大所有地范围内,牧师们或其执事,不仰仗君主或其他任何人的支持和援助,就能够维持和平;但是,没有牧师们的支持及援助,那怕是君主或其他任何人,在那里都维持不了和平。因此,有如俗世大领主在其特定领地及庄园所保有的司法权一样,牧师们的司法权,就与国王的法院独立,而划在国家司法管理范围以外了。牧师们的佃户与大领主的佃户同,几乎全是可自由退租的仰户,完全依靠其直接隶属的主人。所以,牧师们一旦有了争斗,要他们参加,他们就得应召前往。牧师们的收入,计有两种:其一是这些所有地的地租,其二是从什一税得到的欧洲所有国家的一切土地地租的一大部分。这两种地租,大半都以实物缴纳,如谷物、葡萄酒及牲畜等。它们的数量,大大超过牧师们自己所能消费的限度。当时既无艺术品或制造品可资交换,他们对于这大量的剩余,就除了象诸侯处置其剩余收入一样,大宴宾客,大行慈善以外,再也没有其他有利的使用方法。因此,往时牧师们款客和施舍的规模,据说是非常大的。他们不但维持了几乎所有国家的全部贫民的生活,并且,许多无以为生的骑士绅士们,也往来于各修道院之间,假皈依之名,收款待之实。若干特殊修道院院长的扈从,往往与最大领主的扈认同样的多。把一切牧师们的扈从合计起来,也许比一切领主共有的扈从还多。各牧师间的团结,在程度上大大超过凡俗领主间的团结。前者是在一种正规的纪律和从属关系下,服从罗马教皇的权威,后者不然,他们彼此间几乎常在相互猜忌,并且同在嫉视国王。所以,虽然把佃人和扈从合计起来,牧师们所有的,比凡俗大领主少;而单就佃人说,也许少得多,但牧师们的团结力量,却使他们更为人所恐惧。此外,牧师们的款待和慈善,不但给与了他们支配一支大的世俗力量的权力,同时并大大增加了他们精神武器的力量。他们已由这博施济众的善举,博得了一般下级人民最高的尊敬和崇拜,这些人民,许多是不断由他们赡养的,几乎全体都有时由他们赡养的。一切属于或有关这个有那么大人望的阶级的事物,它的所有物,它的特权,它的教义,必然在普通民众眼中成为神圣的了;而对于这些神圣事物的侵犯,不论真伪,通是罪大恶极。这样,如果君主抵抗其治下少数大贵族的同盟,常常感到困难,那就无怪其抵抗治下的牧师们的联合力量,更感到困难;何况这种联合力量,还有各邻国的同一力量为其声援呢:在此种情况下,君主有时不得不降服,倒不足奇怪;君主常能抵抗才是怪事。

    古代牧师们的完全不受世俗司法权支配的特权(在我们今日看来,是最不合理的),例如,英格兰所谓牧师的特权,正是这种事势的自然结果或更正确地说是必然结果。一个牧师不论所犯何罪,他的教会如有保护他的意向,并表示犯罪证据不够处罚神圣人物,或说所加于神圣人物的惩罚过严,那末,君主这时想执法惩治那位牧师,该是多么危险呢!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莫如让那位犯罪者,由教会法庭去审判他。为他们全教会的名誉计,该法庭必尽可能抑制教会中每一个牧师;犯大罪,固所不许;即惹起世人恶感的丑行,亦在所必禁。

    在第十世纪、十一世纪、十二世纪、十三世纪以及这前后若干时期的情况下,罗马教会组织,可以说是反对政府权力和安全,反对人类自由、理性和幸福(这种种,只有在受到政府保护的地方,才能发扬)的旷古未有的可怕团结。在这种制度下,极愚蠢的迷信幻想,得到如此多数私人利己观念的支持,以致任何人类理性的攻击,都不能动摇它。因为,理性虽然也许能够揭穿某些迷信妄想,使普通人也能明白其无稽,但理性决不能瓦解那基于利己心的结合。设使教会组织没有碰到其他对头,只有无力的人类理性对之施展攻击,它是一定会永远存在的。然而这个广大牢固的组织,这个为一切人类智慧德性所不能动摇尤其不能颠覆的组织,却由于事物的自然趋势,先变成了萎弱,然后部分毁灭,而照现在的倾向,不到几百年,恐怕还要全部瓦解。

    技艺、制造业及商业逐渐的发达,是大领主权力瓦解的原因,也是牧师们在欧洲大部分的世俗权力全部瓦解的原因。象大领主一样,牧师们在技艺、制造业及商业的生产物中,找到了可用以交换自己所有的原生产物的东西,并且由此发现了自己可以消费其全部收入的方法。自己既能完全消费自己的所有物,不必分许多给旁人,所以他们的施与,逐渐缩小范围,他们的款待,也不象先前那样慷慨、那样丰盛。其结果,他们先前那么多的扈从,由渐渐减少以致全部散去。为要过着大领主那样的生活,为要满足其虚荣和无意识的欲望,这些牧师也想由他们的所有地,获取较多的地租。但是,要增加地租,只好答应跟租地人缔结佃租契约,这一来,租地人大体上就脱离他们而独立了。从此,使下级人民要听牧师们支配的利害关系,一天天衰微,一天天瓦解。和那使孩阶级人民受大领主支配的利害关系的衰微与瓦解比较,前者的衰微与瓦解,还要来得迅速。这是因为大部分教会的采地,远不如大领主领地之多,因此,每个采地的所有者,自己消费其全部收入就更快更容易。在十四世纪十五世纪的大部分时期,封建诸侯的势力,在欧洲大部分达于极点。但牧师们的世俗势力,即他们曾一度拥有对大多数民众的绝对支配权,却在这时就非常衰微了。教会这时在欧洲大部分的势力,几乎就只剩下了心灵上的权威;甚且连这心灵上的权威,也因牧师们慈善不行,款待中辍,而非常薄弱了。下级人民对于这一阶级,再也不视为是他们苦恼的安慰者和贫穷的救济者了。在另一方面,富有牧师们的虚荣、奢侈与耗费,又惹起这般下级人民的愤激和嫌恶,因为一向被视为贫民世袭财产的东西,现在竟被这些牧师为自己寻乐而浪费了。

    在这种情况下,欧洲各国君主力图挽回他们曾一度享有的支配教会重要圣职的势力。他们一方面恢复各主教领区副主教及牧师选举主教的旧权利,一方面恢复各修道院修道土选举院长的旧权利。这种旧制度的重建,就是十四世纪英格兰制定的若干法令,特别是所谓有捧圣职栓叙条例的目的,也是十五世纪法国颁发的基本诏书的目的。依据这条例或诏书,要使选举发生效力,进行选举须先得君主的同意;被选的人物,亦须得君主的同意。这样,选举虽在想象上仍是自由的,但君主的地位,必然会使他掌握有种种间接手段,来支配其属下牧师。在欧洲其他地方,亦设有与这同一倾向的规定,但罗马教皇任命教会重要圣职的权力,在宗教改革前,似乎在英法两国,被限制得最厉害而且最普遍。以后在十六世纪时,罗马教皇与法国国王间成立了一种协定;根据这协定,法国对于法国教会一切重要圣职(即所谓主教大会圣职),有了绝对推荐权。

    自基本诏书及上述协定成立以来,法国一般牧师对于教皇命令的尊敬,就不及其他天主教国家了。每当君主与教皇有所争议,他们几乎常是站在君主一边。这样看来,法国牧师们对于罗马教皇的独立,主要就是由于这基本诏书和协定了。在比较前些时代,法国牧师们极忠心于教皇,与他国牧师们原非两样。当克培王室第二君主罗伯特被教皇逐出教会时,教皇的处置虽极不正当,但法王的从臣,据说就把法工食桌上的食物投掷于狗。他们拒绝吃罪王所触秽了的一切东西。不难推测,法王左右居然这样做,必是由当时国内牧师的指使。

    对于教会重要圣职任命权的要求(为了拥护这种要求,教皇宫廷常使基督教国家若干最有力君主的王位发生动摇,甚至于倾覆),就是这样在欧洲各国,甚至在宗教改革以前,被抑制了,被变更了,或者完全放弃了。随着牧师们对人民的势力的减少,国家对牧师们的势力日益加大。因此,牧师们搅扰国家治安的势力和意向,就大非昔比了。

    引起宗教改革的争论开始在德国发生的时候,罗马教会权威就是处于这种倾顿状态。该争论不旋趣间就传播到欧洲各地。新教义到处大受欢迎。传播这新教义者,以一般人攻击既定权威时所常具的那样热烈奋发精神,从事宣传。就其他方面说,新教教师,也许不比许多拥护旧教的牧师们更有学识,但大体上,他们对于宗教的掌故似乎比较熟悉,也比较知道旧教权威所由树立的思想体系的起源与沿革,所以在一切论争上,他们总占优势。他们的态度是严肃的,普通人民把他们循规蹈矩的行动,和自己大多数牧师们的浪漫生活对照起来,就分外觉得他们可敬了。加之,博取名望及吸收信徒的种种技术,这股新教教师,都比其反对者高明得多,反对者为教会的骄子,自视不凡,他们现这些为无所用的技术,早把其抛在脑后。新教义的理论,使某些人欢喜它;新教义的新奇,使很多人欢喜它;新教对旧教牧师们的憎恶和轻侮,使更多的人欢喜它。不过,使最大多数人民欢喜它的,还是宣传新教义者到处谆谆教诲这教义的雄辩,那有时虽不免流于粗野下流,然而是热诚的、热情的、狂热的雄辩。

    新教义的成功,几乎到处都是极大的。当时与罗马教皇宫廷发生龃龉的君主,一凭着这教义,就不难把自己领域内的教会颠覆下来;教会是失了下级人民的尊敬和崇拜的,大抵都不能有所反抗。德意志北部有若干小君主,因一向受罗马教皇宫廷轻视,曾有些对不起他们的地方,因此,他们就在自己领土内进行宗教改革。克雷蒂恩二世及阿普索大主教特诺尔的暴虐无道,使卡斯塔瓦斯·瓦萨能够把他们逐出瑞典;教皇要袒护这暴君及主教,所以卡斯塔瓦斯·瓦萨在瑞典进行宗教改革,并未发现什么困难。往后,雷蒂恩二世又在丹麦被废,因其行为不改,也象在瑞典时招人厌根。但教皇还是袒护他;于是继登王位的霍斯泰恩的徘勒德烈为报复教皇,仿卡斯塔瓦斯·瓦萨的前例实行宗教改革。柏恩与久里克政府,原是和教皇无特别争执的,但因少数牧师一时的越轨行为,以致这两地方人民憎恶轻视其全阶级;在这种事故发生不久,宗教改革就极容易在这两个地方完成了。

    在这种危机四伏的状态下,教皇宫廷不得不苦心孤诣地求好于法兰西及西班牙的有力君主。后者在当时为德国的皇帝。仗着他们的援助,教皇宫廷才得在很大困难与很大流血惨剧之下,把他们领土内的宗教改革运动全然镇压住,或者大大地阻止了。对于英格兰国王,教皇宫廷也分明是有意拉拢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因为怕得罪了更有力的西班牙国王兼德国皇帝查理五世,这友好终未结成。英王亨利八世原不尽信革新的教义,但因这教义已在国内一般流行了,所以他就乐得顺水推舟,镇压领土内一切寺院,消除一切罗马教会权威。他虽做到这里就停止,没有更进一步,但那些宗教改革的拥护者,却已有几分满意了。往后英王嗣子继位,政权却操在这般宗教改革论者之手,亨利八世未竟之功,就由他们毫不费力地完成了。

    有的国家,其政府是薄弱的,不得民心的,且未十分稳固的。象苏格兰就是如此。那里的宗教改革运动,不但有力推翻罗马教会,并且同样有力推翻那企图支持罗马教会的国家。

    宗教改革的信奉者,散布在欧洲各国了。但他们之间,迄未有一个最高法庭,蒙罗马教皇宫廷或罗马全体教会会议那样,能够解决一切信奉者间的争议,并以不可抗拒的权威,给他们规定正教的正确范围。所以,一国宗教改革的信徒,如同另一国宗教改革的信徒的意见发生龃龉,因为没有共同裁判官可向其诉请,所以那争论从未得到解决;而他们彼此之间,又发生这类争论很多。在各种争论中,关于教会的统治及教会职务的任命这两者,也许和市民社会的和平与福利最有关系。因此,在一切信徒之间,就产生了两个主要党派或教派,即路德派和喀尔文派。新派原亦分有不少的宗派,但其教理与教律,曾在欧洲各地,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却只有这两个宗派。

    路德的信奉者与所谓英格兰教会,都多少保存了监督制度的形式,牧师之间,树立有一定的从属关系,一国领土内一切主教职及其他主教会议牧师职的任免权,通给与君主,这一来,君主就成为教会的真正主脑了。至于主教领区内下级牧师职的任免权,虽仍操在主教手里,但君主及其他新教拥护者,不但有推荐权,而且这种推荐权还受着鼓励。这种教会管理组织,从开头即对于和平及良好秩序有利,对于对君主的服从也有利。所以,不论何国,这种教会管理组织一经确立,就从来没有成为何等骚扰或内讧的根源。特别是英格兰教会,它自夸对于所信奉的教理忠心恪守,始终没有例外,这的确不是没有理由的。在这种教会管理制度之下,牧师们自会努力博取君主、宫廷及国中贵族巨绅的欢心,因为他们所期待的升迁,就为那般人的意向所左右。为讨那般人的欢心,无疑的,他们有时流于下流的曲谀和阿附,但他们通常都很考究那最值得尊敬从而最易博得有身分有财产者的敬重的技巧,如各种有用的及增添风致的学识哪,风度客态的端详自在哪,社交谈吐的温恭旷逸哪,公然轻蔑一般狂信者的背理矫情的苦行哪,不一而足。他们所以公然轻蔑那些狂言者,是因为这些狂言者,要博取普通人民的尊敬,同时为使普通人民对大部分昌言不能刻苦的有身分有地位者怀抱憎恶,才教诲和假装实行伪善的苦行。但是,这种牧师,在献媚于上流阶级的同时,很容易全然忽略了维持他们对人民的感化力与权威的手段。不错,他们是受上等人物的注意、称赞和尊敬的,但当他们在下级人民前受到那些最无知的狂信者的攻击时,常常不能有效地、使听众信服地防卫他们的稳重和不走极端的教义。

    茨温克利的信奉者,或者比较妥当地说,喀尔文的信奉者,和路德的信奉者不同。他们把各教会牧师职的选举权,付与各教区人民,牧师随时出缺,人民随时可以选举。此外,他们在各牧师之间,树立最完全的平等关系。就这制度的前一部分说,在它风行的时期,似乎也只不过导致了无秩序和混乱的状态,并使牧师们及人民双方都道德沦落。就后一部分说,除达到完全平等外,似没有何等结果。

    各教区人民在保有牧师选举权的期间内,几乎常是依照牧师们的意旨行事,而这些牧师又多半是最富于党派精神和最为狂热的。为要保持他们在这民众选举上的势力,他们多数人自己成了狂信者,或者装成了狂信者,他们鼓励民众信奉狂信主义,并常把优良位置接与那些最狂信的候选人。一个教区牧师的任命,原是一件小事,但结果不但在本教区内,并且动不动在一切邻近教区内,酿起了猛烈的斗争。教区如在大城市中,这斗争便会把全区居民分成两个党派。设使那个城市自身构成了一个小共和国家,或者是小共和国的首都,如瑞士、荷兰许多大城市那样,那末,这无聊的斗争,除了激起其他党派的憎恶情感以外,更会在教会内留下新的宗派,在国家内留下新的党派。因此,在那些小共和国中,政府为了维持社会治安起见,不久就觉得,把牧师职推荐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乃是紧急要图。在苏格兰,也就是树立长老管理教会制度的最大国家,在威廉第三柄政之初设立长老会的一个法令,事实上撤消这种推荐权。这法令至少使各教区某些阶级的人,得以少许的代价,购买本区牧师的选举权。基于那项法令形成的制度,大约存续了二十二年,卒因这比较普遍的选举,到处惹起无秩序和混乱,乃由安妮女王第十年第十二号法令废除了。不过,苏格兰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僻远教区发生纷扰,究竟不会象在一个小国那样容易惊动朝廷。所以安妮女王同年的法令,把牧师职推荐权恢复起来。根据这个法令,凡有推荐权者推荐的人物,法律虽一律与以牧师职位,全无例外,可是教会(教会关于这方面的决定,并不一样)在接与被推荐者以灵魂监督权或教区的教会管辖权以前,有时要求须先得到人民的赞同。至少,它有时以教区治安为借口,一直延宕到这赞同能够得到时才授与。邻近有些牧师有时为了使他得到这赞同,但更经常为了阻止这赞同而进行的私下干涉,以及为了利用这样的机会更有效而研究出颇为有名的手段和技巧,也许就是苏格兰民间或牧师间还存有旧时狂信遗风的主要原因。

    长老管理教会制度在牧师间树立的平等,计有两种,第一是权力或教会管辖权的平等,第二是圣俸的平等。在一切长老的教会中,权力的平等算做到了,圣俸的平等却没有做到。不过,圣俸之间的差等,究还没有大到那种程度,使一般牧师们,为要获取较优圣俸,不惜对于推荐者作下流的曲谀阿附。在牧师职推荐权完全确立了的长老教会中,牧师要取得其上位者的爱顾,大概都是凭着学问、生活严整有规律、履行职务忠实勤勉这一类比较高尚比较冠冕的技术。甚至,他们的提拔者往往埋怨他们过于独立不阿,视为忘恩负义。其实,说得顶坏,他们也不过因无进一步的希求,态度流于冷淡罢了。因此,欧洲各地最有学问、最有礼节、最有独立精神、最值得敬重的牧师们,恐怕要算荷兰、日内瓦、瑞士及苏格兰长老教会内的大部分牧师了。

    教会圣俸将近同等,其间没有一个很大的圣俸,圣俸这样的拉平状况,虽或有时不免操之太过,但对教会本身,却有若干极良好的结果。一个小有产者想保持威严,唯一的方法就是具有很可为人模范的德行。要是浮薄虚华,品行乖戾,势必惹人嘲笑,而且会使他趋于毁灭,与一般浮浪者无异。因此,他们这种人在自己行为上,就不得不遵循普通人所最尊敬的道德体系。他博得普通人的尊敬和好感的生活方式,就是他自己的利益和地位指引他去遵循的生活方式。一个人的情况,如多少同我们自己情况接近,而且在我们看来,应该优于我们,那我们对于这个人,就自然而然会发生亲切的感情。所以,普通人对这种牧师就同我们对上述人那样亲切,而牧师也变得很小心教导他们,很关心帮助并救济他们。对于对他这样亲切的人,他甚至不会看不起他们的私心偏见,他决不会象富裕教会的傲慢牧师那样,动辄以轻侮骄蹇的态度对待他们。因此,就对于普通人民思想的支配力说,恐怕长老教会的牧师,要胜过其他任何国教教会的牧师。由于这个缘故,普通人民不加迫害,即全部改信国教教会这事实,只有在实行长老教会制的国家,才能见到。

    一国教会大部分的圣俸,如很普通,那末,大学教职所得的报酬,就一般要比教会有俸圣职的报酬优厚。在这场合,大学的教授人员,便会由全国所有牧师中抽取选拔,因为在任何国家,牧师是有最多数学者的阶级。反之,一个教会大部分的圣俸,如很是可观,那教会自然会把大学中大部分知名的学者吸引过去;这些学者一般不难找到有权推荐他们的人,因为这些人常以推荐他们为荣耀。在前一种情况下,全国知名的学者,将丛集于各大学;在后一种情形下,留在各大学的知名学者将限于少数,而就中最年轻的教师,早在他们获有充分的教授经验与学识以前,说不定也已被教会网罗去了。据伏尔泰的观察;耶稣教徒波雷,原不算学者中怎样了不得的人物,但在法国各大学的教授中,还只有他的著作值得一读。在产生这么多的知名学者的国家,竟然其中没有一个充当大学教授的,看起来,一定该有几分奇怪吧。有名的加桑迪,在他青年时代,原是艾克斯大学教授。后来正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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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发泄的黎明期,有人劝他进教会去,说那里容易得到比较安静、比较愉快的生活,并且容易得到比较适合于研究的环境。他听信了,立即舍去大学教职,而投身到教会中去。我相信,伏尔泰的观察,不但可适用于法国,对一切其他罗马天主教国家也可适用。除了教会不大属意的法律和医学这两方面的人材外,你要想在这些国家的大学教授中,找出知名学者,那就真是凤毛微角了。罗马教会之外,在一切基督教国家中,英格兰教会要算最富裕,最有捐赠财产的了。因此,英格兰各大学的一切最优良最有能力的学者,就不断被这教会吸引过去了。其结果,想在那里找到一个学问驰名于欧洲的老教师,其难得几乎与在任何罗马天主教国家不相上下。反之,在日内瓦,在瑞士新教各州,在德意志新教各邦,在荷兰,在瑞士,在瑞典,在丹麦,它们培植出来的最著名的学者,虽非全部,但至少有最大一部分,是在充当大学教授。在这些国家,教会中一切最有名的学者,不断被大学吸引过去。

    在古代希腊罗马,除了诗人、少数雄辩家及历史家外,其余最大部分知名的学者,大概都是充当哲学或修辞学的公私教师,这件事也许值得我们注意一下。从里西阿斯、伊索克拉底、柏拉图及亚里土多德时代,降至普鲁塔克、埃皮蒂塔斯、斯韦托尼阿及昆蒂里恩时代,这个说法都可适用。把某一特定部门的学科,逐年专责成某一个人教授,那实是使他对于那门学科专精深造的最有效方法。因为,他今年教那一门,明年后年还得教那一门,如果他不是什么都做不成的人,在数年之内,他一定能通达那一门学问的各部分;并且,如果他在今年对于某点的见解,还欠斟酌,到明年讲到这同一个主题时,他多半会加以改正。科学的教师,确是真正想成为学者的人的自然职业,而同时这职业又是使他受到充实学问的最适当的教育。一国教会的圣俸,如仅是普通,则学者大部分,自然会从事这最有用于国家最有用于社会的教学职业,同时并可由此获得他所能接受的最良好的教育。这一来,他们的学问,便会成为最充实、最有用的了。

    应该指出,各国国教教会的收入,其中除特定土地或庄园收入外,虽然也是国家一般收入的一部分,但这一部分没用在国防上,而转用到与国防非常相异的目的上了。例如,向教会缴纳的什一税,是一种真正的土地税;教会如不把它收去,土地所有者对国防所能提供的贡献,是要大得多的。国家紧急支出的资源,有些人说是专靠土地地租,有些人说是主要依靠土地地租。教会由这资源取去的部分愈多,国家能由这资源分得的部分就愈少,这是明明白白的。如果一切其他情形都一样,教会愈富有,君主和人民就必然愈贫乏,而国家防御外侮的能力也就愈要薄弱,这很可说是一个一定不变的原则。在若干新教国家,特别是在一切瑞士新教州中,往时属于罗马天主教教会的收入,即什一税和教会所有地的收入这两者,已被发现为这么大的资源,不但足够提供国教牧师们适当的薪俸,而且只要略加补充,甚或不需要补充,并足够开销国家其他一切费用。尤其是强大的伯尔尼州政府,它把以前供给宗教的资金节贮起来,约有数百万镑的一大金额,其中一部分存贮国库,另一部分投资于欧洲各债务国的公债生息,主要是法兰西及大不列颠国家公债。伯尔尼或瑞士其他新教州各教会,费国家多少费用,我不敢冒以为知。根据一非常正确的计算,1755年苏格兰教会牧师们的全收入,包括教会所有地及他们住宅的房租,合理估计起来,不过六万八千五百十四镑一先令五又十二分之一便士。这样极平常的收入,每年要供给九百四十四名牧师的相当生活的资料,再加上教堂及牧师住宅不时修耷或建筑的支出,总会计算,每年亦不会超过八万镑乃至八万五千镑。苏格兰教会基金过于贫乏,那是不待言的。可是,就维持大多数人民信仰的统一,皈依的热忱,乃至秩序、规则及严肃的道德精神说,没有一个基督教国的最富裕教会,能够超过苏格兰的教会。凡被认为国教教会所能产生的一切良好结果.属于社会方面的也好,属于宗教方面的也好,其他教会能产出的,苏格兰教会也同样能产出。而比苏格兰教会并不见得更富裕的瑞士新教教会,还能在更大程度上产出这些结果。在瑞士大部分的新教州中,差不多找不出一个人,公言他不是新教教会的信徒。的确,如有人晕言他是其他教会的信徒,法律就会强迫他离开州境。但是,要不是牧师们勤勉,预先诱导人民全体——或许有少数例外——改信国教,象这样严峻或者宁说是压迫的法律,是决难在这种自由国家实行的。因此,在瑞士某地方,因为新教国与罗马天主教国偶然的结合,改宗者不象其他地方那么普遍,这两种宗教,就不但同为法律所默认,而且同被认为国教。

    不论何种职务,要其执行良好,其报酬或薪俸似须尽可能与该职务的性质相称。如报酬过少,那就很容易由奉职者大部分的卑劣无能而受到损害;如报酬过多,那就很容易由他们的疏忽怠惰而受到更大的损害。一个有大宗收入的人,无论他所执何业,他总会觉得,他应当与其他有大收入者过同一的生活,并且在欢乐、虚荣及放荡上面梢费其大部分时间。但是,对于一个牧师,这样的生活方法是不行的,照此下去,他不但会把他应该用在职务上的时间消费掉,并且会使他人格上的庄严,在人民心目中完全扫地,而人格的尊严,正是使他能以适当的势力与权威,执行其职务的唯一凭借。

    第四节  论维持君主尊严的费用

    一国君主,除了执行种种职务所必要的费用以外,为维持其尊严计,亦须有一定的费用。这费用的大小,随社会发达时期的不同而不同,随政体形态的不同而不同。

    在富裕而发达的社会中,各阶级人民的房屋、家具、食品、服装以及游观玩好之具,都由朴质而流于奢华,在此种情况下要君主独逆时尚,决难做到。他的一切服用物品,所费必日益加多。因为不是这样,就不能维持他的尊严。

    就尊严一点说,一国君主君临于其臣庶,比之共和国元首对干其同胞市民,更要高不可攀,望尘莫及;所以为要维持这较高的尊严,势必要较大的费用。总督或市长的官邱,自不能与国王宫廷比其华丽。

    本章的结论

    防御社会的费用,维持一国元首的费用,都是为社会的一般利益而支出的。因此,照正当道理,这两者应当来自全社会一般的贡献,而社会各个人的资助,又须尽可能与他们各自能力相称。

    司法行政的费用,亦无疑是为全社会的一般利益而支出的。这种费用,由全社会一般的贡献开支,并无不当。不过,国家之所以有支出此项费用的必要,乃因社会有些人多行不义,势非设置法院救济保护不可;而最直接受到法院利益的,又是那些由法院恢复其权利或维持其权利的人。因此,司法行政费用,如按照特殊情形,由他们双方或其中一方支付,即由法院手续费开支,最为妥当。除非罪人自身无财产资金够支付此手续费,否则,这项费用,是无须由社会全体负担的。

    凡利在一地一州的地方费用或州区费用(例如为特定城市或特定地区支出的警察费),当由地方收入或州区收入开支,而不应由社会一般收入开支。为了社会局部的利益,而增加社会全体的负担,那是不大正当的。

    维持良好道路及交通机关,无疑是有利于社会全体,所以,其费用由全社会的一般收入开支,并无不当。不过,最直接地受这费用的利益的人,乃是往来各处转运货物的商贾,以及购用那种货物的消费者。所以,英格兰的道路通行税,欧洲其他各国所谓路捐桥捐,完全由这两种人负担;这一来,社会一般人的负担就要减轻许多了。

    一国的教育设施及宗教设施,分明是对社会有利益的,其费用由社会的一般收入开支并无不当。可是,这费用如由那直接受到教育利益宗教利益的人支付,或者由自以为有受教育利益或宗教利益的必要的人自发地出资开支,恐怕是同样妥当,说不定还带有若干利益。

    凡有利于全社会的各种设施或土木工程,如不能全由那些最直接受到利益的人维持,或不是全由他们维持,那末,在大多数场合,不足之数,就不能不由全社会一般的贡献弥补。因此,社会的一般收入,除开支国防费及君主养尊费外,还须补充许多特别收入部门的不足。这一般收入或公共收入的源泉,我将在下一章详细说明。

    第二章  论一般收入或公共收入的源泉

    一国每年支出的费用,不但有国防费,君主养尊费,而且有国家宪法未规定由何等特定收入来开支的其他必要政费。这些费用的开支,有两个来源:第一,特别属于君主或国家,而与人民收入无何等关系的资源;第二,人民的收入。

    第一节  特别属于君主或国家的收入源泉

    特别属干君主或国家的资源或收入源泉,由资财及土地构成。

    君主由其资财取得收入的方式,与其他资财所有者同,计有两种,一是亲自使用这笔资财,一是把它贷与他人。他的收入在前者为利润,在后者为利息。

    鞑靼或阿拉伯酋长的收入全为利润,他们自身是本集团或本部族中的主要牧畜者,他们自己监督饲养牲畜,由畜群的乳汁及增殖获取收入。不过,以利润为王国收入的主要部分,只是最初期、最幼稚政治状态下的事情。

    小共和国的收入,有大部分是得自商业经营上的利润。据说,汉堡小共和国的大部分收入,就是来自国营酒库及国营药店。君主有暇从事酒、药的买卖,那个国家当然是不会很大的。公立银行的利润,常是更大国家的收入源泉。不但汉堡是如此,威尼斯及阿姆斯特丹亦是如此。许多人认为,就连不列颠这样大的一个帝国,也未忽视这种收入。英格兰银行的股息为百分之五点五,按资本一千零七十八万镑计算,每年除去营业费用剩下的纯利润,实不下五十九万二千九百镑。有人主张:政府可以百分之三的利息,把这项资本借过来,自行经营,则每年可得二十六万九千五百镑的纯利润。经验表明,经营这种事业,象威尼斯及阿姆斯特丹那种贵族政治下有秩序的、谨慎的、节约的政府,才最为适宜;象英格兰这样的政府,不论其优点如何,从未曾以善于理财著名。它的行动,在平时一般总是流于君主国自然难免的来自怠惰和疏忽的浪费,在战时又常常流于一切民主国易犯的无打算的浪费。把这种事业让它来经营管理,它是否能胜任愉快,至少是一个很大的疑问。

    邮政局本来就是一种商业。政府事先垫款设置各邮励并购买或租赁必要的车辆马匹,这种垫款不久即由邮费偿还,而且得有很大的利润。我相信,各种政府所经营的商业成功了的,恐怕只有这种企业。这上面投下的资本额不很多,而其业务又不具有什么神秘的性质。资本的收回,不但确定,而且极迅速。

    但各国君主往往从事其他许多商业,他们同普通私人一样,为改善其财产状态,也常常不惜成为普通商业部门的冒险家。可是他们成功的不多。一种业务,让君主经营,往往不免流干浪费,浪费就使他们的成功变为不可能了。君主的代理人,往往以为主人有无尽的财富;货物以何种价格买来,以何种价格售去,由一地运往他地,花多少费用,他们都是草率从事,不去精打细算。他们往往与君主过着一样的浪费生活;并且,有时就是浪费了,仍能以适当方法捏造帐目,而积聚有君主那样大的财产。据马基雅弗利说:麦迪西的洛伦素,并不是无能的君主,而他的代理人替他经营商业就是如此。由于他的代理人浪费而负的债务,使得弗洛伦斯共和国不得不为他偿还了好多次。干是,他放弃了他的家庭从事致富的经商事业。在后半生,他把剩下的财产及可由他自由处置的国家收入,使用在更适合于自己地位的事业及用度上。

    商人性格与君主性格两不相容的程度,可以说是无以复加了。假若东印度公司的商人精神,使它成了极坏的君主,那它的君主精神,似乎也使它成了极坏的商人。当该公司专以商人资格经商时,它是成功的,而且能在赢得的利润中,支给各股东相当的红利。但自它成为当地的统治者以来,虽据说有三百万镑以上的收入,却仍因要避免当前破产计,不得不请求政府临时的援助。在先前的地位,该公司在印度的人员,都视自己为商人的伙计;在现在的地位,他们却视自己为君主的钦差。

    一国公家收入的若干部分,往往是得自货币的利息和资本的利润。假若国家积蓄有一笔财宝,它可把这财宝的一部分,贷借于外国或本国的臣民。

    伯尔尼联邦以一部分财宝借给外国,即把它投资于欧洲各债务国(主要是英国、法国)的公债,获得了很大的收入。这收入的安全性,第一要看那种公债的安全性如何,管理此公债的政府的信用如何;其次要看与债务国继续保持和平的可能性的大小。在战争勃发的场合,债务国方面最初采取的敌对行为,恐怕就是没收债权国的公债。以货币贷借于外国,据我所知,那是伯尔尼联邦特有的政策。

    汉堡市设立有一种公家当铺,人民以质物交与当铺,当铺即贷款于人民,取利息百分之六。由这当铺,或即所谓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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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者提供国家的收入,计有十五万克朗,以每克朗四先令六便士计,约合英币三万三千七百五十镑。

    宾夕法尼亚政府,是不曾蓄积何等财宝的,但它发明了一种对于人民的贷款方法,不交货币,只交与货币相等的信用征券。此证券规定十五年偿还,在偿还以前,得如银行钞票一样,在市面流通授受;而且由议会法律宣布为本州一切人民间的法币。人民借此证券,须以两倍价值的土地作为担保,并须付若干利息。宾夕法尼亚政府是节俭而有秩序的,它每年的经常费用,不过四千五百镑;它由这种贷款方法筹到的相当收入,对支付这笔费用大有帮助。不过,实行这种方策的功效如何,须视下面的三种情形而定:第一,对于金银货币以外的其他交易媒介有多少需要,换言之,对于必须以金钱向外国购买的消费品,有多少需要,第二,利用这方策的政府,信用如何;第三,信用证券全部价值,决不可超过在没有这证券的情况下流通界所需金银币的全部价值,所以这种方策是否使用得适如其度,亦与其成功大有关系。在美洲其他几处殖民地,亦曾几度施行过这同一方策,但由于滥用无度,结局多半是利少害多。

    能够维持政府的安全与尊严的,只有确实的、稳定的、恒久的收入,至于不确实的、不经久的资本及信用,决不可把它当作政府的主要收入资源。所以,一切已经超过游牧阶段的大国政府,从来都不由这种源泉取得其大部分的公共收入。

    土地是一种比较确实和恒久的资源。所以一切越过了游牧阶段的大国的收入,都是以国有地地积为主要源泉。古代希腊及意大利各共和国就是如此。它们国家大部分必要费用的开支,在很长时间内是取绘于国有地的产物或地租。而往时欧洲各国君主大部分的收入,亦在很长时间内取给干王室领地的地租。

    在近代,战争及准备战争这两件事体,占了一切大国必要费用的大部分。但是在希腊及意大利古代各共和国,每个市民,都是兵士,服役也好,准备服役也好,费用通由他们自备,国家无须支出很多的费用。所以,一项不太大数额的所有地地租,就够开支政府一切必要费用而有余。

    在欧洲古代君主国中,大多数人民因当时风俗及习尚所趋,对于战争,都有充分准备;一旦参加战争,依照封建的租地条件,他们自己支付自己的费用,或由直属领主出资维持,君主无须增加新的负担。政府其他费用,大都非常有限。司法行政一项,不但毫无所费,而且为收入源泉,这是我们前面说过的。乡下人民于每年收获前及收获后,各提供三日劳动;国内商业上认为必要的一切桥梁、大道及其他土木工事,有这项劳动,就够营造维持了。当时君主的主要费用,似乎就是他自身家庭及宫廷的维持费。他宫廷的官吏,即国家的大官。户部卿是为君主收地租的,宫内卿及内务卿是为他的家庭掌管出纳费用的。君主的厩舍,则委任警卫卿、部署卿分别料理。君主所居的宫宝,通以城廓形式建筑,无异于他所有的主要要塞。这要塞的守护者,则有似卫戍总督。君主平时必须出费维持的武官,就只限于这些人。在这种种情况下,一个大所有地的地租,通常就很可开支政府一切必要的费用了。

    欧洲多数文明的君主国的现状是,全国所有土地,管理得有们全部属一个人所有,全部土地所能够提供的地租,恐怕决不会达到各该国平时向人民征收的普通收入那么多。例如,英国平常的收入,包括其用作开支必要经常费,支付公债利息,及清偿一部分公债等用途的,每年达一千万镑以上。然而所收土地税,以每镑征四先令计,尚不及二百万镑。这所谓土地税,按照设想,不仅包括由一切土地地租征取的五分之一,而且包括对一切房租、一切资本利息征取的五分之一,免纳此税的资本,只放贷于国家的及用于耕作的部分。这土地税,很大部分是取自房租及资本利息。例如,以每镑征四先令计,伦敦市的土地税,计达十三万三千三百九十九镑六先令七便士;威斯敏斯特市,六万三千零九十二镑一先令六便士;沃特赫尔及圣詹姆斯两宫殿,三万零七百五十四镑六先令三便士。这土地税的一定部分,按照同样规定向王国各部会各市镇征收,而几乎全都出自房租及商业资本和借贷资本的利息。总之,英国值五抽一的土地税,既然不到二百万镑,则全部地租、全部房租、全部资本(贷给政府及用于耕作的资本除外)利息收入总额,当然不超过一千万镑,也就是说不超过英国在平时向人民征收的收入额。英国为征收土地税对各种收入所作的估计,就全王国平均起来,无疑是和实际价值相差太远;虽然据说在几个州和几个区,该估计和实际价值很接近。有许多人估计,单单土地地租一项,即不计房租及资本利息,每年总额,当有二千万统。他们这种估计,是非常随便的,我认为大概估得过高。但是,假若在目前耕作状态下,英国全部土地所提供的地租,没超过二千万镑,那末,这土地如通由一个人领有,而且置于他的代办人、代理人的怠慢、浪费和专横的管理之下,那全地租额,就莫说二千万镑的二分之一,恐怕连四分之一也提供不出来。英国今日王室领地所提供的地租,恐怕还不到这土地如果属于私人所有的情况下所能提供的数额的四分之一。如果王室领地更加扩大,则其经营方法必定更形恶劣。

    人民由土地获取的收入,不与土地地租成比例,而与土地生产物成比例。除播种的种子外,一国全部土地年生产物,都是归由人民逐年消费,或者用以交换他们所消费的其他物品。凡使土地生产物增加到其本来可能增加到的原因,无论是什么,它使人民收入因而减少的程度,总大于它使地主收入减少的程度。英国土地地租,即生产物中属于地主的部分,差不多没有一个地方达全生产物三分之一以上。假使在某种耕作状态下,一年只提供一千万镑地租的土地,如在另一种耕作状态下,一年可提供二千万镑地租,又假使在这两种场合,地租都是相当于生产物的三分之一,那末,地主收入因土地被阻滞在前一耕作状态下所受的损失,只不过一千万镑,而人民收入因此所受的损失要达三千万镑;未计入的,不过播种的种子罢了。一国土地生产物既减少三千万镑,其人口就也要按照这三千万镑减去种子价值后的余额,按照所养各阶级人民的生活方式和费用方式所能维持的人数减少下来。

    在欧洲现代文明国家中,以国有土地地租为公家大部分收入的,已不复存在;但君主拥有广大领地的情况,仍是一切大君主国共有的现象。王室领地大抵都是林固,可是有时你行经这林囿三数英里,也不一定能找到一棵树木。这种土地的保留,既使国家产物减少,又使国家人口减少。假使各国君主尽发卖其私有领地,则所入货币,必很可观;着更以之清偿国债,收回担保品,那由此所得的收入,较之该地在任何时候给君主提供的收入,恐怕都要多得多。在土地改良得极好耕种得极好,当其出售时能产生丰厚地租的国家,土地的售价,例以三十倍年租为准。王室领地,既未经改良耕植,地租轻微,其售价当可望相当于四十倍年租、五十倍年租或者六十倍年租。君主以此大价格,赎回国债担保品,就立即可以享受此担保品所提供的收入。而在数年之内,还会享有其他收入。因为,王室领地一变为个人财产,不到几年,即会好好地改良,好好地耕植。生产物由此增加了,人口亦必随着增加,因为人民的收入和消费必因此增大。人民收入和消费增大,君主从关税及国产税得到的收入势必随着增加。

    文明国君主,由其领地获取的收入,看来似对人民个人无损,但其实,这所损于全社会的,比君主所享有的其他任何同等收入来得多。所以,为社会全体利益计,莫若拍卖王室领地,从而分配给人民,而君主一向由其领地享有的收入,则由人民提供其他同等收入来代替。

    土地用作公园、林囿及散步场所,其目的在供游乐与观赏,不仅非收入源泉,而且须时常出费葺治。我看,在大的文明君主国,只有这种土地可属于君主。

    因此,公共资本和土地,即君主或国家所特有的二项大收入泉源,既不宜用以支付也不够支付一个大的文明国家的必要费用,那末,这必要费用的大部分,就必须取给于这种或那种税收,换言之,人民须拿出自己一部分私的收入,给君主或国家,作为一笔公共收入。

    第二节  论赋税

    本书第一篇说过,个人的私收入,最终总是出于三个不同的源泉,即地租、利润与工资。每种赋税,归根结底,必定是由这三种收入源泉的这一种或那一种或无区别地由这三种收入源泉共同支付的。因此,我将竭尽所能,论述以下各点:第一,打算加于地租的税;第二,打算加于利润的税;第三,打算加于工资的税;第四,打算不分彼此地加于这三项收入源泉的税。由于分别考究此四种赋税,本章第二节要分为四项,其中有三项还得细分为若干小目。我们在后面可以看到,许多这些赋税,开始虽是打算加于某项基金或收入源泉,但结果却不是由那项基金或收入源泉中支付,所以非详细讨论不可。

    在讨论各特殊赋税之前,须列举关于一股赋税的四种原则,作为前提。这四种原则如下。

    一、一国国民,都须在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的收入的比例,缴纳国赋,维持政府。一个大国的各个人须缴纳政府费用,正如一个大地产的公共租地者须按照各自在该地产上所受利益的比例,提供它的管理费用一样。所谓赋税的平等或不平等,就看对干这种原则是尊重还是忽视。必须注意,任何赋税,如果结果仅由地租、利润、工资三者之一负担,其他二者不受影响,那必然是不平等的。关于这种不平等,我就这样提一次,不拟多讲,以后,我只讨论由于某特种赋税不平等地落在它所影响的特定私人收入上而引起的那种不平等。

    二、各国民应当完纳的赋税,必须是确定的,不得随意变更。完纳的日期,完纳的方法,完纳的额数,都应当让一切纳税者及其他的人了解得十分清楚明白。如果不然,每个纳税人,就多少不免为税吏的权力所左右;税吏会借端加重赋税,或者利用加重赋税的恐吓,勒索赠物或贿赂。赋税如不确定,那怕是不专横不腐化的税吏,也会由此变成专横与腐化;何况他们这类人本来就是不得人心的。据一切国家的经验,我相信,赋税虽再不平等,其害民尚小,赋税稍不确定,其害民实大。确定人民应纳的税额,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三、各种赋税完纳的日期及完纳的方法,须予纳税者以最大便利。房租税和地租税,应在普通缴纳房租、地租的同一个时期征收,因为这时期对纳税者最为便利,或者说,他在这时期最容易拿出钱来。至于对奢侈品一类的消费物品的赋税,最终是要出在消费者身上的;征取的方法,一般都对他极其便利。当他购物时,缴纳少许。每购一次,缴纳一次。购与不购,是他的自由;如他因这种税的征收而感到何等大的困难,那只有责备自己。

    四、一切赋税的征收,须设法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干国家所收入的。如人民所付出的,多于国家所收入的,那是由于以下四种弊端。第一,征收赋税可能使用了大批官吏,这些官吏,不但要耗去大部分税收作为薪俸,而且在正说以外,苛索人民,增加人民负担。第二,它可能妨碍了人民的勤劳,使人民对那些会给许多人提供生计和职业的事业裹足不前,并使本来可利用以举办上述事业的基金,由于要缴纳税款而缩减乃至于消灭。第三,对于不幸的逃税未遂者所使用的充公及其他惩罚办法,往往会倾其家产,因而社会便失去由使用这部分资本所能获得的利益。不适当的赋税,实为逃税的大诱因。但逃税的惩罚,又势必随这诱因的加强而相应地加重。这样的法律,始则造成逃税的诱因,继复用严刑以征逃税,并常常按照诱惑的大小,而定刑罚的轻重,设阱陷民,完全违反普通正义原则。第四,税吏频繁的访问及可厌的稽查,常使纳税者遭受极不必要的麻烦、困恼与压迫。这种烦扰严格地讲,虽不是什么金钱上的损失,但无异是一种损失,因为人人都愿设法来避脱这种烦扰。总之,赋税之所以往往徒困人民而无补于国家收入,总不外由于这四种原因。

    上述四原则,道理显明,效用昭著,一切国家在制定税法时,都多少留意到了。它们都曾尽其所知,设法使赋税尽可能地保持公平。纳税日期,输纳方法,务求其确定和便利于纳税者。此外它们并曾竭力使人民于输纳正税外,不再受其他勒索。但下面对于各时代各国家的主要赋税的短短评述,将表明各国在这方面的努力,并未得到同样的成功。

    第一项地租税即加在土地地租土的赋税

    加在土地地租土的赋税,有两种征收方法:其一,按照某种标准,对各地区评定一定额地租,估计既定以后,不复变更;其二,税额随土地实际地租的变动而变动,随情况的改善或恶化而增减。

    象英国,就是采用前一方法。英国各地区的土地税,是根据一个一定不变的标准评定的。这种固定的税,在设立之初,虽说平等,但因各地方耕作上勤惰不齐的缘故,久而久之,必然会流于不平等。英格兰由威廉及玛利第四年法令规定的各州区各教区的土地税,甚至在设定之初,就是极不公平的。因此,这种赋税,就违反上述四原则的第一原则了,所幸它对于其他三原则,却完全符合。它是十分明确的。征税与纳税为同一时期,它的完纳时期与纳租的时期相同,所以对纳税者是很便利的。虽然在一切场合,地主都是真正纳税者。但税款通常是由佃农垫付的,不过地主在收取地租时,必把它扣还佃农。此外,与其他收入相等的税收比较,这种税征收时使用的官吏是很少很少的。各地区的税额,既不随地租增加而增加,所以地主由改良土地生出的利润,君主并不分享。固然,这些改良有时会成为同一地区的其他地主的破产的原因,但这有时会加重某特定地产租税负担的程度,极其有限,不足阻碍土地的改良及其正常的生产。减少土地产量的倾向既没有了,抬高生产物价格的倾向自亦没有,从而对于人民的勤劳,是决不会有何等妨害的。他主除了要纳赋税,不会有其他不便,但纳税乃是一种无可避免的不便。

    英国地主,无疑是由这土地税不变的恒久性,得到了利益的,但这利益的发生,和赋税本身性质无关,而主要是由于若干外部的情况。

    英国目评定土地说以来,各地繁荣大增,一切土地地租,无不继续增加,而鲜有跌落,因此,按现时地租计算应付的税额,和按旧时评定实付的税额之间,就生出了一个差额,所有的地主,几乎都按这差额而得了利益。假使情形与此相反,地租因耕作衰退而逐渐低落,那一切地主就几乎都得不到这差额了。按英国革命以后的情势,土地税的恒久性,有利于地主而不利于君主;设若情势与此相反,说不定就有利于君主,而不利于地主了。

    国税既以货币征收,土地的评价,自以货币表现。自作了此评价以来,银价十分固定;在重量上和品质上,铸币的法定标准都没有变更。假若银价显著腾贵,象在美矿发现之前两世纪那样,则此评价的恒久性,将使地主大吃其亏。假如银价显著跌落,象在美矿发现之后一世纪那样,则君主的收入,会因此评价的恒久性而大大减少。此外,如货币法定标准变动,同一银量,或被抑低为较小的名义价格,或被提高为较大的名义价格,例如,银一盎斯,原可铸五先令二便士,现在不照这办法,而用以铸二先令七便士或十先令四便士,那末,在后一场合吃亏的是收税的君主,在前一场合,吃亏的是纳税的地主。

    因此,在与当时实际情况多少相异的情形下,这种评价的恒久性,就不免要使纳税者或国家感到极大的不便。然而,只要经过长久时间,那种情况就必有发生的一天。各帝国虽与一切其他人为的事物相同,其命运有时而尽,但它们却总图谋永远存在。所以帝国的任何制度,被认为应与帝国本身同样永久的,都不但求其便利于某些情形,而且当求其便利于一切情形。换言之,制度不应求其适合于过渡的、一时的或偶然的情况,而应求其适合于那些必然的而因此是不变的情况。

    征收土地税,随地租的变动为转移,或依耕作状况的进步退步为高下。这曾被法国自命为经济学派的那一派学者,推为最公平的税。他们主张:一切赋税,最终总是落在土地地租土。因此,应该平等地课于最后支付赋税的源泉。一切赋税应该尽可能平等地落在支付它们的最后源泉,这无疑是对的。但是,他们这种极微妙的学说,无非立足于形而上学的议论上,我不欲多所置辩。我们只要看以下的评述,就可十分明了:何种赋税,最终出自地租,何种赋税,最终出自其他资源。

    在威尼斯境内,一切以租约贷与农家的可耕土地,概征等于地租十分之一的税。租约要在公家登记册上登记,这登记册由各地区的税吏保管。设若土地所有者自耕其地,其地租即由官吏公平估定,然后减去税额五分之一。因此,土地所有者对这种土地所纳的赋税,就不是估定的地租的百分之十,而是百分之八了。

    与英国的土地税比较,这种土地税,确是公平得多。但它没有那样确定。它在估定税额上,常常可能使地主感到大得多的烦恼,在征收上可能要耗费大得多的费用。

    设计这样一种管理制度,既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上述不确定性,又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上述费用,也许不是做不到的吧。

    比如,责令地主及佃农两方,必须同在公家登记册上登记租约。设若一方有隐匿伪报情弊,即科以相当罚金,并将罚金一部分给予告发及证实此情弊的他方,这样,主佃伙同骗取公家收入的弊窦,可得到有效的防止。而一切租约的条件,就不难由这登记册征知了。

    有些地主,对于租约的重订,不增地租,只求若干续租金。在大多数场合,这是浪子的行为,他们为贪得进现金而舍去其价值大得多的将来收入。不待说,在大多数场合,这行为是有损于地主自己的,但也时常损害佃人,而在一切场合,都对国家有害。因为,佃农常会因此费去很大部分的资本,从而大大减低其耕作土地的能力,使他感到提供续租金而付较低的地租,反比增付较高的地租更加困难。况且土地税为国家最重要的一部分收入,因此,凡减低佃农的耕作能力从而损害土地税收入的事情,都对国家有害。总之,要求续租金,是一种有害的行为。假若对于这种续租金,课以比普通地租重得多的赋税,该行为或可阻止,而一切有关系的人,如地主、佃农、君主乃至全社会,均将受益不浅。

    有的租约,规定佃农在整个租期内,应采何种耕作方法,应轮种何种谷物。这个条件,多由于地主自负其具有优越知识的结果(在大多数场合,这种自负是毫无根据的)。佃农受此拘束,无异于提供了额外的地租,所不同的,以劳务不以货币罢了。欲阻止此愚而无知的办法,惟有对于此种地租,从高评定,课以较普通货币地租为高的税率。

    有些地主不取货币地租,而要求以谷物、牲畜、酒、油一类实物缴纳地租;有些地主,又要求劳务地租。不论实物地租或劳务地租,通常都是利于地主的少,而损于佃农的多。佃农腰包所出,往往多于地主财囊所入。实行这些地租的国家,佃农通是贫乏不堪的,实行愈严格,贫乏即愈厉害。这种贻害全社会的勾当,如使用同一方法,即对这种地租高其估计,课以较普通货币地租为高的税率,那也许是制止得了的。

    当地主自耕其所有地一部分时,其地租可由邻近农人及地主公平估定。此估定的地租,如未超过某一定额,可照威尼斯境内所行办法,略减其若干税额。奖励地主自耕,是很关重要的。因为地主的资本,大抵较佃农为多,所以,耕作纵谈不及佃农熟练,常常能够得到较丰盈的收获。他有财力进行试验,而且一般是有意进行试验的。试验不成功,所损于他的有限,试验一成功,所利于全国耕作改良的无穷。可是,借减税鼓励地主自耕,只可做到足以诱使他自耕其一部分土地的程度。设使一大部分地主都被引诱去自耕其所有土地,那全国将充满着懒惰放荡的地主管家(为着自身利益而不得不在所拥有的资本及所掌握的技能的许可范围内尽力耕作的认真和勤勉的佃农,尽被那些地主管家所替代)。地主管家这种滥费的经营,不到几久,便会使耕作荒废,使土地年产物缩减,这一来,受其影响的,将不仅地主的收入,全社会最重要收入的一部分,亦将因而减少。

    象上述那种管理制度,一方面也许可以免除这一种税收由于不确定所加于纳税者的压迫与不便;另一方面,在土地的一般经营上,也许又可由此导人一种对全国土地的一般改良及全国耕作的改善有极大贡献的计划或政策。

    土地税随地租变动而变动,其征收费用,无疑较额定不变的所费为多。因为,在这制度下,不能不在各地多设登记机构,而当地主决定自耕其土地时,就须重新评定该地的地租,而两者都要增加费用。不过,这一切费用,大抵都很轻微,和其他收入比这种土地税少得多的税收的征收费用相比,实不算一回事。

    可变土地税会阻碍耕地改良,似可作为反对此税的最重要口实。因为,如果君主不分摊改良的费用,而分享改良所得的利润,为地主者,必比较不愿从事土地的改良。然而,就是这种阻碍,也许亦有法可以免除。要是在地主进行改良土地之前,许其会同收税官吏,依照双方共同选择的邻近地主及农夫各若干人的公平裁定,确定土地的实际价值,然后在一定年限内,依此评价课税,使其改良所费,能完全得到赔偿,这样他就没有什么不愿改良土地了。这种赋税的主要利益之一,在于使君主因注意自身收入的增加,而留心土地的改良。所以,为赔偿地主而规定的上述期间,只应求达到赔偿目的,不应定得太长;如地主享受这利益的时期太远,那就恐怕会大大阻碍君主的这种注意。可是,在这种场合,与其把那期间定得太短,却倒无妨定得略长一些。因为,促进君主留意农事的刺激虽再大,也不能弥补那怕是最小的阻碍地主注意改良土地的动机。君主的注意,至多只能在极一般的、极广泛的考虑上,看怎样才有所贡献于全国大部分土地的改良。至于地主的注意,则是在特殊的细密的计较上,看怎样才能最有利地利用他的每寸土地。总之,君主应在其权力所及范围内,以种种手段鼓励地主及农夫注意农事,就是说,使他们两者,能依自己的判断及自己的方法,追寻自己的利益;让他们能最安全地享受其勤劳的报酬;并且,在领土内设置最便利最安全的水陆交通机关,使他们所有的生产物,有最广泛的市场,同时并得自由无阻地输往其他各国。凡此种种,才是君主应当好好注意的地方。

    假若这种管理制度,能使土地税不但无碍于土地的改良,而且使土地改良有所促进,那么上地税就不会叫地主感到何等不便,要说有,那就是无可避免的纳税义务了。

    社会状态无论怎样变动,农业无论怎样进步或退步,银价无论怎样变动,铸币法定标准无论怎样变动,这样一种赋税即无政府注意,亦自会不期然而然地与事物的实际状态相适应,而且在这些变动下,都会同样适当,同样公平。所以。最适当的办法,不是把它定为一种总是按一定评价征收的税,而是把它定为一种不变的规定,或所谓国家的基本法。

    有的国家,不采用简单明瞭的土地租约登记法,而不惜多劳多费,实行全国土地丈量。它们这样做,也许因为怕出租人和承租人会伙同隐蔽租约的实际条件,以骗取公家收入。所谓土地丈量册,似乎就是这种报确实的丈量的结果。

    在旧日普鲁士国王领土内,征收土地税,都以实际丈量及评价为准,随时丈量,随时变更。依当时的评价,对普通土地所有者,课其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对教士们课其收入百分之四十至四十五。西里西阿土地的丈量及评价,是依现国王命令施行,据说非常精确。按这评价,属于布勒斯洛主教的土地,征其地租百分之二十五;新旧两教教士的其他收入,则取其百分之五十。条顿骑士团采邑及马尔达骑士团采邑,通输纳百分之四十。贵族保有地,为百分之三十八点三三,平民保有地,则为百分之三十五点三三。

    波希米亚土地的丈量及评价,据说是进行百年以上的工作,直到1748年媾和后,才由现在女王的命令限其完成。由查理六世时代着手的米兰公领地的测量,到176O年以后才完全竣事。据一般评论,这丈量的精确是从来所未有的。塞沃伊及皮德蒙特的丈量,是出于故王沙廷尼亚的命令。

    在普鲁士王国中,教会收入的课税,比普通土地所有者收入的课税要高得多。教会收入的大部分,都出自土地地租,但用这收入改良土地,或在其他方面增进大多数人收入的事,那是不常见到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吧,普鲁士国王觉得教会收入,理应对国家的急需,比一般要多负担。然而有些国家,教会土地却全然免税;有些国家,即有所税,亦较其他土地为轻。1577年以前,米兰公国领土内一切教会土地,仅按它的实际价值三分之一课税。

    在西里西阿,课于贵族保有地的税,比课于平民保有地的税高百分之三。这种差异,恐系由于普鲁士国王有以下的想法:前者既享有种种荣誉、种种特权,那就很够抵偿他略高的赋税负担;同时,后者所感觉的不如人的耻辱,可从减轻赋税负担,使其得到几分弥补。然而在其他国家则不然,它们的赋税制度,不但不减轻平民的负担,却反加重平民的负担。如在沙廷尼阿国王领地内,及在实行贡税的法国各省,其赋税全由平民保有地负担,贵族保有地反概予豁免。

    按照一般丈量及评价而估定的土地税,其开始虽很公平,但实行不到多久,就必定变为不公平。为防止这流弊,政府要不断地耐心地注意国中各农场的状态及其产物的一切变动。普鲁士政府、波希米亚政府、沙廷尼阿政府以及米兰公国政府,都曾实际注意及此。不过,这种注意,很不适于政府的性质,所以很难待久;即或长久注意下去,久而久之,不但对纳税者无所助益,而且会意起更多的烦难。

    据说,在1666年,芒托本课税区所征收的贡税,系以极精确的丈量及评价为准。但到1727年,这税却变为完全不公平了。为矫正此种弊病,政府除对全区迫课一万二千利弗附加税外,再也找不出其他较好的方策。这项附加税,虽按规定要课在一切依照旧的估定税额征课贡税的税区,但事实上只课在依照旧的估定税额实际上纳税过少的地方,借以津贴依照旧的估定税额实际上纳税过多的地方。比如现在有两个地区,其一,按实际情况应税九百利弗,其二,应税一千利弗。而按旧的估定税额,两者通税一千利弗。在征收附加税后,两者的税额,都定为一千一百利弗。但要纳附加税的,只限于前此负担过少的地区;前此负担过多的地区,则由此附加税额给予救济。所以后者所输纳的,不过九百利弗。附加税既完全用以救济旧估定税额上所生的不公平,所以,对政府毫无得失可言。不过,这种救济方法的运用,大抵是凭税区行政长官的裁夺,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是独断独行的。

    不与地租成比例而与土地生产物成比例的赋税

    课于土地生产物的赋税,实际就是课于土地地租的赋税。这赋税,起先虽由农民垫支,结果仍由地主付出。当生产物的一定部分,作为赋税付出时,农民必尽其所能计算这一部分逐年的大体价值,究竟有多少,于是从他既经同意付给地主的租额中,扣除相当的数目。向教会缴纳的什一税,就是这一类赋税。农民交出这年产物,而不预先估算其逐年大抵价值,那是没有的事。

    什一税及其他一切类似土地税,表面看似乎十分公平,其实极不公平。在不同情况下,一定部分的生产物,实等于极不相同部分的地租。极肥沃的土地,往往产有极丰盈的生产物;那生产物有一半,就够偿还农耕资本及其普通利润,其他一半,或者其他一半的价值,在无什一税的场合,那是足够提供地主的地租的。但是,租地者如把生产物之十分之一付了什一税,他就必须要求减少地租五分之一,否则,他的资本及利润,就有一部分没有着落。在这种情况下,地主的地租,就不会是全生产物的一半或十分之五,而只有十分之四了。至于贫瘠土地,其产量有时是那么少,而费用又那么大,以致农家资本及其普通利润的偿还,须用去全生产物的五分之四。在此情况下,即无什一税,地主所得地租,亦不能超过全生产物的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二。如果农民又把生产物的十分之一付了什一税,他就要从地租减除相等的数额,这样,地主所得,就要减到只相当于全生产物的十分之一了。在肥沃土地上,什一税往往不过等于每镑四分之一或每镑四先令的税,而在较贫瘠土地上,什一税有时要等于每镑二分之一或每镑十先令的税。

    什一税既常为加在地祖上的极不公平的赋税,因此对于地主改良土地及农夫耕种土地,常为一大妨碍。教会不支出任何费用,而分享这么大的利润;这样在地主,就不肯进行那最重要、也往往就是需要最多费用的各种改良;在农夫,亦不肯种植那最有价值、大抵也就是最多费用的谷物。欧洲自什一税实施以来,栽培茜草,并独占此有用染料的,只有荷兰联邦,因为那里是长老教会国家,没有这种恶税。最近英格兰亦开始栽培茜草了,这就因为议会制有法令,规定种茜草地,每亩只征抽五先令,以代替什一税。

    亚洲有许多国家,正如欧洲大部分地方的教会一样,其主要收入,都仰给干征收不与土地地租成比例而与土地生产物成比例的土地税。中国帝王的主要收入,由帝国一切土地生产物的十分之一构成。不过,这所谓十分之一,从宽估计,以致许多地方据说还没有超过普通生产物的三十分之一。印度未经东印度公司统治以前,孟加拉回教政府所征土地税,据说约为土地生产物五分之一。古代埃及的土地税,据说也为五分之一。

    亚洲这种土地税,使亚洲的君主们,都关心土地的耕作及改良。据说中国的君主、回教治下的孟加拉君主、古代埃及君主为求尽量增加其国内一切土地生产物的分量和价值,都曾竭尽心力,从事公路及运河的创建与维持,使得每一部分生产物,都能畅销于国内。欧洲享有什一税的教会则不同。各教会所分得的什一税,数量细微,因此没有一个会象亚洲君主那样关心土地的耕作及改良。一个教区的牧师,决不能发现有什么利益,向国内僻远地方修建运河或公路,以拓展本教区产物的市场。因此,这种税,如用以维持国家,其所带来的若干利益,尚可在某种限度抵消其不便;若用以维持教会,那就除不便外,再也无利益可言了。

    课于土地生产物的赋税,有的是征收实物,有的是依某种评价征收货币。

    教区牧师和住在自己田庄内的小乡绅,有时觉得以实物收取什一税或地租,也许有若干利益。因为,他征集的分量既少,所从征集的区域又小,所以对每一部分应收实物的收集和处理,自己通能亲自监视。可是,一个住在大都市而有大资产的绅士,如对于其散在各地的田庄的地租,亦征收实物,那就不免要蒙受其承办人及代理人怠慢的危险,尤其是这般人舞弊的危硷。至于税吏由滥权溺职所加于君主的损失,那无疑还要大得多。一个普通人,那怕凡事极其粗心大意,但与小心谨慎的君主比较,对干督视使用人那一点,恐怕要强得多。公家收入,如以实物征收,由于税吏胡乱处理所遭的损失,实际纳到国库的,往往不过人民所出之一小部分。然而中国公家收入的若干部分,据说就是这样征收的。中国大官及其税吏们,无疑的都乐得保持这种征税惯例,因为征收实物,是远较征收货币容易舞弊多了。

    土地生产物税征收货币,有的是按照随市场价格变动而变动的评价;有的则是按照一定不变的评价,例如,市场状态无论如何变动,一蒲式耳小麦总是评作同一货币价格。以前法征收的税的税额,不过随耕作勤惰对实际生产物所生的变动而变动,以后法征收的税的税额,就不但随土地生产物上的变动而变动,而且会随贵金属价值的变动,乃至随各时代同名铸币所含的贵金属分量的变动而变动。因此,就前法言,税额对于土地实际生产物的价值,总是保持同一的比例;就后法言,税额对干那个价值,在不同时期会保持大不相同的比例。

    不征收土地生产物的一定部分或一定部分的价格,而收取一定额货币来完全代替所有赋税或什一税,这种税,就恰与英格兰土地税为同一性质。这种税,既不会随土地地租而腾落,也不会妨碍或促进土地的改良。有许多教区,不以实物征收什一税,而以货币代替实物的税。那种税法,亦与英格兰土地税相类似。在孟加拉回教政府时代,其所属大部分地区,对于征收生产物五分之一的实物,亦据说是以相当少的货币代替。此后,东印度公司的某些人员,因借口把公家收入恢复到其应有的价值,在若干州区,也把货币代税改为实物付税。可是,在他们管理之下,这一改变,一方面因阻碍耕作,同时又造成征收上营私舞弊的新机会,所以与他们开始管理那种税收时比较,公家收入曾大大减少。公司人员大抵曾从这个改变得了好处,但恐怕是以他们的主人及国家为牺牲的。

    房租税

    房租可以区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或可称为建筑物租;其二,通常称为地皮租。

    建筑物租,是建筑房屋所费资本的利息或利润。为使建筑业与其他行业立于同一水准,这种建筑物租,就须第一足够支给建筑业者一种利息,相当于他把资本对确实抵押品贷出所能得到的利息;第二足够他不断修理房屋,换句话说就是他在一定年限内能收回其建筑房屋所费的资本。因此,各地的建筑物租,或建筑资本的普通利润,就常受货币的普通利息的支配。在市场利率为百分之四的地方,建筑物的租金,如除去地皮租后,尚能提供相当于全部建筑费用的百分之六或百分之六点五的收入,那建筑主的利润,就算是足够了。在市场利率为百分之五的地方,就也许要提供相当于全部建筑费的百分之七或百分之七点五的建筑主利润,才算是足够的。利润既与利息成比例,如果建筑业的利润,在任何时候超过上述比率过多,则其他行业上的资本,将会有很多移用到建筑业上来,直至这方面的利润,降到它正当的水平为止。反之,如果建筑业的利润,在任何时候低于该比率过多,则这方面的资本立即会移用到其他行业上,直至建筑业利润,再抬高到原来的水平为止。

    全部房租中,凡超过提供合理利润的部分,自然归作地皮租。在地皮主与建筑主为各别个人的场合,这部分,大抵要全数付与前者。此种剩余租金,是住户为报酬屋址所提供的某种真实或想象的利益而付给的代价。在离大都市辽远、可供选择建筑房屋的空他很多的地方,那里的地皮租,就几乎等于零,或比那地皮用于农业的场合所得不会更多。大都市附近的郊外别墅,其地皮租就有时昂贵得多。至于具有特别便利,或周围风景佳美的位置,不待说,那是更其昂贵。在一国首都,尤其是在对房屋有最大需要的特别地段内(不问这需要是为了营业,为了游乐,或只为虚荣和时尚),地皮租大都是最高的。

    对房租所课的税,如由住户付出,且与各房屋的全租成比例,那就至少在相当长期内不会影响建筑物租。建筑业者如得不到合理利润,他就会不得已抛弃这行业,这一来,不要多久,建筑物的需要提高,他的利润便会恢复原状,而与其他行业的利润,保持同一水准。这种税,也不会全然落在地皮租上。它往往会这样自行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住户担当,一部分由地皮主支出。

    比方,假定有一个人,断定他每年能出六十镑的房租,又假定,加在房租上由住户支出的房租税,为每磅四先令,或全租金的五分之一,那末,在这场合,六十镑租金的住宅,就要费他七十二镑;其中有十二镑,超过了他认为能担负的额数。这一来,他将愿意住坏点的,或租金五十镑一年的房屋,这五十镑,再加上必须支付的房租税十镑,恰恰为他断定每年所能负担的六十镑的数额。为要付房租税,他得放弃房租贵十镑的房屋所能提供的另外便利的一部分。我说他得放弃这另外便利的一部分,因为他很少得放弃其全部。有了房租税,他会以五十磅租得无税时五十磅所格不到的较好的房屋。因为,这种税,既把他这个竞争者排除去,对于年租六十镑的房屋,竞争自必减少,对于年租五十镑的房屋,竞争亦必同样减少,以此类推,除了租金最低无可再减,而且会在一定时间因此增加其竞争的房屋外,对于其他一切房屋,竞争都会同样减少;其结果,一切竞争减少的房屋的租金都必多少下落。可是,因为减少的任何部分,至少在相当长期内,不会影响建筑物租,所以,其全部就必然要落在地皮租上。因此,房租税最后的支付,一部分落在那因为分担此税而不得不放弃其一部分便利的住户头上,另一部分落在那因为分担此税而不得不放弃其一部分收入的地皮所有者头上。至于他们两者间,究以何等比例分担这最后支付,那也许是不容易断定的。大约在不同情况下,这种分配会极不一样;而且,随着这些不同情况,住户及地皮所有者,会因此税而受到极不相同的影响。

    地皮租所有者由于此税所可能受到的不平等,完全是由于上述分担上偶然发生的不平等。但住户由于此税所可能受到的不平等,就除了分担上的原因以外,还有其他原因。房租对于全部生活费的比例,随财产的大小程度而不同。大约,财产最多,此种比例最大;财产逐渐减少,此种比例亦逐渐减低;财产最少,此种比例最小。生活必需品,是贫者费用的大部分。他们常有获得食物的困难,所以他们细微收入的大部分,都是费在食物上。富者则不然。他们主要的收入,大都为生活上的奢侈品及虚饰品而花费掉;而壮丽的居室,又最能陈饰他的奢侈品,显示他的虚荣。因此,房租税的负担,一般是以富者为最重。这种不平等,也许不算怎么背理。富者不但应该按照收入比例为国家提供费用,而且应该多贡献一些,难道可说这是不合理的吗?

    房租在若干点上,虽与土地地租相似,但在某一点上,却与土地地租根本不同。土地地租的付给,是因为使用了一种有生产力的东西,支付地租的土地,自己产生地租。至于房租的付给,却因为使用了一种没有生产力的东西。房屋乃至房屋所占的地皮,都不会生产什么。所以,支付房租的人,必须由其他与房屋绝不相关的收入来源中提取所需的款。只要房租税是落在住户身上,它的来源必与房租本身的来源相同,而必由他们的收入来支付,不管这收入是来自劳动工资、资本利润或土地地租。只要房租税是由住户负担,它就是这样一种的税,即不是单独课于那一种收入来源,而是无区别地课千上述一切收入来源,在一切方面都与任何消费品税有同一的性质。就一般而论,恐怕没有哪一种费用或消费,比房租更能反映一个人全费用的奢俭。对这种特殊消费对象比例征税,也许所得收入,会较今日欧洲任何其他税收为多。不过,房租税如定得太高,大部分人会竭力避免,以较小房屋为满足,而把大部分费用移转于其他方面。

    确定房租,如采用确定普通地租所必需采用的方策,就容易做到十分正确的地步。无人居住的房屋,自当免税。如果对它征税,那税就要全部落在房屋所有者身上,使他为不给他提供收入也不给他提供便利的东西完税。设所有者自己居住,其应纳税额,不应当以其建筑费为准,而应按房屋要是租给别人依照公平裁定所能租得的租金为准。假若依其建筑所费为准,那每镑三先令或四先令的税,再加上他项税捐,就几乎会把全国的富户大家全部毁掉,并且,我相信,其他一切文明国如都这样做,也都会得到同一结果。不论是谁,只要他留心考察本国若干富户大家的城中住宅及乡下别墅,他就会发现,如按这些地宅的原始建筑费百分之六点五或百分之七计算,他们的房租,就将近要等于他们地产所收的全部净租。他们所建造的宏壮华丽的住宅,虽积数代的经营,但与其原费相比,却仅有极少的交换价值。

    与房租比较,地皮租是更妥当的课税对象。对地皮租课税,是不会抬高房租的。那种税,将全由地皮所有者负担。地皮所有者总是以独占者自居,对于地皮的使用,尽可能地要求最大的租金。其所得租金为多为少,取决于竞相争用地皮者为贫为富,换言之,取决于他们能够出多出少来满足其对一块地皮的爱好。在一切国家,争用地皮的有钱人,以在国都为最多,所以国都中的地皮,常能得到最高的租金。不过,竞争者的财富,既不会因地皮税而有所增加,所以他们对于使用地皮,亦不愿出更多的租。地皮租的税,是由住户垫支,或是由地皮所有者垫支,无关紧要。住户所必须付纳的税愈多,所愿付的地皮租就愈少。所以地皮税的最后支付,完全要落在地皮所有者身上。无人居住的房屋的地皮租,当然不应该课税。

    在许多场合,地皮租及其他普通土地地租,同为所有者不用亲自劳神费力,便可享得的收入。因此,把他这种收入,提出一部分充国家费用,对于任何产业,都不会有何等妨害。地皮课税以后,与未税以前比较,社会上地劳动的年产物,即人民大众的真实财富与收入是不会两样的。这样看来,地皮租及其他普通土地地租,就恐怕是最宜于负担特定税收的收入了。

    单就这点说,地皮租甚至比普通土地地租更适合作为特定税的对象。因为,在许多场合,普通土地地租至少是部分归因于地主的注意和经营。地租税过重,足以成为这注意和经营的妨害。地皮租则不然。地皮租就其超过普通土地地租的数目说,完全是由于君主的善政。这善政,保护全人民的产业,同时,保护若干特殊住民的产业,使这些住民能对其房屋所占地皮,偿付大大超过其实际价值的租金,或者说,使这些住民能对地皮所有者提供大大超过足够赔偿地皮被人使用所受的损失的报酬。对于借国家善政而存在的资源,课以特别的税,或使其纳税较多于其他大部分收入资源以支援国家的费用,那是再合理没有的。

    欧洲各国,虽然大都对于房租课税,但就我所知,没有一国把地皮租视为另一项税收的对象。税法设计者,对于确定房租中什么部分应归地皮租,什么部分应归建筑物租,也许曾感到几分困难。然而要把它们彼此区分,究竟不是何等了不起的困难。

    在英国,有所谓年土地税,照此种税法,房租税的税率,应该是和地租税的税率相同。各不同教区和行政区,征收此税所定的评价,彼此常为一样。那在原来已是极不公平,现今依然如此。就全王国大体说,此税课在房租土的,依然比课在地租上的要轻一些。仅有税率原来很高而房租又稍稍低落的少数地区,据说,每镑三先令或四先令的土地税,与实际房租的比例相等。无人居住的房屋,法律虽规定要纳税,而在大多数地区,却由估税吏的好意免除了。这种免除,有时引起某些特定房屋的税率的小变动,但全地区的税率总是一样。房屋建筑修理,租金有增加,房租税却无增加,这就使特定房屋的税率,发生更大的变动。

    在荷兰领土内,所有房屋,不管实际房租多少,也不管有人住着还是空着,一律按其价值,课税百分之二点五。对于无人居住的房屋,即所有者不能由此取得收入的房屋,也勒令纳税,尤其是纳那么重的税,未免苛刻。荷兰的市场利息率,普通不过百分之三,对于房屋的整个价值,课百分之二点五的重税,那在大多数场合,就要达到建筑物租三分之一以上,或达到全部租金三分之一以上。不过,据以征税的评价,虽极不平等,但大都在房屋的实际价值以下。当房屋再建、增修或扩大时,就要重新评价,其房租税即以此新评价为准。

    英格兰各时代房屋税的设计者,似乎都有这个想法,即相当正确地确定各房屋的实际房租,非常困难。因此,他们规定房屋税时,就根据一些比较明显的事实,即他们认定在大多数场合对房租保有相当比例的事实。

    最初,有所谓炉捐,每炉取二先令。为要确定一房屋中究竟有几炉,收税吏有挨室调查的必要。这种讨厌的调查,使这种税成为一般人讨厌的对象。所以,革命后不久,即被视为奴隶制度的标志,而被废除了。

    继炉捐而起的,为对于每住屋课以二先令的税。房屋有十四窗,增课四先令,有二十窗乃至二十窗以上,增课八先令。此税后来大有改变。凡有窗二十乃至三十以下的房屋,课十先令,有窗三十乃至三十以上的房屋,课二十先令。窗数大抵能从外面计算,无论如何,总不必侵入各私人的内室。因此,关于这种税的调查,就没有炉捐那样惹人讨厌了。

    往后,此税又经废止,而代以窗税。窗税设立后,亦曾有几许变更和增加。到今日(1775年1月)英格兰每屋除课三先令,苏格兰每屋除课一先令以外,窗户另税若干。税率是逐渐上升的,在英格兰,由对不到七窗的房屋所课最低二便士的税,升至对有二十五窗乃至二十五窗以上的房屋所课最高二先令的税。

    这各种税惹人反对的地方,在于不得其平。而其中最坏的,就是它们加在贫民身上的,往往比加在富者身上的,反要重些。乡间市镇上十镑租金的房屋,有时比伦敦五百镑租金房屋的窗户还要多。不论前者的住户怎么穷而后者的住户怎么富,但窗税既经规定下来,前者就得负担较多的国家费用。这一年,这类税就直接违反前述四原则的第一原则了。不过,对于其他三原则,倒还不见得怎样乖违。

    窗税乃至其他一切房屋税的自然倾向,是减低房租。一个人纳税愈多,明显的,他所能负担的房租就愈少。不过据我所知,英国自窗税施行以来,通计所有市镇乡村的房屋租金,都多少提高了若干。这是因为各地房屋需要增加,使房租提高的程度超过了窗税使其减低的程度。这事实可以证明,国家繁荣程度已经增大,居民收入已经增多。设无窗税,房租也许是会提得更高的。

    第二项利润税即加在资本收入上的赋税

    由资本所生的收入或利润,自会分成两个部分:其一为支付利息,属于资本所有者;其二为支付利息以后的剩余。

    后一部分利润,分明是不能直接课税的对象。那是投资危险及困难的报酬,并且,在大多数场合,这报酬是非常轻微的。资本使用者,必得有这项报酬,他才肯继续使用,否则,从其本身利益打算,他是不会再做下去的。因此,假如他要按全利润的比例,直接受课税负担,他就不得不提高其利润率,或把这负担转嫁到货币利息上面去,即是少付利息。假若他按照税的比例而抬高其利润率,那么,全税虽或由他垫支,结果还是按照他的投资方法,而由以下两种人民之一付出。假若把他用作农业资本,栽种土地,他就只能由保留一较大部分土地生产物或较大部分土地生产物的价值,而抬高其利润率。他要想这样做得通,唯有扣除地租,这样,此税最后的支付,就落到地主身上了。假若把他用作商业资本或制造业资本,他就只能由抬高货物价格,而提高其利润率。在这一场合,此税最后的支付,就要完全落到消费者身上。假若他没有抬高利润率,他就不得不把全税转嫁到利润中分归货币利息的那一部分上去。他对于所借资本,只能提供较少利息,那税的全部,就终于由货币利息担当。在他不能以某一方法减轻他自己的负担时,他就只有采用其他方法来补救。

    乍看起来,货币的利息,就好象和土地地租一样,是能够直接课税的对象。正如土地地租一样,货币利息,是完全除了投资危险与困难的报酬后所剩下的纯收入。地租税不能抬高地租,因为偿还农业家资本及其合理利润后,所剩下的纯收入,决不能在税后大于税前。同此理由,货币利息税,也不能抬高利息率,因为一国的资本量或货币量,与土地量同,税前税后,在推想上,都是一样的。本书第一篇说过:普通利润率,到处都是受可供使用的资本量对于使用的资本量的比例的支配,换言之,到处都是受可供使用的资本量对于必须使用资本来进行的营业量的比例的支配。但资本使用量,或使用资本进行的营业量,决不会因任何利息税而有所增减。如果可供使用的资本,不增不减,那么,普通利润率,就必然要保持原状不变。但是,报偿投资者的危险和困难所必要的利润部分,也同样会保持原状不变,因为投资的危险和困难并无改变。因此,残余部分,即属于资本所有者,作为货币利息的部分,也必然要保持原状不变。所以,乍看起来,货币利息就好家和土地地租一样,是能够直接课税的对象。

    然而与地租比较,货币利息究竟是不宜于直接课税的,这有两种的情由。

    第一,个人所有土地的数量与价值,决不能保守秘密,而且常能正确地确定。但是,一个人所拥有的资本金额,却几乎常是秘密的,要相当正确地确定,差不多是做不到。此外,资本额随时容易发生变动。慢讲一年,就是一月、一日,也常有增减。对于各个人私人情况的调查,即为求适当课税,而调查监视各个人的财产变动,乃是非常使人生气,非人所能忍受的事情。

    第二,土地是不能移动的,而资本则容易移动。土地所有者,必然是其地产所在国的一个公民。资本所有者则不然,他很可说是一个世界公民,他不一定要附着于那一个特定国家。一国如果为了要课以重税,而多方调查其财产,他就要舍此他适了。他并且会把资本移往任何其他国家,只要那里比较能随意经营事业,或者比较能安逸地享有财富。他移动资本,这资本前此在该国所经营的一切产业,就会随之停止。耕作土地的是资本,使用劳动的是资本。一国税收如有驱逐国内资本的倾向,那么,资本被驱逐出去多少,君主及社会两方面的收入源泉,就要涸竭多少。资本向外移动,不但资本利润,就是土地地租和劳动工资,亦必因而缩减。

    因此,要对资本收入课税的国家,历来都不采用严厉的调查方法,而往往不得已,以非常宽大的,因而多少是随便的估算方法为满足。采用这个课税方法,其极度的不公平不确定,只可用极低的税率才能抵偿。因为照此做的结果,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所税,已远较其实际收入为低,那么邻人所税虽比他低一些,他也就没有什么过不去了。

    英格兰所谓土地说,原来是打算和对资本所课的税采用同一的税率。当土地税率,每镑课四先令,即相当于推定的地租的五分之一时,对于资本,也打算课其推定的利息的五分之一。当现行土地税初行的时候,法定利息率为百分之六,因此,每百镑资本,应该课税二十四先令,即六镑的五分之一。自从法定利息率缩减为百分之五,每百镑资本应该只课二十先令。这所谓土地税征收的金额,乃由乡村及主要市镇分摊,就中一大部分是由乡村负担。市镇方面负担的部分,大半是课自房屋,其对市镇上的资本或营业(因为对于投在土地上的资本不打算课税)征税的部分,远在资本或营业的实际价值以下。因此,不论原始估定的税额,不怎么公平,以轻微缘故,终没有意起何等纷扰。今日由于全国将近普及的繁荣,在许多地方,土地、房屋及资本的价值,已增高很多了,然而各教区、各地区对于这一切的课税,却依旧是继续使用那最初估定的税额,所以在现在看来,那种不公平,更无甚关系。加之,各地区的税率久无变动,这一来,这种税的不确定性,就其课在个人的资本说,已大大减少了,同时,也变成更不重要了。假若英格兰大部分土地,没有依其实际价值的一半估定税额,那么,英格兰大部分资本,就恐怕没有依其实际价值五十分之一估定税额。在若干市镇中,如威斯敏斯特,全部土地税,都是课在房屋上,资本和营业,全不征税。但伦敦不是如此。

    无论哪个国家,都曾小心谨慎回避了严密调查个人私事的举动。

    在汉堡地方,每个居民,对其所有一切财产,都得对政府纳千分之二点五的税。由于汉堡人民的财产,主要为资本,所以,这项税,实可视为一种资本税。各个人输纳国库的税额,得由自己估定,每年在长官之前,把一定数额的货币,付人国家金库,并宣誓那是他所有财产总额的千分之二点五,但无须宣布其财产额,也不受任何盘诘。这种税的完纳,一般是非常忠实的。因为,在一个小小共和国中,那里的人民,都完全信赖长官,都确信赋税是维持国家所必要,并且都相信,所出的税,将忠实地为维持国家而使用,这种凭良心的自发的纳税办法,有时是会做得通的,不限于汉堡人民。

    瑞士翁德沃尔德联邦,常有暴风及洪水的灾害,所以常有筹集临时费的必要。遇此场合,人民就聚在一起,非常坦白地宣布其财产额数,然后依此课税。在久里奇,根据法律,每有紧急需要,法律即命令各个人应依其收入比例纳税,对于该收入数额,人人负有发誓宣布的义务。据说,当地行政当局,从来没猜疑其同胞市民欺骗他们。在巴西尔,政府的主要收入,都出自出口货物的小额关税。一切市民,都应当宣誓要每三个月缴付按法应纳的一定税款。一切商人,甚至~切旅舍主人,都须亲自登记其在领土内外所卖的货物,每到三个月末尾,就把计算单——在该单下端算出税额——送呈国库官吏。绝没有人疑虑国库收入,会因此受到损失。

    对于各市民,加以公开宣誓其财产额的义务,在瑞士各联邦中,似乎不算是一件痛苦的事。但在汉堡,那就是了不得的痛苦了。从事冒险性贸易的商人,无时不害怕要公开其财产实况。据他料想,这十之八九要使他的信用破坏、企业惨败。至于从未从事此类冒险事业的质朴节约的人民,却不会感到他们有隐蔽其财产实情的必要。

    荷兰在故奥伦治公爵就总督职后不久,对于全市民的财产,课以百分之二,或所谓五十便士取一的税。各市民自行估计其财产,以及完税的方法,全与汉堡相同。据一般椎想,他们纳税也很诚实。当时人民,对于刚由全面暴动而树立的新政府,抱有很大好感;而且这种税,是为了救济国家特别急需而设的,只征收一次。实在说,要是永久征下去,那就未免太重了。荷兰当时的市场利息率,很少超过百分之三,今对一般资本最高的纯收入,课以百分之二的赋税,即每镑征去十三先令四便士了。人民为担此重税,而不侵蚀其资本的恐怕不多吧。当国家万分危急之秋,人民激于爱国热忱,可能大大努力一下,放弃其一部分资本。但他们决不能长久这样做下去。设长此做下去,这种税不久便会毁坏人民,使他们完全无力支持国家。

    英格兰依土地税法案所课的资本税,虽与资本额成比例,但并不打算减少或分去资本的任何部分,而只打算按照土地地租税的比例,课货币利息以相等的税。所以,当地租税是每镑四先令时,货币利息税,亦是每镑四先令。汉堡所课的税,以及翁德沃尔德和久里奇所课更轻微的税,也同样打算以资本的利息或纯收入为对象,而不是以资本为对象。至于荷兰,其所说对象则为资本。

    特定营业利润税

    有些国家,对于资本利润,课有特别税,这资本有时是用在特殊商业部门的,有时是用在农业上的。

    在英格兰,对于小贩商人及行商所课的税,对于出租马车及肩舆所课的税,以及酒店主为得到麦酒火酒零售执照所纳的税,都属于前一类税。在最近战争中,曾经提议对店铺方面课同类的税。战争发动起来了,有人说战争保护了本国商业,由此获利的商人,自应担负战争费用。

    不过,对于特殊商业部门资本所课的税,最终都不是由商人(他在一切场合,必须有合理的利润,并且,在商业自由竞争的地方,他的所得也很少能超过这合理利润)负担,而是由消费者负担。消费者必然要在买物的价格上,支付商人垫付的税额。而在大多数场合,商人还会把价格提高若干。

    当这种税与商人的营业成比例时,最终总是由消费者付出,于商人无所谓压迫。但当它不是与商人营业成比例,而同样课于一切商人时,虽最终亦是出自消费者,却对大商人有利,对小商人成为多少的压迫。对于每辆出租马车,一周课税五先令,对于每乘出租肩舆,一周课税十先令,在这种税是由车舆所有主分别垫付的范围内,那就恰恰和他们各别的营业范围成比例。照这样税法,它既不有利于大商人,也不压迫小商人。领麦酒贩卖执照所纳的税,每年二十先令;领火酒贩卖执照所纳的税,每年四十先令;领葡萄酒贩卖执照所纳的税,每年八十先令,这种税制,对于零卖酒店,通通一律看待,大营业者必然要获得若干利益,小营业者必然要受到若干压迫。前者要在货物价格上取还其垫付税款,一定比后者容易。不过,因为这税率轻微,虽不公平,亦比较无关重要,并且,在许多人看来,小麦酒店到处林立,予以小小妨阻,亦无不当。课于店铺的税,本来打算大小店铺多寡一律,而实际上也只得如此,无他办法。这种税要想相当正确地按各店铺的营业范围比例课征,那除了采用自由国家人民绝难忍受的调查外,再也无法进行。这种税如课得很重,将成为小商人的重大压迫,并使全部零售业归于大商人手中。小商人的竞争既不存在,大商人即将享受营业上的独占。如其他独占者相同,他们立即会联合起来,把利润大大抬高到纳税所需的限度以上。这一来,店铺税的最后支付,就不是由店铺主担当,而是由消费者担当;消费者且还要为店主的利润,再付一大笔的价钱。因此之故,就把这种税的设计,抛在一边,而代以1759年所设的补助税。

    在法兰西,有一种税称为个人贡税,这种税也许是对农业资本利润所课的最重的税了,在欧洲一切地方,都实行这种税。

    在昔时欧洲封建政府盛行的混乱局面下,君主迫于情势,不得不满足于仅对一般无力拒绝纳税的人民课税。大领主们,当君主有特别急需时,虽愿意帮助,但对于恒久纳税一层,终不肯承认,而君主亦无实力强其承认。欧洲的土地占有者,其初大部分都是农奴。他们后来在欧洲大部分,逐渐解放。其中一部分人,获得地产保有权。他们有时在国王之下,有时在大领主之下,以贱奴条件保有地产,如英格兰音时根据官册享有土地者一样。其他没有获得保地权的人,则在他们领主之下,以老干年为期,租得其所占有的土地,这一来,他们也比较不依附于领主了。大领主们看到这些下级人民,繁荣起来,独立起来,不胜其忿,既瞧不起,又不甘心,因而乐得同意君主课他们以赋税。在若干国家,这种税的对象,限于那些以贱奴条件保有的土地;在这样的场合,这种税可以说是不动产的贡税。沙廷尼阿故王设定的土地税,以及在兰多克、普冯斯、多菲那及布列塔尼各州,在芒托本课税区,在亚琛及康顿选举区,乃至在法兰西其他若干地区,所课的贡税,都是课在上述保有地上的赋税。在其他各国,这种税的对象,乃是那些租用他人土地者所得的推定的利润,不问土地的保有条件如何。在这样的场合,这种税可以说是个人的贡税。法兰西所谓选举区各州,大部分都是行使这种税法。不动产的贡税,既只课于一国的一部分土地,那必然是不公平的。可是,虽不公平,究竟不常出以专恣,虽然有时不免如此,至于个人的贡税,则是打算对某一阶级人民的利润,比例征收,而这利润究竟有多少,又只能推测,所以必然是专恣的、不公平的。

    法国今日(1775年)所行的个人的贡税,每年课于称为选举区的二十个课税区的,计达四千零十万七千二百三十九利弗十六苏。各州负担这税额的比例,年有变动,都取决于枢密院所收到关于各州收获丰歉程度,以及其他可增减它们各别纳税能力的情况的报告。每个课税区,区分为若干选举地域,全课税区所分担的上述比例的总税额,分配于这各选举地域;各选举地域分担的总额,亦是同样按照枢密院所收到关于它们各别纳税能力的报告,而年有不同。照此看来,枢密院立意虽然尽善,但要想以相当正确比例,决定当年度某州、某区、某地域的实际纳税能力,却似乎是不可能的。无知与误报,一定要多少使大公至正的枢密院,错下判断。一个教区对全选举地域课税额所应分担的比例,每个人对所属教区课税额所应分担的比例,也是依必然有的不同惰况,而逐年不同。这各种情况,在前一场合,是由选举地域的收税员判定;在后一场合,是由教区的收税员判定,这两者,都在或大或小程度上受州长的指导及影响。据说,此等收税员,往往对于那些情况,错下评判,不但是由于无知和误报,而且是由于党同伐异,乃至个人私怨。任何纳税者,在税额未评定以前,不能确知他要纳税多少,那是显明的;他甚至在税额既经评定以后,亦还不能确切知道。假若一个应该免税的人,被课有税,或一个人所税超过了他应税的比例,他们虽然都必须暂时付出税额,但他们如果诉说不平,并证实了不平的理由,那么,为了补偿他们,翌年全教区便当追征一个附额。假若纳税者破产,或者全无支付能力,其应纳的税,必须由收税员垫付,而为补偿收税员,翌年全教区亦当追征一个附额。假若收税员自身破产了,选出他的教区,就必须对选举地域的总收税员负责那个收税员的行动。但是,控诉一全教区,在总收税员自属麻烦;所以,他往往先任意选定那区中最富的纳税者五、六人,叫他们补偿那收税员无力支付的损失,而以后再向全教区追征以补偿他们。这种追征税,总是那特定年度贡税以外另收的数额。

    当一种税加在特定商业部门的利润上时,商人们都会留意,使上市的货物量,不至过多超过他们能卖得足够偿还所垫付的税的价格的数量。他们有的由营业上撤回一部分资本,使市场上的供给,较前减少。价格国货少腾涨起来,那种税最后的支付,就落在消费者身上了。但是,当一种税课在农业资本利润上时,农人如由那种用途撤回一部分资本,一定没有利益可言。各农民占有一定量土地,对那土地支付地租。要求这土地耕作适宜,一定额资本,是必要的。如果他把这必要的资本撤回一部分,他不会更有能力支付地租或赋税。为要付税,他的利益,决不是在于减少农作物产量,也决不是在于减少市上农作物供给量。因此,这种税决不会使他抬高其产物的价格,把税转嫁于消费者,以取偿所付的税。不过,农民也如一切其他营业者一样,须得有合理的利润,否则他就会放弃他这种职业。在他有了这种负担以后,他只有对地主少付地租,才能得到合理的利润。他必须输纳的赋税愈多,他能够提供的地租就愈少。设若这种税,课在租约未满期以前,那就无疑会使农民陷于困难,甚或陷于破产。可是,当租约满期续可时,这赋税就一定要转嫁于地主。

    在施行个人贡税的各国,农民所纳的税,通常是与他在耕作上使用的资本成比例。因此之故,他常怕保有良马良牛,而竭尽所能用那些最恶劣、最无价值的农具耕作。他一般是不信任估税员的公正,恐其强纳重税,总装作贫困,以示无力付纳。采用这可怜策术的,大概没有好好考虑他自己的利益吧。他由减少生产物所损失的,说不定比他减少赋税所节约的还多呢。这种恶劣耕作的结果,市场上的供给,无疑要少一些,但由此惹起的些微的价格的开涨,恐怕就连赔偿他减少生产物的损失还嫌不够,哪能使他支付更多的地租给地主呢。这种耕作的退化,公家、农民、他主,都会多少蒙其不利。至于个人的贡税,在许多方面,都倾向于妨害耕作,从而涸竭富裕国家的财富源泉,我在本书第三篇,已经陈述过了。

    北美南部各州及西印度群岛,有所谓人头税,即对每个黑奴逐年所课的税。恰当地说,这税就是加在农业资本利润上的一种赋税。因为耕作者大部分都是农民兼地主,所以这种税的最后支付,就由他们以地主的资格负担了。

    对于农业使用的农奴,每人课以若干的税,往昔全欧洲似乎都曾行过,迄今俄罗斯帝国仍有这种税。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吧,人们对于各种人头税,常视为奴隶的表征。但是,对于纳税者,一切的税,不独不是奴隶的表征,而且是自由的表征。一个人纳税了,虽然表示他是隶属于政府,但他既有若干纳税的财产,他本身就不是主人的财产了。加在奴隶身上的人头税,和加在自由人身上的人头税,是截然两样的。后者是由被税人自行支付,前者则是由其他不同阶级的人支付。后者完全是任意抽征的,或完全是不公平的,而在大多数场合,既是任意抽征又是不公平的。至于前者,在若干方面,虽是不公平的,因为不同的奴隶,有不同的价值,但无论就哪方面说都不是任意抽征的。主人知道他的奴隶人数,就确然知道他应当纳税几多。不过,这种不同的税,因为使用同一名称,所以常被人视为同一性质。

    荷兰对于男女仆役所课的税,不是加在资本上的,而是加在开支上的,因此,就有类似加在消费品上的一种消费税。英国最近对于每个男仆课税二十一先令,与荷兰的仆役税相同。此税的负担,以中等阶级为最重。每年收入百镑者,或要雇用一个男仆;每年收入万镑者,却不会雇用五十个男仆。至于贫民,那是不会受影响的。

    课在特定营业上的资本的利润税,决不会影响货币利息。一个人放债,绝不会对资本用于有税用途的人,收取低于向资本用于无税用途的人所收的利息。一国政府,如企图按相当正确的比例,对各种用途的资本的收入,一律课税,那在许多场合,这税就会落在货币利息上。法兰西的二十分之一即二十便士取一的税,与英格兰所谓土地税相同,同样以土地、房屋及资本的收入为对象。就其对资本所课的税,虽不怎样严峻,但与英格兰土地税课在资本方面的比较,却要正确多了。在许多场合,它完全落在货币利息上面。在法兰西,人们往往把钱投资于所谓年金契约,这就是一种永久年金,债务者若能偿还原借金额,即可随时偿却,但债权者却除了特殊场合,不许请求偿却。这种二十取一的税,虽对这一切年金课征,但似乎没有提高这年金率。

    第一项和第二项的附录

    加在土地、房屋、资财上的资本价值的税

    当财产为同一个人所拥有时,对于这财产所课的税,无论如何恒久,其用意决不是减少或取去其财产的任何部分的资本价值,而只是取去该财产的收入的一部分。但当财产易主,由死者转到生者或由一个生者转到另一个生者时,就往往对这财产课以这种性质的税,使得必然要取去资本价值的某一部分。

    由死者传给生者的一切财产,以及由生者过渡到另一个生者的不动产如土地、房屋,其转移在性质上,总是公开的,彰明昭著的,长久隐瞒不得,所以公家对于这种对象。是可以直接征税的。至于生者彼此间在借贷关系上发生的资本或动产的转移,却常是秘密的,并老是能保守秘密。对于这秘密转移,直接征税,不容易做到,所以采用两种间接方法:第一,规定债务契券,必须写在曾付一定额印花税的用纸或羊皮纸上,否则不发生效力;第二,规定此类相互接受行为,必须在一个公开或秘密的簿册上登记,并征收一定的注册税,否则同样不发生效力。对于容易直接课税的财产转移,即对各种财产由死者转移给生者的有关证件,及对不动产由一生者转移给另一生者的有关证件,也常常征上述印花税和注册税。

    罗马古代由奥古斯塔斯设定的二十便士取一的遗产税,即对财产由死者转移给生者所课的税。关于此税,迪昂·卡西阿斯曾有详明的记述。据他所说,这种税,虽课于因死亡而发生的一切继承、遗赠和赠与行为,但受惠者如是最亲的亲属或贫者,则概予豁免。

    荷兰对于继承所课的税,与此为同一种类。凡套系继承,则依亲疏的程度,对其继承的全部价值,课以百分之五乃至百分之三十的税。遗赠旁系,亦同此税法。夫妻遗赠,不论夫赠给妻或妻赠给夫,都取税十五分之一。直系继承,后辈传与长辈的悲惨继承,则仅税二十分之一。直接继承,如是长辈传与后辈的继承,通例无税。父亲之死,对其生前同居的子女,很少有增加其收入,而且往往会大大减少其收入。父亲死了,他的劳动力,他在世所享有的官职,或某些终身年金,都要损失去的,设更由课税取去其一部分遗产,而加重这损失,那就未免近于残酷和压迫。但对于罗马法所谓解放过了的子女,苏格兰法上所谓分过家了的子女,即已经分有财产,成有家室,不仰仗父亲,而另有独立财源的子女,情况则或有不同。父亲的财产留下一分,他们的财产就会实际增加一分。所以,对这财产所课的继承税,不至比一切其他类似的税,惹起更多的不便。

    封建法使得死者遗给生者和生者让给生者的土地转移,通通有税。在往昔,欧洲各国且现此为其国王主要收入之一。

    直接封臣的继承人,在继承采邑时,必须付一定税额,大概为一年的地租。假若继承人尚未成年,在他未成年期中,此采地的全部地租都归国王,国王除扶养此未成年者及交付寡妇应得的部分的亡夫遗产(如果这采地有应享遗产的寡妇)外,没有任何负担。继承人达成年时,他还得对国王支付一种交代税,此税大概也等于一年的地租。就目前而论,未成年如为长期,往往可以解除大地产上的一切债项,而恢复其家族已往的繁荣;但在当时,不能有此结果。那时普通的结果,不是债务的解除,而是土地的荒芜。

    根据封建法,采地保有者,不得领主同意,不能迳行让渡,领主对于这同意,大抵要索取一笔金钱。其初,这笔钱额是随意指定的,以后,许多国家都把这规定为土地价格中的一定部分。有的国家,其他封建惯例虽然大部分废止了,但对于这土地让渡税,却依然存续着,而为其君主收入的一个极大来源。在伯尔尼联邦,此种税率极高;土地为贵族保有的,占其价格六分之一,为平民保有的,占其价格十分之一。在卢塞恩联邦,土地变卖税,只限于一定地区,并不普遍。但是,一个人如为转居异地而变卖土地,则对卖价抽税十分之一。此外,其他许多国家,有的则对一切土地的变卖课税,有的则对依一定保地条件而保有的土地的变卖课税,这些税都或多或少构成其君主的一项重要收入。

    上述交易可以印花税形式或注册税形式,间接对之课税,而此等税,也可与转移物的价值成比例,也可不与转移物的价值成比例。

    英国的印花税,不是按照转移的财产的价值(最高金额的借据,只须贴一先令六便士或二先令六便士的印花),而是按照契据的性质,高下其税额。最重的印花税,为每张纸或羊皮纸贴六镑印花。此种高税,大抵以国王敕许证书及某些法律手续为对象,不管转移物的价值是多少。英国对干契约或文件的注册,毫无所税,有之,不过管理此册据官吏的手续费罢了。即此手续费,亦很少超过对该管理者的劳动的合理报酬的数额。至于君主,没由此取得分文。

    在荷兰,印花税和注册税同时并行。此等税的征收,在若干场合,系按照转移财产的价值的比例;而在其他场合,又没有按照此种比例。一切遗嘱,都需用印花纸书写,该纸的价格,与所处理的财产成比例,因此,印花纸的种类,就有由三便士或三斯泰弗一张,至三百佛洛林(即二十七镑十先令)一张的。假若所用印花纸,其价格低于其应用印花纸的价格,继承财产就全部没收。这项税是对继承所课的其他税以外的税。除汇票及其他若干商用票据外,所有一切票据、借据等,都应完纳印花税。但此税不依转移物价值比例而增高。一切房屋、土地的变卖,以及一切房屋、土地的抵押契据,都须注册,而在注册时,并对国家纳变卖品或抵押品价格百分之二点五的税。载重二百吨以上之船舶,不问其有无甲板,变卖时也要完纳此税。这大概是把船舶看作水上的房屋吧。依法庭命令而变卖的动产,亦同样缴纳印花税百分之二点五。

    法兰西亦是印花税注册税同时并行。前者视为国内消费税的一部分。实施此税的各州,例由国内消费税征收人员征收。后者则视为国王收入的一部分,由其他官吏征收。

    由印花及注册课税的方法,虽同为很晚近的发明物,但不及一百年之间,印花税已几乎遍行于欧洲了,注册税也非常普遍。一个政府,向其他政府学习技术,其最快学会的,无过于向人民腰包刮取金钱的技术。

    对财产由死者转移到生者所课的税,最终地和直接地都要落在接受此财产者的身上。对土地变卖所课的税,却完全要落在卖者身上。卖者的变卖土地,往往是迫于非卖不可,所以必须接受他所能得到的价格。至于买者,则没有非买不可的需要,所以,他只肯出他所愿出的价格。他把土地所费的价格和赋税,放在一处划算:必须付出的赋税愈多,他愿意出的价格就愈少。因此,这种税,常是由那些经济困难的人负担,所以一定是残酷的、难堪的。对变卖新房屋所课的税,在不卖地皮的场合,大抵是出自买者方面,因为建筑家普遍总得获取利润,没有利润,他一定会放弃这种职业。如果税由他垫支了,买者大抵总得偿还他。对变卖房屋所课的税,一般由卖者负担,其理由与变卖土地相同。他卖,大概是因为有卖的必要或因为卖了于他方便些。每年出卖的新房屋数,多少是受需要的支配;那需要如对建筑家不能提供利润,他就不会继续建筑。至于每年出卖的旧房屋数,却是受偶发事故的支配,这些事故,大抵于需要无何等关系。一个商业城市上如有两三件大破产事故发生,就有许多房屋要出卖,并且都会以能够得到的价格出卖。对变卖地皮所课的税,亦由卖者负担,其理由与变卖土地同。借贷字据契约的印花税及注册税,全部出自求借者,而事实上也常是由他支出。诉讼事件所课的印花税及注册税,由诉讼者负担。无论就原告或被告说,这税都不免减少争讼对象的资本价值。为争得某财产所费愈多,到手后的纯价值一定愈少。

    各种财产转移税,如果会减少那财产的资本价值,必会减少那用以维待生产性劳动的资源。人民的资本,总只用以维待生产性劳动者,君主的收入,则多半是用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这种税,既是牺牲人民的资本来增益国君收入,所以多少总是不经济的。

    况且,这种税的征收,即使按照转移物的价值的比例,还是不公平的。因为相等价值的财产未必都作同一次数的转移。至于不按照价值的比例征收,象大部分印花税及注册税,那就更要不平等了。不过,此税在任何场合,都是明显确定的,而不是任意决定的。虽有时不免加在非常无力负担的人身上,但支付的期间,大概总是便于纳税者。到了支付的日期,他大抵总有钱来付税。此外,此税的征收,用费极少。除纳税本身的无可避免的不便外,它一般不至增加纳税者以任何其他的不便。

    在法兰西,人们对印花税不曾有什么怨言,但对所称为注册税,却怨言四起。它使租税包收人手下的人员有借口大事勒索的机会,而勒索又大抵是任意的、不定的。反对法国现行财政制度的刊物,大半都是以这种注册税弊害为主题。不过,不确定一点,似乎还不是这种说的内在性质。如果这一般的不平,确有理由,那弊害倒宁可说是生于课税敕令或法规用语有欠精确和明了,而不是生于此税的性质。

    抵押契据以及一切不动产权利的注册,因其给予债权者及买入者双方很大的保障,所以极有利于大众。至于其他大部分契据的注册,既对大众无何等利益,又往往对个人不便,甚且危险。一般认为应保守秘密的股据,绝不应存在。个人的信用的安全,不应当信赖下级税交的正直与良心那样薄弱的保障。但是,在注册手续费成了君主收入源泉的场合,则应注册的契据固须注册,不应注册的契据亦须注册,于是通常无限制地增设注册机关。法国有种种秘密的注册簿。这种弊害,虽或不是此税的必然结果,但我们总得承认,那是此税非常自然的结果。

    英格兰课加在纸牌、骰子、新闻纸乃至定期印刷物等等的印花税,恰当地说来,都是消费税;这些税最后的支付,是由使用或消费这些物品的人负担。麦酒、葡萄酒及火酒零卖执照所课的税,虽原要加在这些零卖者的利润上,但结果同样由消费者负担。象这类税,虽然也是称为印花税,虽然和上述财产转移印花税一样,由同一收税人员用同一方法征收,但其性质完全不同,且由完全不同的资源担负。

    第三项劳动工资税

    我曾在本书第一篇努力说明过;低级劳动者的工资,到处都受两种不同情况的支配,即劳动的需要,和食物的普通或平均价格。劳动的需要,是增加呢,不增不减呢,还是减退呢,换言之,是要求人口增加呢,不增不减呢,还是减退呢,这支配劳动者的生活资料,并决定那种生活资料是丰裕、是一般或是短少到什么程度。食物的普通或平均价格,决定必须付给劳动者若干货币,使得他们每年能购买这丰裕或一般或少量的生活资料。当劳动需要及食物价格没有变动时,对劳动工资直接课税的唯一结果,就是把工资数目提高到稍稍超过这税额以上。比如,假定有一个特定地方,那里的劳动需要及食物价格,使劳动普通工资为十先令一周。又假定,对工资所课的税,为五分取~,即每镑取四先令。假若劳动需要及食物价格保持原状,劳动者仍必须在那个地方获得那每周十先令所能购得的生活资料,换言之,必须在付过了工资税之后,还有每周十先令的可自由支配的工资。但是,为要使课税后,还让劳动者有这个工资额,那么,这地方的劳动价格,就得马上提高,不但要提高到十二先令,而且要提高到十二先令六便士。这就是说,为要使他能够支付五分取一之税,他的工资就必须立即提高,不但要提高五分之一,而且要提高四分之一。不论工资税率如何,在一切场合,工资不但会按照税率的比例增高,而且还会按照这税率的比例高些微的比例增高。比方,此税率如为十分取一,劳动工资不久就会升涨八分之一,而不只十分之一。

    对劳动工资直接所课的说,虽可能由劳动者付出,但严格地说,就连由他垫支也说不上;至少,在课税后劳动需要及食物价格仍保持课税前的原状的场合是如此。在这一场合,不但工资税,还有超过此税额的若干款项,其实都是直接由雇他的人垫支的。至于其最后的支付,则在各种不同的场合,由各种不同的人负担。制造业劳动工资由课税而提高的数额,垫支者为制造业主。制造业主是有权利而且是不得不把那垫支额以及因此应得的利润,转嫁到货物价格上的。因此,工资提高额及利润增加额,最终都是归消费者支付。乡村劳动工资由课税而提高的数额,垫支者为农业家。农业家为要维持以前相同的劳动人数,势必使用较大的资本。为要收回这较大资本及其普通利润,他须留下一较大部分的土地生产物,或一较大部分土地生产物的价值。其结果,他对地主就要少付地租。所以,劳动工资提高额及利润增加额,都要由地主负担。总之,在一切场合,对劳动工资直接课税,比之征收一种与该税收入数额相等的税,即适当地一部分课于地租,一部分课于消费品的税,必会使地租发生更大的缩减,必会使制造品价格发生更大的上涨。

    如果对工资直接所课的税,不曾使工资相应地增高,那就是因为一般劳动需要因此发生了大大的减少。农业的衰退,贫民就业的减少,一国土地劳动年产物的低减,大概都是这种税的结果。不过,因有此税,劳动价格,总一定会比在没有此税的场合依照需要的实际状况所会有的劳动价格高一些,并且,这上增的价格,以及垫支此价格者的额外利润,最终总是由地主和消费者来负担。

    对乡村劳动工资所课的税,并不会按照此税的比例而提高土地原生产物的价格,其理由,和农业家利润税不会按该说的比例而提高该价格一样。

    这种税虽不合理,虽很有害,但有许多国家在实行。法国对乡村劳动者及日工的劳动所课的那部分的贡税,严格地说,即属此种税。这些劳动者的工资,乃依他们住在地的普通工资率计算,并且,为使他们尽可能少受格外负担,每年所得,只按不超过二百日的工资估计。每人的税,依各年度的情形而每年不同,此等情形的评定,取决于州长委派协助他的收税员或委员。波希米亚于1748年开始变革财政制度的结果,对手工业者的劳动,课征一种非常重的税。这些手工业者,被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级,年税一百佛洛林,每佛洛林按一先令十便士半换算,计达九镑七先令六便士;第二级,年税七十佛洛林,第三级年税五十佛洛林,第四级,其中包括乡村手工业者及城市最低级手工业者,年税二十五佛洛林。

    我在本书第一篇说过:优秀艺术家及自由职业者的报酬,必然对于比较低级的职业,保有一定的比例。因此,对这报酬课税的唯一结果,就是使该报酬按略高于该税比例的比例而提高。假若报酬没象这样提高,那优秀的艺术及自由职业,就不再与其他职业立干同一的地位,于是,从事这些职业的将大为减少,使其不久又重新回复到原先的地位。

    政府官吏的报酬,因为不象普通职业的报酬那样受自由竞争的影响,所以,并不总是对这职业的性质所要求的报酬,保持适当的比例。在大多数国家,这种报酬,大都高于该职业性质所要求的限度。掌理国政者,对于自身乃至其直接从属者,大概都倾向于给予以超过充分限度以上的报酬。因此,在大多数场合,官吏的报酬,是很可以课税的。加之,任官职的人,尤其是任报酬较大的官职的人,在各国都为一般嫉妒的对象。对他们的报酬课税,即使较他种收入所税再高,也一定大快人心。比如,在英格兰,当各种其他收入被认为依照土地税法是每镑征四先令时,对于每年薪俸在百镑以上的官吏的薪傣,除皇室新成家者的年金,海陆军官的薪俸,以及其他少为人羡志的若干官薪外,每镑实征五先令六便士,曾极得人心。英格兰没对劳动工资抽收其他直接税。

    第四项原打算无区别地加在各种收入上的税

    原打算无区别地加于各种收入上的税,即是人头税和消费品税。这种税,必须不分彼此地从纳税者各种收入中支付,不管那收入是来自土地地租、资本利润或劳动工资。

    人头税

    人头税,如企图按照各纳税者的财富或收入比例征收,那就要完全成为任意的了。一个人财富的状态,日有不同。不加以很难堪的调查,至少,每年不新订一次,那就只有全凭推测。因此,在大多数场合,他的税额的评定,必然要依估税员一时的好意恶意为转移,必然会成为完全是任意的、不确定的。

    人头税,如不按照每个纳税人的推定的财富比例征收,而按照每个纳税人的身分征收,那就要完全成为不公平的。同一身分的人,其富裕程度,常不一样。

    因此,这类税,如企图使其公平,就要完全成为任意的、不确定的;如企图使其确定而不流于任意,就要完全成为不公平的。不论税率为重为轻,不确定总是不满的大原因。在轻税,人们或可容忍很大的不公平;在重税,一点的不公平,都是难堪的。

    在威廉三世治世的时候,英格兰曾实行过种种人头税。大部分纳税者的税额,都是依其身分而定。身分的等差,有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士族、绅士及贵族长子末子等。一切行商坐贾,有财富在三百镑以上,换句话说,商贾中的小康的,同样课税,至于三百镑以上的财富大小不同程度如何,在所不计。在考虑他们税额时,考虑身分过于考虑财富。有些人的人头税,起初是按照他们推定的财富课税,往后,则改按照其身分课税。法律家、辩护士、代诉人,起初是按其收入课人头税每镑三先令,往后,改为按绅士的身分课税。在课税的过程中,曾发觉所课的税,如不过重,相当程度的不公平,倒还没有什么;一不确定,人就不能忍受了。

    法国由本世纪初推行的人头税,现尚继续施行。人民中的最高阶级,所课税率不变;最低阶级,则依其推定的财富程度,而年各不同。宫廷的官吏,高等法院的裁判官及其他官吏,军队的士官等,都以第一方法课税。各州的较低阶级人民,则以第二方法课税。法国达官显贵,对于对他们有影响的税,如不过重,即使很不公平,一般也肯接受;但州长任意估定税额的作风,他们则丝毫不能忍受。在那个国家,下层阶级人民,对于其长上认为适当而给与他们的待遇,都是忍耐地承受下去的。

    英格兰各种人头税,从未收足其所期望的金额,即从未收足征收如能做到精密应可收到的金额。反之,法兰西的人头税,却老是收足其所期望的金额。英国政府是温和的,当它对各阶级人民课征人头税时,每以税得的金额为满足;不能完纳的人,不愿完纳的人(这种人很多),或者因法律宽大,未强制其完纳的人,虽使国家蒙受损失,亦不要求其补偿。法国政府则是比较严酷的,它对每个课税区,课以一定的金额,这金额,州长必竭尽所能收足。假若某州诉说所税太高,可在次年的估定税额上,按照前年度多纳的比例予以扣减,但本年度估定多少,还是必须缴纳的。州长为要确能收足本税区的税额,有权把这税额估定得比应收足的额大一些;这样,由纳税人破产或无力完纳而受到的损失,就可以从其余的人的格外负担来取偿。这种格外课税的决定,至1756年止,还是一任州长裁决。但在这一年,枢密院把这种权力,握在自己掌中。据见闻广博的法国赋税记录著者观察,各州的人头税,由贵族及享有不纳贡税特权者负担的比例最轻。最大部分,乃课在负担贡税者身上。其办法是依他们所付贡税的多寡,每镑课以一定金额的人头税。

    课加在低级人民身上的人头税,就是一种对劳动工资的直接税,征收这种税具有种种不便。

    征收人头税,所费有限。如果严格厉行,那会对于国家提供一项极确定的收入。就因为这个缘故,不把低级人民安逸、舒适及安全放在眼中的国家,人头税极其普通。不过,普通一大帝国由此取得的,往往不过是公共收入的一小部分;况且,这种税所曾提供过的最大金额,也往往可由其他对人民便利得多的方法征得。

    消费品税

    不论采用那种人头税,想按照人民收入比例征收,都不可能;这种不可能,似乎就引起了消费品税的发明。国家不知道如何直接地并比例地对人民的收入课税,它就努力间接地对他们的费用课税。这费用,被认为在大多数场合,与他们的收入保持有一定比例。对他们的费用课税,就是把税加在那费用所由而支出的消费品上。

    消费品或是必需品,或是奢侈品。

    我所说的必需品,不但是维持生活上必不可少的商品,而且是按照一国习浴,少了它,体面人固不待说,就是最低阶级人民,亦觉有伤体面的那一切商品。例如,严格说来,麻衬衫并不算是生活上必要的。据我推想,希腊人罗马人虽然没有亚麻,他们还是生活得非常舒服。但是,到现在,欧洲大部分,那怕一个日工,没有穿上麻衬衫,亦是羞于走到人面前去的。没有衬衫,在想象上,是表示他穷到了丢脸的程度,并且,一个人没有做极端的坏事,是不会那样穷的。同样的,习俗使皮鞋成为英格兰的生活的必需品。那怕最穷的体面男人或女人,没穿上皮鞋,他成她是不肯出去献丑的。在苏格兰,对于最下层阶级男子,习俗虽亦以皮鞋为生活所必需,但对同阶级的女子却不然,她赤着脚,是没有什么不体面的。在法国,无论男、女,皮鞋都不是生活必需品。法国最下层阶级的男女,可穿着木屐或打着赤脚,走在人前,而无伤体面。所以,在必需品中,我的解释,不但包括那些大自然使其成为最低阶级人民所必需的物品,而且包括那些有关面子的习俗,使其成为最低阶级人民所必需的物品。此外,一切其他物品,我叫做奢侈品。不过,称之为奢侈品,并不是对其适度的使用,有所非难。比如,在英国,啤酒麦酒,甚至在葡萄酒产国,葡萄酒,我都叫做奢侈品。不论那一阶级的人,他如完全禁绝这类饮料,决不致受人非难。因为,大自然没有使这类饮料成为维持生活的必需品,而各地风习,亦未使其成为少了它便是有失面子的必需品。

    由于各地的劳动工资,是部分地受劳动需要的支配,部分地受生活必需品的平均价格的支配。所以,凡提高这平均价格的事物,都会提高工资,使得劳动者仍有力量来购买依照当时劳动需要情况他们应该有的数量的各种必需品,不管那时候劳动需要情况是怎样,是增加呢,不增不减呢,或减少呢。对这些必需品所课的税,必然会使其价格提高,并且要略高于那税额,因为垫支此税的商人,一股定要收回这项垫支,外加由此应得的利润。因此,这种必需品税,必定使劳动工资,按此等必需品价格升涨的比例而提高。

    这一来,对生活必需品课税,和对劳动工资直接课税,其所生影响恰恰相同。劳动者虽由自己手中支出此税,但至少就相当长期说,他甚至连垫支也说不上。那种税,最终总是通过增加的工资而由其直接雇主垫还给他。那雇主如系制造业者,他将把这增加的工资,连同一定的增加利润,转嫁到货物价格上,所以,此税最后的支付,以及这增加利润的支付,将由消费者负担。那雇主如系农业者,则此等支付,将由地主负担。

    对所谓奢侈品课税,甚至对贫穷者奢侈品课税,则又当别论,课税品价格的腾贵,并不一定会惹起劳动工资的增高。例如,香烟虽同为富者贫者的奢侈品,但对这奢侈品课税,不致提高劳动工资。香烟税在英格兰达原价三倍,在法国达原价十五倍,税率虽高如此,但劳动工资。似不曾因此受到影响。茶及砂糖,在英格兰,在荷兰,已成为最低阶级人民的奢侈品了;巧克力糖,在西班牙亦然。对此等奢侈品课税,与对香烟课税同,也没有影响工资。对各种酒类所课的税,并无人设想其对劳动工资,有何影响。浓啤酒每桶征附加税三先令,以致黑麦酒价格陡增,然伦敦普通工人工资,并未因此提高。在此附加税未课以前,他们每日工资,约为十八便士、二十便士,而现在所得,亦没有加多。

    这类商品的高价,不一定会减少下等阶级人民养育家庭的能力。对于朴实勤劳的贫民来说,对这些商品课税,其作用有似取缔奢侈的法令,这种课税会使他们俭用或完全克制不用那些他们已不再能轻易就买得起的奢侈品。由于这种强制节约的结果,他们养家的能力,不但不因此税而减,而且往往会因此税而增。一般地说,养活大家庭及供给有用劳动的需要的,主要都是这些朴实勤劳的贫民。固然,一切贫民,并不都是朴实勤劳的;那些放肆的、胡行的,在奢侈品价格腾贵以后,会依然象以前一样使用,至于放纵行为将如何使其家族困难在所不顾。但象这样胡行的人,能养育大家庭的少;他们的儿童,大概都由照料不周、处理不善及食物缺乏与不卫生而夭亡了。即使儿童身体健壮,能忍受其双亲不当行为所加于他们的痛苦而活下去,但两亲不当行为的榜样,通常亦会败坏此儿童的德行。这些儿童长大了,不但不能以其勤劳贡献社会,而且会成为社会伤风败俗的害物。所以,贫民奢侈品价格的腾贵,虽或不免多少增加这种胡乱家庭的困苦,从而多少减低其养家的能力,但不会大大减少一国有用的人口。

    必需品的平均价格,不论腾贵多少,如果劳动工资不相应地增加起来,那必然会多少减低贫民养家的能力,从而减低其供给有用劳动需要的能力,不管那需要情况如何,是增加,是不增不减,或是减少,就是说。是要求人口增加,不增不减,或减少。

    对奢侈品课税,除这商品本身的价格外,其他任何商品的价格,都不会因此增高。对必需品课税,因其提高劳动工资,必然会提高一切制造品的价格,从而减少它们贩卖与消费的范围。奢侈品税,最终是由课税品的消费者无所取偿地支付的,它们是不分彼此地落在土地地租、资本利润及劳动工资等收入上。必需品税,在它们影响贫民的限度内,最终有一部分是由地主以减少地租的方式为其支付,另一部分是从提高制造品价格由富有的消费者或地主或其他的人为其支付。他们且往往要另付一个相当大的额外数额。真为生活所必需,而且是为贫民消费的制造品,例如,粗制毛织物等,其价格的腾贵,必然要由提高工资,使贫民得到补偿。中等及上等阶级人民,如真能了解他们自身的利益,他们就应该一直反对生活必需品税,反对劳动工资直接税。这两者最后的支付,全都要落在他们身上,而且总还附加一个相当大的额外负担。尤其是地主,他的负担最重,他对于此等税,常以两重资格支付:一是以地主资格,出于减少地租的形式;一是以消费者的资格,出于增加费用的形式。马太·德克尔,关于生活必需品税的观察,是十分正当的。他认为,某种税转嫁到某种商品的价格上的,有时竟重复累积四次或五次。比如,就皮革价格说,你不但要支付你自己所穿的鞋所用的皮革的税,并须支付鞋匠及制革匠所穿的鞋所用的皮革的税的一部分;而且这些工匠在为你服务期间所消费的盐、肥皂及蜡烛等的税,乃至制盐者、制肥皂者、制蜡烛者,在他们工作期间所消费的皮革的税,都须由你付出。

    英国对生活必需品所课的税,主要是加在刚才说过的那四种商品——盐、皮革、肥皂及蜡烛。

    盐为最普遍而且最古的课税对象。罗马曾对盐课税,我相信,现在欧洲各地,无不实行盐税。一个人每年消费的盐量极少,并且,此少量的盐,还可零用零购。因此,盐说虽再重,似乎在人们看来,没有人会因此感到怎样难堪。英格兰的盐税,每蒲式耳三先令四便士,约三倍其原价。在其他各国,此说还更高。皮革是一种真正的必需品。亚麻布的使用,使肥皂也成为必需品了。在冬夜较长的国家,蜡烛为各行各业的必要工具。英国皮革税和肥皂税,都是每磅三便士半。蜡烛则为每磅一便士。就皮革的原价说,皮革税约达百分之八或百分之十;就肥皂的原价说,肥皂税约达百分之二十或二十五;就蜡烛的原价说,蜡烛税约达百分之十四或十五。这种种税,虽较盐税为轻,但仍是极重的。这四种商品既都是真正的必需品,如此的重税,势必多少增加那朴实勤劳贫民的费用,从而多少提高他们劳动的工资。

    在英国冬季这样非常寒冷的国家,燃料一项,不独就烹调食物说,即就在户内工作的各种劳动者生活上的快适说,严格地讲,亦算是这个季节的必需品。在一切燃料中,煤是最低廉的。燃料价格对于劳动价格影响是这样的重要,使得英国所有主要制造业,都局限在产煤区域;在其他区域,由于这必需品的昂贵,它们就难得象这样便宜作业了。此外,有些制造业,如玻璃、铁及一切其他金属工业,常以煤为其职业上的必要手段。假者奖励金在某种场合,能够说是合理的,那么,对于把煤由国内产煤丰饶地带运往缺乏地带的运输,加以奖励,那就恐怕说得上是合理的了。然而立法机构不但不加奖励,却对沿海岸运输的煤,一吨课税三先令三便士。此就多数种类的煤说,已为出矿价格百分之六十以上。由陆运或由内河航运的煤,则一律免税。煤价自然低廉的地方,可以无税地消费,煤价自然昂贵的地方,却反而要负担重税。

    这类税,虽然提高生活必需品价格,从而提高劳动价格,但对于政府,却提供了一项不容易由其他方法得到的大宗收入。因此,继续实行这类税,实有相当理由。谷物输出奖励金,在实际农耕状态下,有提高此必需品价格的趋势,所以必然要生出上述那一切恶果。可是,它对于政府,不但无收入可图,而且往往要支出一笔大的费用。对外国谷物输入所课的重税,在一般丰收年度,实等于禁止其进口。对活牲畜及盐腌食品输人的绝对禁止,是在法律的平常状态下实行的,现因此等物品缺乏,这条法律乃暂时停止适用于爱尔兰及英国殖民地的产品。这些规定,都有必需品税所有的一切恶果,而对政府却无收入可言。要废止这些规定,只要使大众确信这些规定所由设立的制度的无益就够了,似乎不必要采取其他手段。

    对生活必需品所课的税,和英国比较,其他许多国家要高得多。许多国家,对磨坊研磨的麦粉及粗粉有税,对火炉上烘烤的面包有税。在荷兰,都市所消费面包的价格,据推测因此税增加了一倍。住在乡村的人,则有代替此税一部分的他种税,即根据假定每个人消费的面包的种类,每年各课税若干。例如,消费小麦面包的人,税三盾十五斯泰弗,约合六先令九便士半。这种税,以及同类其他若干税,据说,已由提高劳动价格而使荷兰大部分制造业归于荒废了。在米兰公园,在热那亚各州,在摩登那公国,在帕马、普拉逊蒂阿、瓜斯塔拉各公园,乃至在教皇领地,同类的税亦可见到,不过没有那样繁重罢了。法国有一位略有声名的著者,曾提议改革该国财政,以这最有破坏性的税,去代替其他各税的大部分。正如西西罗所说,“那怕是顶荒谬绝伦的事,有时亦会有若干哲学家主张”。

    家畜肉税比这些面包税,还要实行得普通。固然,家畜肉在各地是否为生活必需品,可有怀疑余地。但据经验,有米麦及其他菜蔬,再辅以牛奶、干酪、牛油——弄不到牛油,则代以酥油——即无家畜肉,亦可提供最丰盛、最卫生、最营养、最增长精神的食物。许多地方,为着维持体面,要求人人穿一件麻衬衫,穿一双皮鞋,但却没有一个地方要求人吃家畜肉。

    消费品,不论是必需品或是奢侈品,都可以两种方法课税。其一,可根据消费者曾使用某种货物消费某种货物的理由,叫他每年完纳一定的税额;其二,当货物还留在商人手中,尚未移交到消费者以前,即课以定额的税。一种不能立即用完而可继续消费相当的时间的商品,最宜于以前一方法课税;一种可以立即消费掉或消费较速的商品,则最宜于以后一方法课税。马车税及金银器皿税,为前者课税方法的实例;大部分的其他国内消费税及关税,则为后者课税方法的实例。

    好好管理,一辆马车可以经用十年或十二年。在它离开制车者以前,不妨一次为限课以若干税。但对买者来说,为保有马车的特权而年纳四镑,无疑要比除马车价外,另付给马车制造者四十镑或四十八镑,或相当于他在使用该马车期间大约要完纳的税额,更为方便些。同样,一件金银器皿,有时可以经用百年以上。对消费者来说,对该器皿每重一百盎斯年付五先令,即约当其价值百分之一,比之一次付清这项年金的二十五倍或三十倍,确要容易些,因为在后一场合,此器皿的价格,至少将腾贵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三十。对于房屋所课各税,自以每年付一比较轻微数额为方便。如在房屋最初建筑或变卖时,一次课以相当于各年税额的全部的重税,纳税者必感比较不便。

    马太·德克尔爵士有一个有名的提议,主张一切商品,甚至立即或迅速消耗的商品,都须依下面这方法课税,即消费者为得到消费某商品的许可执照,逐年完纳一定金额,商人不付任何税额。他这计划的目的,在于撤废一切输入税输出税,使商人的全部资本全部信用,都能使用在购买货物反租赁船舶上,而不必把其任何部分,移用于垫付税款,使得一切部门的对外贸易,特别是运送贸易,因此有所增进。但是,主张对立即消耗或迅速消耗的商品,亦以这种方法课税,似乎免不了以下四种极严重的弊病。第一,这种课税方法和普通课税方法比起来,较不公平,就是说,这样就不能好好按照各纳税者的费用和消费比例课征。由商人垫支的麦酒、葡萄酒及火酒税,结果可由各消费者完全按照他们各个消费的数量的比例付出来。假若这种税,是以购买饮酒许可执照方式完纳,那节用者按照消费量所付的比例,就要比好酒者所付的大得多了;宾客频繁的家庭所付的比例,就要比宾客少的家庭所付的小得多了。第二,按照这种方法课税,消费某种商品,或一年一次或半年一次或一季一次付许可执照的费,这样,对迅速消耗商品所课各税的主要便利之一,即陆续缴付的便利,便要大大减少了。现在黑啤酒一瓶的价格,为三便士半,其中对麦芽、酒花、啤酒所课各税以及酿酒者为垫支这些税所索的额外利润,大概要占一便士半。假若一个劳动者拿得出此三便士半,他就购买黑啤酒一瓶;如其不能,他将会以一品脱为满足,由于节约一便士,即等于获得一便士,他由这种节制就获得一点钱了。税由陆续支付,他可愿付就付,几时能付就几时付,所有支付行为,完全是自发的;他如想避免付税,也做得到。第三,这种税所起的取缔奢侈的作用就变小了。消费执照一度领得了,领照者多饮也好,少饮也好,其所税都一样。第四,假若要一个劳动者一年一次、半年一次或一季一次付出等于现在他在各该时间内不感觉什么不方便地对所饮每瓶或每品脱的黑啤酒所付的税的总额,这个金额,恐怕会使他大大叫苦。因此,这种课税方法,不出以残酷的压迫,就不会生出现在课税方法所能取得的同等收入,而现在课税方法,却是没有何等压迫的。然而,有若干国家,对立即消耗或迅速消耗商品所课的税,就是采用这压迫的方法。荷兰人领饮茶执照每人要付税若干。此外,我已经说过,在该国,农家和乡村消费的面包,也按同样方法课税。

    国内消费税,主要是课在那些由国内制造供国内消费的货物上。那种税,只课在销行最广的若干种货物上。所以,关于课税的货物,关于各种货物所深的特定税率,都清楚明白,没有夹杂丝毫疑问。这种税,除了前述盐、肥皂、皮革及蜡烛,或者还加上普通玻璃外,其余几乎全是课在我说的奢侈品上面。

    关税的实行,远较国内消费税为早。此税称为customs(习惯),即表示那是由远古习用下来的一种惯例的支付。在最初,它似乎是看作对商人利润所课的税。在封建的无政府的野蛮时代,商人和城邑中其他居民一样,其人格的被轻蔑,其利得的被忌妒,差不多与解放后的农奴,无大区别。加之,大贵族们,既已同意国王对他们自己佃农的利润课税,对于在利益上与自己远远无关因而不想加以保护的那一阶级的利润,自然不会不愿意国王同样课以贡税。在那种愚昧时代,他们不懂得商人的利润无法对其直接课税,换言之,一切这种税的最后支付,都要落在消费者身上,此外还要加上一个额外负担,这种情况,他们那里懂得呢。

    与英国本国商人的利得比较,外国商人的利得,还遭更大的嫉视。因此,后者所税自然比前者更重。课税在外国商人与英国商人间有所区别,始于无知时代,以后,又由于独占精神,即要使本国商人在外国市场及本国市场占有利地位而存续下来。

    除上述区别外,古时关税,对于一切种类货物,不问其为必需品或奢侈品,也不问其为输出品或输入品,都平等课税。同是商人,为什么某种货物商人,要比他种货物商人享有更多特惠呢?为什么输出商人,要比输入商人享有更多特惠呢?这似乎是那时的想法。

    古时关税,分有三个部门。第一个部门,或者说,一切关税中行之最早的部分,是羊毛和皮革的关税。这种税,主要是或全部都是出口税。当毛织物制造业在英格兰建立时,国王怕毛织物输出,失去了他的羊毛关税,于是把这同一钩税,加在毛织物上面。其他两部门,一为葡萄酒税,系对每吨葡萄酒课税若干,称为吨税,一为对其他一切货物所课的税,系对货物的推定价格每镑课税若干,称为镑税。爱德华三世四十七年,对一切输出输入的商品,除课有特别税的羊毛、羊皮、皮革及葡萄酒外,每镑课税六便士。查理二世十四年,此税每镑提高至一先令,但三年以后,又由一先令缩减至六便士。亨利四世二年,又提高至八便士,后二年。又回到一先令。由此时至威廉三世九年止,此税一直为每镑税一先令。吨税及镑税,曾经议会依同一法令,拨归国王,称为吨税镑税补助税。镑税补助税,在一个长期内,都是每镑一先令,或百分之五,因此关税用语上所谓补助税,一般都是表示这种百分之五的税。这种补助税——现称旧补助税——至今仍照查理二世十二年制定的关税表征收。按关税表审定应纳税货物价值的方法,据说在詹姆士一世时代以前就使用过的。威廉三世九年、十年两次所课的新补助税,系对大部分货物增税百分之五。三分之一补助税及三分之二补助税两者合起来又组成另一百分之五。1747年的补助税,为对大部分货物课征的第四个百分之五。1759年的补助税,为对若干特定货物课征的第五个百分之五。除这五项补助税外,有时为救国家的急需,有时为依照重商制度原理,管制本国贸易,还有许多种税,课加在若干特定货物上面。

    重商制度一天一天地流行起来了。旧补助税,对输出货物及输入货物不分差别,一律课征。以后的四种补助税,以及其他不时对若干特定货物所课各税,除若干特殊外,则完全加在输入货物上面。对本国产品及国内制造品出口所课的旧时各税,大部分或则减轻或则完全撤废,而多数是完全撤废。这些货物的输出,甚且发给奖金。对输入而又输出的外国货物,有时则退还其输入时所完的税的全部,而在大多数场合,则退还其一部分。其输入时由旧辅助税所课的税,当其输出,只退还半额;但由以后的补助税及其他关税所课的税,当其输出时,对于大部分货物,则全部发还。此种对于输出所给的越来越大的好处以及对于输入所加的阻碍,不蒙其影响的,主要只二三种制造原料。这些原料,我们商人及制造业者,都愿其尽可能便宜地到达自己手中,并尽可能昂贵地到达他们外国敌手及竞争者的手中。为了这个缘故,所以有时允许若干外国原料,免税输入,例如西班牙的羊毛、大麻及粗制亚麻纱线。有时对国内原料及殖民地特产原料的输出加以禁止,或课以重税。比如,英国羊毛的输出是禁止的;海狸皮、海狸毛及远志树胶的输出,则课以较重的税,英国目占领加拿大及塞尼加尔以来几乎获得了这些商品的独占。

    我在本书第四篇说过,重商学说对于民众的收入,对于一国土地劳动的年产物,并不怎么有利。对于君主的收入,也不见得比较有利,至少,在那种收入仰赖关税的范围内是如此。

    这种学说流行的结果,若干货物的输入,完全被禁止了。于是,输入商乃迫而走私;在某种场合,走私完全行不通,而在其他场合,所得输入的,亦至有限。外国毛织品的输入,完全被阻止了;外国丝绒的输入,也大大减少。在这两场合,能由这些物品输入而征得的关税收入,完全化为乌有了。

    课于许多外国进口物品从而阻止英国消费这些物品的重税,在许多场合,只不过奖励走私,而在一切场合,却把关税收入减少,使少于课征轻税所能收到的数额。绥弗特博士说,在关税的算术上,二加二不是四,有时只能得一;他这议论,对我们现在所说的重税,是十分允当的。假若重商学说,没在多数场合,教我们把课税用作独占手段,不把它用作收入手段,那么,那种重税就决不会被人采用了。

    对国内产物及制造品输出有时所给的奖励金,及对大部分外国货再输出所退还的税金,曾引起许多欺诈行为,并且引起了最破坏国家收入的某种走私。如一股所知道的,为要得到奖励金或退税,人们往往把货物载在船上,送出海口,马上又由本国其他沿海地方上陆。关税收入由奖励金及退税招致的短缺,非常的大。其中一大部分落到欺诈者之手。至1755年1月5日为止的那一年度的关税总收入,计达五百零六万八千镑。由这总收入中支出的奖励金(虽然该年度对谷物还没发给奖励金),达十六万七千八百镑。按照退税凭证及其他证明书所付的退税金,达二百一十五万六千八百镑。此两者合计,共达二百三十二万四千六百镑。把这一大金额除去,关税收入就不过二百七十四万三千四百镑。再由此额扣除官吏薪俸及其他开支的关税行政费用二十八万七千九百镑,该年度关税纯收入,就只有二百四十五万五千五百镑了。这样,关税行政费,相当于关税总收入百分之五与百分之六之间,相当于扣除奖励金及退税后的剩余部分的百分之十以上了。

    因为对于一切输入货物几乎都课以重税,所以我国进口商,对走私输入力求其多,而对报关输入则力求其少。反之,我国出口商,有时为了虚荣心,装作经营免税货物的巨商,有时为了获取奖励金或退税,其所报关输出的,往往超过他们实际输出的数量。因为这两方面欺诈的结果,我国的输出,就在海关登记簿上,显得大大超过了我国的输入,这对以所谓贸易差额衡量国民繁荣的政治家们,真给予了一种说不出来的快感。

    一切输入货物,除极少数特别免税品外,都课有一定关税。假若输入某种未载入关税表的货物,此货物就凭输入者宣誓的申报,对其价值每二十先令课以四先令九又二十分之九便士的关税,即约略相当于前述五种补助税或五种镑税的比例的关税。关税表所包含的极其广泛,种类繁多的商品,都被列举其中,有许多而且是不大使用、不为一般所知道的。以此之故,某种货物,应属于那个品目,应课以何种税率,常常无从确定。这方面的差错,往往使税吏失败,并常常使输入者感到很大麻烦与苦恼和花很大费用。所以,就明了、正确及分别清楚各点说,关税实远不若国内消费税。

    为使社会大多数人民,按照他们各自费用的比例,提供国家收入,似乎不必要对于费用所由而支出的每项物品课税。由国内消费税征取的收入,与由关税征取的收入,在想象上是同样平等地由消费者负担的。然而国内消费税,则只课加于若干用途极广消费极多的物品上。于是,许多人有这种意见,以为如果管理适当,关税也可同样只课于少数物品上,而不致亏损公家收入,而且可给对外贸易带来很大的利益。

    英国用途最广消费最多的外国货,现在主要是外国葡萄酒和白兰地酒,美洲及西印度所产的砂糖、蔗糖、酒、烟草、椰子,东印度所产的茶、咖啡、磁器、各种香料及若干种类纺织物等。这种种物品,恐怕提供了现在关税收入的大部分。现在对外国制造品所课的税,如把刚才列举的外货中若干货物的关税除外,那就有一大部分,不是以收入为目的而征收,却是以独占为目的而征收,即要在国内市场上,给本国商人以利益。因此,撤废一切禁令,对外国制造品课以根据经验可给国家提供最大收入的适度的关税,我国工人,可依然在国内市场上保持有很大的利益,而现在对政府不提供收入以及仅提供极少收入的许多物品,到那时亦会提供极大的收入了。

    一种重税,有时会减少所税物品的消费,有时会奖励走私,其结果,重税给政府所提供的收入,往往不及较轻的税所能提供的收入。

    当收入减少,是由于消费减少时,唯一的救济方法,就是减低税率。

    当收入减少,是由于奖励走私时,那大抵可以由两种方法救济:一是减少走私的诱惑,一是增加走私的困难。只有减低关税,才能减少走私的诱惑;只有设立最适于阻止那种不法行为的税收制度,才能增加走私的困难。

    根据经验,国产税法防止走私活动,比关税法效果大得多。在各税性质许可的范围内,把类似国产税的税政制度,用于关税方面,那就能大大增加走私的困难。这种变更轻而易举,许多人是设想得到的。

    有人主张,输入应完纳关税的商品的进口商,可把这些商品搬进他自己所备的货栈,或寄存国家所备的货栈,一听他自决,不过,在国家货栈保管的场合,其锁钥当由海关人员执掌,海关人员未临场,他不得擅开。假若这商人把货物运往自己的货栈,那就当立即付税,以后决不退还;并且,为确定那货栈内所存数量与纳税货物数量是否相符,海关人员得随时莅临检查。假若他把货物运往国家货栈,以备国内消费,不到出货时可不必纳税。如再输往国外,则完全免税;不过,他必须提供适当的保证,担保货物定要输出。此外,经营这些货物的商人,不论其为批发商或零售商,随时都要受海关人员的访问检查,并且还须提示适当的凭证,证明他对自己店铺中或货栈中全部货物,都付了关税。英国现在对于输入蔗糖、酒所课的所谓国产税,就是依此方法征收;这种管理制度,不妨扩大到一切输入品的课税,只要这些税,与国产税同样,只课在少数使用最广、消费最多的货物上。如果现在所说的一切种类货物,都改用这种方法征收,那要设备十分广大的国家货栈,恐怕是不容易吧;况且,极精细的货物,或者,在保存上非特别小心注意不可的货物,商人决不放心寄存在别人的货栈内。

    假若通过这种税务管理制度,就是关税相当的高,走私亦可大大阻止;假若各种税时而提高,时而减低,提高能给国家提供最大收入就提高,减低能给国家提供最大收入就减低,老是把课税用作收入的手段,而不是用作独占的手段,那么,只须对使用最广、消费最多的少数货物课以关税,其所得似乎就有可能至少与现在关税纯收入相等,而关税还可因此成为和国产税同样单纯、同样明了、同样正确。在这种制度下,现在国家由外货再输出(实则会再输入以供国内消费)的退税所蒙受的收入上的损失,就可完全省免了。这项节省,数额非常的大,再加上对国产货物输出所给奖励金的取消——这些奖励金事实上没有一种是以前所付的某某国产税的退税——,其结果,关税纯收入,在制度变更以后,无疑至少可和其未变更以前相等。

    假若制度这样的变更,国家收入上并无何等损失,全国的贸易及制造业,就确要获得非常大的利益。占商品最大多数的未课税商品的贸易,将完全自由,可来去运销于世界各地,得到一切可能得到的利益。这些商品,包含有一切生活必需品及一切制造品的原料。生活必需品既是自由输入,其在国内市场上的平均货币价格必低落,因此,劳动的货币价格亦必在此限度内低落,但劳动的真实报酬却不至减少。货币的价值,和它所能购买的生活必需品的数量相称,而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则与它所能换得的货币数量全然无关。劳动货币价格低落,国内一切制造品的货币价格,必然伴着低落,这一来,国内制造品,就可在一切国外市场上获得若干利益了。若干制造品,因原料自由输入,其价格可降低更大。假若中国及印度生丝能够无税输入,英格兰丝制业者,就比法兰西意大利的丝制业者,能更低廉地出卖其制品。在那种场合,外国丝绒的输入,就没有禁止之必要了。本国制造品的廉价,不但会保证我国商人,使能占有国内市场,而且能大大支配国外市场。就连一切课税品的贸易,亦会比现在有利得多。假若这些商品,因输往外国,由国家货栈取出,由于在这种场合,一切税都蠲免,那种贸易,就完全自由了。在此制度下,各种货物的运送贸易,将享有一切可能得到的利益。假若这些货物由国家货栈取出,是供国内消费,那就因为输入商前此在未找着机会把货物卖予商人或消费者时,没有垫付税金的义务,所以和那一经输入就要垫付税金的场合比较,他这时就能以更廉的价格,出卖其货物了。这样,在同一的税率下,就连有税的消费品的外国贸易的经营,也会比现在获得大得多的利益。

    罗柏特·沃尔波尔有名的国产税案的目的,在对葡萄酒及烟草设立一种与上面所提议的无大出入的税制。他那时向议会提出的提案,虽只含有这两种商品,但依一般推想,那只是一种更广泛计划的绪端。因此,与偷运商人利益结合在一块的营私党派,对这提案,掀起了一种极不正当的反对骚闹。这骚闹的猛烈程度,使首相觉得非撤回那提案不可,而且以后再也没有人敢继起提议这个计划了。

    对于由外围输入为国内消费的奢侈品所课的税,有时虽不免落在贫民身上,而主要则是归中产及中产以上的人民负担。如外国葡萄酒、咖啡、巧克力糖、茶、砂糖等的关税,都属此类。

    对于国内产出、国内消费的较廉奢侈品,所课的税,是按照各人费用的比例,很平均地落在一切阶级人民身上。贫民付自身消费的麦芽、酒花、啤酒、麦酒的税;富者则付自身及仆婢所消费的各该物的税。

    这里,须注意一件事,下层阶级人民或中层阶级以下人民的全部消费,在任何国家,比之中层阶级与中层阶级以上人民的全部消费,不但在数量上,即在价值上,亦大得多。与上层阶级的全部费用比较,下层阶级的全部费用,要大得多。第一,各国的全部资本,几乎都是用作生产性劳动的工资,而分配干下层阶级人民。第二,由土地地租及资本利润所生收入的大部分,都是用作仆婢和其他非生产性劳动的工资及维持费,每年分配于这阶级。第三,资本利润中有若干部分,是属于这阶级,作为使用自己资本所得的收入。小商店店主、店伙乃至一切零售商人每年挣得的利润额,到处都是非常之大,并在年收入中,占有一个极大的部分。第四,甚至土地地租中的若干部分,亦属于这一阶级,而在此若干部分中,一大部分为比中层阶级略低些的人所有,一小部分为最下层阶级人民所有,因为普通劳动者,有时亦保有一两亩的土地。这些下层阶级人民的费用,就各个人分开来看,虽是极小,但就全体合拢来看,却常占社会全费用中的一个最大部分;一国土地劳动年产物中,把下层阶级所消费的除去,剩下来供上流阶级消费的,在数量上,在价值上,都总是少得多。因此,主要以上流阶级人民的费用为对象的税,比不分彼此地以一切阶级的费用为对象的税,甚至比主要以下层阶级费用为对象的税,其收入一定要少得多。换言之,即以年产物的较小部分为对象的税,比不分彼此地以全部年产物为对象的税,甚至比主要以较大部分年产物为对象的税,一定要少得多。所以,在以费用为对象的一切课税中最能提供收入的,就要算以国产酒类及其所用原料为对象的国产税;而国产税的这一部门,很多或者说主要是由普通人民负担。就以1775年互月5日为终止期的那个年度说,这一部门的国产税总收入,计达三百三十四万一千八百三十七镑九先令九便士。

    不过,我们要记住一件事;应当课税的,是下层阶级人民的奢侈费用,而不是他们的必需费用。对他们必需费用,要是课税,其最后支付,要完全由上层阶级人民负担,即由年生产物的较小部分负担,而不由年生产物的较大部分负担。在一切场合,此种税必会提高劳动工资,或者减少劳动需要。不把那种税的最后支付加在上层阶级身上,劳动价格决无从提高;不减少一国土地劳动年产物,即一切税最后支出的源泉,劳动需要决不致减少。劳动需要由这种税而减少的状态不论是怎样,劳动工资都不免要因此提高到没有此种税的场合以上。并且,在一切场合,这提高的工资的最后支付,必定要出自上层阶级。

    酿造发酵饮料及蒸馏酒精饮料,如不是为着贩卖,而是为自家消费,在英国都不课国产税。这种免税,其目的虽在于避免收税员往私人家庭作讨厌的访问与检查,其结果却常使此税的负担,加在富者方面的过轻,加在贫者方面的过重。虽然自家蒸馏酒精饮料,不甚通行,但有时亦有。在乡下,许多中等家庭及一切相当富贵的家庭,都在酿造他们自用的啤酒。他们酿造强烈啤酒所费,比普通酿造者每桶要便宜八先令。普通酿造者对其所垫付的一切费用及税金,都要得有利润。所以,和普通人民能够饮用的一切同质饮料比较,这些人家所饮的,至少每桶要便宜九先令或十二先令,因为普通人民到处都感觉向酿酒厂或酒店零购所饮啤酒较为便当。同样,为自家消费而制造的麦芽,虽亦不受收税人员的访问和检查,但在这场合,每人却须纳税七先令六便士。七先令六便士等于麦芽十蒲式耳的国产税,而麦芽十蒲式耳可以说是节俭家庭平均全家男女儿童所能消费的数量。可是,飨宴浩繁的富贵家庭,其家人所饮用麦芽饮料,不过占其所消费的全部饮料的一小部分。但也许因为这个税,也许因为其他原由,自家制造麦芽,竟不及自家酿造饮料那样通行。酿造或蒸馏自用饮料的人,不必纳制造麦芽的人所纳上述的税,其正当理由何在殊难想象。

    往往有人说,对麦芽课以较轻的税,其所得收入,会比现在对麦芽、啤酒及麦酒课以重税所得的未得多。因为,瞒骗税收的机会,酿酒厂比麦芽制造场要多得多讲且,为自己消费而酿造饮料的人,免纳一切的税,而为自己消费而制造麦芽的人,却不能免税。

    伦敦的黑麦酒酿造厂,普通每套特麦芽,成酒两桶半以上,有时成酒三桶。各种麦芽税,每夸特六先令;各种强烈啤酒及淡色啤酒税,每桶八先令。因此,在黑麦酒酿造所,课在麦芽、啤酒及谈色啤酒上的各种税,对麦芽每夸特的产额,计达二十六先令及至三十先令。在那打算以普通乡村为销售对象的乡村酿造所,每夸特麦芽的产额,很少在强啤酒二桶及淡啤酒一桶以下,而且往往有产出两桶半强啤酒的。淡啤酒所课各税,计每桶一先令四便士。所以,在乡村酿造所,对一夸特麦芽的产额,所加于麦芽、啤酒及淡色啤酒的各种税,常为二十六先令,而在二十三先令四便士以下的很少。就整个王国平均计算,对一夸特麦芽的产额,所加于麦芽、啤酒及淡色啤酒上的各种税,恐不能少于二十四先令或二十五先令。

    但是,撤废一切啤洒税淡色啤酒税,而把麦芽税加大三倍,即对麦芽每夸特的税由六先令提高至十八先令,据说,由这单一税所得收入,比较由现在各种重税所得收入会更多。

    1772年旧麦芽税收入…722,923镑11先令11便士

    附加税………356,776  79 3/41773年旧麦芽税收入…561,627  37 1/2

    附加税………278,650 153 3/41774年旧麦芽税收入…624,614 175 3/4

    附加税………310,745  28 1/21775年旧麦芽税收入…657,357  08 1/4

    附加税………323,785 126 1/4

    合计………,835,580 120 3/4

    四年的平均数958,895  30 3/10

    1772年地方国产税收入 1,243,128  53

    伦敦酿造厂税额……408,260  72 3/41773年地方国产税收入 1,245,808  33

    伦敦酿造厂税额……405,406 1710 1/21774年地方国产税收入 1,246,373 145 1/2

    伦敦酿造厂税额……320,601 180 1/41775年地方国产税收入 1,214,583  61

    伦敦酿造厂税额……463,670  70 1/4

    合计…… ………6,547,832 192 1/4

    四年的平均数… 1,636,958  9  1/2

    加入麦芽税平均数 …… 958,895镑 3先令340 3/16 便士

    两平均数的和… …2,595,853  7   9 11/11

    三倍麦芽税,即麦芽税每夸特由六先令提高至十八先令。此单一税将产出以下的收入:

    … 2.876,685 9   0 9/16

    对于前者的超过额……280,832 1   2 14/16

    不过,旧麦芽税中,含有苹果酒每半桶四先令的税及强啤酒每桶十先令的税。在1774年,苹果酒税收入只三千零八十三镑六先令八便士。这个税额,恐较平常税额稍少,因为该年度对苹果酒所课的税,都在平常收入额以下。对强啤酒课税虽重得多,但因该酒的消费不大,所以收入更不如苹果酒税。但是,为弥补这两种税的平常额,在所谓地方国产税项下,含有:一,苹果酒每半桶六先令八便士的旧国产税;二,酸果汁酒每半桶六先令八便士的旧国产税;三,醋每桶八先令九便士的旧国产税;四,甜酒或蜜糖水每加仑十一便士的旧国产税。这些税的收入,用以弥补上述麦芽税中所含苹果酒税及强啤酒税的收入,大概绰有余裕。

    麦芽不但用以酿造啤酒及淡色啤酒,而且用以制造下等火酒及酒精。假若麦芽税提高到每夸特十八先令,那以麦芽为一部分原料的那些下等火酒及酒精的国产税,就有低减若干的必要了。在所谓麦芽酒精中,普通以麦芽为其三分之一的原料,其他三分之二,有时全为大麦,有时大麦占三分之一,小麦占三分之一。走私机会与诱惑,在麦芽酒精蒸馏所里面,比在酿遣所或麦芽制造场内,要大得多。酒精容积较小而价值较大,所以走私机会多;其税率较高,每加仑达三先令十又三分之二便士,所以走私诱惑力强。增加麦芽税,减少蒸馏所税,就可减少走私机会与诱惑,使国家收入有更大的增加。

    因为酒精饮料,被认为有害于普通人民的健康,有害于普通人民的道德,所以英国过去某时期,曾以妨碍这种饮料的消费为政策。依此政策,对蒸馏所课税的低减,不应过大,以致降低此种饮料的价格;酒精的高价,要使其依旧不变,而同时,麦酒、啤酒这一类无碍健康而又能鼓舞精神的饮料,则要使其大大降价。这样,人民现在怨声最大的租税负担,就可得到部分的减轻,同时国家收人亦可大大增加。

    达文南特博士对现行国产税制度上的这种改变,表示反对,但他的反对意见,似没有何等根据。据他所说:依这一变革,现在很平等地分配于麦芽制造者、酿造者及零售业者利润上的国产税,在它影响利润的范围内,将全然归由麦芽制造者负担了;酿造者及零卖业者可由酒的加价取回其税额,麦芽制造者却不容易做到这层;并且,对麦芽课以这么高的税,势必减低大麦耕地的地租及利润。

    就相当长的时期说,没有一种税能够减低特定职业的利润率;任何职业的利润率,一定常与邻近的其他职业保持相当的水准。现在的麦芽税、啤酒税及淡色啤酒税,决不会影响商人在这些商品上的利润;他们可从增加酒价收回所付的税额,并外加一定的利润。固然,一种税加在货物上,可能使此货物昂贵,从而减少此货物的消费。但麦芽的消费,在于酿成各种麦芽酒。对每夸特麦芽征收十八先令的税不会使酒的价格比征收二十四先令或二十五先令的税更贵;反之,这些酒的价格,说不定还可因此减低一些。其消费,与其说会减少,倒不如说会增加。

    为什么酿造者,现在能在酒精增高的价格上,收回二十四先令,二十五先令,有时乃至三十先令,而麦芽制造者要在麦芽增高的价格上收回十八先令,却更困难呢?这是不容易理解的。固然,麦芽制造者,对麦芽每夸特不是垫付六先令的税,而是垫付十八先令的税;但酿造者现在却要对其酿造所用的麦芽每夸特垫付二十四先令,二十五先令,有时甚至三十先令的税。麦芽制造者垫出较轻的税,断乎不会比酿造者现在垫出较重的税,还要不便。任何麦芽制造者,不会常在仓库保存这么多的麦芽存货,使得卖出这数量的存货,比酿酒者卖出其通常在酒窖中所保存的啤酒、淡色啤酒存货,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前者收回他的资金,往往可与后者同样迅速。麦芽制造者因垫付较重的税而感到的不便,可很容易救济,只要给他比现在给酿造者较长数月的时间来缴清税款就够了。

    凡不是减少大麦需要的原因,都决不会减少大麦耕地的地租及利润。设使改弦更张,把酿造啤酒和淡色啤酒的麦芽,每夸特税率,由二十四、二十五先令,减到十八先令,那不但不会减少需要,而且会增加需要及外,大麦耕地的地租及利润,是常须与其他同样肥沃和耕作得同样好的土地的地租利润大略相等的。如其较少,则大麦耕地的若干部分,将转作其他用途;如其较多,则更多土地将立即转来栽植大麦。当土地的某一特定产物的普通价格,可以说是独占价格时,对此所课的税,就必然会减少那土地的地租及利润。例如,葡萄酒的有效需要,常大感不足,因此,其价格和同样肥沃及耕作得同样好的土地的其他产物的价格比较,往往超过自然的比例;现在如对贵重葡萄酒这种产物课税,此税必然要减少葡萄园的地租及利润。因为,葡萄酒的价格已经达到了通常上市葡萄酒量所能达到的最高价格;那个数量不减,其价格即不会再高;那种土地既不能转用以生产其他同样贵重的产物,如果缩减那上市数量,损失还要更大,所以,赋税的全部负担,要落在地租及利润上,确切地说,要落在葡萄园的地租土。当有人提议课砂糖以新税时,我国蔗糖栽植者常常说,此税的全部负担,不会落在消费者身上,而要落在生产者身上,过去课税以后,他们从不能把砂糖价格提高,超过未税以前。可是,未税以前,砂糖价格似乎已是一种独占价格了,所以,他们引来证明砂糖为不适当课税对象的论据,恐怕正好表示那是适当课税的对象;独占者的利得,随时都是最适于课税的。至于大麦的普通价格,却从没有成为一种独占价格;大麦耕地的地租及利润,对于同样肥沃和耕作得同样好的其他土地的地租及利润,也从没有超过其自然的比例。课于麦芽、啤酒及淡色啤酒的各种税,从未减低大麦价格,从未减少大麦耕地的地租及利润。使用麦芽作原料的酿造者对麦芽所付的价格,曾在不断按照麦芽税的比例而增高,而这种税和课于啤酒、淡色啤酒的税,曾在不断提高那些商品的价格,或不断减低那些商品的质量。因此,这类税的最后支付,总是归消费者负担,而不是归生产者负担。

    由制度的这种改革而可能受到损害的,只有一种人,即为供自家消费的酿造者。但是,一般贫苦劳动者及工匠们所负担的重税,现在上层阶级部反得到了免除,那确是最不正当最不公平的;即使不实现这种制度上的变更,那种免除,也是应当撤废的。然而,从来妨碍这利国裕民的制度上的改革的,说不定就是这上层阶级的利益啊。

    除上述关税及国产税外,还有若干更不公平、更间接影响货物价格的税。法兰西称为路捐桥捐的,就是这种税。此在昔日萨克逊时代叫做通行税,其原来开征的目的,似与我国道路通行税及运河与通航河流通行税的目的相同,即用以维持道路与水路。这样的税,最宜于按照货物的容量或重量征收。在最初,这些税原为地方税或省税,用于地方或省方用途,所以在许多场合,其管理都是委托于纳税地方的特定市镇、教区或庄园,因为在设想上,这些团体,是会以这种或那种方法,负责实施此种税制的。可是往后在许多国家,对此全不负责任的君主,把此项税收的管理权,握在自己掌中。他虽在大多数场合,把税大大提高,但在多数场合,却完全不注意它的实施。假若英国的道路通行税,成了政府的一个资源,那我们看看许多国家的榜样,就会十之八九地料到它的结果的。这些通行税,结果无疑是由消费者支出;但消费者所付的税,不是按照他付税时他的费用的比例,不是按照他所消费货物的价值的比例,而是按照他所消费货物的容量或重量的比例。当这种税不按照货物的容量或重量征收,而按照其椎定的价值征收时,严格地说,它就成为一种国内关税或国产税,会大大阻碍一国最重要部门的商业,即国内贸易。

    若干小国,对于由水路或陆路通过其领土,而从一外国运往另一外国的货物,课有与此相类似的税。此税在一些国家称为通过税。位于波河及各支流沿岸的若干意大利小国家,由此税取得有一部分收入。这收入,完全出自外人。不妨害自国工商业,而由一国课加于他国人民的税,这也许是唯一的种类。世界最重要的通过税,乃是丹麦国王对一切通过波罗的海峡商船所课之税。

    象关税及国产税大部分那样的奢侈品税,虽完全是不分彼此地由各种收入一起负担,最终由消费货物纳税的人,不论这人是谁,无所取偿地为其支付,但却不常是平等地或比例地落在每个人的收入上。由于每个人的消费,是受他的性情支配,所以,他纳税的多寡,不是按照他的收入的比例,而是视他的性情为转移;浪费者所纳,超过适当比例,节约者所纳,不及适当比例。大财主在未成年期间,由国家保护获得了很大收入,但他通常由消费贡献给国家的,却极有限。身居他国者,对于其收入财源所在国的政府,可以说没在消费上作一点点贡献。假若其财源所在国,象爱尔兰那样,没有土地税,对于动产或不动产的转移,亦无何等重税,那么,这个居留异国者,对于保护其享有大收入的政府,就不贡献一个铜板。此种不公平,在政府就某些方面说是隶属于或依赖于他国政府的国家最大。一个在附庸国拥有广大土地财产的人,一般在这场合,总是宁愿定居在统治国。爱尔兰恰好是处在这种附庸地位,无怪乎,对外居者课税的提议,会在该国大受欢迎。可是,一个人要经过怎样的外居,或何种程度的外居,才算是应当纳税的外居者,或者说,所课的税,应以何时开始何时告终,求其确定,恐怕不免有点困难吧。不过,我们如把这极特殊的情况除外,则由于此税所产生的各个个人在贡献上的不公平,很可能由那惹起不公平的情况,得到抵偿而有余;那情况就是,各个人的贡献,全凭自愿,对课税商品,消费或不消费,他可以完全自决。因此,如果此税的评定没有偏差,所税商品也很适当,纳税的人,总会比完纳他税少发牢骚的。当这种税由商人或制造者垫付时,最后付出此税的消费者,不久就会把它与商品价格混同起来,而几乎忘记自己付了税金。

    这种税,是完全确定的,或可以说是完全确定的。换言之,关于应付纳多少,应何时完纳,即关于完纳的数量及日期,都能确定,不会留下一点疑问。英国关税或他国类似各税虽有时显出不确定的样子,那无论如何,总不是起因于这些税的性质,而是起因于课税法律措辞不很明了或不很灵活。

    奢侈品税,大都是零零碎碎地缴纳,而且总是可能零零碎碎地缴纳,即纳税者什么时候需要购买课税品多少,就什么时候缴纳多少。在缴纳时间与方法上,这种税是最方便的或有可能是最方便的。总的来说,这种税符合前述课税四原则的前三原则,不下于任何其他税。可是,对于最后第四原则,就无论从那方面说,都是违反的。

    就此税的征收说,人民所纳多干实际归入国库的数目,常比任何它税来得大。可能惹起此流弊的,一共有四种不同情况。

    第一,征收此税,即在安排极其适当的场合,亦需要设置许许多多税关及收税人员。他们的薪俸与津贴,就是国家无所入而人民必须出的真正的税。不过,英国此种费用,还较其他大多数国家为轻,那是不能不承认的。就1775年1月5日为止的那个年度说,英格兰国产税委员管理下各税的总收入,计达五百五十万七千三百零八镑十八先令八又四分之一便士,这个金额,是花了百分之五点五的费用征收的,不过,在此总收入中,要扣除输出奖励金及再输出退税,这使其纯收入缩减到五百万镑以下。盐税也是一种国产税,但其管理方法不同,其征收所费,也大得多。关税的纯收入,不到二百五十万镑;征收人员薪傣及其他事件的费用,超过百分之十以上。但不论何处,海关人员的津贴,都比薪俸多得多,在若干港口,竟有多至两倍三倍的。因此,假若海关人员薪俸及其他开支达到了关税纯收入百分之十以上,那么,把征收此收入的全部费用合算起来,就要超过百分之二十或三十以上了。国产税的征收人员,几无何等津贴;又因这个收入部门的管理机构,为较近设立的机构,所以没象海关那样腐败。海关历时既久,许多弊害,相因而生,而且得到宽容。如果现在从麦芽税及麦芽酒税的征收的全部收入,都转向麦芽征收,国产税每年的征税费用,据料想可节约四万镑以上。如关税只对少数货物课征,而且依照国产税法征收,关税每年的征收费用,就恐怕可以节约得多得多了。

    第二,这种税,对于某部门的产业,是必然要惹起若干妨碍或阻害的。因为被税商品常因此提高价格,所以不免要在此限度内妨碍消费,从而妨害其生产。假若此商品为国产品或国内制造品,其生产及制造所使用的劳动就要减少。假若为外国商品,其价格因课税而腾贵,那在国内生产的同类商品,固然会因此能在国内市场获得若干利益,而国内产业就有更大部分转向这种商品的生产。但是,外国商品价格这样的腾贵,虽会使国内某特殊部门的产业受到鼓励,但其他一切部门的产业,却必然要受到阻害。伯明翰制造业者所买外国葡萄酒愈贵,他为买此葡萄酒而卖去的一部分金属器具或者一部分金属器具的价格就必然愈贱。与前此比较,这一部分金属器具对于他的价值减少了,促使他去增产金属器具的鼓励也减少了。一国消费者对他国剩余生产物付价愈昂,他们为买那生产物而卖去自己的一部分剩余生产物,或者说,一部分剩余生产物的价格就必然愈低。与前此比较,这一部分剩余生产物对于他们的价值减少了,促使他们去增加这一部分生产物的鼓励也减少了。所以,对一切消费品所课的税,都会使生产性劳动量缩减到在不税场合的自然程度以下:那消费品如为国内商品,则被税商品生产上所雇用的劳动量缩减;如其为外国商品,则缩减的为外国商品所由而购买的国内商品生产上所雇用的劳动量。此外,那种税,常会变更国民产业的自然方向,使它转向一个违反自然趋势的方向,而这方向大概都是比较不利的方向。

    第三,走私逃税的企图,常常招致财产的没收及其他惩罚,使走私者陷于没落。走私者违犯国法,无疑应加重惩罚,但他常常是不会违犯自然正义的法律的人,假若国法没把大自然从未视为罪恶的一种行为定为罪恶,他也许在一切方面,都可以说是一个优良市民。在政府腐败,至少犯有任意支出、滥费公币嫌疑的国家,保障国家收入的法律,是不大为人民所尊重的。所以,如果不干犯伪誓罪而能找到容易安全的走私机会,许多人是会无所迟疑地进行走私的。假装着对购买走私物品心存顾忌,尽管购买这种物品是明明奖励人家去侵犯财政法规,是明明奖励几乎总是和侵犯财政法规分不开的伪警罪,这样的人,在许多国家,都被视为卖弄伪善,不但不能博得称誉,却徒使其邻人疑为老奸巨滑。公众对于走私行为既如此宽容,走私者便常常受到鼓励,而继续其忏若无罪的职业如果税收法律的刑罚要落在他头上,他往往想使用武力来保护其已经惯于认为自己正当的财产。在最初,他与其说是犯罪者,也许不如说是个粗』心的家伙,但到最后,他就屡屡对于社会的法律,出以最大胆、最坚决的侵犯了。而且,走私者没落了,他前此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资本亦会被吸收到国家收入中或稳交收入中,而用以维持非生产性的劳动。这一来,社会的总资本就要减少,原来可由此得到维持的有用产业亦要减少。

    第四,此税的施行,至少使经营课税商品的商人,得服从税吏的频繁访问和讨厌检查,这样,他有时无疑要受到某种程度的压迫,而通常总是不胜其苦恼与烦累。前面说过,烦累虽然严格说来,不算是费用,但为免掉烦累,人是愿意出费用的,所以烦累确与费用相等。国产税法,就其设定的目的说,是比较有效果的,可是在这点上,它却比关税更招人讨厌。商人输入课税商品时,如已付过关税,再把那货物搬往自己货栈中,那在大多数场合,就不会再受海关人员的烦扰。如货物由国产税课税,情形就不是如此;商人不断要受稽征人员的检查与访问,而随时得与他们周旋。因此之故,国产税比关税更不为人所欢喜,征收国产税的人员,亦更不为人所欢喜。有人说,国产税稽征人员,其执行职务,虽然一般地说,也许不比海关人员环,但因为他们的职务,迫使他们常常要找邻人的麻烦,所以大都养成了海关人员所没有的冷酷性格。然而这种观察,十之八九是出于那些从事秘密买卖的不正商人。他们的走私,常为国产税人员所阻止、所揭发,于是出此以讽刺。

    不过,一有了消费品税,就几乎免不了这种对于人民的不便。就这种不便说,英国人民所感受的,并不比政费和英国一样浩大的国家的人民所感受的来得大。我们这个国家,当然未达到完善之境,处处有待改良;但与各邻国相比,它却是同样良好或者较为优良。

    若干国家,由干认为消费品税是对商人利润所课的税,所以货物每卖一次,就课税一次。其意以为,进口商或制造商的利润如果课税,那么,介乎他们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商人的利润,似乎要同样课税,始得其平。西班牙的消费税,仿佛就是依此原则设定的。这种税,对于一切种类动产或不动产的每度变卖,最初抽税百分之十,后来抽百分之十四,现在抽百分之六。征收此税,不但要监视货物由一地向他地转移,而且要监视货物由一店铺向他店铺转移,所以不能不有许多的税务人员。此外,有了此税,须忍受税吏不时访问检查的,不仅是经营某几种特定货物的商人,一切农业者,一切制造业者,一切行商坐贾,都在检查访问之列。实行此税的国家,其大部分地域,都不能为销售远方而生产。各地方的生产,都须和其邻近的消费相适应。乌斯塔里斯把西班牙制造业的没落,归咎于这消费税;其实,西班牙农业的凋落,亦可归咎于此税,因为此税不但课于制造品,而且课于土地原生产物。

    在那不勒斯王国,亦有同类的税,对一切契约价值,从而对一切买卖契约价值,征抽百分之三。不过此两者都比西班牙税为轻,并且该王国大部分城市及教区,都允许其付纳一种赔偿金,作为代替。至于城市教区征取此赔偿金的方法,听其目便,大概以不阻碍那地方的内地商业为原则。因此,那不勒斯的税,没有西班牙税那样具有毁坏性。

    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各地通行的划一课税制度——只有少数无关重要的例外——几乎使全国内地商业及内地沿海贸易,完全自由。对内贸易的最大部分货物,可由王国的一端运往他端,不要许可证、通过证,也不受收税人员的盘请、访问或检查。虽有若干例外,那都是无碍于国内商业的任何重要部门的。沿海岸输送的货物,固然要有证明书或沿海输送许可证,但除煤炭一项外,其余几乎都是免税的。由税制划一而取得的这种对内贸易的自由,恐怕就是英国繁荣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每一个大国,当然是本国大部分产业生产物的最好最广泛的市场。假若把同一的自由扩张到爱尔兰及各殖民地,则国家的伟大和帝国各部分的繁荣,说不定要远过于今日呢。

    在法国,各省实行的各种税法,不但需要在国家边界,而且需要在各省边界,设置许许多多稽征人员,以阻止某种货物的输入,或对那货物课以一定税额。这一来,国内商业就要受到了不少的妨害。有若干省,对于盐税,得缴纳一种赔偿金代替;而在其他各省,则完全豁免。在全国大部分地方,赋税包收人享有烟草专卖权利,而在若干省,不实施烟草专卖。与英格兰国产税相当的税,其情况各省大不相同。有若干省不收此税,而代以一种赔偿金或其同等物。在其他征收此税且采用包税制度的各省,还有许多地方税,那些税的实施,只限于某特别城市或特别地区。至于与我国关税相当的税,则分法国为三大部分:第一,适用1664年税法,而称为五大包税区的各省,其中包括皮卡迪、诺尔曼及王国内地各省的大部分;第二,适用1667年税法,而称为外疆的各省,其中包括边境各省的大部分;第三,所谓与外国受同等待遇的各省,这些省,许与外国自由贸易,但与法国其他各省贸易时,所受关税待遇,亦与外国相同。如阿尔萨斯、茨图尔、凡尔登三个主教管区,如邓扣克、贝昂那、马赛三市,都属于这个部分。在所谓五大包税区各省(往时关税分为五大部门,每部门原来各成为一特定承包的对象,所以有这个称呼:现在,这各部门已合而为一了)及所谓外疆各省,都各设有许多地方税,那些税的征收,限于某特定城市或特定地区。称为与外国受同等待遇的各省,亦征有某些地方税,马赛市特别是如此。这种种税制如何阻碍国内商业,以及为守护实行这些税的各省各区的边界必要增添多少收税人员,这可不言而喻,无待细述。

    除了这复杂税制所生的一般约束外,法国对于其重要性仅次于谷物的产物,即葡萄酒的贸易,在大多数省还加有种种特殊约束。这些约束的产生,是由于某些特定省区葡萄园所享有的特惠,大于其他各省。产葡萄酒最出名的各省,我相信,就是在葡萄酒贸易上受约束最少的各省。这些省所享有的广泛市场,鼓励它们,使它们在葡萄的栽培土,在葡萄酒的调制上,能实行良好的管理方法。

    然而这种花样复杂繁多的税法,并非法国所特有。米兰小公国,共分六省;关于若干种类的消费品,各省各定有特别的课税制度。而比较更小的帕马公爵领土,亦分有三、四省,各州亦同样有其各别的课税制度。在这样不合理的制度之下,如不是土壤特别肥沃,气候非常调适,这些国家,恐怕早就沦为最贫穷最野蛮国家了。

    对消费品所课的税,有两种征收方法,其一由政府征收,在这场合,收税人员由政府任命,直接对政府负责,并且政府的收入,随税收不时的变动,而年各不同。又其一则由政府规定一定额数,责成赋税包收者征收,在这场合,包收者得自行任命其征收员,此种征收员虽负有按照法律指定方法征税的义务,但是受包收者监督,对包收者直接负责。最妥善、最节约的收税方法,决不是这种包税制度。包收者除垫付规定税额、人员薪俸及全部征收费用外,至少还须从收入税额中,提取和他所拿出的垫款,所冒的危险,所遇的困难,以及应付这非常复杂事务所必要的知识与熟练相称的利润。政府如自己设置象包收者所设的那样管理机构,由自己直接监督,至少这种利润——常为一个非常大的巨额——是可以节省的。承包国家任何大项税收,必须有大资本或大信用。单为了这条件,这种事业的竞争,便会局限于少数人之间。况且,持有相当资本或信用的少数人中,具有必要知识或经验的,更为少数。于是这另一条件,就把那竞争局限于更少数人之间。此有资格竞争的最少数人知道,他们彼此团结起来,于自己更有利益,于是大家不为竞争者,而为合作者,在包税投标的时候,他们所出的标额,就会远在真实价值以下。在公家收入采用包收制的国家,包收者大概都是极富裕的人。单是他们的富,已够惹起一般人的嫌恶;而往往与这类暴发财富相伴的虚荣,以及他们常用以炫耀其富裕的愚蠢的卖弄,更会增大人们的嫌恶。

    公家收入的包收者对惩罚企图逃税者的法律,决不会觉得过于苛刻。纳税者不是他们的人民,他们自无所用其怜恤,并且,纳税者即普遍破产,如发生于包收满期的次日,他们的利益,亦不会受大影响。在国家万分吃紧,君主对其收人的足数收到定是非常关心的时候,赋税包收者很少不乘机大诉其苦,说法律知不较现行加厉,付出平常的包额,也将无法办到。在此国家紧急关头,他们是有求必应的;所以,这包收税法,就一天苛酷一天。最惨忍的税法,常常见于公家收入大部分采用包收制的国家;而最温和的税法,则常常见于君主直接监督征收的国家。君主虽再愚暗,对于人民的怜悯心情,也一定远过于包税人。他知道,王室恒久的伟大,依存于其人民的繁荣;他决不会为一时之利而破坏这繁荣。在赋税包收者,情形就两样了;他的昌盛,常常是人民没落的结果,而不是人民繁荣的结果。

    包税者,提供了一定金额,有时不但取得一种赋税的权利,而且取得对干课税品的独占权利。在法国,烟草税及盐税,就是以这种方法征收的。在此场合,包征者不仅向人民课取了一个过度的利润,而且课取了两个过度的利润,即包税者的利润,和独占者的更大利润。烟草为一种奢侈品,买与不买,人民尚得自由。但盐为必需品,各个人是不能不向包税者购买一定分量的;因为这一定分量,他如不向包税者购买,就会被认为是从走私者那里购买的。对这两商品所课的税,都异常繁重。其结果,走私的诱惑,简直不可抵抗;但同时由于法律的严酷,包税者所用人员的提防,受到诱惑的人,几乎可肯定总有破产的日子。盐及烟草的走私,每年使数百人坐牢,此外,被送上绞架的人数也很可观。然而税由这种方法征收,对政府可提供很大的收入。1767年,烟草包额为二千三百五十四万一千二百七十八利弗,盐包额为三千六百四十九万二千四百零四利弗。此两项包征,自1768年起,更约定继续六年。着重君主收入而轻视民膏民脂的人,恐怕都赞同这种征税方法。因此,在许多其他国家,特别是在奥地利及普鲁士领土内,在意大利大部分小国,对于盐及烟草,都设立了同种的赋税与独占。

    在法国,国王实际收入的大部分,来自八个源泉,即贡税、人头税、二十取一的税、盐税、国产税、关税、官有财产及烟草包征。最后五者,各省大抵都采用包征制,而前三者,则各地都置于政府直接监督及指导之下,由税务机关征收。就取自人民的数额的比例说,前三者实际归入国库的,要比后五者为多;后五者管理上更为虚糜滥费,那是世所周知的。

    现在法国的财政状态,似乎可以进行三项极显明的改革。第一,撤废贡税及人头税,增加二十分取一的税,使其附加收入,等于前两者的金额,这样,国王的收入,便得保存;征收费用,可以大减;贡税及人头税所加于下层阶级人民的烦累,会全然得到阻止,而且大部分上层阶级的负担,也不至比现在更重。前面说过,二十分取一的税,差不多与英格兰所谓土地税相类似。贡税的负担,最终要落在土地所有者身上,那是一股所承认的;人头税的大部分,乃按照贡税每镑若干的比率,课子贡税的纳税者,所以此税大部分的最后支付,也是由同一阶级人民负担。因此,二十分取一的税,即使按照贡税及人头税两税所提供的税额增加,上层阶级的负担,仍不致以此加重。不过,因现在贡税课于各个人的所有地及租户不很公平的缘故,一经改革,许多个人,就不免要加重负担。所以,现在享有特惠者的利害关系及由此利害关系出发的反对,恐怕就是最能阻止此改革及其他相类似的改革的障碍。第二,划一法国各地的盐税、国产税、关税、烟草税,即划—一切关税,一切消费税,这样,这些税的征收费用,便可远较今日为少,并且,法国的国内商业,亦得与英国国内商业同样自由。第三,把这一切税,全部归由政府直接监督指导的税务机关征收,这一来,包税者的过度利润,就加入国家收入中。可是,与上述第一种改革计划同样,由个人私利出发的反对,亦很够阻止这最后二种改革计划的实现。

    法国的课税制度,在一切方面,似乎都比英国为劣。英国每年从八百万以下的人民,征取一千万镑税款,绝未闻有什么阶级受到压迫。据埃克斯皮利神父搜集的材料,及《谷物法与谷物贸易论》著者的观察,法国包括洛林及巴尔在内,人口约共二千三百万乃至二千四百万,这个数目,将近有英国人口三倍之多。法国的土壤及气候,是优于英国的。法国土地的改良及耕作,是远在英国之先的,所以凡属需要长久岁月来建造和累积的一切事物,例如大都市以及城市内乡村内建筑优良、居住舒适的房屋等,法国都胜于英国。没有这种种利益的英国,还能不大费周折地征收赋税一千万镑,法国总该可以不大费周折地征收三千万镑吧。然而根据我手边最好但我承认是极不完全的报告,法国1765年及1766年输归国库的全收入,只在三亿零八百万利弗乃至三亿二千五百万利弗之间,折合英币,尚未达到一千五百万镇。以法国人民的数目,照英国人民的同一比例纳税,吾人可期望其能得三千万镑。上述金额还不到三千万镑的半数,然而法国人民所受捐税的压迫,远甚于英国人民,那是世所公认的。不过,欧洲除英国外,法国还算是有最温和最宽大政府的大帝国呢。

    在荷兰,课于生活必需品的重税,据说,曾破坏了该国一切主要制造业。连渔业及造船业,恐怕也会逐渐受其阻害。英国对必需品所课的税很轻,没有任何制造业受过它的破坏。英国制造业负担最重的税,只有几种原料进口税,特别是生丝进口税。荷兰中央政府及各都市的收入,据说每年有五百二十五万镑以上。荷兰人口不能认为超过了英国居民的三分之一,因此,按人口比例计算,荷兰租税肯定是重得多了。

    在一切适当课税对象都课过了税之后,假若国家的急需状态,仍继续要求新税,那就必需对于不适当的对象课税了。因此,对必需品课税,并非荷兰共和政府的愚昧无知。由于共和国要取得独立,维持独立,所以平常虽然节约异常,但遇到费用浩大的战争,就不得不大事举债。加之,荷兰和西兰,与其他国家不同,为了保住其存在,换言之,为不给海水所吞没,就得花一项巨大费用,因而就得大大加重人民赋税的负担。共和的政体,似为荷兰现在的伟大的主要支柱。大资本家,大商家,或则直接参加政府的管理,或则间接具有左右政府的势力。他们由这种地位,取得了尊敬和权威,所以哪怕与欧洲其他地方比较,在这一国使用资本,利润要轻些;在这一国货出资金,利息要薄些;在这一国从资本取得的少许收入所能支配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要少些,但他们仍乐于居住在这一国。这些富裕人民定居的结果,尽管荷兰障碍繁多,该国的产业仍能在某种程度上活跃着。设一旦国家灾难发生,这共和国的政体陷于破坏,全国统治落于贵族及军人之手,这些富裕商人的重要性,因此全然消失,他们就不会高兴再住在不为人所尊敬的国家。他们会带着资本迁往他国,这一来,一向由他们支持的荷兰产业和商业,就立即要紧跟在资本之后而他适了。

    第三章  论公债

    在商业未开展、制造业未改进的未开化社会,对于仅能由商业及制造业带来的高价奢侈品还一无所知的时候,有大收入的人,象我在第三篇说过的那样,除了尽收入能维持多少人,使用以维持多少人外,再也不能有其他消费或享受收入的方法。一个大收入,随时都可说是对一大量生活必需品的支配力。在那种未开化社会状态下,那收入一般都是以一大量必需品,即粗衣粗食的原料,如谷物、牲畜、羊毛及生皮等物收进的。当时既无商业,又无制造业,所以这些物资的所有者,找不到任何东西,可以交换其消费不了的大部分物资;除了尽其所有,用以供人吃穿外,他简直无法处置其剩余。在此情况下,富者及有权势者的主要费用,就是不奢华的款客和不炫耀的惠施,而这种款客和惠施,我在本书第三篇也曾说过,是不容易使人陷于破产的。至于利己的享乐就不同了,虽至微末,追求的结果,智者有时亦不免于灭亡。例如斗鸡的狂热,曾经使许多人破了产。我相信,由上述性质的款待或惠施而败家的人,当不很多,但由铺张的款客和炫耀的惠施而败家的则为数极多。在我们封建的祖先之间,同一家族长久继续保有同一地产的事实,可充分表示他们生活上量入为出的一般性向。大土地所有者不断行着乡下式的款待,看来虽与良好的理财原则不可分离的生活秩序有所背离,但我们得承认他们至少也知道搏节,没把全部收入尽行消费掉。他们大概有机会卖掉其一部分羊毛或生皮取得货币。这货币的一部分,他们也许是用以购买当前环境所能提供的某种虚荣品及奢侈品来消费,但还有一部分,则常是照原样蓄藏起来。实际上,他们除了把节约的部分蓄藏着,也就不好再怎么处置。经商吧,那对于一个绅士是不名誉的;放债吧,当时早视为非义,而且为法律所不许,那是更不名誉的。加之,在那种强暴混乱的时代,说不定有一天会被赶出自己的住宅,所以,在手边藏蓄一点货币,以便那时候携带一些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逃往安全地带,是得计的。使个人以藏蓄货币为得计的强暴,更使个人以隐匿其藏蓄的货币为得计。动不动就有埋藏物发现,无主财宝发现,那可充分证明,当时藏蓄货币及隐匿藏蓄之事,是非常流行的。有一个时候,埋藏物简直成了君主的一个重要收入部分。然在今日,哪怕全王国的一切埋藏物,亦恐不够成为一个多财绅士的主要收入部门了。

    节约与藏蓄的倾向,流行于人民之间,也同样流行于君主之间。我在本书第四篇说过,在没有什么商业及制造业可言的国家,君主所处境地,自然会使他奉行蓄积所必要的节约。在那种境地,就是君主的费用,亦不能由他的虚荣心支配;他喜欢有一个华丽装饰的宫廷,但那个无知的时代,却只能给他提供一点无甚价值的小玩意儿。而这就构成他宫廷的全部装饰。当时是无常备军的必要的,所以,象其他大领主的费用一样,就连君主的费用,除了用以奖励其佃户,款待其家臣外,几乎没有用处。但是奖励及款待,很少会流于无节制,而虚荣则几乎都会流于无节制,因此,欧洲一切古代君主,无不善有财宝。即在今日,听说每个鞑靼酋长,还是积有财宝。

    在富有各种高价奢侈品的商业国内,君主自然会把他的收入大部分,用以购买这些奢侈品,象其版图内一切大土地所有者一样。他本国及邻近各国,供给他许许多多的各种高价装饰物,这些装饰物,形成了宫廷华丽但无意义的壮观。君主属下的贵族们,为了追求次一等的同种壮观,一方面打发其家臣,一方面让租地人独立,这一来,他们就渐次失掉了权威,以致与君主领土内其他大部分富裕市民,没有区别了。左右他们行为的浮薄热望,也左右他们君主的行为。在他领土内,个个富有者都在征逐这种享乐,怎能叫他一个人富而不淫呢?假使他没把怎么大的部分的收入用于享乐(他多半是如此),以致减弱国防力量,那么,超过维持国防需要那一部分的收入,是不能期望他不消费的。他平常的费用,就等于他平常的收入;费用不超过收入,就算万幸了。财宝的蓄积,再无希望;一旦有特别急需,需要特别费用,他定然要向人民要求特别的援助。1610年法兰西国王亨利四世死后,欧洲大君主中蓄有很多财宝的,据推测只有普鲁士现国王及前国王。君主政府不说,共和政府,为蓄积而行节约的事亦几乎是同样罕见的。意大利各共和国、尼得兰共和国都负有债务。伯尔尼联邦积有不少的财宝,但在欧洲是仅见的。瑞士共和国其他联邦,全无蓄积可言。崇尚某种美观,至少,崇尚堂皇的建筑物及其他公共装饰物,最大国王的放荡的宫廷,自不必说,就连那些小共和国看似质朴的议会议事堂也往往如此。

    一国在平时没有节约,到战时就只好迫而借债。战争勃发起来,国库中,除了充当平时设施所必要的经常费的款项外,没有其他款项。战时为国防设备所需的费用,须三倍四倍于平时,因此在战时的收入,也须三倍四倍于平时收入。即使君主马上就有一种办法,能按照费用增大的比例而增大他的收入——这几乎是不会有的——这增大收入的源泉,必出自赋税,而赋税的课征,大抵要经过十个月乃至十二个月,才有税款收入国库。可是,在战争勃发的瞬间,或者宁说,在战争似要勃发的瞬间,军队必须增大,舰队必须装备,防军驻在的都市必须设防,而这军队、舰队、防军驻在的都市,还须供给武器、弹药及粮食。总之,在危险临到的瞬间,就得负担一项马上就要的大费用;这费用是不能等待新税逐渐地慢慢地纳入国库来应付的。在此万分紧急的情况下,除了借债,政府再不能有其他方法了。

    由于道德原因的作用,这种使政府有借款必要的商业社会状态,使人民具有贷款的能力和贷款的意向。这种商业社会状态要是通常带来借款的必要,它也同样带来借款的便利。

    商人和工厂主众多的国家,必然有很多这样的人,不仅是他们自己的资本,而且有愿意以货币借给他们或以货物委托他们经营的人的资本,频繁地在他们手中通过,比不做生意、不从事生产事业,靠自己收入为生的私人的收入通过自己手中的次数,更要频繁。象上面所说那种私人的收入,经常每年只通过他自己手中一次。但一个商人,如从事那本利能迅速收回的商业,他的全部资本及信用,就往往每年会通过他手中三、四次。因此,一个商人多工厂主多的国家,必然有很多的人是愿意随时都能以巨额款项贷与政府。所以,商业国人民,都具有出贷能力。

    任何国家,如果没有具备正规的司法行政制度,以致人民关于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不能感到安全,以致人民对于人们遵守契约的信汪心,没有法律予以支持,以致人民设想政府未必经常地行使其权力,强制一切有支付能力者偿还债务,那么,那里的商业制造业,很少能够长久发达。简言之,人民如对政府的公正,没有信心,这种国家的商业制造业,就很少能长久发达。大商人大工厂主,如平时信任政府,敢把财产委托政府保护,到了非常时候,就也敢把财产交给政府使用。把款借给政府,绝不会减少他们进行商业及制造业的能力,反之,通常却会增大那能力。国有急需,大抵会使政府,乐于以极有利于出借人的条件借款。政府付与原债权者的保证物,得转移于任何其他债权者;并且,由于人民普遍信任政府的正义,那保证物大概能以比原价高的价格,在市场上买卖。商人或有钱者,把钱借给政府,可从此赚到钱,他的营业资本不但不会减少,反会增加。政府如允许他最先应募新借款,他大抵会视为一种特惠。所以,商业国人民,都具有贷款的意向或乐意。

    这种国家的政府,极易产生这秤信念,即在非常时期,人民有能力把钱借给它,而且愿意把钱借给它。它既预见到借款的容易,所以在平时就不孜孜干节约。

    在未开化的社会,既无大商业资本,亦无大制造业资本。个人把他所能节约的货币,都藏蓄起来;凡所藏蓄的货币,都隐匿起来;他这么做,因为他不相信政府的公正,并且怕他的藏蓄被知道了,被发觉了,立即就要被掠夺。在此种状态下,遇着危急的关头,能贷款给政府的必然很少,愿贷款给政府的简直没有。为君主者,预知借款的绝不可能,所以他就觉得,须为紧急关头预先节约。这种先见之明,把他节约的自然倾向加强了。

    巨额债务的增积过程,在欧洲各大国,差不多是一样的;目前各大国国民,都受此压迫,久而久之,说不定要因而破产!国家与个人同,开始借款时,通常全凭个人信用,没有指定特别资源或抵押特别资源来保证债务的偿还。在这种信用失效以后,它们继续借款,就以特别资源作抵押。

    英国所谓无担保公债,就是依前一方法借入的。它有一部分为全无利息或被认为全无利息的债务,类似个人记帐的债务;一部分为有利息的债务,类似个人用期票或汇票借入的债务。凡对特别服役所欠的债务,对尚未给付报酬的各种服役所欠的债务,陆军海军及军械方面临时开支的一部分,外国君王补助金的未付余额,海员工资的未付余额等,通常构成前一种债务。有时为支付这债务的一部分和有时为其他目的而发行的海军证券或财政部证券,构成后一种债务。财政部证券利』良,自发行之日算起;海军证券利息,自发行后六个月算起。英格兰银行,通过自动按照时价贴现这种证券,以及通过与政府议定以某种报酬条件替它流通财政部证券,即按额面价格收受该证券并支付其所应付的利息等办法,给该证券保持了价值,便利了流通,从而使政府能够常常借到巨额的这种公债。在法兰西,因无银行,国家证券有时须打百分之六十或七十的折扣出售。在威廉王大改铸币时代,英格兰银行认为应当停止其平常的业务,财政部证券及符契,据说要打百分之二十五乃至百分之六十的折扣买卖。其原因,一部分是革命甫定,新政府是否安定尚未可必;另一部分,则是英格兰银行没给予援助。

    此种手段行不通,而政府举债,需要指定或抵押国家特定收入来担保债务的偿还时,政府在不同时候,曾使用了两种不同的方法。有时这指定或抵押,限于短期,如一年或数年;有时,又定为永久。在前一场合,作为抵押的收入,据推想在限定期间内,足够付清所借货币的本金及其利息。在后一场合,作为抵押的收入,据推想只够支付利息或等于利息的永久年金,政府几时能偿还借入的本金,就偿清它。货币以前一方法借入,通称为预支法;以后一方法借入,则通称为永久付息法或简称为息债法。

    英国每年征收的土地税及麦芽税,政府逐年都依据不断插入课税法令中的借款条款加以挪用。这项款额,通常由英格兰银行垫付,收取利息,到税款陆续纳入国库时,逐渐收还。其所索利息率,革命以来,迭有变化,自百分之八乃至百分之三不等。如果某年度收入的税款,不够还清垫支的金额及其利息(此为常事),则此不足余额,取偿于次年度收入的税款。这样,国家收入中尚未用作担保的这唯一主要收入部门,经常每年在未收归国库之前,先已消费了。此与无打算的浪费者同,浪费者对其收入,每迫不及待,而预先出息借支;国家则不断向其代理人及经理人借款,不断为使用自己的货币而支付利息。

    在威廉王及大部分安妮女王时代,永久付息的借款方法,不象今日那么习见。那时候,大部分新税,只限于短期(仅四年、五年、六年或七年)征收,各年度国库的支出,大抵是得自预先挪用这些税收的借款。税收往往在限定期内,不够支付借款的本金及利息,于是就得延长收税年限,从而补足这项短额。

    1697年,依照威廉三世第八年第二号法令,将这些瞬将满期各税的征收年限,延至1706年8月1日,以弥补它们税额的不足。这就是当时所谓第一次总抵押或基金。归这基金负担的不足额,计达五百十六万零四百五十九镑十四先令九便士半。

    1701年,这些税以及其他若干税的征收年限,又因同~目的延长至171O年8月1日,是为第二次总抵押或基金。这次基金所负担的不足额,计达二百零五万五千九百九十九镑七先令十一便士半。

    1707年,这些税又延长至1712年8月1日,作为一种新公债的基金,是第三次总抵押或基金。由此抵押借入的金额,计达九十八万三千二百五十四镑十一先令九又四分之一便士。

    1708年,这些税(除去半额吨税、镑税这两种旧补助税,及由英格兰苏格兰合并协定而撤废的苏格兰亚麻输入税)征收年限又延长至1714年8月1日,作为一种新公债基金,是第四次总抵押或基金。由此抵押借入的金额,计达九十二万五千一百七十六镑九先令二又四分之一便士。

    1709年,这些税(除去吨税、镑税这二种旧补助税,这些补助税从那时候起与这新债基金完全没有关系)征收年限,为着同一目的,又延长至1716年8月1日,是第五次总抵押或基金。由此抵押借入之金额,计达九十二万二千零二十九镑六先令。

    1710年,这些税再延长至1720年8月1日,是第六次总抵押或基金。由此抵押借入的金额,计达一百二十九万六千五百五十二镑九先令十一又四分之三便士。

    1711年,这些税(到这时,已须供应四种预支的本息)及其他若干税,规定永久继续征收,作为支付南海公司资本利息的基金。该公司在同年度曾借给政府九百一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七镑十五先令四便士,用以还债及弥补税收的不足。这次借款,为当时所仅见的最大借款。

    就我所知,在此时期以前,为支付债务利息而永久课征的税收,只有为支付英格兰银行、东印度公司以及当时计划中的土地银行三者的贷款利息的各税(土地银行的贷款,只是一种拟议,未成事实)。这时,英格兰银行贷与政府的金额,为三百三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年息百分之六,计达二十万零六千五百零一镑十三先令五便士;东印度公司贷与政府的金额为三百二十万镑,年息百分之五,计达十六万镑。

    1715年,即乔治一世元年,依据该年十二号法令,那些担保英格兰银行年息的各税以及由这次法令定为永久征收的其他若干税,通通集为一共同基金,称为总基金。此基金不仅用以支付英格兰银行的年金,而且用以支付其他年金及债务。以后,依据乔治一世三年第八号法令,及五年第三号法令,此基金又增大,而当时附加的各税,亦同样定为永久的了。

    1717年,即乔治一世三年,依据该年第七号法令,又有其他数种税,被定为永久征收,构成又一个共同基金,称为一般基金。此基金所支付的年息,计达七十二万四千八百四十九镑六先令十便士半。

    这几次法令的结果,以前只短期预支的各税大部分,全都变成永久的了,而其用途,不在干支付连续由预支办法所借入款项的本金,而在于支付其利息。

    假若政府只用预支办法筹款,那它只要注意两点,数年之内,就可使公家收入从债务中解放出来:第一,不使基金在限定期间内负担的债务,超过其所能负担的数额;第二,第一次预支未偿清以前,不作第二次预支。但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都不能注意到这些。它们往往在第一次预支时,就对基金加以过度的负担;即或不然,也往往在第一次预支未偿清以前,就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的预支,而加重基金的负担。这样下去,指定的基金,就变得完全不够支付所借货币的本金及利息,于是就不得不单用以支付利息,或支付那等于利息的永久年金。象这样无打算的预支,必然会导致那破坏性更大的永久付息办法的采用。此例既开,公家收入的负担,就由一定期间,延续到无限期间,而遥遥无解放的日子。但是,在一切场合,由这种新方法能够筹到的款额,总比由旧的预支方法来得大。所以,人们一习知这新方法,每当国家万分吃紧之秋,一般都舍旧法而用新法。救目前的急难,是直接参与国事者的要图,至于公家收入的解放,那是后继者的责任,他们无暇顾及了。

    在安妮女王朝代,市场利息率,由百分之六降至百分之五;安妮女王十二年,宣布百分之五为私人抵押借款的最高合法利息率。英国大部分暂行税,变成了永久的,而分别拨充总基金、南海基金及一般基金后不久,国家的债权者,与私人债权者同,亦被说服接受百分之五的利息。这一来,由短期公债换为长期公债的借款的大部分,就产生了百分之一的节约,换言之,由上述三基金支付的年金的大部分,就节省了六分之一。此种节约,使得用作基金的各税,于支付所担保的各项年金后,剩有一个巨额剩余,构成此后减债基金的基础。1717年,此剩余额,计达三十二万三千四百三十四镑七先令七便士半。1727年,大部分公债的利息,进一步降到百分之四。1753年,更降到百分之三点五。1757年,又降到百分之三。于是减债基金,愈益增大了。

    减债基金虽为支付旧债而设,然而对于新债的征募,亦提供了不少便利。它可以说是一种补助基金,在国家有急需场合,即可用它弥补其他基金的不足以举债。至于英国是经常地用此基金来偿还旧债,或经常地用它另举新债,慢慢就会十分明白的。

    借款的方法有二,一是预支,一是永久息债。但介乎这两者之间的,还有其他两种方法,即有期年金借款方法和终生年金借款方法。

    在威廉国王及安妮女王朝代,往往以有期年金方法借入巨额货币,其期限有时较长,有时较短。1693年,议会通过一法案,以百分之十四的年金,即以十六年满期,年还十四万镑的年金,借款一百万镑。1691年,议会曾通过~法案,以今日看来可算是非常有利于债权者的条件,按终生年金方式借款一百万镑,但应募之数,不满该额。于是,翌年乃以百分之十四的终生年金借款,即以七年便可收回本金的条件借款,补此未满的额。1695年,凡购有此项年金的人,许其往财政部对每百镑缴交六十三镑,换取其他九十六年为期的年金,换言之,终生年金百分之十四与九十六年年金百分之十四的差额,以六十三镑卖出,或者说,以相当于四年半的年金卖出。但条件虽然如此有利,而因当时政府地位不稳,竟找不到几个买主。安妮女王在位年代,曾以终生年金及三十二年、八十九年、九十八年、九十九年的有期年金,借入款项。1719年,三十二年期的年金所有者,以其所有年金,换取等于十一年半年全的金额的南海公司股本;此外,对于那时候该年金应付未付的金额,亦发给等价的南海公司股本。1720年,其他长短不等的有期年金大部分,也都合为同一基金。当时每年应付的长期年金,计达六十六万六千八百二十一镑八先令三便士半。1777年1月5日,其剩余部分,即当时未募满的额,不过十三万六千四百五十三镑十二先令八便士。

    在1739年及1755年开始的两次战争中,由有期年金或终生年金借入的款极少。九十八年期或九十九年期的年金,所值货币,几乎与永久年金相等,所以有理由可设想其应能和永久年金借入同样多的款。但是,为家庭治财产及谋远久的人,购买公债,决不愿购买那价值不断减少的公债;而这种人又占公债所有者及购买公债者的最大部分。因此,长期限年金的内在价值,虽与永久年金的内在价值无大出入,但终没有永久年金那么多的购买者。新债的应募者,通常都打算尽快抛出其认购的公债,所以在金额相等时,他们都宁愿购买可由议会陵还的永久年金,而不愿购买不能赎还的长期年金。永久年金的价值,可以说是始终如一或差不多始终如一,所以和长期年金比较,它更便于转让。

    在上述两战争期间,有期年金或终生年金,都是除给与年金或利息外,还给新借款应墓者一种奖金,就是说,不是作为偿还所借货币的年金,而是作为对出借人的一种附加奖励。

    终生年金的授与,曾使用以下两种方法,即对各个别人终生给与的方法,和对一群人终生结与的方法。后者在法国用发明人的名字命名,叫做顿廷法。在年金是授与各个别人终身的场合,各受领年金者一旦死亡,国家收入即减轻了他这一部分负担。如按顿廷法授与,国家收入对此负担的解除,要到那一群中所有受领年金者都死了才实现;那一群人数,有时为二十人乃至三十人,就中后死者承受前死者的年金,最后生存者,则承受其一样全部的年金。设以同一收入抵押借款,用顿廷法总能比用个别人终生年金法借到更多的款。因为,未死者有承受全部年金的权利,哪怕金额相等,实比由个别人单独领取的年金有更大的价值。各个人对于自己的运气,天然有几分自信,这就是彩票生意成功的根据。由于此种自信心理,顿廷年金所卖得的价格,通常都高过其实际价值若干。因此之故,一国政府,如常使用年金办法借款,大概总是采用顿廷法。政府几乎总是采择能够筹到最多款项的方法,而不愿采用能够解除国家收入负担最速的方策。

    法国公债中由终生年金构成的部分,要比英国大得多。据波尔多议院1764年向国王提出的备忘录,法国全部公债,计达二十四亿利弗,就中,以终生年金借入的约为三亿利弗,即公债总额八分之一。此项年金,据估计每年达三千万利弗,相当于全部公债的估计利息一亿二千万利弗的四分之一。这种计算不大正确,我是十分知道的,但一个有这么重要地位的机关说这估计数字接近事实,我看,去真实的程度总该不远。英法两国借债方法上所生的差异,不是由于两国政府对干渴望解除国家收入负担的程度有所不同,而完全是由于出借人的见解及利益有所不同。

    英国政府所在地,为世界最大的商业都市,因此以款项贷与政府的人,大概都是商人。商人的贷出款项,其用意不在于减少其商业资本,反之,却在于增加其商业资本,所以,新债的债券,如不能以相当的利润卖出,他就不会应募那新债。但是,他贷出款项所购入的如不是永久年金,而是终身年金,那么,不论这终身年金是他自己的终身,或是其他人的终身,当其转售时,就难望有何等利润。不论是谁,购买与自己年龄相若、健康状态相当的他人的终生年金,总不愿出与购买自己的终生年金相同的价格,所以,以自己生命为基础的终身年金出卖,往往是不免要受到损失的。至于以第三者生命为基础的终身年金,固然对于买者卖者有同一价值,但其真实价值,在授与年金的那一瞬间,就开始减少了,而且在此年金存续的期间内日益减少。因此,终身年金,要想能与可以假定其真实价值总是一样或总不会有大出入的永久年金成为同样便于转让的资财,那是决难做到的。

    法国政府所在地,不是大商业都市,因而以款项贷与政府的人,就不家英国那样,大部分是商人。法国政府每有急需,多半是向那些和财政有关系的人,如赋税包征者,未经包给人的赋税的征收人员,宫廷银行家等,商量借款。这般人大抵出身微贱,因为有的是钱,所以常很骄傲。他们既不屑与同等身分的妇人结婚,而较有身分的妇人,也不屑与他们结婚,所以他们常决意过独身生活。他们自己既没有家庭,对于通常不大愿意往来的亲戚的家族,又漠不关心,所以他们只求自己一生好好度过去就完了,财产即身而止,那是无所介意的。此外,不爱结婚或其生活状况不宜或不便于结婚的富人的人数,在法国远较英国为多。对于这不大为后人打算,或者全不留意后人的独身者,以其资财换入一种不长不短、恰如其所希望的长期收入,那是再便利没有的。

    近代各国政府平时的经常费,多半是等于或者大约等于其经常收入;所以战争一旦发生,要政府按照费用增加的比例而增加收入,就不仅非其所愿,而且非其所能。它们之所以不愿,是因为突然增加如此巨额的税,恐伤害人民感情,使得他们嫌恶战争。它们之所以不能,因为战争所需费用不定,赋税应增加多少才够,没有把握。各国政府所碰到的这两层困难,如采行举债办法,就容易解决了。借债能使它们只要增税少许,就可逐年筹得战争所需的费用;并且,通过永久息债,它们可能以最轻微的增税,逐年筹得最大的款。在一大帝国中,住在首都的人,以及住在远隔战场地带的人,大都不会由战争感到何等不便,反之,他们却可优游安逸地从报纸上读到本国海陆军的功勋,而享其乐。这种享乐,是很可补偿他们战时所纳赋税对平时所纳赋税的小小超过额的损失的。他们通常都不满意和平的恢复,因为,那一来,他们那种享乐,便要中止;并且,战争再继续些时说不定就会实现的征服及国家光荣的无数虚望,也要消灭了。

    可是,和平虽然恢复了,在战争中加重的大部分赋税负担,却很少便告解除。那些赋税,都作了战债利息的担保。假若旧税和新税,干支付战债利息及开支政府经常费用外,尚有余剩,此余剩部分,也许会转作偿还债务的减债基金。不过,第一,此减债基金,纵不移作其他用途,一般也远远不够在和平可望其继续的期间内,偿付全部战债;第二,这基金几乎都被移用于其他目的。

    征收新税的唯一目的,就是在于偿付以此为担保的借款的利息。若有余剩,那余剩的部分,大概都是出乎意料或计划之外的,所以很少有很大的数额。减债基金的产生,通常都是由于以后应付利息减少,而很少由于收到的税额,超过应付利息或年金的数额。1655年的荷兰减债基金,1685年教皇领地的减债基金,通由利息减少而形成,所以,以这种基金偿还债务,往往不足。

    当国家升平无事,而有种种特别开支的必要时,政府每觉开征新税,不若挪用减债基金来得便利。不论开征任何新税,人民都会感到多少的痛苦,因而引起怨声,引起反对。课税的种类愈繁多,已课的各税愈加重,人民对于任何新税的怨声必愈嚣然,于是另课新税或加重旧税,就益形困难。至于暂时停止偿还债务,人民是不会马上感到痛苦的,因此也不致引起怨言,也不致引起不平之鸣。所以,挪用减债基金,常为摆脱目前困难的显然容易的方策。可是,公债所积愈多,研究如何缩减公债愈成为必要,而滥用减债基金,就愈危险、愈会导致毁灭。公债减少的可能性愈少,挪用减债基金来应付平时种种特别开支的可能性和必然性愈大。当一国国民已负担过度的赋税,除非迫于新的战争,除非为报国仇,除非为救国难,人民是不能再忍受新税的课征的。所以减债基金,常不免于滥用。

    英国自最初仰赖永久息债法那种破坏性方策以来,平时公债的减少,从来没和战时公债的增加相称。现时存在的巨额公债,大部分还是起源于从1688年开始并于1697年由里斯韦克条约结束的那一次战争。

    1697年12月31日,英国的长短期公债,计达二千一百五十一万五千七百四十二镑十三先令八便士半。其中有一大部分是由于短期预支,有一部分是以终身年金借入。所以不到四年,即在1701年12月31日以前,一部分就偿还了,一部分又归于国库,其额达五百一十二万一千零四十一镑十二先令四分之三便士。在如此短期内,偿还了如此多公债,实为前所未有。所以当时所余的公债,就不过一千六百三十九万四千七百零一镑一先令七又四分之一便士。

    在那次起于1702年而终于乌特勒克特条约的战争中,公债益形增大起来。1714年12月31日,公债数额计达五千三百六十八万一千零七十六镑五先令六又十二分之一便士。应募南海公司基金,又使公债增加。在1722年12月31日,公债数额达到五千五百二十八万二千九百七十八镑一先令三又六分之五便士。1723年起开始还债,但非常缓慢,到1739年12月31日,即在十七年太平无事的岁月中,所偿还公债,总共只八百三十二万八千三百五十四镑十七先令十一又十二分之三便士。那一年末,公债余额,还有四千六百九十五万四千六百二十三镑三先令四又十二分之七便士。

    1739年发端的西班牙战争,和紧接西班牙战争而起的法兰西战争,使公债益形加多。1748年12月31日,即该战争以埃·拉·查帕尔条约结束之后,公债数额已达七千八百二十九万三千三百一十三镑一先令十又四分之一便士。上述十七年太平无事岁月中的公债偿还颇,不过八百三十二万八千三百五十四镑十七先令十一又十二分之三便士;然而未满九年的战争所增加的公债额,却为三千一百三十三万八千六百八十九镑十八先令六又六分之一便士。

    在佩兰主政的时候,公债利息由百分之四减低至百分之三,于是减债基金增加,偿还了某一部分公债。1755年即最近战争勃发以前,英国长期公债为七千二百二十八万九千六百七十三镑。1763年1月5日,即媾结和约时,长期公债达一亿二千二百六十万三千三百三十六镑八先令二又四分之一便士,尚有无担保公债一千三百九十二万七千五百八十九镑二先令二便士。但是,由战争引起的费用,并不干媾结和约之日,便告终止,所以1764年1月5日,长期公债虽已增至一亿二千九百五十八万六千七百八十九镑十先令一又四分之三便士(就中一部分为新公债,一部分则为由无担保公债改成的长期公债),但根据一位博识著者所著的《英国商业及财政的考察》,该年度及次年度,还剩有九百九十七万五千零十七镑十二先令二又四十四分之十五便士的无担保公债。因此,据同一著者所述,在1764年,英国所有公债(包括长期公债及无担保公债)达到一亿三千九百五十一万六千八百零七镑二先令四便士。此外,授与1757年新公债应募者作为奖金的终身年金,按相当于十四年年金估计,约为四十七万二千五百镑;授与1761年及1762年新公债应募者作为奖金的长期年金按相当于二十七年半年金估计,约为六百八十二万六千八百七十五镑。以佩兰对国事的慎重与忠心,经七年太平无事的岁月,尚不能偿还六百万镑旧债,但在大约相同时间的战争中,却举借了七千五百万镑以上的新公债。

    1775年1月5日,英国长期公债为一亿二千四百九十九万六千零八十六镑一先令六又四分之一便士,无担保公债,除去一大笔皇室费债务后,为四百一十五万零二百三十六镑三先令十一又八分之七便士,两者合计共为一亿二千九百一十四万六千三百二十二镑五先令六便士。依此计算,在太平无事的十七年间所偿还的债务,仅及一千零四十一万五千四百七十四镑十六先令九又八分之七便士。然而,就是这么小的公债减少额,尚非全由国家经常收入的节余偿还的,有许多是以与国家经常收入全不相涉的外来款项偿还的。例如三年内对土地税每镑增加~先令的税款若干镑,东印度公司为获得新地区缴纳国家的赔偿金二百万镑,以及英格兰银行为更换特许状缴纳的十一万镑,都应算入此外来款项。他如由最近战争产生的若干款项,理应视为此次战费的扣除额,所以亦须附加在这外来的款项。主要如下:

    L S. d法国战利品收入…………… 690,449 18 9法国俘虏赔偿金……………  670,000 0 0由割让各岛而得的代价……   95,500 O 0合计……………………  1,455,949 18 9

    假若在这个金额上,加入查特姆伯爵及克尔克拉弗特所推算的余额,其他同类军费的节余,以及上述从银行、从东印度公司、从增加土地税所得的三项款项,其总额一定要大大超过五百万镑以上。因此,战争终结以后,由国家经常收入节余所偿还之公债,平均起来,每年尚未达到五十万镑。由于一部分公债的偿还,由干一部分终身年金的满期,由于由百分之四降至百分之三的利息的低减,和平以后,减债基金无疑是大大增加了;假若一直和平下去,现在说不定每年可以由那基金抽出一百万镑来偿还公债,而在去年就是偿还了一百万镑的。但是,皇室费的大债务,尚延而未付,而我们现在又要卷入新的战争中,这战争发展起来,其费用也许要和以前历次战争同样浩大。在这新战争告终以前所不免举借的新债,说不定要等于国家由经常收入节约所偿还的全部旧债。因此,想由现在国家经常收入节约所得,偿还所有的公债,简直是一种幻想了。

    据某著者主张:欧洲各债务国的公债,特别是英国的公债,是国内其他资本以外的另一个大资本;有这个资本,商业的扩展,制造业的发展,土地的开垦和改良,比较单靠其他资本所能成就的要大得多。可是,主张此说的著者,没有注意到以下的事实,即最初债权者贷与政府的资本,在贷与的那一瞬间,已经由资本的机能,转化为收入的机能了,换言之,已经不是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而是用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了。就一般而论,政府在借入那资本的当年,就把它消耗了、浪费了,无望其将来能再生产什么。固然,贷出资本的债权者,往往不仅仅收到了和该资本等价的公债年金,这年金无疑会偿还他们的资本,使他们能进行和从前一样或更大规模的实业或贸易,就是说,他们可卖出此年金,或以此年金作担保借款,向他人取得或借入等于或多于他们所贷与政府的资本的新资本。但是,他们象这样由他人取得或借入的新资本,以前一定是存在这国家中,并且与其他资本同样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一旦转入国家债权者手中时,虽然从某一方面来看,对这些债权者是新资本,但对该国家并不是新资本,那不过是由某种用途抽去转作其他用途的资本罢了。所以,就他们私人说,其贷与政府的资本,虽有所取偿,但就整个国家说,却无所取偿。如果他们不把这资本贷与政府,那国家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资本或年生产物,就有两份而不只一份了。

    当政府为开支政费,以当年未用作担保的赋税筹措收入时,人民收入的一定部分,只不过是从维持某种非生产性劳动,移来维持他种非生产性劳动罢了。人民用以付税的款项中,若干部分无疑是能由他们储蓄起来成为资本,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但其大部分大概是消费掉,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不过,国家费用在这么开销的场合,无疑会多少成为新资本进一步蓄积的阻碍,但不一定会破坏现存的资本。

    当国家费用由举债开支时,该国既有资本的一部分,必逐年受到破坏;从来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若干部分年生产物,必会被转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不过,在这种场合所征的赋税,较在前一场合为轻,所以,人民个人收入上的负担较少,而人民节约收入一部分以积成资本的能力,亦因此减损较少。和以本年度税收开支本年度费用的方法比较,举债方法,如果在较大程度上破坏旧的资本,也在较小程度上妨害新资本的获得或蓄积。在举债制度下,社会一般资本时时由政府滥费所意起的损失,是更容易由人民的节约与勤劳得到弥补的。

    不过,只在战争继续的期间内,举债制度才优于其他制度。要是战费总能从当年所征的收入来开支,那末,那非常收入所由而来的赋税,将不会继续到那一年以上。与举债制度比较,人民在这种制度下的蓄积能力,在战时虽较小,在平时则较大。战争不一定会惹起旧资本的破坏,和平则必会促成更多新资本的蓄积。在这种制度下,一般地说,战争总是比较很快就结束,比较不致于随便从事的。在战争继续期中,人民因困于战争的负担,不久便会对战争发生厌倦;政府为要迎合人民的意向,必会适可而止,不敢故事延长。战役之兴,繁重而不可避免的负担,是可以前知的,设无真实或确定的利益可图,人民当不肯借然主战。因此,人民蓄积能力不免多少受到损害的时期,是比较不常见到的,即使有那个时期,也是不会继续长久的。反之,蓄积能力强大的时期,要比在借债制度下长久得多。

    况且,债务一经增加,则由于增加的赋税,即在平时,其损害人民蓄积能力的程度,亦往往与上述征税制度在战时损害这种能力的程度不相上下。现在英国平时收入,每年达一千万镑以上。假若各种赋税都不曾用作担保,而且都管理得宜,那怕从事最激烈战争,亦无须借一个先令的新债即可够用。现在英国既已采用了有害的举债制度,所以居民个人收入在平时所受负担,居民蓄积能力在平时所受损害,竟与在最糜费的战争期间一般无二了。

    有人说,支付公债利息,有如右手支给左手。所有货币,都未流出国外,那不过把一国居民某阶级的收入一部分,转移到其他阶级罢了,国家不会因此比从前更穷一文。这辩解,全是基于重商学说的诡辩;著者对此学说已经加以详细的讨论,似乎无须再在这里赘述。此外,主张此说者认为,全部公债都是募自国人,此绝非事实;我国公债就有很大一部分是荷兰人及其他外国人的投资。即使全部公债没有外国人投资,也减少不了公债的弊害。

    土地及资本,是私人和公家一切收入的两个源泉。资本不论是用在农业上、制造业上或商业上,都是支付生产性劳动的工资。这两个收入源泉的支配,属于不同的两群人民,即土地所有者和资本所有者或使用者。

    土地所有者为了自身收入,必须修理或建筑其佃户的房屋,营造和维持其田庄的必要沟渠和围墙,从事其他应由地主举办或经营的种种改良,使其所有土地能保持良好的状态。但如果土地税繁多,以致地主收入大减;各种生活必需品税、便利品税繁多,以致该收入的真实价值大减,那地主就会弄得没有能力进行或维持这种种要花很多费用的改良。地主不能尽他的本分,租地人就也完全无能力尽他的本分。总之,地主的困难愈增加,该国的农业就必然要愈趋于荒废。

    如果各种生活必需品和生活便利品的税的征收,使资本所有者及使用者,觉得他们资本所得的收入,在某特定国家,不能购得同额收入在其他国家所能购得那么多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时,他们便会打算把他们的资本,移往其他国家。如果此类赋税的征收,使大部分或全部商人及制造业者,换言之,大部分或全部资本使用者,不断受税务人员恼人扰人的访问,那移居的打算,不久就要见诸实行了。资本一经移动,靠此资本支持的产业,将随着没落,而该国商业制造业,又将继农业归于荒废。

    土地和资本这两大收入源泉所生收入的大部分,如把它由其所有者即对每块特定土地的良好状态和对每项特定资本的良好经营都具有直接利益这一批人,移转到另一批没有这种直接利益的人(如国家的债权者)手中,久而久之,必定要惹起土地的荒芜和资本的滥费或迁移。国家的债权者,对于该国农业、制造业及商业的繁荣,从而对于土地的良好状态和资本的良好经营,无疑是具有一般利益的,因为那三者中任何一个如遭到失败或衰退,各种税收,就不够支付他应得的年金或利息。但是,国家债权者单就其作为国家债权者来说,对于某块特定土地的良好状态,对于某项特定资本的良好经营,是不感兴趣的。作为国家债权者,他对于这一特定土地或资本,既无所知,也无从视察,他不会留意到它们。土地或产业荒废了吧,他有时全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也不关心,因为这不会使他直接受到影响。

    举债的方策,曾经使采用此方策的一切国家,都趋于衰弱。首先采用这方法的,似为意大利各共和国。热那亚及威尼斯,是意大利各共和国中仅存的两个保有独立局面的共和国,它们都因举债而衰弱。西班牙似是由意大利各共和国学得此举债方策,而就天然力量说,它比它们尤见衰微(也许是因为它的税制比它们的税制更不明智)。西班牙负债极久。在十六世纪末叶以前,即在英格兰未借一先令公债的百年以前,该国即负有重债。法国虽富有自然资源,亦苦于同样债务的压迫。荷兰共和国因负债而衰弱,其程度与热那亚或威尼斯不相上下。由举债而衰微而荒废的国家,所在皆是,英国能独行之而全然无害么?

    说这些国家的税制,都较劣于我国,那是不错的,我亦相信其如此。但是,这里应当记住一件事,就是最贤明政府,在税尽了一切适当课税对象以后,遇有紧急需要,也不得不采行不适当的捐税。荷兰那样贤明的政府,有时也不得不象西班牙那样,仰赖一些不适当的税收。如果在国家收入所负的重担尚未解除以前,英国发生新的战争,又如果核战争在其发展的过程,所耗费用,也和最近战争同样多,那末,形势所迫,说不定会使英国税制,也变成象荷兰税制,甚至象西班牙税制那样的繁苛。不错,我国叨现行税制的恩赐,产业得无拘束地向上发展,因而,即在费用最大的战争中,似乎由各个人的节俭与明智行为所产生的积蓄,也够弥补政府所滥费的社会一股资本。最近战争所费之多,为英国历来战争所未有。但在此次战争结束时,全国农业和从前同样繁荣,制造业和从前同样兴旺,商业和从前同样发达。可见支持各该产业部门的资本,一定是和从前同样的多。和平恢复以来,农业更有改进,国内各都市各村落的房租益形增加,这是人民财富及收入增加的实证。大部分旧税,特别是国产税及关税等主要部门的收入,都年有增加,这是消费增加的明显证明,亦是消费所赖以维持的生产增加的明显证明。英国今日似乎毫无困难地担起半世纪以前谁都不相信它支持得了的重负。然而,我们切不可因此就冒昧断定,英国能支持任何负担,更不可过于自信,以为再重的负担,英国亦能不大困苦地支持得了的。

    当公债增大到某种程度时,公公道道地完全偿还了的实例,我相信几乎没有。国家收入上的负担,如果说是曾经全然解除过,那就老是由倒账解除的,有时是明言的倒账,常常是假偿还,但没有一次不是实际的倒账。

    提高货币名义价值,那是公债假偿还之名行倒账之实的惯技。例如,六便士的银币或二十枚六便士的银币,如依议会法令或国王布告,提高其名义价值为一先令或一镑,那么,依旧名义价值借入二十先令或银约四盎斯的人,在新名义价值下,只须银币二十枚或略少于二盎斯的银,便可偿还其债务。约一亿二千八百万镑的国债,即大约等于英国长期和短期公债合计的债本,如照此方法偿还,约须现币六千四百万镑就行了。象这样偿还债务实不过貌为偿还罢了,在实际,国家债权者应得的每一镑,都被骗去了十先令。可是,横受此种灾害的,不但是国家的债权者,私人的债权者,亦都受相应的损失。这对于国家的债权者,不但全无利益,在大多数场合,还要增加他们一项大损失。不错,国家的债权者,如借有他人的巨额债款,亦可依同一方法偿还,使其损失得到若干赔偿。可是,在多数国家中,以货币贷与国家的人,多半是富有者,他们对干其余同胞市民,多是属于债权者的地位,而不是属于债务者的地位。因此,这种貌为偿还的办法,对于国家债权者的损失,没有减轻,只有增大。国家受不到一点利益,而多数无事人民,却蒙受横灾。这种办法将使私人财产受一种最普遍、最有害的破坏,而在大多数场合,将使勤劳、节约的债权者吃亏,怠惰、浪费的债务者致富;这样,国家资本的大部分,将由能使这资本增益的人,转移到只知破坏这资本的人。国家如有必要宣布破产,正如私人有必要宣布破产时那样,光明正大和直言不讳的倒账,总是对债务者名誉损害最轻、对债权者利益也损害最轻的办法。国家为隐蔽实际倒账的不名誉,而出此容易识破又极端有害的欺瞒下策,那真是再笨没有啊!

    然而,国家无论古今,当有此必要时,往往采用这欺瞒的下策。在第一次罗马和迦太基战争终结时,罗马人减低阿斯(当时计算一切其他铸币以此为准)的价值,从含铜十二盎斯,减至含铜二盎斯,即把二盎斯铜赋予等于以前十二盎斯的名义价值。用这种方法,共和国前此所借的巨债,只须还其实额六分之一就行了。这样突然的巨大的倒账,照我们今日设想一定是要惹起极大的喧闹的;然而当时竟无此等表示。推其原因,是由于制定此贬值的法律,象其他一切关于铸币的法律那样,都由护民官提向民会,通过施行;那在当时,恐怕还是一种很得民心的法律。在罗马,象在古代其他共和国一样,贫民不断向富者和有权势者借债;富者和有权势者为要在每年选举时获得他们的选票,常以极高利息,贷款给贫民,此债务从未偿付,不久就积成了债务者不能偿付、他人亦无从代付的巨额。债务者惮于非常苛刻的诛求,往往迫而投票选举债权者推荐的候选人,没得到另外报酬。当时法律尽管严禁赠贿及收买,但候选人提供的报酬,及元老院不时颁发的谷物,仍为罗马共和国晚期贫穷市民赖以生活的主要资源。为要摆脱债权者的控制,这些贫穷市民不断要求取消他们所欠的全部债务,或要求通过他们所谓新案,即偿还积欠债务一部分就算还清全部债务的法案。因此,把一切铸币价值,减至其原先价值六分之一,使他们得以原先六分之一的货币,偿还其全部债务,这种法律,正是一种最有利的新案。富者及有权势者为要使人民满足,在许多场合,他们不得不同意此取消债务的法律及施行新案的法律。不过,使他们同意此等法律的,一部分虽不外上述理由,一部分则因他们自身是政府的主要领导者,他们想借此解除国家的负担,恢复国家的元气。用这种方法,一亿二千八百万镑的债务,一下子就减为二千一百三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镑六先令八便士了。在第二次罗马和迦太基战争期间,阿斯又经过两次的贬值,第一次是由含铜两盎斯减至一盎斯,第二次由一盎斯减至半盎斯,即减至本来价值二十四分之一。罗马的上述三次货币贬值,如合并一次实行,那末,象我国现币一亿二千八百万的债务,就可一下子减至五百三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镑十六先令八便士。那怕英国负债之巨,使用这种方法,也是马上可以偿还的。

    我相信,一切国家铸币的价值,都曾通过这方法,逐渐减到比原来价值越来越低,同一名义金额所含的银,都曾通过这方法逐渐减到比原来数量越来越少。

    为了同一目的,国家有时减低铸币的标准成色,即在铸币中搀以较大量的劣金。例如,照现行法定标准,每重一镑的银币,只能搀劣金十八本尼威特,若搀入八盎斯,这种银币一镑或二十先令,就与现币六先令八便士相当,而我国现币六先令八便士所含银量,就几乎提高至一镑的名义价值了。这种标准成色的减低,与法国人所谓增大价值,即直接提高货币名义价值,完全相同。

    这种直接提高货币名义价值的做法,常是公开的、明言的,而就其性质说,亦不得不如此。用此方法,较轻较小的铸币,取得了从前较重较大铸币的同一名称。反之,减低货币标准成色的做法,大概都是保守秘密的。用此方法,造币局发出和从前流通的同一名义价值的铸币,竭力设法使其重量、体积及外貌保持旧观,不易辨认,但其实际价值,却相去甚远。当法国国王约翰要偿还其债务,而减低铸币标准成色时,所有造币局的官吏,都得发誓保守秘密。以上两种做法,都是不正当的。不过,增大价值这个简单做法,是公然的、暴戾的不正行为,而减低标准成色,却是阴险的、欺诈的不正行为。所以后者一经发觉(决无长久保守秘密的可能)常比前者要惹起大得多的反感。铸币在大大增加名义价值以后,很少恢复其以前的重量,可是被极度减低其标准成色以后,却几乎常常又被恢复其以前的成色。因为在后者,除了恢复成色以外,再没有其他可平民愤的方法。

    在亨利八世当国之末,及爱德华八世当国之初,英国铸币不但提高了名义价值,同时并减低了标准成色。在詹姆士六世初年,同样的欺伪行为,亦曾行于苏格兰。此外,很多其他国家,也常常如此。

    英国国家收入的剩余部分,即开支了常年经费以后的剩余部分非常的少,想借此完全解除国家收入上的负担,不,想借此相当减轻那负担,似乎全然无望。所以,非国家收入大有增加,非国家支出大有缩减,这负担的解除,是永难实现的。

    实施比现在较为公平的土地税和房产税以及前章对于现行关税制度及国产税制度所提议的改革,也许可在不增加大多数人民的负担而只把这负担平均分配于全体国民的情况下,就可使国家的收入大大增加。然而,就是最乐观的设计者,也不敢希望,这样增加的收入,可以完全解除国家收入上的负担,或可使国家在太平无事时期,在解除负担方面,有这样的进展,以致在下次战争,可不增加公债或增加公债而有所取偿。

    如把英国本国税制,扩张到帝国所属各地,而不问那地方的居民是不列颠人或是欧洲人,这一来,收入或可望大有增加。然而,那是很难做得通的。据英国宪法原则,各地方在议会中所占议员席数,与其纳税额保有一定比例,今着扩张税制到一切属地,势必要承认那些属地在议会中,或如果我们要这样说的话,在帝国议会中,按照同一比例,加入其代表,否则就不免失之公允,就不免违背宪法原则。偌大的变革,似和许多强有力者的私人利益与大部分人民的固定成见有所抵触,求其实现,恐是极其困难,甚或万难做到的。然而,这种纯理论的著作,如果不妄来决定不列颠与各属地的统一是否可行,而只考察英国的课税制度,究竟能在什么程度上应用于该帝国一切属地;把它应用于帝国各属地,究竟可望得到多少收入,而这一种的统一,究竟干全帝国各地的繁荣幸福有何影响,也许没有什么不当之处吧。这样的空论,说得最坏,也只不过是一种新乌托邦,虽没有莫尔的旧乌托邦那么有趣,但总不致更为无用、更近于妄想吧。

    英国税收,有四个主要部门,即土地税、印花税、各种关税及各种国产税。

    就付纳土地税的能力说,爱尔兰无疑与不列颠不相上下,而美洲及西印度殖民地当有过之而无不及。地主在没有负担什一税或救贫税的地方,与课有此两税的地方比较,一定更有能力缴纳土地税。什一税如不折合金钱缴纳,而是征收实物,那比每镑实征五先令的土地税,要在更大程度上减损地主的地租。这种什一税,在大多数场合,总要相当于土地真实地租四分之一以上或相当于完全偿还农业资本及其合理利润后的残余部分的实物。假若除去一切代金及一切俗人保管的教会财产,不列颠及爱尔兰的教会什一税,全部将不下六、七百万镑。假若不列颠或爱尔兰没有任何什一税,地主就能多提供六、七百万镑土地税,但其负担却不会比他们大部分现在所受的更重。美洲是没有什一税的,自然很有能力纳土地税。固然,美洲及西印度的土地,大抵不是出租给农民的,以致课税没有地租簿可为根据。但在威廉及玛利四年,不列颠的土地税,也并没有根据任何地租簿,而是根据一种极不严密、极不正确的估价。因此,美洲的土地,用这种方法课税亦未常不可,否则就照最近米兰公国及奥地利、普鲁土和沙廷尼亚等国领地的办法,经过正确的丈量后,再依公平评价征税好了。

    在各属地推行印花税,那是显然没有困难的。在诉讼程序以及动产不动产移转契据形式相同或差不多相同的各地方,这种税就可同样照征,不必要何等更改。

    推广英国关税法于爱尔兰及各殖民地,如果同时也扩大其贸易的自由(就正义上说,应当如此),那对这两者都有最大的利益。现在抑制爱尔兰贸易的种种可恶的约束,以及对美洲产物所设的列举与非列举的区别,将因此完全消除。正如现在菲尼斯特尔海角以南各地,对美洲若干产物,开放其市场一样,该海角以北各地,亦将对美洲一切产物开放其市场。关税法这样划一之后,英帝国各地间的贸易,将如现在不列颠沿海贸易一样自由。而帝国对各属地所有产物,将在自己领土内提供一个巨大的国内市场。市场这么扩大起来,爱尔兰及各殖民地因增加关税所受的负担,是会立即得到补偿的。

    英国税制中必须加以若干修改以适应各属地特殊情况的,唯有国产税。爱尔兰的生产和消费,与不列颠具有同一性质,所以,可应用不列颠税制,而无须修改。至于美洲与西印度的生产和消费性质,就和不列颠大不相同了。把不列颠税制应用到这些地方,就必须加以若干修改,正如把这税制应用到英格兰产苹果酒啤、酒各州要修改一样。

    例如,美洲称为啤酒的发酵性饮料,占当地人民普通饮料的一大部分,因为那是由糖蜜制成,所以与英国所谓啤酒大不相同。那种饮料,只能保存数日,象英国啤酒那样,不能在大酿造所制造,贮以待售。每个家庭都要自己酿造自己所消费的,如自己烹煮自己的食物一样。但是,各私人的家庭,如果须和那些麦酒店主,以及以贩卖为目的的酿造家,同样受收税人员可厌的访问及检查,那是完全为自由所不许可的。假若为了公平的缘故,认为此饮料有课税的必要,那可对其制造原料,在该原料的制造场所课税;如果商业的情形,不容课此国产税,那就不妨在该原料输入消费它的殖民地时,课以进口税。对于输入美洲的糖蜜,除了英国议会所课每加仑一便士的税外,还有以其他殖民地的船舶输入麦萨诸塞特湾的糖蜜,每霍格彻德课八便士的州税,以及由北部各殖民地输入南卡罗林那的糖蜜,每加仑课五便士的州税。假若这些方法都感觉不便,那就可仿照英格兰不征收麦芽税的办法,各家庭随其人数的多寡,付纳一定金额;或可照荷兰各税的征收办法,各家庭按照其成员的年龄和性别的区别,每年付纳若干金额;或可按照德克尔所提议的英格兰一切消费品税的征收方法征收。他那方法,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对于消费迅速的东西,应用时不太方便,然而没有较好方法可用的场合,到底是不妨采用的。

    砂糖、甜酒及烟草,到处都不算做生活必需品,但到处几乎都是普遍的消费对象,因此对它们课税,那是再适当没有了。假若英国与各殖民地的统一实现,此种商品,可在其离开制造者或栽植者手中前课税。如果这种课税方法,对他们不大方便,那就可把这些商品,积存于制造所在地的公共货栈及它们以后可能运销的帝国港口的公营货栈,由其所有者及税务机关共同管理,不到交给消费者、国内零售商或输出口商的时候,概不纳税。当其由货栈提出出口,经出口商提出了适当保证,担保其确是出口,可以免税。如果英国与各殖民地的统一成功,英国现行税制不得不作若干修改的,恐怕主要就是关于这几种商品的税。

    把这种税制的施行扩展到帝国所属各地,其所能生出的收入总额,究竟有多少呢,要想得到相当正确的数字,无疑是不可能的。不列颠依此制度,对于八百万以下的人民,每年可征收一千万镑的收入。爱尔兰的人民,有二百万以上。据某次在美洲议会提出的报告,美洲十二同盟州的人民,有三百万以上。然而这种报告,恐不免有些夸张,借以鼓励其国民,或威吓我国人民。所以,我们可以这样假定:我国北美洲及西印度各殖民地人民,合计不过三百万,欧洲美洲的全部帝国人民,合计不过一千三百万。如果这课税制度,对于八百万以下的居民,能征收一千万镑以上的收入,那么,对干一千三百万居民,当可征收一千六百二十五万镑以上的收入。在这假定能产生的收入中,必须减去爱尔兰及各殖民地平常为开支政府经费而征收的收入。爱尔兰的行政费和军费连同公债利息,就1775年3月以前的两个年度平均计算,每年还不到七十五万镑。依据极正确的计算,在目下骚乱开始以前,美洲及西印度主要殖民地的收入,计达十四万一千八百镑。不过这个计算,未包括马里兰、北卡罗林那以及我国最近在大陆和岛屿方面所获得的领地的收入。这省略的结果,恐怕有三、四万镑的出入。为使数字简单起见,姑且假定爱尔兰及各殖民地开支行政费所必要的收入为一百万镑。在一千六百二十五万镑中,减除这一百万镑,尚剩有一千五百二十五万镑,可供帝国开支一般费用及偿付公债利息之用。如果英国由现在的收入中,平时可节约一百万镑偿付公债,则在此增加的收入中,就不难节约六百二十五万镑下来,偿付公债。况且,这一大笔减债基金,又因以前各年度既偿公债,不须支付利息,可逐年增大。减债基金这样急速的增加,在几年之内,就足够偿还全部公债,而完全恢复现在趋于消沉憔悴的帝国活力。与此同时,人民亦可从若干负担最重的赋税,即生活必需品税或制造原料税中摆脱出来。于是劳动的贫民,将能过较好的生活,以较廉的价格出卖劳动,并以较廉价格提供所产制的货物于市场。物价既廉,刚那种货物的需要增加,结果,生产那种货物的劳动的需要自将增加。劳动需要增加,劳动贫民的人数将会加多,其境遇亦会改善。这一来,他们的消费将增加,同时,对他们所消费的一切物品所课税的收入,也将因而增加。

    然而,由这种课税制度所生的收入,并不一定会立时按照被税人民人数的比例而增加。对于帝国领土内从未受惯此负担而刚开始受此负担的各属地,在若干时期内,一切应当从宽。并且,即在各处都尽可能严格地依法征收时,亦不会处处按照人民数目的比例产生收入。因为,在贫瘠地方,要付关税及国产税的主要商品的消费非常的少;而在居民稀少的国家,走私的机会,又非常的多。苏格兰的下层人民,饮用麦芽饮料的极少;麦芽、啤酒及淡色啤酒的国产税收入,按人民人数及税率(由于麦芽品质的差异,麦芽税税率英格兰与苏格兰不同)比例计算,苏格兰一定会比英格兰少得多。至于这些部门的国产税,我相信,漏税的程度,在这两国是不相上下的。课于酿造所的税及大部分关税,按人口比例计算,苏格兰要比英格兰少,这不但是因为被税商品在苏格兰消费较少,而且是因为走私在该地亦较易进行。爱尔兰的下层阶级人民,较苏格兰尤贫,而爱尔兰大部分地方的人口,则与苏格兰同样稀少。因此,按人口比例计算,爱尔兰被税商品的消费,比苏格兰更少,而走私的容易,则几乎与苏格兰相同。在美洲,在西印度,那怕是最下层阶级的白人,其所处境遇,亦比英格兰同一阶级人民好得多。他们对于通常爱好食用的一切奢侈品的消费,都比英格兰同一阶层人民所消费的多得多。固然,大陆南部各殖民地及西印度群岛的居民,大部分都是黑人,他们现在还是奴隶,其处境无疑比苏格兰或英格兰的最穷人民,还要恶劣。但是,我们切不可根据这种理由,就想象他们比英格兰的最下级人民,所吃的更坏,所泪费的轻税物品更少。为使他们好好工作,好好豢养他们,照料他们,那是他们主人的利益,正如好好喂养代劳牲畜,是牲畜所有者的利益。不论何处,黑人几乎与白人同样受有甜酒、糖蜜及针枞酒的配给,纵使对那些物品课以不太重的税,这配给恐怕是不会取消的。因此,按居民人数比例计算,美洲及西印度的被税商品的消费,恐怕不亚于英帝国任何地方。不错,按国土面积的大小比例计算,美洲的居民较苏格兰或爱尔兰要少得多,因而,那里走私的机会,也要大得多。但是,现在对于麦芽及麦芽饮料各税所征收的收入,如以单一的麦芽税代替征收,则国产税最重要部门的逃税的机会,几乎可完全杜绝。如果关税不课加于一切输入物品,而只局限于用途最广、消费最多的少数物品,又如果关税都按国产税税法征收,那么,走私的机会,纵不会全然杜绝,也要大大减少的。经过这两种显然非常简单非常容易的改革,按消费的比例计算,关税及国产税,那怕在人口最稀少的地方,也会生出和现在人口最稠密地方一样大的收入。

    有人曾这样说过:美洲人未保有金币,亦未保有银币,那个地方的内地贸易,全用纸币进行。间或有金银流到那里,又由交换我们的商品,全部送来英国了。没有金银,是不能纳税的。我们既已取得了他们所有的金银,再要榨取,怎样能够呢?

    然而,美洲现在金银的稀少,不是由于那个地方贫乏,也不是由于当地人民没有购买这些金属的能力。与英格兰比较,那里的劳动工资是那么高,而其食品价格又是那么低,假若他们大多数人民以购买更多金银为必要,为便利,他们一定是有力购买的。因此,这些金属的稀少,定是他们自动选择的结果,并非形势需要的结果。

    金币银币之所以成为必要或便利,不外为了进行国内国外的交易。

    本书第二编说过,各国国内交易,以纸币进行,和以金币银币进行,差不多有同一程度的便利。至少,在和平无事时是如此。美洲人即以比他们所能容易获得的多得多的资本,使用在土地改良上,也可得到利润;因此,尽量节省其剩余生产物中必须用以购买昂贵的金银的部分,用以购买职业用具、衣料、家具及开垦耕作必要的铁制农具等,换言之,不购入死的资本,而购入活的生产资料,在他们必定是便利的。殖民地政府发觉了,供给人民以足够或超过足够流通国内交易的纸币量,这对它们有利益。在它们之中,特别如宾夕法尼亚政府,往往以若干厘利息把纸币贷与人民,从而取得一项收入。其他如麦萨诸塞特政府,一有急需,便发行纸币,以供国用,往后,在对它便利的时候,按纸币逐渐下跌的市价,再予收回。1747年,该殖民地即依照此种方法,以相当于其所发行纸币十分之一的款,偿还其大部分的公债。节省国内交易上使用金银的费用,是殖民地人民的便利;供给一种媒介物,尽管会带来一些不利,但此费用由此节省,是各殖民地政府的便利。纸币过多,势必把金银驱出殖民地国内交易领域,正如纸币过多,曾把金银驱出苏格兰大部分国内贸易领域一样。在这两国,使纸币过多的,不是人民的贫乏,却是他们的企业心和计划精神。他们都希望把所有资财,用作活动的生产性资财。

    各殖民地与英国进行的对外贸易,所使用金银的多少,完全视需要的大小来决定。在不需要金银的场合,金银就很少见到,在需要金银的场合,一般总不愁没有金银。

    英国与产烟殖民地间进行的贸易,大概是以英国货物,先行赊与殖民地人民,经过相当长期之后,再取偿于有一定价值的烟草。以烟草支付,不以金银支付,对殖民地人民,比较便利;商人对和其往来的店家购买货物,不付金银,而付以他自己碰巧正在经营的他种货物,在商人方面,比较便利。这种商人,就不必为着准备临时的需要,在他营业资本中,划出一定额现金,保存不用。他可在店铺或货栈中,存储更多的货物,或者从事更大的营业。但是,一个商人的一切往来店家,都对他以他碰巧正在经营的一种货物偿付他们所卖给他的货物感到便利,那种事,毕竟是罕见的。不过,和弗吉尼亚及马里兰进行贸易的英国商人,却碰巧都觉得对于卖给这些殖民地的货物,以取烟草为酬比取金银来得便利。他们可从烟草牟取利润,而不能从金银得到何等利润。因此,在英国与此等产烟殖民地间进行的贸易,金银是极其少用的。马里兰及弗吉尼亚,无论对于国内贸易或对于国外贸易,几乎同样没有使用金银的必要。它们所拥有的金银,因此比美洲其他任何殖民地少。然而,就繁荣说,就富裕说,它们并不比一切邻近的殖民地差。

    在北部各殖民地,即在宾夕法尼亚、纽约、新泽西、新英格兰四州等地,输往英格兰的产物的价值,比它们为自己使用,及为其他殖民地使用(在这场合,它们担任运送人的职务)而由英格兰输入的制造品的价值来得小,因而,这项差额,就不能不以金银付给英格兰,而它们通常都能找到这项金银。

    产砂糖各殖民地每年输往英格兰的生产物的价值,比它们由英格兰输入的一切货物的价值要大得多。要是送往母国的砂糖及甜酒的代价,必须付给这些殖民地,那英国每年就不得不送出一巨额货币;于是,对西印度贸易,就要象某种政治家等所说,成为极端不利的贸易了。但事实是这样:许多产糖大农场的主要所有者,都住在英国。他们的地租,都是以他们自己农场的产物,即砂糖甜酒,寄送他们。西印度商人为自己在这些殖民地购入的砂糖及甜酒的价值,亦比他们每年在那里卖掉的货物的价值小。这个差额亦必然要以金银支给这些商人;然而,通常也是能够设法找到这项金银的。

    各殖民地偿付英国货款的困难与延滞的程度,和它们各别所欠数额的大小,并不成比例。北部各殖民地通常要把相当大的差额付给英国,而产烟各殖民地则或是全不给付,或是给付小得多的差额。但是,就一般而论,前者每能按期偿付,后者却不能按期偿付。我们向各产糖殖民地收取货款的困难,其大小程度,不是和这各殖民地应付差额的大小成比例,而是和它们所含荒地面积的大小成比例。荒地面积愈大,激使殖民地人民去从事超过他们自己资力所能经营的生意即开荒垦殖这个诱惑力愈大,他们就愈不容易付还欠债。反之,荒地面积愈小,刚结果正相反。就是由于这个原因,和那些土地已经完全耕种多年,以致没有余地可供殖民者投机的小岛,如巴道斯、安提瓜及圣克利斯托福等岛比较,尚存有极多荒地的牙买加这个大岛,其付款就比较不规则、比较不确定。最近格伦纳达、托巴戈、圣文逊特及多米尼加的获得,给这种投机,开了一个新的舞台;而这些岛屿最近付款的不规则与不确定,与牙买加这个大岛没有两样。

    因此,就大部分殖民地说,其金银之所以稀少,并不是由于贫乏。它们对活的生产性资本,有大需要,因此以尽量节省死的资本为便利,并以那与金银比较虽不合宜,但却廉贱的交易媒介为满足。这一条,它们就得以那部分金银的价值,转用在职业用具、衣料、家具及开垦耕作必要的铁制农具上了。在那些非金银货币莫办的交易部门,它们通常总能找到必要的金银以供使用。如果找不到的话,那也不是它们贫乏的结果,却是它们从事不必要的和过分膨大的企业的结果。它们对于偿付的拖延不定,不是它们贫乏了,却是它们发财的热望太过了。即使殖民地的税收,除用以开销当地行政费军事设备费以外的一切部分,统须以金银送往英国,它们亦必充分具有购买此必要金银的手段。在这场合,它们不过以其现在购买活的生产性资本的一部分剩余生产物,转用以购买死的资本罢了。固然,它们为了进行国内交易,不得不舍却廉贱的交易媒介,不得不使用昂贵的交易媒介,而购买这昂贵交易媒介的费用,可能多少抑制它们对于改良土地的过度冒险心与进取心;但是,美洲收入的任何部分,都不需要把金银送往英国,可以汇票汇寄。这汇票是向曾受委托代售美洲剩余产物的特定英国商人或公司开出而由其承兑的汇票,该商人或公司收到货物后,即按票额以货币把美洲收人缴交国库。这一来,美洲无须输出一盎斯金银,而一切都办理妥当了。

    爱尔兰及美洲应帮同英国偿还公债,那不是不公道的。英国的公债,原是支持由革命建立的政府而借的。赖这政府,爱尔兰的新教徒,才得在本国享有现在所享有的全部权力。他们的自由,他们的财产,乃至他们的宗教,才得有所保护。美洲若干殖民地,也赖这政府,才有其现在的特许状,现在的宪法。美洲一切殖民地人民所享有的自由、安全和财产,也是靠这政府。这公债的起因,不但是为了保护英国,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英国一切属地。特别是最近战争中所借的巨额公债,以及前一战争中所借大部分公债,其本来的用途,都是为了保护美洲。

    爱尔兰归并于英,除享有自由贸易的利益外,还会获得其他重要得多的利益,这利益会给有余裕地补偿其随归并而增加的赋税。苏格兰归并于英后,从来被贵族权力压迫的中下级人民,完全得到解放了。贵族权力在爱尔兰,压迫更甚,受其害者更多,如与英国合并,人民大部分会同样从贵族压迫之下得到解放。不同于苏格兰贵族,爱尔兰贵族的形成,不是由于门第财产那些自然的、可尊重的差别,而是基于最可憎的差别,即宗教的偏见及政治的偏见。这种差别最能助长压迫阶级的傲慢及被压迫阶级的憎恶与愤怒,使得同国居民间相互怀抱的敌意,大于异国人民间相互怀抱的敌意。假使爱尔兰不归并于英国,其居民在今后数十数百年间,也许还不会把自己看做同国的人民。

    在美洲各殖民地,从无专横贵族存在。但就是它们,如与英国合并,在幸福与安定方面,亦会增益不浅。至少,它们可由此免去在小民主政体下必然会发生的互仇和凶恶的党争,那党争往往分裂人民间的感情,并扰乱政府的安定。如果美洲完全与英国脱离关系——这脱离,非由这种合并加以防止,是很容易发生的——那党争一定会比以前凶暴十倍。在目前的扰乱开始以前,母国的强压力,常能抑制党争,使其不超过暴行及侮辱的范围。设无此强压力,恐怕不久就要诉诸暴力而演成流血惨剧了。隶于一个统一政府下的党派的精神,在一切大国,通常都是横溢于帝国的中心,在僻远地方,则较为冷淡。与首都隔远了,即与党争和野心的主要游涡隔远了,这样,对于各敌对党派的见解,一定会采取比较超然的态度,对于各党派的行动,一定会采取比较公正不偏的旁观态度。以目前而论,在苏格兰的党争,不象英格兰的党争那么激切;如果合并实现后,在爱尔兰的党争,大概会比苏格兰更为缓和;至于美洲各殖民地,则大概不久会出现那为英帝国任何属地所未曾见的和谐团结景象。固然,合并实现之后,爱尔兰及美洲各殖民地不免会受到重于现在的赋税负担,但如能勤勉地忠实地把国家收入用于偿还公债,不久,英国国家收入,就会缩减至足够维持平时设施的程度,而现在大部分的赋税,当不致继续征收下去。

    东印度公司获得的领土,无疑是属于国王的权利,也就是属于英国国家与人民的权利。那些领土,我们可使其成为另一个收入源泉,这源泉可能比上述各源泉还要来得丰富。与英国比较,据说,那些地方更丰饶,更广大,而就土地面积大小的比例说,地方更富裕,人口更稠密。要从那里抽取一大收入,大概不必另征新税,那里的赋税,已经征到十足的程度,甚至超过十足程度以上。比较妥当的办法,与其增加那些不幸人民的负担,无宁减低其负担;与其设新税以裕收入,无宁阻止大部分已收到的赋税的滥用与中饱。

    假若英国无法由上述各源泉,取得很大的增多的收入,那末,可采用的唯一办法,就是减少费用。英国在征税方法上,在国家收入的开支方法上,无疑尚有改良余地,不过,与其他邻国比较,至少不算不经济。英国平时的国防军事设备,较之势均力敌的欧洲任何国家,更为适中,所以想在这个项目上节省费用,似乎不可能。在目下的扰乱开始以前,英国花在美洲各殖民地的平时建设费,为数浩大,如果不能由这些殖民地取得何等收入,这项费用,无疑应该完全节省。不过,这些殖民地平时的经常费虽再大,和英国为防御它们作战所耗费的比较,却是微乎其微。前面说过,英国完全为保障殖民地而发生的最近战争,所费在九千万镑以上。主要为保障殖民地的1739年西班牙战争,及由此次战争结果惹起的法兰西战争,所费在四千万镑以上;这项费用的大部分,当然应由各殖民地负担。在这两次战争上,英国为各殖民地所费了的,大大超过前一次战争开始以前英国所负公债总额两倍以上。如果没有这几次战争,当时的公债,有可能完全偿还,或者已实际完全偿还了也说不定。如果不是为了这些殖民地,前一次战争,也许不致发生;后一次战争,则一定不会发生。英国支出了这么大的费用,就因为它认为这些殖民地是它的省份的缘故。然而,对于维持帝国,既未提供财力,又未提供武力的地方,决不能视为省份。它也许可以算是附属于帝国的一种壮丽华美的装饰吧。但帝国如果不能支持这装饰的费用,早就应当把它放弃;如果不能按照其支出的比例而增加收入,至少应当量入为出。要是各殖民地尽管拒绝纳税,却仍视为英帝国的省份,那将来防御殖民地的战争,恐怕不免还要耗去英国以前几次战争那么多的费用。百余年来,英国统治者曾以我国在大西洋西岸保有一个巨大帝国的想象,使人民引为快慰。然而这一个帝国,迄今仍只存在于想象中。不是帝国,只是建立帝国的计划,不是金矿,只是开发金矿的计划。这计划,在过去以至现在,已使英国耗费得太多了,设今后仍同样继续下去,将来费用一定极其浩大,而且,还收不到一点利润。因为,前面说过,殖民地贸易独占的结果,于人民大众是有损无益的。现在,我国统治者该实现自己一向所耽迷以及人民也许也同样耽迷的黄金梦了,如其不能,就应该自己先由那梦中醒过来,并使人民也醒过来。所作计划要是无法完成,自应及早放弃。英帝国的任何省份,如不能对全帝国的维持有所贡献,英国就该摆脱为防御那省份而支出的战费,摆脱任何维持那省份的平时民政或军事设施的费用,并努力使将来的企图与计划,适应它的实际。

  • 亚当·斯密《国富论》1-2

    序论及全书设计

    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来的物品。

    这类产物或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来的物品,对消费者人数,或是有着大的比例,或是有着小的比例,所以一国国民所需要的一切必需品和便利品供给情况的好坏,视这一比例的大小而定。

    但无论就哪一国国民说,这一比例都要受下述两种情况的支配:第一,一般地说,这一国国民运用劳动,是怎样熟练,怎样技巧,怎样有判断力;第二,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究成什么比例。不论一国土壤、气候和面积是怎样,它的国民每年供给的好坏,必然取决于这两种情况。

    此外,上述供给的好坏,取决于前一情况的,似乎较多。在未开化的渔猎民族间,一切能够劳作的人都或多或少地从事有用劳动,尽可能以各种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供给他自己和家内族内因老幼病弱而不能渔猎的人。不过,他们是那么贫乏,以致往往仅因为贫乏的缘故,迫不得已,或至少觉得迫不得已,要杀害老幼以及长期患病的亲人;或遗弃这些人,听其饿死或被野兽吞食。反之,在文明繁荣的民族间,虽有许多人全然不从事劳动,而且他们所消费的劳动生产物,往往比大多数劳动者所消费的要多过十倍乃至百倍。但由于社会全部劳动生产物非常之多,往往一切人都有充足的供给,就连最下等最贫穷的劳动者,只要勤勉节俭,也比野蛮人享受更多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

    劳动生产力的这种改良的原因,究竟在那里,劳动的生产物,按照什么顺序自然而然地分配给社会上各阶级?这就是本书第一篇的主题。

    不论一国国民在运用劳动时,实际上究竟是怎样熟练,怎样有技巧,怎样有判断力,在运用情况继续不变的期间,一国国民每年供给状况的好坏,总必取决于其国民每年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究竟成什么比例。我以后要说明,有用的生产性劳动者人数,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和推动劳动的资本量的大小及资本用途成比例。所以本书第二篇,讨论资本的性质,逐渐累积资本的方法,只及因为资本用途不同,所推动的劳动量亦不相同这几点。

    在劳动运用上已有相当程度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的不同国民,对于劳动的一般管理或指导,曾采取极不相同的计划。这些计划,并不同等地有利于一国生产物的增加。有些国家的政策,特别鼓励农村的产业;另一些国家的政策,却特别鼓励城市的产业。对于各种产业,不偏不倚地使其平均发展的国家,怕还没有。自罗马帝国崩溃以来,欧洲各国的政策,都比较不利于农村的产业,即农业,而比较有利于城市的产业,即工艺、制造业和商业。本书第三篇将说明,什么情况使人们采用和规定这种政策。

    这些计划的实行,最初也许是起因于特殊阶级的利益与偏见,对于这些计划将如何影响社会全体的福利,他们不曾具有远见,亦不曾加以考虑。可是,这些计划却引起了极不相同的经济学说。有的人认为城市产业重要;有的人又力说农村产业重要。这些不相同的学说,不仅对学者们的意见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而且君王和国家的政策亦为它们所左右。我将尽我所能,在本书第四篇详细明确地解释这些不同学说,并说明它们在各时代和各国中所产生的重要影响。

    要之,本书前四篇的目的,在于说明广大人民的收入是怎样构成的,并说明供应各时代各国民每年消费的资源,究竟有什么性质。第五篇即最后一篇所讨论的,是君主或国家的收入。在这一篇里,我要努力说明以下各点:第一,什么是君主或国家的必要费用,其中,哪些部分应该出自由全社会负担的赋税,哪些部分应该出自社会某特殊阶级或成员负担的特殊赋税。第二,来自全社会所有纳税人的经费是怎样募集的,而各种募集方法大抵有什么利弊。第三,什么使几乎所有近代各国政府都把收入的一部分,作为担保来举债,而这种债务,对于真实财富,换言之,对于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有什么影响。

    第一篇

    第一章  论分工

    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

    为使读者易于理解社会一般业务分工所产生的结果,我现在来讨论个别制造业分工状况。一般人认为,分工最完全的制造业,乃是一些极不重要的制造业。不重要制造业的分工,实际上并不比重要制造业的分工更为周密。但是,目的在于供给少数人小量需要的不重要制造业,所雇用的劳动者人数,必然不多,而从事各部门工作的工人,往往可集合在同一工厂内,使观察者能一览无遗。反之,那些大制造业,要供给大多数人的大量需要,所以,各工作部门都雇有许许多多劳动者,要把这许许多多劳动者集合在一个厂内,势不可能。我们要同时看见一个部门以上的工人,也不可能。象这种大制造业的工作,尽管实际上比小制造业分成多得多的部分,但因为这种划分不能象小制造业的划分那么明显,所以很少人注意到。

    扣针制造业是极微小的了,但它的分工往往唤起人们的注意。所以,我把它引来作为例子。一个劳动者,如果对于这职业(分工的结果,使扣针的制造成为一种专门职业)没有受过相当训练,又不知怎样使用这职业上的机械(使这种机械有发明的可能的,恐怕也是分工的结果),那末纵使竭力工作,也许一天也制造不出一枚扣针,要做二十枚,当然是决不可能了。但按照现在经营的方法,不但这种作业全部已经成为专门职业,而且这种职业分成若干部门,其中有大多数也同样成为专门职业。一个人抽铁线,一个人拉直,一个人切截,一个人削尖线的一端,一个人磨另一端,以便装上圆头。要做圆头,就需要有二三种不同的操作。装圆头,涂白色,乃至包装,都是专门的职业。这样,扣针的制造分为十八种操作。有些工厂,这十八种操作,分由十八个专门工人担任。固然,有时一人也兼任二三门。我见过一个这种小工厂,只雇用十个工人,因此在这一个工厂中,有几个工人担任二三种操作。象这样一个小工厂的工人,虽很穷困,他们的必要机械设备,虽很简陋,但他们如果勤勉努力,一日也能成针十二磅。从每磅中等针有四千枚计,这十个工人每日就可成针四万八千枚,即一人一日可成针四千八百枚。如果他们各自独立工作,不专习一种特殊业务,那末,他们不论是谁,绝对不能一日制造二十枚针,说不定一天连一枚针也制造不出来。他们不但不能制出今日由适当分工合作而制成的数量的二百四十分之一,就连这数量的四千八百分之一,恐怕也制造不出来。

    就其他各种工艺及制造业说,虽有许多不能作这样细密的分工,共操作也不能变得这样简单,但分工的效果总是一样的。凡能采用分工制的工艺,一经采用分工制,便相应地增进劳动的生产力。各种行业之所以各各分立,似乎也是由于分工有这种好处。一个国家的产业与劳动生产力的增进程度如果是极高的,则其各种行业的分工一般也都达到极高的程度。未开化社会中一人独任的工作,在进步的社会中,一般都成为几个人分任的工作。在进步的社会中,农民一般只是农民,制造者只是制造者。而且,生产一种完全制造品所必要的劳动,也往往分由许多劳动者担任。试以麻织业和毛织业为例,从亚麻及羊毛的生产到麻布的漂白和烫平或呢绒的染色和最后一道加工,各部门所使用的不同技艺是那么多啊!农业由于它的性质,不能有象制造业那样细密的分工,各种工作,不能象制造业那样判然分立。木匠的职业与铁匠的职业,通常是截然分开的,但畜牧者的业务与种稻者的业务,不能象前者那样完全分开。纺工和织工,几乎都是各别的两个人,但锄耕、耙掘、播种和收割,却常由一人兼任。农业上种种劳动,随季节推移而巡回,要指定一个人只从事一种劳动,事实上绝不可能。所以,农业上劳动生产力的增进,总跟不上制造业上劳动生产力的增进的主要原因,也许就是农业不能采用完全的分工制度。现在最富裕的国家,固然在农业和制造业上都优于邻国,但制造业方面的优越程度,必定大于农业方面的优越程度。富国的土地,一般都耕耘得较好,投在土地上的劳动与费用也比较多,生产出来的产品按照土地面积与肥沃的比例来说也较多;但是,这样较大的生产量,很少在比例上大大超过所花的较大劳动量和费用。在农业方面,富国劳动生产力未必都比贫国劳动生产力大得多,至少不象制造业方面一般情况那样大得多。所以,如果品质同样优良,富国小麦在市场上的售价,未必都比贫国低廉。就富裕和进步的程度说,法国远胜于波兰,但波兰小麦的价格,与品质同样优良的法国小麦同样低廉。与英格兰比较,论富裕,论进步,法国可能要逊一筹,但法国产麦省出产的小麦,其品质之忧良完全和英格兰小麦相同,而且在大多数年头,两者的价格也大致相同。可是,英格兰的麦田耕种得比法国好,而法国的麦田,据说耕种得比波兰好得多。贫国的耕作,尽管不及富国,但贫国生产的小麦,在品质优良及售价低廉方面,却能在相当程度上与富国竞争。但是,贫国在制造业上不能和富国竞争;至少在富国土壤气候位置适宜于这类制造业的场合,贫国不能和富国竞争。法国绸所以比英国绸又好又便宜,就是因为织绸业,至少在今日原丝进口税很高的条件下,更适合于法国气候,而不十分适合于英国气候。但英国的铁器和粗毛织物,却远胜于法国,而且品质同样优良的英国货品,在价格上比法国低廉得多。据说,波兰除了少数立国所需的粗糙家庭制造业外,几乎没有什么制造业。

    有了分工,同数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第一,劳动者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第二,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须损失不少时间,有了分工,就可以免除这种损失;第三,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

    第一,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进,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分工实施的结果,各劳动者的业务,既然终生局限于一种单纯操作,当然能够大大增进自己的熟练程度。惯于使用铁锤而不曾练习制铁钉的普通铁匠,一旦因特殊事故,必须制钉时,我敢说,他一天至多只能做出二三百枚针来,而且质量还拙劣不堪。即使惯于制钉,但若不以制钉为主业或专业,就是竭力工作,也不会一天制造出八百枚或一千枚以上。我看见过几个专以制钉为业的不满二十岁的青年人,在尽力工作时,每人每日能制造二千三百多枚。可是,制钉决不是最简单的操作。同一劳动者,要鼓炉、调整火力,要烧铁挥锤打制,在打制钉头时还得调换工具。比较起来,制扣针和制金属纽扣所需的各项操作要简单得多,而以此为终生业务的人,其熟练程度通常也高得多。所以,在此等制造业中,有几种操作的迅速程度简直使人难于想象,如果你不曾亲眼见过,你决不会相信人的手能有这样大的本领。

    第二,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常要损失一些时间,因节省这种时间而得到的利益,比我们骤看到时所想象的大得多。不可能很快地从一种工作转到使用完全不相同工具而且在不同地方进行的另一种工作。耕作小农地的乡村织工,由织机转到耕地,又由耕地转到织机,一定要虚费许多时间。诚然,这两种技艺,如果能在同一厂坊内进行,那末时间上的损失,无疑要少得多,但即使如此,损失还是很大。人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时,通常要闲逛一会儿。在开始新工作之初,势难立即精神贯注地积极工作,总不免心不在焉。而且在相当时间内,与其说他是在工作,倒不如说他是在开玩笑。闲荡、偷懒、随便这种种习惯,对于每半小时要换一次工作和工具,而且一生中几乎每天必须从事二十项不同工作的农村劳动者,可说是自然会养成的,甚而可说必然会养成的。这种种习惯,使农村劳动者常流于迟缓懒惰,即在非常吃紧的时候,也不会精神勃勃地干。所以,纵使没有技巧方面的缺陷,仅仅这些习惯也一定会大大减少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

    第三,利用适当的机械能在什么程度上简化劳动和节省劳动,这必定是大家都知道的,无须举例。我在这里所要说的只是:简化劳动和节省劳动的那些机械的发明,看来也是起因于分工。人类把注意力集中在单一事物上,比把注意力分散在许多种事物上,更能发现达到目标的更简易更便利的方法。分工的结果,各个人的全部注意力自然会倾注在一种简单事物上。所以只要工作性质上还有改良的余地,各个劳动部门所雇的劳动者中,不久自会有人发现一些比较容易而便利的方法,来完成他们各自的工作。唯其如此,用在今日分工最细密的各种制造业上的机械,有很大部分,原是普通工人的发明。他们从事于最单纯的操作,当然会发明比较便易的操作方法。不论是谁,只要他常去观察制造厂,他一定会看到极象样的机械,这些机械是普通工人为了要使他们担当的那部分工作容易迅速地完成而发明出来的。最初的蒸汽机,原需雇用一个儿童,按活塞的升降,不断开闭汽锅与汽筒间的通路。有一次担任这工作的某儿童,因为爱和朋友游玩,他用一条绳把开闭通路的舌门的把手,系在机械的另一部分,舌门就可不需人力自行开闭。原为贪玩想出来的方法,就这样成为蒸汽机大改良之一。

    可是,一切机械的改良,决不是至由机械使用者发明。有许多改良,是出自专门机械制造师的智巧;还有一些改良,是出自哲学家或思想家的智能。哲学家或思想家的任务,不在于制造任何实物,而在于观察一切事物,所只他们常常能够结合利用各种完全没有关系而且极不类似的物力。随着社会的进步,哲学或推想也象其他各种职业那样,成为某一特定阶级人民的主要业务和专门工作。一此外,这种业务或工作,也象其他职业那样,分成了许多部门,每个部门,又各成为一种哲学家的行业。哲学上这种分工,象产业上的分工那样,增进了技巧,并节省了时间。各人擅长各人的特殊工们不但增加全体的成就,而且大大增进科学的内容。

    在一个政治修明的社会里,造成普及到最下层人民的那种普遍富裕情况的,是各行各业的产量由于分工而大增。各劳动者,除自身所需数的以外,还有大量产物可以出卖;同时,因为一切其他劳动者的处境相同,各个人都能以自身生产的大量产物,换得其他劳动着生产的大量产物,换言之,都能换得其他劳动者大量产物的价格。别人所需的物品,他能与以充分供给;他自身所需的,别人亦能与以充分供给。于是,社会各阶级普遍富裕。

    考察一下文明而繁荣的国家的最普通技工或日工的日用物品罢;你就会看到,用他的劳动的一部分(虽然只是一小部分)来生产这种日用品的人的数目,是难以数计的。例如,日工所穿的粗劣呢级上衣,就是许多劳动者联合劳动的产物。为完成这种朴素的产物,势须有牧羊者、拣羊毛者、梳羊毛者、染工、粗梳工、纺工、织工、漂白工、裁缝工,以及其他许多人,联合起来工作。加之,这些劳动者居住的地方,往往相隔很远,把材料由甲地运至乙地,该需要多少商人和运输者啊!染工所用药料,常须购自世界上各个遥远的地方,要把各种药料由各个不同地方收集起来,该需要多少商业和航运业,该需要雇用多少船工、水手、帆布制造者和绳索制造者啊!为生产这些最普通劳动者所使用的工具,又需要多少种类的劳动啊!复杂机械如水手工作的船、漂白工用的水车或织工用的织机,姑置不论,单就简单器械如牧羊者剪毛时所用的剪刀来说,其制造就须经过许多种类的劳动。为了生产这极简单的剪刀,矿工、熔铁炉建造者、木材采伐者、熔铁厂烧炭工人、制砖者、泥水匠、在熔铁炉旁服务的工人、机械安装工人、铁匠等等,必须把他们各种各样的技艺联结起来。同样,要是我们考察一个劳动者的服装和家庭用具,如贴身穿的粗麻衬衣,脚上穿的鞋子,就寝用的床铺和床铺上各种装置,调制食物的炉子,由地下采掘出来而且也许需要经过水陆运输才能送到他手边供他烧饭的煤炭,厨房中一切其他用具,食桌上一切用具,刀子和叉子,盛放食物和分取食物的陶制和锡蜡制器皿,制造面包和麦酒供他食喝的各种工人,那种透得热气和光线并能遮蔽风雨的玻璃窗,和使世界北部成为极舒适的居住地的大发明所必须借助的一切知识和技术,只及工人制造这些便利品所用的各种器具等等。总之,我们如果考察这一切东西,并考虑到投在这每样东西上的各种劳动,我们就会觉得,没有成千上万的人的帮助和合作,一个文明国家里的卑不足道的人,即便按照(这是我们很错误地想象的)他一般适应的舒服简单的方式也不能够取得其日用品的供给的。

     第二章  论分工的原由

    引出上述许多利益的分工,原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尽管人类智慧预见到分工会产生普遍富裕并想利用它来实现普遍富裕。它是不以这广大效用为目标的一种人类倾向所缓慢而逐渐造成的结果,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

    述种倾向,是不是一种不能进一步分析的本然的性能,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不是理性和言语能力的必然结果,这不属于我们现在研究的范围。这种倾向,为人类所共有,亦为人类所特有,在其他各种动物中是找不到的。其他各种动物,似乎都不知道这种或其他任何一种协约。两只猎犬同逐一兔,有时也象是一种协同动作。它们把兔逐向对手的方向,或在对手把兔逐到它那边时,加以拦截。不过。这种协同动作,只是在某一特定时刻,它们的欲望对于同一对象的偶然的一致,而并不是契约的结果。我们从未见过甲乙两犬公平审慎地交换骨头。也从未见过一种动物,以姿势或自然呼声,向其他动物示意说:这为我有,那为你有,我愿意以此易彼。一个动物,如果想由一个人或其他动物取得某物,除博得授与者的欢心外,不能有别种说服手段。小犬要得食,就向母犬百般献媚;家狗要得食,就作出种种娇态,来唤起食桌上主人的注意。我们人类,对于同胞,有时也采取这种手段。如果他没有别的适当方法,叫同胞满足他的意愿,他会以种种卑劣阿谀的行为,博取对方的厚意。不过这种办法,只能偶一为之,想应用到一切场合,却为时间所不许。一个人尽毕生之力,亦难博得几个人的好感,而他在文明社会中,随时有取得多数人的协作和援助的必要。别的动物,一达到壮年期,几乎全都能够独立,自然状态下,不需要其他动物的援助。但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作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得多了。不论是谁,如果他要与旁人作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以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我们所需要的相互帮忙,大部分是依照这个方法取得的。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社会上,除乞丐外,没有一个人愿意全然靠别人的恩惠过活。而且,就连乞丐,也不能一味依赖别人。诚然,乞丐生活资料的供给,至部出自善人的慈悲。虽然这种道义归根到底给乞丐提供了他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但没有,也不可能,随时随刻给他提供他所需要的东西。他的大部分临时需要和其他人一样,也是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而得到供给的。他把一个人给他的金钱,拿去购买食物,把另一个人给他的旧衣,拿去交换更合身的旧衣,或交换一些食料和寄宿的地方;或者,先把旧衣换成货币,再用货币购买自己需要的食品、衣服和住所。

    由于我们所需要的相互帮忙,大部分是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取得的,所以当初产生分工的也正是人类要求互相交换这个倾向。例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于制造弓矢的人,他往往以自己制成的弓矢,与他人交换家畜或兽肉,结果他发觉,与其亲自到野外捕猎,倒不如与猎人交换,因为交换所得却比较多。为他自身的利盎打算,他只好以制造弓矢为主要业务,于是他便成为一种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长于建造小茅房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往往被人请去造屋,得家畜兽肉为酬,于是他终于发觉,完全献身于这一工作对自己有利,因而就成为一个房屋建筑者。同样,第三个人成为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为硝皮者或制革者,皮革是未开他人类的主要衣料。这样一来,人人都一定能够把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换得自己所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业务,使他们在谷自的业务上,磨炼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人们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并不象我们所成觉的那么大。人们壮年时在不同职业上表现出来的极不相同的才能,在多数场合,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倒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例如,两个性格极不相同的人,一个是哲学家,一个是街上的挑夫。他们间的差异,看来是起因于习惯、风俗与教育,而不是起因于天性。他们生下来,在七八岁以前,彼此的天性极相类似,他们的双亲和朋友,恐怕也不能在他们两者间看出任何显著的差别。大约在这个年龄,或者此后不久,他们就从事于极不相同的职业,于是他们才能的差异,渐渐可以看得出来,往后逐渐增大,结果,哲学家为虚荣心所驱使,简直不肯承认他们之间有一点类似的地方。然而,人类如果没有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互相交易的倾向,各个人都须亲自生产自己生活上一切必需品和便利品,而一切人的任务和工作全无分别,那末工作差异所产生的才能的巨大差异,就不可能存在了。

    使各种职业家的才能形成极显著的差异的,是交换的倾向;使这种差异成为有用的也是这个倾向。许多同种但不同属的动物,得自天性的天资上的差异,比人类在未受教育和未受习俗熏陶以前得自自然的资质上的差别大得多。就天赋资质说,哲学家与街上挑夫的差异,此猛犬与猎狗的差异,比猎狗与长耳狗的差异,比长耳狗与牧畜家犬的差异,少得多。但是,这些同种但不同属的动物,并没有相互利用的机会。猛犬的强力,决不能辅以猎狗的敏速,辅以长耳狗的智巧,或辅以牧畜家犬的柔顺。它们因为没有交换交易的能力和倾向,所以,不能把这种种不同的资质才能,结成一个共同的资源,因而,对于同种的幸福和便利,不能有所增进。各动物现在和从前都须各自分立,各自保卫。自然给了它们各种各样的才能,而它们却不能以此得到何种利益。人类的情况,就完全两样了。他们彼此间,那怕是极不类似的才能也能交相为用。他们依着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互相交易的一般倾向,好象把各种才能所生产的各种不同产物,结成一个共同的资源,各个人都可以这个资源随意购取自己需要的别人生产的物品。

    第三章  论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

    分工起因于交换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要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不能用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

    有些业务,那怕是最普通的业务,也只能在大都市经营。例如搬运工人,就只能在大都市生活。小村落固不待言;即普通墟市,亦嫌过小,不能给他以不断的工作。散布在荒凉的苏格兰高地一带的人迹稀少的小乡村的农夫,不论是谁,也不能不为自己的家属兼充屠户、烙面师乃至酿酒人。在那种地方,要在二十哩内找到二个铁匠、木匠或泥水匠,也不容易。离这班工匠至少有八九哩之遙的零星散居人家,只好亲自动手作许多小事情;在人口众多的地方,那些小事情一定会雇请专业工人帮忙。农村工人几乎到处都是一个人兼营几种性质很类似因而使用同一材料的行业。农村木匠要制造一切木制的物品;农村铁匠要制作一切铁制的物品。农村木匠不仅是木匠,同时又是细工木匠,家具师、雕刻师、车轮制造者、耕犁制造者,乃至二轮四轮运货车制造者。木匠的工作如此繁杂,铁匠的工作还更繁杂。在苏格兰高地那样僻远内地,无论如何,总维持不了一个专门造铁钉的工人。因为他即使一日只能制钉一千枚,一年只劳动三百日,也每年能制钉三十万枚。但在那里,一年也销不了他一日的制造额,就是说销不了一千枚。

    水运开拓了比陆运所开拓的广大得多的市场,所以从来各种产业的分工改良,自然而然地都开始于沿海沿河一带。这种改良往往经过许久以后才慢慢普及到内地。现在,以御者二人马八匹,驾广辐四轮运货车一辆,载重约四吨货物,往返伦敦和爱丁堡间,计需六星期日程。然而,由六人或八人驾驶船一艘,载重二百吨货物,往返伦敦和利斯间,也只需同样日程。所以需一百人,四百匹马和五十辆四轮运货车搬运的货物,可借水运之便,由六人或八人搬运。而且,把二百吨货物由伦敦运往爱丁堡,依最低陆运费计算,亦需负担一百人三个星期的生活费和四百匹马五十辆四轮运货车的维持费,以及和维持费几乎相等的消耗。若由水运,所应负担的,充其量也不过是六人至八人的生活费,载重二百吨货船的消耗费,和较大的保险费,即水运保险费与陆运保险费之间的差额。所以,假若在这两都市间,除陆运外,没有其他交通方法,那末除了那些重量不大而价格很高的货物而外,便没有什么商品能由一地运至另一地了。这样,两地间的商业,就只有现今的一小部分,而这两地相互间对产业发展提供的刺激,也只有现今的一小部分。假使世界上只有陆运,则各僻远地区间的商业,一定会无法进行。有什么货物,负担得起由伦敦至加尔各答的陆上运费呢,即使有这种货物,又有什么输送方法能使货物安然通过介在两地间的许多野蛮民族的领土呢,然而,现今这两个都市,相互进行大规模的贸易,相互提供市场,并对彼此的产业发展,相互给与很大的鼓励。

    由于水运有这么大的便利,所以工艺和产业的改良,都自然发初在水运便利的地方。这种改良总要隔许久以后才能普及到内地。由于与河海隔离,内地在长期间内,只能在邻近地方,而不能在其他地方,销售其大部分生产物。所只,它的货品销量,在长时间内,必定和邻近地方的财富与人口成比例。结果,它的改良进步总落在邻近地方的后面。我国殖民北美所开发的大种植园,都沿着海岸和河岸,很少扩展到离此很远的地区。

    根据最可靠的历史记载,开化最早的乃是地中海沿岸各国。地中海是今日世界上最大的内海,没有潮汐,因而除风起浪涌外,也没有可怕的波涛。地中海,由于海面平滑,岛屿棋布,离岸很近,在罗盘针向未发明,造船术尚不完全,人都不愿远离海岸,而视狂澜怒涛为畏途的时候,对于初期航海最为适宜。在古代,驶过世界的尽头,换言之,驶过直布罗陀海峡西航,在航海上久被视为最危险最可惊的企图。就连当时以造船航海事业著名的腓尼基人和迦太基人,也是过了许久才敢于尝试。而且,在他们尝试过了很久以后,别国人民才敢问津。

    在地中海沿岸各国中,农业或制造业发达最早改良最大的,要首推埃及。上埃及的繁盛地域,都在尼罗河两岸数哩内。在下埃及,尼罗河分成无数支流,大大小小,分布全境;这些支流,只要略施人工,就不但可在境内各大都市间,而且在各重要村落间,甚至在村野各农家间,提供水上交通的便利。这种便利,与今日荷兰境内的莱茵河和麦斯河,几乎全然一样。内陆航行,如此广泛,如此便易,无怪埃及进步得那么早。

    东印度孟加拉各省,以及中国东部的几个省,似乎也在极早的时候期已有农业和制造业上的改良,虽然关于这种往古事迹的真相,我欧洲有权威的历史家尚未能予以确证。印度的恒河及其他大河,都分出许多可通航的支流,与埃及的尼罗河无异。中国东部各省也有若干大江大河,分成许许多多支流和水道,相互交通着,扩大了内地航行的范围。这种航行范围的广阔,不但非尼罗河或恒河所可比拟,即此二大河合在一起也望尘莫及。但令人奇怪的是,古代埃及人、印度人和中国人,都不奖励外国贸易。他们的财富似乎全然得自内陆的航行。

    非洲内地,黑海和里海以北极远的亚洲地方,古代的塞西亚,即今日的鞑靼和西伯利亚,似乎一向都处于野蛮未开化状态。鞑靼海是不能通航的冰洋,虽有若干世界著名大河流过鞑靼,但因彼此距离太远,大部分地区不利于商业和交通。在欧洲,有波罗的海与亚得里亚海;在欧亚两大陆间,有地中海与黑海;在亚洲,有阿拉伯、波斯、印度、孟加拉瓜及退罗诸海湾。但在非洲,却是一个大内海也没有,境内诸大河又相隔太远,因此不能有较大规模的内地航行。此外,一国境内,纵有大河流贯其间,但若毫无支流,其下游又须流经他国国境始注于海,这国也就仍然不能有大规模的商业,因为上游国能否与海洋交通,随时都要受下游国的支配,就巴伐利亚、奥地利和匈牙利各国说,多瑙河的效用极为有限,但若此河到黑海的全部航权,竟为三国中任何一国所独有,效用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第四章  论货币的起源及其效用

    分工一经完全确立,一个人自己劳动的生产物,便只能满足自己欲望的极小部分。他的大部分欲望,须用自己消费不了的剩余劳动生产物,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来满足。于是,一切人都要依赖交换而生活,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一切人都成为商人,而社会本身,严格地说,也成为商业社会。

    但在刚开始分工的时候,这种交换力的作用,往往极不灵敏。假设甲持有某种商品,自己消费不了,而乙所持有的这种物品,却不够自己消费。这时,甲当然乐于出卖,乙当然乐于购买甲手中剩余物品的一部分,但若乙手中,并未持有甲目下希求的物品,他们两者间的交易,仍然不能实现。比如,屠户把自己消费不了的肉,放在店内,酿酒家和烙面师,固然都愿意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一份,但这时,假设他们除了各自的制造品外,没有别种可供交易的物品,而屠户现时需要的麦酒和面包,已经得到了供给,那末,他们彼此之间,没有进行交易的可能。屠户不能作酿酒家和烙面师的商人,而酿酒家和烙面师也不能作屠户的顾客。这样,他们就不能互相帮助。然而,自分工确立以来,各时代各社会中,有思虑的人,为了避免这种不便,除自己劳动生产物外,随时身边带有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这种物品,在他想来,拿去和任何人的生产物交换,都不会见拒绝。

    为这目的而被人们先后想到并用过的物品可有种种。未开化社会,据说曾以牲畜作为商业上的通用媒介。牲畜无疑是极不便的媒介,但我们却发现了,古代往往以牲畜头数作为交换的评价标准,亦即用牲畜交换各种物品。荷马曾说:迪奥米德的铠甲,仅值牛九头,而格罗卡斯的铠甲,却值牛一百头。据说,阿比西尼亚以盐为商业变换的媒介;印度沿海某些地方,以某种贝壳为媒介;弗吉尼亚用烟草;纽芬兰用干鱼丁;我国西印度殖民地用砂糖;其他若干国家则用兽皮或鞣皮。据我所闻,直到今日,苏格兰还有个乡村,用铁钉作媒介,购买麦酒和面包。

    然而,不论在任何国家,由于种种不可抗拒的理由,人们似乎都终于决定使用金属而不使用其他货物作为媒介。金属不易磨损。那与任何其他货物比较,都无愧色。而且,它不仅具有很大的耐久性,它还能任意分割,而全无损失,分割了也可再熔成原形。这性质却为一切其他有耐久性商品所没有。金属的这一特性,使金属成为商业流通上适宜的媒介。例如,假设除了牲畜,就没有别种物品可以换盐,想购买食盐的人,一次所购价值,势必相当于整头牛或整头羊,他所购买的价值,不能低于这个限度,因为他用以购买食盐的物品,不能分割,分割了,就不能复原。如果他想购买更多的食盐,亦只有依同一理由,以牛或羊二三头,购入两倍或三倍多的分量。反之,假如他用以交易的物品,不是牲畜,而是金属,他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他可只按照他目前的需要,分割相当分量的金属,来购买价值相当的物品。

    各国为此目的而使用的金属,并不相同。古斯巴达人用铁,古罗马人用铜,而一切富裕商业国的国民却使用金银。最初用作交换媒介的金属,似乎都是粗条,未加何种印记或铸造。普林尼引古代历史家蒂米阿斯的话说:直到瑟维阿斯·图利阿斯时代为止,罗马人还没有铸造的货币,他们购买需要的物品都使用没有刻印的铜条、换言之,这些粗条,就是当时当作货币使用的东西。

    在这样粗陋状况下,金属的使用,有两种极大的不便。第一是称量的麻烦;第二是化验的麻烦。贵金属在分量上有少许差异,在价值上便会有很大差别。但要正确称量这类金属,至少需备有极精密的法码和天平。金的称量,尤其是一种精细的操作。诚然,贱金属称量稍差,在价值上不会发生大的影响,因此,没有仔细称量的必要。但若一个穷人,买卖值一个铜板的货物,也需每次称量这一个铜板的重量,就不免令人觉得麻烦极了。化验金属的工作,却更为困难,更为烦琐。要不是把金属的一部分放在坩埚里,用适当的熔解药熔解,检验的结果就很不可靠。在铸币制度尚未实施以前,除非通过这种又困难又烦琐的检验,否则就很容易受到极大的欺骗。他们售卖货物的所得,可能是表面上很象一磅纯银或纯铜,而其中却混有许多最粗劣最低贱的金属。所以,进步国家,为避免此种弊害、便利交易、促进各种工商业发达起见,都认为有必要,在通常用以购买货物的一定分量的特定金属上,加盖公印。于是就有了铸币制度和称为造币厂的官衙。这种制度的性质,类似麻布呢绒检查官制度。这些检查官的任务是,通过加盖公印,确定这市上各种商品的分量,划一它们的品质。

    最初盖在货币金属上的公印,其目的似乎都在于确定,那必须确定而又最难确定的金属的品质或纯度。当时的刻印,与现今银器皿和银条上所刻的纯度标记很相似。在金块上刻印,但只附在金属一面而不盖住金属全面的西班牙式标记,亦与此相似。它所确定的,只是金属的纯度,不是金属的重量。传载,亚伯拉罕秤银四百舍克尔给伊弗伦,作为马克派拉田地的代价。据说,舍克尔是当时商人流通的货币。可是,那时金属货币的流通,和今日金块银条的授受一样,都不论个数,只论重量。在古代,撒克逊人入主英格兰,其岁人据说不是征取货币,而是征取实物,即各种食粮。以货币缴纳的习惯,是征服王威廉第一创始的。不过,当时纳入国库的货币,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是按重量而不按个数计收的。

    要称量金属而毫无差误,是很麻烦和很困难的。这便引出了铸币制度。铸币的刻印,不仅盖住金属块的两面,有时还盖住它的边缘。这种刻印,不但要确定金属的纯度,还要确定它的重量。自是以后,铸币就象现在那样,全以个数授受,没有称重量的麻烦了。

    那些铸币的名称,看来原要表明内含的重量或数量。罗马铸造货币,始于瑟维阿斯·图利阿斯时代,当时罗马币阿斯(AS)或庞多(Pondo)含有纯铜一罗马磅。阿斯或庞多,象我们的特鲁瓦磅那样,分为十二盎斯,每盎斯含有纯铜一盎斯。在爱德华一世时代,一英磅含有纯银一陶尔磅。一隅尔磅似比一罗马磅多些,而比一特鲁瓦磅少些。特鲁瓦磅,到亨利八做第十八年,才由英国造币厂采用。特鲁瓦是法国东北部香槟省的一个城市,在那时候,欧洲各国人民时常出入它的市场,大家因此都熟悉并尊重这个有名市场所用的权衡。在查理曼大帝时代,法币利佛(Livre)含纯银一特鲁瓦磅。苏格兰币一磅,自亚力山大一世至布鲁斯时代止,都含有与英币一镑同重量同纯度的银一磅。英格兰、法兰西和苏格兰的货币一便土,最初都含有重一便士的银,即一盎斯的二十分之一的银,或一磅的二百四十分之一的银。先令最初似亦系重量名称。亨利三世当时的法律规定:小麦一夸特值二十先令时,值一个铜板的上等小麦面包,须重十二先令四便士。不过,先令对便士或先令对磅的比例,似乎不象便士对磅的比例那么稳定。法国古时的苏(Sou)或先令,有时含五便土,有时含十二便土,有时含二十乃至四十便士。在古代撒克逊人间,一先令在某一个时期似只含五便土,其含量的变动,与其邻国人即法兰克人的先令大抵很类似。法国自查理曼大帝时代以来,英格兰自征服王威廉第一时代以来,镑、先令或便士的价值,虽有很大变动,但彼此间的比例,似和现今一样,没有多大变动。我相信,世界各国的君主,都是贪婪不公的。他们欺骗臣民,把货币最初所含金属的真实分量,次第削减。在罗马共和国后期,罗马的阿斯,减到原价的二十四分之一,含量名为一磅,实只半盎斯。英格兰的镑和使士,现今价值大约相当于当初的三分之一;苏格兰的镑和便士,大约相当于当初的三十六分之一;法国的镑和便士,大约相当于当初的五十六分之一。通过采用这些办法,君王和国家就能以较小量的银,表面上偿还债务,并履行各种契约。实际上,政府的债权人因此被剥夺了一部分应得的权利。政府允许国内一切其他债务人,都有和君王相等的特权,他们同样能以新的贬值币,偿还货币改铸前借来的金额。所以,这种措施,常有利于债务人,而有损于债权人;有的时候,这种措施产生了比公共大灾祸所能产生的大得多、普遍得多的个人财产上的革命。

    但货币却就在这情况下,成为一切文明国商业上的通用媒介。通过这媒介,一切货物都能进行买卖,都能相互交换。

    我现在要讨论人们在以货币交换货物或只货物交换货物时所遵循的法则。这些法则决定所谓商品相对价值戌交换价值。

    应当注意,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钢钻虽几乎无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

    为要探讨支配商品交换价值的原则,我将努力阐明以下三点:

    第一,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换言之,构成一切商品真实价格的,究竟是什么,

    第二,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究竟是什么,

    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换言之,使商品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有时不能与共自然价格恰相一致的原因何在?

    关于这三个问题,我将在以下三章内尽力作出详细明了的说明。不过,有些地方象似冗赘,要请读者忍耐;有些地方虽经我竭力作详尽的说明,恐仍难免说得不够清楚,要请读者细心体会。我因要求十分明了,往往不惮烦琐。但对一个极其抽象的问题,即使殚精竭虑,期其明了,恐仍难免有些不明白的地方。

      第五章  论商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或其劳动价格与货币价格

    一个人是贫是富,就看他能在什么程度上享受人生的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但自分工完全确立以来,各人所需要的物品,仅有极小部分仰给于自己劳动,最大部分却须仰给于他人劳动。所以,他是贫是富,要看他能够支配多少劳动,换言之,要看他能够购买多少劳动。一个人占有某货物,但不愿自己消费,而愿用以交换他物,对他说来,这货物的价值,等于使他能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量。因此,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对于已得此物但愿用只交换他物的人来说,它的真正价值,等于因占有它而能自己省免并转加到别人身上去的辛苦和麻烦。以货币或货物购买物品,就是用劳动购买,正如我们用自己的劳动取得一样。此等货币或货物,使我们能够免除相当的劳动。它们含有一定劳动量的价值,我们用以交换其他当时被认为有同量劳动价值的物品。劳动是第一性价格,是最初用以购买一切货物的代价。世间一切财富,原来都是用劳动购买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所以,对于占有财富并愿用以交换一些新产品的人来说,它的价值,恰恰等于它使他们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

    霍布斯说:财富就是权力。但获得或承继大宗财产的人,未必就获得或承继了民政上或军政上的政治权力。他的财产,也许可以提供他一种获得政权的手段,但单有财产未必就能给他政权。财产对他直接提供的权力,是购买力,是对于当时市场上各种劳动或各种劳动生产物的支配权。他的财产的大小与这种支配权的大小恰成比例,换言之,财产的大小,与他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他人劳动量或他人劳动生产物数量的大小恰成比例。一种物品的交换价值,必然恰等于这物品对其所有者所提供的劳动支配权。

    劳动虽是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一切商品的价值,通常不是按劳动估定的。要确定两个不同的劳动量的比例,往往很困难。两种不同工作所费去的时间,往往不是决定这比例的唯一因素,它们的不同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也须加以考虑。一个钟头的困难工作,比一个钟头的容易工作,也许包含有更多劳动量;需要十年学习的工作做一小时,比普通业务做一月所含劳动量也可能较多。但是,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的准确尺度不容易找到。诚然,在交换不同劳动的不同生产物时,通常都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上述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但在进行这种交换时,不是按任何准确尺度来作调整,而是通过市场上议价来作大体上两不相亏的调整。这虽不很准确,但对日常买卖也就够了。

    加之,商品多与商品交换,因而多与商品比较,商品少与劳动交换,因而少与劳动比较。所以,以一种商品所能购得的另一种商品量来估定其交换价值,比以这商品所能购得的劳动量来估定其交换价值,较为自然。而且,我们说一定分量的特定商品,比说一定分量的劳动,也更容易使人理解。因为,前者是一个可以看得到和接触得到的物体,后者却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抽象概念,纵能使人充分理解,也不象具体物那样明显、那样自然。

    但是,在物物交换已经停止,货币已成为商业上一般媒介的时候,商品就多与货币交换,少与别种商品交换。屠户需要面包或麦酒,不是把牛肉或羊肉直接拿到面包店或酒店去交换,却是先把牛肉或羊肉拿到市场去换取货币,然后再用货币交换面包或麦酒。他售卖牛羊肉所得的货币量,决定他后来所能购买的面包量和麦酒量。因此,屠户估计牛羊肉价值,自然多用牛羊肉直接换来的物品量即货币量,少用牛羊肉间接换来的物品量即面包和麦酒量。说家畜肉一磅值三便土或四便土,比说肉一磅值面包三斤或四斤,或值麦酒三夸脱或四夸脱,也更合宜。所以,一个商品的交换价值,多按货币量计算,少按这商品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或其他商品量计算。

    象一切其他商品一样,金银的价值时有变动,时有高低,其购买也时有难易。一定金银量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或他种商品量,往往取决于当时已发现的著名金银矿山出产量的大小。十六世纪美洲金银旷山的发现,使欧洲金银的价值几乎减低为原价的三分之一。此等金属由矿山上市所需劳动既较少,故上市后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也按同一程度减少。而且,在金银价值上,这虽是最大的一次变革,但不能说是历史上唯一无二的变革。我们知道,本身数量会不断变动的尺度,如人足一步、人手一握或两臂合抱,决不是测定他物数量的正确尺度;同样,自身价值会不断变动的商品,也决不是计量他种商品价值的准确尺度。但是,劳动却当别论。等量劳动,无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对于劳动者都可以说有同等的价值。如果劳动者都具有一般的精力和熟练与技巧程度,那末在劳动时,就必然牺牲等量的安乐、自由与幸福。他所购得的货物不论多少,总是等于他所付出的代价。诚然,他的劳动,虽有时能购得多量货物,有时只能购得少量货物,但这是货物价值变动,不是购买货物的劳动价值变动。不论何时何地,凡是难于购得或在取得时需花多量劳动的货物,价必昂贵;凡是易于购得或在取得时只需少量劳动的货物,价必低廉。所以,只有本身价值绝不变动的劳动,才是随时随地可用以估量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和真实标准。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货币只是商品的名义价格。

    可是,等量劳动,对于劳动者,虽常有等量价值,但在雇用劳动者的人看来,它的价值却时高时低。雇主购买劳动,有时需用多量货物,有时只需用少量货物;因而,在他看来,劳动价格与其他一切物品一样常在变动。在他看来,以多量货物购得的劳动价昂,以少量货物购得的劳动价廉。共实,在前一场合,是货物价廉;在后一场合,是货物价昂。

    所以,按照通俗的说法,劳动也象商品一样可以说有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所谓真实价格,就是报酬劳动的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所谓名义价格,就是报酬劳动的一定数量的货币。劳动者是贫是富,其劳动报酬是坏是好,不与其劳动的名义价格成比例,而与其劳动的真实价格成比例。

    就商品与劳动说,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的区别,不仅仅是纯理论问题,在实用上,也非常重要。同一真实价格的价值,往往相等;但同一名义价格的价值,却往往因金银价值变动而产生极大的差异。所以,假设一个人,要以永久租佃为条件而售卖地产,如果他真要使地租的价值永久不变,那就不可把地租定为一定数额的货币。一定数额的货币的价值难免有两种变动:第一,由于同一名称铸币各时代所含不同金银分量而产生的变动;第二,由于同一分量金银价值各时代各不相同而产生的变动。

    君王和国家往往认为,减少铸币内所含的纯金属的量对他们眼前有利。但他们很少认为,增加铸币内所含纯金属量于己有利。我相信,各国铸币内所含的纯金属量都在不断减少,从来没有增加,所只,这种变动常使货币地租的价值降低。

    美洲矿山的发现,降低了欧洲金银的价值。据一般人推测,金银价值还会逐渐下降,而且在长时期内大概会继续下降(但我认为这没有确实论据)。所以,在这种推测下,即使地租不规定为铸币若干镑,而规定为纯银或某种成色的白银若干盎斯,这种变动多半会降低而不是增加货币地租的价值。

    谷物地租却不如此。谷物地租,即使在铸币名实一致的时候,也比货币地租更能保持原有价值。伊丽莎白第十八年规定,国内各学院地租,三分之二纳货币,其余三分之一要纳谷物,或按照当时最近市场上的谷价折合货币。由谷物折合货币的部分,原不过占全部地租的三分之一,但现在据布勒克斯顿博士说,却已二倍于其他三分之二了。依此算来,各学院的货币地租,一定几乎已经减到原值的四分之一或其原值谷物的四分之一了。但是,自腓力普和玛利朝代迄今,英国铸币单位几乎无变化;同一数量的磅、先令或便士,几乎含有同一分量纯银。由此可见,各学院货币地租价值的跌落完全是由于银价的下降。

    设若银价下落,而铸币内所含的纯银量又同时减少,货币地租的损失就会更大。苏格兰铸币含银量的变动比英格兰大得多,而法兰西又比苏格兰大得更多。所以,这两国昔日报有价值的地租,现在几乎全无价值可言。

    在两个相隔很远的时期里,等量谷物(即劳动者的生活资料),比等量金银或其他货物,似更可能购买等量劳动。所以,等量谷物在两个相隔很远的时期里更可能保持几乎相同的真实价格,换言之,使有谷物者,更可能以等量谷物购买或支配他人的等量劳动。我只说,等量谷物比等量其他商品更可能购买或支配等量劳动,因为等量谷物不可能丝毫不差地购买或支配等量劳动。劳动者的生活资料,换言之,劳动的真实价格,如后章所要说明的,在不同时期是大不相同的。劳动者所享有的生活资料,在进步社会,多于静止社会,在静止社会,又多于退步社会。在一定时间内,谷物以外其他任何商品所能购得的劳动量,必定相当于这商品当时所能购得的生活资料量。所以,谷物地租,只受一定分量谷物所能购买的劳动量上的变动的影响。但以其他任何物品计算的地租,不但要受一定分量谷物所能购买的劳动量上的变动的影响,同时还要受一定分量这物品所能购换的谷物量上的变动的影响。

    不过,我们要注意一点:谷物地租真实价值的变动,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虽比货币地租真实价值的变动少得多,但就一年一年来说,却比货币地租真实价值的变动多得多。如后章所要说明的,劳动的货币价格,并不逐年随谷物的货币价格涨落而变动。它似乎不和谷物的暂时或偶然价格相适应,而和谷物的平均或普通价格相适应,而且,我们以后会知道,谷物的平均或普通价格,受银价的支配,受银矿山出产额大小的支配,爱运银到市场所必须使用的劳动量的支配,因而也受所必须消费的谷物量的支配。银价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有时虽有很大变动,但就一年一年来说,却很少有很大变动,往往在五十年或一百年内,具有相同或大约相同的价值。因此,也在这么长久的一个时期内,具有相同或几乎相同的平均或普通货币价格。而劳动也保持有同样的货币价格,至少在社会其他情况全无变动或几乎无变动的场合是这样。不过,谷物的暂时或偶然价格,今年比去年高一倍是常会发生的事,例如,今年每夸特二十五先令,明年涨至五十先令。可是,当谷物涨至每夸特五十先令时,谷物地租的名义价值和真实价值就比以前高一倍,或者说所支配的劳动量或其他货物量比以前大一倍,但在这些变动中,劳动和大多数其他商品的货币价格却仍旧不变。

    由此可见,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普遍尺度和正确尺度,换言之,只有用劳动作标准,才能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地方比较各种商品的价值。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我们不能用一种物品所能换得的银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值;就一年一年来说,我们不能用一种物品所能换得的谷物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值。但无论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或就一年一年来说,我们都可极其准确地用一种物品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值。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谷物比银更适合于作为尺度,因为在这场合,等量谷物比等量白银更有支配等量劳动的可能。反之,就一年一年来说,以银为尺度又胜于谷物,因为在这场合,等量的银比等量谷物更有支配等量劳动的可能。

    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的区分,对订定永久地租或缔结长期租地契约,可能还有用处,但对日常生活中比较普通的买卖,却没有用处。

    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方,一切物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都成正比例。例如,在伦敦市场上售卖一种商品,所得货币愈多,那末在那个时间,它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亦愈多;所得货币愈少,它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亦愈少。

    所以,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方,货币乃是一切商品的真实交换价值的正确尺度。但只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方才是这样。

    在相隔很远的两个地方,商品的真实价格与货币价格不成正比例,而往来贩运货物的商人只考虑商品的货币价格,换言之,他所考虑的,只是购买商品所用的银数和出卖商品可换得的银数之间的差额。在中国广州地方,半盎斯白银所可支配的劳动量或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量,比伦敦一盎斯白银所可支配的也许还要大。所以,对于各该地的某一商品的所有者来说,在广州以半盎斯白银出售,比在伦敦只一盎斯白银出售,实际上也许更有价值,更为重要。不过,如果伦敦商人能在广州以半盎斯白银购买的某一商品,后来能在伦敦以一盎斯白银的价格出卖,他这趟买卖,就获得了百分之百的利益,好象伦敦和广州的银价完全相同一样。至于广州半盎斯白银,比伦敦一盎斯白银,能够支配更多劳动或更多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对这个商人来说,是不重要的。在伦敦,一盎斯白银使他能够支配的劳动量和生活必需品与便利品量,总是两倍于半盎斯白银,而这正是他所希求的。

    由于一切买卖行为的适当与否,最终都取决干商品的名义价格或货币价格,而日常生活中几乎所有交易也受其支配,所以,人们大都注意名义价格而不注意真实价格,是毫不足怪的。

    但是,就本书说,有时也必须比较特定商品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方的不同真实价值,换言之,有时也必须比较特定商品在不同时期对其所有者所提供的不同的支配他人劳动的能力。这样,我们所要比较的,与其说是出售特定商品通常可得的不同银量,勿宁说是不同银量所能买得的不同劳动量。但是,时间隔远了,地方隔远了,劳动的时价如何,往往无从正确知道。正式记录谷物时价的地方虽然不多,但对于谷物时价,人们一般知道得比较清楚,而历史家和著述家也更常注意谷物时价。所以,一般地说,我们得心满意足地用谷物时价来作比较,这并不是因为它和劳动时价总是恰恰以同一比例涨落,而是因为二者一般总是以最近似的比例涨落。我在下面要作几个这种比较。

    随着产业进步,商业国发现了同时使用数种金属铸币的便利;大的付款用金币;价值不大不小的买卖用银币;数额更小的买卖用铜币或比铜币更贱的金属铸币。在这三种金属中,他们往往特别选定一种作为主要的价值尺度。而他们所选择的,似乎都是最先用作商业媒介的金属。他们在没有其他货币可用时,就已把它用作本位,所以后来即使需要改变,也往往仍旧使用。

    据说,罗马在第一次普尼克战争之前五年内开始铸造银币;在这之前,罗马只有铜币。所以,罗马共和国似乎继续以铜币为价值尺度。罗马一切簿账,一切财产价值,都以若干阿斯或若干塞斯特斯(Sesterce)计算。阿斯一直是铜币名称。而塞斯特斯一词其意即为两个半阿斯,故塞斯特斯虽原为银币,但其价值常以铜币计算。所以,在罗马,对于负债很多的人,人们都说,他借有许多别人的铜。

    至于那些在罗马帝国废墟上立国的北方民族,在定居之初,似乎只有银币,即在后此若干年代,也没有金币和铜币。撒克逊人入主英格兰时,英格兰也只有银币。直到爱德华三世时代,只有少许金币。在詹姆士一世以后,才有铜币。所只,在英格兰,而且依据同一理由,我相信,在近代欧洲的其他各国,一切簿账以及一切货物与一切财产的价值都用银计算。要表述一个人的财产额时,我们不说它值多少金几尼,而说它值多少磅纯银。

    我相信,各国法定的支付手段,最初都只是被特认为价值标准的那种金属铸币。在英格兰,黄金在铸币后很久还不曾取得法币资格。金币和银币价值的比例,不由法律或公告规定,而纯然取决于市场。所以,债务人如果以金偿债,债权人可以拒绝,不然,就须按照双方同意的金价计算。铜在今日,只用以兑换小银币,已经不是法币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本位金属与非本位金属的区别,已不仅仅是名义上的区别了。

    往后,人们逐渐习惯于同时使用数种铸币,而且熟悉各种铸币价值的比例;我相信,在那时候,大多数国家,才感到了确定这比例的便利,才用法律规定,有怎样纯度和重量的几尼,应该兑换二十一先令,并规定对于有那么大数额的债款,可用它作为法币偿付。在这种状态下,在法定比例继续有效期间内,本位金属与非本位金属的区别,只是名义上的区别了。

    不过,在法定比例发生变动时,本位金属与非本位金属的区别又成为我至少似乎成为不仅仅是名义上的区别。例如,在一切账目都以银币记明,而一切债务都以银币表明的场合,如果金币一几尼的法定价值,由二十一先令落至二十先令,或升至二十二先令,以银币偿还旧欠,虽和以前相同,然只金币偿还,就有很大的差异。在一几尼低于二十一先令场合,所需金币数额必较大;在高于二十一先令的场合,所需金币数额必较小。在这情况下,与金价比较,银价似乎不易于变动。这时,好象是以银衡量金的价值,而不以金衡量银的价值。金的价值,似取决于金所能交换的银量;银的价值,似不取决于银所能交换的金量。但这种差异,全然起因于账目款额多用银币表明的习惯。例如,德拉蒙期票一张,若注明金币二十五几尼或五十几尼,则在法定比例发生变动以后,仍旧可只象只前那样用同额金币付还。这时,若不以金币而以银币兑付,则所需银数必随法定比例的变动而有很大的不同。就这张期票的支付说,与银价比较,金价又似乎不易于变动。这时,又好象是以金衡量银的价值,而不是以银衡量金的价值了。所以,如果账簿、契约、债券上的款额全都以金币来表示,则被特认为价值标准或价值尺度的金属,就应当是金而不是银了。

    在不同金属铸币的不同价值中,要是有个法定比例持续不变,那末最昂贵的金属的价值,事实上便支配一切铸币的价值。例如,英铜币十二便士,以常衡(十六盎斯为一磅)计,重铜半磅,而由于铜质不良,未铸成铜币前很少能值银币七便士。可是,由于法律规定,铜币十二便土换一先令,于是在市场上被认为值一先令,并可随时换成一先令。即在最近金币改革以前,英国金币,一般地说,不曾象大部分银币那样,低劣到标准重量以下,至少在伦敦及其附近流通的金币是如此。可是,磨损的银币二十一先令的被视为无大损耗的金币一几尼的等值物。最近,由于法律规定,英政府已采取措施使金币也象别的国家的通用铸币那样尽量接近于标准重量。而官署非依重量计算不得收受金币的命令,在这命令继续有效的期间内,当可保持金币的重量,使常与标准接近。银币仍如金币改革以前那样处于磨损剥蚀状态。可是在市场上,磨损了的银币二十一先令,仍被认为值优良的金币一几尼。

    这样,金币的改革显然抬高了能和金币兑换的银币的价值。

    英国造币厂以金一磅铸成四十四个半几尼,按一几尼为二十一先令计算,就等于四十六镑十四先令六便上。所只,重一盎斯的金币,等于银币三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英格兰向来不征收铸币税,以重一磅或一盎斯标准金块持往造币厂,可不折不扣换回重一磅或一盎斯的铸币。所以,每盎斯三磅十七先令十便士半,就成为英格兰所谓金的造币厂价格,也就是造币厂交换标准金块所付给的金币量。

    在金币改革前,市场上标准金块的价格,好多年都在每盎斯三镑十八先令以上,常是三镑十九先令,更常是四镑。但在当时磨损的四镑的金币里,很少含有一盎斯以上的标准金。金币改革以后,每盎斯标准金块的市价很少超过三镑十七先令七便士。改革前,其市场价格总是或多或少地超过造币厂价格;改革后,市场价格一直低于造币厂价格。但不论以金币或以银币支付,市价都相同。所以,最近金币的改革,不仅提高了金币的价值,而且也提高了和金块乃至和一切其他货物对比的银的价值。不过,因为大部分其他货物的价格,还受许多其他原因的影响,所以和这些货物相比,金币或银币的价值增长得不象它们那么显著。

    英格兰造币厂以标准银块一磅铸成含有重标准银一磅的六十二先令银币。所只,一盎斯合五先令二便士就是英格兰所谓银的造币厂价格,也就是造币厂交换标准银块所给付的银币量。在金币改革以前,一盎斯标准银块的市场价格有时是五先令四便士,有时是五先令五便士,有时是五先令六便士,有时是五先令七便士,有时是五先令八便士。不过,就中似乎以五先令七便士为最普通。金币改革以后,一盎斯标准银块的市场价格降到五先令三便士、五先令四便士或五先令五便士,很少超过五先令五便士。可是,银块的市场价格,虽因金币改革而减低了许多,但始终没有降到象造币厂那么低的价格。

    就英格兰铸币所合不同金属的比价说,铜的评价远远超过它的真实价值,因而银的评价略低于它的真实价值。在欧洲市场,就法国、荷兰的铸币说,纯金一盎斯大约摸纯银十四盎斯;就英格兰的铸币说,纯金一盎斯却能换得纯银约十五盎斯。就是说,银在英格兰的评价低于欧洲一般的评价。然而,即使在英格兰,铜块的价格也不因铸币铜的评价过高而增高;同样,银块价格,也不因铸币银的评价过低而下落。银块仍保持着它对金子的适当比例;由于同一理由,铜块也保持着它对银子的适当比例。

    在威廉第三改革银币以后,银块价格仍然略高于造币厂价格。洛克认为,这种高价是允许银块输出而禁止银币输出的结果。他说,允许银块输出,国内对银块的需要必大于对银币的需要。可是,国内为普通买卖而需要银币的人,必然比为输出或为其他目的而需要银块的人多得多。现在我们也同样允许金块输出、禁止金币输出,而金块价格却落到造币厂价格之下。那时象现今一样,铸币的银,和金对比,是评价太低了。那时(那时金币也被认为无须改革)象现今一样,金币支配一切铸币的真实价值。以前的银币改革,既不能使银块价格降低到造币厂价格,那末,现今任何类似的改革恐怕也不能做到这一点。

    假若银币能够象金币那样,做到和标准重量大致相同,那末按照今日比价,金币一几尼所能换入的银币,就要多于它所能购买的银块。银币如含有十足的标准重量,则先把银币熔成银块,再以银块换成金币,然后以金币换取银币,就有利可图。要防止此种毛病,似乎只有改变金银比价。

    就铸币的金银适当比值说,要是把现今低于这比值的银价评得高于这比值,同时又象规定铜币除了可以兑换先令外不得充作法币那样,规定银币除了可以兑换几尼外不得充作法币,那末上述毛病,也许可以减少。银的高的评价绝不会使任何债权人吃亏,正如现今铜的高的评价,不会使债权人吃亏一样。在这种规定下,吃亏的只有银行业者。当他们的银行发生挤兑时,他们往往以最小的六便士银币支付款项,想借此延宕时间。这种规定的实行,却使他们不能再使用这种不名誉的方法来避免立时兑付。结果他们将不得不经常在金柜中储有更大数量的现金。这对银行业者当然很不利,但对债权人的利益却是很大的保障。

    固然,即使在今日优良金币中,三磅十七先令十便土半(金的造币厂价格),也未必含有一盎斯以上的标准金;因此,有人认为,这数额不应当购换更多的标准金块。但是,金铸币在使用上实较金块便利;加之,铸造货币在英国虽不取费,但金块持往造币厂,往往须在数星期之后才能换回铸币。现今造币厂工作繁忙,要延到数月以后才能取回铸币。时间这样的拖延,等于抽收小额的铸币税,并使金币的价值略高于等量金块的价值。所以,英国铸币银的评价,若能保持对金的适当比例,那末,不实行银币改革,也能使银块价格落到造币厂价格之下;甚至现今磨损了的银币价值也会受银币所能兑换的优良金币的价值的支配。

    对铸造金银币课以小额铸币税,会使铸币金银的价值更进一步高出同量条块金银。这时,铸造货币会按税额比例增加铸币金属的价值,正如把金银制成器皿会按制造费用的大小而增加金银器皿的价值。铸币价值高于金银块,这不仅可阻止铸币的熔解,还可以阻止铸币的输出。万一因当前某种急需而输出货币,其大部分不久也会流回本国。铸币在外国,只能按照条块的重量出售,而在国内却具有超过重量的购买力。所以把输出的货币带回国内来是有利可图的。法兰西对铸币课以百分之八的铸币税。据说,法国输出的货币都会自动回到本国来。

    金银条块市价不时变动的原因,和一切其他商品市价不时变动的原因相同。此类金属常因海陆运输途中的意外事件而遭受损失;在镀金、包金、镶边和绣花过程中,都会有不断的消耗;在铸币及器皿上,都会有磨损。所以,自己不占有矿山的国家,为了弥补此等损失和消耗,就需要不断输入金银。我相信,金银进口商也象其他商人一样会竭力使金银的输入适合于当时的需要。可是,无论他们对供求的考虑如何周到,也总不免有时输入太多,有时输入太少。假如金银条块输入多于需要,他们往往不愿冒再输出的危险与困难,而情愿以略低于一般价格的价格在国内售去若干;反之,如果输入少于需要,他们可得的市价,就会高于一般价格。但是,在这种偶然变动下,金银条块的市价,若竟能在好几年内稳定地持续地保持着略高于造币厂价格或略低于造币厂价格的状态,我们敢说,那一定起因于铸币本身的某种情况,使得一定数量铸币的价值在这几年内高于或低于铸币中应含有的纯金量或纯银量。结果的稳定和持续,只相应的原因的稳定和持续为前提。

    任何一个国家的货币,在某一特定时间和特定地方,是怎样准确的价值尺度,那要看通用的铸币是怎样准确地符合于它的标准,换言之,要看铸币所包合的纯金量或纯银量,是怎样准确地符合于它应当含有的纯金量或纯银量。例如,在英国,如果四十四个半几尼恰好含有标准金一磅,即纯金十一盎斯和合金一盎斯,则此种金币,就可作为某一特定时间和特定地方所可能有的商品实际价值的正确尺度。此四十四个半几尼,若因磨损消耗,其所合标准金重量不到一磅,而且磨损的程度又参差不一,则这种价值尺度就会象其他各种度量衡一样,难免有些不正确。恰好适合标准的度量衡既不多见,所以商人们调整自己商品价格时,总是尽量不按照应当有的度量衡标准,而按照他们凭一般经验觉得实际上是的那种度量衡标准来调整。在铸币紊乱的场合,商品价格也不是按铸币应当含有的纯金量或纯银量,而是按商人一般以经验觉察到的铸币实际含量来作调整。

    应当指出,我所谓的商品货币价格,总是指这商品出售所得的纯金量或纯银量,与铸币名称无关。例如,我把爱德华一世时代六先令八便士的货币价格,和今日一镑的货币价格,看做同一的货币价格,因为根据我们所能判断的,那时的六先令八便士和今日的一镑几乎含有同一分量的纯银。

    第六章  论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

    在资本累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例如,一般地说,狩猎民族捕杀海狸一头所需要的劳动,若二倍于捕杀鹿一头所需要的劳动,那末,海狸一头当然换鹿二头。所以,一般地说,二日劳动的生产物的价值二倍于一日劳动的生产物,两点钟劳动的生产物的价值二倍于一点钟劳动的生产物,这是很自然的。

    如果一种劳动比另一种劳动更为艰苦,对于这较大的艰苦,自然要加以考虑。一点钟艰苦程度较高的劳动的生产物,往往可交换两点种艰苦程度较低的劳动的生产物。

    如果某种劳动需要非凡的技巧和智能,那末为尊重具有这种技能的人,对于他的生产物自然要给与较高的价值,即超过他劳动时间所应得的价值。这种技能的获得,常须经过多年苦练,对有技能的人的生产物给予较高的价值,只不过是对获得技能所需费去的劳动与时间,给以合理的报酬。进步社会,对特别艰苦的工作和特别熟练的劳动,一般都在劳动工资上加以考虑。在初期蒙昧社会,可能也作过这种考虑。

    在这种社会状态下,劳动的全部生产物都属于劳动者自己。一种物品通常应可购换或支配的劳动量,只由取得或生产这物品一般所需要的劳动量来决定。

    资本一经在个别人手中积聚起来,当然就有一些人,为了以劳动生产物的售卖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上得到一种利润,便把资本没在劳动人民身上,以原材料与生活资料供给他们,叫他们劳作。与货币、劳动或其他货物交换的完全制造品的价格,除了足够支付原材料代价和劳动工资外,还须剩有一部分,给予企业家,作为他把资本投在这企业而得的利润。所只,劳动者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就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雇主的利润,来报酬他垫付原材料和工资的那全部资本。假若劳动生产物的售卖所得,不能多于他所垫付的资本,他便不会有雇用工人的兴趣;而且,如果他所得的利润不能和他所垫付的资本额保持相当的比例,他就不会进行大投资而只进行小投资。

    也许有人说,资本的利润只是特种劳动工资的别名,换言之,不外是监督指挥这种劳动的工资。但利润与工资截然不同,它们受着两个完全不同的原则的支配,而且资本的利润同所谓监督指挥这种劳动的数量、强度与技巧不成比例。利润完全受所投资本的价值的支配,利润的多少与资本的大小恰成比例。假定某处有两种不同的制造业,各雇用劳动者二十人,工资每人每年十五镑,即每年各需支工资三百镑,而该处制造业资本的普通年利润为百分之十。又假定一方每年所加工的粗糙原料只值七百镑;另一方所加工的精细原料值七千镑。合计起来,前者每年投下的资本不过一千镑;而后者却有七千三百镑。因此,按百分之十年利计,前一企业家每年预期可得一百镑的利润;后一企业家每年却预期得到七百三十镑的利润。他们的利润额,虽那么不相同,他们的监督指挥却无甚差别,甚或全然一样。在许多大工厂里,此类工作大抵托由一个重要职员经管。这个职员的工资,正确地表示了监督指挥那一类劳动的价值。在决定这职员的工资时,通常不仅考虑他的劳动和技巧,而且考虑他所负的责任;不过,他的工资和他所管理监督的资本并不保持一定的比例。而这资本所有者,虽几乎没有劳动,却希望其利润与其资本保持一定的比例。所以,在商品价格中,资本利润成为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劳动工资绝不相同,而且受完全不相同原则的支配。

    在这种状态下,劳动的全部生产物,未必都属于劳动者,大都须与雇用他的资本所有者共分。一般用于取得或生产任何一种商品的劳动量,也不能单独决定这种商品一般所应交换、支配或购买的劳动量。很明显,还须在一定程度上由另一个因素决定,那就是对那劳动垫付工资并提供材料的资本的利润。

    一国土地,一旦完全成为私有财产,有土地的地主,象一切其他人一样,都想不劳而获,甚至对土地的自然生产物,也要求地租。森林地带的树木,田野的草,大地上各种自然果实,在土地共有时代,只须出些力去采集的,现今除出力外,却须付给代价。劳动者要采集这些自然产物,就必须付出代价,取得准许采集的权利;他必须把他所生产或所采集的产物的一部分交给地主。这一部分,或者说,这一部分的代价,便构成土地的地租。在大多数商品价格中,于是有了第三个组成部分。

    必须指出,这三个组成部分各自的真实价值,由各自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来衡量。劳动不仅衡量价格中分解成为劳动的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成为地租和利润的那些部分的价值。

    无论在什么社会,商品价格归根到底都分解成为那三个都分或其中之一。在进步社会,这三者都或多或少地成为绝大部分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

    以谷物价格为例。其中,一部分付给地主的地租,另一部分付给生产上所雇用的劳动者的工资及耕畜的维持费,第三部分付给农业家的利润。谷物的全部价格,或直接由这三部分构成,或最后由这三部分构成。也许有人认为,农业家资本的补充,即耕畜或他种农具消耗的补充,应作为第四个组成部分。但农业上一切用具的价格,本身就由上述那三个部分构成。就耕马说,就是饲马土地的地租,牧马劳动的工资,再加上农业家垫付地租和工资的资本的利润。因此,在谷物价格中,虽必须以一部分支付耕马的代价及其维持费,但共全部价格的直接或最后由地租、劳动及利润这三部分组成。

    就面粉价格说,我们必须在谷物价格上,加上面粉厂主的利润及其雇工的工资;就面包价格说,我们须加上面包师的利润及其雇工的工资。但由农家那里运谷物到面粉厂,由面粉厂运面粉到面包师,又需若干劳动;垫付这种劳动的工资,又需若干资本。这种劳动的工资,和这种资本的利润,亦须加在这两种物品的价格内。

    亚麻价格,与谷物价格同样可分为三个组成部分。麻布的组成,既须理麻工、纺工、织工、漂白工等的劳动,而分途雇用这些工人的雇主,又须分接投下资本,所只,这种种劳动的工资,这种种资本的利润,亦须加征麻布价格内。

    物品制造,越接近于完成,其价格中工资利润部分,和地租部分比较,便越大。随着制造的进展,不仅利润的项目增加,而且后一阶段制造者,比前一阶段制造者得到更多利润。因为,后者比前者需要更多资本。例如,雇用织工的资本,必须大于雇用纺工的资本。因为,雇用织工的资本,除了要付还雇用纺工的资本及其利润,还要支付织工的工资。利润对资本总保持着一定的比例。

    然而,即在最进步社会,也有少数商品的价格,只能分为劳动工资及资本利润两个部分,且有更少数商品的价格,单由劳动工资构成。例如,海产鱼类的价格,通常只有两个组成部分:其一支付渔夫的劳动,其二支付渔业资本的利润。有时,在此种价格中也会有地租,但极少见,关于这一点,我以后要说明。河上渔业却往往与海上渔业不同,至少就欧洲大部分说,它们的情况是截然两样的。欧洲的鲑鱼业大体上都要支付地租。这种地租,虽严格地说不能称为土地地租,但无疑和工资与利润一起成为鲑鱼价格的构成部分。苏格兰某些地方,有少数穷人在海岸拾集通常叫做苏格兰玛瑙的斑色小石。雕石业者付给他们的价格,只是他们的劳动工资,其中没有地租部分,也没有利润部分。

    总之,无论什么商品的全部价格,最后必由那三个部分或其中一个部分构成。在商品价格中,除去土地的地租以及商品生产、制造乃至搬运所需要的全部劳动的价格外,剩余的部分必然归作利润。

    分开来说,每一件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由那三个部分全数或其中之一构成;合起来说,构成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的一切商品价格,必然由那三个部分构成,而且作为劳动工资、土地地租或资本利润,在国内不同居民间分配。社会上年年由劳动采集或生产的全部物品,或者说,它的全部价格,本来就是照这样分给社会不同成员中某些人的。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一切其他收入归根到底都是来自这三种收入中的一个。

    不论是谁,只要自己的收入来自自己的资源,他的收入就一定来自他的劳动、资本或土地。来自劳动的收入称为工资。来自运用资本的收入称为利润。有资本不自用,而转借他人,借以取得收入,这种收入,称为货币的利息或利益。出借人既给借用人以获取利润的机会,借用人就付给利息作为报酬。由借款获得的利润,一部分当然属于冒除投资的借用人,另一部分,则当然属于使借用人有获取利润机会的出借人。利息总是一种派生的收入,借用人只要不是为还债而借债的浪子,那末,他偿还利息所用的款项,如果不是来自运用借款而得到的利润,一定是来自他种收入源泉。完全来自土地的收入,称为地租,属于地主。农业家的收入,有一部分得自劳动,另一部分则得自资本。在他看来,土地不过是使他能够借以获得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的工具。一切赋税,一切以赋税为来源的收入,一切俸金、恩恤金和各种年金,归根到底都是来自这三个根本的收入源泉,都直接间接以劳动工资、资本利润或土地地租支出。

    这三种不同的收入,当它们属于各别的个人时,容易区别;但在属于同一个人时,往往互相混淆,至少按通常说法是如此。

    耕种自己一部分土地的乡绅,在支付耕作费用以后,当然要以地主资格获得地租,并以农业家资格获得利润。可是,他往往把这全部收益笼统地叫做利润,这样就把地租和利润混淆了,至少按通常说法是如此。我国在北美和西印度的种植园主,大部分是在自己的土地上经营农业,因此,我们常听他们说到种植园的利润,很少听人们说到种植园的地租。

    一般农业家,很少雇用监工来指导农场的一般工作。他们通常也自己劳作,如犁耕、耙掘等等。所以,在全部收获中,除去地祖,剩余的部分就不仅包合农业资本及其普通利润,而且含有他们自己作为劳动者和监工所应得的工资。但是,在收回资本和支付地租以后所剩余的一切,统称为利润。这所谓利润,明明含有工资在内。所以,在这场合,工资又与利润混为一谈了。

    假若一个独立工作的制造业者,拥有足够的资本来购买原材料并维持生活直到货物上市,那末,他所获得的收益便应有两项:其一,以工人资格领取的工资;其二,以老板资格以售卖工人出品所获得的利润。但他这两项收益,普通也统称为利润。在这场合,工资也和利润混淆了。

    一个亲自动手栽培植物的种园家,一身兼有地主、农业家和劳动者三种资格。所以,他的生产物自应对他一个人支给地主的地租、农业家的利润和劳动者的工资。但通常却把他的全部收入看做他的劳动所得。在这一场合,地租和利润这二者,又和工资混为一谈了。

    由于在文明国家内,交换价值单由劳动构成的商品极不常见,大部分商品的交换价值,都含有大量的利润和地租,所以,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远远超过这年产物生产制造乃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量。假若社会每年所能购买的全劳动量,每年都被社会雇用,那末,因为劳动量将年年大大增加的缘故,后一年度的生产物将比前一年度的生产物具有更大的价值。可是,无论那一个国家,都不是用全部年产物来维持勤劳阶级。无论那一个国家,每年都有大部分生产物归游惰阶级消费。一国年产物的普通或平均价值是逐年增加,是逐年减少,还是不增不减,要取决于这一国家的年产物每年是按照什么比例分配给这两个阶级的人民。

    第七章  论商品的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

    在每一个社会及其邻近地区,各种用途的劳动的工资以及各种用途的资本的利润,都有一种普通率或平均率。这普通率,象我在后面所说那样,自然部分受社会的一般情况,即贫富、进步退步或停滞状况的支配,部分受各种用途的特殊性质的支配。同样,在每一个社会及其邻近地区,地租也有一个普通率或平均率。这普通率,象我在后面所说那样,也是部分受土地所在地的社会及其邻近地区的一般情况的支配,部分受土地的天然肥沃与人工改良的支配。

    这些普通率或平均率,可称为那地方那时候通行的工资自然率、利润自然率或地祖自然率。一种商品价格,如果不多不少恰恰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商品就可以说是按它的自然价格的价格出售的。

    商品这样出卖的价格,恰恰相当于其价值,或者说,恰恰相当于出售这商品的人实际上所花的费用。普通所谓商品原始费用,虽没有包含再贩卖这商品的利润,但若再贩卖者按照不能得到当地一般利润率的价格把这商品卖掉,那他显然就会遭受损失。因为,他若把资本投在其他方面,就可以得到那笔利润。况且,他的利润就是他的收入,也就是他生活资料的正当资源。他在制造商品、把它送往市场去的过程中,要垫付劳动者的工资或生活资料,也要垫付他自身的生活资料。他自身的生活资料,大体上说与他可以出卖商品指望的利润相当。因此,商品的出卖若不能给他以利润,那就等于说,他没有从这商品的出卖取回其实际费用。

    能提供这种利润的价格,虽然未必是一般商人出卖货物的最低价格,但却是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肯出卖的最低价格,至少在有绝对自由即各人能随意变更职业的地方,情形是如此。

    商品通常出卖的实际价格,叫做它的市场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有时高于它的自然价格,有时低于它的自然价格,有时和它的自然价格完全相同。

    每一个商品的市场价格,都受支配于它的实际供售量,和愿支付它的自然价格(或者说愿支付它出售前所必须支付的地租、劳动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的需要量,这二者的比例。愿支付商品的自然价格的人,可称为有效需求者,而他们的需求,可称为有效需求。因为,这种需求也许使商品的出售得以实现。此种需求与绝对需求不同。一个贫民在某种意义上也许可以说有一辆六马拉大马车的需求,他这种需求并不是有效需求,因为那马车绝不是为要满足他的这种需要而送往市场出售的。

    市场上任何一个商品的供售量,如果不够满足这商品的有效需求,那些愿支付这商品出售前所必须支付的地租、劳动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就不能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数量的供给。他们当中有些人,不愿得不到这种商品,宁愿支付较大的价格。于是竞争便在需求者中间发生。而市场价格便或多或少地上升到自然价格之上。价格上升程度的大小,要看货品的缺乏程度及竞事者富有程度和浪费程度所引起的竞争热烈程度的大小。但在同样富有和同样奢侈的竞争者间,缺乏程度所能引起的竞争程度的大小,却要看这商品对求购者的重要性的大小。所以,在都市被封锁或发生饥馑场合,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总是非常昂贵。

    反之,如果市场上这种商品的供售量超过了它的有效需求,这商品就不能全部卖给那些愿支付这商品出售前所必须支付的地租、劳动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其中一部分必须售给出价较低的人。这一部分价格的低落,必使全体价格随着低落。这样,它的市场价格,便或多或少地降到自然价格以下。下降程度的大小,要看超过额是怎样加剧卖方的竞争,或者说,要看卖方是怎样急于要把商品卖出。超过程度尽管相同,易腐败的商品输入过多比耐久性商品输入过多能引起卖方更大的竞争。例如,柑橘输入过多就比旧式铁器输入过多能引起卖方更大的竞争。

    如果市场上这种商品量不多不少,恰够供给它的有效需求,市场价格便和自然价格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所以,这全部商品量都能以自然价格售出,而不能以更高价格售出。各商人之间的竞争使他们都得接受这价格,但不使他们接受更低的价格。

    每种商品的上市量自然会使自己适合于有效需求。因为,商品量不超过有效需求,对所有使用土地、劳动或资本而以商品供应市场者有利;商品量不少于有效需求对其他一切人有利。

    如果市场上商品量一旦超过它的有效需求,那末它的价格的某些组成部分必定会降到自然率以下。如果下降部分为地租,地主的利害关系立刻会促使他们撤回一部分土地;如果下降部分为工资或利润,劳动者或雇主的利害关系也会促使他们把劳动或资本由原用途撤回一部分。于是,市场上商品量不久就会恰好足够供应它的有效需求,价格中一切组成部分不久就都升到它们的自然水平,而全部价格又与自然价格一致。

    反之,如果市场上商品量不够供应它的有效需求,那末它的价格的某些组成部分必定会上升到自然率以上。如果上升部分为地租,则一切其他地主的利害关系自然会促使他们准备更多土地来生产这种商品;如果上升部分是工资或利润,则一切其他劳动者或商人的利害关系也会马上促使他们使用更多的劳动或资本,来制造这种商品送往市场。于是,市场上商品量不久就充分供应它的有效需求,价格中一切组成部分不久都下降到它们的自然水平,而全部价格又与自然价格一致。

    这样,自然价格可只说是中心价格,一切商品价格都不断受其吸引。各种意外的事件,固然有时会把商品价格抬高到这中心价格之上,有时会把商品价格强抑到这中心价格以下。可是,尽管有各种障碍使得商品价格不能固定在这恒固的中心,但商品价格时时刻刻都向着这个中心。

    为使一种商品上市每年所使用的全部劳动量,自然会依着这个方式使自己适合于有效需求。其目的当然在于始终把适当商品量提供市场,使供给足够适应需求,而不超过需求。

    但是,在有些业务上,同量劳动逐年所产出的商品量可大不相同,在有些业务上,却往往相等,或几乎相等。例如,同数农业劳动者,所产出的谷物、葡萄酒、油、忽布花等商品量,就一年不同于一年;但同数纺织工所产出的麻布和呢绒量,却年年相等,或几乎相等。就前一种产业说,适合有效需求的生产量,只是这产业的平均生产额。由于实际生产量往往比平均生产额大得多或小得多,所以市场上商品量有时大大超过其有效需求,有时极不够供应其有效需求。所以纵使有效需求能够始终保持同一程度,商品的市场价格仍不免时有变动,有时比其自然率高得多,有时又低得多。但就后一种产业说,由于同量劳动的生产量总是相同,或大约相同,所以,生产量能更正确地适合其有效需求。在有效需求保持同一状态时,商品市场价格也保持同一状态,和自然价格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大家从经验都知道,麻布和呢绒的价格,不象谷价那样常常变动,也没有谷价那样大的变动。因为,前者的价格只随需求的变动而变动;后者的价格,则不仅随需求的变动而变动,还随着为供应需求而上市的商品量的更巨大和更频繁的变动而变动。

    商品市价偶然和一时的变动,主要对价格中工资部分和利润部分发生影响,而对其中地租部分则影响不大。用货币确定了的地租,无论就比率说或就价值说,绝不受其影响。以原生产物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计算的地租,无疑也只能在年租的价值上,不能在年租的比孪上受其影响。在议定租佃条件时,地主和农业经营者都尽他们所知,竭力使地租率适合于生产物的平均价格,而不适合于其临时价格。

    这些偶然和一时的变动,要看当时市场上积存的商品或劳动是过多还是不足,换言之,要看当时市场上既成作业或待成作业是过多还是不足,而对工资或利润的价值和比率发生影响。在国丧的场合,黑布存货往往感到不足,以致市价腾贵,因而持有多量这种商品的商人的利润便增加了。可是,所增加的仅是商人的利润,而织布工人的工资却毫不受影响。因为这时市上感到不足的是商品,不是劳动,换言之,是既成作业,不是待成作业。不过,国丧虽不能影响织工们的工资,却会抬高缝工们的工资。因为,在这场合,感到不足的是劳动,对于劳动,换言之,对于待成的作业,有效需求便大于现有供给量。国丧减低了花彩丝绸和棉布的价格,从而减低了持有多量花彩丝绸和棉布的商人的利润,以及精制这些商品的劳动者的工资。因为这时候,对于这些商品和生产这些商品的劳动者的需要,都不免要停顿半年甚或一年。于是,这类商品与这类劳动都供过于求。

    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虽可说有不断地趋向自然价格的趋势,但有许多商品,有时由于特殊的意外事故,有时由于天然的原因,有时又由于特殊政策的规定,其市场价格能在相当长时期内大大超过其自然价格。

    当某一商品因有效需求增加而市价比自然价格高得多的时候,造商品的供给者大抵都小心翼翼地隐瞒这种变化情况。要是被人知道,其丰厚的利润定会诱使许多新竞争者向这方面投资。结果,有效需求完全得到供给,这商品的市场价格不久就降低到自然价格,甚或降低到自然价格之下。如果供给者距市场很远,他们有时能保持秘密数年,而在这数年内,他们就可独享非常的利润。不过,必须承认,这种秘密很少能长久保守,而那非常的利润只能在这秘密未给人知道以前独享。

    制造业方面的秘密,比商业方面的秘密,能保守得长久些。一个染业者,如果发现了一种制造染料的方法,其所费仅及通常方法的一半,而他又能妥善处理,他就能终生独享这发现的利益,甚至能把它传给子孙。这种额外利得是来自他个人劳动的高价格,所以可适当地说是他个人劳动的高工资,但因为他资本每一部分一再得到这种利得,而且他的利得总额与其资本总额保有一定比例,所以,通常都不说它是劳动的高工资,而说它是资本的额外利润。

    市价的这种增高,显然是起因于特殊的偶发事件,不过它的作用有时能够持续好多年。

    有些自然产物的产出,需要一种特殊土壤与特殊位置,以致一个大国中适于生产这些产物的土地即使全被使用,怕仍不够供应有效需求。因此,这种产物的全部上市量有可能售给那些愿支付特别价格的人,就是说,他们所支付的价格超过按自然率计算,足够支付生产它们的土地的地租,以及产制和运销所用的劳动的工资和资本的利润的价格。这种商品可连续数世纪按这种高价出售。这样,其价格中,地租部分一般高于按自然率计算的地租。生产这样珍贵产物的土地的地租,例如有优良土壤和位置的法国珍贵葡萄园的地租,和其邻近同样肥沃和同样精耕细作的其他土地的地租,不经常保持一定的比例。反之,其价格中劳动工资及资本利润部分,和邻近其他地方的劳动工资及资本利润,却往往保有自然的比例。

    市价的这种增高,显然是起因于天然的原团。这种原因会使有效需求不能取得充分的供给,而它的作用,因此将永远继续下去。

    给个人或商业公司以垄断权,其作用与商业或制造业中保守秘密相同。垄断者使市场存货经常不足,从而使有效需求永远不能得到充分供给。这样,他们就能以大大超过自然价格的市价出卖他们的商品,而他们的报酬,无论是工资或是利润,都大大超过其自然率。

    垄断价格,在各个时期,都是可能得到的最高价格。反之,自然价格或自由竞事的价格,虽不是在各个时期,但在长期间内,却是可能有的最低价格。垄断价格,在各个时期,都是能向买者榨取的最高价格,或者是想象中买者愿支付的最高价格,而自然价格或自由竞争的价格,却是卖者一般能接受的最低价格,也就是他能够继续营业的最低价格。

    同业组合的排他特权,学徒法规,只及限制特殊职业上竞争人数的各种法规,虽然在程度上不及垄断,但在趋向上却与垄断相同。它们是一种扩大的垄断,往往使某些产业所有商品的市价能长久超过自然价格,并使生产这些商品所使用的劳动的工资和资本的利润稍稍超过其自然率。

    市价的这种增高,显然是起因于各种法规的规定。只要这种种法规继续有效,市价的这种增高就会继续存在。

    任何一个商品的市价虽能长期高于其自然价格,但不能长期低于其自然价格。价格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要是低于自然率,其利益受到影响的人立刻就会感觉到这种损失,立刻就会从使用中撤回一部分土地或劳动或资本,使上市的商品量,恰恰只够供应有效需求。因此,市价不久便将升到自然价格的水平。至少在有完全自由的地方情况是这样。

    在制造业繁荣时,学徒法规与其他各种法规,虽能使劳动者的工资抬高到自然率以上,但一旦制造业衰微,却使劳动者的工资降落到自然率以下。因为,这些法规,在前一场合,妨阻他人进入他们的职业,在后一场合,妨阻他们改就许多别种职业。不过,这些法规,对抬高劳动者的工资起着相当长期的作用,但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却接起着那么长久的作用。就前者说,这些法规的作用可持续好多世纪;就后者说,当那些在产业繁荣时受过职业训练的劳动者有一些死去的时候,这些法规的作用便不能继续下去。在他们死去以后,学习这一职业的劳动者人数自会适合于有效需求。至于象即度和古代埃及那样,各个人依据教规,都有承继父业的义务,变更职业,即科以最可怕的渎神之罪,那就无论对于什么职业,亦不难使其劳动工资或资本利润一连几代都落在自然率以下。

    关于商品的市场价格与自然价格一时的差异或永久的差异,我想我所要说的只此而已。

    自然价格本身随其组成部分即工资、利润和地租的自然率的变动而变动。但无论在什么社会,这种自然率都随着社会的贫富、进步退步或停滞而变动。我在以下四章内,将竭尽所能,详细明了地说明这些变动的原因。

    第一,我要努力说明,什么情况自然而然地决定工资率,而这些情况,又怎样受社会的贫富、进步退步或停滞的影响。

    第二,我要努力说明,什么情况自然而然地决定利润率,而这些情况,又怎样受上述社会状况的变动的影响。

    第三,我要努力说明,什么情况支配下面要说的比例。货币工资与货币利润虽因劳动及资本的用途不同而大不相同,但各种劳动用途的货币工资和各种资本用途的货币利润似乎都有一定的比例。如后章所要说明的那样,这种比例部分取决于各种用途的性质,部分取决于所在社会的不同法律和政策。不过,这种比例,虽在许多方面受法律和政策的支配,但似乎不受所在社会贫富、进步退步或停滞等状况的影响,而在所有这些不同状况中保持不变,或几乎不变。

    第四,我要努力说明,什么情况支配土地地租,并使一切土地生产物的真实价格或是上升或是下降。

    第八章  论劳动工资

    劳动生产物构成劳动的自然报酬或自然工资。

    在土地尚未私有而资本尚未累积的原始社会状态下,劳动的全部生产物属于劳动者,既无地主也无雇主来同他分享。

    这种状态如果继续下去,劳动工资将随着分工所引起的劳动生产力的增大而增加起来。但一切物品却将日渐低廉,因为生产它们所需要的劳动量变小了。在这种状态下,等量劳动所生产的各种商品自然可以互相交换,所以,要购买各种商品,只需较少数量的劳动生产物。

    可是一切物品,尽管实际上变得低廉,但表面上却有些物品地比以前昂贵,换句话说,可交换较多数量的其他货物。假定大多数产业的劳动生产力增加十倍,即现今一天劳动的生产量十倍于以前一天的劳动,而某一种产业的劳动生产力却只增加一倍,即造产业现今一天劳动的生产量只二倍于以前一天的劳动。在这场合,这大多数产业一天劳动生产物,如果与那产业一天劳动生产物交换,那末前者以原工作量的十倍,不过购入后者原工作量的二倍。因此,后者的一定分量,例如一磅,就似乎比以前贵了五倍。但其实却是比以前低廉了二分之一。购买这一磅货物所需的其他货物量虽五倍于以前,但生产或购买这一磅货物所需的劳动量却不过等于以前的二分之一。所以,现今获得此物比以前容易了两倍。

    但劳动者独享全部劳动生产物的这种原始状态,一到有了土地私有和资本累积,就宣告终结了。所以,在劳动生产力尚未有显著改善以前,这种原始状态早已不复存在了;要就此种状态对劳动报酬或劳动工资所可能有的影响作进一步的探讨,那是徒劳无功的。

    土地一旦成为私有财产,地主就要求劳动者从土地生产出来或采集到的几乎所有物品中分给他一定份额。因此,地主的地租,便成为要以用在土地上的劳动的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一个项目。

    一般耕作者大都没有维持生活到庄稼收割的资料。他们的生活费通常是由雇用他们的农业家从他的资本项下垫付的。除非他能分享劳动者的生产物,换言之,除非他在收回资本时得到相当的利润,否则他就不愿雇用劳动者。因此,利润成为要从用在土地上的劳动的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二个项目。

    其实,利润的扣除,不仅农业生产物为然,一切其他劳动的生产物亦莫不如是。在一切工艺成制造业中,大部分劳动者在作业完成以前都需要雇主给他们垫付原材料、工资与生活费。雇主分享他们的劳动生产物,换言之,分享劳动对原材料所增加的价值,而这一分享的份额便是他的利润。

    一个独立工作的工人,有时也有资力,足以自行购买原材料,并维持自己生活,一直到作业完成。他兼有劳动者及雇主的身分,享有全部劳动生产物,即享有劳动所加于原材料的全部价值。因此,他的利得包含通常属于两个不同身分的人所有的两种不同收入,即资本利润与劳动工资。

    可是,这种实例不很多。就全欧洲说,其比例是,在老板下面工作的工人有二十个,自己独立工作的工人只有一个。而且,劳动工资一语,都普遍理解为,在劳动者为一人而雇用他的资本所有者另为一人的一般情况下,劳动获得的工资。

    劳动者的普通工资,到处都取决于劳资两方所订的契约。这两方的利害关系绝不一致。劳动者盼望多得,雇主盼望少给。劳动者都想为提高工资而结合,雇主却想为减低工资而联合。

    但在一般的争议情况下,要预知劳资两方谁占有利地位,谁能迫使对方接受自己提出的条件,决非难事。雇主的人数较少,团结较易。加之,他们的结合为法律所公认,至少不受法律禁止。但劳动者的结合却为法律所禁止。有许多议会的法会取缔为提高劳动价格而结合的团体,但没有一个法令取缔为减低劳动价格而结合的组织。况且,在争议当中,雇主总比劳动者较能持久。地主、农业家、制造者或商人,纵使不雇用一个劳动者,亦往往能靠既经蓄得的资本维持一两年生活;失业劳动者,能支持一星期生活的已不多见,能支持一月的更少,能支持一年的简直没有。就长时期说,雇主需要劳动者的程度,也许和劳动者需要雇主的程度相同,但雇主的需要没有劳动者那样迫切。

    据说,工人的结合常常听到,而雇主的结合却很少听到。可是,谁要是因此认为雇主实际很少结合,那就未免昧于世故,不了解这问题的真相了。雇主们为使劳动工资不超过其实际工资率,随时随地都有一种秘而不宣的团结一致的结合。破坏团结,随时随地都是最不名誉的行动,都为近邻和同业者所耻笑。我们所以不常听到这种结合,正因为那是一种不被人知道的普通结合,或者可以说是一种自然结合。此外,雇主们为要把劳动工资减低到其实际工资率以下,有时也组织特殊的结合。此种结合,直到达到目的为止,总是保持极度的沉默与秘密。劳动者这时虽痛切成到资方的这种秘密结合,却往往无抵抗他屈服,其他人因此都不知道。不过,对于雇主的这种结合,工人们往往也组织对抗的防御性结合。而且,即在没有这种雇主结合的时候,工人们为提高劳动价格,有时也自动结合起来。他们所持的理由,有时是食粮腾贵,有时是雇主从他们的劳动得到过多的利润。他们的结合,无论是防御性的或是攻击性的,总是声闻遐迩。为求争点迅速解决,他们老是狂呼呐喊,有时甚至用极可怕的暴力。他们处于绝望的境地,铤而走险,如果不让自己饿死,就得胁迫雇主立即答应他们的要求。这时,雇主也同样喧呼呐喊,请求官厅援助,要求严厉执行取缔工人结合的严峻法规。因此,工人很少能从那些愤激的结合的暴动中得到利益。那些结合,部分因为官厅干涉,部分因为雇主较能持久,部分因为大多数劳动者为了目前生计不得不屈服,往往以为首者受到惩罚或一败涂地而告终。

    不过,在争议中,雇主虽常居于有利地位,但劳动工资有一定的标准,在相当长的期间内,即使最低级劳动者的普通工资,似也不能减到这一定标准之下。

    需要靠劳动过活的人,其工资至少须足够维持其生活。在大多数场合,工资还得稍稍超过足够维持生活的程度,否则劳动者就不能赡养家室而传宗接代了。坎梯隆似乎因此推测,最下级普通劳动者,为供养儿女二人,至少须取得倍于自身所需的生活费,而其妻子,由于需要照料儿女,其劳动所得,只够维持自己。但据一般计算,常有半数儿童在未成年以前死去。因此,最贫穷的劳动者按照上述计算,一般都想至少养育四个孩子,以便能有两个孩子活到成人年龄。但坎梯隆认为,四个孩子的必要扶养费也许和一个成年人的生活费几乎相等。他还说,一个强壮奴隶劳动的价值,算来倍于其生活费,一个最低级劳动者劳动的价值,不可能低于一个强壮奴隶劳动的价值。因此,至少这一点似乎是肯定的:为赡养家属,即使最低级普通劳动者夫妇二人劳动所得,也必须能稍稍超过维持他俩自身生活所需要的费用。但是,这种超过额,是按什么比例,是按上述比例,或是按其他比例,我不想加以确定。

    可是,有某些情况,有时也使劳动者立于有利地位,并使他们能够得到大大超过上述工资的工资。很明显,上述工资是符合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

    不论何国,如果对那些靠工资过活的人,即工人、散工、各种佣人等的需求不断地增加,换言之,如果每年提供的就业机会都比前一年多,劳动者就没有为着提高工资而结合的必要。劳动者不够,自会导致雇主间的竞争;雇主们竞相出高价雇用劳动者,这样他们就自动冲破了防止工资提高的自然结合。

    很明显,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必定随着预定用来支付劳动工资的资金的增加而成比例地增加。这种资金有两种:一,超过维持生活需要的收入;二,超过雇主自己使用需要的资财。

    地主、年金领受者、有钱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收入除维持身家外还有剩余,他们一定会把剩余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用来雇用若干家仆。这剩余额增加,他们所雇用的家仆自然也随之而增加。

    织工、鞋匠这一类独立工作的劳动者所持的资本,如果除了购买供自己使用的原材料并维持他在货品出售以前的生活外,还有剩余,他自然也会以这剩余额雇用一个乃至数个帮工,以便靠他们的劳作获利。这剩余增加,他所雇帮工的人数自然也随之而增加。

    因此,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必随一国收入和资本的增加而增加。收入和资本没有增加,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决不会增加。而收入和资本的增加,就是国民财富的增加。所以,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自随国民财富的增加而增加。国民财富不增加,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决不会增加。

    然而,使劳动工资增高的,不是庞大的现有国民财富,而是不断增加的国民财富。因此最高的劳动工资不在最富的国家出现,而却在最繁荣,即最快变得富裕的国家出现。今日英格兰确比北美各地富,然北美各地的劳动工资却比英格兰各地高。纽约地方,普通劳动者一日的工资为美币三先令六便士,合英币二先令;造船木匠为美币十先令六便士,外加值英币六便士的糖酒一品脱,全部合英币六先令六便土;泥水匠及建筑木匠为美币八先令,合英币四先令六便士;裁缝帮工为美币五先令,合英币二先令十便士。这些价格都在伦敦价格之上。据说,其他殖民地的工资也和纽约同样高。食品的价格,北美各地都比英格兰低得多。北美从来没有饥荒现象。即在歉收的年度,只不过减少输出,没减到自己供给不足。所以,北美劳动的货币价格如果比母国各地高,那末其真实价格,即其货币价格对劳动者提供的支配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实际能力,在比例上必定比母国更高。

    北美虽没有英格兰那样富裕,但比英格兰更繁荣,并以大得多的速度增加财富。一国繁荣最明确的标识,就是居民人数的增加。英格兰以及欧洲大多数其他国家的居民,在大约五百年内,不敢说有一倍的增加,但在北美英属各殖民地,在二十年或二十五年内,就增加了一倍。就现在说,这种迅速增加的主要原因,不是新居民的不断移入,而是人口的迅速繁殖。据说,当地高龄居民往往能亲眼看到五十、一百甚至一百个以上的直系子孙。由于劳动报酬优厚,多子女不但不成为室家之累,反而成为家庭富盛的源泉。在离去双亲家庭以前,每个儿女的劳动,推算起来,足有纯收盆一百镑的价值。一个有四五个孩子的青年寡妇,在欧洲中等及下等人民间,很少能找到第二丈夫,但在北美地方,那些儿女常是诱使男子向她求婚的财产。儿童的价值是结婚的最大鼓励。所以,北美人的早婚是毫不足怪的。可是,尽管早婚招致了人口很大的增加,但北美人民却仍不断发出劳动者不足的诉苦声。对劳动者需求的增加,和维持劳动者资金的增加,似乎比劳动供给的增加快得多。

    一国尽管非常富有,如若长久陷于停滞状态,我们就不能希望在那里找到极高的工资。指定用来支付工资的资金,换言之,居民的收入和资本,也许达到极大的数额。但这数额如果数世纪不变,或几乎不变,那末每年所雇用的劳动者人数就很容易供应下一年所需劳动者人数,甚或还有剩余。这样,劳动者既不缺少,雇主也不会为要获得劳动者而相互竞争。在另一方面,劳动者的增加却自然会超过需要雇用的人数。就业机会常感不足,于是劳动者为要获得工作,不得不互相竞事。假如,该国劳动者的工资,本来足够养活他们各自的身家而且还有剩余,那末劳动者间的竞争和雇主们的利害关系,不久就会使工资减低到合乎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中国一向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就是说,土地最肥沃,耕作最精细,人民最多而且最勤勉的国家。然而,许久以来,它似乎就停滞于静止状态了。今日旅行家关于中国耕作、勤劳及人口稠密状况的报告,与五百年前视察该国的马哥孛罗的记述比较,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也许在马哥孛罗时代以前好久,中国的财富就已完全达到了该国法律制度所允许的发展程度。各旅行家的报告,虽有许多相互矛盾的地方,但关于中国劳动工资低廉和劳动者难于赡养家属的记述,则众口一辞。中国耕作者终日劳作,所得报酬若够购买少量稻米,也就觉得满足。技工的状况就更恶劣。欧洲技工总是漫无所事地在自己工场内等候顾客,中国技工却是随身携带器具,为搜寻,或者说,为乞求工作,而不断在街市东奔西走。中国下层人民的贫困程度,远远超过欧洲最贫乏国民的贫困程度。据说,在广州附近,有数千百户人家,陆上没有居处,栖息于河面的小渔船中。因为食料缺乏,这些人往往争取欧来船舶投弃船外的最污秽废物。腐烂的动物尸体,例如死猫或死犬,纵使一半烂掉并发臭,他们得到它,正象别国人得到卫生食品那么高兴。结婚,在中国是受到了奖励的,但这并不是由于生儿育女有出息,而是由于有杀害儿童的自由。在各大都市,每夜总有若干婴孩被委弃街头巷尾,或者象小狗一样投在水里。而这种可怕的杀婴工作,据说是一部分人公然自认的谋生手段。

    不过,中国虽可能处于静止状态,但似乎还未曾退步。那里,没有被居民遗弃的都市,也没有听其荒芜的耕地。每年被雇用的劳动,仍是不变,或几乎不变;因此,指定用来维持劳动的资金也没显然减少。所以,最下级劳动者的生活资料虽很缺乏,但还能勉强敷衍下去,使其阶级保持着原有的人数。

    在指定用来维持劳动的资金显著减少的国家里,情形就截然不同了。每年各等职业所需要的雇工和劳动者,都比前一年少。许多不能在上等职业中找得工作的上等阶级人民,也想在最下等的职业中找工作。这样,在最下等职业中,就不但有了超过需要的最下级劳动者,而且还有过多的从其他各阶级纷纷拥入的人。结果,职业的竞争变得非常剧烈,以致把劳动工资减低到极悲惨极贫困的生活水准。而且,即使忍受这些苛刻条件,还有许多人找不到职业。这些人,要么饿死,要么沦为乞丐,不然也许只有搞罪大恶极的勾当才能取得生活资料。接着,穷乏、饥饿和死亡等灾祸就落到最下级的劳动者身上,后来波及所有上等阶级,终至国内居民减少到经过苛政或灾祸而硕果仅存的收入和资本所能容易维持的人数。东印度的孟加拉及其他若干英领殖民地的现状,也许几乎就是如此。如果一个国家土地肥沃,人口又经大大减少,因而生活资料并不十分困难,可是年年仍不免有三四十万人因饥饿而濒于死亡,我们就可以断言,那是因为该国指定用来维持贫困劳动者的资金正在迅速减少。英国保护和统治北美的政治机构和压迫与压制东印度的商业公司的不同性质,用这两地的不同情况来说明,也许是再好不过的。

    所以劳动报酬优厚,是国民财富增进的必然结果,同时又是国民财富增进的自然征候。反之,贫穷劳动者生活维持费不足,是社会停滞不进的征候,而劳动者处于饥饿状态,乃是社会急速退步的征候。

    看来,不列颠现今的劳动工资,显然超过了维持劳动者一家生活所需的数额。为证明这一点,我们无须作烦琐或未必有结果的计算,来推定劳动者至少需多少工资,才能养活一家。有很多明显征象表明,不列颠各地劳动工资,不是以符合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为准则的。

    第一,不列颠几乎所有地方,甚至最低级劳动也有夏季工资与冬季工资的区别。夏季工资总是最高工资。但冬季有薪炭临时开支,故冬季家庭生活费在一年中为最大。生活费最低时,工资反而最高,这就表明,劳动工资不受最低生活所需要的数额的支配,而受工作的数量及其假定价值的支配。也许有人说,劳动者应贮藏夏季工资的一部分,来支付冬季费用,而他全年的工资,并不超过他一年中维持身家所需要的数额。可是,奴隶或绝对仰赖他人为活的人所得到的待遇,却不是这样。他的日常生活资料,都和他的日常需要相称。

    第二,不列颠的劳动工资,不随食品价格变动而变动。食品价格,到处都年年变动,常常月月变动。但有许多地方的劳动的货币价格,有时经过半世纪,还仍旧不变。因此,假若这些地方的贫穷劳动者,在食品最昂贵的年岁,能够维持他的身家,那末,在食品价格一般而供给又很充足的年岁,必能过舒适生活;在食品异常低廉的年岁,就过着优裕生活。在过去十年中,不列颠有许多地方食物昂贵,而劳动的货币价格并不随着显著提高。固然,确有些地方的劳动的货币价格提高了,但那与其说起因于食物的昂贵,倒不如说起因于劳动需求的增加。

    第三,就不同年度说,食品价格的变动,大于劳动工资的变动,而就不同地方说,劳动工资的变动,却大于食品价格的变动。面包和家畜肉的价格,在不列颠几乎所有地方一般相同,或大约相同。这两种商品以及大多数其他零售商品(贫穷劳动者零购的一切物品),在大都市和在僻远地方,价格是同样低廉,或者,大都市方面还比较低廉,其原因我以后说明。但大都市与其附近地带的劳动工资,往往比数哩以外地方的劳动工资,高五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即高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二十五。伦敦及其附近劳动的普通价格,可只说是每日十八便土。数哩以外,即减低到十四便土或十五便土。爱丁堡及其附近劳动的普通价格,可只说是每日十便士,数哩以外,就低落到八便土。八便士是苏格兰低地一带大部分地方的普通劳动的普通价格,在那里,这价格的变动比英格兰少得多。劳动价格上的差异,虽未必会驱使一个人由一教区移到另一教区去,但货物价格这样的差异,却必然使许多容积巨大的货物,从一教区到另一教区,从国内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甚至可只说从世界的一端到另一端的运输,变得非常频繁,不久就使它们趋于均衡。人性见异思迁,虽早有定论,但根据我们的经验,人类却显然又是安土重迁,最不爱移动的。贫苦劳动者,在不列颠劳动价格最低廉的地方,要是能够维持家属,那末在不列颠工资最高的地方,就一定能过优裕的生活。

    第四,劳动价格的变动,无论就时间说或就地方说,不但不与食品价格的变动一致,而且往往正相反。

    一般人常食谷物的价格,苏格兰比英格兰高,苏格兰几乎每年都由英格兰输入大宗谷物。英格兰谷物,在输入谷物的苏格兰售卖的价格,必须高于在输出谷物的英格兰售卖的价格,但英格兰谷物在苏格兰市场售卖的价格,不能高于和它相竞争的同质量苏格兰本地谷物的价格。谷物品质的良否,主要要看它可磨得的粉量多寡而定。就这一点说,英格兰谷物,远胜于苏格兰谷物,所以,从外表说,或从其体积说,英格兰谷物的价格,虽高于苏格兰谷物的价格,但就其实质即品质或重量说,一般却比苏格兰低廉得多。可是,劳动价格,在苏格兰却比英格兰低。因此,贫苦劳动者,在联合王国的一部分即苏格兰,如能维持其家属,那末在联合王国的另一部分即英格兰,就必能过丰裕的生活。现今,苏格兰普通人民,从燕麦片为最常食和最好食物,这和英格兰同阶级人民最常食的食物比较,一般是坏得多。这种生活方式的差异,不是两地人民工资差异的原园,而是工资差异的结果,可是许多人却往往不可思议地倒果为因。甲富而乙贫,并不是因为甲有马,乙却步行,而是因为甲富能备有马车,乙贫不能不步行。

    各年度计算,前世纪英格兰、苏格兰两地谷物价格,比现世纪高。现在,这是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如必欲加以可能有的实证,那末苏格兰,比英格兰更为明确。因为苏格兰每年的公定谷价可作证明,苏格兰每年按市场实际状况,依宣誓手续,评定所属各地种种谷物的价格。如果这种直接证掘还需要间接证据作为旁证,那末我说,法国甚或欧洲大多数地方的情况也是这样。就法国说,我们有了最明确的证明。不过,前世纪英格兰、苏格兰两地谷物价格,略高于现世纪,虽无可置疑,但前世纪两地劳动价格,比现世纪低得多,亦同样无可置疑。因此,假如贫穷劳动者,在前世纪能够维持他的家属,那末,他现在必定能过着舒适得多的生活。前世纪,在苏格兰大多数地方,普通劳动的最普通日工资,夏天为六便土,冬天为五便士。在苏格兰高地及西部各岛若干地方,工资还是一星期三先令或大约三先令。现在,在苏格兰低地,普通劳动的最普通工资,一天为八便士。在爱丁堡附近,在邻近英格兰因而可能受英格兰影响的各州,在劳动需求最近已大大增加的格拉斯科、卡朗和爱州等附近,普通劳动的最普通工资一天为十便士,有时或为一先令。英格兰农工商业的改进,远较苏格兰为早。劳动的需求以及劳动的价格,必随此等改良而增加。因此,在前世纪和现世纪,英格兰的劳动工资高于苏格兰。而且从那时以来,英格兰的劳动工资,大大增加,但由于英格兰各地支付的工资,在种类上比苏格兰多,所以,要确定英格兰工资的增加率,比苏格兰困难。 1614年,步兵一名一日的饷银,与现今同为八便土。当初规定这种饷额时,必然是以普通劳动者普通工资为标准,因为步兵大都征自这个阶级。查理二世时代,高等法院院长黑尔斯,推算劳动者六口(父亲母亲,略能工作的子女二人,全不能工作子女二人)之家的用费,一星期为十先令,即一年需二十六镑。他认为,如果他们不能靠劳动来赚得此数,他们就得靠乞讨或盗窃来凑成此数。黑尔斯对于这问题,似曾下了一番研究。从熟习政治数学博得德维南博士的格里戈里·金,也曾于至6既年推算一般劳动者及外佣工的普通收入,以为平均由三个半人合成的家庭,一年需费十五镑。从表面上看,金的计算,似与黑尔斯的计算有出入,但实则大体一致。他们都认为,这种家庭一星期的用费,每人约二十便士。从那时以来,王国多数地方,这种家庭的货币收入与货币费用,都有大的增加,不过有的地方增加多些,有的地方增加少些,而且所增加的,没有象最近刊布的关于现今劳动工资增高那些夸张报告所说的那么多。必须指出,任何地方的劳动价格,都不能极正确地确定。因为,就是同一地方同一种类的劳动,也往往依照劳动者的巧拙只及雇主的宽吝,给付不同的价格。在工资波有法律规定的地方,我们想要确定的,只是最普通的工资。而且,经验似乎告诉我们,法律虽屡次企图规定工资,但实际上,却从未作出适当的规定。

    现世纪,劳动的真实报酬,即劳动使劳动者得到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真实数量的增加,可能在比例上大于劳动货币价格的增加。不仅谷物的价格,比从前稍稍低廉,而且那些成为贫穷劳动者适意和卫生食料的许多其他东西的价格,也大大跌落。例如,现今王国大多数地方马铃薯价格,只有三、四十年前的一半。从前用鍬而今日普通用犁种植的芜青、胡萝卜、卷心菜等的价格,也可以说和马铃薯同样低廉。一切蔬果,也变得低廉。我们知道,前一世纪英国消费的大部分苹果和洋葱,都是由弗兰德输入的。麻布制造和呢绒制造的大改良,给劳动者提供了质更好价更廉的衣服。贱金属制造的大改良,不仅给劳动者提供了更精良的职业用具,而且提供了许多快意的和便利的家具。诚然,肥皂、食盐、蜡烛、皮革及发酵酒,由于课税而抬高了价格,但其中,为贫穷劳动者所必须消费的分量,却极其有限。这小部分商品价格的昂贵,并不抵消其他多数物品价格的下落。世人往往说,奢侈之风,波及下等阶级,连贫穷劳动者现在也对以前的衣食住条件感到不满足,他们这样说,使我们确信,劳动的货币价格与其真实价格增大了。

    下层阶级生活状况的改善,是对社会有利呢,或是对社会不利呢?一看就知道,这问题的答案极为明显。各种佣人、劳动者和职工,在任何大政治社会中,都占最大部分。社会最大部分成员境遇的改善,决不能视为对社会全体不利。有大部分成员陷于贫困悲惨状态的社会,决不能说是繁荣幸福的社会。而且,供给社会全体以衣食住的人,在自身劳动生产物中,分享一部分,使自己得到过得去的衣食住条件,才算是公正。

    贫困无疑会使人不想结婚,但未必会使人不结婚。贫困似乎还有利于生育。苏格兰高地处于半饥饿状态的妇女,常生子女二十人以上,而奢侈的上等社会妇女,往往不能生育,一般只能生两三个。不妊症,虽为上等社会所常患,但在下等社会,却极少有。女性的奢侈,虽能刺激享乐的欲望,看来往往会削弱,而且常常会彻底破坏生育能力。

    贫困虽不能阻止生育,但极不利于子女的抚养。柔嫩植物长出来了,但在土地塞冽和气候严酷的环境中,不久就枯死。我常听说,苏格兰高地常有一母产子二十个而活的只有一个的实例。几个富有经验的军官告诉我说,士兵在联队内生的全部儿童,漫说后来用以补充联队的缺额,即用以充当联队的吹鼓手,亦嫌不够。但是,在兵营附近看到的可爱孩子,却比其他地方多。这些孩子很少长到十三四岁。有些地方生出来的儿童,在四岁前,死去一半;有许多地方,在七岁前死去一半;在九、十岁前死去一半,几乎是一种普遍现象。这样大的死亡率,在各地方下等人民间都可看到。他们不能象上等人民那么注意养育子女。一般地说,他们的结婚,虽比上流社会的人更为多产,但他们的儿童中,达到成年的却比较少。与普通人民的儿童比较,育婴堂及教区慈善会内收养的儿童,死亡率还要大。

    各种动物的增殖,自和其生活资料成比例。没有一种动物的增殖,能超过这个比例。然而,在文明社会,只有在下等人中间,生活资料不够才能限制人类进一步繁殖。要限制进一步的增殖,除了杀死他们多子女婚姻所生的大部分子女外,没有其他方法。

    丰厚的劳动报酬,由于它使劳动者能够改善他们儿童的给养,从而使他们能够养大较多的儿童,势必会放宽和扩大上述限度。应该指出,上述限度扩大的程度,也必然尽可能和劳动需求所需要的程度相称。如果劳动需求继续增加,劳动报酬必然鼓励劳动者结婚和增殖,使他们能够不断增加人口,来供给不断增加的劳动需求。什么时候,要是劳动报酬不够鼓励人口增殖,劳动者的缺乏不久就会抬高劳动的报酬。什么时候,要是劳动报酬过分鼓励人口增殖,劳动者的过多不久就使劳动的报酬减到其应有的程度。在前一场合,市场上的劳动供给,如此不足,在后一场合,市场上的劳动供给,又如此过剩,结果都迫使劳动价格,不久又回到社会所需要有的适当程度。因此,象对其他商品的需求必然支配其他商品的生产一样,对人口的需求也必然支配人口的生产。生产过于迟缓,则加以促进;生产过于迅速,则加以抑制。世界各地,不论在北美,在欧洲,或是在中国,支配和决定人口繁殖程度的正是这一需求。这需求在北美,成为人口迅速增加的原因,在欧洲,成为人口缓慢而逐渐增加的原因,在中国,就成为人口不增不减的原因。

    据说,奴隶的损耗,其损失在雇主,自由佣工的损耗,其损失却在他自身。其实,后者的损耗,与前者的损耗一样都是屋主的损失。各种职工和佣工,都必须给付这样的工资,使他们能够按照社会对他们的需求的增加、减少或不增不减等情况,而维持其种类。不过,自由佣工的损耗,虽同是雇主的损失,但与奴隶的损耗比较,则雇主所受损失又少得多。要是我可这样说,用作补充或修补奴隶损耗的资金,通常都由不留心的雇主或疏忽的监工管理。但修补自由佣工损耗的资金却由自由佣工自己管理。一由钱财通常管理得漫无秩序的富人管理,所只管理上自亦漫无秩序;一由处处节省和锱铢必较的穷人自己管理,所以管理上亦是处处节省和锱铢必较。在这样不同的管理下,相同的目的,却需要有大不相同的费用。所以,征之一切时代和一切国民的经验,我相信,由自由人作成的作品,归根到底比由奴隶作成的作品低廉。即在普通劳动工资很高的波士顿、纽约和费城,也是这样。

    所以,充足的劳动报酬,既是财富增加的结果,又是人口增加的原因。对充足的劳动报酬发出怨言,就是对最大公共繁荣的必然结果与原因发出悲叹。

    也许值得指出,不是在社会达到绝顶富裕的时候,而是在社会处于进步状态并日益富裕的时候,贫穷劳动者,即大多数人民,似乎最幸福、最安乐。在社会静止状态下,境遇是艰难的;在退步状态下,是困苦的。进步状态实是社会各阶级快乐旺盛的状态。静止状态是呆滞的状态,而退步状态则是悲惨的状态。

    充足的劳动报酬,鼓励普通人民增殖,因而鼓励他们勤勉。劳动工资,是勤勉的奖励。勤勉象人类其他品质一样,越受奖励越发勤奋。丰富的生活资料,使劳动者体力增进,而生活改善和晚景优裕的愉快希望,使他们益加努力。所只,高工资地方的劳动者,总是比低工资地方的劳动者活泼、勤勉和敏捷。例如,英格兰劳动者比苏格兰劳动者强;大都会附近的劳动者比僻远农村的劳动者强。诚然,有些劳动者如能在四天中挣得足以维持一星期生活的生活资料,将无所事事地虚度过其余三天,但就大多数劳动者说,并不如此。反之,在工资按件计算时,许多劳动者往往没几年就把身体搞垮了。据说,伦敦及其他一些地方的木匠,不能保持最精壮气力到八年以上。此种现象,在工资按件计算的许多其他行业,常有发生。制造业一般是按件计算工资,连农村劳动在工资较通常为高的地方,也是按件计资。几乎各种技工,在特殊业务上,往往因操劳过度而生特殊疾病。意大利著名医生拉马齐尼,关于这类疾病,曾著有专书。我们不把我们的士兵看做勤劳人民,但在他们从事某项特殊工程而按件领受工资时,军官常须与领工者约定,他们每日报酬,按他们的报酬率,不得超过一定数额。在这条件订定之前,士兵常因相互竞争希望得到较大报酬而操劳过度,损害健康。一星期中四天过度的操劳,乃是共余三天闲散的真正原因,而世人对于这三天的闲散,却大发牢骚并大声叫嚣。大多数人在连续数天紧张的脑力或体力劳动之后,自然会强烈地想要休息。这欲望,除非受到暴力或某种强烈需要的抑制,否则是几乎压制不住的。天性要求,在紧张劳动之后,有一定程度的纵情快乐,有时只是悠闲自在一会,有时却是闲游浪荡和消遣娱乐。如不依从这要求,其结果常是很危险的,有时是致命的,不然,迟早亦会产生职业上的阵殊疾病。如果雇主听从理性及人道主义的主宰,就不应常常鼓励劳动者勤勉,应当要他们适度地工作。我相信,在各个行业,一个能工作适度的人,能够继续不断工作,不仅长期保持健康,而且在一年中做出比其他人更多的工作。

    有人说,在物价低廉的年度,劳动者大抵较平常懒惰;在物价高昂的年度,则较平常勤勉。他们由此得到结论:生活资料丰富,劳动者的工作,就弛缓起来;生活资料不足,劳动者的工作就紧张起来。说生活资料略较平常丰富,也许使一部分劳动者偷闲,那是无可置疑的,但若说大多数劳动者,都会因此怠于作业,或者说,一般人在吃得不好时,比吃得好时工作更好,在意志消沉时,比兴致勃勃时工作更好,在疾病时,比健康时工作更好,那似乎是不大可靠的说法。应该指出,对一般人民说,饥馑的年岁,往往是疾病死亡的年岁,而疾病和死亡,势必减低他们的劳动产物。

    在物资丰厚的年度,佣工往往离开主人,靠自己劳动生活。但食品价格的低廉,由于增加用来维持佣工的资金,也鼓励雇主,尤其是农业家,雇用更多的佣工。因为在这时期,农业家与其以低廉市价出卖谷物,倒不如以谷物维持较多佣工,以期得到较大的利润。对佣工的需求增加,而供应这需求的人数却减少。所以劳动价格往往在物价低廉时上升。

    在物资缺乏的年度,生计的困难与不安定,使这些佣工切望复得旧有的工作。但食品的高价,由于减少用来维持劳动的资金,使雇主倾向于减少现有的雇工,而不倾向于增加。况且,在物价高昂的年度,贫穷独立劳动者往往把以前用以购置材料的少额资本全部提出来消费,这样就不得不变为雇工。求职的人数,既然超过了就职的机会,许多人就只好接受比通常低的条件,来获取职业。所以在物价昂贵的年度,佣工和帮工的工资往往低落。

    因此,各种居主,在物价高昂的年度,和劳动者订结契约,比在物价低廉的年度更为有利,而且觉得,劳动者在前一场合,比在后一场合,更为恭顺,更愿依靠他们,所以,雇主们认为,物价高昂的年度,对他们的事业更为有利,那是很自然的。此外,地主和农业家喜欢物价高昂的年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的地租和利润,大部分决定于粮食的价格。不过,若说一般人在为自己工作时,工作较少,在为他人工作时,工作较多,那是再荒谬不过的。贫穷的独立劳动者,一般都比按件计资的帮工勤勉,因为前者享有自身劳动的全部生产物,后者则须与雇主分享。大制造厂中的雇工,容易受恶友诱惑,往往道德沦丧;独立劳动者却不易受此影响。工资以年或月计的雇工,不论工作多少,都得到同样的工资和津贴,就这一点说,独立劳动者的工作效率比这些雇工更大得多。物价高昂的年岁,倾向于增高独立劳动者对各种帮工和佣工的比例,而物价低廉的年岁,则倾向于减低其比例。

    麦桑斯是法国一位博学多能的作家,在圣·埃蒂安选举时任贡税收税官。为要说明贫民在物价低廉时所做的工作比物价高昂时多,他曾把三种制造品——埃尔伯夫的粗毛织品和卢昂遍地皆是的麻织品与丝织品——在物价低时及物价高时的产量及价值,拿来比较。据他由官署登记簿抄下的报告,这三种制造品在物价低时的生产量及价值,一般都比物价高时大;物价最低的年度,生产量与价值,往往最大,而物价最高的年度,往往最小。这三种制造品似乎都处于生产停滞状态,其生产量,逐年计算,虽略有出入,但总的说来,却是不增不减。

    苏格兰的麻织品,和约克郡西区的粗毛织品,同是正在增加的制造品。其生产量与价值,虽时有变动,但大体上却在增高。不过,我曾检阅这些制造品年产额公布的记录,却不能发现年产额的变动与各时期的物价高低有什么显著关系。诚然,在物资非常不足的1740年,这两种制造品产量都有很大下降,但在物资仍是非常不足的1756年,苏格兰制造品产量却比常年多。同年,约克郡制造品产量却下降,其生产额,直至1766年,换言之,直到美洲印花税法废止以后,才恢复到1755年的数额。在1766年和1767年,约克郡制造品生产额增加到前此所未有的程度,而且从那时起不断地增加。

    以贩销远地为目的的一切大制造业的产品量,与其说必然取块于产地旺季价格是高或是低,倒不如说必然取决于消费国中影响商品需求的那些情况,取决干和平或战争,取决于其他竞争制造业的盛衰,取决于那些商品的主要顾客是高兴买还是不高兴买。此外,也许在物价低廉时期制造的额外作品,有大部分,未曾登记在制造业公开记录上。离开雇主的男佣工,成为独立劳动者。妇女回到父母家中,从事纺织,给自身及家庭制造衣服。连独立劳动者也未必都制造售给大众的商品,而为邻人雇请,制造家庭用品。所以,他们的劳动产品,常没登记在公开记录上,这些记录,有时是那么夸张,而我们商人和制造业者,却往往根据这种记录,妄断最大帝国的盛衰。

    虽然劳动价格的变动,不一定都与食物价格的变动一致,而且往往完全相反,但我们不可因此认为,食品价格对于劳动价格没有影响。劳动的货币价格,必然受两种情况的支配:其一,是对劳动的需求;其二,是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价格。对劳动的需求,按照它是在增加、减少或不增不减,换言之,按照它所需要的是增加着的人口、减少着的人口或是不增不减的人口,而决定必须给予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数量,而劳动的货币价格,取决于购买这数量所需要的金额。所以,在食物低廉的场合,劳动的货币价格虽有时很高,但在食物昂贵而劳动需求继续不变的场合,劳动的货币价格却更高。

    劳动的货币价格,在突然非常大的丰年,有时上升,而在突然非常大的荒年,有时下落,这是因为在前一场合,劳动的需求增加,而在后一场合,劳动的需求减少。在突然非常大的丰年,许多雇主手中的资金,足够维持和雇用比他们前一年所雇用的多的劳动者,而这些超过通常需要的劳动者,未必都能雇到,于是,要雇用更多劳动者的雇主,便相互竞争,这在有的时候就使劳动的货币价格及真实价格抬高起来。

    在突然发生的非常大荒年,情形正相反。用来雇用劳动者的资金,既较前年度为少,便有许多人失业,于是他们为获得职业而相互竞争,这在有的时候就使劳动的真实价格与货币价格都下落。譬如在1740年这个非常大的荒年,有许多人只要有饭吃就愿工作。在后此的几个丰年里,雇用劳动者和雇工仅比较困难了。

    食品涨价,会提高劳动的价格,而物价昂贵年度的荒歉,由于减少了劳动需求,因而会降低劳动的价格。反之,食品跌价,会减低劳动的价格,而物价低廉年度的丰饶,由于增加了劳动需求,因而会抬高劳动的价格。在食品价格只有一般变动的场合,那两种对立原因,似乎会互相抵消。这也许就是劳动工资所以到处都较食物价格稳定得多、经久得多的一部分原因。

    劳动工资的增加,必然按照价格中工资那一部分增高的比例,抬高许多商品的价格,并按照价格增高的比例,减少国内外这些商品的消费。但是,使劳动工资增加的原因,即资本的增加,却会增加劳动生产力,使较少的劳动生产较多的产品。雇用很多劳动者的资本家,为自己的利益打算,势必妥当分配他们的业务,使他们生产尽可能多的产品。由于同一原因,他力图把他和他的工人所能想到的最好机械供给他们。在某一特殊工厂内劳动者间发生的事实,由于同一理由,也在大社会的劳动者间发生。劳动者的人数愈多,他们的分工当然就愈精密。更多人从事于发明对各人操作最适用的机械,所以这种机械就容易发明出来。由于有了这些改良的机械,许多物品能用比以前少得多的劳动生产出来。这样,劳动量的减少,就不只抵偿劳动价格的增加。

    第九章  论资本利润

    资本利润的增减,与劳动工资的增减,同样取决于社会财富的增减。但财富状态对两者的影响却大不相同。

    资本的增加,提高了工资,因而倾向于减低利润。在同一行业中,如有许多富商投下了资本,他们的相互竞争,自然倾向于减低这一行业的利润;同一社会各种行业的资本,如果全都同样增加了,那末同样的竞争必对所有行业产生同样的结果。

    前面已经说过,即使要确定某一特定地方和某一特定时间的劳动的平均工资,也不容易。而且,所能确定的,只不过是最普通的工资。但就资本利润说,就连最普通的利润,我们也很少能够确定。利润极易变动,经营某特定行业的人,未必都能够说出他的每年平均利润是多少。他的利润,不但要受他所经营的那些商品价格的变动的影响,而且要受他的竞争者和顾客运气的好坏、商品在海陆运输上甚或在堆栈内所可能遭遇的许许多多意外事故的影响。所以,利润率不仅年年变动,日日变动,甚至时时刻刻都在变动。要确定一个大国内各行业平均利润,必然更加困难;至于要相当准确地确定以前或现今的利润,那必定是完全不可能的了。

    不过,我们要相当准确地确定往昔或现今的资本平均利润,虽不可能,但我们可以货币的利息上略知其梗概。可以提出这样一个原则:在使用货币所获较多的地方,对于货币的使用,通常支付较多的报酬;在使用货币所获较少的地方,对于货币的使用,通常支付较少的报酬。我们由此确信,一国内资本的一般利润,必定随着其市场的一般利息率的变动而变动。利息率下落,利润必随着下落;利息率上升,利润必随着上升。所以,利息的变动情况,可使我们略知利润的变动情况。

    亨利八世第三十七年以法令宣布,一切利息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可见,以前的利息有的时候是在百分之十以上。其后,热心宗教的爱德华六世,受宗教的影响,禁止一切利息。但这种禁令,和同性质的其他各种禁令一样,据说没产生效果,而高利贷的弊害,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于是,亨利八世的法令,由于伊丽莎白女王第十三年的法令第八条的规定,又发生效力了。此后,百分之十常为法定利息率,直到詹姆士一世第二十一年,才把它限定为百分之八。复辟后不久,利息率减为百分之六。安妮女王第十二年,再减至百分之五。这一切法律的规定,看来极其适当。它们都是在市场利息率即有良好信用的人通常借款的利息率变动之后作出的,并不是走在前头。自安妮女王时代以来,百分之五的利息率,似乎比市场利息率高,而不比它低。在晚近战争以前,政府曾以百分之三的利息率借款,而王国首都及其他许多地方,有良好信用的人则以百分之三点五、百分之四、百分之四点五等利息率借款。

    我国自亨利八世以来,财富与收入都在不断增加,而且在进展过程中,其速度似乎是逐渐增加,而不是减少。不仅日在进步,而且进步得越来越快。这期间的劳动工资不断增加,而大部分工商业的资本利润却在减少。

    在大都市经营一种行业,往往比乡村需墓更多的资本。各种行业上所使用的资本的庞大和富裕的竟争者人数的众多,乃是都市资本利润率一般低于农村资本利润率的原因。但是,都市的劳动工资,一般都比农村高。在繁荣的都市,拥有大量生产资本的人,往往不能按他们所需要的人数雇到劳动者,所以他们互相竞争,这样就抬高劳动工资而减低资本利润。在没有充分资本来雇用全体劳动者的偏僻地方,一般人民为获得职业而相互竞争,于是劳动工资降落,而资本利润增高。

    苏格兰的法定利息率虽与英格兰相同,市场利息率却高些。该地有良好信用的人,通常不能以少于百分之五的利息率借款。就连爱丁堡的私立银行,对于随时兑现全部或一部分的期票,也给与百分之四的利息。伦敦的私立银行,对于储入的资金,不给付利息。在苏格兰经营几乎所有行业,所需资本都比英格兰少。所只苏格兰普通利润率,比英格兰高些。上面已经说过,苏格兰的劳动工费,比英格兰低。此外,苏格兰不仅比英格兰穷得多,其进展的速度也慢得多,尽管它明显地是在前进。

    法国法定利息率,在本世纪内,不常受市场利息率的支配。在1720年,法定利息率,由二十分之一落到五十分之一,即由百分之五落到百分之二。在1724年,提到三十分之一,即提到百分之三点三。在 1725年,再提到二十分之一,即提到百分之五。 1766年,拉弗迪执政,又减到二十五分之一,即百分之四。其后,神父特雷执政,又恢复到原来的百分之五。一般认为,这样强行抑制法定利息率的目的,在于为减低公债利息率做准备;这种目的有时确曾达到。就现在说,法国也许没有英国那么富裕。法国的法定利息率一般比英国低,而市场利息率却一般比英国高。这是因为法国,象其他国家一样,有了很安全和很容易的回避法律的方法。据在英法两国经商的英国商人说,法国的商业利润比英国高;正由于这个原因,许多英国人不想把资本投在重商的本国,却愿投在轻商的法国。法国的工资比英国低。你如果由苏格兰到英格兰去,你所看到的这两地普通人民服装和面色的差异,可充分表示这两地社会状况的差异。然而,假如你从法国回到英国来,这种对照就更为鲜明了。法国无疑比苏格兰富裕,但其进步速度似乎不及苏格兰。对于苏格兰,人们一般甚或普遍认为,它正在退步;此种见解,即使对法国说,也是没有根据的;一个二三十年前曾到过苏格兰视察而现在又到那边视察的人,绝不会对它抱有此种见解。

    反之,就领土面积及人口的比例说,荷兰比英格兰富裕。荷兰政府以百分之二的利息率借款,而有良好信用的人民以百分之三的利息率借款。据说,荷兰的劳动工资比英格兰高。大家又都知道,荷兰人经营生意所获利润,比欧洲其他任何国人都低。有些人说,现今荷兰的商业正在衰退。就商业的某些部门说,也许确是如此。但上面所说的征候似可表明,该国商业并未一般衰退。当利润减少时,商人们往往都埋怨说商业衰退了;可是利润减少,乃是商业繁盛的自然结果,或是所投资本比以前更多的自然结果。在晚近英法战争中,荷兰人乘机获得了法国全部运输业务,而且直到现今,还有一部分操在荷兰人手中。英法的国债,成为荷兰人一宗大财产。据说,单就英国说,就有大约四千万镑(但我以为这说得过大)。此外,荷兰人还把巨额资金贷给较本国利息率为高的外国的私人。这些事实,无疑表示他们资本的过剩,或者说,他们的资本已增加到投在本国适当生产上不能得相当利润的程度,但不表示商业衰退。由经营特定行业而获得的私人责本,虽增加到不能尽行投在这一行业上的程度,但这一行业仍继续增进;大国的资本也可有这种情况。

    在我国北美及西印度的殖民地,劳动工资、货币利息只及资本利润,都比英格兰高。各殖民地的法定利息率和市场利息率,是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不过,劳动的高工资和资本的高利润同时存在,是新殖民地特殊情况所特有的现象,而在其他地方是很少见的。在新殖民地中,资本对领土面积的比例以及人口对资本的比例,在一定期间内必定比大多数国家低。他们所有的土地,多于他们资本所能耕作的土地,所以,他们只把资本投在土质最肥沃和位置最适宜的土地上,即投在海滨和可航行河流沿岸各地。此外,购买这等土地的价格,往往低于其自然生产物的价值。为购买并改良这等土地而投下的资本,必然产生极大的利润,因而使他们能够支付非常高的利息。投在这种有利用途上的资本的迅速积累,使种植园所有者能雇用的工人数,很快增加到新殖民地不能供应的程度。这样,他们能在新殖民地居到的劳动者的报酬,使极其优裕。但是,随着殖民地的扩展,资本利润就逐渐减少。土质最肥沃和位置最好的土地既全被占有,耕作土壤和位置较差的土地所能取得的利润,使减少了,而用在土地上的资本,也只能提供较低的利息。在现世纪中,我国殖民地大部分法定利息率和市场利息率,都因此大大减低。随着财富、改良工作及人口的增进,利息低落了。劳动工资却不与资本利润共同跌落。不论资本利润如何,对劳动的需求,随资本增加而增加。利润尽管减低,资本却不但继续增加,而且比以前增加得更为迅速。就此点说,勤劳的国家和勤劳的个人都一样。大资本利润虽低,但比高利润的小资本,一般增加得更为迅速。俗语说,货币产生货币。已经取得了少许,不愁不能取得更多。最困难的是这少许的取得。在前面,我已就资本的增加和业务的增加,即资本的增加和对有用劳动的需求的增加这两者的关系,作了部分的说明,以后在论述资本积累时,当详加说明。

    新领土的获得或新行业的开展,即使在财富正在迅速增加的国家,也会提高资本利润,因而也会增加货币利息。由于这国家的资本,不够应付这种新获得或新发展所给各个人带来的全部业务,所以只把它投在能提供最大利润的那些行业上。以前投在其他行业上的资本,必有一部分撤回来,转入更有利的新行业。所以,在那些旧行业,竞争便没有以前那么剧烈,而市场上各种货物的供给也减少了。货物减少,价格势必或多或少地上升,这就对经营者提供更大的利润,而他们也能以比从前高的利息率借入资金。在晚近战争结束以后不久,有良好信用的个人,乃至一些伦敦最大商号,一般以百分之五的利息率借款。在战前,他们通常没交付过百分之四或百分之四点五以上的利息。这可由我国占领北美和西印度曾增加我国领土与商业那一事实来充分说明,用不着设想我国资财已经减少。旧资本所要经营的业务增加得那么多,那必然会使很多行业的资本量减少,结果,在这些行业,由于竞争已较和缓,利润必然增加。我相信,晚近战争的巨大费用,并没使不列颠的资财减少,其原因,我以后将加以说明。

    但是,社会资财即维持产业的资金的减少,使劳动工资降低,因而使资本利润以及货币利息增高。由于劳动工资低落,社会上剩有的资本的所有者,以货品提供市场所需的费用,比以前少;由于他们以货品提供市场所用的资本比以前少,他们能够且比以前高的价格出售货物。所费较少,所得较多,他们的利润从两方面增加,因此能够出高的利息。在孟加拉及东印度其他英领殖民地,获得巨大资产是那么快、那么容易这一事实,可以证明这些贫苦地方的劳动工资非常的低而资本利润非常的大。其货币利息也相应地非常的高。孟加拉农家往往以百分之四十、五十或六十的利息借入资金,并以次期的收获物作为抵押。能够担负这种高利息的利润,必然侵占地主的几乎所有地租,而这样高的利息,也必然侵占利润的大部分。罗马共和国衰亡以前,各地方在总督竭泽而渔的暴政下,似乎都有同样高的利息。从西塞罗的书简,我们知道,有道德的布鲁塔斯也曾在塞浦路斯岛以百分之四十八的利息借款。

    一国所获的财富,如已达到它的土壤、气候和相对于他国而言的位置所允许获得的限度,因而没有再进步的可能,但尚未退步,那末,在这种状态下,它的劳动工资及资本利润也许都非常的低。一国人口的繁殖,如已完全达到其领土所可维持或其资本所可雇用的限度,那末,在这种状态下,职业上的竞争必然非常激烈,使劳动工资低落到仅足维持现有劳动者人数,而且由于人口已经非常稠密,也不可能再有增加。一国的资本,如与国内各种必须经营的行业所需要的资本相比,已达到饱和程度,那末各种行业所使用的资本,就达到各行业的性质和范围所允许使用的程度。这样,各地方的竞争就大到无可再大,而普通利润便小到无可再小。

    然而,也许没有一个国家的财富曾经达到这种程度。中国似乎长期处于静止状态,其财富也许在许久以前已完全达到该国法律制度所允许有的限度,但若易以其他法制,那末该国土壤、气候和位置所可允许的限度,可能比上述限度大得多。一个忽视或鄙视国外贸易、只允许外国船舶驶入一二港口的国家,不能经营在不同法制下所可经营的那么多交易。此外,在富者或大资本家在很大程度上享有安全,而贫者或小资本家不但不能安全,而且随时都可能被下级官吏借口执行法律而强加掠夺的国家,国内所经营的各种行业,都不能按照各种行业的性质和范围所能容纳的程度,投下足够多的资本。在各种行业上,压迫贫者,必然使富者的垄断成为制度。富者垄断行业,就能获有极大利润。所以,中国的普通利息率,据说是百分之十二,而资本的普通利润,必须足够担负这样高的利息。

    一国法律上的缺陷,有时会使其利息率增高到大大超过它的贫富状况所需要的程度。它的法律如果不强制人们履行契约,那就使一切借款人所处的地位,和法制修明国家中破产者或信用不好者的地位相差不远。出借人收回借款的不确定性,就使他索取破产者在借款时通常需要出的那么高的利息。在侵略罗马帝国西部各地的未开化民族中,有许久,契约的履行与否只凭当事者的信义,他们王朝的裁判所很少过问此事。当时利息率达到那么高,恐怕这也是一部分原因。

    要是法规完全禁止利息,那也不能收到效果。许多人必须借入资金;而出借人,不仅对于这笔资金的使用,要求相当的报酬,而且对于回避法律的困难和危险,也要求相当的补偿。孟德斯鸠说,一切回数国利息率之所以高,并不是囵为他们贫穷,而是部分因为法律禁止利息,部分因为贷金难于收回。

    最低的普通利润率,除了足够补偿投资容易遇到的意外损失以外,还须有剩余。只有这一剩余才是纯利润或净利润。普通所谓总利润,除了包含这种剩余以外,还包含为补偿意外损失而保留的部分。借款人所能支付的利息,只与纯利润成比例。

    出借资金,即使相当谨慎,亦有受意外损失的可能。所以,最低的普通利息率,和最低的普通利润率一样,除了补偿贷借容易遇到的意外损失外,还须有剩余。如果无此剩余,那未出借资金的动机,就只能是慈善心或友情了。

    在财富已达到极度、而且用在各种行业上的资本都已达到最大限度的国家,普通纯利润率便很低,因而这种利润所能负担的普通市场利息率也很低;这样,除大富豪外,任何人都不能靠货币利息生活。小有产者和中等有产者,都不得不自己监督自己资本的用途。几乎一切人都得成为实业家,都有从事某种产业的必要。荷兰的现状,似与此相似。在那里,不是实业家,就不能算是时髦人物。需要使得几乎每一个人都习以为常地去经营某种行业。习俗又到处支配时尚。不和别人穿上同样的服装,便成为笑柄;不和别人同样从事实业,也不免成为笑柄。一个无所事事的游惰者,厕身实业家中间,正如一个文官厕身军队中间一样,会感到很尴尬,甚至会受到轻视。

    最高的普通利润率,也许是这样一种利润率,它在大部分商品价格中占去应当归作地租那一部分的全部,仅余足够支付商品生产及上市所需的劳动的最低工资,即仅足维持生存的工资。在劳动者从事工作时,总得设法养活他们,但地主未必都要给付。东印度公司职员在孟加拉经营商业的利润,恐怕与这最高率相差不远。

    通常市场利息率对普通纯利润率所应有的比例,必随利润升落而变动。英国商人把相当于两倍利息的利润,看做适中合理的利润。我想,这所谓适中合理的利润,不外就是普通利润。在普通纯利润率为百分之八或百分之十的国家,借用资金来经营业务的人,从所得利润之半作为利息,也许是合理的。资本由借用人担负风险,他好象给出借人保险;在大部分行业,百分之四或百分之五,既可作为这种保险所冒风险的足够补偿,亦可作为不辞辛苦运用这笔资本的足够报酬。可是,在普通利润率低得多或高得多的国家,就不可能有像上述那样的利息和纯利润的比例。利润率低得多时,也许不能以一半作为利息;利润率高得多时,就可以一半以上作为利息。

    财富迅速增进的国家,可在许多商品的价格上,以低的利润弥补高的劳动工资,这样它们的商品,就能与繁荣程度较低而劳动工资较低的邻国的商品以同样低廉的价格出售。

    实际上,高利润抬高生产物价格的倾向,比高工资大得多。例如,麻布制造厂各种劳动者,如梳麻工、纺工、织工等的工资,如果每日各提高二便土,那末麻布一匹价格所必须增高的数额,只等于生产这一匹麻布所雇的工作人数,乘以他们生产这一匹麻布的工作日数,再乘以二便土。商品价格中归于工资的那一部分,在一切制造阶段,按算术级数递次增加。但雇用这些工人的所有雇主的利润,如果都抬高百分之五,那末,商品价格中归于利润的那一部分,在一切制造阶段,就按几何级数递次增加。就是说,梳麻工的雇主在卖麻时,要求他所垫付的材料和工人工资的全部价值,另外加上百分之五。同样,纺工的雇主,也要求他所垫付的麻价和纺工工资的全部价值,另外加上百分之五。推而至于织工的雇主,也同样要求另外加上百分之五。所以,工资增高对商品价格抬高的作用,恰如单利对债额累积的作用。利润增高的作用,却象复利一样。我国商人和制造者,对于高工资提高物价、从而减少国内外销路的恶果,大发牢骚;但对于高利润的恶果,他们却只字不谈。关于由自己得利而产生的恶果,他们保持沉默。他们只对由他人得利而产生的恶果,大喊大叫。

    第十章 论工资与利润随劳动与资本用途的不同而不同

    不同的劳动和资本用途的利害,总的说来,在同一地方内,必然完全相等,或不断趋于相等。在同一地方内,假若某一用途,明显地比其他用途更有利或更不利,就会有许多人离去比较不利的用途,而挤进比较有利的用途。这样,这种用途的利益,不久便再和其他各种用途相等。至少,在各事物都听任其自然发展的社会,即在一切都听其自由,各个人都能自由选择自己认为适当的职业,并能随时自由改业的社会,情况确是如此。各人的利害关系必然会促使他寻求有利的用途,避开不利的用途。

    诚然,欧洲各地的货币工资及货币利润,都随劳动和资本用途的不同而大不相同,但这种不相同,部分起因于各种用途本身情况,这些情况,实际上,至少在一般人想象上,对某些职业的微薄货币得利有所补偿,而对另一些职业的优厚货币得利有所抵销;部分因为欧洲各国的政策都不让事物完全自由地发展。

    为要分别讨论那些情况及那种政策,我把本章分作两节。

    第一节起因于职业本身性质的不均等

    就我所能观察到的说,有以下五种主要情况,一方面对某些职业的微薄金钱报酬给予补偿,另一方面又对另一些职业的优厚金钱报酬加以抵销:第一,职业本身有愉快的有不愉快的;第二,职业学习有难有易,学费有多有少;第三,工作有安定的有不安定的;第四,职业所须担负的责任有重有轻;第五,成功的可能性有大有小。

    第一,劳动工资因业务有难易、有污洁、有尊卑而不相同。例如,大多数地方,就整年计算,缝工的所得较织工为少,这是因为缝工的工作较为容易。织工的所得较铁匠为少,这是因为织工的工作清洁得多。铁匠虽是一种技工,但十二小时工作所得,往往不及一个普通煤矿工八小时工作所得,这是因为铁匠的工作,不象煤矿工那么污秽危险,而且他是在地面上日光下工作。对于一切尊贵职业,荣誉可以说是报酬的大部分。如本节后面所述,就金钱得利说,考虑到各方面,从事此等职业的报酬一般都很有限。反之。在卑贱的职业上,情形正相反。屠户的职业既粗蛮又讨厌,但在许多地方,他们的得利比大部分其他普通职业多。刽子手的职业,是最可嫌恶的职业,可是,与其工作量相比,他的报酬比任何普通职业都多。

    未开化社会视为最重要的渔猎,在进步社会,却成为最愉快的娱乐。古时为必要而渔猎,今日却为消遣而渔猎。所以在进步社会内,把别人消遣的事当作职业的人,都是极贫苦的。自西奥克里塔斯时代以来,渔夫都极其贫困。私猎者在英国各地都是极贫苦的人。在严禁私猎的国家中,特许狩猎者的状况也不见得优裕多少。许多人操此等职业是由于他们对此等职业的自然兴趣,而不是由于此等职业能给他们提供优裕生活;而他们劳动生产物的售价,与其劳动量相比,总是过于低廉,从事此种职业的人,除了极少的生活费外,实不能更有所得。

    不愉快和不名誉对资本利润的影响,和它们对劳动工资的影响相同。小旅馆或小酒店的老板决不是自己店铺的主人,醉客蛮横无理,他们只好忍受,他们所操的职业是不名誉和不愉快的职业。但在普通营业中,象这样以小额资本得到大额利润的营业,是很少见的。

    第二,劳动工资,因业务学习有难易、学费有多寡而不相同。

    设置高价机器,必然期望达机器在磨毁以前所成就的特殊作业可以收回投下的资本,并至少获得普通的利润。一种费去许多工夫和时间才学会的需要特殊技巧和熟练的职业,可只说等于一台高价机器。学会这种职业的人,在从事工作的时候,必然期望,除获得普通劳动工资外,还收回全部学费,并至少取得普通利润。而且,考虑到人的寿命长短极不确定,所以还必须在适当期间内做到这一点,正如考虑到机器的比较确定的寿命,必须于适当期间内收回成本和取得利润那样。熟练劳动工资和一般劳动工资之间的差异,就基于这个原则。

    欧洲各国的政策都把机械师、技工和制造师的劳动看做熟练劳动,而把一切农村劳动者的劳动着做普通劳动。这种政策似乎认为,前者的劳动化后者的劳动在性质上更细致更巧妙。在若干场合也许是这样,但在大多数场会却不是这样,我在下面加以说明。所以,欧洲各国的法律习俗,为使某人有从事前一种劳动的资格,都要求他先作学徒,但严格程度各地不同。而对于后一种劳动,全听人自由,不加限制。在作学徒期内,学徒的全部劳动都归师傅所有。学徒的生活费,在许多场合,还是仰给于父母亲或亲戚,至于衣服,几乎都是由父母亲或亲戚务办。依照普通习惯,学徒还须给师傅若干学费。不能给付金钱的学徒就要给付时间,换言之,要做比一般年限长的学徒。不过,这对师傅未必有利,因为学徒往往习于怠惰,而这对学徒总是不利的。反之,就农村劳动说,劳动者往往在被雇从事简易工作的时候学会了比较繁难的工作。在受雇期中,无论在什么阶段,他都能以自己劳动维持自己生活。因此,欧洲各国的机械师、技工和制造师的工资,论理要稍稍高于普通劳动者的工资,而且实际上也是如此。这种情形,使他们成为高人一等的人。但是,一般地说,他们这种优越程度很有限。制造单色的亚麻布和呢绒这类普通制造品的工人,一日或一星期所得,平均计算,不过略多于普通劳动者一日或一星期的工资。由于他们的工作,比较经常均一,所以全年总计所得也许多些。但是,很明显,这也不过足够补偿他们受教育所花的更多费用。

    精巧艺术和自由职业的学习需要更长时间和更大费用。所以,画家和雕刻家、律师和医生的货币报酬当然要大得多,而实际上也是如此。

    但资本利润,却不大受使用资本的那一行业学习难易的影响。大都市通常所用的各种投资方法,就学习难易的程度说,似乎完全相等。国内或国外贸易的一部门业务,大抵不比另一部门业务繁难得多。

    第三,各种职业的劳动工资因业务安定不安定而不相同。

    有些职业比共他职业安定得多。大部分制造业工匠,要是能够劳作,一年中几乎每日都有工作。反之,泥水匠或砖匠在酷寒或天气险恶时便完全没有工作。而且,即在天气好的时候,他们有无工作仍须取决于顾客的临时要求。以此之故,他们可能常常没有工作。他们在被雇时所得,不仅要足够维持他们无工作时期的生计,而且对于他在不安定境遇中不时威到的焦虑和沮丧的痛苦亦须与以若干补偿。所以,大部分制造业工人所得,推算起来和普通劳动者日工资几乎相等,但泥水匠和砖匠所得却大抵有普通劳动工资的一倍半乃至两倍。普通劳动者一星期如可获得四、五先令,泥水匠和砖匠往往可得七、八先令。前者如为六先令,后者常为九、十先令。前者如为九、十先令,象在伦敦那样,后者常为十五到十八先令。但在各种熟练劳动中,泥水匠和砖匠那样的劳动似乎最容易学习。据说,伦敦轿夫在夏天有时被雇为砖匠。所以,这类劳动者的高工资,与其说是熟练的报酬,倒不如说是不安定的报酬。

    建筑木匠所从事的业务,比泥水匠的工作似乎更细致、重技巧。但在许多地方,不可说在一切地方,建筑木匠每日的工资却比泥水匠略低。这是因为他工作的有无,虽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顾客的临时要求,但不象泥水匠那样完全取决于顾客的临时要求,且又不象泥水匠那么容易受天气的影响。

    如果一般地提供经常工作的职业,在某一地方不提供经常的工作,那末操这些职业的工人的工资总会上升,大大超过这些职业工人的工资和普通劳动工资的通常比例。伦敦一切下层技工,象其他各地的日佣工那样,每日每周都可能被雇主雇入或解雇。因此,伦敦最下层技工,即裁缝工,一日也能获得半克朗,尽管十八便士可以说是普通劳动的日工资。在小都市及乡村地方,裁缝工的工资往往汉等于普通劳动者的工资,但在伦敦,裁缝工动辄数星期无所事事,尤其是在夏天。

    如果除工作不经常外,还加上艰苦、不愉快和不清洁,那末,即使这种工作是最普通的劳动,那些情况有时也使其工资上升到超过最熟练技工的工资。按件计资的煤矿工,在纽卡斯尔,一般可得到约二倍于普通劳动的工资。在苏格兰许多地方,可得到约三倍于普通劳动的工资。他们得到高工资,全是由于他们工作的艰苦、不愉快和不清洁。他们大抵都能随他们的意思,要工作多久就工作多久。就艰苦、不清洁和不愉快说,伦敦运煤工人的职业几乎和煤矿工的职业相同,但由于炭船难免不定期到达,所以大部分运煤工人的工作,必定是很不固定的。以此之故,煤矿工如果通常得到二倍三倍于普通劳动的工资,那末,运煤工人有时得到四倍、五倍于普通劳动的工资,似乎不应该认为是不合理的。依据数年前的调查,运煤工人按照当时工资率,每日能得到六先令至十先令。就六先令说,大约四倍于伦敦普通劳动的工资。不论何种职业,最低的普通报酬往往可算是从事这职业者绝大多数所得的报酬。他们的所得,尽管显得过高,但如果除补偿职业上一切不适意情况外还有剩余,那末在一个没有垄断特权的职业里,不久必有许许多多竞争者出现,很快就使其工资率降落下来。

    至于任何行业的资本的普通利润,都不可能受资本用途的固定或不固定的影响。资本是否固定地使用,不取决于行业,而取决于经营行业的人。

    第四,劳动的工资,因劳动者所须负担的责任的大小而不相同。

    各地方金匠和宝石匠的工资,不仅比需要同样技巧的许多其他劳动者高,而且比需要更大技巧的许多其他劳动者高。这是因为有贵重的材料付托给他们。

    我们把身体的健康委托于医生;把财产,有时甚至把生命和名誉委托于律师或辩护士。象这样重大的信任决不能安然委托给卑不足道的人。所只他们得到的报酬必须使他们能够保持这重大托付所需要有的社会地位。他们必须保持的社会地位,和他们必须受的长期教育与必须花的巨额费用,势必使他们的劳动价格更加增高。

    如果一个人仅仅使用自己资本经营生意,他就没受到什么委托。至于他能否由他人取得信用,不取决于他所经营的行业的性质,而取决于他人对他的财产、正直和智虑的意见是怎样。因此,不同行业中不同的利润率,不可能起因于经营各行业者所受到的不同程度的委托。

    第五,各种职业的劳动工资,随取得资格可能性的大小而不相同。

    各个学习职业的人能否胜任所学的职业,此可能性的大小,因职业不同而大不相同。就大部分机械职业说,成功几乎都是有把握的,但就自由职业说,却是很没有把握的。例如,送子学作鞋匠,无疑他能学会制鞋的技术;但若送子学法律,那末精通法律并能靠法律吃饭的可能性至少是二十对一。就完全公平的彩票说,中彩者应得到落彩者所失的全部。就成功者一人而不成功者二十人的职业说,这成功的一人,应享有不成功二十人应得而不能得的全部。所以,大概要到将近四十岁时才能从职业取得一些收益的律师,其所得报酬应不仅足以补偿他自己为受教育所花的那么多时间和那么大费用,而且足以补偿那些全无所得的二十多人的教育时间与费用。尽管律师所收的费有时显得过高,但他的真正报酬必不止此。计算一下,某一地方的鞋匠或织工这类普通工人一年间可能收入的总额和他们一年间可能支出的总额,你就会知道,他们的收入一般多于支出。如果你用同样的方法,总计各律师及各法学协会见习律师的支出与收入,你就会知道,即使你尽量提高他们年收入的估计,并尽量减低他们年支出的估计,他们的年收入,只等于年支出的极小部分。所以,法律业这个彩票,决不是完全公平的彩票。法律业与其他许多自由职业和荣誉职业,所得金钱报酬显然都是很不充分的。

    但这些职业能与其他职业并驾齐驱。其出路虽令人气短,但所有豁达磊落的人都争先恐后地向这方面挤来。这是由于有两个鼓舞他们的原团:第一,希望做这些行业的状元的名誉心;第二,对于自己的才能甚至幸运,一切人或多或少地都有天生的自信心。

    一个人如果在一种作到平凡地步也不容易的职业里特别显露头角,那就最明确地表示他具有所谓天才或卓越的才干。由这卓越才干所博得的人们的赞赏常是他的报酬的一部分。这部分报酬是大还是小,要看赞赏的程度是大还是小。对医生说,这占全报酬的大部分;对律师说,所占的部分更大;对诗人或哲学家说,几乎占了全部。

    世上有几种非常适意而优美的才能,若能取得,定能博得某种赞赏,但若用这才能来谋利,世人就会根据意见或偏见认为是公开出卖灵魂。因此,为谋利而运用此种才能的人,所得金钱,不但须补偿他学习这种技能所花的时间、工夫和费用,且须补偿他以此谋生而招致的声名上的损失。俳优、歌剧唱角、歌剧舞蹈者等所以有非常大的报酬,乃是起因于这两个原则:一,才能罕有而美好;二,由于运用这才能而蒙受的声名上的损失。我们在一方面鄙视其人格,在另一方面却又对其才能给与非常优厚的报酬,这乍看起来,似乎很不合理。其实,正因为我们鄙视他们的人格,所以要厚酬他们的才能。假若世人对于这些职业的意见或偏见一旦改变,他们的金钱报酬很快就会减少。因为更多的人要从事这些职业,而竞争势必使他们劳动的价格很快降低。这类才能虽不是一般才能,但绝不是象世人所想象的那么稀罕。完全具有这种才能而不屑用以图利谋生的人,实不在少数。更多人能学得这种才能,如果运用这种才能来谋生不致于损害名誉的话。

    大多数人对于自己的才能总是过于自负。这是历代哲学家和道德家所说的一种由来已久的人类通病。但世人对于自己幸运的不合理猜测,却不大为识者所注意。要是可以这样说的话,对自己幸运妄加猜测,比对自己才能过于自负,恐怕还更普遍些。身体精神相当健旺的人,对自己的幸运,总不免抱有几分自信。每一个人,对得利的机会,都或多或少地作了过高的评价,而大多数人,对损失的机会,作了过低的评价。身体精神相当健旺的人,对于损失的机会,很少作过高的评价。

    我们认购买彩票的人都认为能中彩这一事实可以看出,人们自然而然地把得利的机会估得过高。完全公平的彩票,换言之,以全部得利抵偿全部损失的彩票,不独从来没有,以后亦永远不会有,因为要是这样,经营者便一无所得。就国营彩票说,彩票实际上并不具有等于购买者所给付的价格的价值,但市场通常按超过实际价值之百分之二十、三十乃至四十的价格售卖。彩票这种需求所以发生的唯一原因,不外是大家想中大彩的痴心妄想。一个很稳重的人,虽明知用以购买彩票的小额资金的实际价值比中彩机会的实际价值也许要高过百分之二十或三十,但也不认为,以小额资金钓取一万镑乃至二万镑的中彩机会是愚蠢的。奖金不超过二十磅的彩票,纵使在其他方面比普通国营彩票更接近于完全的公平,但要购这种彩票的人恐怕要少得多。为要增加得中大彩的机会,有的人,同时购买彩票数张,有的人,买更多的分条彩票。但是,你冒险购买越多的彩票,你就越可能是损失者,这是数学上再确定不过的定则。假若你冒险购买全部彩票,你肯定会亏损。你购买彩票的张数越多,你的损失就越接近于上述肯定的损失。

    我们从保险业者的轻微利润可以看出,损失机会往往估得过低,很少估得高于其价值的。把火灾保险或海上保险当作一种事业经营,所收的普通保险费必须足以补偿普通的损失,支付经营的费用,并提供资本要是用于一般经营所能取得的利润。只给付这么多保险费的被保除人,明显地只给付危险的真实价值,换言之,只给付他有充分的理由可指望的最低保险价格。虽然许多人从经营保险生意取得微利,但很少人由此发大财。由此可见,一般得利与损失相抵的结果,对保险业不象对那些使许多人发财的其他行业那么有利。然而,尽管保险费一般都很低廉,许多人却非常轻视危险而不愿支付保险费。就全英国的房屋平均推算,二十户中就有十九户,甚或百户中有九十九户,不曾保有火险。海上风险,在许多人看来,比火灾更为可怕,所以,保险船只对未保险船只的比例却比保险舅屋对未保险房屋的比例大得多。但无论在什么季节,甚至在战争期中,都有许多未保险船只往来航行。象这样未保险的航海,有时也不能遽然断为不慎。一大公司甚或一大商人,若有船二、三十只同时航行海面,它们可以说是相互保障,而由此节约下来的保险费,也许足够补偿在一般情况下所可能遭受的损失而有余。可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船只不保水险、房屋不保火险,都是没有这种精密计算的结果,完全是由于轻率无远虑和卤莽地轻视危险。

    轻视危险和奢望成功的心理,一生中只选择职业的青年时期最为活跃。在这时期,对不幸的恐惧抵不过对幸运的希望。这从普通青年欢欢喜喜地应募参军或出海航行,比从上流社会青年热中于从事所谓自由职业,看得更加明显。

    普通士兵所可蒙受的损失是很明显的。然而,青年志愿兵不顾危险,在新战争开始时,特别踊跃地应募。升迁的机会虽几乎没有,但他们在青年的幻想中想到了许许多多可以获得但事实上并不能获得的荣誉和大功的机会。这些空虚的希望,就成为他们流血的全部代价。他们的报酬比普通劳动者低,而且在实际工作上,他们的劳苦比普通劳动者大得多。

    总的说来,航海这个彩票,并没象陆军那个彩票那么不利。一个有声誉的工匠的儿子往往可以得到父亲的允许去航海。可是,如果他应募作陆军士兵,总要瞒着他的父亲。就前一职业说,他人也看到有几分成功的机会,而就后一职业说,除了他自己,谁都不会认为有成功的机会。伟大的海军上将,没象伟大的陆军上将博得那么大的民众崇拜。海上服务最大成功所可得到的名利,也不象陆上同样的成功所可得到的名利那么喧赫。海陆军上将以下的军官,都有这样的差别。依据等级的规定,海军上校与陆军上校属于同一阶位。但在一般的评价上,不把这两者同样看待。由于彩票中,大彩比较少,所以小彩就比较多。因此,普通水兵,比普通陆军士兵,更常地得到一定程度的名利。而获得中小彩的希望,乃是一般人愿充作水兵的主要原因。普通水兵的熟练与技巧,虽比几乎所有技工的熟练与技巧都强得多,而他们一生中虽不断地和困难与危险作搏斗,可是,在他们继续充当普通水兵的时候,尽管他们有那么大的熟练技巧,和那么大的困难与危险,他们除了在运用熟练与技巧和克服困难与危险时,有点快感外,几乎没得到其他报酬。他们的工资,并不大于决定海员工资率的那一港口的普通劳动者的工资。由于他们不断往返于各港口间,所以,由不列颠各港口出航的海员,每月工资,比各港口任何其他劳动者的工资,更趋于一致。而且,由于伦敦港海员出入最多,所以伦敦海员工资率便决定其他各港口的海员工资率。伦敦各级工人大多数的工资约有爱丁堡同级工人工资的两倍。但由伦敦出航的水手,每月所得工资,很少比由利斯港出航的水手高出三四先令,这么大的差额是不常见的。就平时和就商船说,这种劳动在伦敦的价格,以月计,是二十一先令到大约二十七先令。然而伦敦普通劳动者以一星期九先令或十先令计算,每月可得到四十先令乃至四十五先令。诚然,水手除工资外,还供有食粮。但其价值,未必会超过他所得工资及普通劳动者所得工资的差额。即使有时超过了这差额,但这超过额也不能算是水手的纯利,因为水手不能和其家庭分享这种食粮,而必须用他的工资来养活他的妻子。

    冒险生活的危险和九死一生,并不使青年人的勇气受挫折,有时似乎反鼓励他们去选择这类职业。在下层阶级中间,慈母往往不愿把儿子送入海港城市的学校读书,害怕儿子看到海船,并受水手的谈话和冒险事迹的引诱,去参加海洋生活。在遙远将来可能发生的危险,并不使我们有所畏慑,因为我们可望凭自己的勇敢与机智来摆脱危险,因此不会提高这类职业的劳动工资。至于勇敢与机智不能有所用的职业情形就两样了。而非常不卫生的职业的劳动工资总是特别丰厚。不卫生乃是一种不愉快,而它对劳动工资所生的影响应归入不愉快那个总项目。

    各种资本用途的普通利润率,或多或少地随收益的确定与不确定而不同。一般地说,国内商业的收益,不象国外贸易那么不确定,而国外贸易的一些部门,又不象另一些部门那么不确定。例如,对北美贸易的收益,不象对牙买加贸易的收益那么不确定。普通利润率,随危险程度增高而多少增高,但增高的程度和危险的程度似乎不成比例。换句话说,增高的利润不一定能完全抵偿危险。破产在最危险职业上最常见。最危险的事业要算秘密输入。在冒险成功的场合,其得利固厚,但这种冒险无可避免地导致破产。成功的奢望,在这场合所起的作用,正如在其他场合一样,诱使那么多冒险家去做这种危险生意,以致他们的竞争,使利润减低到不够补偿危险的程度。要使危险完全得到补偿,其普通收益,应在资本普通利润外,不仅弥补一切不时的损失,还对冒险家提供一种与保险家利润同性质的利润。但是,如果普通收益足够提供这些,那末这些行业的破产危险就不比其他行业更为常见。

    因此,使劳动工资各不相同的五种情况,只有两种影响到资本利润,那就是工作是愉快还是不愉快,是安全还是危险。就愉快或不愉快说,大多数不同资本用途,都相差不远,或者全无差别,但在各种不同的劳动用途,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而且,资本的普通利润,虽随危险程度增高而增高,但增高程度未必和危险程度都成比例。由此可见,在同一社会或其附近地方,各种资本用途的平均或普通利润率,比各种劳动的货币工资更接近于一个水平。事实上,也正如此。普通劳动者所得,和生意好的律师与医生所得的差异,明显地比任何两种行业的普通利润的差异大得多。况且,各种行业利润表面上的差异往往是靠不住的,这是因为我们未必都把应该算作工资和应当算作利润的区别开来。

    药剂师的利润一语,已成为非常过分得利的代名词。但是这种表面上很大的利润,往往只是合理的劳动工资。就技能说,药剂师比其他一切技工精巧得多。他所受付托的责任,也重得多。他是贫民的医生,而在病痛或危险比较轻微的场合,也是富人的医生。所以,他的报酬,应当和他的技能与他所受付托相称,而且一般是包含在出售药品的价格中。但是,在大商业都市中,生意最兴隆的药剂师,每年出卖的全部药品,所费于他的,也许不过三四十磅。所以,他所卖的价格,虽是三四百镑,换言之,虽以十倍的利润出售,但这利润,一般地说,也许只是他的合理工资;他的合理工资,除了加在药品价格上,简直没有第二种方法取得。他的表面利润的大部分,乃是穿上利润外衣的真实工资。

    在海口小市镇上,资本百镑的小杂货商人,能获得百分之四十或五十的利润,而同地资本万镑的大批发商人,却很少能够获得百分之八或百分之十的利润。他所经营的杂货业,对该地居民的便利说,也许是必要的,而狭小的市场不允许更大资本投在这种营业上。可是,那小杂货商人,须靠此过活,并过着和经营这业务所必须有的各种资格相称的生活。除具有小额资本外,他不仅须能读,能写,能算,又须能相当准确地判断五六十种商品的价格与品质,并能以最低廉价格购买这些商品的市场。简言之,这种商人必须具备大商人所需具备的一切知识。他所以不能成为大商人,只因为他没有充足的资本。象这样有才能的人,每年取得三四十镑作为劳动的报酬,决不能认为过分。从他的似乎很大的资本利润中,除去上述报酬,那末剩余的部分恐怕不会比普通利润多。所以,表面利润的大部分,在这场合,也不外是真实工资。

    零售商表面上的利润与批发商表面上的利润之间的差异,在都市比在小市慎及农村小得多。在杂货行业能投资一万镑的地方,杂货商人的劳动工资,对于这么大资本的真实利润,就不过是很小的一个附加部分。所以,在那种地方,富裕零售商表面上的利润比批发商表面上的利润更趋于一致。正由于这个原因,都市里的零售价格一般和小市镇及农村同样低廉,而且往往比后者低廉得多。例如,杂货一般是低廉得多;面包与家畜肉往往是同样低廉。把杂货运往都市的费用并不比运往小城市或农村多,而把谷物和牲畜运往都市的费用便大得多,因为它们大部分要从远得多的地方运来。杂货的原价,都市和农村一样,所以,在货物价格中附加利润最少的地方,便最低廉。面包和家畜肉的原价,大城市化农村高,所以,大城市的利润虽较低,这些物品的售价未必较低,却往往是同样低廉。就面包及家畜阅这类商品说,其表面利润减少的原因,就是其原价增加的原因。市场的扩大,一方面由于所用资本较多而减少其表面利润,另一方面,又由于仰给于远方的必要而增加其原价。这表面利润的减少与原价的增大,在许多场合,看来几乎可以互相抵消。谷物及牲畜的价格,虽然在王国各地很不相同,但面包及家畜肉的价格,在王国的大多数地方,一般地说,几乎相同,其原因也许就在于此。

    零售商及批发商的资本利润,虽在都市一般比小市镇和农村小,但以小资本开始经营而发大财的人,在都市常可看到,而在小市镇和农村却几无一人。在小市镇和农村,由于市场狭隘,营业未必都随资本的增加而扩大,所以,在这些地方,个别商人的利润率虽很高,利润的总额却不很大,而他们年年的蓄积额也有限。反之,大城市的营业,能随资本的增加而扩大,而勤俭商人的信用,增加得比其资本增加快得多。这样,他的营业随他的信用及资本这两者的增大而扩张;他的利润总额随他的营业的扩张而增加;他每年所积累的资金也随他利润总额的增加而加大。但是,即在大城市,由于一种正常的、确定的和为人所周知的行业而发大财的,也很少见,而发大财主要是由于长时期的勤勉、节约和小心的经营。诚然,大城市中,往往有从事所谓投机生意而突然致富的,但投机商人,并不是经营正常的、确定的和为人所周知的业务。他今年是谷物商,明年是酒商,后年又是砂糖商、烟草商或茶商。不论何种行业,只要他预先看到这行业有超过普通利润的希望,他便马上加入,一旦预先看到那种行业的利润将要降落到和其他行业相等,他又马上离开。因此,他的利润和损失,不能和其他任何正常的、确定的和为人所周知的行业的利润与损失相提并论。大胆的冒险者,有时也许由于两三次投机的成功而获得很大财产,有时也许会由于两三次投机的失败而损失很大财产。这种生意,除大城市外,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无法进行。因为经营这种生意所需要的情报,只在商务最繁盛和交易最频繁的地方才会有。

    上述五种情况,虽使劳动工资与资本利润在很大程度上不均等,却不使劳动或资本不同用途所有实际上和想象上的利害不均等。这些情况的性质,使得一些用途上小的金钱得利得到补偿,并使另一些用途上大的金钱得利有所抵消。

    但是,要使不同用途所有利害能有这样的均等,那末即在最自由的地方,亦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那些用途,必须在那地方及其附近,为人所周知,而且确立很久。第二,那些用途必须处在普通状态,即所谓自然状态。第三,那些用途,必须是使用者唯一用途或主要用途。

    第一,只有那些用途,在那地方及其附近,为人所周知而且确立很久,才会有这样的均等。

    在其他情况都相同的地方,新行业的工资大都高于旧行业。当计划者拟设立一新制造业时,他最初必须以高于其他行业的工资或高于本行业应有的工资,从其他行业招诱工人过来,而他要经过很长时间才敢把工资降到一般水平。有些制造品,其需要完全由于时尚和一时爱好而产生,这些制造品总会不断变动,很少能持久,因而不能看做老制品。反之,另一些制造品,其需要主要由于效用与必需而产生,这些制造品,不象上述制造品那么容易变动,同一的形式和构造,可经历数世纪,还为人所需要。所以,前一类制造业,与后一类制造业比较,工资可能较高。伯明翰的制造品多半属于前一类;设菲尔德的制造品多半属于后一类。据说,这两个不同地方的劳动工资,很适合它们这样不同性质的制造品。

    新的制造业、商业或农业经营,总是一种投机,而计划者期望由此获得非常的利润。这种利润,有时是很大的,但有时,也许是很小的;但一般说来,这种新行业的利润,和当地及附近其他旧行业的利润,却不保有正常的比例。如果计划成功了,利润在最初通常是很高的。但当这行业或营业一经确立而为人所周知的时候,竞争就使其利润降到和其他行业相同的水平。

    第二,只在劳动和资本的不同用途处在普通状态,即所谓自然状态下时,这些用途的所有利害才会有这样的均等。

    对几乎各种劳动的需求,有时较平常为大,有时却较平常为小。劳动这用途的收益,在前一场合,增高到普通水平以上,在后一场合,减低到普通水平以下。对农村劳动的需求,在锄草期和收获期比一年中大部分时期都大,其工资也随着需求的增加而增高;在战争中,四五万原为商船服务的海员,被迫而为国王服务,这样,对商船海员的需求,必然由于员额短少而增加,而这时海员的工资,常由每月二十一先令至二十七先令上升到四十先令至六十先令。然而在日趋凋落的制造业,情形却正相反,许多劳动者,不愿舍去原有职业,所得工资虽低于按照他们工作性质所应得的工资,也只好认为满足。

    资本的利润,随使用资本所生产的商品的价格而变动。当任何一个商品的价格上升到普通或平均价格之上的时候,为要出售这商品而使用的资本,至少有一部分,其利润上升到原有水平之上;当价格下降时,利润也降到原有水平之下。一切商品的价格,或多或少地都会变动,但一些商品的价格,变动得比其他商品大得多。就人类劳动所生产的货物说,每年所用的劳动量,必是这样受每年需求的支配,以致每年平均产量,都尽可能接近于每年平均消费量。前面说过,有些用途,以同量劳动,总会生产同量或几乎同量商品。例如在麻布或呢绒制造业,同一数量的劳动者,年年几乎制造同一数量的麻布或呢绒。所以,象这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变动,只能起因于需求上的偶然变动。国丧使黑布的价格增高,但是,对素麻布及呢绒的需求几乎没有变动,所以,其价格也几乎没有变动。但有些用途,使用同量劳动,未必都生产同量商品。例如,就谷物、葡萄酒、忽布花、砂糖、烟草等说,由同量劳动在各年生产的数量,很不相同。所以,此类商品的价格,不仅随需求的变动而变动,而且随数量方面更大和更频繁的变动而变动,因而这类商品价格的变动是非常大的。但是,经营此类商品的一些商人的利润,必然随此类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变动。一般投机商人的活动,大都在此类商品上进行。他们看到此种商品将要上升,立即买入;看到此种商品将要下落,立即卖出。

    第三,劳动和资本的不同用途的所有利害,只有在这些用途成为使用者的唯一用途或主要用途的场合,才会有这样的均等。

    当某一个人依某一种职业谋生,而那职业并不占有他的大部分时间时,他往往就愿意在间暇期间从事另一种职业,而他由此所得的工资,虽低于按照那工作性质所应当有的工资,他也愿意接受。

    在苏格兰许多地方,迄今还有称为农场雇工的那一种人存在。不过,这种人现在比数年前减少了。他们是地主和农场主的外佣工。他们由雇主方面通常取得的报酬是一间住宅,一块种蔬菜的小园,一块够饲养一头母牛的草场,再加上一两亩不好的耕地。当雇主需要他们的劳动时,他也许还每星期给他们两配克燕麦片,约值十五便土。在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雇主或是只需要他们的少许劳动或是全不需要,而他们自己小耕地的耕种,也不会占去能由他自己随意处理的全部时间。所以,当这些雇工比现今多的肘候,据说,他们都愿意在闲暇时间,以极小的报酬为任何人工作,都愿意以低于其他劳动者的工资劳作。在古代,这种雇工遍布于欧洲各地。在土地种得很坏而人口稀少的国家,大部分地主和农场主,要不是使用这办法,那末在需要特别多劳动者的季节,就不能届到。此等劳动者偶然得到的日报酬或星期报酬,显然不是他们劳动的全部价格。他们的小租用地,在他们劳动的全部价格中占一个很可观的部分。可是,那些收集往昔劳动及食品价格并喜欢把这两者的价格说得非常低贱的许许多多作家,似乎把这种劳动者偶然得到的日报酬或星期报酬,看做那种劳动的全部价格。

    象这类劳动的生产物,往往以低于应有的价格,在市场出售。苏格兰许多地方编织的袜子的价格,比任何地方用织机织成的袜子的价格低廉得多。那就是因为编织此等袜的劳动者都是从其他职业获得了他们的主要生活资料。每年设得兰都有一千双以上袜子输入利斯,其价格每双由五便士至七便士。我听说,设得兰群岛的小首都勒韦克,普通劳动的普通价格,每日为十便士。但是,即在设得兰群岛,他们所组成的绒线株,一双却值一几尼以上。

    在苏格兰,亚麻线的纺织,象袜子的编织一样,也是由主要做其他工作的雇工来搞的。这些人企图从纺麻或织袜取得他们的全部生活费用,但只得到极微薄的生活费。在苏格兰,一星期能赚得二十使土的女纺工,就算是很有本事的纺工。

    在富裕国家,市场一般都是那么广阔,以致任何一个行业,都够容纳这行业的全部劳动和资本。以一种职业谋生,同时又以另一种职业获得若干小利益的情况,多半在贫国才有。然而,和上面有点相象的下述情况,却也出现于一个很富裕国家的首都。房租较伦敦为高的都市,我相信,全欧洲没有一个。但是,余屋附有家具,而租金却又低廉的都市,也要首推伦敦。在伦敦租赁余屋,不但比巴黎低廉得多,而且就同样好质量的房屋说,也比爱丁堡低廉得多。使人也许觉得惊奇的是,全房租的高昂,竟成为余屋租金低廉的原因。一切大都市房租的高昂,基于数种原因:劳动价格昂贵,一般必须由远地供给的一切建筑材料昂贵;地皮地租昂贵,占有垄断者地位的各个地主,对于不良街市地皮一亩,往往要求比最优良农田百亩的地租更高的地租。伦敦房租高昂的原因,除上述外,还有一个,那就是伦敦人民所特有的风俗和习惯,使各家主都得租赁全屋。住宅一语,在法兰西和苏格兰以及欧洲其他地方,常常只意味着建筑物的一层,而在英格兰,却意味着同一屋顶下的全部房屋。伦敦商人必须在他的顾客所在的城市的那一部分租一整座房屋。他把最下一层作为自己的店铺,顶楼作为他自己及其家属的寝所。他把中间两层,分租他人,借以收回一部分房租。他期望靠营业来维持其家庭的生活,并不希望以分租的租金来养活家庭。而巴黎和爱丁堡的分租部分房屋的人,往往专靠分租房间来谋生,因此,分租的租金,不但须足够支付房屋的全部租金,并须足够维持他家庭生活的全部费用。

    第二节起因于欧洲政策的不均等

    由此可见,即在有完全自由的地方,由于缺少上述三条件的任何一个,劳动和资本不同用途所有利害就必然有以上所说的那些不均等。但是,因为欧洲政策不让事物有完全自由的发展,所只由此便产生了比上游重要得多的其他不均等。

    欧洲政策主要是依以下三种方式促成这样的不均等的:第一,限制某些职业中的竞争人数,使共少于原来愿意加入这些职业的人数;第二,增加另一些职业上的竞争,使超越自然的限度;第三,不让劳动和资本自由活动,使它们不能由一职业转移到其他职业,不能由一地方转移到其他地方。

    第一,欧洲的政策,由于限制一些职业上的竞争人数,使愿加入者不能加入,所以使劳动和资本用途所有利害有了非常大的不均等。

    同业组合的排外特权,是欧洲政策限制职业竞争人数的主要手段。

    有组合的行业的排外特权,势必在特权设立的城市中,只许那些有经营此业自由的人相互竞争。得到这种自由的必要条件,通常是在当地有适当资格的师傅门下做学徒。组合的规则,有时限定各师傅所得容纳的学徒人数,通常规定学徒的年限。这两种规则的目的,在于限制各该行业上的竞争人数,使愿加入者不能加入。学徒人数的规定,是直接限制竞争,而长的学徒年限的规定,由于增加学习费用,间接限制竞争,但同样有效果。

    设菲尔德的刀匠师傅,依组合规则,同时不得有徒弟一人以上。诺福克及诺韦杰的织匠师傅,同时不得有徒弟二人以上,违者每月科罚金五镑,向国王缴纳。英格兰内地及英领各殖民地的帽匠师傅,亦不许同时有徒弟二人以上,违者月科罚金五镑,半归国王,半归向记录法庭控告的人。这两项规定,虽曾由王国公法确认,显然是按照设菲尔德制定规则的这种组合精神制定的。伦敦丝织业,组合不到一年,就制定各师傅不得同时有徒弟二人以上。后来,通过议会的法令,才把这规则废止了。

    往昔,全欧洲大部分有组合的行业,似乎都把学徒期限定为七年。所有这样的组合,往昔都称为university,这确是任何组合的拉丁文原名。铁匠university,缝工university等等,在古时都市的特许状中,常可看见。今日特称为大学(university)的这个特殊团体,设立之初,获得文艺硕士学位所必需的学习年限的规定,明显地是以往昔有组合行业的学徒年限的规定为范本的。一个人,想在普通行业上,获得称师受徒的资格,就得在具有适当资格的师傅门下做学徒七年。同样,一个人想在文艺上成为硕士、教师或学者(此三者在往昔是同义语),取得收受学生或学徒(此两者原来亦是同义语)的资格,也得在具有适当资格的硕士门下学习七年。

    伊丽莎白五年所颁布的通常称为学徒年限法令规定,此后无论何人,至少须做七年学徒,否则不许从事当时英格兰所有的一切手艺、工艺或技艺。于是以前英格兰各地许多特殊组合的规则,都成了市镇一切行业的公法。该法令所用的词语,极为笼统,似包括王国全部,但在解释上,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各市镇。按照解释,-个农村劳动者,可搞几种不同的工艺,尽管他对于每一种技艺都未曾从师学习七年。为便利农村居民,一个人兼搞几种工艺,是必要的,而且要把一定人数分给每一种工艺,农村人口往往是不够的。

    此外,按照这法令用语严格的解释,则其适用范围,又只限于伊丽莎白五年以前在英格兰境内建立的行业,而没有扩到以后新建立的行业。这种限制,引起了几个区别,作为政策的规定,这些区别是再愚蠢不过的。例如,按照裁定,马车制造人,不得自行制造车轮,亦不得自行雇人制造,他必须向车轮匠购买。因为车轮制造业是伊丽莎白五年以前英格兰已有的行业。但车轮匠,即使没有在马车制造匠门下做过学徒,却不妨制造马车,或雇人制造。因为马车制造业是学徒法令颁布以后英格兰才有的行业,所以不受该法令的限制。在曼彻斯特、伯明翰和沃弗汉普顿等地,有许多制造业,就根据这种理由,不受学徒法令的拘束,因为它们是伊丽莎白五年以后在英格兰建立的。

    就法兰西说,学徒年限,各市不同,各业也不同。在巴黎,虽大多数行业以五年为期,但一个人想取得某种行业上的师傅资格,他至少还须再作五年帮工。在以后这五年间,他被称为师傅的伙伴,而这五年期间,称为伙伴期间。

    就苏格兰说,关于学徒年限,没有普遍规定的法律。在不同的同业组合,年限不相同。在年限定得长的组合,一般可通过给付少额款项来缩短期限。此外,在大多数城市中,只要给付极少额款项,便可买得任何同业组合的会员资格。苏格兰的主要制造者,如亚麻布和大麻布的织工,以及附属于这类制造者的其他各种技工,如车轮制造者、纺车制造者等,不给付款项,可在自治城市操业。在自治城市,一切市民,在一星期内的法定日,都可自由贩卖家畜肉。在苏格兰,学徒年限普通为三年,即在一些需要非常精巧的技艺,也是如此。据我所知,一般说来,欧洲各国的同业组合法律,都不象苏格兰那么宽大。

    劳动所有权是一切共他所有权的主要基础,所以,这种所有权是最神圣不可侵犯的。一个穷人所有的世袭财产,就是他的体力与技巧。不让他以他认为正当的方式,在不侵害他邻人的条件下,使用他们的体力与技巧,那明显地是侵犯这最神圣的财产。显然,那不但侵害这劳动者的正当自由,而且还侵害劳动雇用者的正当自由。妨害一个人,使不能在自己认为适当的用途上劳动,也就妨害另一个人,使不能雇用自己认为适当的人。一个人适合不适合雇用,无疑地可交由有那么大利害关系的雇主自行裁夺。立法当局假惺惺地担忧着雇主屋用不适当的劳动者,因而出于干涉,那明显地不只是压制,而且是僭越。

    长期学徒制,并不能保证市场上不常出现不良作品。要是市场上常有不良作品,那一般地说不是无能的结果,而是欺诈的结果。最长的学徒年限,也不能保证没有欺诈。所以,为防止此种弊害,需要有一种完全不相同的法规。金属器皿上刻有纯度记号,麻布和呢绒上印有检记,对购买者所给与的保证,比学徒法令所给与的保证大得多。购买者判别货物,一般只看记号或检印,绝不会认为,制造货物的工人曾否做过七年学徒,是值得查问的。

    长期学徒制,并不倾向于养成少年人的勤劳习惯。按件计资的劳动者,由于所作愈多所得愈厚,自会趋于勤勉。至于学徒,由于利不干己,很可能流于怠惰,实际上亦常如此。就下级职业说,劳动乐趣,完全在于劳动报酬。谁能最早享到劳动的乐趣,谁就最早对劳动有兴趣,也就最早获得勤勉习惯。一个少年人,在长时间内,不能由劳动享受丝毫利益,当然就对劳动有恶感。由公共慈善团体送去做学徒的儿童,其年限一般比普通的年限长,结果多半成为非常怠惰而无用的人。

    古代没有学徒制度存在。在一切近代法典中,师傅和学徒间的各种相互义务。都成为重要的一条,但罗马法关于此等义务,却只字不提。我们现在归诸学徒一词的概念,即在一定行业中,仆人在主子将授予这一行业的技艺的条件下,必须在一定年限内,为主子的利益而工作,我不能由希腊或拉丁语中,找出一个相当字眼来表达这个概念(我想,我敢断定这两国文字中没有这种字眼)。

    长的学徒年限,是全然不必要的。比一般手艺高得多的技艺,如挂钟手表的制造,并不含有需要长期教授的神秘技术。诚然,这些美妙机器的最初发明,甚至用以制造这些机器的一些器具的最初发明,无疑是经过长久时间和深湛思索之后才作出的作品,并且可公公正正说是人类发明才能的最可喜成果之一。但是,当这些机器和器具,一经发明好了,一经理解好了,那末,要详详细细地,给少年人讲解,怎样使用器具,和怎样做机器,大概不需要几星期以上的讲授时间,也许只需要数天的讲授时间。就一般机械工艺说,数天讲授时间,一定就够了。诚然,就普通手艺说,要学得手的灵巧,非有大量实践和体验不可。但一个少年人,如果最初即以帮工的资格劳动,并依他工作量的多少给与工资,而他要赔偿由于粗劣的技艺和无经验而损坏的材料,那他在业务的实习上,必然勤勉得多,注意得多。其教育,一般地说,更必有效,而且总可少花些时间,少花些费用。诚然,师傅将是一个损失者。现在师傅无须出的学徒在七年学习期内的工资,到那时,他就要掏腰包。而且,最终,学徒本身也不免成为损失者。在一个那么容易学得成功的职业上,他将遇到更多的竞争者,于是,当他成为一个完全劳动者时,他的工资将比现今少得多。竞争这样的增大,不仅会减低工人的工资,也会减低师傅的利润。而从事手艺、工艺和技艺的,都将成为损失者,但社会却将成为得利者,各种技工的制造品,将以比现在低廉得多的价格,在市场出售。

    同业组合以及大部分组合规则的设立,在于通过限制自由竞事,以阻止价格这样的下降,从而,阻止工资及利润的下降——自由竞争势必引起价格这样的下降。往时,欧洲多数地方,设立组合,只须取得组合所在地的自治城市的许可。在英格兰,还须取得国王的特许状。不过,国王这种特权,似乎不是为了防止这些垄断事业侵犯一般自由,而是为了要向臣民榨取货币。一般地说,只要向国王缴纳若干款项,似乎都很容易取得特许状。假若某一种类技工或商人,认为不经国王特许而设立组合是合适的,这些当时所谓不正当的同业组合,未必因此会受到取缔,但须每年向国王缴纳若干罚金,取得允许,来行使被剥夺的权利。一切组合以及组合认为应制定来管理自己的规则,都归组合所在地的自治城市直接监督。所以对组合有什么管制,通常不是来自国王,而是来自那更大的团体,对于更大的团体,那些附属团体只是构成部分。

    自治城市的统治权,当时完全掌握在商人和技工手中。对他们中各个阶级来说,防止他们常说的各自产品在市场上存货过多,实际上就是使他们各自产品在市场上经常保持存货不足状态,这样做分明都是符合于他们各自利益的。各阶级都急于制定,为达到此目的的适当规则,而且在自己被允许制定的条件下,也同意其他一切阶级都制定规则。结果,各阶级所需要的货物,都得以比此等规则制定以前略高的价格,向市上其他阶级购买。而他们自己的货物,也能以相当高的价格出卖。卖买相衡,正如他们所说半斤八两。同一市内任何阶级都不会因此等规则而蒙受损失。但在他们与农村交易时,他们却受到很大的利益。维持各都市并使各都市富裕的,正是这种交易。

    一切都市的生活资料与工业原料,全都仰给于农村。都市对这些资料与原料给付代价的主要方法有二:第一,把那些原料中一部分加过工制成成品送还农村,这样,那些物品的价格,就因劳动工资及老板或直接雇主的利润而增大了。第二,把由外国输入或由国内遥远地方输入都市的粗制品或精制品一部分,送往农村;这样,那些物品的原价,就因水陆运输的劳动者工资及雇用这些劳动者的商人的利润而增大了。都市由它的制造品取得的利益,乃是它的第一种商业的得利;它由对内及对外贸易获得的利益,乃是它的第二种商业的得利。劳动者的工资及各种雇主的利润,构成了这两种商业得利的全部。所以,不论何种规则,只要会使那些工资和利润比此等规则制定以前有所增加的,就会使都市能以较少的都市劳动量购买较多的农村劳动量。此等规则,使都市商人和技工享有比农村的地主、农场主及农业劳动者更大的利益,因而破坏了都市与农村商业上应有的自然均等。社会劳动的全部年产品,每年都是在都市和农村人民中间分配的。由于有了此等规则,都市住民,就享有此等规则未制定前所不会有的较大分额,而农村住民,却享有较少的分额。

    都市对每年由农村输入的食品和原料,实际上所给付的代价,乃是它每年输往农村的制造品及其他物品的数量。输出品的卖价愈高,输入品的买价便愈低。都市产业就更为有利,而农村产业就更为不利。

    我们只须通过一次非常简单而又明显的观察,无须作精密计算,就可弄明白,欧洲各地都市产业都比农村产业更为有利。在欧洲各国,我们可只看到,从小资本开始经营原来属于都市的产业,即商业和制造业,而后来发大财的,至少有一百个人,而以小资本开始经营原来属于农村的产业,即改良和耕种土地以出产天然产物,而后来发大财的,只有一个人。所以,都市产业的报酬,必然比农村产业优异。都市的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也明显地化农村大。但是,资本与劳动,自然要寻找最有利的用途。它们自然要尽量汇集于都市而离开农村。

    都市住民群集一地,能够容易地结合在一起。结果,都市中最不足道的工艺,在某些地方,也有组合。即在完全未有组合的地方,他们一般都有组合的精神,换言之,他们嫉妒外乡人,不愿意收学徒,不愿意把工艺上的秘密传授别人。这种组合精神,往往教导他们通过自愿结合或协约,来阻止不能靠规则来禁止的自由竞争。所居劳动者人数有限的行业,最容易形成这类结合。比如,使一千纺工和织工继续操作所需要的梳毛工,也许不过六人。这些梳毛工人,通过结合,不收学徒,不仅能够垄断这种工艺,使整个羊毛制造业成为他们的奴隶,而且使他们劳动的价格,大大超过按照这作业性质所应有的工资。

    农村的住房,散居相距很远的地方,不能容易地结合起来。他们不但从来没有组合,并且一向就缺乏组合的精神。他们并不认为,必须经过当学徒,才有资格从事农村的主要职业,即农业。然而,事实上除了所谓美术及自由职业,恐怕没有一种职业象农业那样需要种种复杂的知识和经验的。用各国文字写成的关于农业的不可胜数的书籍可以证明,连最有智慧、最有学识的国民,也不认为农业是最容易理解的。而且,如果我们想从那些书籍,获得一般农民通常都掌握的关于各种复杂操作的知识,也是办不到的,尽管一些无聊作家,在说到一般农民时,有时爱用轻蔑的话。反之,就普通机械工艺说,所有操作都可在薄薄数页的小册子里附加插图,作详尽明了的说明。现在法国科学院所刊行的工艺史,对于某些工艺,实际上就是用这个方法说明的。此外,必须随天气的变更以及许多意外事故而变更的操作方法,所需要的判断与熟虑,比永远相同或几乎完全相同的操作方法所需要的多得多。

    不仅一般农民的技术或农业的一般操作方法,而且农村中许多低级劳动所需要的经验与熟练,比大部分机械工艺所需要的多得多。对铜铁加工的人,使用完全同性质或几乎同性质的工具与材料工作。但用一队牛马耕锄土地的人,却使用健康状态、体力和性情在各个时间各不相同的工具工作。而他所加工的材料和所用器具的状况都是容易变的,都需要他运用很大的判断力和思辨力来处理。普通庄稼汉,虽被看做愚蠢无智的典型,却几乎都有此种判断力与思辨力。诚然,他不象都市机械工人那么惯于社会交际,而他的声调和言语,也不免使那些没有听惯的人觉得粗野而且不容易了解。但他惯于考虑各种各样事物的理解力,一般比终日通常只搞一二种极简单操作的人强得多。只要你因营业关系,或为好奇心所驱使,曾和农村下级人民与都市下级人民多接触,你就知道,前者实比后者优秀。据说,中国和印度农村劳动者的地位与工资,都比大多数技工和制造工人高。假若没有同业组合法规及组合精神从中作梗,各地方也许都和中国、印度一样。

    不过,欧洲各地都市产业所以比农村产业优越,并不完全由于同业组合及组合法规的存在。其他许许多多规定,也助长了这种优势。对外国制造品,和对外国商人输入的一切货物,课以高的关税,都倾向于助长这种优势。同业组合法规,使都市居民能够抬高他们制品价格,不必忧虑由于同国人的自由竞争而降低价格。而高关税的规定,使都市居民不怕外人的竞争。由这两种法规而产生的增高价格,不论何处,都由农村的地主、农场主和劳动者负担。他们对于这种垄断权的建立,几乎未曾反抗。他们通常不想结成组合,也不适合于结成组合,而商人和制造者的叫喊和诡辩很容易说服他们,使他们相信,社会一部分而且是不重要的一部分的私利,乃是全社会的利益。

    英国都市产业化农村产业优越的程度,过去似较现今为大。与前世纪或现世纪初叶比较,现今的农村劳动工资,更接近于工业劳动工资,现今的农业资本利润,亦更接近于工商业资本利润。这种变化,可以说是以前过分奖励都市产业所必产生但直到晚近才呈现的后果。都市所累积的资本量,终于达到这么大的数额,以致把这数额的资本,使用在都市所特有的产业上,就不能得到象往昔那么多的利润。都市所特有的产业,与其他一切产业,同样有一定的限度,而资本增加,由于扩大竞争,势必使资本利润减低。都市方面利润的减低,势必使资本流向农村,农村劳动有了新需求,劳动的工资必然增高。要是我可这样说的话,资本这样就散布于地面上,而且由于在农业方面使用,资本使部分地回到农村来,资本的大部分,本来是以农村为牺牲而在都市中累积的。欧洲各国农村最大的改良,都是都市本来所累积的资本流回农村的结果,关于这点,我将在下面说明,同时将论证,虽有若干国家,经这过程达到了很大的富裕程度,但这过程本身是极缓慢、极不确定、极易遭到不可胜数的意外事故的阻挠,而且,无论就那一点说,都是违反自然,违反理性的。至于这过程所由而产生的利害关系、偏见、法律及习俗,我将在本书第三篇及第四篇作出详尽明了的说明。

    同业中人甚至为了娱乐或消遣也很少聚集在一起,但他们谈话的结果,往往不是阴谋对付公众便是筹划抬高价格。诚然,想通过能实施的或不违反自由和正义的法律来阻止同业者这样的集会,那是办不到的,但法律不应该使这种集会易于举行,更不应该使这种集会非举行不可。

    要同市一切同业者都把姓名住所登记在公共登记簿的规则,就使这种集会易于举行。因为这把本来也许无法结识的个别人连系起来,并使同一行业每一个人都能借此获知所有其他人的住址。

    要同一行业的人捐些钱,以救济同业中的贫者、病者以及孤儿寡妇的规则,由于要他们处理一个共同利害问题,就使这样的集会非举行不可。

    同业组合,不但使这种集会成为必要,而且使多数通过的决议案对全体有拘束力。就自由行业说,除非同业者全体同意,否则不可能结成有效的组合,而且这组合只在各个人意见继续一致的时间内,才能继续存在。而就同业组合说,能依多数决议制定规则,并附有适当的惩罚条款;这规则限制竞争的作用,比任何自由结合更有效更持久。

    有人说,为着更好地管理行业,同业组合是必要的。这是全无根据的话。对职工的有效和真正的监督,不是他们所属的组合的监督,而是他们的顾客的监督。使职工不敢欺诈懈怠的,乃是对失业的恐惧。排外的组合,必然削弱这种监督力量。有了排外的组合,一批工人,不论好坏,都得雇用。所只在许多有组合的都市中,甚至在一些最必要的行业上,也不能找到差可人意的工人。如果你要有差可人意的作品,那就必须在郊外定做,那里的劳动者没有排外特权,只凭本领。但你得把他们制成了的物品,秘密运入都市。

    这样,欧洲的政策,由于使某些职业中的竞争限于此愿加入者为少的人数,就使劳动和资本的各种用途的所有利害,有了非常大的不均等。

    第二,欧洲的政策,增加了某些职业中的竞争,使其超过了自然的限度,因而使劳动和资本的各种用途的所有利害有了另一种即和上述不相同的不均等。

    由于人们认为,给某些职业培养适当数目的人材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有时由公共团体,有时由热诚的私人捐助基金者,为此目的,设置了许多奖金、助学金、奖学金、苦学生津贴等等。结果,就使这些职业的人数,大大超过自然的限度。我相信,一切基督教国家,大部分牧师的教育费,都是出自这个来源。完全由自费受教育的,不多见。所以,那些自费受教育的人,所花的长久时间和巨大费用以及所下苦功,未必都能获得相应的报酬,因为教会中挤满了愿意接受比他们应得报酬低得多的报酬的人。这样,富者应得的报酬,就因贫者的竞争而被夺去了。我们把教区牧师助理或教堂牧师同一般行业的帮工比较,未免有失体统,但教区牧师助理或教堂牧师的薪水与帮工的工资,却可正当地视为有同一性质的。这三种人,都按他们和其上司所订的契约获取工作报酬。按照几次全国宗教会议所公布的规定,英格兰教区牧师助理的薪水直到十四世纪中叶还是五马克,其所含白银和现今十镑货币所含的大约相同。在同一时期,泥水师傅的工资一日四便土,泥水帮工的工资一日三便士,前者所含银量和现今一先令所合相同,后者相当于现今九便土产所以这两种劳动者,假如能经常被雇,其工资就比教区牧师助理优越得多。假若泥水师傅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就业,其所得工资便和教区牧师助理的薪捧相等。安妮女王第十二年第十二号法令宣称:“由于对教区牧师助理注给与充分的给养与奖励,所以有些地方,这些教区牧师助理的给养很不充分。兹特授权各地主教,以签字盖章,发放足够维持生活的库金或津贴,每年不得超过五十镑,也不得少于二十镑。”现今,教区牧师助理年得四十镑的,即视为非常优裕。尽管上述法令限定年薪不得少于二十磅,但是许多教区牧师助理,每年俸金少于二十磅。伦敦的制鞋帮工,却有的每年可得四十镑;同市中,任何种类的勤勉劳动者,每年所得,几乎都在二十磅以上。二十镑这数额,确不超过许多农村教区普通劳动者通常所得的数额。无论什么时候,要是法律企图规定工资,其结果总是使工资减低,而不使它增高。可是法律曾经好多次企图抬高教区牧师助理的工资,并为保持教会的尊严,命令教区长,要给教区牧师助理以超过他们甘愿接受的极微薄生活费的报酬。法律在这两方面的企图,都毫无效果。法律从来没把教区牧师助理的工资,提高到它要提高的程度,也没把劳动者的工资减低到它要减低的程度。法律既不能阻止前者因处境穷困,竞争者众多,而甘心接受比法定生活费少的给养,也不能阻止后者,由于雇用人为要取得利润或愉快,竞相雇用,而获得超过法定生活费的给养。

    教会下级职员的景况,虽很穷困,但大圣俸的优异,和其他教会中的尊严,却能保持教会的崇高地位。而且,这种职业所受到的尊敬,正可以补偿他们金钱上报酬的低微。在英格兰及一切罗马天主教国家,教会这一彩票上所能中的彩数,比所需要的多得多。苏格兰、日内瓦以及一些其他新教教会的实例,使我们确信,就一个有那么大声誉,而受教育机会又是那么容易取得的职业说,要获得一般圣俸的希望,便诱使相当多的有学问和品行端庄的人充当圣职。

    而就全无常俸的律师和医师这些职业说,如果也有那么多的人由公费教育,那末这些职业上的竞争,不久就变得非常激烈,大大削减他们金钱上的报酬。这样一来,以自费教育子弟,从事这些职业,就不值得。这些职业,将完全由公共慈善团体所培养的人士充当。他们人数众多而且贫穷,一般都满足于极微薄的报酬。结果,律师和医师这些职业,就不能象现在那样受尊重。

    通常叫做文人的那班落魄的人,正处在律师和医师在上述假设下所可能有的境况。在欧洲各地,这些人大部分是为要供职教会而教育出来的,但有种种原因,使他们不能取得圣职。所以,他们的教育一般都是出于公费,而他们的人数到处又是那么多,使得他们劳动的价格,通常极其低微。

    印刷术发明以前,文人靠其才能获取报酬的唯一职业,就是充当公私教师,换言之,把自己学得的奥妙而有用的知识,授与他人。这种职业,比印刷术发明以后,为书贾执笔卖文的职业,确是更有名誉,更有效用,而且一般地说,甚至是更可获利的职业。要做一个出色教师,所需要的时间与研究,所需要的天资、知识和勤勉,至少必与著名律师和医师所需要的相同。然而,出色教师的普通报酬,却比不上律师和医师所得的报酬,因为前者的职业,挤满了靠公费受教育的穷苦的人,而后者的职业,则由从自费受教育的少数人充任。不过,公私教师的通常报酬,现今虽然很少,但若那些为面包而执笔卖文的更贫苦文人,不赶出市场,而加入竞争,那末这些教师的报酬,无疑比现今还要微薄。在印刷术发明以前,学者和乞丐,似乎是非常接近的同义语。当时各大学校长,似乎常给他们的学生发乞食证。

    在从前还没设置这种奖学津贴,使贫困子弟为从事神学、医学及法学这三种职业而受教育的时候,卓越教师的报酬,似乎就比上面所说的大得多。苏格拉底,在所谓反诡辩学派的演说中,曾谴责当时教师言行不一致。他说:“他们对他们学生作极堂皇的诺言,说要把学生训练成为有智慧、幸福和公正的人,但对这样重大的功劳,他们只要求四迈纳或五迈纳那么微薄的报酬。”他继续说:“教人智慧,自己无疑地应当是有智慧的。但是,一个人以这样低的价格,出卖这样高的货色,定会被人訾为大愚。”在这里,苏格拉底对当时教师报酬,确没有夸张的意思;我们可相信,当时教师的报酬,正是他所说的那么多。四迈纳,等于现今十三磅六先令八便士;五迈纳,等于十六镑十三先令四便土。雅典当时对最优秀教师的普通报酬,必定不少于五迈纳。苏格拉底自己向学生每人要十迈纳,即三十三镑六先令八便士。据说,他在雅典讲学时,有一百个学生。我认为,一百个是他在一个时期所授的学生数,即来听他叫做一系列连续讲演的人数。象雅典这么大的都市,象苏格拉底这样出色的教师,象他所教的又是当时那么流行的修辞学,学生一百人,并不算太多。所以,对于每系列连续讲演,他必定得到有一千迈纳,即三千三百三十三镑六先令八便土。在另一个地方的普鲁塔克说,他的通常讲金,有一千迈纳。当时其他许多卓越的教师,似都曾获有大宗财产。乔治阿斯曾以纯金制成自己的金像,赠给德尔菲寺堂。我们不可认为,他自己的金像,与其身体是同样大。乔治阿斯的生活方式,和当时其他两位有名的教师,即皮阿斯及普罗特格拉斯的生活方式,在柏拉图看来,都很华丽,甚至接近于豪奢。柏拉图自己的生活,据说,也很阔绰。亚里土多德是亚力山大王子的师傅。王子及其父腓力普,对他报酬的隆厚,那是一般所公认的。但亚里土多德却以为,回到雅典再开学园,更为上算。当时传授知识的教师,也许没有此后数十年那么多。此后数十年,竞争的结果,也许使教师的劳动的价格,以及世间对他们人格的尊敬,都稍稍下降。但最杰出的所享受的报酬和尊敬,似乎总是比今日从事同一职业的人大得多。雅典市民曾派遣学园学派大师卡尼阿边及斯多亚派大师提奥奇尼斯出使罗马,其使节的尊严,真令人羡慕。当时雅典虽失去了以前的壮观,但还是个独立有名的共和国。此外,卡尼阿迪是巴比伦人,以嫉妒外人充当公职著称的雅典人,居然在这种场合,派遣卡尼阿迪,足见他们对这位大师尊敬到了什么程度。

    上述那样的不均等,从全体看来,对社会大众,也许是利多害少。公职教师的地位,虽不免因此稍稍降低,但学艺教育费的低廉,确是一种利益,大大抵消了公职教师地位的降低。如果欧洲大部分地方的学校和学院组织得比现在更合理,那末大众由此受到的利益将更大。

    第三,欧洲政策,妨碍劳动和资本的自由活动,使不能由一职业移转到其他职业,由一地方移转到其他地方,从而使劳动和资本不同用途的所有利害,有时候出现令人非常不愉快的不均等。

    学徒法令,妨碍劳动的自由活动,甚至使劳动在同一地方不能由一职业转到其他职业;同业组合的排外特权,妨碍劳动的自由活动,甚至使劳动在同一职业不能由一地方转到其他地方。

    我们时常看到,一种制造业的劳动者获得高工资,而另一种制造业的劳动者却不得不满足于最低的生活费。前一种制造业,处在前进状态,不断需要新的劳动者,后一种制造业,处在衰退状态,劳动者的过剩,不断增加。这两种制造业,有时是在同一都市,有时是在同一都市的邻近地方,但相互间却不能有丝毫的协助。在前一场合,有学徒法令妨害其相互协助。在后一场合,有学徒法令和排外的组合,妨害其相互协助。可是,有许多不同种类的制造业,操作很类似,设无此等不合理的法规,从中作梗,劳动者就能很容易由一职业转到另一职业。例如,织素麻的技术与织素丝的技术,几乎完全相同。织素羊毛的技术,虽略有差别,但因为这差别极其有限,麻织工或丝织工,亦只要学习数日,就能成为差可人意的毛织工。因此,假若这三种主要制造业中,任一制造业陷于衰退状态,该制造业的劳动者,可改就其他两种繁荣的制造业之一,而他们的工资,在繁荣的制造业中不会过高,在衰退的制造业中,亦不会过低。诚然,英格兰今日麻布制造业,通过特别法令而开放了,人人都有从事这业的自由,但由于该业,没在英格兰大部分地区大力推广,所以这对其他衰退制造业的劳动者,只能提供很有限的就业机会。在实施学徒法令的地方,衰退制造业的劳动者只好请教区救济,或以普通劳动者的资格从事劳动。不过,按照他们的习惯,他们更适合于做类似制造业的工人,而不大适合于做普通劳动者。所以,一般地说,他们宁愿请教区救济。

    什么妨害劳动者的自由流动,也同样妨害资本的自由流动。因为一种行业上所能使用的资本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这行业所能使用的劳动量。不过,同业组合法规妨碍资本由一地移到另一地的自由流动,在程度上小于它妨碍劳动的自由流动。不论何处,富裕商人要在自治城市中获得经商的特权,比贫穷技工在自由城市中获得劳作的特权容易得多。

    我相信,同业组合法规妨碍劳动的自由移动,是欧洲各地共有的现象。而济贫法妨碍劳动的自由移动,据我所知,却是英格兰所特有的现象。自有济贫法以来,贫民除了在所属的教区内,就不易取得居住权,甚至不易找得工作的机会。同业组合法规所妨害的,只是技工和制造工人劳动的自由移动。获得居住权的困难,甚至妨害一般劳动的自由移动。英格兰的乱政,恐以此为最。我现在就其起源、发展及现状,作一些说明,也许不是无益的吧。

    英国贫民,一向是靠修道院施舍,修道院破毁的结果,贫民得不到此种施舍。后来,虽几经设法救济,但均无效果。伊丽莎白女王三十四年,颁布第二号法令,规定各教区有救济其所属贫民的义务,并规定每年任命管理人,会同教区委员,通过教区税,征收足够救济贫民的金额。

    按这法令,各教区都不得不赡养所辖境内的贫民。但一个人怎样才算是所辖境内的贫民呢?这就成为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在一定时间内,有了略不相同的答案,直到查理二世第十三年及十四年的法令,才确定下来。该法令规定,不论是谁,只要继续不断在某教区住过四十天,就可取得这教区的户籍。但在这四十天期限内,治安推事二人,得依教区委员或贫民管理人的陈诉,把新居民遣回他最后合法居住处所的教区,除非新居民租有每年十磅地租的土地,或能向治安推事提出担保脱除原属教区户籍而治安推事认为满意的保证金。

    据说,此种法令曾产生若干欺诈行为。教区职员有时贿使区内贫民潜赴其他教区,并在其他教区潜住四十天,获得户簿,以图脱去原属教区户籍。为矫正此种弊窦,詹姆士三世第一年,作以下的规定:不论何人,在新教区获得户籍所必需的连续居住四十日,一律以他以书面向当地教区委员或贫民管理人报告他新居地址及家族人数之日算起。

    然而,教区职员对于自己教区,未必都象他们对其他教区那样公正办事。对于这样闯进教区的人,他们有时默许他们闯进,接受书面报告,而不采取任何适当处置。由于教区各居民,为自身利益,都要尽可能阻止这样闯进的人,所以,在威廉三世第三年,又有以下的规定:那四十日居住期,只从那书面报告,在教堂于星期日作礼拜后公布之日算起。

    伯恩搏土说:“书面报告公布后,继续居住四十日而获得户籍的人,毕竟寥寥无几。此等法令的目的,不在于使移住人获得户籍,而在于使人不能潜入教区,因为缴交报告书,只是给这教区以迫令他迁回原教区的力量。但是,如果一个人有那样的地位,以致实际上能否迫令其迁回原教区很有疑问,那末他缴交报告书,就迫使教区在以下两种办法中选择一种:第一,容许他继续居住四十日,不抗拒地给予户籍;第二,试行权力,命其退出。”

    因此,这种法令,使贫穷人几乎不可能按继续居住四十日的老办法获得新户籍。为使一个教区普通人民,不致因这法令而不能在另一个教区安家立业,又规定无须缴交或公布报告书亦能取得户籍的其他四种办法:-,缴纳教区所课的税;二,被推选为一年任期的教区职员,并供职一年;三,在教区当学徒;四,被教区雇用,为期一年,而且在这整年内连续做同一工作。

    谁都不能按这四种办法中头二个办法,取得户籍,而只能通过教区全体人民的行动,取得户籍。教区人民都懂得很清楚,把一个除自身劳动力外一无所有的人,按课税或选为教区职员等办法收容进来的结果是怎样。

    已经结婚的人都不能按后二个办法取得户籍。做学徒的,很少是结过婚的,而已经结婚的佣工,又有明令规定,不得由于受雇一年而取得户籍。采用通过服务取得户籍这办法的主要结果是,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以一年为雇用期的老习惯,这习惯,从前在英格兰是那么通行,直到今日法律仍把未经议定的雇佣期间解释为一年。但是,雇主未必都愿意因雇用佣工一年,便给他以户籍,而居工亦未必都愿意因被雇一年而取得新户籍,因为最后的户籍取消从前的户籍,他们可能因此失去他们出生地即父母亲和亲戚居住地的原户籍。

    很明显,一个独立工人,不论他是普通劳动者或是技工,都不能通过做学徒或被雇而获得新的户籍。因此,当他带着他的技能进入新教区时,不论他如何健康,如何勤勉,除非他租有每年租金十镑的土地——这对于除劳动力外一无所有的人,是无法办到的——,或能向治安推事提出保证职除原属教区户籍而二个治安推事认为满意的保证金,否则教区委员或贫民管理人就可随时合其退出。诚然,保证金数目完全由治安推事自由裁决,但他们所要求的,不可能少于三十镑,法律规定,凡购买价值少于三十磅的世袭不动产的人不能取得户籍,因为这不够作为脱除原户籍的担保。靠劳动为生的人很少能提出三十镑保证金,而且实际上所要求的往往比这数额大得多。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恢复那几乎完全被上述法令所剥夺的劳动自由流动,当局想出了发证书的办法。威廉三世第八年及第九年的法令规定,不论是谁,要是持有他最后合法居住的教区发给的证书,由该区委员及贫民管理人署名,二名治安推事认可,并注明任何教区都有收留他的义务,那末他所移向的教区,不得以他可能成为负担的理由,令其退出,只有在他实际上成为负担时才可令其迁移,在那场合,发给证书的教区,有负担其生活费和迁移资的义务。为使持证者所要居住的教区能有最大的安全,同一法令又规定:移居者须租有一年租金十镑的土地,或自行给教区服务满一年,才能取得户籍。这样,他就不能通过缴交报告书、被雇、做学徒或缴纳教区税而取得户籍。此外,安妮女王第十二年法令第一号第十八条规定,持有此项证书的人的佣工或学徒都不能在他所住教区内取得户籍。

    这个发证书的办法在什么程度上恢复了被上述各法令所几乎完全剥夺的劳动移动自由,我们可从伯恩博士以下有见识的话看得出来。博士说:“教区当然有种种理由,责令新来者交出证书。持有证书而来居住的人,不能通过做学徒、被雇、缴交报告书或缴纳教区税而取得户籍。他们的学徒和雇工不能取得户籍。如果他们成为负担,他们所居住的教区,当然知道要把他们迁到什么教区去,而后一教区要担负他们的迁移资及迁移期间的生活费。如果他们病了,不能迁移,发证的教区须担负他们的生活费。所有这些,都非有证书不可。但所迁入的教区责令交出证书的理由,就是原教区一般不肯发给证书的理由。领证书的人民,大有被迁回的可能,而在他们迁回时,境况比从前还要坏。”伯恩博士这种论调,其用意似乎说,贫民要迁入的教区,应要求交证书,而贫民要迁出的教区,不应轻易发证书。这个极有才智的作家,在他所著《济贫法史》中又说:“就证书这办法说,存在看多少惨酷的事实。它使教区职员有权力把贫民可以说是终身幽禁起来,尽管贫民在不幸获得所谓户籍的地方继续居住是那么不合适,而他自己所要移住的地方对他是那么有利。”

    虽然证书只证明领证者所属的教区,并不证明领证者的善良操行,但这证书是否发给,是否收纳,完全由教区职员自由裁决。据伯恩博士说,有一次,有人向高等法院建议,命令教区委员及贫民管理人签发证书,但高等法院认为这是个非常离奇的建议,拒绝了。

    英格兰境内,相距不远的各地方的劳动价格,很不均等,这也许是起因于英格兰的居住法,那种法律使无证书的贫民不能转地劳作。诚然,康健而勤勉的独身者有时也可以由于宽容而无证书而在其他教区得到居处,但有妻室子女的人,要作此种尝试,就不免要为大多数教区所斥逐。而独身者,要是后来结婚,也将同样被斥逐。因此,在英格兰,不能象在苏格兰以及我相信在居住方面没有障碍的所有其他国家那样,一个教区劳动力的不足,都可由其他教区劳动力的过剩得到补救。在这些国家,在大都市附近或在对劳动有异常需要的地方,工资有时高些,而距此等地方愈远,工资使越接近于那国家的工资一般水平,但象英格兰邻近各地方的工资,有的肘候突然发生的莫明其妙的差异,却是别处没有的。在英格兰,贫民要超越教区的人为境界,往往比超越国家间由高山脉或海湾构成的自然境界困难得多。这些自然境界有时使这些国家的工资率判然不同。

    强迫一个没有犯过轻罪的人,迁出他所愿居的教区,显然是侵害天赋自由与正义的。英格兰的普通人民,虽是那么羡慕自由,但他们也象其他大多数国家的普通人民一样,从来不曾正确了解自由是什么,在一百多年内,一直甘受此种压迫,不图补救。有思虑的人,有时也说,居住法为群众所不满,可是,它没象搜查票那样,成为大家叫叫嚷嚷地反对的对象。搜查票无疑是一种弊害,但不会产生象居住法那么普通的压迫。我敢断言,今日四十岁的英格兰贫民几乎诠有一个在他一生中接受过这荒谬居住法惨酷的压迫的。

    我将从下面的话,结束这冗长的一章。在往昔,最初只全国性的普通法律,然后从各州治安推事的特殊命令,规定工资,到现在,这两种办法都废而不用了。伯恩博士说:“四百余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把性质上不允许仔细限定的东西硬加以精密厘定的做法,该废止了。如果所有同业工人都领受同额工资,一切竞争都会停止,而技能或发明才能也将无发挥之余地。”

    然而,时至今日,个别法案有时还企图规定个别行业和个别地方的工资。乔治三性第八年的法令规定,除国丧场合,伦敦及其附近五英里以内的裁缝业者,每日不得支给二先令七便士以上的工资,而其雇工也不得领受此金额以上的工资,违者科以重罚。从来立法当局在规定居主及雇工关系时,总是以雇主为顾问。所以,法规对劳动者有利的,总是正当而公平,但对雇主有利的,往往却是不正当不公平。例如,命令某些不同行业雇主须以货币而不得以货物支给工资的法律,是完全正当而公平的。雇主们并不因此而有什么实际上的困难。所要求于他们的,只是把他们一向想采用而实际上不常采用的货物支付法,改为货币支付法。这种法律当然对劳动者有利,但乔治三世第八年的法令,却有利于雇主。当履主企图减低劳动工资而互相联合时,他们通常是缔结一种秘密的同盟或协定,相约不得支给定额以上的工资,违者惩处。如果劳动者也成立一种对抗的结合,约定不许接受定额以下的工资,违者惩处,法律就将严厉地制裁劳动者。法律果是公平,就得以对付劳动者的办法,对付雇主。但乔治三世第八年的法令却用法律实施了雇主们有时企图通过这种结合来规定的规章。劳动者常常抱怨这法律,说这法律把最有能力和最勤勉的劳动者和普通劳动者同样看待,这种抱怨似乎是完全有根据的。

    此外,以前,常常通过规定食品及其他物品的价格,来规定商人的利润。据我所知,今日的面包法定价格是这种旧习惯的唯一遗迹。在有排外同业组合的地方,规定生活第一必需品的价格,也许是一种适当处置。但在没有组合的地方,竞争对调节物价的作用比法定价格的作用大得多。乔治二世第三十一年制定的规定面包价格的办法,由于法律上的缺陷,在苏格兰无法实行,这办法要靠市场职员执行,而苏格兰当时没有市场职员。直到乔治三世第三年,才矫正法律上这个缺陷。但苏格兰从前未实行法定价格,也无何等大的不便,而在现在还施行法定价格的地方,也不见有何等大的利益。但是,在苏格兰大多数都市,都有自称有排外特权的面包业组合,但没对这特权加以严密的保护。

    已经说过,投在不同用途上的劳动和资本的不同工资率和利润率的比例,似乎不大受所属社会的贫富、进步或退步停滞状态的影响。公共福利上这样的变革,虽然会影响一般工资率和利润率,但归根到底对所有不同用途必有相同的影响。因此,不同用途上的工资率和利润率的比例,必继续相同,至少在相当长的期间内,不会因上述变革而变动。

    第十一章  论地租

    作为使用土地的代价的地租,自然是租地人按照土地实际情状所支给的最高价格。在决定租约条件时,地主都设法使租地人所得的土地生产物份额,仅足补偿他用以提供种子、支付工资、购置和维持耕畜与其他农具的农业资本,并提供当地农业资本的普通利润。这一数额,显然是租地人在不亏本的条件下所愿意接受的最小份额,而地主决不会多留给他。生产物中分给租地人的那一部分,要是多于这一数额,换言之,生产物中分给租地人那一部分的价格,要是多于这一数额的价格,地主自然要设法把超过额留为己有,作为地租。因此,地租显然是租地人按照土地实际情况所能缴纳的最高额。诚然,有时由于存心宽大,更经常是由于无知,地主接受比这一数额略低的地租;同样,有时也由于无知(但比较少见),租地人缴纳比这一数额略高的地租,即甘愿承受比当地农业资本普通利润略低的利润。但这一数额,仍可视为土地的自然地租,而所谓自然地租,当然是大部分出租土地应得的地租。

    也许有人认为,土地的地租,不外是地主用来改良土地的资本的合理利润或利息。无疑地,有些时候,情况可只说在一定程度上是这样,但不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这样。对于未经改良的土地,地主也要求地租,而所谓改良费用的利息或利润,一般只是这原有地租的附加额。而且改良土地,未必都由地主出资本,有时是由租地人出资本。不过,在续订租约时,地主通常要求增加地租,好象改良是由他出资本搞的。

    有时,地主对于完全不能由人力改良的自然物,也耍求地租。例如,克尔普是一种海草。这种海草一经燃烧,即可成为制造玻璃和肥皂以及其他用途所需要的硷盐。不列颠几个地方,尤其是苏格兰,都生产这种海草。它生于高潮能达到的岩石上,这些岩石每日被海潮淹没两次,所以,生在这些岩石上的海草,绝不是通过人力而增多的。但是,对于以生产这种海草的海岸为界的所有地,地主也要求地租,象他们对谷田要求地租一样。

    设得兰群岛附近,产鱼极为丰富。鱼成为居民食粮的大部分。但是,居民要从水产物获利,就不能不住在近海地带。因此,该地地主所收的地租,就不是和农民由土地上所能获得的利益成比例,而是和他由土地和海上这两方面所能获得的利益成比例。这种地租部分是以鱼缴纳的。鱼这种商品价格中含有地租成分是很少见的,我们在这里可以看到它的实例。

    这样看来,作为使用土地的代价的地租,当然是一种垄断价格。它完全不和地主改良土地所支出的费用或地主所能收取的数额成比例,而和租地人所能缴纳的数额成比例。

    只有这样的土地生产物,才能经常送往市场售卖,即其普通价格,足够补还产物上市所需要垫付的资本,并提供普通利润。如果普通价格超过这限度,其剩余部分自然归作土地地租。若不超过这限度,货物虽可运往市场售卖,但不能提供地租。价格是否超过这限度,取决于需求。

    土地生产物中,有些物品的需求,使得它们在市场售卖的价格,总是超过其原费;有些物品的售价,或是超过或是不超过其原费。前者,总能给地主提供地租;后者,随着不同情况,有时能提供地租,有时不能提供地租。

    所以应当注意,地租成为商品价格构成部分的方式是和工资与利润不同的。工资和利润的高低,是价格高低的原因,而地租的高低,却是价格高低的结果。商品的价格的有高有低是因为这一商品上市所须支付的工资与利润有高有低。但这商品能提供高地租,能提供低地租,或不能提供地租,却是因为这商品价格有高有低,换言之,因为这商品价格,是大大超过或稍稍超过足够支付工费及利润的数额,或是仅够支付工资及利润。

    我把本章分为以下三节,专门讨论:第一,总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第二,有时能提供有时不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第三,这两种原生产物,彼此互相比较或和制造品比较,在不同改良阶段,所自然产生的相对价值上的变动。

    第一节  论总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

    象一切其他动物一样,人类的增殖,自然会和其生活资料相称。所以,对于食物,总是或多或少地有需要。食物总能购买或支配或多或少的劳动量,而愿为获得食物而从事劳作的人,总是可以找得到的。诚然,对劳动支给高工资的结果,食物能购得的劳动量虽与处理得最经济时所能维持的劳动量未必相等,但食物总能按照邻近一带劳动者的普通生活标准维持一定数量的劳动。

    但是,就几乎任何位置的土地说,其所产食物,除足够维持它上市所需的劳动外,还有剩余。而这剩余,又不仅仅足够补偿雇用劳动所垫付的资本及其利润,还留有作为地主地租的余额。

    挪威及苏格兰的荒凉旷野,产有一种牧草。以这牧草饲养牲畜,所得的乳汁与繁殖出来的牲畜,除了足够维持牧畜所需要的一切劳动,并支给牧畜者或畜群所有人的普通利润外,还有小额剩余,作为地主的地租。牧场地租,随着牧场条件的优良程度而增加。优良土地,不但比同面积的劣等土地,能维持更多的牲畜,而且由于牲畜集聚于较小地区,饲养上和收获上,需要较少的劳动。这样,地主就从生产物数量的增加以及维持费用的减少这两方面得到利益。

    不问土地的生产物如何,其地租随土地肥沃程度的不同而不相同;不问其肥沃程度如何,其地租又随土地位置的不同而不相同。都市附近的土地,比僻远地带同样肥沃的土地,能提供更多的地租。耕作后者,所费劳动量,与耕作前者所资劳动量虽相同,但僻远地方产物运到市场,必需较大劳动量。因此,这僻远地方,必须维持较大数量的劳动,而农业家利润及地主地租所出自的剩余部分,势必减少。但是,前面说过,僻远地方的利润率,一般比都市附近高,所以,在这减少的剩余部分中,属于地主的部分,必定更小。

    良好的道路、运河或可通航河流,由于减少运输费用,使僻远地方与都市附近地方,更接近于同一水平。所以,一切改良中,以交通改良为最有实效。僻远地方,必是乡村中范围最为广大的地方,交通便利,就促进这广大地区的开发。同时,又破坏都市附近农村的独占,因而对都市有利。连都市附近的农村,也可因此受到利益。交通的改善,一方面虽会使若干竞争的商品,运到旧市场来,但另一方面,对都市附近农村的农产物,却能开拓许多新市场。加之,独占乃是良好经营的大敌。良好经营,只靠自由和普遍的竞争,才得到普遍的确立。自由和普遍的竞争,势必驱使各个人,为了自卫而采用良好经营方法。将近五十年前,伦敦近郊一些州郡,曾向议会请愿,反对征收通行税的道路扩展到僻远州郡。他们所持的理由是,这样那些僻远州郡,由于劳动低廉,它们的牧草和谷物,将以比附近州郡低的价格在伦敦市场出卖,伦敦附近州郡的地租,将因此下降,而他们的耕作事业,将因而衰退。然而,从那时起,他们的地租,却增高了,而他们的耕作事业,也改善了。

    中等肥沃程度的谷田为人类生产的食物,比最上等同面积牧场所生产的多得多。耕作谷田,虽需大得多的劳动量,但在收回种子和扣除一切劳动维持费用以后所剩余的食物量,也大得多。所以,一磅家畜肉的价值,如果一向都没被认为大于一磅面包的话,那末上述较大的剩余到处都具有较大的价值,而且是农业家利润及地主地租所以出的较大基金。在农业幼稚初期,情况似乎普遍如此。

    但这两种食物即面包与家畜肉的相对价值,在不同农业发展时期,大不相同。在农业幼稚初期,国内绝大部分未曾开辟的土地,都用于收畜。家畜肉比面包多,而面包这食物成为极大竞争的对象,因而可卖得极大价格。据乌洛阿说,在阿根廷首都,四五十年前,一头牛的普通价格为四里尔,合英币二十一便士半,而且购买时,可在二三百头的牛群中随意选择。乌洛阿授说到面包价格,这大概是因为面包价格并没有什么值得叙述的地方。他又说,那边一头牛的价格,几乎和捕获它所费的劳动相等。但无论在那里,栽种谷物,就得使用很大劳动量,而阿根廷位于拉普拉塔河上,拉普拉塔河当时成为欧洲至波托西银矿的直接通路,在这样一个国家,其劳动的货币价格,不可能很低廉。但当国内大部分地区成为耕地的时候,情形却完全两样了。这时,面包比家畜肉多,竞争既转变了方向,家畜肉价格就变得比面包高。

    加之,耕地扩大,未开辟原野,就不够供应家畜肉的需求。许多耕地,必须用于饲养牲畜。所以牲畜价格,不但要足够维持饲养所需要的劳动,而且要足够支付土地用作耕地时地主所能收得的地租及农业家所能收得的利润。可是,荒野地上所饲养的牲畜,与改良地上所饲养的牲畜,在同一市场,比照品质和重量,以同一价格出售。荒野地所有者,就乘此良机,按照其牲畜的价格,增加土地的地租。不到一世纪以前,苏格兰高地许多地方的家畜肉价格,和燕麦面包的价格相等,甚或较为低廉。后来,英格兰和苏格兰统一,苏格兰高地的牲畜在英格兰得到了市场。现在,苏格兰高地家畜肉的普通价格比本世纪初大约高三倍,而高地许多土地的地租在这一时期内增加三四倍。今日不列颠各地,最上等家畜肉一磅约值最上等白面包二磅以上,而在丰年,有时值最上等白面包三磅乃至四磅。

    所以,随着改良的进展,未改庭的牧场的地租与利润,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已改良的牧场的地租与利润的支配,而已改庭的牧场的地租与利润,又受谷田的地租与利润的支配。谷物每年收获一次,家畜肉却需四五年工夫,才有收获。因此,同是一亩土地,家畜肉的出产额,比谷物出产额少得多,家畜肉较低的产量必须以较高的价格得到补偿。假若价格的优越程度,超过了这限度,那末就有更多的谷田,改为牧场;假若价格的优越程度,没达到这限度,那末已用作牧场的土地,一部分又必改为谷田。但是,必须知道,牧草和谷物在地租和利润上这样的均等,直接生产牲畜食物的土地和直接生产人类食物的土地,在地租和利润上这样的均等,只在大部分土地已经改良的国家,才会发生。就某些地方说,情形却完全两样,牧场的地租和利润,比耕地的地租和利润高得多。

    在大都市附近,对牛乳及马粮的需求,以及家畜内的高价,使牧草价格增高得超过它对谷物价格的自然比例。很明显,这种地方性利益决不会扩及到僻远地区。

    某些国家的特殊情况,有时使其人口变得非常稠密,以致这些国家所有土地,象大都市附近地域一样,所生产的牧草及谷物,不够满足共居民生活上的需要。因此,其土地,主要用以生产那容积较大、不易由远方输来的牧草,而人民所食的谷物,则仰给于外国。现今荷兰正处在这样的状态。在古罗马繁荣时代,古意大利都把大部分土地,用来生产牧草。据西西罗说,老伽图曾说:“经营私有土地所得的利润与利益,以善于饲养为最,占第一位;差可人意的饲养,占第二位;不善的饲养,占第三位。”他把农耕的利润与利益,列为第四位。古罗马常把谷物无代价地或极低价地分配其人民,结果大大阻害部近古罗马的古意大利地域的耕作。这种谷物,来自被征服省分。这些被征服省分,有的不纳赋税,但须将产物十分之一,以每配克六便士的法定价格卖给共和国。共和国以这谷物廉价配售人民,这必然使罗马旧领土的谷物,在罗马市场上跌价,因而必然妨害其谷物耕作。

    此外,在以谷物为主要产物的开阔地方,圈围草地的地租往往比附近谷田的地租高。圈围便于饲养耕畜,而圈围地这样高的地租,并不是由于草地生产物的价值,而是由于利用耕畜耕作的谷田生产物的价值。假若邻近土地全被圈围,那高地租就会跌落。现在苏格兰圈围地地租的高昂,似乎由于圈围地太少,圈围地一增加,其地租大概就会下降。圈围土地,对牧畜比对耕作更有利。它不但可节省看守牲畜的劳动,也使牲畜由于不受守护人或守护狗的惊扰,吃得更好。

    但在没有这种地方性利益的地方,收地的地租和利润,自不免要受适宜于耕种谷物或共他一般榕物性食品的土地的地租和利润的支配。

    同一面积的土地,仅仅使用天然牧草,所能饲养的牲畜使比较少,而使用芜青、胡萝卜、包菜等人工牧草,或使用其他已经用过的方法,所能饲养的牲畜便比较多,这样就可使进步国家中家畜肉本来高于面包的价格,稍稍降低。而且,事实上似乎如此;至少,可以相信,伦敦市场上家畜肉对面包的相对价格,现今比前世纪初叶低得多。

    伯奇博士在他所著《亨利亲王传》的附录中,详记这亲王日常支付的家畜肉的价格。重六百磅的牛一头,通常只费他九镑十先令,即每百磅三十一先令八便士。亨利亲王是在1612年11月6日,他十九岁时死的。

    1764年 3月,议会曾调查当时食品价格高腾的原因,在这次搜集的许多证据中,有一个弗及尼亚商人证言:他于1763年3月备办船上食物,支付每百磅牛肉二十四先令至二十五先令的价格,他认为这是普通价格,而在物价高的年度,即1764年,对于同质同量的牛肉,他却支付二十七先令。但是,1764年这样高的价格,却比亨利亲王所付的日常价格还低四先令八便士;应当指出,为远道航海而购买的适于腌藏的牛肉,一定是最好的。

    亨利亲王所支付的价格,等于每磅三又五分之四便士,那是包括上等或下等肉块的平均价格。所以,推算起来,当时零售的上等肉,每磅不可能少于四便士半或五便士。

    在1764年议会作调查时,作证人都说,当时上等牛肉的上好肉块的零售价格每磅为四便士到四又四分之一便士,而下等肉块的价格,每磅由七个铜元到二便士半或二又四分之三便士。他们说,一般地说,此种价格比三月间的普通市价,每磅约高半便士。但是,连这样高的价格,也比亨利亲王时代的普通零售价低廉得多。

    前世纪头十二年间,温莎市场上等小麦的平均价格,每亨特(合九温彻斯特蒲式耳)为一镑十八先令三又六分之一便士。

    然而,在1764年前十二年(包括1764年)内,同一市场上上等小麦的平均价格,每亨特为二镑一先令九便士半。

    因此,小麦价格在前世纪头十二年内,比它在 1764年前的十二年(包括1764年在内)内低廉得多,而家畜肉价格却高得多。

    在一切大国中,大部耕地,都用来生产人类的粮食或牲畜的粮食。此等土地的地租和利润,支配其余一切耕地的地租和利润。假若用以生产某种特殊生产物的土地,提供了比上越少的地租和利润,那种土地,马上就会改作谷田或牧场。若能提供更多的地租和利润,那末部分谷田或收场不久就改用来生产那特殊的生产物。

    为使土地适合于那特殊生产物的生产,或最初要花比谷田或收场所要花的更大改良费用,或每年要花更大的耕作费用。较大的改良费用,一般提供较大的地租,而较大的耕作费用,一般也提供较大的利润。这样增高的地租和利润,往往只是较大费用的合理利息或报酬。

    就栽植忽布花、果树及蔬菜的土地说,地主的地租和农业家的利润,一般比谷田或草地大。但是,使土地适合于这种栽植,需要有更大的费用,所以应给与地主以更大的地租。此外,这种土地,需要更细心和更巧妙的使用,所以应给农业家以更大的利润。况且,这些作物,至少是忽布和水果的收成,很不确定,所以,其价格必须提供类似保险的利润的某种东西,以补偿一切意外损失。种园者的平凡境遇,使我们确信,他们的大技能,很少得到过大的报酬。许多有钱的人为着自娱都从事种园者那种愉快作业。所以,以种园谋利,得不到很大利益,因为那些应该成为他们产物的最好顾客的都自己种植各种珍贵花木。

    地主从这种改良所享得的利益,似乎都仅仅足以补偿改良所花的费用。就古代耕作说,除葡萄园外,农场中能提供最有价值产物的部分,似乎是便于浇水的菜园。但是被古代人曾为农业技术之父的德莫克里特斯,在二千年前,写了关于这方面的著述。他认为,把菜园绕以围墙,是不聪明的办法,因为菜园的利润,不能补偿其石墙的费用,而砖块(我想那种砖块是指由日光晒干的一种)一经风雨毁坏,就需要修补。科伦麦勒引用德莫克里特斯的话,不加反驳,但提倡使用由荆棘和茨作成的篱笆。他说,根据他的经验,那是既持久又不易侵入的栅栏,然而在德莫克里特斯时代,一般人民似乎还不懂得这个圈围方法。科伦麦勒这意见,首先为瓦罗推荐,以后又为帕拉迪阿斯采用。根据这些古代农事改良者的意见,菜园生产物的价值,似乎只稍稍超过特殊栽培和浇水的费用。靠近太阳的国家,那时和现在都认为,应掌握水源,把它导入园地。欧洲今日大部分地方的菜园,依旧采用科伦麦勒提倡的围篱方法。在不列颠及其他北方国家,不借助于围墙,就不能获得优庭的果实。所以,它们的优良果实的价格,必须偿付其生产上所不可少的围墙建筑费和维持费。常常用果树圈围菜园,这样就使不能从生产物来补偿围墙建筑费和维持费的菜园,也得到圈围的好处。

    种植适当而培养完善的葡萄园,乃是农场中最有价值的部分,这似乎是古代和现代一切葡萄酒产国都承认的农业上无可置疑的原理。但据科伦麦勒说,种植新葡萄园有无利益,却是古代意大利各农业家间争论纷坛的问题。科伦麦勒和一个确实爱种新奇榕物的人一样,决然赞同种植新葡萄园,并通过利润与费用的比较,力图证明,种植新葡萄园是一种最有利益的农事改良。然而,关于这种新产业计划中利润与费用的比较,通常是很不可靠的,而在农业中尤其如此。如果这种种植所得的利益,都是象科伦麦勒所想象的那么大,那末关于这问题,就不会有那种争论。直到现今,在葡萄酒产国中,这还是争论纷坛的问题。这些国家的农事作家,即高级耕作的爱好者和鼓吹者,和科伦麦勒一样,都决然赞同栽种新葡萄园。法国旧葡萄园所有者阻止种植新葡萄园的焦急心情,似可支持那些作家的意见,并表示那些有经验的人,都觉得现今在那个国家种植葡萄,比栽种其他任何植物,更有利可图。可是,同时似乎也表示,从另一方面看来,葡萄园的优越利润,如果不受限制葡萄自由培植那些法律的庇护,就不能持续下去。1731年,旧葡萄园所有者,得到以下敕合:凡未经国王特许,新葡萄园的种植,停种二年以上的葡萄园的续种,都在禁止之列。要得国王这种特许,又须先请州长查验,证明这土地不适宜于任何其他耕作。据说,当时发布这敕令的理由,是谷物、牧草的缺乏和葡萄酒的过剩。但是,葡萄酒过剩,如确系事实,那末它就会使这种种植的利润降落到牧场和谷田的利润的自然比例以下,这样无须上述敕令便有效地阻止新葡萄园的种植。关于所谓葡萄园增加,招致了谷物缺乏,我们知道,就法国说,在土地适宜于生产谷物的葡萄产州,谷物耕种得比其他各州更精细,在勃艮策和吉延是如此,在上郎格多克也是如此。一种耕作事业雇用很多劳动者,必然给另一种耕作事业的产品提供了好市场,从而鼓励另一种耕作事业。减少能购买葡萄酒的人数,无疑是最浪有效果的奖励谷物耕作事业的方策。这方策简直等于通过阻遏制造业来促进农业的政策。

    因此,那些作物,需要有较大土地改良费用,使土地适合于栽种,或需要有较大的每年耕作费用,其地租和利润,纵使往往大大超过谷物或牧草的地租和利润,这超过额如果仅足抵偿高的费用,那末其地租和利润,实际上是受普通作物的地租和利润的支配。

    诚然,有时也发生这样的情况,适合于栽种某特殊作物的土地过小,不够供应其有效需求。在这种情况下,那生产物全部,都可售给愿出比一般略高的价格的那些人,他们所出的价格,稍稍超过这作物生产以至上市,按地租、工资和利润的自然率,或按大部分其他耕地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率,所必须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资和利润。在这种价格中,除去改良及耕作的全部费用后,所剩余的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而且只在这种情况下,可不和谷物或牧草的同样剩余部分保有正常的比例,而且可在任何程度上超过。这超过额的大部分,自然归于地主。

    必须知道,葡萄酒的地租利润对谷物牧草的地租利润的普通和自然比例,只在生产好的普通葡萄酒的葡萄园才会有。这种葡萄园的土壤,或是轻松,或是含有砂砾,或是含有沙。而所产葡萄酒,除浓度与适合卫生外,又无可以称道的特色。国内普通土地,只能和这种普通葡萄园相提并论,至于有特殊品质的葡萄园,那显然非普通土地所可同日而语了。

    在一切果树中,从葡萄树最易受土壤差异的影响。据说,来自一种特殊土壤的特殊美味,决不是在另一种土壤上,通过人工所能做到的。这种现实上或想象上的美味,有时仅为几个葡萄园产物所特有,有时为小区域中绝大部分葡萄园所共有,有时又为一大州中大部分葡萄园所共有。这种葡萄酒在市场上出售的全量,不够供应共有效需求,即不够供应那些愿支付,为产制和运输这种葡萄酒,按一般地租、工资和利润率,或按上般葡萄园所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率,所必须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资和利润的人的需求。因此,这全量可卖给愿支付更高价格的人,这必然会把这种葡萄酒的价格抬高到超过普通葡萄酒的价格。这两种价格相差的大小,要看这种葡萄酒的流行性与稀少性所激起的购买者竞事程度的大小而定。但无论相差多少,其差额的大部分,归于地主。虽然这种萄葡园,在栽培土,一般都比其他葡萄园更为谨慎周到,但其较高的价格,与其说是慎重栽培的结果,倒不如说是慎重栽培的原团。就生产此种高价产物说,由怠慢而产生的损失非常的大,所以,即使最不小心的人,也不得不注意。因此,这高价中的一小部分,就足够支付生产上额外劳动的工资和额外资本的利润。

    欧洲各国在西印度占有的蔗田,可与这高价的葡萄园相比拟。蔗田的全部产量,不够满足欧洲人的有效需求,所以,这全部产量,只能卖给愿以超过这产品生产和上市,按其他任何产品通常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率,所必须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的价格而购买的人。据熟悉交趾支那农事的波佛尔氏说,交趾支那最上等精制白糖价格,通常为每昆特尔三皮亚斯特,合英币十三先令六便士。那边所谓昆特尔,合巴黎的一百五十磅到二百磅,平均相当于巴黎一百七十五磅。以英衡计,每百磅约八先令。这与我们从我们殖民地输入的红糖或粗砂糖通常支付的价格比较,不及四分之一,与最上等精制白糖比较,价格也不及六分之一。交趾支那大部分农地,是用来生产大多数国民所食的米麦。那里,米麦和砂糖的价格,也许具有自然的比例,即大部分农地各种作物,自然而然地成比例,使各地主和各农业家,都得到尽可能按通常原始改良费用和每年耕作费用计算的报酬。但我国蔗田殖民地的砂糖价格,对欧美稻田或麦田的生产物价格,却没有这种的比例。据说,甘蔗栽培者,常常希望以糖酒及糖蜜两项,补偿所有的栽培费,而从全部砂糖作为纯利润。就我说,不敢冒昧确认此系事实,设其如此,正如谷物耕作者希望以糠蒿二项,补偿其耕作费用,而以全部谷粒作为纯利润。我常常看见,伦敦及其他都市的商人团体,收买我国蔗田殖民地的荒地,托代办人或代理人从事改良和耕作,期获利润;虽然距离遥远,而当地司法行政又不健全,不能保障他们的确定收入,他们亦在所不顾。而在苏格兰、爱尔兰或北美产谷区域的最肥沃土地,谁都不想用同一方法来改良和耕作,虽然这些地方司法行政完善,他们可望得到比较正常的收入。

    在北美的弗及尼亚和玛利兰,由于栽种烟草更为有利,所以,人们情愿种烟草,不愿种谷物。在欧洲大部分,栽种烟草,也获得利益,但是欧洲几乎所有国家,都以烟草为主要课税对象,而国内要是栽种烟草,对各栽种地征税,比对输入烟草课关税较为繁难,于是大多数地方,竟因此以不合理的命令,禁止栽种烟草。结果,允许栽种烟草的地方,便取得了一种垄断,而弗及尼亚和玛利兰的烟草生产量最大,所以它们虽有若干竞争者,却享受这种垄断的大部分利益。可是,栽种烟草,似不象栽种甘蔗那么有利。我从来不曾听过,居住不列颠的商人,投资改良和培植烟草园。以种烟草发财,由殖民地返国的,也不象由我们蔗岛,以生产砂糖发财而返国的那么常见。从殖民地居民乐于栽种烟草、不愿栽种谷物这一事实看来,欧洲对烟草的有效需求,似未全部得到供给,但烟草的供给,也许比砂糖的供给更接近于有效需求。现在,烟草的价格,也许超过烟草产制和上市,按谷田一般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率所必须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资与利润,但其超过额必定小于现今糖价的超过额。因此,我国殖民地的烟草种植者,象法国旧葡萄园所有者那样,都害怕生产过剩。于是,通过议会法会,限定年龄十六岁到六十岁的黑奴一人,只得栽培烟草六千本,他们认为六千本可出烟草一千磅。他们计算,每个黑奴,除生产这数量烟草外,还能耕作玉蜀黍耕地四亩。道格拉斯搏土告诉我们(我想他的话未必可靠),他们为防止市场供给过剩,在丰年有时把每个黑奴所生产的烟草,烧去若干,象荷兰人把他们所生产的香料烧去若干一样。如果维持现今烟草价格,需要采用这种过激办法,那末,栽种烟草优于栽种谷物的好处,即使目前还多少存在,恐怕不会长久继续下去。

    由此可见,生产人类粮食的耕地的地租,支配着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任何特殊产物所提供的地租,不会长久低于大部分耕地的地租,因为那土地定会立即改为他用;要是任何特殊产物所提供的地租,通常高于大部分耕地的地租,那是因为适合于这产物的土地过少,不能供应其有效需求。

    在欧洲,直接充作人类粮食的土地生产物是五谷。所以,除位置特殊外,欧洲谷田的地租,支配所有其他耕地的地租。英国不必羡慕法国的葡萄园,也不必羡慕意大利的橄揽园。因为葡萄与橄揽,如非占有特殊位置,其价值亦须由谷物价值规定,而在谷物生产上,英国土地的肥沃,并不比这两国土地差得多。

    如果任何一个国家国民一般爱吃的植物性粮食,不是谷物,而是另一种植物,并假定在这国家普通土地上,通过和谷田耕作相同或几乎相同的耕作,所能产出的这种植物量,却比最肥沃谷田所生产的多得多,那末,地主的地租,换言之,支付劳动工资并扣回农业家资本及其普通利润后所剩余的食物量,必然大得多。不论这国家维持劳动的普通工资是怎样,这较大的剩余量,总能维持较大的劳动量,而地主因此也就能购买或支配更多的劳动量。他的地租的真实价值,换言之,他对于他人劳动所提供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支配权,必定大得多。

    稻田所产的食物量,比麦田所产的大得多。据说,稻田每亩,普通每年收获二次,每交三十蒲式耳到六十蒲式耳。虽然耕种稻田,通常需要更多的劳动,但其生产量,除了维持劳动以外,还有更多的剩余。因此,在以米为普通爱好的食物,而耕作者主要也是靠米维持生活的产米国家,地主从这更大的剩余所得的,比产麦国地主所得的多。在卡罗林纳和英领其他殖民地,耕作者一般兼有农业家和地主身分,因此,地租与利润混淆;当地稻田虽每年只收获一次,而当地人民根据欧洲普通习惯,不以米为普通爱好的植物性食物,但都认为耕种稻田,比耕种麦田更为有利。

    良好的稻田,一年四季都是沼泽地,而且有一季充满着水。它不适宜于种麦,不适宜于作牧场,不适宜于作葡萄园,实则除种稻外,不适宜于栽种任何对人类有用的植物性食物。而适于那些用途的土地,也不适宜于种稻。所以,即在产米国中,稻田的地租,不能规定其他耕地的地租,因为其他耕地不能转为稻田。

    马铃薯地的产量,不亚于稻田的产量,而比麦田的产量大得多。一亩地生产马铃薯一万二千磅,并不算怎么优异的产量,一亩地生产小麦二千磅,却算是优异产量。诚然,马铃薯所含水分很大,从这两种植物所得的固体滋养料,不能与其重量成比例。但是,从马铃薯这块根食物的重量中,即使扣除一半作为水分——这是很大的扣除——,一亩地的马铃薯,仍有六千磅固体滋养料,仍三倍于一亩麦地的产额。况且,耕作一亩马铃薯的费用,比耕作一亩麦地的费用少,而就麦地在播种前通常需要的犁锄休种说,所费就超过栽种马铃薯的锄草及其他特殊费用。所以,这块根食物,如果在将来成为欧洲某地人民的普通爱好食物,正如米在一些产米国家成为人民的普通爱好食物那样,使得栽培马铃薯的土地面积在全耕地中所占的比例,等于现今栽种小麦及其他人类食用谷物的土地面积在全耕地中所占的比例,那末同一面积的耕地必能养活多得多的人民。而且,劳动者如果一般都靠马铃薯过活,那末在生产中,除了扣回耕作资本及维持劳动外,还有更大的剩余。这剩余的大部分,亦将属于地主。人口就会增加,而地租也会增高,大大超过现今的地租。

    凡适于栽种马铃薯的土地,亦适于栽种其他一切有用植物。假如马铃薯耕地,在全部耕地中所占比例,和今日谷田所占比例相同,那末马铃薯耕地的地租,就将象今日谷田地租那样,规定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

    我听说,兰开夏某些地方认为,劳动人民吃燕麦面包,比吃小麦面包,肚子更饱。而在苏格兰,我也听到同样的话。我对于此种传闻,总觉有点疑问。吃燕麦面包的苏格兰普通人民,一般地说,不象吃小麦面包的同一阶级英格兰人民那么强壮,那么清秀;他们既不象英格兰人那么起劲地工作,也不象英格兰人那么健康。由于在这两地上流人中间没有这种差异,经验似乎告诉我们,苏格兰普通人民的食物,没有英格兰普通人民的食物那么适合于人类的体质。但就马铃薯说,情形却完全两样。伦敦的轿夫、脚夫和煤炭挑夫,以及那些靠卖淫为生的不幸妇女(也许是英国领土中最强壮男子和最美丽女子),据说,这些人的大部分,来自一般只马铃薯为食物的爱尔兰最下级人民。马铃薯提供最明确的证据,证明它含有营养素,而且特别适合于人类的体质。

    马铃薯很难保存一年,而且不可能象谷物那样贮藏二三年。不能在腐烂以前卖出的恐惧,使人不想栽种马铃薯,而在任何大国,马铃薯不象面包那样,成为各阶级人民的主耍植物性粮食,这也许是一个主要原因。

    第二节  论有时提供有时不提供

    地租的土地生产物

    在各种土地生产物中,似乎只有人类食物是必然提供地租的;其他生产物,随着不同情况,有时提供地租,有时不提供地租。

    人类最需要的东西,除了食物,就是衣服及住宅。

    在原始自然状态下,土地在衣服及住宅材料方面所能供给的人数,比在食物方面所能供给的人数多得多。但在进步状态下,土地在前一方面所能供给的人数,有时却比在后一方面所能供给的人数少,至少,就人们需要衣服住宅材料和愿意支付代价这二方面说,是如此。所以,在原始自然状态下,衣服和住宅材料总是过剩,因而没有多少价值,甚或完全没有价值。在进步状态下,此等材料往往缺乏,其价值于是增大。在前一场合,大部分衣住材料,由于无用被抛弃,而使用部分的价格,可以说只等于改造这些材料使其适于人用所花的劳动与费用。因此,对于地主,自不能提供地租。在后一场合,这些材料全被使用,而且往往求过于供。于是,对于此等材料的任何部分,总有人愿意以超过其产制和上市的费用的价格来购买。所以,此等材料的价格,对地主总可提供若干地租。

    原始的衣服材料,乃是较大动物的皮。所以,只那些动物的肉为主要食料的狩猎和牧畜民族,在获取食料时,就获得了他们自身穿不了的衣服。如果没有对外贸易,那末此等多余材料,便看作无价值东西而被抛弃。就未被欧洲人发现以前的北美狩猎民族说,情况大抵如此。现在,他们以过剩的毛皮和欧洲人交换毛毡、火器和白兰地酒,这样就使他们的毛皮具有若干价值。我相信,在现在世界的通商状态下,即使最不开化的民族,只要土地所有制业已确立,就在一定程度上有这种对外贸易,他们在国内土地生产但不能在国内加工或消费的衣服材料,在较富裕的邻国中,找到那样的销路,以致此等材料的价格,抬高到超过其运输费用。于是,此等材料的价格,就给地主提供了若干地租。当苏格兰高地牲畜的大部分,在内部丘陵地带消费的时候,兽皮成为输出的最主要商品,换回其他物品,这样就稍稍增加了高地土地的地租。以前,英格兰不能在本国加工或消费的羊毛,也在当时更富裕和更勤劳的弗兰德人的国家里找到了销路,其售价对羊毛产地也提供了若干地租。然而,在耕作状态不比当时英格兰及今日苏格兰高地更为进步,又无对外贸易的国家,衣服材料显然是那么过剩,以致有一大部分由于无用而被抛弃,那就不能给地主提供地租。

    住屋材料,未必都能象衣服材料那样容易运往遥远地方,因而,也不象衣服材料那样容易成为国外贸易的对象。即使在今日商业状况下,也常常如此。在住屋材料生产过剩的国家,这些过剩材料,不能给地主提供什么价值。伦敦附近的良好石矿,提供了相当大的地租,而苏格兰和威尔土许多地方的石矿,却不提供地租。在人口稠密农耕进步的国家中,用于建筑的无果树木,价值很高,其产地提供了相当大的地租,而在北美许多地方,树木产地的所有者,却不但得不到地租,如果有人愿意采伐并运去他的大部分大树,他还会非常感谢。苏格兰高地有些地方,由于缺少公路和水运,所以能向市场运送的只有树皮,而木材则随地委弃,听其腐烂。当住屋材料是那么过剩的时候,实际上被使用的那一部分的价值,也不过等于加工时所花的劳动和费用。这一部分,对地主不提供地租。然而当邻近富裕国民,有住屋材料的需要时,又当别论。例如,伦敦街道的铺石,曾使苏格兰海岸一部分不毛岩石的所有者,从向来不提供地租的岩石收到地租。又如,挪威及波罗的海沿岸的树木,在不列颠许多地方找到了国内找不到的市场,于是这些树木给其所有者提供了若干地租。

    国家的人口,不和它们衣住材料所能供给的人数成比例,而和它们食物所能供给的人数成比例。食物要是得到供给,那就不难找到必要的衣服及住宅。但是,有了住宅衣服,往往不易找到食物。即在不列颠许多地方,只一人一日的劳动,也能造成称为住宅的简单建筑物。把兽皮制成最简单的衣服,只需要一天多的劳动。就野蛮或未开化民族说,为获得这种衣服及住宅,所费不过占全年劳动百分之一。而其余百分之九十九的劳动,用于获取食物,往往只勉强够用。

    但由于土地改良和耕作的结果,一家的劳动,能供给二家的食物,于是半数人口的劳动便足以生产供给全社会的食物,所以共余半数,至少其中的大部分的劳动,能用来生产其他物品,即用以满足人类其他欲望和嗜好。衣服,住宅,家具,以及所谓成套的应用物品,便是大部分这些欲望和嗜好的主要对象。富人所消费的粮食,并不比他穷苦邻人所消费的多。在质的方面,也许大不相同,选择和烹调富人的粮食,可能需要更大的劳动和技术,而在量的方面,几乎相同。但是,我们且把富人堂皇的邸宅,巨大的衣橱,和贫民的陋屋敝衣比较一下罢;这两者,不论在质的方面、量的方面,都会令人感到极大的差异。各个人食欲,都受胃的狭小容量的支配,而对于住宅、衣服、家具及应用物品的欲求,似乎却无止境。所以,对自己所消费不了的剩余食物有支配权的人,一定愿意用剩余食物或其代价来交换足以满足其他欲望的东西。用满足有限欲望以后的剩余物品,来换取无限欲望的满足。另一方面,穷人为取得食物,竭力劳作,以满足富人此等嗜好;而穷人为使自己的食物供给较有把握,往往相互竞争,使其作品,益臻完善,益趋低廉。劳动者人数,随食物量增大而增加,换言之,随土地改良及耕作的进步而增加。由于他们工作的性质容许极度的分工,所以他们能够加工的原料的数量增加得比他们的人数多得多。因此,人类发明才能在建筑物、衣服、应用物品或家具上有用的或作为装饰品使用的各种原料,甚至地中的化石、矿产、贵金属和宝石,都有了需要。

    这样看来,食物不仅仅是地租的原始来源,而后来求提供地租的土地的其他生产物说,其价值中相当干地租的部分,亦来自生产食物的劳动生产力的增进,而劳动生产力这样的增进,是土地改良和耕作的结果。但是,那些到后来才提供地租的其他土地的生产物,并不一定都能提供地租。即使土地业已改良并耕作的国家,对这类土地生产物的需求,未必都达到那样的程度,以致其价格,除了支付工资,偿还资本并提供资本的普通利润,还有剩余。这类生产物是否能提供地租,要看各种情况而定。

    例如,煤矿能否提供地租,部分要看它的产出力,部分要看它的位置。

    矿山的产出力是大还是小,要看使用一定数量劳动、从这矿山所能取出的矿物量是多于或是少于使用等量劳动从大部分其地同类矿山所能取出的数量。

    有些煤矿,位置很便宜,但由于产出力过小,不能开采。其生产物,不能偿还费用。这样的煤矿,不能提供利润,也不能提供地租。

    有些煤矿的产出物,仅够支付劳动工资,偿还开矿资本,并提供其普通利润。企业家由这种煤矿,能期待若干利润,地主却不能由此得到地租。所以,象这类煤矿,除了地主自己开采,投下资本,可期得到普通利润外,其余任何人,都不能经营有利。苏格兰有许多煤矿,由地主亲自经营。这些煤矿,不能由他人经营,因为没有地租,地主不许任何人采掘,而任何人采掘,也不能付给地主以地租。

    苏格兰还有些煤矿,产出力很大,但由干位置不好,不能进行采掘。足够支付开矿费用的矿山产量,有时虽可使用一般劳动量或比一般少的劳动量采掘出来,但在人口稀少,而缺少公路或水运的内地,这么多的矿产,将无法卖出。

    和木柴比较,煤炭是比较不适意的燃料,据说,还是比较不合卫生的燃料。在消费煤炭的地方,其费用一般要比木柴的费用少。

    此外,木柴价格,几乎象牲畜价格一样,随农业状态的变动而变动,其变动的原因,和牲畜价格变动的原因,完全相同。在农业幼稚状态下,各国大部分地方都是树木。那些树木,在当时地主眼中,全是毫无价值的障碍物,如果有人愿意采伐,他定然是欢喜不过的。后来,农业进步,那些树木,部分由于耕作发达而被砍去,部分由于牲畜增加而归于毁灭。牲畜头数增加的比例,和全由人类勤劳而获得的谷物增加的比例,虽不相同,但在人类的注意和保护下,牲畜也繁殖起来。人类在丰饶的季节,预先给牲畜贮藏食料,以备在缺少季节使用,样样人类给牲畜提供的食物量,就此未开发的自然所提供的多。人类给牲畜铲除敌害,使它们能安然自由享受自然所给与的一切。许许多多畜群,随意放牧森林,森林中的老树,虽不受到损害,但幼树却受到摧残。其结果,在一二世纪后,整个森林归于毁灭。这样,木柴的不足,抬高了木柴的价格。这价格,给地主提供了很好的地租。地主有时觉得,从最好土地栽植无果树木,更为有利,而大的利润,往往足够抵消其收入的迟缓。这似乎是现今不列颠境内许多地方的情况,在这些地方,格林的利润,被认为和谷田或种牧草的利润相等。不过,地主由植林所得的利益,不论何处,至少在相当长的期间内,不能超过谷田或牧场的地租,而在耕作进步的内地,其利益往往比此种地租少得多。在土地改良得很好的海岸,作为燃料的煤炭,要是容易得到供给,那末建筑木材由耕作事业较落后的外国输入,往往比本国生产更为便宜。爱丁堡最近数年建筑的新城市,也许没有一根木材是苏格兰产的。

    不论木柴的价格是怎样,如果一个地方烧煤炭的费用,和烧木柴的费用几乎相等,那末我们可相信,在那情况下,煤炭在那地方的价格就达到最高的水平。英格兰内地某些地方,特别是牛津郡,情况似乎就是如此。牛津郡普通人民的火炉中,通常都混用木柴与煤炭,可见这两种燃料的费用不可能有很大的差异。

    在产煤国家,任何地方的煤炭价格,都比这最高价格低得多。否则,煤炭就担负不起由陆运或水运送往遥远地方的运输费用。这样,煤炭能够卖出的,不过是很少的分量。煤矿采掘者及所有者,为自己利益计,定会觉得,与其以最高价格卖出少量,倒不如以比最低价格略高的价格卖出多量。此外,产出力最大的煤矿,支配附近一切煤矿的煤炭价格。那些产出力最大煤矿的所有者及经营者发觉,只略低于附近煤矿的价格出售煤炭,就能增大其地租与利润。这样一来,邻近煤矿,不久也不得不以同样的价格出售煤炭,尽管它们不能以这价格出售。尽管这样的价格总要削减,有时甚至剥夺它们的地租与利润。于是一部分煤矿只好停止经营,另一部分煤矿因不能提供地租而只能由所有者自己来经营。

    象一切其他商品一样,煤炭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售卖的最低价格,乃是仅足补偿使它上市所需用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的价格。那些对地主不提供地租,因而非由地主自己来经营就得完全弃置的煤矿,其煤炭价格,一般必和这最低价格大致相同。

    即在煤炭提供地租的地方,煤矿价格中的地租部分,一般比其他大多数土地原生产物价格中的地租部分小。土地地面的地租,通常等于总生产额的三分之一。这份额,大概是确定的,不受收获上意外事变的影响。然而就煤矿说,则以总生产额的五分之一为非常大的地租,而以总生产额的十分之一为普通地租。而且,这地租额极不确定,要看生产额有无意外变动而定。意外变动是那样的大,以致在三十倍年租被认为是购买田产的普通价格的国家,十倍年租却被看做是收买煤矿的高价。

    对所有者说,煤矿的价值,取决于煤矿的产出力,也同样取决于煤矿的位置。而金属矿山的价值,则取决于产出力的多,取决于位置的少。由矿石分离出来的普通金属,尤其是贵金属,具有那么大的价值,以致一般地说,都负担得起长时间陆运和长距离水运的费用。其市场不局限于矿山邻近国家,而扩及全世界。例如日本的铜,成为欧洲贸易商品;西班牙的铁,成为智利及秘鲁的贸易商品;秘鲁的银,不仅在欧洲找到了销路,而且通过欧洲,也在中国找到了销路。

    西莫兰及什罗普郡的煤炭价格,对纽卡斯尔的煤炭价格,没有多大影响,而利奥诺尔的煤炭价格,对纽卡斯尔的煤炭价格,则毫无影响。这些煤矿产物,绝不会互相竞争。但距离很远的金属矿产物,却往往有发生相互竞争的可能,而事实上,也常如此。因此,世界产金属最多的地方,普通金属价格,尤其是贵金属价格,必然或多或少地影响世界各地矿山的金属价格。日本铜的价格,必对欧洲铜矿上铜的价格发生影响。秘鲁银的价格,换言之,秘鲁银在当地所能购买的劳动量或货物量,不但对欧洲银矿上银的价格有影响,而且对中国银矿上银的价格,也有影响。秘鲁银矿发现以后,大部分欧洲银矿归于废弃。银价降得那么低,以致那些银矿产物,不能偿还开采费用,或者说,除偿还开采时所消费的衣食住及其他必需品外,不能提供一些利润。波托西银矿发现后,古巴及圣多明各的矿山,乃至秘鲁的旧矿山,也有这种情况。

    这样看来,各矿山所产各种金属的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都受世界当时产量最大的矿山产物价格的支配,所以大部分矿山所产的金属价格,除偿还其采掘费用外,没有多大剩余,因而,对地主,不能提供很高的地租。在大多数矿山所产的贱金属价格中,地租似乎只占小部分,而在贵金属价格中,地租所占部分尤小。劳动与利润,构成了贵贱金属价格的大部分。

    以产量丰富著称于世的康沃尔锡矿的平均地租,据这锡矿区副监督波勒斯说,高达总产量的六分之一。他并说,有些矿山的地租超过这比率,有些不及这比率。苏格兰许多产量很丰富的铝矿的地租,也占总产量的六分之一。

    据佛勒齐及乌罗阿两氏称,秘鲁银矿所有者,往往只要求经营银矿的人,在他设立的磨场中磨碎矿石,并把一部分磨碎的矿石给与所有者作为磨碾的代价。的确,直到1736年,西班牙国王对这些银矿所征收的矿税,计达标准银产额五分之一;截至此时为止,这可视为大部分秘鲁银矿的真实地租,秘鲁银矿当时是世界最丰富的银矿。如果矿不征税,这五分之一当然属于地主,而当时由于负担不起这种捐税而没有采掘的许多矿山,定会开采。康沃尔公爵所征的锡税,据说为全价值的百分之五以上,即二十分之一以上;不论其税率怎样,要是不课税,这当然属于矿山所有者。假定以二十分之一,与上述六分之一相加,就可发现,康沃尔锡矿的全部平均地租对秘鲁银矿的全部平均地租的比例,是十三比十二。然而,秘鲁银矿现今连这低微的地租也不能担负,而银税也在1736年由五分之一,减到十分之一。银说虽轻微如此,但与二十分取一的锡税比较,却更能引诱人们做走私生意,而就走私说,贵重的物品必比容积大的物品容易得多。所以,有人说,西班牙国王得不到什么税收,而康沃尔公爵却得到很好税收。以此之故,地租在世界最丰富锡矿生产锡的价格中所占的部分,可能比地租在世界最丰富银矿生产银的价格中所占的部分大。在偿还开采那些矿产物所使用的资本及共普通利润后,留归矿山所有者的剩余部分,贱金属似比贵金属大。

    秘鲁银矿开采者的利润,通常亦不甚大。最熟悉当地情形并最受人敬佩的上述那两位作家告诉我们说,在秘鲁着手开采新银矿的人,都被认为是注定要倾家荡产的,所以大家都避开他。看来,采矿业在秘鲁和在这里一样被看作彩票,中彩的少,不中彩的多,而几个大彩,却诱引许多冒险家做这样无结果的尝试,失去他们的财产。

    可是,由于秘鲁国王的岁入大部分来自银矿,所以秘鲁法律尽量奖励新矿的发现及开采。发现新矿山者,不论是谁,一律按照他看准的矿派方向,划出一块长二百四十六呎宽一百二十三呎的矿区归他所有,并自行开采,不给地主任何报酬。鉴于自己的利益,康沃尔公爵也在那古公国内,制订了类似的规定。凡在荒野或未圈地内发现锡矿的人,都可在一定范围内,划出锡矿的境界,这叫做为矿山定界。这境界设定者,就是该矿区实际所有者。他可以不经原地主许可自行开采,或租与他人开采,不过在采掘时要给地主微薄的报酬。在以上那两种规定中,私有财产的神圣权利都由于国库岁入想象上的权利而被侵犯了。

    秘鲁同样奖励新金矿的发现与开采,而国王的金税只占标准金产量的二十分之一。原来金税与银税同为五分之一,后来减到十分之一,然而就开采的情况看来,即十分之一的税率也觉太重。上述两作家佛勒齐和乌罗阿曾说,由银矿发财的已属罕见,由金矿发财的更为罕见。这二十分之一似乎是智利、秘鲁大部分金矿所支付的全部地租。金的走私比银的走私容易得多,这不但由于和容积对比,金的价值高于银的价值,而且由于金的固有状态特殊。象大多数其他金属那样,银在被发现时,一般搀有其他矿物,很少是纯质,要把银从这矿化物中分解出未,须经过极困难和极烦琐的操作,而这种操作,要在特设的厂坊进行,这样就容易受到国王官吏的监督。反之,金在被发现时,几乎都是纯质,有时发现相当大的纯金块,即使搀有几乎看不出来的砂土及其他外附物,但通过极简短的操作,也能使纯金从这些混杂物分解出来。不论何人,只要持有少量水银,就可在自己私宅中进行分解工作。所以,国王如果从报税只得到很少的收入,那末他从金税所得的收入可能要少得多,而地租在金价中所占的部分,必定比它在银价中所占的部分小得多。

    贵金属能在市场出卖的最低价格,换言之,贵金属长期在市场上所能交换的最小其他货物量,要受决定一切其他货物普通最低价格的原理的支配。决定这种最低价格的,是使贵金属从矿里走上市场通常所需投下的资本,换言之,是使贵金属从矿里走上市场通常所需消费的衣食住。这最低价格必须足够偿还所费的资本并提供这资本的普通利润。

    但贵金属的最高价格似乎不取决于任何他物,而只取决于贵金属本身的实际供给是不足还是丰裕。贵金属的最高价格,不由任何其他货物的最高价格决定,不象煤炭那样,其价格由木柴的价格决定,除木柴外任何东西的缺乏都不能使煤炭价格上涨。把金的稀缺性增加到一定程度,那末最小一块金可能变得比金钢钻还昂贵,并可能换得更大数量的其他货物。

    对贵金属的需求,一半出于其效用,一半出于其美质。除铁外,贵金属也许比任何其他金属有用。贵金属容易保持清洁,而且不易生锈,所只,食桌及厨房用具,如以金银制造,更惹人喜爱。银制的煮器比铝制、铜制或锡制的煮器清洁。金制的煮器又比银制的煮器清洁。不过,贵金属的主要价值,在于它的美质,而这美质,使贵金属特别适宜于作衣物和家具的装饰。任何颜料或染料,都不能提供象镀金那么光亮的色彩。贵金属的这种美质,又因贵金属的稀少而大大增加。在大部分富人看来,富的娱悦,主要在于富的炫耀,而自己具有别人求之不得的富裕的决定性标帜时,算是最大的炫耀。在他们看来,有几分用处或有几分美的物品,由于稀少而大大增加其价值,换句话说,由于收集相当数量的这种物品,需要有很大劳动量,而这么大的劳动量的代价,只有他们才能支付,因而大大增加其价值。他们情愿用比这种物品美丽得多、有用得多、但比较普通的物品的价格更高的价格来购买这种物品。效用、美丽和稀少这些特质,乃是贵金属具有高价,即到处都能换得很大数量其他货物的根本原因。贵金属并不是由于用作货币而后具有高价值的,它在未用作货币以前,就已有了高价值,而高价值正是使它适宜于作这种用途的特质。不过,这种用途,由于引起了新需求,由于减少了能被用于其他用途的数量,后来保持或增加了其价值。

    对宝石的需求,全由美质而产生。宝石除作为装饰物外,没有其他效用。其美质的价值,因为稀少,即因为采掘困难和采掘费用浩大,而大大增加。所以,在大多数场合,工资及利润,几乎占宝石高价格的全部。地祖在宝石价格中只占极小部分,往往不占任何部分,只产出力最大的矿山才提供相当大的地租。宝石商塔弗尼埃考察戈尔康达和维沙波尔两地的金钢石矿山时听说,当地矿山是为着国王的利益而开采的,而国王曾命令,除产最大和最美的金钢石的矿山外,共余所有矿山一律封闭。在所有者看来,共余所有矿山都是不值得开采的。

    由于世界各地贵金属及宝石的价格,都受世界上最丰富矿山产物价格的支配,所以贵金属或宝石矿山给所有者所能提供的地租,不和其绝对产出力成比例,而和其相对产出力戍比例,换言之,和它比同种类其他矿山优越的程度成比例。如果有新矿山发现,而这些新矿山之优于波托西矿山,正象波托西矿山之优于欧洲矿山一样,那末,银价就会下降得多,甚至波托西矿山也无经营价值。在西领西印度发现以前,欧洲最丰富矿山,也许已能对其所有者提供象秘鲁最丰富矿山对其所有者所提供的那么大的地租。就银量说,当时虽较今日少得多,但当时由此所能换得的其他货物量,可能与今日相同,而所有者当时所得分额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或商品量,也可能与今日相等。生产物和地租的价值,换言之,生产物和地租给公众与矿主所提供的实际收入,今昔可能一样。

    贵金属或宝石最丰富的矿山,对子世界财富,不能有多大的增加。因为这类产品的价值,主要来自其稀少。要是这类产品多了,其价值必然下落,这时,金银餐具,及其他衣服家具的奢华装饰物,就能以较前少的劳动量或商品量买入。这就是世界能得自金银宝石之丰富的唯一利益。

    就土地财产说,情况却不如此。土地的生产物及地租这两者的价值,不和其相对产出力成比例,而和其绝对产出力成比例。生产一定分量衣食住的土地,总能供给一定人数的衣食住,而且,不论他主享有的比率如何,他总能因此支配相当的劳动,和支配这劳动所给他提供的商品。最贫瘠土地的价值,并不因近邻有最肥沃土地而减少。反之,其价值却常因此而增加。肥沃土地所养活的众多的人口,给贫瘠土地的许多生产物提供了市场,而贫瘠土地的生产物,在能以自己产物维持自己的人民中,原是找不到市场的。

    什么东西增加了生产食物的土地的产出力,它就不仅增加了被改良土地的价值,而且也给许多其他土地的生产物创造了新的需求,从而使这些土地的价值也增加了。由于土地的改良,许多人都有自己消费不了的剩余食物,因而对贵金属和宝石有了需求,对于衣服、住宅、家具和设备方面其他一切便利品和装饰品,也有了需求。食物不仅成为世界上财富的主要部分,而且使许多其他各种财货具有主要价值的,乃是食物的丰富。当古巴和圣多明各刚被西班牙人发现时,那边的穷苦居民,常以小金块作为头饰和服饰。他们对这些金块的评价,似乎和我们对那些比一般略美的小鹅卵石的评价相同,就是说,值得拾取,但有人要时,却不值得拒绝。他们对新客第一次请赠金块,无不立即赠与,似乎并不认为赠送了新客非常珍贵的礼物。他们看到西班牙人那么热切地想获得金块,感到惊讶。他们没有想到世界上竟有这样的国家,它的许多人民,对于他们老是缺乏的食物有那么大的剩余量,愿意以足够供养全家好几年的大量食物,来交换小量会发亮的玩意儿。如果他们能够理解此中理由,西班牙人的黄金热,就不会使他们惊异了。

    第三节论总能提供地租的生产物与有时提供有时不提供地租的生产物

    这二者价值比例的变动

    改良和耕作日益增大,粮食日益丰富,这必然会增加对一切能供实用及装饰用的非食物的土地生产物的需求。所以,在改良进展过程中,可预期这两种生产物的相对价值只有一种变动。就是说,和总能提供地租的生产物的价值相比,有时提供地租有时不提供地租的生产物的价值不断地增长。随着技术和产业的发展,衣服居住材料、地中有用化石和矿物、以至贵金属和宝石的需求题渐增加。它们所能换得的食物逐渐增多,换言之,其价格逐渐增高。因此,以上所说是大部分事物在大多数场合的情况,要是没有特殊事故使这些物品中某些物品的供给增加得大大超过其需求的话,那就是这些物品在一切场合的情况。

    例如,砂石矿的价值,必然随其周围地方改良的日益增大和人口的日益增加而增高;如果这石矿是邻近一带的唯一石矿,情况尤其如此。然而银矿的价值,即使在周围千哩以内没有第二个银矿,其价值也不一定会随矿山所在国的改良而增加。砂石矿产物的市场,很少扩到周围数哩以外,而其需求,一般必和这小区域的改良与人口成比例。而银矿产物的市场,却可扩展到全世界。所以,除非全世界都改良,各地方人口都增加,否则白银的需求不会因银矿附近某大国的改进而有所增加。即使全世界都有了改进,但若在这改进的过程中,发现了丰富得多的新矿山,那末尽管白银的需求必然会增加,但由于银的供给增加得那么多,所以银的真实价格可能逐渐低落。一定分量的白银比如说一磅白银所能支配或所能购买的劳动量,或者说一镑白银所能换得的劳动者主要生活资料即谷物的量,可能逐渐减少下去。

    白银的大市场,是世界上有商业有文化的地方。

    假若白银市场的需求,由于一般的改反而增加,同时,供给却不按同一比例而增加,那末,白银的价值就会按照谷物的价值而逐渐增高起来。即一定分量白银所能换得的谷物量将逐渐增加,或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将逐渐下降。

    反之,如果由于某种意外事故,供给的增加,在好多年内,在比例上都大于需求的增加,那末这金属就会逐渐低廉。换言之,尽管有了一切改良,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却逐渐增高。

    另一方面,假若这金属的供给和其需求几乎按同一比例增加,那末这金属就能继续购买或交换几乎相同数量的谷物。尽管有了一切改良,谷物却继续保持着几乎相同的平均货币价格。

    这三者似乎包括了在改良进程中所能发生的事情的一切可能的组合。如果我们以法国和英国发生的事实来作判断,那末在过去四世纪中,这三种不同的组合似乎都在欧洲市场上发生过,而发生的顺序和我这里所说的大约相同。

    顺便谈谈前四世纪银价的变动

    第一期

    在1350年及前此数年间,英格兰小麦一夸特的平均价格,大约都被估计为不低于陶衡银四盎斯,陶衡银四盎斯约合现令英币二十先令。以后,似乎逐渐低落到二盎斯,约合现今英币十先令。我们觉得,这一夸特十先令的价格,是十六世纪初叶估定的小麦价格,直到1570年,还为这么多。

    1305年,即爱德华三世第二十五年,制定了所谓劳动法规。这法规在前言中大大非难佣工的横霸,说他们不应要求雇主增加工资。所以,这法规规定:一切佣工及劳动者,此后应满足于爱德华三世第二十年及前此四年通常领得的工资及配给(配给一词,当时含有衣服及食料这二者),因此他们所得的配给小麦,无论何地,只以每蒲式耳十便士计算,而且,这配给,以小麦或货币交付,又须听雇主选择。每蒲式耳十便士,是爱德华三世第二十五年极普通的小麦价格,因为它需要由特殊法会来迫使佣工接受,以代替通常的配给口粮,而这价格,也被认为是前此十年即法令所指的爱德华三世第十六年的低廉价格。但爱德华三世第十六年,十便士含有大约陶衡银半盎斯,大约等于现令英币半克郎。所以,与当时货币六先令八便士相当、又与今日货币二十光令相当的陶衡银四盎斯,必定在当时被认为是小麦一夸特即八蒲式耳的普通价格。

    关于被认为是当时谷物的普通价格,这法令所提供的证明,无疑地比历史家及其他著述家记录的某些年度的谷价好得多,因为他们所记,侧重异常高昂或异常低廉的价格,所以想依此判断当时的普通价格,实不容易。加之,我们还有别种理由可相信,十四世纪初及以前数年小麦的普通价格,不下于每夸特四盎斯,而其他各种谷物价格,也依此为准。

    13O9年,坎特布里的圣奥古斯丁修道院副院长拉弗·得·波恩就任时,曾大摆筵席。关于这次筵席,威廉·桑恩记录了食单及许多食物价格。计当时消费的,第一为小麦五十三夸特,价十九镑,即每夸特六先令二便士,约合今币二十一先令二便士;第二为麦芽五十六夸特,价十七镑十先令,即每夸特六先令,约合今币十八先令;第三为麦二十夸特,价四镑,即每夸特四先令,约合今币十二先令。在这场合,麦芽和燕麦价格,似乎高于它们和小麦的通常比价。

    此等价格的记载,不是因为其异常高昂,也不是因为其异常低廉,而只是对这次大规模飨宴所消费大量谷物实际价格的偶然记载。

    亨利三世第五十一年,即 1262年,恢复了所谓“面包麦酒法定价格”这个古代法令。亨利三世在前言上说,此法令系其祖先即往时英格兰国王所制定。由此推断,此法令,至少是亨利二世订的或竟是诺尔曼征服时代订的。此法令按照当时每夸特由一先令至二十先令的小麦价格,规定面包价格。但是,可假定此种法令,谅必同样仔细考虑到超过普通价格或不及普通价格的价格,所以在这假设下,含有陶衡银六盎斯而相当于今币三十先令的当时十先令,在此法令制定之初,必被视为一夸特小麦的普通价格,而且,直到亨利三世第五十一年,还被认为是普通价格。因此,我们假定,那普通价格不少于法定最高面包价格的三分之一,换言之,不少于含有陶衡银四盎斯的当时货币六先令八便士,总不会大错。

    因此,根据这些事实,我们有相当理由作出这个结论:即在十四世纪中叶及以前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中,一夸特小麦的平均价格或普通价格,大概不会在陶衡银四盎斯以下。

    由大约十四世纪中叶至十六世纪初,被认为是小麦的不高不低价格,换言之,小麦的普通或平均价格,似已逐渐减到这价格的一半,最后降到大约等于陶衡银二盎斯,约合今币十先令。一直到1570年,还被估定为这么多。

    在1512年诺萨伯兰第五世伯爵亨利的家务记录中,对于小麦价格,有二种不同的计算:其一,一夸特以六先令八便士计算;其二,一夸特仅只五先令八便士计算。在1512年,六先令八便士仅含有陶衡银二盎斯,约合今币十先令。

    从许多法令看来,由爱德华三世第二十五年以至伊丽莎白在位初期这二百余年的时间中,六先令八便士一直被认为是小麦的普通价格或平均价格,亦即所谓不高不低的价格,然而,在这时期内,由于银币有一些变革,此名义金额中所含的银量,却在不断减少。不过,银价的增加,很足以补偿含银量的减少。所以,在立法当局看来,名义金额合银量减少这种情况不值得注意。

    1436年,立法当局规定,小麦价格如低落至每夸特六先令八便士,那就不经特许,亦可输出。1463年又规定,小麦每夸特价格若未超过六先令八便士,那就禁止其输入。立法当局认为,当麦价十分低的时候,任其输出,亦无不便,但若麦价增高,则允许输入是精明的措施。因此,当时含有今币十三先令四便士那么多银的六先令入便士(其含银量,比爱德华三世时代同一名义金额所含的银量,已减少三分之一),就是当时所谓不高不低的小麦价格。

    1554年,腓力普王及玛利女王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法令,以及1558年,伊丽莎白女王第一年的法令,同样规定,在小麦一亨特价格超过六先令八便士时,禁止其输出。当时六先令八便士所含银量,并不比现令同一名称的金额多二便士。但不久就发觉,要到价格如此低落时才不限制谷物输出,这实是等于永远禁止小麦输出。于是,在伊丽莎白第五年,即1562年,又规定小麦价格若不超过每亨特十先令,就可随时在指定的港口输出。当时十先令和现今同一名称的金额几乎含有相等的银量。所以,这六先令八便士的价格,当时被认为是所谓不高不低的小麦价格,这和上述亨利伯爵家务记录所估计的价格,大抵相符。

    法国的情形,亦与此相似,该国谷物平均价格,在十五世纪末叶及十六世纪初,比过去二世纪低廉得多。杜普雷·得·圣莫尔以及论谷物政策这篇论文的文雅作家都这样说。在同一时期,欧洲大部分国家的谷价也许同样下降了。

    白银和谷物相对价值的增高,也许全是因为供给继续不变而需求则随改良及耕作的进步而增加;也许全是因为,需求继续不变而供给逐渐减少,当时世界上已发现的大部分银矿,都已采掘将尽,因而费用大大增加;也许部分由于前一原因,部分由于后一原因。十五世纪末叶及十六世纪初,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政局,比过去数世纪安定。这安定性的增加,自然使产业发展和改良程度增高,而贵金属及其他一切装饰品和奢侈品的需求,也自然随财富的增加而增加。年产物加多,那末为流通这年产物,便需要有更多的铸币。富者人数增多,就需要有更多银制器皿及其他银制装饰品。此外,认为当时以银供给欧洲市场的大部分银矿,可能采掘将尽,因而采掘起来费用更大,那也是很自然的,因为其中多数银矿是从古罗马时代起就开采的。

    论述往时商品价格的作家,大部分都认为,自诺尔曼征服时代起,甚或从朱利阿·恺撒侵略时代起,直到美洲各矿山发现的时候止,银的价值都在不断减少。我想,这种见解的发生,一部分起因于他们对谷物及其他土地原生产物所作的观察,另一部分则起因于一种通俗说法,说一切国家的银量,自然而然地随财富的增加而增加,其价值则自然而然地随银量的增加而跌落。

    在观察谷物价格时,以下三种情况似乎常使他们走入迷途:

    第一,在古时,几乎所有地租都是以实物支付,即以一定数量的谷物、家禽、牲畜等支付的。然而有时候地主却规定,关于年地租,他可随心所欲地要求佃户以实物支付,或以代替实物的一定数额货币支付。象这样以一定数额货币代替实物缴纳的价格,在苏格兰称为换算价格。因为在这场合,要实物和要代价的选择权,总操在地主手中,所以,为佃户的安全计,其换算价格,需要订得比平均市价低,而不把它订得比平均市价高。因此,许多地方的换算价格,都比平均市价的一半稍稍多些。苏格兰大部分地方,直到今日,对家禽还沿用这种换算办法,有些地方,对牲畜还沿用这种换算办法。要不是由于实施公定谷价制度而废除换算办法,那末,对谷物恐怕至今还会沿用这种办法。所谓公定谷价,就是根据谷价公定委员会作出的判断,每年依照各州实际市场价格,对各种类各不同品质谷物的平均价格所评定的价格。这一制度,在换算谷物地租时,都照当年的公定价格而不依据任何定价;所只,佃户都得到充分保障,而地主亦觉得方便得多。但搜集往年谷价的作家们,往往把苏格兰所谓换算价格,误认为实际市场价格。弗利伍德有个时候,曾自认犯了此种错误。可是,由于他是为着某一特殊目的而从事著述,他把这种换算价格用了十五回以后,才敢承认此种错误。那时换算价格系小麦每夸特八先令。在他所研究的第一年即1423年,这金额所含的银量与今币十六先令所含的相同,但在他所研究的最后一年即 1562年,这金额所含的银量,则与现今同一名称金额所含的银量相同。

    第二,某些关于法定价格的古代法令,有时由怠惰录事潦草地抄写,有时由立法当局潦草地订定,这样就使上述作家受到迷惑。

    以前关于法定价格的法令,首先总是规定,在小麦和大麦价格最低时,面包和麦酒应有的价格,接着规定,在这两种谷物超过这最低价格时,面包和麦酒应有的价格。然而,那些法令的抄写者往往以为,抄所规定的头三四个最低价格,就够了,他们想借此节省自己的劳动,我想他们认为,这已足以表明,较高的价格应按什么比例增加。

    例如,在亨利三世第五十一年面包、麦酒公定价格法令中,面包的价格就是按照一夸特小麦以当时的货币一先令到二十先令的不同的价格规定的。然而在拉弗赫刻印法令汇编以前,一切法会集所根据的抄本,都没有抄到十二先令以上的价格。因此,为这不完全抄本所贻误的一些作家,就很自然地认为,每夸特六先令即大约等于今币十八先令的普通价格,乃是当时小麦的一般价格或平均价格。

    又如,约在同时制定的惩罚椅和颈手枷法令规定,麦酒的价格按大麦一夸特以二先令到四先令不等的价格每上升六便士调整一次。但是,这四先令的价格,并不被认为是大麦当时常达到的最高价格,而这些价格只是作为例子,来说明较高或较低价格应按这比例增减。这可以这法会最后的词句:“Et sic deinceps crescetur veldiminuetur per sex denarios.”看得出来。这词句,虽欠精确,但意义却够明了。就是说:“这样,麦酒价格,应随大麦价格每六便士的升降而增减。”立法当局在制定这法令时,似乎象抄写上述那条法令的人同样疏忽。

    苏格兰古律书的古抄本,载有公定价格的法合,其中面包价格是根据小麦的所有不同价格调整的,这些价格从每波尔十便士到三先令不等,苏格兰-波尔约合英格兰半夸特。在被认为是这法令制定的时候,苏格兰三便士约合现今英币九先令。鲁迭曼氏似乎依此断定,三先令为当时小麦最高价格,十便士、一先令,至多二先令,则为其普通价格。但是,一参阅抄本,就很明白,那些价格,只是作为例子用来说明小麦和面包所应有的比价的。这法令最后说:“reliqua judicabis secundum prascripta habendorespectum ad Pretium bladi.”“其余,得按上面所提到的谷物价格加以判断”。

    第三,在远古时代,小麦有时以极低价格出卖,这也使上述作家有所谈解,他们认为,当时的小麦最低价格,既比后代的小麦最低价格低得多,那末其普通价格,亦必比后代低得多。但在另一方面,他们也许发现,远古时代的小麦最高价格,也比后代的小麦最高价格高得多,正如其最低价格比近代的最低价格低得多。例如在1270年,弗利伍德提到一夸特小麦的两种价格:共一为当时货币四镑十六先令,合今币十四镑八先令;其二为当时货币六镑八先令,合今币十九镑四先令。象这样过高的价格,在十五世纪末叶或十六世纪初叶,都不会见到。虽然,谷物的价格,在各个时期都易于变动,但在动乱和无秩序的社会,变动得更为剧烈。在这样的社会,商业和交通中断,以致国内甲地的富饶,不能救济乙地的贫乏。从十二世纪中叶到十五世纪末叶,在普兰塔日尼王室统治下紊乱的英国,一个地区,可能很富饶,而另一个相距不很远的地区,可能由于季节灾害或邻近豪族侵入,毁坏庄稼,而陷于饥馑;如果有个敌对的贵族的领地介在这两地区中间,那末前者就不能对后者有所援助。然而,在十五世纪后半叶和十六世纪,在都铎王朝的强力统治下,没有一个贵族强大得敢于扰乱社会秩序。

    读者在本章末尾,将会看到弗利伍德所搜集的,从1202年到 1597年(包括这二年在内)的小麦价格,他把这些价格换算为现时货币,并按照年代顺序,每十二年分作一期,计共分为七期。各期的末尾,又记有该期十二年间的平均价格。弗利伍德对于这样长时期,只能搜集到八十年的价格,以致最后一期还差四个年度。因此我从伊顿学院的记载,补入了1598年、 1599年、1600年及1601年的价格。我所增补的,只此四年。从此等数字,读者可只看到,自十三世纪初叶一直到十六世纪中叶以后,每十二年的平均价格,都在逐渐下降,到十六世纪末期,又逐渐上升。弗利伍德所搜集的价格,似乎主要是惹人注意的过高价格或过低价格,所以,我不敢断言,由他这些价格能得出很确当的结论。但是,这些价格,要是能证明什么的话,那末所证明的就是我所要阐明的了。可是,弗利伍德自己,象大多数其他作家,似乎都相信,银价在此期间,由于银产量日益丰饶而不断减低。他所搜集的谷物价格,确和此种意见不一致,而和杜不雷·圣·莫尔的见解,和我所努力说明的那种见解却完全一致。弗利伍德和圣·莫尔这两位作家,似乎都孜孜不倦地、诚诚恳恳地搜集往时的各种物价。他们两人的意见,虽是那么不相同,而他们两人所搜集的事实,至少就谷物价格说,是那么一致,这不免令人感到几分奇异。

    然而,最有见识的作家所据以推断远古时代银的巨大价值的,与其说是谷物的低廉价格,倒不如说是其他许多土地原生产物的低廉价格。据说,谷物是一种制造品,在未开化时代,谷物比其他大部分商品贵得多。我想,所谓大部分商品,是指家禽、牲畜和猎物那一类非制造品。此等物品,在贫困和野蛮时代,无疑比谷物低廉得多。但这低廉,不是银价过高的结果,而是这些商品价值低的结果。这不是因为白银在那时代能购入或代表比富裕和进步时代更多的劳动量,而是因为在那时代,此等商品购入或代表少得多的劳动量。白银在西属美洲必然比欧洲低廉,即在产出国必然比输入国低廉,因为要耗去运费和保险费,由水陆长途运输。但是乌罗阿却告诉我们,不久从前,在阿根廷首都,从四百头牛中挑一头,价格仅二十一便士半。拜伦告诉我们,在智利首都,良马一匹的价格为英币十六先令。在土壤肥沃而大部分区域又全未开垦的国家,家禽、牲畜和猎物都不难由极少量劳动获得,因此它们所能购买的劳动极为有限。此等商品在那里只能从低廉的货币价格出售这一事实,并不证明那边白银的真实价值很高,只证明那边此等商品的真实价值很低。

    白银及其他一切商品的真正尺度,不是任何一个商品或任何一类商品,而是劳动。这一点我们应当随时牢记。

    在土地几乎荒芜或人口稀少的国家,自然生产的家禽、牲畜和各种猎物,往往比居民所须消费的多得多。在这种状态下,供给通常超过需求。所以,在不同的社会状态,在不同的改良阶段,此等商品便代表极不相同的劳动量,或等于极不相同的劳动量。

    无论在什么社会状态下,无论在什么改良阶段中,谷物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但各种劳动的平均产量,大体上总是和其平均消费量相适应,就是说,平均供给,大体上总是和其平均需求相适应。而且,无论在什么改良阶段,在同一土壤同一气候中,生产同一数量的谷物,平均地说,需耍花几乎相同的劳动量,或者说,需要花几乎等量的代价,因为,在耕作改良的状态下,劳动生产力的不断增加,或多或少要被牲畜即主要农具价格的不断增加所抵消,我们根据这些,可以确信:在一切社会状态下,在一切改良阶段中,等量谷物,比等量其他土地原生产物,能更近似地代表或交换等量劳动。唯其如此,所以我们在前面说过,在财富和改良的不同阶段中,谷物是比其他任何一个或一种商品更正确的价值尺度。因此,在上述不同阶段,我们以谷物与银相比,比用其他任何一个或一种商品与银相比,更能正确判定银的真实价值。

    加之,谷物或其他为人民一般爱好的植物性食物,在各个文明国家,都是劳动者生活资料的主要部分。农业扩大的结果,各国土地所生产的植物性食物,此动物性食物多得多,而劳动者到处都从最低廉和最丰饶的适合卫生的食物为主要生活资料。除了最繁荣的国家,或劳动报酬非常昂贵的地方,在劳动者生活资料中,家畜肉不过占极小部分,家禽占更小的部分,猎物不占任何部分。在法国,甚至在劳动报酬较法国略高的苏格兰,劳动贫民,如非到了佳节或其他特殊场合,就很少尝到肉味。因此,劳动的货币价格,在很小程度上,取决于家畜肉或其他土地原生产物的平均货币价格,而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谷物即劳动者主要生活资料的平均货币价格。所只,金银的真实价值,换言之,金银所能购入或所能支配的真实劳动量,在极小程度上取决于金银所能支配的家畜肉量或任何其他土地原生产物量,而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金银所能购入的谷物量。

    然而,上述不仔细的观察,也许不会使那么多聪明作家陷于迷途,要不是他们同时受到以下一个俗见的影响,即由于各国的银量自然随着财富的增加而增加,所只银的价值目随银量的增加而减少。但是,这种见解,毫无根据。

    任何一个国家贵金属数量增加的原因有二:其一,供给贵金属的矿山的产额的增加;其二,人民财富的增加,即劳动年产物的增加。前一原因,无疑地和贵金属价值的减少有关,但后一原因,却与其价值的减少无关。

    随着更丰饶矿山的发现,就有更大数量的贵金属提供市场,而较大数量贵金属所要交换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在数量上如果和从前一样,那末同一数量金属所换得的商品量必定比从前少。所以,一国贵金属量的增加,要是起因于矿山产额的增加,那就必然使贵金属的价值有所减少。

    反之,在一国财富增加时,换言之,在该国劳动年产物逐渐增大时,这更大量商品的流通,就需要有更大量的通货。而人民有了更大数量的商品来交换金银器皿,买得起金银器皿,自然会购买越来越多的金银器皿。他们的通货量,由于必要而增加,他们的金银器皿量,由于追求虚荣和浮华而增加,而精巧雕像、绘画及其他各种奢侈品和珍奇品,由于同一原因,也可能增加。但是,雕刻家和画家在富裕繁荣时所获报酬,不可能比贫乏不景气时低,因此金银在富裕繁荣时的价格,不可能比贫乏不景气时低。

    如果更丰饶新矿的偶然发现,并不使金银价格下落,那末,由于各国的金银价格自随各国财富的增进而上升,所以,不论矿山的状态如何,金银在富国的价格,自然总比贫国的价格高。金银象其他一切商品一样,目要寻找最好价格的市场,而对一切货物都付得起最好价格的国家,通常就是能对金银支付最好价格的国家。必须记住,对于一切货物所支付的代价,归根到底不外乎劳动。在劳动都得到同样良好报酬的国家,劳动的货币价格,与劳动者生活资料的货币价格成比例。然而,金银在富国所能交换的生活资料,自然比贫国多,换言之,金银在生活资料丰饶的国家所换得的生活资料,自比生活资料的供给比较恶劣的国家所能换得的多。这两个国家要是相隔很远,其差异便很大,因为金银虽自然而然地由坏市场流入好市场,但由于距离很远,很难输送巨大数量金银,使两个国家金银的价格,接近于一个水平。这两个国家要是很靠近,那末由于运输容易,上述差额便较小,有时甚至看不出来。中国比欧洲任何国家富裕得多,而中国和欧洲生活资料的价格,大相悬殊。中国的米价比欧洲各地的小麦价格低廉得多。英格兰化苏格兰富裕得多,但此两地小麦价格的差异,却少得多,只不过看得出有些差别。就数量说,苏格兰产的小麦价格,一般似乎比英格兰产的低廉得多,然就品质说,其价格却肯定比英格兰产的要高些。苏格兰几乎每年都从英格兰得到大量的供给。不论何种物品,其价格在输入国通常总是比输出国高些。因此,英格兰小麦,在苏格兰售得的价格,必然比英格兰高。可是,就品质,即就小麦所能制成的面粉或饭盒的量和质说,英格兰小麦一般不能只比苏格兰小麦高的价格在苏格兰市场上出售。

    就生活资料价格说,中国与欧洲有很大差异,而就劳动货币价格说,则有更大的差异。这是因为欧洲大部分处在改良进步状态,而中国似乎处在停滞状态,所以,劳动在欧洲的真实报酬比中国高。英格兰劳动的货币价格,比苏格兰劳动的货币价格高,因为后者虽在不断进步,但不象前者那么快,所以,其劳动的真实报酬也低得多。苏格兰人民很多移住外国,而英格兰人民却很少迁移,这足以证明,这两地的劳动需求有很大的差别。必须记住,不同国家不同真实劳动报酬的比例,不受各该国实际贫富程度的支配,而受各该国进步、退步或停滞等状态的支配。

    在最富裕民族间,金银自然有最大价值,而在最贫乏民族间,自然只有最小价值。在最贫乏的未开化民族间,金银几乎没有价值。

    谷物在大都市总是比僻远地方昂贵。但这昂贵,不是银价实际低廉的结果,而是谷物实际昂贵的结果。把银运往大都市,所需要的劳动量并不化运往僻远地方少,而把谷物运往大都市却需要多得多的劳动量。

    在一些很富裕的商业国,如荷兰及热那亚地区,其谷物价格的高与大都市谷物价格的高属于同一原因。它们不能生产足够维持其居民的谷物。它们富于技术工人和制造工人的勤勉与熟练,富于简化劳动和节省劳动的各种机器,富于运输船舶,而且富于其他一切运输工具和商业手段。然而,它们缺乏谷物,它们所需要的谷物必须从遥远国家输入,所以其价格,须附加自这些国家运来的费用。把白银运往阿姆斯特丹,所需要的劳动量并不比运往但泽少,但把谷物运往阿姆斯特丹,却需要多得多的劳动量。总之,白银的真实成本,在两地必定几乎相同,谷物的真实成本,在两地却大相悬殊。现在假定荷兰或热那亚居民数目照旧,而它们的真实富裕程度减低了,从遥远国家输入谷物的能力也减低了,那末,伴随着这种衰退而来的必然是银量的减少,银量的减少或者是衰退的原因,或者是衰退的结果,但谷物的价格,不但不会随银量的减少而下降,反而会上升到饥年的价格。当我们缺少必需品时减们必定放弃一切不必要物品。不必要物品的价值,在贫穷困苦时期下降,正如它在富裕繁荣时期上升那样。必需品的情况与此不同。必需品的真实价格,即它们能支配或购买的劳动量,在贫穷困苦时期上升,在富裕繁荣时期下降。富裕繁荣时期,总是物资非常丰富的时期,否则就不能说是富裕繁荣时期。谷物是必需品,而白银只是不必要物品。

    因此,在十四世纪中叶到十六世纪中叶这段时期内,由于财富增进和改良发展而引起的贵金属数量的增大,不论其增大程度如何,它对不列颠或欧洲其他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发生减少贵金属价值的倾向。所以,搜集往时谷物价格的作家,要是根据对谷物或其他物品价格的观察,没有理由推断这个时期里白银的价值减低了,那末他们就更没有理由,根据想象中财富的增进和改良的发展来推断这期间白银价值的减低。

    第二期

    不管各学者对于第一期银价变动的意见,是那么不相同,他们对于第二期银价变动的意见,却相同。

    在从1570年左右到1640年左右这大约七十年的时期里,白银价值和谷物价值的比例,按完全相反的方向变动。这期间,银的真实价值下降了,换言之,它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比从前少;谷物的名义价格上升了,从前售价是每夸特二盎斯银,约合今币十先今,这时售价是每夸特六盘斯或八盎斯银,约合今币三十先令或四十先令。

    美洲丰饶矿山的发现,似乎是这时期银对谷物的比价减低的唯一原因。对于此种变动,大家都作同样的说明,关于银的比价下降这一事实及其原因,从未发生争执。在这一时期,大部分欧洲在产业和改良上,都看着进展,而对银的需求,因此必然增加。但是,供给的增加,大大超过了需求的增加,所以,银价大大低落。应当注意,美洲银矿的发现,对英格兰的物价,似未曾有显著影响,直到1570年从后,才有影响。尽管波托西银矿已发现二十多年了,但对英格兰物价还无影响。

    根据伊顿学院的记录,从1595年到1620年并包括1595年和1620年在内,温莎市场上,最好小麦一夸特或九蒲式耳的平均价格为二镑一先令六又十三分之九便士,从这金额略去零数,再减去全额的九分之一,即减去四先令七又三分之一便士,那末一夸特或八蒲式耳的价格为一镑十六先令十又三分之二便士。从这金额同样略去零数,再由余下的金额,减除九分之一成四先令一又九分之一便士,即最好小麦与中等小麦这二者价格之差,那末中等小麦价格,约为一磅十二先令八又九分之三便士,约合报六盎斯又一盎斯的三分之一。

    又据同一记录,从1621年到1636年,在同一市场上,同一衡量的最好小麦的平均价格,约为二镑十先令。从这金额按上述扣除,那末一夸特或八蒲式耳中等小麦的平均价格为一镑十九先令六便士,约合银七又三分之一盎斯。

    第三期

    美洲矿山发现所招致的银价低落,似乎到1630年与1640年之间或在1636年左右,已告停止,而与谷价比较,银价的低落那时候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到了现世纪,银价多少趋于上升,这上升的趋势,或许在前世纪从前即已开始。

    据上述记录,从1637年到17OO年,即前世纪最后六十四年间,温莎市场上,由九蒲式耳组成的一夸特最好小麦,平均价格似为二镑十一先令三分之一便士。这平均价格,比十六年前的平均价格,仅高一先令三分之一便士。但在这六十年间,发生了两个事件,以致当时谷物的缺乏,远远超过收成情况所造成的程度。单单这两个事件,就够说明谷物价格这时稍稍昂贵的原因,而无须设想银价有进一步的下跌。

    第一个事件是内乱。内乱阻害耕作,妨碍商业。其结果,谷物价格的腾贵大大超过了当时收成情况所造成的程度。内乱的这个影响,普及到不列颠一切市场,而谷物须仰给于僻远地方的伦敦市场所受影响尤巨。所以,据上述记录,温莎市场上,由九蒲式耳组成的最好小麦一夸特,价格在1648年为四镑五先令,次年为四镑。这两年谷物的价格,超过二镑十先令(1637年前十六年的平均价格),计达三镑五先令。要是把它在前以纪最后六十四年中摊分,那就很够说明当时谷价为什么稍稍腾贵。此两年度的价格,虽属最高价格,但内乱引起的高价格,无疑不只是这些。

    第二件事,是1688年颁布的谷物输出奖励法令。据一般人设想,这种奖励金,由于促进耕作,经过长久的岁月,大概总会增加谷物的产量,使国内市场上的谷价因此趋于便宜。奖励金究能在什么程度上,增加谷物生产,减低谷物价格,我要在后面讨论,现在所要说的,只是1688年到1700年间,并不曾发生这个效果。在这个短期中,奖励金的唯一效果是,因为奖励每年剩余量的输出,曾使前一年度的丰产,不能弥补后一年的歉收,所以反抬高了国内市场上的谷物价格。从1693年到1699年间,英格兰普遍感到的谷物缺乏,虽主要起因于当时天时不良,因此不是英格兰所特有的现象,而是欧洲大部分所共有的现象,但我们应当知道,奖励金的颁发,确曾在英格兰增加谷物缺乏的程度。所以,1699年,有九个月时间禁止谷物输出。

    在上述两件事发生的时候,还发生了第三件事,这件事虽不会引起谷物的缺乏,也不会增多通常对谷物所实际支付的银量,但谷物价格的名义金额,却必然会因此增大若干。这种事件,即银币的削剪磨毁,使银币价值大大低落。此种恶劣行为,始于查理二世时代,从后继续发展,一直到1695年。据朗迪斯所述:当时通用银币的价值,比其标准价值平均约低百分之二十五。但是,代表一切商品市场价格的名义金额,与其说受标准银币应含银量的支配,无宁说受银币实含银量的支配。所以,这名义金额,在铸币因削剪磨毁而价值低减的场合,比较在铸币接近标准价值的场合,非较大不可。

    在本世纪,银币低减至标准重量从下的程度,当从目下为最。不过,银币的磨损虽很大,其价值却因它能与金币兑换,而为金币价值所维持住了。在晚近金币改铸以前,金币虽磨损了不少,然没有银币磨损那么厉害。反之,在1695年,银币的价值,并没有得到金币维持;金币一几尼,当时通常可换削损了的银币三十先令。晚近金币改铸以前,银块价格,每盎斯很少能值五先令七便士以上,这价格只比造币厂价格高五便士。但1695年,银块普通价格,却为每盎斯六先令五便士,即超过造币厂价格十五便士。所以,就是在晚近金币改铸以前,金银两种铸币和银块比较,其低于标准价值的程度,至多不过百分之八。反之,在1695年,据说铸币却低于标准价值百分之二十五。但是,在本世纪初叶,换言之,在威廉王进行大改铸之后,大部分通用银币,一定比今日银币更接近其标准重量。本世纪中,没有发生一种象内乱那样阻害耕作妨碍商业的大灾厄。采行将近数十年的谷物输出奖励制度,虽必定把谷物价格抬高,超过按照那时实际耕作情况本来会有的价格,但因为这种奖励金在本世纪已有充分时间,产出一般人们所期待的好结果,即促进农耕和增加国内市场上的谷物量。所只,就我们后面将要说明的那种学理说来,它在一方面虽产生稍稍抬高物价的效果,同时在另一方面,却也不见得不会产生稍稍减低物价的效果。许多人还以为,减低的效果,比提高的效果更大。所以,根据伊顿学院的记录,在本世纪最初六十四年期间,温莎市场上由九蒲式耳组成的一夸特最好小麦,平均价格计为二镑六又三十二分之十九便士。这价格比前世纪最后六十四年期间的平均价格,约低十先令八便士,即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比1636年以前十六年期间(那时候美洲丰富矿山发现的影响,可以认为已经充分发挥)的平均价格,约低九先令六便士;比1620年以前二十六年期间(那时候美洲矿山发现的影响,尚未充分发挥)的平均价格,约低一先令。据上所述,则在本性纪最初六十四年中,中等小麦的平均价格,由八蒲式耳组成的一夸特,约为三十二先令。

    由此可知,在本世纪中,和谷物价格相比,银价似乎稍稍上升,但这上升的趋势,也许于前世纪终结以前即已开始。

    1687年,温莎市场上,由九蒲式耳组成的一夸特最好小麦,价格计为一镑五先令二便士。这价格,是1595年以来的最低价格。

    格里戈里·金,是一位通晓此种事情的有名学者。1688年,他推算的结果,认为在一般丰年,小麦的平均生产者价格,为每蒲式耳三先令六便士,即每夸特二十八先令。据我所知,所谓生产者价格,有时又称为契约价格,即农民签订契约,规定在一定年限内,供给商人一定数量谷物时所定的价格。因为这契约,使农民可以省去上市议价的费用和麻烦,所以,契约价格通常比一般认为的平均市价低。金氏判定当时一般丰年的普通契约价格为每夸特二十八先令。据我所知,在最近连年天时不佳谷物缺乏的时期以前,这种价格,确是一般年岁的普通契约价格。

    1688年,议会通过设置奖励金,奖励谷物的输出。当时乡绅在立法机关所占席数,较现今为多。他们感到谷物的货币价格在暖渐下落。奖励金是以人为力量,使这价格抬高到查理一世及查理二位时代那种程度的权宜办法,所以,在谷价每夸特涨到四十八先令以前,要继续发给。这个价格,与金氏在同年推定的一般年岁的生产者价格相比,约高二十先令,即约高七分之五。假使金氏的计算,确有几分值得它那时候所博得的普遍赞扬的话,那末,当时除了极歉收的年度,每夸特四十八先令的价格,就只有借助于奖励金那一类人为手段,否则绝无实现可能。不过,当时威廉王政府的实力,尚未巩固,正在恳求乡绅制定年土地税。政府方面既有所求于乡绅,对于乡绅们的建议便只好采纳了。

    由此可见,在前世纪结束以前,银价和谷价相比大抵已抬高若干了,到了本世纪,这上升趋势,虽由于奖励金的必然作用,不能按照当时的实际耕作情形而大大显著起来,但银价大体上仍继续上升。

    在丰年时候,奖励金由于促进谷物的输出,当然会使谷价特别昂贵,超过本来会有的数目。但奖金制度最明显的目的,却也就是在最丰收的年度,仍要设法使谷价提高,以奖励耕作。

    不错,在谷物大缺乏的年度,奖励金大抵停发。但是,在这种年度内,仍有许多年数的谷价,不免蒙受奖励金制度的影响。丰年谷物,既由奖励金诱起了异常的输出,所以,以甲年丰收补救乙年不足的调剂作用,就无从施展了。

    总之,奖励金不论在丰年或在歉岁,都会使谷价抬高,超过按照实际耕作情况所本来会有的价格。这样说来,假使本世纪最初六十四年的谷物平均价格,比前世纪最后六十四年期间的谷物平均价格低,那末,要是在同一耕作状态下,没有奖励金的作用,那就一定会低得多了。

    但是,也许有人说,没有奖励金的促进,耕作状态或许就有所不同。奖励金制度对于一国农业究有何种影响,我要在后面专门讨论奖励金的时候说明。在这里,我只打算论谈银价和谷价相比升涨更多这一事实,并不单是英格兰特有的现象。这现象,在同一时期且以几乎同一比例也在法国发生。这事实,曾经三位非常忠实、勤勉而辛苦的谷价研究者社普雷·德·圣莫尔先生、麦桑斯先生和谷物政策论著者所承认。

    但法国在1764年以前,曾以法律禁止谷物输出。我们很难设想,几乎相同于发生在一个禁止谷物输出国家的价格下降现象,在另一个国家却归因于奖励谷物输出。

    大概,谷物平均货币价格上这种变动,与其认为是谷物真实价值下落的结果,倒不如说是欧洲市场上银的真实价值渐趋腾贵的结果。前面说过,谷物在相当长时期内,和银或任何共他商品比较,是更正确的价值尺度。美洲各丰饶矿山发现后,谷物的货币价格,比从前腾贵了三倍乃至四倍。当时这种变动的原因,一般人都以为不是谷物真实价值腾贵,而是银的真实价格下落。所以,本世纪最初六十四年间的谷物平均价格,如果比前世纪大部分年度的谷物平均价格低廉,我们应该同样说,这变动的原因,不是谷物真实价值下落,而是银的真实价值上升。

    过去十年乃至十二年间高昂的谷价,曾使人猜疑,欧洲市场上白银的真实价值还会继续下落。但这种高昂的谷价,分明是天时异常不顺的结果,是偶发的暂时的事故,不是恒久的事故。在最近十年乃至十二年间,欧洲大部分,都苦于天时不良。加以波兰发生扰乱,许多在谷价高昂年度须仰赖波兰供给的国家,于是益陷于谷物缺乏的苦境。象这样长期的天时不顺,虽不是很寻常的事故,但也决不是特殊希奇的事故。曾研究过去谷价的人,都不难举出同种类似的其他若干实例。此外,异常荒歉的十年,比异常丰收的十年,并不是更为稀奇的现象。从1741年到1750年的谷价低廉,与最近八年乃至十年间的谷价高昂正好是一个对照。据伊顾学院的记录,1741年到1750年间,温莎市场上,由九蒲式耳组成的一夸特的最好小麦,平均价格仅为一镑十三先令九又五分之四便士。这比本世纪最初六十四年间的平均价格,约低廉六先令三便士。依此推断,在这十年间,由八蒲式耳组成的一夸特的中等小麦,平均价格就仅为一磅六先令八便士了。

    但是,1741年与1750年间的谷物价格,一定是由于有奖励金的缘故,才没有在国内市场上按自然的趋势下落。据海关统计,这十年间所输出的各种谷物的数量,竟达到八百零二万九千一百五十六夸特一蒲式耳。为此而支付的奖励金达一百五十一万四千九百六十二镑十七先令四便士半。1749年,首相佩兰,在下院陈述,前三年中,谷物输出奖励金一项支出了极巨大的金额。他所说,有很正当的理由。但如在次年,则更有充分理由。因为单是这一年,付出的奖励金就达到三十二万四千一百七十六镑十六先令六便士。这种强制的输出,必曾使国内市场上的谷价,升涨到超过没有奖励金时所会有的价格,至于超过多少,无须说明。

    在本章所附的统计表之末,读者可以看到,那十年的统计,是和其他各年的统计分开的。此外,也可看到前此十年的统计。这十年的平均数,虽同样在本世纪最初六十四年的总平均数以下,但低得不多。但1740年,实是异常歉收的年度。1750年以前那二十年间,和 1770年以前那二十年,恰好是一个对照。前者虽夹有一二昂贵年度,但显然比本世纪的总平均数低得多,后者虽夹有一二低廉年度(例如1759年),但显然比总平均数高得多。假使前者低于总平均数以下的程度,不如后者超过总平均数以上的程度,其原因,自应归于奖励金制度。况且,这变动显然很急激,非缓慢渐进的银价变动所能解释。结果的急激,只能由动作急激的原因来说明。那就是天时的意外变动。

    不列颠的劳动货币价格,在本世纪中,确是上升了。但这种上升,不是欧洲市场上银价减低的结果,而是不列颠普通繁荣因而对劳动的需求增加的结果。法国的繁荣程度,不及英国,目前世纪中叶以来,该国劳动的货币价格,随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日渐低落。在前世纪乃至本世纪中,法国普通劳动一日的工资,几乎始终如一地等于小麦一塞蒂埃的平均价格的二十分之一,一塞蒂埃约为四温切斯特衡蒲式耳。前面说过,不列颠劳动的实际报酬,换言之,付给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实际量,在本世纪中,已着着增加。其货物价格的上升,似乎不是由于欧洲一般市场上银价的跌落,而是由于不列颠有特殊的好景况,使该国特殊市场上劳动的实际价格上升。

    在美洲发现以后,在一段时期中,白银在欧洲市场上,依旧是以原来的价格或不大低于原来的价格出卖。因而,这一期间的矿业列润,非常可观,大大超过自然水平。但此后不久,以银输入欧洲的人,渐渐发觉了,输入额不能全部以这高价售出。银所能交换的货物量,逐渐减少。银的价格,逐渐落至自然价格的限度。换言之,银的价格,仅够按照自然率支付其上市所须支给的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及土地地租了。前面说过,秘鲁大部分银矿都须付西班牙国王所课等于总产额十分之一的赋税。于是,使土地的地租,全无着落。这种赋税,最初为总产额之半,不久即减低至三分之一,接着又减至五分之一,最后为十分之一,一直继续到现在,在秘鲁大部分银矿中,这似乎就是偿却开矿家资本及支付其普通利润后所剩下的全部了。开矿家的利润,曾有一度非常高,但现今却低落到仅足使他继续开采了。这事实,是一般所承认的。

    西班牙国王对于秘鲁银矿所课的矿税,在 1504年,减为等于登记的银的五分之一。该年即1545年波托西银矿发现之前四十一年。在九十年中,即在1636年以前,这些对西班牙国王纳税的美洲最丰饶矿山,有足够时间,充分发挥影响,使欧洲市场上的银价,降低到无可再低的限度。九十年是一个足够长的时间,使任何非独占商品的价格,都要降落到其自然价格,或者说,降落到在它继续缴纳特种赋税的场合下仍能长期间继续出售的最低价格。

    欧洲市场上的银价,本有可能进一步跌落,使得税率,也许不但必须减低至十分之一,象1736年那样,而且还必须象金税一样,减低至二十分之一,甚至使得现今尚继续开采的大部分美洲矿山,有停止开采之必要。这些情况之所以没有发生,是由于银的需求亦在逐渐增加,美洲银矿出产物的市场亦在逐渐扩大,不仅维持住了欧洲市场上的银价,而且还把银价抬高到稍稍超过前世纪中叶的水平。

    自美洲发现以来,一直到现今,其银矿出产物的市场,都在逐渐扩大。

    第一,欧洲市场已逐渐扩大。美洲发现后,欧洲大部分都有很大进步。英格兰,荷兰,法兰西,德意志,瑞典,丹麦,甚至俄罗斯,都在农业及制造业上着着向前发展。意大利似乎也不曾退步。它的没落,是在秘鲁被征服以前,此后,则渐有起色。西班牙及葡萄牙,据说是退步了。可是,葡萄牙只占欧洲的极小一部分;西班牙的衰退,亦没有达到一般想象的程度。在十六世纪初叶,西班牙即与法国比较,也是一个极贫穷的国家。法国从那时以来已有很大改进。所以,常常巡游这两国的查现五世,曾有这样有名的评语:在法国一切物资都是丰富的,但在西班牙一切物资都是缺乏的。欧洲农业和制造业的生产额既然增大了,其流通所需的银币量自须逐渐增加;富翁的人数,既然加多了,银制器皿和银制饰物的数量,也必须逐渐增加。

    第二,美洲本地,是它的银矿产物的新市场。这地方农业、工业及人口的进步,比欧洲最繁荣国家也快得多,因此对银的需求的增加也自然快得多。英领殖民地,完全是一个新市场。那里,以前一向对银没有需求,规则一部分因为铸币,一部分因打制器皿,而不断增大银的需求了。大部分西班牙领和葡萄牙领殖民地,也全为新市场。新格伦纳达、尤卡登、巴拉圭、巴西等地,在未被欧洲人发现以前,其居民纯为不知工艺不知农业的野蛮民族。可是,他们到现在,大部分都有了相当的工艺与农业了。墨西哥与秘鲁两国,虽不能全然视为新市场,但确是比过去扩大了的市场。记述这两国古代壮丽状态的奇异故事,不论如何掩饰夸张,凡读它们的发现史及征服史的人,只要具有沉着的眼光,就会看出,当时居民在农工商业上比今日乌克兰的鞑靼人更为无知。即两国中比较进步的秘鲁人,也只知道以金银作装饰品,而不知铸金银为货币。他们的商业,完全以物物交换的方式进行,所以,几乎没有分工这回事。耕作土地的人,同时不得不建筑自己的住宅,制造自己的家具、衣物、鞋及农具等。他们之间,虽有若干工匠,但是据说都是由君王贵族僧侣维持的,实际上恐怕就是这般人的仆役或奴隶。墨西哥和秘鲁所有的古代工艺,从来没有以任何制造品供给过欧洲市场。西班牙的军队,不过五百人,甚至往往不到二百五十人,却几乎到处觉得不易获得食物。据说这般军人足迹所至,就连人口极稠密、耕作极发达的地方,也常常发生饥荒。这种事实足以证明,记述这些国家人口稠密、耕作发达的故事,大部分是虚构的。西班牙殖民地的统治方式,在许多方面没有象英国殖民地那样有利于农业的发展、技术的改良及人口的增长,但西班牙殖民地在所有这几方面,却比欧洲任何国家都进步得快。其原因是土壤肥沃、气候宜人,以及土地广大低廉。这是一切新殖民地共有的优点。有了这些优点,就足以补偿其政治上的许多缺点。弗雷齐埃曾于1713年观光秘鲁,他说,利马市人口在二万五千至二万八千人之间。但1740年到1746年间,居住此地的乌洛阿却说,这市人口超过了五万。这两位著者,关于智利及秘鲁其他许多主要都市人口的计算的差异,与此略同。他们两人报告的正确,是无可置疑的。其计算的差异,正可表示当地人口的增加,并不逊于英领殖民地。总之,这一切,都表明美洲即是该地银矿产物的新市场。那里对于白银的需求的增加,必定比欧洲最繁荣国家还快得多。

    第三,东印度为美洲银矿产物的另一市场。自这些矿山开采以来,该市场所吸收的银量,日有增加。从这时起,依赖亚卡普科船舶而进行的美洲和东印度间的直接贸易,继续增大,而同时经由欧洲的间接交易,增加得尤其多。十六世纪中,与东印度进行正规贸易的欧洲民族,只有葡萄牙人。但同世纪末,荷兰人起来竞争。不及数年,就把葡萄牙人赶走,使不能再在印度的主要殖民地上立足。在前世纪的大部分时间,东印度贸易的最大部分,由这两国分占。葡萄牙人贸易日见衰退,而荷兰人的贸易,却以比这衰退更快的速度不断增长。英国人和法国人在前世纪即与印度进行交易,到这一世纪,他们间的贸易大大扩大了。瑞典人及丹麦人的东印度贸易,开始于本世纪。俄罗斯人,最近也组织所谓商队,取道西伯利亚及鞑靼,径赴北京,与中国进行正规的交易。总之,除法国东方贸易因最近的战争而被毁灭了以外,其余各国对东方的贸易,几乎无不在继续扩大。欧洲所消费的东印度货物日益增多。其消费额之大,似乎曾使印度各种业务逐渐增大。例如,十六世纪中叶以前,欧洲用茶,极其有限,不过把它用作药品。然而现在,英国东印度公司为本国国民当作饮料而输入的,每年计达一百五十万磅。但这还不够满足需耍,又由荷兰各港和瑞典的哥登堡,不断秘密输入。而且,在法国东印度公司繁荣时代,又常由法国海岸秘密输入。此外,对于中国的瓷器,马鲁古群岛的香料,孟加拉的布匹,以及其他无数货物,欧洲的消费额也只几乎同样的比例增加。所以,就用在东印度贸易上的船舶说,前世纪任何时候全欧洲所用的船舶,比最近航运锐减,以前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一家所用的船舶,以吨数计,怕多不了许多。

    但当欧亚初通贸易时,亚洲各国尤其是中国与印度的金钱的价值,却比欧洲高得多。迄今仍是如此。此种差别,是因前者多为产米国,其稻田大抵每年能收获两次甚或三次,而每次收获的产量,又比小麦普通的收获多。所以,产米国与产麦国比较,即使面积相同,产米国的粮食,亦必较更为丰富。这些国家的人口,因此多得多。此外,这些国家的富人,持有自身泪费不了的大量剩余,可以出卖,于是掌握着可购买多得多的他人劳动量的手段。因此,征之任何记载,中国和印度斯坦的高官巨豪,比欧洲最富裕的人,都有多得多的隶役。而且,这些大官富豪,持有过剩食物,于是能够支付较大数量的粮食来交换那些产额甚少的珍奇物品,例如富翁竞求的金银宝石。所以,供给印度市场的银矿,和供给欧洲市场的银矿相比,即使同样丰饶,其产物在印度所能换得的粮食,亦必较多。可是,以贵金属供给印度市场的矿山,似乎远较以贵金属供给欧洲市场的矿山贫瘠,而以宝石供给印度市场的矿山,却远较以宝石供给欧洲市场的矿山丰饶,所以,贵金属在印度,自然比在欧洲能换得更多的宝石,并能换得多得多的粮食。象金刚石那样非必要物品,其货币价格,在印度比在欧洲要低些,而象粮食这样最重要必需品的货币价格,在印度要比在欧洲低得多。但前面说过,在中国和印度斯坦这两个印度大市场,劳动的真实价格,即劳动者得到的生活必需品的真实量,却不如欧洲劳动者。这些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只能购到较少量的食物,食物在印度既比欧洲低廉,所以,与欧洲比较,印度劳动的货币价格,就加倍低廉,因为一方面它只能购到少量的粮食,一方面粮食的价格又便宜。在技术相同勤劳相同的场合,各国制造品,必有大部分的货币价格,与其劳动的货币价格成比例。中国和印度斯坦制造业上的技术和勤劳,虽不及欧洲各地,但似乎相差不远。它们劳动的货币价格,既如此低廉,其制造品的货币价格,自然要比欧洲任何地方低。加之,欧洲大部分地方输送货物,多由陆运。先把原料由产地运往制造所,再由制造所运往市场,其间所消费的劳动既多,制造品的真实价格及名义价格,就因而增大。反之,在中国和印度斯坦,则因内地河港纵横,货物常由水运。所需运费,既较欧洲为少,其大部分制造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就更加降低。综合这些理由,贵金属由欧洲运往印度,从前极有利,现今仍极有利。在印度能够获得好价的物品,没有什么能与贵金属相比拟,就是说,在欧洲产制花费一定数量的劳动和商品的商品,没有一个在印度能比贵金属换得更多数量的劳动和商品。贵金属中,以金运往印度,又不如以银运往印度为有利,因为在中国及其他大部分印度市场上,纯银与纯金的比率,通常为十对一,至多亦不过十二对一。而在欧洲,则为十四或十五对一。在前者方面,虽能以银十盎斯至多十二盎斯购得金一盎斯,在后者方面,则需银十四盎斯乃至十五盎斯。团此,对于航行印度的欧洲船舶,一般地说,银是最有价值的输运品。对于向马尼拉航行的亚卡普科船舶来说,也是如此。新大陆的银,实际就是依着这种种关系,而成为旧大陆两端通商的主要商品之一。把世界各处相隔遥远的地区联络起来的,大体上也以银的卖买为媒介。

    为供给如此广大的市场,每年由各矿山掘取的银量,不但要足够供应一切繁荣国家不断增加的铸币需求和器皿需求,还必须足够弥补一切用银国家银币银器皿的不断毁损和消磨。

    贵金属用作铸币的不断消耗,用作器皿由于磨损与洗擦的不断消耗,只及用作使用范围非常广泛的各种商品的不断消耗,是极其可观的。单就这些消耗来说,每年就必须有极大数量的供给。某些制造业中所消费的这些金属,从全体来看,或许不比这逐渐的消费来得多,但由于消费快得多,所以特别感到显著。据说,单单伯明翰某些制造品,为镀金包金而使用的金银量,每年计达英币五万镑,这五万镑金银,一经移作此种用途,就绝对无恢复原状之可能。从这事实,我们更可以想到,世界各地,在与伯明翰这些制造品相类似的制造品上,或在镶边、彩饰、金银器、书边镀金及家具等物上,每年所消费的金银,不知多少。而且金银每年由一地运往他地,在海陆途中失去的分量,也一定不在少数。加之,掘地埋藏宝物,为亚洲各国几乎普遍的习俗。埋藏的场所,在埋藏者死亡以后,往往无人知道。这种习俗;必然增加金银的损失量。

    根据极可靠的记录,由卡迪兹及里斯本输入的金银量(包括明输密输),每年约值六百万镑。

    据麦格斯氏说,1748年到1753年这六年期间,西班牙每年输入的平均量,和1747年到1753年这七年期间,葡萄牙每年输入的平均量,合计银一百一十万零一千一百零七磅,金四万九千九百四十磅。银每金衡磅值六十二先令,计值三百四十一万三千四百三十一镑十先令。金每金衡磅值四十四几尼半,计值二百三十三万三千四百四十六镑十四先令。两者共值五百七十四万六千八百七十八镑四先令。麦根斯认为这些登记的进口数字是正确的。关于输出金银的各地点以及从每一地点输入金银量,他都根据登记簿,详为揭示。关于他认为可能秘密输入的金银量,他也作了估计。这位慎重商人的丰富经验,使他的意见,显得十分有力。

    《欧洲人在东西印度创业的哲学史及政治史》一书作者,以能辩而见闻广博著名于世。据他说,自1754年到1764年输入西班牙的金银量,平均以十里尔银币为一皮亚斯特计算,计达一千三百九十八万四千一百八十五又五分之三皮亚斯特。但这只就登记过的输入量而言,若把秘密输入量加入,每年总输入恐不下一千七百万皮亚斯特。一皮亚斯特如按四先令六便士换算,全额即等于英币三百八十二万五千镑。这位作者,曾详细列举金银输出各地点,并参考登记录,详细记载各该地输出的金银量。据他报告,每年由巴西输入里斯本的金量,若就葡萄牙国王所征税额判断(税率似为标准金属的五分之一),共价值当为葡币一千八百万克鲁查多,即法币四千五百万利佛,约合英币二百万镑。关于秘密输入部分,他说,如果作为公开输入部分的八分之一计算,准没有错,这样又可加上二十五万镑,合计共二百二十五万镑。依据这种计算,西班牙葡萄牙两国每年输入的贵金属,总额就达到六百零七万五千镑。

    此外,我曾查阅若干其他确实可靠的记述,尽管只是抄本,对于这每年平均总输入量所估计的数字,都在六百万镑左右,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

    每年输入卡迪兹及里斯本的贵金属量,不等于美洲各矿山至年产量的全部。全年产额中有一部分往往由亚卡普科船舶运往马尼拉;有一部分在西班牙殖民地和其他欧洲各国殖民地间进行秘密卖买;还有一部分无疑是留在出产地。此外,美洲矿山,并非没界唯一的金银矿山。但是,它们是世界最丰饶的矿山。人们公认,今日已发现的其他各矿山产出额和美洲矿山比较,是微不足道的。人们也公认,美洲产出额的大部分,每年都向卡迪兹和里斯本两地输入。但是,单是伯明翰一年消费的五万镑,已相当于这每年六百万镑输入的一百二十分之一。从这看来,计界各地每年消费的金银总额,也许与其产出的总额相等。即有剩余,亦不过足供给一切繁荣国家的继续增加的需求。有时,甚或不够满足此需求,这样就使欧洲市场上的金银价格提高若干。

    每年由矿山提供市场的铜铁量,绝非金银所可比较。但我们决不能因此就想象,这些贱金属供给的增大,有超过共需求的倾向,或者说,有使其价格逐渐趋于低廉的倾向。那末,我们为什么想象贵金属有这倾向呢,不错,贱金属比较坚固,但用于比较容易磨损的用途,而且因其价值较轻,人们对其保存也不象对贵金属那么留心。但是,贵金属并不一定比贱金属更能久存。贵金属亦常在各方面损失、消磨和耗费。

    一切金属价格,虽都有缓慢的逐渐的变动,但与其他土地原生产物比较,则逐年的变动,确是比较小。而贵金属价格与贱金属价格比较,则突然变动的可能性还要小。原来,金属价格不易变动的原因,就在于它的耐久性。去年上市的谷物,在今年年终将全部或几乎全部消费干净,但二三百年前由矿山采取的铁,可能一部分现在还在使用,二三千年前由矿山采取的金,也可能有一部分现在还在使用。各年度被消费的谷物量,与各年生产的谷物量,常常保持相当的比例。但甲年度与乙年度所使用的铁量间的比例,几乎不大会受这两年度铁矿产出额偶然差异的影响。所使用的金量间的比例,更不会受金矿出产额变动的影响。所以,大部分金属矿山逐年的生产额,虽比大部分谷田逐年的生产额,也许有更大的变动,但生产额的变动,对这两种不同生产物价格的影响,是不一样的。

    金银价值比例的变动

    美洲矿山发现以前,欧洲各造币厂规定纯金对纯银的价值比例,为一比十只至一比十二。即一盎斯纯金被认为值十盎斯乃至十二盎斯的纯银。到前世纪中叶,其比例改变为一比十四乃至一比十五,即一盎斯纯金被认为值十四盎斯乃至十五盎斯的纯银。这样,金的名义价值增大了,换言之,金所能交换的银量加多了。金银两金属的真实价值,换言之,它们所能购得的劳动量,虽一同下落,但银比金落得更低。美洲金矿银矿的丰饶程度,比以前任何已发现矿山都大,但银矿的丰饶程度,比金矿似乎更大。

    每年由欧洲运往印度的银量很大,使得英国一部分殖民地的银价和金对比渐趋低落。加尔各答的造币厂,与欧洲一样,认为一盎斯纯金值十五盎斯纯银。可是,这评价和金在孟加拉市场上的价值相比,似觉太高。中国金银之比,依然为一对十,或一对十二,日本据说是一对八。

    据麦根斯氏的计算,每年输入欧洲的金银数量之间的比例,将近一对二十二,即金输入一盎斯,银输入二十二盎斯。可是,银输入欧洲后,又有一部分转运东印度,结果,留在欧洲的金银数量之间的比例,他以为,约与其价值比例相同,即一对十四或十五。他似乎以为,这两金属价值间的比例,必然与其数量间的比例一致。所以,在他想来,如果波有这么多银输出,则它们价值的比例,当为一对二十二。

    但两种商品的普通价值比例,与其在市场上普通存量的比例,不必一致。一头值十几尼的牛的价格,约为一头值三先令六便士的羊的价格六十倍。如果我们依此推想,通常市场上有牛一头,即有羊六十头,那是可笑的。只根据一般以金一盎斯可购银十四乃至十五盎斯的事实,就推论通常市场上有金一盎斯,即有银十四至十五盎斯,也是同样荒唐可笑的。

    通常市场上银的数量对金的数量的比例,比一定数量金的价值对同一数量银的价值的比例,大抵大得多。市上廉价商品与市上高价商品相比较,往往不但前者的总量更大,而且前者的总价值也更大。每年上市的面包,不仅总量比家畜肉大,价值也比家畜肉大。家畜肉的总量和总价值,大于家禽的总量和总价值;家禽的总量和总价值,大于野禽的总量和总价值。廉价商品的顾客,通常化高价商品的顾客多得多,廉价商品因此能在市上售去更大的数量,售去更大的价值。所以,廉价商品总量对高价商品总量的比例,通常必大于一定数量高价商品价值对同量廉价商品价值的比例。就贵金属说,银为廉价商品,金为高价商品。因此,通常市场上,银不仅在总量上比金大,而且在总价值上也比金大,这是我们可以预断的。凡持有少量金银器物的人,只要把自己的银器和金器比较一下,就会发觉,银器在数量上,在价值上,都大于金器,而且,还有许多人,持有不少的银器,却毫无金器。即使有之,亦不过限于表壳,鼻烟盒,只及诸如此类的小玩意儿,其总额的价值,极为有限。不错,就英国铸币说,所有金币的价值,大于所有银币的价值,但在其他各国,情况并非如此。有些国家的铸币,其所有银币的价值,差不多与所有金币的价值相等。据造币厂统计,苏格兰在未与英格兰合并以前,金币虽略多于银币,但相差不多。其他许多国家的铸币,则占多数的不是金币而是银币。法国一切巨额的支付,通常都用银币。至于金币,则只限于随身携带的小额,此外即不容易得到。但是,一切国家的银器价值,总必大于其金器价值,而只有少数国家,金币占铸币的大部分,所以,从前一种优势来抵偿后一种比势,实绰有余裕。

    在一种意义上,银在过去,总比金低廉得多,而在将来,恐也不免如此。但在另一种意义上,照今日西班牙市场上的情况,也许可说金较廉于银。一种商品,不但可按照其平常价格的绝对大小,而说它是昂贵的或低廉的,同时,并可按照其价格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超过其长时期供应市场所可能的最低价格,说它是昂贵的或低廉的。这所谓最低价格,是指只足够补偿这商品上市所必需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的价格,也就是对地主不能提供任何报酬而全部由工资及利润二者构成的价格。现在在西班牙市场上,金确实比银更接近于这最低价格。西班牙所课的金税,不过合标准金二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五,而银税则为十分之一或百分之十。前面说过,美洲西班牙属地的大部分金银矿山,其地租全都作为赋税供给国王。国王的收入,在金的方面还不及银的方面。经营金矿发财的,也比经营银矿发财的少。可见金矿的利润,一定低于银矿的利润。这样,西班牙市场上金的价格,既只提供较少的地租和利润,所以与银比较,就一定多少更接近于这最低价格了。把一切费用都列入计算,在西班牙市场上,全部黄金,似乎不能象全部白银那样有利出售。但是,葡萄牙在巴西所收的金税,与西班牙往昔在墨西哥和秘鲁所收的银税,同为标准金属的五分之一。这样,美洲的全部黄金是否比美洲的全部白银,以更接近这可能的最低价格的价格供应欧洲一般市场,就很难说了。

    金刚钻及其他宝石的价格,恐怕比金的价格,更接近这可能的最低价格。

    银税不仅和奢侈品税一样,是最适当的税目,而且,在当时,又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泉源。所以,这种课税,在有征收可能的时候,是难于放弃的。但完税的不可能,已在1736年使银税由五分之一减至十分之一,也许有一天,同一的不可能将使其不得不再减,正象金税不得不减到二十分之一那样。美洲西班牙属地的银矿,也象其他各矿山一样,由于采掘较从前深入,由于排出这些深处的积水以及供给这些深处以新鲜空气等费用较大,开采费用逐渐增大。这种情形,曾经调查过这些矿山状况的人,都是承认的。

    这些等于增大银的稀少性(因为一种商品的获得,如果困难加甚了,费用增加了,就可说它是益形稀少)的原因,一定会引起以下三种现象之一。这种费用的增加,第一,一定会由于银价的按正比例增加而取得补偿;或是第二,一定会由于银税按正比例减少而取得补偿;或是第三,一定会一部分通过这种方法,另一部分通过另一种方法而取得补偿。三者必居其一,但以第三种现象为最可能。正如金税尽管大减,但和银相比的金价仍然上升一样,银税尽管大减,但和劳动及其他商品相比的银价,也可能仍然上升。

    但是,银税的递减,纵然不能全然防止欧洲市场上银价的上升,至少,总会多少推迟其上升。减税的结果,以前因不堪重税而中止开采的矿山,现在也许会再行采掘。这样,每年上市的银量,一定要加多若干,而一定数量银的价值,也一定要低落若干。1736年西班牙国王减低银税的结果,欧洲市场上的银价,比较以前虽不曾实际减落,但与在银说不减场合所会有的银价比较,大概至少要低百分之十。

    上述各事实和议论,使我相信,或者更切当地说,使我揣测,银机虽减,银价却在现世纪的欧洲市场上,上升若干。我所以说揣测,是因为我对于这问题,虽竭尽了力量,但我的意见仍够不上叫做信念。的确,假定银价果有上升,其上升程度,到目前为止也是很有限的。所以尽管说了上面这些话,恐怕还有许多人,不但对银价实际上曾否上升,而且对相反现象有否发生,即银价在今日欧洲市场上是否仍旧在下落,仍然拿不定主意。

    不过,以下的事件,是必须注意的。不论金银的被假定的年输入量是多是少,其年消费量终归有一个时期会与其年输入量相一致。金银的总量愈多,其消费亦必增大,有时还比总量增加得多得多。总量增多,其价值必因而减少。于是用途增多,人们使用时也不那么慎重爱护,结果,金银的消费量必以比其总量的增加更大的比例增大。所以,经过一定时期后,金银的每年消费量,在输入不继续增加的条件下,一定会与其每年输入量趋于一致。可是,今日的输入,依旧在继续增加。

    如果使金银每年消费量达到与每年输入量相等以后,每年输入逐渐减少,那末,每年消费量也许有一段时间会超过每年输入量。于是,金银的总量可能逐渐不知不觉地减少,金银的价值逐渐不知不觉地上升,一直到每年输入量不增不减之时为止。这时候,金银每年消费量,将逐渐不知不觉地适应每年输入量所能支持的数额。

    怀疑银价仍在继续跌落的根据

    欧洲财富日益增加,以及认为由于贵金属量自随财富增加而增加,贵金属价值因此自随贵金属数量增加而减少这个俗见,可能使许多人相信,欧洲市场上金银价值迄今还在跌落。而许多土地原生产物还在逐渐腾贵这个事实,也许使这班人越发确信这种见解。

    我已在前面说过,一国随财富增加而增加的贵金属量,绝没有减低其价值的倾向。一切种类的奢侈品和珍奇品,当然都蝟集富国,由于同一原因,金银也自然蝟集富国。这不是因为这些物品,在富国比在贫国低廉,却是因为它们在富国比在贫国昂贵,即在富国可得更好的价格。优越的价格,吸引了这些物品,这优越性一旦消减,这些物品就不会向这方面蝟集。

    除了谷物及其他全靠人类勤劳而生产的各种植物,一切种类的原生产物,如家畜、家禽,如各种猎获物,如地中有用的化石和矿物等,都随社会财富增长和技术改进而自然趋于昂贵,这也是我已经努力说明过的。所只,纵使这些商品能换得比以前多的白银,我们仍不能因此便说,银价实际上已较前低落,换言之,银只能购买比以前少的劳动量。能由此引出的结论只是,这些商品的价格实际上已经提高,换言之,能购得比以前多的劳动量。随着财富的增长和技术的改进,这些商品,不但名义价格上升了,其真实价格也上升了。名义价格的上升,并非银价下落的结果,而是该商品自身具实价值上升的结果。

    社会进步对三种原生产物的不同影响

    原生产物,可只分作三类。第一类产物几乎全然不能由人类劳力使之增加;第二类产物能适应需耍而增加;第三类产物虽能由人类勤劳而增加,但人类勤劳的实效是有限的或靠不住的。第一类产物的真实价格可随财富的增长和技术的改进而无限制地上升。第二类产物的真实价格,有时虽可大大上升,但决不能长久超越一定限度。第三类产物的真实价格,在自然倾向上,虽依改良程度的增进而增高,不过在同一改良程度下,其价格有时甚至反而下落,有时保持原状,有时或多或少地上升,要看偶然事变使人类勤劳的努力,在增加此等产物时所收实效如何而定。

    第一类

    随社会进步而价格提高的第一类产物,是几乎完全不能由人类勤劳增加的。它们的产额既不能超过自然生产的一定分量,它们的性质又非常容易腐败,所以,想把各季节生产的这类产物,全部蓄积起来,势不可能。大部分稀少特异的鸟类鱼类,各种野禽野兽,各种候鸟,都属于此类。随着财富的增进以及随财富的增进而发生的奢侈的增进,对此等产物的需求多半会增加,但其供给却不能由人力使其大量增加。所以,这等商品的价格,就可随购买者竞争的不断扩大而无限制地上升。例如山鹬,即使成为时尚品,价格上升到二十几尼一只,人类也不能由勤劳而使市上的山鹬增加到大大超过现有的只数。古罗马人最隆盛时代,为何对珍贵鱼类鸟类支付极高价格,正可用这理由来说明。这种高价,确非当时银价低落的结果,而是不能随人意增加的这些稀有珍品本身价值上升的结果。在罗马共和国没落前后若干年内,银的真实价值比今日大部分的欧洲都高。罗马共和国对西西里所缴纳什一税的小麦,每一莫迪斯或一配克付价三塞斯特斯,约合英币六便士。但这价格大概要比平均的市价低,西西里农民有义务按这价格交售他们的小麦,他们认为是一种课税。所以,罗马人若需从西西里输入什一税以外的谷物,他们就须依照契约,对于超过量每一配克付给四塞斯特斯,约合英币八便士。这价格,想即当时认为适当而合理的价格,也就是当时视为平均或普通的契约价格,换算起来,每夸特约值二十一先令。英国小麦,就品质而言,较西西里小麦为劣,而就欧洲市场上售价而言,通常较西西里小麦为低。但在最近荒歉年度以前,其普通契约价格,却为每夸特二十八先令。因此,把往古时代的银价,与现在的银价相比,一定为三对四之反比例,即当时报三盎斯,与现在银四盎斯比较,能购得同量的劳动或商品。历史学家普林尼记载,塞伊阿斯以六千塞斯特斯(合英币五十镑)购一只白夜莺,献给女王阿格利皮纳;阿西尼阿斯·塞纳以八千塞斯特斯(合今日英币六十六镑十三先令四便士)购红鱼一尾。当我们读到这种记载时,这些奇贵的价格,虽够使我们惊绝,但这些价格以我们看来,似还比实价少三分之一。这两件东西的真实价格,换言之,它们所能交换的劳动及食品量,比其名义价格在今日给我们表示的数量,约多三分之一。这就是说,塞伊阿斯为一只白夜莺而付出的劳动和食品的支配权,等于现今六十六镑十三先令四便士才能购得的劳动和食品的支配权;阿西尼阿斯·塞纳为一尾红鱼而付出的劳动及食品的支配权,等于现今八十八镑十七先令九又三分之一便士才得购得的劳动和食品的支配权。引起这种过分价格的原因,与其说是银量充斥,以致银价低廉,倒不如说是罗马人的剩余劳动剩余食品过于丰盈,以致珍奇品争购者多。当时罗马人所持有的银量,比同一劳动量及食品量的支配权在今日所能获得的银量要小得多。

    第二类

    价格随社会进步而腾贵的第二类原生产物,其数量能应人类需要而增加。它们包括那些有用的动植物,当土地未开辟时,自然生产物很多,以致无价值可言,到了耕作进步,就不得不让位给那些更为有利的别种产物。在社会日益进步的长期过程中,此类产物的数量日益减少,而同时,其需要却继续增加。于是,其真实价值,换言之,它所能购入或支配的真实劳动量,逐渐增加,终而增加得这么多,以致与他种由人力在土壤最肥沃、耕作最完善的土地上产出的任何物品比较,也不相上下。但是,一旦达到这高度,就不能再增高了。如果竟超过这限度,那马上就会有更多土地和劳动,用到这方面来生产此等物品。

    例如,牲畜价格的腾贵程度,如果使人们觉得,开垦土地以生产牲畜牧草,和开垦土地以生产人类食物,有同等利益,那就不能再进一步上涨了,如果更上涨,马上就会有更多的谷田转化为牧场。耕地扩大的结果,一方面,野生牧草的数量减少了,以致不依劳动培畜而自然生长的家畜的肉减少;另一方面,持有交换家畜肉的谷物或谷物代价的人数又增加了,以致家畜肉的需求增加。于是,家畜肉价格,继之。牲畜价格必逐渐腾贵,终使人觉得,以土壤最肥沃、耕作最完善的土地,生产牲畜的牧草,和生产人类的食物,有同等利益。但一定要到社会进步的后期,耕作事业才舍如此扩大,使牲畜价格抬高到这种程度。要是国家还向前进步,牲畜价格不高到此等程度,一定会继续腾贵。在今日欧洲,恐怕还有一部分地方牲畜价格,未增到这个极限。即合并以前的苏格兰某地方,亦属如此。苏格兰的地方,宜于畜牧的多,宜于其他用途的少。所以,那里的牲畜,如只行销于内地市场,则牲畜价格,恐怕不会达到这样的高,以致把土地生产牧草成为有利。前面说过,英格兰的牲畜价格,在伦敦附近,虽似于前世纪初期达到了这极限,但较僻远地方,大概很久以后才达到这限度。也许至今还有少数地方,尚未达到这限度。但是,在第二类原生产物中,价格首先随社会进步而升至极限的,恐怕要算牲畜。

    在牲畜价格尚未达到这高度以前,就是适于深耕细作的土地,也必有大部分不能完全耕作。在土地广大的国家,常有大部分农地,位于僻远地方,其肥料不易仰给干都市,因此,耕作优良的土地其数量一定和农地自能生产的肥料量成比例;而农地自产肥料量,又一定和农地所维持的牲畜数成比例。土地施加肥料,不外二途:其一,放畜于田,因而得粪;其二,饲畜于厩,出粪肥田。但牲畜价格如不够支付耕地的地租和利润,农民就不愿在土地上放牧牲畜,更不愿设厩饲养牲畜。因为,设厩饲养牲畜所需牧草,势须仰给于肥沃而已经垦治的土地,如从荒芜未曾垦治的土地刈取那里所生的零落的牧草,所需劳动和费用,一定非常的大。这样,如果牲畜放牧于已经垦治的土地,其价格已不够偿付该地产草的费用,那末发厩饲养,牧草的刈取搬运,要增加相当的劳动和费用,其价格必定更不够偿付产草的费用。在这种情形下,想设厩饲养耕作所必需的牲畜,尚无所谓,若要多养,决无利润可言。但如果只饲养耕作所必需的牲畜,则所得肥料,决不够供给可耕土地的全部,使其不断保持良好状态。肥料既不够供给全部农地,农民自然会拣最有利最便当,即最丰饶而位于农家庭院附近的土地,进行施肥,结果,全部农地中,常保持良好耕作状态的,就单是一部分土地,而其余大部分土地,则惟有任其荒芜,至多不过任其生产若干瘠弱小草,似苟延少许奄奄待毙的牲畜的残生。所养的牲畜,与土地完全加入耕作所需的数额比较,虽嫌太少,但与土地实际产出的牧草比较,却又往往嫌其过多。这荒芜地的一部分,在这样继续放牧六七年后,可能加以垦治,也许可产出一两季粗劣的燕麦或其他粗劣的谷类。过此以往,则地力消耗净尽,又须回复以前的休耕放牧状态。于是,又进而垦治其他部分,这些新垦地,也产出一两季粗劣谷物,以后也地力耗竭,回复休耕原状。苏格兰在未与英格兰合并以前,其低地一带的土地,大都在这方式下经营。当时能够不断靠肥料而维持良好状态的土地,常常仅占全农地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有时,甚且不到五分之一、六分之一。其余土地,则全无肥料可施;不过其中还有若干部分,系依上述方式,挨次垦治,挨次休耕。所以,在苏格兰,本可耕作的应好土地,亦因依照此种方式经营,以致其生产额比其生产力所能生产的低得多。此种经营方式,当然是不利的。但苏格兰在合并以前,似因牲畜过于低廉,不得不采取此种不利的经营方式。至于牲畜大大腾贵之后,该国大部分地方,何以依然沿用旧法,那是因为在若干地方。人民愚昧拘泥古习,而在大多数地方,又由于事理之自然,不容即时或急速采用优良方法。其中障碍,可大别为二:第一,租地人贫困,还波有足够时间来取得足够的牲畜,使他们能更完全地耕作其土地。他们资力有限,牲畜腾贵,饲养更多牲畜虽对他们有利,但也使他们难于多购。第二,纵使租地人具有此等资力,而牧草地的辟治,亦非一蹴可几。总之,牲畜增加和土地改良这两者,势须同时进行,不能分先后。牲畜没有增加,土地便无法改进;土地要不是大大改进,牲畜又不会显著增加,因为不大大改进土地,就不能维持大大增加的牲畜。象这种革故图新过程中的自然障碍,非有长时期的勤勉节约,那是无法铲除的。现今,旧方式虽在逐渐衰落,但要国内各地全盘废除,恐怕还要经过半世纪或一世纪的时间。苏格兰从与英格兰合并所得到的一切商业利益,也许只牲畜价格腾贵为最大利益。牲畜的腾贵,不但提高了高地一带地产的价值,同时,又成为低地一带改进的主要原因。

    一切新殖民地,都有大垦荒芜的地。此等荒芜地,除饲养牲畜外,不能作其他用途。所以,牲畜不久就极度繁殖。凡繁多的物品,价格必然非常便宜。美洲殖民地的牲畜,最初都是欧洲人由故乡运来,但在极短期间内,这些牲畜就增殖了那么多,以致价值变得那么低,使得马投林野,所有者亦听其自然,不复追寻。在这情形下,辟地饲养牲畜,必无利可图。要辟地饲养牲畜而有利,要到这些殖民地建立之后,经过漫长的岁月才能办到。那里,肥料既形缺乏,投在耕作事业上的资财,与用于耕作的土地又不相称,所以,其农业经营的方式,与今日仍通行于苏格兰大部分地方的如出一辙。当瑞典旅行家卡尔姆叙述他于1749年在北美某些英国殖民地所闻见的农业状况时,他说,那里很难找出英格兰民族的特性,因为英格兰民族在农业的各个方面都是有名的熟练的。他又说,当地人民,很少给自己谷田施放肥料。当一片土地因连续收获而地力耗尽以后,他们就开垦其他新的土地。到这片土地的地力又耗尽后,他们再开辟第三片的土地。他们的牲畜,一任其彷徨林野或未辟之荒地间。春生牧草,因啮取过早之故,往往不到开花结实,即毁灭净尽。所以,牲畜常陷于半饥饿状态中。春生牧草,是北美地方的天然牧草。欧洲人开始定居于该地时,此种牧草异常繁盛,高达三四英呎。卡尔姆明确指出,在他写游记时不能养活一头母牛的一块土地,往时肯定可以养活四头母牛,而且,以前每头母牛,能够产出现在每头四倍的牛乳。他以为,该地的牲畜,所以一代一代渐趋退化的原因不外乎牧草缺乏。此等牲畜,恐与三四十年前,在苏格兰各地所见的矮小牲畜无大差别。今日苏格兰低地矮小牲畜的大改良,与其说由于畜种的选择(虽然有些地方,也使用这种方法),无宁说由于饲料的丰饶。

    因此,虽然牲畜的价格,要到垦殖改良的后期,才能增高到使辟地饲养牲畜成为有利,但在这第二类原生产物中,最先达到这有利价格的,恐怕仍当首推牲畜,因为牲畜价格如未达到这程度,则垦殖改良的程度,要接近今日欧洲许多地方已达到的状况,似乎亦不可能。

    第二类原生产物中,最初达到这价格的为牛,最后达到这价格的当为鹿肉。不列颠的鹿肉价格,表面上虽似过高,但这高价还不够偿还鹿园费用这一事实,凡有饲鹿经验的都知道得很清楚。设非如此,就会象古代罗马人饲养社鸱那种小鸟一样,不久成为普通农家饲养的动物了。瓦罗和科技麦拿告诉我们,饲养社鸱是最有利的事业。蒿鸟飞到法国时很瘦,据说在法国有些地方,把它养肥是非常有利的事业。总之,鹿肉如果继续为流行食品,而不列颠的财富与奢侈,又象过去某时期一样增进上去,那末鹿肉价格,或将比今日还要贵。

    在改良进步的过程中,由必需品牛的价格涨到极点,到奢侈品鹿肉的价格涨到极点,其间介有很长的岁月。在这长久岁月中,许多其他种类的原生产物,各依其不同情形,或迟或速地逐渐达到其最高价格。

    这样,在一切农场中,谷仓厩舍的废物,都能养活若干家禽。此等家禽的饲养,既是废物利用,无须农业家特别开支,所以,家禽通常都只极廉价格出售。农业家由此获得的,几乎全为纯利,而价格也不会再低,使他们不愿饲养。在耕作粗放、人口稀少的国家,象这样无需费用饲养的家禽,常常足够供应全部的需要,因此,这种家禽,就常与家畜肉及其他一切肉食同样廉价。不过由这方法饲养的家禽总数,势必化农场饲养的家畜肉总数少得多。凡效用相同而数量较少的产物,常比效用相同而数量较多的产物,更为富裕奢华时代的人民所爱好。因之,耕作改进,财富和奢侈性增加的结果,家禽价格,就逐渐超过家畜肉价格,最终升到那么高,使辟地饲养家禽,成为有利事业。家禽价格一旦达此高度,即不能继续上升,否则用于其他用途的土地,亦必改用来饲养家禽。法国若干地方,家禽饲养一向被视为农村经济中最重要的产业,其有利程度,足使农民愿为饲养家禽而广种玉米和荞麦。中等农家,有时竟在宅内养鸡四百余只。英格兰对于饲养家禽,似乎不象法国那样重视。可是,家禽在英格兰的售价,一定比法国高,因为英格兰每年有多量家禽仰给于法国。在垦殖改进的过程中,一切肉食达到最高价格的时候,必定是在辟地生产此等动物食料成为通常做法的前夕。在这种做法尚未普遍以前,此等动物的价格,必因其稀缺而腾贵,而在这种做法普遍化之后,通常必有新栽培方法发现,使农家能在同面积土地上生产比以前多得多的这种饲料。产量既多,农家不但必须降低售价,而且亦能够降低售价,因为要是不能,多产必不能长久继续。今日伦敦市上家畜肉的普通价格,也许因引种首蓿、芜菁、胡萝卜、卷心菜等物而比前世纪初期低廉。

    猪为贪食的动物,不但食粪,且食其他一切有用动物所嫌忌的脏物。因此,猪的饲养,与家禽同,其初不过为了废物利用。这样,只要利用废物饲养的猪的数量,能够充分满足需要,此种家畜肉的市价,必比他种家畜肉低廉得多。但是,需要如超过此数量所能满足的程度,换言之,饲养猪如果同饲养其他家畜一样,有特为其生产饲料的必要,那末猪的价格,必然因此腾贵。在一国的自然状态及农业状态下,养猪比饲养共他家畜,所需费用如较多,则猪肉价将比其他各种兽肉昂贵,如较少,则猪肉价将比其他各种兽肉低廉。据布丰说,法国的猪肉价几乎与牛肉价相同。在不列颠许多地方,现今猪肉却比牛肉稍贵。

    关于不列颠猪及家禽价格的昂贵,往往有人说,那是因为佃农和小农的人数减少了。此等人数的减少,是欧洲各地技术改良及耕作进步以前所要发生的事件,同时,又是使此等物品价格,比在没有此事件发生时,更早更快腾贵的原因。一个最贫穷的家庭,往往不用何等费用即能养活一头猫或一只犬。一个最贫穷的农家,也同样能以极少的费用养活几只家禽或一头母猪数头小猪。他们把食桌上些许残物、乳浆、乳渣,作为此等动物食料的一部分,而其余的食料,则任其在附近田野间自行寻求,而不会明显地损害他人。象这样无所费而生产的动物的数量,势必因小农人数减少而大大减少,同时,其价格势必比小农人数尚未减少时更快地提高。但是,这种动物的价格,在改良的过程中,迟早总会达到可能有的最高限度,换言之,迟早总会达到这样高的价格,以致能对耕作提供此等动物食料的土地所使用的劳动和费用,支付象对耕作大部分其他耕地使用的劳动和费用所支付的一样的报酬。

    制牛乳的业务,最初也是为了废物利用,与养猪及家禽同。农场上耕牛所产的牛乳,平常都超过小牛哺育及农家消费的必要量,而在某一季节所产尤多。可是,在一切土地的原生产物中,以牛乳为最易腐败。牛乳在产量最高的热季,很少能保存二十四小时。于是,农家把一部分制为牛酪,保存一周;一部分制为盐牛酪,保存一年;一大部分制为干牛酪,保存至数年之久。这种种牛酪,农家通常以一部分留作家用,其余则全数运往市场,只寻求最好的售价。市价即使低贱,也不致贱到使农家不愿以这剩余部分供应市场。要是市价过低,农家对于制酪作业,多半会搞得不精不洁,乃至不为这种作业另备房屋,而因陋就简地在烟熏、污秽、不洁的厨房中进行。实际上,苏格兰在三四十年前,一切农家制酷的作业,类皆如此,即在今日,还有许多农家,继续此种状态。导致家畜肉价格逐渐昂贵的原因,即对家畜肉需求的增加,以及随着农业改虔利用废物饲养的家畜数量的减少,同样会使制酪业的产品的价格,腾贵起来。制酸业产品的价格,当然与家畜肉价格和饲养家畜的费用相关联。价格增高,就能够对更多劳动给酬,也能够促进农家对于制酪的注意和清洁。制酪就成了更值得农家注意的副业,其产品的质量就日益改良。最后,其价格升到那么高,虽以最好的耕地为制酪而饲养家畜亦可获利。可是,价格一达此高度,即不能进一步上升,否则马上便有更多土地移作此种用途。英格兰大部分地方的牛酪价格,似已达到此最高限度,所以,有许多良好土地,为着制酪而饲养家畜。苏格兰除大都市附近若干地方外,其余各地,都似乎未达到此最高限度,所以,普通农家很少为了制酪而以良好土地饲养家畜。在最近数年间,牛酪的价格,确在渐趋昂贵,但如为此目的而使用良好土地,却仍不上算。苏格兰的牛酪品质,一般都不及英格兰。的确,这品质上的低劣,恰抵其价格上的低贱。可是,品质低劣并不是价格低贱的原因,却是价格低贱的结果。苏格兰牛酪的品质,即使远较今日为优,但在苏格兰现状下,我想,上市的大部分牛酪,仍不能以远较今日为高的价格出售。品质优良的牛乳,生产上必然有较多土地和劳动方面的费用。象令日这种价格,恐不够补偿此种费用。英格兰许多地方的牛酪价格,无疑较为昂贵,但制酪业和生产谷物与饲养家畜这两种主要农作业比较,仍不能视为一种比较有利的土地利用途径。所以制酪业在苏格兰就更不那么有利了。

    不论任何国家,必须依人力生产的一切土地生产物价格,要是不足以偿还土地的改虔费用及耕作费用,该国的土地,决不会完全用来耕作,完全得到改良。要使全国土地完全用于耕种和得到改良,各种生产物的价格,第一,要足够支付良好谷田的地租,因为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都视谷田地税为转移;第二,要能对农家所付的劳动和费用,给与同良好谷田通常所提供的一样好的报酬。换言之,农家必须由这价格,取回其资本,并获得资本的普通利润。各种生产物价格的上涨,显然必须先于生产这各种生产物的土地的改良。得利是一切改良的目的,改良的必然结果如为损失,即不得谓为改良。但如由改良而生产的物品价格,不足补偿改良的费用,那末,改良的结果,就必然是损失。因此,全国土地的改良与耕作,如确为一切公共利益中的最大利益,则这一类原生产物价格的上涨,就不能视为公共灾祸,而应视为最大的公共利益的必须的先驱和伴随物。

    上述一切原生产物的名义价格或货币价格的上涨,并非银价下落的结果,而是这些产物自身真实价格上涨的结果。这些生产物不但值更大的银量,而且值比以前多的劳动量和食品量。它们上市既需费去更多的劳动量和食品量,因此上市之后,它们代表更多的劳动量和食品量,或者说,在价值上等于更多的劳动量和食品量。

    第三类

    第三类即最后一类原生产物的价格,随着改良程度的增进而自然地上涨。人类勤劳对增加此等产物所收的实效,或为有限,或为不确定。因此,这类原生产物的真实价格,虽有随改良的进步而上升的自然趋势,但有时甚或会下落,有时在各不同时代,会继续同一状态,有时又会在同一时期里或多或少地上升,视所发生的不同的偶发事件使人类勤劳的努力在该产物的增产上所取得的成就的大小而不同。

    某些原生产物的生产,视他种产物的生产为转移。因之,一国所能提供的前一类产物量,必然受它所能提供的后一类产物量的支配。例如,一国的羊毛或皮革的量,必受该国所维持的牛羊头数的支配;它所能维持的牛羊头数,又必然受该国改良状况及农业性质的支配。

    也许有人说,在改进的过程中,使牛羊肉价格逐渐提高的原因,也同样会使毛革的价格,按几乎相同的比例而提高。如果在进行改良的初期,毛革市场和家畜内市场,同样局限于狭窄范围,则上面所说,也许会成为事实。可是,这两者的市场范围,通常是极不相同的。

    家畜肉的销路,几乎到处都局限于本国境内。英属美洲的某地和爱尔兰,虽经营着大规模的腌内业,但据我所知,今日商业世界中,经营此业的,换言之,以本国大部分家畜肉输往他国的,只有这两个地方。

    反之,毛革市场,即在开始进行改良之时,亦很少限于本国境内。羊毛不经何等调制,生皮略加调制,就可很容易地送往遥远国家。因为此等产物是多种制造品的原料,所以,即使其出产国的产业对它没有需求,其他国家的产业也可能对它有需求。

    在耕作粗放因而人口稀少的国家,毛皮价格在一头牲畜的全部价格中所占的部分,总比在耕作较好人口较密而家畜肉有较大需求的国家大得多。据休谟观察,萨克逊时代的羊毛价格,约值一头羊的价格的五分之二。他只为此种比例,比现在羊毛价格在全羊价格中所占的比例大得多。据我所得的很确实的报道,西班牙某些地方,往往单因采取羊脂、羊毛而杀羊,其尸肉则听其在地上腐烂,或让肉食鸟兽吃掉。此种事实,如果连在西班牙有时也会发生,那在智利,在阿根廷首都,在西属美洲的其他许多地方,就几乎是习见的现象了。这些地方,往往单为利用兽皮兽脂而不断扑杀有角动物。当海地岛时常遭受海盗侵扰,而法国人的种植园(现几乎已延伸到该岛的全部西部海岸)的安定、改良和人口情况,向未改善到足使该岛西班牙人的家畜具有若干价值的时候,那里也经常专为兽皮兽脂而扑杀牲畜。西班牙现今不但继续占有该岛的东部海岸,而且占有该岛的全部内地与山岭地区。

    随着改良及人口的增殖,一头牲畜全部躯体的价格,必定会上涨。不过,此种上涨对兽肉价格的影响,比对兽毛兽皮价格的影响大得多。兽内市场,在社会原始状态下,总局限于其产出国境内,所以必定随社会进步、人口增殖而比例地扩大。但兽毛兽皮这两者,纵使为野蛮国产物,亦往往行销于全商业世界,其市场很少能因一国社会进步人口增殖而比例地扩大。全世界商业的状态,既不会因一国的改良而受到显著的影响,所以这种商品的市场,在社会改进、人口增加之后,可能仍与以前完全相同或几乎相同。不过,按事物的自然趋势,社会如果改进,其市场一定会有多少扩展。设使一国以此等商品为原料的制造业,日益繁盛,则此等商品的市场,即使不随着大大扩大,也必会转移到比以前更接近于产地的地方,结果,此等原料的价格,至少会按所节省运费的程度而提高。在此场合,兽毛兽皮价格,纵不能与兽肉价格,依同一比例提高,亦自然会上升若干,决不至于下落。

    不过,英格兰的毛织物制造业,虽很繁盛,但羊毛价格,自爱德华三世以来,却大大跌落。据许多可靠的记录,在爱德华三世朝代(十四世纪中叶或1339年左右),英格兰羊毛-托德(即二十八磅)的普通合理价格,不下于当时货币十先令。当时货币十先令,含有陶衡银六盎斯,以每盎斯合二十便士计算,约当今币三十先令。现在英国最优良羊毛的良好价格,却不过每托德二十一先令。这样,爱德华三世时代羊毛的货币价格,对于现在羊毛货币价格的比例,为十对七。至其真实价格,则前者之优越尤大。按每夸特麦价六先令八便士计算,昔时十先令可购小麦十二蒲式耳。按每夸特麦价二十八先令计算,现在二十一先令只能购得小麦六蒲式耳。因此,往时羊毛真实价格,对于现在羊毛真实价格的比例,当为十二对六,即二对一。这就是说,当时羊毛一托德所购得的食品量,二倍于现在羊毛一托德所可购得的食品量。设使这两时代的劳动真实报酬相等,则昔时羊毛一托德所可购得的劳动量,亦二倍于今日。

    羊毛真实价格及名义价格的跌落,决不是自然的结果,而是暴力和人为的结果。第一,是绝对禁止英格兰羊毛输出的结果;第二,是准许西班牙羊毛免税输入的结果;第三,是只许爱尔兰羊毛输往英格兰,而不得行销他国的结果。由于有这些规定,英格兰羊毛市场,就限于国内,而不能随社会进步,有什么扩张了。在英格兰市场上,其他若干国的羊毛得与本国内地羊毛竞争,爱尔兰羊毛则被迫与英格兰羊毛竞争。加之,由于爱尔兰毛织物制造业,遭受不公平不正当的阻碍,爱尔兰人在自己境内只能利用一小部分自产羊毛,因此,不得不把其大部分输往英格兰,即容许他们出售羊毛的唯一市场。

    关于古时的生皮价格,我不能找到何等可靠的记录。羊毛通常被制定为输纳国王的物品,当输纳时,所评价格至少必为当时普通价格。至于生皮则情况似不如此。不过,弗里伍德曾根据 1425年牛津伯塞斯特修道院副院长与该院某牧师之间的帐单告诉我们,公牛皮五张,价十二先令;母牛皮五张,价七先令三便士;二龄羊皮三十六张,价九先令;小牛皮十六张,价二先令。在1425年时,十二先令所含的银,约等于今日英币二十四先令。这样,按这帐单,公牛皮每张价格,折合银量,就等于今币四又五分之四先令。它的名义价格,远较现今为低,但当时十二先令,按每夸特六先令八便士计算,可购小麦十八又五分之四蒲式耳。而同量小麦,在现今按每蒲式耳三先令六便士计算,却要值三十一先令四便士。因此,当时公牛皮一张,所能购得的小麦量,现在需要十先令三便士才能购得。即其真实价值,等于今币十先令三便上。当时家畜一入冬令,即不免陷于半饥饿状态,我们不能设想其躯体是肥大的,重量四石即常衡十六磅一张的公牛皮,在今日视为中等牛皮,在往时恐要视为上等牛皮。据我所见,每石半克朗,实为今日(1773年2月)牛皮的普通价格,按这价格,这重四石的牛皮一张,不过值今币十先令。因此,就公牛皮的名义价格而言,今日较当时为高,但就真实价格而言,即就所能购买或支配的食品真实量而言,今日实较古时为低。如上述帐单所示,母牛皮价格对公牛皮价格,大抵常保有普通比例。羊皮价格大大超过这普通比例。羊皮也许和羊毛一起卖掉。反之,小牛皮价格大大低于这比例。在家畜价格非常低廉的国家中,不是为着延续畜种而饲养的小牛,一般都在幼时扑杀。二三十年前的苏格兰,就是这样。小牛价格通常不够偿还它所消费的牛乳价格。所以,扑杀小牛可节省牛乳。小牛的皮的价格因此很低。

    生皮价格,现在比几年前远为低廉。此中原因大约不外海豹皮的关税撤废了,1769年又许爱尔兰及其他殖民地的生皮得于一定年限内无税输入。不过,就现在全世纪平均来看,生皮的真实价格大概比古时略高。此种商品的性质,和羊毛比较,就更不宜于输送远方。共保存所易蒙受的损害,亦较羊毛为大。若以盐腌渍,则以品质不如新鲜生皮,其售价将更低。这种情形,必定会使生皮的价格在自己国内精制的国家高,不在自己国内精制而向外国输出的国家低。在野蛮国家低,在进步的工业国高。在现代高,在古代低。加之,英国制革业,并不能象毛织业那样,使人相信这种制造业的繁荣,为国家安全所系,因而象后者那样受到国人的爱护。固然,生皮的输出被禁止了,且被宣告是一种有害行为,但由海外输入的生皮,却已课税。由爱尔兰及各殖民地输入的生皮关税,虽经一度废除(仅五年),可是,爱尔兰剩余的生皮,即不在爱尔兰自己境内精制的生皮,也不一定要在不列颠境内销售。至于各殖民地普通家畜生皮,不过数年以前,才列入只许在母国贩卖、不得向他处贩卖的商品项目中。爱尔兰在这一方面,也不曾象羊毛那样,为了要维持不列颠制造业而受到压迫。

    在进步和有文化的国家里,不论何种规定,如果立意在于减低兽毛价格或兽皮价格,就必有提高兽肉价格的倾向。农民在良好土地上饲养的牲畜,其价格必须足够付给地主以他有理由希望能得自良好土地的地租以及付给农民以他有理由希望能得自此种土地的普通利润,否则他们就将不再饲养。因此两者不取偿干牲畜的皮毛,即取偿于牲畜的肉。所取于皮毛的愈少,则所取于肉的必愈多,所取于肉的愈少,则所取于皮毛的必愈多。地主只要获取地租,农业家只要获取利润,至于毛、皮、肉的价格,各在一头牲畜的全部价格中所占比例如何,那是他们不暇计及的。由此看来,在改良及耕作发达国家,地主和农业家决不会因此等规定而受到大的影响,不过由于肉价的上涨,他们在消费者立场上受些不利罢了。但是,在社会不改进、田野未开辟的国家,情形则完全两样。此等国家,大部分土地都用来畜牧,畜牧而外,无其他用途。而牲畜价格的主要部分,又全由毛、皮构成,肉不过占极少的部分。在此种场合,他们以地主和农业家的资格说,就将大受上述规定的影响。但他们以消费者资格说,则所受影响极为有限。因为在此种场合,毛、皮价格的跌落,并不会招致肉价的提高。因为,该国大部分土地,除饲养牲畜外,即无其他用途,所以,即使毛、皮跌落,也只好继续饲养同数牲畜。家畜肉将仍以同一数量提供市场,家畜肉的需求不会较前加大,因此,家畜肉的价格也不会较前加大。肉价保持原状,毛价比较跌落,于是,牲畜的全部价格就下落,接着,以牲畜为主要产物的一切土地(即该国大部分土地)的地租和利润亦因而下落。因此,永久禁止羊毛输出的规定(这种规定,通常说是爱德华三世制定的,实则不然),在当时的情形下,实为最有害的规定。其实行不但使国家大部分土地的真实价值降低,且使最重要的小牲畜的价格跌落,因而在很大程度上推迟土地的此后的改进。

    苏格兰自与英格兰合并后,其羊毛价格显著下落。因为苏格兰羊毛自合并时起即与欧洲大市场绝缘,而局限于不列颠小市场中。如果不是家畜肉价格的上升充分补偿了羊毛价格的下落,那末,苏格兰南部各郡主要用于养羊业的大部分土地的价格。必深受这次合并的影响。

    人类对于增加羊毛产量生皮产量的努力的功效,就其要依靠本国牲畜的产量说,必定是有一定限制的,就其要依靠外国牲畜的产量说,又必定是无把握的。就后一层说,与其说要依靠外国出产的羊毛和生皮的数量,倒不如说要依靠外国不自行加工的羊毛和生皮的数量。同时,外国对于此等原生产物的输出,是否认为应加以限制,亦对上述努力的实效有影响。凡此均非本国操业者所得自主,所以,人类勤劳在这方面所得的实效,不但受有限制,并且是不确定的。

    人类勤劳增加羊毛、生皮所收的效果如此,人类勤劳增加另一种极重要原生产物即鱼的上市量所收的效果也如此。这方面的努力,势必受当地地理位置的限制。距离海洋远吗,内地江河湖沼多吗,此等海洋江河湖沼产出量丰富吗,这些都很有关系。当人口增多,该国土地和劳动年产物增多的时候,鱼的购买者必增多。而且,这些购买者,拥有更大量各种其他货物,或换句话说,拥有更大量各种其他货物的代价来作购买。但是,为供应此扩大了的市场,所投下的劳动量,如不增多到超过市场扩大的比例,那就不能满足这扩大了的需要。例如,每年原来只需要一千吨鱼的市场,如扩大到需耍一万吨鱼,那末,为供给此市场而增加的劳动量,非超过十倍,就不能满足这需要。因为在此场合,鱼类大都要取自较远地方,使用的渔船,一定要较大,用以捕鱼的工具,一定价格较高。因此,这种商品的真实价洛,自然会随改良增进而上升,我相信,各国的鱼价,都或多或少地上升了。

    捕鱼一日能得多少,虽难于确定,然若就一年或数年说,则在一定地方情况下,我们认为,人类捕鱼努力的一般功效,是相当确定的,而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可是,由于这功效取决于一国财富及勤劳状态的少,取决于地理位置的多,所以,两个国家纵使改良进步的程度非常不同,在渔业上人类勤劳的功效,却可能相同;纵使改良进步的程度相同,这功效却可能大不相同。捕鱼的功效与改良状态的关系,很不确定。这种不确定,也是我在这里所要讨论的。

    人类要增加由地中采出的各种矿物金属量,特别是比较昂贵的金石量,其勤劳功效,虽似乎没有限制,但完全不确定。

    一国所有贵金属量的多寡,并不受该国地理情况如矿山肥瘠的限制。没有矿山的国家,往往拥有大量贵金属。无论什么国家,其所拥有的贵金属的多寡,取决于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取决于该国的购买力,取决于其产业状态,取决于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因为这些因素决定它所能用以开采本国矿山的金银或购买他国矿山的金银这一类非必要品的劳动与食品的量是多还是少。第二,取决于在一定期间内以金银供给世界商场的矿山的肥瘠程度。因为金银输途容易,运费低廉,而且体积小价值大,所只,即离矿山很远的国家,其金银量,也要多少受这种矿山肥瘠的影响。中国、印度的金银量,曾多少受美洲各矿山丰饶的影响。

    就一国金银量须取决于上述两情况的前一情况(购买力)来说,金银的真实价格,与其他一切奢侈品、非必要品的真实价格一样,多半随该国财富及改良的增进而上升,随该国的贫困与不振而下降。因为,持有多量剩余劳动与食品的国家,和只持有少量剩余劳动与食品的国家比较,在购买一定数量金银时,一定能支付较大数量的劳动与食品。

    就一国金银量取决于上述两情况的后一情况(以金银供给世界商场的各矿山的肥瘠情况)来说,金银的真实价格,换言之,它们所能购买所能交换的劳动量和食品量,必按照那矿山丰饶贫瘠情况的比例而或多或少地升降。

    但很明显,在一定时期内以金银供给世界的矿山,究竟是丰饶,或是贫瘠,与一特定国家的产业状态大抵没有何等关系,而且与一般世界的产业状态,似乎也没有何等必然的关系。固然,在技艺与贸易逐渐向世界更广的地面扩展,而矿山的探索也随着向更广的地面扩大的场合,新矿山发现的机会,必比其探索只限于比较狭窄地区的时候来得大。但在旧矿山渐次掘尽的时候,能否发现新矿山是极无把握的事,绝非人类技巧和勤劳所能保证。不是实际发现,不是采掘成功,不能确定新矿山的价值,甚至不能确定新矿山的存在。一切迹象都不可靠,这是世所公认的。在进行探索新旷山的时候,人类勤劳成功或不成功的可能性,似乎同是无限大的。今后一二世纪中,也许能发现较以前更为丰饶的新矿山,而那时候现在最多产的矿山,将比美洲各矿山发现以前的任何矿山还要显得贫瘠,这也是可能有的事。无论这两者中那一个实现,对于世界的真实财富和繁荣,换言之,对于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真实价值,是无关重耍的。这年产物的名义价值,换言之,表明或代表这年产物的金银量,无疑会有极大的差异,可是,其真实价值,换言之,其所能购买所能支配的真实劳动量,却完全一样。在前一场合,一先令可能只代表今日一便士所能代表的同量劳动。在后一场合,一便士可能代表今日一先令所代表的同量劳动。但在前一场合,持有一先令的人,并不见得比今日持有一便士的人富,在后一场合,持有一便士的人,也并不比今日持有一先令的人穷。人类从前一场合所享得的唯一利益,是金银器皿的低廉与繁多,人类从后一场合蒙受的唯一不利,只是这类不关重要的非必需品的昂贵与稀少。

    关于银价变动的结论

    搜集古代商品货币价格的作家,大都以谷物及一般物品货币价格的低廉,换言之,大都以金银价值的昂贵,不仅作为此等金属不足的证据,而且作为当时一般国家贫乏野蛮的证据。这种概念,是和那以一国富裕由于金银丰饶、一国贫乏由于金银不足的经济学体系分不开的。关于此种经济学体系,我将于第四篇加以充分的说明,在此仅论以下事实,即金银价值的昂贵,仅可证明以此类金属供给世界商场的各矿山的贫瘠,决不能证明金银昂贵国家的贫穷与野蛮。贫国不能象富国购买那么多的金银,也不能对于金银支付那么高的价格。所以,此等金属的价值,在贫国决不会比富国更高。中国比欧洲任何国家都富得多,但贵金属价值在中国,却比欧洲各国高得多。固然,欧洲的财富,自美洲矿山发现以来,已大有增加,同时金银价值亦逐渐低落。但这种价值的下落,并非起因于欧洲真实财富的增加,或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增加,而是起因于旷古未有的丰饶矿山的偶然发现。欧洲金银量的增加与制造业及农业的发达,虽然是发生在几乎同一个时期,但其原因却非常不相同,两者相互间简直没有何等自然关系。金银量的增加,事出偶然,与任何深虑、任何政策无关,而且深虑与政策,亦无能为力。制造业及农业的发达,则是起因于封建制度的崩溃与新政府的成立。后者对于产业,给予了它所需求的唯一奖励,即相当保证了各人得享受各人劳动的果实。封建制度至今依旧残存的波兰,其贫乏状况差不多和美洲发现以前无异。然而在波兰,也象在欧洲其他各地一样,谷物的货币价格腾贵了,金银的真实价值下落了。可知在波兰,贵金属也象在他国一样,数量增加了,其增加的数量,就其对该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比例来说,也和他国相似。可是,这种贵金属的增加,似乎并不曾增加该国的年产物,不曾增进其制造业及农业,也不曾改善其居民的境遇。西班牙和葡萄牙二国,在美洲拥有许多矿山,但在欧洲各国中,恐怕它们是仅次于波兰的两个最贫国家了。可是,贵金属的价值,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却一定比欧洲其他地方低,因为,贵金属是这两国运往欧洲各地的,不但要附加运费和保险费,而已由于这两国金银的输出,或被禁止或需缴纳重税,还要付走私费用。所以,就其对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比例说,贵金属量在这两国一定比欧洲其他各国多。然而,它们却比欧洲其他各国贫。它们虽已废除了封建制度,但代兴的并不是更好的制度。

    正如金银价值的低落,并不能证明一国的富裕繁荣,金银价值的腾贵,换言之,谷物及一般物品货币价格的低落,也不能证明一国的贫困、野蛮。

    不过,一国的贫困、野蛮,虽不能取证于谷物的低贱,却可十之八九取证于家畜、家禽、一切野生鸟兽这类东西的货币价格比谷物的货币价格来得低这个事实。这类东西货币价格的低贱,明显地证明了以下两个事实:第一,此等产物的繁多程度,大于谷物,可知畜牧荒地所占的面积,较谷物耕地大得多;第二,畜牧荒地的地价,较谷物耕地的地价低廉,可知该国大部分土地还未加以耕作和改良。此二者证明,这种国家的资财和人口,对其土地面积所持的比例,与普通文明国不同,从而证明其社会状态向在幼稚阶段。总之,我们由一艘货物尤其是谷物的货币价格的高低所能推断的,只是那时候以金银供给世界商场的各矿山的肥瘠,决不能据以推断该国的贫富。但是,我们从某些种类货物的货币价格与其他货物的货币价格对比的高低,却可几乎完全准确地推断,该国是富裕,或是贫困;其大部分土地,是否改良;其社会状态,是接近野蛮,还是接近文明。

    物品货币价格腾贵的原因,如全是由于银价跌落,则一切货物所受影响,一定相同。即银价若较前减少三分之一、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所有一切货物价格,亦必相应地普遍抬高三分之一、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但是,人们当作问题议论纷坛的各种食品价格的腾贵,其程度却参差不一。就现世纪平均来看,人们公认,即使那些以银价腾贵来说明谷价腾贵的人也承认,谷价上升率比其他食品价格上升率小得多。由此可知,后者价格的腾贵,决不能完全归因于银价跌落,我们必须考虑其他原因。以上所提出的原因,也许已可充分说明,为什么这些食品价格涨得比谷物大,而无须求助于银价跌落的假设。

    单就谷物说,在现世纪最初六十四年间,及最近异常不良季节以前,其价格较前世纪最后六十四年间略低。此种事实,不但英国温莎市场价格表证明其属实,即苏格兰各郡公定谷价调查表,以及法国麦桑斯和杜普雷·得·圣莫尔二氏所精勤搜集的许多市场账薄,亦证明其属实。此种实证,原极繁琐难稽,现在所得,可算是超出人们所期望的那么完备了。

    至于最近十年或十二年的谷物高价,可由季节不良充分说明,不必想到银价跌落这个事实。

    因此,银价在不断跌落的见解,实无何等确凿的根据。既不根据对谷价的观察,也不根据对其他食品价格的观察。

    或许有人说:同量银在今日所能购得的某种食品量,即使照上面的叙述,亦远较前世纪所能购得的该种食品量为少。他们还说,确定这个变化究竟是由于该货物价值的上涨,还是由于银价的下落,即使确定了,也不过是确定一种徒然的、无益的区别,对一个只携带一定量白银去做买卖或只有一定量货币收入的人,并无帮助。我当然不敢说,知道这个区别就能以较廉的价格购到货物。但这种区别决不能因此便说是全无所用。

    一国的繁荣状态,可由此区别,得到一平易的左证。所以这区别的确定,对于大众当不无助益。某种食品价格的腾贵,若是由于银价的下落,那是由于这样一种情况,从它所能推得的,只是美洲矿山的丰饶。尽管有了这种情况,真实财富即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就会日渐衰微,象葡萄牙、波兰那样,或者日渐增加,象欧洲其他大部分地方那样。但这些食品价格的腾贵,若是由于生产该食品的土地的真实价值的增大,即该土地产出力的增长,或由于土地耕作的改善和改臾的扩展,由于土地更适于谷物生产,那我们就可以坚决地断定,该国是在繁荣进步。土地乃是一切大国的国家财富中最大的、最重要的、最持久的部分。此种区别,对于此最大、最重要、最持久部分的价值有否增加,既能提供决定性的证据,那无疑不能说对公众毫无助益,至少能给予公众以若干满足。

    不但如此,在规定某些下级雇员的报酬时,此区别对公众也有若干助益。若某种食品价格的腾贵,是由于银价的下落,则此等雇员的金银报酬(假定以前并未失之过高),便应按此下落的比例予以增加。否则其真实报酬,将依这同一比例减少。但食物价格的腾贵,如果是由于该食物价值随着生产它们的土地的产出力的改善而增加,那末,要按什么比例来抬高他们的金钱报酬,或者要否抬高,其判定就成为一个极微妙的问题。我相信,改良及耕作的扩张,既一定会使一切动物性食物与谷物对比的价格或多或少地提高,它也一定会使一切植物性食物和谷物对比的价格式多或少地下落。它必能使动物性食物价格上涨,国为生产此食物的大部分土地,既已改良而适于谷物的生产,就得对地主和农业家提供谷田的地租和利润。它必能使植物性食物的价格下跌,因为由于增加了土地的产出力,这种食物的产量必更为丰足。而且,农业的改良使许多植物性食物能以更廉的(因为所需土地与劳动化谷物少)价格上市。如马铃薯,如玉米即所谓印度玉蜀黍,都属于此类。此两者为欧洲农业,或者说欧洲本身,由于通商及航海大发展而得到的二大改良。此外,在农业幼稚状态下,许多植物性食物,其栽种仅局限于菜园中,所用器具仅为锄。到了农业改进,这些植物就开始在一般农场栽植,并以耕犁从事栽植。如芜青、胡萝卜、卷心菜等,都属于此类。因此,在社会改良的进程中,如果某一种食品的真实价格必因而腾贵,那末,另一种食品的真实价格,就必因而跌落。在此场合,要判定前者的涨价,在什么程度上能由后者的跌价来抵偿,那是更微妙的问题。家畜肉价格一旦涨到极点(除猪肉外,一切家畜内在英格兰大部分地方,似乎已于一世纪前,达到了极点),此后其他各种动物性食物价格,无论如何腾贵,对一般下层阶级人民的境遇,是不会有大影响的。英格兰大部分贫民境遇必不至因家禽、鱼类、野禽或鹿肉价格的腾贵而陷于大困苦,团为马铃薯的跌价定可给予一定的补救。

    当现今食物缺乏时,谷价昂贵,无疑会使一般贫民受苦。但在普通丰年,谷物以普通价格或平均价格出售时,他种原生产物价格的自然上升,不会使贫民感到大痛苦。食盐、肥皂、皮革、麦芽、麦酒等制造品价格因课税而发生的人为的上涨,也许会引起他们更大的痛苦。

    改良的进展对于制造品真实价格的影响

    但是,改良会自然而然地产生逐渐降低一切制造品真实价格的结果。随着改良,一切制造业的费用,大概都会逐渐减低,没有例外。机械的改善,技巧的进步,作业上更妥当的分工,无一非改良所致,亦无一不使任何作业所需的劳动量大减。诚然,社会状态,日益繁荣,劳动的真实价格,必大大增高,但必要劳动量的大减少,一般足以补偿劳动价格的增高而有余。

    固然,有些制造品,从改良上所得的一切利益,还不足以抵偿其原料真实价格的增高。在许多木器的制作,能以最好机器、最大技巧及最完善分工得到的一切利益,恐怕还抵不过木材真实价格由于土地改良而发生的上涨。

    但是,在原料的真实价格没有增高或增高有限的场合,制造品的真实价格,一定会大大低落。

    近两世纪,物价跌落最显著的要算那些以贱金属为原料的制造品了。前世纪中叶需二十余镑才能购得的手表,现在恐怕有二十先令就可购得。刀匠铁匠所制成的物品,各种钢铁玩具,以及以伯明翰出品设菲尔德出品著称的一切货物,其价格跌落的程度,虽然没有象表价那么大,但也足使欧洲其他各地工人惊倒。他们在许多场合承认,即使以两倍甚至三倍的价格,还不能制出同样优良的产品。也许以贱金属为材料的这种种制造业,比一切其他制造业都更适宜于进行分工,更可进行机械改良。其制造品价格的特别低廉,当无足怪。

    在近两世纪中,毛织业制造品,没有何等显著的跌价。反之,最上等毛织物价格,在这二十五年乃至三十年间,和其品质比较,却上涨了一些。据说,这是因为西班牙羊毛贵了好多。又有人说,完全由英格兰羊毛制成的约克州毛织物的价格,就其品质说,在现世纪中,已跌落了好些。但是品质的好坏,大有争辩的余地。所以这种说法,我都认为未必确实。毛织业上的分工状况,今日和百年前大致相同。其使用的机械,亦无大变动。但这两方面可能都有小小改良,使毛织物价格跌落若干。

    但是,我们如把此种制造品的现在价格和更远的十五世纪末叶价格比较。则其跌价就显得明确得多。那时分工程度,远不及今日精细,使用的机器,亦远较今日不完备。

    1487年即亨利七世第四年曾颁布以下法令:“最上等赤呢或最上等花呢一码,零售不得超过十六先令,违者每码课罚金四十先令”。依此推断,含银量约与今币二十四先令相等的十六先令,当时看做是上等呢一码的合理价格。当时颁布此法令,意在取缔奢侈,可知普通售价必在十六先令以上。每码一几尼在今日可看做此等织物的最高价格。这样说来,即使假定品质相等,最上等呢的货币价格,自十五世纪末叶以来,亦显有跌落,何况今日最上等呢的质量,可能比当时好得多。至于它的真实价格,则跌落更大。六先令八便士,为当时及此后许久小麦每夸特的平均价格,所以十六先令就是小麦二夸特三蒲式耳多的价格。现在小麦一夸特如评价为二十八先令,则当时最上等呢一码的真实价格,至少必等于现在英币三镑六先令六便士。当时购买这种呢一码的人,必须支付今日三磅六先令六便士所能支配的劳动量与食品量。粗呢的真实价格,虽亦显有跌落,但其跌落程度,没有上等呢那么大。

    1463年即爱德华四世第三年颁布的法令,限定农业雇工、普通工人、市外或郊外居住的一切工匠所雇用的雇工,都不得穿用每码二先令以上的呢。当时二先令,约含有今币四先令同量的银。但是,现在每码值四先令的约克呢,恐怕比当时最苦雇工穿用的呢好得多。所以,这些人所穿衣物的货币价格,就其品质说,现在亦比当时低廉。至其真实价格,那是更比当时低廉了。小麦每蒲式耳十便士,当时看做适中合理的价格。所以,二先令,就是当时小麦约二蒲式耳二配克的合理价格。按每蒲式耳合三先令六便士计,现在二蒲式耳二配克小麦,更值八先令九便士。当时贫困雇工,每购这种呢一码,所须舍弃的购买力,相当于今日八先令九便士所能购得的食品量。但是,这法令也旨在取缔贫民的奢侈与浪费。可知当时贫民通常所穿的衣着,比现在昂贵得多。

    这法令,又禁这阶级人民,不得穿用每双价格超过十四便士(约等于今币二十便士)的长袜。当时十四便士,约为小麦一蒲式耳二配克的价格,以每蒲式耳三先令六便士计,现在一蒲式耳二配克小麦要卖五先令三便士。在我们今日看来,长袜一双值五先令三便士,对最穷最贱的雇工是贵到极点的价格,然而,当时下级雇工,必须对长袜支付等于这数目的价格。

    在爱德华四世时代,欧洲各地大概没有一地方知道织袜技术。当时所穿长袜,都是由普通布匹制成。而这也许是其昂贵原因之一。英格兰最先穿袜的,据说是女王伊丽莎白,她的袜,是由西班牙大使奉赠的。

    往时精粗毛织业所用机械,都远不及今日完备。这些机械近数百年来,曾经过三次大改良,此外还有多次小改良,其次数和重要性,现难于确定。三次主要改良如下:第一,以纺条纺锤代替纺轮,其结果,同量劳动,能成就二倍以上的工作。第二,使用若干精妙机械,大大便利和节省绒线毛线的卷绕或经纬线在上机前的安排,这种工作在此等机械未发明前,极其累赘困难。第三,果用漂布机浆洗,代替以往布脱机后入水践踏使布密致的方法。在十六世纪初期,英格兰各地尚不如水车风车。即阿尔俾斯山以北的欧洲各国,亦是如此。唯有意大利一国,比这早一些时候采用此等机械。

    此等情况,也许可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往时精粗毛织品,何以较现在昂贵。往时,此等货物上市,更费去更多劳动,所以上市后,必须交换更大量劳动的价格。

    英格兰往时制造粗毛织品的方法,与今日工业幼稚国所用的相同,它大概是一种家庭制造业,其工作的各部分,差不多每一个家庭的毎一个成员,都偶尔担当过。但他们通常只在没有其他工作可做时才做这工作,这工作并不是他们大部分生活资料所仰给的来源。劳动者当作副业制成的物品,其价格总比其生活费完全或大部分取资的制品的价格低得多,那是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的。至于精毛织品,那时候英格兰尚无制造,而是仰给于商务繁盛的弗兰德。那时候,该地制造这种毛织品的人,大概也象现在一样,从这工作取给其全部或大部分生活费。此外,当时弗兰德制品,是一种外货。对国王须缴纳若干赋税,至少,亦得缴纳往时通行的吨税和磅税。这些税大概不很高,当时欧洲国家的政策,不在于设高关税以限制外国制品输入,却宁愿奖励商人,使能廉价输入豪绅显贵所希求的本国不能自制的便利品和奢侈品。

    此等情况,也许可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粗制品的真实价格,与精制品真实价格相比,何以昔时远低于今日。

      本章的结论

    我在此将以下述议论,结束这冗长的一章。即一切社会状况的改良,都有一种倾向,直接或间接使土地的真实地租上升,使地主的真实财富增大,使地主对他人的劳动或劳动生产物有更大的购买力。

    改良及耕作的扩大,可直接抬高土地的真实地租。地主所得那一份生产物,必然随全部生产物的增加而增加。

    土地原生产物中,有一部分的真实价格的腾员,最初是土地改良和耕作扩大的结果,接着,又是促进土地改良和耕作扩大的原因。例如,牲畜价格的腾贵,会直接而且以更大比例,提高土地地租。地上所得部分的真实价值,换言之,他支配他人劳动的能力,会随土地生产物真实价值的提高而增大,而他在全部生产物中所分的比例亦会随之增大。这种生产物,在其真实价值增高以后,并不需要使用比以前多的劳动量来取得它。因此,在土地全部生产物中,只须以一较小部分来补偿雇用劳动的资本及支付普通的利润。由是就有较大部分归地主所有。

    劳动生产力的增进,如果能直接使制造品真实价格低落,亦必能间接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地主通常把他消费不了的原生产物或剩余原生产物的价格,去交换制造品。凡减低制造品真实价格的事物,无不提高原生产物的真实价格。因为,同量的原生产物,这时候可换得更多的制造品。于是,地主便能购买更多的他所需要的便利品、装饰品和奢侈品。

    社会真实财富的增加,社会所属用的有用劳动量的增加,都有间按提高土地真实地租的倾向。这种劳动量,自然有一定部分流向土地方面。土地上将有更多的人和牲畜从事耕作。土地生产物将随所投资本的增加而增加,而地税又随生产物的增加而增加。

    至于和上述相反的情况,例如对耕作及改良的忽视,某种土地原生产物真实价格的低落,由于制造技术退步和产业凋敝而发生的制造品真实价格的腾贵,以及社会真实财富的衰落等等,都倾向于减低土地的真实地租,减少地主的真实财富,使地主对于他人的劳动或劳动生产物,只有较小的购买力。

    上面已经说过,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或者说,年产物的全部价格,自然分解为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三部分。这三部分,构成三个阶级人民的收入,即以地租为生、以工资为生和以利润为生这三种人的收入。此三阶级,构成文明社会的三大主要和基本阶级。一切其他阶级的收入,归根结底,都来自这三大阶级的收入。

    由此可见,这三大阶级中,第一阶级即地主阶级的利益,是和社会一般利益密切相关,不可分离的。凡是促进社会一般利益的,亦必促进地主利益,凡是妨害社会一般利益的,亦必妨害地主利益。地主在关于商业及政治问题的公众集议上,为本阶级的利益打算,决不会贻误国家,至少,在他们对本阶级利益具有相当知识的场合是如此。但实际上,他们往往缺乏这种知识。他们在上述三阶级中,算是一个特殊阶级。他们不用劳力,不用劳心,更用不着任何计划与打算,就自然可以取得收入。这一阶级所处的安乐稳定地位,使他们自然流于懒惰。懒惰不但使他们无知,并使他们不能用脑筋来预测和了解一切国家规章的后果。

    第二阶级即靠工资过活的阶级的利益,也同样与社会利益密切相关。如前所述,劳动工资最高的时候,就是对劳动的需求不断增加、所雇劳动量逐年显著增加的时候。当社会的真实财富处于不增不减的状态时,劳动者的工资马上就会低落,只够他们赡养家庭,维持种类。当社会衰退时,其工资甚至会降低到这一限度以下。劳动者在繁荣社会中不能享得地主阶级那样大的利益,在衰退的社会中却要蒙受任何阶级所经验不到的痛苦。但是,劳动者的利益,虽与社会一般利益密切相关,但他们没有了解一般社会利益的能力,更没有能力理解本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他们的状况,不能让他们有接受各方必要消息的时间,即使有此时间,他们的教育和习惯,也不能使他们对任何消息作出适当的判断。因此,在公众集议时,只在特殊场合,即在雇主为着白己的特殊目的,而不是为着劳动者的利益,出来鼓动并支持劳动者发言的场合,劳劫者才发表意见。此外,劳动者能发言的,很不多见,其议论受到尊敬的,更为少闻。

    劳动者的雇主即靠利润为生的人,构成第三个阶级。推动社会大部分有用劳动活动的,正是为追求利润而使用的资本。资本使用者的规划和设计,支配指导着劳动者的一切最重要动作。但他们这一切规划和设计,都是以利润为目标。利润率不象地祖和工资那样,随社会繁荣而上升,随社会衰退而下降。反之,它在富国自然低,在贫国自然高,而在迅速趋于没落的国家最高。因此,这一阶级的利益与一般社会利益的关系,就和其他两阶级不同。在这一阶级中,商人和制造业者通常是使用资本最大的两阶层。因为他们最富裕,所以最为社会所尊敬。他们终日从事规划与设计,自比大部分乡绅具有更敏锐的理解力。可是,因为他们通常为自己特殊事业的利益打算,而不为社会一股利益打算,所以,他们的判断,即使在最为公平(不总是如此)的场合,也是取决于关于前者的考虑,而很少取决于关于后者的考虑。他们比乡绅高明,与其说是由于他们更理解公众利益,倒不如说是由于他们更理解自身的特殊利益。由于这种比较优越的理解,他们往往利用乡绅的宽宏施行欺骗手段,使他老老实实地相信,他自身的利益不是公众利益,唯有他们的利益才是公众利益,并使他仅仅凭了这单纯而诚笃的信念,舍弃自己的利益和公众的利益,去迁就他们。其实,不论在哪一种商业或制造业上,商人的利益在若干方面往往和公众利益不同,有时甚或相反。扩张市场,缩小竞争,无疑是一般商人的利益。可是前者虽然往往对于公众有利,后者却总是和公众利益相反。缩小竞争,只会使商人的利润提高到自然的程度以上,而其余市民却为了他们的利益而承受不合理的负担。因此,这一阶级所建议的任何新商业法规,都应当十分小心地加以考察。非小心翼翼地、抱着怀疑态度作了长期的仔细检查以后,决不应随便采用。因为他们这般人的利益,从来不是和公众利益完全一致。一般地说,他们的利益,在于欺骗公众,甚至在于压迫公众。事实上,公众亦常为他们所欺骗所压迫。

    第二篇  论资财的性质及其蓄积和用途

    序论

    在无分工,少交换,自己所需要的一切物品都由自己供给的原始社会状态下,要经营社会事业,无须预储资财。人人都力图依靠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身随时发生的需要。饿了便到森林去打猎;衣服坏了,便剥兽类的皮革来穿;房屋破了,便就近伐取树枝草皮,尽其所能,加以修葺。

    在彻底实行分工之后,一人自己劳动的产物,便仅能满足自身随时发生的需要的极小部分。其他大部分需要,必得仰赖他人劳动的产物来供给。这种产物必由购买而得。购买的手段即是他自己的产物,或者说,他自己产物的价格。但在购买以前,不仅自己劳动的产物要已经作成,还要已经卖掉,所以至少在这两件事情能够办到以前,必须先在某个地方储有各色各样的货物,足以维持他的生活,并提供材料和工具供他使用。例如织匠在织物尚未作成、尚未卖掉以前,要不是在自己手中或他人手中有所蓄积,足以维持他的生活,并给他提供材料和工具,他就织不出任何东西。很明显,这种储蓄非在他开始从事这项职业很久以前完成不可。

    按照事物的本性,资财的蓄积,必须在分工以前。预蓄的资财愈丰裕,分工就能按比例地愈细密,而分工越细密,同一数量工人所能加工的材料,就能按更大的比例增加。每个工人所担任的操作,既渐趋简单,便有各种新机械发明使操作更为简便迅速。所以,当分工进步了的时候,雇用工人数目不变,所必须预先储有的食物供应,要和在分工没有这样进步时相同;而必须预先储蓄的材料和工具,却要比在分工没有这样进步时所需要的来得多。况且,一种行业分工越是细密,它的工人人数往往越是增加;更确切地说,使他们分工能够越来越细密的,就是他们人数的增加。

    要这样大大改进劳动生产力,预蓄资财是绝对必要的。而这种蓄积,亦自然会导致这种改进。投资雇用劳动的人,自然希望投资方法能够尽量产出最大量的产品。所以,对工人职务的分配,必努力期其适当;在能够发明或购买的限度内,他所备置的机械,必努力期其精良。但在这两方面,他的能力怎样,往往要看他能有多少资财,看他能雇多少工人。所以,在每一国家里,不仅产业的数量随着举办产业的资财的增加而增加,而且,由于资财增加的结果,同量产业所能生产的产品亦会大增。

    我在本篇所要说明的是:资财的性质怎样,资财蓄积对各种资本的影响怎样;资本用途不同,其影响又是怎样?本篇共分五章。我们知道,一个人或一个大社会的资财,自然会分成几个部门,所以在第一章,我要说明什么是这些部门。我们把货币看做社会总资财的一个特殊部门,所只在第二章,我要讨论货币的性质和作用。积为资本的资财,或由所有者自己使用,或贷与他人使用,所以在第三章和第四章,我要就这两种情形加以讨论。第五章所要讨论的,是资本的不同用途,对国民产业量及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量,会直接发生什么不同的影响。

     第一章  论资财的划分

    一人所有的资财,若仅足维持他数日或数周的生活,他很少会想从这笔资财取得收入。他将慎之又慎地消费它,并且希望在用完它之前,能依靠自身的劳动,取得一些东西来作补充。在这场合,他的收入完全来自他的劳动。各国贫穷劳动者大部分就是过这种生活。

    他所有的资财,如足够维持他数月或数年的生活,他自然希望这笔资财中有一大部分可以提供收入;他将仅保留一适当部分,作为未曾取得收入以前的消费,以维持他的生活。他的全部资财于是分成两部分。他希望从以取得收入的部分,称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供目前消费,其中包含三项东西:(一)原为这一目的而保留的那部分资财;(二)逐渐得来的收入,不论来源如何;(三)用以上两项于以前买进来但至今尚未用完的物品,如被服、家具等等。为目前的消费而保留的资财,或包含三项之一,或三项之二,或三项全有。

    对投资者提供收入或利润的资本,有两种使用方法。

    一,资本可用来生产、制造或购买物品,然后卖出去以取得利润。这样使用的资本,在留在所有者手中或保持原状时,对于投资者不能提供任何收入或利润。商人的货物,在未卖出换得货币以前,不能提供收入或利润;货币在未重新付出换得货物以前,也是一样。商人的资本不断以一个形态用出,以另一个形态收进;而且也只有依靠这种流通,依靠这种继续的交换,才有利润可图。因此,这样的资本可称为流动资本。

    二,资本又可用来改良土地,购买有用的机器和工具,或用来置备无须易主或无须进一步流通即可提供利润的东西。这样的资本可称为固定资本。

    不同职业所必需的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之间的比例,极不相同。

    譬如,商人的资本便全然是流动资本。他简直无需使用机器或工具,除非把商店或堆栈看做机器或工具。

    手工业者和制造者的资本,一部分就须固定在工具上。不过,这部分的大小,各业不同,有的行业很小,有的行业很大。裁缝业者除了一包针外,不需别种工具。制鞋业者的工具比较值钱些,但多得有限。织布业者与制鞋业者比较,工具就贵得多了。但是,这一类手工业者的资本,大部分是流动的,起初或作为工人工资而流出,或作为原材料价格而流出,然后再从产品价格流入,其中含有利润。

    在别种事业,就需要大得多的固定资本了。譬如,一个大铁工厂,要设置熔铁炉、锻冶场、截铁场,非有极大经费不可。至若开采煤矿所需的吸水机以及其他各种机械,所费还要多。

    就农业家说,用于购买农具的资本是固定的;用于维持工人与支付工资的资本是流动的。前者他保管在手中从而获取利润,后者他支付出去从而获取利润。耕畜的价格或价值,和农具一样,可称为固定资本;饲养牲畜的费用,和维持工人的费用一样,可称为流动资本。农业家获取利润的方法,一为保有耕畜,一为支付饲养牲畜的费用。但只售卖为目的,非以代耕为目的的牲畜,其购买费和饲养费,却都应归入流动资本之内。在这里,农业家靠出卖牲畜以取得利润。在生产牲畜的国家,非以代耕或贩卖为目的,而是以剪毛、挤乳、繁种以求利润为目的而买入的羊或牛,应当称为固定资本;在这里生利的方法在于保有它们。它们的维持费是流动资本;在这里,生利的方法在于付出维持费。赚回维持费的时候,维持费的利润及牲畜全部价格的利润,都会在羊毛价格、产乳价格、繁种价格上,提供出来。种子的全部价值,亦可称为固定资本。种子虽往返于土地与谷仓之间,但未更换主人,所以没有真正地流动过。农业家获取利润,不是靠出售种子,而是靠种子孳生产品。

    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的总资财,即是其至体居民的资财,所以,亦自然分作这三个部分,各有各的特殊作用。

    第一部分是留供目前消费的,其特性是不提供收入或利润。已由消费者购买,但尚未完全消费掉的食品、衣服、家具等物,属于这一类。仅供居住的国内房屋,也是这个部分中的一个部分。投在房屋上的资财,如该屋是由其所有者自住,那末,从那时刻起,即失去资本的作用,就是说,它对屋主不提供任何收入。这样的住屋,虽然象衣服、家具一样对他很有用,但也象衣服、家具一样,不能给他提供收入。它只是费用的一部分,不是收入的一部分。租屋与人,可以取租,但房屋本身不能生产任何东西,租户仍须从劳动、资本或土地上所得的收入来付租金。所以,对于屋主私人,它虽提供收入,因而有资本作用,但对社会公众,则不提供收入,不能有资本作用。它丝毫不能增加全体人民的收入。同样,衣服和家具,有时亦可提供收入,从而对特殊个人有资本作用。化装舞会盛行的地方,就有人以出租化装衣服为业,租期一夜。家具商人常常论月或论年出租家具;葬仪店往往论日论星期出租葬仪品。还有许多人出租备有家具的房屋,不仅收取房租,还收取家具租。总之,这种租借事件随地都有。但由出租此种物品而得来的收入,归根结底总是出自别种收入来源。此外,尚有一事须加以注意,即无论就个人说或就社会说,在留供目前消费的各种资财中,消费最慢的是投在房屋上的那一部分。衣服可穿用数年,家具可使用五十年或一百年,但建筑坚固、保护周全的房屋,却可使用好几百年。不过房屋虽要好久时间才会消耗掉,但它仍是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和衣服、家具一样。

    第二部分就是固定资本。其特性是不必经过流通,不必更换主人,即可提供收入或利润。其中主要包含四项:

    第一,一切便利劳动和节省劳动的有用机器与工具。第二,一切有利润可取的建筑物,如商店、堆栈、工场、农屋、厩舍、谷仓等。这类建筑物,不仅对出租房屋的屋主提供收入,而且对纳祖的人也是获取收入的手段。这种建筑物和住屋大不相同。这是营业上的用具,也应该视为营业上用具。第二,用开垦、排水、围墙、施肥等有利可图的方法投下的使土地变得更适于耕作的土地改良费。改良的农场好象有用的机器,可以便利劳动,节省劳动;它使投资者投下的等量流动资本能提供大得多的收入。这两者是一样有利的,但机器较易磨损,而改良的土地却比较耐久。农业家除了按照最有利的方法,投下耕作所必须投下的资本以外,对于土地简直用不着什么修缮。第四,社会上一切人民学到的有用才能。学习一种才能,须受教育,须进学校,须做学徒,所费不少。这样费去的资本,好象已经实现并且固定在学习者的身上。这些才能,对于他个人自然是财产的一部分,对于他所属的社会,也是财产的一部分。工人增进的熟练程度,可和便利劳动、节省劳动的机器和工其同样看作是社会上的固定资本。学习的时候,固然要花一笔费用,但这种费用,可以得到偿还,兼取利润。

    第三部分是流动资本。其特性是要靠流通、耍靠更换主人而提供收入。它也包含四项:

    第一,货币。赖有货币,其他三项才能周转而分配给真正的消费者。第二,屠户、牧畜家、农业家、谷商、酿酒商等人所有的食品,他们出售这种食品,可以获得利润。第三,还在耕作者、制造者、布商、木材商、木匠、瓦匠等人手中的衣服、家具、房屋三者的材料。这些材料是否是纯粹的原料或半加工的材料,可以不问;只要未曾制成衣服、家具或房屋,即属于这项。第四,已经制成,但仍在制造者或商人手中,未曾卖给或分配给真正消费者的物品,例如锻冶店、木器店、金店、宝石店、瓷器店以及其他各种店铺柜台上陈列着的制成品。这样,流动资本包含各种商家手里的食品、材料、制成品及货币。食料、材料、制成品的流转和分配,都须有货币。不然就不能到达最后使用或消费它们的人手中。

    这四项中,有三项——食品、材料、制成品——通常在一年内,或在较一年为长或短的期间内,会由流动资本变成固定资本,或变成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

    固定资本都是由流动资本变成的,而且要不断地由流动资本来补充。营业上一切有用的机器工具,都出自流动资本。流动资本提供建造机器的材料,提供维持建造机器的工人的费用。机器制成以后,又常须有流动资本来修理。没有流动资本,固定资本不能提供任何收入。工作所用的材料,工人生存所赖的食料,都出自流动资本。没有流动资本,即使最有用的机器工具,亦不能生产一点东西。土地无论怎样改良,没有流动资本,亦不能提供收入。维持耕作和收获的工人,也非有流动资本不可。

    固定资衣和流动资本,具有同一目的,也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使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不致匮乏,而且能增加。人民的衣食住,都仰给于这种资财。人民的贫富,亦取决于这两种资本所能提供的这项资财是丰饶还是贫乏。

    为了补充社会上固定资本和供目前消费的资财,需要不断从流动资本中抽出大部分,所从流动资本亦须有不断的补充。没有这仲仆充,流动资本不久就会干竭。这种增什有三个主要来源,即土地产物、矿山产物、渔业产物。达三个资源不断供给食料和材料。其中有一部分通过加工制为完成品。正是由于这种供给,从流动资年抽出的食料、材料、完成品,才有了新的补充。此外,还必须从矿山采取所需要的维持和补充用来作为货币的金属。在普通情况下,货币虽无须从流动资本抽出来作为固定资本或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但象其他东西一样,货币难免磨损,难免输往外国,所以仍须不断加以补充,不过数量小得多罢了。

    土地、矿山和渔业都需要有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来经营;其产物,不仅要偿还这样投下的资本,益以利润,还要偿还社会上一切其他资本,益以利润。制造者每年消费的食品和材料,山农民年年为之补充;农民每年消费的工业品,由制造者年年为之补充。这两个阶级同,虽很少以制造品和农产品互相直接交换,但他们之间年年进行交换的实际情况,却就是如此。我们知道,农民所有的是谷物、牲畜、亚麻、羊毛;他所要的是衣服、家具、工具。买谷物、牲畜、亚麻、羊毛的人,不见得就是卖衣服、家具、工具的人。所以农民先用原生产物换取货币;有了货币,他就可随地购买他所需要的制造品。经营渔业和矿业的资本,亦至少有一部分由土地来补充。从水里捕鱼,从地里掘矿,都少不了地面上的产物。

    在它们自然生产力大小相等的场合,土地、矿山和渔场的产额,都和投资数量的大小与资金用法的好坏成比例。在资本数量相等,投资方法又同样适当的场合,它们的产量就和它们的自然生产力的大小成比例。

    在一切生活比较安定的国家里,有常识的人,无不愿用可供他使用的资财来求目前享乐,或求未来利润。如是用来求目前享乐,那它就是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如是用来求未来利润,那未求利润的方法,不是把资财保留在手里,就是把资财花用出去。在前一场合,它是固定资本;在后一场合,它是流动资本。在生命财产相当安全的场合,一个人如果不把他所能支配的一切资财(不管是自有的或借入的)用于这些用途之一,说他不是疯狂,我是不能相信的。

    如果不幸,国家专制,君主暴虐,人民财产随时有受侵害的危险,那末,人民往往把资财的大部分藏匿起来。这样,当他们所时肘刻刻提防的灾难一只临头的时候,他们就可随时把它带往安全地方。据说,在土耳其,在印度,并且我相信在亚洲其他各国,都常有这种事情。在封建暴虐时代,我国似乎也有过这种情形。发掘的宝物,当时被视为欧洲各大国君主的一项大收入。凡埋藏地下、无从证明属于谁的物品,概视为国王所有,非得国王特令恩准,那就既不属于发现者,亦不属于地主。此种宝藏,在当时极受重现。当时的金银矿产亦复如此。倘非明令特许,金银矿产并不包含在普通土地所有权之内。随意开采是不行的。但铅、铜、锡、煤各种矿山,因比较不重要,所以听任人民开采。

    第二章 论作为社会总资财的一部门或作为维持国民资本的费用的货币

    在第一篇,我曾指出:因为商品的生产和上市,曾经使用劳动、资本与土地,所以大部分商品的价格都分解为三个部分,其一为劳动工资,其二为资本利润,其三为土地地租。诚然,事实上有些商品的价格,仅由两部分构成,即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甚至还有极少数商品的价格,单单由一部分构成,即劳动工资。但无论如何,商品价格终归成为上述那三个部分中的一个或全部。不归于地祖也不归于工资的部分,必归于利润。

    就各特殊商品分别论述,情形已如上述,就构成全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全部商品而总括论述,情形亦必如此。我在第一篇说过:一国年产物的总价格或总交焕价值,亦必分解为这三个部分而分配于国内各居民。不是作为劳动工资,不是作为资本利润,就是作为土地地租。

    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全部价值,虽如此分归各居民,而成为各居民的收入,但是,好象个人私有土地的地租可以分为总地租和纯地租一样,国内全部居民的收入,亦可分为总收入和纯收入。

    个人私有土地的总地租,包合农业家付出的一切;在总地租中,减去管理上、修缮上各种必要费用,其余留给地主支配的部分,称为纯地租。换言之,所谓纯地祖,就是在不伤害其财产的条件下可留供地主目前消费的资财,或者说,可用来购置衣食,修饰住宅,供他私人享乐的资财。地主的实际财富,不视其总地租的多寡,而视其纯地租的多寡以为定。

    一个大国全体居民的总收入,包含他们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在总收入中减去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其余留供居民自由使用的便是纯收入。换言之,所谓纯收入,乃是以不侵蚀资本为条件,留供居民享用的资财。这种资财,或留供目前的消费,或用来购置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娱乐品等等。国民真实则富的大小,不取决于其总收入的大小,而取决于其纯收入的大小。

    很明显,补充固定资本的费用,决不能算在社会纯收入之内。有用的机器,必待修补而后能用;营业上的工具,必待修补而后能工作;有利可图的房屋,必待修缮而后有利可图。这种修茸所必要的材料,只及把这种种材料制为成品所需要的劳动产品,也都不能算作社会上的纯收入。固然,这种劳动的价格,也许会成为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因为从事此种劳动的工人,可能要把工资的全部价值作为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但就别种劳动说,那就不仅劳动的价格归入这种资财,而且劳动的产品,也归入这种资财;劳动的价格归入工人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劳动的产品则成为别人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别人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都由工人的劳动而增加。

    固定资本的目标,在于增加劳动生产力,换言之,在于使同一数目的工人能够完成多得多的工作。设备完全,有必要的建筑物、围墙、水沟、道路等等的农场,和没有这些设备的农场比较,即使广狭相等,肥瘠相等,劳动人数相等,役畜数目相等,所获产物也必多得多。有最精良机器设备的厂坊,和工具不这么完备的厂坊比较,虽所雇工人的人数相等,出产量亦一定会大得多。适当地花在固定资本上面的任何费用,一定都能很快地带回很大的利润,而且年产物价值由此而来的增加,会比这类改良物所必要的维持费大得多。不过这种维持费,要动用这种年产物的一部分。原来可直接用只增加食品、衣料、住所以及各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材料和人工,就有一部分改作他用。这新的用途当然是很有利的,但与原来的用途不同。因此我们说,机械学的改良,使同一数目的工人,得以较低廉较简单的机器,进行同量的工作,这委实是社会的福利。从前比较昂贵复杂的机器,其修补常须费去一定数量的材料和人工。现在机器改良了,这一定数量的材料和人工,可以节省下来,再凭借某种机器的力量,用来增加产品的数量。譬如,大制造厂主原来每年须以一千镑作为机器修理费,现在,倘使能够把修理费成为二百镑,其余五百镑出可用以增购材料,增加工人。这样,帆器产品的数量,自然会增加起来。产品增加了,由此种产品而产生的社会福利,亦跟着增加。

    在一个大国,固定资本的维持费,可与私有土地的修理费相比。保持土地产物,从而保持地主的总地租和纯地租的数额,都常须有修理费。但当措施得宜,修理费减少,而产物并不减少时,则总地租至少依旧不减,而纯地租则一定会增加起来。

    但是,固定资本的维待费,虽然不能列在社会纯收入之内,但流动资本的维持费,却不能与此并论。流动资本包含四部分,即货币、食料、材料、制成品。我们说过,后三部分,经常由流动资本中抽出,变作社会上的固定资本或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凡不变为固定资本的消费品,就变作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而成为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所以,维持这三部分流动资本,并没从社会纯收入抽出任何部分的年产物,只维持固定资本,才需要从社会纯收入中抽出一部分年产物。

    就这点看,社会流动资本便与个人流动资本不同。个人的流动资本,决不能算作个人的纯收入;个人的纯收入全由他的利润构成。但社会流动资本,虽由社会内各个人的流动资本合成,但不能因此便说社会流动资本绝对不是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商店内存的货物,虽然不是商人自己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但可以是别人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由别种财源取得收入的他人,可经常以该收入补还商人的货物的价值,以及偿付商人的利润。商人的资本不会减损,享用者的资本办不会减损。

    因此,社会流动资本中只有一部分,其维持会减少社会纯收入。这一部分就是货币。

    货币虽为流动资本的一部分,但就它对社会收入的影响说,它和固定资本是很相象的。

    第一,营业上使用的机器和工具的建造与维持,是需要一项费用的。这项费用,虽然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是从社会纯收入中扣除下来的。货币亦然。货币的收集与弥补,亦需要一项费用,这种费用虽然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也是从社会纯收入中扣除下来的。货币是商业上的大工具,有了它,社会上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娱乐品,才得以适当的比例,经常地分配给社会上各个人。但它是非常昂贵的工具。这昂贵工具的维持,必须费去社会上一定数量极有价值的材料即金银和一定数量极其精巧的劳动,使其不能用来增加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即不能用来增加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

    第二,无论就个人说或就社会说,构成固定资本的营业上使用的机器和工具,都不是总收入或纯收入的一部分。货币亦然。社会的全部收入,虽赖货币能经常分配给社会各成员,但货币不是社会收入的一部分。货币只是货物借以流通的轮毂,而和它所流通的货物大不相同。构成社会收入的只是货物,而不是流通货物的轮毂。计算社会总收入或纯收入时,必须从每年流通的全部货币与全部货物中,减去货币的全部价值,一个铜板也不能算在里面。

    这个议论会使人觉得有些诡辩或有疑问,只因所用文字暧昩不明;如果解释适当,理解无误,那几乎是自明的。

    我们说一定数额货币时,有时指的仅是货币内含的金块,有时又暗暗地指这数额货币所能换得的货物,即指因占有这数额货币而取得的购买力。譬如,我们说英国的通货计一千八百万镑时,我们的意思不过说,据某作家计算或设想,英国现今流通志这么多金块。但若说某甲年收入五十镑或一百镑时,我们通常所指的,不仅是他每年可收入的金块量,而已是他每年可以购买或可以消费的货物的价值。我们通常用这句话来表示他是怎样生活,或者说,他应该怎洋生活,换言之,他所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就数量说,就质量说,该是怎样?

    我们说一定数额货币,意思不仅指这数额货币内含的金块,内中还暗指这一数额货币所能换得的货物,所只,在这场合,这数额货币所表示的财富或收入,决不能同时等于这两种价值,却只能等于二者之一。仅与其说等于前者,无宁说等于后者;与其说等于货币,无宁说等于货币所值。设某甲每星期领养老金一几尼,一星期内,他可用这一几尼购买一定数量的生活品。便利品、娱乐品。他每星期的真实收入,换言之,他的真实财富,即和这数量的大小成比例。他每星期的收入,决不能同时与一几尼相等,又与这一几尼所能购买的货物相等。它只等于二者之一。事实上,与其说等于前者,无宁说等于后者;与其说等于这一几尼,无宁说等于这一几尼所值。

    如果这人的养老金,不以金付给,却每星期付以一几尼的票据一纸,很明显,他的收入,与其说是这一片纸,无宁说是这一片纸所能换得的物品。一个几尼,亦可以看作一张票据。有了这张票据,可以向邻近各个商人,支取一定数量必需品和便利品。构成取得这些物品的人的收入的,与其说是余块,无宁说是他因占有这个几尼而能够换得的货物。如果这一个几尼竟然不能换得什么物品,那它的价值,就象对破产者所开的票据,同样没有价值。

    一国全体居民每星期或每年的收入,虽然都可以是,而且实际也是,由货币支付,但无论如何,他们真实财富的大小,他们全体每星期或每年的真实收入的大小,总是和他们全体用货币所能购买的消费品最的大小成比例。这样,他们全体收入的全部,显然不能又等于这货币,又等于这消费品,而只等于这两价值之一,与其说等于前一价值,无宁说等于后一价值。

    我们常用一个人每年领受的金额,来表示这个人的收入。但所以如此,只因为这个金额,可以支配地的购买力,换言之,可以支配他每年所能取得的消费品的价值。我们仍然认为,构成他的收入的,是这种购买力或消费力,而不是含有这种力量的金块。

    如果就个人说,情形已经十分明白,那末,就社会说,情形还更明白。一个人每年领受的金额,往往恰好等于他的收入;亦即国此故,他所领受的金额,最能简切明白表示他收入的价值。但流通在社会间的金额,决不能等于社会全体人员的收入。同一几尼,今日付甲,作为甲的养老金,明日可付乙,作为乙的养老金,后日又可付丙,作为丙的养老金。所以在任何国家,年年流通着的金额,和年年付出的养老金比较,价值都要小得多。但购买力,换言之,由陆续付出的全都养老金陆续买进的全部货物,和这全部养老金比较,却总具有同样的价值;同样,全体领取养老金的人的收入,也必定与这全部养老金具有同样的价值。构成社会收入的,决不是金块;社会上所有的金块,其数量比它的价值要小得多。构成社会收入的,实是购买力,是那些辗转在各个人手中流通的金块陆续购得的货物。

    货币是流通的大轮毂,是商业上的大工具。象一切其他职业上的工具一样,那是资本的一部分,并已是极有价值的一部分,但不是社会收入的一部分。把收入分配给应得收入的人,固然是靠了铸币内含金块的流通,但那金块,决不是社会收入的一部分。

    最后,构成固定资本的机器和工具,还有一点类似货币那一部分流动资本。建造和维持机器的费用的节省,若不减损劳动生产力,就是社会纯收入的增进。同样,收集和维持货币这一部分流动资本的费用的节省,亦是社会纯收入的增进。

    固定资本维持费的节省,为什么就是社会纯收入的增进,这问题,是够明白的,而且我们曾作出局部的解释。企业家的全部资本,必然会分作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在资本总额不变的场合,二者互相消长,乃势所必然。这部分越小,那部分就越大。提供材料,支给工资,推动产业的,是流动资本。所以,固定资本维持费的节省,若不减损劳动生产力,就一定会增加推动产业的基金,从而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

    以纸代金银币,可以说是从低廉得多的一种商业工具,代替另一种极其昂贵的商业工具,但其便利,却有时几乎相等。有了纸币,流通界无异使用了一个新轮,它的建立费和维持费,比较旧轮,都轻微得多。但它怎样作流通的轮毂,怎样可增加社会的总收入或纯收入呢,个中理由,人们还不甚明了,所以,需要进一步的说明。

    纸币有好几种,各不相同;银行的流通券,是最普通的,最合用的。一国人民若相信某银行家资产雄厚,行为诚实,处事谨慎,换言之,相信他有随时兑换现金的能力和意思,那银行家发行的钞票,便可在社会上通用,无异于金币银币。

    假设某银行家,以十万镑期票,借给他的顾客,这种期票,既然和货币有同等作用,所以,债务人自当偿付利息,象借入货币一样。这利息,便是银行家得利的来源。发出去的期票,固然有一部分会不断回来兑现,但总有一部分不断在社会上流通。所以,他发出去的期票,虽然是十万镑,但有二万镑金银币,常常足够应付不时的需要。这样,这种期票的发行,使二万镑金银币可收十万镑金银币的功用。同一数量消费品的交换,同一数量消费品的周转和分配,可通过这十万镑期票而实现,和通用十万镑金银相同。因之,国内流通用途,可省八万镑的金银。假设国内银行林立,都依达办法经营,那末,这时流通国内货物所需的金银,就不过等于没有这期票时代所需的五分之一了。

    让我们假设,某个国家某个时代的通货总共为一百万镑,这个数目已够流通国内全部年产物。再让我们假定,后来因为银行林立,发行兑现的期票一百万镑,而在金柜内保留二十万镑,以应不时的需耍。这样,在流通界就有了八十万镑金银币,和一百万镑期票,总共一百八十万镑了。但国内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流通、周转和分配,原来只需要一百万镑;现在,银行的作用又不能马上增加国内年产物数额。所以,在有银行作用以后,流通国内年产物,一百万镑仍是足够的。待售待买的货物量照旧,用以买卖的货币量,亦自然可以照旧。流通的渠道——如果这名称适当——自必完全照旧。一百万镑,就足以充满渠道了。逾这限度,灌注下去,势必溢而旁流。现在,我们灌注下了一百八十万镑了。八十万镑定然会溢流出米,这数额是国内流通界所容纳不下的。但是,国内不能容纳的数目,置之不用,又未免损失太大。因此,一定会把它送到外国去寻求在本国寻求不到的有利用途。不过,纸币是不能送到外国去的,国为外国离发行银行远,离可使用法律强迫其兑现的国家远,所以,纸币在外国是个能通用的。送到外国去的,一定是八十万镑金银。国内流通的渠道,以前由一百万镑金银充满,现在,却将由纸币一百万镑充满了。

    这巨量金银送往外国,决不是无所为的,决不是送给外国作礼物的。它的外流,定然会换进一些外国货来,供本国人消费,或转卖给别国人民消费。假使运金银的人是甲国人民,他们现今用这巨量金银,购乙国货物,供两国人民消费。他们所经营的,就是所谓贩运贸易。由此获得的利润,当然是甲国纯收入的增进。所以,这巨量的金银,就象新创的基金一样,可用以开办新的事业。国内事业,现由纸币经营,金银就移转过来,作为这种新事业的基金。

    如果他们用这巨量金银,购外国货物,来供本国消费,那买进来的货物,不是()游惰阶级消费的货品,如外国葡萄酒、外国绸缎等等,就一定是(二)更多的材料、工具和食料等,从而维持和雇用更多的勤劳人民,这些人民再生产出他们每年消费的价值,外加利润。

    如果用于前一途径,就无异鼓励奢侈,增加消费,而不增加生产,不增加维持这项消费的固定基金,对社会无论就那一点说,都是有害的。

    如果是用于后一途径,却可鼓励勤劳,虽然会增加社会上的消费,但也会提供维持这项消费的固定资金。消费者会把每年消费的价值,全都再生产出来,同时提供利润。社会上的总收入,换言之,社会上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势将增加起来,其增加的数量,等于工人对加工材料所增加的全部价值。社会的纯收入,也必然增加,其增加的数量,等于上述价值减去这些工人使用工具机械所需要的维持费后剩下的价值。

    由于银行作用而被排往外国的金银,假如是用来购买本国消费的外国货物,就有大部分是,而且一定是,用来购买第二类货物。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几乎是必然的。固然,也何这详的人,他们的收入虽没有增加,却忽然大挥霍起来,但我相信,世界上,决没有一个阶级,全是这么办。谨慎从事,固然不能望于人人,但至少,一个阶级,总有大多数人不侈靡,不乱花钱,这大多数人的行为,总能奉行谨慎的原则。至于那般游惰者,作为一个阶级,他们的收入,既不能由于银行的作用而增加毫米,所以,除了少数实际的例外,他们这一阶级的费用,亦不能由于银行的作用而增加。游惰阶级对外国货物的需求,是照旧的,或者大概照旧。由于银行作用而排往外国购买外国货物以供本国消费的货币,亦只有一极小部分,是用来购买这般人需用的物品。其中大部分当然是用来振兴实业,不是用来奖励游惰。

    我们计算社会流动资本所能推动的劳动量时,常须记着一件事情,那就是,在社会流动资本中,仅可计算食料、材料、制成品三项。而由货币构成,仅用以实现这三项流通的部分,必须减去。推动产业,需要三件东西,即材料、工具和工资。材料是工作的对象;工具是工作的手段;工资是工人作工的目的。货币既不是工作的材料,亦不是工作的工具;工资虽普通用货币支付,但工人的真实收入,并非由货币或金块构成。构成工人真实收入的,是货币的价值,或者说,是金块所能换得的货物。

    一定数量资本所能雇用的劳动量,显然等于该资本能供给以材料、工具以及适应于工作性质的维持费的工人的数量。购买材料工具和维持工人,固然少不了货币,但该资本全部所能履用的劳动量,无疑不能同时等于用以购买的货币和被购买的材料、工具、食料。而只等于这两价值之一,与其说等于前者,无宁说等于后者。

    以纸币代金银币,则全部流劝资本所能提供的材料、食料和工具,必按所代金银的全价值而增加。流动和分配轮毂的全部价值,现在被加在本来靠它而流通的货物的价值上面。这件事,有些象某个大工厂厂主的处境。由于机器的改良,他舍弃旧机器不用,把新旧机器价格之差额,加入流动资本,即加入作为购置材料、支付工资的基金。

    一国流通的货币,对于靠它而流通的货物的价值,究竟保持着什么比例,也许没有确定的可能。有人说是一比五,又有人说是一比十,一比二十,一比三十。但是,货币对年产物全部价值所持的比例,无论怎样微小,在年产物中,只有一部分,常常是一小部分,指定用作维持产业的基金,但货币对这一部分年产物所持的比例,总该不小。如果以纸币代替,流通所需要的金银量减少到等于原先的五分之一,那末,其余那五分之四,若有大部分是加在维持产业的基金内,那当然会大大增加产业的数量,因而会大大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

    晚近二三十年来,苏格兰几乎所有大都市,都设立许多银行,甚至穷乡僻壤,有时也如此。这种银行作用的结果,正如上述。国内事业,几乎完全用纸币周转;一切种类的购买和支付,亦都凭借纸币。除了兑须二十先令的钞票外,银币很少见到,金币尤其少见。银行林立,虽未免良莠不齐,以致议院有立法制裁的必要,但国家曾因银行设立而得莫大利益,却无可违言。我听说:格拉斯戈自银行创立以来,十五年间,商业竟已加倍。苏格兰的商业,自两公立银行(一名苏格兰报行,1693年国会议决创立;一名皇家银行,以国王敕令设立于1727年)在爱丁堡创立以来,就不只加了四倍。在这个短期内,苏格兰一般的商业,格拉斯戈的商业,是否这样增进,我不敢自作聪明,妄加断议。若果如此,则如此巨大的进展,似乎不能尽归功于银行的设立,或许还有别种原因。不过,说苏格兰这个时期的工商业大有增进,并且说银行设立,就是它们增进的一个大原因,总不见得错误。

    在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前在苏格兰境内流通而在合并后不久拿到苏格兰银行再铸的银币价值,为四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七镑十先令九便士。关于金币,则无可稽考。但据苏格兰造币厂旧帐簿所录,似乎每年鼓铸的金的价值,略多于银。当时有许多人惟恐银一入苏格兰银行即不能复为己有,所以有许多银币,始终没有拿到苏格兰银行去;此外,还有若干流通的英格兰铸币,亦未曾缴进去。所以,未合并前,苏格兰通用的金银币价值,合计不下于一百万镑。这数额似乎构成当时苏格兰全部的通货,因为当时苏格兰银行虽没有竞争者,它的钞票发行不少,但在全部通货中,仅占极小部分。现在苏格兰的全部通货,估计当不下二百万镑,其中金银币大概不过五十万镑。但是,苏格兰的金银币虽是大减了,它的真实财富,它的繁荣,却丝毫未受损害。反之,农工商各业的发达,是很明显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增加,亦很明显。

    银行发行钞券的主要方法,是贴现汇票,换言之,是垫付货币,收买未满期的汇票。汇票不等期满,即可持票往银行预贷现金。银行方面,就计算到期应收的利息,在全部贷额中扣除。到期后,汇票的兑付,既可偿还银行预贷出去的价值,还会带来利息形式的纯利润。银行贴现汇票,是以本银行发行的钞券支付,并不是以金银支付。银行家可以根据经验,在可能范围内,尽量把钞券垫付出去,所以,他所能贴现的汇票金额,可以加多,他在利息方面所能获得的纯利益,亦自然加多了。

    苏格兰的商业,今仍不甚繁荣,在上述两银行创立时,尤不足道。如果该两银行单单经营汇票的贴现,营业必甚寥寥。所只,它们发明另一方法来发行信用券,即所谓现金结算法。随便那一个人,只要他找得到两个有确实信用并有确实地产的保证人担保,并允在银行要求偿还时即如数还清所借金额及其法定利息,就可向银行商借一定数额的款项如二千镑或三千镑。我相信,这种贷放方法,世界各处银行都有。但据我所知,苏格兰各银行所接受的还款条件特别简易。这也许是他们银行营业旺盛、国家得益深厚的主要原因。

    在苏格兰,凡具有上述信用条件向银行按照这个方法借到比方说一千镑的人,可以随时分期还款,有二三十镑就可付还一次。银行方面就以每次收款的日期起,至全数偿清的日期止,计算每次所收回的数额,并在全部金额的利息中,减少相应数目的利息。各种商人,各种实业家,都觉得这种方法很便利,因而乐于助长银行的营业,不但在一切支付上都欣然接受银行钞票,并劝人接受。在顾客商借货币时,银行大都以本银行的钞票付给。商人以钞票购买制造者的货物,制造者以钞票购买农业家的食料、材料,农业家以钞票付给地主作为地租,地主以钞票付给商人购买各种便利品、奢侈品,商人最后又把钞票还给银行,来抵销借款。因之,全国银钱来往,几乎无往不用钞票。银行营业,自然就旺盛了。

    赖有现金结算法,商人们得推广营业,而不致有危验。假设有两商人,一在伦敦,一在爱丁堡,所经营的营业相同,所投下的资本相等。爱丁堡商人因有现金结算法,所只营业规模能够搞得较大,人员能够用得较多,而不致有危险。伦敦商人则因无现金结算法,常须在自己金柜内或在银行金柜内(那自然没有利息)保有巨额货币,只应付不断的索讨赊购贷款的要求。假定常须保有五百镑,那末,和不需常常保有现金五百镑滞财的场合比较,堆栈内货物的价值,就会少五百镑。假设商人保有的存货普通每年脱售一次,这时候,与无需保有滞财的场合比较,他就困为常须保有五百镑滞财,所得而脱售的货物,总少五百镑的价值。在这场合,他每年的利润,他所能雇用以办理销售事务的工人,都必定比他能多卖五百镑货物的场合少。反之,爱丁堡商人,无须保有滞财来应付这种不时的需要。万一遇有急需,他可由现金结算法,向银行借钱来应付,以后,接续有售卖,即以所得货币或纸币,逐渐偿还银行借款。与伦敦商人比较,他可用同量资本,囤积较多量货物,而无危险。因之,他给自己赚取更大的利润,给那些为市场提供货物的劳动人民以更多的就业机会。国家因之得利不小。

    固然,英格兰银行通过贴现汇票所给予英格兰商人的便利,可等于现金结算法给与苏格兰商人的便利,但要记住,苏格兰商人也可向银行贴现汇票,和英格兰商人一样容易。而除了贴现期票,苏格兰银行还有现金结算法,故于商人尤为便利。

    任何国家,各种纸币能毫无阻碍地到处流通的全部金额,决不能超过其所代替的金银的价值,或(在商业状况不变的条件下)在没有这些纸币的场合所必须有的金银币的价值。例如,苏格兰通用的纸币,假设最低的是二十先令纸票,那末,能在全苏格兰流通的这项通货其总额决不可超过国内每年交易二十先令及二十先令以上的价值的交易通常所需的金银的数额。如果超过了这个总额,那过剩的部分,既不能行于国内,又不能输往国外,结果,会马上回到银行去,兑换金银。得钞票的人民,立即觉得他们所有的钞票,超过国内交易所需。他们既然不能把纸币送往外国,当然,马上会持向银行,要求兑现。因为,过剩的钞票,一经换作金银,输往国外,很容易就有用处;在钞票还是钞票的肘候,却一点用处也没有。总之,过剩的额数,将全数回到银行兑现,如果银行对兑现表现困难或迟缓,回到银行去的钞票,还会更多。由此而起的惊疑,必然会使兑现要求,更紧张起来。

    各种企业的经营,都少不了经费。房租、用人、办事员、会计员等的工资,在各种企业中都是不可少的。除了这各项,银行特有的费用,可分为两类:第一,金柜内,常须储存无利息可得的巨额货币,以应付持票兑现的不时要求。第二,因应付不时要求而将干竭的金柜,须时时补充。如果,银行发行纸币过多,超过国内流通的需要,不能流通的过剩的额数,不断转来兑现,在这情况下,银行的金柜,不但要按纸币过剩的比例增加储存的金银,而且要按更大的比例增加储存的金银,因为纸币的归来,其速度比发行过剩额的扩大快得多。所以,银行第一项特别用费的增加,不仅要按非得已的兑现增加的比例而增加,而且要按更大的比例增加。此外,此种发行过度的银行,虽应有较充实的金柜,但其金柜的干竭,却一定比在发行谨慎的情况下快得多。因此,对于金柜的补充,常须作不断的加紧的努力。但这样大量不断地由金柜流出来的铸币,不能在国内流通。这种铸币,是为兑换超过流通需要的纸币而流出的,所以也是流通所不需要的。按照常理,铸币是不会被废置无用的,它在国内没有用处,就会以这种或那种形态输往外国,以寻求有利用途。但金银这样的不断输出,又适足助长银行觅取金银补充金柜的困难,从而增加银行的费用。所以,象这样的银行,必因兑现的非得已的增加,增加它第二项特别费用,增加得比第一项还多。

    假设某银行发行的纸币,为四万镑,而这恰是国内流通所能容易地吸收和使用的数目,为应付不时需要起见,银行金柜须常常储有一万镑金银。假使这银行企图发行四万四千镑,那增加的四千镑,既是超过社会容易吸收使用的数目,将一边发出,一边流回。这样,为应付不时需要起见,银行金柜应该储存的款项,就不只一万一千镑,而为一万四千镑。于是,四千镑过剩的纸币,将毫无利益可得,而且,不仅无利,还有损失。因为这银行要负担不断收集四千镑金银的费用,这金银一经收进来,马上又要散发出去。不断收进,不断散出,所费该要多少。

    如果所有银行都理解而且注意本身的利益,流通界上就不致于纸币过剩。不幸的是,所有银行未必都理解本身的利益。流通界纸币过剩的现象,就常常发生了。

    由于发行纸币量过大,剩余额不断归来兑换金银,许多年来,英格兰银行,每年都须鼓铸金币,自八十万镑至一百万镑不等,平均计算,每年大约耍铸八十五万镑。数年前,因金币磨损得不堪,低劣得不堪,银行大铸金币,常须以每盎斯四镑的高价格购买金块,铸成时,每盎期却仅值三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损失达百分之二点五至百分之三。铸造的数额很大,所以损失不小。虽然银行免付铸币税,造币一切费用全由政府负担,但政府的慷慨不能使银行免于损失。

    苏格兰银行,亦以发行过多,不得不常常委托伦敦代理人,代他们收集货币,其费用很少低于百分之一点五或百分之二的。这样收集的货币,通常由马车送来,保险费每百镑抽十五先令,即百分之零点七五。但代理人所收集的货币,还往往不能及时补充本银行的金柜。金柜的干竭太快了。在这场合,苏格兰银行就得向有来往的伦敦各银行开发汇票,以筹所需数目。到期满伦敦银行向它们开发汇票索取借款以及利息和佣钱时,若干苏格兰银行,由于发行过剩,困难重重,常常苦于无法应付,不得不向原债权人或伦敦别家往来银行,开第二批汇票。有时,同一金额,不,不如说同一金额的汇票,会在伦敦爱丁堡间,往返二三次以上。这样累积的全部金额的利息和佣钱,都须由债务银行付给。苏格兰各银行,甚至一向未曾过于冒险逐利的,有时也不得不使用这种自取灭亡的方法。

    因兑换过剩纸币而由英格兰银行或苏格兰银行付出的金币,亦必成为过剩,而为流通界所不容。结果,这种金币,或以铸币形式输往外国,或熔成金块输往外国,又成熔成金块,以每盎斯四镑的高价售于英格兰银行。输往外国的或熔成金块的,在金币中,总是最新的,最重的,最好的。国为留在国内保持铸币形态的铸币,并不分别轻重。轻的重的价值都是一样。但在外国,或在国内熔为金块时,重的价值就较大。所以,英格兰银行尽管每年鼓铸大批新币,年终仍不免讶然失惊,叹息今年铸币的缺乏和去年没有不同。而且,英格兰银行尽管每年发出许多新而且好的铸币,铸币的形状,不见得一天一天好起来,而却一天一天坏下去。今年铸了这么多新币,明年又觉有再铸这么多新币的必要。又因铸币常常磨损剪铰,金块价格就不断提高起来,因而,每年造币的费用,也是一年大过一年。据观察所得,英格兰银行因需以铸币直接供给本银行的金柜,竟需以铸币间接供给全国。英格兰银行金柜内的铸币,会以各种方式,不断流向全国各地去。所有需要用以支持过剩的英格兰、苏格兰纸币的铸币,所有由纸币造成的国内必需的铸币的缺乏,英格兰银行都得出来供给。无疑,苏格兰各银行,因为自己不小心和太没有成算,吃的亏是不小的。不过英格兰银行所吃的亏还要大。因为,不但它自己不小心,使它吃亏;苏格兰各银行更大的不小心,更使它吃亏。

    英国大胆的计划家,往往不度量自己的资力,经营过分的营业。英国纸币会如此过剩,当初亦即起因于此。

    商人或企业家营业的资本,既不宜全邯向银行借贷,亦不宜大部向银行借贷。商人或企业家固然可以向银行借钱来应付不时的需要,省得储下现钱留着不用,但他的资本,亦只有这个部分,宜向银行借贷。企业家向银行借钱,应该限于这个部分。如果银行借出纸币,不超过这个限度的价值,那发行出去的纸币额,亦决不会超过国内无纸币时流通所需的金银额,决不致数量过剩,决不致有一部分为国内流通界所不能容纳。

    假设银行给商人贴现的乃是由真实债权人向真实债务人开发,而到期时后者会立即兑付的汇票,那末,银行垫付的,就只是这部分的价值,即商人否则得以现钱形式保留着以备不时之需的这部分价值。这种汇票,一经到期就会兑付,所以,银行垫付出去的价值及其利息也一定可以取回。要是银行只和这类顾客来往,银行的金柜,就象一个水池,虽有水不断流出,也有水不断流入,出入数量相等,团此,积水常常一样充满,或几乎一样充满,无需时刻留神。这种银行的金柜的补充,并不需要多少费用,甚至完全不需要费用。

    一个营业不曾过度的商人,即使在没有期票要求银行贴现的场合,也常有现金的要求。如果银行方面除给他的汇票贴现外,还允许按简单的条件,用现金结算法,在他需要金钱的时候,货以货币,而在他存货续有售出的时候,陆续零星偿还,那对商人就极其便利,他就无需常常储备专款以应不时之急。而确有需要时,他就可凭现金结算法来应付。不过,银行对待这种顾客应该十分注意,看它在一个短时期中(比方说四个月,五个月,六个月,或者八个月),从他们那里通常收回来的总额,是否等于通常贷给他们的总额。如果在这短时期内,收入大都能够等于贷出,就可放心大胆继续和这种顾客来往。象这样的来往,金柜的流出固然很大,流入也很大;所以,无需任何进一步的注意,金柜可始终一样充满,或几乎一样充满,补充这样的金柜,用不着多大的费用。反之,如果顾客偿还的数额,常常不及贷出的数额,那就不能继续放胆和他来往,至少不能继续按照这种方式和他来往。在这场合,金柜的出流,必远大于入流。除非不断作重大努力,付巨额费用补充金柜,否则金柜就很容易趋于枯竭。

    因此,苏格兰各银行,在一个长时期内非常谨慎地耍求一切顾客经常定期地归还贷款。如果他不能照办,那无论他有怎样大的财产和信用,也不要想向银行贷得一文。由于这样的谨慎,银行方面,除了几乎完全不必特别破费来补充金柜而外还得到其他两种很大的利益。

    第一,由于这样的谨慎,银行方面,除自己帐簿外,不必另去搜集别种证据,即能相当准确地判断债务人的盛衰情况。债务人偿债情况是否正常,大都取决于其业务的盛衰。私人放债,债户少的数家,多的也不过数十家,所以,要察知债务人的行为和经济情况,委托一个经理人就行了,甚至经理人亦不必要。但银行放债动辄数百家,而且还有许多别种事情要不断留心注意,所以,除自己帐簿所提供的资料外,它还需要有关于大部分债务人情况和行为的其他经常性报道。苏格兰各银行,所以耍求债务人必须常常偿款,也许因为看到了这一点。

    第二,由于这样的谨慎,银行方面就不致于发行过剩的、为社会所不能容纳的纸币。在相当期间内,顾客偿入的数额,若大都等于贷出的数额,那就可证明银行贷给他的纸币额,并没有超过他在无银行贷借的场合为应付不时之需所必须保留的金银量,从而可以证明银行发出去的纸币额,也未曾超过国内在无纸币的场合所应流通的金银量。偿入的频繁,偿人时期的有定,偿入款项的数额,在足以表明银行方面贷出去的数额,并没有超过顾客在无借贷时所必须以现金形式保留以应不时之需的那一部分资本,也就是说,并没有超过顾客在无借贷时所必须以现金形式保留,使得他的其余资本可继续不断使用的那一部分资本。在这场合,只有这一部分顾客的资本,在相当期间内,继续不断以铸币或纸币这两种货币形态时而收进、时而付出。银行借贷,如果超过这一部分,那在相当期间内,顾客偿入的数额,一定不能等于贷出的数额。就银行的金柜说,这种来往的入流,定然抵不过这种来往的出流。纸币的发行,因为超过了在无纸币发行时顾客所须保有以应急需的金银量,就也马上超过了在无纸币发行时国内流通界所会有的金银量,因而马上就会超过了在无纸币发行时国内流通界所容易容纳的数量。这种过剩的纸币,马上会回银行来兑换现金。这第二种利益,与第一种利益比较,是同样实在的。但对于这种利益,苏格兰各银行,似乎没有了解得那么清楚。

    银行既以贴现汇票法,又以现金结算法,使国内有信用的商人,无需储有滞财,以应不时的急需,那就算尽了全力了,国内商人就不可再有所望于银行了。为银行本身的利益与安全计,它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不能再作什么了。为银行本身利益计,商人的流动资本,不能全部贷自银行,大部分也不行。因为商人的流动资本,虽继续以货币的形式,时出时入,但全部收入的时候,距离全部付出的时候太远了,要在短期间内适合于银行的利益,使偿入的数额,等于贷出的数额,那是办不到的。至于固定资本,就更不应该大部分贷自银行了。比方说,制铁家建立铁厂、铁炉、工场、仓库、工人住宅等等的资本吧,又比方说开矿家开坑掘井、排除积水、建筑道路车轨的资本吧,土地改良家开垦荒地、排积水、筑围墙、建农舍、厩舍、谷仓等必要建筑物的资本吧,那都不宜大部分贷自银行。固定资本的收回,比流动资本的收回缓慢得多。固定资本一经投下,即使投下的方法非常适当,亦要经过许多年数才能收回。这样长的期间,当然不利于银行。固然,企业家可很适当地使用借入的资本进行他的大部分计划,但要使债权人不吃亏,债务人应持有充分资本,足够保证(如果我可以这样说)债权人资本的安全,足够使债务人的营业计划纵使失败,亦不致使债权人蒙受损失,这样对债权人才算公道。然而,即使如此,非数年不能偿清的借款,仍以不向银行贷借为上策。那最好提出抵押品,向那些专赖利息为生的私人贷借;因为他们不想投资营业,但愿把钱供给有信用的人,数年不还,亦未尝不可的。不取抵押品,无需印花费、律师费,就以货币贷人,而偿还条件又象苏格兰银行所肯接受的那么简单的银行,对于这样的商人企业家来说,当然可说是最方便的债权人。不过,象这样的商人,对于这样的银行来说,却就是最不方便的债务人。

    二十五年来,苏格兰各银行所发行的纸币,至少也十足地等于国内流通界所易容纳的数额了。对于苏格兰各种事业,银行的帮助已经是尽了全力了,为银行本身利益计,它们只能办到这样。而且事实上,它们的营业,已有些微过度的地方。因为这种过度,银行方面已经吃亏了,至少,利润是减少了。在这一种营业上,经营规模只要略为过度,便不免有此结果。不幸,逐利常情,得陇望蜀,商人们、企业家们还以为未足,他们以为银行信用事业,可任意推广,推广银行信用事业,除了添少数纸张费以外,用不着增添什么费用。他们埋怨银行理事先生们眼光狭小、态度畏葸。他们说,银行信用事业还浚扩充到和国内各种事业的扩充相称的程度。他们所谓事业推广,很明白,是指把事业推广到超过他们自己的资本或能够凭借抵押品向私人借得的资本所能经营的范围。他们以为,他们短少的资本,银行有设法供给的义务。他们觉得,他们所希望得到的全部资本,银行是义当供给的。但银行方面的意见不同。于是,在银行拒绝推广信用的时候,有些企业家想出了一个法门。这个法门,在一段时期中,显得对他们很适用,虽所费大得多,但其有效性,却和极度推广银行信用事业无异。这法门就是大家知道的循环划汇。不幸的商人,在濒于破产地位的肘候,往往利用这个办法。由这办法取得资金,在英格兰是行之已久了。据说,上次战争期间,因营业利润极大,商人们往往不度量自己的资本,把事业过分推广起来,于是,这种循环划汇的办法,大为流行。后来,这办法又由英格兰传入苏格兰。在苏格兰,商业是有限多了,资本亦有限多了,所以这种办法,传入苏格兰后,比较起来,愈见流行。

    这种循环划汇办法,在一般实业家心里,当然都很明白,似乎没有说明的必要。但本书读者,未必都是实业家,而且,这种办法对于银行的影响,即使一般实业家,也似乎不大了解,所以,我将设法来作尽可能明了的说明。

    当欧洲野蛮法律还没有强迫商人履行契约的时候,商人间形成一种习惯,即赋给汇票以非常的权利,使得以汇票(尤其是定期很短不过两三月的汇票)进行借款,比以任何他种证据都容易成功。汇票到期,承兑人若不能立即照付,他马上就算破产。于是持票人可作成拒付证书,持向出票人索款。如果出票人也不能立即照付,亦就算破产。又如果汇票在未到期以前,辗转流通,或以购货,或以借款,迭经数人之手,这些人各在票背签署名号,作为签保,这些人就也对这汇票负完全责任,如果汇票到了自己面前,自己不能立时照付,也马上被宣告破产。这种惯例,晚近二百年来,已为欧洲各国法律所采纳。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即使信用有疑问,但因汇票期限如此短促,多少对持票人是一种保障;虽然他们都有破产的危险,但不见得在这短促期间内,他们都会破产。房子已经倾斜了,不能持久了,今晚就会倒塌吗,不见得吧,我姑且冒险住一晚—一这是倦行者的心事,正好比喻汇票持有人的心理。

    假设爱丁堡商人甲,向伦敦商人乙,开出汇票,限期两月,要乙付银若干。事实上,伦敦商人乙,并无所负于爱丁堡商人甲。他所以愿承兑甲的汇票,因为两方协商的条件,是在付款期限未到以前,乙亦可向甲出一张汇票,数额相等,外加利息佣钱,兑期亦为两月。所以,在两个月的限期未满以前,乙向甲出一张汇票,甲又在这汇票满期以前,再向乙出第二次汇票。在这第二次汇票未满期以前,乙再照样向甲出汇票,都以两个月为期。这样循环下去,可连续至于数月,甚而至于数年,不过,乙向甲开出的一切汇票,累积下来的利息佣钱,都要算在里面。利息例为每年百分之五,佣钱每次至少百分之零点五。如果每年来往六次,佣钱就要加六倍,所只靠这种办法筹款的甲,每年费用就至少也在百分之八以上。如果佣钱高涨,或如要对以前汇票的利息和佣钱付复利,那末,利上算利,费用就要更大。这就是所谓循环借款的办法。

    据说,国内大部分商业上的投资,普通利润是在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之间。用这样方法借得货币的营业,如果除了偿付借钱的巨大费用,还能提供很好的剩余利润,那非是一种非常幸运的投机不行。但是,近来有许多规模巨大的计划,在若干年中除靠这个方法从巨额费用借来的资金外别无其他资本。无疑的,这些计划家在他们的黄金梦中,看到了大利润的非常鲜明的幻象。但是,当他们醒了,或在他们营业结束时,或在他们无力再继续经营下去时,我相信,运气好得能够实现所作的梦的,没有几个。

    爱丁堡的甲向伦敦的乙开出的汇票,经常由甲于到期前两个月持向爱丁堡银行贴现。伦敦的乙随后向甲开出的汇票,也照样地经常由乙持向英格兰银行或伦敦的其他银行贴现。银行贴现这些循环汇票所付出的大都是钞票。在爱丁堡,是付苏格兰银行的钞票;在伦敦,是付英格兰银行的钞票。固然贴现的汇票,期到了都照兌,不过,为贴现第一张汇票而实际付出去了的价值,却永远没有实际归还贴现它的银行。因为,在第一张汇票将到期的时候,第二张汇票又开出了,数额还更大。没有这第二张汇票,第一张汇票根本就该有兑付的可能。所以,第一张汇票的兑付,全然是个名义。这种循环汇票的流转,使银行金柜在发生了出流之后,一直没有入流来补还这项出流。

    银行因贴现这些循环汇票而发的纸币,往往达到进行大规模农业、工业或商业计划所要使用的全部资金的数目,而不仅限于在没有纸币的情况下,企业家必须以现金形式保持在手中,以备不时之需的那部分资金的数目。所以,银行发出的这种纸币,大部分是社会所不能容纳的,是超过国内在无纸币的情况下流通界应有的金银价值的。过剩的部分,马上会回到银行,要求兑换金银。银行必须尽其所能,设法寻求这项金银。这是这些计划家施巧用计向银行弄去的资本,不但没有经过银行知道或得过银行慎重考虑后的同意,甚至,银行在若干时间中,可能毫不觉得曾贷给了他们这资本。

    设甲乙二人,狼狈相倚,互出循环期票,向同一银行贴现。银行方面,当然不久就能发觉他们的行径,就能明白看出,他们营业但自己并没有资本,他们的资本全然是它借给他们的。但是,假如他们不常在一家贴现,时而这家,时而那家,而且两人并不一直互向彼此开出汇票,而兜个大圈子,经过许多其他计划家,这些计划家以利益所在,互相帮忙,最后由其中之一,向他们开出汇票,那末,哪一张是真实汇票,哪一张是虚伪汇票,就不易辨认了。是有真实债务人和真实债权人的汇票呢,或是除了贴现汇票的银行别无真实债权人、除了猎取货币的计划家别无真实债务人的循环汇票呢,那就难于知道了。即使银行终而察觉了这点,但可能已经太晚,这样的汇票,已经贴现不少了。这时,拒绝他们,不再贴现,必然会使他们一齐破产,而他们破产,可能使银行随着破产。为顾念自身利益与安全计,在这危险境况中,银行方面也许只好再冒险继续贴现一些时候,企图慢慢把贷款收回,或者加重贴现条件,迫使他们逐渐转向别方面或者别个银行设法,从而使自己尽快从这个圈套中摆脱出来。然而就在英格兰银行,伦敦各家主要银行,以及比较慎重的苏格兰各银行,陷入过深,开始对贴现提出较苛的条件时,这班计划家不仅惊慌起来,而且愤怒起来。他们自己的苦恼无疑是直接起因于银行方面这种慎重的必要的准备措施,但他们竟把自己的苦恼说成是全国的苦恼。他们说,这种全国的苦恼,完全是由于银行方面识见卑陋,举措失当;他们想努力使国家臻于繁荣富裕的境地,而银行却吝于帮助。他们似乎认为银行按照他们所希望的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借给他们资金,乃是银行的义务。然而就事实说,要挽救银行自身的信用,耍挽救国家的信用,银行拒绝对借款已经过多的人继续按照这种方法贷给信用,是这时候唯一可实行的办法。

    在这喧扰和窘困之中,苏格兰如果开设了一家新银行,声言以救国难为职志。它立意很慷慨,但措施失当了,而且似乎不甚明了它所企图救济的困难,其性质是怎样,其原因是什么。这银行的贷借,无论就现金结算法说,或就贴现汇票说,都比其他银行宽大。就后者说,它几乎不问汇票是真实汇票还是循环汇票,一律予以贴现。这银行曾明白宣布宗旨说,只要有相当的保证,甚至需要非常长的时期才能偿还(象改良土地用的)的资本,也全部可以向银行借取。甚至说,促进这样的土地改良,是银行所以设立的一个爱国目标。由于对现金结算、期票贴现采取这样宽大的政策,银行必然发行大量钞票,其过剩的部分,既然不易为社会所容纳,当然随发随回来兑换金银。银行金柜,本来就不大充实。它从两次招股募到的资本虽号你十六万镑,但实收不过百分之八十,而且是分期缴纳。大部分股东,于第一次缴入股款后,即向银行用现金结算法贷借。银行理事先生们,以为股东借款,当受同样宽大的待遇,所以,有大部分股东缴了第一期股款以后,其余各期缴入的,几乎全是在现金结算法下借出的款项。这样,他们后来的交股,就不过是把先从银行某一金柜提去的款项,放入银行的另一金柜。所以,银行金柜,即使原本充满,共过度的发行,亦必使银行金柜很快耗竭,只好走上失败的途径,向伦敦银行开出汇票,期满时再开,加上利息佣钱的数目,从而兌付前一汇票,除这办法外,没有其他能及时补充金柜的耗竭。这银行的金柜,原来就不很充实,据说,营业不过数月,就不得不乞助于这个办法。幸而,各股东的田产,不在数百万镑以下,他们认购股分时,实际上即等于把这田产保证银行的一切借条,有如此充实的保证作为银行信用的后盾,所以,贷借政策虽如此宽大,银行营业,仍能赓续二年有余。到非停业不可时,发出的纸币额,已近二十万镑了。这种纸币,随发随回,因要支持这些纸币的流通,它屡向伦敦各银行开出汇票。累积下去,到了银行不得不倒闭的时候止,汇票价值,已在六十万镑以上。这样,在二年多的时间里,这银行借出去的,也达八十万镑以上,取息百分之五。对那二十万镑用纸币借出去的放款所收的百分之五的利息,也许可视为纯利,因为除了管理费外,没有其他扣除。但那六十多万镑向伦敦出汇票借来的,其利息佣钱等,却在百分之八以上。所以,两者对比,银行借出的金额,其中要吃亏百分之三以上的利息的,不止四分之三。

    这银行经营的结果,似正和它的创办人的本意相反。他们的目的,似乎在于对国内那些他们认为有勇敢进取精神的企业,给予支持,同时把苏格兰各银行,尤其是在贴现方面被指摘为过于畏缩的设于爱丁堡的各家银行排挤掉,从而把整个银行营业集于一身。无疑的,这银行曾给各计划家以暂时的救济,使他们在无可如何的境地下,多拖延了两年左右。但事到尽头,仍不过使他们陷入债务愈深,因此到了失败的时候,他们的损失更重,他们债权人的损失也更重。所以,这些计划家所加于自己及国家的困难,这银行不但没有加以救济,事实上,反而使它加深了。为他们本身计,为他们债权人计,为国家计,他们大部分的营业,不如早两年停止的好。不过这银行所给予各计划家的暂时性的救济,结果成为对苏格兰其他银行永久性的救济。在苏格兰其他银行不肯贴现循环汇票的时候,这新银行对出循环汇票的人,却伸出双手欢迎。赖有它,其他各银行,很容易就脱离了厄境,不然它们就决无法摆脱这厄境,一定耍受巨大损失,甚或在一定程度上名誉还要遭受损失。所以这银行经营的结果,加剧了它所要减除的国家灾难,但却使它所要取而代之的各竞争银行免受大灾难。

    这银行初成立的时候,有些人认为,银行金柜虽易枯竭,但来贷借纸币的都提出了担保品,拿这种担保品作担保,取得钱来补充金柜,决不是难事。但我相信,不久,经验就告诉了他们,这个筹款方法,未免远水救不得近火。这样不充实而又易干竭的金柜,除了走上没落的途径,向伦敦各银行开出一次汇票,满期时再开出一次汇票,层迭下去,累积的利息佣钱愈来愈多外,简直没有第二个办法可用以补充。即使这种办法,足使它在需要款项的时候,能立刻借到,但结果不仅无利可图,且一定次次受损失,以致作为一个营利的公司,终必一败涂地,虽然灭亡的过程,没有象采取一再出要这种费用更大的筹款方法那么快。它仍不能从所发纸币的利息取得利润,因为纸币既是超过国内流通领域所能吸收和使用的,必然随发随回来换取金银,而为了兑换,银行方面须不断地借债,借债的全部用费以及探听谁有钱出借、和有钱的人磋商、写债卷、立契约等等所需费用,全须银行负担。出入对比,显然对银行有损而无益。用这方法补充金柜,好比叫人持水桶到远井汲水来补充只有出流而无入流的水池。耶是一定要失败的。

    这种办法,虽对这作为营利机构的银行,不但可适用,而且有利,但对于国家不仅无利且有大害。这办法,丝毫不能增加国内出贷的货币量,只能使全国的贷借事项都集中在这家银行身上,而使它成为全国总货借机关罢了。要借钱的,将不向有钱出借的私人贷借,而都来请求这个银行。私家贷借,一般不过数人或数十人,债务人的行为谨慎与否,诚实与否,都为债权人所熟习,尽有选择甄别的余地。和银行来往的,动辄数百家,其中大多数的情况,往往为理事先生所不深悉,选择甄别,当然无所措手,因之,比较起来,银行在贷出上,当然不如私家审慎。事实上,和这样一个银行来往的,本来大部分就是幻想的计划家,就是一再开出循环汇票的出票人。他们把资金投在奢侈浪费的事业上,这些事业,即使得到一切可能的帮助,亦必难底于成,即使能够成功,亦决不能偿还所费。它们也决不能拿出足够的基金,维持等于其所雇用的那么多的劳动。反之,私家贷借,就没有这种现象。诚实俭朴的私家的债务人,大概总是用借入的资本,经营与他们自己的资本额相称的事业。这些事业,也许没有那么宏大,那么惊人,但更稳当,更有利,定能偿还投下的资本并给与大的利润,定能提供一笔基金,足以雇用比它们原先雇用的多得多的劳动。所以,即使新银行的计划成功,结果也丝毫不能增加国内的资本,徒使大部分资本,不投在谨慎有利的事业上去,而改投到不谨慎的无利益的事业上去。

    有名的劳氏,只为苏格兰产业不振的原因,就是缺少货币来经营。他提议设立一个特别银行,使该银行所发纸币,等于全国土地的总价值。他觉得,这是救济货币缺少的好办法。在他最初提出这个计划的时候,苏格兰议会亦觉得不可采纳。后来奥林斯公爵摄法兰西政治,却就他的原议略加改正而采行了。可任意增加纸币数额的观念,即是所谓密西西比计划的实在根据。这个计划,就银行业说,就买卖股票生意说,其狂妄在世界上都是空前的。杜浮纳在其《对林托<关于商业与财政的政治观察>一书的评论》中,曾详细说明这个计划的内容,这里不赘述。这计划所根据的原理,在劳氏所著关于货币与贸易的一篇论文(那在他最初提出这个计划时,就在苏格兰发表了)中,亦有说明。在这篇论文以及其他根据同一原理的著作中所提出的那些宏伟而空幻的理论,至今犹在许多人脑中留有很深刻的印象。最近受人攻击认为营业毫无节制的苏格兰及其他各处银行,恐怕亦多少受了这个理论的影响。

    英格兰银行,在欧洲是最大的银行,它是1694年7月27日由国会议决以敕令设立的。当时它借给政府的数目,共计一百二十万镑,每年可向政府支取十万镑,其中,九万六千镑作为利息(年利百分之八),四千镑作为管理费。革命建立起来的新政府的信用一定还很差,否则不会有这样高的利息。

    1697年,银行资本增加了一百万零一千一百七十一镑十先令。因此,这时其总资本达二百二十万零一千一百七十一磅十先令。这次增资,据说旨在维持国家信用。1696年,国库库券要打四成、五成或六成折扣,银行纸币要打二成折扣。这时,正在大量改铸银币,银行认为宜暂时停止纸币兑现,而这必然会影响银行信用。

    按照安妮女王第七年第七号法令,银行以四十万镑贷给国库。加上原来借给政府的一百二十万镑,贷给政府的钱总计达到了一百六十万镑。因此,1708年,政府信用已等于私人,因为政府能以百分之六的利息率借到款项,而这正是当时市场上普通的利息率。按照同一法令,银行又购买了利息六厘的财政部证券一百七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银行资本准再增加一倍。所以,在1708年,银行资本就等于四百四十万零二千三百四十三镑,贷给政府的总额就等于三百三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

    1709年,英格兰银行按照百分之十五的比例催收股款,收得了六十五万六千二百零四镑一先令九便士。1710年,又按照百分之十的比例催收股款,收得了五十万零一千四百四十八镑十二先令十一便士。两次催收的结果,银行资本达到五百五十五万九千九百九十五镑十四先令八便士。

    按乔治一世第三年第八号法合,英格兰银行又吃进财政部证券二百万镑,因此,就这时计算,银行贷给政府的金额,已有五百三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镑十七先令十便士。接乔治一世第八年第二十一号法分,银行购买南海公司股票四百万镑。因要购买这项股票,银行不得不再增募资本三百四十万镑。这时总算下来,银行贷给政府的金额为九百三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但其资本总额却不过八百九十五万九千九百九十五镑十四先令八便士。两方对比,银行贷给政府的有息贷款,已多于其母本,或者说,已多于其要对股东分派红利的资金了。换言之,银行已开始有不分红利的资本,而这种资本已多于分红的资本了。这情况一直继续至现今。1746年,银行陆续贷给政府一千一百六十八万六千八百镑,银行陆续募集的分红利资本亦达一千零七十八万镑。 自此到今日,这两数目都没有改变。遵照乔治三世第四年第二十五号法合,为了延续银行营业执照,银行同意缴给政府十一万镑,不取息,亦不要偿还,所以,这不曾增加银行贷出额,亦不曾增加银行资本额。

    银行红利,时有高低,视各时期银行对政府贷款的利息的高低以及其他情况为转移。这贷款利息率已由百分之八逐渐减至百分之三。过去几年间,银行红利常为百分之五点五。

    英政府稳定,英格兰银行亦随之稳定。贷给政府的金额不损失,银行债权人亦不致有所损失。英格兰不能有第二个银行由国会议决设立,或有六人以上的股东。所以英格兰银行已非普通银行可比,它是一个国家大机关了。每年公债利息的大部分,是由它收付,财政部证券,是由它流通。土地税、麦芽税的征收额,往往是由它垫付。这些税的税款,纳税人往往逾期好几年不到国库缴纳。在这情况下,即使主事者明察,但由于对国家的职责,亦不免发行逾量的纸币。它也贴现商人汇票。有时,不仅英格兰,就连汉堡、荷兰的巨商,亦求它贷借。据说,1763年,有一次,英格兰银行在一星期内贷出了将近一百六十万镑,大部分还是金块。额数是否如此巨大,期间是否如此短促,我不敢妄断。但英格兰银行,却真有时迫不得已,竟以六便士的银币来应付各种支出。

    慎重的银行活动,可增进一国产业。但增进产业的方法,不在于增加一国资本,而在于使本无所用的资本大部分有用,本不生利的资本大部分生利。商人不得不储存只应急需的滞财,全然是死的资财,无所利于商人自己,亦无所利于他的国家。慎重的银行活动,可使这种死资财变成活资财,换言之,变成工作所需的材料、工具和食品,既有利于己,又有利于国。在国内流通即国内土地和劳动的生产物所赖以年年流通年年分配给真正沼费者的金银币,象在商人手上的现钱一样,也是死的资财。这种死资财,在一国资本中,虽是极有价值的一部分,但不能为国家生产任何物品。慎重的银行活动,以纸币代替大部分的这项金银,使国家能把大部分这项死资财,变做活动的资财,变做有利于国的资财。流通国内的金币银币,可与通衢大道相比。通衢大道,能使稻麦流转运到国内各市场,但它本身却不产稻麦。慎重的银行活动,以纸币代金银,比喻得过火一点,简直有些象驾空为轨,使昔日的大多数通衢大道,化为良好的牧场和稻田,从而,大大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但是,我们又必须承认,有了这种设施,国内工商业,固然略有增进,但用比喻来说,和足踏金银铺成的实地相比,这样由纸币的飞翼飘然吊在半空,是危险得多的。管理纸币,若不甚熟练,不用说了,即使熟练慎重,恐仍会发生无法制止的灾祸。

    比方说,战争失败,敌军占领首都,维持纸币信用的库藏,亦陷敌手。在这种情况下,国内流通全靠纸币进行的国家,比起大部分靠金银来流通的国家,当然要困难得多。平常的通商手段既全无价值,除了物物交换,除了赊欠,就不能有所交换。一切赋税,既常以纸币缴纳,君主也就无法支付军饷,充实武库。在这种情况下,全用纸币的国家比之大部分用金银的国家更难恢复原状。因此,一国君主,要把他的领土随时都保持在易于防守的状态,就不仅要防止那种能使发行纸币银行破产的纸币发行过剩现象,还要设法使银行所发纸币不在国内流通界占较大的部分。

    国内货物的流通,可分作二途:(一)商人彼此间的流通;(二)商人与消费者间的流通。同一货币,无论其为一张纸币或一枚现金,可能有时用于前一种流通,有时用于后一种流通,但由于这两种流通,是同时不断进行的,所以,各需一定数量的货币来经营。商人彼此间流通的货物的价值,决不能超过商人和消费者间流通的货物的价值。商人所买的一切,终须卖归消费者。商人彼此间的交易,往往是批发,所以每次总须有大量货币。商人和消费者间的交易,往往是零售,所以每次有小量货币(如一先令或甚至半便士)就够了。但小量货币流通得比大量货币快得多。一先令比一几尼流转得快,半便士又比一先令流转得快。因此,以年计算,全部消费者所购买的价值,虽至少应等于全部商人所购买的价值,但消费者每年购买所需的货币量,却比较小得多。由于流通速度较快,同一枚货币,作为消费者购买手段的次数,比作为商人购买手段的次数多得多。

    纸币可加统制,或使其单在商人之间流通,或推广其流通范围,使商人与消费者间的交易,亦有大部分使用纸币。如果钞票面额,没有在十镑以下的,象在伦敦情况那样,那末,纸币的流通,势必只限于商人彼此之间。消费者得到一张十镑的钞票,在第一次买东西的时候就须兑换这张钞票,那怕所购仅值五先令。所以在消费者把这张钞票用去四十分之一以前,钞票早已回到商人手上去了。苏格兰各银行所发的钞票,却有小至二十先令的,在这情况下,纸币的流通范围就自然推广,使商人与消费者间的交易,亦有大部分使用纸币。在国会议决禁止通用十先令和五先令的钞票以前,消费者购物,便常使用小额纸币。北美洲那里发出的纸币,竟有小至一先令的,结果,消费者购物,几乎都用钞票。至于约克州,有些纸币,仅值六便士,结果如何,更不用说了。

    发行这样的小额纸币,如果得到准许而且普遍实施,即无异奖励许多普通人去开银行,并使他们有力量成为银行家。普通人所发出的五镑甚至一镑的期票,大家会拒绝不用;但他发出的六便士期票,大家却不会拒绝。这些乞丐般的银行家,当然很容易破产,结果,对于接受他们钞票的穷人,可能引起很大的困难,甚至极大的灾难。

    把全国各地银行钞票的最低面额,限为五镑,也许是较好的办法。这样,各地银行所发的钞票,大抵就会只在商人彼此间流通,象在伦敦一样。在伦敦,发行的钞票的面值不得少干十镑。五镑所能购得的货物,虽仅等于十镑之半,但在英国其他各地,人们对五镑,正象豪华伦敦人对十镑那样重视,而且一次花掉五镑,也象伦敦人一次花掉十镑那样稀罕。

    如果纸币象在伦敦那样,主要在商人间流通,市面上的金银便不至匾乏。如果象在苏格兰尤其是象在北美洲那样,纸币的流通,推广到商人与消费者间交易的大部分,市面上的金银就会全被驱逐,国内商业会至用纸币进行。苏格兰禁发十先令、五先令的钞票,曾稍稍减轻市面上金银缺乏的困难;若再禁发二十先令的钞票,当有更大的功效。听说,美洲自从禁发若干种纸币以来,金银已更丰饶了。在纸币未曾发行以前,听说美洲的金银还更丰饶。

    虽然纸币应当主要限于商人之间的流通,但银行在这场合,仍能帮助国内工商业,几乎象在纸币差不多占全部通货的场合一样。因为商人为应付不时急需而须储存的滞财,本来就只在商人之间流通的。在商人与消费者的交易上,商人没有储存滞财的必要。在这种交易上,商人只有钱进,没有钱出。所以,虽然银行钞票的发行,只限于如此数额,使得只在商人之间流通,但银行通过贴现真实汇票及现金结算办法,依然能够使大部分商人不必储有那么多的现金,专门用来对付不时的需要。银行依然能够对各种商人提供它们所能提供的最大贡献。

    也许有人说,银行钞票无论数额大小,只要私人愿受,就应在许可之列。政府禁止其领受,取缔其发行,实在是侵犯天然的自由,不是法律应有的。因为法律不应妨害天然的自由,而应予以扶持。从某观点说,这限制诚然是侵犯天然的自由。但会危害全社会安全的少数人的天然自由,却要受而且应受一切政府的法律制裁,无论政府是最民主的政府或是最专制的政府,法律强迫人民建筑隔墙,以预防火灾蔓延,其侵犯天然的自由,无异于我们这里主张以法律限制银行活动。

    由银行钞票构成的纸币,若由信用确实的人发行,无条件的,只要拿来,随时都能兑现,那就无论从哪方面说,它的价值,都等于金币银币,因为它随时可以换得金银。任何货物,用这种纸币买卖,其价格一定象用金银买卖,一样便宜,不会稍贵。

    有人说,纸币增加,由于增加通货总量,从而减低全部通货价值,所以,必会提高商品的货币价格。这话,不见得可靠,因为有多少纸币加进来,就有多少金银会改作他用,所以,通货的总量,不一定会增加。一世纪来,苏格兰粮食价格,以1759年为最廉。但那时因有十先令、五先令银行钞票的发行,纸币之多,实非今日可比。再者,现在苏格兰银行业的增加,总算可以了,但现在苏格兰粮食价格和英格兰粮食价格的比例,却和先前没有两样。英格兰的纸币,可算多了,法兰西的纸币,可算少了,但两国谷物价格的贵贱,却多是相等。

    在休谟发表《政治论文集》的1751年和1752年间,以及在苏格兰增发纸币之后,粮食价格极明显地涨了起来,但其原因,与其说是纸币增加,无宁说是天时不正。

    如果构成纸币的钞券,是否能够立即兑现,还须取决于发行人的有无诚意,或取决于持券人未必都有能力履行的一种条件,或者要在若干年后才能兑现,而且目前不计利息,那情形就不同了。这样的纸币,当然要按照立即兑现的困难或不可靠性的大小,或者按照兑现期间的远近,而多少跌在金银价值之下。

    数年前,苏格兰各银行,常在所发钞票上加印选择权条款。依此条款,凡持票求兑者,或见票即兑,或见票六月后兑现,但添付六个月的法定利息,可由银行理事决择。有些银行的理事先生,有时利用这个条款,有时威胁持大批钞票求兑者,要他们满足于一部分的兑现,否则就要利用这条款。那时候,苏格兰的通货,几乎大部分是这些银行的钞券。能否兑现,既大是疑问,其价值当然会低落在金银之下。在这弊病未经消除的期间(尤其是1762年、1763年和1764年),卡莱尔对伦敦实行平价汇兑,达弗里斯距卡莱尔不及三十英里,但对伦敦的汇兑,却往往贴水百分之四。很明显,这是因为卡莱尔以金银兑付汇票,达弗里斯则以苏格兰银行钞票兑付汇票。这钞票要兑换现金,既然不一定有把握,所只和铸币比较,价值就跌了百分之四。后来,国会禁止发行五先令、十先令钞票的命令,又规定钞票不得附加选择权条款,英格兰对苏格兰的汇兑才恢复自然汇率,即顺应于贸易情况和汇兑情况的汇率。

    约克郡纸币,竟有小至六便士的,但持票人按规定要存票至一几尼才可要求兑现。这个条件,在持票人方面,往往难于办到。故其价值亦低在金银价值之下。后来,国会议决,废止这种规定,认为它不合法,并且象苏格兰一样,禁止发行二十先令以下的钞券。

    北美洲纸币,非由银行发行,亦不能随时兑现。它是由政府发行的,非经数年,不能兑现。殖民地政府虽不付持票人以任何利息,但曾宣告纸币为法币,须按额面价值接受支付债务。但是,即使殖民地政府非常稳固,在一般利息是六厘的地方,十五年后才能支付的一百镑钞票,其价值和四十镑现金差不了多少。所以,强迫债权人接受一百镑纸币作为清偿以现金借给的一百镑债务,未免太不公平,任何以自由相标榜的政府大概都未曾试行过。这显然象诚实坦率的道格拉斯博士所说,是不诚实的债务人欺骗债权人的一种勾当。1772年,本雪文尼亚政府,第一次发行纸币,佯言纸币价值与金银等,严禁人们以纸币卖货时索取比以金银卖货较高的售价。这个法令,言专横,则与其本意所要支持的法令无异;言无效,则有过于其本意所要支持的法令。法律可以使一先令在法律上等于一几尼,因为它可以指导法庭解除这样拿出一先令的债务人的义务。但是,售货与否,卖者各有自由。强卖者视一先令为一几尼,却是法律所办不到的。所以,有的时候英国对这一些殖民地的汇兑,一百镑可以等于一百三十镑,而对另一些殖民地,一百镑却简直可以等于一千一百镑,虽有这样的法令,亦无可奈何。试一研究其中原因,就知道价值悬殊,乃是因为各殖民地发出去的纸币额,极不相等。而且,纸币兑现期限,长短不一,兑现可能性,亦大小不同。

    这样看来,国会议决殖民地以后发行的纸币,都不得定为法币,是最适当不过的。为什么各殖民地都不赞成这个议决案呢?

    与我国共他殖民地比较,本雪文尼亚对发行纸币往往比较持重。那里的纸币,据说,从来没有低落到未发纸币以前的金银价值以下。但在纸币第一次发行以前,本雪文尼亚已提高殖民地铸币的单位名称,且由议会议决,英国五先令的铸币,在殖民地境内流通,可以当作六先令三便士,后来又提高至六先令八便士。所以,殖民地货币一镑,即使在通货是金银币的时候,和英币一镑比较,价值已低百分之三十以上,在通货是纸币时,其价值低于英币一镑的价值,很少大大超过百分之三十。主其事者,以为这样提高铸币单位名称,使等量金银,在殖民地比在母国当作更大的数目使用,即可防止金银输出,却不知道殖民地铸币的单位名称提高后,由母国运来的货物的价格,亦必按比例提高,金银输出,还是一样迅速。

    殖民地纸币,既许人民按其面额用以完纳本州各种赋稅,不折不扣。所以,即使纸币真的或被认为要在很久以后才兑现,其价值亦定可多少增加一些。不过这种增加价值,要看本州发行的纸币额怎样超过本州缴纳赋税所能使用的纸币额,而有多少不等。据我们考察所得,各州纸币额,都大大超过本州缴纳赋税所能使用的纸币额。

    一国君主,如果规定赋税中有一定部分必须用纸币缴纳,那末,即使纸币什么时候兑现,全视国王的意志,亦定能多少提高纸币的价格。发行纸币的银行,若测度纳税所需,使所发纸币额,常常不够应付纳税人的需求,那纸币价值,即将高于它的面值,或者说,纸币在市场上所能买得的金银币,会多过它票面所标志的数量。但有些人就根据这点,来说明所谓阿姆斯特丹银行纸币的升水,即说明它的价值何以高于通用货币,虽然据他们说,这种纸币不能凭所有者的意志随便拿出行外去。他们说,大部分外国汇票,须以银行纸币兑付,换言之,须在银行帐簿上转帐;该银行理事先生,故意使银行纸币额,常常不够应付这用途的需要。他们说,这就是阿姆斯特丹银行纸币常比金银币价值高百分之四甚至百分之五的理由。但我们将在后面看到,这种说明是很不确实的。

    纸币价值,虽可落在金银铸币价值之下,但金银价值,不会因纸币价值下落而下落。金银所能换得的他种货物的量,不会因此减少。金银价值对其他货物价值的比例,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不取决于国内通用纸币的性质与数量,而取决于当时以金银供给商业世界大市场的金银矿藏的丰瘠,换言之,取决于一定数量金银上市所需要的劳动量对一定数量他种货物上市所需要的劳动量的比例。

    银行发行钞票,若有限制而且可随时兑现,即可不致妨碍社会安全,而银行的其他营业,亦就可任其自由。英格兰和苏格兰两地,近年来,银行林立,许多人引为隐忧。但其设立,不仅无害于社会;社会安全,反从而增进了。银行林立,竞争者多,为提防同业进行恶意的挤兑,各行的营业自必格外慎重,所发纸币,亦必对现金额数,保持适当的比例。这种竞争,可使各银行的纸币,限在较狭范围内流通;可使各银行在流通中的纸币,因而减少。全部纸币既分别在更多的区域流通,所以,一个银行的失败(这是必有的事),对于公众,影响必定较小。同时,这种自由竞争,又使银行对于顾客的营业条件,必须更为宽大,否则将为同业所排挤。总之,一种事业者对社会有益,就应当任其自由,广其竞争。竞争愈自由,愈普遍,那事业亦就愈有利于社会。

    第三章 论资本积累并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劳动

    有一种劳动,加在物上,能增加物的价值;另一种劳动,却不能够。前者因可生产价值,可称为生产性劳动,后者可称为非生产性劳动。制造业工人的劳动,通常会把维持自身生活所需的价值与提供雇主利润的价值,加在所加工的原材料的价值上。反之,家仆的劳动,却不能增加什么价值。制造业工人的工资,虽由雇主垫付,但事实上履主毫无所费。制造业工人把劳动投在物上,物的价值便增加。这样增加的价值,通常可以补还工资的价值,并提供利润。家仆的维持费,却是不能收回的。雇用许多工人,是致富的方法,维持许多家仆,是致贫的途径。但家仆的劳动,亦有它本身的价值,象工人的劳动一样,应得到报酬。不过,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可以固定并且实现在特殊商品或可卖商品上,可以经历一些时候,不会随生随灭。那似乎是把一部分劳动贮存起来,在必要时再提出来使用。那种物品,或者说那种物品的价格,日后在必要时还可用以雇用和原为生产这物品而投下的劳动量相等的劳动量。反之,家仆的劳动,却不固定亦不实现在特殊物品或可卖商品上。家仆的劳动,随生随灭,要把它的价值保存起来,供日后雇用等量劳动之用,是很困难的。

    有些社会上等阶级人士的劳动,和家仆的劳动一样,不生产价值,既不固定或实现在耐久物品或可卖商品上,亦不能保藏起来供日后雇用等量劳动之用。例如,君主以及他的官吏和海陆军,都是不生产的劳动者。他们是公仆,共生计由他人劳动年产物的一部分来维持。他们的职务,无论是怎样高贵,怎样有用,怎样必要,但终究是随生随灭,不能保留起来供日后取得同量职务之用。他们治理国事,捍卫国家,功劳当然不小,但今年的治绩,买不到明年的治绩;今年的安全,买不到明年的安全。在这一类中,当然包含着各种职业,有些是很尊贵很重要的,有些却可说是最不重要的。前者如牧师、律师、医师、文人;后者如演员、歌手、舞蹈家。在这一类劳动中,即使是最低级的,亦有若干价值,支配这种劳动价值的原则,就是支配所有其他劳动价值的原则。但这一类劳动中,就连最尊贵的,亦不能生产什么东西供日后购买等量劳动之用。象演员的对白,雄辩家的演说,音乐家的歌唱,他们这一般人的工作,都是随生随灭的。

    生产性劳动者、非生产性劳动者以及不劳动者,同样仰食于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这生产物的数量无论怎么大,决不是无穷的,而是有限的。因此,用以维持非生产性人手的部分愈大,用以维持生产性人手的部分必愈小,从而次年生产物亦必愈少。反之,用以维持非生产性人手的部分愈小,用以维持生产性人手的部分必愈大,从而次年生产物亦必愈多。除了土地上天然生产的物品,一切年产物都是生产性劳动的结果。

    固然,无论在哪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都是用来供给国内居民消费,给国内居民提供收入,但无论出自土地或出自生产性劳动者之手,它们都是一出来就自然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往往是最大的一部分)是用来补偿资本,补充从资本取出来的食料、材料和制成品;另一部分,则或以利润形式作为资本所有者的收入,或以地租形式作为地主的收入。就土地生产物说,一部分是用来补偿农场主的资本,另一部分用来支付利润作为资本所有者的收入,或支付地租作为地主的收入。就大工厂的生产物说,一部分(往往是最大的一部分)是用以补偿厂商的资本,另一部分则支付利润,作为资本所有者的收入。

    用来补偿资本的那一部分年产物,从来没有立即用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而是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至于一开始即指定作为利润或地租收入的部分,则可能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也可能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

    把资财一部分当作资本而投下的人,莫不希望收回资本并兼取利润。因此,他只用以雇用生产性劳动者。这项资财,首先对其所有者提供资本的作用,以后又构成生产性劳动者的收入。至于他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的那一部分资财,从这样使用的时候起,即由他的资本中撤出来,放在他留供直接消费的资财中。

    非生产性劳动者和不劳动者,都须仰给于收入。这里所谓收入,可分为两项:一,在年产物中有一部分,一开始即指定作为某些人的地租收入或利润收入;二,在年产物中又有一部分,原是用来补偿资本和雇用生产性劳动者的,但在归到获得它的人们手中后,除维持他们衣食外,他们往往不分差别地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和非生产性劳动者。例如,不仅是大地主和富商,就连普通工人,在工资丰厚的场合,也常雇用个把家仆,看回木偶戏。这样,他就拿一部分收入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了。并且,他也许要纳一些税。这时,他所维持的那些人,虽然尊贵得多,但同样是不生产的。不过按照常情,原想用来补偿资本的那部分年产物,在还未用以雇用本要雇用的足够的生产性劳动者,推动他们工作以前,决不至移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劳动者在未作工获得工资以前,要想用一部分工资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是决不可能的。而且,那部分工资往往不多。这只是他节省下来的收入;就生产性劳动者的情况说,无论怎样,也节省不了许多,不过,他们总有一些。就赋税说,因为他们这一阶级的人数是很多很多的,所以,他们各各所纳虽很有限,但他们这一阶级所纳的,却很可观。地租和利润,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非生产性劳动者生活所依赖的主要资源。这二种收入,最容易节省。它们的所有者可以用来雇用生产者,亦同样可以用来雇用不生产者。但是,大体上,他们似乎特别喜欢用在后一方面。大领主的费用,通常用于供养游惰人们的多,用于供养勤劳人民的少。富商的资本虽只用来雇用勤劳人民,但象大领主一样,他的收入也大都用来豢养不生产的人们。

    我们说过,由土地、由生产性劳动者生产出来的年产物,一生产出来,就有一部分被指定作为补偿资本的基金,还有一部分作为地租或利润的收入。我们现在又知道,随便在哪一国,生产者对不生产者的比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两个部分的比例。而且,这比例,在贫国和富国又极不相同。

    今日欧洲各富国,往往从土地生产物的极大部分用来补偿独立富农的资本,其余则用以支付他的利润与地主的地租。但在昔日封建政府林立的时候,年产物的极小部分已经足够补偿耕作的资本。因为那时候耕作所需的资本,不过是几头老牛老马,而它们的食物就是荒地上的天然产物,因此,也可把它们看作天然产物的一部分。这些牲畜,一般也是属于地主的,而由地主借给土地耕作者。土地的其余产物,也归地主所有,或作为土地的地租,或作为无甚价值的资本的利润。耕者大都是他主的奴仆,他们的身家财产,都同样是地主的财产。那些不是奴仆的耕者,是可以随意退租的佃户。他们所缴纳的地租,常常名义上和免役租一样,但事实上依然等于全部土地生产物。而且,在和平的时候,地主可随时征用他们的劳役,在战争的时候,他们又须出去服兵役。他们虽然住得离地主的家远一些,但他们隶属于地主,无异于住在地主家里的家奴。他们的劳役既然都须听地主支配,土地生产物当然是全部属于地主。现在欧洲情况却大不同了。在全部土地生产物中,地租所占的比例很少超过三分之一,有时还不到四分之一。但以数量计,改良的土地的地租,却大都已三倍或四倍于往日;现今在年生产物中取出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和往日年产物的全部比较,似乎就有三倍或四倍之多了。在农业日益进步的时代,就数量说,地租虽是日增,但对土地生产物的比例,却是日减。

    就欧洲各富国说,大资本现今都投在商业和制造业上。古代贸易很少,制造业简陋,所需资本极少。可是它们所提供利润一定很大。古时利息率很少在百分之十以下。这可证明他们的利润必定足够提供这么大的利息。现在,欧洲各进步国家的利息率,很少在百分之六以上;最进步国家的利息率,且有时低至百分之四、百分之三甚或百分之二。因为富国的资本比贫国多得多,所以富国居民由资本利润而得的收入也比贫国大得多。但就利润与资本的比例说,那就通常小得多。

    与贫国比较,富国用来补偿资本的那部分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当然要大得多。但不仅如此,与直接归作地租和利润的部分比较,它在年产物中所占比例也大得多。此外,与贫国比较,富国雇用生产性劳动的基金,当然要大得多。但也不仅如此。我们说过,一国的年产物,除了一部分定为雇用生产性劳动的基金外,其余是用来雇用生产性劳动,还是用来雇用非生产性劳动,并不一定,但通常是用在后一用途。与贫国比较,富国雇用生产性劳动的基金,在年产物中所占比例,也大得多。

    这两种基金的比例,在任何国家,都必然会决定一国人民的性格是勤劳还是游惰。和我们祖先比较,我们是更勤劳的,这是因为,和二三百年前比较,我们用来维持勤劳人民的基金,在比例上,比用来维待游惰人民的基金大得多。我们祖先,因为没受到勤劳的充分奖励,所以游惰了。俗话说:劳而无功,不如戏而无益。在下等居民大都仰给予资本的运用的工商业城市,这些居民大都是勤劳的、认真的、兴旺的。英国和荷兰的大城市,便是很好的例证。在主要依靠君主经常或临时驻节来维持的都市,人民的生计主要仰给于收入的花费,这些人民大都是游惰的、堕落的、贫穷的。罗马、凡尔赛、贡比涅、枫丹白露,是很好的例证。讲到法国,除了卢昂、波尔多两市,其他各议会城市的工商业毫不足道。一般下等人民,由于大都依靠法院人员只及前来打官司的人的费用来维持,所以,大都是游惰的、贫穷的。卢昂、波尔多两市,则因地势关系,商业颇为发达。卢昂必然是巴黎所需物品的集散地点,无论物品是由外国输入或由沿海各地运来。波尔多则为加龙流域所产葡萄酒的集散地点,这些地方产酒丰富,世界闻名,外国人都喜欢饮用,所以输出很多。这样好的地势,当然会吸引资本投到这方面来。因为这样,这两个城市的工业才骎骎日上。其他各议会城市的情形便不同了。人们投下资本,都只为维持本市的消费,换言之,投下的资本为数有限,决不能超过本市所能使用的限度。巴黎、马德里、维也纳的情形,也都是如此。在这三城市中,巴黎要算最勤劳的了,但巴黎就是巴黎本市制造品的主要销售市场;巴黎本城的消费,就是一切营业的主要对象。既为王公驻节之所、又为工商辐辏之地,既为本市消费而营业、又为外地及外国消费而营业的城市,在欧洲只有伦敦、里斯本和哥本哈根。这三个城市所处的地位都很有利,适合于作为大部分远方消费物品的集散地点。但在花费大收入的城市,除把资本用于供应本地的消费外,想有利地使用资本,就不象在下等人民生计专靠资本的运用来维持的工商大城市那么容易。靠花费收入来维持生活的大部分人们都游惰惯了,使得一些应该勤勉作事的人,亦不免与之同化。所以,在这地方使用资本自然比在其他地方不利。英格兰和苏格兰未合并前,爱丁堡的工商业很不发达。后来,苏格兰议会迁移了,王公贵族不一定要住在那里了,那里的工商业才慢慢振兴起来。但苏格兰的大理院、税务机关等,未曾迁移,所以仍有不少收入是在那里花费。因此,就工商业说,爱丁堡远不及格拉斯哥。格拉斯哥居民的生计,大都靠资本的运用。再者,我们有时看到,在制造业方面很有进展的大乡村的居民,往往由于公侯贵族卜居其间,而变得懒惰和贫困。

    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资本与收入的比例,似乎都支配勤劳与游惰的比例。资本占优势的地方,多勤劳;收入占优势的地方,多游惰。资本的增减,自然会增减真实劳动量,增减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因而,增减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增减一国人民的真实财富与收入。

    资本增加,由于节俭;资本减少,由于奢侈与妄为。一个人节省了多少收入,就增加了多少资本。这个增多的资本,他可以亲自投下来雇用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亦可以有利息地借给别人,使其能雇用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个人的资本,既然只能由节省每年收入或每年利得而增加,由个人构成的社会的资本,亦只能由这个方法增加。

    资本增加的直接原因,是节俭,不是勤劳。诚然,未有节俭以前,须先有勤劳,节俭所积蓄的物,都是由勤劳得来。但是若只有勤劳,无节俭,有所得而无所贮,资本决不能加大。节俭可增加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基金,从而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他们的劳动,既然可以增加工作对象的价值,所以,节俭又有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的趋势。节俭可推动更大的劳动量;更大的劳动量可增加年产物的价值。

    每年节省的象每年花费的一样,经常被消费掉,而且,几乎是同时被消费掉。但消费的人不同。富人每年花费的收入部分,大都由游惰的客人和家用的婢仆消费掉,这些人消费完了就算了,不留下什么作为报酬。至于因要图利而直接转为资本的每年节省下来的部分,也同样并几乎同时被人消费掉,但消费的人是劳动者、制造者、技工。他们会再生产他们每年消费掉的价值,并提供利润。现在假定他的收入都是货币,如果他把它全部花掉,他用全部收入购得的食品、衣服和住所,就是分配给前一种人。如果节省的一部分,为图利而直接转作资本,亲自投用,或借给别人投用,那末,他由这节省部分购得的食品、衣料和住所,就将分配给后一种人。消费是一样的,但消费者不同。

    节俭的人,每年所省的收入,不但可在今年明年供养若干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而且,他好象工厂的创办人一样,设置了一种永久性基金,将来随便什么时候,都可维持同样多的生产性劳动者。这种基金,将如何分派,将用到什么地方,固然没有法律予以保障,没有信托契约或永远营业证书加以规定,但有一个强有力的原理保护其安全,那就是所有者个人的利害关系。如果把这基金的任何部分,用于维待非生产性劳动者,这样不按照原指定用途滥用该基金的人,非吃亏不可。

    奢侈者就是这样滥用资本:不量入为出,结果就蚕食了资本。正象把一种敬神之用的基金的收入移作渎神之用的人一样,他把父兄节省下来打算作点事业的钱,豢养着许多游手好闲的人。由于雇用生产性劳动的基金减少了,所雇用的能增加物品价值的劳动量亦减少了,因而,全国的土地和劳动的年生产物价值减少了,全国居民的真实财富和收入亦减少了。奢侈者夺勤劳者的面包来豢养游惰者。如果另一部分人的节俭,不足抵偿这一部分人的奢侈,奢侈者所为,不但会陷他自身于贫穷,而且将陷全国于匮乏。

    纵使奢侈者所费全系国产商品,不用一点外国货,结果亦将同样影响社会的生产基金。每年总有一定数量的食品和衣服,本来应该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被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因此,每年一国生产物的价值,总不免低于本来应有的价值。

    有人会说,这种花费,不是用来购买外国货,不曾引起金银往外输出,国内货币是不会减少的。但是,假若这一定量的食品和衣服,不被不生产者消费,而是分配给生产者,他们就不仅可再生产他们消费的全部价值,而且可提供利润了。这同量的货币将依然留在国内,却又再生产了一个等价值的消费物品,所以结果将有两个价值,不仅有一个价值。

    而且,年生产物价值日趋减落的国家,决不能保留这同量的货币。货币的唯一功用,是周转消费品。赖有货币,食品、材料与制成品才可实行卖买,而分配给正当的消费者。一国每年所能通用的货币量,取决于每年在国内流通的消费品的价值。每年在国内流通的消费品,不是本国土地和劳动的直接生产物,就是用本国生产物购买进来的物品。国内生产物的价值减少了,每年在国内流通的消费品的价值亦必减少,因而,国内每年所能通用的货币量,亦必减少。因生产物年年减少而被逐出国内流通领域以外的货币,决不能弃无所用。货币所有者由于利害关系,决不愿自己的货币放着不用。国内没有用途,他就会不顾法律,不顾禁止,送往外国,用来购买国内有用的各种消费物品。货币每年的输出,将在一定期间内继续着,使国内人民每年的消费额,超过他们本国年产物的价值。繁荣时代从积下来年产物所购买的金银,在这逆境中可支持他们一些时候。但在这场合,金银输出,不是民生凋敝的原因,而是民生凋敝的结果。实际说来,这种输出,甚至还可暂时减少民生凋敝的痛苦。

    反过来说,一国年产物的价值增加了,货币量亦必自然增加。每年在国内流通的消费品价值增加了,当然需要更多的货币量来流通。因此,有一部分增加的生产物,必定会四散出去,在有金银的地方,购买必要增加的金银。但在这场合,金银增加,只是社会繁荣的结果,而不是社会繁荣的原因。购买金银的条件,是到处一样的。从矿山掘出,再运到市上来,总需要一定数量的劳动或资本。为这事业而劳动而投资的人,总需要农食住的供给与收入。这一定数量的供给和收入,就是购买金银的价格。在英格兰购买金银是这样,在秘鲁购买金银也是这样。需要金银的国家,只要出得起这个价格,用不着担心所需的金银会长久缺乏。而不需要的金银,亦不会长久留在国内。

    所以,无论我们根据明白合理的说法,说构成一国真实财富与收入的,是一国劳动和土地的年产物的价值,或是依随通俗的偏见,说构成一国真实财富与收入的,是国内流通的贵金属量——总之,无论就哪一个观点说,奢侈都是公众的敌人,节俭都是社会的恩人。

    再讲妄为。妄为的结果,和奢侈相同。农业上、矿业上、渔业上、商业上、工业上一切不谨慎的、无成功希望的计划,对于雇用生产性劳动的基金,都有使之减损的趋势。固然,投在这种计划上的资本,亦只由生产性劳动者消费,但由于使用不适当,所只,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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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的价值,不能充分再生产出来,与使用适当的场合比较,总不免减少社会上的生产基金。

    幸而就大国的情形说,个人的奢侈妄为,不能有多大影响。另一部分人的俭朴慎重,总够补偿这一部分人的奢侈妄为而有余。

    讲到奢侈,一个人所以会浪费,当然因为他有现在享乐的欲望。这种欲望的热烈,有时简直难于抑制,但一般说来,那总是暂时的偶然的。再讲节俭,一个人所以会节俭,当然因为他有改良自身状况的愿望。这愿望,虽然是冷静的、沉着的,但我们从胎里出来一直到死,从没一刻放弃过这愿望。我们一生到死,对于自身地位,几乎没有一个人会有一刻觉得完全满意,不求进步,不想改良。但是怎样改良呢,一般人都觉得,增加财产是必要的手段,这手段最通俗,最明显。增加财产的最适当的方法,就是在常年的收入或特殊的收入中,节省一部分,贮蓄起来。所以,虽然每个人都不免有时有浪费的欲望,并且,有一种人,是无时不有这欲望,但一般平均说来,在我们人类生命的过程中,节俭的心理,不仅常占优势,而且大占优势。

    再讲妄为,无论那里,慎重和成功的事业总占极多数。不慎重、不成功的事业,总占极少数。我们虽然常常看见破产的失意者,但在无数的经营商业的人中,失败的总是全数中的极小部分。一千个中,只有一个吧。破产这种灾祸,对于一个清白的人,实在是极大的极难堪的灾祸。不留意避免它的人,实在不多。当然罗,不知道避免它的人,象不知道避绞台的人一样,也并非没有。

    地大物博的国家,固然不会因私人奢侈妄为而贫穷,但政府的奢侈妄为,却有时可把它弄得穷困。在许多国家中,公众的收入,全部或几乎全部都是用来维持不生产者。朝廷上的王公大臣、教会中的牧师神父,就是这一类人。又如海陆军,他们在平时既一无生产,在战时又不能有所获取,来补偿他们的维持费。甚至在战争继续进行的期间,也如此。这些人,因为他们一无生产,不得不仰给于别人劳动的产物。如果他们人数增加到不应有的数额,他们可能在某一年消费掉这么多的上述产物,以致反无足够余量来维持能在次年有所再生产的生产性劳动者。于是下一年的再生产,一定不及上一年。如果这种混乱情形继续下去,第三年的再生产,又一定不及第二年。那些只应拿人民的一部分剩余收入来维持的不生产者,他们可能消费了人民全收入的这样大的部分,使得这么多人民不得不侵蚀他们的资本,侵蚀维持生产性劳动的基金,以致不论个人多么节俭多么慎重,都不能补偿这样大的浪费。

    然而,就经验所得,在大多数场合,个人的节俭慎重,又似乎不仅可以补偿个人的奢侈妄为,而且可以补偿政府的浪费。每个人改善自身境况的一致的、经常的、不断的努力是社会财富、国民财富以及私人财富所赖以产生的重大因素。这不断的努力,常常强大得足以战胜政府的浪费,足以挽救行政的大错误,使事情日趋改良。譬如,人间虽有疾病,有庸医,但人身上总似有一种莫明其妙的力量,可以突破一切难关,恢复原来的健康。

    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只有两个方法,一为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数目,一为增进受雇劳动者的生产力。很明显,要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数目,必先增加资本,增加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基金。要增加同数受雇劳动者的生产力,唯有增加那便利劳动、缩减劳动的机械和工具,或者把它们改良。不然,就是使工作的分配,更为适当。但无论怎样,都有增加资本的必要。要改良机器,少不了增加资本;要改良工作的分配,亦少不了增加资本。把工作分成许多部分,使每个工人一直专做一种工作,比由一个人兼任各种工作,定须增加不少资本。因此,我们如果比较同一国民的前代和后代,发觉那里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后代比前代多了,其土地耕作状况进步了,工业扩大了、繁盛了,商业推广了,我们就可断言,在这两个时代间,这国的资本,必定增加了不少。那里一部分人民的节俭慎重所增加于资本的数额,一定是多于另一部分人民的妄为和政府的浪费所侵蚀了的资本的数额。说到这里,我应该声明一句,只要国泰民安,即使政府不是节省慎重的,国家情况,也可有这种进步。不过,我们要正确判定这种进步,不应比较两个相离太近的时代。进步是如此逐渐的,时代太近了,不但看不出它的改良,有时,即使国家是一般地改良了,但我们往往因看到某种产业的凋零或某一地方的衰落,便怀疑它全国的财富与产业都在退步。

    和一百年前查理二世复辟时比较,现在英格兰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当然是多得多了。现在怀疑英国年产物增加的人,固然不多,但在这一百年时间内,几乎每隔五年,即有几本写得很好能使人动听的书或小册子,说英格兰的国富正在锐减,人口正在减少,并且说那里是农业退步,工业凋零,商业衰落。而且,这类书籍,不见得全是党派的宣传品,全是欺诈和见利忘义的产物。我晓得,它们里面有许多是极诚实、极聪明的作家所写的。这些人所叙述的,没有不是他们自己相信的。

    再者,和二百年前伊丽莎白即位时比较,查理二世复辟时代英格兰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必定多得多了。和三百年前约克与兰克斯特争胜时代末期比较,伊丽莎白时代英格兰的年产物,必又多得多了。再推上去,约克与兰克斯特时代,当然胜于诺尔曼征服的时代;诺尔曼征服的时代,当然又胜于撒克逊七人统治的时代。在撒克逊七人统治的时代,英国当然不能说是一个进步的国家,但与朱利阿·凯撒侵略时代(这时,英格兰居民的状况,和北美野蛮人相差不远)比较,又算大进步了。

    然而,在这各个时期中,私人有很多浪费,政府也有很多浪费,而且发生了许多次费用浩大的不必要的战争,原用来维持生产者的年产物,有许多移用来维持不生产者。有时,在讧江激烈的时候,浪费的浩大,资本的破坏,在任何人看来,都会感觉这不但会妨碍财富的自然蓄积(实际上确是如此),而且会使国家在这时期之末陷于更为贫困的地位。查理二世复辟以后,英国境况是最幸福最富裕的了,但那时又有多少紊乱与不幸事件发生呢?如果我们是生在那时,我们一定会耽心英格兰的前途,说它不仅要陷于贫困,怕还会全然破灭吧。你想想看,伦敦大火以后,继以大疫,又加英荷两次战后的革命骚扰,对爱尔兰战争,1688年、1702年、1742年和 1756年四次对法耗费巨大的大战,再有1715年和1745年二次叛乱。不说别的,单就达四次英法大战的结果来说,英国欠下来的债务,就在一亿四千五百万镑以上,加上战争所引起的各种特殊支出,恐怕总共不下二亿镑吧。自革命以来,我国年产物,就常有这样大的部分,用来维持非常多的不生产者。假使当时没有战争,那末当时当作那样用费的资本,其中定有一大部分会改变用途来雇用生产性劳动者。生产性劳动者既能再生产他们消费的全价值,并提供利润,那末,我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每年的增加,就可想见了,而且每一年的增加,又必能更增多下一年的增加。如果当时没有战争,建造起来的房屋一定更多;改良了的土地一定更广大;已改良土地的耕作一定更加完善;制造业一定增多了,已有的制造业又一定推广了;至于国民真实财富与收入将要怎样增加起来,我们也许难于想象。

    政府的浪费,虽无疑曾阻碍英格兰在财富与改良方面的自然发展,但不能使它停止发展。与复辟时代比较,现在英格兰土地和劳动的年生产物是多得多了;与革命时代比较,也是多得多了。英格兰每年用以耕作土地维持农业劳动的资本,也一定比过去多得多了。一方面虽有政府的诛求,但另方面,却有无数个人在那里普遍地不断地努力改进自己的境况,节省哪、慎重哪,他们不动声色地、一步一步地把资本累积起来。正是这种努力,受着法律保障,能在最有利情况下自由发展,使英格兰几乎在过去一切时代,都能日趋富裕,日趋改良。而且,将来永远照样进行下去,亦不是没有希望的事体。可是,英格兰从来没有过很节俭的政府,所以,居民亦没有节俭的特性。由此可见,英格兰王公大臣不自反省,而颁布节俭法令,甚至禁止外国奢侈品输入,倡言要监督私人经济,节制铺张浪费,实是最放肆、最专横的行为。他们不知道,他们自己始终无例外地是社会上最浪费的阶级。他们好好注意自己的费用就行了,人民的费用,可以任凭人民自己去管。如果他们的浪费,不会使国家灭亡,人民的浪费,那里谈得上呢。

    节俭可以增加社会资本,奢侈可以减少社会资本。所以,花费等于收入的人,不蓄积资本,亦不蚕食资本,不增加资本,亦不减少资本。不过,我们应该知道,在各种花费方法中,有些比其他更可促进国富的增长。

    个人的收入,有的用来购买立时享用的物品,即享即用,无补于来日。有的用来购买比较耐久的可以蓄积起来的物品,今日购买了,就可以减少明日的费用,或增进明日费用的效果。例如,有些富翁简直是室满奴婢,厩满犬马,大吃大用的花。有些宁愿食事俭约,奴婢减少,却修饰庄园,整饬别墅,频兴建筑,广置有用的或专作为装饰的家具、书籍图画等等。有些,却明珰璎珞,灼烁满前。还有些,则有如前数年逝世的某大王的宠臣,衣服满箱,锦绣满床。设有甲乙二富郎,财产相等,甲用其大部分收入,来购买比较耐久的商品,乙则用其大部分收入,米购买即享即用的物品。到后来,甲的境况,必能日渐改进,今日的费用,多少可以增进明日费用的效果。乙的境况,决不会比原先更好。到底,甲必较富于乙。甲尚有若干货物,虽其价值不如当时所费,但总有多少价值。乙的费用,就连痕迹也没留下来,十年或二十年浪费的结果,真是一无余物。

    对个人财富较有益的消费方法,对国民财富亦较有益。富人的房屋、家具、衣服,转瞬可一变而对下等人民中等人民有用。在上等阶级玩厌了的时候,中下阶级的人民,可以把它们买来,所以,在富人一般都是这样使用钱财的时候,全体人民的一般生活状况就逐渐改进了。在一个富裕已久的国家,下等人民虽不能自己出资建造大厦,但往往占有大厦;虽不能自己定制上等家具,但往往使用看上等家具。往日西穆尔的邸宅,现今已经成为巴斯道上的客寓;詹姆士一世的婚床(那是皇后从丹麦带来的嫁奁,作为邻国通婚的礼物),几年前,已经陈列在敦弗林的酒店。在有些无进步也无退步或已稍稍没落的古城,我们有时可发现几乎没有一所房屋是眼前占有人所盖得起的。如果你进里面去,还可见到许多还可适用的非常讲究但已是老式的家具。这些家具绝不可能是眼前使用者花钱定制的。王宫别墅,书籍图像,以及各种珍奇物品,常常又是光荣又是装饰,不但对其所在的本地方如此,对其所属国家亦如此。凡尔赛宫是法兰西的装饰和光荣,斯托威和威尔登是英格兰的装饰和光荣。意大利创造名胜古迹的财富,虽然是减落了,创造名胜古迹的大天才(也许因为没有用处)虽然似乎是凐没了,但那里的名胜古迹,却仍然博得世人的赞赏。

    把收入花费在比较耐久的物品上,那不仅较有利于蓄积,而且又较易于养成俭朴的风尚。设使一个人在这方面花费得过多,他可幡然改计,而不致为社会人土所讥评。如果原来是婢仆成群,骤然撤减,如果原来是华筵广设,骤然减省,如果原来是陈设丰丽,骤然节用,就不免为邻人共见,而且好象是意味着自己承认往昔行为的错误。所以,象这样大花大用的人,不是迫于破产,很少有改变习惯的勇气。反之,如果他原爱用钱添置房屋、家具、书籍或图画,以后如果自觉财力不济,他就可以幡然改习,人亦不疑。因为此类物品,前已购置,无需源源购置不绝。在别人看来,他改变习性的原因,似乎不是财力不济,而是意兴已阑。

    何况,费财于耐久物品,所养常多;费财于款待宾客,所养较少。一夕之宴,所费为二三百斤粮食,其中也许有一半倾于粪堆,所耗不可谓不大。设以宴会所费,用以雇用泥木工、技匠等等,则所费粮食的价值虽相等,所养的人数必加多。工人们将一便士一便士地、一镑一镑地购买这些粮食,一镑也不会消耗毁弃。一则用以维持生产者,能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一则用以维持不生产者,不能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

    读者不要以为,费财于耐久物品,即为善行,费财于款待宾客,全为恶行。一个富人把他收入主要用于款待宾客时,即以收入的大部分,分济友伴。如他用以购买耐久物品,利则仅及于一身,非有代价,即不许他人分享。因此,后一种的花费,特别是花于购珠宝、衣饰等等这些琐细东西,常常不仅表示一种轻浮性向,而且表示卑下的自私自利性向。我上面的意思,不过是说,费财于耐久物品,由于助长有价商品的蓄积,所以可奖励私人的节俭习惯,是较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增进;由于所维持的是生产者而不是不生产者,所以较有利于国富的增长。

       第四章  论贷出取息的资财

    贷出取息的资财,出借人总是看作资本。出借人总希望借贷期满,资财复归于己,而在借期中借用人因曾使用这资财,要付他年租若干。这种资财,在借用人手里,可用作资本,亦可用作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如果用作资本,就是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可再生产价值,并提供利润。在这场合,他无须割让或侵蚀任何其他收入的资源便能偿还该资本及其利息。如果用作目前消费的资财,他就成为浪费者,他夺去了维持勤劳阶级的基金,来维持游惰阶级。在这场合,除非他侵蚀某种收入的资源如地产或地租,他就无法偿还资本,支付利息。

    贷出取息的资财,无疑有时兼用在这两种用途上,但用在前一用途的较多,用在后一用途的较少。借钱挥霍的人,势难久立,借钱给他的人,常要后悔愚不可及。除了重利盘剥者,象这样的贷借,对双方都毫无利益。社会上固然难免有这样贷借的事件发生,但因人各自利,所以,可以相信,它不会象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常有。任何比较谨慎的富人,如果问他愿以大部分资财贷给谋利的人呢,或是浪费的人呢,他听了,怕只会发笑,笑你会提出这样不成问题的问题。借用人虽然不是世上很有名的节俭家,但即在他们之中,节俭的终必比奢侈的多得多,勤劳的终必比游惰的多得多。

    借款徒供挥霍的,只有乡绅。乡绅借款,通常有财产为抵押,其所借款,常非用于有利的用途。但就连乡绅,借钱亦并非全供浪费。所借的钱,常常早在未借之前就已用光。他们日常享用的东西,多向商店老板赊购,往往赊得很多,必须出息借款来还清账目,乡绅们所借的资本实是补偿商店老板的资本,他们所收的地租,不够偿还,所以向别人借款来偿还。这时他借钱并不是为了要花费,只是为了要补偿先前已经花掉了的资本。

    取息的贷款,大都是从货币借出,或为钞票,或为金银。但借用人所需要、出借人所供给的实际上不是货币而是货币的价值,换言之,是货币所能购买的货物。如果他所要求的是即享即用的资财,那末,他所贷借的便是能够即享即用的货物。如果他所要求的是振兴产业的资本,那末,他所贷借的便是劳动者工作所必需的工具、材料与食品。贷借的事情,实际就是出借人把自己一定部分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使用权让与借用人,听他随意使用。

    货币总是国内各种贷借的手段,不论其为钞票或为铸币。一国能有多少资财在收取利息的方式下出借,或者象一般人所说,能有多少货币在收取利息的方式下出借,并不受货币价值的支配,而受特定部分年产物价值的支配。这特定部分年产物从土地生出或由生产的工人制出后,即被指定作资本用,同时所有者又无意亲自使用,因而借给别人。因为这种资本的出借与偿还,都以货币来往,故被称为金钱上的利害关系。这不仅不同于农业上的利害关系,且不同于工商业上的利害关系,因为在工商业,资本所有者是自己使用自己的资本的。但我们应该知道,即使在金钱上的利害关系方面,货币也不过象一张让与的契约一样,甲把无意亲自使用的资本转让给乙。这样转让的资本量,和作为转让手段的货币的数量相比,不知要大多少倍。同一枚铸币或同一张纸币。可作许多次的购买,亦可连续作许多次的贷借。例如,甲以一千镑借给乙,乙立即用来向丙购一千镑货物。丙因不需货币,就把这一千镑借给丁,丁又立即用来向戊购一千磅货物。戊也因为不需要货币,同样地把这一千镑借给己,己再立即向庚购一千镑货物。所以货币还是原来那几枚铸币或孤几张纸币,但不消几天功夫,贷借就已进行三次,购买亦已进行三次了。每一次,在价值上,都与这货币总额相等。甲、丙、戊是有线出借的人,乙、丁、已是要借钱的人。他们所贷借的,其实只是购买那些货物的能力。贷借的价值与效用,都在于这种购买力。这三个有钱人所贷出的资财,等于这笔货币所能购买的货物的价值,所以,这三次贷借所借出的资财,实三倍于购买所用的货币的价值。假使债务人所购的货物,应用适当,能在相当期间偿还原借的价值及其利息,这种贷借,就十分可靠。而且,这笔货币,既可用作贷借三倍其价值的手段,或基于同一理由,也可用作货借三十倍其价值的手段,所以,也可连续用作偿还债务的手段。

    照这样看,以资本贷人取息,实无异由出借人以一定部分的年产物,让与借用人。但为报答这种让与,借用人须在借用期内,每年从较小部分的年生产物,让与出借人,称作付息;在借期满后,又以相等于原来由出借人让给他的那部分年产物,让与出借人,称作还本。在转让这较小部分和较大部分的场合,货币虽然都作为让与证,但和其所让与的东西,完全不同。

    一从土地生出或由生产性劳动者制出,即被指定作补偿资本之用的那一部分年产物,如果增加了,则所谓金钱上的利害关系亦自然随而增加。资本一般增加了,所有者无意亲自使用但望从此得一收入的资本,亦必增加。换言之,资财增加了,贷出生息的资财,亦必逐渐增加。

    贷出生息的资财增加了,使用这种资财所必须支付的价格即利息必然低落。那些使物品市价随物品数量增加而减低的一般原因,固然是使这时利息低落的一个原因,但除了这个原因,我们还可寻出几个特殊的原因。第一,一国的资本增加了,投资的利润必减少。要在国内为新资本找到有利的投资方法,将日见困难。资本间的竞争,于是发生,资本所有者常互相倾轧,努力把原投资人排挤出去。但要排挤原投资人,只有把自己的要求条件,放宽一些。他不仅要贱卖,而且,有时因为要出卖,还不得不贵买。第二,维持生产性劳动的基金增加了,对生产性劳动的需求亦必日益增加。因之,劳动者不愁无人雇用,资本家反愁无人可雇。资本家间的竞争提高了劳动的工资,降低了资本的利润。因使用资本而造成的利润既然减低了,为使用资本而付给的代价,即利息率,非随之减低不可。

    洛克、劳氏、孟德斯鸿,还有许多别的作家,都以为,因为西属西印度的发现,金银量增加了,这增加就是大部分欧洲利息率低落的真实原因。他们说,这两种金属本身的价值减低了,所以,它们特定部分的使用,亦只有较小的价值,因而使用它们时出得起的价格亦较小。这个观念乍一看来似乎很有道理,但其实是错误的。这错误已为休谟充分揭露了,我们也许没有再讲的必要。但下面极简明的议论,或可进一步说明迷惑这几位先生的谬见。

    在西属西印度尚未发现以前,大部分欧洲的普通利息率,似为百分之十。从那时起,各国的普通利息率,他已降为百分之六、百分之五、百分之四,甚至百分之三。姑且假设某国银价低落的比例,恰等于利息率低落的比例。比方说,在利息率由百分之十减至百分之五的地方,等量的银,现在所能购买的货物量,只等于从前的一半。这种假设,真与事实符合吗?我相信,事实决不如此,但这种假设,对于我现今要考察的那种学说却很有利。而且,就是根据这个假设,我们亦决不能说,银的价值的低落,有一点点减低利息率的趋势。困为,假若现今一百镑的价值仅等于昔日五十镑的价值,那现今十镑的价值亦就只等于昔日五镑的价值。减低母本价值的原因,无论它是什么,这原因也必然会减低利息的价值,且按同一比例减低其价值。母本价值与利息价值的比例,必然依旧,虽然利息率并未改变。如果利息率真是改变了,这两个价值之间的比例,就非改变不可。如果现今一百镑的价值,只等于昔日五十镑的价值,那末,现今五镑的价值,也只等于昔日二镑半的价值。所以,在母本价值折半的时候,把利息率由百分之十减至百分之五,那对使用资本所付的利息的价值,就只等于昔时利息价值的四分之一了。

    在靠白银流通的商品的数量未曾增加的时候,银量增加,只会减低银的价值。这时,各种货品的名义价值,都会增大,但他们的真实价值,却依旧不变。它们可换得较多的银,但它们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所能维持和雇用的劳动者人数,必依旧不变。移转等量资本由甲到乙所需要的银量,可能增加了,但资本却没有增加。那让与证,象冗长的委托书一样,是累赘多了,但所让与的物品,却仍旧一样,而只能产生同样的效果。维持生产性劳动的基金既然依旧,对生产性劳动的需求自然也依旧。所以,生产性劳动的价格或工资,名义上虽是增大了,实际上却是不变。以所付的银量计,工资虽是加大了,以所能购买的货物量计,工资却是依旧。资本利润,无论就名义说,就实际说,都无变动。劳动的工资,因为常以所付银量计算,所以在所付银量增加时,有时工资虽毫无增加,外表上却似乎已经增加。资本的利润,却不是这样。资本利润,不由所得银量的多寡计算。计算利润的时候,我们只计算所得银量与所投资本的比例。比方,我们说到工资,常常说这个国家的普通工资是每星期五先令;我们说到利润,常常说这个国家的普通利润是百分之十。但国内所有的资本,既和以前一样,分有这全部资本的国内各个人的资本的竞争,亦必和以前一样。他们做交易时所享受的便利和从前一样,所遭遇的困难也和从前一样。因此,资本对利润的普通比例依旧不变,而货币的普通利息亦依旧不变。使用货币一般所能支付的利息,必须受使用货币一般所能取得的利润的支配。

    在国内流通界货币量不变的场合,国内每年流通的商品量的增加,却除了发生货币价值提高的结果外,还会引起许多别的重要结果。这时,一国资本,名义上虽是依旧,实际上却已增加。它可能仍继续由同量货币表示,但却能支配较大的劳动量。它所能维持和雇用的生产性劳动量增加了,劳动的需求因此亦增加。工资自将随劳动需求的增加而提高,但从表面上看,却可能似乎在下跌。这时劳动者所领受作为工资的货币量,可能比以前少,但现今这较少的货币所能购得的物品量,却比从前较多货币所能购买的物品量还要多。但无论在实际上和名义上,资本的利润都会减少。国内所有的资本总量既已增加,资本间的竞争,当然会随而增加。资本家各自投资的结果,即使所获,在各自资本所雇的劳动的生产物中所占比例比以前小,亦只有自认晦气。货币的利息,既然与资本的利润共进退,所以,货币的价值虽然大增了,换言之,一定量货币所能购买的物品量虽然大增了,但货币的利息仍然可能大减。

    有些国家的法律,禁止货币的利息。但由于在任何地方使用资本都会取得利润,所只在任何地方使用资本都应有利息为酬。经验告诉我们,这种法律,不但防止不了重利盘剥的罪恶,反会使它加甚,国为,债务人不但要支付使用货币的报酬,而且要对出借人冒险接受这种报酬支付一笔费用。换言之,要给出借人保险,他不遭受对重利盘划所处的刑罚。

    在放债取利不被禁止的国家,为了禁止重利盘剥,法律往往规定合法的最高利息率。这个最高利息率,总应略高于最低市场利息率,即那些能够提供绝对可靠担保品的借款人借用货币时通常所付的价格。这个法定利息率若低于最低市场利息率,其结果将无异于全然禁止放债取利的结果。如果取得的报酬少于货币使用之所值,则债权人便不肯借钱出去,所以债务人得为债权人冒险接受货币使用之全值而支付一笔费用。如果法定利息率适等于最低市场利息率,则一般没有稳当担保品的人便不能从遵守国法的诚实人那里借到钱,而只好任重利盘剥者盘剥。现在英国,从货币贷给政府,年息为百分之三,贷给私人,若有稳当担保品,则年息为百分之四或百分之四点五,所以,象英国这样的国家,规定百分之五为法定利息率,也许是再适当没有。

    必须注意,法定利息率,虽应略高于最低市场利息率,但亦不应高得过多。比方说,如果英国法定利息率,规定为百分之八或百分之十,那末,就有大部分待借的货币,会借到浪费者和投机家手里去,因为只有他们这一类人,愿意出这样高的利息。诚实人只能以使用货币所获的利润的一部分,作为使用货币的报酬,所似,不敢和他们竞争。这样,一国资本,将有大部分会离开诚实的人,而转到浪费者手里,不用在有利的用途上,却用在浪费资本和破坏资本的用途上。反之,在法定利息率仅略高于最低市场利息率的场合,有钱出借的都宁愿借给诚实人,不愿借给浪费者和投机家。因为借给诚实人所得的利息,和借给浪费者所收取的利息几乎相同,而钱在诚实人手上,稳当得多。这样,一国资本就大郡分在诚实人手中,而在这些人手中的资本,大抵都用得有利。

    没有任何法律,能把利息减低到当时最低普通市场利息率之下。1766年,法国国王规定利息率须由百分之五减至百分之四,但结果,人民用种种方法逃避该法律,民间借贷利息率仍为百分之五。

    应该指出,土地的普通市场价格,取决于普通市场利息率。有资本不愿亲自使用但愿从此得一收入的人,对于究竟把它用来购买土地好,还是把它借出取息好,通常总是再三盘算的。土地财产是极稳当可靠的,除此以外,大都还有其他几种利益。所以,比较起来,把钱贷给别人收取利息,所得虽更多,但他通常却宁愿购买土地而得较小收入。这些利益可以抵补收入上一定的差额,但亦只能抵补收入上一定的差额。如果土地地租远逊于货币利息,那就谁也不愿购买土地,土地的普通价格必因而跌落。反之,如果这些利益抵偿这差额后还有许多剩余,那就谁也宁愿购买土地,土地普通价格就会提高。在利息率为百分之十时,土地售价常为年租的十倍或十二倍。利息率减至百分之六、百分之五、百分之四时,土地售价就上升到年租的二十倍、二十五倍,甚至三十倍。法国市场利息率高于英国;法国土地的普通价格低于英国。英国土地售价常为年租的三十倍;法国土地售价常为年租的二十倍。

       第五章  论资本的各种用途

    一切资本,虽都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但等量资本所能推动的生产性劳动量,随用途的不同而极不相同,从而对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所能增加的价值,亦极不相同。

    资本有四种不同用途。第一,用以获取社会上每年所须使用所须消费的原生产物;第二,用以制造原生产物,使适于眼前的使用和消费;第三,用以运输原生产物或制造品,从有余的地方运往缺乏的地方;第四,用以分散一定部分的原生产物或制造品,使成为较小的部分,适于需要者的临时需要。第一种用法是农业家、矿业家、渔业家的用法;第二种用法是制造者的用法;第三种用法是批发商人的用法;第四种用法是零售商人的用法。我以为,这四种用法,已经包括了一切投资的方法。

    这四种投资方法,有相互密切关系,少了一种,其他不能独存,即使独存,亦不能发展。为全社会的福利计,亦是缺一不可。

    -,假设没有资本用来提供相当丰饶的原生产物,制造业和商业恐怕都不能存在。二,原生产物,有一部分往往要加工制造后才适于使用或消费。假设没有资本投在制造业中把它加工,则这种原生产物将永远不会被生产出来,因为没有对它的需求;或如果它是天然生长的,它就没有交换价值,不能增加社会财富。三,原生产物及制造品富饶的地方,必从所余运往缺乏的地方,假设没有资本投在运输业中,这种运输便不可能。于是它们的生产量便不能超过本地消费所需要的。批发商人的资本,可通有无,使这个地方的剩余生产物交换别个地方的剩余生产物,所以,既可以奖励产业,又可以增进这两个地方的享用。四,假设没有资本投在零售商业中,把大批原生产物和制造品分成小的部分,来适应需要者的临时需要,那末,一切人对于所需的货品都得大批买进来,超过目前的必需。假设社会上没有屠户老板,我们大家都非一次购买一头牛或一头羊不可。这对富人也一定是不便的,对贫民将更为不便。贫穷劳动者如果要勉强一次购买一个月或半年的粮食,那他的资本一定有一大部分,不得不改作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一定有一部分本来能提供收入的,不得不变作不能提供收入的。职业上的工具,店铺内的家具,都非减少不可。对这种人来说,最方便的办法,是在需要生活品的时候,能够逐日购买,逐时购买。这样,他可以把几乎全部资财用作资本。于是他所能提供的工作的价值扩大了,而他以此所获的利润,将足以抵销零售商的利润对货物价格所增加的数目而有余。有些政论家对商店老板的成见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小商贾群立,虽然他们相互间也许有妨害,但对社会毫无妨害。所以,不需要对他们课税,或限制他们的人数。例如,某市及其邻近地带对于杂货的需求限制着该市所能售出的杂货量,因此可投在杂货商业上的资本,决不可能超过足以购买这数量杂货所必需的数额。这种有限的资本,如果分归两个杂货商人经营,这两人间的竞争,会使双方都把售价减低得比一个人独营的场合便宜。如果分归二十个杂货商人经营,他们间的竞争会更剧烈,而他们结合起来抬高价格的可能性会变得更小。他们间的竞争,也许会使他们中一些人弄得破产,但这种事情,我们不必过问,当事人应该自己小心。他们的竞争,决不会妨害消费者,亦不会妨害生产者。比之一两个人独占的时候,那只能使零售商人贵买而贱卖。零售商人多了,其中也许有坏分子,诱骗软弱顾客购买自己至不需耍的货品。不过,这种小弊害,值不得国家去注意,更用不着国家去干涉。限制他们的人数不一定能杜绝这个弊害。举一个最显著的例,不是因为市场上有许多酒店,我们社会上才有饮酒的风尚;而是社会上由于他种原因而产生了好饮酒的风尚,才使市场上有许多酒店。

    把资本投在这四种用途上的人,都是生产性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如果使用得当,就可固定而且实现在劳动对象或可卖物品上,至少,也可把维持他们自身和他们自身消费掉的价值,加在劳动对象或可卖物品的价格上。农场主、制造者、批发商人、零售商人的利润,都来自前两者所生产及后两者所售卖的货品的价格。但是,各自投在这四种用途的资本虽相等,但因用途不同,等量资本所直接推动的生产性劳动量却不相同,从而,对于所属社会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所增加的价值的比例,亦不相同。

    向批发商人购买货物的零售商人的资本,补偿并提供批发商人的资本及其利润,使其营业得以继续。零售商的资本,只直接雇用了他自己,他自己就是受雇的唯一的生产性劳动者。这资本的使用,对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所增加的价值,只是他自己的利润。

    向农业家购买原生产物、向制造者购买制造品的批发商人的资本,补偿并提供农业家和制造者的资本及其利润,使其营业得以继续。这就是批发商间接维持社会上生产性劳动,增加社会年产物价值的主要方法。他的资本,也雇用了运输货物的水手脚夫。所以它对于这种货物的价格所增加的,不仅等于批发商自己利润的价值,而且还包括水手脚夫工资的价值。它所直接雇用的生产性劳动只如此;对于年产物它所直接增加的价值亦只如此。但批发商人的资本在这二方面的作用要比零售商人的资本大得多。

    制造者的资本,有一部分用作固定资本,投在他的生意所用的工具上,补偿出卖这些工具的其他制造者的资本并给他们提供利润。其余就是流动资本。在流动资本中,有一部分是用来购买材料,这部分补偿供给这些材料的农业家和矿商的资本并给他们提供利润。但其大部分,是一年一次地或在比一年短得多的时间内分配给他所雇用的工人的。所以,他的资本对他所加工的材料所增加的价值,包括有雇工的工资,和雇主投资支付工资和购买材料工具应得的利润。所以,与批发商人的等量资本比较,他的资本所直接推动的生产性劳动量,大多了,对于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所增加的价值,亦大多了。

    农业家资本所能推动的生产性劳动量最大。他的工人是生产性劳动者,他的牲畜也是生产性劳动者。在农业上,自然也和人一起劳动;自然的劳动,虽无须代价,它的生产物却和最昂贵的工人生产物一样,有它的价值。农业的最重要的任务,与其说是增加自然的产出力,无宁说是指引自然的产出力,使生产最有利于人类的植物,虽然它也增加自然的产出力。长满蓬蒿荆棘的田地可能生产的植物,常常不比耕作最好的葡萄园或谷田所能生产的少。耕耘与其说是增益自然的产出力,无宁说是支配自然的产出力。人工以外,尚有大部分工作,非赖自然力不可。所以,农业上雇用的工人与牲畜,不仅象制造业工人一样,再生产他们消费掉的价值(或者说,再生产雇用他们的资本)及资本家的利润,而且生产更大的价值。他们除了再生产农业家的资本及利润外,通常还要再生产地主的地租。这种地租,可只说是地主借给农业家使用的自然力的产物。地租的大小取决于想象上的自然力的大小,换言之,取决于想象上的土地的自然产出力或土地的改进产出力的大小。减除了一切人的劳作之后,所余的便是自然的劳作。它在全生产物中,很少占四分之一以下,很常占三分之一以上。用在制造业上的任何同量的生产性劳动,都不能引出这样大的再生产。在制造业上,自然没做什么,人做了一切;再生产的大小,总是和导致再生产的生产因素的力量的大小成比例。所以,和投在制造业上的等量资本比较,投在农业上的资本,不仅推动较大的生产性劳动量,而且,按照它所雇用的生产性劳动的量来说,它对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所增加的价值,对国内居民的真实财富与收入所增加的价值,都大得多。在各种资本用途中,农业投资最有利于社会。

    投在农业上和零售业上的资本,总是留在本社会内。它们的使用,有一定地点,在农业,是农场;在零售业,是商店。而且,它们的所有者,大都是本社会内的居民。当然,有时也有例外。

    批发商人的资本,却似乎不固定或停留在什么地方,而且也没有必要固定或停留在什么地方。因为要贱买贵卖,他们的资本往往周游各地。

    制造者的资本,当然要停留在制造的场所。但在什么地方制造,却似乎没有确定的必要。有时,制造的场所,不仅离材料出产地点很远,且离制成品销售地点也很远。里昂制造业的材料,从很远的地方运来,那里的出品,也要运到远处才有人消费。西西里时髦人的衣料是别国制造的丝绸;丝绸的材料,却又是西西里的产物。西班牙的羊毛,有一部分在英国制造,但英国织成的毛织物,却有一部分后来又送还西班牙。

    投资于国内剩余生产物输出事业的人,无论是我们本国人或是外国人,无关重要。如果是外国人,我国受雇的生产性劳动者人数,当然比较少,但至只一个;我国的年产物价值,也当然比较少,但也只少这一个人的利润。至于所雇用的水手脚夫是不是本国人,那与他是否本国人无关,他是本国人,也可以雇用外国的水手脚夫。输出人虽有国籍上的差别,但以资本输出国内剩余生产物来交换国内需要的物品,那就无论是外国人或是本国人的资本,对这剩余生产物所给予的价值,总是一样的。批发商人是本国人也好,不是本国人也好,他的资本,同样有效地使生产这剩余生产物的人的资本得以偿还,同样有效地使生产这剩余生产物的人的营业得以继续经营下去。这就是批发商人资本对维持本国生产性劳动和对增加本国年产物价值所提供的主要助力。

    比较重要的是,制造者的资本应留在国内。因为有这种费本留在国内,本国所能推动的生产性劳动量必较大,本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所能增加的价值也必较大。但不在本国境内的制造者资本也对本国很有效用。譬如,英国亚麻制造者年年投资从波罗的海沿岸各地输入亚麻来加工。此等资本,虽非产麻国所有,但对产麻国有利,则很明了。这种亚麻,只是产麻国的一部分剩余生产物,设不年年输出,以交换本地所需各物,即无价值可言,其生产将立即停止。输出亚麻的商人可偿还亚麻生产人的资本,从而鼓励他们继续生产;英国制造者,又可偿还这种商人的资本,使他们继续运输。

    象个人一样,一个国家往往没有足够资本,既把一切土地改良和耕种起来,又把全部原生产物加工起未,使适于直接的消费及使用,又把剩余的原生产物及制造品运往远方的市场换取国内需要的物品。不列颠许多地方的居民,没有足够资本来改良和耕种他们所有的全部土地。苏格兰南部的羊毛,就大部分因为当地缺乏资本,不得不经过极不平坦的道路,用车运到约克郡去加工。英国有许多小工业城市,其人民没有足够资本把产品运到需要它们的远方市场去销售。他们中,纵使有个把商人,亦只好说是大富商的经理人。这种大富商,往往住在比较大的商业城市里。

    一国资本,要是不够同时兼营这三种事业,那末,我们就可以说,投在农业上的部分愈大,所推动的国内的生产性劳动量也愈大,同时,对社会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所增加的价值也愈大。除了农业,当推制造业。投在出口贸易上的资本,在三者中,效果最小。

    所有资本还不足兼营这三事业的国家,就其富裕的程度说,实未达到自然所允许达到的最高点。无论就个人说,就社会说,企图以不充足的资本,在时机未成熟时兼营这三事,都不是取得充足资本的最捷途径。正象一个人的资本有一定的限度一样,国内全体人民的资本亦有一定的限度,只够用于某几方面。要增加个人资本,须从收入内节省而不断蓄积;要增加国民资本,亦须从收入内节省而不断蓄积。因此,资本的用途,若能给国内全体居民提供最大的收入,从而使全体居民都能作最大的积蓄,则国民资本大概就会极迅速地增加起来。但国内全体居民收入的大小,必定以国民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大小为转移。

    英属美洲殖民地,几乎把所有的资本都没在农业上。那里也就主要为了这个原因,才很迅速地日趋于富强。那里,除了家庭制造业和粗糙制造业(这种制造业,一定会随着农业的进步而产生,每个家庭的妇女儿童,都能经营这种工作),就没有制造业。至于输出业和航运业,则大部分由住在英国的商人投资经营。甚至有些省分,特别是维瓦尼亚和玛利兰,经营零售生意的店铺和栈房办为居住在母国的商人所有。零售业不由本地商人资本经营的事例不多,这就是其中之一。假使美洲人联合起来,或用其他激烈手段,阻止欧洲制造品输入,使能够制造同种物品的本地人有独占的机会,因而使本地大部分资本,转投到制造业上来,结果将不但不能加速他们年产物价值的增进,恐怕还会加以阻碍,不但不能使其国家渐臻于富强,恐怕还会加以妨害。同样,如果他们要设法垄断全部输出业,结果也许更会如此。

    人类繁荣的过程,似乎从来未曾延续这样的久,使得任何一个大的国家,可以而获得了足够的资本来兼营这三种事业,除非我们认为关于中国、古埃及、古印度的富裕和农业情况的那些奇异记载,是可以置信的。然而,就连一切记载所推为世界上最富的这三个国家,也只主要擅长农工业。他们的国外贸易,并不繁盛。古埃及人对于海洋,有一种迷信的畏惧心;印度人亦常有这种迷信;至于中国的对外通商,向来就不发达。这三个国家的剩余生产物,似乎大部分都是由外国人运到外国去,换回它们所需要的其他东西,那常常是金银。

    这样,同一资本在国内所推动的劳动量有多有寡,所增加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价值有大有小,要看它投在农业上、工业上、批发商业上的比例的不同而不同。而且,同是批发商业,投资结果,亦将因所营批发商业的种类不同而极不相同。

    一切批发贸易,或一切大批买进来以便大批再卖出去的贸易,可分作三类,即国内贸易,消费品的国外贸易和运送贸易。国内贸易是从国内这个地方买国产货物进来,再在国内另一个地方把它卖出去,那包括内陆贸易和沿海贸易。消费品的国外贸易是购买外国货物,供本国消费。贩运贸易,是从事各外国间的贸易,即以甲国的剩余产物运往乙国。

    投资在国内贸易上,购买国内甲地产物运往乙地售卖,往返一次,一般可以偿还两个都是投在本国农业或工业上的资本,使本国的农业制造业不致中断。运用资本,从商人店里,把一定价值的商品运出去,结果,大都至少可只换还一个等价值的别种商品。所以,假若交换的两方,全是本国产业的产物,结果当然可以偿还本国两个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资本,使能继续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比如,把苏格兰制造品运到伦敦,再把英格兰谷物或制造品运到爱丁堡来的资本,往返一次,无疑可以换还两个投在英国制造业或农业上的资本。

    国内消费的外国货物如果是用本国产业的产物来购买,那末,每往返一次,投在这种贸易上的资本,也能换还两个不同的资本,不过其中只有一个是用来维持本国产业的。例如,把英国货物运至葡萄牙,再把葡萄牙货物运至英国的资本,往返一次,只补还一个英国资本。另一个却是葡萄牙的。所以,即使此种贸易能象国内贸易同样快地赚回本利,投在此种贸易上的资本,比较起来,亦只能鼓励半数的本国产业,鼓励半数的本国生产性劳动。

    但是,此种贸易很少能象国内贸易那么快地赚回本利。国内贸易的本利,大都每年能赚回一次,甚至三四次。此种贸易的本利,每年赚回一次,已属难能,二三年赚回一次,亦非仅见。往往,投在国内贸易上的资本,已经运用了十二次,即付出而又收回了十二次,而投在此种贸易上的资本,仅运用一次。所以,两个资本要是相同,投在国内贸易上的资本,与投在对外贸易上的资本比较,前者对于本国产业,往往可提供二十四倍的鼓励与扶持。

    国内消费的外国货物,有时是不用本国产物换购,而用第二外国货品换购。但这第二外国货品,非直接由本国产品换购,必间接由本国产品换购,即以本国产物,购买第三外国货品,再用以购买第二外国货品,因为除了战争和征服的场合,外国货品,只有用本国产品直接换购而得,或用本国产品经过两三次不同交易间接换购而得,此外别无他法可以获得。所以,使用于这样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的资本,和使用于最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的资本比较,除了它最后的收回,由于必须依靠两三次不同对外贸易的资本的收回,所需时间较长这一点外,无论就那一点说,都有相同的效果。设使商人以英国制造品换购维及尼亚的烟草,再用维及尼亚的烟草换购里加的麻枲,那末,非经过两次对外贸易,资本不能返到商人手上,再用来购买同量的英国制造品。再假设用以购买维及尼亚烟草的,不是英国制造品,却是牙买加的砂糖,牙买加的砂糖,才由英国制造品购换,那就得等候三次对外贸易资本的收回,该商人才能再使用同一资本购买同量的英国制造品。又假设经营这二次或三次对外贸易的,是两三个不同的商人。第一个商人输入的货品,归第二个买去输出,第二个输入的货品,又归第三个买去输出,那就各个商人说,各自资本的收回,确是比较迅速;但投在贸易上全部资本的最后收回,却是一样迟缓。投在这种迂回贸易上的资本,究为一人所有,或为三人所有,对个别商人,虽有关系,但对国家,却毫无关系。无论为一人所有,或为三人所有,间接用一定价值的英国制造品来交换一定量麻枲,与英同制造品和麻枲直接互相交换的场合比较,所需资本总必大三倍。所以,和比较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比较,投在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资本,虽数量相等,但它对于本国生产性劳动所提供的鼓励与扶持却往往要少些。

    用以购买国内消费的外国货品的,无论是什么外国商品,都不能改变贸易的性质,不能增减它对本国生产性劳动所能提供的鼓励与扶持。如果用的是巴西的金,秘鲁的银,这金银的购买,就象维及尼亚烟草的购买一样,当然少不了要用某种本国产业的产物,或由本国产物换购的某种物品。所以,就本国的生产性劳动说,无论在利的方面,在害的方面,在偿还直接用来维持该生产性劳动的资本的迟速方面,以金银为手段的消费品的国外贸易,都和任何其他同样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一样,毫无区别。比较起来,以金银为手段的消费品的国外贸易,似乎还有一个好处。金银为物,可在小容积中包含大价值,故与等价值的其他货品比较,运输费是比较的小,保险费却未必较大。此外,金银在运输过程中,比较不容易遭受破损。所以,用金银作媒介,比较用别种外国货物作媒介,我们往往可用较小量本国货物购得等量的外国货品。所以,比较起来,用别种外国货物作媒介,不如用金银作媒介,因为国内的需求可以而得到更充分的供给,而所费又比较的少。至于不断输出金银以购买本国需要的外国货物,能否陷国家于贫困,这问题我们以后要从长讨论。

    投在运送贸易上的资本,全是从本国抽调出来,不用来维持本国的生产性劳动,却转用来维持外国的生产性劳动,这种贸易经营一次,虽可偿还两个资本,但全非本国所有。从波兰运谷物到葡萄牙、再运葡萄牙水果、葡萄酒到波兰的荷兰商人的策本,确乎偿还了两个资本,但全非用来维持荷兰的生产性劳动。其中,一个是用来维持波兰的生产性劳动,一个是用来维待葡萄牙的生产性劳动,归到荷兰去的,只是荷兰商人的利润。有了这种贸易,荷兰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并不是波有增加,但所增加的只限于此。固然,如果运送贸易所用的船舶与水手是本国的船舶与水手,那末,为支付运费而使用的那一部分资本,是用来推动本国的生产性劳动,用来雇用本国的生产性劳动者的。事实上,运送贸易旺盛的国家,几乎都是这样进行的。运送贸易的名词,也许就是由此而来,因为这种国家的人民,对外国人来说常常是运送者。但运输所需要的船舶与水手,不一定为本国所有。比方说,经营波兰葡萄牙间运送贸易的荷兰商人,不一定要用荷兰船舶,用英国船舶也未始不可。我们可以说,在某些时候,他的确是这样做。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人们认为,运送贸易特别有利于象英国这种国家,它的国防与安全取决于船舶与水手的数目。但是,在消费品的国外贸易方面,甚至在国内贸易方面,同量的资本,可照样雇用那么多的船舶与水手,如果所必需的运输,是用近海航船来进行的话。一定数量的资本,究竟能雇用多少船舶与水手,不取决于贸易的性质,而是一部分取决于货物容积与货物价值的比例,一部分取决于运输海港间的距离。在这二个条件中,前者尤为重要。纽卡斯尔与伦敦间的煤炭贸易,虽两海港相距甚近,但所雇用的船舶与水手,比英格兰全部运送贸易更多。所以,以异常的奖励,强迫一国资本,使不按照自然趋势,而以过大部分投在运送贸易上,是否能够增进一国的航业,大是疑问。

    这样,与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等量资本比较,投在国内贸易上的资本,所维持所鼓励的本国生产性劳动量,一般较大,所增加的本国年生产物价值,一般也较大。但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上的资本,与投在运送贸易上的等量资本比较,在这两方面,却提供更大的利益。在有富即有势的今日,一国的富强,一定和其年产物价值,即和其一切赋税最终所以出的基金相称。政治经济学的大目标,既是增进本国的富强,所以,为本国计,与其奖励消费品国外贸易,无宁奖励国内贸易,与共奖励运送贸易,无宁奖励消费品国外贸易或国内贸易。为本国计,不应强制亦不应诱使大部分资本,违反自然趋势,流到消费品国外贸易或运送贸易方面去。

    但是,如果这三种贸易,是顺应事物的趋势,自然发展起来,没有受到拘束,没有遭遇压力,那末,无论其中那一种,就都不仅有利而且是必须的,不可避免的。

    在特定工业部门的产品超过本国需要的场合,其剩余部分,就必然被送往国外以交换国内需要的物品。没有这种输出,国内生产性劳动一定有一部分会停顿,因而会减少国内年产物的价值。英国出产的谷物、呢绒、金属制品,常超过国内市场的需要。因此,剩余部分,必须送往国外,以交换英国需要的物品。没有这种输出,这个剩余部分,将不能获得充足的价格,来补偿生产它时所费的劳动与费用。沿海沿江一带,所以宜于举办产业,就是国为剩余产物易于输出,易于换得本地需要的物品。

    用本国剩余产物购得的外国货品,若多过国内市场所需要的,则其剩余部分必须运往国外,以交换国内需要的别种货品。英国输出本国剩余产物的一部分,每年在维及尼亚、玛利兰二地购买烟草约九万六千桶。但英国每年所需,也许不过一万四千桶。所以,其余八万二千桶,若不能送往国外,以交换国内需要品,这八万二千桶的输入,就会立刻停顿。每年为购买这八万二千桶而制造的货品,原来不为本国所需,现今输出的路又塞了,当然会停止生产,而为制造这种货品而被雇的那一部分英国人,亦将无工可作。所以,最迂回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有时和最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一样,也是扶持本国生产劳动、维持本国年产物价值所必要的手段。

    如果一国累积的资本,不能全数用来供给本国消费,全数用来维持本国的生产性劳动,则其剩余部分自然会流入运送贸易渠道,供给他国消费,维持他国的生产性劳动。运送贸易,是国民大财富的自然结果与征象,但不是国民大财富的自然原因。赞成这种贸易而特别给予奖励的政治家,似把结果与征象误认为原因。就土地面积和居民数目来衡量,荷兰是欧洲最富之国,所以,荷兰占有了欧洲运送贸易的最大部分。英格兰是仅次于荷兰的欧洲最富国家,亦有不少运送贸易。不过,在多数场合,英格兰的运送贸易,不如你为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我们运东方的、西印度的、亚美利加的货物到欧洲各市场去的贸易,大半就是这种性质。购买这种货物的手段,一般即使不是英国的产物,亦是用英国产物购来的物品,而且,这些贸易最后带回的物品,又大都在英国消费,或在英国使用。只有由英国轮船装运的地中海各港间的贸易以及由英国商人经营的和印度沿海各港间的贸易,才是英国的真正运送贸易。

    国内各地因有相互交换剩余生产物的必要,故有国内贸易;所以,国内贸易的范围,只及投在国内贸易上的资本量,必受国内各地剩余生产物价值的限制。消费品的国外贸易范围,必受本国全部剩余生产物价值以及能由此购得的物品的价值的限制。运送贸易所交换的,是全世界各国的剩余生产物。所以,其范围必受全世界各国剩余生产物的价值的限制。与以上两种贸易比较,它可能有的范围,简直没有止境,它所能吸引的资本亦最大。

    私人利润的打算,是决定资本用途的唯一动机。投在农业上呢,投在工业上呢,投在批发商业上呢,或投在零售商业上呢?那要看什么用途的利润最大。至于什么用途所能推动的生产性劳动量最大,什么用途所能增加的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最多,他从来不会想到。所以,在农业最有利润,耕作最易致富的国家,个人的资本,自然会投在对社会最有利的用途上。可是在欧洲,投资于农业所获利润并不见得比别种事业更为优越。的确,这几年来,欧洲各地有许多计划家盛称农耕的利润,但不必仔细讨论他们的估算,只须略一观察,就知道他们的结论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常常看见一种白手成家的人,他们从小小的资本,甚至没有资本,只耍经营数十年制造业或商业,便成为一个富翁。然而一世纪来,用少量资本经营农业而发财的事例,在欧洲简直没有一个。欧洲各大国,仍有许多无人耕作的优良土地;已有人耕作的土地,亦尚未充分改良。所以,现今随便什么地方的农业,都还可以容纳许多资本。欧洲各国什么政策,使得在都市经营产业的利盆,远过于在农村经营产业,从而,往往使私人宁愿投资于远方(如亚洲美洲)的运送贸易,而不愿投资来耕垦靠近自己的最丰沃土地,关于这一点,我在下一篇再详细讨论吧。

  • 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

    目录

    告读者
    第一卷:论行为的合宜性

    第一篇:论合宜感
    第一章 论同情
    第二章 论相互同情的愉快
    第三章 论通过别人的感情同我们自己的感情是否一致,来判断它们是否合宜的方式
    第四章 续前章
    第五章 论和蔼可亲和令人尊敬的美德

    第二篇:论各种不同的适宜的激情程度
    第一章 论从肉体产生的各种激情
    第二章 论由于想象的某种特殊倾向或习惯而产生的那些激情
    第三章 论不友好的激情
    第四章 论友好的激情
    第五章 论自私的激情

    第三篇:论幸运和不幸对人们判断行为合宜性所产生的影响;以及为什么在一种情况下比在另一种情况下更容易得到人们的赞同
    第一章 虽然我们对悲伤的同情一般是一种比我们对快乐的同情更为强烈的感
    情,但是它通常远远不如当事人自然感受到的强烈
    第二章 论野心的起源,兼论社会阶层的区别
    第三章 论由钦佩富人和大人物,轻视或怠慢穷人和小人物的这种倾向所引起的 道德情操的败坏

    第二卷:论优点和缺点;或,报答和惩罚的对象

    第一篇:论对优点和缺点的感觉
    引言
    第一章 任何表现为合宜的感激对象的行为,显然应该得到报答;同样,任何表
    现为合宜的愤恨对象的行为,显然应该受到惩罚
    第二章 论合宜的感激对象和合宜的愤恨对象
    第三章 不赞同施恩者的行为,就几乎不会同情受益者的感激;相反,对损人者
    的动机表示赞同,对受难者的愤恨就不会有一点同情
    第四章 对前面几章的扼要重述
    第五章 对优点和缺点感觉的分析
    第二篇:论正义和仁慈
    第一章 两种美德的比较
    第二章 论对正义、悔恨的感觉,兼论对优点的意识
    第三章 论这种天性构成的作用
    第三篇:就行为的优点或缺点,论命运对人类情感所产生的影响
    引言
    第一章 论这种命运产生影响的原因
    第二章 论这种命运产生影响的程度
    第三章 论这种情感变化无常的最终原因

    第三卷:论我们评判自己的情感和行为的基础,兼论责任感
    第一章 论自我赞同和不赞同的原则
    第二章 论对赞扬和值得赞扬的喜爱;兼论对责备和该受责备的畏惧
    第三章 论良心的影响和权威
    第四章 论自我欺骗的天性,兼论一般准则的起源和效用
    第五章 论道德的一般准则的影响和权威,以及它们被公正地看作造物主的法则
    第六章 在什么情况下,责任感应该成为我们行为的唯一原则;而且在什么情况下,它应该同其它动机一起发生作用

    第四卷:论效用对赞同情感的作用
    第一章 论效用的表现赋予一切艺术品的美,兼论这种美所具有的广泛影响
    第二章 论效用的表现赋予人的品质和行为的美,以及关于这种美的概念可能在
    何种程度上被看成一种原始的赞同原则

    第五卷:习惯和风气对有关道德赞同和不赞同情感的影响
    第一章 论习惯和风气对我们有关美和丑的看法的影响
    第二章 论习惯和风气对道德情感的影响

    第六卷:论有关美德的品质
    引言
    第一篇:论个人的品质,就它对自己幸福的影响而言;或论谨慎
    第二篇:论个人的品质,就它可能对别人的幸福发生影响而言
    引言
    第一章 论天性致使个人成为我们关心和注意的对象所依据的次序
    第二章 论天性致使社会团体成为我们慈善对象的次序
    第三章 论普施万物的善行
    第三篇:论自我控制
    第六卷结论

    第七卷:论道德哲学的体系
    第一篇:论应当在道德情感理论中加以考察的问题
    第二篇:论已对美德本质作出的各种说明
    引言
    第一章 论认为美德存在于合宜性之中的那些体系
    第二章 论认为美德存在于谨慎之中的那些体系
    第三章 论认为美德存在于仁慈之中的那些体系
    第四章 论放荡不羁的体系
    第三篇:论已经形成的有关赞同本能的各种体系
    引言
    第一章 论从自爱推断出赞同本能的那些体系
    第二章 论把理性视为赞同本能的根源的那些体系
    第三章 论把情感视为赞同本能的根源的那些体系
    第四篇:论不同的作者据以论述道德实践准则的方式

    告读者

    自从很久以前即 1759 年初《道德情操论》第一版问世以来,我想到了其中 可作的一些修改,以及有关该学说的种种很好的说明。但是,我一生中的种种偶 然事件必然使我全神贯注于各种工作,直到现在都妨碍我常想以小心谨慎和专心 致志的态度进行的修订这一著作的工作。读者将在这一新版中,在第一卷第三篇 的最末一章中,以及在第三卷第四篇的第一章中,看到我已作出的主要改动。第 六卷,正如它在新版中呈现的那样,完全是新写的。我把大部分论述斯多葛哲学 的段落集中在第七卷中,而在以前各版中,它们散见于此书的不同部分。同样地, 我尽力更充分地解释、更明确地考察那著名流派的某些学说。在同一卷的第四篇 也是最后一篇中,我已集中给予诚实的责任和原则少量附加的评论。此外,在该 书的其他部分,也有少量不重要的其他改动和修订。
    在本书第一版的最后一段中,我曾说过,我将在另一本论著中努力说明法律 和政治的一般原理,以及它们在不同的社会时代和时期所经历过的不同革命;其 中不仅涉及正义,而且涉及警察,国家岁入,军备,以及其它任何成为法律对象 的东西。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我已部分地履行了这一诺言, 至少在警察,国家岁入和军备问题上。我长期以来所计划的关于法学理论的部分, 迄今由于现在还在阻止我修订本书的同样工作而无法完成。我承认,虽然我年事 已高,很难指望如愿以偿地完成这个大事业,但我并没有完全放弃这个计划,从 打算做到自己能做的事情这种责任感出发。我希望能继续完成它,因而我把 30 多年前写的这段话未加改动地放在这里。

    第一卷 论行为的合宜性 (本卷共三篇)

    第一篇:论合宜感

    第一章:论同情

    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 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 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这种本性就是怜悯或同情,就是 当我们看到或逼真地想象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产生的感情。我们常为他人的悲 哀而感伤,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不需要用什么实例来证明。这种情感同人性中 所有其它的原始感情一样,决不只是品行高尚的人才具备,虽然他们在这方面的 感受可能最敏锐。最大的恶棍,极其严重地违犯社会法律的人,也不会全然丧失 同情心。
    由于我们对别人的感受没有直接经验,所以除了设身处地的想象外,我们无 法知道别人的感受。当我们的兄弟在受拷问时,只要我们自己自由自在,我们的 感觉就不会告诉我们他所受到的痛苦。它们决不、也决不可能超越我们自身所能 感受的范围,只有借助想象,我们才能形成有关我们兄弟感觉的概念。这种想象 力也不能以另外的方式帮助我们做到这一点,它只能告诉我们,如果身临其境的 话,我们将会有什么感觉。我们的想象所模拟的,只是我们自己的感官的印象, 而不是我们兄弟的感官的印象。通过想象,我们设身处地地想到自己忍受着所有 同样的痛苦,我们似乎进入了他的躯体,在一定程度上同他像是一个人,因而形 成关于他的感觉的某些想法,甚至体会到一些虽然程度较轻,但不是完全不同的 感受。这样,当他的痛苦落到我们身上,当我们承受了并使之成为自己的痛苦时, 我们终于受到影响,于是在想到他的感受时就会战慄和发抖。由于任何痛苦或烦 恼都会使一个人极度悲伤,所以当我们设想或想象自己处在这种情况之中时,也 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同我们的想象力的大小成比例的类似情绪。
    如果认为这还不够清楚的话,那么大量明显的观察可以证实,正是由于我们 对别人的痛苦抱有同情,即设身处地地想象受难者的痛苦,我们才能设想受难者 的感受或者受受难者的感受的影响。当我们看到对准另一个人的腿或手臂的一击 将要落下来的时候,我们会本能地缩回自己的腿或手臂;当这一击真的落下来时, 我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感觉到它,并像受难者那样受到伤害。当观众凝视松弛的 绳索上的舞蹈者时,随着舞蹈者扭动身体来平衡自己,他们也会不自觉地扭动自 己的身体,因为他们感到如果自己处在对方的境况下也必须这样做。性格脆弱和 体质层弱的人抱怨说,当他们看到街上的乞丐暴露在外的疮肿时,自己身上的相 应部位也会产生一种搔痒或不适之感。因为那种厌恶之情来自他们对自己可能受 苦的想象,所以如果他们真的成了自己所看到的可怜人,并且在自己身体的特定部位受到同样痛苦的影响的话,那么,他们对那些可怜人的病痛抱有的厌恶之情 会在自身特定的部位产生比其它任何部位更为强烈的影响。这种想象力足以在他 们娇弱的躯体中产生其所抱怨的那种搔痒和不适之感。同样,最强健的人看到溃 烂的眼睛时,他们自己的眼睛也常常由于相同的原因产生一种非常明显的痛感; 眼睛这一器官在最强壮的人身上,要比最虚弱的人身上的其它任何部位更为脆 弱。
    引起我们同情的也不仅是那些产生痛苦和悲伤的情形。无论当事人对对象产 生的激情是什么,每一个留意的旁观者一想到他的处境,就会在心中产生类似的 激情。我们为自己关心的悲剧或罗曼史中的英雄们获释而感到的高兴,同对他们 的困苦感到的悲伤一样纯真,但是我们对他们的不幸抱有的同情不比对他们的幸 福抱有的同情更真挚。我们同情英雄们对在困难之时未遗弃他们的那些忠实朋友 所抱有的感激之情;并且极其赞同他们对伤害、遗弃、欺骗了他们的背信弃义的 叛徒们所抱有的憎恨之情。在人的内心可能受到影响的各种激情之中,旁观者的 情绪总是同他通过设身处地的想象认为应该是受难者的情感的东西相一致的。
    “怜悯”和“体恤”是我们用来对别人的悲伤表示同感的词。“同情”,虽然 原意也许与前两者相同,然而现在用来表示我们对任何一种激情的同感也未尝不 可。
    在某些场合,同情似乎只来自对别人一定情绪的观察。激情在某些场合似乎 可以在转瞬间从一个人身上感染到另一个人身上,并且在知道什么东西使主要当 事人产生这种激情之前就感染他人。例如,在一个人的脸色或姿态中强烈地表现 出来的悲伤或快活,马上可以在旁观者心中引起某种程度相似的痛苦或欣喜之 情。一张笑脸令人赏心悦目;悲苦的面容则总是令人伤感。
    但并非情况总是这样,或并非每一种激情都是如此。有一些激情的表露,在 我们获悉它由以产生的事情之前,引起的不是同情,反而是厌恶和反感。发怒者 的狂暴行为,很可能激怒我们去反对他本人而不是他的敌人。因为我们不知道他 发怒的原因,所以也就不会体谅他的处境,也不会想象到任何类似它所激发的激 情的东西。但是,我们清楚地看到他对其发怒的那些人的情况,以及后者由于对 方如此激怒而可能遭受的伤害。因此,我们容易同情后者的恐惧或忿恨,并立即 打算同他们一起反对使他们面临危险的那个发怒者。
    倘若正是这些悲伤或高兴的表情使我们产生一定程度的相似情绪,这是由于 这些表情使我们心中浮起有关落在我们所看到的人头上的好的或坏的命运的一 般念头;由于这些激情足以使我们有所感动。悲伤或高兴只影响感觉到那些情绪 的人,它们的表露不像愤恨的表情那样能使我们心中浮起有关我们所关心的任何 他人以及其利益同他对立的人的念头。因此,有关好的或坏的命运的一般念头会 引起我们对遭遇这种命运的人的某种关切;而有关暴怒的一般念头却激不起我们 对被触怒的人的任何同情。天性似乎教导我们更为反对去体谅这种激情。在知道 发怒的原因之前,我们对此都是打算加以反对的。
    甚至在知道别人悲伤或高兴的原因之前,我们对它们的同情也总是很不充分 的。很明显,一般的恸哭除了受难者的极度痛苦之外并没有表示什么,它在我们 身上引起的与其说是真正的同情,毋宁说是探究对方处境的好奇心以及对他表示 同情的某种意向。我们首先提出的问题是:你怎么啦?在这个问题待到解答之前, 虽然我们会因有关他不幸的模糊念头而感到不安,并为弄清楚对方的不幸遭遇而 折磨自己,但是我们的同情仍然是无足轻重的。
    因此,同情与其说是因为看到对方的激情而产生的,不如说是因为看到激发这种激情的境况而产生的。我们有时会同情别人,这种激情对方自己似乎全然不 会感到,这是因为,当我们设身处地地设想时,它就会因这种设想而从我们自己 的心中产生,然而它并不因现实而从他的心中产生。我们为别人的无耻和粗鲁而 感到羞耻,虽然他似乎不了解自己的行为不合宜;这是因为我们不能不因自己做 出如此荒唐的行为而感到窘迫。
    对人性稍存的那些人来说,在使人面临毁灭状态的所有灾难中,丧失理智看 来是最可怕的。他们抱着比别人更强烈的同情心来看待人类的这种最大的不幸。
    但那个可怜的丧失理智的人却也许会又笑又唱,根本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幸。因 此,人们看到此种情景而感到的痛苦并不就是那个患者感情的反映。旁观者的同 情心必定完全产生于这样一种想象,即如果自己处于上述悲惨境地而又能用健全 理智和判断力去思考(这是不可能的),自己会是什么感觉。
    当一个母亲听到她的婴孩在疾病的折磨中呻吟而不能表达他的感受的时候, 她的痛苦是什么呢?在她想到孩子在受苦时,她把自己的那种无助的感觉,把对 孩子的疾病难以逆料的后果的恐惧同婴孩的实际的无助联系起来了。由此,在她 自己的忧愁中,产生了有关不幸和痛苦的极为完整的想象。然而,婴孩只是在这 时感到不适,病情并不严重,以后是完全可以痊愈的,缺乏思虑和远见就是婴孩 免除恐惧和担心的一副良药。但是成人心中的巨大痛苦,一旦滋长起来却是理性 和哲理所无法克制的。

    我们甚至同情死者,而忽视他们的境况中真正重要的东西,即等待着他们的 可怕的未来,我们主要为刺激我们的感官但对死者的幸福不会有丝毫影响的那些 环境所感动。我们认为,死者不能享受阳光,隔绝于人世之外,埋葬在冰凉的坟 墓中腐烂变蛆,在这个世界上消声匿迹,很快在最亲密的朋友和亲属的感伤和回 忆中消失,这是多么不幸啊!我们想,自己确实不能对那些遭受如此可怕灾难的 人过多地表示同情。但当他们处在被人遗忘的危险之中时,我们的同情溢美之词 似乎就倍增了;通过我们加在死者记忆中的虚荣感,为了自己的悲切,我们尽力 人为地保持自己有关他们不幸的忧郁回忆。我们的同情不会给死者以安慰,似乎 更加重了死者的不幸。想到我们所能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想到我们无论怎样消 除死者亲友的悲哀,无论怎样消除他们对死者的负疚和眷恋之情,也不会给死者 以安慰,只会使我们对死者的不幸感到更加悲伤。死者的幸福决不会因之而受到 影响;也不会因之而扰乱自己静谧的安眠。认为死者自然具有阴沉而又无休无止 的忧郁心理,这种想法盖起源于我们与因他们而产生的变化的联系之中,即我们 对那种变化的自我感觉之中;起源于我们自己设身处地,以及把我们活的灵魂附 在死者无生命的躯体上——如果允许我这样说的话;由此才能设想我们在这种情 况下所具有的情绪。正是这个虚幻的想象,才使我们对死亡感到如此可怕。这些 有关死后情况的设想,在我们死亡时决不会给我们带来痛苦,只是在我们活着的 时候才使我们痛苦。由此形成了人类天赋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对死亡的恐惧— —这是人类幸福的巨大破坏者,但又是对人类不义的巨大抑制;对死亡的恐惧折 磨和伤害个人的时候,却捍卫和保护了社会。

    第二章:论相互同情的愉快

    不管同情的原因是什么,或者它是怎样产生的,再也没有比满怀激情地看到 别人的同感更使我们高兴,也没有比别人相反的表情更使我们震惊。喜欢从一定 的细腻的自爱之心来推断我们全部情感的那些人,根据他们的原则,自以为全然 说明了这种愉快和痛苦的原因。他们说,一个人感到自己的软弱和需要别人帮助 时,看到别人也有这种感觉,就会高兴,因为他由此而确信会得到那种帮助;反之,他就不高兴,因为他由此而认定别人会反对自己。但是,愉快和痛苦的感觉 总是瞬息即逝的,并且经常发生在那种毫无意义的场合,因而似乎很明显,它们 不能从任何利已的考虑中产生。当一个人尽力去逗引同伴之后,环顾四周发现除 了自己之外没有一个人对他的俏皮话发笑,他就感到屈辱;相反,同伴们的欢笑 则使他至为愉快。他把同伴们的感情同自己的感情一致看成是最大的赞赏。

    虽然他的愉快和痛苦的确有一部分是这样产生的,但是愉快似乎并非全部来 自同伴们表示同情时所能增添的欢笑之中,痛苦似乎也不是全部来自他得不到这 种愉快时的失望。当我们反复阅读一本书或一首诗以致不能再从自己的阅读中发 现任何乐趣时,我们依然可以从为同伴朗读中得到乐趣。对同伴来说,它充满着 新奇的魅力。我们体会到在他心中而不再能在我们心中自然地激发起来的那种惊 讶和赞赏;我们与其说是用自己的眼光,不如说是从同伴的角度来仔细玩味它们 所描述的思想,并由于我们的乐趣跟同伴一致而感到高兴。相反,如果同伴似乎 没有从中得到乐趣,我们将感到恼火,并且在向同伴朗读它们时也不再能得到任 何愉快。这里的情况与前面的事例相同。毫无疑问,同伴的欢乐使我们高兴,他 们的沉默也的确使我们失望。虽然这在一种场合给我们带来了愉快,而在另一种 场合给我们带来了痛苦,但是,任何一者都决不是愉快或痛苦的唯一原因;而且, 虽然我们的感情与别人相一致看起来是愉快的一个原因,它们之间的相背似乎是 痛苦的一个原因,但是不能由此说明产生愉快和痛苦的原因。朋友们对我的高兴 所表示的同情由于它使我更加高兴而确实使我感到愉快,但是他们对我的悲伤所 表示的同情,如果只是使我更加悲伤,就不会给我带来什么快乐。不管怎样,同 情既增加快乐也减轻痛苦。它通过提供另一种使人满足的源泉来增加快乐,同时 通过暗示当时几乎是唯一可接受的合意感情来减轻痛苦。
    因而可以说:我们更渴望向朋友诉说的是自己不愉快的激情而不是愉快的激 情;朋友们对前者的同情比对后者的同情更使我们感到满足,他们对前者缺乏同 情则更使我们感到震惊。

    当不幸者找到一个能够向他倾诉自己悲痛的原因的人时,他们是多么宽慰 啊!由于他的同情,他们似乎解除了自己的一部分痛苦,说他同不幸者一起分担 了痛苦也并非不合适。他不仅感到与不幸者相同的悲痛,而且,他好像分担了一 部分痛苦,感到减轻了不幸者的重压。然而,通过诉说自己的不幸,不幸者在某 种程度上重新想到了自己的痛苦。他们在回忆中又想起了使自己苦恼的那些情 况。因而眼泪比从前流得更快,又沉浸在种种痛苦之中。但是,他们也明显地由 此得到安慰,因为他们从对方同情中得到的乐趣更能弥补剧烈的悲痛,这种痛苦 是不幸者为了激起同情而重新提起和想到的。相反,对不幸者来说,最残酷的打 击是对他们的灾难熟视无睹,无动于衷。对同伴的高兴显得无动于衷只是失礼而 已,而当他们诉说困苦时我们摆出一副不感兴趣的神态,则是真正的、粗野的残 忍行为。
    爱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感情,恨是一种不愉快的感情;因此我们希望朋友同情 自己的怨恨的急切心情,甚于要求他们接受自己友谊的心情。虽然朋友们很少为 我们可能得到的好处所感动,我们也能够原谅他们,但是,如果他们对我们可能 遭到的伤害似乎漠不关心,我们就完全失去了耐心。我们对朋友不同情自己的怨 恨比他们不体会自己的感激之情更为恼火。对我们的朋友来说,他们容易避免成 为同情者,但对同我们不和的人来说,他们几乎不可能避免成为敌人。我们很少 抱怨他们同前者不和,虽然由于那一原因有时爱同他们进行别扭的争论;但是如 果他们同后者友好相处,我们同他们的争论就非常认真了。爱和快乐这两种令人愉快的激情不需要任何附加的乐趣就能满足和激励人心。悲伤和怨恨这两种令人 苦恼和痛心的情绪则强烈地需要用同情来平息和安慰。

    无论怎样,因为当事人对我们的同情感到高兴,而为得不到这种同情感到痛 心,所以我们在能够同情他时似乎也感到高兴,同样,当我们不能这样做时也感 到痛心。我们不仅赶去祝贺取得成功的人,而且赶去安慰不幸的人;我们在同能 充分同情其心中的一切激情的人的交谈中所感到的快乐,好像极大地补偿了一看 到他的境况就使我们感到的苦恼。相反,感到自己不能同情对方总是不愉快的; 并且,发现自己不能为对方分忧会使我们感到痛心,而不会为免于这种同情的痛 苦而感到高兴。如果我们听到一个人为自己遭到不幸大声痛哭,而设想这种不幸 落在自己身上时不可能产生如此剧烈的影响,我们就会对他的悲痛感到震惊;并 且,因为我们对此不能体谅,就把它看做胆小和软弱。另一方面,另一个人因交 了一点好运而过于兴奋和激动,按照我们的看法就会对此表示愤怒。我们甚至对 他的高兴表示不满;并且,因为我们不能赞同它,就把它看做轻率和愚蠢。如果 同伴们听到一个笑话大声笑个不停,超出了我们认为应有的分寸,我们甚至会大 发脾气。

    第三章 论通过别人的感情同我们自己的感情是否一致,来判断它们是否合宜的方式

    在当事人的原始激情同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情绪完全一致时,它在后者看来必 然是正确而又合宜的,并且符合它们的客观对象;相反,当后者设身处地发现前 者的原始激情并不符合自己的感受时,那么,这些感情在他看来必然是不正确而 又不合宜的,并且同激起这些感情的原因不相适应。因此,赞同别人的激情符合 它们的客观对象,就是说我们完全同情它们;同样,不如此赞同它们,就是说我 们完全不同情它们。一个对加害于我表示不满,并看到我确实同他一样对此表示 愤恨的人,必然赞同我的愤恨。一个对我的悲痛一直保持同情的人,不能不承认 我伤心是合乎情理的。那个对同一首诗或同一幅画表示赞美而且同我的看法确实 一致的人,必然认为我的赞美是正确的。那个对同一个笑话发笑,并且与我一起 大笑的人,没有理由否认我的笑声是合宜的。相反,在这些不同的情况下,那个 与我的感受不同、也不能体会我的情绪的人,不可避免地会非难我的情感,这是 因为他的感情同我的感情不一致。如果我的仇恨超过了朋友相应能有的义愤,如 果我的悲伤超过了朋友们所能表示的最亲切的体恤之情,如果我对他的赞美太高 或者太低以致同他本人不相吻合,如果当他仅仅微笑时我却放声大笑,或者相反, 当他放声大笑时我却仅仅微笑;在所有这些场合,一旦他在对客观对象的研究中 开始注意到我是如何受此影响的,就必然会按照我们感情之间的或多或少的差 别,对我产生或多或少的不满:在上述所有场合,他自己的情感就是用来判断我 的情感的标准和尺度。

    赞同别人的意见就是采纳它们,采纳它们就是赞同它们。如果同样的论点使 你信服也使我信服,我自然赞同你的说理;如果不是这样,我自然不会对此表示 赞同;我也不能想象自己会赞同你的意见而不接受它。因此,人们都承认,是否 赞同别人的意见不过是说它们同自己的意见是否一致。就我们对别人的情感或激 情是否赞同而言,情况也是这样。

    确实,在一些场合,我们似乎表示赞同而没有任何同情或一致的情感;因而, 在这些场合,赞同的情感似乎与这种一致的感觉有所不同。然而稍加注意,我们 就将相信,即使在这些场合,我们的赞同最终也是建立在同情或这种一致的基础 上的。我将从极其普通的事情中举出一个例子,因为在这些事情中人们的判断不大容易为错误的体系所曲解。我们经常会对一个笑话表示赞同,并且认为同伴的 笑声十分正确而又合宜,虽然我们自己没有笑,因为或许我们是处在悲伤的情绪 之中,或许注意力恰好为其它事物所吸引。可是,我们根据经验知道,什么样的 笑话能在大多数场合令人发笑,并知道它属于哪一类。虽然就当时的心情来说, 我们不可能轻易地对此表示谅解,但是由于我们感到在大多数场合自己会由衷地 同大家一样发笑,所以我们赞同同伴的笑声,感到这种笑声对于客观对象来说是 自然的和相称的。

    对其它一切激情来说,同样的情况也经常会发生。在街上,一个陌生人带着 极为苦恼的表情从我们身边走过;并且我们马上知道他刚刚得到父亲去世的消 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可能不赞成他的悲痛。然而也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即:我们并不缺乏人性,可是我们非但不能体谅他这种强烈的悲痛,而且几乎不 能想象对他表示最起码的一点点关心。我们也许根本不认识他和他的父亲,或者 正忙于其它事务,没有时间用我们的想象力描述必然使他感到忧伤的各种情况。
    可是,根据经验,我们了解这种不幸必然会使他如此悲痛,而且我们知道,如果 我们花时间充分地在各个方面考虑他的处境,我们就会毫无疑问地向他表示最深 切的同情。正是在意识到这种有条件的同情的基础上,我们才赞同他的悲痛。即 使在并未实际发生那种同情的那些场合也是如此;在这里,一如在其它许多场合, 从我们的情感通常同它一致的我们以前的经验中得到的一般规则,会纠正我们当 时不合宜的情绪。

    产生各种行为和决定全部善恶的内心情感或感情,可以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或 两种不同的关系来研究:首先,可以从它同产生它的原因,或同引起它的动机之 间的关系来研究;其次,可以从它同它意欲产生的结果,或同它往往产生的结果 之间的关系来研究。
    这种感情相对于激起它的原因或对象来说是否恰当,是否相称,决定了相应 的行为是否合宜,是庄重有礼还是粗野鄙俗。
    这种感情意欲产生或往往产生的结果的有益或有害的性质,决定了它所引起 的行为的功过得失,并决定它是值得报答,还是应该受到惩罚。
    近年来,哲学家们主要考察了感情的意向,很少注意到感情同激起它们的原 因之间的关系。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判断某人的行为和导致这种行为的 情感时,往往是从上述两个方面来考虑的。当我们责备别人过分的爱、悲伤和愤 恨时,我们不仅考虑它们往往产生的破坏性后果,而且还考虑激起它们的那些微 小原因。或许,他所喜爱的人并非如此伟大,他的不幸并非如此可怕,惹他生气 的事并非如此严重,以致能证明某种激情如此强烈是有道理的。但假如引起某种 激情的原因从各方面来说与它都是相称的,我们就会迁就或可能赞同他的激烈情 绪。
    当我们以这种方式,来判断任何感情与激起它们的原因是否相称的时候,除 了它们和我们自己的一致的感情之外,几乎不可能利用其他的规则或标准。如果 我们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就会发现它所引起的情感同我们的情感吻合一致,由于 同激起它们的客观对象相符相称,我们就自然赞同这些感情;反之,由于过分和 不相称,我们就自然不会对此表示赞成。
    一个人的各种官能是用来判断他人相同官能的尺度。我用我的视觉来判断你 的视觉,用我的听觉来判断你的听觉,用我的理智来判断你的理智,用我的愤恨 来判断你的愤恨,用我的爱来判断你的爱。我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其它的方法 来判断它们。

    第四章 续前章

    在两种不同的场合,我们可以通过别人的情感同我们自己的情感是否一致来 判断它们是否合宜;一是当激起情感的客观对象被认为与我们自己或我们判断其 情感的人没有任何特殊关系时;二是当它们被认为对我们当中的某个人有特殊影 响时。
    1.关于那些被认为与我们自己或我们判断其情感的人没有任何特殊关系客 观对象;当对方的情感无论何处都跟我们自己的情感完全一致时,我们就认为他 是一个品性风雅,鉴赏力良好的人。美丽的田野,雄伟的山峰,建筑物的装饰, 图画的表达方式,论文的结构,第三者的行为,各种数量和数字的比例,宇宙这 架大机器以它神秘的齿轮和弹簧不断产生不断展现出来的种种现象;所有这些科 学和鉴赏方面的一般题材,都是我们和同伴认为跟谁都没有特殊关系的客观对 象。我们会以相同的观点来观察它们,并且没有必要为了同有关的客观对象达到 感情和情感上最完美的一致而对它们表示同情,或者想象由此引起的情况的变 化。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常常会受到不同的影响,这要么是我们不同的生活习惯 使自已容易对复杂客观对象的各个部分给予不同程度的注意造成的,或者是我们 的智能对这些客观对象具有不同程度的天赋敏锐感造成的。
    当同伴对这类对象的情感和我们对它们的情感明显和容易一致,以及对此我 们或许从来没有发现过某个人会和我们不同时,毫无疑问,虽然我们必然会赞同 他,然而他似乎不应该因此而得到赞扬和钦佩。但是当他们的情感不仅同我们的 感情一致,而且引导我们的情感时,当他在形成感情时似乎注意到我们所忽略的 许多事情,并且面对着这些客观对象的各种情况调整了自己的感情时,我们就不 仅会表示赞同,而且会对其不寻常和出乎意料的敏锐和悟性感到惊讶和奇怪,他 由此似乎应该得到高度的钦佩和称赞。这种为惊讶和奇怪所加深的赞许,构成了 宜于称作钦佩的情感,对这种情感来说,称赞是其自然的表达方式。一个人断定 如花的美人比最难看的畸形者好看,或者二加二等于四,当然会为世人所赞同, 但肯定不会令人钦佩。只是那种具有欣赏力的人的敏锐和精确的鉴别能力——他 们能识别美人和畸形者之间那种几乎察觉不到的细微差异;只是那种熟练的数学 家多方面的精确性——他们能轻易地解答最错综复杂和纠缠不清的数学比例;只 是那些科学和鉴赏方面的泰斗——他们引导着我们的感情,他们广博和卓越的才 能使我们惊讶得瞠目结舌,只是他们才激起我们的钦佩,看来应该得到我们的称 赞;我们对所谓明智睿见的赞扬,很大一部分就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
    有人认为,这些才能的有用性,是最先赢得我们称赞的东西;毫无疑问,当 我们注意到这一点时,会赋予这些才能以一种新的价值。可是,起初我们赞成别 人的判断,并不是因为它有用,而是因为其恰当正确、符合真理和实际情况;很 显然,我们认为别人的判断富有才能不是因为其它理由,而是因为我们发现自己 的判断跟它是一致的。同样,起初鉴赏力表示赞同,也不是因为其有用,而是因 为其恰当和精确,同鉴赏的对象正好相称。有关这一切才能的有用性概念,显然 是一种事后的想法,而不是最先赢得我们称赞的那些东西。

    2.关于以某种特殊方式影响我们或我们判断其情感的人的那些客观现象, 要保持这种和谐一致就既很困难,同时又极为重要。对于落在我身上的不幸或伤 害,我的同伴自然不会用同我用来看待它们的一样的观点来对待它们。它们对我 的影响更为密切。我们不是站在同观察一幅画、一首诗或者一个哲学体系时所站 的一样的位置来观察它们,因此我们容易受到极其不同的影响。但是,我多半会 宽容自己的同伴对于同我和他都无关的一般客观对象所具有的情感同我的情感不一致,而不大会宽容自己的同伴对于像落在我身上的不幸或伤害那样的同我关 系密切的事物所具有的情感同我的情感不一致。虽然你看不起我所赞赏的那幅 画、那首诗、甚或那个哲学体系,但是我们为此而发生争论的危险却很小。我们 中间没有人会合乎情理地过多关心它。它们跟我们中间的随便哪一个人都无关紧 要;所以,虽然我们的观点也许相反,但是我们的感情仍然可以非常接近。而就 你我都受到特殊影响的那些客观对象而言,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尽管你的判断就 思辨来说,你的情感就爱好来说同我完全相反,我仍然很可能宽容这些对立;并 且如果我有心调和,还可以在你的谈话中甚至在这些题材上找到一些乐趣.但是, 如果你对我遭到的不幸既不表示同情也不分担一部分使我发狂的悲伤;或者你对 我所蒙受的伤害既不表示义愤也不分担一部分使我极度激动的愤恨,我们就不能 再就这些题材进行交谈。我们不能再互相容忍。我既不会支持你的同伴,你也不 会支持我的同伴。你对我的狂热和激情会感到讨厌,我对你的冷漠寡情也会发怒。
    在所有这种情况下,旁观者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着某些一致的情感。首先, 旁观者必定会尽可能努力把自己置于对方的处境之中,设身处地地考虑可能使受 害者感到苦恼的每一种细小情况。他会全部接受同伴的包括一切细节在内的事 实;力求完善地描述他的同情赖以产生的那种想象中变化了的处境。
    然而作了这样的努力之后,旁观者的情绪仍然不易达到受难者所感受的激烈 程度。虽然人类天生具有同情心,但是他从来不会为了落在别人头上的痛苦而去 设想那必然使当事人激动的激情程度。那种使旁观者产生同情的处境变化的想象 只是暂时的。认为自已是安全的,不是真正的受难者的想法,硬是频繁地在他脑 海里出现。虽然这不至于妨碍他们想象跟受难者的感受多少有些相似的激情,但 是妨碍他们想象跟受难者的感情激烈程度相近的任何情况。当事人意识到这一 点。但还是急切地想要得到一种更充分的同情。他渴望除了旁观者跟他的感情完 全一致之外所无法提供的那种宽慰。看到旁观者内心的情绪在各方面都同自己内 心的情绪相符,是他在这种剧烈而又令人不快的激情中可以得到的唯一安慰。但 是,他只有把自己的激情降低到旁观者能够接受的程度才有希望得到这种安慰。
    如果我可以这样说,他必须抑制那不加掩饰的尖锐语调,以期同周围人们的情绪 保持和谐一致。确实,旁观者的感受与受难者的感受在某些方面总会有所不同, 对于悲伤的同情与悲伤本身从来不会全然相同;因为旁观者会隐隐意识到,同情 感由以产生的处境变化只是一种想象,这不仅在程度上会降低同情感,而且在一 定程度上也会在性质上改变同情感,使它成为完全不同的一种样子。但是很显然, 这两种情感相互之间可以保持某种对社会的和谐来说足够的一致。虽然它们决不 会完全协调,但是它们可以和谐一致,这就是全部需要或要求之所在。
    为了产生这种一致的情感,如同天性教导旁观者去设想当事人的各种境况一 样,天性也教导后者在一定程度上去设想旁观者的各种境况。如同旁观者不断地 把自己放在当事人的处境之中,由此想象同后者所感受到的相似的情绪那样,当 事人也经常把自已放在旁观者的处境之中,由此相当冷静地想象自己的命运,感 到旁观者也会如此看待他的命运。如同旁观者经常考虑如果自己是实际受难者会 有什么感觉那样,后者也经常设想如果自己是他处境唯一的旁观者的话,他会如 何被感动。如同旁观者的同情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用当事人的眼光去观察对方的 处境那样,当事人的同情也使他在一定程度上用旁观者的眼光去观察自己的处 境,特别是在旁观者面前和在他们的注视下有所行动时更是这样;并且,因为他 作了这样的设想以后,其激情比原来的激情大为减弱,所以在他面对旁观者之后, 在他开始想到他们将如何被感动并以公正而无偏见的眼光看待他的处境之后,他所感觉的激烈程度必然会降低。
    因此,不管当事人的心情如何被人扰乱,某个朋友的陪伴会使他恢复几分安 宁和镇静。一同他见面,我们的心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平息和安静下来。同情的效 果是瞬息发生的;所以我们会立即想到他将用来观察我们处境的那种眼光,并开 始用相同的眼光来观察自己的处境。我们并不期望从一个泛泛之交那里得到比朋 友更多的同情;我们也不能向前者揭示能向后者诉说的所有那些详细情况;因此, 我们在他的面前显得非常镇静,并且倾注心力于那些他愿意考虑的有关我们处境 的概要说明。我们更不期望从一伙陌生人那里得到更多的同情,因此我们在他们 面前显得更为镇静,并且总是极力把自己的激情降低到在这种特殊的交往之中可 以期待赞同的程度。这也不仅仅是一种装出来的样子;因为如果我们能在各方面 控制自己,则一个点头之交在场确实比一个朋友在场更能使我们平静下来,一伙 陌生人在场确实比一个熟人在场更能使我们平静下来。
    因此不管什么时候,如果心情不幸失去控制的话,那么交际和谈话是恢复平 静的最有效的药物;同样也是宁静、愉快心情最好的保护剂,宁静的心情对自足 和享受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隐居和好深思的人,常在家中郁闷地想自己的悲伤事 或生气事,虽然他们较为仁慈、宽宏大量并具有高尚的荣誉感,但却很少具有世 人所常有的那种平静心情。
    第五章 论和蔼可亲和令人尊敬的美德 在这两种不同的努力,即旁观者努力体谅当事人的情感和当事人努力把自己 的情绪降低到旁观者所能赞同的程度这样两个基础上,确立了两种不同的美德。
    在前一种努力的基础上,确立了温柔、有礼、和蔼可亲的美德,确立了公正、谦 让和宽容仁慈的美德;而崇高、庄重、令人尊敬的美德,自我克制、自我控制和 控制各种激情——它们使我们出乎本性的一切活动服从于自己的尊严、荣誉和我 们的行为所需的规矩——的美德,则产生于后一种努力之中。
    旁观者的同情心似乎反映出他对同自己交往的那些人的全部情感,他为他们 的灾难感到悲伤,为他们受到的伤害表示不平,为他们的好运感到高兴,他看来 是何等和蔼可亲啊!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想一下他的同伴们的处境,我们就会同 情他们对他的感激,并体会他们从一个如此充满深情的朋友的亲切同情中肯定会 得到的那种安慰。并且,由于相反的原因,其冷酷无情的心只是同情自己,而对 别人的幸福或不幸无动于衷的人,看来又是多么令人厌恶啊!在这种场合,我们 也体谅他的态度在同他交往的每一个普通人身上所引起的痛苦,特别是在我们最 容易同情的那些不幸者和受害者身上所引起的痛苦。
    另一方面,我们从那些在自己的处境中尽力做到心境平静和自制——这构成 了一切激情的尊严并使自己的激情降低到别人能够体谅的程度——的人的行为 中,可以感到多么高尚的礼貌和情理啊!我们厌恶那喧扰不已的悲痛——它缺乏 细腻之情,用叹息、眼泪和讨厌的恸哭来要求我们给予同情。但是我们对有节制 的悲哀、那种无声而恢弘的悲痛却表示敬意,这种悲痛只是在红肿的眼睛、颤抖 的嘴唇和脸颊以及隐约的但是感人的全部行为的冷漠中才能发现。它使我们同样 地沉默。我们对它表示敬意,抱着不安的心情注意我们的一切行为,唯恐我们不 得体的举止扰乱这种和谐的宁静——它需要作出巨大的努力来保持。
    同样,蛮横无礼和狂暴的愤怒,在我们听任猛烈的怒火无休止地发作时,是 最令人讨厌的客观对象。但是我们钦佩那种高尚和大度的憎恨,它不是按照受害 者心中容易激起的狂怒,而是根据公正的旁观者心中自然引起的义愤来抑制随着 最大伤害而来的愤恨;这种高尚和大度的憎恨不允许言语、举止超出这很合乎情的情感所支配的程度;甚至在思想上,也既不图谋进行比每个普通人乐见其实 现的那种报复更大的任何报复,又不想施加比每个普通人乐见其实现的那种惩罚 更重的任何惩罚。
    因此,正是这种多同情别人和少同情自己的感情,正是这种抑制自私和乐善 好施的感情,构成尽善尽美的人性;唯有这样才能使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和激情协 调一致,在这中间存在着人类的全部情理和礼貌。如同像爱自已那样爱邻居是基 督教的主要教规一样,仅仅像爱邻居那样爱自已,或者换一种结果相同的说法, 仅仅像邻居能爱我们那样爱自已,也成了自然的主要戒律。
    如同鉴赏力和良好的判断力,当它们被认为是那种应加赞扬和钦佩的品质 时,应该是指一种不常遇到的细腻感情和锐利的洞察力那样,情感和自我控制的 美德也不被理解为存在于一般的品质之中,而是存在于那些绝非寻常的品质之 中。仁爱这种和蔼可亲的美德确实需要一种远比粗俗的人所具有的优越的情感。
    宽宏大量这种崇高的美德,毫无疑问需要更高程度的自我控制,它远非凡人的菲 薄力量所能做到。一如平常的智力之中无才智可言,普通的品德中也无美德可言。
    美德是卓越的、决非寻常的高尚美好的品德,远远高于世俗的、一般的品德。和 蔼可亲的美德存在于一定程度的情感之中,它以其高雅、出人意料的敏感和亲切 而令人吃惊。令人敬畏和可尊敬的美德存在于一定程度的自我控制之中,它以其 使人惊异地优越于人类天性中最难抑制的激情而令人吃惊。
    在这一方面,在那些应该得到钦佩和赞颂的品行和那些只应该得到赞同的品 行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在许多场合,最完美合宜的行为,只需要具备大部 分凡夫俗子所具有的普通程度的情感或自我控制就行了,有时甚至连这种程度的 自我控制也不是必要的。举一个非常粗俗的例子,例如,在普通场合,当我们饥 饿的时候吃东西当然是完全正当和合宜的。因此,每个人都会表示赞同。然而说 吃东西就是德行,却是再荒唐不过的了。
    相反,在那些并不是最合适的行为中往往会存在一种值得注意的美德;因为 这些行为在一些场合可能比人们所能合理地期望的更加接近于尽善尽美,在这些 场合,要达到尽善尽美是极其困难的;在需要竭尽全力进行自我控制的那些场合, 就常出现这种情况。有些情况对人类的天性发生的影响如此剧烈,以致像这样不 完善的生灵所有的最大程度的自我控制,不能完全抑制人类虚弱的叫声,不能把 强烈的激情降低到公正的旁观者完全可能体谅它们的适当程度。因此,在这种情 况下,受难者的行为虽然不是完全合宜,但仍然可以得到一些称赞,甚至在一定 意义上可以称做有道德的行为。这些行为还可以表明大部分人所不能做到的宽大 和高尚的努力;虽然它未达到尽善尽美,但是同在这种困难场合通常可以看到或 可以预料的行为相比,仍然大大接近于尽善尽美。
    在这种情况下,当我们决定对某一行为进行责备或称赞的程度时,经常会运 用两个不同的标准。第一是关于完全合宜和尽善尽美的概念。在那些困难情况下, 人类的行为从来不曾、或不可能达到完全合宜和尽善尽美;人们的行为同它们相 比,总是显得应该受到责备和不完美的。第二是关于同这种尽善尽美接近的程度 或相距多远的概念,这是大部分人的行为通常达到的标准。无论什么行为超过了 这个标准,不管它同尽善尽美相距多远,似乎都应该得到称赞;无论什么行为达 不到这个标准,就应该受到责备。
    我们还以同样的方式来判断所有那些致力于想象的艺术作品。当一个批评家 研究大师们的诗歌和绘画等作品时,有时可以在自己心中运用这一作品和其它作 品从未达到过的尽善尽美这一概念作为标准来加以考察;并且,只要他用这个标准来同大师的作品相比,他就除了缺点和不完美之外什么也看不到。但是,如果 他开始考虑这位大师的作品在其它性质相同的作品中应占的地位,他就必然会把 它同一个非常不同的标准,即这一特殊艺术中通常达到的一般优秀程度相比;而 当他运用这个新的尺度来判断它时,因为它同大部分可以与之媲美的作品相比更 显得接近于尽善尽美,所以常常应该得到最高的赞赏。

    第二篇 论各种不同的适宜的激情程度

    引言

    显然,同我们有特殊联系的客观对象所激发的每一种激情的合宜性,即旁观 者能够赞同的强度,必定存在于某种适中程度之内。如果激情过分强烈,或者过 分低落,旁观者就不会加以体谅。例如,个人的不幸或受到的伤害所引起的悲伤 和愤恨容易变得过分强烈,并且大多数人都是如此。同样,它们也可以过分低落, 虽然这种情况较少发生。我们把这种过分的激情称为软弱和暴怒,而把过分低落 的激情叫做迟钝、麻木不仁和感情贫乏。除了见到它们时感到惊讶和茫然失措之 外,我们都不能加以体谅。
    然而,这种蕴含着有关合宜性观点的适中程度因各种不同激情而各不相同。
    它在某些激情之中显得强烈,而在另一些激情之中显得低落。有些感情不宜强烈 地表现出来,即使在公认为我们不可避免地会极为强烈地感受到它们的场合也是 如此。另外有些极其强烈地表现出来的激情,或许即使其本身并不一定达到如此 强烈的程度,在许多场合仍然是极其合乎情理的。前一种激情因某种理由而很少 得到或得不到同情;后一种激情因另一种理由却得到最大的同情。如果考察人性 中所有的各种激情,我们将发现人们把各种激情看作是合宜或不合宜的,完全是 同他们意欲对这些激情表示或多或少的同情成比例的。

    第一章 论从肉体产生的各种激情

    l. 对于因肉体的某种处境或意向而产生的各种激情,作任何强烈的表示,都 是不适当的,因为同伴们并不具有相同的意向,不能指望他们对这些激情表示同 情。例如,强烈的食欲,虽然在许多场合不仅是自然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但 总是不适当的;暴食通常被看做是一种不良的习惯。然而,对于食欲甚至也存在 某种程度的同情。看到同伴们胃口很好地吃东西会感到愉快,而所有厌恶的表示 都是令人生气的。一个健康人所习惯的肉体的意向,使得他的胃口很容易——如 果允许我这样粗俗地表达的话——同某一个人保持一致而同另一个人却不一致。
    当我们在一本关于围困的日记或一本航海日记中,读到对极度饥饿的描写时,我 们会对由此引起的痛苦产生同情。我们设想自己身处受难者的环境之中,从而很 容易想象必然使他们痛苦的忧伤、害怕和惊恐。我们自己在一定程度上也感受到 这些激情,因此产生同情;但是即使在这种场合,由于我们阅读这种描写时并没 有真的感到饥饿,就不能合宜地被说成是对他们的饥饿表示同情。
    造物主使得两性结合起来的情欲也是如此。虽然这是天生最炽热的激情,但 是它在任何场合都强烈地表现出来却是不适当的,即使是在人和神的一切法律都 认为尽情放纵是绝对无罪的两个人之间也是如此。然而,对于这种激情,人们似 乎还会产生某种程度的同情。像跟男人交谈那样去和女人谈话是不合宜的;人们 希望和她们交往会使我们更加高兴,更加愉快,并且更加彬彬有礼;而对女性冷 漠无情,则使人在一定程度上变得可鄙,甚至对男人来说也是如此。
    这就是我们对肉体所产生的各种欲望所抱有的反感;对这些欲望的一切强烈 的表示都是令人恶心和讨厌的。据一些古代哲学家说,这些是我们和野兽共有的 激情,由于它们和人类天性中独特的品质没有联系,因而有损于人类的尊严。但是还有许多我们和野兽共有的其它激情,诸如愤恨、天然的感情,甚至感激之情, 却不因此而显得如此令人难受。我们在看到别人肉体的欲望时感到特别厌恶的真 实原因,在于我们不能对此表示谅解。至于自己感受到这些欲望的人,一俟这种 欲望得到了满足,他对激起它们的客观对象就不再欣然赞同了,甚至它的出现常 常会使他感到讨厌;他徒劳地到处寻找刚才还使他欣喜若狂的魅力,现在他可能 会像别人一样对自己的激情毫不同情。我们吃过饭以后,就会吩咐撤去餐具;我 们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激起最炽烈、最旺盛欲望的客观对象,如果它们正是肉体 所产生的那些欲望的客观对象的话。
    人们恰如其分地称为节制的美德存在于对那些肉体欲望的控制之中。把这些 欲望约束在健康和财产所规定的范围内,是审慎的职责。但是把它们限制在情理、 礼貌、体贴和谦逊所需要的界限内,却是节制的功能。

    2.正是由于同样的理由,肉体的疼痛无论怎样不可忍受,大叫大喊总是显 得缺乏男子气概和有失体面。然而,即使肉体的疼痛,也会引起深刻的同情。如 前所述,当我看到有人要猛击一下他人的腿或手臂时,我会自然而然地蜷缩和收 回自己的腿或手臂;当这一击真的落下时,我在一定程度上也感受到这一击,并 像受难者一样因此受到伤害。可是,我所受到的伤害毫无疑问是极其轻微的,因 此,如果他大喊大叫的话,由于我不能体谅他,我肯定会看不起他。从肉体产生 的一切激情都是这样:不是丝毫不能激起同情,就是激起这样一种程度的同情, 它同受难者所感受到的剧烈程度完全不成比例。
    对那些从想象中产生的感情来说,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况。我的身躯只可能 因我同伴身上发生的变化而受到轻微的影响;但是我的想象却很容易适应,如果 可以这样说的话,我很容易设身处地地设想我所熟悉的人们的形形色色的想象。
    由于这一原因,失恋或雄心未酬同最大的肉体不幸相比可以引起更多的同情。那 些激情全部产生于想象之中。那个倾家荡产的人,如果他很健康,就不会感到肉 体上的痛苦。他所感到的痛苦只是从想象中产生的,这种想象向他描述了很快袭 来的尊严的丧失,朋友的怠慢,敌人的蔑视,从属依赖、贫困匮乏和悲惨处境等 等;我们由此对他产生更加强烈的同情,因为同我们的肉体因对方肉体上的不幸 而可能受到的影响相比,我们的想象也许更容易因对方的想象而受到影响。
    失去一条腿同失去一个情人相比,通常会被认为是一种更为真实的灾难。但 是,以前一种损失为结局的悲剧却是荒唐的。后一种不幸,不论它可能显得怎样 微不足道,却构成了许多出色的悲剧。
    没有什么东西会像疼痛那样很快被人忘掉。它一经消失,全部痛苦也就随之 而去,就是想到它也不再给我们带来任何不快。这样,我们就不能理解先前怀有 的忧虑和痛苦。一个朋友不经意说出的一句话会使我们久久不自在。由此造成的 痛苦决不因这句话的结束而消失。最先使我们心烦的不是感觉的对象,而是想象 的概念。由于引起我们不自在的是概念,所以直到时间和其他偶然的事情在某种 程度上把它从我们的记忆中抹去为止,因想到它而产生的想象将持续不断地使我 们烦恼和忧虑。
    疼痛如果不带有危险,就决不会引起极其强烈的同情。虽然我们对受难者的 痛苦不表示同情,但是对他的害怕却表示同情。然而,害怕是一种完全来自想象 的激情,这种想象以一种增加我们忧虑的变化无常和捉摸不定的方式,展现我们 并未真正地感受到,而今后有可能体验到的东西。痛风或者牙痛,虽然疼痛异常, 却得不到多少同情;很危险的疾病,虽然没有什么疼痛,却引起最深切的同情。
    有些人一看到外科手术就会昏晕和恶心呕吐;而且划破肌肉所引起的肉体疼
    痛似乎会在他们中间激起最强烈的同情。我们想象产生于外部原因的痛苦。比我 们想象来自内部身心失调的痛苦更为生动和明确。当邻居为痛风或胆结石所折磨 时,我几乎不能够形成有关他的痛苦的概念;但是我非常清楚地知道他因一次剖 腹手术、一个伤口或者一处骨折而必然遭受的痛苦。然而,这些客观对象对我们 产生如此强烈的影响,其主要原因就是我们对它们具有新奇感。一个曾目睹十来 次解剖和同样多次截肢手术的人,以后看到这类手术就不当一回事,甚至常常无 动于衷。我们即使读过或者看过不下五百个悲剧,对于它们向我们展示的客观对 象的感受,也不会减退到如此彻底的程度。
    一些希腊悲剧企图通过表现肉体上的巨大痛苦来引起同情。菲罗克忒忒斯因 遭受极大痛苦而大声叫喊并昏厥过去,希波吕托斯和海格立斯都是在最严重的折 磨下行将断气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这种折磨似乎连刚毅的海格立斯也难以忍 受。可是,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吸引我们的不是疼痛而是其它一些事实。合乎想 象的不是菲罗克忒忒斯疼痛的双脚,而是使我们受到感染并弥漫于令人着迷的悲 剧、弥漫于罗曼蒂克荒野的孤寂。海格立斯和希波吕托斯的极度痛苦之所以吸引 人,仅仅是因为我们预见到死亡是他们的结局。如果那些英雄重新复活,我们就 会认为其受苦的表现非常荒唐。以一次绞痛的痛苦为主题的悲剧算是什么悲剧 啊!痛苦并不会因此而更为剧烈。通过表现肉体痛苦来引起同情的这种企图,可 以看作对希腊戏剧已经作出榜样的合宜性的严重违反。 我们对肉体的痛苦并 不感到同情,是忍受痛苦时坚忍和忍耐克制的合宜性的基础。受到极其严重的折 磨的人,毫无软弱的表现,不发出呻吟声,不发泄我们完全不能体谅的激情,这 样的人得到我们高度的钦佩。他的坚定使其同我们的冷漠和无动于衷协调一致。
    我们钦佩并完全赞同他为此目的所作的高尚努力。我们赞成他的行为.并且根据 自己对人类天性中的共同弱点的体会,对此感到惊奇,不知他何以能如此行动以 致博得人们的赞赏。惊奇和叹服混合并激发出来的赞赏,构成了人们合宜地称为 钦佩的情感,如前所述,赞扬是钦佩的自然表达方式。

    第二章 论由于想象的某种特殊倾向或习惯而产生的那些激情

    甚至从想象产生的各种激情,即产生于某种特殊倾向或习惯的激情,虽然可 以被认为是完全自然的,但也几乎得不到同情。人类的想象,不具备特殊的倾向, 是不可能体谅它们的;这种激情,虽然在一部分生活中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总 有几分是可笑的。两性之间长期的倾心爱慕自然而然地产生的那种强烈的依恋之 情,就属于这种情况。我们的想象没有按那位情人的思路发展,所以不能体谅他 的急切心情。如果我们的朋友受到伤害,我们就容易同情他的愤恨,并对他所忿 怒的人产生愤怒。如果他得到某种恩惠,我们就容易体谅他的感激之情,并充分 意识到他恩人的优点。但是,如果他堕入情网,虽然我们可以认为他的激情正如 任何一种激情一样合理,但决不认为自己一定要怀有这种激情,也不会为他对其 怀有过这种激情的同一个人这样做。除了感到这种激情的人以外,对每一个人来 说,它同客观对象的价值似乎完全不成比例;爱情虽然在一定的年龄是可原谅的, 因为我们知道这是自然的,但总是被人取笑,因为我们不能体谅它。一切真诚而 强烈的爱情表示,对第三者来说都显得可笑,虽然某个男人对他的情人来说可能 是美好的伴侣,但对其他人来说却不是这样。他自己常意识到这一点;只要他继 续保持这种清醒的意识,就会尽力以嘲弄和奚落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激情。这是 我们愿意听人陈述这种激情的唯一方式,因为我们自己只愿以这种方式谈论它。
    我们渐渐讨厌考利和佩特拉克的严肃、迂腐而又冗长的爱情诗,它们没完没了地 夸张强烈的依恋之情;但奥维德的明快、贺拉斯的豪爽却总是令人喜欢。
    但是,虽然我们对这种依恋之情不抱有真正的同情,虽然我们在想象中也从 来没有做到对那个情人怀有某种激情,然而由于我们已经或准备设想这种相同的 激情,所以我们容易体谅那些从它的喜悦之中滋生出来的对幸福的很大希望,以 及担心失恋的极度痛苦。它不是作为一种激情,而是作为产生吸引我们的其它一 些激情——希望、害怕以及各种痛苦——的一种处境吸引我们;一如在一本航海 日记所作的描述中,吸引我们的不是饥饿,而是饥饿所引起的痛苦。虽然我们没 有恰当地体谅情人的依恋之情,但我们却容易赞同他从这种依恋之情中产生的对 罗曼蒂克幸福的期待。在一定的境况下,我们感到这种期待对于一个因懒惰而松 懈的、因欲望很强烈而疲劳的心灵来说是多么自然,渴望平静和安宁,希望在满 足那种扰乱心灵的激情之后找到平静和安宁,并想象一种安静的、隐居的田园生 活,即风雅的、温和的和热情的提布卢斯兴致勃勃地描述的生活;一种如同诗人 们所描写的“幸福岛”中的生活,一种充满友谊、自由和恬静的生活;不受工作、 忧虑和随之而来的所有扰乱人心的激情的影响。甚至当这种景象被描绘成所希望 的那样而不是所享受的那样时,也会对我们具有极大的吸引力。那种混合着爱情 基础或许就是爱情基础的肉体的激情,当它的满足远不可及或尚有一段距离时, 就会消失;但是当它被描绘成唾手可得的东西时,又会使所有的人感到讨厌。因 此,幸福的激情对我们的吸引力比担心和忧郁的激情对我们的吸引力小得多。我 们担忧这种不管怎样自然和令人高兴的希望可能落空;因而体谅情人的一切焦 虑、关切和痛苦。
    因此,正是在一些现代悲剧和恋爱故事中,这种激情显示出极为惊人的吸引 力。在悲剧《孤儿》中扣人心弦的与其说是卡斯塔里埃和莫尼弥埃的爱情,不如 说是那种爱情所引起的痛苦。那位通过在一幕非常安全的场景下直陈两人之间的 相互爱慕来介绍两位情人的作者,会引起哄笑而不是同情。虽然这种场景竟然载 入一幕悲剧之中,多少总是不合宜的,但观众们仍能忍受,这并不是因为对剧中 所表现的爱情抱有任何同情,而是因为他们关注自己预见到的随同爱情的满足可 能到来的危险和波折。
    社会法律强加在女性身上的节制,使得爱情在她们看来更特别痛苦,也正因 为这样,它才更为深切动人。我们迷恋于《菲德拉》的爱情,恰如在同名法国悲 剧中表现出来的那样,尽管一切放纵的行为和罪过随之而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 说,正是那些放纵的行为和罪过使得爱情受到我们的欢迎。她的恐惧,她的羞涩, 她的悔恨,她的憎恶,她的失望,因此而变得更加自然和动人。所有这些由爱情 场面引出的次要感情(如果允许我如此称呼它们的话)必然变得更狂热炽烈;确 切地说,我们同情的仅仅是这些次要的感情。
    然而,在同客观对象的价值极不相称的一切激情中,爱情是唯一显得既优雅 又使人愉快的一种激情,甚至对非常软弱的人们来说也是如此。首先,就爱情本 身来说,虽然它或许显得可笑,但它并不天然地令人讨厌;虽然其结果经常是不 幸的和可怕的,但其目的并不有害。其次,虽然这种激情本身几乎不存在合宜性, 但随同爱情产生的那些激情却存在许多合宜性。爱情之中混杂着大量的人道、宽 容、仁慈、友谊和尊敬;对所有这些别的激情,我们都抱有强烈的同情,即使我 们意识到这些激情有点过分也是如此。其原因如下。我们对它们所感到的同情, 使随之而来的爱的激情不会不令人感到愉快。并且尽管许多罪恶随之而来,在我 们的想象中还是可以忍受;虽然爱的激情在一方身上必然导致最终的毁灭和声名 狼藉,而在另一方那里不会带来致命的损害,但随之而来的几乎总是工作的无能, 职责的疏忽,对名誉甚至对普通名声的轻视。尽管如此,被认为同爱的激情一起
    产生的敏感和宽容的程度,仍使它变成许多人追求虚荣的客观对象;而且,他们 如果真的感到爱的激情,也喜欢表露出自己能够想到怎么做是不光彩的。

    正是由于同样的理由,我们谈论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学习,自己的职业时, 必须有一定的节制。所有这些都是我们不能期望以相同于自己的同伴吸引我们的 程度来吸引他们的客观对象。并且正是由于缺乏这种节制,人类中的这一半就很 难同另一半交往。一个哲学家只能和一个哲学家作伴;某一俱乐部的成员也只能 和自己的那一小伙人为伍。

    第三章 论不友好的激情

    另有一类激情,虽然来自想象,但在我们能够体谅它们之前,或者认为它们 是通情达理或合适的之前,总是一定把它们大大降低到未开化的人性可能产生它 们的程度。这就是各种不同形式的憎恶和愤恨之情。我们对于所有这类激情的同 情,为感觉到这些激情的人和成为这些激情的客观对象的人所分享。这两者的利 益是直接对立的。我们对感到这些激情的人所怀有的同情可能唤起自己的希望, 对后者的同情可能导致自己担心。由于他们两者都是人,所以我们对两者都表示 关心;并且对一方可能遭受痛苦的担心,减弱了对另一方已经遭受痛苦的愤怒。
    因此,我们对受到挑衅的人的同情,必定达不到他自然激发的激情的地步,不仅 是因为那些使所有富于同情的激情低于原来激情的一般原因,而且是因为那个独 特的特殊原因,即我们对另外一个人的相反的同情。因此,必须使愤恨所自然达 到的程度低于几乎一切其他激情,才能变得合乎情理并使人同意。
    同时,人类对于别人所受的伤害具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感受能力。我们对悲剧 或浪漫文学中的恶徒感到的愤慨,一如我们对其中的英雄感到的同情和喜爱。我 们憎恨伊阿古,一如我们尊敬奥赛罗。我们对伊阿古受到的惩罚感到的高兴,也 一如我们对奥赛罗的不幸感到的悲伤。但是,虽然人类对自己的兄弟所受的伤害 抱有如此强烈的同情,他们对这种伤害的愤怒仍往往不会大于受害者对此表示的 愤怒。在极大多数场合,倘若被害者并不显得缺乏勇气,或者他克制的动机不是 害怕,那么他越是忍耐,越是温和,越是人道,人们对伤害他的那个人的愤怒也 就越强烈。被害者温和可亲的品质加剧了人们对残忍的伤害的感觉。
    然而,这些激情被看成是人类天性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个温顺地忍受 和顺从侮辱,既不想抵制也不图报复的人,会被人看不起。我们不能够体谅他的 冷漠和迟钝,把他的行为称为精神萎靡,并且如同被他敌手的侮辱激怒一样,真 的被这种行为激怒。即使一般群众看到某人甘心忍受侮辱和虐待,也会对此感到 愤怒。他们希望看到对这种侮辱的愤恨,希望看到受害者对此表示愤恨。他们向 他大声叫喊要他自卫或向对方复仇。如果他的愤怒终于激发出来,他们就会热忱 地向他欢呼,并对此表示同情。他的愤怒激起他们对他的敌人的愤怒,他们欣喜 地看到轮到受害者来攻击他的敌人,并且倘若这种复仇并不过火,他们就像自己 受到这种伤害一样,真正地为受害者的复仇感到高兴。

    但是,虽然人们承认那些激情对个人的作用具有侮辱和伤害自己的危险;虽 然这些激情对公众的作用像后面要说明的那样,同保护正义以及实施平等一样, 并不是不大重要的;但这些激情本身仍然存在一些令人不快的东西,这种东西使 它们在另外一些人身上的表现成为我们嫌恶的自然对象。对任何人表示的愤怒, 如果超出了我们所感到的受虐待程度,那就不仅被看作是对那个人的一种侮辱, 而且被看成是对所有同伴的粗暴无礼。对同伴们的尊敬,应该使我们有所克制, 从而不为一种狂暴而令人生厌的情绪所左右。这就是这些令人愉快的激情的间接 效果;直接效果就是对它们所针对的那个人的伤害。但是对(人们的)想象来说,
    使各种客观对象变得令人愉快或者不快的是直接效果而不是间接效果。对公众来 说,一座监狱肯定比一座宫殿更为有用,监狱的创建人通常受一种比宫殿的创建 人更为正确的爱国精神指导。但是,一座监狱的直接效果——监禁不幸的人—— 是令人不快的;并且想象要末不为探索间接效果而耗费精力,要末认为它们距离 太远而不受其影响。因此,一座监狱将总是一个令人不快的客观对象;它越是适 合预期的目的,就越是如此。相反,一座宫殿总是令人愉快的;可是它的间接效 果可能常常不利于公众。它可能助长奢侈豪华,并树立腐朽的生活方式的榜样。
    然而.它的直接效果——住在里面的人所享受的舒适、欢乐和华丽都是令人愉快 的,并使人们产生无数美好的想法,那种想象力通常都以这些直接效果为依据, 因而很少再深入探究一座宫殿所具有的更为长远的后果。以油漆或粉泥仿制的乐 器或农具等纪念品,成为我们大厅和餐厅中一种常见和令人愉快的装饰品。由外 科手术器械、解剖刀、截肢刀组成,由截骨用的锯子、钻孔用的器械等组成的同 样一种纪念品,则可能是荒诞而又令人震惊的。可是,外科手术器械总是比农具 擦得更为铮亮,并且通常比农具更好地适用于其预期的目的。它们的间接效果— —病人的健康——也是令人愉快的;但由于它们的直接效果是疼痛和受苦,所以 见到它们,总使我们感到不快。武器是令人愉快的,虽然它们的直接效果似乎是 同样疼痛和受苦。然而这是我们敌人的疼痛和痛苦,对此我们毫不表示同情。对 我们来说,武器直接同有关勇敢、胜利和光荣的令人愉快的想法相联系。因此, 它们本身就被设想成服装中最精华的部分,它们的仿制品就被设想成建筑物上最 华丽的一部分装饰品。人的思想品质也是如此。古代斯多葛哲学的信奉者认为: 由于世界被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和心地善良的神全面地统治着,每一单独的 事物都应看作宇宙安排中的一个必需部分,并且有助于促进整体的总的秩序和幸 福;因此,人类的罪恶和愚蠢,像他们的智慧或美德一样,成为这个安排中的一 个必需部分,并且通过从邪恶中引出善良的那种永恒的技艺,使其同样有助于伟 大的自然体系的繁荣和完美。不过,无论这种推测可能怎样深入人心,也不能够 抵消我们对罪恶的出乎本性的憎恨——罪恶的直接效果是如此有害,而它的间接 效果则相距太远以致无法以人们的想象力来探索。
    我们正在研究的这些激情也存在相同的情况。它们的直接效果是如此令人不 快,以致当它们极其正当地激发出来时,仍然使我们感到有点讨厌。因此,如前 所述,正是这些激情的表现,在我们得知激起它们的原因以前,使我们不愿意也 不打算同情它们。当我们在远处听到痛苦的惨叫声时,不会容许自己对发出这种 声音的人漠不关心。当这种声音一传到我们耳中,我们就会关切他的命运,并且 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我们几乎会身不由己地飞跑过去帮助他。同样,见到一 副笑脸,人们的心情甚至会由忧郁变为欢乐和轻快,从而使人们乐于表示同情, 并且分享其所表现的喜悦;人们会感到自己原来那种忧虑、抑郁的心情,顷刻之 间豁然开朗和兴奋起来。但是,就仇恨和愤恨的表现来说,情况却全然不同。当 我们在远处听到刺耳、狂暴和杂乱的发怒声时,我们既感到恐惧也感到嫌恶。我 们不会像向由于疼痛和痛苦而叫喊的人飞跑过去那样,向这种声音奔去。女人和 神经脆弱的男人,虽然知道自己不是愤怒的客观对象,也会吓得颤抖不已。不过, 他们是由于设身处地地设想才怀有恐惧之情。甚至那些意志坚强的人也感到烦 恼;的确,虽然这种烦恼不足以使他们产生害怕情绪,但是足以使他们愤愤不平; 因为愤怒是他们设身处地地设想才会感到的一种激情。就仇恨而言,情况也是如 此。光是表示怨恨只会使人厌恶作这种表示的人。这两种激情都是我们生来就嫌 恶的。它们显示出的那种令人不快和猛烈狂暴的迹象决不会激起、也决不会导致

    我们的同情,反而经常阻碍我们表示同情。悲伤并不比这些激情更为有力地使我 们为在其身上见到悲伤之情的那个人所吸引,如果我们不知道这些激情的起因, 就会嫌恶和离开他。使人们互相隔阂的那些很粗暴和很不友好的情绪难以感染, 很少传递,好像正是天意。
    当音乐模仿出悲伤或快乐的调子时,它或者在我们身上现实地激发这些激 情,或者至少使得我们处在乐于想象这些激情的心情之中。但是,当音乐模仿出 愤怒的音调时,却使我们产生恐惧。快乐、悲伤、热爱、钦佩、忠诚等都是天然 地具有音乐性的激情。它们天生的调子都是柔和、清晰和悦耳的;它们自然而然 地以被有规则的停顿区别开来的乐段表达出来,并很容易有规则地再现和重复。
    相反,愤怒的声音,以及与此类似的一切激情的声音,都是刺耳和不和谐的。表 现它们的乐段也都不规则,有时很长,有时又很短,并且被不规则的停顿区别开 来。因此,音乐很难模仿所有这些激情;而确实模仿这些激情的音乐并不非常令 人愉快。整个演奏可以由模仿和善的令人愉快的激情的音乐组成而不会有任何不 合宜。要是全部由模仿仇恨和愤恨的音乐组成,就会成为一次古怪的演奏。
    如果那些激情使旁观者感到不快,那么对感受到这些激情的人来说也是不愉 快的。仇恨和愤怒对高兴愉快的心情极为有害。正是在那些激情的感受之中,存 在着某些尖刻的、具有刺激性的和使人震动的东西,存在着某些使人心烦意乱的 东西,这些东西全然有害于心灵的平静和安宁——这种平静和安宁对幸福来说是 必不可少的,它又凭借感激和热爱这种相反的激情而大为增进。宽宏大量和仁慈 的人深感遗憾的不是由于与之相处的人的背信弃义和忘恩负义而受到的损失。无 论他们可能损失什么,缺少它通常还是会非常幸福的。最使他们不快的是对自己 产生背信弃义和忘恩负义的念头;并且在他们看来,这种念头所引起的不和谐和 不愉快的激情,构成了他们所受伤害的主要部分。
    为了使愤恨的发泄变得完全令人愉快,为了使旁观者充分同情我们的报复, 需要多少条件呢?首先,惹人恼火的事必须很严重,若不在某种程度上表示忿怒, 就会受人鄙视。老叫人侮辱。较小的过错最好是不计较;再也没有什么比在每一 细小事情上发火的刚愎倔强和吹毛求疵的脾气更为可鄙的了。我们应当根据有关 愤恨的合宜性的意念、根据人类期待和要求于我们的意念而愤恨,而不是因为自 己感受到那种令人不快的猛烈的激情而愤恨。在人心所能感到的激情中,我们最 应怀疑愤恨的正义性,最应根据我们天生的合宜感仔细考虑是否可以放纵愤恨的 激情,或最应认真考虑冷静和公正的旁观者会是什么感情。宽宏大量,或者对维 持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尊严的关心,是唯一能使这种令人不快的激情的表现高尚起 来的动机。这种动机必然带有我们全部的风度和品行的特征。这种特征必定是朴 实、坦白和直爽;有决断而不刚愎自用,气宇轩昂而不失礼;不仅不狂妄和粗俗 下流,而且宽宏大量、光明磊落和考虑周到,甚至对触犯我们的人也是如此。简 言之,我们全部的风度——用不着费力矫揉造作地表现这种风度——必然表明那 种激情并没有泯灭我们的人性;如果我们顺从复仇的意愿,那是出于无奈,出于 必要,是由于一再受到严重挑衅。愤恨如果受到这样的约束和限制,甚至可以认 为是宽宏大量和高尚的。

    第四章 论友好的激情

    在大多数场合,就像我们刚才提到的使全部激情变得如此粗鄙和令人不快的 一种不一致的同情那样,也存在着另一种与此对立的激情,对这些激情,剧增的 同情几乎总是使其变得特别令人愉快和合适。宽宏、人道、善良、怜悯、相互之 间的友谊和尊敬,所有友好的和仁慈的感情,当它们在面容或行为中表现出来,
    甚至是向那些同我们没有特殊关系的人表现出来时,几乎在所有的场合都会博得 中立的旁观者的好感。旁观者对感到那些激情的人的同情,同他对成为这些激情 对象的人的关心完全一致。作为一个人,他对后者的幸福所产生的兴趣,增加了 他对另一个把感情倾注在同一对象身上的人所具有的情感的同情。因此,我们对 仁慈的感情总是怀有最强烈的同情倾向。它们在各个方面似乎都使我们感到愉 快。我们对感到这种仁慈感情的人和成为这种感情对象的人的满足之情都表示同 情。就像成为仇恨和愤恨的对象比一个勇敢的人对敌人的全部暴行可能产生的害 怕情绪更令人痛苦那样,在为人所爱的意识中存在的一种满足之情,对一个感觉 细致灵敏的人来说,它对幸福比对他希望由此得到的全部好处更为重要。还有什 么人比以在朋友之中挑拨离间,并把亲切的友爱转变成人类的仇恨为乐的人更为 可恶呢?这种如此令人憎恨的伤害,其可恶之处又在什么地方呢?在于失去如果 友谊尚存他们可望得到的微不足道的友爱相助吗?它的罪恶,在于使他们不能享 受朋友之间的友谊,在于使他们丧失相互之间的感情,本来双方都由此感到极大 的满足;它的罪恶。在于扰乱了他们内心的平静,并且中止了本来存在于他们之 间的愉快交往。这些感情,这种平静,这种交往,不仅是和善和敏感的人,而且 非常粗俗的平民也会感到对幸福比对可望由此得到的一切微小帮助更为重要。
    爱的情感本身对于感受到它的人来说是合乎心意的,它抚慰心灵,似乎有利于维 持生命的活动,并且促进人体的健康;它因意识到所爱的对象必然会产生的感激 和满足心情而变得更加令人愉快。他们的相互关心使得彼此幸福,而对这种相互 关心的同情,又使得他们同其他任何人保持一致。当我们看到一个家庭由于互相 之间充满热爱和尊敬,那儿的父母和孩子彼此都是好伴侣,除了一方抱着尊重对 方感情的心情,另一方抱着亲切的宽容态度进行的争论之外,没有任何其它的争 论;那儿的坦率和溺爱、相互之间善意的玩笑和亲呢表明没有对立的利益使得兄 弟不和,也没有任何争宠使得姐妹发生龃龉,那儿的一切都使我们产生平静、欢 乐、和睦和满意的想法,这一切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乐趣呢?相反,当我们进 入一个冲突争论使得其中一半成员反对另一半成员的家庭;那儿,在不自然的温 文尔雅和顺从殷勤之中,猜疑显而易见,而突然的感情发作会泄露出他们相互之 间的炽烈的妒忌,这种妒忌每时每刻都会冲破朋友们在场时加在他们身上的一切 拘束而突然爆发出来,当我们进入这样一个家庭时,又会如何局促不安呢?
    那些和蔼可亲的感情,即使人们认为过分,也决不使人感到厌恶。甚至在友 善和仁慈的弱点中,也有一些令人愉快的东西。过分温柔的母亲和过分迁就的父 亲,过分宽宏和痴情的朋友,有时人们可能由于他们天性软弱而以一种怜悯的心 情去看待他们,然而,在怜悯之中混合着一种热爱,除了最不讲理和最卑劣的人 之外,决不会带着憎恨和嫌恶的心情、甚至也不会带着轻视的心情去看待他们。
    我们总是带着关心、同情和善意去责备他们过度依恋。在极端仁慈的人中间存在 着一种比其他任何东西更能引起我们怜悯的孤弱无能。这种仁慈本身并不包含任 何使其变得低级卑俗或令人不快的东西。我们仅仅为它和世人不相适应而感到惋 惜,因为世人不配得到它,也因为它必然使具有这种特性的人作为牺牲品而受虚 伪欺诈的背信弃义者和忘恩负义者的作弄,并遭受痛苦和不安的折磨,而在所有 的人中间,他最不应该遭受、而且通常也最难忍受这种痛苦和不安。憎恶和愤恨 则完全相反。那些可憎的激情的过分强烈的发泄会把人变成一个普遍叫人害怕和 厌恶的客观对象,我们认为应把这种人像野兽那样驱逐出文明社会。

    第五章 论自私的激情

    除了那两种相反的激情——友好的和不友好的激情之外,还存在另一种介乎两者之间的处于某种中间地位的激情;这种激情有时既不像前者那样优雅合度, 也不像后者那样令人讨厌。人们由于个人交好运或运气不好而抱有的高兴和悲伤 情绪,构成了这第三种激情。甚至在它们过分的时候,也不像过分的愤恨那样令 人不快,因为从来不会有相反的同情会使我们反对它们;在同它们的客观对象极 其相称的时候,也从来不会像公正的人道和正义的善行那样令人愉快;因为从来 不会有双倍的同情引起我们对它们的兴趣。然而,在悲伤和高兴之间存在着这样 的区别———我们通常极易同情轻度的高兴和沉重的悲哀。一个人,由于命运中 的一些突然变化,所有的一切一下子提高到远远超出他过去经历过的生活状态之 中,可以确信,他最好的朋友们的祝贺并不都是真心实意的。一个骤然富贵的人, 即使具有超乎寻常的美德,一般也不令人愉快,而且一种嫉妒的情感通常也妨碍 我们出自内心地同情他的高兴。如果他有判断力,他就会意识到这一点,不会因 为自己交了好运而洋洋自得,而尽可能地努力掩饰自己的高兴,压抑自己在新的 生活环境中自然激发的欣喜心情。他装模作样地穿着适合自己过去那种地位的朴 素衣服,采取适合自己过去那种地位的谦虚态度。他加倍地关心自己的老朋友, 并努力做到比过去更谦逊,更勤勉,更殷勤。以他的处境来说,这是我们最为赞 同的态度;因为我们似乎希望:他应该更加同情我们对他幸福的嫉妒和嫌恶之情, 而不是我们应该对他的幸福表示同情。他是很难在所有这些方面取得成功的。我 们怀疑他的谦卑是否真心诚意,他自己对这种拘束也逐渐感到厌倦。因此,一般 说来,不要多久他就会忘记所有的老朋友,除了一些最卑鄙的人之外,他们或许 会堕落到做他的扈从;他也不会总是得到新的朋友;恰如他的老朋友由于他的地 位变得比自己高而感到自己的尊严受到冒犯一样,他的新交发现他同自己地位相 等也会感到自己的尊严受到了冒犯。只有坚持不懈地采取谦逊态度才能补偿对两 者造成的屈辱。一般说来,他很快就感到厌倦,并为前者阴沉和充满疑虑的傲慢 神气、后者无礼的轻视所激怒,因而对前者不予理睬,对后者动辄发怒,直到最 后,他习以为常地傲慢无礼,因而再也不能得到任何人的尊敬。如果像我所认为 的那样,人类幸福的主要部分来自被人所爱的意识,那么命运的突然改变就很难 对幸福产生多大的作用。最幸福的是这样一种人:他逐渐提升到高贵的地位,此 前很久公众就预料到他的每一步升迁,因此,高贵地位落到他的身上,不会使他 产生过分的高兴,并且这合乎情理地既不会在他所超过的那些人中间引起任何对 他的妒嫉,也不会在他所忘记的人中引起任何对他的猜忌。
    然而,人们更乐意同情产生于较不重要原因的那些轻度快乐。在极大的成功 之中做到谦逊是得体的;但是,在日常生活的所有小事中,在我们与之度过昨夜 黄昏的同伴中,在我们看表演中,在过去说过和做过的事情中,在谈论的一切小 事中,在所有那些消磨人生的无关紧要的琐事中,则无论多么喜形于色也不过分。
    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经常保持愉快心情更为优雅合度,这种心情总是来自一种对 日常发生的事情所给予的一切微小乐趣的特殊爱好。我们乐意对此表示同情;它 使我们感到同样的快乐,并使每一件琐事以其向具有这种幸福心情的人显示的同 样令人愉快的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因此,正是青春——欢乐的年华才如此容易 使我们动情。那种快乐的倾向甚至似乎使青春更有生气,并闪烁于年青而又美丽 的眼睛之中,即使在一个性别相同的人身上,甚至在老年人身上,它也会激发出 一种异乎寻常的欢乐心情。他们暂时忘记了自己的衰弱,沉缅于那些早已生疏的 令人愉快的思想和情绪之中,而且当眼前这么多的欢乐把这些思想和情绪召回他 们的心中时,它们就像老相识一样地占据了他们的心,——他们为曾经离开这些 老相识而感到遗憾,并因为长期分离而更加热情地同它们拥抱。

    悲伤则与此完全不同。小小的苦恼激不起同情,而剧烈的痛苦却唤起极大的 同情。那个被每一不愉快的小事搞得焦躁不安的人;那个为厨师和司膳最轻微的 失职而苦恼的人;那个感到在无论是给自己还是给别人看的最重要的礼仪之中存 在每一不足之处的人;那个为亲密的朋友在上午相遇时没有向他道早安,也为他 的兄弟在自己讲故事的全部时间内哼小调而生气的人;那个由于在乡下时天气不 好,在旅行中道路恶劣,住在镇上时缺少同伴和一切公共娱乐枯燥无味而情绪不 佳的人;这样的人,我认为,虽然可能有某些理由,但很难得到大量的同情。高 兴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情绪,只要有一点理由,我们也乐意沉缅于此。因此,不论 何时,只要不因妒嫉而抱有偏见,我们就很容易同情他人的高兴。但是悲伤是一 种痛苦的情绪,甚至我们自己不幸产生这种情绪,内心也自然而然地会抵制它和 避开它。我们或者根本不会竭尽全力去想象它,或者一想到它就立即摆脱它。的 确,当由于微不足道的事情而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时,对悲伤的嫌恶不会老是阻 碍我们去想象它,而由于同样微不足道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时,它却时常妨碍 我们对此表示同情;因为我们同情的激情总是比自己原有的激情易于压制。此外, 人类还存在一种恶念,它不仅妨碍人们对轻微的不快表示同情,而且在一定程度 上拿它们消愁解闷。因此,当同伴在各方面受到逼迫、催促和逗弄时,我们喜欢 取笑并乐于见到同伴的小小的苦恼。具有极其普通的良好教养的人们,掩饰任何 小事可能使他们受到的痛苦;而熟谙社会人情世故的那些人,则主动地把这种小 事变成善意的嘲笑,因为他知道同伴们会这样做。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人对于别 人会如何看待同自己相关的每一件事情已养成一个习惯,这习惯使他把那些轻微 的灾难看成在别人看来是同样可笑的,他知道同伴们肯定会这么看。

    相反,我们对深重痛苦的同情是非常强烈和真诚的。对此不必举例。我们甚 至为一个悲剧的演出而流泪。因此,如果你因任何重大灾难而苦恼,如果你因某 一异常的不幸而陷入贫困、疾病、耻辱和失望之中,那么,即使这也许部分地是 自己的过失所造成的,一般说来,你还是可以信赖自己所有朋友的极其真诚的同 情,并且在利益和荣誉许可的范围内,你也可以信赖他们极为厚道的帮助。但是, 如果你的不幸并不如此可怕,如果你只是在野心上小有挫折,如果你只是被一个 情妇遗弃,或者只是受老婆管制,那么,你就等待你所有的熟人来嘲笑吧。

    第三篇 论幸运和不幸对人们判断行为合宜性所产生的影响;以及为什么在一种 情况下比在另一种情况下更容易

    第一章

    虽然我们对悲伤的同情一般是一种比我们对快乐的同情更为强烈的感 情,但是它通常远远不如当事人自然感受到的强烈 虽然我们对悲伤的同情不太真诚,但是它比我们对快乐的同情更引人注目。
    “同情”这个词,就其最恰当和最初的意义来说,是指我们同情别人的痛苦而不 是别人的快乐。一个已故的、机灵的和敏锐的哲学家曾认为必须通过争论去证明: 我们对快乐具有一种真诚的同情,以及庆贺是人类天性的一种本能。我相信,决 没有人认为有必要去证明怜悯也是这样一种本能。
    首先,我们对悲伤的同情在某种意义上比对快乐的同情更为普遍。虽然悲伤 太过分,我们还是会对它产生某些同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感到的确实不等 于完全的同情,也不等于构成赞同之心的感情上的完美和谐与一致。我们不会跟 受难者一道哭泣、惊呼和哀伤。相反,我们感到他的软弱和他那过分的激情,但 是因为他的缘故仍然会经常感到一种非常明显的关心。可是,如果我们完全不谅 解和不赞同另一个人的快乐,我们就不会对其抱有某种关心或同情。那个因为得 到我们所不赞同的过分的和毫无意义的快乐而手舞足蹈的人,是我们藐视和愤慨的对象。
    此外,无论是心灵的还是肉体上的痛苦,都是比愉快更具有刺激性的感情。
    虽然我们对痛苦的同情远远不如受难者自然感受到的痛苦强烈,但是它同我们对 快乐的同情相比,通常更为生动鲜明,正如我即将说明的那样,后者更接近于天 生的、原始的快乐之情。
    更重要的是,我们常常努力控制对别人悲伤的同情。无论什么时候,当我们 没有注意到受难者时,为了自己的缘故会尽可能抑制这种同情,但是这并不总是 成功的。相反的做法以及勉强的屈从必然会迫使我们对此特别注意。而对快乐的 同情却从来不必采取这种相反的做法。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存在某种妒忌,我们就 决不会对此感到丝毫的同情;如果不存在妒忌,我们就会毫不勉强地对此表示同 情。相反,因为我们总是对自己的妒忌感到羞愧,所以当我们因为那种感情令人 不快而无法这样做的时候,就经常假装、有时还真的愿意同情别人的快乐。也许, 在我们心中真正觉得过意不去的时候,我们会说自己由于邻人交了好运而感到高 兴。当我们不愿意对悲伤表示同情时,我们会经常感到它;而当我们乐于对快乐 表示同情时,我们却往往不能感到它。因此,按照我们的想法,如下一点是理所 当然的:对悲伤表示同情的倾向必定非常强烈,对快乐表示同情的倾向必定极其 微弱。
    然而,尽管存在这种偏见,我还是敢于断言:在不存在妒忌的情况下,我们 对快乐表示同情的倾向比我们对悲伤表示同情的倾向更为强烈;同在想象中产生 的对痛苦情绪的同情相比,我们对令人愉快的情绪的同情更接近于当事人自然感 到的愉快。
    对于我们全然不能赞同的那种过分的悲伤,我们多少有点宽容。我们知道, 受难者需要作出巨大的努力才能把自己的情绪降低到同旁观者的情绪完全协调 一致。因此,虽然他没有成功地做到这一点,我们多半还是原谅他。但是,我们 对过分的快乐却不会这样宽容。因为我们认为,把它降低到我们能够完全同情的 程度,并不需要作出如此巨大的努力。处于最大的不幸之中而能控制自己悲伤的 人,看来应该得到最大的钦佩;但是诸事顺遂而同样能够控制自己快乐的人,却 好像几乎不能得到任何赞扬。我们感到,在当事人必然感到的和旁观者完全能够 赞同的之间,在前一种情况中存在的距离比在后一种情况中存在的距离更大。
    还有什么可以增加一个身体健康、没有债务、问心无愧的人的幸福呢?对处 于这种境况的人来说,所有增加的幸运都可以恰当地说成是多余的;如果他因此 而兴高彩烈,这必定是极为轻浮的轻率心理引起的。然而,这种情况可以很恰当 地称为人类天然的和原始的状态。尽管当前世界上的不幸和邪恶使人深为悲痛, 但这确实是很大一部分人的状况。因此,他们能够毫无困难地激发他们的同伴在 处于这种境况时很可能产生的全部快乐之情。
    不过,人们虽然不能为这种状况再增加什么,但能从中得到很多。虽然这种 状况和人类最大的幸福之间的距离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它和人类最小的不幸之间 的距离却大得惊人。因此,与其说不幸必然使受难者的情绪消沉到远远不如它的 自然状态,不如说幸运能够把他的情绪提高到超过它的自然状态。所以,旁观者 一定会发现完全同情别人的悲伤并使自己的感情同它完全协调一致比完全同情 他的快乐更为困难;而且他在前一种情况下一定会比在后一种情况下更多地背离 自己自然的和一般的心情。正是因为这样,虽然我们对悲伤的同情同对快乐的同 情相比,前者常常是一种更富有刺激性的感情,但是它总是远远不如当事人自然 产生的感情强烈。
    对快乐表示同情是令人愉快的;无论哪里妒忌都不会同它对抗,我们心满意 足地沉缅于那极度的欢乐之中。但是,同情悲伤却是令人痛苦的,因此我们作此 表示总是很勉强。当观看一场悲剧的演出时,我们尽可能避免对它所激发出来的 悲伤表示同情。最后,仅仅在无法回避的时候才放弃努力。甚至在那个时候,我 们也尽力在同伴面前掩饰自己的关心。如果我们流泪了,也会小心翼翼地擦去它 们,唯恐不能体谅这种多愁善感之情的旁观者们把它看作是女人气和软弱的表 现。因自己遭到不幸而请求我们同情的那个可怜的人,因为感到我们的谅解可能 十分勉强,会带着担心犹豫的神情向我们诉说他的悲伤。他甚至掩盖了部分悲伤, 并因为人类心肠冷酷而羞于发泄出他的全部痛苦感情。那个因高兴和成功而放荡 不羁的人恰恰相反。无论在哪里妒忌都不会引起我们对他的反感,他期望我们完 全同情自己。因此,他不怕以大声欢呼来表达自己的高兴,充分相信我们会由衷 地对他表示赞同。
    为什么在朋友面前哭泣会比欢笑更使我们害羞呢?虽然我们可能经常有理 由欢笑,同样有理由哭泣,但是我们总感到,旁观者更有可能对我们的快乐而不 是对我们的痛苦表示同情。甚至当我们身负最可怕的灾难时,鸣冤叫屈也总是使 人难以忍受。但是,胜利的狂喜并不总是粗野的。确实,谨慎往往告诫我们要以 相当节制的态度去对待自己的成功,因为谨慎教我们避免这种狂喜而不是其它任 何东西更易激起的妒忌。
    下层民众从不妒忌比自己优越的胜利者或公开竞赛的参加者,其所发出的欢 呼声多么热烈!面对一次死刑的判决,他们的悲伤通常又多么平静和有节制!在 一次葬礼中,我们的哀伤表情通常只是某种做作的肃穆;但是,在一次施洗礼仪 式或婚礼中,我们的欢乐总是出于内心而没有任何虚假。在这些场合以及所有这 样的欢乐场合,我们的愉快虽然并不持久,但往往同当事人的愉快一样大。每逢 我们热诚地向自己的朋友表示祝贺时,他们的高兴确实使我们同样高兴。这时, 我们会像他们一样幸福,情绪高涨,内心充满真正的欢乐,眼里闪耀着快乐和满 足之情,并且脸部的每一个表情和身体的每一个姿态都显得生动愉快。然而,当 这种做法有损于人类的天性时,我们很少这样做。
    相反,当我们安慰处在痛苦之中的朋友时,我们的感受又会比他们的感受少 多少呢?我们坐在他们旁边,看着他们,当他们向我们诉说自己不幸的境况时, 我们严肃而专心地听着。但是当他们的叙述不时被那些自然发作的激情打断(这 种激情往往使他们在叙述中突然说不出话来)时,我们内心滋长的倦怠情绪和他 们的激动又多么不协调啊!与此同时,我们可能感到他们的激情是自然的,并不 比我们自己在相同的情况下可能具有的激情强烈。我们甚至可能在心灵深处责备 自己缺乏感情,或许因此在自己身上激起一种人为的同情,不过,可以想象,假 若这种人为的同情激发出来,它也总是极其脆弱和转瞬即逝的;并且,一般说来, 一旦我们离开那个房间,它就会消失不见,一去不返。看来当神使我们承受自己 的痛苦时,她认为有此已经足够,因此,不要求我们进一步去分担别人的痛苦, 至多鼓励我们致力减轻别人的痛苦。
    正是由于对别人的痛苦感觉迟钝,在巨大痛苦之中的高尚行为总是显得非常 优雅合度。一个能在众多的小灾小难中保持愉快的人,他的举止总是彬彬有礼和 惹人喜欢。但是,他似乎还胜过能够以这种态度忍受极为可怕的灾难的人。我们 感到,为了使那些在他的处境中必然激动不已的剧烈情绪平静下来,需要作出巨 大的努力。我们看到他能完全控制自己大为惊异。同时,他的坚定和我们的冷漠 完全一致。他并不要求我们具有那种很强烈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我们发现自己不 具有的,并为此深感羞辱。在他的情感和我们的情感之间存在着一种非常完美的 一致,因此他的行为也极为合宜。根据我们对人类天性中通常具有的弱点的感受, 我们不能合乎情理地认为他一定能坚持。我们看到那种能作出如此高尚和巨大努 力的内心力量大为吃惊。同叹服和惊奇混合而激发出来的完全同情和赞同的感 情,如同不止一次地提到的那样,构成了人们恰当地称为钦佩的感情。加图在遭 到敌人的包围,无法抵抗又不愿投降的情况下,因奉行那个时代的高尚格言而陷 入必死的境地;但是,他决不因自己遭到不幸而畏缩,也决不用不幸者悲痛欲绝 的叫声、或我们总是很不愿意流的那种可耻的、引起人们同情的眼泪去哀求;相 反,加图用男子汉的刚毅精神武装自己,就在捐躯之前,他以平时那种镇定的神 态,为了朋友们的安全发出了一切必要的命令;对那个冷漠的伟大的布道者塞内 加来说,这显然是连众神也会带着愉快和钦佩的心情来注视的一种景象。
    在日常生活中,每逢碰到这种英雄的高尚行为的榜样,我们总是深为感动。
    这样,我们很容易为这种具有英雄的高尚行为而自己似乎无所感受的人哭泣和流 泪,而不会为那些不能忍受一切痛苦的软弱的人掉一滴眼泪。在上述特殊场合, 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悲伤似乎超过了当事人的原始激情。当苏格拉底喝下最后一服 药水时,他的朋友全都哭了,而他自己却神情平静,显得极为轻松愉快。在所有 这样的场合,旁观者没有也没有必要为克服自己充满同情的悲伤作出任何努力。
    他并不担心它会使自己做出什么过分和不合适的事情;相反地,他喜欢自己心中 的那种感情,并且带着满足和自我赞赏的心情浸沉在自己的感情之中。因此,他 愉快地沉迷于这种令人伤感的想法,它能够自然地促使自己关心朋友的灾难,或 许,在这种亲切而充满悲伤的爱的激情之前,他从未对朋友产生过如此强烈的感 情。但是,当事人却完全不是这样,他被迫尽可能不去注视在他的处境中必然是 既可怕又令人不快的事情。他担心过分认真地注意那些情况,会由此受到十分强 烈的影响,从而不再能适当地控制自己,或者使自己变成旁观者完全同情和赞同 的对象。因此,他把自己的思想活动集中在那些只是令人愉快的事情上,集中在 由于自己的行为壮烈和高尚而即将得到的赞扬和钦佩上。感到自己能作出如此高 尚而又巨大的努力,感到自己在这种可怕的处境中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他 就会意气风发,陶醉在快乐之中,并能保持那种仿佛沉浸在胜利之中的狂喜。这 样,他就使自己摆脱了不幸。
    相反,那个由于自己的某种不幸而陷入悲伤沮丧之中的人,总是多少显得庸 俗和卑劣。我们不可能设身处地地对他的自我同情表示同情(或许,如果我们处 在他的境地,同样会同情自己)。因此,我们看不起他,如果有什么感情可能被 认为是不公正的话,那么,这或许是由天性不可抗拒地决定的、从各方面来说, 脆弱的悲伤决不会显得令人愉快,除非当它来自我们对别人的同情,而不是来自 我们对自己的同情时。一个儿子,在宠爱他而且值得他尊敬的父亲逝世之际,可 能沉浸在这种悲伤之中而无可非议。他的悲伤主要建立在一种对他死去的父亲表 示同情的基础上;而且我们也乐意体谅这种充满人情的感情。但是,如果他由于 只涉及自己的不幸而听任上述脆弱的感情泛滥的话,那么他就再也得不到任何这 样的宽容。即使他倾家荡产沦为乞丐,或者面临极为可怕的危险,甚至被带去公 开处决,在绞台上流下一滴眼泪,在所有那些勇敢高尚的人看来,他也会使自己 永远蒙受耻辱。他们对他的同情仍然是非常强烈和真诚的。但是,因为这种同情 不会达到同这种过分的软弱相适应的程度,他们还是没有原谅这个在世人眼中显 得如此脆弱的人。他们对于他的行为与其说是感到悲伤,不如说是感到羞耻。在 他们看来,他由此给自己带来的耻辱是他的不幸之中最可悲的境遇。那个曾在战 场上经常冒死亡危险的、勇敢的比朗公爵,当他看到国家被自己毁掉并回忆起因 自己的轻率而不幸地失去爱戴和荣誉以致在绞台上流泪时,这种脆弱使他大无畏 的名声蒙受多大的耻辱呢?

    第二章 论野心的起源,兼论社会阶层的区别

    我们夸耀自己的财富而隐瞒自己的贫穷,是因为人们倾向于同情我们的快乐 而不是悲伤。我们不得不在公众面前暴露出自己的贫穷,并感到我们的处境虽然 在公众面前暴露无遗,但是我们受到的痛苦却很少得到人们的同情,对我们来说, 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更为耻辱了。我们追求财富而避免贫困,主要不是出于这种对 人类情感的关心。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辛苦和劳碌是为了什么呢?贪婪和野心,追 求财富、权力和优越地位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是为了提供生活上的必需品吗?那 么,最低级劳动者的工资就可以提供它们。我们看到工资为他们提供食物、衣服 和舒适的住房,并且养活整个家庭。如果仔细地考察一下他的经济,我们就会发 现:他把大部分工资都花在生活便利品上,这些便利品可以看成是奢侈品;并且, 在特殊的场合,他甚至会为了虚荣和荣誉捐赠一些东西。那么,是什么原因使我 们对他的情况感到嫌恶呢?为什么在上层生活中受过教育的那些人,会把被迫跟 他吃同样简单的伙食、住同样低矮的房屋、穿同样破旧的衣服——即使无需从事 劳动——的生活,看得比死还坏呢?是他们认为自己的胃更高级些,还是认为在 一所华丽的大厦里比在一座茅舍里能睡得更安稳些呢?情况恰恰相反,而且实际 上是显而易见,谁都知道的,尽管没有人说出来过。那么,遍及所有地位不同的 人的那个竞争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按照我们所说的人生的伟大目标,即改善我 们的条件而谋求的利益又是什么呢?引人注目、被人关心、得到同情、自满自得 和博得赞许,都是我们根据这个目的所能谋求的利益。吸引我们的,是虚荣而不 是舒适或快乐。不过,虚荣总是建立在我们相信自己是关心和赞同的对象的基础 上。富人因富有而洋洋得意,这是因为他感到他的财富自然而然地会引起世人对 他的注意,也是因为他感到,在所有这些由于他的有利地位而很容易产生的令人 愉快的情绪之中,人们都倾向于赞同他。想到这里,他的内心仿佛充满了骄傲和 自满情绪。而且,由于这个缘故,他更加喜爱自己的财富。相反,穷人因为贫穷 而感到羞辱。他觉得,贫穷使得人们瞧不起他;或者即使对他有所注意,也不会 对他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产生同情。他为这两个原因而感到羞辱。因为,虽然被 人忽视和不为人所赞同完全是两码事,但是,正如微贱使我们得不到荣誉和赞许 的阳光照耀一样,感到自己不被人所注意必然会抑制非常令人愉快的希望,使得 人类天性中最强烈的愿望落空。穷人走出走进无人注意,同被关闭在自己的小茅 舍中一样默默无闻。那些微末的照料,以及其处境招来的令人难堪的关心,并不 能提供挥霍寻欢的乐趣。他们不再把他放在眼里,或者即使他的极度痛苦使他们 不得不注视他,那也只像是从他们中间藐视一个令人很不愉快的客观对象。幸运 和得意的人对陷入不幸境地的人竟敢在他们面前傲慢无礼,并以其令人讨厌的惨 状来扰乱自己的从容享受幸福,会感到惊奇。相反,享有地位和荣誉的人举世瞩 目。人们都急切地想一睹他的风采,并想象(至少是抱同情态度)他的处境必然 在他身上激起的那种高兴和狂喜。他的举动成为公众关注的对象,连一句话、一 个手势人们也不会全然忽视。在盛大集会上,他成为他们注视的中心人物;他们 似乎把全部激情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以便得到他给予他们的鼓励和启示。如果他 的行为不是全然荒诞可笑,他就时时刻刻有机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并使自己成为 众人观察和同情的对象。尽管这会产生一种约束力,使他随之失去自由,然而, 人们认为,这使大人物变成众人羡慕的客观对象,并补偿了因追求这种地位而必 定要经历的种种辛苦、焦虑和对各种欲望的克制;为了取得它,宁可永远失去一 切闲暇、舒适和无忧无虑的保证。
    当我们以想象力易于描绘的那些迷人情调来考虑大人物的状况时,这几乎都 是对一种完美和幸福状态的抽象的想象。正是这种状态在我们所有的空想和虚幻 的梦想之中,被概略地描述成自己一切欲望的终极目标。因此,我们对那些处于 这种状态的人的满足抱有一种特殊的同情。我们赞同他们的一切爱好,并促成他 们的一切希望。我们认为,任何损害和毁坏这种令人愉快的状态的举动都多么令 人遗憾!我们甚至希望他们永存于世;并简直不能想象死亡会最终结束这种完美 的享受。我们认为,强迫他们从显贵的地位落向那个卑贱的、然而却是好客的家 ——这是神为他的孩子们提供的——是残酷的。“伟大的国王万寿无疆!”是一种 恭维,虽然这是一种东方式的奉承,但如果经验没有使我们懂得它是荒谬的话, 也会欣然作出这种荒谬的举动。落在他们头上的灾难,加在他们身上的伤害,在 旁观者心中所激起的同情和愤恨,比起他对那些可能发生在别人身上的同样事情 的感受来要多得多。只有国王的不幸才为悲剧提供合适的题材。在这方面,它们 和情人们的不幸有些相象,两者都是在剧场里吸引我们的主要情节。因为,带有 偏见的想象喜欢这两种情况有一个胜过其他一切的幸福结局,尽管所有的理智和 经验可以告诉我们相反的东西。妨害或制止这种完美的享受,似乎是一切伤害中 最残酷的一种。人们认为,企图杀害君主的卖国贼是一个比其他任何凶手更为残 忍的人。内战中所流的全部无辜的鲜血所引起的愤恨,尚不及人们对查理一世之 死所产生的愤恨。一个不熟悉人类天性的人,看到人们对地位低下的人的不幸漠 不关心,看到人们对地位比他们高的人的苦难感到遗憾和愤慨,就会产生这样的 想法:地位较高的人同地位较低的相比、前者对痛苦更难忍受,他们在死亡时的 痉挛也更令人可怕。
    等级差别和社会秩序的基础,便是人们同富者、强者的一切激情发生共鸣的 这一倾向。我们对地位高于自己的人所表现的顺从和尊敬,常常是从对他们的优 越境遇的羡慕中、而不是从对他们给予善意的恩赐的任何期待中产生的。他们的 恩惠可能只给予少数人;但他们的幸运却吸引了几乎所有的人。我们急切地帮助 他们去实现一系列如此接近完美的幸福;并希望尽力使他们的虚荣心和荣誉感得 到满足,而不想得到任何报答。我们尊重他们的意愿并不是主要地、也不是全部 建立在重视这种服从的效用、考虑到它能很好地维护社会秩序这种想法的基础 上。即使在社会秩序似乎要求我们反对他们的意愿的时候,我们也无法这样做。
    国王是人民的仆从,如果公共利益需要的话,服从他们、抵制他们、废黜他们或 惩罚他们,都合乎理性和哲学的原则;但这不是神的旨意。神会教导我们:为了 他们自己而服从他们;在他们崇高的地位面前战慄不已并屈从他们;把他们的微 笑看作一种足以补偿一切服务的报酬,并担心他们有所不满,即使没有其他不幸 接踵而至,我们也会把这种不满当作极大的耻辱。要做到在各方面像一般百姓那 样对待他们,并在普通的场合同他们辩论,需要有很大的勇气,很少有人仅凭别 人的宽宏大量就有这种勇气,除非相互之间还非常亲密和熟识。最强烈的动机、 最强烈的激情、恐惧、憎恶和愤恨,几乎都不足以抵消这种尊敬他们的自然倾向; 他们的行为无论正确还是不正确,在人民以暴力来反抗他们或希望看到他们被惩 罚、被废黜之前,必然已经引起所有这些非常强烈的感情。甚至当人民已经产生 这些强烈感情的时候,也每时每刻会对他们产生侧隐之心,并且很容易回到尊敬 他们的状态,人民已惯于把他们看作天生高于自己的人。他们不能忍受对自己君 主的伤害,同情很快地代替了愤恨,他们忘掉了过去的激怒,重新奉行旧的忠君 原则,带着曾经用来反对它的那种激情,为重新确立自己旧主人的已被破坏的权 威而奔走出力。查理一世之死使王室家族得以复辟。当詹姆斯二世被平民在逃亡 的船上抓住时,对他的同情几乎阻止了革命,使革命比以前更难继续下去。
    大人物看来是否意识到:他们是以低廉的代价博得了公众的敬佩?或者是否 想过,对他们来说,这必须同别人一样用汗水和鲜血才能换取?年青的贵族是靠 什么重大才能来维护他那阶层的尊严,使自己得到高于同胞的那种优越地位呢?
    是靠学问?勤劳?坚忍?无私?还是靠某种美德?由于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他 养成了注意日常行为中每一细节的习惯,并学会了按照极其严格的礼节履行所有 那些微小的职责。由于他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引人注目,人们是多么愿意赞同他的 意愿,所以在无足轻重的场合,他的举止也带上这种意识所自然激发出来的翩翩 风度和高雅神态。他的神态、举止和风度都显出那种对自己地位的优越感,这种 优越感是生来地位低下的那些人从来不曾有过的。这些都是他打算用来更轻易地 使人们服从他的权势,并按照他的愿望去支配他们的意志的伎俩;并且他很少受 到挫折。这些靠地位权势推行的伎俩,在一般情况下足以左右世人。路易十四在 他统治的大部分期间,不仅在法国而且也在全欧洲被看成是一个伟大君主的最完 美的典型。然而,他靠了什么才能和美德才获得这种巨大的声誉呢?是靠他的全 部事业的无懈可击、一以贯之的正义吗?是靠随之而来的巨大危险和困难,或者 靠推行他的事业时所作的不屈不挠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吗?是靠广博的学问、精确 的判断或英雄般的豪迈气概吗?路易十四获得巨大声誉根本不是依靠这些品质。
    首先,因为他是欧洲最有权力的君主因而在诸王中间拥有最高的地位;其次,撰 述其经历的历史学家说:“国王壮实的身材,威严俊美的容貌,胜过所有的廷臣。
    他的声音庄严动人,赢得人心。但他在场时却令人生畏。他有一种独特的风度举 止。这种风度举止只和他本人以及他的地位相称,在任何别的人身上,就会显得 滑稽可笑。他使对他讲话的人局促不安,这使他暗中十分得意,并因此感到高人 一等。有个老军官在他面前慌乱发窘,结结巴巴地恳求给予恩赐,他最后讲不下 去了,说:‘陛下,我在您的敌人面前不会像这样哆嗦的。’这个人毫不费力就得 到他要求的东西。”靠他的地位、无疑也靠某种程度的、似乎并不比平凡的人高 明多少的才能和美德推行的这些微不足道的伎俩,使这位国王在他这个时代得到 人们的尊敬,甚至从后人身上得到对他死后声誉的巨大敬意。在他那个时代,在 他的面前,同这些相比,其他美德似乎显不出什么优点。学问、勤勉、勇气和仁 慈在它们面前都大为逊色,并失去了全部尊严。
    然而,地位低下的人希望自己出名所靠的必然不是这种伎俩。礼貌全然是大 人物的美德,它不会使他们以外的任何人受到敬重。通过日常行为中的上等礼节 来模仿大人物的举止和冒充显贵的纨 袴子弟,所得到的只是自己的愚蠢和放肆所招来的加倍的轻视。为什么那个 非常注意自己神态举止的人,当他昂首挥臂摆出一副权贵的派头穿过房间时,人 们都认为他根本不值一顾?显然,他做得过头了;他过分地显示出对自己重要性 的注意,这种重要性是无人能够苟同的。最完美的谦逊和质朴,加上同对同伴的 尊敬一致的不拘小节,应该是一个平民的行为的主要特征。如果他强烈地希望自 己出名,他就必须依靠更重要的美德。他必须有相当于大人物的扈从的侍从,可 是除了自己的体力劳动和脑力活动之外,他没有其他的财源来支付这些仆人的工 资。因此,他必须培育如下美德。他必须具有较多的专业知识,十分勤勉地做好 自己的工作,他必须吃苦耐劳,面对危险坚定不移,在痛苦中毫不动摇。他必须 通过事业的艰难和重要,以及对事业的良好判断,通过经营事业所需要的刻苦和 不懈的勤奋努力,来使公众看到这些才能。正直和明智,慷慨和直率,必然被用 来描述他在所有普通场合的行为的特征。同时,他必定被推举去从事所有这样的 工作、这些工作需以卓越的才能和美德恰当地进行,但能光荣地完成它们的那些 人会得到高度的赞扬。富有进取心和野心而为其处境所抑制的人,是怀着什么样 的急切心情到处寻找能使自己出名的好机会呢?没有什么事情能向他提供这种 机会,似乎使他很不愉快。他甚至带着愉快的心情期待国外战争或国内冲突产生; 暗自高兴地通过随之产生的一切骚乱和流血事件,观察出现那些有希望大显身手 机会的可能性,抓住那种时机,他就可以引起人们对他的注意和赏识。相反,有 地位和有声望的人,他的全部声誉存在于日常行为的合宜性之中。他满足于由此 得到的微末名声。他没有才能去博得其他东西,也不愿让随同困难或危难而来的 事情麻烦自己。在舞会上出风头,是他的巨大胜利。在风流韵事中取得成功,是 他的最大成就。他对嫌恶公众的一切骚乱,这不是出于对人类的爱,因为大人物 从来不把地位比他低下的人看做同胞;这也不是由于他缺乏勇气,因为在那种情 况下他不大会胆怯;而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不具备在这类情况下所需要的美德, 意识到公众的注意力肯定会从他身上转到别人身上。他也许会冒某一微小的危 险,从事某一迎合时好的运动。但是,当他想到某种需要连续和长久地努力保持 耐性、勤勉、刚毅和操心的境遇时,就会害怕得战慄起来。在出生高贵的那些人 身上几乎见不到这些美德。因此,在所有的政府中,甚至在君主国中,在中等和 下等阶层生活中受教育的人们虽然遭到所有那些出身高贵的人的妒忌和愤恨,但 是由于自己的勤勉和才干而得到提拔,通常占据着最高的职位,管理着行政机关 的一切事务。大人物见到他们,先是轻视,继而妒忌,最后以卑贱地表示屈服为 满足,这种态度本来是他们希望别人向自己表露的。
    正是丧失这种对人类感情的从容不迫的绝对控制,使高贵地位的降低变得如 此不能忍受。当马其顿国王一家被保卢斯 埃米利乌斯在胜利中带走的时候,据 说他们的不幸使得罗马人的注意力从征服者的身上转到了国王一家身上。看到王 室儿童因为年纪还小而不了解自己的处境,旁观者深受感动,在公众的欣喜欢乐 当中,带有极为微妙的悲伤和同情。在行列中接着出现的是马其顿国王;他像是 一个神志不清和惊骇不已的人,由于遭受巨大的灾难而丧失全部情感。他的朋友 和大臣跟在他的身后。当他们一道行走时,经常把目光投向那个失去权势的国王, 并且一看见他,眼泪就夺眶而出。他们的全部行为表明:他们想到的不是自己的 不幸,而全然是国王的更大痛苦。相反,高尚的罗马人却用一种轻视和愤慨的眼 光看着他,认为这个人完全不值得同情,因为他竟会品质低劣到在这样的灾难中 忍辱求生。可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灾难呢?根据大部分历史学家的记载,他在 一个强大而又人道的民族保护之下,在一种富足、舒适、闲暇和安全的状况中度 过了余生。这种状况本身似乎是值得羡慕的,因为他甚至不会由于自己的愚蠢而 失去这种舒适的生活。但是,他的周围不再有那班颂扬他的笨伯、谄媚阿谀者和 扈从。这些人先前已习惯于在他的各种活动中随侍左右。他不再受到民众的瞻仰, 也不再因他拥有权力而使自己成为他们尊敬、感激、爱护和钦佩的对象。他的意 向不再对民众的激情产生影响。正是那难以忍受的灾难使国王丧失全部情感,使 他的朋友忘却自己的不幸;气质高尚的罗马人几乎不能想象在这种灾难中还会有 人品质低劣到忍辱求生。
    罗斯福哥公爵说:“爱情通常会被野心取代,而野心却几乎没有被爱情取代 过。”一旦人们心中充满了那种激情,它就既容不下竞争者,也容不下继任者。
    对惯常得到、甚至惯常希望得到公众钦佩的那些人来说,其它一切愉快的事情都 会变得令人厌恶和失去魅力。一切遭人唾弃的政治家为了宽慰自己,曾经研究过 如何抑制野心以及轻视他们再也得不到的那些荣誉,然而,有几人能够成功呢?
    他们中间的大部分人都无精打采地、懒洋洋地打发着日子,为自己毫无意义的念 头感到烦恼,对私生活中的各种消遣缺乏兴趣。除了谈到他们过去的重要地位之 外,了无乐趣;除了徒劳无益地忙于某一旨在恢复那种地位的计划之外,也丝毫 得不到满足。你当真决定不用你的自由去换取一个气派十足的宫廷苦差,而自由 自在、无所畏惧和独立自主地生活吗?要坚持这个可贵的决定似乎有一个办法, 或许也只有一个办法。决不挤进很难从那里退出的地方;决不投身于具有野心的 集团;也决不把自己同主宰世界的那些人比较,他们早在你之前引起了一部分人 的注意。
    在人们的想象中,置身于普遍的同情和关注之中仿佛是非常重要的。这样, 那个把高级市政官的妻子们分隔开来的重要物体——地位,成了一部分人生活中 力求实现的目的,也成了一切骚动、忙乱、劫掠和不义的根源,它给世界带来了 贪婪和野心。据说,有理智的人的确蔑视地位,就是说,他们不屑于扮演主要角 色,对谁因不值一提的小事——最小的优点也比这种琐事重要——而在同伴面前 受到指责也漠不关心。但是,谁也不会轻视地位、荣誉和杰出,除非他的做人标 准远远高于普通人;除非他如此坚定地相信贤明和真正的哲理,以致当他的合宜 行为使自己成为恰当的赞许对象时,深信自己并不在乎也不赞同这样一个不值一 提的结果;或者,除非他如此惯常地认为自己卑下,沉沦于懒惰和醉汉似的冷漠 之中,以致完全忘掉了欲望和几乎完全忘记了对优越地位的向往。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正如成为人们庆贺和同情关心的当然对象是一种璀璨夺 目的成功一样,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比感到自己的不幸得不到伙伴们的同情,反而 遭到他们的轻视和嫌恶更令人郁郁不乐。正因为这样,最可怕的灾难并不总是那 些最难忍受的灾难。在公众面前表露自己小小的不幸往往比表露自己巨大的不幸 更加丢脸。前者没有引起人们的同情;而后者虽然或许没有激起同受难者的痛苦 相近的感情,但却唤起了一种非常强烈的同情。在后一种情况下,旁观者们同受 难者的感情相差不远,这种不完美的同情为他忍受自己的痛苦提供了某种帮助。

    在一个绅士穿着肮脏和破烂的衣服在一次欢乐的集会上露面比他带着鲜血和伤 口与会更加丢脸。后一种情况会引起人们的同情,而前一种情况则会引起他们的 嘲笑。法官判处一个罪犯上颈手枷示众使他蒙受的耻辱,甚于判处他死刑。几年 前,那个国王在队伍前鞭打一个普通军官,使这位军官受到无可挽回的耻辱。如 果国王刺伤了他,那倒是一种轻得多的惩罚。根据有关荣誉的惯例,一次笞刑使 人感到耻辱,而一处剑伤却并不如是,其理由是显而易见的。如果那个认为耻辱 是最大的不幸的绅士受到那些较轻的惩罚,富有人情和高尚的人们就会认为他受 到了最可怕的惩罚。因此,对那一阶层的人通常免除那些会带来耻辱的刑罚,在 许多场合,法律要处死他们时,也要尊重他们的名誉。无论以什么罪名鞭打一个 有地位的人或把他上颈手枷示众,都是除俄国以外的欧洲各国政府不能实行的残 暴行为。
    一个勇敢的人并不因被送上断头台而被认为是可鄙的,而上颈手枷示众却会 这样。在前一种情况下,他的行为可能使自己受到普遍的尊敬和钦佩;在后一种 情况下,却不会得到人们的喜爱。在前一种情况下,旁观者的同情支持了他,使 他从羞耻中解脱出来,从那种只有他一个人感到不幸的感觉——这是一种最难忍 受的情感——中解脱出来。在后一种情况下,得不到人们的同情,或者即使有的 话,也不是由于他受到的痛苦,而是因为意识到没有人对他的痛苦表示同情所引 起的。这种同情是为了他蒙受耻辱而不是为了他受到痛苦。那些可怜他的人,为 他脸红并垂头丧气。虽然不是因为犯有罪行,他也同样颓丧,并感到自己是因受 到惩罚才蒙受无可挽回的屈辱。相反,被判处死刑的人,由于人们肯定会看到他 那受人尊敬和称赞的坚定面容,所以他也会带着那种刚毅的神色;如果罪名没有 使他失去别人对他的尊敬,那么惩罚也决不会使他失去这种尊敬。他不怀疑自己 的处境会遭到人们的轻视或嘲笑,他不仅能恰当地表现出一种十分平静的神态, 而且会露出一种胜利和愉快的样子。

    卡迪纳尔·德 雷斯说:“因为可以得到某种荣誉,所以巨大的危险有其 诱人之处,即使在我们遭到失败的时候也是这样。但是,普通的危险除了可怕之 外别无他物,因为丧失名誉总是伴随着失败。”他的格言和我们刚才就惩罚问题 所作的论述具有相同的根据。
    人类的美德不会屈服于痛苦、贫穷、危险和死亡,蔑视它们也无需作出最大 的努力。但是,他的痛苦遭到侮辱和嘲笑,在胜利之中被俘,成为他人的笑柄, 在这种情况下这种美德很难坚持如一。同遭到人们的轻视相比,一切外来的伤害 都是易于忍受的。
    第三章 论由钦佩富人和大人物,轻视或怠慢穷人和小人物的这种倾向所引起的 道德情操的败坏 钦佩或近于崇拜富人和大人物,轻视或至少是怠慢穷人和小人物的这种倾 向,虽然为建立和维持等级差别和社会秩序所必需,但同时也是我们道德情操败 坏的一个重要而又最普遍的原因。财 富和地位经常得到应该只是智慧和美德才 能引起的那种尊敬和钦佩;而那种只宜对罪恶和愚蠢表示的轻视,却经常极不适 当地落到贫困和软弱头上。这历来是道德学家们所抱怨的。
    我们渴望有好的名声和受人尊敬,害怕名声不好和遭人轻视。但是我们一来 到这个世界,就很快发现智慧和美德并不是唯一受到尊敬的对象;罪恶和愚蠢也 不是唯一受到轻视的对象。我们经常看到:富裕和有地位的人引起世人的高度尊 敬,而具有智慧和美德的人却并非如此。我们还不断地看到:强者的罪恶和愚蠢 较少受到人们的轻视,而无罪者的贫困和软弱却并非如此。受到、获得和享受人 们的尊敬和钦佩,是野心和好胜心的主要目的。我们面前有两条同样能达到这个 我们如此渴望的目的的道路;一条是学习知识和培养美德;另一条是取得财富和 地位。我们的好胜心会表现为两种不同的品质。一种是目空一切的野心和毫无掩 饰的贪婪;一种是谦逊有礼和公正正直。我们从中看到了两种不同的榜样和形象, 据此可以形成自己的品质和行为;一种在外表上华而不实和光彩夺目;另一种在 外表上颇为合式和异常美丽;前者促使每一只飘忽不定的眼睛去注意它;后者除 了非常认真、仔细的观察者之外,几乎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他们主要是有知 识和美德的人,是社会精英,虽然人数恐怕很少,但却是真正、坚定地钦佩智慧 和美德的人。大部分人都是财富和显贵的钦佩者和崇拜者,并且看来颇为离奇的 是,他们往往是不具偏见的钦佩者和崇拜者。
    毫无疑问,我们对智慧和美德怀有的尊敬不同于我们对财富和显贵们所抱有 的尊敬;对此加以区分并不需要极好的识别能力。但是,尽管存在这种不同,那 些情感还是具有某种非常值得注意的相似之处。它们在某些特征上无疑是不同 的,但是在通常的外部表现上看来几乎相同,因而粗心的观察者非常容易将两者 混淆起来。

    在同等程度的优点方面,几乎所有的人对富人和大人物的尊敬都超过对穷人 和小人物的尊敬。绝大部分人对前者的傲慢和自负的钦佩甚于对后者的真诚和可 靠的钦佩。或许,撇开优点和美德,说值得我们尊敬的仅仅是财富和地位,这几 乎是对高尚的道德甚至是对美好的语言的一种亵渎。然而,我们必须承认:财富 和地位几乎是不断地获得人们的尊敬;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它们会被人们当作表 示尊敬的自然对象。毫无疑问,罪恶和愚蠢会大大贬损那些高贵的地位。但是, 它们必须很大才能起这样的作用。上流社会人士的放荡行为遭到的轻视和厌恶比 小人物的同样行动所遭到的小得多。后者对有节制的、合乎礼仪的规矩的仅仅一 次违犯,同前者对这种规矩的经常的、公开的蔑视相比,通常更加遭人愤恨。
    很幸运,在中等和低等的阶层中,取得美德的道路和取得财富(这种财富至 少是这些阶层的人们能够合理地期望得到的)的道路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极其相近 的。在所有的中等和低等的职业里,真正的、扎实的能力加上谨慎的、正直的、 坚定而有节制的行为,大多会取得成功。有时,这种能力甚至会在行为不端之处 取得成功。然而,习以为常的厚颜无耻、不讲道义、怯懦软弱、或放荡不检,总 会损害、有时彻底损毁卓越的职业才能。此外,低等和中等阶层的人们,其地位 从来不会重要得超越法律。法律通常必然能吓住他们,使他们至少对更为重要的 公正法则表示某种尊重。这种人的成功也几乎总是依赖邻人和同他们地位相等的 人的支持和好评;他们的行为如果不那么端正,就很少能有所获。因此,“诚实 是最好的策略”这句有益的古老谚语,在这种情况下差不多总是全然适用的。所 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一般都希望人们具有一种令人注目的美德;就一些 良好的社会道德而言,这些幸好是绝大部分人的情况。
    不幸的是,在较高的阶层中情况往往并非如此。在宫廷里,在大人物的客厅 里,成功和提升并不依靠博学多才、见闻广博的同自己地位相等的人的尊敬,而 是依靠无知、专横和傲慢的上司们的怪诞、愚蠢的偏心;阿谀奉承和虚伪欺诈也 经常比美德和才能更有用。在这种社会里,取悦于他人的本领比有用之才更受重 视。在平静和安定的时代,当骚乱尚未临近时,君主或大人物只想消遣娱乐,甚 至会认为他没有理由为别人服务,或者认为那些供他消遣娱乐的人足以为他效 劳。上流社会的人认为那种傲慢和愚蠢的行为所表现的外表风度、浅薄的才能, 同一个战士、一位政治家、一名哲学家或者一名议员的真正的男子汉式的美德相 比,通常可以得到更多的赞扬。一切伟大的、令人尊敬的美德、一切既适用于市 政议会和国会也适用于村野的美德,都受到了那些粗野、可鄙的马屁精的极端蔑 视和嘲笑。这些马屁精.一般都充斥于这种风气败坏的社会之中。当苏利公爵被 路易十三召去就某一重大的突然事件发表意见时,看到皇上恩宠的朝臣们交头接 耳地嘲笑他那过时的打扮,这位老军人兼政治家说:“当陛下的父亲不论何时让 我荣幸地同他一起商量国家大事时,总是吩咐这种宫廷丑角退入前厅。”
    正是由于我们钦佩富人和大人物、从而加以模仿的倾向,使得他们能够树立 或导致所谓时髦的风尚。他们的衣饰成了时髦的衣饰;他们交谈时所用的语言成 了一种时髦的语调;他们的举止风度成了一种时髦的仪态。甚至他们的罪恶和愚 蠢也成了时髦的东西。大部分人以模仿这种品质和具有类似的品质为荣,而正是 这种品质玷污和贬低了他们自己。爱虚荣的人经常显示出一种时髦的放荡的风 度,他们心里不一定赞同这种风度,但或许他们并不真正为此感到内疚。他们渴 望由于连他们自己也认为不值得称赞的什么东西而受到称赞,并为一些美德受到 冷遇而感到羞愧,这些美德他们有时也会偷偷地实行并对它们怀有某种程度的真 诚的敬意。正如在宗教和美德问题上存在伪君子一样,在财富和地位问题上也存 在伪君子;恰如一个奸诈之徒用某种方式来伪装自己一样,一个爱好虚荣的人也 擅于用别的方式给人一种假象。他用地位比自己高的人用的那种马车和豪华的生 活方式来装扮自己,没有想到任何地位比他高的人所值得称道的地方,来自同他 的地位和财富相称的一切美德和礼仪,这种地位和财富既需要、也能够充裕地维 持这种开支。许多穷人以被人认为富裕为荣,而没有考虑这种名声加给自己的责 任(如果可以用如此庄严的名词来称呼这种愚行的话),那样,他们不久一定会 沦为乞丐,使自己的处境比原先更加不如他们所钦佩和模仿的人的处境。

    为了获得这种令人羡慕的境遇,追求财富的人们时常放弃通往美德的道路。

    不幸的是,通往美德的道路和通往财富的道路二者的方向有时截然相反。但是, 具有野心的人自以为,在他追求的那个优越的处境里,他会有很多办法来博得人 们对他的钦佩和尊敬,并能使自己的行为彬彬有礼,风度优雅;他未来的那些行 为给他带来的荣誉,会完全掩盖或使人们忘却他为获得晋升而采用的各种邪恶手 段。在许多政府里,最高职位的候选人们都凌驾于法律之上;因而,如果他们能 达到自己的野心所确定的目标,他们就不怕因自己为获得最高职位而采用的手段 而受到指责。所以,他们不仅常常通过欺诈和撒谎、通过拙劣卑鄙的阴谋和结党 营私的伎俩,而且有时通过穷凶极恶的罪行、通过谋杀和行刺、通过叛乱和内战, 竭力排挤、清除那些反对或妨碍他们获得高位的人。他们的失败往往多于成功; 通常除因其犯下的罪行而得到可耻的惩罚之外一无所获。虽然他们应该为得到自 己梦寐以求的地位而感到十分幸运,但是他们对其所期待的幸福总是极为失望。

    充满野心的人真正追求的总是这种或那种荣誉(虽然往往是一种已被极大地曲解 的荣誉),而不是舒适和快乐。不过,在他自己和他人看来,他提升后的地位所 带来的荣誉,会由于为实现这种提升而采用的卑鄙恶劣的手段而受到玷污和亵 渎。虽然通过挥霍各种大量的费用,通过恣意放纵各种放荡的娱乐(这是堕落分 子可怜的但经常采用的消遣方法),通过繁忙的公务,通过波澜壮阔和令人眩目 的战争,他会尽力在自己和别人的记忆中冲淡对自己所作所为的回忆,但是这种 回忆必然仍会纠缠不休。他徒劳无益地求助于那使人忘却过去的隐秘的力量。他 一回想自己的所作所为,记忆就会告诉他,别人一定也记得这些事情。在一切非 常浮华的盛大仪式之中,在从有地位者和有学问者那里收买来的那种令人恶心的 阿谀奉承之中,在平民百姓颇为天真然而也颇为愚蠢的欢呼声中,在一切征服和 战争胜利后的骄傲和得意之中,羞耻和悔恨这种猛烈报复仍然隐秘地纠缠着他; 并且,当各方面的荣誉来到他身上时,他在自己的想象中看到丑恶的名声紧紧地 纠缠着,它们每时每刻都会从身后向他袭来。即使伟大的凯撒,虽然气度不凡地 解散了他的卫队,但也不能消除自己的猜疑。对法赛利亚的回忆仍然索绕心头, 无法甩脱。当他在元老院的请求下,宽大地赦免了马尔塞鲁斯的时候,他告诉元 老院说,他不是不知道正在实施的杀害他的阴谋,但是因为他已享足天年和荣誉, 所以他将心满意足地死去,并因此藐视一切阴谋。或许,他已享足了天年,但是, 如果他希望得到人们的好感,希望把人们视为朋友,但却受到人们极端的仇视, 如果他希望得到真正的荣誉,希望享有在同他地位相等的人的尊敬和爱戴之中所 能得到的一切幸福,那么,他无疑是活得太久了。

    第二卷 论优点和缺点;或,报答和惩罚的对象 (本卷共三篇)

    第一篇:论对优点和缺点的感觉

    引言

    另有一种起因于人类行为举止的品质,它既不是指这种行为举止是否合宜, 也不是指庄重有礼还是粗野鄙俗,而是指它们是一种确定无疑的赞同或反对的对 象。这就是优点和缺点,即应该得到报答或惩罚的品质。
    前已提及,产生各种行为和决定全部善恶的内心情感或感情,可以从两个不 同的方面,或者从两种不同的关系上来研究;首先,可以从它同激起它的原因或 对象之间的关系来研究;其次,可以从它同它意欲产生的结果或往往产生的结果 之间的关系来研究;我们也说过,这种感情相对于激起它的原因或对象来说是否 恰当,是否相称,决定了相应的行为是否合宜,是庄重有礼还是粗野鄙俗;并且 说过,这种感情意欲产生的或往往产生的有益的或有害的结果,决定了它所引起 的行为的优点或缺点,受赏或受罚。在这一论著的前一部分中,我们已经对哪些 方面构成我们关于行为是否合宜的感觉作了阐述。现在,我们着手研究哪些方面 构成我们关于行为应当受赏或受罚的感觉。
    第一章 任何表现为合宜的感激对象的行为,显然应该得到报答;同样,任何表 现为合宜的愤恨对象的行为,显然应该受到惩罚 因此,对我们来说,下述行为显然要给予报答——它表现为某种情感的合 宜而又公认的对象,那种情感最立即地和最直接地促使我们去报答别人,或者为 之服务。同样,下述行为显然要受到惩罚——它也表现为某种情感的合适而又公 认的对象,那种情感也立即和直接促使我们去惩处别人,或者处以刑罚。
    立即和直接促使我们去报答的情感,就是感激;立即和直接促使我们去惩罚 的情感,就是愤恨。
    所以,对我们来说,下述行为显然要给予报答——它表现为合宜而又公认的 感激对象;另一方面,下述行为显然要受到惩罚——它表现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愤 恨对象。
    报答,就是为了所得的好处而给予报答、偿还,报之以德。惩罚也是一种报 答和偿还,虽然它是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的;这是以恶报恶。
    除了感激和愤恨之外,还有一些激情,它们引起我们对别人幸福和痛苦的关 心;但是,没有任何激情会如此直接地引起我们为他人的幸福和痛苦而操劳。由 于相识和平常关系融洽所产生的爱和尊敬,必然使我们对某人的幸运表示高兴, 他是一个如此令人愉快的感情对象,因而必然使我们愿为促成这种幸运而助一臂 之力。然而,即使他没有我们的帮助而得到了这种幸运,我们的爱也会得到充分 的满足。这种激情所渴望的一切就是看到他的幸福,而不考虑谁是他的幸运的创 造者。但是,感激并不以这种方式得到满足。如果那个给过我们许多好处的人, 没有我们的帮助而得到了幸福的话,那么,虽然我们的爱得到了满足,但是我们 的感激之情却没有满足。在我们报答他之前,在我们在促成他的幸福起到作用之 前,我们一直感到,对于他过去给予我们的种种服务来说,仍然是欠下了一笔债。
    同样,在通常的不满中产生的憎恨和厌恶,经常导致我们对某人的不幸持幸 灾乐祸的态度,他的行为和品质曾激起我们如此痛苦不快的激情。但是,厌恶和 不快虽然压抑我们的同情心,并且有时甚至会使我们对别人的悲痛幸灾乐祸,然 而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存在愤恨,如果我们和朋友们都没有受到严重的人身攻 击,那么这些激情自然不会使我们希望给他带来不幸。虽然我们可能并不害怕因 插手于他的不幸而受到惩罚,但是我们宁愿它以另一种方式发生。对于一个在强 烈的仇恨支配下的人来说,听到他所憎恶和痛恨的人死于一次偶然事件,或许会 令人高兴。但是,如果他仍然具有一点正义感的话,那么这种激情虽然同美德相 悖,甚至在他没有图谋的情况下,成为这次不幸事件的原因也将使他痛心疾首。
    正是这种自动作用于别人不幸的念头会更加异乎寻常地折磨自己。他甚至会恐惧 地拒绝想象这样一个如此可憎的图谋;并且,如果可能想到自己会作出这样一桩 穷凶极恶的事情,他就会开始用对待他所厌恶者的可憎眼光来看待自己。但是, 愤恨完全与此相反:如果某人极大地伤害了我们,例如,他谋杀了我们的父亲或 兄弟,不久之后死于一场热病,甚或因其他罪名而被送上断头台,那末,这虽然 可以平息我们的仇恨,但是不会完全消除我们的愤恨。愤恨不仅会使我们渴望他 受到惩罚,而且因为他对我们所作的特殊伤害而渴望亲手处置他。除非这个罪犯 不仅轮到自己难受,而且为了那个因他而使我们受苦的特定罪恶而伤心,不然愤 恨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他应当为这一行为而感到懊丧和后悔,那样,其他人由 于害怕受到同样的惩罚,就会吓得不敢去犯同样的罪行。这种激情的自然满足会 自动地产生惩罚的一切政治结果:对罪犯的惩罚和对公众的做戒。
    因此,感激和愤恨是一种立即和直接引起报答和惩罚的情感。所以,对我们 来说,谁表现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感激对象,谁就显然值得报答;谁表现为合宜而 又公认的愤恨对象,谁就显然要遭到惩罚。
    第二章 论合宜的感激对象和合宜的愤恨对象 作为合宜而又公认的感激对象或愤恨对象,除了作为那种看上去必然是合宜 的而又得到公认的感激对象和愤恨对象之外,不可能意味着其它东西。
    但是,上述激情如同人类天性中所有的其它激情一样,只有在得到每一个公 正的旁观者的充分同情,得到每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旁观者的充分理解和赞成的 时候,才显得合宜并为别人所赞同。
    因此,作为某人或某些人自然的感激对象的人,显然应该得到报答,这种感 激由于同每个人心里的想法一致而为他们所赞同;另一方面,作为某人或某些人 自然的愤恨对象的人,同样显然应该受到惩罚,这种愤恨是每个有理智的人所愿 意接受并表示同情的。的确,在我们看来,那种行为显然应该得到报答,每个了 解它的人都希望给予报答。因此,他们乐于见到这种报答。当然,那种行为显然 应该得到惩罚,每个听到它的人都会对之表示愤怒。因此,他们也乐于见到这种 惩罚。 1. 由于我们同情同伴们交了好运时的快乐,所以无论他们自然地把 什么看成是这种好运的原因,我们都会同他们一起对此抱有得意和满足之情。我 们理解他们对此怀有的热爱和感情,并且也开始对它产生爱意。如果它遭到破坏, 甚或被置于离他们太远的地方而超出了他们所能关心、保护的范围,那么,在这 种情况下,虽然除了失去见到它时的愉快之外别无所失,我们也将为了他们的缘 故而感到遗憾。如果为他的同伴带来幸福的是某一个人的话,情况就更是如此。
    当见到一个人得到别人的帮助、保护和宽慰时,我们对受益者快乐的同情,仅仅 有助于激起我们同情受益者对使他快乐的人所怀有的感激之情。如果我们用想象 受益者必定用来看待为他带来愉快的人的眼光来看待他,他的恩人就会以非常迷 人和亲切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因此,我们乐于对这种令人愉快的感情表示同 情,这种感情是受益者对他极为感激的那个人所怀有的;因此,我们也赞同他有 心对得到的帮助作出回报。由于我们完全理解产生这些回报的感情,所以从各方 面来看这些回报都是同它们的对象相符相称的。
    2.同样,由于我们不论何时见到同伴的痛苦都会同情他的悲伤,所以我们 同样理解他对引起这种痛苦的任何因素的憎恶;我们的心,由于它承受他的悲伤 并与之保持一致,所以它同样会受到他用来尽力消除产生这种悲伤的原因的那种 精神的激励。怠惰而又消极的同感会使我们同他一起处于痛苦之中,我们乐于用 另一种更为活跃而又积极的情感来代替它,由此我们赞同他为消除这种悲伤所作 的努力,也同情他对引起这种悲伤的事情表示厌恶。当引起这些痛苦的是某个人 时,情况更是如此。当我们看见一个人受到别人的欺压和伤害时,我们对受难者 的痛苦所感到的同情,好像仅仅有助于激起我们同情受难者对侵犯者的愤恨。我 们乐于见到他还击自己的仇敌,而且无论什么时候,当他在一定程度上实行自卫 甚或报仇时,我们也会急切而又乐意地帮助他。如果受难者在争斗中竟然死去, 我们不仅对死者的朋友和亲戚们的真诚愤恨表示同情,而且会对自己在想象中为 死者设想的愤恨表示同情,虽然死者已不再具有感觉或其它任何一种人类感情。
    但是,由于设想自己成为他身体的某一部分,并在想象中使这个被人杀死的残缺 不全、血肉模糊的躯体重新复活,所以,当我们的这种方式在内心深切体会他的 处境时——这时,就像在许多其它场合一样——我们会感受到一种当事人不可能 感到的情绪,然而这是通过对他的一种想象的同情感受到的。我们在想象中为他 蒙受的那种巨大而无可挽回的损失所流的同情之泪,似乎只是我们对他负有的一 点儿责任。我们认为,他遭到的伤害需要我们更多的关注。我们感觉到那种在自 己想象中认为他应该感到的那种愤恨,并感觉到假如他那冰冷而无生命的躯体尚 未失去意识他也会感到的那种愤恨。我们想象他在高呼以血还血。一想到他受到 的伤害尚未得到报复,就感觉到死者的遗体似乎也为之不安。人们想象经常出现 在凶手床边的恐怖形象,按照迷信习惯想象的、从坟墓中跑出来要求对过早结束 他们生命的那些人进行复仇的鬼魂,都来自这种对死者想象的愤恨所自然产生的 同情。对于这种最可怕的罪恶,至少在我们充分考虑惩罚的效用之前,神就以这 种方式将神圣而又必然的复仇法则,强有力地、难以磨灭地铭刻在人类心中。
    第三章 不赞同施恩者的行为,就几乎不会同情受益者的感激;相反,对损人者 的动机表示赞同,对受难者的愤恨就不会有一点同情 然而要看到,人们的行为或意图无论对受其影响的人——如果我可以这样说 的话——怎样有利或怎样有害,在前一种情况下,如果行为者的动机显得不合宜, 而且我们也不能理解影响他行为的感情,我们就几乎不会同情受益者的感激;或 者,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行为者的动机并不显得不合宜,相反地,影响他行为 的感情同我们所必然理解的~样,我们就不会对受难者的愤恨表示同情。在前一 种情况下,少许的感激似乎是应当的;在后一种情况下,满怀愤恨似乎是不应该 的。前一种行为似乎应该得到一点报答,后一种行为似乎不应该受到惩罚。

    1.首先我要说明,只要我们不能同情行为者的感情,只要影响其行为的动 机看来并不合宜,我们就难以同情受益者对其行为带来的好处所表示的感激。出 于最普通的动机而赐予别人极大的恩惠,并仅仅因为某人的族姓和爵位称号恰好 与那些赠与者的族姓和爵位称号相同,而把一宗财产赠给该人,这种愚蠢而又过 分的慷慨似乎只应得到很轻微的报答。这种帮助好像不需要给予任何相应的报 答。我们对行为者蠢行的轻视妨碍自己充分同情那位得到帮助的人所表示的感 激。他的恩人似乎不值得感激。因为当我们置身于感激者的处境时,感到对这样 一个恩人不会怀有高度的尊敬,所以很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对他的谦恭的敬意 和尊重(我们认为这种敬意和尊重应该归于更值得尊敬的人);假如他总是仁慈 而又人道地对待自己懦弱的朋友,我们就不会对他表示过多的尊重和敬意——我 们要将此给予更值得尊敬的恩人。那些对自己中意的人毫无节制地滥施财富、权 力和荣誉的君主,很少会引起那种程度的对他们本人的依恋之情。这种依恋之情 是那些对自己的善行较有节制的人经常体验到的。大不列颠的詹姆斯一世好心然 而不够谨慎的慷慨似乎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喜欢;尽管他具有友善而温和的性 情,但是他生前死后似乎没有一个朋友。可是英格兰所有的绅士和贵族却都为他 那很节俭和卓越的儿子舍弃了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尽管他的儿子生性残酷和冷漠 无情。

    2.其次我要说明,只要行为者的行为看来全然为我们充分同情和赞同的动 机和感情所支配,那么,不论落到受难者身上的灾难有多大,我们也不会对其愤 恨表示一点同情。当两个人争吵时,如果我们偏袒其中一个人并完全赞同他的愤 恨,就不可能体谅另一个人的愤恨。我们同情那个动机为自己所赞成的人,因此 认为他是正确的;并且必然会无情地反对另一个人——我们认为他肯定是错误的 ——不会对他表示任何同情。因此不管后者可能受到什么痛苦,当它不大于我们 应该希望他受到的那种痛苦时,当它不大于我们出于同情的义愤会促使我们加在 他身上的那种痛苦时,它既不会使我们不快也不会使我们恼火。当一个残忍的凶 手被推上断头台时,虽然我们有点可怜他的不幸,但是如果他竟然如此狂妄以致 对检举他的人或法官表现出任何对抗,我们就不会对他的愤恨表示丝毫的同情。
    人们持有反对如此可恶的一个罪犯的正当义愤的这一自然倾向,对罪犯来说的确 是致命和毁灭性的。而我们对这种感情倾向却不会感到不快,如果我们设身处地 地想一下,我们就感到自己不可避免地要赞同这种倾向。
    第四章 对前面几章的扼要重述 1.因此,对一个人仅仅因为别人给他带来好运而表示感激,我们并不充分 和真诚地表示同情,除非后者是出于一种我们完全赞同的动机。我们必须在心坎 里接受行为者的原则和赞同影响他行为的全部感情,才能完全同情因这种行为而 受益的人的感激并同它一致。如果施恩者的行为看来并不合宜,则无论其后果如 何有益,似乎并不需要或不一定需要给予任何相应的报答。
    但是,当这种行为的仁慈倾向和产生它的合宜感情结合在一起时,当我们完 全同情和赞同行为者的动机时,我们由此怀有的对他的热爱,就会增强和助长我 们对那些把自己的幸运归功于他善良行为的人的感激所怀有的同感。于是,他的 行为看来需要和极力要求——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一个相应的报答。我们 也就会完全体谅那种激起报答之心的感激。如果我们这样完全同情和赞同产生这 种行为的感情,我们就一定会赞同这种报答行为,并且把被报答的人看成合宜和 恰当的报答对象。
    2.同样,仅仅因为一个人给某人带来不幸,我们对后者对前者的愤恨也简 直不能表示同情,除非前者造成的不幸是出于一种我们不能谅解的动机。在我们 能够体谅受难者的愤恨之前,一定不赞同行为者的动机,并在心坎里拒绝对影响 他行为的那些感情表示任何同情。如果这些感情和动机并不显得不合宜,那么不 论他们对那些受难者所作的行为的倾向如何有害,这些行为看来都不应该得到任 何惩罚或者不成为任何合宜的愤恨对象。
    但是,当这种行为的伤害同由此产生的不合宜的感情结合在一起时,当我们 带着憎恨的心情拒绝对行为者的动机表示任何同情时,我们就会真诚地完全同情 受难者的愤恨。于是,这些行为看来应该得到和极力要求——如果我可以这样说 的话——相应的惩罚;并且我们完全谅解从而赞成要求惩罚这种行为的那种愤 恨。当我们这样完全同情从而赞成要求给予惩罚的那种感情时,这个罪人看来必 然成为合宜的惩罚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当我们赞成和同情这种行为由以产生的 感情时,我们也必然赞成这种行为,并且把受到惩罚的人看成合宜和恰当的惩罚 对象。

    第五章 对优点和缺点感觉的分析

    1.因此,因为我们对行为合宜性的感觉起源于某种我将称为对行为者的感 情和动机表示直接同情的东西,所以,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我们对其优点的 感觉是起源于某种我将称为对受行为影响者的感激表示间接同情的东西。
    因为我们除非事先赞同施恩者的动机,的确不可能充分体谅受益者的感激, 因此,对优点的感觉好像是一种混合的情感。它由两种截然不同的感情组成:一 种是对行为者情感的直接同情;一种是对从他的行为中受益的那些人所表示的感 激的间接同情。
    在许多不同的场合,我们可以清楚地区别这两种掺杂和混合在自己对某一特 定品质或行为应得好报的感觉之中的不同感情。当我们阅读有关某一合适的、仁 慈高尚的行为的史料时,不是非常急切地想理解这种意图吗?不是为导致这些行 为的那种极端慷慨的精神所深深感动吗?不是多么渴望他们取得成功吗?不是 对他们的失意感到多么悲伤吗?在想象中,我们把自己变成那个对我们作出行为 的人;在幻想中,我们将自己置身于那些久远的和被人遗忘的冒险经历之中,并 想象自己在扮演西庇阿或卡米卢斯、提莫莱昂或阿里斯提得斯式的角色。我们的 情感就是这样建立在直接同情行为者的基础上。对从这种行为中受益的那些人的 间接同情也不乏明显的感觉。每当我们设身处地地设想这些受益者的处境时,我 们是带着一种何等热烈和真挚的同情去体会他们对那些如此真诚地为他们服务 过的人所怀有的感激之情!我们会像他们那样去拥抱他们的恩人。我们由衷地同 情他们最强烈的感激之情。我们认为,对他们来说给予自己的恩人任何荣誉和报 答都不会过分。当他们对他所作的帮助给予这种合适的回报时,我们会衷心地称 赞和同意他们的做法;而如果从他们的行为看他们似乎对自己受到的恩惠几乎不 理会,我们就会震惊万分。简言之,我们关于这种行为的优点以及值得奖励的整 个感觉,关于这种行为恰当和合适的报答及其使行为者感到愉快的整个感觉,都 起因于对感激和热爱的富于同情的情绪。当带着这种情绪深切体会到那些当事者 的处境时,我们必然会由于那个人能够作出如此恰当和崇高的善行而心情极度激 动。

    2.同样,由于我们对行为不合宜性的感觉起源于缺乏某种同情,或者起源 于对行为者感情和动机的直接反感,所以我们对其缺点的感觉是起源于我也将在 此称为对受难者的愤恨表示间接同情的东西。
    因为我们除非在心里原来就不赞成行为者的动机并拒绝对它们表示任何同 情,的确不可能同情受难者的愤恨,因此,同对优点的感觉一样,对缺点的感觉 看来也是一种复合的感情。它也由两种不同的感情组成:一种是对行为者感情表 示的直接反感;另一种是对受难者的愤恨表示的间接同情。
    这里,我们也能在许多不同的场合,清楚地区别这两种搀杂和混合在自己对 某一特定品质和行为应得恶报的感觉之中的不同感情。当我们阅读某份有关博尔 吉亚或尼禄寡廉鲜耻和残酷暴虐的史料时,就会在心中产生一种对影响他们行为 的可憎感情的反感,并且带着恐怖和厌恶的心情拒绝对此种恶劣的动机表示任何 同情。我们的感情就这样建立在对行为者感情的直接反感的基础上。同时,对受 难者的愤恨表示的间接同情具有更为明显的感觉。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设想受人 侮辱、被人谋杀或被人出卖的那些人的不幸处境,难道我们对世间如此蛮横和残 忍的压迫者不会感到什么义愤吗?我们对无辜的受害者不可避免的痛苦所给予 的同情,同我们对他们正当的和自然的愤恨所给予的同情一样真诚和强烈。前一 种感情只是增强了后一种感情,而想到他们的痛苦,也只是起到激起和增强我们 对那些引起这些痛苦的人的憎恨的作用。如果我们想到受难者的极度痛苦,就会 更加真诚地同他们一起去反对欺压他们的人;就会更加热切地赞同他们的全部报 仇意图,并在想象中感到自己时时刻刻都在惩罚这些违反社会法律的人。富于同 情的愤恨告诉我们,那种惩罚是由他们的罪行引起的。我们对这种骇人听闻暴行 的感觉,在听到它受到应得的惩罚时产生的兴奋心情,当它逃脱这种应得的回报 时所感到的义愤,总之,我们对这种暴行的恶报、对恰当和合适地落在这个犯有 上述暴行的人身上的灾难,以及使他也感到痛苦的全部感觉和感情,都来自旁观 者心中自然激起的、富于同情的愤慨。——无论何时,旁观者对受难者的情况都 了如指掌。* * 对大部分人来说,用这种方式把我们对恶有恶报的自然感觉归于对受难 者愤恨的某种同情,看来可能是对这种情感的贬低。愤恨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如此 可憎的激情,以致人们往往认为,像恶有恶报的感觉这样如此值得称许的原则不 会全部建立在愤恨的基础上。或许,人们更愿意承认:我们对善有善报的感觉是 建立在对那些从善行中得益的人所怀有的感激之情表示某种同情的基础上的;因 为正如所有其他的仁慈激情一样,感激被认为是一种仁爱的原则,它不可能损害 建立在感激基础上的任何感情的精神价值。然而很清楚,感激和愤恨在各方面都 是互相对立的;并且如果我们对优点的感觉来自对前者的同情,那么我们对缺点 的感觉几乎不可能不出自对后者的同情。
    让我们来考虑下列情况,即虽然我们常常见到的不同程度的愤恨是所有激情 之中最可借的一种激情,但是如果它适当地压低和全然降到同旁观者富于同情的 愤恨相等的程度,就不会受到任何非难。如果我们作为一个旁观者感到自己的憎 恨同受难者的憎恨全然一致;如果后者的愤恨在各方面都没有超过我们自己的愤 恨;如果他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手势所表示的情绪不比我们所能赞同的情绪更强 烈;如果他从不想给予对方任何超过我们乐于见到的惩罚,或者我们自己甚至为 此很想惩罚对方,我们就不可能不完全赞同他的情感。按照我们的看法,在这种 场合我们自己的情绪无疑地证明他的情绪是正确的。并且,经验告诉我们,很大 一部分人是多么不能节制这种情绪,再说为了压抑强烈的、缺乏修养的、情不自 禁的愤恨,使之成为这种合宜的情绪,需要作出多大的努力。所以,对那个看来 能够努力自我控制自己天性中最难驾驭的激情的人,我们不可避免地会表示相当 的尊敬和钦佩。当受难者的憎恨像几乎总会发生的那样确实超过了我们所能赞同 的程度时,由于我们不可能对此表示谅解,我们必然不会对此表示赞同。我们不 赞同这种憎恨的程度,甚至大于我们不赞同其它任何从想象中产生的、几乎同样 过分的激情。我们不仅不赞成这种过分强烈的愤恨,反而把它当作我们愤恨和愤 怒的对象。我们谅解那个作为这种不正当愤恨的对象,并因此受到伤害威胁的人 的相反的愤恨。因此,在所有的激情中,复仇之心、过分的愤恨看来是最可恶的, 它是人们嫌恶和愤恨的对象。当这种激情在人们中间通常以这种方式——过分百 次而节制一次——表现出来的时候,因为它最普通的表现就是如此,所以我们非 常容易把它完全看成是可憎和可恶的激情。然而,甚至拿眼前人们堕落的情况来 说,造物主似乎也没有如此无情地对待我们,以致赋予我们从整体和从各方面来 看都是罪恶的天性,或者赋予我们没有一点和没有一个方面能成为称赞和赞同的 合宜对象的天性。在某些场合,我们感到这种通常是过分强烈的激情可能也是很 微弱的。我们有时会抱怨某个人显得勇气不足和过分不在乎自己所受到的伤害; 如同我们由于他的这种激情过分强烈而对他表示嫌恶一样,我们由于他的这种激 情过低也会对他表示轻视。
    假如有灵感的作家们认为,甚至在像人这样软弱和不完善的生灵中间,各种 程度的激情也是邪恶和罪过的话,那么,他们就肯定不会那么经常地或那么激烈 地谈论造物主的愤慨和暴怒了。
    让我们再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即:目前的探究不是一个涉及正确与否的问 题——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而是一个有关事实的问题。我们现在不是考察 在什么原则下一个完美的人会赞成对恶劣行为的惩罚;而是考察在什么原则下一 个像人这样如此软弱和不完美的生灵会真的赞成对恶劣行为的惩罚。很清楚,我 现在提到的原则对于他的情感具有很大的影响;并且,“恶劣行为应该得到惩罚”
    似乎是明智的安排。正是社会的存在需要用适当的惩罚去限制不应该和不正当的 怨恨。所以,对那些怨恨加以惩罚会被看成是一种合适的和值得赞同的做法。因 此,虽然人类天然地被赋予一种追求社会幸福和保护社会的欲望,但是造物主并 没有委托人类的理性去发现运用一定的惩罚是达到上述目的的合适的手段;而是 赋予了人类一种直觉和本能,赞同运用一定的惩罚是达到上述目的的最合适方 法。造物主在这一方面的精细同她在其它许多情况下的精细确实是一致的。至于 所有那些目的,由于它们的特殊重要性可以认为是造物主所中意的目的——如果 可以允许这样表达的话。造物主不仅这样始终如一地使得人们对于她所确定的目 的具有一种欲望,而且为了人们自己的缘故,同样使他们具有对某种手段的欲望 ——只有依靠这种手段才能达到上述目的,而这同人们产生它的倾向是无关的。
    因而,自卫、种的繁衍就成为造物主在构造一切动物的过程中似乎已经确定的重 要目的。人类被赋予一种对那两个目的的欲望和一种对同二者相反的东西的厌 恶;被赋予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和一种对死亡的害怕;被赋予一种对种的延续和永 存的欲望和一种对种的灭绝的想法的厌恶。但是,虽然造物主这样地赋予我们一 种对这些目的的非常强烈的欲望,并没有把发现达到这些目的的合适手段寄托于 我们理性中缓慢而不确定的决断。造物主通过原始和直接的本能引导我们去发现 达到这些目的的绝大部分手段、饥饿、口渴、两性结合的激情、喜欢快乐、害怕 痛苦,都促使我们为了自己去运用这些手段,丝毫不考虑这些手段是否会导致那 些有益的目的,即伟大的造物主想通过这些手段达到的目的。

    在结束这个注解之前,我必须提到对行为合宜性所表示的赞同和对优点或善 行所表示的赞同之间的一个差异。在我们赞成任何人的、对于被作用对象来说是 合宜和适当的情感之前,不仅一定要像他那样受到感动,而且一定要察觉他和我 们之间在情感上融洽一致。这样,虽然听到落在朋友身上的某个不幸时,我会正 确地想象出他那过度的忧虑;但是在得知他的行为方式之前,在发现他和我在情 绪上协调一致之前,我不能说我赞同那些影响他行为的情感。所以,合适的赞同 不仅需要我们对行为者的完全同情,而且需要我们发现他和我们之间在情感上完 全一致。相反,当我们听到另一个人得到某种恩惠,使得他按照自己所喜欢的方 式受到感动时,如果由于我清楚地知道他的情况,感觉到他的感激发自内心,我 就必定会赞同他的恩人所作的行为,并认为他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也是合宜的 报答对象。显然,受惠者是否抱有感激的想法丝毫不会改变我们对施恩者的优点 所持的情感。因此,这里不需要情感上的实际一致。这足以说明:如果他抱有感 激之情的话,那么它们就是一致的;并且我们对优点的感觉通常是建立在那些虚 幻的同情之上的。由此,当我们清楚地知道别人的情况时,就经常会以某种当事 人不会感动的方式受到感动。在我们对缺点所表示的不赞同和对不合宜行为所表 示的不赞同之间具有一种相似的差异。

    第二篇 论正义和仁慈

    第一章 两种美德的比较

    因为只有具有某种仁慈倾向、出自正当动机的行为才是公认的感激对象,或 者说仅仅是这种行为才激起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感激之心,所以似乎只有这种行为 需要得到某种报答。
    因为只有具有某种有害倾向、出自不正当动机的行为才是公认的愤恨对象, 或者说仅仅是这种行为才激起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愤恨之心,所以似乎只有这种行 为需要受到惩罚。
    仁慈总是不受约束的,它不能以力相逼。仅仅是缺乏仁慈并不会受到惩罚; 因为这并不会导致真正确实的罪恶。它可能使人们对本来可以合理期待的善行表 示失望,由此可能正当地激起人们的厌恶和反对;然而,它不可能激起人们会赞 同的任何愤恨之情。如果一个人有能力报答他的恩人,或者他的恩人需要他帮助, 而他不这样做,毫无疑问他是犯了最丢人的忘恩负义之罪。每个公正的旁观者都 从内心拒绝对他的自私动机表示任何同情,他是最不能令人赞同的恰当对象。但 是,他仍然没有对任何人造成实际的伤害。他只是没有做那个应该的善良行为。
    他成为憎恶的对象,这种憎恶 是不合宜的情感和行为所自然激起的一种激情; 他并不是愤恨的对象,这种愤恨是除了通过某些行为必然对特定的人们作出真正 而现实的伤害之外,从未被合适地唤起的一种激情。因此,他缺少感激之情不会 受到惩罚。如果有可能的话,通过施加压力强迫他做他应该抱着感激的心情去做 的和每个公正的旁观者都会赞成他去做的事,那就似乎比他不做这件事更不合 适。如果他的恩人企图用暴力强迫他表示感激,那就会玷污自己的名声,任何地 位不高于这两者的第三者加以干涉,也是不合适的。不过,感激之情使我们愿意 承担的作出各种慈善行为的责任,最接近于所谓理想和完美的责任。友谊、慷慨 和宽容促使我们去做的得到普遍赞同的事情,更加不受约束,更加不是外力逼迫 而是感激的责任所致。我们谈论感激之恩,而不谈慈善或慷慨之恩,甚至在友谊 仅仅是值得尊敬而没有为对善行的感激之情所加强和与之混杂的时候,我们也不 谈论友谊之恩。
    愤恨之情似乎是由自卫的天性赋予我们的,而且仅仅是为了自卫而赋予我们 的。这是正义和清白的保证。它促使我们击退企图加害于己的伤害,回敬已经受 到的伤害,使犯罪者对自己的不义行为感到悔恨,使其他的人由于害怕同样的惩 罚而对犯有同样的罪行感到惊恐。因此,愤恨之情只应用于这些目的,当它用于 别的目的时,旁观者决不会对此表示同情。不过,仅仅缺少仁慈美德,虽然可以 使我们对于曾能合理期待的善行感到失望,但是它既不造成任何伤害,也不企图 作出这种伤害——对此我们有必要进行自卫。
    然而,还有一种美德,对它的尊奉并不取决于我们自己的意愿,它可以用压 力强迫人们遵守,谁违背它就会招致愤恨,从而受到惩罚。这种美德就是正义, 违背它就是伤害;这种行为出于一些必然无人赞同的动机,它确确实实地伤害到 一些特定的人。因此,它是愤恨的合宜对象,也是惩罚的合宜对象,这种惩罚是 愤恨的自然结果。由于人们同意和赞成为了报复不义行为所造成的伤害而使用的 暴力,所以他们更加同意和赞成为了阻止、击退伤害行为而使用的暴力,也更加 同意和赞成为了阻止罪犯伤害其邻人而使用的暴力。那个策划某一违反正义行为 的人自己也感到这一点,并感到他所伤害的那个人和其他人为了阻止他犯罪或在 他犯罪之后为了惩罚他而会极其恰当地利用的那种力量。由此产生了正义和其它 所有社会美德之间的明显区别,这种区别近来才为一个非常伟大、富有独创天才 的作者所特别强调,即我们感到自己按照正义行事,会比按照友谊、仁慈或慷慨 行事受到更为严格的约束;感到实行上面提及的这些美德的方法,似乎在某种程 度上听任我们自己选择,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感到遵奉正义会以某种特殊 的方式受到束缚、限制和约束。这就是说,我们感到那种力量可以最恰当地和受 人赞同地用来强迫我们遵守有关正义的法规,但不能强迫我们去遵循有关其它社 会美德的格言。
    因而,我们肯定总是小心地区别:什么只是该责备的,或者是合宜的指责对 象,什么是可以利用外力来惩罚或加以阻止的。应该责备的似乎是缺乏一般程度 的、合适的仁慈行为,经验告诉我们这是可以指望每个人做到的;相反,任何超 出这个程度的慈善行为都值得赞扬。一般程度的仁慈行为本身似乎既不应该责备 也不值得赞扬。一个对其亲属所作的行为既不比多数人通常所做的好也不比他们 坏的父亲、儿子或兄弟,似乎完全不应该受到称赞或责备。那以反常和出乎意料 的、但是还合适和恰当的友好态度使我们感到惊讶的人,或者相反,以反常的和 出乎意料的、也是不恰当的冷酷态度使我们感到惊讶的人,在前一种场合似乎值 得赞扬,而在后一种场合却要受到责备。
    然而,就是在地位相等的人中间极为一般的善良或慈善也不能以力强求。在 地位相等的人中间,每一个人自然而然地被认为、而且早在市民政府建立之前就 被认为拥有某种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以及对那些伤害自己的人要求给予一定程度 惩罚的权利。当他这样做的时候,每个慷慨的旁观者不仅赞成他的行为,而且如 此深切地体谅他的感情以致常常愿意帮助他。当某人攻击、或抢劫、或企图谋杀 他人的时候,所有的邻人都会感到惊恐,并且认为他们赶去为被害者报仇,或者 在如此危急的情形中保护他,是正确的。但是,当一个父亲对儿子缺乏一般程度 的父爱时,当一个儿子对他的父亲好像缺乏可以指望子女具有的敬意时,当兄弟 们缺乏一般程度的手足之情时,当一个人缺乏同情心并在非常容易减轻同胞的痛 苦的时候拒绝这样做时,在所有这些场合,虽然每个人都责备这种行为,但没有 人认为:那些或许有理由期待比较厚道的行为的人,有任何权利以力强求。受害 者只能诉苦,而旁观者除了劝告和说服之外,没有其它方法可以干预。在所有这 些场合,对地位相等的人来说,彼此以暴力相争会被认为是绝顶的粗野和放肆。
    在这一点上,一位长官有时确实可以强制那些在他管辖之下的人,彼此按照 一定程度的礼仪行事。这种强制普遍为人所赞同。所有文明国家的法律都责成父 母抚养自己的子女,而子女要赡养自己的父母,并强迫人们承担其它许多仁慈的 责任。市政官员不仅被授予通过制止不义行为以保持社会安定的权力,而且被授 予通过树立良好的纪律和阻止各种不道德、不合适的行为以促进国家繁荣昌盛的 权力。因此,他可以制定法规,这些法规不仅禁止公众之间相互伤害,而且要求 我们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行善。一旦君主下令做那些全然无关紧要的事情,做那些 在他颁布命令之前可以不受责备地置之脑后的事情,违抗他就不仅会受到责备而 且会受到惩罚。因此,一旦他下令做那些他发布任何这种命令之前置之脑后就会 受到极为严厉的责备的事情,不服从命令就确实会受到更大的惩罚。然而,立法 者的全部责任,或许是要抱着极其审慎和谨慎的态度合宜而公正地履行法规。全 然否定这种法规,会使全体国民面临许多严重的骚乱和惊人的暴行,行之过头, 又会危害自由、安全和公平。

    虽然对地位相等的人来说,仅仅缺乏仁慈似乎不应该受到惩罚,但是他们作 出很大努力来实践那种美德显然应该得到最大的报答。由于做了最大的善举,他 们就成了自然的、可赞同的最强烈的感激对象。相反地,虽然违反正义会遭到惩 罚,但是遵守那种美德准则似乎不会得到任何报答。毫无疑问,正义的实践中存 在着一种合宜性,因此它应该得到应归于合宜性的全部赞同。但是因为它并非真 正的和现实的善行,所以,它几乎不值得感激。在极大多数情况下,正义只是一 种消极的美德,它仅仅阻止我们去伤害周围的邻人。一个仅仅不去侵犯邻居的人 身、财产或名誉的人,确实只具有一丁点实际优点。然而,他却履行了特别称为 正义的全部法规,并做到了地位同他相等的人们可能适当地强迫他去做、或者他 们因为他不去做而可能给予惩罚的一切事情。我们经常可以通过静坐不动和无所 事事的方法来遵守有关正义的全部法规。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和以牙还牙似乎是造物主指令我们实行的主要规 则。我们认为仁慈和慷慨的行为应该施予仁慈和慷慨的人。我们认为,那些心里 从来不能容纳仁慈感情的人,也不能得到其同胞的感情,而只能像生活在广漠的 沙漠中那样生活在一个无人关心或问候的社会之中。应该使违反正义法则的人自 己感受到他对别人犯下的那种罪孽;并且,由于对他的同胞的痛苦的任何关心都 不能使他有所克制,那就应当利用他自己畏惧的事物来使他感到害怕。只有清白 无罪的人,只有对他人遵守正义法则的人,只有不去伤害邻人的人,才能得到邻 人们对他的清白无罪所应有的尊敬,并对他严格地遵守同样的法则。
    第二章 论对正义、悔恨的感觉,兼论对优点的意识 除了因别人对我们造成的不幸而引起的正当的愤怒之外,不可能有合适的动 机使我们去伤害邻人,也不可能有任何刺激使我们对别人造成会得到人们同意的 不幸。仅仅因为别人的幸福妨碍了我们自己的幸福而去破坏这种幸福,仅仅因为 别人真正有用的东西对我们可能同样有用或更加有用而夺走这些东西,同样,或 者以牺牲别人来满足人皆有之的、使自己的幸福超过别人的天生偏爱,都不能得 到公正的旁观者的赞同。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而且,因 为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适合关心自己,所以他如果这样做的话是恰当和正确的。
    因此每个人更加深切地关心同自己直接有关的、而不是对任何其他人有关的事 情;或许,听到另一个同我们没有特殊关系的人的死讯,会使我们有所挂虑,但 其对我们的饮食起居的影响远比落在自己身上的小灾小难为小。不过,虽然邻居 的破产对我们的影响或许远比我们自己遭到的微小不幸为小,但我们决不可以邻 居破产来防止我们的微小不幸发生,甚或以此来防止自己的破产。在这里,同在 其它一切场合一样,我们应当用自己自然地用来看待别人的眼光,而不用自己自 然地会用来看待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自己。俗话说,虽然对他自己来说每个人都 可以成为一个整体世界,但对其他人来说不过是沧海一粟。虽然对他来说,自己 的幸福可能比世界上所有其他人的幸福重要,但对其他任何一个人来说并不比别 人的幸福重要。因此,虽然每个人心里确实必然宁爱自己而不爱别人,但是他不 敢在人们面前采取这种态度,公开承认自己是按这一原则行事的。他会发觉,其 他人决不会赞成他的这种偏爱,无论这对他来说如何自然,对别人来说总是显得 过分和放肆。当他以自己所意识到的别人看待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自己时,他明白 对他们来说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员,没有哪一方面比别人高明。如果他愿 意按公正的旁观者能够同情自己的行为——这是全部事情中他渴望做的——的 原则行事,那么,在这种场合,同在其它一切场合一样,他一定会收敛起这种自 爱的傲慢之心,并把它压抑到别人能够赞同的程度。他们会迁就这种自爱的傲慢 之心,以致允许他比关心别人的幸福更多地关心自己的幸福,更加热切地追求自 己的幸福。至此,每当他们设身处地地考虑他的处境的时候,他们就会欣然地对 他表示赞同。在追求财富、名誉和显赫职位的竞争中,为了超过一切对手,他可 以尽其所能和全力以赴,但是,如果他要挤掉或打倒对手,旁观者对他的迁就就 会完全停止。他们不允许作出不光明正大的行为。对他们来说,这个人在各方面 同他们相差无几:他们不会同情那种自爱之心,这种自爱之心使他热爱自己远胜 于热爱别人;并且也不赞成他伤害某个对手的动机。因此,他们乐于同情被伤害 者自然产生的愤恨,伤人者也就成为他们憎恨和愤怒的对象。他意识到自己会成 为这样一个人,并感到上述那些情感随时从四面八方迸发出来反对自己。
    正如犯下的罪恶越大和越是不可挽回,受难者的愤怒越是自然地增强一样, 旁观者因同情而产生的愤慨以及行为者对自己罪行的感觉也越是加深。杀害人命 是一个人所能使另一个人遭受的最大不幸,它会在同死者有直接关系的人中间激 起极为强烈的愤怒。因此,在人们和罪犯的心目中,谋杀都是一种侵犯个人的最 残忍的罪行。剥夺我们已经占有的东西,比使我们对只是希望得到的东西感到失 望更坏。因此,侵犯财产,偷窃和抢劫我们拥有的东西,比仅仅使我们对所期望 的东西感到失望的撕毁契约行为罪恶更大。所以,那些违法者似乎要受到最严厉 的报复和惩罚。最神圣的正义法律就是那些保护我们邻居的生活和人身安全的法 律;其次是那些保护个人财产和所有权的法律;最后是那些保护所谓个人权利或 别人允诺归还他的东西的法律。
    违反十分神圣的正义法律的人,从来不考虑别人对他必然怀有的情感,他感 觉不到羞耻、害怕和惊恐所引起的一切痛苦。当他的激情得到满足并开始冷静地 考虑自己过去行为的时候,他不能再谅解那些影响自己行为的动机。这些动机现 在对他来说,就像别人常常感到的那样,显得极为可厌。由于对别人对他必然怀 有的嫌恶和憎恨产生同感,他在某种程度上就成了自我嫌恶和憎恨的对象。那个 由于他的不义行为而受害的人的处境,现在唤起了他的怜悯之心。想到这一点, 他就会感到伤心;为自己行为所造成的不幸后果而悔恨,同时感到他已经变为人 们愤恨和声讨的合宜对象,变为承担愤恨、复仇和惩罚的必然后果的合宜对象。
    这种念头不断地索绕在他的心头,使他充满了恐惧和惊骇。他不敢再同社会对抗, 而想象自己已为一切人类感情所摈斥和抛弃。在这种巨大和最可怕的痛苦之中, 他不能指望得到别人的安慰。对他罪行的回忆,使他的同胞从心坎里拒绝对他表 示任何同情。人们对他所怀有的情感,正是他最害怕的东西。周围的一切似乎都 怀有敌意,因而他乐意逃到某一荒凉的沙漠中去,在那里,他可以不再见到一张 人脸,也不再从人们的面部表情中觉察到对他罪行的责难。但是,孤独比社会更 可怕。他自己的顾虑只能给他带来黑暗、不幸和灾难,忧郁预示着不可想象的折 磨和毁灭。对孤独的恐惧迫使他回到社会中去,他又来到人们面前,令人惊讶地 在他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羞愧万分、深受恐惧折磨的样子,以便从那些真正的法官 那里求得一点保护,他知道这些法官早已一致作出对他的判决。这就是宜于称为 悔恨的那种天生的情感;也就是能够使人们产生畏惧心理的一切情感。意识到自 己过去的行为不合宜而产生的羞耻心;意识到行为的后果而产生的悲痛心情;对 受到自己行为的损害的那些人怀有的怜悯之情;以及由于意识到每个有理性的人 正当地激起的愤恨而产生的对惩罚的畏惧和害怕,所有这一切构成了那种天生的 情感。
    相反的行为必然产生相反的感情。那个不是根据无聊的空想,而是根据正确 的动机作出了某一慷慨行为的人,当他对那些自己曾经为之效劳的人有所期待 时,感到自己必然成为他们爱戴和感激的对象,并由于对他们表示同情,感到自 己必然成为所有的人尊敬和赞同的对象。当他回顾他据以作为行为的动机、并用 公正的旁观者会用来检查它的目光来检查它时,他还会进一步理解它,并以得到 这个想象中的公正的法官的赞同自夸。在所有这些看法中,他自己的行为在各方 面都似乎令人喜欢。想到这一点,他心里就充满了快乐、安祥和镇静。他和所有 的人友好和睦地相处,并带着自信和称心如意的心情看待他们,确信自己已成为 最值得同胞尊敬的人物。这些感情的结合,构成了对优点的意识或应该得到报答 的意识。
    第三章 论这种天性构成的作用 事实就是如此:人只能存在于社会之中,天性使人适应他由以生长的那种环 境。人类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处在一种需要互相帮助的状况之中,同时也面临相 互之间的伤害。在出于热爱、感激、友谊和尊敬而相互提供了这种必要帮助的地 方,社会兴旺发达并令人愉快。所有不同的社会成员通过爱和感情这种令人愉快 的纽带联结在一起,好像被带到一个互相行善的公共中心。
    但是,虽然这种必要的帮助不是产生于慷慨和无私的动机,虽然在不同的社 会成员之中缺乏相互之间的爱和感情,虽然这一社会并不带来较多的幸福和愉 快,但是它必定不会消失。凭借公众对其作用的认识,社会可以在人们相互之间 缺乏爱或感情的情况下,像它存在于不同的商人中间那样存在于不同的人中间; 并且,虽然在这一社会中,没有人负有任何义务,或者一定要对别人表示感激, 但是社会仍然可以根据一种一致的估价,通过完全着眼于实利的互惠行为而被维 持下去。
    然而,社会不可能存在于那些老是相互损伤和伤害的人中间。每当那种伤害 开始的时候,每当相互之间产生愤恨和敌意的时候,一切社会纽带就被扯断,它 所维系的不同成员似乎由于他们之间的感情极不合谐甚至对立而变得疏远。根据 一般的见解,如果强盗和凶手之间存在某种交往的话,他们至少一定不会去抢劫 和杀害对方。因此,与其说仁慈是社会存在的基础,还不如说正义是这种基础。
    虽然没有仁慈之心,社会也可以存在于一种不很令人愉快的状态之中,但是不义 行为的盛行却肯定会彻底毁掉它。
    所以,虽然造物主利用人们想得到报答这一令人愉快的意识,劝戒人们多行 善事,但是她并不以为在这种善举被忽略的情况下,有必要利用人们害怕受到惩 罚的心理来保障和强制人们行善。行善犹如美化建筑物的装饰品,而不是支撑建 筑物的地基,因此作出劝戒已经足够,没有必要强加于人。相反,正义犹如支撑 整个大厦的主要支柱。如果这根柱子松动的话,那么人类社会这个雄伟而巨大的 建筑必然会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建造 和维护这一大厦似乎受到造物主特别而宝贵的关注。所以,为了强迫人们尊奉正 义,造物主在人们心中培植起那种恶有恶报的意识以及害怕违反正义就会受到惩 罚的心理,它们就像人类联合的伟大卫士一样,保护弱者,抑制强暴和惩罚罪犯。
    虽然人天生是富有同情心的,但是同自己相比,他们对同自己没有特殊关系的人 几乎不抱有同情;一个只是作为其同胞的人的不幸同他们自己的、哪怕是微小的 便利相比,也竟不重要;他们很想恃强伤害一个人,并且也许有很多东西诱惑他 们这样做,因而,如果在被害者自卫的过程中没有在他们中间确立这一正义的原 则,并且没有使他们慑服从而对被害者的清白无辜感到某种敬畏的话,他们就会 像野兽一样随时准备向他发起攻击;一个人参加人们的集会犹如进入狮子的洞 穴。

    在世界各地,我们看到各种工具都被极其精巧地调整到适应其所要产生的目 的;并赞叹植物或动物的肌体内的每样东西都作了何等巧妙的安排以促成天性的 两个伟大目的,即维持个体的生存和种的繁衍。但是,在这些以及所有这样的对 象中,我们仍然要把效用从它们各自的运动和结构的最终原因中区别开来。食物 的消化、血液的循环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体液的分泌,都是为维持动物的生存这 一伟大目的所必需的作用过程,但我们从来不像根据它们产生效用的原因去说明 这些过程那样,根据上述那些目的去努力说明这些作用过程;从来没有推测血液 循环或食物消化自动进行的过程,也没有对循环和消化的目的抱有某种观点或想 法。钟表的齿轮都被巧妙地校准,以适应制造它们的目的,即指示时间。各种齿 轮所有不同的运转,以最精巧的方式互相配合以产生这个效果。如果它们被赋予 一种产生这一效果的愿望和意图,不见得会运行得更好。不过,我们从来不把任 何此类愿望或意图赋予它们,而将其赋予钟表匠,我们知道它们是由一根发条推 动的,这表明发条所产生的效果同齿轮所产生的效果一样微不足道。虽然我们在 以此说明肌体作用的过程时,从来不会区分不出效用和最终原因,但是我们在说 明那些心理作用的过程时,却很容易混淆这两个彼此不同的东西。当天赋原则引 导我们去促成那些纯真而开明的理性会向我们提出的目的时,我们很容易把它归 因于那个理性,正如我们把它归因于这些原则发生作用的原因和我们促成那些目 的的情感和行为一样,并且很容易认为那个理性是出于人的聪明,其实它是出于 神的智慧。表面看来,这个原因似乎足以产生它所引起的结果,并且当人性体系 所有不同的作用,以这种方式从一个简单的原则推断出来的时候,这个体系似乎 颇为简单和令人愉快。
    正如在通常不放弃相互伤害的人中间,不可能发生社会交往那样,只有较 好地遵守正义法则,社会才能存在;所以对这一正义法则必要性的考虑,就被认 为是我们赞成通过惩罚违反正义法律的那些人来严格执行它的根据。据说,人天 生具有一种对社会的热爱,希望人类为了自身的缘故而保持团结,即使他自己没 有从中得到好处。对他来说,有秩序的、兴旺发达的社会状况是令人愉快的。他 乐于见到这样的社会。相反,无秩序和混乱的社会状况成了他所厌恶的对象,他 对任何造成这种无秩序和混乱状态的事情都感到烦恼。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利益 与社会的繁荣休戚相关,他的幸福或者生命的维持,都取决于这个社会的秩序和 繁荣能否保持。因此,种种原因使他对任何有损于社会的事情都怀着一种憎恨之 情,并且愿意用一切方法去阻止这个如此令人痛恨和可怕的事情发生。不义行为 必然有损于这个社会。所以,每一种不义行为的出现都使他感到惊恐不安,如果 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他会尽力去阻止这种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如果任其进行下去, 就会很快地葬送他所珍视的一切。如果他不能用温和而合理的手段去约束它,他 就必定要采用暴力来压制它,总之,必须阻止它进一步发展。因此,人们时常赞 成严格执行正义法则,甚至赞成用死刑来惩罚那些违反这种法则的人。由此,要 把破坏社会安定的人从世界上驱逐出去,而其他的人看到他的下场也不敢步其后 尘。

    这就是我们通常对自己赞成惩罚不义行为所作的说明。这毫无疑问是正确 的,所以根据对保持社会秩序的必要性所作的考虑,我们经常有必要坚持自己对 合宜而又恰当的惩罚所具有的那种自然意识。当罪犯即将为遭到正当的报复而受 苦时,人们自然的义愤告诉他这是罪有应得;当他那蛮横的不义行为因他对愈益 临近的惩罚感到恐惧而中止和加以克制时,当他不再成为人们恐惧的对象时,他 就开始成为人们慷慨而仁慈地对之表示怜悯的对象。想到他即将遭受的痛苦,人 们减轻了因他给别人造成的痛苦而产生的愤恨。他们倾向于原谅和宽恕他,并免 除给予他的那种惩罚,在他们感情极其冷漠的时候,这个惩罚曾被认为是罪有应 得。因此,这里有必要唤起他们保持这种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他们在更为慷 慨和全面的人性的驱使下,抵消这种软弱和有偏见的人性所产生的冲动。他们想 到对罪犯的宽恕就是对无辜者的残忍,并以某种同情人类的更为广泛的体恤之 情,来同自己同情某一特殊人物的体恤情绪相对抗。
    有时,我们也有必要通过对一般正义法则对维持社会的必要性的考察,为 遵守它们的合宜性辩护。我们经常听到年青人和放荡不羁的人嘲弄极其神圣的道 德法则,听到他们有时是出于道德败坏,而更为经常的是出于自己的虚荣心而承 认最可恶的行为准则。我们因而发怒,并急切地去驳斥和揭露这种可恨的原则。
    但是,虽然这种原则是最初激起我们反对他们的他们身上所固有的可憎恨的东 西,我们也不愿意将其看成是谴责他们的唯一理由,或者声称这是我们憎恨和讨 厌他们的唯一理由。我们认为,这个理由看来并不是决定性的。然而,如果因为 他们成为憎恨和讨厌的自然而又合宜的对象,因而我们憎恨和讨厌他们,为什么 这不应该是决定性的理由呢?只是当有人问为什么我们不应当如此或按此方式 行事时,这个问题对那些提问的人来说,就意味着这种行为方式就其本身来说似 乎并不是那些情感的自然而又合宜的对象。因此,我们必须告诉他们,这是由于 其它一些理由。为此,我们通常要寻找另外的理由,而我们首先想到的一个理由 是,这种做法盛行的结果将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因此,我们几乎总是成功地坚 持了这个原理。
    虽然看出所有放荡不羁的行为对社会幸福的危害倾向通常无需良好的识别 能力,但是最初激起我们反对它们的几乎不是这种考虑。所有的人,即使是最愚 蠢和最无思考能力的人,都憎恶欺诈虚伪、背信弃义和违反正义的人,并且乐于 见到他们受到惩罚。但是,无论正义对于社会存在的必要性表现得如何明显,也 很少有人考虑到这一点。
    最初使我们注意对侵犯个人罪行的惩罚的,不是某种对保护社会的关心,这 一点可以用许多显而易见的理由来证实。我们对个人命运和幸福的关心,在通常 情况下,并不是由我们对社会命运和幸福的关心引起的。我们并不因为一个畿尼 是一千个畿尼的一部分,以及因为我们应该关心整笔金钱,所以对损失一个畿尼 表示关心。同样,我们也不因为个人是社会的一员或一部分,以及因为我们应该 关心社会的毁灭,所以对这个人的毁灭或损失表示关心。不论在哪一种情况下, 我们对个人的关心都不是出于对大众的关心;但是,在两种情况下,我们对大众 的关心是由一种特别的关心混合而成的,而这种特别的关心又是由我们对不同的 个人所产生的同情组成的。因为有人从我们身上不正当地取走了一小笔金钱时, 我们告发这一伤害行为,与其说是出于自己对已经失去的那一金额的关心,不如 说是出于一种保护自己全部财产的关心。同样,当某个人受到伤害或摧残时,我 们要求对在他身上犯下罪行的人进行惩罚,与其说是出于对那个受到伤害的人的 关心,不如说是出于对社会总的利益的关心。然而要看到,这种关心并不一定在 某种程度上包括那些优美的情感,即通常称为热爱、尊敬和感动、并据以区别我 们的特殊朋友和熟人的那些情感。仅仅因为他是我们的同胞,所以这方面所需要 的关心,只不过是我们对每一个人都具有的同情。当某个令人憎恶的人受到并未 被他激怒的那些人的伤害时,我们甚至会谅解他的愤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 他原来的品质和行为所具有的不满,并不会全然阻止我们对他自然产生的愤恨表 示同情;虽然那些既不很公正也不惯于用一般规则来纠正和控制自己天生情感的 人,很容易给这种同情泼冷水。

    在某些场合,我们惩罚或赞同惩罚确实仅仅是出于某种对社会总的利益的考 虑,我们认为,不那样,这种利益就得不到保证。它是对各种妨害国内治安或违 犯军队纪律的行为所作的一种惩罚。此种罪行不会立即和直接地伤害任何个人; 但人们认为,它们的长远影响确实给社会带来或可能带来不少麻烦或巨大的混 乱。例如,一个哨兵在他警戒时睡大觉从而被军法处死,这是因为这种疏忽可能 使整个军队遭到危险。在许多情况下,这种严厉的惩罚可能显得十分必要,从而 显得正确和合适。当对某一个人的保护与大众的安全发生矛盾时,偏重多数最为 正确。然而这种惩罚无论怎样必要,总显得过分严厉。这个自然地犯下的罪行是 如此之小,而惩罚是如此之重,以致要我们内心同它保持一致是极为困难的。虽 然这样的疏忽看来极应受到责备,然而关于这个罪行的想法并不必然会激起如此 强烈的愤恨,致使我们要实行如此可怕的报复。一个仁慈的人必须使自己冷静下 来,作出某种努力,并充分运用自己的坚定意志和决心,才能亲自实行、或者赞 同别人实行这种惩罚。然而,他并不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对某个忘恩负义的凶手或 杀害自己父母的人实行的公正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他热切地、甚至喜不自胜 地赞成这个看来是由这种可恶的罪行引起的正义的报复,如果这种罪行偶然地避 免惩罚,他就会感到极大的愤怒和失望。旁观者看待那些不同的惩罚所怀有的这 种不同的感情,证明他对前一种惩罚的赞同和对后一种惩罚的赞同并不是建立在 同一原则基础上的。他把那个哨兵看成是一个不幸的牺牲者,确实,这个哨兵必 须和应该为了众人的安全而献出自己的生命,但旁观者在心里仍然乐于保全他的 生命;并仅仅为众人的利益与此相悖而感到遗憾。但是,如果凶手逃脱惩罚,就 会激起他极为强烈的愤怒,他将祈求神在另一个世界报复那个罪行——它因人类 不公平的做法而未在人间受到惩罚。
    值得很好注意的是:我们绝非只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而认为那个不义行为一 定要在今生今世受到惩罚,不这样,社会秩序就很难维持,我以为,造物主是使 我们希望、宗教也准许我们期待这种罪行甚至在来世受到惩罚。虽然这种罪行受 到惩罚的例子不足以阻止其他人成为同样的罪犯——他们没有看到、也不知道这 种惩罚,但是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我们感到这种惩罚将尾随其后,直到死后。
    因而,我们认为,公正的神还是需要的,今后他会为受到伤害的寡妇和丧失父亲 的人复仇,在这个世界上,他们经常受到侮辱而无人对此加以惩罚。因此,在每 一种宗教和世人见过的每一种迷信中,都有一个地狱和一个天堂,前者是为惩罚 邪恶者而提供的地方,后者是为报答正义者而提供的地方。

    第三篇 就行为的优点或缺点,论命运对人类情感所产生的影响

    引言

    某一行为所可能受到的不管什么样的赞扬或责备,首先是针对产生这个行为 的内心意图或感情的;其次是针对这种感情所引起的身体外部的行为或动作的; 最后是针对这个行为所实际产生的或好或坏的后果的。这三个不同的方面即构成 -行为的全部性质和状况,它们必定成为能与这一行为相应的无论哪一种品质的 根据。
    在这三种情况中,后两种情况不能作为任何赞扬或责备的根据,这是很清楚 的;也没有人坚持相反的意见。在最清白的行为和最可责备的行为中,身体外部 的行为或动作往往是相同的。一个向鸟射击的人和一个向人射击的人,都做了同 样的外部动作,即都要扣动一枝枪的扳机。某一行为所实际产生的后果,甚至比 身体的外部动作更与赞扬或责备无关。因为后果并不取决于行为者而是取决于命 运,所以后果不能成为以行为者的品质和行动为对象的任何情感的合宜根据。
    行为者可能对此负责的、或者他由此可能得到某种赞同或反对的唯一后果, 就是那些这样或那样预期的后果,或者至少是那些显示出他的行为由以产生的内 心意图中某一令人愉快或不快品质的后果。因此,恰好归于某一行为的一切赞扬 或责备,恰好归于某一行为的一切赞同或反对,最终必定针对内心的意图或感情, 必定针对行为的合宜与否,必定针对仁慈或不良的意图。
    当这一准则如此抽象地和概括地被提出来时,没有人会加以反对。它那不言 而喻的正确性得到世人的承认,所有的人都不会对此持有异议。每个人都认为: 不同行为所造成的偶然的、意外的和未能料到的后果无论是怎样的不同,然而, 如果一方面这些行为由以产生的意图或感情是同样的合宜和仁慈,或者另一方面 是同样的不合宜和恶毒的话,那么行为的优点或缺点仍是相同的,并且行为者同 样成为感激或愤恨的合宜对象。
    但是,无论我们在作抽象思考时是如何为这一正确的准则所折服,可一旦面 临特定情况时,某一行为正好产生的实际后果对我们关于行为的优点或缺点的情 感仍然具有一个非常巨大的影响,并且几乎总是加强或减弱我们对两者的感受。
    仔细考察一下便会发现,在某一具体情况下,我们的情感很少完全是受那种法则 控制的——尽管我们都承认情感应该完全受它的控制。
    现在,对于这种人人都感觉到的、很少有人充分认识和无人愿意承认的感情 上的不一致性,我要继续加以说明;并且将首先考虑引起它的原因,或天性产生 这种不一致性所通过的途径;其次考虑它的影响程度;最后考虑同它相应的结果, 或者造物主通过它所意欲表明的目的。

    第一章 论这种命运产生影响的原因

    无论痛苦和快乐的原因是什么,或者它们是怎样产生的,它们都会在所有的 动物身上立刻激起感激和愤恨这两种激情。无生命的和有生命的东西都会引起这 两种激情。甚至在被一块石头碰痛的一瞬间,我们也会对它发怒。小孩会敲打这 块石头,狗会对它咆哮,性情暴躁的人会咒骂它。确实,稍微思考一下就会纠正 这种情感,并且不久就会意识到没有感觉的东西不是一个合宜的报复对象。然而, 当伤害很大时,这个引起伤害的对象就会使我们一直感到不快,并且也会把焚烧 它和消毁它引为乐事。我们应该如此对待偶然造成某个朋友死亡的器械,如果忘 了对它发泄这种荒唐的报复的话,就常常会想到自己犯了这种缺乏人性的罪过。
    同样,我们对给自己带来巨大或频繁欢乐的那些无生命之物,也会抱有某种 感激之情。一个靠了一块木板刚从失事的船上脱生的海员,一上岸就用这块木板 来添火,这看来是一种不合人情的行为。我们大概都希望他会像保存某种对他来 说多少是心爱的纪念物一样,小心而满怀深情地保存这块木板。一个人对他那长 期使用的鼻烟壶、削笔刀、拐杖,会逐渐增添爱意,并对它们怀有类似某种真正 的热爱和钟爱的深情。如果他损坏或失去了它们,那么由此引起的烦恼同所损失 的价值相比将会极不相称。我们对长期居住过的房屋、对长期享受其绿荫之趣的 树木,都怀有某种敬意,似乎这种敬意是应该归于此举施恩者的。前者的腐朽、 后者的毁灭虽然都不会使我们蒙受损失,但是会使我们忧郁不快。古代的林中仙 女和护家神,即树木和房屋之神,可能就是由那些对此类对象怀有敬畏之情的作 者仍首先提出来的。如果此类对象没有生命,这种感情就似乎是不合情理的。
    但是,某一东西必须不仅是带来快乐或痛苦的原因,而且同样具有感觉它们 的能力,才能成为合宜的感激对象或愤恨对象。缺乏这另一种性质,那些激情就 不可能对它尽情地自我发泄出来。因为这些激情是快乐和痛苦的原因所激发出来 的,所以它们的满足就存在于对引起它们的那些情感的回报之中;试图对没有感 觉能力的对象作出回报是无的放矢。因此,把动物作为感激和愤恨的对象比把无 生命之物作为感激和愤恨的对象更为合宜。咬人的狗和以角牴人的牛都要受到惩 罚。如果它们成为某人致死的原因,那么除了杀死它们之外,公众和死者的亲属 都不会满意。这不仅是为了生者的安全,而且多少是为了受到伤害的死者报仇。
    相反,对主人们特别有用的那些动物,成了他们深切感激的对象。我们对《土耳 其侦探》中提到的那个官员的残忍行为感到震惊——他刺杀了那匹曾驮着他横越 海峡的马,唯恐它今后再以同样的冒险行动使别人名扬四海。
    虽然动物不仅是带来快乐和痛苦的原因而且也能感觉到那些情感,但是它们 仍然不足以成为感激和愤恨的完美的对象;那些激情依然感到:要使它们完全满 足还缺少某些东西。感激之情渴望的不仅是让施恩者也感到快乐,而且是使他知 道他是由于自己过去的行为才得到这一报答,使他为作出这种行为而感到愉快, 使他满意地感到某人是值得他为之行善的。在我们的恩人身上,最使我们着迷的 是他和我们之间情感上的一致,是他像我们一样看重我们品质的价值,是他对我 们的尊敬。我们高兴地发现,某人像我们自我评价那样评价我们,并且如同我们 自己一样把我们与别人区别开来。打算通过自愿给他报答达到的主要目的之一, 就是在他身上保持这些令人愉快和满意的情感。慷慨之心常常鄙弃这种自私的念 头,即通过缠扰不休地表示感激向其恩人强求新的恩惠。但是,保持和增加他对 我们的尊重,是非常高尚的心灵并不认为不值得留心的一种利益。上面所作的表 述的根据是,如果我们不能体谅我们的恩人的动机,如果他的行为和品质显得不 配得到我们的赞同,那么,尽管他先前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我们的感激之情也 总是会明显地减弱。我们不会对他恩典感到高兴;要保持对这样一个差劲的或没 有价值的恩人的尊敬,似乎也成了一桩不值得追求的事情。
    相反,愤恨之情主要达到的目的,与其说是使我们的敌人轮到自己来感到痛 苦,不如说是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痛苦来自他过去的行为,使他为那种行为感到 悔恨,使他知道他所伤害的人不应该得到那样的待遇。使我们对伤害和侮辱我们 的人勃然大怒的主要因素是:他对我们所抱的轻视态度,他那只顾自己不顾我们 的不合理的偏爱和荒唐的自私,由此他仿佛认为,别人随时可以为了他的便利或 一时的兴致而作出牺牲。这种行为之中引人注目的不合宜性,夹杂其内的粗野无 理和非正义性,常常比我们所遭受的全部不幸更令人愤慨和恼怒。使他恢复什么 是他应当对别人做的这种比较正确的意识,使他感觉到他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和做 下的错事,这往往是我们的报复所欲达到的主要目的.当报复未达到这个目的时, 它总是不充分的。当我们的敌人显然没有给我们造成伤害的时候,当我们认为他 的行为完全合宜的时候——即处于他的境地我们也会干出同样的事,从而应该从 他那儿得到全部不幸的报应——在那种场合,如果我们存有一点最起码的公正和 正义之心的话,就不会产生任何愤恨之情。
    因此,任何东西必须具备如下三个不同方面的条件,才能够成为完美的、合 宜的感激对象或愤恨对象。首先,它必须在某一场合是快乐的原因,而在另一场 合是痛苦的原因。其次,它必须具有感觉那些情感的能力。最后,它不仅产生了 那些情感,而且必须是按照某种意愿产生出它们的,这种愿望在某一场合它为人 所赞同,而在另一场合则为人所反对。由于第一个条件,每一对象都能激起那些 感情;由于第二个条件,它在各方面都能对那些情感感到满足;第三个条件则不 仅对那些情感的完全满足来说是必需的,而且由于它所引起的快乐或痛苦既剧烈 又特殊,所以它同样成为激发那些激情的原因。
    因此,因为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引起快乐或痛苦的,仅仅是激起感激和愤 恨的原因;所以虽然一方面某人的意愿可能是如此合宜和仁慈,或者在另一方面 是如此不合宜和恶毒;但是如果未能产生他希冀的好事和罪恶的话,那就是因为 在这两种场合都缺乏某种令人激动的原因,因此,在前一种情况下他很少得到感 激,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很少被人愤恨。相反,虽然一方面某人的意愿中没有值 得赞美的仁慈,另一方面其中也没有值得谴责的恶意,但是如果他的行为产生出 重大的善果或重大的恶果的话,那么,由于在这两种场合都产生了那个激发人们 感情的原因,在一种情况下就容易对他产生某些感激之情,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就 容易对他产生某些愤恨之情。在前一种情况下,他身上的优点隐约可见;在后一 种情况下,缺点油然而生。并且,由于上述行为的后果完全处于命运的绝对掌握 之中,于是命运就对人类有关优点和缺点的情感发生影响。

    第二章 论这种命运产生影响的程度

    首先,这种命运影响所产生的后果是:如果由最值得称赞或最可责备的意愿 引起的那些行为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就会减弱我们对其优点和缺点的感觉;其 次,如果那些行为偶然引起了极度的快乐或痛苦,就会增强我们对其优点和缺点 的感觉,从而超过了对这些行为由以产生的动机和感情所应有的感觉。
    1.首先,我以为,虽然某人的意愿一方面是如此合宜和善良,或者另一方 面是如此不合宜和恶毒,然而如果它们未能产生自己的作用,那么,在前一场合, 他的优点似乎并不完美,在后一场合,他的缺点也不齐全。这种不规则的感情变 化不仅是受到某种行为结果直接影响的人感觉不到,甚至公正的旁观者也只能或 多或少地有所感觉。为他人谋取某一官职而未如愿的人,被认为是他人的朋友, 似乎应该得到他人的爱戴和喜欢。然而,一个不仅帮助他人谋取而且如愿以偿的 人,更应该被认为是他人的保护人和恩人,并值得他给予尊敬和感激。我们往往 认为,并可能多少公正地认为,那个被感激的人设想自己与前者相同。但是,如 果他不感到自己不如后者,我们就不能体谅他的情感。确实,通常的说法是,对 力图帮助我们的人和事实上帮了忙的人,我们抱有同样的感激之情。这是我们对 每一个这种不成功的努力经常采取的说法;但是,犹如其它一切中肯的说法一样, 这种说法必须被人们充分理解。一个慷慨的人对那个帮助自己未取得成功的朋友 所抱有的情感,与对那个成功地帮助了他的朋友所抱有的情感近乎相同;这个人 越是宽宏大量,这两种情感就越接近于精确无误。由于这种真诚的宽宏大量为那 些他们自己认为值得尊敬的人所爱戴和尊重,较之他们所能期待那些情感带来的 全部好处会产生更多的快乐,从而也会激起更多的感激之情,因此,如果他们失 掉那些好处,他们似乎只是失去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不过,他们毕竟是失去 了一些东西。所以他们的快乐和随之产生的感激之情当然不是十分完美的。因此, 假设在助人失败的朋友和助人成功的朋友中间——其它一切情况都一样——甚 至在最高尚和最优秀的心灵之中,会存在偏爱助人成功的朋友的某些感情上的细 微差异。不仅如此,而且在这一点上,人类是如此不公平,以致人们虽然会得到 他们希望得到的利益,但是如果它不是依靠某个特定的恩人得到,他们就有可能 认为,对这个具有世上最善良的意图而未能进一步提供帮助的人毋须多加感激。
    在这种场合,给他们带来快乐的不同的人们分享他们的感激之情,所以他们似乎 对任何人都只须略表感激。我们听到人们通常说,这个人毫无疑问是想帮助我们, 我们也确实相信他为此目的而竭尽其力。然而,我们并不因此而感激他,因为别 人没有对此表示同意,他所能做的一切也不会导致这种利益。他们认为,即使在 公正的旁观者的眼里,这种考虑也会减弱他们对施恩者所应怀有的感激之情。那 个尽力造福于人而未能取得成功的人本身同样不会信赖他想施惠的人的感激之 情,也决不会产生在他取得成功的情况下会产生的自己具有有助于别人的优点的 感觉。 甚至对那些充分相信自己有能力造福于人的人来说,如果他们的才干和能力 的优点为某些偶然事件所妨害而未产生效果,这种优点似乎也多少是不完美的。
    那个遭到朝廷大臣的妒忌而未能在同祖国的敌人作战中取得巨大胜利的将军,事 后一直悔恨战机的丧失。他的悔恨并不只是为了民众,而是痛惜未能完成一个不 仅在他看来,而且在其他人看来都将使自己声名增辉的行动。下述想法不能使他 满意,同样也不能使别人满意,那就是:计划或谋略全部有赖于他的才能;完成 它并不需要具备比设定它所必需的更大的能力;而且只要容许他以各种可能采用 的方法来完成它,准许他继续干下去,成功是毫无疑问的。他毕竟未能完成自己 的计划和谋略;虽然他或许会因为拟定一个宽仁而又伟大的作战计划而得到各种 嘉许,但是他仍想表现完成一个伟大行动时才能实际表现出来的优点。在某个人 几乎要把公众所关心的某种事办成功时,削弱他办事的权限被认为是最可恨的不 义行为。我们认为,由于他已经做了那么多的努力,应该就这件事情的完成给他 记大功。庞培在卢库卢斯取得胜利时当选为执政官,并把那些应属他人的幸运和 勇敢的荣誉集于己身而遭人反对。据说,当卢库卢斯未获准完成那一征服战争的 时候,甚至他的朋友也认为他的荣誉似乎是不完美的。卢库卢斯的行动和勇气已 把这个战争推进到几乎任何人都能将它结束的地步。如果一个建筑师的设计根本 没有付诸实施,或者这些设计被稍许改动以致减损建筑物的效果,他就会感到羞 辱。然而,设计完全是建筑师的事。对于行家来说,如同在实际施工中一样,在 设计中也充分表现出他的天才。不过即使对最富有才智的人来说,设计也并不给 他带来同建成一座辉煌壮丽的建筑物一样的快乐。在这两种情况中,他们都可以 表现出同样的鉴赏力和天才。但是,效果却大相径庭:从前者得到的乐趣有时比 不上由后者引起的惊奇和赞美。我们相信许多人的才能要高于凯撒和亚历山大; 相信他们处于同样的环境中会作出更伟大的行动。然而,我们并不以惊奇和赞美 的眼光来看待他们。在所有的时代和国家里,人们都会以这种眼光来看待上述两 位英雄,发自内心的冷静的评价可能使我们更加赞赏他们,但是他们却缺少伟大 行动的光辉来激起这种赞赏。卓越的品德和才干并不会产生同卓越的业绩一样的 效果,即使是对承认这种卓越品德和才干的人也不会产生同样效果。 在忘恩负义的人的眼里,恰如想行善而未成功的人的优点似乎会因失败而缩 小一样,企图作恶而未成功的人的缺点同样也会缩小。某种犯罪的图谋,无论被 证实得如何清楚,也从来不会像实际犯罪那样受到重判。或许,叛逆罪是唯一的 例外。那种罪行直接影响政权本身的存在,当局对它当然要比对其它任何罪行更 加小心地加以提防。在处治叛逆罪时,君主所愤恨的是它直接危害他本人;在判 处其它罪行时,君主所愤恨的则是它危害别人。在前一种场合,他所发泄的是自 己的愤恨;在后一场合,他的愤恨只是由于同情从而体谅自己臣民的愤恨而产生 的。因此,在前一场合,由于他是为了自己而处罚罪犯,所以他所作的判决很容 易比公正的旁观者所能同意的更为严厉和残忍。这里,在叛逆罪较轻的情况下, 他也会发怒,而且像在其它情况下那样,他总是不能等到罪行发生,甚至不能等 到作出犯罪尝试就勃然大怒。一次图谋叛逆的商议,甚或只是一种叛逆的企图, 只是一次叛逆的谈话,虽然没有采取什么行动,但是在许多国家内都要受到同犯 下实际叛逆罪一样的惩罚。至于只是有所图谋而未予尝试的其它一切罪行,根本 不会得到什么惩罚,更谈不上处以重刑。可以这样说,确实没有必要设想犯罪的 图谋和犯罪的行为是同样的邪恶行为,因此不应使它们遭到同样的惩罚。也可以 这样说,当事态发展到紧要关头时,我们能够做成许多自己感到全然无法完成的 事情,甚至能够采取各种措施来完成它们。但是,当叛逆的图谋已经发展到进行 最后尝试的程度时,这个理由就不能成立。虽然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会将 一个用手枪向他的仇人射击而未击中对方的人判处死刑;根据苏格兰古老的法 律,即使那个人击伤了对方,如果后者不在随后一定时期内死亡,前者也不应被 判处死刑。可是,人们对这种罪行的愤恨之情是如此强烈,对那个表明自己会犯 这种罪行的人的恐惧又是如此之大,以致在所有的国家里只是企图犯这种罪行的 人也会被判处死刑。对于企图犯较小罪行的人几乎总是从轻判处,有时根本不加 处罚。那个小偷在把手伸进邻人的口袋行窃之前被人当场抓住,对他的惩罚只是 使他丢脸。如果他有时间偷走一块手帕,就会被处以死刑。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人,在邻人的窗前置放梯子、尚未进去就被人发觉,不会被处死。企图强奸妇女 的人不会受到像强奸犯那样的惩罚。虽然诱奸妇女要受到严厉的惩罚,但是企图 诱奸一个已婚妇女的人却简直不会受到惩罚。我们对只是企图造成危害的人所怀 的愤恨,很少会强烈到使我们为使他受到跟实际造成危害的人相同的惩罚而出庭 作证。如果他真的做了那件坏事,我们就认为他应该受到那种惩罚。在前一种情 况下,我们随着判决而来的高兴减轻了对他的残暴行为的感受;在后一种情况下, 我们对有人遭到不幸感到的痛苦增强了对他的残暴行为的感受。但是,在两种情 况下,因为他的意图同样是罪恶的,所以他实际存在的缺点无疑是一样的。因此 在这一方面,所有人的情感中都存在着一种不规则的东西,并且,我相信,一切 最文明的国家的法律同一切最野蛮的国家的法律一样,有一种必然的减刑条例。

    无论什么地方,文明人自然的愤怒不会因罪行的后果而增强,他们从仁爱出发有 意免除或减轻惩罚。相反,当某种行为并未发生实际后果时,野蛮人对它的动机 往往不很敏感或追根究底。
    那个出于激情或受坏伙伴的影响决意犯罪,或许已为犯某种罪行采取一些措 施,但幸运地为某一力所不及的偶然事件阻止的人,如果他良心尚存,就确实会 在今后的生活中把这一偶然事件看成是对他自己的一个重大而明显的解救。他会 不无感激地想到,神曾经如此仁慈为怀地将他从正要深陷下去的罪恶之中挽救出 来,并使他在有生之年不致满怀恐惧、自责和悔恨。虽然他并未犯罪,但是同样 感到内疚,好像他实际上犯下了曾下很大决心去干的那桩罪行。虽然他知道并不 是因为自己善良而没有犯罪,但是想到罪行并未发生,这还是给他带来很大的安 慰。他仍然认为自己不应该受到多大惩罚,招致多大的愤恨。这种幸运或者减弱 了、或者消除了他的一切有罪感。回想起自己曾对这一罪行下了那么大的决心, 他感到没有其它结果能比这更使他把免于犯罪看作重大而又不平常的奇迹。因为 他仍然想象自己已经免于犯罪,并且抱着那种恐惧心理(处在安全之中的人有时 可能抱着这种心理回想起自己曾处于灾难边缘这种危险境地)回顾他那平静的心 灵所面临过的危险,一想到这一点,他就胆战心惊。

    2.这种命运影响的第二个后果是:当行为者的行为偶然引起我们过分的快 乐或痛苦时,除了由行为的动机或感情造成的后果之外,还会增强我们对行为优 缺点的感受。但是,那种行为令人愉快或令人不快的结果虽然在行为者的意图中 没有值得称赞或责备的东西,或者至少没有达到值得我们加以称赞或责备的程 度,它还是经常会给行为者的优缺点投上某种影像。因此,甚至带来坏消息的报 信者也会使我们感到不快;相反,我们对带来好消息的人会产生某种感激之情。
    在一瞬间,我们把这两者看成是我们命运好坏的根源,多少带着这样的眼光来看 待他们,仿佛他们真的造成了这一结果,实际上他们只是报告这个结果而已。最 早给我们带来愉快消息的人自然成了暂时的感激对象:我们热烈而满怀深情地拥 抱他,在感到幸运的瞬间,像得到了某些重大的帮助那样,高兴地给予报答。根 据各个朝廷的习惯,带来胜利消息的官员有资格得到引人注目的擢升,因而在外 作战的将军总是挑选一个他最中意的人去充当这一美差。相反,最早给我们带来 悲伤消息的人正好自然地成了暂时的愤恨对象。我们不可避免地带着烦恼和不安 的神情打量他;粗暴无礼和不讲道理的人往往向他发泄他的消息所引起的愤怒。
    亚美尼亚国王提格兰则砍掉了那个最早向他报告令人生畏的敌人已经逼近消息 的人的脑袋。用这种方式来处罚带来坏消息的人,看来是野蛮残忍和毫无人性的; 然而,报答带来好消息的人却不会引起我们的不快;我们认为这对于国王的恩典 来说是合适的。但是,既然前者没有什么过失,后者也没有什么优点,为什么我 们的做法会如此不同呢?这是因为,任何一种理智好像足以使我们允许别人流露 友好仁慈的感情;但是要我们对别人发泄不友好的、狠毒的感情表示同情却需要 具有极其坚强的、丰富的理性。
    除非那个邪恶和不义的个人意图直接针对它们的合宜对象,虽然我们一般不 愿意谅解不友好的、狠毒的感情,主张规定决不应该允许这些感情发泄,但是在 某些场合,我们还是会放宽这种严酷的要求。当一个人因疏忽而对别人造成某些 无心的损害时,我们通常只要谅解受害者的愤恨,就会赞成他对冒犯者所施加的 惩罚,大大超过那个没有因此带来这种不幸后果的冒犯者或许应该得到的惩罚。
    有一种程度的疏忽,虽然没有对任何人造成损害,似乎也应该受到某种惩罚。
    这样,如果某人事先没有警告可能通过的行人,就把一块大石头抛过墙头落在马 路上,而自己并不注意那块石头可能落在什么地方,他就无疑应该受到某种惩罚。

    即使它没有造成什么危害,一个忠于职守的警察也将处罚这种荒唐的行为。那个 干出这种坏事的人对别人的幸福和安全表现出一种蛮横无理的轻视态度。他的行 为实属对别人的侵害。他肆无忌惮地使旁人面临着一种神志清醒的人所不愿面临 的危险,显然,他缺少那种应当正确地对待同伴的意识——这是正义和社会的基 础。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严重的疏忽和恶毒的图谋几乎相等。当这种粗心 大意产生某种不幸的后果时,干了这种坏事的人经常要受到惩罚,仿佛他真的有 意造成那些后果;他那轻率和无礼地作出的、应该受到某种惩戒的行为,被看成 了残暴的、应该严加惩处的行为。因此,如果他由于上述轻率行为而意外地砸死 人的话,那么,按照许多国家的法律,特别是苏格兰的古老法律,他就会被处死。
    虽然这种处置无疑是太严重,但是它并不全然违背我们的天然情感。对不幸的受 难者的同情激起了我们对他那愚蠢而缺乏人性的行为的正当的愤怒,可是把只是 不当心地把石块丢到马路上且未伤人的人送上断头台,会比任何事情都更加沉重 地打击我们天生的公正意识。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他那愚蠢和缺乏人性的行为 并未改变;而我们的情感却大不相同。这种不同的考虑会使我们相信,甚至旁观 者也会被那种行为的实际后果激起巨大的愤怒。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在几乎所 有的国家的法律中都可以看到对此严加惩处的规定;如前所述,在相反的情况下, 按照法律一般可以从宽处罚。
    另一种程度的疏忽并不涉及任何非正义的行为。犯这种错误的人待人如待 已,他无意伤害别人,也决不对别人的安全和幸福抱无礼的轻视态度。然而,他 的行为不像应有的那样小心和谨慎,由此应该受到一定程度的责备和非难,但不 应该受到任何惩罚。但是,如果他的这种疏忽引起了对他人的某种伤害,那么我 相信所有国家的法律都要责成他赔偿。虽然这无疑是一种真实的惩罚,但是不会 有人想到对他施加死刑;虽然这种惩罚并不是因为他的行为引起了不幸的意外事 件而施加的,但是人们的天然情感都赞同这种法律裁决。我们认为,最为合理的 是:一个人不应为另一个人的粗心所害;这种疏忽所造成的损害,应该由造成这 种损害的人来赔偿。
    还有另一种疏忽,它只存在于对我们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缺乏使人深 为不安的疑虑和谨慎之中。在没有坏结果随之而来时,人们绝不认为缺乏这种高 度的谨慎是应该受到责备的,而认为这种品质倒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对什么事情 都胆小谨慎从来不被认为是一种美德,而被看成是一种比其它东西更不利于行动 和事业的品质。然而,当某人由于缺乏这种过分的小心,碰巧对别人造成损害的 时候,法律常常要强制他赔偿损失。例如,根据阿奎利亚的法律,因不能驾驭一 匹突然受惊的奔马而恰好踩倒了邻居的奴隶的人,必须赔偿损失。当此类偶然事 件发生时,我们容易认为他不应该骑这样一匹马,并且认为他试图骑这匹马也是 不可原谅的轻率之举。虽然没有这一偶然事故,我们不仅不会作出这样的反应, 而且会认为他拒绝骑这匹马是胆怯懦弱的表现,是对某种只是可能发生但毋须多 加小心的事情心存疑虑的表现。那个因某一这类意外事件而偶然伤害了别人的 人,他自己似乎也感到自己的过失应该受到责罚。他自然地奔向受难者,向他表 示自己对所发生的事件的关切,并以各种方式表示谢罪。如果他有理性,就必定 想赔偿这个损失,并且尽其所能来缓解受害者的强烈愤怒。他意识到受害者心中 容易产生这种愤恨,不道歉、不作赔偿会被认为是一种极为野蛮的行径。然而, 为什么要他道歉而其他的人却大可不必呢?既然他同其他一切旁观者一样清白 无辜,为什么偏偏要他对别人的不幸负责呢?这件难事确不应该强加于他,甚至 公正的旁观者也不会对其它可以认为是不正当的愤恨表示某种宽容。

    第三章 论这种情感变化无常的最终原因

    行为好坏的结果,对造成这些结果的人和其他人的情感发生的影响就是如此;这样,左右世人的命运就在我们最不愿意让它发生作用的地方施加她的影响, 并在某种程度上使人们产生有关自己和别人的品质和行为的情感。人们历来抱怨 世人根据结果而不根据动机作出判断,从而基本上对美德失去信心。人们都同意 这个普通的格言:由于结果不依行为者而定,所以它不应影响我们对于行为者行 为的优点和合宜性的情感。但是,当我们成为特殊的当事人时,在任何一种情况 下都会发现自己的情感实际上很难与这一公正的格言相符。任何行为愉快的和不 幸的结果不仅会使我们对谨慎的行为给予一种或好或坏的评价,而且几乎总是极 其强烈地激起我们的感激或愤恨之情以及对动机的优缺点的感觉。
    然而,当造物主在人们心中撒下这种情感变化无常的种子时.像在其它一切 场合一样,她似乎已经想到了人类的幸福和完美。如果单单伤人的动机,狠毒的 感情便是激起我们愤恨的原因,那么,如果我们怀疑某人有这种动机和感情,即 使他没有将其付诸于行动,我们也会感觉到对他的全部愤怒之情。情感、想法和 打算都将成为惩罚的对象;而且,如果人类对它们的愤怒达到同对行为的愤怒一 样强烈的程度,如果没有产生任何行为的卑鄙想法在世人心中同卑鄙行为一样会 唤起复仇之心,那么每个法庭使将成为真正的审理之所。毫无恶意和小心谨慎的 行为,也将无安全可言。人们仍然会猜疑它们出自不良的意愿、不良的目的和不 良的动机;并且,当它们激起同不良的行为所激起的一样的愤怒时,在不良的意 图和不良的行为一样遭人愤恨时,人们同样会面临惩罚和愤恨。因此,造物主把 实际犯罪和企图犯罪的行为以及使我们对它产生直觉的恐惧心理的行为,都变成 了人们惩罚和愤恨的唯一合宜和赞同的对象。虽然情感、动机和感情来自人们根 据冷静的理性而获得全部优点或缺点的行为之中,但是内心的伟大法官还是把它 们置于人类的各种法律限制之外,并把它们留给自己那不会误判的法庭来审理。
    因此,在最初看来是荒唐的和不可解释的人类有关优点或缺点的这个有益而有用 的感情变化的基础上产生了有关正义的必要法则,即在这个世界上,人们不应为 他们所具有的动机和打算而受到惩罚,而只应为他们的行为而受到惩罚。但是,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就可以看到,每一种人性都同样地证实了造物主的深谋远虑; 即使在人们的弱点和愚行方面,我们也会钦佩神的智慧和仁慈。
    情感的不规则变化不是完全没有作用的。由于这种变化,帮助别人而未成功 的企图中的优点和纯粹良好而又仁慈的意愿中的优点显得并不完美。人是倾向于 行动的,并且尽其所能地促进自己和别人所处的外部环境的如下变化,即,它似 乎能够最有利于一切人的幸福。他必定不满足于消极的善行,也不把自己想象成 人们的朋友,因为他在内心深处更希望有助于世界的繁荣。造物主教导他:为了 达到他欲促其实现的目的,可能要全力以赴,除非他实际上达到这些目的,否则 自己和别人都不会对他的行为感到十分满意,也都不会对他的行为给予最高度的 赞扬。造物主使他明白:赞扬缺乏善行优点的好意,几乎不能激起世人最大的、 甚或他自己的最高度的赞扬声。那个除其全部谈吐举止表现出最正直、最高尚和 最慷慨的感情以外,没有完成一次重要行为的人,即使他的无用或许只是因为缺 少帮助别人的某个机会,也可能没有资格得到很大的报答。我们还可以拒绝给他 这种报答而不受谴责。我们还可以问他:你干了些什么呢?你干了些什么实实在 在的好事使你有资格获得这么大的回报呢?我们尊敬你,爱戴你;但是并不对你 欠下什么。真的去报答具有只是由于缺少助人机会而没有发挥作用的那种潜在美 德的人,并给予荣誉和晋升,虽然这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应该的,但不能说一 定是合宜的,荣誉和晋升是非凡善行的结果。相反,在没有犯罪的情况下,仅仅 因为内心的感情而施加惩罚,这是最粗野和残忍的暴行。如果仁慈的感情在几乎 成为罪过之前就付诸行动,那似乎应该得到最高度的赞扬。相反,狠毒的感情化 为行动几乎不会过分迟缓或多加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对肇事者和受害者来说,无意之中干下的坏事都应被看成是 一种不幸。因此,造物主教导人类:要尊重自己同胞的幸福,唯恐自己会做出任 何可能伤害他们的事情,哪怕这是无意的;如果他无意中不幸地给自己的同胞带 来了灾难,他就会担心自己所感到的那种强烈愤恨会冲自己突然爆发出来。在古 代未开化的人的家教中,献奉给某神的圣地,只是在一些庄重和必要的场合才准 予踩踏,而且,即使出于无知而违反上述规定的人,从践踏圣地时起就成了一个 赎罪者,在他完成合适的赎罪行为之前,他将遭到执行这一规定的法力无边而肉 眼看不见的神的报复。所以,为了每个清白无辜者的幸运,可以借助于造物主的 智慧,同样地划出神圣的供祭神用的圣地,并用树篱围起来防止人们接近。这样, 在没有索取同这个无意违反者的地位相应的补偿和赎罪物的情况下,也不会发生 任意践踏的现象,也不会发生任何出于无知而不是出于本意的违反规定的现象。
    富于人性的人在无可责备的疏忽中意外地造成了别人的死亡,虽然没有犯罪,他 还是感到自己是一个赎罪者。在一生中,他把这一事故看成是可能落到自己身上 的最大不幸。如果受害者的家境贫困而他自己尚过得去,他就会立即把赡养受害 者家属的责任承担起来,并认为他们无需什么优点就有资格得到一切恩惠和良好 的待遇。如果受害者的家境尚可,他就会以各种认过之举,以各种悲伤的表示, 以为他们做自己所能想到的或他们所接受的各种好事,来补偿他所造成的损失并 尽可能地安抚那些家属。对因他的过错而产生的愤恨之情来说,这种过错虽然是 偶然的,然而是巨大的;这种愤恨或许是自然的,却无疑是极不公正的。
    某个清白无辜者由于某一偶然事件造成了一些过失,如果这是他自觉地和有 意地造成的,他就会公正地受到最严厉的指责。此人所感到的痛苦曾引出古代和 当代戏剧中最精采和最吸引人的几幕。正是这种虚构的罪行场面——如果我可以 这样称呼的话——构成了希腊戏剧中的俄狄浦斯和裘卡斯塔的全部不幸,构成了 英国戏剧中的蒙尼米亚和伊莎贝拉的全部不幸。虽然他们之中没有人犯下极轻微 的罪行,却成了最大的赎罪者。
    然而,尽管这一切看来是情感的不规则变化,但是如果一个人不幸地犯下了 那些他无意犯的罪行,或未能成功地实现他有意做的好事,造物主也不会让他的 清白无辜得不到一点安慰,也不会让他的美德全然得不到什么报答。那时,他会 求助于那正确而又公平的格言,即:那些不依我们的行为而定的结果,不应减少 我们该得到的尊敬。他唤起心中全部的高尚感情和坚定意志,尽量注意自己不要 以现在的面貌而以应有的样子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他要人们看到他那慷慨的意愿 最后得到成功,即使人们的感情都很正直和公正,甚或同自己全然一致。一部分 很正直和富于人性的人,完全赞成他如是按自己的观点来激励自己所作的努力。
    他们以心灵中的全部高尚而又伟大的情感去矫正自己心中的人性的不规则变化, 并努力以相同的眼光来看待自己那没有获得成功的高尚行为,即使在没有作出任 何这样大的努力的情况下获得成功,他们也会自然而然地倾向于用这种眼光来思 考问题。

    第三卷 论我们评判自己的情感和行为的基础,兼论责任感 (本卷只有一篇)

    第一章 论自我赞同和不赞同的原则

    我在本书的前两卷着重考察了我们评判他人感情和行为的起点和基础。现 在,我要较详细地考察我们评判自己的感情和行为的起点。
    我们据以自然地赞同或不赞同自己行为的原则,似乎同据以判断他人行为的 原则完全相同。当我们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时,根据能否充分同情导致他人行为 的情感和动机来决定是否赞同这种行为。同样,当我们以他人的立场来看待自己 的行为时,也是根据能否充分理解和同情影响自己行为的情感和动机来决定是否 赞同这种行为。可以说,如果我们不离开自己的地位,并以一定的距离来看待自 己的情感和动机,就决不可能对它们作出全面的评述,也决不可能对它们作出任 何判断。而我们只有通过努力以他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情感和动机,或像他人 可能持有的看法那样来看待它们,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无论我们对它们会作 出什么判断,都必然会,或者在一定的条件下会、或者我们设想应该会同他人的 判断具有某种内在联系。我们努力像我们推测其他任何公正而无偏见的旁观者可 能做的那样来考察自己的行为。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考虑问题,因而完全理解影 响自己行为的所有激情和动机,我们就会因为对想象中的公正的法官的赞成抱有 同感而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赞同。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会体谅他的不满,并且责 备这种行为。
    如果一个人有可能在同任何人都没有交往的情况下,在某个与世隔绝的地方 长大成人,那么,正如他不可能想到自己面貌的美或丑一样,也不可能想到自己 的品质,不可能想到自己情感和行为的合宜性或缺点,也不可能想到自己心灵的 美或丑。所有这些都是他不能轻易弄清楚的,他自然也不会注意到它们,并且, 他也不具有能使这些对象展现在自己眼前的镜子。一旦把这个人带入社会,他就 立即得到了在此以前缺少的镜子。这面镜子存在于同他相处的那些人的表情和行 为之中,当他们理解或不赞同他的情感时,总会有所表示;并且他正是在这里第 一次看到自己感情的合宜和不合宜,看到自己心灵的美和丑。对一个刚来到人间 就同社会隔绝的人来说,引起他的强烈感情的对象,使他欢乐或伤害他的外界事 物,都会占据他的全部注意力。那些对象所激起的感情本身,愿望或嫌恶,快乐 或悲伤,虽然都是直接呈现在他面前的东西,但是历来很少能够成为他思索的对 象。对它们的看法决不会使他感到如此大的兴趣,以致引起他的专心思考。虽然 对那些强烈感情的原因的思考时常会激起他的快乐和悲伤,但对自己快乐的思考 决不会在他身上激起新的快乐,对自己悲伤的思考也决不会在他身上激起新的悲 伤。把他带入社会,他的所有激情立即会引起新的激情。他将看到人们赞成什么, 讨厌什么。在前一场合,他将受到鼓舞,在后一场合,他将感到沮丧。他的愿望 和嫌恶,他的快乐和悲伤,现在常常会引起新的愿望和嫌恶,新的快乐和悲伤; 因此,现在这些感情将使他深感兴趣,并且时常引起他最为专心的思考。
    我们对自身美丑的最初想法是由别人的、而不是由自己的身形和外表引起 的。然而,我们很快就会知道别人对我们所作的同样的评论。如果他们赞许我们 的体态,我们就感到高兴;如果他们对此似乎有些厌恶,我们就感到恼怒。我们 渴望知道自己的外貌会得到他们何种程度的非难或赞许。我们通过照镜子或者用 诸如此类的方法,尽可能地努力隔开一段距离以他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逐一地 审察自己的肢体。经过这样的审察,如果我们对自己的外貌感到满意,我们就会 很平静地忍受别人最为不利的评判。反之,如果我们感到自己成了自然的厌恶对 象,那么,他们的每一个不赞许的表现都会使我们感到极度的羞辱。一个外貌还 算英俊的人,也许会允许你就他个人某一微小的缺陷同他开玩笑;但是,对一个 真正丑陋的人来说,通常是无法忍受这类玩笑的。不管怎样,很明显,我们只是 因为自己的美和丑对他人的影响才对此感到焦虑不安。如果我们同社会没有联 系,就完全不会对此表示关心。
    同样,我们最初的一些道德评论是针对别人的品质和行为的;并且,我们极 其急切地观察这各种评论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但是我们不久就认识到, 别人对我们同样是直言不讳的。我们渴望知道自己会得到他们何种程度的责难或 称许,以及是否一定要对他们表现出他们向我们指出的令人愉快或令人不快的那 种样子。为此,我们通过考虑如果处于他们的境地,他们会对我们表现出什么样 子,来着手审察自己的感情和行为,并且考虑自己的这些感情和行为在他们面前 会是什么样子。我们假定自己是自己行为的旁观者,并且用这种眼光来尽力想象 这种行为会对我们产生什么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这是我们能用别人的眼光来检 查自己行为合宜性的唯一的镜子。如果在这种检查中它使我们感到高兴,我们就 比较满意。我们可能对赞扬声满不在乎,并在某种程度上轻视世人的指责;无论 受到怎样的误解或歪曲,我们都有把握成为自然和合宜的称赞对象。反之,如果 我们感到自己的行为有问题,就经常会为此更加渴望获得别人的赞扬,如果我们 如人所说并非声名狼藉,那么,别人的指责就会使我们迷惑不解,倍受折磨。
    显然,当我努力考察自己的行为时,当我努力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判断并对此 表示赞许或谴责时,在一切此类场合,我仿佛把自己分成两个人:一个我是审察 者和评判者,扮演和另一个我不同的角色;另一个我是被审察和被评判的行为者。
    第一个我是个旁观者,当以那个特殊的观点观察自己的行为时,尽力通过设身处 地地设想并考虑它在我们面前会如何表现来理解有关自己行为的情感。第二个我 是行为者,恰当地说是我自己,对其行为我将以旁观者的身份作出某种评论。前 者是评判者,后者是被评判者。不过,正如原因和结果不可能相同一样,评判者 和被评判者也不可能全然相同。
    和蔼可亲和值得赞扬的,即值得热爱和回报的,都是美德的高贵品质,而令 人讨厌和可加惩罚的却是邪恶的品质。但是,所有这些品质都会直接涉及别人的 感情。据说,美德之所以是和蔼可亲和值得赞扬的品质,不是因为它是自我热爱 和感激的对象,而是因为它在别人心中激起了那些感情。美德是这种令人愉快的 尊敬对象的意识,成为必然随之而来的那种精神上的安宁和自我满足的根源,正 如猜疑相反会引起令人痛苦的不道德行为一样。被人敬爱和知道自己值得别人敬 爱是我们多么巨大的幸福啊。被人憎恨和知道自己应该被人憎恨又是我们多么巨 大的不幸啊。

    第二章 论对赞扬和值得赞扬的喜爱;兼论对责备和该受责备的畏惧

    人不仅生来就希望被人热爱,而且希望成为可爱的人;或者说,希望成为自 然而又合宜的热爱对象。他不仅生来就害怕被人憎恨,而且害怕成为可恨的人, 或者说,害怕成为自然而又合宜的憎恨对象。他不仅希望被人赞扬,而且希望成 为值得赞扬的人,或者说,希望成为那种虽然没有受到人们的赞扬但确实是自然 而又合宜的赞扬对象。他不仅害怕被人责备,而且害怕成为该受责备的人,或者 说,害怕成为那种虽然没有受到人们的责备但确实是自然而又合宜的责备对象。
    对值得赞扬的喜爱并不完全来自对赞扬的喜爱。虽然那两个原则彼此相似, 虽然它们互有联系并且常常混同一体,但是,在许多方面,又互有区别和各自独 立。
    我们对其品质和行为为自己所赞成的那些人所自然怀有的热爱和钦佩之情, 必然促使我们希望自己成为相同的令人愉快的感情的对象,并且希望自己成为如 同最受我们热爱和钦佩的那些人一样可亲而又可敬的人。好胜心,即认为自己应 该胜过别人的急切愿望,发端于我们对别人优点的钦佩之中。我们也不可能满足 于仅仅得到别人的钦佩,因为别人也因此得到钦佩。至少我们必定相信自己是值 得赞扬的,因为别人也因此而值得赞扬。但是,为了获得这种满足,我们必须成 为自己品质和行为的公正的旁观者。我们必须努力用别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品 质和行为,或者说像别人那样看待它们。经过这样的观察,如果它们像我们所希 望的那样,我们就感到愉快和满足。但是,如果我们发现别人——他们用我们仅 在想象中曾努力用以观察自己品质和行为的那种眼光来观察它们——以与我们 曾经用过的完全相同的眼光来察看它们时,就会大大地坚定这种愉快和满足之 情。他们的赞成必然坚定我们的自我赞成。他们的赞扬必然加强我们对自己值得 赞扬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对值得赞扬的喜爱非但不完全来自对赞扬的喜爱, 而且至少在很大程度上对赞扬的喜爱似乎是来自对值得赞扬的喜爱。
    当最真诚的赞扬不能被看作某种值得赞扬的证明时,它几乎不可能带来多大 的快乐。由于不明真相或误解,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落在我们头上的尊敬和钦佩决 不是充分的。如果我们意识到自己并非如此惹人喜欢,如果真相大白而人们带着 截然不同的感情来看待我们,我们的满足之情就绝不是完美的。那个既不是为了 我们并未实施的行为,也不是为了毫不影响我们行为的动机而称赞我们的人,不 是在称赞我们,而是在称赞别人。我们不可能对他的称赞感到丝毫的满意。对我 们来说,这些称赞会比任何责难更使我们感到耻辱,它会不断地使我们想起各种 最使人谦逊的反省,这种反省是我们应该具有的,但又是我们所缺少的。可以想 象,一个涂脂抹粉的女人只能从对她的肤色的赞美中得到一点虚荣之感。我们认 为这些赞美更应使她想起自己真正的肤色所会引起的感情,并且通过比较使她深 感羞辱。对这种没有根据的称赞感到高兴,是一种最为浅薄轻率和虚弱的证明。
    这正是宜于称作虚荣心的东西,也正是那些极其荒唐和卑劣的,装模作样和低劣 欺骗的恶习的基础;如果经验没有使我们认识到他们是如何粗俗低劣,人们就可 以想象最起码的粗俗低劣感也会把我们从愚蠢之中挽救出来。愚蠢的说谎者,竭 力通过叙述那根本不存在的冒险事迹来激起同伴的钦佩;妄自尊大的花花公子, 摆出一副自己也明知配不上的显赫和高贵的架子;毫无疑问,他们都是为妄想得 到的赞扬所陶醉的人。然而,他们的虚荣心来自如此粗俗的一种想象的幻觉,以 致难以设想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会受这种幻觉的欺骗。如果他们置身于自己以为 曾受自己欺骗的那些人的地位,就会对自己所受到的最高度赞美感到震惊。他们 不是用自己知道应该在同伴面前表露的那种眼光,而是用自己以为同伴们实际上 会用来看待他们的那种眼光来看待自己。但是,他们浅薄的弱点和轻浮的愚蠢总 是妨碍他们内省自己,或者妨碍他们用那种可卑的观点来观察自己;如果真相的 确会暴露,用这种观点,他们自己的意识必定会告诉他们自己将暴露在人们的面 前。
    由于不知真情和无缘无故的赞扬不可能激起实在的快乐,也不可能产生任何 经得起真正考验的满足之情,所以,相反地,常常使我们得到真正安慰的想法是: 虽然我们实际上没有得到赞扬,但是我们的行为应该得到称赞,它们在各方面都 符合那些尺寸和标准,以此衡量,它们通常也必然会获得称赞和赞同。我们不仅 为赞扬而感到高兴,而且为做下了值得称赞的事情而感到快乐。虽然我们实际上 没有得到任何赞同,但是想到自己已成为自然的赞同对象,还是感到愉快。与我 们共处的人们没有责备我们,但是我们反省到自己应该受到他们公正的责备,还 是感到羞辱。那个意识到自己准确地看到那些行为——经验告诉他这是普遍令人 愉快的行为——的分寸的人,满意地深思自己行为的合宜性。当他用公正的旁观 者的眼光来看待这些行为时,他完全理解影响这些行为的全部动机。他带着愉快 和赞同的心情从各方面回顾这些行为,虽然人们从来不了解他做了些什么,但是 他并不是根据人们对他的实际看法,而是根据人们如果更加充分地知道他的作为 就有可能产生的看法来看待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他期待着将会落在自己身上的 称许和赞美,并带着相同的感情称许和赞美自己。这些感情的确没有实际发生, 但只是因为大家不知真情而没有发生。他知道,这些感情是这类行为自然而又正 常的结果,他的想象把它们同这类行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已习惯地把它们看 成是这类行为所导致的某种自然而又合宜的感情。人们自愿地抛弃生命去追求他 们死后不再能享受的某种声誉。此时他们在想象中预料那种声誉将会落在自己的 身上。他们永远不会听到的赞许不绝于耳,他们永远不会感受到的赞美萦回心际, 消除了他们心中一切极其强烈的恐惧,并且情不自禁地做出各种几乎超越人类本 性的行为。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在那种我们不再能享有时才得到的赞同和那个 我们确实没有得到的——但如世人有可能被迫恰当地弄明白我们行为的真实情 况,就会给予我们——赞同之间,确实没有多大的区别。如果前者常常产生如此 强烈的影响,我们就不会对后者总是受到高度的重视感到奇怪。
    造物主,当她为社会造人时,就赋予人以某种使其同胞愉快和某种厌于触犯 其同胞的原始感情。她教导人在被同胞们赞扬时感到愉快而在被同胞们反对时感 到痛苦。她由此而把同胞们的赞同变成对人来说是最令人满意和愉快的事,并把 同胞们的不赞同变成最令人羞辱和不满的事。
    但是,单凭这种对于同胞们的赞同所抱的愿望和对他们的不赞同所感到的厌 恶,并不会使人适应他所处的社会。于是,造物主不仅赋予他某种被人赞同的愿 望,而且赋予他某种应该成为被人赞同对象的愿望,或者说,成为别人看来他应 当自我赞同的对象。前一种愿望,只能够使他希望从表面上去适合社会;后一种 愿望,对于使他渴望真正地适合社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前一种愿望,只能够使 他假仁假义和隐瞒罪恶;后一种愿望,对于唤起他真正地热爱美德和痛恨罪恶来 说是必不可少的。在每一个健全的心灵中,这第二个愿望似乎是两者之中最强烈 的一种。只有最为软弱和最为浅薄的人才会对那种他自己也知道完全不该得到的 称赞感到非常高兴。弱者有时会对此感到愉快,但是一个明智的人却会在各种场 合抵制它。虽然智者在自知不值得赞扬的场合很少会对此感到愉快,但是他在做 自知值得赞扬的事时常常感到极大的愉快,尽管他同样深知自己不可能得到什么 赞扬。对他来说,在不该得到赞同的场合获得人们的赞同,从来不是重要的目的; 在确实应该得到赞同的场合获得人们的赞同,有时可能是不太重要的目的。而成 为那种值得赞同的对象,则肯定始终是他的最大目的。
    在不应得到赞扬的场合渴望甚至接受赞扬,只能是最卑劣的虚荣心作祟的结 果。在确实应该得到赞扬的场合渴望得到它,不过是渴望某种最起码的应当给予 我们的公正待遇。完全为了这一缘故热爱正当的声誉和真正的光荣,而不是着眼 于从中可能得到的任何好处,也并不是智者不值得去做的事。然而,他有时忽略 甚至鄙视这一切,并且他在对自己一举一动的全部合宜性有充分把握之前,决不 会轻易地这样做。在这种场合,他的自我赞同无须由别人的赞同来证实。这种自 我赞同,如果不是他唯一的,至少也是他主要的目的,即他能够或者应当追求的 目的。对这个目的的喜爱就是对美德的喜爱。

    如同我们对一些品质所自然怀有的喜爱和赞美使我们愿把自己变成这种令 人愉快的感情的合宜对象一样,我们对另一些品质所自然怀有的憎恨和轻视或许 会使我们更加强烈地害怕想到自己在任何方面会具有类似的品质。在这种情况 下,害怕被人憎恨、被人轻视的想法也不像自己可恨、可鄙的想法那样强烈。即 使得到极为可靠的保证说那些憎恨和轻视的感情实际上不会对我们发泄,我们对 所作所为可能把自己变成同胞们憎恨和轻视的正确和合宜对象的想法也感到害 怕。虽然那个违反了所有那些行为准则的人——这些行为准则只会把他变成受人 欢迎的人——得到了极为可靠的保证说他的所作所为永远不会被人察觉,那也是 全然无效的。当他回顾自己的行为时,当他用公正的旁观者的眼光来观察自己的 行为时,他发现自己不会谅解任何影响这种行为的动机。想到自己的行为,他就 感到惭愧和惶恐。如果他的行为普遍为人知晓,他必然会感到自己行将蒙受的极 度羞耻。在这种情况下,他在想象中预料到自己无法避免的蔑视和嘲弄,除非周 围的人对此全然无知。如果周围的人确实曾经对他发泄过这种感情,那么,他仍 会感到自己是这些感情作用的自然对象,并在一想到自己可能为此而受折磨时仍 会不寒而慄。但是,如果犯下的罪行不仅是某种只招致非议的不合宜行为,而且 是某种激起憎恶和愤恨的巨大罪行的话,那么,只要他理智尚存,他一想到自己 的行为就决不可能不感到恐怖和悔恨的一切极度痛苦;虽然人们可能对他保证说 没有人会知道他的罪行,甚至自己也深信造物主不会对此给予报复,但是他仍然 充分感觉到这些使自己抱恨终生的恐怖和悔恨之情,仍然可能把自己看成是所有 同胞憎恨和愤怒的自然对象;如果他的心尚未因惯常犯罪而变得冷漠无情的话, 那么,在令人惊骇的真相被人知晓之后,更不能毫无畏惧和惊恐地想到人们看待 他时所持的态度以及他们的脸色、目光所表达的感情。一个良心深为不安的人所 感受到的这种自然的极度痛苦,像魔鬼或复仇女神那样,在这个自知有罪者的一 生中纠缠不已,不给他以平静和安宁,经常使他陷入绝望颓废和心烦意乱之中, 隐匿罪行的自信心不可能使他摆脱它们,反宗教的原则也不可能完全使他从这中 间解脱出来,只有各阶层中最卑鄙和最恶劣的人,对荣誉和臭名,罪行和美德全 然无动于衷的人,才能免受它们的折磨。其品质令人极度憎恶的人们,在干下最 可怕的罪行之后,曾经厚着脸皮采取措施去解脱自己的罪行嫌疑,有时也会迫于 对自己处境的恐惧而主动地揭发人类不可能洞察发现的事情。由于知道自己的罪 行,由于为他们所冒犯的同胞的愤恨所慑服,并且由于饱尝那种他们自己也意识 到是罪有应得的报复,所以,如果有可能平静地死去,并得到全体同胞的宽恕的 话,那么他们就希望,至少是在自己的想象中以死来平息人们自然产生的愤恨之 情;希望由此能使别人认为自己是不该那么憎恶和愤恨的人;希望这会在一定程 度上赎回自己的罪行,并把自己变成令人同情而不是令人害怕的对象。同他们在 揭发自己罪行前的想法相比,上述这些想法似乎也是合适的。

    在这种情况下,甚至性格不特别脆弱、不很多愁善感的人们,其对于该受责 备的恐惧似乎也完全会压倒对于责备的恐惧。为了减轻这种恐惧,为了在一定程 度上抚慰自己良心的责备,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自己也知道是罪有应得的指责和 惩罚,除非他们可以轻易地避免这种指责和惩罚。
    只有最轻浮和浅薄的人才会因那种自己也知道不应得到的赞扬而异常高兴。
    然而,即使对意志异常坚定的人来说,不应有的指责也经常会使他们深感屈辱。

    的确,他们容易学会鄙视那些经常在社会上流传的胡言乱语。这些传闻由于本身 的荒唐和虚假肯定会在数周或数天之内消声匿迹。但是,一个清白无辜的人,虽 则他的意志异常坚定,仍然不仅常常对犯有某种不实之罪的重大诋毁感到震惊, 而且也常常对此深感屈辱,在这种诋毁不幸地同一些似乎能引为佐证的事情一起 发生的时候更是如此。他屈辱地发现人们都如此藐视他的品质以致猜想他有可能 犯有上述罪行。虽然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但是上述诋毁看来还是 常常在他的品质上投下了一层不光彩和不名誉的阴影,甚至在他自己的想象中也 是如此。他对如此严重的一种伤害行为——不管怎样,它也许常常不宜、有时甚 至不可能予以报复——产生的正当义愤,就其本身来说也是一种非常痛苦的感 觉。人们的心情再也没有什么比这种不能平息的强烈愤恨更为痛苦的了。一个清 白无辜的人,由于被人诋毁犯有某种不名誉的或令人憎恶的罪行而被送上绞刑 台,遭受了对无辜者来说可能是最大的不幸。在这种情况下,他内心的痛苦常常 要大于确实犯了同样罪行的人所感受到的痛苦。正如恶贼和拦路强盗一样,恣意 犯罪的人往往很少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恶劣,因而总不后悔。他们总是惯于把上绞 刑架看成是一种有极大可能落在自己身上的命运,并不为这种惩罚的公正与否而 感到苦恼。因此,当这种命运确实落在他们身上时,他们仅仅认为自己同一些同 伙一样不太幸运,只好听天由命,除了由于害怕死亡而产生的不安之外,没有其 它什么不安;我们经常看到,甚至这种卑微的可怜虫也能轻而易举地全然战胜这 种恐惧。相反,清白无辜的人,对落在自己身上的不公正的惩罚感到愤怒而引起 的痛苦,远远超过那种恐惧可能引起的不安。一想到这种惩罚可能给他身后带来 的臭名声,就极为惊恐,他怀着极大的痛苦预见到:今后他最亲密的朋友和亲戚 们将不是沉痛和满怀深情地回忆他,而会怀着羞愧甚至恐惧之情来回想他那想象 上的可耻行为。死亡的阴影似乎以一种比平常更加黑暗和令人窒息的阴郁来靠拢 他。为了人类的安宁,人们希望在任何国家里很少发生这种不幸的事情;但是在 所有的国家里,它们时有发生,即使在正义通常占支配地位的那些地方也是如此。
    不幸的卡拉斯,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坚贞不屈的人(他是完全无辜的,由于被怀疑 为杀害了他的儿子,在图卢兹被处车刑后烧死),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祈求免除 的,似乎主要不是残酷的刑罚,而是上述罪名损害他死后的名声给他带来的耻辱。
    在他被处车刑,正要投进火堆的时候,参加处刑的僧侣劝他为已宣判的罪行向神 忏悔,卡拉斯这样回答:神父,您能使您自己相信我有罪吗?
    对于陷入这种不幸境地的人来说,那种局限于现世的粗陋人生观或许不能给 予多少安慰。他们不再能做什么事情,使生或死变得高尚可敬。他们已被宣判死 刑并永远留下不好的名声。只有宗教才能给予他们某种有效的安慰。只有宗教才 能告诉他们,在洞察一切的上天赞同其行为时,人们对它所能抱有的想法是无关 紧要的。只有宗教才能向他们展示一个世界——一个比眼前这个世界更为光明、 更富有人性和更为公正的世界——的景象,那里,在适当的时候会宣布他们是清 白无辜的,他们的美德最终会得到报答;而只有能使洋洋得意的罪人感到胆战心 惊的上述伟大法则,才能对蒙受耻辱和侮辱的清白无辜者给予唯一有效的安慰。
    一个敏感的人并不因为实际犯下的真正罪行而受到伤害,而是因为非正义的 诋毁而受到伤害。这种情况既发生在罪行较小之时,也发生在罪行较大之时。一 个风流女子对社会上流传的有关她的行为的颇有根据的猜测甚至会报以一笑。同 样一种没有根据的猜测,对一个清白的处女来说却是一种道德上的伤害。我认为, 可以把这种情况规定为一种普遍的法则:蓄意犯某种可耻罪行的人,很少会感到 这种罪行很不光彩,而惯于犯这种罪行的人,却几乎不会有任何可耻的感觉。
    既然每个人、甚至理解力一般的人都毫不犹豫地鄙视不该得到的称赞,那么, 不应有的指责何以常常能使非常明智和富有判断力的人蒙受如此重大的屈辱 呢?对这种情况的产生或许应该作些考察。
    我曾说过,在几乎所有的情况下,痛苦同与之相反和相应的快乐相比,是一 种更加具有刺激性的感觉。同后者总是把我们的感觉提高到高于通常的或所谓自 然的幸福状态相比,前者几乎总是把它压低到大大低于这种状态。一个敏感的人 更容易因受到正义的指责而感到羞辱,而从来不因受到公正的赞美而感到得意。
    一个明智的人在一切场合都蔑视不该得到的称赞;但是,他常常深切地感到不应 有的指责的非正义性。由于为自己未曾做过的事也受到称赞所折磨,由于僭取某 种并不属于他的优点,他感到自己是一个问心有愧的卑鄙的撒谎者,不应该受到 出于误解而赞扬他的那些人的赞美,而应该受到他们的鄙视。或许,发现许多人 认为自己有可能去做那未曾做过的事情,会给他带来某种有充分根据的快乐。但 是,虽然他会对朋友们良好的评价表示感激,他还是会认为,自己如不马上消除 朋友们的误解,就是一个极为低劣的罪人。当他意识到别人如果知道真相就可能 用一种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他时,再用他们实际上用来看待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自 己,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少快乐。然而,一个意志薄弱的人经常因为用那种不老实 和虚妄的眼光来看待自己而感到十分高兴。他僭取人们说是自己作出的每一个值 得称赞的行为中的优点,并且吹嘘自己具有从未有人把它们归于他的许多优点。
    他假装做过自己从未做过的事情,假装写过别人写过的东西,假装发明了别人所 发明的东西;从而导致了剽窃和卑劣说谎者的一切可耻的邪恶。但是,虽然一个 具有一般良好意识的人不可能从自己从未做过的、值得称赞的行为错归于己之中 获得极大快乐,而一个明智的人却会因为他从未犯下的某种罪行错归于己而感到 巨大的痛苦。在这种情况下,造物主不仅使痛苦变得比同他相反而相应的快乐更 富有刺激性,而且还使它超过了原有的程度。某种自我克制马上使人不再追求荒 唐可笑的享受;但它并不总是使人摆脱痛苦。当他否认错归于己的优点时,没有 人怀疑他的诚实。当他否认自己被指控犯有的罪行时,他的诚实有可能受到怀疑。
    他立刻被这种虚妄的诋毁激怒,并且痛心地看到人们相信这种诋毁。他感到他的 品质并不足以保护自己不受诋毁。他感到自己的同胞完全不是用他渴望他们用来 观察他的那种眼光来看待自己,反而认为他有可能犯有被指控的那种罪行。他完 全知道自己是无罪的。他完全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但是,或许几乎没有人能够 完全知道他自己可能做什么。他那特有的心情可能或不可能容许做的事情,或许 是那或多或少被人怀疑的事情。朋友们和邻人们的信任以及良好的评价,比任何 东西都更加有助于减轻他由于这种令人极不愉快的怀疑而感受到的痛苦;他们的 不信任和令人不快的评价则比任何东西都更加容易增加这种痛苦。他可能十分自 信地认为他们那令人不快的判断是错误的,但是这种自信很少大到足以阻止那种 判断给自己留下印象;总之,他越是敏感,越是细心,越是有能力,这种印象就 很可能越是深刻。
    应当说,在所有的场合,别人和我们自己的感情和判断是否一致对我们有多 大的重要性,恰好同我们对自己感情的合宜性和判断的正确性不能断定的程度有 多大比例。
    有时,一个敏感的人可能对他会过多地放纵可以称为高尚情感的感情,或者 对因自己或他的朋友受到伤害而产生的义愤过于强烈而深感不安。他生恐自己会 因情绪过分激动而一味感情用事,或主持正义而给其他一些人造成真正的伤害; 那些人虽然不是清白无辜的,但也许并不全然是像他最初了解的那样的罪人。在 这种情况下,他人的看法对他来说极为重要。他们的赞同是最有效的安慰;他们 的不赞同则可能成为注入他那不安心理的最苦、最剧烈的毒药。如果他对自己行 为的每一方面都感到充分满意,别人的判断对他来说就常常是不太重要的了。

    有一些非常高尚和美好的艺术,只有运用某种精确的鉴赏力才能确定其杰出 程度,然而,在某种程度上,鉴赏的结果似乎总是不一致。另外有些艺术,其成 就既经得起充分论证,又经得起令人满意的检验。在上述不同艺术精品候选者中, 前者比后者更加渴望得到公众的评价。
    诗歌的优美是一个有关精细鉴赏力的问题。一个年青的初学者几乎不可能确 定自己的诗歌是否优美,因此,再也没有什么比得到朋友和公众的好评更能使他 喜气洋洋;再也没有什么比相反的评价更能使他深感羞辱。前者确定了他急于获 得的对自己诗歌的好评,后者动摇了这种好评。经验和成就也许会适时地给他对 自己的判断增加一点信心。然而,他老是容易为公众作出相反的判断而感到极度 的羞辱。拉辛对自己的《费得尔》-一部最好的悲剧,或许已译成各国文字—— 获得不大的成功深为不满,因而他虽然风华正茂,写作技能处于顶峰,也决意不 再写作任何剧本。这位伟大的诗人经常告诉他的孩子:毫不足取和极不恰当的批 评给他带来的痛苦,往往超过最高度的和最正确的赞颂给他带来的快乐。众所周 知,伏尔泰对同样极轻微的指责极为敏感。蒲柏先生的《邓西阿德》如同一切最 优美和最和谐的英国诗篇一样,是不朽的著作,却为最低劣和最卑鄙的作家们的 批评所伤害。据说格雷(他兼有弥尔顿的壮丽和蒲柏的优美和谐,同他们相比, 除了写作再多一点之外,并没有什么使他不配成为第一流的英国诗人)由于自己 最好的两首颂诗被人拙劣和不恰当地模仿而受到很大的伤害,因而此后不想再写 重大的作品。那些自夸善于写作散文的文人,其敏感性有点儿接近于诗人。
    相反,数学家对自己的发现的真实性和重要性充满自信,因此对于人们怎样 对待自己毫不介意。我有幸接触到的两位最伟大的数学家,而且接照我的主观看 法也是当代最伟大的两位数学家,即格拉斯哥大学的罗伯特 西姆森博士和爱丁 堡大学的马修 斯图尔特博土,从来没有因为无知的人们忽视他们的某些最有价 值的著作而感到过丝毫不安。有人告诉我,艾萨克 牛顿爵士的伟大著作《自然 哲学的数学原理》被公众冷落了好几年。也许那个伟人的平静从未因之受到片刻 的搅扰。自然哲学家们,就其不受公众评价的制约来说,同数学家相近;就其对 自己发现和观察所得知识的优点的判断来说,具有其程度同数学家相等的自信和 泰然自若。
    或许,各类不同文人的道德品行,有时多少受他们与公众的这种大不相同的 关系的影响。
    数学家和自然哲学家们由于不受公众评价的制约,很少受到要维护自己声誉 和贬低对方声誉的诱惑而组成派别和团体。他们通常是态度亲切举止坦率的人, 他们相互之间和睦相处,彼此维护对方的声誉,不会为了获得公众的赞扬而参与 阴谋诡计,他们在自己的著作得到赞同时会感到高兴,受到冷遇时也不会很恼火 或非常愤怒。
    对诗人或那些自夸自己作品优秀的人来说,情况总是与此相异。他们非常容 易分成各种文人派别;每个团体往往公开地和几乎总是隐秘地把别人当作不共戴 天的仇敌,并运用各种卑劣的诡计和圈套以抢先获得公众对自己成员作品的好 评,攻击仇敌和对手的那些作品。在法国,德彼雷奥斯和拉辛并不认为起先为了 贬低基诺和佩罗的声誉,后来为了贬低丰特奈尔和拉莫特的声誉,而充当某一文 学团体的领袖,甚至以一种极为无礼的方式对待善良的拉封丹,会有失自己的身 分。在英国,和蔼可亲的艾迪生先生并不认为为了贬低蒲柏先生与日俱增的声誉 而充当某一小文学团体的领袖,会同自己高尚和谦虚的品质不相称。丰特奈尔先 生在撰写科学院——一个数学家和自然哲学家的团体——成员的生活和为人时, 经常有机会颂扬他们亲切朴实的风度;他认为,这在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中间是如 此普遍,以致成为整个文人阶层,而不是任何个人的特有的品质。达朗贝先生在 撰写法兰西学会——一个诗人和优秀作家们的团体——的成员,或者人们认为是 该团体成员的那些人的生活和为人时,似乎并不是经常有这种机会去作这一类评 论,甚至找不到任何借口来把这种和蔼可亲的品质说成是他所称颂的这帮文人特 有的品质。
    对自己的优点难以确定,以及期望它得到好评,自然足以使我们渴望了解别 人对我们优点的评价;当别人的评价良好时,我们的精神就比平时更为振奋;当 别人的评价不好时,我们的精神就比平时更为沮丧;但是它们不足以使我们以阴 谋诡计和结党营私来获得良好的评价或回避不好的评价。如果一个人贿赂了所有 的法官,虽然这种做法可以使他获得胜诉,但是法院全体一致的判决也不能够使 他相信自己有理;而如果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有理而进行诉讼,他就决不会去贿赂 法官。不过,虽然他希望法院判决自己有理,但他也同样希望获得胜诉;他因此 而会贿赂法官。如果赞扬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而只是能证明我们应该受到赞扬, 我们就决不会力图用不正当的手段去得到它。不过,虽然对聪明人来说,至少在 受到怀疑的情况下,赞扬主要是因为能证明应该受到赞扬而具有重要性,但是赞 扬也在某种程度上因为其自身的缘故而具有重要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 们实际上不能把他们称作聪明人,而只能称其为)远远高于一般水准的人们有时 也企图用很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得赞扬和逃避责备。
    赞扬和责备表达别人对我们的品质和行为的情感实际上是什么;值得赞扬和 应当责备表达别人对我们的品质和行为的情感自然应该是什么。对赞扬的喜爱就 是渴望获得同胞们的好感。对值得赞扬的喜爱就是渴望自己成为那种情感的合宜 对象。到此为止,这两种天性彼此相似和类似。同样的近似和相似也存在于对责 备和该受责备的畏惧之中。
    那个想做或者实际上作出某种值得赞扬的行为的人,同样会渴望获得对这种 行为应有的赞扬,有时,或许会渴望获得更多的赞扬。在这种情况下,两种天性 混成一体。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受到前者的影响,又在何种程度上受到后者的 影响,常常连自己也分辨不清。对别人来说通常必然更是如此。倾向于贬低他的 行为中的优点的那些人,主要或完全把它归结为只是对赞扬的喜爱,或归结为他 们称为虚荣心的东西。倾向于更多地考虑其行为中优点的那些人,主要或完全把 它归结为对值得赞扬的喜爱;归结为对人类行为之中真正光荣而又高尚行为的喜 爱;归结为不仅对获得而且对应该获得其同胞的赞同和称赞的渴望。旁观者根据 自己思考的习惯,或者根据对他正在考察的人们的行为所能产生的好恶,既可把 这种行为中的优点想象成这个样子,又可把它想象成另一个样子。
    某些居心不良的哲学家,在判断人类的天性时,如同脾气乖戾的人在互相判 断对方的行为时往往采取的做法一样行事并把应该归于对值得赞扬的那种行为 的喜爱归结为对赞扬的喜爱,或者归结为他们称作虚荣心的东西。我在后面会有 机会来对他们的某些哲学体系作一说明,现在且存而不论。

    很少有人会满足于他们自己的感觉,即他们已具备自己所钦佩、并在别人看 来是值得赞扬的那些品质,或者已实施那些行为;除非人们同时公认他们具备了 前者,或实施了后者;或者,换言之,除非他们实际上获得了自己认为应当给予 前者和后者的那种赞扬。然而,在这一方面,人们相互之间大有不同。某些人, 当他们自以为他们已充分证明是值得赞扬的人时,似乎对赞扬并不感兴趣。另外 一些人似乎对值得赞扬比对赞扬更加满不在乎。
    没有人能够对避免了自己行为中所有该受责备的东西而感到完全满意或尚 可满意;除非他也避免了责备或非议。一个智者甚至在他完全应该得到赞扬的时 候也常常会对此毫不在意;但是,在一切至关紧要的事情上,他会极为小心地尽 力控制自己的行为,以不仅避免该受责备的东西,而且尽可能避免一切可能遭到 的非难。的确,由于做了自己断定该受责备的事,由于玩忽了自己的任何职责, 或者由于放过了做自己断定真正非常值得赞扬的任何事情的机会,他无论如何逃 脱不了责备。不过,由于存在这些顾忌,他将极为急切和小心地避免责备。甚至 因为作出值得赞扬的行为,而显露出对赞扬较强烈的渴望,也往往不是一个伟大 智者的特征,而通常是某种程度虚弱的标记。但是,在渴望避免责备或非议的兆 头之中,也许不存在虚弱,而常常包含着极其值得赞扬的谨慎。
    西塞罗说:“许多人蔑视荣誉,但是他们又因不公正的非议而感到莫大的屈 辱;而这是极为矛盾的。”然而,这种自相矛盾似乎扎根于不变的人性原则之中。

    全知全能的造物主以这种方式教人尊重其同胞们的情感和判断;如果他们赞 同他的行为,他就或多或少地感到高兴;如果他们不赞同他的行为,他就或多或 少地感到不快。造物主把人——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变成了人类的直接审 判员;造物主在这方面正如在其它许多方面一样,按照自己的设想来造人,并指 定他作为自己在人间的代理者,以监督其同胞们的行为。天性使他们承认如此赋 予他的权力和裁判权,当他们遭到他的责难时或多或少地感到丢脸和屈辱,而当 他们得到他的赞许时则或多或少地感到得意。

    虽然人以这种方式变为人类的直接审判员,但这只是在第一审时才如此;最 终的判决还要求助于高级法庭,求助于他们自己良心的法庭,求助于那个假设的 公正的和无所不知的旁观者的法庭,求助于人们心中的那个人——人们行为的伟 大的审判员和仲裁人的法庭。上述两种法庭的裁判权都建立在某些方面虽然相似 和类似,但实际上是不同和有区别的原则之上。外部那个人的裁决权完全以对实 际赞扬的渴望、以及对实际责备的嫌恶为依据。内心那个人的裁决权完全以对值 得赞扬的渴望、以及对该受责备的嫌恶为依据;完全以对具有某些品质,做出某 些行为的渴望为依据,那种品质是别人具备而为我们所热爱的,那种行动也是别 人作出而为我们所称赞的;也完全以对具有某些品质、作出某些行为的恐惧为依 据,那种品质是别人具备而为我们所憎恨的,那种行为也是别人作出而为我们所 鄙视的。如果外部的那个人为了我们并未作出的行为或并没有影响我们的动机而 称赞我们,内心那个人就会告诉我们,由于我们知道自己不应该得到这种称赞, 所以接受它们就会使自己变成可卑的人,从而立即压抑住这种没有理由的喝彩可 能产生的自满和振奋的心情。相反,如果外部的那个人为了我们从未作出的行为 或并未对我们可能已经作出的那些行为产生影响的动机而责备我们,内心的那个 人就会马上纠正这个错误的判断,并且使我们确信自己决不是如此不公正地给予 自己的责难的合宜对象。但是,在这里以及其它某些场合,可以这样说,内心的 那个人似乎对外界那个人抱有的激情和喧嚷感到惊讶和迷惑。有时伴随激情和喧 闹的责备一古脑儿倾泻到我们身上,使自己值得赞扬或应受责备的天生感觉似乎 失去作用和麻木不仁;虽然内心那个人的判断或许绝对不会被变动和歪曲,但是, 其决定的可靠性与坚定性已大为减损,因而其使我们内心保持平静的天然作用常 常受到巨大的破坏。当所有的同胞似乎都高声责备我们时,我们几乎不敢宽恕自 己。那个设想的我们行为的公正的旁观者好像怀着恐惧和犹豫不定的心情提出有 利于我们的意见;但是,如果所有现实的旁观者的意见,如果所有那些人按照他 们的地位以他们的眼光发表的意见一致而又强烈地反对我们,他就会尽力加以斟 酌。在这种情况下,心中这个半神半人的人就表现出像诗中所描写的那样,虽然 部分具有神的血统,但是也部分具有人的血统。当他的判断由值得赞扬和该受责 备的感觉可靠和坚定地引导时,他似乎合宜地按照神的血统行事;但是,当愚昧 无知和意志薄弱的人的判断使他大惊失色时,他就暴露出自己同人的联系,并且 与其说他是按其血统之中神的部分还不如说是按其血统中人的部分行事。

    在这种情况下,那个情绪消沉、内心痛苦的人唯一有效的安慰就存在于向更 高的法庭、向洞察一切的宇宙的最高审判者的求助之中,这个审判者的眼睛从来 不会看错,从来不会作出错误的裁决。在这个最高审判者前他的清白无辜将在适 当的时候宣布,他的优良品德最终将得到回报。对于这个最高审判者准确无误的 公正裁决的信念,是他那沮丧和失望的心情所能得到的唯一支持。在他深感不安 和惊讶时,是天性把这个最高审判者作为伟大的保护者树立在他的心中,不仅保 护他在现世的清白无辜,而且还保护他的心情平静。在许多场合,我们把自己在 今世的幸福寄托在对于来世的微末的希望和期待之上;这种希望和期待深深地扎 根于人类的天性,只有它能支持人性自身尊严的崇高理想,能照亮不断迫近人类 的阴郁的前景,并且在今世的混乱有时会招致的一切极其深重的灾难之中保持其 乐观情绪。这样的世界将会到来,在那里,公正的司法将普施众人;在那里,每 个人都将置身于其道德品质和智力水平真正同他相等的那些人之中;那里,有具 有那些谦逊才能和美德的人,那种才能和美德由于为命运所压抑而在今世没有机 会显示出来;它们不仅不为公众所知而且他也不相信自己具备,甚至连内心那个 人也不敢对此提供任何明显而又清楚的证明。那种谦虚的、未明言的、不为人所 知的优点在那里将得到适当的评价,有时还被认为胜过在今世享有最高荣誉、并 由于他们处于有利的地位而能作出非常伟大和令人叹服的行为的那些人;这样一 个信条对虚弱的心灵来说各方面都如此令其尊崇和称心如意,又如此为崇高的人 类天性所喜爱,以至于不幸对它抱怀疑态度的有德者,也不可避免地要极其真挚 和急切地相信它。假如不是一些非常热诚的断言者告诉我们,在未来世界里,报 答和惩罚的分配常常同我们全部的道德情感直接相违背,这个信条决不会遭到嘲 笑者的嘲弄。
    我们大家经常听到许多年高德劭但满腹牢骚的老臣抱怨说,阿谀奉承的人常 常比忠诚积极的侍臣更受宠爱,谄媚奉承常常比优点或贡献更快和更有把握得到 晋升,在凡尔赛宫或圣 詹姆斯官献一次媚,顶得上在德国或法兰德斯打两场仗。但是,甚至软弱的尘世君主也视为最大耻辱的事情,却被认为如同正义的行动一 样,起因于神的尽善尽美;忠于职守,社会和个人对神的尊崇甚至被德才兼备的 人们描述为能够给予报答或者能够不受惩罚的唯一美德。这种美德或许是同他们 的身份极其相称的,是他们的主要优点;而我们自然都容易高估自己的优良品质。

    雄辩而富有哲理的马亚隆在为卡蒂耐特军团的军旗祝福而作的一次讲演中,向他 的军官们讲了下面一段话:“先生们,你们最可悲的处境是什么,那就是生活在 艰难困苦之中,在那儿,服务和职守有时比修道院极其严格的苦修还要艰苦;你 们总是苦于来世的虚无缥缈,甚至常常苦于今世的徒劳无功。哎呀!隐居的修道 士在他的陋室中,克制肉体的情欲以服从精神的修养,支撑他这样做的是某种肯 定能得到报偿的希望,和对减轻主的制裁的那种恩典的热忱期望。但是,你们临 终时会大胆地向神陈述你们工作的辛劳和每天的艰苦吗?会大胆地向他恳求任 何报偿吗?并且在你们所作的全部努力之中,在你们对自己所作的全部强制之 中,什么是神应当加以肯定的呢?然而,你们把一生中最好的时光献给了自己的 职业,10 年的服务可能比整个一生的悔恨和羞辱更加有损于你们的肉体。哎呀!我的弟兄们!为神而经受仅只一天这样的辛苦,或许会给你们带来永世的幸福。某一件事,对人性来说是痛苦的,但它是为上帝做的,或许会使你们得到圣者的 称号。不过你们做了这一切,在今世是不会有报应的。”

    像这样把某个修道院的徒劳的苦修比作高尚的战争的艰难和冒险,认为在宇 宙主宰的眼中修道院中一日或一小时的苦行比在战争中度过的光荣一生具有更 大的功绩,是肯定同我们的全部道德情感相抵触的,是肯定同天性教导我们要据 以控制自己的轻蔑和钦佩心理的全部原则相违背的。然而,正是这种精神,一方 面把天国留给了僧侣修士们,或留给了言行同僧侣修士们相似的人们,同时却宣 告:过去年代的所有的英雄、政治家、立法者、诗人和哲学家,所有那些在有利 于人类生活的延续、为人类生活增添便利和美化人类生活的技艺方面有所发明、 有所前进或者有所创造的人,所有那些人类的伟大的保护者、指导者和造福者, 所有那些我们对值得赞扬的天生感觉促使自己把他们看成是具有最大的优点和 最崇高的美德的人,皆将下地狱。我们对这个最值得尊重的信条由于被如此莫名 其妙地滥用而有时遭到轻视和嘲弄会感到惊奇吗?至少是那些对虔诚的和默祷 的美德或许缺乏高尚趣味或癖性的人会对此感到惊奇吗?

    第三章 论良心的影响和权威

    虽然在一些特殊的场合,良心的赞同肯定不能使软弱的人感到满足,虽然那 个与心真正同在的设想的公正的旁观者的表示并非总能单独地支撑其信心,但 是,在所有的场合,良心的影响和权威都是非常大的;只有在请教内心这个法官 后,我们才能真正看清与己有关的事情,才能对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作出合 宜的比较。
    如同肉眼看到东西的大小并非依它们的真正体积而是依它们的远近而定一 样,人心之中天然生就的眼睛看起东西来也可能如此:并且,我们用几乎相同的 办法来纠正这两个器官的缺陷。从我现在写书的位置来看,草地、森林以及远山 的无限风景,似乎不见得大到能遮住我旁边的那扇小窗,而同我坐在里面的这间 房子相比则小得不成比例。除了把自己放到一个不同的位置——至少在想象中这 样做——在那里能从大致相等的距离环视远处那些巨大的对象和周围小的对象, 从而能对它们的实际大小比例作出一些正确的判断之外,我没有其它办法可以对 两者作出正确的比较。习惯和经验使我如此容易和如此迅速地这样做,以致几乎 是下意识地去做;并且一个人在能够充分相信那些显露在眼前的远处对象是如何 渺小之前,如果一个人的想象不按照对远处物体真实体积的了解扩展和增大它 们,那么他就必须多少了解点视觉原理,才能充分相信那些远处物体只是对眼睛 来说显得很小。
    同样,对于人性中的那些自私而又原始的激情来说,我们自己的毫厘之得失 会显得比另一个和我们没有特殊关系的人的最高利益重要得多,会激起某种更为 激昂的高兴或悲伤,引出某种更为强烈的渴望和嫌恶。只要从这一立场出发,他 的那些利益就决不会被看得同我们自己的一样重要,决不会限制我们去做任何有 助于促进我们的利益而给他带来损害的事情。我们要能够对这两种相对立的利益 作出公正的比较,必须先改变一下自己的地位。我们必须既不从自己所处的地位 也不从他所处的地位、既不用自己的眼光也不用他的眼光,而是从第三者所处的 地位和用第三者的眼光来看待它们。这个第三者同我们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他 在我们之间没有偏向地作出判断。这里,习惯和经验同样使得我们如此容易和如 此迅速地做到这一点,以致几乎是无意识地完成它;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 宜而又公正的感觉不纠正我们情感中的天生的不公正之处,那么要使我们相信自 己对有最大关系的邻人毫不关心,毫不被他的任何情况所动,就需要某种程度的 思考,甚至是某种哲学的思考。
    让我们假定,中国这个伟大帝国连同她的全部亿万居民突然被一场地震吞 没,并且让我们来考虑,一个同中国没有任何关系的富有人性的欧洲人在获悉中 国发生这个可怕的灾难时会受到什么影响。我认为,他首先会对这些不幸的人遇 难表示深切的悲伤,他会怀着深沉的忧郁想到人类生活的不安定以及人们全部劳 动的化为乌有,它们在顷刻之间就这样毁灭掉了。如果他是一个投机商人的话, 或许还会推而广之地想到这种灾祸对欧洲的商业和全世界平时的贸易往来所能 产生的影响。而一旦作完所有这些精细的推理,一旦充分表达完所有这些高尚的 情感,他就会同样悠闲和平静地从事他的生意或追求他的享受,寻求休息和消遣, 好像不曾发生过这种不幸的事件。那种可能落到他头上的最小的灾难会引起他某 种更为现实的不安。如果明天要失去一个小指,他今晚就会睡不着觉;但是,倘 若他从来没有见到过中国的亿万同胞,他就会在知道了他们毁灭的消息后怀着绝 对的安全感呼呼大睡,亿万人的毁灭同他自己微不足道的不幸相比,显然是更加 无足轻重的事情。因此,为了不让他的这种微不足道的不幸发生,一个有人性的 人如果从来没有见到过亿万同胞,就情愿牺牲他们的生命吗?人类的天性想到这 一点就会惊愕不已,世界腐败堕落到极点,也决不会生出这样一个能够干出这种 事情的坏蛋。但是,这种差异是怎么造成的呢?既然我们消极的感情通常是这样 卑劣和自私,积极的道义怎么会如此高尚和崇高呢?既然我们总是深深地为任何 与己有关的事情所动而不为任何与他人有关的事情所动,那么是什么东西促使高 尚的人在一切场合和平常的人在许多场合为了他人更大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 益呢?这不是人性温和的力量,不是造物主在人类心中点燃的仁慈的微弱之火, 即能够抑制最强烈的自爱欲望之火。它是一种在这种场合自我发挥作用的一种更 为强大的力量,一种更为有力的动机。它是理性、道义、良心、心中的那个居民、 内心的那个人、判断我们行为的伟大的法官和仲裁人。每当我们将要采取的行动 会影响到他人的幸福时,是他,用一种足以镇慑我们心中最冲动的激情的声音向 我们高呼:我们只是芸芸众生之一,丝毫不比任何人更为重要;并且高呼:如果 我们如此可耻和盲目地看重自己,就会成为愤恨、憎恨和咒骂的合宜对象。只有 从他那里我们才知道自己以及与己有关的事确是微不足道的,而且只有借助于公 正的旁观者的眼力才能纠正自爱之心的天然曲解。是他向我们指出慷慨行为的合 宜性和不义行为的丑恶;指出为了他人较大的利益而放弃自己最大的利益的合宜 性;指出为了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最小伤害的丑恶。在许多场合促 使我们去实践神一般美德的,不是对邻人的爱,也不是对人类的爱。它通常是在 这样的场合产生的一种更强烈的爱,一种更有力的感情;一种对光荣而又崇高的 东西的爱,一种对伟大和尊严的爱,一种对自己品质中优点的爱。
    当他人的幸福或不幸在各方面都依我们的行为而定时,我们不敢按自爱之心 可能提示的那样把一个人的利益看得比众人的利益更为重要。内心那个人马上提 醒我们:太看重自己而过分轻视别人,这样做会把自己变成同胞们蔑视和愤慨的 合宜对象。品德极为高尚和优良的人不会为这种情感所左右。这种想法深刻地影 响着每一个比较优秀的军人,他感到,如果他被认为有可能在危险面前退缩,或 在尽一个军人之职时需要他豁出命来或抛弃生命时有可能踌躇不前,就会成为战 友们轻视的人。
    个人决不应当把自己看得比其他任何人更为重要,以致为了私利而伤害或损 害他人,即使前者的利益可能比后者的伤害或损害大得多。穷人也决不应当诈骗 和偷窃富人的东西,即使所得之物给前者带来的利益比所失之物使后者受到的损 害更大。在上述行为发生的情况下,内心的那个人也会马上提醒他:他并不比他 的邻居更重要,而且他那不正当的偏爱会使自己既成为人们轻视和愤慨的合宜对 象,又成为那种轻视和愤慨必然会带来的惩罚的合宜对象,因为他由此违背了一 条神圣的规则,就是在大致遵守这一规则的基础上,建立了人类社会的全部安全 与和平。一般说来,正直的人害怕的是这种行为所带来的内心的耻辱,是永远铭 刻在自己心灵上的不可磨灭的污点,而不是外界在自己没有任何过失的情况下可 能落在自己头上的最大灾难;他内心会感受到斯多葛学派如下那条伟大格言所表 达的真理,即:对一个人来说,不正当地夺取另一个人的任何东西,或不正当地 以他人的损失或失利来增进自己的利益,是比从肉体或从外部环境来影响他的死 亡、贫穷、疼痛和所有的不幸,更与天性相违背的。
    当别人的幸福和不幸确实没有哪一方面依我们的行为而定时,当我们的利益 完全同他们的利益不相牵连和互不相关,以致两者之间既无关系又无竞争时,我 们并不总是认为,抑制我们对自己事情天生的或许是不合宜的挂虑,或者抑制我 们对他人事情天生的或许是不合宜的冷漠之情,很有必要。最普通的教育教导我 们在所有重大的场合要按照介于自己和他人之间的某种公正的原则行事,甚至平 常的世界贸易也可调整我们行为的原则,使它们具备某种程度的合宜性。但是, 据说只有很不自然的、极为讲究的教育,才能纠正我们消极感情中的不当之处; 并且据称,为此我们必须求助于极为严谨和深奥的哲学。
    两类不同的哲学家试图向我们讲授所有道德课程中这一最难学的部分。一类 哲学家试图增强我们对别人利益的感受;另一类哲学家试图减少我们对自己利益 的感受。前者使我们如同天生同情自己的利益一样同情别人的利益,后者使我们 如同天生同情别人的利益一样同情自己的利益。或许,两者都使自己的教义远远 超过了自然和合宜的正确标准。
    前者是那些啜啜泣泣和意气消沉的道德学家,他们无休止地指责我们在如此 多的同胞处于不幸境地时愉快地生活,他们认为:不顾许多这样的不幸者——他 们无时不在各种灾难之中挣扎,无时不在贫困之中煎熬,无时不在受疾病的折磨, 无时不在担心死亡的到来,无时不在遭受敌人的欺侮和压迫——而对自己的幸运 自然地满怀喜悦的心情,是邪恶的。他们认为,对于那些从未见到过和从未听说 过、但可以确信无时无刻不在侵扰这些同胞的不幸所产生的怜悯,应当抑制自己 的幸运所带来的快乐,并且对所有的人表示出某种惯常的忧郁沮丧之情。但是, 首先,对自己一无所知的不幸表示过分的同情,似乎完全是荒唐和不合常理的。
    你可以看到,整个世界平均起来,有一个遭受痛苦或不幸的人,就有 zo 个处在 幸运和高兴之中,或者起码处在比较好的境况之中的人。确实,没有什么理由可 以说明,为什么我们应当为一个人哭泣而不为 zo 个人感到高兴。其次,这种装 腔作势的怜悯不仅是荒唐的,而且似乎也是全然做不到的;那些装作具有这种品 质的人,除了某种一定程度矫揉造作的、故作多情的悲痛之外,通常并不具备其 它任何东西,这种悲痛并不能感动人心,只能使脸色和谈话不合时宜地变得阴沉 和不愉快。最后,这种心愿虽然可以实现,但也是完全无用的,而且只能使具有 这种心愿的人感到痛苦。我们对那些同自己不熟悉和没有关系的人、对那些处于 自己的全部活动范围之外的人的命运无论怎样关心,都只能给自己带来烦恼而不 能给他们带来任何好处。我们因何目的要为远不可及的世界来烦恼自己呢?毫无 疑问,所有的人,即使是那些离我们最远的人,有资格得到我们良好的祝愿,以 及我们自然给予他们的良好祝愿。但是,尽管他们是不幸的,为此而给自己带来 烦恼似乎不是我们的责任。因此,我们对那些无法帮助也无法伤害的人的命运, 对那些各方面都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的人的命运,只是稍加关心,似乎是造物主 的明智安排;如果在这方面有可能改变我们的原始天性的话,那么这种变化并不 能使我们得到什么。
    对我们来说,对成功者的高兴不给予同情并不成为什么问题。只要我们对成 功者产生的好感不受妒忌的妨碍,它就容易变得非常强烈;那些责备我们对不幸 者缺乏足够同情的道德学家们,也责备我们对幸运者、权贵和富人极易轻率地表 示钦佩和崇拜。
    另有一类道德学家通过降低我们对特别同自己有关事物的感受,努力纠正我 们消极感情中的天生的不平等之处,于此我们可以列举出全部古代哲学家派别, 尤其是古代的斯多葛学派。根据斯多葛学派的理论,人不应把自己看作某一离群 索居的、孤立的人,而应该把自己看作世界中的一个公民,看作自然界巨大的国 民总体的一个成员。他应当时刻为了这个大团体的利益而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的 微小利益。他应该做到为同自己有关的事情所动的程度,不超过为同这个巨大体 系的其它任何同等重要部分有关的事情所动的程度。我们不应当用一种自私激情 易于将自己置身于其中的眼光,而应当用这个世界上任何其他公民都会用来看待 我们的那种眼光,来看待自己。我们应该把落到自己头上的事看作落在邻人头上 的事,或者,换一种说法,像邻人看待落到我们头上的事那样。爱比克泰德说: “当我们的邻人失去了他的妻子或儿子时,没有人不认为这是一种人世间的灾 难,没有人不认为这是一种完全按照事物的日常进程发生的自然事件;但是,当 同一件事发生在我们身上时,我们就会恸哭出声,似乎遭受到最可怕的不幸。然 而,我们应当记住,如果这个偶然事故发生在他人身上我们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他人之情况对我们的影响也就是我们自己的情况应对我们产生的影响。”

    有两种个人的不幸,我们对其具有的感受力容易超过合宜的范围。一种是首 先影响与我们特别亲近的人,诸如我们的双亲、孩子、兄弟姐妹或最亲密的朋友 等等,然后才间接影响我们的不幸;另一种是立即和直接影响我们的肉体、命运 或者名誉的不幸,诸如疼痛、疾病、即将到来的死亡、贫穷、耻辱等等。
    处于前一种不幸之中,我们的情绪无疑会大大超过确切的合宜性所容许的程 度;但是,它们也可能达不到这种程度,并且经常如此。一个对自己的父亲或儿 子的死亡或痛苦竟然同对别人的父亲或儿子的死亡或痛苦一样不表示同情的人, 显然不是一个好儿子,也不是一个好父亲。这样一种违反人性的冷漠之情,绝不 会引起我们的赞许,只会招致我们极为强烈的不满。然而,在家庭的感情中,有 些因其过分而非常容易使人感到不快,另外一些因其不足而非常容易使人感到不 快。造物主出于极为明智的目的使绝大部分人或许是所有人心中的父母之爱较之 儿女的孝顺更为强烈。种族之延续和繁衍全靠前一种感情而不是靠后一种感情。
    在一般情况下,子女的生存和保护全靠父母的关怀。父母的生存和保护则很少靠 子女的关怀。因此,造物主使前一种感情变得如此强烈,以致它通常不需要激发 而是需要节制;道德学家们很少尽力教导我们如何纵容子女,而通常是尽力教导 我们如何抑制自己的溺爱,抑制自己过分的体贴关怀,即我们倾向于给予自己子 女的较之给予别人子女的更多的不正确的偏爱。相反,他们告诫我们,要满怀深 情地关心自己的父母,在他们年老时,为了他们在我们年幼时和年青时给予我们 的哺育之恩而好好地报答他们。基督教的“十诫”要求我们尊敬自己的父母,而 没有提及对自己子女的热爱。造物主事先已为我们履行这后一种责任作了充分的 准备。人们很少因为装得比他们实际上更溺爱子女而受到指责。有时却被怀疑以 过多的虚饰来显示自己对父母的孝敬。由于同样的理由,人们怀疑寡妇夸示的悲 痛不是出于真心。在可以相信它是出于真心的情况下,我们会尊重它,即使这种 感情过于强烈也是如此;虽然我们可能不完全赞同它,但是我们也不会严厉地责 备它。这种感情似乎值得加以称赞,至少在那些假装具有这种感情来的人看来是 这样,上述装腔作势就是一个证明。
    即使就那种因其过分而非常容易使人感到不快的感情来说,虽然它的过分似 乎会受到责备,但从不令人憎恶。我们责备某一父母的过分溺爱和挂虑,因为某 些情况最终会证明这对子女是有害的,同时对父母也是极为不利的;但是我们容 易原谅它,从来不去怀着憎恨和厌恶的感情来看待它。而缺少这种通常是过分的 感情,似乎总是特别令人憎恶。那个对自己的亲生儿女显得毫无感情,在一切场 合抱着不应有的严厉和苛刻态度对待他们的人,似乎是所有残暴的人当中最可憎 恶的人。合宜的感情决不要求我们全然消除自己对最亲近的人的不幸必然怀有的 那种异乎寻常的感情,那种感情不足总是比那种情感过分更加令人不快。在这种 情况下,斯多葛学派的冷漠从来是不受人欢迎的,并且用一切形而上学的诡辩来 维护的这种冷漠,除了把纨袴子弟的冷酷心肠增强到大大超出其天然的傲慢无礼 之外,会有其他什么作用。很少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最出色地描绘了高尚微妙的 爱情、友谊和其它一切个人和家庭感情的诗人和小说家们,例如拉辛、伏尔泰、 理查森、马利佛、里科波尼,都是比芝诺克里西波斯或爱比克泰德更好的教员。
    对别人的不幸怀有的那种有节制的情感并没有使我们不能履行任何责任;对 已故朋友忧郁而又深情的回忆——正如格雷所说的那样,因亲爱的人内心悲伤而 感到痛苦——决不是一种不好的感觉。虽然它们外表上具有痛苦和悲伤的特征, 但实质上全都具有美德和自我满意的崇高品质。
    那些立即和直接影响我们的身体、命运或名誉的不幸,却是另外一回事。我 们感情的过分比感情的缺乏更容易伤害合宜的感情。只有在极少数场合,我们才 能极其接近于斯多葛学派的冷漠和冷淡。
    前已提及,我们很少对因肉体而产生的任何激情怀有同感。由某种偶然的原 因,例如割伤或划破肌肉引起的疼痛,或许是旁观者最能有深切同感的肉体痛苦。

    邻居的濒于死亡的很少不使旁观者深为感伤。然而,在这两个场合,旁观者的感 受同当事者相比十分微弱,因而后者决不会因前者非常安逸地表现他感到的痛苦 而感到不快。
    仅仅是缺少财富,仅仅是贫穷,激不起多少怜悯之情。为此抱怨非常容易成 为轻视的对象而不是同情的对象。我们瞧不起一个乞丐;虽然他的缠扰不休可以 从我们身上逼索一些施舍物,但他从来不是什么要认真对待的怜悯对象。从富裕 沦为贫困,由于它通常使受害者遭受极为真实的痛苦,所以很少不引起旁观者极 为真诚的怜悯。虽然在当前社会状况下,没有某种不端行为这种不幸就很少有可 能发生,并且那受害者也有某种值得注意的不端行为,但是,人们通常十分怜悯 他,因而决不会听任他陷入极端贫困的状态;而靠朋友的资力、还常常靠有很多 理由抱怨他的轻率行为的那些债权人的宽容,他通常都能得到虽然微小、平常, 但多少是体面的资助。或许,我们会轻易地原谅处在这种不幸之中的人身上的某 种程度的弱点;但与此同时,那些带着坚定的面容,极其安心地使自己适应新的 环境,似乎并不因为这种改变而感到羞辱,而且不是以自己的财富而是以自己的 品质和行为来支持自己的社会地位的人,总是深为人们所赞同,并且肯定会获得 我们最高度和最为深切的钦佩。
    由于在可能立即和直接影响某个无辜者的一切外来的不幸之中,最大的不 幸当然是名誉上不应有的损失,所以,对可能带来这种巨大不幸的任何事情颇为 敏感,并不总是显得粗鄙或令人不快。如果一个年青人对加到他品质或名誉上的 任何不正确的指责表示愤慨,即使这种愤慨有些过分,我们也常常对他更为尊敬。
    一个纯洁的年青小姐因为也许已经流传的有关她行为的没有根据的猜疑之词而 感到苦恼,往往使人们十分同情。年长者长期体验世间的邪恶和不公正,已经学 会几乎不注意其责难或称赞,无视和轻视大声的漫骂,甚至不屑于屈尊对轻浮的 人们大发脾气。这种冷淡,完全建立在人们经过多次检验而完全树立起来的某种 坚定信念的基础之上,如果在既不可能也不应该具有这种信念的年青人身上出 现,是令人讨厌的。年青人身上的这种冷淡,有可能被认为是预示在他们成长的 岁月中会对真正的荣誉和臭名产生一种极不合宜的麻木不仁感情。
    对其它一切立即和直接影响我们自己的个人不幸,我们几乎不可能显得无动 于衷而使人感到不快。我们经常带着愉快和轻松的心情回想起对他人不幸的感 受。我们几乎不能不带着一定程度的羞耻和惭愧的心情来回想对自己不幸的感 受。
    如果我们如同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那样,考察一下意志薄弱和自我控制的细 微差别和逐渐变化,我们就很容易使自己相信:这种对自己必然习得的消极感情 的控制不是来自某种支吾其词诡辩的深奥的演绎推理,而是来自造物主为了使人 获得这种和其它各种美德而确立起来的一条重要戒律;即尊重自己行为的真实或 假设的旁观者的情感。
    一个十分年幼的孩子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无论他的情绪是恐惧、伤心或愤 怒等等什么东西,总是力图用大声喊叫,尽可能引起受惊的保姆或父母对他的注 意。当他仍处在偏爱他的这些保护者的监护之下时,他的愤怒是最早的或许也是 唯一的一种被告诫要加以节制的激情。这些保护人为了自己的安闲自在,经常不 得不用大声叱责和威胁来吓唬孩子,使他不敢发脾气;孩子身上的这种引起大人 指责的感情,受到了告诫他要注意自己安全的想法的约束。当孩子年龄大到能够 上学或与同龄的孩子交往时,他马上发现别的孩子对他没有这种溺爱偏袒。他自 然想得到别的孩子的好感,避免为他们所憎恨或轻视。甚至,对自己安全的关心 也告诫他要这样做;并且不久他就发现: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 不仅把自己的愤怒,而且把自己的其它一切激情压抑到小朋友和小伙伴大概乐意 接受的程度。这样,他就进入了自我克制的大学校,越来越努力控制自己,开始 约束对自己的感情,但即使最长期的生活实践也不足以十全十美地约束自己的感 情。
    处在各种个人不幸之中,处于痛苦、疾病或悲哀之中的最软弱的人,当他的 朋友甚或一个陌生人来访时,马上会想到来访者见到他的处境时很可能持有的看 法。他们的看法转移了他对自己处境的注意力;在他们来到他跟前的片刻,他的 心多少平静一些。这种效果是在瞬间、并且可以说是机械地产生的;但是,在一 个软弱者身上,这种效果持续的时间不长。他对自己处境的看法立即重新浮现在 心上。他像以前那样自我沉缅于悲叹、流泪和恸哭之中;并像一个尚未上学的小 孩那样,不是通过节制自己的悲伤而是强求旁观者的怜悯,来尽力使前者同后者 之间产生某种一致。
    对一个意志稍许坚定一些的人来说,上述效果较为持久。他尽可能努力集中 注意力于同伴们对他的处境很可能持有的看法。同时,当他因此保持着平静时, 而且当他虽然承受着眼前这个巨大灾难的压力,但是看来他对自己的同情并未超 过同伴们对他的真诚的同情时,他感受到他们自然而然地对他怀有的尊敬和满意 之情。他因为能感受到同伴们的满意之情而自我陶醉,由此得到的快乐支撑着他 并使他能够比较轻松地继续作出这种高尚努力。在大多数情况下,他避而不谈自 己的不幸;他的同伴们,如果较有教养,也小心地不讲能使他想起自己不幸的话。
    他努力像平常一样地用各种话题来引起同伴们的兴趣,或者,如果他感到自己坚 强到敢于提到自己的不幸,就努力按自己所设想的他们谈论它时所会采用的方式 来提起它,甚至努力使他的感受不超过他们对它可能具有的感受。然而,如果他 尚未很好地习惯于严格的自我控制,他不久就对这种约束感到厌烦。长时间的访 问会使他感到疲乏;在访问即将结束时,他随时都有可能做出访问一结束他肯定 会做出来的事情,即,使自己沉迷于过分悲痛的软弱状态。现在流行着对人类的 软弱极度宽容的风俗,在某些时候,不许一些陌生的客人,而只准那些最接近的 亲戚和最密切的朋友去访问家中遇到重大不幸的人。人们认为,后者的在场较之 前者的在场可以少受一些约束;受难者更容易使自己适应有理由期待从他们那里 获得更为宽宏的同情的那些人的心情。隐秘的敌人认为自己并不为人所知,他们 常常喜欢像最亲密的朋友那样及早进行那些“善意”的访问。在这种情况下,世 界上最软弱的人也会尽力保持男子汉的镇静,并且出于对来访者恶意的愤慨和蔑 视,使自己的举止尽可能显示出愉快和轻松的样子。
    真正坚强和坚定的人,在自我控制的大学校中受过严格训练的聪明和正直的 人,在忙乱麻烦的世事之中,或许会面临派系斗争的暴力和不义,或许会面临战 争的困苦和危险,但是在一切场合,他都始终能控制自己的激情;并且无论是独 自一人或与人交往时,都几乎带着同样镇定的表情,都几乎以同样的态度接受影 响。在成功的时候和受到挫折的时候、在顺境之中和逆境之中、在朋友面前和敌 人面前,他常常有必要保持这种勇气。他从来不敢有片刻时间忘掉公正的旁观者 对他的行为和感情所作的评介。他从来不敢让自己有片刻时间放松对内心这个人 的注意。他总是习惯于用这个同他共处的人的眼光来观察和自己有关的事物。这 种习惯对他来说已是非常熟悉的了。他处于持续不断的实践之中,而且,他的确 不得不经常按照这个威严而又可尊敬的法官的样子,不仅从外部的行为举止上, 而且甚至尽可能从内心的情感和感觉上来塑造或尽力塑造自己。他不仅倾向于公 正的旁观者的情感,而且真正地接受了它们。他几乎认为自己就是那个公正的旁 观者,几乎把自己变成那个公正的旁观者,并且除了自己行为的那个伟大的仲裁 人指示他应当有所感受的东西之外,他几乎感觉不到其它什么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用以审察自己行为的自我满意的程度,是较高还是较 低,恰与为获得这种自我满意所必需的自我控制的程度成比例。在几乎不需要自 我控制的地方,几乎不存在自我满意。仅仅擦伤了自己手指的人虽然很快就似乎 已经忘掉这种微小的不幸,但是他不会对自己大加赞赏。在一次炮击中失去了自 己的一条腿,片刻之后其谈吐举止就像惯常那样冷静和镇定的人,由于他做到了 更高程度的自我控制,所以他必然感到更高程度的自我满意。对大多数人来说, 在这种偶发事件中,他们对自己的不幸天然产生的看法,就像完全忘却有关其它 各种看法的一切思想那样,将带着如此鲜明强烈的色彩,强行出现在他们的心中。
    除了自己的痛苦和恐惧之外,他们不会有其他什么感受,他们不可能注意到其它 什么东西;他们不仅完全忽视和不去注意内心这个想象出来的人的评价,而且完 全忽视和不去注意可能恰好在场的现实的旁观者们的评价。
    造物主对处于不幸之中的人的高尚行为给予的回报,就这样恰好同那种高尚 行为的程度相一致。她对痛苦和悲伤的辛酸所能给予的唯一补偿,也这样在同高 尚行为的程度相等的程度上,恰好同痛苦和悲痛的程度相适应。为克服我们天生 的情感所必需的自我控制的程度愈高,由此获得的快乐和骄傲也就愈大;并且这 种快乐和骄傲决不会使充分享受它们的人感到不快。痛苦和不幸决不会来到充塞 着自我满足之情的心灵之中;斯多葛学派说,在上面提到的那种不幸事件中,一 个聪明人的幸福在各方面都和处于任何其它环境所能享有的幸福相同,虽然这样 说也许太过分了,然而,至少必须承认,这种自我赞扬之中的全部享受,虽然不 会完全消除但一定会大大减轻他对自己所受苦难的感觉。
    在痛苦如此突然来临时——如果允许我这样提及它们的话——我认为,最明 智和坚定的人为了保持自己的镇定,不得不作出某种重大的甚至是痛苦的努力。
    他对自己的痛苦天然具有的感觉,他对自己的处境天然具有的看法,严酷地折磨 着他,而且不作出极大的努力,他就不能够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公正的旁观者 所会具有的感觉和看法上。两种想法同时呈现在他面前。他的荣誉感、他对自己 尊严的尊重,引导他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到一种看法上。他那天生的、自发 的和任性的感情,不断地把他的全部注意力转移到另一种看法上。在这种情况下, 他并未把自己看成同想象中的内心那个人完全一致的人,也没有使自己成为自己 行为的公正的旁观者。他心中存在的这两种性质不同的看法彼此分离互不相同, 并且每一种都导致他的行为区别于另一种看法所导致的行为。当他听从荣誉和尊 严向他指出的看法时,造物主确实不会不给他某种报答。他享受着全部的自我满 意之情,以及每一个正直而公正的旁观者的赞扬。但是,根据造物主千古不变的 规则,他仍然感受到痛苦;造物主给予的酬报虽然很大,但仍不足以完全补偿那 些规则所带来的痛苦。这种补偿同他所应得到的并不相适应。如果这种补偿确实 完全补偿了他的痛苦,他就不会因为私利而具有回避某种不幸事件的动机,这种 不幸事件不可避免地会减少他对自己和社会的效用;而且造物主出于她对两者父 母般的关心,本来就料到他会急切地回避所有这样的不幸事件。因此,他受到痛 苦,并且,虽然他在突然来临的极度痛苦之中,不仅保持镇定,而且仍能沉着和 清醒地作出自己的判断,但要做到这一点,他必须竭尽全力和不辞辛劳。
    然而,按照人类的天性,极度的痛苦从来不会持久;因而,如果他经受得住 这阵突然发作的痛苦,他不久无需努力就会恢复通常的平静。毫无疑问,一个装 着一条木制假腿的人感到痛苦,并且预见到在残年必然会因某种很大的不便而继 续感到痛苦。然而,他不久就完全像每个公正的旁观者看待这条假腿那样把它看 成某种不便,在这种不便之中,他能享受到平常那种独处和与人交往的全部乐趣。
    他不久就把自己看成同想象中的内心那个人一致的人;他不久就使自己成为自己 处境的公正的旁观者。他不再像一个软弱的人最初有时会显示出来的那样,为自 己的木腿而哭泣、伤心和悲痛。他已充分习惯于这个公正的旁观者的看法,因而 他无需作出尝试和努力,就不再想到用任何其它看法来看待自己的不幸。
    所有的人都必然会或迟或早地适应自己的长期处境,这或许会使我们认为: 斯多葛学派至少到此为止是非常接近于正确方面的;在一种长期处境和另一种长 期处境之间,就真正的幸福来说,没有本质的差别;如果存在什么差别,那么, 它只不过足以把某些处境变成简单的选择或偏爱的对象,但不足以把它们变成任 何真正的或强烈的想望对象;只足以把另一些处境变成简单的抛弃对象,宜于把 它们放在一边或加以回避,但并不足以把它们变成任何真正的或强烈的嫌恶对 象。幸福存在于平静和享受之中。没有平静就不会有享受;哪里有理想的平静, 哪里就肯定会有能带来乐趣的东西。但是在没有希望加以改变的一切长期处境 中,每个人的心情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都会重新回到它那自然和通常的平静状 态。在顺境中,经过一定时间,心情就会降低到那种状态;在逆境中,经过一定 时间,心情就会提高到那种状态。时髦而轻佻的洛赞伯爵(后为公爵),在巴士 底狱中过了一段囚禁生活后,心情恢复平静,能以喂蜘蛛自娱。较为稳重的人会 更快地恢复平静,更快地找到好得多的乐趣。

    人类生活的不幸和混乱,其主要原因似乎在于对一种长期处境和另一种长期 处境之间的差别估计过高。贪婪过高估计贫穷和富裕之间的差别;野心过高估计 个人地位和公众地位之间的差别;虚荣过高估计湮没无闻和名闻遐迩之间的差 别。受到那些过分激情影响的人,不仅在他的现实处境中是可怜的,而且往往容 易为达到他愚蠢地羡慕的处境而扰乱社会的和平。然而,他只要稍微观察一下就 会确信,性情好的人在人类生活的各种平常环境中同样可以保持平静,同样可以 高兴,同样可以满意。有些处境无疑比另一些处境值得偏爱,但是没有一种处境 值得怀着那样一种激情去追求,这种激情会驱使我们违反谨慎或正义的法则;或 者由于回想起自己的愚蠢行动而感到的羞耻,或者由于厌恶自己的不公正行为而 产生的懊悔,会破坏我们内心的平静。若谨慎没有指导,正义也未容许我们改变 自己处境的努力,那个确想这样做的人,就会玩各种最不合适的危险游戏,押上 所有的东西而毫无所得。伊庇鲁斯国王的亲信对他主人说的话,适用于处于人类 生活的各种平常处境中的人。当国王按照恰当的顺序向他列举了自己打算进行的 征服之举,并且列举到最后一次的时候,这个亲信问道:“陛下打算接下去做什 么呢?”国王说:“那时打算同朋友们一起享受快乐,并且努力成为好酒友。”这 个亲信接着问道:“那么现在有什么东西妨碍陛下这样做呢?”在我们的痴心妄 想所能展示的最光彩夺目的和令人得意的处境之中,我们打算从中得到真正幸福 的快乐,通常和那样一些快乐相同,这些快乐,按照我们实际的虽然是低下的地 位,一直垂手可得。在最为低下的地位(那里只剩下个人的自由),我们可以找 到最高贵的地位所能提供的、除了虚荣和优越那种微不足道的快乐之外的其它一 切快乐;而虚荣和优越那种快乐几乎同完美的平静,与所有真心的和令人满意的 享受的原则和基础不相一致。如下一点也不是必然的,即:在我们所指望的辉煌 处境中,我们可以带着与在自己如此急切地想离弃的低下处境中具有的相同的安 全感,来享受那些真正的和令人满意的快乐。查看一下历史文献,收集一下在你 自己经历的周围发生过的事情,专心考虑一下你或许读过的、听到的或想起的个 人或公众生活中的几乎所有非常不成功的行动是些什么,你就会发现,其中的绝 大部分都是因为当事人不知道自己的处境已经很好,应该安安静静地坐下来,感 到心满意足。那个力图用药物来增强自己那还算不错的体质的人,他的墓碑上的 铭文是:“我过去身体不错,我想使身体更好;但现在我躺在了这里。”这一碑文 通常可以非常恰当地运用于贪心和野心未得到满足所产生的痛苦。

    一个或许会被认为是奇特的但是我相信是正确的看法是:处在某些尚能挽救 的不幸之中的人,有很大一部分并不像处在显然无法挽救的不幸之中的人那样, 如此乐意和如此普遍地回复到自己天然的和习以为常的平静中去。在后一种不幸 之中,主要是在可以称作飞来横祸的不幸之中,或者在其首次袭击之下,我们可 以发现明智的人和软弱的人之间的情感和行为上的各种可感觉的差别。最后,时 间这个伟大而又普通的安慰者,逐渐使软弱者平静到这样一种程度,即对自己的 尊严和男子汉气概的尊重在一开始就告诫明智的人显示出的那种平静的程度。安 装假腿者的情况就是这样一个明显的例子。甚至一个明智的人在遭受孩子、朋友 和亲戚的死亡所造成的无可挽救的不幸时,也会一度听任自己沉浸在某种有节制 的悲伤之中。一个感情丰富而软弱的妇人,在这种情况下几乎常常会完全发疯。
    然而,在或长或短的期间,时间必定会使最软弱的妇人的心情平静到和最坚强的 男人的心情相同的程度。在立即和直接影响人们的一切无法补救的灾难之中,一 个明智的人从一开始就先行期望和享受那种平静,即他预见到经历几个月或几年 最终肯定会恢复的那种平静。
    在按理可以补救,或看来可以补救,但对其适用的补救方法超出了受难者力 所能及的范围的不幸之中,他恢复自己原先那种处境的徒劳和无效的尝试,他对 这些尝试能否成功的长期挂虑,他在这些尝试遭到失败后一再感到的失望,都是 妨碍他恢复自己天生平静的主要障碍,并且,在他的一生中,经常给他带来痛苦, 然而某种更大的、显然无法补救的不幸却不会给他带来两星期的情绪纷乱。在从 受到皇上的恩宠变为失宠,从大权在握变为微不足道,从富裕变为贫困,从自由 变为身陷囹圄,从身强力壮变为身患缠绵不去的、慢性的或许是无可救药的绝症 的情况下,一个挣扎反抗最小、极其从容和非常乐意默认自己所遇命运的人,很 快就会恢复自己惯常而又自然的平静,就会用最冷漠的旁观者看待自己处境时所 易于采用的那种眼光,或者也许是某种更为适宜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实际处境中 的那些最难应付的情况。派系斗争、阴谋诡计和阴谋小集团,会扰乱倒霉的政治 家的安静。破产者若醉心于金矿的规划和发现,便会睡不好觉。囚犯若总是想越 狱便不可能享受即使一所监狱也能向他提供的无忧无虑的安全。医生开的药常常 是医不好的病人最讨厌的东西。在卡斯蒂利亚的国王菲利普逝世后,有个僧侣为 了安慰国王的妻子约翰娜,告诉她说,某个国王死了 14 年之后,由于他那受尽 折磨的王后的祈祷而重新恢复了生命,但他那神奇的传说不见得会使那个不幸的 伤心透了的王妃恢复平静。她尽力反复进行同样的祈祷以期获得同样的成功;有 好长一段时间不让她的丈夫下葬,葬后不久,在把她丈夫的遗体从墓中抬出来后, 她几乎一动也不动地陪伴着,怀着炽热而急切的期待心情等待着幸福时刻的到 来,等待着她的愿望由于其所热爱的菲利普复活而得到满足。
    我们对别人感情的感受,远非跟自我控制这种男子汉气概不相一致,它正是 那种男子汉气概赖以产生的天性。这种相同的天性或本能,在邻居遇到不幸时, 促使我们体恤他的悲痛;在自己遇到不幸时,促使我们去节制自己的哀伤和痛苦。
    这种相同的天性或本能,在旁人得到幸运和成功时,促使我们对他的极大幸福表 示祝贺;在自己得到幸运和成功时,促使我们节制自己的狂喜。在两种情况中, 我们自己的情感和感觉的合宜程度,似乎恰好同我们用以体谅和想象他人的情感 和感觉的主动程度和用力程度成比例。
    具有最完美德行因而我们自然极为热爱和最为尊重的人,是这样的人,他既 能最充分地控制自己自私的原始感情,又能最敏锐地感受他人富于同情心的原始 感情。那个把温和、仁慈和文雅等各种美德同伟大、庄重和大方等各种美德结合 起来的人,肯定是我们最为热爱和最为钦佩的自然而又合宜的对象。
    因天性而最宜于获得那两种美德中的前一种美德的人也最宜于获得后一种 美德。对别人的高兴和悲痛最为同情的人,是最宜于获得对自己的高兴和悲痛的 非常充分的控制力的人。具有最强烈人性的人,自然是最有可能获得最高度的自 我控制力的人。然而,他或许总是没有获得这种美德;而且他并未获得这种美德 是常有的事。他可能在安闲和平静之中生活过久。他可能从来没有遇到过激烈的 派系斗争或严酷和危险的战争。他可能没有体验过上司的蛮横无礼、同僚们的猜 忌和怀有恶意的妒忌,或者没有体验过下属们暗中施行的不义行为。当他年迈之 时,当命运的某些突然变化使他面临所有这一切时,它们都会使他产生非常深刻 的印象。他具有使自己获得最完善的自我控制力的气质,但是他从来没有机会得 到它。锻炼和实践始终是必需的;缺少它们决不能较好地养成任何一种习性。艰 苦、危险、伤害、灾祸是能教会我们实践这种美德的最好老师。但是没有一个人 愿意受教于这些老师。

    能够最顺当地培养高尚的人类美德的环境,和最适宜形成严格的自我控制美 德的环境并不相同。自己处在安闲中的人能够充分注意别人的痛苦。自己面临苦 难的人立即会认真对待,并且控制自己的感情。在恬静安宁温和和宜人的阳光下, 在节俭达观悠闲平静的隐居中,人类的温和美德极其盛行,并能得到最高度的完 善。但是,在这种处境中,就几乎不作什么努力来实行最伟大和最可贵的自我控 制了。在战争和派系斗争的急风暴雨中,在公众骚乱闹事的动乱中,坚定严格的 自我控制最为行时,并能极为顺利地形成。但是在这种环境中,人性最有力的启 示常常受抑制或被疏忽;而任何这样的疏忽都必然导致人性的削弱。由于不接受 宽宥常常是战士的职责,所以不宽贷人命有时也成为战士的职责;而一个人如果 好几次不得不执行这种令人不愉快的职责,其人性肯定会受到很大程度的削弱。
    为了使自己宽心,他很容易学会轻视自己常常不得不造成的不幸;这样的环境虽 然会使人具有最高尚的自我控制能力,但由于有时迫使人侵犯旁人的财产或生 命,总是导致削弱、并且往往全然消除对他人财产或生命的神圣尊重,而这种尊 重正是正义和人性的基础。所以,我们在世界上经常发现具有伟大人性的人,他 们缺乏自我控制,在追求最高荣誉时一碰到困难和危险,就消极、动摇,容易泄 气;相反,我们也常常发现能够完善地进行自我控制的人,任何困难都不能够使 他们丧失信心,任何危险都不能够使他们丧胆,他们随时准备从事最冒险和最险 恶的事业,但是,同时,他们对有关正义或人性的全部感觉却似乎无动于衷。
    我们在孤独时往往非常强烈地感觉到同自己有关的东西,往往过高地估计自 己可能作出的善行,和自己可能受到的伤害;我们往往因自己交好运而过分兴奋, 往往因自己的厄运而过分沮丧。一个朋友的谈话使我们的心情好转一点,而一个 陌生人的谈话使我们的心情更好一些。内心的那个人,我们感情和行为的抽象的 和想象的旁观者,经常需要由真实的旁观者来唤醒和想到自己的职责;往往正是 从那个旁观者那里,即从那个我们能够预期得到最少的同情和宽容的人那里,我 们才有可能学好最完善的自我控制这一课。
    你处在不幸之中吗?不要一个人暗自伤心,不要按照你亲密的朋友宽容的同 情来调节自己的痛苦;尽可能快地回到世界和社会的光天化日中去。同那些陌生 人、和那些不了解你或者不关心你那不幸的人一起生活;甚至不要回避与敌人在 一起;而通过使他们感到灾难给你的影响多么微小,以及你克服灾难的力量怎样 绰绰有余,来抑制他们的幸灾乐祸,而使自己心情舒畅。
    你处在成功之中吗?不要把自己的幸运所带来的高兴限制在自己的房里,不 要限制在自己的朋友,或许是奉承你的人中间,不要限制在把改善自己命运的希 望寄托在你的幸运之上的那些人中间;要经常到同你没有什么关系的那些人中间 去,到只根据你的品质和行为而不是根据你的命运来评价你的那些人中间去。不 要寻求也不要回避,不要强迫自己也不要躲避与那些地位曾比你高的人交往,他 们在发现你的地位同他们相等,甚或比他们高时会感到刺痛。他们的傲慢无礼或 许会使你同他们在一起感到十分不愉快;但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就可以相信这是 你能与之交往的最好伙伴;如果你能凭借自己坦率谦逊的品行赢得他们的好感和 喜欢,你就可以满意地相信,你是十分谦虚的,并且你的头脑没有因自己的幸运 而发热。
    我们道德情感的合宜性决不那么容易因宽容而又不公平的旁观者近在眼前, 中立而又公正的旁观者远在天边而被损坏。
    关于一个独立国家对别国采取的行动,中立国是唯一的公正的旁观者。但是, 它们相距如此遥远以致几乎看不到。当两个国家发生不和时,每个国家的公民很 少注意到外国人对其行为可能持有的看法。它的全部奢望是获得自己同胞们的赞 同;而当他们因激励它的相同的敌对激情而精神振奋时,它就只能靠激怒和冒犯 他们的敌人来使他们高兴了。不公平的旁观者近在眼前,公正的旁观者远在天边。
    因此,在战争和谈判中很少有人遵守正义的法则。真理和公平对待几乎全然被人 忽视。条约被违反;而且这种违反如果能带来某种利益,就几乎不会给违约者带 来什么不光彩。那个欺骗某外国大臣的大使受到人们的钦佩和赞扬。那个不屑于 猎取利益也不屑于给人好处,但认为给人好处要比猎取利益光彩一点的正直的 人,即在所有私人事务中可能最为人热爱和尊敬的人,在那些公共事务中却被认 为是一个傻瓜、白痴和不识时务者,并且总是遭到自己同胞们的轻视,有时甚至 是嫌恶。在战争中,不仅所谓国际法常常被人违反——这不会使违法者在其同胞 中遭受什么值得重视的耻辱(违法者只考虑同胞们的判断);而且,就这些国际 法本身来说,其大部分在制定之时就很少考虑到最简单、最明白的正义法则。无 辜者虽然同罪犯可能有某种联系或依赖关系(这一点或许是他们无法避免的), 但不应该因此为罪犯受苦或受惩罚,这是正义法则中最简单明白的一条。在最不 义的战争中,通常只有君主或统治者才是有罪者。国民们几乎总是完全无辜的, 然而,无论什么时候,敌国认为时机合宜,就在海上和陆上劫掠和平百姓的货物; 听任他们的土地荒芜丢弃,烧毁他们的房子,如果他们胆敢反抗就加以杀害或监 禁;所有这些做法,都是同所谓国际法完全一致的。

    无论在平民还是基督教会中,敌对派别之间的仇恨常常比敌对国家之间的仇 恨更为强烈,他们各自对付对方的行为也往往更为残暴。认真制定可以称为派别 法规的东西的人,在确定法规时常常比所谓国际法的制定者更少注意正义法则。

    最激进的爱国主义者从来不把是否应该对国家的敌人保持信任说成是一个严重 的问题。——但是,是否应该对反叛者保持信任,是否应该对异教徒保持信任, 却常常是民间和基督教会中最著名的学者们争论得最激烈的问题。不用说,反叛 者和异教徒都是这样一些不幸的人,当事情激化到一定程度时,他们作为弱者的 一方都会倒霉。毫无疑问,当一个国家由于派系斗争而发生混乱时,总会有一些 人——虽则通常为数极少——不受环境影响而保持着清醒的判断。他们充其量是 零零落落彼此隔绝互不影响的个人,因为自己的坦率正直而不受任何一个政党的 信任,并且,虽然他可能是一个最聪明的人,但因为上述原因必然成为这个社会 里最无足轻重的人。所有这些人遭到两个政党内狂热的党徒们的轻视、嘲笑和常 常会有的那种嫌恶。一个真正的党徒仇恨和轻视坦率正直;因而实际上没有一种 罪恶能够像那种纯真的美德那样有效地使他失去党徒资格。所以,真实的、可尊 敬的和公正的旁观者,并不存在于敌对政党激烈斗争的漩涡之中。据说,对斗争 的双方来说,世界上任何地方几乎都不存在这样一个旁观者。他们甚至把自己的 一切偏见都归因于宇宙的伟大的最高审判者,并且常常认为神圣的神受到自己所 有复仇的和毫不留情的激情的鼓舞。因此,在败坏道德情感的所有情绪中,派性 和狂热性总是最大的败坏者。
    关于自我控制这个问题,我只想进一步指出,我们对在最深重和最难以逆料 的不幸之中继续坚韧不拔刚毅顽强地行动的人的钦佩,总是意味着他对那些不幸 的感觉是非常强烈的,他需要作出非常大的努力才能加以克制或控制。对肉体痛 苦全然没有什么感受的人,并不想因坚韧不拔和镇定自若地忍受折磨而得到赞 扬。生来对死亡没有什么天然恐惧的人,不需要在最骇人的危险中保持自己的冷 静和沉着的美德。塞内加言过其实地说:斯多葛学派的哲人在这一方面甚至超过 了神;神的安全完全是自然的恩惠,它使神免受苦难;而哲人的安全则是自己的 恩惠,并且完全得之于自己和自己的种种努力。

    但是,某些人对于立即产生影响的某些事物的感觉,有时是如此强烈,致使 一切自我控制都起不了作用。荣誉感无法控制那个在危险逼近时意志软弱到要昏 过去或陷入惊厥状态的人所产生的恐惧心理。这种神经质的软弱,是否像人们所 认为的那样,经过逐步的锻炼和合宜的训导会有所好转,或许是有疑问的。如下 一点似乎是肯定的,那就是:这种胆怯软弱的人决不应该得到信任或重用。
    第四章 论自我欺骗的天性,兼论一般准则的起源和效用 为了损害我们对自己行为合宜性判断的正确性,并不总是需要那个真实而又 公正的旁观者远离我们的身边。当他在你身旁或眼前之时,我们自己的强烈和偏 激的自私激情,有时也足以使得自己内心的那个人提出远远不同于真实情况所能 允许的看法。

    我们在两种不同的场合考察自己的行为,并且尽力用公正的旁观者会用的眼 光来看待它:一是,我们打算行动的时候;二是,我们行动之后。在这两种场合, 我们的看法往往是很不公正的;而且,当我们的看法最应该公正的时候,它们往 往最不公正。

    当我们打算行动时,急切的激情往往不容许我们以某个公正的人的坦率去考 虑自己正在干的事情。在那个时候,使得我们激动不已的那种强烈的情绪,影响 了自己对事物的看法,甚至当我们尽力置身于他人的地位,并且尽力用他的眼光 ——它使它们自然地呈现在他的面前——去看待吸引我们的对象时,我们自己的 强烈激情也不断地把我们唤回到自身的位置,在那里,一切事情都似乎被自爱之 心夸大和曲解了。对于那些对象在他人面前所呈现的样子,以及他对于那些事物 所采取的看法,我们只是(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在转瞬之间隐约地感到,它 马上就会消失,并且甚至在它们持续的时候,也全然不是真实的。甚至在那段时 间内,我们也不能够完全摆脱那种特殊处境在自己身上激起的炽热和激烈的感 情,也不可能以那个公正的法官毫无偏见的态度来考虑自己打算做什么。因此, 正如马勒伯朗士神父所说的那样,各种激情都证明自己是正当的,并且只要我们 继续感觉到它们,对它们的对象来说就似乎都是合理而又合宜的。
    的确,在行动结束和激起这种行动的激情平息之后,我们能够更为冷静地去 体会那个公正的旁观者所具有的情感。以前吸引我们的东西,现在正如对那个旁 观者无所谓那样几乎成了同我们无关的事物,并且现在我们能够以他的坦率和公 正来考察自己的行为。今天这个人的心情不再为昨天使他心烦意乱的那种激情所 搅乱;并且如同痛苦的突然发作完全停止时那样,当情绪的激发以同样的方式完 全平息之时,我们就会如同内心那个想象中的人一样来认识自己,并且根据自己 的品质,用最公正的旁观者所具有的那种严格的眼光,如同在前一种情况下看待 自己的处境一样,在另一种情况下看待自己的行为。但是,我们现在的判断同以 前相比常常毫不重要,除了徒然的懊丧和无用的忏悔之外,经常不会产生其它什 么结果;未必能保证我们将来不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即使在这种场合,上述 判断也很少是十分公正的。我们对自己品质的看法完全依对自己过去行为的判断 而定。想到自己的罪恶是很不愉快的.因而我们常常故意不去正视可能导致令人 不快的判断的那些情况。人们认为,那个为自己人动手术而手不发抖的人是一个 勇敢的外科医生;人们也常常认为,那个毫不踌躇地揭开自我欺骗这层遮挡他观 察自己行为中缺陷的神秘面纱的人,同样是个勇敢的人。我们常常非常愚蠢和软 弱地努力重新激起当初把我们引入错误中去的那些不正当的激情;我们想方设法 力图唤起过去的憎恶,并重新激起几乎已经忘却的愤恨;我们甚至为了这种可怜 的目的而全力以赴,并且仅仅因为我们曾经施行不义,因为我们羞于和害怕看到 自己曾是这样的人,而支持不公正的行为,而不愿在一种很不愉快的局面下正视 自己的行为。
    人类在行动之时和行动之后对自己行为合宜性的看法是多么片面;对他们来 说,要用任何一个公正的旁观者所会用的那种眼光来看待自己的行为又是多么困 难。但是,如果人们具有判断自己行为的某种特殊的能力,假定是道德感;如果 他们赋有区分激情和感情的美与丑的特殊的感受能力;由于他们自己的激情会更 为直接地暴露在这种能力所达到的视野之内,因而人们可以比判断别人的行为更 为正确地判断自己的行为,前者的情景只是隐约地显示出来。
    这种自我欺骗,这种人类的致命弱点,是人类生活一部分混乱的根源。如果 我们用他人看待自己的那种眼光来看待自己,或者用他们如果了解一切就会用的 那种眼光来看待自己,通常就不可避免地会作出某种改进。否则,我们忍受不了 这种眼光。
    然而,造物主并没有全然放任如此严重的这个弱点不管;她也没有完全听任 我们身受自爱的欺骗。我们对他人行为不断的观察会不知不觉地引导我们为自己 订立了关于什么事情适宜和应该做或什么事情不适宜或不应该做的某些一般准 则。别人的某些行为震动了我们的一切天然情感。我们听到周围每个人对那些行 为表现出相同的憎恶。这就进一步巩固、甚至激化了我们对那些行为的缺陷的天 然感觉。我们感到满意的是,当我们看到别人用合宜的眼光看待它们时,自己用 相同的眼光看待它们。我们决意不重犯相同的罪恶,也不因任何原因以这种方式 使自己成为人们普遍指责的对象。这样,我们就自然而然地为自己规定了一条一 般的行为准则,即避免所有这样的行为,因为它们往往会使自己变得可憎、可鄙 或该受惩罚,即成为所有那些我们最害怕和最讨厌的情感的对象。相反,其它一 些行为引起我们的赞同,并且,我们还听到周围每个人对它们给予同样的好评。
    每个人都急切地赞誉和报答这些行为。它们激起所有那些我们生来最希望获得的 情感:人类的热爱、感激和钦佩。我们开始热望实践同样的行为;这样,我们就 自然而然地为自己规定了另一条法则,即以这种方式留心地寻求一切行动的机 会。
    正是这样,形成了一般的道德准则。它们最终建立在我们在各个场合凭借是 非之心和对事物的优点和合宜性所具有的自然感觉而赞同什么或反对什么的经 验之上。我们最初赞同或责备某些特别的行为,并不是因为经过考察,它们似乎 符合或不符合某—一般准则。相反,一般行为准则是根据我们从经验中发现的某 种行为或在某种情况下作出的行为,是为人们所赞同还是反对而形成的。对这样 一个人来说,他初次见到因贪婪、妒忌或不正当的愤恨而在被害者还热爱和信任 那个凶手的情况下犯下的一桩残忍的谋杀罪,看到垂死的人最后的痛苦挣扎;听 到他临终前抱怨较多的是自己不忠实的朋友的背叛和忘恩负义,而不是他所犯下 的暴行;这个人要理解上述行为是如何可怕,完全不必仔细考虑:一个最神圣的 行为法则是怎样阻止夺走一个无辜者的生命,而这种行为明显地违背那一准则, 因而是一种该受谴责的行为。显然,他对这种罪行的憎恶会在瞬间产生,并且产 生在他为自己订立任何这样的一般准则之前。相反,他今后可能订立的一般准则, 大抵是建立在他见到这种行为和其它任何同类行为时,心中必然产生的憎恶之 上。
    当我们在历史或传奇中读到有关高尚或卑劣行为的记述时,我们对前者所抱 有的钦佩之情和对后者所抱有的鄙夷之情,都不是来自对存在某些一般准则的考 虑之中,这种准则表明一切高尚行为都值得钦佩,一切卑劣行为都应该受到鄙视。
    相反,那些一般准则全都是根据我们对各种不同的行为在自己身上自然而然地产 生的作用所具有的经验而形成的。
    一个亲切的举动,一个可尊敬的行为,一个恐怖的行动,都是使旁观者自然 而然地引起对行为者的喜爱、尊敬或畏惧之情的行为。除了实际观察什么行为真 正在事实上激起那些情感之外,没有其它什么办法能够形成决定什么行为是、什 么行为不是那些情感对象的一般准则。
    确实,如果这些一般行为准则已经形成,如果它们为人们怀着一致的情感普 遍承认并且确立起来,我们就常常在争辩某些性质复杂而弄不清的行为该得到何 种程度的赞扬或责备时,如同求助于判断的标准一样求助于这些一般准则。在这 些场合,它们通常被引作决定人类行为中哪些是正义的、哪些是不义的基本根据; 这个事实似乎把一些非常著名的作家引入了歧途,他们用这样一种方式来描绘自 己的理论体系,似乎认为人类对于正确和错误行为的最初判断,就像法院的某一 法官的判决一样,是通过首先考虑某一般准则,然后再考虑某一特定行为是否符 合这一准则而形成的。
    当那些一般行为准则在我们头脑里由于惯常的反省而被固定下来时,它们在 纠正自爱之心对于在我们特定的处境中什么行为是适宜和应该做的这一点所作 的曲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怒不可遏的人,如果听从那种激情的驱使,或许会把 他的敌人的死亡看作只不过是对他认为自己受到的冤枉的一个小小的补偿,而这 种冤枉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惹人生气的事情。但是,他对别人行为的观察使他认 识到,这种残忍的报复显得多么可怕。除非他所受的教育非常之少,在所有的场 合他会把避免作出这种残忍的报复确定为自己的一条不可违反的准则。这一准则 对他保持着权威,使他不会再犯这种强暴的罪行。然而,他的脾气可能非常暴烈, 以致如果这是他第一次思考这种行为,他无疑会把它断定为非常正确和恰当的, 是每个公正的旁观者都会赞成的行为。但是,过去的经历使他抱有的对这一准则 的尊重,会阻止他那激情的过分冲动,并且会帮助他纠正自爱之心本来会就他在 这种情况下应该怎样去做所提示的过于偏激的看法。然而,即使他会听任自己的 心情极度激动,以致违背这一准则,在这种情况下,他也不能全然抛弃自己对这 一准则的习以为常的敬畏和尊重。正是在采取行动的时刻,正是在激情达到最高 点的一刹那,他犹豫不决和胆战心惊地想到他打算去做的事,他暗中意识到自己 将要破坏那些行为准绳,即在他冷静的时候曾下决心永不违反的准绳,也是他从 来没有见到过有人违反而不引起极大不满的准绳,他在内心预感到,违反了它们 很快就会使 自己成为上述不满情绪的对象。在最终下定重大决心之前,他一直 受迟疑不决这种极度痛苦的折磨;他一想到自己要违反这一神圣的准则就惊恐不 安,同时,他又受到违反它的强烈欲望的推动和驱使。他每时每刻都在改变自己 的决心;有时他决心坚持自己的原则,不沉缅于可能以可怕的羞惭和悔恨心理败 坏他以后的生活的某种激情;当他这样下决心不让自己经受某种相反的行为所具 有的危险时,基于对他将享受到的那种安全和平静的期望,他的内心感觉到一种 瞬间的安宁。但是,很快又重新唤起的激情,更加猛烈地驱使他去做片刻之前他 还决心避而不做的事情。他被那些无休止的决心变换搞得精疲力尽,头昏眼花, 最后,出于某种绝望心理,迈出了最后的事关重大而又无法挽回的一步;但是, 他怀着这样一种恐怖和惊骇的心情,即某人逃离一个敌人而身不由己地来到一个 悬崖绝壁之上时所怀有的恐怖和惊骇的心情,他确信在那里会遭到比追逐在身后 的任何东西都更加肯定的毁灭。这就是他甚至在行动时也会具有的情感;虽然他 在那时肯定比以后较少感到自己的行为不合宜,但是,当他的激情发泄出来和平 息下去时,他开始用他人会用的眼光来看待自己所做过的事情,并且真正感受到 懊丧和悔恨的刺痛在开始烦扰和折磨自己,这是他以前预见不到的。
    第五章 论道德的一般准则的影响和权威,以及它们被公正地看作造物主的法则 对一般行为准则的尊重,被恰当地称作责任感。这是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一 条原则,并且是唯一的一条大部分人能用来指导他们行为的原则。许多人的行为 是非常得体的。他们在自己的整个一生中避免受到任何重大的责备,然而,他们 也许从未感受到别人对他们行为的合宜性所表示的赞赏之情。他们尊重自己认为 已经确立的一些行为准则,并仅据此行事。一个从另一个人那里受到了巨大恩惠 的人,出于他天生的冷漠性情,可能只抱有一丝感激之情。然而,如果他富有道 德教养,他就会常常注意到表明某人缺乏感激之情的行为显得多么可憎;而相反 的行为又显得多么可爱。因此,虽然他的心里并未洋溢着任何感激之情,他仍将 努力像心里充满感激那样去做,并将尽力对自己的恩人表示关注和大献殷勤,凡 是有深切的感激之情的人都会这么做。他将定期去拜访他的恩人;他在恩人面前 将表现得十分恭敬;他谈到恩人时,必用表达高度敬意的言辞,必提其所得到的 种种恩惠,而且,他将小心地抓住一切机会为过去所受的恩惠作出某种适当的报 答。他做这一切时可能不带任何虚伪和该受谴责的做作,不怀任何获得新的恩惠 的自私意图,没有任何欺骗他的恩人或公众的打算。他的行为动机可能只是一种 对已经确立的责任准则所表示的尊重,是一种在各方面都按感恩规则行事的认真 和迫切的愿望。同样,一个妻子有时对她的丈夫不怀有适合于他(她)俩之间现 存关系的那种柔情。然而,如果她富有道德教养,她将尽力像她具有这种感情那 样,关怀体贴,殷勤照料,忠实可靠和真诚相待,并且在夫妻感情所要求于她的 种种关心的表现上无可指责。这样一个朋友,这样一个妻子,无疑都不是最好的 朋友或妻子。虽然他俩都可能带有认真和迫切的愿望去履行自己的各种责任,但 是他(她)们在许多方面达不到体贴入微的要求,他(她)们将错过许多能显示 其亲切关怀心情的机会;如果他(她)们具有同自己的地位相符的感情,就决不 会错过这些机会。不过,他(她)们虽然不是最好的朋友或妻子,也许仍排得上 第二。如果对于一般行为准则的尊重在他(她)们身上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他(她)们在主要责任方面是谁也不会有所疏忽的。只有那种属于最幸运的类型 的人才能使他(她)们的感情和行为同他(她)们的地位的最微小变化完全适应, 才能在所有的场合做到应付裕如,恰如其分。构成人类大多数的粗糙粘土是捏不 成如此完美的类型的。然而,几乎任何人通过训练、教育和示范,都会对一般准 则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以致能在几乎一切场合表现得比较得体,并且在整个一 生中避免受到任何重大的责备。
    没有对于一般准则的这种神圣的尊重,就没有其行为非常值得信赖的人。正 是这种尊重构成了有节操的正直的人和卑劣者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前者在各种情 况下坚定果断地执行他所信奉的准则,并且在其一生中保持稳定的行为趋向。后 者的行为随同心情、意愿或兴趣偶尔占主导地位而变幻无常和捉摸不定。不仅如 此,既然每个人的心情容易发生这样的变化,那么,如果没有尊重一般准则这条 原则,在头脑冷静时对行为的合宜性极为敏感的人,也往往会在最不经意的场合 作出不合理的行为,而几乎不能把他那时为什么要这样做归因于任何正经的动 机。你的朋友在你正好具有不愿接待他的心情时来拜访你。按照你当时的心情, 你很可能把他的造访看成是鲁莽的闯入;如果你屈从于那时产生的看法,那么, 虽然你是想以礼待人,但是你的举止却会显示出对他的冷淡和不尊重。只是由于 尊重礼貌和好客的一般准则,你才使你不至于这么粗鲁,因为这些准则不允许你 这样做。你过去的经验使你习以为常的对这些准则的尊重,使得你的举止能够在 所有这样的场合做到大致相当得体,并且不让所有的人都容易发生的那些心情变 化在任何感觉得到的程度上影响你的行为。但是,如果没有对这些一般准则的尊 重,即使是像讲究礼貌这样一种容易做到、而且人们几乎不会煞有介事地违反它 的本分,也会经常受到妨害,然则公正、诚实、贞节、忠诚等往往很难做到。人 们或许会抱着很强烈的动机违反它们的一些责任岂非更是如此?人类社会的存 在端赖人们较好地遵守这些责任。如果人类没有普遍地把尊重那些重要的行为准 则铭记在心,人类社会就会崩溃。
    上述尊重还由于人们的如下看法——它起初是出于本性的一种模糊观念,其 后为推理和哲理所证实——而进一步加强,那就是:这些重要的道德准则是造物 主的指令和戒律,造物主最终会报偿那些顺从的人,而惩罚那些违反本分的人。
    我说,这种看法或理解最初似乎是受本性的影响。人的天性引导人们认为自 己的各种感情和激情产生于神秘的存在物——无论它们是什么,反正在任何国家 都已成为宗教信徒所敬畏的对象。人们没有其它什么东西,也想不出其它什么东 西产生了人的感情。人们想象出来而无法见到的那些不可知的神必然会被塑造成 某种同他们对其有所感受的神明有点相似的形象。在信奉异教的愚昧和无知的时 期,看来人们形成他们关于神明的想法极为粗糙,以致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人类所 有的自然感情都说成是神所具有的,连那些并不能给人类增光的感情,例如色欲、 食欲、贪婪、妒忌和报复等也包括在内。因此,人们必然会把最能为人类增光的 那些感情和品质说成是神所具有的,因为他们对神的卓越的本性还是佩服得五体 投地,而那些感情和品质、即热爱美德和仁慈,憎恶罪恶和不义,似乎能把人类 提高到类似神明的完美境地。受到伤害的人祈求邱必特为他所受的冤屈作证,他 深信这位神看到这种现象时会产生一种义愤,这种义愤就是最平凡的人目睹不公 正的行为发生时也会油然而生。那个伤害别人的人感到自己成了人类憎恶和愤恨 的适当对象;天然的恐惧感使他把上述感情归于那些令人畏惧的神的旨意。他无 法回避这些神,对它们的威力无力抵抗。这些天然的希望、恐惧和猜疑,凭借人 们的同情感而广为人知,通过教育而得到确认;人们普遍地讲述和相信众神会报 答善良和仁慈,惩罚不忠和不义。因此,早在精于推论和哲理的时代到来之前, 宗教,即使还处于非常原始的状态,就已对各种道德准则表示认可。宗教所引起 的恐惧心理可以强迫人们按天然的责任感行事。这对人类的幸福来说太重要了, 因而人的天性没有将人类的幸福寄托于缓慢而含糊的哲学研究。
    然而,这些哲学研究一经开始,就证实了人们的天性所具有的那些最初的预 感。无论我们认为自己的是非之心是怎样建立起来的,是建立在某种有节制的理 性之上,还是建立在某种被称作道德观念的天性之上,抑或是建立在我们所具有 某种天然的性能之上,不容置疑的是,天赋我们这种是非之心是为了指导我们这 一生的行为。这种是非之心具有极为明显的权威的特性,这些特性表明它们在我 们内心树立起来是为了充当我们全部行为的最高仲裁者,以便监督我们的意识、 感情和欲望,并对它们该放纵或抑制到何种地步作出判断。我们的是非之心决不 像一些人所声称的那样,和我们天性中的其它一些官能和欲望处于同等地位,前 者也不比后者更加有权限制对方。没有其它官能或行为的本性能评判任何其它官 能。爱并不评判恨,恨也并不评判爱。尽管这两种感情相互对立,但把它们说成 相互赞成或反对还是很不妥当。但是,评判我们的其它一切天然本性并给予责难 或称许,是我们此刻正在考察的那些官能所具有的特殊功能。可以把它们看作某 种感官,其它那些本性是它们评判的对象。每种感官都高于它所感受的对象。眼 睛不要求色彩的美丽,耳朵不要求声音的和谐,舌头也不要求味道的鲜美。这些 感官是评判自己的感受对象的权威。凡是可口的就是醇美的,悦目的就是华丽的, 动听的就是和谐的。上述各种特性的实质在于它能使感受它的感官感到愉快。同 样,什么时候我们的耳朵应该感受到动听的声音,什么时候我们的眼睛应该纵情 观看,什么时候我们的味觉应该得到满足;应该在什么时候在何种程度上放纵或 限制我们的其他天然本性,这些都是由我们的是非之心来决定的。凡是我们的是 非之心所赞成的事是恰当的、正确的,并且是应该做的;凡是与此相反的,就是 错误的、不恰当的,并且是不该做的。是非之心所赞成的感情是优雅的和合适的; 与此相反的就是粗野的和不恰当的。正确、错误、恰当、不恰当、优雅、粗野, 这些词本身只表示使是非之心感到愉快或不愉快的那些事物。
    既然上述是非之心显然是充当人类天性中起支配作用的本性的,所以,它们 所规定的准则就应该认为是神的指令和戒律,由神安置在我们内心的那些代理人 颁布。所有的一般规则通常都称为法则。例如,物体在运动时所遵守的一般规则 就叫运动法则。但是,我们的是非之心在赞成或谴责任何有待它们审察的感情或 行为时所遵循的那些一般准则,用下面的名称更为恰当。它们更类似那些叫做法 律的东西——君主制订出来指导其臣民的行为的那些一般准则。它们同法律一 样,是指导人们自由行动的准则;毫无疑问,它们是由一个合法的上级制订的, 并且还附有赏罚分明的条款。神安置在我们内心的代理人必定用内心的羞愧和自 责来折磨那些违背准则的人;反之,总是用心安理得、满足和自我满意来报答那 些遵守准则的人。
    还有许多其它的考虑可以起到证实上述看法的作用。当造物主创造人和所有 其他有理性的生物之时,其本意似乎是给他(她)们以幸福。除了幸福之外,似 乎没有其它什么目的值得我们必然认为无比贤明和非常仁慈的造物主抱有;造物 主无限完美这种想象使我们得出的上述看法,通过我们对造物主的行为的观察而 得到进一步的证实,在我们看来,造物主行事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幸福,防止不 幸。但是,在是非之心的驱使下行事时,我们必然会寻求促进人类幸福的最有效 的手段,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我们同造物主合作,并且尽力促进其计划 的实现。相反,如果不是这样行事,我们就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对造物主为人类的 幸福和完善而制订的计划起阻碍作用,并且表明自己在某种程度上与造物主为 敌,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因此,在前一种情况下,我们自然会信心十足地祈求 造物主赐予特殊的恩惠和报答,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会担心受到造物主的报复 和惩罚。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道理、其它许多天然的本性有助于证实和阐明同一有益 的训诲。如果我们考虑一下通常决定这个世界芸芸众生处境顺逆的那些一般准 则,我们就会发现:尽管世界万物看来杂乱无章,但是,即使在这样一个世界上, 每一种美德也必然会得到适当的报答,得到最能鼓励它、促进它的那种补偿;而 且结果也确实如此,只有各种异常情况同时发生才会使人们的期望落空。什么是 鼓励勤劳、节俭、谨慎的最恰当的报答呢?在每项事业中获得成功。这些美德是 不是有可能在整个一生中始终得不到报答呢?财富和人们的尊敬是对这些美德 的恰如其份的补偿,而这种补偿它们是不大可能得不到的。什么报答最能促使人 们做到诚实、公正和仁慈呢?我们周围那些人的信任、尊重和敬爱。许多人并不 追求显赫地位,但是希望受人敬爱。诚实和公正的人不会因得到财富而欣喜,他 感到欣喜的是被人信赖和信任,这是那些美德通常会得到的补偿。但是,由于某 种异常的和不幸的事件,一个好人可能被怀疑犯有某种他根本不可能犯的罪行。
    因此他在后半辈子很冤枉地遭到人们的憎恶和反感。他可以说是因为这样一种意 外事件而失去了一切,尽管他还是个诚实和正直的人。同样,作为一个小心谨慎 的人,尽管他谨小慎微,仍然可能由于发生地震或洪水泛滥而死亡。然而,第一 种意外事件同第二种相比,也许更为罕见;而为人诚实、公正和仁慈是获得我们 周围那些人的信任和敬爱——这是上述美德首先想得到的东西——确实有效和 万无一失的办法,这一点仍然是正确的。一个人的某个行为很容易被人误解,但 是,他的行为的总趋向不大可能被人误解。一个清白的人可能被人认为干了坏事, 然而这种情况是罕见的。相反,对他的清白的举止所持有的固定看法常常会使我 们在他真正犯罪之时为他开脱,尽管根据已知的事实作出的他确已犯罪的推断非 常有力。同样,一个无赖在他的品行不为人知的情况下作出了某一无赖行为,也 许可以免受责难,甚或得到他人的称许。但是,没有一个长期以来一直做坏事的 人,能够不广为人知是个坏人,而且在他确实无罪的时候能够不经常受人怀疑。
    就人们的感情和看法所能给予罪恶和美德的惩罚或报答而言,在这里,根据事物 的一般进程,两者所得到的待遇已超出了恰如其份和不偏不倚的限度。
    虽然用这种冷静的哲学眼光来看,通常决定芸芸众生处境顺逆的一般准则似 乎完全适应世人所处的境地,但是,它们并不同我们的某些天然感情相一致。我 们对某些美德所天然持有的敬爱和赞美之情使我们希望把各种荣誉和酬答都归 于它们,甚至把我们自己也必然认为适合于回报其它一些品质的荣誉和酬报归于 这些美德,尽管它们往往不具备这些品质。相反,我们对某些罪恶的嫌恶使我们 希望它们遭受各种各样的耻辱和不幸,包括自然属于其它品质的耻辱和不幸。宽 宏大量、慷慨和正直受到我们如此深切的钦佩,以致我们希望看到它们还能获得 财富,权力和各种荣誉——这些荣誉本来是同上述美德并无密切联系的一些品 质,如节俭、勤劳和勤奋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欺诈、虚伪、残忍和狂暴在每 个人的心中激起的轻蔑和憎恶使我们看到它们得到某些好处便会感到气愤,尽管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由于它们有时具备勤奋和勤劳的品质,这些好处它们是应 该得到的。勤劳的坏蛋耕种土地,懒惰的好人任其荒芜。谁该收获庄稼呢?谁该 挨饿,谁该富足呢?事物的自然进程有利于坏蛋,而人们的天然感情则偏向于具 有美德的人。人们认为,前者因其上述的好品质会带给他的好处而过分地得到了 补偿,而后者则因其懈怠必然会带给他的痛苦而受到了比应受的要严厉得多的惩 罚。人类的法律——人类感情的产物——剥夺勤劳和谨慎的叛国分子的生命和财 产,而以特殊的回报来酬答不注意节约、疏忽大意但忠诚而热心公益事业的好公 民。这样,人就在造物主的指引下,对物的分配进行造物主本来自己会作出的某 种程度的改正。造物主促使人们为达到这一目的而遵循的各种准则与造物主自己 所遵循的那些准则不同。大自然给予每一种美德和罪恶的那种报答或惩罚,最能 鼓励前者或约束后者。她单纯考虑这一点,而很少注意到,在人们的思想感情和 激情中,那些优良品质和不良品德似乎还具有不同程度的优缺点。相反,人只注 意到这一点,因而力求使每种美德得到他心目中恰如其分的敬爱和尊重,并使每 种罪恶得到他心目中恰如其分的轻视和憎恶。造物主所遵循的准则对她来说是合 理的;人类所遵循的准则对人类来说也是合理的。但是,两者都是为了促成同一 个伟大的目标:人世间的安定,人性的完美和愉快。
    虽然人这样从事于改变在事态的自然发展所造成的物的分配情况,虽然人像 诗人所描述的神那样老是用特殊的手段来进行干预,以支持美德和反对罪恶,并 且像神那样力求挡掉射向好人头部的箭,而促使那把已经举起的利剑迅即向邪恶 者砍去,但是,他并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愿望来决定两者的命运。人的微 弱的努力不能完全控制事物的自然进程,这一进程太快太猛,非人力所能阻止。
    虽然指引这一进程的规则似乎是为了最明智和最高尚的目的而制订的,但是这些 规则有时却会产生使人的全部天然感情激动不已的后果。大集体压倒小集体;有 远见并作好一切必要准备的事业家胜过那些反对他们而既无远见又无准备的人; 每一种目的只能以造物主规定的那种方法来实现,这一切似乎不仅是一种必然和 不可违反的规则,而且是一种激励人们勤劳和专心致志的有用和合宜的规则。此 外,由于这种规则,在暴虐和诡计居然胜过真诚和正义时,什么样的义愤不会在 每个旁观者的心中激起呢?对无辜者所受的痛苦,人们会多么悲痛和同情,对压 迫者所获得的成功又会产生多么强烈的愤恨?我们对冤屈感到伤心和愤怒,但 是,我们常常发现自己完全无力加以纠正。因此,当我们对在这个世界上能否找 到一种能够阻止非正义的行为取得成功的力量丧失信心时,我们自然而然地会向 上天呼吁并希望我们天性的伟大创造者在来世亲自做他为指导我们的行为而制 定的各种原则促使我们在今世努力做的事。希望他亲自完成他教导我们着手执行 的计划;并希望在来世,根据每个人在今世的所作所为给予报答。这样,我们就 会变得相信来世,这不仅是由于我们的弱点,不仅是出于人类天性的希望和担心, 而且也是出于人类天性中最高尚和最真诚的本性,出于对美德的热爱,对罪恶和 非正义的憎恶。
    “这与神的伟大相称吗?”能言善辩而富于哲理性的克莱蒙大主教以丰富的 想象力热情而夸大地说,尽管有时听起来似乎不够礼貌:“听任自己创造的世界 普遍处在混乱之中,这与神的伟大相称吗?听任邪恶的人几乎总是胜过正直的 人;听任无辜的君王被篡位者废黜;听任父亲为野心勃勃的逆子所杀害;听任丈 夫因受凶悍不贞的妻子的打击而死亡,这与神的伟大相称吗?难道处于显贵地位 的神可以像观看某种新奇的游戏那样袖手旁观那些令人伤感的事件而不担负任 何责任吗?因为神是伟大的,他就应当在这些事件面前表现出软弱、不公正或是 残暴吗?因为人是渺小的,就应当听任他们胡作非为而不予惩罚。或者为人正直 而不给报偿吗?啊,上帝!如果这就是你的性格,如果我们如此敬畏崇拜的上帝 就是你,我就不再承认你是我的父亲,是我的保护者,是我悲伤时的安慰者,是 我软弱时的支持者,是我的一片忠诚的报答者。那你就不过是一个懒惰而古怪的 暴君,这个暴君为了自己狂妄的虚荣心而牺牲人类的幸福,他把人类带到这个世 界上来,只是为了把他们作为他空闲时的消遣品或由他任意摆布的玩物。”
    判断行为功过的那些一般准则就这样逐渐被看成某个无所不能的神的规则, 这个神在观察我们的行为,并在来世报答遵守这些规则的人和惩罚违反它们的 人。这种考虑必然使上述规则具有新的神圣的意义。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应当是 尊重造物主的意志,对于这一点凡是相信神存在的人是决不会怀疑的。违抗神的 意志这一想法本身似乎就意味着大逆不道。一个人如果反对或无视具有无限智慧 和无限权力的神给他下的命令,那这人该是多么自负,多么荒唐!一个人如果不 尊重造物主出于无限仁慈给他规定的戒律,即使他没有因为违反这些戒律而受到 惩罚,这个人又该是多么不合人情,多么令人厌恶!一个人对自己行为是否得当 的感觉在此也得到自身利益这种强烈动机的充分支持。我们知道,虽然我们可以 避免别人注意或者逃脱世人的惩罚,但我们总是避不开造物主的眼睛,如果作出 不正当行为就会受到他的惩罚,这是能够限制最不受约束的激情的一种动因,至 少对某些人是如此,他们由于经常反省,对这个想法已经很熟悉了。
    正是这样,宗教加强了天生的责任感,因此,人们通常会非常相信似乎深受 宗教思想影响的那些人,诚实正直。人们认为,这些人的行为除了受到对别人行 为同样起调节作用的准则的约束外,另外还有一种约束。人们认为,不但重视名 誉,也重视行为的合宜性,不但重视他人的称许,也重视自己的称许,这样的动 机对世俗的人有影响,对信仰宗教的人同样有影响。但是信仰宗教的人还有一种 约束,这就是,他不干则已,一干起来就要像那位至尊的神在场那样审慎,这位 至尊的神最终会根据他的实际行动给予补偿。因此,人们对他那循规蹈矩和一丝 不苟的行为颇为信任。无论什么地方只要那儿宗教的固有原则未被某个卑鄙的宗 教小集团闹宗派和派性的狂热所破坏,无论什么地方只要那儿宗教所要求履行的 首要责任是各种道德责任,无论什么地方只要那儿没有人被告诫要把琐屑的宗教 仪式看成是比正义和慈善的行为更直接的责任,只要没有人真的相信通过献祭、 宗教仪式和愚蠢的祈求就可以在神的同意下从事欺诈、叛变和暴行,那么,世人 在这方面的判断就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并且完全有理由对笃信宗教的人的行为的 正直给予加倍的信任。
    第六章 在什么情况下,责任感应该成为我们行为的唯一原则;而且在什么情况 下,它应该同其它动机一起发生作用 宗教赋予美德的实践如此强烈的动机,并且通过如此有力地抵制罪恶的诱惑 来保护我们,以致许多人误认为宗教原则是行为的唯一值得称赞的动机。他们说: 我们既不应该因感激而报答,也不应该因愤恨而惩罚;我们既不应该根据天然的 感情保护自己不能自助的孩子,也不应该由此赡养自己老弱多病的双亲。所有对 特定事物产生的感情都要从自己的心中驱除干净,某种伟大的感情应当取代其它 一切感情,那就是对造物主的爱,那就是使自己变成他所喜欢的人的愿望,那就 是用造物主的意志来指导自己全部行动的愿望。我们不应该因感激而感谢,我们 不应该因仁爱而宽厚,我们不应该因热爱祖国而热心公益,也不应该因对人类之 爱而慷慨和正直。在履行所有那些不同的责任时,我们的行动的唯一原则和动机, 应当是造物主要求我们去履行它们的责任感。现在,我不准备花时间专门考察这 种观点;我只是要指出,我们不要期待看到这种观点为任何宣称信奉下面这样一 种宗教的人所接受,在这种宗教中,第一条戒律是,要以自己的全部心意、全部 灵魂和全部精力去敬爱我们的造物主,第二条戒律是,像热爱自己一样去热爱自 己的邻人;我们实际上是为了自己的缘故而热爱自己,并不仅仅因为被要求才去 这样做。责任感应当是我们行动的唯一原则,这在基督教的戒律中是找不到的; 但是,正像哲学甚至常识告诉我们的那样,责任感应当是某种指导性的和决定性 的原则。然而,可能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在什么情况下我们的行动应该主要地 或全然地产生于某种责任感,或出自对一般准则的尊重;在什么情况下某些其它 的情感或感情应该同时发生作用,并产生主要的影响。
    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许不能用任何一种非常准确的方式得到——将依两 种不同的情况而定:第一,根据促使我们全然不顾一般准则而行动的那种情感和 感情是天然令人喜欢的还是天然令人讨厌的而定;第二,根据一般准则本身是精 确无误还是含糊不清而定。
    1.首先,我要说,我们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应该来自天然令人喜欢或天然 令人讨厌的情感和感情,或者全部来自对一般准则的尊重,都将依这种情感和感 情本身而定。
    所有那些亲切的感情可能促使我们去做的优雅和令人钦佩的行为,应该来自 对一般行为准则的任何尊重,同样也应该来自激情本身。一个人为另一个人做了 好事,如果后者只是出于冷淡的责任感而不带有感情地给予报答,前者就会认为 自己没有很好地得到报答。当一个丈夫认为非常顺从自己的妻子只是考虑到妻子 的地位必须维持的某种关系才使自己的举止活泼起来时,他是不会对她感到满意 的。虽然一个儿子竭尽孝道,然而,如果缺乏他应当充分感受到的那种充满感情 的对双亲的敬意,那么父母也会公正地抱怨他态度冷漠。同样,一个儿子也会对 这样的父亲感到十分不满,他虽然履行了父亲的全部责任,但是不具有可以期待 从他身上得到的父爱。对于所有这样的亲切的、具有社会性的感情,看到责任感 是用来压抑它们而不是增进它们,是用来阻止我们做得过分而不是促使我们做应 该做的事情,更令人感到愉快。看到一个父亲不得不抑制自己的父爱,看到一个 朋友不得不约束出乎本性的慷慨行为,看到一个受到某种恩惠的人不得不抑制自 己的过分的感激心情,会给我们带来愉快。
    对于那些邪恶和非社会性的激情,具有相反的准则。我们应当抱着出自内心 的感激和慷慨态度,不带任何勉强地给予报答,不必过分考虑报答是否适宜;但 是,我们总是应当勉强地施加惩罚,更多地是出于施加惩罚是合宜的感觉,而不 是出于任何强烈的报复意向。再也没有什么比那个人的行为更为得体,他对极为 严重的伤害的愤恨,似乎更多地来自它们应当愤恨并且是合宜的愤恨对象的感 觉,而不是来自他自己的那种极不愉快的激情;他像一个法官那样,仅仅考虑判 断每种特定的冒犯应当给予何种报复这种一般准则;他在贯彻这条准则时,其同 情冒犯者将要受到的痛苦的程度甚于自己所受的痛苦,他虽然愤怒但不忘怜悯, 有意用最温和及最有利的方式去解释这条准则,对冒犯者给予极其正直的人们能 够一致通情达理地接受的各种减缓。
    根据前面的评述,因为自私的激情在其它方面介于社会性的和非社会性的感 情之间,所以,它们在这一点上也是如此。在所有平常的、不重要的和普通的情 况下,以私人利益作为目标的追逐,应当来自对指导这种行为的一般准则的尊重, 而不是来自这些目标本身所引起的任何激情;但是,在更为重要和特殊的场合, 如果目标本身看来并没有以很值得重视的激情来激励我们,我们就会变得麻木不 仁、缺乏感情和没有风度。为了赚到或节省一个先令的钱而焦虑不安或终日盘算, 在他的一切邻人看来,他就会堕落为一个极为庸俗的商人。他必须在自己的行动 中表现出:听任自己的经济状况一直如此窘迫,无意为钱财本身而锱铢必较。他 的经济境况也许使他必须极端节省,非常勤勉;但是,那种节省和勤勉的每个特 定的努力必须出自对极其严格地给他规定这种行为趋向的那条一般准则的尊重, 而不是对个人的俭约或收益的关心。现今,他的过度节俭不应当是由于他希望由 此节省那三便士;他在自己的店里照料,也不应当是出于他想由此得到那十便士 的激情:前者和后者都只应当出于对一般准则的尊重,这条一般准则极其严格地 规定了他在自己生活道路上对待一切人的行动方案。在这里构成了吝啬鬼和真正 节省和勤勉的人的品质之间的差别。前者为了少数的钱财本身而挂虑担忧;后者 关心它们只是因为他给自己订下了生活计划。
    对有关私人利益的很特别和很重要的目标来说,情况完全不同。一个人不去 为了这些目标本身而相当认真地追求它们,就显得卑劣。一个君主不费心征服或 保护某一领地,我们会看不起他。一个没有官职的绅士,在他可以不用卑劣的或 非正义的手段去获得一份财产或者一个比较重要的官职时不尽力而为,我们几乎 不会对他表示尊重。一个议员对自己的竞选显得毫不热心,他的朋友就会认为他 完全不值得拥戴而抛弃他。甚至一个商人不力争获得人们认为非凡的一笔生意或 者一些不寻常的利润,也会被他的邻居们看成是一个胆怯的家伙。这种勇气和热 忱就是有事业心的人和无所作为的人之间的差别。私人利益的那些重大目标—— 它们的得或失会极大地改变一个人的地位,成为恰当地被称作抱负的激情的目 标;这种激情保持在谨慎和正义的范围之内时,总是受到世人的钦佩,即使超越 了这两种美德而且是不正义的和过分的时候,有时也显得极其伟大,引起人们无 限的想象。因此,人们普遍钦佩英雄和征服者,甚至也钦佩政治家,他们的计划 虽然毫无正义可言,但是非常大胆和宏伟;例如黎塞留主教和雷斯主教的那些计 划就是这样。贪婪和野心两种目标的不同仅仅在于它们是否伟大。一个吝啬鬼对 于半便士的追求同一个具有野心的人征服一个王国的意图一样狂热。
    Ⅱ.其次,我要说,我们的行为应该在何种程度上出自对一般准则的尊重, 将部分地依它们本身精确无误还是含糊不清而定。
    几乎所有有关美德的一般准则,决定谨慎、宽容、慷慨、感激和友谊的功能 是什么的一般准则,在许多方面都是含糊不清的,允许有很多例外,需要作出如 此多的修正,以致几乎不可能完全通过对它们的尊重来规定我们的行为。常见的 以普遍经验为基础的有关谨慎的一些谚语式的格言,或许是对行为所能提出的最 好的一般准则。但是,非常呆板和固执地信奉这些格言,显然是极其荒唐可笑的 迂腐行为。在我刚才提到的一切美德中间,感激或许是含义最精确、最少例外的 一般准则。要是力所能及,我们就应当对自己所得到的帮助作出相等的报答,如 有可能,还应当作出更大的报答,这似乎是一条非常清楚明了的准则,并且是一 条几乎不会有任何例外的准则。然而,根据最肤浅的考察,这条准则好像是极其 含糊不清的,并且允许有一万种例外。如果你的恩人在你生病时护理了你,你也 就应当在他生病时护理他吗?或者,你能够以某种不同的报答来偿还自己欠下的 人情吗?如果你应当去护理他,那么你应当护理他多长时间呢?和他护理你的时 间与你护理他的时间相同,或者更长些,那么应当长多少呢?如果你的朋友在你 贫困时借钱给你,你也就应当在他贫困时借钱给他吗?你应当借多少钱给他呢?
    你应当在什么时候借给他呢?现在?明天?或者下个月?借多长时间呢?显然, 不可能规定任何一条在一切情况下都能对这些问题给予准确答案的一般准则。他 和你的品质之间的差异,他和你的处境之间的不同,都可能使你非常感激他而又 正当地拒绝借给他半个便士;相反,也可能使你愿意借钱给他,甚或借给他的钱 十倍于他借给你的数目,而又正当地被指责为极为邪恶的忘恩负义之徒,其所承 担的义务连百分之一也未完成。然而,由于有关感激的各种本分或许是所有那些 要求我们实践的善良美德之中最神圣的,所以,如我所述,决定它们的一般准则 是最准确的。确定友谊、人道、殷勤、慷慨等所要求作出的行为的那些一般准则, 更不用说是很模糊和不明确的。
    但是,有一种美德,一般准则非常确切地规定它要求作出的每一种外在的行 为,这种美德就是正义。正义准则规定得极为精确,除了可以像准则本身那样准 确地确定,并且通常确实出自与它们相同的原则者外,不允许有任何例外和修改。
    如果我欠某人十镑钱,无论在约定归还之日还是在他需要这笔钱之时,正义都要 求我如数归还。我应当做什么,我应当做多少,我应当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做, 所有确定的行为的本质和细节,都已确切地规定和明确。虽然过于固执地信奉有 关谨慎或慷慨的普遍准则可能是笨拙的和呆板的,但是,忠实地遵循正义准则却 没有什么迂腐可言。相反,应当给予它们最神圣的尊重;并且,这种美德所要求 作出的行为,从来不像当实践它们的主要动机是对要求作出这种行为的那些一般 准则的出于本心的虔诚的尊重时一样十全十美。在实践其它一些美德时,指导我 们行为的,与其说是对某种精确格言或准则的尊重,不如说是某种有关合宜性的 想法,是对某一特定行为习惯的某种爱好;我们应当更多地考虑的是这一准则所 要达到的目的和基础,而不是准则本身。但是,对正义来说情况就完全不是这样: 不折不扣并且坚定不移地坚持一般正义准则本身的人,是最值得称赞和最可信赖 的人。虽然正义准则所要达到的目的是阻止我们伤害自己周围的人,但违反它们 常常可能是一种罪行,尽管我们可以假托某种理由声称这种违反不会造成任何伤 害。一个人常常在开始用这种方式行骗,甚至在自己打算行骗时,就变成了一个 坏蛋。一旦他想背离那些不可违背的戒律要求他非常坚定和积极地坚持的东西, 他就不再是可以信赖的人,没有人可以说他不会滑向某种或深或浅的罪恶之渊。
    窃贼认为,如果他从富人那里偷窃他猜想他们也许容易失去,以及他们也许不会 知道失窃的东西,就并没有犯罪。奸夫认为,如果他诱奸朋友的妻子而能瞒住其 奸情,那个丈夫不会怀疑,而且并没有破坏那个家庭的安宁,他就没有犯罪。一 旦我们开始陷入这种精心设计的骗局,就没有什么严重的罪行我们不可能犯下 了。
    正义准则可以比作语法规则;有关其它美德的准则可以比作批评家们衡量文 学作品是否达到杰出和优秀水平而订立的准则。前者是一丝不苟的,准确的,不 可或缺的。后者是不严格的、含糊的、不明确的,而且告诉我们的与其说是如何 臻于完美的确实无疑的指示,还不如说是有关我们应该指望臻于完美的一般设 想。一个人可以根据规则学会完全正确地合乎语法地写作;因而;或许,可以学 会公正地行动。虽然有些文学评判准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帮助我们纠正和弄清楚 我们对完美可能抱有的一些模糊看法,但是,却没有哪种准则能确实无误地引导 我们写出杰出或优秀的文学作品。同样,虽然某些准则能使我们在某些方面纠正 和弄清楚我们对美德可能抱有的一些不完善的想法,但却没有哪种准则可以使我 们确实学会在一切场合谨慎、非常宽宏或十分仁慈地行动。
    有时会发生这种情况:由于极为真诚和迫切地想以自己的行为获得人们的赞 同,我们反而可能误解恰当的行为准则,因而被应当用来指导我们的原则引入歧 途。在这种情况下,期待人们完全赞成我们的行为是徒劳无益的。他们不能理解 影响我们行为的那种荒谬的责任观念,也不会赞成随之而来的任何行为。然而, 那个由于存在不正确的责任感或所谓错误的道德心而受骗犯罪的人,其品质和行 为仍有一些可敬之处。无论他因此而怎样不幸地被引入歧途,由于他存在着高尚 而富有人性的东西,仍然是人们同情而不是憎恶或愤恨的对象。人们对人类天性 中存在弱点深感遗憾,这种弱点使我们如此不幸地受到欺骗,即使在我们非常真 诚地为臻于完美而努力,并且尽力按照能够合理地指导我们的最好的原则行动 时,也是这样。错误的宗教观念,几乎是以这种方式把我们的天然情感引入歧途 的唯一原因;那种赋予责任准则莫大权威的原则,只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歪曲我 们对它们的想法。在其它一切场合,常识足以指导我们即使不是最为合宜地行事, 也离最为合宜地行事相距不远。假如我们急切地希望做得好些,那么,我们的行 为大体上总是值得称赞的。所有的人都一致同意:服从造物主的意志是首要的责 任法则。但是,就也许会加到我们头上的特定的戒律而言,它们彼此就大不相同。
    因此,这时彼此之间应当最大限度地克制和容忍;虽然维护社会的安定需要惩罚 各种罪行,而不管它们由以产生的动机是什么,但是,如果它们明显地来自有关 宗教责任的错误观念,则一个善良的人总是会比较勉强地加以惩罚。他决不会对 他所判处的那些人感到他对其他罪犯感到的那种愤慨,而且正是在他惩罚他们的 罪行的时刻,他会对他们那效果不好的坚定和献身精神感到惋惜,有时甚至感到 钦佩。伏尔泰先生最好的一出悲剧《穆罕默德》很好地表现了我们对产生于这种 动机的罪行所应当持有的情感。在那一悲剧中,一对青年男女具有极其纯洁和善 良的性格,除了彼此过于相爱这种使我们更加喜爱他们的弱点之外,没有其它任 何弱点,他俩在某种最强烈的错误的宗教动机的唆使下,犯下了可怕的凶杀罪, 使一切人性原则受到冲击。一位年高德劭的老人,尽管是他俩宗教上的死对头, 但曾对他俩显示极为亲切的感情,他俩对他也曾怀有非常恭敬和尊重的心情,这 位老人实际上是他俩的父亲,虽然他俩不知道这一点,但是,造物主显然要借助 于他俩的手来把这位老人作为祭品,并且命令他俩去杀死这位老人。在他俩准备 实施这一罪行时,他们受到下述两种想法之间的斗争所引起的极度痛苦的折磨?
    即:不可推卸;另一为对这位老人的体恤、感激和尊敬,以及对他们将要杀死的 这个人的仁慈和善行所产生的敬爱。这样的表演显示了任何戏剧中所曾表现过的 最吸引人的或许还是最有教益的一个场面。然而,责任感最终战胜了人类天性中 所有可亲的弱点。他俩实施了强加于他们的罪行;但是立即发现了自己的错误, 以及他们受到的欺骗,因而被恐怖、悔恨、愤怒等折磨得身心俱裂。当我们确信 正是宗教把一个人引入歧途,而不是以宗教为借口来掩盖某些最坏的人类激情 时,我们就应该像对不幸的赛伊德和帕尔米拉所怀有的情感那样,同情每一个这 样被宗教引入歧途的人。
    因为一个人也许会根据某种错误的责任感作出错误的行为,所以天性有时也 会占据优势,并且与之相反地引导他作出正确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看到 那种动机占据我们认为应该占据的优势,不会不感到高兴,虽然那个人自己很软 弱因而不那样想。然而,由于他的行为是出于软弱而不是原则所造成的,所以我 们决不会比较满意地加以赞赏。一个执拗的罗马天主教徒,在圣 巴多罗买大屠 杀中,为怜悯心所驱使,以致救出了一些不幸的新教徒——他曾经认为自己的责 任是去毁灭他们——这似乎不值得获得我们会给予他的那种高度的赞扬,他只是 带着完全的自我赞同的心情作出上述宽大行为。我们也许会对他具有仁慈的性情 表示高兴,但是,我们仍然会带着某种遗憾的心情来看待他,这跟应当对完善的 美德表示的钦佩是截然不同的。就其它一切激情而言,情况不复如此。我们见到 它们合宜地自我发挥作用不会不感到高兴,甚至在某种错误的责任观念指导这个 人约束它们的时候也是这样。一个非常虔诚的贵格会教徒在被人打了一耳光时, 不是泰然容忍,而是忘记了他自己对我们救世主的格言所作的字义解释,以致给 予那个侮辱了他的畜生适当的惩戒,当然不会使我们感到不快。我们会对他的这 种精神感到愉快和高兴,并且因此更加喜欢他。但是,我们决不会用那样一种尊 重和敬意来看待他,这种尊重和敬意是应该给予在同样情况下根据什么是应该做 的这种正义感采取合宜行动的人的。凡是带有自我赞同情感的行为都不能严格地 称作美德。

    第四卷 论效用对赞同情感的作用

    第一章 论效用的表现赋予一切艺术品的美,兼论这种美所具有的广泛影响

    效用是美的主要来源之一,这已为每个多少考虑过什么东西构成美的本质的 人所注意到。一座房子所具有的便利如同它合乎规格一样给旁观者带来愉快;而 在他看到相反的缺陷时,则像看到位置对称的窗子具有不同的形状,或者门不开 在建筑物的正中那样颇感不快。任何设备或机器只要能产生预期的结果,都赋予 总体一定的合宜感和美感,并使人们一想到它就感到愉快,这一切是如此清楚明 白,以致没有人会忽视它。 近来,一个富有独创性并受人欢迎的哲学家,也指出了效用使人感到愉快的 原因。这位哲学家兼有极为深刻的思想和极强的表达能力,他具有不仅用非常清 晰的语言而且用极为生动的口才来探讨最深奥的课题的非凡而又巧妙的才能。按 照他的说法,任何物体的效用,通过不断给其主人带来它所宜于增进的愉快或便 利而使他感到高兴。每当他看到它的时候,他就会沉浸于这种愉快之中;这一物 体就以这样的方式成为不断给他带来满足和欢乐的源泉。旁观者由于同情而理解 那个主人的情感,并且必然用同样愉快的眼光来观察这一物体。如果我们参观大 人物的宏伟大厦,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象假如自己成为这种大厦的主人,并且拥有 这么多巧妙的、精心设计制造的设备而会得到的满足。他还提出类似的理由来解 释,为什么任何物体外观上的不便利都会使其主人和旁观者感到不快。
    但是,任何艺术品所具有的这种适宜性,这种巧妙的设计,常常比人们指望 它达到的目的更受重视;采取和变化方法来获得便利或愉快,常常比便利或愉快 本身更为人们所看重,似乎想办法获得便利或愉快的过程才是全部价值所在,据 我所知,这还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然而,这种情况是经常出现的,可以在有 关人类生活的成干上万个最不重要或最重要的例子中观察到。
    当一个人走进自己的房间并发现椅子都摆在房间的中间时,他会对仆人发 怒,或许他宁可自己动手不厌其烦地把它们重新背墙摆放,而不愿看到它们一直 这样乱七八糟地放着。这种新的布置所具有的全部合宜性来自腾清和空出了房间 的地面所造成的更大的便利。为了获得这种便利,他甘愿自己受累,而不愿忍受 由于缺乏这种便利而可能感到的各种苦恼;因为最舒服的是一屁股坐在其中一把 椅子上,这是他干完活以后很可能做的。所以,他所需要的似乎不是这种便利, 而是带来这种便利的家具的布置。但是,正是这种便利最终推动他整理房间,并 对此给予充分的合宜感和美感。
    同样,一只每天慢两分多钟的表,会受到对表很讲究的人的轻视。他或许会 以几个畿尼的价格把它卖出去,而用五十个畿尼另买一只表,它在两个星期内慢 不了一分钟。然而,表的唯一效用是告诉我们现在是几点钟,以使我们不失约, 或者因为忘了那个约定的时刻而造成诸多不便。但是,我们并不常常看到这个如 此讲究这种机械的人比别人更加认真地严守时刻,也不常常看到他比别人更加急 切地为了其它什么理由而想精确地知道每天的时间。吸引他的,不是掌握时间, 而是有助于掌握时间的机械的完美性。
    有多少人把钱花在毫无效用的小玩意上而毁掉自己呢?使这些小玩意的爱 好者感到高兴的不是那种效用,而是能增进这种效用的那个机械的精巧性。他们 所有的口袋都塞满小小的便利设备。他们设计出新的口袋(那是在他人的衣服上 看不到的),以便携带更多的东西。他们带着在重量上、有时在价值上不亚于常 见的犹太人百宝箱中的大量小玩意散步。这种小玩意中有一些有时也许有点用 处,但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省掉,它们的全部效用当然不值得忍受负荷的辛劳。
    因此,这也不仅仅同我们的行动受到这种本性影响的这些微不足道的物体有 关;它往往是有关个人和社会生活中最严肃和最重要事务的隐秘动机。

    那个上天在发怒时曾热望加以惩罚的穷人的孩子,当他开始观察自己时,他 会羡慕富人的景况。他发现父亲的小屋给他提供的便利太少了,因而幻想他能更 舒适地住在一座宫殿里。他对自己不得不徒步行走或忍受骑在马背上的劳累感到 不快。他看到富人们几乎都坐在马车里,因而幻想自己也能坐在马车里舒适地旅 行。他自然地感到自己懒惰,因而愿意尽可能自食其力;并认为,有一大批扈从 可以使他免去许多麻烦。他认为,如果自己获得了这一切,就可以心满意足地坐 下来,陶醉在幸福和宁静的处境之中。他沉浸在这幸福的遐想之海。在他的幻想 之中浮现出某些更高阶层的人的生活情景,为了挤进这些阶层,他投身于对财富 和显贵地位的追逐之中。为了获得这一切所带来的便利,他在头一年里受尽委曲, 而且在潜心向上的第一个月内含辛茹苦,费尽心机,较之他在没有财富和地位时 的全部生涯中所能遭受的痛苦更有甚之。他学习在某些吃力的职位上干得出色。
    他勤奋好强,夜以继日地埋头苦干,以获得胜过其竞争者的才能。然后,他努力 在公众面前显示出这种才能,以同样的勤奋乞求每一个就业的机会。为了达到这 一目的,他向所有的人献殷勤;他为自己所痛恨的那些人效劳,并向那些他所轻 视的人献媚。他用自己的整个一生,来实行享受他也许永远不能享受的某种不自 然的、讲究的宁静生活的计划,为此他牺牲了自己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得到的真正 安逸,而且,如果他在垂暮之年最终得到它,他就会发现,它们无论在哪方面都 不比他业已放弃的那种微末的安定和满足好多少。正是在这时候,他那有生之日 已所剩无几,他的身体已被劳苦和疾病拖垮,他的心灵因为成千次地回想到自己 所受的伤害和挫折而充满着羞辱和恼怒,他认为这些伤害和挫折来自自己敌人的 不义行为,或者来自自己朋友的背信弃义和忘恩负义。最后他开始醒悟:财富和 地位仅仅是毫无效用的小玩意,它们同玩物爱好者的百宝箱一样不能用来实现我 们的肉体舒适和心灵平静;也同百宝箱一样,给带着它们的人带来的麻烦少于它 们所能向他提供的各种便利。在它们之间,除了前者所带来的便利比后者稍微明 显之外,没有什么真正的不同。宫殿、花园、成套的装饰用具、大人物的扈从, 也是物品,只不过其明显的便利给每个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而已。它们不需要其主 人向我们指出哪一方面构成它们的效用。我们很容易主动地理解它们的效用,并 由于同情享受而称赞它们所能向其主人提供的满足。但是,一根牙签,一支耳挖 勺,一把指甲刀或其它类似的一些小玩意,它们的奇特性就不是这样清楚。它们 带来的便利或许同样大,但并不那么引人注目。而且我们不会这样快就理解拥有 这些东西的人所感到的满足。因此,它们不像豪富和显贵地位那样可以作为虚荣 心所追求的合理对象;这样就构成后者的唯一好处。它们更有效地满足了对人类 来说是很自然的独特的爱好。对一个孤独地居住在荒岛上的人来说,是一座宫殿 还是像通常装在百宝箱里的那种提供微小便利的工具,能够对他的幸福和享受作 出最大的贡献,或许还是一个问题。如果这个人生活在社会中,确实无法作出比 较,因为在这里同在其它情况下一样,我们始终注意的是旁观者的情感而不是当 事人的情感,而且我们始终考虑的是他的处境在别人的眼里是个什么样子而不是 在他自己的眼里是个什么样子。然而,如果我们考察一下为什么旁观者怀着如此 钦佩之情来另眼看待富人和显贵的生活条件。我们就会发现,与其说是因为认为 他们享受到了高人一等的安逸和愉快,不如说是因为他们拥有可用以获得这种安 逸和愉快的无数雅致而奇巧的人造物。他甚至不认为他们真正比别人更为幸福; 但他认为他们拥有更多的获得幸福的手段。引起旁观者钦佩的,正是这些手段能 精巧地达到预期的目的。但是,在年老多病、衰弱乏力之际,显赫地位所带来的 那些空洞和无聊的快乐就会消失。对处于这种境况的人来说,事先允诺给予他这 种空洞无聊的快乐,再也不能使他从事那些辛劳的追逐。他在内心深处诅咒野心, 徒然怀念年轻时的悠闲和懒散,怀念那一去不复返的各种享受,后悔自己曾经愚 蠢地为了那些一旦获得之后便不能给他带来真正满足的东西而牺牲了它们。如果 权贵因颓丧或疾病而被废黜,以这样一副可怜的样子出现在每个人的面前,他就 会细心观察自己的处境,并考虑什么才是自己的幸福所真正需要的东西。那时, 权力和财富就像是为了产生肉体上微不足道的便利而设计出来的、由极为精细和 灵敏的发条组成的庞大而又费力的机械,必须极其细微周到地保持它们的正常运 转,而且不管我们如何小心,它们随时都会突然爆成碎片,并且使不幸的占有者 遭到严重打击。它们是巨大的建筑物,需要毕生的努力去建造,虽然它们可以使 住在这座建筑物中的人免除一些小小的不便利,可以保护他不受四季气候中寒风 暴雨的袭击,但是,住在里面的人时时刻刻面临着它们突然倒塌把他们压死的危 险。它们可以遮挡夏天的阵雨,但是挡不住冬天的风暴,而且,常常使住在里面 的人同以前一样、有时比以前更多地感到担心、恐惧和忧伤,面临疾病、危险和 死亡。
    虽然每个人在生病或情绪低落时所熟知的这种乖戾的哲理,就这样全然贬低 那些人类欲望所追求的伟大目标,但是,我们在健康和心情良好时,一直是从更 令人愉快的角度来看待那些目标的。我们的想象,在痛苦和悲伤时似乎禁锢和束 缚在自己的身体内部,在悠闲和舒畅时就扩展到自己周围的一切事物身上。于是, 我们为宫中盛行的便利设施具有的美和显贵的安排所深深吸引;欣羡所有的设施 是如何被用来向其主人提供舒适,防止匮乏,满足需要和在他们百无聊赖之际供 他们消遣。如果我们考虑一下所有这些东西所能提供的实际满足,仅凭这种满足 本身而脱离用来增进这种满足的安排所具有的美感,它就总是会显得可鄙和无 聊。但是,我们很少用这种抽象的和哲学的眼光来看待它。在我们的想象中,我 们会自然而然地把这种满足与宇宙的秩序,与宇宙和谐而有规律的运动,与产生 这种满足的安排混淆在一起。如果用这样复杂的观点来考虑问题,财富和地位所 带来的愉快,就会使我们把它们想象成某种重要的、美丽的和高尚的东西,值得 我们为获得它们而倾注心力。
    同时,天性很可能以这种方式来欺骗我们。正是这种蒙骗不断地唤起和保持 人类勤劳的动机。正是这种蒙骗,最初促使人类耕种土地,建造房屋,创立城市 和国家,在所有的科学和艺术领域中有所发现、有所前进。这些科学和艺术,提 高了人类的生活水平,使之更加丰富多彩;完全改变了世界面貌,使自然界的原 始森林变成适宜于耕种的平原,把沉睡荒凉的海洋变成新的粮库,变成通达大陆 上各个国家的行车大道。土地因为人类的这些劳动而加倍地肥沃,维持着成千上 万人的生存。骄傲而冷酷的地主眺望自己的大片土地,却并不想到自己同胞们的 需要,而只想独自消费从土地上得到的一切收获物,是徒劳的。眼睛大于肚子, 这句朴实而又通俗的谚语,用到他身上最为合适。他的胃容量同无底的欲壑不相 适应,而且容纳的东西决不会超过一个最普通的农民的胃。他不得不把自己所消 费不了的东西分给用最好的方法来烹制他自己享用的那点东西的那些人;分给建 造他要在其中消费自己的那一小部分收成的宫殿的那些人;分给提供和整理显贵 所使用的各种不同的小玩意儿和小摆设的那些人;就这样,所有这些人由于他生 活奢华和具有怪癖而分得生活必需品,如果他们期待他的友善心和公平待人,是 不可能得到这些东西的。在任何时候,土地产品供养的人数都接近于它所能供养 的居民人数。富人只是从这大量的产品中选用了最贵重和最中意的东西。他们的 消费量比穷人少;尽管他们的天性是自私的和贪婪的,虽然他们只图自己方便, 虽然他们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 欲望,但是他们还是同穷人一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 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 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 活资料。当神把土地分给少数地主时,他既没有忘记也没有遗弃那些在这种分配 中似乎被忽略了的人。后者也享用着他们在全部土地产品中所占有的份额。在构 成人类生活的真正幸福之中,他们无论在哪方面都不比似乎大大超过他们的那些 人逊色。在肉体的舒适和心灵的平静上,所有不同阶层的人几乎处于同一水平, 一个在大路旁晒太阳的乞丐也享有国王们正在为之战斗的那种安全。
    人类相同的本性,对秩序的相同热爱,对条理美、艺术美和创造美的相同重 视,常足以使人们喜欢那些有助于促进社会福利的制度。当爱国者为各种社会政 治的改良而鞠躬尽瘁时,他的行动并不总是由对可以从中得到好处的那些人的幸 福所怀有的单纯的同情引起的。一个热心公益的人赞助修公路,通常也不是出于 对邮递员和车夫的同情。当立法机关设立奖金和其它奖励去促进麻或呢的生产 时,它的行为很少出自对便宜或优质织物穿着者的单纯的同情,更少出自对制造 厂和商人的单纯的同情。政策的完善,贸易和制造业的扩展,都是高尚和宏大的 目标。有关它们的计划使我们感到高兴,任何有助于促进它们的事情也都使我们 发生兴趣。它们成为政治制度的重要部分,国家机器的轮子似乎因为它们而运转 得更加和谐和轻快了。我们看到这个如此美好和重要的制度完善起来感到高兴, 而在清除任何可以给它的正常实施带来丝毫干扰和妨碍的障碍之前,我们一直忧 虑不安。然而,一切政治法规越是有助于促进在它们的指导下生活的那些人的幸 福,就越是得到尊重。这就是那些法规的唯一用途和目的。然而,出于某种制度 的精神,出于某种对艺术和发明的爱好,我们有时似乎重视手段而不重视目的, 而且渴望增进我们同胞的幸福,与其说是出于对自己同胞的痛苦或欢乐的任何直 接感觉或感情,不如说是为了完善和改进某种美好的有规则的制度。有些具有崇 高的热心公益精神的人,他们在其它一些方面很少表现出很明显的仁慈的感情。
    相反,有些非常仁慈的人,他们似乎毫无热心公益的精神。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 所熟悉的事例中发现前者和后者。谁还能比古代俄国的那个著名的立法者更缺乏 人性而更具有热心公益的精神呢?相反,和气和生性仁慈的大不列颠国王詹姆斯 一世,对于本国的光荣或利益,几乎没有任何激情。你要唤起那个似乎毫无斗志 的人的勤勉之心,向他描述富人和权贵的幸福,告诉他他们通常不受日晒雨淋的 煎熬,很少挨饿,很少受冻,很少感到疲倦,或缺少什么东西,这往往是徒劳的。
    这种意味深长的告诫对他几乎不会发生作用。如果你希望成功,你就必须向他描 述富人和权贵们的宏伟大厦的不同房间里的便利设备和布置;你必须向他解释他 们的设备的合宜之处,并向他指出他们的全部随员侍从的数目、等级及其不同的 职责。如果有什么事情能使他产生印象,这一切就是。可是,所有这些东西只是 使他们免遭日晒雨淋,不挨饿受冻,不感匮乏和疲劳。同样,如果你要在那个似 乎不关心国家的利益的人的心中树立热心公益的美德,那么,告诉他一个治理有 方的国家的臣民所享受到的较大的好处是什么;告诉他这些臣民要住得好、穿得 好和吃得好,也常常是徒劳的。这些道理一般不会使他产生深刻印象。如果你向 他描述带来上述种种好处的伟大的社会政治制度——如果你向他解释其中各部 门的联系和依存关系,它们彼此间的从属关系和它们对社会幸福的普遍有用性; 如果你向他说明这种制度可以引入他自己的国家,当前妨碍在他的国家建立这种 制度的障碍是什么,这些障碍可以用什么方法消除,如何使国家机器的种种轮子 和谐和平滑地运转,彼此之间不发生摩擦或阻碍对方的运转,你就有可能说服他。

    一个人几乎不可能听到这样的谈论而不激发出某种程度的热心公益的精神。起 码,他会暂时产生消除那些障碍,让如此完好而正常的一架机器开动的愿望。没 有什么东西能像研究政治——即研究国民政府的各种制度以及它们各自的长处 和短处,本国的体制,它面临的形势,它同外国之间的利害关系,它的商业、国 防,它在不利条件下所作的努力,它可能遇到的危险,如何消除这种不利条件, 以及如何保护它使之不致遭到危险,那样更有助于发扬人们热心公益的精神。因 此,各种政治研究——如果它们是正确的、合理的和具有实用性的话——都是最 有用的思辨工作。甚至其中最没有说服力和拙劣者,也不是全然没有效用的。它 们至少有助于激发人们热心公益的精神,并鼓励他们去寻找增进社会幸福的办 法。
    第二章 论效用的表现赋予人的品质和行为的美,以及关于这种美的概念可能在 何种程度上被看成一种原始的赞同原则 人的品质,同艺术的创造或国民政府的机构一样,既可以用来促进也可以用 来妨害个人和社会的幸福。谨慎、公正、积极、坚定和朴素的品质,都给这个人 自己和每一个同他有关的人展示了幸福美满的前景;相反,鲁莽、蛮横、懒散、 柔弱和贪恋酒色的品质,则预示着这个人的毁灭以及所有同他共事的人的不幸。
    前者的心灵起码具有所有那些属于为了达到最令人愉快的目的而创造出来的最 完美的机器的美;后者的心灵起码具有所有那些最粗劣和最笨拙的装置的缺陷。
    哪一种政府机构能像智慧和美德的普及那样有助于促进人类的幸福呢?所有的 政府只是某种对缺少智慧和美德的不完美的补救。因此,尽管美因其效用而可能 属于国民政府,但它必然在更大程度上属于智慧和美德。相反,哪一种国内政策 能够具有像人的罪恶那样大的毁灭性和破坏性呢?拙劣的政府的悲惨结果只是 由于它不足以防止人类的邪恶所引起的危害。
    各种品质似乎从它们的益处或不便之处得到的美和丑,往往以某种方式来打 动那些用抽象的和哲学的眼光来考虑人类行动和行为的人。当一个哲学家考察为 什么人道为人所赞同而残酷则遭到谴责时,对他来说并不总是以一种非常明确和 清楚的方式来形成任何一种有关人道和残酷的特别行为的看法,而通常是满足于 这些品质的一般名称向他提示的那种模糊和不确定的思想。但是,只是在特殊情 况下,行为的合宜或不合宜,行为的优点或缺点,才十分明显而可以辨别。只有 当特殊的事例被确定时,我们才清楚地察觉到自己和行为者的感情之间的一致或 不一致,或者在前一场合感觉到对行为者产生的一种共同的感激,或者在后一场 合感觉到对行为者产生的一种共同的愤恨。当我们用某种抽象和一般的方式来考 虑美德和罪恶时,由其激起那些不同的情感的品质,似乎大部分已消失不见,这 些情感本身变得比较不明确和不清楚了。相反,美德所产生的使人幸福的结果, 和罪恶所造成的带来灾难的后果,那时似乎都浮现在我们眼前,并且好像比上述 两者所具有的其它各种品质更为突出和醒目。
    最早解释效用为什么会使人快乐的那个具有独创性和受人欢迎的著述家,为 这种看法所打动,以致把我们对美德的全部赞同归结于我们直觉到这种产生于效 用的美。他说,除了对那个人自己或其他的人来说都是有用或适意的内心的品质 之外,没有一种品质可以作为美德加以赞同,并且除了具有相反趋向的品质之外, 没有一种品质可以作为邪恶的东西加以反对。确实,对个人或社会的便利来说, 天性似乎如此恰当地调整了我们关于赞同和反对的情感,以致我相信,在经过最 严格的考察后,将会发现这是普遍的情况。但是,我仍然断言,对于这种效用或 危害的看法,并不是我们赞同和反对的首要的或主要的原因。毫无疑问,这些情 感因关于美或丑的直觉而得到增强和提高,这种对美或丑的直觉产生于它的效用 或危害。但是,我仍要说,这些情感原本和本质上与这种直觉截然不同。
    首先,这是因为对于美德的赞赏似乎不可能同我们赞赏某种便利而设计良好 的建筑物时所具有的情感相同;或者说,我们称赞一个人的理由不可能与称赞一 个屉橱的理由相同。
    其次,在考察的基础上,将发现任何内心气质的有用性很少成为我们赞同的 最初根据;赞同的情感总是包含有某种合宜性的感觉,这种感觉和对效用的直觉 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可以在被认为是美德的所有品质中见到这种情况。根据这种 分类,那些品质因为对我们自己有用而最初就受到重视,也因为对他人有用而受 到尊重。
    对我们自己最为有用的品质,首先是较高的理智和理解力,我们靠它们才能 觉察到自己所有行为的长远后果,并且预见到从中可能产生的利益或害处;其次 是自我控制,我们靠它才能放弃眼前的快乐或者忍受眼前的痛苦,以便在将来某 个时刻去获得更大的快乐或避免更大的痛苦。这两种品质的结合构成了谨慎的美 德,对个人来说,这是所有美德中最有用的一种。
    关于在前一个场合所考察的第一种品质,即那种较高的理智和理解力,最初 是因为正义、正当和精确,而不是仅仅因为有用或有利而为人所赞同。正是在深 奥的科学中,尤其是在更高级的数学中,表现出人类理智的最伟大和最可钦佩的 努力。但是那些科学的效用,对个人或公众来说都不是非常清楚的,要去证实这 种效用,需要某种并不总是十分容易领会的论述。因此,最初使它们受到公众钦 佩的,不是它们的效用。这种品质,在有必要对那些自己对这种卓越的发明毫无 兴趣,竭力贬低其作用的人所提出的指责作出某种回答之前,很少为人所坚持。
    同样,我们克制自己当前的欲望以便在另一场合得到更充分满足的那种自我 控制,如同在效用方面为我们所赞同那样,在合宜性方面也得到我们的赞同。当 我们以这样的方式行动时,影响我们行为的情感似乎确实和旁观者的那种情感相 一致。旁观者并没有感受到我们目前欲望的诱惑。对他来说,我们一个星期以后 或者一年之后享受到的欢乐,其所具有的吸引力一如我们现在享受到的欢乐。因 此,当我们为了眼前的缘故而牺牲将来的时候,我们的行动在他看来是极其荒唐 和放肆的,也不能够理解影响这种行为的原则。相反,当我们放弃当前的快乐以 便得到即将到来的更大的快乐时;当我们似乎表现出遥远的对象和即刻作用于感 官的对象一样吸引我们时,由于我们的感情和他的感情确实相一致,所以他不可 能不赞同我们的行为;由于他从经验中知道很少人能做到这种自我控制,他将怀 着较大程度的惊奇和钦佩的心情来看待我们的行动。因此所有的人自然而然地对 在节俭、勤劳和不断努力的实践中表现出来的坚韧不拔品质表示高度的尊重,虽 然这些实践除了获得财富之外,没有指向其它目的。那个以这种方式行动并为了 获得某种重大的虽则是遥远的利益,不仅放弃了所有眼前的欢乐,而且忍受着肉 体和心灵上巨大劳累的人,他的坚定不移必然博得我们的赞同。他对自己的利益 和幸福所具有的那种似乎控制着他的行动的看法,确实同我们自然而然地形成的 对他的看法相吻合。在他的情感和我们自己的情感之间存在着最完美的一致,同 时,根据我们关于人类天性的通常弱点的体验,这是一种我们不可能合理地期待 的一致。因此,我们不仅赞同、而且在某种程度上钦佩他的行为,并认为他的行 为值得高度赞赏。只有这种值得赞同和尊敬的意识,能够在这种行动的进程中支 持那个行为者。我们 10 年以后享受到的快乐,同我们今天能够享受的快乐相比, 其对我们的吸引力如此微小,前者所激起的激情同后者容易产生的强烈情绪相 比,又天然地如此微弱,以致前者决不能与后者等量齐观,除非前者为合宜感、 为我们通过以一种方式行动而应该得到每个人尊敬和赞同的意识、以及为我们以 另一种方式行动而成为人们轻视和嘲笑的合宜对象的意识所证实。
    人道、公正、慷慨大方和热心公益的精神都是对别人最有用的品质。关于人 道和公正的合宜性存在于什么地方已经在前一个场合作了说明,那里表明我们对 那些品质的尊敬和赞同,有几分是决定于行为者和旁观者感情之间的一致的。
    慷慨大方和热心公益的精神所具有的合宜性,是建立在和正义所具有的合宜 性相同的基础上的。慷慨大方不同于人道。这两种品质乍看起来是如此密切相关, 但总是不为同一个人所具有。人道是女人的美德,慷慨大方则是男子的美德。那 种通常比我们更为温柔的女人,很少如此慷慨大方。妇女难得作出重大的捐赠, 这一点已为民法所注意。人道仅仅存在于旁观者对主要当事人的情感所怀有的强 烈的同情之中,致使旁观者为当事人所受的痛苦而感到伤心,为他们所受的伤害 而感到愤怒,为他们的幸运而感到高兴。最人道的行为不需要自我否定,不需要 自我控制,不需要有关合宜感的巨大努力。它们仅仅存在于做这种与其自身一致 的强烈的同情促使我们去做的事情之中。但是,对于慷慨大方来说就完全不一样 了。我们从来不是慷慨大方的,除非在某些方面我们宁愿先人后己,并且为了某 个朋友或上级的一些重大而又重要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相等的利益。一个人因为认 为别人的贡献使他们更有资格担任自己的职位——取得这个职位曾经是他的抱 负——而放弃了自己在这一职位上的权利;一个人为了保护朋友的生命——这是 他认为更为重要的东西——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们的行为都不是出于人道, 也不是因为他们感知有关别人的事情比关涉自己的事情更为敏锐。他们两者不是 用自己看待两种对立的利益时所天然具有的眼光,而是用他人天然具有的眼光来 考虑那两种利益。对每个旁观者来说,他人的这种成功或保护确实可能比他们自 己的成功或保护更富有吸引力;但是他们自己却不可能如此看问题。因此,他们 在为了这种他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时,一般都按旁观者的情感来调整自己 的情感,并且根据他们所感受到的对那些事物的看法,通过作出某种高尚行为的 努力,必定自然而然地想到第三者。那个为了保护其长官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生命 的士兵,如果自己毫无过失而发生那个长官的死亡,那么或许感触极少;而落在 他自己身上的一种非常小的灾难却可能激起一种非常强烈的悲伤。但是,当他努 力行动以便获得称赞并使公正的旁观者理解他行动的原则时,他感到除他自己之 外,对每个人来说,他自己的生命同长官的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也感到当他 为了保护长官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生命时,每个公正的旁观者所天然具有的理解 力都会认为他的行动是非常合宜而又令人愉快的。
    热心公益的精神所作出的更大努力也正是这样。如果一个年青的军官牺牲自 己的生命以使其君主的领土得到些微的扩大,那并不是因为在他看来获得新的领 土是一个比保护自己的生命更值得追求的目标。对他来说,自己生命的价值远远 超过为他所效劳的国家征服整个王国的价值。但是,当他把这两个目标加以比较 时,他不是用自己看待这两个目标时天然具有的眼光,而是用他为之战斗的整个 民族的眼光来看待它们。对整个民族来说,战争的胜利是至关紧要的,而个人的 生命是无足轻重的。当他把自己摆到整个民族的位置上时,他立即感到,如果流 血牺牲能实现如此有价值的目标,他就无论怎么浪费自己的鲜血也不过分。出于 责任感和合宜感这种最强烈的天性倾向,其行为所具有的英雄主义便体现在这种 对自然感情的成功抑制中。有许多可敬的英国人,处于个人的地位会因为一个畿 尼的损失而不是为米诺卡民族的覆灭而深感不安。然而,如果保卫这个要塞是他 们的职权范围以内的事,则他们宁愿上千次地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愿由于自己 的过失而让它落入敌人之手。当布鲁图一世由于他的儿子们阴谋反对罗马新兴的 自由而把他们判处死刑时,如果他只考虑到自己的心情,那么他似乎为较弱的感 情而牺牲了较强的感情。布鲁图自然应该痛惜自己儿子们的死亡,这种心情比罗 马由于不做出这样大的惩戒而可能遭受的痛苦更为深切。但是,他不是用一个父 亲的眼光,而是用一个罗马公民的眼光来看待他们。他如此深切地浸沉在后一种 品质的情感之中,以致丝毫不顾他和儿子们之间的血肉关系;对一个罗马公民来 说,即使是布鲁图的儿子,在同罗马帝国最小的利益一起放在一个天平的两边时, 似乎也是不屑一顾的。在这种情况下以及在其它所有这类情况下,我们的钦佩与 其说是建立在效用的基础上,还不如说是建立在这些行为的出乎人们意料的、因 而是伟大、高尚和崇高的合宜性的基础上。当我们开始观察这种效用时,不容置 疑,它给予了这些行动一种新的美感,并由此使它们更进一步博得我们的赞同。
    然而,这种美,主要通过人们的深思熟虑才能察觉出来,决不具有一开始就使这 些行为受到大多数人的天然情感的欢迎的性质。
    可以看到,就赞同的情感来自效用的这种美的知觉作用而论,它和其他人的 情感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如果可能的话,一个人同社会没有任何联系也会长大 成人,他自己的行动仍然会因其所具有的有利或不利的倾向而使他感到适意或不 愉快。他可以在谨慎、节制和良好的行动中觉察到这种美,而在相反的行为中觉 察到丑恶;他可以以我们在前一场合用以看待一架设计良好的机器的那种满足, 或者以我们在后一场合用以看待一个非常笨拙而又粗陋的发明的那种厌恶和不 满,来看待他自己的性格和品质。然而,由于这些概念只关涉爱好问题,并且具 有这类概念的全部脆弱性和微妙性,而所谓爱好正是建立在这类概念的适当性之 上,所以,它们可能不会被一个处在这种孤独和不幸境况中的人所重视。即使它 们在他同社会有所联系之前出现在他面前,也决不会由于那种联系而具有相同的 结果。他不会在想到这种缺陷时因内心羞愧而沮丧;也不会在意识到相反的美时 因暗自得意而振奋。在前一场合,他不会因想到自己应当得到报答而狂喜;在后 一场合,他也不会因怀疑自己将会得到惩罚而害怕。所有这些情感意味着一些别 人的想法,他是感觉到这些情感的人的天生的法官;并且只有通过对他的行为的 这种仲裁人的决断抱有的同感,他才能够想象出自我赞赏的喜悦或自我谴责的羞 耻。

    第五卷 习惯和风气对有关道德赞同和不赞同情感的影响

    第一章 论习惯和风气对我们有关美和丑的看法的影响

    除了那些已经列举过的,对人类的道德情感具有重大影响的,并且成为流行 于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有关什么是应该责备或值得赞扬的许多不规则和不一 致的观点的主要原因的原则之外,还存在其它一些原则。这些原则就是习惯和风 气,它们是支配我们对各种美的判断的原则。
    如果人们经常同时见到两个对象,其想象就会形成从一个对象很快联想到另 一对象的习惯。假如前者出现了,我们就期待后者跟着出现。它们主动地使我们 彼此联想,我们的注意力也容易跟它们一起变化。虽然若不受习惯的影响,它们 的联系并不存在真正的美,然而,如果习惯已经这样地把两者联在一起,我们对 两者的分离就会感到不合宜。如果前者出现时后者没有像通常那样随之出现,我 们就认为这是令人困惑的。我们没有看到我们期望看到的东西,自己习惯性的想 法也被这种失望搅乱。例如,一套衣服,如果缺少通常连在一起的小小的装饰物, 似乎就少了一点东西,甚至少了一粒腰扣,我们也会感到不适或别扭。如果在它 们的联系中存在某种天然的合宜性,习惯就会增强我们对它的感觉,而使不同的 安排更让人感到不愉快。那些习惯于用某种高尚的情趣来看待事物的人,对任何 平庸或难看的东西都更为厌恶。在那种联系不合宜的地方,习惯或者会减弱、或 者会全部消除我们的不合宜感。那些习惯于不整洁和杂乱无序的人,丧失了一切 对整洁或优雅的感觉。对陌生人来说似乎是可笑的家具或衣服的式样,并没有引 起习惯于它们的人们的反感。
    风气不同于习惯,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是某种特殊的习惯。那种风气不是每 个人所呈现的、而是地位高或品质好的那些人所呈现的风气。大人物的优雅、安 闲和威风凛凛的样子,连同他们通常穿着的贵重豪华,给予了他们偶然作出的姿 态一种魅力。只要他们继续采取这种姿态,在我们的想象中,它就会同我们对某 种优雅和豪华的东西的想法联系起来,虽然这种姿态本身无足轻重,但是因为这 种联系,它似乎也成了某种优雅和豪华的东西。一旦他们改掉这种姿态,它就失 去了此前具有的全部魅力,而且现在仅仅为下等人所应用,似乎具有他们的某种 平庸和难看的样子。
    世上所有的人都认为,衣服和傢具完全受习惯和风气的支配。然而,那些原 则的影响决不局限于如此狭隘的范围,而是扩展到在各个方面都有情趣的对象, ——音乐、诗歌和建筑学之中。衣服和傢具的样式正在不断地变化;5 年以前人 们所欣赏的式样今天看来会显得可笑,经验使我们确信,这主要或完全要归因于 习惯和风气的流行一时。衣服和傢具不是用非常结实的材料制成的。一件设计良 好的外套花费了 12 个月才制成,它的款式就不能再作为时髦式样流传开来。傢 具式样的改变不像衣服款式的改变那样快;因为傢具通常较为耐用。然而,它一 般五六年就经历一次更新换代,每一个人都会在他的一生中见到傢具变换各种不 同的流行式样。其它一些艺术作品更为经久不变,乐观一点估计,它们制作的式 样可以持续流行很长的时期。一座精心建造的房屋可以持续存在许多世纪;一首 优美的歌曲可以通过口头相传而流传好几代;一首精心写作的诗篇可以与世长 存;所有这些艺术品依据创作它们的特殊风格、特殊情趣或手法,接连流行多年。
    很少有人有机会在他的一生中见到这些艺术品的式样有任何重大变化。很少有人 对在不同的年代和国家流行的各种样式具有如此之多的经验和知识,以致对它们 表示完全满足,或者不带偏见地在它们和现时在本国出现的事物之间作出判断。
    因此,很少有人愿意承认,习惯或风气对他们关于任何艺术品中什么是美的或者其它方面的判断具有很大的影响;而是认为,他们应该在观察它们时想到的一切 准则,都是以理智和本性、而不是以习惯或偏见为依据。可是,只要稍微留神一 下,他们就会相信情况正好相反,并确信习惯和风气对建筑学、诗歌和音乐的影 响,同对衣服和家具的影响一样确定无疑。

    例如,有什么理由能用来确定陶立克式(doric)柱头的高度相当于直径的 八倍,爱奥尼亚式(ionic)柱头的盘蜗是直径的九分之一,科林斯式(corinthian) 柱头的叶形装饰是直径的十分之一,才是适当的呢?这些建筑方法的合宜性只能 以风俗和习惯为根据。眼睛看惯了与某个装饰物相关的特定比例之后,如果看到 与装饰物不协调的某种比例,就会感到不舒服。五种柱式中的每一种都有它的特 殊的装饰物,这些装饰换成其它任何装饰,都不能不引起那些洞察建筑学准则的 人的不满。确实,据某些建筑师说,这就是精确的判断,古人依此确定了每个柱 头上相宜的装饰,除此之外再也找不到同样合适的装饰。然而,这些样式虽然无 疑是极其适意的,但是,要使人想象它们是唯一合乎比例的样式,或者,要使人 想象在习惯形成之前不曾有过 500 种同样合适的样式,还是有点困难的。不管怎 样,在习惯形成了建筑物的特殊准则后,如果它们不是毫无道理的话,那么,想 以其它一些仅仅是同样适合的准则,甚至以从高雅和优美的观点看来自然比原有 法则略胜一筹的其它法则去改动它们,是荒唐可笑的。一个人穿了一套不同于他 过去常穿的衣服出现在公众面前,虽然新衣服本身非常雅致或合身,但是会显得 滑稽可笑。同样,在习惯和风气已经确定之后,以与之极为不同的方式去装饰一 座房屋,似乎也是荒唐可笑的,即使新的装饰本身比常见的装饰要优越。
    据古代的一些修辞学家说,就像一定的诗歌的韵律生就用来表达那种应当在 其中占支配地位的品质、情感或激情那样,它们自然适用于各种特殊的写作。他 们说,一种诗体适宜于严肃的作品,而另一种适宜于明快的作品,他们认为两者 不可能互换而不具有最大的不合宜性。然而,现代的经验似乎同这一原则相矛盾, 虽然这一原则本身好像很有道理。在英国,是讽刺诗,在法国就是英雄诗。拉辛 的悲剧和伏尔泰的《亨利亚德》几乎写下了同样的诗句, “让我把你的忠告当作一件大事。”相反,法国的讽刺诗与英国的十音节的 英雄诗同样美妙。习惯使一个国家把严肃、庄重和认真的思想和某种韵律联系起 来,另一个国家把这种韵律和任何有关愉快、轻松和可笑的东西联系起来。在英 国,再也没有什么比用法国亚历山大格式的诗写的悲剧更荒唐可笑的了;在法国, 再也没有什么比用十音节的诗体写作的同类作品更荒唐可笑的了。
    一个著名的艺术家会使各种已确立的艺术形式发生重大的变化,并开创一种 新的写作、音乐或建筑学的风气。因为一个受人欢迎的上层人士的服装会使它本 身受到欢迎,并且不管它如何稀奇古怪,不久就为人们所羡慕和模仿;所以一个 杰出的大师会使他的特色受到欢迎,并使他的手法在他从事的艺术之中变成风行 一时的风格。由于模仿音乐和建筑学的各个艺术领域中一些著名大师的特色,意 大利人在音乐和建筑学方面的情趣在那 50 年中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塞尼加 受到昆体良的指责,说他破坏了罗马人的情趣,并且倡导一种轻佻浮华的东西来 取代庄严的理性和有力的雄辩。萨卢斯特和塔西佗受到他人以同样罪名进行的指 责,虽然方式有所不同。他们要把虚假的荣誉授予这样一种风格,这种风格虽然 最为简洁、优美、富于表情,甚至富有诗意,然而缺乏舒畅、质朴和自然,并且 显然是最费力和矫揉造作的产物。一个作家要具备多少伟大的品质才能使自己的 缺陷变成受人欢迎的东西呢?继对一个民族的情趣的改善给予的赞扬之后,能给 予任何一个作家的最高度的颂扬,或许就是说他败坏了这种情趣。在我们自己的 语言中,蒲柏先生和斯威夫特博土各自在所有用韵文写成的作品中采用了一种不 同于先前所运用的手法,前者在长诗中这样做,后者在短诗中这样做。巴特勒的 离奇有趣让位于斯威夫特的平易简朴。德莱顿的散漫自由和艾迪生那表达正确, 但常常是冗长乏味和使人厌倦的郁闷,不再成为模仿的对象,现在,人们都按照 蒲柏先生简练精确的手法来写作所有的长诗。
    习惯和风气,不只是使艺术作品受到其支配性的影响,它们同样影响我们对 自然对象的美的判断。在不同的事物中,有多少不同的和对立的形态被认为是优 美的?在一种动物中受到赞扬的比例,完全不同于在另一种动物中得到尊重的比 例。每一样东西都有它自己的特殊形态,这种形态受到人们的称赞,并且具有自 己的美,区别于其它任何东西。因此,博学的耶稣会会士比菲埃神父断定,每一 种对象的美存在于其所归属的那种特殊事物中的最常见的形态和颜色之中。这 样,在人的外形中,各种容貌的美都处于一种适中的状态,跟其它种种难看的外 貌相差不多。例如,一个漂亮的鼻子,既不太长也不太短,既不太直也不太弯, 在所有这些极端中居适中地位,并且其同各种极端中的任何一种之间的差异,很 少超过所有那些极端相互之间的差异。这就是造物主似乎意欲造就的形状,然而, 造物主大大地偏离了这一切,很少恰如其份地做到;但是,对所有那些偏差来说, 仍然具有十分相似之处。当人们照某张图案来描画若干张图画时,虽然它们在某 一方面可能都有所忽略,但它们同原样相似的程度都会大于它们彼此之间相似的 程度;原样的一般特征在所有的图画中都得到体现;最离奇古怪的图画当是那些 非常离谱的图画;虽然很少有人精确地临摹这一图案,但是最精确的线条写生画 和最粗心的线条写生画所具有的相似之处,会多于最粗心的线条写生画之间的相 似之处。同样,在每一种生物中,最漂亮的都具有该类生物一般构造上最强烈的 特征,并且同大部分的个体十分相似。相反,怪物或完全变形的东西,总是最离 奇古怪的,并且极少同它们所属的那类生物的大部分相像。这样,每种东西的美, 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它在所有的事物中最为罕见,因为能够精确地达到这种适中形 状的个别东西很少,但是,在另一种意义上它又最为平常,因为所有和它相异的 东西与之相似之处,都多于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似之处。因此,根据比菲埃神父的 说法,在各种东西中,最常见的形状是最美的形状。因而,在我们能够判断各种 对象的美,或者了解适中而又最常见的形状存在于什么地方之前,需要凭借一定 的实践和经验来仔细观察它们。有关人种外形美的最佳判断将无法帮助我们去判 断花、马或任何其它东西的美。由于同样的理由,在不同的地带以及产生不同的 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地方,因为每种生物大多数都因其所处的环境不同而具有不同 的形态,所以盛行着各种不同的美的概念。摩尔人的马的美确实不同于美国人的 马的美。在不同的国家中,形成了多少有关人类外形和面容的美的不同的概念?
    白皙的肤色在几内亚海岸就是一种令人吃惊的丑陋。厚嘴唇和塌鼻子在那儿是一 种美。在有些国家里,垂肩长耳是普遍为人羡慕的对象。在中国,如果一位女士 的脚大到适于行走,她就会被认为是一个丑八怪。在北美有些野蛮的民族中,人 们把四块板绑在自己孩子的头上,就这样在孩子的骨头柔软未成熟之时,把头挤 压成差不多完全是四方的形状。欧洲人对这种荒唐凶残的习惯感到震惊,一些传 教士把它归因于盛行这些习俗的那些民族的无知愚昧。但是,当他们谴责那些野 蛮民族时,他们并没有想到直到最近这几年为止,欧洲的女士们已经作了近一个 世纪的努力把她们天生的漂亮的圆形头颅挤压成同样一种四方的形状。尽管已经 知道这种习俗会引起不少痛苦和疾病,但是习惯还是在一些或许是人们所能看到 的最文明的国家里使它受到大家欢迎。
    这就是这个博学而又机智的神父关于美的本性的(理论)体系;按照他的说 法,美的全部魅力就这样似乎来自它赞成某种习性,即习惯给人们对于每一特定 事物的想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然而,我不能因此而相信,我们甚至对外表美的感 觉也完全决定于习惯。任何形状的效用,其对人们意欲达到的有用目的的适用性, 显然使它受到我们的欢迎,而不受习惯的影响。某种颜色比其它颜色更受人欢迎, 在眼睛看到它的最初时刻,更令人赏心悦目。迷人的外表比粗俗的外表更受人欢 迎。姿态万千比单调乏味千篇一律更使人愉快。具有联系的各种变化,其中每个 新的变化出现似乎都是由在它之前发生的变化引起的,并且所有联系在一起的部 分在其中似乎具有相互之间的某种天然联系,比没有联系的对象杂乱无章的集合 更受人欢迎。虽然我不能承认习惯是美的唯一原则,但是我可以在以下程度上同 意这一天才体系的真实性,即我承认,任何外部的形状,如果和习惯大相迳庭, 并且与我们通常在各种特殊事物中看到的那种样子不相似,那么几乎没有一种会 美得如此令人愉快;或者,任何外部的形状,如果它同习惯相符,并且我们已习 惯于在每一个某类事物中看到它,那么几乎没有一种会丑得如此令人不快。
    第二章 论习惯和风气对道德情感的影响 由于我们对各种美的情感受到习惯和风气如此重大的影响,所以不能指望对 行为美的情感完全避免那些原则的支配。然而,它们在这里的影响似乎远远不及 其在任何其它地方的影响。或许,没有一种外界对象的形状——无论多么荒唐和 奇异——习惯不会使我们看惯它,或风气不会使它受人欢迎。但是,尼禄或克劳 迪厄斯式的品质和行为,是习惯永远不会使我们与其协调的东西,也是风气永远 不会使其为人们所赞同的东西;前者总是恐惧和仇恨的对象;后者总是轻视和嘲 笑的对象。我们的美感所赖以产生的那些想象的原则,是非常美好而又脆弱的, 很容易因习惯和教育而发生变化;但是,道德上的赞同与不赞同的情感,是以人 类天性中最强烈和最充沛的感情为基础的;虽然它们有可能发生一些偏差,但不 可能完全被歪曲。
    虽然习惯和风气对道德情感的影响并不完全如此重大,但是,同它在任何其 它地方的影响相比却非常相似。当习惯和风气同我们关于正确和错误的天然原则 相一致时,它们使得我们的情感更为敏锐,并增强了我们对一切近乎邪恶的东西 的厌恶。那些在真正的良朋益友而不是在通常所谓的良朋益友中间受到教育的 人,他们在自己所尊敬的以及与其共处的人们身上惯常见到的,只是正义、谦虚、 人道和井井有条,对看来是同那些美德所规定的准则相矛盾的东西至为愤慨。相 反,那些不幸在强暴、放荡、虚伪和非正义之中长大的人,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对 这种行为的不合宜性的感觉,但是,完全丧失了对这种可怕的暴行、或者它应当 受到报复和惩罚的感觉。他们从幼年时起就熟悉这种行为,习惯已使他们对这种 行为习以为常,并且非常容易把它看成是所谓世之常情的东西,即某些可能并且 必然被我们实行,从而妨碍自己成为正直的人的东西。
    风气有时也会给一定程度的混乱带来声誉,相反,有时会使应当受到尊敬的 品质受到冷遇。在查理二世在位时代,某种程度的放荡不羁被认为是自由主义教 育的特征。按照那个时代的看法,这种放荡不羁是同慷慨大方、真诚、高尚和忠 诚联系在一起的,以这种态度行动的人被证明是一位绅士,而不是一个清教徒。
    另一方面,举止的庄重和行为的正规都不时兴,在那个时代的人们的想象中,它 们是同欺骗、狡诈、伪善和下流联系在一起的。对浅薄的人来说,大人物的缺陷 似乎一直是可以赞同的。他们不仅把这些缺陷同特别好的运气联系起来,而且把 它们同许多较高的美德——他们把这些美德归因于大人物的地位——联系起来; 同自由和独立的精神,同坦率、慷慨、人道和彬彬有礼联系起来。相反,地位比 较低的人所具备的美德——极端节俭简朴、勤勉刻苦和严守准则,在他们看来似 乎都是粗俗的和讨厌的。他们把后者的美德同那些品质通常归属的地位的低下联 系起来,同自己猜想的,通常与诸如卑鄙的、怯懦的、脾气坏的、虚伪的和小偷 小摸的性情相伴而生的许多重大缺陷联系起来。
    在不同的职业和生活状况中,人们熟悉的对象非常不同,使他们习惯于非常 不同的激情,自然而然地在他们之中形成了非常不同的品质和行为方式。在每个 阶层和每种职业中,我们期望经验已告诉我们属于这个阶层和这种职业的某种程 度的行为方式。但是因为在各种事物中,我们特别喜欢中间形态,这种形态的每 一部分、每一种特点都精确地同造物主似乎已为那种事物制定的一般标准相一 致,所以在各个阶层中,或者,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在各种各样的人中间, 我们特别喜欢这样一些人,在他们身上,那种通常和他们特殊的生活条件和境遇 相伴而生的品质,既不太多也不太少。我们说,一个人看上去应当符合他的行业 或职业,但如果故意卖弄每种职业就不受人欢迎。出于同样的理由,不同的生活 阶段具有不同的行为方式。在老年人身上,我们期望看到庄严和稳重,衰弱多病、 饱经风霜和衰退的感受能力,这些似乎把庄严和稳重变得既自然又令人肃然起 敬;在青年人身上;我们期望看到敏锐、轻松愉快和生气勃勃,因为经验告诉我 们,一切有趣的事物会强烈影响年轻人幼稚而无经验的感官。然而,那两个时期 的每一个,都可能容易具有过多的属于这个时期的特点。青年人的飘忽轻浮,老 年人的固执迟钝,同样是令人不快的。根据通常的说法,如果青年人在自己的行 为中具有老年人的某种行为方式,而老年人仍然保持着青年人的轻松活泼,都是 令人愉快的。但是,两者都可能容易过多地具有对方的行为方式。在老年时得到 原谅的过分冷静和呆板拘谨,会使年轻人变得可笑。年青时所放纵的轻浮、粗心 和虚荣,会使老年人受到蔑视。
    我们因习惯而产生的与各个阶层和职业相适应的特殊品质和举止,或许有时 具有一种跟习惯无关的合宜性;而且,如果我们考虑到自然影响生活状况不同的 那些人所处的一切不同的环境,我们就应当为此而对这种特殊的品质和举止表示 赞同。一个人行为的合宜性,不是凭靠它适宜于他所处的任何一种环境,而是凭 靠它适宜于他所处的一切环境,它们在我们设身处地着想时我们认为自然会引起 他的注意。如果他看起来过分地为其中某一环境所吸引,像是全然忽略了其它环 境,我们就像不能完全赞成某件事情那样不赞成他的行为,因为他不能恰当地适 应自己所处的一切环境;然而,他对自己主要感兴趣的对象所表现的情感,在没 有其它事物需要他注意时,或许并未超出我们会完全同情和赞同的范围。在个人 生活中,一位父亲在失去独生子时可能表现的某种程度的悲痛和脆弱是无可指责 的,但在作为一支军队首领的将军身上,当荣誉和公众安全需要他倾注心力的时 候,这种悲痛和脆弱就是不可原谅的了。因为在一般情况下,不同的对象应当引 起职业不同的人们的注意,所以不同的激情必然应当成为他们惯常怀有的感情; 当我们在这一特殊方面设身处地地设想他们的处境时,我们必定明白,每件事情 自然会按照它所激起的情绪与他们既定的习惯和心情是否一致而或多或少地影 响他们。我们不可能期望一个牧师表现出与我们期待一位官员表现的对生活乐趣 和愉快的感觉相同的感觉。牧师的特殊职业是记挂等待着世人的严峻的前程,是 预告违背有关责任的准则将会产生什么不幸的后果,并且他自己要成为一个切实 遵奉上述准则的榜样,他似乎是一个传递(上帝)音信的使者,轻率和冷漠都不 能合宜地传递这种音信。人们设想,他的心一直为过于庄重和严肃的东西所占据, 不能腾出地方来容纳那些有关琐屑事物的印象,这种印象充塞于放荡和轻松愉快 的人的注意之中。因此,我们很快地感到,有着某种不以习惯为转移的行为方式 的合宜性,习惯已使其为这种职业所具有;就一个牧师的品质而言,再也没有什 么能够比庄重、严肃和一尘不染这些我们惯常期待他的行为表现的品质更加合 适。上述看法是如此简单明了;以致几乎没有什么人会粗心到有时不这样想,不 以这种态度来说明他对牧师这种职业通常具有的品质的赞同。
    其它一些职业通常具有的品质的基础却不是如此简单明了,我们对这些品质 的赞同完全根据习惯,不必通过上述看法去确定和加深对它们的赞同。例如,我 们出于习惯把快活、轻浮、活泼自由、以及某种程度的放荡的性格加到军人的职 业上去。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什么样的性情最适合于这种职业,或许我们就容 易断定:对一直暴露在非同寻常的危险之下,因而会比他人更经常地想到死亡及 其后果的那些人来说,极其严肃和思虑周全的性情是最好的性情。然而,军人的 这种处境,或许也是相反的性情在军人中间如此普遍地流行的原因。如果我们冷 静、专心地加以观察,就会看到,为了征服对于死亡的恐惧,需要作出如此巨大 的努力,以致那些经常面临死亡的人发现,使自己不关心自身的安全并置之度外, 并因此而投身于各种娱乐和放荡之中,这样更容易使自己忘掉死亡的恐惧。一座 军营不是一个富有思想的人或一个沉思默想的人的活动范围:确实那种人常常是 很果断的,并且能够通过某种巨大的努力,以坚定不移的决心面对几乎不能避免 的死亡。但是面对持续的、虽然不是近在眼前的危险而被迫作出长期努力,这种 努力会耗尽心力、压抑心情,使得内心再也不能感受到一切幸福和享乐。那些纵 情逸乐、无忧无虑的人,根本没有必要作出任何努力,他们简直从来不下决心去 考虑它们,而只是在不断的享受和娱乐中忘却有关自己处境的一切忧虑,这些人 更容易忍受这种境遇。无论什么时候,当一个军官没有理由去考虑正在遭受的不 寻常的危险时,他很可能失去自己欢乐而又放荡不羁的性格。一座城市的卫队长 通常是同其他公民一样清醒、仔细而又吝啬的动物。由于同样的原因,长期的和 平非常容易缩小市民和军队之间性格上的区别。不管怎样,从事这种职业的人的 通常的处境,使欢乐和某种程度的放荡不羁如此明显地变成了他们的常见的品 质,并且,在我们的想象中,习惯如此强有力地把这种品质同这种生活状况联系 在一起,以致我们非常容易轻视这样的人,他的个人气质或处境使他不能获得这 种品质。我们嘲笑一个城市卫兵严肃而又小心谨慎的面部表情,它和他的同事们 的面容大为不同。那些同事似乎常常以自己行为方式的一成不变为耻,并且不是 出自自己职业的风气,喜欢装出对他们来说决非出乎本性的轻率的样子。无论我 们惯常在某一可尊敬阶层的人士身上看到的举止是什么,在我们的想象中,这种 举止是如此密切地同这个阶层联系在一起,以致无论什么时候见到这个阶层的人 士,我们都期望见到这种举止,而如果未见到便觉得缺点什么。我们感到窘迫和 为难,不知道自己如何去谈论那种品质,它显然像是一种与我们曾经想加以分类 的那些品质不同的品质。
    同样,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容易使生活在这些时代和国家中的 大多数人形成不同的性格,人们怎样看各种品质,认为各种品质应在多大程度上 受到责备或称赞,也随国家和时代的不同而不同。那种受到高度尊敬的文明礼貌, 在俄罗斯或许被认为是带女人气的谄媚奉承,在法国宫廷里或许被看成是粗野和 鄙俗的风尚。那种定购和俭朴,在一个波兰贵族身上会被认为是过分节省,在阿 姆斯特丹的一个公民身上就被看成是奢侈浪费了。每个时代和每个国家,把那种 能在受人尊重的那些人中间通常见到的品质,看成是适中的特殊才能或美德。而 且,当这种变化按照不同的环境使不同的品质或多或少地习惯于它们时,他们有 关品质和行为完全合宜的情感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在文明国家中,以人道为基础的美德得到比以自我克制和对激情的控制为基 础的那些美德更多的培养。在野蛮和末开化的国家中,情况完全相反——自我克 制的美德得到比有关人道的那些美德更多的培养。在文明和有教养的各个时代到 处可见的那种歌舞升平和幸福安宁,使人很少有机会磨炼出对危险的轻视和忍受 劳累、饥饿和痛苦的耐心。贫困可以轻易地避免,因此,对贫困的轻视几乎不再 是一种美德。对享乐的节制已没有多大的必要,心儿可以随意放松,并且在各个 方面尽情满足出乎本性的各种爱好。
    在野蛮人和未开化的人中间情况完全相反。每个野蛮人经受了某种斯巴达式 的训练,并且,为环境所迫,能经受各种艰难困苦。他处在持续不断的危险之中: 经常遭受极度的饥饿,每每由于生活资料匮乏而死亡。他的环境不仅使他习惯于 各种困苦,而且教育他不屈服于困苦所引起的各种激情。他不可能期望他的同胞 因这种弱点而表示同情或纵容。在我们能更多地同情别人之前,我们自己必须处 在某种程度的舒适安闲之中。如果我们自己受到痛苦极为严重的折磨,我们就无 暇顾及邻人的痛苦;并且所有的野蛮人为满足自己的欲求和急需而奔忙不已,不 会太多地注意他人的欲求和急需。因此,一个野蛮人,无论他的苦难的性质是什 么,并不期望从周围的人那里得到同情,因而他不愿因让人们知道他的一丁点弱 点而暴露自己。他决不许自己的激情——无论它如何狂暴和激烈——扰乱他那面 部表情的平静,或行为举动的镇定。有人告诉我们,北美的野蛮人在一切场合都 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并且认为如果自己在任何方面表现出被爱情、悲痛或愤恨 所左右,将有损自己的尊严。他们在这一方面的高尚行为和自我克制出乎欧洲人 的意料。在一个一切人的地位和财产都相等的国家里,可以期望双方之间相互倾 慕是结婚时唯一要考虑的事情,并不受任何约束地纵情享受。然而,正是在这样 的国家里,所有的婚姻毫无例外地都是由父母决定的,而且,在这样的国家里, 一个年青的男人会认为,如果自己对某个女子流露出丝毫超过对别的女子的爱 情,或者不表现出对什么时候同谁结婚这些问题十足的冷漠,那将是一辈子丢脸 的事情。在富有人性和教养的时代普遍地加以纵容的对爱情的向往,在野蛮人中 间被看成是最不能原谅的女人气质。即使在结婚以后,双方似乎也以在如此卑鄙 的需要的基础上结合为耻。他们不住在一起。他们只是在暗中相见。他们仍然各 自住在自己父亲的家里,在所有其他国家里都被允许而不会受到责备的两性的公 开同居,在这里被认为是最下流的和不像男子汉的淫荡。野蛮人不仅仅是在这种 令人喜欢的激情上发挥无限的自我控制能力。他们常常在同胞们众目睽睽之下以 极其冷漠的态度忍受诽谤、指责和最大的侮辱,而不表示丝毫的愤慨。当一个野 蛮人成为战争的俘虏,并且像通常所发生的那样,从他的征服者那里听到被处死 刑的消息时,他不露声色地听着,而且在忍受最可怕的折磨之后从不悲叹,或者 说,除了对敌人的轻蔑之外,不显示什么别的激情。当他被军人们吊在慢慢燃烧 的火上时,他嘲笑那些折磨他的人,并且告诉他们,如果他们之中有人落在他的 手里,他会用比这更别出心裁的方法去折磨他。在他身上最柔软和最敏感的一切 部位被灼痛、烧伤和划破达数小时以后,为了延长他的痛苦,刑罚常常暂停一下, 他被人从火刑柱上放下来。他利用这个间歇谈论各种无关紧要的事情,询问国家 大事,似乎不感兴趣的只是自己的处境。在旁边观看的野蛮人同样地无动于衷, 似乎如此可怕的景象并未在他们身上发生什么影响。除了在他们加剧其痛苦的时 候,几乎不去看一下那个被俘的人。在其它时刻,他们吸着烟草,以任一平常的 事情来取乐,似乎没有发生这种可怕的事情。每个野蛮人,从幼年时起,就知道 要为这种可怕的结局作好准备;他为了这个目的创作了他们叫做死亡之歌的歌 曲,这是一首在他落入敌人之手并且在敌人加到自己身上的折磨之中死去时所唱 的歌曲。其内容包含了对折磨他的人的睥睨,并且表达了对死亡和痛苦的极度蔑 视。他在一切重要场合唱这首歌,当他出发去打仗时,当他在战场上遇见敌人时, 或者,当他在什么时候想表示自己已在思想上对这种可怕的不幸作好准备,并且 任何事情都不能动摇他的决心或改变他的意志时,他都唱这首歌。对死亡和拷打 的同样的蔑视盛行于所有其他的野蛮民族之中。没有一个来自非洲海岸的黑人在 这一方面不具备一定程度的高尚品质,这种品质常常是他那卑劣的主人所不能想 象的。命运女神对人类实行的绝对统治,从来不比下面这种情况更为残酷,那就 是:使那些英雄民族受欧洲监狱里放出来的残渣余孽的支配,受那些既不具备自 己祖国、也不具备征服国美德的坏人的支配,他们的轻浮、残忍和卑鄙,十分公 正地使他们受到被征服者的轻视。
    野蛮人国家的习惯和教育要求每个野蛮人具备的那种超人的、百折不回的坚 定,并不要求在文明社会里养育的那些人也具备。如果后者在痛苦中抱怨,在贫 困中悲叹,听任自己受爱情摆布或为愤怒所困扰,他们很容易得到人们的谅解。
    人们并不认为这种软弱会影响他们的某些基本品质。只要他们不让自己激动得干 出任何违反正义或人道的事,那么虽然他们面部表情的平静或他们的谈吐和行为 的镇定多少会受到干扰和破坏,失去的只是一点声誉。一个对其它激情更为敏感 的富有人性和文明的人,可能更容易同情某种激昂振奋的行为,更容易原谅某种 略微过火的行动。当事人意识到这一点;确信自己的判断公正,从而纵容自己强 烈地表露出自己的激情,而不那么害怕因为暴露自己强烈的情绪而遭到人们的轻 视。我们敢于在一个朋友面前表露强烈的情绪,而不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表露这种 情绪,是因为我们期待从前者而不是从后者那里得到宽容。同样,在文明民族中, 得体这类准则容许比在野蛮民族中得到认可的更为激烈的行为。文明人以朋友般 的坦白相聚交谈;野蛮人以陌生人般的保留态度相聚交谈。法国人和意大利人这 两个欧洲大陆上最文明的民族,在自己对一切都感到满意时所流露的那种情绪和 高兴劲儿,首先使碰巧在他们中间旅行的那些陌生人感到惊讶,这些人在感觉比 较迟钝的人中间接受教育,不能理解这种热情的表现,他们在自己的国家里从未 见过类似的表现。一个年青的法国贵族在被拒绝编入一个军团时,会在全体朝臣 面前哭泣起来。男修道院院长达波斯(dubos)说,一个意大利人被判罚款 20 先令时所表现的情绪,比一个英国人得知自己被判处死刑时所表现的更为强 烈。西塞罗在罗马的优雅之风达到顶峰的时候,会怀着满腹的伤情愁绪当着全体 元老和全体人民的面哭泣起来,而不感到降尊纡贵——因为很明显,他必须在每 一次演说结束时这样做。在罗马早期和未开化的时代,按照当时的行为方式,演 说者或许不会表现出自己如此强烈的情绪。我想,如果西庇阿家族、莱列阿斯和 老加图当着公众的面流露如此脆弱的感情,会被认为是违背本性和不合宜的事 情。古代的那些武将能够显示自己的地位、庄重和良好的判断,但是,据说他们 对那种卓越和热情洋溢的演说却感到陌生,这种演说是在西塞罗诞生之前不久由 格拉古兄弟、克拉苏和苏尔皮西乌斯率先介绍到罗马来的。这种成功或不成功地 在法国和意大利盛行已久的激动人心的演说,只是在最近才开始介绍到英国来。
    要求各文明民族和野蛮民族实行的自我控制的程度之间的差别极大,致使他们各 自按照这种不同的标准来判断行为的合宜性。
    这种差别引起了其它许多并非不重要的差别。一个多少有些习惯于听从天性 倾向的文明人变得坦率,豪爽和真诚。相反,被迫抑制和隐藏各种激情表现的野 蛮人必然养成虚伪和掩饰的习惯。所有那些同亚洲、非洲或美洲的野蛮民族有交 往的人都注意到,他们都是同样难以理解的,并且当他们有意隐瞒真情时,没有 哪种查询可以从他们那里获知真相。他们不会被那些巧妙的问题诱入圈套。拷打 本身不能使他们供认任何他们一点儿也不想讲的事情。一个野蛮人的激情,虽然 从未通过任何外部情绪表达出来,却隐匿在受害者的心里,尽管他的愤怒已达到 最强烈的程度。虽然他很少显露出任何愤怒的迹象,但是,当他终于抑制不住自 己的复仇欲望时,他的报复总是残暴和可怕的。最小的侮辱都会使他陷入绝望。
    他的面部表情和谈吐确实还是平静和从容自若的;但是他的行动常常是极其凶猛 和狂暴的。在北美那些到了最易动感情的年龄和比较胆怯的女性中间,在只是受 到母亲轻微的责备时,除了说一句“你不会再有一个女儿了”以外,不表露出任 何激情,也不说别的什么,就去跳水自尽的人,并不少见。在文明民族中,一个 男人的激情通常不是这样狂暴或猛烈。他们常常吵吵闹闹,但很少造成伤害;而 且通常似乎只指望使旁观者确信他们这样激动是正确的,并得到他的同情和赞 同,做到这一点,他们就满足了。
    然而,习惯和风气对人类道德情感产生的所有这些影响,同它们在其它地方 产生的影响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原则所造成的判断的最大失误,并不同一 般的品格和行为有关,而是同特殊习惯的合宜或不合宜有关。
    在不同的职业和不同的生活状况中,习惯引导我们去赞同的不同的行为方 式,并不是至关紧要的事情。从老年人和青年人身上,从牧师和官员身上,我们 都期待着真理和正义;我们正是在瞬息即逝的事情中,寻找他们各自品质中的明 显特征。关于这些,如果我们留意,也常常可以看到我们没有注意到的情况,即 有一种习惯已经教导我们赋予各种职业的品质的合宜性,独立于习惯之外。因此,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抱怨说,天然情感的反常是十分明显的。虽然不同民族 的行为方式要求在他们认为值得尊敬的品质方面具备不同程度的同一品质,但 是,可以说甚至在这里也会发生最坏的事情。那就是,某种美德的功能有时被扩 大,以至对其它一些美德有所损害。波兰人中间盛行的那种质朴的殷勤好客,或 许对节约和良好的秩序有所损害;荷兰人中间得到尊重的节俭,或许对慷慨和亲 密关系有所损害。野蛮人所需要的勇气减弱了他们的人性;或许,文明民族所需 要的灵敏感觉有时也会损坏他们刚强的坚定性格。一般说来,在任何民族中产生 的行为风格,常常在整体上被认为是最适合于那个民族的处境的。勇气是最适合 于一个野蛮人的处境的品质;灵敏的感觉是最适合于生活在非常文明的社会中的 那些人的品质。因此,即使在这一点上,我们也不能抱怨人们的道德情感全面败 坏。
    因而,习惯所许可的对行为的自然合宜性的最大背离不是在一般行为方式方 面。至于某些特殊的行为方式,习惯的影响往往是比较严重地损害良好的道德, 它也可能把严重违反了有关正确和错误的极为清楚的原则的各种特殊行为,判定 为合法的和无可责备的。
    例如,还有什么比伤害一个婴儿更野蛮的行为呢?这个婴儿的孤弱无助、他 的天真无邪、他的惹人喜欢,甚至引起了敌人的怜悯,不饶恕这个婴儿的性命, 被认为是一个狂怒和残酷的征服者的最凶暴的行为。那么,一个父亲若伤害即使 凶暴的敌人也不敢伤害的那个幼小的婴儿,对于这个父亲的心肠我们必然会有什 么想法呢?但是,遗弃婴儿,即杀害新生婴儿,是几乎在全希腊、甚至在最有教 养和最文明的雅典人中间都被允许去做的事;无论什么时候,父母的境况使他们 难以把这个婴儿养大,从而把他遗弃在外任其挨饿,或者被野兽吃掉,都不受到 责备或非难。这种做法可能始于最野蛮的未开化时代。人们在社会发展的最初阶 段就已熟悉了这种做法,对这种习惯做法始终如一的承袭,妨碍了后代的人去察 觉它的残暴。我们现在发现,这种做法盛行于所有的野蛮民族,最原始和最低级 的社会肯定比其它的社会更加原谅这种做法。一个野蛮人的极端贫困,常常是这 样一种贫困,他本人常常遭受极度的饥饿,他常常死于生活资料匮乏之中,对他 来说同时维持自己和自己孩子的生命常常是不可能的。因此,对他在这种情况下 抛弃自己的孩子我们不会感到奇怪。一个人在逃离无法抵抗的敌人时,会丢下自 己的婴儿,因为后者妨碍他逃命。这个人肯定会被人原谅,因为,如果他企图救 出这个婴儿,他所能得到的唯一安慰是和婴儿同归于尽。因而,在这样的社会状 况下,允许一个父亲去判断他能否把自己的孩子养大,对此,我们不应当深感意 外。然而,在希腊社会晚期,出于模糊的利益或便利上的考虑而允许发生这种事 情,这是决不能原谅的。延续下来的习惯在这个时候如此彻底地认可这种做法, 以致不仅世人松弛的行为准则容忍这种暴虐的特权,而且甚至应当是很合理和精 确的哲学家们的理论,也被业已养成的习惯引入歧途;在这里像在许多其它情况 下一样,不去加以谴责,反而依据这种公众利益,这种牵强附会的理由支持这种 恶习。亚里士多德把这种做法说成是地方长官在许多场合应当加以鼓励的事情。
    仁慈的柏拉图具有同样的观点,似乎赋予他的一切哲学著作以生命的人类之爱, 并没有在什么地方指明他不赞同这种做法。如果习惯能够认可如此可怕的违反人 性的行为,我们就很可能推想,几乎没有什么如此粗野的特殊的行为不能够得到 认可。这种我们天天听到人们在谈论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人们也似乎认为,这 是为那种本身是最不义和最无理性的行为进行的一种十足的辩解。
    有一个浅显的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习惯从来没有使我们对人类行为和举止 的一般风格和品质所怀有的情感,产生其程度同我们对特殊习惯的合宜或非法所 怀有的情感一样的失常。从来不会有任何这样的习惯。没有一个这样的死会能够 存在一分钟,在这个社会里,人们行为和举止中常见的倾向就是我刚才提到的那 种可怕的习惯做法。

    第六卷 论有关美德的品质

    第一篇

    引言

    当我们考虑任何个人的品质时,我们当然要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考察它:第 一,它对那个人自己的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第二,它对其他人的幸福所能产生 的影响。
    第一篇 论个人的品质,就它对自己幸福的影响而言;或论谨慎 身体的保养和健康状况似乎是造物主首先劝每一个人关心的对象。饥饿和口 渴时的欲望,快乐和痛苦、热和冷等等令人愉快或不快的感觉,可能被认为是造 物主本身给予他的亲口训诫,它指导他为了上述目的应当选择什么和回避什么。
    一个人最初得到的训诫,来自在童年时代负责照管他的那些人。这种训诫大部分 倾向于与上述相同的目的。它们的主要目的,是教会他如何避免伤害身体。
    在他长大成人后,他很快就知道,为了满足那些天生的欲望,为了得到快乐 和避免痛苦,为了获得令人愉快的和避免令人不快的冷热温度,某些小心和预见 作为达到这些目的的手段有其必要。保持和增进他的物质财富的艺术,就存在于 小心和预见的合宜的倾向之中。
    虽然对我们来说,物质财富的用处首先是提供肉体所需的各种必需品和便 利,但如果我们未觉察到同等地位者对我们的尊重,我们在社会上的名誉和地位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所拥有的或者人们猜想我们拥有的物质财富,那么我们 在这个世界上就活不长久。把自己变成这种尊重的合宜对象的愿望,应当在同自 己地位相等的人中间得到和实际获得这种名誉和地位的愿望,或许是我们所有的 愿望中最强烈的;因而我们急于获得财富的心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这种比提供 肉体上所需的各种必需品和便利——这些往往是很容易提供的——的愿望更强 烈的欲望引起和激发出来的。
    我们在同自己的地位相等的人间的地位和名誉,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自己的 品质和行为,或许它们是一个善良的人想完全信赖的;或者,依这些品质和行为 在同自己相处的人们中自然地激发出来的信任、尊敬和好意而定。
    个人的身体状况、财富、地位和名誉,被认为是他此生舒适和幸福所依赖的 主要对象,对它们的关心,被看成是通常称为谨慎的那种美德的合宜职责。
    我曾经说过,当我们从较好的处境落到一个较差的处境时,我们所感受到的 痛苦,甚于从差的处境上升到一个较好的处境时所享受到的快乐。因此,安全是 谨慎这个美德的首要和主要的对象。把自己的健康、财产、地位或名誉孤注一掷 地押出去,是人们不乐意做的事情。人们宁可小心谨慎而不愿进取,更多地挂念 的是如何保持自己已经拥有的有利条件,而不是进一步激励自己去获得更多的有 利条件。我们所依靠的增进自己财富的主要方法是那些不致遭受损失或危险的方 法:在自己的行业或职业中的真才实学,在日常工作中的刻苦和勤勉,以及在所 有的花费中的节约,甚至某种程度的吝啬。
    谨慎的人总是认真地学习以了解他表示要了解的一切东西,并不仅仅是为了 使他人相信自己了解那些东西;虽然他的天资不可能总是很高,但是,他所掌握 的总是完美的真才实学。他既不会竭力用一个狡猾的骗子所用的奸计来欺骗你, 不会用一个自大的炫耀学问的人所用的傲慢气派来欺骗你,也不会用一个浅薄而 又厚颜无耻的冒牌学者所用的过分自信的断言来欺骗你。他甚至并不夸示自己已 真正掌握的才能。他的谈吐纯朴而又谦虚,而且,他讨厌其他人常常用来骗取公 众对其注意和信任的一切胡吹乱扯的伎俩。为了在自己的职业中获得信誉,他自 然倾向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自己真实的知识和本领;并且,他总是不想谋求那些 小团体和派系对他的支持,在较高级的艺术和科学领域,这些人时时把自己标榜 为至高无上的良好品质的裁判者;他们以此为业,彼此称颂天才和美德,而指责 能够同他们竞争的任何东西。如果这个谨慎的人曾经同任何这样的团体有联系, 那也只是出于自卫的需要,不是为了欺骗公众,而是为了利用那个团体或其它一 些同类团体的各种不利于他的喧嚣责难,秘密传闻或阴谋诡计,来使公众避免上 当。
    谨慎的人总是真诚的,并且一想到随虚妄的露馅而至的自己所蒙受的耻辱, 就感到恐怖。可是,虽然他总是真诚的,但并不总是直言不讳;虽然他只说实话, 从不讲假话,但他并不总是认为自己有义务在不正当的要求下也去吐露全部真 情。因为他的行动小心谨慎,所以他讲话有所保留;从不鲁莽地或不必要地强行 发表自己对他事或他人的看法。
    谨慎的人,虽然并不总是以最敏锐的感受能力著称,但总是非常会交朋友。
    然而,他的友情并不炽热和强烈,而常常是短暂的慈爱,这对于大度的年青人和 无人生阅历的人来说,显得很投合。对少数几个经过多次考验和精选的伙伴来说, 它是一种冷静而又牢固和真诚的友爱;在对他们的选择中,他并不被对他们杰出 才能的轻率赞扬所左右,而是为自己对他们的谦虚、谨慎和高尚行为的审慎的尊 重所支配。他虽然很会交友,但并不经常喜欢一般的交际。他很少常在,更多是 罕见地在那些好宴饮的社交团体中露面,这些社交团体是以欢乐和愉快的言谈出 名的。他们的生活方式可能会过多地妨害他那节制的习惯,可能会中断他那坚持 不懈的勤劳努力,或者打断他严格实行的节约。
    虽然他的谈吐并不总是非常活泼或有趣,但总是丝毫不令人讨厌。他憎恶犯 有无礼或粗鲁之罪的想法。他从来不傲慢地采取超出别人的姿态;并且,在所有 普通的场合,他宁愿把自己置于同他地位相等的人们之下而不愿置于他们之上。
    他在行动上和谈话中都是一个恪守礼仪的人,并以近乎笃信的严谨态度去尊重所 有那些已经确立的社交礼节和礼仪。并且,在这方面,他同那些具有更突出的才 能和美德的人——这些人在各个时代,从苏格拉底和亚里斯提卜时代到斯威夫特 博士和伏尔泰时代,以及从腓力二世和亚历山大大帝时代到莫斯科维的沙皇彼得 大帝时代,用最不合宜的手段甚至是对关于生活和言谈的一切通常礼仪的粗野的 轻视,来过于突出地表现自己;并且,他们因此为那些愿意仿效他们的人树立了 一个最坏的榜样,后者过分地满足于模仿这些人身上的错误行为,甚至不想得到 这些人身上的一些优点——相比,他树立了一个更好的榜样。
    谨慎的人身上的那种坚持不懈的勤劳和俭朴,那种为了将来更遥远但是更为 持久的舒适和享受而坚决牺牲眼前的舒适和享受的精神,总是因为公正的旁观者 和这个公正的旁观者的代表、即内心的那个人的充分赞同,而得到支持和报答。
    这个公正的旁观者,既不会因为看到自己观察其行动的人们的当前的劳累而感到 筋疲力尽,也不会因为看到他们对当前一些欲望的缠绕不休的呼喊而受到诱惑。
    对他来说,他们现在的处境,和他们将来可能会有的处境是近乎一样的:他几乎 以同样的距离来看待这两种处境,以几乎相同的方式受到它们的影响。然而,他 知道,对那些当事人来说,它们绝不是相同的,两者必然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影响 他们。因此,他不能不赞同、甚至称赞这种自我控制的合宜运用,这种自我控制 能使他们像他们现今和未来的处境以与影响这个旁观者的方式几乎相同的方式 影响他们一样去行动。
    按照自己的收入来安排生活的人对自己的处境自然是满意的,这种处境,通 过连续不断的、虽然是小额的积蓄,会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他可以逐步地放松节 约措施和放宽应用之物的简朴程度。他对这种逐步增加的舒适和享受加倍地感到 满意,因为过去他感受过伴随着追求舒适和享受时的那种艰难困苦。他并不急于 改变如此满意的处境,也不去探求新的事业和冒险计划,它们可能危害而不是进 一步改善他如今享受着的有保证的安定生活。如果他从事任何新的项目或事业, 它们可能是经过充分的安排和准备的。他从来不会为贫困所逼而急于或被迫去从 事这些项目和事业,而总是有时间和闲暇去清醒和冷静地考虑它们可能带来的后 果是什么。
    谨慎的人不愿意承担任何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责任。他不在与己无关的事 务上奔忙;他不干预他人的事情;他不是一个乱提意见或乱作劝告的人,即在没 有人征询意见的情况下硬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的人。他把自己的事务限制在自 己的职责所容许的范围,他并不爱好那种显要地位,这种地位许多人想从对他人 的事务管理似乎具有的某种影响中取得。他反对加入任何党派之间的争论,憎恨 宗派集团,并不总是非常热心地去倾听甚至有关宏图大略的陈说。在特殊的要求 下,他也不拒绝为自己的国家做些事情,但他并不会玩弄阴谋以促使自己进入政 界。并且,公共事务得到他人出色的管理,在同由他自己管理而遇到麻烦来承担 责任相比之下,他会感到更大的高兴。他在心灵深处更喜欢的是有保证的安定生 活中的那种没有受到干扰的乐趣,不仅不喜欢所有成功的野心所具有的表面好看 的光彩,而且不喜欢完成最伟大和最高尚的行动所带来的真正和可靠的光荣。
    总之,谨慎这种美德,在仅仅用来指导关心个人的健康、财富、地位和名声 时,虽然被视为最值得尊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可爱的和受欢迎的一种品质, 但是,它从来不被认为是最令人喜爱或者最高贵的美德。它受到某种轻微的尊敬, 而似乎没有资格得到任何非常热烈的爱戴或赞美。
    明智和审慎的行为,当它指向比关心个人的健康、财富、地位和名誉更为伟 大和高尚的目标时,时常而又非常合宜地被称做谨慎。我们谈论一个伟大将军的 谨慎,一个伟大政治家的谨慎,一个上层议员的谨慎。在所有这些场合,谨慎都 同许多更伟大和更显著的美德,同英勇,同广泛而又热心的善行,同对于正义准 则的神圣尊重结合在一起,而所有这些都是由恰如其分的自我控制所维持的。这 种较高级的谨慎,如果推行到最完美的程度,必然意味着艺术、才干以及在各种 可能的环境和情况下最合宜的行为习惯或倾向。它必然意味着所有理智和美德的 尽善尽美。这是最聪明的头脑同最美好的心灵会二为一。这是最高的智慧和最好 的美德两者之间的结合。它非常接近于学院派和逍遥学派(peripatetic)中哲人 的品质,正像较低级的谨慎非常接近于伊壁鸠鲁学派(epi-curean)哲人的品质 一样。
    单纯的不谨慎,或只是缺少关心自己的能力,是宽宏大量和仁慈的人们怜悯 的对象;对那些感情不那么细腻的人来说,是轻视的对象,或者,在最坏的情形 下,是蔑视的对象,却决不会成为憎恶或愤恨的对象。但是,当它同其它一些坏 品质结合在一起时,则会极大地加重伴随着这些坏品质的臭名声和不光彩。一个 狡猾的无赖,他的机敏和灵巧虽然不可能使他避免强烈的猜疑,但却使他免遭惩 罚和特别侦查,在世上常常受到他决不应得到的纵容。一个笨拙和愚蠢的人,由 于缺少这种机敏和灵巧,就被宣判有罪并遭到惩罚,这个人是万人憎恨、轻视和 嘲笑的对象。在重大的罪行时常免遭惩罚的国家里,最凶暴的行为几乎已为人们 所司空见惯,并且不再在他们心中引起恐怖。而在切实施行正义的国家里,这种 恐怖人人都会感到。在上述两种国家里,对不义的看法是相同的,但对不谨慎却 常常有非常不同的看法。在后一种国家里,最大的罪行显然是最愚蠢的行为。在 前一种国家里,它们并不总是被看作愚蠢行为。在意大利,在 16 世纪的大部分 期间,暗杀、谋杀、甚至受托谋杀,在上层人士中似乎是司空见惯的。凯撒 博 尔吉亚邀请邻国四个君主——他们都掌握着各小国的统治权,统率着自己国内小 小的军队——来塞内加各利亚(senigaglia)开一个友好的会议,当他们一到那 里,他就把他们统统杀死。这种不光彩的行动,虽然即使在那个罪恶的年代也一 定不会得到赞成,但似乎只是使他的名誉受到轻微的影响,而并没有促使这个杀 人犯下台。他的下台发生在数年之后,出于与这个罪行全然无关的一些原因。马 基雅维利——甚至在他那个时代也的确不是一个最有道德的人——在这个罪行 发生时,作为佛罗伦萨共和国的公使,正好常驻在凯撒 博尔吉亚的宫廷。他对 此事作了非常奇特的说明,并在说明中采用了不同于他的一切作品的洗练、优雅 和质朴的语言。他非常冷漠地谈论这件事;为凯撒 博尔吉亚处理此事的本领感 到高兴;对受害者的被骗与软弱不屑一顾;对他们不幸和过早的死亡不抱同情态 度,并且对他们的谋害者的残酷和虚伪不表示愤慨。对于伟大的征服者的残暴和 不义之举,人们常常荒唐可笑地惊叹与赞美;而小偷、强盗和杀人犯的残暴和不 义之举,在一切场合,都为人们所轻视、憎恨甚至恐惧。虽然前者的危害和破坏 性比后者大一百倍,但是,当他们得逞时,常常被认为是一种英勇、高尚的行为。
    后者,作为愚蠢之举,也作为最低层和最无地位的人犯下的罪行,总是遭到憎恨 和嫌恶。至少,前者的不义肯定同后者一样大;而愚蠢和不谨慎相差并不很远。
    一个邪恶和卑劣的智者从世人那里得到的信任常常比他应该得到的多。一个邪恶 和卑劣的愚者总是在所有的人中显得最可恨,也最可鄙。因为谨慎同其它美德结 合在一起构成了所有品质中最高尚的品质,不谨慎同其它坏品质结合在一起也构 成了所有品质中最卑劣的品质。

    第二篇 论个人的品质,就它可能对别人的幸福发生影响而言

    引言

    每个人的品质,就它可能对别人的幸福发生影响而言,必定是根据其对别人 有害或有益的倾向来发生这种影响的。
    在公正的旁观者看来,人们对我们不义的企图或实际罪行所产生的正当的愤 恨,是能够在各方面证明我们危害或破坏邻人幸福的唯一动机。使他愤恨的另一 动机,是行为本身违犯了有关正义的各种法律,这些法律的威力应当被用来约束 或惩罚违法行为。每个政府或国家殚精竭虑,也能做到,运用社会力量来约束这 样一些人,这些人慑于社会力量的威力而不敢相互危害或破坏对方的幸福。为了 这个目的而制定的这些准则,构成了每个特定的政府或国家的民法和刑法。这些 准则用作根据的或应该用作根据的那些原则,是一门特定的学科的研究对象,一 门在所有的学科中最重要的学科的研究对象。但是,或许迄今为止,这门学科最 少得到研究和发展。它就是自然法学。对这门学科作任何细致的探讨,不是我们 当前的目的。无论在什么方面,甚至在没有法律能合宜地提供保护的情况下,不 危害或不破坏我们邻人幸福的某种神圣的和虔诚的尊重,构成了最清白和最正直 的人的品质;这种品质若在某种程度上还表现出对他人的关心,则其本身总是得 到高度尊重甚至崇敬,并且几乎不会不伴有许多其它的美德,例如对他人的深切 同情、伟大的人道和高尚的仁爱。这是一种人们充分了解的品质,不需要对它作 进一步的说明。在这一篇中,我只是尽力解释:天性似乎已经描绘的那种次序— —区分我们的仁慈行为的次序,或对我们非常有限的行善能力所指向和作用的对 象的次序,即首先指向和作用于个人,其次指向和作用于社会的次序——的根据。
    可以看到,调节天性在其它各方面所作所为的那同一种至高无上的智慧,在 这一方面也指导着它所给予的那种次序;这一智慧的强弱,常常同我们的善行的 必要性的大小或有用性的大小成比例。
    第一章 论天性致使个人成为我们关心和注意的对象所依据的次序 像斯多葛学派的学者常说的那样,每个人首先和主要关心的是他自己。无论 在哪一方面,每个人当然比他人更适宜和更能关心自己。每个人对自己快乐和痛 苦的感受比对他人快乐和痛苦的感受更为灵敏。前者是原始的感觉;后者是对那 些感觉的反射或同情的想象。前者可以说是实体;后者可以说是影子。
    他自己的家庭的成员,那些通常和他住在同一所房子里的人,他的父母、他 的孩子、他的兄弟姐妹,自然是他那最热烈的感情所关心的仅次于他自己的对象。
    他们当然常常是这样一些人——他们的幸福或痛苦必然最深刻地受到他的行为 的影响。他更习惯于同情他们。他更清楚地知道每件事情可能如何影响他们,并 且对他们的同情比能对其他大部分人表示的同情更为贴切和明确。总之,它更接 近于他关心自己时的那些感受。
    天性把这种同情以及在这种同情的基础上产生的感情倾注在他的孩子身上, 其强度超过倾注在他的父母身上的感情,并且,他对前者的温柔感情比起他对后 者的尊敬和感激来,通常似乎是一种更为主动的本性。我们曾经说过,在事物的 自然状态中,在孩子来到世上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他的生存完全依赖于父母的抚 育;而父母的生存并不必然要靠子女的照拂。人的天性似乎认为,孩子是比老人 更重要的对象;并且,小孩激起人们更强烈和更普遍的同情。这是理所当然的。
    从孩子身上可以期待、至少可以希望得到一切东西。在普通的场合,从老人身上 所能期待或希望得到的东西都非常少。幼年的软弱引起最凶残和最冷酷的人的关 心。只有对具有美德和人道的人来说,老年的虚弱才不是轻视和厌恶的对象。在 普通的场合,老年人的死并不使任何人感到十分惋惜。孩子的死却几乎不会不使 一些人感到心痛欲裂。
    最初的友谊,即幼小的心灵最容易有所感受时自然而然地建立的那种友谊, 是兄弟姐妹之间的友谊。当他们共处在一个家庭之中时,相互之间的情投意合, 对这个家庭的安定和幸福来说是必要的。他们彼此能够给对方带来的快乐或痛 苦,比他们能够给其他大部分人带来的快乐或痛苦要多。他们的这种处境使得他 们之间的相互同情,成为对他们的共同幸福来说是极端重要的事情,并且,由于 天性的智慧,同样的环境通过迫使他们相互照应,使这种同情更为惯常,因此它 更为强烈、明确和确定。
    兄弟姐妹们的孩子由这样一种友谊天然地联结在一起,这种友谊在各立门户 之后,继续存在于他们的父母之间。孩子们的情投意合增进了这种友谊所能带来 的愉快;他们的不和会扰乱这种愉快。然而,由于他们很少在同一个家庭中相处, 虽然他们之间的相互同情比对其他大部分人的同情重要,但同兄弟姐妹之间的同 情相比,又显得很不重要。由于他们之间的相互同情不那么必要,所以不很惯常, 从而相应地较为淡薄。
    表【堂】兄弟姐妹们的孩子,因为更少联系,彼此的同情更不重要;随着亲 属关系的逐渐疏远,感情也就逐渐淡薄。
    被称作感情的东西,实际上只是一种习惯性的同情。我们对看做自己感情作 用对象的那些人的幸福或痛苦的关心,我们增进他们的幸福和防止他们的痛苦的 愿望,既是出自这种习惯性同情的具体感受,也是这种感受的必然结果。亲属们 通常处于会自然产生这种习惯性同情的环境之中,因而可以期望他们之间会产生 相当程度的感情。我们普遍地看到这种感情确实产生;因而,我们必然期待它产 生。因此,在任何场合,我们发现这种感情没有产生,就十分激动。由此确立了 这样一条一般准则:有着某种关系的人之间,总是应当有一定的感情;如果他们 之间的感情不是这样,就一定存在最大的不合宜,有时甚至是某种邪行。身为父 母而没有父母的温柔体贴,作为子女却缺乏子女应有的全部孝敬,似乎是一种怪 物,不仅是憎恨的对象,而且是极端厌恶的对象。
    虽然在特殊的场合,像人们所说的那样,由于某种偶然的原因,通常会产生 那些天然感情的环境可能不会出现,但是,对于一般准则的尊重,常常会在某种 程度上提供那些环境,并且,常常会产生某些感情——虽然它与处于上述环境的 感情不完全相同,但同那些天然感情非常相似。一个父亲,对于自己的一个在幼 年时代就因某种偶然的原因而不同他生活在一起,直到长大成人才回到身边来的 孩子的喜爱程度容易减弱。这个父亲内心存在的对这个孩子的父爱会少一些,这 个孩子对他父亲的孝敬也容易减轻。兄弟姐妹们如果在相隔遥远的国家里受教 育,彼此的感情同样会减弱。然而,恭顺和有道德地考虑到上述一般准则,常常 会产生和那些天然感情决不相同但又非常相似的感情。即使是天各一方,父亲和 孩子,兄弟们或姐妹们,彼此之间也决不是漠不关心的。他们彼此把对方看成是 应该给予某种感情和应该从那儿得到某种感情的人,并且,他们都生活在这样一 种希望之中,那就是在这个或那个时候能在某种环境下享受那种自然产生于朝夕 相处的人们中间的天伦之乐。在他们相聚之前,这个不在身边的儿子,这个不在 身边的兄弟,常常是心中最喜爱的儿子和兄弟。他们之间从来不会有什么不和。

    如果有,这也在很久之前,像孩子的某种玩具那样不值得记忆而被遗忘。他们所 听到的彼此之间的每一件事情,如果是由某些品质比较好的人转达的,都会使他 们感到莫大的满足和高兴。这个不在身边的儿子,这个不在身边的兄弟,同其他 一般的儿子们和兄弟们不一样,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儿子,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兄弟; 同他们保持友谊或谈话时所能享受的愉快,成为其所怀抱的富有浪漫精神的希 望。当他们相见时,他们常常会带着一种如此强烈的倾向去设想那种构成家人之 间感情的习惯性的同情,以致他们非常容易认为自己确实抱有这种同情,并且彼 此的行为像真有这种同情时一样。然而,我担心时间和经验常常会打破他们的幻 想。在更加熟识之后,他们常常彼此发现,因为缺乏习惯性的同情,因为缺乏被 合宜地称为家人感情的这种实际的动因和基础,对方的习性、脾气和爱好,同自 己所期待的不一样。他们现在再也不能和睦相处了。他们从未生活在几乎必然促 使他们和睦相处的环境之中,虽然他们现在还可能真诚地希望和睦相处,但是他 们确实已经不可能这样做了。他们日常的谈话和交往,对他们来说,很快就变得 乏味,因而不常进行了。他们可能继续生活在一起,彼此互相关照,表面上客客 气气。但是,他们很少充分享受到在彼此长期和亲密地生活在一起的人们谈话中 自然产生的那种由衷的愉快,那种可贵的同情,那种推心置腹的坦率和无所拘束。
    然而,只是对守本分和有道德的人,上述一般准则才具有这种微弱的力量。
    对那些胡闹、放荡和自负的人,它完全不起作用。他们对它极不尊重,除了用最 粗鄙的嘲弄口气谈论它之外,很少提及;而且,这种人少小时候的分离和长期的 分居,肯定会使他们相互之间十分疏远。这种人对上述一般准则的尊重,充其量 只能产生某种冷淡和矫揉造作的客套(它同真正的尊重相似之处极少);即使这 样,最轻微的不和,利益上微不足道的对立,也常使这种客套完全结束。
    男孩子在相隔很远的著名学校里所受的教育、年青人在远方的大学里所受的 教育、女青年在遥远的修道院和寄宿学校里所受的教育,似乎从根本上损害了法 国和英国上层家庭中的伦理道德,从而损害了家庭幸福。你愿意把你的孩子们教 育成对他们的父母孝顺尊敬,对他们的兄弟姐妹们亲切厚道和富有感情的人吗?
    要使他们能够成为孝敬父亲的孩子,成为对兄弟姐妹们亲切厚道和富有感情的 人,就必须在你自己的家庭中教育他们。他们每天会有礼貌懂规矩地离开自己父 母的房子去公共学校接受教育,但要让他们经常住在家里。对你的敬重,必然经 常会使他们的行为受到一种非常有用的限制;对他们的尊重,也常常会使你自己 的行为受到有益的限制。确实,也许能够从所谓公共教育中得到的收获,不能对 由这种教育引起的几乎是肯定和必然的损失有任何补偿。家庭教育是一种天然的 教育制度;公共教育是一种人为的教育方法。断定哪一种可能是最好的教育方法 当然没有必要。
    在一些悲剧和恋爱故事中,我们见到过许多美丽和动人的场景,它们以所谓 血缘关系的力量为根据,或者以这样一种奇妙的感情——人们认为亲人们因具有 这种感情而彼此想念,即使在他们知道彼此有这种关系之前也是这样——为根 据。然而,我担心这种血缘关系的力量除了在悲剧和恋爱故事中存在以外,并不 存在于其它任何地方。即使在悲剧和恋爱故事中,这种感情也只存在于在同一个 家庭中生活的那些人之间,即只存在于父母和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们之间。认为 任何这种神秘的感情存在于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甚或存在于婶婶叔伯和侄子侄女 等等之间,都是大谬不然的想法。
    在从事畜牧业的国家里,以及在法律的力量不足以使每一个国民得到完全的 安全保障的所有国家里,同一家族不同分支的成员通常喜欢住在彼此邻近的地 方。他们的联合对他们的共同防御来说通常是必要的。所有的人,从地位最高的 到地位最低的,彼此都或多或少地有用。他们的和谐一致加强了他们之间的必要 联系;而他们的不一致则总是削弱、甚至可能破坏这种联系。他们彼此之间的交 往比与任何其他家族成员的交往更为频繁。同一家族中即使关系最远的成员也有 某些联系;因而,在其它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其所期望得到的关注比没有这种 关系的那些人要多。没有多少年之前,在苏格兰高地,酋长习惯于把自己部族中 最穷的人看成是自己的堂表兄弟和亲戚。据说,在鞑靼人、阿拉伯人和土库曼人 中,也存在着对同族人的广泛关注,并且,我认为,和本世纪初的苏格兰高地部 族的社会状况几乎相同的所有其他民族中,也有这种情况。
    在从事商业的国家中,法律的力量总是足以保护地位最低下的国民,同一家 庭的后代,没有这种聚居的动机,必然会为利益或爱好所驱使而散居各地。他们 彼此对对方来说很快就不再有什么价值;并且,只过几代,他们就不仅失去了相 互之间的一切关怀,而且忘记了他们之间具有同一血缘,也忘记了他们祖先之间 曾经具有的联系。在每一个国家里,随着这种文明状态建立的时间越来越长久和 越来越完善,对远地亲戚的关心也越来越少。在英格兰,同苏格兰相比,这种文 明状态确立的时间更为长久,也更为完善;相应地,远地的亲戚在后一国家受到 的重视甚于前一国家,虽然在这一方面这两个国家的差别日益缩小。在每一个国 家里,显赫的贵族们确实以记得和承认彼此之间的关系为荣,不管这种关系是多 么疏远。对这些显赫亲戚的记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炫示了他们整个家族的荣耀。
    而且,这种记忆被如此小心地保存下来,既不是出于家族感情,也不是出于任何 与这种感情相似的心理,而是出于那种最无聊最幼稚的虚荣。假如某一地位很低 但关系或许近得多的男亲戚,敢于提醒这些大人物注意他同他们家庭的关系,那 么这些大人物多半会告诉他,他们是糟糕的家系学者,不知道自己家庭的历史。
    恐怕我们不应指望所谓天赋感情会向那一方向有特别大的扩展。
    我认为,所谓天赋感情更多地是父母和子女之间道德联系的结果,而不是想 象的自然联系的结果。确实,一个猜疑心重的丈夫,常常怀着憎恨和厌恶情绪来 看待那个不幸的孩子,这个孩子被他认为是自己妻子不贞的产物,尽管他和这个 孩子在伦理上还是父子关系,尽管这个孩子一直在他的家庭中受教育。对他来说, 这是一个最不愉快的冒险的永久标记,是他蒙受耻辱的永久标记,也是他的家耻 的永久标记。
    在好心的人们中间,相互顺应的必要和便利,常常产生一种友谊,这种友谊 和生来就住在同一家庭之中的那些人中间产生的感情并无不同。办公室中的同 事,贸易中的伙伴,彼此称兄道弟,并且常常感到彼此像真的兄弟一样。他们之 间的情投意合对大家都有好处;而且,如果他们是一些有理智的人,他们自然倾 向于和谐一致。我们以为他们应当这样做,并把他们之间的不和看成是一种小小 的丑事。罗马人用“必要”(necessitudo)这个词来表示这种依附关系,从词源 学的角度来看,它似乎表示这种依附是环境对人们的必要要求。
    即使是住在同一区域中的人们的生活细节,也会对道德产生某种影响。我们 不损害一个天天见面的人的面子,假若他从未冒犯我们。邻居们彼此可以给对方 带来很大的便利,也可以给对方带来很大的麻烦。如果他们是品质良好的人,他 们自然倾向于和谐一致。我们料想他们和谐一致;并认为一个不好的邻居是一个 品质很坏的人。因而,邻居之间存在着某种微小的互相帮助,一般地说,这种帮 助总是在任何没有邻居关系的人之先给予一个邻人。
    我们尽可能多地迁就他人和求得一致的这种自然意向,我们认为在我们必须 与其共处和经常交往的人们中间已经确定和根深蒂固的我们自己的情感、道义和 感受,是对好朋友和坏朋友产生有感染力的影响的原因。一个主要与有智慧和有 美德的人交往的人,虽然他自己既不会成为有智慧的人,也不会成为有美德的人, 但不能不对智慧或美德至少怀有一定的敬意。而主要同荒淫和放荡之徒打交道的 人,虽然他自己不会成荒淫和放荡的人,但至少必然很快会失去他原有的对荒淫 和放荡行为的一切憎恶。或许,我们如此经常地看到的通过接连几代人的遗传产 生的家庭成员品质上的相似,或许可以部分地归因于这种意向,同我们必须与其 共处和经常交往的那些人求得一致的意向。然而,家庭成员的品质,像家庭成员 的相貌一样,似乎不应全部归因于道德方面的联系,而应当部分地归因于血统关 系。家庭相貌当然完全是由于后一种联系。
    但是,对一个人的全部感情,如果完全是以对这个人高尚的行为和举动所怀 有的尊敬和赞同为基础,并为许多经验和长期的交往所证实,则是最可尊重的感 情。这种友情并不是来自一种勉强的同情,也不是来自这样一种为了方便和便利 而假装和表现为习惯的同情,而是来自一种自然的同情,来自这样一种自然而然 的感情——我们自己对这些人的依恋,是尊敬和赞同的自然而又合宜的对象,这 种感情只能存在于具有美德的人之中。具有美德的人们只会认为彼此的行为和举 止——无论何时,可以确信他们决不会相互冒犯——完全可以信任。邪恶总是反 复无常的;只有美德才是首尾一贯的和正常的。建立在对美德的热爱这个基础上 的依恋之情,由于它无疑是所有情感中最有品德的,所以它也是最令人愉快的, 又是最持久和最牢靠的。这种友情不必局限于一个人,而可以肯定它是一切有智 慧和有美德的人都具有的,这些人是我们长期和密切交往的人,因此,我们可以 完全信赖他们的智慧和美德。把这种友情局限在两个人身上的那些人,似乎把友 情的明白确实同爱情的妒忌和放荡混淆起来了。年青人轻率的、多情的和愚昧的 亲昵行为,通常建立在同高尚行为完全没有联系的某些性格的细小相似之处上, 或者建立在对于同样的研究对象、同样的娱乐活动和同样的消遣方式的某种情趣 上,或者建立在他们对未被普遍采纳的某一奇特原则或观点的一致上。这种反常 的朝三暮四的亲昵行为,无论在其存在时显得如何令人愉快,决不应该冠以神圣 的和令人肃然起敬的友情之称。
    然而,在天性所指出的适于得到我们的特殊恩惠的所有人中间,似乎没有什 么人比我们已经领受过其恩惠的人更适合得到我们的恩惠。把人们塑造成为了自 己的幸福非常有必要彼此以仁相待的造物主,把每一个曾经对人们做过好事的 人,变成人们特定的友好对象。虽然人们的感激并不总是同他的善行相称,但是, 公正的旁观者对他那优良品德的看法,以及那种表示同感的感激,总是同他的善 行相称。其他人对某些卑劣的忘恩负义者的普遍愤慨,有时甚至会加深对他的优 良品德的全面认识。一个乐善好施的人从来没有全然得不到他那善行的结果。如 果他并不总是从他应当得到它们的人们那里取得它们,他就很少忘记以十倍的增 量从他人那里得到它们。好有好报;如果被同道热爱是我们热望达到的最大目的, 那么,达到这个目的之最可靠的方法,是用自己的行为表明自己是真正热爱他们 的。
    无论是因为他们同我们的关系,还是因为他们的个人品质,或者是因为他们 过去对我们的帮助,在他们成为我们善行的对象之后,他们并不确实应该得到我 们那被称为友情的感情,而是应该得到我们仁慈的关怀和热情的帮助;这些人由 于自己所处的特殊处境——有的非常幸福,而有的则十分不幸;有的富裕而有权 力,而有的则贫穷而又可怜——而显得与众不同。地位等级的区别,社会的安定 和秩序,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我们对前一种人自然怀有的敬意的基础上。人类不 幸的减轻和慰藉,完全建立在我们怜悯后一种人的基础上。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甚至比不幸者痛苦的减轻更为重要。我们对大人物的尊敬,极容易因其过分而使 人感到不舒服;我们对不幸者的同情,极容易因其不足而使人感到不舒服。伦理 学家们劝告我们要宽以待人和同情他人。他们警告我们不要为显贵所迷惑。这种 迷惑力是如此强烈,以致人们总是愿成为富人和大人物,而不愿当智者和有美德 者。天性作出明智的决断:地位等级的区别,社会的安定和秩序应当更可靠地以 门第和财产的清楚和明显的差别为基础,而不是以智慧和美德的不明显并且常常 是不确定的差别为基础。大部分人平凡的眼光完全能够察觉前一种差别,而有智 慧和有美德的人良好的辨别力有时要辨认出后一种差别却有困难。在上述所有作 为我们关心对象的事物的序列中,天性善良的智慧同样是明显的。
    或许没有必要再陈述,那种由两个或更多的激起善行的原因的结合,会增进 这种善行。在没有妒忌的场合,我们对显贵所必然产生的好感和偏爱,因其与智 慧和美德的结合而得到加深。尽管大人物具有智慧和美德,他仍然会陷于那些不 幸,那些危险和痛苦。地位最高的人所受的影响往往最深,而我们对他命运的深 切关心,其程度会超过我们对具有同样美德而地位较低的人的命运所应有的关心 程度。悲剧和恋爱故事中最有吸引力的主题是具有美德和高尚品质的国王和王子 们所遇到的不幸。如果他们运用智慧和毅力,使自己从这种不幸之中解脱出来, 并完全恢复他们先前的那种优越和安全的地位,我们就会不由自主地怀着最大的 热情甚至是过度的赞赏之情来看待他们。我们为他们的痛苦所感到的悲伤,为他 们的顺遂所感到的高兴,似乎结合在一起,增强了那种偏向一方面的钦佩——我 们对他们的地位和品质自然怀有的钦佩情绪。
    当那些不同的仁慈感情偶然趋于不同的意向时,用任何一种精确的准则来判 定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应当按某种感情行事,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应当按另外一种感 情行事,或许是完全不可能做到的。在什么情况下,友情应当让位于感激,或者 感激应当让位于友情;在什么情况下,所有天生感情中最强烈的一种,应当让位 于对那些优越者的安全——全社会的安定仰赖于他们的安全——的重视;在什么 情况下,天生感情可以正当地胜过这种重视,都必须留待内心的这个人——这个 设想出来的公正的旁观者,这个我们行为的伟大的法官和裁决者来决定。如果我 们把自己完全放在他的位置上,如果我们真正用他的眼光并且像他看待我们那样 来看待我们自己,如果我们专心致志,洗耳恭听他对我们的建议,他的意见就决 不会使我们受骗。我们不需要各种独断的准则来指导我们的行为。这些准则,常 常不能使我们适应环境、品质和处境中的种种色调和层次,以及虽然不是觉察不 到的,但是,由于它们本身的精细和微妙,常常是完全无法确定的各种差别和区 分。在伏尔泰的那一动人的悲剧《中国孤儿》中,我们在赞美赞姆蒂——他愿意 牺牲自己的孩子的生命,以保存已往的君主和主人们的唯一幸存的弱小后代—— 的高尚行为的同时,不仅原谅而且称赞艾达姆(idame)的母爱,她冒着暴露自 己丈夫重要秘密的危险,从鞑靼人的魔掌中取回自己的幼儿,送到曾解救过他的 人手中。

    第二章 论天性致使社会团体成为我们慈善对象的次序

    用以指导把个人作为我们慈善对象的那种先后次序的这些原则,同样指导着 把社会团体作为我们慈善对象的那种先后次序。正是那些最重要的、或者可能是 最重要的社会团体,首先和主要成为我们的慈善对象。
    在通常的情况下,我们在其中生长和受教育,并且在其保护下继续生活下去 的政府或国家,是我们的高尚或恶劣行为可以对其幸福或不幸发生很大影响的最 重要的社会团体。于是,天性极其坚决地把它作为我们的慈善对象。不仅我们自 己,而且,我们最仁慈的感情所及的一切对象——我们的孩子、父母、亲戚、朋 友和恩人,所有那些我们自然最为热爱和最为尊敬的人,通常都包含在国家中; 而他们的幸福和安全在一定程度上都依赖国家的繁荣和安全。因此,天性不仅通 过我们身上所有的自私感情,而且通过我们身上所有的仁慈感情,使得我们热爱 自己的国家。因为我们自己同国家有联系,所以它的繁荣和光荣似乎也给我们带 来某种荣誉。当我们把它和别的同类团体进行比较时,我们为它的优越而感到骄 傲,如果它在某个方面显得不如这些团体,我们就会在某种程度上感到屈辱。自 己的国家在过去时代中所出现的那些杰出人物(不同于当代那些杰出人物,妒忌 有时会使我们带上一点偏见去看待他们),如勇士、政治家、诗人、哲学家、各 种各样的文学家,我们倾向于带着具有极大偏向的赞美去看待他们,并且把他们 排在(有时是最不公正地排在)所有其他民族的杰出人物之上。为了国家这个社 会团体的安全,甚至为了它的荣誉感而献出自己生命的爱国者,表现出了一种最 合宜的行为。他显然是用那公正的旁观者自然和必然用来看待他的眼光来看待自 己。照这个公正的评判者看来,他只是把自己看成是大众中一个仅仅有义务在任 何时候为了大多数人的安全、利益甚至荣誉而去牺牲和贡献自己生命的人。虽然 这种牺牲显得非常正当和合宜,但是,我们知道,作出这种牺牲是多么困难,而 能够这样做的人又是多么少。因此,我们不仅完全赞同、而且极其佩服和赞赏他 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似乎应该得到可以给予最高尚的德行的所有赞扬。相反, 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幻想他能够通过把祖国的利益出卖给公敌来获得自己的一点 私利的叛国者,无视内心这个人的评判,而极其可耻和卑劣地追求自己的利益而 不顾所有那些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的利益的叛国者,显然是一切坏人中最可恶 的人。
    对自己国家的热爱常常使我们怀着最坏的猜疑和妒忌心理去看待任何一个 邻国的繁荣和强大。独立和互相接界的国家,由于没有一个共认的权威来裁决相 互之间的争端,彼此都生活在对邻国的持续不断的恐惧和猜疑之中。每个君主几 乎不能期待从他的邻国那里得到正义,致使他毫无二致地这样对待他的邻国。对 各国法律的尊重,或者对这样一些准则——一些独立国家声言或自称它们在相互 交往时有义务遵守的准则——的尊重,常常只不过是装腔作势。我们每天可以见 到,从最小的利害关系出发,各国动不动就无耻或无情地回避或直接违反这些准 则。每个国家都预料或认为它预料到,自己被它的任何一个邻国不断增长的实力 和扩张势力征服;这种民族歧视的恶劣习惯常常以热爱自己祖国的某种高尚想法 为依据。据说老加图每次在元老院讲话时,不管演讲的主题是什么,最后的结束 语总是:“这同样是我的看法:迦太基应当被消灭。”这句话是一个感情强烈而粗 野的人的爱国心的自然表现,这个人因为某国给自己的国家带来那么多苦难而激 怒得近于发狂。据说,斯奇比奥 内西卡在他的一切演说结束时所说的更富有人 性的一句话是:“这也是我的看法:迦太基不应当被消灭。”这句话是胸襟更为宽 阔和开明的一个人的慷慨表现,这个人甚至对一个宿敌的繁荣也不抱反感,如果 它已衰落到对罗马不再构成威胁的地步。法国和英国可能都有一些理由害怕对方 海军和陆军实力的增强。但是,如果两国妒忌对方国内的繁荣昌盛、土地的精耕 细作、制造业的发达、商业的兴旺、港口海湾的安全和为数众多、所有文科和自 然科学的进步,无疑有损于这两个伟大民族的尊严。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于其中的 这个世界的真正的进步。人类因这些进步而得益,人的天性因这些进步而高贵起 来。在这样的进步中,每个民族不仅应当尽力超过邻国,而且应当出于对人类之 爱,去促进而不是去阻碍邻国的进步。这些进步都是国与国之间竞争的适宜目标, 而不是偏见和妒忌的目标。
    对自己国家的热爱似乎并不来自人类之爱。前一种感情完全不受后一种感情 的支配,有时甚至似乎使我们的行动同后一种感情大相迳庭。或许法国的居民数 等于大不列颠居民数的近三倍。因此,在人类这个大家庭中,法国的繁荣同英国 的繁荣相比好像应当是一个更重要的目标。然而,大不列颠的国民因此在一切场 合看重法国的繁荣而不看重英国的繁荣,不能认为是大不列颠的好公民。我们热 爱自己的国家并不只是由于它是人类大家庭的一部分;我们热爱它是因为它是我 们的祖国,而且这种热爱同前面的理由全然无关。设计出人类感情体系的那种智 慧,同设计出天性的一切其它方面的体系的智慧一样,似乎已经断定:把每个人 主要的注意力引向人类大家庭的一个特定部分——这个部分基本上处在个人的 能力和理解力所及的范围之内——可以大大地促进人类大家庭的利益。
    民族的偏见和仇恨很少能不影响到邻近的民族。我们或许怯懦而又愚蠢地把 法国称为我们当然的敌人。法国或许也同样怯懦而又愚蠢地把我们看成是当然的 敌人。法国和我们都不会对日本或中国的繁荣心怀妒忌。然而,我们也很少能卓 有成效地运用我们对这些遥远国家的友好感情。
    最广泛的公共善行——这是通常可以相当有效地实行的——是政治家们的 善行。他们筹划和实现同邻国或距离不远的国家结成同盟,以保持所谓力量平衡, 或者在与其谈判的一些国家的范围内保持普遍的和平和安定。然而,政治家们谋 划和执行这些条约,除了考虑各自国家的利益之外,很少会有任何其它目的。确 实,有时他们的意图更为广些。阿沃(avaux)伯爵,这个法国全权大使,在签 订蒙斯特条约时,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根据雷斯[retz]红衣主教,一个不轻易 相信他人品德的人的要求),以便通过签订条约恢复欧洲的普遍安定。威廉王似 乎对欧洲大部分主权国家的自由和独立具有一种真正的热忱;或许这种热忱在很 大程度上是由他对法国特有的嫌恶激发出来的,德国的自由和独立在威廉王时代 大抵处于危险之中。同一种仇视法国的心情似乎部分地传到了安妮女王的首相身 上。

    每个独立的国家分成许多不同的阶层和社会团体,每个阶层和社会团体都有 它自己特定的权力、特权和豁免权。每个人同自己的阶层或社会团体的关系自然 比他同其他阶层或社会团体的关系更为密切。他自己的利益,他自己的声誉、以 及他的许多朋友和同伴的利益和声誉,都在很大程度上同它人有关联。他雄心勃 勃地扩展这个阶层或社会团体的特权和豁免权;他热诚地维护这些权益,防止它 们受到其他阶层或社会团体的侵犯。
    每个国家的所谓国体,取决于如何划分不同的阶层和社会团体,取决于在它 们之间如何分配权力、特权和豁免权。

    国体的稳定性,取决于每个阶层或社会团体维护自己的权力、特权和豁免权 免受其他阶层侵犯的能力。无论什么时候,某个阶层的地位和状况比从前有所上 升或下降,国体都必然会被或大或小地改变。
    所有不同的阶层和社会团体都依靠国家,从国家那里得到安全和保护。每个 阶层或社会团体中最有偏见的成员也承认如下的真理:各个社会阶层或等级都从 属于国家,只是凭借国家的繁荣和生存,它们才有立足之地。然而,要使他相信, 国家的繁荣和生存需要减少他自己那个阶层或社会团体的权力、特权和豁免权, 往往难以做到。这种偏心,虽然有时可能是不正当的,但是也许不会因此而毫无 用处。它抑制了创新精神,它倾向于保持这个国家划分出来的各个不同的阶层和 社会团体之间任何已经确立的平衡;当它有时似乎阻碍了当时也许是时髦和流行 的政治体制的变更时,它实际上促进了整个体制的巩固和稳定。
    在一般情况下,对自己国家的热爱,似乎牵涉到两条不同的原则:第一,对 实际上已经确立的政治体制的结构或组织的一定程度的尊重和尊敬;第二,尽可 能使同胞们的处境趋于安全、体面和幸福这个诚挚的愿望。他不是一个不尊重法 律和不服从行政官的公民;他肯定也不是一个不愿用自己力所能及的一切方法去 增进全社会同胞们福利的循规蹈矩的公民。
    在和平和安定的时期,这两个原则通常保持一致并引出同样的行为。支持现 有的政治体制,显然是维持同胞们的安全、体面和幸福处境的最好的办法,如果 我们看到这种政治体制实际上维护着同胞们的这种处境。但是,在公众们有不满 情绪、发生派别纠纷和骚乱时,这两个不同的原则会引出不同的行为方式,即使 是一个明智的人也会想到这种政治体制的结构和组织需要某些改革,就现状而 言,它显然不能维持社会的安定。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或许常常需要政治上的 能人智士作出最大的努力去判断:一个真正的爱国者在什么时候应当维护和努力 恢复旧体制的权威;什么时候应当顺从更大胆但也常常是危险的改革精神。
    对外战争和国内的派别斗争,是能够为热心公益的精神提供极好的表现机会 的两种环境。在对外战争中成功地为自己的祖国做出了贡献的英雄,满足了全民 族的愿望,并因此而成为普遍感激和赞美的对象。进行国内派别斗争的各党派的 领袖们虽然可能受到半数同胞的赞美,但常常被另一半同胞咒骂。他们的品质和 各自行为的是非曲直,通常似乎是更不明确的。因此,从对外战争中获得的荣誉, 几乎总是比从国内派别斗争中得到的荣誉更为纯真和显著。
    然而,取得政权的政党的领袖,如果他有足够的威信来劝导他的朋友们以适 当的心情和稳健的态度(这是他自己常常没有的)来行事,他对自己国家做出的 贡献,有时就可能比从对外战争中取得的辉煌胜利和范围极其广泛的征服更为实 在和更为重要。他可以重新确定和改进国体,防范某个政党的领袖中那种很可疑 和态度暧昧的人,他可以担当一个伟大国家的所有改革者和立法者中最优异和最 卓越的人物;并且,用他的各种聪明的规定来保证自己的同胞们在国内得到好几 个世代的安定和幸福。
    在派别斗争的骚乱和混乱之中,某种体制的精髓容易与热心公益的精神混 和,后者是以人类之爱,以对自己的一些同胞可能遭受的不便和痛苦产生的真正 同情为基础的。这种体制的精髓通常倾向于那种更高尚的热心公益的精神,总是 激励它,常常为它火上加油,甚至激励到狂热的程度。在野党的领袖们,常常会 提出某种好像有道理的改革计划——他们自称这种计划不仅会消除不便和减轻 一直在诉说的痛苦,而且可以防止同样的不便和痛苦在将来任何时候重现。为此, 他们常常提议改变国体,并且建议在某些最重要的方面更改政治体制,尽管在这 种政体下,一个大帝国的臣民们已经连续好几个世纪享受着和平、安定甚至荣耀。
    这个政党中的大部分成员,通常都陶醉于这种体制的虚构的完美,虽然他们并未 亲身经历这种体制,但是,他们的领袖们用自己的辩才向他们进行描述时却给它 涂上了极其眩目的色彩。对这些领袖本身来说,虽然他们的本意也许只是扩大自 己的权势,但是他们中的许多人迟早会成为自己雄辩术的捉弄对象,并且同他们 的极不中用和愚蠢的一些追随者一样,渴望这种宏伟的改革。即使这些政党领袖 实际上像他们通常所做的那样,保持了清醒的头脑,没有盲从,他们也始终不敢 使自己的追随者失望;而常常不得不在行动上做出他们是按照大家的共同幻想行 事的样子,虽然这种行动同自己的原则和良心相违背。这种党派的狂热行为拒绝 一切缓和手段、一切调和方法、一切合理的迁就通融,常常由于要求过高而一无 所获;而稍加节制就大半可以消除和减轻的那些不便和痛苦,却完全没有缓解的 希望了。
    其热心公益的精神完全由人性和仁爱激发出来的那个人,会尊重已确立的权 力、甚至个人的特权,更尊重这个国家划分出来的主要社会阶层和等级的权力和 特权。虽然他会认为其中某些权力和特权在某种程度上被滥用了,他还是满足于 调和那些不用强大的暴力便常常无法取消的权力和特权。当他不能用理性和劝说 来克服人们根深蒂固的偏见时,他不想用强力去压服它们,而去虔诚地奉行西塞 罗正确地认为是柏拉图的神圣的箴言的那句话:“同不用暴力对待你的父母一样, 决不用暴力对待你的国家。”他将尽可能使自己的政治计划适应于人们根深蒂固 的习惯和偏见;并且,将尽可能消除也许来自人们不愿服从的那些法规的要求的 不便之处。如果不能树立正确的东西,他就不会不屑于修正错误的东西;而当他 不能建立最好的法律体系时,他将像梭伦那样尽力去建立人们所能接受的最好的 法律体系。
    相反,在政府中掌权的人,容易自以为非常聪明,并且常常对自己所想象的 政治计划的那种虚构的完美迷恋不已,以致不能容忍它的任何一部分稍有偏差。
    他不断全面地实施这个计划,并且在这个计划的各个部分中,对可能妨碍这个计 划实施的重大利益或强烈偏见不作任何考虑。他似乎认为他能够像用手摆布一副 棋盘中的各个棋子那样非常容易地摆布若大一个社会中的各个成员;他并没有考 虑到:棋盘上的棋子除了手摆布时的作用之外,不存在别的行动原则;但是,在 人类社会这个大棋盘上每个棋子都有它自己的行动原则,它完全不同于立法机关 可能选用来指导它的那种行动原则。如果这两种原则一致、行动方向也相同,人 类社会这盘棋就可以顺利和谐地走下去,并且很可能是巧妙的和结局良好的。如 果这两种原则彼此抵触或不一致,这盘棋就会下得很艰苦,而人类社会必然时刻 处在高度的混乱之中。
    某种一般的甚至是有系统的有关政策和法律的完整的设想,对于指导政治家 持何见解很可能是必要的。但是坚决要求实现这个设想所要求做到的一切,甚至 要求一切都马上实现,而无视所有的反对意见,必然常常是蛮横无理的。这里想 使他自己的判断成为辨别正确和错误的最高标准。这使他幻想自己成为全体国民 中唯一有智慧和杰出的人物,幻想同胞们迁就他,而不是他去适应同胞们的要求。
    因此,在所有搞政治投机的人中,握有最高权力的君主们是最危险的。这种蛮横 无理在他们身上屡见不鲜,他们不容置疑地认为自己的判断远比别人正确。因此, 当这些至高无上的皇家改革者们屈尊考虑受其统治的国家的组成情况时,他们看 到的最不合心意的东西,便是有可能妨碍其意志贯彻执行的障碍。他们轻视柏拉 图的神圣箴言,并且认为国家是为他们而设的,而不是他们自己是为国家而设的。
    因此,他们的改革的伟大目标是:消除那些障碍;缩小贵族的权力;剥夺各城市 和省份的特权;使这个国家地位极高的个人和最高阶层的人士成为像最软弱和最 微不足道的人那样的无力反对他们统治的人。
    第三章 论普施万物的善行 虽然我们有效的善良行为很少能超出自己国家的社会范围,我们的好意却没 有什么界限,而可以遍及茫茫世界上的一切生物。我们想象不出有任何单纯而有 知觉的生物,对他们的幸福,我们不衷心企盼,对他们的不幸当我们设身处地想 象这种不幸时,我们不感到某种程度的厌恶。而想到有害的(虽然是有知觉的) 生物,则自然而然地会激起我们的憎恨;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它怀有的恶意 实际上是我们普施万物的仁慈所起的作用。这是我们对另外一些单纯而有知觉的 生物——它们的幸福为它的恶意所妨害——身上的不幸和怨恨感到同情的结果。
    这种普施万物的善行,无论它如何高尚和慷慨,对任何这样的人来说——他 并不完全相信:世界上所有的居民,无论是最卑贱的还是最高贵的,都处于那个 伟大、仁慈以及大智大慧的神的直接关怀和保护之下,这个神指导着人类本性的 全部行为;而且,其本身不能改变的美德使他注意每时每刻在其行动中给人们带 来尽可能大的幸福——只能是不可靠的幸福的源泉。相反,对这种普施万物的善 行来说,他这种对于一个无人主宰的世界的猜疑,必然是所有感想中最令人伤感 的;因为他想到在无限的、广大的无边的空间中人所未知的地方除了充满着无穷 的苦难和不幸以外什么也没有。一切极端幸运的灿烂光辉,决不能驱散阴影,从 而上述十分可怕的悲观想法必然使想象出来的事物黯然失色;所有最折磨人的不 幸所产生的忧伤,也不能在一个有智慧和有美德的人身上,消除他的愉快情绪— —他之所以有这种愉快情绪肯定是由于他习惯性地完全相信与上述悲观看法相 反的看法的真实性。

    有智慧和有美德的人乐意在一切时候为了他那阶层或社会团体的公共利益 而牺牲自己的私人利益。他也愿意在一切时候,为了国家或君权更大的利益,而 牺牲自己所属阶层或社会团体的局部利益。然而,他得同样乐意为了全世界更大 的利益,为了一切有知觉和有理智的生物——上帝本身是这些生物的直接主管和 指导者——这个更大的社会的利益,去牺牲上述一切次要的利益。如果他出于习 惯和虔诚的信念而深切地感到,这个仁慈和具有无上智慧的神,不会把对普天下 的幸福来说是没有必要的局部的邪恶纳入他所管理的范围,那么,他就必须把可 能落到自己身上、朋友身上、他那社会团体身上或者他那国家身上的一切灾难, 看成是世界的繁荣所必需的,从而认为它们不仅是自己应当甘受的灾难,而且是 ——如果他知道事物之间的一切联系和依赖关系——他自己应当由衷地和虔诚 地愿意承受的灾难。
    对于宇宙伟大主宰意志的这种高尚的顺从,看来也没有超出人类天性所能接 受的范围。热爱和信赖自己的将军的优秀军人们,开往他们毫无生还希望的作战 地点,常常比开往没有困难和危险的地方,更为乐意和欣然从命。在向后一地方 行军的途中,他们所能产生的情感只是单调沉闷的平常的责任感;在向前一地方 行军的途中,他们感到自己正在作出人类所能作出的最高尚的努力。他们知道, 如果不是为军队的安全和战争的胜利所必需,他们的将军不会命令他们开往这个 地点。他们心甘情愿地为了一个很大的机体的幸福而牺牲自己微不足道的血肉之 躯。他们深情地告别了自己的同伴,祝愿他们幸福和成功,并且不仅是俯首帖耳 地从命,而且常常是满怀喜悦地欢呼着出发,前往指定的那个必死无疑但是壮丽 而光荣的作战地点。任何一支军队的指挥者,都不能得到比宇宙的这个最大的管 理者所得到的更为充分的信任、更为强烈和狂热的爱戴。无论对于最重大的国家 的灾祸还是个人的灾难,一个有理智的人都应当这样考虑:他自己、他的朋友们 和同胞们不过是奉宇宙的最大管理者之命前往世上这个凄惨的场所;如果这对整 个世界的幸福来说不是必要的,他们就不会接到这样的命令;他们的责任是,不 仅要乖乖地顺从这种指派,而且要尽力怀着乐意和愉快的心情来接受它。一个有 理智的人,确实应当能够做一个优秀的军人时刻准备去做的事情。
    亘古以来,以其仁慈和智慧设计和制造出宇宙这架大机器,以便不断地产生 尽可能大的幸福的那个神的意念,当然是人类极其崇敬地思索的全部对象。同这 种思索相比,所有其它的想法必然显得平庸。我们相信,倾注心力作这种崇高的 思索的人,很少不成为我们极为尊敬的对象;并且虽然他的一生都用来作这种思 索,但是,我们所怀有的对他的虔诚的敬意,常常比我们看待国家最勤勉和最有 益的官员时所怀有的敬意更进一步。马库斯 安东尼努斯主要针对这个问题所作 的冥想,其使他的品质得到的赞美,或许比他公正、温和和仁慈的统治期间处理 的一切事务所得到的更为广泛。
    然而,对宇宙这个巨大的机体的管理,对一切有理智和有知觉的生物的普遍 幸福的关怀,是神的职责,而不是人的职责、人们对他自己的幸福、对他的家庭、 朋友和国家的幸福的关心,被指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之内,但是,这却是一个更 适于他那绵薄之力、也更适合于他那狭小的理解力的范围。他忙于思考更为高尚 的事情,决不能成为他忽略较小事情的理由;而且,他必须不使自己受到这样一 种指责,据说这是阿维犹乌斯 卡修斯用来反对马库斯 安东尼努斯的或许是不 公正的指责:在他忙于哲学推理和思考整个世界的繁荣昌盛时,他忽略了罗马帝 国的繁荣昌盛。爱默想的哲学家的最高尚的思考,几乎不能补偿对眼前最小责任 的忽略。

    第三篇 论自我控制

    按照完美的谨慎、严格的正义和合宜的仁慈这些准则去行事的人,可以说是 具有完善的美德的人。但是,只靠极其正确地了解这些准则,并不能使人以这种 方式行事:人自己的激情非常容易把他引入歧途——这些激情有时促使他、有时 引诱他去违反他在清醒和冷静时赞成的一切准则。对这些准则的最充分的了解, 如果得不到最完善的自我控制的支持,总是不能使他尽到自己的职责。
    古代的一些最优秀的道德学家,似乎曾经把这些激情分成两种不同的类型来 研究;第一,要求作出相当大的自我控制的努力来抑制的激情、甚至是片刻的激 情;第二,容易在转瞬间、甚或在较短的时期内加以抑制的激情;但是,由于这 种激情频繁地而且几乎是连续地进行诱惑,它们在人的一生中非常容易把人们引 到偏差很大的歧路上去。
    恐惧和愤怒,同与它们混合和有联系的其它一些激情一起,构成了第一种类 型。对舒适、享乐、赞扬和其它许多只是使个人得到满足的事情的喜爱,构成了 第二种类型。过分的恐惧和强烈的愤怒,常常难以抑制,甚至难以抑制片刻。对 舒适、享乐、赞扬和其它许多只是使个人得到满足的事情的喜爱,总是容易抑制 片刻、甚或一个较短的时期;但是,由于它们无休止的诱惑,它们常常把我们引 入歧途,使我们陷入今后很有理由对此感到羞耻的许多弱点之中。前一种激情的 趋向常常可以说是促使我们背离自己的职责,后一种激情的趋向常常可以说是引 诱我们背离自己的职责。对前一种激情的控制,被上述古代的道德学家们说成是 意志坚忍、刚毅和坚强。对后一种感情的控制,被他们说成是节制、庄重、谨慎 和适度。
    对上述两种激情中的每一种激情的控制本身,具有一种美的东西,为了这种 控制本身,它似乎应该得到一定程度的尊敬和称颂。这种美的东西同从这种控制 的效用中所得到的、同从这种控制能使我们在一切场合按照谨慎、正义和合宜的 仁慈的要求采取的行动中得到的美无关。在一种情况下,这种努力所表现出来的力量和高尚激起了某种程度的尊敬和称颂。在另一种情况下,这种努力所表现出 来的一致性、均等性和坚忍性,激起了某种程度的尊敬和称颂。
    处于危险、痛苦之中,接近死亡之时,保持着同平时一样的镇定,并且隐忍 不说同最公正的旁观者的看法不完全一致的话、也不作这样的表示的那个人,必 然博得高度的钦佩。如果他为了人类和出于对自己国家的热爱,在争取自由和正 义的事业中受难,对他的苦难最亲切的同情,对迫害他的人的不义最强烈的义愤, 对他善良意图最深切的由衷的感激,对他的优点的最深刻的认识,都同对他高尚 行为的钦佩融合和混杂在一起,并且常常激起这种情感,使其变成最热烈和狂热 的崇敬。古代和近代史上人们抱着最特殊的喜爱和好感来回忆的英雄们,许多是 这样一些人:他们在争取真理、自由和正义的事业中,在断头台上死去,并且在 那儿表现出同他们的身份相称的那种自在和尊严。如果苏格拉底的敌人容许他在 自己的床上平静地死去,那么对这个伟大的哲学家的称赞,便不可能获得那种使 人眼花缭乱的光彩,这种光彩在后世的人士中一直可以看到。当我们浏览弗图 (vertue)和霍布雷肯(houbraken)雕刻的杰出人物头像时,我想,在英国的历 史上难得有这样的人:他并不感到,雕刻在一些最杰出的人物——托马斯 莫尔 先生、雷利、罗素、西德尼等——头像下面的这把一直作为砍头标记的斧子,给 附有这种标记的这些人物显示出某种真正的尊贵和情趣,这比他们从自己有时佩 带的纹章这种无用的装饰物中所得到的更为优越。
    这种高尚行为也不只是给无辜和具有美德的人们的品质增添光辉。它甚至使 人对要犯的那些品质也产生一定程度的亲切的敬意;当一个盗贼或拦路强盗被带 到断头台上时,他在那儿显得庄重和坚定,虽然我们完全赞成对他的惩罚,但是, 我们常常不得不感到惋惜:一个具有这种优异和卓越的才能的人,竟然会犯下这 样卑劣的滔天大罪。
    战争是一个获得和锻炼这种高尚品质的大学校。如同我们所说的那样,死亡 是最可怕的事情;克服了对死亡的恐惧的人,在任何其它的自然灾难临近时,都 不会心慌意乱。在战争中,人们逐渐熟悉了死亡,从而必然会消除在意志薄弱和 没有经过战争的人身上可以看到的那种迷信式的恐怖。他们只把死亡看成是生命 的丧失,只把它看成厌恶的对象,正如生命恰巧是想望的对象那样。他们也从经 验中知道,许多表面看来很大的危险,并不像它们所显现的那么大;通过振奋精 神、开动脑筋和沉着应付,常常很有可能从最初看来没有希望的处境中光荣地解 脱出来。对死亡的恐惧就这样大为减轻,而从死亡中逃脱的信心或希望则增强了。
    他们学会了不很勉强地使自己面对危险。当他们处在危险之中时,他们不那么急 于摆脱,也不那么心慌意乱。正是这种对危险和死亡习惯性的轻视,使得军人的 职业高尚起来,并且在人们的意识中,这种职业同其它职业相比显得更为高贵和 体面。在为自己的国家服役期间,熟练和成功地履行军人的职责,似乎已经成为 一切时代人们特别喜爱的英雄们的品质的最显著的特征。
    巨大的军事上的勳业,虽然同一切正义原则相违背,并且丝毫没有人性,但 是,有时也会引起我们的兴趣,甚至为指挥战争的毫不足取的人博得一定程度的 尊敬。我们甚至对海盗们的业绩感到兴趣,怀着某种尊敬和钦佩的心情来读知一 些微不足取的人的历史。他们在追逐最罪恶的目的时,与任何一般的历史课本或 许能提到的情况相比,忍受了更大的艰辛,克服了更大的困难,遇到了更大的危 险。
    在许多场合,对愤怒的控制似乎没有对恐惧的控制那样高尚和崇高。在古代 和现代的雄辩中,正义的愤慨的恰当表示构成了许多最好和最令人叹服的段落。
    雅典的狄摩西尼痛骂马其顿国王的演说,西塞罗控告喀提林党徒的演说,从表达 这种激情的高尚的合宜行为中导出了它们的全部妙处。但是,这种正当的愤怒, 只不过是抑制并合宜地缓和到公正的旁观者能够给予同情的愤怒。超过这个界限 的那种怒气冲冲的、喧闹的激情,总是讨厌和令人不快的。使我们感兴趣的,不 是这个发怒的人,而是作为他的愤怒对象的那个人。在许多场合,宽恕这种高尚 的品质,甚或比最合宜的忿恨更为优越。在引起愤怒的一方作了合宜的谢罪时, 或者即使他们完全没有作这样表示,在公众的利益需要与最可恨的敌人联合起来 以便履行某项最重要的职责时,那个能够抛却一切敌意,对曾经最强烈地反对过 他的人们表示信任和热诚的人,似乎应当得到我们高度的钦佩。
    然而,对愤怒的抑制,并不总是显出这种绚烂的色彩。恐惧是愤怒的对立面, 也常常是抑制愤怒的动机;在这种场合,动机的卑微消除了这种抑制的一切高尚 性质。愤怒促使人们攻击对方,而纵容愤怒有时似乎显示出某种胆量和高于恐惧 的品质。纵容愤怒有时是虚荣的对象,纵容恐惧却从来不是。爱好虚荣和意志薄 弱的人,在他们的下级或不敢反对他们的人中间,常常装出一副激昂慷慨的样子, 并且自以为他们也显示出了所谓气魄。恶棍常编造许多自己如何蛮横无理的谎 言,并且想象自己因此会成为对他的听众来说如果不是一个和蔼可亲和值得尊敬 的人,起码也是一个很可怕的人。现代的风气鼓励人们决斗,因而在一些场合可 以说是鼓励私人复仇,这种风气或许在很大程度上使当今因恐惧而抑制愤怒变得 更为可鄙。在对于恐惧的抑制之中,总有某些高尚的东西,不管这种抑制以什么 动机为依据。对于愤怒的抑制则并非如此。除非这种抑制完全以体面、尊严、合 宜的意识为基础,不然,决不会得到完全的赞同。
    按照谨慎、正义和合宜的仁慈的要求行事,在没有什么诱惑使我们不这样去 做的情况下,似乎并不具有高贵的品质。但是,在巨大的危险和困难之中冷静审 慎地行动;虔诚地奉行神圣的正义准则,不顾可以引诱我们违反这些准则的重大 利益,也不顾可以激怒我们去违反这些法则的重大伤害;从不听任自己的仁慈的 性情由于个别人的狠毒和忘恩负义而受到抑制和妨害——这种仁慈可能对这些 人实施过,属于最高贵的智慧和美德这样的品质。自制不仅其本身是一种重要的 美德,而且,所有其它美德的主要光辉似乎也源自自制。
    对恐惧的抑制,对愤怒的抑制,总是伟大和高尚的自制力量。当它们为正义 和仁慈所驱使时,不仅是伟大的美德,而且为其它美德增添了光辉。然而,它们 有时也会受到截然不同的动机驱使;而且,在这种场合,虽然这种自我控制仍然 是一种伟大的和值得尊敬的力量,但是,它们可能会是极端危险的力量。大无畏 的勇猛可能被用于最不义的事业。在受到重大的挑衅时,表面上的平静和好脾气 有时可能隐匿着非常坚决和残忍的复仇决心。为这种掩饰所必需的内心力量,虽 然总是并且必然被卑劣的虚妄所玷污,但是常常受到不持卑劣看法的许多人的高 度钦佩。梅迪契家族中的凯瑟琳的掩饰功夫常常受到学识渊博的历史学家达维拉 的称颂;迪格比勋爵及其后布里斯托尔伯爵的掩饰功夫,受到了严肃、认真的克 拉伦敦勋爵的称颂;沙夫茨伯里伯爵(第一)的掩饰功夫,受到了很有见识的洛 克先生的称颂。甚至西塞罗似乎也认为,这种欺骗确实不是非常高尚的品质,但 也不是不适用于具有一定灵活性的行为方式,他认为,尽管如此,从总体来看, 它还是可以赞同和尊重的。他以荷马著作中的尤利西斯、雅典的地米斯托克利、 斯巴达的来山得、罗马的马库斯 克拉苏等人的品质作为这种欺骗的例子。这种 隐秘和心计很深的欺骗经常出现在国内大乱之时,出现在激烈的党派斗争和内战 之中。当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变得无能为力的时候,当最清白无辜的人不能获得起 码的安全保障时,为了保护自己,大部分人面对恰巧在那个时候占上风的任何政 党,不得不采取随机应变、见风使舵和表面上顺从的态度。这种虚伪的品质,也 常常伴有极其冷静的态度和毅然决然的勇气。其出色的运用以具有那种勇气为必 需条件,正如死亡通常要通过某种检测来确定一样。它可以平常地用来加剧或减 轻对立派别之间的那些深切的敌意,正是这种敌意使其成为必要。虽然它有时会 有些用处,但是它至少同样可能是十分有害的。
    对不很强烈和狂暴的激情的抑制,似乎更不容易被滥用到任何有害目的上 去。节制、庄重、谨慎和适度,总是可爱的,而且不大可能被用于任何有害的目 的。令人感到可爱的纯洁简朴这种美德,令人敬重的勤奋和节俭这些美德,来自 和缓地实行自我控制这种坚持不懈的努力,获得了伴随它们的一切朴实的光彩。
    在幽僻而宁静的生活道路上行走的那些人,他们的行为从自我控制中获得了属于 这种行为的很大部分优美和优雅;这种优美和优雅,虽然不那么光彩夺目,但是, 其令人喜爱的程度并不总是低于英雄、政治家和议员的显赫行为所伴有的那种优 美和优雅。
    在对自我控制的性质从几个不同的方面作了说明之后,我认为,没有必要再 进一步详述这种美德。现在我只打算考察:合宜的程度,即公正的旁观者所赞成 的任何激情的程度,是因激情的不同而不同的。对某些激情来说,过分比不足较 少使人感到不快;而且这种激情所达到的合宜程度似乎较高,或者说,它更接近 于过分这一头而不是不足这一头。对另一些激情来说,不足比过分更少使人感到 不快;而且这种激情所达到的合宜程度似乎较低,或者说,它更接近于不足这一 头而不是过分这一头。前者是旁观者最乐于表示同情的激情,后者是旁观者最不 想表示同情的激情。前者也是其即时的感受或感觉合乎当事人心意的一种激情, 后者则是其即时的感受或感觉不合当事人心意的一种激情。如下一点可以作为一 条一般准则确定下来:旁观者最乐于表示同情的那种激情——因此,其所达到的 合宜程度可以说是较高的——是其即时的感受或感觉或多或少合乎当事人心意 的一种激情;相反,旁观者最不想表示同情的那种激情——因此,其所达到合宜 程度可以说是较低的——是一种其即时的感受或感觉或多或少不合当事人心意 的、甚或使他厌烦的激情。这条一般准则,到目前为止在我所能作出的考察之中, 还不容有一个例外。少数几个例子马上就能充分地说明这条准则并证明它的真实 性。
    有助于把社会上的人团结起来的内心感情的倾向,即仁爱、仁慈、天伦之情、 友谊、尊敬的倾向,有时可能过分。然而,即使这种过分的感情,也会使得一个 人为每一个人所喜欢。我们虽然责备这种过分的感情,但是,仍然同情地、甚至 是亲切地看待它,而从来不会厌恶它。我们对它的感受更多的是遗憾而不是愤怒。
    在许多场合,纵容这种过分的感情,对直接产生这种感情的人本身来说,不仅是 愉快的,而且是饶有兴味的。确实,在某些场合,尤其在这种过分的感情施加到 卑劣的对象身上(这是常有的事)时,常常使产生这种感情的人感到十分真切和 出自内心的苦恼。然而,即使在这种场合,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也会怀着最大的同 情来看待他,并且对由于他软弱和轻率而矫揉造作地藐视的那些人感到极大的愤 慨。相反,被叫做铁石心肠的这种感情的不足,当它使一个人对别人的感受和痛 苦无动于衷的时候,同样使别人对他的感受和痛苦无动于衷;而且,由于把他排 斥在世上一切人的友谊之外,也就把他排斥在社会上一切最好的和最舒适的享受 之外。
    使人们不相往来并且似乎有助于切断人类社会各种联系的内心感情的倾向, 即愤怒、憎恨、妒忌、怨恨、仇恨的倾向,其过分较之不足更易使人感到不快。
    这种过分使一个人自己也感到卑劣和可耻,并且使他成为他人所憎恨的有时甚至 是很可怕的对象。其不足却很少受到人们的埋怨。然而它可能是有缺陷的。缺乏 正当的义愤是男子品质中最基本的缺陷,而且,在许多场合,这使一个男子没有 能力保护他自己或他的朋友使之免受侮辱和侵害。甚至愤怒和憎恨这一本能本 身,也是有缺陷的。过度的和方向不适当的愤怒和憎恨便是可恶可憎的妒忌。妒 忌是这样一种激情,即以怀有恶意的厌恶心情来看待真正配得上他们所具有的一 切优势的那些人身上的优势。然而,在大事情上温顺地容忍无从具备这种优势的 其他一些人凌驾于自己之上或超越自己的人,被公正地指斥为没有骨气的人。这 种软弱,通常可以在怠惰、有时可以在好脾气、在不爱与人作对、讨厌忙乱和恳 求之中看到,有时也可以在某种不合时宜的宽宏大量之中看到,这种宽宏大量幻 想它始终可以藐视它那时藐视的利益,于是就十分轻易地放弃了它。然而,继这 种软弱之后到来的常常是极度的懊丧和悔恨;而且开始时表面上所具有的那种宽 宏大量,到最后常常让位于最恶毒的妒忌以及对这样一些人身上优势的憎恨—— 这些人一旦获得了这种优势,便常常仅仅因为获得了这种优势而成为真正配得上 这种优势的人。为了在世界上舒舒服服地生活,在所有情况下都有必要像维护自 己的生命或财产那样,去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地位。
    我们对个人的危险和痛苦的感受,像对个人的挑衅的感受一样,更容易因为 它的过分而不是不足使人感到不快。没有一种品质比一个懦夫的品质更可鄙;没 有一种品质比一个在最可怕的危险中无畏地面对死亡,并且保持着镇定和沉着的 人的品质更值得赞美。我们尊敬以男子气概和坚定态度来忍受痛苦甚至折磨的 人;我们几乎不能尊重在痛苦和折磨面前意志消沉,并且任性地作无谓的喊叫和 妇人气的痛哭的人。对每个小小的不幸过于敏锐地感到的烦躁不安,把人变成一 个他自己也感到可怜的人,变成一个他人感到讨厌的人。一个镇定沉着的人不允 许内心的平静为人类日常生活进程中的小小伤害或微不足道的不幸事件所打扰; 但是在侵扰世界的自然的和道德上的邪恶中,期待并甘于忍受来自两者的一点痛 苦,对他本身来说是一幸事,也给他的所有伙伴带来舒适和安宁。
    但是,我们对自己所受到的伤害和不幸的感受,虽然通常会非常强烈,但也 可能非常薄弱。对自己的不幸几乎没有什么感受的人,对他人的不幸必然也总是 没有什么感受,并且更不愿意去解除这些不幸。对自己蒙受的伤害几乎没有什么 愤恨的人,对他人蒙受的伤害必然也总是没有什么愤恨,并且更不愿意去保护他 人或为他人复仇。对人类生活中的各种事变麻木不仁,必然会消减对自己行为合 宜性的一切热切而又诚挚的关注。这种关注,构成了美德的真正精髓。如果我们 对自己的行为所能产生的结果漠不关心,则我们几乎不会挂虑这些行为的合宜 性。感受到落在自己身上的灾难所带来的全部痛苦,感受到自己蒙受的伤害所具 有的一切卑劣性质,而更强烈地感受到自己的品格所要求具有的那种尊严,并不 听任自己受其处境必然会激发的那些散漫的激情所摆布,而是按照他内心的那个 伟大居民、那个神一样的人所指定和赞许的那些受约束的和矫正过的情绪来支配 自己的全部举止和行为,这样的一个人,才是真正具有美德的人,才是热爱、尊 敬和钦佩的唯一真正的和合宜的对象。麻木不仁和那种高尚的坚定,即以尊严和 合宜的意识为基础的高贵的自我控制,两者决不是完全相同的,后者依前者的发 生程度而变,在许多情况下,其所具有的价值会全然丧失。
    虽然对于个人所遭到的伤害、对于个人的危险和不幸完全没有感受,会使自 我控制的一切价值化为乌有,但是,上述感受却可能极易过分,而且常常是这样。
    当合宜感,或者内心这个法官的权能,能够控制这种极度的感受时,毫无疑问, 那种权能必然显得非常高尚和伟大。但是,这种控制自己强烈感受的努力可能非 常费劲,是很不容易做到的。一个人通过某种巨大的努力可能在行为上表现得完 美无缺。但是,两种本性之间的争执,内心的思想冲突,可能过于激烈,以致不 能始终保持内心的平静和愉快。造物主已经赋予他这种过于强烈的感受,而且他 的这种感受并没有因早期的教育和适当的锻炼而大为减弱和变得冷酷的聪明人, 将在职责和合宜性所许可的范围内,回避自己不能很好适应的境况。软弱和脆弱 的感情使其对疼痛、苦难和各种肉体上的痛苦过于敏感的人,不会卤莽地从事军 人的职业。对伤害过于敏感的人,不会轻率地投身于派系之争。虽然合宜感会加 强到足以控制所有那些感情,但内心的平静却总是在这种斗争中遭到破坏。在这 样的骚扰中,判断并不总是能够保持平常的那种敏锐性和精确度;虽然他总是打 算采取合宜的行动,但他常常会鲁莽和轻率地以一种他在自己今后的生活中将永 远感到羞耻的方式行事。一定的刚毅、胆量和坚强的性格,不管是先天的还是后 天的,对自我控制的一切高尚努力来说,无疑是最好的准备。
    虽然战争和派系斗争肯定是形成每个人的坚强和坚定性格的最好的学校,虽 然它们是医治一个人的同上述性格相反的懦弱的最好的药物,然而,如果考验他 的日期,恰好在他完全学完他的课程之前来到,恰好在药物有时间产生它应有的 疗效之前来到,其结果就不会令人满意。

    我们对人类生活中的欢乐、娱乐和享受的感受,同样会因其过分或不足而有 所不快。然而,两者之中,过分似乎不像不足那样使人感到不快。无论是旁观者 还是当事人,对欢乐的强烈癖好,必然比对娱乐和消遣对象的麻木不仁更令人愉 快。我们迷恋于年青人的欢乐,甚至小孩子的嬉戏,而很快就对经常伴随着老年 人的那种单调乏味的庄重感到厌烦。确实,当这种癖好并没有被合宜感抑制时, 当它同时间或地点、同那个人的年龄或地位不相称时,当他沉迷于它以致忽视自 己的利益和职责时,它就被正确地指责为过分,并且被说成对个人和社会都是有 害的。然而,在大部分这样的场合,人们主要挑剔的,并不是对欢乐的极为强烈 的癖好,而是合宜感和责任感的薄弱。对天然适合于他那年龄的消遣和娱乐不感 兴趣,所谈论的只是书本和事业的一个年青人,因刻板和迂腐而为人所讨厌;而 且我们并不因他清心寡欲、甚至避开各种不合宜的纵情享乐,他对它们似乎没有 多少爱好,而称赞他。
    自我评价可能太高,也可能太低。高估自己是如此令人愉快,低估自己是如 此令人不快,以致对个人来说无可怀疑的是:在某种程度上高估自己没有少许低 估自己那样令人不快。但是,那个公正的旁观者的看法也许会截然不同。对他来 说,低估自己必然总是没有高估自己那样令人不快。就我们的同伴而言,我们更 经常抱怨的无疑是其自我评价过高而不是不足。当他们摆出一副凌驾于我们之上 的样子或者把自己摆在我们前面时,他们的自我评价就伤害了我们的自尊心。我 们的自尊和自负促使我们去指责他们的自尊和自负,而且我们不再充当他们行为 的公正的旁观者。然而,如果这些同伴容忍其他任何人在他们面前假装他具有并 不属于他的某一优点,我们就不仅责备他们,而且常常把他们当作为卑劣的人加 以鄙视。相反,如果他们在其他人中间竭力争取使自己再靠前一点,接着爬到我 们认为同他们的优点不相称的很高的地位,那么,虽然我们不可能完全赞成他们 的行为,但总的来说,我们常常会对此感到高兴;而且,在无所妒忌的情况下, 我们对于他们所感到的不快,几乎总是大大少于如果他们容忍自己被贬到低于自 己应有的地位我们就会感到的那种不快。
    在评价我们自己的优点,评判我们自己的品质和行为方面,具有两种不同的、 我们必然据以衡量它们的标准。一种是完全合宜和尽善尽美的观念,这是我们每 个人都能够理解的观念。另一种是接近于这种观念的标准,通常是世人所能达到 的标准,是我们的朋友和同伴、对手和竞争者中的大部分或许实际上已经达到的 标准。我们在试图评价自己时,很少(我倾向于认为从来没有)不或多或少地注 意到这两种不同的标准。但是,各种各样的人的注意力,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 间的注意力,常常极为不同地在它们之间分配,有时主要是指向前一种标准,有 时主要是指向后一种标准。
    当我们的注意力指向前一种标准时,我们中间最有智慧和最优秀的人,在自 己的品质和行为中所能见到的只是缺点和不足;除了能找到许多理由来表示谦 卑、遗憾和悔改以外,找不出什么理由来妄自尊大和自以为是。当我们的注意力 指向后一种标准时,我们可能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影响,感到自己真正处在我们用 来衡量自己的那个标准之上或之下。
    具有智慧和美德的人把他的主要注意力集中于前一种标准——完全合宜和 尽善尽美的观念。每一个人的心中都存在这种观念,它是人们根据对自己和他人 品质行为的观察逐渐形成的。这是内心这个伟大的神一样的人,这个判断行为好 坏的伟大的法官和仲裁者缓慢、循序渐进和逐步进行加工的作品。每个人都或多 或少地准确地掌握这种观念,根据为此作出的那些观察的感受的细微程度和精确 程度,根据进行这种观察的专心程度和注意力的大小,所掌握的这种观念在色彩 上或多或少是协调的,所勾画出来的轮廓或多或少是逼真的。具有智慧和美德的 人,生来就赋有极其精确和细微的感受能力,他们在进行这种观察时,倾注了全 部心力。轮廓上的特征天天有所改进,色彩上的瑕疵天天有所改正。他比其他的 人更加努力地探索这种观念,他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它,他在自己的心中形成了某 种更加正确的概念,而且更加深切地迷恋于它那优雅而神妙的美。他尽其所能地 按照那个完美的模型来塑造自己的品质。他临摹那个非凡的画家的作品,但他决 不能临摹得一模一样。他感到自己一切最大的努力中存在着不够完美的地方,并 忧伤和苦恼地看到人造的复制品有多少地方不同于神造的原物。他怀着关切和羞 耻的心情回忆起,自己是如何常常由于缺乏注意力,缺乏良好的判断力和性情, 从而在言语和行动、行为和谈吐上,违反这些严格的完全合宜的法则;并且就这 样偏离了那个他愿意据以改变自己品性和行为的模型。确实,当他把自己的注意 力指向第二条标准时,指向他的朋友和熟人通常能达到的那种完美程度时,他可 能意识到自己身上的长处。但是,由于他主要的注意力总是指向前一条标准,他 从与前一条标准的对比中所受到的贬抑,必然远甚于从与后一条标准的对比中可 能得到的抬高。他从来不如此洋洋得意以致甚至傲慢地看不起真正不如他的那些 人。他十分清楚地感到自己的不足,他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出那个跟正确模 型约略相似的复制品时所遇到的困难,因而他不会抱着轻视的态度来看待他人更 大的不足。他决不以其卑贱而凌辱他们,而是怀着最宽容的同情心去看待他们, 并且,乐意以自己的劝告和实例,在一切时刻促使他们进一步提高。如果,在某 种特定的条件下,他们偶然胜过他(谁的品质能如此完美无缺以致不会有不少人 在许多不同的条件下会胜过他呢?),他决不去妒忌他们的长处,他知道,超过 自己是多么不容易,因而他对他们的长处表示尊重和敬意,并且必然给予它们以 应得的高度赞许。总之,那种真正谦虚的品质,非常谦逊地估计自己的优点、同 时充分认识他人优点的品质,在他的全部心田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他一切行 为和举止上刻下了显著的印记。

    在所有自由和有独创性的艺术中,在绘画、诗歌、音乐、雄辩和哲学中,最 伟大的艺术家总是感到他自己最好的作品中存在着真正的不足之处,他比任何人 更清楚地认识到,这些作品同他观念中的完美作品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对于 这种完美作品他已经形成了某种观念,他尽其所能地模仿它,但是他不能指望自 己能模仿得一模一样。只有次等的艺术家才对自己的成就感到非常满足。他对那 个观念中的完美无缺几乎没有形成什么概念,他对这种概念几乎不加考虑;而且, 他屈尊用来同自己的作品进行比较的,主要是其他艺术家的作品,或许还是更次 一等的艺术家的作品。布瓦洛,这个伟大的法国诗人(他的某些作品或许并不比 古代或现代的同类优秀诗歌差)常常说:没有一个伟大人物曾经对自己的作品感 到十分满意。他的老朋友桑托伊尔(一个拉丁诗作家,因创作了一些只具中学生 水平的作品而喜欢幻想自己是一个诗人)却装出一副总是对自己的作品十分满意 的样子。布瓦洛用某种可能是狡黠的双关语来回答他:他当然是这方面有史以来 唯一伟大的人。布瓦洛在评价自己的作品时,是用他那诗歌领域里某种观念上的 完美的标准来加以对比的。我相信,他尽了一个人所能作出的最大努力,来深刻 地思考这个观念上的标准,来精确地把它想象出来。我认为,桑特维尔在评价自 己的作品时,主要是用他那个时代其他一些拉丁诗人的作品来加以对比的。对这 些人中的大多数来说,他的水平当然是不低的。但是,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使 整个一生的行为和谈吐始终如一地和这种观念上的完美有些相像的话,确实要比 渐渐做成任何一个精微艺术品的复制品困难得多。艺术家总是以其全部技能、经 验和知识的充分掌握和重新整理,从容不迫地坐下来从事他那宁静的工作。聪明 人在健康时和患病时、在成功时和失意时、在劳累和懒懒散散时、也在最清醒时, 都必定保持自己行为的合宜性。极其突然和出乎意料的困难和不幸的袭击决不会 使他惊骇。他人的不义决不会惹得他采取不义行动。激烈的派系斗争决不会使他 惊慌失措。战争的一切艰难险阻决不会使他沮丧和胆寒。
    在以其很大部分的注意力指向第二条标准、指向他人通常得到的那种平常程 度的优良品质,以评价自己的优点,判断自己的品质和行为的人们中间,有一些 人真实和正确地感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大大超过了这条标准,这一点也为每个富有 理智和没有偏见的旁观者所承认。然而,这些人的主要注意力总是指向一般的完 美标准而不是观念上的完美标准,他们很少意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他们几乎 谈不上什么谦虚;他们常常是傲慢、自大和专横的;他们还是那种最喜欢赞美自 己和小看别人的人。虽然他们的品质一般说来是很不端正的,而且他们的优点不 具有真正谦虚美德的人所具备的那种优点,但是,他们那以极端的自我赏识为依 据的极端的自以为是,迷惑了民众,甚至常常使比民众高明得多的那些人受到欺 骗。民间和宗教界最没有学问的冒充内行的人和骗子经常并且是令人惊奇的成 功,足以说明民众是多么容易为最放肆和没有根据的各种自我吹嘘所欺骗。而且, 当这些自我吹嘘为某种高度真实和实在的优点所维护时,当它们因为夸示卖弄所 能给与的一切光彩而变得炫耀夺目时,当它们得到地位很高和拥有巨大权力的人 物的支持时,当他们常常吹牛成功并且为此博得民众的高声喝采时,即使能清醒 地作出判断的人也常常沉湎于众口交赞之中。正是这种愚蠢的喝采声常常起到使 他那悟性发生混乱的作用。而且当他只是从某一远处观察那些伟大人物时,他常 常倾向于怀着某种真诚的钦佩心情去敬仰他们,甚至怀着比那些人所显示的自我 尊崇更强烈的尊崇心情去敬仰他们。在不存在妒忌的场合,我们都乐于表示钦佩, 并且因此而在自己的心意中,自然而然地倾向于把在许多方面非常值得赞美的那 些品质,变得在一切方面都十全十美。或许这些伟大人物过分的自我赞美是很容 易理解的,甚至被十分熟悉他们并且对这些目空一切的自我吹嘘——不接近他们 的人常常怀着尊重、而且几乎是崇敬的心情来看待它——一笑置之的那些聪明人 抱着某种程度的嘲笑态度看透。然而,在所有时代中都有这种情况:大部分名噪 一时、信誉卓著的人,其名声和信誉也常常在相隔最远的后代中变得一文不值。
    如果没有一定程度的这种过度的自我赞赏,就很少能取得人世间的伟大成 就,取得支配人类感情和想法的巨大权力。最杰出的人物,完成了最卓越行动的 人,在人类的处境和看法方面引起了极其剧烈的变革的人;成就巨大的战争领导 人,最伟大的政治家和议员,人数最多和取得最大成功的团体和政党的能言善辩 的创始人和领袖,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不是因为他们所具有的很大的优点,而是因 为某种程度的、甚至同那种很大的优点完全不相称的自以为是和自我赞赏,而崭 露头角。或许,这种自以为是,不仅是驱使他们去从事头脑冷静的人决不想从事 的一项事业所必需的,而且是驱使他们去博得追随者们的服从和忠顺,使其在这 项事业中支持他们所必需的。因此,当他们屡获成功时,这种自以为是常常诱使 他们迷恋虚荣,这是一种几乎接近疯狂和愚蠢的虚荣。亚历山大大帝不仅希望别 人把他看成是一个神,而且起码很想把自己看成是这样一个神。他在临终时,完 全不像神做的那样,要求他的朋友把他列入人们尊敬的神的名单——他自己很早 以前就开列的名单,他那年迈的母亲奥林匹娅(Olympia)或许也荣幸地被列入 了。在他的追随者和门徒们充满敬意的赞美声中,在公众普遍的赞扬声中、人们 仿照神谕(或许是跟着这种赞扬声),宣告他是最有智慧的人,是最伟大的苏格 拉底式的贤人。虽然这个神谕已不容他自命为神,但其威力尚不足以阻止他幻想 从某个无形而非凡的神那里得到神秘而频繁的提示。凯撒的头脑没有健全到足以 阻止他非常愉快地认为自己是女神维纳斯的家谱中的一员;而且,在这个被他说 成是自己曾祖母的维纳斯的神殿前,当罗马元老院这个显赫的机构把一些过高的 荣誉作为天命授与他的时候,他没有离开座位去接受。这种目空一切同几乎是充 满孩子气的爱好虚荣的其它一些行为结合在一起——这种孩子气的爱好虚荣是 几乎不能马上凭借非常敏锐和广泛的理解力想象出来的——似乎加剧了公众的 猜忌,从而增加了他的刺客的胆量,加速了他们的密谋的实施。当代的宗教和风 俗很少鼓励我们的伟大人物自命为神,甚或自命为预言家。然而,成功同公众强 烈的爱戴结合在一起,使得一些最伟大的人物晕头转向,以致把大大超过自己真 正具有的价值和能力归于自己;而且,由于这种自以为是,促使自己从事许多轻 率的有时具有毁灭性后果的冒险活动。伟大的马尔伯勒公爵所取得的几乎没有一 个平常人能够自夸的那一 10 年不间断的辉煌胜利,并没有诱使他做出一个轻率 的举动,说一句轻率的话或显示出一种轻率的表情。这几乎是他所独有的特性。
    我想,不能说后世另外一些伟大的战争领导人——尤金王子、已故的普鲁士国王、 伟大的孔代亲王、甚至古斯塔夫二世——也具备这种适度的冷静和自我控制。蒂 雷纳似乎最接近于这种品质,但是,他一生中所处理的几件不同的事情足以表明, 他身上的这种品质并没有马尔伯勒公爵身上的那种完美。
    在平民百姓的小小打算中,同样也在高层人士的雄心勃勃和勇敢的追求中, 巨大的才能和成功的计划起初常常怂恿人们去从事最后必然导致破产和毁灭的 事业。
    每一个公正的旁观者对勇敢、宽宏大量和品格高尚的那些人的真正优点所表 示的尊敬和钦佩,是一种恰如其分和有充分根据的情感,所以也是一种稳固和持 久的情感,并同他们命运的好坏完全无关。而这个旁观者对他们过分的自我评价 和自以为是所易于产生的那种钦佩,是另外一回事。当他们取得成功时,他确实 常常被他们完全征服和制服。成功遮住了他的眼睛,不仅使其不能看到他们事业 中的许多轻率鲁莽之处,并常常使他不能看到他们事业中的许多不符合正义的地 方;而且使他对他们品质中的缺陷不加挑剔,而常常抱着极其热烈的钦佩态度去 看待它。然而,如果他们时运不济,各种事情的面目和名声就会大大不同。过去 认为是英雄式的宽宏大量的行为,恢复了过分轻率鲁莽和愚蠢所应该有的名声; 过去隐藏在繁荣景象后面的那些贪婪和不义的邪恶的东西,现在暴露无遗,并且 损害了他们事业的一切声誉。如果凯撒在法萨卢斯战役中不是取得胜利而是遭到 失败,这时他的品质就会被贬低到只比喀提林稍好一点的程度,而且最愚钝的人 也会用甚或比当时加图所具有的一个党徒看待凯撒的事时具有的全部敌意更为 邪恶的情调,把这种事业看成是反对国家法律的行径。凯撒真正的美德——正当 的爱好、简明而高雅的文笔、合宜的修辞、娴熟的指挥战争的能力、对付不幸事 件的才略、面临危险时显示出的冷静和镇定的判断能力、对朋友忠诚的感情、对 敌人无比的宽宏大量,这些都为人们所公认,同喀提林他具有许多高尚的品质的 真实优点在当时为大家所公认一样。但是,他妄图夺取一切的野心所表明的那种 目空一切和不义,将使所有那些真实优点黯然失色。在这方面和其它一些已经提 到的方面,命运对人类的道德情感具有重大的影响。而且,根据境遇的有利或不 利,能使同样的品质变成普遍爱戴和钦佩的对象,或者变成普遍憎恨和蔑视的对 象。然而,人类道德情感的这种巨大的失调,并非毫无用处;在这里和在其它许 多场合一样,甚至在人类的弱点和邪恶方面,我们也可能赞佩上帝的贤明。我们 对成功的钦佩,同我们对财富和地位的尊敬一样,是以同一原则为基础的,它对 于确立各阶层之间的区别和社会的秩序同样是必要的。这种对于成功的钦佩,引 导我们较为平静地去顺从人类事务的发展进程向我们指出的那些优胜者;引导我 们以一种尊重、有时甚至是尊敬的心情来看待那种再也不能抗拒的能带来幸运的 暴力,不仅是像凯撒或亚历山大大帝那种杰出人物的暴力,而且常常是最蛮横和 残暴的人,如阿提拉、成吉思汗、或帖木儿等人的暴力。对所有这些强大的征服 者,人类之中的大部分人必然倾向于带着一种惊奇的、虽则无疑是不充分和愚蠢 的钦佩心情来看待他们。这种钦佩引导他们不很勉强地顺从某种不可抗拒的力量 对自己的统治,而且没有一种反抗能把他们从这种统治中解救出来。
    虽然自我评价过高的人在顺利时,有时似乎会比具有端正和谦虚的美德的人 得到更多的好处;虽然群众的赞扬声,以及那些从远距离来观察他们双方的人所 发出来的赞扬声,其对前一种人发出的常常比对后一种人发出的更为响亮;但是, 从各方面加以公正的估量,或许在所有场合,两相比较,真正大为有利的是后一 种人而不是前一种人。那个既不把除了自己所真正具有的优点之外的任何其它优 点都归于自己,也不希望别人把这种优点归于他的人,并不担心丢脸,并不害怕 暴露真相,而是对自己品质名副其实的真实性和稳定性感到满意和安心。钦佩他 的人可能不太多,他们的赞扬声也可能不很响亮;然而在其近傍观察他和极其深 刻地了解他的那个最聪明的人,对他的赞扬最为热烈。一个真正的智者,对另外 一个智者对他的审慎而恰如其分的赞美,比对一万个人对他的虽则热情然而出于 无知的嘈杂的赞扬声,更感到由衷的满足。这个智者可能提到巴门尼德:他在雅 典的一次群众集会上宣读一篇哲学演讲时,看到除了柏拉图一人外,其他所有的 听众都已离他而去,他还是继续宣读下去,并且说,只有柏拉图一个听众,我就 心满意足了。
    对自我评价过高的人来说,情况就不是如此。在其近傍观察他的那些明智的 人,对他的赞美最少。在他陶醉于自己的成就时,他们对他表示的适度和恰当的 敬意远远不及他那过度自我赞赏,因而他只把他们的敬意当成是某种恶意和妒 忌。他猜疑自己那些最好的朋友。他对同他们交往感到不快。他把他们从自己身 旁赶走,而且对他们为自己做的好事的报答,不仅常常采取忘恩负义的态度,而 且常常是冷酷的和不公正的。他轻易地信任那些表面上迎合他的虚荣心和自大心 理的奉承拍马的人和叛徒卖国贼,而且早先那些虽然在某些方面有缺点但是总的 说来还是可亲可敬的人,最终变成了他所轻视和讨厌的人。在陶醉于自己的成就 时,亚历山大大帝杀死了克莱特斯(clytus),因为他想把自己父亲菲利普开拓 疆界的功绩占为己有;他使卡利斯塞纳斯(calisthenes)受尽折磨而死。因为后 者拒绝按照波斯方式来崇敬他;他还因为对父亲的好朋友、年高德助的帕尔梅尼奥(parmenio)产生毫无根据的猜疑而谋杀了他;其后先是使这个老人唯一存活 的儿子——其余的儿子都在为亚历山大效劳时死去——受折磨,然后把他送上断 头台。菲利普提到帕尔梅尼奥时常常说,雅典人非常幸运,每年能找到十个将军, 而他自己在一生中除了帕尔梅尼奥之外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人。信赖帕尔梅尼奥 的警戒防范和心无旁骛,菲利普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安然入睡。他在高兴和欢宴时 常常说:让我们干杯吧,朋友们,我们可以安然无虞地畅饮,因为帕尔梅尼奥从 来不喝酒。据说,就是由于这个帕尔梅尼奥的干预和筹划,亚历山大大帝赢得了 一切胜利;如果没有他的干预和筹划,亚历山大大帝就决不会获得一次胜利。而 那些恭顺的、赞声不绝的和奉迎拍马的朋友,他们拥有亚历山大给予的仅次于他 的势力和权限,瓜分了他的帝国,甚而在劫走了他的家庭成员以及同这些成员有 血统关系的亲属之后,不论男女,一个接一个地加以杀害。

    对于具有比平常人更多和更卓越的长处的那些杰出人物的过高自我评价,我 们不仅常常加以宽恕,而且常常完全加以体谅和同情。我们把他们看做勇敢的、 宽宏大量的和品格高尚的人,用到他们身上的所有这些词语,意味着高度的赞扬 和钦佩。但是,我们不能体谅和同情这样一些人过高的自我评价,在这些人身上, 我们看不出什么超人之处。我们对他们过高的自我评价感到讨厌和憎恶,要我们 加以原谅或容忍会有一些困难。我们把它称为骄傲和虚荣——用到他们身上的这 两个词语中的后一个词总是意味着严厉的责备,前一个词也在很大程度上含有这 个意思。 那两个罪名,虽然用来在某些方面制约过高的自我评价时是相似的,但是在 许多地方,两者是大不相同的。
    骄傲的人由衷地并且在自己的心灵深处确信自己身上的长处;虽然要去猜测 这种确信以什么为基础有时可能是困难的。他希望你只用他把自己置于你的地位 时真正能用来看待他自己的那种眼光来看待他。他向你提出的要求,只是他认为 是正当的要求。如果你显然没有像他尊重自己那样去尊重他,他就会比受到屈辱 更为不快,并且像受到某种真正的伤害那样感到愤愤不平。但是,甚至在那时, 他也不会屈尊说明自己提出那种要求的理由。他不屑于求得你的尊敬。他还装作 蔑视它,并努力保持自己虚假的身份,甚至不使你意识到他的优越从而意识到自 己的低劣。他甚或不愿激起你对他本人的尊敬,从而伤害你对你自己的尊敬。
    爱好虚荣的人并不是由衷地、并且在自己的心灵深处简直不相信自己真的具 有他希望你归于他的那种长处。他希望你用来观察他的眼光比这种眼光——他把 自己放到你的位置上,并假定你了解他所了解的一切时,他真正能用来观察自己 的眼光——带有更为鲜明的感情色彩。因此,当你像是以不同的观点,或许是以 他本来的面目来观察他时,他会比遭到伤害更感到不快。他抓住一切机会,通过 极其夸张和极其不必要地显示他所具有的一些还算可以的优良品质和才能,有时 甚至通过虚伪地夸示他具备或者没有具备、或者具备得如此之少以致完全可以说 他丝毫未曾具备的那些品质和才能,来展示自己提出希望你归于他的那种品质的 要求的理由。他非但不轻视你的敬意,而且用使你极为不安的照顾来博取它。他 非但不想压抑你的自我评价,而且适当地维护它,以期你用维护他对自己的评价 来作为回报。他奉承你是为了得到奉承。他对你彬彬有礼,大献殷勤,有时甚至 向你提供真正和实在的帮助(虽然往往是以此夸耀自己,或许还带有不必要的卖 弄的味道),努力使你感到愉快,努力收买你,使你对他有一个好的看法。
    爱好虚荣的人看到人们对地位和财产的敬意,很想得到这种敬意,也很想得 到人们对才能和美德的敬意。因此,他的服饰、用具和生活方式,全都用来显示 他具有比实际属于他的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财产。为了在他一生的早期阶段维持 几年这种愚蠢的欺骗,他常常在这种状况终止以前长期陷于贫穷和不幸之中。然 而,只要他能维持他的开支,他的虚荣心总是由于自我欣赏而得到满足,他不是 在用如果你了解了他所了解的一切你会用来观察他的那种眼光来观察自己,而是 在用他设想你受到他服饰的引诱而实际用来观察他的眼光来观察自己。在虚荣心 所引致的一切幻觉之中,这或许是最常见的一种。到国外去访问的无名之辈,或 者从一个僻远的省份到自己国家的首都作一次短期访问的人,常常试图以此满足 自己的虚荣心。这种企图的愚蠢,虽然总是彰明较著的,虽然对一个有理智的人 来说是极其卑劣,但是在这里,也许完全不像在其它大多数场合所表现出来的那 样明显。如果他们逗留的时间不长,就可能避免不光彩地被别人察觉;而且,在 几个月或几年的时间内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之后,他们可以回到自己的家里,用 今后极度的节俭来弥补过去的挥霍所造成的浪费。
    骄傲的人很少会因这种愚蠢而受人指责。他的自尊心使得他小心翼翼地保持 自己的独立,并且,当他的财产恰好不多时,虽然他愿意过像样一些的生活,但 他还是努力在一切开销中坚持节俭和谨慎用钱。他极其讨厌爱好虚荣的人的那种 讲排场的花消。或许,这种开支会使他相形见绌。作为某种身份决不应有的僭越, 这种开支激起了他的愤怒;他谈到它时所作的责骂从来是极其刺耳和严厉的。
    在同那些和自己地位相等的人们相处时,骄傲的人总是感到不那么舒服;在 同地位比自己高的人们相处时,他更感到不舒服。他不能申述他那巨大的抱负, 这些地位比他高的同伴的面容和谈吐深切地慑服了他,因而他不敢显示出他的抱 负。他转而求助于比他低一等的同伴——他不太尊重的人,他不愿选为朋友的人, 以及同他们相处不会使他愉快的人,这些人就是他的下级、他的奉承者和侍从们。
    他很少拜访地位比他高的人,或者,如果他这样做的话,与其说是为了在同他们 相处时得到真正的满足,不如说是为了显示他有资格同这种同伴相处。正如克拉 伦登勋爵在提到阿伦德尔伯爵时所说的:他有时到宫廷里去,因为只是在那里能 发现比他伟大的人;但是阿伦德尔却很少去,因为他在那里发现了比他伟大的人。
    爱好虚荣的人就完全不是这样。骄傲的人力求避开地位比他高的人;爱好虚 荣的人则力求他们同自己相处。他似乎认为,他们的光彩总会有一些反射到接近 他们的人身上。他经常出没于君主们的宫廷和大臣们的招待会,摆出一副就要得 到财产和肥缺的神态,而实际上他若不得到财产和肥缺,反而拥有更珍贵得多的 幸福,只要他知道如何享受这种幸福。他喜欢有资格成为大人物宴会的座上宾, 更喜欢向其他人夸耀自己在那里荣幸地与大人物亲近。他尽可能同上流社会的那 些人物,同被认为是指导公众舆论的那些人,同有聪明才智的、学识渊博的和深 得民心的那些人交往;一旦易变的公众爱好的倾向偶然在某些方面对他最好的朋 友们不利,他就会避免同他们相处。对于他希望他们引荐自己的那些人,他为了 达到这个目的而采用的手法并不总是很高雅的:不必要的张大其词、没有根据的 自我吹嘘、持续不断的盲从附和、习以为常的奉承拍马,虽然这种奉承拍马在大 部分情况下是使人感到愉快和轻松的,而很少是一个谄媚者粗俗的和令人作呕的 奉承拍马。相反,骄傲的人从来不是奉承拍马者,对任何人都并不总是那么彬彬 有礼。
    然而,尽管一切自我吹嘘都毫无根据,虚荣心几乎总是一种轻松和愉快的、 而且常常是温厚的激情。骄傲总是一种庄重的、阴沉的和严厉的激情。爱好虚荣 的人即使撒谎,说的也全是无害的谎言,意在抬高自己而不是压低他人。说句公 道话,骄傲的人很少堕落到卑劣地撒谎。可是,如果他这样做,他的谎言就决不 会如此无害。骄傲的人撒谎和不撒谎对他人来说都是有害的,本意都是贬低他人。
    骄傲的人对于他认为他人不正当地享有的较高地位满怀愤怒;他怀着敌意和妒忌 来看待他人;而且,在谈到他们时,他常常竭尽所能对凡是他认为是他人的长处 由以产生的根据都加以低估和贬低。无论什么有关他人短处的流言蜚语传播开 来,虽然这些流言蜚语很少是他自己编造出来的,但他常常乐于相信它们,决不 会不愿散播,有时甚至添油加醋。爱好虚荣的人最恶劣的谎言,都是我们称之为 小谎的谎言;一旦骄傲的人堕落到说出最恶劣的谎言,情况就完全相反。
    我们对骄傲和虚荣的厌恶,通常使我们宁可把我们指责为有这两种缺点的那 些人置于通常水平之下而不愿把他们置于通常水平之上。然而我认为,我们的这 种判断经常会使我们犯错误;而且骄傲的人和爱好虚荣的人常常是(或许绝大部 分是)大大高于通常的水平,虽然并不像骄傲的人实际自认为的那么高,也不像 爱好虚荣的人希望别人所看的那么高。如果我们把他们同他们的自我吹嘘相比 较,他们好像是适当的鄙视对象。但是如果我们把他们同他们的大部分对手和竞 争者真正具有的水平相比较,他们的水平就大不一样,很可能大大超过通常的水 平。在存在这种真正的长处的地方,骄傲常常会伴随着这样一些令人尊敬的美德: 真诚、正直、高度的荣誉感、热诚和始终如一的友谊、坚忍不拔和不可动摇的决 心;虚荣心常常会伴随着许多令人感到亲切的美德:仁爱、有礼貌、在一切小事 上报答别人、有时在一些重大的事情上真正慷慨地报答别人的愿望;然而,这种 慷慨是虚荣心常常以它所能有的最绚丽的色彩展示出来的慷慨。在上个世纪,法 国人被他们的竞争者和敌人指责为爱好虚荣;西班牙人被指责为骄傲;外国人倾 向于把前者看成是更可爱的人;把后者看成是更令人尊敬的人。
    爱虚荣的和虚荣心这两个词从来不会被人以褒义来使用。我们有时在心情很 好的状况下谈论一个人时,说他因为有虚荣心反而显得更好一些,或者说,他的 虚荣心给人的感受更多的是高兴而不是讨厌。但是我们仍然把这种虚荣心看成是 他品质中的一个弱点和笑柄。
    相反,骄傲的和骄傲这两个词有时会被人以褒义来使用。我们常常说起某个 人,说他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或者说他过于高傲,从来不做一件下贱的事情。骄 傲在这里就混杂着某种高尚的东西。亚里士多德这个当然是对世事洞察无遗的哲 学家,在描写高尚人物的品质时,描绘了这种人物的许多特色,这些特色在过去 两个世纪内,通常被说成是西班牙人的品质:对一切决心要做的事,他都曾深思 熟虑;一切行动都从容不迫甚至迟缓;他的声音是庄重的,他的谈吐是审慎的, 他的步伐和举止是缓慢的;他不是在为一切小事奔忙时显得不积极和懒散,而是 在所有那些重大的和特出的事务上,需要以最坚定的和最强烈的决心去行动时显 得不积极和懒散。他不是一个喜欢危险的人,或者说不是一个鲁莽地去经受没有 意义的危险的人,而是敢于使自己面临有重大意义的危险的人,而且,当他面临 这样的危险时,他完全不顾自己的生命。
    骄傲的人通常对自己感到非常满意,因而认为自己的品质不需要作任何改 善。感到自己十全十美的人必然十分鄙视一切进一步的提高。对于自己的长处过 于自信和荒唐可笑的自高自大,通常从他年轻时就伴随着他直至耄耄之年。像哈 姆莱特所说的那样,他死时,未经抹油,没有受过临终涂油礼,负着他的全部罪 恶死去。
    爱好虚荣的人就常常不是这样。为了这样一些品质和才能——它们是尊敬和 钦佩的自然和恰当的对象——而希望得到他人尊敬和钦佩的欲望,是一种对名副 其实的光荣的真正的热爱。这种热爱即使不是人类天性中最好的激情,也肯定是 最好的激情之一。虚荣心通常不过是企图过早地僭取今后在时机成熟时应该得到 的荣誉。虽然你的儿子只有 25 岁(这当然只是一个纨袴子弟的年龄),但不要因 此对他的未来,对他在 40 岁之前成为一个非常聪明的和高尚的人,成为一个真 正具有一切才能和美德的人——目前他只能是一个吹嘘自己具有、或徒劳无益地 妄求获得这些和美德的人——丧失信心。教育事业中的一个重要秘诀就是把这种 虚荣心引导到正确的目标上去。决不能容许他夸耀自己那些微不足道的才艺。但 是,不要总是使他对实现有关真正重要的那些才艺的抱负失去信心。如果他并不 热切地想具有这些才艺,他就不会要求获得它们。鼓励这种欲望;提供一切手段 以促使他获得这种才艺;虽然有时他会在功夫尚未到家时装出一副已经获得这种 才艺的样子,但不要对此过于生气。
    我说,这些就是骄傲和虚荣心按照各自固有的品质发生作用时表现出来的不 同特点。但是,骄傲的人常常是爱虚荣的;爱虚荣的人常常是骄傲的。没有什么 会比如下情况更为自然:对自己的评价超过他应有评价的人,希望别人也更高地 评价他;或者,希望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超过他对自己所作评价的人,这时对自己 的评价还是高于他应有的评价。这两种缺点常常存在于同一种品质之中,两者的 特点必然混杂在一起;我们有时会发现,虚荣心的浅薄和不恰当的卖弄夸张同骄 傲的最有害和幼稚的傲慢无礼结合在一起。因此,我们有时不知道如何去识别一 种特定的品质,或者不知道把这种品质列为骄傲还是虚荣。
    其优点显著地超过通常水平的人们,有时会低估自己,有时也会高估自己。
    这种人虽然不是非常高尚的,但在私人交往中往往完全不是令人不快的。他的同 伴们在同这样一个虚怀若谷和不摆架子的人交往时都感到自己非常舒畅自在。然 而,如果这些同伴们并不具有比常人更强的识别能力和更宽宏大量的品质,虽然 他们会对他产生一些友好的感情,但是他们不常对他产生较大的敬意,而且他们 的友好热情远远不足以补偿他们淡薄的敬意。不比常人具有更大识别能力的人 们,对别人的评价从来不超过对自己的评价。他们认为,他似乎在怀疑自己是否 同这样一种地位或这样一种职务完全相称;于是立即转而喜欢一些对自己的资格 不抱任何怀疑的厚颜无耻的蠢徒。虽然他们可能具有识别能力,然而,如果他们 不宽宏大量,他们肯定要利用他的单纯,并且装作对他们有某种优势的样子,这 种优势是他们根本没有资格拥有的。他的和善可能使他对此忍受一段时间。但是 最后,常常在为时已晚之时,在他应得的地位无可挽回地失去,因他的犹疑不决 而被他的一些很热心虽则并不那么有功的同伴所篡夺时,他才变得不耐烦。这样 一个人早先一定为选择了这些同伴而感到莫大的幸福,如果在以后的现实生活 中,他从那些他昔日对他们友好的同伴中得到的总是相当公正的报答的话,他就 会有某些理由把他们作为自己最好的朋友;而且,一个过于谦虚和过于朴实的年 青人常常会变为一个不被人看重、整天抱怨和心怀不满的老人。
    天赋大大不如通常水平的不幸的人们,有时对自己的评价似乎更不如他们的 实际状况。这种谦卑有时似乎会使他们陷入白痴的行列。无论谁不辞辛劳去仔细 调查一下白痴,就会发现:他们中许多人的理解力决不低于另外一些人——这些 人虽然被人认为生性迟钝和愚蠢,但没有人认为他们是白痴。许多白痴受到同常 人一样的教育,就差强人意地学会了读书、写字和算账。许多从未被看成是白痴 的人,尽管受到了精心的教育,尽管在他们年事已高时尚有足够的精力去试图学 会他们在幼时的教育中未能学到的东西,但从未能差强人意地学会上述三种技能 中的任何一种。然而,出于某种骄傲的本能,他们把自己列入年龄和地位与自己 相同的那些人的行列,并且鼓起勇气坚决地在自己的同伴中维护自己本来的地 位。出于某种相反的本能,白痴感到自己不如你可以介绍他认识的每一个朋友。
    他非常容易受到的虐待,可能使他陷入愤激和狂怒剧烈发作的状态。但是,任何 良好的对待,任何善意或恩惠,都不能使他挺起身来平等地同你交谈。然而,如 果你最终能使他同你交谈,你就常常会发现他的答话非常中肯,甚至通情达理。
    不过,他们内心巨大的自卑感这种特有的意识总是留着痕迹。他似乎畏畏葸葸, 而且可以说是不敢正视你的面容和同你谈话。尽管你貌似谦虚,他在把自己摆在 你的位置上来考虑问题时,还是感到你必然会认为他大大地不如你。一些白痴, 或许还是大部分白痴,似乎主要或完全由于理解能力上的某种麻木或迟钝,而被 看成是白痴。但是,另外有些白痴,他们的理解力并不显得比未被看成是白痴的 许多人更为麻木或迟钝。然而,在自己的同事中维持自己平等地位所必需的那种 骄傲的本能,在前一种人身上似乎完全没有,在后一种人身上就不是如此。
    因此,最能为当事人带来幸福和满足的那种自我评价,似乎同样也能给公正 的旁观者带来最大的愉快。那个按照应有的程度、只按这种程度来评价自己的人, 很少不能从他人身上得到他认为是应当得到的一切敬意。他所渴望的并不多于他 所应得到的,而且他对此感到非常满足。
    相反,骄傲的人和爱好虚荣的人始终不会感到满意。前者对于他认为别人的 长处不符合实际感到愤慨和憎恨。后者对于他预先感觉到的随同自己那些没有根 据的自我吹嘘被人发觉而来的羞耻一直忐忑不安。即使真正具有高尚品德的人的 各种过分的自我吹嘘,因其杰出的才能和美德而得到维护,更主要的是因为他运 气好而得到维护,它们也欺骗了群众,这些群众的赞赏他不怎么重视,但是它们 欺骗不了那些智者,这些智者的赞同是他不得不加以重视的、他们的敬意是他渴 望获得的。他觉得他们看透了他,也怀疑他们鄙视他那过度的傲慢;从而他常常 相应地遭受很大的不幸,这些人起先是他留意提防和秘而不宣的敌人,最后是他 公开的、狂暴的和极其仇恨的敌人,而他们以前的友谊似乎曾使他无忧无虑地享 受最大的幸福。
    虽然我们对骄傲的人和爱好虚荣的人所感到的厌恶,常常使得我们宁可把他 们估计得低于他们的真正地位而不愿高估,然而,除非我们被某种特殊的人身侮 辱所激怒,我们简直不敢粗鲁地对待他们。在一般情况下,为了使我们自己畅快, 我们尽量采取默许的态度,并且尽可能迁就他们的愚蠢行为。但是,对于那些低 估自己的人,除非我们具有比大部分人更大的识别能力和更慷慨的品质,至少我 们很少不像他对待自己那样不公平地对待他,而是经常比他做得过头。不仅是他 的心情比骄傲的人和爱好虚荣的人更不愉快,而且他更容易受到他人的各种虐 待。几乎在一切场合,过于骄傲都稍好于在各方面过于谦逊;而且在当事者和公 正的旁观者看来,某种过高的自我评价的情感似乎比任何过低的自我评价的情感 更少令人不快。
    因此,在这种自我评价的情感中,像在其它各种感情、激情和脾性中一样, 最能使公

    第六卷 结论

    对自己幸福的关心,要求我们具有谨慎的美德;对别人幸福的关心,要求我 们具有正义和仁慈的美德。前一种美德约束我们以免受到伤害;后一种美德敦促 我们促进他人的幸福。在不去考虑他人的情感是什么、应该是什么、或者在一定 的条件下会是什么这些问题的时候,那三种美德中的第一种最初是我们的利己心 向我们提出来的要求,另两种美德是我们仁慈的感情向我们提出来的要求。然而, 对别人情感的关心,会强迫所有这些美德付诸实施并给予指导;而且一个人若在 其整个一生中或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坚定而又始终如一地仿效谨慎、正义或合宜 的仁慈这种思想方式,则其行为便主要是受这样一种尊重的指导,即对那个想象 中的公正的旁观者、自己心中的那个伟大居住者、判断自己行为的那个伟大的法 官和仲裁者的情感的尊重。如果在一天之中,我们有什么地方背离了他给我们规 定的一些准则;如果我们过于节俭或者放松了我们的节俭;如果我们过于勤劳或 放松了我们的勤劳;如果因为感情冲动和粗心大意我们在什么地方损害了邻人的 利益或幸福;如果我们忽视了促进那种利益和幸福的某个明显而又恰当的机会, 内心的这个伟大的居住者,就会在傍晚要求我们对所有这些疏忽和违反作出说 明,而且他的指责常常使我们在心里,为我们作出有损于自己幸福的蠢事和对这 种幸福的疏忽感到羞愧,或许也为我们对他人幸福更大的冷淡和漠不关心感到羞 愧。

    虽然谨慎、正义和仁慈这些美德在不同的场合可能是由两种不同的原则几乎 相同地向我们提出来的要求,但是,自我控制的美德在大多数场合主要并且几乎 完全是由一种原则——合宜感,对想象中的这个公正的旁观者的情感的尊重—— 向我们提出来的要求。如果没有这种原则所施加的约束力,在绝大多数场合,如 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每一种激情就会急速地发泄出来并以此为快。愤怒就会由 这种激情自身的烈性引发出来;恐惧也就会由这种激情自身的极度焦虑引发出 来。考虑到时间和地点不许,会导致虚荣心受到一些抑制,使其不那么大声嚷嚷 和不恰当地卖弄夸张;或者会导致骄奢淫逸受到一些限制,使其不那么肆无忌惮、 低级下流和令人反感地纵欲过度。对他人的情感是什么、应该是什么、或者在一 定的条件下会是什么这些问题的重视,在大多数场合,是震慑所有那些难于驾驭 和骚动的激情,把它们变成公正的旁观者能够体谅和同情的那种心情和情绪的唯 一原则。
    确实,在某些场合,抑制这些激情的,与其说是感到这些感情不合宜的意识, 不如说是对可能随同放纵这些激情而来的一些恶果的谨慎考虑。在这种情况下, 这些激情虽然受到约束,但一直没有被根除,其所固有的那种狂暴常常潜伏在心 中。由于恐惧而抑制自己愤怒感情的人,并不总是消除自己的愤怒,而只是推迟 到一个更为安全的时机去发泄。但是,一个人若向一些人讲述自己曾经受到的伤 害,他便会立即感到,自己狂暴的激情因为他的同伴们以很有节制的情感来同情 他而得到平息和抑制,他马上采用了那些很有节制的情感,不用他早先所用的那 种怒气冲冲、凶暴残忍的目光来看待那种伤害,而用他的同伴们看待这种伤害时 必然用的很温和和正直的眼光来开始看待它;他不仅抑制了他的愤怒,而且在一 定程度上克服了他的愤怒。这种激情真正变得比从前淡薄一些,已不太可能激励 他去采取早先他也许很想实施的那种激烈和残忍的报复行动。
    受到上述合宜感约束的那些激情,都在一定程度上为这种合宜感所节制和克 服。相反,只是受到某种谨慎考虑的约束的那些激情。常常因为这种约束而加剧, 而且有时候(在他受到某种刺激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在没有人想到它的情况下) 会荒谬地和出乎意料地、带着十倍的激怒和狂暴迸发出来。
    然而,像其它各种激情一样,愤怒也可以在许多场合非常恰当地为谨慎的考 虑所约束。刚毅和自制的某种努力对这种约束来说甚至是必要的;而且,那个公 正的旁观者有时可能用那种敷衍人的敬意——他对他看作寻常之举的谨慎的行 为的那种敬意——来看待这种刚毅和自我控制的努力;他从来不会用这样一种充 满感情的钦佩——他在观察合宜感节制和克服他能真正体谅的那些相同激情时 产生的钦佩——来看待上述行为。在前一种约束中,这个旁观者常常能看出几分 合宜性,并且,如果你愿意的话,还能看出几分美德,但是,这是一种相对于后 一种约束来说大为逊色的合宜性和美德,旁观者对于后一种约束总是具有心旷神 怡和钦佩的感觉。
    谨慎、正义和仁慈这些美德除了带来最令人愉快的后果外,不会产生别的倾 向。正如起先行为者看到这些后果一样,其后公正的旁观者也看到了这些后果。
    在对谨慎的人的赞同中,我们非常满足地感到他一定享受着一种安全保障——这 是他在沉着镇静和深思熟虑的美德的保护下处世时必然能够享受到的。在对正直 的人的赞同中,我们同样满足地感到一种安全保障——这是所有同他有联系的 人,无论是邻居、打过交道的人,还是有生意来往的人,必然能够从他步步留心 切望不伤害或冒犯别人的心情中得到的安全保障。在对仁慈的人的赞同中,我们 体会到所有那些受到他恩惠的人所表示的感激,同他们一起深切地理解他的优 点。在我们对所有这些美德的赞同中,无论是对实践这些美德的人来说,或是对 其他一些人来说,我们对这些美德的令人愉快的后果及其效用的感觉,会与我们 对这些美德合宜性的感觉结合在一起,并且总是构成那种赞同的值得注意的、常 常是十分重要的因素。
    但是,在对自我控制的美德的赞同中,对于这种美德的后果的满意,有时并 不构成那种赞同的要素,常常只构成其微不足道的要素。这些后果有时可能是令 人愉快的,而有时可能是令人不快的;而且虽然我们的赞同在前一场合无疑更为 强烈,但在后一场合决不会荡然无存。不同寻常的英勇气概既可以用在正义的事 业中,也同样可以用在非正义的事业中;虽然在前一场合这种英勇气概无疑会得 到更大的热爱和敬佩,但即使在后一场合也能显示出一种高尚的和值得尊重的品 质。在这种英勇气概中,以及在其它一切自我控制的美德中,突出的令人注目的 品质,似乎总是所作努力中表现出来的高尚和坚定,以及为作出并坚持这种努力 所必需的强烈的合宜感。其后果却经常为人们所轻视。

    第七卷 论道德哲学的体系

    第一篇 论应当在道德情感理论中加以考察的问题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对人类道德情感的本性和起源作出了说明的形形色色的 理论中的一些最成功的和最卓越的理论,我们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理论都或这 或那地同我一直在努力加以说明的理论相一致;而且还会发现,如果前面每件提 到过的事情都已充分考察过的话,我们对于什么是引导每个作者去形成他那特定 的理论体系的关于天性的观点或看法这个问题,就不会无从解释。每一种曾经在 世界上享有声誉的道德学说体系,或许最终都来自我一直在努力阐明的某个原 则。由于这些道德学说在这一方面全都以天性的原则为基础,所以它们在某种程 度上全都是正确的。但是,由于道德学说中有不少来自某种局部的、不完整的关 于天性的观点,所以这些道德学说在某些方面也是错误的。
    在关于道德原则的探讨中,有两个问题要加以考察。第一,美德存在于什么 地方?或者说,何种性格和何种行为构成了成为尊重、尊敬和赞同的自然对象的 那种优良和值得赞扬的品质?第二,内心的什么力量和功能,使我们认识这种品 质——不管它是值得尊重的、尊敬的还是值得赞同的?换句话说,人心喜欢某种 行为的意向而不喜欢另一种;把某种行为的意向说成是正确的,而把另一种说成 是错误的;把某种行为中的意向看成是赞同、尊敬和报答的对象,而把另一种看 成是责备、非难和惩罚的对象,所有这些,是如何并依靠什么手段来实现的?
    当我们像哈奇森博士所设想的那样,考察美德是否存在于仁慈之中时;或者 像克拉克博士所假定的那样,考察美德是否存在于适合于我们所处的各种不同关 系的行为之中时;或者用其他人所固有的眼光来考察美德是否存在于对自己真正 的和确实的幸福的明智和谨慎的追求之中时,我们就是在考察第一个问题。
    当我们考察这种良好的品质,无论它存在于什么地方,是否由自爱之心—— 它能使我们从自己身上或他人身上领悟到这种品质,它大大有助于增进我们的个 人利益——劝使我们喜爱时;或者当我们考察它是否由理性——它向我们指出一 种品质和另一种品质之间的区别,也同样向我们指出正确和错误之间的区别—— 劝使我们喜爱时;或者当我们考察它是否由某种被称为道德意识的特殊的感知力 ——那种良好的品质使它感到满意和高兴,如同那种邪恶的品质相反地使它感到 厌恶和不快一样——劝使我们喜爱时;或者,最后,当我们考察它是否由人类天 性中的某些其它性能——诸如某种同情的限制等等——劝使我们喜爱时,我们就 是在考察第二个问题。
    我想先考察已经形成的有关前一个问题的体系,随后再进一步考察有关后一 个问题的体系。

    第二篇:论已对美德的本质作出的各种说明

    引言

    对美德的本质,或者对构成良好的和值得赞扬的品质的内心的性情已经作出 的各种说明,可以归纳为三种类型。按照某些人的看法,内心优良的性情并不存 在于任何一种感情之中,而存在于对我们所有感情合宜的控制和支配之中。这些 感情根据他们所追求的目标和他们追求这种目标时所具有的激烈程度,既可以看 成是善良的,也可以看成是邪恶的。因此,按照这些作者的看法,美德存在于合 宜性之中。
    按照另一些人的看法,美德存在于对我们的个人利益和幸福的审慎追求之 中,或者说,存在于对作为唯一追求目标的那些自私感情的合宜的控制和支配之 中。因此,根据这些作者的见解,美德存在于谨慎之中。
    另一些作者认为,美德只存在于以促进他人幸福为目标的那些感情之中,不 存在于以促进我们自己的幸福为目标的那些感情之中。因此,按照他们的看法, 无私的仁慈是唯一能给任何行为盖上美德之戳的动机。
    显然,美德的性质不是必然被无差别地归结为人们的各种得到适当控制和引 导的感情;就是必然被限定为这些感情中的某一类或其中的一部分。我们的感情 大致分成自私的感情和仁慈的感情。因此,如果美德的性质不能无差别地归结为 在合宜的控制和支配之下的所有的人类感情,它就必然被限定为以自己的私人幸 福为直接目标的那些感情,或者被限定为以他人的幸福为直接目标的那些感情。
    因而,如果美德不存在于合宜性之中,它就必然存在于谨慎之中,或者存在于仁 慈之中。除此三者,很难想象还能对美德的本质作出任何别的解说。下面,我将 尽力指出,表面上和它们不同的其它一切解说,如何在本质上或这或那地和它们 相一致。
    第一章:论认为美德存在于合宜性之中的那些体系 根据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芝诺的观点,美德存在于行为的合宜性之中,或 者存在于感情的恰如其分之中,根据这种感情,我们对激起它的对象采取行动。
    1.在柏拉图的体系中,灵魂被看成是某种类似小小国家或团体的东西,它 由三个不同的功能或等级组成。
    第一种是判断功能。这不仅是一种确定什么是达到任何目的的合适手段的功 能,而且也是一种确定哪些目的是宜于追求的,并且我们应当相应地给予每个目 的以何种程度的评价的功能。柏拉图把这种功能十分合宜地称为理性,并且把它 看成是(也应该是)所有感情的指导原则。显然,在这个名称下,他不仅把我们 借以判断真理和谬误的功能,而且把我们借以判断愿望和感情的合宜性或不合宜 性的功能包括在内。
    柏拉图把不同的激情和欲望,即这个主导原则的自然对象(也是很有可能反 抗其主人的自然对象),归纳为两种不同的类型或等级。前一种由基于骄傲和愤 恨的那些激情组成,或由基于经院学派称之为灵魂中的易怒一面的激情组成;即 由野心、憎恶、对荣誉的热爱和对羞耻的害怕,对胜利、优势和报复的渴望等等 组成;总之,所有这些激情都被认为来自或者表示通常用我们的语言隐喻的脾气 或天生的热情。第二种由基于对快乐的热爱的那些激情组成,或由基于经院学派 称之为灵魂中的多欲一面的激情组成。它包括身体上的各种欲望,对舒适和安全 的热爱以及所有肉体欲望的满足感。
    除了在受到这两种不同激情中的这一种或另一种的激励的时候,即在受到难 于驾驭的野心和愤恨的激励,或者受到眼前的舒适和快乐缠扰不休的引诱的时候 之外,我们很少中断上述指导原则所要求于我们的,在我们一切冷静的时刻被定 下来作为自己最合宜的追求目标的行动计划。但是,虽然这两种激情很容易把我 们引入歧途,它们仍然被认为是人类天性必要的组成部分:前一种激情一直被用 来保护我们免受伤害,被用来维护我们在人世间的地位和尊严,使我们追求崇高 的和受人尊敬的东西,并使我们能识别以同样方式行动的那些人。第二种激情被 用来提供身体所需的给养和必需品。
    在这个指导原则的力量、准确和完美之中,存在谨慎这种基本的美德。按照 柏拉图的说法,谨慎存在于公正和清晰的洞察力中,以有关适于追逐的目标以及 为达到这些目标所应使用的手段的全面的和科学的观念为根据。
    当第一种激情,即灵魂中易怒的部分在理性的指导下,强而有力到能使人们 在追求荣华富贵中藐视一切危险的程度时,它就构成坚忍不拔和宽宏大量这种美 德。根据柏拉图的道德学说体系,这种激情比其它天性更为慷慨和高尚。它们在 许多场合被认为是理性的补充,用于阻止和限制低级的和粗野的欲望。大家知道, 当对于快乐的热爱促使我们去做我们所不赞成的事情时,我们常常对自己生气, 我们常常成为自我憎恨和愤怒的对象;人类天性中的这个易怒部分就这样被呼唤 来帮助有理性的激情战胜由欲望引起的激情。
    当我们天性中所有那三个不同的部分彼此完全和谐一致时,当易怒的激情和 由欲望引起的激情都不去追求理性所不予赞同的任何满足时,当理性除了这些激 情自愿做的事情之外从不下令做什么事情时,这种幸福的平静,这种完美而又绝 对和谐的灵魂,构成了用希腊语中的这样一个词来表示的美德,这个词通常被我 们译为自我克制,但是,它可以更合宜地被译为好脾气,或内心的冷静和节制。
    根据柏拉图的道德学说体系,当内心那三种功能各自限于恰当的职能,并不 企图僭越任何其它功能的职能时;当理性占支配地位而激情处于从属地位时;当 每种激情履行了它自己正当的职责,顺利地和毫不勉强地,并且所用的力量和精 力之程度同它所追求的目标的代价相适合地,去尽力达到自己正当的目的时,就 产生了正义,这四种基本美德中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种美德。那种完美的美德, 行为的最大的合宜性——在古代的毕达哥拉斯的一些信徒之后,柏拉图把它称为 正义——就存在于这个体系之中。
    需要注意,在希腊语中表示正义的那个词有几个不同的含义。据我所知,所 有其它语言中相对应的词也有这种情况。因此,在这几个不同的意义之间必然有 一些天然的类似。一种意义是,当我们没有给予旁人任何实际伤害,不直接伤害 他的人身、财产或名誉时,就说对他采取的态度是正义的。这种意义上的正义我 在前面已有所论列,对它的遵守可能是迫于强力,而对它的违反则会遭到惩罚。
    另一种意义是,如果旁人的品质、地位以及同我们之间的关系使得我们恰当地和 切实地感到他应当受到热爱、尊重和尊敬,而我们不作这样的表示,不是相应地 以上述感情来对待他,就说我们对他采取的态度是不义的。虽然我们没有在任何 地方伤害他,但是,如果我们不尽力为他做些好事,不尽力去把他放到那个公正 的旁观者将会乐意的位置上,在这第一种意义上,就说我们对同我们有关的具有 优点的那个人采取的态度也是不义的。这个词的第一种意义是同亚里士多德和经 院学派所说的狭义的正义相一致的,也是同格劳秀斯所说的 justitia expletrix 相一 致的。它存在于不去侵犯他人的一切,自愿地做我们按照礼节必须做的一切事情 之中。这个词的第二种意义是同一些人所说的广义的正义相一致的,也是同格劳 秀斯所说的 justitia attributrix 相一致的。它存在于合宜的仁慈之中,存在于对我 们自己的感情的合宜运用之中,存在于把它用于那些仁慈的或者博爱的目的,用 于在我们看来最适宜的那些目的之中。在这个意义上,正义包含了所有的社会美 德。然而,正义这个词有时还会在比前两者更为广泛的另一种意义上被使用,虽 然这种意义同第二种意义非常相似。据我所知,这第三种意义也是在各种语言中 都具有的。当我们对任何特定的对象似乎并不以那种程度的敬意去加以重视,或 者并不以那种程度的热情——这在公正的旁观者看来是应得的或当然宜于激励 的——去追求时,在这第三种意义上,我们被说成是不义的。这样,当我们没有 对一首诗或一幅画表示充分的钦佩时,就被说成不公正地对待它们,而当我们对 它们的赞美言过其实时,则被说成赞美过分。同样,当我们似乎对任何同私人利 益有关的特定对象没有给予充分注意的时候,我们就被说成对自己不公正。在这 第三种意义上,所谓正义的含意同行为和举止的确切的和完美的合宜性无异,其 中不仅包含狭义的和广义的正义所应有的职责,而且也包括一切别的美德,如谨 慎、坚忍不拔和自我克制。显然,柏拉图正是在这最后一种意义上来理解他称作 正义的这个词的,因此,根据他的理解,这个词包含了所有尽善尽美的美德。
    以上就是柏拉图对美德的本质或者对作为称赞和赞同的合宜对象的内心性 情所作的说明。按照他的说法,美德的本质在于内心世界处于这种精神状态:灵 魂中的每种功能活动于自己正当的范围之内,不侵犯别种功能的活动范围,确切 地以自己应有的那种力度和强度来履行各自正当的职责。显然,他的说明在每一 方面都同我们前面对行为合宜性所作的说明相一致。
    Ⅱ.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看法,美德存在于正确理性所养成的那种平凡的习 性之中。在他看来,每种美德,处于两个相反的邪恶之间的某种中间状态。在某 种特定事物的作用下,这两个相反的邪恶中的某一个因太过分、另一个因太不足 而使人感到不快。于是,坚忍不拔或勇气就处于胆小怕事和急躁冒进这两个相反 的缺点之间的中间状态。这两个缺点,在引起恐惧的事物的影响下,前者因过分、 后者因不足而使人感到不快。于是,节俭这种美德也处于贪财吝啬和挥霍浪费这 两个恶癖之间的中间状态。这两个恶癖,前者对自身利益这个对象的关心超过了 应有的程度,后者则是关心不够。同样,高尚也处于过度傲慢和缺乏胆量这两者 之间的中间状态,前者对于我们自己的身分和尊严具有某种过于强烈的情感,后 者则具有某种过于薄弱的情感。不用说,对于美德的这种说明,同我们前面对于 行为合宜与不合宜所作的说明,是完全一致的。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看法,美德与其说是存在于那些适度的和恰当的感情之 中,不如说是存在于这种适度的习性之中。为了理解这一点,有必要提及,美德 可以看成是某一行为的品质,也可以被看成是某一个人的品质。如果看成是某一 行为的品质,即使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看法,它也存在于对某种产生上述行为的感 情富有理性的节制之中,不管这种控制对这个人来说是不是一种习惯。如果看成 是某一个人的品质,美德就存在于这种富有理性的节制所形成的习惯之中,就存 在于这种做法日渐成为内心习以为常和常见的控制之中。因而,起因于偶然激发 的慷慨情绪的那个行动无疑是一个慷慨的行动,但实施这个行动的人未必是一个 慷慨的人,因为这个行动可能是他历来实施的行动中唯一的慷慨行动。完成这个 行动时内心的那种动机和意向,可能是非常正当和合宜的,但是,由于这种愉快 的心情似乎是偶然产生的情绪引起的,不是性格中稳定和持久的情绪引起的,所 以它不会给这个行为者带来无上光荣。当我们把某一品质称为大方、仁慈或善良 的时候,我们的意思是,这种名称各自表示那个人身上一种常见的并形成习惯的 性情。而任何一种个别的行动,不管它如何合宜和恰当,其结果很少表明它是一 种习惯。如果某一孤立的行动足以给实施这个行动的人的品质打上美德的标记, 那么,人类中品质最低劣的人也可以自以为具备所有的美德,因为在某些场合, 每个人都会谨慎地、公正地、有节制地和坚忍不拔地行事。虽然个别的行动,不 管它如何值得称赞,几乎不会使实施这个行动的人得到赞赏,但是,由平常行动 非常有规律的人实行的个别的罪恶行动,却会极大地影响、有时甚至完全破坏我 们对他的美德所形成的看法。这样一种个别的行动足以表明:他的习惯是不完美 的;较之我们往往根据他平常的一系列行为所作的设想,他不是那么可以信赖的 人。
    亚里士多德在论述美德存在于行为习惯之中的同时,大概还把这一点纳入他 反对柏拉图学说的观点之中。柏拉图似乎具有这么一个观点:只是有关什么事情 适宜去做或什么事情要避免去做的正义的情感和合理的判断,就足以构成最完备 的美德。根据柏拉图的学说,美德可以被看成某种科学。而且,他认为,没有一 个人可以清楚地和有根据地了解什么是正确的和什么是错误的,并且采取相应的 行动。激情可以使我们的行动同模棱两可的和不确定的看法相背离,但不会使我 们的行动同简单明确和显而易见的论断相背离。相反,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没 有一种令人信服的理解能够形成良好的根深蒂固的习惯,良好的道德并不来自认 识而是来自行动。
    Ⅲ.根据芝诺这个斯多葛派学说创始人的看法,天性指示每个动物关心它自 己,并且赋予它一种自爱之心。这种感情不仅会尽力维护它的生存,而且会尽力 去把天性中各种不同的构成要素保持在它们所能达到的完美无缺的境界之中。
    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人的自私感情攫住了他的肉体和肉体上各种不同的 部位,攫住了他的内心和内心中各种不同的功能和能力,并且,要求把它们都保 存和维持在其最好和最完善的状态之中。因此,天性会向人指出:任何有助于维 持这种现存状态的事物,都是宜于选取的;任何倾向于破坏这种现存状态的事物, 都是宜于抛弃的。这样,身体的健康、强壮、灵活和舒适,以及能促进它们的外 部环境上的便利;财产、权力、荣誉、同我们相处的人们的尊重和敬意,这一切 被自然而然地作为宜于选择的东西推荐给我们,而拥有这些总比缺乏它们好。另 一方面,身体上的疾病、虚弱、不灵巧和痛苦,以及倾向于引来和导致它们的外 部环境上的不便利;贫困、没有权力、同我们相处的人们的轻视和憎恨,这一切 同样自然而然地作为要躲开和回避的东西推荐给我们。在这两类相反事物的每一 类中,有一些事物似乎比同类中其它事物更宜于选择或抛弃。例如,在第一类中, 健康显然比强壮更可取,强壮比灵活更可取;名声比权力更可取,权力比富裕更 可取。在第二类中,身体上的疾病同不灵巧相比、耻辱同贫穷相比、贫穷同丧失 权力相比都是更要避免的。天性或多或少地使各种不同的事物和环境作为宜于选 择或抛弃的对象呈现在我们面前。美德和行为的合宜性,就存在于对它的选择和 抛弃之中;存在于当我们不能全部获得那些总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各种选择对象 时,从中选取最应该选择的对象;也存在于当我们不能全部避免那些总是呈现在 我们面前的各种弊害时,从中选取最轻的弊害。据斯多葛派学者说,因为我们按 照每个事物在天下万事万物中所占的席位,运用这种正确和精确的识别能力去作 出选择和抛弃,从而对每个事物给予应有的恰如其分的重视,所以,我们保持着 那种构成美德实体的行为的完全正确。这就是斯多葛派学者所说的始终如一地生 活,即按照天性、按照自然或造物主给我们的行为规定的那些法则和指令去生活。
    在这些方面,斯多葛派学者有关合宜性和美德的观念同亚里士多德和古代消 遥学派学者的有关思想相差不远。
    在天性推荐给我们宜于关心的那些基本的对象之中,有我们家庭的、亲戚的、 朋友的、国家的、人类的和整个宇宙的幸福。天性也教导我们,由于两个人的幸 福比一个人的更可取,所以许多人的或者一切人的幸福必然是无限重要的。我们 自己只是一个人,所以,无论什么地方我们自己的幸福与整体的或者整体中某一 重大部分的幸福不相一致时,应当——甚至由我们自己来作出选择的话也是这样 ——使个人的幸福服从于如此广泛地为人所看重的整体的幸福。由于这个世界上 一切事情都为聪颖贤明、强而有力、仁慈善良的上帝的天意所安排,所以,我们 可以相信,所发生的一切都有助于整体的幸福和完美。因此,如果我们自己陷入 贫穷、疾病或其它任何不幸之中,我们首先应当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正义和对 他人的责任所能允许的范围内,把自己从这种令人不快的处境中解救出来。但是, 如果在做了自己所能做的一切之后,我们发现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就应当心安 理得地满足于整个宇宙的秩序和完美所要求于我们的在此期间继续处于这种境 地。而且,由于整体的幸福,甚至在我们看来,显然也比我们自己的微不足道的 一分幸福重要得多,所以,如果我们要保持我们天性的尽善尽美存在于其中的情 感和行为的完美的合宜性和正确性,那么,我们自己的处境,不管它是一种怎么 样的处境,都应当由此成为我们所喜欢的处境。如果任何使我们解脱的机会真的 出现了,抓住这个机会就成为我们自己的责任。显然,宇宙的秩序不再需要我们 继续滞留在这种处境之中,而且,伟大的世界主宰明确地号召我们离开这种处境, 并且清楚地指出了我们所要走的路。对于自己的亲戚们、朋友们和国家的不幸来 说,情况也是这样。如果在不违背自己神圣职责的情况下,我们有能力去防止或 结束他们的不幸,毫无疑问,我们就有责任这样做。行为的合宜性——邱必特为 了指导我们的行为而提供的法则——显然需要我们这样做。但是,如果这样做完 全超出了我们的能力,我们就应当把这种不幸事件看成是合理地发生的,最能带 来幸运的事件,因为我们应该相信,这件事极其有助于整体的幸福和秩序,而这 是我们应当(如果我们明智和公正)想望的一切东西中最重要的东西。正是由于 我们自己的根本利益被看成是整体利益的一部分,整体的幸福不仅应当作为一个 原则,而且应当是我们所追求的唯一目标。
    艾匹克蒂塔说:“在什么意义上,某些事情被说成是同我们的天性相一致, 另一些则是相违背的?是在这种意义上,即在我们把自己看成是同一切别的事情 毫无关联、相互分离的意义上这样说的。根播这个意义,可以说脚的本性总是要 保持清洁。但是,如果你把它看成一只脚,不把它看成是同整个身体有关的东西, 它有时就应当去踩在污泥上,有时就应当去踏在蒺藜上,有时为了有利于整个身 体而应当被锯去。如果它不愿意这样做,它就不再是一只脚。我们也应当这样来 考虑自己。你是什么?一个人。如果你把自己看成是某种与世无涉和分离的东西, 那么,活到高寿、拥有财富和身体健康就是使你的天性感到愉快的事情。但是, 如果你把自己看成是一个人,看成是整体的一部分,为了整体的缘故,你有时应 当生病、有时应当在航海时经受麻烦、有时应当生活在贫困匮乏之中,最后,或 许应当在寿终正寝之前死去。那你又为什么抱怨不迭呢?你不知道由于这样做, 像一只脚不再是一只脚那样,你不再是一个人吗?”

    一个明智的人对于天命从来不抱怨,当他时乖命蹇之际,也从来不认为命运 的安排不公道。他并不把自己看成是整个天下、看成是同自然界的一切部分毫无 关联和相互分离的东西、看成是靠自己和为了自己而加以关心的东西。他用自己 所想象出来的人类天性和全世界的伟大守护神用来看待他的那种眼光来看待自 己。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他体会到了神的情感,并把自己看成是广阔无垠的 宇宙体系中的一个原子,一个微粒,必然而且应当按照整个体系的便利而接受摆 布。他确信指导人类生活中一切事件的那种智慧,无论什么命运降临到他的头上, 他都乐意接受,并对此感到心平气和。如果他知道宇宙的各个不同部分之间所有 的相互联系和依赖关系的话,这正是他自己希望得到的命运。如果命运要他活下 去,他就心满意足地生活下去;如果命运要他去死,由于自然界肯定再也没有什 么必要要他继续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下去,他就心甘情愿地走向另一个指定要他去 的世界。一个愤世嫉俗的哲学家——在这一方面他的学说同斯多葛派学说相类似 ——说过,“我同样高兴和满意地接受可能落在我身上的任何命运:富裕或贫穷、 愉快或痛苦、健康或疾病。一切都是一样的。我也不会渴望神袛们在什么方面改 变我的命运。如果我要求这些神除她们已经给予我的那些恩惠以外还给我什么东 西的话,那就是,她们肯事先通知我,什么是她们会感到高兴的事情,这样,我 才可能按自己的处境行事,并且显示出我接受她们的指派时的愉快心情。”“如果 我准备航海,”爱比克泰德说:“我就选择最好的船只和最好的舵手,我就等待我 的处境和职责所要考虑到的最好的天气。谨慎和合宜——这些神为了指导我的行 动而给予我的原则——要我这样做。但是这些原则并不要求更多的东西。如果一 场风暴在海上出现,虽然它是船的力量和舵手的技巧都无法能加以抵御的,我也 不就其后果自寻烦恼。我必须做的一切事情都已做了。我那行动的指导者们从未 命令我经受痛苦、焦虑、沮丧或恐惧。我们是淹死,还是平安抵港,是邱必特的 事,不是我的事。我把这事完全留给邱必持去决定,并不心神不宁地去考虑邱必 特可能用什么方法来决定这件事,只是怀着同样的漠然之感和安然之感,去经受 任何来到眼前的结果。”
    斯多葛派哲人由于对统治宇宙的仁慈的贤人哲士充满信任,由于对上述贤人 认为宜于建立的任何秩序完全听从,所以必然对人类生活中的一切事件漠不关 心。他的全部幸福,首先存在于对宇宙这个伟大体系的幸福和完美的思索之中; 存在于对神和人组成的这个伟大的共和政体的良好管理的思索之中;存在于对一 切有理性和有意识的生物的思索之中。其次,存在于履行自己的职责之中;存在 于合宜地完成上述贤人哲士指定他去完成这个伟大的共和政体的事务中任何微 小部分的事务之中。他这种努力的合宜性或不合宜性对他来说也许是关系重大 的。而这些努力是成功还是失败对他来说却可能根本没有什么关系,并不能使他 非常高兴或悲伤,也不能使他产生强烈的欲望或嫌恶。如果他喜欢一些事情而不 喜欢另一些事情,如果一些处境是他选择的对象而另外一些处境则是他抛弃的对 象,这并不是因为他认为前一种事情本身在各方面都比后一种事情好,并不是因 为他认为自己的幸福在人们称为幸运的处境中会比在人们视为不幸的处境中更 加完美,而是因为行为的合宜性——这些神为了指导他的行动而给他规定的法则 ——需要他作出这样的取舍。他的所有感情,被并入和卷进两种伟大的感情之中, 即想到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时产生的感情;想到一切有理性和有意识的生物得到 最大可能的幸福时产生的感情。他怀着最大的安然之感,信赖宇宙的这个伟大主 宰的智慧和力量,以满足自己的后一种感情。他唯一的焦虑是如何满足前一种感 情,并不是挂虑结局,而是挂虑自己各种努力的合宜性。无论结局会是什么,他 都相信那一巨大的力量和智慧在用这个结局去促进整个宇宙的大局,后者是他本 人最愿意去促成的结局。

    这种取舍的合宜性,虽然早已向我们指出,而且这种合宜性是由各种事情本 身向我们提出而为我们所理解的,所以,我们由于这些事情本身的缘故而作出取 舍。但是,当我们一旦透彻地理解了这种合宜性,我们在这种合宜行为中辨认出 来的正常秩序、优雅风度和美好品质,我们在这种行为的后果中所感受到的幸福, 必然在我们面前显示出更大的价值,即比选择其它一切对象实际上得到的价值更 大,或者比抛弃其它一切对象实际上避免损失的价值更大。符合人类天性的幸福 和光荣来自对这种合宜性的关注,人类天性中的苦恼和耻辱来自对这种合宜性的 忽视。
    但是对一个富有理智的人来说,对一个他的各种激情完美地置于自己天性中 占统治地位的节操绝对控制下的人来说,在各种场合对这种合宜性精确无误的观 察,都是同样轻而易举的。如果处在顺境之中,他答谢邱必特把这样一种环境加 到自己身上;这种环境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适应,并且,在这种环境中几乎没 有什么诱惑能把他引到邪路上去。如果处在逆境之中,他同样答谢这个人类生活 场景的导演把这样一个强有力的竞技者放到自己身边。虽然竞争可能更加激烈, 但是胜利所带来的荣誉更大,并且胜利同样是确定无疑的。在我们没有任何过错, 而且我们的所作所为又完全合宜的情况下,降临到我们头上的这样一种不幸之 中,难道还会有什么羞耻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有什么邪恶,相反,只 能有最高尚和最优秀的东西。一个勇敢的人,为这样一些危险——并不是他的鲁 莽招致的,而是命运使他卷入这种危险之中——而欢欣鼓舞。这些危险提供了一 个锻炼英雄般的坚强无畏精神的机会。他的努力使他感到极大的喜悦。这种喜悦 来自对更大的合宜性和应得的赞扬的自觉。一个可以顺利地经受各种锻炼的人不 会厌恶用最严酷的办法来测试他的力量和能动性。同样,一个能控制自己所有激 情的人也不会害怕宇宙的主宰认为放到他身上来是合宜的任何环境。神的恩惠已 经给予他各种美德,使他能左右各种各样的环境。如果遇到愉快,他就用克制态 度去约束它;如果遇到痛苦,他就用坚定的意志去忍受它;如果遇到危险或死亡, 他就用高尚勇敢和坚忍不拔的精神来鄙视它。在人类生活的各种事变之中,不会 发现他手足无措,或者,不会发现他茫然不知如何维持自己的情感和行为的合宜 性。在他想来,这种情感和行为的合宜性直接构成他的光荣和幸福。
    斯多葛学派的学者似乎把人生看成是一种需要高超技巧的游戏。然而,在这 个游戏中,混杂着某种偶然性,或者说混杂着一种被粗俗地理解为运气的东西。
    在这种游戏中,赌注通常是微不足道的,全部乐趣来自玩得好、玩得公正和玩得 富有技巧。然而,尽管用尽全部技巧,如果在偶然性的影响下,一个聪明的游戏 者恰好输了,这应当看成是一种欢乐而不是伤心已极的事。他没有走错一步棋; 他没有做出自己应当为之感到羞耻的事情,他充分享受着游戏所能带来的全部乐 趣。相反,如果一个笨拙的参加游戏的人,尽管走错了全部棋子,在偶然性的影 响下恰好赢了,他的成功也只能给他带来微不足道的满足。他想到自己所犯的全 部过错就感到耻辱。甚至在游戏过程中他也不能享受到他能从中得到的一部分乐 趣。因为未能掌握游戏的规律,所以担心、怀疑和踌躇这些令人不快的情感几乎 在他每走一步棋之前就在他心里产生。当发现自己走了一步大错棋时的悔恨,通 常使他不快到极点。在斯多葛学派的学者看来,人生以及可以随之而来的一切好 处,只应当看成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两便士硬币的赌注——一个渺小到不值得想望 关心的东西。我们唯一应当挂虑的不是两便士的赌金,而是游戏时的恰当方式。
    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赢得这个赌金上,我们就把它寄托在我们力所不及 的、不受我们支配的偶然因素上。我们必然使自己面临无休无止的担心和不安, 并且常常使自己面临令人悲伤和屈辱的失望。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玩得 好、玩得公正、玩得聪明和富有技巧之上,寄托在自己行为的合宜性之上,总之, 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靠了适当的训练、教育和专注、自己完全有能力去控制、完 全受自己支配的东西之上,我们的幸福就完全有保证,并且不受命运的影响。如 果我们行为的结果,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能力,同样也超出我们关心的范围,我们 就不会对行为的结果感到担心或焦虑,也不会感到任何悲伤甚或严重的失望。
    斯多葛学派的学者们说,人类生活本身,以及可能随之而来的种种便利或不 便利,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分别成为我们取舍的合宜对象。如果在我们的实际 处境中,使天性感到愉快的情况多于使它感到不快的情况,也就是说,作为选择 对象的情况多于作为抛弃对象的情况,在这种场合,从整体上说,生活是合宜的 选择对象,而且行为的合宜性需要我们继续生活下去。另一方面,如果在我们的 实际处境中,由于不可能有任何改善的希望,使天性感到不快的情况多于使它感 到愉快的情况,也就是说,作为抛弃对象的情况多于作为选择对象的情况,在这 种场合,对智者来说,生活本身成为抛弃的对象,他不仅有权摆脱这种生活,而 且,行为的合宜性,即神为了指导他的行动而给他规定的法则,也需要他这样做。
    爱比克泰德说:我被吩咐不得住在尼科波利斯,我就不住在那里。我被吩咐不得 住在雅典,我就不住在雅典。我被吩咐不得住在罗马,我就不住在罗马。我被吩 咐得住在狭小而岩石多的杰尔岛,我就住在那儿。但是杰尔岛的房子受到烟薰火 燎,如果烟小一些我就会忍受着住下去。如果烟太大,我就会去另一所房子,到 了那儿,再也没有什么威力可以叫我离开。我总是惦记着把门开着,在我高兴时 就可以走出来,还可以到另一所适宜的房子里去隐居。这所房子在一切时候都向 世人敞开。因为在那儿,除贴身的衣服之外,除自己的躯体之外,没有一个活着 的人有任何可以凌驾于我的权力。斯多葛学派的这个学者说,如果你的处境大体 上是令人不快的;如果你的房子烟薰火燎得太厉害,你务必得走出来,但是走出 来时不要发牢骚、不要嘟哝或抱怨。平静地、满意地、高高兴兴地走出来,并且 答谢神祇们。这些神出于她们极大的恩惠,敞开了死亡这个安全和平静的避风港, 随时可以在人类生活充满风暴的海洋上接待我们。这些神准备了这个神圣的、不 受侵犯的、巨大的避难所。它总是敞开着,随时可以走进去,完全把人类生活中 的狂暴和不义排除在外,并且大得足以容纳一切愿意和不愿意到这儿来隐居的 人。这个避难所剥夺了一切人一切抱怨的借口,甚至消除了这样一种幻想,即: 人类生活中除了诸如人由于愚蠢和软弱而遭受的不幸之外还会有什么不幸。
    斯多葛学派的学者们,在他们的一些流传给我们的哲学片断中,有时谈到愉 快甚至轻松地抛弃生命。我们认为,这些哲学家可能用这些段落来引诱我们相信 他们的想象:无论什么时候,由于微小的厌恶和不适,人们可以带着嬉闹和任性 的心情合宜地抛弃生命。爱比克泰德说:“当你同这样的人一起吃晚饭时,你为 他告诉你有关他在迈西恩战争中的冗长的故事发牢骚。他说:‘我的朋友,在告 诉了你我在这样的地方如何占领高地之后,我现在还要告诉你在另一个地方我是 如何陷入包围之中的’。但是,如果你决意不再忍受他那冗冗的故事的折磨,就 不去领受他的晚餐。如果领受了他的晚餐,你就找不到起码的借口来抱怨他讲那 冗长的故事。这种情况和你所说人类生活中的邪恶是同一回事。不要埋怨不论什 么时候你都有力量去摆脱的东西。”尽管表述的口气带有愉快甚至轻松的味道, 然而,在斯多葛学派的学者们看来,在抛弃生命或继续生活下去之间的抉择,是 一件需要极其严肃和慎重地去考虑的事情。在我们得到早先把我们放到人类生活 中来的主宰力量明确无误地要我们抛弃生命的召唤之前,我们决不应该这样做。
    但是我们不仅仅在到了人生指定的和无法再延长的期限时,才认为自己受到这样 的召唤。无论什么时候,主宰力量的天意已经把我们的生活条件从整体上变成合 宜的抛弃对象而不是选择对象时,这个主宰力量为了指导我们的行为而给我们规 定的伟大法则,就要求我们抛弃生命。那时,可以说我们听到了神明确无误地号 召我们去这样做的庄严而又仁慈的声音。
    在斯多葛学派的学者看来,正是因为上述理由,离开生活,对一个智者来说, 虽然是十分幸福的,但是这可能是他的本分;相反,继续生活下去,对一个意志 薄弱者来说,虽然必定是不幸的,但是这可能是他的本分。如果在智者的处境中, 天然是抛弃对象的情况多于天然是选择对象的情况,那么,他的整个处境就成为 抛弃的对象。神为了指导他的行为而给他规定的准则,要求他像在特定的情况下 所能做到的那样,迅速地离开生活。然而,甚至在他可能认为继续生活下去是合 适的时候,他那样做也会感到非常幸福。他没有把自己的幸福寄托于获得自己所 选择的对象或是回避自己所抛弃的对象,而总是把它寄托于十分合宜地作出取 舍。他不把幸福寄托于成功,而把它寄托于他所作出的各种努力的合宜性。相反, 如果在意志薄弱者的处境中,天然是选择对象的情况多于天然是抛弃对象的情 况,那么,他的整个处境就成为合宜的选择对象,而继续生活下去就是他的本分。
    然而,他是不幸的,因为他不知道如何去利用那些情况。假使他手中的牌非常好, 他也不知道如何去玩这些牌。而且,在游戏过程中或终结时,不管其结果以什么 方式出现,他都不能得到任何真正的满足。

    虽然斯多葛学派的学者或许比古代任何其他学派的哲学家更坚定地认为,在 某些场合,心甘情愿地去死具有某种合宜性,然而,这种合宜性却是古代各派哲 学家们共同的说教,甚至也是只求太平不求进取的伊壁鸠鲁学派的说教。在古代 各主要哲学派别的创始人享有盛名的时期;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和战争结束后 的许多年中,希腊的各个城邦国家内部几乎总是被极其激烈的派别斗争搞得一片 混乱,在国外,它们又卷入了极其残酷的战争。在这些战争中,各国不仅想占领 或统治、而且想完全消灭一切敌国,或者,同样残酷地想把敌人驱入最坏的境地, 即把他们贬为国内的奴隶,把他们(男人、妇女和儿童)像牲口一样出售给市场 上出价最高的人。这些国家大都很小,这也很可能使它们往往陷入下述种种灾难 之中。这种灾难,或许是它们实际上已经遭受的,或者起码是意欲加到自己的一 些邻国头上去的。在这种风云变幻的处境中,最清白无辜而地位最高并担任最重 要公职的人,也不能保障任何人的安全,即使他家里的人,他的亲戚和同胞,也 总有一天会因为某种怀有敌意的激烈的派别斗争的广泛开展而被判处最残酷和 最可耻的刑罚。如果他在战争中被俘,如果他所在的那个城市被占领,他就会受 到更大的伤害和侮辱。但是,每个人自然而然地,更确切地说,必然地在自己的 想象中熟悉了这种他预见到在他的处境中经常会遇到的灾难。一个海员不可能不 常常想到:风暴、船只损坏、沉没海中,以及他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所能有的感受 和行动。同样,希腊的爱国者或英雄也不可能不在自己的想象中熟悉各种各样的 灾难。他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常常会,更确切地说,一定会使他遇到这些灾难。像 一个美洲野蛮人准备好他的丧歌,并想好他落到敌人的手中,在他们无休无止的 折磨以及所有旁观者的侮辱和嘲笑中死去时,如何行动那样,一个希腊的爱国者 或英雄不可避免经常地用心考虑:当他被流放、被监禁、沦为奴隶、受到折磨、 送上刑场时,他会受到些什么痛苦和应当如何行动。但是,各派的哲学家们,不 但非常正确地把美德,即智慧、正直、坚定和克制行为,表述成很有可能去获得 幸福甚至是这一生幸福的手段,而且把美德表述成必然和肯定获得这种幸福的手 段。然而,这种行为不一定使这样做的人免除各种灾难,有时甚至使他们经受这 些灾难——这些灾难是伴随国家事务的风云变幻而来的。因此,他们努力表明这 种幸福同命运完全无关,或者起码在很大程度上同命运无关;斯多葛学派的学者 们认为它们是同命运完全无关的,学院派和消遥学派的哲学家们认为它们在很大 程度上是和命运无关的。智慧、谨慎和高尚的行为,首先是最有可能保障人们在 各项事业中获得成功的行为;其次,虽然行为会遭到失败,但内心并不是没有得 到什么安慰。具有美德的人仍然可能自我赞赏,自得其乐,并且不管事情是否如 此糟糕,他可能还会感到一切都很平静、安宁和和谐。他也常常自信获得了每个 有理智和公正的旁观者——他们肯定会对他的行为表示钦佩,对他的不幸表示遗 憾——的热爱和尊敬,并以此来安慰自己。
    同时,这些哲学家努力表明,人生易于遭受到的最大的不幸比通常所设想 的更容易忍受。他们努力指出那种安慰,即一个人在陷入贫困、被流放、遭到不 公正的舆论指责、以及在年老体衰和临近死亡时双目失明或失去听觉的情况下劳 动时,他还能得到的那种安慰。他们还指出了那种需要考虑到的事情,即在极度 的痛苦甚至折磨中、在疾病中、在失去孩子以及朋友和亲人等死亡时所感到的悲 伤中,可能有助于保持一个人的坚定意志的那些需要考虑到的事情。古代哲学家 们就这些课题撰写的著作中流传到现在的几个片断,或许是最有教益和最有吸引 力的古代文化遗产。他们学说中的那种气魄和英雄气概,和当代一些理论体系中 的失望、悲观、哀怨的调子形成了极好的对照。

    但是,当古代的这些哲学家努力用这种方法提出各种需要考虑的事情—— 它们能以持久的耐心,如同弥尔顿所说的能以三倍的顽强,来充实冥顽不灵的心 胸——的时候,他们同时也以极大的努力使他们的追随者们确信:死没有什么也 不可能有什么罪恶;如果他们的处境在某些时候过于艰难,以致他们不能恒久地 忍受,那么,办法就在身边,大门敞开着,他们可以愉快地毫无畏惧地离开。他 们说,如果在这个世界之外没有另一个世界,人一死就不存在什么罪恶;如果在 这个世界之外另有一个世界,神必然也在那个世界,一个正直的人不会担心在神 的保护下生活是一种罪恶。总之,这些哲学家准备好了一首丧歌——如果我可以 这样说的话——希腊的爱国者和英雄们在适当的场合会使用这首歌;我想必须承 认,斯多葛学派各个不同的派别已经准备好更为激越和振奋人心的歌。

    然而,自杀在希腊人中间并不多见,除了克莱奥梅尼之外,我现在想不起还 有哪一个非常著名的希腊爱国者或英雄亲手杀死自己。阿里斯托梅尼之死和埃阿 斯之死一样,发生在真实历史时期以前很久。众所周知的地米斯托克利之死的故 事虽然发生在真实历史时期,但是这个故事带上了种种富有浪漫情调的特征。在 其生平普卢塔克已作记述的所有那些希腊英雄中,克莱奥梅尼似乎是唯一用自杀 这种方式结束生命的人。塞拉门尼斯、苏格拉底和福基翁,他们当然不乏勇气去 使自己遭受监禁之苦并心平气和地服从自己的同胞们不公正地宣判的死刑。勇敢 的欧迈尼斯听任自己被叛变的士兵交给敌人安提柯,并挨饿致死而没有任何暴力 反抗的企图。被梅塞尼亚斯监禁起来的这个勇敢的哲学家,被丢入地牢,并且据 说是被秘密毒死的。确实,有几个哲学家据说是用自杀这种方式结束生命的,但 是有关他们生平的记述十分拙劣,因而涉及他们的大部分传说很难相信。对于斯 多葛学派的学者芝诺之死有三种不同的记述。一种记述是:在身体非常健康地活 了 98 岁之后,他在走出自己讲学的书院时忽然跌倒在地,虽然他除了一个手指 骨折或脱臼之外没有受到任何别的伤害,他还是用手捶击地面,并用欧里庇特斯 笔下的尼俄柏的口气说道:“我来了,为什么你还叫我?”然后立刻回家,上吊 身死。在年事已高时,一个人会认为他只具备一丁点儿继续生活下去的耐心。另 一种记述是:也是在 98 岁的高龄,由于同样一种偶然事件,他绝食而死。第三 种记述是:他在 72 岁的那一年寿终。这是记述的三种死活中可能性最大的一种, 也被一个同时代的权威证实,此人在当时必定有一切机会去很好地了解真情,他 叫珀修斯,原来是一个奴隶,后来成为芝诺的朋友和门徒。第一种记述是泰尔的 阿波罗尼奥斯作出的,他大约在奥古斯都、凯撒统治时期、在芝诺死后的二、三 百年期间享有盛名。我不知道谁是第三种记述的作者。阿波罗尼奥斯本人是斯多 葛学派的一个学者,他可能认为,这会给大谈自愿结束生命,即用自己的手自杀 的派别的创立者带来荣誉。文人们,虽然在他们死后人们常常比他们同时代的那 些显赫的王侯或政治家更多地谈到他们,但是,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却通常很不 引人注目,无足轻重,因此同时代的历史学家们很少记述他们的奇异的经历。为 了满足公众们的好奇心,也因为没有权威性的文献可以证实或推翻有关他们的叙 述,后来的一些历史学家们,似乎常常按照他们自己的想象来塑造这些文人,而 且几乎总是大量地夹带着一些奇迹。就芝诺的情况来说,这些奇迹虽然没有得到 权威人物的证实,但是,似乎压倒了得到最好证实的那些可能发生的情况。第欧 根尼 拉尔修显然认为阿波罗尼奥斯的记述更好。卢西安和拉克坦提乌斯似乎既 相信老死的记述也相信自杀的记述。
    自杀的风气显然在骄傲的罗马人中间比在活跃的、机灵的、应变力强的希腊 人中间更为盛行。即使在罗马人中间,这种风气似乎在早期以及在那个被称为这 个共和国讲究德行的时代也未形成。通常所说的雷古卢斯之死的故事虽然可能是 一种传说,但也决不会是虚构的,人们推测,某种耻辱会落到那个耐心地忍受着 据说是迦太基给他的那种折磨的英雄的身上。我认为,在共和国的后期,这种耻 辱会伴随着这种屈从。在共和国衰落之前的各种内战中,所有敌对政党中的许多 杰出人物,宁愿亲手了结自己,而不愿落入自己的敌人之手。为西塞罗所颂扬而 为凯撒所指责的加图之死,或许成为举世瞩目的这两个最伟大的倡导者之间一个 非常重大的争论问题,它为自杀这种死法打上了某种光辉的印记。这种死法其后 似乎延续了好几个时代。西塞罗的雄辩胜过凯撒。赞美之声完全盖住了责备之声, 其后好几个时代的自由爱好者把加图看成是最可尊敬的共和党殉难者。里茨红衣 主教评论说:一个政党的领袖可以做他乐意做的任何事情,只要他保持自己朋友 们的信任,就决不会做错事。加图的显赫地位使他在若干场合有机会体验这条格 言的真实性。加图,除了具有其它一些美德之外,似乎是一个贪杯的人。他的敌 人指责他是酒鬼。但是,塞内加说:无论谁反对加图的这个缺点,他将会发现: 纵酒过度比起加图会沉缅于其中的任何其它邪恶来,更容易被证明是一种美德。
    在君主的属下,这种死法似乎在很长一段时期非常流行。在普林尼的书信中, 我们见到这样一段记载:一些人选择这种死法,是出于虚荣和虚饰,而不是出于 即使在一个冷静和明智的斯多葛派学者看来也是合宜或必然能成立的某种动机。
    即使是很少步这种风气之后尘的女士们,似乎也经常在完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选 择这种死法。例如,孟加拉的女士们在某些场合伴随她们的丈夫进入坟墓。这种 风气的盛行必定造成许多在其它情况下不会发生的死亡。然而,人类最大的虚荣 心和傲慢所能引起的一切毁坏,或许都没有这样大。
    自杀的原则,即在某些场合可能开导我们,把这种激烈行为看成是一种称许 和赞同对象的原则,似乎完全是哲学上的某种巧妙发挥。处于健全和完好状态的 天性似乎从来不驱使我们自杀。确实,有某种消沉(人类天性在其它各种灾难中 不幸容易发生的一种病态)似乎会带来人们所说的那种对于自我毁灭的不可抗拒 的爱好。在常常从外表看来是非常幸运的情况下,而且有时尽管当事人甚至还具 有极为严肃并给人以深刻印象的宗教感情,这种病态,众所熟知,仍把它那不幸 的受害者赶到这种致命的绝境。用这种悲惨的方法结束生命的那个不幸的人不是 责备的合宜对象,而是同情的合宜对象。试因在他们不应得到人间的一切惩罚时 惩罚他们同不义一样荒谬。惩罚只能落在他们幸存在人间的朋友们和亲戚们身 上,这些朋友和亲戚总是完全无罪的,而且,对他们来说,他们的亲友这样不光 彩地死去必然只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灾难。处在健全和完好状态中的天性,促使我 们在一切场合回避这种不幸,在许多场合保护自己对抗这种不幸,虽然自己在这 种保护中会遭到危险,甚或一定会丧生。但是,当我们既无能力保护自己免遭不 幸,也没有在这种保护中丧生时,没有哪种天性中的原则,没有哪种对想象中的 那个公正的旁观者的赞同的关注、对我们心中的那个审判员的判断的关注,似乎 会号召我们用毁灭自己的方法去逃避这种不幸。只不过是我们自己脆弱的意识, 我们无法以适当的勇气和坚定去忍受这种灾难的意识,促使我们去下这种自杀的 决心。我不记得读到过或听说过,一个美洲野蛮人,在被某个敌对部落抓住并准 备关押起来时就自杀身死,以免其后在折磨中,在敌人的侮辱和嘲笑中死去。他 勇敢地忍受折磨,并且以十倍的轻视和嘲笑来回击敌人给予他的那些侮辱。他把 这些引以为荣。
    然而,对于生和死的轻视,同时,对于天命的极端顺从;对于眼前的人类生 活中所能出现的每一件事表示十分满足,可以看成是斯多葛学派的整个道德学说 体系赖以建立的两个基本学说。那个放荡不羁和精神饱满,但常常是待人苛刻的 爱比克泰德,可以看成是上述前一个学说的真正创导者;而那个温和的、富有人 性的、仁慈的安东尼努斯,是后一个学说的真正倡导者。
    厄帕法雷狄托斯的这个解放了的奴隶,在年轻时曾遭受某个残暴的主人的侮 辱,在年老时,因为图密善的猜疑和反复无常而被逐出罗马和雅典,被迫住在尼 科波利斯,并且无论何时都可以被同一暴君送去杰尔岛,或者处死,只是靠他抱 有对人生的最大的轻视心情,才能保持自己内心的平静。他从来不过于兴奋,相 应地,他的言辞也不过于激昂。他声称人生的一切快乐和痛苦都无关紧要和无所 谓。
    性情善良的皇帝,世界上全部开化地区的权力至高无上的君主,当然没有什 么特殊的理由去抱怨自己所得到的统治地位,他喜欢对事物的正常进程表示满 意,甚至喜欢指出一般观察者通常看不出的一些优美之处。他说:在老年和青年 这两种处境中,存在某种合宜的甚至是迷人的美妙之处;前者的虚弱和衰老同后 者的风华正茂和精神饱满一样,都是适合于自然本性的。像青年是儿童的结局, 成年是青年的结局一样,死亡对老年人来说也正是一种恰当的结局。他在另一场 合说:像我们平常说医生吩咐这样一个人去骑马,或去洗冷水浴,或去赤脚走路 那样,我们应当说,神这个宇宙伟大的主宰和医生,吩咐这样一个人生病,截去 一部分肢体、或者失去一个孩子。根据日常生活中医生的处方,病人吞咽了一服 又一服苦涩的药剂,经受了一次又一次痛苦的手术。然而,正是由于抱着可以康 复这个很渺茫的希望,病人乐意地忍受着一切。同样,病人希望神这个伟大的医 生的最苛刻的处方有助于自己的健康和自己最终的幸运和幸福。他可能充分相 信:对全人类的健康、繁荣和幸福来说,对推行和完成邱必特伟大的计划来说, 这些处方不仅是有益的,而且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不是这样,宇宙之主就不会开 出这些处方。这个无所不知的造物主和指导者就不会容忍这些事情发生。像宇宙 中所有的甚至是最小的相辅相成的事物彼此非常相称一样,像它们都有助于组成 一个巨大的、互相联系的体系一样,一切事件,甚至表面看来毫无意义的一系列 接踵而来的事件,组成了各种因果关系的大锁链中的一部分,并且是必要的一部 分。这些因果关系无始无终,并且由于它们都必然地来自整个宇宙原来的安排和 设计,因此,它们不仅对宇宙的繁荣昌盛来说,而且对它的延续和保存来说,都 是必需的。无论谁不真诚地接受落到他身上的任何事情,无论谁对落到自己身上 的任何事情感到遗憾,无论谁希望这种事情不要落到自己身上来,谁就希望在延 续和保存整个宇宙有机体的情况下,去阻止宇宙这架机器的运转,去粉碎这条连 续的大锁链;谁就希望为了自己的一些微小的便利,去扰乱和破坏整个世界这部 机器的运转。他在另一个地方说:“啊!世界!对你来说是相宜的一切事情对我 来说也是相宜的。没有什么对你来说是及时的事情,对我来说是太早了或太迟了。

    四季更迭带来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自然的果实。听凭你的摆布就是一切,投身于 你那整体之中就是一切,为了你的正常运转就是一切。有个人说,啊!可爱的塞 克罗普斯城。为什么你不说,啊!可爱的天堂?”
    根据这些非常卓越的学说,斯多葛学派的学者,或者起码是斯多葛学派的某 些学者,企图演绎出他们的全部怪论。
    斯多葛学派的智者尽力去理解宇宙这个伟大主宰的观点,并且尽力用这位神 所用的那种眼光来看待各种事情。但是,按照宇宙这个伟大主宰的安排顺序出现 的各种各样的事件,在我们看来是无关紧要的或者事关重大的事情,对这个伟大 的主宰本人来说,则如同蒲柏先生所说的那样,像肥皂泡破灭一样寻常;并且, 打个比方说,一个世界的毁灭也是这样,它们同样是他从开天辟地起就已安排好 的大锁链中的一些组成部分,都是同一种准确的智慧、同一种普施天下的和无边 无际的仁慈的结果。同样,对斯多葛学派的智者来说,所有这些不同的事件都是 完全一样的。确实,在这些事件的进程中,有一小部分是指定由他自己略加控制 和支配的。在这一部分事件中,他尽其所能地做出合宜的行动,并且按照他所了 解的向他发出的那些指令行事。但是,他对自己极其真诚的努力是得到成功还是 失败,并不挂虑或深切关注。那一小部分事件,他承担一定责任的那一小部分体 系,是进展得非常顺利还是完全遭到失败,对他来说是完全无关紧要的。如果这 些事件完全听凭他来安排,那么,他就会从中选择一些并抛弃一些;但是,由于 这些事件并不是由他来安排的,所以,他信任一个卓越的智者,并且对下述情况 感到十分满意,即,所发生的事件(无论它可能是什么),正是那种如果他知道 了事情的一切联系和因果关系后,就会极其真挚和热诚地希望它发生的事件。在 这些原则的影响和指导下,他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一样完美的。当他伸出自己的手 指来表示这些手指通常用来做的什么事情时,他所完成的一个行动,在各方面都 同他为报效自己的祖国而献出生命这个行动一样具有价值,一样值得称赞和夸 奖。像对于宇宙的这个伟大主宰来说,最大限度地行使他的权力和些微行使他的 权力,一个世界的缔造和毁灭以及一个肥皂泡的形成或破灭,都同样轻而易举、 同样值得称赞、同样是同一种非凡的智慧和仁慈的结果那样,对斯多葛学派的智 者来说,我们所说的高尚行为,同微不足道的举动相比,并不需要作更大的努力, 前者和后者同样轻而易举,完全是从同一些原则出发,并没有什么地方具有较大 的价值,也不该受到较多的称赞和夸奖。
    由于所有那些达到了这种尽善尽美的境界的人都是同样幸福的,所以,所有 那些稍有不足的人,不管他们如何接近这种完美的境界,都是同样不幸的。斯多 葛学派的学者说,因为那个仅仅在水下一英寸的人同那个在水下一百码的人一样 不能进行呼吸,所以,那个并没有完全克制自己个人的、局部的和自私的激情的 人,那个除了追求一般的幸福之外还有别的急切的欲望的人,那个由于切望满足 个人的、局部的和自私的激情而陷入不幸和混乱之中,而未能完全跨出这种深渊 的人,同那个远离这种深渊的人一样不能呼吸那种自由自在的空气,不能享受智 者的那种安全和幸福。由于这个智者的所有行动都是尽善尽美的,而且是同样完 美,所以,所有那些并没有达到这种大智大慧境界的人都是有缺陷的,并且像斯 多葛学派的学者们所自称的那样,有着同样的缺陷。他们说,因为某一真理不会 比别的什么真理具有更大的正确性,某种谬误不会比别的什么谬误具有更大的错 误,所以,一种光荣的行为不会比别的光荣行为具有更大的荣誉,一种可耻的行 为也不会比别的可耻行为具有更大的耻辱。因为打靶时打歪一英寸的人同打歪一 百码的人一样都没有打中靶子,所以,在我们面前不合宜地并没有充分理由地做 出了对我们来说是毫无意义的行为的人,和在我们面前不合宜地并没有充分理由 地做出了对我们来说是意义重大的行为的人,具有同样的错误。例如,不合宜地 并没有充分理由地杀死了一只公鸡的人,和不合宜地并没有充分理由地杀害了自 己父亲的人,具有同样的过错。
    如果这两个怪论中的前一个似乎全然是一种曲解,那么,第二个怪论显然过 于荒唐,不值得对它作认真的考察。它确实十分荒唐,因而人们无法不怀疑是否 在某种程度上被误解或误传了。无论如何,我不能使自己相信:像芝诺或克莱安 西斯这样据说是极为朴实和具有卓越辩才的人,会是斯多葛学派的这些或其它大 部分怪论的创造者。这些怪论通常只是离题的诡辩,几乎不能给他们的理论体系 带来什么荣誉,因而我不准备进一步加以阐述。我倾向于把这些怪论归在克里西 波斯名下,的确,他是芝诺和克莱安西斯的门徒和追随者,但是,从所有流传到 现在的有关他的著作看来,他似乎只是一个辩证法的空谈家,缺乏任何情趣和风 采。他可能是第一个把他们的学说改编成具有矫揉造作的定义的学院式的或技术 性体系的人,他的这种做法对于灭绝可能存在于任何道德学说或形而上学学说中 的良知,或许是一种最好的权宜之计。这样一个人,很可能被人认为是过于刻板 地曲解了他的老师们在描述具有完善美德的人的幸福以及任何缺乏这种品质的 人的不幸时所作的那些生动表述。
    一般地说,斯多葛学派的学者似乎已经承认,在未能具有完美的德行和幸福 的人中,有一些可能有一定程度的成就。他们根据这些人所取得成就的大小把他 们分成不同的类型;他们不把一些有缺陷的德行——他们设想这些人是能够实行 的——称为正直的行为,而称为规矩、适当、正派和相称的行为,对这些行为可 以加上一个似乎合理的或很可能合理的理性名称,西塞罗用拉丁文 officia 来表 达,而塞内加则(我认为更加正确地)用拉丁文 conuenientia 来表达。有关那些 不完美的但是可以做到的德行的学说,似乎构成了我们可以称之为斯多葛学派的 实用道德学的学说。这是西塞罗写的《论责任》一书的主题。据说,另外有一本 马库斯 布鲁图所写的有关这个主题的书,但是该书今天已经失传。
    造物主为了引导我们的行动而勾画出来的方案和次序,似乎和斯多葛派哲学 所说的完全不同。
    造物主认为,那些直接影响到多少由我们自己操纵和指导的那一小部分范围 的事件,那些直接影响到我们自己、我们的朋友或我们国家的事件,是我们最关 心的事件,是极大地激起我们的欲望和厌恶、希望和恐惧、高兴和悲伤的事件。
    如果这些激情过于强烈——它们很容易达到这样的程度——造物主就会适当地 给予补救和纠正。真正的、甚或是想象的那个公正的旁观者,自己心中的那个伟 大的法官,总是出现在我们面前,威慑这些激情,使它们回到那种有节制的合宜 的心情和情绪中去。
    如果尽管我们竭尽全力,所有那些能影响我们所管理的那一小部分范围的事 件仍然产生出极为不幸的、具有灾难性的结果,造物主就决不会不给我们一点安 慰。不仅是自己心中那个人充分的赞赏会给我们带来安慰,而且,如果可能的话, 一种更加崇高和慷慨的原则,一种对仁慈的智慧的坚定信任和虔诚服从,也能给 我们带来安慰,这种仁慈的智慧指导着人世间的一切事件,而且,我们可以相信, 如果这些不幸对整体的利益不是必不可少的话,这种仁慈的智慧就决不会容忍这 些不幸发生。
    造物主并没有要求我们把这种卓越的沉思当作人生伟大的事业和工作。她只 是向我们指出要把它当作我们在不幸中所能得到的安慰。而斯多葛派哲学则把这 种沉思看成是人生伟大的事业和工作。这种哲学教导我们,在自己非常平静的心 情之外,在自己内心所作的那些取舍的合宜性之外,没有什么事件(除非是同下 述范围有关的事件)会引起我们诚挚而又急切的热情,这个范围就是我们既没有 也不应去进行任何管理或支配的、由宇宙这个伟大主宰管辖的范围。斯多葛派哲 学要求我们绝对保持冷淡态度,要我们努力节制以至根除我们个人的、局部的和 自私的一切感情,不许我们同情任何可能落在我们、我们的朋友和我们的国家身 上的不幸,甚至不许我们同情那个公正的旁观者的富有同情心而又减弱的激情, 试图以此使我们对于神指定给我们作为一生中合宜的事业和工作的一切事情的 成功或失败满不在乎和漠不关心。
    可以说,这些哲学论断虽然可以使人们的认识更加混乱和困惑,但是,它们 决不能打断造物主所建立的原因和它们的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那些自然而然地 激起我们的欲望和厌恶、希望和恐惧、高兴和悲伤的原因,不顾斯多葛学派的一 切论断,按照每个人对这些原因的实际感受程度,肯定会在每个人身上产生其合 宜的和必然的结果。然而,内心这个人的判断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这些论断的 影响,我们内心的这个伟大的居住者可能在这些推断的教导下试图压抑我们个人 的、局部的和自私的一切感情,使它们减弱到大体平静的程度。指导居住在我们 内心这个人作出的判断,是一切道德学说体系的重大目的。毋庸置疑,斯多葛派 哲学对它的追随者们的品质和行为具有重大的影响;虽然这种哲学有时可能促使 他们不必要地行使暴力,但这种哲学的一般倾向是鼓励他们做出超人的高尚行为 和极其广泛的善行。 Ⅳ.除了这些古代的哲学体系之外,还有一些现代的哲 学体系,后者认为美德存在于合宜性之中,或存在于感情的恰当之中。我们正是 根据这种感情对激起这种感情的原因或对象采取行动的。克拉克博士的哲学体系 认为,美德存在于按照事物的联系采取的行动之中,存在于按照我们的行为是否 合乎情理进行调整,使之适合于特定的事物或特定的联系之中。沃拉斯顿先生的 哲学体系认为,美德存在于按照事物的真谛、按照它们合宜的本性和本质而做出 的行为之中,或者说存在于按其真实情况而不是虚假情况来对待各种事物之中。
    沙夫茨伯里伯爵的哲学体系认为,美德存在于维持各种感情的恰当平衡之中,存 在于不允许任何激情超越它们所应有的范围之中。所有这些哲学体系在描述同一 个基本概念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错误。
    这些哲学体系都没有提出,甚至也没有自称提出过任何能借以弄清或判断感 情的恰当或合宜的明确的或清楚的衡量标准。这种明确的或清楚的衡量标准在其 它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只能在没有偏见的见闻广博的旁观者的同情感中找到。
    此外,上述各种哲学体系对美德的描述,或起码是打算和准备作出的描述— —现代的一些作家并不是非常有幸能用自己的方法来进行这种描述的——就这 些描述本身来说,无疑是非常公正的。没有合宜性就没有美德。哪里有合宜性, 一定程度的赞赏就是应当的。但是,对美德的这种描述还不完善。因为,虽然合 宜性是每一种具有美德的行为中的基本成分,但它并不总是唯一的成分。在各种 仁慈行为中还存在另外一种性质,这些行为因而似乎不仅应当得到赞同,而且应 当得到报答。现代任何哲学体系都没有成功地或充分地说明那种似乎应当给予这 种仁慈行为的高度尊敬,或这种行动自然会激发出来的不同情感。对罪恶的描述 更不完善。这同样是由于,虽然不合宜是每一种罪恶行为中必然会有的成分,但 它并不总是唯一的成分。在各种没有伤害性和没有什么意义的行为之中,常常存 在极其荒唐和不合宜的东西。某些对于同我们相处的那些人具有有害倾向的经过 深虑熟悉的行为,除不合宜之外还有其特定的性质,这些行为因而似乎不仅应该 受到责备,而且应该受到惩罚;而且,这些行为不只是讨厌的对象,也是愤恨和 报复的对象。现代任何哲学体系也都没有成功地和充分地说明我们对这样的行为 所感受到的高度憎恶。 第二章 论认为美德存在于谨慎之中的那些体系 在那些认为美德存在于谨慎之中并基本流传下来的体系中,最古老的是伊壁 鸠鲁学说的体系。然而,据说他那哲学的主要原则是从在他之前的一些哲学家, 尤其是从亚里斯提卜那儿抄袭来的。虽然很有这种可能,尽管他的敌人作了这样 的断言,但起码他阐述那些原则的方法完全是他自己的。
    按照伊壁鸠鲁的说法,只有肉体的快乐和痛苦才是天然欲望和厌恶的首要对 象。他认为它们总是欲望和厌恶这些激情的天然对象,这是用不着去证明的。确 实,快乐有时似乎会成为回避的对象,然而,这不是因为它是快乐,而是因为享 受了这种快乐,我们或者会丧失更大的快乐,或者会遭受一些痛苦。人们与其得 到其所渴望得到的愉快,不如避免这种痛苦。同样,痛苦有时似乎可以成为选择 的对象,然而,这不是因为它是痛苦,而是因为忍受了这种痛苦我们可以避免某 种更大的痛苦,或者获得某种更加重要的快乐。因此,伊壁鸠鲁认为,肉体的痛 苦和快乐总是欲望和厌恶的天然对象,这是得到了充分证明的。不仅如此,他还 认为,它们还是这些激情之唯一重要的对象。据他说,无论别的什么东西成了这 种渴望或回避的对象,那是因为它具有产生上述快乐和痛苦感觉中的前者或后者 的倾向。引起愉快的倾向把权力和财富变成人们所渴望的对象,相反,产生痛苦 的倾向使得贫穷和低微变成人们讨厌的对象。荣誉和名声之所以值得重视,是因 为同我们相处的人们的尊敬和爱戴是使我们愉快和免受痛苦的最重要的事情。相 反,无耻行为和坏的名声之所以是回避的对象,是因为同我们相处的人的敌意、 轻视和愤恨破坏了一切安全保障,并且必然使得我们受到最大的肉体上的苦痛。
    按照伊壁鸠鲁的说法,内心的快乐和痛苦,最终还是来自肉体上的快乐和痛 苦。想到过去在肉体上的一些快乐内心就感到愉快,并且希望得到另一些快乐; 而想到过去在肉体上忍受过的痛苦,内心就感到难受,并且害怕今后遭受同样的 或是更大的痛苦。
    虽然内心的快乐和痛苦最终来自肉体上的快乐和痛苦,但是,它们比肉体上 原来的感觉广泛得多。肉体只感受到眼前一时的感觉,而内心还感受到过去的和 将来的感觉。用记忆来感受过去的感觉,用预期来感受将来的感觉,其结果,受 到的痛苦和享受的快乐都比原来肉体的感觉广泛得多。伊壁鸠鲁说,在我们受到 最大的肉体上的痛苦时,如果我们注意,总是能发现:我们所遭受到的不是眼前 首先折磨自己的痛苦,而是极其苦恼地回想起过去的痛苦,或者更恐惧地害怕将 来的痛苦。每种眼前的痛苦,只考虑其本身,割断同过去的和将来的一切痛苦之 间的联系,只是小事一桩,不值得重视。然而,这正是人们所说的肉体上尚能忍 受的一切痛苦。同样,当我们享受到最大的快乐时,我们总是能发现:这种肉体 上的感觉,眼前一时的感受,只是我们愉快之中的微小的组成部分;我们的乐趣 主要来自对过去的欢乐的愉快回忆,或者来自对将来的欢乐的更加使人喜悦的期 望;并且,内心总是提供这种乐趣的最大份额。

    因此,由于我们的愉快和痛苦主要由内心的感觉来决定,如果我们身上的这 一部分天性处于良好的倾向之中,如果我们的想法和看法没有受到什么影响,那 么,我们的肉体不论受到何种影响,都是次要的事情。如果我们的理智和判断力 能保持它们的统治地位,那么,虽然我们遭受到巨大的肉体上的痛苦,我们仍然 可以享受到一份很大的愉快。我们可以回想过去的快乐和展望将来的快乐,以使 自己感到愉快;我们可以通过回想这种快乐曾经是一种什么样子,甚至在我们必 须忍受某种苦难的情况下去作这样的回想,来减轻自己痛苦的剧烈程度。这仅仅 是肉体上的感觉,仅仅是眼前一时的痛苦,就其本身来说不会是十分强烈的。我 们由于害怕痛苦持续不断而遭受到的任何巨大的痛苦,都是内心某种想法的结 果。这种内心的想法可以受到某些比较恰当的情感的修正,受到下面这些考虑的 修正,即:如果我们的痛苦是巨大的,那么这种痛苦持续的时间可能很短;如果 它们持续的时间很长,那么这种痛苦可能是适度的,并且其间有许多时间可能减 轻;总而言之,死亡总是在身边,并且召之即来。按照伊壁鸠鲁的说法,死亡是 所有的感觉、无论是痛苦还是快乐的终止,不能看成是一种罪恶。他说,如果我 们活着,死亡就不来;如果死亡来了,我们就不再活着。因此,死亡对我们来说 算不了什么。
    如果眼前痛苦的实际感觉就其本身来说小得无须害怕,那么眼前快乐的实际 感觉就更不值得追求。快乐感觉的刺激性自然比痛苦感觉的刺激性少得多。因此, 如果痛苦的感觉只能稍许减少良好心情的愉快,那么,快乐的感觉就几乎不能给 良好心情的愉快增加什么东西。如果肉体没有受到痛苦,内心也不害怕和担心, 肉体上所增加的愉快感觉可能是非常不重要的事情,虽然情况可能不一样,但不 能恰当地把这种情况说成是增加了上述处境中的幸福。
    因此,按照伊壁鸠鲁的说法,人性最理想的状态,人所能享受到的最完美的 幸福,就存在于肉体上所感到的舒适之中,存在于内心所感到的安定或平静之中。
    达到人类天性追求的这个伟大目标,是所有美德的唯一目的。据伊壁鸠鲁说,一 切美德并不是因为本身的缘故而被人追求,而是因为它们具有达到这种境界的倾 向。
    例如谨慎,根据这种哲学,虽然它是一切美德的根源和基本要素,但并不是 因为谨慎本身而被人追求。内心的那种小心、勤奋和慎重的状态,即始终注意和 关切每一行为最深远的影响,它成为使人感到愉快和高兴的事情,并不是因为本 身的缘故,而是因为,它具有促成最大的善行和消除最大的邪恶的倾向。
    回避快乐,抑制和限制我们对于享乐的天然激情——这是自我克制的职责— —也决不可能是因为其自身的缘故而被人追求。这种美德的全部价值来自它的效 用,来自它能使我们为了将来更大的享乐而推迟眼前的享乐,或者能使我们避免 受到有可能跟随眼前的享乐而来的某种更大的痛苦。总之,自我克制只不过是同 快乐有关的一种谨慎。
    勤劳不懈、忍受痛苦、勇敢面对危险或死亡,这些我们经常坚忍不拔地去经 历的处境,确实是人类天性更不愿追求的目标。选择这些处境只是为了避免更大 的不幸。我们不辞辛劳是为了避免贫穷所带来的更大的羞耻和痛苦。我们勇敢面 对危险和死亡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和财产,保护取得快乐和幸福的方法和手 段;或者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我们自己的安全必然包含在国家的安全之中。
    坚忍不拔能使我们心甘情愿地做所有这一切,做出我们当前处境中所能做出的最 好的行为。坚忍不拔实际上不外是在恰当地评价痛苦、劳动和危险——总是为了 避免更加剧烈的痛苦、劳动和危险,而选择比较轻微的痛苦、辛劳和危险——的 时候表现出来的那种谨慎、良好的判断和镇定自若。
    正义也是如此。放弃属于他人的东西,不是因为这样做而成为人们所追求的 事情。对你来说,我占有我自己的东西肯定不会比你占有它更好。不管怎样,你 应当放弃任何属于我的东西,因为不这样做的话,将会激起人们的憎恨和愤怒。
    你内心的安定和平静就会荡然无存。你一想到你会想象到的、人们总是准备给你 的惩罚,而且在你自己的想象中永远不会有什么力量、技艺和隐蔽处足以保护你 自己免受这种惩罚,你就会满怀忧虑和惊恐。另一种正义,即存在于按照邻居、 亲属、朋友、恩人、上司或同级这些同我们相处的人的种种关系来对他们做出相 应好事之中的这种正义,是由于同样的理由而受到我们喜爱的。我们在所有这些 不同的关系中所做出的合宜行为,会引起同我们相处的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如果 不这样做,就会激起他们的轻视和憎恨。通过前一种行为,我们必然获得自己的 舒适和平静这些我们一切欲望中最大的和最根本的目标,后一种行为则必然危及 这种舒适和平静。因此,正义的全部美德,即所有美德之中最重要的美德,不外 是对我们自己周围的人的那种慎重和谨慎的行为。
    这就是伊壁鸠鲁有关美德本质的学说。似乎有点离奇的是,这个哲学家,这 个被描述为态度极为和蔼的人,竟然没有注意到:无论这些美德或者与其相反的 罪恶对于我们肉体上的舒适和安全具有何种倾向,它们在他人身上自然而然地激 发出来的感情,比起其它的结果来,是更加强烈的欲望或厌恶的对象;成为一个 和蔼可亲的人、成为被人尊重的人、成为尊敬的合宜对象,比之所有这些爱戴、 尊重和尊敬所能导致的我们肉体上的舒适和安全来,是每一个善良的心灵更为重 视的事情;相反,成为被人憎恶的人、成为被人藐视的人、成为愤恨的合宜对象, 比起我们的肉体因为被人憎恶、藐视和愤恨而遭受到的全部痛苦来,是更可怕的 事情;结果是,我们对某种品质的渴望和对另一种品质的厌恶,不会来自任何一 种这样的考虑,即对这些品质对我们的肉体所能产生的后果的考虑。
    毫无疑问,这种体系同我一直在努力建立的体系是完全不一致的。然而,恕 我直言,我们不难发现这种体系产生于哪一方面,产生于对天性的何种看法或观 点。根据造物主的聪明安排,在一切通常的场合,甚至对于尘世来说,美德就是 实际的智慧,就是获得安全和利益的最可靠和最机灵的手段。我们事业的成功或 失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平时对我们的看法的好坏,取决于同我们相处的那些 人支持或反对我们的一般倾向。但是,获得利益和避免他人对我们不利的评判的 最好的、最可靠的、最容易的和最机灵的办法,无疑是使自己成为前者而不是后 者的合宜对象。苏格拉底说:“你想要得到一个优秀音乐家的名声吗?获得这个 名声的唯一可靠的办法是成为一个优秀的音乐家。同样,你想被人认为有能力像 一个将军或一个政治家那样去为国尽力吗?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实在也是 去获得指挥战争和治理国家的艺术和经验,并成为一个真正称职的将军或政治 家。同样,如果你要人们把你看成是一个有理智的、能自我克制的、坚持正义的 和公平待人的人,获得这些名声最好的办法是成为一个有理智的、能自我克制的、 坚持正义的和公平待人的人。如果你能真正使自己成为一个和蔼可亲的、受人尊 重的和令人敬爱的合宜对象,那就不必担心你不会很快获得同你相处的人们的爱 戴、尊重和敬意。“由于美德的身体力行通常能带来如此多的利益,而为非作歹 则如此有损于我们的利益,所以,对这两种相反趋势的考虑,无疑为前者打上了 某种附加的美和合宜性的印记,为后者打上了某种新的丑恶的和不合宜的印记。
    自我克制、宽宏大量、坚持正义和仁慈善良,就这样不仅因为它们固有的品质、 而且因为它们具有最高程度的智慧和最实在的谨慎这种附加的品质而得到人们 的赞同。同样,与此相反的各种罪恶,即没有节制、卑怯胆小、行为不义以及用 心狠毒的行为或卑鄙的自私自利,不仅因为它们固有的品质、而且因为它们最缺 乏远见的愚蠢和虚弱这种附加的品质而为人们所非难。伊壁鸠鲁似乎只注意到全 部美德中的这一种合宜性。这是正在努力说服他人用美德指导自己行动的那些人 最容易想到的合宜性。如果人们通过他们的实践,或者通过流传在他们中间的格 言,明确地证明美德所具有的天然优点不可能对自己产生重大的影响,又如何可 能只用说明他们的行为愚蠢来打动他们的心呢?又有多少人到头来有可能为自 己的愚蠢行为而吃到苦头呢?
    通过把各种美德都归结为一种合宜性,伊壁鸠鲁放纵了一种癖好,这是一切 人都会有的天然癖好,但是,尤其是某些哲学家特别喜欢养成这种癖好,作为显 示自己的聪明才智的重要手段,也就是根据尽可能少的原则来说明一切表面现象 的一种癖好。毫无疑问,当伊壁鸠鲁把各种天然欲望和厌恶的基本对象都归结为 肉体的快乐和痛苦时,他已更深地沉溺于这种癖好之中。这个原子论哲学的伟大 支持者,即在从最明显的和最常见的物质细小部分的形状、运动和排列中推导出 人体的一切力量和技能时感到如此快乐的人,当他用相同的方法根据上述最明显 和最常见的东西来说明内心的一切情感和激情时,无疑也感到了一种同样的愉 快。
    伊壁鸠鲁的体系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芝诺的体系在如下方面是相同的, 即,认为美德存在于以最合适的方法去获得天然欲望的各种基本对象这样一种行 动之中。它和其它一些体系的区别在于另外两个方面:首先,在于对那些天然欲 望的基本对象所作的说明之中;其次,在于对美德的优点、或者对这种品质应当 得到尊敬的原因所作的说明之中。
    按照伊壁鸠鲁的说法,天然欲望的基本对象就是肉体上的快乐和痛苦,不会 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按照其他三位哲学家的说法,还有许多其它的对象,例如知 识,例如我们的亲人、朋友、国家的幸福等等,这些东西是因为其自身的缘故而 成为人们的基本需要的。
    伊壁鸠鲁还认为,不值得为了美德本身而去追求它,美德本身也不是天然欲 望的根本目标,只是因为它具有防止痛苦和促进舒适和快乐这种倾向才成为适宜 追求的东西。相反,在其他三位哲学家看来,美德之所以成为值得追求的东西, 不仅是因为它是实现天然欲望的其它一些基本目标的手段,而且是因为就其本身 来说它是比其它所有目标更重要的东西。他们认为,由于人为了行动而生,所以, 人的幸福必然不仅存在于他那些被动感觉的愉快之中,而且也存在于他那些积极 努力的合宜性之中。
    第三章 论认为美德存在于仁慈之中的那些体系 认为美德存在于仁慈之中的体系,虽然我以为不如我已有所论列的其它一切 体系那样古老,然而,它也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体系。它似乎是奥古斯都时代以及 其后的大部分哲学家的体系。这些哲学家们自命为折衷派,他们自称主要信奉柏 拉图和毕达哥拉斯的观点,并且因此而以晚期柏拉图主义者的称号闻名。
    根据这些作者们的看法,在神的天性中,仁慈或仁爱是行为的唯一规则,并 且指导着所有其它品质的运用。神用她的智慧来发现达到她的善良本性所提出的 那些目的的手段,以便用她那无限的力量来实现这些目的。可是,仁慈还是一种 至高无上的和支配一切的品质,所有其它的品质都处于从属的地位,神的行为所 表现的全部美德或全部道德——如果我可以作这样的表述的话——最终来自这 种品质。人类内心的至善至美和各种美德,都存在于同神的美德的某些相似或部 分相同之中,因而,都存在于充满着影响神的一切行为的那种仁慈和仁爱的相同 原则之中。人类出于这种动机的行为,确实是独一无二的值得称赞的行为,或者, 由神看来也可以称之为某种优点。只有做出充满博爱和仁慈的行为,我们才能模 仿神的行为,并且模仿得像我们自己的行为一样;我们才能对神的种种美德表达 我们恭顺和虔诚的赞美;才能通过在我们心中培植同样神圣的原则,把自己的感 情熏陶得同至善的品质更为相像,从而成为神所喜爱和看重的较合宜的对象;我 们最终才可以达到同上帝直接交谈和交流思想的地步,这就是这种哲学要唤起我 们去达到的主要目标。
    这种体系,如同受到古代基督教会的许多神父的高度尊敬一样,在宗教改革 之后,也为一些极其虔诚和博学的以及态度极为和蔼的神学家,特别是拉尔夫 卡 德沃思博士、亨利 莫尔博士、剑桥的约翰 史密斯先生所接受。但是,在这种 哲学体系所有古代的和当代的支持者中,已故的哈奇森博士,无疑是无与伦比的, 他是一个观察力最敏锐的、最突出的、最富有哲理性的人,而最重要的是,他是 一个最富有理智和最有见识的人。

    美德存在于仁慈之中,这是一个被人类天性的许多表面现象所证实的观点。

    前已提及:合宜的仁慈是一切感情中最优雅和最令人愉快的感情;某种双重的同 情促使我们欢迎这种感情;由于它必然倾向于行善,所以它是感激和报答的合宜 对象;由于以上这些原因,仁慈似乎在我们的各种天然感情中占据了比其它各种 感情更高尚的地位。我们也曾说过:即使仁慈的癖好在我们看来也不是非常令人 不快的,而其它各种激情的癖好,总是使我们感到极大的憎恶。谁不憎恨过分的 狠毒、过分的自私或过分的憎恨呢?但是最过分的溺爱、甚至带有偏心的友爱, 并不如此令人讨厌。只有仁慈这种激情,可以尽量发泄而无须关心或注意其合宜 性,并且仍然保持着一些迷人之处。甚至在某种本能的善意之中也存在一些令人 感到高兴的东西,这种本能的善意不断地做好事,而从来不去理会这种行为是责 备还是赞同的合宜对象。而其它的一些激情并不是这样,它们一为人所弃,一离 开合宜感,就不再是令人感到愉快的激情了。
    由于仁慈的感情给由它产生的那些行为以一种高于其它行为的美,所以,仁 慈感情的缺乏,而更多的是同这种感情相反的倾向,常常会具有类似倾向的任何 迹象带上一种特殊的道德上的缺陷。有害的行为之所以常常受到惩罚,只是因为 这些行为表明对自己邻人的幸福缺乏足够的关注。
    除了以上这些论述之外,哈奇森博土还说,在被认为出自仁慈感情的任何行 为中一发现其它的动机,我们对这种行为的优点的感觉,就会按人们认为这种动 机影响这种行为的程度减弱。例如,如果一个被认为出自感激之心的行动,被人 发现它是出自一种想得到某种新的恩惠的期望;或者,如果一个被认为出自公益 精神的行动,被人发现它的根本动机是希望得到金钱报酬,这样一种发现,就会 完全打消这些行动具有优点或值得称赞的全部想法。因此,由于混有任何自私的 动机,像混有不纯的合金一样,减削了或完全消除了在不混有自私动机的情况下 属于任何一种行动的那种优点。所以,哈奇森认为:很清楚,美德一定只存在于 纯粹而又无私的仁慈之中。
    相反,如果发现这些通常被认为出自某种自私动机的行为是出自某种仁慈的 动机时,就会大大增强我们对这些行为的优点的认识。如果我们相信任何这样一 个努力去增进自己幸福的人,他不是出于别的什么意图,而是想做一些有益的事 情和对自己的恩人作适当的报答,我们就只会更加热爱和尊重这个人。这种考察 似乎更加充分地证实了这个结论:只有仁慈才能为任何一种行为打上美德这种品 质的印记。
    最后,他想到了:在决疑者们就行为的正当性所展开的全部争论中,什么是 能合理地说明美德的那种明白无疑的证据呢?他说,公众的利益是参加争辩的各 家都不断提到的标准。因此,他们普遍地承认,任何有助于促进人类幸福的行为, 是正确的、值得称赞的和具有美德的;而相反的行为,就是错误的、应当责备的 和邪恶的。在后来发生的关于消极的顺从和抵抗的正确性的争论中,人们看法大 相径庭的唯一的一点是:在特殊利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常见的屈服是否有可能 带来比短暂的抵抗更大的罪恶?总的说来,最有利于人类幸福的行为是否不会在 道德上也是善良的,他认为,这从未成为一个问题。
    因此,由于仁慈是唯一能使任何行为具有美德品质的动机,所以,某种行为 所显示的仁慈感情越是浓厚,这种行为必然能得到的赞扬就越多。
    旨在谋求某个大团体的幸福的那些行为,由于它们表明比旨在谋求某个较小 组织的幸福的那些行为具有更大的仁慈,所以,它们相应地具有更多的美德。因 此,一切感情中具有最大美德的,是以一切有理智生物的幸福为自己奋斗目标的 感情。相反,在某一方面可能属于美德这种品质的那些感情中具有极少美德的, 是仅以个人的幸福,如一个儿子、一个兄弟或一个朋友的幸福为目标的那种感情。
    完美的品德,存在于指导我们的全部行动以增进最大可能的利益的过程中, 存在于使所有较低级的感情服从于对人类普遍幸福的追求这种做法之中,存在于 只把个人看成是芸芸众生之一,认为个人的幸福只有在不违反或有助于全体的幸 福时才能去追求的看法之中。
    自爱是一种从来不会在某种程度上或某一方面成为美德的节操。它一妨害众 人的利益,就成为一种罪恶。当它除了使个人关心自己的幸福之外并没有别的什 么后果时,它只是一种无害的品质,虽然它不应该得到称赞,但也不应该受到责 备。人们所做的那些仁慈行为,虽然具有根源于自私自利的强烈动机,但因此而 更具美德。这些行为表明了仁慈原则的力量和活力。
    哈奇森博士不仅不承认自爱好歹是一种能促成具有美德行为的动机,而且, 在他看来,甚至是对自我赞赏的愉快的一种关注,是使自己的良心得到安慰的一 种喝采,它减削了仁慈行为的优点。他认为这是一种自私自利的动机,就它对任 何行为所起的作用而论,显示出那种纯粹而又无私的仁慈的弱点。只有纯粹而又 无私的仁慈的感情,才能给人的行为打上美德品质的印记。然而,按照人们通常 的看法,这种对自己内心赞赏的关注远未被看成是会在什么地方削弱某种行为所 具美德的东西,它更多地被看成是应该得到美德这个名称的唯一动机。
    这就是在这个温和的体系中对美德的本质所作的说明,这种体系具有一个特 殊的倾向,那就是通过把自爱描述成决不会给那些受它影响的人带来任何荣誉, 在人们的心中培养和助长一切感情中最高尚的和最令人愉快的感情,从而不仅控 制非正义的自爱,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这种性情的影响。
    正如我已给予说明的其它一些体系未能充分解释仁慈这种最高尚的品质的 特殊优点是从什么地方产生出来的那样,这个学说体系似乎具有相反的缺陷:它 没有充分解释我们对谨慎、警惕、慎重、自我克制、坚持不懈、坚定不移等较低 级的美德的赞同从何而起。我们各种感情的意图和目的,它们倾向于产生的有益 或有害的结果,是这种体系所最关心的唯一要点。激起这些感情的原因是合宜还 是不合宜,是相称还是不相称,则完全被忽略。
    对我们自己个人幸福和利益的关心,在许多场合也表现为一种非常值得称赞 的行为原则。节俭、勤劳、专心致志和思想集中的习惯,通常被认为是根据自私 自利的动机养成的,同时也被认为是一种非常值得赞扬的品质,应该得到每个人 的尊敬和赞同。确实,混有自私自利的动机,似乎常常会损害本当产生于某种仁 慈感情的那些行为的美感。然而,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并不在于自爱之情从来 不是某种具有美德的行为动机,而是仁慈的原则在这种特殊的场合显得缺乏它应 有的强烈程度,而且同它的对象完全不相称。因此,这种品质显然是有缺陷的, 总的说来是应该受到责备而不应得到称赞的。在某种本来只是自爱之情就足以使 我们去做的行动中,混有仁慈的动机,确实不会这样容易削弱我们对这种行为的 合宜性的感觉,或者削弱我们对做出这种行动来的人所具有的美德的感觉。我们 并不动辄猜疑某人存在自私自利这种缺陷。它决不是人类天性中的弱点或我们易 于猜疑的缺点。然而,如果我们真的相信某个人并不关心自己的家庭和朋友们, 并不由此恰当地爱护自己的健康、生命或财产这些本来只是自我保护的本能就足 以使他去做的事,这无疑是一个缺点,虽然是某种可爱的缺点,它把一个人变成 与其说是轻视或憎恨的对象不如说是可怜的对象。但是,这种缺点还是多少有损 于他的尊严和他那品质中令人尊重的地方。满不在乎和不节俭,一般不为人所赞 成,但这不是由于缺乏仁慈,而是由于缺乏对自己利益的恰当关心。
    虽然一些诡辩家常常用来判断人类行为正确或错误的标准是这种行为具有 增进社会的福利还是促成社会混乱的倾向,但并不能由此推断,对社会福利的关 心应当是行为的唯一具有美德的动机,而只能说,在任何竞争中,它应当寻求同 所有其它动机的平衡。
    仁慈或许是神的行为的唯一原则。而且,在神的行为中,有一些并不是站不 住脚的理由有助于说服我们去相信这一点。不能想象,一个神通广大、无所不能 的神——她一切都无求于外界,她的幸福完全可以由自己争取——其行动还会出 于别的什么动机。但是,尽管上帝的情况是这样,对于人这种不完美的生物来说, 维持自己的生存却需要在很大的程度上求助于外界,必然常常根据许多别的动机 行事。如果由于人类的天性应当常常影响我们行动的那些感情,不表现为一种美 德,或不应当得到任何人的尊敬和称赞,那么,人类天性的外界环境就特别艰难 了。
    那三种体系——把美德置于合宜性之中的体系,把美德置于谨慎之中的体 系,以及认为美德存在于仁慈之中的体系——是迄今为止对美德的本质所作的主 要说明。其它一切有关美德的描述,不管它们看上去是如何不同,都不难把它们 归纳为三者中的这一个或那一个。
    把美德置于对神的意志的服从之中的体系,既可以归入把美德置于谨慎之中 的那个体系,也可以归入把美德置于合宜性之中的那个体系。假如有人提问:为 什么我们要服从神的意志——如果因为怀疑我们是否应当服从神而提出这个问 题,这就是一个对神极为不敬和极其荒唐的问题——这只能有两种不同的回答。
    或是这样回答:我们应当服从神的意志,因为她是一个法力无边的神,如果我们 服从她,她将无休无止地报答我们,如果我们不服从她,她将无休无止地惩罚我 们;或者是:姑且不谈对于我们自己的幸福或对于任何一种报酬、惩罚的考虑, 一个生灵应当服从它的创造者,一个力量有限的和不完善的人,应当顺从力量无 限和至善至美的神,这中间有着某种和谐性和合宜性。除了这两种回答中的这一 个或另一个之外,不能想象,还能对这个问题作出任何别的回答。如果前一种回 答是恰当的,那么,美德就存在于谨慎之中,或存在于对自己的根本利益和幸福 的合宜的追逐之中,其原因就在于我们是被迫服从神的意志的。如果第二种回答 是恰当的,那么美德就存在于合宜性之中,因为我们有义务服从的根本原因,是 人类情感中的恰当性或和谐性,是对激起这些感情的客体的优势的顺从。
    把美德置于效用之中的那个体系,也同认为美德存在于合宜性之中的那个体 系相一致。按照这个体系,对自己本人或他人来说是愉快的或有益的一切品质, 作为美德为人们所赞赏,而与此相反的一切品质,则作为邪恶为人们所反对。但 是,任何感情的合宜性或效用,取决于人们允许这种感情存在下去的程度。每种 感情如果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就是有用的;每种感情如果超过了这个合宜的界 限,就是有害的。因此,根据这个体系,美德并不存在于任何一种感情之中,而 是存在于所有感情的合宜程度之中。这个体系同我一直在努力建立的学说体系之 间的唯一区别是:它把效用,而不是旁观者的同情或相应的感情,作为这种合宜 程度的自然的和根本的尺度。
    第四章 论放荡不羁的体系 到现在为止,我所阐述的所有那些体系,都认为,不管美德和罪恶可能存在 于什么东西之中,在这些品质之间都存在着一种真正的和本质上的区别。在某种 感情的合宜和不合宜之间、在仁慈和其它的行为原则之间、在真正的谨慎和目光 短浅的愚蠢或鲁莽草率之间。存在着一种真正的和本质上的区别。还有,它们大 体上都致力鼓励值得称赞的倾向和劝阻该受责备的倾向。
    或许,上述体系中的某一些确实有几分倾向于打破各种感情之间的平衡,确 实有几分倾向于使得人的内心偏重于某些行为原则并使其超过应有的比例。把美 德置于合宜性之中的那些古代的道德学说体系,似乎主要在介绍那些高尚的、庄 重的和令人尊敬的美德,自我控制和自我克制的美德:坚忍不拔、宽宏大量、不 为钱财所左右、轻视痛苦、贫穷、流放和死亡这些肉体上的不幸。行为中最高尚 的合宜性就在这些伟大的努力中展示出来。相形之下,这些古代的学说体系则很 少强调那些和蔼的、亲切的、温和的美德,以及所有那些宽容仁爱的美德。相反, 特别是斯多葛学派的学者常常只是把这些美德看成缺点,认为对一个富有理智的 人来说,在自己的心中不应该容纳这些缺点。
    另一方面,看重仁慈的体系,当它以最大的热忱来培育和鼓励所有那些较温 和的美德时,似乎完全忽视了心灵中那些更为庄重的和更值得尊重的品质。它甚 至不把它们称为美德。它把它们叫做道德能力,并认为它们本应该得到同被恰当 地叫做美德的品质一样的尊重和赞赏。如果可能的话,它把所有那些只以自己个 人利益为目的的行为原则看成是更坏的东西。它声称,它们本身绝不是具有优良 品质的东西,当它们同仁慈这种感情一起发生作用时,它们会削弱后者。它还断 言,当谨慎只是用来增进个人利益时,甚至决不能看成是一种美德。
    再者,认为美德只存在于谨慎之中的那个体系,在它以最大的热忱去鼓励慎 重、警觉、冷静和明智的克制这些习性时,似乎在相同的程度上贬低了上述温和 的和值得尊重的美德,并否定了前者的一切优美之处和后者的一切崇高之处。
    尽管有着这些缺陷,那三个体系中的每一个,其基本倾向都是鼓励人类心中 最高尚的和最值得称赞的习性。如果人类普遍地、甚或只有少数自称按照某种道 德哲学的规则来生活的人,想要根据任何一种上述体系中的训诫来指导自己的行 动的话,那么,这个体系就是对社会有用的。我们可以从每个体系中学到一些既 有价值又有特点的东西。如果用训诫和规劝可以激励心灵中的坚忍不拔和宽宏大 量的精神,那么,古代强调合宜性的体系似乎就足以做到这一点。或者,如果用 同样的方法可以使人心变得富有人性,可以激发我们对同自己相处的那些人的仁 慈感情和博爱精神,那么,强调仁慈感情的体系向我们展示的一些情景似乎就能 产生这种效果。我们也能从伊壁鸠鲁的体系中知道——虽然它无疑是上述三种体 系中最不完美的一种——躬行温和的美德和令人尊敬的美德,是如何有助于增进 我们的,甚至是我们今世的利益、舒适、安全和清静。由于伊壁鸠鲁把幸福置于 舒适和安定的获得之中,所以,他努力用某种特殊的方法表明,美德不只是最高 尚的和最可靠的品质,而且是获得这些无法估价的占有物的唯一手段。美德给我 们内心的平静和安定带来的良好效果,是其他一些哲学家着重称赞过的东西。伊 壁鸠鲁没有忽视这个问题,他曾经极力强调那种温和的品质对我们外部处境的顺 利和安全所产生的影响。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古代世界各种不同的哲学派别的人 们才研究他的著作。西塞罗这个伊壁鸠鲁学说体系的最大敌人,也正是从他那儿 引用了最为人所赞赏的论证:只有美德才足以保证你获得幸福。塞内加虽然是一 个斯多葛学派(该派是最反对伊壁鸠鲁的学说体系的)的哲学家,但是,他也比 任何人更经常地引用这个哲学家的论述。
    然而,还有另外一个似乎要完全抹杀罪恶和美德之间区别的道德学说体系, 这个学说体系的倾向因此就十分有害。我指的是孟德维尔博士的学说体系。虽然 这位作者的见解几乎在每一方面都是错误的,然而,以一定的方式观察到的人类 天性的某些表现,乍看起来似乎有利于他的这些见解。这些表现被孟德维尔博士 以虽则粗鲁和朴素然而却是活泼和诙谐的那种辩才加以描述和夸张之后,给他的 学说加上了某种真理或可能是真理的外观,这种外观非常容易欺骗那些不老练的 人。
    孟德维尔博士把任何根据某种合宜感、根据对于什么是值得表扬和值得称赞 的这个问题的某种考虑所做出来的行为,看成是出自对称赞和表彰的爱好,或者 出自像他所说的那种爱好虚荣的行为。他说,人更加关心的自然是自己的幸福而 不是他人的幸福,他不可能在自己的心中真正地把他人的成功看得比自己更重。
    他一显示出自己是在这样做,我们就可以确信他是在欺骗我们,也可以确信,他 接下去就会同在其它一切时候一样,根据同一种自私自利的动机行事。在他身上 的其它一些自私自利的激情中,虚荣心是最强有力的一种,因而他动辄对在他周 围的那些人的赞赏感到荣幸和极大的振奋。当他看来是为了同伴的利益而牺牲自 己的利益时,他知道,这种行为将大大地满足同伴们的自爱之心,而且,同伴们 肯定会通过给予他绝非寻常的称赞来表示他们的满足。在他看来,他预期从这种 行为中得到的快乐,将超过他为得到这种快乐而放弃的利益。因此,他的行为实 际上正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行为,恰如在其它任何场合那样,出自某种自私的动机。
    可是,他感到满意,而且他以这种信念来使自己感到高兴,那就是,自己的这种 行为完全是无私的,因为,如果不是这样想的话,在他自己或他人看来,这种行 为似乎就不值得提倡。因此,根据他的体系,一切公益精神,所有把公众利益放 在个人利益前面的做法,只是一种对人类的欺诈和哄骗,因而,这种被大肆夸耀 的人类美德,这种被人们争相仿效的人类美德,只是自尊心和奉承的产物。
    我现在不准备考察,最慷慨大方和富有公益精神的那些行为是否有可能在某 种意义上不被看成是来自自爱之心。我认为,这个问题的回答对于确定美德的实 质并不具有重大的意义,因为,自爱之心常常会成为具有美德这种品质的行为的 动机。我只准备努力说明,那种想做出光荣和崇高行为的欲望,那种想使自己成 为尊敬和赞同的合宜对象的欲望,不能恰当地叫做虚荣。甚至那种对于名副其实 的声望和名誉的爱好,那种想获得人们对于自己身上真正可贵的品质的尊敬的欲 望,也不应该称为虚荣。前一种是对于美德的爱好,是人类天性中最高尚的和最 美好的激情。后一种是对真实的荣誉的爱好,这无疑是一种比前者低一级的激情, 但它的高尚程度似乎次于前者。渴望自己身上的那些既不配获得任何程度的称 赞,本人也并不期待会获得某种程度称赞的品质,能够获得人们的称赞;想用服 装和饰物的浮华装饰,或用平时行为中的那种同样轻浮的做作,来表现自己的品 质,这样的人,才说得上是犯有虚荣毛病的人。渴望得到某种品质真正应该得到 的称赞,但完全知道自己的品质不配得到这种称赞,这样的人,才说得上是犯有 虚荣毛病的人。那种经常摆出一副自己根本配不上的那种显赫气派的腹中空空的 纨绔子弟;那种经常假装自己具有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惊险活动的功绩的无聊的说 谎者;那种经常把自己打扮成实际上没有权利去染指的某一作品的作者的愚蠢的 抄袭者,对这样的人,才能恰当地指责为具有这种激情。据说,这样的人也犯有 虚荣毛病:他不满足于那些未明言的尊敬和赞赏的感情;他更喜欢的似乎是人们 那种喧闹的表示和喝采,而不是人们无声的尊敬和赞赏的情感;他除了亲耳听到 对自己的赞赏之外从不感到满足,他迫不及待地强求硬讨在他周围的人们的一切 尊敬的表示;他喜欢头衔、赞美、被人拜访、有人伴随、在公共场合受到带着敬 意和关注表情的人们的注意。虚荣这种轻浮的激情完全不同于前面两种激情,前 两种是人类最高尚和最伟大的激情,而它却是人类最浅薄和最低级的激情。
    但是,虽然这三种激情——使自己成为荣誉和尊敬的合宜对象的欲望,或使 自己成为有资格得到这些荣誉和尊敬的那种人的欲望;凭借真正应该得到这种荣 誉和尊敬的感情,去博得这些感情的欲望;至少是想得到称赞的轻浮的欲望—— 是大不相同的;虽然前两种激情总是为人们所赞成,而后一种激情总是为人们所 藐视,然而,它们之间有着某种细微的雷同之处,这种雷同被那个灵活的作者以 幽默而又迷人的口才加以夸大后,已使他能够欺骗他的读者。当虚荣心和对于名 副其实的荣誉的爱好这两种激情都旨在获得尊敬和赞美时,它们之间有着某种雷 同。但是,两者之间存在这样一些区别:前者是一种正义的、合理的和公正的激 情,而后者则是一种不义的、荒唐的和可笑的激情。渴望以某种真正值得尊敬的 品质获得尊敬的人,只不过是在渴望他当然有资格获得的东西,以及那种不做出 某种伤害公理的事情就不能拒绝给他的东西。相反,在任何别的条件下渴望获得 尊敬的人,是在要求他没有正当权利去要求的东西。前者很容易得到满足,不太 会猜疑或怀疑我们是不是没有给予它足够的尊敬,也并不那么渴望看到我们表示 重视的许多外部迹象。相反,后者则从来不会感到满足,它充满着这样一种猜疑 和怀疑,即,我们并没有给予他自己所希望的那么多的尊敬,因为他内心有这样 一种意识:他所渴望得到的尊敬大于他应该得到的尊敬。对于礼仪的最小疏忽, 他认为是一种不能宽恕的当众侮辱,是一种极其轻视的表现。他焦躁而又不耐烦, 并且始终在害怕失去我们对他的一切敬意。为此他总是急切地想得到一些新的尊 敬的表示,并且只有不断地得到奉承和谄媚,才能保持自己正常的性情。
    在使自己成为应当得到荣誉和尊敬的人的欲望和只是想得到荣誉和尊敬的 欲望之间、在对美德的热爱和对真正荣誉的热爱之间,也有某种雷同之处。不仅 在它们都旨在真正成为光荣的和高尚的人这个方面彼此相像,甚至还在以下方面 彼此相像,即两者对真正荣誉的热爱都类似那种被恰当地叫做虚荣心的品质,即 某些涉及他人感情的品质。然而,即使是最宽宏大量的人,即使是因美德本身而 渴望具有美德的人,即使是漠不关心世人对自己的实际看法的人,也仍会高兴地 想到世人应对他抱有什么看法,高兴地意识到虽然他可能既没有真的得到荣誉也 没有真的得到赞赏,但是,他仍然是荣誉和赞赏的合宜对象;并意识到如果人们 冷静、公正、切实和恰当地了解他那行为的动机和详情,他们肯定会给予他荣誉 和赞赏。虽然他藐视人们实际上对他抱有的看法,但他高度重视人们对他所应当 持有的看法。他的行为中最崇高和最高尚的动机是:他可能认为,不管别人对他 的品质会抱有什么想法,自己应该具有那些高尚的情感;如果他把自己放到他人 的地位上,并且不是考虑他人的看法是什么,而是考虑他人的看法应当是什么的 话,他总是会获得有关自己的最高的评价。因此,由于在对美德的热爱中,也多 少要考虑他人的观点,虽然不是考虑这种观点是什么而是考虑在理智和合宜性看 来这种观点应当是什么,所以,即使在这一方面,对美德的热爱和对真正荣誉的 热爱之间也有某些雷同之处。但是,两者之间同时也存在某种非常重大的区别。

    那个只是根据什么是正确的和适宜去做的这种考虑、根据什么是尊敬和赞赏(虽 然他决不会得到这些感情)的合宜对象这种考虑行事的人,总是在根据人类天性 所能想象的那种最崇高的和最神圣的动机采取行动。另一方面,一个人如果在要 求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赞赏的同时,还急切地想获得这种赞赏,虽然他基本上也 是一个值得称赞的人,但他的动机中较多地混杂着人类天性中的弱点。他有可能 由于人们的无知和不义感到屈辱,他自己的幸福有可能由于对手们的妒忌和公众 的愚蠢而遭到破坏。相反,另外一种人的幸福却相当有保障,不受命运的摆布, 不受同他相处的那些人的古怪想法的影响。在他看来,因为人们无知而有可能落 到他身上来的那些轻视和仇恨,并不适合于他,他一点也不为此感到屈辱。人们 是根据有关他的品质和行为的一种错误观念来轻视和仇恨他的。如果他们更好地 了解了他,他们就会尊敬和热爱他。确切地说,他们所仇恨和轻视的不是他,而 是另一个被他们误认为是他的人。他们在化装舞会上遇到装扮成我们敌人的那个 友人,如果我们因为他的乔装打扮而真的对他发泄愤恨之情,他所感到的是高兴 而不是屈辱。这就是一个真正宽宏大量的人在受到不正确的责备时产生的一种感 情。然而,人类天性很少达到这种坚定的地步。虽然除了意志最薄弱的和最卑劣 的人之外,人类之中没有什么人会对虚假的荣誉感到很高兴,但与此相矛盾而叫 人感到奇怪的是,虚假的屈辱却常常会使那些表面看来是最坚定和最有主见的人 感到屈辱。
    孟德维尔博士并不满足于把虚荣心这种肤浅的动机说成是所有那些被公认 为具有美德的行为的根源。他尽力从其它许多方面指出人类美德的不完善。他声 称,在一切场合,美德总是没有达到它自称达到的那种完全无私的地步,并且, 不是征服了我们的激情,通常只不过是暗中纵容了我们的激情。无论什么地方我 们对于快乐的节制没有达到那种极端苦行那样的节制程度,他就把它看成是严重 的奢侈和淫荡。在他看来,每件东西都豪华到超出了人类天性认为绝对必需的正 常程度,所以,即使在一件干净衬衫或一座合宜的住宅的使用中,也有罪恶。他 认为,在最为合法的结合之中,对于性交这种欲望的纵容,也是以最有害的方式 来满足这种激情,因而同样也是淫荡。他还嘲笑那种很容易做到的自我克制和贞 洁。像在其它许多场合一样,他那巧妙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在这里也是被模棱两 可的语言掩盖着的。有些人类激情,除了表示令人不快的或令人作呕的程度的那 些名称之外,没有别的什么名称。旁观者更容易在这种程度上而不是在别的什么 程度上注意到那些激情。如果这些激情震动了旁观者自己的感情,如果它们使他 产生某种反感和不舒服,他就必然身不由己地注意到它们,因此也必然会给它们 一个名称。如果它们符合他那心情的自然状态,他就容易完全忽略它们,或者根 本不给它们以名称,或者,如果给了它们什么名称的话,由于它们处在这样一种 受到限制和约束的情况中,所以,这些名称与其说是表示它们还能被允许存在的 程度,不如说是表示这种激情的征服和抑制。于是,关于喜欢快乐和喜欢性交的 普通名称,标志着这些激情的邪恶和令人作呕的程度。另一方面,自我克制和贞 节这两个词似乎表示的,与其说是这些激情还能被允许存在的程度,不如说是它 们受到的抑制和征服。所以,当他能显示出这些激情还在若干程度上存在时,他 就认为自己已经完全否定了那些自我克制和贞节的美德的真实性,已经完全揭示 出这些美德仅仅是对人类的疏忽和天真的欺骗。然而,对于美德试图抑制的那些 激情的对象来说,这些美德并不要求它们处于完全麻木不仁的状态。美德只是旨 在限制这些激情的狂热性,使其保持在不伤害个人,既不扰乱也不冒犯社会的范 围内。
    把每种激情,不管其程度如何以及作用对象是什么,统统说成是邪恶的,这 是孟德维尔那本书的大谬所在。他就这样把每样东西都说成是虚荣心,即关系到 他人的情感是什么或者他人的情感应当是什么的那种虚荣心;依靠这种诡辩,他 作出了自己最喜爱的结论:个人劣行即公共利益。如果对于富丽豪华的喜欢,对 于优雅的艺术和人类生活中一切先进东西的爱好,对于衣服、家具或设施中一切 令人感到愉快的东西的爱好,对建筑物、雕塑、图画和音乐的爱好,都被说成是 奢侈、淫荡和出风头,甚至对情况许可他们无所不便地纵容上述激情的那些人来 说也是如此,那么,这种奢侈、淫荡和出风头必然是对公众有利的。因为,如果 没有这些品质——他认为可以适当地给这些品质套上这种可耻的名称——优雅 的艺术就决不会得到鼓励,并必然因为没有用处可派而枯萎凋零。在他的时代之 前流行的、认为美德是人们全部激情的彻底根绝和消除这样一些流传于民间的制 欲学说,是这种放荡不羁的体系的真正基础。孟德维尔博士很容易地论证了:第 一,实际上人们从未完全征服自己的激情;第二,如果人们普遍地做到了这一点, 那么,这对社会是有害的,因为这将葬送一切产业和商业,并且在某种意义上会 葬送人类生活中的一切行业。通过这两个命题中的第一个,他似乎证明了真正的 美德并不存在,而且也证明了,自以为是美德的东西,只是一种对于人类的欺诈 和哄骗;通过第二个命题,他似乎证明了,个人劣行即公共利益,因为,如果没 有这种个人劣行,就没有一个社会能够繁荣或兴旺。
    这就是孟德维尔博士的体系。它一度在世界上引起很大的反响。虽然同没有 这种体系时相比,它或许并未引起更多的罪恶,但是,它起码唆使那种因为别的 什么原因而产生的罪恶,表现得更加厚颜无耻,并且抱着过去闻所未闻的肆无忌 惮的态度公开承认它那动机的腐坏。
    但是,无论这个体系显得如何有害,如果它不在某些方面接近真理,它就决 不能欺骗那么多的人,也决不会在信奉更好的体系的人们中间引起那么普遍的惊 慌。某个自然哲学体系,表面看来也许非常有理,可以在好长一段时期为世人所 普遍接受,但实际上却没有什么基础,同真理也毫无相似之处。笛卡儿旋风就被 一个富有智慧的民族在总共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内看成是天体演化的一个最成 功的说明。但是,有人已证明——这种证明为一切人所信服——有关那些奇妙结 果的这些虚假的原因,不仅实际上不存在,而且根本不可能有,如果它们存在的 话,也不可能产生这种归结于它们的结果。但是对道德哲学体系来说却不是这样。
    一个声称要解释人类道德情感起源的作者,不可能如此严重地欺骗我们,也不可 能如此严重地背离真理以致毫无相似之处。当一个旅行者叙述某一遥远国度的情 况时,他可能利用我们轻信别人的心理,把毫无根据的、极其荒唐的虚构说成是 非常可靠的事实。但是,当一个人自称要告诉我们邻居那儿发生了什么事情,告 诉我们正是在我们居住的这一教区发生的一些事情时,虽然我们住在这里,如果 我们过于粗心而不用自己的眼睛去察看一下事情的真相,他就可能从许多方面欺 骗我们,然而,他的最大谎言必须同真情有些相像,甚至其中必须有相当多的事 实。一个研究自然哲学的作者——他声称要指出宇宙间许多重大现象的起因—— 声称要对一个相隔很远的国家里所发生的一些事情作出说明,对于这些问题,他 可以随心所欲地告诉我们一些事,而且只要他的叙述保持在似乎有可能这个界限 之内,他就必然会赢得我们的信任。但是,当他打算解释我们感情和欲望产生的 原因,我们赞同和不赞同的情感产生的原因时,他自称不仅要说明我们居住的这 个教区中的事情,而且要说明我们自己内部的各种事情。虽然我们在这里也像把 一切托付给某个欺骗他们的佣人的那些懒惰的主人一样,很可能受骗,然而,我 们不可能忽略任何同事实完全不沾边的说明。一些文章起码必须是有充分根据 的,甚至那些夸张过度的文章也必须以某些事实为依据。否则,欺骗会被识破, 甚至会被我们粗枝大叶的察看所识破。在最无判断力和最无经验的读者看来,一 个作者,如果想把某种本性作为任何天然情感产生的原因,而这种本性既同这个 原因没有任何联系,也不同有这种联系的别的本性相类似,那么,他就像是一个 荒唐和可笑的人。

    第三篇 论已经形成的有关赞同本能的各种体系

    引言 继有关美德本质的探究之后,道德哲学中的下一个重要问题是有关赞同本 能;有关使某种品质为我们所喜爱或讨厌的内心的力量或能力。它使我们喜欢某 一行为而不喜欢另一行为,把某种行为说成是正确的而把其余的说成是错误的; 并且把某种行为看作赞同、尊敬和报答的对象,而把其余的看作责备、非难和惩 罚的对象。
    对赞同本能有三种不同的解释。按照某些人的说法,我们只是根据自爱,或 根据别人对我们自己的幸福或损失的某些倾向性看法来赞同和反对我们自己的 行为以及别人的行为;按照另一些人的说法,理智,即我们据此区别真理和谬误 的同样的能力,能使我们在行为和感情中区分什么是恰当的,什么是不恰当的; 按照其余人的说法,这种区分全然是直接情感和感情的一种作用,产生于对某种 行为或感情的看法所激起的满意或憎恶情绪之中。因此,自爱、理智和情感便被 认为是赞同本能的三种不同的根源。
    在我开始说明那三种不同的体系之前,我必须指出,讨论这第二个问题,虽 然在思辨中极为重要,但在实践中却不重要。讨论美德本质的问题必定在许多特 殊场合对我们有关正确和错误的见解具有一定的影响。讨论赞同本能这个问题可 能不具有这样的影响。考察那些不同见解或情感产生于何种内部设计或结构,只 是引起哲学家好奇心的一个问题。
    第一章 论从自爱推断出赞同本能的那些体系 以自爱来解释赞同本能的那些人,所采用的解释方式不尽相同,因而在他们 各种不同的体系中存在大量的混乱和错误。按照霍布斯先生及其众多的追随者的 观点,人不得不处于社会的庇护之中,不是由于他对自己的同类怀有自然的热爱, 而是因为,如果没有别人的帮助,他就不可能舒适地或安全地生存下去。由于这 一原因,社会对他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并且任何有助于维护社会和增进社会幸福 的东西,他都认为具有间接增进自己利益的倾向;相反,任何可能妨害和破坏社 会的东西,他都认为对自己具有一定程度的伤害和危害作用。美德是人类社会最 大的维护者,而罪恶则是最大的扰乱者。因此,前者令人愉快,而后者则令人不 快;如同他从前者预见到繁荣那样,他从后者预见到对他生活的舒适和安全来说 是不可或缺的东西的破坏和骚扰。
    当我们冷静和明达地考虑那种促进社会秩序的美德的倾向,以及扰乱社会秩 序的罪恶的倾向时,给予前者一种极其伟大的美,而使后者显示出一种极其巨大 的丑恶,这正如我在前一场合说过的那样,是不成问题的。当我们以某种抽象的 和哲学的眼光来凝视人类社会时,她看来就像一架绝妙的、巨大的机器,她那有 规则而又协调的运转产生了数以千计的令人愉快的结果。因为在所有其它作为人 类艺术产品的美妙和宏伟的机器中,任何有助于使它的运转更为平稳和更为轻快 的东西,都将从这种结果中获得某种美,相反,任何阻碍它的运转的东西,都因 那一原因而令人不快;所以,对社会的车轮来说,作为优良光滑剂的美德,似乎 必然使人愉快;当罪恶如同毫无价值的铁锈那样,使社会的车轮互相冲撞和摩擦 时,必然引起反感。因此,有关赞同和不赞同的起源的这种说明,就其从对社会 秩序的尊重推断赞同和不赞同而言,离不开那个赋予效用以美的原则,这一点我 在前一场合已经作了解释;并且正是从那里,这个体系所具有的可能性完全显示 出来。当那些作家描绘一种有教养而又喜欢交际的生活的无数好处,胜于一种粗 野而又孤独的生活时;当他们详述美德和良好的秩序为维持前者所必需,并证实 罪恶盛行和违犯法律如何肯定无疑地会促使后者恢复时,读者便陶醉于他们向他 说明的那些新颖而又宏伟的见解之中:他清楚地在美德之中看到一种崭新的美, 在罪恶之中看到一种新的丑恶,他以前从未注意过这一切;并且对这一发现通常 是非常高兴,因而很少花时间思考在他以前的生活里从来没有想到过的这种政治 见解,它不可能成为赞同或不赞同——他总是习惯于据此研究各种不同品质—— 的根据。
    另一方面,当那些作家从自爱推断出我们在社会福利中所享有的利益,以及 我们因那一原因而赋予美德的尊重时,他们并不是说,当我们在这个时代称赞加 图的美德而嫌弃喀提林的邪恶时,我们的情感会因认为自己从前者获得利益,或 者因为从后者受到伤害而受到影响。根据那些哲学家的说法,我们尊重美德而谴 责目无法纪的品质,并不是因为在那遥远的年代和国家里社会的繁荣或颠覆,会 对我们现在的幸福或不幸具有某种影响。他们从来没有认为,我们的情感会受我 们实际所设想的它们带来的利益或损害的影响;而是认为,如果我们生活在那遥 远的年代和国家里,我们的情感就会因为它们可能带来的利益或损失而受到影 响;或者是,在我们自己生活的年代里,如果我们接触同类品质的人,我们的情 感也会因为它们可能带来的利益或损失而受到影响。简言之,那些作家正在探索 的、而且决不可能清楚地揭示的那种思想,是我们对从两种正相反的品质中得到 利益或受到损害的那些人的感激或愤恨产生的间接同情;并且当他们说,促使我 们称赞或愤怒的,不是我们已经获益或受害的想法,而是如果我们处于有那种人 的社会,我们可能获益或受害的设想,此时,他们含糊地指明的正是这种间接同 情。

    然而,同情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可能看成一种自私的本性。确实,当我同情你 的痛苦或愤怒时,它可能被误认为我的情绪源于自爱,因为它产生于我了解你的 情况,产生于设身处地地考虑问题,并由此怀有在相同的环境中应该产生的情绪。
    但是,虽然同情被极为恰当地说成是产生于同主要当事人有关的某种设想的处境 变化之中,然而这种设想的变化并不假定偶然发生在我们自己的身上,而是发生 在我们所同情的那个人身上。当我为你失去独生子而表示哀悼时,为了同情你的 悲伤,我不必考虑,如果我有一个儿子,并且这个儿子不幸去世,我——一个具 有这种品质和职位的人——就会遭受什么;而是考虑,如果我真是你(我不仅跟 你调换了环境,而且也改变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我会遭受什么。因此,我的 悲伤完全是因你而起,丝毫不是因我自己而起。所以,这根本不是自私。以我自 己本来的身份和地位感受到的这种悲伤,甚至并不产生于对那种已经落到我自己 的头上,或者同我自己有关的任何事情的想象之中,而完全产生于同你有关的事 情之中,这怎么能看成是一种自私的激情呢?一个男人可能同情一位正在分娩的 妇女,即使他不可能想象自己承受那妇女所受的痛苦。然而,据我所知,从自爱 推断出一切情感和感情,即耸人听闻的有关人性的全部阐述,从来没有得到充分 和明白的解释,在我看来,这似乎是源于对同情体系的某种混乱的误解。
    第二章 论把理性视为赞同本能的根源的那些体系 众所周知,霍布斯先生的学说认为,自然状态就是战争状态;在建立起市民 政府之前,人们中间不可能有安全或和平的社会。因此,按照他的说法,保护社 会就是支持市民政府,而推翻市民政府就是使社会崩溃。但是,市民政府的存在 依靠对最高行政长官的服从。一旦他失去自己的权威,所有的政府都会完结。因 此,由于自卫教人称赞任何有助于增进社会福利的事物,而谴责任何可能有害于 社会的事物;所以,如果他们能始终一贯地考虑问题和作出表述,同样的原则就 应该教会他们在一切场合称赞对政府官员的服从,并谴责所有的不服从和反抗。
    有关何者可称赞和何者该谴责的这种观念与服从和不服从的观念应当是相同的。
    因此,政府官员的法律应该看作是有关什么是正义的和不义的,什么是正确的和 错误的之唯一根本的标准。
    通过宣传这些见解,霍布斯先生的公开意图,是使人们的良心直接服从于市 民政府,而不服从于基督教会的权力,他所处时代的事例使他知道,应把基督教 徒的骚乱和野心看作社会动乱的根本原因。由于这一缘故,他的学说尤其触犯了 神学家们——他们当然不会忘记极其严厉和痛恨地对他发泄自己的愤怒。同样, 他的学说也冒犯了所有正统的道德学家们,因为这个学说认为在正确与错误之间 不存在天生的区别;也因为它认为正确与错误是不确定的和可以改变的,并且全 然取决于行政长官的专横意志。所以,对事物的这种描述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各 种武器、严肃的理智以及激烈的雄辩的攻击。
    为了驳倒如此可憎的一种学说,必须证明,在出现一切法律或者现实制度之 前,人的头脑便被自然地赋予某种功能,据此它在某些行为和感情中区别出正确 的、值得称赞的和有道德的品质,而在另一些行为和感情中区别出错误的、该谴 责的和邪恶的品质。
    卡德沃思博士公正地说,法律不可能是那些区别的根源,因为根据法律的假 定,要么服从它必定是正确的,违背它必定是错误的,要么我们是否服从它都是 无关紧要的。我们服从与否都无关紧要的那种法律,显然不能成为那些区别的原 因;服从是对的、不服从是错的,也不能成为那些区别的原因,因为这仍然以在 此之前有关正确和错误的看法或观念为前提,服从法律是同正确的观念一致的, 违犯法律是同错误的观念一致的。
    因此,由于内心先于一切法律而具有关于那些区别的看法,所以似乎必然会 由此推论出,它从理性得到这种看法,理性指出正确和错误之间的不同,就像它 指出真理和谬误之间的不同那样;这一论断虽然在某些方面是正确的,在另一些 方面则是颇为草率的,但是它很容易在有关人性的深奥科学只是处于初创时期之 时,并且在人类内心不同官能的独特作用和能力得到仔细考察和相互区别之前为 人们所接受。当同霍布斯先生的争论极其热烈和激烈地进行时,人们没有想到, 任何其它官能会产生是非观念。所以当时流行的学说是,美德和罪恶的实质不存 在于人们的行为同某一高人一等的法律一致或不一致之中,而是存在于同理性一 致或不一致之中,这样,理性就被看作赞同或不赞同的原始根源和本原。
    美德存在于同理性一致之中,在某些方面是正确的;并且在某种意义上,这 种官能被正确地看作赞同和不赞同的原因和根源,看作一切有关正确和错误的可 靠判断的原因和根源。凭借理性我们发现了应该据以约束自己行为的有关正义的 那些一般准则;凭借理性,我们也形成了有关什么是谨慎,什么是公平,什么是 慷慨或崇高的较为含糊和不确定的观念,即我们总是随时随地带有的那些观念, 并根据这些观念尽己所能地努力设计我们行为的一般趋势。道德的一般格言同其 它的一般格言一样,从经验和归纳推理中形成。在变化多端的一些特殊场合,我 们观察到什么东西使我们的道德官能感到愉快或不快,这些官能赞同什么或反对 什么;并通过对这种经验的归纳推理,我们建立了那些一般准则。但是归纳推理 总被认为是理性的某种作用。因此,人们很恰当地对我们说,要从理性来推论所 有那些一般格言和观念。然而,我们正是通过这些来调整自己的极大部分的道德 判断,这种判断可能是极其不确定和根据不足的,如果它们全然依靠容易像直接 情感和感情那样发生众多变化的东西,有关健康和情绪的各种状况就都可能从根 本上改变这种判断。因此,当我们关于正确和错误的最可靠的判断为产生于对理 性的归纳推理的格言和观念所调整时,就可以很恰当地说美德存在于同理性一致 之中;在此程度上可把这种官能看作赞同和不赞同的原因和根源。
    不过,虽然理性无疑是道德一般准则的根源,也是我们借以形成所有道德判 断的根源,但是认为有关正确和错误的最初感觉可能来自理性,甚至在那些特殊 情况下会来自形成一般准则的经验,则是十分可笑和费解的。如同形成各种一般 准则的其它经验一样,这些最初感觉不可能成为理性的对象,而是直接官感和感 觉的对象。正是通过在一些变化很大的情况中发现某种行动的趋势始终以一定的 方式令人愉快,而另一种行动的趋势则始终令人不快,我们才形成有关道德的一 般准则。但是,理性不可能使任何特殊对象因为自身的缘故而为内心所赞同或反 对。理性可以表明这种对象是获得自然令人愉快或令人不快的某些其它东西的手 段,并且可以这一方式使这种对象因为某些其它事情的缘故而得到赞同或反对。
    但是任何东西若不直接受到感官或感觉的影响,都不能因为自己的缘故而得到赞 同或反对。因此,在各种特殊情况下,如果美德必然因为自身的缘故使人们的心 情愉快,而罪恶肯定使人们心情不舒畅,那么,就不是理性而是直接的感官和感 觉,使我们同前者相一致而同后者不协调。

    愉快和痛苦都是渴望和嫌恶的主要对象,但是这些都不是由理性,而是由直 接的感官和感觉来区别。因此,如果美德因为自身的缘故而为人所期望;而邪恶 以同样的方式成为嫌恶的对象,那么,最初区别这些不同品质的不可能是理性, 而是感官和感觉。
    然而,因为理性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正确地看作赞同和不赞同本性的根源,所 以由于疏忽,人们长久认为这些情感最初是来自这种官能的作用。哈奇森博士的 功绩是最先相当精确地识别了一切道德差别在哪一方面可以说是来自理性,在哪 一方面它们是以直接的感官和感觉为依据。他对道德情感所作的说明充分地解释 了这一点,并且,他的解释是无可辩驳的,因而,如果人们还在继续争论这个主 题,那么,我只能把这归因于人们未注意到哈奇森先生所写的东西,归因于对某 些表达形式的迷信般的依恋,这一缺点在学者当中,特别是在讨论像现在这个引 起人们浓厚兴趣的主题时,是很常见的,在讨论这样的主题时,有品德的人连他 所习惯的某一合宜的简单用语也往往不愿意放弃。

    第三章 论把情感视为赞同本能的根源的那些体系

    把情感视为赞同本能的根源的那些体系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
    1.按照某些人的说法,赞同本能建立在一特殊情感之上,建立在内心对某 些行为或感情的特殊感觉能力之上;其中一些以赞同的方式影响这种官能,而另 一些则以反对的方式影响这种官能,前者被称为正确的、值得称赞的和有道德的 品质,后者被称为错误的、该受谴责的和邪恶的品质。这种情感具有区别于所有 其它情感的特殊性质,是特殊感觉能力作用的结果,他们给它起了个特殊名称, 称其为道德情感。
    Ⅱ. 按照另一些人的说法,要说明赞同本能,并不需要假定某种新的,前所 未闻的感觉能力;他们设想,造物主如同在其它一切场合一样,在这儿以极为精 确的法理行动,并且从完全相同的原因中产生大量的结果;他们认为,同情,即 一种老是引人注目的、并明显地赋予内心的能力,便足以说明这种特殊官能所起 的一切作用。

    Ⅰ. 哈奇森博士作了极大的努力来证明赞同本能并非建立在自爱的基础上。
    他也论证了这个原则不可能产生于任何理性的作用。他认为,因而只能把它想象 成一种特殊官能,造物主赋予了人心以这种官能,用以产生这种特殊而又重要的 作用。如果自爱和理性都被排除,他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已知的内心官能能起这 种作用。
    他把这一新的感觉能力称为道德情感,并且认为它同外在感官有几分相似。
    正像我们周围的物体以一定的方式影响这些外在感官,似乎具有了不同质的声 音、味道、气味和颜色一样,人心的各种感情,以一定的方式触动这一特殊官能, 似乎具有了亲切和可憎、美德和罪恶、正确和错误等不同的品质。
    根据这一体系,人心赖以获得全部简单观念的各种感官或感觉能力“可分为 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被称为直接的或先行的感官,另一种被称为反射的或后天 的感官。直接感官是这样一些官能,内心据此获得的对事物的感觉,不需要以先 对另一些事物有感觉为前提条件。例如,声音和颜色就是直接感官的对象。听见 某种声音或看见某种颜色并不需要以先感觉到任何其它性质或对象为前提条件。
    另一方面,反射性或后天感官则是这样一些官能,内心据此获得的对事物的感觉, 必须以先对另一些事物有感觉为前提条件。例如,和谐和美就是反射性感官的对 象。为了觉察某一声音的和谐,或某一颜色的美,我们一定得首先觉察这种声音 或这种颜色。道德情感便被看作这样一种官能。根据哈奇森博士的看法,洛克先 生称为反射,并从中得到有关人心不同激情和情绪的简单观念的那种官能,是一 种直接的内在感官。我们由此而再次察觉那些不同激情和情绪中的美或丑、美德 或罪恶的那种官能,是一种反射的、内在的感官。
    哈奇森博士努力通过说明这种学说适合于天性的类推,以及说明赋予内心种 种其它确实同道德情感相类似的反射感觉——例如在外在对象中的某种关于美 和丑的感觉,又如我们用于对自己同胞的幸福或不幸表示同情的热心公益的感 觉,再如某种对羞耻和荣誉的感觉,以及某种对嘲弄的感觉——来更进一步证实 这种学说。
    尽管这位天才的哲学家倾注心力来证明赞同的本能基于某种特殊的感觉能 力,即某种与外在感官相类似的东西,但他承认从他的学说中会得出某些矛盾的 结论,而许多人或许认为这些结论足以驳倒他的学说。他承认若把属于任何一种 感觉对象的那些特性归于这种感觉本身,那是极其荒谬的。有谁想过把视觉称为 黑色或白色?有谁想过把听觉称为声音高或低?又有谁想过把味觉称为味道甜 或苦呢?而且,按照他的说法,这同把我们的道德官能称为美德或邪恶,即道德 上的善或恶,是同样荒唐的事情。属于那些官能对象的这些特性并不属于官能本 身。因此,如果某人的性格如此荒诞以致他把残忍和不义作为最高的美德来加以 赞同,并且把公正和人道作为最可鄙的罪恶来加以反对,那么,我们确实可以把 这种心灵结构看成是对个人或社会不利的,并把它本身看成是不可思议的、令人 惊奇的、非天性的东西;但是,若把它称为邪恶的东西或道德上的罪恶,则是极 其荒谬的。
    然而,确实,如果我们看见有人抱着钦佩和赞赏的心情为某个蛮横暴君下令 干的某桩暴虐和不当的事情大声叫好,我们就不会认为,我们把这种行为称作非 常邪恶的行为和道德上的罪恶,是极其荒谬的,尽管我们的意思只是此种人的道 德官能堕落了,荒谬地赞同这种可怕的行为,似乎把其看作是崇高的、宽宏大量 的和伟大的行为。我想,看到这样的旁观者,我们有时会忘掉对受害者表示同情, 并且在想到如此可恶的一个卑鄙家伙时,除了感到恐怖和憎恶之外感觉不到其它 任何东西。我们厌恶他的程度甚至会超过对那个暴君的厌恶,那个暴君可能是受 了妒忌、恐惧和愤怒等强烈激情的驱使,因而是较可宽有的。可是,那个旁观者 的情感却显得毫无道理,因此而显得极其可憎。这种乖张的情感是我们的心灵最 不愿意予以谅解,最为憎恨和最为气愤不过的;而且我们不把这样一种心灵结构 仅仅看作某种奇怪或不便的东西,也不认为它在各方面都邪恶或具有道德上的罪 恶,而宁愿把它看作道德败坏的最终和最可怕的阶段。
    相反,正确的道德情感在某种程度上自然表现为值得称赞的、道德上的善行。
    如果一个人所作的责难和赞扬在所有情况下都极其精确地符合评价对象的优缺 点,那么他甚至似乎应获得某种程度的道德上的赞同。我们钦佩他的道德情感灵 敏精确;它们指导着我们自己的判断;并且,由于它们非凡的、不可思议的正确 性,甚至引起我们的惊奇和称赞。确实,我们不能总是相信,这样一个人的行为 会在各方面同别人的行为所作判断的精确性相一致。美德需要内心的习惯和决 心,同样需要情感的精确性;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后者极为完美之处,有时却缺 乏前一种品质。然而,内心的这种倾向,虽然有时不尽完美,但是同任何粗野的 犯罪不相容,并且是完善的美德这种上层建筑得以建立的最恰当的基础。另有许 多人是用心良好,想认真做好他们认为属于他们职责范围的事情,却因其道德情 感粗俗而令人不快。
    或许可以说,虽然赞同本能不是建立在各方面同外在感官相类似的各种感觉 能力之上,但是它仍然可以建立在一种特殊的情感,即适合这一特殊目的而不适 合其它目的的情感之上。根据对不同的品质和行为的观察,赞同和不赞同可以称 为某种产生于内心的感情或情绪;并且因为愤恨可以称为某种有关伤害的感觉, 或者感激可以称为某种有关恩惠的感觉,所以赞同和不赞同也可以很合宜地称为 是非感,或称作道德感。
    但是,这种叫法,虽然不会受到前述反对意见的指摘,却会受到其它一些同 样不可辩驳的反对意见的指摘。

    首先,无论某一情绪可能经历什么变化,它仍然保持把自己区分为这样一种 情绪的一般特征,而且这些一般特征总是比它在特殊情况下经历的各种变化更为 显著和引人注目。例如,愤怒是一种特殊的情绪;而且它的一般特征总是相应地 比它在特殊情况下经历的一切变化更为突出。对男人发怒,毫无疑问有点不同于 对女子发怒,也不同于对孩子发怒。在这三种情况中的每一种之中,正如也许容 易被留心的人看到的那样,一般的愤怒激情都会因其对象的特殊性质而发生不同 的变化。但是,在所有这些场合,这种激情的一般特征仍然属支配地位。辨认出 这些特征无须作仔细的观察;相反,发现它们的变化却必须具有一种非常精确的 注意力。人人都注意前者;几乎无人看到后者。因此,如果赞同和不赞同,同感 激和愤恨一样,是区别于其它任何情绪的一种特殊情绪,我们就会希望在它们两 者可能经历的一切变化之中,它仍能保留使它成为这种特殊情绪的一般特征,即 清楚、明白和容易被人识别的特征。但是,事实上它完全不是这样。如果在不同 的场合,当我们表示赞成或反对时,注意到自己的实际感受,我们就会发现自己 在某种场合的情绪经常全然不同于在另一种场合的情绪,而且不可能在它们之间 发现共同的特征。例如,我们观察温和、优雅和人道的情感时所怀有的赞同、全 然不同于我们由于为显得伟大、亲切和高尚的情感所打动而怀有的赞同。我们对 两者的赞同,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是完美而又纯粹的;但是前者使我们温和, 后者使我们变得高尚,在我们身上激起的情绪毫无相似之处。不过,根据我一直 在努力建立的那一体系,这必定是事实。因为为我们所赞成的那个人的情绪,在 那两种情况下是全然相互对立的,并且因为我们的赞同都来自对那些对立情绪的 同情,所以我们在某一情况下所感觉到的东西同我们在另一情况下所感觉到的东 西不可能具有某种相似之处。然而,如果赞同存在于某一特殊情绪之中,这种情 绪与我们赞同的情感并无共同之处,但是,如同各种其它在观察其合宜对象时的 激情一样,产生于对那些情感的观察之中,这种情况就不可能出现。对于不赞同 也可以这样说。我们对残忍行为的恐惧与对卑劣行为的蔑视并不具有相似之处。
    在我们自己的心情与其情感和行为我们正在研究的那些人的心情之间,观察那两 种不同的罪恶时我们所感觉到的正是极度的不一致。
    其次,前已提及,对我们天生的情感来说,不仅人们赞成或不赞成的人类内 心的各种激情或感情表现为道德上的善或恶,而且那种合宜的和不合宜的赞同也 打上了性质相同的印记。因此,我要问,根据这一体系,我们是如何赞成或不赞 成合宜或不合宜的赞同的呢?我认为,对于这个问题仅仅存在一个可能给予的合 理的答案。必须说,当我们的邻人对某一第三者的行为所表示的赞同与我们自己 的赞同相一致时,我们赞成他的赞同,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把它看作道德上的善行; 相反,当它同我们自己的情感不一致时,我们不赞成它,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把它 看作道德上的罪恶。所以,必须承认,至少在这一情况下,观察者同被观察者之 间情感的一致或对立,构成了道德上的赞同或不赞同。而且,我要问,如果在这 一情况下它是这样的,为什么在任何其它情况下它就不是这样呢?为了什么目的 要设想一种新的感觉能力来说明那些情感呢?
    对于认为赞同本能建立在区别于其它情感的某种特殊情感的基础上的各种 说明,我将提出反对的理由;这种情感,即肯定想使它成为人性指导原则的情感, 迄今为止如同没有以任何专门用语给它命名那样很少受人注意,是奇怪的。道德 感这个词是最近创造的,并且还不能看作英国语言的构成部分。赞同这个词只是 在近几年内才被用来特指某种这一类的事物。我们以贴切的专门用语称许自己全 然满意的东西,称许一座建筑物的形状,称许一架机器的设计,称许一碟肉食的 风味。良心这个词并不直接用来表示我们据以表示赞成或不赞成的某种道德官 能。的确,良心意味着某种这样的官能存在,并且合宜地表明我们对已经做过的 行为同它的倾向相一致或相对立的知觉。当热爱、憎恨、快乐、悲痛、感激、愤 恨,连同其它许多被当作这一本能主体的激情,已使它们自己的重要性达到足以 得到各种名称来区分它们的程度时,它们之中占统治地位的感情迄今为止却很少 受人注意,因而除少数哲学家之外,没有人再认为值得花功夫给它命名,那不是 令人奇怪的吗?

    当我们赞成某种品质或行为时,根据前述的体系,我们感觉到的情感都来自 四个方面的原因,这些原因在某些方面都互不相同。首先,我们同情行为者的动 机;其次,我们理解从其行为中得到好处的那些人所怀有的感激心情;再次,我 们注意到他的行为符合那两种同情据以表现的一般准则;最后,当我们把这类行 为看作有助于促进个人或社会幸福的某一行为体系的组成部分时,它们似乎就从 这种效用中得到一种美,一种并非不同于我们归于各种设计良好的机器的美。在 任何一种特殊情况中,在排除所有必定被认为出自这四个本能中的某一本能的行 为之后,我们很想知道,什么东西余留了下来;而且,假如什么人想确切地了解 这余留的东西是什么,我就会直率地把这余留的东西归于某种道德感,或归于其 它特殊的官能。有人也许认为,如果有这种道德感或这样的特殊本能的话,我们 就应该能在某些情况下感觉到它,感觉到它是与其他各种本能相区别和分离的, 一如我们常常能感觉到喜悦、悲伤、希望和恐惧,感觉到它们是纯粹的,是不掺 杂任何其他感情的那样。但是,我认为,这连想也不敢想。我从未听说过有谁举 出这样的例子,在这种例子中,这一本能可以说成是尽力使自己超脱和不杂有同 情或厌恶,不杂有感激或愤恨,不杂有对某一行为同某一既定准则相一致或不一 致的感觉,或者,最后,不杂有对由无生命的和有生命的对象激发出来的美或秩 序的感受。

    Ⅱ.另外还有一种试图从同情来说明我们的道德情感起源的体系,它有别 于我至此一直在努力建立的那一体系。它把美德置于效用之中,并说明旁观者从 同情受某一性质的效用影响的人们的幸福,来审视这一效用所怀有的快乐的理 由。这种同情既不同于我们据以理解行为者的动机的那种同情,也不同于我们据 以赞同因其行为而受益的人们的感激的那种同情。这正是我们据以赞许某一设计 良好的机器的同一原则。但是,任何一架机器都不可能成为最后提及的那两种同 情的对象。在本书第 4 卷,我已经对这一体系作了某些说明。

    第四篇:论不同的作者据以论述道德实践准则的方式

    在本书第 3 卷中,我曾提及:正义准则是唯一明确和准确的道德准则;其它 一切美德都是不明确的、模糊的和不确定的。前者可以比作语法规则;后者可以 比作批评家们为写作的美妙和优雅规定的准则,这种准则只是使我们对应该努力 达到的完美状态有一个泛泛的了解,而没有为如何做到这一点提供任何明确无误 的指导。

    因为不同的道德准则的准确程度可能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尽力把它们收集和 整理在体系中的作者们以两种不同的方式行事。一种人始终坚持有关某种美德的 考虑自然地引导他们采用的那种不明确的方式;而另一种人则普遍地尽力采用其 中只有某些可能具有确定性的戒律。前者像批评家那样写作,后者像语法学家那 样写作。

    Ⅰ.关于前一种人,我们可以把古代一切道德学家计算在内,他们 自我满足于以一般的方式描写各种罪恶和美德,并且既指出某种倾向的缺陷和不 幸,也指出其它倾向的正当和幸福,但是不喜欢规定许多无可指摘地适用于一切 特殊情况的明确的准则。他们仅按语言可能说清的程度,首先努力确定在哪一方 面存在内心的情感,即每一种美德据以树立的内心情感;确定哪一种内心的感情 或情绪构成了友谊、人道、慷慨、正义、高尚以及其它一切美德的本质,也构成 了与之对立的各种罪恶的本质;其次,努力确定什么是行动的一般方法;什么是 那每一种情感都可能导致我们达到的普通的行为的常态和一般趋向,确定一个友 好的人、一个慷慨的人、一个勇敢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以及一个通情达理的人, 在普通的场合想怎样做。

    为了表示每种特殊美德据以树立的内心情感的特征,虽然需要一枝精巧和准 确的笔,然而,这是一桩可以相当正确地完成的任务。的确,根据各种环境可能 发生的变化,来表述每种情感经历或应该经历的一切变化,是不可能的。它们是 无穷无尽的,也无法用语言来表示。例如,我们对老人怀有的友好情感,不同于 我们对年青人怀有的那种情感;我们对严肃的人怀有的友好情感,不同于我们对 具有温文尔雅风度的人怀有的那种情感,也不同于我们对愉快活泼和兴高采烈的 人怀有的那种情感。我们对一个男人怀有的友谊不同于一个女人给予我们的友 谊,即使那里并不掺杂任何肉欲的激情也是如此。哪一个作者能够列举和说清楚 这种情感可能经历的这些和其它一切无穷无尽的变化呢?但是,一般的友好情感 和对它们来说是平常的亲切依恋之情仍可十分精确地确定。描绘这种情感的图画 虽然在许多方面总是不完整的,但是当我们碰到它时,它可能具有很多相似之处, 因而我们能够知道它的根源,并且甚至可能把它同诸如善意、关心、尊敬、钦佩 之类跟它有很大相似之处的其它情感区别开来。

    以一般的方式来描绘什么是各种美德可能促使我们采取行动的普通方法,更 为容易。的确,没有做过这类事情,而要描绘各种美德所据以树立的内在情感或 情绪,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由于它们在心中自我表现,用 语言来表达所有不同激情变化的不可见的特征,是不可能的。如果没有它们所引 起的面部变化,没有它们所引起的态度和行为的变化,没有它们所暗示的决心, 没有它们所导致的行动,那么,除了通过描述它们所产生的结果,没有任何其它 方法可以划定它们的界限并把它们相互区别开来。因此,西塞罗在《论责任》第 一册中,努力引导我们去实践四种基本美德;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的实践部 分,给我们指明了他想要我们据以调整自己行为的各种习性,如慷慨、高尚、宽 宏大量、甚至幽默和善意的嘲弄——那位放任的哲学家在美德的序列中应该占有 一定地位的一些品质,虽然我们自然给予它们的赞同的荣光似乎不应该使它们具 有如此令人起敬的名称。

    这类著作向我们作了适意而生动的图画似的叙述。通过它们生动活泼的描 述,它们激起了我们对美德的自然热爱,并增强了我们对罪恶的憎恶;通过它们 公正和细致的评述,它们往往有助于纠正和明确我们对于行为合宜性的自然情 感,并通过提供慎重而周到的考虑,使我们做出比缺少这种指导时可能想到的更 为正确的行为。在对道德准则的探讨中,以这种方式构成了被人们恰当地称为伦 理学的科学,它虽然像有人批评的那样没有高度的精确性,但仍不失为一种具有 很大的效用和令人愉快的科学。尤其是,伦理学很容易用雄辩来装饰,由此如果 可能的话,便可赋予极琐细的责任准则以新的重要性。其训导经过这样的修饰, 就能对具有很大可塑性的年轻人产生十分崇高和持久的影响;由于这些训导与风 华正茂年龄的天生高尚之情相一致,它们至少会暂时激发很大的决心,从而帮助 确立和巩固最好和最有益的、人们易于接受的习惯。无论戒律和规劝如何能激励 我们去实践美德,都是通过这种科学完成的,都是以这种方式表达的。

    Ⅱ.关 于第二种道德学家,我们可以把中期和晚期的基督教教会的一切雄辩家计算在 内,也可以把在本世纪和前一世纪探讨过所谓自然法学的所有那些人计算在内, 他们不满足于自己以这种一般方式来表述他们可能介绍给我们的那种行为一般 趋向的特征,而努力为我们指出各种行为的方向,规定正确而精细的准则。因为 正义是人们可以合宜地为其制定正确准则的唯一美德,所以它主要得到那两种作 家的考虑。然而,他们是以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加以探讨的。

    撰述法学原则的那些人,仅仅考虑权利人应认为自己有权使用暴力强求什 么;每一个公正的旁观者会赞同他强求什么,或者他提请公断而同意为他伸张正 义的法官或仲裁人,应该迫使另一方承受或履行什么。另一方面,雄辩家们思考 较多的,不是使用暴力可以强求什么,而是义务人应认为自己必须履行什么义务, 义务人之所以认为自己必须履行某些义务,一方面是出于对一般正义准则的极为 神圣而严格的尊重,另一方面是由于从内心深处害怕损害邻人,害怕给自己的品 格抹黑。给法官和仲裁人规定作出决断的准则正是法学的目的。给某个善良的人 规定行为的准则正是雄辩学的目的。通过遵守所有的法学准则,假定它们从来都 是如此完美,其结果就只是避免外在的惩罚。通过遵守雄辩学的那些准则,假定 它们应该如此,我们可能由于自己的行为正确和一本正经而值得人们高度赞扬。
    可能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一个善良的人,虔诚和认真地尊重一般正义准则, 会想到自己有义务做许多可能是极其不义地强迫他做的、或者是法官或仲裁人用 暴力逼迫他做的事情。举一个平凡的例子。一个拦路抢劫的强盗,以杀害相威胁 强迫一个旅行者允诺给他一笔钱。这样一种在非正义的暴力强迫下所作的允诺, 是否应该看作必须做到的事情,是一个争议颇多的问题。
    如果我们把它看作法学问题,结论就可能是不容怀疑的。认为那个拦路强盗 有权用暴力强迫别人履行诺言,那或许是荒唐的。强迫别人作出承诺是一种该受 高度惩罚的罪恶,而强迫别人履行诺言则是罪上加罪。拦路强盗并不能抱怨受到 了什么伤害,他只是被那个本来可以正当地把他杀死的人骗了。认为法官应该强 制实施这一允诺,或者认为地方官应该承认它们是法律上认可的行为,那或许是 所有荒唐事件中最大的笑柄。因此,如果我们把这个问题看作法学问题,我们就 能毫无困惑地作出决断。
    但是,如果我们把它看作雄辩学的问题、就不能这样容易地作出决断。一个 善良的人,由于真心诚意地尊重神圣的正义准则(这种准则要求遵守一切严肃的 诺言),是否不会想到自己有义务履行诺言,至少是很可怀疑的。不容置辩的是, 不应尊重那个使他陷入这种处境的坏蛋的失望情绪。不履行诺言并不会给那个强 盗造成任何损害,从而用暴力不能勒索到任何东西。但很可能成为问题的是,在 这种情况下是否不应尊重他自己的尊严和荣誉,是否不应尊重他品质中那不可亵 渎的神圣部分(这部分品质使他尊重真理的法则而憎恶每一种近于背叛和欺骗的 东西)。关于这一点,雄辩学家们当然存在极大的分歧。在一派中,我们可以把 古代作家西塞罗计算在内,把现代作家普芬道夫和其注释者巴比莱克计算在内, 尤其是把后来的哈奇森博士,一个在大多数情况下决不是无所拘束的雄辩家计算 在内,这一派毫不犹豫地断定,决不应尊重这样的允诺,并且断定不这样想就是 十足的软弱和迷信。在另一派中,我们可以把某些教会的古代神父们计算在内, 也可以把某些著名的现代雄辩学家计算在内,这一派具有另一种观点,断定必须 履行所有这类允诺。
    如果我们按照人类的普通情感来考虑问题,就会发现人们认为甚至对这类允 诺也应有所尊重;但会发现,无法根据任何一般准则来确定这在多大程度上毫无 例外地适用于一切场合。我们不应当选择十分直率而又轻易地作出这类允诺的人 和随便违背诺言的人,作为自己的朋友和伙伴,某个允诺拦路抢劫者五镑钱而未 履行该诺言的绅士,会招致某种指责。然而,如果允诺的这笔金额相当大,就很 可怀疑怎么做是合宜的,例如,如果支付这笔钱会彻底毁灭作出诺言的人的家庭; 如果这笔金额大到足以促使最有益的目的实现,那么,为了拘泥小节而把这笔钱 扔进如此卑鄙之手,就似乎在某种程度上犯了罪,至少是极其不合宜的。若某人 为了遵守对盗贼的诺言而使自己沦为乞丐,或阔气得给盗贼 10 万英镑,那么, 就人类的常识来说,这个人会显得极其荒唐和过分。这种慷慨似乎违背了他的责 任,即他对自己和对别人负有的责任,因此,如此尊重被迫作出的许诺,决不能 得到人们的认可。然而,凭借某种明确的准则,来确定对此应给予何种程度的尊 重;或由此可能给予的最大金额是多少,显然是不可能的。这要随同那些人的品 质,随同他们的境况,随同那种诺言的严肃性,甚至随同那种冲突的各种情节而 变化;如果人们以那种极度豪爽的态度——这种豪爽有时可以在具有极其放荡的 品质的人们中间看到——来对待这个作出诺言的人,它就似乎比在其它情况下更 为正当。总之。可以说,正确的合宜性需要遵守一切诺言,只要这不违反某些其 它更为神圣的责任,例如对公众利益负有的责任,对那些我们出于感激、亲情或 善心而要赡养和抚养的人负有的责任。但是,如前所述,我们没有任何明确的准 则来确定哪些外在的行动是出于对这种动机的尊重,因而也不能确定什么时候那 些美德同遵守这种诺言相矛盾。

    然而,可以说,不管什么时候,即使为了最必要的理由而违背了这类诺言, 对作出这类诺言的那个人来说,也总是某种程度的不光彩行为。在作出这类诺言 之后,我们可以确信遵守它们是不合宜的。但是,在作出这类诺言的时候,仍然 存在某种错误。至少这是违背了有关宽宏和荣誉的最重要和最高尚的格言。一个 勇敢的人应该宁死不作他既不可能毫不愚蠢地保持,也不可能恬不知耻地违反的 某种诺言。因为这种处境总是伴随着某种程度的羞耻之心。背信弃义和欺骗是极 为危险、极为可怕的罪行,同时也是人们非常容易、在许多情况下也是非常稳当 地沉缅的罪行,因而我们对它们比对几乎所有其它东西更为戒备。所以,在各种 情况和各种处境中,我们的想象就带有羞于违反一切誓约的观念。在这一方面, 它们类似于破坏女性的贞节,女性的贞节是一种因为同样的理由而为我们极其注 重的美德;而且我们对前者的情感并不比对后者更为敏感。背信弃义将无可挽回 地蒙受耻辱。任何情况任何恳求都不能使其得到宽宥;任何悲痛和任何悔改都无 法弥补这种耻辱。在这一方面,我们十分谨慎,因而在我们的想象中,即使一次 强奸也使我们蒙受耻辱,而且连内心的清白也不能够洗刷掉肉体上的玷污。如果 人们曾经一本正经地对此发过誓,甚至对人类中最微不足道的人来说,它也与违 背诺言的情况相同。忠诚是一种亟需具备的美德,因而我们普遍认为它甚至是除 此之外一无所有的人们也当然具有的,也是我们以为杀死和毁灭他们是合法的人 们当然具有的。犯有违背忠诚美德之罪的那个人为了拯救他的生命,而强烈要求 履行诺言,是不合适的;因其诺言同保持其它某种可尊重的责任相矛盾而予以背 弃,也是不合宜的。这些情况可以减轻而不能全部洗刷自己的耻辱。在人们的想 象中,他看来已经犯了某种罪行,它同某种程度的耻辱不可分割地联系着。他已 经背弃了他曾经庄严地断言他要坚持的某种诺言;而且,即使他的品质并非无可 挽回地蜕变和败坏,至少有一种附加在他的品质上的嘲弄是极难抹去的;我认为, 没有一个经受过这类冒险的人会喜欢诉说这种经历。
    这一例子可以用来说明,甚至当雄辩学和法学都研究一般正义准则的义务 时,它们之间在什么地方存在差异。
    不过,虽然这种差异是真实和基本的,虽然这两种科学提出了十分不同的目 的,但是相同的主题在它们之间产生了很多相似之处,因而宣称研讨法学的大部 分作者,有时根据法学的原则,有时根据诡辩学的原则,毫无区别地,或许当他 们这样和那样做的时候没有意识到自己毫无区别地确定了他们所考察的不同问 题。
    然而,雄辩家们的学说决不限于考察对一般正义准则的真诚的尊重会向我们 提出什么要求。它包含基督教和道德上的其它许多方面的责任。看来导致人们研 究这种科学的,主要是在野蛮和蒙昧时代由于罗马天主教的迷信而引入的秘密忏 悔的习惯,由于那种习俗,人们会把最秘密的行为,甚至会把每一个可能被怀疑 为稍许有损于基督教纯洁准则的人的思想,告诉忏悔神父。那个忏悔神父告诉他 的忏悔者是否以及在哪一方面违背了自己的责任,并告诉他们在他能够以被冒犯 的神的名义宽宥他们之前应该经受什么样的苦行。
    犯了错误的意识,甚或是猜疑,都是每个人内心的负担,都是并没有由于长 期从事不义行为的习惯而变得冷酷的所有那些人所伴有的忧虑和恐惧。在这种苦 恼之中,如同在其它一切苦恼之中一样,人们都自然地渴望通过向自己相信不会 泄漏秘密的、谨慎的人表露内心的极度痛苦,来解除自己在思想上感到的压力。
    他们由于这种供认而蒙受的耻辱,会因他们自信必定引起同情、减轻不安而得到 充分的补偿。发现自己并非完全不值得尊重,并发现虽然自己过去的行为会受到 指责,但是自己目前的做法至少会得到赞同,而且或许足以补偿所受到的指责, 至少仍会得到朋友的某种程度的尊重,这都会解除他的痛苦。在那些迷信的时代 里,为数众多而又狡猾的牧师渐渐得到差不多每一个私人家庭的信任。他们拥有 那些时代可能提供的浅薄的学问,而他们的方式,虽然在许多方面是拙劣而又杂 乱无章的,但是与他们所处年代的那些方式相比,却是完美而有规则的。因此, 他们不仅被视为一切宗教信徒的伟大指导者,而且被视为一切道德责任的伟大指 导者。什么人若幸好与他们相亲近,则会获得好名声,什么人若不幸受到他们的 指责,则将蒙受奇耻大辱。由于被看作正确和错误的最伟大的评判者,人们都自 然地向他们请教其所存在的一切疑惑;对任何人来说,可尊敬的是让人们知道他 已使献身于神的那些人了解了所有这样的秘密;并且在他的行为中,如果不得到 他们的劝告和赞同,他就不走出重要而困难的一步。因此,对牧师来说,把它确 立为一般准则,即应该据此信任他们,已经变成上流社会所欢迎的事,而且虽然 没有确立此类准则,他们一般也会得到信任,这是不困难的。使他们自己有资格 成为牧师,就这样成为基督教徒和神职人员的学业的必要部分,从那时候起,他 们也被引导去收集有关所谓良心、美好和困难境况例证,在这些例证中,很难断 定在哪里可能存在行为的合宜性。他们认为,这些著作对于良心的指导者们和被 指导的那些人可能有用;由此开始出现有关雄辩学的书籍。
    雄辩学家思考的道德责任,主要是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限制在一般准则之 内的那些道德责任,而且违反它们自然伴随着某种程度的悔恨和对受惩罚的某种 恐惧。雄辩家撰写这类书籍的意图,是缓和因违反这种责任而产生的内心恐惧。
    但是,并不是缺少每种美德都会受到这种极其严重的良心责备;没有人因为没有 实行极为慷慨、友善或宽宏大量的、处于他的情况有可能实行的行动,而请求他 的牧师赦免。由于存在着这种不足,被违反的准则通常是很不明确的,而且一般 也具有这样一种性质,即:虽然遵守它可能得到荣誉和报答,但是违反它似乎也 不会受到实际的责备、非难和惩罚。雄辩家们似乎把这类美德的实践看作是一种 多余的工作,是不能非常严格地强求的,因此,对它们的探讨是毫无必要的。
    所以,被交付牧师制裁,以及由此归入雄辩家们观察范围的对道德责任的违 反,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类型。
    第一种,也是首要的一种,是对正义准则的违反。在这里,各种准则是全然 明确和确定的;对它们的违反也自然伴有应该从神和人那里得到惩罚和害怕受到 惩罚的意识。
    第二种,是对雄辩学准则的违反。在一切很明显的例证中,都存在着对正义 准则的实际违反,而人们不对别人作出最不可原谅的伤害,就不可能犯下这种罪 行。在较小的事例中,当它仅仅相当于违反在男女交往中应该遵守的那些严格的 礼节时,的确不能够被恰当地看作是对正义准则的违反。然而,他们一般是违反 了某种相当清楚的准则,至少是其中的某一个人倾向于使违反了它们的那个人蒙 受耻辱,严肃的人当然也倾向于使其内心产生某种程度的羞耻和悔恨。
    第三种,是对诚实准则的违反。违反事实,可以说,并不总是违背正义,虽 然在许多场合是如此,因而往往不会受到任何外来的惩罚。普遍存在的罪行,即 使是一种非常卑劣的行为,也往往可能没有伤害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受骗的 人或其他人都不应提出报复或赔偿的要求。不过,虽然违反事实并不总是违背正 义,但是它总是对某一明确准则的违反,也是自然地倾向于以使其羞愧来包庇犯 有这种错误的那个人的东西。
    在年幼的孩子中,似乎存在对人们告诉他们的什么都相信的一种本能意向。

    造物主为了保护他们似乎认为(至少在某些时候)他们应该绝对相信关心他们的 童年,以及受托关心他们幼小时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教育的那些人。因而,他们 过分相信;要使他们在某种合理的程度上产生疑惑和猜疑,需要他们长期体验人 类的许多虚妄的东西。在成人之中,毫无疑问,轻信的程度是十分不同的。最聪 明和最富有阅历的人一般是最不轻信的人。但是,其轻信程度不比应有的程度高 的人,以及在许多情况下都不相信流言蜚语——这些流言蜚语不仅原来是假的, 而且很普通的思考和关注便可以使他知道它们不可能完全是真实——的人,几乎 不存在。天性的倾向总是相信。使人学会怀疑仅仅是为了获得智慧和经验,它们 也极难使人学会怀疑。我们之中最聪明和最谨慎的人全都经常相信他后来为自己 竟一直认为可信而感到羞耻和惊讶的传说。
    如果在一些事情上我们信任某人,那么,我们所信任的那个人必然是我们的 领袖和指导者,我们也以一定程度的尊重和敬意对他表示敬重。但是,正如由于 钦佩别人,我们开始希望别人钦佩自己一样,由于受别人领导和指导,我们才懂 得要使自己成为领袖和指导者。并且,正如我们不能老是单纯地满足于受人钦佩, 除非我们同时相信自己是真正值得钦佩的一样,我们不能老是单纯地满足于被人 信任,除非我们同时意识到自己是真正值得信任的。正如受人赞扬的愿望和值得 赞扬的愿望,虽然极其相似,但仍然是有区别和分开的愿望一样,受人信任的愿 望和值得信任的愿望,虽然也极其相似,但也同样是有区别和分开的愿望。
    受人信任的愿望,使人相信的愿望、领导和指导别人的愿望,似乎是我们所 有天生愿望中最强烈的愿望。或许它是言语能力这种人类特有的能力据以产生的 一种本能。其它动物都不具有这种能力,我们也不能在其它任何动物中发现领导 和指导其同类的判断和行动的愿望。领导和指导的巨大野心,即取得真正优势的 愿望,看来完全是人所特有的,并且语言是实现野心的重要手段,是取得真正优 势的重要手段,是领导和指导其他人的判断和行动的重要手段。
    不为人所信任总是使人感到屈辱,当我们怀疑这是因为人们认为我们不值得 信任,并可能严重而又故意骗人时,更是如此。告诉某人他在说谎,是最不可饶 恕的当众侮辱。但是,任何人严重而又故意骗人,他必然意识到自己应该受到这 种侮辱,必然意识到自己不该受人信任,也必然意识到自己丧失得到那种信任的 权利,根据这种权利,他能够在同和他地位相等的人的交际中获得各种安逸、安 慰或满足。那个不幸认为无人相信他说的某一真话的人,会感到自己被人类社会 遗弃,会怕想到自己处于这种状态,或怕想到在此之前暴露自己,我也认为,他 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因绝望而死。然而,也许从来没有人有正当理由接受这种使自 己丢脸的看法。我倾向于相信,那个极为恶劣的说谎者,为了严重而又故意地撒 一次谎,至少说了二十次真话;并且,如同在极为谨慎的人中,信任的倾向容易 克服怀疑和不信任的倾向一样,在大多数情况下,在那些最不尊重事实的人中, 说真话的天然倾向将克服那种欺骗的倾向或在某一方面改变或隐瞒事实的倾向。
    即使在我们偶然无意地欺骗别人的时候,自己也会感到耻辱,并且因为自己 曾经骗人而感到耻辱。虽然这种不自觉的错误并不经常表示不诚实,也并不经常 表示缺乏对真理的绝对热爱,但是它在某种程度上总是表示缺乏判断力,缺乏记 忆力,表示不合宜的轻信,表示某种程度的鲁莽和急躁。它总是减少我们劝说开 导别人的威信,也总是使我们领导和指导别人的资格受到某种程度的怀疑。然而, 那个有时由于想错而领错路的人,完全不同于可能存心欺骗的人。前者在许多情 况下必定会受人信任;后者则在任何情况下都几乎不会受人信任。

    真诚和坦率赢得信任。我们信任看来愿意信任我们的人。我们认为,我们清 楚地看到他想带领我们走的道路,也乐意听从他的领导和指导。相反,保留和隐 瞒引起不和。我们害怕跟随我们不知道他往何处走的人。而且,交谈和社交的最 大乐趣来自情感和看法的某种一致,来自内心的某种和谐,这一切正如众多的乐 器相互保持一致和合拍一样。但是除非情感和看法能自由交流,否则这种令人愉 快的和谐是不可能得到的。由于这一原因,我们都想知道彼此之间是如何受影响 的,都想看透对方的内心,都想看到那里真正存在的情感和感情。那个使我们沉 缅于这种天生激情中的人,那个使我们深入其心的人,那个似乎向我们敞开心灵 大门的人,看来都在发挥一种比任何别的东西更使人愉快的殷切之情。那个一般 性情良好的人,如果他有勇气一如自己所感到的,也因为他感到它们,表达自己 真实的情感,就不会令人不快。正是这种毫无保留的真诚,甚至使孩子般颠三倒 四的话也变得令人高兴。无论坦率的看法怎样地浅薄和不完善,我们都乐意对它 们表示谅解,并且尽可能努力把我们自己的理解力降到他们的智能水平,同时以 他们似乎曾经用来考察各种问题的特殊眼光来看待这类问题。这种想看出别人真 实情感的激情,自然十分强烈,因而经常堕落为一种讨厌的和不恰当的探听我们 邻居的那些秘密——它们是他们有极为正当的理由来保守的——的好奇心;在许 多情况下,这就需要谨慎和一种控制这种激情、也控制人类的其它一切天生激情 的强烈的合宜感情,并把它降低到任何公正的旁观者都能赞同的程度。然而,若 好奇心保持在适当的范围以内,不去针对有正当理由隐瞒的事情,则不满足人们 的这种好奇心,也同样是令人不快的。那个回避我们所提最简单问题的人,那个 对我们毫无恶意的询问表示不满的人,那个把自己掩蔽在不可测知的偏僻处的 人,似乎在他的心中筑起了一堵高墙。我们满怀着急切而没有恶意的好奇心想叩 开他的心扉,但却立即感到自己被极其粗暴无礼地推了回来。

    那个有所保留和隐瞒的人,虽然缺乏一种和蔼可亲的品质,但是人们并没有 不尊重或鄙视他。他似乎对我们感到冷漠,我们也同样对他感到冷漠;他得不到 人们的赞扬和热爱,但是也很少被人憎恨或谴责。不管怎样,他几乎没有理由悔 恨自己谨慎,并且一般更容易自夸他对自己所作的保留采取谨慎态度。所以,尽 管他的行动可能很不正确,有时甚至是有害的,但是他几乎不会愿意在雄辩家们 面前作什么陈述,或者认为自己有什么必要去请求他们宣判无罪或得到他们的赞 同。

    对由于错误的消息,由于疏忽,由于鲁莽和急躁而偶然欺骗了别人的人来说, 情况并非总是如此。例如告诉别人一条普通的消息,虽然这件事情几乎不会产生 什么后果,但是如果他是一个真正热爱真理的人,就会对自己的粗心大意感到羞 愧,也决不会不抓住第一次机会充分地承认错误。如果这件事情具有某种后果, 他的悔恨就会更加强烈,并且,如果由于他提供不正确消息而产生某种不幸的或 致命的后果,他就几乎不能够原谅自己。虽然他没有犯罪,他还是极其深切地感 到自己成了古人所说的有罪的人。同时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焦急和急切地作出 各种赎罪之举。这样一个人常常会愿意在雄辩家们面前陈述情况,他们对他一般 是非常喜爱的,并且虽然他们有时也因其急躁而恰当地加以谴责,但是一般总是 宣称他无须因其错误而蒙受耻辱。

    但是,经常请教雄辩家的人,是态度暧昧而内心悔恨的人,是当真蓄意欺骗 别人的人,但是他同时却自认为真实地说出了事情的真相。雄辩家以各种不同方 式对待这样的人。当他们非常赞成他欺骗的动机时,他们有时为他开脱罪责。但 说句公道话,他们一般总是谴责他。

    因此,雄辩家著作的主题是:对正义准则的真心实意的尊重;我们应该如何 尊重自己邻居的生命和财产;赔偿的责任;贞洁和贤淑之道,什么是他们所谓的 色欲罪;诚实的准则,以及誓言、许诺和各种契约的责任。
    一般可以说,雄辩家们的著作徒劳地试图用明确的准则指导只能用感情和情 感判断的事情。在各种情况下,怎么能用准则来确定微妙的正义感究竟在哪一点 上开始变为无意义和无力的良心顾虑呢?在什么时候保密和保留开始变为掩饰 呢?令人愉快的佯作无知可以进行到什么程度呢?它又究竟在哪一点上开始蜕 变为讨嫌的欺骗呢?行为上的自由自在可最大到什么程度而仍被看作得体和适度的行为?什么时候它开始变为不检点的和轻率的放荡行为呢?关于这一切问 题,在某种情况下适用的东西,在其它任何情况下恰恰几乎不适用,而且在各种 情况下使行为获得成功和幸运的东西都随同处境极其微小的变化而变化。因此, 雄辩家的著作像它们通常是令人厌倦的那样,一般也是无用的。它们对于某个间 或向其请教,甚至认为雄辩家们所作的决断是正确的人,几乎不会有用处;因为 尽管这些书中收集了大量事例,然而,由于情况千变万化,要从所有这些事例中 找到与自己完全相同的事例,那是极其偶然的。一个真正渴望尽到自己责任的人, 如果他会认为自己有很多理由去向它们请教,他就必定是一个非常软弱的人;而 对一个忽视这一点的人来说,那些著述的写作风格不可能引起他的注意。其中没 有一本能激发我们慷慨和高尚之心。其中没有一本能使我们的心地温和,产生和 善而仁慈的感情。相反,许多这类著作能使我们学会欺骗自己的良心,用它们所 作的那些无益的精细区分,来为自己推脱最基本的责任找出无数精巧的理由。那 种毫无意义的精确——他们试图把它用在不可能加以采用的一些论题上——几 乎必然会诱引他们犯那些危险的错误,同时也必然使他们的著作变得枯燥乏味, 具有费解和玄奥等许多特点,不可能在人们内心激起道德学书籍主要应激发的那 些感情。
    因此,道德哲学的两个有用部分,是伦理学和法学。雄辩学应该被完全否定; 古代的道德学家们看来也作出了较好的评判,他们在研究同样的论题时,并不喜 爱任何这种微妙的精确,而满足于以某种一般的方法,描述什么是正义、节制和 诚实得以产生的情感,以及什么是那些美德通常会指点我们采取的一般行为方 式。

    确实,有些哲学家似乎曾经试图考察同雄辩学家的学说相似的东西。在西塞 罗所著《论责任》第三册中就载有这类内容,同雄辩家一样,他在那里尽力以许 多精巧的例证为我们提供行动的准则,在这些例证中要确定合宜之点在什么地方 是困难的。同一本书的许多段落也表明,其他一些哲学家曾经在他之前试图考察 同类内容。然而,他和他们似乎都不指望提供一种完整的体系,只是想说明为什 么在各种各样的具体情况下,最大的行为合宜性是否存在于遵守或背弃在一般情 况下作为责任准则的东西之中,是有疑问的。

    每个成文法体系都可以看作试图建立自然法学体系或试图列举各条正义准 则的一种颇不完善的尝试。当对正义的违反成为人们相互之间决不会容忍的事情 时,地方行政官就会运用国家的权力来强行实践这种美德。没有这种预防措施, 市民社会就会变成杀戮和骚乱的舞台,任何人一认为自己受到伤害,就会亲手为 自己复仇。为了防止可能随同每个人为自己伸张正义而产生的混乱,在具有相当 权力的一切政府中,地方行政长官同意为所有的人主持正义,并保证听取和处理 有关伤害的一切控告。在所有治理良好的国家里,不仅指定法官来了结个人之间 的争论,而且规定一些准则来调整那些法官的判决,并通常力图使这些准则同天 然的正义准则相一致。当然,它们并非在一切情况下都同天然的正义准则相一致。

    有时所谓国家的体制,即政府的利益,有时左右政府的特殊阶层的利益,会使国 家的成文法偏离自然的正义准则。在某些国家里,人民的粗野和野蛮妨碍天然的 正义情感达到在比较文明的国家里它们自然达到的那种准确和精确的程度。他们 的法律像他们的生活方式一样,是粗俗、粗野和紊乱的。在其它一些国家里,虽 然人民的已改善的生活方式或许会使他们承认精确的法律,但是他们不恰当的法 院制度总是妨碍一切正式的法律体系得以确立。在任何国家中,根据成文法所作 的判决,都不会个个完全同天然的正义感所要求的准则相一致。因此,成文法体系,虽然作为对不同时代和国家人类情感的记录,应当具有极大的权威性,但是 决不能看作天然的正义准则的精确体系。

    人们或许以为,法学家就不同国家法律的缺点和改进所作的论证,会促使人 们探讨同一切实际法律无关的天然的正义准则。人们或许认为,这些论证会使他 们努力建立一个可以合宜地称为自然法学的体系,或建立一种应该贯串所有国家 的法律,或成为所有国家法律的基础的一般准则的理论。不过,虽然法学家的论 证确实产生了某种这类东西,虽然无论谁系统论述某一国家的法律时,都会在其 著作的许多地方谈到天然的正义法则,但是,人们一直到很晚才想到要建立有关 天然正义准则的一般体系,才开始单独讨论法律哲学,而不牵涉任何国家的具体 法律制度。我们没有在古代的道德学家中看到有人试图对正义准则进行特别详细 的论述。西塞罗在他的《论责任》中,亚里士多德在他的《伦理学》中,都像探 讨所有其它美德那样探讨正义。在西塞罗和柏拉图的法学中,我们自然而然地期 望看到他们详细论述应由每一个国家的成文法推行的那些天然平等准则,然而, 却没有看到这类论述。他们的法学是警察的法学,而不是正义的法学。格劳秀斯 似乎是第一个试图向世人提供某种这类体系的人,这种体系应该贯串所有国家的 法律,并成为所有国家法律的基础;他那带有各种不足的关于战争与和平法则的 论文,或许是现今描述这一论题的最全面的著作。我将在另一篇论文中,不仅就 有关正义的问题,而且就有关警察、国家岁入和军备以及其它成为法律对象的各 种问题,努力阐明法律和政府的一般原理,以及它们在不同的年代和不同的社会 时期经历过的各种剧烈变革。因此,现在就不进一步对法学史作详细的叙述。

  • 卡尔·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

    第一章  对于若干基本问题的考察

    一个科学家,不论是理论家还是实验家,都提出陈述或陈述系统,然后一步一步检验它们。说得具体一些,在经验科学的领域里,他们构建假说或理论系统,然后用观察和实验,对照经验来检验它们。

    我想,对这个程序作出逻辑的分析,也就是说,分析经验科学的方法,就是科学发现的逻辑,或者说知识的逻辑的任务。

    但是,“经验科学的方法”是些什么?我们所说的“经验科学”又是什么?

    1.归纳问题

    按照流行的观点(本书反对这种观点),经验科学的特征是它们运用所谓“归纳方法”。按照这种观点,科学发现的逻辑等同于归纳逻辑,即这些归纳方法的逻辑分析。

    一般把这样一种推理称作“归纳的”,假如它是从单称陈述(有时也称作“特称陈述”),例如对观察和实验结果的记述,过渡到全称陈述,例如假说或理论。

    从逻辑的观点来看,显然不能证明从单称陈述(不管它们有多少)中推论出全称陈述是正确的,因为用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总是可以成为错误的。不管我们已经观察到多少只白天鹅,也不能证明这样的结论;所有天鹅都是白的。

    归纳推理是否证明为正确,或者在什么条件下证明为正确,被称作归纳问题。

    归纳问题也可以被表述为如何确立根据经验得出的全称陈述真理性的问题,经验科学的假说和理论系统就是这样的全称陈述。因为许多人相信这些全称陈述的真理性是“根据经验得知的”;但是,显然,观察或实验结果的经验的记述,首先只能是单称陈述,不能是全称陈述。因此,人们说从经验得知一个全称陈述的真理性,意思常常是这样:我们能用某种方法把这个全称陈述的真理性还原为一些单称陈述的正确性,而这些单称陈述根据经验得知是真的;这就等于说:全称陈述是以归纳推理为基础的。因此,问是否存在已知是真的自然定律不过是用另一种方法问归纳推理在逻辑上是否证明为正确。

    然而,如果我们要设法证明归纳推理是正确的,我们就必须首先确立归纳原理。归纳原理是我们借以能把归纳推理纳入逻辑上可接受的形式中去的陈述。在归纳逻辑拥护者的眼里,归纳原理对科学方法来说是极重要的。Reichenbach说:“……这个原理决定科学理论的其理性。从科学中排除这个原理就等于剥夺了科学决定其理论的真伪的能力。显然,没有这个原理,科学就不再有权利将它的理论和诗人的幻想的、任意的创作区别开来了。”

    这个归纳原理不可能是如重言式或分析陈述那样的纯逻辑真理。的确,假如有什么纯逻辑的归纳原理的话,就不会有归纳问题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归纳推理就必须被看作纯逻辑的或重言的变形,就和演绎逻辑的推理一样。因此,归纳原理必须是一个综合陈述;就是说,这种陈述的否定并不自相矛盾,而在逻辑上是可能的。所以,问题发生了:为什么我们必须接受这样一个原理呢?我们根据理性的理由如何能证明接受它是正确的呢?

    相信归纳逻辑的人同Reichenbach一起急于指出:“归纳原理是为整个科学无保留地接受的,在日常生活里也没有人能认真地怀疑这个原理”,然而,即使假设情况是如此(毕竟,整个科学也可能是错的),我仍然认为,归纳原理是多余的,它必定导致逻辑的矛盾。

    归纳原理易于产生矛盾,这在Hume的著作里,已经说清楚了;那里还说到:即使有可能避免这种矛盾,也是很困难的。因为这个归纳原理本身也必须是一个全称陈述。假如我们试图认为它的真理性来自经验而得知,那么,导致引入归纳原理的同一个问题就再一次产生了。为了证明这个原理,我们就必须运用归纳推理;而为了证明这些归纳推理,我们就必须假定一个更高层次的归纳原理;如此等等。这样,想把归纳原理建基于经验之上的试图就破产了。因为这样做必定导致无穷后退。

    Kant试图摆脱这个困难,办法是他把归纳原理(他称作“普遍因果性原理”)看作是“先验地正确的”。但是我认为他为综合陈述提供一个先验的证明的这种试图,虽则机敏但并不成功。

    我自己的观点是:这里概述的归纳逻辑的各种困难是不可克服的。现在很流行这样一种学说:归纳推理虽然“严格地说”是不“正确的”,但能达到某种程度的“可靠性”或“概然性”。我认为,在这一种学说里同样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困难。按照这种学说,归纳推理是“概然推理”。Reichenbach说:“我们将归纳原理描述为科学借以判定真理性的手段。更确切地说,我们应该说:它的作用是判定慨然性。因为科学并不能到达真理或谬误……科学陈述只能达到一系列不同程度的概然性,这种概然性不可达到的上限和下限就是真理和谬误。”

    在这个阶段,我可以不考虑归纳逻辑信仰者持有的这种概率观念,我在后面将要把它作为极不符合他们自己的论题而加以拒斥(参看下面第80节)。现在我可以这样做,因为求助于概率甚至并未触及上面已经提及的那些归纳原理所遇到的困难。因为,假如我们对根据归纳推理得来的论述给予一定程度的概率,那么为了证明它就必须援引一条新的经过适当修改的归纳原理。而这条新原理本身也必须被证明,如此等等。而且假如这条归纳原理本身也被说成不是“真的”,只是“概然的”,也得不出什么结果。简言之,和归纳逻辑的其他任何一种形式一样,概然推理的逻辑,或“概率逻辑”,不是导致无穷后退就是导致先验论的学说“。

    在下面展开论述的理论是与所有运用归纳逻辑观念的试图直接对立的。这理论可以称之为检验演绎法理论,或者说就是这样的观点:假说只能以经验来检验,而且只是在这假说被提出以后。

    在我详细论述这个观点(可以称为“演绎主义”,以与“归纳主义”相对立)以前,我首先必须将涉及经验事实的知识心理学和只与逻辑关系相联系的知识逻辑清楚地加以区别。因为对归纳逻辑的信仰多半是由于心理学问题和认识论问题的混淆。顺便说一下,可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混淆不仅对知识的逻辑而且对知识的心理学同样带来了麻烦。

    2.心理学主义的排除

    我在上面已说到:科学家的工作是提出和检验理论。

    在最初阶段,设想或创立一个理论,我认为,既不要求逻辑的分析,也不接受逻辑的分析。一个人如何产生一个新的思想(不论是一个音乐主题,一个戏剧冲突或者一个科学理论),这个问题对于经验的心理学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对于科学知识的逻辑分析来说,是无关的。科学知识的逻辑分析与事实的问题(Kant的quid facti[事实问题]?)无关,而只与正当或正确的问题(Kant的quid juris[权利问题]?)有关。它的问题是下列这一类的:一个陈述能被证明为正当吗?假如能够,则如何证明?它是可检验的吗?这个陈述在逻辑上是否依赖于某些别的陈述?或者与它们相矛盾?为了能以这种方式对一个陈述进行逻辑的考察,这个陈述必须已经被提到我们面前。必须有人已经表述了它并将它交付逻辑的考察。

    因此,我要在设想一个新思想的过程与逻辑上考察它的方法和由此得到的结果,这二者之间加以截然的区别。关于知识的逻辑(与认识的心理学相区别)的工作,我假定它仅在于研究在系统的检验中运用的方法,每一个新思想必须经受这种检验,如果要对它加以认真考虑的话。

    有人会反对说,把已导致科学家作出一个发现——找到某一新的真理——的步骤加以“理性重建”看作认识论的事更为合适。但是,问题在于,确切地说,我们要重建什么?假如要重建的是灵感的激起和释放的过程,那么我将不认为它是知识逻辑的工作。这种过程是经验心理学要研究的,而不是逻辑要研究的。假如要我们要理性地重建随后的检验,那就另当别论了;通过这个检验,灵感成为一项发现或变成一项知识。科学家批判地评判、改变或抛弃他自己的灵感,就此而言,他们可以(如果我们愿意)把这里所进行的方法论的分析看作一种相应的思维过程的“理性重建”。但是,这种重建并不能描述这些过程的真实情况,它只能提供一个检验程序的逻辑骨架。不过,有些人谈到我们借以获得知识的途径的“理性重建”,大概也就是指的这个意思。

    我在这本书里的论证完全不依赖于上面所说的问题。不过,不论其是否正确,我对这问题的看法是,并没有什么得出新思想的逻辑方法,或者这个过程的逻辑重建。我的观点可以这样表达:每一个科学发现都包含“非理性因素”,或者在Bergson意义上的“创造性直觉”。Einstein也说过类似的话:“探求高度普遍性的定律……从这些定律出发,用纯粹的演绎就能从这些定律获得世界的图景。达到这些……定律并没有逻辑的通路,只有通过基于对经验对象的智力爱好(‘Einfuhlung’)的直觉,才能达到这些定律”。

    3.理论的演绎检验

    按照这里我要提出的观点,批判地检验理论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理论的方法,总是按下列路线进行的。借助演绎逻辑,从尝试提出来且尚未经过以任何方式证明的一个新思想——预知、假说、理论系统,或任何其他类似的东西——中得出一些结论;然后将这些结论,在它们相互之间,并和其他有关的陈述加以比较,来发现他们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如等价性、可推导性、相容性、不相容性)。

    我们可以(如果我们愿意)区别出四条不同的检验理论的路线。第一,在这些结论之间加以逻辑的比较,以此来检验理论系统的内部一致性。第二,考察理论的逻辑形式,目的是确定这理论是否具有经验的或科学的理论的性质,或者它是否是,比如重言的命题。第三,同其他的理论作比较,主要目的是确定,假如这理论经受住我们的各种检验,它是否构成科学上的进展。最后,通过能从理论推导出的结论的经验应用来检验理论。

    这最后一种检验的目的,是要找出理论的新推断(不论它自认为如何新法)耐受实践要求考验的程度。这种实践要求或是由纯科学实验引起的;或是由实际的技术应用引起的。在这里,检验的程序也是演绎的。我们借助其他过去已被接受的陈述,从理论中演绎出某些单称陈述,我们称作“预见”,特别是那种易检验或易应用的预见。从这些陈述中,选取那些从现行理论中不能推导出的,特别是那些与现行理论相矛盾的。然后我们将它们与实际应用和实验的结果相比较,对这些(以及其他)推导出的陈述作出判决。假如这判决是肯定的,就是说,假如这些单称结论证明是可接受的或被证实,那么,这理论眼下通过了检验,我们没有发现舍弃它的理由。但是,假如这判决是否定的。换句话说,假如这结论被证伪,那么它们之被证构也就证伪了它们从之合乎逻辑地演绎出来的那个理论。

    应该注意:肯定的判决只能暂时支持这理论,因为随后的否定判决常会推翻它。只要一个理论经受住详细而严格的检验,在科学进步的过程中未被另一个理论取代,我们就可以说它已“证明它的品质’,或说“它已得到验证”。

    在这里概述的程序中,没有出现任何类似归纳逻辑的东西。我从不认为我们能从单称陈述的真理性论证理论的真理性。我从不认为理论能借“已证实”的结论的力量被确定为“真的”,即使仅仅是“概然的”。

    在本书中,我想对演绎检验的方法作一更详细的分析。我将试图说明,通常称作“认识论”问题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在这个分析的框架内得到处理。尤其是,由归纳逻辑产生的那些问题能够排除,而不会代之以产生新的问题。

    4.划界问题

    对这里提出来的观点,大概会有许多反对意见,其中最严重的或许是下面这种意见。反对者说,我由于摈弃了归纳法,就剥夺了经验科学最重要的特性;并且意味着我撤除了分隔科学和形而上学的思辨之间的屏障。我对这个反对意见的回答是:我摈弃归纳逻辑的主要理由,正在于它并不提供理论系统的经验的、非形而上学性质的一个合适的区别标志,或者说,它并不提供一个合适的“划界标准”。

    找到一个标准,使我们能区别经验科学为一方与科学和逻辑以及“形而上学”系统为另一方,这个问题我称之为划界问题。

    Hume知道这个问题,并试图解决它,Kant把它看作知识理论的中心问题。假如我们按照Kant那样把归纳问题称作“Hume问题”,我们也可以把划界问题称作“Kant问题。”

    我想,在这两个问题(几乎所有其他知识理论问题的根源)中,划界问题是更基本的。的确,带有经验论倾向的认识论学者所以信赖“归纳法”,其主要理由似乎是由于他们相信只有归纳法才能提供一个合适的划界标准。特别是那些信奉实证主义的经验论者是如此。

    老式的实证主义者只愿意承认那些他们所谓“导源于经验”的概念(或观念、思想),才是科学的或合理的;就是说,他们认为,这些概念可以在逻辑上还原为感性经验要素,如感觉(或感觉资料)、印象、知觉、视觉或听觉、记忆等等,现代实证主义者更明确地认为,科学不是概念的系统,而是陈述的系统“。因此,他们只愿意承认这样一些陈述是科学的或合理的,它们可以还原为基本的(或“原子的”)经验陈述——还原为“知觉判断”,或“原子命题”,或“记录语句”,如此等等”。很清楚,隐含着的划界标准就是要求归纳逻辑。

    既然我拒斥归纳逻辑,我也就必须拒斥所有这些想解决划界问题的尝试。由于这种拒斥,这个划界问题增加了它在当前研究中的重要性。对于不接受归纳逻辑的任何认识论来说,找到一种可接受的划界标准,是一项关键性的任务。

    实证主义者通常以一种自由主义方式来解释划界问题,他们把它解释为仿佛它是一个自然科学的问题。他们不认为他们的工作是提出一个合适的约定,他们相信,必须在经验科学和形而上学之间发现一种似乎在事物的本性中存在的区别。他们不断地试图证明:形而上学按其本性不过是无意义的蠢话,正如Hume所说:“诡辩和幻想”,我们应该将它们“付之一炬”。

    假如想要通过定义用“胡说”或“无意义”等词表达的只是“不属于经验科学”,那么将形而上学表征为无意义的胡说就没有价值;因为形而上学通常被定义为非经验的。但是,当然,实证主义者认为,关于形而上学他们可以说得更多一些,不只是说它的某些陈述是非经验的。“无意义”或“胡说”这些词表示或意在表示一种贬抑的评价。毫无疑问,实证主义者真正想完成的与其说是成功的划界,不如说是彻底推翻和消灭形而上学。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我们发现,每次实证主义者试图把“有意义的”一词的意思说得更清楚一些时,总是导致同一个结果——导致“有意义语句”(区别于“无意义伪语句”)的定义,不过是重申他们归纳逻辑的划界标准。

    这一点在Wittgenstein那里“表现”得很清楚。按照他的看法,每一个有意义的命题必须可以在逻辑上还原为基本(或原子)命题。他把基本命题表征为“实在的图画”或描述(顺便说一下,这一表征包括所有有意义的命题)。我们从这一点可以看到:Wittgenstein的“有意义”的标准和归纳主义者的划界标准是相符合的,只要我们用“有意义的”代替他们的“科学的”或“合理的”等词。这个想解决划界问题的试图正是在归纳问题上遭到了失败:实证主义者在急于消灭形而上学的同时消灭了自然科学。因为科学定律也不能在逻辑上被还原为基本的经验陈述。Wittgenstein的有意义标准,假如首尾一贯地加以应用,就会把那些自然定律也作为无意义的而加以拒绝;它们决不能作为真正的或合理的陈述而接受。而探索自然定律,正如Einstein所说,是“物理学家的最高使命”。试图揭示归纳问题为一个空洞的假问题这一观点,曾被Schick“表达如下:“归纳问题在于要求关于实在的全称陈述的逻辑证明……,我们与Hume一样承认:不存在这种逻辑证明,其所以不可能有,只是因为它们不是真正的陈述”。

    这表明,归纳主义的划界标准如何不能在科学系统和形而上学系统之间划出一条分界线,以及为什么必定使二者处于同一地位;因为实证主义关于“意义”的教条判定二者都是无意义的假陈述的系统。这样一来,实证主义没有从经验科学中把形而上学根除掉,却使得形而上学侵入了科学的领域。

    和这些反对形而上学的策略(就是说,意图反对形而上学)相反,我的工作不是去推翻形而上学,而是表述概括经验科学的合适特征,或对“经验科学”和“形而上学”这两个概念下一定义,使得我们对于一个给定的陈述系统,能说对它的仔细研究是否属于经验科学的事情。

    因此,我的划界标准必须被看作对一个协议或约定的建议。对于任何一种这样的约定的适宜性,人们可以有不同的意见;而对这些问题的合理的讨论,只可能在有着某些共同目的的人们之间进行。当然,这种目的的选择最终是一种决定,超出理性论证的范围“。

    因此,任何把绝对确定的不可改变的真的陈述看作科学的目的和目标的人,一定会拒绝我在这里提出的建议。下面这样一种人也会拒绝,他们认为“科学的本质……在于它的尊贵”,他们认为这种尊贵寓于科学的“整体性”和“实在的真理性和本质性”中。他们大概不会认为现代理论物理学具有这种尊贵,而我和其他人则认为,现代理论物理学是直到目前为止我称作“经验科学”的最完全的体现。

    在我的心目中,科学的目的是不同的。然而,我并不想把它们说成是科学的真正的、本质的目的,来证明其正确性。这样做只能歪曲这个问题,而且这样做将意味着陷入实证主义的教条主义。就我所知,只有一种方法才能合理地论证我的建议,这就是:分析它们的逻辑推断,指出它们的丰富性——它们阐明知识理论问题的能力。

    因此,我坦率地承认,归根结底,是价值的判断和偏爱指导我达到我的建议的。但是我希望我的建议会被下面这样一种人接受;这些人不仅重视逻辑的严格性,而且重视摆脱教条主义;他们追求实际应用性,但是更吸引他们的,是科学的探险和科学的发现。这种发现一再使我们面对预料不到的新问题,并迫使我们作出直到现在梦想不到的新解答。

    价值判断影响我的建议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我在犯我责备实证主义者所犯的错误——试图用谩骂来消灭形而上学。我甚至并不主张形而上学对于经验科学是毫无价值的。因为无可否认,与阻碍科学前进的形而上学思想一起,也曾有过帮助科学前进的形而上学思想,例如思辨的原子论。而且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问题,我想,假如没有对纯思辨的有时甚至相当模糊的思想的信仰,科学发现是不可能的。这种信仰,从科学的观点来看,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因而在这个限度内是“形而上学的”。

    虽然我发出了这些警告,我仍然认为知识逻辑的第一项任务是提出一个经验科学的概念,这是为了使现在有点不明确的语言学的用法尽可能地明确,也是为了在科学和形而上学观念之间划下一条清楚的界线——即使这些形而上学观念可能在科学的历史中,曾经促进过科学的进展。

    5.作为方法的经验

    表述“经验科学”概念的一个可接受的定义的工作,不是没有困难的。某些困难是由于这一事实:必定有许多个理论系统,其逻辑结构和一个在任何特定时候被认为是经验科学的系统很相似。这个情况有时也可以这样说:存在着许多个(可能有无限多个)“逻辑上可能的世界”。但是,称作“经验科学”的系统是意在只表示一个世界:“实在世界”或“我们的经验世界”。

    为了把这个思想说得稍微确切一些,我们可以区别我们的经验理论系统必须满足的三个要求。第一,它必须是综合的,这样它能表示一个不矛盾的可能的世界。第二,它必须满足划界标准(参看第6、21节),就是说,它必须不是形而上学的,而必须表示一个可能的经验世界。第三,作为表示我们的经验世界的系统,它必须以某种方式和其他这类系统区别开来。

    那么,这种表示我们经验世界的系统是如何被区别出来的呢?回答是:根据它经历了并且经受住了对它的检验。这就是说,它是应用我要分析、描述的演绎方法区别出来的。

    根据这个观点,“经验”就成为分辨各种理论系统的辨别方法。这样,经验科学的特征就不仅在于它的逻辑形式,而且还要加上它的辨别方法(当然这也是归纳主义者的观点,他们试图以使用归纳方法作为经验科学的特征)。

    因此,知识理论的任务是分析经验科学特有的方法或程序,可以说知识理论是经验方法的理论——通常称作“经验”的理论。

    6.作为划界标准的可证伪性

    归纳逻辑固有的划界标准——就是实证主义关于意义的教条--和下列要求是等价的:所有经验科学的陈述(或所有“有意义的”陈述),必须是能最后判定其真和伪的;我们说:它们必须是“可最后判定的”。这意味着,它们的形式必须是这样:证实它们和证伪它们,二者在逻辑上都是可能的。因此,Schlick说:“……真实的陈述必须能得到最后的证实;”Waismann说得更清楚:“假如不可能确定一个陈述是否真的,那么这个陈述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一个陈述的意义就是它的证实的方法。”

    我的观点是,不存在什么归纳“。因此,从“为经验所证实的”(不管是什么意思)单称陈述推论出理论,这在逻辑上是不允许的。所以,理论在经验上是决不可证实的。假如我们想避免实证主义者所犯过的错误,按我们的划界标准,实证主义者排除了自然科学的理论系统,那么我们就必须选择一个标准,它允许我们把即使不能证实的陈述也纳入经验科学的范围。

    但是,我当然只在一个系统能为经验所检验的条件下,才承认它是经验的或科学的。这些考虑提示:可以作为划界标准的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换句话说,我并不要求科学系统能在肯定的意义上被一劳永逸地挑选出来;我要求它具有这样的逻辑形式;它能在否定的意义上借助经验检验的方法被挑选出来;经验的科学的系统必须有可能被经验反驳。

    (因此,这样的陈述:“明天这里将下雨或不下雨”,不能被看作经验的,就只因为它不可能被反驳;而这样的陈述:“明天这里将下雨”就被看作经验的。)

    对于这里提出的划界标准可以提出各种反对意见。首先,科学应该给我们肯定性信息,而我的建议却认为,它的特征是能满足例如可反驳性这样的否定性要求,因此这种建议似乎是有些刚愎自用。但是,我将在第31-46节说明,这个反对意见无足轻重,因为一个科学陈述由于它的逻辑特性与可能的单称陈述冲突的可能越大,它所传达的关于世界的肯定性信息量就越大(我们称自然定律为“律”,不是没有道理的。所禁越多,所述越多)。

    其次,可以试图把我对归纳主义划界标难的批判转过来反对我自己;因为,对作为划界标准的可证伪性的反对意见,似乎和我自己反对可证实性的意见相类似。

    这个攻击并不能烦扰我。我的建议是以可证实性和可证伪性的不对称为根据的。这个不对称来自全称陈述的逻辑形式“。因为,这些全称陈述不能从单称陈述中推导出来,但是能够和单称陈述相矛盾。因此,通过纯粹的演绎推理(借助古典逻辑的否定后件的假言推理),从单称陈述之真论证全称陈述之伪是可能的。这样一种对全称陈述之伪的论证可以说是朝“归纳方向”(就是从单称陈述到全称陈述)进行的惟一严格的演绎推理。

    第三种反对意见似乎更为严重。人们可能这样说:即使承认不对称性,由于各种理由,任何理论系统最终地被证伪,仍然是不可能的。因为找到某种逃避证伪的方法总是可能的,例如,特设性地引入辅助假说,对一个定义特设性地加以修改。甚至有可能采取简单地拒绝承认任何起征伪作用的经验的态度,而并不产生任何逻辑矛盾。无可否认,科学家通常并不这样做,但是,从逻辑上说这样做是可能的。人们会说,这个事实就使得我提出的划界标准的逻辑价值,变得至少是可疑的。

    我必须承认,提出这个批评是正当的。但是我不需要因此就撤回我那采取可证伪性作为划界标准的建议。因为,我正要提出(在第20节以后),经验方法应被表征为明确地排除那些逃避证伪的方法,这些方法正如我想象中的批评者所正确坚持的,是逻辑上可能的。按照我的建议,经验方法的特征是,它使待检验的系统以一切可设想的方式面临证伪的态度,它的目的不是去拯救那些站不住脚的系统的生命,而是相反,使这些系统面临最剧烈的生存竞争,通过比较来选择其中最适应者。

    我建议的划界标准也引导我们到Hume的归纳问题——自然定律正确性问题——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下述二者之间明显的矛盾:可以称作“经验主义的基本命题”的那个命题——只有经验才能判定科学陈述的真伪——和Hume认识到归纳论证不可接受二者之间的矛盾。只有假定所有经验的科学陈述必须是“可最后判定的”,就是说,假定它们的证实和证伪二者在原则上都是可能的——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上述矛盾才会产生。假如我们放弃这个要求,并把那仅在一种意义上可判定的——单方面可判定的,更具体地说,可证伪的——并且可以为证伪它们的系统尝试所检验的那些陈述,也承认是经验的陈述,那么,上述矛盾就消失;证伪法不以任何归纳推理为其前提,而只是以正确性没有争议的演绎逻辑的重言式变形为其前提。

    7.“经验基础”问题

    假如可证伪性作为划界标准是可应用的,那么就必须得到在证伪推理中可作为前提的单称陈述。因此,我们的标准似乎只是变换一下问题——使我们从理论的经验性质问题退回到单称陈述的经验性质问题。

    然而,即使如此,我们也有所收获。因为在科学研究实践中,与理论系统相联系的划界问题有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而至于单称陈述,则很少对它们的经验性质产生怀疑。的确,会发生观察的错误并因而产生假的单称陈述,但是科学家几乎从来没有理由把单称陈述称作非经验的或形而上学的。

    因此,经验基础问题——即关于单称陈述的经验性质以及如何检验它们的问题——在科学逻辑内所起的作用,和大多数其他与我们有关的问题所起的作用有点不同。因为大多数问题和研究的实践有密切的关系,而经验基础的问题几乎只属于知识的理论。然而,我必须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它们产生了许多含糊不清之处,特别是在知觉经验和基础陈述之间的关系方面。(我称作“基础陈述”或“基础命题”的是在经验的证伪中能够作为前提的陈述:简言之,个别事实的陈述。)

    知觉经验经常被认为为基础陈述提供一种证明。人们认为,这些陈述的“基础”是感性知觉经验;认为通过知觉经验的“检查”,显示出这些陈述的真理性;或者认为知觉经验使它们的真理性成为“明显的”,等等。所有这些说法都显示一种强调基础陈述和知觉经验之间的紧密联系的完全正确的倾向。但是,因为陈述只能够根据逻辑由陈述来证明,这也是对的。因此,在知觉和陈述之间的联系依然不清楚,并且这种联系被同样模糊的说法描述,这些说法没有阐明什么东西,而是略过这些困难,或者至多用些比喻暗示这些困难。

    假如我们把这问题的心理学方面同它的逻辑、方法论方面清楚地区分开来,我想也能找到这问题的解决办法。我们必须区别下列两方面:一方面是我们的主观经验或我们的确信感,它们决不能证明任何陈述(尽管它们可以作为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另一方面是客观的逻辑关系,存在于各种科学陈述系统之间和每个系统内部。

    经验基础问题将在第25-30节中作详细的讨论。现在我最好转入科学客观性问题,因为,我刚才用过的术语“客观的”和“主观的”需要加以阐明。

    8.科学客观性和主观确信

    “客观的”和“主观的”是在历史上充满着各种矛盾用法和无结论、无休止讨论的哲学术语。

    我对“客观的”和“主观的”术语的用法不同于Kant。他用“客观的”这个词来表示科学知识应该是可证明的,不依赖于任何人的一时想法:一个证明是“客观的”,假如原则上它能被任何人所检验和理解的话。他写道;“假如某个事物对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都是合理的,那么它的基础就是客观的和充分的。”

    而我认为,科学理论不可能完全得到证明或证实,然而它们是可检验的。因此我要说:科学陈述的客观性就在于它们能被主体间相互检验。

    Kant用“主观的”一词表示我们(各种程度的)确信感。考察这些确信感如何产生是心理学的事情。例如,它们可以“根据联想定律”产生。客观的理由也可以成为“判断的主观原因”,只要我们考虑了这些理由并确信它们有说服力。

    Kant或许是第一个认识到:科学陈述的客观性是和理论的构建——和运用假说和全称陈述密切相关的。只有当某些事件能按照定律或规律性重复发生时,像在可重复的实验里的情况那样,我们的观察在原则上才能被任何人所检验。在我们重复和检验它们之前,我们甚至对自己的观察也不大认真对待,也不承认它们是科学的观察。只有根据这些重复,我们才确信我们处理的并不仅是一个孤立的“巧合”,而是原则上可以主体间相互检验的事件,因为它们有规律性和可重复性。

    每一个实验物理学家都知道,有些惊人的不可理解的外观“效应”在他的实验室里也许一度可以重复,但是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物理学家会说他已经作出一个科学发现(虽然他可以重新安排他的实验,以求得到可重复的效应)。的确,科学上有意义的物理效应可以定义为:任何人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适当的实验都能有规则地重复的效应。任何严肃的物理学家都不会把这种“神秘效应”(我建议的称呼)作为科学发现去发表——他不能提供如何重复它们的指示。这个“发现”会很快被当作幻想而摈弃,只是因为检验它的尝试都得到否定的结果。(因此,关于是否确有在原则上不可重复、独一无二的事件发生这个问题的争论,科学是不能判定的;这是一个形而上学的争论。)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在前一节中提出的我的论点:主观经验或确信感决不能证明科学陈述,除了作为经验的(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外,它在科学中不可能起什么作用,不管确信感是如何强烈,它决不能证明一个陈述。因此,我可以完全深信一个陈述的真理性,确信我的知觉提供的证据,具有一种极强烈的经验,任何怀疑对我来说都是荒谬的。但是,这是否为科学提供丝毫理由来接受我的陈述呢?能否因为K.R.P.完全确信它的真理性就证明任何陈述呢?回答是,“不”。任何其他的回答都是和科学客观性的观念不相容的。我正在体验着一种确信感,对我来说是确定无疑的事实,甚至这个事实也不能在客观科学的领域里出现,除非以心理学假说的形式出现,这种假说当然要求主体之间的相互检验:心理学家可以从我有这种确信感的猜测中,借心理学的和其他的理论之助,演绎出某些关于我的行为的预见,然后在实验检验的过程中,这些预见可得到确证或者被反驳。但是,从认识论的观点来看,我的确信感是强还是弱,这是来自一种强烈的甚至不可抗拒的、确定性无可怀疑(或者“不言自明”)的印象,还是只不过来自一个可疑的臆测,这是毫不相干的。这些和科学陈述如何能被证明的问题是没有丝毫关系的。

    这样一些考虑,当然对经验基础问题并未提供一个解答。不过这些考虑至少帮助我们看到它的主要困难。由于要求基础陈述和其他科学陈述具有客观性。我们就丧失了我们希望把科学陈述的真理性还原为经验的任何逻辑手段。而且我们就不能给予那些描述经验,比如描述我们知觉的那些陈述(有时称作“记录语句”)任何优惠的地位。它们只能作为心理学陈述在科学中出现;而这就意味着:作为一种假说,它的主体间相互检验的标准肯定是不很高的(考虑到心理学的现状)。

    无论我们对经验基础问题的最后解答是什么,有一件事必定是清楚的:假如我们坚持我们的要求,科学陈述必须是客观的,那么那些属于科学的经验基础的陈述也必须是客观的,即可主体间相互检验的。但是,可主体间相互检验性总是意味着:其他的可检验的陈述能从待检验的陈述中演绎出来。因此,如果基础陈述自身也是可主体间相互检验的,那么在科学中就不可能有最终的陈述;在科学中不可能有不能被检验的陈述,因而就不可能有在原则上不能被反驳的陈述,通过证伪可从它们演绎出来的某些结论来检验和反驳这些陈述。

    因此,我们就达到下列观点:理论系统被认它们演绎出普遍性水平较低的陈述来检验。因为这些陈述是可主体间相互检验的,它们也必定是以同样的方式可检验的——这样以至于无穷。

    人们可能想到:这个观点导致无穷的后退,因此它是站不住脚的。在第1节里,当我批判归纳时,我提出了反对意见:归纳会导致无穷的后退;现在读者也许会认为,可以提出同样的反对意见,反对我自己提倡的演绎检验程度。然而,这并非如此。检验的演绎法不能确立或证明受检验的陈述;也没有打算要它这样做,因此并不存在无穷后退的危险。但是,必须承认:我引起注意的境况——无限的可检验性和没有无需检验的最终陈述——的确产生了一个问题。因为,显然事实上检验不能无限地进行,迟早我们必须停止。我在这里不详细讨论这个问题,只想指出:检验不能永远进行下去这个事实和我对每个科学陈述必须是可检验的要求并不矛盾。因为我并不要求每一个科学陈述,在被接受以前必须在事实上已被检验。我只要求每一个这样的陈述必须可能被检验;或者换句话说,我拒绝接受这样的观点:在科学中存在着我们必须顺从地当作真的陈述来接受的陈述,只是因为由于逻辑上的理由似乎不可能检验它们。

    第二章  论科学方法理论问题

    根据我在上面提出的建议,认识论或科学发现的逻辑,应该就是科学方法的理论。方法的理论,就其超出对科学陈述之间关系的纯逻辑分析之外而言,与方法的选择有关——与关于处理科学陈述的方式的决定有关。而这些决定当然又将根据我们从许多可能的目的中选择那个目的而定。这里建议的决定是为了规定我称作“经验方法”的适当的规则,这种决定是和我的划界标准密切联系的。我建议采取这些规则,它们可以保证科学陈述的可检验性,也就是可证伪性。

    9.为什么方法论决定是不可缺少的

    什么是科学方法的规则?为什么我们需要它们?可能存在这些规则的理论——方法论吗?

    人们回答这些问题的方式,主要依赖于他们对科学的态度。像实证主义者那样的人,他们把经验科学看作满足诸如有意义性或可证实性等一定逻辑标准的陈述系统,会做出一种回答。有些人包括我在内,看到经验陈述易于修正的突出的特性——人们可以批判它们,也可以用更好的陈述来代替它们;这些人认为它们的工作就是去分析科学取得进展的能力,以及在决定性的场合,在互相矛盾的理论系统之间作出选择的独特方法。这些人对上述问题就会做出很不同的回答。

    我很愿意承认有必要对理论进行纯逻辑的分析,这种分析不考虑理论的变化和发展。不过,这种分析并没有阐明经验科学的那些我所高度评价的方面。一个系统,例如经典力学,也许是非常“科学的”;但是教条主义地坚持它的那些人——也许他们相信,他们的任务就是在它没有被最终否证以前,保卫这样一个取得成功的系统免遭批判——他们就是采用一种和批判态度相反的态度,而我认为这种批判态度是科学家应该采取的。事实上,不可能产生对理论的最终否证;因为人们总是可能说:实验结果是不可靠的,或者说,人们断言在实验结果和理论之间存在的不一致仅仅是外观的,它们将随着我们的理解的深入而消失(在反对Einstein理论的斗争中,这两种论证都曾被用来支持Newton力学,在社会科学领域里,类似的论证很多)。如果你在经验科学领域里坚持严格的证实(或者严格的否证”),你就决不会从经验中得到益处,决不会从经验中知道你是怎么错的。

    所以,假如我们仅仅以科学陈述的形式的或逻辑的结构作为经验科学的特征的话,我们就将不能从经验科学中排除那种流行的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是把一个过时的科学理论格高为不可辩驳的真理的结果。

    这些就是我所以建议必须以经验科学的方法作为它的特征的理由。这里说的方法就是:我们处理科学理论的方式;我们用它做些什么,我们对它做些什么。因此,我将设法建立一些规则,或者可以说规范,来指导科学家去进行研究,或者说,在这里所理解的意义下的科学发现。

    10.对方法论的自然主义观点

    我在前一节里谈到的关于我的看法和实证主义者的看法之间的深刻区别,需要加以展开论述。

    实证主义者不喜欢这样的观念:在“实证的”经验科学的领域以外,还应存在着有意义的问题——真正的哲学理论所处理的问题。他们不喜欢这样的观念:应该有真正的知识理论,认识论或方法论。他们期望在所谓哲学问题中只看到“假问题”或“疑难”。他们的这种期望——顺便说一说,他们并不称之为期望或建议,而是称之为事实的陈述——总是可以被满足的。因为很容易揭示一个问题为“无意义的”或“假的”。你所要做的只是给“意义”这个词一个合适的狭窄含意就行,因此你就很快不得不说你在任何不合适的问题中,不能发现任何意义。而且,只要你认为除了自然科学的问题以外,就没有有意义的问题,任何关于“意义”概念的争论也就成为没有意义的了,关于“意义”的教条一旦建立起来,就被抬高成为永远不可争论的东西。它再也不受攻击。用Wittgen-stein的话来说,它已变成“不能攻击的和确切无疑的”了。

    关于哲学是否存在或者有无权利存在这一易引起争论的问题,几乎和哲学本身一样古老。一种完全崭新的哲学运动一再兴起,它们自以为已把古老的哲学问题最终地揭露为假问题,把哲学的邪恶的无意义和有意义的、实证的、经验的科学的良见卓识加以对照。而“传统哲学”的受鄙视的捍卫者,则一再试图对最近进行实证主义攻击的领导人解释:哲学的主要问题是对诉诸“经验”权威进行批判分析——正是这个“经验”,每一个实证主义的最新发现者和过去一样,自然而然地认为它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对待这样一些反对意见,实证主义者只是耸耸肩,回答说:这些反对意见对他们来说没有意义,因为它们不属于经验科学,而只有经验科学才是有意义的。“经验”对他们来说,是一个纲领,而不是一个问题(除非它为经验心理学所研究)。

    我想实证主义者大概不会有任何其他不同的反应,来对待我自己分析“经验”的尝试,我把经验解释为经验科学的方法。因为他们认为只存在两种陈述:逻辑的重言式和经验的陈述。因此,假如方法论不是逻辑,他们就会得出结论,它就必定是某种经验科学的分支——正在工作的科学家的行为的科学。

    这种观点可以称之为“自然主义的”。按照这种观点,方法论本身也是一种经验科学,它研究科学家的实际行为,或“科学”的实际程序。毫无疑问,自然主义的方法论(有时称作“科学的归纳理论”)有它的价值。一个学习科学逻辑的学生,会对它发生兴趣并从中学习到东西。但是我称作“方法论”的东西不应被当作一种经验科学。我相信,不可能用经验科学的方法来判定如科学是否真正运用归纳原理这样的有争议的问题。当我想到,什么东西应被称为“科学”,什么人应被称为“科学家”这种问题总是一种约定或决定的事情时,我这种怀疑就增加了。

    我想这样一类问题应该用不同的方式来对待。例如,我们可以考虑和比较两种不同的方法论规则的系统;一种运用归纳原理,一种不运用。然后,我们可以考察,这样一种原理一旦被引进了,是否能应用而不产生矛盾,是否对我们有帮助;我们是否真正需要它。就是这种探究使我舍弃了归纳原理,不是因为这样一种原理事实上在科学中从不被使用,而是因为我认为,它不是必需的;它对我们并没有帮助;甚至会产生矛盾。

    因此,我摈弃自然主义观点。它是非批判性的。它的赞成者没有注意到:凡是他们认为自己已经发现一个事实的时候,他们只不过提出了一种约定。因此这种约定易于变成一种教条。对自然主义观点的这个批判,不仅适用于它的意义标准,而且也适用于它的科学观念并且因而适用于它的经验方法观念。

    11.作为约定的方法论规则

    在这里,方法论规则被当作约定。它们被描述为经验科学的游戏规则。它们不同于纯逻辑的规则,与奕棋规则相当相象,很少人会把奕棋规则当作纯逻辑的一部分;因为纯逻辑的规则支配着语言学公式的变形。对奕棋规则的研究结果也许可以称作“奕棋的逻辑”,不过不是纯而简单的“逻辑”。(同样,对科学游戏——即科学发现——的规则的研究结果,可以称作“科学发现的逻辑”。)

    可以举两个简单的方法论规则为例。它们足以表明,把方法的研究和纯逻辑研究放在同一层次上是不适当的。

    (1)科学的游戏原则上是没有终点的。有一天有人决定,科学陈述不再要求任何进一步的检验,可以认为这些陈述得到最终证实,他就退出这个游戏。

    (2)一旦一个假说被提出、被检验、被证明它的品质,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允许它退出。“正当理由”可以是,比如:这一假说为另一个更可检验性的假说所代替;或者对这一假说的某个推断的证伪(“更可检验的”这一概念以后要作更充分的分析)。

    这两个例子表明方法论规则是什么样子的。很清楚,它们和通常称作“逻辑的”规则是很不同的。虽然逻辑也许可以建立判定一个陈述是否可检验的标准,但是它肯定不涉及是否有人尽力去检验这一陈述这个问题。

    在第6节里,我曾试图用可证伪性的标准来定义经验科学,但是由于我不得不承认某些反对意见的正当性,我曾允诺对我的定义作一方法论的补充。正如可以用适合于奕棋的规则来对它下定义一样,也可以用经验科学的方法论规则来对它下定义。建立这些规则时,我们可以系统地进行。首先要规定一个最高规则,作为判定其他规则的一种规范,因而它是一种更高类型的规则。这一规则就是:科学程序的其他规则必须这样来设计,它们并不保护科学中的任何陈述不被证伪。

    因此,方法论规则既与其他的方法论规则密切联系,又与我们的划界标准密切联系。但是,这种联系不是一种严格的演绎的或逻辑的联系。更确切地说,这是由于构建这些规则的目的是,在于保证我们的划界标准的可应用性;因此,它们的形成和为人们接受都是根据一个更高类型的实用规则来进行的。关于这点的一个例子已经在前面说到(参看规则1)。我们决定不提交任何进一步的检验的理论就不再是可证伪的了。正是在规则之间的这种系统的联系,才使得我们谈论方法的理论是恰当的。大家承认,这种理论的宣布,就如我们举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样,绝大部分是一种相当明显的约定。方法论并不是什么深奥的真理。不过,方法论在许多情况下,可以帮助我们弄清逻辑境况,甚至解决某些迄今已证明不好对付的广泛的问题。比如,其中之一就是判定概率陈述何时应该接受或者拒斥的问题(参看第68节)。

    人们经常怀疑,知识理论的各种问题相互之间是否有系统的关系,以及它们能否得到系统的处理。我在本书里希望表明这些怀疑是不合理的,这一点是相当重要的。我所以提出我的划界标准的惟一理由是,它是很有成效的,它可以帮助我们弄清和解释很多问题。Menger说:“定义是教条,只有认定义引出的结论才能给我们某些新的洞察力”这肯定也适用于“科学”概念的定义。正是从我的经验科学的定义的推断和根据这个定义得出的方法论决定,科学家才能看出我的定义和他对他的努力的目标的直觉观念是如何的一致。

    哲学家也只有他们能接受从我的定义引出的推断时,才会接受我的定义。我们必须使哲学家感到满意:这些推断使得我们能够发现在过去知识理论中存在的矛盾和不恰当之处,以及追溯到这些矛盾和不恰当从之而来的基本假定和约定。我们也要使他们感到满意:我们的建议并不受到同类困难的威胁。这个发现和解决矛盾的方法也适用于科学本身,但是它在知识理论里有其特殊的重要性。正是依靠这种方法(假如依靠的话),方法论约定才可得到证明,并可证明它们的价值。

    我担心,哲学家是否会把这些方法论的研究看作属于哲学,这是十分可疑的,但是实际上这并没有多大关系。不过在这方面值得提及的是,不少形而上学的因而肯定是哲学的学说可以被解释为方法论规则的典型的实体化。其中一个例子,即所谓“因果性原理”将在下一节讨论。另一个我们已经遇到的例子是客观性问题。因为科学客观性的要求也可以解释成一条方法论规则:只有那些可以主体间相互检验的陈述才可被引进科学中(参看第8、20、27节和其他地方)。的确可以这样说:理论哲学的大部分问题,而且是最有趣的问题,都能用这种方式被重新解释成为方法的问题。

    第三章 理论

    经验科学是理论的系统。所以,科学认识的逻辑可说是理论的理论。

    科学理论是全称陈述。像所有的语言表示的一样,科学理论是记号或符号的系统。因此,我认为用下列的说法来表示全称理论和单称陈述之间的区别是毫无裨益的:单称陈述是“具体的”,而理论则仅是符号公式或符号图式。因为,甚至对最“具体的”陈述也可以完全同样地说是符号公式或符号图式。

    理论是我们撤出去抓住“世界”的网;使得世界合理化,说明它,并且支配它。我们尽力使得这个网的网眼越来越小。

    12.因果性、解释和预见的演绎

    给予某一事件以因果解释就是演绎出一个描述这一事件的陈述,运用一条或更多条的普遍性定律以及某些单称陈述即初始条件,作为演绎的前提。例如,我们可以说已经给一根线的折断作了因果解释,如果我们发现这根线的抗张强度是1磅,而我们放了2磅的重物在它上面。假如我们分析这个因果解释,我们就发现有几个组成部分。一方面,有一个假说:“凡是一根线上面放一重量超过这根线的抗张强度,这根线就要断”,这个陈述有着普遍性自然规律的性质,另一方面,我们有单称陈述(在这个例子里有两个),它只应用于这里说的特殊事件:“这根线的抗张强度是1磅”和“放在这根线上的重物重2磅”。

    因此,我们有两个不同种类的陈述,它们都是一个完全的因果解释的必要成分。它们是:(1)全称陈述,就是带有自然定律性质假说:(2)单称陈述,它应用于所讨论的特殊事件上,我称之为“初始条件”。我们正是从和初始条件合取的全称陈述中,演绎出这个单称陈述:“这根线要断”。我们称这个陈述为一个特殊的或个别的预见。

    初始条件描述该事件的通常被称作“原因”的东西(2磅重物放在只有1磅抗张强度的线上是这根线断的“原因”)。预见描述通常被称作“结果”的东西。我将避免使用这两个术语。在物理学里,“因果解释”这个表达方式的应用通常只限于一种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普遍定律具有“接触作用”定律的形式,或者更确切地说,用微分方程表示的无穷地接近零的距离的作用。我在这里不假定这种限制。而且,我并不想对这个理论解释的演绎方法的普适性作出一般的断言。因此我并不断言任何“因果性原理”(或者“普遍因果性原理”)。

    “因果性原理”主张:对任何事件都能作出因果解释——能用演绎对它作出预见。按照人们对这个论断里的“能”这个词的不同解释,这个论断或者是重言的(分析的)或者是关于实在的论断(综合的)。因为,如果“能”的意义是:作出因果解释在逻辑上总是可能的,那么这个论断就是重言的,因为对任何预见我们总能找到可以由之演绎出这个预见的全称陈述和初始条件。(这些全称陈述是否在其他场合已被检验和验证,当然是一个不同的问题。)然而,如果“能”的意义是表示,世界为严格的定律所支配,世界是这样构成的:每一个特殊事件都是普遍规律性或定律的一个实例,那么这个断言显然是综合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断言是不可证伪的。这一点将在下面第78节中讨论。所以,我既不采纳也不拒绝“因果性原理”;我满足于简单地把它当作“形而上学的”原理从科学领域里排除出去。

    然而,我要提出一条方法论规则来,它和“因果性原理”是如此一致以至后者可以被当作它的形而上学翻版。正是这条简单的规则,我们不放弃对普遍性定律和自治的理论系统的追求,也不放弃对任何种类我们能加以描述的事件作出因果解释的尝试。这条规则指导着科学研究者的工作。这里我不赞成这样的观点:物理学的最近发展要求放弃这条规则,或者说,现在物理学已确证,至少在一个领域里继续寻找定律再也没有意义了。这一点将在第78节里讨论。

    13.严格的和数的全称性

    我们可区别两种全称综合陈述:“严格的全称”和“数的全称”。到此为止,当我讲到全称陈述(理论或自然律)时,我指的是严格的全称陈述。另一种,数的全称陈述实际上等于某些单称陈述,或者说,一些单称陈述的合取。在这里,它们被归入单称陈述一类。

    例如,比较下列两个陈述:(a)谐波振荡器的能量决不会降到一定数量之下(即hv/2),适用于所有的谐波振荡器;(b)人的身高不超过一定数量(比如8英尺)适用于所有生活在地球上的人。只涉及演绎理论的形式逻辑(包括符号逻辑)将这种陈述同样地当作全称陈述(“形式的”或“一般的”蕴涵)。然而,我认为必须强调它们之间的区别。陈述(a)要求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是真的。陈述(b)只涉及在有限的个别的(或特殊的)时空区域内特殊元素的有限类。后一种陈述原则上可以为单称陈述的合取所代替;因为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人们可以列数有关的(有限)类的所有元素。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这种情况下称之为“数的全称”。与之相对照,对于振荡器的陈述(a),就不能为在一定的时空区域内有限数量的单称陈述的合取所代替;或者更确切地说,它只能根据下列假定被代替:世界在时间上是有限的,在此时间内只存在有限数量的振荡器。但是我们并不作任何这种假定;特别是,在对物理学的概念下定义时,我们不作任何这种假定。我们宁可把如(a)类型的陈述当作全陈述(all-statement),即关于无限个体数的全称断言。这就清楚地解释了它不能为有限数量的单称陈述的合取所代替。

    我使用严格全称陈述(或“全称述”)这一概念是和下列观点相对立的:原则上每个综合的全称陈述必定可被翻译成有限数量的单称陈述的合取。主张这种看法的人或者援引他们的要求可证实性的意义标准,或者某种类似的考虑,坚持认为我称作“严格全称陈述”的陈述决不可能得到证实,所以他们拒绝这些陈述。

    很清楚,根据这种抹煞单称陈述和全称陈述之间的区别的自然律观点,归纳问题就似乎被解决了;因为,显然,以单称陈述推论到数的全称陈述是完全可接受的。但是同样清楚的是,这个解决办法并不影响归纳的方法论问题。因为,要证实一个自然定律只能用经验来肯定这定律可以应用到的每一个个别事件,并发现每一个这样的事件都真正地与这定律相符合,很清楚,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工作。

    在任何情况下,科学定律是严格的全称还是数的全称的问题不能用论证来解决。这是只能用协议或约定来解决的那些问题之一。鉴于上述的方法论境况,我认为把自然律看作综合的和严格的全称陈述(“全陈述”)即有用又有成效。这就是把它们当作不能证实的陈述,(我们可以用下列形式来表示它:“……适用于在时空中的所有点(或者在时空的所有区域)”。与此相对照,仅仅涉及一定的有限时空区域的陈述,我称之为“特称的”或“单称的”陈述。

    严格的全称陈述和只是数的全称陈述(实际上是一种单称陈述)之间的区别只应用于综合陈述。不过,我可以提到把这种区别也应用到分析陈述的可能性(比如,某种数学陈述)。

    14.普遍概念和个别概念

    在全称陈述和单称陈述之间的区别与在普遍概念或名称和个别概念或名称之间的区别是密切联系的。

    通常用下列这种例子来说明这种区别:“独裁者”、“行星”、“H2O”是普遍概念或普遍名称;“Napoleon”、“地球”、“大西洋”是单一的或个别的概念。在这些例子里,个别概念或名称的特征是专有名词或者必须用专有名词来定义,而普遍概念或名称能够不用专有名词来定义。

    我认为在普遍概念或名称和个别概念或名称之间的区别,具有基本的重要性。科学的一切应用的基础就是从科学假说(它们是普遍的)推知个别情况,就是演绎出个别预见。但是,在每一个单称陈述里,个别概念或名称一定会出现。

    在科学的单称陈述里出现的个别名称,常常出现在时空坐标形式中。这是容易理解的,只要我们考虑到时空坐标系的应用总是关联到个别名称。因为我们必须固定它的原点,而我们只有采用专有名词(或者与之等价的东西)才能做到这一点。“格林威治”和“耶稣诞生之年’这些名称的采用说明了我的意思。用这种方法可以把有着任意大的数量的个别名称还原为很少的一些个别名称。

    有时这种模糊的一般用语如,“这里的这个东西”,那里的那个东西”等等,可以用作个别名称,也许还和某种直接表示的手势联系在一起,简言之,我们可以使用一些记号,它们虽然不是专有名词,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和专有名词或个别坐标是可以互换的。但是,普遍概念也可以用直接表示的手势表示出来,但只是模糊地表示。我们可以指着某些个别事物(或事件),然后用短语“以及其他类似的事物”(或者“等等”)来表示我们想把这些个体看作只是某一个类的代表,我们应该给这个类一个适当的普遍名称。毫无疑问,我们正是从直接表示的手势以及类似的手段中学习普遍词的运用,也即它们之应用于个体。这样一种应用的逻辑基础是,个别概念不仅可以是类的元素的概念,而且可以是类的概念,因而它们和普遍概念的关系不仅可以是元素和类的关系,而且也可以是子类和类的关系。例如,我的狗路克斯(Lux)不仅是个别概念维也纳狗这一类的元素,而且也是普遍概念哺乳动物这一(普遍)类的元素。而维也纳狗不仅是奥地利狗这一(个别)类的一个子类,而且也是哺乳动物这一(普遍)类的一个子类。

    用“哺乳动物”这一个词作为普遍名称的例子可能引起误解。因为像“哺乳动物”、“狗”等等这些词在通常的用法中是模棱两可的。这些词被认为是个别类名称还是作为普遍类名称,取决于我们的意图,即取决于我们想说的是生活在地球上的动物的一个种(个别概念)呢,还是想说的是具有某些特性的一种自然物体,这些特性能用普遍术语来描述。同样的模棱两可也出现在使用“Pasteurized”(“消毒的”)、Linnean System”(“林奈系统”)和“Comtinism”(“拉丁语惯用法”)这样一些概念的使用中,因为有可能去除它们所涉及的专有名词(或者用这些专有名词来定义它们)。

    上面说的这些例子和解释应使大家明了“普遍概念”和“个别概念”在这里是什么意思。假如要我下定义,我就不得不如上面那样说:“个别概念是这样一种概念,对它下定义时,专有名词(或等价的记号)是必不可少的。假如能完全不提及任何专有名词,那么这个概念就是一个普遍概念。”不过任何这样的定义只有很小的价值,因为它所做的一切只是把个别概念或名称的观念还原为专有名词的观念(在一个个别的自然物的名称的意义上)。

    我相信我的用法与“普遍的”、“个别的”等词的习惯用法相当接近。但是不管这是否是这样,我当然认为这里的区别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我们不想去模糊在全称陈述和单称陈述之间的相应区别的话(在普遍概念和归纳问题之间存在着完全类似的关系)。鉴别一个个别事物,只根据它的普遍的性质和关系,这种性质和关系似乎是专属于它而不属于任何其他事物。这种试图是预先注定要失败的。这样的程序不是去描述一个个别事物,而是描述一些性质和关系所属的所有个体的普遍类。即使用一个普遍的时空坐标系也不能改变这一点。因为是否存在任何与用普遍名称描述相符的个别事物,假如存在,又有多少,必须始终是一个待解决的问题。

    同样地,任何用个别名称对普遍名称下定义的试图也是注定要失败的。这个事实经常为人们忽视。人们广泛地相信有可能用所谓“抽象”的方法从个别概念上升到普遍概念。这个观点和归纳逻辑有着密切的关系,归纳逻辑是从单称陈述过渡到全称陈述。从逻辑上说,这些程序是同样不可行的。不错,人们用这种办法能够得到个体类,但是这些类仍然是个别概念——用专有名词来定义的概念(这样的个别的类概念的例子有:“Napoleon的将军们”,“巴黎的居民们”)。因此,我们看到,我所说的在普遍名称或概念和个别名称或概念之间的区别与在类与元素之间的区别无关。普遍名称和个别名称两者都可以作为某些类的名称出现,也可以作为某些类的元素的名称出现。

    因此,Carnap用下面的论据来除去个别概念和普遍概念的区别是不可能的。他说“……这个区别是不能证明的,”因为“……按照所采取的观点,每一个概念都能被看作个别概念或者普遍概念。”Carnap想以下列论断来支持这个看法:“……正如普遍概念那样,(几乎)所有的所谓个别概念都是类的名称”。正如我已经表明的,这个论断是很正确的,但是和这里所讨论的区别不相干。

    在符号逻辑(曾经叫做“logistics”)的领域里的其他工作者曾同样混淆了普遍名称和个别名称的区别与类和它们的元素之间的区别。用术语“普遍名称”作为“类的名称”的同义语,用“个别名称”作为“元素的名称”的同义语,当然是允许的;但是这样的用法没有什么意义。问题并不能这样得到解决。另一方面,这种用法却很妨碍人们看到这些问题。这里的情况和前面讨论全称陈述和单称陈述之间的区别时遇到的情况很相似。符号逻辑这一工具用来处理普遍概念问题和用来处理归纳问题一样是不合适的。

    15.严格全称陈述和严格存在陈述

    把全称陈述说成是没有个别名称在其中出现的陈述当然是不够的。如果“渡鸦”这词用作一个普遍名称,那么,显然“所有渡鸦都是黑的”就是一个严格全称陈述。但是,在许多其他的陈述中,诸如“许多渡鸦是黑的”、“有些渡鸦是黑的”、“有一些黑渡鸦”等等,也只出现普遍名称;然而我们当然不应称他们为全称陈述。

    只有普遍名称没有个别名称出现的陈述,我们叫它“严格的”或“纯粹的”陈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我们已经讨论过的严格全称陈述。此外,我特别对“有一些黑渡鸦”这样形式的陈述感兴趣。这一陈述可以被认为与下列陈述同一意思:“至少存在一只黑渡鸦”。我称这种陈述为严格或纯粹存在陈述(或“有”陈述)。

    严格全称陈述的否定总是与严格存在陈述等值,反过来说也是一样。例如,“不是所有的渡鸦都是黑的”就等于说:“存在着一只不黑的渡鸦”或“有非黑渡鸦”。

    自然科学的理论,特别是所谓自然定律,具有严格全称陈述的逻辑形式;因此它们可以被表达成严格存在陈述的否定形式,或者可以称作非存在陈述(或“无”陈述)。例如,能量守恒定律可以表达为这样的形式“不存在永动机”,基本电荷的假说可以表达为这样的形式:“除了基本电荷的倍数以外,不存在任何电荷”。

    在这个表述里,我们看到:自然定律可以和“排斥”或“禁止”相比拟。它们并不断言什么东西存在着或具有某种状态;而是否定它。它们坚持一定的事物或状态的不存在,可以说是排斥或禁止这些事物或状态:自然定律排除它们。正因如此,它们是可证伪的。如果有一个单称陈述断言为定律所排除的某一事物存在(或某一事件发生),因而可以说违反了禁令,而我们认为这个陈述是真的,那么这个定律就被反驳了(一个例子是:“在某个地方,有一个装置是永动机”)。

    与严格全称陈述相反,严格存在陈述不能被证伪。任何单称陈述(就是“基础陈述”、关于某一观察事件的陈述)都不能反驳存在陈述“有白渡鸦”。只有全称陈述司以做到这点。根据我在这里采取的划界标准,我必须把严格存在陈述当作非经验的或“形而上学的”陈述来对待。乍一看来,这样的说法似乎是可疑的,和经验科学的实际不大符合。人们可以提出反对意见,(合理地)断言:甚至在物理学里,有些理论具有严格存在陈述的形式。一个例子是一个可从化学元素周期系统中演绎出的陈述,它断言有一定原子序数的元素的存在。但是假如这个假说(存在一种具有一定原子序数的元素)这样提出,使它成为可检验的,那么就需要比一个纯粹存在陈述更多得多的东西。例如,具有原子序数72的元素(铪)的发现,并不仅仅根据一个孤立的纯粹存在的陈述相反,直到Bohr成功地从他的理论中演绎出它的若干性质的预见以前,所有发现它的尝试都失败了。而Bohr的理论以及其结论与这个元素有关并帮助发现它的那些理论都远不是孤立的纯粹存在陈述它们是严格全称陈述。我决定把严格存在陈述当作非经验的——因为它们是不可证伪的——是有益的,而且是和日常用法相符合的。这一点从它应用于概率陈述和应用于用经验来检验这种陈述的问题中可以看到(参看第66-68节)。

    严格的或纯粹的陈述,不论是全称的还是存在的,对于空间和时间来说,都是不受限制的。它们并不涉及一个个别的、有限的时空区域。这是为什么严格存在陈述不是可证伪的理由。我们不能去搜索整个世界来确定某个事物不存在,过去从未存在过,将来也不会存在。正由于同一个理由,严格全称陈述不是可证实的。同样,我们不能去搜索整个世界来确定定律所禁止的事物不存在。然而,两种严格的陈述,即严格存在陈述和严格全称陈述,原则上都是可用经验判定的;不过,每一种的判定都只是单向地,单方面可判决的。每当发现某个事物在某个地方存在,一个严格存在陈述因此而被证实,或一个全称陈述被证伪。

    这里描述的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出的推断,即经验科学的全称陈述的单方面可证伪性,现在也许比在以前(在第6节中)不那么引起怀疑了。现在我们看到,这里没有涉及任何纯逻辑关系的不对称,相反,逻辑关系显示对称性。全称的和存在的陈述是对称地构建出来的,仅仅是我们的划界标准画出的一条线产生了不对称性。

    16.理论系统

    科学理论永远在变化着。这不是仅仅由于偶然的缘故,而是按照我们对经验科学的特征的理解,完全可以预期到的。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一般地说,只有科学诸分支——而且只是暂时地——达到精致的、逻辑上建构严密的理论系统的形式。尽管如此,一个试验性的系统通常完全能够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考察,包括它所有的重要推断,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对系统的严格检验预先假定,这系统当时在形式上是足够的确定和不可更改,使得新的假定不可能偷运进来。换句话说,系统必须表述得足够的清楚和明确,使得我们易于辨认出每一个新假定是一种系统的修改,因而是一种修正。

    我相信,这是为什么一个严密的系统的形式被作为目的来追求的理由。这种形式是所谓“公理化系统”——例如,Hilber能够赋予理论物理学某些分支这种形式。人们试图收集所有必需的假定(但是不多于必需的)来形成系统的顶点。它们通常被称作“公理’(或“公设”、“原始命题”;在这里使用的“公理”这个术语,并不意味着认为它是真理)。公理是这样来选择的:所有其他属于这个理论系统的陈述都能用纯逻辑的或数学的变换从这些公理中推导出来。

    一个理论系统可以说是公理化了,假如已表述的一组陈述,即公理,满足下列四个基本的要求。(a)公理系统必须是没有矛盾的(不论是自相矛盾还是相互矛盾)。这等于要求,不是每一个任意选择的陈述可以从这系统中推演出来。(b)这系统必须是独立的,即它不准包含任何可以从其他公理中推演出来的公理(换句话说,只有一个陈述不能从系统的其余部分中推演出来,它才能被称为一个公理)。这两个条件是关于公理系统本身的;至于对公理系统和理论的主体的关系来说,公理必须是(c)充足的,足以使所有属于要公理化的那个理论的陈述得以推演出来;为了同样的目的,必须是(d)必要的;这意味着它不应包含多余的假定。

    在这样的公理化的理论里,考察这系统的各个部分的相互依赖性是可能的。例如,我们可以考察理论的一定部分是否可以从公理的某一部分中推演出来。这种考察(在第63和64、75-77节里对此将要更多地谈到)对于可证伪性问题有重要的关系。它们使我们弄清楚为什么一个逻辑上演绎出的陈述的证伪有时不影响整个系统,而只是影响这系统的某个部分,这个部分因此可被看作已被证伪。这是可能的,因为虽然物理学理论一般并没有完全公理化,但是这理论的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可以很清楚,使得我们能够判定它的哪一个子系统受到某一特定的起征伪作用的观察所影响。

    17.公理系统解释的几种可能性

    在这里不讨论古典惟理论的观点:某些系统的“公理”,比如Euclid几何学的公理,必须被看作直接地或直觉地确定无疑的,或不证自明的。我只是表示我不同意这个观点。我认为对于任何公理系统的两个不同的解释是可以接受的。公理或者可以被看作是(i)约定,或者可以被看作是(ii)经验的或科学的假说。

    (i)假如公理被看作约定,那么它们就限制公理所引进的基本观念(或原始术语或原始概念)的用法或意义;它们决定关于这些基本观念能说什么和不能说什么。有时公理被描述为它们引进的观念的“隐定义”(implicit definitions)。这个看法也许能用公理系统和(自指的和可解的)方程式系统之间的类比来说明。

    在方程式系统中出现的“未知数”(或变量)的可允许值是以某种方式由这方程式系统所决定的。即使方程式系统不足以提供惟一的解,它也不允许每一个可设想的数值组合代人“未知数”(变量)。更确切地说,方程式系统认为一定的数值组合或数值系统是可接受的,其他的则是不可接受的;它将可接受的数值系统类和不可接受的数值系统类区别开来。同样,概念系统可以用称作“陈述方程式’的方法,分为可以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陈述方程式是从命题函项或陈述函项(参看第14节注6)中得出的;这是不完全的陈述,在其中有一个或更多的“空位”出现。这种命题函项或陈述函项的两个例子是:“元素x的同位素具有原子量65”,“x+y=12”。用一定的值代入这些空位,x和y,每一个这种陈述函项就变换成陈述。按照代入的值(或值的组合),得出的陈述将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例如在第一个例子中,用“铜”或“锌”代人x产生一个真的陈述,而代入其他字得出假的陈述。假如我们对某个陈述函项决定只允许那些能使这函项变成真陈述的值代人,我们就得到了我所说的“陈述方程式”。用这种陈述方程式,我们定义某一确定的可接受的值系统类,即那些能满足这一方程式的值系统类。与数学方程式的类同是明显的。如果我们的第二个例子不解释为陈述函数,而是解释为陈述方程式,那么这就变成一个普通(数学)意义的方程式。

    因为公理系统的未定义的基本观念或原始术语能被看作空位,公理系统开始时可以被作为陈述函项系统来处理。但是,假如我们决定只有那些能满足这系统的值系统或值组合可以代人,那么它就变成一个陈述方程式系统。它本身隐含地定义了一个(可接受的)概念系统类。每一个满足一个公理系统的概念系统可以被称作“这个公理系统的模型。”

    公理系统解释为约定系统或隐定义系统,也可以表述为:它等于只允许模型可作为代人物这样一种决定。但是,如果代入一个模型,那么结果就是一个分析陈述系统(因为它是因约定而成为真的)。因此用这样的方法解释的公理系统不能被看作(在我们意义上的)经验的或科学的假说系统,因为它不能因它的推断的被证伪而被反驳;因为这些推断也必定是分析的陈述。

    (ii)可以问:那么,公理系统怎样才能被解释为经验的或科学的假说系统呢?通常的看法是,在公理系统里出现的原始术语不能看作被下了隐定义的,而应看作“逻辑外的常数”。例如:出现在每一个几何学公理系统里的概念“直线”和“点”,可以被解释为“光线”和“光线的交叉点”。人们认为,用这样的方法,公理系统的陈述就变成关于经验对象的陈述,也就是说,变成综合陈述。

    初看起来,这个观点似乎能使人完全满意。然而这导致和经验基础问题相联系的困难。因为,什么是定义一个概念的经验方法是很不清楚的,人们习惯地谈到“直指定义”(“ostensive definitions”),它的意思就是给予概念以一定的经验定义,把这个概念和属于实在世界的一定对象联系起来。因此,它被认为这些对象的符号。但是,本来应该很清楚,只有个别名称或概念才能用下列方法来确定:直接指示“实在的对象”——比方说指向一定的物体,同时说出一个名称,或者贴上一个带有一个名称的标签,等等。然而,在公理系统里使用的概念应该是普遍名称,而普遍名称是不能用经验的表示、指向等等来定义的。假如可以下定义的话,它们只能用其他普遍名称下显定义(explicitly defined);否则,它们只能仍是未定义的概念。所以,有些普遍名称必定仍然是未定义的,这是完全不可避免的。困难就在这里,因为,这些未定义的概念总是可以被用于非经验的意义(i),就是说,好像它们是被下了隐定义的概念。然而,这种用法必定不可避免地破坏了系统的经验性质。我相信,这个困难只能用方法论决定的办法来克服。为此,我将采用一条规则:不要这样使用未定义的概念,仿佛它们被下了隐定义似的(这点将要在下面第20节中谈到)。

    在这里,我也许可以补充说明:一个公理系统(例如几何学)的原始概念通常是可能和另一个系统(例如,物理学)的概念相联系的,或者为后者所解释。在某一门科学的进化过程中,当一个陈述系统正在用一个新的(更加一般的)假说系统来解释的时候,上述可能性特别重要。从这个新的假说系统中,不但可以演绎出属于第一个系统的陈述,而且可以演绎出属于其他系统的陈述。在这样的情况下,用原来在某个旧的系统中使用的概念来定义新系统的基本概念是可能的。

    18.普遍性水平 否定后件假言推理

    在一个理论系统内,我们可以区别属于各种普遍性水平的陈述。普遍性水平最高的陈述是公理;较低水平的陈述能由它们演绎出来。较高水平的经验陈述相对于从它们演绎出来的较低水平的陈述来说,总是具有假说的性质:它们能为这些不那么普遍的陈述之被证伪所证优。但是,在任何假说的演绎系统中,这些不那么普遍的陈述本身仍然是(在这里所理解的意义上)严格全称陈述。因此,它们也必定具有假说的性质——在较低水平的全称陈述的情况下,这点往往被忽视。例如,Mach称Fourier的热传导理论是“物理学的模型理论”,他有一个古怪的理由:“这个理论的基础不是一个假说,而是一个观察事实。”然而,Mach用下列陈述来描述他所指的这个“观察事实”:“……假定温度差别很小,温度差消除的速度正比于温度差本身。”这是一个全陈述,它的假说性质应该说是够明显的。

    我甚至要说,某些单称陈述也是假说的,因为(依靠一个理论系统的帮助)可以从它们演绎出结论,使这些结论的被证优可以证伪这些单称陈述。

    这里提到的证伪的推理方式——用这个方式,一个结论的被证协必然得出这结论从之演绎出来的那个系统的被证伪——是古典逻辑的否定后件假言推理。这个方法可以描述如下:

    ,读作:“如果P可从t推导出,而且如果P是假的,那么t也是假的。”

    用这个推理方式我们证伪了整个系统(理论和初始条件),这个系统是演绎出陈述P,即演绎出被证协的陈述所必需的。因此,不能断言系统中的任何一个陈述,说它特别受到或不受到证伪的影响。只有当P对系统的某个部分是独立的,我们才能说:这个部分不受证伪的影响。与此相关的是下列可能性:在某种情况下,也许考虑到普遍性的水平,我们可以把证伪归之于某个确定的假说——比如,一个新引进的假说。假如一个得到充分验证并继续得到进一步验证的理论,可从一个更高水平的新假说演绎出来因而获得解释,上述情况就可以发生。必须努力用它的某些尚未得到检验的推断来检验这个新假说。如果任何这些推断被证伪,那么就完全可以把证伪单独归之于这个新假说。然后,我们将寻找其他高水平的概括来代替它,但是我们不必认为那个概括性较低的旧系统已被证伪(参看第85节关于“拟归纳”的论述)。

    第四章 可证伪性

    关于是否存在可证伪的单称陈述(或者“基础陈述”)的问题,将在以后考察。这里我假定对这个问题采取一个肯定的回答;我将考察我的划界标准可以在何种程度上应用到理论系统上来——假如可以利用的话。对一种通常称作“约定主义”的立场进行批判性讨论,首先会提出若干方法问题,我将采取一定的方法论决定来对付这些问题,其次,我将试图表征那些可证伪的理论系统的逻辑性质——可证伪的,即假如采用我们的方法论决定的话。

    19.约定主义的若干反对意见

    对于我采取可证伪性作为我们判定一个理论系统是否属于经验科学的标准的建议,一定会有反对意见。例如,那些受约定主义这一学派影响的人们就会提出反对意见。在第6、11、17节里我们已经接触到某些这种反对意见,现在要稍微详细一些加以考察。

    约定主义哲学的根源似乎是,对物理定律中显示出来的世界朴素优美的简单性感到惊奇。如果我们不得不与实在论者一起相信,自然定律给我们揭示了在外表丰富的多样性下面世界内在的结构的简单性,约定主义者却似乎感到,这种简单性是不可能理解的,实在是神秘的。Kant的唯心主义没法解释这种简单性,说:是我们自己的知性把它的定律赋予自然。同样地,甚至更加大胆地、约定主义者把这个简单性看作我们自己的创造。然而,他们认为,这种简单性并不是由于我们的知性把定律加于自然,因而使得自然成为简单的;因为他们并不相信自然是简单的。仅仅“自然定律”是简单的。约定主义者还认为,这些自然定律是我们自己的自由创造,我们的发明,我们的任意决定和约定。对于约定主义者来说,理论自然科学不是自然界的图景,只是逻辑建构。决定这种建构的不是世界的性质;相反,正是这种建构决定着一个人工世界的性质:一个概念的世界,这些概念由我们选择的自然定律隐含给予地定义。科学所谈论的只是这个世界。

    按照这个约定主义的观点,自然定律不能为观察所证伪;因为需要这些自然定律来决定观察,特别是科学的测量是什么。正是这些我们制定的定律为钟的调节和所谓“刚性”量杆的校正形成必不可少的基础。仅当用这些工具来测量的运动满足我们决定采用的力学公理时,才能称钟是“准确的”,量杆是“刚性的”。

    约定主义哲学帮助我们澄清理论和实验的关系是很值得称赞的。它认识到,在进行和解释我们的科学实验时,按照约定和演绎推理设计的我们的动作和操作所起作用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归纳主义者是很少注意到的。我认为约定主义是一种独立完整的可加以辩护的系统。想从其中发现矛盾大概不能得到成功。但是不管所有这些,我发觉它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它的基础是一种关于科学、关于科学的目的和功能的观念,这种观念是和我的观念完全不同的。我并不向科学要求任何最终的确定性(因此我也没有得到),而约定主义者在科学中追求“基于最终根据的知识系统”,这是Dingler的用语。这个目的是可以达到的;因为把任何给定的科学系统解释为隐定义的系统是可能的。在科学发展缓慢的时期,很少机会引起倾向于约定主义的科学家和赞成与我类似观点的科学家之间的冲突,除非是纯学术性的冲突。在科学危机时期,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每当当时的“经典”系统受到新的实验结果的威胁(按照我的观点,这可以解释成为证伪)时,约定主义者都认为这理论系统是不可动摇的。他们会把这些已出现的矛盾解释过去,也许归咎于我们对这系统没有掌握,或者他们会特设性地建议采用某些辅助假说,或者对测量工具作某些校正,以此来消除上述的矛盾。

    在这种危机时期,关于科学目的的这个冲突变得尖锐起来。我们以及同意我们态度的人们,希望作出新的发现;我们希望新建立的科学系统会帮助作出新发现。因此我们对起证伪作用的实验有着最大的兴趣。我们将欢呼它的成功,因为它开辟新的远景,进入一个新经验的世界,即使这些新经验供给我们新论据来反对我们自己的最近才提出的理论,我们也要欢呼它。但是约定主义者却把这个新出现的结构(我们赞美这个结构的大胆)看作“科学总崩溃”的纪念碑。正如Dirgler所说的那样,在约定主义者的眼里,只有一个原理能够帮助我们从所有可能的系统中选出一个这当然实际上是指目前的“经典”系统:这就是选择最简单的系统——最简单的隐定义的系统的原理;当然这实际上就是当时的“经典”系统(关于简单性问题,参看第41-45节,特别是46节)。

    因此,我和约定主义者的冲突不是可以仅仅用超然的理论讨论所能最终解决的。然而我想从约定主义者的思想方式中抽出若干反对我的划界标准的有趣论据来,这是可能的;例如下面所说的论据。一个约定主义者可能这样说:我承认自然科学的理论系统是不可证实的,但是我认为它们也是不可证伪的。因为总是有可能……使任何合意的公理化系统达到所谓它“和实在相符”;可以用多种方法达到这一点(前面已经建议过几种方法)。例如我们可以引进特设性假说,或者我们可以修改所谓“直指定义”(或者修改“显定义”,如在第17节所表明的,它们可以代替“直指定义”)。或者我们可以对实验者的可靠性采取怀疑态度,我们可以把威胁我们系统的实验者的观察从科学中排除出去,根据这样的理由:这些观察的根据不充分、不科学,或者不客观,甚或根据这样的理由:实验者是一个说谎者(这是物理学家有时对所谓神秘现象所采取的那种正确态度)。作为最后的手段,我们总能对理论家的才智表示怀疑(例如,假如一个理论家如Dingler那样不相信电的理论将来有一天从Newton的引力理论中推导出来)。

    因此,按照约定主义的观点,把理论系统分为可证伪的和不可证伪的是不可能的;或者更确切地说,这样一种区分是模糊的。结论就是,我们的可证伪性标准作为划界标准必定证明是无用的。

    20.方法论规则

    我认为,一个想象中的约定主义者的这些反对意见,正如约定主义哲学本身那样,是无可争辩的。我承认我的可证伪性标准并不导致一个毫不模糊的分类。的确,不可能靠分析一个陈述系统的逻辑形式来判定,它是一个由不可反驳的隐定义组成的约定系统还是一个在我的意义上是经验的也就是可以反驳的系统。然而,这不过说明我的划界标准不能直接应用到陈述系统上去——这个事实我已经在第9、11节中指出过。因此,一个给定的系统本身应该被认为是一个约定主义的系统还是一个经验的系统问题是错误的。只有参照应用于理论系统的方法才可能问,我们处理的是约定主义的还是经验的理论。避免约定主义的惟一方法是采取一个决定:决定不应用它的方法。我们决定,假如我们的理论系统受到威胁,我们将不用任何种类的约定主义策略来挽救它。因此我们将防止利用那总是存在着的刚才提及的可能性:“……使任何合意的……系统达到所谓它‘和实在相符’”。

    在Poincare之前一百年,BComck表达了约定主义方法的得失的清楚理解。他写道:“巧妙地适应条件,能使得几乎任何假说和现象相符合。这个将满足我们的想象,但是不能推进我们的知识。

    为了表述防止采取约定主义策略的方法论规则,我们必须熟悉这些策略可能采取的各种形式,以便针对每种形式采取适当的反约定主义的对抗手段。而且,我们应该决定,每当我们发现一个系统为约定主义策略所挽救时,我们就要重新检验它,假如情况需要,就摈弃它。

    在前一节的末尾,已经列举了四种主要的约定主义策略。这个列举并不完全,必须让研究者,特别是在社会学和心理学领域里的研究者(物理学家不大需要这样的警告),经常保持警惕,不受使用新的约定主义策略的诱惑——例如,心理分析家常常屈从于这种诱惑。

    关于辅助假说,我们建议规定这样的规则:只有那些引进以后并不减少,反而增加该系统的可证伪度或可检验度的辅助假说才是可接受的(如何计算可证伪度,将在第31-40节中说明)。如果可证伪度增加了,那么引进假说真正加强了这理论:这系统比以前排除更多的东西,禁止更多的东西。我们也可以这样说:辅助假说的引进总应被看作构建新系统的尝试;然后这个新系统总是应该根据它被采用后,能否构成我们对世界的认识的一个真正的进展来判断其优劣。一个在这个意义上能被接受的辅助假说的突出例子是,Pauli的不相容原理(参看第38节)。一个不能令人满意的辅助假说的例子是,Fitzgeralid和Lorentz的收缩假说,它没有可证伪的推断,只是为了恢复理论和实验——主要是Michelson和Morley的发现——的一致。在这里进展只有靠相对论才获得的,它预见了新推断,新的物理效果,因而开辟了检验和证伪理论的新的可能性,我们的方法论规则可以用下列的话来加以限制:我们不需要把每一个不能满足上述标准的辅助假说都当做约定主义的而加以摈弃。特别是,有一些单称陈述实际上根本不属于理论系统。它们有时被称作“辅助假说”,虽然它们被引进来帮助理论,它们是完全无害的。(一个例子是这样的假定:一个不能重复的观察或测量可能是由于错误所致。参看第8节注⑥,第27、68节)。

    在第17节里,我提到过显定义。凭着这种定义,我们用一个普遍性水平较低的系统来给出一个公理系统的概念的意义。假如有用,改变这些定义是可以允许的;不过他们必须被认为是系统的修改,以后就必须重新审查这个系统,仿佛它是新的系统一样。关于未定义的普遍名称,必须区别两种可能性:(1)有某些未定义的概念只出现在普遍性水平最高的陈述中,它们的使用是基于这样的事实:我们知道其他概念和它们处于什么样的逻辑关系中。在演绎过程中,它们能被取消掉(一个例子是“能”)。(2)其他的未定义的概念也出现在普遍性水平较低的陈述中,它们的意义是由惯用法确定的(例如,“运动”、“质点”、“位置”)。与此相联系,我们要禁止惯用法的偷偷改变,而在其他方面就如前面说的那样按照我们的方法论决定来行事。

    关于我们列举的其他两点(涉及实验家或理论家的能力),我们要采用类似的规则。可以接受或根据相反的实验拒绝一个可主体间相互检验的实验。去诉诸要在未来被发现的逻辑指导可以不予考虑。

    21.对可证伪性的逻辑考察

    只是在(如按照我们的经验方法规则处理它)可证伪的系统的情况下,才需要注意防止约定主义的策略。让我们假定,我们已经用我们的规则成功地禁止了这些策略,现在可以要求说明这种可证伪的系统的逻辑特征了。我们将试图以理论和基础陈述类之间的逻辑关系来说明理论的可证伪性的特征。

    我称作“基础陈述”的单称陈述的性质,还有它们是否也是可证伪的问题,将在下一章中作更充分的讨论。这里我们假定:存在可证他的基础陈述。必须记住:当我讲到“基础陈述”时,我并不是指已接受的陈述系统。毋宁说我使用基础陈述系统这一术语时,它包括具有一定逻辑形式的所有自相一致的单称陈述——可以说是关于事实的所有可设想的单称陈述。因此,由全部基础陈述组成的系统包含着许多互不相容的陈述。

    作为第一次尝试,每当单称陈述能从某一理论演绎出来时,人们也许会称该理论为“经验的”。然而,这个尝试失败了,因为,为了从一个理论中演绎出单称陈述来,我们总是需要其他的单称陈述——初始条件,它告诉我们用什么去替代理论中的变量。作为第二次尝试,假如依靠作为初始条件的其他单称陈述的帮助可以演绎出单称陈述来,人们就称这个理论是“经验的”。但是这样也不行,因为,即使非经验陈述,例如重言陈述,也允许我们从其他的单称陈述中演绎出某些单称陈述来(例如,按照逻辑规则,我们可以例如说:从“2×2=4”和“这里有一只黑渡鸦”的合取中,除了别的以外,可以得出“这里有一只渡鸦”)。即使要求从和一些初始条件在一起的理论中,我们应该能够演绎出比我们仅仅从这些初始条件中能演绎出的更多的陈述,也是不够的。这个要求的确排除重言的理论,但是它并不排除综合的形而上学陈述(例如,从“每一事件都有原因”和“这里发生一场灾难”,我们能演绎出:“这个灾难有原因”)。

    这样就引导我们得出这样的要求:大致说来,理论应该允许我们,演绎出比我们单单从初始条件中能演绎出更多的经验的单称陈述。这意味着:我们必须把我们的定义建筑在特殊的单称陈述类上;而这正是我们需要基础陈述的目的。由于要详细地说出一个复杂的理论系统是如何帮助演绎出单称陈述或基础陈述是不很容易的,因此我建议采用下面的定义。一个理论应被称作“经验的”或“可证伪的”,如果它把所有可能的基础陈述类明确地分作下面两个非空的子类。第一,所有那些和理论不一致的(或理论排除的、禁止的)基础陈述组成一类,我们称这类为这个理论的潜在证伪者类;第二,那些和理论不矛盾的(或理论“允许”的)基础陈述组成一类。我们可以更简短地说:一个理论是可证伪的,如果它的潜在证伪者类不是空的。

    还可作这样的补充:理论只作出关于它的潜在证伪者的断言(它断言它们的谬误)。关于“允许的”基础陈述,它什么也没有说,特别是,它不说它们是真的。

    22.可证伪性和证伪

    我们必须清楚地区别可证伪性和证伪。我们引进可证伪性只是作为陈述系统的经验性质的标准。至于证伪,必须引进特殊规则来决定一个系统在什么条件下应被看作已被证伪。

    我们说一个理论已被证伪,只有当我们已经接受和理论相矛盾的基础陈述时(参看第11节,规则2)。这个条件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因为我们知道,不能复制的个别偶发事例对于科学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少数偶然的与理论矛盾的基础陈述不会促使我们把理论作为已被证伪而摈弃。只有当我们发现一个反驳理论的可复制的效应时,我们才认为它已被证伪。换句话说,只有当描述这样一种效应的一个低水平的经验假说被提出和确认时,我们才接受这个证伪。这种假说可以称作证伪假说。证伪假说必须是经验的因而是可证伪的,这一要求的意思只是,它必须和可能的基础陈述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因此,这个要求只与假说的逻辑形式有关。这假说应该得到验证,这一个附加条件是指它应该通过检验——使它面对着已接受的基础陈述的检验。

    因此,基础陈述有两个不同的作用。一方面,我们使用所有在逻辑上可能的基础陈述的系统,是为了借助它来得到我们正在探求的经验陈述形式的逻辑特征。另一方面,已接受的基础陈述是假说得到验证的基础。如果已接受的基础陈述和理论相矛盾,那么我们就认为仅当它们同时验证了一个起征伪作用的假说时,它们就为理论的证伪供给了充足的理由。

    23.偶发事件和事件

    可证伪性的要求在开始时有一些模糊,现在已经分裂成两部分。第一,方法论的公设(参看第20节)不大可能把它搞得很精确。第二,逻辑标准,一旦我们弄清楚了哪一些陈述应被称作“基础的”,它是非常确定的(参看第28节)。这个逻辑标准迄今已经以某种形式的方式表达为陈述之间的逻辑关系——理论陈述和基础陈述之间的逻辑关系。假如我现在用更“实在论的”语言来表述我的标准的话,也许会使它更清楚、更直觉。虽然这是和形式的言语方式等价的,但是可能比较接近于日常用法。

    在这个“实在论的”言语方式里,我们可以说,一个单称陈述(基础陈述)描述一个偶发事件。因此我们不说被理论排除或禁止的基础陈述,而是说理论排除某些可能的偶发事件,并且说假如这些可能的偶发事件事实上发生了,理论将被证伪。

    使用这个模糊的词“偶发事件”也许会遭到批评。有时有人说,像“偶发事件”或“事件”这种词应从认识论的讨论中全部驱除出去,我们不应该说“偶发事件”或“非偶发事件”或者“事件”的发生,而应该说陈述的真或伪。不过,我赞成保留“偶发事件”这种词。很容易将它的用法加以定义,使之不会引起反对。因为我们可以这样来使用它:每当我们说到一个偶发事件时,我们也能说出与之相应的某个单称陈述来代替它。

    给“偶发事件”下一定义时,我们可以记住这样的事实:说两个逻辑上等价的(就是说,可以相互演绎出来的)单称陈述描述同一偶发事件,这是很自然的。这提示下列定义:设Pk为一单称陈述(下标“k”指发生在Pk里的个别名称或坐标)。则我们称所有与Pk等价的陈述类为偶发事件Pk。例如,现在这里正在打雷,我们说这是一个偶发事件。我们可以认为这个偶发事件是下列陈述类:“现在这里正在打雷”;“1933年6月10日下午5时15分,在维也纳第13区,正在打雷,”还有所有其他与这些陈述等价的陈述。因此实在论的表述“陈述Pk代表偶发事件Pk”可以被认为与有点繁琐的陈述“陈述Pk是所有与它等价的陈述的Pk类的一个元素”有相同的意义。同样,我们认为陈述“事件Pk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意义和“Pk和所有与它等价的陈述是真的”的意义相同。

    这些翻译规则的目的不是说,不管谁以实在论的言语方式使用“偶发事件”这个词都在想到一类陈述;它们的目的只是为了给出一个实在论言语方式的解释,这个解释使得有些说法容易理解,例如说:一个偶发事件Pk和一个理论t相矛盾。现在这个陈述的意思不过是:每一个与Pk等价的陈述和理论t相矛盾,因而是这理论的一个潜在证伪者。

    现在要引进另一个术语“事件”来表示什么是一个偶发事件的典型的或普遍的东西,或者在一个偶发事件中什么东西可以用普遍名称来加以描述。(因此,我用并不根据事件来理解复杂的或者也许长时间的偶发事件,不管这些词的日常用法提示什么。)我们定义:设:Pk,P1,……为偶发事件类的元素,这些偶发事件只在有关个体(时空位置或区域)方面是不同的;则我们称这个类为“事件(P)”。遵循这个定义,例如,关于陈述“一杯水刚刚在这里被打翻”,我们要说,和这陈述等价的陈述类是事件“一杯水的打翻”的一个元素。

    说到代表偶发事件Pk的单称陈述Pk,我们可以以实在论的言语方式说:这个陈述述说事件(P)在空时位置k的发生。我们认为这个说法的意义和“等价于Pk的单称陈述类Pk是事件(P)的一个元素”相同。

    现在我们要将这个术语应用于我们的问题。我们说,一个理论,假使它是可证伪的,它就不仅排除或禁止一个偶发事件,而且总是至少排除或禁止一个事件。因此,被禁止的基础陈述类,也就是理论的潜在证伪者类,假如它不是空的,总是包含无限数量的基础陈述;因为理论并不指个体本身。我们可以把属于一个事件的单称基础陈述称作“同型的”(homotypic),以表示描述一个偶发事件的等价的陈述,与描述一个(典型的)事件的同型的陈述之间的类似。因此我们可以说理论的潜在证伪者的每一个非空类至少包含同型基础陈述的一个非空类。

    现在让我们想象,一个圆形面积代表所有可能的基础陈述类。这个圆面积可以被看作代表经验的所有可能的世界或所有可能的经验世界的总体。我们进一步想象,一条半径(更精确地说,沿着一条半径的一个很窄的面积,或者说一个很窄的扇形)代表每一个事件,并且想象具有相同的坐标(或个体)的任何两个偶发事件的位置和圆心的距离相等,因而在同一个同心圆上,然后我们可以这样来用图说明可证伪性这一公设:要求每一个经验理论在我们的图形里必须至少有一条理论禁止的半径(或很窄的扇形)。

    这个图解可以证明,在讨论我们的各种问题时是有用的,比如关于纯粹存在陈述的形而上学性质问题(在第15节里曾简短地涉及过)。显然,一个事件(一条半径)属于每一个这种陈述,因而属于这个事件的各种基础陈述,每一个都将证实这个纯粹存在陈述。然而,它的潜在证伪者类是空的;所以,从纯粹存在陈述那里,不能得出任何关于可能的经验世界的知识(它不排除或禁止任何半径)。相反,从每一个基础陈述中得出一个纯粹存在陈述,这个事实不能用来作为支持后者的经验性质的一个论据。因为每一个重言式也可从每一个基础陈述中得出,由于重言式可从任何陈述中得出。

    在这里我也许可以说一说自我矛盾的陈述。

    虽然可以说重言式陈述,纯存在陈述以及别的不可证伪的陈述对于可能的基础陈述类断言太少,而自我矛盾的陈述则是断言太多。从一个自我矛盾的陈述中,任何陈述都可以正当地演绎出来。因此,它的潜在证伪者类就等于所有可能的基础陈述类:它为任何陈述所证伪。(也许人们可以说:这个事实是我们的方法的一个优点的例证,就是说,考虑可能的证伪者不考虑可能的证实者的方法。因为假如人们能以一个陈述的逻辑推断的证实来证实这个陈述,或者以这种方式仅仅使它成为可几的,那么,人们就可以期望,不管接受何种基础陈述,任何自我矛盾的陈述就会成为被确证的,或成为被证实的,或者至少成为可几的陈述了。)

    24.可证伪性和无矛盾性

    在一个理论系统或公理系统必须满足的各种要求中间,无矛盾性要求起着特殊的作用。它可被看作每一个理论系统,不论它是经验的还是非经验的,都要满足的第一个要求。

    为了说明这个要求的基本重要性,只提到明显的事实,即必须摈弃自相矛盾的陈述,因为它是“伪”的,这样做是不够的。我们经常和这样一种陈述打交道:它虽然实际上是伪的,然而产生适合于一定目的的结果(一个例子是Nernest关于气体平衡方程式的近似)。但是,如果人们认识到,自相矛盾的陈述不传达任何信息,无矛盾性要求的重要性就会得到认识。它所以不传达任何信息是因为,我们喜欢的任何结论都能从它推导出来。因此,不能挑选出或作为不相容的或作为可推导的任何陈述。因为所有的陈述都是可推导的。在另一方面,无矛盾的陈述把这组所有可能的陈述分为两种:与它相矛盾的陈述和与它相容的陈述在后者中间,是能从它推导出来的结论。这就是为什么无矛盾性对一个系统来说是最一般的要求,不论它是经验的还是非经验的,如果它想有任何用处的话。

    在无矛盾性以外,经验系统必然满足进一步的条件:它必须是可证伪的,这两个条件在很大程度上是类似的。不满足无矛盾性条件的陈述,不能在所有可能的陈述的总体中区分任何两个陈述。不满足可证伪性条件的陈述,不能在所有可能的经验的基础陈述的总体中区分任何两个陈述。

    第五章 经验基础问题

    现在我们已把理论的可证伪性问题,归结为我们称作基础陈述的那些单称陈述的可证伪性问题。但是,何种单称陈述是基础陈述呢?它们如何能被证伪?对于实际的研究工作者来说,对这些问题可能很少关心。但是,围绕这个问题有一些模糊和误解,因而在这里较详细地讨论它是有益的。

    25.作为经验基础的知觉经验:心理学主义

    经验科学可以还原成感觉、知觉,因而还原成我们的经验,许多人接受这个学说,认为明显得毫无疑问。然而,这个学说是和归纳逻辑共命运的,在这里我把它和归纳逻辑一起加以提除。我不想否认,数学和逻辑的基础是思维,而事实科学的基础是知觉,这个观点里是有一点真理的。但是这个观点中的真理和认识论问题没有什么关系。的确,在认识论中,几乎没有一个问题比这个经验陈述基础问题更严重地受心理学和逻辑之间的混淆之害了。

    经验基础问题对思想家的困扰很少如Fries那样深,他说,假如科学陈述不被教条地接受,我们必须能够证明它们。如果我们要求用推理的论证在逻辑的意义上去证明,那么我们就得接受这样的看法:陈述只能为陈述所证明。因而,要求所有的陈述都要被合乎逻辑地证明(Fries称作“对证明的偏爱”)一定会导致无穷后退。假如我们想避免教条主义和无穷后退的危险,似乎我们只能求助于心理学主义,即这样的学说:陈述不但可以为陈述所证明,也可以为知觉经验所证明。面对这个三难推理(trilemma)——教条主义、无穷后退和心理学主义——Fries以及几乎所有想说明我们的经验知识的认识论学者都选择心理学主义。他说,在感觉经验里,我们有“直接知识”,用这种直接知识。我们可以证明我们的“间接知识”——用某种语言符号表达的知识。这种间接知识当然包括科学陈述。

    通常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并不进行得如此之远。在感觉主义和实证主义的认识论里,经验科学陈述“述说我们的经验”这点被视为当然之理。因为,假如不经过感觉-知觉,我们如何能够得到任何事实知识呢?仅仅依靠思考,一个人不能对他关于事实世界的知识加进一丁点儿。因此,知觉经验必须是所有经验科学的惟一任“知识源泉”。所以,关于这个事实世界我们知道的一切都必定可以用关于我们的经验的陈述的形式表达。这张桌子是红的还是蓝的只能诉诸我们的感觉经验才能知道。感觉经验传达我们一种直接的确信感,我们凭此就能区别出真陈述(它的术语和经验一致)和伪陈述(它的术语和经验不一致)。科学只是试图分类和描述这种知觉知识,我们不能怀疑这些直接经验的真理性,科学是我们的直接确信的系统表述。

    照我看来,这个学说在归纳问题和普遍概念问题上失败了。因为我们说的科学陈述没有一个不远远超过我们“在直接经验的基础上”所能确定无疑地知道的东西(这个事实可以看作“在任何描述中固有的经验超越”)。每一个描述都使用普遍名称(或符号,或观念),每一个陈述都具有理论、假说的特性。陈述“这里有一玻璃杯水”不能为任何观察经验证实。理由是,在这陈述中出现的普遍概念不能和任何特殊的知觉经验发生相互关系。(一个“直接经验”的“直接给予”只有一次;这是独一无二的。)例如,玻璃杯这个词表示一种物体,它显示一定似定律行为,“水”这个词也是如此。普遍概念不能还原为经验类;它们不可能由经验“组成”。

    26.夫于所谓“记录语句”

    在我看来,上一节讨论的我称为“心理学主义”的观点,似乎仍然是经验基础现代理论的基础,即使它的拥护者并不说经验或知觉,而代之以“语句”——代表经验的语句。Neu-rath和Carnap称之为“记录语句”。

    Reininger主张类似的理论甚至更早,他的出发点是这样的问题:在一个陈述和它描述的事实或事态之间的对应或一致在哪里?他达到的结论是:陈述只能和陈述相比较。按照他的看法,陈述和事实的对应不是别的,只是属于不同的普遍性水平的陈述之间的逻辑对应:这是“……较高水平的陈述和具有同样内容的陈述,最后和记录经验的陈述之间的对应。”(Reininger有时称这些陈述为“基本陈述”)。

    Carnap从有点不同的问题出发。他的命题是,所有哲学的研究谈的是“言语的形式”。科学的逻辑必须研究“科学语言的形式”。它不谈(物质的)“客体”,只谈词;不谈事实,只谈语句。Carnap用这个正确的“形式的言语方式”和日常的,或他称之为“内容的言语方式”相对比。假如要避免混乱,内容的言语方式就只能用在有可能把它翻译成为正确的形式的言语方式的地方。

    这个观点——我同意它——导致Carnap(和Reininger一样)主张:在科学逻辑里,我们不应说,检验语句是把它们和事态或经验相比较;我们只能说,检验语句是把它们和其他语句相比较。然而Carnap实际上是在保留着对待这问题的心理学主义方法的基础思想;他正在做的只是把它们翻译成“形式的言语方式”。他说,科学的语句“借助记录语句”接受检验;但是因为记录语句被解释为“不需要确证但是可作为科学的所有其他语句的基础”的陈述或语句,这就等于说——在日常的“内容的”言语方式里——记录语句指的是“给予”、“感觉资料”。它们描述(正如Carnap自己说的)“直接经验的内容,或现象;因而最简单的可知的事实”,这十分清楚地表明,记录语句的理论不过是翻译成形式的言语方式的心理学主义。对于Neurath的观点也完全可以这样说。他要求在记录语句里,如“感到”、“看见”这些词应该和记录语句的作者的姓名一起出现。记录语句,就如这个术语所表明的,应该是直接观察或知觉的记载或记录。

    Neurath像Reininger一样认为,记录经验的知觉陈述——即“记录语句,”——不是不可取消的,而有时它们是可以被摈弃的。他反对Cernap的下列观点,自从Cernap修改观点以后:记录语句是最终的,不需要确证。但是,当Reininger描述一个在发生怀疑时用其他陈述来检验他的“基本”陈述的方法——这是演绎然后检验演绎所得结论的方法——时,Neurath没有给出这样的方法。他只是说,我们能够或者“删除”和系统矛盾的记录语句,“……或者接受它,用这样的方法来修改系统,使得加上这语句以后,系统仍然是无矛盾的”。

    在我看来,Neurath关于记录语句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观点,代表一个值得注意的进展。但是除了以知觉陈述来代替知觉——仅仅是翻译成形式的言语方式——外,记录语句可以修改这一学说,就是他在知觉认识的直接性理论(来自Fries)上的惟一进展了。这是在正确方向上前进的一步;但是假如不跟上另一步,它就得不出什么结果:我们需要一组规则来限制“删除”(或者“接受”)记录语句的任意性。Neurath未能给出这种规则,因而在无意中抛弃了经验主义。因为没有这些规则,经验陈述就不再从任何其他种类的陈述中区别出来。假如允许人们(在Neurath看来,允许每一个人)在感到一个记录语句不方便时,就可以干脆“删除”它,那么,每一个陈述系统就都成为可辩护的了。人们不仅能够用约定主义的方式挽救任何系统;而且,由于有了许多记录语句的供应,人们根据证人的证言(他们证明或记录他们的所见所闻)甚至可以确证任何系统。Neurath避免了教条主义的一种形式,然而他却为自称为“经验科学”的任何随意的系统开辟了道路。

    因此,不很容易看出在Neurath的图式里记录语句应该起什么作用。Carnap的初期观点是,记录语句系统是经验科学的每一个主张必须据以判定的试金石。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必须是“不可反驳的”。因为只有它们能够推翻语句——当然是在记录语句以外的语句。但是,假如它们被剥夺了这种作为试金石的功能,而且它们自己可以被理论推翻,那么它们起什么作用呢?由于Neurath不想解决划界问题,他关于记录语句的观点似乎只是一种遗迹——认为经验科学始于知觉的传统观点的一种残留纪念物。

    27.经验基础的客观性

    我建议对科学采取一种和各种心理学学派的观点稍有不同的看法。我希望在客观科学和“我们的知识”二者之间加以明确的区别。

    我很愿承认,只有观察能给我们“关于事实的知识,”我们“只有通过观察才能觉察事实”(如Hahn所说),但是这种觉察,这种知识并不证明或确立任何陈述的真理性。所以我不相信,认识论必须提出的问题是:“……我们的知识建筑在什么基础之上?…或者更确切些,我有了经验S,如何能证明我对这经验的描述和捍卫它不受怀疑?”这点是做不到的,即使我们把术语“经验”改为“记录语句”。在我看来,认识论必须提出的问题应该是:我们如何根据科学陈述的演绎推断来检验他们假如这些推断本身也必须是可以在主体间相互检验的,那么为了这个目的,我们能选择哪一种推断?

    现在,就逻辑的或重言的陈述而言,这种客观的、非心理学的看法被相当普遍地接受了。然而在不久以前,人们还认为,逻辑是一门科学,它研究精神过程及其规律——我们的思维规律。按照这种观点,所能找到的对逻辑的正确性的惟一证明,就是他们提到的这样的事实:我们就是不能用其他的任何方式来思维。逻辑推理似乎被证明了,就因为它被体验到是一种思维的必然性,一种不得不沿一定路线进行思维的感觉。在逻辑领域里,这种心理学主义现在也许已成为过去的事情了,没有人想象为了证明某一逻辑推理的正确性,或者捍卫它不受怀疑,在这个推论的旁边空白处写上一个记录语句:“记录:今天我在校核这一连串推理时,我体验到一种强烈的确信感。”

    当我们谈到科学的经验陈述时,情况就很不一样。在这里每人都相信,这些陈述的基础是如知觉那样的经验,或者是以形式言语方式的记录语句。大多数人认识到,把逻辑陈述建筑在记录语句的基础上的任何试图,都是一种心理学主义。但是很奇怪,涉及经验陈述时,同样的做法现在却被称作“物理主义”。然而不管问题涉及逻辑的陈述还是经验科学的陈述,我想回答是一样的:我们的知识,可以被模糊地描述为意向系统,可以和心理学有关,在这两种情况下,它都可以和信念感或确信感联结着。在一种情况下,也许和不得不以一定方式思维的感觉联结着。在另一种情况下,和“知觉的自信”的感觉联结着。但是所有这些都只有使心理学家感兴趣。它甚至没有触及如科学陈述之间的逻辑关系这样的问题,只有这些问题才使认识论学者感兴趣。

    (有一种广为传布的看法是,从认识论观点看来,陈述“我看见这里的这张桌子是白的”与陈述“这里的这张桌子是白的”比较,具有某种深刻的优点。但是,从评价它可能的客观检验这一观点看来,述说我的情况的第一个陈述,似乎并不比述说这里的桌子的情况的第二个陈述更可靠些。)

    只有一种方法可以确定一连串逻辑推理的正确性。就是把它置于最容易接受检验的形式中:我们把它分解成许多小步骤,每一步骤都易受任何学习过变换语句的数学或逻辑技巧的人检查。如果在这样做了以后,任何人仍然提出怀疑,那么我们只能请他指出在证明的步骤中的错误,或者请他自己再想一下这个问题。在经验科学的场合,情况很相像。任何经验科学陈述都能这样来表述(通过描述实验安排,等等),以至任何学习过有关技巧的人都能检验它。假使结果他拒斥这个陈述,那么,如果他只是告诉我们他对他的知觉的怀疑感或确信感,这是不能使我们满意的。他必须做的是提出一个和我们的断言相矛盾的断言,并且提供给我们如何检验他的断言的指示。假如他不能这样做,我们就只能请他对我们的实验更加仔细地考察一番,重新想一想。

    一个由于它的逻辑形式而不可检验的断言,至多在科学内起一种刺激物的作用:它能提示一个问题。在逻辑和数学的领域里,Fermat问题可以作为一个例子。在博物学领域,例如关于海蛇的报告。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并不说,这些报告是无根据的,Fermat是错误的,或者,所有关于见到海蛇的记录都是谎言。反之,科学暂不作出判断。

    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科学,不仅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比如,我们能把它当作一种生物学的或社会学的现象。科学本身可以被描述为一种工具、器械,也许可以和某种工业机器相比。科学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生产手段——“间接生产”中的最新品种。即使从这一观点看,科学和其他工具或生产手段相比,并不与“我们的经验”有更密切的联系,即使我们把科学看作是满足我们智力需要的东西,它和我们的经验的联系,在原则上与任何其他客观结构和我们的经验的联系并无不同。一般公认,这样讲并不错:科学是“……一种工具,”它的目的是“……从直接的或已知的经验中预见以后的经验,甚至尽可能地控制他们。”但是我不认为这段关于经验的谈话有助于澄清问题。它和下面的话一样不解决问题:谈到石油钻井并非不正确的特点时断言:它的目的是提供给我们一定的经验:不是油,而是关于油的视觉和嗅觉;不是钱,而是有钱的感觉。

    28.基础陈述

    已经简略地指出,在我主张的认识论理论内,基础陈述起什么作用。我们需要它们,为了判定一个理论是否能被称作可证协的,即经验的(参看第21节)。我们需要它们,也是为了验证起证协作用的假说,为此也就证伪理论(参看第22节)。

    因此,基础陈述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从没有初始条件的全称陈述中,不能演绎出基础陈述。

    另一方面,(b)全称陈述和基础陈述可能互相矛盾。只有在一个基础陈述的否定有可能从和它矛盾的理论中演绎出来时,条件(b)才能得到满足。从这一点和条件(a)中,可以得出:基础陈述必须有这样一种逻辑形式,以致它的否定不能是基础陈述。

    我们已经遇到过这样一种陈述,它们的逻辑形式和它们的否定的逻辑形式不同,这些陈述就是全称陈述和存在陈述。全称陈述存在是陈述的否定,反之亦然,它们的逻辑形式不一样。单称陈述能用类似的方法构建。陈述:“在时空区域k,有一只渡鸦”,可以说在它的逻辑形式上——不仅是在它的语言学形式上——不同于陈述:“在时空区域k,没有渡鸦”,具有“在区域k有某物”或“在区域是k一事件发生’(参看第23节),这种形式的陈述可以称作一个单称存在陈述,“或单称有(there-is)陈述”。而从否定这个陈述得出的陈述,即:“在区域k没有某物”或“在区域k某种事件没有发生”,可以称作“单称非存在陈述”,“单称无(there-isnot)陈述”。

    我们现在可以规定下列关于基础陈述的规则:基础陈述具有单称存在陈述的形式。这个规则意味着:基础陈述将满足条件(a),因为单称存在陈述决不能从严格全称陈述即严格非存在陈述中演绎出来。它们也将满足条件(b),这能从下列事实中看出:从每一个单称存在陈述中,只要不提及任何个别的时空区域,就能推导出一个纯粹存在陈述;我们已经知道,纯粹存在陈述确实可以和理论相矛盾。

    的否定)。

    这些是对基础陈述的形式要求;所有单称存在陈述都满足这些要求。除了这些要求外,基础陈述还必须满足一个实质要求——一个和事件有关的要求,正如基础陈述告诉我们的,这个事件发生在k地。这个事件必须是一个“可观察的”事件;这就是说,基础陈述必须是可以用“观察”在主体间相互检验的。由于它们是单称陈述,这个要求当然只能涉及适当地处于空间和时间中的观察者(这一点我不想作详细说明)。

    无疑地由于要求可观察性,我毕竟已允许心理学主义悄悄地溜回到我们的理论中来。然而并不是如此。无可否认,以心理学的意义解释可观察事件的概念是可能的。但是我在这样一个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它完全可以用“涉及宏观物体的位置和运动的一个事件”代替它。或者我们可以更确切地规定:每一个基础陈述本身必须或者是关于物体的相对位置的陈述,或者它必须等价于某种“机械论的”或“唯物论的”基础陈述(这个规定是可行的,这和下列事实相联系:一个在主体间能相互检验的理论,也就是在感觉间能相互检验的。这就是说,涉及我们感觉的一种知觉的检验,在原则上能为涉及其它感觉的检验所代替)。因此,批评我由于诉诸可观察性已偷偷地重新承认心理学主义,和批评我已承认机械论或唯物论一样地无力。这表明,我的理论实际上是完全中立的,这些标签都贴不上。我讲这些都只是为了从心理学主义的恶名声中挽救我用的术语”可观察的”。(观察和知觉可以是心理学的、但是可观察性不是)。我不想对“可观察的”“或“可观察事件”下定义,虽然我很愿意用心理学的或力学的例子来阐明它。我想它应该作为一个未定义的术语引进,这种术语在使用中是足够确切的:作为一种原始概念,认识论学者必须学习它的用法,正如他必须学习术语“符号”的用法一样,或者如物理学家必须学习术语“质点”的用法一样。

    因此,基础陈述——在质料的言语方式中——就是断言在空间和时间的一定的个别区域里一个可观察事件正在发生的陈述。在这个定义里使用的各种术语,除了原始术语“可观察的”以外,已在第23节里较精确地解释过;对“可观察的”未下定义,但是,就如我们已在这里看到的,也可能对它予以相当确切地说明。

    29.基础陈述的相对性 Fries的三难推理的解决

    一个理论的每一次检验,不论它的结果是验证还是证伪,都必须中止于某一个我们决定接受的基础陈述。假如我们没有到达任何决定,没有接受某一个基础陈述,那么这检验就没有导致任何结果。但是从逻辑观点来考虑,决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它迫使我们只能中止于这一个特定的基础陈述,不能中止于那一个特定的基础陈述,否则就放弃整个检验。因为任何基础陈述本身也能接受检验,使用任何能够借助某个理论(正接受检验的理论或者另一个理论)从它演绎出来的基础陈述作为试金石。这个程序并没有自然的终点,因此,如果检验引导我们到达某一点,不过是中止于这一点或那一点,并且说:我们暂时满意了。

    很容易看出,我们这样到达了一个程序,按照这种程序:我们仅仅中止于特别易于检验的陈述,因为这意味着,我们中止于这样的陈述上:关于它们的接受或拒绝,各种研究者易于达到一致意见。假如他们没有取得一致,他们就继续检验下去,或者重新开始再做一遍。假如这也没有得到什么结果,我们就可说,该陈述不是可在主体间相互检验的,或者说我们毕竟没有在和可观察的事件打交道。假如有一天科学的观察者不再可能取得关于基础陈述的一致意见,这就等于语言不能作为普遍的交往工具了。这将等于一场新的“语言混乱”:科学发现将化作荒谬。在这个新的混乱里,高耸入云的科学大厦将迅速化为废墟。

    恰如逻辑证明到达了一个令人满意的形态,那时困难的工作已经过去,一切都易于核查,这样,在科学已经做完它的演绎的或解释的工作以后,我们就中止于易于检验的基础陈述。关于个人经验的陈述——就是记录语句——显然不是这类陈述。因此,它的作为我们在那里中止的陈述,是不很合适的。我们当然利用记载或记录,例如科学的和工业的研究部门发出的检验证明书,如果需要,这些证明书能够接受重新审查。因此,例如,检验这些实行检验的专家的反应时间(即:确定他们在观察上的个人误差)可能成为必要。但是一般说,特别是“……在关键情况下”,我们中止于易于检验的陈述,而不是如Carnap建议的,中止于知觉或记录语句;即我们不……中止于这些……,因为对知觉陈述作主体间相互检验……,是相对复杂和困难的”。

    那么,关于Fries的三难推理,在教条主义、无穷后退和心理学主义之间的选择,我们的观点是什么呢(参看第25节)?不可否认,我们中止于其上的,我们认为满意并已经过充分检验因而决定接受的基础陈述,具有教条的性质,但这只是在我们不再进一步的论证(或进一步的检验)来证明它们的条件下才是如此。但是这种教条主义是无害的,因为假如需要,这些陈述能容易地接受进一步的检验。我承认这也能使得演绎的链条原则上成为无限的。但是,这种“无穷后退”也是无害的。因为在我们的理论里,没有试图用它来证明任何陈述的问题。最后,关于心理学主义;我也承认,决定接受一个基础陈述,对它感到满意,和我们的经验——特别是我们的知觉经验——有因果联系。但是我们不想用这些经验来证明基础陈述。经验能够推动一个决定,因而推动对一个陈述的接受和拒绝,但是基础陈述不能被经验证明,——就如不能以拍桌子来证明一样。

    30.理论和实验

    基础陈述是作为一个决定或一致意见的结果而被接受的;在这个程度内,它们是约定。达到决定遵循由规则所支配的程序。在这些规则中,特别重要的是一条这样的规则:它告诉我们,我们不应接受零散的基础陈述——就是在逻辑上不联系的陈述——,但我们应该在检验理论的过程中,在提出关于这些理论的探索性问题(接受基础陈述应回答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接受基础陈述。

    因此,真实情况是和朴素的经验主义者或归纳逻辑的信仰者所看到的完全不同。他们认为,我们从收集和整理我们的经验开始,就这样沿着科学的梯子上升。或者,使用比较形式的言语方式,假如我们希望建立一门科学,首先我们必须收集记录语句。但是如果我接到命令:“记录下你现在正在经验着的东西”,我将不知道怎样执行这个模糊不清的命令。我是否该报告我正在写字;我听到铃响;一个报童在叫卖;一个扩音器发出嗡嗡之声;或者,也许我是否该报告这些噪音使我恼怒?而且即使能够执行这个命令,不论你用这种方法积累的陈述收集得如何丰富,它决不能加在一起成为一门科学。科学需要观点和理论问题。

    在基础陈述的接受或拒绝上达到一致意见,一般是在应用理论的情况下做到的;事实上,意见一致是使理论接受检验的应用的一部分。就像其他种类的应用一样,在基础陈述上达到一致是在各种理论考虑的指导下进行的有目的的行动。

    我想,现在我们有条件来解决诸如Wbitehead问题那样的问题了。Whitehead的问题是:为什么对可触的早餐总是伴随可视的早餐呢,为什么可触的泰晤士报总是伴随着可视的和瑟瑟可闻的泰晤士报呢,这种有规律的同时发生一定使得那些相信所有科学始于零散的原始知觉的归纳逻辑家感到迷惑不解,他们认为,它们一定是完全“偶然的”。他们不能用理论来解释规律性,因为他们的看法是,理论只不过是有规律地同时发生的事件的陈述而已。

    但是按照这里已经达到的观点,在我们的各种经验之间的联系是可以用我们正在对之进行检验的理论来说明并演绎出来的。(我们的理论并不导致我们期望:可见的月亮伴随着可触的月亮,我们也不期望被一可听见的恶梦所困扰。)当然,有一个问题仍然存在——一个显然不能用任何可证伪的理论来答复的问题,因而是一个“形而上学’问题:为什么在我们构建理论中时常是这要幸运——为什么存在“自然定律”?

    所有这些考虑对于实验的认识论理论来说都是重要的。理论家提出某些确切的问题给实验家,后者力图用他们的实验来对这些问题而不是对任何其他问题,给出一个判决性的回答:他努力排除所有的其他问题。(在这里,理论的子系统的相对独立性可能是重要的。)因此,他使得他的检验对这一个问题“……尽可能地敏感,而对所有其他有关问题尽可能地不敏感……这个工作的一部分在于排除所有可能的错误来源。”但是,设想实验家这样做,“是为了减轻理论家的工作”,或者也许是为给理论工作者提供进行归纳概括的基础,那是错误的。相反,理论家必须在很久以前已经作了他的工作或至少是他工作的最重要部分:他必须已经尽可能清楚地提出了他的问题。因此,正是理论家给实验家指示道路。不过,即使实验家,他的大部分工作也不是进行精确地观察,他的工作也主要是理论性的。理论支配着实验工作,从它开始计划一直到在实验室里最后完成。

    下列情况为这一观点作了很好的说明:理论家成功地预见某一可观察的效应,这个效应以后为实验所产生;也许最出色的例子是de Broglie预见物质的波动性质,首先为Davisson和Germer用实验确证。也许下列情况为这一观点作了甚至更好的说明:实验对理论的进步有着引人注目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迫使理论家寻求一个更好的理论的,几乎总是对一个迄今被接受和验证的理论的实验证伪,这又是理论指导的检验的结果。著名的例子是导致相对论的Michelson-Morley实验和导致量子论的Lummer和Pringsheim对Rayleigh-Jeans辐射公式和Wien公式的证伪。当然,偶然的发现也发生,但是它们是比较罕见的。Mach正确地说到这种情况是,“科学的意见为偶然的情况所改正”(因而违反了他的本意,承认了理论的意义)。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这样的问题:怎样和为什么我们优先于其他理论接受一个理论?

    这种优先选择当然完全不是由于经验证明组成理论的陈述所致;它不是由于在逻辑上把理论还原成经验所致。我们优先选择在和其他理论的竞争中最能坚持住的理论;在自然选择中证明自己最适于生存的理论。这种理论不仅迄今为止已经受住最严格的检验,而且仍然可以用最严格的方法进行检验的理论。理论是工具,我们通过应用它来检验它,我们通过它的应用结果来判断它的适应性。

    从逻辑的观点看来,理论的检验依靠基础陈述,而基础陈述的接受或拒绝则依靠我们的决定。因此,解决理论的命运的是决定。在这个程度内,我对“我们怎样选择理论”这一问题的回答和约定主义者给出的回答相似;而且像他一样,我说这种选择部分地决定于对效用的考虑。但是,尽管如此,在我的观点和他的观点之间仍然存在很大的不同。因为,我认为经验方法的特点正是:约定或决定不直接决定我们对全称陈述的接受,而是相反,它进入我们对单称陈述即基础陈述的接受。

    约定主义者认为,他的简单性原则支配着全称陈述的接受;他选择最简单的系统。

    我则相反,建议首先应该重视的应该是检验的严格性。(在我称为“简单性”的东西和检验的严格性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我的简单性观念和约定主义者的有着很大的不同,参看第46节。)而且我认为,最终决定理论的命运的是检验的结果,即关于基础陈述的一致意见。我与约定主义者一样认为:任何特定理论的选择是一个行动、一个实践的问题。但是,我认为这选择受到理论的应用以及与这种应用相联系的基础陈述的接受的决定性影响;而约定主义者则认为,美学的动机是决定性的。

    因此,我和约定主义者不同,认为:为意见一致所决定的陈述不是全称的而是单称的。我和实证主义不同,认为:基础陈述不能为我们的直接经验所证明,而是从逻辑观点看来,因一个行动、一个自由的决定而接受。(从心理学的观点看来,也许这是一种有目的的和适应良好的反应。)

    在证明和决定——遵循由规则支配着的程序达到的决定——之间的这个重要区别,也许可以用一个类比来阐明:通过陪审团进行的古老的审判程序。

    陪审团的裁定(vere

    dictum=说实话),像实验工作者的裁决一样,是对事实问题(guid facti?)的回答,这问题必须以最鲜明、最确定的形式提给陪审团。但是,问什么问题,问题如何提出,主要视法律境况,即现行的刑法系统(相当于理论系统而定)。由于意见一致,陪审团通过它的决定接受关于事实发生的陈述——可以说是基础陈述。这个决定的意义在于:从它和(刑法)系统的全称陈述一起,能演绎出一定的推断。换句话说,这决定形成应用刑法系统的基础;这裁决起着一个“事实的真陈述”的作用。但是显然,这陈述不一定仅仅因为陪审团已经接受它就成为真的。这个事实是在允许废止或修改裁决的规则里得到承认的。

    达到裁决遵循由规则支配的程序。这些规则建立在一定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之上,设计这些基本原则,主要是(如果不是仅仅是)为了发现客观真理。有时这些规则不仅为主观确信甚至也为主观偏见留有余地。然而即使我们不考虑古老程序的这些特定方面,想象出一个完全建立在促进发现客观真理的目的的基础上的程序,情况仍然是如此:陪审团的裁决决不证明它所断言的真理性,也不给这真理性提供根据。

    也不能认为陪审团员的主观确信证明所达到的决定的正确性;虽然在主观确信和所达到的决定之间当然存在着密切的因果联系——这联系可以用心理学规律陈述;因此这些确信可以称为这决定的“动机”。与确信不是证明这一事实相联系的是这样的事实:可以有不同的规则来调节陪审团的程序(例如,简单多数或限定多数),这一点说明,在陪审团员的确信和他们的裁决之间的关系可以有很大的变化。

    和陪审团的裁决相反。法官的判决是“推理性的”。它需要,也包含着证明。法官试图用其他陈述即法律系统的陈述,和起初始条件作用的裁决结合起来,来证明判决。或者从中合乎逻辑地演绎出判决来。这就是为什么可以用逻辑的报据对判决提出异议。另一方面对陪审团的决定提出异议,就只能质问决定是否遵循公认的程序规则而达到的,就是说,只涉及决定的形式,不涉及它的内容。(决定的内容的证明被称作“动机报告”而不称作“逻辑证明报告”,这是意味深长的。)

    在这个程序和我们借以决定基础陈述的程序之间的类似是清楚的。比如,这种类比帮助我们理解基础陈述的相对性和基础陈述如何依赖理论提出的问题的方式,在陪审团审判的情况下,除非首先通过决定达到一个裁决,显然不可能应用“理论”;然而,这裁决必须在遵循因而应用一般法规的一部分的程序中才能作出。这种情况和基础陈述的情况类似。接受基础陈述是理论系统的应用的一部分;只有这个应用才使得这理论系统的进一步应用成为可能。

    因此,客观科学的经验基础设有任何“绝对的”东西。科学不是建立在坚固的基岩上。可以说,科学理论的大胆结构耸立在沼泽之上。它就像树立在木桩上的建筑物,木桩从上面被打进沼泽中,但是没有到达任何自然的或“既定的”基底;假如我们停止下来不再把木桩打得更深一些,这不是因为我们已经达到了坚固的基础。我们只是在认为木桩至少暂时坚固得足以支持这个结构的时候停止下来。

    追记(1972)

    (1)我的术语“基础”具有反语的含意:这是一种不坚固的基础。(2)我采取一种实在论和客观主义的观点,我试图用批判的检验来代替作为“基础”的知觉。(3)我们的观察经验决不能不受检验,它们浸透着理论。(4)“基础陈述”是“检验陈述”:它们和所有语言一样,浸透着理论(即使允许形成如“现在这里红”这样的陈述的“现象”语言,也浸透着关于时间、空间和颜色的理论)。

    第六章 可检验度

    理论是或多或少可以严格地检验的;这就是说,或多或少可以容易地证伪的。它们的可检验性的程度对于理论的选择是有意义的。

    有这一章里,我要通过比较理论的潜在证伪者类来比较它们不同的可检验度或可证伪度。这个考察完全独立于是否有可能在绝对意义上区别可证伪的和不可证伪的理论这一问题。人们的确可以说,这一章通过表明可证伪性是一个程度问题而把可证伪性的要求“相对化”。

    31.纲领和例证

    就如我们在第23节中看到的,假如至少存在一个同型基础陈述的非空类,而这些基础陈述为一个理论所禁止;就是说,假如这理论的潜在证伪者类不是空的,这个理论就是可证伪的。第23节中也说到,假如我们用一圆面积代表所有可能的基础陈述类,用圆的半径代表可能的事情,那么我们可以说,至少有一条半径——也许更确切地说,一条窄的扇形,它的宽度可以代表事件应是“可观察的”这一事实——必须是和这理论不相容的,是为这理论所排除的。因此,人们可以用不同宽度的扇形代表各种理论的潜在证伪者。按照这些理论排除的扇形宽度的大小,可以表明理论具有或多或少的潜在证伪者(暂时不谈这个“或多”“或少”是否可能精确测定的问题)。因此可以进一步说,假如一个理论的潜在证伪者类比另一个理论的潜在证伪者类“大”,那么第一个理论就有更多的机会为经验所反驳;因此,和第二个理论相比较,第一个理论可以说具有“更高的可证伪度”。这也就意味着,第一个理论关于经验世界比第二个理论说得更多,因为它排除的基础陈述类较大。虽然允许的陈述类因而变得更小,这并不影响我们的论证;因为我们已经看到,理论对于这个类并不断言任何东西。因此可以说,一个理论传达的经验信息量,或者它的经验内容,随着它的可证伪度的增加而增加。

    现在我们设想:给我们一个理论,代表这理论禁止的基础陈述的扇形变得越来越宽,最后只留下一条窄的扇形代表着不为这理论所禁止的基础陈述(假如这理论是无矛盾的,就必定会有这样的扇形留下)。像这样的理论显然很容易证伪,因为它只允许经验世界有一个很小范围的可能性;因为它排除了几乎所有可设想的,即逻辑上可能的事件。它对经验世界断言如此之多。它的经验内容如此之大,以至可以说很少有逃脱被证伪的机会。

    确切地说,理论科学的目的就在于获得在上述意义上易于证伪的理论。它的目的在于限制允许的事件到最小的范围,假如能够做到的话,小到这样的程度,任何进一步的限制就会导致这理论的实际的经验的证伪。假如我们能成功地获得这样一个理论,那么这个理论就能描述“我们的特殊世界’精确到理论描述所可能达到的程度;因为它会用理论科学所可能达到的最大的精确性,来从所有在逻辑上可能的经验世界类中挑选出“我们的经验”世界来。所有我们实际遭遇到和观察到的所有事件或偶发事件类,而且只有这些,才称作“被允许的”。

    32.如何比较潜在证伪者类

    潜在证伪者类是无限类。直觉的“较多”和“较少”,不要任何特殊保证条件就可应用于有限类,却不能同样地应用于无限类。

    我们不容易躲开这个困难。即使我们为作比较而考虑被禁止的事件类,而不考虑被禁止的基础陈述或偶发事件,为了弄清其中哪一个含有“更多的”被禁止的事件,也不易躲开上述困难。因为某一经验理论所禁止的事件数也是无限的,这点可以从下列事实中看出:一个被禁止的事件和任何其他事件(不管它是否是被禁止的)的合取又是一个被禁止的事件。

    我将考虑三种方法,即使在无限类的情况下,也给予这直觉的“较多”或“较少”一个精确的意义,以便找出其中哪一种可用来比较被禁止的事件类。

    (1)类的基数(或幂)的概念。这个概念不能帮助我们解决我们的问题,因为很容易看出,潜在证伪者类对所有的理论有着同一的基数。

    (2)维的概念。立方体以某种方式包含比直线更多的点,这个模糊的直观的观念,能够通过集合论的“维”概念以逻辑上无懈可击的术语清楚地表述。这种概念对点的类或集是按照在它们的元素之间的“邻域关系”的丰度加以区别的:更高维的集具有更丰富的领域关系。维的概念,使我们能比较“较高”和“较低”维的类,这里将被用来处理比较可检验度的问题。这是可能的,因为基础陈述通过和其他基础陈述的合取结合起来又产生基础陈述,这个新产生的基础陈述比它们的组成部分“具有更高的复合度”;而基础陈述的这个复合度可以和维的概念联系起来。不过,必须使用被允许的事件的复合而不是被禁止的事件的复合。理由是,一个理论禁止的事件可以有任何复合度;另一方面,某些被允许的陈述之所以被允许,只是因为它们的形式,或者更确切地说,因为它们的复合度太低,以致使它们不能和该理论相矛盾;可以利用这个事实来比较维。

    β)。那么,或者β的所有元素也是α的元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说这两类具有相同的外延或者说它们是等同的——或者β的有些元素不属于a。在后一种情况下,不属于α的β的元素形成“余类”或称为α对于β的补类,α是β的一个真子类。子类关系和直觉的“较多”和“较少”非常对应,但是,它的不利之处是,这种关系只能用来比较两个互相包含的类。所以,假如两个潜在证伪者类不是互相包含,而是互相交叉,或者它们没有共同的元素,那么,相应的理论的可证伪度就不能用子类关系来比较;它们对于这种关系来说,是不可比的。

    33.用子类关系比较可证伪度

    暂时引进下列定义,以后在讨论理论的维数时将加以改进。

    (1)说陈述x比陈述y“更高度可证伪”或“更可检验”,或用符号表示:Fsb(x)>Fsb(y),当且仅当x的潜在证伪者类包含作为一个真子类的y的潜在证伪者类。

    (2)如果两个陈述x和y的潜在证伪者类同一,则它们有相同的可证伪度,即:Fsb(x)=Fab(y)。

    (3)如果这两个陈述的潜在证伪者类并不作为真子类相互包含,则这两个陈述没有可比的可证伪度(Fsb(x)‖Fsb(y))。

    假如(1)适用,总是有一个非空的补类。在全称陈述的情况下,这个补类必定是无限的。因此,两个(严格全称)理论不可能有这样的区别:其中一个理论禁止为另一个理论所允许的有限数量的单个偶发事件。

    所有重言的和形而上学的陈述的潜在证伪者类都是空的。所以,按照(2),它们是同一的。(因为,空类是所有类的子类,因而也是空类的子类,所以,所有空类是同一的;这一点可以表示为:只存在一个空类。)如果我们用‘e’表示经验陈述,用‘t’或‘m’分别表示重言的或形而上学的陈述(例如,纯粹存在陈述),那么我们可以给重言的或形而上学的陈述一个零可证伪度,我们写作:Fsb(t)=Fsb(m)=0Fsb(e)>0。

    自相矛盾的陈述(可以用(c)来表示),可以说是具有所有在逻辑上可能的基础陈述作为它的潜在证伪者类。这个意思就是说,任何陈述,就其可证伪度而言,都是和自相矛盾陈述可比的。我们得出:Fsb(c)>Fsb(e)>0。如果我们任意地设Fsb(c)=1,即任意地把1赋予某一目相矛盾的陈述的可证伪度,那么我们甚至可以用条件1>Fsb(e)>0来定义经验陈述e。按照这个公式,Fsb(e)总是在0和1之间的间隔内,不包括两端,即在以这两个数字为界的“开放间隔”内。由于把矛盾陈述和重言陈述(形而上学陈述也一样)排除在外,这个公式同时表达了无矛盾性的要求和可证伪性的要求。

    34.子类关系的结构 逻辑概率

    我们已经用子类关系对两个陈述的可证伪度的比较下了定义。因此,可证伪度的比较就具有子类关系的所有结构性质。可比较性问题可以用一个图(图1)来说明。在这个图中,左边画的是某些子类关系,右边画的是相应的可检验性关系。右边的阿拉伯数字对应于左边的罗马数字,某一罗马数字表示相应的阿拉伯数字所表示的那个陈述的潜在证伪者类。在这个图里表示可检验度的箭头,从具有更可检验的或更可证伪的陈述走向不那么可检验的陈述(因此它们相当准确地与可推导性箭头相当:参看第35节)。

    从图中可以看出,各种子类序列可加以区别和追溯,例如,序列Ⅰ-Ⅱ-Ⅳ或Ⅰ-Ⅲ-Ⅴ;并且可以看出,引进新的中间类,可以使得这些序列更加“密集”。所有这些序列在这个特殊情况下都始于1和终于空类,因为空类被包含在每一个类里(在左面的图里,不可能画出空类,只是因为它是每一个类的子类,因此可以说必须出现在每一个地方)。如果我们选择类Ⅰ作为所有可能的基础陈述类,那么Ⅰ就变成矛盾陈述(c),而0(相当于空类)就可以表示重言陈述(t)。从Ⅰ到空类,或者从(c)到(t),可能通过各种途径;从右边的图中可以看出,某些途径可以互相交叉。因此我们可以说,这种关系的结构是一种网络结构(由箭头或子类关系排列成的“序列的网络”)。在节结点(例如,陈述4和5)网络部分地联结起来。只有在普遍类和空类里,对应于矛盾陈述c和重言陈述t;关系才完全联结起来。

    是否可能把各种陈述的可证伪度排列在一个标尺上,即把按照它们的可证伪度排列的数字同各种陈述相关起来?显然,我们不可能用这种方法把所有的陈述排列起来,因为,如果能够的话,我们就会随意地使得那些不可比的陈述成为可比的。但是,我们完全可以从网络中挑选出某个序列,用数字来表示该序列陈述的次序。这样做时,我们必须给离矛盾陈述c较近的陈述的数字,比给离重言陈述t较近的陈述高。由于我们已经分别以0和1赋予重言陈述和矛盾陈述,我们就必须以真分数赋予所挑选的序列中的经验陈述。

    然而,我并不真正想挑选出某一个序列来。赋予这序列中的陈述以数字也是完全任意的。不过,可能给以分数这一事实有很大意义,特别是因为它说明了在可证伪度和概率观念之间的联系。每当我们能比较两个陈述的可证伪度时,我们就能说,可证伪度较小的陈述由于它的逻辑形式,也是概率较大的,这种概率我称为“逻辑概率”。不可把它和在博奕论和统计学中使用的数值概率相混淆。陈述的逻辑概率和它的可证伪度是互补的:它随可证伪度的减少而增加。逻辑概率1相当于可证伪度0,反过来也是如此。具有更可检验度的陈述,即具有更高可证伪度的陈述,是在逻辑上更少可几的陈述;而可检验性较差的陈述是在逻辑上更可几的陈述。

    在第72节中将看到,数值概率能和逻辑概率联结起来,因而也能和可证伪度联结起来。有可能把数值概率解释为适用于(从逻辑概率关系中挑选出来的)子系列的东西,可以在频率估计的基础上为这子系列规定一种测量系统。

    这些对可证伪度比较的考察不仅适用于全称陈述或理论系统;它们也可推广应用于单称陈述。例如,它们适用于和初始条件合取的理论。在这种情况下,潜在证伪者类不可被误认为事件类——同型的基础陈述类——,因为它是偶发事件类(这点和将在第72节中分析的逻辑概率和数值概率之间的联系有某种关系)。

    35.经验内容、衍推和可证伪度

    在第31节中说到,我称之为陈述的经验内容的东西随着它的可证伪度而增加:陈述禁止越多,它对经验世界所说越多(参看第6节)。我称为“经验内容”的东西和比如,Carnap定义的“内容”概念有密切的关系,但不是同一的。对于后者,我使用术语“逻辑内容”,以与经验内容相区别。

    我定义陈述p的经验内容为它的潜在证伪者类(参看第31节)。逻辑内容,借可推导性概念之助,被定义为从该陈述中可推导出的所有非重言陈述类(可以称作它的“后承类”)。所以,p的逻辑内容至少等于(即大于或等于)陈述q的逻辑内容,如q可从p中推导出来(符号表示:如‘p→

    q’)。如果可推导性是相互的(符号‘p←→q’),则说p和q有相同的内容如q可从p中推导出,而p不能从q中推导出,则q的后承类,一定是p的后承类的一个真子集;则p具有更大的后承类,并且从而具有更大的逻辑内容(或者逻辑力)。

    我的经验内容的定义的一个推断是,两个陈述p和q的逻辑内容和经验内容的比较导致相同的结果,假如作比较的陈述不包含形而上学要素的话。因此我们要求:(a)有着相等的逻辑内容的两个陈述也必定具有相等的经验内容;(b)陈述p的逻辑内容大于陈述q的逻辑内容,也必定具有更大的经验内容,或者至少相等的经验内容;最后(c)假如陈述p的经验内容大于陈述q的经验内容,那么它的逻辑内容必定更大,否则就是不可比的。在(b)里必须加上“或者至少相等的经验内容”,这个限制因为p例如可能是q和某个纯粹存在陈述或其他某类形而上学陈述(我们必经赋以一定的逻辑内容)的合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p的经验内容将不大于q的经验内容。相应的考虑使得在(c)上加上“否则就是不可比的”这条限制成为必要。

    因此,在比较可检验度或经验内容度时,我们通常——就是说,在纯粹经验陈述的情况下——达到和比较逻辑内容或可推导性关系时所达到的相同的结果。因此,可能把可证伪度的比较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可推导性关系的基础之上。两种关系都表明网络的形式,这网络在自相矛盾陈述和重言陈述里完全地联结起来(参看第34节)。这一点可以下列说法表示:自相矛盾陈述衍推每一个陈述,而重言陈述为每一个陈述所衍推。而且,我们已经看到,经验陈述可被描述成这样的陈述:它们的可证伪度落在以自相矛盾陈述的可证伪度为一端,以重言陈述的可证伪度为另一端的开放间隔中间。相同地,一般的综合陈述(包括非经验的陈述)也由于衍推关系,被放置在自相矛盾陈述和重言陈述之间的开放间隔中间。

    因此,和所有非经验的(形而上学的)陈述都是“无意义的”实证主义命题相对应的就会是这样的命题:我在经验的陈述和综合的陈述之间,或在经验内容和逻辑内容之间所作的区别是多余的;因为所有综合陈述必须是经验的——即所有都是真正的而不只是伪陈述。但是,我认为,这种使用词的方式,虽然是可行的,并不能把问题澄清,反而把问题混淆了。

    因此,我把对两个陈述的经验内容所作的比较,看作等同于对它们的可证伪度所作的比较。这就使得我们的方法论规则,即应该选择那些能经受最严格的检验的理论(参看第20节中反约定主义的规则),等同于这样的规则:选择具有最大可能的经验内容的理论。

    36.普遍性水平和精确度

    还有其他的方法论要求,可以还原为对最大可能的经验内容的要求。其中两个要求是突出的:对可能达到的最高水平(或程度)的普遍性的要求,和对可能达到的最高精确度的要求。

    考虑到这些要求,我们来考察下列可设想的自然律:

    p:所有在封闭轨道中运行的天体作圆形运动,或者更简洁地说,所有天体轨道是圆。

    q:所有行星轨道是圆。

    r:所有天体轨道是椭圆。

    s:所有行星轨道是椭圆。

    在这四个陈述中存在的可推导性关系在我的图中用箭头表示。从p可以得出所有其他的陈述,从q可以得出s,s也可从r得出;所以s可以从所有其他陈述得出。

    从p移动到q,普遍性程度减少,q表达的比p少,因为行星轨道形成天体轨道的一个真子类。因此,p比q更易于被证伪:如q被证伪,p也被证伪,但是反之不然。从p移动到r,(谓语的)精确度减少:圆是椭圆的其子类;如r被证伪,p也被证伪,但是反之不然。相应的话可以应用到其他的移动上:从p移动到s,普遍性程度和精确度二者都减少;从q到s,精确度减少;而从r到s,普遍性程度减少。和较高程度的普遍性或精确度相对应的是较大的(逻辑的,或)经验的内容,因而有较高的可证伪度。

    全称陈述和单称陈述二者都可以写成“全称条件陈述”的形式(或者经常称作“一般蕴涵”)。假如我们把我们的四个定律写成这个形式,那么我们也许能更容易和更准确地看到两个陈述的普遍性程度和精确度是如何进行比较的。

    全称条件陈述(参看第14节注)可以写成下列形式:‘(x)(φx→fx)’,或者读为:“所有x的值,满足陈述函项φx的,也满足陈述函项fx”。我们的图中的陈述s产生下列例子:“(x)(x是一颗行星的轨道→x是一个椭圆)”的意思是:“不论x是什么,如果x是一颗行星的轨道,则x是一个椭圆”。设p和q是写成这种“标准”形式的两个陈述;那么我们可以说,p比q有着更大的普遍性,如果p的前件陈述函项(可以用‘φpx’来表示)是重言地蕴含于(或可合乎逻辑地推导于),但是不等同于q的相应的陈述函项(可以用‘φqx’来表示);或换言之,如果‘(x)φqx→φpx’是重言的(或逻辑上真的)。同样,我们说,p比q有着更大的精确性,如果‘(x)(fpx→fqx)’是重言的。即如果p的谓词(或者后件陈述函项)比q的谓词更窄,这就意味着:p的谓词衍推q的谓词。

    这个定义可以推广到有着不止一个变量的陈述函项中。基本的逻辑变换从它导致我们已断言过的可推导性关系,这种关系可以用下列规则来表示:如果两个陈述的普遍性和精确性都是可比的,那么,较不普遍或较不精确的陈述可以从较普遍或较精确的陈述中推导出来;当然,除非一个更普遍而另一个更精确(如在我的图中q和r的情况)。

    现在我们可以说,我们的方法论决定——有时被形而上学地解释成因果性原理——应不让任何事情得不到解释,即总是试图从其他具有更高普遍性的陈述中推导出陈述来。这个决定是从可达到的最高普遍性程度和精确度的要求中推导出来的,而这个要求可以还原成这样的要求或规则:应该选择能经受最严格检验的理论。

    37.逻辑域 略论测量理论

    如果陈述p,由于具有更高水平的普遍性或精确性,比陈述q更易于证伪,那么,为p所允许的基础陈述类是为q所允许的基础陈述类的一个真子类。适用于被允许的陈述类之间的子类关系,是适用于被禁止的陈述(潜在证伪者)类之间的子类关系的对立物:这两个关系可以说是相反的(也许可以说是互补的)。为一个陈述所允许的基础陈述类,可以称作它的“域”。一个陈述允许实在有的“域”,可以说是它允许实在“自由活动”的范围(或者自由度)。域和经验内容(参看第35节)是相反(或互补)的概念。因此,两个陈述的域的相互关系和它们的逻辑概率的相互关系一样(参看第34、72节)。

    我引进域概念,因为它帮助我们处理和测量的精确度相联系的某些问题。假定两个理论的推断在所有的应用领域里区别是如此之小,以至在计算可观察事件之间的细微差别,由于在我们的测量中可达到的精确度不够高而不能检测到。因此,不首先改进我们的测量技术,就不可能用实验在这两个理论中作出判定。这表明,现行的测量技术决定了一定的域——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观察其间的差别为理论所允许。

    因此,理论应该有可达到的最高可检验度(因此只允许最窄的域),这一规则衍推这样的要求:测量的精确度应尽可能提高。

    人们经常说,所有测量都在于确定点的重合。但是任何这种确定只能在某些限度内才是正确的。在严格的意义上,不存在点的重合。两个物理“点”——比如,在量杆上的一个标记,在被测量物体上的另一个标记——它们至多能做到靠得很近;但不能重合,即不能合并成一点。不管在其他场合这个说法是如何的平凡,它对测量的精确性来说是重要的。因为它使我们想到,测量应该用下列术语来描述。我们发现,被测量的物体的点落在量杆的两个级别或标记之间,或者比方说,我们的测量仪器的指针落在刻度的两级之间。然后我们可以或者把这些级别或标记看作我们误差的两个最佳界限,或者去估计(比方说)指针在刻度间隔内的位置,因而得到一个比较准确的结果。人们可以这样描述这后一情况:我们使指针落在两个想象中的分级标记之间。因此,一个间隔、一个域总是存留着。物理学家的习惯是每一次测量都要估计这个间隔。(因此,例如他们效法Milliken用静电单位测量电子的基本电荷,得出e=4.774·10-10,加上:不精确范围是±O.005·10-10。)但是这里发生一个问题。人们用两个标记——即间隔的两个边界——来代替刻度上的一个标记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对于这两个边界的每一个,又一定会提出同样的问题:对于这间隔的边界,什么是准确性的界限呢?

    给出间隔的边界显然是无用的,除非这两个边界本身能以大大超过我们对原来的测量所希望达到的精确度确定下来;即在它们不精确的间隔内确定下来,这些间隔因此应该比它们为原来的测量值确定的间隔小几个数量级。换句话说,间隔的边界不是截然分明的,而实际上是很小的间隔,这个间隔的边界本身仍然是更小得多的间隔,等等。就这样我们达到了可以称为间隔的“不分明的边界”或“缩聚边界”的观念。

    这些考虑并不以误差的数学理论和概率论为前提。这走的是另一条迂迴的路;通过分析测量间隔的观念,这些考虑提供了一个背景,如果没有这个背景,误差的统计理论就没有什么意义。如果我们测量一个量许多次,我们得到的数值以不同的密度分布在某一间隔——精确性的间隔依赖现行的测量技术。仅当我们知道我们追求什么——即这个间隙的缩聚边界——我们才能把误差理论应用到这些数值上,并确定间隔的边界。

    现在我想所有这些多少说明了使用测量方法对于纯定性方法的优越性。即使在定性估计的情况下,例如对一个乐音的音高的估计,有时也可能为这种估计给出一个准确性的间隔,这是正确的;但是,没有测量,任何这样的间隔只能是很模糊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应用缩聚边界的概念。这个概念只能在我们可以谈到数量级的地方因而只能在规定了测量方法的地方才适用。我将在第68节中,联系到概率论,进一步运用精确性间隔的缩聚边界这一概念。

    38.联系维来比较可检验度

    直到现在为止,我们仅在理论可以借助子类关系来作比较的范围内来比较它们的可检验度。在某些情况下,这个方法在指导我们选择理论方面很成功。因此现在我们可以说,在第20节中举例说到的Pauli的不相容原理的确证明是一个令人满意的辅助假说。因为它极大地增加了旧的量子论的精确度,因而增加了可检验度(如新量子论的相应的陈述断言:电子具有反对称状态,而不带电粒子和某些带大量电荷的粒子具有对称状态)。

    然而,对于很多目的来说,用于类关系的方法来进行比较是不够的。因此,例如Frank指出,具有高水平的普遍性的陈述——例如PComnck公式里的能量守恒原理——易于变成重言的,失去它们的经验内容,除非初始条件可以“……用少数测量,……即依靠系统状态特有的很少几个量值”来确定。关于必须确定和代入公式的参量的数目的问题是不能借助子类关系的帮助来阐明的,尽管它是显然与可检验性和可证伪性以及它们的程度密切联系着的。确定初始条件需要的量值越少,足以使理论被证伪的基础陈述就越不是复合的;因为起证伪作用的基础陈述,是由初始条件和推导出的预见的否定二者的合取组成的(参看第28节)。因此,通过弄清一个基础陈述必须有的最小复合度(如果它能够与理论矛盾的话),就有可能比较理论的可检验度;只要我们能找到一种方法来比较基础陈述以弄清它们是否更(或不那么)复合的,即是否是大量(或小量)比较简单的一种基础陈述的复合物。所有复合度没有达到必要的最低限度的基础陈述,不管它们内容如何,只是由于它们的低复合度,就都是为理论所允许的。

    但是,任何这样的纲领都面临着困难。因为一般地说,单靠检查,是不容易说出一个陈述是否是复合的,即是否等于更简单的陈述的合取。在所有的陈述里,都出现普遍名称,通过分析它们,人们往往能把陈述分解为合取的组分(例如,陈述:“在k地有一玻璃杯水”也许可以被分析和分解成两个陈述:“在k地有一玻璃杯盛着一种液体”和“在k地有水”)。用这种方法来分解陈述,没有希望找到任何自然的终点,特别是因为,我们为了使进一步分解成为可能,总能引进新的已定义的普遍名称。

    为了使得所有基础陈述的复合度成为可比的,可以建议:我们必须选择一定的陈述类作为基本的或原子的陈述,然后通过合取和其他的逻辑运算就能够从这些基本或原子陈述中得到所有其他陈述。如果成功,我们就应用这种方法来定义复合的“绝对零度”,然后可以把任何陈述的复合表示为可以说是绝对复合——度。但是由于上面已经说过的理由,这样一种程序必须被认为是非常不适当的;因为它会给科学语言的自由使用施加苛刻的限制。

    然而,比较基础陈述的复合度,因而也比较其他陈述的复合度,仍然是可能的。可以这样做:任意选择一个相对的原子陈述类,我们把它作为进行比较的基础。这样一种相对原子陈述类可以用生成的图式或母式来定义(例如,“在……地方为了……有一个量器,它的指针指在刻度……和……之间”)。然后,我们可以把通过代入确定值,从这种母式(或者陈述函项)中得到的所有陈述类定义为相对原子的,因而定义为等复合的。这些陈述类,与所有可从这些陈述形成的合取一起,可以称之为一个“场”。一个场的n个不同的相对原子陈述的合取,可以称之为“这场的n组复合”,并且我们可以说,它的复合度等于数n。

    如果对一个理论t,存在这样一个单称(但是不一定是基础)陈述场:对某个数目d,理论t不能为这场的任何d组复合所证伪,虽然它能为某些d+1组复合所证伪,那么我们称d为理论对于那个场的特性数。因此,这场的复合度低于d或等于d的所有陈述是同这理论相容的,是为这理论所允许的,不管这些陈述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就有可能把对理论的可检验度的比较建立在这个特性数d的基础之上。但是为了避免在使用不同的场时可能造成的不一贯,有必要使用一个比场这一概念更窄的概念,就是应用场的概念,如果已知理论t,我们说一个场是这理论t的一个应用场,假如对于这个场,存在理论t的一个特征性数字d,而且假如它满足其他一些条件。

    一个理论t对于一个应用场的特性数d,我称之为t对于这个应用场的维。“维”这个词本身就说明了问题,因为我们可以把场的所有可能的n组复合看作有空间结构的(在无限维的构型空间中)。例如,若d=3,则那些可允许的陈述(因为它们的复合度太低)形成这个构型的一个三维的子空间。从d=3过渡到变为d=2,相应于从立体过渡到为平面。维数d越小,容许的陈述类(这些陈述由于它们的复合度低,不管内容如何,不能与这理论矛盾)受到的限制就越严格,这理论的可证伪度就越高。

    应用场的概念不限于基础陈述,但各种单称陈述都被容许作为属于一个应用场的陈述。但是通过借助场比较它们的维,我们能估计基础陈述的复合度(我们假定,与高度复合的单称陈述相应的是高度复合的基础陈述)。因此可以假定,与较高维的理论相应的是一个较高维的基础陈述类,这个类的所有陈述为这理论所容许,不管它们断言的是什么。

    这回答了两种比较可检验度的方法如何联系的问题——一种方法通过理论的维,另一种方法通过子类关系。有这样一些情况:这两种方法都不适用,或者只有其中一种方法适用。在这种情况下,在这两种方法之间当然没有发生冲突的余地。但是如果在一种特殊情况下,这两种方法都适用,那么可以想象会发生这种的事:两个理论有相同的维,但是,假如用建基于子类关系的方法来评价,可能有不同的可证伪度。在这种情况下,从后一种方法得出的判断应该被接受,因为这一种方法证明是比较灵敏的方法。在这两种方法都适用的所有其他情况下,它们一定会导致相同的结果;因为,借助维理论的一条简单定理可以表明:一个类的维一定大于或等于它的子类的维。

    39.曲线集的维

    有时我们可把我所说的一个理论的“应用场”很简单地等同于它的图形表示场,即图纸上的一块面积,我们在这张图纸上用图形表示理论:可认为这个图形表示场的每一点相应于一个相对原子陈述。因此理论相对于这个场的维,就等于相应于这理论的曲线集的维。我将用第36节中的两个陈述q和s来讨论这些关系(我们用维作比较适用于具有不同谓词的陈述)。假说q——所有行星轨道都是圆——是三维的:要证伪它,至少需要这场的四个单称陈述,相应于它的图形表示的四个点。假说s:所有行星轨道都是椭圆,是五维的,因为要证伪它,至少需要六个单称陈述,相应于图形上的六个点。我们在第36节里看到:

    q比s更易证伪:因为所有圆都是椭圆,所以有可能把比较建基于子类关系之上。但是使用维使我们能比较以前不能比较的理论。例如,我们现在可以比较一个圆假说和一个抛物线假说(它是四维的)。“圆”、“椭圆”,“抛物线”,每一个词表示一个曲线类或集;这些集中的每一个集有d个维,假如挑选出这集中的一条特定曲线,或者给以特征描述,d点是必要和充分的话。在代数表示式里,这曲线集的维依赖于参量的数目,这些参量的值我们可以自由选择。所以我们可以说,用以表示一个理论的一个曲线集的、可以自由测定的参量的数目,是那个理论的可证伪(或可检验)度的特性数。

    与我的例子中的陈述q和s相联系,我愿意对Kepler发现他的定律作一些方法论的评论。

    我并不想提出这样的看法:完美的信念——指导Kepler作出发现的助发现原理——是有意或无意地由对可证伪度的方法论考虑所引起的。但是,我的确认为,Kepler取得成功部分地由于这一事实:作为他出发点的圆假说,相对地说是易于证伪的。假如Kepler从由于其逻辑形式不是如圆假说那样易于检验的假说出发,考虑到计算的困难,这种计算的基础是“在空中”——可以说,漂浮在天空中,以不知道的方式在运动,他很可能得不到任何结果。Kepler通过证伪他的圆假说达到的毫不含糊的否定结果,事实上是他的第一个真正的成功。他的方法也被证明完全正确,因而他可以继续进行下去;特别是因为,即使这第一步尝试也已经产生一些近似值。

    无疑,Kepler定律可以用另外的方法找到。但是我想,这是引致成功的方法,这一点不仅是偶然的。这相当于消去法,仅当理论足够易于证伪——足够精确,能够和观察经验相冲突时,这种方法才是可应用的。

    40.两种减少曲线集维数的方法

    非常不同的曲线集可以有相同的维。例如,所有圆的集是三维的;但是所有通过一个给定点的圆的集是一个二维集(和直线集一样)。如果我们要求圆应该都通过两个给定点,则我们得一个一维集,如此等等。每一个添加的要求,即一个集的所有曲线必须通过多一个给定点,减少这个集的一个维。

    零维类

    一维类

    二维类

    三维类

    四维类

    直线

    抛物线

    通过一个给定点的直线

    通过一个给定点的圆

    通过一个给定点的抛物线

    通过一个给定点的圆锥曲线

    通过两个给定点的直线

    通过两个给定点的圆

    通过两个给定点的抛物线

    通过两个给定点的圆锥曲线

    通过三个给定点的圆

    通过三个给定点的抛物线

    通过三个给定点的圆锥曲线

    除增加给定点数的方法以外,还有其他方法也可以减少维数。例如,给定长短轴比的椭圆集是四维的(和抛物线集一样),已知偏心率数值的椭圆集也是这样。从椭圆过渡到圆,当然等于指定一个偏心率(0)或者一个特定的长短轴比(1)。

    因为我们对评价理论的可证伪度感兴趣,现在我们要问:这些减少维数的种种方法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是否是等价的,或者我们是否应该更仔细地考察它们的相对价值。一条曲线必须通过一定的单一点(或小区域),这样的规定常常是联接于或相应于某一单称陈述即一个初始条件的接受。另一方面,比方说从一个椭圆假说过渡到一个圆假说,显然相应于理论本身的维的减少。但是,如何区别清楚这两种减少维的方法?一种减少维的方法并不根据有关曲线的“形式”或“形状”的规定来进行;即例如通过指定一个或更多的点,或者通过某种等价的规定来减少维,我们可以给这种方法一个名称:“内容的减少”。在另一个方法里,曲线的形式或形状规定得更窄,例如,我们从椭圆到圆或从圆到直线等等,我称之为维数的“形式的减少”的方法。

    然而,要使得这个区别截然分明是不很容易的。这一点可以这样来看:减少理论的维用代数术语来说意味着以常数代替参数。现在,我们如何能区别不同的以常数代替参数的方法,是不大清楚的。从椭圆的一般方程过渡到圆的方程这种形式的减少,可以被描述为使一个参数等于0,使第二个参数等于1。但是,如果另一个参数(绝对项)等于0,那么这就意味着内容的减少,就是规定椭圆的一个点。但是,我想,如果我们看到它和普遍名称问题的联系,就有可能使得区别清楚起来。因为内容的减少引进一个个别名称到有关曲线集的定义中,而形式的减少则引进一个普遍的名称。

    让我们设想,也许根据“直指定义”,给予我们某一个别的平面。在这个平面上的所有椭圆集可以用椭圆的一般方程来定义;圆集可以用圆的一般方程来定义。这些定义不依赖于我们在这平面的什么地方画与它们有关的(Descartes)坐标;因此,它们不依赖于坐标的原点和方向的选择。特定的坐标系统只能由个别名称来决定;比方说由直接指定它的原点和方向来决定。由于椭圆(或圆)集的定义对于所有Descartes坐标是相同的,它不依赖于这些个别名称的规定:它对Euclid群的所有坐标变换(位移和相似变换)是不变的。

    另一方面,假如人们想定义共同的在平面上有着一个特殊个别点的椭圆(或圆)集,那么我们就必须运用一个方程,它对于Euclid群的变换不是不变的,而是和一个单称的,即个别地或直指地规定的坐标系统相联系的。因此,它是和个别名称相联系的。

    可以把这种变换安排在一个等级系统里。对于比较一般的变换群是不变的一个定义,对于比较特殊的变换群也是不变的。对于一个曲线集的每一个定义,有一个它特有的(最一般的)变换群。现在我们可以说:一个曲线集的定义D1与一个曲线集的定义D2“同样一般”(或比它更一般),假如D1和D2(或一个更一般的定义)对于同一个变换群都是不变的话。一个曲线集的维的减少现在可以被称为形式的,假如这个减少并不减弱定义的一般性;否则它可以被称为内容的。

    如果我们通过考虑它们的维来比较两个理论的可证伪度,显然我们必须在考虑它们的维的同时考虑它们的一般性,就是它们对于坐标变换的不变性。

    按照理论(如Kepler理论)事实上是否作出了关于世界的几何陈述,或理论是否只是在它可以用图形来表示的意义上是“几何的”——例如,表示压力依赖温度的图形,上述程序当然必定是不同的。对后一种理论,或相应的曲线集提出这样的要求:它的定义必须对于比方说坐标系统的旋转是不变的,这是不适当的;因为在这些情况下,不同的坐标可以表示完全不同的东西(一个是压力,另一个是温度)。

    这就是我对用以比较可证伪度的方法的阐述的结论。我相信这些方法能帮助我们阐明认识论问题,例如简单性问题,我们接着就要讨论这个问题。但是,我们将要看到,还有其他问题通过我们对可证伪度的考察而得到新的说明;特别是所谓“假说的概率”或验证的问题。

    追记(1972)

    这本书的比较重要的思想之一是关于理论的(经验的或信息的)内容的思想(我们称自然律为“律”不是没有道理的:“它们禁止越多,它们说得越多”。比较:上面第41页和第112页以后)。

    在前一章里我强调两点:(1)理论的内容或可检验性(或简单性:参看第七章)可以有度,因此可以说这度使得可证伪性概念相对化了(它的逻辑基础仍然是否定后件假言推理)。(2)科学的目的——知识的增长——可以是和我们的理论的内容的增长完全一致的。(参看我的论文:‘The   Aim of Science’,载Ratio    Ⅰ,1957    PP.24-35,〔经过修改〕重载Contempo-rary Philosophy.ed R.Klibansky  1969,PP.129-142;现又为我的书Objective Knowledge:An Evolutionary   Approach的第5章,这书即将由CComrendon Press出版。)

    最近我进一步发展了这些思想;特别参看我的Conjectures and  Refutations第10章,1963年版和以后的版本。两个新观点是:(3)内容或可检验性概念联系到正在讨论的问题或问题集而进一步相对化(在1934年我已经把这些概念联系到应用场而相对化了)。(4)引进理论的真性内容和它对真理的近似或接近(“逼真性”)的概念。

    第七章 简单性

    关于所谓“简单性问题”的重要性几乎没有一致意见。Weyl在不久前说:“简单性问题对于自然科学的认识论是最重要的”。然而,近来对于这个问题的兴趣低落了;也许是因为似乎很少有机会来解释这问题,特别是在Weyl进行透彻的分析之后。

    直到最近,简单性观念一直在无批判地使用,仿佛简单性是什么,为什么它应该是有价值的,是很明显的。不少科学哲学家在他们的理论里给予简单性概念一个关键性的重要地位,甚至没有注意到它引起的困难,例如,Mach,Kirchhoff,Avenarius的追随者试图用“最简单的描述”这一观念来代替因果解释的观念。没有形容词“最简单的”或者类似的词,这个学说就什么也没有说。当应该解释为什么我们认为用理论对世界进行的描述,优于用单称陈述对世界进行的描述时,就似乎预先假定,理论比单称陈述更简单。然而很少有人曾经尝试解释过,为什么理论应该是更简单的,或者更确切地说,简单性是什么意思。

    而且,如果我们假定,使用理论是由于简单性,那么显然,我们应该使用最简单的理论。Poincare(他认为理论的选择是一个约定的问题)就是这样来表述他的理论选择原理的:他选择可能的约定中最简单的。但是,哪一个是最简单的?

    41.排除美学的和实用的简单性概念

    “简单性”这个词用于很多不同的意义。例如Schr odinger理论在方法论意义上具有很大的简单性,但是在另外一种意义上,完全可以说它是“复杂的”。我们可以说,一个问题的解决不是简单的而是困难的,或者说,一个描述或一个说明不是简单的而是难以理解的。

    首先,我要从我们的讨论中排除简单性这一术语应用于任何像描述或说明这类东西。有时,我们说到同一个数学证明的两种说明,其中一个比另一个更简单或更优美。从知识理论的观点看来,这种区别意义很小;它不在逻辑的范围之内,只是表示一种美学性质或实用性质的选择。当人们说,一项工作比另一项工作可以“用更简单的办法完成”时,意思是,它可更容易地完成,或者,为了完成它,需要较少的训练或较少的知识,这情况是类似的。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很容易排除“简单”这个词;这一词的使用是逻辑外的。

    42.简单性的方法论问题

    在我们排除了美学的和实用的简单性观念以后,如果有什么东西余留下,那是什么呢?是否有对于逻辑学家是重要的简单性概念?是否可能按照它们的简单度来区别在逻辑上不等同的理论?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似乎是很可疑的,因为大部分想定义这个概念的尝试得到很小的成功。例如,Schlick给了一个否定的回答。他说:“简单性是……一个概念,它表示的选择性质上,部分地是实用的,部分地是美学的”。值得注意的是,他给出了这个回答,是在他写到这里使我们感兴趣的概念,我称之为简单性的认识论概念的时候;因为他继续说道:“即使我们不能解释简单性在这里的真正意思是什么,我们仍然必须认识到这样的事实:任何科学家成功地用一个非常简单的公式(例如:一个线性的,二次的,或指数的函数)来描述一系列观察,他就立即确信,他已发现了一条定律。”

    Schlick讨论了用简单性概念来定义似定律的规律性概念,特别是“定律”和“机遇”区别的可能性。他最后排除了这个可能性,说道:“简单性显然是一个完全相对和模糊的概念;用它不能得到因果性的严格定义,定律和机遇也不能精确地区别开”。从这一段话中真正期待简单性概念完成什么就很清楚了:它要提供一种事件的似律性或规律性程度的量度,Feigl说出了同样的看法,他说到“用简单性概念来定义规律性或似律性的程度”。

    简单性的认识论观念在归纳逻辑理论里起着特殊的作用,比如联系到“最简单曲线”问题。归纳逻辑的信仰者假定,我们通过概括特殊的观察到达自然律。如果我们设想在一系列观察中的各种结果,作为在一个坐标系统中标绘的点。那么定律的图形表示就将是一条通过所有这些点的曲线。但是,通过有限数目的点,我们总能画出形式极为多样的数目无限的曲线。因此,由于定律不是单单由观察决定的,归纳逻辑面临在所有这些可能的曲线中决定选择哪一条曲线的问题。

    通常的回答是:“选择最简单的曲线”。例如,Wittgenstein说:“归纳过程在于发现可以使之和我们的经验相协调的最简单的定律”。在选择最简单的定律时,通常不言而喻地假定,比方说,线性函数比二次函数简单,圆比椭圆简单,等等。但是,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或说明选择这个特殊的简单性等级,而不是任何其他的等级,或说明相信“简单的”定律优于比较不简单的定律——除了美学的实用的理由以外Schlick和Feigl提到Natkin的一篇未出版的论文,按照Schlick的叙述,Natkin建议称一条曲线比另一条更简单,如果它的平均曲率更小的话,或者按照Feigl的叙述,如果它偏离一条直线更小的话(这两种叙述是不等价的)。这个定义似乎和我们的直觉符合得相当好;但是,它没有抓住关键之处,例如,它使得双曲线的一部分(渐近线部分)比圆简单得多,等等。实在说,我不认为,问题能为这样的“技巧”(Schlick这样称呼它们)所解决。而且,为什么我们应该给予简单性(如果用这个特殊方法来定义它)以优先权,这仍然是个谜。

    Weyl讨论了并否定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把简单性置于概率基础之上的尝试。“例如,假定同一函数y=f(x)的20对坐标值(x,y),当标绘在方格图解纸上时,落在一条直线上(在预期的精确度内)。因此我们推测,我们在这里面对一条严格的自然律,y线性地依赖于x。我们所以这样推测是由于直线的简单性,或者因为,如果该定律是一条不同的定律,这20对任意选择的观察正好非常接近地落在一条直线上,是极端不可几的。假如,现在我们用这条直线来进行内插和外推,我们会得到超出观察告诉我们的东西之外的预见,然而,这个分析是可以批判的。总有可能来定义……会被这20项观察所满足的各种数学函数;而这些函数中的某些会相当大地偏离直线。对这些函数中的每一个,我们都可以说,除非它代表真的定律。这20项观察正好落在这条曲线上,是极端不可几的。因此,函数,更确切地说,函数类,由于它的数学简单性,必定是先验地由数学提供给我们的,这毕竟是必不可少的。应该注意,这个函数项不必依赖与应满足的观察数一样多的参数”。Weyl关于“函数类,由于它的数学简单性,必定是先验地由数学提供给我们的”这段话以及他提到的参数的数目,和我的观点(在第43节中展开)是一致的。但是,Weyl没有说“数学的简单性”是什么,而且,最重要的,他没有说较简单的定律,与较复杂的定律相比较,应该具有什么逻辑的或认识论的优点。

    以上引证的几段话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和我们现在的目的有关,这目的是分析简单性的认识论概念。因为这个概念尚未精确地加以确定。所以有可能摈弃任何想通过下述办法使这个概念精确化的尝试(比如我的尝试)而说:认识论家感兴趣的这个简单性概念,实际上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对于这种反对意见,我可以这样回答:我不赋予“简单性”这个词丝毫重要性。这个术语不是我引进的,我也知道它的缺点。我所要说的只是,如我的引证所表明的,我要澄清的这个简单性概念帮助我们回答的问题,正好就是科学哲学家常常提出的与他们的“简单性问题”相联系的问题。

    43.简单性和可证伪度

    与简单性概念相联系而产生的认识论问题都可得到解答,只要我们把这个概念等同于可证伪度。这个断言可能遭到反对;所以我首先试图使它在直觉上更易于为人所接受。

    我已经说明,具有低维的理论比高维理论更易于证伪。例如,具有一次函数形式的定律比用二次函数表示的定律更易于证伪。但是后者在具有代数函数的数学形式定律中间,仍然属于最可证伪的定律之列的。这一点和Schlick对简单性的评论完全一致:“我们当然应该倾向于认为一次函数比二次函数简单,虽然后者无疑地也描述一条很好的定律……”。

    我们已经看到,理论的普遍度和精确度和它的可证伪度一起增加。因此我们也许可以把理论的严格度——可以说理论把定律的严格性加于自然的程度——等同于它的可证伪度;这一点表明,可证伪度正是做的Schlick和Feigl期望简单性概念做的事情。我还可以说,Schlick希望在定律和机遇之间作出的区别,也能借可证伪度概念之助弄清楚。关于具有似机遇特征的序列的概率陈述,证明具有无限的维(参看第65节);不是简单的而是复杂的(参看第58节和第59节的后半部分);而且只是在特殊的保证条件下才是可证伪的(第68节)。

    可检验度的比较已经在第31到40节里详细地讨论过。那里提供的某些例子和其他细节可以容易地转用到简单性问题上来。这一点特别适用于理论的普遍度,一个比较普遍的陈述能代替许多较不普遍的陈述,并由于这个理由时常被称作为“比较简单”。理论的维的概念可以说是使得Weyl的用参量的数目来确定简单性概念的思想精确化了。通过我们在理论的维的形式的减少和内容的减少之间所作出的区别(参看第40节),可以对付对Weyl理论的某些可能的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之一是,轴比和偏心率数值给定的椭圆集虽然它显然不是那么“简单的”,具有和圆集正好一样多的参数。

    最重要的是,我们的理论解释了为什么简单性是如此高度的合乎需要。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们不需要假定“思维经济原理”或者任何这类原理。假如知识是我们的目的,简单的陈述就比不那么简单的陈述得到更高的评价,因为它们告诉我们更多东西;因为它们的经验内容更多,因为它们更可检验。

    44.几何形状和函数形式

    我们关于简单性概念的观点使我们能够解决了一些矛盾,直到现在这些矛盾曾使得这个概念是否有任何用处成为疑问。

    很少人会认为,比方说对数曲线的几何形状是特别简单的;但是一个由对数函数表示的定律常常被认为是简单的定律。同样地,一个正弦函数通常被说成是简单的,纵然正弦曲线的几何形状也许不是很简单的。

    假如我们记住在参数数目和可证伪度之间的联系。假如我们又在维的形式减少和内容减少之间加以区别,像这样的困难可以得到解决。(找们也必须记住对于坐标系统的变换的不变性的作用。)如果我们说到一条曲线的几何形式或形状,那么我们所要求的是,对于所有归属位移群的变换的不变性,我们还可以要求对相似变换的不变性;因为我们并没有想把几何图形或形状和一定的位置联结起来。因此,如果我们把一条单参数对数曲线(y=logax)的形状看作置于一个平面的任何地方,那么它就有五个参数(假如我们允许相似变换)。因此它就完全不是一个特别简单的曲线。另一方面,如果用一条对数曲线来表示一个理论或定律。那么描述过的那种坐标变换是无关的。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旋转、平移或相似变换,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一条对数曲线通常是一种坐标不能互变的图形表示(例如,x轴可以表示大气压力,y轴表示海拔高度)。由于这个理由,相似变换在这里同样没有任何意义。类似的考虑适用于沿着一根特殊的轴,例如时间轴的正弦振荡;还有许多其他情况都是如此。

    45.Euclid几何学的简单性

    在相对论的大部分讨论中起着主要作用的问题之一是,Euclid几何学的简单性。从未有人怀疑过,Euclid几何学本身是比任何有一定曲率的非Euclid几何学更简单些——更不要说具有随地方而变化的曲率的非Euclid几何学了。

    乍一看来,这里涉及的这种简单性似乎和可证伪性很少关系。但是,如果讨论中的陈述被表述为经验的假说,那么我们发现,在这种情况下这两个概念,简单性和可证伪性,也是重合的。

    让我们考虑什么实验可以帮助我们检验这样的假说:“在我们的世界里,我们必须运用具有某一曲率半径的一种度量几何学”。仅当我们把一定的几何学实体和一定的物理客体——例如直线和光线、点和几根线的交点——等同起来时,检验才是可能的。如果采取了这样的等同(一个相关定义,或者也许是一个直指定义;参看第17节),那么可以看出,Euclid光线几何学的正确性假说的可证伪度,比任何断言某种非Euclid几何学的正确性的与前者相匹敌的假说的可证伪度高。因为如果我们测量一个光线三角形的角度之和,那么对180度任何显著偏离都将证伪Euclid假说。另一方面,具有给定曲率的Bolyai-Lobatschewski几何学的假说是和任何不超过180度的特定测量相容的。而且,为了伪证这个假说,必须不仅测量角度之和,而且还要测量三角形的(绝对)大小;这意味着,在角度之外,必须再定义一个测量单位,例如面积单位。因此我们看到,证伪需要更多的测量;假说和测量结果的更大的变化相容;因此更难于证伪:它的可证伪度较小。换句话说,Eu-clid几何是惟一的具有确定曲率的,在其中可能进行相似变换的度量几何学。因此,Euclid几何图形能对比较多的变换保持不变;即它们可能是维数较少的:它们可能是较简单的。

    46.约定主义和简单性概念

    约定主义者所说的“简单性”并不对应于我所说的“简单性”。任何理论都不是为经验所毫不含糊地决定的,这是约定主义者的中心思想,也是他们的出发点;这一点我同意。他们相信,他们因此必须选择“最简单的”理论。但是,由于约定主义者并不把他们的理论当作可证伪的系统,而是当作约定的规定,显然他们认为“简单性”的意义是和可证伪度不同的。

    约定主义者的简单性概念证明确实是部分地美学的和部分地实用的。因此,下列Schlick的评论(参看第42节)适用于约定主义者的简单性概念,而不适用于我的:“人们只能用约定来定义简单性概念,这约定必定总是任意的,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奇怪的是,约定主义者自己没有看到他们自己的基本概念——简单性概念的约定性质。他们必须是忽略了这一点,这是明显的,因为否则他们本来会注意到,一旦他们已选择了任意约定的方法,他们求助于简单性决不可能使他们避免任意性。

    从我的观点看来,假如有人按照约定主义者的实践,坚持某一系统是一个永远确立了的系统,每当它处于危险中时,他就决意引进辅助假说去挽救它,那么必须说这个系统是最高度复杂的。因为,这样保护起来的系统的可证伪度等于零。这样我们就被我们的简单性概念引回到第20节的方法论规则;特别是也引回到限制我们过度使用特设性假说和辅助假说的规则或原理:使用假说的节约原理。

    追记(1972)

    在这一章里,我试图表明简单度能够和可检验度等同到什么程度。没有什么东西依赖于“简单性”这个词:我从不就词进行争论,我也不设法揭示简单性的本质。我所试图说明的只是这样:

    有些大科学家和大哲学家已经论述了简单性和它对科学的价值。我认为,假如我们假定,当说到简单性时,他们有时在心里想的是可检验性,就能够更好地理解其中一些论述。这一点甚至说明了Poincare的某些例子,虽然这些例子和他的观点是冲突的。

    现在我应该进一步强调两点:(1)我们能在可检验性方面比较理论,仅当在这些理论应该解决的问题中,至少有一些是重合的。(2)不能用这种方法比较特设性假说。

    第八章 概率

    在这一章,我将只讨论事件的概率以及它引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同博奕论和物理学的概率定律有关。我将什么可称之为假说的概率问题——例如一个经常受到检验的假说是否比一个很少受到检验的假说更可几等问题——留到第79至85节在“验证”题目下进行讨论。

    与概率论有关的观念在现代物理学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然而我们仍然缺乏一个满意的、前后一致的概率定义;也就是说,我们仍然缺乏一个满意的概率计算的公理系统。概率和经验之间的关系也仍然需要澄清。在研究这个问题时,我们将发现对我的方法论观点几乎不能克服的反对意见最初是什么。因为虽然概率陈述在经验科学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可是结果它们却在原则上不受严格证伪的影响。然而,这块绊脚石将成为检验我的理论,以便查明它有什么价值的试金石。

    因此我们面临两项任务。第一项任务是为概率计算提供新的基础。我将试图通过把概率论发展为频率理论做到这一点,沿着Richard

    von Mises所遵循的路线,但不用他称之为的“收敛公理”(或“极限公理”),而使用有点削弱了的“随机公理”。第二项任务是阐明概率和经验之间的关系。这是指解决我所说的概率陈述的可判定性问题。

    我希望这些研究将有助于减轻目前的不满意的情况,物理学家在这种情况下大量使用概率,而未能前后一致地说明他们所说的“概率”是什么。

    47.概率陈述的解释问题

    我将从区别两类概率陈述开始:相数字表示某一概率的陈述——我称之为数值概率陈述——以及不用数字表示的概率陈述。

    例如,“用两颗骰子掷11的概率为1/18”,这种陈述就是数值概率陈述一个例子。非数值概率陈述可以有各种各样。“把水和酒精混合获得均匀的混合物是十分可几的”,这类陈述如得到适当阐明,就能转变为数值概率陈述(例如,“获得……的概率很接近1”)。另一种很不同的数值概率陈述例如“发现一种与量子论相矛盾的物理效应是高度不可几的”;我认为这种陈述不可能转变为数值概率陈述,或者与某种数值概率陈述等价,而不歪曲它的意义。我将首先讨论数值概率陈述;非数值概率陈述,我认为不那么重要,容后再考虑。

    与每一个数值概率陈述有联系的是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应如何解释这类陈述,特别是这类陈述所作出的数值方面的断言?”

    48.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

    古典的(CompComce的)概率理论把某一概率的数值定义为用同样可能的情况数除有利的情况数所得的商。我们可以不理会已经提出来的反对这个定义的逻辑上的异议,如“同样可能的”不过是“同样可几的”另一种说法。但是甚至在那时我们也很难承认这个定义提供了一个可毫不含糊地应用的解释。因为其中隐含着若干种不同的解释,我要把这些解释分为主观的和客观的两类。

    概率论的主观解释常常使用的带有心理学味道的说法,如“数学期望”,或者比方说,“误差的正态定律”等等,使人想起概率论的主观解释;其最初的形式是心理学主义的。它把概率的大小看作为确定或不确定、相信或怀疑的感觉的量度,这些感觉可由某些断言或推测在我们心中引起。关于某些非数值陈述,“可几的”一词可用这种方法颇为满意地加以转译;但是我认为沿着这些路线对数值概率陈述所作的阐释是十分不能令人满意的。

    然而,主观解释的较新变种应该在这里给予更认真的考虑。还不是在心理学上,而是在逻辑上把概率陈述解释为关于可称之为陈述“逻辑近似”的断言。正如我们全都知道的那样,陈述能互相处于各种逻辑关系中,如可推演性、不相容性或相互依赖性;而逻辑-主观理论(Keynes是它的主要阐述者)把概率关系看作是两个陈述之间的特种逻辑关系。这种概率关系的两个极端情况是可推演性和矛盾:有人说,如陈述p从陈述q推导出,则q把概率1“给予”p。如p和q相互矛盾,则q给p的概率为0。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有其他概率关系,大概可以下列方法解释:陈述声(给定q)的数值概率越大,则它的内容超出陈述q已包含的内容越少,p的概率依赖q(并且q把某种概率“给予”p)。

    从Keynes把概念定义为“理性信仰程度”这一事实可看出这个理论与心理学主义理论之间的密切关系。他的“理性信仰程度”是指信赖量,可以根据我们从”给予”陈述p概率的那个陈述q中得到的信息或知识赋予p以信任量。

    第三种解释,客观解释,把每一个数值概率陈述看作为一种相对频率的陈述,某一种类事件在一偶发事件序列内以这种频率发生。

    根据这种解释,“用这颗骰子下一次掷五的概率等于1/6”这陈述实际上不是一个关于下一次掷骰子的断言;宁可说,它是一个关于整个一类掷骰子的断言,下一次掷骰子不过是其中一个元素。这个陈述所说的不过是在这类掷骰子中得5的相对频率等于1/6。

    按照这个观点,如果我们能够对数值概率陈述作出濒率阐述,这些陈述才是可接受的。不能作出频率解释的那些概率陈述,尤其是非数值概率陈述,常常被频率理论家回避。

    下面我将尝试重新把概率理论作为一种(经过修改的)频率理论建立起来。因此我宣布我信仰客观解释;主要是因为我相信只有客观理论才能解释概率计算在经验科学中的应用。大家承认,主观理论能够给如何判定概率陈述的问题提供一个前后一致的解决办法;并且一般地说,它面临的逻辑困难比客观理论少。但是它的解决办法是:概率陈述是非常经验的;它们是重言的。当我们想起物理学利用概率论时,这种解决办法就证明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了。(我摈弃主观理论的这种变种:认为客观频率理论应从主观假定中推导出来——也许利用Bernoulli定理作为“桥梁”;由于逻辑上的理由我认为这种纲领是不能实现的。)

    49.机遇理论的基本问题

    概率理论的最重要应用是用于我们可称之为“似相遇的”(chance-like)或“随机的”事件,或偶发事件。它们的特征是一种特殊的不可计算性,这使得人们经过许多次不成功的尝试后倾向于相信,一切已知的理性预测方法用于这些事件必定失败。可以说,我们感觉到除了先知以外没有一个科学家能够预测它们。然而正是这种不可计算性使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概率的计算能够应用于这些事件。

    如果我们接受主观理论,那么从不可计算性达到可计算性(即达到某种计算的可应用性)这个有点悖论性质的结论,确实不再具有悖论性质了。但是这种避免悖论的方法是极不令人满意的。因为它包含着这样的观点:概率计算与经验科学的所有其他方法相反,不是一种计算预测的方法。按照主观理论,它不过是一种使我们已知的东西或者更确切地说,使我们未知的东西实行逻辑变换的方法;因为正是在我们缺乏知识时我们实行这些变换。这种观念确实使悖论消解,但它不能解释被解释为频率陈述的无知陈述如何能够在经验上受到检验和得到验证。然而这正好是我们的问题。我们如何能够解释这个事实:我们可从不可计算性——即从无知——中作出能够解释为经验频率陈述的结论,并且尔后我们发现它们在实践中得到光辉的验证呢?

    甚至频率理论直到现在还不能对这个问题——我将称之为机遇理论的基本问题——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解答。在第67节将表明这个问题与“收敛公理”有联系,后者是目前形式的这个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在这个公理消除后,在频率理论框架内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是可能的。通过分析这样一些假定就会找到这种解答,这些假定使我们能够从单个偶发事件不规则序列推论到它们频率的规则性或稳定性。

    50.von Mises 的频率理论

    为概率计算的所有主要定理提供基础的频率理论首先由Richard von

    Mises提出的。他的基本思想如下。

    概率计算是似机遇的或随机的事件或偶发事件序列,即例如连续掷骰子那种重复**件序列的理论。借助两个公理条件把这些序列定义为“似机遇的”或“随机的”:收敛公理(或极限公理),和随机公理。如果一个事件序列满足这两个条件,von

    Mises就称它为一个“集合”(collective)。

    大体上说,一个集会就是一个事件或偶发事件的序列,它在原则上可以无限地延续下去;例如掷骰子序列。假设骰子是破坏不了的。在这些事件中,每一个都有一定的特性和性质;例如可以掷个5,因而具有性质5。如果我们选取直到序列某一元素以前已出现的所有具有性质5的掷骰子次数,除以直到那个元素以前掷骰子的总数(即序列中它的基数),那么我们就获得直到那个元素以前的5的相对频率。如果我们确定了直到这个序列每个元素以前5的相对频率,我们就用这种方法获得一个新的序列——5的相对频率序列。这种频率序列不同于它与之相应的原先的事件序列,后者可称为“事件序列”或“性质序列”。

    我选取我们称之为“二择一”(alternative)作为一个集合的简单例子。我们用这个词指假定只有两种性质的事件序列——例如掷一个钱币猜正反面的序列。一种性质(正面)用“1”表示,另一种性质(反面)用“0”来表示。于是事件序列(或性质序列)可用下式表示:

    (A) 0 1 1 0 0 0 1 1 1 0 1 0

    1 0……

    与这种“二择一”相应——或更精确地说,与这种二择一的性质“1”相关——的是下列“相对频率序列”,或“频率序列”:

    ……

    收敛公理(或“极限公理”)假定,随着事件序列越来越长。频率序列将趋向一个确定的极限值。von Mises使用这个公理是因为我们必须弄清楚我们能够借以工作的某个固定的频率值(即使实际的频率值有一些波动)。在任何集合中至少有两种性质;如果我们得到与某个集合所有性质相应的频率极限值,那么我们就得到集合的“分布”。

    随机公理或有时称之为“排除赌博系统原理” (the principle of the excluded gambling system),是打算用来为序列的似机遇性质提供数学表现。显然,如果掷硬币的序列有规律性,比方说在每三次掷正面后就出现反面相当有规律,那么一个赌徒就会用某种赌博系统来改善他的运气。随机公理就一切集合假定,不存在能够成功地应用于这种集合的赌博系统。它假定,不管我们可以选取何种赌博系统以选择认为有利的掷猜(tosses),我们将发现,如果赌博有足够长的时间继续下去,认为有利的掷猜序列中的相对频率接近的极限值与所有掷猜序列的极限值是一样的。因此存在着一种赌徒能借以改善他运气的赌博系统的序列不是von Mises意义上的集合。

    对于von Mises来说,概率是“集合中相对频率极限度”的另一个术语。所以概率概念仅应用于事件序列;从Keynes等人的观点看来,这样的限定大概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对于批评他的解释太窄的人,von Mises的回答是强调科学的使用概率(例如在物理学中)与一般的使用概率之间的不同。他指出要求定义恰当的科学术语非要在一切方面去适应不确切的、前科学的用法是个错误。

    按照von Mises的意见,概率计算的任务只不过在于此:从具有某些给定“初始分布”(initial distributions)的某些给定“初始集合”(initial collectives)推论出具有“导出分布”(derived distributions)的“导出集合”(derived collectives);简言之,根据给定的概率计算出那些没有给定的概率。

    von Mises把他的理论的独特特点概括为四点:集合概念先于概率概念;定义概率概念为相对频率的极限值;提出随机公理;以及规定概率计算的任务。

    51.新的概率理论计划

    von Mises提出的两条公理或公设以定义集合概念曾遇到强烈的批评——我认为这个批评不是没有道理的。特别是反对把收政公理和随机公理结合起来,理由是不允许把极限或收敛的数学概念应用于按照定义(即由于随机公理)必定不服从任何数学规则或定律的序列。因为数学极限值不过是决定序列的数学规则或定律的特有性质。数学极限值不过是这种数学规则或定律的一种性质,如果任意选定一个接近于零的分数,序列中都有一个元素,使得在它之后的所有元素与某个一定的值的差小于这个分数——于是这个值称为它们的极限值。

    为了对付这些反对意见,有人建议不要把收敛公理和随机公理结合起来,仅假定收敛,即被限值的存在。至于随机公理,建议或者全然放弃它(Kamke),或者用较弱的要求代替它(Reichenbach)。这些意见的前提是认为引起麻烦的是随机公理。

    与这些观点相对照,我倾向于责怪收敛公理不亚于责怪随机公理。因此我认为有两项任务要做:改进随机公理——主要是一个数学问题;以及完全消除收敛公理——认识论家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参阅第66节)。

    下面我首先讨论数学问题,然后讨论认识论问题。

    这两项任务中的第一项,即数学理论的重建,其主要目的是从一个修改了的随机公理推导出Bernoulli定理——第一个“大数定律”;修改为实现这个目的所需,不要求更多。更确切地说,我的目的是推导出二项式公式(Binomial FormuCom,有时称为“Newton公式”),我称为“第三式”。因为能用通常的方法从这个公式中获得Bernoulli定理和概率论的其他极限定理。

    我的计划是首先制定一个有穷类(finite cComss)的频率理论,并且尽量在这个框架内发展这个理论——即直至推导出(“第一”)二项式。这个有穷类频率理论原来是类理论(the theory of cComsses)一个十分基本的部分。它之得到发展只是为了获得讨论随机公理的基础。

    接着我将通过引入收敛公理的老方法进而到无穷序列,即能够无限延续的事件序列,因为我们需要它来讨论随机公理。在推导出和考察Bernoulli定理之后,我将考虑如何能消除收敛公理,以及哪一类公理系统我们应该作为结果保留下来。

    在数学推导的过程中,我将使用三个不同的频率符号:F”示有穷类的相对频率;F’示无穷频率-序列相对频率的极限值;最后F示客观额率,即在“不规则”或“随机”或“似机遇”序列中的相对频率。

    52.有穷类内的相对频率

    让我们考虑一类α的有穷数目的偶发事件,例如昨天用这粒特定的骰子掷猜这类偶发事件。设这类α为非空类(non-empty),可以说它起着参考系的作用,将称之为(有穷的)参考类(reference-cComss)。属于α的元素数目,即它的基数,用“N(α)”表示,读作“α数”。另一类β,可以是有穷的,也可以不是有穷的。我们称β为性质类(property-cComss)。例如它可以是所有掷5的类,或(如我们将要说的)所有具有性质5的掷猜类。

    属于α又属于β的那些元素类,例如昨天用这粒特定的骰子掷并有性质5的掷类被称为α和β的乘积类(product-cComss),用“α·β”表示,读作“α和β”。由于α·β是α的子类,它至多能含有有穷的元素数(它可以是空类)。α·β中的元素数用“N(α·β)”表示。

    当我们用N表示(有穷)的元素数时,用F”示相对频率。例如,“在有穷参考类α内性质β的相对频率”写作“αF”(β)”,可读作“β的α频率”。我们现在能定义

    (定义1) αF”(β)=N(α·β)/N(α)

    根据我们的例子这意味着:“昨天用这骰子掷时出现5的相对频率,按照定义等于昨天用这骰子掷5的数被昨天用这骰子掷的总数来除所得的商。”

    从这个颇为平凡的定义中,能够十分容易地推导出有穷类中频率计算的定理(更具体地说,一般乘法定理;加法定理;以及除法定理,即Bayes规则)。在这种频率计算的定理中,以及在一般的概率计算中,其特征是基数(N数)从不在其中出现,出现的是相对频率,即比值,或F数。N数仅发生在一些基本定理的证明中,这些基本定理是直接从这个定义中演绎出来的;但N数并不发生在定理自身中。”(读作“β的补数”或简单地读作:“非β”)来表示不属于β的一切元素类。于是我们可写出:)=1

    虽然这个定理仅包含F数,它的证明要利用N数。因为这定理认定义(1)中得出,借助于来自断言N(α·β)十N(α·β)=N(α)的类的计算的一个简单定理。

    53.选择、独立、无影响、无关

    在能够用有穷类相对频率作的运算中,选择(selection)的运算对以下所述有特殊重要性。

    设给定一个有穷参考类α,例如一只匣子中的钮扣类,以及两个性质类,β(比方说,红钮扣)和γ(比方说,大钮扣)。我们现在可把乘积类α·β看作一个新的参考类,并提出α·βF”(γ)值的问题,即在新的参考类内γ的频率的问题。新的参考类α·β可称为“从α中选择β元素的结果”或“按照性质β从α中选择”;因为我们可以想到它是通过从α中选择那些具有性质β(红)的一切元素(钮扣)。

    γ发生在新的参考类α·β中的频率与发生在原先的参考类α中的频率相同,这恰恰是可能的;即

    α·βF”(γ)=αF”(γ)是正确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遵循Hausdorff)说性质β和γ“在参考类a内是相互独立的”。独立关系是三项关系,在性质β和γ上是对称的。如果两种性质α和β在参考类α内是(相互)独立的,我们也可说性质γ在α内不受β元素的选择的影响;也许可说参考类α,就性质γ而言,不受按照性质β所作的选择的影响。

    β和γ在α内相互独立或不受影响也可——按照主观理论的观点——解释如下:如果我们被告知类α的某一特定元素具有性质β,那么这个信息是无关的,如果β和γ在α内是相互独立的话;也就是对于这个元素是否也有性质γ这个问题是无关的。如果另一方面我们知道,γ更经常(或不那么经常)发生在子类α·β(已根据β从α中选择出来)中,那么某个元素有性质β的信息对于这个元素是否也有性质γ的问题便是有关的了。

    54.有穷序列、顺序选择和邻域选择

    设有穷参考类α的元素是编了号的(例如盒子中的每一个钮扣都写上一个数目),并且把它们按照序数排列成序列。在这种序列中我们可以区分出两类具有特殊重要性的选择,即按照元素的序数进行选择,或简称顺序选择,以及按照它的邻域进行选择。

    顺序选择是根据依赖于元素序数的性质β从序列α中进行选择,元素的选择必须根据序数决定。例如β可以是性质偶数(even),因此我们从a中选择的一切元素,其序数是偶数。因此选择出来的元素形成一个所选子序列(selected

    sub-sequence)。如果性质γ独立于根据β的顺序选择,那么我们也可说,顺序选择对γ而言是独立的;或者我们也可说序列α就γ而言,不受β元素的选择的影响。

    邻域选择之有可能是由于这个事实:在把元素排列为编号序列时,某些邻域关系就形成了。这使我们例如有可能选择那些其直接先行者具有性质γ的所有成员;或者比方说,选择那些其第一和第一个先行者,或其第一个后续者具有性质Y的所有成员,如此等等。

    因此如果我们有一个事件序列——比方说掷钱币猜正反面——,我们就必须区分两类性质:如“正面”或“反面”那样一些的主要性质,这些性质属于与其在序列中位置无关的每一个元素;以及如“偶数”或“反面的后续者”等那样一些次要性质,这些性质是一个元素由于它在序列中的地位而获得的。

    具有两个主要性质的序列称为“二择一”。正如von Mises业已表明的(如果我们小心仔细),有可能把概率论的基本点发展为二择一理论,而不牺牲普遍性。用“1”和“0”表示二择一的两种主要性质,每一种二择一可表示为许多1和0的序列。

    一种二择一的结构可以是有规律的,或者它也可能是多少不规则的。下面我将更周密地研究某些有穷二择一的这种规律性或不规则性。

    55.有穷序列的n-自由度

    让我们以有穷二择一α为例,它由一个个1和0组成,有规律地排列如下:

    (α)

    1 1 0 0 1 1 0 0 1 1 0 0 1 1 0

    0……在这种二择一中,我们有均等的分布,即1和0的相对频率是均等的。如果我们用“F”(1)”示性质1的相对频率,用“F”(0)”示性质0的相对频率,我们可写:

    (1)αF”(1)=αF”(0)=1/2

    现在我们从α中选择(在α序列内)具有直接接在1后面的邻域性质的所有项。如果我们用“β”表示这种性质,我们可称为所选子序列“α·β“。它有这样的结构:

    (α·β)

    1 0 1 0 1 0 1 0 1 0……

    这个序列又是具有均等分布的一种二择一。而且,1和0的相对频率都没有变化;即

    (2)α·βF”(1)=αF”(1);α·βF”(0)=αF”(0)

    用第53节采用的术语,我们可以说二择一α的主要性质不受根据性质β作的选择的影响;简言之,α不受根据β作的选择的影响。

    的元素,我们得到这样的二择一:)

    0 1 0 1 0 1 0 1 0 1 0……

    作的选择的影响;所以我们可以说,α都不受根据直接先行者的性质所作的每一种选择的影响。

    并非不受根据先行者的性质所作的选择的影响。

    现在我们可以研究二择一α,看看它是否也不受其他选择,尤其是根据一对先行者的性质所作的选择的影响。例如,我们可从α中选择那些是一对1,1的后续者的所有元素。并且我们马上看到α并非不受四种可能的对即1,1;1,0;01;0,0中任何一对后续者的选择的影响。在这些情况下,得到的子序列都没有均等分布;反之,它们全都由不间断的块(blocks,或“反复”iterations)组成,即只由1,或只由0组成。

    α不受根据单个先行者作的选择的影响,但是并非不受根据成对先行者的选择的影响,这个事实可用主观理论的观点表述如下。关于α中任何元素一个先行者性质的信息,对于这个元素的性质问题是无关的。另一方面,关于元素的成对先行者的性质的信息则是高度有关的;因为给定α据以建立的定律,它使我们能够预测所讨论的元素的性质:关于元素成对先行者性质的信息,可以说给我们提供演绎出预测所需的初始条件。(a据以建立的定律要求一对性质作为初始条件;因此就这些性质而言,它是“二维的”。详细说明一种性质仅是在成为复合时作为初始条件不充分时才是“无关的”。参阅第38节。)

    我没有忘记因果性——原因和结果——概念与预测的演绎的关系是多么密切,同时我要利用下列术语。以前作出的关于二择一α的断言:“α不受根据单个先行者作的选择的影响”,我现在用下列说法来表示:“α不受单个先行者任何后效的约束”,或简言之,“α的自由度为1(1-free)”。不像以前那么说α“不受(或受)根据成对先行者所作的选择的影响”,我现在说:“a不受(或受)成对先行者后效的约束”,或简言之,“α的自由度是(不是)2”。

    用自由度为1的二择一作为我们的原型,我们现在能够容易地建立也具有均等分布的其他序列,这些序列不仅不受一个先行者的后效约束,即(像α一样)自由度为1,而且还不受一对先行者后效的约束,即自由度为2;此后,我们可以继续达到自由度为3等等的序列。这样把我们引导到对下述是基本的一般概念。这就是不受直至某个数n的一切先行者后效约束的自由度概念;或者如我们将要说的,n-自白度概念。更精确地说,我们称一个序列“自由度为n”,当且仅当它的主要性质的相对频率是“n重无影响”,即不受根据单个先行者和根据成对先行者和根据三个一组的先行者……和根据n个一组先行者作的选择的影响。

    自由度为1的二择一α可以用重复任何倍数的生成周期(generating period)。

    (A)

    1 1 0 0……

    来建立。同样我们获得具有均等分布的自由度为2的二择一,如果我们把

    (B)

    1 0 1 1 1 0 0 0……

    作为它的生成周期,自由度为3的二择一从生成周期

    (C)

    1 0 1 1 0 0 0 0 1 1 1 1 0 1 0 0……

    中获得,而自由度为4的二择一从生成周期

    (D)

    0 1 1 0 0 0 1 1 1 0 1 0 1 0 0 1 0 0 0 0 0 1 0 1 1 1 1 1 0 0 1 1……

    中获得。将会看到:面临一个不规则序列的直觉印象随它n自由度的数n的增长而越强烈。

    具有均等分布的一个具n自由度的二择一的生成周期必须包含至少2n+1个元素,作为例子给定的周期,当然可以开始于不同的位置;(C)例如可从它的第四个元素开始,于是我们获得的不是(C),而是

    (C’)

    1 0 0 0 0 1 1 1 1 0 1 0 0 1 0 1……

    有使序列的n-自由度不变的其他变换。为每一个数目n建立n-自由度序列生成周期的方法则在别处描述。

    如果我们把下一生成周期的最初的n个元素加在一个自由度为n的二择一上,于是我们得到一个长度为2[n+1]+n的序列。除了其他性质外,这个序列还有以下的性质:n+1个0和1的每一种排列,即每一个可能的n+1个组,至少在其中发生过一次。

    56.节段序列 二项式的第一形式

    给定一个有穷的序列α,我们称由n个连续元素组成的α的子系列为‘’α的n长度节段”;或更简单地说,“α的n-节段”。如果除了序列α以外,还给定某个定数n,那么我们能够把α的n-节段排列在一个序列中——α的n-节段序列。给定一个序列α,我们就可以从α的最初的n个元素的节段开始这种方式,建立一个新的序列,即α的n-节段序列。其次是α的2到n+1的元素的节段。一般地说,我们把α的从x到x+n-1的诸元素组成的节段看作新序列的第x个元素。如此获得的新序列可称为“α的交迭n-节段(over Compping n一segments)序列”。这个名称表示,新序列的任何两个连续元素(即节段)以这种方式交迭;使它们共有原先序列α的n-1元素。

    现在我们通过选择可以从一个交迭节段的序列中,获得其他序列,尤其是毗邻n-节段(adjoining n-segments)的序列。

    一个毗邻n-节段序列只含这样一些n-节段,它们在不交迭的α中,互相直接接续。例如开始也许是原先序列α的编号为1至n的元素的n-节段,续在后面的是n+1至2n,2n+1至3n如此等等的元素的n-节段。一般来说,一个毗邻节段的序列将以α的第k个元素开始,而它的节段将包含α的编号为直至n+k-1,n+k至2n+k-1,2n+k至3n+k-1如此等等的元素。

    下面将用“α(n)”示α的交迭n-节段的序列,用“αn”示毗邻n-节段序列。

    现在让我们更详细一点考虑交迭节段α(n)的诸序列。这样一种节段的每一个元素是α的一个n-节段。我们可以把例如组成节段的n个一组的有序的0和1看作是α(n)一个元素的主要性质。或者我们可以更为简单地把它的1的数目看作是这个元素(不管1和0的次序)的主要性质。如果我们用“m”表示1的数目,则显然m≤n。”(非m)赋予α(n)的所有其他元素的话。因此α(n)的每一个元素必定有这两个性质中的一个或另一个。

    现在让我们再次设想,给定一个具有主要性质“1”和“0”的一个有穷二择一。设1的频率αF”(1)等于p,0的频率αF”(0)等于q。(我们设分布是不均等的,即p≠q。)

    现在让这个二择一α至少有n-1个自由度(n是任意挑选的自然数)。于是我们可向下列的问题:性质m在序列α(n)中出现的频率是多少?换言之,α(n)F”(m)的值是多少?

    除了α至少有n-1个自由度外,我们什么也不假定,我们就能用初等算术解决这个问题。答案包含在下列公式中:

    “二项”式(1)的右边是由Newton在论述有关别的问题时提出的(有时称为Newton公式)。我将称它为“二项式的第一形式”。

    由于推导出了这个公式我就不再在有穷参考类内考察频率理论。这个公式将提供给我们一个基础来讨论随机公理。

    57 无穷序列 频率的假说性估计

    把为n-自由度有穷序列获得的结果推广到用生成周期(参阅第55节)定义的n-自由度无穷序列是十分容易的。起着参考类(我们的相对频率与此有关)作用的一个无穷的元素序列可称为“参考序列”。它多少与von Mises意义上的“集合”相对应。

    n-自由度的概念以相对频率的概念为前提;因为n-自由度的定义要求不受影响——不受根据一定的先行者所作的选择的影响——的是一种性质在其中发生的相对频率。在我们讨论有穷序列的定理中,我将暂时使用(直到第64节)相对频率极限值(用F’表示)概念代替有穷类的相对频率(F”)。只要我们把自己限于根据某个数学规则建立的参考序列,这个概念的使用就不会发生问题。对于这些序列我们总可以确定相应的相对频率序列是否是收敛的。相对频率极限值概念只是在没有数学规则只有经验规则(与例如钱卜序列有关的)的序列的情况下才会引起麻烦;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极限值概念是未定义的(参阅第51节)。

    建立序列的数学规则的一个例子如下:“序列α的第n个元素应该是0,当且仅当n可被4除”。它定义的无穷二择一是

    (α)

    1 1 1 0 1 1 1 0……

    其相对频率的极限值αF’(1)=3/4; αF’(0)=1/4。借助数学规则用这种方法定义的序列我简称为“数学序列”。

    与之相对照,建立经验序列的规则是例如“序列α的第n个元素将是0,当且仅当硬币c的第n次掷猜出现反面时”。但是经验规则不一定总是定义随机性质的序列。例如,我应该把下列规则称为经验规则:“序列的第n个元素将是1,当且仅当第n秒(从某个零时算起)时,发现摆p摆到这标记的左方时”。

    这个例子表明有时——例如根据与摆有关的一些假说和测量——可用数学规则代替经验规则。用这种方法我们会找到一个数学序列,它以按我们的目的也许使我们满意,也许不能使我们满意的精确度接近于我们的经验序列。有可能(我们的例子可用来建立这种可能)获得一个其各种频率接近于那些经验序列的频率,在我们目前的情况下具有特殊的意义。

    我把序列分为数学序列和经验序列时,我利用的是“内包”上的差别,不是“外延”上的差别。因为如果用“外延”方法,即用一个接一个地列举其元素的方法使我们得一个序列--因此我们就只能知道它的一个有穷的片段,一个有穷的节段,不管它有多长——,那么就不可能根据这个节段的性质确定其一部分的序列是学序列还是经验序列。仅当给定一个建构规则——即“内包”规则—一时,我们就能判定一个序列是否是数学的还是经验数的。由于我们希望借极限值(相对频率)概念之助处理我们的无穷序列,我们必须把我们的研究限于数学序列,实际上就是限于相应的相对频率序列是收敛的那些数学序列。这种限制等于引入收敛公理。(与这公理有关的问题到第63-66节再讨论,因为与“大数定律”一起讨论它们比较方便。)

    因此我们将只谈数学序列。然而我们将只谈那些数学序列:我们期望或推测它们就频率而言接近于具有似机遇或随机性质的经验序列,因为它们是我们的主要兴趣所在。但是期望或推测一个数学序列,就频率而言它接近于经验序列,不过是提出一个假说——一个关于经验序列频率的假说。

    我们对经验随机序列的频率的估计是假说这一事实,对我们用以计算这些频率的方法没有任何影响。显然,在有穷类方面,它对我们如何获得我们的计算由此开始的频率,丝毫没有关系。这些频率可借实际计算获得,或根据一条数学规则,或根据某种假说获得。或者我们简直可以虚构一些频率。在计算频率时我们接受某些频率作为给定的,并从中推导出其他频率。

    无穷序列中的概率估计同样如此。因此关于我们频率估计的来源问题不是一个频率计算问题;然而这并不是说把这个问题从我们关于概率论问题的讨论中排除出去。

    在无穷经验序列的情况中,我们能区分出我们假说性频率估计的两种主要“来源”——就是说两种方法,我们用这两种方法就可估计出频率。一是基于“均等-机遇假说”(equal chance hypothesis),(或等概率假说equi-probability hypothesis)的估计,另一是基于统计结果的外推(extrapoComtion of statistical findings)。

    我用“均筹-机遇假说”,是指这样一种假说,它断言各种主要性质的概率是均等的:它是断言均等分布的假说。均等-机遇假说常常基于对称性的考虑。最典型的例子是掷骰子时均等频率的推测,其根据是立方体六面的对称性和几何等值。

    至于基于统计学外推的频率假说,死亡率的估计提供一个很好的例子。在这里关于死亡率的统计资料是用经验查明的,并且根据过去的趋势将继续足十分接近稳定的,或者它们不会有很大变化——至少在最近时期内——的假说从已知事例,即从已用经验加以分类和计算的偶发事件外推到未知事例。

    具有归纳主义倾向的人容易忽视这些估计的假说性质,他们会把假说性估计,即基于统计外推的频率预测同它们的经验“来源”之——过去的偶发事件和偶发事件序列的分类与实际计算混为一谈。往往提出这样的主张;我们从已加以分类和计算的过去的偶发事件(如死亡统计)中“推导出”概率估计——即频率预测。但是从逻辑观点看,这个主张并没有得到证明。我们根本没有作什么逻辑推导。我们已经做的是提出一个不可证实的假说,这个假说在逻辑上是永远得不到证明的,这个假说就是推测频率仍将稳定不变,因此允许外推。甚至均等-机遇假说也被一些相信归纳逻辑的人认为是“经验上可推导的”,或“经验上可说明的”,他们认为这些假说基于统计经验,即基于经验上观察到的频率。然而就我来说,我相信,我们在作出这种假说性估计时,往往单独爱关于对称意义的想法以及类似的考虑的引导。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为什么这些推测应该只是由于积累大量归纳观察而产生的。然而,我并不赋于我们估计的起源或“来源”这些问题以很大意义(参阅第2节)。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对这个事实要十分清晰,即频率的一切预测性估计,包括我们从统计外推中得到的频率——当然还有所有与无穷经验序列有关的频率——总是纯粹的推测,因为它总是超出我们有权根据观察肯定的任何东西。

    我对均等-机遇假说和统计外推的区分与“先验”和“后验”概率的经典区分是完全符合的。但是由于这些术语是用于如此多的不同意义。而且由于这些术语因哲学上的联想而被严重玷污,最好还是避免用它们。

    我在下面考察随机公理时,将试图寻找逼近随机经验序列的数学序列;这就是说我将考察频率假说。

    58 随机公理的考察

    顺序选择(即按位置选择)的概念和邻域选择的概念均已在第55节中引入和说明。我现在将借助这些概念检查von Mises的随机公理——排除赌博系统原理——以希望找到一个能代替这个公理的较弱的要求。在von Mises的理论中,这个公理是他的集合概念的定义的一部分:他要求一个集合中频率的极限一定要对任何种类的系统选择(systematic Selection)不敏感(他指出,赌博系统总是可被认为是一种系统选择。)。

    对这个公理提出的大多数批评集中于它的表述的相对不重要的和表面的方面。这与下列事实有关,即在各种可能的选择中,会有这样的选择:比方说选择那些接近5的掷;显然在这种选择内,5的频率会与在原先序列内5的频率迥然不同。这就是为什么von Mises在他的随机公理表述中谈到他所说的“选择”或“选取”是“独立于”掷的“结果”,因而不用所选元素的性质去定义。但是只要指出我们可以根本不用成问题的措词来表述von Mises的随机公理,就可以完全答复针对这种表述的许多非难。因为例如我们可以表述如下:在一个集合中频率的极限一定都不受顺序选择和邻域选择的影响,而且也不受可用作赌博系统的这两种选择方法的所有组合的影响。

    上述困难随这个表述而消失。然而其他困难仍保留。因此也许不可能证明,借助如此强的随机公理定义的一个集合概念,不是自相矛盾的;换言之,不可能证明“集合”的类不是空的。(Kamke曾强调证明这一点的必要)至少,建构某个集合的例子,并用这种方式说明集合的存在,这似乎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满足一定条件的某一无穷序列的例子只可能由数学规则来提供。但是对于von Mises意义上的集合,根据定义不可能有这种规则,因为能够把任何规则都用作一种赌博系统或选择系统。如果所有可能的赌博系统都被排除,这种批评确实是无法驳斥的。

    然而也可提出另外的异议来反对排除所有赌博系统的概念:它的要求实在太多了。如果我们要使某个陈述系统公理化——在这个场合是概率计算定理,尤其是特殊的乘法定理或Bernoulli定理——,那么所选的公理不仅应该对系统定理的推导是充分的,而且也是(如果我们能这样推导出定理)必要的。然而可以表明排除所有选择系统对Bernoulli定理及其系统定理是不必要的。要求排除特殊类的邻域选择是十分充分的:它是以要求序列应该不受根据任意选取的n个一组的先行者所作的选择的影响;也就是说,它应该有n个自由度,不受每个n的后效的约束,或简言之,它应该是“绝对自由的。”

    所以我建议用不那么严格的“绝对自由”的要求(对每一个n有n-自由度的意义上)来代替von Mises的排除赌博系统原理,并且相应地把似机遇的数学序列定义为满足这个要求的序列。其主要优点是不排除所有赌博系统,因此有可能提供建构在我们的意义上“绝对自由的”序列的数学规则,从而有可能建构实例。因此也就满足了上面讨论的Kamke的异议。因为我们现在能够证明似机遇数学序列的概念不是空的,所以是前后一致。

    也许有点奇怪:我们应该试图借助必须符合最严格规则的数学序列来勾划机遇序列极不规则的特点。von Mises的随机公理起初似乎使我们的直觉更为满意。一个机遇序列必定是完全不规则的,因此只要我们继续努力试图通过把这个序列延伸得足够长来证伪这个推测的话,任何推测的规则性一定会在序列的后面部分遇到失败,知道这一点是颇为令人满意的。但是这个直觉的论证也有利于我的建议。因为如果机遇序列是不规则的,那么,不容置疑,它们就不会是某种特殊类型的规则序列。而我们的“绝对自由”要求不过是排除一种特殊类型的规则序列,尽管是一种重要的类型。

    它是一种重要的类型这一点可以从这个事实中看出,即根据我们的要求不言而喻地排除下述三种典型的赌博系统(参阅下一节)。首先我们排除“正态的”或“纯粹的”邻域选择,在其中我们根据邻域的某种恒定的特征进行选择。其次,我们排除“正态的”顺序选择,这种选择选取的元素,它们的间距是恒定的,例如标号为是k,n+k,2n+k……等等的元素;最后,我们排除这两种类型选择的许多组合(例如一切第n个元素的选择,假如它的邻域具有某种具体的恒定特征)。所有这些选择的独特性质是,它们与序列的绝对的第一元素无关;如果原先的序列从另一个(相应的)元素开始标号,它们就可产生同样的所选的子序列。因此被我的要求排除的赌博系统是那些无需知道序列的第一元素而可使用的赌博系统。被排除的系统总涉及某些(线性)变换。它们是简单的赌博系统。(参阅第43节)。我的要求不予排除的只是涉及诸元素与绝对的(初始的)元素间有绝对距离的赌博系统。

    对一切n有自由度n——“绝对自由”——的要求也与我们大多数自觉地或不自觉地认为对机遇序列也适用的东西完全一致;例如一粒骰子下一次掷的结果不依赖以前几次掷的结果(掷以前摇摇骰子的做法就是想要保证这种“独立性”)。

    59.似机遇序列 客观概率

    鉴于我已说过的那些东西,我现在提出下列定义。

    我们说一个事件序列或性质序列,尤其是一个二择一,是“似机遇”或“随机的”,当且仅当它的主要性质的频率极限是“绝对自由的”,即不受根据任何n个一组的先行者的性质所作的一切选择的影响。与随机的序列相应的频率极限被称为在有关序列内该性质的客观概率;用F表示。这也可表述如下。设α为具有主要性质B的似机遇或似随机序列;这时下式成立:

    αF(β)=αF’(β)

    现在我们必须证明我们的定义足以推导出数学概率论的主要定理,尤其是Bernoulli定理。随后——在第64节——这里给定的定义将予以修改使之独立于频率极限的概念。

    60.Bernoulli问题

    在第56节提到的第一个二项式公式,即

    适用于交迭节段的有限序列。它可根据这样的假定推导出来,即有限序列α至少有n-1个自由度。根据同样的假定,我们直接获得一个有限序列的正好相应的公式;那就是说,如果α是有限的,并且至少有n-1个自由度,那么

    由于似机遇序列是绝对自由的,即对于每一个n有n个自由度,公式(2),即第二个二项式公式也必须适用于那些序列;并且确实它必须适用于它们,不管我们选择的n的值是多少。

    下面我们将只涉及似机遇序列,或随机序列(如在前节中定义的那样)。我们就要证明,对于似机遇序列,除了公式(2),第三个二项式公式(3)也必定适用;这个公式是

    公式(3)在两个方面不同于公式(2):第一,它所断言的涉及毗邻节段αn的序列,不是交迭节段α(n)的序列。第二,它不包含符号F’,而包含符号F。这意味着,根据蕴涵它断言邻近节段序列也是似机遇或随机的;因为从F,即客观概率的定义仅涉及似机遇序列。

    (3)所回答的在邻近节段序列中性质m的客观概率问题——即αnF(m)的值的问题——,我效法von Mises,称之为“Bernoulli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从而对于第三个二项式公式(3)的推导,假定α是似机遇或随机的也就够了。(我们的任务等于说明特殊的乘法定理适用于一个随机序列α的毗邻节段序列。)

    公式(3)的证明可用两步实现。首先,我们证明公式(2)不仅适用于交迭节段α(n)的序列,而且也适用于毗邻序列αn的序列。第二,我们证明后者是“绝对自由的”。(这两步的次序可以颠倒,因为交迭节段α的序列肯定不是“绝对自由的”;事实上,这种序列提供了一个可称之为“具有后效的序列”的典型例子。)

    第一步。毗邻节段αn的序列是α(n)的子序列,它们可通过正态顺序选择从α(n)中获得。因此如果我们能证明在交迭序列α(n)F’(m)中频率的极限不受正态顺序选择的影响,我们就是已经采取了第一步(以及甚至走得更远一点);因为我们将证明这个公式:

    (4)

    αnF’(m)=α(n)F’(m)

    我将首先以n=2为例概述这个证明;即我将证明

    (4a)

    α2F’(m)=α(2)F’(m) (m≤2)

    为真;因此很容易概括这个公式以适用于一切n。

    从交迭节段α(2)的序列中,我们能够选择毗邻节段的两个以及仅仅两个不同的节段α(2);一个用(A)表示,包含α(2)的第一,第三,第五……节段,即由数1,2;3,4;5,6;……组成的α的元素对另一个用(β)表示,包含α(2)的第二,第四,第六,……,节段,即由数2,3;4,5;6,7;……等组成α的元素对。现在假定公式(4a)不适用于两个序列中的一个,(A)或(B),结果节段(即对)0,0太经常出现在比方说序列(A)中;于是在序列(B)中必须出现一个余离差(complementary deviation);即节段0, 0将不很经常出现(“太经常”,或“不很经常”是与二项式公式相比较而言的)。但是这与所假定的α的“绝对自由”是矛盾的。因为如果0,0对在(A)中出现比在(B)中更经常,那么在α的足够长的节段中,0,0对在某些表示特征的间距内出现比在其他间距内出现更经常。如果0,0对属于两个α2序列中的一个,更为经常出现的间距就是那些占优势的间距,如果0,0对均属于两个α2-序列,不那么经常出现的序列就是那些占优势的序列。但是这与所假定的α的“绝对自由度”是矛盾的;因为根据第二个二项式公式,α的“绝对自由度”意味着,在任何α(n)序列中一个特定的长度为n的序列出现的频率只依赖在该序列中出现的1和0的数目,而不是依赖它们在序列中的排列。

    这证明(4a);由于这个证明能容易推广到任何n,(4)也就得到证明;这就完成了证明的第一步。

    第二步。αn序列是绝对自由的这一事实可用一个类似的论据来说明。我们仍可以首先只考虑α2序列;而就这些序列而言,开始只会证明它们的自由度为1。设两个α2序列中的一个,即节段(A)并不是自由度为1。那么在(A)中,在至少由两个元素(一个特定的α对)组成的一个节段之后,比方说在0,0节段之后,另一个节段比方说1,1,必须比如果(A)是“绝对自由的”时更为经常地跟随着;这就是说,节段1,1出现在根据先行节段0,0从(A)中选择的子序列中的频率比二项式公式使我们期望更大。

    然而,这个假定与序列α的“绝对自由度”是矛盾的。因为如果节段1,1在(A)中跟随节段0,0过分经常,那么通过补整(compensation),相反情况也必须出现在(B)中;因为否则四个一组0,0,1,1在α的一个足够长的节段中,会太经常地出现在某些特征性间距内——即在如果所说的两对属于同一α2序列就会占优势的那些间距内。此外,在其他特征性间距内,四个一组会不那么经常地出现——即在那些如果它们均属于两个α2序列就会占优势的间距内。因此我们面临的正好是与以前同样的情况;而且我们能用类似的考虑证明,假定事件在一些特有的间距内优先发生,是所假定的α的“绝对自由度”是不相容的。

    这个证明又可加以推广,结果我们可以说α序列不仅自由度为1,而且对每一个n,自由度为n,因而它们是似机遇的,或随机的。

    这就完成了我们对这两步的概述。因此我们现在有权在(4)中用F代替F’;这就是说,我们可以同意这个主张:第三个二项式公式解决了Bernoulli问题。

    顺便说一句,我们已证明交迭节段的序列α(n)不受正态顺序选择的影响,只要α是“绝对自由”时。

    这同样适用于毗邻节段序列αn,因为从αn中作的任何一个正态顺序选择可被认为是从α(n)中作正态顺序选择;所以它必须应用于序列α本身,因为α与α(1)和α1都是等同的。

    因此我们也还证明了,不受正态顺序选择的影响是从“绝对自由度”——它意指不受某一特殊类型的邻域选择的影响——中得出的必然结论。容易看出,更进一步的结论是不受任何“纯”邻域选择(即根据它的邻域的某个恒定的特征——不随元素序数而变化的特征——进行选择)的影响。最后它的必然结论是“绝对自由度”蕴含着不受这两类选择的所有组合的影响。

    61.大数定律(Bernoulli定理)

    在假定我们能使n趋向极限。即n→∞的条件下,Bernoulli定理,或(第一)“大数定律”可以用纯粹数学的推理从第三个二项式方式中推导出来。所以它能断言的只是无限的序列α;因为正是仅仅在这些序列中αn-序列的n-节段长度能无限增加。并且它能断言的只是这些“绝对自由”的序列,因为正是仅在假定对每一个n自由度为n的条件下,我们能使n趋向极限,n→∞-p]<δ时;换言之,节段具有性质‘△p’。现在Bernoulli定理回答了频率或概率值的问题,在αn序列内这种节段——具有性质△p的节段的值的问题;因此它回答了αnF(△p)值的问题。

    人们在直观上可以猜测:如果值δ(δ>0)是固定的,如果n增加,那么具有性质△p的这些节段的值,因此αnF(△P)的值,也将增加(并且它的增加将是千篇一律的)。Bernoulli的证明(在任何一本概率计算教科书中都可以找到这种证明)接着下去便是借助二项式公式来评价这种增加。他发现如果n的增加没有极限,αnF(△P)值便逼近最大值1,不管&的固定值有多少。这可用下式来表示。

    F(△p)=1

    (对任何△p值)

    这个公式从改变毗邻节段序列的第三个二项式公式而来。对于交迭节段的序列,类似的第二个二项式公式用同样的方法直接导附相应的公式。

    F’(△p)=1

    这个公式对于交迭节段序列以及从它们之中作正态顺序选择是正确的,因此对于具有后效的序列(Smoluchowski曾研究过这些序列)也是正确的。公式(2)本身产生(1),假如所选的序列不交迭,所以自由度为n。(2)可描述为Bernoulli定理的一种变式;而我在这里将要就Bemoulli定理所说的话经过必要的修正(mutatis mutandis)以适用于这种变式。

    Bernoulli定理,即公式(1),可用下面的话表示。让我们称从一随机序列α中选择的长度固定的一个长的有穷节段为一“中等样本”(fair

    sample),当且仅当在这个节段内1的概率,即在随机序列内1的概率值与p的离差只有某一小的固定的分数(我们可以自由挑选这个分数)。因此我们可以说,只要我们使这些节段有足够长,偶然碰到一个中等样本的概率如我们所喜欢的那样逼近于1。

    在这个表述中,“概率”(或“概率值”)一词出现两次。在这里如何解释或翻译它?在我的频率定义的意义上,这词不得不翻译如下(我将“概率”一词译为频率语言的两种译法用黑体表示):所有足够长的有限节段中绝大多数有“中等样本”;即它们的相对频率与该随机序列频率值p的离差为一任意固定的很小的量;或简言之:频率p近似地实现在几乎所有足够长的节段中。(我们如何达到p值与我们现在的讨论是无关的;比方说它可以是一种假说性估计的结果。)

    记住Bernoulli频率αnF(△p)一成不变地随节段的长度n的增加而增加,一成不变地随n的减少而减少,所以,相对频率值在短的节段中实现是比较罕见的,我们也可说:

    Bernoulli定理说明,“绝对自由的”或似机遇的序列的短节段经常表现在与p有比较大的离差,因此有比较大的涨落,而较长的节段,在大多数情况下,将表现出随长度的增加与P的离差越来越小。结果,在足够长的节段中大多数离差将变得如我们希望的那样小;换言之,大的离差将变得如我们希望的那样罕见。

    因此,如果我们取随机序列的一个十分长的节段,为了通过计算或也许利用其他的经验的和统计的方法,求在它的子序列内的频率,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将得到如下结果。有一个特征性平均频率,使整个节段中以及几乎所有的长的子序列中,相对频率与这个平均值的离差很小,如果我们挑选的子节段越短,较小的子节段的相对频率与这个平均值的离差就越大和越经常,这个事实,即有穷节段这种可在统计学上得到确定的行为,系指它们的“拟收敛行为”;或系指这样的事实:随机序列在统计学上是稳定的。

    因此,Bernoulli定理断言,似机遇序列的节段较小,经常表现为大的涨落,而大节段总表现恒定或收敛;简言之,我们在小节段中发现无序和随机,在大节段中发现有序和恒定。“大数定律”式所指的正是这种行为。

    62.Bernoulli定理和概率陈述的解释

    我们刚刚看到,用言语表述的Bernoulli定理中“概率”一词出现了两次。

    频率理论家在两种情况下根据它的定义翻译这个词没有困难:他能对Bernoulli定理和大数定律提供一个清楚的解释。主观理论的拥护者也能以它的逻辑形式做到这一点吗?

    想把“概率”定义为“理性信仰程度”的主观理论家,当他把“……的概率如我们希望的那样逼近1”这些话解释为“……几乎是确定无疑的”时,他前后完全一致,并且有权这样做。但是当他继续说:“……相对频率与它最可几的值p

    的离差小于一定量……”,或用Keynes的话说,“事件出现的比例与最可几的比例p的离散小于一定量……”时,他只不过模糊了他的那些困难。这听起来似乎蛮有道理,至少乍一听来是这样。但是如果在这里我们也把“可几的”(有时省略)一词,用主观理论的意义加以翻译,那么整个问题变成这样:“相对频率与理性信仰程度p值的离差小于一定量几乎是确定无疑的,”我认为这是十足的废话。因为相对频率只能与相对频率作比较,只能与相对频率有离差或没有离差。很清楚,在演绎Bernoulli定理之后,把一个不同于演绎之前给予p的意义给予它是不允许的。

    因此我们看到主观理论不能用统计学的大数定律来解释Bernoulli定理。统计定律的推导只有在频率理论的框架内才有可能。如果我们从严格的主观理论出发,将永远达不到统计陈述——即使努力填补同Bernoulli定理之间的鸿沟也不能达到。

    63.Bernoulli定理和收敛问题

    从认识论观点看,我对上述大数定律的演绎是不满意的;因为收敛公理在我们的分析中所起的作用是很不清楚的。

    实际上通过把我的研究限于具有频率极限的数学序列已不言而喻地引入了这类公理(参阅第57节)。结果甚至容易使人认为我们的结果——大数定律的推导——是无关紧要的;因为“绝对自由”的序列在统计学上是稳定的这一事实可被认为是它们的收敛所蕴含的,而它们的收敛如果不是不证自明也是不言自明地被假定的。

    但是正如von Mises已清楚地表明的那样,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有些序列满足收敛公理,虽然Bernoulli定理对它们不适用,因为具有频率接近1的任何长度的节段,出现在与p有一定程度离散的频率中。(极限p在这些情况下的存在是由于这个事实:虽然离散可无限增加,但它们相互抵销。)这些序列看起来仿佛它们在任意大的节段中是发散的。即使相应的频率序列事实上是收敛的。因此大数定律根本不是收敛公理的无关紧要的推断,而且,这个公理对于推导大数定律完全不充分。这就是为什么我对随机公理的修改,“绝对自由”的要求是不可缺少的。

    然而,我们的理论重建,提示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大数定律也许是独立于收敛公理的。因为我们已经看到,Bernoulli定理是直接从二项式公式中得出的;此外,我已证明,可为有穷序列推导出第一个二项式公式,因此当然无需任何收敛公理。还必须假定的一切是参考序列α的自由度至少是n-1;这是一个从中得出特殊乘法定理的可靠性以及第一个二项式公式的可靠性的假定。为了过渡到极限,为了获得Bernoulli定理,只需假定我们使n如我们希望的那样大。因此就能看出,Bernoulli定理大概是对的,即使对于有穷序列也是如此,如果对于一个足够大的n它们的自由度为n的话。

    所以看来Bernoulli定理的演绎并不依赖于假定频率极限存在的公理,而是仅依赖于“绝对自由度”或随机性。极限概念仅起次要的作用:它用来把相对频率的概念(在第一个例子中给它下定义只是为了有穷类,没有它,n-自由度的概念就不能提出)应用于能无限延伸的序列。

    此外,不应忘记,Bernoulli本人是在经典理论的框架内演绎他的定理的,这个理论不包含收敛公理;也不应忘记,作为频率极限的概率定义只是经典形式体系的一种解释——而且不是惟一可能的一种解释。

    我将试图用除n-自由度(应适当地加以定义)外无需假定任何东西就可推演出这个定理来证明我的推测——Bernoulli定理独立于收敛公理。并且我将试图证明它甚至适用于其主要性质并不具有频率极限的那些数学序列。

    只要能够证明这一点,我就会认为我之推演出大数定律从认识论家的观点来看是令人满意的。因为似机遇经验序列证明,我已描述为“收敛”或“统计学上稳定的”那种特殊行为,是一个“经验事实”——或至少有时人们这样告诉我们(参阅第61节)。通过用统计方法记录长节段的行为,人们能够确定相对频率越来越逼近一个限定的值,相对频率在其中涨落的间隔变得越来越小。对这种所谓的“经验事实”,已进行过如此多的讨论和分析,确实往往认为它是大数定律的经验验证,对这种“经验事实”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看。具有归纳主义倾向的思想家大多数认为它是基本的自然律,不能还原为任何更简单的陈述;认为它是必须完全加以接受的我们世界的特性。他们认为以适当形式——例如以收敛公理的形式——表示的这个自然律应该作为概率论的基础,从而使概率论具有一门自然科学的性质。

    我对这种所谓“经验事实”的态度是不同的。我倾向于认为,它可还原为序列的似定律性质;可从这些序列的自由度为n的事实中推导出来。我认为Bermoulli和Poisson在概率论领域的成就正是在于他们发现了一种方法以表明这种所谓“经验事实”是重言式,表明从小规模的无序(假如它满足表述得合适的n-自由度条件)合乎逻辑地得出一种大规模的稳定性秩序。

    如果我们能够无需假定收敛公理而演绎出Bernoulli定理,那么我们就可把大数定律的认识论问题还原为一个公理独立性问题,因而还原为一个纯粹的逻辑问题。这种演绎也说明为什么收敛公理在各种实际应用(试图计算经验序列的近似行为)中起了很好的作用。因为即使对收敛序列的限制结果弄清是不必要的,利用收敛数学序列来计算经验序列的近似行为(它根据逻辑上的理由在统计学上是稳定的)肯定不是不合适的。

    64.收敛公理的排除“机遇理论基本问题”的解决

    迄今频率极限除了具有提供一个可应用于无穷序列相对频率的明确概念外,在我们的概率论的重建中没有其他功能,因此我们可以借助它来定义(不受后效约束的)“绝对自由度”。因为正是相对频率被要求不受根据先行者作出选择的影响。

    我们早就把我们的研究限制在具有频率极限的二择一,因此不言而喻地引入了收敛公理。现在,为了使我们摆脱这个公理,我将摆脱这个限制,而不用任何其它限制来代替它。这就是说我将不得不建构一个频率概念,它能接管被排除的频率极限的功能,并可应用于所有的无穷参考序列。

    满足这些条件的一个频率概念是相对频率序列聚点的概念。(如果在任何给定的元素之后有一些与α的离差小于一定量,即使这个量很小,就说α值是某一序列的聚点。)这个概念可不加限制地应用于所有无穷序列,这一点可从这个事实中看出,即对于每一个有穷的二择一,与之相应的相对频率序列中必有至少一个这样的聚点存在。由于相对频率决不可能大于1,也不可能小于0,相对频率序列必定由1和0连结起来。而且作为一个无穷的连结起来的序列,它必须(根据著名的Bolzano和Weierstrass)至少有一个聚点。

    简而言之,与一个二择一α相应的相对频率序列的第一个聚点被称为“α的中频率(middle frequency)”。因此,我们可以说:如果一个序列α有一个并且只有一个中频率,那么同时这就是它的频率极限;反之亦然:如果它没有频率极限,那么它就有不止一个中频率。

    将会发现中频率概念十分适合于我们的目的。正如前面p

    是序列α的频率极限这一点是我们的估计——也许是假说性估计——一样,我们现在也可以使用p是α的中频率这一估计。而且假如我们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我们能够借助这些估计的中频率进行计算,类似我们用频率极限计算一样。此外,中频率概念可应用于所有可能的无穷参考序列,没有任何限制。

    如果我们现在试图把我们的符号αF’(β)解释为中频率,而不是频率极限,并且我们因而改变客观概率的定义(第59节),我们的公式大多数仍然是可推导的。然而有一个困难:某一中频率不是惟一的。如果我们估计或推测一个中频率是αF’(β)=p

    ,那么这不排除αF’(β)有除了p以外的值。如果我们假定这并非如此,那就不言而喻要引入收敛公理。如果在另一方面,我们定义客观概率无需这种具有惟一性的假定,那么我们就获得(至少在第一个例子中)一个模棱两可的概率概念;因为在某些条件下一个序列可同时拥有都是“绝对自由的”若干中频率。但是这是难以接受的,因为我们习惯于用不含糊的或惟一的概率;也就是假定在同一参考序列内对于同一性质,可能有一个,并且只可能有一个概率p。

    然而,无需极限公理定义惟一的概率概念的困难是容易克服的。我们可引入惟一性要求(毕竟是最自然的程度)作为最后一步,在假定了序列将是“绝对自由的”以后。这使我们对我们的似机遇序列定义以及客观概率定义提出下列修改作为对问题的一种解决办法。

    设α为一个二择一(有一个或数个中频率)。设α的1有一个或只有一个“绝对自由的”中频率p;于是我们说α是似机遇或随机的,并且p是1在α内的客观概率。

    这有助于把这个定义分为两个公理性要求。

    (1)随机性要求:对于似机遇的二择一,至少必须有一个“绝对自由的”中频率,即它的客观概率p。

    (2)惟一性要求:对于同一似机遇的二择一的同一性质,必定有一个且只有一个概率p。

    前面建构的实例保证了这个新公理系统的无矛盾性。有可能建构不具有频率极限的序列,虽然它们有一个且只有一个概率。这表明新的公理要来实际上比老的更广泛,更不确切。如果我们以下列形式陈述(如我们可以陈述的那样)我们的老公理,这个事实甚至会变得更加明显:

    (1)随机性要求:如上。

    (2)惟一性要求:如上。

    (2’)收敛公理:对于同一似机遇二择一的同一性质除了它的概率p外不存在其他中频率。

    我们可从建议的要求系统中演绎出Bernoulli定理,以及同它一起的经典概率计算定理。这就解决了我们的问题:现在有可能在频率理论的框架内演绎出大数定律,而无需利用收敛公理。此外,不仅第61节公式(1)和Bernoulli定理的文字表述仍然不变,而且我们给予它的解释也仍然不变:在一个没有频率极限的似机遇序列情况下,几乎所有足够长的序列表明与p只有小的离差,这仍然是正确的。在这些序列中(正如在有频率极限的似机遇序列一样)具有拟发散行为的任何长度的节段,也就是与p的离差有任何量的节段,当然不时会出现。但是这些节段比较罕见,因为它们必定被其中所有的(或几乎所有的)节段具有拟收敛行为的序列极端长的部分所补偿。正如计算所表明的,这些延伸部分一定会比它们补偿的具有发散行为的节段长几个数量级。

    这也就是解决“机遇理论基本问题”(在第49节就是这样称呼的)的地方。从单个事件的不可预测性和不规则性到概率计算规则对这些事件的可应用性,这看起来自相矛盾的推论实际上是可靠的。假如根据这样一个假说性假定,即在根据先行者所作的任何选择中只出现一个循环的频率——“中频率”——因而没有后效发生,我们就能够以相当的逼近度来表示不规则性。因为根据这些假定,有可能证明大数定律是重言的。坚持这样的结论,即在可以说任何事情在这时和那时都会发生的——虽然某些事情的发生只是罕见的——不规则序列中,某种规则性或稳定性将出现在十分大的子序列中,这是可以允许的,并非自相矛盾的(有人有此主张)。这个结论也不是不重要的,因为为了这个结论我们就需要特殊的数学工具(Bolzano和Weierstrass定理,n-自由度概念,以及Bernoulli定理)。当我们知道,不规则性的假定可以置于某种频率假说(不受后效约束的假说)的形式中,并且知道,如果我们要证明从不可预测性到可预测性,从无知到知识的推论的可靠性,它就必须置于这种形式中,那么这种推论外表的自相矛盾就消失了。

    现在已变得很清楚,为什么老的理论不可能适当处理我所说的“基本问题”。大家承认,主观理论能够演绎出Bernoulli定理;但是在大数定理时兴以后它决不能用频率前后一致地解释它(参阅第62节)。因此它决不能说明概率预测统计学上的成功,另一方面,老的频率理论,根据它的收敛公理则明确要求有规则性。因此在这个理论内不会有从小规模的不规则性推论到大规模的稳定性问题,因为它只涉及从大规模的稳定性(收敛公理)同小规模的不规则性(随机公理)结合在一起,推论到大规模的特殊形式的和稳定性(Bernoulli定理,大数定律)。

    收敛公理不是概率计算基础的一个必要部分。我用这个结果来结束我的数学计算分析。

    现在我们回来考虑性质截然不同的方法论问题,尤其是如何判定概率陈述问题。

    65.可判定性问题

    无论我们可给概率概念下什么定义,或我们选择什么样的公理表述:只要二项式公式在系统内是可推导出来的,概率陈述就是不可证伪的。概率假说并不排除任何可观察的东西;概率陈述不可能同一个基础陈述发生矛盾,或被它反驳;它们也不可能被任何有限数目的基础陈述所反驳;因此也就不会被任何有限数目的观察所反驳。

    让我们假定我们已对某个二择一α提出某个均等机遇假说;例如我们已估计到用一块硬币作掷猜出现“1”和“0”的频率是均等的,因此 αF(1)-

    αF(0)=1/2;再让我们假定我们在经验上发现无例外地一次又一次出现“1”:于是我们无疑会在实际上放弃我们的估计,认为它已被证伪。但在逻辑的意义上不可能有证伪问题。因为我们可以肯定观察的只是一个有限的掷猜序列。并且虽然根据二项式公式,碰巧出现与1/2的离差很大的十分长的有限节段的频率是极小的,然而它必定总仍然是大于0。因此具有甚至最大离差的有限节段十分罕见的出现决不可能反驳这个估计。实际上,我们必定会期望它出现:这是我们估计的一个推断。任何这种节段可计算的罕见性将是证伪概率估计的一种手段,这种希望证明是要落空的,因为甚至一个长的、离差大的节段的频率出现,也总可以说不过是一个更长、离差更大的节段的一次出现。因此不存在在外延方面给定的事件序列,所以不存在能够证伪概率陈述的有限的几个一组的基础陈述。

    只有一个无穷的事件序列——根据某项规则在内包上加以定义的——能反驳一个概率估计。但是鉴于第38节阐述的考虑(参阅第43节),这就是说,概率假说是不可证伪的,因为它们的维(dimension)是无限的。所以我们实际上应把它们描述为经验上没有信息的、没有经验内容的。

    然而面对物理学利用从概率假说性估计那里得到的预测所取得的成功,任何这种观点显然是不能接受的。(这里所用的论据同早些时候用来反对主观理论把概率解释为重言的论据是一样的。)许多这些估计的科学意义不亚于其他任何物理学假说(例如,不下于某一决定论性质的假说)。并且物理学家常常很能判定他是否可暂时接受某种特定的概率假说为“经验上得到确证的”,或他是否应该把它作为“实践上被证伪的”而加以摈弃,即对于预测设有用处。十分明显,这种“实践上被证伪”只能通过方法论上的判定才能获得,以把高度不可几的事件认作被排除的——被禁止的。但是根据什么理由可认为它们如此呢?我们应从什么地方获得这种思路?这种“高度不可几性”从哪里开始?

    由于从纯逻辑观点看,概率陈述不可能被证伪这个事实是不可能有什么疑问的,我们在经验上使用它们这个同样不容置疑的事实似乎必定是对我关于方法(我的划界标准决定性地依赖于它)的基本思想的致命打击。然而我将通过果敢地应用这些思想来试图回答我已提出的问题——什么是可判定性问题。但是要做到这一点,我将首先不得不分析概率陈述的逻辑形式,既考虑到它们之间逻辑上的相互关系,又考虑到它们与基础陈述所处的逻辑关系。

    66.概率陈述的逻辑形式

    概率估计不是可证伪的。当然,它们也不是可证实的。同样理由这也适用于其他假说,因为看到任何实验结果,不管多么多和多么有利,最后总能确定“正”的相对频率是1/2,并且将总是1/2。

    因此概率陈述和基础陈述不可能相互矛盾,也不可能彼此蕴含。然而由此得出结论说概率陈述和基础陈述之间没有任何逻辑关系,那就错了。并且同样不能认为虽然在这两类陈述之间有逻辑关系(因为观察序列同频率陈述显然或多或少是接近一致的),这些关系的分析迫使我们引入一种突破经典逻辑的特殊概率逻辑。与这些观点相反,我认为这些关系完全能够用可推演性和矛盾的“经典”逻辑关系来分析。

    从概率陈述的非可证伪性和非可证实性可以推论出,它们没有可证伪的推断,它们本身不可能是可证实陈述的推断。但是相反的可能性并未排除。因为它可以是(α)它们有单向可证实推断[纯粹存在推断,或有推断(there-is-consequences)]或(b)它们本身是单向可证伪全称陈述[所有-陈述(all—statements)]的推断。

    可能性(b)对于弄清概率陈述和基础陈述之间的逻辑关系鲜有帮助:一个非可证伪陈述,即一个说得很少的陈述能够属于可证伪的、因而说得更多的陈述的推断类,这是非常明显的。

    对我们意义更大的是可能性(α),它无论如何不是没有意义的,并且事实上结果证明对我们分析概率陈述和基础陈述之间关系是基本的。因为我们发现能够从每一个概率陈述中演绎出无限类的存在陈述,但反之不然。(因此概率陈述断言的比任何这些存在陈述断言的更多。)例如,设p是对某一二择一假说性估计的概率(并设0≠p≠1);那么我们能从这个估计中演绎出例如1和0都将出现在这序列的存在推断。(当然也还有许多远不是那么简单的例子——例如,会出现与p的离差仅为一非常小的量的节段。)

    但是我们从这个估计中能演绎出的多得多;例如“一遍又一遍地”出现一个具有性质“1”的元素和具有性质“0’的另一个元素;那就是说,在任何元素x之后,在序列中会出现一个具有性质“1”的元素y,并且也出现一个具有性质“0”的元素x。这种形式的陈述(“对于每一个x有y具有可观察的、或外延上可检验的性质B”)既是不可证伪的——因为它没有可证伪的推断——又是不可证实的——由于使之成为假说性的“所有”或“对于每一个”。虽然如此,它能够得到更好地或不那么好地“确证”——指我们可以证实它的许多或很少存在推断,或者不能证实它的存在推断;因此它与基础陈述处于似是概率陈述特有的关系中。上述形式的陈述可称为“全称化的存在陈述”或(全称化的)“存在假说”。

    我的主张是,概率估计对基础陈述的关系,以及这些估计或多或少得到很好“确证”的可能性,考虑到这一事实就能理解:存在假说在逻辑上可从所有概率估计中演绎出来。这对概率陈述本身是否可有存在假说的问题是有启发的。

    一切(假说性的)概率估计蕴含着这样的推测:所说的经验序列几乎是似机遇和随机的。这就是说,它蕴含着概率计算公理的(近似的)可应用性,以及真理性。所以,我们的问题就是这些公理是否代表我所说的“存在假说”的问题。

    如果我们检查一下第64节中提出的两个要求,那么我们发现随机性要求实际上具有存在假说的形式。另一方面,惟一性要求则没有这种形式;它不可能有这种形式,因为这种形式的陈述“只有一个……(There is only one……)”必然具有全称陈述的形式。(可译为“至多一个……”或“所有……是同一的”。)

    在这里我的论点是,正是概率估计的(可称之为的)“存在成份”,因而正是随机性的要求,概率估计和基础陈述之间才建立起一种逻辑关系。因此,惟一性的要求,作为全称陈述,没有任何外延的推断(extensional consequences)。具有所要求性质的p的值存在这一点确定能够在外延上得到“确证”——虽然只是暂时地;但是只存在一个这样的值这一点则不能。这后一个全称的陈述可能在外延上有意义,仅当基础陈述能够同它发生矛盾时;这就是说,仅当基础陈述能够肯定存在的值不止这一个时。由于它们不能够(因为我们记得不可证伪性与二项式有密切关系)做到这一点,惟一性的要求必然在外延上是没有意义的。

    这就是为什么如果我们从系统中消去惟一性要求,概率估计和基础陈述以及前者的分级“可确证性”之的分级之间所有的逻辑关系不受影响的缘故。在这样做时,我们能够给予系统以纯粹存在假说的形式。但是我们因此不得不放弃概率估计的惟一性,并且因而(就惟一性而言)获得某种不同于通常概率计算的东西。

    所以惟一性的要求显然不是多余的。那么它的逻辑功能是什么?

    虽然随机性要求有助于确立概率陈述和基础陈述之间的某种关系,惟一性要求调节着各种概率陈述本身之间的关系。没有惟一性要求,作为存在假说的某些陈述,可以从其他陈述中推导出来,但是它们决不可能彼此矛盾。只有惟一性的要求才保证,概率陈述能彼此矛盾;因为根据这个要求它们获得其成分为一个全称陈述和一个存在假说的合取形式;并且这种形式的陈述能够彼此处于同样基本的逻辑关系中(同义、可推导性、相容性和不相容性),正如任何理论——例如一个可证伪的理论——的“正常的”全称陈述那样。

    如果我们现在考虑收敛公理,那么我们发现,在它具有一种不可证伪的全称陈述的形式这一点上它类似惟一性要求。但是收敛公理要求的比惟一性要求的更多。然而这种附加要求也不可能有任何外延上的意义;此外,它没有逻辑或形式的意义,而只有内包上的意义:它要求排除所有没有频率极限的用内包定义的(即数学的)序列。但是从应用观点看,这种排除证明甚至在内包上也没有意义,因为在应用概率论中我们当然不涉及数学序列本身,而只涉及经验序列的假说性估计。所以排除没有频率极限的序列,只能用来告诫我们不要把那些经验序列着作为似机遇或随机的,对于那些经验序列我们假定它们没有频率极限。但是对这种告诫,我们能够采取何种可能的行动?鉴于这种告诫,我们应该容许或避免哪类关于经验序列可能收敛或发散的考虑或推测,保证收敛标准同发散标准一样可应用于这些序列?一旦摆脱了收敛公理,所有这些尴尬的问题也就消失了。

    因此我们的逻辑分析使系统各部分的要求的形式和功能都一目了然,并且表明反对随机性公理和支持惟一性要求的理由是什么。同时可判定性问题似乎变得越来越重要。并且虽然我们不一定称我们的要求(或公理)“无意义”,看来我们被迫把它们描述为非经验的。但是概率陈述的这种描述——不管我们用什么话来表达它——是否同我们研究的主要思想相矛盾呢?

    67.思辨形而上学的概率系统

    概率陈述在物理学中最重要的用处是这样:某些物理学规律性或可观察的物理效应被解释为“宏观定律”;也就是说,它们被解释或说明为大数现象,或假说性的、不能直接观察的“微观事件”的可观察结果。宏观定律用下列方法从概率估计中演绎出来:我们证明,与所说的观察到的规律性一致的观察结果,应该期望其概率十分接近于1,即其概率与1的离差为一个能达到按我们选取的那样小的量。当我们已证明这一点时,那么我们就说,我们已经用我们的概率估计把所说的可观察效应“解释”为一个宏观效应。

    但是如果我们以这种方法使用概率估计来“解释”可观察的规律性而不采取特定的预防措施,那么我们会马上陷入某些思辨,根据一般的用法,完全可以把它们描述为思辨形而上学的典型。

    因为概率陈述是不可证伪的,以这种方法用概率估计“解释”我们喜欢的任何规律性必定总是可能的。以万有引力定律为例。我们可以下列方法设想出一些假说性的概率估计来“解释”这个定律。我们选择某类事件作为基本事件或原子事件;例如某一小粒子的运动。我们也选择某方面作为这些事件的主要性质;例如粒子运动的方向和速度。于是我们假定这些事件显现出似机遇的分布。最后我们计算出所有的粒子在某一有限的空间区域内,在某一有限的时期内——某一“宇宙期”——将以规定的精确性(附带地说,以万有引力定律要求的方式)运动的概率。计算出的概率当然将十分小;实际上小得微不足道,但是仍然不等于零。因此我们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这个序列的某个n-节段得有多长,或换言之,整个过程必须假定有多长,我们才可期望这种宇宙期出现的概率接近1(或与1的离差不超过某一任意小的值E),在这宇宙期内,作为偶发事件积累的结果,我们的观察将会完全与万有引力定律一致。对于任我们选取的接近于1的任何值,我们获得一个确定的、虽然极端大的有限数。于是我们可以说:如果我们假定序列的节段有这十分大的长度——或换言之,“世界”延续得足够长——那么我们的随机性假定使我们能够期望出现一个方有引力定律似乎也适用的宇宙期,虽然“实际上”除了随机发散外什么也没有出现。借助某种随机性假定,这类“解释”可应用于我们选取的任何规律性。事实上,我们可用这个方式把我们整个世界,以及它的所有被观察到的规律性,“解释”成随机混沌中的一个阶段——纯粹偶然巧合的一种积累。

    我认为很清楚,这类思辨是“形而上学的”,它们对科学没有任何意义。并且同样清楚的是:这个事实同它们的不可证伪性——我们能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条件容许它们这个事实是有联系的。因此我的划界标准似乎同“形而上学的”一词的一般用法是完全一致的。

    所以涉及概率的理论,如果它们不加特定预防措施而加以应用,就不应被认为是科学的。如果它们应在经验科学的实践中有用处,我们就必须排除它们的形而上学用法。

    68.物理学中的概率

    可判定性困难的问题只是方法论的,不是物理学的。如果要求提出一个实践上可应用的概率概念,物理学家也许会提供某种物理学的概率定义,其思路如下:有些实验,即使在受控条件下进行也得出不同的结果。在某些这类实验——“似机遇的”实验,例如用硬币做掷猜——的情况下,经常重复导致具有相对频率的结果,进一步重复,这些相对频率越来越逼近某个固定值,我们可称之为所说事件的概率。这个值是“……可用经验通过一长系列实验确定到任何逼近度”;顺便说,这说明为什么证伪一个假说性的概率估计是可能的。

    数学家和逻辑学家会对根据这些思路下的定义提出异议,尤其是下列异议:

    (1)这个定义与概率计算并不一致,因为根据Bernoulli定理,只有几乎所有非常长的节段才是统计学上稳定的,即其行为仿佛是收敛的。由于这个理由,概率不能用这稳定性,即用拟收敛行为来定义。因为“几乎所有”一词——它应该出现在定义中——本身只是“十分可几的”一个同义语。因此这定义是循环的;这个事实容易通过去掉“几乎”一词隐避起来(但不能取消)。这就是物理学家的定义所做的事;所以这是不能接受的。

    (2)什么时候应说一系列实验是“长的”?不提供一个应称之为“长的”标准,我们不能知道我们何时,或是否已达到逼近这个概率。

    (3)我们如何能知道所需要的逼近实际上已达到?

    虽然我认为这些异议是合理的,然而我认为我们能够保留物理学家的定义。我将通过上节概述的论据来支持这种见解。这些论据表明当概率假说被允许无限应用时,它们就失去所有信息内容。物理学家决不会以这种方式使用它们。我将遵循物理学家的范例,不允许概率假说的无限应用:我建议我们作为方法论的决定决不把物理效应,即可复制的规律性,解释为偶发事件的累积。这个决定自然修改了概率概念:它使这个概念变窄了。因此异议(1)并不影响我的观点,因为我根本不主张概率的物理概念和数学概念是同一的;反之,我否认这种同一性。但是代替(1),出现了一个新的异议。

    (1’)什么时候我们能谈到“累积的偶发事件”?大概在概率很小的情况下。但是什么时候一个概率“小”?我们可以承认的是,我刚提出的建议排除了使用通过改变数学问题的提法,从小概率中制造任意大概率的方法(前节已讨论)。但是为了执行所建议的决定,我们得知道我们应把什么看作是小的。

    下面几页将表明所建议的方法论规则与物理学家的定义是一致的,问题(1’)、(2)和(3)提出的异议能借助它得到解答。开始,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典型的概率计算应用例子:我脑子里有一些可复制的宏观效应例子,这些效应能够借助精确的(宏观)定律——如气体压力——加以描述,并且我们把这些效应解释或说明为由于微观过程,如分子碰撞大量积累所致。其他典型例子(如统计涨落或似机遇的个别过程的统计)可没有很多困难地还原为这个例子。)=ε。根据Bernoulli定理,随n增加至无限,ε趋向零。

    我们假定ε“小”到可以不计(在这个假定中有“小”是什么意思的问题(1’),马上就要讨论它)。显然,△p应解释为间距,测量在此间距内逼近p值。由此我们看到三个量:ε,n,和△p与三个问题(1’),(2)和(3)相应。△p或ε可任意选取,它限制了我们选取ε和n的任意性。由于我们的任务是演绎出确切的宏观效应p(±φ),我们不去假定δ大于φ。就可复制效应p而言,如果我们进行的演绎满足δ≤φ

    ,它就是令人满意的。(这里φ是给定的,由于它是由测量技术来确定的。)现在让我们选取δ使它(近似地)等于φ。于是我们就将问题(3)还原为两个其他问题(1’)和(2)。

    通过选取δ(即△P)我们已在n和ε之间确立了一种关系,因为对于每一个n,现在都有一个ε值惟一地与之相应。因此(2),即什么时候n有足够长这个问题已还原为(1’),即什么时候ε小这个问题(反之亦然)。

    但是这意味着只要我们能够判定ε的哪一个特定的值可被认为“小到微不足道”而不计,所有三个问题都可得到回答。现在我们的方法论规则等于是决定忽略不计小的ε值;但是我们不准备老是去讨论某个确定的ε值。

    如果我们把问题交给物理学家,即如果我们问他,他准备不计什么样的ε——0.001或是0.000001,或是……?他大概会回答E根本不使他感到兴趣;他选取的不是ε而是n;他已这样选取n,使n与△P之间的相关大大独立于我们愿意造成的ε值的任何变化。

    由于Bernoulli分布的数学特点,物理学家的回答是有道理的:对每一个n,确定ε和△p之间的函数关系是可能的。对这个函数作一检查就可表明,对于一切(“大的”)n都存在一个表示特征的△p值,使得在这个值的邻域,完全不受ε的变化的影响。这种无影响性随n的增加而增加。如果我们取我们在极端大数现象情况下应该期望的一个数量级的n,那么在它的特征值的领域△p完全不受ε的变化的影响,以致即使ε的数量级改变,△p也几乎根本没有变化。现在物理学家将把很小的值附加于规定得更明确的△p界限上。并且在研究所限的典型的大数现象的情况下,我们记得,能够使△p与精确度为±φ(取决于我们的测量技术)的间距相对应;并且这个间距没有明确的界限,只有我在第37节所说的“缩聚界限”(condensation bound)。所以当△p在它的特征值(我们能够确定这个值)的领域的无影响性至少有如此之大,甚至ε数量级的改变引起的△p值仅在±φ的缩聚界限内涨落时,我们才称n是大的。(如果n→∞,则△P变得完全不受影响)。但是如果是如此,我们就无需再操心ε的精确测定:即使我们没有精确地说出必须把什么看作是“小的”,决定置小的ε于不顾也就够了。这等于是决定利用上述不受ε的变化的影响的△p的特征值。

    必须把极度不可几性置于不顾的规则(只有根据上述才成为十分明确的一条规则)与要求科学的客观性是一致的。因为对我们的规则的明显反对显然是,最大的不可几性始终是一种概率,不管这种概率有多么小,因此甚至最不可几的过程——即我们建议置之不顾的过程——终有一天会发生。但是这个反对意见可通过恢复可复制的物理效应概念来予以解决,这个概念与客观性概念有密切联系(参阅第8节)。我不否认不可几事件会发生的可能性。例如我并不断言在小量气体中的分子在一短暂时间内不会自发地聚集成为这容量的一部分,或者在大量气体中压力的自发涨落永远不会发生。我断言的是,这些偶发事件不是物理效应,因为根据它们的极度不可几性,它们不能随意复制。即使一个物理学家碰巧观察到这种过程,他也完全不可能去复制它,因此永远不能判定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发生了什么,他是否有可能犯了一次观察上的错误。然而,如果我们发现一些可复制的离差,这些离差不同于按上述方式从概率估计中演绎出的宏观效应,那么我们必须假定概率估计已被证伪。

    这些考虑可帮助我们理解Eddington的下述看法,他区别了两类物理定律:“某些事情永远不会在物理世界中发生,因为它们是不可能的;另一些则因为它们也是不可几的。禁止前者的定律是一级定律;禁止后者的是二级定律”。虽然这种表述也许并不能摆脱批评(我宁愿不去对极度不可几的事情是否发生作出不可检验的断言),但它与物理学家对概率论的应用完全一致。

    可应用概率论的其他场合,如统计涨落,或似机遇个别事件的统计,可还原为我们一直在讨论的场合,即可精确测定的宏观效应场合。我理解的统计涨落就是Brown运动那样的现象。在这里测量精确度的间距(±o)小于对效应起促进作用的微观事件数n特有的间距△p;因而可期望不同于p的可测定离差是高度不可几的。发生这些离差这一事实是可检验的,因为涨落本身成为一种可复制效应;并且我以前的论证可应用于这种效应:涨落超过某一大小(超过某个间距△p),根据我的方法论要求,必定不是可复制的,朝同一方向涨落的长序列也是如此,如此等等。相应的论证也会适用于似机遇个别事件的统计。

    我现在总结我的关于可判定性问题的论证。

    我们的问题:概率假说——我们已看到它们是不可证伪的——如何能在经验科学中起自然律的作用?我们的回答是:概率陈述,就它们是不可证伪的而言,是形而上学的和没有经验意义的;就利用它们作为经验陈述而言,利用它们作可证伪的陈述。

    但是这种回答提出了另一个问题:概率陈述——是不可证伪的——可用作可证伪陈述,怎么可能呢?(它们能如此使用这个事实是毋庸置疑的:物理学家知道得十分清楚,什么时候认为概率假定已被证伪。)我们发现这个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我们必须根据其逻辑形式使利用概率陈述的可能性成为可理解的,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分析支配它们用作可证伪陈述的原则。

    根据第66节,公认的基础陈述可以多少令人满意地与某种所提出的概率估计一致;它们可更好或稍差一些代表概率序列的一个典型节段。这为某种方法论规则的应用提供了机会,例如要求基础陈述和概率估计之间的一致应该符合某种最低限度标准这一规则。因此规则可引出某种任意的思路,并且规定只有适当代表性的节段(或适当“公平的样本”)才得以“允许”,而不典型的或没有代表性的节段是被禁止的。

    对这种意见作更仔细的分析向我们表明,什么被允许和什么被禁止之间的分界线的划定并不一定像起初想象的那样任意。尤其是无需“宽容地”划定这条分界线。因为有可能用这种方式形成这条规则,使什么被允许和什么被禁止之间的分界线,正如其他定律的情况一样,由我们的测量能达到的精确度来决定。

    我们根据划界标准提出的方法论规则,不禁止不典型节段的出现;它也不禁止离差(当然,对于概率序列是不典型的)的重复出现。这条规则禁止的是系统离差的出现可预测和可复制,例如朝特定方向的离差,或肯定是不典型的节段的出现。因此它要求的不单是粗略的一致,而是对于可复制和可检验的一切,简言之,对于所有的可复制效应可能是最佳的一致。

    69.定律和机遇

    人们有时听说,行星的运动服从严格的定律,而一粒骰子的掷下是碰运气,或受机遇支配。我认为区别在于这个事实:迄今我们已能成功地预测行星的运动,但还不能预测掷骰子的个别结果。

    为了演绎出预见,人们需要定律和初始条件;如果没有合适的定律或不能确定初始条件,科学的预见方法就垮台。掷骰子时我们所缺乏的显然是初始条件的充分知识。有了初始条件的足够精确的测定,也就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作出预见;但是选定正确掷骰子的规则(摇摇骰子盒)是为了防止我们测量初始条件。游戏规则以及确定某一随机序列的各种事件必将发生的那些条件的其他规则,我称之为“框架条件”。它们由这样一些要求组成,如骰子应该是“纯的”(由同质物质组成),应该把它们好好地摇摇等等。

    有一些其他情况,预见是不成功的。也许迄今还不可能提出合适的定律;也许发现一个定律的所有尝试都已失败,并且所有的预见也被证伪。在这些情况下我们可能对究竟是否会找到一个满意的定律已失望。(但是大概我们不会放弃尝试,除非问题已使我们不大感兴趣——例如如果我们满足于频率预测,就是这种情况。)然而,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定论地说,在某个特定的领域没有定律。(这是证实不可能性的一个结果。)这就是说,我的观点使机遇概念成为主观的。当我们的知识不足以作出预见时我就说“机遇”;正如掷骰子时,我们说“机遇”,因为我们对初始条件没有知识。(可以设想,仪器设备精良的物理学家,能观测其他人预测不到的一次掷骰子的结果。)

    与这种主观观点相反,人们有时支持一种客观的观点。就这种观点利用事件本身是指决定的还是不决定的这种形而上学观念而言,我将不在这里对这种观点作进一步的考察(参阅第71和78节)。如果我们的预见获得成功,我们可以谈到“定律”;否则我们对定律或不规则性的存在或不存在不可能有任何知识。

    也许比这个形而上学观念更值得考虑的是下面的观点。可以说,当我们的概率估计得到验证时,我们遇到客观意义上的“机遇”;正如当我们遇到因果规律性时一样。

    蕴涵在这观点中的机遇定义可能不全是无用的,但是应该有力强调,如此定义的概念并不与定律概念相对立:正是由于这个理由我称概念序列是似机遇的。一般地说,一个实验结果的序列是似机遇的,如果定义序列的框架条件不同于初始条件的话;当在同一框架条件下进行的个别实验,在不同的初始条件下进行时,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其元素根本不可预测的似机遇序列是否存在,我不知道。我们甚至不能从某个序列是似机遇的这个事实,推论出它的元素是不可预测的,还是或者推论出它们“由于”在主观的知识不足意义上的“机遇”所致;我们尤其不能从这个事实推论出定律不存在的“客观”事实。

    不仅不可能从序列的似机遇性质中推论出任何与定律一致的东西,或者在另一方面与个别事件一致的东西;甚至不可能从概率估计的验证推论出序列本身是完全不规则的。因为我们知道似机遇序列是存在的,这些序列是根据数学规则建构的。一个序列具有Bernoulli分布这个事实不是不存在定律的征候,与“根据定义”不存在定律完全不是一回事。我们在概率预测成功中看到的不过是在序列结构中不存在简单定律的征候(参阅第43和48节)——与构成序列的事件相反。不受后效约束的假定相当于这样的假说:这种简单的定律是不可发现的,这个假定得到验证,但这就是一切。

    70.从微观定律推演宏观定律的可能性

    有一种学说几乎已成为偏见,虽然它在最近已受到严厉的批评——所有可观察的事件必须解释为宏观事件,即解释为一些微观事件的平均数或累计或总和的学说(这个学说有点类似某些形式的唯物主义)。像其他这种学说一样,这似是某一方法论规则的形而上学具体化,而这条规则本身是完全无可非议的。我指的是这条规则:我们应该看看我们是否能用上述类型的解释性假说简化、概括或统一我们的理论。在评论这些尝试的成功时,认为关于微观事件的非统计假说及其相互作用定律就能足以说明宏观事件,这是个错误。除此以外,我们应该需要假说性的频率估计,因为从统计前提中只能推导出统计结论。这些频率估计总是独立的假说,当我们从事研究与微观事件有关的定律时,这些假说的确不时出现在我们脑中,但是它们决不能从这些定律中推导出来。频率估计形成一类特殊的假说:一般地说,它们是与规律性有关的禁律。Von Mises对这一点说得十分清楚:“没有统计学性质的补充假定,在气体动力理论中甚至最微不足道的定理也不是单从经典物理学中推导出来的”。

    统计学估计或频率陈述决不能从“决定论”性质的定律中推导出来,理由是为了从这些定律中演绎出任何预见,需要初始条件。在初始条件那里,关于初始条件统计学分布的假定——也就是说特定的统计学假定——进入了演绎过程,统计学定律就是通过演绎从决定论性质或“精确”性质的微观假定中获得的。

    理论物理学的频率假定在一定程度上是等机遇假说,这是一个令人惊异的事实,但这无论如何并不是意味着它们是“自明的”,或先验地正确的。它们远非如此,这一点从经典统计学、Bose-Einstein统计学和Fermi-Dirac统计学之间的广泛差异中就可看到。这些表明特定的假定如何可与一个等机遇的假说结合起来,在每一种情况下都导致参考序列的主要性质(假定其分布是均等的)的不同定义。

    下面的例子也许可证明这个事实:甚至当我们想摆脱频率假定时,它们也是必不可少的。

    想象一个瀑布。我们可辨认某种奇特的规律性:组成瀑布的水流的大小是变化的;不时地飞溅从主流中甩出来;然而在贯穿所有这些变化中,某种规律性明显可见,它强烈提示有一种统计学效应。尽管有一些尚未解诀的液体动力学问题(与涡流的形成有关等等),我们在原则上能够以任何所需程度的精确性,预测任何量水——比方说一组分子——的路线,如果给定足够精确的初始条件的话。因此我们可以假定,有可能预言远在瀑布之上的任何分子,在哪一点上它将越过边缘,到达底部等等。这样原则上可计算出任何数量分子的路线;并且给定充分的初始条件,我们就能在原则上演绎出瀑布的任何一种个别的统计学涨落。但是只能是这种或那种个别的涨落的,而不是我们已描述过的反复发生的统计学规律性,一般统计学分布就更不行了。为了说明这些,我们需要统计学估计——至少假定某些初始条件对于许多不同组的粒子(等于一个全称陈述)将一次又一次地反复出现。我们获得一个统计结果,当且仅当我们作出这些特定的统计学假定——例如关于反复出现的初始条件频率分布的假定——时。

    71.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

    我称一个概率陈述为“形式上单称的”,当它把某一概率赋予某个单一偶发事件或某类偶发事件的单个元素时;例如,“用这个骰子掷下一次得5的概率是1/6”或“(用这个骰子)掷任何一次得5的概率是1/6”。从频率理论观点看,一般认为这些陈述是不十分正确的表述,因为不能把概率归之于单个偶发事件,而只能归之于偶发事件或事件有限序列。然而借助客观概率或相对频率概念用适当定义的形式上单称的概率把这些陈述解释为正确的陈述是容易的。我用“Pαk(β)”表示这形式上单称的概率:作为序列α的一个元素,某一偶发事件k有性质β——符号为kεα——于是我定义形式上单称的概率如下;

    Pαk(β)=αF(β)(kεα)(定义)

    这可用文字表达如下:事件k具有性质β——设k为序列α的一个元素——的形式上单称的概率,根据定义等于性质β在参考序列α内的概率。

    这个简单的几乎一目了然的定义证明令人惊异地有用。它甚至可帮助我们澄清现代量予理论的某些复杂问题(参阅第75-76节)。

    正如定义所表明的,如果一个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没有明确说出一个参考类,它就是不完全的。但是虽然α常常没有明确提及,在这些情况下我们往往知道α是什么意思,因此上述第一个例子没有具体规定任何参考序列α,但是十分清楚它与掷真的骰子的所有序列有关。

    在许多情况下,对一个事件K可以有若干不同的参考序列。在这些情况下非常明显,对同一事件可以作出不同的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因此一个个别的人K将在一定时期内死亡这种概率可根据我们认为他是他的年龄组的一员,还是他的职业组的一员等等来假定十分不同的值。对于应该从若干可能的参考类中选定哪一个,不可能制定一个一般规则。(最窄的参考类往往最合适,假如它多到足以使概率陈述立足于合理的统计外推,并且得到足够量验证证据的支持的话。)

    Pk(β)=0。告诉给我们关于单个偶发事件实际结局的陈述——不是关于某个频率,而是关于“kεφ”形式的陈述——不能改变这些偶发事件的概率;然而,它们可提示我们选取另一个参考类。

    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概念提供了一种通向主观理论,从而也就通向域(range)理论的桥梁,正如下节将表明的那样。因为我们会同意把形式上全称的概率解释为“理性信仰程度”(依照Keynes)——假如我们允许我们的“理性信仰”受某一客观的频率陈述指导的话。因此这种陈述还是我们的信仰所依靠的信息。换言之,也可能有这样的事:我们除了知道某个事件属于某一参考类,某个概率估计在其中受到了成功的检验外,对它一无所知。这个信息并不能使我们预见这个事件的性质将是什么;但是它能使我们表达借助某种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知道它的一切,这种陈述看起来像关于所谈论的特定事件的不确定预见。

    因此,我不反对关于单个事件概率陈述的主观解释,即解释为不确定的预见——可以说,承认我们对所谈论的特定事件缺乏知识(的确,关于这个事件什么结论也不能从某个频率陈述中得出)。那就是说,我不反对概率陈述的主观解释,只要我们明确承认客观频率陈述是基本的,因为只有它们是可用经验检验的。然而,我反对把这些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这些不确定预见——解释为关于客观事态的陈述,但不反对解释为客观统计事态的陈述。我脑子里有这样一种观点:关于掷骰子概率为1/6的一个陈述不仅是承认我们不知道任何确定的事情(主观理论),而且是关于掷下一次的断言——断言它的结果客观上既是不确定的又是非决定的——是关于某种仍悬而未决的事情的断言。我认为所有作出这种客观解释(除了别人外,Jeans作过充分的讨论)的尝试都是错误的。不管这些解释可能造成一些什么样的非决定论气氛,它们全都包含这样的形而上学思想:不仅我们能演绎出和检验预见,并且除此之外自然界或多或少是“决定的”(或“非决定的”);因此预见的成败不应用它们由之演绎出来的定律来解释,而是首先由这样一个事实来解释:自然界实际上是(或不是)根据这些定律组成的。

    72.域理论

    我在第34节中说,一个可证伪程度比另一陈述更高的陈述可被描述为逻辑上更不可几的陈述;而不那么可证协的陈述则是逻辑上更可几的陈述。逻辑上不那么可几的陈述衍推出逻辑上更可几的陈述。在逻辑概率概念和客观的或形式上单称的数值概率概念之间有密切关系。某些概率哲学家(Bolzano,von Kries,Waismann)曾试图把概率计算立足于逻辑域,因此立足于一个与逻辑概率一致的概念(参阅第37节);并且他们在这样做时,也试图弄清逻辑概率与数值概率之间的密切关系。

    Waismann曾建议用与不同陈述相应的相对频率测定它们逻辑域之间的相互关系程度(可以说它们的比值),从而把频率看作为决定一个测定域的系统的东西。我认为在此基础上建立概率论是可行的。的确我们可以说,这个计划就是使相对频率同某些“不确定的预见”相关起来——正如当我们定义形式上的单称概率陈述时在前一节已经做的一样。

    然而必须说,仅当一个频率理论已经建构时,这种定义概率的方法才是可行的。否则人们就得问在定义测定系统时使用的频率本身又是如何定义的。然而,如果我们手中已经有某个频率理论,那么引入域理论实际上就成为多余的。但是尽管有这种异议,我认为Waismann建议的可行性是重要的。发现一个更全面的理论能够填补解决这个问题的各种尝试之间,尤其是在主观和客观解释之间的鸿沟——起初似乎是不可填补的。然而Waismann的建议要求作一点修改。他的域比值概念(参阅第48节注)不仅要求域能借助它们的子类关系(或它们的衍推关系)加以比较;而且它更一般地要求使甚至只是部分交迭的域(不可比较的陈述的域)也能够成为可以比较的。然而这后一个假定有相当的困难,它是多余的。有可能表明,在有关的情况下(为随机情况)子类的比较和频率的比较必定导致类似的结果。这证明为了测定域而把频率与域相关起来的方法是对的。我们在这样做时,就使所谈论的陈述(按子类方法是不可比较的)成为可以比较的。我将粗略地表明所描述的方法如何可得到证明。

    B成立,则:

    (K)〔Fsb(kεγ)≥Fsb(kεβ)〕(参阅第33节)

    因此逻辑概率或陈述(kεγ)的域必须小于或等于(kεβ)的域。它将是相等的,仅当有一个参考类α(它可以是全称类)时,对于这个参考类下列规则成立,这个规则可以说具有“自然律”的形式:

    (x){[xε(α.β)→(xεγ)]}

    α.β

    如果这种“自然律”不成立,因此我们可假定在这个方面有随机性,那么不等性就成立。但是在这个情况下我们就得到下式,假如α是可数的,并可承认为一个参考序列:

    αF(γ)<αF(β)

    这就是说,在随意性情况下,域的比较必须导致同样的不等性,正如相对频率的比较一样。因此,如果我们有随机性,我们就可把相对频率同域相关起来,以使域成为可测量的。但是这正是我们在第71节中当我们定义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时所做的(虽然是间接地)。的确,我们可以从这些假定中直接推论出

    αPk(γ)<αPk(β)

    这样我们就回到了我们的出发点,概率解释问题。并且我们现在发现,客观和主观理论之间的冲突,初看似乎是如此难办,可用某种一目了然的形式上单称的概率的定义来完全消除。

    第九章 对量子论的若干意见

    我们对概率论的分析,已使我们掌握一些工具,我们现在可通过应用它们于现代科学一个主要问题来检验它们;并且我将借它们之助试图分析和澄清现代量子论若干更为模糊不清的论点。

    我用哲学或逻辑方法解决物理学中心问题之一的有点大胆的尝试,必定会引起物理学家的怀疑。我承认他的怀疑是正当的,他的怀疑是有充分根据的,然而我希望我也许能够克服他们。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每门科学分支中,成堆的问题主要是逻辑的。量子物理学家一直渴望参与认识论讨论,这是事实。这提示他们本身感到量子论中某些仍未解决的问题的解法不得不在逻辑与物理学之间的无人岛上寻找。

    我将开始就预先记下将从我的分析中得出的主要结论。

    (1)量子论中有一些数学公式被Heisenberg用他的测不准原理加以解释;即关于由于我们在测量时达到的精确性的限制所致的测不准域的陈述。我将试图证明,这些公式应解释为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参阅第71节);这意味着它们本身必须用统计学来加以解释。对这个公式作如此解释就是断言:在统计学上“分散”或“方差”或“离散”的某些域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它们在这里被称为“统计学的离散关系”)。

    (2)我将要试图证明,比测不准原理允许的精确性程度更高的测量与量子论的公式系统或及其统计学解释并不是不相容的。因此如果这样一种精确度终究成为可能,量子论不一定被反驳。

    (3)所以Heisenberg所断言的可达到的精确性极限的存在,并不是从理论公式中演绎出来的逻辑推断,更确切地说,它是一个孤立的或附加的假定。

    (4)此外,正如我将试图证明的那样,如果量子论的公式在统计学上得到解释,那么Heisenberg的这个假定实际上与这些公式是矛盾的。因为不仅更精确的测量与量子论相容,而且甚至有可能描述表明更确切的测定有可能的想象实验。在我看来,正是这个矛盾引起了所有那些困难,现代量子物理学的令人赞叹的结构就受这些困难困扰;以致Thirring谈到量子论时说,它“留下了一个难解的秘密给它的创始人,这是他们自己承认的”。

    下面所述也许可描述为对量子论基础的研究。在这个研究中,我将避免一切数学论证和一切数学公式,除一个例外。这是可能的,因为我将不对量子论数学公式系统的正确性提出疑问,我将只关心归功于Bohn的物理解释的逻辑推断。

    至于“因果性”的争论,我提出不同于现在如此流行的非决定论形而上学的意见。非决定论形而上学与直到最近才在物理学家中风行的决定论形而上学的区别,与其说在于它非常清晰,不如说它极无成果。

    在清晰性方面,我的批判常常是严厉的。所以不妨可以在这里说我认为现代量子论创始人的成就是整个科学史上最伟大的成就之一。

    73.Heisenberg的纲领和测不准关系

    当然尝试在新的基础上建立原子理论时,Heisenberg从一个形而上学纲领开始:摆脱“不可观察的东西”,即摆脱不能作实验观察的量值(magnitudes);人们可以说是摆脱形而上学因素。这些不可观察的量值发生在先于Heisenberg的理论的Bohr理论中:可被实验观察的任何东西与电子的轨道,甚至与电子旋转的频率均不一致(因为可被观察为光谱线的发射频率不可能就是电子旋转的频率)。Heisenberg希望通过排除这些不可观察的量值,他能够克服Bohr理论的缺点。

    这个情况与Einstein试图重新解释Lorentz-Fitzgerald假说时面临的情况有一定的相似之处。这个假说试图利用像对Lorentz的不动的以太作相对运动这样不可观察的量值,即无法用实验检验的量值,来解释Michelson和Morley实验的阴性结果。不管是在这种情况还是在Bohr理论的情况下,需要改革的理论都说明了某些可观察的自然过程;但是它们都用了令人不满意的假定:存在着一些物理事件和物理上可定义的量值,而自然界使它们永远不能接受观察检验,从而成功地把它们隐藏起来不让我们知道。

    Einstein表明了如何能消除包含在Lorentz理论中的不可观察的事件。人们可能会说,Heisenberg理论,至少它的数学内容也是如此。然而,似乎仍然有改进的余地。即使从Heisenberg自己对他理论所作的解释的观点看,并不是说他的纲领已经完全实现了。自然界仍然能够非常狡黠地把包含在理论中的某些量值隐藏起来不让我们知道。

    这种事态与Heisenberg所阐明的所谓测不准原理有联系。也许这个原理可解释如下。一切物理测量都包含着被测量物体和测量仪器(它也可是观察者本身)之间的能量交换。例如一束光线照射到物体上,物体反射的一部分色散的光可被测量仪器吸收。任何这种能量交换将会改变物体的状态,物体在被测量以后将处于一种与以前不同的状态之中。因此可以说,测量产生刚被测量过程本身破坏的那种状态的知识。测量过程干扰被测量物体,在宏观物体情况下可以忽略不计,但在原子物体的情况下则不行;因为这些物体可受到例如光辐射十分强烈的影响。因此不可能在一个原子已被测量后直接从测量结果中推论出它的状态。所以测量不能作为预测的基础。大家承认,借助新的测量总有可能在前次测量以后确定物体的状态,但是系统却因而又以不可预测的方式受到干扰。并且大家承认,总有可能以这样的方式安排我们的实验,使要测量的状态的某些特征——例如粒子的动量——不受扰动。但是,这只有以更严重地干扰要测量的状态的某些示性量值(在这种情况下是粒子的位置)为代价,才有可能做到这一点。如果两个量值以这种方式相关,那么下列定理就适用于它们;它们不可能同时精确加以测量,尽管每一个都可如此分别加以测量。因此如果我们增加两个测量之一的精确性——比方说动量Px,从而缩小△Px误差的域或间距——那么我们就必然会降低位置座标x测量的精确性,即扩大△x的间距。这样,根据Heisenberg的意见,可达到的最大的精确性是受测不准关系限制的。

    △x.△Px≥h/4π

    同样的关系也适用于其它坐标。这个公式告诉我们,两个误差域的积至少是h个数量级,h是PComnck的作用量子。从这个公式得出的结论是:这两个量值之一的完全精确的测量将不得不以另一个的完全不确定性为代价。

    根据Heisenberg的测不准关系,对位置的任何测量干扰了相应的动量部分。因此原则上不可能预测一个粒子的轨迹。“在新的力学中,‘轨迹’概念没有任何确定的意义……”

    但是在这里出现了另一个困难。测不准关系只应用于属于已进行测量后的粒子的(表示物理状态特性的)量值。一个电子的位置和动量直到测量那瞬间以前原则上能够以无限的精确性加以确定。这是这一事实的必然结果,即毕竟有可能前后相继地进行若干次测量操作。因此,通过把(a)位置的两次测量结果,(b)先作动量测量的位置测量结果,以及(c)后作动量测量的位置测量结果结合起来,就可借助所得数据计算出两次测量之间整个时期内精确的位置和动量坐标。(开始我们可把我们的考虑限于这个时期。)但是根据Heisenberg的意见,这些精确的计算对于预测是无用的:所以也就不可能去检验它们。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种计算对于两次实验之间的轨迹是有效的,仅当第二次实验是第一次的直接后继者,即在它们之间没有干扰发生时。为检查两次实验之间轨迹而安排任何检验必然会干扰得如此厉害,以致使我们对确切轨迹的计算变得无效。Heisenberg谈到这些精确计算时说:“……人们是否应把任何物理实在赋予计算出的电子的过去历史,这是一个纯粹的趣味问题。”显然他通过这句话要想说的是,这些不可检验的轨迹计算,从物理学家的观点看没有任何意义。Schlick对Heisenberg这段话评论如下:“我要表示我自己与Bohr和Heisenberg两人的基本观点是完全一致的,我认为他们这些观点是无可争辩的。如果有关在原子范围内一个电子的位置的陈述是不可能证实的,那么我们不可能把任何意义赋予它;谈论在两点(在这两点观察到了某一粒子)之间该粒子的轨迹是不可能的”。(在March)Weyl和其他人那里可找到类似的评论。

    然而正如我们刚才听到过的那样,用新的形式体系计算这样一种“无意义的”或形而上学的轨迹是可能的。并且这表明Heisenberg不能把他的纲领贯彻到底。因为这种事态只允许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是,粒子有一个确切的位置和确切的动量(因此也有确切的轨迹),但是我们不可能同时测量它们二者。如果是如此,那么自然界仍然倾向于隐藏某些物理量值不让我们的眼睛看见;隐藏的实际上既不是粒子的位置,也不是它的动量,而是这两个量值的组合,“位置加动量”或“轨迹”。这种解释认为测不准原理是我们知识的一种限制;因此它是主观的,另一可能的解释是客观的解释,它断言把某种界限截然分明的“位置加动量”或“轨迹”赋予粒子是不允许的或不正确的,或是形而上学的:它根本没有“轨迹”,只有结合着不确切动量的确切位置,或结合着不确切位置的确切动量。但是如果我们接受这种解释,那么理论的形式体系又包含形而上学的因素:因为正如我们已看过的那样,在用观察检验粒子原则上是不可能的那些时间内,粒子的“轨迹”或“位置加动量”是可精确计算的。

    测不准关系的支持者如何在主观看法和客观看法之间摇摆,是看得很清楚的。例如,正如我们已看到的,Schlick在支持客观观点之后立刻写道:“关于自然事件本身,说什么、‘模糊性’或‘不准确性’,是不可能有什么意义的。这类词只能用于我们自己的思想(尤其是如果我们不知道哪些陈述……是真的)”:这种评论显然反对的正是那个客观解释,这种解释认为不是我们的知识,而是粒子的动量,可以说由于使它的位置得到精确测量而被弄得“模糊”。其他许多作者也显示了类似的动摇。但是不管人们决定支持客观观点还是主观观点,事实仍然是:

    Heisenberg的纲领并没有得到贯彻,他在他给自己布置的把一切形而上学因素驱逐出原子论的任务中并未取得成功。所以,Heisenberg试图把两个对立的解释融合在一起并没有获得任何成就,他说“……在这个意义上的‘客观’物理学,即把世界截然划分为客体和主体实际上已不再是可能的了。”Heisenberg迄今尚未完成他给自己布置的任务:他尚未清除掉量子论中的形而上学因素。

    74.量子论的统计学解释概要

    Heisenberg在推导测不准关系时仿效Bohr,利用了这样一个思想:原子过程可以用“量子论的粒子图象”表示,也可以用“量子论的波图象”表示,二者表示得一样好。

    这个思想是与现代量子论沿着两条不同的道路进展这个事实是有联系的。Heisenberg从经典的电子粒子理论开始,他按照量子论重新解释了这个理论:而Schradinger则从(同样经典的)de-Broglie的波理论出发:他把“波包”(Wave-packet)、即一组振荡(通过干扰这个振荡在一个小范围内互相增强,在此小范围外则彼此抑制)同每一个电子协调起来。Schrodinger后来表明,他的波动力学导致数学上与Heisenherg的粒子力学等价的结果。

    粒子图象和波图象这两种根本不同的图象却是等价的,这种佯谬先由Born对这两种理论的统计学解释解决的。他证明波理论也可被看作为粒子理论;因为Schrodinger的波方程式能作这样的解释:它提供给我们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发现粒子的概率。(概率是由波幅平方决定的;在波包内波互相增强,概率就大,在波包外波就消失。)

    量子论应作统计学解释是由不同的问题境况方面提示的。自从Einstein提出光子(或光量子)以来,量子论的最重要的任务--原子光谱的演绎——不得不被认为是一种统计学的工作。因为这个假说把观察到的光效应解释为大数现象,解释为由于许多光子射入所致。“原子物理学的实验方法……在经验指导下,已成为惟独与统计学问题有关。为观察到的规律性提供系统理论的量子力学在每一方面都与实验物理学的现状相一致;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把自己限于统计学问题和统计学解答。

    只是把它应用于原子物理学问题时,量子论才获得不同于古典物理学的结果。在把它应用于宏观过程时,它的公式产生十分近似古典力学的结果。March说:“根据量子论,如果把古典力学定律看作为统计学平均数之间关系的陈述,那么它们就是有效的”。换言之,古典的公式可演绎为宏观定律。

    在某些著作中试图用这事实来说明量子论的统计学解释,即测量物理量值时所能达到的精确性,受Heisenberg测不准关系的限制。有人论证说,由于在任何原子实验中测量的这种测不准性,“……结果一般不是确定的,即如果实验在相同条件下重复若干次,可获得若干不同的结果。如果实验重复的次数很大,就会发现每一个特定的结果都是在总次数中确定的几次获得的,因此人们可以说,在从事实验的任何时候结果的获得有一个确定的概率”。(Dirac)March也就测不准关系写道:“在过去和将来之间……只有概率关系;由此可清楚看出,新力学的性质必定是统计学理论的性质。”

    我认为对测不准公式和量子论的统计学解释之间的关系的这种分析是不能接受的。在我看来逻辑关系正好相反。因为我们能从Schrodinger的波方程式(它是应作统计学解释的)中推导出测不准公式,但不能从测不准公式推导出前者。如果我们对这些可推导性关系给予足够的重视,那么测不准公式的解释就得修改。

    75.用统计学对测不准公式作重新解释

    自从Heisenberg以来,以超出他的测不准关系所允许的精确性同时测量位置和动量是与量子论矛盾的这一事实已被承认为确定的事实。人们认为,“禁止”精确测量,能够从量子论或波动力学中合乎逻辑地推导出来。根据这个观点,如果进行的实验能够得到的测量结果具有“被禁止的精确性”,就不得不认为这个理论被证伪。

    我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大家承认,Heisenberg公式(△x·△Px≥h/4π)等等)确实是从这个理论引出的逻辑结论;但是按照Heisenberg的意思把这些公式解释为限制可达到的测量精确性的规则则不是从这个理论得出的必然结论。所以比按照Heisenberg所允许的更为精确的测量逻辑上不可能与量子论或波动力学发生矛盾。因此我要在公式(“Heisenberg公式”的简称)与把它们解释——也由Heisenberg提出的——为测不准关系(即对可达到的测量精确性加以限制的陈述)之间加以明确的区分。

    当人们在从事Heisenberg公式的数学推演时,不得不使用波方程式或某个等价的假定,即能作统计学解释的假定(正如我们在前节看到的那样)。但是如果这个解释得到采纳,那么用波包描述单个粒子无疑不过是一个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参阅第71节)。我们已知,波幅决定在一定地点发现这粒子的概率;并且正是这种概率陈述——涉及单个粒子(或事件)的这种陈述——我已称之为“形式上单称的”。如果人们接受量子论的统计学解释,那么人们就必然要把例如Heisenberg公式那样一些陈述(它们能从这个理论的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中推导出来)反过来解释为概率陈述,并且如果它们应用于单个粒子的话,又要解释为形式上单称的。所以它们也必然最终解释为统计学断言。

    与“我们对粒子位置的测量越精确,我们对它的动量所能知道的越少”这种主观解释相反,我建议,应该把对测不准关系的客观解释和统计学解释作为基本的解释来接受;可表述如下。给定一个粒子的聚合体(在物理分离的意义上),选择一些粒子,它们在一定瞬间,以一定程度的精确性,具有一定的位置x,我们就会发现,它们的动量Px将展示出随机离散(random scattering);并且因而离散的域△Px越大,我们得到的△x,即允许位置所具有的离散范围或不精确性越小,反之亦然;如果我们选择或分离出那些粒子,它们的动量Px全落在预定的范围△Px内,那么我们将发现,它们的位置在某一范围△x内随机离散,△x越大,则我们得到的△Px即允许动量所具有的离散范围或不精确性就越小。最后如果我们试图选择那些粒子既有性质△x又有△Px,那么我们就能在物理学上进行这种选择——即在物理学上分离析这些粒子——仅当这两个域都足够大以满足方程式△x·△Px≥h/4π时,对Heisenberg公式的这种客观解释把这些公式看作为断言在某些离散域之间有某种关系;如果它们用这种方式解释,我将称它们为“统计学离散关系。”

    在我的统计学解释中,我迄今尚未提及测量;我仅提及物理选择。现在有必要澄清这两种概念之间的关系。

    我谈到物理选择或物理离析,就是指例如我们从粒子流中筛去除了通过狭孔△x,即通过粒子的位置在△x域的一切粒子。并且在谈到属于如此被分离出的那粒子束的粒子时,我要说它们已根据它们的性质△x,被物理上或技术上选择了出来。惟有这种过程或它的结果,物理上或技术上被分离的粒子束,我才把它们描述为“物理选择”——与只是“精神的”或“想象的”选择加以区别,当我谈到已通过或将通过△p域的一切其他粒子类,即谈到一个更广泛的粒子类(它已经在物理上从这一更广泛的粒子类中被筛出)内的一个类时,我们就是作的物理选择。

    现在一切物理选择当然可被看作是一种测量,并且实际上也可这样使用。如果比方说,一束粒子通过筛去或排除一切没有通过某一位置域(“地点选择”)的那些粒子而被选择出来,那么我们认为这地点选择就是位置测量,因为我们由此知道粒子已经通过一定的位置(虽然它什么时候在那里,我们有时也许不知道,或只能从其他测量中知道)。另一方面,我们必不可把一切测量都看作为一种物理选择。例如一股飞向x的单色电子束。我们用一架Geiger计数器就能记录那些到达一定位置的电子。通过对计数器的作用之间的时间间隔,我们也可以测量空间间隔;也就是说,我们测量它们在作用那瞬间以前在x方向上的位置。但是在从事这些测量时,我们并未根据它们在x方向上的位置对粒子进行物理选择。(实际上这些测量一般得到的是在x方向上位置的完全随机的分布)。

    因此我们的统计学离散关系在其物理应用中得出了如下这一点。如果人们不管用什么手段试图获得一个尽可能均匀的粒子聚合体,那么这个尝试在离散关系上将碰到确定无疑的障碍。例如我们可以通过物理选择获得一个平面的单色射线——比方说等动量的电子束。但是如果我们尝试使这个电子聚合体更为均匀——也许通过排除其一部分--以便获得不仅具有同样动量,而且已经通过了确定位置域△x的某个狭缝的电子,那么我们就必然失败。我们之失败是因为根据粒子的位置所作的任何选择就是对系统的干扰,这种干扰将使动量成分Px的离散增加,因而使离散随缝的变窄而增加(与Heisenberg公式表示的定律相一致)。反之:如果我们有一束射线,使其通过一个缝,根据位置加以选择,如果我们试图使之成为“平行的”(或“平面的”)和单色的,那么我们就一定要破坏这种根据位置所作的选择,因为我们不能避免增加射线的宽度。(在理想情况下,——例如如果粒子的Px成分全都变成等于0——宽度就一定会成为无限的。)如果选择的均一性尽可能地增加(即尽Heisenberg公式所允许的,以致在这些公式中相等的符号成为有效),那么这种选择可称为纯例(a pure example)。

    我们用这种术语就可表述统计学离散关系如下:没有一种粒子聚合体比纯例更均一。

    到现在还没有加以充分考虑的是,从量子论基本方程式的解释中推导出Heisenberg公式的解释恰恰必须同从这些基本方程式中用数学推导出的Heisenberg公式一致。例如March已描述了正好相反的情况(前节已表明):在他的论述中,量子论的统计学解释呈现为Heisenberg对可达到的精密度所加限制的结果。另一方面,Weyl从波方程式——他用统计学术语解释的方程式——严格地推导出Heisenberg公式。然而他把Heisenberg公式——他刚从用统计学解释的前提中推导出这些公式——解释为对可达到的精密度的限制。并且他这样做不顾如下的事实:他注意到对公式的这种解释在某些方面同Born的统计学解释是背道而驰的。因为按照Weyl的意见,鉴于测不准关系,Born的解释应加以“校正”。“当一个粒子的位置和速度在每一个单个情况下被测定时,正好服从统计学规律,情况不仅如此。更确切地说,这些概念的意义本身取决于确定它们所需的测量;并且位置的精确测量剥夺了我们确定速度的可能性。”

    Weyl感觉到的Born的量子论统计学解释和Heisenberg对可达到的精密度的限制之间的矛盾的确存在着;但是这个矛盾比Weyl认为的更尖锐。不仅从用统计学解释的波方程式推导出对可达到的精密度的限制是不可能的,而且可能的实验和实际的实验结果都与Heisenberg的解释不一致,这个事实能够被认为是支持量子论统计学解释的一个决定性论据,一种判决性实验。

    76.通过倒转Heisenberg纲领排除形而上学因素的尝试及其应用

    (“这次掷实际上没有得5”)之一之间可发现矛盾一样站不住脚。

    这些简单的考虑提供给我们反驳任何这些证明的手段,据说,这些证明是设计出来表明位置和动量的精确测量与量子论是矛盾的;或许设计出来表明单单假定任何这类测量在物理上是可能的,就必定导致理论内部的矛盾。因为任何这类证明必须利用应用于单个粒子的量子论考虑;这意味着它不得不利用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而且意味着必定有可能把证明——可以说逐字地——翻译为统计学语言。如果我们这样做,那么我们就发现在认为是精密的单个测量与作统计学解释的量子论之间没有矛盾。在这些精密的测量和理论的某些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之间只有表面上的矛盾。

    但是,虽然说量子论排除精确的实验是错误的,然而说从量子论特有的公式——如对它们作统计学解释——中不可能推导出精确的单个预测仍是正确的。(我不把能量守恒定律或动量守恒定律列在量子论特有的公式中。)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鉴于离散关系,我们必然不能用实验操纵系统(即用我们所说的物理选择)产生精确的初始条件。实验者的正常技术是要产生或建构初始条件,这是对的;并且这使从统计学离散关系中推导出这样一个定理——然而只适用于这种“建构性的”实验技术——:我们不可能从量子论中获得任何单个预测,只能获得频率预测。

    这个定理概括了我对Heisenberg(他在这里主要是遵循Bohr)讨论的所有那些想象实验的态度,目的是证明不可能作出他的测不准原理禁止的精确的测量。这一论点在所有情况下都是一样的:统计学离散使之不可能预测在测量操作后粒子的轨迹将会是什么。

    很可能我们对测不准原理的重新解释所得到的并不很多。因为即使Heisenberg大体上也不过断言我们的预测服从这个原理(正如我已试图证明的那样);并且由于在这个问题上我每一点都同意他,也许会认为我争论的只是字眼,不是实质问题。但是这很难说是对我的论证的公正评价。实际上我认为Heisenberg的观点和我的是正好对立的。这在下节将充分加以说明。同时我将尝试解决Heisenberg解释中固有的典型困难;并且我将努力弄清这些困难如何和为什么发生。

    首先我们必须考察如我们已看到的那样,使Heisenberg纲领遭到失败的那个困难。这就在那个形式体系中,出现位置加动量的精密陈述的困难;或换言之对轨迹(参阅第73节)作精确计算的困难,对这轨迹的物理实在性Heisenberg是必然要怀疑的,而其他人例如Schlick则干脆否认它。但是实验(a),(b)和(c)——参阅第73节——都能用统计学术语来解释。例如,组合(c),即测量位置后紧跟着测量动量,可以如下的实验实现。我们借助有一狭缝的光阑(diaphragm)根据位置选择一束射线(位置测量)。然后找们测量正从狭缝按一定方向传播的那些粒子的动量。(这第二次测量当然会使位置产生新的离散)。这两次实验加在一起将精密地测定所有那些属于第二次选择的粒子的轨迹,只要这个轨迹在两次测量之间:两次测量之间位置和动量都能精密计算。

    与诸要素精确一致的这些测量和计算,在Heisenberg的解释中被认为是多余的,而按照我对这个理论的解释则根本不是多余的。大家承认,它们不起初始条件或预测推导的基础的作用;但是它们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是检验我们的预测所必需的,我们的预测是统计预测。因为我们的统计离散关系所断言的是,当位置更为精确地测定时动量必定离散,反之亦然。这是一种不是可以检验、可以证伪的预测,如果我们不能借助于已描述的那类实验来测量和计算,那么在根据位置所作的任何选择后就会马上出现各种离散的动量。

    所以用统计学解释的理论,不仅不排除精确的单个测量的可能性,并且如果这些测量不可能,这个理论便是不可检验的,因而是“形而上学的”。因此,Heisenberg纲领的实现形而上学因素的清除在这里完成了,但用的是一种与他十分对立的方法。因为当他试图排除他认为不允许的量值(尽管不完全成功)时,我都把这种尝试倒过来,办法是证明正因为这些量值不是形而上学的,包含这些量值的形式体系是正确的。一旦我们放弃了Heisenberg对可达到的精密度所加的限制中包含的教条,就不再有任何理由,为什么我们应该怀疑这些量值的物理意义。离散关系是关于轨迹的频率预测;所以这些轨迹必定是可测量的——正好与比方说掷个5必定可用经验确定一样——如果我们能检验我们关于这些轨迹或这些掷猜的频率预测的话。

    Heisenberg之摈弃轨迹概念,及其谈论“不可观察的量值”,清楚地表明哲学思想的影响,尤其是实证主义思想的影响。March在同样影响下写道:“人们也许可以不怕误解地说……对于一个物理学家来说,一个物体仅在他观察它的时刻才有实在性。自然,没有人如此疯狂以致断言一个物体在我们背对着它时不再存在;但是它在那时不再是物理学家研究的对象,因为没有可能根据实验对它说些什么了。”换言之,当一个物体不在被观察时它以这种或那种轨迹运动这个假说是不可证实的。这当然是明显的,但是无聊的。然而重要的是这个或类似的假说是可证伪的:根据它沿一定轨迹运动的假说,我们能够预测物体将在这个或那个位置上可观察到;这是一个可被反驳的预测。量子论并不排除这类程序将在下节看到。但是事实上我们在这里说的已经很充分了;因为它解决了与轨迹概念“无意义性”有联系的一切困难。如果我们记得从轨迹概念所谓的失败中引出的极端结论,就可以更好地认识到这对澄清气氛有多么大的帮助。Schlick表述这些结论如下:“也许描述所考察情况的最简练方法是说(正如最杰出的量子问题研究者所做的那样),平常时空概念的有效性仅限于宏观上可观察的范围,不能把它们应用于原子的尺度。”这里Schlick可能在暗示Bohr,后者写道:“所以人们可假定,在与量子论的一般问题有关的地方,不只是一个力学和电动力学理论的改变,一个用普通物理学概念可以描述的改变,而是我们时空图象的根深蒂固的失弃,直到现在还用这些时空图象来描述自然现象。”Heisenberg采纳了Bohr的思想,即放弃时空描述作为他的研究纲领的基础。他的成就似乎表明这个放弃是富有成效的。但是事实上,这个纲领从来没有贯彻过。鉴于我们的分析,时空概念频繁的、不可避免的,即使是偷偷摸摸的使用,现在似乎可证明是正当的。因为这已表明统计离散关系是关于位置加动量离散的陈述,所以是关于轨迹的陈述。

    由于我们已经证明测不准关系是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我们也能理清对测不准关系的客观解释和主观解释纠缠在一起的乱丝。我们在第71节中知道,一切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都能主观地解释为不确定的预测,关于我们知识不确定性的陈述。我们也已看到,在哪些假定下,客观地解释这种陈述的合理的和必要的尝试必定会失败。如果人们试图通过把不确定性直接赋于单个事件,用单个的客观解释来代替统计的客观解释,就必定要失败然而如果人们在主观的意义上(直接)解释Heisenberg公式,那么物理学作为一门客观科学的地位就受到了损害;因为为了前后一致,人们不得不主观地解释Schrodinger的概率波。这个结论是由Jeans作出的,他说:“简言之,粒子图象告诉我们,我们对一个电子的知识是不确定的;波图象则告诉我们电子本身是不确定的,不管是否对它作了实验。然而测不准原理的内容在这两种情况下必定是完全一样的。只有一种办法使之如此:我们必须设想,波图象提供给我们的不是客观自然界的描述,而只是我们关于自然界知识的描述……”因此对于Jeans来说,Schrodinger的波是主观概率波,关于我们知识的波。并且随着这一点整个主观主义概率论就侵入了物理学领域。我已摈弃的论据——利用Bernoulli定理作为从无知到统计学知识的桥梁以及类似的论据(参阅第62节)——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Jeans表述现代物理学的主观主义态度如下:“Heisenberg通过放弃主要的谜——客观宇宙的性质——抨击物理宇宙之谜不可解,而集中于协调我们对这个宇宙的观察这个次要疑点上。因此最后出现的波图象应该证明仅与通过我们的观察获得的我们关于宇宙的知识有关,就不奇怪了。”

    这些结论无疑非常容易为实证主义者接受。然而我自己的有关客观性的观点犹未涉及。量子论的统计陈述必须像任何其他物理学陈述一样是可以在主体间检验的。并且我的简单分析不仅坚持了时空描述的可能性,也保持了物理学的客观性。

    有趣的是对Schrodinger波的这种主观解释有一个对于非统计学的,因而是直接的(即单个的客观描述)。Schrodinger本人在他的著名的Collected Papers on Wave-Mechanics中曾对他的波方程式(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它是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提出了某种这样的解释。他试图把粒子直接同波包本身等同起来。但是他的尝试直接导致这类解释:我指的是把测不准归之于物理客体本身(客观化的测不准性)所特具的那些困难。Schrodinger不得不假定,电子电荷在空间(以及由波幅决定的电荷密度)被“模糊或涂污”;这个假定结果证明与电的原子结构是不相容的。Born的统计学解释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统计学解释与非统计学解释之间的逻辑关系仍是模糊不清的。结果其他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例如测不准关系——的独特性质仍得不到承认,这些陈述继续破坏理论的物质基础。

    也许我们可以把本节所说的应用于Einstein所提出的并被Jeans称为“新量子论最困难的部分之一”的想象实验作为结语;虽然我认为我们的解释使这个实验极为清晰,即使没有使它通俗些”。

    设想一面半透明的镜子即反映部分光线并让光线一部分通过的镜子。某一光子(或光量子)穿过镜子的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αPk(β),可被看作等于它被反射的概率;因此得:)=1/2,不是α——实验结果,即信息k∈β

    分别强烈地提示我们的一种选取。谈到这种选取的逻辑结果(或者这个信息的逻辑结果)时说:“以超光速传播”,其助益几乎等于说二乘二以超光速等于四一样。Heisenberg的进一步的评论大意是物理作用的这种传播不可能用来传递信号,这种评论虽然是正确的,但对情况并无改善。

    这个想象实验的命运说明迫切需要区分和定义统计学的和形式上单称的概率概念。它也表明量子论的引起的解释问题只有用对概率陈述解释的逻辑分析才能解决。

    77.判决性实验

    我现在已经完成了第73节前面的导言中概述的我的纲领的前两部分。我已证明(1)Heisenberg公式可用统计学加以解释,所以(2)把它们解释为对可达到的精密度的限制并非从量子论中合乎逻辑地得出的结论,因此不可能仅因我们测量时达到更高的精密度就反驳了量子论。

    “现在为止,一切顺利”,有人也许反驳说:“我不否认也许有可能这样看量子力学。但是我仍然不认为你的论证甚至触动了Heisenberg理论真正物理核心:作出精确的单个预测的不可能性。”

    如果要求用一个物理学的例子来详述他的论点,我的对手也许会这样说:“设想有一束电子,像阴极射线管中的一束电子那样。设这电子束的方向指向x。我们可以从这电子束中获得各种物理选择。例如,我们可以根据它们在x方向上的位置(即根据它们在某一时刻的x坐标)选择或分离出一组电子;这也许用一个在很短时间内打开的闸板来做到这一点。这样我们就应该获得一组电子,这些电子在x方向上的广延非常小。按照离散关系,这组不同电子的动量在x方向上也是十分不同的(因此它们的能量也如此)。你说得很对,我们可以检验这些关于离散的陈述。我们用测量单个电子的动量或能量就能做到这一点;并且由于我们知道位置,因此我们将既得到位置,又得到动量。可以进行这类测量,例如使电子撞击一块金属片,激发金属片的原子:于是我们就将发现某些被激发的原子,它们受激发要求的能量超过了这些电子的平均能量。因此我承认在你强调这些测量既是可能的又是重要的时,你是完全正确的。但是——现在我的反对意见来了——在进行任何这种测量时,我们必定扰动了我们正在考察的系统,或是单个电子,或是整个电子束,如果我们测定得多的话(如在我们的例子中)。大家承认,如果我们知道扰动前该组不同电子的动量,这个理论在逻辑上不会被反驳(当然只要它并不使我们能够利用我们的知识来影响一个被禁止的选择)。但是没有办法获得任何有关单个电子的知识而不去扰动它们。结论是精密的单个预测是不可能的,这仍然是对的。”

    对于这个反对意见,我应该首先答复说,如果它是正确的,那也并不奇怪。精确的单个预测块不能从统计学理论中推导出来,能推导出来的只是“不确定的”(即形式上单称的)单个预测,这毕竟是很明显的。但是我眼下断言的是,虽然这个理论并不提供任何这类预测,但它也并不排除它们。仅当可以断言对系统的扰动或干扰必定妨碍一切种类的预测测量时,人们才能说单称预测的不可能性。

    “但是那正是我断言的”,我的对手会说。“我恰恰断言任何这类测量的不可能性。你假定有可能来测量这些运动着的电子之一的能量而并不会迫使它离开它的轨迹和电子群。这个假定我认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假定我拥有能够进行这类测量的任何仪器,那么我用这某种类似的仪器就能产生一些电子聚合体,这些电子(a)就它们的位置而言,它们全是有限的,而(b)全有同样的动量。这些聚合体的存在会反驳量子论,这当然也是你的观点,因其存在是被你称之为‘离散关系’所排除的。因此你只能回答说,有可能设想一种仪器,它使我们能够进行测量,但不是作出选择。我承认这个回答在逻辑上是可允许的;但是作为一个物理学家我只能说,我的本能反对这种想法:我们能够测定电子的动量,而不能消除其动量超过(或不足于)一定量的所有那些电子。”

    我对这一点的第一个回答是,这一切听起来似乎十分令人信服。但是如果一种预测测量是可能的,相应的物理选择或分离也会是可能的,这种主张并未得到严格的证明(我们马上会看到不可能得到这种证明)。这些论据都不能证明精密的预测与量子论是矛盾的。这些论据都引入了一个补充假说。因为(按照Heisenberg的观点)精确的单个预测是不可能的这个陈述,结果证明与预测测量和物理选择有不可分割的连系这个假说是等价的。我的意见确实必定同这个新的理论系统——量子论与这个辅助的“连系假说”的合取——是冲突的。

    这样我的纲领的第(3)点也就落实了。但是第(4)点仍需证明:即我们仍需证明把用统计学解释的量子论(我们假定包括动量和能量守恒定律)同“连系假说”结合起来的系统是自相矛盾的。我认为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成见:预测测量和物理选择总是连系的。这个成见的流行说明为什么证明对立看法的简单论据从来没有提出来过。

    我要强调指出,迄今介绍的主要是物理学的考虑并未形成我对测不准关系逻辑分析的一部分假定或前提,虽然可以说这些考虑是分析的成果。实际上,迄今进行的分析与后面的考虑是完全无关的,尤其与下面描述的想象实验无关,这个实验意图证明对单个粒子轨迹作出任意精密的预测是有可能的。

    我将借助于这个想象实验首先讨论一些简单的例子。这些例子意图表明我们能够毫无困难地作出任意精密的轨迹预测,并且检验它们。我暂时只考虑不涉及确定的单个粒子的预测,只涉及在一确定的小的时空区(△x.△y.△z.△t)内的(一切粒子)。在每一种情况下,只有粒子存在于这区内的概率是确定的。

    我们再设想一束(一个电子或光束)粒子朝x方向传播。但是这次我假定它是单色的,因此,所有粒子以已知的同样动量沿着朝x方向的平行轨迹传播。于是朝其他方向的动量也将是已知的,即已知等于零。现在我们不借助物理选择测定一群粒子在x方向上的位置——即不用技术手段把这群粒子同这束其余粒子分离开(我们在上面已这样做过)——我们将只满足于仅用集中注意于这群粒子把它同其余的区分开。例如,我们可集中注意于所有那些粒子,这些粒子(以一定的精密度)在一定时刻有地点坐标x,所以并未越出任意小的域△x。我们精确地知道这些粒子中每一个的动量。所以我们精确地知道在每一个未来时刻这群粒子将在哪里。(显然仅仅存在这样一群粒子并不与量子论发生矛盾;只是它的孤立的存在,即在物理上选择它的可能性,才与这理论有矛盾。)我们能够进行同样性质的与其他空间坐标有联系的想象选择。经物理选择的单色束在y和z方向上一定非常宽(在一个理想的单色束情况下无限宽),因为在这些方向,动量应该是精确选择的,即应该等于0;因此在这些方向上位置必定是伸展得很宽的。虽然如此,我们再可以集中注意于一条十分狭窄的部分射线。我们将又一次不仅知道每条射线每一个粒子的位置,而且知道它们的动量。因此我们将能够预测这条狭窄射线(可以说我们是在想象中选择它的)的每一个粒子它将在哪一点上用多少动量,撞击在一块挡着它轨迹的摄影底片上,当然我们能用经验(用前面的实验)检验这一点。

    类似从一种特定类型的“纯例”中进行选择一样,想象选择也能从其他类型的聚合物中进行。例如,我们取一单色束,借助非常小的缝△y,从中进行物理选择(因此把仅根据前面例子的想象选择进行的物理选择作为我们的物理起点)。我们不知道哪些粒子在通过缝以后将转向哪一个方向;但是如果我们考虑某个确定的方向,我们就能精确计算出所有转向这特定方向的粒子的动量分量。因此,通过缝后朝某个确定方向传播的那些粒子又形成一个想象选择。我们也能预测它们的位置和它们的动量,或简言之它们的轨迹;并且把一张摄影底片放在它们的轨迹上我们又能检验我们的预测。

    这个情况原则上与我们考虑过的第一个例子的情况,即根据它们在传播方向上的位置选择粒子一样(即使经验检验有点更加困难)。如果我们根据这个情况作出物理选择,那么由于动量距的增加不同的粒子将以不同的速度传播。因此这群粒子随着它的前进在x方向上将伸展一个日趋增大的域(波包将变得更宽)。于是我们可算出这些粒子(想象中选择的)群部分的动量,这些粒子在一定时刻将在x方向上的一定位置上:动量越大,选择的那部分群越靠前面(反之亦然)。用这个方法作出的预测的经验检验可用一个活动的带状电影片代替摄影底片来进行。由于我们对带上的每一点能够知道它接触电子冲击的时间,我们也能够对带上每一点预测冲击会以多少动量发生。我们可以检验这些预测,例如在活动带前面,或者也许在Geiger计数器前面插进一个滤光器(如光线则是滤光器;如电子则对射线方向形成直角的电场),接着根据方向进行选择,只允许那些具有某一最小动量的粒子通过。于是我们可以确定这些粒子在预测的时间实际上是否到达。

    与这些检验有关的测量的精密度不受测不准关系的限制。我们已看到测不准关系本意主要应用于那些用作推演预测而不是用作检验预测的那些测量。那就是说它们本意应用于“预测性测量”,而又是“非预测性测量”。在第73和76节中我考察了这种“非预测性”测量的三种情况,即(a)两次位置测量,(b)测量动量后测量位置或(c)测量位置后测量动量。上面讨论的借助放在电影片前面的滤光器或Geiger计数器前面的测量就是(b)的实例,即根据动量选择后测定位置。这大概恰好是按照Heisenberg(参阅第73节)所说的允许“计算电子的过去”那种情况。因为虽然在(a)和(c)时只有计算两次测量之间的时间才是可能的,在(b)时则有可能计算第一次测量以前的轨迹,假如这种测量是根据一定动量进行选择的话。我们知道,Heisenberg对这种测量的“物理实在性”提出了疑问,因为它使我们仅能根据粒子到达某个精确测定的位置和精确测定的时间计算它的动量:这种测定似乎缺乏预测内容,因为不能从它推导出任何可检验的结论。然而我将把我的想象实验(意图证明有可能精确预测一个确定的粒子的位置和动量)立足于这个特定的测量安排上,这种安排乍看起来显然是非预测性的。

    由于我就要从这类精密的“非预测性”测量是可能的这个假定推导出这些具有深远意义的结果,讨论这个假定的可允许性似是适宜的。

    下面我用想象实验直接向Bohr和Heisenberg的论证方法挑战,他们曾用这种方法证明把Heisenberg公式解释为对可达到的精密度的限制是正确的。因为他们试图通过证明不可能设计任何想象实验来产生更精确的预测性测量来证明这种解释。但是这种论证方法显然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即终有一天可设计出一种想象实验,(利用已知的物理效应和定律)证明这些测量毕竟是可能的。任何这类实验与量子论的形式体系发生矛盾已被认为理所当然,并且似乎这种思想决定了探索这些实验的方向。然而我的分析——落实我的纲领(1)和(2)点——显然已经扫清了设计一种想象实验的道路,这种实验完全符合量子论,证明所说的精密测量是可能的。

    为了落实这个实验,我将如前一样利用“想象选择”;但我将选定这样一种安排,使得如果用这种选择表征的一个粒子实际存在着,我们就将能够确定这个事实。

    我的实验在某种程走上形成一种Compton-Simon和Bothe-Geiger实验的理想化。由于我们希望获得单个预测,我们不能仅使用统计学假定。必须使用能量和动量守恒的非统计学定律。我们可以利用这一事实:这些定律使我们能够计算出当粒子相撞时发生了什么,假如我们已知描述碰撞的四个量值(即碰撞前的动量a1和b1,和碰撞后的动量a2和b2)以及第三个量值的一个分量。(这种计算方法已知为Compton效应理论的一部分。)

    现在让我们设想下列的实验安排(见图3):我们使两条粒子束交叉(其中一条至多是一条光线,而一条至多是电荷非中性),这两条粒子束在下列意义上都是纯例,即A束是单色的,即根据动量a1作的选择,而B束通过狭缝SL,从而接受根据位置作的物理选择。可设B粒子具有(绝对)动量b1。这两束的一些粒子相撞。我们现在设想两条窄的部分射线[A」和[B」,他们在P处相交。[A」的动量是已知的;它是a1。部分射线(B)的动量是可计算出来的,只要我们已经判明它某个确定的方向;设它为b1。现在我们选定方向PX。注意到碰撞后在PX方向传播的部分射线(A)的粒子,我们就能计算出它们的动量a2以及b2,即在它们与之碰撞的那些粒子碰撞后的动量。与以动量a2在P沿X方向偏转的[A]的每一个粒子相应必定有「B」的第二个粒子在P以动量b2沿可计算的方向PY偏转。我们现在置一仪器于X上——例如一架Geiger计数器或一卷活动的电影片——以记录粒子从P到达任意限制的区域X的冲击力。于是我们可以说:由于我们注意到关于一个粒子的这种记录,我们同时知道第二个粒子必定以动量b2从P向Y传播。并且我们根据纪录也知道这第二个粒子在一定时刻在什么地方;因为我们从第一个粒子冲击X的时间及从它的已知的速度,可计算出它在P点碰撞的动量。通过在Y处使用另一架Geiger计数器(或活动电影片),我们能够检验我们对第二个粒子的预测。

    这些预测的精密度以及用来检验它们的测量的精密度,就位置坐标和在PY方向动量的分量来说,原则上不受测不准原理所致的任何限制。因为我的想象实验把对在P偏转的B粒子作出预测的精密度问题归结为在X测量时可达到的精密度问题。首先这些测量似是相应的第一个粒子「A」的时间、位置和动量的非预测性测量。这个粒子在PX方向的动量,以及它冲击X,即它在PS方向上位置的时间可以任何所需的精密度测量,如果我们在测量位置前设置一个电场或滤器在Geiger计数器前面进行动量选择的话。但是由于这样做的缘故,我们就能够以任何精密度作出关于在PY方向传播的B粒子的预测。

    这种想象实验使我们有可能不仅看到能够作出精确的单个预测,而且看到在什么条件下能够出这种预测,或更确切地说,在什么条件下它们与量子论可以相容。仅当我们能够获得关于粒子状态(不能任意创造这种状态)的知识时,就能作出这些预测。因此可以说我们实际上是在事件之后获得我们的知识的,因为在我们获得知识时,粒子已经采取了它的运动状态。然而我们仍然能够利用这种知识从中演绎出可检验的预测。(例如如果所说的B粒子是,光子,我们能计算出它达到天狼星的时间。)到达X的粒子的冲击将在不规则的时间间隔内接连发生;这就是说,我们对之作出预测的部分射线B的粒子也将在不规则的时间间隔后接连发生。如果我们能通过例如使这些时间间隔成为均等来改变事情的这种状态,它就与量子论发生矛盾。因此可以说,我们能够瞄准和预先测定子弹的力量;我们也能(在子弹打中靶Y以前)计算出在P开枪的确切时间。然而我们不能自由选定开枪时刻,而不得不等待开枪。我们也不能防止(从P的领域)射向我们的靶的不受控制的射击。

    很清楚,我们的实验和Heisenberg的解释是不相容的。但是由于进行这种实验的可能性可从量子物理学的统计学解释(加上能量和动量定律)中演绎出来,看来与这个实验矛盾的Heisenberg解释也必然同量子论的统计学解释发生矛盾。鉴于Compton-Simon和Bothe-Geiger实验,看来进行我们的实验是可能的。可以把它看作为在Heisenberg的概念和量子论的前后一致的统计学解释之间判决的一种判决性实验。

    78.非决定论的形而上学

    自然科学家的任务是探索使他能够演绎出预测的定律。这个任务可分为两部分。一方面,他必须努力发现将使他能够演绎出单个预测的那些定律(“因果性”或“决定论”定律或“精确陈述”)。另一方面他必须努力提出关于概率的假说,即断言概率的定律,以演绎出频率预测。在这两项任务中没有任何东西使它们互不相容。显然情况并不是这样:只要我们作出精确陈述,我们就不会作出频率假说;因为我们已经看见,某些精确陈述是可以从频率假定中推导出来的宏观定律。情况也不是那样;只要在某一特定的领域内,频率陈述得到充分的确证,我们就要作出结论说,在这个领域内不可能作出精确陈述。这种情况是十分明显的。然而我们刚摈弃的两个结论中的第二个却一再得出。我们也一再遇到这样的信仰:在运气占支配地位的地方就排除规律性。我已在第69节批判地检查了这种信仰。

    从科学发展的现状来判断,宏观和微观定律的二元论——我的意思是指我们都利用这两种定律这一事实——是不容易克服的。然而,逻辑上有可能的是把一切已知的精确陈述——通过把它们解释为宏观定律——还原为频率陈述。逆向还原是不可能的。我们在第70节已经看到,决不能从精确陈述中演绎出频率陈述。频率陈述需要自己的假定,这些假定必须是统计学的。概率只能从概率估计中计算出来。

    逻辑境况就是如此,它既不支持决定论观点,也不支持非决定论观点。并且如果物理学只用频率陈述工作终于成为可能,那么我们仍然不应该作出非决定论的结论;那就是说我们仍然不应该断言“自然界没有精确的定律,没有由之可演绎出关于单个或基本过程进程的预测的定律”。科学家决不让有什么东西阻止他探索定律,包括这类定律。不管我们可以多么有成效地运用概率估计,我们也不可作出探索精确定律是白费的结论。

    这些考虑无论如何不是第77节描述的想象实验的结局;完全相反。让我们假定测不准关系没有被这个实验反驳(不管什么理由):即使那时测不准关系也只能作为频率陈述受到检验,并且只能作为频率陈述得到验证。因此无论如何我们不应从它们得到充分验证这个事实引出非决定论结论。

    世界是否受严格的定律支配?我认为这是一个形而上学问题。我们发现的定律总是假说;这就是说它们总是可以代替的,它们有可能从概率估计中演绎出来。然而否认因果性同样是试图说服理论家放弃他的探索;并且这样一种尝试不可能得到刚刚已经说明的证明的支持。所谓:“因果性原理”或“因果律”,虽然可以表述,但性质上与自然律迥然有别;并且我不能同意Schlick,他说:“……可以在与任何其它自然律完全一样的意义上检验因果律的真理性。”

    对因果律的信仰是形而上学的。这不过是一条得到充分证明的方法论规则的一种典型的形而上学实体化,这条规则是科学家决不放弃他探索定律的决心。因此对因果性的形而上学信仰在其各种表现中比Heisenberg支持的那种非决定论形而上学更富成效。确实我们能够看到Heisenberg的评论对研究有一种摧残作用。如果继续重复说,探索任何这类联系是“无意义的”,就可能很容易忽视去寻找并不很远的联系。

    Heisenberg的公式——正如只能用它们的统计学推断验证的类似陈述一样——不一定导致非决定论结论。但是这本身并不证明不可能有证明这些或类似结论的其他经验陈述:例如这样的结论,上述方法论规则——决不放弃探索定律的决心——不可能实现它的目的,也许因为探索定律和单个预测是无成效的,或无意义的,或“不可能的”。但是具有能迫使我们放弃探索定律的经验陈述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被认为是摆脱了形而上学因素的陈述可能有非决定论结论,仅当这些陈述是可证伪时。但是可以证明它们是假的,仅当我们能提出定律,并且从这些定律演绎出得到验证的预测时。因此,如果我们认为这些非决定论结论是经验假说,我们就应该严格地检验它们,即证伪它们。并且这就意味着我们应该探索定律和预测。因此我们不可能听从放弃这种探索的劝告,而不否认这些假说的经验性质。这表明认为有可能存在会迫使我们放弃探索定律的任何经验假说是自相矛盾的。

    这里我不想详细证明:多次尝试确立非决定论如何揭示了一种只能在形而上学意义上描述为决定论的思维方式(例如Heisenberg试图对因果解释为什么不可能提供一种因果解释)。我恰恰要提醒读者注意企图证明测不准关系关闭了若干可能的研究途径的尝试,正如光速不变原理所做的那样:两个常数c和h,即光速和普朗克常数之间的类似,通过说它们二者都在原则上对研究的可能性施加了限制,而得到了解释。在试图摸索越出这些障碍时提出的问题由于把令人讨厌的问题作为“假问题”而取消的众所周知的方法取消了。在我看来,在c和h两个常数之间确实存在着类似之处;顺便说一句,这种类似是保证常数h同常数c一样不是研究的障碍。光速不变(以及超过光速不可能性)原理并不禁止我们去探索大于光速的速度;因为它只是断言我们将不会发现什么;也就是说,我们将不能产生比光传播得更快的信号。同理Heisenberg公式不应该被解释为禁止探索“超纯”例:因为它们只是断言我们将不会找到什么;尤其是我们不能产生什么。禁止速度大于光速和“超纯”例的定律,像其他经验陈述一样,鞭策研究人员去探索被禁止的东西。因为他只能通过试图证伪它们来检验经验陈述。

    从历史观点看,非决定论物理学的出现是很可理解的。长期以来,物理学家信仰决定论物理学。因为逻辑境况没有得到充分的理解,从原子的力学模型中演绎出光谱--它们是统计学效应——的种种尝试的失败必定产生决定论的危机。今天我们看得很清楚,这种失败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从一个非统计学的(力学的)原子模型中演绎出统计学定律是不可能的。但是在那时(1924年左右Bohr,Kramers和SComter理论提出时)似乎在每一个单个原子的机制中概率代替了严格的定律。决定论的大厦倒坍了——主要是由于概率陈述被表达为形式上单称的陈述。在决定论的废墟上,非决定论起来了,得到了Heisenberg测不准原理的支持。但是我们现在看到,它的崛起同样是由于误解了形式上单称的概率陈述的意义。

    这一切的教训是我们应该努力去发现能够与经验冲突而垮台的严格定律——禁律。然而我们应该避免对研究的可能性施加限制的禁律。

    第十章 验证或理论如何经受住检验

    理论是不能证实的,但是它们可被“验证”。

    常常尝试把理论描述为既非真的又非假的,而是或多或少可几的。尤其是归纳逻辑已发展为一种不仅把“真”和“假”两个值,而且把不同程度的概率赋于不同的陈述;这类逻辑在这里将称为“概率逻辑”。按照那些相信概率逻辑的人看来,归纳应该确定一个陈述的概率程度。并且归纳原理应该,或者使归纳出来的陈述是“可能正确的”这一点成为确实可靠的,或者使这一点成为可几的——因为归纳原理本身只是“可能正确的”。然而我认为整个假说概率问题是被误解了的。我们不应去讨论一个假说的“概率”,而是应该努力去评价它通过经受住检验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证明它适宜生存。简言之,我们应该努力评价它在多大程度上得到“验证”。

    79.关于假说的所谓证实

    理论是不能证实的这一事实常常被忽视。人们常常谈到一个理论时说,当从它推导出的某些预测被证实时它就被证实了。他们也许会承认从逻辑观点看,证实是不完全没有缺点的,或者承认通过确定某一陈述的某些推断决不能最终确定这个陈述。但是他们易于把这些异议看作是由于某种不必要的顾虑所致。他们说,我们不能确定地知道太阳明天是否会升起,这是很对的,并且甚至是平凡浅显的,但是这种不确定性可以不予考虑:理论不仅可改进,而且能被新的实验证伪这个事实给科学家提供了一个在任何时候都可成为现实的重大可能性;但是从来还没有认为一个理论由于一个得到充分确证的定律突然垮台而必须被证伪。决不会发生老的实验有一天产生新的结果这种事。发生的只是新的实验判定反对旧的理论。旧的理论,即使当它被取代时,也常常保持它的正确性作为新理论的一种极限情况;它仍然至少以高度的近似应用于那些以前它在其中富有成效的情况。简而言之,可用实验直接检验的规律性没有改变。大家承认,它们会改变这是可以设想的,或者在逻辑上是可能的;但是这种可能性为经验科学所忽视,并且不影响它的方法。相反,科学方法以“自然过程不变性”或“自然界均一性原理”为前提。

    对于上述论证有一些话要说,但它不影响我的论点。它表示对我们世界存在规律性的形而上学信念(我也有这种信念,并且没有这种信念实践行动是不可设想的)。然而,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则是在完全不同的侧面上。与我对其他形而上学问题的态度相一致,我避免去支持或反对对我们世界存在规律性的信念。但是我将努力证明理论的不可证实性在方法论上是重要的。正是在这个侧面我反对刚才提出的论据。

    所以我将认为只是这个论据中一个论点是有关的——提到所谓“自然界均一性原理”。我认为这个原理以十分浅显的方式表达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规则,这个规则正是从理论的不可证实性的考虑中有效地推导出来的。

    让我们设太阳明天将不升起(并且虽然如此我们将继续生活着,并从事着我们感兴趣的科学工作)。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科学就不得不努力解释它,即认定律中把它推导出来。大概要求对现存的理论作重大修改。但是修改的理论不仅应解释新事态,我们旧有的经验也应可以从修改的理论中推导出来。从方法论观点看,人们看到自然界均一性原理在这里被既要考虑到空间又要考虑到时间的自然界不变性的公设取代了。所以,我认为断言自然规律性不变是错误的。(这是一种既不能反对又不能赞成的陈述。)更确切地说,如果我们假设它们不随空间和时间而变化,并且假设它们没有例外,这种陈述是我们自然律定义的一部分。因此从方法论观点看,证伪一个得到验证的定律无论如何不是没有意义的。它帮助我们发现,我们对自然律的要求和期望什么。并且“自然界均一性原理”也可被认为是对某个方法论规则——如与它十分接近的“因果律”的一种形而上学解释。

    人们尝试用方法原理代替这种形而上学陈述,这导致“归纳原理”,这个归纳原理被认为是支配归纳方法的,从而支配证实理论的方法。但是这个尝试失败了,因为归纳原理本身在性质上是形而上学的。正如我在第1节已指出的,归纳原理是经验的这一假定导致无穷的后退。因此只能作为原始命题(或公设,或公理)引入。如果归纳原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得被看作不可证伪的的陈述,这也许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如果这个原理——它应证明理论的推论正确——本身是可证伪的,那么它就会随第一个被证伪的理论而证伪,因为这个理论在那时是一个借助归纳原理推导出的结论;而这个原理作为一个前提,只要从这前提推导出的一个理论被证伪,当然就将被否定后件的推理(modus  tollens)所证伪。但是这意味着一个可证伪的归纳原理将随着科学的进展而一再被证伪。所以就必须引入一个假定不可证伪的归纳原理。但是这等于是对一个先验地正确的综合陈述,即关于实在的一个不可反驳的陈述理解错误的观念。

    因此如果我们试图把我们对自然界均一性和理论可证实性的形而上学信念转变为基于归纳逻辑的知识理论,留给我们的只是在无穷后退和先验论之间进行选择。

    80.假说的概率和事件的概率:概率逻辑批判

    即使承认理论决不能最后被证实,我们是否能够确保它们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是可靠的——更可几的或不那么可几?毕竟也许有可能把一个假说的概率问题还原为比方说事件的概率问题,因而使之容易接受数学和逻辑的处理。

    像一般的归纳逻辑一样,假说概率理论似乎是由于把心理学问题和逻辑问题混为一谈而产生的。大家承认,我们对确信的主观感觉具有不同的强度,并且我们等待某一预测的实现和某个假说的进一步确认的信心程度,很可能取决于(除了其他以外)这个假说迄今业已经受住检验的方式——取决于它过去的验证。但是这些心理学问题并不属于认识论或方法论这一点甚至得到概率逻辑信仰者的充分承认。然而他们争辩说,根据归纳主义者的决定,把概率程度归于假说本身是可能的;并且进一步争辩说把这个概念还原为事件概率概念是可能的。

    一个假说的概率主要被认为只是关于陈述概率的一般问题的特例;而后者本身又被认为不过是用特定术语表达的一个事件的概率问题。因此例如我们在Reichenbach那里读到:“不管我们把概率归于陈述还是归于事件只是一个术语问题。迄今我们认为分配给一粒骰子某一面朝上的概率为1/6是事件概率的一种情况。但是我完全可以说正是‘点1将朝上’这个陈述被分配到1/6的概率。”

    如果我们想起第23节所说过的,就可以更好地理解事件概率和陈述概率的这种等同。在那里“事件”概念被定义为一类单称陈述。所以说用陈述概率代替事件概率也必定是可允许的。因此我们能够认为这仅是一个术语的改变:参考序列被解释为陈述序列。如果我们想到陈述所代表的一种“二择一”,或更确切地说它的元素,那么我们就能用“k是正面”这个陈述来描述正面朝上,并且用这个陈述的否定来描述它不朝上。这样我们就获得一个这种形式的陈述序列Pi,Pk,PI,Pm,Pn,……,其中Pi有时表征为真,有时(上面加一划)为“假”。因此能够把在一个二择一内的概率解释为陈述序列内陈述的相对“真频率”(而不是某种性质的相对频率)。

    如果我们愿意,我们可以称经过如此改造的概率概念为“陈述概率”或“命题概率”。并且我们能够证明在这个概念和“真理”概念之间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因为如果陈述序列变得越来越短,最后只包含一个元素,即只有一个单个的陈述,那么根据这单个陈述是真还是假,序列的概率或真频率只可能有1和0两个值中一个值。因此可把一个陈述的真或假看作是概率的特例;反之,就概率把真理概念作为一个极限情况包括在内而言,可把概率看作为真理概念的一般化。最后有可能以这种方式定义真频率运算,即经典逻辑常用的真值运算是真频率运算的极限情况。这些运算的计算可称为“概率逻辑”。

    但是我们实际上能否把假说概率与以这种方式定义的陈述概率,因而间接地与事件概率等同起来呢?我认为这种等同是混淆的结果。这个思想是,某一假说的频率,由于它显然是一种陈述概率,必须在刚才定义的意义上的“陈述概率”的名目下。但是这个结论证明是没有根据的;并且因此这个术语是很不合适的。也许终究最好不要用“陈述概率”这个词,如果我们心里指的是事件概率的话。

    不管这可能怎样,我断言假说概率概念引起的问题甚至未被基于概率逻辑的考虑触及。我断言如果人们谈到一个假说时说,它不是真的,但是“可几的”,那么这个陈述无论如何不能译为关于事件概率的陈述。

    因为如果人们试图把假说概率观念还原为使用陈述序列概念的真频率观念,那么他马上面临这个问题:根据哪些陈述序列,能够把一个频率值赋予一个假说?Reichenbach把一个“自然科学的断言”——他用它指一个科学假说——本身与一个陈述参考序列等同起来。他说,“……自然科学的断言决不是单称陈述,事实上是陈述序列,严格地说我们必须把一个较小的概率值,而不是概率度1赋予这些陈述。所以惟有概率逻辑才提供能够严格代表适合于自然科学知识概念的逻辑形式。”现在让我们把假说本身是陈述序列的意见追根究底。解释它的一个方法是取可能与假说矛盾或一致的种种单称陈述作为这样一个序列的元素。于是这个假说的概率决定于与它一致的那些陈述的真值频率。但是如果平均起来该假说被这个序列的每隔一个的单称陈述所反驳,那么这个假说的概率为1/2!为了避免这个毁灭性的结论,我们再试试两个权宜之计。一个是根据对它通过的所有检验与尚未尝试的所有检验的比值的估计把一定的概率——也许不很精确——赋予这个假说。但是这种办法也没有什么结果。因为这种估计碰巧能够精确计算,并且结果总是概率等于零。最后,我们可以努力使我们的估计立足于导致有利结果的那些检验与导致中性结果——即不产生清楚决定的结果——的那些检验的比值上(用这种方法人们确实可以获得某种类似主观信心感的量度,实验者就是用这种信心看他的结果的)。即使我们不顾这个事实:我们由于这种估计已经离开真值频率概念和事件概率概念很远了,这最后一种权宜之计也不行(这些概念基于真陈述与假陈述的比值,并且我们当然必须把中性陈述同客观上假的陈述等同起来)。为什么这最后的尝试也不行的理由是所建议的定义使一个假说的概念成为不可救药地主观:一个假说的概率不是依靠客观上可复制的和可检验的结果,而是依靠实验者的训练和技能。

    但是我认为接受可把某个假说看作是陈述序列这种意见是完全不可能的。如果全称陈述有这样的形式:“对一切k值,在k处某某事发生,这是真的”,这是可能的。如果全称陈述有这种形式,那么我们就可把基础陈述(与全称陈述矛盾或一致的陈述)看作陈述序列——被视为全称陈述的序列——的元素。但是我们已经看到(参阅第15和28节),全称陈述并不具这种形式。基础陈述决不是仅仅从全称陈述中推导出来的。所以全称陈述不能被认为是基础陈述序列。然而,如果我们试图考虑是从全称陈述推导出来的基础陈述的否定的序列,那么对每一个自相一致的假说的估计将导致相同的概率,即1。因为我们必须考虑能被推导出的未被证伪的否定的基础陈述(或其他可推导陈述)与已被证伪的那些陈述的比值。这就是说,我们不考虑真频率,而应考虑假频率的补值。这个值无论如何等于1。因为可推导的陈述类,甚至可推导的基础陈述否定类,都是无限的;另一方面,已接受的起征伪作用的基础陈述数目是有限的,不可能比它更多。因此即使我们不顾全称陈述决不是陈述序列这个事实,并且即使我们试图把它们解释为这类东西,把它们与完全可判定的单称陈述序列相关起来,即使如此我们也达不到一个可接受的结果。

    然而我们得考察用陈述序列解释假说概率的另一个十分不同的可能性。也许还记得我们已称某一单称事件是“可几的”(在“形式上单称概率陈述”的意义上),如果它是以一定概率发生的事件序列的一个元素的话。但是这个尝试也失败了——完全不是确定参考序列的困难(它可用许多方法选定;参阅第71节)。因为我们不能说假说序列内的真频率,只是因为我们决不能知道一个假说是否是真的。如果我们能够知道这一点,那么我们就根本不需要假说概率概念。现在我们如上述那样,试图取假说序列内假频率的补数作为我们的出发点。但是如果比方说我们借助未证伪与已证伪的假说序列的比值来定义一个假说的频率,那么如前所说,每一个无穷参考序列内每一个假说的概率等于0。并且即使选定一个有穷的参考系列,我们也未处于更好的地位。因为让我们假定我们能把与这种程序相应的在0与1之间的概率程度——比方说值3/4——赋予某个(有穷的)假说序列的诸元素。(如果我们获得信息,说某个假说属于已被证伪的序列,就能作到这一点。)就这些已被证伪的假说是序列元素而言,我们正由于这个信息就得把3/4而不是零值赋予这些元素。一般来说,一个假说的概率由于知道了它是假的,就要降低1/n,n是参考序列中的假说数。所有这一切显然同用“假说概率”表达我们必须根据支持性或破坏性证据赋予某一假说可靠性程度的纲领是矛盾的。

    我认为这已详尽地研究了使假说概率概念立足于真陈述频率(或假陈述频率)概念,从而立足于事件概率频率理论的可能性。

    我想我们不得不认为把假说概率与事件概念等同起来的尝试完全失败了。这个结论完全不依赖于我们是否接受(Reichenbach的)这个主张:物理学的所有假说“实际上”是,或者“仔细检查时”不过是概率陈述(关于观察结果序列内某些平均频率陈述,观察结果总是表明与某个均值有离差),或者不依赖于我们是否倾向于在两类不同的自然律之间——一方面“决定论的”或“精确的”定律与另一方面“概率定律”或“频率假说”之间作出区分。因为这两类都是假说性假定,这些假定决不能成为“可几的”:它们只能在这样的意义上得到验证,即它们能够在烈火中——检验的烈火中“证明它们的品质”。

    我们该如何解释概率逻辑的信仰者已经达到某种对立的观点这一事实呢?Jean写道——首先在我可以完全同意的意义上——“……我们对任何东西也不能……确定无疑地知道”,但是他接着说:“我们至多只能涉及频率。(并且)新量子论的预测(与观察结果)是如此完全一致,以致有利于与实在相符合的这个图式的机会是极大的。确实,我们可以说这个图式几乎肯定是定量正确的……”,当他这样写时,他的错误在哪里?

    无疑最常见的错误在于认为频率的假说性估计,也就是关于概率的假说,本身只能是可几的;或换言之,在于赋予概率假说以某种程度的所谓假说概率。如果我们记得,就其逻辑形式而言(无需参照我们的可证伪性的方法论要求),关于概率的假说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那么我们也许能够提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论据来支持这个错误结论(参阅第65至68节)。它们不是可证实的,因为它们是全称陈述,它们不是可严格证伪的,因为它们决不能在逻辑上与任何基础陈述发生矛盾。因此它们是(如Reichenbach认为的那样)完全不可判定的。现在正如我们已证明的那样,它们能够更好地或不太好地得到“确证”,那就是说,它们可或多或少地与已接受的基础陈述一致。看来正是在这一点概率逻辑起了作用。经典归纳主义逻辑所承认的可证实性与可证伪性之间的对称提示了这样一个信念:把某种可靠性程度的标尺,某种其可达到的上限和下限是真和假的“连续概率程度”(引自Reichenbach),同这些“不可判定的”概率陈述相关起来必定是可能的。然而,根据我的观点,概率陈述正因为它们是完全不可判定的,它们是形而上学的,除非我们使它们因接受某一方法论规则而变得可证伪。因此它们不可证伪的简单结果,并不是它们能更好地或不那么好地得到确认,而是它们根本不能在经验上得到验证。因为否则——假如它们什么也不排除,因而与一切基础陈述相容——就可以说它们被(任何组成程度的)一切任意选取的基础陈述所“验证”,假如它描述某种有关事例的出现的话。

    我认为物理学使用概率陈述仅在我在有关概率论已充分讨论的这一方面;更具体地说,它把概率假定,正如其他假说一样,用作可证伪的陈述。但是我应该拒绝参加关于物理学家“实际上”如何工作的这一争论,因为这必定主要是一个解释问题。

    我在这里对我的观点与我在第10节中称之为“自然主义”的观点之间的对比作了很好的说明。能够证明的首先是我的观点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其次,摆脱了困扰其他观点的那些困难。大家承认证明我的观点是正确的,这是不可能的,并且与另一种科学逻辑学的支持者进行争论也许毫无裨益。能证明的一切是我对这个特定问题的观点是我一直为之论证的科学概念的一个结果。

    81.归纳逻辑和概率逻辑

    假说的概率不能还原为事件的概率。这是从前节进行的考虑中引出的结论。但是一种不同的看法可否导致假说概率概念令人满意的定义?

    我不认为有可能建立一种假说概率概念,可被解释为表达假说的“可靠性程度”,与“真”和“假”的概念类似(而且它与“客观概率”概念,即与相对频率有如此密切的关系,因而证明使用“概率”一词是正确的)。虽然如此,我现在为了论证起见,要假设这样一种概念事实上已成功地建立,以便提出这样的问题:这会如何影响归纳问题?

    让我们假设,某一假说——比方说Schrodinger理论——在某个确定的意义上被承认是“可几的”;或“可几到某一数值程度”,或仅仅是“可几的”,没有具体规定程度。把Schrodinger的理论描述为“可几的”这种陈述我们可称为对理论的评价。

    一个评价当然必定是一个综合陈述——关于“实在”的断言——,正如陈述“Schrodinger的理论是真的”或“Schrodinger的理论是假的”一样。所有这些陈述显然说的是关于这个理论的适宜性,因此当然不是重言的。他们说一个理论是适宜的或不适宜的,或者在某种程度上是适宜的。其次,对Schrodinger理论的评价必须是一个不可证实的综合陈述,正如理论本身一样。因为一个理论的“概率”——即理论仍然可接受的概率——看来不可能决定性地从基础陈述中演绎出来。所以我们不得不问:评价如何能得到证明?它如何能受到检验?(因而又发生了归纳问题;参看第1节。)

    至于评价本身,也可断言这个评价是“真的”,或者也可说它是“可几的”。如果认为它是“真的”,那么它必定是一个经验上尚未证实的真的综合陈述——先验地真的综合陈述。如果认为它是“可几的”,那么我们需要一个新的评价:可以说是评价的评价,所以是更高水平上的评价。但是这意味着我们陷入了无穷后退。诉诸假说概率不能改善归纳逻辑这种靠不住的逻辑境况。

    相信概率逻辑的大多数人坚持这样的观点:借助赋予归纳出来的假说以概率的“归纳原理”可达到这种评价。但是如果他们把概率赋予这个归纳原理本身,那么这个无穷后退仍继续着。如果另一方面他们把“真理”赋予它,那么他们就不得不在无穷后退和“先验论”之间进行抉择。Heymans说,“概率论永远不可能说明归纳论证;因为正是同一个问题隐藏在一方,也隐藏在另一方(概率论的经验应用)。在两种情况下,结论都超出了前提中所给予的”。因此,用“可几的”一词代替“真的”一词,用“不可几的”一词代替“假的”一词毫无收获。仅当考虑到证实和证伪之间的不对称性——那种不对称性产生于理论和基础陈述之间的逻辑关系——时才有可能避免归纳问题的覆辙。

    信仰概率逻辑的人也许试图用这种方法来对付我的批评:他们断言概率逻辑产生于人的心智,而人的心智“与经典逻辑的框架紧紧束缚在一起”,所以不能遵循概念逻辑使用的推理方法。我坦白地承认我不能遵循这些推理方法。

    82.积极的验证理论:假说如何可“证明它的品质”

    我刚刚提出的反对归纳概率理论的异议是否可能转变为反对我自己的观点?似乎它们是可能的;因为这些异议基于“评价”概念。并且显然我也不得不使用这个观念。我谈到一个理论的“验证”;而验证只能被表达为一种评价(在这方面,验证与概率之间没有区别)。此外我也认为不可能断言假说是“真的”陈述,只能断言它们是“暂时的推测”(或这类东西);并且这个观点也只能用评价这些假说的方法来表达。

    这个异议的第二个部分容易回答。我确实不得不使用的。描述为“暂时的推测”(或这类东西)的假说的评价具有重言式的地位。因此它不发生归纳逻辑发生的那类困难,因为这种描述仅仅是解说或解释严格全称陈述,即理论不能以单称陈述中推导出来这个断言(按照定义,这种描述与这个断言是等价的)。

    至于异议的第一部分,有关陈述理论得到确认的评价,情况也类似。确认的评价不是一种假说,但是如果给定理论和公认的基础陈述就可以推导出来的。它断言这些基础陈述与理论并不矛盾这一事实,并且在它断言这个事实时考虑到这个理论的可检验性程度,以及直至陈述时间为止理论已经受的检验的严格性。

    我们说只要一个理论经受住了这些检验,它就得到“验证”。断言验证的评价(验证评价)确定某些基本的关系,即相容性和不相容性。但是单单相容性不允许我们把某种正的验证度赋予理论:单凭一个理论尚未被证伪的事实显然不能被认为是充分的。因为没有比建立任何数目的、与公认的基础陈述的任何系统相容的理论系统更容易的了。(这个评价也适用于所有“形而上学”系统。)

    也许可以提出,如果一个理论与公认的基础陈述系统一致,并且如果再加上这个系统的一部分可从这理论中推导出来,就应该给予某种正的验证度。或者,考虑到基础陈述不是可以从纯理论系统中推导出来的(虽然基础陈述的否定可如此推导出来),人们会提出,应该采取下列的规则:如果一个理论与公认的基础陈述相容,并且如果再加上这些基础陈述的非空子类可以从这个理论与其他公认的基础陈述的合取中推导出来,就应给予它一个正的验证度。

    我对这最后的表述并无严重的异议,除了我认为这对一个理论正验证度的适宜表征是不充分的。因为我们想说理论得到更好地或不那么好地确认。但是一个理论的验证度肯定不能只靠计算验证事例的数目,即可用已表明的方法推导出来的公认的基础陈述的数目来确定。因为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一个理论得到的验证似乎比另一个差得多,即使我们已借助它推导出非常多的基础陈述,而借助后一个理论推导出的基础陈述却很少。作为一个例子我们可以比较假说“一切乌鸦皆黑”同假说(第37节提到的)“电子电荷有Millikcan测定的值”。虽然在前一类假说的情况下,我们大概遇到许多更为验证的基础陈述,然而我们将判断Millikcan的假说是二者之一得到更好验证的假说。

    这表明决定验证度的与其说是验证实例的数目,不如说是所说的那个假说能够并且已经经受的种种检验的严格程度。但是检验的严格程度本身取决于可检验性程度,并且因此取决于假说的简单性:高度可证伪的假说,或更简单的假说,也是高度可验证的假说。当然实际达到的验证度不仅依赖于可证伪度:一个陈述也许是高度可证伪的,然而它也许只得到一点儿验证,或它事实上也许被证伪了。并且它也许虽未被证伪,却被它可从中推导出——或是它的极为密切的接近——的一个可更好检验的理论所代替。(在这种情况下,它的验证度也是低的。)

    两个陈述的验证度也许同可证伪度一样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可以比较的:我们不可能规定一个数值上可计算的验证度,但是只能用正的验证度、负的验证度等等粗略地说。然而我们可制定种种规则;例如这一条规则:我们不应继续把一个正的验证度给予一个已经被主体间可检验的实验证伪的理论,而这些实验基于起证伪作用的假说(参阅第8和22节)(然而,我们在某些条件下可把一个正的验证度给予另一个理论,即使它遵循一条类似的思路。一个例子是Einstein的光子理论,它与Newton的光的微粒说有密切联系)。一般说来,我们认为一个主体间可检验的证伪是最后的(假如它受到充分的检验):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使人们感觉到理论的证实和证伪之间的不对称。这些方法论要点每一点都以它自己独特的方式推进作为一步步逼近过程的科学的历史发展。在后来作出的验证评价——即在把新的基础陈述加于那些已经得到承认的基础陈述上面作出的评价——可以用一个负的验证度代替正的,但是反之则不然。并且虽然我认为在科学史上总是理论而不是实验,总是思想而不是观察,开辟通向新知识的道路,我也认为总是实验把我们从死胡同中挽救出来:帮助我们跳出老框框,激起我们去发现新的道路。

    因此一个理论的可证伪性或简单性程度进入了理论验证的评价。并且这个评价可被认为是理论和公认的基础陈述之间的一种逻辑关系:考虑到理论已经经受的检验严格程度的一种评价。

    83.可验证性、可检验性和逻辑概率

    在评价一个理论的验证度时我们考虑到它的可证伪度。一个理论越能更好地得到验证,它就越可检验。然而,可检验性与逻辑概率的概念是相反的,因此我们也能说一个验证评价考虑到了该陈述的逻辑概率。而逻辑概率本身,如我们在第72节已表明的那样,与客观概率——事件概率——的概念有关。因此,通过考虑到逻辑概率,把验证概念与事件概率概念连结起来,即使也许只是间接地和松散地。我们认为这里也许同上面批评的假说概率学说有某种联系。

    当试图评价一个理论的验证度时,我们可推理如下:它的验证度将随它验证实例的数目而增长。这里我常常给予第一个验证实例比后面几个大得多的重要性:一旦一个理论得到充分验证,进一步的实例只能提高它的验证度很少一点儿。然而如果这些新的实例迥然不同于早先的实例,即如果这些实例在一个新的应用领域验证这个理论,这条规则就不适用。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就可极大地增加验证度。普遍性程度更高的理论的验证度因此可比普遍性程度较低(所以可证伪度也较低)的理论的验证度更大。同样,精确度更高的理论比精确度较低的理论可得到更好的验证。为什么我们不把一个正的验证度给予手相者和占卜者的典型预言的一个理由是他们的预测是如此小心谨慎和不精确,以致这些预言是正确的逻辑概率极高。并且如果我们被告知说,一些更为精确、因而逻辑上不那么可几的这类预测曾经是成功的,那么一般说来,我们怀疑的往往不是它们的成功,而是它们所谓的不可几性:因为我们倾向于认为这些预言是不可验证的,在这些情况下我们也往往从它们低的验证度推论到它们低的可检验度。

    如果我们把我的这些观点同蕴涵在(归纳)概率逻辑中的观点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得到一个真正值得注意的结果。根据我的观点,一个理论的可验证度——以及一个真实上已通过严格检验的理论的验证度,可以说均与它的逻辑概率处于反比关系中;因为它们都随它的可检验性和简单性程度而增加。但是概率逻辑蕴涵的观点正好是这种观点的对立面。这种观点的支持者使一个假说的概率的增加与它的逻辑概率成直接比例——虽然无疑他们想要他们的“假说概率”所要代表的与我试图用“验证度”所表明的完全是同一件事。

    在那些以这种方法论证的人中间是Keynes用了“先验概率”一词来指我称之为“逻辑概率”的东西(参见第113页注)。他就一个“概括”g(即一个(假说)以及“条件”或前件或条件从句φ和“结论”或后件或结论句f作了下列完全确切的评论:“条件φ内容越丰富和结论f内容越贫乏,我们赋予概括g的先验“概率就越大。这个概率随着φ中的每一次增加而增加,它随着f中的每一次增加而减少。”正如我说的,这完全正确,即使Keynes并没有在他称之为“某一概括的概率”——与这里被称为“假说概率”的相一致——与它们的“先验概率”之间作出明确的区分。虽然如此,Keynes用他的“概率”所指的与我用“验证”所指的是一回事,这一点可从他的“概率”随验证实例数目以及(最为重要的)也随实例之间多样性的增加而增加中看出。(但是Keynes忽视了这一事实:其验证实例属于各种各样应用领域的理论常常相应地具有高度的普遍性。因而他的两个要求,即获得高的概率——最小可能的普遍性和验证实例最大可能的多样性——一般是不相容的。)

    用我的术语来表达,Keynes的理论蕴涵着验证(或假说概率)随可检验性而降低。他对归纳逻辑的信仰引导他达到这个观点。因为使科学假说尽可能确定无疑,正是归纳逻辑的倾向。只有在种种假说能被经验证明为正确时才赋予它们以科学意义。只是因为理论和经验陈述之间密切的逻辑接近,一个理论才被认为科学上有价值。但是这不过意味着理论的内容必须尽可能少地超越经验上确定的。这个观点与否认预测的价值有密切的联系。Keynes写道:“预测的独特优点,……完全是想象性的。被考察的实例的数目和它们之间的类似是基本要点,碰巧在检查它们之前还是之后提出某一特定假说的问题是完全无关的。”Keynes在援引“先验地提出的”——即我们在对它们已有充分的支持以前根据归纳的理由提出的——假说时,写道:“……如果它不过是一种猜测,在它之前有一些事例或所有的事例都证实它,这一饶悻事实对它的价值丝毫不增添什么。”这种预测观点当然是前后一贯的。但是它使人们感到奇怪为什么我们总是要进行概括。有什么可能的理由要建立所有这些理论和假说?归纳逻辑的立场使这些活动成为完全不可理解的。如果我们评价最高的是可得到的最可靠的知识——并且如果预测本身对验证无所贡献——,那么为什么我们依然不满足于我们的基础陈述?

    引起十分类似的问题的另一个观点是KaiCom的观点。虽然我认为正是简单的理论,以及那些很少利用辅助假说(参阅第46节)的理论能得到很好的验证,正因为它们的逻辑不可几性,KaiCom根据类似Keynes的理由正好以相反的方式解释这种情况。他也看到我们常常把一个高概率(用我们的话说,高的“假说概率”)赋予简单的理论,尤其是那些需要很少辅助假说的理论。但是他的理由是与我的对立的。他不像我所做的那样把一个高概率赋予这些理论,因为它们是可严格检验的,或逻辑上不可几的;那就是说因为它们可以说是先验地具有与基础陈述矛盾的许多机会。相反地,他把高概率赋予具有很少辅助假说的简单理论,是因为他认为由很少假说组成的系统先验地比由许多假说组成的系统与实在发生矛盾的机会更少。人们在这里又一次不明白为什么老是要费神去建立这些冒险的理论。如果我们怕与实在发生冲突,为什么通过作出断言把理论招来?我们最安全的方针是采取一个没有任何假说的系统。〔“言多必失,不说为佳”]

    我自己的规则要求所用的辅助假说要尽可能地少(“利用假说的节约原理”)与KaiCom的考虑毫无共同之处,我对仅仅减少我们陈述的数目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它们在高度可检验性意义上的简单性。正是这种兴趣一方面导致我的应尽可能少地利用辅助假说的规则,另一方面导致我的公理——最基本的假说——数目应尽量减少的要求。因为这后一点出于这一要求:应选取普遍性水平高的陈述,以及由许多公理组成的系统如有可能应从具有更少“公理”和普遍性水平更高的系统中演绎出来(因此用后一系统解释)。

    84.论关于“真的”和“被验证的”概念的使用

    在这里概述的科学逻辑学中,避免使用“真的”和“假的”概念是可能的。它们的地位可由关于可推导性关系的逻辑考虑来代替。因此我们不一定说:“假如理论t和基本陈述b是真的,预测p就是真的。”我们可以说,陈述p是从t和b(非矛盾的)合取中得出的结论。一个理论的证伪可用同样方法描述。我们不一定说这理论是“假的”,但我们可以说它被一组公认的基础陈述反驳。关于基础陈述我们也不一定说,它们是“真的”或“假的”,因为我们可以把它们的得到承认解释为协约决定的结果,而公认的陈述是这种决定的结果。

    这当然不是说,我们禁止使用“真的”或“假的”概念,或它们的使用造成了任何特殊的困难。我们可以避免它们这一事实本身表明它们不可能引起任何新的基本问题。“真的”和“假的”概念的使用十分类似像“重言”、“矛盾”、“合取”、“蕴涵”和诸如此类这些概念的使用。这些是非经验概念、逻辑概念。它们描述或评价一个陈述,不考虑经验世界中的任何变化。虽然我们假定物理对象(Lewin意义上的“发生同一的[genidentical]对象”)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我们仍然决定以这种方式使用这些逻辑谓词,因而陈述的逻辑性质成为无时间性的了:如果一个陈述是重言的,那么它永远是重言的。我们也把这同样的无时间性赋予“真的”和“假的”概念,这与日常的用法是一致的。说一个陈述昨天是完全真的,但今天变成假的,这不是日常的用法。如果昨天我们评价一个陈述是真的,今天评价它是假的,那么我们今天不言而喻地断言我们昨天错了;甚至昨天这个陈述也是假的——无时间性地假的——但我们错误地“把它当作真的”。

    这里人们能十分清楚地看到真理和验证之间的不同。评价一个陈述得到验证或没有得到验证也是一个逻辑评价,因此也是没有时间性的;因为它断言在某一理论系统和某种公认的基础陈述系统之间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但我们谈到一个陈述时决不能简单地说它本身或自己“得到验证”(以我们说它是“真的”这种方式)。我们只能说它就某种基础陈述系统而言得到验证——直到某一特定时刻以前得到承认的系统。“一个理论直到昨天得到的验证”与“一个理论直到今天得到的验证”在逻辑上不是等同的。因此我们必须给每一个验证评价添上一个下标——表征验证与之有关的基础陈述系统的下标。(例如用它得到承认的日期)。

    所以验证不是一个“真值”;即它不能与“真的”和“假的”概念(它们没有时间标志)处于同等的地位;因为对于同一陈述可以有任何数目的不同的验证值,这些值确实都可能同时是“正确的”或“真的”。因为它们是一些可从理论和在不同时期承认的不同组基础陈述中合乎逻辑地推导出来的值。

    上述的评论也可帮助阐明我的观点和实用主义者的观点之间的对立,他们建议用一个理论的成功——因而用它的有用性,或它的确证或它的验证来定义“真理”。如果它们的意图只是要断言一个理论成功的逻辑评价不过是它的验证评价,那我可以同意。但是我认为把验证概念同真理概念等同起来远不是“有用的”。这在日常用法中也是要避免的。因为人们谈到一个理论时完全可以说,它迄今根本末被验证,或它仍未被验证。但我们一般不应说一个理论迄今不是真的,或它仍然是假的。

    85.科学的道路

    人们在物理学进化中可以辨认出某种总方向——从普遍性水平较低的理论到水平较高的理论的方向。这通常被称为“归纳”方向;也许会认为物理学沿这个“归纳”方向进展这个事实可被用作支持归纳方法的一个论据。

    然而沿归纳方向进展不一定由归纳推理序列组成。实际上我们业已表明它可用完全不同的术语--用可检验性和可验证性程度——来解释。因为一个已得到充分验证的理论只能被一个普遍性水平更高的理论来代替;即被一个可更好检验的、并且此外包含旧的、得到充分验证的理论(或至少很接近于它)的理论来代替,所以把那种趋向——向普遍性水平越来越高的理论进展——描述为“拟归纳”趋向更好。

    这种拟归纳过程应设想如下。提出具有某种普遍性水平的理论,并用演绎法检验;在这以后,又提出普遍性水平更高的理论、又借助具有以前水平的普遍性的理论检验,如此等等。检验方法是不变地根据从较高水平到较低水平的演绎推理;另一方面普遍性水平按时间次序通过从较低水平到较高水平而达到。

    也许提出这个问题:“为什么不直接发明普遍性水平最高的理论!为什么等待这种拟归纳进化?也许这不就是因为毕竟有归纳要素包含在其中吗?”我不认为如此。具有一切可能的普遍性水平的意见——推测或理论——一次又一次被提出。那些普遍性水平太高的理论(即离开当时可检验的科学达到的水平太远)也许产生一种“形而上学系统”。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陈述应该可以从这个系统中演绎出来(或只是不完全地推导出来,例如在Spinoza系统的情况下),这些陈述属于流行的科学系统,在其中也不会有任何新的可检验陈述;这意味着没有任何判决性实验能被设计出来检验所说的系统。如果在另一方面,可以为它设计一个判决性实验,那么系统作为第一个近似将包含某个得到充分验证的理论。并且同时也包含某种新的东西——能够接受检验的东西。因此,该系统当然不是“形而上学的”。在这种情况下,可把所说的系统看作为科学拟归纳进化上的新进展。这说明为什么一般只是由那些提出来试图应付当时问题境况,即当时的困难、矛盾和证伪的理论来建立与当时科学的联系。在对这些困难提出一种解决办法时,这些理论可指出通向判决性实验的道路。

    为了获得一个这种拟归纳科学进化的图景或模型,可把种种思想和假说看作为悬浮在液体中的粒子。可检验的科学是这些粒子在容器底下的沉淀物:它们是分(普遍性的)层沉淀的。沉积的厚度随这些层次数目而增长,每一个新的层次相当于比在它下面的那些理论更为普遍的理论。这个过程的结果是以前在较高的形而上学区漂浮的思想有时可因科学的增长而被触及,因而与它接触而沉淀。这些思想的例子是原子论;单一物理“本原”或最终元素(其他东西由此衍生出来)的思想;地动理论(被Bacon认为虚构而反对);古老的光微粒说;它的液体理论(作为金属传导的电气假说而复活)。所有这些形而上学概念和思想,即使在其最初的形式,也许已帮助把秩序引入人的世界图景中,并且在一些情况下也许甚至已导致富有成效的预测。然而这样的一个思想获得科学的地位,仅当它存在于可证伪的形式时;那就是说,仅当用经验在它与某个对立理论之间作出抉择成为可能时。

    我的研究已探索了本书开头所采取的一些决定和约定——尤其是划界标准——的种种结果。我们在回顾时可以试图最后全面地看一看已经呈现的科学和科学发现的图景(我在这里想到的不是作为一种生物学现象,作为一种适应工具,或作为一种迂迴的生产方法的科学图景:我想的是它的认识论方面)。

    科学不是一个确定的或既成的陈述的系统;它也不是一个朝着一个终极状态稳定前进的系统。我们的科学不是绝对的知识(episteme):它决不能自称已达到真理,甚或像概率一样的真理的替代物。

    然而科学具有的价值不只是生物学的生存价值。它不仅是一个有用的工具。虽然它既不能达到真理,也不能达到概率,追求知识和探索真理仍然是科学发现最有力的动机。

    我们不知道:我们只能猜测。并且我们的猜测受到对我们能够揭示——发现的定律、规律性的非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尽管在生物学上可以说明的)信仰指导。像Bacon一样,我们可把我们自己的当代科学——“人们现在通常应用于自然界的推理方法”——描述为由“轻率的和过早的预感”组成的,描述为“偏见”。

    但是,我们的这些不可思议的富有想象力的和大胆的推测或“预感”受系统的检验仔细而清醒的控制。我们的任何“预感”一旦提出,都不能被教条地坚持。我们的研究方法不是维护它们,为了证明我们是多么正确。相反,我们努力推翻它们。我们努力利用我们的逻辑的、数学的和技术的武库中的所有武器来证明我们的预感是错的——为了代替它们提出新的未被证明的和不可被证实的预感,Bacon嘲弄地称它们为新的“轻率的和过早的偏见”。

    有可能更为乏味地解释科学的道路。人们会说,进步“……只有两种方法获得:通过收集新的知觉经验,以及通过把已经得到的那些经验更好地组织起来”。但是科学进步的这种描述,虽然实际上并不错,似乎没有抓住要害。它也是Bacon归纳法的残余:太使人想起他的勤奋收集“无数成熟的应时的葡萄,他期望科学之酒从中流出:想起他的始于观察和实验,然后进到理论的科学方法神话(顺便说一句,这种神话方法仍然激励一些试图实践它的新近出现的科学,原因是普遍认为它是实验物理学的方法)。

    科学的进展并不是由于越来越多的知觉经验随时间而积累这一事实。它也不是由于我们正在越来越好地利用我们的感觉这个事实。科学不可能从未被解释的感觉经验中提炼出来,不管我们多么勤奋地收集和挑选它们。大胆的想法,未被证明的预感,以及思辨的思想是我们解释自然的惟一手段:我们把握自然的惟一的工具,我们惟一的仪器。并且我们为了获奖,就必须使它们冒风险。在我们之中不愿意使他们的思想去冒反驳的风险的人,不能参加科学游戏。

    甚至用经验仔细地认真地检验我们的思想本身也受思想启发:实验是有计划行动,其中每一步受理论支配。我们并不是偶然地碰见我们的经验的,我们也让它们像溪流那样在我们身旁流过。宁可说,我们必须是主动的:我们必须“制造”我们的经验。正是我们总是向自然界提出问题;正是我们一而再、再而三试图提出这些问题,为了得到明确的“是”或“否”(因为自然界不给答案,除非逼着它)。最后,正是我们给出答案;正是我们自己在认真仔细研究之后决心回答我们向自然界提出的问题——在持久地和诚挚地试图从自然界那里得到一个毫不含糊的“否”之后。Weyl说,“我永远要记录我对实验家在他的斗争中工作的无限敬意,他在这种斗争中从毫不让步的造物主那里夺取可解释的事实,造物主清楚地知道如何用一个决定性的不——或用一个听不见的是来对付我们的理论”。我完全同意他。

    关于episteme——绝对的确定的可证明的知识——的古老的科学理论已证明是一个偶像。科学客观性的要求使每一个科学陈述必定仍然永远是试探性的成为不可避免。它当然可被验证,但是每一次验证是相对于其他陈述而言的,这些陈述又是试探性的。只有在我们确信的主观经验中,在我们的主观信仰中,我们才可能是“绝对确定无疑的”。

    蒙昧主义的防御工事随着确定性的偶像(包括不完全确定性或概率的偶像)而垮台了。蒙昧主义阻碍科学前进的道路,妨碍我们问题的大胆性,危害我们检验的严格性和完整性。这种错误的科学观表现于渴望成为正确;因为造就科学家的不是他之拥有知识、不可反驳的真理,而是他坚持不懈地以批判的态度探索真理。

    那么我们的态度不得不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态度吗?我们是否不得不说,科学只能完成它的生物学任务;即至多它只能在可验证它的实际应用中证明它的品质吗?它的智力问题是不可解的吗?我不认为如此。科学决不追求使它的回答成为最后的甚至可几的这种幻想的目的。宁可说,它的前进是趋向永远发现新的、更深刻的和更一般的问题,以及使它的永远是试探性的回答去接受永远更新的和永远更严格的检验这一无限然而可达到的目的。

    追记(1972)

    我书的前一章(即最后一章)中,我试图阐明,我说的一个理论的验证度是指总结该理论如何经受住检验以及这些检验如何严格的简要报告。

    我从未偏离过这个观点。这里我将补充以下几点:

    (1)逻辑的和方法论的归纳问题不是不可解决的,但是我的书提供了一个反面的解决:(a)我们决不能合乎理性地证明一个理论,这就是说,我们决不能合乎理性地证明对一个理论真理性的信念,或对它可能是真的信念。这种否定解决同下述包含在优先选择比其他理论得到更好验证的理论的规则中的肯定解决是相容的;(b)我们有时能够合乎理性地证明根据理论的验证,即根据竞争理论的批判讨论的现状(从评价它们接近真理性,即逼真性的观点对它们进行批判讨论和比较)优先选择某一理论。这种批判讨论的现状,原则上可以它们验证度的形式报告。然而,验证度不是逼真性的量度(逼真性的量度必须是没有时间性的),而只是关于我们到某一时刻为止能够确定什么的报告,关于根据对可得到的理由(这些理由已被提出来支待或反对理论的逼真性)所作的判断比较竞争理论主张的报告。

    (2)逼真性观念提出的一个形而上学问题是:自然界中有没有真正的规律性?我的回答是:“有”。支持这个回答的论据(非科学的,但也许是“超验的”;参阅P.368)是:如果自然界中没有显而易见的规律性,那么观察和语言都不可能存在:描述性语言和论证性语言都不可能存在。

    (3)这个回答的力量依赖某种常识实在论。

    (4)实用的归纳问题也就自行解决了:在实践上优先选择根据理性讨论更接近于真理的理论是冒风险的,但是合乎理性

    (5)我认为心理学问题(为什么我们相信如此选择的理论继续值得我们信任?)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6)这种方法并未解决所有可能的“归纳问题”(参阅我即将出版的书:Objective Knowledge:An Evolutionary Approach)。

  •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2

    序言

    有赖于美国的某些法制和美国人关心政治的民情,他们才具有民主的社会情况。

    在这样的社会情况下,他们产生了许多欧洲的旧贵族社会所不知悉的思想和观点。这些思想和观点的存在使得昔日的各种关系得以改变或纯粹被破坏了,并且建立起了新的关系。市民社会面目的改变,丝毫不亚于政界面貌的改变。

    在5年前,我出版了本书的上卷,在其中,我研究了美国民主的主要问题。在本卷中,我将讨论它的次要问题。这样,上下两卷相辅相成,就合成为一部完整的著作。

    我在此敬告读者,请不要产生那些有可能严重歪曲我的原意的错误。

    因为我把那么多不同的结果都认为是平等所带来的,所以读者就有可能认为我把平等当做现在发生的所有事情的唯一原因。这种看法其实就是认为我的观点太过偏颇了。

    在现在,人们的很多观点、情感和本性,并非是完全来自平等,或者完全与平等相悖的。因此,以美国为例,我能够非常容易地证明它的国家性质、其居民的起源、早期定居者所信仰的宗教,以及他们已有的知识和习惯,过去曾经和现在仍然在对这个国家的人民的思想和感情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而这一切都和民主没有任何关系。

    在欧洲发生的诸多事情有着各种不同原因,而这些原因对于在美国发生的大部分事情也是适用的,但都与平等没有关系。

    所有这些不同原因的存在和产生的作用,我全部都知道,但这些并不是我想要研究的对象。我并没有想要探讨我们的所有倾向和所有思想产生的原因,而只想着在某些章节中谈论一下平等对所有倾向和思想的改变所发生的作用。

    对此,人们可能感到比较奇怪:既然你坚决认定我们目睹的民主革命是无法抗拒的,并且知道抗拒是毫无希望而且有失明智的,那么,你在本书中又为什么会对这个经由革命所创造的民主社会这样时时加以严厉指责呢?对此,我的回答非常简单:正因为我不反对民主,因而我才想认真对待民主。

    人们必然无法从敌人那里得到真理,而他们的朋友也很少提供给他们真理。这就是我要这样做的原因。

    我相信,有不少人都愿意抛头露面,报道平等许诺给人们的新的益处:而极少有人敢指出平等可能会给人们带来坏处。所以,我的注意力就集中在这些坏处上,而且在清楚地了解它们后,敢于把它们揭露出来。

    我希望读者在本书的下卷能够发现我的立论是不偏不倚的,而这一点在上卷中,他们应该亦有所发觉。面对那些将我们的国家分成诸多派别的彼此对立的意见,我努力将我对其中的任何一项意见所抱有的同情或反感的情绪暂时地隐藏于内心之中。如果读者发现本书中有任何内容是在讨好曾经将我们的国家搞得天翻地覆的那些大党中的一个,或者是在讨好现在正扰乱国家和削弱国家实力的小派系中的一个,那就请他们大声谴责我吧。

    我所要探讨的问题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当今世界的新形势下所产生的观念和思想,大多都包含其中。在这个范围内,有一些问题已经超过了我的能力,虽然我对它们也做了一些研究,但是我并不满意。

    但是,即使我未能达成预定目的,读者最起码也会承认我为了抛砖引玉才计划和着手写作这部书的出发点是正确的。

    第81章 关于美国人的哲学方法

    我认为,像美国那样最不注重哲学的国家,在文明世界里是没有的。

    美国人不仅没有自己的哲学学派,而且对欧洲的互相对立的所有学派也都漠不关心,甚至连它们的名称都可以说是几乎一无所知。

    然而,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几乎所有的美国居民,都在根据同样的准则运用他们的头脑,都在用同样的方法指导他们的头脑。也就是说,美国人尽管从未在解说他们的准则上下过工夫,可是他们却有一种大家共通的确定的哲学方法。

    摆脱一统的思想、习惯的束缚、家庭的清规、阶级的观点,更或者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民族偏见;而仅仅把现存的事实视为创新和改进的较为有用的学习材料,把传统视为一种习得的知识;全凭自己的实践并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探索事物的原因;不管用手段去获得结果,不注重形式而去深究本质——这一切便是我将要称做美国人的哲学方法的主要特征。

    假如想再进一步从这些特征中找出一个足以概括其余一切特征的最主要特征,那么,我们便会发现每个人在运用他们的头脑时,大部分仅仅依靠一己的理性努力。

    所以,美国可以算是世界上研究笛卡儿的学说最少,但却实行得最好的一个国家,这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因为美国人的社会情况不需要进行思辨的研究,所以他们不读笛卡儿的著作;而他们按照笛卡儿的名言行事的原因,则是由于这个同一社会情况自然地让他们的思想接受他的名言。

    在民主社会里盛行的接连不断的运动之中,上一代和下一代之间的联系会逐渐松弛甚至断绝,每个人容易忘记祖先的观点且并不为此而感到不安。

    生活在这种社会环境中的人,会不再信守他所属的阶级的见解,因为阶级这种事物可以说将不复存在,而目前依然存在的阶级也是由一些游移不定的分子来构成的,以致他们的团体自身根本不会有能够控制其成员的真正能力。

    在公民们的素质差不多完全一样的国家里,一个人的智力对另一个人的智力的影响,必定是极其有限的,由于大家的能力比较接近,谁也不承认别人必然比自己优越和强大,大家都时刻用自己的理性来进行判断,认为它才是真理的最近便和最明显的源泉。这不仅表明人们不相信某一特定的人,而且也没有相信任何人的什么话的兴趣。

    所以,每个人都自我封闭起来,试图从封闭的小圈子里来对世界进行判断。

    美国人的这种只依靠本身确立判断准则的习惯,就使另一种思维习性在他们的头脑中产生了。

    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经他人帮助就完全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一切小困难,所以,他们容易由此得出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为人的智力所不逮,一切事情都是可以解释的这种断言。

    所以,他们不愿承认有的事物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以至于很少相信反常的离奇事物,而对于超自然的东西则是几乎到了厌恶的地步。

    他们之所以喜欢把自己研究的事物弄得一清二楚,是因为他们习惯于相信自己找到的证据。所以,他们要想方设法揭去事物的层层外皮,排除使他们与事物隔开的所有东西,推倒妨碍他们观察的所有东西,以便于在最近距离内和光天化日之下对事物进行观察。他们的这一观察事物的方式,又很快导致他们轻视形式。在他们看来,放在真理与他们之间的形式是无用而令人讨厌的屏障。

    所以,美国人是从自己身上找到这个方法的,他们用不着到书本里去汲取那些哲学方法。其实,我觉得欧洲也曾出现过同样的情况。

    随着身份日趋平等,在欧洲,人们之间越来越没有差别,这种方法就已经建立起来并且逐渐普及了。

    现在,让我们来谈一谈欧洲发生的一些事件的时间联系。

    在16世纪,宗教改革家们对许多教义仍避而不作公开讨论,虽然他们已经开始用个人的理性去论证这些古老的信仰中的某些教义。到了17世纪,笛卡儿在狭义的哲学方面,培根在自然科学方面,都放弃了一直被人们所公认的公式,打破了传统在学术界的统治,推翻了巨擘们的权威。

    接着,18世纪的哲学家们又将上述的原则推广开来,试图用每个人的个人体会去论证他们所信仰的一切东西。

    大家都清晰地了解,笛卡儿、路德和伏尔泰采用的是相同的方法,只是他们在运用上有或多或少的不同之处。

    然而,宗教改革家们非要只在狭窄的宗教观念的圈子里打转转的原因又是什么呢?笛卡儿本来能够在一切事物上应用他的方法,可是他只想把它用于某些特定的问题上,并且认定人们应当自行判断的不是政治的事物,而只是哲学的事物,这一切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到了18世纪,这个同一方法突然得到普遍应用,而在这之前,它是笛卡儿及其先驱者们未曾想到或拒绝推广的,这其中原因又是什么呢?再者,我们所说的方法为什么在这个时期突然走出学术界,渗入社会,成为智力活动的共同准则,并在法国得到了推广,而后,欧洲的所有国家都暗中遵行或公开采用了它呢?

    我们所说的哲学方法尽管早在16世纪就已经产生,在17世纪达到一般化和精确化,可是在这两个世纪均没有能够得到普遍的应用,其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情况、政治法令和这些主要原因所造成的思维习惯都在阻止它的推广。

    这种方法出现于人们开始趋于平等和彼此相差无几的时期,只是得以被普遍遵行,则是在人们差不多完全一样和身份几乎完全平等的时代。

    所以,18世纪的哲学方法是具有广泛的民主性的,而并非法国人所专有,这就是它能在全欧盛行,并使全欧的面貌为之一新的原因。法国人之所以能使世界有天翻地覆的变化,是因为他们首先提出了一种能够使人容易攻击一切旧的东西并为一切新的东西铺平前进道路的哲学方法,并且普遍推行了这种方法,而并不是说因为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古老信仰,革新了自己的古老民情。

    假如现在有人问我:法国人现在能比平等更为源远流长而且已经相当完备的美国人更严格地遵行和更经常地使用这种同一方法的原因是什么?我的回答就是:这有一半归因于下列两种情况。我们必须首先了解清楚这一点。

    我们决不能忘了,正是宗教使英裔美国人的社会得以建立的。所以,在美国,宗教是同它在这个国土上产生的全部情感和整个民族的习惯交织在一起的。这就让宗教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力量。

    除了上述的这一强而有力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发挥了不小作用的原因。它就是,宗教在美国仅仅掌管宗教方面的事情,政治事务和宗教事务完全分离,因此人们可以容易地改变旧的法制而不触动旧的信仰。

    所以,基督教对美国人的思想仍然保有巨大的控制力量。其次,我还想着重指出,基督教不仅仅是作为一门经过论证而被接受的哲学在发生着支配作用,而且还是作为一种不需要论证就被信仰的宗教在发生着支配作用。

    在美国,基督教的各教派林立,而且不断地在改变自己的组织,然而基督教本身却是一个不可抗拒和基础稳固的存在,既没有人想去保卫它,又没有人想去攻击它。

    美国人在未经过论证而接受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之后,也就承担了接受基督教所提出和支持的诸多道德真理的义务。所以,这就把个人的分析活动限制在了狭小的范围之内,让人们的主要观点多数不受个人的分析。

    我上面所说的两种情况中的另一种情况如下:美国人有民主的宪法和民主的社会情况,可他们却没有经历过民主的革命。当年他们到达这片土地时,其情况依然几乎与我们今天在这片土地上看到的相同。这一点很重要。

    任何革命都需要动摇旧的信仰,贬低原来的常规思想,削弱当局的权威。所以,或多或少地,所有的革命都要产生一种让人自主和为每个人的精神开辟近乎无限的活动空间的效果。

    当旧社会的各阶级间的长期斗争结束,人们的身份逐渐平等时,对他人的忌妒、憎恨和轻蔑感,以及自己的过分自信和高傲感,可以说就会立马涌上人们的心头,并且会在一段时间内对人起到支配作用。对在人们之间创造隔阂,让人们只依靠自己去获得知识而互不相信对方的判断起到巨大作用的,正是这种与平等背道而驰的现象。

    于是,每个人都力图自理自立,并荣于凡事自有主见。人们之间的联系不再依靠思想,而只是出于利害关系。并且可以说,人们的见解已经不过是一堆飘散四方的智力尘埃,再也无法收拢和集结在一起。

    所以,伴随着平等而来的精神的独立感,从未像在平等开始建立的时候与为巩固平等而努力奋斗的这期间表现得那样强烈,那样过分。所以,必须细心地把革命所造成的无政府状态,和平等可以提供的那种智力活动自由区分开来。为了不对未来期望过高或恐惧过甚,人们应当对两者分别进行研究。

    我决不认为生活在新社会的人应当经常滥用他们的个人理性,虽然我相信他们会经常应用自己的个人理性。

    我是根据一个最能广泛地适用于民主国家的原因才这样说的。久而久之,个人的思想独立性一定会被这个原因限制在固定的,有时甚至是狭小的范围之内。

    在下一章,我将叙述这个原因。

    第82章 关于民主国家的信仰的主要源泉

    教条性信仰,会由于时代的不同而有多有少。产生这种信仰的方式不完全相同,而且它们的形式和对象也可能有所改变。但是,人们是无法使教条性信仰,即人们不进行论证就予以接受的某种信念不存在的。假如每个人都努力形成自己的观点,而且沿着自己开辟的道路独自去寻求真理,那么决不会有太多人愿意团结在同一个信仰之下。

    因此,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这样的信仰,就不能够欣欣向荣,这并不难理解;甚至可以这样说,一个缺乏共同信仰的社会,是根本无法存在的,因为如果没有共同的思想,就不会有共同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有人存在,但根本构不成社会。因此,为了达到使社会成立,甚至欣欣向荣的目的,我们就有必要用某种主要的思想把全体公民的精神经常聚拢起来,并使之保持整体性。但是,除非每个公民都时刻从同一根源去汲取自己的观点,愿意接受已有信仰当中的一部分信仰,否则是没有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现在,我们单独就一个人而论,也可以印证:他无论是为了独自生活,还是为了和他人一起行动,都不能缺失教条性信仰。

    如果每个人都要去亲自证明他们每天利用到的真理,那么他们的求证工作将永远没有尽头,或者因为要求证先遇到的真理而被累得筋疲力尽,导致无法继续去求证后面遇到的真理。人生非常短暂,一个人不仅没有时间去那么做,而且由于智力有限,也根本没有能力去那样做。所以,他还是不得不相信很多他没有时间和能力去亲自考察和验证,但是早就已经被高明人士发现或者被大众普遍认可的事实和真理。他只能在这个初始的基础上,去建造自己思想的大厦。但这并不代表他自愿如此去接受其他人的指挥,而是由于他自身的条件有限而不得不如此。

    世界上的任何一位伟大的哲学家都是通过认可别人的论断而认识许多事物,并且接受不是他本人发现的大量真理的。

    这不仅是必然的,而且也是他所期望的。任何事都只依靠自己去认识的人,用于每件事上的时间和精力都必然是有限的。这样的方式会使他的精神处于一种永无休止的忙乱状态,导致他不能够深入研究任何一项真理和坚定不移地认可任何一项确定的事实。虽然他的智力活动完全独立了,但却是软弱无力的。因此,首先要做的就是对人们议论的各种事物进行一次筛选,并不加论证地接受早已存在的大多数信仰,然后再择优选择有必要留待考察的少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的确如此,凡是以听信他人的言论为基础而接受某一观点的人,都是在奴役自己的精神,不过这是一种对他能够正确利用自由大有裨益的奴役。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在智力和道德世界都必须有某种权威的存在。权威的所在处或许会变化不定,但它必然要有一个所在处。个人的独立性可能有大有小,但它并不是毫无限制的。因此,问题并不在于了解民主时代是否有智力权威,而仅仅在于是否了解这个权威的所在处和它拥有的力量的强弱。

    我在上一章中提到过,由于身份平等,人们对超自然的东西开始采取一种出自本能的怀疑态度,而对人的理性却作出非常高的,而且往往是过分的评价。

    因此,在这个平等时代生活的人,不会把他们所信服的智力权威放在超人的位置上,或者到人类以外的地方去寻找这个权威。他们总是从自身或从自己的同类那里汲取真理的营养。这样就能够证明,在这样的时代,建立新的宗教是不可能的,并且任何建立新宗教的企图,不但会被人视为是荒谬的和不合理的,甚至会被人视为是邪恶的。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预言:民主国家的人民不会很容易就相信神的使者,他们敢于质疑新冒出来的先知,并要从人类本身之中而不是到人类之外去找寻自己信仰的主宰。

    当身份不平等和人们之间存在差别时,就会涌现一些很有能力的个人,这些人非常有见识、非常有学问,而且智力很高超。同样地,也会出现一大批非常无知而能力又极其有限的人。因此,在贵族制度时代生活的人,自然会把某一个人或某一阶级的高超理性作为自己思想的指南,同时他并不想承认群众永远是正确的。

    然而在平等的时代,情形就与此正好相反。

    随着公民在社会中日益平等,差别渐消,那种使人盲目相信某一特定的人或特定的阶级的倾向,将会逐渐减弱。与此同时,相信群众的趋势将会增强,并一步步地变成支配社会的观点。

    民主国家中,大众的意见不仅是个人理性的唯一向导,而且与任何其他国家相比,都拥有更大的无限权力。在民主时代,由于人人彼此都相同,谁也不必信赖他人。但是,由于具有这种相同性,人们对公众的判断就会怀有近乎无限的信任。因为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如果公众的判断和他们大家拥有的相同认识并不接近,那么绝大多数人是不会承认它的真理性的。

    如果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以个人和周围的其他人作比较,他就会自负地认为自己和每个人都同样平等;而当他环顾周围的全体同胞,并拿自己与这个大整体作比较时,他又会立即惭愧地觉得自己的力量微不足道,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原来使他觉得自己在每一个同胞面前都能自主的这种同一平等,现在却将他孤立起来,以致他不能反抗绝大多数人的行动。

    由此可以看出,民主国家的公众拥有强大的力量,而这种力量是贵族制国家的人民无法想象的。公众不是通过说服这种办法,将公众的意见强加于和最终渗透于人们的头脑中的,而是通过全体精神大力压服个人智力的办法。

    在美国社会,多数必须承担向个人提供大量的现成见解的责任和减轻个人构思己见的负担的义务。在政治、哲学和道德方面,还有一大套理论,这些理论都是关于每个人应不加论证的接受公众的信念这一观点的。再仔细观察一下就能够发现,在美国,宗教本身主要是作为一种共同的见解,而不是一种神启的教条,来发生统治作用的。

    我知道,美国人认为政治法令就是一种法律,而这种法律能保证多数对社会实行绝对统治。这就使多数对智力活动自然发生的支配力量大大增加,因为认为压迫自己的人比自己智慧高是人们习惯性的想法。

    在美国,多数的这种无限政治权威,确实加强了舆论对每个人的精神产生的影响,但它并不是这种影响的基础。我们不应当到平等的人们可能建立的或多或少得到人们拥护的制度当中,而应当到平等当中去寻找这种影响的根源。一般可以认为,在绝大多数对智力的控制作用方面,一个由国王统治的民主国家,也许不如一个纯粹的民主国家那样绝对,但毕竟还是非常绝对的;而在平等时代,不管统治人民的是什么政治法令,都可以预知人民对舆论的信赖将成为一种以多数为先知的宗教。

    综上所述,智力的权威虽然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它决不会式微。我认为它非但绝对不会消失,而且会很容易强大起来,能够做到将个人的理性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而这种范围与人类的伟大和幸福是很不相称的。我清楚地看到平等所带来的两个趋势:一个是使每个人的精神都趋向新的思想;另一个是很容易使人不去思想。我也看出,民主的社会情况促成的智力活动自由,也会通过某些法制的治理,被民主制度所取消。因此,智力活动自由在打碎某个阶级或某些人以前加给它的羁绊以后,又将被大多数人的普遍意志紧紧地束缚起来。

    假如民主国家推翻了曾经过分妨碍或推迟个人理性飞速发展的各种强权,而只受一个多数的专制权力的统治,那么,这就仅仅是换上了一件性质不同的邪恶外衣而已。人们仍然没有办法找到独立自由的生活,而只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蠢事,即又沦入一种新的奴役状态。所以,在这里,我不免要再次强调这样一些人——认为智力活动自由是神圣事业的人,不仅憎恨专制君主而且憎恨专制制度的人应当三思而行。对我而言,当我感到权力的手在我面前挥舞时,我不必管这是谁要压迫我,最好的反应就是欣然听命,将自己的脑袋伸进枷锁,因为在我面前有千万只手正举着枷锁。

    第83章 为什么美国人比其祖先英国人更倾向和更喜好一般观念

    上帝决不一般地观察人类。它对人类一瞥,就能分清人性中包括的一切东西,从每个人身上看到让人们彼此接近的相似点和让人们彼此疏远的差异处。

    所以,上帝并不需要一般观念。这便是说,上帝从未感到有将大量的类似东西置于同一形式之下,以便于对它们进行更为细致的思考的必要。

    人就跟上帝不同了。人的头脑想对映入脑际的一切个别的东西独自进行考察和判断,立刻便会陷入五里雾中,对这些东西的所有细节茫无所知。在如此窘迫的处境下,他只有向一种不够完善然而又必要的办法求助。这种办法既使人的缺点暴露出来,又对人的缺点进行了补救。

    人对一些事物进行表面的观察,并看出它们的相似处后,便赋予它们一个共同的名称,然后将它们放在一边而去考察其余事物。

    一般观念的建立并不能证明人智强大,反而倒是其软弱无力的证明,因为自然界中决不存在两个完全一样的东西,决不存在两个一模一样的事实,决不存在可以不加区别地运用的规章,也决不存在可以同时用于许多事物的同一方法。

    一般观念也有它值得称赞的地方,即它可以让人同时对大量的事物迅速地作出判断。然而另一方面,它所提供的向来都不是完整的概念,它让人理解到的东西也常常不够准确。

    社会一方面在老化,另一方面又在生成新的事物,几乎每天都有某些个别的真理是在不知不觉中获得的。

    这种真理人知道得越多,自然他得到的一般观念也越多。人如果不从无数的个别事实中找出它们的共同纽带,便没办法分别地观察它们。几个个体能够形成“种概念”,而几个“种概念”便能够引出“类概念”。所以,一个民族的文化越是悠久和广博,它对一般观念的习惯和爱好也越大。

    然而,使人们能或不能把他们的观念一般化的原因并不仅限于此。

    与英国人相比,美国人更经常使用一般观念,并且喜欢更持久地使用。假如注意到这两个民族是同文同种,在同样的法则下生活了好几个世纪,至今在思想和民情方面还没有中断往来,那么,乍一看到此种情况,便会感到非常奇怪。假如我们把视线转向欧洲,并拿居住在这里的两个最开化的民族进行对比,其鲜明的对照会使人感到更吃惊。

    我们可以看到,英国人的思想仅能极其勉强和极其惋惜地对别个事实的沉思予以放弃,因为他们要从此种沉思中找寻因果关系;另外,英国人之所以接受一般观念,也不是出于自愿。

    与此相反,我们法国人对于一般观念的爱好,达到了事事都要满足这种热爱的地步。我每天一早起来,总是听到人们又发现了我以前从未听过的某个一般的、永久的规律。即便是一个平庸的小作家,也跃跃欲试,企图发明一些能够治理大国的经验;他一定要在一篇文章中把全人类都写进去,否则他是不会心满意足的。

    这两个最开化的民族之间的此种差别,着实让我吃惊。要是我再把注意力转向英国,并对它50年来发生的一切进行考察,我认为自己能够证明,随着英国的古老制度的式微,英国对于一般观念的爱好正在加强。

    所以,对于人喜欢或回避一般观念的原因,只根据文明的进步的大小进行解释还不够。

    当人们的身份极不平等,而且不平等现象长久存在的时候,人们之间将越来越不同,致使有多少种不同的人,便会出现多少个阶级。然而,人们向来只是对其中的一个阶级同时予以关注,而把这些阶级集聚于广大人群中的一般联系忽略了,即忽略了一般的人,而只看到了个别的人。

    所以,在贵族制社会里生活的人,根本不会产生有关本身的一般观念,而这又完全可以使他们在习惯上不相信一般观念,在本能上厌恶一般观念。

    相反,居住在民主国家的人发现他们彼此都接近,没有太大的差异,因此他们的视野开阔,一直扩大到全人类,而不会只专注于人类的某一部分。他们认为,但凡可以用于本身的真理,对其每个同胞或同类都可以同样地或以同样方式应用。一旦他们在自己苦心从事的和最感兴趣的研究工作中染上喜欢一般观念的习惯,便会在其他工作中移用这种习惯。于是,找出所有事物的共同准则、将大量的事物总括在同一的形式之下、仅用一个原因对无数事实需要进行解释,便变成人们思想的一种热烈的而且常常是盲目的激情。

    最能证明我上述的一切都是真理的就是古代人对于奴隶的看法。

    人是相似的,对自由生下来就拥有同等的权利,这本是一个非常一般而且同时又是非常简单的道理。然而,罗马和希腊的最精明最博学的天才,从没达到如此的思想境界。他们试图用种种方法对奴隶制度是合乎自然的,并且将永远存在下去进行证明。但是,所有的史料又在证明,古代有些名人在没有获得解放之前曾是奴隶,其中还有很多人有著作传世。虽然他们也曾看到今天这样的奴役现象,然而他们当时依旧认为奴隶制度是合乎自然的。

    古代的所有大作家,要么本身就是奴隶主贵族的一分子,要么就至少认为当时建立的贵族制度是无可非议的。在他们的思想向四面八方扩展之后,依旧一直未超出贵族的思想范畴。只是耶稣基督降世之后,他才教导人们说:所有人生下来都是一样的,都是平等的。

    在平等的时代,每个人都是各自独立的,然而处于孤立和软弱的状态。在他们看来,不该有上级的意志来不断指导大家的行动。所以,人类在这样的时代里好像是自行前进的。为了对世界上发生的一切现象进行解释,人们必须去寻找某些对我们人类的每个成员都发生相同的作用并令我们自愿地走上同一道路的重大原因。这样寻找工作自然而然地促使人的头脑想出一般观念,并致使人们喜欢使用一般观念。

    在前面我早已指出身份平等是如何导致每个人喜爱亲自寻找真理的。很容易可以看出,这样的方法也必然逐渐地让人的精神向一般观念倾斜。当我不被先例所左右,放弃阶级、职业和家世的传统,而仅靠自己理性的努力去寻找自己应走的道路时,我自然要倾向于到人的本性中去汲取自己观点的原因。如此,我就一定而且几乎是在不自觉中获得大量的非常一般的概念。

    上面所说的一切,对英国人不如他们的邻居法国人和他们的后裔美国人那样愿意和喜欢把概念一般化的原因,以及今天的英国人在这方面比他们的祖先走得远了的原因给予了充分的说明。

    长期以来英国人一直是个既非常开明又很固守贵族制度的民族。他们的开明文化,令他们对非常一般的观念不断地去追求;但他们的贵族习惯,又令他们囿于十分个别的观念。所以,英国人的哲学既是大胆与怯懦的,又是豁达与狭隘的。迄今为止,英国仍受控于这种哲学,人们的思想被限制着以至于停滞不前。

    几乎所有的民主国家都喜爱一般观念,而且对其往往是热烈追求的。它们之所以如此,除了上面我讲述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些不太明显然而并非无力的原因。

    对这些一般观念必须加以区分。有些一般观念是长期的、细致的、精心的智力劳动的结果,而这些观念正是人的认识扩大的凭借。

    但另一些一般观念,却是精神一触即发的结果,产生得比较容易。它们仅能导致人们形成十分肤浅和非常不确切的概念。

    生活在平等时代,人们都是好奇心多但悠闲心少。他们的生活务实、复杂、紧张和活跃,致使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进行思维活动。因为民主时代使人们不必操心去研究个别的事物,所以他都喜爱一般观念。我甚至可以这样说:民主时代能够用小小的容器收藏大量的东西,在短短的时间里获得巨大的收获。所以,在作了一次粗心而简短的考察之后,这个时代的人就会认为发现了某些事物之间的共同关系,不再进一步对这些事物进行深入研究,也不对这些纷纭的事物在哪些方面相似或有别进行详细考察,而是匆匆忙忙将它们归类,之后就不去作深入考察。

    人人都喜欢轻易地获得成功,贪图眼前的享乐是民主时代的显著特征之一。知识界这样,其他人同样是这样。大部分生活在平等时代的人都雄心勃勃,然而一旦失败了就会马上变得颓靡,而成功时就会更加活跃。他们希望马到成功,大获全胜,然而懒于多花费精力。这种有害的本性,令他们直接去追求一般观念,并且夸夸其谈,说什么利用一般观念可以很容易地绘出大千世界的图景,轻而易举地引起公众的注意。

    然而,我不敢肯定他们的这种想法就是不对的,因为他们的读者同他们一样,希望不经努力就获得知识和痛痛快快地享乐,而害怕进行他们本来可以进行的深入研究,懒于进行正常的思维活动。

    假如说贵族制国家没有对一般观念进行充分运用,而且往往轻率地蔑视一般观念,那么,民主国家的人民就与之相反,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准备滥用这种观念,准备积极地对这种观念进行应用。

    第84章 为什么美国人没有热烈追求政治方面的一般观念

    我在前面说过,与法国人相比美国人并不那样热爱一般观念。此种情况在政治方面尤其显著。

    虽然在立法方面美国人采用的一般观念比英国人多得无限,在用人们的实践对理论进行武装方面比英国人做得多,然而美国没有一个曾像法国的制宪会议和国民公会那样喜爱一般观念的政治机构;整个美利坚民族,从来没有像18世纪法国人那样热烈追求一般观念,而且也不对任何理论的绝对善和绝对真予以盲目相信。

    美国人与法国人的此种差异来自数个原因,然而其主要者如下:美国人是一个民主的民族,一直由自己来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但我们法国人,虽然同样是一个民主的民族,然而长期以来,只限于在口头上议论怎样更好地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

    我们的社会情况,早已使我们想出了一些有关政府工作的非常一般的观念,然而我们的政治制度,却依旧在妨碍我们对一般观念通过实践进行矫正,令我们仅能慢慢地去发现原有一般观念的欠缺。然而,在美国人那里,这两件事情,也就是一般观念和政治制度,却常常处于彼此适应的状态,从而能够彼此修正。

    这里所讲的,乍一看来,与我以前所讲的民主国家能从其实际生活的紧张活动中汲取热爱理论的力量的说法,相差甚远。然而,只要仔细考察一下,便会发现其间并不冲突。

    因为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的空暇不多,所以他们都渴望一般观念,而有了一般观念,他们便无须浪费时间去考察个别的问题了。这固然是事实,然而只应以不是他们所常想的或必想的问题为限。例如,商人对他们本来应当密切注视的有关哲学、政治、科学和艺术的一般观念是渴望了解的,并希望他人能够提供,然而只有通过商业方面的考验,他们才能接受这些一般观念,或者只是有保留地接受。

    政治家当涉及关于政治的一般观念时,情形也是这样。

    所以,在一个特别有危险的问题上,当民主国家的人民盲目地和过分地追求一般观念时,每天在实践中考察这个问题是他们能够采用的最好解救办法。如此一来,他们就必须深入到问题的细节,而问题的细节将会令他们发现理论的缺点在哪儿。

    这种解救办法经常是令人苦恼的,然而它的效果却是肯定的。

    所以,强迫每一个公民实际参加政府管理工作的民主制度,可以对人们对平等所造成的政治方面的一般理论的过分爱好予以节制。

    第85章 宗教在美国是怎样得以利用

    民主的本能的在前面的一章里我已经证明,人如果没有教条性信仰是没办法生活下去的,而且也十分希望有这样的信仰。在这里我再补充一句:我认为在一切教条性信仰之中宗教方面的教条性信仰是人们最希望的。即便你只想重视现世的利益,也明显可以得出这个结论。

    不论人认为他的任何行动有什么特殊性,几乎都来源于他所持的对上帝、对他与人类的关系、对自己灵魂的本性、对自己的同类应负的义务非常一般的观念。谁都必须让这种一般观念成为其余所有事物所由产生的共同源泉。

    所以,人渴望对上帝、对自己的灵魂、对造物主和自己同类应负的各种一般义务,形成一种坚定不移的观念,因为假如对这些基本问题抱有怀疑的态度,便将使自己的行动混乱和无力,或者说是任其听任偶然因素的支配。

    由此可见,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有坚定不移的观念,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然而遗憾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是单枪匹马,只凭自己的理性努力去获得这种观念,所以又令这个问题很难解决了。

    这些如此不可缺少的真理,唯有完全摆脱日常的生活琐事、观察入微、工作细心和训练有素的人,经过长期和精心思考之后才能发现。

    我们还可以看出,这样的哲学家自身同样几乎总是满腹疑团,他们每向前一步,给他们启示的智慧的自然之光就会暗淡一些,甚至有熄灭的危险;尽管他们竭尽全力,他们所发现的依旧可能是为数很少的而且是彼此矛盾的概念。人们的思想千百年来就是在这些彼此矛盾的概念当中游来荡去,没能牢固地掌握真理,甚至没能发现新的错误。这样的研究一般人的能力远远不能及,即便一部分人有能力做这种研究,显然他们也没有这种闲心和余暇。

    虽然有关上帝和人性的确定不移观念是人的日常生活实践所不能缺少的,然而这个生活实践却在妨碍人对这种观念的掌握。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绝无仅有的问题。在一切科学当中,有些知识是对每个人都有用的,而且靠他们自己的能力也可以学到;然而另一些知识不是多数人能够研究的,而是只有少数人才能够理解的。应用后一种知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极其间接的。虽然他们无力对这种知识进行研究,然而这种知识对于他们的生活实践又是不可或缺的。

    所以,一切观念中最适于使个人理性避免习惯性影响的观念就是有关上帝和人性的一般观念。承认一个权威的存在,对于个人理性来讲,是得之者多,而失之者少。

    对这些重要问题中的每个问题能够提供一项清晰的、准确的、人人都能够理解的和永久性的解决方案,是宗教的首要目的及其主要好处之一。

    有些宗教是十分可疑和荒谬的,然而可以认为,但凡属于我所指出的范围里的宗教,只要它不从这个范围脱离出去,并且不像若干宗教那样试图从各方面对人们思想的自由翱翔予以压制,便能使智力活动得到有益的规范。即便宗教不能令人在来世得报,那至少它对人在今世的幸福和高尚化还是非常有用的,这一点也应当承认。

    对生活在自由国家的人民来说,这尤其是真理。

    当宗教在一个国家被破坏的时候,那些智力高的人将变得迟疑,不知所措,而其余的人多半会处于麻木不仁的状态。对于同自己和同胞最有利害关系的事物,每个人仅能习以为常地抱有混乱的和变化不定的概念。他们不是把自己的正确观点放弃,就是保卫不住它。于是,他们由于无力自己解决人生提出的一些重大问题便陷入绝望状态,以至于自暴自弃,索性不去想它们。

    这样的状态只能令人的精神颓靡不振,意志的弹力松弛,培养出准备接受奴役的公民。

    一个民族沦落到这种状态后,不仅会任凭别人夺走自己的自由,而且往往会自愿献出自由。

    在宗教方面一旦也像在政治方面那样不再存在权威,人们立马会对因此而出现的无限独立的情景感到惊恐。一切事物的此种经常动荡状态,将令人们坐立难安和筋疲力尽。由于在精神世界一切已经发生动摇,因此人们便想尽力在物质世界建立巩固的秩序。然而,他们再恢复昔日的信仰已不可能,所以把自己交给一个人去统治。

    至于我,我对人们能够永远既保持宗教的完全独立,又保持政治的充分自由表示怀疑。我一向认为,人如果没有信仰,就必然会遭到别人奴役;而如果想有自由,就必须信奉宗教。

    所以,在身份平等的国家,宗教的这种巨大功用比在任何其他国家都明显。

    应当承认,虽然平等给世界上的人带来了很大益处,然而却使人养成了一些非常危险的禀性。这一点我以后将会指明平等让人们彼此独立,让每个人自顾自己。

    平等还给人心敞开了喜爱物质享受的大门。

    焕发与此相反的禀性是宗教的最大功用。

    所有宗教都是把人的追求目标放在现世幸福之外和之上,而使人的灵魂顺势升到比感觉世界高很多的天国的。同样所有宗教都是叫每个人要对人类承担某些义务或跟他人共同承担义务,要求每个人不要完全自顾自己,而要分出一定的时间去照顾他人。即便是最虚伪的和最危险的宗教,也都是如此。

    所以,民主国家的短处自然正是笃信宗教的国家的长处。这清楚地说明,人们在达到平等的同时又维护宗教,是十分重要的。

    宗教信仰被上帝利用超自然的手段注入人心。对这种手段我既不想考察,也无权考察。现在,我是单纯从人的观点来考察宗教的。我想探讨在我们即将进入的民主时代宗教用怎样的办法才能轻而易举地保持它的影响力。

    我已经讲过,教条性信仰在文明和平等的时代只有经过一番努力才能深入人的精神,而让人的精神感到十分需要这种信仰的,则恰恰是宗教。这首先说明,宗教在这样的时代比在其他任何时代都要更加慎重自持,不要超越自身固有的范围,由于宗教如果想把自己的权力扩展到宗教事务之外,就有在所有事务方面失信的危险。所以,宗教应当注意对自己的活动范围予以规定,仅在这个范围里对人的精神加以影响,而在这个范围以外就任其完全自由。

    穆罕默德自称从天而降,他不但把宗教的教义放进了《古兰经》,而且把政治的原则、民法、刑法和科学理论也都放进去了。与此相反,基督教的《福音书》只讲人与上帝和人与人的一般关系。除此之外它什么都没有教导,对人们必须信什么也没有要求。

    撇开许多其他的理由不谈,仅仅这一点就已经是这两种宗教中的前者不能在文明和民主的时代长期发生统治作用的充分证明,但后者不论在这样的时代还是在其他时代,都注定会起支配作用。

    我们假如进一步进行这项研究,就可以发现:站在人的立场上,宗教如果想在民主时代维持下去,仅是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活动控制在宗教事务的范围之内,也还是不够的;在许多方面,宗教的力量还取决于它所遵奉的信仰的性质、它所采取的外在形式以及它给信徒规定的义务。

    在前面我所讲的平等令人们产生非常一般和非常广泛的观念的问题,主要应该从宗教方面来理解。彼此相同和平等的人,容易产生关于单一神的概念,认为这个神给每个人规定了相同的准则,给每个人在来世授予了价值相等的幸福。关于人类的这个一致性的观念,不断地对人们产生认为造物主也是一致的观念进行引导。与此相反,在人们彼此隔绝和相互差异非常大时,存在多少个民族、等级、阶级和宗族,便会随意创造出多少个神,并给各自绘出无数条通往天国的道路。

    毋庸讳言,在某些方面,基督教自身也受到社会和政治情况对宗教信仰发生的这种影响。

    当基督教诞生的时候,上帝无疑已为它的出世做好了准备,即人类的大部分已经被集结在一起,使他们像一支庞大的部队在罗马皇帝的麾下活动。虽然这一大群人相互之间有很多不同,然而他们之间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遵守同样的法制。每个人各自跟皇帝的伟大相比,他们是软弱和不值得一提的;但就他们全体与皇帝的关系来说,他们又都是平等的。

    应当承认,处于这种新的和特殊的情况下,人类当然会去接受基督教宣讲的一般真理,而基督教在当时能够顺利和迅速地深入人心的原因,也正是来自这里。

    罗马帝国崩溃后,与此相反的情景便出现了。

    这时,罗马帝国垮台了,也可以说是分崩离析了,每个原来受它统治的民族又恢复了以往的独立。不久之后,在这些民族的内部,一些阶层无限地壮大,产生了种族差别,而每个民族又被等级分成若干集团。这个各民族共有的动向,好像在竭尽其所想和所能,要把人类社会分成无数小块。在这种情况下,基督教也未放弃它向人们宣扬的主要一般观念,还尽量准备适应人类分裂后出现的新趋势。创造和庇护万物的唯一的上帝继续受人们崇拜。然而,每个民族、每个城市,甚至每个人,又相信自己能够获得某些特权,令至高无上的上帝变成自己的保护者。因为不能把一个神分成许多个,因此他们只能增加神的使者的人数,把使者的权力过分地提高。从而,大部分基督徒将对天使和圣徒的崇敬,几乎变成了一种偶像崇拜,致使人们一时有理由担心:基督教是否也要蜕化为早被它打败的那几种宗教。

    很明显可以看出,将人类中的各民族隔离开的障壁和将每个民族内部的公民隔离开的障壁的消除的同时,人们自然会对关于单一的而且万能的存在的观念予以接受,认为这个存在可以并用同样的方式平等地将法律施与每个人。所以,到了这样的民主时代,最重要的事情是不允许把人对神的使者的崇敬与仅应对造物主的崇拜相混淆。

    我认为,另一个真理同样很清楚:即在民主时代,应使宗教的表面仪式给信徒带来的负担比其他任何时代都要轻。

    在论述美国人的哲学方法时我说过,在平等的时代,使自己的观念服从于形式是人的精神最厌恶的。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对用图像渲染事物予以反对,认为象征的手法是一种儿戏,它是为了掩盖或粉碎真相,避免将真相赤裸裸地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对宗教仪式他们表示冷淡,认为礼拜的细节仅有次要的意义。

    在民主时代负责规定宗教的外在形式的人,必须对人们智力的这种自然本性予以审慎考虑,避免跟它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我坚决地认为形式是必要的。我知道,形式能让人的精神沉于抽象真理的思考,帮助它坚定地追求真理,让它热烈地相信真理。我决不认为一种无外在的仪式的宗教能够维持下去。然而,另一方面,我又认为:在我们正在步入的时代,对宗教的外在仪式过分地讲究是极其危险的;当然要有一定的仪式,然而必须限制在延续教义本身所绝对需要的程度,因为教义才是宗教的本质①,而礼拜仅是它的形式。在人们越来越平等的时代,拘泥于细节、死板不化、迫使信徒谨守清规戒律的宗教,很快大多数人将放弃对它的信仰,而只剩下一群狂热的信徒。

    我知道肯定会有人反驳我说:宗教追求的目标是一般的和永恒的真理,因此它不能随波逐流,随着每个时代的特点的改变而更改其目标,从而不会在人们面前丧失其

    ①在任何宗教中,仪式都与信仰的本质本身有密切联系,而且最好不加以任何改变。在形式与内容永远密切联系得像一个整体的天主教中,尤其是如此。

    可信性。我对此的答复依旧是:必须把一种信仰能够成立跟神学家们所说的信条能够建立的那些主要观点,与由这些观点派生出来的从属概念加以严格区分。不论时代有什么特点,宗教都必须经常对前者予以坚持;然而在万事都在变换其位置,人们的思想已经习惯了人间事物的千变万化而不想墨守成规的时候,宗教同样慎重地注意自己跟后者的经常联系。在我看来,只有在市民社会本身停滞不前的时候,表面的和次要的事物的不变性才能有机会持续下去。这种不变性,在其他任何场合,我都认为是一种危险。

    我们可以看到,在一切由平等所造成的或促成的激情当中,有一种特别强烈并同时振奋每个人的心的激情,这就是人人都具备的喜欢安乐的感情。民主时代的突出的和不可消失的特征就是爱好安乐。

    可以认为,企图消灭这个主要的激情的宗教,最终会被这个激情所消灭。假如宗教想让人们对现世的幸福完全放弃,而让人们专门去追求来世的幸福,那么,我们可以预言,最后人们在精神上将摆脱宗教的束缚,并为了专门去追求眼前的物质享受,而远离宗教。

    净化、调整和节制人们在平等时代过于热烈地和过于排他地喜爱安乐的情感是宗教的主要任务。所以我认为,假如宗教要试图对人们的这种情感予以完全压制和破坏,那将大错特错。宗教绝对无法让人放弃爱财之心,然而它还是能够说服人们仅用正当的方式去致富的。

    我现在来进行最后一项考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项考察也是对上述各项考察的概括。随着人们日益相似和平等,跟每日都在变化的尘事谨慎地保持一定距离的宗教,更加不需要跟一般人都接受的观念和在群众中发挥着支配作用的利益,进行没有必要的对抗,因为公众的意见日益成为最主要的和最无法抵抗的力量,而在这种力量之外,宗教是没有办法获得足以长期顶住它所受到的攻击的强大支持的。不管是在一个共和制的民主国家,还是在被专制君主者进行统治的民主国家,基本上都是这样。

    在平等的时代,虽然君主常能使人服从,但能使人们信服的却是人民中的多数。所以,所有不违背自己信仰的人,都倾向多数的意见。

    在本书的上卷我说过,美国的神职人员是怎样不问政治的。这是他们谨慎自制的明显例子,然而还不是唯一的例子。美国的宗教是一个专门由神职人员来统治的独立天地,而且神职人员从来不想走出这个天地;在这个天地内,他们指导人们的精神,但在这个天地外,任由人们自主和独立,让他们依据自己的本性和时代的要求对他们固有的好动精神予以发挥。我从未见过哪个国家的基督教像美国那样不讲究形式和不重视繁文缛节,然而却对人的精神有最清晰、最简明和最一般的了解。虽然美国的基督徒分成许多宗派,然而他们对各宗派都一视同仁。不论是对天主教,还是对其他教派,都能够这样说。所有地方的天主教神职人员,都没有像美国的天主教神职人员那样对信徒的礼拜琐事不予过问,不采用格外的和特殊的礼拜方法,不拘泥于教义的文句而重视教义的精神。只对天主礼拜而禁止对圣徒礼拜的天主教的教义,在美国宣讲得最清晰也遵行得最好。但是,美国的天主教徒却是最驯服和最虔诚的。

    另一个可以适用于美国各教派神职人员的特点是:美国的神职人员是让人心更多地注意现世,而决不把人的视线引向和固定于来世。他们认为,现世的幸福在宗教上虽属次要,然而仍有它的重要性。虽然他们不从事实业活动,然而至少对实业的进步还是关心和赞扬的。他们在不断向信徒宣讲来世才是人们应该害怕和希望的伟大目标的同时,并不禁止信徒用正当的方法对现世的荣华予以追求。他们仔细地研究用什么方法使来世和现世结合和联系起来,而并不怎么多讲它们的差别和不同。

    多数对人们思想的支配作用被美国的全体神职人员所承认,且他们尊重这种作用。除非必要,他们一定不反对多数。他们不参加党派的斗争,然而随时接受全国和当代的共同意见,随着振奋周围所有人的感情和思想的潮流前行,而不加以抵制。他们决不与同时代人搞对立,而致力于引导同时代人向善。所以,舆论向来不与他们为敌,反而对他们予以支持和庇护。他们布讲的信仰,借助多数的力量并通过他们本身的努力而同时发挥作用。

    所以,宗教通过对不与它对立的一切民主本能予以尊重,并利用其中的一部分,就可以顺利地对它的最危险的敌人即个人的独立意向予以抵制。

    第87章 关于天主教在美国的发展

    美国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而根据可信的报告,它同时又是天主教最发达的国家。乍一看来,人们可能对此会觉得奇怪。

    我们应明确区别两个问题:平等一方面使人们愿意自行判断,另一方面又使人们喜欢和希望社会有一个统一的、单一的对大家都一律相待的权力。因此,在民主时代生活,人们都力图摆脱一切宗教权威的制约。但是,如果他们想服从某一宗教权威,那么,他们必须让这个权威是单一的,且只能有一个。所有并非指向同一中心的宗教权力,自然会使他们的精神感到不快,而且几乎会轻易地让他们认为,与其有好几个宗教,不如没有宗教。

    在我们这个时代,我们发现天主教徒远没有以前任何时代虔诚了,但基督教新教的教徒却纷纷改信了天主教。如果从天主教的内部来看,它似乎是衰退了;而如果从它的外部来看,它又好像是进步了。其实,这个现象是容易理解的。

    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虽然很少有虔诚的信仰,但他们一旦决定信教,很快就会觉得自身有一种内在的本能,这种本能在不知不觉地把他们推向天主教。他们吃惊于罗马教会的若干教义和教规,但在内心却对它的纪律表示钦佩,也被它的牢固团结所吸引。

    如果天主教最后能够将它所引起的政治恩怨置之度外,那么,我可以笃定,似乎与它抵触的时代精神,不仅不会对它极为不利,相反,还会使它立即获得巨大的成就。

    这是人们的智力活动最常见的一个弱点,即愿意调和互相对立的原则,甚至不惜牺牲逻辑以求和解。因此,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总有人在使自己的某一宗教信仰权威服从一个权威以后,又想放弃这个权威而另找其他权威,任凭自己的精神游荡在服从和自由之间。但是,我还是相信与其他时代相比,这样的人在民主时代不会更多。而将来我们的后代必然日益分化,但最后只能分成两大类:一类完全脱离基督教,另一类则皈依罗马教会。

    第88章 民主国家人民的思想倾向于泛神论的原因

    虽然我准备以后来谈在政治方面,民主国家对于最一般观念的突出爱好是如何表现的,但我现在就要指出,这种爱好对哲学发生的主要影响。

    不可否认,在我们这个时代泛神论得到很大发展。欧洲一些国家的著作,就带有明显的泛神论色彩。它被德国人带进哲学中,被法国人带进文学中。一些在法国出版的虚构作品中,大部分包含着向泛神论借来的某些观点或论调,或使人感觉它们的作者有一种趋于泛神论的倾向。我认为这有其久远的原因,而并非偶然。

    随着身份日趋平等,人与人之间越来越无差别,个人日益变得渺小、无力,人们也就习惯于对每个公民不再重视,而只重视全体人民,只考虑人类整体而忘记了个体。

    在这样的时代,人的精神喜欢包罗万象,希望是一个单一的原因造成了无数的不同结果。

    人的精神被统一的观念纠缠着,以至于它到处去寻找统一的观念。一旦人们找到这一观念,就会在内心自愿存放它,高枕无忧地躺在它的身上。这样一来,人们不仅认为世界包括天地万物,而且相信世界只有一个造物主。但是,他们并不满意于对万物进行的这种初步分类,于是他们又去设法拔高和简化自己的想法,也就是把神和宇宙汇成为一个单一的整体。假如我遇到一个哲学体系,它能把世界上的万物均视为一个巨大存在的不同组成部分,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不管是可见的还是不可见的,而即使组成部分不断变化和连续改观,这个巨大存在都能永远存在下去,那么,我可以毫不费力地断定:虽然这个哲学体系破坏了人的个性,但它对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而言具有神秘的魅力,也许正是由于它破坏了人的个性,这种魅力才会产生。

    人们的一切智力活动习惯都在引导着人们去理解这一哲学体系,并将人们领上接受这一体系的道路。同时,这一哲学体系自然会引起和加强人们的想象力,并使人的精神自豪感和人的精神愉快感得到提高和满足。

    在各种帮助哲学寻找解释世界方法的体系当中,我认为泛神论是适于笼络民主时代人心的体系之一。只要是坚信人类真正伟大的人,就应当团结一致反对泛神论。

    第89章 平等是怎样唤起美国人的思想

    平等在唤起人的思想产生一些只有它才能引来的观念,并改变着早已存在的差不多全部观念。现在我以“人可以不断完善”这个观念为例,因为它是人的智力所能想出的主要观念之一,而且它本身就是一大哲学理论,每时每刻都在实际生活中验证自己的论据。

    虽然人与动物在有些地方是相似的,但人所独有的一个特点就是能自我完善,而动物则不能自我完善。人类自产生以来就发现自己与动物有这种差别。因此,人可完善的观念,同世界本身一样古老。并非平等本身创造了这个观念,但平等却使这个观念具有了新的特点。

    当公民按等级、职业和出身进行分类时,每个人都不得不沿着全凭偶然步入的道路前进时,人人都会认为人力的极限就在自己身上,谁也不想与不可抗拒的命运对抗。贵族制国家的人民,并不是绝对没有自我完善能力,而只是没有认识到这种完善可以无限。他们只想改进,却不想变革。他们只希望社会地位逐渐变好,除此之外别无他求。虽然他们承认人类至今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今后也还会有所进步,但又事先把人类置于一定的限界之内。

    因此,他们并不会认为自己已经达到至善、已经获得绝对真理(其实,没有一个人或一个民族这样妄想过),但他们愿意让自己相信,已经很接近人类不够完善的本性所能达到的伟大和明智了。同时,因为他们看到周围的一切好像仍然维持原样,没有变动,所以容易觉得一切均已各得其所了。于是,人民和国王只喜欢建造耐久的建筑物,立法者们愿意制定永久性的法律,现代的人为后代的人操劳,事先为他们注定了命运。

    随着等级的消失,以及各阶级的接近和人们的日益混合,习惯、礼仪和法律也在变化;随着新事物的出现、新真理的发现、新观点取代旧观点,人们的脑际就会出现一个理想的形象,但这个形象又总是不够固定和完善。

    于是,转瞬即逝的不断变化每时每刻都呈现在每个人的眼前,有些人的处境变坏了,于是,他们便开始清晰地认识到,不管一个民族或一个人怎么有智慧,都不能永远不犯错误。另一些人命运得到了改变,于是他们由此断言,人一般是有能力无限完善自己的。总之,受挫的人认为,任何人都不能吹牛可以找到绝对的善;在兴奋之余,成功的人会继续去追求新的成功。因此,人人都在不断追求,跌倒后又爬起来,虽然经常感到失望,但又决不绝望。他们沿着尚待跋涉的漫长人生道路,不停止地走向他们的伟大目标,即使只能渺茫地看到终点。

    这种认为人可无限完善的哲学理论,曾使人们心甘情愿地做出了许多事实。它对那些只在行动上与它有关而在思想上与它无涉,在活动中又好像不知不觉地与它吻合的人来说,发生的奇妙影响几乎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我问过一位美国船员,为什么美国的船造得不太耐用。他毫不迟疑地回答说:航海技术飞速进步,再好的船用上几年之后也会不堪再用了。

    从这位大老粗脱口而出的答话中,我看到了一个伟大民族一般的和有体系的观念,这种观念他们在任何事情上都会遵循。

    民主国家扩大了人可完善的范围,而贵族制国家自然要过分限制这个范围。

    第90章 为什么美国人的例子不证明

    民主国家不会爱好并致力于科学、文学 与艺术应当承认,在当代的文明国家中,在高级科学方面美国的进步是不大的,它的大艺术家、出名诗人和卓越作家也寥寥无几。

    一些欧洲人对这种情况表示惊异,认为这样的结果是平等所自然造成的,不可避免。他们甚至认为,如果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立刻席卷全球,那么引导人类走向的开化之光将逐渐暗淡下去,而人类将重新回到黑暗时代。

    我认为,作出这种推论的人,混淆了一些本应当分开并加以单独考察的观念。他们把民主的东西与美国人所独有的东西无意之中混在一起了。

    初期移民将他们信奉的宗教传给了他们的后代。这种宗教在仪式上是简单的,而在教义上却是严肃的,甚至可以说是苛刻的。它反对外表的浮夸和繁文缛节。这种宗教自然对美术的发展不利,只重视消遣性文学。

    美国人属于一个非常古老和开化的民族,后来迁到一片广袤的新国土,这可使他们任意开发,且很容易丰产。这在世界上是史无前例的。因此,在美国,每个人都有发财致富的便利条件,这在其他地方是没有的。他们的贪欲总是十分强烈,头脑时时幻想和进行理性活动,完全被追求财富的目的所吸引。和其他国家一样,美国有工商业者阶级,但其有其他国家所没有的一种现象,即全国人人都从事工商业。

    但是,我敢肯定,假如全世界只剩下了美国人,而且他们不改变固有的激情,仍然保留着祖传的自由和知识,那么他们很快就会发现:假如不研究理论,科学的实用是无法长足进步的,而一切艺术也应当相辅相成地去完善。不管美国人为达到其所追求的主要目标怎样绞尽脑汁地努力,他们不久终究要承认,为了顺利地达到目标,有时还得离目标远一点。

    何况文明人的自然心理是喜欢精神上的享受,所以高度文明的民族都迷恋这种爱好,而且还有一批人在专门研究它。一旦这种精神上的需要出现,就很快会得到满足。

    但是,重视学术和文艺的欧洲在美国人只顾科学的实际运用、寻找使生活舒适的方法的时候,已在致力于探索真理的共同源泉,同时完善人们可以享得的一切享乐和人们应当得到满足的需要。

    美国的居民认为,有一个民族在旧大陆的一切开化民族中最为突出,居于榜首。

    他们和这个民族同源同俗,因而两者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密切。他们看到这个民族有著名的科学家、才华出众的艺术家、伟大的作家;他们也能从这个民族汲取知识财富,不必为了积累这种财富付出劳动。

    虽然美洲与欧洲远隔重洋,但我认为两者是不可分的。我把美国人民看做英国人民的一部分,他们以开发新大陆的深山丛林为己任,而在英国的那一部分,则清闲自在,很少为谋取生活资料而操劳,因此能把精力更多地用于深化思想方面,从而在各方面发展人的精神。

    所以,美国人的际遇完全是一个例外,我相信以后不会再有一个民主的民族能拥有这样的际遇。原本他们都是清教徒,习惯专门从事商业,居住的国土又好像不让他们使用智力去研究科学。他们的欧洲邻居,使他们即使不研究科学也不会重返野蛮状态。这一大堆独特原因只是我就其主要者列出的,它们必然使美国人的精神特别注重于纯物质方面的事物。人们的激情、需要、教育和环境,实际上好像都在驱使美国人去面对现世。宗教只能偶尔使他们抬起头,漫不经心地望一望天堂。

    因此,我们不应根据美国人民的外在表现去推论所有民主的民族,而要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去研究它们。

    我们可以设想有这样一个民族,其内部没有区分门第、等级和阶级,法律也不承认任何特权,规定遗产由继承人平分,但它没有使人民享有知识和自由。这个设想并不是没有根据的,因为一个暴君可以将其恩泽平等地施舍于臣民,但同时让臣民们愚昧无知,以便于更容易奴役他们。

    这样的民主的民族不但不能在科学、文学和艺术上表现其才华和爱好,而且使人相信它永远也不会有这种表现。

    它的继承法本身就是以一代接一代地将财产化小分散为己任,民族的成员谁也不会去创造新的财富。穷人因为没有知识和自由,所以都不会产生致富的想法;而富人根本不知道如何自救,听任自己沦于贫困的境地。这样的民族在它的这两类公民之间很快就会建立起完全的平等,这种平等无法克服。如此一来,没有人有时间和兴趣去从事劳动和智力活动。然而所有的人都将麻木不仁,沦于同样的愚昧无知、同等的受奴役状态。

    一想到这样的民主社会,我就立刻觉得自己好像被抛进一所低矮、昏暗和沉闷的小房子里,虽然外面有时会射进一道一道光线,但这些光线很快又变得微弱,直至终于消失。我突然觉得心情无比沉重,闷得喘不过气来;我在黑暗中四下摸索,希望可以找到一个出口,好见到阳光,到外面吸点新鲜空气。但是,对于一个开化已久,在废除规定财产永久归于个人或某些团体的特殊法令和继承法之后仍保有自由的民族而言,这里所作的一切假想并不适用。

    当一个开化的民族生活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时,他们不难明白:没有任何东西应当限制、强迫他们安于现状。

    因此,他们每个人都会想尽办法去改变现状,如果他们都是自由的,则每个人都将大显身手,只是不一定都能获得同样的成果。当然,立法机构不会再给予人们特权,但天赋会给予人们这种特权。天赋的差异是很大的,所以根据每个人运用其才智去致富的情况的不同,财富也会出现不平等。

    虽然继承法仍阻止富裕之家世世代代富裕下去,但它并没有不准富人存在。继承法不断地使公民们趋于相同的水平,可公民们却在不断地使自己避开这个水平。随着知识的日益提高和自由的日益扩大,公民的财富也愈加不平等。

    在我们这个时代有一派因其才华和狂妄而出名的人士,他们主张先将一切财富集中于中央当局,然后再由中央当局按每个人的贡献给所有的人分配财富。他们认为,通过这个办法,可以躲开那种好像可以威胁民主社会的完全、永恒的平等。

    还有一种比较简单的救治办法,其危险性也小。就是不让任何人享有特权,给予每个人以同等的知识和同等的独立性,让每个人自己去关心寻找本身应占的地位。但是,天赋的不平等马上会显示其作用,导致财富也自然地落入最能干者之手。

    因此,在民主而自由的社会里经常会有一批富裕或殷实的人。这批富人不会像以前的贵族阶级成员之间那样密切联系。他们的本性不同于贵族阶级,没有那么多充裕时间去享乐,但在人数上他们将比过去任何富有阶级都多得多。这批人不会整天忙于物质生活,他们会进行智力活动和享受精神生活的快乐,但程度比不上以往的贵族。

    他们这样去支配自己的时间是合理的,因为人的精神一方面要有一个物质的和实用的目标,即无限的目标,另一方面还要有一个非物质的和喜欢美的目标,即无限的目标。物质的需要使人的精神倾向现世,但当人的精神无法被物质的需要吸引时,它就要自我崛起。

    不仅能够鉴赏精神产品的人数将要大大增加,而且人们对智力活动的爱好也将逐步提高,达到贵族时代人们的水平,那些人们似乎没有时间和能力从事这种活动。

    当世袭的财产、阶级的特权、门第的优越感不再存在,每个人只靠自己的努力前进时,人的智力决定了财富方面的高下之分。凡是可以激励、发挥和扩大智力的东西,都将马上身价倍增。

    知识的功用将极其明显地呈现在人们眼前。即使一个人没有感到知识的魅力,也将尊重知识的成果,并要付出一定的努力以享有这种成果。

    在民主、开明而自由的时代,任何力量都不可以把人与人分隔开来,或将人限制在其原来的位置不动。人人都可能突然发迹,也都可能很快变穷。各个阶级因为相处甚密,每天相互见面。他们之间不断互相往来和混合,彼此模仿,互相敬慕。于是,人民的一些在等级森严、社会停滞的时代所不可能有的观念、概念和思想就产生了。在这样的民族里,仆人可以与主人共同劳动、享乐,穷人与富人也可以如此;乡下人将会努力向城里人学习,地方将会努力向首都学习。

    这样一来,谁也不会只专注于生活的物质方面,连最简单的手艺人也会贪婪地或偷偷地看一看高级的智力活动世界。贵族制国家采用的关于读书的观点和方法不会再被使用;然而读书人的范围将不断扩大,最后扩及全体公民。

    人们开始关心精神劳动以后,就会发现取得荣誉、权力和财富的主要手段全在于在某些方面自己胜过他人。因平等而产生的跃跃欲试的野心,马上会从其他方面转到这一方面来。研究科学、文学和艺术的人,将会大量增加。知识界将会出现一种不可思议的积极性。每个人都要设法为自己开辟一条道路,并努力吸引他人跟着自己走。

    这同美国政治界的情况有些类似。虽然美国人的工作往往不够完美,但是其数量却是很大的。尽管个人努力的成果一般是很小的,但是总成果却往往是巨大的。

    因此,说在天性上,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就不关心科学、文学与艺术,与事实不符;应当承认,他们是以自己的方法来研究科学、文学和艺术的,在这方面他们有其固有的特点和不足之处。

    第91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不关心理论而偏重实践 (1)

    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既然没有抑制人的精神发展,那么它们肯定是从这一方面或者那一方面推动了人的精神发展,这一点几乎是毫无疑问的。尽管它们的作用有一定的限度,但却是十分强大的。这里请允许我暂停片刻,先来谈一谈它们的作用。

    在讲述美国人的哲学方法时我们提出的几个论点,在这里也肯定有用。

    因为平等,每个人产生了凡事自行判断的愿望,轻视事物的传统和形式,对所有的事物都怀有明显的、切实的爱好。本章要单独讨论的主要内容就是民主的这些一般本性。

    那些在民主国家研究科学的人,总是害怕自己陷入空想而迷失了方向。他们敢于向已有的体系挑战,喜欢紧紧地抓着事实并亲自研究事实。他们既不会轻易地相信某一成名的同行,也不会盲从某一权威的论断。相反,他们在不断地寻找名人或权威的理论的弱点。学术的传统对他们影响不大,他们从来就不长期拘泥于某一个学派的烦琐议论,而且某人的豪言壮语也从不会使他们受骗。他们尽量深入到所研究对象的各主要部分,并且喜欢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达它们。这样,科学虽比以前更加自由和确切了,但却不如以前高大了。

    我认为,可以按照人的精神追求,把科学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以现在还不知道如何应用,或者在遥远的将来才能应用的最纯理论原则和最抽象概念为内容。第二部分,由虽然现在还属于纯理论范围,但能够通过直接而便捷的途径应用的一般真理构成。第三部分,由应用的程序和执行的方式构成。

    我们可以单独研究构成科学的三个不同部分的每一部分,但人们的理性和经验证明,如果将其中的任一部分与其他两部分截然分开,使它与其他部分完全隔离,它便不可能长期地繁荣下去。

    在美国,人们往往潜心于科学的纯应用部分的研究,而在科学的理论方面,人们只注意研究对应用有直接必要的那一部分,在这方面的研究上,他们也经常表现出求真、自由、大胆和创新的精神。但是在美国,却几乎看不到一个人专心研究人类知识在本质上属于理论和抽象的那一部分。美国人在这方面把所有的民主国家都有的,但我认为不如美国那样强烈的一种倾向,表现得特别突出。

    对于高级科学或科学的高级部分的研究,最需要沉思,但是在民主社会的内部,却很少有东西适于沉思。民主社会不像贵族制国家那样,拥有那种因为自己有钱就可以高枕无忧的人数众多的阶级,也没有贵族制国家的那种因为没有希望改善处境就不再进取的阶级。每个人都在积极地活动:有的人希望掌握权力,有的人希望发财致富。在这种熙熙攘攘、利害冲突频繁、人们不断追求财富的环境下,哪里还有必要的安静供人们进行深刻的构思呢?当你周围的一切都在活动,而你已经被裹进了席卷万物的激流,并且每天都在这激流之上漂浮的时候,你如何能停下来思考高级科学呢?

    我们必须把下面两种运动决然分开,即一种是建立已久的、平安无事的民主社会中发生的经常性运动,另一种则几乎是伴随民主社会的诞生和发展而发生的骚乱性和革命性的运动。

    如果暴力革命发生在一个高度文明的国家,人们的情感和思想肯定会遭到突然的刺激。

    尤其在发生民主革命时,情况更是如此,因为这个革命能把民族的所有阶级一下子都发动起来,并且会使每个公民的心中同时产生出巨大的野心。

    如果说在横扫旧封建社会残余的同时,法国人让精密科学一下子产生了惊人的进步,那么,这个突然成果的来因并不应该归功于民主,而应把它归功于从未见过、发展如此迅速的革命。由此而产生的成果只是一个偶然现象,如果将它看做一般规律,是欠妥的。

    我认为民主国家发生大革命的情况不会多于其他国家,甚至只会少于其他国家。

    但是,在民主国家里,却时常发生一些使人感到不快的轻微的不和谐运动,即人们之间经常互相排斥。这种不和谐运动并不能激发和振奋人心,相反,只会扰乱和涣散人的精神。

    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不仅难于沉思,而且对这种思维活动也不够重视。在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下,大部分人经常处于动的状态。但是,适于这种动态的习惯,并不总适于思维活动。以这种习惯进行活动的人,常常满足于不求甚解,因为如果他们要是追求每一细节都十全十美,便达不到他们预期的目的。他们经常要依靠他们无暇深入研究的思想,因为相比较这个思想的严密正确性而言,不失时机地利用这个思想对他们更为有用;而且总的说来,与其消耗时间去证明自己的所有原理的真实性,还不如冒点风险去利用某些错误的原理。更何况整个世界也不是根据长期不变的、确凿无疑的论点运动的。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是这样被人们掌握的:一瞥某一特殊的现象,经常观察群众的千变万化的激情,随时而机智地抓住所发生的事实。

    因此,在人人都处于活动状态的时代,人们一般都过于重视智力的快速成果和肤浅的论据,而轻视了深刻的和缓进的智力劳动。

    这样的舆论影响着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的判断,且说服他们相信:不用沉思也可以在研究当中获得成果,或者对那些需要沉思的科学不予研究。

    研究科学有一些方法。许多人有一种利己主义的爱好,即把智力活动得出的发明创造用于工商业。但不应该将这种爱好与少数人心中燃起的追求真理的无私热情混为一谈,因为前者是希望利用知识,而后者则完全是希望求知。我毫不怀疑,一些人对于真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无限的热爱,但这种热爱只会靠自己成长和不断壮大,而且决不会自我满足。人们达到真理的抽象源泉,从那里汲取最根本的观念正是由于这种对真理无私而自豪的热爱。

    假如帕斯卡尔只是为了荣誉而活动,或者他的眼中只有某种名利的话,我相信他决不会那样尽其全部智力去清晰地揭开造物主的奥秘。每当我想到他为了全神专注于这项研究,甚至可以说使精神摆脱了人生的一切杂念,以至于他过早地耗尽了自己的心力,未届40岁便匆匆离开人世时,不禁感佩不已。而且我认为,他能付出如此非凡的努力,决不是因为一种通常的原因。

    在贵族制社会出现的这种如此罕见、如此丰产的求知热情,或许将来也会出现在民主社会中。但是至于我,我坦白承认,我还很难相信这一点。

    在贵族制社会里,指导舆论和政务的阶级,之所以自然而然地会对本阶级和人类抱有一种优越的观念,是因为它可以世世代代永远居于群众之上。这个阶级喜欢使尽浑身解数让自身享有荣誉,为达到此目的,它会为自己制定出宏伟的目标。尽管贵族常有极其残暴和不人道的行为,但很少有低级下流的想法。对于一些小型娱乐他们虽然也很爱好,但却常常抱有某种看不起的轻视心理。他们的这种表现,间接地提高了一般人的心灵境界。在贵族时代,对于人的尊严、力量和伟大,一般都有非常高大的看法。这种看法对研究科学的人及其他人,都发生着影响:它促使人们的精神境界自然而然地向更高层次发展,并使人们的心里对真理自然而然地产生崇高,甚至几乎是神圣的热爱。

    因此,这个时代的学者都潜心于理论的研究,而对于理论的应用则往往持有不屑一顾的轻视态度。普卢塔克说过:“阿基米德的治学精神非常崇高,甚至到了不肯自贬身价去撰写一部制造兵器的著作的地步。关于发明和组装机器的一切科学,以及一般与应用有某种实利关系的一切技艺,在他看来,都是没有价值的、卑贱的和向钱看的。他把自己的精力和研究全部用于撰写其美处和妙处跟实际需要毫无关系的著作上了。”这就是贵族在科学上的追求。

    而在民主国家,就不会有这种情况。

    民主国家的人民,大部分都在强烈地追求物质,贪图眼前的享乐。由于他们总是不满意自己的处境,并且总有摆脱这个处境的自由,所以他们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改变处境和如何增加财富。对于持有这种思想的人来说,人类智力的最优秀成果包括一切可以成为发财致富捷径的新方法,一切可以降低生产成本的工具,一切可以节省劳力的机器,一切便于享乐和增加享乐的新发明。民主国家的人民主要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去钻研、认识和尊重科学的。在贵族制度时代,人们对于科学的要求,主要是精神上的享受;而在民主制度下,则主要是肉体上的享受。

    可以设想,一个国家越是民主、开明和自由,就会有越多的人对科学的天才进行这样的评价,而那些能够直接应用于工业的发明,就越能使发明人得名得利,甚至得权。因为在民主制度下,从事劳动的阶级参加政务,而那些为政府服务的人,则要从那里获得荣誉和金钱。

    所以人们不难想象,在这样组织起来的社会里,人的精神会不知不觉地忽视理论,而以无比的精力去追求科学的应用,或者去追求那一部分对应用来说不可缺少的理论。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本能的求知欲使人的精神上升到了最高的智力活动领域,结果也将一无所成,因为现实的利益驱使人们甘于位居中等的智力活动领域。而人的精神只有在这个中等的智力活动领域,才能发挥它的力量、持久的积极性,创造出最好的成果。这就是为什么连力学的一个普通定理都没有发现的美国人,却能够在航运业领域推出一部使世界的海运面貌为之一变的新机器。

    当然,我并不是说当代的民主国家要坐待人的精神之光趋于熄灭,更不是说它们不能再发出新的光芒。世界发展到了今天,有很多开化的国家都在兢兢业业地发展工业,所以那些把科学的各个不同部门联合起来的各种关系,便必定会引起人们的注意;甚至对于那些合理的应用的爱好,也一定会促使人们重视理论。如此众多的试验或实验每天都在反复地进行,在这些过程中,不可能不发现最一般的规律。这样看来,即使不会出现太多伟大的发明家,但伟大的发明必将层出不穷。

    另外,我相信科学的崇高使命。虽然民主制度不会引导人们为了科学而去研究科学,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它却会使研究科学的人大量增加。别以为在如此大量的研究人员当中不会随时出现专门热爱真理的天才从事理论研究。我们可以肯定,不管他们的国家和时代受什么精神所支配,这样的天才都会努力去揭开大自然的深邃奥秘。他们自行前进,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他们只期望在前进的道路上不要给他们设置障碍。我在这里讲了这么多,其实是想表达一个观点:身份的恒久不平等,会使人们囿于抽象真理的研究,虽然这种研究不能带来任何实惠,但人们觉得这种研究是高尚的;而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却会使人们只追求科学的直接而有利的应用。

    这种趋势是自然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了解这种趋势很有趣,而且指明这种趋势又或许是必要的。

    如果负责领导现代国家的人能够清晰地、长远地认识到这种最终会不可抗拒的特性,就会知道,在民主时代生活的人有了知识和自由之后,就自然会去改进科学的工业应用部分,而政府当局的全部力量,是今后应当支持高级科学的研究和创造研究科学的高度激情。

    在我们这个时代,首先应当让人的精神重视理论,然后再使其自然地转向实践,而不应当让它总是追求次要效用的详细研究。最好是先让人的精神暂时放弃这样的研究,将它提高到沉思初始原因的地步。

    因为罗马的文明是随蛮族的入侵而灭亡的,所以我们可能太过相信,只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我们的文明就不会灭亡。

    如果有一天,照耀我们前进的光要熄灭,那也只能是逐渐地暗淡下去,而且要像是自消自灭的。如果强制人的精神只注重应用,就会使人忽略原理;而如果完全忘却原理,由原理产生的方法也不会太多。结果,人们就不能发现新的方法,而只能无知地和不熟练地使用那些他们并不理解其原理的良好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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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2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不关心理论而偏重实践 (2)

    300年前欧洲人初到中国,当他们看到中国几乎所有的工艺都已达到一定的完善阶段时,感到非常惊异,他们认为再没有别的国家会比中国的工艺更先进了。不久以后,他们发现中国人的一些高级知识已经失传,只留下了一点残迹。虽然这个国家的实业发达,大部分科学方法还在那里保留着,但科学本身已经不复存在。由此就说明这个民族的精神已经陷入了一种罕见的停滞状态。中国人只知道跟着祖先的足迹前进,却忘记了曾经引导他们祖先前进的原理。他们还在沿用祖传的科学公式,但却不去追究其中的精髓、真谛。他们还使用着过去的生产工具,但却不再设法改进和改革这些工具。因此,中国人未能进行任何变革。他们也必然会放弃维新的念头。为了保证自己一刻也不偏离祖先走过的道路,避免陷入莫测的歧途,他们时时刻刻,在所有方面都竭力效仿祖先。人的知识源泉已经几乎干涸。因此,尽管河水仍在流动,却已不能卷起狂澜或改变河道。

    但是,中国还是安然无事地生存了许多世纪。即便是征服了中国的外族,都采用了它的习俗,那里的秩序依然井然,一种物质的繁荣景象依然到处可见。革命在中国极其罕见,战争可以说是闻所未闻。

    因此,绝不要以为蛮族离我们很远就高枕无忧,因为如果说有的民族曾任凭异族从自己的手中夺走文明的火把,那么,有的民族也曾用自己的脚踏灭过文明的火把。第十一章 美国人以什么精神       对待艺术每个人的财富都是大致相等的,谁也没有过多的剩余财富,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得更加舒适,大家都在不断努力追求安乐,这将使人的内心处于这一状态——爱好实用而不太爱美。对于这一切我不想再一一赘述,以免浪费读者和我自己的时间。民主国家都存在这种现象,所以它们首先要发展的艺术,不是用来点缀生活的艺术而是可以使生活更加舒适的艺术。习惯上他们以实用为主,使美居于其次。它们的希望是:美的东西同时也要是实用的。

    但是,我还想更进一步地指出这一特点,之后便描述其他一些特点。

    一般说来,在承认特权的时代,几乎所有的艺术都是其从业者的特权,也就是说每一种职业都是不准其他行业涉足的独立世界。甚至在各行各业已经自由的时候,由于贵族制国家由来已久的停滞性,仍会使从事同一行业的那些人形成一个独特的阶级,且这个阶级的成员永远是原来的那几个家族。由于他们彼此之间非常熟悉,因此不久就产生了同业的公意和同行的自尊。在这样的一个实业阶级内部,每个手艺人做工作并不只是为了赚钱,还是为保持自己的荣誉而努力。他们的行为准则就是他们的集团利益,这种利益既不是他们自身的利益,也不是他们雇主的利益。所谓团体的利益,就是指每个手艺人都必须制造出杰出的作品。因此,在贵族制度时代,艺术追求的目标不是加快制造速度,更不是降低造价,而是尽量做出精美的制品。

    反之,当人们处在这种环境下(每一种职业对所有的人都开放,人人都可以随时进入或离开某一行业,同一行业的成员彼此视为外人,几乎都不相识和互不关心的时候),行业的社会联系便不复存在,每个从业者都只能靠自己的努力,这样他们便只求用最少的费用来赚取尽可能多的钱。唯能够抑制他们的消费者的意志是从。但是,消费者对他们同时也会采取相应的对策。

    在这样的国家里(财富像权力那样集中于少数人之手并且永远为他们所占有),社会的大部分财富将永远为同样的一小撮人所享用;而其余的一切人,或由于贫困,或由于习俗,或由于自我节制,而被排除在这种享用之外。

    这个贵族阶级处于荣誉的顶点并且保持不动,范围既不扩大又不缩小,所以它感到自己的需求永远都是一样的,而且永远以同样方式享用。这个阶级的成员,因为他们居于高人一等的世袭地位,而爱好最精致和最耐用的物品。

    这种情况普遍影响了全国人民对待工艺品的态度。

    在这样的国家里,哪怕是农民,也经常喜欢购买最好的物品,否则宁肯不买。

    因此,在贵族制社会里,手艺人只对人数有限而且非常挑剔的顾客服务。他们完全凭借自己高超的手艺赚钱。

    当所有的特权均被取消,等级的界限消失,人人都可以在社会的阶梯上时沉时浮时,上述的情况就不复存在了。

    人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在一个民主国家里,许多人的家产都是越来越分散,越来越小。他们在家业兴旺时期染上的某些需求根深蒂固,并不会因为他们无力再满足而消失。于是,为了满足这些需求,他们费尽心力,急切地寻找某些可以找到的间接办法。

    另一方面,在民主国家里,我们也常见到一大批人的财产日益增加,但他们欲望的增长速度比财富的增长速度还快。在他们尚未得到财富之前,就已经把贪婪的目光盯在他们预计可以得到的财富之上了。为了尽快享用,这些人千方百计地寻找捷径去得到那些即将到手的财富。这两种原因合在一起,便在民主国家产生了如下现象:尽管一大批公民的需求已经并非他们的能力所及,但他们宁愿勉强地满足自己的愿望,也不肯放弃所期求的对象。

    因为手艺人本身也有这种感情,所以他们容易理解这些人的感情。在贵族制社会,他们向少数人高价出售自己的制品,而现在,他们发现有更便利的办法使自己发财,这就是降低制品价格,扩大销售面,向大众廉价出售制品。

    但是,只有两种办法能够降低商品的价格。

    第一种办法是探索出最好、最快和最妙的生产方法。第二种办法是大量生产品质基本上一样但价格较低的制品。在民主国家,从业者的智力几乎全都用在了这两个方面上。

    他们努力去发明新的工艺,这种工艺不仅可以把产品制做得更好,而且可以做得更快、造价更低廉。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就设法降低其所制作的制品的原有质量,但同时又不能使制品的规定用途下降。以前手表只有富人才戴得起,因此显得特别珍贵。而现在,手表已经不再是什么稀罕物,几乎所有的人都拥有。所以说,民主制度并没有只使人的精神专注于实用工艺,它还使手艺人们快速地大量制造不够完美的制品,而消费者们也满足于这样的制品。

    但这并不是说,在民主制度下,在必要的时候也不能制造出更好的制品。只要买主肯出钱使手艺人的时间和劳动得到良好的报酬,手艺人也会经常造出品质优秀的制品。这场斗争各行各业都参加进来,通过广泛的竞争和大量的实验,自会出现一些手艺高超的达到本行业高峰的木匠,但显示他们手艺的机会并不多,而且对自己的手艺他们都吝惜到了极点。他们审慎持重,不愿意大显身手。虽然他们有能力超过他们所承担的任务,但却往往只满足于完成任务而已。反之,在贵族制度下,手艺人总是尽其才智而为,一心想要达到其行业的高峰。

    当我到达一个国家,看到该国的工艺提供出的一些令人赞美的作品时,我还不能使我理解该国的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但是,只要我发现该国的工艺品数量很多而且价格便宜,但却不够完美,我就可以肯定:处于这种状态下的国家,特权正在逐步消失,各阶级正在混合,而且在不久的将来,它们就会融合在一起。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匠人,不仅要使自己造出的有实用价值的制品能够售给全体公民,而且还要设法使其全部制品具有它们本来并不具有的异彩。

    在各阶级互相混杂的社会里,人人想装出一副不代表自己的真实情况的模样,并为装得像样而大费苦心。民主制度不是这种感情的成因,因为这种感情完全出于人心的自然。但是,民主制度却在使人把这种感情用于物质方面。道德方面的虚伪在任何时代都是存在的,但奢侈方面的虚伪则是民主时代所特有的。

    虚荣心是人的一种新的需要,为了满足这种需要,人们便在工艺上进行种种欺骗,有时甚至做得过分,从而使工艺本身受到损失。现在,已经出现了足以以假乱真的假钻石。等到发明出的制造方法达到十全十美,使人们难以辨别真假钻石的时候,人们就可能对这两者都会不感兴趣了,会把它们视为一般的小石子了。

    说到这里,我想谈一谈艺术之中的那种被我们特称为“美术”的艺术。

    我不认为,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必然产生使从事美术的人减少的效果。但是,这样的社会情况和制度,将会对美术工作者的造就方式产生巨大的影响。一方面,那些原本对美术深为爱好的人,大部分将要变穷;另一方面,许多尚未富裕起来的人,将会附庸风雅,开始爱好美术。结果,总的说来,美术品的顾客将有所增加,但是,其中真正识货和特别有钱的人却为数不多。这样,我在前面对实用艺术讲过的那类现象也将在美术方面发生,即美术品的数量大大增加,但每件美术品的价值却下降了。

    在那时人们不再追求伟大,而只注意优美和悦目,主要看外表而不重实质了。

    在贵族制度下,产生了很多幅伟大的绘画作品,建造了一些青铜像;而在民主国家,则出现了大量的平凡绘画作品,塑造了一些石膏像。

    当我坐船从大西洋驶入伊斯特河,首次到达纽约的时候,遥望离市区不远的地方,看到沿着河的两岸建有一些白色大理石造的小型宫殿,其中有几处还有点古香古色,我大吃一惊。但是,当第二天我到特别引起我注意的一处去就近仔细观察时,却发现它的墙是砖砌的,只是表面涂上了一层白粉,而它的木制柱廊上则涂上了带色的油漆。原来使我钦佩不已的那些伟大建筑物,竟然全是这样的货色。

    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还能使一切模仿性艺术具有一种一眼便可看出的独特倾向。这种独特的倾向往往是使艺术只专注于描绘形象,而不重视刻画灵魂,因而情感和思想的描写便被动作和感触的描写所取代了,而现实就占去了理想应当占据的地位。

    我猜想,拉斐尔应该没有像现代的画家那样去细致入微地研究过人体的结构。在这一点上,拉斐尔认为不必要求得那样严格,不需要画得分毫不差,因为他所追求的是神似而不是貌似。他要把人画得像人,而又有些地方超越人。他要把美本身画得更美。

    反之,大卫和他的学生们,不仅是著名的画家,而且是著名的解剖学家。他们能够极其真实地再现他们面前的模特儿,但也仅是如此,他们很少把想象的成分渗入其中。拉斐尔在追求比自然更美的东西,而他们却在一丝不苟地按照自然写生。虽然大卫他们给我们留下了精细入微的肖像画,但拉斐尔却能使我们从他的作品中窥到神韵。

    关于绘画方法,以上我所述的一切,也可适用于题材的选择。

    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所选的伟大题材,一般都超越了他们本身或他们所处的时代,并且这些题材能使他们发挥巨大的想象力。而当代的画家,则经常用自己的天才来分毫不差地再现他们眼前不断出现的私人生活细节,并且他们只按照自然界到处可见的原物去复制平凡题材的一切方面。第十二章 美国人为什么既建造一些 如此平凡的建筑物又建造一些如此宏伟的建筑物我刚才说过,在民主时代,艺术制品的数量越来越多,但却也越来越不伟大。我应该马上指出,在这方面也是有例外的。

    在民主国家,代表民众统治民众的国家是非常强大的,但是,每个个人都是非常软弱的。任何国家的公民都不会像民主国家的公民那样看起来非常渺小,任何国家都不会像民主国家那样看起来非常强大,任何一个国家的精神都不会像民主国家的精神那样具有开阔性。在民主社会里,当人们想到自己,他们的想象力就会立即缩小;但当他们想到了国家,想象力就会无限放大。所以,人们在小屋子里过惯了平凡的生活,如果要建造什么公共建筑时,就总想把它建造得非常宏伟。

    在美国人准备建都的地方,他们已在那里规划了一个巨大的城市。现在这里的人口还不如法国的蓬图瓦兹多,但在他们的计划中,这里有一天要有100万居民。他们把方圆约10里约以内的树木全部伐光,给计划中的未来的首都居民创造便利的条件。

    他们还在城市的中心建造了一座宏伟的大厦,供国会使用,还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国会大厦。

    每天,美国的各州也在筹建或正在建设一些巨大的工程,一些欧洲大国的工程师都因其工程之大而叹为观止。

    因此,民主制度一方面引导人们去生产无数微不足道的制品,同时也促使他们去建造一些非常宏伟的建筑物。但于这两个极端之间,却是一片空白。所以,散见于各地的巨大建筑物,还不能显示出建造它们的民族的社会情况和社会制度。

    我再说一句听起来有点离题的话:这些建筑物对人们理解这个民族的伟大、文明和真正繁荣并没有什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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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3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不关心理论而偏重实践 (3)

    一个政权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让全民去专门建设一项工程。它会付出巨大的努力去搞宏伟的事业,即便他们的科学水平不高,而且要用很多时间。但是这种做法,并不足以判定这个民族是最幸福、最文明,甚至是最强大的。当年西班牙人到达墨西哥城的时候,宏伟的庙宇和巨大的宫殿随处可见。但西班牙仍然只靠600名步兵和16匹马就征服了墨西哥帝国。

    如果罗马人稍微懂得一些水力学原理的话,就不会在今已变成废墟的城市的周围构筑那么多水道,而是更好地利用他们的人力和物力。他们从罗马帝国向四面八方修筑了长长的石头大道,如果他们已经发明了蒸汽机,就不会修所谓的“罗马道路”

    了。

    这些宏伟的工程只能供后人凭吊了,它们既在证明罗马人的无知,又在证明着他们的伟大。

    一个只在地下铺设了几条管道,在地上架起几座铁架之外再没有留下任何宏伟的工程的民族,也许比罗马人更能征服自然。第十三章 民主时代文学的特征走进美国的书店,看一看书架上摆着的美国出版的图书,你会觉得书的数量很多,但是知名作家的人数却少得可怜。

    首先,你会看到一大堆初级读物向人们介绍基本知识,并且其中大部分都是先在欧洲出版,后由美国人翻印的。其次,是数不胜数的宗教书籍,比如,《圣经》、布道集、醒世故事集、教义辩论书和慈善团体报告等。最后,是数量不少的政治小册子。在美国,各党派并不出版互相论战的专门著作,但却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印发小册子,但这些小册子在出版当天就被人们忘记了。

    在这一大堆乌七八糟的人类精神产品当中,偶尔也会见到少数几个,能被欧洲所知或值得称为名家的作者的杰作。

    在当代的文明国家当中,可能美国是最不关心文学的国家,但那里也有很多人对精神方面的事物感兴趣。虽然他们并不将一生的时间都用在这方面的研究上,但至少他们在业余时间会研究这些。不过,这些人需要的书籍,大部分都是英国供应的。英国的一些重要的著作,几乎全都被美国翻印了。大不列颠文学天才把他们的光辉射到了新大陆森林的深处。在拓荒者的小木屋里几乎都能找到几本莎士比亚的作品。我记得,我第一次读史剧《亨利五世》,就是在一间用圆木构筑的小木屋里。

    我们可以确定,美国人除了从英国的文学宝藏中汲取精华,还在自己的国土上发展了英国文学。美国从事文学创造的人并不多,而且大部分原来都是英国人,所以在表现手法上也往往是英国式的。所以,他们在自己的民主制度中植入了一些被奉为楷模的贵族制国家流行的文学思潮和风格。他们的作品很少受到人们的喜爱,因为他们总是利用外来的情调来渲染自己的作品,所以几乎无法再现自己所在国土的现实。

    美国的公民也认为这些作家的作品不是为他们写的,人们开始高度评价一位作家往往是因为他在英国有了名声。这就好比迫使画的原作者判断自己作品真伪的权利。

    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美国的居民还没有文学。在我看来,只有美国的新闻记者称得上是美国的作家。这些人虽然算不上大作家,但他们用的是美国人的语言,而且说出来的话是说给美国人听的。至于其他作家,我都把他们看做外国人。美国人对这类作家的看法,就好比在文艺复兴时期,我们对模仿希腊罗马文学的作家的看法一样,我们只对他们表示不可思议,但是却没有引起普遍的共鸣。这些作家没有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只是快慰了人们的精神。

    我已经说过,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不是仅仅在于民主,还要到与民主无关的某些独特的环境条件中去找原因。

    在目前的社会情况和法制下的美国人如果另有来源,并被移居到另一个国土,那我毫不怀疑,他们也将会有自己的文学。我相信,虽然他们目前如此,但总有一天,他们会拥有自己的文学。不过,这种文学在性质上不同于当代美国书刊表现的,而要具有自己的特点。预先来描摹一下这个特点的轮廓,并不是不可能的。

    如果一个贵族制的国家拥有着繁荣的文学,这个国家的智力劳动和政务工作都被一个阶级统治着,那么它的文学活动也会和政治活动一样,也几乎全被集中在与这个统治阶级或与它最密切的几个阶级之手。这样,我就足以得到解决其余一切问题的钥匙了。

    如果有少数的几个人同时在做同样的工作,并且总是这几个人的话,那么他们就能彼此了解,共同制定出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若干准则。如果这几个人所从事的是文学工作,那么不久他们就会将这种精神劳动置于一系列明确的守则之下,谁也不得违背。

    如果在国内这些人有着世袭的地位,那么,他们不仅要为自己制定一些固定的准则,还要遵守祖先给他们留下的规章。他们的规章制度是严格的,又是世世代代相传的。

    他们不必为物质生活操劳,实际上也未为此操劳过,他们的祖辈同样如此,因为这样,他们才能够一连几辈人都专注于精神劳动。他们向来理解文艺,并始终为文艺而爱文艺,他们看到自己适于文艺工作而有一种博闻强识的快慰感。

    这种并不是全部情况。因为我所说的这些人终身都过着安逸富裕的生活,所以他们自然要从享乐中优中选精,爱好精美和高雅的消遣。

    此外,在这种长期而平安无事地享用荣华富贵当中不断形成的某种温和精神和心理,使他们不太爱好过于突然和过于激烈的享乐。他们要的是安乐,而不是激动。他们愿意从享乐中生趣,但不会因享乐而发狂。

    如果你现在设想我刚才说的这些人如果写了或为他人写了大量的文学著作,那么,你不难发现,这种文学都是按照一个调子写成的,并且不敢逾越前人的规范。即便是一部微不足道的作品,也要在最小的细节上努力着笔润色。在所有的方面,这种文学都要显示出作者的技巧和功力。它的每种体裁都有其不得随便逾越的独特章法,而且不能与其他体裁混合。

    在这种文学中,文体和思想几乎被认为一样重要,形式和内容也几乎被认为一样重要,而笔调则必须洗练、文雅和高洁。写作的态度则永远保持着一副绅士派头,极少有轻狂的表现。作家所追求的不是丰产,而是完美。

    文艺界的人完全生活在自己人的圈子里,而且只是为了自己人而写作,所以他们有时会完全忘掉外界的一切,而陷入过分考究,甚至荒谬的泥潭里。他们囿于只有他①对于长期和完全服从于一个王权统治的贵族制国家来说,情况尤其如此。当自由在贵族社会占有统治地位的时候,上层阶级将不断加惠于下层阶级,并通过为下层阶级服务而与下层阶级接近。这样,民主精神的某些东西便不断地进入上层阶级中间。随后,在负担统治任务的特权集团当中,便养成进取的习惯以及对活动和热闹的爱好,而这又不能不影响整个文学活动。

    们自己使用的烦琐的写作规则,因而在不知不觉间就违背了人们的常识,所以最后导致他们脱离了现实。

    他们力求避免使用通俗的语言,而去使用那些贵族惯用语,这些语言与人民群众所用的美丽语言相去甚远。

    这一切便是贵族制社会自己为文学的发展设置的障碍。

    在政治方面同人民群众完全隔离的贵族是软弱无力的,在文学方面也是如此。①现在,我们把图翻过来,看看它的背面。

    也就是说,我们来考察一下民主社会。无论是这个社会的古老传统,还是现代文明,都能让人感到可以获得精神方面的享乐。这里的等级混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知识和权利都被无限分割,如果让我说的话,我敢说已被分散到了各个角落。

    在这里的五行八作和三教九流,都要求在智力活动方面满足他们的希望。这些新人物爱好精神享乐,并没有受过同等的教育,文化水平也不等;他们不但与祖辈或父辈不同,而且由于他们的住所、情感和财富都在不断变动,所以他们自身也在不断变化着。因此,他们彼此之间在精神上并没有被传统和共同的习惯联系起来,并且一直以来,他们都没有彼此交换意见的耐性、愿望和时间。

    这群人其貌不扬并且很容易激动,而作家就是从这群人中产生的,并且是依靠这群人而发迹和成名的。

    既然情况是这样的,要想在这样的民族的文学中去找贵族时代的读者和作者都一致承认的那些严格规则,哪怕是其中极少的几个,也是不可能的。这一点我不用费工夫研究就能知道了。这样的民族即使在某一时期都同意采用这些规则中的某几个,也不能说明以后都会如此。因为在民主国家里,每一代新人都形同一个新的民族。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使文学服从狭隘的规章很难,而且这样规范的规章是很难持久存在下去的。

    在民主制度下,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并不是都受过文学教育,就算搞的是所谓的纯文学,他们也大部分都兼搞政治或者从事其他的职业,只是偶尔抽时间去体验精神上的享乐罢了。所以,对于这种享乐,他们认为只是对终生劳碌的一种暂时的、必要的排遣罢了,并不是生活中的主要妙趣。他们对于文艺的理解,决不会深刻到足以欣赏文艺之美的地步。他们体会不出文笔的细微差别。他们想把写作的时间充分地利用起来,因为他们用于写作的时间很少。他们喜欢的书都是价钱便宜、很快可以读完并且浅显易懂的。他们所要求的美,是那种浅显得让他们一看就入迷并且能随时欣赏到的;那些能让他们感到新鲜和意想不到的东西才是他们特别需要的。他们已经习惯了既有冲突又单调的现实生活,所以那些能让人马上就冲动起来的感情,令人惊异的妙笔,真伪明显、立即感动他们和好像有一股力量能驱使他们马上动笔的故事才是他们所要求的。

    我还有必要赘述吗?我不用解释,谁都知道我接下来要说什么。

    总之,贵族时代的文学喜欢描写秩序、规则、科学和艺术,但民主时代的文学不这样,它一般不重视形式,有时甚至轻视形式。它的文体往往是无序的,冗长而啰唆的,但又总是热情奔放的。它的作者不愿意进行细腻的描写,他们只求快速。所以短小的作品比巨幅长篇要多,作者凭才气而不是实学来创作,这些作品富于想象但却缺乏深度。

    在这种文学中追求的目的,思想被一种粗野的,甚至是蛮横的力量统治着,但作品却又多种多样,产量甚至大得惊人。作家们追求的目的,与其说是使读者快慰,不如说是使读者惊奇。作家们的努力方向,与其说是让人获得美的享受,不如说是让人兴奋激动。

    当然,偶尔也会出现一些作家,他们打算走另外一条道路,如果他们才华出众的话,不管作品好坏还能赢得一批读者。但是,这毕竟只是个例,而且,这些作家虽然在作品的总体上来看脱离了常轨,但是在细节的描写上又总是回到了常轨上。

    以上,是我谈的两个极端的情况。但是,从第一个阶段到第二个阶段是不能一下子就逾越过去的,这中间需要经历无数的阶段去逐渐地过渡,任何一个民族都是如此。一个尚文的民族由一个极端向另一个极端转移,在引导它转移的过程中,总要经历一些时间,在这些时间中,要让民主的民族的文学天才和贵族的民族的文学天才相遇,并让他们一致表示愿意去共同影响人的精神。

    虽然这段时间是过渡性的,但会大放异彩:作品丰产并且没有滥竽充数的,活动积极并且都很有序。18世纪的法国文学就是这样。

    我的意思不是说一个民族的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决定了它的文学。我知道,除了这两个决定因素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使文学作品产生了某种特点的原因。但我认为,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是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一个国家的社会和政治情况,同它的作家们的天才是紧密相关的;要想完全弄清后者,必须先了解前者。第十四章 关于文学的商业性民主制度不仅使实业阶级有了文学的爱好,还把商业精神也引进了文学界。

    在贵族制度下,读者的人数不多,并且吹毛求疵;而在民主制度下,读者人数众多,却不难迎合读者的心意。所以,在贵族制度的国家文人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付出巨大的努力,这种努力可能会让文人获得很高的荣誉,但是决不会让他们赚取大量的金钱;而在民主制度的国家,通过廉价推销作品,一个作家可以获得大量的金钱和小小的名气。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需要人们的钦佩,而只要人们的欢迎就足够了。

    因为读者的数量越来越多并且需要日新月异,所以没有什么价值的书也能畅销。

    在民主时代,读者大众对待作家就像国王对待他的宫内侍臣一样。读者大众让作家发了财,但是看不起他们。试问:对于一个出生在宫廷或因蒙宠而生活在宫廷里的御用文人,除了如此还应当如何对待他呢?

    在民主国家的文学界里,总有一批作家,他们把文学看做商业,而且那里出现的某些大作家,其个人的作用就能超过数千名的思想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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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4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不关心理论而偏重实践 (4)

    第十五章 为什么在民主社会里     研究希腊和拉丁文学大有用处古代的一些最民主的共和国所说的人民,和我们今天所说的人民的含义是不一样的。在雅典城邦,全体公民都参与管理公共事务,但在它的35万居民中只有2万人是公民,其余全是奴隶,他们所做的大部分工作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人民和中产阶级所做的工作。

    因此,虽然雅典人实行普选制度,但雅典城邦仍然是一个贵族共和国,只有全体贵族才有平等的参政权。

    我们也要用这种观点来分析古罗马的贵族和庶民之间的斗争,只能把这种斗争看成是同一家族的长辈与少辈之间的内讧。事实上,古罗马的庶民也属于具有贵族阶级精神的贵族阶级。

    还应该指出的是,在整个古代,书籍很少,并且价格昂贵,在出版和发行上都有很大的困难。因为这样,对文学的热爱和享用集中在了少数人的身上,小的贵族文学集团便在大的贵族政治集团中应运而生。所以,说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把写作看成一种实业是缺乏证据的。

    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人民必然使他们的文学创作带有贵族时代的文学所特有的优缺点,因为他们不仅是国家的贵族,还是最文明、最自由的民族。

    事实上,只要我们翻阅一下传世的古代作品,就会发现,作者有时虽然在体裁上的变化不大,有时在思想上不够大胆、活跃和概括,但是在情节的描写上的技巧和匠心却令人非常佩服。他们的作品没有随意或匆忙下笔的痕迹,所有的作品都是写给行家看的,字里行间都充满着对纯美的追求。古代文学如此突出地表现出的这种特点,是后来的任何文学都不具备的,而民主时代的作家自然也不会有这样的特点。所以,如果在民主时代不能很好地研究古代文学,真正的文学就不会产生。要克服民主时代内在的文学缺点,就没有比这种研究更好的了。至于文学的自然特点,是不需要学的,因为它完全是自然产生的。这一点必须认识清楚。

    这项研究可能对一个民族的文学有用,但对这个民族的社会和政治需要来说就不会有用。在人们习惯依靠暴力去增加或维护自己的财富的社会里,如果坚持只对人民进行纯文学的教育方针,那么造就出来的公民将是非常文雅又非常危险的,因为社会和政治情况促使他们不断产生一些他们的教育所无法满足的新的需要。于是,他们就以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名义扰乱国家,使国家的实业得不到发展。

    显然,在民主社会里,个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安全都需要对大多数人进行教育,首先是科学、商业和工业教育,其次才是文学教育。

    各级学校本都不应该教授希腊文和拉丁文,但是有些人由于出身或命运的缘故注定要学习文学或者对文学感兴趣,对这样的人来说,也应该开设一些学校,使他们能够完全掌握古代文学或将精力完全投入古代文学的学习中。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办几所好的大学要比办一大批坏的专科学校好,因为坏的专科学校的学生得不到高质量的教育,反而会影响以后的必要深造。

    在民主国家里,要想在文学方面有所建树,必须经常从古代作品中汲取营养。这个办法是非常有益的。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古代的作品没有一点缺点。我只是认为古代的作品有一些特殊的优点,这些优点可以帮助我们抵消我们所特有的缺点。古代的作品可以把我们从歧途引上正路。

    第十六章 美国的民主是如何       改变英语的语言作为思想的主要表达手段,其本身受到的民主社会情况和制度的影响,如果读者已经完全了解了上面我就整个文学所述的一切的话,就不难明白。

    其实,可以说美国的作家主要是在英国的环境下生活的,而没有在他们自己的国土上生活,因为他们一直在研究英国作家的作品,并且整天将英国的作家作为榜样。

    但是,人民本身并不是这样的,因为对人民最有直接影响的,是只能对美国发生作用的那些独特原因。所以,我们要想了解贵族的惯用语成为大众的语言时可能发生哪些变化,就必须注意口语,而不必注意书面语。

    一些有教养的英国人,和一些能立刻就辨别出语言的这种细微差别的让我望尘莫及的人,一再叫我相信:美国的有教养阶级,同大不列颠的有教养阶级在语言方面上有明显的差别。

    他们不仅指责美国人使用大量的新词(英美两国的差异和距离的遥远造成了这种现象),还指责说这些新词主要是从各政党和各行业的用语以及业务术语中借用来的。他们还说,美国人赋予了英语中的一些旧词新义,并加以使用。最后他们说,美国的居民在说话时常常加入一些让人听起来莫名其妙的词语,有些词在他们的母语中本是不能混用的,但是美国人却把这些词当成同义词使用。

    这些话有很多值得我相信的人向我说过,这引发了我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我根据理论得出的思考结论,同他们据实际观察所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

    在贵族制社会里,一切事物都处在停滞状态,语言也是这样。在这种社会下产生的新词不多,因为它的新事物不多。就算出现了新事物,人们也会尽力用含义早已固定的通用词来附会。

    就算贵族制社会的人精神终于自己振奋起来,或被外部射进的光芒刺醒,为了表示它绝不是来自民主社会的,它所创造的新词也会具有一种学究气、辞藻色和哲学味。君士坦丁的陷落使科学和文学移向西方之后,法语当中立即出现了一些新词,而这些新词全都可以在希腊语和拉丁语中找到根源。于是,流行新词的风气在法国出现了,但是都是有教养的阶级在使用这些新词,而且流行的效果并不明显,只是在人民群众中普及要经过很长的时间。

    欧洲的所有国家中,都先后出现过类似现象。仅弥尔顿一个人,就给英语增添了600多个几乎全来自拉丁语、希腊语或希伯来语的新词。

    反之,语言和事物的面貌不断被民主社会内部发生的连续运动改变着,世间万物都在变化。在这种万事都在变化,并且人们的思想也在互相竞争的过程中,相继出现了很多新的观念,而一些旧的观念则渐渐消失,或在消失之后又出现,不过更多的是发生极其微小的变化。

    所以,常常是一些词必然变成废词,而另一些词又被拿来使用。

    而且,民主国家本身就喜欢变动。语言如此,政治亦然。所以,民主国家即使无须改用新词,有时也想要改用新词。

    民主国家人民的天才,不仅在他们大量使用新词方面有所体现,而且在这些新词所代表的观念性质方面也有所体现。

    在这样的国家里,一切法律都由多数制定,语言方面的规则自然也要由多数制定。多数的意志,无论是在语言方面,还是在其他方面,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多数从事实业和政务的人比从事研究学问的人要多,重视政治和商业利益比重视哲学或纯文学的思辨更甚。多数创造或采用的词,大部分都带有由此产生的习惯的色彩。这些词主要服务于表达实业的需要、政党的激情和公共行政的细节。将来这些方面的语言还会不断发展,而形而上学和神学方面的语言则会逐渐被抛弃。

    至于民主国家新词的来源和创造方法,都是不难解答的。

    在民主国家生活的人,对罗马人和雅典人使用的语言一无所知。他们缺乏的词汇没必要到古代的语言中去寻找。就算有时他们也会求助于高深的词源学,一般也是为了满足自己也能对已经逝去的语言进行探微的虚荣心,而绝非因为他们的头脑天生就能如此博学多才。所以,最爱探求词源的人,有时反而表现得最无知。总想把自己的民主愿望拔高,为了显耀自己并不高贵的职业,他们经常喜欢使用一个希腊或拉丁的名称。在他们看来,职位越是低下,说明自己越没有学问,而名称越是好听,就可以显示自己学识渊博。例如,法国的走索演员,就用希腊语的acrobate和拉丁文的funambale来称呼自己。

    虽然民主国家的人民对已经逝去的语言一无所知,但他们随时可以到现在使用的语言中去借用新词,因为各国人民之间来往密切,并且能在与日俱增的互相接触中彼此仿效。

    但是,民主国家的人民,主要还是从本国语言中去寻求革新的手段。有时,他们重新使用一些早被遗忘的用语,或者引申某个阶级专有的用语,让它成为普通话。一些专门用语原来只属于某一派别或职业,现在便成为一般的用语了。

    民主国家改革语言文字的最常用办法,就是赋予流行已久的用语以新义。这种办法非常简便易行,不需要什么学识就能运用,甚至没有学识的人更便于应用。但是,它却会给语言造成极大的危害。民主国家的人民用这种方法增加一个词的新义,有时会使新词意和原词意混淆。

    一个作家先把一个通用的词汇解释得同原意略有差别,为了让那个词汇更符合自己的目的,就这样将词义修改了。也会出现另一个作家,从别的方面来理解这个词汇的词义。第三个作家可能对这个词汇又有新的解释。结果,因为没有一个公断人,也没有一个常设的法庭能够最后确定这个词的意义,从而使这个词的词义处在了一个游移不定的状态。所以,作家们在表达思想的时候,似乎不止一个解释,而是有一大堆解释,得让读者去猜测作家的原意。

    这是民主的一个令人遗憾的结果。我宁愿让我们的语言混杂着中国语、勒靼语或休伦语的单词,也不愿法语的单词词义混淆不清。谐音和押韵,只是语言的次要美。

    一般在这类问题方面都有许多规定,只是可以不必严格遵守。如果没有明确的词义,那就不会是好的语言。

    平等也必然使语言有所变化。

    在贵族时代,各个民族都喜欢保持自己的特点,都闭关自守,互不往来,因此几个民族本来是同源的,却也往往将彼此视为外人,以致不能团结一致。最后,它们的语言也不再相同了。

    在这样的时代,每个民族的内部又存在着若干阶级,各个阶级之间也很少往来和混合。各个阶级都养成并固定自己的特有的智力活动习惯,选用一定数量的单词和用语代代相传下去,像遗产一样。所以,即便是同一种通行的语言,又会有穷人用语和富人用语、文人用语和通俗用语之分。阶级之间的界限越明显,阶级之间的壁垒就越严格。语言方面,也必然是这样的。我敢断言,在印度的不同种姓之间,语言的差异大得让人感觉难以置信,不可接触者的语言同婆罗门的语言差异巨大,大得同他们之间的服装差异几乎相同。

    反之,当人们不再受到等级的限制,而可以不断相见和交往时,即在种姓制度消灭、阶级界限取消,而人们混合为一体时,语言的一切词汇就是通用的了。只要一个词汇不能被大多数人采用,那它必然要被淘汰;而保存下来的词汇,就会形成公用的词汇总藏,人人都可以随便从中选取自己使用的词汇。使欧洲出现几种通行语的一切方言,几乎都将明显地趋于式微。在新大陆上,已经没有方言土语了。旧大陆上的方言土语,也会逐渐地消失。

    社会情况的这种变化,影响了语言,更影响了文体。

    这样的话,每个人都要使用同样的词汇,并且要对每个单词有同样的理解。在文体方面所作的规定,几乎将被全部废除。词语将不会再有粗野和文雅之分。无论到什么地方,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大家使用的都是共同的语言和词汇。词的来源将完全被人们忘记,就像人的出身一样。语言的浑然一体,将同社会的浑成一体一样出现。

    我知道,词的好坏不是由社会的形式决定的,而是其他的因素决定的,这个因素必然来源于事物的同一性。有些词语和句子所表达的意思是低级下流的,所以粗野;而另一些词语和句子描写的对象的品质是高尚的,所以文雅。等级之间的界限逐渐消失,在此过程中,并不能完全取消等级的差异。但是,思想方式方面的那些纯属任意和硬性规定的东西不能不被平等破除。除民主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重视我上面所说的词必然有好坏之分,但是我认为民主国家将永远不会像其他国家那样重视这些,因为在民主国家,人们不能在教育、知识和时间方面使自己长期去研究语言的自然规律,人们也不会通过自己考察这些规律而让它们得到重视。

    讲到这里我不能就此停止,我还要讲民主国家的语言与其他国家的语言的最后一个不同的特点。

    民主国家的人民爱好甚至是热爱一般的观念,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这既源于他们固有的优点,又源于他们固有的缺点。对一般观念的这种爱好通过长期使用通用的词语和抽象的观念,以及如何运用这些词语和观念表现在民主国家的语言上面,也体现了这种爱好。这既是民主国家语言的一大优点,又是一大缺点。

    民主国家的人民之所以热爱通用的词语和抽象的观念,是因为这样表达自己的思想可以将思想升华,能把大量的对象囊括在一个小小的范围之内,并有助于智力的活动。

    一个民主的作家如果要说一个人有才能,他只喜欢用“才干”这个词来抽象地说明,而不会具体地说明才干的具体应用细节。对于目前发生的一切,他会用“现实”

    一词一笔带过;对于世界上在他说话时可能出现的一切,他会用“偶然性”一词去解释。

    民主的作家在不断创造着这类抽象的名词,或者使语言中的抽象名词的含义更具抽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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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5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不关心理论而偏重实践 (5)

    除此之外,他们还把抽象名词所代表的事物人格化,使它好像是一个真人在活动,以使写作简洁。例如,他们说:物力喜欢让人才来支配它。

    我的这个想法用我自己的例子来说明,是最好不过的了:我用“平等”这个词的时候,往往使用它的绝对意义,我也在很多地方把“平等”一词拟人化。例如,有时我说平等可使某事如何,有时又说平等不会使某事如何。我们可以断定,路易十四时期的人是绝对不会说这样的话的。因为他们没有亲身享受过平等,所以他们的头脑里也不会想到享受平等。与其说他们没有使用这个词,倒不如说他们没有亲自体验过平等。

    这类抽象名词在民主国家的语言中随处可见,而且人们在使用的时候不必将它和特定的事实联系起来,正因如此,它们一方面在扩大思想,另一方面又在模糊思想。

    它们虽然使语言的表达简洁了,但却使含义不明确了。然而,从语言的实际运用角度来说,民主国家的人民不愿意下工夫推敲,他们更喜欢模糊不清。

    民主国家的人民用这种模糊的语言来讲话和写作,我不知道这种语言对他们是不是有某种隐秘的吸引力。

    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要经常靠个人的智力活动能力进行判断,所以他们的活动总是处在迟疑的状态。而且,再加上他们所处的环境在不断变化,所以就算他们的财产没有变动,他们的思想也不会永远停在这一点上。

    所以,在民主国家生活的人,似乎总是有一种犹疑不定的思想,他们需要用泛泛的词语来概括这种思想。既然他们没办法知道今天所表达的思想是否适合明天遇到的新情况,所以他们自然要爱好抽象的词句。抽象的名词就像一个两层底的箱子,你想把什么样的观念放在里面都行,而把它取出来时又能不让别人发觉。

    一切民族语言的基础原本都是笼统的和抽象的词汇。所以,我不认为这种词语只出现在民主国家的语言中。我只是说,在民主时代,人们特别喜欢去创造这类词语,经常能孤立地使用最抽象的词义,而且不管在什么场合都拿来使用,即使在交谈中没必要使用抽象的字眼时,他们也还是照样使用。第十七章 论民主国家诗的某些源泉人们对“诗”一词下过很多定义,并且这些定义意义非常不同。如果逐一地来讲解这些定义,并从中选一个最好的,那只能让读者厌倦。所以,我宁愿开门见山地解释我所选择的定义。

    我认为,诗是对理想的探索和描绘。

    在描写过程中去除一些现实的东西,融入一些想象的成分,加入一些并非巧夺天工而真实存在的手法而壮丽自然的人,都是诗人。所以,诗的目的并不在于将真实再现出来,而在于将真实美化并且为人们提供一个美好的精神世界。

    虽然,韵文是语言的理想美,而且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富有诗意的,但是我认为,如果一个文只有韵还不能被称为诗。

    我要探讨的是,在民主国家人民的行动、感情和观念中,有哪些能并且应该成为理想的想象对象,换言之,可被视为诗的自然源泉的有哪些。

    首先应该承认的是,民主国家人民对于理想的爱好,从玩味理想中得到的快慰,并不像贵族制国家人民那样深刻和广泛。

    在贵族制国家,人民的肉体活动有时似乎是自然的,而精神活动则离不开恬静。

    贵族制国家的人民本身,常常有诗的爱好,他们的意境往往比周围的一切都要高深悠远。

    但在民主国家,人们喜欢物质上的享乐,希望改善环境,相互进行竞争,渴望马到成功等心理,这些心理就像一根根锥子刺激着人们,让他们每迈一步都要面向自己所抱定的事业而且片刻也不允许他们离开自己的事业。人们把主要精力都用到这方面了。他们的想象力依旧存在,但是他们想象出来的东西都是实用的东西,它能再现的东西也几乎都是现实的东西。

    平等让人们不重视对理想的描写,而且将刻画这类对象的范围也缩小了。

    在维护静止的社会的过程中,贵族制度既有助于正统宗教安定、持久,又有助于政治体制稳定。

    它不仅能让人坚信一种信仰,还能让人在坚信了一种信仰之后不会皈依另一种信仰。贵族制国家的人民总是喜欢在神和人之间设置一些中间权力。

    贵族制度也因此表明对诗的创作是有利的。当人们的感官不能感知宇宙间的一切时,只有人们的精神才能发现超自然的存在时,想象力便可以自由翱翔,诗人描写的对象便会以千计,而能够欣赏诗人创作的读者也会数不胜数。

    反之,在民主时代,人们在法律上犹豫不定,在信仰上也是。这样,怀疑又把诗人的想象力拉回到眼前世界,将诗人封闭在可见的现实世界里。

    虽然平等不能动摇宗教,但却能简化宗教,使信徒的注意力离开次要的崇拜对象,而主要去崇拜最高的。

    贵族制度自然要把人的精神带到沉思过去中,并将它固定在这沉思之中。民主制度恰好相反,它让人本能地反感一些古老的东西。从这一点上说,贵族制度要比民主制度更利于诗的创作,越古老的事物越让人有壮丽、宏伟的感觉,在这种思古的幽情的影响下,这种事物就更适合成为理想的描写对象。

    平等将诗描写过去的权利剥夺以后,又抢走了它的描写现在的一部分权利。

    在贵族制国家里,总有一些人享受着特权,可以说他们的存在是处于一般人之上和之外的。他们好像专有着一切好的东西,如权势、财富、荣誉、智慧、文雅和高尚。群众无法走近他们身边观察他们,或者说无法详细观察他们,但是要想富有诗意地去描写这些人却是很容易的。

    另一方面,这样的国家也存在着一些无知但却温顺的人。由于他们本身过于粗野和悲惨,所以也成为了诗的创作对象;另一些人,因为本身文雅和高尚也成为了诗的创作对象,这两种情形是一样的。此外,贵族制国家的各个阶级彼此之间是互不了解的,相互隔离的,因此想象力在再现他们的时候,总是加进和放弃一些东西,即不是缩小实际情况,就是夸大实际情况。在民主社会里,每个人都很平凡,彼此之间都是差不多的,所以要想知道他人的情况,只要看看自己就可以了。所以,在民主社会生活的诗人,绝对不能只把一个人作为其描写的对象,因为这个人明摆在大家面前,真实而平凡,是无法成为抒发理想的题材的。所以,自从世界上出现了平等,诗的古老源泉大部分就干涸了。

    现在,让我们来考察一下诗的新源泉是如何被平等开发的吧。

    当怀疑使人不再向往天堂,当平等的发展使人越来越相似和渺小的时候,因为诗人还没想象出什么可以替代同贵族制度一起消逝的大题材的东西,所以他们的目光开始转向了没有生命的自然界。诗人开始描写山川,因为他们的眼中已经没有了英雄和诸神。

    于是,在上一世纪,被人们特称为“山水诗”的诗便诞生了。

    有些人认为,这种诗描写大地上的有形而无生命的物体,是民主时代所特有的,但我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我认为这种诗只是一个过渡时期的代表。

    我相信,经过一段时间,民主必将会让想象力从身外之物转向人自身,并最后专注于人。民主国家的人民向往自然可能是由于一时的高兴,但他们真正向往的却是认识自己。民主国家的人民只能从这方面去发掘诗的自然源泉,所以我敢说,如果一个诗人不想发掘这个源泉,那么就打动不了他试图感动的那些人的心灵,而这些人看到他的大作之后也只能无动于衷。

    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人类都希望进步和无限完善,这种思想,是民主时代所固有的。

    民主国家的人民不留恋过去,而愿意梦想将来。他们一想到将来,想象力便会充分发挥,并逐渐扩大和升高。

    这便扩大了诗人的视野,并提供给诗人一片广阔的天地。民主为诗关上了通向过去的大门,却让诗踏上了通向未来的坦途。

    民主社会的公民彼此大致是平等和相同的,正因如此,诗人不会专门去描写某个人,但是民族本身却可以成为诗人描写的对象。人与人是相似的,不适合单独成为诗的内容,但是诗人可以把所有的个人合成一个同一的形象,从而对整个民族进行描绘。民主的民族对于本身的容貌,要比其他任何民族都有更清晰的认识,而这个伟大的容貌则成为了塑造理想的最好的素材。

    我可以同意美国没有诗人的说法,但是说美国人没有诗的意境的论断我不能接受。

    欧洲人大谈美国是一片荒凉,但美国人自己却没有这种感觉。他们没有被无生命的大自然的奇观所打动,直到他们周围的森林被伐光,他们才感到它的壮丽。他们的注意力完全被另一个景色所吸引。当时的美国人只是一心想横越这片荒野:他们一边前进,一边排干沼泽、修整河道、开垦荒地和克服自然困难。他们自身绘出了一幅壮丽的图景,它不仅逐渐地进入美国人的想象,而且成为了引导他们智力活动前进的旗帜,永远印在了每个人的一举一动上。在美国,人们的生活最渺小、最枯燥、最无味,总之,最没有诗意,不能引发人们的想象力。但是却永远有一种充满诗意的意念存在于指引着生活前进的思想中,这种意念就像潜藏在体内的,支配着其余一切活动的神经。

    在贵族时代,每个民族或每个个人,都同其他的民族或个人隔离着,处于一种静止不动的状态。

    在民主时代,由于人们的积极好动和强烈的愿望,他们不断地改变着住所,这样来自不同地方的人便能杂居相处、彼此交往和取长补短。已经是同胞的同一民族成员是如此,不同的民族也在被同化。结果,乍一看来,这些人在各个方面都一致,好像形成了一个民主大集团,在这个集团中每个公民都像同一民族的一样。人类的本来面貌由此显示出来,这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一切与全人类的生存、演变和未来有关的事物,都能成为诗的最充足的源泉。

    在贵族时代生活的诗人,在取材于一个民族或一个人的事迹的创作中描写得让人叹为观止,但是他们却没有把人类的命运列为其创作题材;而民主时代的诗人,在写作上却可能做这样的尝试。

    在每个人都能放眼世界,而开始认识人类本身的时代,神也能越来越充分地、全面地在人的精神中反映其威严。

    如果说在民主时代的人们对正统宗教的信仰经常动摇,对他们随便定名的一些民间权威已失去了信任;那么,另一方面,这个时代的人对神意的认识却会日益广泛和深刻,而且在他们看来,神意将会不断扩大对人世的干预。

    因为他们认为人类是一个整体,所以他们也很容易相信了支配人类的命运的是同一个神意,并能在每个人的行动上看到被神经常用来指导人类的总计划的影响。这样的认识,还可以被认为是这个时代为诗开辟的一个十分充足的源泉。

    如果民主时代的诗人试图赋予鬼神和天使以肉体,并让他们从天上来到地上相互斗法,那么,这种诗人必然显得平凡无力。

    反之,如果他们能把自己所要描写的重大事件同神的总旨意联系起来,并且不显示至高无上的主的手让人看,而只是揭示神的思想,那么,他们定将受到赞扬和得到共鸣,因为与他们处于同一时代的人的想象力也是顺着这种道路发展的。

    我们也可以想到,民主时代的诗人所要描写的,不是人物本身和他们的行为,而是人物的激情和思想。

    民主时代的人的语言、服装和日常行为,并不能激发人们向往理想。这些东西本身不能入诗,因为它们没有诗意,并且诗人所要感动的那些人,对这些东西太熟悉了。这就迫使诗人不能只停留在感官所能发现的表层,而是不断地深入到里面去找灵魂。最能塑造理想的人恰恰是最能进入自己灵魂深处的人。

    要寻找那些兼有伟大和渺小,黑暗和光明同在,而又能立即让人为之怜悯、赞美、轻视或恐怖的动人题材,我不必遍历天上和地下去寻找。我只要考察一下自己,就会发现:人从“无”中来,经过一段时间后又会回到上帝的怀抱。人生在世,从生到死,只是转眼即逝而已。

    如果一个人浑浑噩噩,缺乏对自己的认识,那么他永远不会有诗意,因为他描写不出自己想象不出来的东西。而如果他过于清楚地认识自己,那么他的想象力仍然无用武之地,不能为他的描写增光添彩。幸运的是,人既有聪明的一面,又有糊涂的一面:聪明的一面让他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的某些方面,而糊涂的一面又让他能容忍其余方面处于莫测的黑暗之中,让他永远在这个黑暗中摸索,但又永远搞不清其他方面。

    所以,不要幻想着民主国家的诗会以传奇引人入胜,会以传统和古代传闻为养料,会让读者和作者本人不再相信的超自然存在再现于世界,会把本身能使人看得清清楚楚的善与恶拟人化。这不会成为诗人的取材源泉。但是,人依旧存在,而且对于诗来说,光是人就足够它取材的了。民主国家的诗的主要的而且几乎可以说是唯一的源泉就是,人类的命运呈现在大自然和神的面前的不管什么时代和国家的人,和这种人的激情、疑虑、罕见的得志和难以想象的悲惨。我们只要看一下世界走向民主以来出现的那些伟大诗人的作品,就能知道这个论断的正确性了。

    当代的作家在惟妙惟肖地刻画恰尔德·哈罗德、勒内、若斯兰等人的形象时,没有刻意地去描写他们个人的行为,而是着力于彰显依然深藏在人心中的某些方面。这就是民主时代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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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6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不关心理论而偏重实践 (6)

    因此,平等并没有将诗的所有题材都破坏,而只是减少了题材的数目,但却使题材的范围更广泛了。

    第十八章 为什么美国的作家       和演说家总爱夸张我经常看到,美国人平时说话非常简单直接,毫无修饰,而且率直到近乎粗俗,但当他们发表富有诗意的言论时,就立即夸大其词。一篇讲稿全篇都是华丽的辞藻,当你听到他们如此渲染他们想象的一切时,你会以为他们说话总是夸张的。

    英国人这种毛病不多。

    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找到这方面的原因。

    民主社会中,所有公民都习惯于为和自己有关的一件小事而煞费苦心。但是,他们一扩大眼界,往远处看,马上能看到整个社会的巨大形象或全人类的更高大的形象。因此,他们的观念不是非常特殊、明确,就是非常一般、模糊,而在两个极端之间,则是断层。

    当他们的眼界扩大,告别以自己为中心的小圈子时,他们总是期待人们向他们提供某些新奇、怪异的事物以供他们考察;基于此,他们才同意暂时把那些激励和鼓舞其生活的琐碎的事物放一边。

    在我看来,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说明一般情况下只注意自己的小事的民主国家的人民,却要求他们的诗人进行那样广泛的观察和那样夸张的描写的原因。

    另一方面,这种夸张的本性是他们的作家本身具有的,所以他们自然乐于这样做。于是,作家们不断地扩张其想象力,甚至扩张过度,以致言过其实,夸饰伟大,使伟大失真。

    诗人们希望以这种方法马上抓住广大读者的眼球,并使读者的视线集中在他们身上。他们的这个希望是经常能够实现的,因为读者只要求诗能够写得天马行空,既没有时间去研究诗中所写的是否符合实际,又无足够的欣赏能力去轻易地指出不符合实际的地方。结果,作家和读者都没有得到好处。

    但是,我们仍然认为民主国家的诗的源泉非常好,只是不够充沛,不久就会干涸。诗人们由于不能从真实中找到塑造理想的素材,所以完全脱离真实,而创造出一些怪诞的东西。

    我既不怕民主国家的诗表现不够,也不怕它和人世太近。我所担心的是它时时刻刻都有陷入五里云雾中的危险,并会由于描写毫不实际的国土而结束。我害怕民主国家诗人的作品满篇都是无意义的和互不相关的说教,充斥华丽的辞藻和怪诞的描写。

    我也害怕这些诗人的奇谈怪论,有时会对不起现实世界。

    第十九章 略论民主国家的戏剧当一个贵族制国家的社会和政治情况的革命开始涉及文艺界的时候,首先受到影响的一般都是戏剧,而且这种影响总是显而易见的。

    看戏剧的人,感情大都不受控制地随着演出而起伏。他们在观剧的过程中没有时间仔细体味剧情,也没有时间和比自己高明的人讨论剧情。他们根本不想压制自己身上开始产生的新的文学兴趣。他们还没有弄清楚这种新兴趣之前,早已向它低头了。

    作家们能及时发现大众的爱好在悄悄地倾向于什么方向。于是,他们也悄悄地使自己的作品转向那个方向,而他们写的剧本,在还未通过上演来预示革命行将来临时,就已推动了革命。所以如果你想预测一个走向民主制度的国家的文学发展,你只要研究它的戏剧就好了。

    除此之外,贵族制国家文学中最富有民主精神的部分就是剧本。在所有的文艺享受中,观剧是最容易使群众得到满足的。不需要准备或研究,人们就能欣赏戏剧。不管你持有什么偏见,不管你多么无知,你都会被戏剧深深吸引。当一种还是雅俗参半的精神享受的爱好开始在一群公民中流行起来的时候,很快他们就会被推向剧院。经常进入贵族制国家剧院的观众,没有属于贵族阶级的。贵族制国家中,剧院是唯一能使上层阶级与中下层阶级接触,并觉得可以不听取中下层阶级的意见也能容许发表意见的场所。剧院也正是使博学之士和有教养的人总是难以防止群众的爱好追随自己的爱好,也总是难以防止自己被群众的爱好所吸引的地方。因此,上层阶级常常在剧院里订包厢。

    既然贵族阶级都不能阻止人民群众进入剧院,那么,我们就很容易知道,一旦法律和民情承认民主的原则,不分等级,大家在智力和财产上的差距减小,上层阶级连同它的世袭财产、权势、传统和安逸生活消失,人民群众在剧院中占据统治地位就是必然的。

    因此,民主国家的人民对文艺的爱好和从事文艺活动的本性,最初在戏剧方面显现;而且我们可以推测,这种爱好和本性,将十分有力地渗透到戏剧中。贵族制度在文艺写作方面订立的清规戒律,将一步步地、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改变,也可以说这种改变是通过了合法的手续的,而它在戏剧方面订立的清规戒律,则将由人民高调地推翻。戏剧可以明显地反映出民主文艺内在的大部分优点和几乎全部缺点。

    民主国家的人民,并不十分重视才学,罗马和希腊的光辉过去根本没放在他们眼里,只单纯欢迎作家讲他们自己,也就是要求作家只描述当下。

    因此,如果在舞台上经常出现古代的英雄和故事,而人们又显示出十分忠实于古代传统,就足以肯定民主的阶级还没有对戏剧发生支配作用。

    拉辛在他的《布里塔尼居斯》的序言中,对儒尼叶被他作为侍奉女灶神维斯塔的一名贞女来进行艺术加工这件事,进行了十分谦逊的辩解。他依照格利乌斯的记述说:“那里禁止收小于6岁和超过10岁的女孩。”我认为如果他在今天写这个剧本,决不会为这样的错误自咎和辩解。

    这个事实不仅让我知道了那个时代的文艺的情况,同时让我知道了那个时代的社会情况。一个民族已处于民主制度之下是决不能以民主戏剧的存在来证明的,因为正如我在上面指出的那样,即便在贵族制度下,舞台也会受人民的民主爱好影响。但是,整个社会是贵族制度的却足以用贵族的精神完全控制戏剧来证明;而且可以大胆断言,那个有学识和有教养的阶级不仅领导着作家,也对公民和政务发号施令。

    当戏剧的创作和演出被贵族控制时,贵族们几乎总是以自己的文雅爱好和高傲气质为出发点去判断人的本性。他们喜欢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物出现于舞台,因为他们对这些人物最感兴趣。他们认为,不仅一定的善最值得重现于戏剧,甚至一定的恶也值得如此。至于除此之外的一切,他们都对其不屑一顾。他们进入剧院,也像到其他地方一样,只愿意同大领主们交谈,在演出当中也只会感动于王公们的悲欢离合。他们所持的这种态度还在剧文的体裁上有所表现。他们希望一切都与他们的腔调相符,因此随意给剧作家规定某些台词。

    因此,戏剧经常是只描写人的某个侧面,有时甚至演出了脱离人的本性、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也就是有些东西超越了人的本性、不符合人的本性。

    在民主社会里,观众就没有这样的偏爱,也很少有贵族的那种对除此之外的一切不屑一顾的反感。他们喜欢舞台上重现的耳闻目睹的各种人间百态:不同出身的人物,各种的感情和各式各样的思想。因此,民主社会的戏剧比以前更真实、更通俗易懂和更感动人了。

    当然,民主社会的剧作家有时也可能脱离人的本性,但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与他们的前辈不同。由于他们过于希望活灵活现地重现当代的小人物、小事和某些人的特点,从而忽略了对人类的一般特征的描写。

    当民主的阶级控制戏剧的时候,无论是戏剧题材的选择,还是对题材的处理剧作家都是可以自由决定的。

    在民主国家的所有文艺爱好当中,戏剧的爱好与人的本性是最相符的,所以戏剧的作者和观众以及演出,在民主国家,都是与日俱增的。作者和观众非常之多,而且又分散在各地,所以不可能采取同样的办法,让他们服从同样的规则。首先是有太多的人评论戏剧,他们互不认识,各有自己的观点,要他们作出一致的评论是不可能的。如果说民主制度的实施只是使文学方面的规则、章法普遍松弛了,那么在戏剧方面,可以说民主制度把这些规则和章法全都废除,而任凭每个作家和每个观众去各行其是了。

    我在前面的有一章里论述过民主文艺的体裁和技巧,这种论述也同样适用于戏剧。我们在阅读路易十四时期剧评家对当时的戏剧作品所作的评论时,对于某些地方感到惊奇。那就是:观众特别重视情节的真实性,要求剧中人的举止要与他本人的性格相符,不能做出使人难以理解或无法解释的动作。另外,我们也会惊奇于下述事实:当时人们十分重视语言的表达形式,剧作家会因为合词上的一点小毛病而受到责难。

    由此看来,路易十四时期的人太过重视在舞台上表现不出来,而在书斋里细读剧本时可以体味的细节。要知道,虽然戏剧作品的主要目的是演出,而它的主要作用则是感动观众。但在路易十四时期,一些人往往既是戏剧的观众,也是剧本的读者,他们看完演出后,便请剧作者到家里,当面加以评论。

    在民主时代,人们只是到剧院去听戏,并不阅读剧本。坐在剧院里的观众,大部分是去寻求感情的刺激,而不是去追求精神的享乐。在看戏的过程中,他们不想听到华丽的戏词,只希望看到热闹的演出。只要剧作家能够正确地运用本国语言,使其通俗易懂,剧中人物能够引起观众的兴趣和共鸣,观众就满足了。观众知道戏完全是虚构的,看完戏后,他们马上又回到现实。戏剧的文体并不十分重要,因为在演出的过程中,你发现不了它是否遵守了这方面的规定。

    再说剧情的真实性问题,如果让剧情与事实完全相符,那往往就没有新奇、突然和急转直下可言了。因此,剧作家不看重真实性,而观众也容许如此。观众的心只要能被你写出的戏打动,他们是不会理会你使用了什么方法的。即使你没有遵守戏剧的规则,但观众感动了,他们也不会责难你。

    美国人一进剧院,我方才所述的种种特点就会被他们清晰地表现出来。但是,应当指出,至今美国人到剧院去看戏的人仍然不多。不错,40多年来,美国的戏剧观众人数和演出次数都增加了很多,但人民对于这种娱乐仍然持有审慎的欢迎态度。

    我在前面已向读者交代了造成这种情况的特殊原因。但为了唤起读者的回忆,我要再补充几句。

    创建美国最初几个州的清教徒,不仅反对各种娱乐,而且对于戏剧有一种特殊的恐惧。在他们心中,戏剧是一种可憎的消遣,所以戏剧的演出不会出现在清教徒的精神占有支配一切的地位的任何地方。初期移民的这种观点深深地影响着他们后代的精神。

    另一方面,对戏剧艺术的发展至今还在产生不利的影响的,还有美国人的规规矩矩的生活习惯和死板严肃的民情。

    在没有巨大的政治变动,而男女一谈上恋爱就会不经挫折而轻易走上结婚道路的国度,戏剧的题材是不可能出现的。从周一到周六天天忙于赚钱,而周日去礼拜上帝的人,戏剧的女神也与其无缘。

    只举一个事实,就足以证明在美国人们是不太欢迎戏剧的。

    美国的法律允许公民在一切方面有言论的自由,甚至有信口开河的自由,但剧作家不得不接受一种检查制度。只有经过市镇行政官员的许可,才能够演出戏剧。这个事实清楚地表明,全体人民和个人对戏剧的态度是没有差别的。全体人民和个人非常热心地对待他们的主要关心对象,而千方百计地阻止他们不爱好的对象的侵入。

    在一切文艺当中,只有戏剧与社会的现实情况的关系是最繁杂和最密切的。

    如果有一场重大的革命使民情和法制在两个时代之间发生了变化,则前一个时代的戏剧决不会适于后一个时代。

    人们仍然可以阅读前一个时代的伟大剧作家的作品,但不会观看前一个时代观众所写的戏剧。过去的剧作家只能靠他们的著作而让后人铭记。

    某些人的传统爱好,人们的好奇心和好胜心,以及某演员的精彩表演,可能使贵族时代的戏剧在民主时代上演、兴起一段时间,但不久以后,就会自动消失。这不是被人们推翻的,而是被人们抛弃的。

    第二十章 论民主时代历史学家的   某些特有倾向贵族时代的历史学家,总是把一切历史同某些个人的独特意志和性格相联系,喜欢将重大的革命归于一些并不重要的偶然事件。他们能凭借非凡的见识找出一些微小的原因,但对一些比较重大的原因往往视而不见。

    而与他们完全相反的就是民主时代的历史学家。

    在他们大部分人看来,个人对人类的命运几乎没有影响,而少数公民即使能影响也不能影响全民的命运。但是,他们却把所有的特殊的微小事实用一些普遍的重大原因去解释。我们完全可以理解这种对立的倾向。

    当纵观世界舞台时,贵族时代的历史学家首先看到的是少数的几个正在舞台上表演的主要演员。这几个站在舞台前面的主要人物,深深地吸引了他们的视线,使他们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几个人。他们专心去研究这几个人的一言一行的隐秘动机,而对其余的一切毫不关心。他们因为对于某些个人的重要性非常重视,所以就想将个人可能发生的影响扩大,自然而然地就要用一些个人的个别行动去解释群众的普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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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7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不关心理论而偏重实践 (7)

    相反,在民主社会中公民们各自独立,每个公民都同样是软弱无力的,没有人会对群众拥有异常强大的和极其长久的权力。这样看来,在这样的社会里,个人对于社会好像是毫无作用的,可以说社会是在全体成员的自由的和自发的竞争中前进的。

    这种情况,自然而然会使人的精神自动去探索既能启发人智又能使人智指向在同一方面的普遍原理。

    我坚定地认为,在民主国家里,国家命运的自然进程会因某些个人的天才、德行和劣行而推迟或加速,但这些是偶然的和次要的原因,是容易变化的,比较隐秘、复杂和力量弱小的,因此在平等时代去发现和研究这些原因不如在贵族时代容易。在贵族时代,历史学家只从众多的一般事实中挑选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的个别活动进行分析。

    历史学家这样进行研究后不久就感到厌烦了。他们就像进入了迷宫,晕头转向的,弄不清和无法透彻地说明个人的影响力,而只好对这种影响力加以否定。我们则主张从种族的特点、国家的自然环境或文明的精神面貌入手进行研究。这样能极大地提高效率,而且能使读者满足。

    拉法夷特先生在其回忆录中说过,过分重视、强调一般原因的研究方法,会使二流政治家得到极大的慰藉。我补充一句:这同样会使二流历史学家得到极大的慰藉。因为这会使他们可以总是凭借冠冕堂皇的理由巧妙地回避其著作中最难解决的问题,掩饰其无能和懒惰,而空享研究深刻的荣誉。

    在我看来,无论在任何时代,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件,都有一部分是因为非常一般的事实,而另一部分则是因为非常个别的影响。这两种原因虽然各自所占的比重有所不同,但经常是交织在一起的。在民主时代,用一般原因可以说明的事实比贵族时代的多,而个别影响造成的事实却比贵族时代的少。在贵族时代,个别的影响非常强大,而一般原因则作用不大,甚至几乎不承认身份不平等这个事实是允许某些个人压制其他所有人的天赋意愿的一般原因。

    因此,当历史学家试图描述民主社会发生的一切事情时,他们就有理由用一般原因去说明大部分问题,并在探索一般原因上花费大部分精力。但是,如果他们因为难于确定和查明个人的个别作用而否认这种作用,那也是不正确的。

    在民主时代,历史学家不但喜欢为每个事实找出一般原因,而且致力于将各种事实联系起来,为他们定出一个系统。

    在贵族时代,历史学家始终关注个人的作用,所以他们忽略了事件之间的联系,也可以说他们根本不相信它们之间有联系。在他们看来,历史的进程随时都有可能因为一个人的逝去而中断。

    反之,在民主时代,历史学家对演员不太重视,而对演出特别重视,所以他们在各场演出之间建立有系统的联系和秩序是很容易的。

    古代文学给我们留下了美丽的史诗,但它并没有建立一个完备的历史系统;而现代文学尽管十分简陋,却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系统。看来,被今天的历史学家经常搬用的一般理论并没有被古代的历史学家充分利用。

    民主时代的历史著作家,还有另一个倾向也十分危险。

    当个人对国家的影响消失时,往往会使人觉得世界虽在运动,但隐藏的原动力却看不见。由于了解和分析那些对每个公民分别发生作用,而最终引起全民运动的原因很难,所以人们只好认为这个运动不是随意的,一个最高权力必然无形中支配着社会。

    甚至即使终于发现世界上的确有一般原因在支配所有人的意志,也不能拯救人类的自由。一个原因如果可以广泛地同时用于千百万人,而且强大得足以控制同一阵营的全体,那它大概是最难抗拒的。人们只要服从了这个原因,就只好认为不能再抗拒。

    因此,在民主时代,历史学家不但不承认某些公民有支配全民的命运的能力,而且认为全民本身也没有改善自己的境遇的能力。他们有时认为正直无私的天意摆布着人民,有时认为荒唐的宿命支配着人民。在他们看来,每个民族的地理位置、起源、历史和性格,都使这个民族与它无法改变的某种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们依次研究每一代人,再从一个年代研究到另一个年代,由一个必然事件研究到另一个必然事件,一直追溯到世界的起源,然后铸成一条环环相扣的大锁链,把整个人类的所有事件一一放进去,使它们联系起来。

    他们不满足于指明事件是怎样发生的,而且还喜欢叫人知道事件的未来发展趋势。他们研究完一个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民族,便对这个民族是不得不按至今走过来的路前进的进行论证。这样的研究方法,最容易指引这个民族将来如何选择更好的道路。

    在阅读贵族时代的历史学家,特别是古代的历史学家的著作时,我们总觉得那时候的人只要把握好自己,就能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并管理好同胞。而我们在阅读现代人写的历史著作时,就会觉得,人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周围的人,都无能为力。

    古代的历史学家教导人们自主,现代的历史学家只教导人们学习服从。在现代的著作中,作者总使自己显得伟大,而把别人视如草芥。

    如果这个现代的历史学家如此沉迷的有害学说从作者传到读者,并渗透到全体公民,控制了舆论,那么,我们可以断言:不用很长时间,这个学说就将使新社会的运动瘫痪,使基督教徒变成土耳其人。

    我还要指出,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这样的学说特别危险。当代的人对意志自由十分怀疑,因为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在各方面都是软弱无力的;但是,他们也不否认人结成团体时是具有力量的和自主的。这个思想应当被发扬,因为现在需要振奋人的精神,而不应当压抑人的精神。第二十一章 关于美国的议会辩才在贵族制国家,人人彼此牵连和互相依靠,有一种等级制度可使人人各得其所,使每个等级各安其分。这种国家的政治团体的内部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在贵族制国家中,自然要有一些首脑来领导其政党,而党员则是出于一种习惯成自然的本性服从首脑。这个大社会里的习惯做法也被他们搬进小社会里。

    在民主国家,虽然表面上看来大多数公民是朝着同一目标前进的,但实际上每个公民是自行前进的,或至少自认为是自行前进的。由于他们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去采取行动的习惯,所以在行动时他们不愿意接受外来的指导。这种自主习惯的爱好,也被带进全国的会议里去。一个人即使同意与别人共同去实践相同的计划,至少也要将以他为主作为前提,希望共同的成果是按他的办法取得的。

    种种情况表明,除非国家遇到严重危机,否则民主国家的政党是难于容忍受制于人和表示服从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首脑虽然有权命令政党如何行动,如何发表意见,但国家首脑的权威还不足以使政党闭口不言。

    贵族制国家中,各种政治性会议的代表都是贵族,每个代表本身就处于很高的和固定的职位。在他们看来,他们在国家机关中的地位通常比他们在议会中所占的地位显要。这就便他们在议会中不肯积极讨论议案,也不愿意在议会中激烈争辩一般问题。

    在美国,议员出面做某项工作通常依据的是他在议会中的地位。因此,他要尽自己最大努力在议会中获得重要地位,并非常急切地希望自己的建议被采纳。

    他这样做,不仅是为了给自己争光,也是为了给自己的选民争光,还是为了必须继续得到选民的支持。

    在贵族制国家,立法机构的成员几乎不严格地依附于选民,选民们往往自然地视他们为代表,有时选民们还会完全依附于他们。如果他们不被本区的选民推选,还可以轻易地被其他选区的选民选举出来;或者,即使脱离公职不当议员,还可以照样享受闲适的生活。

    在像美国这样的民主国家里,议员很难长期支配选民的思想。不管一个选区有多么小,受民主的不稳定性影响,它也会不断改变面貌。因此,议员必须时时刻刻讨好选民。但要做到这一点,并没有完全的把握。因为他的地位本来就不是高得足以让人人皆知,所以如果他不再被选民推选,就会马上失去支持。何况在公民完全自主的情况下,朋友和政府随意把他塞进他所不熟悉的选区去当选是不可能的。因此,他不得不在其所代表的地区种下使他足以良好发展的善因。他要想步步高升,对人民发号施令,进而影响世界的命运,也必须以这个小小的角落为起点。

    因此,在考虑问题时民主国家的政治性会议的代表会把选民放在其所在党派之上,而在贵族制国家的政治性会议的代表则把他们的政党放在选民之上,这是极其自然的。

    但是,为讨好选民而发表的言论,不一定就是对自己信奉的政治观点有利的言论。

    为了维护本党的最大利益,一个政党往往不允许身为它的党员的议员谈论它本身尚未认识透彻的重大政治问题,可能影响大问题的小问题也尽量少谈,最常见的是,干脆什么也不谈。一个平庸的议员能够对国家大事作出的最有益的贡献就是缄口不语。

    但是,选民们的看法并不是这样。

    一个地区的一名公民被人民选出去参与国政,是因为这位公民的长处被他们清楚地认识到了。因为人在周围的人越是庸庸碌碌的时候才显得越是高大,所以可以设想,当选代表的能力被要求得越高,人们越是难找到适任的天才,而如果一个庸才被选出当上代表,又必须要求他要付出与他享有的荣誉地位相称的努力。

    一个议员不仅是国家的立法者,还是被他所代表的选民视为本选区在立法方面的天然保护人。他被每个投票支持他的人看做自己的代理人,而且他们相信他会用维护国家利益那样的热忱去维护本地区的利益。

    因此,选民们早就想好,他们所选的议员要是一个能说会道的演说家,能够把握每次发言的机会;即使他的发言时间受限制,也要尽力争取在简短的发言中对一切国家大事提出质询,并将本区所抱怨的一些小小不平加入陈述中;在他不能发表长篇大论的时候,就要抓紧时间将所有的问题言简意赅地讲出来,提出他与其选民对问题的杰出而全面的见解。唯有这样,他才可能再次当选。

    这样,就使那些有自知之明或不愿意自我表现的老实厚道的人,不想问津此道了。如果这样的人当上议员,在他的朋友们面前他可以侃侃而谈,而在全是演说家的议员当中他一定会把辩论搞得一塌糊涂,使参加会议的人感到厌倦。

    所有使当选的人日益依附于选民的法律,不但要像我已经指出的那样会使他们当上议员后的行动改变,而且也会使他们的语言改变。这样的法律同时影响国务工作和讨论国务工作的方式。

    可以说每一个告退还乡的美国国会议员都会预备好一份讲稿,在国会上慷慨陈词,讲述他为联邦的24个州,特别是他所代表的地区,作了多少贡献。因此,他向听众发表的长篇大论,要么是连他自己也不明白,甚至毫无逻辑的大道理,要么是使人难于发现和不屑一顾的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以致在这个大机关里进行的辩论,往往是空洞、杂乱无章的,好像只是在故意拖延时间,不想向指向的目的靠近。

    我认为,类似的现象在民主国家的议会中都存在。

    比美国的现任国会议员优秀的大批人才也许会因为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健全的法制,被吸收到一个民主国家的立法机构里去,但你无法阻止庸才在议会里夸夸其谈和到处招摇过市。

    我认为,在美国,这个弊端已经很严重,无药可救,因为这不仅源于国会的组织,而且也源于宪法,甚至还源于国家的制度。

    美国人自己好像也是这样认为的。他们对国会的活动习以为常,遇到拙劣的发言也能耐心地听下去,而不会退席。他们甘心忍受这种病痛,因为他们的经验告诉他们这是无法治愈的。

    以上讲的只是民主国家议会的政治辩论的细节,现在我们针对它的主要问题谈一谈。

    150多年以来,英国下院的议事活动从来没有在国外造成轰动,发言人表达的思想和感情,甚至在离不列颠这个自由大舞台最近的一些邻国,也从未引起过共鸣。但是,美洲殖民地在革命时期召开的几次小会议的最初辩论,却在整个欧洲造成了轰动。

    这当然有其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但还有其一般的和必然的原因。

    我认为,在民主国家议会里最值得敬佩和最有影响力的是辩论国家大事的大演说家。因不存在可以代表为本身利益而辩护的阶级,所以议员们总是为全国人民和以全国人民的名义而发言。这就扩大了思想的影响,加重了发言的分量。

    在这里,前例的作用不大,特权也不再与一定的财产挂钩,世袭权力也不再与一定的集团或个人关联,所以人们不得不依靠与人性相符的一般原理去处理他面对的个别问题。因此,在民主国家进行的政治辩论,无论其规模多么小,都具有一种与人类命运相关的普遍意义。这关系到所有的人,因为辩论涉及人,而人在世界各处都是一样的。

    然而,在一些大贵族制国家中,处理某些重大的问题都依据一个时代的习惯和一个阶级的权力所规定的某些特殊理由。只有有关的阶级,最多还有这个阶级所在的民族,对这些问题感兴趣。

    鉴于此,法兰西民族的政治辩论有时会在全球引起巨大的反响。当然,还在于法兰西民族本身的伟大和其他国家的愿意倾听。

    我国的演说家在向本国的公民发言时,常常也就是面对全世界的人发言。第   2   部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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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8章 为什么民主国家爱平等比爱自由更热烈和更持久

    身份平等所造成的第一个和最强烈的激情,不用说,当然是对于这种平等本身的热爱。所以,我在这里就先把它提出来进行讨论,这也是顺理成章的。

    任何人都可以看到,在我们这个时代,尤其是在法国,这种热爱平等的激情,日益扩大其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人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指出,和对自由的热爱相比当代人对于平等的热爱要更炽烈、更强大。可是,我还没有看到过有人充分地探讨其原因所在。现在,我想对其试作探讨。

    我们可以设想有一个终极点可以使自由和平等会合并结合成一体。

    现在我们假定,任何公民都参与政府的管理工作,并且每个人在这方面都有平等的权利。

    这样,不管是谁,跟别人都没有差别了,谁也不能要求享有压制他人的专权了,因为人人都将完全平等,所以人人也将完全自由;反过来说,因为人人将完全自由,所以人人也将完全平等。民主国家的人民所追求的就是达到这个理想的境地。

    在地球上平等可以采取的最好形式就是这个,而其他的许多形式,虽然没有这种形式完美,但是也可以被民主国家的人民所珍惜。

    平等可以建立在市民社会里,但是不能在政治界推行。人们虽然不能在政府里享有平等的地位,但是有权在社会上享有同样的享乐,参与同样的行业,到同样的地区居住。总的来说,他们有选择同样的生活方式和用同样的手段去追求财富的同等权利。

    有一种平等可以建立在政治界,但是那里没有政治自由。即除一个人之外,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而这唯一的一个人,就是所有人的共同主宰,并且以同样的标准从所有的人中选拔他的权力的代理人。

    我们还可以作另外一些假设。例如,一种高度的平等,可能与完全没有自由的制度,或者跟或多或少有点自由的制度顺利地结合在一起。

    虽然如果没有完全的自由人就不能绝对平等,而在平等达到其极限时又会与自由融合,但是我们还是有理由把两者区分开来。

    人对自由的爱好和对平等的爱好,实际上是两码事。我甚至还敢再补充一句:它们在民主国家中还是两码不调和的事情。

    只要我们仔细考虑一下,就会发现,有一个占有支配地位的制约其他事实的独特事实在任何一个朝代都存在。那个时代的基本思潮,或者由此引起并将每个人的感情和思想汇集起来的主要激情,几乎都是由这个事实造成的。这就如同一条大河把两岸的小溪汇集起来一样。

    自由曾经在各种不同的时代,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出现在人们的面前。它并非只在一定的社会情况下才能产生,在民主国家以外的地方也会产生。所以,自由并不是民主社会独有的特点。

    身份平等是能够显示出民主时代的特点的占有支配地位的独特事实。在民主时代,鼓舞人们前进的主要是激情,是对于这种平等的热爱。

    我们没有必要追问促使民主时代的人愿意平等地生活的是什么特殊的魅力,也没有必要深究使他们宁愿不要社会提供的其他福利也要抱着平等不放的特殊原因有哪些,因为他们生活的时代的最基本特点就是平等。他们喜爱平等胜过喜爱其他一切,只通过这一点,就能得到充分的证明。

    但是,除了这个理由之外,在每个时代还有几个理由,使人们习惯于喜爱平等胜过于喜爱自由。

    即便一个民族能够亲自将他们的内部享有的平等破坏或是缩小,也需要经过社会长期而艰巨的斗争。为此,它就需要改变原有的社会情况,废除原有的法律,放弃原有的观念,改变原有的习惯,改造原有的民情。但是,要想废除原有的政治自由,只要不实行它就可以了。这样政治自由就可自消自灭。

    所以,人们既因为觉得平等可贵而维护平等,又因为相信平等必定永远长存而依恋平等。

    如果政治自由运用得过分,就会危害个人的安全、财产以及生命,这一点是认识能力有限和肤浅得不能发现这个问题的人也会承认的。相反,唯有头脑清晰和观察力强的人才会发现平等给我们带来的危险,但是这些人一般对于这种危险总是避而不谈。因为他们知道这种危险只会在遥远的未来造成灾难,说什么这是以后几代人应该操心的事情,现在的一代人不必担忧。而自由偶尔造成的灾难,则是直接的,不管是谁都会一目了然,而且每个人都可能或多或少地身受其害。极端的平等所造成的灾难,只会渐渐地显示出来,逐渐地给社会机体带来侵害。人们只有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发现它,而在它将要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的时候,因为习惯成自然,人们反而会不以为然了。

    自由带来的好处显现出来需要经过很长时间,而且这种好处的来因,又经常不容易被人分辨出来。

    平等带来的好处是立竿见影的,人们在感觉到它的时候,就会立即知道它的来源。政治自由可以使人们享受到最大的慰藉,但这种慰藉不是经常性的,而且只能使某些公民享受到。

    平等可以每天向每个人提供大量的极小慰藉。人们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平等的美好,且这种美好及于每一个人:高贵的人不能没有感受,普通老百姓皆大欢喜。所以,平等造成的激情不仅是强烈的,而且还是普遍的。

    人如果不付出一定的代价,那么就享受不到政治自由;而要获得政治的自由,就得付出巨大的努力。但是,平等带来的快乐是自动产生的,在私人生活的每一细节上都能感觉到,人只要活着就能体会到。

    民主国家的人民在任何时候都喜爱平等,只是在某个时期,他们追求平等的激情可能会达到狂热的地步。在这个时候,摇摇欲坠的旧的社会等级制度,经过一次内部的最后决斗,最终将被推翻,最后,使公民隔离开来的障壁也将消失。于是,人们将会像获得战利品一样去争取平等,像怕被人抢走宝物一样抱着平等不放。人的内心完全被追求平等的激情控制了,且这种情形在人的心中日益扩展和弥漫。这时,你不能警告他们如此盲目地专门追求平等将会失去最宝贵的权益,因为他们压根就听不进去;你也不能向他们指明这样做只会使自由从他们手中丢掉,因为这时他们的眼中只有平等,或者可以说他们看到只有平等才是天地间最值得羡慕的东西。

    以上所讲的一切,是对所有的民主国家而言的。下面我要专门谈谈法国。

    在很多现代国家,尤其是在欧洲的所有国家,只有在人们的身份开始趋于平等的时候,对于自由的爱好和观念才会产生和发展起来,并且是作为这种平等的结果出现的。而正是那些专制的君主最致力于拉平自己的臣民等级。在这样的国家里,平等是先于自由而存在的。所以,当自由还是新鲜事物的时候,平等已经存在很久了。当前者刚刚出现不久,初见阳光的时候,后者已经创造了自己固有的观念、习惯和法律。

    所以,当自由还只是人们的一种想法和爱好的时候,平等已经深入到人们的习惯里面了,并且已经控制了民情,使生活的每一个细小行动都具有了追求平等的倾向。所以,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把平等置之于自由之上,也就没有什么好惊奇的了。

    我觉得,民主国家的人民天生就喜爱自由,你根本不用去管他们,他们自己就会去寻找自由,喜爱自由,而一旦失去自由他们就会觉得痛苦。但是,他们追求平等的激情更为热烈,更为持久,难以遏制。他们希望在自由之中享受平等,在不能如此时,也愿意在奴役之中享受平等。他们可以忍受贫困、隶属和野蛮,但不能忍受贵族制度。

    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尤其是在今天这个时代更是如此。追求平等的激情是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凡是想跟它抗衡的人或者权力,都必将被它摧毁和打倒。在我们这个时代,如果没有它的支持,自由就不可能实现,而没有它专制制度本身也难以统治下去。

    第99章 关于民主国家中的个人主义

    在平等的时代里,每个人是怎么样依靠自己确定其信念的,我在前面已经讲过。现在,我要对在这样的时代,每个人怎么样使其一切感情以自己为中心进行说明。

    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是一种新的观念创造出来的一个新词,我们的祖先只知道利己主义( )。

    利己主义是对自己的一种偏激的、过分的爱,这种爱可以使人们只关心自己和爱自己胜过一切。

    个人主义使每个公民与其同胞大众隔离,同亲属和朋友疏远,它是一种只顾自己而又心安理得的情感。所以,当每一个公民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小社会之后,他们就不管大社会而任其自行发展了。

    利己主义来自一种盲目的本能,而个人主义与其说来自不良的感情,还不如说是来自错误的判断。个人主义的根源,既有理性缺欠,又有心地不良。

    有美德的幼芽都可因利己主义枯死,而首先公德的源泉会因个人主义干涸。但是,久而久之,个人主义也会打击和破坏其他一切美德,最后沦为利己主义。

    利己主义这种恶习跟世界一样古老,它的出现与社会属于什么形态没有关系。

    个人主义是民主主义的产物,随着身份平等的扩大它会逐渐发展。

    在贵族制国家,家庭的情况数百年都不会改变,而且一个家庭往往会在同一地方居住,几代人住在一起不分开。这种情况,可以说是代代相传没有异样。祖先的身世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并且他们对祖先很敬重。他们在活着的时候,就已经能亲眼看到曾孙的出世,并对这些后代极为亲爱。他们彼此愿意承担义务,而为已经死去的或为还没有出生的牺牲自己的安乐,也是不鲜见的。

    贵族制度还有把每个人与其他多数同胞紧密地联系起来的作用。

    阶级之间的差别在贵族制国家极为明显,谁属于哪一个阶级就永远属于哪一个阶级,所以每个阶级自行变成一个小国家,并觉得与他们的大同相比自己的这个小国家更值得亲近和爱护。

    在贵族制社会等级层次分明,每一个公民都有其固定不变的地位,所以每一个公民都时常意识到在他之上有一个肯定能够庇护他的人,在他之下也会有一个他有义务扶助的人。所以,在贵族时代生活的人,几乎总是跟其自身以外的某些事物有着密切的关联,并经常为了这些事物而忘我牺牲。不错,在这样的时代,同胞这个一般观念是不明确的,也没有人会想到为全人类的事业去献身。但却时常发生为了有些人而牺牲自己的事情。

    与比相反的是,每个人对全体的义务在民主时代会变得日益明确,而为某一个人尽忠的事情却比较少见,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爱护情谊虽然广泛了,但却稀薄了。

    在民主国家,新的家庭也会不断出现,而另外一些家庭又不断绝户,所有的家庭都处于兴衰不定的状态;时代的联系随时都有可能断开,前代的事迹逐渐湮没。对于前人,容易遗忘,对于后人,根本就没有人去想,只有最亲近的人才是人们所关心的。

    但在每个阶级相互接近而融为一体以后,大家就会彼此漠不关心,互相把对方视为外来人了。贵族制度把所有的公民,从农民到国王,都结成一条长长的锁链;而这条锁链却被民主制度打断了,环环脱落。

    大量的个人随着身份日趋平等出现了。这些人的财富跟权力虽然对其同胞的命运不足以发生重大影响,但是他们拥有或者保有的知识和财力,却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这些人没有什么可辜负人们的,也没有什么有求于人们的。他们习惯于独立思考,并且觉得自己的整个命运只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所以,民主主义不但使每个人忘记了自己的祖先,而且还使每个人不顾后代,并疏远同代人。它使每个人遇事总是只想到自己,而最后完全陷入内心的孤寂。

    第100章 个人主义为什么比其他时期强烈

    民主社会在贵族制度的废墟上刚刚建立起来时,人们彼此间的孤立跟随之而来的利己主义就会很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民主社会不仅有大批早已独立的公民,而且每天还会充实进来一些昨天刚刚获得独立并陶醉于新得到的权力的人。这些新充实进来的人很自负,他们相信自己的力量,并觉得今后没有必要求助于他人。他们的一言一行,很容易就证明了他们只知有己。

    贵族制度唯有经过长期的斗争才肯屈服。在这个斗争的过程中,各个阶级之间都会闹得仇深似海。即使是在民主获得胜利以后,这种仇恨也不会马上消失,仍然可能在接下来的民主混乱时期兴风作浪。

    公民当中原来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也不会马上忘记他们往日的高贵。他们会长期把自己视为新社会的局外人。他们觉得,使他们看到的所有的人,都是命运未卜不值得同情的压迫者。而那些往日同他们地位一样的人他们不会去看,也不想根据共同的利益而与这些人的命运挂起钩来。他们每个人都孤处一隅,觉得除了自己之外,根本用不着去管别人。相反,过去社会地位卑微而现在由于革命而跟众人平等的人,虽然也享受了新得来的独立,但是内心里还会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如果遇到某一位老上司,他们总是先投以既表示胜利又表示害怕的目光,随后远远地躲开。

    所以,在民主社会刚建立的时候,公民们总是愿意独善其身,不跟别人接触。

    因此民主制度给人们所带来的不是使同胞们彼此接近,而民主革命则使人们互相回避,且原来的不平等所造成的仇恨被永远留存在新建立的平等的内部。

    美国人建立民主制度时没有经历民主革命,而且他们是生下来就平等的,而不是后来才变成平等的,这是他们所占的最大便宜。

    第101章 美国人是怎样以自由制度对抗个人主义的

    专制在本质上是害怕被统治者的,所以它觉得使其长存的最可靠的保障是人与人之间的隔绝,并且总是竭尽全力地使人与人之间隔绝。利己主义在人们内心的所有恶之中,最欢迎只要被统治者不互相爱护,专制者也就很容易原谅被统治者不爱他。被统治者是不会被专制者请来帮助他治理国家的,只要被统治者不想染指国家的领导工作,他就心满意足了。他颠倒黑白,称齐心协力创造社会繁荣的人为乱民歹徒,称只顾自己的人为善良公民。

    所以,专制所造成的恶,也就是平等所助长的恶。专制和平等这两个东西,是以一种有害的方式相互依存的。

    平等可以让人们并立,不让他们有可以结合起来的共同联系。专制在人们之间筑起壁垒,把他们隔离开来。平等使人们不考虑别人只顾自己。专制使互不关心被人们当成一种美德。

    因此,专制在任何时代都是危险之物,而在民主时代尤其可怕。

    我们很容易看到,在这样的时代里,人们最需要的就是自由。

    当公民们全都参与国家的治理工作时,他们一定会走出个人利益的小圈子,有些时候还会放弃自己的观点。

    一旦人们都去参与公共的工作,那么每个人都会发现自己不能像当初以为的那样可以远离他人而独立。而为了得到他人的帮助,自己就要经常准备帮助他人。

    当公众治理国家时,每个人都会感到公众的相互照顾的好处,任何一个人都要致力于相互照顾,以博得同自己一起去治理国家的人们的尊敬与好评。

    于是,一些可以使人心灰意冷和产生隔阂的感情,必定沉于心底而逐渐收敛起来。不再流露傲慢之心,轻蔑之意也不敢现形。利己主义自身也感到恐惧了。

    在自由政体下,大多数公职是由选举产生的,所以对于那些自恃才高志大而将自己封闭于个人生活小圈子里的人,将会终日感觉到没有周围人的支援是没法生活下去的。

    于是,这些人开始想到他人,这是出于一种野心,而且经常发现忘却自己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好处。我明白,有些人可能向我提出反对意见,说什么选举是钩心斗角的,候选人经常用一些卑鄙的手段,且互相中伤。这些确实在选举中存在,而且选举的次数越多,敌对的程度就会越强。

    这些毫无疑问都是很大的弊端,但是这只不过是暂时的,而选举带来的好处却是永久的。

    希望当选的迫切心情,有些时候会使某些人采取战斗的姿态,但是这种心情也会逐渐使人采取互相援助的立场。即便在一次选举当中两位原来是朋友的人可能不幸反目,但是选举制度本身却可以使原来一直互不相识的众多公民长久地接近下去。自由制造个别的仇恨,而专制则产生普遍的冷漠。

    平等所造成的个人主义被美国人用自由加以抵制,被战胜了。

    美国的立法者们觉得,只是在全国实行代议制,还不足以医治社会机体在民主时期自然产生的而且危害极大的病患。他们还觉得,使国内的各个构成部分享有自己的独立政治生活权利,以使公民们能够共同行动和时刻感到必须互相信赖的机会无限增加,是合理恰当的。

    他们明智地实施了。

    只由一些主要公民来操作全国的共同大事。这些公民也只是隔一段时间聚在一起开开会,而且常常是会后彼此间就很少再见面了,因此他们彼此间的联络不是永久性的。但是当地方上的事情由当地居民主管时,这些居民经常接触是理所当然的,甚至还可以说他们彼此不得不认识或是互相讨好。

    使一个人放弃自我然后去关心整个国家的命运并不容易,因为国家的命运会给他个人的境遇带来影响,这一点他不是太理解。但是,如果要修筑一条公路通到他的家园,他立刻就会知道他的大私事与这件小公事之间存在的关系,而且不需要别人告诉他,他就会立马发现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存在的紧密关系。

    所以,如果让公民们少管大事而多管小事,他们反而会关心公益,并且感到必须不断地互相帮助去实现公益。

    一个人可以因为一次光明磊落的行动而博得人民对他的好感,但是他需要长期不断地服务或者是做些不被人注意的好事,养成始终为善的习惯,经常被赞誉廉洁奉公,才能保证得到周围人的敬爱。

    地方性自由可以使大多数公民注重与邻里和亲友之间的情谊,所以那种使人们相互隔离的本能会被它抵制,而不断地导致人们恢复彼此间协力的本性,并迫使他们互相帮助。

    在美国,最富有的公民也十分注意不脱离群众,而且还要不断地接近他们,喜欢倾听他们的建议,时常与他们交谈。最富有的美国公民知道,在民主制度下,富人经常需要穷人的协力,在民主时代,对穷人友好才是争取穷人的心最有效的手段,而并不是小恩小惠。施给穷人的恩惠越大,就越会显出贫富的差距,因此受惠者的心里就会暗生反感。但是,和蔼待人却具有难以抵抗的魅力,因为亲昵足以动人,而粗暴则会伤人。

    然而富人并不是一下子就领悟到了这个真理。在民主革命进行的过程中,富人们一般都反对这个真理,甚至在完成这场革命以后,这个真理也没被他们马上接受。他们虽然愿意为人民做一些好的事情,但是还想继续同人民保持一定的距离。他们觉得这样就已经足够了。可是他们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即便他们倾家荡产,也不会重新温暖周围人的心。因为周围人要求于他们的,是为了让他们放弃自身的骄傲,而并不是为了让他们牺牲金钱。

    在美国,人们的所有想象力可以说都被用去发现致富之路和满足公众需求的良方上去了。任何一个地方的最有学识的居民,为了促进这个地方的繁荣,都会不断用自己的知识去发掘新的秘诀;一旦他们找到某种新的秘诀,就会立马把它告诉大家,然后一起享用。

    在对美国的为政者身上常见的缺点跟弱点仔细考查时,人们会吃惊于美国民主制度的日益繁荣。但是,由这样的对照而产生的吃惊是不正确的,因为致使美国的民主制度繁荣昌盛的原因并不是被选举出来的行政官员和立法官员而是因为这些行政官员跟立法官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

    如果觉得美国人的爱国精神和他们每一个人为其同胞的福利所表现的热心并不是出自真诚,那未免有失公允。尽管美国人在大多数行动受私人利益的支配这一点上,并不亚于其他一些国家,但是在美国,私人利益不能支配人的全部行动。

    应该指出,我不止一次看到美国人为公共事业作出巨大的、真诚的牺牲,并且多次发现都在必要的时候他们几乎都能够忠实互助。

    美国居民所享有的自由制度,以及他们可以充分行使的政治权利,使每个人从各个方面时刻都能感到自己是生活在社会里面的。这种制度和权利,也使他们经常想到为同胞效力既是人的义务,同时对自己也有一定的好处。同时,他们没有任何个人的理由去憎恨同胞,因为他们既不是他人的主人,也不是他人的奴隶,他们的内心容易同情他人。他们为公益起初是出于必要,后来则转为出于本意。后来靠心计完成的行为变成一种习性,而为同胞的幸福进行的努力劳动,最后却成为他们对同胞服务的习惯和爱好。

    许多法国人觉得第一大恶是身份平等,第二大恶是政治自由。当他们不得不忍受前者时,至少要想尽一切方法避免后者。在我看来,同平等所产生的诸恶进行斗争,政治自由是唯一有效的方法。

    第102章 关于美国人在市民生活中对结社的运用

    在这一章里,我不想谈人们为了抵御多数的专制和反对王权的侵犯而进行的政治结社。关于政治结社这个问题,我已经在另外一个地方讲过了。显而易见,如果任何一个公民都会随着个人的日益软弱无力和最后不再能单枪匹马地保住自己的自由,且更加没有办法联合同胞去保护自由,那么,随着平等的扩大暴政必将加强。在这一章,我只想谈一谈那些在市民生活中自然形成的而完全没有政治目的的结社。

    美国存在的政治结社,只不过是美国五花八门结社中的一种。

    美国人不管年龄多大,不管处于什么地位,不管志趣是什么,没有一个不在时刻组织社团。在美国,不仅有每个人都可以组织的工商团体,还有其他成千上万的团体。

    既存在宗教团体,也存在道德团体;既存在十分认真的团体,也存在非常无聊的团体;既存在非常一般的团体,也存在非常特殊的团体;既存在有规模庞大的团体,也存在有规模甚小的团体。美国人会因很多事情组织团体,如为了举办庆典,美国人都要组织一个团体创办神学院,开办旅店,建立教堂,销售图书,向边远地区派遣教士。他们也会用这种方法设立医院、监狱以及学校。在以示范的办法感化人或者想传播某一真理的时候,他们也要组织一个团体。凡是创办新的事业,在法国,都会由政府出面;在英国,则会由当地的权贵带头;在美国,则会看到人们组织的社团。

    我坦白承认,我在美国遇到过一些我向来一无所知的社团,并且为它们能够巧妙地使美国居民动员大多数人的力量共赴目标和使人们自行前进的方法赞叹不已。

    后来,我到英国去游历。虽然美国人的一些法律和许多习惯都来自英国,但是我认为与美国人在应用结社权上的彻底和熟练相比,英国人还差得很远。

    美国人做一些小事也要成立一个社团,而英国人则不是这样,他们总是单枪匹马地去干一番大事业。很显然,英国人只觉得结社是强大的行动手段,而美国人则好像把结社看做是采取行动的唯一手段。

    所以,我们看到的这个能使所有人民最长于共赴一致希望的目标,并且还能把这种新方法用于最多数对象的国家,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那么这究竟是偶然的结果呢,还是结社与平等的必然联系在其所发生的作用呢?在贵族制社会里,大部分群众自身没有什么作为,而少数几个人却非常地强大和富有,他们里面的每个人都能独自做出一番大事业。

    贵族制社会里面的人,因为本来就是紧密地联合在一起的,所以没有必要为了采取行动而联合。

    在这个社会里,每一个有钱有权的公民,都像是一个永恒存在的社团的首脑,且这个首脑是强制成立的,而那些由他驱使去执行他的意图的大众就是这个社团的成员。

    相反,在民主国家里,所有公民都是独立的,但又是软弱无力的。他们几乎不能单独靠自己的力量去干一番事业,其中的任何人都不能逼迫他人来帮助自己。所以,他们如果不学会主动地互助,那么就会全都陷进无能为力的状态。

    民主国家的人如果没有权力和志趣为政治目的而结社,虽然他们的财富和知识可以长期保全,但是他们的独立却要遭遇巨大的危险。而如果他们压根没有在平时生活中养成结社的习惯,那么文明本身就会受到威胁。一个民族,如果它的成员没有养成共同去做大事业的习惯,而又已经失去了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干一番大事业的能力,那么它不久就会回到野蛮状态。

    更加不幸的是,促进民主国家的人民必须结社的社会情况,同时又使他们与其他国家的人民相比更难以结社。

    在贵族当中,只要有几人有结社的打算,那么他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办到。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在社会上拥有很大的势力,所以他们的团体只要有几个成员就可以了。

    而且在成员的人数很少时,彼此也很容易认识,互相了解,建立固定的规章制度。

    这一点在民主国家就很难做到,因为民主国家的社团如果想拥有一定的势力,就必须使成员的人数特别多。

    我知道,许多当代人压根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们觉得,公民越是软弱无力,政府就越应当能干和积极,以至于政府能够创办个人不能创办的事业。他们相信并且声称一切困难都能够解决。但我觉得,他们的想法是错误的。

    或许政府可以代替美国人的某些巨大的社团,并且在联邦内部已有几个州这样做了,但是美国人平常依靠社团进行的那些数量庞大而规模却很小的事业,该由哪个政府当局去代替办理呢?

    不难预料,人们生活上最常用和最需要的东西越来越不能单独由自己来生产的时代,正在逐渐靠近。所以,政府当局的任务将会不断增加,而且这项任务也会因政府当局自身的活动而日益扩大。政府当局越是要取代社团的地位,私人就越是不想联合起来,而是越要依靠政府当局的援助。这个原因和结果将不断循环,这样下去,只要是一个公民不能独自经营的事业,最后不就全要由公共的行政当局来管理吗?其次,如果土地过度分散下去,分散得无法再分,以至于只能由耕作者组织社团来经营时,政府的首脑岂不要挂冠而去扶犁吗?

    一旦一个民主国家的政府到处都代替社团,那么,这个国家在道德方面和知识方面的危险将不会低于它发生在工商业方面的危险。

    人只有在相互作用之下,才会使自己的情感以及思想焕然一新,才会使自己的胸怀更加宽广,才会使自己的才智更好地发挥出来。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在民主国家,这样的相互作用几乎是零。所以,民主国家要人为地创造这种作用,而能够创造这种作用的就是结社。

    当贵族集团的成员接受一种新的思想或是体会到一种新的感情时,几乎都要把这种思想或感情放在自己活动的主要舞台上进行玩味,并且会让其他的成员看到自己在这样做,以使这种思想或感情更加顺利地进到周围人的心里和头脑里。

    在民主国家,从属性上来说只有政府当局才能够这样做。但是,不难看到,政府当局的这种作用往往是不充分的,甚至经常是有危险的。

    在一个大的国家里,政府不能够靠自己的力量去维持或者是改变人们的思想以及感情的交流,就如它不能只靠自己的力量去管理一切实业部门一样。只要一个政府试图走出政治活动的范畴而步入这条新的道路,它就会不知不觉地要实行一种暴政,这种暴政令人难以容忍,因为政府只会颁布严格的规章制度,只会支持它所赞同的感情和思想,而且总是让人们很难分辨出它的这种表示究竟是忠告还是命令。

    如果政府觉得自己的真正利益在于严禁人们发表意见,那么,情况就会更加糟糕。这个时候,政府将会无所作为,并且由于喜欢酣睡而任由自己迟钝下去。

    所以,必须使社会的活动不由政府包办。

    在民主国家,应该代替被身份平等所消灭的个别能人的唯有结社。

    美国的居民中只要有人提出一个准备并且向世人推广思想或者意见,他就会立刻去寻找同道;而一旦找到了同道,他们就要组织社团。社团成立以后,他们就是一个远处的人也可以知道和行动将被人们仿效的力量,而不再是孤立的个人。这个力量不仅能够发表意见,而且人们也能够倾听它的意见。

    我起先听到美国有十万个人公开宣誓不喝烈性酒时,还以为这是在开玩笑,并不是实在的。我起先完全无法理解那些很有自制能力的公民为何宁愿坐在家里喝白开水。

    但是后来我终于了解到,这十万个美国人是惊于他们周围的酒鬼越来越多,才下定决心戒酒的。他们的行动就像一个大人物穿上一身朴素的衣服,以引导一般公民戒除奢华。我坚信,如果这十万人是法国的居民,只要他们每个人分别向政府进行申请,要求政府令王国境内的所有酒馆禁酒便可以了。

    我觉得,美国智力活动的结社和道德方面的结社是最值得我们重视的。最容易被我们注意的是美国人的政治结社和实业结社;而其他的结社,则经常被我们放过。

    即便我们看到了其他的结社,我们对它们也不是很理解,因为我国基本没有类似的结社。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类结社对于美国人的必要性,并不亚于政治结社和实业结社,甚至更有必要。

    在民主国家,结社是一门主要学问。其他一切学问的进展都取决于这门学问的进展。

    在规定人类社会的一切法则中,有一条法则是:如果人类打算文明下去或者是走向文明,那就需要使结社的艺术随着身份平等的扩大而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这条法则好像是最正确和最明晰的。

    第103章 关于结社与报刊的关系

    当巩固的和永久性的联系不再存于人们之间时,除非说服每个必要的协作者,让他们相信他们的个人利益在要求他们将自己的力量与其他一切人的力量自愿地联合在一起,否则是没有办法使许多人携起手来共同行动的。

    要想经常地和顺利地做到这一点,唯有利用报刊。能在同一时间将同一思想灌注于无数人的脑海的,也唯有报刊。

    一份报刊就像一位顾问,它不请自来,可以天天向你扼要地报道国家大事而又不会扰乱你的私事。

    所以,随着人们日益趋于平等和个人主义日益趋于强烈,报刊也就日益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东西。如果觉得只有维护自由才是报刊的作用,那也未免降低了报刊的作用。其实报刊还可以维护文明。

    在民主国家,报刊经常引导公民去共同进行一些非常欠妥的活动,这一点我并不否认。但是,如果没有报刊,人们就几乎不能有共同的行动。所以,报刊的功用远远大于它所带来的害处。

    报刊的功用除了向大多数人提出共同的计划外,还在于向大多数人提供所拟计划的共同执行的方法。

    贵族制国家的一些主要公民彼此都很熟悉;如果他们想把自己的力量联合起来,只需要吸引一批人追随他们,便能共同前进。

    相反,在民主国家,常常是大多数人渴望联合以及需要联合,但是办不到,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微不足道,且分散于各地,彼此间也不认识,不知道去哪里找到志同道合者。但是,有了报刊,就可以让他们当中的每个人可以知道他人在同一时期,但却是分别地产生的想法和感受。所以,大家立刻就会趋向这一曙光,而长期以来彼此不知道对方在何处的、一直在黑暗中寻找的志同道合者,也最终会合并且团结在一起。

    报刊使他们团结起来了,但是为了使团结不散,他们还得需要报刊。

    在民主国家,一个社团必须人多,才能有力量。而由于成员的人数太多,所以他们只能把这些成员分散在广大的地区,每个人仍要留在原来的地方,去过他们的那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为万千小事而操劳。所以,他们必须找到一个可以让他们不用见面就能彼此交谈,不用开会就能得出一致意见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利用报刊。所以任何一个民主的社团都是离不开报刊的。

    总之,有一种必然的联系存在于社团与报刊之间:报刊在制造社团,社团也在制造报刊。如果说随着身份的日益平等社团的数目一定会增加的说法是真理,那么,也不能说下面这个意见是不正确的:报刊的种数也将会随着社团数目的增加而增加。

    所以,在世界上社团和报刊最多的国家就是美国。

    报刊的种数与社团的数目之间所存在的这种关系,还会使我们发现报刊的发行情况与行政的组织形式之间的另一种关系,并且知道在民主国家,行政集权的程度是与报刊的种数成反比的,即行政越集权,报刊种数越少;行政越不集权,报刊种数越多。这是因为在贵族制国家中,人民会将地方权力托付给几个主要公民去行使,而在民主国家中却不是这样。民主国家要取消这样的权力,而由当地的绝大多数人去行使。这些人可以依照法律组织一个握有实权的常设机构,以便管理本地的行政事务。

    于是,他们就需要一份报刊,可以使他们每天都能知道本地发生的小事,以及了解全国发生的大事。地方权力机构越多,依法行使地方权力的人也就越多;越是需要时刻知道本地和全国的事情,就越需要更多的报刊。

    因为美国的行政权的过于分散胜于政治的广泛自由和出版的绝对自由,所以的报刊种数多得惊人。如果美国的所有居民都是选民,而它又只实行由选民选举全国的立法机构的办法,那么,美国只需要少几份报刊就可以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选民们非常重要的共同行动的机会只能有少数几次。但是在美国,除了全国性的大型集会之外,法律还规定在选举地方(州)、城镇,甚至乡村的行政官员时进行小型的集会。立法者就是这样使每一个美国公民不得不经常与其他同胞协力去进行共同事业的,而且每一个美国公民要想知道其他公民的所作所为,就得看报读杂志。

    我觉得,一个民主国家①如果没有全国性的议会,而是有许多地方性权力机关,那么它的报刊种数与另一个实行行政集权并经过选举产生全国性立法机构的民主国家相比,一定会更多。我认为,因为美国人既享有广泛的全国性自由,又享有各种各样的地方性自由,所以美国每天出版的报刊种类繁多。

    然而在法国和英国,人们普遍觉得,只要取消现在对报刊的课税,报刊的种数就会无限增加。这未免夸大了免税的效果。报刊种数的增加既与销路好坏有关,还与绝大多数人是否需要互通信息和共同行动有关。

    我也同样觉得,报刊的影响力之所以日益增加,主要是因为一些最普遍的原因,而不是因为人们经常提到它。

    一种报刊要想存在下去,只能反映出多数人的共同思想和情感。所以,一种报刊经常是它的长期阅读者所在社团的代言人。

    ①我说的是一个“民主国家”。在一个贵族制国家,地方权力机关是由少数几个人掌握的,所以它可以使行政大大分权而不必发行报刊。掌权的这几个人虽然各自为政,但他们彼此熟悉,而且很容易见面,互相听取对方的意见。

    这个社团的宗旨可高可低,范围可宽可狭,人数可多可少。但是,只要有一种报刊在继续出版,就证明一个社团至少已经以萌芽的形式存在于人们的思想当中。

    说到这里,我们要作最后一次反思,以结束本章。

    身份越是平等,个人的力量就越是薄弱,人们就越容易追随大众,越难独自坚持被多数人所反对的意见。

    一种报刊就代表一个社团。也可以说:报刊向每一位读者发言是以全体读者的名义,而且读者的个人能力越弱,报刊就越容易吸引读者。

    所以,随着人们日益平等,报刊的影响力一定会逐渐增强。

    第104章 一般结社与政治结社的关系

    全世界仅有一个国家能使人们每天都有行使政治结社权的无限自由,也仅有这个国家能使公民们想到在社会生活中不断行使结社权,并由此获得文明所能提供的一切益处。

    只要是不准政治结社的国家,一般结社也很少。

    决不能轻易说这是偶然的结果,而应当断言有一种固有的而且可能是必然的关系存在于这两种结社之间。

    几个人可能因为偶然的原因在某一事业上有共同的利害关系。例如,可能他们都要去办一种商业,抑或都要去经营一种工业。于是,他们相会了,并合作了,且渐渐认识到结社的益处。

    共办这种小事情的次数越多,人们便会在不自觉中越来越获取共办大事业的能力。

    所以,一般结社对政治结社有帮助。然而,另一方面,政治结社又可以使一般结社获得长足发展和惊人完善。

    严格说来,在私人生活中,每个人都认为自己能够满足自己的要求。然而他在政治生活中就不会如此认为。所以,当人民参与公共生活的时候,任何一个公民每天都要在脑海浮现结社的思想和愿望:即便本来对采取共同行动有些反感,然而为了党派的利益也必须学会采取共同行动。

    所以,结社的爱好和习惯被政治生活一般化了,即令一些向来不过问政治而常常愿意单独行动的人,希望联合并学会结社的技巧了。

    政治不仅在创造大量的社团,而且在制造有巨大规模的社团。

    在私人生活中,一个共同的利益自然而然地引起一大群人去采取共同行动的情形甚少;只有掌握了共同行动的技巧之后,才能去进行此种行动。

    在政治方面,从政治生活中随时都可以找到结社的机会。然而,只有在规模巨大的社团中才能将结社的重要作用表现出来。个人力量薄弱的市民,不会刚开始便对联合起来能够产生力量有清晰的概念;而要让他们理解这一点,就必须向他们示范。然而,在为一个共同的目的而结社时,人数越多越容易起示范作用。例如说,一千人联合起来可能不会使他们看到好处,而假如人数达到一万就有希望看到。人们在政治方面联合起来能够做大事,而重大事情方面的结社所产生的益处,又会通过实践使人们明白在小事情上互助同样有好处。

    政治结社能够同时把许多人拉到自己的阵营来,令他们摆脱原本因年龄、思想、贫富而产生的隔离状态,进而发生彼此往来和接触。只要他们相会过一次,就会想办法再次相会。

    在大部分的一般结社中,人们都是拿出自己财产的一部分去参加。例如,所有的工业公司和商业公司便是这样。当人们还没有充分了解结社的方法,并且对结社的基本原则不知道时,让他们开始用结社的方式进行合作,他们难免要为自己付出的重大代价而担心。所以,他们不肯甘冒合作将会带来的风险,而宁愿放弃可以导致成功的有力手段。然而,让他们参加他们认为没有危险的政治结社,他们便不会左思右想,因为他们没有用金钱去冒险。然而,参加这样的结社后不久,他们便会知道在这样一大群人中应当遵守怎样的秩序和采取怎样的步骤,才能让他们步调一致并首尾一贯地奔赴共同的目标。在这个政治社团里,他们要学会令自己的意志服从全体的意志,使个人的努力与共同的行动相配合。这些事情,不论是在一般结社,还是在政治结社,都是每个成员必须知道的。

    所以,政治结社可以被看做是开办一所免费的大学,每个公民都能够到那里对结社的一般原理进行学习。

    政治结社虽然不能直接有助于一般结社的发展,然而假如前者被查禁,后者也会受害。

    当公民只可以在极少数情况下结社时,他们会把此种结社看做特殊的和例外的办法,因此也不会把它放在心上。

    然而,在准许公民在一切事情上都可自由结社时,最终他们可以发现人们为了实现自己所追求的各种目的的通用方式就是结社,甚至能说是唯一方式。只要一种新的需要出现,人们便会马上想到结社。从而,结社的技巧便成为我在前面所说的基本知识。所有的人都要对它进行学习,而且都要对它予以应用。

    假如某些结社被查禁,而另一些结社依旧被允许存在,则继续存在下来的结社何日不被查禁很难预测。在这种犹豫不决的情况下,人们将会对一切结社敬而远之,同时社会上将会出现一种舆论,致使人们认为不论是何种结社,都是一种胡作非为,甚至是非法的活动。①

    ①在行政当局可以肆意查禁或准许结社活动时,更是如此。

    如果立法部门制定法律,规定哪些结社为非法,违者将受到法律制裁,那么,弊端就会少得多,因为有了法律的明文规定,每个公民在行动之前就可以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即自己可以像一个法官那样事先进行判决,避免参加被禁止的结社,而努力去参加法律所准许的结社活动。因此,所有的自由国家也就总是承认结社权是可以受限制的。但是,如果立法机构指定由某人负责事先判断哪些结社是危险的哪些结社是有益的,并允许此人可以任意将一切结社消灭于萌芽状态或让它们继续生成,那么,任何人都无法事先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结社,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敬而远之,而结社的精神亦将完全枯萎。前一种法制只禁止某些结社,而后一种法制则针对整个社会,使全社会受害。

    我认为,前者是一个讲法制的政府应当采取的,而后者任何政府均无权实行。所以,假如认为结社的精神仅在某一点上受到限制后对它在其他方面继续发展不会产生影响,抑或认为只要对人们在某些事情上可以进行共同行动予以准许,他们便会迫不及待地开始试图进行共同活动,那都是空想。当公民们在所有事情上都有结社的能力和习惯时,不论在小事上,还是在大事上,他们都会自愿地结合起来。然而,他们仅被允许在小事上结社的时候,他们的结社热情和才干全会消失。你想让他们在商业上联合,从而准许他们在商业上可以完全自由联合,你的目的也达不到;你让他们行使已经给予他们的权力,他们也会不屑一顾;你竭尽全力地去劝他们不要组织查禁的结社之后,你又会惊奇地发现你不能说服他们去成立法律准许的社团。

    我并不是说一个政治结社被禁止的国家便不可能存在一般结社,因为人生活在社会里就必须委身于某些共同的事业。然而,我坚决认为,在这样的国家里,一般结社的数量也总是不会太多,它们缺少想象力,并没有熟练的运营能力。它们没有宏伟的计划,抑或有却难以实现。

    由此我自然想到,政治方面的结社自由给社会的安定带来的危险,并不会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大,甚至在令国家出现一段动荡时期以后,还能令国家巩固。

    政治社团在民主国家可以说是一些企图统治国家的强大个体。所以,现今的各国政府对政治社团的看法就像是中世纪的国王对国内的大诸侯的看法,从本能上便对政治社团存在一种恐怖感,只要有机会便打击它们。

    与此相反,各国政府却对一般社团抱有天生的好感,因为它们很容易发现,一般社团是把公民的注意力从关心国家大事上拉走,使公民逐渐埋头于自己的全靠国家安定才能实现的活动,从而可以阻止公民发动革命,而不是指导公民去关心国家大事。

    然而,现在的各国政府并没有注意到,政治结社能够令一般结社发展并加强活动,因此它们在防止了一种危险的弊端的同时,却失去了一种能够有效地矫正弊端的手段。

    当你看到美国人为了鼓吹一种政治见解,推捧一位政治家参加政府,或从另一位政治家手中夺取权力而每天都能够自由结社的时候,你会很难理解这样独立不羁的一群人为何没有恣意妄为。

    然而,另一方面,当你想到美国有不计其数的实业在被人们共同经营,看到美国人都在到处孜孜不倦地推行某些宏伟的计划,而这些计划遭遇一场小革命都会前功尽弃的时候,你又会很容易理解如此忙的人们没有给国家制造麻烦和没有破坏他们都受益的社会安定的原因。

    我们不能够面对这些事实进行孤立观察,而不去寻找其中的内在联系。正是政治结社使美国人逐日形成不问地位、思想和年龄而结社的普遍爱好和养成利用结社的习惯的。通过政治结社,他们多数人可以相互认识,交换意见,倾听对方的意见,一起去做各种事业。之后,他们又把由此获取的观念带到日常生活里,并在各个方面予以运用。所以,美国人恰恰是因为享有一种带有危险性的自由,才学会了可以尽可能减轻自由所带来的危害的方法。

    假如我们只选一个民族的某个历史时期进行考察,则很容易证明政治结社是让国家动乱和实业瘫痪的因素。然而,就这个民族的整个历史来考察,我们或许容易证明政治方面的结社自由不仅对公民的福祉有利,甚至对他们的安宁也有利。

    在本书的上卷中我说过:“政治结社的无限自由,又与出版自由不完全相同:前者的必要性不如后者,但其危险性却大于后者。一个国家能够限制结社自由,并使其永远处于国家的控制之下;但是,国家有时也需要耍些手腕,才能使结社自由存在。”在隔了几段之后,我又说:“不能否认,政治方面结社的无限自由,是在一切自由当中最后获得人民支持的。既可以说这种自由没有使人民陷入无政府状态,也可以说它时时刻刻都在使人民接近这种状态。”

    所以,在我看来,一个国家永远不会赋予公民享有政治结社的无限权利;我甚至怀疑,在任何国家,在任何时代,对结社自由不加以限制是明智的做法。

    有人说,只有把结社权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国家才可以保持内部的安定,才有希望维护法律的尊严,建立起持久的政府。内部的安定,法律的尊严,持久的政府,毫无疑问都是极其珍贵的。而且我认为,一个民族要获得和保持这些珍贵的东西,就必须自愿给自己暂时戴上沉重的枷锁。然而,假如一个民族清楚地知道为得到这些珍贵的东西它是要付出代价的,那就更好了。

    锯掉一个人的一只胳臂以拯救他的生命,这我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我决不敢保证他在断臂以后依旧会像以前那样灵活。

    第八章 美国人是怎样以“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同个人主义进行斗争的

    当少数几个有钱有势的人统治社会时,他们喜欢培养人们对义务的崇高思想,乐于主张忘我是光荣的,认为人应该像上帝本身那样为善而不图报。这便是当时的官方的道德原则。

    我怀疑在贵族时代的人会比在其他时代的人更有德,然而我又确信在那个时代人会不断地探讨德行之美;对于德行的功用是什么,他们仅可以在私下议论。然而,随着人们的想象力一天比一天衰竭,每个人就开始只顾自己,探讨道德的人也在如此的自我牺牲精神面前望而却步,不敢再向人们宣扬这种精神了。于是,他们仅去研究公民的个人利益是不是在于为全体造福的问题;而一旦他们发现个人利益与全体利益有相符和相通的地方,就急着去阐释。后来,这样的发现一天比一天多,而原本仅是孤立的观察就变成了普遍的原理。他们最后终于认为自己发现了:人为他人服务就是在给自己服务,个人的利益在于为善。

    在本书的许多地方,我已经说过,美国的居民是怎样几乎经常把个人的幸福跟同胞的幸福结合起来的。在这里我想要说明的,是他们可以做到这一点的一般原理。

    人们在美国几乎绝口不谈德行是美的。他们仅相信德行是有用的,而且每天都依此信念做事。美国的道德家们决不劝他们的同胞用牺牲自己的方式表现自己的伟大。

    然而他们却敢于宣称,对于牺牲者本人和受益者,这种牺牲精神都是同样必要的。

    他们知道,在他们的国家和他们的时代,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在驱使人们自己关注自己;而在他们没有办法制止人们这样之后,就仅有想办法去因势利导了。

    所以,每个人都可以追求自己的利益,这一点他们决不反对,然而他们又极力证明个人的利益应当来自诚实。

    因为在这里叙述他们提出的理由的细节会使我离题,所以我不想多说了。我仅指出他们的同胞已经接受他们的理论就行了。

    蒙坦很早以前就说过:“我走上一条捷径并不是由于它笔直,而是由于我从经验中获悉它是一条最便于我和最适于我达到所定目的的道路。”

    可以知道,“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然而,仅今天的美国人才普遍承认了这个原则。这个原则在美国还在推广,并深入到人们的所有活动,存在于人们的一切言论中。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把这个原则挂在嘴上。

    “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在欧洲没有在美国那样完善,而且应用的范围有限,尤其是很少有人公开主张。在欧洲,人们依旧每天装出一副非常具有献身精神的样子,事实上这种念头在他们心中早已不存在了。

    与此相反,美国人喜欢利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去对他们的几乎一切行动进行解释,扬扬得意地说明他们的光明磊落的自爱是如何让他们彼此援助和为国家的利益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一部分时间和财富的。因为在美国也跟在其他国家一样,公民们也是有出于人的本性的义无反顾的无私激情的,所以在这一点上,我认为他们对自己的评价常常并不全对。然而,美国人决不承认这种感情冲动能左右他们,他们宁愿让自己的哲学生辉,而不愿让自己本身增光。

    我可以就写到这儿,不对我刚才所述的一切进行评价了。也许我可以将问题过于困难作为托词。然而,我决不想用这个当借口。我宁肯让读者看清我的目的后不随我走,也不想把读者悬在那里。

    “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并没有那么高深,而是十分清晰易懂的。这个原则是要不费太大力气就能达到所追求的一切,而不以达到伟大的目的为主旨。任何文化程度的人都能理解它,因此人人都容易学会它,这并不难掌握。因为它切合人的弱点,因此很容易对人产生巨大影响。而且,因为它以个人的利益来对抗个人本身,并在引导个人的激情时能产生刺激作用,所以影响的力量也容易保持下去。

    “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仅促使人们每天作出小小的牺牲,而不要求人们发挥伟大的献身精神。光靠这个原则并不足以养成有德的人,然而它可让大批公民循规蹈矩、自我克制、温和稳健、深谋远虑和严于律己。它虽然不是直接让人凭借意志去修德,然而能让人比较容易地凭借习惯走上修德的道路。

    一旦“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完全支配道德世界,无疑不会出现太多的惊天动地的德行。然而我也认为,怙恶不悛的歹行到那时候也将极其稀少。“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对某些人的妨碍可能大大超出人的一般水平,然而位于这个水平之下的为数众多的人,听到这个原则以后必定抓住不放。从某几个人来说,这个原则让他们下降了;然而从整体来看,它却让整体向上了。

    实话实说,我认为,“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是所有哲学学说中最符合当代人的需要的理论;而且,我还从其中发现了当代人还可以用来抵制自己的最有力保证。

    所以,当代的道德家应当注意的主要是这个理论。即便他们觉得这个理论还没达到十全十美,但仍须把它看做是必要的东西并加以采纳。

    我不认为我们全体法国人的利己主义比美国人大,在利己主义上我们和美国人仅有一点不同,即美国人公开主张利己主义,而我们则口头上不说却实际上奉行。每个美国人都知道牺牲个人的一部分利益能够保全剩下的部分。我们是要把全部利益都保住,而结果常常是丧失全部。

    既然我看到周围的人好像天天都想用自己的言行教导当代人相信追求功利一定不是不正派的,那么,是否意味着我就永远不能发现有人教导当代人相信正派的行为也是追求功利的呢?

    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阻止人们日益发展的身份平等思想或者团体的每个成员囿于自己的小圈子的思想。

    所以,必须承认,个人利益即便不是人的行动的唯一动力,至少也是现有的主要动力。然而,还要弄清每个人对于自己的个人利益是怎样理解的。

    假如公民在平等以后依旧处于无知和粗野的状态,那么很难预料他们的利己主义不会令他们做出怎样过分愚蠢的行为;而假如他们舍不得牺牲自己的某些个人福利去造福他人,那么很难说他们不会陷入怎样的可悲境地。

    美国人所宣扬的“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的所有组成部分我不认为都已清清楚楚。然而,其中所包含的大部分真理却是明明白白的,只要对人进行启发教育,人人都能够理解。可见,只要尽心尽力地进行教育就行了,由于盲目的献身和本能的为善的时代已成为遥远的过去,而自由、公共安宁和社会秩序本身通过启蒙和教育能够实现的时代即将到来。

    第106章 美国人怎样在宗教上应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

    假如“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只考虑到现世,那还差得很远,因为有许多牺牲要到来世才能获得补偿。不论你付出多大精力去证明德的功用,你也终究难以令一个不想死的人去行善。

    所以,必须知道“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是不是可以很容易地跟宗教信仰协调。

    对这个原则加以倡导的哲学家跟世人说:如果想生活得幸福,就必须节制自己的激情,时时刻刻将它控制在适当的范围里;如果想获得持久的幸福,就只能放弃转瞬即逝的、为数众多的享乐;为了更好地关心自己,便要永远克制自己。

    差不多所有宗教的创始人,都如此说教。他们只是把目标向后移了,而并没有向世人指出什么新的向善方法。也即,他们把人们作出的牺牲的报偿不是放在现世,而是放在来世。

    然而,我决不认为依靠宗教精神修德行善的人的目的都是获取报偿。

    我见到过一些基督徒,他们十分虔敬,终生忘我,热情地为所有的人造福;我也听到他们说,只要这样做,便能在来世获得善报。然而,我又必须认为他们是在自欺。因为我十分尊敬他们,因此只好相信他们。

    确实,基督教对世人宣称,为了升入天堂,就要屈己来就人。然而,基督教又对世人宣称,人是因为爱上帝而施惠于他人的。后一种说法非常好。这说明人是凭借自己的智慧而体会上帝的意旨,认识到上帝的目的是一切有序,并对上帝的这一伟大计划慨然参加。而且,在牺牲个人利益来实现这个美好的万物有序的计划时,除为自己能深信这一计划而感到喜悦外,决不希求其他任何报偿。

    所以,我不相信利益是宗教人士的唯一动力。然而,我认为利益是宗教自身用来指导人的行动的主要手段,并确信宗教完全有赖于此才能够抓住人心,并广为流传。

    所以,我认为没有可靠的根据说“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会令人对宗教信仰敬而远之。正好相反,我倒认为有明确的理由说这个原则会令人接近宗教信仰。

    假设有一个人,他为了获得现世的幸福,而时时跟自己的本能进行斗争,能从理智上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进行冷静的考虑,不盲从一时出现的感情冲动,而有办法克制这种冲动,并养成了宁愿牺牲暂时的利益来获得终生的长久利益的习惯。

    这样的一个人一旦皈依了他所信奉的宗教,服从这一宗教的戒律就不会使他觉得痛苦。理智自身会劝导他服从,而习惯同样为他忍受戒律做好了准备。

    即便他后来对所期望的目的表示怀疑,也不会轻易地放弃,而会认为用现世的一些财富作筹码去赢得在来世继承巨额财产的权利是明智的。

    帕斯卡尔说过:“误信基督教是真的,所失不大;而误信基督教是假的,则损失严重!”

    美国人既不对他们想要躲避的危险采取天真的满不在乎的态度,又不装作对来世漠不关心。

    所以,在进行宗教活动的时候,他们既不觉得自己软弱,又不觉得可耻。然而,在他们的虔诚当中,通常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坦然,按部就班和胸有成竹的表现,以致使人觉得是理智引导他们走进教堂的,而不是信仰。

    美国人不但基于利益而信奉宗教,而且常常把他们从信奉宗教当中可能取得的利益放在现世。中世纪的神职人员一张嘴就是来世,从来不为证明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在现世同样能成为幸福的人而操劳。

    然而,美国的传教士却不断提醒信徒关注现世的幸福;他们只有通过一番巨大努力,才能令信徒的视线不停留在现世。为了打动听众,他们总是向听众说明宗教信仰怎样有助于自由和公共秩序。在听他们布道的时候,使人经常很难辨别宗教的主旨是求现世的康乐还是求来世的永远幸福。

    第107章 关于美国人对物质福利的爱好

    对于物质福利的热爱,在美国并不是个别的,而是普遍的。虽然不是所有人都用同样的方式去热爱,然而至少每个人都有这种热爱。在那里,对身体的微不足道的需要予以满足,为生活创造小小的便利,同样是人们普遍关心的所在。

    某些类似的现象也出现在欧洲,并且越来越明显。

    在使两洲产生同样现象的许多原因当中,有几个跟我讨论的问题接近,而且我应当加以阐述。

    当财富被几个家族世代相传而所有时,虽然会有一大群人享受物质福利,然而他们并没有觉得只有他们在独享这种好处。

    人心最容易激动的时刻,是在他们想要得到一种贵重物品但未能完全如愿,而在部分地满足之后又时时害怕失去的时刻,而不是在他们顺顺利利得到这种东西的时刻。

    在贵族制社会,富人从来不知道还存在跟他们的现实生活不同的生活,压根不担心自己的生活会有变化,几乎想象不到还有另一种生活。所以,对他们来说,物质福利不是生活的目的,而是生活的方式。可以说,他们把物质福利看做人生的当然,身在福中而没有意识到是福。

    因为他们对物质福利的天生的和本能的爱好能够如此无忧无虑地获得满足,所以他们就将自己的精力用在别处,专心于某些更困难和更伟大的工作,并被这种工作所激励和吸引。

    恰恰因为这样,虽然有些贵族身在物质享乐之中,然而又对这种享乐抱有一种傲慢的轻视态度,并在必须放弃享乐的时候可以表现出惊人的毅力。推翻或打倒贵族制度的历次革命都曾证明,过惯了舒适安逸生活的人能很容易地忍受清苦;但历经千辛万苦过上好日子的人,在丧失幸福的生活之后,反而很难生活下去。

    当我们从上层阶级转而观察下层阶级的时候,同样可以发现类似的现象,然而它产生的原因不同。

    在社会被贵族统治,并保持安定的国家,一方面是富人惯于摆阔,另一方面是一般老百姓惯于安贫。富人不必为物质享乐操心的原因,是他们能够唾手而得;穷人断了物质享乐的念头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希望获得并且享乐的欲望不强。

    穷人的想象力在这种社会里全部用于来世。虽然现实生活的悲惨处境限制着他们的想象力,然而他们可以逃出这个限制,对远在天上的安乐进行想象。

    与此相反,当等级的界限取消,特权不再存在,财产越来越分散,教育和自由普及的时候,穷人的心里同样会产生获得享乐的念头,但富人则害怕失去享乐。结果,产生了许多小康之家。享有小康生活的人获得的物质享乐,虽能令他们体会到这种享乐的好处,然而还不能令他们觉得这种爱好已经获得充分的满足。他们只有通过努力才能获得这种享乐,而且在尽情享用的同时还抱有战战兢兢的心情。

    所以,他们一直是在热心追求或竭力保持一种非常心爱,然而又无法充分满足和不能确定获得的享乐。

    假如问我人的哪种激情受出身低下和家业不丰的影响和制约最大,我将认为是人对物质享乐的爱好。此种追求物质享乐的激情本质上是中产阶级的激情,它伴随这个阶级的发展而发展,伴随这个阶级的强大而强大,并伴随这个阶级的占有优势而占有优势。此种激情恰恰是从中产阶级向社会的上层和一般老百姓扩散的。

    我在美国遇到的贫穷公民,无一不对富人的享乐表示向往和羡慕,他们的想象力也一直没有离开命运令他们未能得到的财富。

    另一方面,我在美国见到的富人,没有一个对物质享乐表示傲慢的轻视。但在最富裕和最放荡不羁的贵族身上,却时常有此种表现。

    美国的富人大多数曾是穷人。他们饱尝辛酸,长期跟逆境作斗争,对贫困深有体会,而今刚刚获得胜利,因此原来的斗争热情依旧未减,好像还沉醉于40多年来所追求的小小享乐里。

    这并不是说美国跟其他国家不同,没有相当一部分富人是凭借继承遗产和毫不费力就过上富裕日子的。然而,即便是这些人,对于物质生活的享乐同样兴趣不减。喜爱物质生活的享乐,正在变为全国性的,并占据统治地位的爱好。所有的人正被人心所向的这股巨流卷进它的狂涛。

    第十一章 物质生活享乐在民主时代 产生的特殊效果看到这里,读者可能会以为,这种对物质生活享乐的热爱,将不断地把美国人引向破坏道德、扰乱家庭,甚至最终危害社会本身的道路。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追求物质生活享乐的激情在贵族制国家中产生的那种效果,并不会同样产生在民主制度下。

    有时,贵族的心会因厌烦政务、贪财过度、失却信仰、国家衰落等情况,而逐渐完全倾向于物质生活的享乐。有时,王权的强大和人民的软弱,又会使贵族只保有财产而丧失权力,将他们飞黄腾达的前进道路堵死,而使他们满腹牢骚。这时,他们便会回到自己生活的小圈子里,寻找物质上的享乐,把曾经的伟大抛至脑后。

    当一个贵族集体的成员都沉迷于物质生活的享乐时,他们通常就要把长期掌权所积蓄的能量全部用在享乐上。

    这样的一些人,决不会仅仅满足于追求享乐。他们还要奢侈荒淫,以致达到腐败透顶的地步。他们无上崇拜于物,好像甘心于争相比赛自我堕落之术。

    一个原来越强大、越光荣和越自由的贵族集体,它现在就越要堕落至极点。尽管它的德行曾经光芒四射,但我敢预言它的恶行的魔光终将压倒这个光芒。

    然而,对物质生活享乐的爱好,定然不会把民主国家推上这样的极端。在民主国家里,虽然对享乐的热爱是一种强烈的、排他的和普遍的激情,但却是能够控制的。

    在那里,不会为了满足一个独夫尽情享乐的欲望,而建筑金碧辉煌的宫殿和巧夺天工的花园,也就不会因此产生耗尽天下财富的问题;人们所追求的,不过是能多购几亩良田,经营一个果园,建筑一所住宅,以及过上更加舒服和安康的生活,少惹是生非,并在省力又省钱的原则下满足微小的需要。这些虽然都是小事,但人人均梦寐以求。人们的心每日每夜、时时刻刻都在想它们,以致忘却了世界上的其他一切东西。

    有时候,在人的心目中,它们会成为仅次于上帝的存在。

    有人会认为,这种说法仅适用于没有很多财产的小康之家,而富裕之家则仍需要有贵族时代的那种爱好。我并不认同这种意见。

    在物质生活享乐方面,民主社会最富裕公民的爱好并不会跟一般公民差别不大,因为他们同样来自一般公民,事实上他们有和一般公民一样的爱好,并认为自己应当服从一般公民的爱好。在民主社会,公众的享受欲望,会以一种热而不狂的有节制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且每个人都必须如此表示他们的愿望。在那里,想要背离共同的准则去做坏事,跟想背离共同的准则去做好事一样困难。

    因此,在民主国家生活的富人的主要目标并不在于过度的享乐,而在于满足日常生活的各种细微需要。他们只求能够满足无数的小小愿望,而决不放情纵欲。因此,他们主要是及时行乐,而不至纸醉金迷。

    民主时代的人对物质生活享乐表现出的这种特殊爱好,是不会同秩序对立的。正好相反,为了满足这种爱好,还经常需要秩序。它也不会成为整饬民情的阻碍,因为良好的民情对社会的安定、实业的发展都有利。它甚至往往能同一种宗教的道德感相结合,因为它既希望能尽量在现世得到满足,又不放弃到来世去寻找机会。

    有的物质生活享乐是一种犯罪行为,人们应注意时时克制自己。还有一些物质生活享乐则为宗教和道德所允许,人们都会去梦想、追逐这类享乐,并促其实现。但在努力追求这种享乐的过程中,他们也会忽略那些最宝贵的可使人类荣耀和伟大的享乐。

    我并非因为平等诱使人们去追求被禁止的享乐而责难它,而是因为它使人们完全埋头于被准许的享乐。

    这样,终有一天世上会出现一种温存的唯物主义。这种唯物主义会净化人们的灵魂,而不会使人们的灵魂遭到腐蚀,最后使所有的精神紧张在不知不觉之中得到缓和。

    第十二章 为什么有些美国人那样   醉心于唯灵主义尽管美国人最主要的激情是对获得现世幸福的渴望,但他们也有暂时中止这个渴望的时候。此时,他们仿佛一瞬间就粉碎了束缚心灵的物质枷锁,从而使自己的心灵直奔天堂。

    有时,在美国各地,尤其是在人烟稀少的西部各州,你会看到一些巡回教士到处向人们宣讲上帝的福音。

    有些家庭,为了去听巡回教士的布道,全家男女老幼不惜跋山涉水,去很远的地方。见到巡回教士以后,他们一听就是几天,连正常工作都放下不管,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在美国社会,到处都能看到一些醉心于唯灵主义的人。这些人对于唯灵主义的追求,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而这在欧洲是绝无仅有的。一些标新立异的教派,试图开辟直达永久乐境的道路,并随时都可以掀起这种狂热。在美国宗教狂是很普遍的一种现象。

    对此我们无须惊讶。

    人们爱好永生和喜欢不死,并非后天生成的。这些崇高的本能绝不是人的意志能够随意产生的。它们不依人的努力而存在,而是将基础深深地植根于人性中。人们可以阻止它们的发展,改变它们的形式,但是却无法消灭它们。

    有一些需要对心灵来说是必须予以满足的。即使你设法分散心灵的注意力,由于感官活动的影响,它也会立即产生不安、烦恼和激动的表现。

    假如大部分人都去追求物质生活的享乐,那么,另一部分人的心灵也可能会出现奇特的反应。这一部分人将在精神的世界中驰骋,唯恐自己再因为堕入肉体希望他们留在其中的陷阱而受累。

    因此,在只考虑尘世的社会里出现少数几个一心奔向天堂的人,实在不足为奇。

    使我感到惊讶的反而是,在一个只顾自身福利的民族中神秘主义是如何迅速地销声匿迹的。

    有人说,这个结果的产生要归因于迫害和大屠杀,就像罗马皇帝把他们的迫害和在大圆形剧场中进行的大屠杀带到埃及的底比斯沙漠一样。但我认为,这不如说是那些类似罗马的奢华生活和希腊的伊壁鸠鲁哲学等因素造成的。

    美国人的精神被社会情况、地理位置和法制牢牢地束缚起来,他们只顾追求物质生活福利,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我们相信,他们一旦开始从事非物质性的活动,将会日益积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并且不难自我改进。然而,美国人现在已经感到自己的精神正被束缚着,可是他们似乎又不想随时冲破这些束缚。因此,他们一旦摆脱这些束缚,就会不知如何自处,经常到处乱撞,以至于做出一些背离常理的事情。

    第十三章 为什么美国人身在幸福之中还心神不安今天,有时候还能在旧大陆的某些偏僻地区,看到一些在普遍动荡中似乎被人遗忘了的小村镇。它们的周围在前进,它们却仍然维持原样不动。居住在这些地方的居民,大部分都极其愚昧和贫困。他们并不过问国家大事,但却经常被政府压迫。即便如此,他们依然能够怡然自得,而且时常保持心情愉快。

    在美国,我见到了一些最自由和最文明的人,他们的生活在全世界也是最幸福的。但我总觉得时常有一层乌云布于这些人的脸上,即便在他们欢乐时,也会让人觉得他们心事重重,似乎心怀隐忧。

    之所以产生上述两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生活在欧洲的偏僻小村镇的居民根本想不到自己的处境是不幸的,而美国人则总在盘算着怎样才能弄到自己没有的东西。

    美国人那种疯狂追求福利,以及唯恐找不到致富的捷径而表现出的愁眉苦脸的样子,实在是令人感到惊奇。

    美国的居民希望自己得到尘世的一切美好的东西。有时他们好像认为自己能够长生不老,有时又表现得十分急迫,恨不得一下子就把可以得到的东西弄到手,以致在外人看来,觉得他们好像唯恐此生短促,会没有福分享受快乐。他们每一件都想抓,但一件都抓不牢。抓到一件之后,他们很快就会把它丢掉,重新去寻找新的东西。

    在美国,一个人精心地盖着一座房子,准备用来养老,但在还没有封好屋顶之时,他就把房子卖了;接着他又去开辟一个果园,没等到树结果,就又把果园出租出去了;即将丰收的庄稼,他也许会转给别人去收割。一个人本来有个不错的职业,可是他可能随时把它丢掉。一个人选择一个地方定居,可是不久以后他会因为自己的志向改变,就又迁到另一个地方去了。在处理私事之余,一个人还可以涉足政界。假如在辛勤了一年后还几日闲暇,他一定会被好奇心驱使着去游遍美国各地,在短短的几天之内走完数千里的行程而大饱眼福。

    终于,死亡降临了,这使他只能在尚无倦意时,眼看着追求十全十美幸福的这一还没完成的事业而离开人间。

    乍一看这实在使人觉得奇怪,如此幸福的人们在如此富裕的环境中竟然表现得如此好动不安。虽然自有人类以来就已存在这种情况,但是整个民族都是这种表现还属首次。

    应当将美国人对物质生活享乐的爱好,看做他们暴露在行动上的这种内心的不安以及他们每天以实际行动让人看到的这种好动性的主要原因。

    一心追求现世幸福的人因其寻求、抓取和享用幸福的时间有限,所以永远是显得迫不及待的。一想到光阴易逝,人生苦短,他们就会快马加鞭。即使手里已经握有一些美好的东西,他们也要时时刻刻渴求其他的数以千计的美好的东西,唯恐在他们还没有享用之时,死神就已经来临。这种想法让他们恐惧、焦急和懊丧,使他们的精神永远处在焦灼不安之中,以致常常变更计划和住所。

    一旦对物质生活享乐的爱好同任何人都可以不受法律和习惯的限制而自由改变自己的地位的社会情况相结合,那么这种人心的不安状态就会变得更加激烈。这时,由于害怕找不到使自己获得幸福的最快捷径,人人都会不断地改变他们的路线。

    同样,不难设想,一个醉心于追求物质生活享乐的人如果有很高的期望,那么他必然容易失望。既然以享乐为最终目的,那么达到目的的手段就要简易,否则,为了追求享乐所付出的辛劳将远远超过享乐本身。因此,这时大部分人的心情都会变得既狂烈又委顿,既紧张又消沉。有时虽然不怕死,但是却害怕继续努力去追求渴望的目标。

    我以上所说的各项效果都能由平等通过更直接的途径产生。

    一旦取消了出身和财产的特权,各种职业对所有人平等开放,每个人都能依靠自己的能力登上本行业的高峰时,则有雄心壮志的人都认为自己拥有无限光明的前程,觉得自己命中注定要成就一番大事业。但这是一个可以通过经验立刻得以矫正的错误观点。这种使每个公民都觉得自己前程远大的平等,事实上使全体公民各自都变成了软弱无力的个人。这种平等在各方面都限制着人的力量的同时又在扩大着人的欲望。

    他们不仅自身软弱无力,而且每前进一步,都要遇到前所未有的强大阻碍。

    他们虽然推翻了一些同胞拥有的特权,但又遇到了这样一种局面——不得不和所有的人进行竞争。限制仍然存在,只不过是改变了形式而已。当人们到了彼此几乎都相同和走着同一条道路的时候,任何人都很难迅速前进,无法快速穿过彼此拥挤的密集人群。

    平等使人产生了追求享乐的欲望,但它并未向人提供满足欲望的方法,所以这两者之间存在的这种永远相背,时常使人感到苦恼并且受尽折磨。

    可以想象,人可以获得使他完全满意的一定自由,从而无忧无虑地享受自身的独立自主。但是,使自己感到满足的平等则是人决不会获得的。

    不论一个民族如何努力,都不可能在其内部建立起完全平等的社会条件。如果有一天这种绝对而完全的平等局面真的出现了,那么智力的不平等将仍然存在,因为这种不平等是由上帝直接赐予的,人间的任何法律总是对它无可奈何。

    即使一个民族的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都是民主的,仍可认为该民族的每个公民几乎总觉得自己在某些地方受人制约,并可预见他们会把自己的视线永远放在这方面。当不平等成为了社会的通则时,即使是最显眼的不平等也不会被人注意;而当所有人几乎都处在相等的水平时,最微小的一点儿不平等也会让人无法忍受。因此,人们越是平等,平等的愿望就越是难以满足。

    在民主国家,人们很容易就能获得一定程度上的平等。但他们无法得到自己所期望的平等。这样的平等在人们将要把它抓住之时就跑掉了,但又跑得并不远,使人们能够看到它。结果是它在前面跑,人们在后面追。人们总认为自己可以抓住它,可是它总让人无法抓住。它就在人们的眼前,人们已经能够闻到它的香味,可是却无法将它抓到手,而当人们即将尝到它的甜头时,它便离开了人间。

    民主国家的居民时常在富裕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奇异的忧郁感,以及他们有时在安逸宁静的生活中生出的厌世感,也应当归因于此。

    人们抱怨法国的自杀人数在日益增加,相反美国的自杀者却很少,但是人们可以看到,精神失常者在美国的人数要多于其他任何的国家。

    法美两国患着一样的病,但它们的症状却不相同。

    不管美国人的心情有多不好,他们都不会自杀,因为他们的宗教不允许自杀。尽管美国人普遍追求物质生活的享乐,但可以说他们完全没有唯物主义思想。

    美国人意志坚强,但他们的理性却往往薄弱。

    享乐的机会在民主时代要多于贵族时代,而且在民主时代爱好享乐的人也特别多。但是,另一方面,民主时代的人们的希望和欲望也更容易落空,精神更容易激动不安,忧郁感也要更加深重。第十四章 美国人是怎样把对物质生活享乐的爱好与对自由的热爱和对公共 事务的关心结合起来的当一个国家从民主国家变成君主专制国家时,人们以前表现在公私两方面的积极性将被立即集中到私的那方面。这样,最初将会出现一段物质极其繁荣的时期,但是不久以后,速度就会放慢,随之生产的发展也会逐渐停滞。

    我不知道是否能从都灵人或者佛罗伦萨人和英国人那里找到一个例子,来证明只要是经营工商业的民族都不是自由的民族。所以在自由和实业之间,存在有紧密的联系和必然的关系。

    所有的国家一般来说,都是如此,而民主国家尤其如此。

    我已经在前面谈过,生活在平等时代的人所希望的几乎一切福利永远都要通过结社才能获得。在另一方面,我也曾经指出,广泛的政治自由能够完善和普及结社的技术。因而,在平等的时代,自由对于财富的生产非常有益。反之,你能看到专制对于财富的生产非常有害。

    在民主时代,专制权力的特点是烦琐与干扰,而非暴虐与凶狠。这类专制并不践踏人性,但却直接压制人们经商的才能和办厂的能力。

    因此,民主时代的人要想获得他们长期以来不断追求的物质生活享乐,就必须自由。

    但是,由于过分爱好这种享乐,他们有时一遇到强权便表示屈服。于是,追求福利的激情便被一种相反的激情所取代,从而使他们忘记原来追求的目标。

    事实上,民主国家的生活中存在着一个非常危险的转变过程。

    当这样的国家的物质生活享乐爱好的发展速度比该国文化和自由习惯的发展速度更快时,就会出现一个激动人心而且似乎无法自制的时期,一旦人们看到新的物质生活享乐,就想得到它。他们一心一意想发财,便再也不去理会联系他们个人幸福与全体繁荣的紧密纽带。你不需要去剥夺他们已经享有的权利,他们就会主动交出来。在他们眼中,尽公民的政治义务是一种让他们无法专心于自己实业活动的讨厌的障碍。

    如果让他们去选举代表,或帮助当局亲自做些工作,或共同负责一些公共工作,那么他们就会推托没有时间,不肯把自己宝贵的时间用去做没有收益的工作。在这些人看来,对于认真追求生活中的重大利益的人来说,这些是不宜做的无聊勾当。这些人相信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原则,但对于这个原则的认识却显得较为粗浅;而由于他们过分关注自己所指的个人事情,反而却将一件重要的事情忽略了:自己应当继续做自己的主人。

    由于人们只顾自己的工作,不愿关心公共事务,而过去将自己的时间完全投入到操劳公共事务中去的阶级又已经不复存在,因此此时的政府似乎出现了空缺,无人管理。

    如果一个精明强干的野心家想要在此危机时期执政,那么,他会发现,篡取各项大权的大门正向他敞开着。

    只要他在一段时间内能专注于搞好各项物质利益,人们就会很容易地听任他去做其他事情,而不管好坏。保证良好的秩序是他要做的最主要的事情。热心追求物质生活享乐的人,通常在没有看到自由是如何有利于他们获得物质福利之前,往往先发现滥用自由将会如何破坏物质福利。一旦公众的激情稍微影响到他们私人生活的小小安乐,他们会立刻警惕起来,坐卧不宁。而长期恐惧无政府状态的心理,又使他们常常提心吊胆,一旦出现骚乱就准备放弃自由。

    我完全赞同社会安宁是一件大好事的观点;但我也不愿意忘记,每一个国家在出现暴政之前,都曾有过一段秩序良好的时期。当然,这并非指任何国家都应当轻视社会安宁;但也不应该说,一个国家只有社会安宁就足够了。一个只要求他们的政府维持秩序的民族,他们在内心深处已经成为奴隶,即也已成为自己财富的奴隶,而在不久之后将要统治他们的人也就可能出现了。

    这样的民族除了要提防个人专制外,也应提防党派专制。

    当全体公民都只关注自己的私事时,即使是一些小党派也不会放弃其主宰公务的希望。

    因此,在全世界以及在我们自己国家的政治舞台上,不乏由少数几个人代表大多数人演出的情况。他们只是以未出席的或不关心政治的群众的名义发言;活动在舞台上的只有他们几个人,其他人都未参加演出。这些人任意规定一切事物,随意改变法律,恣意践踏民情。当你看到一小撮无能卑鄙之徒竟操纵着一个伟大的民族时,不能不为之震惊。

    古往今来,只有美国人幸运地避开了我上面所指出的一切暗礁。在这一点上,他们的确值得人们羡慕。

    恐怕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像美国那样很少有游手好闲的人。在美国,一个人只要有劳动能力,就会热火朝天地去追求财富。美国人虽然以极其强烈的热情去追求物质享受,但他们却很少乱来。他们具备的理性虽然无法抑制他们的热情,但是却能够指导他们的热情。

    一个美国人,在其专顾私人利益的时候,就好像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自己;而当他热心为公务而活动时,又似乎忘记了全部的私人利益。他有时好像被强烈的利己主义私欲所驱使,有时又似乎被崇高的爱国主义推动。按理说,人心是无法这样一分为二的。但是,美国人却能将同样强烈的热情交替地运用,时而用它追求财富,时而则用它去追求自由,以致让人们以为他们将用在这两方面的热情合二为一了,把它们统一在了心灵的某个地方。事实上,美国人既认为自由是获得幸福的最佳工具,又认为它是获得幸福的最大保障。他们爱自由的同时,也爱幸福。所以,他们从不认为投身公务是自己的分外之事。恰恰相反,他们相信要有一个政府来保护自己的主要活动:这个政府让他们获得自己期望的财富的同时,又不妨碍他们平安地享用得到的财富。

    第十五章 宗教信仰是怎样时时使   美国人的心灵转向非物质享乐的在美国,每当到了一个星期的第七天,全国的工商业活动都好像完全停顿了,也听不到任何的喧闹声。人们迎来了安静休息的时间,抑或不如说是庄严的凝思时刻。

    灵魂又恢复了自主的地位,并同时开始自我反省。

    这一天中,市场上没有人迹;每个公民都领着自己的孩子们到教堂去,他们在这里倾听似乎没怎么听到过的陌生的布道讲演。他们听到了贪婪和高傲造成的数不清的害处。传教士告诉他们:人必须压抑自己的欲望,人只有通过美德才能得到高尚的享乐,人应当追求真正的幸福。

    从教堂回到家后,他们并不去看自己的商业账簿,而是打开《圣经》,在其中寻找那些有关造物主的善良与伟大,有关上帝无限壮丽的功业,有关人的最后归宿、职责和追求永生权利的美好动人的描写。

    就是通过这种方法,美国人挤出一点儿时间来净化自己,暂时放弃那些生活上的小小欲望和转瞬即逝的利益,使自己立刻进入到纯洁、伟大和永恒的理想世界。

    在本书上一卷,我考察了美国人的政治制度能够持久的原因,并认为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宗教。现在,我则要研究宗教对个人的影响,并且我认为这种影响对每个公民的作用并不会小于它对于整个国家的作用。

    美国人用行动证明:他们认为要让民主制度具有德化的性质必须依靠宗教。美国人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正是所有民主国家都应该理解的真理。

    我确信一个国家的社会及政治制度,必将使这个国家形成一定的信念和爱好,而且在它们产生之后还会不断地充实它们。同时,这些因素还会让这个国家毫不费力地,甚至是毫无所觉地放弃某些观念和倾向。

    立法者的才能正表现在他们可以在事前就正确识别人类社会的这些趋势,从而了解到哪里需要公民的帮助,哪里最好减少公民的帮助。要知道,随着时代的不同,公民的这些义务也是不同的。人类所追求的目的并非是永远不变的,而达到这些目的的办法同样也是不断变化的。

    如果我生活在贵族时代一个贫富差距悬殊的国家,在这个国家中,某些人累世富贵荣华,而另一些人数辈一贫如洗,这种情况使两者都放弃了改善自己处境的想法,让他们变得麻木不仁并且只把希望寄托于来世;那么,我真希望自己可以挺身而出唤醒这些人认识自己的需要,我要设法寻找最快速、最简捷的办法来满足因我的唤醒而使他们产生的新欲望,我还要指引他们以最大的精力去从事物理学研究,以鼓励他们去创造财富。

    如果有一天某些人真的不顾一切地醉心于追求财富,并表现出对物质生活享受的过分热爱,我也丝毫不会感到不安,因为这只是个别例外的情形,当整个社会都去追求财富之时,它就不再是例外了。

    民主国家的立法者则会关注其他的地方。

    当你让民主国家的人民享有自由和受教育的权利之后,就应放手让他们自己去做所有的一切。他们能够轻松地从这个世界取得它能够提供的所有美好的东西,不断完善每一项有用的技术,过着日渐安逸、舒适的方便生活,而社会情况也很自然地会把他们推到这些方面去。我并不担心他们会止步不前。

    但是,当一个人用这种诚实且合法的办法过分地追求幸福时,最终会有让自己非凡的才华失去用武之地的危险;而假如他仅仅忙于改善自己身边的一切,最终又会降低自己的人格。这才是危险的所在,并且将再无其他的危险。

    因此,处于民主国家之中的立法者及所有的有德有识之士,应当毫不松懈地努力去提高人们的灵魂,并将之引向天堂。所有关心民主社会未来之人,都应该团结在一起,携手努力,使民主社会能够洋溢着永恒的爱好、崇高的情感和对非物质享乐的热爱。

    假如民主国家的舆论界中有人宣扬有害的理论,说一切都将随着肉体的消灭而消灭,那就应当把这些人视为这个国家的大敌。

    我在很多方面都反感唯物主义者。我认为他们的学说是有害的,并且讨厌他们的妄自尊大。若说唯物主义体系对人还能有一点儿用处,大概就是它让人们有了一个对自己的朴素认识。但是,唯物主义者本人却不这样认识自己。当他们自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也不过是兽类时,反而表现得十分高傲,仿佛自己就是神明。

    在所有国家,唯物主义都是人的精神的危险病症。但唯物主义在民主国家尤为可怕,因为它会同在民主国家中的人心常有的那种邪恶巧妙结合。

    民主主义鼓励人们喜爱物质享受。但这种爱好如果超过了限度,就会很快让人相信这一切都只不过是物而已,而唯物主义就会使人狂热地追求这种物质享受。这也是民主国家摆脱不掉的宿命循环。若它们能够在看到危险后自我节制,那就好了。

    大部分宗教都是通用、简便和实用的宣传灵魂不灭的工具。一个民主国家能够有信仰,主要应归功于宗教;而且,与其他任何国家相比,民主国家更需要有信仰。

    因此,在一个民主国家,不管是什么宗教深深扎下根时,你都不要去干涉它,而要把它当做贵族时代的珍贵遗产去加以保护;你也不要用一种新宗教观取代人们的旧宗教观,以免在由一种信仰皈依另一种信仰的过渡阶段时,人们的心灵出现信仰空白期,那么对物质享乐的爱好便会在此时乘虚而入,日益扩大范围,以致完全占领整个心灵。

    当然,轮回说也没能比唯物主义强上多少。但是,如果一个民主国家必须从两者之中择其一时,我确信它一定选择前者,并且我认为,使公民们认为自己的灵魂会托生为猪,总比让他们确信根本没有灵魂会少暴露一些兽性。

    信仰与物暂时结合的、非物质的和永恒的原则,是使人高尚化所不可缺少的,因为这种信仰还会在人们不相信因果报应的观点时,和只相信神赐予人的灵魂在死后将还给神,或转到神所创造的其他物身上时发挥良好的作用。

    即使是这样的信仰,也会将肉体看成我们人生中次要的和低级的部分。因此,它承认肉体影响的同时又轻视肉体;对人的非物质部分表示由衷的尊重和赞美之时,又会在有时拒绝服从非物质部分的命令。单凭这一点,就足以使它的观点和爱好具有某种高大的外貌,使它自动地而非出于利害关系去接近崇高的思想和纯洁的情感。

    苏格拉底及其学派肯定人死后有来世,这种思想并不正确;而只有他们所立足的认为灵魂与肉体并无共同之处和人死后灵魂依然存在的这个信念,才会给柏拉图的哲学提供使它能具有自己特色的强大动力。

    在阅读柏拉图的著作时我们得知,在柏拉图之前以及与他同时,许多作家都鼓吹唯物主义。这些作家的著作不是没有传世,就是只流传下来一鳞半爪。在任何时代几乎都是这样,能流传于世的名著大多都是主张唯心主义的。人类的本性和爱好维护唯心主义,并且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将它从危难中拯救出来,使倡导它的人得以名垂不朽。因此,绝对不要相信,在任何时代,实行任何政治体制,追求物质享受的激情以及由它产生的观点都能够使全体人民满意。人心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宽,它能够同时容下对现世幸福的爱好以及对天国幸福的向往。有时它似乎疯狂地热衷于其中之一,但是没过多久它就又去追求另外一个。

    指出在民主时代尤其需要让唯心主义观点占据统治地位很容易,但要说明民主国家的统治者要如何使这种观点占据统治地位就比较困难了。

    我不相信官方的哲学可以做到繁荣和长存。至于国教,我一直认为虽然暂时看来它是有利于政权的,但是它迟早会损害教会。

    有人会认为,提高宗教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并使人民尊重宗教所提倡的唯心主义的最好方法是间接将法律所未给予教士的政治影响力赋予他们。对这种观点,我不敢苟同。

    我认为,一旦宗教信仰的解说人参与到政治中去,信仰就将产生几乎无法避免的危机;我认为,现代民主国家应当不计代价地维护基督教。因此,我宁可将神职人员关在教堂里,也不愿让他们越出教堂的大墙一步。

    那么,政府又怎样使人民相信唯心主义的观点或皈依宣传唯心主义观点的宗教呢?

    我下面的答案并不被政治家们赞同。我认为,为了使灵魂不灭论受到人民的尊重,政府能够采取的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每天在行动上表明它也相信灵魂不灭论;我还认为,只有政府在大事情上认真遵守宗教道德,它才能以身作则教导公民在小事情上承认、热爱并且尊重宗教道德。

    第十六章 过分热爱福利为什么可能  损害福利在肉体享受的改善和心灵境界的提高之间,存在着人们想象不到的密切联系。人们可以随意处理这两种完全不同的事情,并且轮流地对其加以重视,但是,绝不能把它们完全分开,否则哪一种都做不好。

    兽类的官能与人类的一样,并且它们的贪欲也与人类的接近。兽类的要求满足身体需要的激情,和人类的没有什么不同,在狗的身上和人类的身上都可以找到这种激情的萌芽。

    但是,为什么我们人类能无限地改变并且不断提高我们自身的需要,而动物却只能满足它们最基本的和最低级的需要呢?

    我们在这方面优于兽类的地方,就在于我们能用心灵去探求物质福利,而兽类则只能依靠本能去探求。在人类社会,有聪明人教导笨人学习满足自己需要的技能。人类之所以能成倍地提高肉体享受,而提高的程度又是兽类无法想象的,是因为人不仅能够超越肉体享受,并且能轻视生命本身,而兽类根本不知道生命是什么。

    一切可以提高、充实和扩大心灵的事物,都最能使心灵去完成与其本身毫不相干的事情。

    反之,只要是可以削弱和贬低心灵的事物,都足以破坏心灵处理从最小到最大的一切事情的能力,使它任何事情都做不成。因此,最关键的是让心灵处于有力而强大的状态,并可能随时以这种状态为肉体服务。

    假如,有人的目的只是追求物质财富,那么我们可以相信:他的生产物质财富的才能将逐渐丧失,最终会跟兽类一样,既无鉴别物质财富的能力又不会使物质财富的生产发展。第十七章 为什么在平等和怀疑盛行 时期应当把人的行动目标放长远一些在宗教信仰的影响非常强大的时期,人生的最终目标被人们放在来世。

    因此,这个时期的人自然而然地,或者说心甘情愿地习惯于凝视着一个固定不动的目标,一连多年,并不停地努力奔向这个目标;在随心所欲的前进过程中,他们学会了抑制许多转瞬即逝的小小欲望,而满足于自我心中的那个伟大而永恒的志望。就算是这些人在忙于现世的事情,这种习惯同样也在指导他们的行动。在现世的一切行动中,他们愿意为自己定出一个明确的总目标,并愿意尽他们的最大努力直奔这个目标。他们有总的规划,并孜孜不倦地终生去追求,而不会天天改换目标,以追求新的志趣。

    正因此,笃信宗教的人民能够经常完成目标长远的事业。人们可以看到的是,他们在追求来世的幸福的同时,也掌握了获得现世幸福的重大秘密。

    宗教使人养成了待人处世都考虑来世的习惯。从这一点而言,宗教对现世幸福的促建作用并不亚于其对来世幸福的这种作用。这也是宗教的主要政治作用之一。

    然而,随着信仰之光的暗淡,人们目光逐渐变得短浅,最后让人觉得自己的行动目标每天都摆在眼前。

    人们一旦习惯于不再考虑死后将是怎么样,便会轻易对未来采取满不在乎的态度,而这种态度又是最适合人类的某些本性的。人们一旦不习惯于把自己主要的希望置于长远的目标,自然而然地,他们就想尽快实现眼前的一些小欲望;当他们对永生表示失望后,他们急于追求现世幸福的样子,就仿佛他们真的只能活一天了一样。

    因此,在怀疑盛行的时代,最可怕的便是人们不断地受日常偶发的欲念的驱使,抛弃那些必须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达到的长远目标,而不愿意再去做那些长期的、稳妥的和伟大的事业。

    处于这种状态的民族,如果有一天它的社会情况民主化了,则上述危险将会变得更加严重。

    当广泛的竞争为所有人敞开大门,每个人都在不断设法改变自己地位的人,财富在民主的动乱当中一瞬间就可以失散或积聚时,人们的头脑便极易出现各种各样的幻想,想到突然发财,想到得失俱易的巨额财富等。社会情况的这种不稳定性,又不断加剧了人们欲望的易变性。由于命运的这种变化莫测,人们便只顾眼前了。于是,现在掩盖了未来,人们也不再想了明天。

    在由于不幸的巧合而使民主制度和不信教的思想同时风行于一个国家时,哲学家和执政者要做的大事便是应当不断地号召人们以长远的眼光看待人的行动目标。

    道德家们在潜心研究自己所处的时代和国家的精神时,应当学会保护这种精神。

    他们应当不断努力,向同时代的人指出,就算在动荡连绵的条件下,人们也可以规划并实施长期的事业,而且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困难。他们还应当让同时代的人明白,虽然人类的生活条件有所改变,但人们可以用来促进现世繁荣的方法仍未改变。不管是不是民主国家,人们要使渴望幸福的共同激情得到满足,只有抗拒眼前的许许多多的个别小欲望。

    执政者的任务也是非常明确的。

    无论在什么时代,领导国家的人都必须高瞻远瞩,特别是在民主和怀疑盛行的时代,更是应当如此。民主国家的领导人照此做了之后,不仅可以通过自身的实例使人们学会处理私事的方法,而且可以使国运昌盛。更重要的是,执政者在为政当中,必须尽一切力量排除没有长远打算的侥幸心理。

    在贵族制时代,因为整个制度和舆论已使人们积久成习,只会循规蹈矩,慢慢腾腾前进,所以侍臣的无功受禄和突然得宠,只能在贵族国家里产生短暂的影响。

    但是,由于在民主国家,人民只顾着忙自己的私事根本不关心这些事,假使出现这样的事情,便会产生极大的恶果。因此,在怀疑主义和平等同时盛行的时代,首先应当防止君主或人民的随心所欲,使人尽其才。不能让那些野心家轻易地登上高位,应当使每一次晋升都是本人努力的结果,使任何目标都必须经过长期努力奋斗才能达到。

    政府应当努力使人们恢复对未来的憧憬,这已经不能指望由宗教和社会情况来恢复,而要以实际行动来教导公民,让他们知道财富、名誉和权力等,都是靠劳动取得的,明白要想获得巨大的成就,必须订立长远的目标,而凡是经过艰苦努力获得的东西都是持久的。

    当人们习惯于预见目前应做的事情的长远发展,并仔细规划工作的时候,就永远不再会使自己的思想被现实生活束缚,而是能随时冲破限制,往远处看。

    因此,假使人民习惯于在现世便考虑未来,则用不着指示他们,他们就会自动去接近宗教信仰。

    由此可见,使人们不经过宗教而能达到指定目标的办法,大概就是我们今天仅有的,通过漫长而弯曲的道路让人类建立起信念的办法。第十八章 为什么美国人认为一切正当的职业都是高尚的在没有世袭财产的民主国家里,人们都依靠劳动生活,有的依靠劳动的积蓄,有的依靠也是劳动者的父母而生活。因为劳动是每个人人生必要的、自然的和正常的条件,所以有关劳动的观点从四面八方进入人们的思想。

    在这样的国家里,舆论不反对劳动,都赞成劳动,劳动不但不下贱,反而非常光荣。比如在美国,每个富人都认为,正是因为有舆论支持,他们才可以用自己的余暇去尽某些应尽的公共义务。如果他们一生只为自己度过,死后将会声名狼藉。许多美国的富人,为了逃避这种劳动义务而逃到欧洲。在欧洲,他们寻找到了仍把清闲自在视为光荣的贵族社会的残余。

    平等不仅恢复了劳动观点的名誉,更为重要的是,它提出了靠劳动牟利的观点。

    在贵族社会,其实人们并不是轻视一切劳动,而只是轻视牟利的劳动。如果劳动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抱负或者只是为了修德时,劳动依然是光荣的。但是,在贵族制社会,这些为荣誉而劳动的人往往同时趋利,他们只是会把这两种愿望藏在内心不向外表露。他们伪装得非常好,并且他们容易隐瞒,他人完全看不出两种愿望是相结合的。在贵族制国家,几乎所有官员都在要求为国家服务的同时表示放弃利益的。在他们看来,薪俸是小事。他们对此并不斤斤计较,并且常摆出一副根本不会去考虑这个问题的姿态。

    因此,牟利的观念仍然和劳动的观念有所不同。虽然在事实上这两个观念有时结合在一起,但是在思想上它们还是分开的。

    相反,在民主时代,这两个观念总是昭然联结在一起的。由于每个人都有追求财富的欲望,每个人的财富都为数不多并且时时在改变,他们都需要多增加自己的财富,同时为子女多积点财富,所以他们都清楚:自己的劳动,就算不全是为了牟利,但至少也有部分是为了牟利。甚至于那些主要为追求名誉而劳动的人,也必须得承认自己的作为并不只是为名而已,并且不论愿意与否,他们总是把求生的愿望混进求名的愿望中去。

    如果每个人都认为劳动是人生光荣的必然条件,而贵族因为接受薪俸而承认劳动纵使不是全部为利,至少也是部分为利,则存在于贵族制社会中的那种职业之间的鸿沟便将消失。虽然各行各业并不完全相同,但至少有一点是相同的。

    这一相同点即是:每一个行业都是为了赚钱而付出劳动的。每个人都领取的工资或薪金让彼此具有了相同的外貌。

    仅这一点就足以说明美国人对于各种职业的看法。

    在美国,从事服务行业的人觉得自己是在劳动,而且看到周围的人无不劳动,所以他们决不认为自己低人一等。他们不会因想到自己领取工资而觉得低下,因为就算是美国总统也是为了领取薪俸而劳动的。总统是因发号施令而得报酬,而同他们为服从命令而得报酬没有本质不同。

    在美国,各种职业从无高低之分,都是比较辛苦的,也是比较容易赚钱的。所有的正当职业都是高尚的。第十九章 什么东西使几乎所有的   美国人都喜欢从事实业在民主国家中,我认为农业或许是进步得最慢的有用技术。有人甚至常说农业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因为好像其他行业都是在跑步前进。

    但是,由平等所带来的几乎一切爱好和习惯,却自然而然地在引导人们去从事工商业。

    假设有一个聪明、能干、小康、自由并且充满希望的人。从能过上非常安逸舒适的生活上而言,他还很穷;但从无须担心缺吃少穿上而言,他又是够富裕的。他总是在想办法来努力改善自己的命运。他已经尝到了物质享受的好处,而摆在他的眼前的还有其他许多享受的好处。他开始努力追求这些爱好,并增加用来满足这些爱好的手段。然而,人生是如此短促,时间是如此有限,他应当怎么办呢?

    种地,可以让他的努力得到一定的成果,但是不仅得来得太慢,还要付出艰苦的劳动,并且只能是逐渐地富裕起来。农业只适于已家财万贯的富人或只求糊口的穷人。我们假设的那个人作出了自己的选择:他卖了土地,离开家乡,去另谋一种虽有风险但可赚钱的行业。

    在民主社会,这样的人非常多,随着身份平等的日益普及,其人数还在不断增多。

    因此,民主制度不仅让劳动者的人数不断增加,而且还促使人们去选择自己最喜欢的工作。同时,民主制度也使得人们不爱从事农业生产,而把人们引向工商业。① 这种精神甚至也见于最富有的公民。

    ①有人屡次指出工商业者过分爱好物质享受,并因此谴责工商业。我认为,他们在这个问题上是本末倒置了。并不是工商业启示人们爱好物质享受,而是因为人们指望在工商业中使自己的要求得到更加充分和迅速的满足,也就是说是这种爱好把人们带进了工商业。如果说工商业加强了人们追求物质享受的欲望,那只是因为人们从事工商业的时间越久,他们的欲望也就越强,他们越是努力满足欲望,欲望就越是提高。使人喜欢在现世享福的一切原因,都可促进工商业的发展。平等就是这些原因之一。平等对于商业的促进,并不是采取直接使人产生经商爱好的办法,而是采取间接加强和培养人爱好幸福生活的办法。

    在民主国家,无论一个人是如何富有,也差不多总是不会满足于已有的财富,因为他认为自己仍不如前人富,更害怕子孙不如他富。因此,民主国家的大部分富人不断地想办法发财,他们认为致富的最快和最有效的办法是工商业,他们自然而然地将注意力转向了工商业。在这一点上,一贫如洗的穷人的本能同他们的本能一样,说得更准确些,他们也受最迫切的需求的支配,当然这种需求不同于穷人的那种希望温饱的需求。

    在贵族制国家,富人同时也是统治者。因为他们一直都专心于重大的公共事务,所以根本无暇去做工商业。纵使是他们中的某一部分人想去经商,他们的阶级意志也会马上挡住他们的去路。虽然他们想反对本阶级的多数的统治地位,但他们却仍没有办法完全摆脱这个多数的限制,而在贵族集团内部,却存在着一个专门进行统治的多数,虽然他们坚决不承认人民的多数的权利。(a)在民主国家,金钱不仅不能导致有钱人掌权,甚至还会让这些有钱人远离政界,所以民主国家的富人都不知道怎么去打发他们的余暇。他们的大量财产和他们的远大希望,以及那些不管用什么方法致富的人常有的异常爱好,都在激励他们行动。但是,向他们敞着的却只有经商这条路。在民主国家,商业是最伟大、最光辉的行业。

    它吸引了每一个人的注意力,成了群众向往的目标,使人们的最热烈的激情都向它那里集中。即使富人自己对经商有偏见,或他人对经商有偏见,也无法阻挡富人去经商,任何东西也阻挡不了。民主国家的富人,从来不组织拥有自己的独特规章和制度的社团。这个富人阶级的特有观点,对他们并没有束缚力;全国的一般观点,则对他们有促进作用。在民主国家中出现的巨富们,几乎全是靠经商发家的,并会一代一代接着经营下去,直到财富的所有人完全没有了经商的习惯。

    因为民主国家的富人们不愿意从政,所以他们将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商业中。在这方面,他们可以专心发展,并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这样说,这应当归功于他们敢于创办实业的伟大精神。但假如他们生于贵族制社会,则很难想象他们会有创办实业的机会。

    在民主社会,不管是穷人抑或富人,都有如下的一致的表现。

    那些生活在情况易变的民主社会的人,眼前浮现的总是变幻莫测的偶然因素的影子,所以,他们都热爱从事偶然因素在其中发生作用的事业。

    因此,他们都选择去经商,而经商的目的又不仅仅是为了牟利,还因为喜欢商业给他们带来的冲动。

    美国从英国的殖民地束缚下解放出来后,至今只有半个世纪,所以它的大富之家不多,资本也很有限。但是,世界上却没有任何一个民族像美国人那般在工商业上获得过如此迅猛的发展。现在,美国已是世界上第二大海运国家,它的制造业虽然还要克服一些几乎无法克服的天然障碍,但每天仍有新的发展。

    在美国,因为全国人民都参加工业活动,最穷的人和最富的人都愿意在工业方面将他们的力量联合起来,所以经营大型工业企业没有难处。因此,当你看到这个可以说并不富强的国家所举办的大型工程时,肯定会惊讶不已。虽然美国人踏上他们现在居住的土地的时间还不长,但他们已使自然界改观,并为他们服务了。他们沟通了赫德森河和密西西比河,在陆上建设了500多里约的道路,把大西洋与墨西哥湾接连在一起。几条大的铁路,也已在美国建成。

    但让我感到最惊讶的,并不是美国的某些工业企业规模特大,而是它的企业数不胜数。

    美国的农业经营者,几乎都是实行的农业商业联营,大部分都是亦农亦商。

    美国的种植业者,老守田园的不多。在西部的一些新州尤其如此,那里的人并不是为了自己种而开垦一块土地,他们是为了出售;他是预见到居民增加以后,当地的形势将立即发生变化,可以将农场高价卖出去,才建设一个农场的。

    每年都有大批北方居民蜂拥至南方,在盛产棉花和甘蔗的地区定居。这些人来到南方种地的目的,是希望用不了几年时间就能让自己发财致富。他们来到这里后,就已估计到总有一天会回老家享用在这里获得的财富。就这样,美国人把经商精神也带入了农业,使它们经营实业的激情也在农业方面表露出来。

    美国人让工业获得了空前巨大的发展,因为他们全都在搞工业。但也正是因此,他们经常成为突如其来并且危害甚重的工业危机的袭击对象。

    因为他们全都从事商业,所以他们的商业活动也就要受到许许多多的复杂因素的影响,以至于无法预见到可能遇到的障碍。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加入到了工业活动中,所以只要工商业受到冲击,不仅他们个人的财产要遭受损失,而且整个国家也要因之震撼。

    总而言之,我认为,周而复始的工业危机,是现代民主国家的固有通病。民主国家无法将其根治,只能减轻它的危险性,因为这种危险是民主国家的本性使然,而并非出于偶然。

    第二十章 实业为什么可能         产生贵族制度我已指出民主制度为什么能对实业的发展有利并使实业家的人数无限增加。

    现在,我来研究下实业通过什么样的迂回的道路可使人走回贵族社会。

    我们已看到,当一个工人每天只做同样的一个零件时,由零件组装而来的产品的生产便会更加方便、迅速和经济。

    并且我们也已看到,一个工业企业资本越多,办得越大,信用越高,它的产品则越价廉。

    人们早已经察觉这两项真理,而在我们这个时代才把它们明确指出来。人们早已把这两项真理应用于一些最重要的工业部门,而逐渐受它们支配的还有一些小的工业部门。

    在政治方面,我认为立法者最应当注意工业科学方面的这两项新原理。

    当一个手艺人始终如一地只制作一种产品时,他的手艺必然会十分熟练。但同时,他用其精神全面指导工作的能力将会丧失。他的手艺虽越来越熟练,但他也越来越不动脑筋。可以这么说,虽然他作为一个工人在技术上日益进步,但是他作为一个人在本质上却是日益下降的。

    一个一生做了20多年别针帽的人,你能期待他有什么作为吗?人的智力是常常能做出惊天动地的事业的,但除能用智力去研究制作别针帽的最优方法外,这个人今后还能把智力应用于其他什么地方呢?

    一个工人如此使用他毕生的绝大部分时间时,他的思想也就永远离不开他每天所做的那一种物品,而他也就养成了一些永远无法摆脱的习惯。一句话,他已经属于他所选择的职业,而不属于自己。在此条件下,虽然民情与法制在想办法拆除他周围的樊篱,为他另辟出千百条致富的道路,但仍是徒劳;民情和法制远没有实业的原理更有力量,这个原理把他绑在一种行业之上,往往让他固定于某个地方从而无法离开。

    而且,实业的原理还规定了他在社会中的一定地位,让他无法改换。整个世界虽然在不停运动,然而实业的原理却让他静止不动。

    伴随着分工原则的普遍应用,工人日益处于从属地位,日益软弱无力,并日益缩小活动范围。手艺人的工艺虽是进步了,精神却退化了。另一方面,当一种工业的产品随着该生产部门的规模不断扩大和资本不断增加而大量增长时,那些有知识和有钱的人,也都会去经营迄今仅仅是由没有知识或生活不富裕的手艺人所从事的工业部门。如此巨大的需求量和无限的利润,在吸引着那些最有钱和最有知识的人。

    因此,实业科学在抬高了老板阶级的同时,不断地贬低着工人阶级。

    当工人将自己的智力越来越多地用于去研究那些小事的时候,老板每天却在注视着全盘的工作。于是,工人的眼界日窄,而老板的眼界日广。不久以后,工人只用体力而不动脑筋,而老板却需要科学和甚至天才去获得成功。工人越来越像牛马,而老板则越来越像一个大帝国的行政长官。

    因此,老板和工人现已不仅仅是毫无共同点,并且差距每天都在不断地加大。他们就像一条长链两端的环,各自站在为他们所规定的位置,而且谁也不能离开。一方对另一方处于必须永远严格从属的地位,似乎一方是为了发号施令而生,而另一方则是为了服从而生。

    这不是贵族制度又是什么呢?

    在一个国家的人民越来越平等以后,他们对于工业产品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增加并普及,而事业成功的最大因素则是低价将产品送到一般人家里。

    因此,每天都可以看到这样的事实,最有知识和最富裕的人在将自己的学识和财富用于经营工业之上,并用开设大工厂和实行严密分工这样的办法来满足各个方面的新需求。

    长久以后,随着人民群众转向民主制度,而专门经营工业的阶级便越来越贵族化。人与人之间一方面越来越相似,而另一方面却又越来越有差距。最终,不平等现象在大多数人中间虽然减少了,但少数人与大多数人之间的不平等现象却是加大了。

    正因此,当你追溯到根源的时候,便会感觉一个贵族集团好像靠的是一种自然的力量从民主社会中产生而来的。

    但是,这批贵族和从前的贵族是完全不一样的。

    首先你将会看到,这批贵族只专心搞实业,抑或说只从事某类实业部门,在整个社会里他们是一批怪物,与众不同。

    在现代的广大民主社会里,一些实业界人士建立起的贵族小社会,同古代的贵族大社会一样,也包括两类人:大量非常穷困的人和少数十分富裕的人。

    这些贫穷的人中很难有能够脱贫致富的,然而富人却可能随时会变穷,抑或致富之后而弃商。所以,贫穷阶级的成员几乎是固定不变的,但富裕阶级的成员则并非如此。因为这些富人既无共同的精神,又无共同的目标,既无共同的传统,又无共同的希望,所以坦白说,今天虽有富人,但没有富人阶级。因此,他们决不算一个团体,而仅仅是一伙人。

    不仅富人之间无坚定的团结可言,而且可以说穷人和富人之间也无可靠的联系。

    他们之间的联系不是长久的,随利害关系的变化每时每刻都在离合。工人通常依靠老板,但并不总是依靠一个老板。工人和老板只是在工厂里相识,一旦离开工厂后,大家就形同陌路。他们仅仅是在一个点上接触,而在其他点上,则分道扬镳。工人只希望工厂主给他工钱,而工厂主只要求工人给他做工。工厂主无须工人保卫,工人也不需工厂主保护。不管是从惯例上而言,还是从权利义务上来说,他们之间都没有永久的联系。

    厂商所形成的贵族,几乎永远不会扎根于它所指挥的实业大军中;他们的目的不在于要统治这批人,而是要使用他们。

    这样组织起来的贵族并非想大量地控制一批被雇用者,纵使有时雇用了大量的工人,不久以后也会解雇一部分。他们没有这种想法,而且也不能按此做。

    旧时代的地方贵族,在法律上抑或自认为在习俗上,对自己的下属负有救济和减轻他们的苦难的责任。但是,现代的实业贵族,在把他们所使用的人变穷、变蠢之后,如果遇到经济危机,便会把他们推出工厂的大门,让社会去救济他们。这就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后果。尽管工人和老板之间时时发生关系,但彼此之间并没有真正的结合。

    总之,我认为我们亲眼看到其成长的这批实业贵族,乃是世界上有史以来最严酷的贵族。但它同时又是危险性最小和最受限制的贵族。

    但是,民主的朋友还是以不安的心情的把视线转向这一方面,因为身份的长久不平等和贵族制度一旦再侵入这个世界,那么便可预言,它们定是从这扇大门溜进来的。

    第112章 民情怎样随着身份平等

    而日趋温和如我们所见,近几个世纪以来,人们的身份逐渐趋于平等;同时,民情也渐渐温和。这两种现象仅仅是恰巧同时发生的呢,还是由于两者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联系,致使缺少了其中一个的发展就使得另一个不可能前进呢?能够导致一个国家的民情由粗野向温和转变的原因很多,但在我看来,所有这些原因当中最强有力的就是身份的平等。因而,我认为,身份的平等化和民情的温和化不只是同时发生的现象,还是相关的事实。

    当一些寓言作家妄图以动物的故事来开导我们时,便在动物身上添加了人的思想和感情。同样,当诗人们描述神鬼和天使时也是如此。他们如果不用借喻的手法来重现我们人类本身,就不会使我们生发出足以触动我们的精神和抓住我们的心灵的那种深刻的痛苦感和纯净的幸福感。

    讨论我们现在的问题时,这一点也完全适用。

    在贵族制社会之中,按照职业、财产和出身,所有人分属于等级森严的阶级,但是在每个阶级内部自己的成员却被视为同一家族的子女,在成员之间经常存在一种在民主社会中同类公民所不存在的亲切的同情。

    然而,这样的同情并不存在于不同的阶级之间。

    在贵族制国家之中,不同阶级有不同的观点、感情、权利、习尚和生活方式。从这一角度来看,贵族的成员完全不同于其余公民,其彼此之间并不存在共同的思想和感情,因而很难让人相信他们属于同一国家。

    所以,贵族成员无法很好地理解他人的所想、所感,更无法设身处地去考虑他人的感受。

    但有些时候他们却也很愿意热情地帮助他人,这一点并不与上述矛盾。

    这种贵族制度一方面使同一国家的人被分成不同等级,另一方面却又以十分紧密的政治纽带联合了这些等级。

    农奴虽然天生并不关心贵族的命运,然而他却认为自己有义务效忠于使他沦为农奴的人;贵族虽然不认为自己与农奴属于同类,但他的责任和荣誉使他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去保护住在自己所管辖的领地上的农奴们。

    不难发现,这种相互的义务不是源于天赋权利,而是源于政治权利,而且个人所能获得的好处远远不及社会由此所能获得的。这种义务是主人对家奴或家奴对主人尽的,不是对自认为应当互助的人尽的。封建制度仅仅给某些人,而并非给全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封建制度带给民情的风气主要不是温文尔雅,而是慷慨侠义;封建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让人无限忠诚,而并非让人表现真诚的同情,因为真正的同情仅仅存在于彼此完全相同的人之间。在贵族的时代中,处于相同阶级的成员之间才认为彼此是相同的。

    按照出身和习惯来说,中世纪的编年史家们都属于贵族阶层,因而当他们描写某一贵族惨死的情景时,都极力表现出哀伤的情绪。与比迥然不同的是,对老百姓惨遭屠杀和拷打的情形,他们却往往轻描淡写,并且无动于衷。

    这并非意味着他们一贯仇恨和历来轻视老百姓,国内的不同阶级之间并未宣战。他们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基于他们的本能,而并非感情。因为他们并没有明确认识到穷人的苦难,因而也就不太担心穷人的命运。

    当封建关系一旦被破除,普通的老百姓也会如此。在部分家奴表现出对主人们无限忠诚的时代,也偶尔有下层阶级将骇人听闻的暴行施加给上层阶级的现象。

    我们不要总是把这种互不关心的现象出现的原因归结于无秩序和无文化,因为在之后的几个已经堪称秩序井然并且文化发达的世纪中,这种现象依旧存在。

    1675年,在布列塔尼地方的下层阶级,曾经聚众反对新税。当局残酷无比地镇压了这次骚动。请看,亲眼目睹了这一恐怖事件的塞文涅夫人在写给她的女儿格里娘的信中是如何说的:“我亲爱的女儿:你从埃克斯给我寄来的信写得实在是太好笑啦!寄出信件以前最少要再检查一遍。你会吃惊于你自己所写的如此多的赞美之词,与此同时你又会对自己这样不厌其烦地写了如此之多而无比欣慰。是不是你早就已经亲吻过了普罗旺斯地方的所有的人?然而,你只要是不爱闻葡萄酒的香味,就意味着你亲吻遍了布列塔尼地方的所有的人,也不会令他们感到满意。

    (……)你想不想听一听来自雷恩地方的消息?在那里下达了征收10万枚银币税收的命令,一旦不能在24小时内交出,税额就会翻一番,并会有官兵去强制征收。已经有一条大街的所有居民都被当局残忍地撵出了家屋,并严格禁止任何人收留,违令者死。有一大群倒霉的人(包括一些孕妇、老人和小孩)因此被迫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这个城市,他们为此而号啕大哭;他们不知去往何处,没有食物,也没有可以栖身的地方。就在前天,有一个开舞厅的小提琴师由于偷印花税被车裂。他活活地被五马分尸(……),他的四肢被残忍地放在城市的四个角上示众。(……)截至目前已经有60名市民被捕,他们将会在明天被治罪。这里给别的地方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使得其他地方也同样地尊重总督及其夫人

    ①为了便于读者了解信中最后这句话的含义,应当指出格里娘就是普罗旺斯地方总督的夫人。

    ②参看:蒙梅尔克编《塞文涅夫人通信集》,法文版,第4卷第205页及以下几页。

    ③同上书第248页。这封信的日期为1675年11月24日。

    (……),不得往其花园里投石头①。(……)就在昨天,天气特别好,塔朗特夫人到其林园小憩。自然而然要为她准备下榻之处以及饮食。她从柴扉处走进来,又从原路走回去。……

    1675年10月3日,寄自罗歇”②她又在另一封信中补充说:“你往往喜欢同我谈论我们这里发生的一系列悲惨事件。我们这儿不再实行车裂了。为维护正义,每周也只杀一个人而已。当然,我现在认为判处绞刑已经算是很宽大了。自从来到这里,我对正义的看法几乎已经完全改变了。就我而言,你的那些曳船奴隶,真可以说算是一伙不问世事而使生活安宁的好人了。”③ 假使有人认为写出这些话的塞文涅夫人是个利己主义者和残酷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她热爱自己的子女,也十分同情朋友的不幸。当你读她的信时,甚至可以发觉她对家臣以及奴仆非常仁慈宽大。然而,她对贵族圈子以外的人们所受到的的苦难却一无所知。

    而如今,最残暴的人给最无情的人写信时,也不敢泰然自若地说出以上的这些话,尽管他个人的品质促使他如此做,全国的民情也要禁止他如此做。

    这种情况是如何产生的呢?是由于我们现在比我们的祖辈更有感情吗?我并不知晓。但有一点能够肯定,即我们的感情已扩展到更多的事物上去了。

    当一个国家的人在地位上几乎平等,在思想与感情上大体一致时,每个人都可马上断定出其他一切人的所想与所感。是说,只要他能够省察一下自己,就能够做到这一点。因而他不难发觉别人的任何苦难,一种内在本能让他在苦难扩大时能够立即看到。当他对待陌生人或敌人时,这种本能也会让他不加歧视,因为其省察会立即发生作用。一旦这种省察同其怜悯心结合,便能够使他在同类受苦的同时也觉得自己身受其苦。

    在民主时代,很少存在某些人对另一些人尽忠的现象;然而任何人都有人类共通的同情心。谁也不愿让别人受无谓的痛苦,并且只要对自己没有重大损害,都会尽力去帮助他人减轻痛苦。人人都喜欢如此。虽然他们并不慷慨,但是却很温和。

    即使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美国人已经将利己主义转化为社会和哲学理论,然而他们并未减少怜悯心。

    不存在任何其他的国家像美国的刑事法庭一样从轻治罪。当英国人似乎仍然在思考在他们的刑事立法中珍惜地保存中世纪的残酷遗风时,美国人几乎已经在其刑事法典中彻底地废除了死刑。

    我想在这50年以来北美堪称世界上唯一没对政治犯判处死刑的国家。美国人这种无比温和的态度主要源于他们的社会情况,这能够从他们对待奴隶的态度上得到印证。

    总体而言,新大陆的所有属于欧洲人的殖民地,没有一个地方的黑人的物质生活条件比美国黑人更好。但黑人在美国还是要忍受可怕的苦难,经常受到无比残酷的惩罚。

    显而易见的是,这些人的可怜的命运,从来不曾打动他们的主人,使其产生怜悯之心,他们的主人一方面把蓄奴视为有利可图的事业,另一方面还觉得这并非罪恶,不会使危害自己。因而,同样的一个人对同他平等的同类极为人道,然而一旦这些人不再与他平等时,他便会感觉他们的痛苦无关痛痒。显而易见,其温和态度应当归因于这种平等,而绝对不应当归因于文明和教育。

    以上我对个人所述的一切,某种程度上也同样适用于国家。

    一旦某个国家有了自己独特的观点、信仰、法律和习惯,这一国家便会以整个人类自居,并且只关心本国疾苦,对别国则是一概无动于衷。要是两个持有这种态度的国家交战,那么战况必然会十分残酷。

    在罗马人的文化最灿烂的时期,罗马人首先在战车后面拖着被俘的敌人将领以炫耀胜利,继而杀掉他们;罗马人在这一时期,把囚犯投进斗兽场,并让其与野兽相搏斗,以娱乐群众。每当西塞罗谈到公民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就总是会义愤填膺,慷慨陈词;然而对于罗马人在胜利后对战俘实施的种种暴行,他却是缄口不言。由此可见,在他看来,外国人与罗马人并不属于同一种人类。

    相反地,随着各国人民逐渐接近,相互之间日益相似,他们互相之间会越发同情彼此的不幸,国际公法也会随之变得愈加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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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3章 民主如何使得美国人之间的日常关系简易化

    民主并不能够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密起来,但是却能够使其日常关系变得简易化。

    假使有两个英国人在西半球邂逅了,那么他们会像两个语言不通且民情不同的外国人相遇一样。

    起初他们两个人将会用好奇的目光望着彼此,并且在心里暗自不安;紧接着便各自走开;而假使他们相遇之后相互交谈,也总会表现得十分拘束,不够自然,通常只是谈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然而两人之间并非存在敌意,尽管两人并不曾谋面,然而他们都认为对方是很正直的。那么,为什么他们会小心翼翼地回避彼此呢?

    想要弄明白这个问题,就必须先谈谈英国。

    当靠家庭出身而不以财产来决定等级划分时,所有人都清楚其在社会阶梯中所处的地位。他并不想往上爬,也不害怕向下跌落。在通过这种方式组织起来的社会中,不同等级的人相互之间总是很少往来;然而,当偶然事件使他们接触时,他们却能够随意交谈,不希望也不担心彼此会混合在一起。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并非建立在平等之上,但这种关系也并非强制的。

    当一个以财产为基础的贵族制度取代了一个以家庭出身为基础的贵族制度时,情况就不再是这样了。

    尽管有些人的特权仍然很大,然而取得特权的可能性是所有人都有份儿的。因而拥有特权的人总是会提心吊胆,唯恐失去其特权或者其特权被他人分享,而还没有取得特权的人,则企图不惜任何代价去取得;一旦他得不到特权,仍然需要表示这并非不可能的。由于人的社会价值不再因血统而肯定不变和永远固定,而是伴随财产的增减而不断变化,因而尽管等级依旧存在,却无法看清更无法一眼看出某一人属于何种等级。

    在公民之间,一场暗斗立刻展开。一些人正在千方百计地进入或者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正准备进入比自己高的那一阶层的行列,而另一些人则通过不断的奋战,力图击退想要夺取其权力的人,或者不如说这是一个人在两面作战:一方面在努力设法去爬到高级阶层,而另一方面却又在不断地防御底下的人往上钻。

    在目前的英国,其情况就恰恰如此。我在前文所述的,我认为基本上就是基于这一情况造成的。

    贵族的傲气在英国人那里还很强大,然而贵族之间的界限已不再分明,因而人们之间都时刻彼此提防着,唯恐他人从自己的亲善待人中得到利益。由于英国人无法立即判断其所遇到的人属于哪种社会阶层,因而他们总是谨慎小心,避免接触那个人。

    他们担心接受别人一点小惠而结成不适当的友谊,并且对别人的多礼产生疑虑。他们既不受陌生人的恭维,又避免惹别人生怨。

    不少人完全用自我的性格来解释英国人这种洁身自好和冷漠寡言的个性特征。不得不承认英国人的气质有作用,然而我认为他们的社会情况有更大的作用。美国人的例子即可证明。

    美国人的家庭出身往往不会制造特权,财富也无法使其持有人享有任何独特权利;互不相识的人能够随意在同一地点相聚,他们相互交换思想并非为获得利益,而且也不怕因此带来危险。如果他们在某处邂逅,不会主动攀谈,却又并不回避对话。

    所以,他们的待人态度是自然的、坦率的、开朗的。显而易见,他们既不打算从对方那儿得到什么利益,也并不担心对方会加害自己;他们既不愿意去炫耀自己的地位,也并不设法去掩饰自己的处境。尽管他们的态度往往是冷淡的、严肃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高傲的、拘谨的。当他们与人相见而一言不发时,往往是由于他们当时的心情不好而不爱讲话,而绝非由于他们认为保持沉默对他们有利。

    在异国,一旦两个美国人相遇,就会立即成为朋友,究其原因,只是因为他们都是美国人。并不存在使他们互相排斥的成见,他们共同的祖国将他们吸引在一起。对两个英国人而言,仅仅同种同国还不够,因为只有同一阶级才能让他们接近。

    法国人和美国人都见到过英国人之间这种待人冷淡的态度,并且当他们对待我们也如此冷淡时,我们也不以为奇。然而,在血统、宗教、语言和一部分习俗上美国人与英国人是一样的,他们之间的差别仅仅在于社会情况。所以,我们可以说英国人审慎持重的性格来源于他们的国家制度,并非来源于公民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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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章 美国人为什么在欧洲表现得过于激动

    就像其他的一切严肃而自重的民族,美国人也有记仇和报复的心理。他们甚至从来都无法忘记其他人对自己的冒犯。然而想要冒犯他们也并不简单,其怒火的爆发固然缓慢,而其怒火的消失也同样缓慢。

    在贵族当政的社会中,所有事务都由少数人主管,人们彼此之间的公开往来存在着比较固定的常规。因而,任何人都认为自己清楚怎样对人表示尊重和好意,并坚信别人也同样知礼。

    这种上层阶级的习惯,后来便成为其他一切阶级的典范。除此之外,别的阶级也各自定出本阶级成员所必须要遵守的规矩。

    因而守礼的规矩发展成一套复杂的繁文缛节,一般人很难掌握,一旦违反就会造成损失。结果,每天大家都在无意中残暴地侮辱着他人或者使自己受到这种侮辱的可能。

    然而由于阶级差别的消失,教育和出身不同的人会在同一场所相处并相混,则几乎不可能定出繁文缛节的处世之道。因为礼节没有被明确规定,因而即使是稍有违反也并不算过失,即使是那些知礼的人也这样认为。因而人们重视行为的实质远远超过重视行为的形式,于是逐渐变得不那么彬彬有礼,但是也很少互相争执。

    美国人决不会被接连不断的小殷勤所打动。他们认为自己不应该得到这些小殷勤,或者假装并不知道自己应当享有它们。因而他通常不因别人未给自己献殷勤而不满,或者说他们更多的是原谅别人。在这方面他的态度是不拘小节,其性格更为直爽而富有男子气概。

    美国人这种相互宽容以及彼此采取的大丈夫的态度,也同样是一个最一般的而且最深刻的原因造成的结果。

    对这个原因,我已经在上一章中详细讲述过。

    在美国,市民社会中的等级差异很少,甚至在政治界根本不存在等级差异。所以一个美国人并不觉得他应当特别关心其他任何同胞,当然他也从不要求其他任何同胞对自己有特别的关心。由于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的利益在于跟某一位同胞套近乎,因而他也从来都不认为自己在与他人套近乎时会受到他人的欢迎。一方面,他从来不以出身为理由而轻视其他任何人,但与此同时他也不认为其他人会以这种理由来轻视他。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别人对他进行了侮辱,他从来都不认为别人会存心如此。

    美国的社会情况使美国人不容易因一点小事而动怒。此外,他们所享有的民主自由,又把他们宽容的风气灌输到美国的民情之中。

    由于美国的政治制度,各阶级的公民彼此之间不断接触,这促使他们齐心协力地去进行伟大的事业。进行伟大事业的人,没有考虑繁文缛节的时间,并且因为过分重视和睦相处而不拘礼节。这就使得他们习惯成自然,在待人接物时特别注重感情和思想,而不是重视仪表;他们也从来都不会因一些琐事而大动肝火。

    在美国,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见到,使某人意识到其他人讨厌他的讲话绝非一件易事。为打发这个人离开,如果只是一味地采取拐弯抹角的表达方式,是无济于事的。

    曾经有一次我一一反驳了一个美国人的论点,以示我极为厌烦其讲话。然而在每次反驳之后,我发现他会更加竭力以新的论点来试图说服我。而之后,我则一直保持沉默,始终一言不发,然而他却以为我在深深沉思他向我所讲的道理。以至于后来当他要接着说下去但是我已经离开时,他却认为我有要事去处理。如果我不向他明说,他将永远无法明白我对他已极度腻烦。

    要是这个美国人到了欧洲,他会立即变得非常机灵并容易发火,以致我往往认为在欧洲要想不得罪他,就好似在美国使他生气一样困难。乍一看,这一点特别让人奇怪。事实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来自同样的原因。

    存在民主制度的国家总会让它的人民觉得自己和自己的国家了不起。

    当一个美国人出国时,他总是怀着高傲的心理。但是一旦到了欧洲,他会立即发现我们对于美国及其伟大人民的看法并不如他的想象,这使他开始气恼。

    他早有耳闻,西半球的人们的身份并不平等。现在他又亲眼看到,在欧洲各国,等级的痕迹还没有完全消失;财产和出身还是拥有某些他既难以理解又难以界说的不定特权。如此的情景让他变得惊异不安,由于他从未曾见过,并且其国家也不存在相似现象能够帮他具体理解这种情景。因而他完全不明白在这个即将垮台的等级制度中,在这些原本是相互仇恨并且彼此轻视却又互相接近甚至是随时准备混合的阶级中,将自己摆在什么位置上比较合适。他担心把自己摆太高,更担心别人把他摆得太低。这两种情况不断浮现于他的脑海,并且不断干扰他的一言一行。

    他知晓欧洲的传统,并且深知欧洲人的礼仪因等级不同而存在巨大差异。他对这些昔日的作风感到困惑不解,并且他更加担心自己无法得到应有的尊敬,然而其实他并不清楚何为尊敬。所以他的一举一动都十分呆板,完全像套中人一般。对他而言,交际已不是愉快的活动,而是一项非常吃力的工作。他琢磨你的一举一动,察言观色,仔细分析你的语句,唯恐其中含有侮辱他的隐语。我不知是否存在别的乡绅比他更加拘泥于处世之道。他极力一丝不苟地遵守繁文缛节,绝不容忍其他人对他稍有失礼。他不仅仅谨小慎微,还妄自尊大。他渴求做得恰当,又唯恐做得过分,因为他无法分清二者的界限,因而往往保持一种高傲而忸怩的神态。

    然而这还不是全部。请看人心的另一种乔装。

    美国公民总要称赞美国实行的平等政策,并因此为自己的祖国而感到无限自豪。

    然而在另一方面,他们又十分内疚,总是意图向别人表示他做得还不够好,说他只不过是他所吹嘘的那种正常情况的例外而已。

    任何美国人都想将自己的家世与早期移民到殖民地上来的人扯上关系。在我看来,任何一名美国人都能够算做是某一英国大家庭的后裔。

    假使是一个美国富翁到了欧洲,他所关心的第一件事,一定会是以奢侈来炫耀其财富,唯恐别人将其视为是一个来自民主国家的普通公民,于是便千方百计地摆阔,使你每天都能够见识到他挥金的新花样。他照例会住在全城中最为豪华的地区,往往有许多仆人前呼后拥。

    我曾听到有一个美国人曾经抱怨说,在巴黎,一些大沙龙也只不过是中流的交际场所而已。在他眼中,人们在这些沙龙所行的雅兴并不高尚。他将说服你并使你相信,按照他所说的,人们在沙龙中的仪表也并不够优雅。事实上,他还不习惯我们的风气,看不到这种通俗外表下内藏的精华。

    我们不必惊奇于这种截然相反的看法。

    如果不是旧的贵族等级区分在美国早就已经不复存在,美国人可能就不会在国内表现得那样淳朴、宽容,也不大可能会在欧洲表现得那样妄自尊大和矫揉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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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5章 前的总结

    当人们对彼此的不幸情不自禁地怀有恻隐之心,频繁而随意的交往使他们能够每天接触,一切冲动都不会使他们分离时,不难理解他们在必要时能够立即互助;当一个美国人向其同胞请求协助时,几乎很少会遭人拒绝。我曾数次见到他们满怀热情自发助人的义举。

    假使公路上突然发生车祸,人们会从四面八方赶来救助罹难者。如果某个家庭横遭大难,即使是素昧平生的人也会慷慨解囊;尽管每个人捐助得不多,但是集腋成裘,便能够使这一家人摆脱困难。

    在世界上的某些文明国家里,一个不幸的人常常在茫茫人海中孤立无助,就好比一个野人在森林里的遭遇一样。在美国,却并不存在这种现象。尽管美国人的态度向来冷淡,并且往往粗野,但他们几乎没有冷酷无情的表现。即使他们没有及时去帮助别人,也不意味着他们拒绝助人。

    这一切与我在前面论述个人主义时所讲的并不矛盾。我甚至觉得它们几乎是互相协调的,而决不是对立的。

    一方面,身份的平等使人们感觉到自己的独立,另一方面也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软弱。他们的确获得了自由,但是却有无数的意外威胁降临到他们头上。经验使他们很快就能懂得,虽然他们并不总是需要别人帮助,但不可避免地会需要他人的帮助。

    在欧洲,我们时常能够看到,具有相同职业的人会随时互助。他们遇到相同的苦难,这能够使他们向彼此寻求支持,而不管在其他方面他们是何等铁石心肠、何等自私。因此,当他们中有的人遇到困难,别人只要暂时牺牲一下或者是格外努力一番就能够挽救时,其他人一定奋力支援,从来都不袖手旁观。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十分关心那个人的命运,因为一旦他们的努力被证明是无效的,他们就会立即把支援抛到九霄云外,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然而,他们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几乎是不由自主的默契。根据这种默契,每个人都需要承担暂时支援他人的义务,而当他自己有困难时,也可以请求他人的支援。

    如果把我就一个阶级所述的一切推而广之,用于一个民族,大家就能够更了解我的思想。

    事实上,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所有公民之间,有一种契约与我刚刚提到的默契类似。他们认为人们之间存在共同的弱点和危险。他们的利益以及他们的同情心,使他们产生了在必要时进行互相援助的信念。

    身份越是平等,人们就越发理解这种互相支援的义务的重要性。

    在民主国家,会广为施舍的人并不存在,但人们能够常常帮助别人。每个人很少有效忠精神,但每个人都是乐于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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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6章 民主怎样改变着主仆关系 (1)

    曾经有一位在欧洲长时间旅行的美国人对我说过:“我们惊讶于英国人在对待仆人时所表现出的高傲和专横态度;然而同样使我们难以理解的是,有的时候法国人对仆人过于亲昵,或者甚至可以说他们在仆人面前总是表现得十分客气。这让人觉得法国人好像是害怕支使仆人一样,上级和下级之分还不够明确。”

    我认为他的观察是十分正确的,我也曾经多次这样说过。

    我一直认为,在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英国堪称世界上主仆关系最为严谨的国家,而与其完全相反的法国则是世界上主仆关系最为松弛的国家。我从来不曾见过任何其他国家的主人地位像这两个国家一样悬殊。

    而美国的情况则恰恰处于这两种极端之间。

    上文所述,仅仅是表面和外在的事实而已。为了探明这个事实产生的具体原因,还需要进行深入彻底的研究。

    自古至今,还不曾出现过身份平等得不存在贫富之分,以至于也不存在主仆之分的社会。

    民主制度的出现并不妨碍主仆这两个阶级的存在;然而它却在改变着两者的思想意识,并调整着两者之间的关系。

    贵族制国家的仆人形成了一个单独的阶级,如同主人阶级一样,这个阶级向来没有变化。不久,在这样的国家里便建立起来一种固定的秩序。在仆人阶级中,也像在主人阶级中一样,迅速出现了等级、集团和显赫人物,并且他们也世世代代相传,地位一直不变。主人和仆人分别处于一个在上、一个在下的两个社会之中,并且永远保持着这种差别,但他们都遵守着相同的原则。

    这种贵族制度对仆人的思想及习尚的影响绝不亚于对主人的这种影响。尽管其在各方产生的结果并不相同,但是不难看出原因是相同的。

    在一个大的国家中,主人和仆人会各自形成一个小的国家,从而对公正与不公各有其固定的看法。他们对人生的不同行为,亦各有其独特的、不变的观点。在仆人社会中,也如在主人社会中一样,人与人相互间同样发生很大影响。他们都承认固定的规范;尽管不存在明文规定的法律,却有指导他们行为的舆论。长期形成的习惯,就像规定的制度一样支配着他们。

    ①如果对指导这些人行为的主要观点进行仔细考察,就不难发现其相似性,而且你会惊异于,在他们中间,也像在封建等级制的最高层成员中间一样,同样存在着家庭出身的优越感,同样尊重祖先并且爱护后代,同样轻视下层阶级并且害怕接触这些阶级,同样喜欢讲究礼仪,同样重视传统和古风。

    这些人命中注定会受人支使,他们对名誉、美德、正直和光荣毫无疑问与主人的理解完全不同。然而他们却存在着仆人的名誉观、美德观和正直观,若是我能够用一句话来表现,可以说他们有一种虽然身为仆人但是却自觉光荣的心理。①尽管这个阶级处于低贱卑微的地位,但不要因此认为这一阶级的所有成员都胸无大志。要是有人这样以为,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即便这个阶级处于低下的地位,但其中的一些出类拔萃并且不甘于放弃高高在上地位的人,却处于类似于贵族的地位。

    这个地位使他们变得趾高气扬,自高自大,认为自己也有大德,也同样能够做出不亚于他人的一番大作为。

    在贵族制国家里,往往有一些心地高尚并且精明强干的小人物在为大人物服务。

    身为仆人,他们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虽然服从于主人的意志,但是并不怕惹怒主人。

    但是仆人阶级中的下层,情况则差异极大。可想而知,处于仆人阶级的最下层者,其地位毫无疑问是最低的。

    法国人为了称呼服务于贵族的仆人专门创造了一个词,即奴才(le laquis)。

    “奴才”一词可以说是个很难听的词,人们如果想要骂一个最下贱的人,但是却又找不到其他词时,就用这个词来称呼他。在旧君主制度时代,人们如果想骂一个最卑鄙无耻的人时,常说他有奴才的根性。只说这一句话就够了,人们完全能够理解它的含义。

    身份的永远不平等一方面使仆人养成了与众不同的德行和恶习,另一方面又使他们在主人面前处于一种十分独特的地位。

    在贵族制国家中,穷人自年幼起就驯服于受人指挥的思想。他们的目光不管投向何处,所见到的只有等级森严的社会组织和下级服从上级的场面。

    因此,在身份永远不平等的国家内,主人能够轻易地使仆人百依百顺,并且毕恭毕敬地服从自己。原因在于,仆人尊重主人一方面是出于服从主人,而另一方面还出于服从于主人所在的阶级。主人阶级毫不留情地将贵族制度的压力全部压在仆人头上。

    仆人的行动受到主人的支配,并且他们的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被主人左右。在贵族制度下,主人对服从于自己的人的思想、习惯以及情绪,总是在潜移默化中起着深远影响,甚至于影响的广度远远大于他们的权威的影响。

    在贵族制社会不仅存在着世袭的仆人家族,还同时存在着世袭的主人家族,此外,同一仆人家族常常连续几代都为同一主人家族服务(这就好比两条既不相交又不分离的平行线一样)。这一事实使这两类人的相互关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此种贵族体制下,主仆之间尽管不存在天生的共性,并且财产、教育、观点和权利又使他们彼此之间的处境有天壤之别,然而经过了时间的磨砺,岁月终于使他们结为一体。他们彼此眷恋于对往事的一连串共同的回忆。即使他们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也能够相互融合。而民主社会则恰恰与此相反,虽然那里的主仆天生就几乎没有差别,然而却总是互相以陌生人相待。

    因而,在贵族制国家中,主人通常会视自己的仆人为自家人和下属,并且会在利己主义驱动下关心仆人的命运。

    同样地,仆人也有这种想法,偶尔会觉得自己属于主人的集团,所以他们也像主人那样将自己视为主人的附属物。

    贵族制度中的仆人处于他们自己无法摆脱的从属地位;然而在他们之上的,则是一些不会失去高高在上的地位的人。仆人们愚昧、贫穷并且要终生都听人支使;主人们则是荣华、富贵并且一辈子都能够支使他人。尽管这两个阶级永远迥然不同,然而却经常接近,而将它们结合起来的联系,只要它们能够存在就不可避免地将继续下去。

    做仆人的在这种处境悬殊的条件下,终于不再关心自己。他们逐渐地忘却了自己,也可以说是放弃了自己,或者不如说将自己的一切毫无保留地交给了主人,并自以为通过这样的行为确立了自己的人格。他们以支使他们的人的财富来炫耀自己,并运用主人的荣誉来为自己增辉,用主人的高贵来抬高自己,并且一直陶醉于那些因为仰仗于他人而得来的光荣。他们往往将这种光荣看得比其全权的持有者看得还重要一旦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情景奇妙地结合在一起,就会既使人感动,又使人觉得可笑。

    仆人心里被转移来的主人情感,不可避免地会在仆人的身上缩小或者降低其原有的量度,即变得褊狭和低级。原本存在于主人身上高尚的东西,一旦被移到仆人身上就变成了无聊的虚荣或者是令人生厌的矫饰。身为大人物的仆人们,他们总是摆出其主人所应当具有的派头,甚至比主人还要更加计较一丝一毫的特权。

    在法国人中,现在还偶尔能够看见几个这样的贵族老仆。作为这类人的孑遗,不久以后,伴随他们的消失,这类人将会彻底不复存在。

    在美国我从未曾见到过这样的人。不仅美国人不知道我所讲的这类人,而且让他们理解这类人的存在也是十分困难的。让他们想象这类人的存在,几乎同让我们想象古罗马的奴隶或者是中世纪的农奴的存在一样困难。尽管所有的仆人都有高低之别,但他们都是同样的原因造就的产物。作为一个整体,他们正从我们的视野中消逝,并伴随使他们产生的社会情况的变化结束其往日艰难困苦的岁月。

    身份的平等使得新型的仆人和主人得以产生,而且在他们之间建立起新型的关系。

    在身份几乎能够完全平等时,人们就可以不断改变自己的处境。尽管仍然存在仆人阶级和主人阶级之分,然而阶级的成员及其成员的家系并非一成不变的。此时此刻,无论是发号施令的,还是听人支使的,都无法做到永远一成不变。

    仆人并非孤立于群众之外的人,因而他们不存在自己固有的习惯、偏见和风尚。

    他们既没有特定的精神面貌,又不具备独特的感情表达方式。他们没有意识到因地位而导致的善和恶为何物,然而他们与同时代的人一样拥有同等的知识、思想和感情,并且也具备同时代人拥有的那些善和恶。同主人一样,仆人们中间也既有正人君子,又有无赖小人。

    同主人之间一样,仆人之间也并不存在任何身份不平等的现象。

    在仆人阶级中,既不存在高人一等的等级,也没有永远不变的等级制度。因而你无法从那儿见到在贵族制社会与其他社会中能够常见的尊卑之分。

    在美国,我就从不曾见到一个人能够让我想起那些欧洲人还不曾忘记的那些赫赫有名的忠仆;然而也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让我想起那些奴才。在美国,忠仆和奴才的痕迹都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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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7章 民主怎样改变着主仆关系 (2)

    在民主制度下,仆人们不仅彼此平等,甚至可以说他们与主人也是同样平等的。

    为充分理解这一点,我有必要对此进行说明。

    仆人随时都有可能会变成主人,并且他们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主人。所以,仆人与主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然而何以主人有权支配仆人,而仆人们为何不得不服从自己的主人呢?这源于双方出于自愿,暂时订立了能够随时解除的契约。事实上他们彼此并无高低之分,不过是依据契约而暂时如此罢了。在契约规定的范围内,契约当事人一方为仆人,另一方即为主人。然而在契约规定的范围外,他们只不过是两个公民,是两个同样平等的人。

    我希望读者能够特别注意,这不单单是仆人对自己的地位的看法。被雇用的人和主人都持有这种看法,命令与服从的界限在他们的头脑里是非常明确的。

    当多数公民都长期处于基本相同的条件之下,而平等成为了久已被公认的事实时,不受任何特殊力量的影响的公众意识,往往会对人的价值定出一定的界限,所有人想长时期超出或者达不到这一界限,都是很不容易的。

    尽管贫穷和富贵、命令和服从,偶然会在两个人之间造成巨大差距,但是这并不存在什么危险,由于以事物的常规为基础的舆论将会引导他们走向相同的水平,并且不顾他们身份的实际不平等在他们之间创造一种假想的平等。

    这种舆论的力量是无比强大的,以至于最终可能会触动那些从自己本身利益出发而因此反对它的人的思想。在抑制这些人的意志的同时,这种舆论就改变了他们的判断。

    主人和仆人在他们的心灵深处不再觉得相互间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巨大差别。一旦他们结成主仆关系而存在差别时,主人从来都不会变得趾高气扬,做仆人的亦不会因此而担心自己受侮。因而,主人不会轻视仆人,仆人也并不会怀恨主人,在日常生活中前者不会蛮横无理,后者也不会卑躬屈膝。

    通常情况下,做主人的总会认为其权力的唯一根源仅仅在于那份契约而已;做仆人的也只认为那份契约是他会服从于主人的唯一原因。他们彼此之间从来都不会因为契约所规定的彼此的地位不等而发生争执,他们双方都很清楚地理解自己所处的地位并坚守自己的地位。

    在法国军队中,士兵的出身阶级几乎是与军官相同的,而且士兵也可以晋升为军官。除军衔以外,士兵认为自己是与长官完全平等的,而且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的。

    然而,在军旗之下,士兵必须对自己的长官绝对地服从,因为这种服从是自愿的并且是有明文规定的,因而在执行时是非常迅速、确切和易行的。

    此例能够让我们联想到民主社会中的主仆之间的关系。

    假如有人以为贵族的家臣对主人表现出来的那种深情热爱或者肝胆相照的献身精神也可以在民主社会的主仆关系中见到,那将是十分愚蠢的。

    贵族制度下的主仆只可以偶尔相见,有话一般也只能通过第三者传达。然而双方的关系却是巩固的。

    在民主国家,主仆之间是很容易接近的,甚至是经常能够直接接触的,但是他们之间并不交流思想。他们的工作是相同的,然而他们的利益却决不一致。

    在这种国家的仆人总以为自己是住在主人家的过客。一方面,他们并不知道主人的祖先是谁,另一方面他们从来不过问主人的后代,此外他们也从来不对主人抱有任何长期的希望。那么,他们何以要使自己依附于主人而生存呢?他们又是怎样养成那种忘我的服务精神的呢?这是由于他们彼此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关系也要随之变化。

    美国人的实例恰好可以支持我上述的观点。然而,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有必要去特别留意人物以及地点的选定。

    目前蓄奴制依然存在于联邦的南部。因而,我所述的一切在那里是不适用的。

    在美国北部,现在做仆人的,大多数是已被解放的奴隶或者其子女。在公众看来,这些人的地位还不曾确定。尽管法律能够使其上升到主人的水平,然而顽固的习惯势力却加以抵制。并且他们自己也不曾清楚地认识自己的地位,因而其表现几乎总是要么粗鲁无礼,要么过分自卑。

    然而同样在北部各州,尤其是在新英格兰,也有相当多的白人为了糊口而暂时受雇于自己的同胞,并且听从其支使。就我所知,这些白人仆人往往都恪守职责并且工作认真,他们从来都不认为自己生来就比雇主低下,并且不觉得听从雇主的支使是难堪的。

    这让我意识到,他们似乎是把独立和平等造成的刚毅气概,不可避免地带进仆役的工作之中了。一旦他们选择了这条辛苦的生活道路,就从来都不会想方设法去回避艰苦。他们总是相当地尊重自己的为人,并且从来不会拒绝对主人表示他们在契约中所明确同意的服从。

    而主人们也只要求仆人忠实地恪守契约。他们并不要求仆人对他们毕恭毕敬,也并不强迫仆人对他们忠心耿耿、关怀备至。只要仆人能够勤勤恳恳,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因而民主制度下的主仆关系绝对不是杂乱无章的。他们的关系是通过另一种方式加以规定的。规章是有的,但是却与以前的完全不同。

    在此我并不想去研究我所论述的这种新情况是否比不上先前的情况,或者仅仅是与以前的情况有所不同,我只想说明这种情况是有规章可循的,并且已经得以固定,因为人与人相互最重要的东西并不在于遵守特定秩序,而在于有秩序可循。

    然而对于奠基于革命暴风骤雨中的平等所经历的,以及作为一种社会体制的民主制度在建立后仍然不可避免地要同世俗与偏见进行艰苦斗争的那个悲惨的动乱时代,我又该如何说呢?

    在法律中明文规定,部分舆论也曾经主张,仆人和主人并不具有天生的、永恒的优劣之分。然而这种新思想还不曾深入主人的头脑,或者不如说主人仍然打心底里反对。在主人的内心深处,仍然自以为高人一等,属于特殊的人。然而他们却并不敢直说出来,仅仅是无法心甘情愿地偏安于一般水平。当他们对自己的仆人发号施令的时候,他们本身既有胆怯的表现,又有苛刻的余威。对于仆人,他们早就已经不再有那种类似于长期大权在握者所经常产生的保护和施惠的感情了,并且让他们自己也惊异的是:不但他们自己变了,他们的仆人也变了。可以肯定的是对自己的仆人并没有过高要求,他们仅仅是希望仆人能够有规规矩矩的和经常保持的工作习惯,希望他们能够对其早晚必然会辞去的职务表示称心如意,能够尽力效劳于一个无法保护却也不至于损害他的人。最后通过长期的联系能够对那些与自己相同,但处境并不比自己强的人适当地表示关心。

    在贵族制国家中,仆人一般都不会因为自己受人支使而感到下贱,因为他们只知道做仆人而已,不会想到还有其他工作可以做,认为他们与主人彼此间存在的惊人不平等是上帝的某项神秘的法律必然导致的甚至是无法避免的结果。

    民主制度下的仆人从来都不会低三下四,因为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他自由选择的临时职业而已;舆论也从来都不会轻视他,主仆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永远的不平等关系。

    然而,当一种社会制度向另一种社会制度转变的时候,人的思想不可避免地会经历一段动摇于贵族主义的臣服观念与民主主义的服从观念之间的时期。

    因而,就服从者而言,服从的道德价值逐渐丧失,服从不再被服从者们视为某种神圣的义务,并且他们继续用自己不曾过上纯人生活的观点去看待服从。他们眼中的服从,既不是神圣的,又不是符合正义的。在他们眼中,服从虽然并不光彩,但是这一行为却可以获利。

    在这段时期内,一种模糊而不完整的平等观念开始浮现在仆人的脑海里。起初,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有权享受的平等是在处于仆人的地位时就能取得的,还是只有在摆脱仆人的地位之后才能够取得,并从内心深处深深反感自己所处的受人支使却又能够获得收入的卑微低贱的地位。一方面他们同意受雇于人,然而在任人支使时却又面带愧色。他们热衷于仆役工作可以给自己带来利益,但是却并不喜爱主人。更为正确的说法是,他们还不明白为何自己没能够成为主人,而总是认为支使他们的人就是在非法剥夺他们的权利的人。

    此时此刻,在每个公民家里便出现了某些现象,这些现象与政治社会里呈现的可悲情景有些类似。换种说法,在公民的家庭里,一些互相怀疑的敌对力量之间总是在不断地进行明争暗斗:主人表面上和蔼可亲但实际上心怀敌意,仆人同样也心怀敌意,但是却并不隐瞒自己的反抗;一方设法推脱其服从的义务,而另一方则是企图利用种种不公正的限制来推脱供养和付酬的义务。管理家务的权柄飘浮在两者之间,双方都想把它抢在自己手里。他们已经无法分清权威和专横、自由和任性、权利和本分的界线,都没有正确理解自己是做什么的,自己能够做什么,自己应当做什么。

    这样的状态应当是革命状态,但绝不是民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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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8章 民主的制度和民情为什么倾向于提高租金及缩短租期

    在一定范围内,我针对仆人和主人所作的论述,也适用于地主和佃户。然而,关于这个题目,我认为应在这里作单独的讨论。

    严格说来,在美国是没有佃户的,每个人都是自己所耕土地的持有者。

    应当承认,民主的法制有着这样一种强大倾向,它会促使地主的人数增加,佃户的人数减少。但是在美国,当前发生的一切变化,主要还应当归因于它自身的国土环境,而很少来因于它的制度。在美国,土地价格比较便宜,人人都能轻松地成为地主。土地的收益并不大,其产品仅仅能勉强地抵偿地主和佃户的投资。

    因此,美国的情况在这方面与在其他方面一样,都比较特殊,如果拿土地上的制度作为美国的典型制度,那将是不正确的。

    我认为,无论是在民主国家还是在贵族制国家,将来都还会存在地主和佃户。但是,民主国家的地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将会是另外一种样子。

    在贵族制国家里,租种土地不仅要支付一笔不菲的租金,而且要对地主表示起码的尊重和关怀,还要为地主服劳役。但在民主国家,佃户只需支付租金就可以了。当一个家庭的地产被分给数个子女或者出卖后,这个家庭与土地的永恒关系也就随之消失;我们看到,地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只是根据契约而建立的暂时关系。为了商定这个契约的条款,他们会定期相会,定了契约之后就各奔东西。他们本来是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只是利害关系才使他们结合在一起。他们做着交易,在那儿讨价还价,唯一的目的就是赚钱。

    随着地产日益向小块划分,财富日益向全国各地分散开来,国内到处都出现了家道颓败的破落户和欲壑难填的暴发户。对于所有的这些人来说,任何一点收入都是一件大事,谁也不想让自己放弃一点点好处或者使自己的收入受到些微的损失。

    由于不同等级不断地交融,于是巨富和赤贫越来越少,地主和佃户在社会条件上的差距也一天比一天缩小,地主不再天生就比佃户占有绝对的优势。但是,在两个地位平等和都想摆脱困难的人之间,除了金钱之外,还有什么可以成为他们签订租赁契约的基础呢?一个拥有万顷良田和成百农场的人深深明白,他还要同时赢得成千上万人的心。

    在他看来,为此好好下一番工夫是很值得的。为了达到这个重大目的,他情愿作出某些牺牲。

    但仅有几顷土地的人就不会考虑这些,他没有必要设法去争取佃户的好感。

    然而贵族制度却不能像一个人那样在一天之内便死掉,只有它的原则逐渐地不受人们欢迎之后,才能从法律上予以打击。因此,早在向贵族制度宣战以前,使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得以联结起来的那条锁链就已经开始断裂了。在这个过程中,前者对后者漠不关心甚至表示轻视,而后者对前者又心怀忌妒和仇恨。随着穷人与富人的接触愈来愈少,双方的关系变得愈来愈坏。地租不断提高。所有的这一切并非民主革命的终结,而只是它将要来临的确切的预告。自行走向堕落并最终丧失民心的贵族制度,就像一株根部已经枯死的大树,它长得越高,就越容易被风吹折。

    在最近50年里,地租的猛涨现象不仅在法国,而且在欧洲的大部分地区普遍出现。在我看来,工农业在这段时间里取得的惊人进展,并不能很好地解释这个现象。

    为了说明它,必须求助于另一个更有说服力且比较隐秘的原因。我认为,应当到一些欧洲国家已经采用的民主制度中和正以或大或小的力量激发各国民心的民主热情中去寻找这个原因。

    我常常能听到英国的一些大地主庆幸地说,他们现在所收的地租比他们的父辈要多得多。

    也许他们的自鸣得意有些道理,但实际上,他们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他们自以为得到了一笔纯收入,其实这只不过是一项交易罢了。他们得到的现金是以让出权势为代价的,他们在金钱上获得了好处,可是不久就要在权利上遭受损失。

    还有一个迹象可以让人们很容易感到,那就是一场民主大革命正在进行或即将来临。

    在中世纪,所有的土地几乎永世出租,至少也是长期出租。我们在研究中世纪的家庭经济时可以发现,那时为期99年的租期比我们现在为期12年的租期还要普遍。

    在那个时代里,人们普遍认为家庭是永存不灭的,人们的身份似乎是永世不变的,整个社会好像也是固若磐石,以致人们认为绝不会发生任何动乱。

    然而进入平等的时代,人们的思想悄然发生了变化。他们不难形成这样一种观念:认为没有什么事是永远不变的。事物无常的观念掌控了人们的思想。

    在这种思想和情绪的支配下,地主以及佃户本人就对如此长期的义务产生一种本能的厌恶感。他们双方都担心自己被眼前对他们有利的租约长期束缚下去。他们的内心忐忑不安,不知道在未来什么时候自己的处境就将发生骤变。他们感到自身难保,唯恐一旦自己的生活方式有变,就可能因放弃往日习以为常的东西而心伤不已。他们的这种担忧不无道理,因为在民主的时代,在一切变化的事物里最容易变化的就是人心。

    第119章 民主对工资的影响

    上面关于仆人和主人的叙述,我认为大部分也可用于雇主和工人。

    随着社会等级的界限变得日益模糊,原来的大人物不断没落,同时小人物不断上升,以及人们的贫富状况不再世世代代不变,工人和雇主之间存在的事实上和表面上的差距也在逐渐缩小。

    工人们对个人的权利、前途以及自身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于是产生了新的雄心和新的希望,并不断地提出新的要求。他们时时把贪婪的目光投向他们的雇主的收益。

    为了能够同雇主分享那些好处,他们极力争取提高劳动报酬,而且往往能够达到目的。

    同其他国家一样,在民主国家,大多数实业是由在财富上和教育上都高于所雇工人的一般水平的人经营的,并且都很赚钱。这种实业家人数不少,但因为其利益各不相同,所以他们大多很难通力合作。

    但在工人那儿,当他们感到自己的劳动报酬不公平时,几乎都有把握拒绝为雇主服务。

    在这两个阶级不断进行的斗争中,工资一直以来都是主要问题。双方的势均力敌,斗争互有胜负。

    但是可以断言,工人的利益将越来越占据上风,因为他们已经争得的高额工资将使他们一天天地减少对雇主的依赖,伴随着他们的日益独立,他们将会更加容易争取继续提高工资。

    下面,我将以目前在我们法国和世界上的几乎所有国家还很兴盛的一种实业,即种植业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在法国,大多数为他人当雇工种地的人也都拥有自己的一小块土地。他们即便不去当雇工,仅仅依靠这块土地也可以勉强糊口。当这些人向大地主或附近农户提供劳务时,如果对方给出的工钱太低,他们就会选择待在家里种自己的那块地,并等待更好的受雇机会。

    我认为,就农业工人的整体情况来看,可以说工资的缓慢递增乃是在民主社会发生作用的一般规律之一。随着人们的身份走向平等,工资也会越来越提高;同时,因为工资越来越提高,反过来又促使身份越来越平等。但是,在我们当前这个时代,却出现了一个非常不幸的例外。

    我在前面的某一章中已经指出,被挤出政治社会的贵族是怎样转而涉足某些实业部门,进而通过另一种形式在其中建立起他们的统治地位的。

    这个情况的出现对工资水平的变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一般来说,只有本来就非常有钱的人,才有能力创办我所说的大型实业,所以能够创办这种实业的人实在太少了。由于人数少,他们便很容易彼此联合起来,由着他们的喜欢随意规定工资。

    相反,他们所雇用的工人却为数众多,而且还在不断增加。因为有时候生意格外兴隆,在这时工资也会比往日高出许多,从而把附近的人都吸收到工厂里来。但是,一旦人们进入工厂劳动,我们将会看到他们再也无法摆脱这种劳动,因为他们在工厂里迅速养成的身心方面的习惯,使他们不适合再从事其他的劳动。一般情况下,这些人文化素质较低,手艺差,积蓄也少。因此,他们几乎完全受雇主的摆布。当因为竞争或者其他意外情况出现使得雇主的利润减少时,雇主几乎可以随意降低工资,并且毫不费劲儿就把财产上的损失从雇工的身上捞回来。

    如果工人一致起来罢工,但因为雇主有钱,短期内不至于破产,他们可以悠然地等待,直到贫困迫使工人就范;而工人为了填饱肚子,就必须天天劳动,因为他们除了一双手之外,别无所有。雇主的压迫使他们长期面临穷困,而且越穷越容易遭受压迫。这是一个他们永远无法摆脱的恶性循环。

    因此,当看到一个行业的工资有时突然上涨之后又长期跌落下去,而另一个行业的工资虽然一般只是非常缓慢地上升,但毕竟是不断增加时,请不要大惊小怪。

    在我们这个时代,产业人口所处的可悲的从属地位只是一个例外现象,这同他们周围的人的境遇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但是,正因如此,任何其他情况都没有这个情况更加严重和更值得立法者给予特别关注,因为,当整个社会都在变动的时候,很难有一个阶级始终保持不变,而当大多数人都在不断开拓新的生财之道时,也很难让某一部分人安然自得地去满足他们的需要和欲望。

    第120章 民主对家庭的影响

    在上一章里,我考察了在民主国家,尤其是在美国,身份的平等是怎样改变了公民之间的关系的。

    现在,我想再进一步论述,深入到家庭的内部去研究。在这方面,我的目的不是寻找新的真理,而是试图阐明已知的事实和我的题目有什么关系。

    可以看到,在我们这个时代,家庭成员之间已经建立起了新的关系,父子之间昔日存在的差距已经缩小,长辈的权威即使没有全部消失,至少也已经大大减弱了。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了美国,但它更加引人注目。

    在美国,从来就不存在罗马人和贵族阶级就“家庭”这个词的含义所理解的那种家庭。美国人只在出生后的最初几年才具有传统的家庭意识。在孩子的童年时期,父亲实行家庭专政,子女不得抗拒。由于子女的年幼无知,使这种专政成为必要,借着维护子女们利益的理由以及父亲无可争辩的优势,又使这种专政显得合情合理。

    但是在美国,子女成年之后,那种必须服从父母的关系便逐渐松弛。他们先是在思想上自主,不久便在行动上自主。严格地说,美国人是没有青年时期的,少年时代一结束,他们便自己闯天下,开始踏上自己的人生道路。

    如果认为这是一场家庭内部斗争的结果,做儿子的在这场斗争中以违反道德的办法获得了父亲拒绝给予他的自由,那将是十分错误的。促使做儿子的要求自己独立的那些习惯与原则,也使得做父亲的不得不承认儿子享有独立是他不可抗拒的权利。

    因此,前者绝不会有那种一般情况下人们在摆脱压制他们的权势之后还将长期怀恨在心的愤懑感情,而后者也决不会产生那种在失去权势之后通常会伴随着的痛苦和气愤的遗憾感觉。也就是说,做父亲的早已明白他的权威总有一天会期满,这个期限一旦到来,他便自愿放权;而做儿子的事先也已知道,他独立的日子必将到来,可以毫无悬念地获得自由,这就像一份财产必归他所有,谁也不想来抢似的。①尝试阐述一下家庭方面发生的这种变化是如何与我们眼前即将完成的社会和政治

    ①但是,美国人也许从来没有想过,像我们法国人所做的那样,做父亲的死后便被剥夺其处理遗产的权利,从而丧失其权力的主要成分之一。在美国,遗嘱的设立效力是无限的。

    和在其他几乎所有方面一样,在这方面也不难看到,美国的政治立法比法国的要民主得多,而法国的民事立法则又比美国的无限民主。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下转455页)革命密切相关的,也许大有用处。

    有一些重大的社会原则,要么被一个国家到处推行,要么不准在各地存在。

    在有着森严等级的贵族制国家里,上层人物从来不向其统治下的全体臣民直接发出呼吁或求援,因为人们彼此都受一定的关系约束,所以上层人物只要发号施令就可以了,其余的人保证追随。这种情况也见于家庭以及由一个人领导的一切社会团体。

    在贵族制国家里,社会实际上只承认父亲的存在,他是不可怀疑的一家之长,做子女的只能通过父亲与社会间接地发生关系。社会管束父亲,父亲管束其子女。因此,做父亲的不仅具有管教子女的权力,而且也被赋予了向子女发号施令的政治权力。父亲既是家庭的创造者,又是家庭生计的维持者,而且也是家庭里的行政长官。

    在民主制度下,政府的权力触及人民群众中的每一个人,并且以同样的法律直接地治理每一个人,不需要有父亲那样的中间人存在。在法律上,做父亲的不过是一个比子女年长和有钱的公民而已。

    当绝大多数人的身份极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又是永久性的时候,关于首长的观念就在人们的幻想中成长起来;这时,即使法律并未规定这个首长的特权,习惯和舆论也会让他自然地享有。反之,当人们彼此之间没有太大的差别,而且不再永远有高低之分的时候,关于首长的一般观念就将渐渐地淡薄和模糊;这时,即使立法者硬依自己的意志强行把一个人安排在首长的位置上,叫他对他的下属发号施令,那也是没有用的,因为民情在使这两个人彼此日益相近,并逐渐走向同一水平。

    因此,即使我们从未见到一个贵族制国家的立法机构曾将独享的特权授予家长,我们也不能不确信贵族制国家的家长的权力比民主国家的更受尊重、更为广泛,因为我们知道不管法律有没有规定,首长在贵族制国家的地位总比在民主国家的高,下属则与之相反,即前者低于后者。

    当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主要是缅怀过去而不是重视现在时,他们更多的是考虑祖先的想法而不是研究自己的想法时,做父亲的便成为过去和现在之间的天然的和必然的桥梁,成为联结上一代和下一代的套环。因此,在贵族制度下,做父亲的不仅是家庭的行政首脑,而且是家庭里传统的继承人和传代人,是习惯的解释者和民情的仲裁人。他说话时,家庭的成员都要洗耳恭听;所有成员对待他时只能毕恭毕敬,并且要始终诚惶诚恐地爱他。

    当社会逐渐走向民主,人们开始以自己的独立判断作为基本原则,并认为这样做是正确和合理的,只把传统的信念作为参考而不视为规范的时候,父亲的见解对子女(上接454页)法国的民事立法是由一个人一手操弄的,他认为在不直接或间接反对他的权力的一切事情上满足同时代人的民主激情,这是符合他的利益的。只要人民不企图利用他们通行的某些原则去干预国政,他愿意让人民利用这些原则去打理财产和治理家庭。而在民主的激流开始冲击民法时,他也有把握用政治法令得到保护。这种做法既巧妙又自私,但是,这样的妥协办法是不可能持久的,因为长此以往,政治社会总要成为市民社会的表现和形象,而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一个国家里,再没有比民事立法更具有政治色彩的了。

    的影响力,正如他享有的合法权力一样,将会大大降低。

    民主制度导致的分家,最显著的后果或许正是父子关系的改变。

    当身为一家之主的父亲并不富裕时,他将和儿子长期同住在一起,共同参加劳动。习惯和需要的相似使他们联合在一起,并且不得不时刻相互交谈。因此,在这样的父子之间不能不建立起一种不拘形式的密切关系。这种关系使得做父亲的权威减小绝对性,并且很少讲究尊敬的表面形式。

    然而,在民主国家里,这些并不富裕的阶级,正是一个能够使思想产生力量和使民情发生转变的阶级。这个阶级使它的意见和意志到处占据统治地位,甚至最想抗拒它的领导的人,最后也任由自己去仿效它的做法。我就曾见到一些激烈反对民主的人,他们容忍自己的子女用“你”而不用“您”来称呼他们。

    因此,随着贵族阶级失去权势,父母昔日的那种严肃的、约定俗成的、合法的权威也消失了,在家庭之内建立起一种平等关系。

    总而言之,我不知道整个社会是不是由于这种变化而受到了什么损失,但我确信个人却由此得到了好处。我认为,随着民情和法制逐渐民主化,父子关系会更加亲密而温和,而不再像以前那样讲究规矩和仰仗权威;他们之间的信任和眷爱往往是坚定的。看来,父子的天然联系更紧密了,但他们的社会联系却变得松弛了。

    在一个民主的家庭中,做父亲的除了表示老人对子女的爱抚以及向他们传授经验之外,并没有任何权力。他的命令或许无人遵从,但他的忠告往往会发生作用。虽然子女们对他可能不是那样毕恭毕敬,但至少会对他表示信任。子女同他交谈不讲究通常的礼节,而是随时随地可以同他谈话,或者向他请教。在这里,家长和长官的身份消失了,但父亲的身份依然存在。

    为了判明两种社会情况在这一点上的不同,只需看看贵族时代留下来的那些家书就够了。传统的书信,文体经常是端庄的、死板的和生硬的,而且文字冰冷得使人感觉不到一丁点的热乎气儿。

    反之,在民主国家里,儿子写给父亲的信,字里行间总有某些随便、亲密和依恋的表现,一看就知道家庭里建立了新的关系。

    这样的变革也在悄然改革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贵族的家庭里,也像在贵族社会中一样,每个人的地位是早已规定好了的。不单是父亲在家庭里自成一级,享有广泛的特权,就是子女之间,他们的地位也是不平等的。子女的年龄和性别,永远决定着他们每个人在家里的地位,并使其享有一定的特权。民主制度的伟大之处在于把这些壁垒大部分废除或减少了。

    在贵族家庭里,长子继承大部分的家产和几乎全部的权利,所以他在未来一定会成为家长,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兄弟们的主人。他尊贵有权,而兄弟们则卑下平庸,依附于他。但是,如果认为在贵族制国家里,长子的特权只会给他自己带来好处,那也是不正确的,因为这样的话会引起兄弟们对他的忌妒和怀恨。

    故此,长子一般都竭力帮助他的兄弟们发财致富,并获得应有的权势,因为一个家族的显赫与否必然反映在它的代表的身上。同样,做弟弟的也会设法协助长兄开拓一切事业,因为族长的显赫和权势使其能更好地扶掖家族的各支。

    因此,通常贵族家庭的成员彼此之间联系得极为密切,他们的利益互相关联,他们的想法也比较一致,但是他们的内心很少互通。

    民主制度也使弟兄间互依互靠,但其依靠的方式却与贵族的有所不同。

    根据民主的法制要求,一家的子女身份是完全平等的,也是自主的。没有任何东西强制他们必须彼此接近,也没有任何东西迫使他们定要互相疏远。因为他们有相同的血统,又在一个家庭里成长,并受到同样的关怀,可以说没有任何特权使他们彼此不同和把他们分成等级,所以他们之间自幼就容易产生亲密无间的手足情感。成年之后,新形成的关系也不会引起他们破裂不和,因为兄弟的情义使他们时刻接近,而不会反目。

    因此,在民主制度下,使兄弟们互相接近的不是利害关系,而是对往事的共同追忆,以及思想和爱好的自由共鸣。民主制度虽然要使他们分家析产,但不能使他们的心灵分离。

    这种民主的民情,魅力极其强大,以致那些拥护贵族制度的人也不再愿意遵守贵族制度了,并在体验这样的民情若干时日之后,决意放弃贵族家庭的那种毕恭毕敬、刻板冷漠的规矩。只要他们能够舍弃自身原来的社会情况和法制,他们随时都可以接受民主制度下的家庭习惯。但是,这项工作还牵涉这样一个问题,即不能忍受民主的社会情况和法制,就无法享用民主的家庭习惯。

    我对于父子之爱和手足之情所作的论述,从人性本身自发产生的一切情感来说,也应当是合情合理的。

    当一种思想或感情是由人所处的某种特殊情况产生出来的时候,一旦那种情况发生变化,它们便随即消逝。因此,虽然法律可以把两个公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当这项法律被废除后,他们便彼此分离了。再没有什么比封建社会把主仆联系起来的那种民情更具有紧密的联结作用了。但如今,这两种人已各奔东西,互不相识了。之前使他们结成主仆关系的畏惧、感激、敬爱的感情已经荡然无存,以致一点点痕迹也没有了。

    但是,人类的天生感情却不会这样。即使法律试图以某种方式驾驭这种感情,也很少能够成功;法律在想增进这种感情时,往往也很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这种感情仅依靠本身的力量就能永远强大。

    民主制度几乎使所有旧的社会习惯失效或消失,并鼓励人们去接受和适应新的社会习惯,从而使大部分旧社会习惯所产生的感情消失。但是,民主制度对于剩下的习惯只是做了一点改进,而且往往是赋予它们以原来没有的活力和温和性。

    我认为,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本章和以前各章所表述的思想。这句话是:民主制度一方面松弛了社会联系,但另一方面又紧密了天然联系;它在使亲族更加接近的同时,却也使公民彼此疏远了。

    第121章 美国年轻女性的教育

    任何一个自由社会都有它的民情,而且正如我在本书上卷提到的,社会的民情乃是由女性创造的。因此,在我看来,凡是影响妇女的地位、习惯和思想的东西,都具有重大的政治作用。

    年轻女性的行动自主性,在几乎所有的信奉新教的国家里都比在信奉天主教的国家里大很多。在像英国那样的保有或获得自治权力的新教国家里,这种独立自主性就更大了。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自由便通过政治惯例和宗教信仰而深入每一个家庭。

    在美国,新教的教义正和非常自由的政治体制以及非常民主的社会情况互为补充,而且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年轻女性能像美国的年轻女性那样完全自主。

    美国的女青年早在达到结婚年龄以前,便已开始逐渐离开母亲的监护;在她们还没有完全走出童年时期时,就已开始独立思考,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并单独行动;人生的宏大场面不断地在她们的面前展现开来,父母不但不干预她们去看这个场面,反而让她们每天都细致地去观察它,让她们学会冷静而正确地正视它。因此,社会上的邪恶和危险很早就呈现在她们面前,她们能够看清这些邪恶和危险,并在作判断时对其不抱任何幻想,而且还敢于面对它们,因为她们自信有足够的力量来应付,也自然认为周围的人似乎也在这样想。

    因此,几乎不可能指望在美国的女青年身上见到一般女孩子情窦初开时期表现出来的那种处女的稚气,欧洲女青年在从童年过渡到青年时通常伴有的那种天真无邪的风韵就更不可能见到了。美国妇女不论年龄大小,都很少表现出孩子气的怯懦和无知。尽管她们同欧洲的女青年一样也想取悦于人,但她们清楚地知道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即便她们没有投身邪恶,至少也知道世间有邪恶。如此看来,与其说她们有高尚的精神,倒不如说她们有纯洁的情操。

    当看到美国女青年在快乐的交谈中发生争执时,能够极其巧妙和泰然自若地表述自己的思想和话语,我往往会吃惊不已,几乎为之倾倒。在一条狭道上,一位哲学家可能跌倒百次,美国女青年却能轻易地走过去而不发生任何意外。

    其实,不难看出,美国妇女甚至在年纪尚轻的时候就已经完全成为自己的主人;她们尽情地享受一切被允许的享乐,但又从不沉湎于任何一种享乐;尽管她们往往看上去好像很随便,但她们的理智决不会失去控制作用。

    在法国,人们还在自己的观点和爱好中令人难以置信地掺有历代陈旧的残余,以致常常对妇女施以贵族时代那样的严加管束、隐居深闺和几乎可以说是修道院式的教育,而在民主社会建立以后,又随即把她们抛弃在这个社会必然产生的混乱之中,而不加指导和支援。

    美国人对他们自己的做法是非常满意的。

    他们认为,在一个民主的社会里,个人的独立是必不可少的重大原则,年轻人应当早熟,趣味不必那么持久,习惯也可以改变,舆论通常应是不定的和无力的,父权应被削弱,夫权应予否认。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而然地认为,压抑妇女发自内心的极其强烈的感情是没用的,而最稳妥的办法是引导她们自己掌握控制这种感情的技能。由于人们无法防范妇女的贞操常遭破坏的危险,所以他们更希望妇女自己去保卫贞操,依靠妇女个人的自由意志力,而不是依靠那些已经摇摇欲坠或被推翻了的限制措施。他们不是让妇女去怀疑自己的能力,而是不断设法来提升妇女的自信力。由于他们不可能也不希望女孩子长期处于完全无知的状态,所以他们很早就教给女孩子以处理各种事务的初步知识。他们不会向女孩子隐瞒世间的腐败情形,而是愿意让女孩子一目了然,使其养成抵制腐败的能力。他们认为,与其高度重视女孩子的贞洁,不如培养她的操行。

    尽管美国人民是一个笃信宗教的民族,但他们并不只是依靠宗教来保卫妇女的贞操,而且也设法武装妇女的理智。他们在这方面采用的方法,与在其他许多方面采用的相一致。首先,他们积极努力地使妇女在运用个人的独立自主时有所节制;其次,在用尽人之所能后,才会向宗教求助。

    我不是不知道,这样的教育可能存在危险;我也知道,这样的教育可以增强妇女的判断力而压抑她们的想象力,使妇女虽有德行但感情冷淡,从而无法成为男人的娇妻和亲密的伴侣,即使这样的社会比较安定和有序,家庭生活却因之往往缺乏温暖。

    但是,这些还是次要的缺陷,为了更大的利益,可以不用在意。事情到了现在所说的地步,使我们不能不作出一种选择:必须实行民主的教育,以使妇女免遭民主的制度和民情给她们带来的危害。

    第122章 年轻女性怎样习得为妻之道

    在美国,伴随着步入婚姻的殿堂,妇女便永远失去她的独立自主。年轻的未婚女性虽然不像在其他国家那样受到严格的管束,但是在为人妻后,就必须承担沉重的家庭义务。年轻的未婚女性出嫁前,在父亲家里可以享受自由和乐趣,而出嫁后住在夫家就如同住进了修道院。

    这两种反差强烈的情况,或许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矛盾。事实上,美国妇女从前一种情况进入后一种情况,是很自然的。

    笃信宗教的民族和重视实业的民族,都对婚姻持有一种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前者认为妇女在生活中循规蹈矩是民情淳朴的最好保证和最明显标志,后者则认为这是家庭安定和繁荣的最可靠保障。

    美国人民既是清教徒,同时又是商业民族,因此,他们的宗教信仰和经商习惯,都促使他们要求妇女具有自我牺牲的精神,使自己的乐趣永远服从于事业,而在欧洲几乎很少要求妇女这样做。因此,在美国占有统治地位的舆论便把妇女死死地封闭在只顾家庭的利益和责任的窄小圈子里,不允许她们越出雷池一步。

    美国的女青年进入社会那一刻起,便发现这些观念早已根深蒂固,也看到了从这些观念推衍出来的规矩,并很快明白一旦自己和当时通行的习惯背道而驰,她的安宁和声名甚至社会存在,都有立即遭受破坏的危险。但是,由于她在理智上已有牢固的认识,她所受的教育又使她养成了刚毅的性格和习惯,所以她具备顺应社会的能力。

    可以说,正是由于享有独立,她才在需要牺牲的时候得以鼓起勇气去忍受牺牲,并且毫不抵制、没有怨言。

    此外,美国妇女婚后受到束缚,并不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和无知而落入预设的陷阱。她们婚前接受的那些教育,已经使她们知道自己将来应当如何,并且结婚这个枷锁是她们在没有他人干预之下自己套在脖子上的。她们勇敢地接受新的生活条件,因为这是她们自己作出的选择。

    在美国,父母的管束不严,而夫妇的约束则是很严的,所以,一个青年女性选择结婚,必然经过了慎重考虑和反复衡量。在美国,不会出现早婚现象。因此,美国妇女只有在她们的理智经过锻炼并最终成熟的时候,才会决定结婚;而其他国家的大多数妇女,往往是在结婚之后才开始锻炼她们的理智并使其成熟的。而且,我决不认为美国妇女结婚后在整个生活习惯方面随即发生的巨大变化定然是出于舆论的压力。绝大多数情况下,她们完全是依靠自己的意志力来承受这个变化的。

    择偶时期一到,自由的世界观所培养和加固的那个冷静而严肃的理智便告诉美国妇女:婚后继续轻浮和自我做主只能造成无休止的争吵,决不会得到任何乐趣;未婚女青年的娱乐不能成为已婚妇女的消遣,已婚妇女的幸福之源乃是她丈夫的家。由于她们事先早已看清,只有一条道路可以使她的家庭得到最大幸福,所以她们一开始便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一直走到尽头而不后退。

    美国妇女表现出来的这种意志力,不但表现在适应新的情况所带来的严格义务而不埋怨上,也在她们接受生活中的一切重大考验上反映出来。

    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的个人命运像美国人那样动荡不定。在美国,一个人在他的人生旅程中多次沉浮,即由富变穷又由穷致富的现象是很常见的。

    美国妇女总是以冷静而坚定的毅力来对待这种巨大变化,可以说她们的欲望是随着她们的贫富变化或伸或缩的。

    正如我在本书上卷所说的,每年向西部荒凉地区移居的冒险家们,大多是早年定居在美国北部的英裔美国人。其中有许多人本已在故乡享有舒适安逸的生活,但仍要大胆地冒险前去追逐财富。他们携妻子同行,使她们共同品尝在干这种事业的初期总要遇到的各种艰难困苦。我甚至在西部荒漠的边缘地带,也常常能遇到一些在大城市的舒适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少妇,她们几乎是结婚后刚刚离开父母的豪宅,就来到这荒林里的简陋茅屋了。疾病、孤独和沉闷,都没有使她们失掉勇气。尽管她们的面容看上去那样憔悴,但她们的神情却是无比坚毅的。她们既有忧郁的表情,也有果敢的气概。(b)我深信,这些美国少妇在她们的早期教育中就已经形成她们在这种情况下表现出来的内在力量。

    因此,美国的妇女早在年轻时代就已经懂得为妻之道。尽管她们在生活中的担当的角色变了,日常的生活习惯也不同了,但她们的精神仍然照旧。

    第十一章 身份平等在美国怎样有助于  维护良好的民情有些哲学家和历史学家曾经说过或当面对人讲过,妇女的情操高低随她们的居住地离赤道远近而变化,即离赤道越远就越端庄,反之就越不端庄。我想,这种说法是回避难题的最好办法,按照这种说法,只需一个地球仪和一个圆规,就可立刻解决人性方面表现出来的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我认为,这个唯物主义理论并不是依据事实建立起来的。

    即便是同一个民族,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就有不同的表现,可能一个时期重视贞洁,而另个时期又显得淫荡。因此,一个国家的民情是正派还是放荡不羁,取决于一些可变的因素,而决不只在于该国的不变的地理位置。

    不可否认,在一定的气候里,性的相互吸引力激起的情欲是极其强烈的。但是我认为,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经常是可以激发或抑制这种天生的情欲的。

    尽管访问过北美的旅游者们在一些问题上意见并不统一,但有一点他们全都承认,就是那里的民情比世界其他任何地方都端庄得多。

    显然,在这一点上,美国人比他们的祖辈英国人优越得多,我们只需对这两个国家进行粗浅的观察,就可以得到证明。

    像在欧洲所有其他国家一样,在英国,人们总是怀着恶意去评论妇女的弱点。人们经常能听到哲学家或政治家叹惋民情不够正派,而且文学家也在这样每天虚构着他们的作品。

    在美国,所有的书刊,包括长篇小说,都把妇女构想得冰清玉洁,没有人在书中讲述男女间的风流韵事。

    毫无疑问,美国的这种十分正派的民情,部分地来自它的国土、种族和宗教。但是,在其他国家也有的所有的原因,还不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因此,为了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还要求助于某个特殊的原因。

    我认为,这个特殊的原因就是平等以及由此派生的各项制度。(c)身份的平等,不是只依靠其本身来使民情正派,但毫无疑问它能使民情容易正派或加速正派。在贵族制国家中,出身和财势不同的男女,往往是不能结婚的。情欲可能使他们结合,但社会情况和由此产生的观念,却成为他们正式结成白头偕老的夫妻的阻碍。

    由此,必然会出现许多露水夫妻和秘密夫妻。这是大自然在暗中报复法律加于它的限制。

    当身份的平等把男女间的一切想象的和实际存在的障碍都推倒之后,情形就变成另一个样子了。这时,任何一个少女都可以自信自己能够成为爱慕她的男人的妻子,婚前的伤风败俗行为将难以实现,因为虽然情欲容易使人冲动和轻信,但你无法使一个女性在你完全可以自由结婚但你却不同她结婚的时候,还相信你在爱她。

    这个原因对婚后生活也发生着同样的作用,只不过变得间接一些而已。

    无论是在正搞不合理之爱的人看来,还是在很多想要搞这种爱的人看来,再也没有比强迫婚姻或随机结合更能使不合理之爱合理化的了。①在女性可以永远地自由择偶而且教育使她们能够做出最佳选择的国度里,舆论对她们的过错是绝对不会宽容的。

    美国人具有的严肃精神,也部分地来因于此。他们认为婚姻是一种负担沉重的契约,但又不能不严格执行其中的一切条款,因为他们事先就知道其中所有的条款,而且享有拒不缔约的完全自由。

    使夫妇在婚后必须更加忠贞的约束,也在使他们更加容易忠贞,而不是相反。

    在贵族制国家里,结婚的目的与其说是两个人结合,不如说是双方的财产结合。

    因此,有时在订立婚约时,男方已经上学读书了,而女方还在被哺乳。以联合双方的财产为目的的夫妇结合会使双方同床异梦,这也是不足为奇的。这是契约的本质使然。

    反之,当每一个人都能永远自由择偶,不受外来的干涉和指使时,使男女彼此接近的,通常只能是爱好和思想的一致。这种一致又可以使他们相依为命并巩固夫妇关系。

    我们的父辈对婚姻有过一种很奇怪的看法。

    由于他们见到当时刚刚流行的少数恋爱婚姻几乎都成了悲剧的结局,所以便断言婚姻之事听凭当事人的心意是非常危险的。在他们看来,萍水相逢或许比精挑细选还好。

    ①读读欧洲的各种文学,就很容易确认这个真理。

    当一位欧洲作家想要在小说中描写我们在一般的婚姻中常见的悲惨结局时,他必然先向读者交代这是一对很不般配的或强制结成的夫妻,从而引起读者的同情。尽管长期以来,已经养成的过分宽容的人生态度至今仍在松弛我们的民情,但作家如不先把书中人物的缺点表现得情有可原,他就很难使我们对他们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和关心。这种写法保准让作家取得成功。我们每天所见的一切,也在熏陶我们采取宽容态度作为长久之计。

    美国的作家不会向读者表示他们对书中人物的缺点持有如此明显的原谅态度。他们的习俗和法律不准他们这样,而且由于他们没有指望将来可以描写淫荡情节,所以他们便不想写这些东西了。美国出版的长篇小说之所以很少,部分地应当归因于此。

    但是,指出他们所见到的事例也不能证明什么,倒不是十分困难。

    首先我要指出:民主国家在赋予妇女以自由择偶的权利时,也要努力在事先使妇女的头脑中具备完成这种选择的知识,使她们的意志能够产生进行这种选择所需要的力量,而贵族制国家中的少女,在不顾父母的权威而私奔,将自己交给一个她们既无时间了解其情况,又没有能力判断其好坏的男子时,就缺乏这一切的保障。因此,她们初次运用自由意志时就会出现失误,她们在没有受过民主教育时就在结婚方面仿效民主的习惯,结果犯了极其惨痛的错误,这都是不足为奇的。

    但是,问题还不止于此。

    当一对男女想要突破贵族的社会情况所造成的各种桎梏而结合时,他们还面临许多障碍需要克服。在打破或削弱必须遵守父母之命的束缚之后,他们还要付出最后的努力去战胜习俗的势力和舆论的专横。最后,当他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如愿以偿时,还将忍受亲友的白眼:被他们打破了的偏见,使亲友同他们疏远了。这种情况不久便会挫伤他们的勇气,使他们感到心里难受。

    因此,这样结婚的一对夫妻即使一开始就很不幸,后来还可能犯罪,我们也不应归咎于他们的自由选择,而应当归因于他们生不逢时,生在了一个不允许他们进行这种选择的社会里。

    也不要忘记:粗暴地阻止一个人不犯一般的错误,几乎总会同时促使他失去理智,合法地使一个人勇于向他的时代和国家通行的观念宣战,同时也要让他在心理上做好进行暴力和冒险的斗争的准备,但凡具有这种性格的人,不管他走到哪儿,都很少能够得到幸福,也很少能够行善。顺便提一下,在一些最必要的和最神圣的革命中之所以极少见到温和而稳健的革命家,原因正在于此。

    因此,在贵族制度时代,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萍水相逢,一见钟情,除了个人的思想和爱好以外,其他一切条件都不考虑就仓促结为夫妻,但婚后不久就见异思迁、乱搞以致出现悲剧,这是无须惊奇的。但是,如果这种结合能合乎事物的常规和自然秩序,并且受到社会情况的支持,承认父母的权威,得到舆论的赞扬,那么,毫无疑问,家庭内部的和睦将更加提升,夫妻间的忠贞将更好地得以遵守。

    在民主国家里,几乎每一个男人都参与政治生活,各自从事一种职业;然而另一方面,由于家庭的财产不多,做妻子的就不得不长年留守在家,以便亲自打理家务,精心管理家庭的一切细节。

    男女双方的这种性质迥异的必须承担的劳动,就像一道天然的屏障妨碍着夫妻间的性生活,使一方的性冲动日益减少并且不如以前兴奋,而另一方的抵制也就更加容易。

    这并不是说身份的平等一定能使男人忠贞不已,但它的确能减少男人的伤风败俗行为的危险性。由于这时谁也没有闲暇和机会去评说某人是否想保持贞操,所以就出现了既有大量娼妇,又有众多节妇的现象。

    虽然这种情况造成了个人的可悲与不幸,但并不妨碍整个社会持续活跃和坚强。它既不会破坏维系家庭的纽带,又不会使社会民情颓靡,因为使整个社会陷入危险的并不是个别人的严重腐化,而是所有人的普遍堕落。在立法者眼里,卖淫远远不如通奸可怕。

    平等使人所过的这种忙乱的、到处奔波的生活,不但使人无暇沉湎于谈情说爱,而且还能通过一个比较隐秘的,但比较可靠的办法,使人避开谈情说爱。

    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工商阶级的思维习惯;他们的头脑较严谨,注重实际,爱用心计,可以随时不拘束于理想而去追逐某一摆在眼前的目标,并把这一目标视为自然的和必然的向往对象。因此,平等并没有破坏人们的想象力,但却限制了它的活动范围,只许它在地面上低空盘旋。

    民主国家的公民最不喜欢幻想,也决不喜欢悠然地耽于通常在事前发生的并可能使心潮起伏的孤独冥想。

    是的,他们非常看重那种可以使生活美好与安定的深厚的、认真的和恬静的情感,但很不愿意追求那些可以干扰生活并使生命缩短的强烈的难于控制的激情。

    我知道,以上所说只适用于美国,目前还不能普遍地在欧洲推广。

    50多年来,虽然法律和习惯以空前的努力驱使许多欧洲国家走向民主,但仍难见这些国家的男女关系变得比较正派和纯真。在某些国家,情况甚至还适得其反。有些阶级在这个问题上很严肃,但就整个国家来说,这方面的道德可以说是比较差的。我不怕指出问题所在,因为我的心情主要是想美化和我同时代的人,而不是非难他们。

    这个局面当然令人伤心,但也不必过于害怕。

    民主的社会情况对习惯的正常化可能产生的良好影响,是唯有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显示出效果的现象之一。如果说身份的平等有利于良好的民情,那么,社会在生产这种平等时伴随的阵痛,则有害于良好的民情。

    近50年来,法国在不断改变自己的面貌,然而我们并没有获得太多自由,反而动乱却经常发生。在思想发生这样的普遍混乱,舆论处于这样的摇摆不定的时候,在是非、真假、功过混淆得如此难辨的时期,社会的公德遭到怀疑,而个人的私德则处于崩溃的状态。

    但是,我国发生的一切革命,不管其目的何在,由什么人进行,最初都产生了同样的后果。甚至那些以加强了道德才结束的革命,在一开始的时候也是松弛了道德的。

    我从来不认为我们时常发生的动乱将会长期这样继续下去,一些奇妙的征兆已经显示出了这一点。

    最腐败透顶的,是丧失了权力之后仍然保持着财富的贵族,因为他们在享尽了庸俗的消遣之后,仍有大量的时间去花天酒地。他们失去了曾经使他们兴旺发达的热烈激情和伟大思想,而只剩下一大堆看起来很小但腐蚀性很强的恶习,像苍蝇集聚在尸体上一样,紧紧地附着在他们身上。

    谁也不否认,上个世纪的法国贵族是极其放荡的。但是传统的习惯和古老的信仰,仍能使其他阶级尊重道德。

    谁都会同意,在我们这个时代,贵族的残余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原则的严肃性,而社会的中下阶层却在逐渐地破坏道德。结果,50年前生活上最放纵的家庭,今天却成了最守规矩的模范家庭,这倒使人觉得民主好像只是通过贵族阶级才使道德向上的。

    法国大革命虽然瓜分了贵族的财产,强迫他们把精力集中在自己的私事和家庭上,规定他们必须同子女在一起住,但却使他们的头脑比以前更清晰和严肃了。因此,法国大革命使贵族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尊重宗教信仰、爱好秩序、爱好平凡的娱乐、爱好天伦之乐和家庭幸福,但本来持有这些爱好的其他阶层呢,却借着推翻法制和政治习惯所需的努力的余威,踏上了破坏秩序的道路。

    法国的旧贵族承受了大革命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但是,他们并没有由此也产生革命激情,也萌生革命前往往会有的无政府主义念头。我们不妨这样设想:他们预料这场革命将会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发生有利的影响甚至比从事革命的那些人还早。

    因此,尽管乍一听来有点不可思议,但是我们仍然要指出:今天在民主自然而然地造成的道德方面表现得最好的,反而是国内最反对民主的那些阶级。

    我不能不认为,在我们享有民主革命的一切成果的时候,只要能够消除革命所造成的混乱,现在只为少数人认为是真理的东西,就将逐渐为所有的人所接受。第十二章 美国人怎样理解男女平等在上面的章节里,我叙述了民主是怎样消灭或改变社会所造成的各种不平等的。

    然而,是否仅止于此?民主最终能否对至今似乎始终以人性为基础的重大的男女不平等也发生影响呢?

    在我看来,使父子和主仆之类的使尊卑处于平等地位的社会运动,也在提高妇女的地位,并且必将逐渐使男女趋于平等。

    但是,我从来没有像在这里这样感到有必要详细说明一下我的意见,因为没有一个题目比这个题目更能使当代人信口雌黄了。

    在欧洲,有些人抹杀男女的性别特点,极力倡导男女不但是平等的人,而且是完全相同的人。他们赋予男女以同样的职责,给予男女以同样的义务,授予男女以同样的权利,也即在劳动、娱乐和公务等一切方面抹杀男女间的差别。不难想到:这种强制两性平等的做法,反而会损害双方;硬叫男人去做本来应当由女人去做的工作,或者反过来,必然出现一些柔弱的男人和粗野的女人。

    因此,这实在不是美国人所理解的那种男女之间建立的民主或平等。美国人认为,既然上帝使男女在身心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别,那么它显然是要让男女各自运用他们的不同特点。美国人确信,进步不是让性别不同的人去做几乎相同的工作,而是让男女各尽所能。美国人把指导当今工业发展的伟大政治经济学原则应用到了两性方面,也就是细分男女的职责,以使伟大的社会劳动达到最佳的效果。

    美国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注意和坚持在两性之间划清行动界线。美国人希望两性同步前进,但所走的道路不要相同。你决不会看到美国妇女去管家务以外的事情,去做生意和进入政界,而且也决没人强迫妇女下田去干粗活,或做需要强壮劳力才能做的重活。即使再穷的家庭也没有例外。

    另一方面,既然美国妇女无法走出宁静的家务活动的小圈子,那也就从来没有人强要把她们从中拉出来过。

    因此,经常表现出男子样的智力和刚强毅力的美国妇女,却仍保持着极其娇柔的风度,而且尽管她们的头脑和心胸不在须眉之下,但她们在行为举止上却永远是巾帼。

    美国人从来不会想到实施民主原则将导致推翻夫权和打倒家庭内部存在的权威的结果。他们从来都认为,任何团体要想有效地活动就必须有一个首领,而夫妻这个小团体的天然首领就是丈夫。因此,他们决不认为丈夫有权指挥自己的配偶有什么不合适,并且认为在夫妻的小家庭里,犹如在广大的政界,民主的目的在于规定相应的权利并使它们合法,而不是破坏一切权利。

    这是一种绝非男性所独有而为女性所反对的意见。

    我从来没有见过美国妇女会认为丈夫行使他的权利就是侵夺她们的权利,更没有见过美国妇女会认为这是让她们屈辱服从。恰恰相反,我似乎发现她们把心甘情愿放弃自己的主见视为一种荣耀,将她们的伟大之处表现在自动就范而不反抗方面。这至少是妇德极好的美国妇女的意见,而其他美国妇女并没有公开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想法。另外,在美国,你根本见不到一个淫乱的妻子在她践踏自己最神圣的义务时会大吵大闹,主张自己的权利。

    常有人说:在欧洲,即使男人对女人极尽奉承,也总带有一定的轻视之意;尽管欧洲男人往往表现得像女人的奴隶,但你可以看出,他们从来没有真心认为女性是与他们平等的。

    在美国,男人很少去恭维女性,但他们每天的表现,却证明他们尊重女性。

    美国男人经常使人们感觉到,他们完全相信配偶的智力、尊重配偶的自由。他们断定配偶的头脑也能像男人那样去发现纯正的真理,配偶的心胸也坚定得足以追随这种真理。他们从未想到从成见出发,用妇女的愚昧无知和胆小怕事来证明自己的德行比配偶的高明。

    然而,在欧洲,虽然男人那样容易受女人支配,但男人似乎否认女人具有人类的某些主要属性,认为女人虽然迷人,但不是完整的人,尤其让人惊讶的是,女人自己的看法居然也如此,她们向来认为,表现自己无用、软弱和怯懦是她们的特权。美国妇女决不要求这种所谓的特权。

    另一方面,还可以说,我们的民情实际上使男人获得了一种怪异的豁免权,以致好像有一套道德规范是专为男人制定的,而他们的配偶则有另一套道德规范,而且按照舆论,同一种行为在女人身上是犯罪,但在男人身上则是小小的过错。

    美国男人决不会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如此不公平分配,在他们眼里,诱奸者和受害者是同样不光彩的。

    是的,美国男人很少像欧洲男人那样向女性百般地奉承,而是常以行动表示他们眼里妇女是贞洁和贤惠的。他们十分尊重妇女的精神自由,以致在有妇女的场合,每个人的谈话都很谨慎,害怕让她们听到令她们感到不快的言辞。在美国,一个年轻姑娘可以只身长途旅行而不必害怕。

    美国的立法者虽然减轻了刑法典中的几乎全部的惩罚条款,但仍对强奸罪定有死刑,而且舆论对这种罪也斥责得最为厉害。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美国人眼里,最珍贵的东西是妇女的贞节,最应该尊重的东西是妇女的自由,最应该严加惩罚是强行使妇女失去贞节和自由的人。然而在法国,对强奸罪判得很轻,常常很难见到一个陪审团作出有罪判决。试问,这是轻视贞节呢,还是轻视妇女呢?我不能不认为,这是两者兼有的。

    因此,美国人虽不认为男人和女人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去做同样的事,但对男女的作用却给予同样的估价。他们认为虽然男女的命运不同,但作为一个人来说价值却是相等的。他们没有让女人也像男人那样拥有坚毅的勇气,也没有让女人像男人那样去使用自己的勇气,但他们决不怀疑女人具有这种勇气。他们虽然认为夫妇不应当永远同样地运用各自的理解力和理智,但至少承认女性的理智与男性的是同样清晰的,女性的理解力与男性的是同样可靠的。

    因此,让妇女在社会活动上处于下层的美国人,却在智力活动和道德领域中极力把妇女提高到与男人同等的水平,在这方面,他们使我觉得他们对于民主进步的真正含义有着令人钦佩的理解。

    至于我,我要毫不犹豫地声明:尽管美国妇女中还很少有人走出家庭的小圈子,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很大的附属性,但她们的地位无处不使我觉得还是很高的。现在,在我即将写完这本讲美国人做了那么多重大事情的书的时候,要是有人问我:你认为这个国家的惊人繁荣和国力蒸蒸日上主要应归功于什么?我将回答说:应当归功于它的妇女们优秀。

    第十三章 平等怎样将美国人分成许多私人小团体人们也许会认为,民主制度的最终和必然效果,是使全体公民在私人生活中也像在政治生活上那样融合起来,并强制每一个人全都过同样的生活。

    这样,将会对民主所产生的平等作出极其粗浅和蛮横的解释。

    没有任何社会情况和任何法制,能使人们相似得在教育、财产和爱好方面没有一点差别;即使有时候不同的人可能发现齐心协力去做同一件事对他们有利,但是你也必须承认,他们决不会从中发现乐趣。因此,他们无论怎么要逃避立法者规定的限制,并在逃脱立法者试图限制他们而为他们的活动规定的某种范围时,就建立起一些因条件、习惯或品德相似而形成的私人小团体,它们与大的政治团体并存。

    在美国,凡是公民,谁也不比谁高人一等;他们既不需要相互服从,也不需要彼此尊敬,他们共同执法,共同治国,总而言之,就是大家在一起去处理对共同的命运发生影响的事务。但是,我还从来没听说过有谁主张大家以同样的方式去消遣,或使男女混杂在同一场所玩乐。

    在政治集会和司法审判的大厅里经常混在一起的美国人,在私生活方面却谨慎地将自己分成许多很不同的小团体,以便在那里享受私人生活上的乐趣。每个公民都很乐意承认全体同胞一律平等,但只承认其中的极少数人是他的朋友和客人。

    我认为这是非常自然的。公共生活的圈子越大,私人关系的范围就会越小。我不但无法想象新社会的公民最后会在生活上趋同,反而觉得他们可能形成许许多多的小圈子。

    在贵族制国家,每个阶级都像一座大城堡,本阶级的成员不得出去,其他阶级的成员不得进来。各阶级间不相往来,只是在每个阶级内部,人们是一定要往来的。即便他们的天性并不相同,但身份的基本一致促使他们彼此接近。

    而当法律和习惯都没有规定在谁和谁之间建立频繁的和经常的关系时,则观点和思想倾向上的偶然相同,就可能会对建立这种关系发生作用。因此,私人组成的团体各有特点。

    在民主制度下,公民永远没什么差别,自然感到彼此接近得随时都可能融为一体,所以便人为地和随意地创造出许多小圈子,而每个人则试图依靠这种小圈子拒他人于千里之外,唯恐不知不觉中与众人合流。

    这种情况将会永远存在,因为人们可以改变自己创造的外在制度,但却不能改变自身。无论整个社会如何竭尽全力去使公民平等和相同,个人的自傲心理总要试图阻止人们走上同一水平,并希望在某一方面出现对己有利的局面。

    在贵族制度下,人们被不可逾越的高高的壁垒隔开;而在民主制度下,人们被太多的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线隔开,虽然人们随时都可以冲断这些线,但这些线也可以不断移动位置而重新联结起来。

    因此,无论平等发展到如何高的地步,在民主国家里总会形成为数众多的私人小团体,它们散布在大的政治社会的汪洋大海之中。但是,这些小团体的成员没有一个在仪表上跟领导贵族国家的上等阶级相同。

    第十四章 对美国人的仪表的若干考察乍一看,似乎没有任何其他东西比人的行为的外表更不重要的了,然而实际情况是,人们重视行为的外表却胜过其他一切东西。除非人们生活在一个不讲仪表的社会里,在待人接物时才不讲究一定的举止习惯。所以,社会情况和政治情况对仪表的影响,是很值得认真加以研究的。

    一般认为,仪表来自民情的基础;此外,它有时也是某些人之间约定成俗的结果。仪表既是与生俱来的,又是后天习得的。

    当一些人认为不费周折和不经努力就可出人头地,觉得每天都有等待他们去完成的重大工作摆在眼前,因而让别人去处理一些小事,感到自己生活在不是由自己创造的财富之中也不怕失去财富的时候,你就可以想象他们对小小的利益和生活上的物质享受持有的一种高傲的轻视感,他们的思想上有一种流露于语言和仪表上的自然的伟大感。

    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仪表一般都不怎么威严,因为私人的生活没有高大之处可言。人们的仪表往往不拘小节,因为民主国家的人们只顾忙家务,很少有机会和时间去讲究仪表。

    仪表的真正尊严在于常常表现得适得其所,既不高亢也不低卑。这一点,无论农民和王公都能做到。在民主国家里,每一个人的地位并不是自始至终不变的,所以人们的仪表往往显得傲慢,很少有尊严的表现成分。此外,在民主国家,人们的仪表既没有严格的规范,也不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

    在民主制度下生活的人极其好动,流动性很大,以致一些人很难形成彬彬有礼的仪表,即使偶然形成了也不能长期保持。于是,每个人几乎都可以随意行动,在仪表上经常有一种不连贯的表现,因为每个人的仪表主要是根据个人的思想和感情形成的,而不是根据供所有的人都模仿的理想典范形成的。

    而且,这一点在贵族制度刚刚被推翻时,比在贵族制度已被推翻很久以后表现得更加明显。

    结果,新的政治制度和民情,把教育程度和生活习惯有着巨大差异的一些人聚集在同一地点,并往往迫使他们共同生活,进而人们随时可以看到社会斑驳的景色。人们还依稀记得以前有过的严格的礼仪典范,但早已忘了它的内容和出处。人们虽然失去了共同的仪表准则,但还不想永久地抛弃它,而是力图用旧规矩的残迹,来建立某种任意规定的、可以随时改变的仪表准则。结果,其造出来的仪表既不像贵族制度时期人们经常表现的那样彬彬有礼和威严尊重,又不像民主制度下人们有时表现的那样朴素和大方。这样的仪表显得既受拘束又不受拘束。

    这并不是正常的状态。

    当平等实行得很全面、很持久,而每一个人差不多都有相同的思想和做相同的工作,且不需要经过互相商量和模仿就能使彼此在行动和语言上一致时,人们便可以不断发现,他们的仪表虽然有不少细小的差别,但没有重大的不同。仪表永远不会完全相同,因为它根本没有同一模式。仪表也永远不会有巨大的差别,因为它有同样的社会条件。初到美国时,可能会觉得所有美国人的仪表都完全一样,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发现其中的细小差别。

    英国人最喜欢嘲笑美国人的仪表了,但很奇怪的是,向我们作如此可笑描述的作家自己,大多数属于也有类似可笑举止的英国中产阶级。因此,这些总是在笔下无情地挖苦别人的作家,通常都是他们挑剔的美国人的那些举止的践行者。他们没有感到这是自己嘲弄自己,从而令他们本国的贵族觉得非常可笑。

    再也没有什么比人们举止的外表形式更有害于民主的了。很多人宁愿容忍民主的缺陷,也不肯采取民主时代应有的仪表。

    但是,我并不认为民主国家的人的仪表一无可取。

    在贵族制国家,凡是在生活上接近上层阶级的人,一般都力图装得像上层阶级一样,因而常常出现各种荒唐可笑的模仿行为。民主国家的人民没有可供学习的威严仪表做榜样,所以他们至少省去了每天履行可恶的模仿的义务。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仪表从来不像贵族制国家那样追求文雅,但也永远不会粗暴。我们既听不到下流人的那种粗野语言,又听不到上流人的那种出口成章的高雅谈吐。民主国家的习俗往往显得平淡无奇但又绝不粗野和低贱。

    我曾说过,民主国家不可能制定一套彬彬有礼的举止准则。这虽有不便之处,但也有它的好处。在贵族制国家里,一套套的礼节规矩迫使人人举止一致。这些规矩从来不顾个人的性格特点,硬是把同一阶级的全体成员塑造成外表相同的人。它们装饰每个人的个性,把它真实的面目隐藏起来。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仪表既不像在贵族制国家那样彬彬有礼,又不像在贵族制国家那样处处离不开规矩,但它往往是诚恳而真实的。在这里,人们的仪表像一层织造得并不是很好的薄纱,但通过这层薄纱却能很容易看到每个人的真正感情和个性化思想。因此,人们行动的外表和内容往往是一致的,它所反映的人的品质虽然不怎么绚美,但却十分真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认为民主的效果并不是完全要使人们具有一定的仪表,相反,而是阻止人们具有一定的仪表。

    有时在一个民主国家里,虽然也可以见到贵族的观点、激情、美德和恶行,但你一定不会看到贵族的仪表。当民主革命大功告成的时候,贵族的仪表便不复存在而且永远消失了。

    乍一看,似乎没有任何东西能比贵族阶级的仪表更能持久地存在下去,因为这个阶级在丧失其财产和权势之后,它的仪表还能存续很长一个时期;然而,似乎没有任何东西再比贵族的仪表更加脆弱的了,因为在它彻底消失之后便一点痕迹也没有了,以致很难说它曾经存在过。社会情况的变化,造就了这个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完成的奇迹。

    贵族制度的那些主要特点,在贵族制度消亡之后尚可成为历史的遗迹;而贵族的高雅的中规中矩的举止方式,则几乎随着贵族制度的崩溃而被人们淡忘。只要人们看不到贵族的举止方式,也就无从想起它了。贵族的仪表的消逝既没有被人看到,也没有被人感觉到,因为人们只有事先在习惯上和教育上有思想准备,才能真正体会到从区别和选择仪表当中获得的那种美好感觉,然而这种美好感觉很容易随着停止采用选定的仪表而消失。

    因此,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民不但不会有贵族的仪表,而且也不会想到和希望有这样的仪表。他们无法想象贵族的仪表是什么样子。对于他们来说,好像那样的仪表从来没有存在过似的。

    对于这样的损失虽然不应当过于看重,但却值得表示遗憾。

    我知道,往往会看到这样的人,他看上去举止十分高雅,但其情感却十分庸俗;在法庭上可以清晰地发现,道貌岸然的外表下面往往可能隐藏着极其卑鄙的心肠。贵族的仪表虽然不能算是一种美德,但有时却可以粉饰美德。一个人数众多且力量强大的阶级的通常表现并不是这样,而是每时每刻都以其生活上的一切外在表现来显示其感情和思想好像生来就是高尚的,其爱好好像是高雅和合理的,其举止好像是文质彬彬的。

    贵族的仪表让人对人性产生了美丽的错觉。尽管贵族的仪表常常是虚伪的,但它很能使人产生一种喜欢看它的高尚感觉。第十五章 论美国人的严谨精神和这种精神不能防止美国人往往做出考虑欠周的事情的原因生活在民主国家里的人,决不会喜欢贵族制度下的人们所热衷的那些淳朴的、喧闹的和粗俗的消遣,认为这种消遣既幼稚又无聊。对于贵族阶级的高雅的文化娱乐,他们也不爱好。他们想要在享乐当中得到那些具有生产价值和实际补益的东西,希望一举两得:既能得到享乐,又能得到实益。

    在贵族制社会里,人们容易沉湎于热闹而又痛快的气氛之中,以暂时忘掉生活中的不幸和苦难。民主社会的公民不喜欢这样的放纵忘形,他们一旦失控了,总是表示后悔。他们不喜欢这种轻浮的狂欢,而是喜爱那种同做工作相似又不会使他们把工作抛到九霄云外的严肃而安静的享乐。

    在欧洲的大部分国家里,人们在工作的闲暇时候一般都到公共场所去跳舞娱乐,而与这样的欧洲人有着相同职业的美国人却不会如此,美国人要把自己关在家里独酌。他们把两种享乐结合在一起:一面考虑自己的生意,一面在家里微醺于醉意。

    我原来以为英国人是世界上最严肃的,但当我看到美国人以后便改变了看法。

    我并不想说气质没有对美国人的性格发生重大作用,但我认为,政治制度对他们的性格的影响更大。

    我相信美国人的严谨精神,还有一部分来自他们的自尊心理。在民主国家,即使一个穷人也十分重视人格的价值,他认为自己并不比别人差,而且一相情愿地以为别人也会这样看待他。在这种心情的支配之下,他的一言一行都很谨慎,决不会玩物忘形,以免让自己的缺点暴露出来。他认为,要想使人看得起自己,就必须自尊和严肃。

    但我感觉,美国人之所以有这种让我感到吃惊的和似乎来自本能的严谨精神,还有着一个更为重要和更为强大的原因。

    在专制制度下,普通老百姓虽然有时会忘乎所以,耽于狂欢。但是,一般地,他们还是郁郁寡欢和沉默寡言的,因为他们从心底里害怕专制制度。

    在王权受到习惯和民情制约的君主国家,一般老百姓往往心平气和,精神愉快,因为他们具有一定的自由和极大的安全,也不必为生活太过担忧。但是,凡是享有自由的人都是处事严谨的,因为他们始终铭记事业不会是一帆风顺而无艰险的。

    对于那些建立起了民主制度的自由国度的人民来说,情况更是如此。在这样的国家里,每个阶级都有不少人经常参与国家大事,同时,那些不想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则一心致力于增加个人的财富,因此,严谨精神在这些国家里就不是为个别的少数人所特有,而已成为一个民族的习性。

    人们经常谈到古代一些小的共和国,说它们的公民往往戴着玫瑰花环在公共场所聚会,几乎把全部时间都打发在跳舞和观看戏剧上了。我不相信这样的共和国甚于不相信柏拉图的共和国。如果事实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的话,我也敢断言,他们所设想的共和国的构成要素与我们所说的共和国的构成要素大大不同,除了名称相同以外,二者毫无共同之处。

    另外,也不要以为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觉得终生辛苦与可悲。恰恰相反,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人能像他们那样安于自己的处境。要是没有让他们操劳的事情,他们反而会感到人生乏味了。他们乐于操劳甚于贵族乐于享受。

    我不禁要寻思,如此严谨的民主国家的人民为什么有时候做事那样欠妥当?

    有些经常保持冷静态度,举止也端庄稳重的美国人,却往往不能克制住自我,在心血来潮或轻率判断之下越出了理性的疆界,便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来,而且似乎还做得很认真。

    对这种矛盾现象我们不应该吃惊。

    有一种无知是由于知道得太多而造成的。在专制国家里,人们之所以不知道如何行事,是因为没有人给他们任何指教;而在民主国家里,人们之所以会贸然行事,是因为有人想把所有的都告诉他们,使他们知道的东西太多了。于是前者是什么也不知道,后者是把知道的全忘了。双方的主要特点,都是像一幅画似的,只有轮廓却无景物的细致描绘。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在自由国家,尤其是民主国家,公职人员有时说话不当或行为轻率,也不会危及他的地位;但在君主专制国家,公职人员只是随便说出的几句话,就足以使他丢官下台,永远无法挽回。

    以往的许多事件都足以证明这一点。当你面对乱糟糟的一大群人讲话时,有很多话不会被人听见,而且即便是听到了,也很快会被人遗忘;但是,当你面对一群恭敬地听你的话的人讲话时,哪怕讲的声音很低,也能被听见。

    在民主国家里,人们从来不死守在一个地方不动,有很多的机会使他们不断搬家,他们的生活几乎总是被一种我无法称呼的力量,或许可以称之为即兴的力量支配着。因此,他们往往在这种力量的支配下去做他们还不会的事情,去说他们尚未理解的话,去从事他们没有经过长时间学习的工作。在贵族制度下,每个人只有一个终生追求的目的;而在民主国家,人们的生活极为复杂,同一个人常常是同时怀有几个目的,而且各个目的之间往往又没有联系。因为他们不能对每个目的都有明晰的认识,所以容易停留于一知半解。

    民主国家的居民即使不受贫困的逼迫,至少也受着欲望的逼迫,因为他们看到周围的一切财富和福利,没有一件不是他们触手可及的。于是,他们急于去获得一切东西,去做一切事情,而且干得差不多了就满意了,对他们的每个行动从不用一点儿时间去问为什么。

    他们的好奇心既永无止境,又很容易得到满足,因为他们所渴望的是尽快地知道很多东西,而不是深刻地认识这些东西。

    他们没有时间,而且更重要的是没有兴趣去深入研究事物。

    总之,民主国家的人们之所以那么严谨持重,是因为他们的社会和政治情况不断地驱使他们去从事必须认真完成的工作;他们之所以有时行为轻率,则是因为他们只有很少的时间和精力去做每一项工作。

    注意力不集中的习惯,应当是民主精神的最大缺陷。

    第十六章 美国人的民族自负心比英国人更强烈和更挑剔的原因一切自由的人民都是自豪的,但民族自豪感的表现形式却不相同。(d)在同外国人交谈时,美国人对批评一丁点儿都忍受不了,但他们对赞美之词则总嫌不够。一句微不足道的赞美的话,他们都听得舒服;无论把他们捧得多么高,也都很少能使他们满足。他们总纠缠你,希望你赞美他们几句;要是你不赞美,他们就会自我赞美一番。有人说,由于他们自己都怀疑自身的优点,所以总渴望让别人在他们面前称赞他们几句。他们的自负心不但是贪婪的,而且轻浮,还带有嫉妒情绪。这种自负心好进不好出,既想沽名,又想钓誉。

    我曾对一个美国人说他的国家很棒,他立即回答我说:“是的,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比得上它!”我又赞美美国人享有的自由,他回答说:“自由是贵重的礼品!没有几个国家有资格享有它。”我再赞美美国的民情淳朴,他接着说:“我想象得出,一个曾在其他所有国家目睹贪污腐败现象的外国人,看到这种淳朴的民情肯定会大吃一惊。”后来,我让他想一想自己做得怎么样,他却叫我回到原来的话题上去,非得让我把方才赞美的话重复一遍不可。这种执拗得令人讨厌的爱国精神,真是令人难以想象,连称赞这种精神的人也感到厌烦了。

    然而英国人可不这样。他们并不宣扬本国确有的优点或他们认为有的优点,而只是在内心里自我肯定。他们既不赞美别的国家,也不要求别人赞美他们的国家。听到外国人的贬损,他们不会生气;听到外国人的颂扬,他们也不会欣喜若狂。他们对待全世界持有一种既傲慢又显得无知的冷淡态度。他们的自豪感不需要别人培养,而由自己提供养料。

    两个同出一源的民族,在举止和言谈上却大不相同,实在让人惊奇。

    在贵族制国家里,位高权重的贵族们自有其高傲感所赖以存在的莫大特权,而不必依靠历数本国的优点来培养这种感情。这些特权是他们从祖辈那儿继承下来的,所以被他们视为自身的一种不可或缺的东西,或者至少是他们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因此,他们对于自己的优越性有一种泰然自若的感觉,决不想在他人面前彰显他们的那些本就为人所共知的、没人反对的特权。他们并不觉得这些特权有什么大不了,以致可以拿来当做话题。他们泰然自若,独享高贵,深知不必炫耀也会引起世人的注意,也确信没有人企图去推翻他们。

    在贵族处理国政的时候,他们的民族自豪感自然要采取这种自恃甚高的旁若无人的形式,同时国内的其他一切阶级也都随之效仿。

    反之,当身份的差别不大时,一丁点的优势也具有重大的意义。每个人一见到周围有成千上万的人也具有与自己完全相同或相似的优势后,他们的自豪感就会转化为贪婪和嫉妒;微不足道的利益,他们也要竭力争取,一旦争到手后,就抓住不放。

    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条件经常变动,所以他们的优势几乎总是不断更新。这就使他们无休止地显示自己的优势,以便叫别人看到,也使自己相信自己确实拥有优势。但这种优势随时都有可能失去,所以他们总是心生不安,并极力展示自己还有优势。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爱他们的国家就像爱他们自己,并把他们个人的自负心转化为民族自负心。

    民主国家人民浮夸和轻佻的自负心,来因于他们的身份平等和条件容易变动,以致一些最高尚的人士在其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情有所变动时,也会显示出他们的爱憎来。

    贵族阶级由于特权的范围大、持续时间长,与其他阶级大不相同。至于贵族成员之间偶尔出现的差异,则只是由于随时可以获得或失去的暂时的小利益而造成的。

    但是,对于强大的贵族阶级的成员们,有时为了争夺主子随心所欲赐予的一丁点特权,经常聚集到首都或宫廷里互相争吵。这时,他们必定互相攻击,彼此眼红,这使得民主制度下的人感到可笑,为得到一点儿小利益就互不相让,并用各种理由证明他们需要享有这种利益。

    一旦阿谀逢迎的人也有了民族自豪感,我敢断定,他们也会像民主国家的这类人一样来显示这种自豪感。

    第十七章 美国的社会面貌为什么既 千变万化又单调一致大概,任何其他东西也不如美国的社会面貌更能激发和产生人们的不可思议感。

    在美国,人们的命运和思想以及国家的法律,都在不断地改变着。可以说,由于人力每天都在不停地改造自然,本来不动的自然本身也动起来了。

    但是,只要长期观察,这个社会的如此变化无穷的景象反而显得那么单调一致;而且,观察者对这个如此变动无常的景象观察一阵子之后,还会感到腻烦。

    在贵族制国家里,每个人几乎都永久地固定在自己的活动领域,但人与人之间却有着极大的差别,每个人的感情、思想、习惯和志趣都存在着本质的不同。看上去什么都一样,但样样又都不相同。

    反之,在民主国家里,每个人都是相同的,他们做着基本相同的工作。是的,他们要随社会的巨大的、不断的变化而沉浮,但成功和失败又是经常反复的,所以仅仅是演员的姓名改了,剧情并没有变。美国的社会面貌千变万化,因为那里的人和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但它又是非常单调一致的,因为那儿的一切变化都是千篇一律的。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有用不完的热情,但大部分热情都归结于或出于爱财。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的精神境界不高,而是因为金钱的作用在他们那儿实在太大。

    当所有的人都是独立自主没有差别的时候,要得到他人的合作,只有依靠金钱。

    这就使财富的作用被无限扩大,财富的价值随之增加。

    以崇古守旧为基础的权威一旦不复存在,出身、地位和职业也不再是区分人的标准,或者说它们已经不能让人有高低之分了,唯有金钱能使人与人之间有显著的差别,能使某一些人比其他人突出。建立在财富之上的高低贵贱的差别,随着其他差别的消失或缩小而迅速扩大。

    在贵族制国家,金钱只能把人引到庞大的欲望圈中的某几个点上,而在民主国家,金钱则好像能把人引到这个欲望圈的所有点上。

    因此,我们到处都可以看见,爱财是美国人行动的主要或次要动机。这使美国人的所有热情都带上了爱财的色彩,以致你在看到这种情况之后会感到厌恶。

    同样的热情这样相继出现,就使人觉得单调了;而满足这种热情的每个具体的过程,也同样是非常单调的。

    在像美国这样的秩序安定的民主国家里,人们不能依靠战争、假公济私,或通过政治手段没收财产的办法来获得财富,所以爱财之心使大多数人都献身于工商业了。

    但是,由于工商业通常会引起严重的混乱和失败,所以如果没有训练有素的经营方法,如果不通过划一的小型活动长期积累成功的经验,将是无法使工商业繁荣的。经营工商业的热情越高,经营方法就也越训练有素,活动也就越能划一。可以说美国人之所以能够如此有条不紊,正是因为他们有强烈的事业心。虽然这种事业心扰乱了他们的心灵,但却安顿了他们的生活。

    我关于美国所述的一切,同样也适用于当代的一切人。生活的多样性正在从人类社会中逐渐消失,同样的举止、思想和感情正在走进世界的每个角落。这不仅是各国之间的交往日益增加和相互模仿日益准确使然,而且是因为各个国家的人逐渐放弃了本阶级、本行业、本家族所固有的思想和感情,一起变得更加接近到处都是一样的人的本质。因此,他们即使相互模仿,也能变得一致起来。人们就像分散在一片大森林里的旅游者,而森林里所有道路都通向同一个地点。如果他们共同确定了集中地点,并都向这一地点走去,那么,即使他们不去相互寻找,不见面,谁也不认识谁,也会逐渐不知不觉地接近,而在同一地点相会之后,他们会大吃一惊。不以特定的人而是以人本身作为学习和模仿对象的国家,终将像会合在林中广场的旅游者一样,达到民情上的一致。

    第十八章 关于美国和民主社会中的 荣誉[“荣誉”这个词语在法语中有两层意思。在使用这个词的时候,我并不总是采用它的全部含义。它首先表示的是人获得他人的赞美、尊敬和尊重。比如,人们在使用这个词义时常说:“赢得了荣誉。”其次,它表示的还有人们赖以获得这种赞美、这种尊敬和这种尊重的整个行为规范。比如,人们在使用这个词义时常说:“一个人要严格地遵守荣誉对他的要求”“他不顾荣誉”等。在本章中我使用这个词时,采用的总是后一个含义。]在判断他人的行为时,人们似乎采用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标准:有时,是根据一个国家和一个时代所特有的是非观念去评价;有时,是按照普及全球的单一的是非观念去判断。这两种标准常常是极不相同的,甚至有时会相互抵触;但是,它们永远不会相互混用,也永远不会相互抵消。

    在人们最重视荣誉的时候,比起信仰来,荣誉更能支配人们的意志;而且,甚至在人们毫无怨言和毫不迟疑服从信仰的指挥时,也会基于一种虽很模糊却很强大的本能,感到一个更为古老、更为普遍和更为神圣的行为规范的存在。有些行为,人们既可以断定它是体面的,又可以断定它是不体面的。比如说,拒绝决斗的行为。

    在我看来,人们解释这种现象时也可以用某些个人和某些国家的任性来说明,并且至今大家也确实是这样做的。

    人类普遍和永远需要制定出一套道德规范,这套道德规范使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代都不敢违反,害怕违反时会遭到耻笑和斥责。人们把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称为作恶,把遵守道德规范的行为称为为善。

    在整个人类的大团体里,人们还建立了范围比较小的团体,并把这种团体称为民族或国家[16世纪之初的法国作家还没有使用祖国这个词汇];在这个较小的团体内又要建立一些范围更小的团体,这种团体叫做等级或阶级。

    每个这样的团体都会各自成为一个人类中的特殊的种属;虽然它们和人类整个群体都没有本质的区别,但是又独立存在于一定的范围内,其自身也有各自的需要。

    这些特殊的需要又用某种方式在不同的国家观察人的行为,然后根据这些观察进行评价。

    不应当互相残杀是人类永恒的和普遍的利益。但是,某个国家或者阶级可能又有其特殊的、暂时的利益,为了这个利益,在某些情况下杀人是值得原谅的,甚至是值得表扬的。

    而荣誉不外乎是根据一种特殊情况建立的特殊标准,供一个阶级或一个国家用来进行褒贬。

    对启迪人的思想而言,抽象的解释用处不大,因此我要尽快求助于事实。现在,让我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自己的看法。

    我选择的例子是一种最奇特的荣誉。这就是为我们所熟知的而且世界上曾经流行过的封建社会主张的贵族荣誉。一方面我要用上面我提出的观点来说明这个例子,另一方面又要用这个例子来进一步阐述我的观点。

    在这里我不准备研究中世纪的贵族产生的时间和原因,为什么它与民族的其余部分有这么巨大的鸿沟,是谁巩固和确立了它的权力。我把它看成既定事实,并试着说明为什么它要用非常特殊的眼光看待人们大部分的行为。

    首先,令我吃惊的是,人们的行为在封建社会受到褒贬,永远不是凭借其固有的价值,而评定其好坏有时完全是根据行为的主体和客体,以至于人类的共同良心同评定的结果相抵触。因此,有些行为老百姓对它们完全不在乎,在他们看来无所谓,但会使一个贵族觉得有失体面;但是另一些行为,则会因为行为的受害者是否是贵族而改变其性质。

    这种差别对待的观点一旦产生,贵族阶级便会成为独特的与人民隔离的团体,稳坐在高高在上的地位。贵族阶级的力量所在就是这个特殊的地位。为了保住这个地位,贵族阶级便不仅需要有政治特权,而且还要按它的标准来对善恶进行评断。

    有些行为出于贵族时是善,出于老百姓时却是恶,反之也是如此。当一种行为的对象是一个平民时,即使有罪也不会受到任何追究;而如果它是施于一个贵族,即便是无罪也会受到惩治,并且常常是随意惩治。但是,用一个人的地位对其行为的荣辱进行判断,事实上是贵族社会的内部组织造成的结果。但凡有过贵族阶级的国家,事实上曾经都是如此。只要依然存在贵族制度的残余,类似这种怪现象还会继续发生。

    比如,一个美国成年男子诱奸一个有色人种的姑娘,不会使他名誉扫地;让他无脸见人的反而是娶这个姑娘为妻。

    在某种情况下,封建主义的荣誉轻视委曲求全,主张复仇;但另一方面,它又要求人们忘我,严令人们自我克制。它不要求温存和仁慈,而是颂扬宽宏大量。它重视布施轻于重视仁政。它不准人们依靠劳动发家,但允许人们凭赌博和战争致富。它不让人去追求微不足道的小利,而宁愿让他去犯滔天大罪。它讨厌吝啬甚于讨厌贪婪。它始终鄙视奸诈和背叛,但却时常鼓励暴力。

    这些思想离奇古怪,它们并非来自拥有这些思想的人的异想天开。

    一个高于其他一切阶级,取得领导地位,并尽力永远保持这个地位的阶级,必然特别尊敬让它显赫和伟大,并能轻易把它的权势欲与高傲感相互结合起来的德行。它为了在其他阶级前面显示这种德行,甚至不怕违背天理良心。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到,它能随意颠倒是非,视厚颜无耻和臭名昭彰的恶行高于温和淳朴的德行。一旦这个阶级在社会上确立了地位,差不多总是要倒行逆施。

    中世纪的贵族认为武勇可以代替其他一切的美德,并将它视为最高美德。

    这也是一种必然的来自社会状况特殊性的独特观点。

    封建贵族是为了战争而存在的,并且是靠战争起家的。它将自己的权势作为武器,并用武器来保持权势。所以,对它来说,武勇是最重要的。自然地,它要说武勇比什么都光荣,并且把它捧得最高。因此,凡是明显表现武勇的行为,即使这种行动违反人道和理性,都能得到它的认可,并且常常是出于它的命令。但是,人的稀奇古怪的念头,只能作用于他的某些行动。

    一个人挨了一记耳光,他觉得是不可忍受的奇耻大辱,并和轻轻打了他一下的那个人格斗,并且不死不休,这是出于他的自我判断;而一个贵族不能容忍凌辱,如果挨了一拳之后不还手就会声名扫地,这是出于军事贵族的原则本身和需要。

    所以,“荣誉具有任意性”,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荣誉的必要界限始终不能被它的任意性所超越。在我眼中,那些被我们的祖先称之为荣誉的特别行为不可能是出于自我的判断,所以我把封建社会的一些离奇古怪的彼此毫无关系的规定,与它的固定不变的为数不多的需要联系起来并不难。

    我如果从政治方面来考察封建社会的荣誉,也就很容易解释它的各种政治措施。

    中世纪的政治制度和社会情况的特点,就是国家政权一直都是间接地治理公民。

    可以说公民根本不知道有什么国家政权,每个人知道的只是他必须服从于某人,并通过这个他素未谋面的人同其他所有人产生联系。正是因为如此,在封建社会里,整个国家制度都建立在属民对他们的领主的忠诚上。一旦这种局面消失,整个国家立刻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

    对政治首领的忠心作为所有贵族成员判断价值的标准被每天使用。因为他们之中的每个人都既是家臣又是领主,既要听从主人的命令又能发号施令。

    永远忠于领主,与他同甘共苦,无论他做什么都辅助他,必要时可以为他牺牲:这些都是封建主义的荣誉在政治方面的主要准则。对于臣属的背叛行为舆论口诛笔伐得极其严厉。人们还为这种行为起了一个侮辱性非常大的名字:变节。

    但是,作为爱国心,即我要说的古代社会中生命的一种激情,在中世纪的时候就已经只能看到它的痕迹了。爱国心这个名词本身绝不是我们的古老词汇。①封建制度使人认为爱祖国没有多大的必要,看不到祖国。封建制度鼓励的是:人们去爱一个人,从而使其忘掉国家。事实上,对国家的忠诚在封建主义的荣誉中一直没有被视为必要的条件。

    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祖先不爱国,他们对国家的爱只是一种模糊的和微弱的直觉。对国家的爱随着封建阶级的没落,国家实行中央集权,才逐渐明确和加强。

    此种情况,在欧洲各国因评价人所处的时代不同而对它们的一些史实作出了完全相反的评价上,表现得最清楚。波旁王朝时代的人认为:波旁王朝的元帅们最可耻的行为,是他们率领军队攻打国王;而我们这一代人则认为他们最可耻的行为,是他们与自己的国家作战。虽然我们和我们的祖先都鞭挞他们,但鞭挞的原因是不同的。

    我选择封建时代的荣誉来说明我的思想,是因为这个时代荣誉的特点比其他时代的明显,并且更能说明问题。对此,我还可以举出其他例证,用其他方法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

    尽管我们对我们祖先的了解要多于对罗马人的了解,但我们知道罗马人对荣辱所持的特别观念,并不是来自关于善恶的一般观念。他们的很多行为,因为行为的对象不同,即因为是外国人或公民和是奴隶或自由人,而同时被作出不同的评价。他们把某些德行说得高于其他一切德行,表扬某些恶行。

    在《科里奥拉努斯传》中普卢塔克说过:“在那个时代,在罗马勇敢比其他一切美德都高尚和光荣。他们把勇敢称为美德,使这个普通名词——美德,具有专门的含义,就是在证明这一点。于是,美德在拉丁文中也有勇敢的意思。”每个人都能从这里看出为征服世界而组成的那个奇怪的国家的特别需要。

    正如在前面我所说的那样,一旦人们组成特殊的团体,就会立即产生对于应褒或应贬的事物所持的一套看法,即产生荣誉的观念,所以类似的现象在每个国家都存在。这些特别的规定一般都是源自他们所在的团体的特殊利益和特殊习惯。

    一定范围之内,这一点对于民主社会以及其他社会都是适用的。现在我们就以美国人为例来说明[在这里我所说的美国人,指的是在没有蓄奴制的各州的美国人。只有他们能够体现民主社会的完整图景]。欧洲旧贵族关于荣誉的一些观念还零星地存在于美国人的思想中。这些传统的观念数量不多,在美国扎根既不深又没有太大的力量,就像庙还存在,但已没有了人们信仰的宗教一样。

    在有关具有异国情调的荣誉的这些明白或晦涩的观念中,出现了一些今天我们还可以称为美国人的荣誉观的新思想。

    在前面我已经说过,美国人是如何被不断地推上工商业的。他们的家庭出身、社会情况、政治制度,甚至连他们居住的地区,都在使他们无法抗拒地朝这个方向走。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认为他们正在一个广袤的新国土上建立一个社会,这个社会以开发为主要目的,并且几乎只搞工商业。这就是现今使美国人与别的国家的人之间出现最大差别的特点。

    所以,凡是有助于工商业的安然稳妥和能够使社会正常发展的德行,在这个国家都会受到特别的尊重,忽略这些德行则将会遭受公众的鄙视。

    与之相反,一切慷慨激昂的德行,虽然往往使人目眩,但又常常会给社会带来动荡不安,因此反而被这个国家的人民视为是下等的。人们可以忽略这些德行,而又不致失去同胞的尊重,如果硬要表现这些德行,就会得不偿失。

    美国人也会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对丑行区别对待。

    有些爱好,根据人类的天理良心似乎是可以非议的,但却符合美国社会的暂时和特殊的需要。对这种爱好,美国人只会轻轻指责,有时甚至还会加以鼓励。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美国人对爱财之心和随之而来的某些爱好的看法。为了开垦、耕耘和改造他们拥有的这个人烟稀少的广袤大陆,美国人必须要有坚忍不拔的精神来支撑,而这种精神只能是爱财之心。所以,在美国爱财并不失体面,只要不超过国家机关规定的界限,它还是光彩的。美国人把常常驱使我们的中世纪先人投入新的战斗的好战精神和征服热情称为野蛮的、盲目的酷嗜,而把我们的中世纪先人称之为卑鄙可耻的贪欲的东西叫做值得赞美的、高尚的雄心。

    在美国,财产损失之后想要复得并不难。它无限辽阔的国土,蕴藏着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资源。它的人民有每个活着的人拥有的一切欲望和需求,有一股用之不尽的力量,他们周围到处都是还未能开发的财富。这种人民担心的是全体人的游手好闲,而不是个别人的倾家荡产。他们迅速发展、国力强大和国威四扬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在经营工业企业上所表现出的大胆精神。创办工业对他们来说,就像买政府发行的彩票一样,总是少数人不断输钱,而国家则永远是赚钱的。因此,这个国家的人民尊重和青睐勇敢经营工业的精神。但是,冒险经营的所有企业,会殃及相信它和热衷于此道的人的财产。美国人把冒险经商视为一种美德,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瞧不起冒险的人。

    正因为如此,对破产倒闭的商人,美国非常宽容,这些商人的荣誉不会因为这样的意外而受到损害。从这方面来说,美国人不仅不同于欧洲各国人民,也不同于一切当代的商业国家的人民,以至于他们在需要和地位上也和其他国家的人民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

    与在其他国家相比,在美国,对待破坏婚姻和败坏民风的淳朴性的一切劣行要更严。乍看之下,这与他们在其他方面所表现出的宽容似乎存在让人无法理解的抵触。同一个民族,奉行既严肃又放纵的道德,也会令你感到吃惊。

    但是,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这一切相互之间没有联系。在美国,舆论对于有利于国家繁荣和工业发展的爱财之心只是轻轻地鞭挞,而对于破坏事业的成功所不可缺少的家庭内部秩序的伤风败俗的行为和涣散人们追求财富的精神却大肆口诛笔伐。为此,美国人必须服从他们通行的习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可以认为他们将荣誉寄托于成为一个纯洁无瑕的人上了。

    事实上,美国人的荣誉观和欧洲的古荣誉观在一点上是相同的,即都认为美德之首是勇敢,这是做人的最重要的美德,但两者在看待勇敢的角度上并不相同。

    在美国,好战的勇气不会受到很高的表扬。美国人认为最值得称赞的和最好的勇敢,是勇于冲破海洋的惊涛骇浪早日抵达港口,忍受荒漠中的艰苦,以及比所有的艰苦更难忍受的孤寂而毫无怨言。这种勇敢可以在他们几乎不知不觉中使他们辛辛苦苦积攒的财产荡然无存,然后又能使他们以新的努力重新积累财产。对于维持和繁荣美国社会来说,这种勇敢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受到美国社会的特别推崇和尊重。如果有人流露出缺乏这种勇气,必然会被人轻视。

    现在我来说最后一个特点,以此来突出本章的中心思想。

    在美国这样的民主社会里,财产对于生活的保障不太大,也不是可靠的保证。在美国,劳动可使人得到一切,所有的人都劳动。于是由此导致荣誉观发生了转变,新的荣誉观反对游手好闲。

    我在美国有时会见到一些有钱的年轻人,虽然他们打心底里不愿干苦活,但也不得不从事某种职业。本来他们的家产和家庭出身可以让他们自在清闲,但舆论坚决反对他们如此,他们也必须服从舆论。而在贵族仍与冲击他们的激流斗争着的欧洲,我却经常会看到一些日益贫穷的人,为了不被和他们一样的人耻笑而游手好闲,他们不肯劳动,宁愿清贫受罪。

    在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劳动观中,任何人都能发现两种均来自荣誉观但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规范。

    实际上我们的先人标榜的荣誉只是许多荣誉中的一种。他们使类概念具有了种概念的内涵。所以,尽管贵族时代和民主时代都有荣誉观,但发现它在民主时代有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很容易的。

    在民主时代中,不仅关于荣誉的规定不同于以前,而且我们还发现,这方面的规定虽然不够明确但也为数不多,使人们更能遵从它们。

    等级在民族中一直处于极其特殊的地位。世界上没有一处例外,到处都有往往是由同一家族组成的小团体,例如中世纪的贵族。这种小团体的目的就是把财富、权势和文化都集中在自己手中,并永远地世袭和垄断下去。

    但是,当一个团体的地位越高时,它的特别需要也会越大,适应它的需要的荣誉也会越增加。

    因此,有关荣誉的规定,在没有等级制度的国家一般都少于其他国家。如果让任何阶级都难于存在的国家建成,有关荣誉的规定便将减少到为数不多的几条公约,而且这几条公约也将会逐渐接近绝大多数人采用的道德标准。

    因此,在一个民主国家,有关荣誉的规定将不会像在贵族国家那样为数众多和离奇。

    但是,它们也比较含混,这个必然的结果是由上述的原因造成的。

    由于荣誉的标志越来越不明显,越来越少,所以必然难以区别。

    当然,还有另外一些原因存在。

    人们在中世纪的贵族制国家里只是一代一代徒然地相传,上一代没有给下一代留下任何新东西;每个家族都像一个不死却又一动不动的人;条件在变,但是思想却永远不变。

    在这样的国家中,每个人眼睛所见的总是老一套,头脑里所想的总是从同一个观点出发;他们的眼光可以渐渐深入到最小的细节,久而久之,他们的理解力也就变得明确、清晰了。所以,封建时代的人不仅有其独特的判断荣辱的观点,而且能清晰、准确地把每个观点都印在自己的脑子里。

    在美国这样的国家永远不会这样,那里的公民全部都在动,社会每天除了改变面貌外也在改变它的需要和观点。在这样的国家里,人们对有关荣誉的规则只能是略知,很少有时间对它仔细研究。

    即使社会是静止不动的,依然难以对荣誉一词应有的含义进行规定。

    中世纪时,因为每个阶级都有各自的荣誉观,因此从来没有一个能为绝大多数人同时接受的荣誉观,这使各个阶级的荣誉观可以具有明确而稳定的形式;而且由于阶级中具有同样荣誉观的成员立场完全相同并且一致排外,自然能够接受为他们专门制定的法律条款,所以一个阶级的荣誉观更可以具有更明确而稳定的形式。

    所以,有关荣誉的规定就变成了一部事先考虑到并安排好一切细节的详尽而完备的法典,成为衡量人们行为的条理分明的和固定的规范。在像美国这样的一个民主国家里,由于已经没有了等级的界限,全社会已经形成一个统一整体,社会成员不完全相同却也很相似,所以不能事先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耻辱,哪些行为是荣誉。

    不错,因为某些存在于这个国家的人民内部的全国性的需要,让他们对荣誉有了相同的观点,但这些观点产生的方式向来不同,也不是同时产生的,对每个公民的思想造成的影响也不一样。虽然他们也有关于荣誉的法律,但是常常没有注释。

    在像法国这样的民主国家里,这方面的情况还要更加混乱。原因首先是在我们国家,在还不具备混合的条件下,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个阶级就开始相互混合,相互每天都把自己的荣誉观带进对方的成员里面,这些荣誉观不仅大不相同,而且也常常彼此抵触;其次是在我们国家,每个人都喜欢按照自己的喜好,随便丢弃祖先的一部分观点而却保存另一部分观点;最后是在这么多的自我任意的判断下,无法建立起共同的关于荣誉的规范。所以,如果想事先规定某种行为为荣或者为辱,可以说没有多大的可能。这是一个令人感到痛苦的时期,但持续时间不会很久。

    在民主国家里,荣誉的概念不够清楚,必然地,其影响力也不强,因为对此很难坚定而准确地实施一项能够得到公认的规范。虽然舆论是荣誉规范的最有权威的和当然的解释者,但是因为它不清楚褒贬的根据,所以在作判断时总是迟疑。有时舆论会自相矛盾,而更多的时候是听之任之或置之不理。

    之所以在民主制度下荣誉的影响力相对减弱,还有另外一些原因。

    在贵族制国家,持有同样的荣誉观的只是某些少数人,而且这些人常常自成一个集团,同其他人永远隔离。所以,他们的荣誉观同他们所特有的思想很容易混合并结为一体。在他们眼中,荣誉是他们在人们面前显示身份的标志。他们积极地利用有关荣誉的各种规定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如果被允许说的话,我还要说他们使自己的激情服从这些规定的支配。

    当看到中世纪的习惯法中载有的关于用决斗来断定是非的条款时,你会感到我所说的这个情况更真实。这项条款写道:贵族在发生纠纷时,以剑和长矛来作决斗的武器;而平民之间决斗只能用棍棒。并且习惯法补充说:“这是鉴于平民没有荣誉”。

    它的意思只是表示在判断贵族的行为和平民的行为时不能使用同样的标准,而不是说像我们今天所想象的这些人是卑贱的。

    乍一看使人吃惊的是:有关荣誉的规定一般说来,在荣誉影响力最大的时候也最离奇古怪,以至于使人觉得这些规定越是背离常理就越容易被人遵守,有时甚至因此认定正是因为有关荣誉的规定过于荒谬,所以荣誉的影响力强大。

    事实上,强大和荒谬不是前者来因于后者,而是有共同的来源。

    越需要为少数人所思慕,越特殊,荣誉观也就越发离奇古怪,而正是因为出现了这种为少数人所思慕的和特殊的需要,荣誉的影响力才变得强大。所以,荣誉的影响力的强大是因为荣誉观的离奇古怪和强大都来自同一个原因,而不是因为它的离奇古怪。

    对此,我再作一些说明。

    在贵族制国家中,所有的等级不仅各不相同,还固定不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在那里他与同他一样的人生活在一起,住在他不能离开的地区。因此,在这样一个国家里,谁也不必担心或者害怕不能生活,谁也不会因为聪明或愚昧而受到褒贬,不管地位怎么低都有饭吃。

    而在民主国家中,情况就变了。在这里,全体公民都混杂在一起,不断相互往来;舆论所谴责的对象可以立即隐藏起来,躲避它的指控,并且它也抓不住把柄。

    因此,荣誉在民主国家里不是很值得让人自豪,也很少有人会当众显示。由于荣誉只是给人看的,因此它与纯洁的德行不同,德行满足于自我作证,而且是依靠本身而存在。

    如果读者对上述的一切完全了解,那就一定会发现我们所说的荣誉和身份平等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和密切的关系。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这种关系至今还没有被人明确地指出过。因此,为了使其昭然若揭,我要作最后的努力。

    即便一个民族与人类的其余部分都隔绝了,放弃某些人类固有的一般的需要,那它也会有自己特别的需要和利益,并且会在内部很快形成自己的被它的公民称为荣辱的或关于褒贬的一定观点。

    如果在这个民族的内部形成了一个阶级——有自己的特别利益并同周围的其他一切阶级隔绝,那么,这些特别利益会使它产生特别的观点。由本民族的特别观点和本阶级的更加特别的观点混合而成的这个阶级的荣誉观,与人类一般的和单纯的观点相差得令人难以想象。

    在我的论述即将结束时,让我们再回过头来总结一下。

    特权已被取消,各个阶级正在互相融合。民族的全体成员恢复为平等和彼此相似的人,因此他们的观点和利益正在融合,一切离奇古怪的被每个阶级用来评定荣辱的观点也行将消失。荣誉观不能有其他来源,只能来自民族本身的需要。每个民族的荣誉观都具有自己的个性。

    最后,如果假定所有的种族都将融为一体,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将会达到需要一致和利益一致,彼此之间不再在任何标志上有所区别,那就再也不用按照规定的不同标准来评价人的行为了,而是要全部按照同样的标准对待彼此,用天良向每个人揭示的人类一般需要作为共同的标准。如此,这个世界上就将出现自然和必然赋予褒贬思想的简单的共同是非观。

    如果要用简单的一句话来概括我的全部思想,就是:人们之间的不平等和差异使人们产生了荣誉观;随着差异和不平等的消失,荣誉观也会逐渐减淡,最后与它们一起消失。第十九章 为什么美国人多怀奋进之心而少有大志在美国,试图改进自己原来条件的人多到数不胜数,是吸引你注意的第一件事情;而吸引你注意的第二件事情则是:在这个普遍、上进的运动中,以怀有大志而出类拔萃的人很少。美国人没有甘于落后的,但壮志凌云的也非常少见。人人都想权势、财富和名望日增,但很少有志于伟大事业。乍看之下,这让人觉得奇怪,因为美国的法制和民情没有任何阻止人向各方面发展和限制人的欲望的地方。

    这种奇怪现象产生的原因似乎很难归咎于身份的平等,原因是在法国实现了这种平等之后,它立即会让一些人产生几乎是无止境的野心。在我看来,还是要到美国的民主民情和民主社会情况中去寻找上述情况的主要成因。

    如果说一切革命都是在扩大人们的野心,那么推翻贵族制度的革命就更是如此。

    一旦使广大群众无法掌权和成名的陈规旧制被革除,人们就会被卷进一场争先恐后取得而且终于取得的被他们垂涎已久的名利和权势的普遍运动。在这场运动的初胜的鼓舞下,让人觉得好像人可以办到所有的事情。不仅欲望没有止境,而且那些用于满足欲望的权力也几乎是无穷的。在这场法制和习惯的突然的大变动中,在改变了所有的制度和所有的人的这场大混乱中,有的公民马上跌进深渊,有的公民立即飞黄腾达,权力像走马灯似的,从一些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些人手里,以至于人人都认为总会有自己掌权的时候。

    但是不要忘记,那些推翻贵族制度的人都曾生活在贵族制度的法制统治之下,亲眼看到过它的盛况,而且不知不觉地也沾染了贵族的思想和情感。所以,当贵族制度瓦解时,它的幽灵仍会飘浮在群众的头上,在它被完全打倒之后,它的残余仍会长期保存。

    正是因为如此,民主革命持续多长时间,人们争名夺利的野心会跟着持续多长时间,而在民主革命完成之后,这种野心还会继续存在一段时间。

    一旦人们开始回忆,那些他们所目睹的惊天动地的事件会立即涌上他们的心头。

    革命所激起的热情并不会随着革命的完成而消逝。这让他们对秩序没有稳定感。在导致成功的动乱平息之后,成功来之容易的思想依然会存在。欲望仍然很大,但是满足欲望的手段却一直在减少。发大财的欲望依然存在,但能够实现的却寥寥无几。结果就是:各种各样的野心膨胀得很大,但怀有野心的人的心中却隐藏着失败的痛苦。

    但是最后,斗争的余威慢慢消失了,残余的贵族制度也渐渐地不见了。已经自消自灭的一些重大事件被人们忘记了,和平接替了战争,秩序重新得到建立,欲望符合了实现欲望的手段,感情、需要和思想互相联系起来,人们彼此的平等达到了。民主社会就这样被建立了起来。

    假定这样的状态被一个民主国家达到了,并能永远正常地维持下去,那么,我们看到的将会是和我方才所讲的情景完全不同的状态;而且我们不难推断出,如果人们的奋进之心很大,但他们的身份日趋平等,那么在实现平等之后,奋进之心也将失去这种趋大的性质。

    这正是由于科学已经普及,巨大的财产已经分散为许多人所有,因而知识和财产不能被任何人独占。一些阶级没有资格享有特权和一些阶级享有特权的现象消失了,曾使人们固定不变的约束也被他们打破了,因此每个人的脑际都出现了奋进的思想,人心也产生了高升的念头,以至于每个人都想从原有的地位爬上去。奋进之心成了人人皆有的情感。

    但是,如果身份的平等带来的只是每个公民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那么,这又会阻止每个公民拥有巨额的财产。这种情况必然会将人们的欲望限制在非常狭小的范围内。由此可知,在民主国家,奋进之心是持久而热烈的,但是一般目标不会太高;人们的一生一般只是热烈地追求可能达到的小目标。

    民主国家的人少怀大志的主要原因,是使他们每天忙于致富的努力过于激烈,而不是他们的财力微薄。他们竭尽全力把精力都用在做一些平凡的事情上,这就迅速地束缚了他们的能力,限制了他们的视野。他们也许会变穷,但奋进之心不会减弱。

    民主国家少数的富裕公民,也还是会符合这个规律。一个得到权势并一步一步累积起财产的人,在长期辛苦中会养成自知节制和办事谨慎的习惯,以后也不会丢掉这个良好的习惯。人们像扩建房屋那样随心所欲地依次扩大自己的胸怀。

    也可以对这样人的儿子这样说。不错,做儿子的生来就是家境富裕的,但是他们的父母也曾经历过贫苦日子。他们打小就在父母的感情和思想的影响下长大,以后也很难摆脱这种影响。所以,我认为他们在继承父母的财产的同时,也继承了父母的习惯和思想。

    与之相反,显赫一时的贵族子孙变得贫困之后,倒可能表现出很大的雄心壮志,因为贵族阶级的共同精神及其传统观念只能使他们可以暂时地忍受现实的处境。

    令民主时代的人很难立大志去完成宏伟事业的另一个原因是:在他们有完成这项事业的能力之前天年已尽。帕斯卡尔曾说过:“出身名门的一大好处,是一个人在18岁或20岁时就能达到另一个人在50岁时达到的地步,这使他便宜了30年。”而民主国家的人一般没有这样的30年来实现他们的宏图伟业。平等让每个人将自己的能力用于取得所有平凡的东西,妨碍了他们迅速地壮大自己。就像在其他制度的社会里一样,在民主社会里也只有少数人可以达到巨富;升官和致富的大门均衡地向所有的公民敞开着,但全体公民的平均前进速度一定是缓慢的。因为看来有志参加这样的竞赛的人都是一样的,很难从中选定某些人且又不违反平等原则(民主社会奉之为最高法律)。因此首先想出的解决方法,就是让所有的人同步前进,且全体通过考试。

    随着人与人越来越没有差别,平等原则日益稳步地深入到整个民情和制度,升级的方法规定得越来越死,而升级的速度也越来越慢;迅速升到某一显赫的地位会变得更难。

    因为大家都憎恨特权,不愿意参加竞选,所以所有人不管能力如何,都得在同一个筛子上被筛选,全部都要经过许多预备性的小小训练或实习,导致浪费了自己的青春,自己的想象力也消失了。因此,他们对自己有能力充分享用他们有望得到的好处而就不抱希望了,等到他们终于有能力做出一番大事业时,也就早已失去了兴致。

    说到中国,身份不但是很平等的,并且这种平等有着悠久的历史;经过科举考试,一个人就可以由一个官职升迁至另一个官职。这样的考试与官位的晋级是息息相关的,关于这种考试的思想,则早已深深植根在中国的民情之中。我记得我读过一本中国小说,其中的男主人公虽然历经多次失败,但终于因金榜题名触动了女主人公的芳心。在这样的氛围中,人们几乎不可能不怀有巨大的野心。

    在这里我就政治问题所说的一切,也同样适用于其他问题。不管在何处平等都会产生相同的效果。凡是不依法管理或规定官职晋升的国家,实行考试制度也会产生这样的效果。

    所以,在组织得很好的一个民主社会里,大而快的晋升是很少见的。这样的晋升只能是常规中的例外。它的这个特点甚至让人忘记了它是罕见的现象。

    这一切民主时代的人终于渐渐了解了。时间长了之后,他们发现立法者给他们规定了一个不会受到限制的活动范围,他们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轻易地向前迈步,但没有谁能奢望快速晋升。他们能够看到,在他们和他们的最终的远大目标之间,有很多小小的、必须一个一个地、慢慢地加以克服的障碍。这个前景时常使他们望而生畏,从而挫败他们的志气。因此,他们放弃了这种渺茫而遥远的希望,转而寻找离他们比较近的享受,这个享受虽然不太高但是容易得到。法律并未限制他们的前途,是他们自己缩小了目标。

    我曾说过,胸怀大志的,在贵族时代远远多于在民主时代。我还要再补充一点:在民主时代,即使有不顾这些障碍而怀有大志的人,其表现也会有所不同。

    在贵族时代,志向的前程常常是远大的,但是它的范围是早就规定好了的。在民主国家里,志向的范围往往比较狭小,但是却可以突破,而且一旦突破,可以说就不会受到任何的限制。因为民主国家的人民力量比较薄弱、经常变动和各自为政,而且在民主国家,法律容易改变,先例的作用也不大,所以对于新鲜事物的抵制力量是很小的,而社会本身既无坚强的组织又无强大的权力。因此,当一些野心人控制了一切权力时,他们就敢于为所欲为;而当他们失去权力之后,他们便会想方设法把国家搞乱,以便重新掌权。

    因此,在民主社会,人们在政治方面的雄心大志往往具有革命和暴力的性质,而在贵族社会却很少出现这种情形。

    在民主国家里,一个人最初通常有很多十分合理的小志向,然后从此衍生出一种强大的但是欠缺明智的欲望。远大而有节制的与自己的条件相适应的志向,民主国家的人几乎都没有。

    我曾在本书中的一个地方指出,平等以某种隐秘的力量使只顾眼前的热情和追求物质享受的激情控制了人心。这种热情和激情混入了希望上进的情感,也可以说希望上进的情感染上了它们的色彩。

    在我看来,民主社会怀有奋进之心的人,还不如其他社会的人对未来的规划和利益的关心,因为他们只顾现实,现实耗尽了他们的所有精力。他们宁可迅速地完成非常之多的小事情,也不愿意去做少数几项能够名垂后世的宏伟事业。他们爱荣誉少于爱成功。他们向人提出的最重要的要求是服从,他们最喜欢的则是统治。而他们的行为举止,几乎总是表现得没有他们的社会地位应该表现出的那般高雅。在拥有巨额财富的时候,他们往往表现出极其低级的趣味,在握有最高权力的时候好像只是为了方便享受粗鄙的、小小的乐趣。

    我以为,在我们这个时代,必须洁化、调节和引导人们的奋进之心;而污化和过分抑制人们的奋进之心,则是非常危险的。应该努力预先为它规定不得逾越的极限,也要防止太过限制它在允许的范围内发展。

    我要承认我对民主社会的担忧,主要是它的平凡,而不是人们欲望的过大。所以,我觉得最可怕的是:人们在一直忙于琐碎的私人生活的小事当中,让奋进之心失去了它的崇高目标和推动作用;人们的激情没有昂扬也没有低落,结果却是使社会一天天走向看来很安宁却缺乏大志的状态。

    因此我认为,想使公民们躺在非常平静、单调的幸福上睡大觉的现代社会领袖们的想法将是错误的;他们应该让公民们经常做一些艰难的事业,以便为他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激发他们的奋进之心。

    道德家们常常埋怨,骄傲是现代人的主要恶习。

    在某种意义上,这样说是对的,因为事实上没有一个人认为自己比别人差,没有一个人愿意服从他的上司;但是,从另一个意义来说,这么说又是极其错误的,因为同一个人可能既不愿意享受平等的地位,又不愿意忍受从属的地位,但他可能会自卑,认为自己只能享受通俗的乐趣。他不敢涉足高大的事业,甚至连想也不想,自愿止步于平凡的欲求。

    正因为如此,我不觉得应该让与我们同时代的人学习谦逊,而是希望他们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和他人。我认为对他们来说,谦逊是无益的,最缺少的应是骄傲。

    我宁可让出我们若干小小的美德,来换取这个恶习。第二十章 关于某些民主国家里的   求官谋禄问题在美国,一个公民有了一些财源和一些知识之后,就会去经营工商业来致富,或买下一块有林木的荒地来开垦。他对于政府的要求,只是不干扰他的辛勤劳动,以保证他能够获得成果。

    在大部分欧洲国家里,当一个人开始感到自己能够实现自己的愿望时,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当官。对于同一个原因产生的这两个不同的结果,值得我们在这里稍停片刻进行研究。

    当公职的位数不多、经常变动且待遇不高,而经营工商业门路很多且可以赚钱时,平等的思想就每天都在制造急于求成的新的欲望,会使人不去政府当官,而全去经营工商业。

    但是,如果等级已经平等,人们有羞臊心理或知识尚不完备,而已发展到尽头的工商业只能向人提供缓慢而困难的生财之道时,公民们就要蜂拥到政府首长那里去求助,而不想依靠自身的力量来改善处境。在他们看来,尽管用国库的钱来让自己的生活变得舒适不是唯一的办法,至少也是使他们摆脱非常不称心的处境的最可靠和最容易的办法。于是,求官谋禄便成了最常用的歪门邪道。

    实行中央集权的大君主国家,情况尤其如此。因为领取薪俸的官员在这样的国家里人数很多,他们的生活有充分的保障,以至于人人都想得到一个官职,并想犹如享有父母的遗产那样安安稳稳地一直当官。

    不需要我言明,这种过分和普遍的求官热是社会的一大弊端,它使行贿与钻营在全国成风并且也在腐蚀公民的独立精神,它还在毁坏光明正大的美德;更不需要我指出,这样的歪门邪道只会产生有害的结果,扰乱国家而无所裨益,这一切都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我也要指出,政府鼓励这种倾向会使自己的安定遭遇危险,甚至自己的生存都可能遭到厄运。

    我知道,在我们这个时代,人民往昔的那种尊敬和爱戴国家政权的感情正在消失,当权者却可能认为必须从本身的利益出发对每个人加紧控制,并且觉得利用人们的激情使他们遵守秩序和保持沉默是最方便的办法;但是这种局面不会持续很久,而且可能会在一定的时期内出现的力量源泉,时间长久之后肯定会变成助长衰弱和动乱的主要力量。

    和其他所有国家一样,在民主国家中公职人员的数量最终总有一个限度,但是追求官职的人数却没有止境,而是会有增无减地随着身份的日益平等而逐渐增加。只有在没有人的时候,它才会有止境。

    因此,当希望抛头露面的门径只有公职时,政府最后必然会遭到长期的反对,因为用有限的手段去满足无限增加的需求,是政府没办法做到的。应当承认全世界中最难驾驭和控制的人就是待业求职的人。不管官员怎样努力,也无法满足这些人的要求。所以,必须时常留意这些人,他们只是为了让官位能有空缺,最后也要弄乱政府的组织,甚至改变国家的面貌。

    综上所述,假如我没有弄错的话,我相信,全神贯注于由平等激发的各种新欲望并满足它的现代统治者们,最后必然会因为采用这种办法而感到后悔。总有一天他们会发现,把自己的权力用在这样的需求上是轻率的,教育他们的每一个被统治者学会自力更生的技术,才是最稳妥可靠的办法。第二十一章 为什么大规模的革命   越来越少几个世纪以来,一直生活在等级制度或阶级制度下的人民想要形成民主的社会形态,必须经过一系列长期的艰辛程度不等的改革,借助暴力,在财产、观点和权力等方面相继出现多次剧变后才能实现。

    在这场大规模的革命结束之后,在它期间产生的革命习惯还将长期存在,而且会伴随着一些严重的动乱。

    因为所有这一切的发生都是在身份逐渐趋于平等期间,所以我们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平等本身和革命之间存在着一种隐藏的关系和一种不外露的联系,以致两者是互相依存的。

    在这一点上,推理看来是与经验相符合的。

    一个国家的等级在逐渐接近平等时,就没有一种使人与人结合起来和使他们固定于所在的地位的形诸于外的联系。没有一个人有永享的权利、发号施令的权力和受人支配的境遇。但是,所有人都会发现,只要凭借些许的文化和财产,就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并同其他人分开而独自前进。

    这一导致公民们各自独立的原因,也在每天促使他们产生新的急于实现的欲望,并在不断鞭策他们。

    因此,人们好像就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在民主社会,思想、人和物必将持续地改变其外貌和地位,民主时代就是急剧地和不停地变革的时代。

    情况真是这样吗?人们真的会因为身份的平等而习以为常地和持续不断地去进行革命吗?身份的平等中存在的某种动乱的根源真的在妨碍社会安定,迫使公民们不停地去更改他们的法律、观念和民情吗?我不认为是这样。我希望读者注意我的评述,因为这个问题很重要。

    凡是改变了国家面貌的革命大都是为了使不平等神圣化或者为了破坏不平等而进行的。引发人类社会大动乱的次要原因暂且不论,你几乎总能看到在这里搞怪的就是不平等。也就是说,不是穷人想获得富人的财产,就是富人要约束穷人。因此,如果你能让一个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某些东西保存在手,而很少到别人那里去索取某些东西,你就对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我当然知道,在一个大民主国家里,总是有一些非常富有的公民,也会有另一些十分贫困的公民。但是,民主社会的穷人并不像在贵族社会里那样构成民族的绝大多数,而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法律也没有规定他们的祖祖辈辈必须永远贫困下去。

    而富人只是一盘散沙,而且力量不大;他们没有令人嫉妒的特权,他们的财产只是一些不太引人注意、甚至是看不到的东西,而不再同土地结合和以土地表示。就像不再有穷人家族一样,世上也不再有富人世家,在芸芸众生中每天都有富人产生,而且也不断有富人变为芸芸众生。因此,他们并未形成一个容易确认和识别的阶级。另外,由于他们与自己的同胞大众有不易察觉的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人民要是攻击他们就必然伤害到自己。在民主社会的这两种极端之间,还有不计其数的差不多各方面都相同的人。

    这些人既不非常贫穷,又不非常富有;他们持有的财产数量使人们看到之后不会造反和嫉妒。

    对于激烈的变动,这些人自然反对。地位高于和低于他们的人都因他们的保守性而保持着安静状态,并确保社会机体处于安定状态。

    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人本身对于现有的财产已经感到满足,对他们有利无害的革命也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反感。恰恰相反,他们十分迫切地渴望发财,但他们知道这会侵害到某些人的利益,这让他们感到有些为难。这些欲望也被使他们不断产生新欲望的同一社会情况限制在必要的范围之内。它虽然增加了人们进行改革的自由,却减少了人们对改革的兴趣。

    在民主制度下生活的人,不仅从心里希望不要发生革命,而且从心里害怕革命。

    所有革命都要多多少少地威胁到既得的所有权。在民主国家生活的人,大部分都拥有财产;他们既享有财产的所有权,而且生活在每个人都十分尊重他们的所有权的环境里。

    如果我们对社会上的每一个阶级进行仔细的观察,便不难发现所有权所带来的激情在中产阶级身上的表现是最为坚定和执拗的。

    穷人往往不在意他们手中拥有的财物,因为他们觉得与其享有少量的财物,不如索性一无所有。富人除了爱财之外,还有其他许多的激情,这些激情也需要得到满足,但长期地、辛劳地经营巨额的财产之后,有时却感受不到财产的魅力了。

    但是,既不极端富有又不极端贫穷的人却非常重视自己的财产,因为他们离贫穷还是很近的,深深了解并害怕着贫穷的痛苦。是那不多的家产避免了他们陷入贫困,但这点家产时刻都是他们担心和希望的唯一寄托。他们无时无刻不希望家产更多一些,所以总是关心着自己的家产;他们的家产的增加是通过日以继夜的努力得来的,所以更加依恋家产。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把一小部分家产让给别人,在他们看来这种思想是不可想象的。他们把失去全部家产看做最大的灾难。但是,身份的平等使这些热衷于保护家产和害怕失去家产的小所有者的人数日益增加。

    因此,在民主社会,大多数的公民看不清革命对他们的好处,反而时刻感到革命会从多方面给他们带来损失。

    在本书的一个地方我说过,身份的平等自然要促使人们去经营工商业,并使地产持续增加和土地日益被分化成小块。我也曾经指出,身份的平等无时无刻不在鼓舞着每个人去持续地、热烈地追求幸福。这样的事实比任何东西都更能抵制革命的激情。

    革命的最终结果可能有利于工商业,但它的最初效果大都是使工商业者倾家荡产,因为革命一开始肯定会改变消费的一般状态,也一定会使生产和需求之间的关系变得不正常。

    除此之外,我想没有任何东西比商业道德更能与革命道德形成对立的了。商业自然与一切狂热的激情敌对。商业喜欢平和,喜欢让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不激怒人。

    它能忍耐,有柔性,委曲求全,只有万不得已时才会采取极端手段。商业使人独立,引起人们对个人价值的重视,使人愿意自己处理自己的工作,教会人成功之道。因此,商业使人倾向于自由而远离革命。

    在革命当中,最感到害怕的莫过于动产的所有者,因为他们的财产既容易被查封,又时刻可能完全丧失。土地所有者就没有必要如此担惊受怕了,因为即使他们的土地收益不在了,在大动乱过去之后至少有可能保住土地本身。因此,当发生革命运动时,前者要比后者害怕得多。

    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动产数量越大、种类越多,就越少发生革命。

    另外,不管人们从事什么职业,拥有什么样的财产,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那就是任何人对现有的财产都不会完全感到满足,人人都在不断努力通过不同的办法增加财富。对他们中的每个人的任意一段人生进行考察,就会发现每个人都在不断拟订某些新计划,以增进自己的安乐,和他们大谈人类的利益和权利,那是徒劳的,因为那些琐碎的自家小事占据了他们当前全部的精力,他们希望你允许他们另找时间考虑公众共同关心的事情。

    这不仅妨碍他们去进行革命,甚至打消了他们革命的想法。狂热的政治激情很少能够触动也以同样的狂热去追求幸福的人。他们对小事情的过分关注,使他们对大事情的兴趣慢慢消失。

    当然,在民主社会里,有时也会出现一些勇于作为和心有抱负的人,他们的巨大欲望不会以按照常规前进而满足。这些人热爱革命,并发动革命;但是,如无特殊的意外机遇的降临,他们是极难发动起革命的。

    在反对时代和国家精神的斗争中任何人也不会得到好处。一个人,不管他自认为有多么强大,使他同时代的人接受那种他们的整体愿望和感情厌恶的情感和思想也是非常难的。因此,不要以为身份的平等成了永久确立的事实,并给民情打上了有它的特点的烙印,人们就会轻易地跟随一个鲁莽的领袖或一位大胆的革命家走上冒险的道路。

    但是,人们同样不能通过深思熟虑的筹划,甚至通过预先准备好的反抗计划,去公开抵制这样的领袖或革命家。人们不会激烈地反对他们,甚至有时还会恭维他们一下,但却决不会追随他们。人们暗地里以自己的惰性抵制他们的狂热,以自己的保守主义观抵制他们的革命习性,以自己的日常爱好抵制他们的冒险家热情,以自己的良知来同他们的聪明绝顶抗衡,以自己的散文同他们的诗篇抗衡。这样的领袖和革命家也许会历尽艰辛才使人们响应,但过不了多长时间人们就会离开他们,而他们自己则好像因身体过重而摔倒。他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这些态度冷淡和漫不经心的群众唤起,但最终还是觉得自己无能为力,这不是由于他们自己认输,而是因为他们是孤军奋战。

    我从不认为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天生就是安静的,恰恰相反,我认为在这样的社会里,起支配作用的是一种永恒的运动,人们在这种运动中永不知停歇;但我相信,人们活动时总有一些不可逾越的界限。他们每天都在改变、改进或改革次要的东西;而对于主要的东西,他们则小心翼翼,不敢触动。他们爱改革,但害怕革命。

    尽管美国的一些法律不断被修改或废除,但美国人很少表现出革命的激情。当公众的骚动已成为威胁的时候,甚至在公众的激情已经高涨的时候,他们立刻停下脚步并冷静下来。从他们的这种快速的反应中就不难发现,他们害怕革命,把革命看做最大的灾难,每个人都暗下决心,准备不惜一切代价来阻止革命的发生。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同美国人一样最爱所有权而又怕失去所有权,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同美国一样有绝大多数人反对以任何方式威胁或改变所有权制度的学说。

    我曾一度指出,具有革命性质的理论,当它只能通过彻底地或突然地改变财产和人的现状才能实现时,那它在美国就不会像在欧洲的一些大君主国那样受到普遍的欢迎。即使有人赞同这个理论,群众也要出于一种本能的反感而反对它。

    我敢说,有些在法国被一贯称为民主名言的名言,大部分会被美国的民主所取消。原因显而易见。在欧洲,人们具有的是革命的激情和思想;而在美国,人们具有的却是民主的思想和激情。

    如果有一天在美国发生了大规模的革命,那引起革命的原因也就是美国的土地上住有黑人。换种说法就是不是身份的平等,而是身份的不平等造成这种革命的。

    在身份平等的时候,每个人都只顾自己,不关注他人。如果民主国家的立法者们不去,这个有害的倾向不被纠正甚至加强它,认为它能消除公民的政治激情,让人民远离革命,那他们将会自食恶果,遭受本想避免的灾难,而且终有一天,整个社会会因为某些人的破坏性激情而经历异常的变故,这种激情正是在大多数人的冒昧的利己主义和胆怯心理的帮助下才发挥作用的。

    在民主社会,并没有希望革命的少数派,但少数人可能会制造革命。

    我并不是说民主国家能够避免革命,而只是说这种国家没有引发革命的社会情况,或者不如说这种国家的社会情况可以使人们远离革命。民主国家的人民凭自己的能力处理一切,他们不会轻易参加重大的冒险行动。他们只是在没有准备时才被卷入革命。他们有时也经历革命,但这种革命不是他们制造的。我再补充一句:这种国家的人民只要获得了知识和经验,就不会纵容革命出现。我深知,这方面可能受国家的各项制度的很大影响。它们对来自社会情况的各种习性,起着或促进或抑制的作用。因此,我再强调一次,我并不认为一个国家只有依靠实行身份平等才能避免革命;但我确信,不管这种国家实行的制度是怎样的,它那里发生的革命中使用的暴力总会比想象的小很多。于是我轻易地揣测出,把这样的政治情况与平等结合,就会使我们的社会达到西方社会从未有过的安定。

    我在上面就事实所论述的一切,有些也适用于思想和观点。

    在美国,有两件事让我们感到惊奇:一是人们的大部分活动有很大的流动性;二是某些原则有很强的固定性。人们在不停地流动,但他们的精神却好像是几乎静止的。

    一旦一种观点在美国的土地上传播开来,并扎根于此,那就可以说这块土地上的任何力量都无法把它根除。在美国,宗教、哲学、道德,还有政治方面的通用学说从未改变,或者至少可以这样说,它们只是通过隐秘的而且常常是不易察觉的方法改变的。在人和事物都不稳定的环境中,哪怕一些最粗野的偏见也只能以慢得令人无法想象的速度去消除。

    据说,感情和思想时刻不停地变化是民主的本性和习惯。这种情况也许会发生在像古代的那些可以在一个公共场所聚齐全体公民,然后由一位演说家随意鼓动的小共和国里。但是,我没见过这种现象发生在位于我们大洋彼岸的伟大的民主共和国里。

    在美国,使多数放弃它的观点和它所选定的人是很难的,这使我感到惊奇。书写文章及发表演说对此都毫无用处。只有亲身经历,甚至要多次亲身经历才能使他们改变初衷。

    乍一看来,这很让人吃惊;但是,深入研究之后,便可以知道它的缘故。

    我认为,让一个民主国家放弃偏见,改变信念,在宗教、政治、哲学和道德等方面用一套新原则替代原有的,简单说就是,在知性方面让这个国家经常进行大规模的革命,的确是非常困难的。这不是说民主国家里的人精神懈怠。那里的人的精神也在不断活动,但它不是在探寻新的原则,而是对现有原则的成果进行没有止境的改变。

    它不是急速地、直接地奋力冲向前去,而是围绕着自己轻松地绕圈。它凭借不间断的和匆忙的小动作渐渐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但一定不会突然改变自己的活动范围。

    在权利、教育和财产方面都相等的人,换句话说,就是身份相等的人,其需求、习惯和爱好一定会相差无几。由于他们观察事物是从同一角度出发的,所以他们的思想自然也趋于同化。也许每个人都会与他们的同时代的人有差距,也可以会形成自己的信仰,但在最后,他们全体会最终不知不觉地在一定数量的共同意见上重新合流。

    随着对智力活动受平等的影响的仔细考察,我越来越深信我们现在所见到的智力活动混乱现象,并不是有些人所想的那样是民主国家的自然状态。我认为,把这种混乱的现象视为民主国家的青年时期特有的偶然状态则更加准确,它只在人们已经冲破以前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旧关系后出现,而他们在出身、教育和习惯上的过渡时期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因此,在过渡时期,人们只要保留各自不同的思想、爱好和本性,就无法阻止它们表现出来。但当人们的身份日益平等时,人们达到的主要见解将会达到一致。我认为这才是普遍的、常见的事实,而其他的都是偶然的和过渡的东西。

    我认为,在民主时代,一个人轻易就形成了一个与其同时代人所接受的思想体系完全不同的思想体系,那是非常少见的。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位革命家,那他最初让人们了解他的思想体系时就会遇到很大的困难,而后叫人们接受他的思想体系时困难则会更大。

    当一个人的身份几乎与他人平等的时候,是不会随便相信他人的。因为大家都非常相似,在一起学习的东西是一样的,生活方式也是一样的,所以从他们中选出一个人当领导并要求他们追随,他们自然不情愿。人们不会轻易听信与自己身份平等的人的言论。

    因此,在民主国家,不仅个别人对知识的信任度降低了,而且如我在本书的另一处说过的,在智力上可能比其他人优秀的某个人的一般观念,很快也会黯然失色。

    随着人们日趋同化,智力平等的主张便逐渐渗入人的信念。于是,不管什么样的改革家,想要拥有全国人民的精神,或受到他的重大影响都会更加困难。在这样的社会里,突如其来的智力革命是不易发生的,因为我们浏览世界史就可以发现,最主要的不是理论的力量,而是名望的权威使人们的看法发生了迅速而又巨大的转变的。

    还要说明的是,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是独立的、不被束缚的,所以对每个人都要进行劝说。但在贵族社会里,只要影响某些人的思想就足够了,因为其他人都会跟着走。如果路德生活在平等时代,而又没有领主和贵族作为他的听众,那么他可能会在改变欧洲面貌的事业中遇到更大的困难。

    这并不是说民主时代的人天生就相信自己的意见,并坚定不移地坚持自己的信念。他们往往产生他们任何人也解决不了的疑问。在这样的时代,人们有时也想改变自己的思考角度,但因为缺少有力的推动和指导,所以仍在原地徘徊,静止不动。①在取得了一个民主国家的人民的信任之后,为了让他们尊重你,你还有艰苦的工作要做。如果和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谈话时不涉及他们自身的问题,让他们倾听你

    ①如果由我去探求最便于爆发智力大革命的社会情况,我会于全体公民完全平等和各阶级绝对隔离之间的某一个地方寻到它。

    在森严的等级制度下,人们祖祖辈辈相传而固守原有的地位不变,其中有些人不抱更多的希望,也有些人不抱更好的期望。在这种万物沉寂和万物静止的状态下,想象力休眠了,甚至涉及运动的思想,在人们的脑海中也不再浮现。

    当没有阶级存在,身份几乎平等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将处于不断运动的状态,但每个人都是孤立的、自主的和软弱的。以上两种状态很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似的,即无论是在前者还是在后者,都很少出现人类的精神大革命。

    但是,总有一个既使国家闻名内外又使国家处于动荡的中间时代在这两个历史的极端之间出现。在这个时代,身份还没有牢固到足以使智力处于休眠状态,还没有不平等到足以使某些人深深影响另一些人的精神和达到某些人能改变所有人的信念的地步。能够让强大的改革家崛起的和新思想突然改变世界面貌,正是在这个时代。的话是非常不容易的。他们总是忙着做自己的工作,所以不注意别人对他们讲的话。

    事实上,在民主国家几乎没有游手好闲的人。在那里,人们在繁忙杂乱而喧闹的环境之中生活,工作忙得都没有思考问题的时间。我尤其想要指出的是,他们不仅是忙于工作,而且十分用心地工作。他们总是处于工作状态,而且聚精会神地对待每一个行动;他们对事业过于热忱,以致不利于他们的思想迸出火花。

    我认为,一个理论如果没有同他们的日常生活实践有明显的、直接的和迫切的关系,想要让民主国家的人们疯狂热爱它是极其困难的。这样的人民很难舍弃他们的旧信念,因为正是这种狂爱才能使人的精神摆脱已经走熟的老路和完成智力大革命或政治大革命的。

    因此,民主国家的人民在探求新的见解方面既没有多余的时间又没有足够的兴趣。甚至当他们开始怀疑原有的见解时,也仍要在一段时间内固守它们,因为他们要改变原来的见解必须经过很长的时间和反复的考察。他们保护原来的见解的原因,不是因为它可靠,而是因为它早已确立。

    民主国家的人民原有的主张之所以很难发生重大的改变,还有另外几个比较重要的原因。这些原因我在本书的绪言里已经指出过。

    在这样的国家内部,个人的影响力是薄弱的,甚至是没有的,而群众却对每个人的精神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我已在其他地方说过原因。在这里我想要指出的是,如果认为这只是受政府的组织形式的影响,以为它的精神影响力会随着多数失去政治影响力而消失,那将是错误的。

    在贵族制度下,人们往往拥有独特的高贵性格和力量。当他们发现自己与大多数同胞看法不一致时,他们会选择退让,在家里反省和自我安慰。在民主国家里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在民主国家,受到公众爱戴的必要性就像呼吸空气一样,而完全背离群众就等于失去一个人生活下去的资格。群众没有必要用法律去制伏那些想法不同于自己的人,只要谴责他们就可以了。他们很快会因为孤立感和落魄感而感到抑郁和失望。

    只要身份趋于平等,每个人的精神就会因为大家的意见而受到巨大的压力,被包围、指挥和控制。这主要是因为社会组织本身,而很少是因为政治法令。随着人们越来越相似,每个人在大家面前也就越来越感到软弱无力。他们不认为自己有杰出或与众不同的地方,所以在同众人对立的时候,他立即认为错的是自己。他不仅对自己的力量感到怀疑,而且开始质疑自己的权利,当几乎所有人都说他不对的时候,他就会几乎完全认错。多数人只需说服他,而不必强制他。

    因此,在一个民主社会里,不管各项权力是如何组织和保持平衡的,要人们接受群众所反对的东西或宣扬群众所谴责的东西都是很难的。

    这一点更有利于坚定人们的信念。

    当一种见解扎根于民主国家,并在大多数人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痕迹时,它便会凭借自己的力量存在下去,而且可以不费任何力气地永久存在下去,因为所有人都支持它。最初谴责它不正确的人,最终也会随着大家的接受而接受;而想要坚持反对到底的人,也不会公然站出来。因为他们不想进行一场危险而又无益的斗争。

    不错,当民主国家的多数人改变他们的见解时,多数人可能随意在精神世界中猝然掀起一场令人惊奇的革命。但是,很难改变多数的见解,而要确认它的改变,也几乎是一样困难的。

    有时,一种信念会渐渐地被时间和事件,或个人的单独思考活动动摇、破坏,但我们无法从表面上看出来。人们无力与这种变化斗争,更不可能为了斗争而集合力量。最终,这个信念的追随者只能陆续悄悄地离开它,但每天也有一些人公开表示舍弃它。最后,信奉它的只有少数几个人。

    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它仍起着作用。

    它的反对者们始终保持沉默,或者只是暗中交流思想,所以通常他们在很长时期内仍不能确信一场大革命已在酝酿,所以仍在迟疑而一动不动。他们还在观察,保持沉默。大多数人即使已经不再信它了,也仍假装信它;而革命者会因为人们思想的这种假象心灰意懒,然后也保持沉默,被人敬而远之。

    在我们生活的时代中,人们的精神发生巨大的变化。但是不用很长时间,人们的基本观点可能就会比我们历史上的许多时代存在过的基本观点都要稳定。虽然这个时期还没有到来,但它可能正在接近我们。

    随着对民主国家人民的自然需求和本性的研究愈加深入,我便愈加确信:只要在世界范围内全面而永久地建立起平等,精神大革命和政治大革命的出现就远比人们想象的困难和稀少。

    由于民主国家的人表面上看来总是在活动、变化、忙碌,总在准备改变自己的立场和地位,所以人们觉得他们会随时将他们的法律废除,立刻接受新的信仰和养成新的习惯。但是,人们忽视了平等不仅使人发生变化,而且使人知道安定的环境是满足自己的利益和爱好必不可少的条件。平等既推动人前进,又控制人前进;平等既激励人奋起,又让人脚踏实地;平等既将人的欲望点燃,又对人的能力有所限制。

    我们不能马上看清这种情况,因为虽然使民主国家的公民独立奋斗的激情是裸露而明显的,但使他们团结合作的力量却是潜藏而不易察觉的。

    以后几代人最令我担心的并不是革命。但在围绕我的都是革命造成的废墟的现状下我无法这样说。

    如果公民们继续在日益狭窄的家庭利益的小圈子里故步自封,并在其中永不停歇地追求这种利益,我们就可以看到:他们永远不会有那种虽然会使人民动乱,但也能使人民前进和革新的强大的无私奉献的情操。当我看到财产是如此容易地增减,而爱财之心又是如此强烈和热切的时候,我担心人们将会把一切新的理论看做灾难,把一切改革看做轻举妄动,把所有社会进步看做革命的预兆,并因为害怕受牵连而不予行动。我的心在颤抖,而且我承认是由于害怕而颤抖,因为人们现在只顾追求眼前的享乐,把自己将来的利益和子孙的利益都抛诸脑后了,喜欢没有负担地顺从命运的安排,而不肯在必要的时候付出毅然决然的努力去改弦更张。

    人们认为新社会的面貌每天都在改变。但我却害怕新社会过于固守原来的制度、偏见和习俗,导致最终毫无成就。结果,人类自己束缚了自己,停止了前进;人的精神逐渐萎缩,并永远自怨自艾而无力创新;每个人都在一些小而无益的独立活动上浪费精力,表面上看所有的人都在不断地活动,但整个人类却不再前进了。

    第二十二章 为什么民主国家的人民 自然希望和平而民主国家的军队自然 希望战争使民主国家的人民反对革命的那些利益、恐惧心理和激情,也使他们不愿意进行战争。由于同样的原因,尚武精神和革命精神同时减弱。

    热爱和平的不动产所有者人数的增加,可以在瞬间毁于炮火的动产的增多,民情的淳朴,人心的温存,平等所激发的怜悯,战时产生的诗意般的强烈激情几乎无法触动的冷静理智——这些联合起来,便足以抑制尚武精神。

    在文明国家里,随着身份的日益平等、好战的激情将越来越少、越来越不强烈,我认为,这可被视为一个常规。

    战争,是所有国家都可能卷入的不幸事件,无论是民主国家还是其他国家。无论多么热爱和平,国家都必须时时做好迎敌的准备,换句话说,就是要有一支军队。

    美国在这方面得天独厚,因其置身于可以说没有邻国的广漠土地之上,由此为它的居民提供独有的条件。就是说,他们只有少数士兵就够了。但是,这只是美国的特点,而不是民主的特点。

    民主国家建立军队的义务,并不会因身份平等、民情和基于民情所建立的各项制度而消失,而且它的军队还经常对它的命运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研究军队的成员的自然本质是什么是至关重要的。

    在贵族制国家里,尤其是全凭出身来决定等级的国家,军队中的不平等亦同民族中的不平等一样。军官是贵族,可以发号施令;而士兵是农奴,必须服从指挥。因此,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士兵的奋进之心被严格限制在极小范围内。

    当然,军官的野心也并不是没有限度的。

    贵族阶级是全国等级阶梯中的一个等级,而且其内部还常常有自己的等级阶梯。

    阶梯上的等级森严,而且永远保持不变。根据出身的不同,人们应征的等级也不同,可能是去指挥一个团,也可能是去指挥一个连。他们达到他们所希望的极限之后便自动停止,安于自己的命运。

    此外,还有一个重大原因抑制了贵族制国家军官的晋升欲望。

    在贵族制国家里,军官除了有军阶以外,在社会上还属于上等阶层。在他们眼里,前者不过是后者的附属品。贵族应征军官,主要不是为了高升,而是履行家庭出身加于他们的一种义务。他们从戎是为了光荣地度过轻松自在的年华,并把军中生活的一些光荣回忆带回家庭和贵族中间,但他们的主要并不是打算由此发财、成名或掌权,因为他们已经有了财、名、权,不出家门就可以享有这些。

    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每个士兵都有机会升任军官,每个人也因此而产生晋升的念头,并将军事野心扩大到几乎没有止境。

    军官们则认为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使他们或强迫他们停止晋升。在他们眼里,每升一个军阶都有极大的价值,因为他们在社会上的等级几乎总是取决于他们在军队中的等级。

    在民主国家里,军官只有薪金收入,没有其他收入,只能享有军功荣誉,不会享有其他荣誉。他们经常改变职业,境遇也随之改变,以致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作为充任军官的附带结果的那些东西,成为了民主国家军官的主要东西,决定他们的一切。

    在法国旧君主时代,人们用贵族爵位名衔来称呼军官,不用他们的军衔。而在现代,人们只称呼他们的军衔。这一小小的语言表达形式的改变,就足以说明军事制度和社会制度所发生的巨大革命。

    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几乎人人都有晋升的欲望,这种欲望是炽烈的、固执的和永远存在的。它随着其他欲望的上升而上升,直到人死为止。但是不难发现,在和平时期全世界各种制度的国家的军队中,民主国家的军队中军阶晋升是最慢的。本来军职的席位就少,所以竞争者几乎不可胜数。但是,平等的固定原则是适用于所有人的,所以谁也不可能迅速晋升,而且有许多人无法晋升。因此,民主国家晋升的要求大大高于其他国家,容易程度大大不如其他国家。

    因此,民主国家军队中想晋升的军人都渴望发生战争,因为战争会使军官席位空缺,最后还可以违反按年资晋升的规定,即使这个规定是民主制度的专有特权。

    由此我们可以作出如下奇怪的结论:在所有国家的军队中,最迫切地希望发生战争的是民主国家的军队;而在所有国家的人民中,最爱和平的则是民主国家的人民。正是平等引起了这两个对立的效果,形成了这种反常现象。

    在人人都是平等的时候,公民每天都觉得有希望并发现有可能改变处境和增进福利。这使他们热爱和平,因为和平可以使工商业繁荣,使每个人安稳地实现其小小事业的目的。另一方面,这样的平等又使从军的人更加重视军事荣誉的价值,让所有的官兵都能更加容易得到这种荣誉,以致士兵做梦都在驰骋于疆场。这两种不同作用的支配导致人心思动,但欲壑难填,大家都有野心,而满足野心的手段则各自不同。

    人民和军队的这种背道而驰的倾向,驱使民主国家走上非常危险的道路。

    当人民丧失尚武精神的时候,充任军官便不再是光荣,军人也将沦为最低级的公务人员。他们难以受到人们的尊敬,人们也不再了解他们。此时,便出现了同贵族时代完全相反。从军的人只是一些卑微的公民而不是主要的阶级。一个人只有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才愿意去从军。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难以摆脱。民族的精英逃避担任军职,因为军职不光荣;而军职之所以不光荣,则是因为民族的精英不再参加军队。

    因此,当看到尽管民主国家军队的物质条件比其他军队好得多,纪律也不如其他军队严格,但士兵往往牢骚满腹、情绪低落、对处境不满时,你不必表示惊讶。士兵感到自己的地位卑微,这种被挫伤了的自尊心,使他们爱上战争,因为缺少了他们战争就无法进行;他们还喜欢起革命来,因为他们通过革命可能凭借手中的武器获得政治权力和个人尊严,这些是人们原来拒绝给予的。

    民主国家军队的成分,使引发革命的危险变得更加可怕。

    因为在民主社会,几乎所有的公民都有需要保护的财产;而民主国家的军队领导通常都是无产者。在国家内乱期间,大部分无产者都不会遭到重大损失。在民主时代,人民自然要比在贵族时代更害怕革命,但军队的首脑们却不太害怕革命。

    另外,正如我方才所说的,在民主国家中,最有钱、最有教养和最有能力的公民决不会担任军职,所以整个军队最后会变成一个独立小王国。在那里,官兵的知识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他们的言谈举止却比全国其他人粗野。但是,这个不文明的独立小王国却掌握着武器,而且只有它会运用武器。

    实际上,正是公民的和平情绪加强了军队的好战和喜欢动乱的精神给民主国家带来的危险。在一个不好战的国家里,军队是最危险的东西;而全体公民过分爱好安宁的个性使得社会最终全由士兵来支配。

    因此,一般可以这样说:如果民主国家出于自己的利益和本性而爱好和平,那它的军队将一步步地把它拖向战争和革命。

    贵族制国家从来不担心军人发动革命,而民主国家却经常害怕发生这样的革命。

    因为这种危险最为妨碍民主国家前进。政治家必须时时刻刻把注意力放在寻找消除这种危险的办法上。

    当军队野心勃勃蠢蠢欲动,国家内部动荡不安时,这个国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为这个令人讨厌的野心提供借口,以便发动战争。

    我不想诽谤战争。战争几乎总能提高一个民族的意志,开阔它的心胸。有些时候,对于平等所自然造成的某些倾向的过分发展,只有战争才能遏止。这时我们就必须承认战争是医治民主社会的某些痼疾的不可或缺的良药。

    虽然战争有一些很大的好处,但也不能把它捧得过高,认为它能根除我主才指出的危险。战争只能暂时阻止这种危险,战争过后危险反而会变本加厉,因为一旦军队尝到了战争的甜头,便更加不愿意维持和平了。战争只能被永远希望光荣的民族用来解救困难。

    我可以预言,一些民主大国里涌现出来的军事首领们,会发现率军征伐很容易,却很难在胜利后和平地生活。民主国家很难处理两件事:一件事是开始战争,另一件事是结束战争。

    此外,如果战争没有为民主国家带来特殊利益,那民主国家就会遭到昔日的贵族制国家同样未曾放在心上的某些危险。现在,我只谈一谈其中的两种危险。

    虽然战争满足了军队的要求,但却限制了不可胜数的公民群众曾在和平时期提出的需求得到满足,战争往往使群众失望。因此,战争就可能导致它本来应当防止的动乱的危险。

    在民主国家里,任何一场长期战争都将严重地危害自由。这并不一定是指在每次胜利之后获胜的将军们会像罗马的恺撒和苏拉那样用武力夺取最高政权,而是另一种危险。战争并不总是让民主国家出现军人统治的局面,但它必然使其文官政府的职权无限增加。它差不多必定要把管理万民和处理万事的大权集中到这个政府手中。它是依靠习惯势力慢慢地走向专制,而不是以武力突然建立专制。

    任何企图消灭民主国家的自由的人,一定知道战争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最可靠和最简便的途径。这是他们的第一条科学定理。

    当官兵的野心引起人们的惶恐时,一个看似可以自救的办法,就是扩充军队的人数,从而增加军官的编制。但这只能解燃眉之急,也为未来埋下了更大的隐患。

    在贵族制社会,扩军可以取得稳定的效果,因为那样的社会中只有一类人有军事野心,而且每个人都能适可而止,从而使一切怀有野心的人差不多都能得到满足。

    但是,在民主国家,扩军没有任何好处。因为军队的人数越多,想晋升的人也就越多。被许诺有空缺时就可以就职的人上任后,不久又会出现一批欲望没有得到满足的人,而已经上任的人也很快会牢骚满腹,因为军队中也会有左右民主国家公民行动的那种激动情绪。人们想得到的不是一定的军阶,而是一直晋升。虽然他们的欲望不算太大,但却接踵而来。民主国家扩军只能暂时满足军人的野心,但不久以后,他们的野心将会变得更为可怕,因为想晋升的人越来越多。

    我认为人心不安和思动,是民主国家军队的组织内在的而且是不愿意根除的弊端。民主国家的立法者们不要自以为能够找到一种军事制度,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镇压和控制军人情绪,为此作出的所有努力都将是白费工夫。

    能够纠正军队的弊端的不是军队本身,而是国家。

    民主国家自然会担心动乱和专制。只要使军人的本性变为审慎的、理智的和稳重的情感,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当公民们学会和平而有益地运用自由,并领会到自由的好处时;当他们像爱自己女友那样爱秩序,自愿地服从纪律时,他们就会无意识地和似乎是违反本意地把这些习惯和品质带进军队。一旦全民族共有的精神渗入军队特有的精神,这些观点和欲望就会被抑制下去,军队生活所造成的观念和欲望就会受到节制,而依靠舆论的强大力量。有了有知识、守纪律、意志坚定和爱好自由的公民,才会有纪律严明和服从命令的士兵。

    法律如果在镇压军队的叛乱精神的同时还在全国范围内加紧压制公民的自由精神,导致法律和权利的观念黯然失色,那么结果必然适得其反。不但没有消灭军人暴政,反而大大有利于军人暴政的建立。

    不管民主国家采取什么预防措施,存在一支庞大的军队总是一大祸害,裁军是消除这个祸害的最有效的办法,但这又是所有国家都无法采用的一项解救办法。第二十三章 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哪些是最好战和最革命的阶级按照提供兵员的人口数与兵员人数的比例来说,民主国家的军队是十分庞大的,这是它的一大特点。我准备以后再谈这一点的理由。

    另一方面,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选择担任军职的却不多。

    因此,民主国家不久就被迫放弃自愿入伍的募兵制,而采用强制入伍的征兵制。本国情形要求它选择后一种制度,不难预知,人人都要被征入伍。

    由于服役是强迫性的,所以全体公民不加区别地平等分担服役的义务。这也是民主国家的条件及其思想的必然要求。民主国家的政府只要向全体人民提出呼吁,就差不多可以进行它想要做的事。一般说来,是负担轻重的不平等而不是负担本身引起了反抗。

    但是,由于全体公民都要服役,所以每个人只会在军队里服役几年。

    因此,士兵只是军队的过客。然而,在大部分贵族制国家里,当兵却是士兵所选定或被迫接受的终生职业。

    这种情况造成了一些差异很大的后果。在民主国家军队中,虽然有些人很爱军人生活,但大多数人是被迫参军的,他们没有把从军看成严肃的任务,时刻准备返回家园,只想离开军队。这些人没有什么高要求,也没有染上一点这种职业产生的奢望。

    他们当兵只是应付了事,总是惦念着平民生活里的利益和欲求。因此,他们不仅缺乏尚武精神,反而把公民精神带进军队并在军队里保持。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这些淳朴的士兵仍然保留着公民的本色,最大限度地受全国人民的习惯和舆论的影响。士兵们引以为豪的,正是他们把爱自由和尊重权利的思想带进了民主国家的军队,这些思想曾鼓舞人民。贵族制国家的情形与此相反,士兵到最后已与自己的同胞毫无共同之处,对同胞们来说形同外人,甚至是形同敌人。

    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军官是保守分子,因为只有他们同市民阶级保持紧密的联系,而且一直希望回到市民社会并恢复其原来地位。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保有这种联系和持有这种愿望的则是普通士兵,原因也是完全相同的。

    不言而喻,在民主国家军队的内部,军官们往往养成与全国人民完全不同的爱好和欲求。在民主国家里,一个人当了军官,便与市民生活完全断绝关系。而且他也没有一点恢复联系的兴趣。他的真正祖国就是军队,因为他所占的军阶决定了他的一切。因此,他得跟着军队共进退、同沉浮,把自己的将来完全寄托于军队。由于军官的需要不同于国家的需要,所以在全国人民最希望安定和平的时候,他可能锐意制造战争或进行革命活动。

    但是,有些因素可以节制军官在这方面的好战和喜欢闹事的倾向。如果民主国家的军队里每个军官都有和持久地有这种野心,则这种野心很少是强大的。下等阶级出身的人,经过在军队内部的几次晋升,到军官的地位,便已经算是扬眉吐气了。因为他已经占据比他在市民社会的地位高得多的地位,并且取得了大多数民主国家公认的不可出让的权利。①经过艰苦的努力之后,他愿意暂时停一下,想一想如何享用自己已经获得的一切。由于害怕失去已经到手的东西,所以便不怎么强烈渴望获得尚未获得的东西。克服了妨害他晋升的第一个和最大的障碍之后,他便不那么着急以后的晋升之慢了。随着军阶逐步升高,他们发现危险越来越大,野心也逐渐收缩。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民主国家军队中,高级指挥官永远是最不好战和最没有革命精神的。

    我方才所讲的关于军官和士兵一切,对于军士阶级,即在所有的军队中介乎军官和士兵之间的那批人,并不适用。

    这个在本世纪之前还未在历史上崭露头角的阶级,我想它今后会在历史上发生作用。

    同军官一样,军士已在思想上脱离市民社会,亦把军职视为终生职业;或许还超过军官,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军人职业上。但是,他们还没有取得军官那样较高的和稳固的地位,并没有机会在爬到最高职位以前暂时停止下来,舒舒服服地歇一口气。

    由于军士的职务性质是永远不变的,所以军士们的生活注定是庸碌无为、备受限制、毫不舒适,甚至生死难卜的。在他们看来,当兵只是一种危险的职业。他们只知道艰苦和服从而这比头顶危险更难忍受。他们之所以能够忍受眼前的痛苦,是因为他们知道社会制度和军事制度在将来能解除这些痛苦。实际上,日子久了以后,他们也真能当上军官,可以发号施令,得到荣誉、独立地位、权力和享受;虽然这些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大量地出现于他们的眼前,但在实际拿到手以前,他们从来不敢确信一定能拿到手。他们的军阶是可以变动的;军队的纪律要求他们必须每天听任长官的摆布。犯一点小错误,或稍有越轨行为,经常能使他们立即失去费了多年的心血才得到的果实。在熬到他们所向往的军阶以前,可以说他们什么成就也没有。只有取得了军官的军阶以后,他们才好像进入了仕途。在充沛精力、需要、激情、时代精神、希望和恐惧心情的不断推进下,他们不可能不燃起铤而走险的野心。

    因此,军士永远都迫不及待地盼望战争。如果人们反对战争,他们就希望发生革

    ①实际上,在民主国家,军官的地位远比在其他国家有保证。少数军官主张军阶越高待遇也应越高;而多数立法者也认为,有必要保证军官生活舒适是合理的,而且是必要的。命,使典章制度失去权威,以便在革命中利用局势的混乱和群众的政治激情,取代被赶下台的长官。他们是可能办到的,因为尽管在感情和欲求上,他们与士兵有很大不同,但他们的出身和习惯却与士兵一样,所以能对士兵造成极大影响。

    这种军官、军士和士兵各不相同的对事态度并非只出现于一个时代或一个国家,而是见于一切时代和一切民主国家。

    在所有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和平的和有秩序的风气的最坏代表永远是军士,而最好代表则是士兵。士兵会把全国民情方面的优点或缺点带进军队,在军队里原原本本地反映民族的面貌。如果一个士兵是无知的和软弱的,那他将被他的长官拉去搞叛乱,虽然这可能是不知不觉的和违反他本意的。如果他是有知识的和坚强的,那他将会约束他的长官,使其遵守秩序。

    第二十四章 关于民主国家军队为什么在战争初期比其他国家军队软弱而在 战争持续期间则比其他国家军队强劲凡是在长期和平之后参加战争的军队,都有可能被击败,而经常作战的军队则有很大的获胜机会。这一真理尤其适用民主国家的军队。

    在贵族制国家,因为军职是享有特权的职业,所以军人在和平时期也受到尊敬。

    涌向军界的都是有才能、有学问和有野心的人。军队在各方面都不低于甚至往往高于全民族的平均水平。

    而民主国家却相反。在那里,民族的精英都逐渐离开军职,以便通过其他途径去谋求荣誉和权力,尤其是财富。在长期的和平之后,军队各方面的水平便经常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而民主国家的和平时期又很长。参战的军队处于这种状态,对于国家和军队都是相当大的危险。这种危险始终存在,直到战争将其改变。

    我曾经说过,在和平时期,民主国家的军队里从军资历是晋升所依据的最高的和不可改动的准则。因为该准则不仅源于这种军队的制度,也源于这种国家的制度,所以这种情况将会长期存在。

    另外,由于军官在民主国家中的一切(包括荣华富贵)都取决于他们在军队的地位,所以他们只有到死才会离开或退出军界。

    这两个原因给民主国家造成的后果是,经过长期的和平之后,它的军职人员和指挥人员均已老迈。我所说的不止是将军,而且包括一直没有晋升或逐步爬上去的大部分下级军官。在考察民主国家的军队时,你会吃惊地发现,士兵都是毛孩子,而所有的长官均已年迈。在这种情况下,士兵缺乏经验,而长官缺乏精力。

    这恰是失败的主要原因。因为使战争顺利进行的首要条件,是要有年轻的人,这一点如果不是近代的一位最伟大的统帅指出过,我是不敢如此说的。

    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这两个因素就不是这样发挥作用的。因为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中,晋升的主要依据是出身而不是资历,所以在每个军阶中都有一些年轻人,他们为战争贡献了最充沛的体力和精力。

    另外,贵族制国家中谋求军事荣誉的人,都有在市民社会里不愁温饱的地位,所以他们把精力最充沛的年华献给军事生涯之后便自动退休,回乡去安享余年,很少有人在快到年老的时候才离开军队。

    长期的和平使民主国家的军队不仅充满了年老的军官,而且所有的军官的身心都养成了不适于作战的习惯。因为长期生活在民主的温文尔雅的习俗气氛中的人,很难适应战争的艰苦工作和严峻义务的要求。如果他有担任军职的兴趣,那他至少要养成阻碍他取得阶级战争胜利的生活方式。

    在贵族制国家,市民生活的懒散作风对军队风纪影响不大,因为指挥军队的都是贵族。应该知道,尽管一个贵族在过着富贵生活,但他除了追求这种幸福以外,总是还有其他一些追求,而且为了充分满足这些追求,他可以自愿地暂时牺牲自己的幸福。(e)我曾经指出,在处于和平时期的民主国家中,军阶的晋升是极慢的。起初,军官们表示无法容忍这种情况。他们闹事,心灰意懒,牢骚满腹。但是一段时间之后,大部分人就会迁就下去。有野心和能力的人离开了军队。其余的人终于屈服于他们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命运,调整自己的爱好和欲求,以市民的眼光来看待军职。他们认为,军职的最可贵处,就是可以带来舒适和安定。他们把未来的希望都寄托于这一小点有保障的收入上,只要求能够平平安安地享受一生。

    因此,长期的和平不仅使民主国家的军队充满了年老的军官,而且往往将老年人的习气输送到还是年轻力壮的军官中去。

    我也曾指出,在处于和平时期的民主国家中,军职并不算多大的荣誉,因此没有太多人追求。

    公众的这种轻视态度对于军人就像是压在其头上的一块又重又大的石头。它好像压扁了军人的士气,但在战争终于爆发的时候,士气又能立即恢复它的弹力和活力。

    挫败士气的这种原因,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并不存在。无论是军官还是他们的同胞,从来都不认为军官的地位是低下的,因为他们的军队和他们本人都是伟大的。

    即使和平对这两种军队产生相同的影响,还是会有不同的结果。

    当贵族制国家军队的军官失去战斗意志,不愿意靠军职发迹时,他们仍会尊重贵族的荣誉和身先士卒的古老传统。但是,如果民主国家军队的军官不再好战,不再希望利用军职向上爬,他们就保存不下来任何好东西了。

    因此,我认为民主国家在经历了长期和平之后参加战争,被打败的危险与其他国家相比特别大。但是,它不会轻易因为败北而气馁,因为战争越持久,胜利的机会就越大。

    当战争延续到使得全体公民不能从事和平劳动,破坏他们小小的事业时,他们就会把珍视和平的热情转向支持战争。战争破坏了一切事业之后,就成为唯一的巨大事业。于是,平等所产生的一切热烈又奋进的激情,就都集中到战场上来。这就是为什么虽然民主国家很难发动人民奔赴战场,但一旦让人民拿起武器,有时就会在战场上取得惊人成就的原因。

    随着战争将所有人的视线逐渐引到军队上来,加上军队在短期内声威大震并创造出巨大财富,全国的精英便纷纷从戎。这时,被军队吸引去的人,天生具有进取心,勇敢而好斗。他们已经不是像在贵族制国家那样只来自贵族,而是来自全国了。

    由于很多人竞争军事荣誉,而且战争又迫使每个人发挥才智,所以不断涌现一些伟大的将领。长期的战争对民主国家军队犹如革命对民主国家的人民,其作用是一样的,即打破常规,使一切出类拔萃的人脱颖而出。和平时期的那些年老体衰的军官离开军队,退休或死去。一批在战争中壮大起来的青年人接替了他们的位置。这些年轻人满怀激情,坚持把战争打下去。他们不惜一切代价追求晋升,实际上也在不断晋升。怀有同样心情和欲望的年轻人接踵而来。只要军队没有限制,这样的人将会一批接着一批涌现。平等使每个人产生奋进之心,而死亡又为各种奋进之心提供机会。死亡不断使各级军官减员,制造缺口。这既为晋升开门,又为晋升关门。

    民主国家中,在军人的习性和人民的习性之间,还存在一种隐秘关系,这种关系只有在战时才显露出来。

    民主国家的人有一种渴望迅速得到所希冀的东西,然后快活地享受的本性。其中大部分人崇拜冒险,怕穷大于怕死。他们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配之下从事工商业的。

    他们在战场上也发挥出了这种精神,甘愿冒生命的危险,以便在瞬间取得胜利。在战场上大放异彩而且只需冒生命危险就可突然得到的伟大,是最能满足民主国家人民的幻想的。

    因此,民主国家人民的利益和爱好使他们离开战争,而他们的思想观念却使他们能打好战争;只要能够让他们从他们的事业和舒适生活的圈子里跳出来,他们很容易就变成好士兵。

    如果说和平对民主国家的军队特别有害,那么,战争可以保证它得到的好处会是其他任何军队所没有得过的。尽管这种好处起初不太明显,但随着战争的持续,可能会突显,并由此取胜。

    一个贵族制国家在同一个民主国家交战时,如不能在最初的几个回合摧毁对方,就很可能被对方打败。第二十五章 关于民主国家的军纪民主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广泛的社会平等,久而久之将使士兵不服从军令,破坏纪律。这个观点非常流行,贵族制国家的人民尤其如此认为。

    但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事实上有两种纪律,切不可混淆。

    当军官是贵族,士兵是农奴时,即当前者富裕且聪明能干,后者贫穷且愚昧无能时,容易在两者之间建立最严格的服从关系。可以说军队纪律不过是社会奴役制度的延伸和完善,士兵在入伍之前就已经在服从军队纪律了。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士兵很快就会只知长官的命令而对其他都茫无所知。虽然他在行动但无思想,打胜了仗也不表示高兴,被打死了也没有怨言。在这种状态下,他只是一个被训练得去打仗的可怕动物,而不是一个人。

    一旦民主国家看到它的士兵也染上贵族制国家可以轻易加于其士兵身上的习惯,即唯命是从、服服帖帖、千篇一律的盲目服从,它一定感到失望。民主国家的社会环境不会使士兵如此,而民主国家要想人为地使士兵养成这种习惯,则有丧失其固有优点的危险。在民主国家里,军队纪律只能设法引导精神的自由发展,而不应当试图压制精神的自由发展。军队纪律规定的服从并不十分严密,但是很粗野和很简明。这种服从建立在服从者的意志之上,不仅取决于服从者的本能,而且取决于他的理智。因此,如果危险的情况使服从成为必要,服从者往往会自动地严格服从。因为这种纪律是以习惯为基础的,而战争可以打乱这种习惯,所以贵族制国家军队的纪律容易在战争中变得松弛。相反,在大敌当前的时候,民主国家军队的纪律可以自动加强,因为每个士兵这时都非常清楚,为了取胜,他必须严格服从,毫不反抗。

    依靠战争来建立宏伟事业的国家,只知道我所讲的纪律。古代国家的军队只征自由人和公民入伍,他们之间没有大的差别,习惯于平等相待。从这一点来说,虽然古代国家的军队的成员都来自贵族内部,但可以说它是民主的。因此,在军队里,官兵之间情同手足。读了普卢塔克的《名人传》,你就会相信这一点。士兵们经常向将军们提意见,而且可以无话不说;将军们也愿意倾听士兵的意见,而且有问必答。将军们通过谈话和示范的方式来领导士兵,这要比管束和惩罚好得多。将军对于士兵来说既是长官,又是伙伴。

    我不知道希腊和罗马的士兵是不是也曾像现在的俄国士兵那样,一丝不苟地遵守军队纪律,但我知道这并没有妨碍亚历山大征服亚洲,罗马征服世界。

    第二十六章 略述民主社会里的战争当平等的原则不仅在一个国家而且在相邻的几个国家同时发展时,就像在今天的欧洲这样,这些不同国家的居民,尽管在语言、习惯和法制上存在不同,但都惧怕战争,热爱和平。①用野心和愤怒武装各国君主也没有用处;人民普遍抱有漠不关心和袖手旁观的态度,使君主们被逼无奈地消下气来,丢下手中的宝剑。于是,战争越来越少了。

    随着几个国家同时发展平等以及其居民一起拥向工商业,不仅他们的喜好日趋一致,而且利益也逐渐交融。因此,任何一个国家加于他国的危害都会回到自己身上,从而让人们认识到战争是一种灾难,这种灾难对战胜国和战败国造成的损害差不多是相等的。

    因此,在民主时代,一方面难以把各国都拉进战争,另一方面则几乎不可能不牵涉其他国家而只有两国交战。因为各国的利益互相交织,具有相同的意见和需要,所以一个国家有风吹草动,其他国家也无法安宁。因此,战争越来越少,但一旦爆发战争,战场的范围必将越来越大。

    一些相邻的民主国家,不仅在某些方面变得相似,而且最终几乎在所有方面都变得相同。②国家之间的这种相似,对于战争具有重大影响。

    当我思考为什么15世纪的瑞士曾使欧洲的一些强大国家发抖,而现今它的国力则完全与人口成正比时,我发现瑞士人和邻国人变得相似,所以瑞士现今与邻国的

    ①我认为,不必向读者指出,欧洲各国对战争的恐怖心,并不完全因为平等在这些国家得到了发展。除了这个常常发生作用的原因以外,还有几个十分强大的偶然原因。我首先要指出的是,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所留下的满目疮痍。

    ②这既是因为各国有了相同的社会情况,也有这样的社会情况自然促使人们互相模仿和融合的原因。

    当公民们被分成很多个等级或阶级时,他们彼此各不相同,而且并不愿意,也不希望达到相同;恰恰相反,每个公民都越来越设法对自己的观点和习惯加以保持,维持原样不动。个性的精神非常强韧。

    当一个国家内部没有等级或阶级之分,所有公民在文化和财产方面近乎平等,即这个国家具有民主的社会情况时,人的精神就将向相反的方向发展。人们变得相似,差不多可以说如果不相似,他们就会感到痛苦。

    他们只要求那些仍然会使彼此有别的东西,以便使自己融入共同的群众集体,而不想保存这些东西。在他们眼中,能够代表权利和力量的只有这个集体。个性的精神几乎消失。(下转519页)差别只在于人口的多寡,而能多派兵的国家必然胜利。因此,欧洲发生民主革命的后果之一,就是人们重视兵力优势,强迫所有小国与大国合并,或至少并入大国的势力范围。

    由于兵力是胜利的决定性因素,所以每个国家都竭尽全力派尽可能多的兵员奔赴战场。

    在部队里存在某种兵种比其他兵种精锐的时代,如瑞士的步兵和16世纪法国的骑兵存在的时代,人们认为没有征集大量兵员的必要;但是,到了每个士兵的力量都相差无几的时代,情况就不同了。

    产生新需要的原因,也为满足需要提供了手段,因为正如我指出的,人人都一样的情况下,大家就都成了弱者。民主国家的社会权力自然大大强于其他国家。因此,这种国家在想要召集全体成年男子入伍时,也有能力办到。在平等时代,虽然人们的尚武精神已经减弱,但军队的规模却在扩大。

    在这样的时代,作战的方法也因此而发生变化。

    马基雅维利在其《君主论》里写道:“相比征服由一个君主及其奴隶治理的国家,征服以一个君主及其诸侯为首领的国家要困难得多。”为了避免侮辱人,我们不妨将“奴隶”改为“公仆”。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伟大真理,完全可以将其用在我们讨论的问题上。

    一个贵族制大国,无论征服它的邻国还是被其征服,都是极其困难的。之所以不能征服邻国,是因为它无法集结全国的力量并在集结后长期掌握这种力量;之所以不能被邻国征服,是因为许多小防御据点能抵挡敌人的进攻。在贵族制国家里作战犹如在山地里作战,战败者随时可以转入新的阵地固守。

    在民主国家,情况就完全相反。

    因为民主国家容易把全部可用的兵力投入战场,如果它很富庶且人口众多,则很容易成为征服者。而一旦它遭到侵略,敌人深入它的国土,它就很难御敌了。如果它的首都被敌人占领了,国家就灭亡了。这个道理非常清楚:在民主国家,每个公民都是孤立的特别软弱,没有人可以自卫,也无法支援他人,只有国家的力量是强大的。

    一旦国家的军事力量因为军队被击溃而消失,行政的力量由于首都被占领而瘫痪,剩下的只是一伙没有组织、没有力量的群众,他们根本无法抗击有组织的入侵力量。

    我知道,让地方享有自由并建立政权,可能会减少这种危险,但这种办法作用经常不(上接518页)在贵族制时代,甚至原本相同的人们也想在彼此之间建立起想象中的差别。在民主制时代,甚至原本不同的人们也特别希望彼此互相模仿,并变得相同,因为全人类的前进运动经常吸引着每个人的精神。

    在国家之中也存在类似的现象。因为贵族制的精神在于发挥个性,所以具有同样的贵族性社会情况的两个国家之间,可能始终保持特别明显的极大差异;但是,因为民主制的精神要求人们同化,所具有同样的民主性社会情况的两个相邻国家,很快就会采取同样的观点和习俗。

    大。这时,人民不但不可能再继续战斗,恐怕连这个念头都没有了。

    根据文明国家所承认的国际法,战争的目的只在于占有政治权力而非掠夺私人的财产。只是为了占有政治权力,才偶尔破坏私人财产。

    当贵族制国家战败而遭入侵时,贵族虽然身为富人,也宁愿继续单独抵抗而决不投降,因为入侵者一旦成为他们国家的主人,就会拿走他们的政治权力,而相比财产他们更加重视政治权力。因此,他们宁愿继续战斗,而不接受对他们来说是最大不幸的征服。而且,他们容易组织起人民,因为长期以来人民已经习惯跟随和服从他们,他们在战争中几乎不用担心失去什么。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身份平等占有支配地位,则每个公民只有很少一点或往往没有政治权力;另一方面,每个人都是独立的,而且财产可能受到损失。所以,他们不像贵族制国家的人民那样怕被征服胜过怕战争。当战火已经蔓延到民主国家时,也很难判断它的人民是否会拿起武器。因此,必须给予这种国家的公民以政治权力,并增强其政治意识,以使他们觉得自己也享有某些权益,这些权益也曾对贵族起到过鼓舞作用。

    民主国家的君主和其他首领必须时时提醒自己:要最有效地抵制追求享受的习惯和激情,只能利用热爱自由的激情和习惯。我认为,不以自由为基础的民主国家在战败时是最容易投降的了。

    以前,在战场上双方的兵力都不太多,经常进行小规模的战斗,或长期的围攻。

    现在,一交战就是大规模的战斗,只要前进的道路无阻,就会一直挺进到敌方的首都,从而一举结束战争。

    据说,这套新战术是拿破仑发明的。但只凭一个人的力量是创造不出这种战术的。

    是当时的社会情况提示拿破仑采用这种战术的。之所以成功,也是因为这种战术特别适应当时的情况,因为他首次将这种战术应用于战争。拿破仑是率军长驱直入由这个国家首都打到另一个国家首都的第一人。但是,实际上是封建社会的崩溃为他打通这条道路的。可以设想,这位非凡人物如果生在300年前,他的战术是不会产生这样的效果的,或者说他将采用另一种战术。

    最后我只想就内战问题再说几句,因为我害怕读者不耐烦。

    我关于对外战争所述的一切,大部分也适用于内战。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天生就没有尚武精神。当他们被迫上战场的时候,也偶尔有点这种精神。但是,大家一起自愿奔赴战场,自愿忍受战争尤其是内战的风险,决不会是民主国家的人要想采取的行动。只有最喜欢冒险的人,才会同意去冒这种危险,而民主国家的大部分群众是不会这样做的。

    甚至在人民愿意行动的时候,他们也是难以行动起来的,因为他们在国内已经找不到需要服从的早已确立的权威,没有公认的领袖来团结、统率和指挥希望起来行动的人,没有国家政权领导下的政治力量去有效地支持政府进行抵抗。

    在民主国家里,多数的精神力量是巨大的,而多数拥有的物质力量,也是可以联合起来以抵制它的力量所无法比拟的。因此,能够坐在多数的席位上以多数的名义和权利发言的党派,可以转瞬之间毫不费力地打败所有个别的抵抗。这些党派甚至不让个别抵抗萌芽,在酝酿期间就把它消除。

    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凡是想发动暴力革命的人,只能出其不意地占领政府的全部机关,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最好发动政变而非战争,因为一旦进行正规战争,胜利者几乎肯定是代表政府的党派。

    只有当军队分成两派,一派叛变,而另一派继续效忠政府的,才有可能发生内战。军队本身就是一个小社会,有严密的组织、强大的生命力,能在一定的时期内自给自足。战争可能导致流血,但不会很久,因为叛军一显示武力,或经过初战的胜利,就能控制住政府,战争也随之结束;或最好是战争一开始,没有得到政府的有组织的力量支持的那一派军队很快就自行瓦解或被消灭。

    因此,内战在平等时代将会非常罕见和短促,这可视为普遍真理。①

    ①当然,这里是就单一的民主国家而非联邦制民主国家说的。在联邦里,尽管有法律规定,但大权总是留在成员政府,而不在联邦政府,所以这里的内战不过是变相的对外战争。

    第134章 平等自然使人爱好自由制度

    令每个人都独立的平等,也令人养成仅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个人活动的习惯和爱好。人在与自己平等的人交往当中和作为个人的生活习惯而永远享有的完全独立,令人对所有权威投以不满的目光,关于政治自由的思想和对于政治自由的爱好也很快被激起。所以,在这个时代生活的人,都顺着一种引导他们走向自由制度的自然趋势前行。

    请你随意找一个人问一问,可能的话,你再对他的最主要的本能进行研究,会发现在各式各样的政府中,他首先考虑的并给予最高评价的政府,是由他选举首脑并且首脑行动受他监督的政府。

    在身份平等所引发的一切政治效果中,最先引起人们注意的和令胆怯的人最害怕的,便是这种对独立的热爱。因为无政府状态出现在民主国家比出现在其他国家更令人害怕,所以我们不能说这种恐惧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公民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影响,所以使公民们各得其所的国家政权一旦不再存在,混乱状态必然会马上达到顶峰,公民们各奔东西,社会组织立刻瓦解。

    然而我深信,无政府状态并非民主时代应当害怕的弊端,而且是最不值得害怕的弊端。

    事实上,平等可导致两种倾向:一种是令人们径自独立,并且可能令人们马上陷入无政府状态,另一种是令人们顺着一条漫长的、隐而不现的,但确实存在的道路走向被奴役的状态。

    第一种倾向人民容易看清,并加以抵制;但对于第二种倾向,则人民可能因为发现不了而误入歧途。所以,提醒人们小心勿误入歧途是很重要的。

    我决不因为平等鼓吹不服从而指责平等,反而由于它鼓吹不服从而称赞它。我赞美平等的原因是因为它令我看到它把关于政治独立的模糊观念和本能的冲动植入每个人的心灵深处,并由此提供了对它所产生的弊端予以纠正的办法。恰恰是因为这一点,我才爱慕平等。

    第135章 民主国家关于政府的观点自然有利于中央集权

    有关次级权力存在于君主和臣民之间的观点,经常在贵族制国家人民的脑海里浮现,因为这种权力是某些人或家庭认为自己的出身、文化和财产比他人或家庭优越而应该拥有的,而且这种人或家庭好像认为自己生来便有资格指挥他人。平等时代的人的头脑里,鉴于此相反的理由而自然没有此种观点。仅能人为地把这种观点引入平等时代,而且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能令其存在下去;然而,可以说民主时代的人不用深思便会形成关于由政府直接领导全体公民的单一的中央权力的观念。

    除此之外,在政治方面也跟在哲学和宗教方面相同,简明的一般观念更容易为民主国家人民的头脑所接受。他们讨厌复杂的制度,认为一个大国最好由同一模式的公民组成,并由一个权力当局领导。

    人们的思想在平等时代形成单一的中央权力的观念以后,自然又将形成有关统一立法的观念。因为每个人都认为自己跟他人没有多大不同,所以很难理解应用于一个人的法规不能同样地应用于其他所有人的原因。所以,尽管是微不足道的特权,他们从理性上都感到可憎;同一国家的政治制度上的最细微差别也能引起他们不快;他们认为,立法的统一是一个好政府的首要条件。

    与此相反,在贵族制时代,人们却认为此种对全体社会成员同等地实行统一律法的观点是无法想象的,人们要么拒绝接受它要么就抛弃它。

    这两种对立的倾向,最终都成为了盲目的本能和无法克服的习惯,导致除了特殊情况以外,它们至今依旧在支配人们的行动。虽然中世纪各国的情况悬殊,有时各国也有一些完全相同的人,然而这并没有影响各国的立法者对每个人的不同义务和相应权利的规定。与此相反,如今,一些国家的政府却竭尽全力把同样的习惯和法律加在没有变得相同的全体居民身上。

    随着一个国家实现身份平等,个人就显得越来越弱小,而社会越来越强大。也可以说每个公民都变得跟其他公民相同,被埋没在群众之中,只能看到人民本身的高大宏伟的形象,别的什么也看不到了。

    这自然要令民主时代的人认为社会的特权是极其高尚的,个人的权利是十分低卑的。他们容易承认社会的利益是全体的利益,个人的利益则不值一提。他们也承认代表社会的权力比每个社会成员有知识并高明得多,它的义务和权利便是引导并领导每个公民。

    对我们的同代人仔细研究一下,探究他们的政治见解的根源,就会发现他们有我刚才所讲的观念中的某几个,并为发现看法常常不一致的人们竟有如此一致的观念而感到吃惊。

    美国人认为,在各州中,社会的权力都应当直接由人民赋予;然而,一旦这项权力得以依法确立,可以说没人会认为它是有限的,而甘愿承认它有权力去做一切。

    对于将个别特权赋予城市、家庭或个人的问题,他们甚至已经忘记了这种观念。

    他们从未想过能够不把同样的法律统一地用于各地和全体居民。

    这些见解正在欧洲逐渐传播开来,甚至渗入强烈反对人民主权学说的国家。这些国家的权力来源跟美国不同,然而对权力特点的看法却跟美国相同。中间权力的观念在所有国家都已经变得稀薄并逐渐消失。关于某个人生来就有权利的思想,正迅速从人们的头脑里消失,并将为社会具有无上权威,即所谓唯一权威的思想所代替。后一种思想正随身份的日益平等和人们的日益趋同而生根和发展。平等令这种思想产生,反过来这种思想又加快平等的发展。

    在法国,我所讲的革命,与欧洲其他任何国家相比,都是最先进的,因此这种思想已经完全深入人们的头脑。假如我们仔细听一听我国各政党的主张,便会发现所有的政党都接受这种思想。大多数政党都对政府加以指责,说它工作做得不好;然而它们都认为政府应当继续运行下去并参与一切活动。在这一点上,即便是那些激烈反对政府的人,也是意见一致的。在我们这个时代产生的各种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是社会权力的单一性、普遍性和全能性以及法制的统一性。这些特点在各种千奇百怪的无政府主义思想的背后也存在。人在做梦的时候都在幻想这些东西。

    假如说一般人的脑海中都能自觉地浮现这种思想,那么,它会更容易地出现在君主们的想象里。

    欧洲的旧社会情况正在变化和消失,而对于自己的权能和责任,君主们也有了新的认识。他们第一次知道,他们所代表的中央权力能够而且应当依据统一的计划直接管理国家的所有事务和全体国民。这种见解,我敢说在这个时代之前是欧洲的国王们一直没有过的,但现在它却日益深入这些君主的脑海中。其他所有的理念都摇摇欲坠,仅有它固若磐石。

    所以,我们这代人之间,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意见存在众多分歧。虽然他们不断争论主权的归属,然而对主权的责任和权利却容易取得一致意见。政府被所有的人想象成为一种独一无二的、奉天承运的、具有创造力的权力。

    政治方面的所有次要思想都是瞬息万变的,仅有以上的思想是固定不变的,并永久存在的。政论家和政治家都接受这个思想,群众也积极拥护。对于它,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同样地热烈追求。虽然它现在才出现,却好像由来已久。

    所以,它是人类的现实情况和自然要求,而不是人的精神任意形成的。(f)

    第136章 什么引导他们走向中央集权

    假如说关于建立强大的中央政权的思想在平等时代容易被人们接受,那么就不应该怀疑,他们的习惯和感情已经先对这样的政权表示了认可。因为大部分理由已在前面讲过了,现在只用几句话便能够说明这一点。

    居住在民主国家的人不存在高低之分,没有经常的和必不可少的伙伴,因此他们愿意自我反省,并进行独立思考。在讨论个人主义时我曾经详细地叙述过这一点。

    所以,这些人从不让自己的注意力从个人的事业上离开而转到公事上去。他们倾向于把公事交给集体利益的唯一的公开的永久存在的代表去管理。这个代表便是国家。

    他们不仅生来不爱管理公事,而且也常常没有时间去管理。个人生活在民主时代是极其忙碌的,人们欲求很大,工作很多,致使每个人基本没有精力和余暇去从事政治活动。

    我写此书的主要目的就是同这种倾向进行斗争,所以我决不认为这种倾向是不可克服的。我只认为,在我们这个时代,有一种隐秘的力量促使这种倾向在人心中不断滋长,如果不立即加以阻止,便会占据人心。

    我也曾指出,日益增长的享乐之心和不动产化趋势,令民主国家的人民惧怕损失财物。对社会安宁的爱好,是民主国家人民至今仍保留的唯一政治激情,并随着其他激情的减弱和消失而更加积极和强大。这自然让公民们把一些新的权利赋予或让给中央政权,认为仅有中央政权才有兴趣和办法保护自己,令他们免遭无政府主义的侵害。

    在平等时代,没人有援助他人的义务,也没人有要求他人支援的权利,因此每个人既是独立的又是软弱无助的。这两种既不可分而又不可混为一谈的情况,令民主国家的公民形成了非常矛盾的性格。他们的独立性,令他们在跟自己平等的人交往时充满自信心和自豪感;而他们的软弱无力,又有时令他们感到需要他人的帮助,然而大家都是软弱和冷漠的,所以也不能指望任何人给予他们援助。迫于此种困境,他们的视线自然转向那个唯一可以超然屹立在这种普遍感到无能为力的情形下的伟大存在。他们的需要,特别是他们的欲望,不断地将他们导向这个伟大存在;最终,他们将这个存在看做补救个人弱点的唯一的和必要的靠山。①由此可以理解民主国家常常发生的现象:人们一面叛逆,一面又能忍受长官的支使,他们既傲慢又容易屈从。

    随着特权的逐渐减少和缩小,人们对特权的憎恶反而越来越强,因此可以说民主的激情甚至在动因最小的时候反而更加猛烈。在前面我已经解释过此种现象的原因。

    当身份极不平等的时候,最大的不平等也变得不那么刺眼了;但在人人都拥有平等地位的时候,一小点差别也会让人不快;随着平等日趋完善,此种不快将更加令人难以忍受。所以,爱平等的热情将随着平等本身的发展而不断加强,但在这种热情获得满足的时候又对平等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这是自然而然的。

    使民主国家人民有对一切特权的日益炽烈的憎恶,非常有利于所有政治权利逐渐集中到国家的唯一代表手里。因为每个公民都认为与他平等的人可以取消他们从国家元首那里取得的任何特权,所以地位必然并无可争议地高于全体公民的国家元首,而不会引起公民们的嫉妒。

    民主时代的人对服从与自己平等的邻人的指点十分反感,不承认邻人在智力上比自己高明,不相信邻人刚正不阿,嫉妒邻人的权势,害怕邻人的同时又瞧不起邻人,喜欢让邻人每时每刻感到他们是属于同一主人管辖的。

    因为平等特别便于中央行使权力,使中央扩大和巩固权力,所以顺应这些自然本性的各项中央权力,都喜欢和鼓吹平等。

    也可以说所有中央政府都崇尚平等,平等可使政府不必为制定烦琐的细则而操劳;假如不对所有的人采用同一制度,而对不同的人采用不同制度,那么就必须制定细则。所以,政府是爱公民所爱,恨公民所恨。在民主国家,这种意愿一致的共同体,不断把每个公民和国家元首结合在同一思想之下,并在两者中间建立起隐秘的、恒久的默契。因为公民和政府的爱好相同,公民原谅政府的缺陷;唯有政府做得太过分或犯错误时,公民才会对政府表示不信任;然而只要政府改正错误,公民便恢复对

    ①在民主社会里,仅有中央政权是地位相对稳定和活动相对恒定的存在。全部公民都在不断改变其活动场所和改变自己的处境。然而,所有的政府都有继续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的天性。所以,久而久之,政府几乎是一定能获得成功的,因为它用固定的思想和坚定的意志影响地位、观点和欲求每天都在变化的人民。

    公民往往无意之中帮助了政府。

    民主世纪是实验、改革和冒险的时代,常常有成千上万的人单独进行艰巨的或新颖的事业,而不被他人所干预。这些人主张,作为一项普遍的原则,国家权力不应该对私人事业进行干涉,然而,作为一项例外,对他们进行的特殊事业,他们每个人都希望政府给予援助和指导,同时又想限制政府对他们进行其他一切干预。

    因为成千上万的人同时对他们进行的不同事业都有这样的见解,所以虽然每个人都想限制中央政权的活动,然而中央政权的活动范围却一天比一天扩大。所以,民主政府仅是因为它能持久就扩大了它的职权。时间对它有利,每个事件都在促其成长,个人的激情也在不自觉地协助它。所以,可以说民主社会越是长期存在下去,其政府越要中央集权化。

    它的信任。虽然民主国家的人民往往憎恨中央政权的专制,然而他们对于这个政权本身一直是爱护的。

    如此,我就经由两条不同的道路到达了同一目的地。在前面我指出,平等令人产生了有关整齐划一的和强大的政府的观念;现在我又使读者看到,平等让人们喜欢上了这样的政府,致使如今的各国都竭力建立这样的政府。思想和感情的自然倾向,都在指引人们向这个方面迈进。只要不加阻止,人们便可以到达目的地。

    在我看来,在眼前的这个民主时代,个人独立和地方自由将永远是艺术作品,但中央集权化却是政府的自然趋势。(g)

    第137章 导致民主国家走上中央集权的原因

    假如所有的民主国家都本能地趋向于中央集权,那它们也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来实现。该国的特殊条件是促进还是阻止社会情况的自然发展决定着它的方式。这种特殊条件数量极多,我选几点进行叙述。

    在取得身份平等之前长期生活在自由之中的人民那里,自由所赋予的本性与平等所造成的倾向之间有一定的矛盾。虽然中央政权在他们当中提高了自己的特权地位,然而他们作为个人却是永远不会放弃独立的。

    然而,当平等在一个从来不知道或长久以来不知道自由是什么的国家里(比如像在欧洲大陆人们所看到的那样)发展起来的时候,古老民族的习惯便要突然通过某种自然的吸引力而与社会情况造成的新习惯和产生的新信念结合起来,致使所有的权力都好像自动向中央收缩。这些权力以惊人的速度会聚到中央,国家立即达到强大的极限,个人也随之被推到弱小的最后限界。

    到新大陆的荒漠建立民主社会的英国人,在他们的祖国已经养成参与公共事务的习惯。他们懂得陪审制度,有过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人身自由,具有权利观念和行使权利的习惯。这些自由制度和刚毅的民情被他们带到美洲,并通过这些东西抵制政府对他们的压迫。

    所以,在美国人那里自由早就存在了,但平等却是最近才有的。欧洲的情形跟那里完全相反。欧洲的平等是由专制王权引进的,而且国王认为,在自由渗入人民的思想很久以前,平等就已深入人民的习惯当中。

    我已经说过,在民主国家,人们认为统一的中央政权的代表是政府,他们不知道中间权力是什么。这对于借助暴力革命而令平等原则取得胜利的民主国家是适用的。

    那些管理地方事务的阶级被革命的暴风骤雨一扫而光,而余下来的群众既没有组织,又没有可以管好自己事务的习惯,因此人们认为只有国家才能担起管理一切政务的重任。因此,中央集权成了一种必然的事实。

    对于拿破仑独揽大权的行为既无须褒扬,也无须贬斥,因为在贵族和大资产阶级骤然消失之后,这些权力就落到他的手里。不管是拒绝还是接受这些权力,在当时几乎都是一样困难的。美国人就未曾感到有这样的必要,由于他们未经历过革命,一开始便是自己治理自己,从不需要请国家当他们的临时监护人。

    所以,中央集权在民主国家的发展,不但取决于平等的进展,而且要看这种平等是用什么方式建立起来的。

    在一场大民主革命开始的时候,或在不同的阶级之间的斗争刚刚展开的时候,人民都十分想将全国的行政权集中到中央政府,从而把地方事务的领导权从贵族手中夺过来。因为被打败的贵族害怕已与他们平等而且往往是变成了他们的主人的人民实行的小小暴政,所以在这样的革命将近结束时,他们一般都愿意把所有事务的领导权交给国家。

    从这可以看出,力图加强政府特权的常常不是同一个阶级,然而只要民主革命继续下去,国内终究要出现一个在人数上或财富上强大的阶级,它出于跟民主国家一样具有的那种憎恶被邻国统治的感情无关的特殊心理和自身利益,想把国家的管理大权集到中央。我们可以看到,英国的下层阶级正竭力取消地方的独立性而把各地的行政权移交中央,但上层阶级却试图让地方的行政权留存在原来的主人手里。我敢预言,完全相反的情景终有一天会出现的。

    以上所说让人们清楚地了解:为什么社会权力在经过长期艰苦的奋斗以后取得平等的民主国家里总要比在公民们一开始便是平等的民主社会里强大,而个人权力在前者要比在后者弱。这方面的明证就是美国人的例子。

    美国的居民从没有被按特权分成几等,他们从来不知道主仆的上下级关系。因为他们既不彼此害怕,又不彼此憎恨,所以觉得没有必要请求最高当局来对他们的活动的细节进行指导。美国人的命运是与众不同的:因为他们用不着同贵族进行斗争,他们从英国的贵族那里继承了关于个人权利的思想和地方自由的爱好,并能把两者保全下来。

    假如说教育在一切时候都有助于人们维护自己的独立,那么,这个说法在民主时代尤其正确。当人们全都相同的时候,就容易建立起一个单一的和全能的政府,而且只靠本能就足够了。然而,为了在此种环境下组织和维持次级权力,以及在公民都是独立而软弱的条件下建立既可以反抗暴政又可以维持秩序的自由社团,需要人们具备丰富的学识和技能。

    所以,在民主国家,中央集权和个人服从不但随平等的普及而增强,而且随公民的开化而增强。

    不错,在不十分开化的时代,政府经常缺乏知识去完善专制制度,而人民也缺乏知识去摆脱专制。然而,两者的后果并不相同。

    不论民主国家的人民如何幼稚,统治他们的中央政权却不至于没有一点知识,因为它容易从全国各地汲取它所发现的少量知识,而且必要时它能够到国外去寻找知识。所以,在一个既愚昧又民主的国家里,国家首脑和被统治者之间的智力上的巨大差距,便一定会立即暴露出来。这就促使权力集中到国家首脑手里。因为只有国家能够胜任行政管理工作,所以国家的行政权力将不断扩大。

    贵族制国家,不论你将它想得如何不开化,也永远不会出现此种情况,由于贵族制国家除了君主之外,一些主要的公民也受过教育。

    现在统治埃及的帕夏发现他的人民非常愚昧和绝对平等,于是就到欧洲去学统治人民的知识和经验。君主的个人学识一旦与臣民的愚昧和民主弱点结合,中央集权就将得以无限加强,而君主就会将国家变成他的工厂,将臣民变成工人。

    在我看来极端的中央集权最终会让社会失去活力,久而久之,还会令政府自身变得软弱无能。然而我承认在一定时期和特定场所,集权的社会力量能够轻易地实现巨大的事业。就战争而言,这一点是绝对真理,由于战争的胜负主要取决于能否把全国资源迅速投向规定的目的,之后才取决于资源的多少。所以,人民主要是在战争时期才感到应该而且必须扩充中央政府的特权。因为中央集权是军事天才的强有力的后盾,所以他们都喜欢中央集权,但所有的中央集权天才却都喜欢战争。由于战争将迫使国家把全部权力集中到政府手中。所以,在时常准备发动大规模战争和生存时常遭到危险的民主国家,要想对国家的特权加以扩充而对个人权利的民主倾向予以限制,实施起来就要比在其他一切国家迅速和持久。

    我已经说过,人们害怕动乱和爱好安乐的心理不自觉地令民主国家扩大中央政府的职能,致使中央政府自认为是强大得、聪明得和巩固得足够防止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的唯一力量。几乎不必补充大家就能知道,致使民主国家产生动荡不安的社会情况的特殊条件使中央集权的这种一般倾向得到加强,促使个人为了社会安定而放弃越来越多的权利。

    所以,在刚刚结束一场长期的流血革命的时候,一个国家决不会去扩大中央政权的职能,何况革命在将财产从其原所有者手里夺来以后就动摇了人心,导致人们出现了疯狂的仇恨心理,使国家陷入利害冲突和党派倾轧之中。从而,渴望社会安定的心理成了一种盲目的激情,公民却对秩序产生了一种反常的热爱。

    以上我只讲了几个完全对中央集权有利的偶然原因,但对主要的偶然原因我还没有谈到。

    国家元首的出身及爱好是在民主国家可能导致元首总揽一切事务领导权的第一个主要偶然原因。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喜欢中央政权,并愿意扩大它的特权,而且,假如这个政权忠实地代表人民的利益,确切地尊重他们的本意,他们对它的信任便几乎是无限的,并准备把自己所能付出的一切献给它。

    跟旧贵族制度依旧保持某些联系的君主进行行政集权,将不比在出身、成见、本性和习惯等方面跟平等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的开创功业的国王容易和迅速。我并不是想说贵族出身但生活在民主时代的国王们不想实行中央集权。在我看来,他们致力于中央集权的心跟其他君主一样积极。对他们而言,平等的好处便在于能够中央集权。然而,他们成功的机会不大,因为公民不会心甘情愿地服从,只能勉强答应他们的要求。在民主时代有一条规律,即国家元首的贵族特质越少,中央集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当一个国家采用贵族制时,君主的天生成见必然跟贵族的完全相同,但贵族社会的内在弊端将会自由发展,并且无药可救。当贵族世家的后代成为民主国家的领袖时,情况便会相反。君主受自己的教育、习惯和传统的影响,总是偏向于身份不平等;但人民却出于社会情况,时刻都在追求平等的民情。此时,公民们往往试图对中央政权进行抑制,把它看做贵族的政权,甚至看做暴虐的政权。他们坚决维护独立,这不仅是由于他们要成为自由的人,更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决心继续做平等的人。

    推翻旧王朝而令新人出任民主国家元首,可能暂时削弱了中央政权。然而,看到革命开始时出现的某些无政府状态,我们可以果断地预言,扩大和保护这个政权的特权将是一个革命的最终的而且也是必然的结果。

    第一个且唯一的令民主社会的政治权力集中的必要条件,便是它要喜爱平等并让人相信他是出自真心。所以,原先非常复杂的专制之术,如今已经简化成一项单一的原则了。

    第138章 当今的欧洲国家尽管统治者

    的地位不如以前稳定但最高权力却     日益加强读者如果琢磨一下上述的一切,就会对欧洲的情况感到惊奇。在欧洲,所有的一切都好像是在促进中央政权增加特权,以削弱个人力量,致使个人日益处于依附的地位,处境日益岌岌可危。

    促进美国人走向中央集权的所有一般和长期趋势,在欧洲的每个民主国家都会出现。除此之外,欧洲的民主国家还有很多不为美国人所知的次要原因,在推动它们走向中央集权。可以说它们每向平等迈进一步就等于是向专制接近一步。

    只要看一下周围和我们自己,你就会相信情况确实如此。

    在之前的贵族时代,欧洲的一些君主相继被剥夺或是自动放弃了他们的部分权力。距离今天不到100年之前,在大多数欧洲国家,很多私人或团体都是相当独立的,他们可以自己审理案件,自己募兵、自己养兵、自己收税,甚至还可以自己制定和解释法律。现在,每个国家均已收回这些本属于国家主权的权限;在管理国家的一切事务方面,国家不再容许在它与公民之间有代表,而是由自己对公民进行全面管理。我无意指责这种中央集权,而只是指出这个事实。

    在相同时期,欧洲到处存在着很多代表地方利益和管理地方事务的次级政权。然而现在,这些地方政权大多数已经不存在了,剩下的不是正在消失之中,就是即将完全服从于中央。在欧洲每个地方,领主的特权、城市的自由和地方的行政权,不是已经消失,就是即将消失。

    半个世纪以来,欧洲经历了很多次的革命和反革命。这些革命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动摇或破坏了地方的次级政权。在被法国征服的地区,法国没有消除的地方特权,之后也都被战胜法国的君主们给消灭了。这些君主把革命所创造的一切新鲜事物都抛弃掉,唯独没有抛弃中央集权:这是他们唯一肯从革命方面接受过来的东西。

    我想指出的是,在这个时代相继从某些阶级、团体以及私人手里抢夺过来的某些权力并没有用来在更民主的基础上建立新的次级政权,而是全都落到了国家首领手里。各国对最低级的公民的领导也开始越来越直接,对每个人的小事也开始亲自管理。①在古代欧洲,几乎所有的慈善事业都被私人或团体掌握着,而今天,所有的慈善事业都或多或少地依附于国家,在有些国家甚至全由国家管理。向饥饿者发放面包,救济或收容病残,还安排无业者工作,这些几乎全由国家办理。国家几乎成了一切灾难的唯一救济者。

    在现在的很多欧洲国家,教育事业也跟慈善事业一样,已经成为国家亲自创办的事业。国家从母亲的怀抱里把孩子接过来,甚至是要过来,交给国家设立的机构,由这些机构负责对每一代人进行情感和思想教育。教育制度跟其他制度一样,也是统一的。其差别同自由一样,都在日益消失。

    直言不讳地说,几乎当今所有的基督教国家,不管是天主教还是新教,都有被政府控制的危险。这并不是指统治者嫉妒教会可以自行决定教义,而是指他们日益加强对教义宣讲者意志的控制,剥夺教士的财产而且还向教士支付薪金,把教士的势力收为己用,总是任命自己的仆从为教士,同宗教一起携手并深入到每个人的灵魂深处。②但是,这只是整个情景的一个断面而已。

    正像我们所看到的,如今统治者的权力不仅扩大到原有的每一个领域,而且并不为此感到满足,它除了要充分行使现有的全部职权之外,还要更进一步,把自己的统治扩大到至今尚未被它染指的独立领域。之前完全不受政府控制的很多行动,现在都已经被政府所控制,而且被控制的行动范围不断增大。

    在贵族制国家,政府的权力经常只限于在与国家利益有显著的和直接关系的事务方面的领导或监督,公民自行处理其他一切事务。在这些国家里,政府往往忽略了个人的错误和苦难会危害国家的幸福,忽略了防止个人的破产有时也应该是国家的义务。

    当代的民主国家则趋向于另一个极端。

    ①这种个人在社会面前的日益疲软的现象,从不同的方面表现出来。我现在只就关于立遗嘱的问题举例说明一下。

    在贵族制国家,人们一般都极为尊重死者的遗愿。这在欧洲的一些古老民族中间甚至成为迷信。比如说,社会权利连死者的奇怪要求都不加限制,至少使其中的部分要求生效,保证死者有一种永久的权利。

    当所有的生者都软弱的时候,就不会太尊重死者的遗愿。人们为死者的遗愿规定了一个极小的范围,超过这个范围,国家的最高权力就宣布它无效或监督其执行。在中世纪,立遗嘱的权利是没有限制的。如今在法国,一个人不能不经国家干预便把其财产分给子女。国家统治了一个人的一生之后,还要控制他生前的最后行动。

    ②随着中央政府职权的扩大,其官员人数也随之增加。这些官员逐渐形成了国中之国,而且分担了维护政府稳定的职责,也就逐渐取代了贵族的地位。

    欧洲各国的统治者几乎都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让人民害怕官员的现实表现以实现对一部分公民的统治;让公民对官员的未来抱有希望以实现对另一部分公民的统治。显然,大多数当代的统治者不因治理整个国家而满足,他们认为应当对每个人的行动和命运负责,把指导和指点每个人一生如何行动的责任全都揽在自己身上,在必要的时候,不论人们愿不愿意,都要指点每个人如何获得幸福。

    另一方面,老百姓也越来越这样看待政府,一有需要就去寻求政府的援助,并时刻把政府看做导师和向导。

    我敢说在欧洲所有政府都是不仅越来越集权,而且管事情越来越小甚至管得越来越严。各国的政府越来越频繁地深入到私人活动领域,越来越直接控制私人的行动而且是微不足道的行动,每天站在公民的身边援助和引导他们,或是站在公民的头上发布号令。

    以往,君主靠他的土地收入和税收生活。而现在,他的需求和权力都增加了,所以不能再靠上述的收入生活了,之前,如有需要,一个君主可以制定一种新税,而现在他可以举债。于是,国家逐渐成为大部分富人的债务者,把大量资金集中到自己手里。

    它采用另一种办法吸收小额资金。

    随着人们日益趋同,身份日益平等,穷人也开始有一点财产了,也开始受到一定的教育,产生一些欲望。他们希望改变自己的处境,并试图用储蓄的办法来达到这个目的。于是,储蓄就导致每天产生出无数的小额资金,也就是慢慢积累起来的劳动果实,而且其数额一直增加。但是如果这么多钱落到一个人的手里,就不会发挥任何功用。这样,就出现了一种慈善组织,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个慈善团体不久就会成为我们的一个重要政治机构。一些以慈善为怀的人就想出办法,把穷人的储蓄收集起来,使这些储蓄产生效益。在某些国家里,这种慈善团体仍然与国家没有丝毫关系;但在绝大多数国家里,这种慈善团体有被政府吞并的趋势;甚至在个别国家里,它已经被政府取而代之,政府亲自承担着成千上万劳动者的日常储蓄并把这些储蓄汇集在一个场所,并独自负责这个场所的繁重工作。

    这样一来,国家既可以通过举债的办法吸收富人的资金,又可以通过储蓄银行而任意使用穷人的财富。国家的财富由政府操纵或支配而不断循环,并随着身份平等而逐渐地增加,因为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只有政府才能使人信服,然而大家之所以相信政府,则是因为他们觉得只有政府的力量才可以持久一些。①所以,统治者不仅控制着公共财产,而且还干预私人财产。他是每个公民的上司,往往还是每个公民的主人。另外,他还是公民的管家和账房先生。

    现在的中央政权不仅包揽了原来政权的所有工作,甚至这些工作超出了它的范围,得以扩大。同时,动作比以往更有灵活性,更有力量,更有独立性。

    ①一方面,人们对物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政府对资源的控制越来越严格。

    所以,人们经由两条不同的途径走向了被奴役。对物质幸福的追求使得他们不得不支持政府和依靠政府。

    欧洲所有国家的政府已经在我们这个时代大大改进了执政方法。它们做的事情比以往要多得多,而且做每件事都比以往快速、有条理和节省经费。他们不断用从私人那里得来的知识丰富自己。欧洲的君主们在他们所管辖地区常驻代表进行严格管理,并且还发明了一些新的方法来直接领导这些代表和监督他们。君主们对于由代表管理所有事务还不满足,于是就直接插手代表管理的事务。结果,公共的行政不但依附于同一个权力,而且越来越集中于同一个地方和被控制在少数人手里。政府在集中它的活动的同时,也就加强了它的特权。这两个是使政府力量强大的主要原因。

    当我们考察大部分欧洲国家过去实行的司法制度时,有两件事情会使我们感到惊讶:司法权力不仅是独立的,而且权限也很大。

    法院不但审理一切私人纠纷,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私人与国家间的仲裁者。

    我在这里不是指某些国家的法院所篡夺的政治权限和行政权限,而只谈到各国法院拥有的司法权限。在所有的欧洲国家,以前和现在都有很多与一般财产权有关的私人权利。这项权利受到法院的保护,除非法院允许,否则国家不得剥夺。

    这是一种可以使欧洲的法院与其他国家的法院区分开来的半政治性权力,因为其他国家虽然设有法官一职,但是根本没有授予法官这样的特权。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人们所谓的欧洲民主国家以及其他国家的司法史,就会发现所有的国家除了普通法院以外,还另外设立了不如普通法院独立的法院,专门审理国家与公民之间可能发生的纠纷。原先的法院还保留了独立性,但是它们的审判权变小了,而且人们也越来越倾向于让它们只充当私人利益冲突的仲裁者。

    类似于这种法院的数目不断增加,它们的职权也随之增加。所以,政府越来越没有必要让另一个权力机关来批准它的计划和要求了。政府虽然不能绕过法官的管辖领域,但是可以选任法官,并将他们永远控制住。也可以说,在政府与平民之间设立了一个名义上是主持公道,而实质上却是偏袒政府的司法机构。

    由上可见,国家并不满足于总揽所有事务,它还越来越自行决定一切而不被控诉和上诉。①在当代的欧洲各国,除了上述各项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大原因可以使它们不断扩大最高当局的活动范围或增加其特权,但是它还没有引起人们的充分重视。这个原因就是平等的进步所促成的工业发展。

    工业经常把许多人聚集在同一个地方,然后在这些人之间建立起全新而复杂的关系。工业可以使他们时而大富大贵,时而一贫如洗。这种穷富的变化会给社会的安定带来危害。最后还会出现工业劳动损害受益者和靠此养家者的健康,甚至危害他们的生命的现象。所以,工人阶级比其他阶级更需要制度,更需要监督和控制,而这个阶

    ①关于这个问题,在法国存在一种奇怪的诡辩理论。当政府与私人之间出现纠纷时,不允许普通法院法官审理,据说这是为了避免混淆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因为这样的混淆不能使政府同时拥有审判权和行政权。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得采用更加危险和更加残暴的方法使两者混淆。级的队伍一旦扩大,政府的权限也就随之增加了。

    这是可以普遍应用的真理。但是,我要讲的是与欧洲各国密切相关的一部分。

    几个世纪以前,只有贵族拥有土地,而且他们也有能力保住土地。所以,当时的土地拥有许多保障,土地所有者享有极大的自主权。于是就出现了一些在土地被分割和贵族没落之后仍然有效的法律和习惯。而在如今,土地所有者和农户仍然是最容易逃避中央政权控制的平民。

    在从中可以找到我们的历史的所有根源的贵族时代,不动产并不重要,土地所有者也被轻视,而且力量也逐渐变得薄弱;从事工业的人,是贵族社会里的一个特殊阶级。

    因为他们没有后台,所以没人保护,也时常不能自保。

    所以,人们习以为常地觉得工业财产是一种特殊财产,不像一般财产那样受到重视和保护,从事工业的人被认为是社会里的一个独立的小阶级,他们的自主权不太受人尊重,君主一不高兴就可以把他们踢开。阅读一下中世纪的法典,看到在那样一个主张个人独立的时代,国王竟不断限制工业,甚至连工业最微小的细节都能管到,你也许会感到吃惊。中央集权在这方面却达到了它所要求的积极和细致程度。

    在此之后,世界上发生了一场大革命,刚刚出现的工业逐步发展并遍布整个欧洲,工业阶级日益扩大并以吸收其他阶级的残余壮大了自己的队伍。工业阶级的人数、财富和重要性均大大增加,而且是持续增加。原来与它没有关系的人,也都在某些方面向它靠拢。这个原先被人看做特殊阶级的群体,有改变为主要阶级甚至是改变为唯一阶级的趋势。但是,它所形成的政治思想和政治习惯并没有改变。这些思想和习惯之所以没有改变,最初是因为它们是陈旧的,后来又因为它们与现代人的新思想和平时习惯完全合拍。

    所以,工业阶级的权力并没有随着它的重要性的提高而扩大。人数虽然增加了,但是它对其他阶级的依赖性并没有减少。恰恰相反,它把专制引进了内部,并随着自己的发展而使专制加强。①国家越是工业化,就越需要有便于致富的道路、港口、运河和其他半公用性工程;而国家越是民主化,个人就越难开发这样的工程,但是国家却越是容易进行。坦白说,目前各国政府的显著倾向是垄断这些工程,从而把人民日益限制在非常狭隘的活动范围之内。

    ①我现在列举几个事实来证明。矿藏是工业的自然资源。随着欧洲工业的发展,矿业的收益变成了人们普遍追逐的对象,而平等造成的财产分散导致矿山的开发难以进行。于是大部分国家便宣布有权占有矿山资源并对开发实施监督。这种情况是其他财产所未有过的。

    作为工业资源的矿山受到其他动产所受的监督和保护以后,就被政府控制起来。国家负责开发矿山或是将其承包出去,原来的矿山所有人就变成了矿山的使用人,这种使用权是政府给予的。另外,政府还到处要求矿业的领导权。它制定矿业的规章制度,拟定管理方法,进行有效的监督。如果矿业经营者拒绝服从,行政法院就可以取消他们的使用权,再指定其他的人来经营。可见,政府不仅占有矿山资源,还控制着经营人。

    另一方面,随着国力的增强和需求的增加,自身消耗的工业品也日益增加。这些工业品均由国家的兵工厂和工厂制造。正是因为这样,每个国王就成了最大的实业家。于是他网罗了一大批工程师、建筑师、技师以及技工为他服务。

    他不仅是头号实业家,而且还越来越想主持或者说是控制其他一切产业。

    公民们由于日益平等而能力下降,以至于不联合就不能在工业方面有任何作为。

    但是政府却想把他们的联合组织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应该承认,被称为合伙组织的这种集体,比单个人强大和可怕得多,但是它们承担的责任却比一个人的时候小。所以,避免它们拥有类似个人相对于政府那样的独立性,好像是合理的。

    统治者们也有这种倾向,因为他们喜欢这样。在民主国家里,只有公民联合起来才能对中央政权进行有利的抵制,所以中央政府从来都不喜欢不受控制的结社。可是,有一点值得注意,在民主国家里,公民们经常对他们本来很需要的结社怀有恐惧感和嫉妒感,从而有碍于他们保卫结成的社团。这些个人小团体的反抗能力和在人们普遍懦弱散漫之中的长期存在,使公民们感到不安和惊讶,于是不得不认为每个团体自由运用它们的能力是一种危险的特权。

    另外,在这个时代所出现的社团,都是一些新式法人。它们出世的时代,个人权力的观念薄弱,国家权力却无限大,而且时代也没有赋予它们以结社的权利。所以,它们出生以后就没有自由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在所有的欧洲国家,有几种社团没有经过国家审查和批准是不能成立的。有些国家正在努力把这套办法推广于所有种类的社团当中。如果成功的话,后果是不难想象的。

    一旦统治者拥有按照一定的条件批准社团成立的大权,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又要求监督和领导的权力,以使社团不违背他所定的规则。这样,国家让申请成立社团的人隶属于自己之后,还要把已经成立社团的人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下。也就是说要把现在生活在国内的几乎所有的人都控制起来。

    各国的统治者就这样慢慢地把工业创造出来的新力量大部分占为己有或作为己用。工业引导我们,他们引导工业。

    我过于注重刚才所叙述的一切,所以害怕在我想把自己的想法好好地表达出来时反而没有达到目的。

    因此,如果读者发现我的论据不充分或不恰当,觉得我对中央政权的集中程度有些夸大,而对个人仍能独立活动的范围说得有些小,我就请读者暂时放下这本书,自己体会一下我已尽力向读者讲述过的东西。让读者仔细考察一下国内外每日所发生的一切吧,让读者同周围的人讨论吧,让读者自己深思一下吧。如果读者不经过我的引导或通过其他途径而无法到达我想引导他去的地方,那就是我大错特错了。

    读者会发现,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央集权已经在各个地方以千百种不同的形式扩大了。不管是战争、革命,还是征服,都促进了中央集权的发展,所有的人都为扩大中央集权作出了贡献。在这期间,主持大权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地换,他们的思想、利益、感情都各不相同,但是他们都想以某种方式实行中央集权。中央集权的本性就好像是他们生活和思想的多种变化中的唯一不动的点。

    读者看完世间诸事的详情之后再综合观察一下全景,更会大吃一惊。

    一方面,一些原本根基牢固的王朝摇摇欲坠、相继垮台,各国人民以暴力反抗国王的统治,人民破坏或限制他们的首领或君主的权威,没有发生革命的国家也能感到不安和恐惧,人人都受到逆反精神的鼓舞。另一方面,在这样的无政府状态期间,在人民难以驯服的国家里,社会权力却不断扩大它的领域,集权日益严重,胆大妄为,专制趋向日益明显,范围日益扩大;而公民却时刻处在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下,每日都在不知不觉中将自己的自主权一点儿一点儿地让给国家,这些刚刚推倒王权和把国王踩在脚下的人,现在却越来越对新政权的一个小办事员唯命是从。

    所以,在我们这个时代,好像在进行两个方面迥然相反的革命:一种革命在不断削弱政权,而另一种则继续巩固政权。在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政府从来没有如此软弱过,也从来没有如此强大过。

    但是,当我们仔细观察世界的局势时,会发现这两种革命在思想上是密切相关的,虽然路线不同,但最终目的和出发点都相同。

    我再次重复我在本书很多地方已经说过的一点:千万不要把平等的事实与让平等融入社会和法制革命相提并论,而人们之所以几乎对一切现象表示惊讶,是因为他们把两者混淆了。

    所有欧洲的古老政权,不管是最强大的还是最弱小的,都建立在贵族时代,都曾经不同程度地代表或是维护不平等和特权的原则。为了使平等日益扩大所带来的新需求和新利益在政府中占优势,现代人就得推倒和压制旧的政权。这就要促使现代的人们去进行革命,使其中的大多数人产生不管以什么为目的的革命,都总是具有那种敢于闹事的激情以及热爱独立的激情。

    我觉得,不管是哪一个欧洲国家,都是经过财产和人的情况的激变以后或紧接着这种变化,才使得平等发展起来的,而且几乎所有的这种变化都会伴随着严重的无政府状态和为非作歹现象,因为这些变化是由那些国内没有教养但却反对教养的人引起的。

    因此产生了我刚才提出的那两个背道而驰的倾向。只要民主革命的浪潮还没有退却,那些消灭了敌视民主革命的原有贵族政权的人,就会表现出巨大的独立精神,并随着平等的彻底胜利而服从这个平等所带来的一切,努力加强国家权力和中央集权化。他们原本希望成为自由的人之后能够实现平等,但是随着平等在自由的帮助下进一步发展,他们反而更难拥有自由了。

    这两种情况有些时候会同时发生。上一代法国人曾经表明一个民族在反对贵族的权威和藐视国王权力的同时能够在国内建立暴虐的统治,从而向世界传授了在争得自立的同时又抛弃自立的方法。

    我们这一代人看到,旧的政权都崩溃了,旧势力正在慢慢被消灭,旧的障碍正在坍塌。这种情况让一些见多识广之士感到困惑不解。他们只关注眼前发生的使他们觉得不可思议的革命,觉得人类将由此陷入无政府状态。如果再联想到这场革命的最终结果,他们就会更加恐惧了。

    至于我,我坦然承认,我并不相信那种好像在激励当代人的自由精神。我也确实看到现代国家都在激烈变动,但我并不觉得它们真正获得了自由,而是担心动摇王位的那些动乱终止以后,统治者们会得到比之前更大的权力。

    第140章 民主国家害怕哪种专制

    在美国停留期间我已经注意到,像美国那样的民主社会情况,会为建立专制提供便利的条件;在我回到欧洲后发现,大多数欧洲的君主已在利用这种社会情况产生的思想、感情和需要去扩大他们的权力范围。

    这让我感觉到,基督教国家最后也会受到类似于古代国家曾受到过的某种压力。

    对这个问题进行的细致探究,以及五年来的深思熟虑,都没有减轻我的担心,但担心的对象却改变了。

    在以前的时代,从来没有过一位专制君主强大到能够不用次级政权的协助而亲自管理一个大帝国的所有领土;也没有一位君主尝试无差别地让全体臣民一律遵守统一规划制度的一切细节;更加没有一位君主亲自走到臣民的跟前手把手教导和指挥他们。这个念头从来没有在人的头脑里产生过,即使有人产生了这个念头,也会因为知识的不足,治理方法的欠缺,特别是身份不平等带来的自然障碍,很快就停止实行如此庞大的计划。

    我们知道,在罗马皇帝的势力鼎盛时期,生活在罗马世界的不同民族仍然保持各自的习惯和风俗;他们虽然被同一君主管辖,但是大部分地区实行自立管辖,拥有很多享有实权而兴旺的自治城市;虽然帝国的统治权集中在皇帝一个人手里,必要时皇帝可以独断专行,但是社会的生活细节和个人的日常生活,一般并不会受到皇帝的控制。

    不错,罗马皇帝拥有巨大的权力,而且没有相应权力与他抗衡,同时他还可以为所欲为,并且为了满足自己的任性而动用全国的力量。这种情况就会使他滥用权力,蛮横地夺去公民的财产或生命。他的暴政对有些人来说是沉重的压迫,但并没有殃及大多数人。暴政只以几个重大的人物为对象,而不施于其他人。暴政是残酷的,但也有一定的范围。

    由此看来,如果我们目前的民主国家出现了专制统治,那么它将具有另一种性质:它的范围虽然会很大,但它采用的方式将会很温和;它只会使人消沉,而不会直接折磨人。

    我不怀疑,像今天这样既文明又平等的时代,统治者们可能比古代的任何一个统治者更加容易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使其习以为常地和无孔不入地深入到私人领域。但是容易致使专制出现的这个平等,又能缓解专制的严厉性。我们已经说过,随着人们日益趋同和平等,民情也越具有人情味和越趋于温和;当任何一个公民都没有巨大的权力和过多的财富的时候,专制基本没有出现的机会和活动的范围。如果所有人的家庭条件都处于中上水平,那么人们的激情就会有节制,想象力也不会超出常规,生活简朴而不会过分追求享乐。这种普遍性的克制也在节制统治者本人,使他的无度欲望的发作停在一定的界限。

    除了这些来自社会情况的性质本身的原因之外,我还可以举出很多超出本书所讨论的范围的原因。但是我想还是不要超出我所规定的范围。

    民主政府在民怨沸腾和出现重大危机的某些时刻可能变得暴虐和残忍,但是这种危险是很少见的也是比较短暂的。

    只要我一想到现代人的激情不太炽烈,他们的品行温顺,知识面很广泛,宗教信仰很虔诚,道德良好,有勤奋而端庄的习惯,他们能明辨是非,我就不担心他们会受到暴君的压迫,而主要担心他们的监护人会变成他们的首领(h)。

    所以我觉得,使民主国家受到威胁的那种压迫,与当代世界上出现过的任何压迫都有所不同,在他们当代人的记忆中也没有出现过这种压迫。我曾经试图用一个确切的词汇来表达我对这种压迫形成的完整观念,但是徒劳无益。专制或暴政这些古老的字眼都不适用。这是个新事物,所以在为其定名之前,就得努力说明它的特点。

    我想说明这种专制可能以哪些新的面貌再现于世界。我觉得,到那时将出现无数相似而平等的人,每天为追逐心中小小的庸俗享乐而奔波。他们每个人都孤苦伶仃,毫不关心他人的命运。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子女和亲友就是整个人类。至于其他同类,即使站在他们的面前,他们也不屑一顾。他们虽然与这些人接触,但是并没有感觉到这些人的存在。每个人都独自生存,只为自己而生存。如果说他们还有一个家庭,那么他们至少已经没有祖国了。

    在这群人头上,存在着一个只负责保证他们享乐和照顾他们一生的权力极大的监护性当局。这个当局的权威是绝对的,体贴入微的,极其认真且很有预见的,还十分友善。如果说这种权力是一种父权,主要以教导人如何长大成人为目的,那它最像父权不过了。但它并非如此,它只是把人永远看成孩子。它喜欢让公民们享乐,而且觉得只要设法让他们享乐就可以了。它愿意为公民造福,但是公民幸福的唯一代理人和仲裁人必须是他。它也可以保证公民安全,预见并满足公民的需求,为公民的娱乐提供便利,指导公民的主要活动,管理公民的工商业,规划公民的继承和分配遗产的相关事宜。这岂不是完全不让公民开动脑筋和操劳生计吗?

    这样,公民们每日都无所事事,很少主动运用自己的意志,或是把他们的意志活动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之内,让每个公民慢慢失去自我思考能力。平等让人养成了被动接受这一切的习惯,也就是强制人们忍受这一切,甚至把这一切看做恩惠。

    统治者就是这样把每个公民置于自己的权力之下,并遵照自己的想法塑造他们,然后将手伸向整个社会。他用一张织有详尽的、细微的、全面的和统一的规则的密网将社会覆盖,最有独创精神和坚强意志的人们也不能冲破这张网而成为出类拔萃的人物。他并不践踏人们的意志,只采用软化、驯服和指挥的方法。他不强迫人们行动,只是不断妨碍人们的行动。他什么也不破坏,只是阻止一些新生事物。他不实行暴政,但是他限制和压制人们,使人们精神颓靡、麻木不仁和意志消沉,最后使全体人民变成一群胆小而只会干活的牲畜,而政府则是管理这些牲畜的牧人。

    我一直觉得,刚才描写的这种严明的、温和的和平稳的奴役方式,可能比有些人的想象具有更自由的外貌,甚至在人民主权的幌子下可以轻易建立起来。

    现代人总会受到两种对立的激情驱使:他们一方面觉得需要有人指导,另一方面则希望保持自由。这两个相反的本能哪一个都不能放弃,所以他们尽量使两者同时得到满足。于是他们想出一种具有监护性质的、无所不能的,但是需要由公民选举组成的单一权力机构。他们把中央集权和人民主权结合起来。这使他们得到了一些缓解。

    他们觉得监护人是由自己选的,就可以安心于被人监护。每个人都能忍受捆在身上的锁链,因为他们看到握着链子末端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阶级,而是人民自己。

    在这种制度下,人民在刚刚摆脱从属地位后,由于为自己指定了主人而又回到原来的位置。

    如今,有很多人很容易认可行政专制与人民主权之间的这种妥协,他们认为只有把个人自由托付给国家政权,个人自由才会有充分的保障。而我认为这样的保障并不够充分。在我看来,主人的意志永远没有服从的事实重要。

    但是我并不否认,这种政体远比那种把权力集中以后交给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或团体管理的政体好得多。在民主专制的各种形式中,后一种政体肯定是最坏的形式。

    当国家的首脑是选举产生的或是接受真正选举的独立的立法机构监督的时候,他所受的压迫有些时候是很大的,但是这种压迫经常是不足以使人难堪的,因为每个人在受到限制和压制以后,还可以觉得表示服从首脑就等于服从自己,而他肯牺牲其他一切正是他的意志的一种表现。

    我也可以理解,在国家首脑代表国家和依靠全国人民时,削弱每个公民的力量和权力既是为国家首脑服务,又有利于国家本身的,而个人因公牺牲自己的自主权也会得到某些补偿。

    所以,在一个集权的国家里建立国民代表制度,可以减少中央集权可能产生的弊端,但不能彻底消除弊端。

    我完全清楚,这种办法可以促使个人参与国家大事,但很少能对私人和小事产生影响。人们忽视了自己受奴役的危险在细微的小事上尤为严重。至于我,既然看到两者不能兼顾,那就只有觉得大事需要的自由不如小事需要的自由多。

    小事上的顺从每天都可以看到,而且所有的公民都能感受到。这种顺从并不让公民觉得屈辱,但是它一直限制着公民的行动,直到使公民放弃自己的意志。它使人的精神之火逐渐熄灭,心灵之光逐渐暗淡;而只是在个别情况下所必需的服从虽然很严格,但这种情况不多,而且坚决不同于奴役,它只让个别的人受苦。使公民们依附于中央政权以后又让他们去选举这个政权的代表,这是徒劳无益的;让公民们这样隆重而又仓促地和以这样少见的方式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就会使他们逐渐失去独立思考、独自感受和自主行动的能力,逐渐下降到人类的一般水平之下。

    我再补充一句: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不能行使他们仅存的唯一的重大特权。民主国家在把自由引进政治领域的同时也加强了行政领域的专制,这就必然会产生一些非常奇异的现象。一些只凭常识就可以处理的小事,它却觉得公民没有能力完成,而要亲自承担起来,但在事关全国的政务问题上,它又赋予公民无限的特权。于是,它时而把主权看做玩具,时而成为主权的主人,而国家首脑的权力时而比国王的还大,时而又比普通老百姓的还小。它经过各种选举制度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以后感到惊讶,但又接着去找,好像它所发现的弊端不是来自本国的政治制度,而是来自选举制度。

    很难想象完全丧失自治习惯的人,能够选择好将要治理他们的人;也不应该认为处于奴隶状态的人民有一天会选出一个自由的、精明能干的政府。

    我永远都觉得上层为共和制而其他部分为绝对君主制的政体是个短命的怪物。统治者的腐败和被统治者的无能,迟早会使这个怪物下台;而对自己和自己的代表感到厌烦的人民,不是创造出更自由的制度,就是很快又伏在一个独裁者的脚下(i)。

    第141章 以上各章的延续

    我认为在身份平等的国家里比在其他国家更容易建立绝对专制的政府;而且觉得一旦在这样的国家里建立起这样的政府,那它不仅会欺压人民,还会剥夺人类的一些主要属性。

    所以,我觉得专制在民主时代是最可怕的。

    我觉得我一直都是爱自由的,而在这个时代,我们甚至想崇拜自由。

    另一方面,我相信在我们即将进入的时代,凡是试图把特权和贵族制看成权威的基础的人,都会遭受失败。凡是想在唯一的阶级里建立并保持权威的人,也终将失败。在这个时代,没有一个政府拥有足够的本领和力量以重新建立臣民之间的永久差别的办法建立专制;也没有一个议员高明和强大到不以平等为原则去维护以自由为基础的制度。所以,当代的所有人,如果想保持同类的独立和尊严,就得表明自己是平等的友人,平等待人是唯一能够证明自己是平等的友人的办法,这项神圣事业的成败完全取决于此。

    所以,重建贵族社会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在于从上帝让我们生活的民主社会的内部发掘自由。

    在我看来,这两项真理是简明扼要和有成效的。它们促使我去考察哪种自由政府可以建立在身份平等的国家中。

    民主国家的最高主权比其他国家的最高主权更加统一、集中、广泛、彻底和强大,这是因为民主国家的制度本身的性质和国家的需要。活跃和强盛是它的自然社会现象,而人民则比较温顺和软弱。换句话说,社会做的事情多,个人做的事情少。这是无法避免的。

    因此,不要指望人在民主国家里会像在贵族制国家里那样独立自由,而且这也不是人们的兴趣所在,因为贵族制国家经常为某个人而牺牲社会的利益,往往绝大多数的人要为某些人的荣华而牺牲自己的富贵。

    使中央政权在民主国家积极和强大,这是必需的,也是人们所希望的。目的是要使中央政权变得软弱无力和懒惰,还要完全阻止它滥用机智和权力。

    在贵族时代保障个人独立的最大原因,是君主治理公民时不独揽任务。把一部分交给贵族的成员,因此中央政权总是分权的,以同一方式和不全面地管理每个人。

    不仅君主不独揽一切,而且代理他的大部分官员也不总是听他支配,因为权力并非来自君主,而是来自他们的出身。任何时候君主都不能任意设置或废除这些官职,同时也不能强迫官员对他的随意支使一律服从。这对保障个人的独立也起了作用。

    我十分清楚,在这个时代我们不能依靠这样的办法,但可以取代这种办法的民主措施。

    把从各种贵族或自治团体收回的管理权不完全交还给主权者,而部分地分给临时由普通公民组成的次级团体。这样,自由将会更加有保障,而他们的平等也不会被削弱。

    在用词上美国人不像法国人那样讲究,他们仍用county(县)一词来称呼州下的最高级行政单位,但是它的一部分职权却由州议会代行。

    当然我承认,在当今的平等时代,世袭官员的设立是不公正和不合理的,但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选举的办法任用官员。它是一种民主选举办法,可以像贵族制国家的世袭官员对中央政权有独立性那样,它选出的官员保证对中央政权有独立性,甚至超过世袭官员的独立性。

    在贵族制国家有许多有钱有势的人,他们生活充裕,不会轻易忍受压迫而不反抗。一般政府对这些人在态度上温和而谨慎。

    我非常清楚,民主国家自然不会有这样的人,然而它可以人为地创造出类似的人物。

    我深信,世界上再也不会建立新的贵族制度;我还认为,只要普通的公民联合起来,建立非常富裕、非常有影响、非常强大的社团也是有可能的,简而言之,即建立贵族性质的法人。

    这样,他们就可以获得一部分贵族性质的政治利益,而且又不会出现贵族制度的不公正性和危险。政治、工业和商业的社团,甚至科学和文艺的社团,似乎都不能随意限制或暗中加以损害,因为它们是既有知识又有力量的,它们在维护权益而反对政府的无理要求时,也维护了全体公民的自由。

    每个人在贵族时代都与一定的同胞有紧密的联系,一旦受到攻击,他就会得到这些人的帮助。每个人在平等时代都是孤立无援的。他们不仅没有可以求助的朋友,又没有真正同情他们的阶级做后盾。所以他们容易被人置之不理,无缘无故地受到轻视。因此,当代公民只有一个手段可以保护自身不受迫害,就是向全国呼吁,如果国人充耳不闻,就向全人类呼吁。报刊是他们进行呼吁的唯一手段。因此,自由出版在民主国家比在其他国家更加珍贵,平等可能产生的大部分弊端也只有它可以救治。平等使人孤立和失去力量,但报刊是每个人都可阅览并能被软弱孤立的人利用的强大武器。使每个人失去亲友支援的是平等,但是利用报刊他们可以向本国的公民和全人类求援。印刷术促进了平等的发展,同时也是弥补平等的最好药剂之一。

    我认为,人民生活在贵族制国家,出版自由实际上可以不要,而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却不能如此。大规模的政治集会、议会的特权和人民主权的宣言无法保证民主国家人民的人身自由。

    所有这一切,可以在一定程度内缓解对个人的奴役,而如果出版是自由的,这种奴役就不可能随意进行。保护自由的最佳民主手段是报刊。

    现在我来谈一谈司法权的某些类似作用。

    处理私人权益纠纷和仔细研究所处理的每一件事,是司法权的本质要求;不主动对受压迫的人施以援助,但帮助卑微人群也是司法的本质要求。尽管这些人软弱无能,却能永远迫使法官听取他们的控诉并作出答复。这是司法权的制度本身的要求。

    所以,统治者经常关注和干预个人的最微不足道的行动,而个人又无力自我保护和孤立得不能奢望得到与自己一样孤立的人的支援,这种情况下司法权特别适用于自由的需要。在任何时代法院的力量都是可以向个人提供的最强大保障,在民主时代这更是真理。在民主时代,如果司法权不随着身份的日趋平等而加强和扩大,个人的利益就永远会受到威胁。

    平等会使人产生十分不利于平等的怪癖,这一点立法者应当经常注意。现在我只谈一谈其中的几个主要偏好。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对规章或程序的功用不容易了解,对规章本能地轻视。在其他地方我已经讲过其原因。规章往往使他们反感和憎恨。因为他们只注重眼前的享乐,通常急不可耐地冲向他们所追求的每一享乐对象,一遇挫折就灰心失望。带着这种性格进入政治生活之后,他们对经常拖延或阻止他们实现某些计划的规章怀有敌对情绪。

    但是,民主时代的人在规章上感到的不便,恰恰是有利于自由的地方,因为规章的主要作用在于在强者与弱者之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设立一道屏障,以便在强者或统治者作出随意决定后能给弱者与被统治者时间再好好想想对策。因此随着统治者日益积极和强大,被统治者变得日益消沉和弱小,这个时候规章就更为必要。本来民主国家的人民比其他国家的人民更需要规章,但他们却对规章不太尊重。这一个问题是值得注意的。

    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比大部分当代人盲目轻视规章的这个问题更可悲的了,因为现在就连最小的规章问题也具有了以往所没有过的重要性。人类的一些重大利益,都与规章有密切的关系。

    虽然我认为,生活在贵族时代的政治家有些时候轻视规章,并且经常不受规章的约束,但如今各国的领导人对于细微的规章、规定都应当尊重,这一点只有万不得已的时候才可以忽略。在贵族制度下,对规章有过迷信的现象;而我们对规章则应当采取明智和谨慎的态度。

    民主国家的另一个非常自然但又非常危险的本能,就是使人轻视和忽视个人的权力。

    一般说来,一种权力之所以被人们热爱和尊重,不是因为这项权力重要就是因为他们长期拥有。民主国家的个人权力一般都不太重要,而且大多是最近出现的和非常不稳定的。因此,人们容易放弃,受到侵犯也很少怀恨在心。

    但是,在人们生性轻视个人权力的时代和国家里,社会权力却有自然扩大和加强的趋势。也就是说,人们在最需要保持和维护仅余的特殊权力的时候,却越来越不重视它了。

    因此,特别是在所处的民主时代,人类的自由和光荣的真正友人们,应当不断地挺身而出,想方设法防止国家权力为全面推行其计划而随意牺牲某个人的利益。在这个时代,任何一个默默无闻的公民都有被压迫的危险,任何微不足道的个人权力都可能被专横的当局夺取。理由很简单:在个人的特殊权力被人视为重要的和神圣的权力的时候,侵犯这种权力只会损及个人;但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这种权力被侵犯就是严重败坏国家的民情,整个社会都会受到危害,因为在我们中间,关于这种权力的观念将由此逐渐变质,以至消失。

    无论革命的性质和目的是什么,活动舞台在哪里,革命所固有的一些特质、思想和弊病,必然会出现在一个长期的革命当中,并普及全国。

    不管哪个国家在短期内多次更换元首,变动舆论和法制,人民最终都染上喜欢变革的倾向,并对以暴力进行的一切迅速变动习以为常。于是他们每天都在轻视看似无用的规章,他们只是出于无奈才接受常被人们违反的法规的约束。

    由于公正和道德的通行观念以及论证不足以解释革命每天都在创造的新鲜事物,所以人们才去求助社会效益的原则,政治的必要性的理论,心安理得地习惯于牺牲个人的特殊利益和践踏个人权力,以便迅速达到他们所设想的目的。

    这些习惯和思想都被我称为革命的习惯和思想,因为在所有的革命中都会出现这种习惯和思想。它们既存在于贵族制国家,又存在于民主国家,但在前者他们往往力量不大,而且不能持久,因为有贵族制国家原先的习惯、思想、弱点和障碍在抵制它们。因此,一旦革命完成,它们就自行消失了,而国家原来的政治态势也就得以恢复。但在民主国家不是总如此,虽然人们害怕革命的本能会变得温和与受到节制,但是它却不会消失不见,而是改头换面后逐渐融入政府的政治作风和行政习惯。我不知道哪个国家的革命比民主国家的革命更危险,因为民主国家的革命除了造成一些偶然的和短暂的灾难以外,还会经常制造长期的,也可以说是永久性的灾难。

    因此我觉得将会发生公正的抵抗和正当的造反。所以我不能斩钉截铁地断言民主时代的人永远不会革命;但我觉得他们发动革命的时候更有理由三思而后行,并且会感到与其采取如此危险的救治手段,还不如忍受目前的诸多委屈。

    最后,我以一般观点来作一个总结。这个一般观点不仅包括该章所述的个别观点,而且还包括该书大部分内容所欲发挥的个别观点。

    这个世纪以前的贵族时代,个人的权力极为强大,社会权威则十分微弱。甚至社会的形象也是模糊的,经常被统治公民的各式各样的权力所取代。因此人在这个时代的主要精力,必须用以增强权力和扩大社会权力,确保并增加它的特权;另一方面,把个人的独立性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之内,使个别利益听从一般利益。

    而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则面临着另一种顾虑和危险。在现代大部分国家里,统治者不管是什么出身,身体是否健康,或名称叫什么,几乎都是总揽大权;而个人则变得逐渐软弱和有依附性。

    在以前,社会完全不是这样。任何地方在那里都没有一致或统一的现象。在现代社会里,一切都在迫使人们变得相类,所以个人形象很快就消失,变得万人同貌,彼此之间没有区别。我们的祖辈总是滥用个人权力应该受到尊重的观点,而我们则喜欢夸大个人的利益应该服从多数的观点。

    世界政治正在变化,必须在今后寻找新的办法去解决新的问题。

    规定给社会权力一个广泛、明确、固定的界限,让个人享有一定的权力并保证其不受阻碍地行使这项权力,保留个人少量的影响力、独立性和独创精神,使个人跟社会平起平坐并且在社会面前支持个人:在我看来,这些就是我们即将进入的时代的立法者的主要职责。

    当今的统治者们好像只想率领人民去干伟大的事业。我希望他们多下点工夫考虑一下怎么去造就伟大的人物,少重视工作而多重视工作的人,永远要记住,当一个国家每一个公民都很软弱的时候,这个国家不会长久强大下去,而且绝找不到能使由一群懦弱委靡的公民组成的国家变为精力充沛的国家的社会和政治组织形式。

    我发现了现代人的两种对立观念,它们都是有害的。

    一些人从平等中只看到它的无政府状态的倾向。于是他们对自己的自由意志感到恐惧。

    另一些人数虽然很少,但是都是很有知识的人,他们持有另一种看法。在由平等走向无政府状态的大路的一旁,他们终于又发现一条只能使人走向受奴役的小路。他们事先就让灵魂屈服于这种必然的奴役,并由于对保存自由不抱希望,内心便早就开始崇拜即将出现的主人了。

    前一种人是因为觉得自由危险而放弃自由,后一种是因为断定自由不可能实现而放弃。

    我如果赞同后一种人的观点,就不会写读者现在阅读的这部著作,而只能在内心里为人类的命运叹息了。

    我要把平等给人的独立造成的危害在光天化日之下揭露出来,因为我坚信这种危害是将来的隐患中最可怕也是最难预测的。但是我并不觉得它是不能克服的。

    生活在正在进入民主时代的人,他们爱好独立,却无可奈何地忍受着限制,他们对自己选定的社会情况的固定不变感到厌烦。他们喜爱权力,但是有轻视和憎恨权力持有者的倾向,并由于他们非常渺小和流动性很大而容易逃脱权力的控制。

    这些本性会反复出现,因为它们来自稳定的社会情况。它们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任何一种专制都将被阻止确立,这些本性还向愿意为人的自由而奋斗的新一代人提供新的武器。

    因此,我们应保持可以让人们提高警惕和进行战斗的必要的担心,而不要使人们抱有可以丧失信心和毅力的畏缩无能的恐惧。

    第143章 主题的总括

    我在结束所做的研究之前,想以最后一次观察来综述新世界的面貌的各种特点,并且判断一下平等对人的命运造成的一般影响。但是我有些犹豫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在如此重大的题目面前,我感到自己视野不够广阔和智力不能胜任。

    我打算评述和描绘的新社会只是刚刚诞生。时间还没有使它定型,使它产生的大革命还在继续,今天我们所看到的一切当中,还难以判断哪些东西将会随着革命本身的结束而结束,哪些东西在革命结束之后还能继续下去。

    还有一半新兴的世界陷在正在衰败的世界的残垣破壁之中,世间事物呈现的巨大混乱当中,谁也说不出那些古老的制度和习俗是会劫后余生还是完全消失。

    尽管社会情况、法制、思想和人的情感方面发生的革命还没有结束,但是它所造成的后果已远比世界上迄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严重。往上回顾每个时代,直到追溯到古代,我也没有发现一个与现在看到的变化相类似的变化。未来无法从过去中提取经验,精神正在步入黑暗的深渊。

    但是,我在这幅如此广阔、如此新奇和如此混杂的图景中,已经看到一些初具轮廓的特点。现在我就来谈谈它们。

    我看到,在世界上善与恶分布得相当均衡,各占一半。已经看不见巨富,小康之家的数量也在日益增加。享受的欲望也成倍增大,但是既没有极度的繁荣也没有极端的悲惨。奋进之心人人都有,但是怀大志者却寥寥无几。每个人都是孤立而软弱的,但是整个社会是活跃的、有远见的、强大的。平民做小事,国家做大事。

    精神失去力量,但是民情温和,法律宽大。虽然伟大的献身精神,最高尚、最光荣和最纯洁的德行不常见,但是民风淳朴,暴力现象极为少见,残暴更是闻所未闻。

    人的寿命越来越长,人的财富也越来越有保障。虽然生活不够奢靡,但是非常安逸舒适。享乐既不高雅又不粗俗。无须讲究繁文缛节,也没有低级的嗜好。既没有学识渊博的雅士,又没有愚昧无知的平民。天才越来越少,但知识日益普及。发展人的理性将是众人的微小努力的集少成多的结果,而不是某些人的强力推动的结果。杰出的文艺作品虽然不会太多,但是作品的数量将会大增。种族、阶级、国家的各种束缚将会消失,人类的大团结却得到加强。

    如果让我从这些特征中找出最显著和最普遍的特点,我就会指出它表现在财产具有千百种不同的形式上面。几乎一切的极端现象都会日趋减少和消失;最高的东西将逐渐下降,为中等的东西取而代之;这些中等的东西比起世界上存在过的类似的东西来既不高又不低,既不光彩又不逊色。

    看一下这伙既没有出类拔萃的人也没有落后掉队的人的人民,我真为这种普遍统一的情景感到心寒和悲怆,并在这里为已不复有社会而遗憾。

    当最伟大的人和最微贱的人在世界上并存,极度富有的人和一贫如洗的人并存,最聪明的人和最愚昧的人并存的时候,我的视线总是越过后者只看前者,而且前者看起来使我喜欢。但是我知道这种倾向是来自我的弱点,因为当我在观察周围的所有一切时,只能从这么多的对象当中挑选出最合我心意的对象。全能和永恒的上帝并非如此,他关注着整个世界,而且把每一个人和整个人类都同时看得清清楚楚。

    我们自然相信,让这位造物主和人的保护者最感到欣慰的,并不是个人的高度荣华富贵,而是全体人的巨大幸福。所以,我觉得是衰退的东西,在上帝看来却是进步的东西;我感到不快的事物,上帝却喜爱。也许平等并不怎么高尚,但是它却非常正义,它的伟大和美丽就源自它的正义性。

    上帝的这个观点我要努力达到,并想用这个观点去考察和判断世间的事物。

    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绝对和全面地断言旧的社会情况没有新的社会情况好,但它们的不同已经很明显了。

    贵族制所固有的一些弊端和美德,跟现代人的秉性格格不入,所以不能被他们利用。在前者眼里良好的爱好和恶劣的本性是邪恶,但在后者眼里这些却是合情合理的。有些思想是在一方的想象中产生出来的,但是却被另一方的精神所排斥。这就像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一样,各有各的优点和缺点,各有各的善和恶。

    因此,必须特别注意,判断正在产生的社会不能用已不存在的社会留下的观点为依据。这样做是不公正的,因为这两种社会是截然不同的,两者之间是不能对比的。

    要求现代人具有适合从前的社会情况的美德,这绝不是合理的,因为从前的社会情况已经成为过去,那个社会所衍生的一切善和恶,也都随之混乱,无法辨别。

    但是,现在还不能充分了解这些情况。

    我已看到,在当代,大多数人正从旧社会的贵族制度产生的章程、思想和主张中作出选择。他们会放弃其中一部分,保留另一部分,并把保留的部分带到新的世界。

    我觉得,后一种想法只会使他们在一项即便认真也不会有成效的工作中浪费时间和精力。

    问题是人们不应当再保留身份的不平等所带来的那些特殊好处,而是应当确保平等为人们提供的新好处。我们不要一切向祖辈看齐,而应该努力达到自己的伟大和争取幸福。

    至于我,在到达讨论的终点后,回望一下我曾经分别深入研究的所有不同的对象,我既怀有希望又感到恐惧。我看到一些严重威胁,但觉得那些威胁可以解除;我看到一些重大弊端,但觉得那些弊端能够避免或抵制。所以,我越来越坚信,只要民主国家愿意,建成高尚而繁荣的社会不是不可能的。

    我知道有些当代人觉得人民生来就不能自己做主,必须服从外部环境、种族、土地以及气候所产生的难以克服和无法理解的力量的支配。

    这种观点是错误和消极的,只能永远使人软弱和使国家畏惧不前。上帝既没创造绝对独立的人类,又没创造绝对奴性的人类。确实,上帝是在每个人的周围画了一个不可逾越的圈子,但是人在这个广阔的范围内却是强大和自由的。一个国家或民族也是如此。

    现代的各国将无法实现身份的不平等了。但是,平等将导致自由还是奴役,野蛮还是文明,贫困还是繁荣,就全靠各国自己了。原著者注(a)第426页但是,曾经有些贵族热心经营商业和在经营工业方面获得成就。在这方面世界史提供了若干光辉的范例。然而就整体情况来说,贵族向来都不关心工商业的发展。金钱贵族只不过是例外。

    金钱贵族一直想用财富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对财富的热爱,应该说是人类的最大激情,其余一切激情都以此为终点或是与此交织。

    一旦爱财之心与争名争权之心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则很难说这是贪婪所造成的野心还是野心所造成的贪婪。这种情况英国就有。发财之后获得荣誉是英国人的理想,他们觉得荣誉是财富的标志。因此,工商业完全吸引了人的注意力,成了致富的最好捷径。

    但是,我也觉得这是一种例外的暂时现象,因为在财富只作为贵族的标志时,富人独掌权力而执行却由其他一切人负责,那是极其困难的事情。

    纯正的民主制度和世袭的贵族制度,是国家的社会和政治情况的两个极端表现,金钱贵族存在于这两个极端之间。这个贵族的特点是:接近世袭贵族,但同意给予个别公民以某些大权;主张实行民主制度,但是要求可以继承特权。这个阶级经常是世袭的贵族制度和纯正的民主制度之间的自然桥梁,而且很难说它是在结束贵族的等级制度还是已在开辟民主制度的新纪元。

    (b)第461页从我的旅行日记里我找到下述几段记载。读者了解随夫前往荒凉地区定居的美国妇女经历了哪些考验。向读者介绍这几段记载的原因,是它们完全出于真实。

    “……我们总是遇到一些新开垦的土地。这些新居民点全都大同小异。我要描述晚上留宿的这个居民点,想起它就使我想起了其他一切居民点。

    “为了能在森林里找回自己的家畜,垦荒者们在家畜的脖子上拴上铃铛。在我们离居民点还很远的时候,这种铃声就已经传来了。过了一会儿,我们又听见从森林里传来伐木的声音。看到伐木的痕迹,我们就知道有文明人在这里劳动。被砍掉的枝丫布满了道路;被火烧掉的残余树干和伐木留下的树墩,还立在道路上。我们接着往前走,走到一片森林旁边,好像其中所有的树都得了一场暴病而枯死了。时值盛夏,但这里却好像是严冬。当我仔细观察这些树时,才发现树干上有一圈树皮被刮光了并留有深痕。切断了树内汁液的循环,所以树很快就枯死了。由此我们才知道,实际上这是开垦者照例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他们第一年还不能将所有的树木都砍倒,使它们成为自己的新财产,而是要在剩余的树木之间播种玉米。

    如果把树砍光,那么农作物将失去树荫的保护。这里是人类文明进军荒野的起步地点,只是初具规模,我走过那里,立刻看到田地主人的房舍。它位于一片比被滥伐的林地管理得好得多的田地中间。在滥伐的林地上,树木已被伐倒,但是还没有归垛码起来,树墩还杂陈在往日绿荫覆盖的土地上。在这片杂乱的荒地周围,有的地方种有小麦,有的地方围着初生的柞树;多年的野生植物和野草混合在一片尚未被人占据的半荒地上,竞相生长。开垦者的房屋,或是当地人所称的“圆木小屋”(log house),就在这片由各种植物组成的茂密的树荫中间。这座简陋的房屋也跟它周围的田野一样,是刚刚建成不久的。我目测了一下,它长不过30英尺,高在15英尺以内。房屋的四壁和顶盖,都是原木构筑的,中碎干草,敷以泥土,主要用来防寒和防雨。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们去找圆木小屋的主人借宿。

    “一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在残败的小树林里滚地玩耍的小孩立马爬起来,慌慌张张地跑去,好像害怕见生人似的。这时,有两条半驯化的大狗,耳朵竖着,脖子伸长,从狗舍里蹿出来。一面跑,一面低声吠叫,保护它们的小主人。这家的主人出现在门前,先向我们扫了一眼,随后又仔细打量一番。他打手势,叫他的狗回狗舍去,并且以自己的行动向狗表示,我们的光临并没有引起他的惊恐和不安。

    “我们走进圆木小屋。室内的摆设,完全不同于欧洲的农民家庭,摆着一大堆多余的东西,而必要的东西却很少。

    “一个窗户上挂着细布窗帘;一盏大灯放在土坯砌成的壁炉炉台上,灯光照亮了全屋;在这个壁炉炉台的上方,挂着一支漂亮的膛内有来复线的火枪,一张鹿皮,一串鹰的羽毛;壁炉的右侧墙上挂着一张美国地图,被风吹动得直晃荡;在地图下面,架着一块粗糙的木搁板,几本书在上面放着;走到架边一看,其中有一部是《圣经》,弥尔顿的6篇长诗,莎士比亚的两个剧本;几个木柜沿着墙摆放着,没有皮箱;在屋地的中央,有一张做工很粗糙的桌子,是用刚刚砍伐的小树干做的四条腿,上面没被剥掉的树皮还在发绿,好像是就地生长出来的;我看到有一把英国的灰色瓷茶壶,还有几把银制的匙子,几个已经残损的茶杯,还有几张报纸都放在桌子上面。

    “这座房子的主人,有着很高的颧骨,修长的四肢,这说明他原来是新英格兰的居民。显而易见,他并不出生在我们相遇的这个荒凉地区,因为他的言谈举止就足以证明他早年是在学术界中度过的。而且他是一个有理想、活泼好动和敢于冒险的人,可以冷静处理冲动引发的事物。之所以要体验一段时间的野蛮生活,是为了将来能够更好地改造荒野并使其大大开化。

    “当这位开垦者看到我们想进入他的房屋时,他走过来同我们对话,并习惯地同我们握了握手,但他的脸上并没有热情的表现。他首先开口,打听世界上发生的事情。当我们满足了他的好奇心后,他就默不作声了。我们猜想,对于世界发生的令人讨厌和使人目眩的事情他早就反感了,所以再也不想问了。我们向他说了旅行的目的,他给我们提供了需要的资料。接着,他又有些心不在焉了,但仍然诚恳地满足我们的需要。我们看到他如此热心待客,为什么又感觉到他的好客中又有些冷淡呢?这是因为他的待客好像是听从于命运给他的痛苦安排,他觉得这是他现在的地位赋予他的义务,而不是真心觉得这是一件快事。

    “在壁炉的另一端,一位妇女抱着一个小男孩在膝上摇晃。她频频点头,但没有加入我们的谈话。像那位开垦者一样,这位妇女也正值青春年华。她的举止也表明她原来很高雅,爱打扮的兴致从服饰来看并没有减弱。但是,她的四肢已经不如昔日纤美,面容也显得有些疲惫,眼光温和而又严肃。她的外表给人的整体印象,就是她有一颗笃信宗教而安身立命之心,一腔热烈而又宁静的感情。我不知道是什么天生的毅力在使她神色自若正视生活中的一切困难,不害怕也不轻视它们。

    “她的身旁围绕着几个孩子,个个都身体健康,性格活泼,还很淘气。这里是这些孩子出生和长大的地方,他们的母亲时不时地向他们投以忧郁而又欣慰的眼光。这些孩子们是这样年幼强壮,可以看出她为抚育他们费尽了心血,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移民们的房屋既无内室又无隔扇,全家人就挤在一个大统屋子里,夜间都在里面睡觉。这座房屋自成一个小世界。在林海中它是漂浮的一叶文明方舟。在它周围百步之外,便是无边无际的茂密森林,而且又开始没有人烟了。”

    (c)第462页身份的平等并不会使人没有道德和不信宗教。但是,当人们道德缺失和不信宗教时,而人们又都是平等的时候,没有道德和没有信仰的行为就容易表现出来,因为人们之间已经无法互相制约,能够承担起维持治安之责的阶级只剩下一个。身份的平等并不使民情变坏,但有时听任其变坏越来越明显。

    (d)第478页即便你把所有什么也不想的人和不敢说出想法的人排除在外,也不难发现美国的绝大多数人都满意他们的现行制度;我也认为确实如此。我认为这种舆论能够表明美国的法制十分良好,但却不是一种证明。民族自豪感,立法对某些激情、偶然、隐藏弊端的放纵,特别是可以说服反对派的多数人的利益,给整个民族和每个公民造成一种长期错觉。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18世纪的英国。这个民族当时非常喜欢自我吹捧,人们对自己都很满意,觉得他们的制度样样都好,根本没有可以谴责之处,甚至在他们眼中它的一些明显缺陷也是好的。但在今天,英国绝大多数人好像都觉得他们的制度在许多地方是有缺陷的。究竟上一世纪的英国人和今天的英国人谁对谁错?

    法国也是如此。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议会曾热烈支持当时统治社会的政府,并觉得当时那些说这个政府贬低了法国人的人格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而在这个时代,却有人觉得当时的法国人受到了奴役,但并不一定存在奴性思想。当时的作家颂扬王权高于一切权力时所表现的是一种真正的热情,但愚昧的农民在他们的茅屋里并没有受到君主的恩泽,却高喊:“国王万岁!”而死时也没有感到光荣。究竟是路易十四时期的法国人错了?还是今天的法国人的看法错了?

    因此,只根据舆论的倾向来下定论是不应当的,还要根据主要动机和普遍经验去评定一个国家的法制,因为舆论的倾向是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

    一个国家的人民拥护法制只能证明一件事,那就是他们不希望法律很快就改变。

    (e)第515页我在文章里只提到一种危险。我现在想指出另一种非常罕见,但是一旦出现便将使人非常害怕的危险。

    当平等使人们产生的喜欢物质享受和安逸生活的心理侵蚀一个民主国家的精神生活并最终控制人民的精神时,国家的军队本身可能爱好和平,而反对国家利益把它拖入战争。但士兵处于这种舒适环境下,就会开始认识到,宁愿在和平的环境中一步一步、稳稳当当和毫不费力地晋升,也不愿意以克服战场上的艰难险阻为代价去获得快速的晋升。在这种精神状态下,虽然军队有武器但无士气,拿起武器时也是消极的。

    与其说这些士兵没有迎敌,倒不如说在引狼入室。

    军队在这种和平气氛中就不会发动革命。因为革命,尤其是军队发动的革命一般情况下都非常迅速,而且经常冒很大的危险,但是不必付出艰苦的劳动。至少革命在消耗上比战争更能迎合野心家的心愿,只要冒生命危险即可,对民主国家的人来说,对生命的重视不如对舒适生活的重视。

    一个国家的自由和安宁的最大危险就是军队害怕战争,因为不想在战场上表现其伟大和力量,军队就需要到其他地方去表现伟大和力量了。所以,民主国家的兵不顾及公民的利益而失去军人的情操是有可能的,军队不再具有战斗力并有发生哗变的危险。

    在这里我再重复一遍我已经说过的一句话:军队不是消除这种危险的办法,国家才是。保留着英勇气概的民主国家,永远能在必要的时候看到士兵身上的英勇善战的气概。

    (f)第525页人觉得单一性的观点的伟大之处在于手段,而神觉得其在于目的。结果,这样的想法使我们只注意烦琐的小事情。强制人们一起走向同一目标,是人的观点;而引导数不胜数的千变万化的人开始行动,并使所有的行动都可以通过数以万计的道路去完成伟大的计划,则是神的观点。

    人关于单一性的观点几乎总是贫乏而没有活力的,而神关于单一性的观点则是丰富而充满活力的。人以为将手段简化可以显示出自己的伟大,而神的目标很简单,那就是使手段变得无穷。

    (g)第528页民主国家不是出于意愿而走向中央集权,而是它的领导人也在不断把它推向中央集权。

    不难预见,被局限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几乎所有野心勃勃和才能出众的人,都努力扩大社会权力的职能,因为他们都期盼有朝一日掌握社会权力。想要向他们证明过分集权会危害国家纯属浪费时间,因为他们是为了自己而集权的。

    在民主国家的官员中,除了那些大公无私的或平庸无奇的人之外,几乎没有人赞同地方分权。主张地方分权的,不是力量不够就是人数太少。

    (h)第542页我经常思考,如果民主国家的民情继续这样地温顺下去,如果军队里再出现骚动,万一在我们今天的某些国家里出现军人政府,其结果将会如何。

    我觉得,政府本身不会像我在本章里所描绘的现象,军事寡头政治的蛮横作风也难以再现。

    但我深信,在这种情况下,文官会与士兵在习惯上产生某种融合。文官在行政方面可以学习某些军人的精神,而军人在军队方面可以学习某些文官的办事习惯。这样融合的结果,就会实现政务有条不紊、纪律严明以及绝对服从的指挥,人民变成军队的影子,社会变成一座营房。

    (i)第544页我不能笼统地断言胡作非为或暴政,无政府状态或专制就是当代的最大危险。这些都是令人畏惧的东西,而且很可能都来自同一个原因。这个原因就是由于个人主义而造成的普遍的冷漠。能使今天的行政权总揽某些权力实行压迫的,就是这种冷漠;而后能使一个政党发动30个人投入战斗而且也实行压迫的,还是这种漠不关心。但是,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长期存在下去都是不可能的,使它们不难获得成功的那些原因也在阻碍它们维持成功。它们最后之所以垮台,是因为没有其他力量支持。

    所以,冷漠是最应当反对的,而不该一味谴责无政府状态或专制,因为冷漠可以轻而易举地造成无政府状态和专制的后果。

  •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1

    第1章 绪 论 (1)

    我在合众国逗留期间见到过很多新鲜的事物,要说最引我注意的,那就非身份平等莫属了。我很容易地就发现了这件大事给社会的进展所带来的重大影响。它将一定的方向赋予了舆论,将一定的方针赋予了法律,将新的箴言赋予了执政者,将特有的习惯赋予了被治者。

    很快,我又发现这件大事的影响远远超过了政治措施和法律,而且它对政府的钳制作用决不亚于对公民社会的这种作用。它不仅是在激发情感,制造舆论,改变习俗,而且还在影响着不是由它所产生的一切。

    所以,随着我对美国社会研究的逐步深入,我越来越认为身份平等是一件根本大事,好像所有的个别事物都是由它产生的,所以我将它作为我的整个考察的中心。

    当我把视线移到我们所在的半球时,我发现这里的一些情况与我在新大陆见到的相类似。我看到,在我们所在的半球,虽然身份平等没有达到美国那样的极限,却在一天天地接近它,而且,支配美国社会的民主,在欧洲好像也正在迅速得势。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产生了撰写读者将要开始阅读的这本书的念头。

    我们中间正在进行着一场伟大的民主革命。虽然谁都看到了它,但是人们的看法却并不相同。有些人认为,这是一种出于偶然的新现象,还有希望遏止;而有些人则断定,这是一场不可抗拒的革命,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历史上已知的最古老的、最经常的和最持久的现象。

    现在,我来回顾一下700年前的法国。当时,法国被一小部分拥有土地并统治着居民的家族所占有,随着遗产的继承统治权被世代相传,地产是强权的唯一源泉,而权力则是人对付人的唯一手段。

    在法国,僧侣阶级的政治权力开始建立起来,并且很快地扩大开来。僧侣阶级对所有的人都敞开大门: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无论是属民,还是领主,都可以加入僧侣阶级的行列中。平等通过教会的渠道,开始渗透进政治领域。原先身为农奴要被终生奴役的人,现在则可以以神甫的身份与贵族平起平坐,而且还可以经常成为国王的座上宾。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日益安定和文明,各种人际关系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人们开始觉得需要有民法来调整这种关系了。于是,法学家出现了。他们走出积满灰尘的办公室,离开了阴森森的法庭大堂,出现在王公大人的宅邸,坐在了衣貂披甲的封建男爵的身旁。

    当国王们由于好大喜功而破产,贵族们由于私家械斗而荡尽家财时,平民们却由于经商而变得富裕起来。金钱的影响开始在国务中显现。商业成了进入权力大门的新阶梯,金融家结成一个既被人鄙视又受人追捧的政治权力集团。

    民智逐渐开化,人们对文学和艺术的兴趣也日益增加。因而,知识成为事业成功的要素,科学也成为为政的一种手段,智慧则成为一种社会力量,文人开始投身于政界。

    随着不断出现的通向权力大门的新路,人们渐渐地不再重视家庭出身。在11世纪,贵族的头衔还是无价之宝,但是到了13世纪,这种头衔就可以用钱买到了。出售贵族头衔开始于1270年,结果贵族阶级自己也把平等带进了政府。

    在这700年里,贵族为了反对王权,或者是从对手手中夺权,而时常把政治大权交给人民。

    更为常见的情况是,为了贬抑贵族,国王让国内的下层阶级加入了政府机关。

    在法国,国王们总是自诩为最彻底和最积极的平等主义者。当他们野心勃勃,并且力量强大的时候,会极力把民众提高到贵族的水平;当他们还是庸碌无能之辈的时候,却会让民众上升到比他们自己还高的地位。有的国王凭借自己的才能帮助了民主,而另一些国王则因为自己的无道而帮助了民主。路易十一和路易十四,始终注意使全体臣民在他们的王位之下保持平等,而路易十五则使他自己连同王室一起化成了灰烬。

    在公民们开始不按照封建土地所有制占有土地,动产已被视为财富,并且能够产生影响和制造权势以后,每一个工艺方面的发现,每一个工商业方面的改进,都能立即在人们中间创造出与其相适应的新的平等因素。此后,新发现的一切工艺方法,新产生的一切需求,满足新需求的一切想法,都是走向普遍平等的进步。好战,侈靡,追求时髦,以及人的最肤浅的情欲和最高尚的激情,都仿佛在一致让富人变穷并让穷人致富。

    在脑力劳动成为力量和财富的源泉之后,每一项新的知识,每一个科学发明,每一个新的思想,都将被视为人民行将掌握的权力的胚芽。口才、诗才、记忆力、想象力、心灵美、思考力——上天随意降下的这些资质,都在促进民主;即使落于民主的敌人之手,它们也会由于自身显示了人的生性伟大,而仍能够为民主服务。因此,随着文明和教育所征服的领域逐渐扩大,被民主征服的领域也会扩大,而文学则会成为对所有人开放的武库,就连弱者和穷人每天也都可以从中取用武器。

    翻阅一下我们的历史,就可以知道我们在过去的700年里没有一件大事不曾推动平等。

    几次对英战争和十字军东征,不但消灭了十分之一的贵族,而且也分散了他们的土地。民主的自由被地方自治制度带进了封建的君主政体。因为枪炮的发明,贵族和平民在战场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印刷术又向他们平等地提供了精神食粮。邮政不仅把知识送到了穷人茅舍的柴扉前,也把它带到了王宫的大门口。基督教新教宣布所有的人都能找到通往天堂的道路。美洲的发现,开辟了千百条致富的新路,为一些无名的冒险家提供了发财得势的机会。

    假如我们从11世纪开始对法国每50年的变化进行考察,就会发现,在每50年年末的时候社会体制都发生过一次双重的变革:在社会的阶梯上,贵族下降,平民上升。一个从上降下来,另一个则从下升上去。这样,他们之间的距离每经过半个世纪就会缩短一些,以至于不久之后他们就会合了。

    而且,这种现象并不是法国所独有的。同样的革命正在整个基督教世界进行着,我们无论面向何处,都可以看到。

    人民生活中发生的各类事情,无一不是在促进民主。所有的人,不管他们是为民主奋斗,还是自称为民主的敌人;不管他们是自愿帮助民主获胜的,还是在无意之中为民主效劳的,都为民主尽到了自己的力量。所有的人会合在一起,协同行动,归于一途。有的人不知不觉,有的人身不由己,全部成为了上帝手中的驯服工具。

    因此,身份平等的逐渐发展,是势所必至,天意使然的。这种发展是普遍和持久的,它时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碍,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促使它前进,这也是它具有的主要特征。

    认为一代人的努力可以阻止一个源远流长的社会运动,这是非常愚蠢的!认为已经推翻封建制度和打倒国王的民主会在资产者和有钱人面前退缩,这简直就是异想天开!在今天,民主已经成长得如此强大,而其敌对者已经变得如此软弱,民主怎么能止步不前呢?

    那么,我们现在正往哪里走呢?这个问题谁也回答不了,因为它已经不能用对比的办法来回答了。也就是说,今天在基督徒之间,身份平等已经扩大到以往任何时候和世界上任何地区都未曾达到的地步,所以在已经完成的巨大工作面前,我们无法预见还有什么工作可做。

    大家即将阅读的本书的正文内容,通篇都是在一种唯恐上帝惩罚的心情下写成的。作者之所以有这种心情,是因为看到这场已经冲破一切障碍的不可抗拒的革命进行了许多世纪,而且今天还在它造成的废墟上前进着。

    上帝什么都不必说,我们就能看到他的意志的某些征兆。我们只要观察一下自然界的年复一年的正常运行和事件的持续发展趋势,就可以知道了。所以我没有听到创世主的启示,就知道天上的星辰是沿着它的手指画出的轨道运行的。

    如果说通过长期的观察和认真的思考,说我们今天的人知道平等的逐渐向前发展不仅是人类历史的过去,也是人类历史的未来,那么,单是这一发现本身就会赋予这一发展以至高无上的上帝的神启性质。所以,企图阻止民主就是抗拒上帝的意志,各个民族能做的只有顺应上苍给他们安排的社会情况。

    在我看来,在我们这一代信奉基督教的国家出现了可怕的局面。席卷它们的革命运动已经强大得无法遏止,但它的速度却还是可以加以引导的。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命运还掌握在它们自己的手里,但是很快也会失去控制。

    在我们这个时代,领导社会的人肩负的首要任务是:对民主加以引导;尽可能地重新唤起民主的宗教信仰;洁化民主的风尚;规范民主的行动;逐步将民情的经验用治世的科学取代,将民主盲目的本能用对其真正利益的认识取代,使民主的政策与时间和地点相适合,并且根据环境和人事修正这些政策。

    一个全新的社会,需要有一门全新的政治科学。

    然而,我们却很少这样想过。我们被投于一条大江的急流中,冒出头来望着岸上依稀可见的断壁残垣,本想看得仔细些,但惊涛又把我们卷了进去,推回深渊。

    我方才叙述的这伟大的社会革命,在欧洲任何国家的发展都不如在法国发展得这样迅猛激进。只是这个革命在法国通常都是随意进行的。

    第2章 绪 论 (2)

    国家的首领从来没有想过要为革命做些什么准备工作,革命通常是在违反他们的意愿或者在他们毫无察觉的时候进行的。国内最有势力、最有道德和最有知识的阶级,压根儿没去寻求驾驭革命的方法,以便来对它进行领导。因而,任凭民主被其狂野的本能所支配,使民主就像失去父母照顾,于街头流浪,只知社会的丑恶面,靠自己成长起来的孩子那样,独自壮大起来。在它突然掌权之前,人们好像还不知道它的存在。但是在它掌权之后,人们对它的哪怕是极其微小的一点要求都会百依百顺,唯命是从,把它崇拜为力量的象征。但到后来,当它因为自己的举止过分而被削弱时,立法者就会设计出鲁莽的法案去消灭它,却不会想办法去纠正和引导它;立法者挖空心思要把它挤出政府,根本不愿意让它学会治国的方法。

    结果,虽然在社会的实体内发生了民主革命,但是为使这场革命变得有益而不可缺少的变化却没有在法律、民情、思想以及道德方面发生。因此,虽然我们有了民主,却缺乏可以减轻它的弊端和发扬它的原有长处的东西;我们只看到了它带来的害处,却没有得到它可能提供给我们的好处。

    在贵族阶级的支持下,王权平安无事地统治着欧洲各国,那时,虽然人们处于不幸之中,但他们还享受着一些我们这一代人难以理解和想象的幸福。

    某些臣下拥有的权力,为皇亲国戚施行暴政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而在国王方面,由于他认为自己在民众面前俨然如神一般,所以在他受到被视为神的尊敬后,决不愿意滥用自己的权力。

    那些居于人民之上的贵族对待人民的方式,就像牧人对待自己的牲口一样,只有同情而关心不足。在他们看来,穷人与他们并不平等,他们关心穷人的遭遇,就等于在关心自己去完成上帝托付给他们的任务罢了。

    人民从来没有奢想过享有非分的社会地位,自然,更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与首领处于平等的地位,他们觉得自己是在享受首领的恩惠,根本没想争取自己的权利。

    当首领是宽宏公正的人时,他们爱首领,并且对服从首领的严厉统治毫无怨言,从不感到卑下,就好像他们的行为是在接受上帝所给予的不可抗拒的惩罚。此外,习惯和民情也为暴政设置了界限,为暴力的行使定出了某种约束。

    由于贵族认为自己的特权是合法的,根本没有想过有人会剥夺他们的特权。而另一方面,奴隶又认为他们卑下的地位是不可更改的自然秩序使然,所以,人们以为可以在命运如此悬殊的这两个阶级之间建立起某种相互照顾的关系。因此,当时社会上虽也有苦难和不平等,然而彼时双方的心灵都不曾堕落。

    人们变坏的原因,绝不会是因为执政者行使权力或是被统治者习惯于服从,而是因为前者行使了被认为是非法的暴力,而后者服从了他们认为是侵夺和压迫的强权。

    一方面,一些人集权势、财产、悠闲于一身,从而能够生活奢华,寻欢作乐,讲究文雅,欣赏艺术;而另一方面,一些人终生劳动,却始终粗野、无知。

    但是,即便在这群粗野无知的民众中,也同样会有强烈的激情、虔诚的信仰、高尚的情操和质朴的德行的存在。

    这样组织起来的社会,或许会有其强大性和稳定性,尤其可能会有其光荣之处。

    但是,就是在这里,各阶层开始混合了起来,使原本人们互相隔开的一些屏障接连倒毁,财产也逐渐分散,并开始为多数人所享有。同样,权力也逐渐为多数人所分享,教育日益普及,智力日趋相等,社会日益民主。最后,民主终于和平地控制了社会法制和民情。

    于是,我想象出了一个社会,在那里,人人都把法律视为自己的创造,爱护它,并毫无怨言地遵守它;人们尊重政府的权威不是因为它神圣,而是因为必要;对国家首长,他们的爱戴虽然不够热烈,但绝对是出于有理有节的真实感情。由于人人都有权利,并且能够得到保障,所以人们之间便会建立起一种坚定的信赖关系和一种不卑不亢的相互尊重关系。

    在人们了解了自己的真正利益后,自然就会理解:想要享受社会公益,就必须尽自己的义务。这样,贵族的个人权威将会被公民的自由联合所取代,国家也可以避免暴政和专横的出现。

    在我看来,按照这样的方式建立的国家,社会不仅不会停滞不前,而且社会本身的运转也可能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即使民主社会可能会不如贵族社会那样富丽堂皇,但是苦难不会太多。在民主社会,享乐将成为一件不过分的事儿,而福利也会在社会上大为普及;科学将不会处在特别突出的位置,而无知也会大为减少;情感也不会过于执拗,而行为将更加稳健。虽然不良行为仍然不能消除,但是犯罪行为必定会大为减少。

    即便没有狂热的激情和虔诚的信仰,有时候,教育和经验也会让公民英勇献身或是付出巨大的牺牲。由于每个人都是同样的弱小,所以每个人都会感到自己的需要是与其他人相同的,而也由于他们知道只有帮助同胞才能够得到同胞的支援,所以他们也会很容易地发现自己的个人利益与社会的公益是一致的。

    整体而言,国家将不会那么荣耀和光辉,而且可能不那么强大,但大多数公民将会得到更大的幸福,而且人民也不会再闹事。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希望变得更好,而只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已经过得挺好了。

    在这样的秩序下,虽然并不是所有的事物都会尽善尽美,但至少社会已具备让事物变得善美的所有条件,而且一旦人们永远拒绝接受贵族制度可能提供的社会公益,那就将在民主制度下享受这一制度可能提供的一切好处。

    但是,在我们果断摆脱祖传的社会情况,并且什么也不顾地把祖先的观念、制度甚至民情全部放弃后,要用什么来取代它们呢?

    王权的权威消失了,而法律的尊严却并未取而代之。在我们这个时代,人民蔑视权威的同时又惧怕它,并且这种惧怕给他们造成的损失大大超过了原先尊崇和敬重权威时给他们带来的损失。

    我认为我们破坏了原来可以独自抗拒暴政的个人的存在。但是,我又看到政府独自继承了从团体、家庭以及个人手中夺来的所有特权。这样,那些由少数几个公民掌握的权力,虽说偶尔是压迫性的,且往往是保守性的,却不可避免地使全体公民成了弱者而不得不屈服。

    财产的过小分割,减小了贫富之间的差距,但是,随着贫富差距的减小,贫富双方却仿佛发现了彼此仇视的新依据。他们互相投以嫉妒和恐惧的目光,想着如何把对方拉下权力的宝座。可是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没有权利观念,都认为权势是现在的唯一信托,未来的无二保障。

    穷人保存了祖辈的大部分偏见,而祖辈的信仰却没有留下;他们保存了祖辈的无知,却没有留下祖辈的德行;他们以获利主义为行为的准则,却不了解有关这一主义的科学,同他们之前的献身精神一样,他们现在的利己主义也是出于愚昧。

    社会之所以安宁无事,不是因为它觉得自己繁荣强大,而是因为它承认了自己的衰落和虚弱,害怕自己禁不起折腾而一命呜呼。因而,人人都看到了恶,但谁都认为没有必要的勇气和毅力去为善。人们有过希望,发过牢骚,感到过悲伤,也表示过高兴,但都如老年人虚弱无力的冲动一样,没有得到任何显著而持久的满意结果。

    这样,在我们放弃昔日体制所能提供的美好东西的同时,却并未获得现实的体制可能给予的有益东西。虽然我们破坏了贵族社会,但当我们在恋恋不舍地环顾旧建筑的断壁残垣时,又仿佛自己愿意永远留在那里。

    而在知识界呈现的状况,其可叹之处同样不亚于此。

    虽然在前进当中备受阻挠,但仍然敢于无法无天,纵情发展的法国民主,横扫了前进途中遇到的一切障碍,凡是能打倒的全部打倒,不能打倒的则将其动摇。它不是一步一步地占领社会,不是以和平方式建立其在整个社会中的统治,而是不断在混乱和战斗的喧嚣中前进。凡是被斗争热情激发,在反对敌对者的观点和暴行的时候让自己的观点超过了其自然极限的人,都会忘记自己追求的目标,而发表不甚符合自己真实感情和笃厚天性的言论。

    于是,我们本不愿意见到的异常大乱就随之出现了。

    我一再回忆,却终未发现以往有什么事情比我们目前的情景更值得可悲和可怜的。在我们这一代,把人的见解和趣味、行动和信仰之间联系起来的天然纽带仿佛已被撕断,而在任何时代都能够见到人的感情和思想之间的和谐也似乎正在瓦解,可以说,关于道德的规范全都成了废物。

    在我们中间,仍可以见到凭借相信有来世的宗教精神来指导生活的虔诚基督徒。

    这些人正在奋起,为人类的自由,也就是为一切高尚行为的基础而献身。宣称在上帝面前人人一律平等的基督教,是不会反对在法律面前全体公民一律平等的。然而,在异常事件并发的局势下,宗教却倒向了民主所要极力推翻的势力的阵营,并一再压制它所主张的平等,甚至咒骂自由是敌人。而实际上,假如它与自由携起手来,是可以让自由变得神圣不可侵犯的。

    第3章 绪 论 (3)

    我发现,在这些信教者的周围有一些人,与其说他们是指望天堂,不如说他们是面对现世,其拥护自由,并不仅仅因为自由是一切品德的基础,而且因为他们把自由视为一切最大福利的源泉。他们真心诚意地希望自由获得权威,希望人们能够受到自由的恩泽。而且我也明白这些人之所以急于向宗教求助,是因为他们知道:没有民情的权威是不可能建立起自由的权威的,而没有信仰自然也就不可能养成民情。他们看到宗教投到敌对者的阵营之后,就止步不前了。于是,一些人开始攻击宗教,而另一些人则不敢再拥护它了。

    过去的几个世纪,一些身居低位或者出卖自己的人颂扬奴性,而一些独立思考、品质高洁之士则始终为拯救人类自由而坚持进行没有胜利希望的斗争。但是在我们这一代,却经常看见一些出身高贵且道貌岸然的人,他们经常持有与其高雅身份完全不符的见解,对卑躬屈膝的行为竟然夸赞有加。与此相反,另一些人则是把自由说得天花乱坠,仿佛他们已经体验到了自由的神圣和伟大,并且大声疾呼,为人类求取他们从来不知其为何物的一些权利。

    我承认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爱好和平,品德高尚,由于自身的稳健、正派、富裕和博识,会很自然地被周围人推为领袖,他们对祖国满怀真挚的爱,并时刻准备着为它作出巨大的牺牲。但是,后来,他们经常敌视文明,他们分不清文明带来的好处和弊端,在他们的头脑中,那些与恶有关的观念,始终和同新有联系的观念不可避免地纠缠在一起。

    而在这些人附近,我发现还有另一种人,他们以进步的名义,竭力把人唯物化,并且拼命追求罔顾正义的利益、脱离信仰的知识以及毫无道德可言的幸福。他们自称是现代文明的卫士,甚至高傲地自任以现代文明的带头人,窃据落在他们手中的职位,而这些职位他们实际上是不配担当的。

    那么,我们现在究竟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呢?

    信教者与自由搏斗,而自由的友人却在攻击宗教;高贵宽宏的人颂扬奴性,而卑躬屈膝的人却在大谈独立;诚实开明的公民反对进步,而无节操、不爱国的人却理所当然地以文明、开化的使徒自任!

    以前的那些世纪难道都跟我们这个世纪一样吗?人们一直看到的难道就是我们今天这样的世界吗?在我们今天这个世界,我们所看到的一切关系都是不正常的:有德者无才,有才者无名,将爱好秩序和忠于暴君混为一谈,将笃爱自由和蔑视法律视做一事,良心投射在人们行为上的光终究暗淡,一切事情,无论是真伪还是荣辱,似乎都无所谓可与不可了。

    我可以把造物主造人理解成是为了让人一直在我们今天的这种知识贫困之中挣扎吗?显然不能!因为上帝给欧洲社会安排的是一个平静和安定的未来。我不是很清楚上帝的意图所在,但是我不能因为自己无法深知就怀疑它,我宁肯怀疑自己的智慧也不愿意怀疑上帝的公正。

    我所说的这场伟大的社会革命,世界上有一个国家似乎差不多接近了它的自然极限。在那里,这场革命是以一种简易的方式实现的。甚至可以说,这个国家都没有发生我们进行的民主革命,就收到了这场革命的成果。

    17世纪初在美洲定居下来的那些移民,从其在欧洲旧社会所反对的原则中析出民主的原则,并且把它移植到了新大陆的海岸上。在那里,民主原则得到了自由的成长,并且在同民情的并肩前进中,和平地发展成为了法律。

    我毫不怀疑,我们迟早会像美国人那样,达到身份的几乎完全平等。但是我却不能由此断言,有朝一日,我们也可以根据同样的社会情况,得到美国人所取得的政治结果。而且我也决不认为,美国人所发现的统治形式是民主可以提供的唯一形式。但是,既然产生法制和民情的原因在两国相同,那么,弄清这个原因在各个国家产生的后果,便是我们最关注之所在。

    因此,我考察美国,并不只是单纯出于满足自己好奇心的目的,尽管有时候好奇心也很重要。我希望的是借由美国的经验,找到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要是谁认为我是想写一篇颂词,那将是大错特错,只要读完这本书,任何人都会完全相信我绝没有那种想法。夸奖美国全部的统治形式,自然不是我的全部目的,在我看来,任何法制几乎都不可能体现绝对的善,我甚至从来没奢想过评论这场我认为不可抗拒的社会革命究竟对人类是有利还是有害。我始终认为这场革命是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的事实,并想要从众多经历了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一个让这场革命发生得最为和平和完满的国家,从而辨别出革命自然应当产生的结果。假如有可能,再探讨能够让革命有益于人类的方法。我坚信,我在美国看到的已经超过了美国自身特有的。而我所探讨的,不仅仅是民主本身的形象,而且还有它的特性、意向、偏见和激情。我想弄清楚民主的究竟,以便至少让我们知道应当希望它如何和害怕它什么。

    所以,在本卷的第一部分,我试图说明民主在美国最后给法制指明了什么方向,在政府的工作上又留下了什么烙印,还有一般对国家事务施加了什么压力。要知道,在美国,民主按照自己的意向发展,几乎不受限制地全凭本能来行动。我设法探讨了它所产生的坏处和好处分别是什么。我研究了为了引导民主,美国人都使用了什么预防措施或遗漏了什么措施。我还设法考察了民主可以统治社会的原因。

    本卷第二部分,以描述美国的身份平等和民主政府对市民社会、思想、习惯和民情所形成的影响为目的。只是,我现在对实施这个计划已开始不太热心了。在我完成我给自己规定的任务以前,我的工作会变得毫无意义。因为在不久以后,另一位作者将会向读者描述美国人性格的主要特点,且他会给一幅严酷的画敷上一层薄薄的微妙纱幕,以我无法驾驭的动人笔触道出事实的真相①。

    我不知道我是否已经将我在美国的见闻很好地传达了出来,但是有一点我可以保证:我是真心希望能够做到这一点,并且绝没有硬要用事实迁就观点,而是将事实作为观点的依据。

    凡可以借助文字资料来立论的地方,我都一一核对了原文,参考了最具名气和权威的著作②,材料来源在注释中都作出了说明,人人都可以核对。而且在涉及政治习惯、舆论以及民情考察方面的问题时,我也都向见闻广博的人请教过。假如事关紧要而又真相不明时,我更是汇总了几个人的证言之后才作结论,而不仅仅满足于一个人的证言。

    对此,希望读者务必能够相信我的话。本来我可以经常引用那些知名的或至少够得上权威的人士的话来支持我的论点,但是我并没有这样做。一个外国人,在接待自己的主人的炉边,往往会听到一些重要的内情。而关于这些内情,可能主人都没有对他的亲朋好友透露过,为了某种原因而保持必要的沉默;但是他却不怕向外国人表白,因为外国人不久就会离开。每当听到这样的秘闻,我随即会记录下来,但我却永远不会把笔记本从卷柜里拿出来,我宁愿让自己的著作失去一些光彩,也不肯使自己的名字列入使好客的主人在客人回国后感到后悔和尴尬的旅游者的名单之中。

    我知道,尽管我费尽了苦心,但是假如有人想要批判这本书,那仍然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儿。

    我认为,仔细阅读过本书的读者,自然会发现全书有一个可以说把各个部分联系起来的中心思想。但是,我所需要讨论的对象之差异是很大的,所以想要用一个孤立的事实来反对我所引证的成组事实,或是用一个孤立的观点去反对我所采用的成组观点,那都是轻而易举的。因此,我希望读者能用指导我完成这本书的精神来阅读它,在通观全书后,再根据所得的总印象来评论,因为我本是根据大量的证据,而并非孤

    ①在本书的第一版发行期间,跟我一同前往美国旅行的古斯塔夫·德·博蒙先生正在写作一本题名为“玛丽或美国的蓄奴制”的小说,后来这部书出版了。博蒙先生的主要目的,是深入描述并使更多的人知道黑人在英裔美国人社会的处境。这本小说将会让人们对蓄奴制问题有一个真实而全新的认识,而这个问题正是已经建成的统一的共和国的生死攸关问题。我不确定我说的是否正确,但是我觉得博蒙先生的小说不仅会引起那些想从书中看到动人场面和感人情节的读者的强烈兴趣,更重要的是一定能首先从想要得到正确认识和深刻真理的读者中间获得更加巩固和持久的成功。

    ②承蒙有关方面惠赠立法还有行政方面的资料,我到现在仍然难忘对他们的好意表示感谢。在那些热情帮助我考察的美国官员中,首先应该提到的自然是爱德华·利文斯顿先生。当时他任美国国务卿,现在是美国驻巴黎特命全权大使。在我访问美国国会期间,利文斯顿先生向我惠赠了一些有关联邦政府的文件,其中的大部分至今我依然保存着。我在结识利文斯顿先生之前,便因读其书而尊敬他,对这次的知遇我深以为幸。证来立论的。

    不要忘记,作者都希望读者可以理解他不得不对自己的每一个观点作出理论上的总结的做法,尽管这些总结往往会大错特错并且失真。因为在行动上,虽然人们有时候需要偏离逻辑规律,但是在议论时却绝对不能这样。再者,人们要想在言语中前后不符,几乎和要想在行动上前后一致是一样困难的。

    最后,我自行指出本书的一个主要缺点,这一特点可能也是许多读者认同的,即本书完全不是为了讨好某些人而写的。在写作本书时,我既没有想为任何政党服务,同样地,也没有想攻击它们。我并不想标新立异,只是想比那些政党看得更远一些——当那些政党还在为明天而忙碌时,我已然驰想于未来。

    第4章 北美的外貌 (1)

    北美分为一个伸向北极,一个延向赤道的两大地区——密西西比河大河谷——见于这个流域的地球变迁痕迹——建立起英国殖民地的大西洋沿岸——被发现时,南美和北美的不同外观——北美森林——大草原——到处漂泊的土著部落——这些部落的外表、语言和习俗——一个早已不存在的民族的遗迹在外貌上,北美有一个一看就容易分辨出来的总特点。

    陆地和水系,山岳和河谷,都布置得错落有致。在此种简单又壮观的安排中,不但有景物的杂陈,还有景色的多变。

    两大地区基本上是各占北美的一半。

    一个地区向北延伸到北极,东西都与大洋相临。它往南延伸,形成一个三角形。

    最后在加拿大五大湖区下方,三角形的两个不等边交合于底边。

    第二个地区从第一个地区的终点开始,包括大陆的所有剩下的部分。

    一个地区略微斜向北极,另一个地区则略微斜向赤道。

    第一个地区的大地向北徐缓下降,斜度让人看不出来,基本上可以说是一片平原。既没有高山,也没有深谷存在于这片广袤的平地上。

    这里的河流弯弯曲曲,好像愿意流到何处就流到何处。一些江河一会儿并行或汇合,接着分而又合,一会儿流到沼泽地带,消失在它们自身造成的水乡迷宫里,经过如此千回百转,最后才注入北极的各海。这第一个地区南端的各个大湖,跟旧大陆的大部分湖泊不同,四周没有群山峭壁,湖岸平坦,仅仅比水面高出几英尺。所以,每个湖就像装满水的大碗:假如地球的构造略微变动,湖水不是向北极一侧涌,就是流到热带的海洋中。

    虽然第二个地区有些凹凸不平,但更适合于人们定居。两条大山脉在其中各据一方:一条山脉名叫阿勒格尼,它沿大西洋沿岸延伸;另一条(落基山脉)跟南海(太平洋)平行。

    ①1341649平方英里。见达比《美国视野》第449页,费城,1828年。(托克维尔引用的是沃登法译本)换算时按每里约等于2000图瓦兹。

    ②法国的面积为35181平方里约。

    ③鲁日河(红河)。

    ④2500英里,合1032里约。见沃登译《美国的性质》第1卷第166页。

    ⑤1364英里,合563里约。同上书第1卷第169页。

    ⑥指密苏里河,同上书第1卷第132页(1278里约)。

    ⑦指阿肯色河,同上书第1卷第188页(877里约)。

    ⑧指鲁日河,同上书第1卷第190页(598里约)。

    ⑨指俄亥俄河,同上书第1卷第192页(490里约)。

    ⑩指伊利诺伊河、圣弗朗西斯河、圣皮尔河、得梅因河。以上河流的长度,我是按标准英里和每里约等于2000图瓦兹折算的。

    这两条山脉之间的空间,计有228843平方里约①。所以,它的面积差不多是法国的六倍②。

    但是,一个大河谷却在这个广大的地域内形成,并且这个大河谷从阿勒格尼山脉的圆形峰顶迤逦而下,然后渐渐上升,一直爬上落基山脉的各个山巅。

    一条巨川在大河谷的底部流着,从群山流下的各条河流从四面八方汇入其中。

    从前,为了纪念远方的祖国,法国人曾经将这条巨川称做圣路易河;但是印第安人却用他们的夸张说法,将它称做“诸水之父”:密西西比河。

    密西西比河从我在前面所讲的两大地区的交界处发源,源头离分隔这两大地区的高原的最高点不远。

    另一条河③也在这最高点附近流出,它几经回转,最终流入北极的海洋。有一个时期,密西西比河本身的河道好像并不稳定。它曾多次改道,只是在从湖区和沼泽地带缓缓地流出以后才会稳定流向,最后缓缓地向南流去。

    密西西比河时而在大自然给它挖出的黏土质河床中静静地流过,时而又因暴雨而变为洪流,流程1000多里约④。

    在距河口近600里约处⑤,水深平均已达15英尺。载重300吨的船舶,能从河口上溯差不多200里约。

    向它供水的大河有57条可通航。在密西西比河的支流里,据计算,有一条长1300里约⑥,一条长900里约⑦,一条长600里约⑧,一条长500里约⑨,四条长200里约⑩。至于由四面八方汇入其中的无数小河,就没必要提了。

    密西西比河流经的河谷,好像是为它专门创造的。这条大河兼有为善的意志和作恶的意志。它在这方面俨然就是神。大自然在近河地方展出一片用之不竭的沃野;距河越远,草木也便越稀疏,土地也就越贫瘠,万物也就越羸弱衰败。任何一处巨大变化在地壳上留下的痕迹,都比不上密西西比河河谷在这里的清晰可辨。流域内的所有景象,都是水的作用的例证。丰收和歉收,全是水的创造。古代大洋的海水,在现在的谷底沉积了厚厚一层最适合植物生长的沃土,而且在水退时将它冲得平平坦坦。河的右岸是一①100英里。

    ②约900英里。

    ③马尔梯·布伦在其《世界各洲地理概要》(1817年)第3卷(第5卷)第726页上说,安的列斯群岛的海水清澈得能看见水下60米的珊瑚和鱼类。船只犹如飘浮在空中一样。航海者通过透明的液体俯视海底公园,感觉有些眼花缭乱。在这个海底公园里,五光十色的贝类和鱼类在黑角藻簇和海带丛里闪闪发亮。

    眼望不到边的平原,平坦得就像农民用磙子轧过似的。但是离山越近,土地也会变得越不平坦、贫瘠。这里可以说是千里峥嵘,到处可见古老的嶙峋岩石,就好比一架一架骷髅立在那里,时间早已把筋肉吃掉了。地表是一层沙子,由花岗岩风化而成,一些形状不规则的岩石镶嵌在上面。一些植物只有费尽力气排除掉这些障碍,才能够冒出它们的幼芽。有人说,这是一片满布一座巨大建筑物的残垣破壁的沃野。通过考察,很容易看出,这些岩石和沙子在成分上与落基山的嶙峋不毛山顶上的沙石完全一样。在谷底沉积出土地之后,毫无疑问地洪水又将一部分岩石从山上冲了下来。这些岩石从斜坡上滚动下来,你推我挤,相互冲撞,最终在它们原来所在的山巅的脚下停了下来。(a)一言以蔽之,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是仅有上帝才可以给人们准备出来的最佳的住所。然而在目前,它还是一大片荒漠。

    在阿勒格尼山的东侧,在这条山脉的山麓和大西洋之间,是一条由岩石和沙子构成的看来只在海水退泻时留下来的长冈。这个长条地带的平均宽度仅有48里约①,然而它的长度却达到了390里约②。美洲大陆这一地区的土地,给开垦者的劳动仅仅准备了困难。这里的草木种类单调,而且还不茂盛。

    最先聚来了披荆斩棘的强人的正是这一条荒凉无人的海岸。日后诞生美利坚合众国的英国殖民地也恰恰是在这一条不毛的沙嘴地带成长和壮大起来的。现在,实力的中心依旧在这里。但是在它的西面,行将掌控这个大陆的伟大民族的积极力量,正在悄然地集聚。

    当欧洲人最初登上安的列斯(西印度)群岛的海岸,并在不久之后又登上南美大陆的时候,他们觉得来到了诗人们吟诵的仙境。海面闪耀着只有热带才有的磷光,海水清澈得能让航海者看见海底③。小岛好像是一个个花篮漂在静静的海面,星罗棋布。

    在这迷人的地方,极目所看到的一切,好像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而准备的,或为了让人享受而特意安排的。大多数树木挂满了富含营养的果实;但是一些对人没多大用处的果实,则由于其色彩鲜艳缤纷而让人赏心悦目。一条条缀满鲜花的美洲野藤将由芬芳的柠檬树、野生的无花果树、圆叶的桃金娘树、夹竹桃树和带刺的金合欢树汇成的丛林里的所有的树木连接起来,一群群在欧洲不曾见过的飞禽则展开翅膀显示其深红色和天蓝色的华丽羽衣,并配以跟充满活力和生命的大自然和谐完美的鸣声大合唱。(b)在这种辉煌的外表之下隐藏着死亡,然而人们当时并没有察觉,相反却沉湎在这种环境的气氛之中。我真不知道有什么消极影响,曾像这种环境这样让人仅顾眼前而不管将来。

    ①后来发现,北美的印第安人跟通古斯人、满洲人、蒙古人、塔塔尔人和亚洲其他游牧部族,在体形、习惯和语言上存在某些类似。亚洲的这些部族辗转到接近白令海峡的地方之后,在古代的某一个时期可能迁移到荒凉的美洲大陆来了。但是科学还没有达到弄清这一点的地步。关于这个问题,请参考:马尔梯·布伦著作第5卷;洪堡(亚历山大·冯·洪堡)的著作;费舍:《美洲大陆起源的推测》,(大概还有)费舍:《美洲大陆的起源》,彼得堡,1771年;阿戴尔:《美洲印第安人史》,伦敦,1775年。

    第5章 北美的外貌 (2)

    北美的情景与此不同。在北美,一切都是郑重的、严肃的和庄严的。仅仅可以说这里是为了让智力有用武之地而被创造的,但南美却是为了让感官有享娱之处而被创造的。

    汹涌多雾的海洋冲刷着岸边,大自然用花岗岩的石块和沙粒为海岸系上了一条腰带。海岸的树木茂盛成荫,落叶松、红松、圣栎、桂树和野橄榄都长得极其粗壮。

    横越这第一条腰带以后,就进入中央森林的绿荫了。在这里,产自东西两半球的巨大乔木并肩生长,法国梧桐、糖枫、梓树、弗吉尼亚白杨跟栎树、山毛榉、椴树枝叶交臂。

    在这些森林里,也跟在由人工管理的森林里相同,死亡在不断地夺取生命,然而没有人去收拾被砍伐的迹地。所以,弃枝和残木日积月累,层层堆砌,致使没有时间让它们尽快腐烂而为新树的生长腾出地方。然而,繁殖的活动依旧在这些弃枝和残木的底部不断进行。蔓生植物和杂草终于克服所有的障碍,爬上倒木和枯树,从这些朽木身上附着的尘土中汲取养分,将覆盖着它们的干瘪树皮顶起并穿破,给自己的新芽开辟出一条道路。所以,可以说死亡在这里又帮助了生命。生与死对峙,两者好像有意混合,并把它们的成果予以交换。

    这些森林的深处幽暗不明,人力还没有疏导的千百条小溪让森林里经常潮湿。某种鲜花、野果或飞禽在林荫里难得见到。

    打破这里的大自然沉寂的唯一声响是一棵老朽树木的倒地声,一条河流的跌水声,野牛的叫声,还有风声。

    森林在大河以东已经消失了一部分;在森林消失的地方,铺着漫无边际的大草地。到底是大自然在其千变万化的运动中不愿给这些沃野撒下树种,还是覆盖这片沃野的森林从前被人破坏了?这是一个不论是传说还是科学研究都没能回答的问题。

    然而,这些无边无际的荒凉土地,并不是一直没有人烟。在森林的树荫下或者大草地的绿野上,曾经有一些居无定所的部落存在了许多个世纪。由圣劳伦斯河河口到密西西比河三角洲,由大西洋到南海(太平洋),分布其间的这些野人都有相似的地方,这是他们出于同源的充分证明。然而,他们又跟目前已知的一切人种有所不同①。

    他们既没有欧洲人那么白,又没有大部分亚洲人那么黄,也没有黑人那么黑。他们的皮肤微红,头发长而发亮,嘴唇十分薄,颧骨极高。美洲野蛮部落所使用的语言,虽然各部落之间在词汇方面有差别,却拥有相同的语法规则。这些语法规则,有很多地方跟现在已知的规范人们语言结构的语法规则存在着差异。

    似乎美洲土著的方言掺进了新的成分,这表明将新成分掺进去的人的智力是现代的印第安人是很难达到的。(c)这些部族的社会情况在许多方面也跟旧大陆的不同。他们始终在自己的荒凉天地里自由繁殖,从来没有和比他们文化高的种族有过接触。所以,他们那里丝毫不像曾经一度文明之后又陷入野蛮状态的民族那样不分善恶和不明是非,更不像后者那样由于无知和败俗而腐化堕落。印第安人的一切都是自生自长的:他们的德行、恶行、偏见,全是他们本身的产物。他们是从天然的野生独立状态下成长起来的。

    在文明开化的国家里,有些人粗野化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自身贫困和无知,而且是因为他们天天跟文明人和富人接触。

    他们的苦难菲薄生活,天天都在跟某些同胞的幸福和权势相比,同时将他们心里的怒火和恐惧激起;但是他们的自卑感跟依附感,既让他们发愤,又让他们屈辱。

    他们的这种内心状态,也通过他们的举止言行得以表现,因此他们都是既傲慢又卑鄙的。

    这种情况确凿无疑,凭借观察很容易证明。相比其他任何地方,有些人在贵族制度的国家更加粗野;而相比乡间人,繁华城市里的人更粗野。

    在有钱有势的人集中的地方,软弱和贫穷的人因为自己的地位卑下而受到压迫。

    因为找不到机会让自己重新获取平等,他们就完全处于绝望之中,而自甘对为人的尊严予以践踏。

    这种身份悬殊造成的恶果,在野蛮人的社会绝对不会存在。虽然印第安人贫困和无知,但是大家都是自由和平等的。

    当欧洲人最初来到北美的时候,那里的土著居民都不知道财富的价值,也不在意文明人利用财富获取的享受。然而,他们的举止一点也不粗野,反而习惯于谦让持重,展现出一种贵族式的彬彬有礼的风度。

    在平时,印第安人温存而又好客,然而他们在战时表现出的残忍却又远远超出人们对人心凶狠的已知程度。为了救助一个夜里敲门求宿的生人,他们能够甘冒自己饿死的危险。但是,他们又可以亲手撕碎俘虏的还在颤动的四肢。古代的一些十分有名的共和国,从未显示出现时在新大陆的荒野森林里生活的人的那种最大的勇气、最高傲的精神和最坚定的自尊心[从杰斐逊总统的著作《弗吉尼亚纪要》第148页我们可以看到:“当易洛魁人遭到强大敌人进攻时,老人们耻于逃命或去保护自己的小家园,就如同古罗马人抵抗高卢人围攻罗马城时那样视死如归。”接着,在第150页又写道:“一个印第安人落到敌人的手里后求饶活命的例子,一个都没有。而且情况正好相反,被俘的人全部是百般侮辱和嘲弄胜利者,以请求迅速死于胜利者之手。”(这两段均见于1823年波士顿版第213页)]。欧洲人最初在北美登岸时,当地人并没有大惊小怪。

    欧洲人的出现既没有引起他们的嫉妒,也没有引起他们的恐惧。他们能跟自己的同类——人,争吵打架吗?印第安人可以无所需求地生活,虽苦却无怨,载歌而死[参见:勒帕杰·杜·普拉茨:《路易斯安那史》;夏尔瓦:《新法兰西的历史》;《美国哲学学会报告》第1卷所载的赫克韦尔德来信,杰斐逊:《弗吉尼亚纪要》第135~190页。杰斐逊的话非常有分量,原因是这位作家的人品高尚,地位与众不同,写作时恰逢美国处于积极上升的时期]。跟人类大家庭的其他全部成员一样,这些野蛮人也相信存在一个美好世界,并且用一些不同的名称来称呼创造宇宙的上帝并加以崇拜。对一些伟大的知性真理,他们的看法一般来说是简单的,却富于哲理。(d)虽然在这里我们对其性格作了描述的这个民族十分原始,然而毋庸置疑,另一个在很多方面都比他们开化和进步的民族,曾在这个地区发达得远远超过他们。

    一个模糊但在大西洋沿岸大部分印第安部落广泛流传的传说,告诉了我们,这个民族的一些部落原来住在密西西比河以西。在俄亥俄河两岸和整个中央盆地,还经常能够看到一些人造的土丘。挖到这些古冢的里面,能够见到人骨、奇形怪状的器皿、武器、金属制造的用具,或者现存的种族已经不了解用途的各种工具。

    关于这个早已消失的民族的任何历史资料,现代的印第安人已经不能提供。年前发现美洲时生活在那里的人,同样没有说过任何能够据以作出一个假说的故事。

    一些流传下来的传说,那些容易被破坏而又不断发现的遗迹,同样也没有提供任何线索。然而,我们的千千万万的同类,的确在那里生活过,这是毫无疑问的。那么,他们是什么时候到那里去的呢?他们的起源、命运和历史曾是如何的呢?他们是在什么时候、如何被消灭的呢?这些没有一个人可以说清。

    真是怪事!一些生活得很好的民族,竟从地球上消失得无影无踪,致使他们的族名都从人们的记忆中抹去了,他们的语言都已失传,他们的荣誉也像没有回响的声音那样消失得彻彻底底。然而我认为,还有一样东西能够让人想起他们,那便是他们留下的能够纪念他们的过去的坟墓。所以,最能再现人生空虚和苦难的坟墓,才是人类劳作的最经久的纪念物!

    虽然我们描述的这个广袤地区当时有许多的土著部族住在那里,但是依然可以有理由说,它被发现的时候依旧是一片荒凉。虽然印第安人占据了那里,但是并没有拥有它。人要凭借农业来占有土地,然而北美的先民却是以狩猎为生。他们根深蒂固的偏见,他们不能遏止的激情,他们的各种恶习,或许还有他们的野蛮人品德,都令他们走上了无法避免的毁灭道路。这些部族的灭亡,开始于欧洲人登上他们的海岸之日,然后又接着一直进行,现在正接近于告成。在把他们安置在新大陆的富饶土地上的时候,上帝似乎仅给了他们暂时的使用受益权。他们住在那里,好像是在等待别人的到来。那些非常适合经商和开工厂的海岸,那些深水河流,那个用之不竭的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总而言之,整个这片大陆,当时好像是给一个伟大民族准备的空摇篮。

    文明人就是在这里试着建立基础全新的社会,并且首次应用当时人们还不知道或者认为行不通的理论去让世界呈现出过去历史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壮观。

    第6章 英裔美国人的来源及其对他们未来的重大影响 (1)

    如果知晓了一个民族的来源,那么这个民族的社会情况和法律就好理解了——伟大的民族可以查得清渊源的,美洲是唯一的一个——当初移居英属美洲的所有人在哪些方面彼此相像——他们彼此的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对当初在新大陆海岸定居的所有欧洲人的评论——向弗吉尼亚殖民——向新英格兰殖民——第一批新英格兰居民在祖国时的性格——他们到达新英格兰——他们的第一批法律——社会契约——借用摩西立法的刑法典——宗教热情——共和精神——宗教精神与自由精神的严密一致一个人生到世上来,在欢乐和玩耍中默默地度过了他的童年,之后,他慢慢地长大,开始步入成年,最后,才敞开世界的大门,让他进来与成年人交往。到这个时候,他才第一次被人注意和研究,人们都仔细地观察他,看他在成年时才冒出的恶习和德行的萌芽。

    假如我没有弄错的话,我觉得这个看法是个很大的错误。

    应该追溯他的以往,应该考察他在母亲怀抱中的婴儿时期,应该观察外界投在他还不明亮的心智镜子上的初影,应该对他最初看到的事物进行考虑,应该听一听唤醒他启动沉睡的思维能力的最初话语,最后,还应该看一看他最初是如何顽强奋斗的。

    只有这样,才能理解控制了他一生的习惯、偏见和激情是从何而来的。可以说,人的一切开始于他躺在摇篮的襁褓之时。

    一个民族,也类似于此。每个民族都留下了他们起源的痕迹。在兴起的时期,他们所处的有助于他们发展的环境,对他们以后的一切都会有所影响。

    如果我们把社会成员的来历都查得一清二楚,对他们历史的最初遗存进行考察,那么,我可以肯定,我们一定会从中发现他们的习惯、偏见和主要情感,甚至是最终构成所谓民族性的一切主要原因。这使我们能够从中找到对早先约定俗成而今似乎与流行风尚相抵触的惯例的解释,能找到貌似与公认的原则相对立的法律的解释,能找到对社会上一些随处可见的不连贯的见解的解释。这些见解就好像是当初勉强吊在旧建筑物穹窿下的破链子,由于它什么都禁不住,所以断成了好几段,连不起来了。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何一些民族会被一种似乎不可知的力量推向他们本身也未曾预料到的结局。但是,对事物的这种研究至今一直都很缺乏。当一个民族衰老了,人们才以分析的眼光去研究这个民族;终于有一天,这个民族想到了要回顾它的摇篮时期,而摇篮时期却已经被时间蒙上了一层乌云,而一些离奇的故事又被无知和傲慢用来将它包围了起来,让人看不到它的真面目。

    在世界各国中,美国的社会自然而顺利成长的过程,是唯一可以使人看清的。在这里,同样可以清楚地看到各州的起源对各州未来的影响。

    当欧洲的各族人民登上新大陆时,他们的民族性的特点就已经完全定型了,其中每个民族有每个民族的面貌;而且他们的文明程度之高已经使他们能够研究自己了,所以给我们留下了关于他们的观点和法律的真实记录。我们对15世纪的人的了解程度,几乎与我们对同时代人的了解程度一样,都很清楚。早先时代的无知和愚昧为我们制造了假象,由此美国让这种假象天下大白。

    美国社会的建成时间不是很长,这使我们对它的各项因素可以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只是如果想要达到能够判断这些因素的发展结果还需很长时间,但我们这一代人似乎命中注定要比前人更能看清人世间的风雨沧桑。上帝给了我们一支火炬,而这支火炬是我们的祖先不曾具有的,我们用它把我们的智慧照亮,我们的祖先因为愚昧,没能看到决定各族人民命运的基本原因,而我们有了这支火炬便能知晓这一切。

    仔细研究完了美国的历史,再深入考察一下它的政治和社会情况,就可以相信:在美国,任何一种习惯,任何一种见解,任何一项法律,甚至我敢说任何一个事件,都能很容易地从这个国家的起源中找到解释。所以,对本书接下来所要叙述的一切,读者可以从本章中看到萌芽,也能找到可以几乎开启全书的钥匙。

    在不同时期迁居到美国境内的移民,彼此之间在许多方面都有不同;他们的目的各不相同,并且在管理自己的原则上也各有各的特点。

    但是,在这些人之间却存在着一些共性,他们发现彼此都有类似的遭遇。

    语言的纽带,或许是能够将人们联合起来的最有力和最持久的纽带。当时,所有的移民都说着同一种语言,都是同一民族的儿女。他们出生的国家许多世纪以来一直鼓动教派斗争。在这个国家里,各个教派不得已轮番让自己处在法律的保护之下,在这种激烈的宗派斗争中,它们的教徒接受了政治教育,和当时的大部分欧洲人相比,他们更熟悉权利观念和真正自由的原则。在移民初期,自由制度的茁壮萌芽,即地方自治已经在英国人的习惯中深深地扎下了根,而随着地方自治,人民主权原则的学说也被带进了都铎王朝的核心。

    当时,正在进行宗教纷争,这些纷争让基督教世界动荡不安。英国也近于疯狂地参加了这一新的角逐。本来英国居民的性格应该是谨慎持重的,但是现在也变得严厉和爱好争论了。在这一智力竞赛中,人们的头脑得到了深刻的锻炼,知识也大大地增加了。他们的民情在争论宗教问题的时候变得更加好了。在前往大西洋彼岸寻求新的未来的英国儿女的身上也或多或少地反映了英国民族的这一切一般特点。

    另外,这一个特点我们以后还有机会再来叙述,它不仅适用于英国人,也同样适用于法国人、西班牙人和接连前往新大陆定居的所有欧洲人。欧洲人新建的一切殖民地,可以说是保存了这个萌芽,甚至可以说是完全发展了民主的萌芽。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有两个:可以说当移民离开祖国的时候,一般都没有谁比谁优越的想法,认为幸福的人和有权有势的人都不会去流亡,而贫穷和灾难是平等的最好保障;但是,也有一些富人和大领主由于政治或宗教纷争而被赶到美洲,他们在那里制定了一些带有等级色彩的法律,而人们却不久就发现美洲的土壤是不适合领主贵族制度生长的。人们认为,这块土地不易开发,为了开发它,只能依靠土地所有者本人的不断努力和经常的关心。虽然有了土地,但是土地的产量并不多,并不能让地主和农民同时致富。

    所以,自然就将土地划分成许多的小块,由所有者自己耕种。但是,贵族制度的基础是土地,只有依靠土地,贵族才能够生存。而这里没有贵族赖以生存的特权,也没有贵族赖以继续存在的身份制度。土地一旦依靠继承制度相传,那么就会出现贵族。一个民族可能有许多的富人和穷人,但是如果这些富人并不是土地造成的,那么只能是这个民族内部出现了贫富不均,而且严格来说,它没有贵族阶级。

    所以,英国所有的殖民地,在建立初期,就都像处于一个大家族中一样。从它们坚持的原则来看,它们好像都是命中注定要去发展自由,但这种自由不是它们祖国的贵族阶级的自由,而是平民的(bourgeois)和民主的自由,世界历史上从未提供过这种自由的完整样板。

    但在这样的清一色中,也存在着一些细微的差别,必须对这些差别加以说明。

    我们可以把英裔美国人这个大家族划分成两大支:一支在南,一支在北,并且到今天它们依旧是各自发展,没有完全混合在一起。

    弗吉尼亚接纳了第一个英国殖民地。1607年,移民到达这里。在这个时期,欧洲还沉迷于认为开采金银能让国家致富的思想。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思想,欧洲各国一直都醉心于此,它给这些国家造成的贫困,比战争和全部坏法律加在一起所带来的贫困更加严重;而在美国,它夺去了很多人的生命,比这两者加在一起所致死的人命还要多。一些寻找黄金的人,都被送到了弗吉尼亚①。这些人无才无德,他们的性格暴躁,并且喜欢闹事,给初建的殖民地造成了混乱②,并让殖民地的发展忽快忽慢。之

    ①1609年,英王在其颁布的特许状里又加进了移民要向国王交纳所采金银的五分之一的条款。参看马歇尔:《华盛顿生平》(第1卷第18~66页)。(托克维尔引用的是1807年巴黎法文版)②威·斯蒂思:《弗吉尼亚史》中说,大部分新移民都是青年,他们的品行大都是来自有劣迹的家庭;他们的父母为了让孩子免受牵连,便把他们送上开往新大陆的船只。其余的移民,则是家里的老年人、走私行骗的破产者、一些整天花天酒地的无业游民,以及诸如此类的人。从他们的本质来说,这些人不善于建立家业,而是善于掠夺和破坏。一些扰乱治安的头目,很容易唆使他们去干各种作奸犯科的勾当。关于弗吉尼亚的历史,可读下列著作:斯密斯:《1624年定居以来弗吉尼亚史》;威廉·斯蒂思《弗吉尼亚史》;贝弗利:《弗吉尼亚最初发现与定居史》,此书于1807年被译成法文出版。

    ①只是在很久之后,才会有一些有钱的英国人来殖民地定居。

    ②蓄奴制是1620年由一只荷兰船引进的。这只船运来20名黑人到詹姆斯河岸。参看查默斯的著作。(大概指乔治·查默斯:《对于美国独立以来发生的若干事件的看法》,伦敦,1785年,或其《殖民地起义史导论》,伦敦,1782年。)③新英格兰诸州位于赫德森河东面,包括今天的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罗得岛州、佛蒙特州、新罕布什尔州、缅因州。

    后,才有工农业者到来。虽然他们比较讲究道德,有温和的性情,但是和英国的下等阶级相比,在任何方面都不高①。他们既没有高尚的观点,也没有深思熟虑的设想来指导新制度的建立。当殖民地刚刚建立起来时,又引进了蓄奴制②,而这一事件后来对整个南方的性格、法律和未来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正如我们以后要指出的,蓄奴制是对劳动的玷辱;它给社会带来了好逸恶劳的恶习,而无知、浮夸、高傲和奢侈也随之而来。它让人思想颓靡,行动懒散。蓄奴制的影响和英国人的性格,可以为南方的民情和社会情况的由来作出解释。

    同是来自英国,北方的情况就完全不同。请允许我在此对它略作详细的说明。

    今天的美国社会学说的基础的几个主要思想,正是在北方的几个英国殖民地,即人们通称为新英格兰的诸州③产生的。

    这些新英格兰的主要思想,首先传到了相邻的各州,然后又扩散到比较远的各州,最后可以说整个联邦都弥漫着这种思想。现在,它们的影响已经跨出了国界,遍布美洲世界。新英格兰的文明,就像一场燃烧在高地的大火,它不仅将周围地区都烤暖了,还用它的光辉照亮了遥远的天边。

    新英格兰的建立,呈现出一片崭新的景象。这里发生的一切,都是独一无二的。

    几乎所有的殖民地的最初居民,都是没有受过教育,没有家业,由于贫困和行为不轨被赶出自己的故乡的人,要不就是一些贪婪的投机家和包工的把头。有些殖民地的居民甚至连这样的出身都没有。例如,圣多明各就是由海盗们建立的。而在我们当今的时代,英国的刑事法庭不也在为澳大利亚提供人口吗?

    落户在新英格兰海岸的移民,当初在祖国的时候都是一些无拘无束的人。当他们在美洲的土地上联合起来以后,社会马上就呈现出一种独特的景象。在这个社会里,既没有大领主,也没有属民;而且还可以说,既没有富人,也没有穷人。按百分比来说,他们的文明程度高的人甚至多于我们今天欧洲的任何国家。他们当中所有的人,或许没有一个例外,都受过非常良好的教育,而且有很多人还由于博学多才而在欧洲闻名。其余的殖民地,是由未携家眷的冒险家们建立的;而定居在新英格兰的移民,是同妻子儿女一起来到这荒凉土地上的,并且带着良好的秩序和道德因素。但是,他们与其他所有移民特别不同的是,他们都带着创业的目的。他们是自愿放弃了在祖国的值得留恋的社会地位和尚可温饱的生计,而并不是迫不得已才离开故土的。他们绝对不是为了改善境遇或发财而远渡重洋来到新大陆的,而是出于满足纯正的求知需要才离开了舒适的家园;他们是为了使一种理想获致胜利,宁愿去经历流亡生活的种种苦难。

    这些移民喜欢称呼自己为朝圣者,他们信奉清教,清教是英国的一个由于教义严格而得名的教派。清教的教义不仅仅是一种宗教学说,而且还在许多方面都夹杂着极为绝对的民主和共和理论。所以,它为自己树立了一些非常危险的敌人。在祖国受到政府的迫害时,清教徒觉得自己所在的社会的日常生活损害了清教的教义的严格性,所以他们离开了故乡,去寻找世界上人迹罕见的一片不毛之地,期盼在那里能按照原来的方式生活,并自由去崇拜上帝。

    为了更加清楚地说明这些虔诚的冒险家的精神,特摘几段引文。

    第7章 英裔美国人的来源及其对他们未来的重大影响 (2)

    研究新英格兰早期历史的纳撒尼尔·莫尔顿开门见山地说①:“我们的祖辈在建立这块殖民地的时候,蒙受了上帝多方面的、仁慈的关怀,将这些用文字记载下来,让后代永远铭记上帝的仁慈,我一直都认为,这是我们神圣的职责。凡是我们所见到的,或从祖辈那里听到的,都应该告诉我们的子女,以使我们的后代懂得赞颂上帝,使上帝的仆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和上帝的选民雅各的子孙都永远记住上帝的神奇的作为(《诗篇》第105篇第5、6节)。要让他们知道上帝是怎样把葡萄带到荒野的,是如何栽上葡萄而把异教徒撵走的,是如何整理出种植葡萄的用地,而把秧苗的根深深植入土地里,以及后来又是怎么样让葡萄爬蔓而布满大地的(《诗篇》第80篇第13、15节)。不仅如此,还要让他们知道上帝是怎样引导他的子民走向他的圣所,而定居在他遗赐的山间(《出埃及记》第15章第13节)。一定要让他们知道这些事实,以使上帝得到他应得的荣誉,上帝的荣光也能被及作为工具为他服务的圣徒们的可敬名字。”

    这段开场白读完后,留给读者的是一种宗教的庄严印象,好像从中可以看到一种古风,闻到一种《圣经》的芳香。

    有一种信念鼓舞着这位作者,加强了他的语言的分量。现在,在读者的眼里,就像在作者的眼里一样,这些人都是上帝撒在一片预定的大地上的建立伟大民族的种子,而不是漂洋过海去撞大运的一小撮冒险家。

    接着,作者又用这样的方式描述了最初几批移民去国离乡的情景②:“于是,他们离开了这座自己休养生息的城市(德尔夫特-哈勒夫特),但是他们是自愿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一生都是异乡人和朝圣者。他们对世间的东西都不留恋,而是抬头仰望上苍,认为那里才是他们亲爱的故乡,上帝已经在那里为他们准备了神圣的城市。他们终于到了停着船只的港口。一大群不能与他们同行的亲友,也不由自主地陪他们来到了这里。大家一夜都没有睡觉,在倾吐友情,诚恳交心,表达基督徒的真正的慈爱的谈话中度过一夜。第二天,他们上船了,但他们的亲友们仍然想

    ①《新英格兰回忆录》,波士顿,1826年,另参见哈钦森:《马萨诸塞殖民地史》,波士顿,第2卷,第440页。(页码有误)②《新英格兰回忆录》第22页。

    ①这块巨石现已经成为合众国的崇拜物。我看到过这巨石的碎块被美国的一些城镇精心地保存着。这难道不正是人的力量和伟大完全存在于他们的心灵之中的最好证明吗?这块石头曾被一些苦命的人的双脚踏过片刻,它应当名垂不朽,它在吸引一个伟大民族留念。人们敬仰它的碎块,从它身上敲下的一些小块在离它遥远的地方保留着。有多少高楼大厦用这些小块做了基石?谁不对它们表示崇敬呢?

    ②《新英格兰回忆录》第35页(及以下几页)。

    ③建立罗得岛州的移民在1638年,创业于纽黑文的移民在1637年,康涅狄格的首批居民在1639年,普罗维登斯的创立者们在1640年,先后以书面形式订立社会契约,并且经全体当事人一致通过。参见皮特金著作第42页和第47页。(指皮特金:《美国政治和社会史》,共2卷,1828年,纽黑文)在船上陪他们一会儿。此时,大家深深地叹息,双眼泪如雨下,拥抱许久,虔诚地祈祷,陌生人都被这个场景所感动。开船的信号发出来了,他们都跪下,他们的牧师眼泪汪汪,仰望着天空,向上帝祈求赐福给他们。最后,他们相互道别,而对他们大多数人来说这次离别将是一个永别。”

    这批移民大约有150人,其中还有一些妇女和儿童。在赫德森河岸建设一个殖民地是他们的目的。但是,他们在大西洋中漂泊了很长时间以后,却被迫在今天建立起普利茅斯镇的地方登陆了,当时这个地方是新英格兰的不毛海岸。今天依然能看到朝圣者们上岸时登上的那块巨石①。

    我刚才提到的这位历史学家说:“在展开长篇叙述之前,我们要稍微描述一下这群苦命人上岸后的情景,以此赞美上帝拯救他们的恩德。

    “现在他们已经穿过了宽阔的大西洋,到了他们此行的目的地。但是他们没有亲友的迎接,也没有栖身的房屋。当时正值隆冬,了解我们这里气候的人都会知道,这里的冬天是凛冽的,常有狂风来袭。在这样的季节,去熟悉的地方旅行都很不容易,更不用说在一无所知的海岸上落户了。他们的周围尽是野兽和野人,满目凄凉,一片荒芜。他们不知道这些野人的凶狠程度,也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封冻的大地上布满了树林和灌木丛。满目都是未开发的野蛮景象。他们回头望去,只有把他们与文明世界隔开的那片大西洋。他们仰首求天,只为能够得到一点慰藉和希望。”②(后一段是对莫尔顿原文的释义)不要以为清教徒只是嘴上虔诚,也不要以为他们不谙世事。正像我在上面所说的,清教的教义既是宗教学说,又是政治理论。

    所以,移民们登上纳撒尼尔·莫尔顿描述的不毛海岸后所关心的第一件事,就是建立自己的社会。他们立即通过了一项公约,内称③:“我们,下面的签名人,为了给上帝增加荣光,把基督教的信仰和我们祖国的荣誉发扬光大,特地着手在这片新开拓的海岸上建立第一个殖民地。我们谨在上帝的面前,面对在场的所有妇女,通过彼此庄严表示的同意,现约定将我们全体组成政治社会以管理我们自己,致力于实现我们的目的。根据这项契约我们将颁布法律、法令和命令,如果需要的话会任命一些我们应当服从的行政官员。”(参见《新英格兰回忆录》第37页及以下几页)这件事发生在1620年。从此以后,移民工作一直都在继续。查理一世在位期间,震荡不列颠帝国的宗教和政治激情,每年都会把一批批各派教徒赶到美洲海岸去。在英国,清教徒的主力一直都是中产阶级,而移民中的大部分人也是来自这个阶级的。

    新英格兰的人口在迅速增加,而当等级制度仍在祖国强行地将人民划分为不同的价级的时候,在殖民地,却出现了社会各部分日益均质化的新景象。这种民主在古代是不敢梦想的,但是现在,它已经从古老的封建社会之中无比强大地并且全副武装地冲了出来。

    英国政府对这种移民很满意,因此他们不难看出,这样的大批移民可以带走骚乱的种子和新生的革命分子。它全力推动这种移民,但是对那些为逃脱本国严酷刑法而来到美洲的土地上寻找避难所的人,它则觉得不必关心。可以说,新英格兰是让人们去实现他们的梦想的地区,也是革新者的试验田。

    英国的殖民地是促成英国繁荣的主要因素之一,与其他国家的殖民地相比,这里享有更多的内政自由和更大的政治独立。但是,这项自由原则在新英格兰各州实施得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完整。

    当时,一般人都认为,新大陆各处的土地,哪个欧洲国家首先发现,就属于哪个国家。

    到16世纪末,北美几乎所有的海岸地带,就这样成为了英国的领土。不列颠政府在这些新领地上采用的统治方式是因地制宜的。有时,国王会把新大陆的一部分交给他任命的一名总督,授权他在自己的直接命令下治理这块地方①。这样的殖民制度也被欧洲的其他国家所采用。有时,国王会把一部分土地的所有权授给一个人或一个公司②。这时,一切管理民事和政治的权力就集中在一个人或几个人手中,但是这个人或这些人出售土地和管理居民同样会受到国王的监督和控制。最后,第三种制度,是授予一定数量的移民以在母国的保护下自行组织政治社会的权利,也授予了他们自治的权利,前提是不违反母国的法律。

    第三种制度对自由非常有利,但它只曾在新英格兰实行③。

    1628年④,查理一世将一份具有这种性质的特许状授给了前往马萨诸塞建立殖民地的移民。

    ①纽约州就是这样。

    ②马里兰州、南卡罗来纳州、北卡罗来纳州、宾夕法尼亚州以及新泽西州都是这样。参见皮特金著作第11~31页。(13~30页)③参见(《历史文献汇编》),费城,1792年。各殖民地早期的大量文件在这部汇编中都可以找到,内容可靠,价值珍贵,其中包括英王授给各殖民地的特许状,以及各殖民地政府的早期法令。

    另参见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斯托里先生在其《美国宪法释义》的导言中对这些特许状所作的分析。(第8~83页)从这些文件可知,在所有这些殖民地建立之初,代议制政府的原则和政治自由的具体形式都被规定了下来。后来,这些原则在北方和南方都得到了重大发展,而且遍及各地。

    ④参见皮特金著作第1卷第35页,哈钦森著作第1卷第9页。

    ①参见哈钦森著作第42页和第47页。

    ②马萨诸塞的居民在制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法院组织法时,没有考虑英国施用的惯例。例如,1650年,英国国王的名字还不会出现在判决书等司法文件的开头,见哈钦森著作第452页。

    第8章 英裔美国人的来源及其对他们未来的重大影响 (3)

    ③参见《一六五○年法典》第28页。(哈特福德,1830年)④参见哈钦森著作第1卷第435~456页(455页)。在这里他分析了马萨诸塞殖民地在1648年颁布的刑法典,这部法典采用的原则与康涅狄格的刑法典相同。

    ⑤通奸,按马萨诸塞的法律,也被处以死刑。哈钦森(第1卷第441页)说,有许多人确因犯此罪而被处死。对此,他引述了1663年发生的一件趣闻。一个已婚妇女同一个年轻男人发生了恋爱关系。她当时正在守寡,不久后就嫁给了这个男人,一起生活了数年。人们后来怀疑在没有结婚之前他们就有暧昧关系,于是控告了他们,把他们投入了监狱,而且差一点把两人处死。

    但是,对新英格兰的各殖民地来说,赐给它们特许状一般只是在它们的存在已成既成事实很久之后。普利茅斯、普罗维登斯、纽黑文、康涅狄格州和罗得岛州①的建立,都没有得到母国的援助,母国几乎都不知道它们的建立。虽然新移来的居民不否认宗主国的无上权威,但是他们并没从宗主国寻找权力的根源,而是自己建立政权;只是在三四十年以后,查理二世在位时期,这些殖民地的存在才得到了皇家的特许状而合法化了。

    所以,浏览英格兰的早期历史和立法文献的时候,很难看到将移民和其母国联系起来的纽带。我们看到这些移民时刻都在独立自主地行使着主权。他们自己任命行政官员,自行缔结和约和宣战,自己制定公安条例,自己立法,好像他们只臣服于上帝一样②。

    这个时期的立法是最独特和最富于教益的。从这个时期的立法中,我们能找到如今美国在世界面前所暴露出来的主要的社会问题的根源。

    在这个时期制定的法律中,规模不大的小州康涅狄格在1650年颁布的法典③是一个最有特色的法令集。

    康涅狄格的立法者④,首先从制定刑法开始。在制定刑法时,他们想出了的一个奇怪的主意,找来了一些《圣经》里的条文。

    这部刑法的开头讲道:“凡是信仰上帝以外的神的,处以死刑。”

    接下来,有十条到十二条是逐字从《申命记》《出埃及记》以及《利未记》中抄来的同类性质的条文。

    渎神、行妖、通奸⑤和强奸者,均处以死刑。儿子虐待父母,也处以这种严刑。就是这样,粗野和半开化的一个民族的立法,竟然被用到人智已经开化和习俗十分朴素的一个社会中。结果,从来没见过死刑被这样多地定于法律之内和用于微不足道的罪行。

    这样的刑法,立法者在制定时,经常将注意力放在维持社会的道德规范和良好习俗方面,因此他们总是重视良心问题,简直没有一件恶行不被列入惩治的范围。可能读者已经感觉到,在这些法律中对通奸和强奸的处分是过于严厉了。未婚男女两个人之间的私通,也是要受到严惩的。这时候,法官对罪犯有权处以下述三种惩罚之一:罚款、鞭笞和强令结婚①。纽黑文昔日法庭的记录假如可信的话,则这类判决并不稀少。我们见到判决于1660年5月1日的一个案件,它对一个年轻女子兼处罚款和申斥的惩罚,因为她被控出言不逊和让人吻了一下②。1650年法典载有很多预防性惩罚措施。

    对怠惰和酗酒这个法典也都规定了严厉的惩罚③。小酒馆主卖酒给每个客人,不能超过一定的数量;而一句谎言,它只要是有害的,就会受到罚款或者鞭笞的处分④。在其他的方面,立法者就将自己在欧洲要求的信教自由的伟大原则完全忘记了,人们参加宗教活动也用罚款来强迫⑤,直至对反对者科以重刑⑥,并且常常对愿意按照一种与他们不同的仪式去礼拜上帝的基督徒处以死刑⑦。最后,有时候立法者的热情还让他们管起他们不该管的事情。例如,在这同一部法典里,就有禁止吸烟的条款⑧。也不应该忘记,这些奇怪的或者专横的法律,是由全体的当事人自由投票表决的,而并不是什么人强加于居民的,而且居民的习俗比法律还要严格和富于清教派的色彩。在波士顿1649年竟成立了一个以劝阻人们蓄留长发的浮华行为为目的的庄严协会⑨。(e)这样的偏颇,无疑有辱于人类的理性。我们天性的低劣也被它们证明,说明我们的天性往往只是选择了真理和正义的反面,而不能牢牢地掌握真理和正义。

    这样的刑法被深深地烙上了狭隘的宗派精神的印记,以及因受迫害而更加激烈,并且在当时还激荡于人们心中的各种宗教激情的印记。但是除了这种刑法以外,与它有某种联系的政治方面的法律还有一组。虽然这组法律制定于二百年以前,但是与我们现代的自由精神相比,它似乎还要先进得多。

    那些为17世纪的大部分欧洲人难于理解和在当时的大不列颠还没有获得全胜的原则作为现代宪法的基础,在新英格兰的法律上已经全部得到了承认,并且还被列入法律的条款之内。这些原则是:人民参与公务,自由投票来决定赋税,规定行政官员的责任,个人自由和陪审团参与审判。所有的这些,都是没有经过讨论而在事实上就确

    ① 《一六五○年法典》第48页。

    有些时候,这几种惩罚法官可以合并执行。例如,1643年就有这样的一个判例(记载于《纽黑文往事》第114页):因为犯有数罪而被起诉的玛格丽特·贝德福德被判以鞭笞,同时并判决她与从犯尼古拉斯·杰明斯结婚。

    ②《新英格兰回忆录》第104页。此外,在哈钦森著作(第1卷第435页)中,还载有比这更为离奇的数个判例。

    ③《一六五○年法典》第50页和第57页。

    ④ 同上书第64页。

    ⑤ 同上书第44页。

    ⑥ 这种情况在康涅狄格,并不是个别的。另参见1644年9月13日马萨诸塞公布的驱逐再浸礼会信徒的法律(《历史文献汇编》第1卷第538页),另参见1656年公布的反对教友会信徒的法律,当中说:“鉴于一个名为教友会的可恶异教派正在产生……”接着,是有关以巨额罚款惩治向当地运来教友会信徒的船长的条款。对偷渡进来的教友会信徒进行鞭笞,并将其投入监狱劳动。对反对他们观点的人,开始是罚款,后来是投监关押和驱逐出境。(《历史文献汇编》第1卷第630页)⑦ 马萨诸塞的刑法规定,天主教的神甫进入该殖民地以后,一旦发现就立刻被处死。

    ⑧《一六五○年法典》第96页。

    ⑨《新英格兰回忆录》第316页。

    定下来的。

    这些基本原则已经被新英格兰采用,并大力发展,而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至今还没敢去尝试。

    在康涅狄格,一开始选民团就是由全体公民组成的,而且这种做法的意义立刻就被人们所理解①。这些初期居民的财产在当时几乎完全平等,而且他们的知识水平也相差无几②。

    康涅狄格的全体行政官员在这个时期,包括州的总督,都是由选举产生的③。

    年满16岁的公民,都有义务拿起武器。本州的国民军由他们组成,他们自己委任军官,随时准备开赴前线守土④。

    在康涅狄格和其余所有的新英格兰的法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地方自主的产生和发展,而这种自主在今天仍然是美国自由的原则和生命。

    大多数在欧洲的国家,政治生活都开始于社会的上层,随后逐渐地且不完整地扩及社会的其余不同部分。

    可以说在美国就完全相反,在那里是乡镇成立于县之前,县又在州之前成立,而州又是在联邦之前成立。

    在新英格兰,1650年乡镇的政府就已经完全建成。依据乡镇自主的原则,人们把自己组织起来,为了自己的情感、利益、权利和义务而努力奋斗。在乡镇的内部,享受真正的、积极的、完全民主和共和的政治生活。各殖民地继续承认宗主国的最高权力,君主政体仍然被写在各州的法律上,但是共和政体在乡镇已经完全地确立起来。

    乡镇各自任命自己的各种行政官员,对自己的税则进行决定,并且征收和分配自己的税款⑤。新英格兰的乡镇没有采用代议制的法律。在新英格兰的乡镇,凡是有关全体居民利益的事务,也像在古雅典一样,都在公众场所召开公民大会来讨论决定。

    当把美国共和政体的这段早期的法律仔细研究之后,对立法者的这种管理才能和先进理论我们都表示惊讶。

    很显然,他们具有的社会应该对其成员负责的思想,和当时欧洲的立法者的这种思想相比,就崇高和完整得多,他们为社会规定的义务,在其他国家中至今还被忽视。

    在新英格兰的各州,在建州开始,就以立法保证穷人可以过活⑥;采取严格的措施来养护道路,并且指定官员来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⑦;乡镇有各种公事记录簿,以记载公民大会

    ①《一六三八年约法》(《一六五○年法典》)第17页。

    ②1641年,罗得岛州的州民大会全体一致宣告:按民主政体建立州政府,政权的基础是全体自由的人,有权立法和监督其执行的只有他们。见《一六五○年法典》第70(12)页。

    ③皮特金著作第47页。

    ④《一六三八年约法》(《一六五○年法典》)第12(70)页。

    ⑤《一六五○年法典》第80页。

    ⑥同上书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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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章 英裔美国人的来源及其对他们未来的重大影响 (4)

    ⑦同上书第49页。审议的结果,登记公民的出生、死亡和婚姻①;设置文书来负责管理这些记录簿②;对无人继承的财产设置官员来负责经管,并检查被继承的地产的边界;还设有若干官员主要负责维持乡镇的公共秩序③。

    法律里定有许许多多的细则,为的是照顾和满足社会的大量需要。今天的法国在这一方面,就会觉得自愧不如。

    从根本上说,还是关于国民教育的法令能够显示美国文明的最突出特点。

    有一项法令讲:“鉴于人类之敌撒旦将人的无知当做他最有力的武器,鉴于应当让我们祖先的智力禀赋不再被埋没,鉴于儿童教育是本州的主要关心事项之一,兹依靠上帝的帮助”④,接着将一些条款列出,其中规定在乡镇设立学校,责令让居民出资办学,对不予出资者给予巨额的罚款。在人口多的县份,高一级的学校以同样的方式设立。城市的行政当局应当督促家长送其子女入学,并且有权对违抗者处以罚款;假如继续违抗,社会就会承担起家长的责任,强制收容和教育儿童,并且剥夺他们父亲的天赋的,却被用于不良目的的权利⑤。从这项法令的序言中读者无疑可以看到:在美国,启发民智的正是宗教,而将人导向自由的则是遵守神的戒命。

    匆匆一瞥1650年的美国社会之后,再来观察欧洲的社会,特别是欧洲大陆的社会,让人感到大大吃惊的是,在17世纪初的欧洲大陆,在中世纪的寡头政治自由和封建主义自由的废墟上,君主专制政体却到处取得胜利。在大放异彩和文艺繁荣的这部分欧洲中,大概权利的观念从来没有像在这一时期完全被人们忽视,人民从来没有像在这一时期更少参加政治生活,真正自由的思想没有从来像在这一时期更少地占据人的头脑。然而,就在这一时期,这些欧洲人还没有想到或者是被他们轻视的原则,在新大陆的荒野中已经被公布出来,并且已经成为一个伟大民族未来的信条。

    一些人类理性的最大胆的设想,竟然在一个不被人重视,连任何政治家无疑都不屑于置身其中的社会里付诸实现了;而具有独创精神的人的想象力,也就在这里想出了前所未有的一种立法制度。在这个默默无闻的社会里,还没有出过将军,也没有出过哲学家和作家,却有一个人能当着一群自由人的面站起来,在大家的喝彩声中,对自由做出了以下的绝妙定义:“我们不能满足于我们因独立而应当得到的一切。实际上,存在两种自由。一种是堕落的自由,动物和人都可以享有它,它的本质就是为所欲为。这种自由是一切权威的敌人,一切规章制度它都忍受不了。这种自由如果实行,我们就会自行堕落。这种自由也是真理与和平的敌人,上帝也认为应该起来反对它!但是,还有一种是公民

    ①参见哈钦森著作第1卷第455页。

    ②《一六五○年法典》第86页。

    ③同上书第40页。(及下面几页)④同上书第90页。

    ⑤同上书第83页(第39页?第91页),第90页。

    或者道德的自由,它的力量在于联合,而保护这种自由就是政权本身的使命。这种自由对凡是公正的和善良的,都无所畏惧地予以支持。这是神圣的自由,我们应当冒着一切危险去保护它,如果有必要,应该为它献出自己的生命。”① 我这里所讲的,已经足以说明英裔美国人文明的真正特点。这种文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成分相结合的产物(应当把这个来源常常记在心中),而在别处这两种成分总是互相排斥的,但是在美国却几乎可以彼此融合起来,并且结合得非常好。我们所说的这两种成分,是指自由精神和宗教精神。

    新英格兰的建设者们不仅是自己教派的热心拥护者,还是大胆的革新者。他们的某些宗教见解尽管失于偏颇,但是他们不怀有任何的政治偏见。

    所以,两种各不相同但又互不敌对的趋势就出现了。不管是在民情方面,还是在法律方面,到处都能看到这两种趋势。

    出于宗教观念,人们抛弃了自己的朋友、家庭和国家。我们可以完全相信,为了追求这种精神上的享受,他们确实付出了相当高昂的代价。然而我们又可以看到,他们几乎又以同样的狂热去寻求物质财富和精神享乐,认为自由和幸福在此生而天堂在彼世。

    法律、政治原则和各种人为设施,在他们看来好像都是可以创造的,而且可以按照他们的意志加以改变和组合。

    社会内部产生的束缚和社会前进的障碍在他们面前低头了,旧思想在许多世纪以来一直控制世界,在他们面前吃不开了,几乎没有止境的一条大道和一望无际的一片原野在他们面前展现出来。人类的理性驰骋在这片原野上,从四面八方向他们涌来,但是在它到达政治世界的极限时就会自动停下,颤抖起来,不敢发挥其惊人的威力,甚至开始怀疑自己,从而放弃了改革的要求,控制自己不将那圣殿的帷幔揭开,毕恭毕敬地跪倒在它没有争辩就接受了的真理的面前。

    因此,一切在精神世界里都是按部就班,有条不紊,预先得知和决定的;而一切在政治世界里又都是经常变动,互相有争执,显得不安定的。在前一个世界里,是消极然而又是自愿的服从;而在后一个世界里,就是轻视经验和蔑视一切权威的独立。

    这两种趋势看来是互不相容的,但是它们却不彼此加害,而是携手前进,表示愿意互相支持。

    公民自由被宗教认为是人的权利的高尚行使,而政治世界就是创世主为人智开辟的活动园地。在它本身的领域内,宗教是自由和强大的,对为它准备的地位很满足,并且在知道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依靠压服人心来进行统治的时候,它的帝国才

    ①马瑟:《基督教美洲传教史》第2卷第13页。(哈特福德,1820年)这是温思罗普的演说。在担任州长时,他曾被指控犯有专横罪,但是在发表我刚才援引的这篇演说后,受到了听众们的鼓掌欢迎,从而免于处罚。从那以后,他一直被连选担任州长。参见马歇尔:《华盛顿生平》第116页。能建设得最好。

    宗教被自由看成战友和胜利伙伴,看成自己婴儿时期的摇篮和后来的各项权利的神赐依据。自由把宗教视为民情的保卫者,而民情就是法律的保障和让自由持久的保证。(f)英裔美国人的法律和习惯的某些特点产生的原因在最完善的民主政体中保留的某些贵族制度残余——为何会有这些残余——应当认真区别哪些东西是来自清教派的和哪些东西是来自英国人的请读者别从上述的一切中得出过于一般化和过于绝对化的结论。移民的初期的社会条件、宗教和民情,无疑对他们新国家的命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是,新社会的建立并不是起因于这些东西,原因是社会的起点只存在于社会本身。任何人都不能完全同过去脱离关系,他们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在自己固有的观念和习惯中,都会混有来自教育和祖国传统的观念和习惯。

    因此,要想对今天的英裔美国人进行了解和评价,就必须细心地区分来源于清教派的东西和来源于英国人的东西。

    人们在美国可以经常见到一些法律和一些人的习惯同周围的事物并不适应。一些法律好像是依据与美国的立法主旨完全相反的一种精神制定出来的,一些民情又仿佛与社会情况的总体格格不入。这些英国殖民地假如是在遥远的古代建立的,它们的起源假如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不可考,那么问题就没办法解决了。

    我只列举一个例子来阐述我的想法。

    美国的民事和刑事诉讼程序,只规定了两种处置被告人的办法:收监和保释。

    在诉讼开始时首先要求被告人交付保证金,如果被告人拒不交纳,那么就将他收监关押。然后,再审理被控告的事实或者罪状的轻重。

    很明显,这样的立法是敌视穷人,而且只对富人有利。

    穷人并不总是有钱可交纳保证金,即使在民事案件中也是这样的。他如果不得不在狱中等待公道,那么,很快他的被迫关押就会给他带来不幸。

    反之,在民事案件中富人总是可以逃脱监禁。更有甚者,虽然他们犯了罪,却可以轻易逃避应受的惩罚,因为在交了保证金以后,他们就可以躲藏起来。所以可以说,法律上规定的惩罚,对富人来说只不过是罚款而已①。再没有什么立法能比这种立法更加具有贵族立法的特点了。

    然而在美国,立法的正是穷人,并且在这方面他们通常总是考虑社会的最大利益。

    对这种现象的解释只有在英国才能够找到,原因是我所说的这些法律本来就是英

    ①如果不交纳保证金,就也要治罪,但这毕竟是少数。

    ②参见布莱克斯通和德洛姆的著作第1卷第10章。(指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和德洛姆《英国宪法》)国的法律②。这些法律尽管与美国立法的主旨和美国人的基本思想相抵触,但美国人还是把它们照搬了过来。

    在一个民族最不容易改变的事物当中,仅次于习惯的,就是民法了。只有搞法律的人熟悉民法,也可以说,只有那些学过法律,能够找出理由把法律解释成好法或者坏法,从维护法律当中可以直接获利的人,才熟悉民法。其中的奥妙,民族的大部分成员都不理解,只能从个别的案例中看到这些法律的作用,但很难识别它们的倾向性,只是不加思考地予以服从。

    这只是一个例子,我还能举出许多其他的例子。

    美国社会呈现的画面(假如我可以这样说的话)覆有一层民主的外罩,透过这层外罩可以随时看到贵族制度的遗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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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情况 (1)

    一般说来,社会情况是事实的产物,有时候也是法律的产物,但是更多的是两者联合的产物。可是,一旦社会情况确立下来,它就会成为规制国民行为的大部分法律、习惯和思想的首要因素,只要不是它所产生的,它都会加以改变。

    所以,要了解一个民族的立法和民情,就必须从它的社会情况来着手研究。

    本质上的民主就是英裔美国人社会情况的突出特点新英格兰的初期移民——他们之间的平等——一些南方推行的贵族法律——革命时期——继承法的改革——这项改革造成的后果——西部新成立的各州将平等推行到极限——在学识上的平等对英裔美国人的社会情况有几种重要的看法,其中有一种居于其他所有之上。

    美国人的社会情况是非常民主的。从各殖民地建立时起就具备这个特点,而在今天表现得尤为突出。

    在上一章我曾提过,定居在新英格兰海岸的移民,彼此之间都是非常平等的。即使是贵族制度的萌芽,也从未被引进合众国的这一地区。在这里,只有学识可能产生影响。人们习惯于尊敬某几个姓氏,把它们奉为知识和德行的榜样。那些由于自己的威望而取得权力的公民,如果其后真的由儿子来继承这些权力,那么也可以将其称之为贵族权力。

    这些是赫德森河以东的情形;而在河的西南,一直到佛罗里达,却并非如此。

    在赫德森河西南的大部分州中,有从英国来的大地主定居。他们带来了贵族制度的原则以及英国的继承法。我在前面已经解释过美国没能建立贵族政体的一些原因。

    虽然这些原因在赫德森河西南一直在起作用,但是在该河以东却没有多大作用。在南部地区,一个人利用奴隶可以耕种大片土地。因此,在新大陆的这一部分,存在富有的大地主。但是,他们的影响与欧洲贵族地主产生的影响却截然不同,由于他们没有任何的特权,奴隶为他们种地并没有让他们成为封建性的收租地主,因而他们并不对奴隶负任何保护责任。可是,赫德森河以南的大地主却形成了一个优越的阶级,他们有着自己的观点和风尚,并且在当地的政治活动中,一般也都成为了核心人物。虽然

    ①我所讲的继承法,是指以在财产所有人死后决定其财产的归属为主要目的的一切法律。

    也包括限嗣继承法。虽然,限嗣继承法不仅限制财产所有人自行处理其财产,而且还让财产所有人在世时负担为继承人完整保存财产的义务。但不否认,限嗣继承法的主要目的,仍是决定财产所有人死后财产的归属。其他的规定只能是实施办法。

    称他们为贵族,其实他们与人民群众只有微小的差别。他们容易将群众的感情和利益考虑在内,从而不会激起人们的爱或憎;但总的来说,这个阶级仍是虚弱和生命力不强的。但恰巧是南部的这个阶级领导了起义,在美国革命中涌现出了一些伟大人物。

    在这个时候,整个社会还处在大动荡之中: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的斗争,将人民组织成一股强大的力量,让他们产生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的愿望;民主的力量自发地活跃起来;人们努力摆脱宗主国的束缚,极欲以各种方式争取独立,以至于个人的影响逐渐失去了作用;法律和习惯开始向共同的目标大步前进。

    就在这时,继承法却使平等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令我大吃一惊的是,古代和现代的法学家们,竟没让继承法①发挥出其对人间事物的发展所产生的巨大作用。没错,它只是民法法规,但也是主要的政治举措,因为它能够对国家的社会情况产生十分重大的影响,而政治方面的法律无非是社会情况的外化形式。而且,继承法对社会发生的作用也是确定无疑和始终如一的,甚至可以说它也会对尚未出生的世世代代造成影响。凭借继承法,人可以拥有一种近乎神赐的、左右人类未来的权力。立法者一旦制定出公民的继承法,他就可以彻底地放松休假了,因为实施此项法律之后,他将无事可做。

    这项法律会像一部机器一样,自行开动,按部就班地朝着预定的方向前进。这种法律依照一定的方式制定出来后,随即就把财产,不久之后又将权力积累和集中起来,置于某一个人的名下。可以说,贵族就这么从地上冒出来了。按另一种原则制定,并按另一种方法发展时,它所产生作用的速度还会更快,但此时它就表现为分裂、分化和分割财产与权力。有时,它的进展快得出奇,当人们感到无法阻止它的时候,只能想方设法地设置种种障碍。人们妄图用种种反措施来抵消它的作用,结果却往往无功而返!它不是使前进途中遇到的一切障碍化为齑粉,就是把它们打得粉身碎骨。它迅速升空,随即又会马上落到地上,激起的是一阵阵承载着民主的飘荡风尘。

    当继承法指定或理由充足地判决由子女均分财产时,就会产生两种后果。虽然这两种后果的目标是相同的,但也需要把它们进行严格的区分。

    由于继承法的实施,每个财产所有人的死亡都会带来财产上的一场革命:可以说,这不仅要更换财产的主人,而且还要改变财产的性质。如此,财产被不断地进行分割,并且越分越小。

    这是继承法带来的直接效果,即它的有形效果。所以,那些由法律规定遗产平分的国家,私有财产,特别是地产,必然会有不断缩小的趋势。但是,这种法律如果可以顺其自然地发展,那么立法效果要到很久以后才能显现出来,因为一个家庭若子女不超过2个(比如法国这样的国家,平均每家的子女人数不会超过3个),即使子女平分了父母的遗产,在独立生活之后也不会显得比父母穷。

    值得一提的是,平分遗产的法律不仅会影响财产的归属,而且还会影响到财产所有者的精神,激发他们支持此种法律的热情。这些问题的存在正在迅速地破坏着大的财产,特别是大的地产。

    在那些以长子继承权为继承法基础的国家,地产总是代代相传而不加以分割。结果,土地几乎完全成为家族的声望的代表。家族代表土地,土地代表家族。家族的姓氏、起源、权势、荣誉和德行,都依靠土地而永久延续下去。土地既是体现家族历史的不朽证据,也是保障其未来存在的坚实后盾。

    而一旦继承法确定以平分原则为基础时,就会把这种家族威望与土地完整之间的密切联系破坏。土地不再代表家族,因为历经一代或两代之后,土地必然被分割,而且必将会越分越小,直到没有可分的为止。即使大地主的子嗣人数不多,或者由于上天眷顾有幸让自己的财富未逊于父辈,那也不是因为完全拥有父亲的财产,而是他们除了继承了来自父亲的财产外,还得有其他财产。

    但是,假如大地主不能因为拥有土地而在感情、荣誉、回忆和野心上获得巨大的利益,那么毫无疑问,他们迟早会卖掉土地,因为起码卖掉土地会让他们得到一笔巨额的金钱收益,流动资本显然比其他资本更能获得好处,而且更容易使他们现实的欲望得到满足。

    大地产一经分割,就不可能重新聚集,因为小地主的土地收益率①要大于大地主,致使小地主的土地售价也远远高于大地主。所以,富人在低价出售大片地产之后,决不会仅仅为恢复大地产而按高价收购回大块土地。

    常说的家族声誉,往往是建立在满足个人的自私心的向往之上的。可以说,人人都渴望流芳百世,永远被子孙怀念。一旦家族声望在一地不再生效,人们的私欲便会取而代之。当家族不再代表声望,而变成一种模糊不清、含混不明的存在时,人们就会只求眼前的安逸,只想搞好自己这一代,而不顾其他了。

    这样一来,人人都不想让家族永垂不朽,或者至少不想用地产而是用其他办法让家族流芳百世了。

    如此一来,它不仅会给家族完整保全财产带来困难,而且也剥夺了家族想要这样做的愿望,甚至可以说是强迫家族与它合作从而来消灭自己。

    通常以两种方式来执行这种平分遗产的法律:一种是由人及物,另一种由物及人。

    第11章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情况 (2)

    它用这两种方法,最终达到彻底改变土地所有制度,使家族和财产迅速归于无用

    ①我的意思不是说小自耕农最好,而是说他们能更讲究精耕细作,并用他们的勤劳来弥补他们在技术上的不足。

    ①因为土地是最可靠的财产,所以有时候也会遇到为了保住土地而自愿放弃一部分重要的收入,为了购置土地而忍受巨大的牺牲的富人。但这并不是普遍现象。通常情况下,穷人偏爱不动产。理想、学识和奢求不如大地主的小地主,通常没有费心增加地产的考量,而只是满足于继承祖业,娶媳妇和抽空做点小生意,过上小康日子的要求。

    除了使人分割土地的趋势之外,尚有一种使人集中土地的倾向。这种足以防止地产无限分割的趋势,既没有强大到可以重组大地产的地步,也不会让全部土地被几个家族所掌握。

    的目的①。

    毋庸置疑,我们法国还没有到如此地步。19世纪继承法所造成的政治和社会变化虽然就发生在法国人眼前,但是他们对这个法律的效力却感到怀疑。如今,我们每天都在推倒自己宅院的围墙,拆除自己园外的篱笆,注视着这个法律在我们国土上的实施情况。虽然继承法已在我国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仍有许多工作等待它完成。我们的看法、回忆和习惯为它设置了许多的阻碍。

    而继承法在美国已经将要完成它的破坏任务。正是如此,我们才能对它的主要后果进行研究。

    至独立战争时期,美国的各州几乎都废除了英国的继承制度。

    限嗣继承法被修改为默认财产的自由流通。(g)第一代人逝去后,土地分割开始。随着时间的流逝,分割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

    时至今日,不过60年多一点,社会的面貌已经天翻地覆,大地主家族几乎全部跻身到大众的行列。原来大地主户数最多的纽约州,目前也只有两家还勉强浮在将要溺死它们的旋涡之上。那些富裕公民的子嗣,如今都已成为商人、医生或律师。他们大部分已经默默无闻。世袭等级和世袭特权的最后痕迹已然消失。拜继承法所赐,这种平均化仍然在到处发挥作用。

    这并不意味着美国的富人不比别处多。我还没有见过比美国人更加爱钱如命的人,比美国人更轻视财产永远平等的理论的人。然而正是在美国,财富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飞快周转,而且现实经验,几乎没有上下两代全都是富人的家庭。

    我所描摹的这幅润色不多的画面,并不能完全呈现出昔日西部和西南部新建诸州的情景。在上世纪末,密西西比河流域开始拥入一些大胆的冒险家。这相当于又一次发现美洲。很快,大批的移民开始入住这里,荒野上突然出现了一些从未听说过的乡镇。一些连名字还没有的州,出现后就立即要求加入美国联邦。我们可以看到在西部,民主达到了它的极限。在这些可以说应运而生的州中,居民不过是昨天才踏上他们现在居住的土地。他们彼此之间刚刚认识,每个人都不知道其最近邻居的家史。所以,在美洲大陆的这些地方,居民不但没有受到大家族和大财主的影响,而且也没有受到因学识和德行而被人们尊为贵族的人的影响。在这里,不存在因为毕生在众人面前做了好事,就被授予使人尊敬的权力的人。虽然西部新建的诸州已经有了居民,但还没有形成社会。

    在美国,人们不仅追求财富平等,而且他们本身的学识,在一定程度上也都是平等的。

    我认为,世界上再没有一个人口与美国大致相当的国家会像美国这样,有如此少量的无知识人口,而有学识之士也不多。

    在美国,人人都可以受到初等教育,而高等教育却少有人问津。

    这很容易理解,可以说这是发生我们上述一切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能获得人类的最起码的知识,因为他们都处于小康之家。

    美国的富人不多,因此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需要从事一门职业。而所有的职业,都需要一段学徒时期的磨炼。因此,美国人只能在一生的早年专心地接受普通教育,但在十五岁——法国人开始接受学校教育的时候,他们则开始进入某一行业,这时他们的学校教育就结束了。即使以后他们再回到学校深造,也是出于特殊的和赚钱的目的。他们之研究科学,就像学习一门手艺,仅仅注重可以立竿见影的应用。

    美国大部分的富人都是先穷而后富的;现在几乎全部的清闲人士,在青年时代都曾是忙人。总之,当他们有兴致学习的时候,却没有多少时间专心读书,而当他们有时间专心读书的时候,却已经不再有学习的兴致了。

    因此,那种使求知的爱好随世袭的财富和悠闲而代代相传,从而以脑力劳动为荣的阶级在美国并不存在。

    因此,美国人既没有专心从事脑力劳动的意志,也没有专心从事这一劳动的毅力。

    美国人的知识水平处于一种中等水平。所有的人都接近这个水平:有的人比它高一些,有的人则比它低一些。

    可以说,许多人在宗教、科学、历史、政治经济学、立法和行政管理方面,知识水平都大致相当。

    上帝决定人们智力水平的差异,我们根本无法防止这种不等的出现。

    但是,通过上述所列的事实,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尽管人的智力不等——这是由创世主决定的,但其发展的条件却是相等的。

    可以看出,贵族因素在美国自始就薄弱,即使今天没有被完全摧毁,至少也束手无策,以至于对事态的进程已经难以产生任何影响。

    与之对应的,时间、事件和法律却使民主因素不仅发展成为占有支配地位的因素,而且还可以成为独一无二的因素。在美国,不论是家庭还是团体,现在都毫无影响可言,甚至是稍微持久些的个人影响也并不多见。

    所以,在其社会情况方面,美国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现象。在这里,人们比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比在历史上有记录的任何时代,在财产和学识各方面都显得几乎平等,也就是说,在力量上更近乎于平等。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情况的政治后果不难推断这种社会情况的政治后果。

    不能认为在进入政界或者是其他界之后平等就不再发生作用。不要以为在其他方面均已平等而只有在一个方面不平等时人们就会永远安于这种局面,他们迟早要在一切方面享有平等。

    然而,我只知道两种在政界建立平等的方法:把权力赋予每一个公民,或者是让每一个公民都毫无权力。

    因此,对社会情况已达到英裔美国人这种地步的民族来说,要想在人人有权和个人专权之间找到一种折中的办法恐怕已经很困难了。

    不必隐讳,上述的两种后果,在我们所描述的社会情况下既易于产生前者,也易于产生后者。

    事实上,有一种要求平等的豪壮而合法的激情,在鼓舞人们同意大家都强大和受到尊敬。这种激情能产生让小人物与大人物平起平坐的愿望,但人心里也有一种偏激的对平等的爱好:使弱者想办法把强者拉至他们的水平,人们宁愿享受束缚中的平等,也不愿在自由中不平等。这并不是说社会情况民主的民族天生都鄙视自由;相反,他们反而本能地爱好自由。但是,自由并不是他们所盼望的主要的和固定的目的,平等才是他们永远倾慕的对象。他们以飞快的速度和罕见的干劲向平等冲去,假如没有达到目的,就心灰意冷下来。但是,除了平等之外,什么也满足不了他们,他们宁死也不愿意失去平等。

    而从另一方面来说,一旦公民完全平等,当局部侵犯他们的独立时他们就很难团结起来反对了。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能强大到足以单枪匹马地进行胜利的斗争,而只能靠将所有人的力量联合起来团结一致才能保住他们的平等。可是,这样的团结并非始终都会存在。

    所以说,不同的民族从同一社会情况,可能得出虽然同源但是又完全不同的两种政治后果。

    英裔美国人面对我们所说的这种“两者之中必取其一”的抉择,第一个十分幸运地避开了专制统治。他们的环境、智慧、来源,特别是他们的民情,使他们建立并且维护了人民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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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主宰着整个美国社会——早在革命之前美国人就已经实行人民主权原则——这次革命促进人民主权原则的发展——选举资格缓慢而无法遏制地降低讨论美国的政治制度,总得从人民主权学说开始谈起。

    几乎所有的人类社会制度的深处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人民主权原则,但通常隐而不现。人们服从它,却又不肯承认,即使有时它在片刻之间出现,人们也会马上将它送回到圣殿的幽暗角落。

    不论何时的阴谋家和所有时代的暴君最常盗用的口号之一,就是民族意志。有的人在某些当权人物的贿选活动中听说过它,有的人则在少数人出于私利和畏惧而为他人拉选票的活动中也听说过它。除此之外,还有的人把人民的沉默看成是对这一口号的正式承认,认为默认他们的发号施令权力就是服从的标志。

    人民主权原则在美国并不像在某些国家那样隐而不现或者毫无成效,而是被民情所承认,被法律所公布;它可以自由传播,不受阻碍地达成最终目的。

    如果说世界上有一个国家能让人们自由而公正地评价人民主权原则,研究人民主权原则在社会事务各个方面的应用,并且指出它的优点和缺陷,那么可以说,这个国家只能是美国。

    在前面我已经提到过,人民主权原则一开始就成为美洲的大多数英国殖民地的基本原则。

    但是,人民主权原则对当时社会制度的影响,远不及今日所产生的那样强大。

    有两个障碍延缓了它的迅猛发展,一个是外在的,一个是内在的。

    因为在那时殖民地还不得不服从宗主国,所以人民主权原则并未能公然见诸法律。因此,它只能出现在各地的人民大会中,特别是在乡镇的政府中,秘而不宣地发挥作用,并在这些地方秘密地发展起来。

    当时的美国社会,还没有做好接受人民主权原则的全部成果的准备。正如我在上一章所提到的,新英格兰的文化水平,赫德森河以南地区的富庶条件,曾长期产生一种贵族影响,促使少数人得以操纵管理社会的权力。所有的公职人员并非全部产生于选举,而所有的公民也并非全是选民。选举权在各个方面都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且还

    ①马里兰州的1801年宪法和1809年宪法,对普选进行了修改。(参见1776年宪法第十四条)必须具备选举资格。对此,北部的要求很低,而南部则又过高。

    美国革命爆发了。人民主权原则走出乡镇并占领了各州政府,所有的阶级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卷进了战争,人们以人民主权原则的名义进行斗争并且最终取得胜利,人民主权原则成了法律的法律。

    社会内部也几乎同样迅速地发生了变化。继承法也完成了粉碎地方势力的大业。

    当人们开始清楚地看到法律和革命的此种效果时,民主已经庄严地宣布了它的彻底胜利。实际上,权力已被民主所掌握,而且不再允许反抗民主。因此,上层阶级不敢乱说乱动,只能乖乖地忍受之后无法逃避的苦难。上层阶级必然要丧失权势,因为它的成员都各怀鬼胎。既然从人民手中夺回权力已经不可能,而且不能嫌恶相当多的人敢于去冒犯它,它就只好不顾一切地去讨好人民。所以,一些最民主的法律,反而是由利益受到这些法律严重制约的人们投票通过的。如此,上层阶级并没有引起群情激愤而向它开火,而是自发地促进了新秩序的凯旋。事物的发展就是如此匪夷所思!

    原先贵族因素最根深蒂固的州,反而成为了民主的飞跃进展最不可遏止的州。

    马里兰州原来是由一些大地主建立的,可它后来却第一个宣布进行普选①,第一个将最民主的管理方式纳入了全部政府机构中。

    一个国家从开始规定选举资格的时候,其实完全可以预见总有一天这些规定要被全部取消,只是时间到来的早晚而已。这是引导社会发展的不变规律之一。选举权的范围越向外扩大,人们就越想再扩大,因为每得到一次新的让步之后,民主的力量就会有所增加,而民主的要求也就会随之增加。不具备选举资格的人奋起争取选举资格,其争取的热情与具备选举资格的人数多寡成正比。最终,例外终于成了常规,也就是接着让步,直到实行普选为止。

    如今在美国,人民主权原则已经取得了人们可以想象到的一切实际进展。它根据情况的需要以各种形式出现在美国,并没有像在其他国家那样被虚捧而架空。有时,像雅典那样由全民直接制定法律;有时,又由普选出来的议员代表人民,在人民的近乎于直接监督下进行工作。

    有一些国家,社会不仅要按政权的指示行动,而且还要被迫按照一定的道路前进,可以说其政权是由外部加于社会的。

    还有一些国家进行分权,有时候让权力属于社会,有时候则不让它属于社会。美国绝对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它的社会是由自己管理,并且是为自己而管理的。所有的权力都归于社会,几乎没有一个人敢于产生到处去寻找权力的想法,更不要说提出这种想法了。人民通过推选立法人员的办法参与立法工作,通过挑选行政人员的办法参与执法工作。可以说是人民自己在治理自己,这样留给政府的那部分权力不仅微乎其微,而且还薄弱得很,更不要说政府还要受人民的监督,服从建立政府的人民的权威。人民对美国政界的统治,好比上帝对宇宙的统治。凡事皆出自人民,并用于人民,人民是一切事物的原因和结果。(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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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 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 (1)

    这一章重点考察美国根据人民主权原则建立的政府的形式、行动手段、益处、阻碍和危险。

    美国存在一部十分复杂的宪法就是首先遇到的困难。美国有两个互相结合甚至可以说是互相嵌入对方的不同社会。美国有两个几乎截然分开并且几乎各自独立的政府:一个是一般的普通政府,负责满足社会的日常需要;另一个则是特殊的专门政府,负责管理一些全国性的重大问题。可以简单地说,美国内部的24个小主权国,共同构成了联邦的大整体。

    要研究各州前必须先行考察联邦,这意味着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必然会遇到重重阻碍。美国联邦政府的形式是在最后形成的,它只不过是共和国的变体,是对之前通行于社会的并不依它而存在的那些政治原则的总结。并且正如我刚才所说的,联邦政府是特殊的政府,而各州的政府则是普通政府。一个作者妄图跳过图画的细节就想让观众了解它的全景,必然会在有些地方出现含混不清和重复的情形。

    毋庸置疑,那些现今统治着美国社会的伟大政治原则,都是起源于各州并发展起来的。因此,必须先了解各州,才能掌握解决其他一切问题的钥匙。

    谈到制度的外观,现今组成联邦的各州都具有相同的面貌。各州的政治或者行政生活,都集中在类似指挥人体活动的神经中枢的三个行动中心里。

    依次说来,这三个中心分别是乡镇(township)、县(county)和州(state)。

    美国的乡镇组织作者从乡镇开始考察政治制度的原因——所有国家都存在乡镇——实现和保持乡镇自由的困难——实现和保持乡镇自由的重要性——作者选择新英格兰的乡镇组织作为主要对象来考察的原因我并非出于随意的决定,要先考察乡镇。

    自然界中只要有人集聚就能自行组织起来的唯一联合体,就是乡镇。

    所以,不管一个国家的惯例和法律怎样,一定都会有乡镇组织的存在。虽然是人创造并建立了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但是乡镇却似乎是直接由上帝创造的。尽管自有人以来乡镇就已存在,但其自由却并不常见,并且即使存在,也是薄弱无力的。一个国家经常可以举行大的政治集会,因为它一般拥有一定数量的文化水平都高到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处理公务的人民;而乡镇拥有的则是一些大老粗,他们通常都不理解立法工作的意义。实现乡镇独立的困难非但没有减少,反而随着民族越开化、人民文化水平越提高而增加。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最多只能忍受乡镇自由的试验;它反对乡镇的那套离经叛道的做法,往往等不到试验做完,就会认为成功无望了。

    在各种自由中乡镇自由是最难实现的,也最容易受到国家政权的侵犯。全靠自身维持的乡镇组织,根本不是中央政府这个庞然大物的对手。为了能有效地防御它,乡镇组织必须全力发展自己,使全国人民的思想和习惯都能接受乡镇自由。所以,只有乡镇自由成为民情时,它才能够不易于被摧毁;而只有把它长期写入法律之后,才能成为民情的一部分。

    所以,也可以说并非人力创造了乡镇自由。换句话说,人力并不容易创造它,也就是说它靠自己生成。它是在半野蛮的社会中自己悄悄地发展起来的。而法律和民情的不断作用,环境,尤其是时间,使它日益巩固。所有欧洲大陆的国家,可以说连一个知道乡镇自由的也没有。

    但是,自由人民的力量所在正是乡镇。乡镇组织之于自由,就好比小学之于授课。乡镇组织给人民带来自由,教导人民安享自由,学会让自由为他们服务。虽然一个国家可以在没有乡镇组织的条件下建立一个自由的政府,但是它缺少自由的精神。

    片刻的激情、暂时的利益或者偶然的机会能够创造出独立的外表,但潜伏于社会机体内部的专制迟早会重新浮出表面。

    我认为能够让读者清楚地了解美国的乡镇和县的政治机构据以建立的一般原则的最好办法,是以一个州为例,先详细考察这个州的历史,然后再考察其余的州。

    下面以新英格兰的一个州为例。

    在联邦各州,乡镇和县并不是按照同一方式建立的。可是也不难看出,在整个联邦,乡镇和县的建制,却几乎完全出于相同的原则。

    在我看来,比起其他地方,这些原则在新英格兰推行得更广,成果也更大。所以,可以说它们在新英格兰表现得最为特别,并且也最容易让别人察觉。

    新英格兰的乡镇组织建立得最早,是一个完整而有秩序的整体。由于得到了民情的支持,所以它变得很强并且很有力。它同时对全社会产生着十分巨大的影响。

    由于这一切原因,它得到了我们的关注。①1830年,马萨诸塞州共有乡镇305个,人口610014人。所以,每个乡镇的平均人口约2000人。

    ②有些规模较大的乡镇不采纳这种方法。这些乡镇,往往设一名乡镇长和一个由两个科组成的乡镇公所,当然这是一种必须由法律允许的例外。参见1822年2月22(23)日关于调整波士顿市政权的法令,载于《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2卷第588页。(波士顿,1823年)这项法令是用于大城市的。一些小城市往往也设立自己的行政管理机关。1832年,纽约州有104个乡镇设有这样的行政管理机关。参见《威廉氏纽约1832年大事记》。(纽约,1832年)③最小的乡镇要选三人,最大的乡镇要选九人。参见《乡镇官员》第186页〔托克维尔引用的是古德温:《乡镇官员或马萨诸塞法令》(伍斯特,1829年)〕;再参见马萨诸塞州关于行政委员的主要法令:1786年2月20日法令,第1卷第219页;1796年2月24日法令,第1卷第448页;1801年3月7日法令,第2卷第45页;1795年6月16日法令,第1卷第475页;1808年3月12日法令,第2卷第186页;1787年2月28日法令,第1卷第302页;1797年6月22日法令,第1卷第539页。

    乡镇的规模新英格兰的乡镇介于法国的区、乡之间,人口规模一般为两三千人①。所以,乡镇的面积并没大到让全体居民无法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地步。另一方面,它的居民人数也保证了居民确实可以从乡邻中选出优秀的行政管理人员。

    新英格兰的乡镇政权和其他地方一样,乡镇一切权力的源泉是人民,乡镇自己处理主要事务——且没有乡镇议会——乡镇的权力主要掌控在行政委员(selectmen)手中——行政委员怎样工作——乡镇居民大会(town meeting)——列举乡镇官员的名称——义务官职与有酬官职同其他行政区一样,人民是乡镇公权的源泉,但这里的权力的行使比其他任何行政区的都来得直接。在美国,人民是各级政府必须极力讨好的主人。

    在新英格兰,公民是通过代表参与州的公共事务的。由于无法直接参与,所以不这样办不行。但由于在乡镇一级,立法和行政工作都是就近在被治者的面前完成的,因此未采用代议制,也就没有了乡镇议会。在选任行政官员后,选举团就在一切方面领导他们,这种简便的工作程序,远不是州的法律执行可比的②。

    这种制度不但和我们的想法不同,还跟我们的习惯相悖,所以不得不提出一些佐证,使人们能够完全理解。

    在下面我们将要提到,乡镇的公务活动不但极其繁多而且分得很细。不过,大部分行政权都掌控在几个每年一选的叫做“行政委员”的手中③。

    州的法律规定了行政委员的一定职责。他们可以不必通过本乡镇人民的认可来执行这些职务。但是像玩忽职守,就只能由他们个人负责。比如,州的法律要求他们报送本乡镇的选民名单。倘若他们不报,就犯了渎职罪。可是,对交由乡镇政权处理的一切事务,行政委员就是人民意志的执行者,正像我们法国的市镇长是市镇议会的决

    ①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150页:1786年3月25日法令。

    ②同上。

    ③指乡镇常设的官员。

    要了解关于这些乡镇官员的职务细节,可参见古德温:《乡镇官员》和三卷本的《马萨诸塞法令汇编》,波士顿,1823年。

    议的执行者一样。一般说,他们处理公务都是自行负责,只是在工作中要按本乡镇居民早前通过的原则办事。不过,他们若想要更改任何既定的事项,或者准备办理一项新的事务,则必须请示给予他们权力的人。比如说,计划创建一所学校。此时,几位行政委员就需选定日期,在预先指定的场所召集全体选民开会。在会上,他们提出自己的要求,向大家解释满足此种要求的方法,需要多少资金,建造在哪里。这一切问题在大会进行讨论之后,会定出一个原则,选定地点,表决筹措资金的方法,最后要求行政委员执行大会的决议。

    仅有行政委员有权召开乡镇居民大会,但也可应他人的要求召开。假如有十名选民想提出一项新的计划并希望乡镇支持,他们就可以要求行政委员召开乡镇居民大会。此时,行政委员必须答应他们的请求,而且有权主持会议①。

    这样的社会习惯和政治风貌,无疑比我们法国的要好得多。于此,我既不想对它们进行评判,也不想说明它们产生和发展的内在原因是什么,只是将它们讲出来而已。

    每年4月或5月改选行政委员。同时,担任乡镇的某些重要行政职务的其他官员②也由乡镇居民大会选出。其中包括:负责估价居民财产的财产估价员数名,负责按估价的财产收税的收税员数名,负责维持治安、巡逻街道和执行法律的治安员一名,负责记录会议的审议事项和管理户籍的乡镇文书一名,负责管理乡镇财务的司库一名。

    除了这些宫员以外,还有济贫工作视察员一名,他的任务艰巨,负责执行济贫法;校董数名,负责管理国民教育;道路管理员数名,负责大小道路的一切管理工作。上面这些就是乡镇管理方面的主要官员的名单。当然,职务的划分不止这些。在乡镇的官员③中,还有几名教区管理员,负责管理宗教事务费,以及几名视察员,其中有的负责组织公民救火,有的组织人力看青护秋,有的负责测量森林,有的负责检查度量衡器具,有的则帮助公民解决修筑庭院时可能遇到的困难。

    在一个乡镇共有19名主要官员。每个居民都必须负责这些不同的职务,违者予以罚款。不过,为了使贫穷的公民能够付出时间而不受损失,这些职务大部分都有报酬。还要指出的是,在美国的制度中没有为官员规定固定的薪金。通常来说,各项公务的任命单上都写有单位工作量的薪酬,可以根据官员公务的完成量多寡计酬。

    乡镇生活每个人都是自身利益的最好裁判者——人民主权原则的必然结果——此学说在美国乡镇的运用——新英格兰的乡镇只在跟自身利益有关的所有事务上享有主权,在其他的事务上仍服从于州——乡镇对州的义务——在美国是乡镇把官员借给政府,而在法国是政府把官员借给村镇我在前面提到,英裔美国人的整个政治制度受人民主权原则的支配。在本书的每一页,都会让读者看到此理论的一些新的应用。

    凡是推行人民主权原则的国家,每个人都有一份完全相等的权力,平等地参与国家的管理。

    所以,每个人的道德修养、文化程度和能力,也被认为是与所有其他同胞相等的。

    那么,他们为何还要服从社会呢?这种服从的自然界限又在哪里呢?

    个人所以服从社会,并不是因为他管理自己的能力不如别人,也不是因为他比管理社会的那些人低劣,而是因为他了解与同胞联合起来对自己有益,明白如果一种发生制约作用的权力,就不可能实现这种联合。

    所以,在同公民相互应负的责任有关的一切事务上,他必须服从;但在与他本身有关的一切事务上,他却是自主的。换句话说,他是自由的,他的行为只对上帝负责。所以就有了下面的名言:个人是自身利益最好的和唯一的裁判者。社会无权干涉个人的行动,除非社会感到自己被个人的行为所侵害或者必须要求个人协助。

    在美国,此种学说是被普遍承认的。我准备日后再观察它对日常生活行为所产生的影响,而此刻只谈它对乡镇产生的影响。

    从同中央政府的关系来说,跟其他行政区一样,整个乡镇也像是一个个人来行使自己的权利。我在上面讲到的原理,同样也适用于乡镇和其他行政区。

    所以,美国的乡镇自由发源于人民主权学说。乡镇的这种独立被美国的各州或多或少地承认。而新英格兰各州的环境则特别有利于这个学说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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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 (2)

    在联邦的这一部分,政治生活开始于乡镇。甚至我们可以讲,最初每个乡镇都是一个独立国。后来,几位英国国王相继要求行使他们的主权时,也不过仅仅限于州一级的权力。他们令乡镇保持了原状。目前,新英格兰的乡镇是从属的,但它们最初绝非这样或几乎不是这样。它们并没有从别处获得权力;相反,它们好像把自己的一部分独立让给了州。读者请务必记住这个重大的差别。

    一般乡镇只在各乡镇共享的利益上服从于州,即在我称之为公益的利益上。

    在只与乡镇本身有关的一切事务上乡镇仍然是独立的,而且我认为新英格兰的每一个居民都会承认,州有权干预纯属于乡镇的利益。

    所以,在新英格兰的乡镇,打官司,买卖东西,或增减预算,州当局从来不予干涉,而且它也没有这样想过①。

    ①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250页:1786年3月23日法令。

    ①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217页:1786年2月20日法令。

    ②同上书,第1卷第367页:1789年6月25日法令;第3卷第176页:1827年3月8(10)日法令。

    对全州性的公共义务,它们必须尽到。例如,州需要钱,乡镇就没有同意或拒绝的自由①;州制定一项维持治安的法规,乡镇必须予以执行;州想修建一条道路,乡镇不能不让道路从其境内通过;州想在全州范围内实施统一的教育制度,乡镇就得设立法律规定学校②。在后面描述美国的行政组织时,我们将会谈到在上述情况下是怎样并通过何种途径逼迫乡镇服从的。现在,我只想指出这种义务是存在的。这种义务是必须尽的,但州政府在规定它时仅仅是指示一个原则;在执行的时候,乡镇往往又恢复了它的所有个体独立权。例如,赋税由州议会表决通过,却由乡镇计征税款;上级命令设立学校,却由乡镇花钱办学和管理学校。

    在法国,是由国家的税务人员去收村镇的税;而在美国,则是由乡镇的税务人员去收州的税。

    换句话说,在我们法国,是中央政府将它的官员借给了村镇;而在美国,则是乡镇将它的官员借给了州政府。这个事实已经充分表明,两个社会的差别是如何的大了。

    新英格兰的乡镇精神为什么新英格兰的乡镇被居民爱慕——欧洲难以养成乡镇精神——乡镇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在美国养成乡镇精神——乡镇在美国比在其他国家有更明显的特点——乡镇精神在新英格兰是如何表现的——乡镇精神产生的可喜成效美国的乡镇,不仅有自己的制度,还有支持和鼓励这种制度的乡镇精神。

    新英格兰的乡镇有个随处可见的鼓励人们进取的优点,这就是有权和独立。没错,乡镇的活动有其不可逾越的范围,可是在这个范围内,乡镇的活动是自由的。当面积和人口还不足以使乡镇独立时,表现为活动自由的这种独立性,就已经使乡镇占有事实上极其重要的地位。

    不可否认,人们往往都热衷于趋炎附势;还可以看到,在一个被征服的国家里,人们的爱国心是不会持久的。新英格兰居民之所以爱慕乡镇,是因为他们认为乡镇是一个自由而强大的集体,而不是因为他们出生在那里。他们是乡镇的成员,而乡镇也值得他们去精心管理。

    但在欧洲,由于统治者本人只承认乡镇精神是维持安定的公共秩序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他们常常缺少乡镇精神,但不知道怎么去培养它。他们害怕乡镇独立和强大以后,会篡取中央权力,使国家处于无政府状态。可是,你不让乡镇独立和强大,你从那里就决不会得到公民,而只会得到顺民。

    再以一个重要事实为例:新英格兰的乡镇组织得非常好,既能吸引各类居民向往依恋,又不会让他们产生贪欲。

    县的官员虽然不是选举的,但是他们的权力有限。甚至连州也只有次要的权限,州的存在是无关紧要的。所以,几乎没人离开自己的事业中心,将自己的生活节奏打乱,去州里当官。

    虽然联邦政府授给其管理人员权力和荣誉,但由此发达的人并不算多。总统是在达到一定的年龄之后才能取得的最高职位。关于联邦政府的其他高级官员,也可以说都是暂时性的,并且在任职之前,他们往往已在其他活动方面作出了成绩。事业上的壮志雄心,不会让他们以终生当官为目的。日常生活关系的中心,即乡镇,才是人们的求名思想、获得实利的需要、掌权和求荣的爱好之所向。这种常常困扰社会的情感在发作于炉灶旁边时,也就是在家庭内部时,就会改变它们的属性。

    因此,在美国的乡镇,人民试图以巧妙的方法打破(假使我能够这样说的话)权力,从而让尽可能多的人参与公共事务。这样,经常开会审议乡镇的管理措施成为了选民的任务,而各式各样的官职,则独立于选民之外,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代表权力很大的乡镇自治体,并且以这个自治体的名义行动!所以,广大的人民群众都能做好工作,不必替乡镇政权操心,还能自觉地关注乡镇政权!

    将乡镇政权同时分给如此多公民的美国制度,却不害怕扩大乡镇的权力。我们有理由相信,美国人的爱国心是通过实践而养成的一种依恋家乡的感情。

    如此,可以说乡镇生活无时无刻不在使人感到与自己息息相关,无时无刻不在通过履行一项义务或行使一项权利去实现。这样的乡镇生活,让社会产生了一种不致打乱社会秩序而又勇往直前的稳步运动。

    美国人眷恋其乡镇的原因,跟山区居民热爱山山水水相同。他们觉得故乡有一种明显的和独一无二的特色,有一种在其他地方都无法看到的特征。

    通常来说,新英格兰的乡镇生活是幸福的。根据居民的爱好来选择乡镇的管理形式。在生活安逸和物质充裕的美国,乡镇的骚动其实不多,地方的事务也易于管理。

    并且,一直以来人民都接受了政治教育,或者可以说他们在这个地方落脚的时候就开始接受这种教育。新英格兰从来没有等级的区分。所以,乡镇中不存在一部分人欺压另一部分人的现象,而只是对独立的个人进行的惩罚,也会在征求全体居民同意后撤销。若是乡镇的管理有了漏洞(要指出这种漏洞,其实并不难),人们也不会耿耿于怀,原因是管理的依据事实上源于被治理的人,不管管理得好坏,他们必须得满意,用此来彰显他们做主人的自豪感。这种自豪感无可比拟。从前英国虽是统治所有殖民地的,但殖民地的人民却始终是自己管理乡镇的事务。所以,乡镇的人民主权不但古老,而且一开始就已存在。

    新英格兰的居民眷恋着他们的乡镇,原因就是乡镇是强大的和独立的;他们关注自己的乡镇,原因是他们参与乡镇的管理;他们热爱自己的乡镇,原因是他们必须珍惜自己的命运。他们在乡镇上投放了自己所有的抱负和未来,还让乡镇发生的每一件事情与自己紧密相连。他们在有限的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尝试着去管理社会,让自己习惯于自由赖以实现的组织形式,若没有这种组织形式,自由就只能依靠革命来实现。他们体会到这种组织形式的益处,产生了遵守秩序的志趣,明白了权力和谐的好处,最终对他们的义务的属性和权利范围形成了明确的和合乎实际的概念。

    新英格兰的县新英格兰的县类似于法国的县——县的建制纯是出于行政考虑——没有代议制的任何因素——由非选举的官员来治理美国的县跟法国的县有许多类似之处。不管是法国的县,还是美国的县,都是任意划分的。虽然县是个整体,但它所包含的各个部分之间既没有必然的联系,也没有共同的眷恋情感、传统及生活。县的建制纯粹是出于对行政的考虑。

    乡镇的面积不大,没办法构建成套的司法体系。所以,县就成了司法系统的第一中心。每个县都设一个法院①、一名司法官和一座关押犯人的监狱。其中一些设施是一个县所有的乡镇几乎都觉得需要的,因此自然就需要成立县级机关来管理各乡镇的同类事务。在马萨诸塞州,这个机关的大权掌控在为数不多的几名官员手里,他们是州长依据州长咨议会②的提议任命的③。

    县的行政官员只有非正规的和有限的权力,并且只能在为数不多的预定的事项中行使。一般是由州和乡镇来办理日常的事务。县的行政官员只编制本县的预算,随后交由立法机关通过④。县里不设直接或者间接代表本县的议会。

    所以,严格地来讲,县里其实并没有政治生活。

    美国大部分州的宪法,都存在一种双重倾向:一方面让立法者集中立法权,另一方面又让立法者分散行政权。新英格兰的乡镇,自身有它不可破坏的生活准则,却又需要把乡镇的生活虚构到县的活动中去。致使人们都没感觉到乡镇在县里发生作用。

    在州里,只有一个机构可以代表全体乡镇,那就是作为全州权力中心的州政府。除去乡镇活动和全州活动之外,可以说只存在个人活动。

    新英格兰的行政在美国没感觉到有行政——原因——欧洲人觉得要靠在公权方面剥夺某些人的权力来建立自由,而美国人觉得要靠分散某些人的权力来建立——几乎任何的行政工作可以说都划归乡镇,由乡镇官员掌管——不管是在乡镇还是在它的

    ①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551页:1821年2月14日法令。

    ②州长咨议会是由选举产生的。

    ③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2卷第494页:1819年2月20日法令。

    ④同上书第1卷第61页:1791年11月2日法令。上级,都看不见行政等级森严的痕迹——如此的原因——那么,州又是如何一律成为行政单位的——谁授权使乡镇和县的行政服从法律——司法权进入行政部门——选举原则扩展到所有官职的后果——新英格兰的治安法官——谁来任命——县的管理——乡镇行政的监督——地方法院——办案方式——谁把案件提交法院来审理——同其他一切行政职务一样侦讯权和起诉权被多人掌管——以分得罚款的措施鼓励检举到美国旅游的欧洲人最吃惊的,是这里没有我们平常会见到的政府或衙门。美国有成文法,并且人们每天都在执行。一切都在你的四周有条不紊地进行,可是你却到处找不到指挥者。操纵社会机器的是一只看不见的手。

    然而,一切社会为了求得生存不得不服从于某种权威,就像人们为了表达自己的思想而需要依靠一定的语法结构一样,而失去这种权威,社会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

    这种权威可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不可否认它始终存在于某处。

    一个国家要削弱权威的力量,一般有两种方法。

    一是剥夺当局在某些情况下的自卫能力或自卫权利,以便从根本上削弱当局的权力。这种削弱权威的方法,一般是欧洲建立自由的方法。

    二是缩小权威的影响:把社会权力分给许多人掌握,增设官职,使每一官职只有履行职务时所必需的权限,而不是去剥夺当局的某些权力或不去让当局的权力瘫痪。

    一些国家在运用这种方法分散当局的权力的时候可能会引发无政府状态,但这种方法本身却不是无政府主义的。可以说,用这种方法分散权威后,权威的作用虽然减少了危险性和不可抗拒性,但是并没有破坏权威本身。

    正是对自由的发自内心的热爱推动了美国革命,而绝非对独立盲目的、没有限制的渴望。这个革命没有遭到造反激情的支持,反而是在爱好秩序和法治的口号下进行的。

    所以,不要觉得在美国这个自由国度人们就可以随心所欲。相反,在这里,加于人们的社会义务要比其他地方多得多,人们始终坚持把权限的行使分给许多人,而不想从根本上打击当局的权力或否定它的权限。他们想以此来加强权威,削弱官吏,以使社会永远秩序井然而又保持自由。

    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像美国的那样公正严明,也再没一个地方的公权能像美国的那样分管在如此众多的人之手。

    美国的行政权结构既不是逐级分权的,也不是中央集权的。它在行使时不为人察觉的真正原因就在于此。虽然行政权存在,但是不知道它的代表在哪里。

    前文曾经提到,新英格兰的乡镇不受任何上级机关的监护,是独立的。所以,它们自行处理本乡镇的事务。

    乡镇的行政委员们,也通常监督执行或者亲自执行全州性的法律①。

    州有时候也颁布一些全州性的治安条例,但全州性的法律除外。一般情况下,根据当地的需要,由乡镇当局或者乡镇官员联合治安法官,来规定本地的社会生活细则,公布有关正常秩序、公共卫生和公民道德的守则②。

    最后,乡镇的行政委员们也可以自行处理乡镇常常发生的但又不能预见的一些紧急事项,而不受外来的任何指示③。

    综上所述可知,在马萨诸塞州,行政权虽然几乎④全被乡镇所掌握,却分散在许多人的手中。

    在法国的乡镇,严格来说,只有乡长或镇长是唯一的行政官员。

    可在新英格兰,我们却发现至少有19种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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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章 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 (3)

    这19种官员一般说来彼此之间并无隶属关系。这些官员中的每个人的职权范围都由法律来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他们是完成本职工作的全权主人,只承认乡镇的权威。

    假使把视线转移至乡镇的上级,也不容易看到行政等级的痕迹。有时,县的官员对乡镇或其行政委员作的决定⑤也进行修改,但总的来说,县的行政官员无权领导乡镇官员的行动⑥,前者只能在与全县有关的事务方面来指挥后者。

    乡镇的行政官员和县的行政官员,在为数不多的预定事项上要同时向州政府的官员汇报他们的处理结果⑦。不过,州政府并不派专人去视察他们的政绩,去制定全州性

    ①参见《乡镇官员》,尤其是其中讲到的行政委员、财产估价员、收税员、文书、道路管理员等职务。

    比如,在这些数量庞大的官员中,一些人不向州提出理由就不得在礼拜天外出。这些人专门负责监督法律的执行情况,是乡镇的“十户长”(tithingmen)。

    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410页:1792年3月8日法令。

    行政委员负责编制选举州长的选民名单,向州的选举办公室汇报投票选举的结果。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488页:1796年2月24日法令。

    ②比如,行政委员有权指定可以堆放垃圾的场所,指定可以防范邻乡侵犯本乡镇利益的某些商品交易场所,下令修筑排水沟。

    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193页:1785年6月7日法令。

    ③比如,在发生传染病期间,行政委员必须处理公共卫生问题,并联合治安法官采取必要的防治举措。

    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539页:1797年6月22日法令。

    ④我说“几乎”的原因是,乡镇生活中的许多日常事务,都是由治安法官自行处理或协同县里的官员处理。比如,各种许可证或执照,都是由治安法官发放的。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297页:1787年2月28日法令。

    ⑤比如,对获得乡镇行政委员发给的品行优良证明书的人颁发表扬状。若是行政委员拒不发给这种证明书,那当事人可以向县法院的治安法官申诉;法院判决后即可颁发表扬状。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2卷第186页:1808年3月12日法令。乡镇有权制定细则,还负责检查细则的实施情况,例如,检查是否按规定的金额判处了罚款。不过,这种细则必须由县法院批准。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254页:1786年3月23日法令。

    ⑥在马萨诸塞州,评定乡镇行政委员的政绩时也经常会邀请县的行政官员。后文还将提到,他们的评定具有法院判决的效力,而并非行政措施。

    ⑦比如,乡镇的教育管理委员会必须逐年向州办公厅主任汇报学校的管理情况。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3卷第183页:1827年3月10日法令。的治安条例,去颁布执行法律的命令,去跟县和乡镇的行政官员保持密切联系,去指导他们的行为和谴责他们的错误。

    所以,行政权的半径所辐辏的圆心并不存在。

    那么,如何根据一个大概统一的计划去指导社会呢?又如何能使县及其行政官员和乡镇及其官员服从呢?

    在立法权涉及的范围上,新英格兰各州比我们法国更广阔。立法者几乎管到了行政当局的内部。法律规定到事情的细枝末节;一个法律既规定了原则,又规定了原则的应用方法;上级单位的法律,还给下级单位及其官员附加了很多严格而又细致的义务。

    所以,只要所有下级单位和全体官员依法办事,社会的各个部分就会亦步亦趋地行动。可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怎样能够让下级单位及其官员遵守法律。

    大致可以说,社会只拥有两种强迫官员遵守法律的方法。

    一是授予这些官员中的一个官员以指导其他官员,并在其不遵从时罢免他们的专制权力;二是责成法院惩治违法的官员。

    这两种办法中,任意一个都不总是能随意使用的。

    指导一个官员的权力,必须以有权在他玩忽职守时给予罢免,在他兢兢业业履行全部职责时给予提升为前提。不过,对一个民选的行政委员来说,行政当局既不能免职,也不能提升,因为经选举产生的每个官员,直到他们的任期届满才能被撤换。事实上,只有当所有的公职都是由选举产生时,民选的行政委员才会有求于、有惧于选民。在此种情况下,官员之间就没有了实质的等级差别,因为发号施令权和镇压反抗权都没有集中在一人手中,指挥权也没有与奖惩权合并于一人身上。

    所以,那些通过选举任用政府下层官员的国家,不得不广泛使用司法惩治来作为行政措施。

    我们并不能马上就看出这种情形。统治者们将实施选举制度看成第一次让步,将允许法官惩治选举产生的行政官员看成第二次让步。他们都害怕这两种新办法,一旦他们非得选择其中一时,他们往往仍愿意使用前者,因此他们同意选举官员,并使选举出来的官员独立于法官之外。不过,因为情况十分清楚,不受司法权监督的被选举权迟早会失去控制或者被取消,只有同时使用这两种方法,才能使它们彼此抵消,保持平衡。在中央政权和经选举产生的行政单位之间,只有法院能够充当调停人。并且,也只有法院才能迫使民选的官员顺从,使他们不去侵犯选民的权利。

    所以,司法权向政界的扩张,应当和被选举权的扩张协调起来,倘若两者不携手并进,国家势必会陷入一部分人欺压另一部分人的状态或无政府状态。

    多少世纪以来,人们始终认为司法习惯没有成功地教育公民去行使行政权。

    美国人从他们的祖辈英国人那里承袭了一种完全不同于欧洲大陆的制度,我指的是设置治安法官。

    治安法官在解决行政机关与法院之间和民众与乡镇行政官员之间的纷争时总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场。治安法官应是一位见识广博的公民,但不苛求要精通法律。他负责的是维持社会治安,比起法律知识,更需要良知和公正。当治安法官参与国家管理工作时,能为管理工作带来依法办事和凡事向群众公开的作风,而这种作风正是防止专横最强大的武器。不过,他们不应成为迷信法律的奴隶,一旦过度迷信法律,行政官员就会怠于行政管理。

    美国人虽然采用了英国的治安法官制度,却摒弃了使它在母国出名的那种贵族性质。

    马萨诸塞的州长①给本州的各县指定了一定数量的任期七年的治安法官②。

    此外,他还从每县的治安法官中指定三人,由他们成立地方法院。

    个别的治安法官也参与一般行政工作。有时候,他们也被委以一定的行政职务,联合民选的官员工作③;有时候,组成临时法庭,接受公民对行政官员的违法行为的检举或行政官员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公民的控诉。但其实治安法官执行其主要职务的场所还是地方法院。

    地方法院在县城每年开庭两次。马萨诸塞州的法院有权强令大多数④民选的官员服从⑤。

    必须指出,在马萨诸塞州,地方法院既是政治法庭,又是纯粹的行政组织。

    前面已经讲过,县仅仅是一个行政区划⑥。由于地方法院主管的工作只有少数不多的与大部分乡镇或全体乡镇有关,所以任何一个乡镇都不能单独处理工作。

    当涉及全县性的工作时,地方法院的工作是纯属行政性的。地方法院在处理工作的过程要经常按照司法程序,原因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工作提供便利⑦,让被审理的官员了解

    ①后文还会详细讲州长的职权范围。接下来我要讲的是州长在全州的行政权。

    ②参见《马萨诸塞州宪法》第2章第1节第9款,第3章第3款。

    ③这种情况不少,举例来说:一个外乡人来到某个乡镇的传染病流行地区病倒了。两名治安法官可以附上行政委员的通知,命令县的司法官把病人移送到别的地方加以救治。《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页:1797年6月22日法令。

    通常来说,治安法官能够参加所有的重要行政管理活动,并使所参与的工作产生半司法性质。

    ④这里讲的大多数,是由于行政委员的一些违法行为事实上可以移送普通法院处理。比如,一个乡镇拒不成立教育管理委员会或拒不设立管理学校所需的基金时,就要处以金额较大的罚款。而作出这种罚款决定的,就是被叫做最高法院或高等法院的普通法院。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3卷第190(192)页:1827年3月10日法令。某个乡镇拖期不交军用粮秣,同样要罚以巨款。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2卷第页:1822年2月21日法令。

    ⑤治安法官可依据自己的能力参与乡镇或县的政府工作。乡镇的一些重要工作,一般都会有一名治安法官协同处理。

    ⑥由地方法院负责办理的、属于县的工作,可能有以下几种:1)设置监狱和成立法庭;2)编制全县预算(交州的立法机关表决);3)计征州立法机关表决的税收;4)颁发各种证件和执照;5)建造和维修全县的道路。

    ⑦例如,遇到处理道路建造和维修的问题时,地方法院须求助陪审团来解决它在处理过程中遭遇的几乎所有的难题。处理的法律依据。在审理乡镇的行政官员时,它几乎总是以司法机关的身份来工作,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才作为行政机关出现。

    在这里遇到的第一个难题,是怎样使乡镇这个几乎是独立的政权实体服从州的一般法律。

    前面已经讲过,乡镇每年都要任命一定人数的财产估价员来计征税收。但乡镇可能以不任命财产估价员的方法来逃避纳税的义务。此时,对这样的乡镇,地方法院可罚以巨款①。罚款依据法院的判决分给全部居民。县的司法官作为执法人员来执行判决。所以,在美国,行政当局似乎喜爱躲在暗处进行仔细查验,使行政命令罩上司法判决的面纱。如此,由于行政当局拥有被人们认为合法的这种几乎无法抵抗的权力,而让它的权限更大了。

    这样的做法容易被人接受,而且是不难推行的。通常来说,要求于乡镇的事情,都是以明文清清楚楚规定的。这种规定并不复杂,很简单,不列出细节,而只写出原则②。不过,在使乡镇服从时,或者在使乡镇官员服从时,还是会遇到困难。

    一个公职人员能够做出的应受斥责的行为,归纳起来有下列几种:他在履行法定的义务时不热心,行事懒散;他或许没有履行法定的义务;最后,他可能做出法律明令禁止的事情。

    官员的后两种失职行为是法院要追究的,但必须依据确凿可查的事实进行审理。

    在乡镇进行选举时,乡镇的行政委员有时候会忽略法律规定的手续。此时,他可能被罚款③。

    不过,在官员履行职责不熟练时,或在执行法律的规定时不热心、行事懒散时,完全不受法律惩处。

    尽管地方法院被授予行政权,但在这时它也对这些官员的不服从无能为力。只有害怕免职的心理才可能防止这样的轻微犯罪,但地方法院没有让乡镇政权恐惧的手段,它不能罢黜非它任命的官员。

    并且,为了查处玩忽职守和混饭吃的官员,还必须对下级官员经常进行监督。可是,每年地方法院只开庭两次,没有监督的责任,只是对被检举的应予斥责的违法事件进行审理。

    只有果断罢黜公职人员的方法,才是强迫他们切实而积极地服从的唯一保证,而用一般的司法措施却是无法办到的。

    ①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217页:1786年2月20日法令。

    ②有一种间接方法可使乡镇服从。例如,按照法律规定,乡镇必须保证道路完好,如它由于疏忽而未能申请所需的经费,则负责管理道路的乡镇行政官员有权征集必要的资金。由于他本人能够查验道路失修的具体缘由,并就此向地方法院起诉,因此他自然能对乡镇行使法律赋予他的特权。如此,地方法院就利用追究失职的官员的方法迫使乡镇服从。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305页:1787年3月5日法令。

    ③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2卷第45页:1861年3月7日法令。

    在法国,这种保证体现在行政等级制度中;而在美国,则体现在选举制度中。

    下面,我对前面的内容作一下简要的总结:新英格兰的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犯罪的,普通法院能够随时传讯他们;犯有行政过错的,只有纯行政性法庭有权惩处他们,而若是情节严重或者事关重大,则法官须作出其身为一个法官应作的判决①。

    最后,在同一公职人员犯了难以判定的罪行时,而上述法庭又不能确定其是否有罪的,应在当年移交给一个不许上诉的法庭去审判。这个法庭就能够立马剥夺他的权力,收回他的委任状,罢免他的官职。

    这个制度自身确有很大优点,可有一点是必须要指出的,即执行起来存在实际的困难。

    前面提过,地方法院的行政性法院无权监察乡镇的行政官员。只有在受理案件之后,才能获得这种权限。这也正是这个制度的弱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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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章 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 (4)

    新英格兰的美国人没有给地方法院设置检察官②,而且我们也应该看到,只设置一名检察官对他们来说也很难办到。若是只在县城设置一名检察官,在乡镇却没有他的助理,比起地方法院的成员他能更熟悉全县的情况吗?而若是在每个乡镇都给他设置助理,就意味着将行政和司法大权都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并且,都是习惯产生法律,而英国的立法从来没有类似的规定。

    所以,美国人把侦讯权与起诉权分开,就像在分设其他一切行政职务时一样。

    大陪审团的成员必须按照法律将本县可能发生的各种犯罪行为通报给他们所服务的法院③。有些重大的渎职罪,交给相应的高级检察机关起诉④。对违法者的惩处,通常是由财务官员来执行,也就是负责收纳被处的罚款。所以,乡镇司库一旦查出违法事件,大部分他都可以自己直接起诉。

    不过,美国的立法十分重视个人的权益⑤。这也是我们在研究美国的法律时常常碰到的主要原则。

    美国的立法者觉得,虽然不能过于相信人的忠诚,但他们确信人都是有理性的。

    所以,为了保障法律的顺利执行,他们总是关注私人权益。

    于是不难想到,不管制定的法律条款对全社会如何有利,若是个人得不到一点实惠,那谁也不愿去做原告。所以,形成一种默契,就不会动用法律了。

    ①比如,一个乡镇拒不任命财产估价员,则地方法院就可任命,而经选举产生的乡镇行政官员仍保留其作为民选官员的所有权利。参见前引的1786年2月20日法令。

    ②“为地方法院设置”,是因为普通法院设有一名执行某些检察任务的官员。

    ③比如,大陪审团的陪审员有向地方法院通告道路的情况的责任。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308页。

    ④比如,县的司库未能提交财务报告。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406页。

    ⑤比如,维护不好的道路使某人的车辆毁坏或身体受伤时,此人可以向地方法院起诉,请求负责维修这段道路的乡镇或县赔偿损失。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309页。美国人的制度让他们走上了这种极端。在这种情形下,美国人就不得不鼓励检举,使检举人依据某些条件分得一部分罚款①。

    这种不惜败以坏风尚为代价来保证法律执行的办法显然是有害的。

    当然,县的行政官员之上的官员就只有统治权,而没有行政权了。

    美国行政概况联邦各州之间在行政制度上的区别——越往南方,乡镇当局的活动越不充分,越不积极——官员的权力愈大,选民的权力愈小——行政权从乡镇转向县——纽约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可在全联邦运用的一些行政原则——公职人员的选举与职位的终身性——无等级制度——司法手段应用于行政上文提到,在认真研究新英格兰的乡镇和县的组织之后,再概述联邦的剩下部分。

    每个州都有乡镇并实行乡镇自治,但是每个州的乡镇和新英格兰的乡镇并不完全一样。

    越往南走,乡镇的自治程度就越低,乡镇的官员职责和权限就越少,居民对乡镇事务的影响与其他地方相比,也不那样直接,召开乡镇居民大会的时间就越少,而大会讨论的问题的范围也就较小。所以,民选官员的权力较大,选民的权力较小,乡镇的自治精神也就越差②。

    这种差别在纽约州开始出现,而到宾夕法尼亚州就已经非常明显,若你尚未去过西北地区,还不会对这种区别感到诧异。建立西北诸州的大部分移民来自新英格兰,他们将故乡的行政习惯带给了第二故乡。俄亥俄州的乡镇同马萨诸塞州的十分相似。

    前文提到,在马萨诸塞,乡镇手里掌握着公共行政的大权。人们的利益和眷恋的集

    ①当有敌人入寇或发生暴乱时,如果乡镇的官员玩忽职守,不向民兵提供必需的物资和军需,乡镇可被处以200~500美元(等于1000~2700法郎)的罚金。

    十分明显,光是这样的规定,没有人会有兴趣,也不想去做原告。所以,又补充了规定:“所有公民都有权告发相似的罪行,并分罚金的一半给检举人。”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236页:1810年3月6日法令。

    在马萨诸塞州的法律中,类似的补充规定屡见不鲜。

    有时,法律不是以这种办法鼓励个人去检举公职人员的,而是以此鼓舞官员去惩治个别人的对抗行为。

    比如,某个居民接到通知后拒不参加一条大道的修筑工程,道路管理员有权揭发此人。若是此人被罚,道路管理员可获一半罚款。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380页。

    ②参见《增订纽约州法令集》第4编第11章《乡镇的权限、职责和特权》第1卷第336~364页,阿尔巴尼,1829年版。

    参见《宾夕法尼亚法律选编》中的“治安员”“财产估价员”“收税员”“济贫工作视察员”“道路管理员”等条款,以及《俄亥俄州一般性法令集》第412页:1834年2月25日有关乡镇的法令。对乡镇的各种官员,如“乡镇文书”“济贫工作视察员”“遗孤财产保管员”“护青员”“财产估价员”“乡镇司库” “道路管理员”“治安员” ,都有具体规定。

    合中心是乡镇。可越往南方各州走,乡镇就不再是这样的集合中心了。在这些州,教育还不十分普及,因此培养出来的人才很少,能胜任行政工作的人则更少。所以,离新英格兰越远,行政工作几乎全都转移到县里。县变成了主要的行政中心,成为介于普通公民和州政府之间的权力机关。

    我曾说过,在马萨诸塞,由地方法院主理县的事务。数名官员组成地方法院,但必须通过州长及其咨议会委任。县没有议会,由州立法机关投票表决它的预算。

    但在纽约州这样的大州,以及在俄亥俄州和宾夕法尼亚州,每县的居民选出一定人数的代表,这些代表的会议就是县的带有代议制属性的议会①。

    县的议会在一定范围内向居民征税,这一点跟真正的立法机关一样。并且,它又行使县的行政权,指挥乡镇的大部分行政工作,将乡镇的权力控制在比马萨诸塞乡镇的权力要小得多的范围内。

    这就是联邦各州在县和乡镇的组织方面表现出的主要区别。假如我一直研究到执行方法的细节上,还能找出更多的不同点。不过,我的目标不是讲述美国的行政权。

    我想我上面讲的,已经能够说明美国的行政工作是以哪些原则为基础的。这些原则得到不同的运用,其成效的大小也因地而异,不过它们的根本精神处处都是相同的。法律的内容不断变化,法律的外貌也不断变化,但给予法律以活力的依旧是同一种精神。

    乡镇和县,并不到处都是靠相同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但能够说,在美国,乡镇和县的组织均以同一思想为依据,即认为每个人只在面对与本身利益相关的事情时是最好的裁判者,完全可以以自力满足自身的需要。所以,乡镇和县只负责照顾人们的公共利益。州仅仅统治,而不理行政。在应用这一原则时当然有例外,但也都不能反对这一原则。

    这个原则产生的第一结果,是由居民自己选择乡镇和县的全部行政官员,或至少是从自己人当中选择这些掌权的官员。

    行政官员到处都是选举的,或至少不能任意罢免,因而各处都不会产生等级制度。所以,几乎有多少官职就有多少独立的官员。行政权被分掌到数人手中。

    既然各处都没有行政等级制度,行政官员都是选举产生并在任职期满之前不得罢免,因此必须创建某种制裁行政官员的制度。于是就产生了罚款制度,以把下级机构及其代表纳入法律的制约。在美国,从南到北,从西到东,都采用了此种制度。

    可是,在所有的州中,采取紧急行政措施或惩治行政犯罪的权力,并不集中在同一个法官身上。

    英裔美国人采用的治安法官制度,都是出于同一来源。虽然各州都存在这种制

    ①参见《增订纽约州法令集》第1卷第11章第304页,第12章第366页;《俄亥俄州一般性法令集》第页;1822年2月25日有关县行政官员的法令。

    参见《宾夕法尼亚法律选编》第170页:“县税”和“征用”条。

    在纽约州,每个乡镇各选一位代表,这个代表既参与本乡镇的行政工作,又参与县的行政工作。度,但并不总是用于同一目的。

    各地的治安法官都参与乡镇及县的行政工作①:有时审理行政犯罪行为,有时亲自办理行政工作。不过在大多数州,重大的行政犯罪案件仍由普通法院来审理。

    因此可知,实施行政官员的选举和任期未满以前不得罢免的制度,都没有行政等级制度,把司法手段用于下级的行政部门——这正是美国从缅因到佛罗里达实施的行政制度的主要特征。

    在一些州里,开始见到行政权集中的迹象。在这条道路上走在最前面的是纽约州。

    在纽约州,州政府的官员对下级县及乡镇的治理,有时可以称得上是监督和控制②。有时,州政府的官员也成立一种审理上诉案件的上诉法院③。在纽约州,将司法处分看做行政手段的情况要比其他州少,但对行政犯罪行为的起诉权却被少数人掌握④。

    在其他某些州,也刚开始出现这种倾向⑤。不过从全局来看,仍可以说过度的地方分权,是美国公共行政的显著特征。

    关于州上面我已经描述了乡镇及其行政,现在开始介绍州及其政府。

    有关州的问题,我可以一笔带过,而不必担心人们会不明白。我所说的这些,都是写在每个人都能读懂的各州的成文宪法里的⑥。并且,这些宪法本身都是以一个简明

    ①即使在南部各州,由县法院的法官负责办理行政犯罪案件,也是这样。参见《田纳西州法令集》中的“司法制度”“税收”等项目。

    ②比如,国民教育的领导权就已集中在州政府手中。立法机关任命大学的评议员,而州长和副州长就成为评议会的当然成员。参见《田纳西州法令集》第1卷第456页。每年大学的评议员视察各院校,向立法机关提交年度报告。评议员对学校的监督并非有名无实,尤其是因为高等院校为了让自己能够买卖和处理财产而必须具备法人(公司)资格,而法人资格需要有许可,但这种许可只能依据评议会的申请由立法机关颁发。每年州要为专门设立的奖学基金支付利息,而这笔基金正是由评议员们提供的。参见《增订纽约州法令集》第455页。公立学校的负责人每年应向州主管教育部门送交学校工作报告。参见《增订纽约州法令集》第631页。

    ③若是某人认为自己受到学校管理委员(他是乡镇的官员)发布的文件的侵害,他可以向小学学监控诉,而小学学监的裁决是最终裁决,不允许再上诉。参见《增订纽约州法令集》第487页。

    在纽约州的法律中也随处可见,一些规定与我刚才作为例子引用的规定类似。但总体来说,这种集权化的倾向不强而且效果很小。在赋予州的主官们监督和领导下级人员的权限时,并没有赋予他们奖惩下级人员的权限。一般不允许同一个人既负责发号施令,又有权制裁违抗行为。所以,他没有制裁权,而只有命令权。

    1830年,一位学监在其提交给立法机关的年度报告中斥责学校管理委员没有根据他的意思传达他下发的总结。接着,他说:“若是再犯这种错误,我将依照法律规定,向管辖法院控诉他们。”

    ④比如,每个地方检察官有权追索50美元以上的各类罚款,但以法律没有将这项权限赋予另一个官员为限。参见《增订纽约州法令集》第1卷第383页。

    ⑤马萨诸塞州也有行政权集中的若干痕迹。比如,每年地方的学校管理委员会应向州办公厅主任送交报告。参见《马萨诸塞法令汇编》第1卷第367页。

    ⑥可参见《纽约州宪法》。

    而合理的学说为基础的。

    其中的大部分条款,已被所有立宪国家所采用,为我们所熟知。

    所以,在这里我只作简单的描述。将来,我再对我所介绍的一切进行评述。

    州的立法权立法机构分为两院——参议院——众议院——两个院的不同职能州的立法权归属两院,通常称第一个为参议院。

    参议院一般是立法机关,但有时也成为行政和司法机关。

    依据各州宪法的规定,参议院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参与行政工作①,而它通常是在官员竞选之时进入行政权领域的。

    当审理一些政治案件时,有时在审理一些民事案件时②,它也享有司法权。

    参议员的人数总不是很多。

    另一个立法机关,一般叫做众议院,它没有任何行政权,只在向参议院控诉公职人员时拥有司法权。

    两院议员的当选条件,在每个州几乎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是由同样的公民,按照同样的方式选举出来的。

    参议员的任期一般长于众议员,是这两者之间唯一的差别。前者通常任期两年或三年,后者的任期则很少超过一年。

    法律授予参议员以任期长和连选连任的特权的原因,是要在立法机关内保留一些已经熟悉公务以及能够对新当选参议员产生有利影响的核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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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 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 (5)

    美国人在把立法机关分成两院时,从未想过将其中的一个建成世袭的,另一个建成选举的。他们也不曾想让其中的一个成为贵族的机构,另一个成为民主的代表。他们的目的也不是令前者支持政权,令后者支持民意和人民的利益。

    将立法权力分开,从而抑制了国会的活动,还建立了审查法律的上诉法院——这正是美国现行的两院制带来的唯一益处。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积累,美国人发现,能带来这种好处的司法权分割,还是一种急切的需要。在整个合众国里,只有宾夕法尼亚州曾第一个想要建立单一的议会。

    在人民主权原则的逻辑推理的驱动下,富兰克林本人也同意了这项方案。可是不久,宾夕法尼亚州却不得不修改法律,而成立了两个议院。这样,司法权分散的原则得到了承认,因此人们以后就能想到,必须使立法权分属多个立法机构,这是一个早被证明的真理。这个几乎不被古代的共和国所知的真理,就像无数的伟大真理一样,刚一出世之时曾被很多现代国家所误解,但最终还是作为如今政治科学的一项公理而被传播开来。

    ①在马萨诸塞州,参议院不担任任何行政工作。

    ②例如在纽约州。州的行政权美国一个州的州长——他在立法机构面前的地位——他的权利和义务——他对人民的依靠州长是州的行政权的代表。

    我用“代表”这个词,并不是出于随意。实际上,州长正是行政权的代表,可他只行使他所拥有权力中的一部分。

    这位被称为州长的最高官员,既是立法机构的顾问,又是它的主宰者。否决权是他的武器,能够随意裁撤或至少延迟司法机构的行动。他向立法机构说明本州的需要,提出他认为足够满足这些需要的有效方法。他是立法机构对同全州有关的所有活动所作决定的当然执行者①。当立法机构休会时,他不得不采取各种恰当的措施,以避免出现骚动和意外危险。

    全州的军事大权由州长掌握。他既是武装力量的首长,又是国民军的司令。

    当人们依法同意的州的权威遭到否认时,州长可以率领州的武装部队镇压骚动,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最后,除因指定治安法官②而间接地参与地方的行政工作外,州长并不参与乡镇和县的行政工作,而治安法官经他委任之后,他也无权罢免。

    州长由公民选举,通常只能选任一到两年,这样就把他置于常常受到选他的大多数选民的严密监视之下。

    美国的行政分权的政治效果政府集权和行政集权之间存在的差异——在美国,行政不集权,但政府却相当集权——行政的极端分权在美国引起的不良后果——这种做法对行政工作的益处——监管社会的行政人员比不上欧洲的正规、文明和有学识,但他们的权力却比欧洲行政人员的大——这种做法在政治上的益处——在美国,国家意识表现在各个方面——被管理者对政府的支持——社会情况愈民主,就愈需要完善地方组织——原因“集权”是目前人们惯用的一个词,但通常来说,还未曾有人给它下个精确的定义。

    事实上有两种性质十分不同的集权,对此必须分辨清楚。

    某些事情,比如,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和本国与外国的关系问题,是和全国各地都休戚相关的。

    ①事实上,有时州长也不执行立法机构通过的议案。一般是在立法机构投票表决一项议案的同时,便指定专人去执行。

    ②在许多州,治安法官并不是由州长任命的。

    而某些事情,就像地方的建设事业,则是国内的某一地区所特有的。

    我把前一类事情的领导权集中在同一个地方或者同一个人手中,这样的做法叫政府集权。

    而把第二类事情的领导权以同样方式集中的做法叫行政集权。

    这两种集权在某些地方界限不清,但从整体上来观察它们各自管辖的对象时,就很容易把它们区分开来。

    明显地,如果将政府集权与行政集权相结合,那它就能获得无限的权力。于是,它就会令人习惯于长期地完全不敢表达自己的意志,习惯于在所有问题上或天天表示服从,而不是在一个问题上或只是暂时地表示遵从。所以,它不但能用自己的权力制伏人民,还能利用人民的习惯来驾驭人民。它首先把人民彼此孤立起来,然后再逐个击破,让他们成为顺民。

    这两种集权彼此吸引,相互帮助,但我决不认为它们是不能分开的。

    路易十四时期,法国曾出现了最强大的集权政府,致使人们可以认为只有他一个人就能够制定国家的法律,并有权解释这些法律,对外代表法国和恣意妄为。他声称“朕即国家”,而且他总有道理。

    可在路易十四统治时代,行政集权的情形却大不如今。

    现代英国政府的权力也不小,政府集权达到了它可能达到的顶峰:国家就如同一个独立的个体在活动,它能够随意把广大的群众发动起来,集结自己的全部权力,并将它投放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

    50年来完成了如此宏伟大业的英国,并没有实行行政集权。

    对我个人来讲,我无法想象一个国家没有强大的政府集权可以生存下去,特别是会繁荣昌盛。

    但我相信,行政集权只能令它管理下的人民衰颓消沉,因为它在不断消磨人民的公民精神。没错,在一定的时代和一定的区域,行政集权能够把国家所有的可以使用的力量聚合起来,但这会影响这些力量的再生。它也许会迎来战争的胜利,但也会缩短政权的寿命。所以,它也许对一个人转瞬即逝的伟大非常有帮助,但对一个民族的持久繁荣却无济于事。

    再强调一点,在人们讨论一个国家由于没有实行集权而无所作为的时候,他们几乎总指的是他们还没有真正理解的政府集权。有的人一再强调,德意志帝国从来就没有让它的力量产生可能取得的一切好处。我完全同意这个看法。可是,原因呢?因为全国的力量一直都没有集中,因为国家始终未能让全国人民遵守通行于全国的法律,因为这个有机整体内的几个各自为政的部分总有权利或机会拒绝同全国最高当局的代表合作,甚至在与全体公民的利益相关时也是这样;也就是说,是由于它没有政府集权。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中世纪。所以,在中世纪,封建社会发生了各种苦难;行政权、统治权,都被分掌在许多人手中,被分割成许多部分。因为完全缺乏政府集权,却最终妨害了当时的欧洲各国生机勃勃地向任何一个目标前进。前文已经提到,美国没有行政集权,也不容易在那里发现等级制度的踪迹。

    我认为美国的地方分权已经达到使任何一个欧洲国家不是感到不愉快,甚至是觉得无法忍受的地步;而且这种分权在美国国内也产生了一些不良后果。可美国的政府集权同样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不难证明,美国国家权力的集中要比欧洲以往任何一个君主国家都高。每个州不仅只设一个立法机构,而且只设一个可以创造本州政治生活的行政机关;而且,通常也不准数个县的议会联合行动,以避免它们企图超越自己的行政权限而干涉政府的工作。在美国,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反对每州的立法机关。不论是特权,还是地方豁免权与个人影响,甚至是理性权威,都阻挡不了它的前行,因为它代表着多数人,而多数人又觉得自己就是理性的唯一代言人。所以,它能够随心所欲,除了它的意志外,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使它的行动受限。站在它一方并被它控制的,是负责用强力来迫使不满分子就范的行政权的代表。

    只在政府工作的一些细枝末节处,还有着一些弱点。

    美国的各共和州,不存在用来镇压少数人的常备军,不过少数人直到现在还没能发展到可以发动战争并让州觉得必须建立一支军队的地步。州在同公民打交道时往往是利用乡或者县的官员。例如,在新英格兰,由乡财产估价员来计算税额,由乡税收员征收计征税金,由乡司库把收到的税款移交州库,由普通法院审理税务纠纷。这样的征税办法不便而且迟缓,常常会妨碍大量需要款项的政府工作。通常来讲,凡和政府的生存有重大关联的事务,都该由政府自己委任并可以随时撤换的善于迅速处理工作的官员担任;不过,像美国这样创建起来的中央政府,总是倾向于按照需要去采取比较得力和有效的行动手段。

    所以,并非像人们通常所讲的,由于美国并未实行中央集权,新大陆的各共和州便将自行毁灭。可以说是美国各州的政府过于集权了,而并非是集权不够。关于这一点,我以后再来论证。每天各级立法会议都在侵吞政府的这种或那种权力,如同法国的国民公会所做的一样,试图将一切权力控制在自己手中。可是,像这样集中起来的社会权力却经常易手,因为它是从属于人民的权力的。它经常表现为缺乏理智和远见,因为它可以为所欲为。这也正是它的危险之处。所以,能够有朝一日让它覆灭的,正是它的力量本身,而绝非它的软弱无能。

    行政分权,在美国产生了几种不同的结果。

    在我看来,美国人几乎把行政从政府中完全独立了出来;在这个问题上,他们似乎违反了常识,越出了常规,因为即便在一些次要的事情上,全国也需有一个统一的制度①。

    州没有任命行政官员担任其境内各行政区划的固定公职,因而不能建立共同的惩罚制度,结果也就很少想到颁布全州统一的治安条例。然而,颁布这种条例,明显是

    ①我觉得,即使代表州的当局不亲自管理行政,也不应舍弃监察地方行政的权力。比方说,在每个县里指派一位州的官员担任固定的职务,赋予他审理该县及其所辖乡镇发生的犯罪案件的司法权。但若是不侵犯地方的独立,就能因此建立统一的制度吗?在美国,各县都没有派驻州官。在县法院之上,也没有任何司法机构,并且这些法院只在接到应予惩治的行政性犯罪案件时才会临时开庭。

    必要的。欧洲人在美国总见不到这种条例。这种表面上的紊乱外观,最初会让欧洲人觉得美国社会处于完全的无政府状态;而一旦他们深入考察事物的本质后,就会发现原来的看法并不正确。

    虽然有些事情关系到全州,但由于缺少管理它们的全州性的行政组织而导致无法统一进行。将这些事情交给乡镇或县,由选举产生的有规定任期的官员去办理,结果不是一事无成,就是坚持不了多久。

    欧洲的集权主义拥护者们坚信,由中央政府管理地方行政,比由不会管理地方行政的地方当局自己治理要好。这种看法,当地方当局无知,而中央政权有知的时候;当地方当局消极,而中央政权积极的时候;当地方当局惯于服从,而中央政权惯于工作的时候,可能都是正确的。我们甚至觉得,随着中央集权的增强,就会加速这种向两极发展的趋势,也就是说,当一方权能日益加大时,而另一方却日渐无能。

    可是,当人民能和美国人一样有知,关心自身的利益,并且习惯于思考自身的利益的时候,我认为这种情况就不会出现了。

    相反,在这种情况下,我坚信公民的集体力量永远能比政府的权力创造出更大的社会福利。

    我承认,在某种情况下不易找到唤醒一个沉睡的民族的方法,去使他们产生他们从未有过的激情和知识;我了解,说服人们应该为自己的工作去努力也很困难;让人们学习宫廷礼法的细节,通常比让他们去修理公众住房更能激起他们的兴趣。

    然而,我也相信,当中央的行政部门一心想要替代下级机构的自由竞赛时,它就算不是在自误,也是在误人。

    不管一个中央政府如何精明强干,也不能依靠自己去了解一个大国生活的一切细节,不能明察秋毫。它无论如何做不到这样,因为这样的工作已经远非人力所及。当它要独自制造这么多发条还要让它们发动的时候,其结果要么是不完美,要么是徒劳无功地白白消耗自己的精力。

    没错,中央集权容易促使人们的行动在表面上保持一定的一致。虽然这种一致源自爱戴中央集权,但人们却不明白这种集权的意图在哪儿,就像信神的人膜拜神像而忘记了神像所代表的是哪个神一样。最后,中央集权就会毫不费力地赋予国家的日常事务以秩序井然的外表,细致地制定出全国治安条例的细则,及时镇压小规模的叛乱、惩治轻微的犯罪行为,令社会维持既无实质的落后又无真正的进步的状态,令整个社会永远处于被官员们惯于称之为社会安宁和秩序良好的昏昏欲睡的按部就班的状态①。总之,中央集权保守有余,而创新不足。当它引发社会产生巨大动荡,或使社会

    ①我认为,以最集权的行政为被统治的人民提供社会安逸的最好代表是中国。我听一些旅行家说:中国人有安逸而无幸福,有百业而无进步,有保守而无创新,有严谨的制度而无共有的品德。在中国人那里,虽然社会仍然在前进,且前进得相当好,但决不是特别好。我觉得,一旦中国对欧洲人开放,欧洲人就会从它那里得到世界上现存的最好的行政集权的典范。加速前进的步伐时,就会失去控制的力量。只要它的各项措施都需要公民的帮助,马上就会暴露出这架庞大机器的弱点来,立刻处于无能为力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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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章 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 (6)

    有时,中央集权的政府在迫不得已时,也想要向公民求援,但它却对公民们讲:“你们行事必须按照我的意思,叫你们做多少你们就做多少,必须做得与我想的分毫不差。你们只去管那些细枝末节,而别妄想去指导整体。你们要一声不吭地工作,等以后再根据结果来评定我的所作所为。”如此的条件如何能让人们愿意帮它呢?人们需要自由地行动,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人们宁愿在那里停滞不前,也不想盲目地走向他们一无所知的地方。

    不可否认,对美国缺少每天领导我们每个法国人生活的那种统一制度我感到遗憾。

    偶尔会看到一些好像与周围的文明完全抵触的污点,有时候也遇到一些证明社会对人冷漠和不够关心的实例。

    因为在美国也同在其他国家一样,不乏源于一时的兴头和突发的冲动而引发的人民的行动,有些需要持续关注和严谨从事的公益事业,却是虎头蛇尾。

    欧洲人很难采用美国的那种复杂的乡镇行政制度,因为习惯于遇事就能找到一位几乎可以承办一切事务的官员。通常来说,美国忽略了可以认为能够使人民生活安逸和舒畅的治安细则;但是社会对人的主要保障,美国还是应有尽有的,这一点同其他国家是一样的。美国各州行使的权力不如欧洲井然有序且富于教育指导意义,却胜过欧洲百倍。世界上再没一个国家能够使它的人民最终为社会福利作出如此大的贡献。

    我还不知道哪个民族设立的学校有如此多的数量和如此好的效果,建筑的教堂如此适合居民的要求,修筑的乡间公路保养得如此完好。所以,到美国无须去找外观上的持久性和一致性,应去找对细节的详尽安排以及行政手续的完备规定①;我们在那里见到的,是一个确实有些粗犷,却饱含强大力量的权力机构,一幅常常发生意外,却富含生机和锐意进取精神的生活美景。

    让我说的话,我觉得比起由美国的乡村和县城从当地选出的官员管理,它们由远离它们和被它们永远视为异己的中央政权管理更为有效。如果让我判断的话,我相信当美国全国的行政被集中到一个人手上时,会将美国治理得更加安全,会让美国的社

    ①一位天才的作者在以美国的财政与法国的财政对比例证时说,智慧永远无法代替具体的知识,因此有理由责备美国乡镇预算中存在的混乱。在介绍过法国一个省预算的编制实例后他接着说:“因为一位伟人的值得称颂的创造,即中央集权,王国各地的地方预算,从小小的乡镇预算到大城市的预算,才能够有章可循和条理分明。”当然,我也佩服这项成果,但我看到拥有完备的会计制度的法国乡镇,大部分对其真正的利益一无所知,处于难以忍受的麻木不仁状态,致使人觉得社会是在等死而不是在生活。另一方面,我觉得美国那样的乡镇,虽其预算未按规定的章程编制,甚至也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其居民是聪明的、积极的和乐于进取的。我认为那里的社会一直在前进。这种情景使我惊异,因为我认为一个良好政府的主要目的不在于不顾人民的疾苦而建立一定的秩序,而在于为人民造福。所以我在思考,是否可以把法国的乡镇悲惨而预算制度完备,美国的乡镇繁荣而财政混乱的原因都归咎于我所说的这个道理呢?总之,我觉得恶中带善越多越好,善中带恶越少越好。

    会资源得到更为合理和合适的利用。不过美国人从地方分权制度中获取的政治好处,却使我对这一制度心驰神往。

    即便存在一个常驻的权威当局,它常常关心我的享乐不受干扰,扫除我前进道路上的所有阻碍,不用我对此操心,但正是这个把我生活中的任何一点小困难都照顾到的当局,假如是我的自由和生命的专制主人,包办整个社会的生活和活动,致使一旦它无精打采四周的一切也得了无生机,一旦它睡觉时四周的一切也得睡觉,一旦它死去时四周的一切也得灭亡,那它对我又有什么益处呢?

    有些欧洲国家,它的居民认为自己是外来的移民,对当地的命运漠不关心,对国内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他们都未参加,甚至并不确切明白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只是似乎感觉到了,或偶尔听过他人叙述某某事件而已。更夸张的是,他们对教堂教士的处境、街道的治安、自己村庄的遭遇,都无动于衷。他们觉得,这一切事情与他们都毫无干系,应该由强大的第三者——政府去加以管理。他们觉得自己只是作为一种拥有用益权的人来享有他们拥有的财产,对这些财产既无占有的思想,又无任何改良的念头。这种对自己麻木不仁的态度,竟然发展至当他们自身或其子女的安全遇到危险时,他们不但不去排除危险,反而坐等全国前来救援的地步。而且,虽然这种人能够完全牺牲自己的自由意志,但决不会比其他人更愿意遵从。没错,对一个小军官的随意摆布他们都会表示服从,但一旦部队撤退,他们就像战胜了敌人似的敢于违纪犯法。所以,他们会永远在任性和奴性之间摇摆。

    当一个国家达到这样的地步时,它就必须改造自己的民情和法律,否则它的公共道德的源泉就会枯竭,它虽然尚有百姓,但是已无公民,必会灭亡。

    我觉得这样的国家正在等待外国征服。若它还未从世界舞台上消失,那只是因为四周的国家跟它类似抑或还不如它。它还有一种无法定义的爱国本能,或者一种对昔日声望的盲目自豪,或一种对昔日荣誉的模糊记忆,但这些东西事实上都于事无补,只能让它在受压迫的时候产生自我保存的冲动。

    假如想以某些民族曾为保护他们好像是作为外来人居住的国家而作过巨大的贡献来证明他们是爱祖国的,那也是不对的,一旦深入考察之后,你会发现他们当时的主要动力几乎都是宗教。

    国家的长存、光荣和昌盛对他们来说,都属于神圣的教义,在保卫祖国的时候就相当于保卫他们都是其公民的圣城。

    土耳其人一直不参与社会事务的处理,可一旦他们觉得苏丹们的征服就是穆罕默德教的胜利,他们就会完成一些艰巨的任务。如今,这个宗教正在衰败,他们自身也在衰败,只有专制制度还存活在他们那里。

    孟德斯鸠认为专制制度具有特殊的威力,并说这是它自己造成的荣誉,但我想它不配享有这个荣誉。假如全靠自己,专制制度决不能持久。只要你认真研究一下,就会发现是宗教使专制政府长期兴盛的,而并非是它的威慑力量。

    无论你怎样找寻,除去人们意志的自由联合外,你在人们之间再也找寻不到真正的强大力量了。而且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宗教或爱国主义可以使全体公民永久地向同一目标前进。

    法律不能重燃已经熄灭的信仰,但可以让人们关心自己国家的命运。法律能够唤醒和引导人们心中若隐若现的爱国本能,而当这种本能与思想、激情和日常习惯相结合时,它就会变成一种自觉的和持久的感情。并且决不能说想要唤醒这种本能已经为时已晚,因为国家不会像人一样迅速地衰落。当每一代人出生在一个国家时,是作为即将掌控立法工作的新人而出现的。

    我最佩服美国的,正是它的地方分权的政治效果,而不是这种分权的行政效果。

    在美国,随处可以使人体会到有祖国的存在。从每个乡村到整个美国,祖国都是每个人关心的对象。公民关心国家的每一项利益就像关心自身的利益一般。他们为国家的光荣而自豪,夸耀国家获得的成就,坚信自己对国家的成就有所贡献,觉得自己随着国家的兴旺而兴旺,并为从全国的繁荣中获得好处而感到欣慰。他们对国家的感情类似于对自己家庭的感情,并且有一种自私心理促使他们去关注州。

    欧洲人总把公职人员看成政权的代表,但美国人却相信公职人员的工作是行使公民的权利。所以说,在美国是人服从正义或法律,而决不是人服从人。

    对自己他们也总有一些夸大,却几乎总是有益的想法。他们果断地相信自己的力量,相信它可以对抗一切。如果一个人想要做一番事业,即使这项事业与社会公益息息相关,他也不会求助于政府。将计划公布出来后,他就自己去执行,或请求其他个人的力量从旁协助,力排一切阻碍。毋庸置疑,其结果总是不如有州政府帮助时为好。不过从长远角度分析,所有私人事业的总结果却会超过政府可能做出的成果。

    因为行政当局只管民事,所以既不会引起人们的羡慕,当然也不会引起人们的厌恶;不过它的行动手段十分有限,所以大家觉得不能全都依靠它去办各项事业。

    于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它的职权时,并不是像在欧洲那样全靠自己。无须担心公民会不尽义务,因为公众的代表会采取行动。相反,每个人都会扶持、协助和支援行政机关。

    结合个人努力与社会力量,往往会完成最强大和最集权的行政当局所不能完成的工作。(Ⅰ)为证明上述的一切我还能举出好多事例,但我宁愿只举出一件,也就是举出一件让我最熟悉的事来作证明。

    在美国,政府当局掌握的发现罪行和追捕罪犯的手段并不是很多。

    美国不设行政勤务警察,也不知道护照是什么。美国的司法警察比不上法国的;检察官的人数极少,而且经常不是由他们主动提出对罪犯的起诉;对罪犯的审讯也很迅速,且只是口讯。可我猜测,任何一个国家的罪犯,漏网率也不会像在美国这样小。

    究其原因,正是人人都觉得提供犯罪的证据和擒拿罪犯与自己的利益相关。

    在旅美期间,我曾亲眼看见发生了一个重大案件的县的居民自动组织了一个委员会,目的就是为追捕犯人,并把他送交法院惩治。

    在欧洲,官员擒获在逃的罪犯时,算是罪犯倒霉,居民在这场斗争中只是看客;可在美国,罪犯都被视为全民公敌,人们群起而攻之。

    我相信对一切国家地方分权制度都是有益的,而对一个民主社会更是最为迫切的需要。

    贵族政体下,只有维持一定的秩序,才能永远确保自由。

    由于紊乱对统治阶级造成的损失比较多,因此他们特别关注秩序。

    换句话说,在贵族政体下,由于人民经常拥有有组织的力量,以准备随时去反抗暴君,所以人民就可以避免专制的过分压迫。

    没有地方分权制度的民主政体,是不会有抵抗这种灾难的任何保障的。

    在小事情上都不懂得运用民主的老百姓怎么会在大事情上使用民主呢?

    在每个人都软弱无权且没有任何共同的利益使其联合的国家怎么能抵抗暴政呢?

    所以,恐惧人民造反的人和恐惧政府专制的人,其实都应当同样希望逐渐发展地方的自由。

    我始终坚信,没有什么国家会比社会情况民主的国家更有受行政集权的制约的危险。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许多,但最主要的是,这类国家通常的趋势,是政府的一切权力向直接代表人民的唯一权力机关聚拢,因为除了人民以外,再无其他,不过这个人民指的只是一大群完全平等的个人。

    可是,一旦这个权力机关具备政府的所有属性的时候,它便很难不去设法干预行政工作的细节,而且长此以往,它肯定能找到这样做的机会。在法国,我们已经亲眼看到了这种情况。

    法国大革命期间存在两个不应混淆的、方向截然相反的趋势:一个倾向于专制,一个倾向于自由。

    在古代的君主政体下,只能是国王制定法律。但在君主专权时期,残缺不全的地方分权制度的不少残余依旧依稀可见。这种地方分权制度原本就是很不一致,不够完善的,往往显得荒谬绝伦。但在贵族政体下,这种制度有时竟成为压迫的工具。

    法国大革命同时宣布,它既反对地方分权制度,又反对君主政体。它不分青红皂白,仇恨以前存在的一切,既仇恨专制统治,又仇恨能够遏止这种暴政的措施。这场革命本身不但是共和主义的,而且还是中央集权化的。

    法国大革命的双重特征,是专制统治的友人热衷精心引用的事实。当他们在保卫行政集权的时候,你敢说他们是在效忠于专制制度吗?显然不能,因为他们声称自己是在保卫大革命的主要成果之一。(k)如此,民众和敌人,即自由的公开偏好者和暴政的隐秘仆人,就都能享有人民的权利了。

    我曾经访问过地方自由制度高度发达的两个国家,聆听过竞相争取统治的这两个国家的那些政党的意见。

    在美国,我发现有人暗地企图破坏本国的民主制度;在英国,我发现有人大声疾呼反对贵族制度。可就是在这两个国家,所有人都认为地方自由是一件大好事。

    在这两个国家里,我听到公民们讲由各种原因导致国家的弊端,但唯独地方自由不在其中。

    我听到人们列举他们国家的强大和繁荣的一大堆原因,但他们在列举优点时,地方自由无疑是被放在首位的。

    我发现,虽然他们在政治学说和宗教教义方面明显不同,但在他们每天所见所感的,以此可以作出正确判断的唯一事实上却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我的这个发现是对的吧?

    只有地方自治制度不发达或根本不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才不承认这种制度的好处。也就是说,谴责这个制度的人,其实根本不了解这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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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章 美国的司法权及其对政治社会的影响 (1)

    英裔美国人保留了各国司法权上的共有特征——但司法权被他们变成了强大的政治权力——是怎样变的——英裔美国人的司法制度与其他国家在哪些方面有所不同——为什么美国法官有权宣布法律违宪——美国法官又是怎样利用这项权力的——立法者为防止其滥用这项权力采取了哪些措施根据写作计划,我要用专门的一章来讨论美国的司法权。因为美国司法权的政治作用极大,因此我觉得对此必须着重说明,以免由于我的一笔带过而使它被读者忽略了。

    除美国之外的其他一些国家也有联邦的组织。共和政体除了存在于新大陆的海岸外,也见于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代议制已经被欧洲好几个国家所采用。不过我还是认为,到现在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美国这样建立过司法权。

    对一个外来者而言最难理解的就是美国的司法组织。依他看来,几乎所有的政治事件都是求助于法官的权威的。所以,他理所当然地会得出结论说,在美国法官是很强大的政治势力之一。在此之后,当他考察法院的组织时,他一下子就可以弄清司法的特点和程序。他可以看到,法官貌似只是偶然干预公共事务,然而这种偶然性却是每天都会出现的。

    人们可以认为,在巴黎的最高法院驳回政府的法案或者拒绝给政府的法令备案时,或者在它本身传讯一个被控渎职的官员时,这都是司法权在发生政治作用。可是在美国,却看不到这类事情。

    美国人还是保留了司法权的为一切人所共知的特点。他们严格地把司法权限制在有章可循的范围之内。

    所有国家都是法院对案件进行裁判,这是司法权的第一个特征。若想让法院发挥作用,就必须有争讼的案件。若想要法官进行裁判,就必须有提交审理的诉讼案件。

    因而,只有存在依法提出诉讼的案件,司法权才有用武之地。虽然司法权就在那里,却可能不被行使。在法官审理一个案件却指责与此案件有关的法律时,他仅仅是扩大了自己的职权范围,而不是超出了这个范围。因为在审理案件之前,他必须对该项法律进行一定的判断。但如果法官在开始审理案件之前就对法律说三道四,那么他就是完全的越权,侵犯了立法权。

    只是审理私人案件,而不可以对全国的一般原则进行宣判,这是司法权的第二个特征。当法官判决某一私人案件时,因为他确信某一一般原则的所有推论都有毛病而认为它无效并加以破坏时,他并没有超出应有的职权范围。然而,当法官直接指责一般原则抑或没有待审的私人案件,并因此破坏了一般原则时,他就超出了一切国家都同意应该予以限制的法官的职权范围,因为他未经同意就取得了比一般官员更重要而且可能也是更有用的权限,所以他也因此不再是司法权的代表。

    只有在请求它的时候,用法律的术语来说,就是只有当它审理案件的时候,它才采取行动,这是司法权的第三个特征。这个特征没有其他两个特征普遍;然而我却认为,虽然有一些例外,但仍可以把这个特征看做最重要的特征。从司法权的性质来说,它本身不是主动的。如果要使它行动,就必须推动它。如果向它告发一个犯罪案件,它就会惩罚犯罪的人;请它纠正一个违法行为时,它就会加以纠正;请它审查一项法案时,它就会作出解释。然而,它不能主动去追捕罪犯,调查违法行为以及纠察事实。它一旦主动出面以法律的检查者自居,就会有越权之嫌。

    美国人保留了司法权的这三个显著特征。只有有人提起诉讼时,美国的法官才能审理案件。它不仅从无例外地只受理私人案件,而且往往要在接到起诉书后才采取行动。

    所以,美国的法官跟其他国家的司法官员完全相同,然而他们却被授予巨大的政治权力。

    这种情况产生的根源是什么呢?既然他们的权力范围和行动手段与其他国家的法官完全一样,那他们为何会拥有其他国家法官所没有的权力呢?

    其根源只在于,美国人认为法官对公民进行裁判的权力依据的是宪法,而不是法律。换言之,美国人允许法官不应用他认为是违宪的法律。

    据我所知,其他国家的法院偶尔也要求过这样的权力,然而它们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但在美国,所有方面都不否认法官的这项权力,从来没有一个政党,甚至是一个个人,提出过异议。

    对这个现象我们可以从美国宪法规定的这项原则中得到答案。

    在法国,公认的学说是,宪法是不可修改的,或被认为是不可修改的;任何权威均不得对宪法作出任何修改。(l)在英国,国会有修改宪法的权力。所以,在英国,宪法是可以被不断修改的,或者可以说它根本没有宪法。国会不仅是立法机关,还是制宪机构。(m)在美国,政治理论比较简单、合理。

    美国的宪法虽不像法国那样被认为是不可修改的,但也不像在英国那样可被公认的社会权威所修改。它是一部独树一帜的法典,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代表,立法者和普通公民都必须遵守;但是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在符合预先规定的条件下,根据人民的意志来加以修改。

    因此,美国的宪法虽然是可以被改动的,但只要它存在一天,一切机构和个人就必须服从。只有它才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从这里不难看出,这些差异一定会对我所说的这三个国家的司法机关的地位和权力有所影响。

    如果法国的法院可以因为法律违宪而不服从法律,则法国的制宪权实际上就将掌控在法院手里,因为除了它们之外谁也无权解释、更改宪法的条文。因此,它们不仅会代替国家并且统治社会,而且司法权本身的弱点也会促使它们这样做。

    据我所知,在法国,法官无权宣布法律违宪,因此,法国的宪法修改权就间接地被赋予了立法机关,因为对它修改宪法没有合法的障碍存在。然而我却还认为,即使是部分地代表人民意志的人享有对宪法的修改权,也比除了代表自己谁也不代表的人享有对宪法的修改权要好。

    如果英国法官被授予可以抵制立法机构的意志的权力,那将更为不合理,因为议会除了制定法律也在制定宪法,这样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是由国王、上议院和下议院公布的法律,都不能被视为是违宪的。

    这两个推论对美国都不能适用。

    美国的宪法也像制约普通公民一样制约立法者。因而,美国的宪法位于一切法律之上,其他任何法律都不能修改它。可以看出,相对于法律来说,法院要优先服从宪法,也是正确的。这恰恰是坚持司法权宗旨,即法官所选择的合法的处置办法是其中最合乎根本大法的办法,作出这一选择是他的天然权利。

    法国的宪法同样是在一切法律之首,法官均有权根据它作出判决;然而他们在行使这项权力时,如果侵犯了比这项权利更为神圣的他们所代表的国家的权利,那么普通理由必须对国家理由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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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章 美国的司法权及其对政治社会的影响 (2)

    在美国,不必害怕这种危险,因为国家总是可以通过修改宪法的办法使法官服从。所以,在这一点上,政治和逻辑是相符合的,而且人民和法官也都保存了他们各自的特权。

    因此,美国的法官可以拒绝援引一项在他看来是违宪的法律。虽然这项权利是美国法官所特有的,却产生了非常大的政治影响。

    实际上,由于法律往往涉及私人利益,而且诉讼当事人在触及他的利益时也可以并且必然会向法院提出异议,所以法律很少能够长期逃脱法官的验证分析。

    从而,一项法律在法官办案中被拒绝应用之日起,便将立即失去其一部分的道德力。这时,利益受到损害的人就会找到不去履行该项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办法,致使这种诉讼案件开始增加,该项法律也变得无力。这样的结果就是,不是人民修改宪法,就是立法机构宣布废除该项法律。

    可见,美国法院虽被美国人赋予了无限的政治权力,然而在法院强迫他们服从的时候,他们还是可以运用司法手段来抵制,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这种权力的弊端。

    假如法官能够从理论方面并且通过一般方式对法律进行抵制,能够自主行动并且弹劾立法者,那他就明显地进入了政治舞台,成为了某一政党的支持者或反对者,使得全国人民陆续地加入战斗之中。然而,当法官在一件不太重要的政治纠纷和私人案件中抵制法律的时候,其抵制的重要意义可能就会被公众所忽视。这时,他的判决只关乎个别人的利益,并且法律也仅仅是偶然遭到了损害。

    除此之外,遭到损害的这项法律并没有被废除,它的实际效力还没有中止,仅仅是它的道德力减弱了。该项法律只有经过一步步的抵制并且在无数判例的反复验证下,才能作废。

    而且也容易理解,允许私人弹劾法律,将对法律的审判与对人的审判紧密地结合起来,还会使法制不致轻易地受到攻击。通过采用这种办法,可以使法制免于天天遭到政党的侵扰。因为指责立法者的错误要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所以必须服从实际的需要,即实事求是和有据可查。

    我很清楚,美国法院的这种做法不仅对公共秩序十分有利,而且对自由也十分有利。

    如果法官仅仅从正面来攻击立法者,他有时就不敢这样做;但在另一些时候,党派精神的驱使,又使他敢于如此。这样,当制定法律的权力机关变得软弱时,法律就要受到攻击;当这个机关变得强大时,人们便会老老实实地服从法律,不敢吭声。也就是说,当人们感到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是尊重法律时,法律经常会遭到攻击;相反,当法律容易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压迫时,反而会受到尊重。

    但是,美国的法官是被动登上政治舞台的。因为有要审理的案件,而他们又不能拒不审理。需要由他们定案的政治问题,往往关乎当事人的利益,只要他们承认正义,他们就必须审理。他们履行法官职业的严肃职责,就是在尽公民的义务。可以说,在这种制度下,法院对立法机构进行的司法弹劾,要扩及所有的法律,就必须差别对待,因为有些法律决不会引起那种被称做诉讼的针锋相对的争端。即使这种争端有可能出现,也没有人愿意将它送交法院来解决。

    美国人也经常会感觉到这种办法的不便之处,然而他们甘愿修修补补,也不作彻底修正,他们害怕修正以后在各种案件上会有危险的后果产生。

    到目前为止,人们为反对议会政治的专横而筑起的强大壁垒之一就是授予美国法院这种范围有限的可以宣布某项法律违宪的权力。

    授予美国法官的其他权力在美国,所有公民都有权向普通法院控告公职人员——他们如何行使这项权利——法兰西共和国第八年宪法的第七十五条——美国人和英国人无法理解这一条的意义我不知道谈一谈在像美国这样的自由国家,所有公民均有权向普通法院的法官控告公职人员,和所有法官均有权判处公职人员的问题是否有必要,因为人们认为在自由国家这些都是很自然的。

    在行政官员犯法时责令法院惩治他们,是法院行使其禁止犯法的当然权利,而不是授予法院以特权。

    依我之见,美国让全体公职人员对法院负责,并没有削弱政府的权限。

    相反,我觉得美国人在这样做的时候,加强了政府应当享有的尊重,并且政府也更加注意工作,以免遭到批评。

    我从未见到过哪个国家的政治诉讼案件像美国那样少,而且我也可以很容易地说明原因。不论案件是什么性质,诉讼总是一件困难并且费钱的事。通过报章杂志指责一个普通人很容易,然而要把他拉到法庭上受审,就必须有适当的理由。所以,要依法对一个官员起诉,就必须有控诉他的正当理由。假如官员们害怕被控告,那么他们就一定不要向人们提供这样的理由。

    美国人所采用的共和制度并不是这种情况的决定性因素,因为同样的情况也可以每天发生在英国。

    这两个国家的人民都不曾认为将国家的主要官员置于法院的监督之下会对他们的独立产生保证。在他们看来,依靠普通老百姓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的小诉讼程序来确保自由比依靠他们从未求助过的或很晚才能提出的大诉讼程序,更加有利。

    在中世纪,面对很难抓住在逃罪犯的情况时,法官在逮捕几个罪犯之后,往往要对这些落网的人处以可怕的酷刑,然而这并未使犯罪案件的数目减少。自此以后,人们就会发现,越是正确和温和的审判,就越是有效。

    美国人和英国人都主张应该把虐待和专横作为盗窃,因此他们简化了审讯程序,同时也减轻了刑罚。

    法兰西共和国第八年公布的一部宪法的第七十五条中写道:“部长级以下的政府官员因职务关系而犯罪时,只有根据行政法院的决定才可被捕。这时,可向普通法院起诉。”

    第八年宪法已经被废除了,但这一条至今却仍被保留,而且每天都会遭到公民的公正抗议。

    为了使美国人和英国人理解第七十五条的意义,我曾多次向他们解释,但是我却很难做到这一点。

    他们原来认为,法国的行政法院(le conseil  d’etat)是王国中央常设的一个大法院;然而要把所有的原告都推到那里去,这就是一种暴政。

    不过,我再三解释,告诉他们行政法院是其成员直接隶属于国王的行政机构,而不是一般所说的司法机构。所以国王钦命他的一个叫做省长的臣仆在违法之后,可以钦命另一个叫做行政法院法官的臣仆去使前者免受惩处;当我向他们介绍由于君主的敕命而受到损害的公民只能向君主本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时候,他们总是指责我胡说和无知,不相信天下会有如此荒诞的事情。

    大革命以前,在法国君主政体时代,逮捕犯罪的公职人员往往是由最高法院下令的。有时候王权会进行干涉,令诉讼无效。于是,专制政体暴露出它的真面目,即人们仅仅是在压力之下才屈服于它。

    可以看出,我们又倒退到我们祖先所处的状态,因为今天的法国,在司法权的掩盖下使依靠暴力而强加于人的事情,得到了合法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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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美国的政治审判

    作者对政治审判的看法——在法国、英国和美国,人们是如何理解政治审判的——在美国,政治法官仅仅审理公职人员——在他的判决中,撤职多于刑罚——政府常用的手段是政治审判——考虑到美国的政治审判是温和的,但也许正是因为温和,它才是多数掌握的最强大的武器在我看来,政治审判就是暂时被赋予审判权的政治团体进行的判决。

    在专制政府统治下,另给审判规定专门的程序是不起作用的,原因在于起诉人是以君主的名义控诉被告的,但君主是法院和全国的主人,他认为除了自己拥有的权力以外,再也不必寻找另外的保障。在他看来,唯一可怕的,倒是人民要坚持司法制度的表面手续和由于主张按手续办事而对他的权威产生损害。

    然而在多数表决对法院的影响从来没有像君主专断对法院的影响那样大的大多数自由国家,往往由社会的代表本身在任期内行使司法权。有人认为,与破坏国家统一的必要原则相比,把这些权力暂时合并在一起,还是比较好的。

    英国、法国和美国,在各自的法律中都规定了政治审判。对这三个大国对政治审判的不同运用进行考察,倒是很有意思的。

    在英国和法国,国家的最高刑事法庭①是由贵族院(上院)组织的。这个法庭通常并不审理政治罪行,然而它有权这样做。

    众议院(下院)是与贵族院并列而享有起诉权的政治机构。在这方面两国存在的唯一差别是:在英国,下院能向上院控诉任何它要控诉的人;但在法国,众议院仅能向贵族院控诉国王的大臣。

    除此之外,两国的贵族院都可依据本国的规定按照刑法来打击犯罪分子。

    美国也和欧洲一样,这两个司法机构中众议院享有控告罪犯的上诉权,而参议院享有判处罪犯的判决权。

    然而,参议院仅能查封众议院追诉的财物,而众议院则能向参议院控告公职人员。

    ①在英国,某些民事案件的最高上诉法院也由贵族院组织受理。参见布莱克斯通著作第3卷第4章。

    (《英国法释义》第3卷,伦敦,1809年,第57页)所以,美国参议院的权限没有法国贵族院的权限大,但美国众议院的起诉权却大于法国众议院的权限。

    美国与欧洲相比,最大差别在于,在欧洲,政治法院能应用刑法的一切条款;但在美国,当政治法院剥夺了犯人原来担任的公职并宣布他将来不得担当任何公职以后,它就算完成了任务,下一步的处理就是普通法院的职责了。

    假设美国总统犯了叛国大罪。

    此时,先由众议院弹劾总统,接下来由参议院宣布罢免他的职务。然后,他才到陪审团出庭受审,只有陪审团能剥夺他的自由或生命。

    以上就是对我们所讨论的问题的真实写照。

    欧洲人依法进行政治审判一般都是审理重大的刑事罪犯,而不论罪犯是什么出身、什么等级并且在国内担任什么职务。为了进行这种审判,就要临时组织一个被授予法院的一切特权的政治审判团。

    这时,司法的法官由立法机构的成员担任。他们可以认定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条款,对犯人进行处罚。在他们行使法官的职权时,法律也给他们设立了所有必须履行的义务,要求他们遵守所有的司法程序。

    法国、英国这两个国家的政治法院在审理一个犯罪的官员并且惩治他的犯罪时,要依法免去他的职务,甚至能宣布他以后不得担任任何公职。然而在这时,政治上的免官和停职不是对职务本身的判决,而是判决的附带结果。

    所以,在欧洲,与其说政治审判是行政措施,不如说是司法行为。

    美国的情况与之不同。很容易看出,美国的政治审判与其说是司法行为,倒不如说是行政措施。

    不错,从形式上来看,因为要使参议院作出判决,众议院必须履行司法手续和遵守诉讼程序,所以参议院的决定是司法性的。从判决的理由来看,由于一般说来,参议院必须以普通法上规定的罪行作为它判决的根据,所以参议院的判决也是司法性的。然而,从判决所处分的现象来看,参议院的判决却是行政性的。

    如果说美国立法当局的主要目的,在于将司法大权作为一个政治机构的武器来运用,则这个政治机构就不会把自己的行动局限在对付公职人员上,因为国家最危险的敌人也许并不担任任何公职。实行共和政体的国家中,因为这种国家的政党的最大利益是掌权,而且往往是势力越大越非法夺权,所以情况更是如此。

    既然美国立法当局为了防止犯罪而赋予社会本身以法官的身份去惩治重大罪行的权限,则政治法院的措施也要依据刑法典的一切规定。但是,因为行政撤职处分对那些企图推翻法律本身的人来说,作用并不大,所以这仅给了政治法院一个不完备的武器,而且这个武器还不能打击最危险的犯罪行为。

    所以,美国政治审判的目的主要是撤销滥用权限的官员的权力,并且不让他在将来再取得这种权力。就像人们所见到的,这是一种行政措施,只是其具有司法判决的形式。

    ①不能罢免一个官员,但是能剥夺他的发号施令权。

    所以,美国人在这方面创造了一种混合制度。他们的政治审判无权进行严厉的惩处,只能作行政撤职处分。

    整个政治审判制度都贯彻这项规定。这样我们可以明白,美国及其各州的宪法为何规定文职官员要受参议院的司法管辖,却排除了可能犯有令人可怕的大罪的军人。

    可以说,在文职方面,美国不存在能被撤职的官员,因为有些是终身制的官员,而另一些是在他们当选后的任期内不能被罢免的官员。若想剥夺他们的权力,就必须由法院来审处。然而,军人直接隶属于国家元首,而国家元首本人同样是文职官员。假如判决国家元首有罪,就相当于在打击全体文武官员①。

    假如把美国和欧洲的制度进行对比,将会在它们各自产生的效果方面看到非常明显的不同。

    在法国和英国,政治审判被人们视为一种非常的武器,只有在拯救社会免遭重大灾难时才能运用。

    必须承认,欧洲实行的这种政治审判之所以经常威胁着人民的自由和生命,是因为其违反了分权的保护主义原则。

    在美国,政治审判决不威胁公民的生存,只是间接地侵犯了分权的原则。因为它只打击因渎职犯罪而被它惩治的人,所以不像在欧洲那样盘旋于所有人的头顶。

    它既不令人生畏,效果也不显著。

    所以,美国的立法机构只把它作为政府的一般管理手段,未把它视为防治重大社会弊端的万应良方。

    依据这个观点,它在美国对社会的影响也许比在欧洲更为实在。当然,我们也不可以被美国立法在政治审判方面做出的温和表现所迷惑。首先应当明确,美国进行政治审判的法庭,它的成员和它所受的影响同负责刑事审判的法庭相同,这就为政党的互相报复情绪提供了一种几乎无法抗拒的动力。虽然美国的政治法官不能像欧洲的政治法官那样严惩罪犯,然而他们作无罪宣判的情况却极少。他们所作的判决并不使人产生畏惧,但很贴合实际。

    在组织政治法庭时,欧洲人主要是为了惩罚罪犯,但美国人却以剥夺罪犯的权利为主要目的。美国的政治审判,可以被看做一种预防措施。所以,政治法官没必要拘泥于刑法条文的精确定义。

    美国法律在给切合原义的政治罪下定义时表现出的模棱两可的态度最令人吃惊。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四项写道:“总统、副总统和合众国的一切文职官员,凡受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轻罪的弹劾并被判定有罪时,应被免职。”而大部分州的宪法,对政治罪写得更不明确。

    《马萨诸塞州宪法》写道:“州参议院是受理和判决州众议院对本州的一个或①《马萨诸塞州宪法》第1章第2条第8项。

    ②参见伊利诺伊州、缅因州、康涅狄格州和佐治亚州的宪法。

    一些渎职和施政不善官员的控诉的全权法院。”①《弗吉尼亚州宪法》写道:“因施政不善、贪污、失职或其他重罪轻罪而使本州受损失的一切官员,将受州众议院的弹劾。”有些州的宪法使公职人员承担了无限的责任,因为它根本没有举出任何罪名②。

    但是,我敢这样说,美国法律是由于它本身的温和性,所以才在这方面表现得如此可怕。

    我们已经说过,在欧洲,一个官员受到刑罚的结果是被撤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但在美国,这种处分自身就是刑罚。结果,便产生了以下的局面:在欧洲,虽然政治法院被授予令人生畏的权限,它有时却不知怎样使用;并且因为害怕惩罚过重,而根本不去惩罚。在美国,人们并不反对不致造成人身痛苦的惩罚,但对判处政敌死刑以剥夺其权利的做法,则视为一种耸人听闻的谋杀。美国人认为,斗争的公正结局是宣布政敌没有资格行使他的权利而予以剥夺,同时给他自由并且不伤害他的生命。

    但是,对被判决的大多数人来说,这种非常容易作出的宣判,也是极其痛苦的。

    一些罪责大的犯人也许完全不在乎,不把判决放在眼里;而普通犯人,却会把宣判看做令他们失去地位且名誉扫地的判决,看做这是判处他去过那生不如死的可耻无为的生活。

    所以,虽然美国政治审判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看起来并不可怕,然而实际上却是十分厉害的。政治审判虽然是为政者获得多数选票的非常重要的手段,但它并不直接被施于被治者。它让立法机构拥有每天都可行使的适度的常规权力,却不授予它只在危急时期才能行使的无限大权。假如授予的权力不够大,虽然行使方便,却也容易被滥用。

    所以,我觉得美国人不让政治法院作刑事判决的原因,相对于防止立法暴政本身来说,更重要的是为了防止立法暴政产生出最可怕的后果。总而言之,我不知道我是否可以说美国实行的政治审判,是多数到现在为止掌握过的武器中的最强大武器。

    当美国的共和政体开始衰败的时候,我认为人们可以很容易地检验我的说法,因为只要看一看政治审判的数量是否上升就可以了。(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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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章 联邦宪法 (1)

    综上所述,我介绍了作为独立整体存在的每一个州,还介绍了各州人民采用的不同机构以及他们拥有的行动手段。不过,被我以独立体考察的各州,在部分特定情况下必须服从于一个最高的当局。我现在就来考察授予联邦政府的这部分主权,并对联邦的宪法进行一下了解①。

    联邦宪法的历史第一个联邦的起始点——它的缺点——国会向制宪权呼吁——从向制宪权呼吁到宣布新宪法用了两年时间正像我已经说过的,在上一个世纪末期同时摆脱英国羁绊的十三个殖民地,具有一样的宗教、一样的语言、一样的民情和几乎一样的法律,并与共同的敌人进行着斗争,因此可以说它们有强大的理由使彼此联合起来,结合成一个单一的独立国家。

    但是,由于它们一开始就是单独存在的,拥有管理各自地区的政府,所以各自特有的利益和习惯也就形成了,对于会让它们各自的重要性消失于整体的重要性中的坚固而完整的联合就表示厌恶。因此,两个互相对立的趋势出现了:把英裔美国人推向联合是第一个趋势,把他们推向分裂则是第二个趋势。

    只要同母国的战争继续下去,现实的必要性就会让联合的原则获得胜利。最初建立的这种联合法律虽然还有一些缺陷,但是共同的纽带却不顾这些缺陷而继续存在着②。

    但是自缔结和约之后,立法最初的缺点就暴露出来了:国家好像一下子就解体了。每个殖民地都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共和国,要求享有完全的主权。宪法把联邦政府弄得软弱无力,也不会再有共同的危机感作为它的支柱,于是,联邦政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船舶上悬挂的国旗被欧洲大国凌辱而丝毫没有办法,而且当时它也根本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对付那些印第安人,以及支付独立战争时期所举债款的利息。当联邦政府

    ①参看《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②参看1778年起草的第一部联邦宪法的有关条款。这部宪法在1781年才被美国全国采用。

    再参看《联邦党人文集》对这部宪法第15至22条的分析以及斯托里先生在《美国宪法释义》第85~115页中所作的分析(波士顿,1833年)。①这项声明是国会在1787年2月21日发表的。见斯托里《美国宪法释义》第107页。

    ②制宪会议只有55人,其中包括华盛顿、麦迪逊、汉密尔顿和两个莫里斯。

    ③不是由各州的立法机构接纳的。人们为了这个目的专门选出了代表,并在各州召开的代表会议上,对新宪法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快要毁灭时,它自己才正式声明无能为力,并呼吁制宪权①。

    如果说美国有一个时期曾经达到了使它的居民一直向我们显现其自豪的想象力的荣誉顶点,那正是在国家机构几乎可以说是主动放弃统治权的最高潮时期。

    在任何一个时代,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个民族为赢得独立而进行坚强斗争的壮观景象,更何况,美国人为了摆脱英国人的束缚所作的努力又被过分夸大了。美国隔着大洋,距敌人约有1300里约(3800英里),而且还有一个强大的同盟者在支持着它。它之所以能够坚持取得胜利,首先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其次才是因为它的军队士气以及公民的爱国心。美国的独立战争怎么能跟法国大革命的战争相比呢?或者说美国人的努力怎么能跟法国为抵抗全欧的进攻所作的努力相比呢?当法国在抵抗全欧的进攻时,它没有钱,没有地方举债,也没有同盟者,唯一能做的就是投入二十分之一的人力去迎敌,用一只手去扑灭国内熊熊燃烧的大火,然后用另一只手在国外挥舞火炬。

    但是,看见一个伟大的民族在立法者通告说他们政府的车轮已经停止转动后,仍然能稳稳当当、不慌不忙地进行自省,深入检查故障出现的原因,并用了长达两年的时间去寻找医治方法,而在找到医治方法时又能不流一滴眼泪、不流一滴血地自愿服从它,反而使人们觉得这是社会历史上的一件新鲜事。

    当他们觉得第一部联邦宪法有缺陷时,之前起来鼓舞他们革命的那股政治激情只是有一部分消沉了下去,但是制定宪法的所有伟人都还健在。这对美国来说就是两件幸事。虽然负责起草第二部宪法的制宪会议的人数很少②,但在当时,却荟萃了新大陆最精明、最高尚的人物,而它的主席就是乔治·华盛顿。

    这个全国委员会经过长期的思考,最终建议人民接受至今仍然治理着美国的那部基本大法。所有州都相继接受了它③。经历了两年空白的时期,新的联邦政府在1789年开始工作。因此,美国革命结束之时,就是法国大革命开始之时。

    联邦宪法概要关于联邦当局与州当局之间的权力——州政府的常规为制定普通法——而联邦政府则以制定普通法为例外美国人面对的第一个难题,就是要将主权划分得既可以使组成联邦的各州继续在一切与本州的繁荣相关的事务上管理自己,又可以使联邦所代表的全国性政府仍然是一个整体,从而满足全国性的需要。这个问题是复杂而又难以解决的。

    如果想事先用一种准确而又比较全面的方法把分享主权的这两个政府的权限分别

    ①见联邦宪法修正案;《联邦党人文集》第32篇;斯托里《美国宪法释义》第711页;肯特《美国法释义》第1卷第364页(托克维尔引自詹姆斯·肯特:《美国法释义》第一版)。

    还应该指出,在任何情况下,联邦宪法都没有授予国会以决定某些问题的特权,而在国会认为合适时,却可以拥有这项权力。例如,虽然国会有权制定关于破产的普通法,每个州也可以制定自己的破产法,但是在提交法院立案前需要经过讨论才可以制定。这是一项法律程序。(后来,1898年国会制定过联邦破产法)②正如之后所述,这个法院并不直接审理案件。

    ③《联邦党人文集》第45篇对联邦与各个州之间的这种主权划分作了如下解释:“宪法授予联邦的权力是有明确规定的,并且为数不多;而分给各个州的权力则没有明确规定,并且为数很多。前者主要表现在对外,例如宣战、媾和、谈判和通商;而留给各州的权力,则扩及普通法院管辖的所有事务,例如州内的生活、自由和开发问题。”

    在本书中我将要经常引用《联邦党人文集》。在之后成为联邦宪法的那项法案刚刚向人民提出并为人民接纳的时候,当时已经出名的和后来更加出名的三位人物,就是约翰·杰伊、汉密尔顿、麦迪逊,曾经通力合作向全国人民宣传人民已经接纳的法案的优点。为了这个,在报纸上他们连续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后来又将这些论文集成一本书。他们发表这些论文时署名为联邦党人,集成书后还是用的这个名字。(中译本名《联邦党人文集》。——译者)《联邦党人文集》是一部好书,尽管它是专为美国而写的,但亦为全世界的国务活动家所必读。

    ④见联邦宪法(第一条)第八项;《联邦党人文集》第41篇和第42篇;肯特《美国法释义》第1卷第207页及以下几页;斯托里《美国宪法释义》第358~382页,第409~429页。

    划分开来,那是不可能的。

    一个国家的一切生活细节有谁能预见呢?

    联邦政府的义务和权利是简单而又容易界定的,因为联邦的结成就是为了解决某些全国性的重大需要;而每个州政府的义务和权利就比较复杂了,因为州政府已经深入到了社会生活的一切细节。

    所以,宪法当时对联邦政府的职权便可以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可以宣布凡是规定中没有包含的事项均属于州政府的职权。结果,州政府的常规就成了制定普通法,而联邦政府则以制定普通法为例外①。

    但是,人们当时就曾经预见到,有些问题实际上可能并不在为这个例外的政府明确规定的职权范围之内,而由各州自己设立的普通法院来解决又会有一定的危险,因此设了一个联邦最高法院②。这个联邦最高法院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法院,而在这两种相互竞争的政府当中维护宪法规定的分权,就是它的职权之一③。

    联邦政府的职权授予联邦政府的媾和、宣战与征收一般赋税的权力——内政事务它可以管辖——联邦政府在某些方面要比旧法兰西王国的国王政府还要集权在人民之间,每个人民只是一个独立的人;而一个国家为了便于联合对外,就特别需要一个统一的政府。

    所以,国家便授予联邦政府媾和、宣战缔结商约、征集部队和筹建舰队的专权④。①在这方面,还有一些其他的权力,例如,制定关于破产的普通法,颁发专利证书,等等。很容易发现,对这些方面进行全联邦干预是很有必要的。

    ②这时,它的干预也是间接性的。例如,我们将在以后叙述的,联邦政府是通过它的法院来干预的。

    ③联邦宪法第一条第十项。

    ④联邦宪法第一条第八、九、十项;《联邦党人文集》第30~36篇,第41~44篇;肯特《美国法释义》第1卷第207页、第381页;斯托里《美国宪法释义》第329页、第514页。

    但是在指导社会的内部事务方面,对一个全国政府的需要并不迫切。

    尽管这样,还是有一些与全国利益相关的问题,这些问题只有交给一个总的当局才能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

    所以,联邦政府被授予同货币的价值相关的所有事务的决定权,管理全国的邮政,有权铺设将全国各部分连接起来的交通干线①。

    一般说来,每个州政府在本州境内都是自主的。但是,有些州可能会滥用这种自主,并因措施莽撞而危害整个联邦的安全。在发生这种很少见的情况时,联邦政府就可以依据之前就有的明文规定干预各州的内部事务②。所以,加入联邦的各州虽然有权修订或改订自己的立法,却不允许制定追究以往的法律,也不得在本州内组织贵族集团③。

    最后,为使得联邦政府能够清偿其所负的债务,而将不受限制的征税权赋予它④。

    当仔细考察联邦宪法规定的分权制度时,也就是一方面考察分给各州的那部分主权,另一方面考察联邦留有的那部分大权时,很容易就能发现联邦的立法者都对我之前提出的政府集权具有十分明确和合理的认识。

    美国不仅仅是一个共和国,还是一个联邦。但是在美国,国家权威在某些方面甚至比欧洲一些君主专制的大国还要集权。我在这里只列举两个例子。

    法国总共有13个最高法院,它们绝大部分只有解释法律的权力,而不准上诉。另外,一些被称为“国中国”(pays  d’etat)的省份,在代表国家的最高当局制定税法之时,有权力拒绝同最高当局合作。

    而在美国,如同只有一个立法机构可以立法一样,也只准许有一个法院可以解释法律。所以,在这两个主要的问题上,旧法兰西王国还没有美国集权程度来得深,但是美国只是联合了几个共和国——是各州的集合体。

    在西班牙,某些省份有权力制定本省的税法,而按照其本质来说这项权力应该是属于国家的。

    在美国,只有国会有权力调整各州之间的商业关系。所以,在这一点上,联邦政府比西班牙王国还要集权。

    没错,在法国和西班牙,在关键的时候,王权总是能凭借武力做根据王国宪法它没有权力去做的事情。从结果来说,其行为虽然是一样的,但在这里我讲的是理论。

    联邦权知道联邦政府明确的活动范围之后,就应该研究一下它是如何活动的。

    立法权立法机构主要分为两支——两院的建立方式不相同——州独立的原则在建立参议院方面获得胜利——国家主权学说在组建众议院方面占据优势地位——宪法只在国家建立初期时合乎逻辑,由此产生的独特效果在联邦的权力机关组建之时,很多方面都遵循了各州宪法早已定下的制度。

    联邦政府的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构成。

    调和的精神,就使得这两个议院得以按照不一样的原则组成。

    在前面我已指出,在起草联邦宪法时,曾经面对着两种互相对立的利益,这两种利益就产生了两种互相对立的意见。

    有些人想把联邦建成一个各州保持相互独立的联盟,或者是一种召集各州代表来一起讨论与大家共同利益相关的某些问题的大会。

    还有一些人想把美洲各个殖民地的所有居民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单一的国家,并给他们建立一个即使权力范围有限,但能在这个范围之内作为国家的唯一单独代表而进行活动的政府。这两种理论的实践结果,将会是不大相同的。

    例如,如果所建立的不是一个全国政府,而是一个联盟,那么法律的制定将取决于州的多数票,而不取决于整个联邦人民的多数票,因为每个州不管大小,到那个时候都将保留自己的独立政权,并以完全平等的资格参与联邦管理。

    而如果把整个美国的所有居民组成单一的国家,那么法律的制定当然只能取决于公民的多数票。

    由此可见,一些较小的州如果同意实行这种主张,就得在涉及联邦主权时完全放弃自己的独立存在,使自己从一个与联邦完全平等的政权变成一个大国的微不足道的部分。前一种方法会把它们交给一个不合理的政权,而后一种方法又会把它们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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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 联邦宪法 (2)

    在这两种情形下,即当利害与理论相互对立之时,理论总是要败给现实。最后,立法者采取了一种折中的方法,就是将理论上不可调和的两种制度强行调和起来。

    州独立的原则在组建参议院方面获得了胜利,而国家主权学说则在组建众议院方面占有优势。

    每个州都会向国会推选两名参议员,而众议院的议员人数则按照人口比例来规定①。

    ①国会每10年就会重新规定一次各州应该推选的众议院代表的人数。1789年,众议院的议员总数为69(65)人,而到1833年就已经增加到240人。见1834年版《美国大事记》第194页。

    宪法规定每3万人选1名众议员,但是并没有规定最低人数。国会觉得不应当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增加众议员的人数。和这项限制相关的第一部法令,于1792年4月14日颁布。见斯托里《美国法律》第1卷第235页(3卷本,波士顿,1827年)。它规定每33000人中选出1名众议员。关于这个问题的最近一部法令于1832年颁布,其中规定每48000人中选1名众议员。有权力选举代表的人口数,包括全体自由人和五分之三黑人。根据这样的规定,纽约州现在有40名众议员,但是只有2名参议员;而在特拉华州有2名参议员,但是只有1名众议员。所以,特拉华州与纽约州在参议院是平等的;而在众议院,纽约州的影响则是特拉华州的40倍。所以,如果控制了参议院的多数票,就可以使得众议院的多数票无能为力,而这也是和立宪政府的精神背道而驰的。

    这一切清楚地表明,要在参议院和众议院之间合乎情理地将立法工作的每个部分连接起来是一件多么复杂和困难的事情。

    随着时间的流逝,在同一个国家里,总会有一些不同的利益产生,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权力出现。当它要制定宪法的时候,这些不同的利益和权力就会互相对立,成为任何一项政治原则想达成其一切效果的必然阻碍。所以,只有在社会初步建立的时候,法律才能完全合乎逻辑。当你看到一个国家享有这种好处的时候,你千万不要急着下结论,说它是明智的,而应当想到它还年轻。

    在联邦宪法制定以后的一段时期,英裔美国人之间仍然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相互对立的两种利益:每个州的各自利益和联邦的全国利益。必须使这两种利益相调和。

    但是应该承认,至今联邦宪法的这一部分并没有产生人们最初曾经担心过的不良后果。

    每个州都还很年轻,彼此之间的关系也十分密切,有一样的民情、观念和需要。

    因为大小或强弱而造成的差距,还不足以使它们的利益过于悬殊。所以,从来没有见过几个小州在参议院中联合起来一起反对大州的提案。而且,表示全国意志的法律条文拥有不可抗拒的力量,以至于面对众议院的多数表决时,参议院也没有能力反驳。

    除此之外,也不要忘记,美国的立法机构只是在代表人民立法,而不承担将人民组成一个单一国家的任务。当初建立联邦宪法的目的,并不是要取消每个州的独立存在,而是为了缩小这种存在的范围。所以,立法机构在向第二级政权下放一项实权(而且不能再次收回来)时,事先就放弃了强制它们服从多数表决的意志的习惯做法。有了这个规定,各州的影响力也就融入联邦政府的影响力里面了,就没有什么反常的了。这只是在确认既成事实,即对已经被承认的权力不能压制,只能扶持。

    参议院与众议院的其余差别由州立法机关提名选举参议员——由人民提名选出众议员——对参议员进行二级复选——对众议员进行一次选举——两种议员的不同任期——职权参议院与众议院的不同之处,不仅表现在代表制度的原则方面,也表现在选举的方式、议员任期和职权差异等方面。

    由人民提名选出众议员,而由各州的立法机构提名选出参议员。

    一个是直接选举的结果,另一个则要经过两个阶段的选举才能产生。

    众议员的任期只有2年,而参议员的任期则有6年。

    众议院只有立法的权力,它所分享的司法权仅限于对公职人员的弹劾。参议院要对立法工作进行协助,审理众议院向它提起诉讼的政治罪案件。同时,它也是全国的最高执行机构,总统缔结的条约也要经过它批准才能生效。总统提出的法案和所颁布的任命,同样必须经过参议院的同意才能最后生效①。

    行政权②总统的靠山——总统的选举和总统的责任——总统在其职权范围之内的自由——参议院只能监察总统,而不能指导总统——总统的薪俸在就职时进行规定——搁置否决权当时美国的立法者面临着一项难以完成的任务,那便是要创设一种既能依靠多数,又能有足够的力量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自由行事的行政权。

    为了维护共和制度,行政权的代表要服从全国人民的意志。

    总统是经过选举产生的最高行政长官。总统的荣誉、总统的财产、总统的自由、总统的生命,都在不断地要求总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以回馈人民。而且他在行使这一权力的时候,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参议院不仅在监督他与外国的关系,而且还在监督他如何用人,所以他既不能腐化自己,又不能被人腐化。

    联邦的立法者们已看到,如果行政权拥有的稳定性和力量不能大于每个州所给予它的稳定性和力量的话,那么行政权就不能严肃而有效地完成自己的任务。

    总统任期为4年,连选时可以连任。为了将来能够连任,总统会热心地为公共福利工作。

    宪法规定总统是联邦行政权的独一无二的代表,并且防止他的意志从属于一个委员会的意志,因为这既是一种削弱政府行动的做法,又是一种降低执政者责任的危险做法。参议院有权使总统的某些法令无法生效,但是不能强迫总统采取行动,也不能与总统分享行政权。

    立法机构可以直接对行政权采取行动,但我们刚才已经说过,美国人总是想方设法不这样做。当然,这种行动也可能会是间接的。

    例如,两院都有取消公职人员的薪俸的权力,可以以此来剥夺他们的一部分独立;而法律的主要制定者就是两院,又会使得公职人员对两院是否会逐渐将总统按照宪法授予他们的那部分权力拿走的问题表示担心。

    这种受制性的行政权,就是共和制度固有的缺陷之一。美国人一直不能破坏立法机构想要控制政府的趋势,但是他们却使这种趋势变得不那么不可抗拒了。

    ①见《联邦党人文集》第52~56篇;斯托里《美国法律》第199~314页;宪法第一条第二、三项。

    ②见《联邦党人文集》第67~77篇;宪法第二条;斯托里《美国法律》第315页、第518~580页;肯特《美国法释义》第255页。在任职之初总统的薪俸就已经被规定了,而且对他的任职期限也是有规定的。除此之外,总统还将搁置否决权作为自己的秘密武器,这种否决权可以使总统不让那些可能会损害宪法授予他的独立性的法律得以通过。但这也只能在总统与立法机构当中形成不平等的斗争,因为立法机构如果要坚持它的方案,总是可以战胜总统的抵抗的,但是总统有了搁置否决权,至少可以迫使立法机构重新考虑它的方案,而且在重新审议议案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多数人支持才能够通过。

    除此之外,搁置否决权也是向人民提出的一项呼吁。这样一来,就使得如果没有这项保障就可能在暗中受到压迫的行政权有权提出申辩,可以让人民听取它申辩的理由。但是,立法机构如果仍然坚持它的方案,那么它总能战胜对它的抵制吗?对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不管它的性质怎样,都必须要求立法者要依靠公民的良知和德行。在共和国中,这一点比较容易实行和被人看到,而在君主国,这一点就比较难以实行,并且总是被小心翼翼地掩盖起来。但是,这一点肯定只是存在于某一方面。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预先定出一切,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制度能够代替得了理性和民情。

    美国总统的地位与法国的立宪国王在哪些地方有所不同在美国,行政权就像其所代表的国家主权一样,是有限制的和例外的——在法国,行政权就像是国家主权一样,可以扩及所有事务——国王是其中之一的立法者——总统只是法律的执行者而已——两种权力的任期产生的其他不同——总统被束缚在行政权的范围之内——国王在这方面是自由的——虽然有此种种不同,但是法国更近似于共和国,而美国则更近似于君主国——再比较两国依附于行政权的官员人数行政权对国家命运起着重大的作用,所以在这里,我必须先详细讨论一下它在美国占有什么地位。为了对美国总统的地位能有个清楚明确的认知,最好对比一下美国总统的地位和欧洲的一个立宪君主国国王的地位。

    我在进行这种对比时,对权力的外在标志并不太重视,因为这种标志很容易转移研究者的目光,对研究者很少有什么引导作用。

    当一个君主国慢慢变为共和国的时候,虽然王权实际上已经消失了很久,但是行政权仍然使国王保留着头衔、荣誉以及财富。尽管英国人斩了一位国王的首级,把另一位国王从王位上赶走,但是他们在面对这些君主的继承人时,依然习惯于跪着谈话。

    另一方面,当有些共和国落到独裁者控制之下时,这个独裁者的生活却能依然简朴,不慕虚荣,保持谦逊的作风,好像自己并没有处于万人之上。当皇帝们大权在握,对其他同胞的财产和生存进行专横统治时,在谈话中人民称他们为恺撒,而事实上,他们却又能屈尊到朋友家里做客。

    所以,应当揭开面纱,深入探究其内部。

    在美国,由联邦和各州共同分享主权;而在法国,主权是一个不能分割的整体。

    我觉得,美国总统与法国国王的最大、最主要的不同之处就是由此而来的。

    在美国,行政权与其所代表的国家主权类似,是有限的和例外的;而在法国,行政权则与国家主权类似,可以扩及所有事务。

    美国人有一个联邦政府,而法国人则有一个全国性的政府。

    这就是自然导致美国总统地位不如法国国王地位的一点原因,但不是唯一的原因。第二个重要原因,就是两者所代表的主权有着不同的内涵。确切地说,我们可以把主权定义为制定法律的权限。

    法国的国王,实际上就是主权的化身,因为法律没有经过他的批准就不能生效。

    同时,国王也是法律的执行者。

    虽然美国总统也是法律的执行者,但是他并没有实际参加立法工作,因为他同不同意并不影响法律的存在。所以,他肯定不是主权的化身,而只是主权的代理人。

    法国的国王不仅是主权的化身,还参加立法机构,并从中得到一份权力。他参与国会的一个议院的议员提名,并能够以自己的意志终止另一个议院议员的任职期限。

    而美国总统是不参加立法机构的组建工作的,当然也不能解散立法机构。

    国王与国会能够分享法律的提案权。

    但总统却没有这样的提案权。

    在国会的两院中,国王都有一定人数的代表,在国会中这些代表解释他的观点,支持他的意见,使他的施政纲领获得胜利。

    总统不可以成为国会的议员,他的阁僚也与他一样,均被国会排除在外。他只能运用间接的方法使自己的影响和意见进入国会这个大衙门。

    所以,法国的国王和立法机构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国王,立法机构不能活动;而离开立法机构,国王也不能活动。

    而总统却像是一个低级的和从属的权力,被排除于立法机构之外。

    总统在行政权上的地位好像与法国国王的地位很接近。但是即使在行使这项权力的时候,总统也会因为地位低下等重要原因而感到屈辱。

    首先,法国国王的权力在任期上就比美国总统的权力优越。要知道,任期是权力的一项重要因素。人们只会对长期存在的东西表明爱戴和敬畏。

    美国总统是选任4年的一个行政官,而法国国王则是一个世袭的君主。

    在行使行政权时,美国总统自始至终都受到一种忌妒性的监督。他可以缔结但是不能批准条约,他可以提名但是不能直接任命官员①。

    ①总统虽然在任免联邦官员时必须征求参议院的建议,但是宪法对此的规定却含糊其辞。

    《联邦党人文集》在第77篇中好像主张建立批准制度;但在1789年,国会却以充分的理由宣称:总统既然自己负责,就不应该强迫他任用没有得到他信任的成员。见肯特《美国法释义》第1卷第289页。在行政权方面,法国国王绝对是主人。

    美国总统对自己的行动负责,法国法律则规定国王的人身是不可受到侵犯的。

    第24章 联邦宪法 (3)

    当然,不论是法国国王,还是美国总统,都需要受到作为一种指导力量的舆论的影响。在法国,这个力量不如在美国那样明显,没有被人公认,没有正式写进法律里面,但是这种力量确实在法国产生着作用。在美国,这种力量通过选举和法院判决来产生作用,在法国,这种力量则是通过革命来产生作用。尽管两国的宪法不同,但是有一点却是相同的,那就是舆论实际上都是具有统治作用的力量。所以,说到底,在两国,法律的原动力都是一样的,尽管在两国,这个原动力的发展有过于自由和不够自由的差别,而发展的结果又总是不一样的。从本性来说,这个原动力实质上是共和主义的。所以我觉得,拥有国王的法国近似于共和国,要比拥有总统的美国近似于君主国的程度更甚。

    在上面的叙述中,我只是着重指出了主要的不同点。如果要深入细节的内容,那么对比的结果会更加令人惊讶。但是,这说得已经过多了,而我本来还想简省些说的。

    前面,我已经指出,美国总统的权力只能限于在他拥有的那部分主权之内行使,而法国国王的权力则可以在所有主权的范围之内行使。

    我能证明,尽管法国国王的统治权已经大得惊人,并通过无数渠道深入管理个人利益,但他在行使这项权力的时候又超过了其自然极限。

    除了国王统治权的这种影响以外,我还可以指出任用大部分公职人员所带来的后果。这些公职人员,基本都是代替国王行使行政权的。如今,法国公职人员的总数已经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多达138000人①,应该把其中的每个人都看做权力的一分子。相比之下,美国总统没有任用公职人员的专权,而且他所任用的人数根本没有超过12000人②。

    可使行政权的影响增强的偶然原因美国拥有的对外安全——观望政策——为数6000人的军队——只有几艘军舰——虽然总统拥有大权,但是没有行使的机会——有行使机会时,总统也很软弱无力如果说美国的行政权没有法国的行政权强大,那么它的原因与其说在于法律,还不如说在于环境。

    一个国家行使行政权的技巧和力量的机会,主要就在它跟外国打交道的时候。

    ①全国每年支付给这些人数众多的公职人员的薪俸为2亿法郎。

    ②每年美国在一本名叫《美国年度大事记》的年鉴中宣布公职人员的人数。这个数字是由该年鉴的1833年版摘来的。(第11卷,华盛顿)从上述就可以得知,法国国王雇用的人数为美国总统的11倍,而法国的人口只比美国多150%。

    美国的生存如果不断受到威胁,它的重大利益如果每天都同其他大国的利益交织在一起,那么行政权的威望将会随着人们对它的期待和它自己的作为而提高。

    不错,美国军队的统帅是总统,但是这支军队却只有6000名士兵。他也指挥舰队,但是这支舰队却只有几艘军舰。他主要管理联邦与外国的往来事务。但事实上,美国没有邻国。它与世界的大部分大洲隔着汪洋大海相望,它独霸海洋的欲望还不是很强烈。它没有敌人,它的利益只是偶尔同地球上其他国家的利益发生冲突。

    美国总统掌握的大权几乎近似于王权,只是没有应用的机会。他拥有的权限,现在也只能在极其有限的范围之内行使。法律允许他强大,但是环境却使他软弱无力。

    法国的情况与此不同,法国王权的力量是巨大的,其来自环境的要多于来自法律的。

    在法国,行政权不断地与巨大的阻碍进行斗争,并用强大的手段去克服这些阻碍。它不用去修改宪法,就能因为自己所处理的事务的广泛性和所主要管理的事件的重要性,而增加自己的力量。

    法律假如使它也像在美国那样软弱无力或是限制重重,不久,它的影响也会因环境因素而大大加强。

    美国总统为了领导国务工作可以不需要在两院取得多数一个立宪君主的建议如果不能得到作为立法机构的两院的同意,他就不能进行统治,这在欧洲已经成为定论。

    但是大家知道,美国曾经有好几位总统在立法机构失去多数支持,但是并没有被迫放弃权力,也没有给社会造成严重的灾难。

    我听见有人引用这个事实来证明美国行政权是独立的,有力量的。但是,只要仔细思索一下,我们就会发现,情况正好是相反的,这个事实只能够证明美国的行政权是软弱无力的。

    欧洲的一位国王,他需要得到立法机构的支持,来实现宪法给予自己的广大无边的任务。欧洲的立宪君主不仅仅是法律的执行者,他们还要想方设法使法律的执行完全符合自己的意志,而法律如果有反对他们的地方,他们还能够使法律无效。国王需要国会来制定法律,而国会则需要国王来执行法律。这两个权力机关彼此缺了谁都不能生存,一旦双方失去和睦,政府的车轮就会停止转动。

    在美国,总统没有权力阻止法律的制定,他对执行法律的义务也不能回避。他的诚挚热心的合作,对推行政府工作无疑是有用的,但是也并非绝不可少的因素。他的所有重要工作,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立法机构的约束;而当他能够完全摆脱立法机构的控制时,他几乎也做不成什么事情。所以,能够使他同立法机构作对的,不是他的力量,而是他的软弱。

    在欧洲,国王与国会一定要和睦相处,因为两者之间一旦发生冲突,可能就是很严重的;而在美国,这样的和睦并非必不可少,因为他们之间不可能发生斗争。

    选举总统总统选举制度的危险性随着行政大权的扩大而增加——美国人能够接受这种制度,是因为他们可以不需要强大的行政权——为什么环境会有利于建立选举制度——总统的改选为什么不会改变政府的原则——总统的改选对下属官员的仕途有何影响一个大国采用选举的制度来确定行政权的首脑,其危险已经为经验和历史学家充分证明。

    所以,我想以美国为例谈一谈这种危险。

    人们所担心的是因为选举制度而产生的危险,会由于行政权所占的地位和它在国家中的重要性,以及选举方式和当时国家的环境而有大有小。

    人们指责国家首脑选举制度的论据,是说对野心家而言,这种制度具有非常吸引人的诱惑力,会强烈地促使野心家去争夺权利,从而,合法的手段经常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而当权力即将离开他们时,他们就会诉诸武力。

    不难发现,行政权越大,诱惑力也就越大;觊觎者的野心越强烈,就越是不断地有二流的野心家来支持他,因为这些二流野心家希望能够在他们的候选人获得胜利后分享权力。

    所以,选举制度的危险性将会随着行政权对国家事务的影响的加强而同样增强。

    发生在波兰的历次革命不仅应当归因于一般的选举制度,而且还应当归因于当选的官员成了一个大君主国的首领。

    由此可见,我们在讨论选举制度的绝对好处之前,先需要解决一个问题,即了解一下有意采用选举制度的国家的地理位置、国家的法律、国家的习惯、国家的国情和民意是否允许在这个国家建立这样一种软弱而又受到制约的行政权。在我看来,既然想让国家的代表人具有强大的权力,却又想用选举的方法来产生这个代表人,这就是在表达两种互相对立的意愿。据我所知,要让世袭的王权过渡到民选政体,可用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先对王权的活动范围进行限制,再逐渐取消它的特权,最后使人民一步一步地习惯于即便没有王权的帮助也能生活。但是,这样的想法在欧洲的共和主义者身上却从来没有过。他们之中的许多人之所以憎恨暴政,是因为他们受到暴政的欺辱。广大的行政权并未使他们受到损害,他们只是攻击暴政的起因,而并没有察觉到将这两者联系起来的密切关系。

    至今我还没有看见过一个人愿意冒着荣誉和生命的风险去争当美国总统。由于美国总统的职位是短暂的,而且还要受到限制和制约。这就好比赌场上必须有大注的吸引,才能让那些绝望的赌徒孤注一掷。至今,也没有一个候选人可以激起人民的热烈同情和过激情感,进而去支持他。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当上政府首脑后,也只能使他的朋友们分享到很少的一点权力、财富荣誉,而且,他在国内的影响不大,没有能力在他当权时左右本派人的事业成败。

    世袭君主政体有一个很大的好处:一个家族的个体利益跟国家利益永远紧密相关,所以它在任何时刻都不会置国家利益于不顾。我不讨论这种君主国的事务是不是要比共和国主持得好,但是不管是好还是坏,它总有一个人在尽力主持着。

    而在选举首脑的国家中要临近选举,甚至在选举的前一段时间内,政府的车轮就好像自行停止转动了。不错,这个时候,能够制定适当的法律,使选举加速进行和立即进行完毕,可以不让行政权出现空位;但是,即使这样做了,立法者的苦心人们也不会理解,他们仍然会觉得行政权处于空位。

    只要临近选举,行政权的首脑唯一考虑的事情便是即将开始的斗争。他不再前进,也不会提出什么新的企划,只会懒洋洋地处理那些或许将要由另一个人来完成的工作。1809年1月21日杰斐逊总统(选举前六个星期)写道:“我现在已经这样接近我的退职期限,所以我可以不再参加实际工作,而只是提出我的意见。我觉得,让我的后任自行采取他将实行和要负责的措施,是合理的。”(这段话出自杰斐逊致詹姆斯·门罗的一封信,见《杰斐逊文集》第9卷第243页,纽约,1898年)而在全国,人们的所有目光都集中于一点:瞪眼看着即将开始的分娩的阵痛。

    行政权管理国务的范围越大,它的经常性活动也就越多,越有必要,那么由此产生的危险也就越严重。在一个已经习惯于受到行政权统治或者好听点说是治理的国家中,选举必定会形成一次激烈的震动。

    在美国,行使行政权时可以慢慢腾腾的而不受指责,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软弱无力,受到多重限制的。

    当选举产生新的政府首脑时,国家的内外政策方面几乎总是会出现一段动荡时期。这就是这种制度的主要弊端之一。

    而且,这一弊端的严重程度,会与授予当选首脑的权力的大小成正比。在古代罗马,尽管执政官每年一换,但政府的工作原则却始终没有变化,因为元老院掌握着指导权,而且它是个世袭机构。在欧洲大多数的君主国中,若国王是选举产生的,那么在每次进行新选举时,王国都要改头换面。

    在美国,虽然总统对国务有很大的影响,但是他并不主持国务,压倒所有的权力都掌握在代表全国人民的议员手中。所以,能够改变政治准则的只有全国人民,而不是总统个人。因此,在美国选举行政权首脑的制度,就不会对政府的稳定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但是,缺少稳定性毕竟是选举制度一个固有的缺点,以至于在总统本来就已经很小的活动范围之内,这个缺点仍然表现得十分明显。

    美国人想得很对,行政权的首脑为了更好地履行职务,承担所有责任的重担,就应当有充分的自由去亲自挑拣下属和随意罢免他们,而立法机构则应该主要是监督而不是指导总统。但是,由此就会产生下列结果:进行新的选举,所有联邦官员的命运就好像处于悬而不决之中。

    在欧洲的立宪君主国中,人们总是抱怨行政机关的小职员的命运时常决定于大臣们的命运。其实在选举政府首脑的国家,这种情况就更为严重了。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在立宪君主国,接任的大臣过不了多久就能上任,而行政权的主要代表并没有改变,改革活动也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所以,这种国家的行政权的变化就主要表现在末节方面,而不是表现在原则方面。在这里,因为不是用一种制度去马上代替另一种制度,所以不至于引起一场革命。而在美国,却是每隔四年就会依法进行这样的革命。

    至于说这种立法会不会给个人造成不幸,我们应该承认,在美国,官员命运的不固定性还没有产生曾经在别处出现的灾难。在美国,自食其力地寻找生活出路就容易得像丢掉官职一样。虽然丢官后有时会过不上舒适的生活,但是绝对不会因此而失去谋生之道。

    在本节开头我就说过,以选举这一方式产生行政权首脑的危险性的大小,因采用这一制度的国家所处的环境不同而有所不同。

    虽然行政权的范围受到限制,它在法律上的地位也不够强大,但是它对国家的对外政策的影响却是极大的,因为除非由一个人经手,否则谈判就不能开始并顺利进行。

    当一个国家的形势越是不定和艰难时,它就越是需要有一项首尾一贯的坚定的对外政策。这种情况下,采用选举制度确定国家首脑,也会更加危险。

    美国人对全世界的政策是很简单的,可以说别人不需要他们,那么他们也不需要别人。他们的独立从来没有受到过威胁。

    所以,在他们那里,行政权的职能既要受到环境的限制,又要受到法律的限制。

    总统可以经常改变他的观点,但是国家不会因此遭殃或毁灭。

    不管行政权首脑怎样选举,选举之前和选举的时候,就是全国的骤变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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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章 联邦宪法 (4)

    如果一个国家的内忧越大,那么它的外患也就越大,而这个时候的危机对国家而言更有危险。欧洲的国家每当产生新首脑的时候,总是在为被人征服和陷入无政府状态而担忧。

    在美国,社会已经被组织得不需要帮助就可以自立。美国从来没有遇到过外患。

    美国的总统选举是件鼓舞人心的大事,而并不是导致毁灭的举动。

    选举方式美国的立法者在选择选举方式时所表现的才能——建立一种特别的选举团——这些特别的选举团分别投票——众议院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被召去选举总统——自现行宪法生效以来12次选举的概要除了固有的危险以外,还有很多来自选举方式,但这些是经过立法者留意就可以预防的危险。

    当全国人民带着武装到公共场所去选举他们的首脑时,除了会有选举制度本身存在的危险以外,还有可能会特别地有这种选举方式产生的内战的危险。

    当波兰的法律允许国王的选举被一个独夫否决时,就等于这项法律在唆使人们去杀掉这个独夫,或是预先规定了无政府状态。

    随着深入研究美国的制度和仔细考察它的政治与经济状况,我们发现,人们在那里的发迹跟他们的能力是非常类同的。美国是一个新兴的国家,但是它的人民却在很早以前就已经习惯于自由:这是美国内部秩序得以维持的两个重要原因。而且,美国肯定不担心会有人来征服它。美国的立法者们得益于这些有利条件,因此很容易创立一种软弱而有依附性的行政权,使他们在创立行政权时既可以采用选举制度,又可以不带来什么危险。

    剩下的需要他们做的,就只是从不一样的选举制度中选择出危险性最小的制度,并且使它在这方面规定的准则正好符合本国的自然条件和政治制度所提供的保障。

    这期间,最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找到一种可以充分表达人民的真正意志,并且不至于激发人民的情感,能够让他们尽量减少政权空位感的选举方式。起先,他们采用简单的多数通过法律的办法。但是这是一件并不容易的事情,因为人们为了获取这个多数,对拖延时间就并不担心,而拖延时间也恰恰是立法者们想要避免的。

    事实上,当选举在一个大国中进行时,很少有人能够在第一轮投票的过程中就获得多数。在由地方势力比较强大、发达的数州联合而成的共和国中,这种困难就显得更大。

    为了排除第二种阻碍而提出的办法,就是将全国人民的选举权都委托给一个能够代表全国人民的机构。

    这样的选举方式,就为多数的形成增加了机会,因为选举的人越少,意见就越容易趋于一致。这种办法也有利于人们作出良好的选择。

    然而,是应该把选举权委托给本身就代表了全国人民的立法机构呢,还是要再建立一个以选举总统为唯一目的的选举团呢?

    美国人就选择了后一种办法。他们觉得,要让那些被推选去制定普通法律的人再负责选举全国的首席行政官,就不能全面地代表民意;另外,他们当选为议员早就已经超过了一年,而他们代表的选民此时极有可能已经改变了主意。美国人断定,如果委托立法机构来选举行政权的首脑,议员们便会在选举前很长一段时间内受贿和参加各类阴谋活动;而这些特别选举人也会像大陪审团的成员一般,在群众之中默默无闻,并不为人所知,甚至他们在应该行动的时候才正式出面,只用上短短几分钟时间投投票而已。

    所以,决定每州提出一定名额的选举人①,然后委托他们去选举总统。但是,就

    ①同一个州的选举人聚集在一起投票,把被选举人的得票名单送往中央政府所在地,而不在当地报道获得多数票的结果。如我前面所述,实施选举制的国家的这种负责选举政府首脑的团体,要成为争吵和阴谋的中心。有时它会篡夺不属于它自己的权力;而它的议而不决与随之而来的争吵不休,有时又会把国家拖到破产的边缘。所以美国人便决定,在同一天让选举人投票,而不必非要把他们召集在一起开会①。

    这种两阶段的选举方式就有助于产生多数,但也不能保证就一定会产生多数,因为正像这些选举人的委托人可能会有观点的分歧一样,这些选举人也可能会有观点的分歧。

    在这种情况下,就要从下列三种办法中任选其一:重新指定选举人,由原来的选举人再行协商,或者交给另一个权力当局去选举。

    前两种办法除了不够可靠外,还会拖延时间,带来无休止的可怕争吵。

    所以,第三种办法就被他们采用了,他们规定要将选票密封送交参议院议长,并且指定一个特定的日子,当着参议员和众议员的面开封计票。如果开封计票后,发现没有一个候选人获得多数票,那么就由众议院直接选举总统,但是也为众议院规定了权力范围。众议院只能从原来得票最多的三个候选人当中选出一个人当总统。

    就像大家已经看到的,只是在极少数和不容易预见的情况下,才会将选举总统的工作交给众议员去实行,而且他们也只能从已经作为特别选举人的强有力多数指定的人当中选出一人当总统。这是一种较好的权宜办法,它把人民的意志应该要受到尊敬,与迅速进行选举和国家利益不受到破坏这三者结合起来了。此外,让众议员分享权力去解决问题,也不一定能够解决所有难题,因为在众议院能不能获得多数仍存在疑问,而且宪法对此也并没有提供补救方法。不过,由于规定了必备的候选人资格,把候选人只限定为三人,再让一个摆脱偏见的立法机构从中去选定,这种方法就基本排除了它本来只有某种可能克服的所有障碍②。至于其他一些障碍,就是选举制度本身所固有的了。

    自联邦宪法生效的44年以来,美国已经选过12次总统。

    有10次是由每个州的特别选举人在本州投票后选出的。

    众议院只执行过两次它能够分享的这种特殊权力:第一次是1801年选举杰斐逊先生,第二次是1825年选举昆西·亚当斯先生。

    选举是紧急时期可以把选举总统的时期看成全国的紧急时期——为什么——人民的激情——总统的忧虑——选举热潮以后的平静

    ①这个时候,实际上总统不是根据众议院的多数票,而是根据每个州的多数票当选的。所以,纽约州对投票选定总统的影响就不如罗得岛州。可见,最初是将全联邦的公民视为一个整体,才从全国范围进行投票的,而当公民们的观点不一致后,又把权力分给每个州,由每个州的代表去分别投票。

    这也是联邦宪法中存在的一个奇怪现象,它只能用互相对立的利益的冲突来进行说明。

    ②但是,杰斐逊在1801年还是经过36次投票才当选的。

    我已经讲过有哪些有利的环境会促使美国采用选举首脑的制度,而且也指出立法机构为消除这种制度的危机而采取的预防措施。美国人已经习惯于进行各种各样的选举。

    经验让他们学会允许热潮发展到什么程度或者在什么地步应该阻止热潮的发展。美国幅员辽阔和居民分散的特点,使得政党之间的冲突不像在其他国家那样明显和具有破坏性。即使是在全国选举时形成的政治环境,至今也没有引起过任何真正的危险。

    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把美国选举总统的时期看成是全国的紧急时期。

    总统对选举进度的影响,毫无疑问是微小和间接的,但是这个影响却可以扩及全国。总统的选举对每一个公民来说可能无关紧要,但是对全体公民却很重要。要知道,一项利益不管再怎么微不足道,当它一旦成为普遍利益时,就会有巨大的重要性。

    跟欧洲的一位国王相比,毫无疑问,美国的总统根本没有多少方法来培植私党。

    但是,由他任免的职位,却多得足以让成千上万的选民直接或间接地关心总统的成功和失败。

    此外,在美国,政党也像在其他国家一样,感到大家需要团结在一个人的周围,以便更加容易地为群众所理解。所以,它们一般都以总统候选人的名字作为象征对象来为自己服务,让这个人作为代表去具体实现本党的理论。促使选举对自己有利是它们的重大利益,但不是依靠当选总统来让自己的学说获得胜利,而是通过总统的当选证明自己的学说获得了多数。

    在特定的选举日到来之前的很长一段时期之内,选举是最重要的而且可以说是全国唯一一件所有人都在关心的大事。所以,每个党派又积极活动起来,在这个时候,只要是能够想象出来的党派激情,便在这个幸福安静的国家里荡漾起来。

    而在任的总统,则是专心于自卫。他不再为了国家的利益去处理任何政务,而只是为了再次当选忙碌着。他为了获得多数而去讨好选民,他不但不按照他职责所要求的那样去控制自己的激情,反而经常随意发作。

    随着选举的临近,各种阴谋活动也日益积极起来,而选举的热潮也更加上涨和扩大。公民们分成几个对立的阵营,每个阵营都高举着自己候选人的旗帜。这个时候,全国都气氛热烈,选举也就成了报纸的头条新闻、私人交谈的重要的话题,所有行动的目的,所有思想的中心和当前人们的唯一兴趣。

    不错,选举的结果一旦公布,这种热情随即就会消失,所有的一切又恢复了平静,之前看起来好像即将决堤的河水,又悄悄地流在原来的河道里,但是,看到这场本来可以刮大的风暴,又怎么会不让人感到惊奇呢?

    总统的连选连任行政权容许首脑连选连任,说明政府本身在变质,或者有人搞阴谋,甚至是腐化——美国总统的整个思想被连选连任的愿望统治着——在美国,连选连任有其特别害处——民主的自然弊端在于使所有权力逐渐屈服于多数的微小愿望——总统的连选连任就更为助长了这种弊端当初美国的立法者容许总统连选连任,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猛一看来,不准行政权首脑连选连任,好像是不合理的。谁都知道一个人的才能和品格会给整个国家的命运带来影响,特别是当国家处在危难环境和紧要关头的时候!根据某些法律,公民被禁止连选连任首席行政官,这就使得公民失去了帮助国家繁荣和拯救国家的最好措施。而且可能还会产生一种异常的结果,即当一个人证明其有很好的管理才能时,却被政府排除在外。

    毫无疑问,这些论点都是很有力量的。但是,难道我们不能举出更有力的论点去反驳它们吗?

    民选政府的自然弊端就是搞阴谋和腐化。当国家首脑可以连选连任时,这种自然弊端将会无限制地扩大,并危及国家本身的生存。一个普通候选人如果想要依靠阴谋达到目的,就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施展他的诡计。而国家首脑出现于候选人的名单上,却可以借助政府的力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前一种情况下,那个候选人拥有的只是薄弱无力的手段;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却是国家本身用其强大的手段去搞阴谋和自行腐化。

    利用应受到谴责的诡计去获得权力的一般公民,只能间接地损害国家的繁荣;而行政权的代表本人参与角逐,就会让政府将其主要注意力转移到次要工作上去,而把选举当做当前的主要工作。它已经不再关心对外的谈判和法律,选举就成了他一心在想的事情。此时,政府官员照样可以得到报酬,但是他们已经不再为国家服务,而是在为其上司服务了。同时,政府的活动即使不是一直在违反国家的利益,至少也是不再为国家效劳。但事实上,政府的活动却只应该是为国家效劳。

    支配着总统思想的是连选连任的渴望,他的所有施政方略都指向这一点,他的一举一动也都指向这个目标,尤其是接近选举的紧要关头时,他就想利用自己的私人利益代替全国的普遍利益。看不到这一切,就不能真正认识到美国总统处理国务的常规。

    连选连任的原则,使得民选政府腐化的影响格外广泛和危险。并且它同时在败坏人民的政治道德,以纵横捭阖冒充爱国行为。

    这项原则在美国还直接打击着国家生存的基础。

    每个政府本身都有一种好像与其生存原则相关联的自然弊端,而立法者的天才就应当去认清这一弊端。一个国家可能因为废除了许多不良法律而存在下去,但是不良法律的恶劣影响也往往会被人夸大其词。一切可能会产生破坏性危险的法律,尽管它的危害作用不会马上被人发现,他们也不能长期不让危险发生。

    专制君主国破灭的原因,主要在于王权的无限和不合理的扩张。所以,即使采取措施,将宪法中使王权加重的砝码拿走,当这些措施长期不发生作用时,也是极其有害的。

    同样,在民主开始占据统治地位、人民逐渐将一切事情都主管起来的国家里,那些使人民的活动日益活跃和不可抗拒的法律,也会给政府的生存带来直接的打击。

    美国立法者的最大功绩就在于他们清楚地认识到这个真理,并有勇气付诸行动。

    他们觉得,除了人民的权力以外,还需要当局的执行权力,这些当局虽不是完全独立于人民的,但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还是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的,因此他们既要被迫服从人民中的多数的一致决定,又要抵制这些多数人的无理取闹,并拒绝其危险的要求。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美国的立法者便让一个人掌握着全国的行政权。于是总统拥有了广泛的特权,并利用这些特权把自己武装起来,以便抵抗立法机构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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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章 联邦宪法 (5)

    但是,由于美国总统可以连选连任,立法者就又部分地破坏了自身的工作。他们使总统拥有了大权,但又压制住了总统使用这种大权的欲望。

    如果总统不能连选连任,那么他就没有办法脱离人民,因为他不会因竞选而中止对人民负责。但是对他而言,为了向人民讨好,也没有必要非得完全遵从人民的意愿。

    对可以连选连任的美国总统来说,他只是多数人手中百依百顺的工具。而在政治道德废弛和伟人消弭的今天,他既要爱多数人之所爱,憎多数人之所憎;又要为多数人的愿望带头,为多数人的抱怨领先,哪怕是多数人的一小点企求他也得服从;立法者本来是希望他领导多数人的,而他现在却唯多数人之命是从。

    因此,立法者本来不想让国家的人才埋没,而结果却恰恰使这些有才的人几乎变成了废物;立法者想为这种特殊环境制定一种对策,结果却使整个国家处于危难之中。

    联邦系统法院①美国司法权在政治方面的重要性——讲述这个问题时遇到的困难——司法权在整个联邦政府中的行使——哪些法院通行整个联邦政府——设立整个联邦性法院的必要性——联邦司法工作的组织——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与我们所知道的其他法院有哪些不同之处之前我已经讲述了美国的立法权和行政权,现在需要留待考察的是司法权。

    在这里,我应当直言不讳地向每位读者表示:我担心我现在的讲解可能会让读者产生厌倦的情绪。

    司法制度的出现给英裔美国人的命运带来了重大的影响,就司法权的本义而言,

    ①参考第六章开头一节《美国的司法权及其对政治社会的影响》。本章讨论美国司法工作的基本原则。

    再参考联邦宪法第三条。

    参看:《联邦党人文集》第78~83篇;萨金特《宪法是美国各级法院工作和办案的主要依据》,波士顿,1830年;斯托里《美国法律》第134~162页、第489~511页、第581页、第688页;以及载于斯托里《美国法律》第1卷第53页的1785年9月24日组织法。它在政治制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这一观点来说,它是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

    但是我不知道美国法院的组织体系和审判过程的技术细节是怎样的,我们该怎么理解美国法院的政治作用呢?怎么样讲解才不会让读者对这些细节感到枯燥无味呢?

    最后,怎样才能进行简单扼要和前后连贯的讲解呢?

    我为自己不回避这些烦琐的问题为荣。很多读者会觉得我讲得过于冗长,而有些法学家则觉得我讲得过于简要。这就是我在全书叙述中不能两全其美的地方,尤其是在叙述以下部分时。

    其中最大的困难不在于了解美国联邦政府是怎样构建起来的,而在于知道美国联邦政府是怎样使人们心甘情愿地服从其制定的法律的。

    一般说来,各国政府通常会用两种手段来制伏被治者的反抗:第一种手段就是政府本身拥有的物质力量;另一种手段则是法院的判决给予政府的道义力量。

    如果一个政府为了让人们服从其法律而使用武力,那么这个政府必然会迅速毁灭。毁灭以后就有可能出现两种情况,而它必居其一:如果这个政府是软弱的而且是有节制的,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时候动用武力,对局部的连续的不服从行为置之不理,那么这个国家必将逐渐堕入无政府状态;如果一个政府是鲁莽而强大的,几乎每天都在使用暴力,那么这个国家很快就会变成一个纯粹的军事专制国家。这个时候不管政府是消极被动还是积极主动的,对那些被统治者都同样具有致命的伤害。

    其实司法工作的最大目的,就是用权利观念来代替暴力观念,在国家管理力量与物质力量之间设立中间屏障。

    人们一致认为给予法院干涉力量,其实是一种比较怪的做法。当法院不复存在的时候,这种力量却还十分强大地残存在司法程序上,会让人们觉得法院好像在无形之中还存在着。

    法院具有道义力量,道义力量可以使物质力量极少被国家所使用,甚至道义力量在多数场合可以代替物质力量。但是到最后不得不使用武力时,你就会发现,武力会与道义力量结合而使自己的力量倍增。

    一个拥有联邦制度的政府,比其他形式的政府更想得到司法部门的支持,因为它的软弱无力是与生俱来的,并且这样的政府极易遭到各种反对或是压制①。如果它经常或是一开始就使用武力,那它将无法完成自己的任务。

    因此,联邦特别需要设立法院,只有设立了法院,公民才会服从它的法律,也可以说只有法律才会保护公民自身财产不受侵犯。

    那么它应当设立一些什么样的法院呢?每个州在这个时期都已有了属于自己的司法当局。这些州需要求助于这些法院吗?它需要建立直属于联邦的司法当局吗?不难

    ①联邦的法律最需要法院,但至今却很少利用法院。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联邦成员在加入联邦之前已经有独立的政府,并且它们对中央政府并不完全服从,而当中央政府授予它们发号施令权以后,它们就力求保持不服从中央政府的权力了。

    看出,联邦无法使各州早已设立的司法当局适应于它的需要。

    毫无疑问,每个州之所以使司法权与其他权分离,是因为这样对州的安全和自由都是有利的。但是,各州的几种权力同出一源,且遵循同样的原则,并在同样的范围内执行。简单来说,就是应当彼此相关或者是性质相同,而且这对国家的生存来说,也同样是必不可少的。我估计没有一个人曾想过,为了让自己得到公正的判决,要求把在法国犯下的罪行送交到外国的法院进行审判。

    从美国人跟联邦政府的关系来说,美国人是一个统一的民族,但这个民族却容许存在一些只在某些方面服从于全国政府,而在其他方面则独立于全国政府之外的政治组织。这些政治组织来源都不一样,宗旨也是独立的,各自的办事方式也比较特殊。

    将联邦法律的执行工作交给这些政治组织所设立的法院,就等于将国家交给外国法官进行审理。

    每个州对于整个联邦不仅形同外国,而且它们与联邦永远处在对立状态,因为各州已把联邦所丧失的权力都夺去了。

    因此,各州的法院允许执行联邦法律时,不仅等于把国家交给外国法官进行审理,还等于把国家交给了怀有偏见的法官进行审理。

    另外,州法院的性质也使其不能为了国家目的而服务,而州法院的数目越多,就越是如此。

    在制定联邦宪法的时候,宣判之后不得向联邦上诉的法院,美国已经设立了13个。现在,这个数目已增至24个。既要对国家的主要法律作出24种解释和应用,又要让国家能够继续生存下去,该怎么才能办到呢?这样的制度不仅不合常理,还有悖于经验。

    于是,美国的立法者便决定设立一个联邦司法当局,审判事先规定好的涉及全国利益的案件,以实施联邦的法律。因此,“美国最高法院”就掌握了联邦全部的司法权。为了便于审理案件,美国最高法院又设立了一些下属法院,并赋予它们对一些不太重要的案件作出最终判决或对一些重大的争讼做出初审判决的权力。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不是由人民或立法机构选举出来的,而是由美国总统征求参议院同意后直接任命的。

    最高法院为了使法官的权力具有独立性,不受其他权力当局的影响,决定最高法院法官为终身制,并且他们的薪水一经确定,就不受任何司法机构的核查。

    粗略地讲联邦司法制度的原则很容易,但要深入讲解它的职权时,就会遇到一大堆难题了。

    规定联邦系统法院管辖权的方法联邦各法院的管辖权是比较难规定的——联邦系统法院有权规定自己的管辖权——这项规定侵犯了让给各州的那部分权力的原因——这些州的权力受到法律和法律解释的限制——各州由此遇到的危险其实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严重最先遇到的问题是,美国宪法同意两种不同的主权同时存在,而在司法制度里面,这两种主权又以两种不同系统的法院为代表,所以在规定两个系统法院各自的审理权时就要十分小心,同时防止两者之间发生冲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把法院的管辖权交给谁呢?

    在政治社会里单一和相同性质的国家,当两个法院之间的权限产生争议或者冲突时,一般都交给另一个法院仲裁。

    这样,问题就会很容易得到解决,因为在这样的国家里,司法权限跟国家主权根本没有牵涉到一起。

    然而在美国,在州的最高法院和联邦的最高法院之上不能设立一个既不属于前一系统,又不属于后一系统的仲裁法院。

    因此,在这两个法院里,必须有一个法院有权自行断案,还要有权受理或拒绝受理案件。但是不能将这项特权授予各州的法院。如果把这种特权授予各州的法院,那么就等于联邦政府的主权已经受到了侵害。一旦州的法院获得宪法解释权后,以前被宪法的有关条款夺去的那部分独立性就会很快恢复。

    联邦最高法院开庭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是为了防止各州的法院各行其是地决定有关全国的利益的问题,并建立一个统一解释联邦法律的司法仲裁机构。如果各州的法院能把原本属于自己管辖范围之内的案件推托出去,并说它是属于联邦管辖范围之内的,或把原本属于联邦管辖范围之内的案件硬说成是属于自己管辖范围之内的,那么这个目的是无法达到的。

    因此,联邦的最高法院有权解决与法院的管辖权限相关的所有问题。

    这对州的主权来说是一个最为严厉的打击。这样,州的主权不仅要受法律的限制,而且要受法律解释的限制,这个限制既有已知的也有未知的,同时还受到无明文规定的限制。不错,宪法已为联邦的主权对界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又规定:一旦联邦的主权与州的主权发生冲突时,应当由联邦法院来裁定谁对谁错。尽管如此,这样的诉讼可能会对州的主权有威胁,但实际上并没有表面看来那样严重。之后我们将要谈到,美国各州实际拥有的权力要比联邦政府的权力大得多。联邦法院的法官们觉得,他们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的权力是那么软弱无力。他们依法受理有权审理的案件时,若附带一些不合理要求,他们宁愿放弃审判权或者是不予理睬。

    联邦系统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案件与诉讼当事人是联邦系统法院审判的要件——牵涉到外国大使的诉讼——牵涉到联邦的诉讼——牵涉到一个州的诉讼——由谁审判——因联邦法律而产生的诉讼——为什么要由联邦系统法院进行审理——没有履行合同的诉讼由联邦系统法院审理——这种安排的后果在确定联邦系统法院的权限使用方法之后,美国的立法者还规定了哪些案件应由联邦系统法院进行审理。

    他们还规定了只有联邦系统法院才有权进行审理的诉讼人的范围,而不管诉讼的是什么。

    之后他们还规定只能由联邦系统法院判决的诉讼案件的范围,而不管诉讼人是什么人。

    所以,诉讼当事人和案件便是联邦系统法院审判必备的两个条件。

    对联邦来说,外国大使是国家友好的代表;凡是涉及他们的案件,也就可以说是涉及全联邦的案件。当外国大使作为诉讼的一方时,这个诉讼一定是涉及国家利益的案件,自然应由联邦系统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联邦本身也可能涉及诉讼。这时,如果他在向代表联邦本身主权的法院进行控诉之后,又到其他法院进行起诉,这一做法就既不合情也不合理,还违反了国家的惯例。这样的案件只能由联邦系统法院审理判决。

    当诉讼的双方均属于两个不同的州时,将案件交由任何一州的法院审理都不合适。最可行的办法就是挑选一个不致给两州的任何一方造成怀疑的法院进行审理判决,而这个法院非联邦系统法院莫属。

    当诉讼的双方是州而不是个人时,除了上述的公平理由之外,还应该加上一项政治理由。这时,两州的性质便使整个诉讼具有了全国性的影响。两州之间看似微不足道的争端,却能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和平①。

    诉讼的性质本身就可以决定管辖权的归属。譬如,凡与海商有关的问题,都应由联邦系统法院进行解决②。

    很容易就可以知道,这样做的原因是,几乎所有类似问题,都要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考虑。从这一观点来看,只要是类似的问题都要涉及整个联邦与外国的关系。而且,海上不像在国内能够划定司法管辖区,因此国家需要有一个能够审理起于海上诉讼的法院。

    不管什么事情,只要性质上属于联邦系统法院管辖的诉讼,都被宪法定在了一个项目之内。

    ①有关宪法还规定,一个州当局与另一个州公民之间的诉讼,都属于联邦系统法院管辖之内的。在不久的将来就遇到一个问题:宪法不管原告是谁,凡是一个州当局与另一个州公民之间进行争讼,诉讼都由联邦系统法院管辖吗?最高法院对此作出了肯定的裁定。这个裁定引起了各州的不安,因为它们担心联邦系统法院可以不预先通知就随时告诉它们。因此,宪法作做了修改。根据这项修改,联邦的司法权不扩及外国公民对合众国之一州的控诉。见斯托里:《美国宪法释义》第624页。

    ②例如,一切海盗案件。对这方面所作的规定虽然有些简单,但人们可以从这些事情中看到立法者的整套思想跟列举的事项。

    美国在宪法中说,只要是能从合众国法律找到根据的一切诉讼都可以交由联邦宪法来审理。

    第27章 联邦宪法 (6)

    先举两个例子,看了例子之后你就会对立法者的意图一目了然了。

    例如,宪法不允许各州制定有关货币流通的法律,但有一个州不顾及这项禁令,制定了一项类似的法律,而有关方面也因其违背宪法而拒不执行。这就要由联邦系统法院来进行处理,因为联邦法律有权打击这种行为。

    再例如,国会规定了一项进口税,但是在征收的时候却遇到了困难。这个案件也应该向联邦系统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诉讼的原因是对联邦法律的解释出现了分歧。

    这项规定完全符合联邦宪法采用的基本原则。

    如果按照1789年通过的宪法建立的联邦,只享有一小部分的主权,但宪法又想让联邦在这个范围之内成为一个单一制的统一国家①。即主张在这个范围之内,它是一个主权的国家。这一点一经提出便得到认可,这样一来剩下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如果承认合众国是由宪法规定的并且是拥有主权的国家,那么就得给它以一切国家所具有的权力。

    但是,自从有了国家以来,人们都认为每个国家都有权利在本国法院审理跟本国法律执行的有关问题。但也有人反驳说,联邦在这点上却有着独特的地位:如果从特定的方面来说它是一个国家,而从其余的方面来说它又算不上一个国家。由此产生的结果便是只在与特定的方面有关的一切法律上,联邦有权成为享有完整主权的国家。

    而实际的困难就在于确定这个特定的方面是什么。如果这一困难得以解决(在前面论述审判权的管辖范围时,我们已经对这一点是如何解决的进行了说明),那么就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因为只要确定一件诉讼是属于联邦系统法院管辖范围之内的,就可以说按宪法规定这是属于联邦的主权,诉讼自然应当由联邦系统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所以,一旦联邦的法律受到侵犯时,或者需要采取一些手段来保卫这些法律时,最合理的方法就是向联邦系统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联邦系统法院审判的权力随联邦主权的扩大或缩小而发生着变化。

    我们已经知道,在1789年,立法者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把主权分成两个不同的部分:一部分掌管联邦的一切共同利益,另一部分则掌管各州自身的一切利益。

    当时立法者最关心的,是怎么用足够的权力将联邦政府武装起来,让这个政府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防御各州的侵犯。

    对各州,立法者则采取了各州在本州之内享有自由的这一普遍原则。中央政府既不能到每个州去督导他们的工作,甚至也不能对其工作进行检查。

    ①实际上,这项原则也被作出了很多限制。例如,按宪法规定,各州在参议院中是作为独立的政权存在着的,而在参议院又能够单独选举总统,虽然后一种情况并不多见。由此看来,反对的意见就获得了胜利。

    我在讲述权力划分的那一节中,已经指出这项原则自始至终都没有受到人们的尊重。虽然有些法律看来只与一个州的利益有关,但是这个州并无权制定这样的法律。

    如果联邦的某个州颁布了这种法律,因为执行此项法律而受害的公民就可以向联邦系统法院提起控告。

    因此,联邦系统法院的审判权力就不仅可以扩及基于联邦法律而提出的所有诉讼,也可以扩及每个州违宪制定法律所造成的诉讼。

    刑法方面既往的法律也不能再在各州得以颁布。被这种法律判刑的人,可以向联邦系统法院提起上诉。

    宪法也不允许各州颁布的法律使合同的既得权益遭到破坏或对法律进行更改①。每一个公民确信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本州的法律损害时,可以不执行该法,并可以向联邦系统法院进行控告②。

    我个人觉得这项法律的规定对各州主权的打击早已超过了其他一切的规定。

    出于全国性目的而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是清晰明确的,也是易于理解的。但刚才我引用的这条宪法规定间接给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却很难被人们理解,而且它的范围也有点模糊。实际上,有许多合同的成立已经受到政治性法律的影响,并且中央主权也因其受到了侵犯。

    联邦系统法院的诉讼程序联邦系统法院的天然弱点——为了不让州而让个人出席联邦系统法院立法者所作的种种努力——这一点美国是怎样做到的——对私人联邦系统法院直接审理——对违反联邦法律的州联邦系统法院间接打击——联邦系统法院作出的只是削弱各州法律的判决,而不是废除它们的判决

    ①斯托里先生在《美国宪法释义》第503页中说得非常正确:凡是使合同条款中规定的缔约双方的原本意思有所增减或者运用某种方式加以改变的法律,都会使该合同得到改变或破坏。斯托里在同一页还举了不少例子说明了联邦司法当局有可能遇到的合同与法律发生冲突的案件。例如,一个州把一块土地租给一个人,并且与这个人签订了合同,但后来又发布一项新的法令,使得这个人无法利用这块土地,一个州发给某个公司的特许状本就是一项合同,但是对这个公司而言,它又是法律。我们现在所说的这条宪法规定,也不能保证全部的权益,而只能保证大部分既得权益。例如,我可以不需要签订合同,就合法地拥有一笔财产。

    我占有这笔财产是我的既得权益,但是联邦宪法却不保障这项权益。(托克维尔节录斯托里的原文)②下面,是斯托里在《美国宪法释义》第508页(及以下几页)中引述的一个著名例子。新罕布什尔州的达特茅斯学院是根据英王在美国革命前授予几个私人的特许状创办的。该院的几位管理人员便依据这个特许状成立了一个自治体,即corporation。新罕布什尔州的立法机关想要下令更改最初的特许状,并且将该学院的所有权利、特权和特许状中给予的豁免权交到新的管理人员手上。原来的管理人员便强烈反对,并向联邦系统法院提出控告。联邦系统法院最终判决控告人胜诉,因为他们认为,最初的特许状是州和特许状获得人之间的名副其实的合同,现行的新的法律无法改变这个特许状中的条款,对这个特许状中给予的既得权益也不得侵犯,如果侵犯了,便是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十项之规定。我已讲了联邦系统法院都有哪些权力,现在我就来谈一谈它们是如何行使自己拥有的那些权力的。

    当一个国家,主权还没有被分为两部分的时候,国家的法院在处分触犯法律的个人时代表的是整个国家,这就是不可抗拒的司法权的来源。那么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把权利,同支持权利的力量的观念结合在一起。

    但是,有些国家的主权已经被分为两部分了,在那里的情况并非总是这样。在那些国家里,与司法当局经常打交道的是这个国家中的各个党派,而不是孤立的个人。

    结果,司法当局的道义力量和物质力量在这个时候就会被大大削弱。

    因此,在联邦制国家,司法当局的力量日趋微弱,受审人的力量却变得非常强大。

    在联邦制国家,为了使法院获得类似于主权未被分为两部分的国家那样的地位,立法者需要不懈努力。也就是说,立法者的努力,应当是使司法当局代表整个国家,使受审者代表每个人的利益。

    一个政府,不管它的性质怎样,都要统治其被治者,有些不服从的被治者,则要强迫他们履行义务;但是它也要保护自己,以防止被治者的侵犯。

    关于政府强迫被治者服从法律的行动,按照美国宪法的规定,由联邦系统法院采取(这也是美国宪法的一项创举),即联邦系统法院在执法时,受审主体应该是个人。因为已经宣布联邦是享有宪法规定的那部分主权的单一制统一国家,所以根据这部宪法建立和办事的政府便享有全国政府所拥有的一切权力,而其最主要的权力就是向公民直接发号施令。因此,如果政府公布征税的法令时,这就不是向各州征收,而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税率向每个应纳税的美国公民征收。但是负责保证联邦贯彻这项法令的联邦司法当局,却没有权力判处抗税的州,只能判处违法的纳税人。因此联邦司法当局同其他国家的司法当局一样,只能处分个人。

    应当指出,在这方面联邦一直自己选择对手。它选择的对手一般都是比较软弱的,自然总是屈服。

    联邦自卫的时候,困难往往就增加了。宪法承认各州有制定法律的权力,但是这些法律却很有可能会侵犯联邦的权力。这时,制定法律的各州与联邦之间,难免会发生主权上的冲突。只有采取危险最小的处理办法才能有效解决这些冲突。我之前讲过的总原则①,对这种处理办法已经进行了预先规定。

    按照平时的想法,遇到上面所说的这种案件,联邦一定要向联邦系统法院控诉侵权的州,当然联邦系统法院也会宣判该州所制定的法律不生效。因为只有这样的处理办法才是最合乎情理的。但是,这样一来联邦系统法院就会与这个州处于针锋相对的状态,但这种情况却是联邦系统法院希望尽可能避免的。

    美国人觉得,为了实行一项刚制定的法律,而不损害某些私人利益,是完全不可能的。

    ①见第六章关于美国的司法权部分。

    联邦宪法的制定者们都觉得,这种私人利益可以抵制各州用立法措施损害联邦,所以他们在立法时就已经对私人利益进行了保护。

    假如,一个公司向一个州买了一块土地,而一年后这个州又以一项新的法律把这块土地派作他用。这样宪法中有关禁止更改依合同而获得权利的条款就被这个州破坏了。如果有人依据新的法令购买土地并要求占有土地时,已经依据旧的法令占有土地的人可以向联邦系统法院提出起诉,并且还可以要求联邦系统法院宣判依据新法令的占有无效①。因此实际上这就是要迫使联邦司法当局侵犯州的主权。但是联邦司法当局只能援引该州所定法令的细节,间接地向这个州进攻。它所攻击的不是法令的原则,而是法令的后果。它不能宣判那项法令无效,只能削弱它的效力。

    最后,再假设一个例子。

    在美国,每个州都是独立的自治体,并且都是享有公民权的,所以它们既可以向法院起诉,又可以被控诉于法院。比如,在州与州之间,一个州可以向法院控诉另一个州。

    这个时候,诉讼的问题并没有涉及联邦攻击州公布的法令,只是诉讼当事人均为州而已。对这种案件,跟其他案件唯一不同之处就是诉讼当事人的性质不同,因此本章开始时指出的危险依然存在,要想避免这种危险却很难,这是联邦体制固有的,以至于会在国内出现一些使司法当局难于对抗的强大阻力。

    最高法院在各州的大权中居于高位没有一个国家创制过像美国那样强大的司法权——司法权的职权范围——司法权的政治影响——甚至于联邦的安定与生存都取决于七位联邦法官的才智在仔细考察最高法院的组织并全面了解它拥有的职权之后,就不难发现其他任何国家都没有创制这么强大的司法权。

    美国的最高法院远远高于已知的任何法院,不管是从职权的性质上看,还是从管辖的受审范围上看都是这样。在欧洲所有的文明国家中,政府一直都反对把与其本身利害有关的案件交由司法当局进行审理。政府越是专制,反对的情绪就越大。反之,随着每个国家自由的与日俱增,法院的职权范围也比以前大得多。但是,在欧洲,到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想过,一切争讼问题,不管它是什么原因引起的,都可以提交给执行普通法的法官进行审理。

    而在美国,这个学说却得到了实行。美国最高法院是其独一无二的最高法庭。它负责解释法律和条约。对一些跟海商方面有关的问题,凡是涉及国际法的,均由它专门负责。换句话说,尽管最高法院的组织完全是司法性的,但最高法院的职权却差不多完全是政治性的。它的唯一宗旨就是执行联邦的法律,而联邦政府的任务则是调整

    ①见肯特:《美国法释义》第1卷第387页。政府与被治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本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一些关系。而本国人民之间的关系,则是由各州的主管机关规定。

    美国最高法院职责之所以如此重大,除了上述的主要原因之外,还有另一个更为主要的原因。就是在欧洲各国,法院只审理私人之间的案件,而美国的最高法院不仅可以审理私人之间的案件,还可以审理关于州的案件。当法院的最高裁判者登上法院的大堂,简单地宣告“纽约州控告俄亥俄州”时,在场的所有人在这一刻都会觉得这个法庭与众不同。当你想到双方中的一方代表着100万人,另一方代表着200万人时,你会自然而然地就感到那七位法官责任的重大,因为他们的判决会令有的人为之高兴,有的人却为之悲伤。

    第28章 联邦宪法 (7)

    不管是联邦的安定、繁荣和生存本身,全系于七位联邦法官手中。如果没有这七位法官,宪法就是一张白纸。因为只有他们可以帮那些立法机构抵御行政权的侵犯,而立法权也只有依靠他们才能使自己不受行政权的进攻。如果联邦想让各州的人们服从它也得依靠他们,而各州会依靠他们抵制联邦的过分要求。私人利益可以依靠他们去抵制公共利益,而公共利益依靠他们去抵制私人利益。保守派依靠他们去抵制民主派的放纵,而民主派则依靠他们去抵制保守派的顽固。看到上面这些关系后,你就会觉得他们的权力是巨大的,是无与伦比的,但这是受到舆论支持的权力。只要人民愿意服从这些法律,他们就力大无穷;而如果人民无视这些法律,他们也会无能为力。

    在目前,舆论的力量不管跟什么力量相比,它都是最难驾驭的一种,因为无法说清它的界限,而在界限以内的危险,也总是不亚于界外的危险。

    因此,联邦法官都是具备品行端正、德高望重、博闻强识这三个要素的公民,其实除了这三个要素,他们还要具有一切行政官所必备的品质,而且必须是国务活动家。他们不仅需要时刻善于判断自己所处时代的精神,还需要经过自身的努力去克服一些困难,以免让危险把他们本人跟联邦的主权以及法律的尊严一起卷到狂澜里面。

    因为总统的权力是有限的,所以总统犯错不至于损害到州。然而国会的失误不至于败坏联邦,因为权力大于国会的选举团,可以通过改选议员的方法让其面貌焕然一新。

    但是,最高法院如果是由一些轻率冒失甚至是腐化堕落的分子组成的,那么联邦迟早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即便有政府也会有引发生内战的危险。

    然而,不管怎么样你都要清楚地知道,这种危险的根源并不在于法庭的组织,而在于联邦政府本身的性质。我们知道,其他体制的国家并不需要像联邦国家那样建立强有力的司法机构,因为那里的人们在同自己的祖国进行权力斗争时完全不可能处在较强或较好的地位去抵抗政府所动用的武力。

    不过,当一个政府需要扩大和独立时,那么它的政权就需要被加强。而它越是扩大和独立,就越会滥用职权,危险也就会逐渐形成。因此,弊端的根源并不在于这个政权的组织,而在于建立这个政权的国家的本身体制。

    联邦宪法在哪些方面比各州宪法优越为什么可以拿联邦宪法与各州宪法作比较——联邦宪法之所以比各州宪法优越,应当归功于联邦立法者的才智——联邦立法机构不像各州立法机构那样过于依赖人民——行政权在其行使范围之内是比较自由的——司法权较少屈服于多数的意志——实际的后果——联邦的立法者使民主制政府与生俱来的危险减少,而州的立法者却会使固有的危险增加联邦宪法要达到的目的,与各州宪法非常不同,但是它们实现目的的方法,却是极其一样的。虽然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任务都有所区别,但它们的组织形式是一样的。从这个现象对联邦宪法和各州宪法进行比较,好处是非常明显的。

    我觉得,联邦宪法从整体上看比各州宪法优越。但是这种优越性来自个别原因。

    而不是其自身的原因。

    目前遍行的联邦宪法,其制定的时间晚于大部分州,所以它能从吸取经验当中获得好处。

    但自从联邦宪法制定以来,又有一些新的州加入美利坚合众国,大概有11个,这些新加入进来的州几乎全都夸大它们对先前各州宪法的缺点作出的补救时,那就总得承认制定时期较晚这个原因,对联邦宪法的优越性间接起到了次要的作用。

    立法者的品格是决定联邦宪法优越性的主要原因。

    在制定联邦宪法的同时,想把各州联合在一起似乎不可能。但是这种危险是人们有目共睹的。那么在这个紧要关头,人民坚定地选择了最值得他们尊敬、信赖的人,而没有去选择他们最爱的人。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联邦立法者大都以他们的才智为荣,更以他们的爱国精神为荣。他们都是从社会处在最危机、危难的时期成长起来的。我们可以想象在那个时期,自由精神同一个强大而专横的权力当局进行了接连不断的斗争。后来,斗争结束了,人们也从这场战斗中体会到了激情,仍在同已经不复存在的危险作斗争。立法者号召人们冷静下来,并且用他们锐利的目光观察着整个国家当前的局势,这些告诉他们一场决定性的革命已经完成,而今后危害国家的灾难只能是来自自由的滥用。他们鼓足勇气说出自己的这种想法,因为在他们内心深处一直怀着对自由的挚爱与渴望。

    于是他们要求人们节制自由,以使这些自由不破灭①。

    ①在这个时期,著名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作为联邦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就不怕在《联邦党人文集》第71篇上说:“我深深地知道,有些人觉得行政权最大的优势就是要求奴颜婢膝地屈服于人民和立法者之间;但我个人觉得,这样的要求是希望政府以极其粗鲁的人民作为统治对象和创造社会繁荣的最真实工具。

    “至于公民的意见,只有在合理和成熟的条件下才能指导人们接受任务的行为。但是,共和主义原则既不要求人们胆大妄为,又不鼓励人们莽撞闹事,因此许多善良的人会被心怀叵测的狡猾之徒所利用,仅此而已。

    “不错,人民都向往社会是幸福的,但往往在追求社会幸福的时候常犯错误。如果有人劝(下载107页)对大部分州而言宪法把众议员的任期定为一年,参议员的任期要比众议员的任期多一年。因此,两院的议员可以严格地受制于选民的最微不足道的愿望。

    但是,联邦的立法者觉得,立法机构的这种过度依赖性,使代议制的主要成果从根本上改变了其性质,因为这种依赖性不仅把立法机构权力的基础交给了人民,同时也把政府交给了人民。

    他们把联邦议员的任期加长,主要是为了使议员能有更广泛的自由来行使这种职权。

    联邦宪法也像各州宪法一样,把立法机构分成两个部分。

    但在各州,立法机构的这两个部分是由与候选人资格相同的当选议员组成的,而且也以同样的方式进行选举。因此,大多数的感情和意志能够很容易地在这一院或另一院表现出来,并能迅速地在这两个院里面找到代言人,这样造成了法律制定工作的粗暴性和轻率性。

    同时联邦宪法也规定联邦的两院由人民进行选举,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它改变了候选资格和选举方式。改变的目的就是使两个立法机构合二为一,能像在其他国家那样,即使不代表不同于另一方的利益,至少也能代表优异的才智。

    参议员必须到一定年龄才可以当,并不是谁想当就可以当的,在参议员形成的步骤中,首先开一个人数不多的会议,然后由这个会议负责选举参议员。

    将全部社会力量集中在立法机构的手里,是民主制度的自然趋势。既然立法机构的权力直接来自人民,所以它也有权分享人民拥有的一切大权。

    因此,包揽一切权力就成为立法机构的一种习惯倾向。

    这种权力的集中,虽然对良政的推行没有好处,却可以给专制奠定基础。

    然而各州的立法者时常屈从于民主的这种任性,总是让联邦的立法者予以抵制。

    在各州,州长是掌握行政权的行政长官,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与立法机构的长官平起平坐,但实际上州长只是立法机构盲目的代理人和被动工具。那么州长是从哪里汲取力量呢?是从任职期限中汲取的吗?州长的任期一般只有一年,所以是不可能从任期里面汲取的。难道是从他的特权中汲取的?然而州长也毫无特权可言。立法者可以把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执行工作交给自己内部所成立的专门委员会去办理,因此架空行政长官。只要立法机构愿意,那么立法机构就可以用停薪的办法,使行政长官处于被罢免的状态。

    (上接106页)他们选择走向社会幸福的方法需谨慎时,他们的见识就会使他们轻视这种好意,因为他们从经验中得知,他们有些时候很容易上当受骗。使人感到惊奇的是,即便在他们身后有一群吸血鬼和告密者跟他们耍诡计,即便有一伙野心勃勃、财迷心窍或穷途末路的人不断在他们周围布下陷阱,即便有一帮根本就不值得信任或言过其实的人对他们甜言蜜语,他们却很少上当受骗。

    “当人民真正的利益没有满足人民的意愿时,凡是负责保护这种利益的人,都应该去克服暂时的失误,以使人民有时间进行冷静的思考。有时,这个办法会把人民从他们所犯的错误当中解脱出来,并使有勇气和度量把人民从失望当中解脱出来的人得到慰藉。”(万人文库版第365页)联邦宪法让总统一个人掌握行政权的全部权限和责任,按照宪法规定,总统的任期为4年,并且在任职期间他的薪水是不得扣发的,他也有一队侍从保护,并享有搁置否决权。简单地说,宪法在详细规定执行权的范围以后,尽量使总统在这个范围内享有强大的独立地位。

    在各州的宪法中,最不受立法权限制的权力唯有司法权。

    但是,每个州的司法机关却保留了规定法官薪俸的权限,这必将法官置于立法机构的直接影响之下。

    在个别州里,有些法官并不是长期任命而是临时任命的,这就对法官剥夺了大部分权限和自由。

    还有一些州把立法权和司法权这两种权力完全混在一起。比如,纽约州的参议院就是该州某些案件审理的最高法庭。

    联邦宪法与此不同,它的司法权跟其他权力完全是两码事。另外还规定法官的薪金是固定的,并且职位是不可以变动的,因此法官的地位便是独立的。

    这些差异的实际效果,是很容易被察觉的。仔细观察可以立即看到,联邦的政务比任何一个州都处理得好。

    联邦政府的施政比任何一个州都要公正和稳妥。因为它的看法是明智的,它的计划是持久和合理的,它的措施执行是灵活且有条不紊的。

    如果对这一章作个小总结,那么只需要几句话。

    民主制度的存在必将受到两大威胁:第一大威胁,立法权完全屈服于选举团的意志;第二大威胁,政府的其他权力都向立法权靠拢。

    州跟联邦的立法者在这两大威胁上不同的是,州的立法者助长了这两大威胁,而联邦的立法者则尽力减弱这两大威胁。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与其他一切联邦制国家宪法有何区别美国的联邦看起来与其他一切联邦一样——但它们之间的效果不同——为什么如此——这个联邦与其他一切联邦在哪些方面不同——美国政府是一个不完备的全国政府而并不是一个联邦政府美利坚合众国并不是联邦制度的第一个例子和唯一的例子。即便不提古代,就现代的欧洲来说,也有过数个联邦。比如,瑞士、德意志帝国、尼德兰共和国,有的曾经是联邦,有的到目前为止还是联邦。

    如果我们仔细研究这些不同联邦的宪法,我们会在无意间惊异地发现,它们授予各自联邦政府的权力,与美国宪法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权力是完全一样的。这几个国家的宪法同美国的宪法一样都授予中央政府媾和权、宣战权、征兵权、收税权以及应付全国危局权和谋求全国共同利益权,等等。

    可是,这些国家的联邦政府大多数都是软弱无能的,唯有美国的联邦政府能够极其有利、果断有力地处理政务。

    而且,起初美国建立的第一个邦联政府之所以没能继续生存下去,就是因为政府的软弱。但是这个软弱的政府,曾经拥有同今天的美国政府一样大的权力,并且在某些方面还拥有过更大的权力。

    因此,现行的美国宪法又制定了几项新的法律。虽然人们起初没有注意到这些宪法原则,但后来他们发现这些原则对他们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

    这部宪法看上去好像与以前的几部宪法没有什么不同,但是这部宪法推出了一个全新的理论。甚至于我们可以把这个理论作为如今政治科学中的一大发现。

    在1789年美国联邦之前建立的所有联邦中,为了共同的目的联合起来的人民虽然同意遵守一个政府的法令,但是自己调整和实施联邦法律的权力却仍有保留。

    1789年在美国联合起来的各州,都同意联邦政府有权颁布法律,甚至还同意由联邦政府自己执行这些法律。

    在这两种情况下,其实权力是一样的,只有权力的行使不同。行使权力的不同也会使之产生极悬殊的后果。

    美国联邦之前建立的所有联邦中,联邦政府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有时候还要去求助于各加盟政府。如果联邦政府采取的一些措施遭到某一加盟政府的反对,这个加盟政府总能找到规避的办法。如果联邦政府的力量很强大,那么它会诉诸武力;如果联邦政府的力量薄弱,那么它只有任其抵制,自认无能,任事自由发展。

    这个时候联邦中最强大的加盟政府攫取联邦的政权,并且以联邦的名义向其他加盟政府发号施令;如果联邦政府放弃了自己的权力,那么联邦就将陷入无政府状态,联邦政府这个时候也失去了活动的能力。两者必居其一。

    在美国,联邦除了统治各州之外,还统治各州的公民。当联邦要征税时,它只向公民征税却不向政府征税(比如说马萨诸塞),别的国家的联邦政府是直接治理加盟政府,而美国的联邦政府却直接治理公民个人。因为它的力量是自己创造的,并非借助外界。当然它有属于自己的行政人员、法院、司法人员和军队。

    显然,联邦权有时候会受到民族的意识、集体的激情和各州的地方偏见的抑制。

    或者会制造一些反对联邦意志的思想。联邦的主权有限,并没有强大到自由行使自己拥有的全部权力的地步。也许,这正是联邦制度固有的缺陷之一。

    第29章 联邦宪法 (8)

    在美国各州几乎没有造反的举动和意图。如果某个州要造反,那么就等于公开抗拒联邦的法律、破坏联邦正常的司法程序和举行暴动的形式。如果真有此事,必须立即采取断然的步骤,但是人们在采取这种断然步骤之前总是犹豫不决。

    之前的联邦制国家之所以要赋予联邦政府各种权限,并不是为了治理国家,而是为了帮助国家进行战争,虽然这些权力会增加联邦政府的要求,但是联邦政府却没有实现这些要求的措施。因此,联邦政府真正的弱点会随着它们的权力以及目的增加而增加。

    但是美国的联邦跟大部分政府不一样,美国的联邦政府能够去做它权力范围之内的所有事情,人的头脑发明新事比发明新词容易,所以我们的说法不够确切或不够全面。有些国家联盟的建立是永久性的,有些时候还设立了一个最高当局。虽然这些当局不能直接管理公民个人,但是可以对加盟政府直接采取行动。

    这个与其他一切政府完全不同的政府就是联邦政府。

    后来,社会又出现了另一种组织形式。在这种社会里,几个政府会为彼此间共同的利益结合为一体,但是在其他方面仍然保持独立,所以彼此间只有联盟的关系。

    这个时候,中央政府就像全国政府一样,对被统治者、行政官员和司法人员进行直接管理,但是行动的范围有限。那么这个时候的政府就不再是联邦政府,而是不完备的全国政府。因此,另外一种政府出现了。确切地说,它既不是全国政府,又不是联邦政府。只是我们现在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新事、新词来表达。

    因为对这个新式的联邦还不知道,所以过去那些联邦不是导致内战和征服,就是陷入毫无生气的状态。同盟国家拥有制定或解除其弊端的方策的知识,但是它们却缺乏勇气去采取这种方策。

    美国的第一个邦联就是因为这种缺陷解体的。但在美国,在联邦的各州还没有获得独立之前,曾属于同一帝国。因此,它们没有完全养成自治的习惯,也没有根深蒂固的民族偏见。它们比世界的其余部分都要开放,彼此的文明程度也不相上下,它们的人民也不强烈要求扩大联邦的权力,出现这样的要求时,他们已经被几位伟大人物制伏了。同时,美国人发现了弊端以后,便坚决采取措施进行克服。为了拯救自己的国家,他们修改了宪法。

    联邦制的优点在美国产生着特殊的效用小国享有的幸福和自由——大国拥有的力量——大帝国促进了文明的发展——国家繁荣的第一要素就是实力——把大领土的优势与小领土的优势结合起来是联邦制度的目的——美国从联邦制度中获得好处——立法必须服从人民的意愿,人民不服从立法的需要——美国人民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以及他们对自由的渴望和拥有——联邦的秉公精神不外乎是地方爱国主义的总体表现——在美国境内人们可以自由地办事和思考——联邦既像小国一样自由和幸福,又像大国一样享有权利并受人尊敬在一些较小的国家,社会的注意力能顾及全国各地,改革的精神能深入最微小的事物;这时人民的野心也会因其不够强大而马上被压制下去,因此人民的才智和努力基本可以全部用于国内的福利事业,而不是浪费在追求荣誉上面。另外,在一些小国,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所以他们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欲望,小康生活、平等的地位、民情朴素而温良就足够了。总的说来,尽管道德和文化水平有所不同,但是人们在小国一般都比在大国容易谋生或安居乐业。

    当小国出现暴政时,它要忍受最残酷的暴政,这个范围内的一切事物都会受到影响。它无力施展雄图大略,只能干预一堆鸡毛蒜皮的小事,并且是全凭暴力和骚扰。

    它还会把统治从政治界延伸到私人生活中。控制了人们的行动以后,它还要去干涉人们的私人爱好,在能够统治国家以后,它还想统治家庭。但是,这种情况不常见,因为小国的固有长处是自由。小国的政府对公民中的野心家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小了,而公民个人的才智又极其有限,因此国家大权容易被一个人独揽。但是每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公民都会自主地团结到一起,齐心合力将那些暴君和暴政通通推翻。

    因此,小国一直都是政治自由的摇篮。很多小国有时会随着自身的强大而失去这些自由。这就能清楚地说明,只有小的国家政治才是自由的,但是这些自由并非来源于国家本身。

    世界历史没有提供过一个大国长期实行共和制度的案例①。这个事实说明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我觉得,如果总是回避现实,却对耳闻目睹的事情表示惊讶,然后绞尽脑汁去思考和判断未来,这是比较荒唐的做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大国总是比小国更容易招惹是非。

    随着领土的扩大,热爱共和制度的激情也会增强;而支持这种激情的德行则不会跟着增长。

    随着国家力量的增强,个人野心也会变大,政党的力量也会随着其所设定目的的重要性的增大而增强,能抵制这种破坏性的激情或力量的爱国心,小共和国所拥有的就比大共和国多。这也就证明:在大共和国,爱国心是很难发挥出来的,即便发挥了作用也是极小的。贫富的差距、城市的变化、民俗的败坏、个人的自私心、利害的冲突,几乎都是因国家的巨大变化造成的严重后果。其中,大多数都不会危及国家的生存,少数的几个甚至能延长君主国的寿命。另外,在君主国家,政府具备一种非常特殊的力量;政府能够利用人民,却没有对人民产生依赖;国家的人数越多,君主的力量也就越大。然而,共和制政府也只有依靠多数的支持去克服这样那样的危险。另外,在疆土广袤的共和国,这个力量并不绝对地大于国土狭小的共和国。因此,在攻击手段的数量和力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抵抗的力量却没有发生变化。甚至这种力量还在减弱,因为人口越多,人们的志趣和利益就会越复杂,也就越难形成一个巩固的多数。

    也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人们激情的高涨,不仅取决于所向目标的崇高,而且还有赖于受激情鼓舞的人数是否众多。每个人都会感到他的情绪在志同道合的人面前会比在孤独自处时高昂。因此在一个比较大的共和国里,政治激情之所以不可逆转,原因

    ①我所说的不是几个小共和国组成的联邦,而是一个统一的大共和国。

    不仅在于目标的宏伟,还在于这种激情以同样方法于同一时间把千百万人鼓动起来。

    因此,一般地说,只有大帝国才会反对人民的幸福和自由。

    但是不得不承认,大国也有其独特的好处。

    就像大国人对权利的渴望比别处的人强烈一样,有些大国人的荣誉感也比在别处的人的荣誉感炽烈,因为他们奋斗的目标是在广大人民的喝彩声中找到的,而且这个目标还在一定程度上鼓舞他们一直前进。在大共和国,思想不管在哪一方面都能得到迅速而强烈的响应,能够自由地传播,大城市成为人类理性之光大放异彩和聚焦的巨大知识中心。上面这些告诉我们,为什么大国能比小国更快地发展,更快地推广文明的进步。其实在这里还应当补充一点,即重大的发明都需要强大的国力,而小国的国力则是薄弱的。在大国,政府一般都有比小国政府大的理想,因此一些大国可以广泛地打破陈规旧套和地方主义封建思想。那里的思想家和冒险家也比较多。

    然而在小国,国内的福利事业都是比较完整和普遍的,而且国家能够一直保持和平;但是小国一旦进入战争状态,所受到的伤害要比大国严重。因为大国领土辽阔。

    所以即使战祸连绵,群众受到的灾难也是比较少的。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战争与其说是灾难的原因,倒不如说是亡国的主要原因。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即在这里也和许多其他地方相同,最重要的需要是研究事物的必然性。

    如果只有小国没有大国,那么人类无疑会变得更加自由和幸福。但是,我们也不能没有大国。

    在世界上,大国的规模为国家的繁荣昌盛提供了一个新的因素,这个因素即为力量。如果一个国家天天被别国的人掠夺或侵略,那么空有富裕和自由的表象又有何用处?如果外国控制了大海并规定有关贸易条例,本国的工商业又有何用处?小国之所以不富裕,主要是它的懦弱造成的,并不是因为国家面积小造成的;大国之所以繁荣,也就不是因为它大,而是因为它强。所以,不管是对大国还是小国,力量一向是幸福和生存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除非环境特殊,只要是小国就希望能跟别的小国联合起来,或受邀与人联合起来而成为大国的一员。我觉得没有什么比一个国家既不能自卫又不能自给的境遇更让人怜悯的了。

    为了把领土广阔的优势和领土狭小的优势结合起来,才创立了联邦制度。

    如果你仔细考察美利坚合众国,你就会发现这个国家采用联邦制度后获得的一切好处。

    一个中央集权的大国,立法者必须使各项法律一致,不能带有地方和习俗的差异。立法者根本不处理特殊事件,只能按照正常情况去制定法律。这样,人民就必须服从立法的需要,其实一个国家之所以会动乱和多难,主要原因就是立法不能服从人民的需要和习俗。

    联邦制国家就没有这样的弊端。因为国会只负责制定全国性的主要法令,而法令的具体条目则留给地方立法机构去规定。对联邦的成员来说,主权的这种划分带给他们每个人的好处都是难以想象的。但是在这些小成员所组成的社会里,人们根本就不需要为自卫或扩张而伤脑筋,因为这些人都把自己的全部精力用于改进内部。每个成员的政府都站在各自居民的这边,所以能够了解社会的需要。并且每一年都会制订一些新的计划,提交到本国的议会或立法机构进行讨论,而后将讨论的结果公布在报纸上,以引起公民的关心和注意。比如在美国,这种要求改进的精神一直激励着各州,而且一直没有引起过动乱;追求权力的野心逐渐被热爱公益的精神取而代之,人们充满激情,却不会带来什么危险。所有的美国人都认为,新大陆的共和制度之所以能够存在和延续下去,主要是因为联邦制度的存在和长久延续。在南美洲的一些新兴国家之所以长期沉沦,想要建立强大的共和国而不实行主权分享便是它们犯的最大的错误。

    我们都知道在美利坚合众国,试用和实际应用共和制度,刚开始的时候是在乡镇和地方议会内部。比如,像康涅狄格这样的小州,开通挖掘运河和铺路就已经是一件政治大事。这个州不养军队,即便养了军队也不进行战争。甚至对那些领导人也不会支付高薪,就更别说给予他们荣誉头衔了。这里的人们觉得没有比共和制度更自然和更合理的制度了。这种来自一个自由民族的风气和习惯的共和精神,就这样先在各州产生和发展起来,随后又顺利地通行于全国。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联邦制度的秉公精神就是地方爱国主义的集大成。换一种方式说,美国的每一个公民,把自己对本小共和国的依恋之情逐渐转化为对共同祖国的热爱之情了。因此,当他们在维护联邦的时候,也就是在保卫他们所在州县的繁荣昌盛,同时还保卫了参与治理国家的权力,保卫了他们希望联邦政策使他们繁荣的理想:这一切,通常比整个国家的共同利益和国家的荣誉更能打动人心。

    另一方面,如果人民的精神和社会风气使一个大国繁荣富强,那么联邦制度就把这项任务所有的困难降到了最低程度。美国的共和制度对各州来说,没有出现大多数集体常见的弊端。从领土的面积上来说,联邦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大共和国;但如果我们从它管理的事务上来说,它管理的事务很少,因此它又像是一个小共和国。虽然做的事情不多,但是每件事情都是非常重要的。联邦的主权是有限的和不完整的,所以这个主权的行使不会对自由造成什么威胁,那么威胁大共和国的那种争权争名的邪念也就不会有。因此不管是谁都不必向往一个共同中心,没有巨大的城市,没有贫富之差,也没有爆发战争的突然性。虽然政治激情顿时遍及整个国家,但它会潜移默化地去反对每个州的自私和偏见。

    美利坚合众国跟一个单一制国家相同,人们的工作和思想都是自由的,没有什么能够抑制进取精神。政府尊重拥有知识的天才。在整个联邦境内,他们就像是由同一个帝国统治的国家内部一样,升平气象随处可见。在国外,它与地球上的各大强国并驾齐驱。它有800多里约(2000英里)对外海岸,而且它还掌管着走向新大陆的钥匙,因此不管是多远的海边,它的国旗都受到尊敬。

    联邦既有着小国的自由和幸福,又有着大国的光荣和强大。

    第30章 联邦宪法 (9)

    为什么联邦制度没有扩展到所有国家而英裔美国人却可以采用它每个立法者在制定联邦制度的时候都会遇到克服不了的困难——各种联邦制的复杂性——被治者的才智经常被它利用——美国人在治理国家方面的实际知识——联邦政府相对的软弱性,联邦制固有的另一缺陷——这一缺陷被美国人减弱了,但是并没有完全被消除——虽然每个州的主权从表面上看要比联邦的主权小,但实际上却比它强大——这是为什么——除了有法律这个原因之外,还有参加联邦的州要求联合的自然原因——英裔美国人有哪些这种原因——缅因州与佐治亚州相隔大概有 400里约(1000英里),但是大联合比诺曼底与布列塔尼的联合更为自然——联邦制的主要危险便是战争——这一点美国本身是证明的最好例子——大战对联邦来说并不可怕——为什么——一旦美国的联邦制被欧洲一些国家所采用很可能会发生危险有时,一个立法者经过一番艰辛努力,才会对这个国家的命运施加一小点间接影响,但是他的才华却会立即受到赞扬。其实,能给社会的发展时常造成不可抗拒的影响的,是他没有能力改变的这个国家的地理位置、该国的社会情况,他无法探究清楚的民情和思想,甚至他也不知道该国的起源。这种不可抗拒的影响,不管他怎么反抗也没有用处,如果持久反抗很有可能连自己都会被卷走。

    立法者就像人在大海里航行。他可以驾驶船只,但是船的结构他无法改变,他既不能呼风唤雨,又不能使他脚下的大洋平静。

    对于美国人从他们的联邦制中获得的好处我已经说明了。接下来要说的就是哪些东西使他们得以采用这种制度,因为有些国家使用这个制度反而不会受益。

    在联邦制中,有些缺陷是来自法律的,可由立法者排除;然而另一些缺陷则来自制度本身,这些缺陷是固有的,并非人民所能克服的。因此,采用这种制度的人民,必须具备一定的力量来容许这种制度的统治本身所固有的缺陷。

    在任何一种联邦制的固有缺陷中,所采用的手段的复杂性是最为突出的。两种主权并存也是这种制度必备的,立法者可以使这两种主权的活动尽量简单和公平,并把两者限制在明确规定的活动范围之内,但是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无法阻止的,无法防止它们在某个方面所发生的冲突。

    因此,不管联邦制做什么都会有一套复杂的理论。当人们对这套理论加以应用时,是需要具有一些知识的。

    一般来说,人民要掌握几个简单的概念。第一个概念:内容错误但是被表述得清晰明确的观念,经常比一个内容正确但被表达得含糊复杂的观念更能说服群众。因此,一些小国政党总是不择手段地利用那些无法代表它们追求的和手段的名义或主义当旗号;如果没有这个旗号,它们既不能存在,甚至也无法开展活动。建立在一个简单原则或简单学说之上的政府,虽然不是最好的,却可以是最强大、最长久的。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世界上最完美的联邦制宪法——美国宪法,会对这个宪法的条款数量和要求被治者必须具有一定识别能力感到惊讶。联邦政府几乎完全建立在法律的假设之上。因此联邦可以说是一个理想中的国家,只存在于人的脑海里,它的版图和范围也完全是凭心去体会。

    总体的理论我们可以理解,唯一需要说明的是实际应用方面的难题。难题不可胜数,因为联邦与各州的主权是互相交错的,要想一眼分清其界限是不可能的。在这样的政府中,所有的事情都需要经过反复的协商和一些比较复杂的程序,因此只有长期以来习惯于自治或者政治知识普及的社会下层的民族,才是最合适采取这种制度的人群。我对美国人在解决联邦宪法带来的难题方面所表现的高超知识和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我见过的美国人,都能轻易地把国会的法律规定的义务与州法律的义务明确地区分开来,也都能在区分联邦普通法院所审理的案件和地方司法机构所处理的事件之后指出联邦法院管辖权的起点和州法院管辖权的终点。

    美国的联邦宪法就像是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自己成名发财,一旦落到其他人的手里就会变成一件一无用处的美丽的艺术品。

    墨西哥的现况就可以充分说明这个问题。

    实行联邦制是每个墨西哥人所希望的,所以他们把自己的邻居英裔美国人的联邦宪法作为蓝本,并且几乎把里面所有的制度都抄了过来。但是,他们只抄来了宪法的条文,却没能理解给予宪法以生命的精神。所以政府的双重车轮时停时转。各州的主权和联邦的主权也会时常超越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双方出现冲突也是时常发生的事情。直到如今,墨西哥仍然陷于无政府状态到军人专制,然后再从军人专制回到无政府状态的恶性循环之中。

    其中第二个致命的缺陷,我个人认为也是来自联邦制度本身的重大缺陷,就是联邦政府的相对软弱性。

    把主权分为两部分是一切联邦制国家所依据的原则,但是立法者在规定制度时划分得不够明确,在表述上使划分含混一时,可是不能永远这样下去。还有一点就是,被划分的主权一直都比完整的主权显得软弱。

    我们在叙述美国宪法的时候已经知道,美国人是怎样巧妙地把联邦的权力限制在狭小的职权范围内的同时,又能使联邦政府拥有全国中央政府的外貌,在某些方面还能使它具有中央政府的权力。

    联邦的立法者同样巧妙地减少了联邦制本身固有的危险,但没能完全将其消除。

    据说,其实美国政府跟各州并不是直接打交道的,而是把它所下达的法令直接传达给公民,并强制公民服从国家的要求。

    可是,如果联邦的法律已经触犯了一个州的利益和惯例,难道他们就不怕这个州的全体公民觉得处罚拒绝服从该项法律的人时就已经等于侵害他们的利益了吗?这个州的公民也会感到联邦主管部门的处罚其实也给他们造成了侵害。如果联邦政府有分化他们的意图,然后加以制伏,也无济于事,因为他们的本能会意识到他们必须联合起来抵抗,并且还要让州分享的那部分主权为他们做主。法律这个时候要向现实让步,容忍国内一个有组织的权力当局向中央发出挑战。

    我觉得联邦的司法权也是如此。如果联邦的法院在审理私人案件时不小心侵犯了一个州的重要法律,虽然表面看上去没什么,但是实际上却变成了一个受害州与联邦之间的争讼,前者由一个公民做代表,后者由法院做代表①。

    也许有些人会觉得,给予人们以满足其激情的手段,他们就可以在法律的帮助下,通过认识和运用法律而控制自己的激情,那么有这个看法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的经验还不足。

    美国的立法者虽然把两种主权之间的冲突降到最低,但是两者之间发生冲突的原因还存在着。甚至可以说,当这两种主权发生冲突时,他们也保证不了联邦主权会获胜。

    第31章 联邦宪法 (10)

    他们可以让联邦拥有金钱和士兵,但是各州有保护人民的意愿和惯例。这个时候联邦主权只是一个抽象的存在,只与少数的对外事务有关。然而各州主权是一个完全能被人们感知的存在,也容易被人了解,人们随时随处都可以看着它行动。前者是新的事物,后者是与人民同时产生的。

    联邦主权是人工创造的;然而各州的主权却是天然存在的,州主权就像家庭中的父权一样,不必费多少力就能建立起来。

    联邦主权只是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涉及个人利益,它代表着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一种模糊不清的感情。但是各州的主权让每个公民每天都能感觉到它的存在,精心地掌管着每个公民的事;负责保卫每个公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所以这个主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每个公民的安危。各州主权依靠的是人民的传统和习惯,地方的偏见还有地方和家庭的私心。一句话,它所依靠的是使爱乡土的天性根深蒂固地扎在人们心中的一切东西。怎么能怀疑它的好处呢?

    虽然立法者无法阻止两种主权在联邦制度中发生冲突,但是应该尽一切努力避免联合起来的各成员将其诉诸战争,而劝阻他们尽量采取和平的方式。

    所以,除非联邦的成员之间存在着很多能使联邦团结的因素,否则联邦的公约很快就会遭到破坏。

    同样联邦制要想成功,不仅需要良好的法律,还需要有利的环境。

    ①例如,按照宪法规定,联邦有权出售空地,将进款作为自己的收入。如果俄亥俄州以宪法上所说的土地只是指从来没有被任何一个州管辖的土地而言为由,声称自己对被联邦进行出售的那块在其境内的空地拥有所有权,要自己出售这块空地。实际上,由此产生的争讼应是通过联邦购买那块空地的人和通过州购买那块空地的人之间的争讼,而不应该是联邦和俄亥俄州之间的争讼。但是,如果联邦的法院判决由联邦购买土地的人胜诉,而俄亥俄州的法院主张竞争者应拥有土地,那么这个法律还能站得住脚吗?只要是结合成联邦的成员,之前都有过一些共同利益,这些利益就是促使他们联合的精神纽带。

    但是,人与人之间除了物质利益以外,还有思想和感情。对一个联邦的持久存在,文明的重要性不亚于各成员的结盟需要。在瑞士,沃州和乌里州的文明是有很大差别的,这种差别就像19世纪与15世纪的不同,严格说来,瑞士从古至今都没有成立过联邦政府。这个国家只是由几个州组成,只存在于地图上。中央政府只要试图对整个瑞士实行一样的法律,我所说的这一点马上就会得到证实。

    有一个事实有助于美国建立联邦政府。州跟州之间不仅有大致相同的利益、起源和语言,而且还处于同等的文明水平。这些条件使它们的联合变成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一个欧洲小国,其不同地区间的相同之处多于面积相当于大半个欧洲的美国。

    从缅因州到佐治亚州,距离约400里约(1000英里),但两州之间的文明差异却小于诺曼底和布列塔尼之间的差异。因此,前两者比后两者更加容易结合起来。

    国家的地理位置的优越性,加上居民的风气与习惯,为美国的立法者提供了便利。联邦制的建立和保持,其实都应该归功于国家的地理环境。

    战争是最能影响一个国家生存的事件。在战争当中,公民必须团结,甚至团结得要像一个人似的:他们要共同对敌,共同为保卫国家而战斗。

    如果问题只是在于维持国内和平和促进国家繁荣上,那么只要政府勤于政务,被统治者通情达理,人民热爱祖国就够了。但是,当国家正在与另外一个国家进行一场大战时,公民就必须付出大量的牺牲并忍受痛苦。如果这个国家觉得公民应该自愿投入战争,那这个国家对人性还不了解。

    因此,凡是赢得胜利的国家,大部分都不得不加强政府的力量。而没有取得胜利的国家便被征服。一场长期的战争,要么使国家因失败而灭亡,要么使国家因胜利而导致专政。这两个结果都是可悲的。

    因此,一般来说,一个政府的弱点只有在战争中才会暴露得最为明显;并且之前我已经说过联邦制政府自身的缺陷就是它太软弱。

    在联邦制政府中,不仅没有中央行政集权和类似的现象,就连中央政府集权本身也是不完整的,因此当中央集权不完整的国家同中央集权完整的国家交战时,软弱就来源于此。

    从美国宪法的规定来看,美国联邦政府虽然比任何一个联邦制政府都有实权,但是这种实权的缺陷显而易见。

    下面我们就举一个例子,读者从中可以看到这种情形。

    美国宪法授权国会向各州征兵,以便平息内乱或抵御外侮,同时又宣称总统为合众国陆海军总司令。

    1812年战争时期,总统曾令北方的民兵开赴前线;但是,因为马萨诸塞和康涅狄格两个州的人们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而拒不执行。

    他们指出,宪法说在有内乱或者外侮时联邦政府才有权召集民兵,但是现在的国家既无内乱又无外侮。他们还补充说,授权联邦可以召集民兵的宪法,也保留了各州任命军官的权力。因此,如果按照他们对宪法的解释,在战争中只有总统有权指挥民兵。但是军队岂能只由一个人指挥!

    赞同这种荒谬的说法的,在两州不仅有政府和立法机构的工作人员,而且还有法院的工作人员。所以,联邦政府想招募所需的军队只好到别处去①。

    那么,只靠相对完备的法制去保护联邦,为什么就能幸免于难呢?因为它从未遇到过令人恐惧的战争。

    美国这个辽阔的大陆可以使人们尽情发展事业,两侧的大洋使它几乎与世隔绝。

    加拿大只有100万居民,并且由两个敌对的民族组成。寒冷的气候限制了领土的扩张,还使它的港口6个月都不能通航。

    从加拿大到墨西哥湾,中间还有很多野蛮部族,面对6000名士兵就陷入了半灭亡的状态。

    在南部,美国与墨西哥接壤。这里也许有朝一日会发生大战。但是,那个地方还不够开化,道德败坏,国家贫穷,使得墨西哥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期才能跻身于大国之林。而欧洲列强离美国太远,不足为惧。(o)因此,美国的幸运之处就在于它处在一个不会发生大战的优越地理位置,而不在于它有一部可以使它顶得住大战的联邦宪法。

    我对联邦制的优点的欣赏是无人能比的。我认为,联邦制度是最有利于人类繁荣发展和自由进取的强大组织形式之一。对已经采用这个制度的国家的命运我表示羡慕。但是,我又总不敢相信,实行联邦制度的国家能够在力量平等的条件下跟一个中央集权的强国进行长时间的斗争。我觉得一个国家如果在面对欧洲的几个强大军事君主国的时候敢将主权分成两个部分,那么这个国家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政权,也由此放弃了生存权,导致国家的名字不复存在。

    新大陆是令人向往的地方,人们在那里可以自我奋斗。只要你敢去追求,那么你就能从中获得幸福和自由。

    ①肯特:《美国法释义》第1卷,第244页。请注意,我上面举的例子,发生于现代美国宪法颁布实施之后。如果追溯到制定第一个联邦宪法的时期,我还会举出一些更有说服力的事实。当时,全国欣喜若狂,革命的代表者是一位最孚众望的伟人。但在这一个时期,国会可以说一无所有,始终缺乏人力和金钱。国会提出的一些良好的计划,总是在执行中被搁浅;联邦一直处于垮台的边缘,主要是由于它的敌人软弱无力才得救。

    第32章 为什么可以严格地说美国是由人民统治的

    在美国,是由人民指定立法者和执法者,同时也是由人民自身组成惩治违法者的陪审团。各项制度在其原则和其作用的发挥上,都是民主的。因此,人民直接指定他们的代表,并在通常情况下每年改选一次,以使代表们完全受制于人民。由此可见,人民是真正的指导力量。虽然政府的形式是代议制的,但人民的意见、偏好、利益、甚至激情对社会产生的经常性影响,都不会遇到顽固的障碍。

    就像在由人民治理的一切国家一样,在美国,多数也是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统治的。

    这个多数主要是由温和的公民组成,他们或是出于爱好,或是出于利益,因而衷心希望国家繁荣富强。企图拉他们入党的和请他们支持的政党会在他们的周围不断进行煽动,希望得到多数的支持。

    第33章 合众国的政党

    对政党进行一次分类——政党之间形同敌国——真正的政党——大党与小党的差异——政党何时产生——各政党的不同特点——美国存在过大党——现在已经不再存在——联邦党——共和党——联邦党的失败——在合众国建立政党的困难——为建立政党所做过的一切——见于一切政党的贵族性或民主性——杰克逊将军对银行的斗争

    首先,我要给政党作一次大分类。

    有些幅员辽阔和居民杂处的国家,虽然把人民都联合在同一主权之下,然而它们的人民仍有相互对立的利益,导致人民之间永久处于对立的状态。所以,这样同一国家中的不同派别,就形成不了符合政党定义的真正政党,却能形成不同的国家。如果这种国家爆发一场内战,与其说成是不同派系之间的搏斗,不如说成是敌对国家之间的冲突。

    然而当公民们在政府的总的施政原则等一些与全国有关的问题上的意见产生分歧时,就会产生我所说的真正政党了。

    政党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同样的性质和同样的本性,它们是自由政府的固有灾祸。

    有些时候,当国家感到灾难深重无法忍受时,便会产生全面改革其政治结构的思想。还有些时候,灾难更加深重,连社会情况本身都要受到连累。这时便成为发生大革命和产生大政党的时代。

    在这些混乱和悲惨的时代之间存在的,是貌似社会得到暂时休息和人类得到喘息机会的时代。事实上,这仅是表面的平静,时间对国家和人来说都是不会停止前进的。国家和人每天都在向着未知的将来前进,我们会觉得国家和人停止了前进,其实是因为国家和人的运动没有被我们所察觉。这就像走着的人在跑着的人的眼里好像是没有动弹一样。

    虽然时间在前进,然而国家的政治结构和社会情况方面发生的变化,有时却慢得很难察觉,以至于人们觉得自己已经处于最佳状态。这时,人类不再把目光投向已定的视野之外,因为人的理性开始自以为有了一定的牢固基础。

    这是对政治阴谋和小党活动有利的时代。

    那些注意原则胜于注意后果,重视一般甚于重视个别,相信思想高于相信人的政党,被我称为大党。一般来说,它们与其他政党相比,行为比较高尚,激情比较庄肃,信念比较现实,举止比较爽快和勇敢。私人利益在政治激情中经常发生巨大作用,但在大党这里却被十分巧妙地掩盖于公共利益的面纱之下,甚至有时可以瞒过被它们激起而行动的人们的眼睛。

    与此相反,小党一般没有政治信念。因为它们自己觉得并不高尚,没有崇高的目标,因此它们的性格打上了自私自利的烙印,这一特点被赤裸裸地暴露于它们的每一行动上。它们总是假装成热情洋溢的样子,它们的言辞激烈,然而行动却优柔寡断。

    同它们所抱的目的一样,它们采用的手段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在继一场暴力革命之后而出现平静时期时,伟大的人物就好像突然销声匿迹,而智慧也自动隐藏起来了。

    大党在激荡社会,使社会分裂;小党在骚扰社会,使社会败坏。前者有时因为打乱社会秩序而拯救了社会,但后者却总是使社会紊乱而对社会毫无益处。

    美国存在过几个大党,但现在已经不复存在。由此得到很大好处的不是美国的道德,而是美国的国祚。

    当独立战争结束,新政府即将成立的时候,全国被两种意见分为了两个阵营。这两种意见与这个世界一样古老,然而它们在不同的社会却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并被赋予不同的称谓。一种意见主张限制人民的权力,另一种意见则希望无限扩大人民的权力。

    在美国人那里,两种意见之间的斗争从来不附带着常见于其他国家的那种暴力性。在美国,两派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的意见都是相同的,谁也没有必要为了获胜而去破坏旧的秩序并打乱整个社会体制。所以,任何一派都没有把大部分人民的个人存在联系到本派原则的胜利上。不过,两派却都十分关心诸如对平等和独立的热爱这样的大事。仅是这一点,就足够掀起狂热的激情。

    联邦党主张限制人民权力,特别想把自己的学说应用于联邦宪法,它便是因此得名。

    另一派以唯我独爱自由自居,便挂上了共和党的名号。

    美国是民主的国度,因此联邦党人始终占少数的地位,然而独立战争造就出来的伟大人物,大多数都属于他们的队伍,而且他们的道义力量也存在广泛的影响,何况当时环境还对他们有利。第一次联合的瓦解令人们心有余悸,害怕陷入无政府状态。

    联邦党人便从人们的这种观望倾向中得到了利益。他们主持国家的工作长达10年或12年之久,并得以运用他们的原则。然而,并非所有的原则都得到了运用,他们是运用了其中的某些部分,那是由于敌对思潮日渐强大,使他们最终无力反对。

    1801年,共和党终于掌握了政权。托马斯·杰斐逊被选为总统,他因为有着巨大名声、卓越才能和极好人缘,从而获得了人们的支持。

    联邦党人仅仅是依靠一些并不可靠的办法,借助随意决定的对策,才得以维持他们的地位。他们能够执政,是因为他们领袖的德行和才能,还有对他们有利的环境。

    在共和党代替了他们的地位后,他们就作为反对党而一败涂地。占有绝对优势的多数宣布反对他们,因而他们马上觉察到自己已经成为微不足道的少数,就变得悲观失望起来。自此以后,共和党或民主党就接连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最终掌控了全国。

    联邦党人感到自己已被征服,无计可施,在国内陷入孤立,便开始分裂为两部分:一部分加入了获胜者的队伍,另一部分放下本来的旗帜,变换了名称。他们已经有许多年完全不再成为政党。

    依我所见,联邦党的执政可以称做伴随伟大的美国联邦的成立而出现的最幸运的偶然事件之一。他们抗拒了那个时代和自己国家的一些很难抵制的偏好。不考虑他们的理论是否好,总的来说,他们的理论不适用于他们想要去治理的社会,这是他们理论的一个欠缺,所以这个社会早晚要由杰斐逊来治理。然而,至少联邦党政府给了新共和国以自我稳定的时间,然后又大方地支持了它所反对的学说,并使其迅速发展。

    而且后来对手采纳了它的大多数原则,并最终使它们成为自己的政治信条。现在仍在发挥作用的美国联邦宪法,就是联邦党人的爱国心和智慧的不朽业绩。

    所以,现在在美国已经看不到大政党了。虽然美国仍然存在许多威胁着国家的未来的党派,然而没有一个党派对政府的目前形式和社会发展的总方向表示反对。威胁着美国的未来的党派所依据的是它们的物质利益,而不是它们的原则。在这样辽阔的国家里,与其说因为利益而在利益互不相同的地区形成政党,不如说更能在这样的地区形成敌对的国家。举个例子来说,最近北方主张实行贸易禁运政策,而南方却拿起武器去保护贸易自由。北方是工业区,南方是农业区,是造成这个冲突的起因,因为禁运政策对一方有好处,对另一方却有坏处。

    在美国虽然没有大党,却有许多小党,并且伴随舆论对一些细小问题的看法不同,形成了许多不同的政见。当时人们建党没有任何困难阻碍,但在今天,建党却是一件难事了。在美国,因为任何宗教都受到尊重,不存在宗教仇恨,没有一个教派居于统治地位;也不存在阶级仇恨,因为人民就是一切,还不存在一个人敢于反对人民;最后,美国的公众不用承受剥削的痛苦,因为国家的物质状况给勤劳的人们开辟了无限广阔的道路,只要自己动手,便能创造出奇迹。然而,企图建立政党的野心家仍然存在,因为他们清楚,单凭自己的愿望想把台上的人拉下来自己上台是很困难的。所以,政治家把所有伎俩都用于建立政党。在美国,一个政治家第一步先要想办法认清自己的利益,发现哪些相似的利益能够聚集到自己的周围,然后再努力去寻找一种可以加在自己的新组织头上的合适的学说或原则(可能因为偶然原因,这种学说或原则到现在还没有在世界上出现),来使新组织取得自行活动和自由发展的权利。

    这与以前在出版书籍时要在扉页印上国王的出版许可一样,虽然这个许可与该书的内容一点也不相干,却也被硬塞进书里。

    这一切做完了之后,新的政党就进入政界。

    对美国人的所有国内纠纷,一个外国人初次看到时对它们几乎都是很不容易理解和无所谓的。他不知道自己是应当羡慕他们在为国家的命运而操劳,还是应当可怜这个民族把这类烦琐小事当成正经大事。

    但当他仔细研究支配着美国各党派的隐秘动因时,就很容易发现这些党派大部分都多多少少地与自从美国这个自由社会成立以来把人们分成两派的两大党有联系:它们不是亲近这一党,就是靠近那一党。越是深入这些党派的内心世界,便越能看清其中之一是致力于扩大人民的权力,而另一个则是在致力于限制人民的权力。

    我绝不是说,使贵族政治或民主政治在国内占据优势就是美国政党的公开目的、甚至荫蔽目的,而是说在一切政党的内心深处都很容易发现贵族政治的激情或民主政治的激情。尽管这种激情可以逃过人们的视野,但它们依然是美国政党的敏感点和灵魂。

    我拿一个最近的事件举例。合众国总统攻击银行,全国哗然,意见不一,上层阶级基本都站在银行一边,而人民则拥护总统。你以为人民能从这样貌似简单的,而有经验的人又认为不容易解决的问题的纠纷中找到能够证明自己的见解是正确的理由吗?他们不可能找到。然而,能推翻或建立一切权力的人民却发现他们对银行这样一个独立存在的巨大机构毫无办法,因而十分吃惊。这个牢固的据点在社会的永不停止的普遍运动中向人民发起挑战,它想检验一下自己是否也能像其他东西一样继续活动下去。

    贵族党在美国的残余贵族暗自反对民主——他们退隐还乡——在家他们一心享乐和奢华——在外他们微行简出——他们向人民假献殷勤在舆论纷杂的国家,党派之间的平衡有时会被打破,而使其中的一个政党占据绝对优势。这时,它就要摧毁一切阻碍,压制它的政敌,使整个社会为它的利益服务。

    被压制的政党在感到成功的希望破灭之后,就会暂时退隐,默不作声。全国到处死气沉沉,一片宁静,好像已经被一个思想统一。获胜的政党趾高气扬,他们说:“我们给国家带来了和平,你们应当为我们庆功。”

    然而,在这种表面一致的下面仍然藏匿着深刻的分歧和实质的对抗。

    美国的情况就是这样。当民主党占据优势时,就会独揽处理国务的大权。接着,它又会不断地依据自己的想法去变更民情和国家法律。

    如今可以说,美国富有的社会阶级基本不参加政治活动;财富已经不能使人从政治活动中取得权力,这是使人在政界失势的真正原因,是人们从政的阻碍。

    所以,富人宁肯离开官场,来避免与最贫困公民进行一般被认作不平等的斗争。

    因为他们在公共生活中不能得到他们在私人生活中得到的那种地位,于是就放弃前者,而埋头于后者。他们在美国社会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他们具有自己的爱好和乐趣。

    富人将这种事态视为无法挽救的灾祸因而逆来顺受,对这种事态给他们带来的损害,他们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免对其表示不满。所以,人们总是听见他们在公众面前赞美共和党政府温和、民主制度良好。在人世间,没有什么比憎恨敌人之后又向敌人谄媚更为常见的了。

    大家遇到过这样的富人吗?人们不是说中世纪有一个总怕别人对他的财富打主意的犹太人吗?他的衣着朴素,他的举止没有架子,然而他的住宅里面却非常豪华,只有几个他自鸣得意地称做同好的贵宾,才能进入这座圣殿。他在享乐上比任何一个欧洲贵族都更高一筹,对特权地位带来的任何一点好处都表示嫉妒。然而,当他从家里出来,到布满灰尘的位于市中心的小破房来做买卖时,每个人都能自由地同他交谈。

    如果他在路上遇到他的鞋店经理,他们还会停下来问候几句。他们会谈些什么呢?这两位公民在谈论国家大事,而且在握手之后才会道别。

    在这种虚情假意的背后,在这种对当权人士阿谀奉承的背后,很容易看出富人对他们国家的民主制度抱有非常大的厌恶感。他们既害怕又藐视人民的力量。如果民主的秕政有朝一日导致政治危机,如果君主制度有一天在美国行得通,人们立刻就会发现我在上面所说的是对的。

    办报和结社是政党为了取胜而使用的两大武器。

    第34章 美国的出版自由 (1)

    对出版自由进行限制的困难——某些国家主张这种自由的特殊理由——出版自由是美国所认为的人民主权的必然结果——美国期刊采用的言辞激烈——期刊有其特有的本性,用美国的例子来证实——美国人对司法当局处分出版违章的评价——出版界在美国不如在法国强大有力的原因出版自由除了影响政治观点外,更会影响到老百姓的所有的见解。它不但能令国家改变法律,更能令社会改变风气。我将设法在本书的另一部分测定出版自由对美国的市民社会的影响力,尽力指出它为美国人的思想提示的方向以及它导致美国人在精神和思想上形成的习性。至于在这里,则只考察出版自由在政界产生的作用。

    坦白地说,我并没有因出版自由本身非常良好而对它产生完全坚定的喜好。我爱好出版自由的主要原因是它能防止弊端,次要原因才是它本身好。

    假如有谁能指出一个可使我相信的、位于思想的完全自由和俯首听命之间的中间立场,我可能就会站在这个立场上。然而,谁能找到这个中间立场呢?现在,假如让你依照出版许可工作,依照命令行事。这时,你该如何办呢?首先,你可能把作家送交陪审团,然而陪审员们却宣判他无罪。如此一来,本来仅是一个人的意见就成为了全国人的意见了。所以,你要办的事情有很多,但是能办成的又太少,但你还必须继续办下去。这次,你要把作者送交常设的法院,但是在判决前法官必须听取被告的陈述,本来不敢于公开写进书里的东西便会出现在辩护词中而不构成犯罪,本来隐晦地写在文章里的话也会反复地出现在其他许多文章或文件中。说话或写文章只是思想的表现,但在我看来,这种表现并非思想本身,只是思想的外壳而已。你的法庭仅仅惩罚了思想的外壳,而没有惩罚被告的灵魂,它依然在被告的身上微妙地产生着作用。

    因而,你要办的事情依旧太多,而能办成的也依旧太少,而你还必须继续办下去。最后,为了作家,你设立了出版检查制度。这个制度好极了!我们拥护它。然而,政治法庭不就要因此忙得不可开交了?结果,你依旧一事无成。即使我猜错了,你没有变成那样,同样也得增加烦恼。你不是突然想起思想是一种宣传者越多就会越强大的物质力量之一吗?你不是觉得作家就像军队的士兵吗?然而事实上,思想的威力却与一切强大物质力量相反,它往往因表述其思想的人为数极少而增强。一个有能力的人在鸦雀无声的群众大会上所作的倾诉衷情的讲话与一千个演说家的大喊大叫相比,反而更有力量。即便只能在一个公共场所自由演说,其影响也和在每个村镇面对大庭广众讲话差不多。所以,你必须开始像破坏写作自由那样去破坏讲演自由。这次,你的目的达到了:没有人吭声了。然而,你原本的目的是什么呢?你是想对自由的泛滥进行制止,然而我却把你带到一个暴君的脚下。

    而且不幸的是,在你从极端的自主走到极端的屈从这个如此漫长的路途中,连一个可供歇息的站脚处都没有碰到。

    有些国家,在我刚才指出的一般原因以外还存在一些特殊原因,使得它们必须实行出版自由。

    在某些自称自由的国家,由于它们的宪法没有给予被压迫者以向法院控告官员的权利,所以每个政府工作人员都可能犯了法却不受惩罚。出版自由在这样的国家就不但是公民的自由和安全的保障之一,更是这方面的唯一保障。

    所以,一旦这种国家的统治者宣布废除出版自由,全体人民就可以回答说:“如果允许我们到普通法院去控告你们的罪行,我们也许就会同意不到舆论的法院去揭露你们的罪行。”

    设立出版检查制度对完全按人民主权理论施政的国家来说,不仅危险,而且极其荒诞。

    当把管理国家的权力授予每个公民时,那就必须承认公民有对同时代人的各种意见进行抉择的能力,以及对认识之后能够指引他们的行为的各种事实进行鉴别的能力。

    所以,出版自由和人民主权彼此关系极为密切,而出版检查和普选则互相对立,后两者无法长期共存于同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中。生活在美国境内的1200万人,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敢于提出限制出版自由的建议。

    我现在把我抵达美国后看到的第一份报载的一篇文章,忠实地翻译于下:“在这整件事情上,杰克逊(总统)使用的语言,是冷酷无情,一门心思只想保全自己权柄的暴君式的语言。他暗藏野心,他也将因此被惩罚;他爱好玩弄阴谋,但阴谋也将打乱他的计划和夺去他的权力。他执政腐化堕落,他所做的应受谴责的行为将使他名誉扫地,遭人辱骂。他登上政治舞台,就如同一个毫无廉耻而又无法无天的赌徒来到赌场。他赌赢了,但审判他的时间也接近了。他必须把他赢到手的东西退回来,把假赌具扔掉,等着退休后一命呜呼。在退休后,他或许会因为感到自由而咒骂自己过去为什么发疯,但这样的忏悔并不能使他的良心有所发现。”(《文森斯报》)〔当时在(印第安纳州)文森斯出版的报纸,然而引文的出处我们没有找到。

    印第安纳州图书馆长认为,托克维尔很有可能对引文进行过删改〕在法国,许多人认为,社会情况的不稳定,我们的政治激情,以及随之而来的普遍不安导致了我们国家的报刊暴力。所以,人们一直在等待,希望社会的安宁重新出现,使报刊不再大喊大叫。对我来说,虽然愿意将上述各项视为报刊对我国产生巨大影响的原因,但实际上并不认为这些因素曾对报刊的语言产生过很大影响。我认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报刊都该保存它的特性和激情。美国当前的情况就是我的看法的证明。

    如今,世界上最不容易生长革命萌芽的国家可能就是美国。但报刊爱好破坏的倾向,在美国也表现得与法国相同。美国报刊的暴力虽与法国相同,但它用来激起人民发怒的原因却跟法国不一样。在美国,也像在法国那样,报刊是把善与恶交织在一起的一种奇异的力量,没有它就不会存在自由,而有了它社会才得以维持秩序。

    应该指出的是,美国报刊的力量没有法国的强大,但在美国却很少出现司法当局惩治报刊的事件。其中原因非常简单:美国人接受人民主权学说之后,就立刻认真地进行应用。他们从未想过,用每天都在变化的因素可以创造出永久存在的制度,制度本应是可以改变的。所以,只要不是因实行暴力而违法,即便攻击现行法律也不算犯罪。

    此外,他们又坚信法院对管束报刊无能为力,而人类语言的微妙差别又总能令司法当局逮不住把柄,因此这种性质的罪行基本上都能从企图抓住它们的手下溜走。所以他们认为,为了能够有效地对付报刊,就必须有一个不但致力于维护现有的秩序,而且可以摆脱周围舆论影响的法庭。这个法庭惩处的主要对象是动机而不是语言,在审案时不公开审理,在宣判时不讲处罚原因。无论谁有权建立和主持这样的法庭,在我看来追诉出版自由都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这个法庭将成为社会自身的专制统治者,它可以把作家连同他的著作一起除掉。所以,在出版问题上不存在屈从与许可之间的中庸之道。国家要想享用出版自由提供的莫大好处,就必须忍受它所带来的无法避免的痛苦。国家患病时常有的幻想之一就是既想得到好处又想逃避痛苦。此时,国家对斗争已经感到疲倦,力量衰竭,企图找到一个方法,使敌对的意见与相反的原则在同一块土地上共存。

    造成美国报刊的影响力很小的原因有许多。下面举出其中的主要原因。

    第35章 美国的出版自由 (2)

    写作自由和其他自由一样,在最初提出来的时候最使国家感到害怕。从未听到别人在自己面前探讨国家大事的人民,完全相信首次出现的法院。从建立殖民地之初,英裔美国人就已经享有写作自由了。尽管报刊对人的激情产生猛烈的火上加油的作用,可是它也不能全凭自己来创造激情。众所周知,美国的政治生活是活跃、多变,甚至动荡的,但它很少被狂暴的激情打乱。即使是在物质利益发生冲突且不能妥协时,也很少掀起狂暴的激情,何况这种利益在美国很容易被满足。只须看一下美国和法国两国的报刊,就可以判明英裔美国人和我们法国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的差别。在法国,报刊上登载商业广告的版面极为有限,甚至连商业新闻也数量有限。大部分的版面是在探讨政治问题。而你在美国看一份大报时,立即会看到有四分之三版面都是广告,而剩余的部分常常是政治新闻或短小的趣闻逸事。翻来找去之后,才能在经常被人们忽视的角落里看到我们法国报刊每天给读者登载的热烈讨论的问题,但字数也很少。任何力量越被集中使用于一个方向,它的效果就越大。这条普通自然规律已经被实验向观察者证明,而一些微不足道的暴君,也利用他们的比实验更为可靠的本能,一直感到这个规律在发挥作用。

    在法国,报刊兼有两种不同的集中。

    首先,报刊把自己的全部力量都集中在一个地点上;其次,可以说是集中在几个人手里,因为它的机构数量很少。

    用这种方式在一个人人多疑的国家建立起来的权力,就会产生接近无限的影响力。它一般与政府为敌,政府或许能跟它达成或长或短的休战协定,但要和它长期共处却是很难的。

    我方才提到的两种集中,在美国则一个也不存在。

    美国不存在大城市,人力和物力在广大国土的各处呈分散状分布,人类智慧之光是在各地交互辉映,而不是从一个共同的中心向四外散射。在任何方面,美国人都没有规定思想的总方针和工作的总方针的习惯。

    这一切表现都要归因于美国的地方环境,而它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然而法律在这方面也发挥了作用。

    在美国,既不要求报刊进行注册,又不向印刷业发放执照,更不知保证金是什么东西。

    所以,在这里创办报刊既简单又容易,只要有不多的订户,就足以应付报刊的开销,因此美国定期期刊和半定期期刊的种类多得令人不敢相信。一些很有教养的美国人,认为这种出版力量的过度分散就是导致报刊影响力小的原因。所以,美国政治学有一项原理:增加报刊的样数是冲淡报刊影响的唯一办法。我真不明白,如此一个不言自明的真理为什么还没有在我们法国推广?我很容易理解,那些想凭借报刊进行革命的人,要使报刊界只存在几个强大机构的意图。然而,为什么现存秩序的官方维护者和现行法律的天然支持者,他们会相信把报刊集中起来就可以减弱报刊的影响力?

    这我就不知道是为什么了。我认为,欧洲各国政府用来对付报刊的办法好像和中世纪骑士对付敌人的方法一样:它们根据自己的经验知道,集中是一种强有力的武器,而它们把武器提供给自己的敌人,就是为了在对抗敌人时取得更大的光荣。

    在美国,基本上每一个小镇都有自己的报纸。在这么多的斗士中间,要想建立秩序和统一行动是不可能的。结果现状就是,每个人都独树一帜,各显本领。在美国,不会出现所有报纸联合起来支持或反对政府的情况,而且它们在攻击政府和为政府辩解时总是使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所以,报纸在美国很难汇成能够冲击或冲垮牢固的大坝的洪流。报刊力量的这种不集中,还带来了另外一些十分明显的后果:一方面,在美国办报很容易,因此人人都可以办报;另一方面,因为存在竞争,任何报纸都很难获得巨大的效益,致使精明强干的实业家在此类事业面前止步。最后,即使办报是生财的方法,然而因为报刊的数量过多,有天才的文人也不容易致富。所以美国的报人基本上地位都不高,受的教育较低,思路不敏。众所周知,在所有事情上都是多数决

    ①他们只会在向人民呼吁和表达自己的见解的极少数情况下,如在答复恶意的诽谤和解释事实的真相时,才在报纸上发表文章。

    定一切,由多数制定每个人应该遵守的行动守则。把这些共同习惯结合起来,就构成了宗旨。于是就因此产生了律师业的宗旨、法院的宗旨等。在法国,报业的宗旨是,用猛烈的,然而又高尚并经常是雄辩的方法探讨国家大事。偶尔没有经常这样坚持下去,那只是证明所有的规律都有例外。而美国报人的宗旨是,用粗暴的、十分朴实的、直奔主题的方式刺激他们所反对的人的情感,而不用道理让人悔悟,甚至不惜攻击人家的隐私,揭露他们的弱点和毛病。

    我们应该对这样滥用思想自由的做法表示惋惜。我以后还有机会来谈报纸给美国人民的爱好和道德造成的影响,但我现在的题目是只谈政界,因此对这种影响只能顺便说一下。必须承认,对出版界采取这种放任态度的政治效果,曾对维持公共安宁有间接的促进作用。所以,为了避免失去他们为了自己利益而去鼓动大众激情的最强有力武器,已在同胞们的思想里占有地位的人都不敢在报纸发表文章①。从这可以看出,报上发表的个人意见,在读者的眼里通常是一点都不重要的。读者想从报纸看到的是有关事实的报道。只有在报道改变或歪曲真相时,撰稿人的观点才会发生某种影响。

    虽然报纸只能做到这些,然而它在美国依旧是一个有很大影响的权力。它使政治生活的信息在这个辽阔国家的各地传播。它常常瞪着眼睛不断地对政治的秘密动力进行观察,使搞政治活动的人被依次推上舆论的法庭。它会把人们的注意力集结到某种主义或学说的周围,并给政党树立了旗帜。它令那些彼此对话,却没见过面的政党可以听到对方的声音,从而能够不断接触。当大量的报纸行进在同一道路上时,久而久之,它们的影响就会变得几乎无法抗拒,即使一直被另一个方面控制的舆论,最终也会在它们的打击中屈服。

    在美国,每一家报纸都各有一点权力,而期刊的权力比报纸的还大,仅位于最有权威的人民之下。(a)在美国出版自由的环境下形成的见解往往比在其他地方受检查制度影响形成的见解更坚定在美国,政坛新人永远不断地出现并被民主制度推出去管理国家事务,因而政府的施政难以始终如一和按部就班。然而,该国政府的总方向与其他大多数国家相比却显得更为稳定,而支配社会的主要舆论同样比其他国家持久。当一个思想占领了人们的头脑之后,无论它是否合理,再想把它从头脑里赶走就很困难了。

    同样的事实在欧洲的英国也出现过。在过去一百多年中,这个国家曾存在过比任何其他国家更大的思想自由和更牢不可破的偏见。

    在我看来,这个现象应该归咎于那个貌似有责任阻止这个现象产生的事实,即出版自由。在实行这种自由的国家,高傲和自信对见解的影响程度完全相等。人们会喜欢一种见解,是由于这一见解在他们看来是正确,并且是由他们自己选择的。他们会支持一种见解,不只是由于它是真实的,更是由于它是属于自己的。

    此外还有另外的几个原因。

    一位伟人讲过:无知处于知晓的两端。不过如果说自信处于两端,而怀疑居于中间,也许更为正确。事实上,人类的智力发展可以被认为有三个总是前后相连的不同阶段。

    这三个阶段表现为:一个人先是对某事坚信不疑,此时他往往是由于没有深入调查便接纳了它;当异议产生时,他便会产生怀疑;最后,他一般会克服所有的怀疑,从而又开始相信。而他在后一次去认识真理时便不是随随便便和马马虎虎的,而是切切实实地去考察真理,并紧随真理之光行进①。

    当出版自由发现人们位于智力发展的首个阶段时,它不得不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听任他们遵循自己不经深思熟虑就坚信不疑的习惯,只能试着渐渐地改变他们轻信的对象。所以,在整个智力发展过程中,人类的理性只能一次认识一点地往前发展,然而被认识的那一点也在不断改变。最早突然接受出版自由的那一代人正值爆发革命的时期,于是,他们就要有点苦头吃了!

    不久之后,一批新的思想又紧接着出现。人们因为有了以往经验,便在怀疑和普遍不信任中探索。

    可以说,大部分人都总是停留在以下两个阶段之一:一个是相信却不知道是为什么,另一个是不能确知该信什么。

    只有很少人有能力达到拥有来自真知的深思熟虑的自信,能够冲破怀疑的干扰,并主宰这种自信的那个阶段。

    然而,也有人曾经指出,在宗教狂热鼎沸的时代,人们还可能改变他们的信仰,但在人们普遍怀疑的时代,人人却对自己的信条坚信不疑。这种情形同样出现在出版自由盛行时的政治中。在互相质疑和轮番角逐的所有社会理论中,如果有一个被人采纳并给予保护,也只是因为人们不相信会有比它更好的,而不是因为人们相信它是好的。

    在我们这个时代,人们不会轻易为自己的见解付出生命,然而也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见解。所以,殉道者和变节者都一样少见。

    再给这个理由增加一个更加强而有力的理由:当人们怀疑某种见解时,因为本能和物质利益比见解更容易看到、感觉到,也更能持久,所以人们最终总是要通过自己的本能和物质利益来判断。

    民主制度的治理与贵族制度的治理相比,究竟哪个好?这是一个很难解答的问题。

    然而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民主制度会使一些人感到不快,而贵族制度则会使另一些人受压迫。你富了,我就穷了——这是一个真理,并且它自行成立而且无须讨论。

    ①不过,我还不知道这种深思熟虑的自信和对这种自信的主宰,是否曾经通过理性信念的鼓舞把人的热心和信心提高到一定高度。

    第36章 美国的政治社团 (1)

    英裔美国人对结社权的日常应用——三类政治社团——美国人将代议制用于社团的方法——这对国家产生的危险——1831年关税问题大会——此次大会的立法性质——为什么在美国无限应用结社权不如在他处危险——认为这样做是必要的原因——在民主国家里社团的功用在世界上,美国是最便于组党结社和把这一强大行动手段用于多种多样目的的国家。

    美国除了存在依法以乡、镇、市、县为名建立的常设社团之外,还有很多必须依据个人的自愿原则才能建立和发展的社团。

    美国的居民自小就懂得必须依靠自己去克服生活的苦难。他们总是对社会的主管当局持不信任和怀疑的态度,仅在无计可施的时候才向它求助。从上小学开始,他们就培养这种习惯。在学校里孩子们游戏时要遵从自己制定的规则,出现自己制定的犯规行为时要进行处罚。这种精神也在社会生活的一切行为中重现。假设公路上发生事故,车马行人受阻不能通行,周边的人就会自行组织起来研究解决方法。这些临时集中起来的人,就可以选出一个执行机构,这个机构在没有人去向有关主管当局报告事故之前,就开始排除故障了。假设是有关庆祝的活动,人们就会自行组织活动小组,来使节日增辉和使活动井井有条。而且,社会上还存在反对各种道德败坏行为的组织。比如,一些人把大家组织起来反对酗酒就是典型的例子。在美国,以促进治安、商业、工业和宗教事业为目的的社团也建立了不少。人们会通过私人组织的强大集体的自由活动使自己的愿望获得满足。

    社团对公民生活发生的作用我以后再找机会叙述。在此,我的任务是仅谈政界。

    既然结社权是大家都认可的,公民就可以用各种不同方式去行使它。

    一个社团可以是由一致赞成某一学说或主张的若干人组成的,并以约定的某种方式去促进该学说或主张取胜。所以,结社权与写作自由基本上完全相同。然而,与出版界相比,最先建立的社团拥有更大的权力。当一种见解被一个社团所代表时,它必须具备简单明确的形式。这个社团要拥有愿为本社团的事业献身的支持者才算完整。

    支持者们相互结识之后,他们的热情就会随人数的增加而增强。社团把多数人的精神力聚集在一起,促使他们以饱满的精神奔向由它指明的唯一目标。

    行使结社权的第二阶段,即行使集会权。当一个政治社团把其活动中心设在国内的某个重要地点时,它的活动规模明显很大,而它的影响同样将扩大。在那里,人们容易彼此见面,能够结合使用各种执行手段,思想通过这样的集会便会用文字永远无法达到的力量和热情往外传播。

    最后,在政治上,结社权的第三阶段是,支持同一见解的人可以组成选举团,选出代表到中央立法机构去代表本社团。这便是真正把代议制用于政党了。

    要想这样做,首先,拥护同一见解的人要在相互之间建立纯思想的联系;其次,他们要组成的小团体是只代表本党的一个派系的;最后,他们要建立一个国中之国,政府中之政府。他们的代表表面上是在代表国家的多数,但事实上只代表他们的支持者的集体。他们的支持者同样展现出代表国家和由此而来的所有道义力量的外表。是的,这些支持者不能像他们那样拥有制定法律的权力,然而支持者们能够攻击现行的法律并协助他们草拟法律。

    如果一个民族完全没有利用自由的习惯,或很容易掀起狂热的政治激情,而且担任的立法者的多数的旁边,只有一个负责审议和监督执行的少数,那我大可认为它的公共秩序必定处于严重的危险之中。

    证明一项法律本身比另一项法律优越,与证明这项法律应当代替另一项法律,二者之间无疑有着很大的不同。然而,当聪明人的智慧又发现一个重大差别时,他就不再考虑众人的想象。有时,一个国家分裂为两个实力相当的两派,每一派都力争做多数的代表。假如在领导权旁边再建立一个道义权威基本与它同样大的权力,你会认为领导权可以不感到威胁,继续长期纸上谈兵地混下去吗?

    认为结社的目的不在于强制舆论而在于引导舆论,不在于立法而在于审议法律,这是形而上学的想法。人们能保持这样的想法停滞不前吗?

    我对出版自由的主要成果研究越深入,就越深信它是现代世界里自由的主要内容,也可以称为自由的基本组成部分。所以,一个坚决保卫自由的国家,有权要求人们全力尊重自由。然而,政治结社的无限自由,又与出版自由不完全相同:与后者相比,前者存在的必要性略小,但危险性却更大。一个国家能够将结社自由限制起来,并将其永远置于国家的控制之下。然而,为使结社权自由存在,国家有时也需要耍些手段。

    在美国,以政治为目的的结社自由是无限的。

    有一个例子能够清楚地表明,这项权利被容许的程度之大是我们难以想象的。

    我们可以回想一下,曾在美国引起人们很大冲动的关税问题和贸易自由问题。关税制度不但影响舆论,而且影响非常重大的物质利益。北方认为它的一部分繁荣是因为关税制度,但南方则认为它的一切灾难是因为关税制度。可以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让当时美国不安的唯一政治激情的制造者就是关税制度。

    1831年,当相关争论处于最为激烈的时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马萨诸塞州公民想出一个办法,他通过报纸向反对现行税制的人建议,请他们派代表到费城,一起研究恢复贸易自由的办法。此项建议经过报刊转载,短短几天就由缅因州传到新奥尔良。

    对现行税制持反对意见的人热烈地采纳了这项建议,他们开始到处开会,推选代表。

    这些选出的代表全部是知名人士,有的还是大有名气的人。南卡罗来纳州为这个问题甚至还拿起了武器,仅它一州就派去63名代表。1831年10月1日,在费城召开了一个按照美国人的习惯取名为“全国代表大会”的大会,有二百多人参加会议。大会从开幕日起就具有立法的性质,会上采用公开辩论方式,讨论了国会的职权范围、自由贸易理论和税则。大会在第十天草拟了一封致美国人民的信后闭幕。这封信中宣称:(1)国会没有权力制定关税税则,现行税则是违宪的;(2)禁止自由贸易对任何国家都没有益处,尤其是对美国。

    应当承认,政治方面的结社无限自由,在美国至今还没有产生在他处可能会产生的致命后果。美国的结社权是从英国输入的,输入之后就一直存在下去。如今,行使这项权力,已变成美国人的习惯和气尚。

    第37章 美国的政治社团 (2)

    结社自由在我们这个时代已成为反对多数专制的一项必要保障。在美国,只要一个政党居于统治地位,就会得到一切国家大权;它的党徒也将获得各种官职,掌控一切有组织的力量。即使反对党的最出名人物也无法阻止自己被排除在政权之外,反对党只能在野,发动少数的全部道义力量去反抗压制它们的强大物质力量。所以,实行结社自由是用一种危险去平衡另一种更为可怕的危险。

    依我之见,多数的无限权威对美国共和制度的危害非常巨大,以至于我认为用来限制它的那个危险手段还好一些。

    在此,我要提出一个想法,读者可以因此回忆起我在本书第一部分讲述乡镇自由时所说的话。这个想法便是:民主制的国家是最需要用结社自由去防止政党专制或大人物专权的。在贵族制国家,贵族社团是天然存在的用来制止滥用职权的社团。在没有这种社团的国家,假如人们之间不能随时仿造出与此相似的社团,依我看就没有任何可以防止暴政的堤坝。在这种情形的国家,一个伟大的民族不是要受一个独夫的残酷压迫,就是要受一小撮无赖的残酷压迫。

    使美国国内的好心人表示惊异的是那种有时会成为一种必要手段的大政治集会(有各种人参加),即便在美国,它的出现也经常是重大事件。

    这种情况,表现得最为清楚的是1831年的大会。当时所有参加大会的杰出人物,都尽力使发言温和,将讨论目标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1831年的大会大概对不满政府措施的人产生了很大影响,促使了他们在1832年对联邦商业法进行公开造反。

    必须承认,在一切自由当中最后获得人民支持的自由,正是政治方面结社的无限白由。即便说这种自由还未使人民陷入无政府状态,但也可以说它随时随刻都在使人民接近这种状态。然而,这个这样危险的自由,却在某一点上提供了保障,那就是在结社自由的国家,是不存在秘密结社的。所以在美国,只存在党派分子,却不存在阴谋造反者。欧洲和美国对结社权的理解差异——它们对结社权的不同运用仅次于自己活动自由的最自然的自由,就是人们把自己的力量同自己的同志的力量联合起来共同活动的自由。所以,我认为,在性质上,结社权几乎与个人自由一样是不能转让的。一个立法者如果想破坏结社权,他就必须损害到社会自身。然而,如果说结社自由在一些国家能促进和加快繁荣,那么在另外一些国家又可能由于滥用和歪曲结社自由而使它从积极因素变为破坏的缘由。我认为,对自由有正确理解的国家的社团和滥用自由的国家的社团经常采用不同的方法,将它们进行一下对比,对政府和政党都会是有益的。

    现在,大多数欧洲人还把社团视为在战斗中匆匆忙忙组织起来,之后马上投入战场的武器。

    在结社时应当说清目的,然而创办人的头脑却被急于行动的思想限制,在这一问题上发生偏差。在他们看来,一个社团,就相当于一支军队。向士兵讲话的目的是检查军容和激发士气,然后让他们向敌人进攻。结成社团的人们认为,合法的手段可能是成功的手段,却绝对不是唯一的成功手段。

    在美国,人们对结社权的理解却不是这样。处于少数地位的美国公民会参与结社,首先是希望显示自己的力量和削弱多数的道义力量;其次是为了联合起来进行竞争,从而找出最适合感动多数的论据,他们总希望以此把多数拉进自己的阵营,然后再以多数的名义掌权。

    所以,美国政治社团的宗旨是温和的,其手段也是合法的。因为它们仅想依靠法律取胜,因此一般都讲真话。

    有数种原因造成了美国人和欧洲人在结社方面存在的不同。

    在欧洲,有些政党彻底与多数分家,致使它们永远没有希望得到多数的支持,然而这些政党又自认为强大得足够与多数抗衡。因此这样一个政党在结社时,它只就想进行战斗,而并不想进行说服。在美国,观点与多数相差甚远的人绝对斗不过多数的权力,因为其他所有的人都想拉拢多数。

    所以,大党越是没有可能成为多数,结社权的行使就越不存在危险。在像美国这样各党意见仅有细小差异的国家,结社权应该可以无限地存在下去。

    我们在自由方面的没有经验促使我们把结社自由只看成一种攻击政府的权利。

    一个人,当他意识到自己强大之后产生的第一个念头,便是以力服人,一个党也是如此。不用暴力只用道理说服人的念头,要在很久以后才会产生,因为它需要从经验中获得。

    因为英国人已有长期行使结社权的经验,所以当他们因意见严重分歧而形成各种不同派别时也很少滥用结社权。

    但在我们法国,人们却被一种强烈的好战精神所激励,致使凡是关乎国家安危的事,人们都疯狂地参与,把手握武器战死当做光荣。

    然而在美国,普选权却成为促使政治结社暴力趋于缓和的最强有力因素。在实行普选的国家,多数向来都是不难辨别的,因为没有一个政党可以假冒成没有选举它的选民的代表。所以,那样的党并不代表多数,不仅每个社团都知道,而且人民大众也知道这一点。这也是由它们的存在本身所决定的,因为它们如果真是代表多数,它们本身就可以对法律进行修改而不必乞求改革法律了。

    受到它们攻击的政府的道义力量,必会有很大增强。但它们自己的这种力量却必将有很大减弱。

    在欧洲,基本每个社团都自行充当或自信自己是多数意志的代表。这种自充和自信,使它们的力量以惊人的速度扩大,并令人不可思议地把它们的手段合法化。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事件是比用暴力去打击压制权利的事件更值得原谅的。

    正因为这样,在浩繁而又复杂的人类行动准则中,极端民主有时反而能防止民主的危险,而极端自由有时反而能纠正自由的滥用。

    在欧洲,社团基本上都将自己视为无法发表意见的人民的立法机构和执行机构,并依靠这种想法去行动和发号施令。但在美国,人们都认为社团只代表人民中的少数,社团仅能依靠说理和恳求来行动。

    欧洲各国社团所使用的手段都与它们所提出的目的相一致。

    这些社团的主要目的不是空谈而是行动,不是说服而是战斗,因此它们要建立的组织自然没有一点和平气氛,并使其内部具有军事生活的习惯和准则。它们竭力用集中方式领导自己的下属,将所有权力交给少数几个领袖。

    这些社团的成员要像战场上的士兵一样对命令进行服从。他们信奉的是盲目服从的理论,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们一旦联合起来,就必然马上放弃自己的判断和自由意志。所以,这些社团内部实行的专横统治,往往比它们所攻击的政府对社会实行的专横统治还要使人无法忍受。

    这些社团的道义力量因此就被大大削弱了。它们也丧失了被压迫者对压迫者进行反对斗争时所具有的神圣性。这种甘愿在一定的场合下奴颜婢膝地屈服于同伙中的某几个人的人、将自己的意志甚至思想拱手交给他人控制的人,怎么能奢谈他希望自由呢?

    美国人同样在他们的社团中建立统治组织,假如我能够用和平一词的话,那我就会说它们全是和平的统治组织。社团中承认个人的独立,每个人就像在社会里一样,同时向着一个目标前进,却并非都要沿着同一条路走不可。大家都不需要放弃自己的意志和理性,但要用自己的意志和理性去完成共同的事业。

    第38章 美国的民主政府 (1)

    我知道在以下讨论中将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也许这一章的每句话,都要在某些方面让分裂我国的各个政党难以接受。但尽管如此,我仍要说出我的全部想法。

    在欧洲,我们很难判断民主是否具有真理性和不变性,因为这里有两个对立的主义在斗争,我们无法准确分辨哪些争论来自主义本身,哪些争论来自它自己所引起的狂热。

    这不同于美国。在那里,人民毫无阻碍地治理着国家,不用担心任何危险,也没有遭受任何损害而想着报复。

    因此,美国的民主是凭其所好而行事。它的表现合乎自然而活动不受限制。所以只有在美国,才能对民主作出正确判断。这项研究对我国尤其有益,因为我们终日在一种不可抗力的驱使下盲目前行。最终我们将何去何从?也许走向专制,抑或走向共和,但是可以肯定,社会形式必定会走向民主。

    普选权如前文所说,美国普遍认同普选权。在美国不会考量社会地位高低,人人都享有这项权利。在不同的地区,在因语言、宗教和风俗的差异而彼此形同外国人的种族之间,在路易斯安那和新英格兰,在佐治亚和加拿大,我都能看到普选权的实施效果。

    我曾说过,在美国,普选权远未按人们的期望的那样,产生如欧洲一样的一切善与恶,而它的实施效果也与想象的不太一样。

    人民的选择和美国民主在这种选择中的本能在美国,知名人士很少出任公职——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下层阶级对上层阶级的嫉妒心并非来自个人的愤愤不平,而来自对民主的强烈诉求——为什么美国的精英往往远离政界在欧洲,许多人总是在口是心非地宣称或沉默:普选权的最大好处之一,就是呼吁公信力最高的人出任公职。他们认为,人民难以自我管理,但又衷心希望国家富强;人民的爱好决不妨害他们推选忠于国家的有能力的人去主持政务。

    但是在美国的所见所闻,却让我认为并非如此。到美国后,我吃惊地发现,被统治者中人才荟萃,而统治者中却少有名流。在今天的美国,卓越人士很少会走上仕途。而且必须承认,这也是民主扩大化超出原本界限所产生的结果。显而易见,半个世纪以来,美国的政治家世家数量减少了很多。

    我能够看出这个现象的数个成因。

    尽管国家付诸大量努力,但人民的文化水平仍旧不高。由国家简化学习内容,改进教育方法,让学习步入正轨,这些都好办;但因为用于学习的时间不足,人们仍不能获取知识并有效发挥。

    因此,人们在谋生之外的空闲时间的长短,就决定了他们获得知识的必要时间的多少。在某些国家,这个时间相对宽裕;而在另外一些国家,这个时间就不够了。但是如果完全没有这个时间,人们就不得不把时间只用于操劳于生活的物质层面,即不能作为真正的人而生活。所以,在一个社会里人人都博学多闻同时又家财万贯,这种设想真的难以想象。这两种情况是毫不相关的。我欣然承认,广大公民都衷心希望国家富强;我更愿意承认并曾经说过,社会的下层阶级在这个愿望中掺杂的私念,一般来说要少于上层阶级。但是,他们对实现此种希望的手段正当性的判断有不同程度的偏失,总是缺乏那种本领。想要彻底了解一个人的性格,必须进行长期观察和各种分析。很多伟大的天才在这方面尚有失误,何况普通人呢?对这项工作,人民精力有限而又不懂方法。他们的判断总是匆忙作出而又流于表面。因此,各种骗子施展花招取悦于人民,而人民的最忠实友人却往往不受信任。

    另外,按民主方式去选择值得信任的人的做法并非总能实现,有时人们也不愿意这样做,同时也不想这样做。

    不可否认,民主制度激化了人们心中的嫉妒感情,使之达到最高峰。与其说这是因为民主制度给每个人提供了与他人平等的手段,不如说是因为人们总是觉得难以得心应手地运用这些手段。民主制度唤醒和怂恿了人们要求绝对平等的无止境欲望。这种完全的平等,总是在人们以为得到它的瞬间,在手中消失。用帕斯卡尔的话来说,就是永远消逝了。人们经常热衷于追求那种仿佛近在咫尺而又远在天涯的重大利益。

    成功的可能性大时,人们便高兴,成功变得不确定时,人们便懊丧。他们总是因此喜怒无常。凡是在某一方面超过他们能力的东西,都被他们视为实现愿望的障碍。因此,不管上司如何合法,他们都会不买账。

    许多人认为,这种引导下级把上司赶下台的隐秘本能,只见于法国。但这是一个误解。这个本能并非法国人固有的,而是一种民主的本能。特殊的政治环境虽然可以促使这种本能尖锐化,但它并不能创造这种本能。

    美国人民并不憎恨社会的高层阶级,只是不欢迎他们,排斥他们当权。人民不怕天才,但也不十分器重。一般来说,凡是资质平庸的发迹者,都难以得到人民的好评。

    一方面,存在这种天然本能使人民排斥卓越人物当权;另一方面,又有一种不亚于这种本能的力量使这些人远离政界,因为他们在政界的竞技中难以防范堕落,保全自己。衡平法院首席法官肯特就曾经十分坦率地流露过这种思想。这位著名作家在盛赞联邦宪法授权总统提名法官的条款之后说:“最称职的人,也许为了不在普选中当选,而故意在行动上不十分积极,又在精神上保持严肃。”(肯特:《美国法释义》第1卷第273页)这个见解于1830年发表于美国,当时没有任何人反对。

    我只想用这些话证明,认为普选权能够保证人们作出最佳选择的想法,完全是天方夜谭。尽管普选权优点众多,但并不在此。

    能够部分纠正民主的这种本能的因素巨大的危险对国家和人民产生的不良效果——为什么50年前美国有那么多卓越人物主持政务——教育和民情对人民的选择产生的影响——新英格兰的例子——西南部各州——某些法律是怎样左右人民的选择的——两级选举制度——这种选举制度对参议院的结构的影响当国家面临重大危险威胁时,人民往往能颇具慧眼地选出最能拯救国家的公民。

    我们可以看到,在面临危险的情况下,一个人很少能保持常态,他要么超常发挥,要么大失水准。国家的情形也是这样。有时极端的危险可能并未使一个国家振奋,反而把它吓倒。这种危险虽然能唤起人民的激情,但未对激情加以引导。这样的话,它对人民的头脑只能是轻轻触及,却无法使之清醒。例如,犹太人就曾经在他们的硝烟弥漫的神殿废墟上互相厮杀。但最常见的,是一些国家和个人在危险面前,反而异常冷静,做出非凡的举动来克服危险。这时,那些伟大人物的崛起,就如同在暗夜中耸立的大厦,顿时被一场大火照亮。

    此时,天才也毫不犹豫挺身而出;被灾难蹂躏的人民,也会暂时将嫉妒感情抛之脑后。这时,从选票箱里检出的结果中出现伟人的名字就并不罕见了。我在前面说过,现在的美国国务活动家,远远不如50年前主政的人物。导致这一情况的,除法律的原因之外,还有环境因素。当美国为独立这一正义的事业而斗争时,它是一个要摆脱他国奴役的国家;而当它以一个新生国家的身份走向世界时,它的全体人民的精神品质已经达到这些努力目标要求他们的高度。在举国欢腾声中,卓越的人物走出来当政,而人民也举手欢迎他们,并把他们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但是,这样的事情毕竟不多,还必须从事物的另一角度审视。

    民主的激情有时会被转瞬即逝的事件抑制;而人们的知识水平,特别是民情,将对激情的发展趋势产生强大且持久的影响。这种情况在美国就很常见。

    在新英格兰,道德和宗教完全支配着教育和自由,早已建立并长期延续下来的社会,已经形成了固有的道德准则和习惯,所以人民在轻视财富和门第带来的固有优势的同时,习惯于尊重知识和道德方面的优势,并对其心悦诚服。因此,比起其他各处,民主在新英格兰更有生存的土壤。

    但是,往南一走,情况就大不相同。在南方的各州,形成得较晚的社会纽带此时尚不牢固,教育普及率低,道德、宗教和自由的原则欠缺令人满意的契合。因此,有德、有才或德才兼备的人在那些州的政府里极为罕见。

    当进入社会组织建立不久的西南部各州,会发现这里到处都是冒险家和投机家的庄园。在这里,我们为社会的管理大权集聚于几个人手中而大吃一惊,并在心中思索:除了立法机构的完善和人的独立以外,有什么力量能促进国家发达和社会繁荣呢?

    有些具有民主性质的法律,也曾部分地纠正了民主的危险本能。

    在华盛顿的众议院大厅里,你会为议员的粗俗举止惊诧不已。在这个大厅里,纵使你再三环顾,也依然找不到一个著名人士。容易让人忘却的无名之辈充斥议会。乡村律师和商人占据了议员中的大部分席位,其余的甚至还有底层的人士。在这个教育几乎普及的国度,据说人民的代表有的居然还会写错别字。

    几步之遥的地方,参议院大厅的大门赫然在目。这个会议厅狭小局促,可是众多美国名人却济济一堂。你在这里见到的每个人都声名显赫,你最近一定听到过他的美名。善于雄辩的大律师、著名的将军、贤明的行政官和著名的国务活动家构成了他们的主体。这个会议厅里的一切发言,都丝毫不逊于欧洲各国国会的顶级辩论。

    为何会产生这两种场面的奇异对照呢?为什么精英荟萃的是参议院而非众议院?为什么后者聚集的都是粗鄙之人,而前者却为天才和名人所垄断?但在实际上,这两个议院均经普选产生,选举结果都来自人民,而且至今指责参议院敌视人民的利益的声音都没出现过。那么,如此惊人的差异缘何产生呢?我认为,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众议院由人民直接选举,而参议院则经两级选举产生。本州的立法机构由该州全体公民选举产生,依联邦宪法规定,这些立法机构组成选举团来选举参议员。当然,参议员也能代表(虽然是间接地代表)普选的结果,这是因为选举参议员的各州立法机构,并非贵族团体或拥有选举权的特权机构,它实质上代表各州的全体公民的意志;各州的立法机构一般每两年或一年改选一次,全体公民通过改选更新其成员,从而控制参议员选举。但是,人民的意志通过这个选举团来表达时会发生变化,可能更显庄重和严肃。因此,选举团选出的参议员也往往能切实地代表统治国家的多数。但是,他们所能代表的只限于国内的高尚思想和引导国家前进的精神,而不是那些会使国家动乱的偏激感情和使国家名誉扫地的邪念。

    不难看到,有朝一日,美国的各共和州会因为在选举制度中采用两级选举而强大起来。否则,它们便可能遭遇民主的陷阱。

    对这一点,我始终坚信不疑。使各阶层人民都得以享用政治自由的手段非两级选举莫属。在我看来,不管是惧怕这一手段的人,还是希望变其为政党专有武器的人,他们都是错误的。

    美国民主对选举法产生的影响选举次数少会对国家造成重大危险——选举频繁会使全国处于亢奋状态——美国人从这两种弊端中选择了后者——法律经常被改变——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斐逊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当选举的间隔期长时,每次选举都有震动国家的危险。

    第39章 美国的民主政府 (2)

    这时,全部政党都将全力以赴,争取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对候选人来说,选举的失败几乎意味着不可救治的创伤,所以他们可能气急败坏,做出不理智的事。

    但是,如果不久以后还有机会重新举行一次这种合法的斗争,失败的政党便可以忍耐了。

    当选举接踵而来的时候,频繁的选举会使社会动荡不安,使政务处于连续不断常变状态。

    因此,上述两方,一方可能使国家小病缠身,另一方却会使国家有身染大病即爆发革命的可能。如果第一种制度在损害政府的美好形象,那第二种制度则在威胁政府的生存。

    美国人宁愿忍受后者的弊端,却不愿忍受前者的。在这里,指导他们行动的主要是本能,而鲜有理性,因为民主使他们对变化由爱好发展成为激情。结果,美国的立法总是出奇的多变。

    大多数美国人认为,他们在总体上行之有效的制度的必然结果就是法律的多变性。但我确信,没有一个美国人会硬说这种多变性完美无缺或认为它不是一大弊端。

    汉密尔顿在论证一项可能防止或推迟不良法律颁布的权力后,补充说:“或许有人会说,防止颁行不良法律的权力同时也会成为防止颁行良好法律的力量(它既可用于这个目的,又可用于其他目的)。但这一反对意见,对能够正确认识法律的不稳定性和多变性的缺点的人来说并不很重要。法律的不稳定性已成为我国政府的性质和宗旨方面的最大弊端。”(《联邦党人文集》第73篇)麦迪逊说:“立法的方便和漫无节制,似乎是我国政府的最严重的病症。”

    (《联邦党人文集》第62篇)美国的民主制度下出现的迄今为止最伟大的民主主义者杰斐逊,他也曾指出过这样的危险。

    他说:“我国法律的不稳定性确实是一大弊端。我认为我们应当除掉它,即应规定在一项法案被提出之后,允许在一年内批准实施。法案应当交付讨论,在没有更改意见后再进行表决。如果形势要求迅速通过该法案,也不能简单地由多数决定,而应以两院各自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①

    ①《1787年12月20日致麦迪逊的信》,孔塞伊先生法译本。(《杰斐逊文集》,华盛顿,1905年,第6卷第393页)美国民主治下的公务人员简朴的美国公务人员——公务人员无制服——所有公务人员均带薪——此举的政治后果——美国没有终身公职——无终身公职的后果美国的公务人员,和公民大众没有什么差别,既无宫殿和卫士,又不穿着制服。

    统治者的这种简朴作风,不仅源自美国人的气质,而且与社会的基本原则有关。

    从民主的角度来看,建立政府并非好事,反而是一个必然的灾难。因为必须授予官员们以一定的权力,没有这种权力他们就形同虚设。但是,作为权力标志的制服,却决非工作所必需,也会让公众心生隔膜。

    公务人员心知肚明,他们能够有权向其他人发号施令,是以自己的举止不能表现得高人一等为条件的。

    我想象不出哪个国家的官员会有美国公务人员那样的朴实作风,平易近人,交谈时亲切和蔼。

    我喜欢这种自然作风浓厚的民主政府,我在这些重视职责甚于职位,重视人品甚于权力外表的公务员身上,看到了令人钦佩的男子汉应有的工作作风。

    我认为,一百多年以来,我国都夸大了制服的影响。在美国,我从未见过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因穿着不合身份而被轻视的情形。

    另外,我对公务人员装模作样地穿上制服就能受到尊敬感到怀疑,因为他们受人尊敬应当是因为衣着而非人品。

    当我看到我国的一些官老爷对人粗暴或嘲讽,耸肩反对,或以得意的微笑下达指示时,真想剥下他们的制服,直到他们露出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真正模样为止,看他们能不能意识到人类应当受到尊敬。

    美国的公务人员都不穿制服,却可以领薪俸。

    这一点比起以上内容来说更应当是来自民主原则。民主制度也准许官员摆阔,比如用丝绸和金银打扮自己,但不得直接违反民主原则。他们的这种特权只是暂时的,属于职位而非个人。但是,如果公务人员不拿薪俸,就会因此产生一个富有和独立的公务人员阶层,就此形成一个贵族圈。这时,即使人民还保留有选举权,它也是受限制的。

    如果一个民主共和国对公务人员实行无薪制,我可以十拿九稳地推论,这个国家即将走向君主政体。而在一个君主国开始实行公务人员的无偿制时,这一行动说明政体要么是在走向专制,要么是在走向共和。

    因此,在我看来,公务人员由无薪到有薪本身就是一场真正的革命。

    我把美国所有职位都带薪这件事,看成该国民主具有绝对统治作用的最明显标志之一。为公共服务,无论什么性质,都应领到报酬。因此,每个人不仅有为公共服务的权利,而且服务时会有生活保证。在民主国家,虽然每个公民都有出任公职的可能,但也不是全体公民都能出任。

    这不是因为资格不够,而是因为在选举时,候选人的人数和当选条件是有限制的。

    在实行普遍选举原则的国家,严格来说没有终身公职。人们就任公职,多半出于偶然,对任何人来说,永久保住职位都是不可能的。选举是一年一度时,情况尤其如此。因此,公职对野心的诱惑力在平安无事时期并不大。在美国,混迹于政治圈子里的人,都不是有很大抱负的人。胸怀大志的人,一般都远离政治而去追求财富。由于觉得不懂如何齐家而去负责治国的倒是大有人在。

    担任公职之人之所以大多是平庸人,正是由于如上原因以及民主的不良选择。在美国,难以预料如果精英阶层参加竞选,人民是否会选举他们,不过我敢肯定他们不会出来竞选。

    美国民主治下的行政官①的专权为什么在专制君主国和民主共和国中行政官享有的专权比在立宪君主国中更为广泛——新英格兰行政官的专权对行政官授予很多专权的有两种政府:只由一人统治的政府和民主的政府。

    导致这种专权结果的是以下这些几乎相同的原因。

    在专制国家,无论官员还是私人,命运都没有保障。君主掌握着被他雇佣的人们的生命财产,以及他们的荣誉。他不惧怕这些人,确信他们不会滥用这种自由来反对他,因而就赋予他们很大的行动自由。

    在专制国家,君主过分爱惜自己的政权,以至于害怕自己规定的制度会伤害政权,他喜欢把他的臣民的轻微越轨行为看成偶然,相信这并非出于存心谋逆。

    在民主国家,多数在每年都能从上任当选者手中收回权力,所以他们决不害怕那些人滥用职权。多数随时都能使他们对政府的意见达于执政者,所以他们喜欢让执政者自由发挥而不是在一套死规矩中循规蹈矩,因为那些死规矩既限制执政者又限制他们自己。

    但是,只要稍微深入考察一下,就会发现在民主制度下,行政官专权的程度甚至还要大于专制国家。

    在专制的国家,君主对他所发现的一切犯法行为可以立即惩治,但他不能保证自己可以随时发现应受惩治的一切犯法行为。而在民主制度下,执政者的权力极高且无处不在。比如,我们看到,与欧洲的官员相比,美国的公务人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动的自由要广泛得多。一般只向他们指出应当完成的任务,而方法可以由他们自主选择。

    比如,在新英格兰,各乡镇的行政委员负责提出陪审员名单。但应当指出,只有

    ①我这里指的是广义的“行政官”, 包括负责执行政府法令的一切官员。

    享有选举权和良好名誉的公民才是陪审员的可能人选①。

    在法国,倘若如此可怕的权力被公务人员享有,不管他怎样去执行,人们都必定会认为人民的生命和自由正面临危险。

    在新英格兰,乡镇的行政委员有权把酗酒者的名字张贴在酒店里,要求居民不能向他们提供酒水,违者罚款②。

    即便在最专制的君主国,这样的查禁也会激起人民的反对,但在新英格兰,人们却毫无怨言地服从。

    没有任何地方的法律能像民主共和国的那样,使行政官享有如此大的专权,因为这种专权不会引起恐惧。甚至可以说,随着选举权日益扩展到底层人民,行政官的任期逐渐缩短,行政官会被赋予更多自由。因此,想要把一个民主共和国转变为君主国,将是极其困难的。如果行政官保留着民选的行政官的权限和习惯却不再由人民选举产生,那就会导致专制。

    只有在立宪君主国,法律不仅为官员的行动划定范围,还能想到指导官员日常行为的问题。之所以这样做,原因是不言而喻的。

    在立宪君主国,国王和人民分享权力,两者都希望行政官的职位稳定。

    国王因为怕行政官出卖王权的利益,因而不愿意将行政官的命运置于人民的控制之下;而人民则怕行政官完全依附国王,从而压制他们的自由。因此,对待行政官应当既不让他依附国王,又不让他依附人民。

    不过,国王和人民准许官员保持独立的原因,同时也防止了官员滥用这种独立身份,以防官员侵犯王权的利益和人民的自由。所以,双方都认为要事先为官员划定行动范围,而且认为为官员制定一套不得违犯的守则也很有益处。

    美国行政的不稳定性在美国,比起家庭活动方面,人们在社会活动方面留下的痕迹往往过少——唯一的历史文献是报纸——为什么行政的不稳定对施政艺术有害在美国,在台上短暂掌权后,人们不久便回到每天都在改变面貌的群众中去,所以他们在社会活动方面留下的痕迹往往少于他们在家庭活动方面留下的痕迹。公共行政管理在美国差不多全凭口述和传统进行。即使有史料,因为没有成文的规定,它们也像古代女巫写在棕榈树叶上的预言,常常随风而逝,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①见《马萨诸塞州法令汇编》第2卷第331页:1813年2月27日法令。应当补充一点,陪审员的最后名单要用抽签办法决定。

    ②见《马萨诸塞州法令汇编》第1卷第302页:1787年2月28日法令,其中写道:“各乡镇的行政委员可要求有关部门在本乡镇的酒馆、旅店、小铺等的室内和作坊张贴时常酗酒、耍酒疯、赌博以及在这些场所胡聊瞎扯的人的名单。上述店铺的所有者在接到通知后,如果仍然允许这些人到店内饮酒或赌博,或再向他们出售含酒饮料,则处以60先令罚款。”报纸是美国的唯一历史文献。如果报纸少刊一期,时间的锁链就会断裂,现在和过去之间就会被打断。我敢肯定,50年后想收集今天美国社会具体情况的文件,比寻找法国中世纪行政管理的文件更困难。如果有一天,美国遭到蛮族入侵,要想了解今天美国人民的一些事情,那就只得依靠其他国家的史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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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章 美国的民主政府 (3)

    人民已经习惯于行政管理的不稳定性了。我甚至可以说,今天每个美国人都认为它符合自己要求。谁也不打听他们在以前经历过的事情。没有人研究管理方法以及总结经验。即便是十分容易的文献收集,也没有人去做。人们很少保存偶然落到手里的文件。我手头的几份原始材料,还是为答复我对某些官员的提问,一些行政部门给我的。美国社会每天生活的就像一支战斗中的军队。然而,所有的科学为了不断进步,都必须逐代总结前代的经验,行政管理技术也是一门科学,它也不例外。而且,人们在短促的一生中,或笃行,或立言;前者发明方法,后者创造理论。人类就是这样一边前进,一边收集个人的经验成果,从逐渐建立起各门科学的。美国的最大难题是行政管理人员根本不互相学习,而且他们在指导社会工作时,只凭自己积累的经验知识,而匮乏指导该项工作所必备的科学知识。因此,行政管理工作中民主反而阻碍了管理人员的技术进步。就这一点来说,与缺乏这方面经验的国家相比,民主更加适合于已经完成行政管理教育的国家。

    而且,这个论断在行政科学以外,也广泛适用。但是,民主政府如果按如此简单和自然的思想建立,社会就必须非常开化和文明①。最初,人们还以为这种政府只是在遥远的古代才存在过;但是,后来的深入考察证明这种政府只能出现于社会发展的最后阶段。

    美国民主治下的公共开支公民在任何社会都被分为几个阶级——每个阶级要求管理国家财政的本能——人民主政时公共开支必然增加的原因——在美国,使民主制度造成浪费的事情并不可怕——国库收入在民主治下的使用民主政府是否节约?在回答这个问题以前,必须设定一个比较的标准。

    在我们对一个民主共和国与一个专制君主国的比较中,这个问题是容易解决的。这时我们会发现,前者的公共开支远高于后者。而且,与不自由国家相比,一切自由国家的情形都是如此。不错,人民贫穷的主要原因是专制制度,它是妨碍人民发展生产,不过并不是夺去人民的生产成果。专制制度使财源枯竭,却始终重视既得的财产。与之相反的是,自由生产出来的财富比它所毁掉的多千百倍。了解自由好处的国家,财源往往总比税收增长迅速。

    ①我这里所说的民主政府,是指一个民族建立的民主政府,而非一个小部族建立的民主政府。

    我现在要说明的主题,是就各种自由国家之间的比较,指出民主对各国财政的影响。

    同有机体一样,社会在组织上,必须始终服从其固定规则。它由无处不在和无时不有的一定成分组成。

    在科学上,一个民族常被分为三个阶级。

    富人组成了第一个阶级。第二个阶级的成员,则是那些不算富人但生活优裕的人。

    第三个阶级,是无产者或少产者,全靠为前两个阶级劳动维持生活。

    这三类人的人数,可能因社会情况而上下波动,但你不能否认每个社会里都有这三类人。

    显而易见,在国家财政的管理上,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要求。

    假如第一个阶级制定国家的法律,这时,他们大概很少考虑节省国库开支,因为他们会认为对大额财产的课税只不过相当于动了一根毫毛,这对它无关紧要。

    再假设中间阶级制定国家的法律。这时,因为他们认为最大的灾难莫过于对小额财产征收高额赋税,所以一定不会挥霍国家的税收。

    中间阶级的政府应当是自由政府,也许它不是最有知识和最慷慨的政府,但它却是最节约的政府。

    现在,我假设制定法律的大权被第三个阶级总揽。我认为那种情况下公共开支就会有增无减,其理由有二。

    首先,制定法律的大部分人缺乏应当课税的财产,国家的公共开支似乎对他们有百利而无一害;其次,这些中稍微有钱的人不难找到办法、把赋税的负担转嫁给富人,从而使其只对穷人有利。这种事情是富人当政时不可能出现的。

    因此,不能指望公共财富在穷人①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会被节省使用。通常,公共开支是很大的,因为不纳税或者能逃避赋税负担的人负责立法抽税。换句话说,唯一能使立法抽税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政府就是民主政府。

    即便你反对也没用,引导人民去保护富人的财产才是人民的真正利益所在,否则,人民很快就会感受到自找麻烦的痛苦。而且,人民幸福的所在不也是国王的利益吗?贵族的利益不也随时在向人民开放吗?在长远的利益能够克制眼前的激情和要求的情况下,暴君统治或专横的贵族制度永远不会出现。

    可能有人反问:主张由穷人独揽立法大权的不是大有人在吗?他们是谁?他们是建立了普选制度的人。是多数还是少数在制定法律?无疑是多数。如果能够证明穷人经常构成多数,那不是就相当于说穷人将在实行选举制度的国家独揽立法大权吗?

    不错,至今在世界上的所有国家,多数人是没有财产的或者他们只有少量财产使他们得以不必用全部时间劳动。因此,普选制度的实质是穷人管理社会。

    ①很明显,这里和本章其他各处所用的“穷人”一词的意义,只是相对而言,而非绝对而言。比起欧洲的穷人来,美国的穷人很容易致富。但是,在将他们与比他们富有的同胞比较时,便可以称他们为穷人。有时对国家财政造成灾难性影响的可能就是民权,这在古代的一些民主共和国已经很常见。在这些共和国,耗尽国库的常常是救济贫困的公民或为人民提供游戏娱乐设施的开支。

    老实说,在古代,代议制还鲜为人知。而在今天,在公共事务方面,人民很难表示出激情,然而可以断定,久而久之,按照选民的要求行事,照顾他们的爱好和利益会成为代表们的习惯。

    再者,随着人民日益富有,民主造成的浪费的可怕性将按比例减少,因为人民富有以后,一方面不再需要富人出钱,另一方面增加赋税可能会使自己受损失。从这一点来说,比起英国,普选制度在法国将产生较少危险,因为在英国,少数人掌握着几乎所有的应当课税的财产。而在绝大多数人都有财产的美国,人们的社会地位亦比法国人有利得多。

    可能增加民主国家的公共开支的还有另一些原因。

    在贵族统治国家时,主持国务的人由于自己的地位,他们可以免于匮乏。他们自以为生来有福,总是向社会要求权力和名誉;他们高踞于众人之上,无视人民大众的安宁幸福对他们的荣华富贵的促进作用。不错,对穷人的苦难,他们也不是毫无恻隐之心,但对这种苦难的感受,他们并不能像穷人那样切身体会。他们心满意足于人民的安贫知命,除了保住统治地位以外就别无所求。比起改进现状,贵族政体更关心维持现状。

    反之,因为人民受过痛苦,当他们掌握国家大权时,主政者便会大幅度兴利除弊。

    这时,改革的精神会感染各行业,改革也会深入最末的细节,特别会在需要花钱的事业上得到发挥,因为它的目的就在于改善穷人无力自己改善的生活条件。

    而且,在民主社会还存在一种目标并不明确的奋进精神和一股不断追求耗费大量钱财的各种革新的热情。

    在君主政体和贵族政体下,为了迎合主政者的好大喜功的自然心理,野心家们经常促使主政者去办一些劳民伤财的事业。

    而主政者在穷人主政的民主国家只会在增进社会福利的事业上表示慷慨,而这种事业一般都是要耗资的。

    另外,人民在考虑本身的处境时,总会产生许许多多起初并未注意到的需要,而为了满足这些需要,就不得不依靠国家的资助。因此,一般说来,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公共开支也随之增加,随着教育的普及,赋税也会增加。

    最后,使民主政府比其他政府更为耗费的还有一个原因。虽然有时民主政府打算节省开支,但它却办不到,因为它没有节约的有效方法。

    民主政府由于经常改变自己的目标和频繁更换它的人员,所以它的事业缺乏连贯性或经常半途而废:国家花了钱,在第一种情况下,效果并不和预期的相符;在第二种情况下则毫无所得。

    美国民主在规定公务人员薪俸方面表现的本性在民主制度下,规定高薪制度的人并无牟利机会——增加下级公务人员的薪俸和降低高级公务人员的薪俸是美国民主的趋势——这样做的原因——美国和法国公务人员薪俸的对比能使民主制度调节公务人员的薪俸开支的通常有一个重大原因。

    规定高薪制度的人在民主制度下有很多,但他们却很少有人有机会从中牟利。

    反之,规定高薪制度的人在贵族制度下几乎总有从中牟利的机会。这是他们为自己创造的资本,或者至少是为其子女准备的财源。

    但是应当承认,对其主要公务人员,民主国家也是太过吝啬了。

    在美国,高级公务人员的薪俸远远不如其他国家,但下级公务人员的薪俸高于其他国家。

    同一个原因导致了这两个相反的现象。公务人员的薪俸在这两种情形下都是人民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对比下级公务人员和高级公务人员的贡献而规定的。由于人民生活宽裕,所以觉得公务人员也应分享这种宽裕,这样才是合情合理的①。但是,在规定国家的高级公务人员薪俸时,这个想法就不起作用了,而是随意规定。

    对社会的高层阶级的生活需要,穷人是无法明白的。因为穷人觉得能够满足日常需要就不错了,所以在富人那里一笔微不足道的款项,在穷人看来就是一笔非常可观的财富。他们认为,一个州长每年收入2000埃居(6000法郎)就算得上幸福和值得羡慕了②。

    假如你要告诉他们一个伟大国家的代表应在外国人面前表现出一定的气派,他们起初可能完全同意;但当他们看到用你以为是微不足道的款项他完全可以做出一番事业时,想到自己简陋的住所和辛勤劳动得来的微薄收入,他就会对这样一笔财富感到吃惊,甚至会被吓到。

    另外,当下级公务人员与人民的收入处于差不多同一水平,而另一些人却在这个水平之上时,前者还能激起人们的同情,而后者则会引起人们的嫉妒。

    这种情形,在随公务人员的权限的加大而薪俸减少的美国,也可以清楚地看到③。

    ①美国下级公务人员的宽裕生活,还来自另一个原因。而这个原因与民主的通性无关,即在美国,从事各种私人营业都能比担任公职收益更多,如果国家不对下级公务人员予以较高的报酬,就很少有人会去担任下级公职。因此,即使从事商业活动要精打细算,面对激烈的竞争,但人们也愿意去从事这种活动。

    ②俄亥俄州有100万人口,但它的州长每年只有1200美元的薪金收入。1200美元等于6504法郎。

    ③为了查明这个事实,只需考察一下联邦政府的个别官员的薪金就可以了。我认为应当对照法国的同类官员的薪金,以使读者更容易了解。

    美国(财政部官员)传达员…………3734法郎低级科员…………5420法郎(下转149页)149在贵族统治的帝国,情况则与此相反,高级官员均能获得极高的薪金,小官员的收入却只能勉强糊口,从我们上面指出的类似原因中,不难理解这种情况。

    如果说民主制度不认为富人应当享乐和穷人应对富人嫉妒,那么贵族制度则不会理解穷人的困苦,或者干脆说它根本不知贫穷困为何物。确切地说,穷人对他们而言是另一种人,与富人非属同类。因此,贵族制度很少去关心下级官员的命运,只有在下级官员因为薪金过少而拒绝为其服务的时候,才略微提高他们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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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 美国的民主政府 (4)

    虽然民主制度没有节约的爱好,但对待高级公务人员时它却采取了节省开支的态度,以至于对他们有亏待和吝啬的倾向。

    不错,在民主制度下,主政者也能够过上差强人意的生活,但为了满足人民的需要和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他却可以不惜耗费巨资①。这些开支主要来自税收,但没有被浪费。

    一般说来,用于统治者的花费在民主制度中所占比例很少,而用于被统治者的费用非常多。与此相反,贵族制度把国家的收入主要用于主持国务的阶级身上了。

    促使美国政府厉行节约的原因是难于识别的凡是探求过法律对人类命运发生真正的影响的人,一般都犯过重大错误,因为再没有比明白这种事更难的了。

    一个民族喜欢深思熟虑和善于精打细算,另一个民族天生轻松活泼和热情洋溢。

    这些特点来源于一些我们尚不清楚的古老原因或他们的身体素质。

    有些民族喜欢热闹、排场和游兴,花费万金来得到一时的欢乐不后悔。另外一些民族喜欢独善其身,耻于露富。

    (上接148页)高级科员…………8672法郎科长…………10840法郎部长(国务卿)…………32520法郎政府首脑(总统)…………13500法郎法国(财政部官员)大臣的传达员…………1500法郎低级科员…………1000~1800法郎高级科员…………3200~3600法郎科长…………20000法郎大臣…………80000法郎政府首脑(国王)…………12000000法郎我拿法国作为比较的对象或许有些不当。在民主的本质日益深入政府的法国,已经出现国会要求提高低额薪金和普遍降低高额薪金的强硬趋势。因此,法国的财政大臣在第一帝国时期年薪为16万法郎,而在1834年已降到6万法郎;而财政部各司长的年薪则由以前的5万法郎降到了2万法郎。

    ①考察一下美国的财产预算,就可以知道美国为维持穷人的生活和免费教育支出了多少钱。

    1831年,纽约州为维持穷人的生活共支出120万法郎(245433美元),而国民教育方面支出至少高达542万法郎(1080698美元)。见威廉斯:《纽约年报》,1832年,第205和243页。

    1830年,纽约州的人口为190万,约等于法国诺尔省人口的两倍。

    有些国家毫不重视艺术,轻视一切没有实效的东西,另外一些国家热衷于建筑之美。最后,有些国家崇拜金钱,另外一些国家爱好名誉。

    除了法律以外,所有这一切表现都对各自国家的财政产生强有力的影响。

    美国人决不把钱花在公共庆典上,原因不仅是因为美国人民不喜欢隆重的庆祝,而且是因为美国的税收要由人民投票决定。美国人不注重建筑物上的装饰,不重视外在无实际意义的华丽,原因不仅是因为他们是重商的民族,而且因为他们是讲究民主的民族。

    公共生活也接受私人生活的习惯。但是应当把美国的来自制度本身的节约与来自人们的习惯和社会风气的节约区别开来。

    可否拿美国的公共开支与法国的对比要衡量公共开支的多寡,必须确定两点:国家财富和税收——我们无法确知法国的财富和开支——为什么同样无望知悉美国的开支和财富——为研究宾夕法尼亚州的税收总额所做的调查——能用来表示一个国家的开支多寡的总指标——对美国进行的这项调查的结果最近,对美国和法国的公共开支,人们进行了大量的对比研究,但均未获得满意的结果,而且他们没有达到目的的原因用几句话就足以说明。

    必须经过两项研究才能够查明一个国家的公共开支有多少。第一,必须了解这个国家财政状况;第二,必须知道它把多少财富用于公共开支。因为我们想要知道的并不只是开支,还包括开支与收入的关系,所以只调查税收的总额却不研究应当课税的财源,将是一件徒劳无功的工作。

    一个富人可以轻易缴纳的一笔税款,如果让穷人去支付可能会让他倾家荡产。

    许多成分构成了人民的财富,其中主要的是不动产,其次是动产。

    很难精确计算出一个国家的可耕地面积及其天然价值和增益价值,更不容易计算人民拥有的动产的价值。而由于财产的种类繁多和数量庞大,即使你算出了总数,也很难进行准确的分析。

    因此我们发现,一些文明悠久的欧洲国家,甚至包括行政集权的国家,它们的财富总额至今都未能精确地算出。

    而美国人甚至没有计算财富总额的打算。社会形势在这个新兴国家还没有安定下来,国家政府还没有像我国这样拥有大批调遣自如的下属人员,由于无人收集或无时间研究,统计资料显然不齐备,你怎样能相信这种情况下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呢?

    因此,我们缺少计算所需的资料。对法国的财富与美国的财富我们无法进行对比。因为法国的财富还没有精确计算出来,而美国的财富根本无法进行这种计算。

    但是,我宁愿暂时不用“对比”这个必要的字眼,决定先不去考察税源与税收的关系,只计算税收的实际金额。

    读者将会看到,我的研究范围虽然缩小了,但任务并未由此减轻。

    虽然法国的中央集权行政管理有大批官员的努力,但我认为他们也无法精确算出征收公民的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总额。而且,法国政府本身也没有完成这项并非个人所能承担的工作,或至少尚未公布其结果。现在,虽然我们可以知道国家的支出总额,知道各省的支出总额,但对乡镇的开支情况尚无法了解,所以还不能说是已经知道了法国的整个公共开支情况。

    如果我们回过头来研究美国的公共收支,就会发现困难更多,而且更难克服。美国开支总额的确切数字我已经知道了,它的24个州的预算我也清楚了,但是美国公民向他们所在的县和乡镇提供了多少行政开支我们无从知道。①联邦政府不能强迫各州政府向我提供这方面的资料,而且就算各州政府都愿意帮我,我也怀疑它们能否使我满意。除了这项工作的自然困难之外,国家的政治结构也在妨碍各州政府做这件事。乡镇和县的行政委员不受州长的管辖,因为他们不是由州长任命的。即使各州政府愿意向我提供所需的资料,我也可以断定会遇到很大的障碍:本应当向州政府服务的下级官员对此事可能敷衍塞责②。

    因为迄今为止美国人肯定在这方面什么也没做,所以就算问他们能否提供这方面的材料也是徒劳的。

    ①大家知道,美国有4种预算:联邦有联邦预算,各州、各县和各乡镇各有自己的预算。在美国逗留期间,我曾为了解几个主要州的乡镇和县的公共开支总额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很容易就得到了几个大乡镇的预算资料,但没有能够看到小乡镇的支出资料。我发现对乡镇开支明确地判断很难。关于县的开支情况我收集到一些资料,尽管这些资料还不太完整,但仍会引起读者的兴趣。我应当感谢原费城市长理查德先生,他向我提供了宾夕法尼亚州13个县的1830年度预算。

    这13个县分别是:莱巴农、森特尔、富兰克林、费耶特、蒙哥马利、卢泽恩、道芬、巴特勒、阿勒格尼、哥伦比亚、诺森伯兰、北安普敦、费拉德尔菲亚。这13个县在1830年共支出1800221法郎,人均负担3法郎64生丁。如果看一下宾夕法尼亚州的地图,就会发现这13个县分布在四面八方,并都服从于指导整个州的总方针,因此不能说它们对形成关于宾夕法尼亚州各县财政情况的明确概念没有帮助。1830年,宾夕法尼亚州共有居民495207人。这些居民在1830年每人向联邦政府纳税12法郎70生丁,向宾夕法尼亚州纳税3法郎80生丁。这样一来,这些县的公民为担负公共开支(还不算乡镇的开支),在1830年就相当于每人就向社会提供了20法郎14生丁。这项计算虽然由于只限于一个年度和一部分开支而不够全面,但还应当是可靠的。

    ②一些试图比较法国和美国的预算支出的人,深深感到不能拿法国的公共开支总额与美国的对比,但他们力图对两者的公共开支的各个项目的总额进行对比。不难证明,第二种方法也不优于这第一种方法。

    比如说,拿我们的国家预算和谁对比呢?和美国的联邦预算对比吗?但是,美国的联邦预算项目比我们中央政府的预算项目少,所以联邦政府的支出总额也自然要小得多。那么,用我们各省的预算与美国的各州预算对比吗?但是,美国各州的预算大多比我们各省的事业开支重要,而且项目也比我们的多,所以美国各州的支出也要大得多。至于各县的预算在财政制度上也与我们的不同。再从各州或各乡镇的预算中去比较所列的支出吗?两个国家都有乡镇预算,但两者并不一样。在法国,它们大部分由省或国家负担。而在美国则大部分由自己负担。怎么去研究美国乡镇的支出呢?美国乡镇的组织因州而异。同一标准能被我们用来研究新英格兰和佐治亚或宾夕法尼亚和伊利诺伊的乡镇吗?

    之所以在整个预算之间不能进行精确的对比,是因为在两个国家预算的某些项目之间,虽然不难找出类似处,但预算包括的项目总是或多或少有些不同。

    因此,如今在美国或欧洲,没有人能告诉我们美国的每个公民每年要为社会负担多少费用①。

    总之,比较法国的和美国社会开支很难得到成果,而比较两国的财富也是如此。

    需要再补充一句,试图这样做也会有危险。当缺乏确实可靠的计算作统计资料的基础时,那些资料不但不能指导工作,反而会把你引入歧途。人们的头脑很容易相信披着数学真理外衣的错误,被貌似正确而实际上却有出入的事物所迷惑。

    因此,让我们放弃数字而另找证明方法吧!

    要想查明人民的公共开支负担是否与他们的财富相称,而此时又缺乏确可靠的资料,只能把研究手段转变为观察这个国家的物质是否繁荣,观察人民在向国家缴纳税款之后穷人能否维持生计,富人是否更加富有,双方是否对自己的生活都感到满意,双方是否每天在改善自己的生活,以及需要投资的产业是否需要资本,而资本是否缺乏投资的场所。

    按这些指标进行观察的人,无疑会断定美国人民的收入给予国家的部分比法国人民收入的这一付出部分要低得多。

    但是,怎样才能判断两者之间的不同呢?

    美国不必担忧遭受入侵,但法国的一部分债务,是两次受侵略的结果;美国孤悬于大西洋彼岸,所以它只拥有6000名士兵就可以了,而我们的地理位置却使我们不得不经常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美国只有52艘军舰,而我们有300艘②。因此,美国居民怎么可能比法国居民负担多呢!

    由此可见,两国如此不同的财政完全不能进行对比。

    但是我们能够断定美国的民主制度是真正节俭的制度,理由是基于对美国的实际情况的考察,而非基于美国同法国的对比。

    我考察了联邦的各个州,发现各州政府对雇用的人员不进行经常监督,也常常没有具有连贯性的计划。因此,我自然得出一个结论:它们在一些事业上花费了不必要

    ①法国或美国的每个公民向国库交纳的准确税额即使能够被我们知道,它也只是一部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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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章 美国的民主政府 (5)

    政府不仅要求纳税人交纳金钱,还要求公民提供可以换算成金钱的人力。国家要招兵,有了士兵以后,全国人民就要养活他们,而且兵员本身也要根据服役期付出一定的时间。与此相同的是民兵的值勤。民兵要随时付出宝贵的时间为治安服务,这实际上是参加民兵队伍的人只向国家支出而自己没有收入。法国政府和美国政府都有规定这种性质的义务劳动,而它当然要由公民担负。但是,又有谁能精确地算出两个国家征集的这种劳动的数字呢?

    无法进行美国和法国的公共开支准确比较的最后困难还不是这个。有些义务在美国没有,而在法国有;而有些义务在法国没有,而在美国有。美国政府令教徒自己维持教会,而法国政府向神职人员支付薪金;在美国,国家负责救济穷人,在法国,国家令社会慈善团体养活穷人;美国允许公务人员享有一定的权益,法国对一切官员只付固定的薪金;美国要求公民对几乎所有的道路提供义务劳动,法国只要求公民对少数道路提供义务劳动;法国的道路向一切能够利用道路的旅客开放,且不收款,而在美国,你会看到所有的道路都设有栅栏以便向车辆收款。因为有些费用公民们完全不用负担,或者在国家没有正式下令由公民负担时,只负担很小一部分,在纳税人承担社会义务方面的这一切差别,使我们很难将这两个国家进行对比。

    ②见法国海军部的详细预算,而关于美国的资料,则见《1833年美国大事记》第228页。的金钱,甚至是浪费了纳税人的金钱。

    但是我看到,忠实于选民的政府,却在努力去满足社会下层阶级的需要,接受他们的监督,在他们中间普及幸福和知识。它使穷人获得温饱,每年拨付巨款创办学校,对每项得到的服务均付报酬,使小人物也能得到良好的待遇。这样的治国方式虽然是合情合理的,但我又不得不承认它是耗费过大的。

    这里由穷人管理公共事务和掌握国家的财源,国家支出有利于穷人,所以国家经常增加新的开支。

    因此,我不想进行没有把握的对比,也不依靠不完整的统计数据,便敢于断言,并非如人们有时想象的那样,美国人的民主政府并不是一个吝啬的政府;我也不怕预言,美国人民一旦遇到严重困难,美国也可以达到大多数欧洲贵族国家或君主国家一样的税收高度。

    民主国家统治者的贪污腐化及其对公共道德的影响统治者在贵族政体下偶尔试图学坏——在民主政体下,统治者经常自动变坏——前者的败坏行为直接影响人民的道德——后者对人民道德的影响是间接的,但危害更大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互相指责对方容易贪污腐化。我对此要进行辨析。

    在民主政府,公务人员都是穷人,他们渴望发迹高升。而在贵族政府,政务工作人员都是富人,他们只贪图权势。

    结果,在民主国家,贪污巨大;而在贵族国家,统治阶级很少贪污,他们对金钱的欲望也不大。

    但是,在贵族制度下想当头目的人都很有钱,而由于职位有限,能够当上头目的人又为数不多,所以政府职位是待价而沽的。反之,在民主制度下,竞争当权的人同样为数甚多,而他们都几乎一文不名。因此,在民主制度下,卖主可能不少,但几乎找不到买主。而且,达到目的需要一次收买很多人。

    40年来,许多在法国掌权的人曾被指控为了发财而牺牲本国和盟国的利益,而旧君主制度下的官员则很少受到这种谴责。但不同的是,法国几乎没有贿选的例子,而在英国,这种事情倒是司空见惯的。

    在美国,我从未听说有人用钱去买官,但我却总是会怀疑公务人员的廉洁。甚至我常听说他们是依靠卑鄙的阴谋和应受谴责的手段来获得成功的。

    因此,如果说贵族政体的主政者偶尔试图学坏,则民主政府的首脑就属于自动变坏。在前一种情况下,学坏的官员会腐蚀人民的道德;在后一种情况下,变坏的官员对人民的思想意识造成更加不良的影响。

    在民主国家,当上国家首脑的人差不多总要受到令人不快的怀疑,所以他会利用某种办法由政府来保护他免于指控。这样,他就为被掩盖的恶披上了光荣的外衣,为尚在同恶进行斗争的善提供了危险的榜样。

    有人会说,无论是贵族国家还是民主国家都会出现可鄙的人物当上首脑的情况,邪恶的感情各阶层都有,王位往往是凭生来就有的权力而获得的。但是,这种辩解仍然是徒劳的。

    因为偶然掌权的人物的腐化行为被通过一种粗野庸俗的东西而传染给大众,而在一些巨富的堕落生活中反倒因为具有某种贵族的文雅风度和高大气派而不至于影响大众,所以这种答辩不会使我满意。

    人民永远不会理解宫庭内部斗争的秘密,而且人民也往往难于察觉文雅的举止、高尚的爱好和美丽的言辞掩盖下的卑劣行径。但是,就连最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也能看得出偷盗国库或出卖国家利益的行为,而且他们自己也可能跃跃欲试。

    另外,值得害怕的倒不是大人物的缺乏道德,而是缺乏道德使他们成了大人物。

    在民主制度下,如果一个人没有几年就从无名小卒爬到有钱有势的地位,普通公民看到了必定吃惊和眼红,并在心里琢磨,昨天还与自己一样的人为什么今天就有权领导他们了。他们肯定不愿意把这个人的发迹归因于他的才德,因为这等于承认自己的才德不如人家。因此他们便认为只能到这个人的某一劣行中去找其中的主要原因,并经常认为这样做是对的。结果,在权势和卑鄙之间,在成功和下贱之间,在实惠和丢脸之间,人们便出现了可悲的概念混乱。

    民主能够作出哪些努力联邦只为自己的生存作过一次斗争——战争开始时,人们还抱以极大的热情——战争将近尾声时热情已经减退许多——在美国建立征兵制和海员强迫服役制是很困难的——为什么民主国家不能像其他任何国家那样作出不懈的努力我要提醒读者注意,我在这里讲的政府指的是遵循人民真正意愿的政府,而非仅以人民的名义发号施令的政府。

    以人民的名义发号施令的政府是最难反抗的政府,因为它总是假借大多数人的意志所形成的道义力量,坚定、迅速并顽固地去实现独裁者的意志。

    当国家发生危机时,很难说一个民主政府能作出多大努力。

    迄今为止,还未出现过强大的民主共和国。不能用共和去称呼1793年统治法国的寡头政治,因为那是对共和政体的侮辱。只有美国才是共和政体的新光辉榜样。

    自联邦政府成立至今已有50多年,它只遇到过一次生存危险,那就是独立战争。

    在这场长期战争之初,人们还能以罕见的热情为祖国效劳①。但是随着战争的旷日持

    ①我认为,其中了不起的事是国家决定暂时停止饮茶。凡是知道人们已把饮茶看做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人,都毫无疑问会对美国人民为此所作出的重大而难以忍受的牺牲表示惊讶。久,国民昔日的自私自利心理又重新燃起:人们不再向国库交款,还拒绝去应募当兵。人民虽然想获得独立,但又在争取独立的进程中却步。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2篇)中写道:“我们增加了许多税目,也试行了一些新的征税办法,但结果都是徒然。公众的期望已彻底化为失望,国库空空如也。因为我们民主政府的性质而确定的民主行政制度,面临着通货奇缺的僵局,这种局面又进而导致贸易萧条。虽然民主行政当局一再试图扩大税收,但并未见成效,以至于各州的立法机构也终于认识到这种做法是愚蠢的。(万人文库版第55页)从此以后,美国再也没有进行过一场持久的残酷战争。

    因此,美国人民要想知道民主制度能够忍受什么样的牺牲,必须等到像英国人民那样必须把收入的一半交由政府处理,或者像法国人民那样必须把全国人口的二十分之一送上战场的时候。

    美国人不承认征兵制,招他们去当兵就得给钱。强制征兵的办法与美国人民的思想格格不入,那不是美国人民的习惯,以至于我不相信竟有人敢把它写进法律里。法国所谓的征兵制,无疑是人民最沉重的负担。但是若没有征兵,我们靠什么来进行一场陆上大战呢?

    美国人也不接受英国那种强制海员服役的办法,他们也没有像我们法国这样的海军征兵制。美国的海军就和商船上的海员一样,都是依自愿原则去参加应募的。

    但是很难想象,一个国家竟能不依靠上述两种办法之一来支持一场大海战。因此,曾在海上进行过很多光荣战斗的合众国,从未有过一支大舰队,但它为装备数量有限的几只舰艇,也曾花了很多钱。

    我曾听到美国的国务活动家们承认,美国如果不采用海员强制服役制或海军征兵制,将很难维持它在海上的地位,但要让行使国家主权的人民接受这种制度是很困难的。

    在危机时期,自由国家一般能比非自由国家表现出更坚强的毅力,这一点是无须证明的;我也更愿意相信,这种情形在贵族成分占优势的自由国家中尤为真实。在我看来,用民主制度治理和平社会,或在必要时用它作为鼓舞人心的力量,要比长期用它去抵制威胁国家政治稳定的大风暴合适得多。理由很简单:热情虽然能使人不畏艰险,却不如深思冷静更能使人长期对抗艰险。所谓自发的天生勇敢,也比不假思索的行动更具有智慧。一般来说,虽然只靠激情就能鼓起最初的干劲,但要想达到最终的结果却必须把最初的干劲一直坚持下去。人们是为了拯救其他部分,而不得不拿其一部分珍贵的东西去冒险。

    但是,这种建立在知识和经验之上的对未来的清晰认识,正是民主所缺乏的。民主制度下的人们运用感情超过运用理智。眼前的苦难虽然很大,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考虑到因战胜不了眼前的苦难而造成今后更大的苦难。

    还有一种因素会使民主政府的努力不如贵族政府坚定持久。

    人民不仅不能像高层阶级那样能看清未来的祸福,还要比他们更多地忍受目前的灾祸。虽然贵族将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然而他们获得荣誉的机会与遭受损害的机会是相等的。对贵族来说,当他们将其大部分收入交给国家时,只是暂时失去对这些财富的享受;但是对穷人来说,光荣地死去并没有诱惑力,而那些连富人也讨厌的赋税负担,却会经常威胁着他们的生存。

    民主共和国的这种在危机时期的弱点,也许是欧洲难以建立这样的共和国的最大障碍。民主共和国要想在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存在下去,就得同时使其他所有国家也建立这种制度。

    我相信,经过时间的推移,民主政府一定能使社会实力得到提高,但它却不能像贵族政府或专制君主国那样迅速地把力量集中于一点或一个时刻。我相信,如果一个民主国家由共和政府管理一个世纪,那么在这个世纪结束时,它一定会比相邻的专制国家更加富强,更加繁荣,也更加人丁兴旺;但在这一个世纪内,它也会面临多次被这些专制国家入侵的危险。

    美国民主通常显示的自制能力美国人民经过很长时期才接受了对他们的幸福生活有利的东西,在这期间,他们还曾拒绝过——美国人可以补救失误为了未来的利益,民主需要暂时克服激情和压制民众的过度需求,这在美国的一些小事情上有所表现。

    爱听奉承的人,是难以自我克制的,当有人请求他们解决问题或救助时,即使他们也认为目的合理,但最初几乎都是加以拒绝。美国人对法律的服从使人们称赞不已。但必须补充的是,美国的法律是由人民来为人民制定的,因此它对那些时刻都想逃避法律的人是有利的。由此可以设想,一项在大多数人看来没有实际效益的令人生厌的法律,要么无法得以通过,要么通过以后也不会被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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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3章 美国的民主政府 (6)

    在美国,没有惩罚虚报破产的相关法律。这难道是因为美国没有破产吗?恰恰相反,是因为破产者太多了。大多数人害怕被指控为破产者,胜过害怕因他人破产而遭受连累,除此之外,公众对私人告发的犯罪也会抱有一种错误的原谅心理。

    在成立不久的西南各州,谋杀案件接连不断地发生,原因就是司法权几乎全都掌握在公民自己手里。那片荒漠上的粗野无知的居民认为与其诉诸法律,不如彼此进行决斗。

    有一次费城有人对我说,几乎美国所有的犯罪都是由酗酒引起的,因为酒很便宜,即使是下层人民也可以开怀畅饮。于是我问他:“你们为什么不对酒水课税呢?”他回答说:“我们的立法者倒是常想这样做,但害怕人民反对,就放弃了。而且投票赞成这项法律的议员,下次肯定不会再当选。”我接着说:“这样看来,嗜酒者在你们国家属于多数,禁酒在你们这里就不得人心了。”当向美国的国务活动家提到这个问题时,他们只会回答说:“让时间去解决一切问题吧,痛苦的经历最终会使人民清醒并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需要。”事实也的确如此。民主制度虽然失误的机会多于一个国王或一群贵族,但它一旦认识到了错误,回到正确路上的机会也比较多。因为民主制度本身并不与大多数人的利益对抗,也从来不会因利益与理性为敌。但是只有通过实践检验之后,人们才能承认民主制度的真理性,而许多国家往往还没有来得及看到失误的后果,就已经灭亡了。

    因此,美国人的显著优点,不在于他们比别人更明智,而在于他们犯了错误之后能够及时改正。

    还应补充的是,为了能做到从过去的经验中吸取教训,民主制度的实施应当以人民达到一定的文明程度和教育水平为前提。

    有些国家的初等教育很差,激情、无知和对一切事物的错误认知汇集起来形成了人民的性格,以至于人们找不到不幸的根源,从而被未知的灾难压倒。

    我曾穿过几处印第安人曾经居住,如今已不见其踪迹的广大地区;我曾在人口日益减少、光荣逐渐消失,如今在苟延残喘的印第安部落里住过数日;我曾听过这些印第安人预测自己的末日即将到来。当时,所有的欧洲人都认为应当设法保护这些不幸的人,使他们免于灭亡,但是他们自己却毫无作为。他们感到灾难年复一年地严重,但哪怕毁灭到只剩下一个人,他们也不肯接受救助。只有在将来采取强制办法,他们才能生存下去。

    当看到南美的一些新兴国家25年来一直处于革命的动乱之中时,我感到很吃惊。

    人们每天都在期待,希望能早日看到这些国家恢复到所谓的自然状态。但是,谁能断言在目前来说,革命不是南美西班牙人的最自然状态呢?在这些地区,社会在一个深渊的底部挣扎,而社会本身的努力却无法使其走出这个深渊。

    这些居住在占西半球二分之一美丽土地上的人民,好像一心要互相毁灭,毫无回心转意的趋势。筋疲力尽时,他们就暂时休战;之后不久,他们又要发疯。当我看到这种不是在受苦受难就是在犯罪作孽的情景时,不得不相信,专制对他们来说也许还是一种恩泽。

    但是在我的思想中,专制和恩泽这两个词却是无法统一起来的。

    美国民主处理国家对外事务的方法华盛顿和杰斐逊对美国的对外政策进行指导——在对外事务的指导方面,民主制度的固有缺陷几乎全都暴露出来,而其优点则很少被人觉察我们已经看到,联邦宪法把指导对外事务的责任交给了总统和参议院①,但他们却

    ①联邦宪法第二条第二项说:“经参议院建议和同意……总统有缔结条约之权。”要知道,参议员任期六年,由各州的立法机关选举出来,每两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

    在一定程度上使总的对外政策脱离了人民的直接监督和日常监督。因此,美国的对外事务的管理不能说是绝对民主的。

    历史上,有两个人对美国对外政策至今还存在影响:一个是华盛顿,一个是杰斐逊。

    华盛顿有一封值得赞美的致其同胞的信,我们可以把它看做这位伟大人物的政治遗嘱。他在这封信里写道:“在对外政策方面,美国的基本处事原则是:扩大对外贸易往来,尽量避免同外国发生政治关系。就已经签订的条约来说,我们要尽量信守它们。但也就到此为止。

    “欧洲各国因彼此之间在一些根本利益上互相牵连,它们必然会陷入持久的纠纷之中,而这些利益却与美国基本无关,纠纷的根源也不涉及我们。因此,今后如果人为地把美国与欧洲的日常政治变动牵连起来,或与欧洲各国政治间的分分合合纠缠不清,那是很不明智的。

    “美国远离他国独处一隅的地理位置,促使和允许我们能够采取与众不同的外交路线。假如我们作为一个民族可以在一个有效率的政府治理下存在下去,那么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不会再因外国入侵而遭受物质损失,可以根据我国利益和正义原则选择是和是战,可以采取使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中立且受到尊重的立场,也可以使各交战国因不能从我们身上捞到好处而不敢轻举妄动或向我们挑衅。

    “这种独特的地理位置带来的好处怎么能放弃呢?为什么要离开自己的基地反而跑到外国的基地去呢?为什么要把我们的命运与欧洲的某一部分的联系起来,导致我们的和平与繁荣与欧洲人的野心、任性、利害、对抗或者妄为纠缠不清呢?

    “我们真正的政策,是不和外国永远地结盟。我的意思是说,我们要像现在这样不受束缚地行动下去;请不要将我的话理解为不遵守现有的条约。我认为,最好的原则向来是诚实,不管在公务上还是在私事上我都信守它。所以我重申一次,我们要信守条约的本义。但是,对原来的条约扩充或者另订新约,则都是没有必要和不明智的。

    “始终要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持受人尊重的防御态势,在遇到意外的危险时也可恰当地利用暂时的联盟。”(参见马歇尔:《华盛顿生平》第5卷第778页和下面的几页)华盛顿在这段话的前面说过一句值得钦佩的至理名言:“如果一个国家总是惯于怀恨或者喜欢另一个国家,它就如同一个奴隶,即自己的爱和恨的奴隶。”(参见《华盛顿生平》第5卷第775页)华盛顿的政治活动始终以前面这些箴言为指南。当世界上的所有其他国家卷入战争的时候,他却让自己的国家维持和平。他认为美国人的根本利益就是决不介入欧洲内部的纠纷,并把这一点作为行动准则。

    杰斐逊在这方面走得更远,他在对外政策上信守的原则是:“美国人绝对不向外国要求特权,以免被迫向外国出让特权。”这两项原则带有明显的公正性,容易为民众所理解。它们使美国的对外政策大大简化了。

    严格来说,不介入欧洲事务的联邦政府,它当时没有什么需要争夺的对外利益,因为在美洲尚未出现能与它对抗的强邻。美国的地理位置和它的本身愿望,使它避免了那种旧大陆的动乱。它既不袒护也不支持动乱。至于新大陆的动乱,还在未来中隐藏着。

    联邦政府不受旧条约的约束。所以,它既得益于一些欧洲旧国家的经验,又不像它们一样不得不利用过去和让过去适应现在。这样,它就可以不像它们一样被迫接受祖先遗留下来的一大堆遗产。在这堆遗产里面,既有光荣也有苦难,既有国家间的友好,又有国家间的憎恶。美国的对外政策,是执行得很好的一种观望政策。这一政策的要求是有所不为,而不是有所为。

    所以,人们目前还很难断定,在国家的对外事务的处理上,美国的民主将会表现得如何成熟。而对这一点,无论是它的朋友,还是它的敌人,都只能是暂时存疑。

    至于我本人,则会毫不迟疑地说:“我认为,在指导国家的对外关系方面,民主政府是绝对不如其他政府的。”但是,经验、习惯和教育,会经常为民主制度提供一种日常的实用知识,以及关于生活小事的常识的学问。常识能够指导人们的一般行动。教育事业完备的国家,在国内事务方面应用民主的自由,一般要比民主政府因为失误而造成灾难好得多。但是在处理国与国的关系时,情况却并非总是这样。

    对外政策一般不需要用到民主所具有的任何素质,恰恰相反,它需要的发挥倒是民主完全不具备的那些素质。民主有利于增加国家财富,让人民生活舒适,发展公益精神,促使社会各阶级尊重法律;以上所有这一切,还能间接地影响一个国家的对外关系。然而,民主却难于以调整一项巨大的事业的各个细节,它只能制订规划,然后再排除障碍去监督执行。民主不太能秘密地拟定措施和耐心地等待所定措施产生的结果,而一个个人或者一个贵族却具备这样的素质。不过国家在经过长期的治理之后,也能像一个人那样养成这种素质。

    相反,如果考察一下贵族制度的天然缺陷,就会发现这些缺陷造成的后果对国家的对外事务几乎不会造成显著的影响。令贵族制度受到非难的主要原因,是它只为自己工作,而不为人民大众考虑。贵族制度在对外政策方面很少将自己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区分开来,它认为自己就是代表了人民。

    在政治方面促使民主服从感情而不服从理智,因满足一时的冲动而放弃成熟的长远计划的那种倾向,在法国革命爆发时期也同时在美国出现。当时像现在一样,只有那些头脑清晰的人努力去说服美国人相信他们的利益所在是不介入正在血洗欧洲的战争当中,这样才能让美国不受任何损害。

    然而人民支持法国的心极为热烈,华盛顿若不是具有不屈不挠的坚定意志和为人民所爱戴,他当时恐怕是无法阻止美国向英国宣战。这位伟人以其严密的理智去抵制同胞慷慨的但又轻率的激情,这差点让他失去他唯一希望保存的人民对他的爱戴。曾经有许多人责备他的政策,但现在这个政策得到了全国人民支持①。

    假如当初宪法不把指导国家对外事务的责任交给华盛顿,又或者假设人民不支持他,美国当时一定会采取它今天所禁止的措施。

    从罗马人开始到今天的英国人,凡是对世界产生过重大影响,曾拟出过并遵循过和执行过伟大计划的民族,几乎都是采用贵族制度治理的。对此应该不会感到惊奇了吧?

    在这些国家看来,世界上最牢固的制度就是贵族制度。因为人民大众可能因为无知或者冲动而被迷惑,在执行计划时国王可能因意志不坚而犹豫不决,而且国王也不能长生不老。但是,一个贵族集体既可因为人数众多而不至于犯错,又可以因为成员强大而不会轻易采取行动。因此一个贵族集体,就像一个永远不死的坚定而又明智的人。

    ①参看马歇尔:《华盛顿生平》。在此书第314页上写道:“在像美国那样的政府中,首席行政长官即使十分坚定自信,也不能长期抵制人民舆论的洪流。人民当时的舆论似乎力主战争。在这个时期召开的国会会议上,人们屡次看到华盛顿在众议院失去多数。”另外,指责他时使用的语言也是非常激烈的。例如,在一次政治会议上,有人竟然把他比作卖国贼阿诺德(第265页)。在第355页上,马歇尔说道:“支持反对派的人们断言:统治者们已经形成一个贵族的集团,受到英国支持的这个集团希望建立君主政体,从而与法国为敌;它的成员是持有银行股票的一批显贵,凡是会损害他们资产的措施,他们都害怕得要命,以至于对伤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的屈辱都会感到无所谓。”〔在引用马歇尔的话时托克维尔有删选,引文参见马歇尔著作的法文版第1卷(巴黎,1807年)。但后段的引文不是如托克维尔所讲的在第355页,而是在第3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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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章 美国社会从民主政府获得的真正好处 (1)

    在正式进入本章之前,我认为应当请读者回想一下我在前面已经讲过多次的看法。

    在我看来,美国的政治结构只是民主国家可以采取的政府形式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和最好的形式。

    因此,在说明美国人民可以从民主政府那儿获得什么利益时,我决不敢说,也从不认为类似的利益只能依靠同样的法律来获得。

    美国民主治下法制的总趋势及其享用者的本能民主的缺点马上可以被人们察觉——但优点只有经过长期观察才能被发现——美国的民主表现得还不够成熟,但法制的总趋势是向善的——在美国民主制度下,公务人员没有与一般民众相悖的长远利益——由此产生的结果民主政府的缺点和弱点不难为人察觉,也曾经被一些明显的事实所证明,但它良好的一面只能以不那么明显的形式,甚至可以说是以一种隐秘的形式表现出来。民主政府的毛病可以立即被人们看出来,但它的优点却要经过长期观察才能被发现。

    美国的民主法制往往是残缺不全的。美国的法律有时会侵犯既得权益,或者由此而认可危险的侵权行为。就算美国的法律都是好的,但法律变动频繁仍是一大缺点。

    所有这一切,都是一眼就可以看到的不争事实。

    那么,这样美国的共和制度又怎么能继续存在和繁荣呢?

    在研究法律的时候,我们应当把法律所要达到的目的与为达到目的而采取的手段仔细区分开,并把法律的绝对善与相对善仔细区分开。

    现在,我们假定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少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多数人的利益,并规定出了最省时最省力的手段。这样一来,法律虽然会制定得很细致,但其目的并不好。

    而且它的效力越大,危险性也就越大。

    民主的法制一般来说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它本身就来自公民中的多数。虽然多数也可能犯错,但制定出来的法律不会违背多数的利益。

    与此相反,贵族的法制趋向于使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因为毕竟贵族天生是少数。

    因此,一般可以这样认为:民主立法的目的比贵族立法的目的更有利于人类。

    但是,民主立法的好处也就仅此而已。

    贵族制度擅长于立法科学,而民主制度则不善于此。贵族制度有着自我控制的能力,不会轻易被一时的冲动所驱使。它有自己长远的计划,并且善于在有利的时机使其实现。贵族制度办事十分讲究,它懂得如何把法律的合力同时会聚在一点上。

    然而民主制度就不能如此,它的法制几乎总是不够完善或是不合时宜。

    因此,民主制度的手段就不如贵族制度的那样完备;民主制度在行动的时候往往不讲究手段,甚至背离自己的性质,但它的目的却有益于人民。

    可以想象,在一个社会中,它的自然条件和政治体制容许不良的法律暂时通行,并在这种法律的总趋势快要结束的时候依然能够存在,而它的民主政府尽管还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但它仍然是最能使社会繁荣的政府。

    这正是出现在美国的情景。我再把我前面的话重复一遍:美国人的突出优点在于他们允许犯错误,而事后又能及时纠正错误。

    我认为,对公务人员的选拔,一般说来也是这样的。

    不难看出,美国的民主往往在选择执政人员上犯错误。但要解释为什么在被选错的人执政期间美国还照样繁荣,那就很难了。

    首先可以看到,在一个民主国家,虽然它的统治者不够忠诚甚至不很能干,但被统治者却很聪明,很认真。

    在民主国家里,那些不断关心自己的事业和重视自己权利的人民,可以防止他们的代表偏离人民根据自己的利益而规定的总路线。

    其次还可以看到,如果民主国家的行政官员比其他国家的更容易滥用权力,那么人民一般不会让他们长期执政。

    但是,还有一个比上文更具普遍性和说服力的理由。

    毫无疑问,统治者德才兼备对国家的富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但或者更为重要的是统治者不存在同被统治者大众相反的利益,一旦他们有了这种对立利益,德便失去了作用,而才也将被用来干坏事。

    我认为,统治者没有同被统治者大众相反或不同的利益是十分重要的;但我决不认为,统治者具有同被统治者大众一致的利益也是很重要的,因为这样的利益,我还不知道哪里有过。

    迄今为止,对社会各阶级都一视同仁地促进它们兴旺和繁荣的政体还没出现过。

    可以说在一个国家里,有几个社会阶级就像有几个不同的国家一样。而且经验证明,把其他阶级的命运完全交给某一个阶级去掌管,其危险程度不亚于让国内某个民族充当其他民族的仲裁者。当富人统治国家时,穷人的利益难免要受到损害;同样道理,在穷人立法时,富人的利益便要面临严重的危险。那么,我们会问:民主的好处究竟是什么呢?实际上,民主的真正好处并不是像人们所说那样要促进所有阶级的兴盛,而只是为大多数人的福利服务罢了。

    在美国,那些管理国家事务的人,在才德两方面都比不上贵族制国家的执政者,但他们的利益却是和大多数同胞的利益一致的。因此,他们可能常常不忠于职守,也可能犯重大错误,但他们决不会把不利于大多数人的方针贯彻下去,他们也不会使政府具有独断独行的、令人生畏的形象。

    而且,在民主制度下,一个行政首长的不良政绩不过是个别现象,最多只能在其短暂的任期内造成影响。腐化和无能,绝不会来自可以把人们经常联合在一起的共同利益。

    一个腐化的或无能的行政官员,不能指望另一个行政官员也像他一样腐化和无能从而可以彼此勾结,并联合起来使腐化和无能在其后代中繁衍下去。相反,野心和阴谋,还会促使一个行政官员去揭露另一个行政官员。一般情况下,在民主制度中,行政官员的不良德行完全是属于他们个人的。

    但是在贵族国家的政府中,官员就会受他们的阶级利益的制约和支配。他们的阶级利益只是偶尔与大众的利益一致,在大多数情况下,则是与大众的利益相反。这个阶级利益,在官员之间形成一条共同的、持久的纽带,促使他们联合起来,进而奔向妨碍绝大多数人幸福的目标。这条纽带不仅会使统治者彼此勾结起来,而且还会把统治者与很大一部分被统治者联合起来,这是因为很多无公职的公民也属于贵族。

    因此,贵族政体的行政官员既能得到社会的坚定支持,又能得到政府的坚定支持。

    使行政官员的利益与一部分同代人的利益结合起来,进而与其子孙的利益相统一,甚至服从于子孙的利益,这就是贵族政体的共同目的。在贵族政体下,行政官员的工作既是为了现在生活,也是为了将来打算。因此,贵族政体中的行政官员,同时被自己的激情和被统治者的激情,甚至可以说被他们后代的激情,驱向同一目标。

    这种现象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因此,人们经常能够看到,在贵族政体下,阶级属性总能指引行政官员免于腐化,使得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使社会逐渐符合他们的习惯,并为把这个社会传给他们的后代做了准备。

    我不知道,过去有哪个国家的贵族政体能像英国的贵族政体那样自由,那样为政府不断地提供高尚和贤明的人才。

    但是也不难看出,英国的立法经常为保障富人的福利而牺牲穷人的福利,并且使绝大多数权力为少数几个人所专有。结果,今天英国的现状是贫富两极分化严重,穷人的悲惨处境与其强大的国力和光辉的荣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照。

    在美国,公务人员不存在使自己居于优势的阶级利益,尽管统治者常常是一些平庸之辈,有时甚至是一些可鄙之人,但是政府的日常工作仍然是有利于人民的。

    因此,在民主制度下,有一种隐秘的趋势在不断地引导人们纠正错误和缺点,走向普遍的繁荣;但在贵族制度中,则存在一种潜藏的倾向,勾引官员们滥用才德去为同胞们制造苦难。可见,在贵族政体中,官员做了坏事可能是由于无心;而在民主政体中,公务人员做了好事却可能并非有意。

    美国的公共精神本能的爱国心——理智的爱国主义——两者有什么不同——各国为什么在前者消失时全力以赴地去培养后者——美国人为培养理智的爱国主义作出了哪些努力——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关系密切有一种爱国心,它出于人的本能,主要来自把人心同其出生地联系起来的直觉的、无私的和难以表述的情感。这种本能的爱国心混杂着各种成分,其中既包括对古老习俗的热爱,也有对祖先的尊敬以及对过去的留恋。怀有这种感情的人珍爱自己的国家就像珍爱祖传的房产。他们喜爱在祖国时享有的安宁,遵守在祖国养成的温和的习惯,依恋那些回忆,有时候甚至觉得生活于服从之中有一种莫名的欣慰。这种本能的爱国心,如果有宗教虔诚的鼓舞,往往会更加炽烈。这时,人们会创造出奇迹来。

    其实,这种爱国心本身就是一种宗教,因为它从不作任何推理,只是凭信仰和感情行事。有些这样的民族,他们以某种方式把国家人格化,并认为君主就是国家的化身。

    因此,他们会把爱国主义中所包含的情感的一部分,转化为对君主的忠诚,因而为君主的胜利而自豪,为君主的强大而骄傲。在旧的贵族统治时期的法国,有一段时间,人民就因此而感到快乐,对自己依附的国王的专横并不觉得难受,反而骄傲地说:“我们,法兰西人民,生活在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的统治之下。”

    然而同所有轻率的激情一样,这种爱国心虽然能暂时激起强大的干劲,但它不能使干劲持久下去。当它把国家从危机中拯救出来以后,往往便任由其在安宁中走向衰亡。

    当一个民族的生活习俗还很朴实,宗教信仰还很坚定,社会还在安然地固守旧秩序,而且这种秩序的合法性尚未受到怀疑的时候,也正是这种本能的爱国心风行的时候。

    另外有一种爱国心比这种更富有理智。虽然它可能不够豪爽和热情,但它非常坚定和持久。它来自真正的理解,并在法律的帮助下成长起来。它随着权利的不断运用而发展,一旦掺进私人利益后却会开始消减。一个人应当理解国家的福利对他个人福利的影响力,应当知道作为公民,法律会要求他对国家的福利作出贡献。他要关心本国的繁荣,首先是因为这是一件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其次是因为这其中也有他的一份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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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5章 美国社会从民主政府获得的真正好处 (2)

    但是,在人民的生活中有时也会出现停滞时期。在这个时期,社会风尚遭到破坏,旧的习惯改变了,昔日的荣誉消失了,宗教信仰动摇了,知识依然不够完备,政治权利无法得到保证或者受到限制。这时,人们眼中的国家只是一个虚弱而模糊的影子,他们不再从国土去看国家了,因为他们认为国土已经变成一片没有价值的废土;也不再从祖先传下来的习惯去看国家了,因为他们认为这些习惯是羁绊;他们不再从宗教去看国家了,因为他们开始怀疑宗教的合理性;他们不再从法律去看国家了,因为他们不再自己制定法律;他们也不再从立法机关去看国家了,因为他们害怕甚至鄙视立法机关。于是,他们开始觉得国家一无是处,而固执地认为自己对,而其他人不对。最后,他们便完全陷入狭隘的、封闭的自私之中。这种人虽然排斥以往的偏见,但他们也不承认理性。他们既没有了君主国的本能的爱国主义,同样也没有了共和国的理智的爱国主义。他们徘徊在两者之间,陷入无尽的羞愧和苦恼之中。

    那么,在这种处境中会怎么样呢?国家只会衰退。一个民族不能恢复其青春的锐气,正如一个人不能恢复其童年的稚气一样。这样看来,那也许会令人感到惋惜,但问题是谁也无法使青春和童年重现。因此,必须继续前进,并迅速作出调整,在人民面前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统一起来,这样做是因为,无私的爱国心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尽管我并不一定认为,为了获得这一期待的结果,就必须立即让每一个人行使政治权利。但我要说的是,使人人都参与到政府的管理工作中来,是使人人都能关心自己祖国命运的最有效手段,甚至是唯一的手段。我觉得,在我们这个时代,公民精神与其政治权利的行使是不可分的;而对欧洲来说,我则认为将来公民人数的增减与这项权利的扩大和缩小是成正比的。

    因此,对被新移民开发不久的美国来说,移民既没有带来必须遵守的习惯,也没有带来让他们难忘的回忆;他们以前并不认识,来到这里都是初次相见。简而言之,在这里基本不可能产生本能的爱国心。那么,为什么每个人却能像关心自己的事业那样去关心本乡、本县和本州的事业呢?这是因为,在美国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活动积极参与了社会的管理。

    在美国,人民都知道,社会的普遍繁荣对他们本身的幸福有着很大的影响。这个看法虽然非常简单,却很少有人会说出来。更为重要的是,美国人民习惯于把社会的繁荣看做自己的劳动成果,所以在他们看来,公共的财富也有他们自己的一份,他们也愿意为国家的富强而努力。他们这样做不仅仅出于一种责任感和自豪感,而且我敢说,还出于贪婪的心理。

    要想证明以上观点并不需要去研究美国的制度和历史,因为美国的民情已经向人们证明了这一点。在参加一切国家所创办的事业的同时,美国人也在关心和捍卫着被人无端指责的一切事情,因为在这个时候,遭到无端攻击的不只是他们的国家,还有他们本人。因此,他们在维护国家荣誉时常常采用各种手段,甚至出于个人虚荣心而玩弄那些无聊的花招。

    在日常交往中,再没有什么比美国人的这种令人不舒服的爱国主义更让人觉得尴尬的事了。外国人一般都愿意表扬美国的许多事情,但在询问美国人可否对他们的某件事情予以谴责时,他们一定会拒绝。

    因此,美国虽然是一个自由的国度,但为了不使美国人感到不快,外国人在那里既不能自由地谈论个人私事,也不能自由地谈论国家大事;既不能自由地谈论统治者,也不能自由地谈论人民;既不能自由地谈论公共事业,也不能自由地谈论私营事业。总之,在美国,或许除了可以谈谈气候如何、土地怎样以外,就什么也不能自由地谈论了。而且,即便是在谈论气候和土地的时候,美国人也会随时站出来为两者辩护,就好像他们曾经出力造过天气和土地似的。

    在现代社会,我们必须勇于表达自己的态度,敢于在全体人的爱国主义和少数人的政府之间作出选择,因为,我们不可能同时把前者产生的社会力量和社会积极性与后者提供的社会安宁的保证结合起来。

    美国的权利观念任何一个伟大的民族都有权利观念——使一个民族产生权利观念的方式是什么——在美国,人们是很尊重权利的——这种尊重的来源除了一般的道德观念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的观念可与权利观念相媲美,或者可以说两者是浑然一体的。其实,权利观念无非是道德观念在政界的应用罢了。

    正是权利观念,使人们能够确定什么是跋扈和暴政的。一个权利观念明确的人可以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而绝不傲慢,正直地表示服从而绝不卑躬屈膝。相反,一个屈服于暴力的人,常常自侮和自卑。但是,当让他服从于和他同等的人的指挥时,他却表现得好像自己高于那个指挥者似的。很难想象一个伟大人物没有德行,一个伟大民族不尊重权利,因为一个理性与良知的集合体怎么可能单凭强制而结合起来呢?

    我曾想,在我们这个时代里,有什么办法能使人们养成权利观念,并且还能让这种办法被人们所牢记呢?结果发现,唯有让所有的人都和平地行使一定的权利才可以做到。我们知道,儿童的能力和经验都是后来才获得的,当一个婴儿能够移动自己身体的时候,凡是周围他可以够得着的东西,他都会本能地抓住不放。此时在他眼里,不存在财产归属的观念,甚至没有财产的观念。可是,随着他逐渐地长大,明白了物品的价值,并发现别人也会从他手中抢东西后,便开始慎重起来,并通过尊重他人而最终得到他所期望的尊重。

    就这样,儿童希望获得玩具的心理,逐渐发展成为成年人希望获得财物的心理。美国是一个极端民主的国家,人们在这里怎么会听到那回响于欧洲各地的为没有财产而发出的叹息呢?这个理由还需说明吗?因为美国是没有无产者的。由于人人都需要保护个人财产,所以原则上每个人都承认财产权。

    政界的情况也是如此。在美国,成年人很看重政治权利,因为他们都享有政治权利;为了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免受侵犯,他们也会去尊重别人的这项权利。在欧洲,那些拥有政治权利的成年人甚至连国家主权都不放在眼里,而美国人却能毫无怨言地服从行政官员哪怕十分微小的权力。这个真理也同样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的微小细节上。在法国,只有极少数的享乐是专属社会上层的,凡是富人能去的,穷人也几乎都能去。因此,人们都能举止端庄,对他们所参与的一切享乐均表示尊重。在英国,富人既独占了权力,又垄断了享乐,因此民间怨声载道。穷人经常偷偷溜进专为富人设立的娱乐场所,在里面恶作剧,扰乱场面。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他们肯定知道这对自己没什么损害。

    就像财产的分配使成年人都具有财产权观念一样,民主政府使政治权利的观念深入每个公民心中。我认为,这也是民主政府最大的优点之一。

    我并不是说教会所有人行使政治权利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只是想说,这件事一旦办成,它所产生的效果将是十分巨大的。

    另外,我再补充一句:如果问哪个时代才能产生这种想法,答案就是我们这个时代。

    你难道没有发现宗教信仰已经动摇,神授权利的观念已经消失了吗?没有发现社会风气已经变坏,道义的权利观念也随之衰弱了吗?

    你难道没有发现一切信仰都被诡辩所替代,一切感情都被诡计所取代?假使在这场大动荡中,你不把权利观念与早已生根于人心的私人利益结合起来,还有什么方法能让你敢于去治理社会呢?

    因此,如果谁对我说:法律已经变得无力,被统治者却喜欢闹事,人心容易激动,德行却已经失去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不该扩大民主权利,那么,我将回答说:正是因为这样,我才认为应当扩大民主权利。并且我确实相信,政府比社会更加关心扩大民主权利,因为政府终究会消失,而社会是永恒的。但是,我不想滥用美国的范例。

    在美国公民人数不多、社会风气淳朴而不善于行使政治权利的困难时期,人民就已经享有政治权利了。虽然后来美国人增多了,但可以说民主的权力并没有增加,而只是扩大了民主的范围。

    毫无疑问,把政治权利赋予一个从未享有过政治权利的民族的时刻,就是发生激变的时刻。虽然这种激变往往是必要的,但也是危险的。

    儿童在还不知道生命的价值的时候可能会杀人,在明白自己的财物会被别人抢走之前他也会抢走别人的财物。同理,成年人在被赋予政治权利的时候,其对这种权利的态度,与儿童尚不懂事时对自然的态度是一样。这就是成年人最适用homo  puer robustus(年富力强之士)这句名言的时期。

    同样,这个真理也适用于美国。那些公民最先享有政治权利的州,往往也是公民行使政治权利最好的州。

    下面的说法也不为过分:任何才能都无法比保持自由的才能收获大,但任何事情也不可能比学习运用自由苦。然而专制却不是这样的。专制政体往往把自己打扮成忍受苦难的人的救济者,表现它修正过去的弊端,支持正当的权利,保护被压迫者和整顿秩序的高尚形象。于是,人民被它制造出来的暂时繁荣所蒙蔽,仿佛睡在梦中,一旦他们醒来,便会感受到痛苦。与专制不同,自由通常诞生于暴风骤雨之中,并在内乱的艰苦中成长起来,也只有在它长大成熟以后,人们才能认识它的好处。

    美国对法律的尊重美国人尊重法律——美国人爱法律如爱父母——每个人都从法律力量的增强中看到了利益号召人民去制定法律,不管是直接地还是间接地号召,并不总是行得通的。但不可否认,在可以这样做时,法律将拥有巨大的权威。虽然这个群众基础往往有损于立法者的德才,但它能极大地增强立法者的力量。

    在全民的意志表现中,存在一种无比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一旦爆发,本想与之对抗的人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种情况的真实性是各个党派所熟知的。

    因此,只要有可能的话,各党派无不力图争取更多的票。在已经投票的人中没有形成多数,各党派便会到弃权投票的人中去寻找;而当这些人仍不足以凑成多数时,各党派便到没有投票权的人中去寻找。

    在美国,除了奴隶、仆人和依靠政府救济的穷人外,任何人都拥有选举权,由此对立法产生间接影响。因此,凡是试图攻击法律的人,就必须公开采取下面两种手段之一:要么想方设法改变全国的舆论导向,要么践踏人民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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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章 美国社会从民主政府获得的真正好处 (3)

    除了上面的重要的理由之外,我还可以给出另一项更加直接和有力的理由。这就是:在美国,每个人的私人利益都与他是否服从法律有关,因为今天属于少数的人明天可能进入多数的行列,而现在声称要尊重立法者意志的人不久可能会要求别人服从他的意志。不管一项法律怎么让人恼火,美国的居民都很容易服从它,这不仅因为这项立法是大多数人的决定,更重要的是,这项立法也是他们本人的决定——他们把它看成一份契约,并且认为自己也是契约的参与者。

    因此,在美国没有太多的人视法律为天敌,对法律感到害怕和怀疑,因而也很少有集聚起来闹事的现象。相反,你却很容易发现所有的阶级都对国家的现行法律极其信任,甚至可以说以一种爱父母的情感对待现行法律。

    我似乎不该说是所有的阶级。在美国,人们正好把欧洲人的权力阶梯颠倒过来,以至于富人的地位与欧洲穷人的地位一样,所以经常抗拒法律的反而是富人。在本章的前面我曾经说过,民主政府的好处并不像人们有时断言的那样是保护所有人的利益,而只是维持大多数人的利益。在美国,穷人处于统治地位,而富人总是战战兢兢,害怕穷人滥用手中的权利。

    富人的这种精神状态,也许会让其内心产生不满,但社会却不会因此发生大的动荡,因为不让富人信任立法者的理由,同时会使他们不抗拒立法者的命令。富人不敢违法以免使自己失去财产,所以他们不能立法。在文明国家,只有那些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人才会起来造反。可见,民主的法律虽然并不总是值得尊重,却几乎总是受到尊重,因为打算违法的人一般必须遵守他自己制定的并对他有利的法律,而且即使公民可能从违法当中获利,他们也会考虑到自己的人格和地位,从而不得不服从立法者的任一决定。还有,美国人之所以服从法律,不仅仅是因为法律是他们自己制定的,而且因为,当法律偶尔损害他们时,他们也可以修订法律。也就是说,他们首先把法律当做加于自己身上的灾难来接受,然后又把法律当做随时可以解除的灾难来对待。

    美国各党派在政界的活动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叙述流行于美国的政治活动比叙述美国的自由或平等还难——立法机构不断进行的重大活动,其实是遍及全国的政治活动的插曲和延续——很难发现美国人只在干自己的私事——市民社会中的政治鼓动——美国人的实业活动部分地来源于这种鼓动——民主政府对社会的间接好处当你从一个自由的国家来到一个非自由的国家后,你会为巨大的差异而吃惊:在前者,人们热火朝天地忙于各种活动;而在后者,人们则是办事四平八稳,到处安安静静,好像一切都停滞了。在自由国家中,改革和进步往往是人们谈论的问题;而在另一个中,除了继承原有的财富以外,人们不想再创造,只是坐吃山空,沉湎于享乐。但是,鼓励人们去创造幸福的国家,往往要比满足于自己命运的国家更富有和繁荣。在拿这两种国家作比较时,人们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前者每天认为都需要创新,而后者却好像对新的事物不怎么感兴趣。

    如果说这种说法可以适用于那些仍然保存君主政体的自由国家,或者仍在采用贵族制度的自由国家,那么,它将更适用于民主共和国。在民主共和国里,不再只由一部分人民去从事改善社会状况的工作,而是全体人民都以关切的心情来承担这项任务。这时,社会不只向一个阶级,而是同时向所有阶级提供生活的必需品和应有的舒适。

    我们可以想象出美国人享有的广泛自由。由此,人们也能对美国人的极端平等有一个初步的概念。但是,对遍及美国上下的政治鼓动,除非亲眼看到,否则是无法理解的。

    刚一踏上美国的土地,你就会立刻感觉到置身于一片喧闹之中。纷乱的喊叫声此起彼伏,无数的呼声同时传到你的耳里,而每个呼声都在表达某一社会要求。这时你举目四望,就会看到人们都在活动着:这儿,有一伙人在开会,讨论建立一座教堂的事宜;那儿,人们在忙着选举一名议员;再远一点,一个选区的代表们正匆匆赶赴乡镇,去研究地方的一些改革事项;在另一处,是一群放下了田间工作的乡下人,聚在一起讨论在本乡修路或建校的计划。公民们集合起来,有的是专门为了宣布他们不赞成政府的施政措施,有的是为了宣告某官员为本地之父。在美国,还有人认为酗酒为国家的主要祸根,他们集合开会,并庄严宣布以身作则,为禁酒行动做表率①。

    唯一可供外界观察的运动,是美国立法机构不断进行的巨大政治活动。这个运动,其实只是开始于人民的底层,随后又逐渐扩大到所有阶层的全国运动的一个插曲,或者说是它的一种延续。为了追求幸福,再也没有比这项活动更吃力的了。

    很难说哪些职位是美国成年人在政治生活中关心的。参与并讨论社会管理的问题,是美国人最大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他们所知道的唯一的乐趣。你从这里可以看到美国人生活习惯中的细节。甚至女人们也经常参加集会,用倾听政治辩论来消除琐碎家务的烦恼。对妇女们来说,辩论俱乐部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娱乐场所了。一个美国人,即使不善于交谈,他也肯定会辩论;也许不善于高谈阔论,却能说到点子上。他对你谈话的样子,就像在大会上发言;当他讲得兴致正浓的时候,还会来上一句:先生们!

    在某些国家,居民们总是抱着厌恶的态度来对待法律赋予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认为参与公共利益活动是浪费自己的时间。他们乐于把自己关在狭小的自私的圈子里,四周筑起高墙挖上深壕,好与外界完全隔离开来。

    美国人恰恰相反。如果叫他们只忙于个人的事,他们的生存就将失去一半的乐趣。他们将会在日常生活中感到极大的空虚,甚至觉得有无法忍受的痛苦②。

    我深信,倘若将来有一天在美国竟然建立起专制制度来,它在消除自由所形成的习惯上,将要比在压制人们对自由的爱好上遇到更大的困难。

    由民主政府引入政界的这种此起彼伏的狂热鼓动,随后便扩展到了整个市民社会。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民主政府的最大优点,但我衷心祝愿民主政府的成就在将来会更好。

    毫无疑问,人民涉足公共事务时,往往会把事情弄得很糟糕。但是如果不提高人民的思想境界,不让人民摆脱陈旧的思维,他们就无法参与公共事务。被委任管理社会的人,都能对自己的地位有一定的认识。这样,由于他手中有权力,便能让有知识的人为他服务。在人们纷纷向他求援却又企图以各种方法欺骗他的时候,他也从中吸取了教训。在政治上, 他所从事的活动虽然不是他的本行,却能使他对此项活动产生强烈的兴趣。人们每天都向他提出关于增进公共财产的建议。于是,他自己也产生了要增加自己的私人财产的愿望。他也许并不如他的前任德高望重和幸福,却要比前任见识广博和积极进取。我深信,美国的民主制度与物质条件相结合,虽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是国内巨大的实业活动的直接动因,却是间接的动因。这种实业活动并不是法律的创造,而是人民通过立法得以学会创办的。

    当专制的支持者声称,一个人单独去做他所承担的工作会胜过由多人管理的政

    ①各地的禁酒协会是一些表示保证戒酒的人成立的团体。我在美国考察时,禁酒协会总计已拥有27万多名会员。但它在宾夕法尼亚州还收效不大,该州的全年酒类消费量为5万加仑。

    ②这种现象,在古罗马就已被最初几位皇帝所察觉。

    孟德斯鸠曾说过,让一些罗马公民最痛苦的,是使他们在从事一项政治鼓动之后便立即回到平静的私人生活中去。府去做同样的工作时,我认为他们说得比较正确。假如双方的才力相等,那么一个人主持的政府会比多人主持的政府更具有连贯性,更坚定不移,更能准确甄选官员,思想更统一,工作更细致。否认它的人,不是从来没有见过民主共和国,就是只根据少数例证作判断。即使当时的地方环境和人民倾向允许民主制度存在,民主制度也不能立即拿出一套关于行政管理和政府建制的好方案,也的确如此。由民主自由举办的事业,不能各个都像开明专制所做的那样完善,它往往在一项事业成功以前就半途而废,或是拿事业去冒风险。但是时间可以证明,它举办的事业将会比专制举办的越来越多。虽然它办好的事业较少,但数量上却很多。在民主制度下,浩大的壮举并不是由公家完成的,而是由私人力量完成的。民主并不能给予人民以最精干的政府,但能提供最精干的政府往往不能给予的东西:使整个社会充满长久的积极性,具有充沛的活力,充满离开它就不能存在的,不论环境如何不利都能创造出奇迹来的精力。这才是民主的真正好处。

    在基督教世界的命运还难以预料的今天,有些人便急于在民主尚在成长的时候攻击民主,污蔑它是一种敌对的力量;还有一些人,却在把它作为无中生有的新神加以崇拜。但是,双方对他们所仇恨或膜拜的对象的认识都很片面。他们在黑暗中互相攻击,但只能偶尔击中对方一下。

    你要求社会和政府做些什么呢?对此,我们需要加以说明。

    你想使人们的头脑达到一定的高度,从而能够以宽宏大量的眼光去观察这个世界上的各种事物吗?你想让人们鄙视物质财富吗?

    你希望养成和保持坚强的信念吗?

    你想使风尚高雅、举止文明和艺术绽放异彩吗?你向往音乐、诗歌和荣誉吗?

    你试图发动一个民族对其他一切民族采取强力行动吗?你打算开创伟大的功业,而且不管成败如何,只要名留青史吗?

    如果你认为人生在世的主要目的就是这些,你就别指望民主政府,因为民主政府肯定不会把你带到这个目的地的。

    但是,假如你认为把人的智力和道德用于满足物质的需要并创造福利是有益的;假如你觉得理性的判断比天才更能对人们有利;假如你的目的不是造就勇敢的美德,而是建立起温良的习俗;假如你喜欢看到弊病少造成一些祸患,而且只要没有重大的犯罪,你宁肯少见到一些高尚行为;再假如你以在一个欣欣向荣的社会里生活而知足,却不以在一个富丽堂皇的社会里活动而得意;最后假如在你看来政府的作用不在于使整个国家拥有尽可能大的力量或尽量高的荣誉,而在于使每一个公民享有更多的福利和免遭祸害;那么,你就得使人们的身份平等和建立民主政府。

    假如已经没有了选择的时机,而且最高权力在不征求你的意见的情况下就已经把你推进这两种政府中的一种时,你至少应从你被推进的那个政府中吸取它可能提供的全部好处,并在你认清那个政府的善的一面和恶的倾向以后竭力抑制后者而发扬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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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章 多数在美国的无限权威及其后果 (1)

    多数在民主政体中具有天然的力量——美国大部分州均在宪法中人为地加强了这种力量——加强的方式——强制性委托——多数的精神影响——多数无错论——对多数的权利给以尊重——在美国推广这种尊重民主政府的本质,在于多数对政府的绝对统治,这种统治之所以是绝对的,是因为在民主制度下,谁也反抗不了多数。

    在美国大部分州的宪法中,多数的这种天然力量①还被人为地加强了。

    在所有的政权机构中,立法机构是最受多数意志左右一个。美国人规定人民直接任命立法机构的成员,并将他们的任期定得很短。这就使得立法机构的成员不仅要服从选民的长远观点,还要服从选民的临时动议。

    美国的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议员是被人民从同样的一些阶级中选出,并用同样的方法任命的。因此,由两院构成的立法机构,与单一的立法机构一样,作决定十分迅速,且不可轻易违背。

    被立法者以这种方式建立的立法机构,便几乎把政府的所有权力控制在自己的手中。

    立法者一方面会增加本来就很强的权力当局的力量,另一方面又逐步缩小本来就很弱的权力当局的力量。立法者并未赋予行政权的代表们以稳定性和独立性。而且,在使行政权的代表们完全屈从于立法机构的任性行为的同时,立法者也拿走了民主政府所容许的行政权代表们可以行使的少许权力。

    在某些州,立法者把司法权的赋予也变成多数表决;而在所有的州,立法者甚至使司法人员的平常生活都依存于立法机构,因为立法机构的代表具有规定法官每年薪金的权限。

    ①在考察联邦宪法时,我们已经看到联邦的立法者曾反对过这种力量。联邦政府在工作中比州政府有更大的独立性,这直接取决于立法者的努力。但联邦政府只主管对外事务,各州的政府才是在实际上管理美国社会的。多数的力量在习惯法中的体现比成文法更多。

    在美国,有一种习惯日益风行,那就是一定要把代议制政府的种种保证推翻才肯善罢甘休。比如,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选民们在选举一位议员时,除了要为他拟订行动计划,还会为他定出一定数量的不可以在短期内放弃的硬性义务。这样的多数表决,就好像小贩在市场上一边叫卖,一边还和顾客在讨价还价。

    在美国,仍然发生作用的一些特殊的环境条件不仅促使多数的力量居于压倒性的地位,而且促使它成为不可抗拒的力量。

    所谓多数的道义影响,一部分就来源于这样的一种思想:许多人联合起来的才智总比一个人的大,所以立法的人数比选举还重要。这是在人的智能上应用平等理论。

    这个理论反对个人自命不凡,坚持多数具有更大作用,因此一开始不容易为少数所接受,但久而久之少数就会习以为常。因此,多数的权利与其他权利一样,也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显出它的合法性,也许它比任何权利更需要时间证明。在开始建立的时候,多数的权力通过强制手段使人们服从。因为只有在它的法制下长期生活以后,人们才会开始对它表示尊重。

    美国最初的移民持有一种观念,即认为多数有权管理社会。而这个只凭本身的力量就足以创造一个自由国家的观念,如今已经风行全社会,深入日常生活的一切细节中。

    在君主政体统治时期,法国人坚定不移地认为国王是不可少的;而当国王给他们带来了灾难时,他们却认为应当由国王的顾问们承担责任。这种想法大大方便了君主的统治,因为它使人民只抱怨法律,而继续爱戴和尊重立法的人。美国人对多数也持有相同的看法。

    多数的道义影响,还来源于一个重要的原则,即多数人的利益应当优先于少数人的利益。因此不难理解,对大多数人的利益表示尊重的程度,是随政党的数量情况而变化的。当一个国家存在数个不可调和的利益集团相互对峙时,多数的特权往往得不到重视,因为人们很难忍受必须服从这种特权。

    如果美国存在一个处于少数地位的特权阶级,而立法者试图剥夺他们长期拥有的某些特权,将他们并入大众的行列,不再具有高高在上的地位。那么,这个少数大概不会轻易服从立法者的立法。

    但实际上,美国是由一些完全平等的人建立的,因此不同居民之间在利益上还没有出现自然形成的长期对立。

    有些国家的社会体制,使少数派永远不想成为多数,因为他们要想这样做,就必须放弃与多数进行斗争的目的。比如,在贵族体制下,就不能既保留贵族特权,又使贵族变成多数,而如果叫贵族让出特权,它也就不再是贵族体制了。

    在美国,政治问题不能以这样一般而且绝对的方式提出,所以各党派都情愿承认多数的权力,因为它们都希望有朝一日通过控制多数的权力来为自己谋利。

    因此在美国,多数不但拥有强大的管理国家的实权,而且拥有几乎同样强大的影响舆论的实力。多数一旦提出一项动议,几乎不会遇到任何障碍。其中不只包括阻止通过动议的障碍,还包括推迟表决动议的障碍,以及在表决的过程中留出时间倾听反对者呼声的障碍。

    这样处理问题的方式,对国家的未来是有害的,也是危险的。

    多数的无限权威在美国是怎样增加民主所固有的立法与行政的不稳定性的美国人是如何通过每年改选立法者和授予立法者以几乎无限的权力来增加民主所固有的立法的不稳定性的——在行政方面发生同样的现象——在美国,人们要求社会改革的力量比欧洲强大很多,但不如欧洲持久我已讲过民主政府所固有的缺点,这些缺点都会随着多数的权力增加而扩大。

    现在,我先讲其中最明显的缺点。

    立法的不稳定性,是民主政府必然存在的一个弊端。因为民主制度要求不断改换新人执政。这种本性必然导致不稳定性的存在。而随着授予立法者的权限和行动手段的增减,这种弊端的影响也会随之增减。

    在美国,立法机关享有最高的权力。它可以迅速地且不受阻挡地提出动议,而且内部每年都有新议员补缺。这就是说,立法机构具备一切能助长民主的不稳定性并迫使民主政府接受议员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反复无常的意见的手段。

    这样,美国就成了如今世界上法律寿命最短的国家。30多年以来,美国各州的宪法几乎全都被修改过。在此期间,美国所有的州都修改过它的立法原则。至于法律本身,只要一瞥美国各州的档案,你就会确信美国的立法者从来没有停止过立法活动,他们不断颁布或修改法律。这并不是说美国的民主本性上不如其他国家稳定,而是说美国人民使其民主拥有可以将不稳定性带进立法工作的手段,而不稳定性恰恰是民主天然爱好的①。

    多数具有无限权威,并且可以快速坚定地表达意志。这种性质在美国不仅使法律趋于不稳定,并且对法律的执行和国家的行政造成了同样的影响。

    因为多数是人们唯一要巴结的权威,所以人们都竞相加入多数提议的工作;而当多数的注意力转移时,人们也就不再努力进行原来的工作了。而在欧洲的一些自由国家,由于行政权有独立性和受保护的优势,所以当立法机构把注意力转到另一项事业时,行政机构仍可继续立法机构原来的工作。

    在美国,人们对一些改革事业要比其他国家热心、积极得多。

    在欧洲,人们用在这种事业上的力量虽然不够多,却能更持久。

    ①只是马萨诸塞州从1780年至今公布的立法文件,就已装订成三大卷。还应当指出,我说的这部文件汇编是在1823年经过修订而辑成的,其中已剔除大量旧的或已经失效的法令。要知道,居民不如法国一个省多的马萨诸塞州,在全美国还算是法律最稳定的州,但它也为立法工作不断地投入大量的人力。一些宗教人士多年来致力于改善监狱的状况。公众被他们的宣传所感动,因而帮助犯人新生的工作也成了流行的事业。

    于是,一批新的监狱逐渐建立起来。人们破天荒地第一次对罪犯产生进行改造的观点,而之前都强调对罪犯进行惩罚。

    但是,这场势不可挡的可喜改革,虽然有公众的热心参加和公民的一致努力,却未能一蹴而就。

    因此当新的感化院开始筹建,而多数也急于促成这项事业的时候,旧的监狱却依然存在,并关押着大批的罪犯。随着新感化院日臻完善和健全,这些旧的监狱使人感到更加有害健康,更加腐败。这种事半功倍的工作更容易吸引注意力,以至于多数锐意建立新的改造设施,竟然把早已存在的旧监狱忘掉了。于是,人人都把注意力转向老眼光不曾注意的新的事物上,而停止了对旧监狱的监督。一系列有益的管教制度,先是自行松弛,随后便遭到破坏。因此,在一些监狱中,虽然表面上是足以表现当代的艺术和文明的宏伟建筑物,再一看就使人想起的中世纪的野蛮苦牢。

    多数的暴政应当如何理解人民主权原则——试图建立一个混合政府是不可能的——最高主权必然有其所在——必须采取预防措施,以制约最高主权的行动——美国未曾采取这种预防措施——由此造成的后果我认为“在管理国家方面,人民的多数有权决定一切”是一句渎神的令人讨厌的格言,但我却又相信,一切权力的根源存在于多数的意志之中。这是不是自相矛盾呢?

    在一个国家,一项通行的法律要由人民的多数来制定并决定是否采纳;而在全世界,则要由全人类的多数来做这件事。这样的法律才是公道的法律。

    因此,公道就划定了每个国家的权力界限。

    一个国家就像一个大陪审团,人民授权国家代表整个社会,并主持公道,而公道就是国家的法律。但是,代表社会的这个大陪审团的权力,是不是应当大于社会本身的权力呢?

    当我反对一项不公道的法律时,我并不是否认多数的发号施令权,而是凭借人类的主权来拒绝,并非以往的依靠人民的主权。

    曾经有人大胆声称,在只与其本身有关的问题上,人民绝对不该越过公道和理性的界限,而且也不必害怕授予多数以全部权力。然而,这实际上是奴隶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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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章 多数在美国的无限权威及其后果 (2)

    如果多数不能团结得像一个人似的行动,在观点上和利益上反对行动一致的少数,那又叫什么多数呢?但是,如果你承认一个拥有无限权威的人可以滥用权力去反对对手,那你必须得承认多数也可以这样做。试问,许多人团结在一起的时候,就会改变他们个人的性格吗?在面对艰难险阻的时候,他们的耐力会因其整体力量的强大而变强大吗?①我可不相信这一点。我反对任何一位同胞有权决定一切,我也决不授予这种权力给某几个同胞。

    我并不认为,为了维护自由,在同一政府之中就可以混合几个不同的原则。因为这种混合会使这些原则彼此直接对立。

    我一直认为,建立所谓的混合政府是异想天开。实际上,从来就没有存在过混合政府(仅从这个词的本义来理解),因为在任何社会,最终只能保留一个基本行动原则,由它支配着其他一切行动原则。

    最常被人引证作为所谓混合政府的例子的是18世纪的英国,但我认为,尽管其中有若干重要的民主因素,但它实质上是一个贵族国家,因为它的法制和习惯的建立一向是按照贵族的要求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法制和习惯逐渐占据了统治地位,按照自己的意志去指导公共事务。

    这种引证之所以错误,是因为引证人在观察贵族利益与人民利益的斗争的过程中,只看到了斗争本身,而没有注意斗争的结果,但那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一个社会真正建立混合政府,也就是说,它平等地对待相互对立的原则时,这个社会就等于在酝酿一场革命,或是行将瓦解。

    因此,我认为必然有一个社会权力高于其他一切权力;但我又相信,当这个权力的面前没有任何可以阻止它前进和使它延迟的障碍时,自由就要遭到破坏。

    我认为,无限权威是坏而危险的,任何人都无力行使无限权威。我只承认上帝可以拥有无限权威,因为上帝的智慧和公正始终是与它的权力相等的,所以上帝的无限权威不会造成任何危险。我并不承认,只因其本身值得尊重或因其拥有的权利不可侵犯,某个权威就可以任意行动而不受监督,随便发号施令而无人抵制。当我看到任何一个权威被授予决定一切的权力和能力时,不管这个权威被称做人民还是国王,或是被称做民主政府还是贵族政府,无论这个权威是在君主国还是在共和国行使,我都要说,这是给暴政埋下了种子,而且我将设法离开那里,到别的法制下生活。

    我最挑剔美国所建立的民主政府的缺点,并不在于它软弱无力(像大多数欧洲人所指责的那样),而是恰恰相反,在于它拥有不可抗拒的力量。我最为美国担心的事情,并不在于它推行极端的民主,而在于它反对暴政的措施太少。

    当一个人或一个党派在美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你认为他或它能向谁去诉苦呢?诉诸舆论吗?但舆论是多数制造的。诉诸立法机构吗?但立法机构代表多数,并盲目服从多数。诉诸行政当局吗?但行政首长是由多数选任的,对多数百依百顺。诉诸公安机关吗?但警察也是多数掌握的军队。诉诸陪审团吗?但陪审团就是拥有宣判

    ①任何人都不会主张一个民族可以滥用它的武力去反对另一个民族。然而,一个大国中的政党,却可变成一国中的小国。

    如果承认一个国家可以对另一个国家实行暴政,那怎么能不承认一个政党也可以对付另一个政党呢?权的多数,而且在某些州,甚至连法官都是由多数选派的。因此,不管你要告发的事情如何不正义,如何荒唐,你还得照样容忍①。

    相反,假如把立法机构组织得既能代表多数又一定不会受多数所摆布,使行政权拥有自主的权利,使司法当局独立于立法权和行政权之外,那就可以建立起一个民主的政府,并使暴政无法出现。

    我并不是说,在今天的美国,人们经常使用暴政手段,而是说,它缺乏防范暴政的措施。而要揭示美国政府能够宽容待人的原因,与其到法律中去寻找,不如到它的地理位置和民情中去寻找。

    多数的无限权威对美国公务人员的专断权的影响美国法律给予公务人员的自由,在法律上划定了范围——公务人员的权限我们必须把专断权与暴政分开,两者并不是一回事。暴政可凭借法律本身来实施,所以它与专断权不同。而专断权有时可以维护被统治者的利益,所以它也决不是暴政。

    暴政一般也会利用专断权,但在必要时可以不依靠专断权。

    在美国,多数的无限权威在帮助立法者实行合法专制的同时,也帮助了行政官员拥有专断权。多数是立法权和监督司法权的绝对主人,既控制着统治者,又控制着被统治者,所以它把公务人员视为唯唯诺诺的下属,安心托付他们去执行自己的计划。

    因此,多数决不过问公务人员职责的细节,也不具体地规定他们的权利。它对待他

    ①在1812年战争时期,巴尔的摩发生了一个多数专制引起的暴力事件。在这个时期,巴尔的摩人非常支持这场战争。当地的一家报纸对居民热烈支持战争的行为采取了截然相反的态度。人民因此自动集合起来,捣毁了报社,袭击报社人员的住宅。有人还想召集民兵,但没有成功。最后,官员为了保护生命受到愤怒的公众威胁的无辜者,只能把他们当做罪犯投入监狱。这项预防措施并未生效。人民在夜里又集合起来,当地的行政官员去召集民兵来驱散人群,也没有成功。监狱大门被砸开,一名记者当场被杀,人民还要处死报社的其他人员,但经陪审团审理后,这些人被判无罪。

    有一天,我对宾夕法尼亚的一位居民说:“请您告诉我,为什么在一个由教友会教徒建立的因宽宏大量而出名的州里,已经获得解放的黑人依然不能享有公民权呢?他们照章纳税,让他们同样参加选举岂不是很公正吗?”

    他回答说:“请不要这样侮辱我们,你去看一看我们的立法者制定的法令是多么公正和宽宏大量。”

    “这样说来,在你们这里,黑人是享有选举权的了?”

    “当然。”

    “那么,今天早晨我在选民的会议上为什么没有见到一个黑人呢?”

    这位美国人说:“这不是法律的错误。黑人确实有权参加选举,但他们总是故意不来出席。”

    “他们也太谦虚了。”

    “啊!不是他们拒绝出席,而是他们害怕到这里会受虐待。在我们这里,有时法律因为失去多数的支持而失效。要知道,多数对黑人最有偏见,各级行政官员也没办法,无力保证黑人行使立法者赋予他们的权利。”

    “怎么!享有立法特权的多数也想享有不遵守法律的特权?”

    们,犹如主人对待仆人。它能随时指导或修正他们的行动,因为他们始终是在它的监视下。

    一般来说,法律在其划定的范围内,给予美国公务人员的自由要比法国公务人员享有的大。有时,多数甚至准许公务人员越过为他们规定的界限。舆论保护他们,他们又人多势众,所以他们敢做的事情,连看惯了专断权的欧洲人见了也会大吃一惊。

    一些习惯就这样在自由中形成,但这些习惯终有一天会给自由带来致命的危害。

    多数在美国对思想的影响在美国,多数一旦对一个问题作出不可更改的决定,便不再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为什么会这样——多数对思想的精神影响——民主的共和制度不凭借物质力量进行专制在我们考察美国是怎样进行思想统治时就会清楚地发现,多数对思想的影响,超过了我们熟知的欧洲一切权威的影响。

    思想是一种看不见摸不到的力量,它敢于轻视一切暴政。在今天的欧洲,一些最专制的君主,也阻止不了某些敌视他们权威的思想在国内,甚至在宫内秘密流传。

    美国就没有这种现象。在美国,只要多数没有形成最后的统一意见,就得继续讨论下去;但是,一旦多数作出了不可更改的决定,所有的人,不管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就都会合在一起拥护决定。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没有一个君主能像多数这样专制:既有权立法又有权执法,可以总揽一切社会权力以打败其反对者。

    而且,国王只拥有一种物质力量,这种力量仅能影响人民的行动,而触及不了人民的灵魂。但是,多数却既拥有物质力量又拥有精神力量,这样一来它既能影响人民的行动,又能触及人民的灵魂;既能消除已经出现的动乱,又能防止预谋中的动乱。

    我还不知道有哪一个国家,在思想的独立性和讨论的真正自由方面不如美国。

    欧洲的立宪国家都允许自由宣传宗教和政治理论,而且准许向外国传播。因为没有一个欧洲国家曾被一个单独的权威统治从而使得敢说真话的人都得不到支持,进而达到无法维护自己独立成果的地步。如果敢说真话的人不幸生活在一个专制政府的统治之下,那人民一般都会站在他一边;如果他有幸生活在一个自由国家,那他必要时就可以用王权作挡箭牌;如果他生活在民主国家,则有社会的贵族阶层支持他;如果他生活在其他国家,则有民主的力量支持他。但是,在民主制度组织得如同美国一样的国家,却只有一个权威,即只有一个力量和成功的根源。

    在美国,多数在思想的周围建造了一圈高墙,在这圈墙内,作家可以自由写作,但如果他敢于越过高墙,他就要倒霉了。这不是说他有被宗教裁判所烧死的危险,而是说他要成为众人讨厌的对象,天天受辱。他也不能进入政界,因为他冒犯了多数的权威,而这权威是进入政界的唯一通道。人们甚至连空头衔也不给他。在发表自己的观点之前,他本以为会有人支持,而在发觉无人支持时,就已经把自己全部暴露了。

    于是,责骂他的人喊声震天,而与他想法相同的人,却因此失去勇气,躲避起来都不敢做声。他只好表示让步,最后完全屈服,从此保持沉默,好像后悔于说了真话。

    镣铐和刽子手是昔日暴政使用的野蛮工具,而在今天,文明也使专制得到了改进。

    昔日的君主只靠物质力量进行压制;而今天的民主共和国还能靠精神力量进行压制,连人们的意志都想征服。在独裁者统治的专制政府下,专制以暴力打击身体的办法来压制灵魂,但灵魂却能逃脱这种方法下的打压,从而变得更加高尚。而在民主共和国,暴政就不采用这种办法,它让身体自由,而直接压制灵魂。这时,国家的首脑不会再说“你想活着就得跟着我思考”,而是说“你是自由的,不必顺从我的思想,你的生活,你的财产,你的一切,仍然都属于你。但从今以后,你在我们当中将是一个外人。你可以保留在社会上的特权,但这些特权对你将没有用处,因为如果你想让同胞选举你,他们也不会投你的票;而如果你想让他们尊重你,他们只会假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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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章 多数在美国的无限权威及其后果 (3)

    虽然你仍然留在我们当中,但你将失去做人的权利。一旦你试图接近你的同胞时,他们将像躲避脏东西一样远离你;即使是那些觉得你是干净的人也要离开你,因为他们也怕别人躲避他们。你安静地活下去吧,但这样活下去比死还难受”。

    专制的君主政体已使人们不齿于专制。我们必须警惕,别让民主共和国使专制复活,造成专制成为少数人的沉重负担,却被大多数人认为并不那么可鄙和可憎的危险情形。

    在一些自命不凡的旧大陆的国家,还曾有人发表作品公开谴责时弊,嘲弄同时代人的愚蠢。比如,拉布吕耶尔在他居住在路易十四宫中的时候,完成了其巨著中的《论伟大》一章(该巨著为《品格论》,1688年出版于巴黎。托克维尔此处提的《论伟大》这一章,见《拉布吕耶尔全集》第268页及以下各页,普列伊阿德版,巴黎,1951年);莫里哀在宫廷戏剧里批判宫廷。但是,与以上这些相反的是统治整个美国的权威却不容许人们的嘲弄。即使最轻微的指责,都会使权威们发火;稍微带刺的话,都会使权威们大怒。人们对多数的言行必须加以赞美。任何一个作家,不管他多么出名,都不得不恭维其同胞。因此,多数永远生活在赞美中。关于国内的一些真实情况,美国人只能从外国人口中听到,或从经验中察觉。

    如果问为什么美国至今还没出现伟大作家,我想它与这方面有很大的关联。因为没有精神的自由,就出现不了文学天才,而美国就缺少这种自由。

    宗教裁判所始终未能阻止反宗教的书籍在西班牙大量流通。而在美国,多数的统治却比西班牙做得高明:它完全剥夺了人们打算出版这种书籍的思想。美国虽然有不信宗教的人,但他们不能有自己的报刊。

    有些政府曾以谴责淫秽书刊作者的办法来维护社会风气。在美国虽然没有人因为这种书刊受到责备,但也没人想写这种书。不过,这不是说每个公民的思想都高尚无瑕,而是说多数在公民当中表现得严肃,以至于不会出现那种风气。

    在这些方面,权力的行使无疑是好的,但我只是就权力本身而言。虽然这种不可抗拒的权力经常存在,但只是在偶然的情况下才会被正确行使。

    多数的暴政对美国人国民性的影响及巴结思想在美国的表现迄今为止,多数的暴政对民情的影响要大于对社会行动的影响——这种影响妨碍了伟大人物的成长——像美国这样建立的民主共和制度,容易造成人们产生巴结大多数的倾向——这种思想在美国的表现——人民自身的爱国主义为什么会比那些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统治的人的爱国主义真实我在上面指出的那种趋势,虽然在政界表现得不够明显,但已对美国人的国民性造成了不良影响。我认为,至今还在美国政治舞台上活动的杰出人物之所以为数不多,正是因为多数专制的作用在日益加强。

    在独立战争时期涌现了大批杰出的人物。当时,他们的政治观点鼓舞了人民的斗志,而不是压制人民的斗志。那个时期的那些大名人,在自由参加民众的精神活动的过程中,表现出了各自特有的伟大性格。他们伟大性格的光辉照遍全国,而不是借用全国的力量来增加自己的光辉。

    在专制政府中,接近王权的高官显贵,通过献媚来迎合主子,心甘情愿成全主子的各种任性。但是,全国的人民并不想奴颜婢膝。他们之所以服从,常常是由于他们太软弱,或者出于习惯和无知,当然有时也由于忠于王权或国王。有些民族在服从之中保持一种精神上的独立,他们认为牺牲自己的意志去满足君主的意志是一种快慰和骄傲。这样的民族虽然不幸,却并没有堕落。而且,做自己不赞成的事与做自己假装赞成的事有根本区别:前者是由于人的软弱无能,而后者是出于奴性。

    在自由国家里,每个人都能或多或少地对国家的事务发表自己的意见;在民主共和国里,不断地有私人生活渗进公共生活,它们各个方面都能接近主权,同时主权也希望人民发表意见,以便引起注意。因此,在这两种国家里,那些企图利用主权的弱点和讨好主权而生活的人,总比在专制君主国里的多。这不是说这些国家的人天生就比别处的人坏,而是说这些国家的人会遇到更多的诱惑,而且许多人都同时追逐这些诱惑,结果导致人们的心灵有普遍堕落的趋势。

    在民主共和国,人们有巴结大多数的倾向,从而导致这个倾向立即渗入各个阶级。这是可以用来谴责民主共和国的主要方面之一。

    对美国这样的民主共和国,这种谴责很有道理。在这里,多数的统治如此专制和不可抗拒,以至于一个人如果想脱离多数规定的路线,就必须放弃某些公民权利,甚至要放弃做人的本色。

    在进入美国政界的那一大群人中,如今已经很少有人具有豪爽的性格和刚正不阿的精神了,而豪爽与刚正不阿是昔日美国人曾引以为荣的特质,任何时候都会将其看做伟大人物的突出特点。乍看上去,仿佛现在所有美国人的思想都是出于同一个模子,以至于他们可以分毫不差地沿着同样的道路前进。不错,外国人有时会遇到一些离经叛道的美国人,他们会慨叹法律的种种弊端、激愤于民主的任性多变。这些人往往会谈到那些败坏了国民性的缺点,并指出可以纠正的方法。但实际上,除了你以外,而你这个他们选择的不会向别人述说,他们倾诉隐秘想法的对象,只是一个外国人,一个过客。他们愿意把真心话告诉你,但这对你并没有什么用处。他们到了公共场所,便不这样讲了。

    如果将来有一天,上述这些被我转述的话被美国人读到,我猜想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读者们将高声谴责我;第二,其中大多数人将在内心里原谅我。

    在美国我曾经听到人们谈论祖国,也在人民中间见到真正的爱国主义,却无法在国家的领导者身上寻找到这种表现。专制主义对其所治人民的败坏影响为什么远远超过对其执行者的?用类推方法不难解释其中原因。在专制君主国,国王往往品德高尚,但朝臣多为卑鄙无耻之徒。当然,美国的当选官员不会称他们的主人即选民为“大人”或“陛下”,这好像与君主国的朝臣有很大不同。但是,他们不断称赞其主人天生明情达理,却从不争论他们的主人到底有什么值得称赞的美德。因为他们确信主人具有一切美德,即使现在没有,将来也一定会有。他们不会把自己的妻子和女儿送给主人,供其宠爱而纳为嫔妃。但他们同样出卖了自己,因为他们牺牲了自己的观点。

    在美国,道德家们和哲学家们,虽然不必用寓言的形式来掩盖观点,但当他们壮着胆子讲述令人不快的真理之前,总是加上一段:“我们知道,听我们讲话的人民品德高尚,不存在使自己有失主人身份的缺点。假如听我们讲话的人士,其品德和学识并非好得可以比别人更值得享有自由的话,我们就不说这些了。”

    在路易十四面前献媚的人,都不能奉承得比这种引子还好。

    就我来说,我确信在任何性质的政府中,下贱的献媚者一定会趋炎附势。而且我认为,只有一种方法可以防止人们自我侮辱,那就是防止任何人拥有无限权威,即不赋予任何人可以诱使他人堕落的最高权力。

    美国共和政体的最大危险来自多数的无限权威导致民主共和政体破灭的是政府滥用权力,而非它们无能——美国的共和政府比欧洲的君主政府更集权和更强大——由此产生的危险——麦迪逊和杰斐逊对此的看法政府通常由于无能或者暴政而垮台。在前种情况下,属于权力自行离开政府;在后种情况下,则是权力被人夺走。

    许多人在看到民主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时,就以为是因为这些政府软弱无能。实际的情况却是,一旦这些国家的政党之间燃起战火,政府就会失去对社会的控制。但我并不认为,一个民主政权天生就会缺乏人力和物力;恰恰相反,我相信一个民主政府之所以垮台,基本上是由于滥用人力和物力。无政府状态总是由于暴政或管理不当造成的,而不是由于政府无能。

    我们不能把稳定与力量,或把一件事情的伟大性与其持久性混为一谈。在民主共和国,因为指导社会的权力①会经常易手和改变方向,所以它并不稳定。但是,在权力易手和改变方向时,它的力量也几乎同样是不可抗拒的。

    在我看来,和欧洲专制君主国政府一样,美国的共和制政府也是集权的,它的力量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我不认为它会因为软弱无力而垮台②。

    假使有一天自由在美国毁灭,那也一定是多数的无限权威所导致的。因为这种权威将会使少数忍无可忍,从而诉诸武力。那时将出现无政府状态,但引起这种状态的则是专制。

    麦迪逊总统就发表过类似看法(见《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万人文库版第266页及以下各页)。

    他说:“对共和政体来说,最为重要的是,不仅要保卫社会不受统治者的压迫,而且要防止社会上的一部分人遭受另一部分人的不公正对待。……公正是政府的目的,也是公民社会的目的。人们曾经一直追求,并将全力以赴地永远追求这一目的,直到成功为止,或是直到在追求中丧失自由而被迫停止。

    “如果在一个社会中,较强的派系学会利用这种社会情况随时联合起来压迫较弱的派系,那么这个社会一定会自然而然地陷入无政府状态,使软弱的人失去可以凭恃的抵抗强者的暴力的任何保障。在这种状态下,原来较强的人也会因为不满社会动荡的现状,而愿意服从于一个既能保护弱者又能保护自己的政府;在出现这种愿望之后,同样的动机又促使较强的派系和较弱的派系同意组织一个能够保护一切强的和弱的派系的政府。不必怀疑,如果罗得岛州脱离联邦而独立,那么该州以人民名义在极其有限的土地内进行统治的权力,必将因多数的暴政而证明它完全脱离人民,而且它是由那个需要这种暴政的多数迫不及待地弄出来的。”

    杰斐逊也说:“我国政府的行政权,并非我担心的唯一问题,或许还不是我担心的主要问题。立法机构的暴政才是真正的最可怕的危险,而且在今后许多年仍会如此。行政权虽然也会出现暴政,但要在很久以后。”③在这个问题上,我更愿意引用杰斐逊的话,而不是其他人的,因为我认为他是迄今为止宣传民主的最坚强的使徒。

    ①权力可能集中于一个议会之手。这时的它虽然很强大,但不稳定。如果权力集中于一个人之手,那它可能会不太强大,但非常稳定。

    ②我认为不必提醒读者注意,我在此处和在本章其他各处说到的多数的专制,不仅指联邦政府,而且也指各州的政府。

    ③《1799年3月15日杰斐逊致麦迪逊的信》。(参看《杰斐逊文集》第7卷第312页,华盛顿,19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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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0章 美国怎样削弱多数的暴政 (1)

    不存在行政集权全国的多数不存在包办一切的思想——其主权意旨必须通过乡镇和县的行政委员去执行我在本卷第一部分对两种集权作过区分,称其中的一种集权为政府集权,另一种为行政集权。

    而在美国,只存在政府集权,并不存在行政集权。

    假如统治美国社会的权力同时包含了这两项,并兼具包办一切的能力和习惯以及发号施令的大权;假如它在已经确定了管理国家的一般原则后,仍然要屈尊去管理其执行的细节;假如它在规定了国家的重大利益之后,还能屈尊去过问私人的利益,那么,自由恐怕早就不存在于新大陆了。

    在美国,多数虽然经常流露出暴君的嗜好和脾气,但还不具备施行暴政的完备手段。

    在美国的任何一个州里,至今中央政府只管理少数值得它注意的事务,并不参与管理社会的次要事务。它甚至没有过这样的想法。虽然多数越来越专制,但它并没有给中央政府增加特权,而是一直独揽大权。因此,专制可能在个别的点上大大加强了,但并未扩及面上。尽管全国的多数充满激情,其倡议也振奋人心,却无法使全体公民在全国各地以同样方法在同一时间服从它的意旨。代表多数的中央政府在发布国家命令时,必须让一些官员去执行,但这些官员并不总是隶属于它,它也无法每时每刻予以指导。因此,乡镇和县的行政机构就像一座座暗礁,不是延缓了代表人民意志的命令的下达速度,就是改变了命令的流向。即使法令具备强制性,自由仍然会在法令的实施过程中找到庇护所,并且多数也无法面面俱到地管到所有事情,甚至可能对付不了行政当局的敷衍塞责。关于这一点,其实,多数本身也不认为自己能够做到,因为它尚未充分认识自己的权力。它只知道自己的自然力量,却还未学会如何运用技巧扩大这个力量的影响范围。

    这一点很值得注意。假如未来某一天在某一个国家建立起类似美国这样的民主共和制度,而这个国家原有的是一个独裁者统治的政权,并根据习惯法和成文法实行过行政集权,那么我敢说在这个新建的共和国里,其专横令人难以忍受的程度将超过所有欧洲君主国家。只有在亚洲,才能够找到某些与这种专横类似的事实。

    美国的法学家精神及其如何成为平衡民主的力量探讨何谓法学家精神的本性是有意义的——法学家对即将诞生的社会负有重大使命——法学家何以通过所从事的工作使自身思想具有了贵族气质——可以使得这种思想发展受到抑制的偶然原因——贵族发现自己与法学家联合变得轻而易举——暴君利用法学家的可能性——法学家是如何自然而然地与民主结合起来而成为贵族的——使英美的法学家精神易于具有贵族气质的特殊原因——美国的贵族是律师和法官——法学家影响着美国社会——他们的思想是如何在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中逐步深入,以及最后是如何使人民都具有了行政官员的某些属性的在走访了一些美国人并研究了美国法律之后,我发现美国人赋予法学家的权威和纵容其对政府任意施加影响,是当今美国防止民主偏离正轨的最坚强壁垒。我认为这个效果来自一个一般原因,而研究这个原因则会获益匪浅,因为它可能在别处再现。

    500多年以来,欧洲的法学家们一直参加政界的各种运动。他们时而把政权作为自己的工具,时而又反被政权用作工具。在中世纪,他们为扩大王权效犬马之劳;而后他们却坚定不移地致力于限制王权。在英国,他们同贵族结成亲密联盟;在法国,他们却以贵族最危险的敌人的面目出现。那么,法学家是否曾被偶然的和暂时的冲动所左右?或者是否曾因环境而被他们天生的和经常重现的本性所驱使?我想弄清这个问题,因为在行将诞生的民主政治社会中法学家或许负有首要的使命。

    对法律做过特别研究的人习惯在工作中按部就班,注重规范,爱好研究观念之间有规律的联系。这一切使得他们尤其反对革命精神和民主的轻率激情。

    法学家在研究法律过程中获得专门知识,并因此在社会中独辟一个行业,在知识界中形成一个特权阶级。他们时时都自我感觉优越,他们被认为是一门尚未普及的不可或缺的科学的大师,他们常在公民中充当仲裁人;他们习惯于把诉讼人的盲目激情引向正轨,并因此蔑视人民群众的判断。此外,他们还自然地形成一个团体。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已经相互了解并打算为奔向同一目标而同心协力,而是好比利益能把他们的意愿联合起来一样,他们相同的专业和一致的方法使得他们在思想上互相结合。

    因此,法学家的心灵深处隐藏着一部分贵族的兴趣和本性。他们如同贵族一样,生性喜欢按部就班,并且热爱规范。他们也如同贵族一样,极为反感群众的行动,蔑视民治的政府。

    我不想说法学家这些本性的顽固程度已经足以把他们死死捆住。如同支配一般人的东西一样,支配法学家的正是他们的个人利益,尤其是眼前利益。

    在某一种社会中,法律界人士无法在政界取得同他们在民间所处的相似地位。可以肯定,在这种社会体制下,法学家必将成为革命的急先锋。但应当研究他们之所以破坏或改造现实是出于其固有本性还是偶然因素。毋庸置疑,1789年法国君主政体的覆灭,法学家功不可没。但是,他们能够如此成功,究竟是由于他们对法律进行了研究还是由于他们未曾参与制定法律,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500多年以来,英国贵族曾多次领导人民斗争并为人民发言;如今,他们却极力维护君主并捍卫王权。但是,贵族仍然保持其特有的本性和偏好。

    因此必须注意,切不可以偏概全,即不可片面地以团体的个别成员替代团体本身。

    自由政府不论其具有何种形式,在各党派中法学家总会居于首列。贵族政体也是如此。激发群众奋起斗争的民主运动几乎都是贵族发起的。

    一个群英荟萃的团体,总是无法满足其全体成员的野心。这种团体往往无法留出实际事务给其成员发挥天才和激情,因而很多人由于无法很快享有团体特权便因此攻击这些特权,以便尽快上升到团体上层或另建新团体。

    因此我认为将来不大可能会出现完全由法学家做主的局面,并且法学家并不一定在任何时候都能表明自己永远是改革的敌人和秩序的友人。

    如果在一个社会里,无人反对法学家安居高位,那法学家的思想将极其保守,并且其思想将是反民主的。

    当贵族政体关上法学家晋升的大门时,那么其最危险的敌人就是法学家。法学家虽然在财力和权力上不如贵族,却可以在活动上独立于贵族,并且自认为与贵族的智力不相上下。

    然而当贵族愿意分给法学家某些特权时,这两个阶级的联合便轻而易举了,甚至能够像一家人一样亲密。

    我也偏于认为,一个国王经常能够轻易地使法学家成为其政权的最有用工具。

    即使法学家经常与人民联合起来对抗行政权,但法学家与行政权之间有着自然亲和力,而且远远超出其与人民之间的亲和力。同理,尽管表面上社会的高层阶级经常与其他阶级联合起来反对王权,但贵族与国王之间不可分割的自然亲和力,却显然大于贵族与人民之间的亲和力。

    法学家爱秩序胜过爱其他任何事物,而权威则是秩序的最大保护者。而且也不应当忽视,尽管法学家重视自由,他们也会把法治置于高于自由的地位。他们害怕专断胜过害怕暴政。另外,如果立法机构以立法剥夺人们的自由,并对此承担责任,法学家通常也不会产生不满。

    因此在我看来,一个君主在民主日益高涨时企图削弱国家司法权并减弱法学家的政治影响,那是一个大错误。他将徒有权威的外表而失去真正的权威。

    我并不怀疑,对国王而言,法学家参加政府对他们比较有利。如果政府以暴力进行专制,那么,在政府交给法学家管理以后,法学家手里的专制将会具有公正和依法办事的外貌。

    民主政府有利于加强法学家的政治权力。如果富人、贵族和君主被撵出政府,法学家就将总揽政府大权,因为那时他们将是人民能够找到的仅有的聪明能干的人了。

    一方面,法学家因其爱好而自然倾向君主和贵族;另一方面,却又因其利益而自然倾向人民。

    因此,虽然法学家也喜欢民主政府,但不具有民主的偏好,未曾沾染民主的弱点,以至能通过民主并超过民主而加倍强大。

    民主政体下的人民也信赖法学家,因为人民意识到法学家的利益在于服务于人民的事业;人民听从于法学家的话却并不气恼,因为人民预料法学家绝对不会出坏主意。事实上,法学家根本不愿意推翻民主政府,只是期待不断设法依据非民主所固有的倾向,运用非民主的手段去领导政府。关于法学家的身份,一方面,从利益和出身上来说,法学家属于人民;而另一方面,从习惯和爱好上来说,法学家却又属于贵族。法学家可以说是人民和贵族之间天然的锁链,是将人民和贵族套在一起的天然环节。

    法学家所从事的行业,是唯一容易与民主的自然因素混合的因素,并且是通过有利于己的方式与民主永久结合的贵族因素。我知道法学家精神存在固有缺点,但如果民主精神不与法学家精神联合,那么我怀疑民主是否可以长期治理社会;此外,法学家对公务的影响如果不能随着人民权力的增加而增加,我也怀疑一个共和国能否在我们这个时代保住其存在。

    这个贵族特点,我从美国和英国法学家精神中见到的比在其他任何国家都明显。

    其原因不仅在于法学家在英国和美国都参与了立法工作,并且在于立法工作本身的性质及法律解释者在这两个国家所处的社会地位。

    英国和美国保留了比附先例这种立法办法,这意味着他们继续依据祖先的法学观点和法律原则来建立自己所应当持有的法律观点和应当遵守的定则。

    英国和美国的法学家总是能够把对古老东西的敬爱和尊重与对正规合法的东西的爱好结合起来。

    这不仅仅对法学家的精神面貌,随后还对社会的动向起着另外一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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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美国怎样削弱多数的暴政 (2)

    英国和美国的法学家重视既成的事实,而法国的法学家则重视为何会出现此事实,这意味着前者更加注重判决的本文,而后者更加注重判决的理由。

    当你倾听英国法学家或美国法学家的陈述时,你会惊讶于他们总是三番五次地引证他人的观点,却极少发表自己个人的见解。然而在法国,情况却恰恰与此不同。

    在法国,律师在办理一个小案时,也不是只进行一般的陈述而不引证他所持的成套法学思想。他将滔滔不绝地援引法律的立法原则,来劝说法庭采用变通方法让步。

    英美的法学家,从思想上完全反对这种做法,因为这不符合他们祖先的思想。这种对祖先思想的盲从和百依百顺,不可避免地使法学家精神带上畏畏缩缩的习性,并因此使法学家在英国和美国所养成的惰性比在法国严重。

    法国的成文法常常让人难以理解,但人人都能够讨论。相反地,对普通人而言,没有什么能够比以先例为基础的法律更让他们糊涂和莫名其妙的了。英美的法学家们对先例的这种尊重,他们在教育中养成的尚古思想,使他们日益脱离人民,最终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独特的阶级。在法国,法学家都是学者;而在英国和美国,法律界人士则好像是埃及的祭司,并像埃及祭司一样,只是充当某种玄奥科学的解释者。

    在英国和美国,法律界人士所处的地位,对其习惯和思想起着一种不小的影响。企图将一切在本性上与自己有相似之处的东西拉到自己方面来的英国贵族,对法学家极为尊重,并赋予他们极大的权力。法学家在英国社会里虽然未曾进入最高等级,但他们却对现在所处的等级表示心满意足。身为英国贵族中的少壮派,他们爱戴和尊敬贵族中的长者尊者,从来不去同他们争权。因而,英国的法学家便将其生活圈子里的贵族思想和情趣,与自己的职业的贵族利益相结合。

    在英国,这种我所试图描绘的法学家的形象表现得最为突出。英国法学家尊重法律的原因,并不在于法律良好,而在于法律古老;尽管他们要部分修改法律,使其与社会时势相适应,然而万变不离其宗,他们只是在修补祖先留下的东西,只对祖先的思想进行发展,只对祖先的业绩进行完善。不要妄想他们会换上革新者的面貌,甚至即使被人指为荒谬绝伦,他们都不愿冒犯老祖宗遗训。英国人就是这样对待法律的。

    这种态度对事物的实质毫不关心,而是只重视法律的条文,他们宁可违反理性和人情,也不愿对法律作出一丝一毫的改动。

    英国的立法工作好比培育一棵古树,立法者将各式各样的枝条嫁接到这棵古树上,希望能够结出千奇百怪的果实,或至少让古树的树干能够被繁茂的枝叶簇拥。

    美国既没有旧式贵族也没有文士,富人得不到人民的信任。于是法学家形成一个高等政治阶级,他们成为社会上最有知识的阶层。因而他们只得舍弃改革,将保守的志趣增添到自己爱好秩序的本性中。

    如果有人问我美国的贵族在哪里,我将毫不迟疑地脱口而出:贵族不在富人中,富人缺乏使他们团结在一起的共同纽带。美国的贵族阶层是那些从事律师职业和坐在法官席位上的人。

    越是深思在美国发生的一切,我们就越是确信法学界是能够平衡民主的最强大力量,甚至几乎是唯一有能力平衡民主的力量。

    在美国显而易见,法学家精神是怎样凭借其优点甚至是缺点,而适用于中和平民政府所固有的弊端的。

    在美国人民放任激情并忘形陶醉于理想时,会感到法学家施加给他们一种看不见的约束,使他们得以冷静和安定。法学家以其贵族习性秘而不宣地去对抗民主的本能,以其对古老事物的崇敬去对抗民主对新鲜事物的热爱,以其谨慎的观点去对抗民主的好大喜功,以其对规范的爱好去对抗民主对制度的轻视,以其处事沉着的习惯去对抗民主的急躁。

    法学界对付民主的最醒目工具正是法院。

    法官都是法学家,他们除了喜欢在研究法律的过程中获取秩序和制度以外,还由于其职位具有终身性而酷爱安宁。法官的法学知识能够保证他们在同胞中出人头地。

    他们所享有的政治权力足以把他们推上高人一等的地位,并使他们养成特权阶级的习性。

    在美国,有权宣布法律违宪的司法官员负责管理日常的司法事务。他们尽管无法强制人民立法,然而至少可以强迫人民信守其制定的法律,并且要求他们言行一致。

    我知道在美国存在着一种潜在趋势,这种趋势驱使人民削弱司法权。美国大部分州的宪法都规定根据两院之请州政府可以撤换法官。某些州的宪法规定由选举产生法庭成员,并准许数次连任。我敢预言,这项改革迟早会导致极坏的后果,而且将来终究有一天要发现,如此削弱司法官员的独立性,一方面会使司法权受到打击,另一方面还打击了民主共和制度本身。

    除此之外,千万不要以为在美国只有法院才有法学家精神。这种精神早已经扩展到法院以外。

    因为法学家是人民所信赖的唯一知识阶级,所以大部分公职都被法学家占去。他们不仅仅垄断了立法机构,而且还主持了司法机构。因而,他们极大地影响着法律的制定和行使。然而,他们不得不服从于对他们有牵制作用的舆论。尽管他们行动不受限制,但人民也很容易及早发现其不轨的苗头。尽管美国人在政治法方面作了很多改革,在民法方面他们费了很大的周折却只作了一点微小的改革;尽管许多民法中的一些规定与美国的社会现实格格不入,但他们仍然能够泰然处之,不作更改。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在于,在对待公民权利的问题上,多数总是交给法学家们去处理,而美国法学家却自行其是,不肯改革。

    在美国,法国人听到人民抱怨法学家的惰性和喜欢维持现状时,着实为此感到震惊。

    法学家精神所影响的已经远远超出了我已确切指出的范围。

    在美国,几乎一切政治问题迟早都要转化成为司法问题。因此,各党派在其日常论战中都不可避免要借用司法的概念和语言。公务人员中的大多数几乎都是或者曾经是法学家,所以把自己固有的习惯和思想方法都应用到具体的公务中。陪审制度更是把这一切推广到所有阶级。因而司法语言差不多转化成为了普通语言;法学家精神原本产生于学校和法院,现今却早已逐渐走出学校和法院的大墙,在整个社会中得到扩展,在最低阶层中得以深入,全体人民都或多或少地沾染上了司法官的习性和爱好。

    在美国,法学家形成一个权力,它并不可怕但难于察觉,它没有自己的旗帜,因而能够对时代的要求灵活自如地应对,对社会的一切运动不加抵抗地顺应。然而这个权力却在整个社会中扩展,深入社会各个阶级,其实暗中推动社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社会,最后将社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加以塑造。陪审团在美国被视为政治机构作为人民主权表现形式之一的陪审团制度,必须与确立这一主权的其他法律协调一致——美国陪审团的结构——陪审制度影响着国民性——陪审制度对人民的教育作用——陪审制度是怎么树立司法官员的影响力和发展法学家精神的因为我的讲题引导我去叙述美国司法制度,那我就不可避免地要谈到陪审制度。

    在谈到陪审制度时,必须区别这个制度的两种作用:首先,它作为司法制度而存在;其次,它作为政治制度而起作用。

    如果谈到陪审制度在哪一方面有助于司法行政,特别是在民事方面是否有助于司法行政的健全,我将承认陪审制度的功用存在争议。

    陪审制度形成于社会尚不发达的时期,那时只有一些简单的诉讼提交法院审理。

    但是,要想使陪审制度与高度发展的社会需要相适应,便不那么轻而易举了,因为此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变得非常复杂,形式多样,并且需要人们运用科学和理智加以判断。① 而今,我的主要目标是走向陪审制度的政治方面,任何其他的途径都会使我离题。对陪审制度作为司法手段这一点,我只能一带而过。当英国人采用陪审制度时,他们还是半野蛮的古老民族。后来,他们逐步发展成世界上最文明的民族之一,而英国人对这一制度的爱慕,仿佛也随着他们的文明的发展与日俱增。他们走出自己的祖国,向世界各地发展。结果,有些地方转变为他们的殖民地,而另一些地方则建立了独立主权的国家。一些国家依然承认英王是君主,而在许多殖民地,却已建立了强大的共和政体,但所有英裔国家都提倡陪审制度②。它们要么到处建立陪审制度,要么就是马上恢复陪审制度。这个伟大民族的司法制度便得以长期存续,存在于文明的各个

    ①把陪审制度作为司法制度来研究,探讨这个制度在美国产生的效果,考察美国人是怎样以这个制度来制约政党的,将是一项有益和有趣的工作。如果只考察这个问题,你可以找一本专门研究这个问题的著作和一本专为法国人写的著作。这样,你可以从中得出美国陪审制度的哪些部分能够用于我国和对我们有多大帮助。在美国,最能使我们了解这个问题的州是路易斯安那州。这个州的居民包含英裔和法裔。这个州的两种法制,使他们形成了两个并立的民族,但他们也在逐渐融合。可以向读者推荐两部好书:一部是两卷本的《路易斯安那州法令汇编》(本书的全名、出版地点和年月为:《路易斯安那州1804—1827年立法机关通过的法令汇编》,2卷本,新奥尔良1828年),另一本是可能更好一些的讲述民事诉讼程序的,是用英法两种语言写成的《论民事诉讼程序》,1830年由布依松先生出版于新奥尔良(见美国国会图书馆藏路易斯安那州法令、文件集)。这部书非常适合法国人阅读,因为其中附有英法对照的术语表,并对这些术语作了精确的权威的解释。在所有国家,法律用语都有其一定的含义,特别是在英国,同一法律用语,其含义就可能不同于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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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2章 美国怎样削弱多数的暴政 (3)

    ②英美的法学家在这一点上是意见一致的。现任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的斯托里先生,在《美国宪法释义》中,一再强调民事案件实行陪审制度的好处。他说:“赋予陪审团参加民事案件审理的特权,毫不次于陪审团参加刑事案件审理的特权,因为这实质上等于让人人享有政治自由和公民自由。”(第3卷第38章第654页)阶段,被各地区和各政府所采用,且不曾遭到司法界的反对①。

    但是,我们暂时不谈这个问题。仅仅把陪审制度看做一种司法制度是十分狭隘的,因为既然它深刻影响着诉讼的结局,那它由此也会深刻影响着诉讼当事人的命运。因此,陪审制度首先应当是一种政治制度——评价陪审制度应当始终遵从这个观点。

    所谓陪审制度,即随时请来几位公民,组成陪审团,暂时将参加审判的权力赋予他们。

    我认为,利用陪审制度惩治犯罪行为,会使政府建立的共和制度更加完美。其理由如下。

    陪审制度一方面可能是具有贵族性质的,另一方面又可能是具有民主性质的,这要取决于陪审员所处的阶级。然而,只要这项工作的实际领导权不在统治者那里,而是使它掌握在被统治者手里或部分被统治者手里,它将始终可以保持共和性质。

    通常来说,强制而来的成功常常转瞬即逝,而被强制的人民随即会产生权利观念。一个政府如果只能在战场上击败敌人,那么它也会很快被人推翻。因而应当加强政治工作,而政治的真实法律惩治就必须在刑法里得以体现。一旦没有了惩治,法律迟早会失去其强制力。因此,社会真正的主人就是主持刑事审判的人。实行陪审制度就可使人民本身,或至少使部分公民拥有法官的地位。陪审制度实质上就是将领导社会的权力赋予人民或这一部分公民手中。

    在英国,陪审团是从该国的贵族中选出来的。贵族一方面制定法律,另一方面又执行法律并惩治违法行为(b)。一切都需要得到贵族的同意,所以英国可以算是一个贵族的共和国。而这一制度在美国时则应用于全体人民。每一名公民都享有选举权,都有参加竞选和当陪审员的资格(c)。依我看,美国人同意实行的陪审制度,如同普选权一样,都是人民主权学说产生的直接结果和最终结果。陪审制度和普选权,是两个能够使多数进行统治的力量相等的手段。

    那些想以自己作为统治力量的源泉来领导社会,同时期待以此取代社会对其领导的统治者,他们都破坏或削弱过陪审制度。例如,都铎王朝曾使拒绝判决有罪的陪审员入狱,拿破仑曾指使自己的亲信挑选陪审员。

    ①要想详说陪审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好处,还有诸多论据。现列举如下。

    审判工作有陪审员参加,能够有效减少法官的人数,且不会导致工作不便。这就是一个很大的好处。

    当法官人数众多而又采用晋升制度时,只有在职的法官死去才能够出缺,使活着的法官晋升补上。因此,司法人员常常祈祷他人早死,而这种心理又自然使他们对多数或有权指定补缺的人产生依附。法官这种晋升办法,就好比军衔的递进。然而这种办法却与良好的司法行政和立法机构的意向背道而驰。有人主张法官终身制,以保持法官独立。然而只要法官不自愿辞职,没有人能够罢免他,这也不失为一种良策。

    当有很多法官时,难免有人滥竽充数。但是,承担重大责任的法官绝不能够由普通人担任。因此,法庭如果由平庸之辈组成,会造成法院组织中最坏的环节。

    至于我,我宁肯把案件的审理交由一位精明强干的法官领导的不太懂法的陪审团,也不情愿把它交给绝大多数对法学和法律仅仅一知半解的法官审理。即便前人提供了显而易见的大部分真理,却并没能够打动所有人,法国人仍然对陪审制度持有模糊不清的观点。要想知道什么人能够当选陪审员,只需将陪审制度视为一种司法制度,讨论陪审员在参与审判工作时必须具备什么知识和能力就可以了。

    其实,在我看来,这并不是问题的重要部分,因为陪审制度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应当首先把它看做一种人民主权的形式。人民的主权一旦被推翻,陪审制度就会被丢到九霄云外;而当人民主权存在时,陪审制度就得与建立这个主权的各项法律协调一致。好比议会是国家中负责立法的机构一样,陪审团则是国家中负责执法的机构。为了使社会能够稳定和统一,就不得不使陪审员的名单适应选民名单,随之扩大或者随之缩小。依我看,立法机构需要经常注意这一点。而其余的一切都可以算作次要的。

    因为我坚信陪审制度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所以在民事诉讼中应用这一制度时,我依然是这样看它。

    只要法律不以民情为基础,就不可避免陷入不稳定的状态。一个民族唯一的坚强耐久的力量正是民情。

    当陪审团只参与审理刑事案件时,它的作用只能逐渐地被人民发现,并且只是对个别的案件而言。人民不习惯于在日常生活中应用陪审制度,只是认为能够通过这样一种手段获得公道,却并没有把它看作获得公道的唯一手段①。

    相反地,当陪审团参加审理民事案件时,其作用便会时常显现。此时,它将牵动所有人的切身利益,每个人都请求得到它的帮助。因而,它便逐步深入一切生活习惯中,使它的工作方法为人们所适应,甚至将它与公道等量齐观。

    因此,陪审制度如果只用于刑事案件,必将永远处于困境;而一旦在民事案件中运用它,就能够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并且抵御了人民的反抗。如果英国的统治者从民情中排除陪审制度能像从法律中排除陪审制度那样容易,那么英国的陪审制度恐怕早在都铎王朝时期就销声匿迹了。因此,事实上,正是民事陪审制度拯救了英国的自由。

    无论怎样应用陪审制度,它都不可避免地会对国民性产生重大影响。不过,陪审制度越早应用于民事案件,这种影响就越发无限加强。

    陪审制度,尤其民事陪审制度,能使公民养成法官的某些思维习惯。而这种思维习惯,恰恰是人民需要养成的使自己得到自由的习惯。

    这种制度教导一切阶级要尊重判决事实,并且要养成权利观念。如果它没起到这两种作用,人们对自由的热爱便只是一种破坏性的激情。

    这种制度教导人们要办事公道。每个人在陪审邻人时,常常想到有一天也会轮到他由邻人审判。特别是对民事陪审员来说,这种情况尤为接近现实。几乎所有人都担心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刑事诉讼的对象,而且确实人人都有涉讼的可能。

    陪审制度教导所有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大男子汉的气魄,这种气魄一旦消失,一切政治道德都不复存在。

    ①当陪审制度只用于某些刑事案件时,这个论点尤其是真理。

    陪审制度将一种主政的地位赋予所有公民,使所有人感到自己应当对社会负有责任并已经参加自己的政府。陪审制度迫使人们去做与自己毫不相关事情,通过此种办法克服个人的自私自利这种社会积垢。

    对判决的形成和人的知识的提高,陪审制度有着举足轻重的贡献。在我看来,这恰好是它最大的好处。应当把陪审团视为一所常设的免费学校,在这里每个陪审员运用着自己的权利,经常能够接触上层阶级最有教养和最富有知识的人士,因而学习法律的运用,并依靠律师的协助、法官的指点、甚至于两造的责问,而使自己对法律精通。我认为,美国人所掌握的政治常识和实践知识,主要是通过长期运用民事陪审制度而获得的。

    我确信陪审团对主审的法官有利,但不知道陪审团是否对涉讼的人有利。在我看来,陪审团制度堪称社会教育人民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以上所述是针对一切国家而言,而下面的内容则是专门针对美国以及一般的民主国家而言。

    前文已述,法学家和司法人员构成了民主政体下唯一能够缓和人民运动的贵族团体。这部分贵族不具有任何物质力量,而只对人们的精神产生保守性的影响。然而,他们的权威主要根源就在于民事陪审制度。

    社会反对某人的斗争即为刑事诉讼,在参与审理这种诉讼时,陪审团倾向于把法官视为社会权威的消极手段,常常怀疑法官的意见。然而,刑事诉讼要完全依据于依靠常识就可辨认的单纯事实。在这一点上,法官和陪审员拥有平等的权利地位。

    民事诉讼的情形显然与此不同。民事诉讼中,法官是激烈争论的两造之间不偏不倚的仲裁人。陪审员要相信法官,洗耳恭听法官的仲裁,因为陪审员的法律知识远远不及法官的。法官能够在陪审团面前陈述陪审员们已记不清的各项法律根据,能够引导陪审团完成曲折的诉讼程序,能够向陪审团指明事实的要点并且启发它应当如何回答法律问题。总之法官对陪审员产生了无限的影响。

    或许会有人问我,何以对陪审员无权在民事案件中引证法律根据一事表示坦然?

    因为在民事诉讼中,陪审团只是在形式上参与了司法审理,而对不涉及事实的问题,陪审团几乎都无从发言。

    陪审员宣布法官所作的判决。他们通常以自己所代表的社会权威,以理性和法律的权威认定法官的判决。(d)在英国和美国,法官对刑事诉讼结局的影响是法国法官闻所未闻的。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不难理解:在民事诉讼中,英国和美国的法官首先确立了自己的权威,而后却又把这种权威全盘搬到他们在那里本无权威的另一个舞台。

    对某些案件,一般是重大案件,美国法官往往有独自宣判的权力①。这时,他们通

    ①联邦的法官几乎总是独自解决直接触犯联邦政府的问题。常与法国法官处于同样的地位,但其道义力量却大得多,因为陪审团的影响仍然有利于他们,法官的声音几乎与陪审团所代表的社会的声音同样洪亮。

    甚至于法院本身的影响都远远不及法官们的影响,原因在于,在私人的娱乐中,在政治活动中,在公共场所以及在立法机构内部,美国的法官都不断遇到一些人,他们惯于认为自己的智慧不如法官的,并因此向法官们致敬;而且在美国法官们处理完案件以后,法官权力仍然影响着在办案当中与他们结识的那些人的整个思维,甚至影响他们的内心世界。

    因此,陪审制度表面上看限制了司法权,实际上却使司法权的力量有所增强,而且,其他任何国家的法官,都不及人民分享法官权力的国家的法官那样强大有力。

    美国司法人员能够把法治精神渗透进社会的最低阶层,就是因为借鉴了民事陪审制度许多优点。

    因此,陪审制度既是人民实施统治的最有力的手段,也是人民学习统治的最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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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章 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1)

    美国实行的是民主共和制。本书的主要目的就是阐述这一选择的原因。

    在这些原因中,由于我要连续叙述一个问题,因此就有几项要被迫略过,或者是在叙述当中一笔带过。因此,仍然有一些原因我还没来得及讨论;然而已经被我提到的一些,也由于我过多地叙述细节而被抛诸脑后了。

    因此我认为,在继续往下叙述和评述美国的未来之前,我应当集中谈论一下可以表明美国现实状况的一切原因。

    在集中讨论这些原因的时候,我会说得简明扼要,因为我只想让读者概括地回顾一下所有已经讲过的内容,而对还没有机会讲到的,我也只能选其中的主要的原因加以叙述。

    我一直认为,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点。

    第一,上帝为美国人安排了幸运的、独特的地理环境;第二,法制;第三,生活习惯和民情。

    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偶然的或天赐的原因美国联邦没有强大的邻国——没有巨大的首都——美国人生来就很幸运,出生在这个适合的地方——地广人稀——这种地理环境是怎样大力帮助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的——美国人是怎样开发荒野的——英裔美国人占有新大陆上的荒野的贪欲——物质福利对美国人的政治观点的影响有许多不随人们的意志而转移的环境条件,就使得美国比较容易实行民主共和制度。其中有一些是大家都知晓的,还有一些是比较容易看到的,但我只想谈最主要的。

    美国人没有强大的邻国,所以不用担心大战、金融危机、被人征服和入侵,也不必有巨额的税收、人数众多的军队和伟大的将军,他们几乎不会因为比这些灾难加在一起对共和制度危害还大的祸害,即军事的荣誉而受累。

    我们不能否认军事的荣誉会对人民的精神造成难以置信的影响。曾被两次选为国家首脑的杰克逊将军,是一个性格粗暴和才能平庸的人,在整个任期中,没有一件事能够证明他有资格统治一个自由的民族,所以联邦的知识界有相当一部分人都反对他。最终,是人民把他拥上总统的宝座并使他得以连任。记得在20年前,他在新奥尔良城打过一次胜仗。然而这次胜仗不过是一次普通的军事胜利,只因为发生在一个战事不多的国家里,才能长期在人们的心里留下印象。一个被虚荣迷住心窍的民族,无疑是世界上一切民族中最冷酷无情、斤斤计较和不懂得军事的民族,甚至可以说,也是最平凡的民族。

    美国没有可以让自己对全国各地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首都①,我将这一点看做美国能够保持民主共和制度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城市里,人们集会议事、聚群起哄和突然采取激烈的行动这些事情是无法防止的。城市好像是一个以其市民为会员的人民大会。城市的人民对其司法和行政官员具有极大的影响,而且常常不经官员的同意便自行采取行动。

    所以,让地方服从首都,便是把全国的命运不公正地交给一部分人,而且非常危险地交给一些自做主张的人。如此一来,首都的绝对优势便对代议制造成了严重的威胁。这种优势令现代的共和国犯了跟古代的共和国一样的错误,古代的共和国正是由于没有了解这一点而灭亡了。

    在这里,我能够毫不费力地列举出很多对美国民主共和制度的建立做过贡献,如今又在对这一制度进行维护的次要原因。然而,我发现在这一大堆有利的环境原因当中,有两个是比较主要的。我现在就来讲这两个原因。

    本书第一部分第二章里说过,对美国目前的繁荣作出过最重要和最有力的贡献的,恰是美国人的起源,或我所称的他们的出发点。美国人生而有幸并生得其所。当年,他们的祖先把身份和资质平等带到他们如今居住的土地上,因此民主共和制度在有利的自然环境下就必然会应运而生。因为除了共和的社会体制外,他们的祖先还给子孙后代留下了最能促进共和制度成功的习惯、思想和民情,所以这还不是所有的情况。当我对这个根本事实所产生的后果进行深刻的思考时,我好像从第一个在美国海

    ①虽然美国还没有大的首都,却已有一些很大的城市。1830年,费城已有居民161000人,纽约已有居民202000人。居住在这些大城市的下层人民,是比欧洲的贱民还要危险的一群人。这群贱民大部分是被解放的黑人,法律和舆论都将他们看做卑贱和世代贫困的居民。其中也有很多由于运气不好或行为不轨而被赶到新大陆的欧洲人,他们将我们欧洲的一些恶习带到美国,也不想放弃这些恶习。定居在这片国土时,他们没有公民资格,因此准备为所欲为,以便从中捞到好处。所以,从某个时期以来,我们便看到费城和纽约时常爆发恶性的暴乱。然而其他地方还未出现这种暴乱,这便没有让社会感到不安,由于城市的居民到现在还不能对乡村的居民产生任何影响。

    然而,我认为美国某些城市的豪华壮丽,尤其是这些城市居民的性格,是对新大陆的民主共和制度的未来构成威胁的真正危险;而且我敢预言,除非政府建立一支随时准备支持多数的意旨,能够保护城市居民的自由并能镇压他们的暴力行为的武装力量,某些地方的民主共和制度便将会因为这一危险而寿终正寝。

    岸登陆的清教徒身上便看到了美国未来的整个命运,就像我们从人类的第一个祖先身上看到了人类的整个命运一般。

    被美国人选来居住的这片土地,在曾对美国建立民主共和制度作出过贡献,而如今依旧在维护这一制度的有利环境因素中,是最为重要的。他们的祖先把爱平等和爱自由的风俗留给了他们,然而把他们安排在这片广袤无际的大地上,并授予他们以长期保持平等和自由的方法的,却是上帝自身。

    因为民主政府的安定取决于最大多数人的情绪,而且主要是取决于最贫困阶层的情绪,所以社会的普遍富裕有利于所有政府的安定,而对民主政府的安定又特别有利。当人民对国家进行治理时,只要没有人颠覆国家,人民便必然幸福。希望国家动荡不安的只有怀有野心想称王当皇帝的人。由此,排除法制的原因不讲,能够促进普遍富裕的物质因素,在美国比在世界上的其他所有国家都多,而且比在历史上任何时期都强。

    在美国,不但立法是民主的,而且大自然自身也在为人民出力。

    请大家回想一下,历史上什么时候出现过我们在北美所看到的类似的情况?

    古代的那些声名显赫的国家,都是在打败周围的敌国,巩固自己的地位之后才建立起来的。一些现代民族看到南美的某些地区里的大片土地被那些不够开化,然而已占有并耕种那片土地的民族居住着,于是,就想在那里建立自己的新国家,这些现代民族必然要消灭或征服众多的土著居民,并用他们的胜利去玷污文明。

    然而在北美,只有一些漂泊不定的游牧部落,他们从来没想过利用土壤的天然能力。从严格意义上说,北美尚是一个不见人烟的大陆,一片有待人去居住的荒野。

    所有这一切,都令美国的社会情况和法制十分独特。然而,他们生活于其上的土地是更与众不同的。

    当土地被创世主赐予人们的时候,大地上是地广人稀,物资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然而,人们缺少能力和知识去利用它。当人们掌握了开发大地的宝藏而获取好处的手段时,大地上已经布满了人类。不久,人们就必须为获取在一个地方居住和自由生息的权利而彼此厮杀。

    恰在这时,北美被发现了。它好像是一直被上帝收藏着,如今才从洪水中露面似的。

    当它在人们面前出现的时候,依旧保留着创世之初的面貌,上面有一条条源头永不干涸的河流,一块块湿润青葱的绿野,一片片没有触过犁铧的广袤无际的土地。它就这样呈现在人们的面前,然而这时的人已经揭开了大自然的主要奥秘,与同胞们团结一致,从5000多年的经验中得到了教训,已经不是初民时期那种孤立、无知的野蛮人了。

    我写这部书的时候,已有1300多万文明的欧洲人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和平地生活着,但他们自身对这块土地的资源和面积尚没有准确的认识。在他们前面,有三四千名士兵在对没有固定居处的当地土人进行着追赶。一批批披荆斩棘的拓荒者跟在这些武装人员后面。他们穿过森林,把野兽驱走,开辟了内河航道,把文明向荒野的胜利进军的道路铺平了。

    在行文当中,我经常提及美国人享有的物质福利,并指出这种福利是令他们的法制成功的重大原因,理由已经有许多作者在我之前解释过了。因为这个理由容易被欧洲人理解,所以也被我们接受了。所以,对这个经常被人论述和容易理解的题目,我不想再多谈,而只打算补充几个事实。

    一般人都认为,每年来到新大陆的欧洲移民是美洲荒野开发的全部力量,而美国的居民依旧留在他们祖先早已开拓的土地上繁衍着。然而这是一个错误的看法。欧洲人漂洋过海来到美国,在这里无亲无故,而且一文不名。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被人所雇佣,很少有人离开大洋沿岸的大工业地带到内地进行开发。缺少资本和贷款,怎么能开垦荒地,而想到森林里去冒险,就必须先锻炼身体,以便适应新环境中的凛冽气候。所以,美国人自己实际上是长期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到遥远的荒凉地区创业的。欧洲人是最初放弃自己的茅屋,来到大西洋彼岸定居的人;但如今,深入美国中部的荒野的,是在同一岸边出生的美国人。这种两次性移民运动从未停止过。即最初从欧洲的基地开始,继而来到大洋彼岸;之后再由大洋沿岸进军新大陆的中部荒野。

    数以万计的人,同时向地平线上的一点进军。他们的语言、宗教、习俗都不一样;然而他们的目标却是相同的。有人对他们说,到西部能够发财致富,因此,他们就听信这句话,急急忙忙奔向西部。

    大概除了那次罗马帝国崩溃时期的大迁徙之外,没有一次大迁徙能够与这次相媲美。当时也像今天一样,人们成群结队地奔赴同一地点,乱哄哄地在同一地方相遇,然而上帝给人们作出的安排,却是今昔大不相同了。当时,每个新来的人到了以后,发现等待他们的是毁灭和死亡;但现今,每个新来的人则带来了繁荣和生命的种子。

    对我们来说,美国人的这种向西部迁徙的行为会带来的后果,还是一个有待解决的谜团。然而其直接结果,则是大家都能看到的:一部分老户居民陆续离开他们出生的州,而这些州虽然建立已久,人口却增加得甚为缓慢。康涅狄格州就是这样,它每平方英里平均仅居住着49人,40年来,全州的人口只增加了四分之一;但在同一时期,英国的人口却增加了三分之一。所以,欧洲的移民不断地来到美国,因为这里人口还不太多而且工业方面又缺乏劳动力。他们变成了富裕的工人,但他们的儿子,却到地广人稀的地区去找寻发财的机会,最终成了大财主。父亲聚集资本,儿子用资本去创业:从外迁来的与在当地出生的都不贫穷。

    在美国,法制能够使财产尽可能地分散,然而还存在一个比法制更强大的因素在防止财产太过分散①。在之后才开始人烟稠密的一些州里,此种情况尤其明显。马萨诸塞州是开发得比较早的地区,然而其每平方英里土地上的居民仅有80人。这个人口密度比法国小很多,法国每平方英里土地上有162人。

    ①在新英格兰,土地就是一小块一小块地分散在农户手里,然而已不能再往小分割了。

    然而在马萨诸塞州,因为这里一般由年长的子女继承父业,其余的子女都要到荒野去创业,所以土地再往小分割的现象已经很少见了。

    虽然法律已废除年长子女的这种特权,然而上帝又几乎将这个权利恢复了,而且没有任何人抱怨,或至少没有丧失公允。

    一个简单的事实向我们昭示出很多的人离开新英格兰到荒野去安家立业。这个事实如下:1830年,全体国会议员中有36人是出生在康涅狄格这样的小州,然而它的人口仅占全美国的四十三分之一,但它提供的议员人数则占到总数的八分之一。

    然而,康涅狄格州本身选入国会的代表仅有5人,剩下的31人进到国会是作为西部新建的几个州的代表的。假如这31人依旧留在康涅狄格州居住,他们也许不会成为大财主,而继续当一文不名的庄稼汉,一生默默无闻而进入不了政界,想当上有权的立法人员更是无从谈起了,他们甚至还会成为危险的公民。

    美国人跟我们一样,也有过这样的评论。

    前衡平法院首席法官肯特在其《美国法释义》(第4卷第380页)中讲道:“当土地过于分散,以至于每一小块土地不足以满足一家人的需求时,一定会产生巨大的灾难。但是,这样的不良后果至今还没有在美国发生,只有再过很多代以后才会出现。

    我们的国家地广人稀,尚待开垦的土地甚多,而从大西洋沿岸向内地迁徙的人流不断,现在足以而且在将来的很长时间内都可以防止土地过于分散。”(第4版,纽约,1840年)对美国人扑向命运为他们安排的这些大量的猎物的贪欲进行描述是很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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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4章 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2)

    为了追捕猎物,他们不怕印第安人的毒箭和荒野上的疫病,他们不怕森林里的寂静,也没有被猛兽的来袭吓退。总而言之,鼓励他们的勇气不断前进的是一种比对生命的热爱还要强烈的激情。在他们面前展现的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地。他们说,担心那里已经不存在空地了,因此匆匆忙忙前进,唯恐去晚了丧失机会。这是一些旧州的居民往外迁移的情况。那么一些新州的居民是如何外迁的呢?俄亥俄州成立不到50年,然而它的大部分居民已不是在该州出生;它的首府才建成不超过30年,它的境内还有大量的土地没有开发,然而它的居民已经开始奔赴西部了,其中大部分到了伊利诺伊州的肥沃大草原上定居。这些人为了追求幸福而离开他们最初的第一个故乡,又为了追求更大的幸福而离开第二个故乡。几乎随处都有幸福在等待他们,然而这个幸运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拥有的。希望获得幸福的人,都有一种无法抑制的热烈激情,而这种激情又随着不断得到满足而继续增强。他们已经将把他们系于出生地的那些纽带切断了,而且之后在新地点也没有结成这种纽带。对他们而言,外迁是源于一种追求幸福的需要;但在今天,在他们的眼里,外迁好像已是一场他们想赢多少便能赢到多少的赌博。

    他们有时前进得太快,致使荒野在他们身后又重新出现。森林刚刚屈服在他们的刃下,然而在他们离开以后,就又立刻茂密地生长出来。在你经过西部的一些新州时,经常遇见一些被遗弃在树林里的住房,或者是深处的一些破壁残垣,让你对拓荒者的行动有些无法理解,他们同时证明了人的能力和人的无常性。在这些被遗弃的田野上,在这些不久之前产生的废墟上,原先的森林又快速长出新枝,野兽又一次建立它们的王国。如此,大自然又微笑着用绿荫和鲜花把人的足迹覆盖了,并将轧出不久的车辙很快抹去。

    我记得,在我穿过往昔满布森林的纽约州的一个林区,来到一个四周都是原始森林的湖泊的岸边时:一座小岛立在水中央,上面的树木用它繁茂的枝叶将小岛包起来,令小岛的周边都被绿荫覆盖着。湖滨没有人住过的痕迹。只见天边有一缕炊烟从树梢上笔直升起向云端冲去,它好像是从天而降,而不是从地上升起的。

    沙滩上,一只印第安人的独木舟系在那里,我决定驾着它到这个引起我注意的小岛上去看一看。不一会儿,我便登上了小岛。全岛是一片使人心旷神怡的幽静,而新大陆的这种幽静,几乎让文明人对野人生活感到羡慕。青葱的草木用它的繁茂证明了这里土壤的肥沃。这里也像在北美荒原上一般,到处是一片寂静,唯有野鸽的咕咕声和啄木鸟的啄木声,才偶尔把这种沉寂打破。因为大自然在这里还保留着它原来的面貌,所以我决没有想到这样的地方曾有人居住过。然而,当走到小岛的中心时,我马上确信眼前的一切是人的活动遗迹。

    我仔细地看了看周边的景物,立刻不再对曾有一个欧洲人来到这里栖身的说法予以怀疑。然而,他劳动过的现场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初他匆匆忙忙砍倒而用以搭架小屋的圆木,又重新抽枝生叶;小屋的篱笆,已经变成了一圈生长茂盛的树墙;他的小屋则变成了一个树丛。几块被火烧黑了的石头还可以在这榛莽荒秽的灌木丛中见到,石头旁边还有一小堆灰烬。毋庸置疑,当时的炉灶便设在这里。已经坍塌的烟筒,把它的碎块覆盖在炉灶的上面。我站了一会儿,便对大自然的强大本领默默地赞叹并深感人力的渺小。当我最后要离开这个迷人的场所时,我又再三悲伤地叹息:为什么这么快便成了废墟!

    在欧洲,我们常把人心的激荡、人们对财富的贪求和对自由的过分爱好看做一大社会危险。但是,恰是这一切对美国的共和制度的长治久安提供了保证。如果没有此种好动的激情,人口便汇集中在某些地点,而且不久也会像我们在欧洲时一样,感受到难于满足的匮乏。新大陆是幸运的,因为那里的人的恶习,几乎跟人的德行一样对社会有利!

    这对怎样对东西两个半球的人的行动予以评价具有重大的意义。我们所说的唯利是图,美国人往往把它称做值得敬佩的勤勉,但我们所称道的清心寡欲,却往往被他们看做胆小怕事。

    在法国,国家安宁幸福的最大保证是趣味单纯、习惯朴素、家庭情感、安土重迁。然而在美国,好像再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些美德更对社会有害了。加拿大的法国人依旧保持自己古老的传统习俗,然而在自己居住的地区,他们已经感到难以生活下去了。在加拿大刚刚形成的这个小小人民集团,不久就将为他们的古老民族的沉痼作出牺牲。在加拿大,为了唤醒人民不要满足于他们还觉得不错的小康现状,最有知识、最有爱国心和最有人道精神的人正在作着非凡的努力。他们对致富的好处予以盛赞,假如他们到了法国,会为一些平庸之辈变成暴发户而喝彩。他们用来刺激人们大脑发热的精力比让人们头脑冷静下来所作的努力还大。在他们眼里,不在故土安贫乐贱,而到外面去致富享乐;不固守田园,而砸碎锅碗瓢盆到外地去大干一场;不惜放弃生者和死者,而外出去追求幸福,都是最值得赞扬的。

    现在,美国给人们提供了广袤无际的土地,只要你勤劳,你就可以任意开垦。

    在美国,因为所有的知识既可能为有知识的人带来好处,又可能对没有知识的人有用,所以知识大有用武之地。这里对新的需求的出现不会感到害怕,因为几乎所有的需求都很容易获得满足。激情的变化太快也不足为惧,几乎所有的激情都可以找到有益的和便于发泄的场所。由于他们从来也没想过让人滥用自由,因此这里也不会让感觉太过自由。

    现在的美国共和社会,就像一个为开发新大陆的土地和经营兴隆的商业而共同组建起来的大批发公司。

    最能振奋美国人的激情不是政治激情,而是商业激情。或者不如说,他们将商人的习惯带到了政界中。他们偏爱秩序井然,没有秩序,事业便不能发达。他们遵守信誉,将信誉视为营业兴隆的基础。他们甘愿凭常识去慢慢开创事业,也不愿靠天赋冒危险去发大财。按常规办事的思想可以使他们的头脑保持警惕,不作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打算。他们对实践的重视要甚于理论。

    所以,到了美国便必须了解使物质福利影响政治行动,甚至影响合理的舆论的是什么力量。对外国人而言,主要应当考察这方面的实况。从欧洲迁来的移民,大多数是因为在故乡贫困、向往自由并希望改变困境才来到新大陆的。我在美国有时碰到一些由于政治见解而被迫迁来的欧洲人。他们的言谈令我十分吃惊,而其中有一个人最令我惊奇。一次我路过宾夕法尼亚的一个最偏僻地区,因夜色已深而去找住处时,我敲开了一个富裕的种植园主家的大门。主人是一个法裔美国人。我被他请到壁炉旁边坐下,就像离开故国两千里之遥而在他乡的森林里相遇的亲人一般,我们俩开始无拘无束地交谈起来。我终于知道,我的主人在青史上留有名字,他40年前是一位伟大的平等派活动家和激进的鼓动家。

    所以,听到他能像一位经济学家一般谈论土地所有权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几乎要喊他为大地主了。他谈及了财富在人们之间建立的必不可少的等级,谈及了对已定的法律的服从,谈及了共和制度对善良民情的影响,谈及了宗教观点对秩序和自由的支持作用。甚至他更进一步,不经意间引用耶稣基督的权威来支持他的政治见解。

    我一边倾听,一边感叹人类理智的脆弱。怎么能从学说的变化无常和经验的教训不同当中去对它的真假予以断定呢?他的一段自白,把我的一切疑问都驱散了:我原本很穷,但现在变得富有了;只要富裕生活在对我的行动施加影响,我的判断岂能不任凭我自由!实际上,我的观点是伴随着我的财富多寡而改变的,而在对我有利的一切事件中,我才真正发现了我之前所没有注意的决定性论据。富裕生活给美国人造成的影响比在其他国家更广泛。美国人一直认为,秩序和社会繁荣是携手并肩向前的。在他们眼里,秩序与社会繁荣的分离是不可想象的。所以,他们决不会像欧洲人那样,将在小学学到的东西都弃之不用。

    法制对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影响对民主共和制度予以维护的三大原因——联邦的形式——乡镇的制度——司法权本书的主要目的,原本是让读者了解美国的法制。如果说这个目的已经实现,那么读者就已经能自行判断哪些法律对维护民主共和制度有帮助,哪些法律对民主共和制度有损害。如果说在本书的以上各章我没有实现这个目的,那么,在本章我就更不能实现这个目的了。

    我并不打算折回已经走过的路,而仅用几段文字就总结我已经说过的一切。

    看来,有三件事情比其他事情对在新大陆上维护民主共和制度更有帮助。

    第一是美国人采用的联邦形式,它促使美国把一个大共和国的强大性跟一个小共和国的安全性相结合在一起。

    第二是乡镇制度,它既对多数的专制予以限制,又让人民养成爱好自由的思想并掌握行使自由的艺术。

    第三是司法权的结构。我已经指出法院是怎样对民主的偏差予以纠正的,以及怎样约束和引导多数的运动但又从来不对这种运动予以禁止的。

    民情对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影响在前面我已经说过,我认为民情是美国民主共和制度得以持续的重大原因之一。

    在这里我使用的民情(moeurs)一词,含意跟拉丁文字 mores 相同。它不但指通常所说的心理习惯方面的东西,而且涵盖了人们拥有的各种见解和社会上流行的各种观点,以及人们的生活习惯所遵循的全部思想。

    所以,这个词被我理解为一个民族的整个道德和精神面貌。在这里,我只想考察其中有助于维护政治制度的几项,而不是具体描述美国的民情。

    作为一种政治设施的宗教是怎样有力地帮助了美国人维护民主共和制度北美是由信奉民主和共和的基督教徒开发的——天主教徒的到达——天主教徒今天形成了一个最民主、最共和的阶级的原因在每一种宗教旁边,都有一种由于意见一致而跟它结合的政治见解。

    假如人类的理性可以为所欲为,那么它将用统一的办法对政治社会和天国进行统治;甚至我敢说,它将想办法让人世和天堂和谐一致。

    一些先是反对教皇的权威而后又不承认宗教的至高无上的人开发了英属美洲的大部分地区。所以,他们将一种除了称之为民主的、共和的基督教以外,再没办法用其他词汇来称呼的基督教,带进了新大陆。这一点,当然对在政治活动中确立共和和民主制度有很大的帮助。在此,一开始政治和宗教便协调一致,而且之后从没有中断过这种关系。

    爱尔兰的天主教徒大约在50年前开始拥向美国。美国的天主教随着他们的到来增加了许多教徒。如今在美国,信奉罗马教会真理的基督教徒,已有100多万人。

    这些天主教徒忠诚地履行着他们的宗教仪式,热烈而又虔诚地信奉他们的教义。

    然而在美国,他们却形成了一个最共和和最民主的阶级。乍一看,这种情况令人吃惊;然而经过思考,其内在原因也是很容易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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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5章 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3)

    在我看来,将天主教说成民主的天然敌人是一个错误。我认为,在基督教的不同宗派中,天主教是最主张身份平等的教派。在天主教的宗教社会中只有神职人员和普通教徒这两种成分。唯有神职人员比信徒高,全体信徒虽然都位于神职人员之下,然而都是平等的。

    天主教认为,人的资质在教义方面都处在同一水平,它要求智者和愚夫、天才和庸人都遵守同一教规的要求,它让富人和穷人都履行同样的宗教仪式,它让强者和弱者都进行同样的苦修;对一切坏事决不妥协,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它主张所有的社会阶级都混在一起做弥撒,这就好像是将所有社会阶级都领到神的跟前。

    天主教虽然要求信徒服从,然而它不准许信徒之间存在不平等现象。我认为新教便不是如此。一般说来,新教是让人趋于独立自由,而不是让人趋于平等。

    天主教就像一个专制君主国。假如抛开君主不谈,在这个君主国,人们的身份比在共和国还要平等。

    天主教的神职人员常常辞去神职,到社会里任公职,从而步入社会的等级行列。

    有时他们也利用自己的宗教影响来为自己参与创造的政治秩序持久地提供保证。所以,人们才能够看到天主教徒常常从他们的宗教立场出发对贵族政体表示拥护。

    然而,神职人员一旦退出政府,例如,在美国发生此种情况时,便再也没人能像天主教徒那样用其信仰把人们身份平等的观念带到政界。

    所以,即便说美国的天主教徒不是由于信仰而被迫接受民主共和的观点,那么至少可以说他们并不是天生便对这种观点持反对态度的。而且,他们的社会地位,以及他们的有限人数,也会令他们去制定维护此种观点的法律。

    天主教徒大部分是穷人,因此他们要求全部公民参政,以便使自己未来能够参政。天主教徒的人数比较少,因此他们要求尊重一切权利,以便为自由行使自己的权利提供便利。这两个原因,促使他们不自觉地对那些如果他们有钱有势就会不那么热烈赞同的政治学说表示赞同。

    美国的天主教神职人员从未试图对这种政治倾向表示反对,反而想办法证明其合理性。美国的天主教教士,将全部知识分为两类:他们不加讨论就接受的神所启示的教义属于第一类;他们认为神让人们自由探索的政治真理属于第二类。所以,美国的天主教徒一方面是最驯服的教徒,一方面又是最独立的公民。

    所以可以说,美国不存在对民主共和制度抱有敌意的宗教学说。那里的一切神职人员都有共同的语言,他们的见解跟法律一致,可以说只有一个思想能够对人们的灵魂进行统治。

    在美国的一个大城市,我曾做过短暂的停留,并被邀请参加一个公共集会。集会的目的是支持波兰,为他们提供武器和金钱。

    我看到两三千人聚集在一个大厅里,这个大厅是为开会而准备的。不久,一个身穿教袍的神甫走上讲演台。在场的人都摘掉帽子,静静地站在那里听他讲话。他讲道:“全能之主!万军之主!当我们的祖先维护自己的民族独立的神圣权利时,是您让他们的信心更加坚定并指导了他们的行动。您让他们打败了可恨的压迫者,将和平与自由赐予我国人民。啊,主啊!请您把恩慈的目光转到另一个半球,垂怜俯视一下如今仍像我们以前那样为捍卫权利而进行战斗的英雄民族吧!主啊!既然您用同样的模式创造了整个人类,那就不要让暴政将您的创造毁坏,不要在世上建立不平。全能之主!请您对波兰人的命运关注一下,让他们自由吧!愿您的智慧给他们的筹划以启示,愿您的力量对他们的行动以支持。让他们的敌人感到恐惧,让试图瓜分他们的列强分裂,不要让已被世人目睹50多年的不义之举再继续发展。主啊!您的强大的手,好像掌握着世人的心一样,同样掌握着各民族的心。愿您把同盟者唤起,让他们为正义的神圣事业而战斗,让法兰西民族从其领袖创造的无为状态中走出来,再一次带头为世界的自由而斗争。

    “啊!主啊!请您不要离开我们,俯允我们可以永远成为世界上最虔诚和最自由的民族。

    “全能之主!请您今天对我们的祈求予以满足:拯救波兰人吧!我们以您的爱子的名义,即以为了拯救全人类而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的名义,向您提出这个请求。阿门!”

    全场虔诚地齐呼:“阿门!”

    宗教信仰对美国政治社会的间接影响各教派一致主张的基督教道德——宗教对美国民情的影响——对婚姻关系的尊重——宗教是如何把美国人的想象力局限在某些范围内和节制美国人的激情的——美国人对宗教的政治功用怎样看——美国人为扩大和确保宗教的权威所进行的努力方才我讲述了宗教对美国的政治产生的直接影响。我认为,在这方面宗教的间接影响更为强大,而且别看它对自由避而不谈,却很好地教导了美国人掌握行使自由的技巧。

    美国有不胜枚举的教派。虽然各教派在对它们所应崇敬的创世主的礼拜仪式上有所不同,然而在人跟人之间的义务上却意见一致。所以,虽然各教派用各自的方式去崇敬上帝,却都以上帝的名义去对同一道德予以阐释。对一个人而言,教派可能十分重要,然而对整个社会来说却并非是这样。对来世,社会既无所惧,又无所望。对社会来说,最重要的是全体公民信奉宗教,而不是全体公民信奉什么教派。况且在美国这样的社会,所有的教派都处在基督教的大一统之中,基督教的道德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可以认为,一些美国人主要是出于习惯,而非出自信仰来奉行崇敬上帝的某种礼拜仪式。此外在美国,主权者必须信奉宗教,因此伪装信教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然而,美国依旧是基督教处处都能够对人们的灵魂产生强大的实在影响的国度,而且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表明它比宗教更对人有利和合乎人性,因而这个国家在宗教的影响下,已经成为最文明和最自由的国家。

    我曾经提及,美国的神职人员全都主张公民自由,甚至不同意信教自由的那些人也不例外。然而,他们并不对任何一个特定的政治派系予以支持。他们对政治漠不关心,也不参与党派之间的钩心斗角。所以,不能说宗教对美国的法律和政治见解都有影响,然而它却在引导民情,而且通过约束家庭进而对国家产生约束作用。

    我没有一刻怀疑,美国的民情表现出的极端严肃性,首先源于宗教信仰。在美国,人们为命运给他们安排的无数良机所诱惑,宗教往往无力阻止这些事情。宗教并不排斥人们一心要发财致富的热情,然而它对妇女思想的控制则是绝对的,而民情的主要创造者却恰恰是妇女。美国确实是世界上对婚姻关系最尊重的国家,美国人对夫妻的幸福也抱有高尚的和正确的看法。

    在欧洲,社会上的所有混乱现象几乎都来自家庭生活,而不是来源于婚姻。欧洲的男人有对家庭的天然结合和合法乐趣予以轻视的表现;他们喜欢混乱,心中不能保持平静,愿望一直在变。在这些往往会扰乱家庭生活的起伏不定的激情影响下,一个欧洲人很难服从国家的立法权。但一个美国人,当他从政界的激烈斗争中隐退而回到家中后,马上会生出秩序安定和生活宁静的感觉。在家里,他的所有享乐简朴而自然,他的兴致纯真而淡泊。他好像由于有了生活秩序而得到幸福,而且容易调整自己的观点和爱好。

    欧洲人喜爱用扰乱社会的办法来忘记家庭烦恼,但美国人却从家庭中汲取对秩序的热爱,之后再把此种感情带到公务中去。

    在美国,宗教不但支配着民情,而且将它的影响扩大到人们的资质方面。

    在英裔美国人中,有些人出于对教义的真诚信仰而信奉基督教的教义;但另一些人信奉基督教的教义,却是由于害怕别人说他们没有信仰。所以基督教能够毫无障碍地发挥支配作用并使得所有的人予以承认。结果,恰如我在前面提过的,在道德即精神方面,一切都是之前确定和决定了的,但在政治方面,则一切都可以讨论与研究。

    所以,在基督教面前,人们的精神从来不存在自由活动的余地:虽然它十分果敢,但也经常要在一些不能逾越的障碍面前停步。不论人们的精神有什么革新,都必须事先接受一些早已规定下来的重要原则,让其最大胆的设想服从于一些会推迟或阻止其行动的清规戒律。

    即便美国人的想象力飞翔得很高,他们也是小心谨慎和犹豫不决的。他的行动受到束缚,目标很难达到。这些谨小慎微的习惯,在政治社会也可以看到,并且极其有利于国家的安定和所定制度的持久。美国的居民被大自然和环境造就成大胆果敢的人;当你看到他们穷尽一切办法去追寻幸福的时候,会认定他们的确大胆果敢。假如他们能够摆脱所有束缚,那当中有些人很快便会成为世界上最大胆的革新者和最有逻辑的理论家。然而,美国的革命家必须公开表示自己真诚尊重基督教的道德和公理。

    当他们依自己的意图执行法律时,基督教的道德和公理不允许他们对所执行的法律随便违反;即便他们可以不顾良心的谴责而违法,也会因为同党人士的谴责而止步。到现在,还不存在一个人敢在美国提出以下的箴言:一切听从社会的利益。这个对宗教有点蔑视的箴言,好像在某个自由时代有人提出过,用以给他们未来的暴政作舆论准备。

    所以,虽然法律允许美国人自行决定一切,宗教却阻止他们想入非非,禁止他们恣意妄为。

    在美国,宗教始终不直接参加社会的管理,却被看做政治设施中的最主要的一部分,由于虽然它没有向美国人提倡爱好自由,却让美国人能够轻松地享用自由。

    美国的居民自身,恰是从这一角度去看待宗教信仰的。谁能钻到人的心里去看呢,所以我不知道所有的美国人是否真信他们的宗教。然而我确信,他们都认为必须对共和政体予以维护。这个看法是整个民族所共有的,而并非一个居民阶级或一个政党所独有。这种看法,所有的阶层都有。

    在美国,一个政治家对某一教派予以攻击,不能被隶属这个教派的同党当做反对他的理由。然而,假如他攻击全国所有的教派,那么人人都会躲开他,让他变成孤家寡人。

    在美国期间,我得知一个证人被传到切斯特县(属纽约州)出庭作证,但此人在法庭上宣称:“他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也不相信灵魂不灭的说法。”庭长说:“由于证人在作证以前已失去了法庭对他的信任,所以拒绝此人宣誓作证①。”这条消息被报

    ①下面是1831年8月23日《纽约旁观者报》对此事的报道:“切斯特县(属纽约州)民事法庭,几天前斥退了一位宣称自己不相信上帝存在的证人。法庭的庭长指出,在没有作证以前,他就说他不相信有真上帝存在;如此的声言等于对法庭上的所有证言的惩罚,而且他也清楚,在信奉基督教的我县,不允许不相信上帝存在的证人为案件作证。”

    纸刊登出来,然而未作评论。

    美国人的头脑中几乎将基督教和自由混为一体,致使让他们想这个而不想那个根本是不可能的。然而在美国人身上,这并不是那种从以往传到现在的,好像将要灭亡然而又生根于灵魂深处的信仰贫乏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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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章 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4)

    我曾看到美国人将神职人员派遣到新建的西部各州,并在那里建立学校和教堂,还自发组织起各种团体。他们担心宗教在西部各州的森林里绝迹,惧怕迁移到那里的人不会像在原籍时那样自由。我曾遇见一些新英格兰的居民从故土离开,长途跋涉来到密苏里河两岸或伊利诺伊州的大草原上,以便在这些地方给基督教和自由奠基。宗教的热情在美国就是如此在爱国主义的温床上不断提高的。你可能认为这些人完全是为了来世;然而你想错了,永生仅是这些人关心的事情之一。当你跟这些基督教文明的传播者谈话时,你会为他们一直论及今世的美好,为他们原是教士但跟你谈话时却以政客的面目出现而吃惊。他们会对你说:“美国的各共和州是彼此依赖的;假如西部的一些共和州陷入无政府状态,或被戴上专政的枷锁,那么,在大西洋沿岸繁荣昌盛的共和制度,便会遇到严重的危险。所以,我们希望新建的各州同样信奉宗教,从而能让我们将自由维护下去。”

    这便是美国人的见解,然而有些书呆子觉得我的观察有误。他们总是旁征博引地向我证明美国的一切都是好的,然而其中单单缺少我所赞美的宗教精神;我向他们指出,人们关于自由和人类幸福的看法,在大洋彼岸,仅是没有跟斯宾诺莎一样相信世界是永恒的,没有跟卡巴尼斯一样主张思想是头脑的分泌物罢了。说实话,对这些话不需作答,仅能说,讲这种话的人从未到过美国,也未曾见过笃信宗教和享有自由的民族。所以,我只好等他们去过以后再谈。

    在法国,有些人将共和制度看做显示自己伟大的临时手段。他们用眼睛把穷困苦难的他们跟有钱有势的显贵隔开的那条鸿沟估量了一下,便想用废墟上的残垣破壁将这个深渊填满。他们主张自由,正像中世纪的自由佣兵维护国王。不论他们穿着何种颜色的服装,参加战斗都有自己的打算:希望共和制度可以长久到将他们从当前的卑微中解救出来。另一种人,而不是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向往自由的。这种人把共和制度看做一种长治久安的政体,是理想和民情迫使当代社会必须追求的目的。他们真心希望将人教育成为自由的人。这些人是出于自己的激情,而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攻击宗教。专制制度能不要宗教信仰而进行统治,但自由的国家却不能这样。

    在他们所赞扬的共和制度下,宗教,比在他们所批判的君主制度下更为必要,而在民主共和制度下,比在任何其他制度下更为必要。当政治纽带松弛但道德纽带并未得到加强时,社会怎么能避免崩溃呢?假如一个自主的民族不服从上帝,它能做出什么呢?宗教在美国发生强大影响的主要原因美国人注重政教分离——法制、舆论和神职人员本身都为实现这一目的而努力——宗教在美国能对人们的灵魂发生强大影响,应归功到这一原因——为什么——人们今天在宗教方面所处的自然状态是怎么样的——在某些国家,是哪些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在阻止人们习惯这种状态18世纪的哲学家们用一种十分简单的方法解释宗教信仰的渐渐衰退。他们说,伴着自由意识和知识的提高,人们的宗教热情势必逐渐消失。遗憾的是,此理论完全不符合事实。

    在欧洲,有些人只是由于愚蠢无知而不信宗教;但在美国,你却能够看到作为世界上最自由和最有教养的民族之一的美国人,用极大的热情履行着宗教义务。

    一到美国,最先引起我注意的,便是宗教在这个国家的影响。在美国我逗留的时间越长,越感到这个让我感觉新鲜的现象的政治影响之强大。

    我在法国看到宗教精神跟自由精神几乎一直背道而驰;但在美国,我则发现两者是紧密配合的,共同对国家进行统治。

    我想找到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的愿望一天比一天强烈。

    为了查明这个原因,我曾跟各个教派的信徒交谈,特别是对属于不同教派和终生献身于宗教事业的教士们的团体进行了访问。因为我本人信奉天主教,所以我极其愿意跟天主教的神职人员接近,对和他们的大多数人亲密交谈的机会我从不放过。我向他们中的每个人谈到我的惊讶和疑问。最后我发现,他们仅是在细节问题上看法不同,然而都将宗教在美国发挥和平统治的作用归功于政教分离。我可以断言,在美国逗留期间,我从未遇到一个人,不论是神职人员还是俗人,在此问题上有不同看法。

    这便令我比之前更加专心于考察美国神职人员在政界的地位。我惊奇地发现,他们没有一个人出任公职①。我没有看到一个担任行政职务的神职人员,在众议院和参议院里也没有看到他们的代表。

    在许多州里,法律将他们进入仕途的大门关上②;在所有的州里,舆论都不允许他

    ①不包括他们大部分人在学校里担任的职务。美国的大多数学校是由神职人员建立的。

    ②见《纽约州宪法》第七条第四项。

    见《北卡罗来纳州宪法》第三十一条。(托克维尔所引系1776年宪法) 见《弗吉尼亚州宪法》。

    见《南卡罗来纳州宪法》第一条第二十三项。(1790年宪法) 见《肯塔基州宪法》第二条第二十六项。(托克维尔所引系1799年宪法) 见《田纳西州宪法》第八条第一项。(1796年宪法) 见《路易斯安那州宪法》第二条第二十二项。(下转208页)们从政。

    后来,当我对神职人员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进行考察时,发现他们大部分人好像自愿不搞政治,而将这一行的荣誉让给他人。

    我听到他们对野心和邪恶信仰的痛斥,而不论这些东西用什么政治观点来遮掩。

    然而,在听的过程中,我得知他们认为,只要一种政治观点是真实的,上帝并不惩罚抱有此种观点的人;政府管理方面的错误,与盖错一座房或犁错一垄地相比,罪过并非更大。

    我看到他们小心翼翼地躲开所有党派,唯恐对自己利益有所损害,尽力避免跟它们接触。

    这一切让我坚信他们的话都是真实的。因此,我准备探讨事实的成因,即寻找到底是什么力量在对宗教的表面影响予以削弱的同时却加强了它的实际影响。我确信我可以找到这个力量。

    仅仅60年的短暂人生,还不足以让美国人发挥其全部的想象力;不是十全十美的现世生活,也决不能让他们心满意足。在所有的生物中,只有人总是希望人生无可限量,对本身的生存有一种天生的不满足感。人既害怕死亡,又轻视生命。这些不同的情感促使人的灵魂凝视来世;而正是宗教把人引向来世的。所以,宗教只是希望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而正同希望本身的自然合乎人心一样,宗教的自然也合乎人心。只有精神的暴力对人的天性施加影响,或人的理智迷乱,才会让人放弃宗教信仰。然而,却有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让人恢复宗教信仰。有信仰才是人类的常态,没有信仰只是偶然的现象。

    当只从人的观点来考察宗教时,一切宗教都能从人本身汲取用之不竭的力量因素,这是由于这种因素是人性的主要构成之一。

    过去的某些时代,宗教除了本身固有的这个影响之外,还可以得到指导社会的现世政权的支持,以及法制的人为帮助。在那样的时代,人世的政府曾与宗教紧密结合,从信仰和恐吓两个方面去控制人们的灵魂。然而,当宗教与人世的政府建立这样的联盟时,我敢说它会像一个人犯错误那般,即它可以为取得它不应有的权力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力,为现在而牺牲未来。

    当宗教把它的帝国建立在所有人都一心向往的永生愿望上的时候,它就可以获得普遍性。然而,它只要与一个政府结成联盟,那么就必然采取只适用于某些人的原则。所以,宗教与一个政权结盟之后,将失去支配一切人的可能,而增加对某些人的权力。

    宗教只有依靠让所有人都能得到安慰的感情,才能将人类的心吸引到自己的方面来。而当它与人生的苦难情感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有时则会被迫去帮助那些要求利(上接207页)《纽约州宪法》有关的条文如下: “鉴于神职人员以服务上帝和拯救灵魂为主要职责,且不得松懈,所以任何教派的神职人员或 教士……都不得或不能在州里出任任何文职或军职。”(1821年宪法第七条第四项)而不是要求爱的盟友,并且会把那些全力反对它,但还在继续爱它的盟友的人斥为敌人。所以,宗教不会分担统治者所煽起的仇恨的后果,如果它不分享统治者的物质权力的话。

    表面上建立得很巩固的政权,并不能保证比一个时代的利益或一代人的观点更持久,并且往往会比一个人还要短命。法制可以改变看来似乎十分稳定和十分牢固的社会情况,并且在改变社会情况的同时也可以改变其他一切。

    像人生在世一样,人们在社会上建立的权力,都是转瞬即逝的,如白驹过隙。权力的迅速更替正像人生的苦乐多变。至今还没有看见一个政府一直依靠一种永不消失的利益,或者一直受到始终不变的人心的支持。

    有史以来,人们的偏好、感情和激情,总是以同样的形式反复重现。一种宗教只要被它们所支持,便能在一段时间内得势,至少不会被另一种宗教消灭。然而,宗教一旦依附于现世利益,几乎又会和世上的一切权力一样脆弱无力。只有宗教能够永垂不朽,然而与那些短命的权力结盟,就是把自己拴在这个权力的命运上,并且经常是伴随着昔日支持这些权力的激情的消失而灭亡的。

    所以,宗教同各种政治权力结盟时,只会让自己担起沉重的盟约义务。不需要依靠政治权力的帮助,宗教就能生存,而假如给予政治权力以帮助,就会使自己灭亡。

    我刚刚指出的危险,虽然不总是表现得那么明显,但在任何时代都是存在的。

    在某些时代,政府仿佛是永垂不朽的;然而在另外一些时代,社会的生存又好像比人的生命还要脆弱。有些政体让公民处于昏睡状态,而另一些政体则使公民保持兴奋状态。

    当法制好像十分稳定,政府好像十分强大的时候,人民察觉不到政教结合可能产生的危险。

    当法制显得十分不稳定,政府显得十分软弱的时候,危险是有目共睹的,却已经来不及避免了。所以,必须学会很早便预见出危险。

    随着一个国家的社会本身日益走向共和,社会状况日益趋向民主,政教结合的危险性也必定渐渐增强,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政治理论将相继迭起,国家权力将经常易手,人事、法律和制度都将处于飘忽不定的状态,而且不是一时半会儿,而是长期这样。喜变和爱动是民主共和制度的本性,就好比昏睡和停滞是专制君主制度的定则一样。

    既然美国人每一年改选一次地方官员,每两年改选一批新的立法者,每四年改换一次政府首脑,不让宗教沾政治的边,而把政治不断地交给新手去做试验,那么,宗教在众说纷纭和舆论常变之中能够依靠什么呢?它在党派的斗争之中能到哪里去找自己应享有的尊重呢?它在所有一切都处于毁灭状态之下时能够永垂不朽吗?

    美国的神职人员,早于他人看清了这个情况,并依据这个情况采取了行动。他们已看明白,想取得政治权力,就不得不放弃宗教的影响力。结果,他们分享国家兴衰的苦乐,而宁愿不要政权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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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7章 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5)

    宗教在美国,或许不如它早先某些时期或在某些国家里那样强大,然而它的影响力却更为持久。它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造成影响,任何人也剥夺不了这个力量。尽管它的活动领域是单一的,但它可以在这个领域里通行无阻,且能毫不费力地控制这个领域。

    在欧洲,我听到四面八方都在呼吁人们设法让宗教恢复它先前的某些权威,到处都在抱怨缺乏宗教信仰。

    我认为,在我们这个时代,首先应当仔细地考察一下,人们在宗教方面的自然状态应当是个什么样子。只有知道了哪些是可以希望的,哪些是应当害怕的,我们才能够清晰地看到应当努力去达到的目标。

    威胁宗教生存的两大危险,是人们对宗教的漠不关心和教派的对立。

    人们在宗教的狂热时代有时会放弃一种宗教,但这仅仅是摆脱了这一宗教的束缚,而被另一宗教所约束了。虽然信仰改变了目标,但是它并没有死亡。这时,旧的宗教不是遭到人们的痛恨,便是激起人们的热爱。有些人以一种新的虔诚皈依了它,而另一些人则怒气冲冲地脱离了它。这就是说,不是没有宗教信仰了,而仅仅是信仰的目标不同了。

    然而,当一种宗教信仰被我称之为否定的学说暗中破坏的时候,情形就不同了,这是由于否定的学说在宣布这种宗教虚假之时,并没有论证另一种宗教是真实的。

    于是,在没有激情的协助之下,人们思想中的巨大变革便发生了,甚至可以说是发生在人们毫不知情之中。人们就如同遗忘了什么似的,抛弃了他们最心爱的希望目标。一股无情冷漠的思潮向他们袭来,他们不仅没有勇气阻挡,甚至胆怯地表示屈服。于是,他们追逐把他们引向失望的怀疑,而放弃了心爱的信仰。

    在我刚刚描述的那种时代,人们放弃自己的信仰的原因,与其说是出于厌恶,还不如说是出于冷漠。应当说,是信仰脱离了人,而非人自动放弃了信仰。尽管不信宗教的人不再相信宗教是真实的,却仍然认为宗教是有用的。他们从人生方面去看待宗教信仰,所以承认宗教信仰对法制的影响,承认宗教信仰对民情的教化作用。他们知道宗教信仰能够让人安然对待死亡与和平生活。他们为失去了一笔他们深知其价值的财产而担心手中尚存的财产再被人夺走,他们为丢失了信仰而感到惋惜。

    此外,不怕公开承认自己的信仰的人则是那些继续信教的人。他们把不具有他们的信仰的人看成值得可怜的人,而非看成敌人。为了能够得到这些人的尊重,并不一定非要效法他们,因此他们决不盲从任何人。他们所在的社会并没有被他们看成宗教与无数死敌进行斗争的沙场,因此他们既谴责同时代人的软弱无力,又爱护他们的同时代人,而且为同时代人的错误而发出叹息。

    因为不信教的人并不是真的不信教,且信教的人又公开表示信仰,因此舆论有利于宗教,即引导人们支持、热爱和颂扬宗教,并将触及人们的灵魂深处,找到灵魂所受到的创伤。

    永不会放弃宗教情感的人民群众,不会让这种情感与已建立的信仰脱离开来。对来世的向往这一本能愿望,可以毫不费力地指引人民群众到教会去接受洗礼,把他们的心扉敞开来接受信仰的告诫和安慰。

    这样的描述不能适用于我们的原因是什么呢?

    在我们法国,我看到有些人也没有皈依其他宗教,尽管他不再信奉基督教。

    我也看到另一些人在疑惑之中徘徊,有的已宣称不再信教。

    更有甚者,我还看到一些基督徒竟然不敢宣称自己信教,虽然他仍在信教。

    最后,在这些激烈的反对者和温和的教友中间,我还发现有少数的信徒甘冒一切危险,准备冲破一切障碍,去保卫自己的信仰。这些人竟以暴力去对付人的弱点而不顾舆论。在这种冲动的驱使之下,他们甚至忘乎所以,不知道在何处停步。然而,因为他们知道在他们的祖国,人们用来取得独立的第一个方法便是攻击宗教,因而他们害怕自己的同时代人闹事,而且怀着恐怖的心情排斥同时代人所追求的自由。他们把不信教看做一件新事,所有新的东西,他们都一律仇视。他们同国家和时代处于作战状态,把当时人们提出的每一个见解,都看做信仰的死敌。

    在宗教方面,这不应当是人们今天所处的自然状态。

    所以,在我们中间有一个偶然的和特殊的原因在阻止人们的精神按其天性发展,促使它越过应当自动停止的界线。

    我深信这个偶然的和特殊的原因,便是政教的密切结合。

    欧洲的不信教人士,不是把基督徒当做宗教敌人加以攻击的,而主要是把他们当做政治敌人。他们之所以仇恨宗教信仰,不是把它视为一种错误信仰,多半是把它视为一个政党的意见。他们排斥教士,不是因为教士是上帝的代表,而是因为教士是政府的朋友。

    在欧洲,基督教曾准许人们把它与俗世政权紧密结合起来。今天,那些与基督教结合的政权已经衰落,而基督教本身则仿佛被埋在那些政权的废墟堆里。它虽然还活着,却被死去的政权压在底下;只要清除压着它的瓦砾,它就会立刻站起来。

    我无从知晓怎样做才能使欧洲的基督教恢复其青春的活力。只有上帝能够做到这一点,但不管怎么样,至少要人们相信它依然保留的全部力量是有用的。

    美国人的习惯、教育和实践经验是如何促进民主制度获得成功的应当如何理解美国人的教育——人的理性在美国受到的培养没有在欧洲深刻——可没有一个人仍处于无知状态——为什么——就算在半开化的西部各州,思想的传播也很迅速——对美国人而言,书本知识为什么没有实践经验实用我在本书的很多地方,已向读者指出了美国人的习惯和教育对维护他们的政治制度所起的作用。所以,我在这里只想补充几个新的事实。

    美国至今只出现过几位著名作家,连一个诗人也没有,它也没有伟大的历史学家。它的居民是用一种不十分赞成的眼光看待真正的文学的。若论每年出版的文学作品数量,欧洲的一个三流城市也比美国24个州加起来要多。

    美国人根本不追求理论上的发现,他们的思想缺乏一般观念。实业和政治本身也不引导他们去进行此种研究。在美国,还没有出现过一个探讨法律的一般原理的大学者,虽然他们一直不断地制定新的法律。

    美国有评论家和法律顾问,但没有政治家。他们向世界提供的,在政治方面,不是教训,而主要是范例。

    对技术,也可以这样看。

    美国人对欧洲的发明创造利用得很好,并在根据本国需要进行完善和改进方面做得令人赞叹。美国有实业家,可他们没有受到科学的训练。美国有优秀的工人,可发明家不多。富尔顿在为外国人服务多年之后,才得以将自己的天才贡献给祖国。

    我们应当从两个不同方面去考察英裔美国人的智力水平。如果你在调查时将无知的人包括进去,你又会觉得美国人的知识水平在世界上是最高的;如果你考察的全是学者,你会为美国学者之少而感到吃惊。

    我在本书的另一处已经说过,美国人民的知识水平处于最低者和最高者之间。

    新英格兰的每个公民都受过初等教育,并且在这种教育中他们还学到了宗教方面的若干论据和知识。他们知道本国宪法的要点,了解本国的历史。在马萨诸塞州和康涅狄格州,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的人,简直可以说是怪物,我们很难碰上一个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的人。

    当我拿罗马和希腊的共和制度同美国的进行比较,拿前者的手抄本珍贵图书和无知群众同后者的无数报刊和知识分子进行比较,随后再回顾我们为了古为今用,依据2000年前的经验来推论我们的未来而仍然在进行的一切努力时,我真想把我的书全部烧掉,这样我才能用全新的观点来考察这样全新的社会情况。

    然而,我所述的关于新英格兰的一切,也不能一股脑儿地推及整个联邦。越往南或越往西,人民的知识水平越低。也像欧洲一样,在濒临墨西哥湾的各州,有些人连初等教育也没有接受过。然而,想在美国发现一个全是无知人居住的地区是不可能的。理由很简单,欧洲各国是从野蛮和愚昧状态走出来,朝向开化和文明前进的。但各国的进步是不平衡的:有的在途中耽误了一些时间,有的在途中走得快了一些,还有的在途中停下来睡大觉。

    美国的情况则不一样。

    本来英裔美国人都已开化,在来到新大陆后又继续繁衍子孙。他们只要不忘记原来的东西就可以了,不用从头学起。然而,这些美国人的子孙,之后又年年迁往内地的荒野定居;而随着他们的定居,也带来了原有的知识,并且继续尊重知识。教育让他们知道了知识的功用,而且让他们把这些知识传给后代。所以,美国在建立时就已经成熟,它的社会没有摇篮时期。

    美国人从不使用农民一词。之所以不用这个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个词的含义。在他们的印象中,不知道什么是初民时期的无知、乡村的粗野和田野的单调,也不知道文明早期阶段的那些鄙俗、粗犷、德行和恶习。

    在人口稠密地区与荒野的接壤地带,或是在联邦的边远地区,一些大胆的冒险家在那里落户。他们为了不在家乡挨饿受穷而深入美国的荒僻地区,不怕艰险地在那里建立新的家园。一到可供安身之处,这些拓荒者便立刻伐倒树木,在树荫之下盖起木房。再也没有比这些孤零零的住所更让人感到凄凉的了。在夜幕降临的时刻,旅行者走向这种住房时,遥见灯火闪闪发光;当走进屋里以后,便见炉火通红;在夜里有风吹过时,便可以听到用树叶覆盖的屋顶在大森林里晃来晃去作响。谁都会以为这座可怜的小屋是粗鄙无知的人的栖身处。但是,拓荒者的栖身之处与其精神面貌之间毫无共同之处。他周围的一切虽然粗野和原始,但他本人却可以说是体现着19世纪的经验和劳动。他说着城市的语言,穿着城市的衣服;他知道过去,正视现实,憧憬未来。

    他本是一位很文明的人,过了一段时间就适应了森林里的生活。他在进入新大陆的荒原时,只随身带来一把斧头、一部《圣经》和一些报纸。思想在这些荒原里传播得神速,这是很难用笔墨形容的①。

    我不相信,在法国人口最多和最开化和地区,能有如此规模庞大的知识传播活动②。

    毫无疑问,美国的国民教育对维护民主制度是很有帮助的。并且我相信,在匡正人心的教育和启迪人智的教育不相分离的地方,情况更会如此。

    然而,我不想夸大这个优点,并且我也远远不像大多数欧洲人那般,以为只要教会人们写字读书,他们就立刻会成为公民。

    真正的知识主要来自经验。如果美国人不是逐渐地习惯于自治,他们学到的书本知识今天也不会对他们的成功起太大作用。

    我同美国人在一起生活过相当长时间,我无法表达我是多么钦佩他们见识广泛和经验丰富。

    千万不要让美国人谈论欧洲,他们很看不起欧洲,一谈起欧洲,总是表现得非常自负。这时,他们也只是发表一通在所有的国家仅仅能唬住无知人的笼统的泛泛之论。然而,当你把话题转到他们的国家的时候,你会看到笼罩着他们理智的乌云立即散去:他们的思想和语言变得准确清晰了。他们将告诉你,他们都有什么权利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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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8章 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6)

    ①我曾乘坐过一种两轮无棚的马拉驿车,去过美国的部分边远地区。在无边无际的林海里,我们开辟出的道路上,驱车疾驰了一个昼夜。我们的向导在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燃起一束松枝,用火光引导我们继续赶路。在走了很长一段路程之后,我们才遇到一所位于森林深处的木房。这是个驿站旅店。邮件押送员卸下一大包信件,放到这所孤零零的房屋门口。我们便又继续登程,让这附近的居民来取他们最期盼的东西吧!

    ②1832年,法国诺尔省平均每个居民支付的邮费为1法郎4生丁(见《1833年法国政府决算》第623页)。这一年,佛罗里达州平均为1法郎5生丁,密歇根州每个居民平均支付的邮费支为1法郎22生丁(见《1833年美国大事记》第244页)。然而,在这一时期,密歇根州的人口密度每平方里约为7人,佛罗里达州为5人,而这两个州的实业和教育却不如美国大部分州发达,可是在法国工业最发达和文化最高的省份之一的诺尔省,每平方里约则有居民3400人。

    应当怎样去行使这些权利。他们也明白依照哪些惯例在政界活动。你会看到,他们懂得法律的机制,而且对行政制度十分熟悉。美国的居民不从书本中去汲取实证思想和实际知识。书本知识仅仅能培养他们接受实证思想和实际知识的能力,而不能向他们提供直接的东西。

    美国人是通过参加立法活动这种手段学会法律的,而掌握政府的组织形式则是通过参加管理工作得来的。每天的社会的主要工作,都是在他们的监视之下,甚至可说是通过他们自己的手来完成的。

    在欧洲,教育主要是培养人们处理私人生活的能力;公民很少需要事先学习而参加公务活动。而在美国,对人们所进行的一切教育,都是以政治为目的的。

    一瞥欧洲和美国的这两种社会形态,这方面的不同就会立即出现在你的眼前。

    在欧洲,我们经常把私人生活的一些习惯和观点带到公共生活中去,因此当我们一下子走出家庭的生活圈子去管理国家时,我们往往像是在家里同朋友谈话那样去讨论国家大事。

    美国人就与此完全不同,他们总是把公共生活的习惯带到私人生活中去。在他们那里,代议制的方法,被用来组织宴会;而陪审制度的思想,甚至在学生的游戏当中就有所反映。

    就美国对民主共和制度的维护而言,法制比自然环境更好,而民情比法制的贡献更大民主的社会情况,美洲的所有人民都拥有——但民主制度仅仅得到英裔美国人的支持——虽然与英裔美国人一样,南美的西班人同样得益于自然环境,但南美人未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仿效美国宪法的墨西哥也是这样——西部的英裔美国人维护这种制度比东部的英裔美国人更难——为什么造成这种情况我已经说过,美国能维护民主制度,应归功于法制、民情①和地理环境。

    大部分欧洲人仅仅知道这个因素中的地理环境的方面,且赋予它以实际上没有的重大作用。

    不错,身份平等被英裔美国人带到了新大陆。他们当中既没有贵族,也没有贫民。行业的偏见和门第的偏见均不曾出现。这样,因为社会情况是民主的,所以民主制度也就不难获得胜利了。

    然而,这个情况并不是美国所特有的。几乎所有的美洲殖民地,都是由一些迁来后变得平等或原本就平等的人建立的。在新大陆的任何部分,欧洲人都未能建立起贵族政体。

    ①在这里,我烦请读者回想一下我所说的“民情”一词的一般含义。人在一定的社会情况下拥有的理智资质和道德资质的总和,我是这样理解的。然而,民主制度却只在美国得以发展。

    美利坚合众国没有需要对立和反抗的敌人。它屹立于北美的广野,就像大洋中的一个孤岛般。

    然而,大自然也一样让西班牙人屹立于南美,而这种同外界隔绝的状态,并未妨碍西班牙人建立常备军。他们在没有外敌的时候彼此交战。迄今为止,能够以和平方法自立的民主制度的只有英裔美国人建立的民主制度。

    美国的领土,向劳动和实业提供了用之不竭的资源,为人类的活动提供一片无边无际的园地。在这里,社会的繁荣扑灭了派系斗争的烈火,发财致富的欲望代替了争权夺利的野心。

    然而,在地球上的哪里能够找到比南美的资源更待开发,比南美的平原更肥沃的平原,比南美的河流更大的河流和更取之不竭的资源呢?但南美却没有能够建立起民主制度。假如说可以在地球上占有一块土地,并且只要随意向荒无人烟的地区扩大,便足以使人民幸福的话,那么南美的西班牙人埋怨自己的命运不济就很不应该了。虽然他们没有享受到美国居民那般的幸福,可至少也让欧洲人感到羡慕。但是,世界上却再也没有一个国家比南美诸国更悲惨的了。

    可见,自然环境不仅没能给南美带来像北美那样的结果,而且使南美在某些方面还不如自然条件差的欧洲了。

    所以,自然环境对一个国家的命运所起的作用,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么大。

    在新英格兰,我看到一些人准备离开让他们安居乐业的故土,到荒地里去创造幸福。在离新英格兰不远之处,我见到了加拿大的法国移民,他们甘愿挤在一个无法再挤的狭小地区,也不肯开发近在咫尺的荒地。从美国迁来的移民花费很少的收入,便在荒地里购进大片的地产;而加拿大的法国移民却愿意花费比在法国还要高的价格去购买人口稠密地区的土地。

    可见,尽管大自然也把新大陆的荒地赐给了这些欧洲人,可是他们却始终不会好好利用这个礼物。

    我觉得,美洲其他国家的繁荣致富的自然条件,同英裔美国人的完全一样,可它们的民情和法制不如英裔美国人的。这些国家现在都非常贫困。所以,英裔美国人的民情和法制是让他们强大起来的特殊原因和决定性因素,而这个因素或原因也正是我所要研究的对象。

    我决不认为美国的法制可以应用于一切民主国家,也不是说美国的法制已经十全十美。我认为在美国现行的法律中,对美国本身而言有些法律是有危险的。可是无法否认,总的来说,美国的立法是极其适应它所治理的国家的性质和人民的天赋的。

    所以,美国民主政府所取得的成就,有很大一部分应归功于法制,美国的法制是良好的,可我也并不认为法制是美国获得成功的最主要原因。尽管我认为法制对美国人的社会幸福的影响大于自然环境;另一方面,我又有理由相信,法制的这种影响要比民情小。

    美国立法的最重要部分,当然是全联邦性的法律。

    墨西哥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利性不亚于美国,而且它还制定了与美国相同的法律,然而墨西哥缺乏建立起民主政府的民情。

    所以,除开自然环境和法制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使民主制度得以在美国建立。

    然而,对这个原因还须进一步证明。居住在联邦境内的人,他们说着同样的语言,服从于同样的法律,受着同样的物质条件的影响,以同样的仪式礼拜上帝,而且几乎都是同一种族的后裔。

    我们所要考察的他们之间的差异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为什么在联邦东部,共和政府的管理是强而有力、有条不紊和稳健成熟的呢?又是什么使得政府的一切活动具有了持久性和明智性呢?

    与此相反,为什么在西部,各行各业的活动表现得有点混乱和头脑发热,而且几乎可以说有点发狂,以至于不考虑长远的未来呢?为什么社会的管理工作显得有些紊乱呢?

    我要在他们之间互相对比,而不再拿英裔美国人与外国人作比较,并考察他们未能一致的原因。在这里,取自法制差别的和取自自然环境的论据对我都没有用处。我要重新寻找原因。这个原因,又能到什么地方去找到呢,只能到民情中去寻找。

    英裔美国人长期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的习惯和经验和最有利于维护这种制度的思想,都是在东部形成的。在这里,民主制度逐渐深入人们的思想、习俗和生活方式中,并反映在社会生活的一切法制和细节方面。也是在东部,人民的实际训练和书本教育最为完善,宗教也最富自由色彩。这些思想、习惯和习俗的总体,假如不是我所说的民情,那么又是什么呢?

    那西部就不同了,这些优势至今仍有一部分未在那里出现。西部各州的美国人,大部分出生在森林地带,他们把粗野的生活习惯和思想掺进了他们父兄的文明中。他们的宗教道德比较薄弱,性格比较暴烈,思想不够坚定。在那里,因为彼此才刚刚认识,所以谁也不管谁,谁也管不了谁。因此,在某些方面,西部的居民还像处于摇篮时期的民族,习惯于粗野,没有经验。在东部,他们的社会虽然是由旧社会的人组成的,但很明显是刚刚凑在一起的。

    所以,使全体美国人能够维持民主制度的独特因素,是美国人特有的民情。英裔美国人在各州建立的民主制度之所以在发展程度上和细节有所不同,也正是因此才导致的。

    所以,欧洲夸大了一个国家的地理位置对民主制度的寿命的影响。此外,他们对民情的重要性也评价得过低,而对法制的重要性又评价得过高。毋庸置疑,这三大原因都对指导和调整美国的民主制度有所贡献。然而应当按贡献对它们进行分级。我认为,自然环境比不上法制,而法制又比不上民情的作用大。

    我确信,即便有最好的法制和最佳的地理位置,没有民情的支持也无法维持一个政体;民情能减弱最坏的法制和最不利的地理环境的影响。这种重要性是经验和研究不断提醒我们应当注意的一项普遍真理。我认为应当把它视为我观察的焦点,并且我也把它看做我的全部想法的终点。

    最后,对这个问题,我只想补充如下一点。

    假如说我在本书的叙述中,还不能让读者明白我所指出的美国人的实践经验、见解和习惯,即民情在维护他们的法制上所起的重要作用,那么,我便没达到我在写作本书时为自己设定的主要目的。

    民情和法制在别处能否比在美国更足以维护民主制度假如英裔美国人返回欧洲,他们将必须修改他们的法律——应当区分开美国的民主制度与一般的民主制度——可以设想出优于抑或至少不同于美国的民主所提供的民主法制——美国的例子只能证明在民情和法制的帮助下有望建立民主制度我已说过,美国民主制度的成功,有赖于它的民情和法制本身多于其自然环境。

    然而,我们可以由此而认为同样的这些因素放在别处也能发生同样的作用吗?既然自然环境代替不了民情和法制,那么民情和法制能不能取代自然环境呢?

    不难知道,我们没有证据对此予以肯定。不错,除了英裔美国人外,在新大陆上还有其他民族,而且这些民族也具有和英裔美国人相同的物质条件,因此可以对两者进行比较。

    然而,除美国人之外,世界上并没有本身不具备英裔美国人那样的优越自然条件而去实行他们那种法制和拥有那种民情的国家。

    所以,我没有用来和美国进行比较的对象,只能随便谈一些看法。

    首先,我觉得必须严格地把一般的民主制度同美国的民主制度区分开来。

    环顾欧洲的现况,看看那些大国、庞大的军队、复杂的政局、人口众多的城市,在不大幅度改变他们的法制的条件下,我不相信英裔美国人能够带着他们现在的宗教、思想和民情迁回到欧洲并生存下去。

    然而,可以假设一个民主国家不按美国那样的方式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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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9章 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7)

    那么,能否假设一个政府真正按照多数的意愿来建立,但这个多数为了国家的安定和秩序,可以违反自己的要求平等的本性,同意将一切行政权限授予一个个人或者一个家族呢?是不是可以假设有一个民主社会,其国家权力比美国更为集中,其人民对国家工作的影响尽管不全是不可抗拒的和直接的,但每个拥有一定权利的公民都可以依赖这些权利来参加国家的管理呢?

    英裔美国人那里的一切让我确信,假如将以上假设的民主制度谨慎地移植于一个社会中,而它在这个社会里又能逐渐深入人民的思想,渗入人民的习惯,那么,在美国以外的其他地方,就同样能建立起这种民主制度。

    如果美国的法制真是人们可以设计出来的人们可能遇到的最完善的法制,那我对此仅能作如下的结论:美国的法制的成功,什么也不能证明,仅仅能够证明一般的民主法制可在自然条件较差的国家获得成功。

    如果我认为美国的法制在许多方面尚有缺欠,并且我也容易想象出其他一些良好的法制,那么,美国特有的自然环境也不能让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民主制度不能在自然环境不够有利但法制却很好的国家获得成功。

    如果人们生活在美国时的表现与生活在其他地方时的表现不一样,人们的社会地位让他们在美国形成的观点和习惯同他们以同样的社会地位在欧洲形成的观点和习惯不一样,那么,民主制度在美国所产生的一切也不能和它在其他国家所产生的一切完全一样。

    如果美国人的爱好也同其他民主国家的人民一样,而这些国家的立法者又能够依靠国家的环境的优点和自然条件把他们的爱好约束在正当的范围之内,那么,对希望以美国为榜样但没有美国的自然条件优势的国家,美国的一些首先应当归功于纯自然原因的繁荣并不是没有借鉴作用的。

    然而,这些设想还没有一个被事实所验证。

    美国人表现出的激情,也和我们在欧洲见到的激情相同:其中有一些来自社会的民主制度,有一些则来自人心的天性本身。

    例如,在美国我见到焦急的情绪,这是在人人都有同样的机会进取,人们的身份都接近平等时自然会产生的感情。我还见到民主忌妒感,它会以许许多多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我曾说过,美国人处理工作的过程常常有不懂装懂和自以为是的表现。我也曾因此总结说,在美国也同在法国一样,人们同样有痛苦和失败的经历。

    然而,当我仔细研究美国的社会制度的时候,很快就发现,美国人曾付出过巨大的可贵的努力去纠正民主的天然缺陷和去克服人心的这种缺点。

    在我看来,公民的永久无法满足的野心被美国的各种各样的地方性法律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一些可能破坏国家的民主激情转化为对地方造福的激情。我觉得,美国的立法者在以宗教道德的不变对抗政界的经常变动方面,在以权利观反对忌妒感方面,在以人们处事的熟练习惯抵消欲望的急切方面,在以人们的经验弥补他们的理论无知方面,并不是没有取得成功。

    所以,美国人并不是依赖国家的自然环境的优势而战胜来自他们的政治法和制度的危险的。迄今只有他们才拟出了对一切民主国家所共有的弊端的补救办法。虽然他们是第一个采用这种办法的,但是他们却成功了。

    美国的法制和民情,并非只对民主国家适用;并且美国人已经证明,以民情和法制来调整民主制度还是有希望的。

    如果其他国家在借用美国人的这个有益而普遍的思想时,并非照搬美国人实际应用这个思想的独特方法,而是试着依据上帝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规定的社会情况采取自己的办法,以避免无政府状态和专制,那么,我们没有什么理由认为它们的努力一定会失败。

    在基督教世界建立和组织民主制度,是我们这一时代的重大政治问题。毋庸置疑,这个问题美国人并没有解决,却为试着解决这个问题的人提供了不少经验。

    已经发生的事情对欧洲的重要性读者不难发现我要用这样多的时间专门讨论上面的问题的原因。我提出的这个问题,不仅涉及一个国家,而且涉及整个人类,不仅与美国有关,而且与全世界有关。

    如果那些具有民主的社会情况的国家只能在荒凉地区保持自由,那么,我们只好对人类未来的命运表示绝望了,因为人类正在迅速地走向民主,并且荒凉地区也快住满人了。如果民情和法制确实不足以维持民主制度,那么,除了个人的专制还有什么制度可供选择呢?

    我知道仍有许多心地善良的人没有被这样的未来吓倒,但他们喜欢躲开令人厌烦的自由的风暴而偏安。

    但是,对自己即将驶向的避风港,他们也并不熟悉。他们囿于从前的偏见,不按绝对权威在今日可能显出的表现去评价它,而按它的过去表现来进行评价。

    如果在欧洲的民主国家重新恢复绝对权威,我不怀疑它会采用一种新的形式,呈现出一些特点,而这些特点是我们的祖先所不知道的。

    有一段时间在欧洲,人民的支持和法律的规定,曾让国王们拥有过近似于无限的但几乎未能加以利用的权力。

    我不想谈那些可以阻止国王滥用权力的权力,比如,最高法院的强制执行权、贵族的特权、行会的权利、地方的优惠权等。这些权力一方面使人民保持了反抗的精神,另一方面又减缓了当局的压力。尽管这些政治制度妨碍个别人抑或是个别集体的自由,但能让人们的心中保持对自由的爱好,而对自由的行使,这种爱好是十分有用的。除了这些政治制度之外,民情和社会舆论还在王权的周围筑起一道不惹人注意但作用非常大的高墙。

    臣民的忠心、君主的仁慈、宗教、荣誉感、习惯、舆论、家庭情感、地方的本位主义等因素都在限制着王权,国王的权威被局限在一个隐而不现的圈子里。

    当时,虽然制度是专制的,但是民情是自由的。尽管君主有权,但他无法全部行使,并且也不想全部行使。

    之前防止暴政的樊篱,现在在哪里呢?

    区别善恶的标准完全颠倒了,宗教正在丧失对人们心灵的控制力,从道德世界看来一切都变得不可靠和不可信了,君民任意行事,没人能说清专制的放纵极限和自然的界限在哪里。

    人们对国家元首的尊重被连绵不断的革命永久地驱散了。从此以后释去受公众尊敬的负担的君主也可以肆无忌惮地滥用其权力了。

    当国王看到臣民的心倾向他的时候,他就宽宏大量,因为他觉得自己是强大的。

    他十分爱惜臣民对他的忠心,因为他知道这种忠心是王位的支柱,这时,君民之间的感情交融,就像在家里那样亲密无间。臣民或许会发发牢骚,但当发现君主因此而不快时,又会感到后悔。这时,君主将像父亲惩罚子女一样,只轻轻地拍打一下臣民而已。

    但是,一旦王权在革命的纷乱中丧失威信,抑或登上王位的国王一代不如一代,人民感到他的行为残暴和权力减弱时,就不再把君主视为国父,而仅仅把他看做一个头子。他强大,人们便憎恨他;他软弱,人们就轻视他。国王心中充满了恐惧和怒气,他在国内形同外人,而他也将臣民看做被征服的敌人。

    当国家里的城市或各省变成一些不同的小国时,它们便都拥有了各自的特别的意志。这种意志是完全与原先的服从一个中央的共通意志相悖的。然而,假如先让帝国所属的各个部分丧失各自的独立、习惯、成见甚至是名称和主权,接着再让它们习惯于服从同一法律,那么,现在将它们整合加以统治,与原先分别统治时相比,并不算困难。

    贵族制度的声誉,在贵族享用权力的时期,甚至是在他们丧失其权力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都会给予个人的抵抗行动以很大的力量。

    所以,有些人虽然那时已经没有权力,但是,他们敢于单枪匹马地抵抗国家权力的压力,并依然能保持高尚人格。

    然而在今天,当君主制度的声誉几乎扫地而又没有德行来补救,没有任何东西促使人们上进的时候;当所有的阶级都几乎混为一体,个人的出众表现逐渐消失在群众之中,从而变得默默无闻的时候;谁能说得明白弱者的服从和强者的要求将在何处止步呢?

    反对暴政的人,只要还有家庭情感就一天也不会孤立无援,他的周围有他的近亲、世交和追随者。就算没有这种支持,他的后代也将接替他的事业,他也会感到祖先在督促他前进。然而,当种族的差别不久就要消失,祖传的家业日益分散的时候,又到哪里去寻找家庭情感呢?

    在一个不断改变面貌或已经完全改变面貌的国家,假如它的一切暴政都有先例可援,一切罪行都是例行公事,现存的古老事物消亡而没有人感到惋惜,凡是能够想象出来的新鲜事物人们都敢去尝试,那么,它的习惯法还有什么力量呢?屡遭践踏的民情又能提供什么抵抗力呢?

    当没有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团体、一个阶级、一个自由结社可以代表和鼓动舆论时,当没有一条共同纽带将这么多人联系在一起时,这个舆论又还能有何用呢?

    当每个公民都一样无能,一样贫穷,一样孤立无援,且仅能以个人的软弱去对抗政府的有组织的暴力时,舆论又会有何用呢?

    我们这一代人所不能预见到的是国家在某些方面是否会出现类似局面。也许我们应当回顾可怕的罗马暴政时代,追溯古代的史实。在那个时代,意志动摇,传统中断,习惯腐败,风气颓废,自由被法律破坏而无容身之地,人性被人玩弄,公民不受保护也不能自保,君主不再开恩而是强迫臣民逆来顺受。

    在我看来,只有那些神志已经不清到了极点的人才希望复兴亨利四世或路易十四的君主政体,至于我,当我预见一些国家将要达到的状况和看到许多欧洲国家的现况时,我就情不自禁相信它们很快便会作出抉择:不是走向专制者的暴政,就是走向民主的自由。

    这是值得人们深思的。假如面对这项抉择的社会统治者不是逐渐将群众提高到他们的水平就是让公民降到人的水平之下;假如人们将来不是全部自由就是全体被奴役,不是全都拥有平等权利就是权利全被剥夺,那么,只要坚定信心,战胜疑虑,教育每个人自愿作出巨大的牺牲,这不就已经足够了吗?

    所以,难道不应当认为逐渐发展民主的民情和政治制度,是使我们自由的唯一而且最好的手段吗?其次,假如不喜欢民主的政府,又怎能把它作为医治目前社会弊病的最好和最适合的药剂而加以利用呢?

    让人民参加政府的管理工作非常难,而让他们拥有管好国家的意识和积累管理的经验则更难。

    我承认,民主的意向是常变的,它的法制还不完备,它的执行者还不精干。然而,假如在独夫的压迫和民主的统治之间确实没有中间道路可走,与其自暴自弃地屈从于前者不如倾向于后者,并且,如果我们必然最后变得完全平等,那么,让自由把我们拉平比让一个暴君把我们拉平要更好。

    假如读过我的这本书之后,有人断定我写此书的意图就是让已经具有民主社会情况的国家仿效英裔美国人的民情和法制,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读者没有认识到我的思想的实质,而只注意到外表。我的目的是以美国为例来说明:法制,特别是民情,能让一个民主的国家保持自由。可我不认为我们应当照搬美国为达到目的而采取的手段,照抄美国提供的一切,因为我知道,一个国家的历史和自然环境,同样对它的政治制度会产生某种影响;并且,假如自由要以同样的面貌出现于世界各地,我还认为那是人类的一大不幸呢。

    可是我觉得,假如我们不向全体公民灌输那些使他们首先懂得自由和随后享用自由的思想和感情,不逐渐采用并最后确立民主制度,那么,不管是贵族还是有产者,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谁都无法独立自主,暴政就将统治所有的人。我还能够预见,假如我们不及时建立绝大多数人的和平统治,那么我们迟早会陷于独夫的无限淫威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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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0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1)

    现在我为自己规定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了,我已尽我的所能说明了美国的民主法制,也解释了美国的民情。我本来可以就此停笔,但是读者可能觉得他们的期望还没有得到满足。

    在美国,除了广泛而完善的民主制度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值得研究。例如,从另一个角度我们还可以研究居住在新大陆的人民。

    我在讲述的过程中,话题常常触及印第安人和黑人,但是我一直无暇说明在我所描述的这个民主国家中这两个种族所占的地位。我已经说明英裔美国人组成联邦是根据什么精神和法律的;对威胁这个联邦存在的危险,我顺带说明了一下,但说得很不全面。除了美国的法制和民情之外,我对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条件也没有做详尽的叙述。在描述合众国的共和制度时,对这个制度能否在新大陆长期存在的问题,我从未做过随意的臆测;在经常提及联邦盛行的商业活动时,我也不能预测作为一个商业民族的美国人的未来。

    虽然这些问题都与我的主题有关,但是我对它们并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虽然它们都与美国人有关,却与民主无涉。我主要想研究的是美国的民主,因此最初我要把这些问题暂时搁置起来。但是现在当我要完成本书的论述时,我认为应该回过头来谈一谈这些问题。

    为美国联邦所占有的或者被宣称为它所拥有的领土,现在已经从大西洋海岸一直延伸到太平洋海岸。所以它的边界,无论是东面还是西面,都是大陆的边界。往南几乎伸进热带;往北则到达北部的冰原。

    分布在这个广大空间的人,不像在欧洲那样是同一种族形成的数个分支。一眼看去,就可以发现在他们中间有三个体形面貌不同,而且几乎可以说是互相敌对的种族。教育、法律、血统,甚至外貌特征,都筑起了一道他们无法逾越的屏障。在这块土地上,虽然命运把他们集合在一起,但是却不能把他们混合起来形成为一个整体。

    他们各自按照自身的条件往前发展着。

    在差别如此巨大的人群中,引人注意的,首先是在知识、力量、生活享受上均属于第一的白人,也就是欧洲人,或者可以说是杰出的人。在他们之下,就是黑人与印第安人。

    这两个不幸的种族,在族源、外貌、语言和民情上各不相同;他们的不幸则是唯一的相同之处。在其所住的地区,他们均处于低卑地位,两者都受暴政的摧残。虽然所受的虐待不同,但是虐待却都来自同样的一些人。

    从世界的既往情况来看,欧洲人对待其他种族犹如其他种族对待动物。他们奴役其他种族,而其他种族不服从时就会被消灭。

    欧洲人的压迫,就把非洲人后裔的人类特权几乎一下子全都夺走了。现在美国的黑人,连自己原来的祖国都不知道。他们祖先所讲的语言,他们已经不再用了;他们不再信仰原来的宗教,也忘记了原来的民情。他们离开了非洲,却未能享受如欧洲人那般生活的权利。在两个社会中他们居于中间,过着和另外两个种族不一样的生活,被卖掉之后再被另一个人转卖。普天之下,只有主人为他们安排的住所,才能给他们留下关于故土的模糊记忆。

    黑人没有家庭,女人只是男人寻欢作乐暂时的伴侣。从出生之日起,他们的孩子就与他们处于同样的地位。

    这种对极端悲惨的境遇的无动于衷,甚至对这种不幸的根源采取的一种可鄙的大方态度的心灵状态,应该被称做是上帝对人们的慈悲还是对人们最严厉的怒斥呢?

    被这种灾难困扰的黑人,只是对他们的不幸处境刚刚有所感觉;暴力将他们变成奴隶,受人役使的习惯则又使他们养成了奴隶的思想和奴性的奢望。他们对自己的残暴主人的羡慕要远胜过憎恨,并因卑躬屈膝地仿效他们的压迫者而得意和骄傲。

    黑人的智力下降到与心灵同样低的水平。

    他们一出生就是奴隶。我还能再说些什么呢?他们在娘胎里就往往被人出卖,可以说在出世之前就注定了奴隶的命运。

    他们既没有欲望,也没有享受,对他们来说这些都没有用。他们从出生到懂事,就已经知晓自己是别人的财产,要为这个人的利益贡献自己的一生。他们认为,不必由自己操心照料生活,甚至用头脑思考问题的这种思考能力在他们看来都是上苍的无用恩赐。对于自己的卑贱地位,他们感到心安理得。

    他们即使获得解放,也往往把独立看做是比奴役还要沉重的枷锁,因为他们只学会万事服从,却没有学会服从理性,当理性要指引他们的时候,他们根本不予理会。

    那些向他们袭来的众多新要求,他们也没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来应对。他们本应当反对主人的要求,可是他们只知道屈服和顺从。所以他们陷入了痛苦的深渊,在这个深渊里,奴役使他们失去理性,放弃自由而让他们走向灭亡。

    压迫对印第安人造成的影响同样不小,但是后果却大不相同。

    在白人来到新大陆之前,居住在北美的人一直安居于林野之中。他们过着野人生活,历经沧桑,仍然保留着原始未开化人的恶习和德行。印第安诸部被欧洲人赶进深山老林以后,被迫去过痛苦得无法形容的漂泊不定的生活。

    野蛮民族只受舆论和民情的支配。

    北美的印第安人因欧洲人的暴虐而失去了故土的观念,他们的家庭被拆散,传统被遗忘,记忆的链子也被打断,他们的一切习惯都被改变,并且贫困化进程也大大加快,这就使得他们比以前更加杂乱无章和不文明了。这些部落的身心状况不断恶化,随着他们苦难的加重而日益野蛮。尽管如此,欧洲人并没有能彻底改变印第安人的习性,他们甚至用国家权力来摧残印第安人,但一直也没有能够制伏他们。

    黑人被奴役到不能再奴役的地步,而印第安人则自由放任到了极限。与黑人相比,奴役并不比放任自由对印第安人造成的后果更为致命。

    黑人没有任何财产,甚至没有人身自由。要是他们出卖自己,就等于侵犯了他人的财产。

    但是,只要野蛮人能行动,就是自己的主人。他们几乎不明白什么叫家长权,自己的意志从来没有向族长权屈服,谁也无法让他们区分清楚自愿服从和可耻屈从,在他们那里甚至连法律这个词汇都没有。自由在他们看来就是摆脱社会的一切羁绊,不受任何束缚。他们满足于这种野蛮的独立,宁愿选择独立而毁掉自己,也不肯放弃一丝一毫的独立。对这样的人,文明起的作用并不大。

    为进入那个始终在排斥他们的社会,黑人做了许多徒劳无功的努力。他们屈从压迫者的意愿,接受压迫者的观点,压迫者的一举一动他们都企图仿效,以便同其混为一体。从幼年时代起,他们就被告知是天生比不过白人的种族,而且这种说法他们也推翻不了,他们因此便自觉不如白人。他们发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奴隶的倾向。如果可以的话,这一切他们都愿意丢掉。

    印第安人则与此相反,在想象中他们以为自己出身很高贵。他们把生和死都寄托在那种自以为了不起的梦幻中。他们根本不屑使自己的民情服从欧洲人的民情。他们把野蛮生活当做自己种族的独特标志来热爱。他们拒绝接受文明,拒绝的原因主要不是出于仇恨文明,而是出于害怕变得与欧洲人一模一样①。

    他们只能用原始的弓箭来对付我们的先进武器,用毫无军纪的野蛮来对付我们

    ①北美的土著以史无前例的坚定保留着自己的观点,甚至坚守着他们习惯的微小的细节。200多年来,漂泊不定的北美部落虽经常与白人接触,但几乎拒绝全部的白人的思想和习惯。不过欧洲人还是对野蛮人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即他们只是使印第安人更加衰败,却无法将他们欧化。

    1831年夏天,我到密歇根湖畔一个名叫绿湾的地方,这是西北部印第安人在美国的最北界线,在这里我结识了一位美国军官h少校。有一天他长篇大论地给我谈完印第安人的坚定性格后,又向我讲了以下这样一个故事:“以前,我认识从新英格兰一所学院毕业的一个印第安青年。他学习很不错,外表同文明人完全一样。在1810年同英国人作战期间,我又见到了这位青年。他在我们的部队里服务,指挥他们部落的战士。只是在印第安人答应不以残忍的办法活剥被俘者的头皮的条件下,美国人才准许他们参加部队作战的。这位叫c的印第安青年,在……战斗后的夜晚来到我们的野营,他在营火旁边坐下。我问他白天的战况。他谈了战斗的经过,而且对自己的战绩越谈越高兴。最后他解开军装的纽扣对我说:‘可不要出卖我,你看!’h少校接着说:‘在他的衬衣里,我看到有一块带着头发的英国人的头皮贴肉藏着,而且还滴着血。’”(参看托克维尔的《美国旅行记》,j.p.梅耶编:1960年纽黑文版第37页。这里的h少校为拉马尔少校)的战术,用自发的本能对付我们的老谋深算。在这场力量悬殊的斗争中,他们接连失败。

    黑人希望同欧洲人融合为一体,但是他们却无法办到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印第安人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是他们不屑于这样做。一个是奴性注定了命运,另一个是因傲慢让自己走向灭亡。

    还记得,我在途经亚拉巴马州的森林时到过一个拓荒者的一个木房前边。我不想进美国人的住宅,便停在离这所木房不远的一个水池旁边休息。我刚坐下就来了一个印第安女人(这里离克里克部的居住区不远),用手拉着一个五六岁的白人小女孩,貌似是拓荒者的女儿。跟在她们后面的是一个黑人女人。这个印第安女人的打扮,可算是野蛮人华丽装饰之大成了:鼻孔和耳垂都挂着铜环,头发缀着玻璃珠披散在肩上。看得出她还没有结婚,因为她还戴着贝壳项链,根据习惯,如果她是新娘,就该把它放在新婚的床上。而那个黑人女人,则穿着破烂的欧式服装。

    她们三人都来到水池边坐下。年轻的印第安女人抱起小姑娘,对她像母亲一般爱抚。坐在旁边的黑人女人,用各式各样的办法逗弄这个白人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在她那慢条斯理的动作中表现出一种优越感,与她的幼小年龄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好像是在屈尊接受同伴的关怀一样。

    在小主人的面前,黑人女人蹲在那儿想尽办法迎合她的意愿,好像既怀着一种母爱,又带有一种唯恐得罪小主人的奴性心理。而那个印第安女人,在她的温柔表情中,则流露出自由自在、有点骄傲和近似于愤世的神气。

    我默默地看着这个场面,向她们走去。显然我的好奇心已经引起印第安女人的不快,她霍地站立起来,把孩子粗暴地推到一边,怒视了我一眼以后,就走进丛林里去了。

    我经常看到北美的这三大种族混合集会的场面。通过多次的不同观察,我看到了白人的优越地位。但在我刚才描述的这一场景中,却有特别动人的一种情景,那就是感情上的一种联系,把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在这里结合在一起,大自然为了使两者接近而在进行努力时,反而让两者之间的偏见和法制的鸿沟更加令人触目了。

    在联邦境内居住的印第安部落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土著部落的逐渐消失——消失是怎样进行的——被迫迁徙给印第安人带来的苦难——北美的野蛮人逃避灭亡只有两条出路:不是进行战斗,就是接受文明——他们已经无力战斗——他们在能够接受文明时为什么不愿意接受,当他们愿意接受文明时而又为什么不能接受了——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的例子——个别州对待印第安人的政策——联邦政府的政策世世代代居住在新英格兰境内的印第安部落中,纳拉干部、莫希干部和佩科特部这几部,除了留在人们脑海中的记忆,已经不剩下什么了;而在特拉华湾150年前欢迎佩恩的勒纳普部,现今也不存在了。我见到过的几个仅存的易洛魁人都在乞讨以维持生活。方才我提到的诸部,昔日满布于北美各地,甚至发展到海岸。而如今,只有深入到内陆100多里约,才能见到印第安人。这些野蛮人不仅向内陆逃离,而且正在逐步消失①。随着印第安人的远徙和死亡,不断迁来的大量的居民就把他们的地盘都住满了。

    在人类的历史上,一个发展得如此惊人而又消失得如此迅速的民族还是头一回出现。

    要问这种消失是怎样进行的,这并不难解释。

    在印第安人还是后来被他们逐出的那片荒野上的唯一居民时,他们的需求很少,他们自制武器,唯一的饮料是河水,他们用兽皮做衣服,用兽肉做食物。

    欧洲人把火器、铁器和酒带到了北美的土著居民中间。印第安人跟他们学会了改穿纺织品制成的服装,把原先只能满足于简单需要的野蛮人的服装都丢掉了。在沾染上新的嗜好后,印第安人并没有学到满足这些嗜好的技术,他们只得依靠白人的工业。为了交换自己不能制造的这些物品,野蛮人除了在森林里还可出产的毛皮财富外,再也拿不出别的可以进行交换东西了。这样,狩猎就不仅为维持生活,也为满足欧洲人的奢望。

    印第安人不能再单纯地为了获得食物而打猎,还要为了取得以物易物的物资②。

    土著的需求就这样日益增加,但是他们的资源却在不断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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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2)

    欧洲人自从定居在印第安人居住的地区附近以后,飞禽走兽都逃进了森林③ ,而面对在森林里漂泊的居无住所的数千名野蛮人,它们并不害怕。但是,某个地方一旦传出欧洲人的劳动声音,它们就开始逃走,退藏到西部。指引它们在西部找到无边无际的荒野的是它们的本能。卡斯先生和克拉克先生在他们的1829年2月4日报告中说:“成群的野牛不断地后退,它们几年以前还经常出没在阿勒格尼山麓。但是没多久,

    ①在最初的13个州里,现在印第安人只有6373名。见第二十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第117号立法文件第20(?)页。

    ②克拉克先生和卡斯先生于1829年2月4日在提交给国会(第二次会议)的报告(众议院文件第117号)第23页(和以下几页)中写道:“很久以前,不依靠文明人的工业品,印第安人就可以获得必要的猎物以供吃穿。在密西西比河以西,还可以在有些地方见到大批的成群野牛,住在这里的印第安人部落,就跟随这些野生动物一起迁徙。同我们谈话的印第安人,能按照祖传的方法把猎获的野牛养活起来,野牛而今已在不断减少。现在不准再用陷阱、火枪、夹子等来猎取熊、黄鹿、河狸、麝鼠之类的小野兽了。对于作为印第安人生活必需品的小野兽,更不准采取这样的办法了。

    “在印第安人不得不靠辛苦的劳动来维持生计的西北地区,尤其应当这样。往往猎人追逐猎物数日而一无所得。全家在这期间就得用树皮和树根充饥,或者饿死。每年冬天都因此而有很多人饿死。”

    印第安人不愿像欧洲人那样生活,但现在他们既离不开欧洲人,又不能完全按照祖辈那样生活。一个事实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我也是通过官方的文件了解到的。苏必利尔湖畔的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中,有人杀了一个欧洲人。联邦政府就下令禁止同这个部落贸易,直到把杀人的罪犯捉拿归案为止。

    ③沃尔内在其《美国气候与土壤概述》(巴黎,1822年)第370页中写道:“从文森斯到卡斯卡斯基亚,五年前在今伊利诺伊州境内到处是野蛮人(1797)。你经过的草地无不有四五百只成群的野牛,而今全不见了。因不堪猎人的追击,尤其是不堪美国人牲畜的铃声的干扰,野牛涉水逃到密西西比河的对岸。”〔托克维尔用过的此书原本,现藏于托克维尔旧居(在芒什省)〕在沿着落基山脉伸展的广阔原野上,它们的踪影也难以被发现了。”有人自信地向我指出,白人来临的影响,在离他们住区200里约远的地方就可以感到。他们也对一些刚刚知道族名的部落造成了影响,在认识苦难的制造者以前,这些部落早就尝到了被掠夺的痛苦①。

    一些勇敢的冒险家,很快深入到印第安人的居住地区。越过白人居住区的边界,他们向前深入15或者20里约,就在野蛮人的居住区内建起了文明人的住所。他们没有遇到任何困难,因为狩猎民族的边界本就是不明确的。更何况狩猎的领地是属于全族的,而不是个人的,所以保护领地的任何部分都与个人利益无关。

    一些欧洲人举家搬到印第安人居住地区,相隔很远的一些据点就在那里建立了起来,不久就把一切据点之间的野兽吓走而且不再回来。在那里原来还算丰衣足食的印第安人,现在处于难以维持生计的境地,而他们要获得以物易物所需的东西就更加困难了。他们的猎物被赶走,后果等于我们农民的耕地变得贫瘠不毛一样。他们的生活手段在不久以后就几乎完全丧失。到处漂泊的这些不幸的人,就像在荒山野林里徘徊的一群群野狼。安土重迁的本能,让他们热爱自己的出生地②,然而在那里他们只能是受苦和饿死。于是他们终于决定离开,跟踪大角鹿、野牛和河狸的迁徙路线,让这些野兽指引他们去选定新的家园。有人竟因此说撵走美国土著的是饥荒,而不是欧洲人。这真是以往的学识渊博之人都没有找到的而却由现代的有识之士发明出来的高论。

    这种随着被迫迁徙而来的可怕苦难是不堪设想的。当印第安人离开世代居住的家园时已经筋疲力尽,衰败不堪;而他们新选定的落脚地,则早已被对新来者怀有敌意的其他部落居住。他们的背后是饥荒,面前又是战争,真是多灾多难。面对这么多的敌人,他们只好分散开来活动。每个人独自默默地去寻求谋生的手段。就像文明社会里无家可归的人那样,他们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之中漂泊生活。很早以来就已削弱的社会纽带,到这时已经完全断裂。对于他们来说,已经不再有故国,甚至很快就将不再算是一个部族。因为家庭已经难以保全,而且他们正在失去共同的族名,共同的语言也逐渐被人遗忘,族源的痕迹也将消失。作为一个民族,他们已经不存在了。他们的族名也许还勉强地留在美洲考古学家的记忆里,也或许只有欧洲的某些学者还记得。

    我想我在这里所叙述的一切读者都不会不信。我要把我目睹的一些悲惨情境都描述出来,也尽可能地把我所看到的苦难再现出来。

    1831年年底,我来到密西西比河左岸被欧洲人叫做孟菲斯的一个地方。我在这里停留期间,一大群巧克陶部人也来到这里。路易斯安那的法裔美国人将他们称为夏克

    ①大家可以相信,在这里我所介绍的美国境内的各个印第安人部落的一般情况是真实的(见第二十届国会第117号立法文件第90~105页)。即使欧洲人现在还离美国中部的野蛮部落很远,可以预见到这些部落也会很快相继灭亡的。

    ②克拉克先生和卡斯先生在致国会的报告第15页上说,印第安人之所以不愿意离开故土,同我们一样,是出于安土重迁的感情。他们另外还把不愿意让出上天赐给他们祖先的土地的思想,和对某些与从来没有向欧洲人出让过土地或者只向欧洲人出让过土地的部分部落具有重大影响的迷信思想联系起来。“我们不出售埋有我们祖先遗骨的那些土地”,就是他们对前来要求购买他们土地的人说的第一句话。

    塔部。这些离开故土的野蛮人想到密西西比河右岸去,自以为可以在那里找到美国政府准许他们栖身的一处地方。当时正值隆冬,这一年冷得很反常。地面上的雪凝成一层硬壳,河里漂浮着巨冰。印第安人带领着家属,后面还有一批老弱病残跟着,其中既有刚刚出生的婴儿,也有垂垂老矣的老人。他们既没有帐篷,也没有车辆,只有一点粮食和简陋的武器。他们上船渡过这条大河的情景被我看见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严肃的场面。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既没有人哭喊,也没有人抽泣,一片沉默。由来已久的苦难让他们感到无法摆脱。他们已经登上运载他们的大船,狗却仍旧留在岸上。最后,当这些动物发现主人将永远离开它们的时候,就一起狂吠起来,紧接着跳进浮着冰块的密西西比河里,跟着主人的船游着过河。

    对印第安人的剥夺,在今天经常以一种正规的或者可以说是合法的形式在进行着。

    在欧洲人开始进驻被一个野蛮部族占据的荒凉地区时,通常美国政府都先向这个部族派去一名官方信使。白人随后将印第安人召集到一个空场里,一起大吃大喝一通,然后对他们说:“在你们祖先的这块土地上你们能干出什么来?你们过不了多久就得靠挖祖先的骨头来生活。这块土地难道比别的地方好?除了你们住的这个地方,难道别处就没有森林、沼泽和草原吗?普天之下,难道除了这里就没有能够居住的地方了吗?在天边的那些大山后面,在你们的土地西面尽头的那个湖的对岸,还有一大片土地,上面有许多野兽奔驰着。把你们的土地卖给我们,到那边的土地上幸福生活吧。”这一番话讲完后,在印第安人面前,他们拿出一些火枪、呢绒服装、成桶的酒、玻璃项链、金属手镯、耳环和镜子①。如果印第安人看到这些物品后还不动心,就可以慢慢说服他们对他们提出的要求不要拒绝,同时向他们暗示将来政府也无法保证他们行使自己的权利。结果会怎么样呢?在一半说服和一半强迫之下,印第安人离开了这片土地。他们来到其他的荒凉地区住下,而白人也不会容许他们在那里太太平平地住上十年。就这样美国人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到了欧洲最富有的君主也买不起的大片的土地②。

    这些深重苦难我已描述过了,但是我还需要补充一句:这些苦难是无法挽救的。我

    ①参看国会第117号立法文件(第15页及以下几页)对这种交易的描述。下面的细致描写,见于刚才我引用的克拉克先生和卡斯先生1829年2月4日致国会的报告。刘易斯·卡斯先生现任美国陆军部长。

    克拉克先生和卡斯先生写道:“印第安人来到签约地点时,样子十分可怜,几乎是一丝不挂。他们在这里看到并试用了他们觉得十分珍贵的许多物品,这些就是美国商人特意带来的。想要满足自己需要的妇女和儿童,立即开始纠缠亲人要这要那,对有权出卖土地的人施加种种影响。印第安人的目光短浅,是经常性的和无法说服他们改变的。解决妇女儿童的这些迫切需要和满足他们的愿望,是野蛮人的不可动摇的一种感情。长远利益对他们而言只有微不足道的影响。他们容易忘记过去,根本不考虑未来。他们的要求如果不能立即满足,你怎么恳求他们出让一部分土地也是枉然。你务实地指出他们所处的困苦境地时,你不会为使他们的痛苦得到某些缓解而引起他们的热烈表情而感到吃惊。”

    ②1830年5月9日,爱德华·埃弗雷特向众议院报告说,根据协定,美国人已在密西西比河以东和以西获得23000万英亩土地。

    1808年,奥赛治部以1000美元让出4800万英亩土地。

    1818年,夸保部以4000美元让出2000万英亩土地。他们保留了100万英亩土地用来狩猎。(下转229页)相信北美的印第安种族注定会灭亡。我也坚信,欧洲人一旦在太平洋海岸立足,那里的印第安人也将不复存在①。

    北美的印第安人得救的出路只有两条:要么对白人开战,要么自己接受文明。换句话说,不是消灭欧洲人,就是变成同欧洲人一样的人。

    在白人建立殖民地之初,本来印第安人只要联合起来就可以赶走刚刚登上这个海岸的一小撮外来人②。他们曾试图这样做并且接近成功。今天,由于力量的对比悬殊,这种想法已经不可能实现了。在印第安人中间,有些杰出人士仍会预见到蛮族未来的厄运,而且试图把所有的部落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欧洲人。他们的努力却无济于事。邻近白人的部落,已经衰弱得无力进行有效的抵抗;而一些其他部落,就出于野蛮人的天性,只会采取听天由命的态度,等待明天厄运的来临,而不思考对策。当中有的部落是无力采取对策的,有的部落则是根本不想采取对策。

    不难预见,他们不是永远不想接受文明,就是在意识到应该这样做的时候已经为时甚晚。

    文明是人们在同一个地方长期劳动的结果。它代代相传,每一代都得益于上一代。

    最难让文明在其中建立统治地位的民族,是狩猎民族。虽然游牧部落经常更改住地,在迁徙的过程中却总是依照一定的路线,最后会回到原处。狩猎部落的住处,就随着他们所追捕的动物的栖息地而改变。

    曾有人多次试图深入印第安人的居住地区,在那里传播知识,同时任其保持漂泊流动的习性。在加拿大,耶稣会士试图这样做过,在新英格兰,清教徒也试图这样做过③。无论是耶稣会士还是清教徒,都没有能够长期坚持下去。文明在猎人的茅屋里开(上接228页)他们发誓要保住这块土地。但是没过多久,这块土地也被侵占了。

    1830年2月24日,印第安人事务委员会报告人贝尔先生向国会报告:“为了能够利用被印第安人宣布为他们所有的荒地,我们从印第安部落手里购买猎物已经绝迹或者已被打光的狩猎用地。这种做法是最有好处的,也当然最符合法律程序,比用武力侵占野蛮人的土地合乎人道。

    “购买印第安人土地所有权的做法,不外乎是在获得新大陆的土地时用人道和权宜之策取代过去的暴力方式。同样这种做法能使我们成为宣布是我们自己发现的土地的主人,而且保证我们文明人能在被野蛮部落占据的土地上安家立业的权利。

    “许多交易至今都是当着印第安人的面压低价格成交的,这样的交易将来也会很顺利地使他们向我们出让土地。所以,向野蛮人购买占有权的做法没有影响美国繁荣的飞快进度。”〔第二十一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第227号立法文件第6页(及以下几页)〕

    ①而且,我认为美国的所有国务活动家都持有这种看法。”

    卡斯先生向国会报告说:“根据过去推断未来,印第安人的人数将逐渐减少,他们的种族将会完全灭绝。为了避免这样的结局,必须停止开发边境,使野蛮人在那里定居,或者改变我们同他们的关系,而现在这种关系,他们永远不会认为是公道的。”

    ②其中特别应当提出的反抗有:瓦帕诺部抵抗白人的战争,由美塔科姆领导的几个部落于1675年联合反对新英格兰殖民者的战争,1622年在弗吉尼亚英国人受阻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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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2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3)

    ③参看各种有关新英格兰的历史著作。参看夏尔瓦的《新法兰西的历史》和《布道通讯》。

    (《布道通讯》开始发表于1712年,后来汇成一部集子,共34卷,包括1703年至1776年的通讯。增订版于1780年问世。参看吉贝尔·希纳尔:《美洲遐想》,巴黎,1934年,第438页。再参看夏尔瓦:《新法兰西的历史》第333页及下面几页)花,到森林里又枯死了。在印第安人中间,这些传播文明的人所犯的最大错误就在于他们不明白:想要使一个民族接受文明,就必须先让它定居,要使它定居,就得叫它种地务农。因此,印第安人应当先成为种田人。

    印第安人不仅缺乏文明的这个无法回避的前奏,而且很难叫他们进入这个前奏。

    人们一旦沉迷于游猎的冒险生活,对农耕所需的经常而有规律的劳动,就会产生一种几乎无法克服的厌恶感。这种情况也见于我们的文明社会,但是在狩猎的习惯已变成全民所有的民族中,就表现得尤为明显。

    除了这个一般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但只见于印第安人的社会的原因。这个原因在前面我已谈到,但这里我认为应该再重复一次。

    北美的土著不仅把劳动视为坏事,而且觉得它是不光彩的。他们的傲慢与他们的懒惰同样顽固①。

    印第安人不认为在树皮盖的茅屋里生活就会失去个人尊严而觉得可悲。他们认为辛苦的劳动是下贱的,因此将种田的人比作耕田的牛,而我们的每一种手艺都被他们看成是奴隶的劳作。对白人的能力和高超智慧他们倒是不乏钦佩之感,但他们在赞扬我们勤劳的成果时,又却瞧不起我们这种成果的获得手段;在承认我们的高超时,又觉得他们比我们还高明。他们认为,打猎和打仗是唯一值得人干的工作②。印第安人在他们的森林里过着悲惨的生活,他们的思想和观点和中世纪的古堡里的贵族简直完全一致。只要他们变成征服者,就与中世纪的贵族一般无二了。真是怪事一件!而今重现欧洲古老偏见的地方,并不是欧洲人居住的新大陆沿岸,而是土著人所在新大陆的林野。

    在本书的叙述当中,我曾不止一次试图让读者明了:社会情况对于法制和民情具有重大的影响。请允许我在这个问题上再补充几句。

    我们的祖先日耳曼人和北美的游猎部落在政治制度上存有相似之处,当我察觉到当年塔西佗描写的日耳曼人的生活习惯和我目睹的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之间存有相同之点时,我不禁在想:同样的原因既然在两个半球造成了同样的结果,那么,在纷繁不一的人类活动中要想找出少数几个促使其他事实产生的主要事实不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认为在我们所称的日耳曼人的政治制度中一定能找到野蛮人的习惯,在我们所

    ①沃尔内在其《美国气候与土壤概述》第423页上写道:“在所有的部落里,还有年老的一些战士在看到有人使用犁时,喊叫这是在破坏古风。他们觉得,使用这种新玩意儿,只能让野蛮人堕落,而为了他们的荣誉和威望得以重振,只要他们的古风恢复就可以了。”

    ②下面的描述摘自官方的一份文件:“一个青年男子,在没有同敌人打过仗时,不能以战功来夸耀自己之前,不会有任何人尊重他,把他差不多看成一个女人。”

    “他们在表演战争的大型舞蹈中,立在场上的一根杆子被所有的战士轮番去敲,喊叫挑战和叙述他们的战功。他们的亲友和战友是在场的听众,听众如果在他们讲话时洗耳恭听,立即在讲话结束后高声欢呼和热烈鼓掌,则表明他的话给听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样的集会上没有讲过自己战功的青年男子,被认为是最无用的;而兴高采烈的青年战士突然离开跳舞的地方,去取可以显示自己战功的战利品和使他自豪的证物的大有人在。”说的封建思想中找到野蛮人的观点。

    恶习和偏见尽管在妨碍北美的印第安人去从事农耕和接受文明,现实的需要却有时也逼得他们非进行农耕和接受文明不可。

    南部相当大的几个部落,其中尤其是柴罗基部和克里克部①,现已被欧洲人包围。

    这些欧洲人有的来自大西洋沿岸,有的顺着俄亥俄河而下,有的沿密西西比河而上,蜂拥地来到他们的周边。这些部落没有像北部的部落那样从一处被撵到另一处,而是在各自所在地区,被逐渐压缩在很小的土地上,就像猎物被猎人围住,只能束手就擒了。被置于文明和死亡之间的印第安人,只好依靠白人那样的劳动糊口了。他们因此就开始种田,但是他们原来的习惯和民情并没有完全被遗弃,只是为了生存而作出必要的牺牲。

    柴罗基部和其他部落相比更加进步。他们建立了相当稳定的管理组织并且创造了文字。同时,由于新大陆里的一切都是发展得飞快的,所以他们在过着裸体生活的时候就出了一份报纸②。

    混血儿的出现,在印第安人中间明显地加速了欧洲人的生活习惯的传播③。混血儿从父方学的知识,又没有完全放弃母方种族的野蛮人习惯,于是,他们便成了文明和野蛮之间的天然纽带。混血儿多的地方,野蛮人就逐渐改变他们的社会情况和民情④。

    ①现今这两个部落分布在佐治亚州、田纳西州、亚拉巴马州和密西西比州。

    在南部以前有以下四大部落(现在尚有部分残余):巧克陶部、契卡索部、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

    这四个部在1830年尚有75000人左右。在英裔美国人占有和购进的领土境内,现在印第安人约有30万。

    〔见《纽约市印第安人事务管理处文件集》;(下面的精确数字摘自1829年7月22日发表的《纽约市土著居民迁移指导管理处关于土著居民现况和进步的报告》)〕根据向国会报告的官方资料显示,精确数字为313130人。如果读者想了解英裔美国人领地内印第安诸部的族名和情况,请参照方才我引用的文件〔第二十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第117号立法文件第90~105页〕。

    ②我还把这家独一无二的报纸带了几份回法国。

    ③参见印第安人事务委员会致第二十一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第227号报告第23页。其中指出在柴罗基部混血儿的人数有所增加,主要的原因可以追溯到独立战争。参加英方的佐治亚英裔美国人,在独立战争中被迫逃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区,并同印第安人在那里结婚。

    ④遗憾的是,毕竟混血儿的人数不多,而且在北美产生的影响不如他们在其他地方的影响大。

    美国大陆上的这一地区是由欧洲的两大民族开发起来的,即法国人和英国人的移民。

    很早就有法国人同土著的姑娘结为夫妇,但不幸的是新郎官对印第安人和自己人要隐瞒婚姻关系。他们没有把文明人的生活嗜好和习惯传给野蛮人,反而爱上了野蛮人的生活方式。他们成了荒野地区的最可悲的外来人,需要靠吹捧印第安人的恶习或者德行来获得认同的友谊。1685年,加拿大总督塞农维尔向路易十四奏称:“长期以来,想要使野蛮人法国化,必须让他们与我们接近。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野蛮人与我们接近并没有法国化,而是经常在他们中间出现的法国人却变成了野蛮人。”〔夏尔瓦:《新法兰西的历史》第2卷第345页(应是325页,此书的全称为《新法兰西的历史与通志》。托尔维尔引用的版本,是1774年巴黎出版的六卷本。此书的谢伊英译本,1870年出版于纽约,1962年又重印于芝加哥,亦为六卷本。)〕英国人则不一样,他们固守祖先的观点、风俗和一切习惯,仍然在美洲的荒凉地区过着像在欧洲城市里那样的安静生活。他们因此不想同他们所蔑视的野蛮人结婚,千方百计地避免自己的血液与野蛮人的混合。

    因此,对于印第安人,法国人没有任何有利于他们开化的影响,而对于英国人,印第安人又一直把他们看成是外来人。

    柴罗基部的成就证明印第安人有能力接受文明,但是决不能证明他们一定会成功。

    在接受文明方面,印第安人难于获得成功,是有一个他们无法摆脱的普遍原因存在着。

    如果仔细地阅读一下历史,就可以发现:一般来说,依靠自己的努力,野蛮民族都能逐渐地变得文明起来。

    当他们主动从外族汲取文化知识时,在这个异族面前,他们总是处于征服者的地位,而不是处于被征服者的地位。

    当开化的民族成为被征服的民族时,进行征服的民族是半野蛮的民族时,比如像罗马帝国遭遇北方民族入侵时,或者像中国被蒙古人入侵时,蛮族的胜利使他们足以达到文明人的水平,并把他们的平等地位保持到文明人可以与之对抗的时候。一个人依靠武力,另一个则凭借智力。前者钦佩被征服者的学识和技术,后者羡慕征服者的权势。野蛮人最后把开化人请进他们的宫殿,而开化人也开放他们的学校给野蛮人。然而当拥有物质力量的一方也同时具有智力优势时,被征服的一方就很少能够走向文明,他们不是后退就是灭亡。

    总之,野蛮人可以说是手持武器去寻找知识,而不是凭自己的资质去接受知识。

    现今大陆中部的印第安部落,如果当初凭借自己的力量,设法使自己坚定地开化,也许它们可以成功。它们当时已经比周围的部族优越,可以逐步地发展自己的力量和取得经验;后来当欧洲人出现在它们的边界时,即使它们保持不了独立的地位,也能至少让欧洲人承认它们的土地所有权和进入征服者的行列。但是印第安人的不幸,在于他们在同一个最开化的民族接触,我再加上一句,与地球上最贪婪的民族接触的时候,他们自己还处在半野蛮的状态。这就是说,印第安人的不幸,来自于找到的教员要做他们的主人,因此他们在接受文明的同时也接受了压迫。

    在北美的森林里,印第安人贫困地生活着,但在任何人面前他们都没有自卑感。他们自从试图进入白人的社会阶梯后,就总是感到自己处于最下层,因为他们在走进被知识和财富所统治的一个社会时,自己既无知识又一文不名。在经历了一段动荡不安、充满灾难和危险,但又开心和自豪的生活以后①,他们只好去忍受单调无味和浑浑噩噩的一生。在他们看来,在遭别人白眼的条件下用辛勤劳动赚钱买面包就是他们所赞扬的文明的唯一成果!

    ①在狩猎民族的充满危险的生活中,我知道有一种诱惑力在吸引着人心,使人大脑发热从而不顾理性和经验。读完《坦纳回忆录》后,这个真理就可以被人相信了。〔约翰·坦纳:《困厄记事和在北美内地印第安人中生活三十年》,纽约,1830年,欧内斯特·德·布洛斯维尔法译本名为《约翰·坦纳回忆录或在北美荒野里三十年》(2卷本,巴黎,1835年。)〕坦纳是欧洲人,在六岁时被印第安人掠走,同印第安人在丛林里生活了30年。比他所记述的还要可悲的惨状他不可能见到。他向我们描述了失去了首领的部族和与部落离散了的家族、无家可归的个人、携带着老弱病残的强大部族,在加拿大的冰天雪地和荒原之中无所适从地漂泊着。他们饥寒交迫,每天好像都在等待死亡。民情在他们那里,不再起任何作用,传统已经没有力量。人们变得一天比一天粗野。(下转233页)就连这一点点成果,他们也不是总有把握取得的。

    当印第安人着手效仿他们的邻居欧洲人种田的时候,他们立即受到了激烈的竞争带来的严重损害。农业技术是白人所精通的,印第安人则是开始刚刚学习陌生的技术。前者毫不费事就可以获得丰收,而后者就要千辛万苦才能让土地长出庄稼。

    居住在生活需要与自己相同的人们中间的欧洲人,对这种需要也了如指掌。

    孤立于与他们为敌的白人中间,野蛮人不了解白人的习俗、语言和法律,但又离不开白人。只有与白人交换自己的产品,他们才能获得生活必需品,因为他们的同族已不能再向他们提供本来就很少的援助。

    印第安人因此在打算出售自己的劳动果实时,并不是像白人农户那样总能找到买主。他们只有付出高额的费用,才能生产出白人用低价出售的产品。

    就这样,印第安人刚刚走出野蛮的生活苦海,又掉进了走向开化的民族的更加悲痛的深渊。在我们的富裕环境中生活,他们觉得其困难并不亚于在森林中生活。

    他们漂泊的生活习惯还没有完全丢掉。他们的传统也没有失去作用,狩猎的爱好依然如故。森林里的昔日的蛮族欢乐,只在模糊的记忆中留下了鲜明的印迹。他们认为,忍受在森林里的贫苦反而不可怕了;而以前在森林里遇到的危险也不算什么了。

    他们在彼此平等的人们中间,以前享有独立,现今与他们在文明社会所处的奴隶地位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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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3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4)

    另一方面,曾让他们长期和平生活的荒野依然近在咫尺;只要几个小时,就可以走回旧地。他们的那块赖以勉强糊口的半荒半垦的土地,如果被他们的邻居白人用在他们看来不小的一笔款项买去,而且欧洲人给他们的这笔钱可以让他们远离白人去过(上接232页)这一切厄运坦纳也遭遇到了。他后来知道了自己是欧洲人,当时也没有人阻止他与白人往来,所以他每年都能同白人做生意,在白人的家里做客,白人的舒适生活他也看到了。他知道自己一旦要回到文明生活中去,这种生活也很容易就过上。于是当他在荒凉的地区待了30年,之后想要就这样回到文明社会里的时候,他还坦白地承认,他所描写的悲惨的生活,仍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隐在魅力。他抛弃这种生活,但十分后悔不该离开那么多不幸的人之后,还经常回到那里去。最后当他在白人中间定居下来时,白人的儿童还不让他分享白人的舒适安宁生活。

    在苏必利尔湖的入口处我亲眼见过坦纳。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是:在他身上,野蛮人的气质多于文明人的气质。

    坦纳的著作没有叙述印第安人的制度和生活习性,但是作者却信笔描述了印第安人的成见、激情和恶习,尤其是他目睹的惨状。

    欧内斯特·德·布洛斯维尔子爵先生,是一部有关英国的流犯殖民地的名著的作者,他把坦纳的回忆录译成法语。而且译文附有非常有趣的注释,可以使读者用坦纳所目睹的事实与之前和现在的大批观察家所记录的事实作对照比较。

    凡是想了解北美印第安人的现状和预测他们的未来的人,都应该读一读布洛斯维尔先生的著作。

    幸福安稳的生活,那么他们就会放下犁头,拿起武器,重新回到荒野中去①。

    我已提到的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的情况,就能够证明这幅悲惨的图景是真实的。

    印第安人在他们所做的这些少数的事情上表现出的才干,与欧洲人在他们的大事业上表现的才干无疑是不相上下的。但是一个民族如同一个人一样,它的智力和能力不管如何高强,也是需要时间学习的。

    野蛮人在致力于开化期间,欧洲人从四面八方包围他们,而且包围圈逐渐缩小。

    这两个种族最终相会了,并且直接接触。印第安人已经进步于他们的野蛮祖先了,但是仍然大大不如他们的白人邻居。依靠自己的物力和知识,欧洲人就把土著因占有土地而能得到的好处很快据为己有。他们定居在土著的居住地区,使用武力强占土著的土地,或者以低价购买他们的土地,他们通过毫无办法应对的竞争来使对方破产。印第安人被孤立在自己土地上,一个人数众多和占有统治地位的民族把他们包围,这个民族又把他们的所在地区看成了不够安分守己的异族的殖民地②。

    华盛顿在他的一篇致国会的咨文中说过:“我们比印第安诸部落文明和强大;但是为了我们的荣誉,我们对他们就必须和善,甚至宽容。”

    然而,这一高尚而合乎道德的政策并没有被遵守。

    ①这种非常开化的民族对不大开化的民族的影响,欧洲人自己也有所察觉。

    在差不多一百多年前,在荒野中的沃巴什河畔,法国人建立了文森斯镇。美国的移民来到以前,他们一直在那里过着安宁的生活。不久美国的移民就开始依靠竞争排挤那里的老住户,用低价收购他们的土地。沃尔内先生在向我详细介绍这种情况的时候,法国人已经减少到一百多人,大部分还准备迁往路易斯安那和加拿大。这些老实厚道的法国人没有文化和手艺。他们已经沾染了野蛮人的部分习惯,大概在道德方面还不如美国人,但却在智力方面比他们占有更大的优势。美国人受过教育,家里有钱,都有手艺,而且习惯了自我管理。

    我到加拿大亲自做过考察。在那里,两个民族的文化差距比上述描述的要小得多。在加拿大的土地上,美国人以经营工商业为主,并且发展到四面八方,法国人则被挤到范围很小的土地上。

    路易斯安那的情况也是如此。英裔美国人掌握着那里的工商业。

    得克萨斯的情况,在某些方面更使人震惊。大家都知道,得克萨斯是墨西哥的一个州,与美国接壤。英裔美国人在数年以前,就以个人身份渗入人烟稀少的地区,收购土地,开办工厂,并立刻喧宾夺主。如果墨西哥不立即阻止这一运动,可以预计,很快得克萨斯就会脱离墨西哥。

    欧洲人之间既然在文化上出现的不算太大的差距都导致了这样的结果,那么对于在最完善的欧洲文化与印第安野蛮人接触后必然出现的结果就不难想象了。

    ②关于白人用各种方法侵占印第安人土地的事件,可以参看第二十一届国会(第一次会议)第89号立法文件。英裔美国人有时候以别处没有空地为由,请国会派部队驱赶印第安人,然后到印第安人的地区去定居,他们有时先掠夺印第安人的牲畜,把他们的房屋烧毁,把他们的庄稼割倒,对土著的人施加暴力,然后去定居。

    这些上述材料证明,土著经常是暴力的牺牲品。一般联邦政府都在印第安人居住地区派驻代表。我在引用的文件中,谈到代表与柴罗基部的关系时,指出代表总是替野蛮人讲话。根据这个文件第12页所记载,代表政府的说:“侵入柴罗基部地区的白人,将使在这里居住的贫困而不惹是生非的人破产。” 过了几页以后,他指出佐治亚州打算将柴罗基部的住区缩小,并且界线已经确定。这位联邦代表声称,界线是白人自己划定的,没有同对方商量,自然是无效的。通常,移民们的巧取豪夺与政府的暴政相结合。尽管柴罗基部和克里克部在欧洲人还没有到来之前就已经在他们的土地上定居,美国人却往往像对待外来的民族那样对待他们,他们所在的各州都一直不愿意承认他们是独立的民族,并且这些刚从森林里走出来定居的人被强迫服从本州的行政管理、习惯和法律①。贫困曾经促使这些不幸的印第安人走向了文明,而现在的压迫又把他们赶回到野蛮。在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放弃了半开垦的土地,又恢复了野蛮人的生活习惯。

    只要去看一看南部各州的立法机构采取的一系列暴虐措施,去看一看那些州的统治者的行径和法院的判例就不难相信:完全把印第安人撵走,曾是这些州的全部措施所想要达到的最终目的。住在联邦这一地区的美国人,以贪婪的眼光盯着仍被印第安人占据的土地②。他们觉得这些印第安人没有放弃野蛮人生活的全部传统,所以打算在文明让这些人安心定居以前,就让他们破产并且绝望,而且逼着他们离开。

    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受到所在州的压迫,去向中央政府告状。中央政府对他们的不幸没有置之不理,而是真心拯救这些残存的土著,愿意保护他们的占有土地的自由③。

    当中央政府着手实施这项计划时,却遭到那几个州的坚决反对。中央政府为了不使联邦陷入危机,只好把心一横,听任那几个野蛮的部落自生自灭。

    联邦政府无力保护印第安人,后来又曾设法减轻他们的痛苦。为了达成这个目的,它决定出钱把这些印第安人迁往别处。

    在北纬33度和37度之间,有一片广阔的空地,以一条流经域内的大河而命名,这就是阿肯色。它有一侧与墨西哥接壤,还有一侧濒临密西西比河。境内的很多河流纵横交错,气候温暖,土壤肥沃,其上只分布有几个野蛮部落。

    联邦政府于是想把南部的残余土著迁徙到这个同墨西哥毗邻而离美国白人居民点较远的地区。

    到1831年年末,据说已有一万多名印第安人被迁往阿肯色河两岸,而且每天都在增加。但是国会对于得到命运支配权的人,没有作出完全一致的决定。有一些印第安人,高高兴兴地离开了白人肆虐的地区;已经开化的印第安人,却不愿意放弃正在生

    ①1829年,亚拉巴马州在克里克部居住地区设县,印第安人被置于欧裔美国行政官的管辖之下。

    1830年,密西西比州将对巧克陶部和契克索部实行同化为白人的政策,并且宜布:对反对的带头人处以1000美元的罚款和一年徒刑。

    当这项法令被密西西比州用于其境内的夏克塔部印第安人时,这个问题曾被这个部落的印第安人集会讨论。白人的意图被他们的首长揭穿了,人们号召反对白人的法律。野蛮人同声宣布:他们宁愿重新回到荒山老林去。(参看密西西州的法令)②佐治亚州的白人非常讨厌他们的印第安邻居,导致那里人烟依然稀少,每平方英里才只有7个人。这样的地区在法国应当每平方英里有162人。

    ③国会在1818年下令组织一个考察团,在克里克部、巧克陶部和契卡索部的联合代表团的陪同下去阿肯色地区访问。考察团的主要成员有肯纳利、麦科伊、沃什·胡德和约翰·贝尔诸位先生。考察团的报告和日记,记载于国会(众议院)第87号文件中。

    长中的庄稼和刚刚建造起来的新房。他们认为,一旦接受文明的进程中断,就无法恢复。他们担心,定居生活习惯刚刚养成,会在仍是野蛮人居住而且未做任何农耕准备的地区失去而且无法恢复。他们知道,到了新的荒凉地区,他们将会遇到一些敌对部落,对于抵抗敌人,他们既没有和野蛮人一样的体力,也没有文明人那样的智力。此外,到了新地点后印第安人立即发现,为他们所做的安排都是暂时性的。

    在新的住区,谁能担保他们平平安安地生活下去呢?到那里后,美国政府答应保护他们,但是对他们现在所在的地区,美国政府也曾信誓旦旦地这样保证过①。不错,美国政府没有抢占他们的土地,但是却听任别人去侵占。再过几年,聚集在他们周围的这伙白人也会把脚插到阿肯色,再次挤压他们。那时他们将会遭到同样的苦难,却没法再次进行补救。土地要从他们手中流失,他们只有等待死亡。

    对待印第安人,联邦政府实行的政策没有各州那样贪婪和暴虐。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不守信用。

    这些州把它们所谓的法律恩典施于印第安人时,就已经预料到了印第安人宁愿选择远走他乡,也不愿意接受这些法律的束缚;而且中央政府给这些不幸的人在西部安排永久住所时,它也不是不知道不能保证他们可以永久住下去②。

    这些州把野蛮人撵走时全靠暴力;联邦政府则利用它的许诺和财力,帮助这些州驱逐了野蛮人。虽然措施不同,但是它们追求的目的是一致的③。

    柴罗基部在提交国会的请愿书④中他说道:“奉统治宇宙的我们的在天祖先之旨

    ①1790年在同克里克部签订的条约中有这样一条:“合众国庄严地保证,在联邦境内凡克里克部占有的土地,均属于该部。”

    1791年7月(2日)在同柴罗基部签订的条约中,也有类似的内容:“合众国庄严地保证,凡以前柴罗基部没有让出的土地,均属该部(第七条)。如果某一合众国公民或者其他任何印第安人迁到柴罗基部境内定居,合众国则将撤销对该公民的保护,将他移交柴罗基部,他的处分将由该部决定(第8条)。”(参看《印第安人条约、法令及有关印第安人事务条例集》第117页,华盛顿,1826年)②这并没有阻止它冠冕堂皇地作出保证。请看,1829年3月23日总统致克里克部的信(见《纽约市印第安人事务管理处文件集》第5页)中写道:“在大河(密西西比河)彼岸,为了让你们到那里安家立业,你们的祖先早已准备好大片的土地。在那里你们的白人兄弟不会打扰你们,对你们的土地他们没有任何权利。

    在那里,你们可以使自己和子女像草木长青和永流不止的河水那样,过着安宁舒适的生活。那里的一切永远是属于你们的。”

    1829年4月18日在陆军部长给柴罗基部写的一封信中,这位官员告诉他们不要以在现今居住的土地上安居乐业而自满,他保证他们搬到密西西比河彼岸后会比现在更好(同上文件集第6页)。现在这项权限他也没有拥有,在当时好像他就拥有了似的!

    ③要想明确了解各州和联邦对待印第安人的政策,应当首先查阅各州有关印第安人的所定的法律〔这些法律汇辑于第二十一届国会第319号立法文件(参议院第二次会议第319号报告)〕,其次查阅联邦政府关于这个问题所定的法律,特别是1802年3月30日法令(这项法令收于斯托里:《美国法律》)第2卷第838以下各页。要想了解联邦与所有印第安部落关系的现况,可以参看美国陆军部长卡斯先生1823年11月29日的报告。

    ④1829年11月19日提出。以下的引文是逐字译出来的。意,美洲的红色人种变得弱小了,白色人种变得强大和有名了。”

    “你们的先人在登上我们的海岸时,红色人是强大的;尽管当时红色人无知和野蛮,但是却以和善的态度接待了他们,让出干爽的土地并且供他们疲劳的双脚休息。

    当时我们的先人和你们的先人,握手言欢,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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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4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5)

    “凡是白人提出的要求,印第安人没有不欣然答应的,并且都予以满足。印第安人当时是施主,白人是乞者。今天局面却改变了:红色人的力量被削弱了。邻居的人数增加,红色人的权力越来越小了。布满合众国各地的许多昔日强大的部落,而今能免于大灾大难的已经所剩不多了。在我们当中往昔以强大著称的北方诸部落,如今也几乎灭绝。这就是至今美洲红色人的遭遇。”

    “我们幸免于难的这些红色人,难道也得一样去死吗?”

    “从无法追忆的远古时期起,我们共同的在天祖先,把我们现在所占据的土地给了我们的先人,我们先人把它作为遗产又传给了我们。我们以尊敬的心情把它保留了下来,因为这里有先人的遗骨埋藏着。什么时候我们会让出或者放弃这块遗产?请允许我们冒昧地问一问:除了继承权和最先占有权之外,还有什么更加充分的权利可以使一个民族拥有一片土地呢?我们知道,现在佐治亚州和合众国总统硬说我们已经丧失这项权利了。但是这是毫无根据的。

    在什么时候我们丧失了它?我们犯了什么罪行导致我们丧失这项权利呢?你们是在指责我们在独立战争时期在大不列颠国王的旗帜下曾经同你们打过仗吗?假如这就是罪行,那在这次战争后签订的第一个条约中,你们为什么没有指出我们已经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呢?当时你们为什么没有在这项条约中加进去‘合众国愿意同柴罗基部媾和,但是为了惩罚它参战,兹宣布:只把柴罗基部视为土地的佃户,当与柴罗基部接壤的州要求它撤走时,它必须服从’这样的条款呢?你们那时是这样可以说的,但是当时谁也没有想到,我们的先人也没有同意使他们丧失最神圣的权利和土地的条约。”〔托克维尔实际上是节译的。全文见第二十一届国会(众议院)第一次会议第311号报告第7页以及下面几页〕这是印第安人说的,而且都是实情。他们所预见的事,看来是不可避免的了。

    无论从哪一方面考虑北美土著的命运,他们的灾难好像都无法避免:他们如果继续保持野蛮,白人就会一面前进一面驱赶他们了;他们如果想要避免开化,与比他们开化得多的人接触后,自己就要受到压迫和忍受贫困;如果从一块荒野继续漂泊到另一块荒野就会灭亡;如果设法定居,也还是会灭亡。只有依靠欧洲人的帮助他们才能开化,但是欧洲人的来临却让他们的处境更糟糕了,欧洲人又把他们驱回到野蛮的生活中去了。只要在荒野里继续生活下去,他们的民情就不会发生改变。当他们被迫去改变时,就为时已晚了。

    西班牙人曾用他们的猎犬像追逐野兽那样追逐印第安人。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像摧毁一座城市那样毫无怜悯地洗劫了新大陆。但是他们没能把印第安人杀光,疯狂也总有一个限度。幸免于难的印第安人,在大屠杀过后与他们的征服者融合,并且也接受了他们的宗教和生活方式①。

    与西班牙人相反的是,对待土著人,美国人表现得还比较讲究规矩和法制。如果印第安人愿意保持他们的野蛮状态,美国人决不干涉他们,而且是以独立的民族来看待他们。在按照条约中规定的手续购买以前,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印第安人的土地。某一印第安部落因为不幸事故而在原地无法生活下去时,美国人就会伸出兄弟的手,把他们送到一个远离故土的地方去,让他们在那个地方自生自灭。

    西班牙甘冒天下之大不韪,让自己遭到奇耻大辱,用史无前例的残酷手段,也没能灭绝印第安种族,甚至未能阻止印第安人与他们分享权利。美国人则用十分巧妙的手段,不慌不忙地通过合法的手续,以慈善为怀,避免流血,不违反伟大的道德原则②,都实现了双重目的。消灭人是通过尊重人道的法律途径来进行的,这是美国人的一绝。

    在美国的黑色人种的处境③和他们的存在给白人带来的危险废除蓄奴制和消除其一切痕迹为什么在现代比古代更为困难——在美国,对黑人的偏见似乎随着蓄奴制的废除而日益加深——在北方和南方各州黑人的地位——为什么美国人要废除蓄奴制——让奴隶致蠢的奴役不再能使奴隶主发财致富——俄亥俄河左岸和右岸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应归因于什么——随着黑色人种向南方退却蓄奴制也转移至南方——这一现象怎样解释——废除蓄奴制在南方所遇到的困难——将来的危险——人们的忧虑——在非洲建立一个黑人殖民地——南方的美国人为什么在厌恶蓄奴制的同时反而加剧了这种制度的残酷性印第安人生存在孤立状态中,并将被消灭于孤立的状态中。黑人的命运却几乎总要和白人的命运交织。这两个种族互相联系,却不混为一体。既不能把它们完全分开,又不能使它们完全结合。

    ①在本书第一版的发行期间,跟我一同前往美国旅行的古斯塔夫·德·博蒙先生正在写作一本题名为《造成这种结果的荣誉,不该属于西班牙人》。如果在欧洲人来到之前不是印第安诸部已经定居务农,也无疑使南美的印第安人会像北美的印第安人那样走向灭亡了。

    ②有关这一点,首先应当看一看1830年2月24日以印第安人事务委员会的名义的贝尔先生提出的报告。

    在这份报告的第5页,他以非常合乎逻辑的推论旁证博引地论证:“印第安人绝对没有权利因为他们祖先的占有而拥有产权和主权,我们从来没有公开或暗自放弃过这一主要原则。”

    听到这份出自一位高手的报告时,我们真为作者的信口开河而吃惊,他的论据不以自然权利和理性为基础,即被他称为抽象的理论原则。其次我感到,文明人和未开化人之间存在的差别,以是否合乎正义的观点来看,就在于前者对后者的权利的正义性提出疑义,而后者听任前者侵犯自己的权利。

    ③在讲述这个问题之前,请读者回想一下我曾在本书的绪论里提到的一本书。这本书即将出版,它的作者是一起同我去美国考察的古斯塔夫·德·博蒙先生,他的主要目的是让法国明白在美国黑人处于什么地位。德·博蒙先生深刻地阐述了我只能在这里略加说明的问题。

    他的书里收藏了大量珍贵的、从未发表过的立法文件和历史文献,并且附有鲜艳而真实的图片。凡想要了解一旦统治违反自然和人道将是如何逐步加剧压迫的读者,不妨去读一读这本著作。在威胁美国的未来的灾难中,最可怕的是黑人出现在这片国土上。虽然观察家们的出发点不同,但他们在考察美国目前的困境和未来危险的原因时,总是要归结到这一主要事实。

    一般来说,人们好高骛远和拼命追求,常常会导致长期的灾难。然而有一种灾难却悄悄地降临于世界上:它最初是以人们刚能察觉的形式出现在一般的权力滥用之中,肇始于历史上没有留下名字的一个人之手;随后,它像可怕的病菌被撒在大地的某一些点上那样,经过自身的繁殖,轻易向四处地蔓延,随着它所在社会的发展自然地成长起来。这个灾难就是蓄奴制。

    最初的基督教废除了奴役,而在16世纪,基督教徒又将它恢复了。但是他们决不是把它作为一种例外实施于他们的社会,这种实施是针对一个种族的。他们使人类再次受到创伤,虽然这次创伤的规模不大,但是要治愈它就困难多了。

    对蓄奴制本身和蓄奴制后果这两件事要加以区分。

    蓄奴制造成的直接灾难,在古代和现代基本是一样的;而这种灾难的后果,在现代就与古代大不相同。在古代,奴隶与主人属于同一种族,奴隶的教育和知识水平往往要高于他的主人①。他们之间的唯一差别是有无自由。奴隶一旦拥有自由,奴隶与奴隶主就容易混为一体。因此古代人取消蓄奴制的办法非常简单:就是把自由给予奴隶,而且他们只要普遍采取这个办法,就会获得成功。

    但在古代,取消奴役以后,奴役的痕迹还在一个时期内继续存在着。

    有一种偏见让人看不起比自己地位低的人,而当这些人与自己平等以后,他还会长期看不起人家。在财富或者法律造成不平等之后,总是有一种扎根于民情的想象的不平等产生出来。但是在古代,奴役的这种第二次效果有一个限度。一旦奴隶获得自由后,与生来自由的人就将完全一样,以致很快就难以把他与那些自由人区别开来。

    改革法制是古代人的最大困难,改变民情是现代人的最大困难;现代人的真正困难又和古代人所要解决的困难有联系。

    因为现代人把蓄奴制的无形的和短期的压迫与种族差别的有形的和长期的压迫极为有害地结合在一起了。每当回忆起蓄奴制,某些种族就会感到耻辱,而且这些种族又难以摆脱这种回忆。

    非洲人没有一个是自由来到新大陆的海岸的。因此今天居住在新大陆的非洲人,不是奴隶就是已经解放了的奴隶。于是,黑人将其耻辱的外在标志传给了他们的后代。奴役可以被法律废除,但是抹去奴役的痕迹唯有上帝能做到。

    现代的奴隶与奴隶主不仅在自由上,而且在族源上,都是不同的。你可以让黑人获得自由,但是你却无法让欧洲人把他们当成是同类人。

    ①大家知道,一些古代著名作家就是奴隶或者曾当过奴隶。希腊的伊索和罗马的忒伦底乌斯就是这样。

    被蛮族抓去当俘虏的奴隶很少,蛮族的战争目的是要奴役文明人。

    情况还不仅仅如此。他们生下来就低人一等,是以奴隶的身份进入社会的异类,我们只勉强承认他们有人类的一般特点。我们觉得他们的面貌可憎,智力有限,趣味低下,几乎把他们视为介于人兽之间的生物①。

    现代人在废除蓄奴制以后,还要破除比蓄奴制还要不好对付的三个顽固偏见。这就是奴隶主的偏见、种族的偏见和肤色的偏见。

    我们有幸生在大自然让我们都相似和法制让我们都平等的人们中间,但是这一情况也使我们遇到了极大的困难。这个困难就是让我们很难理解那条把美国黑人与欧洲人隔开的鸿沟。但是我们可以用类比推理的方法得出一个不会特别离谱的看法。

    在我们国家,有过一些主要由立法所造成的较大的不平等。纯粹由法律规定的尊卑,是人们所能想象出来的最大虚构!这分明是在同类人之间建立的永恒差别,是对人性的最大程度的违反!这种差别却存在了数个世纪,现在仍然存在于许多的地方,并到处留有只有时间才能抹去的存在于想象中的痕迹。既然纯粹由法律规定的不平等都如此难以根除,那么怎样才能消除那种看起来还有不可动摇的基础的不平等呢?

    至于我,当我想起一些贵族团体,不管性质如何,不管怎么脱离人民群众;一旦想起这些贵族团体时,为了将把它们与人民群众隔开的思想屏障保护起来,一连几个世纪煞费心机时,要想看到一个举着鲜明旗帜的贵族制度自动消灭,我觉得是没有希望的。

    因此我认为,那些希望欧洲人与黑人会有一天混为一体的人,是在异想天开。我的理性告诉我,这一天是不会到来的;我在观察事实时并没有见到此种形迹。

    凡是白人强大的地方,迄今为止黑人都处于屈卑和被奴役的地位;凡是黑人强大的地方,黑人就会消灭白人。这两个种族之间向来如此,他们唯一的结局只能是这样。

    现在来谈今天的美国。我清楚地看到在一些地方,正在消除把两个种族隔开的法律屏障,但是民情方面的屏障并没有被消除。我发现,蓄奴制衰弱了,可它所造成的偏见还在。

    美国的有些地方,黑人已经不再是奴隶,他们与白人是不是更接近了呢?在美国待过的人都会看到相反的情况。

    在已经废除蓄奴制的州,我觉得种族偏见反而比在尚保存蓄奴制的州更加强烈;没有一个地方的种族偏见像在从来不知蓄奴制为何物的州那样不能令人容忍。

    不错,法律在联邦的北部,准许黑人与白人合法结婚,舆论却要辱骂与黑人女人结婚的白人男人了,这种婚配的例子也难以见到。

    凡是废除了蓄奴制的州,都差不多授予了黑人以选举权;但是他们如果去投票,就会遭遇生命危险。受到迫害时他们可以去告状,但是当法官的都是白人。法律准许黑人充当陪审员,偏见却排斥他们出任陪审员。为欧洲人子女开设的学校,黑人的子

    ①为了让白人放弃关于黑人智力和道德都不如古代奴隶的观点,黑人必须去转变,如果不能转变,白人的这种观点仍将存在下去。女不能进去。在剧院里,黑人即使有钱也买不到和曾经是他们主人的白人并排的票。

    他们在医院里与白人分开。虽然黑人也和白人一样做礼拜,但是不能在同一教堂里祈祷。黑人有自己的教士和教堂。虽然天堂的大门没有对他们关闭,不平等的地位却让他们停在来世的墙外。当黑人死去时,他们的尸骨就被扔到一旁,身份的差别甚至造成了死后的不平等。

    可见,虽然黑人获得了自由,但是他们并没有分享到向他们宣布的权利、苦乐和劳动机会,甚至死后都进不了同一墓地。无论是在生前,还是在死后,他们与那些人都无法做到平等。

    在南方仍然保存着蓄奴制,黑人与白人的隔离还没有如此严格。有时候黑人还能与白人一起劳动和娱乐,在一定范围内白人也同意与黑人在一起。对待黑人的立法很严,然而人们的习惯却有着比较宽容和同情的精神。

    第65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6)

    南方的奴隶主不怕把奴隶的能力提高到与自己相等的水平,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有权随意把奴隶投进垃圾堆里。在北方,虽然白人把自己与劣等种族之间的壁垒不再看得那样森严,但他们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免同黑人接触,唯恐同黑人混为一体。

    在南方的美国人中间,有时候造物主收回它的权力,让白人与黑人之间暂时恢复平等。在北方,骄傲感已经达到让人的真实感情都不敢流露的地步。北方的立法者如果宣布黑人女人无权与白人男人同床共枕,北方的白人男人倒是也可能找一个黑人女人作为临时伴侣;然而如果法律允许她可以成为他的妻子,他出于害怕心理反而不敢接近她。

    所以在美国,排斥黑人的偏见仿佛随着黑人不再是奴隶而加深,日常生活中的不平等也随着法律废除不平等而加强。

    但是,居住在美国的这两个种族的地位既然对比悬殊,那么美国人在北方为什么废除了蓄奴制,在南方却还保留着蓄奴制呢?为什么他们又使蓄奴制的残酷性更加严重了呢?

    答案非常容易找到。这是因为基于白人的利益美国才废除了蓄奴制,而并不是基于黑人的利益。

    1621年左右,第一批黑人被输入弗吉尼亚①。因此美国也像世界其他地方一样,蓄奴制始于南方,从南方逐渐向其他地方发展。但奴隶的人数仍然是越往北越少②。所以,新英格兰很少见到黑人。

    ①参看贝弗利:《弗吉尼亚史》;《杰斐逊回忆录》。对弗吉尼亚输入黑奴和1778年颁布的禁止输入黑奴第一个法令,后者作了极为详尽的叙述。

    ②虽然北方的奴隶人数不多,为获得贩卖奴隶的好处进行的争论却要比南方激烈。纽约州的立法机构1740年宣布:尽量应当鼓励直接输入奴隶,并将走私贩子严惩,走私会挫败正直商人的积极性。

    (肯特:《美国法释义》第2卷第206页)(托克维尔所引系在纽约印行的1827年第一版)。在《马萨诸塞历史学会论丛》第4卷第193页上,记载有对新英格兰蓄奴制的贝尔纳普的详尽论述。据贝尔纳普说,新英格兰始于1630年输入黑奴,但是从一开始输入黑奴,立法当局和社会舆论就有反对蓄奴制的表示。(托克维尔所引的部分,记载在1795年出版于波士顿的该论丛第191页及以下各页)从中可知,开始是舆论,随后是法律,最后使蓄奴制废除。

    等到一些殖民相继地建立起来时,时间过去已经100多年,一个奇怪的现象开始引起大家的注意。几乎没有奴隶的地区,在人口、财富和福利方面,发展得都比拥有奴隶的地区迅速。

    在没有奴隶的地区,居民要自己种地或者雇人种地;在有奴隶的地区,居民有不必付酬而供自己使用的人手。前者虽然要自己出力出钱,但是后者可以安闲自在和省钱,但是前者却总比后者收益更多。

    这样的结果很难解释,南北的移民因为都同样是欧洲人,有着同样的习惯、文明和法制,只是在一些不甚明显的细节上略有不同。

    时间继续前进。越来越多地英裔美国人从大西洋沿岸离开,开进了西部的荒野。

    在那里他们找到了新的土地,适应了新的气候,各种性质的障碍都被克服了。各方的人都混在了一起:有的人是从南北上,有的人是从北南下。这些因素都同步地导致了一样的结果。一般来说,没有奴隶的殖民地,比盛行蓄奴制的殖民地要越来越人多、越来越繁荣。

    随着各殖民地的发展,人们开始隐约地发觉:奴隶被如此残酷地奴役,正在对奴隶主造成致命的后果。

    而当在俄亥俄河两岸视察时,你会发现这个真理最为真实。

    这条被印第安人亲切地称为“美丽的河”的俄亥俄河,流经有史以来人们居住过的最好的河谷之一。在俄亥俄河的两岸延展着起伏不平的土地,都在为人们每天提供用之不竭的财富。在河的两岸,空气有益于健康,气候也温和宜人。在河的每一岸,各是一个土地辽阔的大州的边界。在左以蜿蜒曲折的俄亥俄河水为界,名为肯塔基州;在另一岸的州以河名为州名。这两个州的唯一差别,就是肯塔基州允许蓄奴,而俄亥俄州则不准存在奴隶①。

    一个人乘船沿俄亥俄河而下,旅行到该河一直注入密西西比河的河口,就像在自由和奴役之间航行。只要他放眼看一下两岸,就可以立刻断定哪一岸对人类而言是更为有利的。

    在河的左岸,人烟稀少,偶尔见到在半荒半垦的土地上一群奴隶无精打采地游荡,原始森林被砍伐后又长出新树。社会可以说已经入睡,人们懒散,只有大自然还呈现出一派生气勃勃的景色。

    反之,从这条河的右岸可以听到机器的轰鸣,说明在远方有工厂。田里的庄稼长得茂盛,雅致的房舍显示出农场主的爱好和兴趣,到处是富庶的景象。这里的人们看似都

    ①不仅俄亥俄州不准蓄奴,而且已被解放的黑人禁止其入境,任何人都不准收容他们。参看俄亥俄州的法令。很有钱,并且感到很知足,因为这是自己的劳动成果①。

    肯塔基州建成于1775年,俄亥俄州比它晚建12年。美洲的12年胜过欧洲的50年。

    俄亥俄州的人口现在已经比肯塔基州多了25万②。

    蓄奴制和自由造成的后果不同是不难理解的,而且足以说明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之间的差异。

    人们在俄亥俄河左岸,把劳动与奴役混为一谈;在这条河的右岸,人们则把劳动与致富和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劳动在左岸是下贱的,而在右岸却是光荣的。白人劳工在河的左岸是见不到的,因为白人害怕与奴隶混在一起,黑人去做一切的苦活。而很难在河的右岸找一个懒汉,所有的精力和智慧,白人都用于各种劳动。

    在肯塔基州生产物质财富的人,因此既没有热情又没有文化;而能够有这两种东西的人,不是什么也不干,就是渡过俄亥俄河,到对岸去发挥自己的才智,并且不受侮辱地运用才智。

    在肯塔基州,奴隶主不必付酬,但是奴隶的劳动成果并不大,而且他们付给自由工人的钱,大大高于工人劳动价值的应得收益。

    对自由的工人要付酬,他们的工作效率比奴隶要高,而工作速度就是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之一。他们的劳动力被白人出卖,但是他们的劳动力只在有用时才会有人购买。黑人不要求付酬,但是奴隶主却要养活他们一辈子,也就是在他们的老年和壮年,在不能创造收益的童年和精力旺盛的青年,在生病和健康时期,奴隶主都得养活他们。因此要使这两种人劳动,同样都得付酬。自由的工人所得的是工资,花在奴隶身上的钱,则是教育费、扶育费、生活费和服装费。为养活奴隶支付的费用,是长期的和不定的,所以不容易引人注目。自由工人的工资则要整笔支付,得到钱的人好像发了财。然而最后算起来,使用奴隶的花费要大大高于雇用自由工人的花费,奴隶的劳动效益却并不高③。

    蓄奴制的影响比这还要广泛。甚至它已经触及奴隶主的心灵,特别是能够左右他们的思想和爱好了。

    在俄亥俄河两岸,虽然造物主让人们具有大胆敢干和坚定不移的性格,但是在发挥这个共同品质时,河两岸的人们却有不同表现。

    ①在俄亥俄州,不仅个体劳动者积极,州政府还建有巨大的项目。比如,在伊利湖和俄亥俄河之间开凿了一条运河,联结起了密西西比河流域与北方的水系。有了这条运河,欧洲商人来纽约做生意才可以经由水路穿过约500多里的陆地到达新奥尔良。

    ②1830年人口普查的精确数字显示,肯塔基州的人口为688844人,俄亥俄州的人口为937699人。(根据此次的人口普查报告,后者应为937679人)③除了到处都有自由工人以外,他们比奴隶的劳动更有效率和更省费用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只有美国才有的原因应当指出。在美国全境,只有密西西比河流入墨西哥湾的河口一带适宜种植甘蔗。在路易斯安那种植甘蔗收益最大,因此任何地方的农民都没有在这里赚钱多。因为资本和产品之间总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路易斯安那的奴隶生活费用也因此较高。但是在路易斯安那加入联邦后,它从美国各地输入奴隶,导致新奥尔良市场上一个奴隶的价格就高于其他所有市场。在土地的生产效益小的地方,使用奴隶种地的费用高得惊人,这就提高了自由工人的竞争力。

    右岸的白人生活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并且人生的主要目的是追求物质福利。由于土地有供他们使用的取之不尽的资源,有吸引他们去争取的不断更新的迷人前景,所以他们的进取精神超过了人类贪心的一般界限,致富的欲望让他们大胆地踏上了为他们开辟的每一条幸运道路。不管他们是去当水手还是去开荒,不管去做工还是去种地,坚定不拔的毅力都在支持他们的劳动和克服不同行业可能遭到的风险。他们的聪明才智有不可思议的地方,他们争取胜利的决心包含着一种英雄主义的气概。

    左岸的美国人不仅轻视劳动,而且看不起劳动所成就的事业。他们悠闲自在地生活,有着懒汉的志趣。金钱在他们眼里,失去了一部分价值;他们追求财富的劲头,远远不如他们追求放荡与游乐;用于这方面的精力也不亚于他们的邻居在其他方面的精力。他们热爱打猎和打仗,疯狂地消耗体力。玩枪动刀就如家常便饭。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们就学会在单人搏斗中玩命。因此,蓄奴制不但没有使白人发财致富,反而打消了他们发财致富的愿望。

    同样的原因,200年来在北美的英国殖民地一直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以致在南方人和北方人的经商能力之间出现了惊人的差别。在今天,只有北方有航运业、制造业、铁路和运河。

    这些差别不仅在对比南北方时可见,在对比南方各地的居民时也可以发现。在最南的几个州里经营商业和想从蓄奴制中得到好处的人,几乎都是来自北方。现在,这一地区每天都有北方人前来,因为在这里不必担心竞争。他们发现这里的资源还没有被当地人注意,于是就利用他们本来反对的制度,去汲取比建立这个制度并维护它的人的好处还要多的好处。

    再对比下去,我将不难证明:在性格上美国南方人和北方人表现出的差异,几乎全部来自蓄奴制。但是这会使我离题,我现在所要考察的不是奴役已造成的后果,而是奴役将会给对赞同奴役的那些人或那些地区带来什么影响。

    蓄奴制对财物生产的影响,在古代没人能充分理解。奴隶当时普遍存在于整个文明世界,不知道奴隶为何物的民族都是蛮族。

    基督教废除蓄奴制,不过是替奴隶争取了权利而已。人们现在可以用奴隶主的名义去攻击蓄奴制,因而在这一点上利益和道德就协调一致了。

    随着这个真理在美国变得日益明显,蓄奴制在经验的光照之下开始节节败退。

    始于南方的蓄奴制随后又发展到北方,然而今天正在败退。自由发轫于北方,不断向南方推进。在一些大州当中,现在宾夕法尼亚州是蓄奴制的北限;在这个州里,蓄奴制已摇摇欲坠。紧挨着宾夕法尼亚州南界的马里兰州,都在准备废除蓄奴制。马里兰州下方的弗吉尼亚州,已经在讨论蓄奴制的功用和危险了①。

    ①方才我提到的最后两个州,要求它们废除蓄奴制是出于一个独特的理由。

    在这一地区的老户联邦居民的财产,积蓄起来的主要是依靠种植烟草。这里的奴隶全都(下转245页)人类的各项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几乎没有不涉及继承法的。

    长子继承制通行于南方时,每个家庭都有不需劳动而且也不想劳动的一个富人为其代表。那些依法没有与他同样权利继承遗产的家属,像寄生植物攀沿在一棵大树上那样,围着他过着同样的生活。那时美国南方的一切富裕家庭中的情景,在今天欧洲某些国家的贵族家庭中仍然可见。在这些贵族家庭中,虽然弟弟妹妹不如哥哥姐姐富有,但是与他们同样地游手好闲。

    这个相同的后果,仿佛是由于类似的原因而产生于美洲和欧洲的。在美国的南方,白人形成了一个贵族的集团,由一定数目的特权人物领导。特权人物的这些财产是世袭的,他们的悠闲生活也是辈辈相传的。这些美国贵族的领袖,使白色人种的传统偏见继续存在于他们所代表的集团之中,体面地保持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在贵族集团的内部也可以见到一些穷人,但他们并不是劳动者。他们宁可受穷也不愿意找点活干。黑人工人和奴隶因此便不会遇到任何竞争,并且不管白人对他们的劳动成果持有什么看法,都非得雇用他们不可,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够替白人劳动。

    废除长子继承法以后,各种财产就开始分散化小,所有的家庭也因此必须依靠劳动维持生计。现在有一些家庭已经消失,而且所有的家庭都预感到,以后的日子必须自食其力。虽然今天还有一些富人,但是他们已经不能形成紧密结合的世袭集团了。

    他们也不可能再有壮大自己和影响社会各阶层的精神力量了。因此大家开始一致放弃轻视劳动的偏见。穷人的数目增加了,但是可以自食其力就不觉得脸红了。因此,平等地分配财产最直接的成果之一,就是创造了自由的工人阶级。自由工人同奴隶竞争以后,就暴露出奴隶的劣势来,而蓄奴制本身的原则,即要维护奴隶主利益这个原则也受到了打击。

    随着蓄奴制的败退,黑色人种也踏上蓄奴制的退路,一起回到了当初他们离开的热带地区。

    第66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7)

    这个现象最初令人觉得奇怪,但不久就被人们理解了。

    在废除奴役的原则上,美国人并未让奴隶自由。

    如果我不举出一个例子,对我以后的叙述,读者恐怕就很难理解了。我现在举纽约州的例子。1788年,纽约州在境内禁止买卖奴隶。这是以间接办法禁止奴隶的输入。黑人的人数从那以后只是依靠自然繁殖而增加。该州8年以后采取了果断的措施,颁布法令:从1799年7月4日以后,凡是父母均为奴隶的新生儿,一律获得自由。于是,一切使奴隶人数增加的途径均被堵死。虽然还有奴隶,但蓄奴制可以说已经不复存在了。

    在北方的一个州禁止输入奴隶以后,就没有人从南方向北方贩卖黑人了。

    (上接244页)替人种植这种作物。多年以来,烟草逐渐失去可赚大钱的价值。而奴隶的价格仍然保持原样。生产费用与产品的比例已经因此改变。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的白人居民,不管他们仍用奴隶种植烟草,还是已经不种植烟草,不使用奴隶了,都觉得自己的处境不如30年以前了。

    从北方不准买卖黑人开始,这种不再是得心应手的财产持有人虽然在北方无法出售奴隶,但只要他们向南方输送奴隶,还是可以获利的。

    在北方的一个州宣布奴隶的子女出生后获得自由的时候,虽然奴隶因此而失去被人出售赚钱的大部分价值,但是把他们输送到南方,还是可以赚一笔大钱的。

    因此,一条同样的法令,虽然让南方的奴隶无法来到北方,但却又把北方的奴隶赶到了南方。

    然而在这里还有一个原因比我所说的还要强而有力。

    一个州的奴隶人数减少,该州就日益感觉需要自由的工人。自由工人随之进入工矿企业,奴隶劳动的生产效益就日趋降低。奴隶就因此而成了价值不大或者用处不大的财产。

    但在南方使用奴隶,还能得到很大的收益,因为那里的竞争不大。

    废除蓄奴制因此并没有使奴隶自由了,而只是使奴隶的主人改变了,即把奴隶从北方送到了南方。

    至于已经获得自由的黑人和在蓄奴制被废除后出生的黑人,虽然他们没有离开北方去南方,但他们的处境在欧洲人中间,与土著的印第安人并没有区别。在远比他们有钱和有知识的白人中间,他们是半开化的和没有权利的人。他们既是法律的虐待对象①,又受民情的排斥。他们在某些方面比印第安人还要可怜。一想起奴役他们就不能自抑,不能像印第安人那样提出原来某块土地是自己的。他们中有许多人都在饥寒交迫中死去②,而其余的人就在一些城市里聚居,做粗活,过着悲惨的朝不保夕的生活。

    而且,黑人的人数虽然仍按照他们未获自由时期的速度增长,但是白人的人数却在蓄奴制被废除后以两倍于从前的速度增长,不久以后,黑人就将淹没在白人的人海之中。

    奴隶居住的农业地区,比白人聚居的农业地区人口少。由于美国是一个新的国家,所以在废除蓄奴制的时候,一个州多半尚有一半的土地没有人居住。刚刚一个州取消奴隶身份之后,就立即感到自由工人的匮乏,于是成群结队的大胆冒险家,就从四面八方拥了进来。他们赶来的目的,是想从刚刚对实业开放的新资源中牟取利润。把土地分给他们,在分得的每块土地上白人的家园被建立起来。就这样欧洲的移民不断开进了废除蓄奴制的各州。到新大陆寻找安乐和幸福的欧洲穷人,如果停在视劳动为下贱事的地区,他们能干什么呢?

    由于自然繁殖,也由于大量的移民,白人的人口迅速增加起来;黑人的人口却没有得到移民的补充,因而日渐减少。两种人口之间的比例,不久就颠倒过来。黑人变

    在大部分西部的州里,至今尚无黑人;在所有的北方州里,黑人也日渐减少。因此黑人将来的重大问题,将是他们日益被挤到一个狭小的地区。虽然这个问题不那么令人担忧,但解决起来也并不容易。

    ①凡是已经废除蓄奴制的州,一般都让获得自由的黑人留在本州过着艰难的生活。在这一点上各州之间很有默契,不幸的黑人只能选择最坏的地方定居。

    ②在废除蓄奴制的各州,白人与黑人的死亡率对比悬殊。从1820年到1831年,每年费城白人的死亡率为42∶1,而黑人却为20∶1。在黑人奴隶中这个死亡率还不算是高的。(见埃默森:《医学统计》第28页,费城,1831年)(精确的数字为42.3∶1,黑人21.7∶1)成了可怜的破落户,成了居无定所的小小的穷困部族,在人口众多和拥有土地的白色人种之中消失。因而现在他们忍受不公正的和严酷的待遇而别无他法。

    随着黑人的南下,有效地废除蓄奴制就越来越困难。这个结果来自必须加以阐述的几个自然原因。

    第一个是气候。大家都知道,欧洲人越是靠近热带地区,劳动对他们就越困难。甚至大多数美国人断言,在那样的纬度下干活,最后只有死亡。而在那里黑人却能忍受而没有危险①。但是我并不认为这个只能促使南方人变得懒惰的这个想法,是有一定经验作为基础的。美国的南方并不比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南方热②。在那里欧洲人为什么不能像在西班牙和意大利那样劳动呢?意大利和西班牙废除奴隶制度后奴隶主并没有死亡,联邦那么为什么就不能这样呢?我不相信大自然由于怕佐治亚和佛罗里达的欧洲人累死而不让他们靠自己的土地谋生,但在那里他们肯定要比新英格兰的居民辛苦,收益却不如人家③。在南方,自由的劳动者也失去他们对奴隶的一部分优势,所以蓄奴制的废除就延缓了。

    欧洲的作物能在联邦的北方生长,但是南方却有其独特的产品。

    人们发现,利用奴隶种植,是一种昂贵的经营方式。在没有蓄奴制地区种植小麦的农户,已经习惯于少雇长工,只在播种和收割的季节多雇一些短工,并且供给他们临时的食宿。

    在有蓄奴制的州经营农业的人,为了完成只需要几天就可以完成的收割和播种工作,也得长年养活一大批奴隶,奴隶不像自由工人那样依靠自己的劳动生活,而是等待别人来雇他们。为了使用奴隶,就必须把他们买下来。

    除了这些不利因素,田间作业的性质,在种植谷物的地方,蓄奴制也不如在种植其他作物的地方适用。

    种植烟草、棉花,特别是甘蔗,与种植小麦不同,它要求不断地进行田间管理。

    妇女儿童在这时候都能派上用场,种植小麦却不是这样。从田间作业的性质来说,蓄奴制是更适合种植我刚才提到的那几种作物的。

    烟草、棉花和甘蔗只适于生长在南方,它们是当地的主要财源。南方废除蓄奴

    ①种植水稻的地区的确是如此。稻田在各地有害健康,尤其在烈日炎炎的热带是更为危险的。欧洲人如果一定要生产大米,他们在新大陆的这一部分种植水稻,当然必定会吃一些苦头。但是不种水稻就不能生活了吗?

    ②南方的几个州都比意大利和西班牙离赤道近,但是和欧洲大陆比美洲大陆要冷一些。

    ③西班牙人以前把亚速尔群岛的一些农民运到路易斯安那的一个叫阿塔卡帕斯的地方。这是一次实验,所以对这批农民也没有实行蓄奴制。这些人今天仍在那里种田而不是奴隶,然而他们的种田技术很差,以至于仅能维持生活。

    制,就要面临以下的抉择:要么必须改变原来的耕种制度,在劳动和经验上同北方人展开激烈的竞争;要么仍然种植原来的作物而不使用奴隶,和没废除蓄奴制的南方其他州展开竞争。

    由此可见,南方有其保留蓄奴制的独特原因。

    在这方面,还有一个比其他所有都更为有力的理由。南方其实本来也是可以废除蓄奴制的。但是,黑人将怎样安置呢?废除蓄奴制和解放奴隶在北方是同时进行的。

    同时获得这个双重结果在南方是没有希望的。

    为了证明蓄奴制在南方比北方更加合乎自然,更加有利,我只要指出南方的奴隶人数非常多就可以了。输入第一批非洲人的是南方,南方也使奴隶人数日益增加。越往南去,以悠闲自在为高尚的偏见就越强。在临近热带的几个州里,从事体力劳动的人中没有一个白人。南方的黑人人数因此自然多于北方。像我在前面已经说过的,这种趋势还在日益加强,联邦的北方一旦废除蓄奴制,黑人就会向南方汇集。南方黑人之所以增加的原因,不仅和人口的自然繁殖有关,而且还有北方黑人的被迫南迁有密切关系。南方非洲人种的激增原因,同在北方的欧洲人种迅速增加的原因是一样的。

    在缅因州,每300个居民中有一个黑人。在马萨诸塞州,这个比例为100∶1,在纽约州为100∶2,在宾夕法尼亚州为100∶3,在马里兰州为100∶34,在弗吉尼亚州为100∶42,而南卡罗来纳州的比例竟然达100∶55①。这是1830年黑人与白人人口的比例。这个比例后来不断改变:黑人在北方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而在南方则越来越大。

    显而易见,联邦最南的各州如果像北方各州一般去废除蓄奴制,一定会遇到北方各州不必担忧的严重危险。

    北方各州是怎样废除蓄奴制和解放奴隶的我们已经都看到了。它们用使活着的黑人一代仍然为奴,而只能解放他们的新生子女的办法,使得黑人被逐渐吸收到社会里来;对那些解除其奴隶身份后滥用他们有可能获得的自由的人,要事先教育他们管理自己并且享用自由,之后才能解放他们。

    这种办法在南方实行起来就有困难。如果宣布从某年某月开始准许黑人的新生子女获得自由,就会使自由的原则和思想进入奴隶们的心里,让按立法规定身为奴隶的黑人看到自己的子女自由获得后,就会对他们之间出现的命运不平等表示惊讶,并且焦急和气愤。于是,蓄奴制便在他们的眼目中失去历史和习惯为它创造的道德力量,

    ①根据美国人凯里在1833年发表的关于移民协会的通信记载:“40多年以来,南卡罗来纳州黑人的增加速度大大高于白人。统计最先使用奴隶的南方五个州——马里兰州、弗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的人口时,我们发现从1790年至1830年期间,这5个州的白人人口增加了80%,而黑人人口增加了112%。”(凯里著作的全称、出版地、出版年及引用页码为:《关于殖民社会及其可能结果的信札》,费城,1833年,第12页及下面的几页)1830年,美国白人和黑人的人数分别如下:已废除蓄奴制的各州共有白人6565434人,黑人120520人,仍然保留蓄奴制的各州共有白人人口数为3960814,黑人为2208102。而变为一目了然的暴力的滥用。北方就不担心黑人进行这样的对比,北方的黑人为数极少,白人为数甚多。而一旦自由的曙光在南方普照200多万黑人,压迫者就必定要发抖。

    在奴隶的子女被解放以后,南方的欧洲人很快就被迫把同样的好处普及于全体黑色人种。

    在前面我已经说过,在美国的北方,自从蓄奴制废除以后,甚至预计即将废除蓄奴制的时候,一种双重运动就已经开始了:奴隶们离开北方被送往南方;他们的位置就由北方各州的白人和欧洲的移民来填补。

    这两种情况无法同样地出现在最南面的几个州。一方面是那里的奴隶人数太多,无法把他们迁出去;另一方面是欧洲人和北方的英裔美国人,也不愿意去劳动还没有恢复其荣誉的地区定居。他们还有理由认为,在黑人的人数超过或者等于白人的州里,容易遇到不幸,他们因此而怀有戒心,不敢到那里去创业。

    因此南方人在废除蓄奴制后,无法像北方同胞那样使黑人逐渐获得自由。他们不但没有使黑人大量减少,而且继续容纳黑人。这样下去,只要几年工夫,在一个国家之中就将出现与白人几乎平等的庞大的黑人自由民族。

    如今这种以滥用权力维持蓄奴制的办法,就可能成为那时候让白人胆战心惊的严重危险的根源。现在,只有欧洲人的后裔拥有土地,他们就是一切实业的主人,只有他们有钱、有知识和军队。在这些方面黑人一无所有,但是他们没有这些东西时也能活下去,因为他们是奴隶。如果自由了,需要自食其力了,没有这些东西他们还能维持生活吗?在蓄奴制存在时期白人所做的一切,在蓄奴制废除后就有遭到破坏的危险。

    继续让黑人处于奴隶地位,就可以促使他们保持近乎野蛮的状态。他们如果自由了,就无法阻止他们增长知识,从而知道自己不幸的严重程度和找到根除不幸的办法。而且,还有关于相对公平的一个重要原则在人心之中牢固地扎根。同一阶级内部存在的不平等大大高于不同阶级之间的不平等。人们可以看到蓄奴制的存在,但是怎么能理解长期以来几百万公民忍受的耻辱和遭到的那些苦难呢?已经获得解放的黑人,在北方仍在忍受这种苦难和遭到不公正待遇,他们的力量很小,人数也在日益减少。而在南方黑人的人数很多,力量也大。

    如在一块土地上白人与被解放的黑人同住,把彼此视为异族,则不难预见会出现两种可能:黑人与白人不是将要完全混为一体,就是将要永远分离。

    在前面我已经表示对第一种可能的看法①。我不认为将来会有一天白人和黑人在某个地方以平等的资格一起生活。

    第67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8)

    ①这个看法已经得到更有权威的另一个想法的支持。例如,《杰斐逊回忆录摘要》中写道:“黑人解放的命运,再没有什么东西比它写得更清楚的了,再没有什么东西比完全自由的两个种族在同一政府下的整合困难写得更明确的了。在两者之间,性格、习惯和观点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界限。”(见康塞伊编:《杰斐逊回忆录摘要》)。(托克维尔的引文摘自康塞伊编:《杰斐逊政治和哲学论文合集:回忆录和通信摘要》,2卷本,巴黎,1833年)这段引文亦见于《杰斐逊文集》(英文版)第1卷第49页。

    在我看来,这方面的困难在美国要比在别处大得多。一个人抛弃国家偏见、宗教偏见和种族偏见倒是有可能的,而如果是一个国王,在社会上他还会引起一场惊人的革命;整个民族恐怕无法这样超脱。

    如果一个强权的铁腕人物把美国人和他们先前的奴隶置于同一屋檐下,就有可能使他们混合起来。但是,只要还是由美国的民主来决定国家大事,做这样的设想就是难以想象的,而且可以预见,如果美国的白人越来越自由,这样的人也会越来越孤立①。

    在前面我说过,欧洲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真正的纽带是混血儿。同样,混血儿也是白人和黑人之间的真正桥梁。凡是黑白人混血儿多的地方,两个种族之间的混合就不是不可能的。

    美洲的有些地区,欧洲人与黑人的混血已经达到很难遇到一个纯粹白人或者纯粹黑人的程度,即可以说是两个种族已经达到混合的地步,或者说是出现了一个两者结合的与任何原来一方都不相同的第三种族。

    欧洲人中最少与黑人结婚的是英国人。美国南方的黑白混血儿要多于北方,但又远远少于欧洲人在美洲其他地区建立的殖民地。美国的黑白混血儿很少,本身毫无力量,在种族纠纷中一般都倾向白人一边,类似于在欧洲常见的那种大贵族的仆人以贵族自居而轻视普通人民的情况。

    这种种族骄傲被英国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又因民主自由所造成的个人骄傲而在美国人身上有所加强。美国的白人既自负于其种族,又自负于其为美国人。

    此外,白人和黑人为什么没有在联邦的北方混合而却在南方混合呢?我们可以认为一直生活在身心均占有优势的白人与黑人之间的南方白人会想与黑人结合吗?有两种担心使南方的美国人永远保持这种超然孤立的状态:第一,害怕与原来的黑人奴隶平等,认为这是有失身份的事;第二,害怕自己的地位不如北方的白人。

    如果对未来做绝对的预测,我将要说:从一般事物的发展来看,南方废除蓄奴制后,白人对黑人的反感会加深。这个看法的依据是我以前对北方做过的类似论断。我说过,立法机构逐渐废除种族之间的法律屏障,北方的白人将随之越来越不愿与黑人接触。为什么南方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呢?在北方,白人之所以不敢与黑人混合,是出于害怕想象中的危险。而这个危险在南方不是想象中的,而是现实存在的,所以害怕的心理也不会有所减轻。

    一方面既然已经看到(事实也无可怀疑)黑人逐渐向南聚集,而且繁殖的速度快于白人;另一方面又确信不能预见何时黑人可与白人混合和何时可从社会现况中取得同样的利益,难道不能凭此推论出黑人和白人迟早要在南方各州发生冲突吗?

    最终,这场冲突的结果将会如何呢?

    ①安的列斯群岛的英国人如果实行自治,也会使人们预想到他们不能同意祖国下达的解放黑奴的法令。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做个大致的推测。对于未来,人的头脑中只能勉强画出其大致轮廓,但在这个轮廓内,偶然的因素还会影响人们所做的努力。在未来的蓝图上,偶然的因素就像一些黑点,使智慧之眼也不能看清画面。有一点却是可以预见的,即在安的列斯群岛,似乎白人注定要屈服;而在大陆上,黑人则注定要屈服。

    在安的列斯群岛,白人孤立地处在不计其数的黑人之中。黑人在大陆上则是处于一个民族的海洋当中。从加拿大的冰原到弗吉尼亚的南端,从密西西比河岸边到大西洋海岸,这个民族已经结成紧密的集团,凌驾于黑人之上。北美的白人如果保持团结,黑人就很难逃脱正在威胁着他们的灭亡:结果不是屈服于枪炮,就是毁灭于灾难。但是,如果两个种族间的斗争刚一开始,美国联邦就解体,那么聚居在墨西哥湾一带的黑人就有机会得救。一旦联邦的纽带断裂,南方的白人就不要指望北方的同胞对他们进行持久的支援。北方的白人十分清楚,危险永远不会降临到他们的头上。如果承担的义务迫使他们支援,就可以预言:种族的同情心也是无能为力的。

    然而,斗争不管爆发于何时,南方白人如果得不到北方的同胞支援,仍然可以依靠知识和武器的巨大优势奔赴战场,而黑人则是全凭人多势众与不怕死的精神同他们斗争。一旦黑人手中掌握了武器,那这些东西就会转化成相当巨大的战斗力。到那时,也许南方的白人会遭受到西班牙摩尔人那样的命运。在那里盘踞了几个世纪之后,也许他们被迫要逐步退回到祖先迁来前的地点,把上苍注定要给黑人的这块土地还给他们,因为在这里,黑人会生活得更好,劳动起来也比白人觉得轻松。

    尽管南方白人与黑人目前暂时不可能发生冲突,但迟早是不可避免的。它就像一场噩梦,经常萦绕在美国人的脑海中。这种危险尽管对北方居民并没有什么直接威胁,但还是他们的日常话题。他们想要找到一种能够防止他们所预见的不幸的办法,但是始终都没有成功。

    在南方各州,人们对此保持沉默。南方人向来不对外人谈论未来,即使对亲友也回避不谈,每个人都把话藏在心里。这种属于南方人的沉默,有些地方比北方的惊喊要更可怕。

    这种普遍忧虑,使他们办起了至今还不为人知的一项事业。可能这项事业会改变一部分人的命运。

    一些美国人由于害怕我方才谈到的危险,便组织了一个协会,目的是由他们出资,把企图摆脱暴政压迫的自由黑人送到几内亚海岸去居住①。

    我所说的这个协会于1820年在非洲北纬7度附近设立了一个居民点,并取名为利比里亚。根据最近的消息,已经有2500多名黑人在此处聚居。他们把美国的各项制度带回自己祖先的国土上。利比里亚实行代议制,因此就存在有黑人行政官、陪审员和教

    ①这个协会名为“黑人移民协会”。

    可以参看这个协会的年度报告,特别是第十五次年报。然后可以参看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凯里:《关于移民协会的通信》,费城,1833年4月(15)。

    士,也建有教堂,能够出版报纸。历经沧桑的他们奇迹般地回到故地后,便不准许白人到他们那里定居①。

    这真是一场异想天开的运动!自欧洲人强迫黑人背井离乡并把他们运到北美海岸进行出售,已经过去200多年了。欧洲人现在又把这些黑人的后代装在船上,渡过大西洋,将他们送回祖先被掠走的地方。这些野蛮人已在被奴役之时学会了文明人的知识,并且在实行蓄奴制的地方学会了享用自由。

    那时非洲对白人的技术和科学一直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这些被带回来的欧洲文明,在这里也许能开花结果。因此在建立利比里亚时,人们怀有一种美好而崇高的理想。但是,在旧大陆可能创造丰硕成果的这种理想,并没有给新大陆带来好处。

    黑人移民协会12年来共向非洲运去了2500名黑人。在这个期间,美国大约又有70万黑人婴儿出世。

    即使利比里亚殖民地预备每年接收数千名新居民,即使新居民可以在那里过上好日子,即使联邦政府负责协会的一切事物,每年由国库出钱来支援协会②,国家提供船只往非洲地区运送黑人,也抵消不了美国只因自然繁殖而造成的黑人人数增加。由于每年新出世的黑人人数要比每年运出的人数多,所以也就无法阻止黑人的苦难不断加剧③。

    黑人永远不会消失于美洲大陆的海岸,只要新大陆存在,黑色人种就会存在,并且受欧洲人的贪欲和恶习的影响而堕落。美国居民可以推迟他们所担心的灾难的来临,但是造成灾难的根源他们现在还没能消除。

    直言不讳地说,我并不认为在南方各州废除蓄奴制是推迟两个种族之间斗争的手段。

    黑人可能长期为奴而从来不去抱怨;但是他们在加入自由人的行列以后,很快就会因为几乎被剥夺了所有的公民权而发怒,而且由于无法与白人实现平等,也会立即把白人当做敌人。

    北方的一切条件都有利于解放奴隶,不必担心废除蓄奴制以后自由黑人会闹事。

    他们的人数很少,因而永远无法伸张自己的权利。而在南方却并非如此。

    在北方,蓄奴制问题对奴隶主来说只是一个商业和工业上的问题;而对南方的奴隶主来说,这就是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在蓄奴制的问题上,南北方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上帝不允许我像某些美国作者那样为奴役黑人辩护。我只是说凡是曾经赞同这种原则的人,现在也绝对不肯轻易放弃它。

    ①这项规定的制定是这个居民点的建设者们自己完成的。他们在非洲害怕出现那种美国南部的情况,担心黑人与比他们开化的种族接触后,会像印第安人那样在自己开化前就被消灭了。

    ②在这项事业中,还会遇到一些其他的困难。例如,联邦政府如果为了从美洲向非洲运送黑人而要赎买身为奴隶的黑人,黑人越来越少将导致其价格上涨,很快就会达到惊人的程度,而且我们相信北方各州不会拿出对它们毫无好处的这笔款项,联邦政府如果采取强制办法,按它规定的低价去赎买南方的奴隶,它就又会遇到南方各州的无法镇压的反抗。打通这两条道路都是不可能的。

    ③1830年,美国有奴隶2010327人,被解放的奴隶319439人。合计共有2329766名黑人,占当时美国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在考察南方诸州时,我坦白地承认,这个地区的白人只有两条出路:不是解放黑人并和他们混合,就是仍然孤立他们并且长期奴役他们。在我看来,折中的办法不久将导致十分可怕的内战,两个种族中必有一个会由此毁灭。

    美国南方的白人就是从这个观点出发来看待问题并且依此而行动的。他们不想与黑人混合,所以也不愿意给黑人自由。

    这并不是说南方人都认为蓄奴制是奴隶主发财致富的必要手段。在这一点上,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与北方人见解一致,并且也同样愿意去承认奴役黑人是一种罪恶。但是他们又认为,得让这种罪恶为了生活而持续下去。

    在南方,蓄奴制对奴隶主并不都是有利的,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提高,这一地区的居民已经日益认识到了这一点。而这种教育也更清楚地向他们表明,暂时他们还不可能废除蓄奴制。于是,一种奇特的南北对照就出现了:随着蓄奴制在南方越来越受质疑,它在法律上却日益得到加强;蓄奴制的原则在北方逐渐被废除,而在南方,同样的原则却产生出越来越严酷的后果。

    如今南方各州对奴隶的立法具有史无前例的残酷性,对人类的法律而言,这简直是一种严重的滥用。只要看一下南方各州的立法,我们就能够断定出居住在那里的两个种族是十分敌对的。

    这并不是表示南方的美国人只顾着加强奴役的残酷性。奴隶的物质生活条件也同时得到了改善。古代人对奴隶制度只知道用铁和死亡来维护;而南方的美国人却发现了持久保证他们权力的更聪明的一些办法。在我看来,他们已经把专制和暴力宿命论化,而且使奴隶们从心灵上能够接受这一点。奴隶主在古代是想尽办法去阻止奴隶打碎枷锁;而现代奴隶主却是设法不让奴隶产生这种思想。

    古代人给奴隶戴上链子,但是让他们思想自由,允许他们去学习知识。奴隶主的言行也比较一致,他们遵守所定下的原则。受奴役的期限在古代并不是固定的,奴隶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获得自由并且与主人平等。

    南方的美国人从来没有想过他们与黑人会有混为一体的一天,于是便严禁奴隶去学习识字。他们不希望黑人被提高到与自己相等的水平,所以便使得奴隶尽可能地保持原始的生活状态。

    自古以来奴隶都憧憬自由,希望改善自己的悲惨处境。

    南方的美国人十分明白,只要获得解放的奴隶无法达到与其主人同化的地步,这场解放黑人奴隶的运动就终究会带来危险。一个人被给予自由,但同时又被留在苦难和屈辱之中,这不是为奴隶的造反提供了一个未来的领袖吗?而且很早就有人指出,一个自由的黑人会在还没有获得自由的黑人心中埋下一个隐患,使他们的脑海里出现一丝微光,即权利观念的产生。南方的美国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剥夺了奴隶主想要解放自己的奴隶的权利①。

    ①既然解放黑奴的运动没有被禁止,那么就应该服从给这个运动带来麻烦的手续。

    第68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9)

    在美国南方我遇见过一个老头,他同一个女黑奴曾经长期非法同居。他们生了几个孩子,这些孩子出世后就成为了父亲的奴隶。这位老人曾多次想把自己的权利传给这些孩子,至少给予他们自由,但是经过多年的努力,他都没能克服立法当局为解救黑奴所设下的障碍。在这期间他已经年老,并且即将离开人世。当时,他主动向我讲述了他的几个儿子从一个市场被拖到另一个市场,离开母亲的爱抚被送到一个陌生人手下被鞭笞的情景。这一可怕的情景,使老人心中已经衰竭的思维又活跃起来。看到他在受着绝望的痛苦折磨,我也领悟了大自然真会雪洗法律使它蒙受的耻辱。

    这种灾难无疑是可怕的,但这就是蓄奴制的同一原则注定要在现代产生的必然结果吗?

    当欧洲人从另一个种族中掠取奴隶时,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个种族比其他种族低下,唯恐将来和它融合在一起,于是便妄想使蓄奴制长存,因为他们认为,在奴役的极端不平等与人们独立所自然产生的完全平等之间,是不会出现能够持久的中间状态的。欧洲人觉得这似乎是真理,又始终不确信,因此从他们与黑人打交道以来,其行为就有时受利益和高傲的偏见所支配,有时则受他们的怜悯心所影响。他们先侵犯了黑人的人权,后来又教会他们明白这些权利的珍贵性和不可侵犯性。他们对奴隶开放了他们的社会,但当奴隶试图进入这个社会时,他们又狠心地将其驱逐出去。一方面他们希望奴役黑人,另一方面又身不由己地或者不知不觉地使自己受到自由思想的影响。他们既不想丧尽天良,又不敢伸张正义。

    既然无法预测何时南方人会使自己的血与黑人的血混合起来,他们会甘愿冒着自己毁灭的危险而允许黑人获得自由吗?而且,他们既然为了拯救自己的种族曾用铁去对付黑人,难道现在为了达成这个目的而采取更有效的一些手段就不可以原谅吗?

    联邦南方所发生的一切,在我看来,既是蓄奴制的最可怕结果,又是极其自然的结果。当我看到自然秩序被推翻,听到人性与法律作着徒劳无功的斗争而呼叫时,我觉得不该怒斥制造这些罪恶的当代人,而要憎恨享受了一千多年的平等之后又使得奴隶制度重现于这个世界的那些人。

    此外,不管南方人尽了多大努力去维护蓄奴制,他们也永远达不成目的。被基督教斥为不义和被政治经济学指为有害的而仅存于如今地球一角的蓄奴制,在现代的民主自由和文明社会中决不是可以持久存在的制度。它将来不是被奴隶推翻,就是被奴隶主废除。然而在这种情况下,预料都将发生严重的不幸。

    南方黑人的自由如果得不到承认,他们也迟早会以暴力去取得;而如果承认他们的自由,他们很快又会滥用自由。

    美国联邦长久存在的机缘是什么和威胁着它存在的危险是什么优越权力的根源存在于各州而不是联邦——构成联邦的各州愿意隶属联邦一天,联邦就能够存在一天——促使各州继续联合下去的原因——联邦的存在对抵抗外敌和防止外敌入侵具有什么功用——上帝没有在各州之间设立天然屏障——没有使各州分裂开来的物质利益——从发展和联合南方与西部中,北方可以得到好处,南方可以由此从北方和西部那里得到好处,西部也能够从其余两方得到好处——让美国人联合起来的非物质利益——舆论的一致——联邦的危险是来自于各地居民的性格和感情的不同——南方人和北方人的性格——其主要危险之一是联邦的迅速扩大——人口向西北移动——势力向这方面发展——这种形势的快速发展引起的激情——这样下去会使它的政府变得强大还是软弱——联邦政府软弱的不同迹象——政府内部的改革——荒地——印第安人——银行业——关税——杰克逊将军联邦的各州得以维持现况,一部分有赖于联邦的存在。因此首先必须探讨联邦的未来命运如何。在进行这项探讨之前,我愿意先肯定一点:即如果现存的联邦解体,组成联邦的各州也不会恢复最初的独立的状态,这是毫无疑问的。在那时将会出现几个联邦来代替现在的这一个联邦。这些新联邦将在什么样的基础上建立我不想过多研究,我只指出可能导致现存联邦解体的几个原因。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我不得不折回老路,把已经叙述过的几个问题再谈一下。

    我知道,读者可能会指责我重复。但是问题的重要性尚有待于研究,这也就容易理解了。我宁愿多说几次,免得读者读后还不解其意。我宁愿自己挨骂,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问题。

    1789年宪法的制定者们,曾一再努力使联邦政权除了具有独立性以外,还具有另外一种优越权力。

    然而他们受到了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本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当时的任务不是要组建一个单一国家的政府,而是要让几个各自享有主权的州联合起来。另外,不管他们是否愿意,都得使这些州共享国家的主权。

    为了让人更好地了解这样分享国家主权所造成的后果,我需要简略地区分一下主权的内容。

    依其本身的性质来说,有些事务是全国性的,即管辖权只归于作为一个整体的国家,只能委托代表整个国家的某几个人或者某个集体来行使。战争和外交方面的工作就可以算作这种事务。

    还有一些事务是地方性的,他们只归于各地方政府管辖,由该地方政府作相应处理。编制地方的预算就属于这种事务。

    还有一些事务是混合性的,从它们涉及各地的个人或者单位方面来说,它们是全国性的,而从国家本身不必出面处理这方面来说,又是地方性的。比如,有关公民的民事活动权利和政治活动权利的调整问题就是这种事务。任何社会体制都包含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因而这些权利就与全国公民有着同样的利害关系,但无关国家的生存和繁荣,因而不是非由中央政府进行管理不可。

    因此,只有战争和外交这两项必要的事务,其管辖主权是属于国家的。只要是组织健全的国家,不管其社会契约建立于什么基础之上,都得有全国性的和地方性的上述两大类事务。

    虽有普遍性但非全国性的事务,就像在最高的主权和最低的主权之间漂移着的一堆游浮不定的东西。这些事务我把它称为混合性的。它们既不完全属于国家,又不完全属于地方,而是根据各省或者各州所达成的协议,以不损害联合的目的为条件,分别交给全国政府或者地方政府去处理。

    其情形最常见的是:由几个人联合组成最高权力当局,国家再由最高权力当局来建立。在最高权力当局设立的全国政府之下,只能有个体的或者集体的权力分别代行小的一点主权。因此,全国政府不仅要主管本质上属于全国的事务,而且理所当然地要处理大部分的混合性事务。地方政府只拥有一小部分主权,这对本地方的福利是不可缺少的。

    有时由于联合之前的历史状况,最高权力当局系由早已存在的几个政治团体所组成。地方政府这时就不仅管辖在性质上完全属于地方的事务,而且要管理全部或者部分无明确规定的混合性事务。这是因为联合起来的几个国家或地区还拥有联合之前的主权,或者继续行使其主权的最重要部分,而只是同意让中央政府去行使那些不可缺少的职权。

    当全国政府除了本身性质自带的特权之外,还可以规定主权中的混合性权限时,它就具有了一种优越权力。它不仅自身有广泛的权力,而且也可以干预自身之外的权力,所以人们担心它会剥夺地方政府固有的必要的特权。

    相反,如果授予地方政府以规定混合性事务的权力,社会上就会出现反对中央政府的趋势。优越的权力就这样留给了地方政府,而全国政府却无法拥有,所以人们害怕全国政府会因为失去维持其存在所必需的特权而垮台。

    因此,单一的国家就有走向集权的自然趋势,而联邦国家则有走向分裂的自然趋势。

    现在,就用这些通行的观点来评述美国的联邦。

    在美国,就把决定地方事务的权力完全留给了各州。

    另外,各州还保留了规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行为能力的权力,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权力以及对公民进行审判的权力。按性质来说,这些权力是全国性的,却不一定非属于全国政府不可。

    我们已经说过,在国内联邦政府以一个单一的独立体行动时,才能以全国的名义发号施令。对外它代表国家,领导全国力量共同对敌。简而言之,纯属于全国性权限的事务都归它主管。

    这种主权的分享中,乍看来联邦的主权好像大于各州的主权。但深入考察一下就会发现:联邦能够分享的主权事实上是较小的。

    虽然联邦政府主管的工作非常广泛,却较少见到它去办理。虽然地方政府办理的事务很小,但是它从来没有停止工作过,每时每刻人们都能感到它的存在。

    联邦政府对全国的普遍利益非常关心,但是一个国家的普遍利益,对个人的幸福来说只有难以预料的影响。

    相反,对本地居民的福利,地方政府会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联邦政府保障国家的独立和强大,但是这与个人没有直接的关联。各州负责维护各自公民的自由,对他们的权利进行调整,从而来保护他们的生命财产和整个未来。

    联邦政府疏远百姓,地方政府则与人民近距离接触。只要地方政府一声令下,人民立即便可以行动起来。中央政府依靠少数希望领导它的优秀人物的热情,而地方政府则是依靠一些二流人物的关心。这些人只希望在本州掌权;他们贴近人民,对人民有很大的权威性影响。

    和联邦政府相比,美国人对州政府的期待和恐惧更多些;从人心的自然趋势来看,依附于州政府的美国人显然多于依附于联邦政府的人。

    美国人的习惯和感情在这方面是与他们的利益一致的。

    当一个国家实行主权分享和联邦制度时,将长期存在遗风、习俗和惯例与法律的斗争,并且中央政府受到了法律所不容许的压力。而当人民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单一的主权国家时,这几个因素就将起到相反的作用了。假如法国变成美国那样的联邦共和国,我毫不怀疑,一开始它的政府就会比美国的联邦政府更强而有力;而美国如果把它的政体改成法国这样的君主政体,我觉得美国政府将要长期软弱无力。当英裔美国人建立国家时,地方政府的存在已经是既成的事实,乡镇和所在的州之间必要的关系也已经建立起来,人民已经习惯用共同的观点看待一些问题和像代表一项特殊利益似的专心于某项事业。

    作为一个庞大联合体,美国联邦是一个只能给爱国主义提供捉摸不定的对象的存在;而各州具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明确的地域范围,来执行居民们知道和重视的一些工作。州政府的想法就是它那块土地上的人民之所想,它珍惜人民的财产就像珍视自己的那样,对待家庭、遗风、现在的工作和未来的理想均是如此。所以其往往不过是个人自私心的一种延伸的爱国主义,只存在于州,几乎不会涉及联邦。

    因此人们的利益、习惯和感情都趋于将真正的政治生活集中于州,而不是集中于中央。

    只要考察一下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如何行使职权,很容易就能够看出两种权力的差异。

    每当州政府与一个人或者一群人交涉时,它都是使用明确的和命令式的语言。联邦政府与个人对话时也是如此,但它与一个州交涉时,就会改用谈判的口气,来解释它的动机和为它的行为辩解,也就是要讨论和商量,不能直接下命令。在宪法规定的权限上,如果两类政府发生争执,总是州政府敢于提出自己的权利要求,并采取坚定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联邦政府在这期间则要阐明自己的道理,诉诸全国人民的良知、国家的利益和荣誉。它要见机行事,与争执的州谈判,不到迫不得已决不能采取行动。乍一看,人们还以为掌握国家大权的是州政府,而国会只是代表一个州罢了。

    因此,联邦的立法者们尽管作了种种努力,但是仍如我以前所述,联邦政府从本身的性质来说是软弱无力的,比其他任何政府都需要被统治者的支持来予以维护。

    联邦政府的目的不难看出,它就是要顺利实现各州继续联合的愿望。这个基本条件已经实现,这表明联邦政府是明智的、灵活的和有力的。立法者们当时是要把联邦政府组织得既能像一般政府那样镇压个人的反抗,又能战胜人们对公共决定的故意抵制,但是他们预先没有想到的是联邦可能解体或者几个州可能主动退出联邦。

    今天联邦的主权既然常与各州分享的主权产生纠纷,因此不难预见联邦会有支持不下去的时候。甚至我认为,难保两者的斗争不采用激烈的形式进行。联邦政府每逢受到顽强的抵制时,总是会作出让步。经验已经表明:迄今为止,一个州只要坚持主张,要求得到满意的答复,它的坚持肯定会成功;而当它完全拒绝执行联邦的命令时①,联邦也只能听任它自由行动了。

    联邦政府虽然拥有自己的权力,但是国家的现实条件却不利于它的行使②。

    美国的领土辽阔,许多州都相距甚远,人口却又分布在仍有一半是荒野的国土上。联邦政府如果用武力去使各州屈服,就会使它陷入类似独立战争时期英国所处的境地。

    第69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10)

    再说,无论一个政府多么强大,它也不得不遵守当初同意的一项原则。这项原则就是它必须服从公权。联邦是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的,在联合的时候各州并没有放弃自己的主权,也没打算组成一个单一的和民族相同的国家。一个州如果现在想把自己的名字从盟约中取消,那它也很难证明不可以这样做。联邦政府要想反对它,也显然没有力量和权利。

    为了让联邦政府能够轻松应对某个州对它的反抗,必须就像世界联邦制度史上常见的那样,只能使一个州或者几个州的利益紧密地同联邦的存在相结合。

    假如有一个州要独享联邦的优势,或者使它的繁荣依赖于联邦的存在,那么显而易见,它会大力支持并迫使其他州服从中央政权。但中央政权的力量在这时已并非来自于本身,而是基于与它的本性相反的一项原则。各州的人民要结成联邦,只是为了从联邦中获得同等的好处;而刚才所说的那种情况,就等于在联合起来的各个州之间制造不平等,从而使联邦政府得到巩固。

    再假如联邦中有一个州的优势大得足以垄断中央政权,就会视其他的州为下属,在其主权得到其他州的尊重后,就要觊觎联邦的主权了。这时,虽然一些大事名义上

    ①请看看北方各州在1812年战争时的表现。杰斐逊在1817年5月14日给法夷特将军的信中写道:“在战争期间,东部的四个州就好像死人拖累着活人那般,紧紧地把我们的手脚束缚住了。”(见康塞伊编:《杰斐逊回忆录》)(参看《杰斐逊文集》第15卷第115页,华盛顿,1905年)②美国所处的和平安宁的环境,让它没有任何借口建立常备军。如果一个政府没有常备军,就无法提前做好准备,再利用有利时机去消除反抗,用联邦的主权压制地方的要求。还是出自联邦政府,但是联邦早已名存实亡了①。

    以联邦的名义行事的政权在这两种情况下会变强,就不顾联邦的原来政体和公认的原则了。

    在美国,虽然目前的联邦对所有的州都是有利的,但是并非必不可少。有几个州即使要割断与联邦的纽带,其他州的继续联合也不会受到危害,然而它们的繁荣富强的总成果会有一定的减少。没有一个州的存在和繁荣是完全依赖于目前的联邦的,所以也没有一个州会为维护联邦而甘愿付出重大的代价。

    另一方面,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还没有一个州怀有野心想要控制联邦。当然,对联邦的立法、司法、行政的影响各州并不完全一样,但是没有一个州能够作威作福,把其他的州当做自己的下属或者不如自己的州来对待。

    所以我确信,联邦的某一部分如果真要与其他州脱离关系,不仅没有阻止的可能,而且也没有人想去阻止。因此只要各州愿意联合下去,就能使目前的联邦存在下去。

    这个问题既已解决,我就感到轻松了,因为我们的目的不是研究结成联邦的各州是否能够分离,而是要研究它们是否愿意继续联合下去。

    在使联邦给美国带来好处的所有原因中,有两个主要原因最引人注意。

    虽然美国人几乎是独立于他们的大陆,但是贸易却使同他们有往来的一切国家成为邻国。所以,美国人尽管表面处于孤立状态,但是他们要强大才行,而他们要想强大起来,只有完全留在联邦之内。

    各州如果分裂独立,不仅会减弱现有的一致对敌的力量,而且有可能招致外敌入侵。分裂以后,还需要单独建立一套内陆关税制度,对山川大地进行瓜分,使得上帝赐给他们治理的这片大好河山变得支离破碎。

    美国人今天没有外敌入侵之忧,所以既不必养兵,又不必为此而征税;而联邦一旦解体,这一切事情就很快变得必要了。

    所以,继续维持联邦对美国人具有重大的利益。

    另一方面,就目前情况而言,也没有什么物质利益促使某一部分想要脱离联邦而独立存在。

    当铺开美国的地图时,看到从东北走向西南的阿勒格尼山脉穿过400里约(1000英里)国土时,我们情不自禁地认为上帝的安排是要在密西西比河流域和大西洋海岸之间建立一道天然的屏障,以阻隔人们的往来以及好像是要为不同的民族划出必要的界线。

    ①尼德兰联省共和国的荷兰省就是这样,再如,在如今的德意志联邦,普鲁士的皇帝就会偶尔号令联邦,利用联邦的权威为普鲁士谋利。

    阿勒格尼山脉的平均高度不到800米①。它的一些圆形山巅,以及山间的宽敞谷地,方便人们从四面八方进去。注入大西洋的几条大河,即赫德森河、萨斯奎哈纳河、波托马克河,都发源于阿勒格尼山脉上的与密西西比河流域接壤的一片高原。这些河流经过这里②,再钻过仿佛逼着它们向西流的屏峦,在流经的山区里为人们开辟出可供通行的数条天然道路。

    所以现今英裔美国人居住的各个地区之间,没有任何天然屏障妨碍交通。阿勒格尼山脉不仅没有把他们隔离开,也未能阻碍各州的往来。纽约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弗吉尼亚州包围了这条山脉,并延展向它的西面和东面③。

    美国24个州以及有居民但尚未取得州的资格的三个大区现在共拥有领土131144平方里约④,相当于法国领土面积的五倍。这片领域土质不同,气候条件也各异,物产也是多种多样。

    英裔美国人所建各州的土地辽阔,所以有人怀疑联邦能否维持下去。对此要进行分析。在领土辽阔的帝国内,各省或者各州之间利益的对立可能导致彼此之间的冲突。国土的辽阔这时可能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害。但是,如果这样广大国土的人民没有利益冲突,国土的辽阔本身就有利于国家的繁荣,因为政府的统一为国内不同产品的交换提供了便利,也便于产品的流通,增加产品的价值。

    我确实见到美国的不同地区都有各自不同的利益,但是我从没有发现它们之间存在对立的利益。

    南方各州大都以农业为主,北方各州专门从事制造业和商业,西部各州兼营制造业和农业。而在南方,则主要是烟草、棉花、水稻和甘蔗的种植。北方和西部种植小麦和玉米。虽然财源不同,但是联邦却能为人们提供这些财源的机会均等取得条件。

    北方把英裔美国人的产品输送到世界各地,把世界其他地方的产品又运回联邦;而为了让美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人数保持平衡,它最希望联邦能按目前状况维持下去。北方既是联邦南方与西部的天然桥梁,又是联邦与世界其他地区的中间人。所以,北方希望南方和西部继续留在联邦里共同繁荣,以便于给它的制造业提供原料和租用它的船舶。

    在西部和南方,保留联邦和使北方繁荣也和人们的直接利益相关。一般南方的产品都要经由海上出口,南方和西部也因此需要得到北方商业的支援。它们希望联邦拥有强大的舰队,以便有效地保护它们。虽然南方和西部自己没有船舶,但一定也愿意出钱建

    ①据沃尔内《美国气候与土壤概述》第33页记载,阿勒格尼山脉的平均高度为700~800米;而根据达比的说法则为5000~6000英尺。法国的孚日山脉的最高峰海拔约1400米。

    ②参见达比《美国视野》第64页和第79页,费城,1828年。

    ③阿勒格尼山脉的最高峰没有孚日山脉的最高峰高,因此也没有像孚日山脉那样为产业的开发制造障碍。阿勒格尼山脉东侧与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天然联系,类似于法国的弗朗什—孔泰地区、勃良第地区和阿尔萨斯地区间的天然联系。

    ④按英制,为1002600平方英里,参见达比《美国视野》第435页。设海上力量,因为欧洲的舰队一旦封锁南方的港口和密西西比河三角洲,那该如何处理南北卡罗来纳出产的大米,弗吉尼亚出产的烟草,以及密西西比河流域生产的糖和棉花呢?联邦预算的每一部分,可以说都有利于保护联邦各州的共同物质利益。

    除了这种商业利益以外,联邦的南方和西部还能从它们继续结盟和与北方继续结盟当中获得重大的政治利益。

    而今有大量的奴隶存在于南方境内,这部分人口正在威胁着现在,更加威胁着未来。

    西部各州地处大河流域。流经其中的河流,发源于落基山脉和阿勒格尼山脉,汇入密西西比河后又流入了墨西哥湾。在西部各州,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呈现与欧洲传统和旧大陆文明的隔离状态。

    因此,之所以南方居民愿意维护联邦,是为了让自己不在黑人面前显得孤立;而西部居民之所以愿意维护联邦,是想避免自己被封闭在美国中部,导致与世界其他各地往来不便。

    北方之所以不希望联邦分裂,是因为它想把联邦作为纽带,以维系广大的国土与世界其余部分的联系。

    因此就可以看出,在联邦的各部分之间,有着紧密的物质利益联系。

    在这种联系当中产生的观点和感情,我们认为,同样能够产生人们之间的非物质利益联系。

    美国居民对他们的爱国精神谈得很多;那我也愿意直说,我并不相信这是理智的爱国主义,因为它是建立在利害关系之上的,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利害关系也将随之变化。

    对美国人经常表示的要把祖先采用的联邦制度维护下去时提出的论点,我并不怎么看重。

    那种要把全部公民置于同一政府的保护之下的论点,主要不是出于人民自愿联合的理智,而是出于本能的同意,或者说是出于非自愿的一种同意,这是感情上的类似和看法上的接近所造成的结果。

    我绝不认为只是由于承认同一个领袖和服从同样的法律就可以组成社会。只有当人们从同一个角度去考虑绝大多数问题时,只有他们对绝大多数问题具有同样看法时,只有一些事件给他们留下同样的印象和使他们产生同样的感想时,才能存在社会。

    运用这一观点研究问题和考察美国现况的人,不难发现美国的居民虽然分散在24个拥有主权的州,但仍然能像统一民族那样继续生活下去。甚至这样的观察家可能认为,英裔美国人联邦的社会状况,比那些只拥有一个立法机构和只服从一个人领导的欧洲国家的社会情况还显得合理。

    虽然美国人有好几个教派,但英裔美国人对所有教派都一视同仁。

    他们治理国家并不总是采用同样的方法,而是时常改变方式以适应政府的工作,但关于治理人类社会所必要的普遍原则方面,他们却是意见一致的。从缅因州到佛罗里达州,从密苏里州到大西洋沿岸,依法成立的一切机关的权力都是来自于人民。在所有州中,对平等、自由、出版、结社权、陪审制和公务人员的责任,大家都有一致的看法或者观点。

    如果从政治和宗教角度,去看制约他们日常生活的行动和指导他们全部活动的哲学和道德思想,我们依然会发现这种一致性。

    英裔美国人①像承认全体公民是政治权威一样,也把公认的道理看做是道德权威。

    而且他们认为,必须由公意来判断什么是被允许的,什么是被禁止的,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相信,只要清楚自己的利益,就能走向公正和至善。他们确信,每个人从出生就有自己管理自己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强迫他人去追求幸福。

    他们一致相信,人生是可能达到至善的。他们断言,知识的传播会产生有益的结果这是必然的,导致可悲的致命后果的是无知。他们把社会视为不断进步的机体,把人生视为一幅不断变化的图画,没有一件东西是永久不变的和应当永久不变的。他们承认,在他们看来今天是良好的东西,明天就可能被比它更好的东西所代替。

    我不是说这一切观点都是正确的,只是美国人都那样认识而已。

    英裔美国人一方面因为这些共同的观点而团结起来,另一方面又因为骄傲的这种感情而与其他民族疏远起来。

    50多年以来,曾经有人不断向美国居民宣告,说他们正在成为世界上最虔诚信教、最有知识和最自由的民族。他们认为,民主制度至今只在他们那里得到发展,在世界其他地方都遭受失败。他们因此而自视甚高,确信自己是人类中的突出人种。

    所以我们认为,威胁美国联邦的危险,并不是他们之间的意见分歧或者利害冲突,而是美国人的性格变化和激情。

    在美国广大领土上居住的人,大都出于同一种族。然而久而久之,气候,尤其是蓄奴制,在性格上就使得美国南方的英裔与北方的英裔产生了特别显著的差别。

    我们之间的有一些人认为,蓄奴制造成了美国不同地区之间的利益分歧。这种情况我没有发现。蓄奴制并没有在南方产生与北方对立的利益,南方居民的性格却因此而改变了,并且使得南方人养成了与北方不同的习惯。

    我在前面已经指出蓄奴制对南方人的经商能力造成了什么影响。这种影响也波及了南方的民情。

    奴隶是百依百顺和不敢吭声的仆人。虽然他们可以暗杀他们的主人,但是他们从来不敢公开反抗主人。没有一个南方家庭穷得没有奴隶。南方人从小就是家庭小霸王。他们所获得的首批人生观念中,就有他们生来就是发号施令者这个观念。他们养成的第一个习惯,就是叫奴隶百依百顺地听从他们的指挥。教育因此就成功地把南方

    ①我觉得,在使用“英裔美国人”一词时不必说明指的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在这个大多数中,个别的例外还是有的。的美国人培养成高傲、狂暴、急躁、易怒的人。他们穷奢极欲,遇到障碍就不耐烦,一旦失败还容易泄气。

    第70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11)

    北方的美国人,在摇篮里就没有见过奴隶围在他们的周围转。甚至他们没有被雇用的仆人服侍过,因为他们通常都得自食其力。一进入社会,各种观念就从四面八方向他们的脑海袭来。因此他们很早就得学会判断自己权利的界限,以便自力更生。他们不想屈从强加在他们身上的命令;他们还知道,要想得到他人的支持,就得赢得他人的信任。所以他们办事有耐心,思维缜密,对人宽容,行事从容不迫,制订出计划就会坚持到底。

    在南方的各州,人们的各种迫切需要总能得到满足。南方的美国人不必为物质生活操心,因为有另一些人在为他们操劳。由于在这方面无忧无虑,所以他们将精力都用在了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上。南方的美国人生活奢侈,讲究排场,热衷于沽名钓誉、高谈阔论和寻欢作乐,尤其悠闲自在。没有什么事情值得他们去操劳,并由于他们不必亲自劳动,所以整天睡大觉,从不关注有益的事情。

    在北方,蓄奴制已经不复存在,平等的机遇让人们去奋斗,所以在这里人们整天在为南方的白人所瞧不起的实务活而操劳。从少年时期起他们就为生活奔波,并学会把奋斗致富放在精神和心灵的一切享乐之上。他们的想象力都集中在生活琐事上,他们的思想不够丰富和广泛,但是却比较清晰明确和切合实际。由于他们的唯一目标是致富,所以大家都绞尽脑汁全力以赴,希望尽早达成目的。他们令人钦佩,因为他们知道利用自然和人力去创造财富,并且了解使人人幸福和从个人奋斗中去汲取一切好东西的方法,这更令人赞叹。

    北方人不仅有实际经验,而且还有学识。但是他们并没有把学习科学当成消遣,而是认为科学是一种手段,并企盼科学早日得到有效的应用。

    南方的美国人容易冲动,诙谐坦率,比较大方,也很有才华。

    北方的美国人积极主动,办事比较理智,更有才干。

    前者的兴趣、偏见、优点和弱点都是属于贵族阶级的。

    后者的长处和短处都是中产阶级的特点。

    假如让两人联合,并且使他们的利益和见解一致,但是却要使他们的性格、知识水平和文明程度保持不同。他们这时十有八九不会同意。这个看法也在国家或者民族的联合中适用。

    因此蓄奴制并没有出于利害关系而直接危害美国的联邦。

    1790年共有13个在联邦公约上签字的州。联邦今天已经有24个州。1790年人口有将近400万,经过40年就增加了两倍多,即在1830年达到1300万人①。

    这样的巨大变化,不可能没有伴随危险。

    ①1790年人口普查结果为3929328人,1830年人口普查结果为12856163人。

    由几个国家或者地方组成的社会,同由个人组成的团体一样,也有三个主要机缘使它能够持久存在。这就是:成员要有理智,成员个体的力量要小,成员的数目要少。

    离开大西洋海岸后深入西部地区的美国人都是冒险家。他们忍受不了任何束缚,渴望着发财,而且他们往往是被自己出生时所在的州驱逐出去的。他们到达荒地时都是初次见面,互不认识。既没有传统和家庭感情束缚他们,又没有范例可供效仿。对他们来说,法制的作用不大,而民情的作用更小。因此不断迁到密西西比河流域的人,在各个方面都不如在原来的13个州内居住的美国人。但是他们在西部却对所在的乡镇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在学会管理自己之前,他们就已经着手建立起管理公共事务的政府了①。

    成员越多,其成员个体的力量就越小;国家或者社会的力量越大,持久存在的可能就越大,因为各个成员的安全在这时全都依赖于它们的联合。1790年,美国各州的人口没有超过50万的②。每个州当时都觉得自己没有成为独立国家的资格,而这种思想促使它们服从联邦当局。但是当联邦的某个州,例如纽约这个面积相当于四分之一法国的州③,达到200万人时,就会自恃强大,而如果它是由于自私而留在联邦之中的,那在它眼中联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并且在它同意留在联邦里的期间,就会很快要求占有优势地位。

    只是联邦成员数目的增加,就将会加强已经够强的破坏联邦纽带的力量。持有一样观点的人,去观察同样的问题并不一定就会用同样的方法。如果观点不同,当然就更要如此了。因此,随着美国联邦成员数目的增加,成员之间在法制上联合一致的可能性将会越来越小。

    今天,虽然美国各州之间的利益不是对立的;然而对一个每天都有新的城市建立,每五年就有一个新州加入的国家,它不远的未来的各种变化谁又能预见到呢?

    从英国人在这里建立殖民地以来,大约每22年居民人数就翻一番。我不知道有什么因素能够在今后100年里阻止英裔美国人人口的这种激增。在这100年还没有过完时,美国的领土或者属地就将会有一亿多居民,划分为40多个州④。

    ①这当然只是暂时的危险。但是我毫不怀疑,长久下去,西部的社会将不会再像已经在大西洋沿岸建成的社会那样安定和容易治理。

    ②1790年,宾夕法尼亚州的人口为431373人。

    ③纽约州的面积为6213平方里约〔500平方英里(原文就是这样,应约为5万平方英里)〕。参见达比《美国视野》第435页。

    ④假如在今后100年里,美国人口还像过去200年那样,每22年就翻一番,美国人口将在1852年达到2400万,在1874年达到4800万,在1896年达到9600万。即使落基山脉东坡的土地禁止开垦,情况也不会有变化。已经遍布居民的已开发地区,现在也能轻而易举地容纳这么多人口。在美国目前的24个州和三块属地上把这一亿人口加以安排,平均每平方里约才为762人,远远低于法国和英国(法国每平方里约为1006人,英国每平方里约为1457人),甚至不如瑞士。瑞士尽管湖多山多,每平方里约还有居民783人。见前面引的马尔梯—布伦著作第6卷第2页。(托克维尔所引的为该书的1826年版)这一亿人应该不会有什么不同的利益。反而他们继续联合会得到同等的好处。

    但我还是要说,他们正因为有一亿人口,并且将被划为40多个情况不同和力量不等的州,所以联邦政府继续存在,只能说是幸运的偶然事件。

    虽然我一再强调我坚信人的向善性,但是人们只要不改造自己的性格,不彻底转变,我仍然拒绝承认以管理面积相当于大半个欧洲的40多个州为己任的政府①能够长期存在。这个政府要设法避免各州之间的对抗和斗争,阻止他们怀有野心,它们的自主行动将被协调整合以便去完成共同的事业。

    但是,因联邦日益扩大而出现的最大危险,却来自其内部活动的势力的不断迁移。

    从苏必利尔湖畔到墨西哥湾,约有400里约的直线距离。美国的边疆就以这条长线为轴展开;在有些地方它缩回一点,在更多的地方却是远远越过这条线而深入到荒地。有人统计过,每年白人平均向这片荒地挺进7里约②。他们经常碰到不毛之地、湖泊和在途中突然出现的印第安人之类的障碍。前进中的人马这时暂停下来,等到后续的人马跟上来聚拢在一起,然后又开始前进。这种欧洲人种向落基山的节节推进,好像出于神意:人就像潮水,后浪推前浪,在神的引导下不断前进。

    在这些第一线的征服者身后,一些城市相继建立起来,几个规模巨大的州也随之成立。在密西西比河流域,1790年只有几千名拓荒者;而今天这个流域的居民人数已经接近1790年全联邦的人数,即将达到400万人③。华盛顿市建于1800年,当时还算是地处美国联邦的中心;而现在已经坐落在联邦的四极之中的一极了。西部最远的几个州的议员④,为了出席国会而不得不走的一段路程,相当于由今天的维也纳到巴黎。

    联邦的各州在同时走向富强,却没有以同样的速度发展和繁荣。

    在联邦的北方,伸进大西洋中的阿勒格尼山脉的几个支脉,形成多处宽敞的停泊所和港口,经常能够容纳巨大的船舶。从波托马克河口开始,沿美洲沿岸南下,一直到密西西比河口,海岸却变成平坦的沙质土地。在联邦的这一地区,所有河流的河口几乎都被泥沙堵塞,而这条浅水海岸线上稀稀拉拉地分布着的港口,又没有北方港口那样的深度,不能为船舶提供好的停泊条件,所以为商业提供的便利条件也就远比不过北方港口了。

    除了这个因自然条件造成的主要劣势以外,还有一个劣势是由法制原因造成的。

    我们已经说过,蓄奴制已在北方消失,但至今在南方还存在着。关于蓄奴制给奴隶主所形成的福利而造成的致命影响,在前面我也叙述过了。

    ①美国领土的面积为295000平方里约,而欧洲的面积,根据马尔梯—布伦的著作第6卷第4页所记载,为50万平方里约。

    ②参见第二十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第117号立法文件第105页。

    ③根据1930年人口普查,为3672371人。

    ④从密苏里州首府杰斐逊市到华盛顿,旅程有1019英里,或者420里约。(《1831年美国年鉴》第48页)所以北方在商业上①和工业上都必定比南方强大;北方的人口和财富也因而必然比南方增长得迅速。

    处于大西洋沿岸的各州,人口已是半饱和状态,土地大部分都已经有了主人。它们不能像还有大片土地待开发的西部那样接受大量的移民。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土地比大西洋沿岸肥沃。全部这些理由都有力地驱使欧洲人奔向西部。这个事实有一些数字可以证明。

    就全美国来看,人口40年来增加了两倍多。若只算密西西比河流域②,其人口竟同期增长了30倍③。

    联邦的权势中心总在不断移动。居民40年前大部分都住在沿海,即今天的华盛顿周围。而现在,居民大部分向内地和更北的地方移动。在今后20年内,毫无疑问,大部分居民将要住在阿勒格尼山西侧。只要联邦存在,密西西比河流域必将因其土地肥沃和辽阔而永久地成为联邦权势的中心。在今后的三四十年内,密西西比河流域将会取得应有的地位。不难推算,到那个时候,这里的人口与大西洋沿岸各州的人口相比,将要达到40∶11。再过几年,早先建立的各州完全将会失去对联邦的控制能力,而密西西比河流域的人口却将会对联邦的议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联邦的力量和影响逐渐向西北移动的这种趋势,每隔10年就可以显示一次,这是由于在每10年进行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之后,要重新规定各州应被选入国会的众议员的人数④。

    弗吉尼亚1790年有19名众议员。后来这个名额增加,1813年达到23名。名额从那

    ①南方和北方在商业上的差距,只列举出以下几点就可以说明了。

    1829年,弗吉尼亚州、南卡罗来纳州、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南方四大州)大小商船,单是总吨位只有5243吨。

    同年,单是马萨诸塞一州的商船总吨位就有17322吨(见于第二十一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第140号立法文件第244页)。

    因此,只马萨诸塞一州的商船总吨位就比上述南方四州多出两倍。

    然而马萨诸塞州的面积只有959平方里约(7335平方英里),而人口为610014人;但是上述四州的面积为27204平方里约(21万平方英里),人口为3047767。所以,马萨诸塞州的面积只是四个州面积的三十分之一,而人口是它们的五分之一(参见达比《美国视野》)。蓄奴制对南方的商业发展有几种不利的影响。例如,白人创办企业的精神遭到了抑制,白人培养他们将来需要的水手也遇到了阻碍。一般来说,招募海员只能在下层居民中进行。但是在南方,这一阶层的人都是奴隶,很难让他们从事海运事业,因为他们的工作质量不如白人,而且在海上还要担心他们造反,或者途中逃跑到外国去。

    ②读者请注意,我在用“密西西比河流域”一词时,并不把纽约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弗吉尼亚州的位于阿勒格尼山以东的地区包括在内,虽然从自然地理方面来说,这部分地区也属于密西西比河流域。

    ③参见达比《美国视野》第444页。

    ④我们在最近进行的这次人口普查中看到,有的州人口增长率不高,例如特拉华州只增加5%,有的州人口增长率甚高,例如密歇根州增长了250%。在这10年间弗吉尼亚州人口增加13%,与它而毗邻的俄亥俄州的人口就增加了61%。这些数字都见于《美国年鉴》(第49页及下面的各页)。可见各州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以后便开始下降,1833年只有21名了①。但是在同期,纽约州的众议员人数不断增加:1790年为10人,1813年为27人,1823年为34人,1833年为40人。俄亥俄州在1803年只有1名众议员,1833年已经达到19人。

    一个贫弱的国家与一个富强的国家长期结成联邦是很难想象的;即便在联合之初已经知道后者的富强并不是前者的贫弱的原因,这样的联邦也无法持久。当一方因联合而不再拥有主权,另一方因此而获得权力时,这样的联邦就更加难以持久。

    第71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12)

    这几个州的迅速而异常的发展,威胁着其他州的独立。拥有200万人口和40名众议员的纽约州想要使国会通过某项法令,或许是可以办到的。即使较强的州不压迫较弱的州,也依然存在着危险,因为压迫的可能性与现实性是几乎同等的。

    很少有弱者相信强者主张的正义和理由。因此,发展速度不如其他州的州,总是以猜疑和忌妒的眼光去看那些得益于幸运的州。在联邦的一部分地区表现出的沉重的苦恼和莫名的不安,结果就与另一部分地区显示出的惬意和自信成为了鲜明的对照。

    南方最近之所以采取敌对态度,我认为原因就在于此。

    南方人是最需要维持联邦的美国人,因为如果南方诸州各自独立,吃亏最大的是他们自己。但是最有可能破坏联邦团结的,也正是南方的各州。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并不难回答。因为南方以前出过4名总统②,而在现在的联邦政府里南方已经失势,国会里的众议员人数也在逐年下降,而北方和西部的众议员人数却在逐年地增加;而且南方人性格急躁易怒,不够冷静。他们正在以忧虑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现在,以怀旧的心情去看待过去。每天他们都自问是不是受了压迫。一旦发现联邦的某项法令对他们不是明显有利,就会马上大喊大叫,提出抗议,说这是对他们滥用职权。如果联邦没有采纳他们的意见,他们就会大发雷霆,威胁说要退出联邦,把联邦说成是只让他们承担义务,而不给他们好处的政府。

    1832年,卡罗来纳的居民们声称:“关税法让北方人发了大财,让南方人破产,因为如果不是这样,怎么解释气候寒冷和土地瘠薄的北方能够不断增加财富和权势,

    ①已经在上注里提到,在此期间弗吉尼亚州的人口增长了13%。现在必须说明一下,一个州的众议员人数是怎么随本州的人口增长率下降而逐渐减少的。

    就我们上面提到的弗吉尼亚州为例。

    1823年弗吉尼亚州的众议员人数(21名),与当时全国众议员总数存在一个比例。1833年弗吉尼亚州的众议员人数,与它在1833年全国众议员总数中所占的比例有关,又与这几年间的人口增长率和全国的人口增长率之比有关系。所以,弗吉尼亚州本届的众议员人数与上届的众议员人数之比,一方面就要取决于全国本届与上届众议员总数之比,另一方面又要取决于弗吉尼亚州与全国人口增长率之比。弗吉尼亚州要使本届众议员保持原数,就得有一个条件:即本州的人口增长率要高于全国的人口增长率,从而让本州本届众议员人数在全国众议员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加重。弗吉尼亚州的人口增长率只要低于全国人口增长率,而全国本届众议员总数与上届众议员总数相同,弗吉尼亚州本届众议员的人数就会变少。

    ②他们是华盛顿、杰斐逊、麦迪逊和门罗。

    而堪称美洲花园的南方会迅速衰落呢?”①我所说的变化如果是缓慢和渐进的,让每一代人都看不出现实秩序对他们有多大影响,危险是会部分减少的。然而在美国社会的进展过程中,有些事情是突如其来的,而且可以说是具有革命性的。一个公民一生中就能看到所在州在联邦中领先,而后又失势于联邦的议会里。英裔美国人建立的州,有几个成长得特别迅速,就像一个人从出生开始,经历了青年和成年,只用了30来年一样。

    但是,不要以为失势的州就会人口减少或者一蹶不振。它们仍然会继续繁荣下去,甚至发展速度会高于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②。但是它们会觉得自己变穷了,因为它们的财富增长速度并没有邻州快;因为突然碰到了一个比自己强大的力量③,它们就自我感觉失势了。它们在感情和欲望上所得的挫伤,并不比在利益上要受的损失小。但是这对联邦的继续存在是不是有很大危险呢?假如各国的人民和国王都只注重真正的利益,战争几乎是可以避免的。

    由此可见威胁美国的最大危险就来自于它的繁荣,因为繁荣会使联邦的某些州陶醉于自己的财富增长,另外的州对它们心怀忌妒和猜疑,并且因自己的财富不断减少而觉得难堪。

    美国人静观这种奇异的运动,并且感到欣慰;但是我觉得,他们应当是抱有遗憾和恐惧的心情。将来不管发生什么事情,美国人终将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之一,后代分布于整个北美。现在他们所居住的大陆已经是他们的领土,将来也不会被他们丢掉。那么今后促使他们继续占有这块土地的是什么东西呢?在他们看来,财富、权势和荣誉是一天也不能缺少的;他们争先恐后地扑向大量的宝物,就如同晚了一分钟就会抢不到了似的。

    我以为我已经证明,联邦的存在目前是完全基于各州同意继续留在联邦里的。根据这个论点,我又探讨了可能使某些州要求脱离联邦的因素。但是破坏联邦的方式只有两种。第一,可能某一加盟州要求退出联盟公约,并且粗暴地割断彼此之间共同的纽带;我以前所指出的大部分情况都属于这种。第二,也许联邦政府因加盟的各州要求恢复原来的独立地位而失去权威。逐渐失去特权的政府,终将默认自己的无能,也无法达到自己的目的。于是这第二次联盟也将像第一次联盟那样,因衰败无力而灭亡。

    ①参见选举委员会向全州代表大会提出的在南卡罗来纳宣布关税法无效的报告。(参看《南卡罗来纳州的一般法令集》)②保证国家富强的首要因素是人口。从1820年到1832年,虽然弗吉尼亚州选进国会的众议员减少了两名,可它的人口仍然增加了13.7%;南卡罗来纳州和北卡罗来纳州的人口在这期间共增加了15%,而佐治亚州的人口却增加了51.5%(参见《1832年美国大事记》第162页)。俄国是个欧洲国家,它的人口增长速度很快,但是在这10年间也只增加9.5%;法国的人口增加7%,整个欧洲的人口增加4.7%(参见前引马梯尔—布伦著作第6卷第95页)(1826年版)③应当承认,50年来烟草价格的不断下跌使得南方种植园主失去了舒适的生活。但是这种现象既不取决于北方人的意志,也不取决于南方人的意志。联邦纽带逐渐削弱,最后就可能导致联邦解体,并会在联邦解体之前造成许多其他可能的次要结果。即使联邦政府软弱无力而使国家瘫痪,导致出现无政府状态,全国的普遍繁荣也受到阻碍,联邦也可以依然存在。

    探讨可能引起英裔美国人分裂的各种原因后,就要研究一下如果联邦继续存在下去,其活动领域是会扩大还是缩小,其存在是会更加强大有力还是会更加软弱无力。

    显然美国人十分担心他们的未来。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最高主权的行使,都轻易被少数几个人垄断。因此他们一想到本国也会最终如此,就开始感到惶恐。甚至一些国务活动家也有这种感觉,或者至少装作有此之感。他们之所以要装作如此,是因为中央集权不得民心时,出面攻击中央政府而抓权,是讨好多数的最妙手法。美国人没有发觉,凡是出现他们所害怕的中央集权这一趋势的国家,都是由单一的民族建立的,而美国是由数个不同的民族组成的联邦。基于这一事实,从类比所作出的一切预测都可以被推翻。

    我可以坦白地承认,我把美国人的这种恐惧看成是纯粹的假想。我不像美国人那样害怕联邦的主权会加强,而是认为联邦政府的权力明显在减弱。

    为了证明这个论断,我不必去求助于古代的事例,只运用我目睹的事例或者当代发生的事例就足够了。

    仔细去考察美国的现况,就可以看出这个国家有两个彼此相反的趋势,就如同在一个河床里有两股水流,一股往东流,一股往西流。

    到今天,联邦已经存在了45年,时间让最初反对联邦的许多地方偏见趋于消失。

    依恋本州的乡土观念,已经减少了美国人的排外性。联邦的不同地区,也随之彼此日益熟悉,而且更加亲密了。邮政是人们用来彼此联系的伟大工具,现它已深入到荒漠的腹地①了。轮船每天往来于各口岸之间,各种货物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被运往内河的上游和下游②。除了自然和人工提供的这些便利条件,不断驱使美国人离开家乡,而且与他们的同胞广泛交往的原因还有孜孜不息的追求、急于实现的愿望和喜欢发财的心理。他们把全国各地都走遍了,也接触到了国内居住的各类居民。在法国,没有一个省的居民能像1300万美国居民那样相互熟悉。

    美国人一方面在混合,另一方面又在同化。他们之间原有的受气候、原籍和制度的不同而造成的差异正在减少。他们越来越接近于同一个类型。每年都会有成千上万的北方人,迁到联邦的其他地方落户。这些北方人带来了他们的信仰、观点和民情,并且因为他们的文化比新落户地区的居民要高,于是很快就主管起了当地的事务,进而把社会改造得适合于自己的利益。这种从北向南的不断移民,对把不同地方的特点

    ①1832年,密歇根地区由于刚刚开发不久,所以只有居民31639人,但是可通邮的里程已经达到940英里。在几乎全是野蛮人居住的阿肯色境内,已经有通邮道路1938英里。参看1833年11月30日邮政部长报告。

    仅仅邮递报刊一项的收入,全年就达254796美元。

    ②从1821年到1831年这10年间,仅密西西比河各支流就相继投入了271艘轮船。1829年,全美国共有轮船256艘,见第140号立法文件第274页。

    融合为全国统一的特点,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由此看来,北方的文明注定要成为其他各地总有一天向它看齐的共同标准。

    联结联邦各州的商业纽带随着美国工业的发展日益加强,联邦也由最初的见解一致的联合转变为现实需要的联合。时间不断前进,1789年萦绕在人们头脑中的假想的恐惧也终于被一扫而光。联邦政府没有成为压迫者,它也并没有损害各州的独立,没有使联合的各州服从君主制度。小州参加联邦后,也没有使自己依附于大州。在人口、财富和势力方面,联邦均在不断增加。

    所以我认为,阻碍美国人结成联邦的自然条件上的困难与1789年时相比,已没有那样强大了,而且联邦的敌人也比那时少了。

    然而,仔细研究一下美国建国45年来的短暂历史,也比较容易使我们相信,联邦的权力确实有所下降。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也很容易找到。

    当1789年宪法公布时,全美正处于无政府状态。紧随着这种混乱状态成立的联邦,激起了人们极大的恐惧和憎恨,但也得到了不少人热心的支持,因为联邦表达出一种巨大的需要。尽管联邦政权那时受到的打击要远比今天大,但它很快就使自己的权力达到了顶峰,就像一个政府因全力斗争而获胜时通常所做的那样。在这一时期,对宪法的解释似乎更多的是扩大联邦的主权,而不是约束它,所以联邦在许多方面都表现出是一个不论对内对外都由一个中央政府领导的单一制国家的样子。

    但是,为了做到这一点,人民的地位被抬高到几乎凌驾于联邦之上的地步。

    各州的个性并没有被宪法消除,而且所有的州,不论其性质怎样,都有一种趋向于独立的内在本能。在美国,这样的每个乡镇都像是一个习惯于进行自我管理的共和制的国家,这种本能就更容易表露出来。

    因此,必须经过一番努力才能令各州服从联邦的绝对权威。即便这种努力能够取得很大的成就,也会随着产生这种努力的原因的消逝而减弱。

    随着联邦政府逐步巩固了自己的权力,美国恢复了它的国际地位,使和平局面重新在边界出现,再次获得公众的信任。于是,稳定的秩序取代了混乱秩序,使个人的勤奋走上正常轨道并自由发展。

    然而,也是这个繁荣本身使人们开始忘却繁荣的来因。危险一经过去,曾经帮助美国人克服危险的那种毅力和爱国精神就被他们丢得干干净净的。曾经使他们困惑的恐惧被解除后,他们便轻车熟路地回到原来习惯的老路上,任凭自己的爱好而恣意妄为。人们一旦认为不再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府时,就会开始感到它碍事了。当大家跟着联邦一起走向繁荣时,谁也不愿意抛弃联邦,却希望代表联邦的当局尽量少管事情。

    一般来说,继续联合是各州都愿意的,在有关本州的每项事务上,又都希望恢复原来的独立。任何时候联邦的原则都容易为人所接受,却很少被人应用。所以,联邦政府一方面在建立秩序与和平,另一方面又在导致自己衰落。

    人们开始暴露出这种情绪之后,那些专靠人民激情吃饭的政党领袖们,便会兴风作浪,从而为自己谋利。

    如此一来,联邦政府的地位就会岌岌可危了,而它的对手却获得了人民的好感,并且正在翘首期盼它垮台,以便取得主持政府的权力。

    一走进这样的时期,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发生争执就是常有的事,而且联邦政府几乎总在节节退让。当问题涉及联邦宪法的解释时,其结果经常是有利于州,而不利于联邦。

    宪法明确授权联邦政府关心全国性利益。当时联邦政府认为,这是让联邦在国内去做或促进那些重大事业或工程,旨在促进全联邦繁荣,比如开凿运河等。

    当各州看到它们的一部分领土由此被另一个权力当局支配时,不免会产生惶恐的思想。它们担心中央政府通过这种办法喧宾夺主,在自己境内发号施令,抢走它们专为本州人民保留的权力。

    第72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13)

    因此,一直反对联邦政府权力扩大的民主党站出来说话了。它指责国会滥用职权,称国家元首心怀野心。中央政府被这种叫嚣声吓倒,最终只能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允诺将来把自己的势力限制在所规定的范围之内。

    宪法将同外国交涉的特权授予联邦政府。一般情况下,联邦政府也以这种立场对待与其毗邻的印第安部落。只要这些野蛮部落答应向文明让步,把地盘让给移民,联邦政权就不表示异议;但当某个印第安部落试图在某个地点定居时,紧靠着这个地点的州便会声明自己对这块土地拥有所有权,并对居住在上面的人行使主权。该州的这种做法很快就会被中央政府承认,中央政府在把印第安部落当做一个独立国家同它签订条约之后,就听任该州的立法机构对印第安人实行暴政①。

    建立在大西洋沿岸的某些州,便开始向西部无限扩张,渗进欧洲人尚未深入的荒野。那些边界已经确定而不能再更改的州,自然对其邻州的这种无可限量的未来表示忌妒。于是,出于和解的目的,也便于联邦行事,这些获得好处的邻州便同意划定自己的州界,把本州以外的土地全部交给联邦②。

    自此以后,最初组成联邦的13个州境外的全部未开发土地的主权人便成了联邦政府。也就是说,联邦政府获得分配和出售这些土地的权力,并将售地的收入如数纳入国库。这笔收入又被联邦政府用来购买印第安人的土地,修建通向新荒地的道路,从而给其行使加速发展社会的权力提供了便利。

    由大西洋沿岸迁来的居民住进各州让出的土地以后,随着时间的推进,几个新州相继成立了。为了全国的利益,国会继续出售已被划入新州境内的荒地。但在这时,几个新州成立后,都要求独立享有出售土地的收入,以供己用。由于新州的这些要求

    ①参看在讲述印第安人的那一节中我引用的国会立法文件,美国总统致柴罗基部的信,以及他关于这个问题与其代表的通信和他致国会的咨文。

    ②将荒地交给联邦的第一个法案,是纽约州于1780年制定的。随后,弗吉尼亚州、马萨诸塞州、康涅狄格州、南卡罗来纳州、北卡罗来纳州也先后援例制定了同样的法案。佐治亚州在1802年才同意让出荒地,是制定这种法案最晚的州。

    越来越具有威胁性,国会便觉得不如让联邦放弃它目前享有的这项特权。于是,国会在1832年年末通过一项法案①,规定西部新成立的各州境内的未开垦荒地虽然仍不属各州所有,但准许各州扣留大部分售地收入供自己使用。

    只要稍稍考察一下美国,就能看到银行制度给该国带来的好处。这种好处很多,但有一项最为引人注目,即合众国银行的纸币可以在全国流通,其在边远地区的价值与在银行所在地的费城完全相同②。

    但是,合众国银行却是主要的憎恨目标,它的董事们对总统表示反对,但他们也被有根据地指控滥用自己的影响阻挠过总统的当选。因此,总统以其个人的故意全力报复这些人所代表的银行。曾经支持总统的人,也同时附和总统的报复行动,这使总统觉得他得到了多数民众由衷的支持。

    就像国会是最大的立法纽带一样,该银行是最大的金融纽带。而打算建立拥有中央政权机能的独立州的激情,也希望银行垮台。

    合众国银行往往持有大量的各地方银行发行的流通券,可以随时拿这些流通券逼迫地方银行兑换硬币。但合众国银行却并不害怕这样的威胁。巨额的流动资金使它可以自如地应付一切提款要求。受到这种威胁的地方银行,因为不能自如地使用自己的存款余额,只能按其资本的一定比例发行流通券。于是,地方银行面对这种有利于货币流通的控制只能不耐烦地忍受。因此,被地方银行收买的报刊,以及因为自身利益而变成它们工具的总统,便猛烈地攻击合众国银行。这些报刊遍布全国各地,煽动地方激情和盲目的民主本能来反对合众国银行。在它们眼里,合众国银行的董事们简直就是一个贵族集团,无处不在地对政府施加影响,总有一天会破坏美国社会所依据的平等原则。

    这家银行与它的对手的斗争,不过是美国各州与中央政府之间、民主独立精神与等级服从精神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斗争中的一个偶然的事件。我绝不认为合众国银行的对手,同那些在另一些问题上攻击中央政府的人完全相同;但我要说的是,前者对合众国银行的攻击与后者对联邦政府的抵制,都有着同样的本性,而且合众国银行的反对者如此之多,正是联邦政府力量衰落的一个可悲的征兆。

    然而,联邦从来没有像在那场有名的关税问题上那样表现得软弱无力③。

    法国大革命和1812年的美英战争,将美国与欧洲的自由往来切断了,促使制造业在联邦北方建立起来。当和平重现,欧洲产品运往新大陆的航路再开时,美国人觉得应该建立关税制度,这样不但能保护本国刚刚发展起来的制造业,而且还可以用关税

    ①诚然,总统虽然没有批准这项法案,但法案的原则他完全同意。参看1833年12月8日致国会咨文。

    (杰克逊总统咨文的日期应为1833年12月4日)②现在的合众国银行成立于1816年,全部资本为3500万美元(折合18550万法郎),它的这项特权至1836年期满。去年,国会通过了一项延长这个期限的法案,但未获总统批准。现在斗争又起,而且双方都表达得十分激烈,料想该银行最近可能关闭。

    ③欲知晓这个问题的细节,主要可以参看第二十二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第30号立法文件。收入偿还在战争时期欠下的债款。

    南方各州没有可以受益的制造业,只有农业,所以很快就报怨这项措施。

    我不是想在这里考察它们的抱怨是出于想象还是确有依据,只想把事实说明而已。

    南卡罗来纳州早在1820年,就在致国会的一份请愿书中声称,关税法案必然是违宪的、暴虐的和不公正的。接着,佐治亚州、弗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亚拉巴马州和密西西比州,也相继对关税法案提出不同程度的猛烈抗议。

    然而国会并不理会这些抱怨,在1824和1828年又提高了税率,征收关税的原则被再次肯定。

    于是,南方又提出或者不如说是恢复了一个名为“拒绝执行联邦法令”的著名主张。

    在叙述联邦宪法的时候,我已经指出了联邦宪法的目的是组建一个全国政府,而不是建立一个联盟。根据美国宪法,美国人只是在特定的条件下算是一个单一的民族。也只有在这些条件下,美国才像在一切立宪国家里那样,能够通过多数人表达全国的意志。多数人的意见一旦获得通过,少数人就只能服从。

    这是一个合法的学说,也只有这个学说才与宪法的精神和宪法制定者们的公认意图相符合。

    南方的“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却与此相反,他们声称美国人联合起来的目的只在于结成几个独立州的联盟,而不在于建立单一民族的国家,所以每个州即使不在行动上,但至少在原则上均保持着主权的完整,并有权自行解释国会颁布的法令,有权在本州境内停止执行在它看来是违宪的和不公正的法令。

    用这一派的公认领袖卡尔霍恩1833年向参议院发表的演说中的一段话就可以对“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整个主张作出概括。

    他说:“宪法是一项契约,各州在其中均以主权者的身份出现。而一旦缔约的各方对契约的解释产生分歧时,每一方均有权自行判断其履约的范围。”

    很明显,这项主张从原则上破坏了联邦的纽带,令美国人又将再现根据1789年宪法而摆脱的无政府状态。

    国会没有理睬南卡罗来纳州的抗议,于是,南卡罗来纳州就以“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主张来对付联邦的关税法威胁。而国会则坚持自己规定的制度,所以一场风暴最终袭来。

    南卡罗来纳州的人民①在1832年间成立了一个国民代表会议,对他们最后不得不采用的非常措施进行商讨;这个国民代表会议在同年11月24日以法令形式颁布一项法

    ①指多数人民,因为一个名为“联盟党”的反对派是主张执行关税法的,他们一直是十分强大和积极的少数。当时,南卡罗来纳州大约有47000名选民,其中主张拒绝执行联邦法令的有30000人,同意执行联邦法令的有17000人。

    律,其中规定联邦的关税法无效,对该法规定的征收税款予以反对,对可能向联邦法院提出的诉讼①拒绝接受。这项法令定在次年2月正式生效,并且附带声称:如果国会在这期间修改关税制度,那么南卡罗来纳可以同意不再追究。不久之后,南卡罗来纳州又用含糊其辞的口气表示,说它愿意把问题提交给由联邦的所有州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处理。

    南卡罗来纳在等待国会答复期间武装了它的民兵,准备战斗。

    国会怎么应对呢?看到老百姓拿起了武器②,之前对苦苦哀求的老百姓一直置之不理的国会,就采纳了他们的意见。国会通过了一项税率在十年内递减的法令③,一直减到关税收入不超过政府开支所需的程度。可以看出,国会完全放弃了最初的关税原则,而用一种纯财政措施替代了保护关税制度④。为了掩饰失败,联邦政府采用了一项软弱的政府所经常采用的应付对策:即在事实上表示让步,但在原则上坚持己见。在修改关税立法的同时,国会又通过了一项授予总统特别权力的法案,令总统可以使用武力去制伏当时已无须再惧怕的反抗。

    但是,南卡罗来纳州并没让联邦享用这个微不足道的表面胜利。主张废除关税法的那个国民代表会议再次召开,会上对联邦对它表示的让步予以接受;然而同时它又宣布,它并不因此而不再对 “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主张予以坚持。而且,为了证明它说话算数,虽然它明明知道授予总统的特别权力永远也不会付诸实施,但是它仍声明授予总统以特别权力和那项法案对南卡罗来纳州无效。

    我们说的这些争端,几乎全都是在杰克逊将军的总统任期之内发生的。无法否认,他在关税问题上曾巧妙地、大力地维护了联邦的权力。然而我认为,他也给联邦政府埋下了一个隐患,令现在的联邦政府也必须按照他采取的那种办法来处理类似问题。

    对杰克逊将军的政绩,一些没有走出欧洲到美国考察的人持有的一种看法在现实考察了问题的人看来有些荒谬。

    按他们所说,杰克逊将军生来便是个暴君,生性和习惯爱用武力,精力充沛,贪图权势,打过无数胜仗。也许这一切说法都是实情,然而从这些实情所作的一切推论

    ①在这项法令发表之后发表的该法令起草委员会的报告中,详述了法令的内容和目的,报告的第34页写道:“当宪法为各州保留的权利遭到肆意破坏时,权利受到破坏的州就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履行自己的义务,以阻止坏事的发展,反对侵权行为,在各自的范围内维护作为独立的主权者应有的权限和特权。如果各州没有这些权利,则所谓主权岂非空谈。南卡罗来纳州宣布,它不承认地球上有任何可以凌驾于其上的法院。不错,它曾同其他州一起签署过神圣的联邦契约,其他州同它一样享有主权,但它要求并行使根据自己的观点解释契约的权利;并当缔约者或它们建立的政府践踏契约时,还欲享有判断违约情节和采取措施使契约公正的不可置疑的权利。”

    ②力量强大的弗吉尼亚州是最初使用这种办法逼迫国会采取行动的。这次,弗吉尼亚州的立法机构充当了联邦和南卡罗来纳州之间的仲裁者。所以,那些也声称要采取此种办法的州,也表示完全放弃这种办法。

    ③1833年3月2日法令。

    ④克莱先生提出了这项法案,4天之内就被国会的两院以压倒的多数通过。却极其错误。

    有人推测,杰克逊将军想在美国建立独裁统治,对尚武精神予以推崇,把中央政权的权力扩大到足以危害地方自由的程度。但是在美国,还未出现做这样事情的时代,也并未出现此种人物的时期。假设杰克逊将军想用这种方式实行统治,他一定会丧失他的政治地位,甚至危及他的生命。他从来不是这样的冒失鬼,不会试图去干此类蠢事。

    现任的总统杰克逊决不想对联邦政府的权力予以扩大;相反,他所代表的党希望将联邦政府的权力控制在宪法所明确规定的范围里,便从来没有对宪法作过有利于联邦政府的解释。杰克逊将军是唯恐失去权力的地方政府的代表,而决不是中央集权制度的战士。他是被地方分权的激情(假如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推上代表国家主权的地位的。他全靠不断地讨好激情才保住了自己的地位和声望。杰克逊将军是多数的奴仆;当多数的意志、愿望和本性刚刚显现出来一半时,他就紧紧跟上,或者可以说他自己就有此种激情,并带头鼓动这种激情。

    每当州政府跟联邦政府产生纠纷,很少看到总统不站在州政府一边来对自己的权力予以反对,并且几乎总是走在立法机构的前面。当产生解释联邦职权范围的问题时,可以说他往往站在反对自己的那方。他不突出自己,不扩大自己,不表现自己,但这并不表明他生性懦弱或敌视联邦。当多数出来对南方的“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

    第73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14)

    的无理主张予以反对时,他马上站到多数的队首,鲜明而坚决地表达多数所持有的主张,并首先提议用武力解决。假如允许我用美国人的说法来解释,在我看来,在爱好上杰克逊将军是一个联邦主义者,在务实上他是一个共和主义者。

    杰克逊将军在如此对多数予以屈服而令自己获取人们的好感以后,就提高了他的地位。从而,他排除一切障碍,向多数所追求的或多数尚且表示怀疑的目标奋力前进。他获得了他的前任们从未有过的强大支持,并到处利用便利条件将自己的私敌打倒在地,这些便利条件任何一位总统没有遇到过。他对自己所采取的一些之前没有人敢实行的措施负责,他在对待全国的议员时,甚至用了一种接近于侮辱的轻蔑态度;对国会的法案他拒绝批准,而且对这个强大立法机构的质问往往不去回答。他就是这样一个仆人,对待主人有时会很粗暴。所以,杰克逊将军的权威在不断加强,但总统的权威却一天比一天削弱。联邦政府在他执政期间是强大的;然而当他的继任者掌权时,联邦政府便将软弱无力。

    只要我说的不存在大错,美国的联邦政府便将不断地削弱下去。一些公务会被它逐渐地放弃,它把自己的活动局限在一个越来越小的范围里。生性软弱的联邦政府,甚至会丧失看似强大的外表。另一方面,我还觉得,人们的独立感在美国各州表现得日益明显,对地方政府的爱也显得日益强烈。

    人们想要联邦,然而只把它当做一个影子。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希望联邦强大,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又希望它软弱。人们主张联邦在战争时期可将全国的人力和物力集中到自己手里,但在和平时期甚至可以不要联邦。此种一会儿软弱一会儿强大的交替现象,是源于联邦的本性。

    人们思想的这一普遍运动,现在我不认为有什么东西可以进行阻止。产生这一运动的原因,还在不停地发生作用。所以,运动将继续进行下去,并且能够预言,除非发生某种意外情况,联邦政府一定将日益削弱下去。

    然而我认为,联邦当局无力对自己的生存予以维护,不能对国内和平加以保持,从而自生自灭的日子还离我们很远。民情已经接受了联邦,人们希望联邦存在。联邦的成就是明显的,联邦的好处是大家都可以看到的。当人们发觉联邦政府的弱点足以对联邦的存在造成危害时,我确信会出现一种相反的运动,来增强联邦的力量。

    迄今,在世界上建立的一切联邦政府中,最符合联邦的性质而进行活动的是合众国政府。联邦只要不遭受法律解释的直接打击,不严重损害联邦的本质,舆论的变化、内部的危机或战争,都能够立刻恢复自己应当具有的活力。

    只有一点是我想指出的,那便是,我们法国的许多人认为美国的舆论趋向中央集权,主张让总统和国会掌握一切权力。然而我认为,美国显然出现了一种与此相反的舆论。我是说联邦政府正在不断趋向软弱无力,并且认为其中只有联邦的主权遭到了破坏,而不是说它因为日益老化而失去权力和威胁各州的主权。这便是当前的实况。这个趋势的最后结果将会怎样?对我所指出的运动,有什么偶然事件会能够加以阻止、推迟或加速呢?这种偶然事件隐藏在未来,我不认为我现在能够揭开它们的帷幕。

    论美国的共和制度及其持久存在的机缘是什么联邦只是一个偶然的存在——共和制度最有前途——就目前来说,共和适应于英裔美国人的自然状态——为什么——如果要破坏共和,就必须要同时改变一切法律,改造整个民情——美国人建立贵族制度即将遇到的困难假如现在的加盟州之间发生战争,并随着战争而拥有常备军,加重税负和实行独裁,最终因此导致联邦解体,那么终将会危害共和制度的命运。

    但我们不能把共和的前途与联邦的前途混为一谈。

    联邦只是一个偶然的存在,只要环境对它有利,它就能存在下去;而共和在我看来更适应于美国人的自然状态。除非有相反的因素继续不断地向同一方向发生作用,否则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使共和制度被贵族制度取代。

    联邦的存在主要是依靠组建联邦的法律。只要一场革命爆发,或一有舆论改变,就可使联邦不复存在。但是共和却有着根深蒂固的基础。

    在美国,人们把共和理解为是社会对自身进行的缓慢且和平的活动。它真正建立在人民的明智意愿之上,是一种合理状态。在这种管理体制之下,每项决定都要历经长期酝酿,审慎讨论,等到成熟,才能付诸实施。美国的共和主义者重视民情,尊重人们的宗教信仰,承认各种权利。在他们看来,一个民族越是享有自由,就应该越讲究道德,越是信仰宗教,越应该温文尔雅。

    在美国,所谓共和,是针对多数的和平统治而言的。多数,在经过彼此认识,且让人们承认自己的存在以后,就会成为一切权力的共同来源。但是,多数本身并不是无限权威。在道德界,居于其上的有人道、正义和理性;在政界,高于其上的有各种既得权利。而多数正承认它在这两方面所受的限制。如果它破坏了这两项限制,那就正像每个人出于激情一样,并且也像每个人激动时可能把好事办坏那样。

    然而,在欧洲我们却发现了一些新奇的说法。

    据欧洲的一些人说,共和并不是像大家至今所想的那样是多数的统治,而是依靠多数得势的几个人的统治。在这种统治中起领导作用的是那些知道人民具有最大作用的人,而不是人民。这些人经过自己独特的判断,可以以人民的名义行事,却不与人民商量,把人民踩在脚下却要求人民对他们感恩戴德。而且,共和政府是唯一要求人民承认它有权任意行事,敢于蔑视人们迄今所尊重的一切——包括从最高的道德规范到最初浅的公认准则——的政府。

    至今他们还认为,不论专制以什么形式出现,都是令人讨厌的。但在如今,他们又有新的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以人民的名义来实行暴政和主事不公,暴政也可以成为合法的,不公也可以变为神圣的。

    美国人对共和的看法,是美国最便于采用共和,而且能够保证共和持久存在下去。在他们看来,共和政府的政绩即便常常不令人满意,但至少在理论上还是好的。

    所以,人民最后总是会按照共和的原则行事。

    在一开始美国就不可能建立集权的行政,在将来也极难建立。居民们散住在一片辽阔的国土上,又被许多天然障碍所分隔,从而他们只能各自去管理自己的生活细节。所以,美国是一个地道的由乡镇政府和州政府进行管理的国家。

    置身在新大陆的所有欧洲人都能感知到这一点,除这个原因之外,英裔美国人还另外添加了几个他们所特有的原因。

    英国人在北美的各殖民地建立之初就把他们的法制和民情中的乡镇自由精神带来。英国的移民们不仅认为乡镇自由是必要的东西,而且将之当做他们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继承下来。

    各殖民地是如何建立起来的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了。在当时,一些彼此陌生或因不同目的而相聚在一起的人割据着每个地方,甚至每个教区。所以,在一开始美国的英裔移民就形成了许许多多不属于任何共同中心管辖的小社区,而且由于它们不属于任何一个理应管理它们和可以容易治理它们的中央当局,所以每个小社区都自行管理自己的事务。

    由此看来,国土的自然条件,建立英国各殖民地的方式,初期移民们的生活习惯——这些结合起来,就使得乡镇自由和地方自由得到了惊人的发展。

    受这个缘故的影响,美国的全部国家制度,在本质上都是共和的;要想在美国彻底破坏构成共和的基础的法律,就必须同时废除一切法律。

    今天如果有一个政党试图在美国建立君主政体,那比起现在就想在法国建立共和国的政党,它的处境还要更加困难。法国的王权在建立之前并没有为自己拟定一套立法制度,因此目前只能是一个包围着共和制度的君主政体。

    同样的困难,君主政体的原则在向美国的民情渗入时也会遇到。

    人民主权学说在美国并不是一项与人民的习惯和一切占有统治地位的观念没有联系的孤立学说,相反地,我们可以把它当成是维系通行于整个英裔美国人世界的观念的链条的最后一环。美国的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据以建立的伟大箴言是:每一个人,无论他是什么人,上帝都赋予了他能够自行处理与自己最有密切关系的事务所需要的一定理性。它被家庭用于子女,被主人用于奴仆,被乡镇用于官员,被县用于乡镇,被州用于县,又被联邦用于各州。这个箴言被扩大化用于全国,最终就成为人民主权学说。

    由上可知,在美国,共和的根本原则和制约人类的大部分行为的原则是一致的。

    因此,在我看来,共和在建立其法制的同时,就深入到了美国人的思想、观点和一切习惯中,如果想改变它的法制,就必须改变所有的这一切。在美国,甚至大多数人信仰的也是共和的宗教,因为宗教使来世的真理服从于个人的理性,就像政治让个人对私人利益的关心服从于人之常情。同时宗教同意被引导走向天堂的路都可以由每个人自由选择,就像法律承认每个公民都有权选择自己的政府那样。

    非常明显地,只有发生一连串向同一方向发生作用的事件,才能使另一套观点、法制和民情取代这一套法制、观点和民情。

    如果有一天共和的原则竟会在美国被消灭,那也只能发生在经过长期的时胜时败的反反复复的社会斗争之后。而在现代的民族被一个全新的民族所取代之前,有些共和原则将会复兴,却不会完全消灭。但是,并没有什么预示这样的革命的东西,也没有任何能表明这样的革命即将来临的征兆。

    最使一个初到美国的人感到吃惊的,是政治社会的令人眼花缭乱的运动。他们的法律在不断地改变,从表面上看,你会以为一个信念如此不稳定的民族的现存政府很快就会被一个全新的政府所取代。然而,你的这种担心似乎有点杞人忧天。事实上,政治制度有两种不稳定情况,不能把两者混淆。第一种,是经常改变次要的法律,但对好端端的社会的继续存在并没有影响。第二种,是动摇制度的基础本身,攻击法制的基本原则。动乱和革命经常是跟随着这样的不稳定而来的,而身受其害的国家则处于变动激烈和莫测的状态。经验告诉我们,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它们有时结合在一起,有时又彼此分离,所以立法方面的这两种不稳定情况彼此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在美国见到的不稳定情况就是第二种,并不是第一种。虽然美国人经常改变他们的法律,但宪法的基础却一直受到尊重。

    当今,美国在共和主义统治之下,犹如路易十四时期法国在君主主义统治之下。在当时,法国人不仅喜爱君主政体,而且觉得它不能被别的什么东西所取代。君主政体被他们所接受,正犹如阳光的照射和四季的更迭被人们所接受。那时的法国人,既没有王权的强烈反对者,也没有王权的积极拥护者。

    从根本上讲,共和存在于美国正是基于默认或一种consensus  universalis(一致同意)而建立,并且无须争辩、反驳和证明。

    我认为,如果美国的居民总是像他们在行政制度方面所做的那样改来改去,必将危害共和政府的未来。

    立法方面的朝令夕改,常常使人们的计划受挫,所以我们有理由担心,共和终有一天会被人们看成是一种不方便的社会生活方式。到那个时候,次要法律的不稳定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样会使人们对基本法律的存在表示怀疑,并会间接地引起一场革命。不过,距这个时代的到来还十分遥远。

    现在我们可以预见的是,共和一被美国人放弃,经过不长时间的君主政体,美国很快就会进入专制的桎梏。孟德斯鸠曾提到过,继共和而建立的君权是最专制的权力,原因是,原来毫不担心地交给一个民选首脑的无限权力,在这时便被一个世袭君主掌握在了手里。这个说法是普遍适用的,但又特别适用于民主共和国。美国的立法行政官员,是由全国的多数,而不是由公民中的一个特殊阶级选举的。他们直接代表人民大众的激情,且完全依靠人民大众的意志,因此他们既不会使人害怕,也不会被人怀恨。但正如我之前说过的,人民在规定他们的职权时,将很大一部分权力交给他们自行专断,而很少划定他们的权力界限。这种事态促成了一些比它本身更有生命力的习惯的形成。美国的立法行政官员,在国会休会期间或去职后,也会对社会产生很大影响,以至于我们很难说暴政将止于何时何地。

    在欧洲人当中,有些人希望美国出现贵族政体,甚至已经将贵族政体必然得势的时期明确预言出来了。

    我现在需要再次指出,目前美国社会的动向,在我看来是越来越趋向民主。

    但是,我决不是断言美国人将来不会在某一天不限制政治权利的范围,或让某一个人独享这些权利而不没收。但是,我也无法相信,在将来的某一天他们会让公民中的一个特殊阶级独占这些权利,或者换言之,在将来的某一天他们会建立贵族政体。

    贵族集团由一定数目的公民组成,他们虽与人民大众离得很近,但永远凌驾于人民大众之上。你打不倒这个集团,但你能与它接近;你休想与它混合,但你可以天天与它来往。

    第74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15)

    比起这种服从,你不可能想象还会有什么服从更违反人的天性和人心的隐秘本能。单纯依靠自己生存的人,是宁愿经常受一个国王的专断统治,也不愿受贵族正规的行政管理的。

    贵族制度要想长期存在下去,就要将不平等作为原则,事先便必须将不平等合法化,并在社会实行不平等的同时将它带进自己的家庭。只要是与合情合理的公平截然相反的东西,就必须依靠压制的办法强加于人。

    我相信,从有人类社会以来,就找不到这种例子:依靠自己的努力而生存的民族曾在自己的内部建立过贵族制度;但中世纪的贵族制度则是征服的产物。征服者成了贵族,而被征服者沦为农奴。因此,用武力可以把不平等强加于人,而一旦民情接受了不平等,它就可以自己维护自己,并且法律会自然而然地承认它。

    某些社会,因为先于它们而存在的某些事件,使它们成了可以说是天生的贵族社会。然而,久而久之,它们就被时代引向了民主。就像罗马人和继他们之后而强大起来的蛮族的命运一样。但是,一个文明和已经实行民主的民族,如果能通过加强身份的不平等而日益团结,通过在自己的内部建立不可侵犯的特权和唯我独尊的等级获得成功,倒是世界上的怪事。

    没有任何迹象可以表明,美国注定要在这方面提供第一个范例。

    略论美国商业兴盛的原因美国人由于他们的本性注定要成为一个伟大的海洋民族——他们拥有特别长的海岸线——他们的港口水深——他们的河流长——但是,英裔美国人的商业优势应归功于他们的智力和道德原因之处,要大大多于应归功于自然原因之处——英裔美国人作为一个商业民族的未来——联邦的解体也不能阻止原来组成联邦的人民的海上跃进——探究其原因——英裔美国人生来就是要供应南美居民的需求的——他们将会像英国人那样成为世界大部分地区的商业代理人从芬迪湾起,到墨西哥湾的萨宾河,美国的海岸线全长近900里约。

    美国的海岸是一条延续而无中断的线,它们统一由同一政府进行管理。

    除了美国,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那样为商业提供更深、更阔和更安全的港口。

    美国的居民构成一个伟大的文明民族,他们被命运安排在一片荒地之上,而离文明的主要中心又有1200里约之遥。所以,美国天天需要仰仗欧洲。然而不久以后,美国人所需要的大部分物品一定会被他们自己生产和制造出来。然而,因为两洲在需求、观念、习惯和民情上的天然联系过于密切,所以它们永远不能完全分开而各自独立地生活下去。

    联邦的一些产品,现已成为我们之所需。这是因为我们的土地完全不出产这些东西,或者要用很高的成本才能生产出它们。美国人只能消费这些产品中的一小部分,而将其余的卖给我们。

    由此说来,正像美国是欧洲的市场一样,欧洲也是美国的市场。美国的居民为了把美国生产的原材料运到欧洲港口,再把欧洲的制成品运回美国,他们也同样需要海上贸易。

    所以,美国不是像墨西哥的西班牙人迄今所做的那样,放弃贸易而专向海洋国家的工业供应大量原材料,从而要使自己成为地球上的第一流海洋强国。这根本就是一个不可避免的抉择,两者必须择其一。对海洋,英裔美国人始终表现出一种明显的爱好。在独立打断了他们与英国联系起来的商业纽带的同时,他们的航海天才却得到了新的和有力的飞跃。在独立以后,联邦的轮船数递增,其增加速度几乎与居民人数的增加速度一样快。当前,美国人消费的欧洲产品,用自己的船运输的有十分之九①。他们还把新大陆的四分之三出口货物用自己的船运给欧洲的消费者②。

    哈佛和利物浦的码头塞满了美国的船舶,但在纽约港里,英国和法国的船舶则为数不多③。

    由此看来,美国的商人既敢于在本土同外国商人竞争,也能在外国同外国商人进行有成效的斗争。

    其实这一点很容易解释:因为在世界航运中,运费最便宜的是美国船。只要美国的商船继续保持这个优势,它不仅将保有已经取得的成就,而且会使既得的成就日益提高。

    这里有一个很难解答的问题:美国人为什么能以比他人低得多的成本经营航运?

    有人认为,这首先应当归结于美国人的得天独厚的优越物质条件。然而,事实好像并不是这样。

    美国船的造价与我们的一样④,但船造得并不太好,一般说来使用寿命也不长。

    与欧洲海员的工资相比,美国海员的工资更高。很多欧洲人选择在美国商船上工作,就证明了这一点。

    那么,为什么美国人的航运成本比我们的低呢?

    我个人认为,要到纯智力的和纯精神的特点中去寻找这个原因,从物质的优势中去寻找是徒劳的。

    我将用下面的比较证明我的看法是正确的。

    在大革命的战争期间,法国人把一种新的战术用于军事中,将一些老将军打得晕头转向,差一点就把欧洲的一些古老王国推翻了。首先他们设法精简了许多东西,这些东西一向被认为是打仗所不可缺少的,并要求士兵付出一些努力,这些努力是文明国家从来没有向军队要求过的。结果,士兵们个个奋勇前进,没有丝毫迟疑地冒着生命危险去达到预定的目的。

    ①至1832年9月30日,这年的进口总额已达101129266美元,而使用外国船运输的进口货物只为10731039美元,连进口总额的十分之一都达不到。

    ②同期的出口总额为87176943美元,而使用外国船运出的出口货物则为21036183美元,占出口总额的四分之一。(《1833年威廉氏海运统计》第398页)③在1829年、1830年、1831年三个年度中,驶入美国港口的船舶吨位共为3307719吨,其中外国船只有544571吨,即占吨位的16%。(《美国1833年年度大事记》第304页)在1820年、1826年、1831年三个年度中,驶进伦敦、利物浦、赫尔三个港口的英国船吨位共为443800吨,而外国船为159431吨,即占总吨位的36%。(《1834年美国指南》第169页)1832年,驶进英国港口的外国船与英国船的吨位之比为29﹕100。

    ④一般说来,原材料的价格美国与欧洲相比要低,但美国的人工成本却高得多。

    在当时,与敌人相比,法国的财力和人力都要弱,它的物力差得更远。可是,法国人却节节胜利,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敌人也开始采取他们的战术。

    显然地,美国人也将类似的办法应用到了商业方面。美国人将法国人为取得战争的胜利所做的一切,全都用到降低航运成本方面去了。

    欧洲的航运公司一向办事谨慎,从不在海上冒险。它们只让船在风平浪静的时候出海,一遇到不测,便让船回港。夜里的时候,船员们会收起一部分船帆;当海上的浪花发白,表明快要接近陆地时,船员会立刻降低航速,并抬头看一看太阳,从而调整航向。

    美国人敢于冒险,从不这样小心翼翼。就算风暴还在低啸,他们也还是拔锚起航了。无论白天还是夜里,他们都全帆对风。他们一边航行,一边修复风暴对船舶造成的损伤。当接近航程的终点时,他们继续扬帆前进,就好像已经看到港口似的急欲靠岸。

    美国的船舶经常在海上失事,但是哪一个国家的船舶都没有他们的船舶航行得迅速。因为他们用较少的时间做完了与他人相同的工作,所以才能降低航运成本。

    在长途航行中,欧洲的商船总得多次靠岸休整。为了寻找靠岸的港口或等待离岸的时机,它们损失了宝贵的时间,并且每天还要支付停泊费。

    美国的商船从波士顿出发,去中国购买茶叶。在到达广州后,船停留数日便起航回国。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船已经航行了相当于绕地球一圈的距离,而且在往复途中仅仅各靠岸一次。船员们在历时八个月或十个月的单程航行中,只是喝咸水,吃腌肉。他们要不断同海洋、疾病和厌倦进行斗争。但回程之后,每磅茶叶的售价与英国商人的相比,可便宜四分之一便士。他们便达到了目的。

    除了说美国人在经商方面表现出了一种英雄气概,我实在无法再更好地描述我的思想。

    欧洲的商人虽然和他们的美国竞争对手是一同行进的,但他们将永远无法赶上对方。因为美国人在按照上述的办法经商时,主要是基于他们的天性,而并非完全出于精打细算。

    美国的居民正在体验着前进中的文明所产生的一切苦乐。他们并不像欧洲人那样身处一个一切需要都能够得到满足的社会,所以学习和生活上所必不可少的各种物品常常不得不自己去创造。在美国,有时候一个人既会种田又会造屋,既是钳工又是鞋匠,并且还会织布缝衣。这虽然不利于工业技术的进步与完善,却能够大大发挥劳动者的才智。没有什么比过细的分工,更容易让人变蠢和从产品上见不到匠心了。在像美国这样的如此缺乏专门人才的国家中,掌握一门手艺不一定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因此,美国人很容易改变谋生之道,可以随时去找有利的工作来做。有些人在自己的一生中当过律师,种过地,做过买卖,还做过教士和医生。美国人虽然在每个行业上都不如欧洲人高明,但几乎没有什么手艺是他们一窍不通的。他们的才能比较一般,但知识比较广泛。所以,美国居民在行业上并没有什么清规戒律,也没形成任何的职业偏见,既不会重此轻彼或者轻此重彼,也不会厚古薄今或者薄古厚今。他们不固守自己的习惯,又容易排除外国习惯可能对他们的精神造成的控制作用,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国家与任何其他国家都不同,他们的情况在世界上也是尚属首见。

    美国人居住的土地让人觉得奇妙,他们周围的一切都不停地在变化着,每一变动都象征着进步。因此,在他们的头脑中新的思想总是与良好的思想密切结合。人的努力,似乎到处都没有天然的止境。在他们看来,有志者事竟成,应该没有什么办不到的事情。

    这种运气好坏的经常反复,这种推动着美国人一致向前的感情冲动,这种公共财富和私人财富的变化莫测的起落,全都会合起来,对一个美国人来说,人的一生就如同一场赌博,如同一次革命,如同一场战役。

    这些同样的原因在对每一个人发生作用时,也给国民性打上了无法遏止的冲动的烙印。因此,美国人必然是随时随地都热心于追求、勇于进取、敢于冒险,尤其是善于创新的人。这种精神在他们的一切工作上都有真实的体现。这种精神被他们带入了他们的政治条例,带入了他们的宗教教义,带入了他们的社会经济学说,带入了他们的个人实业活动。他们带着这种精神去到处创业:无论是在荒山老林的深处,还是在繁华热闹的城市,都是如此。正是这种被他们用于海运业的同样的精神,才使美国商船与其他一切国家的商船相比,运费要低廉并且航行迅速。

    只要保持着这种精神优势以及它带来的实践优势,美国的海员就将不仅能保障本国生产者及消费者的需求,而且还会越来越像英国人①一样成为其他国家的商务代理人。

    眼下,他们正在开始实现这样的蓝图。我们已经看到,美国的海运企业正使自己担任几个欧洲国家的商业的直接代理人②。

    南美的一些由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建立的大殖民地,后来都各自变成了帝国。目前,内战和专制正折磨着这个广阔的地区。人口并没有增多,为数不多的住在这里的居民,每天都在操心着自卫的事情,就连改善自己命运的打算也无从谈起。

    但是,情况并不会一直这样。自强不息的欧洲,曾经全靠自己的努力冲破了中世纪的黑暗。同我们一样,南美也是基督教世界。它的法制和生活习惯,也跟我们的一样。在欧洲各种人民和他们的子孙中成长起来的文明的一切萌芽,它都拥有。此外,南美还有我们的榜样可供借鉴。难道它还能一直愚昧下去吗?

    很显然,这仅仅是个时间问题。南美人民建成昌盛文明的国家的时期终将到来,这是毫无疑问的。

    ①不要以为英国的商船只从事把本国产品运到外国和把外国产品运回本国的业务。和陆地上的巨大马车运输企业一样,现在,英国的海上船队已为世界各国的生产厂家服务,经营各国之间的交通运输业务。美国人的航海才干,让他们能够建立起与英国水平相同的海上运输企业。

    ②美国船已经承揽了地中海沿岸的一部分海运。

    但是,当感到自身有文明国家的需求时,南美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还远远无法自己满足这些需求。他们作为文明的后进者,必须要承认文明的先进者已经取得的优势。在学会办工厂和经商之前,他们还得长期务农。他们将暂时需要外国人居间,把自己的产品运输到海外,然后再换回外国的产品来满足他们产生的新需求。

    第75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16)

    毫无疑问,总有一天北美的美国人要被要求去满足南美人的需求。大自然已经使他们双方为邻,并将为前者了解和调查后者的需求,与后者建立经常的往来关系,并逐渐占领后者的市场提供很大的方便。美国商人是不会失去这种天赐良机的,除非他们远远比不上欧洲商人,更何况在某些方面他们还要比欧洲商人优越。美国人早就对新大陆上的各族人民产生了精神影响,传授给了他们知识。在这同一片大陆上居住着的各族人民,早就已经习惯了把美国人看成美洲大家庭中最有知识、最有力量和最有财富的成员。所以,他们将视线转向美国,一有机会就效仿在那里居住的人民。每天他们都在吸收美国的政治理论并且借用美国的法制。

    美国人在南美人面前所处的地位,与当年他们的祖先英国人在意大利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和欧洲的一切在文化与工业上没有英国先进并且大部分消费品都要仰赖英国的国家面前所处的地位别无二致。

    今天英国已经是与它来往的几乎所有国家的天然贸易中心,而在另一半球,美国将要产生同样的作用。所以,建立或成长在新大陆的每一个国家,它们的建立和成长几乎都有利于英裔美国人。

    如果联邦解体,解散后各州的商业发展毫无疑问将在一个时期内放慢脚步,但时间决不会像人们想象的那样长。很显然,无论将来出现什么情况,各州仍要联合在一起来做生意。它们彼此为邻,相互之间在观点、利益和民情上完全一致,并且只有它们才能建立起一个极大的海洋强国。假如联邦的南方与北方分家而独立,没有北方的帮助,南方就会无法生存。我曾说过,南方并非经商的地带,而且并无任何迹象表明它会成为这样的地带。所以,美国的南方人只能长期依靠外人将自己的产品运销出去,并供应他们所需的必要物品。而他们所能找到的居间人中,只有他们的近邻北方人,能保证提供给他们物美价廉的市场。而且,他们自己还会去找北方人,因为商业的最高法则就是廉价。无论是主权意志,还是民族偏见,都无法长期顶制住廉价市场的影响。恐怕再没有比美国人与英国人之间的仇恨更深重的仇恨了。尽管存在着这种敌对的情绪,英国的商人仍然能够让美国人购买他们的大部分制成品;而美国人会买英国的货物,仅仅是因为英国的货物比其他国家的货物便宜。因此,无论美国人是否愿意,美国的正处于发展中的繁荣,并不能给英国的制造业带来不利。

    理性正告诉我们,经验也正向我们证明,如果在必要之时得不到武装力量的支援,商业上也不可能持久强大。

    美国对这个道理的理解,与其他国家一样明白。美国人已经能使自己的国旗被人尊重,而且不久以后可能会让人望而生畏。

    我确信,北美的海上力量即使在联邦解散后也不会削弱,反而会大大增强。今天经商的州与不经商的州在联合,但后者往往仅仅是勉强同意加强与它并无直接利益关系的海上力量。

    反之,假如联邦中所有经商的州联合成一个单一国家,商业就会成为它们最主要的国家利益,因而它们会为了保护航运作出巨大牺牲,并且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它们去实现这方面的愿望。

    我认为,同人一样,国家也几乎总是在它的青年时期就显露出其未来命运的主要特点。当看到英裔美国人的那种经商的干劲、经商的便利条件和经商获得的成就之时,我就不自觉地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成为地球上排名第一的海上强国。正如同罗马人生来就是要统治世界的一样,他们生来就是要统治海洋的。

    结   论我的叙述马上就将结束。以上,在探讨美国未来的命运时,我总是竭尽全力将题目分为几个不同的部分,以便专心研究每一部分。

    现在,我要将这些部分集合在一起进行通观。我所做的通观也许会不够详尽,但是会更加简明扼要。我在分析每个问题之时或许不如从前清晰,但是我可以更准确地掌控全局。我就像一个旅游者,从一座通都大市出来爬到近郊的小山上去。他出了城一直向前走,行人越来越少;他回首城市,房屋已经模糊不清,公共场所已消失在他的视野中,街道也无法分辨了,但是却一眼看清了整个城市的轮廓。于是,他似乎是头一次看到了这个城市的整体。我对新大陆上英裔人的整个未来的考察,也正是这样。这幅巨图的细节部分虽然仍是模模糊糊的,但是我已经看到了它的全景,有了关于它的整体的清晰的概念。

    如今,美利坚合众国所拥有或占据的领土,大约是全世界可居住土地的二十分之一。

    虽然土地如此辽阔,但是假如你以为英裔美国人会一直停在那里不动,那你就错了。现在他们就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个范围。

    有一个时期,我们在美洲的荒野之上也曾经有可能建立一个大法兰西国,在新大陆上与英国人平分秋色。曾经,法国在北美拥有的领土几乎有整个欧洲那么大。当时北美大陆上三条最大的河流都流经依法属于我们管辖的土地。居住在自圣劳伦斯河口至密西西比河三角洲之间的各个印第安部落,只能听得到我们法国的语言。一些分布在这片辽阔土地之上的欧洲人的居民点,能够让人们想起它们的名称的祖国。比如,路易堡(louisbourg)、蒙莫朗西(montmorency)、迪凯纳(duquesne)、圣路易(saint-louis)、万森(vincennes)、新奥尔良(nouvelle-orléans)等,对法国人来说这些都是最亲切和已经听熟了的名称。

    然而,由于一连串举不胜举的原因①,令我们丧失了这笔可观的遗产。在那些法国

    ①其中主要者有:喜欢独立和习惯于乡镇自治制度的民族,与其他民族相比,更容易建立起繁荣的殖民地,要想建立一个新的国家,人们必须有独立思考和自我管理的习惯,而这个国家的建立,又有许多方面必须取决于移民们的个人努力。人本就不多,而他们又没能很好地进行建设的地区,现在连一个法国人都没有了。在那些仍然居住有法国人的地带,他们也都是聚居在一块很小的地区,并且被别人的法律管辖着。在加拿大的40多万法国人,现在就如同是一个古老民族的孑遗,在一个新民族的汪洋大海之中迷失了。他们周围的异族居民渐渐强大,不断向四面八方发展;甚而后来居上,取代了这块土地原来的主人,统治了原来的主人建设的城市,破坏了原来的主人的语言。这批居民就是美国的居民。因此,我有理由断定英裔美国人不会留在联邦的范围之内不动,而是会越过这个范围向东北(西北)方向推进。

    在西北方面,只有几个不是很重要的俄国人的居民点;但在西南方面,墨西哥却像一堵大墙一样阻挡住了英裔美国人的去路。

    因此,严格来说,只有西班牙人和英国人这两个互相竞争的种族在今天还分占着新大陆。

    条约已经规定了这两个种族的分界线。虽然这项条约有利于英裔美国人,但我毫不怀疑,用不了多久,英裔美国人必然会践踏这项条约。

    在联邦南部边界的外面,墨西哥境内有一大片尚无人居住的地区。美国人将比有权占有这片荒野的人更早开进这片土地。他们将在那儿占有土地,建立自己的乡镇。

    而当合法的所有者蹒跚迟来之时,将会发现这片荒地已经被人开发了,已经有外来人在他们的遗产上悄悄定居下来了。

    新大陆的土地是谁先占据就归谁,因此占有土地是对捷足先登之人的报酬。

    已经有人居住的地区,想保护自己免遭这样的侵犯也要付出很大的努力。

    我已经说过发生在得克萨斯境内的情况。美国的居民每时每刻都在渗入得克萨斯,在那儿购置土地。他们虽然也服从当地的法律,但是却逐渐让自己的语言及民情占据了统治地位。目前得克萨斯地方仍归墨西哥管辖,但不久之后便会没有墨西哥人居住在那儿。所有英裔美国人与不同种族接触之地,都将会出现相似的情况。

    毋庸讳言,与居住在新大陆上的其他一切欧裔人相比,英裔人占有极大优势。在文化、实业和武力上,他们远远优越于其他欧裔人。只要他们面前还有荒地或者人烟稀少之地,只要在他们前进的途中不遇到他们无法穿过的人口稠密地区,他们就将一直不停地扩张下去。他们不会停在条约规定的边界线上,而只会在各地越过这种假设的障碍。

    在加速英裔人的这种发展的过程中,他们在新大陆所处的地理位置就起到了令人感叹的有利作用。

    在他们北部边界的上面,是北极的冰原;而只要越过他们南部边界几纬度,就进入了热带地区。因此,新大陆上气候最温和、条件最适宜人居住的地区正是英裔美国人所在的地方。

    有一些人认为,美国人口增长的飞速运动,仅仅是开始于独立之后,但这个观点并不正确。在殖民制度时期,这里的人口增长与现在一样迅速,即差不多每22年就翻了一番。只不过当时的绝对增长数字是以几十万计,而现在则以几百万计而已。在一个世纪以前,同样的现象没有被人发觉,而现在却被所有人看得一清二楚。

    属于同一国王管辖的加拿大英国人的人口增长和扩散几乎和生活在共和政府下的英裔美国人一样迅速。

    人口在持续了8年的独立战争期间仍然能按上述比例不断增长。

    虽然西部边界上有和英国人结盟的印第安部落,但向西部的移民运动也可说是从未放慢速度。肯塔基州、宾夕法尼亚的西部地区、佛蒙特州和缅因州在敌人洗劫大西洋沿岸期间就已经住满了人。战后的杂乱无章,也并没有妨碍人口增加以及阻止他们向荒地继续进军。由此可见,法制的差异,和战的不同以及秩序的好坏对英裔美国人的不断发展仅仅产生了微不足道的影响。

    这一点不难理解,因为对如此辽阔的国土上的所有地点,没有任何因素足以全面影响到它们。因此,国内总有极大的回旋余地,为受灾地区的人民提供避难场所,而且无论灾难多大,总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因此,不要以为可以阻止得了新大陆上的英裔人的飞跃发展。虽然联邦的解体和它在大陆上引起的战争,共和的废除及由此而出现在大陆上的暴政,能够延缓他们的发展,却无法阻止他们追补现实注定让他们完成的使命。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能够让移民们止步,能不让他们开进这片为勤奋之人敞开大门,为遭受苦难之人提供休养生息场所的沃野。无论未来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能夺走美国人的气候、内海、大河和沃土。不良的法制、革命和无政府状态,既不能消灭似乎已经成为了这个种族的主要特征的致富爱好和进取精神,也无法完全摧毁让他们开化的知识。

    所以,在未来无法确知的事件之中,至少有一件事是能够肯定的。那就是,在可说是即将到来的一个时代里(因为我们在这里说的是一个民族的生命),英裔美国人将布满从北极冰原到热带之间的整个辽阔的大地,并且自大西洋沿岸一直扩散至太平洋之滨。

    我估计,将来总有一天,英裔美国人占据的领土会达到全欧洲面积的四分之三①。

    总的来说,联邦的气候要比欧洲的气候好。在自然条件方面,联邦也比欧洲具有较大的优势。很显然,总有一天,联邦单位面积的人口也能与欧洲抗衡。

    第76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17)

    在这个被分成了这么多国家的欧洲,在经历了连绵不断的战争和中世纪野蛮统治的欧洲,到现在每平方里约的居民还能达到410人②。有什么样的强大力量可以阻止有一天联邦单位面积的人口达不到这个水平呢?

    美洲英裔人的几个分支只有再过几个世纪才会出现差别,失去它们共同的外貌。

    我们无法预见他们会在什么时候在新大陆建立持久的不平等制度。

    因此,无论由于战争或和平、自由或暴政、繁荣或匮乏,英裔美国人大家庭各支的命运会出现什么样的差别,他们今后仍然能够保持相同的社会情况以及在这种情况

    ①现在,只是美国本土的面积就已相当于欧洲的一大半。欧洲的面积为50万平方里约,人口为20500万人。见马尔梯—布伦著作第6卷第114册第4页。(实际上,马尔梯—布伦在此处写的人口数字是20000万,但在第92页上,他估计说,这个数字可能高达20500万。所以,硕学的托克维尔引用的是后一个数字。参看该书的1826年版)②见马尔梯—布伦著作第6卷第116册第92页。(1826年版)下流行的习惯和观点。

    在中世纪,仅仅以宗教为纽带就将这些居住在欧洲的不同种族联合在同一文明之下。新大陆的英裔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他们正在一个人人都趋于平等的时代中生活。

    中世纪正是一个教派分立、群雄割据的时代。每个民族,每个地方,每个城市,每个家庭,在当时都力图自保和独立。但是在今天,却出现了一种相反的趋势,似乎各个国家都在走向统一。各个国家之间的文化联系正在把世界上最遥远的地区联合在一起。人们也无法继续孤立着而不相往来,或者无法继续对地球上任何角落发生的事一无所知。现在我们已看到,尽管欧洲人同他们在新大陆的后裔之间隔着汪洋大海,但是他们之间的差别还比不上13世纪一些只有一河之隔的城市之间的差别。

    既然这种同化的趋势正在使互为外国人的人民彼此接近,那么它将会更加有力地阻止同一民族的后代互为外国人。

    因此,总有一天我们能够看到北美大地上住着1.5亿人口①。他们之间彼此平等,属于同一个大家庭,出自同源,具有一样的文明、一样的语言、一样的宗教、一样的习惯、一样的民情、一样的思想方法,以及一样的肤色。虽然其他方面尚难断言,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世界上将会出现一个即使拥有丰富的想象力也能想象不出的全新局面。

    现今世界上有两大民族,他们自不同的起点出发,但似乎是在走向同一目标。这就是俄国人与英裔美国人。

    在神不知鬼不觉之中,这两个民族壮大了起来。它们在人们的视线只顾及他处之时突然跻身于各国的前列,而且全世界也几乎同时承认了它们的存在及强大。

    其他一切民族似乎已经接近了它们发展的自然极限,除了保持原状之外别无他图,但唯有这两个民族却在不停地壮大②。其他的民族不是停滞不前,就是在历尽艰辛地前进。只有这两个民族,正在沿着一条尚看不到止境的道路轻松而神速地前进。

    美国人在和自然给他们设置的障碍进行斗争,俄国人则在和人进行斗争。一个在和荒野与野蛮战斗,另一个在和全副武装的文明战斗。因此,美国人是用劳动者的犁进行征服,而俄国人则靠士兵的剑进行征服。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美国人将个人利益作为动力,任凭个人发挥自己的力量与智慧而不进行限制。

    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俄国人则几乎将社会的一切权力都集中在一人手中。

    前者将自由作为主要的行动手段,后者则将奴役作为主要的行动手段。

    他们的起点不同,道路也各异。但是,其中每一个民族都似乎受到天意的密令指派,总有一天要各自主宰世界一半的命运。

    ①这是在欧洲每平方里约的居民为410人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

    ②俄国人口的增长速度在旧大陆的所有民族中按比例来说是最快的。

    原著者注第一部分(a)第15页参看朗少校在国会资助下到欧洲人还没涉足的整个西部地区去的两次考察报告。

    关于美国的大沙漠,朗少校特别指出,可以紧靠东经20度(以华盛顿为0度①)并和这条经线大致平行,从鲁日河到普拉特河画一条线。在这条假定线到密西西比河谷的西界落基山之间,延伸着一些面积比较大的平地,平地上一般都覆盖有一层无法生长植物的沙子,或者布有花岗岩石块。在这里,成群的野牛和野马有很多,也有一些印第安人的部落,但是每个部落的人数并不多。

    朗少校曾听人说过,上溯普拉特河,在该河上游的左岸也常常遇到这样的沙漠,但他没能亲自考察来证实这个传闻。参看朗少校的考察报告第2章第361页。(朗少校:《从匹兹堡至落基山的考察报告》,共2卷,费城,1823年)在朗少校的描述中,有些地方是可信的。但也不能忘记,他仅仅横越了他所说的地区,而并没有反复细致地考察他所经过的路线的两侧。

    (b)第15页在南美洲的南北回归线之间的地区,到处都有这种通称为美洲野藤的攀绕植物,它们种类繁多。在安的列斯群岛的植物区系之中,仅美洲野藤现在就有40多种。

    这种攀绕植物之中,鸡蛋果藤是最优美的。根据德库蒂兹在他记述安的列斯群岛植物界的著作(《安的列斯群岛的观赏和药用植物志》,共3卷,巴黎,1833年)中所说的,这种可爱的植物利用其生长在身上的卷须爬上大树,从而在林中形成一条条拱廊或者柱廊。这些拱廊或柱廊上缀有深红间蓝的美丽花朵,显得富丽堂皇,而且花朵散发出的香味还能使人们的嗅觉更加敏锐。见第1卷第265页。

    大豆荚金合欢是一种很粗的藤本植物。它从一棵树爬向另一棵树,生长得很快,有时甚至可以蔓延到半里约以上。见第3卷第227页。

    ①以华盛顿为0度的东经20度,与以巴黎为0度的西经99度大致相当。(c)第17页关于美洲土著的语言从北极圈一直到合恩角,美洲印第安人使用的语言都是已定型的语言,具有相同的句型以及相同的语法规则。因此,基本上能断定,印第安人的各部都系出同源。

    美洲大陆的各个部落,都有各自不同的方言。然而,能符合严格定义的语言却为数很少,因此有人仍然在试图证明处于新大陆的各族并没有特别古老的族源。

    但是,美洲土著的语言毕竟还是很有规律的。大概,现存各部落还没有经历过巨大的革命,没有被迫或者自愿地与外来的民族混合。因为一般说来,当几种语言混合在一起后,一定会出现语法规则上的混乱。

    不久之后,语言学家认真研究了美洲土著的语言,尤其是北美土著的语言。他们立刻发现,野蛮人的这种土语是一套极其复杂的观念的产物,组织得非常合理。他们认为,这种语言非常丰富多彩,创制者在创制它之时特别注意到了听觉的细微辨别能力。

    与其他语言相比,美洲语言的语法体系在许多方面都大不相同。

    在欧洲的一些民族之中,德语就有一个与其他语言不一样的特点:必要时它能够把几个词连接在一起,有的词还能表达很多意思。更令人惊奇的是,印第安语扩大了这个特点,甚至达到了可说是仅用一个词就可以表达一大堆概念的地步。通过杜邦索先生在《美国哲学学会报告》中引用的下面这个例子,可以很容易地说明这一点。

    当一个特拉华族的妇女逗弄一只小猫或者小狗之时,能够听到她反复说kuligatschis。这就是一个由多个词合成的词。其中 k 表示第二人称,意思是“你”

    或“你的”;uli 读作 ouli (乌利),是 wulit 一词的中段,意思是“美丽的”和“可爱的”;gat 是 wichgat 一词的末段,意思是“爪子”;最后的 schis,读作 chise (西斯),是个表示小形的爱称词尾。由此,这个印第安妇女仅用一个词就表达了“你的可爱的小爪子”这个意思。

    这里,还有一个例子能更令人信服地说明美洲的蛮族非常善于连接他们的单词。

    一个特拉华族的男青年自称pilape。这个词由 pilsit(意思是“纯洁的”、“无辜的”)和 lenape(意思是“人”)组成。这个词的意思也即是说,他称自己是“纯洁的人”。

    这种把几个词连缀起来的特点,尤其在动词的合成方面比较常见。一个极其复杂的动作,往往只需要用一个动词表示。意思上的几乎所有的细微差别,都可以通过动词和改变动词的词形表示出来。

    我只是略微提及这个问题,凡是想进行详细了解的人,可以去读:1)杜邦索先生和赫克维尔德牧师之间关于印第安语的通信。这封通信刊载在阿伯拉罕·斯莫尔主编的1819年在费城出版的《美国哲学学会报告》第1卷的第356~464页。

    2)盖伯格[geiberger(应为david  zeisberger)  ]的《特拉华语或勒纳普语语法》。这本书一共三卷,全面分析了特拉华族的语言。前面附有他在考察特拉华族时结识的杜邦索先生所写的序言。

    3)《美国百科全书》第5卷末尾收录的上述语法书的摘要。

    (d)第18页在夏尔瓦的《新法兰西的历史》[全称为《新法兰西的历史与通志以及奉王命去北美旅行日记》(共6卷,巴黎,1744年)]的第1卷第235页,记载着1610年加拿大法国人对易洛魁人的第一次战争的历史。虽然易洛魁人使用的是弓箭,但是他们却对法国人及其同盟者进行了殊死抵抗。夏尔瓦虽然不是写作的高手,但是他在记述这段历史时却妙笔生花,通过鲜明对比的手法描述了欧洲人及野蛮人的品德,还有这两个种族对待荣誉的不同态度。

    他写道:“法国人纷纷争抢卧死在疆场上的易洛魁人的海狸皮衣,而他们的同盟者休伦人则鄙视这种行为。他们开始对俘虏施以他们习以为常的酷刑,并吃了一个被他们杀死的人。法国人真是被吓坏了。”夏尔瓦接着说:“这些野蛮人以无私不贪为荣,对我们没有这种想法表示惊奇,而且不理解扒死人的衣服为什么远远不如吃死人的肉那么坏,因为在他们看来,这同吃野兽的肉相比并无不同。”

    夏尔瓦在第1卷的另外一处,即第230页,还对尚普兰首次目睹的割肉酷刑以及休伦人回到自己村舍之时的情景进行了转述。

    他写道:“走了8里约以后,我们的同盟者们停了下来。他们拉出一名俘虏,对他施以他们的同族战士落到这个俘虏所在的部族手中时受过的所有酷刑,同时对他宣布他的结局应当如此;并接着说:假如你有勇气,你就以歌声来伴奏。这个俘虏立即唱起战歌,还把他所会的所有歌都唱完了,歌声十分悲怆。尚普兰说,野蛮人的音乐竟有如此悲伤的调子,这一点他以前从来没有机会得知。这种处死办法还伴以我们随后即将谈到的各种酷刑,这可把法国人都吓呆了。这种惨状他们实在不忍目睹,迫不及待地希望尽快结束这个场面。……当天夜里,一个休伦人做了一个梦,说他们受到追击,他们的退却,简直变成了逃命;而野蛮人紧追不舍,完全将危险置之度外。……”

    第77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18)

    “他们一看见自己的村舍,就砍了一些长竿子,把各自分得的被处死俘虏的头发拴在竿头上,挑起来表达凯旋之意。妇女们看到这种场景便都奔来,纷纷跳进水里,登上几只独木舟,从自己丈夫的手里接过沾满血污的头发,然后系在自己的脖子上。”

    “休伦人的战士把这样一件令人生畏的战利品赠给了尚普兰。此外,还把几张弓、几支箭和他们本来打算自己留下的那张仅有的易洛魁人皮送给了他,并托他把这张人皮上呈给法兰西国王。”

    他独自一人在这些野蛮人之中生活了整整一个冬天,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始终没有受到侵害。(e)第27页虽然英属美国殖民地在美洲的建立初期占有支配地位的清教徒的清规戒律早就大大减少了,但是在习惯和法律中仍可看到很明显的痕迹。

    法兰西共和国在1792年反对基督教时便开始了其昙花一现的存在时期,一项强迫公民遵守礼拜日的法律就是马萨诸塞的立法团在这时公布了的。该法的序言和主要条款读者值得一读:“鉴于遵守礼拜日是一项公益活动,可以使劳动得到有益的中断,还可以给人们带来反省人生的意义和人类在所难免的犯错误的机会,让人们自己和集体礼拜创造和管理世界的上帝,并使人们专心于这种使基督教社会增辉和安宁的善行。”

    “鉴于信教不笃或轻佻浮华的人在忘记礼拜日应该尽的义务和社会给予他们的好处时,会亵渎神明而耽于游乐或为自己而劳动;鉴于这些行为有违基督徒固有的义务,会给没有效仿他们的人带来干扰,会给整个社会带来真正的危害,并在社会上形成放纵的风气和浮夸的习惯;“参议院和众议院兹命令如下:“第一条 任何人在礼拜日,不能在自己的作坊或店铺里干活。在这一天,任何人也不得从事任何劳动和公务,不得出席任何音乐会、任何舞会或观看任何性质的演出,不得进行任何种类的狩猎、游戏或娱乐,违者罚款。每次罚款的金额不低于10先令,但也不超过20先令。

    “第二条 外出旅行者和车船的驾驶者,除非必要,否则不得在礼拜日出行。违者处以与第一条相同的罚款。

    “第三条 小酒馆主人、小店铺主人和小客栈主人应阻止本乡镇的定居居民于礼拜日这天在其店铺停留、娱乐或办事。如有违背,店主和客人将同被罚款,而且可以吊销店主的执照。

    “第四条 身体健康而又没有正当理由在三个月之内少向上帝进行一次公开礼拜的人,要处以10先令的罚款。

    “第五条 在教堂的围墙之内做出不当行为的人,要处以5至10先令的罚款。

    “第六条 负责执行本法的是乡镇的十户长(tithingmen)①。他们有权在礼拜日巡视旅店和其他公共场所。拒绝十户长进店内巡视的店主,将处以40先令的罚款。”

    “拘留旅客,查问其在礼拜日滞留于旅途的理由,是十户长拥有的权力。拒绝回答的人,将处以5英镑的罚款。”

    “如果十户长对旅客回答的理由不满意,可将其送交县的治安法官处理。”1792年3月8日法令,载《马萨诸塞普通法》第1卷第410页。

    1797年3月11日,以一项新法预定增加罚款的金额,其中一半归拘留该轻罪犯人的人所有。见上述法令汇编第1卷第525页。

    ①每年改选一次的十户长,从职务上说,他相当于法国的兼为乡镇警卫和司法警察的官员。

    1816年2月16日,又有一项新法批准这些措施。见上述法令汇编第2卷第405页。

    在1827年和1828年纽约州修订的几项法律中,类似的条款也有(见《增订纽约州法令集》第1编第20章第675页)。其中规定,在礼拜日任何人不得打猎钓鱼,不得在酒店停留和进进出出。除非必要,否则任何人不得在礼拜日出行。

    上述这些,并不是初期移民的宗教精神和严格习俗留在法律上的唯一痕迹。

    在纽约州增订的法律集第1卷第662页,可以见到如下的条款:“因为赌博或打赌而在24小时内输赢25美元(约合132法郎)时,即被定为轻罪,并根据确凿的证据处以不低于所赢或所输金额五倍的罚款。此项罚款全部交给本乡镇济贫工作视察员收管。”

    “输25美元或以上的人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诉。如果不申诉,则济贫工作视察员可以作为赢方,收下输方的输款和相当于输款三倍的罚款,以供济贫工作使用。”

    我们摘引的都是最近新实施的几项法律,但是如果不追溯到这些殖民地的初始时期,谁又能理解这些法律呢?我丝毫不怀疑,在我们这个时代,采用这种立法方式制定刑法的只有个别地方。民情已经适应时代的进展,但是法律仍然没有发生改变。严守礼拜日,依然是美洲最使外来人感到惊奇的做法。

    特别是美国有一个大城市,整个社会一到星期六晚上就像停止了运动似的。如果你在本应是成年人应邀参加交际和青年人应邀赶会的时候去这座城市逛一逛,你会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悄无声息的世界。你既听不到工业的轰隆声,也听不到人们的高歌声,更听不到闹市区的喧闹声。在教堂的周围绷紧着生活的锁链。阳光一缕一缕地透过半开半掩的百叶窗射进居民的室内。好不容易才可以在远方看到有一个人独自默默地穿过十字路口,一条长长的大街上竟无一个人影。

    第二天清晨,辚辚的车辆声,铁锤的敲打声,人们的喊叫声,又开始传入你的耳朵里。整个城市又睡醒了:成群的人,急急忙忙地拥向城市的工商业中心;全部的人都在行动,精神焕发,在你的周围忙来忙去。继一种麻木不仁的状态之后,出现了这种急急忙忙的场面,好像人人觉得要想发财和由此享乐,只有今天一天似的。

    (f)第31页不用说,我在这一章里不想叙述美国的历史。让读者因此了解初期移民的观点和民情对每个殖民地和整个美国后来发展的影响才是我的目的。所以,我只应引用一些有关的片段。

    这样做我不知道是否正确,但我觉得这可以绘出或表示出美国各个共和州的早期画面。一般的读者不仅会注意这幅画面,而且肯定会向国务活动家提供便于他们深入研究的资料。我本人虽然不是美国历史专家,但为别人提便于方便我还是愿意的。因此,我觉得应当在这里列出一篇简短的书目,并扼要地分析一下我认为最宜于引用的几部著作。

    在大量可供引用的一般性的文献中,我首先要推荐埃伯尼泽·哈泽德编的收有各州文件和其他可靠文献的《美利坚合众国历史资料汇编》。这部汇编在1792年于费城出版,其第1卷收有英国国王颁发给移民的所有特许状的全文,以及每个殖民地政府自成立以来的主要法规。除此之外,还有跟这一时期的新英格兰和弗吉尼亚事务有关的大量官方文件。

    第2卷几乎都是关于1643年联盟的文件,其中有新英格兰各殖民地之间为抵御印第安人而结成的这个联盟的公约。英裔美国人宣布联合的第一个实例就是这个联盟。直到1776年北美殖民地宣布独立,才有数个与此性质相同的联盟出现。

    在费城出版的这部历史学文献汇编,在王家图书馆中就藏有。

    此外,每个殖民地还有属于自己的历史文献,其中有些是十分珍贵的。首先我要提到弗吉尼亚的名字,它是移民开发最早的州。

    在研究弗吉尼亚的所有历史家里面,它的创造者约翰·斯密斯船长应该是首屈一指的。斯密斯船长给我们留下的是一部16开本的著作,书名为《弗吉尼亚和新英格兰通史》,1627年于伦敦出版(本书亦藏于王家图书馆)。斯密斯的这部著作还带有多幅地图和一些十分漂亮的版画,并且还标有制作的日期。这位历史学家从1584年一直写到1626年。斯密斯的著作得到了很高的评价,而且受之无愧。斯密斯是一位有名的冒险家,他诞生于冒险家辈出的时代,并最终获得胜利。这本著作洋溢着冒险开发的热情,也就是人们在那个时代特有的冒险进取精神。从这部书中,我们还可以嗅到混有经商致富味道的行侠仗义气息。

    但是,在斯密斯船长身上最突出的表现是,他除了具有同时代人的美德之外,还具备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所没有的一些品质。他的文章简洁精练,叙述逼真,没有一点矫饰。

    这位作者让我们知道了在欧洲人发现北美时期印第安人的生活情况。

    第二位可供咨询的历史学家是贝弗利。他的著作为48开本,1707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已经被翻译为法文。作者的记述始于1585年,止于1707年。该书第1章载有殖民初期的历史文献。第2章,有趣地报道了印第安人在这个扩张时期的生活情景。第3章,让人清楚地了解到当时弗吉尼亚的民情、社会状况、法律以及政治习惯。(《弗吉尼亚州的历史和现在》,伦敦,1705年)贝弗利出生于弗吉尼亚,因此他一开始就说:“由于我出生在印第安人的土地上,对语言的纯洁性没有过多的专注,故我的著作请读者不要以过于严格的批判观点来审查。”虽然这位移民后代表示自己做得不够,但他的著作通篇都在证明,他是情不自禁维护母国的最高主权的。从贝弗利的著作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曾经鼓励美洲英国殖民地前进的那种公民自由精神的很多痕迹。各殖民地之间长期以来存在的并且一直延续到独立时的不和睦痕迹在书中还有留存。贝弗利对他的邻居马里兰的天主教徒表示的痛恨,比英国政府的这种情绪要大。这位作者的文章简要,叙述总是充满同情心而且令人信服。在王家图书馆可以找到贝弗利著作的法文译本。

    威廉·斯蒂思写的《弗吉尼亚最初发现与定居开发史》也是一本值得推荐的著作,我在美国读过,但是在法国还没有找到。此书叙述得详尽而有趣,但我认为有些冗长。

    关于卡罗来纳的历史,约翰·劳森的一部16开本的薄书《卡罗来纳史》是可以推荐的最早和最好的著作,此书1718年出版于伦敦。

    劳森的著作首先记述了卡罗来纳西部的发现经过。这部书是用旅行记的形式写作的,作者的叙述有些杂乱,其观察也很肤浅。只是对当时野蛮部落中流行的天花和酗酒所造成的荒废情景进行了深刻的描述,而对那些部落风行的并因为欧洲人的到来而又加剧的道德败坏行为,也记述得饶有风趣。

    劳森著作的第二部分,对卡罗来纳的自然状况和物产进行了专门的描述。

    劳森著作的第三部分,生动有趣地叙述了当时印第安人的风尚、习俗和管理组织。

    在该著作的这一部分,作者的才华和独到之处充分显示了出来。

    劳森的这部著作,写到查理二世时期赐给卡罗来纳以特许状为止。

    这部著作的基调是轻快的,但总是失于下流,与同一时期在新英格兰出版的著作的深沉笔调完全不同。

    劳森的这部著作,现在在美国已经很难见到,而在欧洲就更难找到了。但还有一部孤本存于王家图书馆。

    我从美国的最南部分一直游历到它的最北部分,这其间的广大地区直到很晚以后才有移民开进。

    我首先应该介绍一部非常值得一读的汇编,名叫《马萨诸塞历史学会论丛》,1792年出版于波士顿,1806年再版。这部著作没有被王家图书馆收藏,而且我相信其他图书馆也不会有。

    第78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19)

    这部论丛(仍在继续编辑)收载了关于新英格兰各州历史的大量珍贵文献,其中有尚未公开发表的通信和地方档案馆收藏的原始文件。这部论丛是古金主编的,也收有与印第安人有关的材料。(参看第1卷第140页以下)在本注所在章的行文中,我曾经多次提到纳撒尼尔·莫尔顿的《新英格兰回忆录》。我在这里只想补充一句:凡是想了解新英格兰历史的人,都应当读一读这部著作。莫尔顿的著作为32开本,1826年在波士顿出版。王家图书馆没有收藏此著作。

    大教士科顿·马瑟的《基督教美洲传教史或1620—1698年新英格兰教会史》是讲述新英格兰历史的最珍贵和最重要的著作。这部书为32开本,共两卷,1820年在哈特福德出版。我不认为在王家图书馆能找到它。

    该书被作者分为七册。

    作者在第一册讲述了新英格兰的筹建和建设的历史。

    作者在第二册记述了新英格兰的几位初期总督和主要行政官员的生平。

    作者在第三册叙述了当时指导人们思想的福音会牧师们的生平和事迹。

    作者在第四册报道了剑桥(在马萨诸塞)的大学的成立和发展过程。

    作者在第五册陈述了新英格兰教会的教义和教规。作者在第六册讲述了据马瑟说是表明上帝向新英格兰居民施福的一些事件。

    最后,作者在第七册,向我们讲述了当时存在的异端邪说和新英格兰教会加以反对的动乱。

    马瑟生于波士顿,是一个福音会牧师,也在波士顿终其一生。

    他在引导人们建设新英格兰的那种宗教热心和激情的鼓舞和激发下写了这部著作。他的文笔经常暴露出不够典雅的缺欠,但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只想依靠宗教的狂热去打动每位读者。他过于偏执,而且经常过于轻信,但决不要觉得他企图以此进行欺骗。他的这部著作,偶尔也有精彩的片段和真实深刻的思想。例如,他在第1卷第1章第61页说道:“在清教徒到来之前,英国人就曾多次有意向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迁移,但是他们好像对能够得到物质利益所抱的希望并不高,所以一遇到困难,就马上心灰意冷,退缩回去。然而在崇高的宗教思想推动和支持下来到美洲的人,肯定不会这样。这些人遇到的敌人虽然远比任何一个殖民地的创建者遇到的敌人要强大得多,但是他们能够坚持自己的信念,致使他们创建的东西至今依然存在。”

    在马瑟笔触严肃的叙述中,有些时候也插进一些温情脉脉的描写。例如,他谈到一位英国妇女,在宗教热情的鼓舞下同她的丈夫一起来到美洲,但是不久之后便难以忍受流亡生活的艰难困苦。他随后接着说:“至于她那道德高尚的丈夫,却试图独自一人留在那里,但是他没能活下来。”(第1卷第71页)马瑟的著作,对他所描述的时代和地区,作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报道。

    他为了让我们清楚地了解清教徒是出于什么动机到大洋对岸去寻找避难所的,写道:“上帝向我们当中居住于英国的人发出号召。上帝在号召那些不相识的人的时候,要求他们下定决心抛弃在故乡的安适生活,横渡波涛汹涌的大洋,在那令人生畏的荒野上安家立业;无条件地服从上帝的戒命,就是这样做的唯一目的。”

    他接着说:“在做长篇大论之前,应该说明一下他们进行这种冒险是出于什么动机,以使后代清楚地知道他们的动机,而尤为重要的,是提醒我们今天的人怀念他们,切勿忘记祖先追求的目的,对新英格兰的真正关心不要减少。所以,在这里我要介绍一部手稿里谈到的某些人当时的动机。

    “第一个动机:为教会作出最大的贡献,即向世界的这一部分(北美)传播福音,建起一座能够保卫基督徒的堡垒,以反对企图在世界的剩余部分建立统治的非基督徒。

    “第二个动机:欧洲其余所有的教会都已被破坏,害怕我们的教会也受到上帝这样的惩罚,所以决心开辟这个地方(新英格兰),为大部分人提供免遭大破坏的避难场所。

    “第三个动机:我们所在的国度好像在折磨居民,最重视财物的人却最轻视他们所踩着的土地。人们把子女、邻居和朋友视为最沉重的累赘,他们尽力躲开穷人。如果事物依照这样的秩序发展,要被排挤出这个世界的就是最能创造享乐的人。

    “第四个动机:我们的放纵行为已经达到极点,好像有钱才能在同类中保持应有的地位,而没有钱就要受人轻视。所以,各行各业的人都去寻找以不道德的方法来致富的门路,从而便宜了那些因为有钱而能荒淫无耻生活的富人。

    “第五个动机:讲授科学和宗教知识的学校办得太差,这就致使大部分儿童,尤其是最优秀和最有才华的儿童以及人们觉得最有成才希望的儿童,在耳闻目睹的大量坏榜样和身边的腐化现象的影响下学坏了。

    “第六个动机:上帝的花园是大地,上帝把大地赐给他的儿子亚当去耕种,我们为什么要让自己因为没有土地而饿死,并让这片本应供人使用的宽广土地无人居住,荒芜不毛呢?

    “第七个动机:要成立一个革新的教会,并从成立之初就要支持它;要把我们的力量跟一个虔诚的民族的力量相联合,从而巩固和发展这个教会,使它摆脱那些没有这种支持就可能成为它的重大灾难的危险。对一个基督徒来说,还有什么工作能比这项工作更为高尚和壮丽呢?还有什么事业能比这项事业更值得做呢?

    “第八个动机:在这里(英国) 一个信仰虔诚并享有荣华富贵的人如果能放弃因致力建设这个革新的教会而获得的好处,并且愿意分担苦难,他将为人们做出伟大而高尚的一个榜样,让人们学习他在向上帝为殖民地祈祷时表示自己的虔诚信仰,并把大多数人联合起来。”(见马瑟著作第17页及以后各页)在离这段引文很远的后面一章中,当马瑟说明新英格兰教会在道德方面的原则时,对在宴会上为健康而干杯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说这是异教徒、可恨的习俗。

    他对妇女对头发进行任何装饰也同样严厉地反对,同时无情地谴责妇女穿着袒胸露臂的时装。

    他在其著作的某一章里,给我们举出了许多曾经使整个新英格兰震惊的妖魔作怪的例子。在他看来,恶魔在这个世界兴妖作怪,千真万确的是事实。

    他用了大量篇幅去阐述同时代人所特有的追求公民自由和政治独立的精神,说他们每迈进一步都要遵循他们的自治原则。例如,马萨诸塞的居民就是如此:自1630年之后,即在普利茅斯建立殖民地以后的十年里,他们用400英镑在剑桥创办了一所大学。

    我们如果从新英格兰的全部历史转而研究新英格兰各州的历史,首先则应该提到马萨诸塞地方副总督哈钦森的《马萨诸塞殖民地史》。该书为32开本,共两卷。该书王家图书馆藏有一部,是1765年于伦敦出版的第二版。

    我在本注所在章里曾经多次引用这部著作,其叙述开始于1628年,终于1750年。此书写得十分真实,文笔精练,朴而不华,是一部翔实的历史著作。

    关于康涅狄格的历史,本杰明·特朗布尔的《康涅狄格全史:世俗史和宗教史,1630—1764》是值得推荐的最好著作。该书为32开本,共两卷,1818年在纽黑文出版。我觉得王家图书馆不会有这部著作。这部著作深刻而清晰地描述了在书名所指时间段内发生在康涅狄格的所有重大事件。作者引用了珍贵的历史文献,而且叙述相当确切。他写到康涅狄格初期的事件时,讲得十分有趣。第1卷第5章(《一六三九的康涅狄格》)第100页,以及第1卷第7章(《康涅狄格的邢法》)第123页最应该读一读。

    我们有理由高度评价杰理米·贝尔纳普的《新罕布什尔史》。该书为32开本,共两卷,1792年在波士顿出版。第1卷第3章最应当读一读。在这一章里,作者对清教徒的政治原则和宗教教义,以及他们的移居原因和移居法律,叙述得极其翔实。下边是1663年的一段布道讲话:“新英格兰需要永远记住它的创建目的不在于商业,而在于宗教。人们在前进中要坚持清教徒的教义和纪律。所以,商人和一个铜板一个铜板攒钱的人也要永记,创建这些殖民地的目的不在于金钱,而在于宗教。我们当中如果有人在评价世界和宗教时觉得世界值13,而宗教只值12,那么,这个人就不具备新英格兰的真正男儿的情感。”从贝尔纳普的著作里,读者可以看到,他比至今研究美国历史的其他作者更多地提到普遍观念并强调思想具有的威力。

    在我们所研究的已经存在很久的几个主要州中,最为突出的是纽约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关于纽约州的历史,威廉·斯密斯的《纽约史》是记述得最好的一部著作。此书为48开本,共一卷,1757年在伦敦出版;1767年出了法译本,也在伦敦出版。斯密斯为我们提供了法英两国在美洲进行的战争的细节。在研究美国历史的所有著作中,它尤为详尽地介绍了著名的易洛魁联盟。

    关于宾夕法尼亚的历史,我想推荐的只有罗伯特·普劳特的《宾夕法尼亚自创建与定居:1861年威廉·佩恩就第一任领主与总督直至1742年以后的历史》。该书为32开本,共两卷,1797年在费城出版。

    这部书很值得读者细读,其中收有关于佩恩的大批珍贵文献,其中谈论到了教友会的教义以及宾夕法尼亚初期移民的性格、风尚和习惯。据我所知,王家图书馆并未收藏此书。

    不用说,在研究宾夕法尼亚的主要著作中,富兰克林和佩恩本人的著作也占有一席之地。他们的著作广大读者都很熟悉。

    以上所介绍的这些著作,我在旅美期间就已看过其中的大部分。现在承蒙王家图书馆的好意,我又读到其中的几部;其余的几部,是美国前驻巴黎总领事沃登先生给我找到的,沃登先生也写有一部跟美国历史有关的杰出著作。在结束这个注的时候,请沃登先生接受我对他的谢意。

    (g)第36页杰斐逊在自传中写道:“在英国人于弗吉尼亚建立殖民地初期,当土地什么也不能向人们提供或只能提供少量的产品的时候,很多有远见的人便拥有了大量的租让地,并且,把这些财产都传给了后代以保持其家庭的荣华富贵。因为财产逐代传给同姓人,一些独特的家族集团便随之产生了。家族集团依法享有永远保持财富的特权,进而依靠自己强大和富饶的州而形成显赫的贵族阶层。而国王也照例是从这个阶层中选派州的议员的。”见《杰斐逊文集》。(第1卷第36页)英国法律中关于遗产继承的一些重要规定,在美国全部被否定了。

    肯特先生说,在遗产继承问题上我们作的第一个规定是:“人死而无遗嘱时,他的财产由直接亲属继承;如果只有一个男性或一个女性继承人,他或她独得全部遗产;如果有数名同顺序的继承人,就不分性别,遗产由数人平分。”(见肯特:《美国法释义》1840年版第4卷第374页)起初,这项规定在纽约州以1786年2月23日法令通过,后来又进行过修订〔见(《增订纽约州法令集》)第3卷;附录,第48页〕。现在,这项规定被美国各州所采用,只是佛蒙特州有一点不同,那里的男性继承人能够得到两份遗产(见《美国法释义》第4卷第3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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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9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20)

    肯特先生在该书第4卷第1 22页,叙述了美国的限嗣继承立法史。他总结说,美国在独立之前,每个殖民地采用的都是英国的限嗣继承法。后来,弗吉尼亚根据杰斐逊的意见(见《杰斐逊自传》),从1776年废除了遗产限嗣继承制度。1786年纽约州也废除了这种制度。紧接着,北卡罗来纳、肯塔基、田纳西、佐治亚和密苏里,也相继废除了限嗣继承法。而在佛蒙特、印第安纳、伊利诺伊、南卡罗来纳和路易斯安那,从来就没有采用过这种限嗣继承制度。觉得应该保留英国的限嗣继承法的各州,也对限嗣继承制度加以修订,将其中的贵族立法主旨去掉。肯特先生写道:“我们在国家管理方面的一般性原则,是致力于促使财产自由流通。”

    使研究美国遗产继承立法的法国人大为惊异的是,比起美国的继承法,法国的继承法简直民主得无边。

    美国的法律规定父亲的遗产子女平分,但这需要父亲没有另立遗嘱,因为纽约州的法律规定(《增订纽约州法令集》,第3卷,附录,第51页,阿尔巴尼,1829年版):“任何一个人都有完全的自由、权限和资格立遗嘱处理其财产,即对某一政治机关或者是社会团体留下遗言,将其财产全部或部分遗赠给某人。”

    法国的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可以将其财产平分或是近于平分给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现在,美国的大部分州还实行限嗣继承制度,只是缩小了它的效果。

    法国的法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限嗣继承。

    美国的社会情况比我们的民主,然而我们的法律则比他们的民主。这最能说明一个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在法国,民主安于遭受损害;而在美国,民主能在废墟之上泰然自立。

    (h)第40页美国的选举资格概要各州均赋予年满21岁的人以选举权。在各州,均要求选举人应该在其参加选举的县居住过一定的时间。

    关于财产资格:马萨诸塞州,被选举人必须有3英镑收入或60英镑资产。

    在罗得岛,选举人必须拥有价值133美元(约合704法郎)的地产。在康涅狄格,选举人必须拥有可以赖以收入17美元(约合90法郎)的财产。在民兵中服役一年,也可以享有选举权。

    在新泽西,选举人应有50英镑的财产。

    在南卡罗来纳和马里兰,选举人必须拥有50英亩土地。

    在田纳西,选举人应该拥有任何一种数量足够的财产。

    在密西西比州、宾夕法尼亚州、佐治亚州、弗吉尼亚州、俄亥俄州、特拉华州和纽约州,只要是纳税,就可以成为选举人,但是其中的很多州,在民兵中服役就等于纳税。

    在缅因和新罕布什尔,凡是没有被列入赤贫名单的,都可以作为选举人。

    最后,在密苏里州、阿拉巴马州、伊利诺伊州、路易斯安那州、印第安纳州、肯塔基州和佛蒙特州,对选举人的财产没有作任何规定。

    有一点我还想指出,只有在北卡罗来纳州,对参议员的选举人规定的资格与众议员的不同:参议员要拥有50英亩土地,而众议员只要纳税即可。

    (i)第65页美国实行关税保护政策,所以少数海关人员最容易走私,而大多数海岸地区则是最易走私的地区,但是并不像其他国家那样漫无限制,因为任何人都可以参与缉私。

    美国不设消防警察,因此火灾多于欧洲,但是一般说来,可以及早扑灭,因为周围的居民不会袖手旁观,而是会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帮忙。

    (k)第66页说中央集权产生于法国大革命,那是不正义的。法国大革命只是完善了中央集权。在法国,对中央集权的喜爱和对典章制度的狂信,可以追溯到法学家进入政府的时期,即可以使我们回想到美男子腓力四世统治法国的时代。从那个时期之后,这两种倾向一直没有停止发展。下面,是1775年马尔泽尔布先生代表最高税务法院向路易十六国王的进言摘录①:“……把自己管理自己事务的权利留给每个机关和每个公民社团或者每个村镇;现在我们不应当说这项权利将被写进王国的第一部宪法里,这主要因为天赋的权利和合情合理的权利这两项权利是很古老的。但是,您的主要东西已被它夺走。我们和陛下都不要害怕说:在这方面,我们的管理工作已经变成可以说是儿戏。

    “自从几位有权有势的大臣提出不能召集国民议会的政治原则以来,所有的官员们便上行下效,以至于村镇的居民不经总督的允许,什么决定也无法作出。所以,如果某个村镇要想花钱办一项事业,就得去恳求总督的下属官员,从而要根据官员同意的计划来进行,雇用他们喜欢的工人,按照他们的指示支付工资。村镇中如果有人要打官司,也得经总督允许,即在向法院起诉之前,先要把案件送到总督那里进行初审。如果总督的意见与打官司的居民相反,或者诉讼的对方是总督的亲信,村镇就

    ①参阅《根据税务资料论法国公法史》,布鲁塞尔,1779年,第654页。

    失去了保卫自己权力的能力。总督老爷就是通过这些办法尽量全部窒息地方自治精神的,而如果有可能,则必将除掉公民心中的这种精神。也可以说,全国人民都被宣告为禁治产人,并且给他们指定了监护人。”

    怎么今天还能说法国大革命在中央集权这方面所做的一切就是征服呢?

    杰斐逊1789年在巴黎给一位友人写信说:“我们的国家决不是一个统治狂热的像法国那样根深蒂固以及造成许多灾难的国家。”这是他1789年8月28日致麦迪逊的信。

    (见《杰斐逊通信集》,第15卷,第364页,普林斯顿,1958年)实际上,几个世纪以来,法国的中央政权为了扩大其行政集权,做到了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在这方面,从来没有限制过它的权力。

    法国大革命产生的中央政权,比起它的任何一个先行者都走得远,因为它比任何一个先行者都更有力量、有学识。例如,路易十四只是使村镇生活的一切服从于一位总督的享乐;拿破仑只是使村镇生活的一切服从于一位大臣。原则始终相同,只是后来的发展有大有小而已。

    (l)第69页法国宪法的这种不可变性是我国法制的必然结果。

    先以规定王位继承的法律为例来说明,这是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还有什么法律比这个以父传子继的自然顺序为基础的政治规定在原则上更不可更改的呢?路易十八在1814年让人承认了他的家族永久地拥有这一政治继承权。为1830年7月革命善后的那些人,效仿了路易十八的做法,只不过把这个政治继承权转让给另一个家族而已。在拥立新王朝时,他们也仿效了大法官莫普的做法。当莫普在旧的最高法院的废墟上建立新的最高法院时,他没有忘记在国王的诏令中写进新的大法官也同他们的前任一样是不能罢免的。1830年的法律也同1814年的法律一样,修改宪法的问题根本就未曾涉及。而且,这个要求,一般的立法手段满足不了,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国王依靠什么运用它的权力呢?答案是依靠宪法。贵族院议员呢?也依靠宪法。

    众议院议员呢?仍然是依靠宪法。国王、贵族院议员和众议院议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会联合起来对他们的权力所唯一依靠的法律进行任何修改呢?离开了宪法,他们也就没有什么地位了。那么,他们在什么条件下才能修改宪法呢?下述两种条件必居其一:一是在他们无力反对人民能够不按他们的意愿,却是以他们的名义继续实行宪法的一些条款的时候;二是在他们赖以凭借的法律不复存在,他们自己不再有什么地位,而要求改变宪法的时候。后来。他们自己破坏了宪法,后来便自取灭亡了。

    这一点在1830年的宪法中比1814年的宪法中表现得还要清楚。在1814年,可以说王权是在宪法之外或以上的;而在1830年,王权已经同意由宪法来规定,因此王权离开宪法,就没有任何作用了。

    结果,法国宪法的各个部分都没有变动,因为人们把它与一个家族的命运联系在了一起;法国宪法的全体也没有变动,因为修改宪法的合法手段人们还未曾找到。

    这些论述都不适用于英国。英国没有成文宪法,谁能说英国修改过成文宪法呢?(m)第69页研究英国宪法的几位著名学者,对议会的这种无限权威争先恐后地论述过。

    德洛姆在其著作第10章第77页(见《英国宪法》,休斯编,伦敦,1834年)写道:“英国法学家坚信的基本原则,是觉得议会除了不能把女人变成男人或者把男人变成女人之外,别的事情它都能做到。”

    布莱克斯通说得虽然不像德洛姆那样坚定,但也十分明确。下面的话就是他说的:“爱德华·科克爵士觉得议会的权力和司法权(第4项第36款),不管是对人,还是对事,都过于广泛和绝对,以至于它的活动任何限制都禁止不了。他补充说,对这个最高的法院简直可以说是:si  antiquitatem  spectes,  est  vetustissima;  si dignitatem,est honoratissima;si  jurisdictionem,  est  capacissima.(论资格,它最古老;论荣誉,它最光荣;论权力,它最强大。

    )在制定、认可、扩大使用范围、停用、废除、恢复使用和解释教会法令或世俗法令、民法、军事法、海运法、刑法等名目众多的法律方面,议会享有至高无上和不受监督的权力;而正是王国的宪法授予议会这种可以左右政府每个部门的绝对权力的。凡是跟申冤和要求赔偿损失有关的案件,都可以越过普通法院而送到这个特殊的法院去处理。它能够修改或新订王位继承法,例如亨利八世和威廉三世,就是由它拥上王位的。它能使国家改信某一教派,例如在亨利八世以及他的三个子女统治时期,它就曾经以各种理由使国家来回改宗。它可以修改和改变王国的宪法和议会本身,例如它曾经为通过英格兰与苏格兰联合的法案,以及关于三年和七年举行一次选举的各项法令,就这样做过。总之,本来不能做到的一切它能做到,所以它在使用自己的权力时好像毫无顾忌,以可以说是有些过于大胆的姿态表现了议会的万能。”(见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1卷第160页)(n)第77页美国各州的宪法,在政治审判制度方面的规定彼此最为一致。

    各州的宪法都定有这种制度,并将起诉的专权授予州众议院,只有北卡罗来纳州宪法把这项权利授予大陪审团(第23条)。

    所有州的宪法几乎都把政治审判的专权授予州参议院,或者有州参议员列席的审判团。

    政治法院只能够作出罢免或不准再任公职的处罚。只有弗吉尼亚宪法允许政治法院可以作出各种不同的处罚。

    第80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21)

    可以送交政治审判的罪行有:联邦宪法第2条第4项、印第安纳州宪法(1816年宪法)第3条第23项和第24项、纽约州宪法(1812年宪法)第5条和特拉华州宪法第5条规定的叛国罪、贿赂罪和其他重罪或轻罪;马萨诸塞州宪法第1章第2条、北卡罗来纳州宪法(1776年宪法)第23条和弗吉尼亚州宪法第252页(?)规定的渎职罪和玩忽职守罪;新罕布什尔州宪法第105页?规定的贿赂罪、医疗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第38条);佛蒙特州宪法第2章第24(54)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南卡罗来纳州宪法(1790年宪法)第5条、肯塔基州宪法第5条、田纳西州宪法(1796年宪法)第4条、俄亥俄州宪法第1条第23项和第24项、路易斯安那州宪法第5条、密西西比州宪法(1817年宪法)第5条、亚拉巴马州宪法第6条和宾夕法尼亚州宪法(参看1790年宪法)第4条规定的渎职罪。

    伊利诺伊州、佐治亚州、缅因州和康涅狄格州的宪法没有列举罪名。

    (o)第118页不错,欧洲列强可以对美国进行大规模的海战;但是与对付陆战相比,美国对付海战要容易得多,而且危险也比较小。海战只需要一种武力。在商业国家,只要人民同意给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就能够永远拥有强大的舰队。而且与让人民在生命和人力上牺牲相比,让他们在金钱上牺牲要容易得多。此外,海战的败绩也很少损害战败国的生存和独立。

    至于陆战,欧洲国家明显不能给美国造成危险。

    即便是一个拥有将近200万人口的国家,向美国运去25000名士兵并在那里供养他们也很困难。如果这样的一个欧洲大国同美国交战,就等于一个拥有1200万人口的国家同一个拥有200万人口的国家打仗。而且,美国人拥有各种物资,欧洲人离他们有1500里约,何况美国的广阔疆土是在征服它时将要遇到的最不可克服的障碍。

    第二部分(a)第130页1704年4月,美国的第一份报纸于波士顿出版。见《马萨诸塞历史学汇集刊》第6卷第66页,波士顿,1880年。

    如果认为历来在美国出版期刊是完全自由的,那就错了。在那里,曾经也设立过预先检查和提交保证金之类的制度。

    马萨诸塞州1722年1月14日法令就有这类规定。

    州下院(立法机关)委派的检查新闻工作的“新英格兰报刊委员会”,鉴于 “被告的报纸有嘲弄宗教和令人轻视宗教的倾向,允许一些著名作者在上面发表亵渎宗教和对神不敬的文章,诬蔑传播福音的教士所进行的行为,辱骂国王陛下的政府,扰乱本地的和平和安宁,兹建议:禁止该报出版人兼发行人詹姆斯·富兰克林继续出版和发行该报,或令其把要发表的所有文章送交本地行政长官处审核;责成萨福克县治安法官令富兰克林先生交纳保证金并保证自己今后一年以内将会循规蹈矩。”

    委员会的建议被采纳并作为法律实施,但没有产生任何效果。报纸在边栏把发行人詹姆斯·富兰克林的姓名改为本杰明·富兰克林,就逃避了禁令,而舆论也觉得这样做是合法的。(b)第190页改革法案在1832年通过之前,郡的选举人(地产的代表)必须拥有可以获得40先令纯收入以维持生计的自有地产或租用地产。原法案是在亨利四世时期于1450年前后制定的。亨利四世时期的40先令,就相当于现在的30英镑。但是,15世纪定下的这个法案一直到1832年始终没有变。这就表明英国的宪法逐渐走向民主了,即经过了那么久的时间,还没有变动为选举人规定的财产资格。参考:德洛姆著作第1卷第4章;布莱克斯通著作第1卷第4章。

    英国由郡长推选陪审员(德洛姆著作第1卷第13章)。郡长一般都是本郡的知名人士,主要管司法和行政工作;他在本郡代表国王,每年由国王任命(布莱克斯通著作第1卷第9章)。郡长的地位容易被人怀疑收受诉讼当事人的钱财,当他被怀疑有不法行为时,人民可以不让由他任命的陪审团进行审理,改由另一名官员负责推选新的陪审员。参考布莱克斯通著作第3卷第23章。

    有权当选陪审员的人,一定要拥有可以获得不少于10先令收入的地产(布莱克斯通著作第3卷第23章)。应该指出,这个条款是在威廉和玛丽统治时期,也就是在1700年前后规定的,当时的币值比现在要高得多。大家知道,英国的陪审制度,也像该国的其他所有政治制度一样,是根据人的地产而不是根据人的能力来建立的。

    最后,佃户也可以充任陪审员,但是他必须是长期为善的人,并且交了地租以后,他的纯收入必须要达到20先令(布莱克斯通著作第3卷第23章)。

    (c)第190页按照联邦宪法的规定,联邦系统的法院也像各州在本州系统的法院实行陪审制度那样采用陪审制度。但是,联邦宪法对如何推选陪审员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联邦系统的法院从每个州按照该州规定的办法选定的常任陪审员中抽调出一些陪审员。所以,要说明美国的陪审制度的原理就要依据各州的法律来进行。参阅斯托里:《美国宪法释义》第3卷第38章第654 659页;萨金特:《美国宪法》第165页;以及1789年、1800年和1802年联邦有关这个问题颁布的法令。

    为了详细了解美国陪审制度的原则,我查阅了几个相距很远的州的法律。下面就是我从查阅中获得的总印象。

    在美国,只要是有选举权的公民都可以充任陪审员。但是在纽约那样的大州,陪审员的法定资格与推选人的法定资格略有不同,而且这种不同跟法国法律的规定正好相反,即纽约州的推选人的法定资格比陪审员的法定资格规定得高。在美国,总的说来,推选陪审员的权利,也同推选议员的权利一样,可以及于一切公民。但是,这项权利的行使,并不是在所有人之间没有明确规定的。

    每年,乡镇或者选举区的行政当局请有权推选陪审员的人,为本地区推选一定人数的有权担任陪审员或者预计有这种能力的公民为陪审员。在新英格兰是请乡镇的行政委员,在纽约州是请乡镇行政长官,在俄亥俄州是请遗孤财产保管人,在路易斯安那州是请县长。如果这些官员本人当选为陪审员,也不会遭到他人的反对。他们有非常广泛的权力,而且这种权力具有强制性质,一般同州的行政官员没有什么区别,尤其在新英格兰,他们往往有权罢免没有能力的陪审员或是不称职的陪审员。

    将这样选出的陪审员的名单选交给县法院,然后用抽签的方法从中选出有权参与各种案件审理的陪审团成员。

    除此之外,美国人还通过一切办法使陪审团接近人民,并尽一切可能给陪审团减轻负担。陪审员的人数很多,每人最多可以连任三年。法院在每个县的县城开庭审理案件。美国的县(county)大致相当于法国的区(arrondissement)。所以,法院离陪审团很近,而不像法国那样在法院开庭时才去召集陪审团。最后,陪审员是有报酬的,但是因为案件不同,有的由诉讼当事人支付,有的由州支付。除去旅费外,一般来说每人每天可收入1美元(相当于5法郎42生丁)。在美国,人们把当陪审员看做是一项必须承担的义务,但是这项义务并不难完成。

    参阅布雷瓦德:《南卡罗来纳州法令汇编》第2卷第338页,第1卷第454和第456页,第2卷第218页。(共5卷,查勒顿,1814年)参阅立法机构编辑和出版的《马萨诸塞普通法》第2卷第331页和第187页。

    参阅《增订纽约州法令集》第2卷(阿尔巴尼,1829年)第720页、第411页、第717页和第643页。

    参阅《田纳西州法令集》第1卷(诺克斯维尔,1831年)第209页。

    参阅《俄亥俄州法令集》第95和210页。

    参阅《路易斯安那州立法汇编》第2卷第55页。(共2卷,新奥尔良, 1828年)(d)第192页在仔细研究英国的民事陪审制度时,我们很容易发现陪审员没有办法摆脱法官的控制。

    当然,陪审团对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所作出的裁决,在其扼要的讲述中也包括事实和权利。比如,有一所住宅,彼得说这所住宅是属于他的,因为是他花钱购买的,这就是事实问题;但是,他的反对者却说,出售人没有行为能力,这就是权利问题。

    陪审团只要说这所住宅归彼得所有,这就等于认定了事实和权利。陪审团对刑事案件的裁决只要有利于被告,英国人就同意陪审团的裁决没有错误;但是在民事方面运用陪审制度时,英国人就不会保留这种想法。

    如果法官觉得陪审团的裁决在法律的应用方面存在错误,他可以拒绝接受,并且驳回给陪审员重新进行审理。

    法官如果把陪审团的裁决搁置起来,不予复审,就意味着诉讼还完全没有结束,因为他有办法抵制陪审团的裁决。其中主要的方法就是,要求法院撤销原判,并成立新的陪审团。事实上,这样的要求很少得到满足,而且以后他也再没有别的办法。这样的事情我亲眼看到过。参考布莱克斯通著作第3卷第24章和第25章。

  •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历史学家;重要作品:《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1835)、《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1840年)、《旧制度与大革命》(1856)。

    前言

    我现在发表的这部书绝非一部法国大革命史;这样的历史已有人绘声绘色地写过,我不想再写。本书是一部关于这场大革命的研究。

    1789年,法国人以任何人民所从未尝试的最大努力,将自己的命运断为两截,把过去与将来用一道鸿沟隔开。为此,他们百般警惕,唯恐把过去的东西带进他们的新天地:他们为自己制订了种种限制,要把自己塑造得与父辈迥异;他们不遗余力地要使自己面目一新。

    我始终认为,在这项独特的事业中,他们的成就远较外人所想象的和他们自己最初所想象的要小。我深信,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继承了大部分感情、习惯、思想,他们甚至是依靠这一切领导了这场摧毁旧制度的大革命;他们利用了旧制度的瓦砾来建造新社会的大厦,尽管他们并不情愿这样做;因此,若要充分理解大革命及其功绩,必须暂时忘记我们今天看到的法国,而去考察那逝去的、坟墓中的法国。

    我在这里试图做的便是如此;但为达到此目的,我所付出的努力比我想象的要艰苦得多。

    有关君主制最初几个世纪、中世纪、文艺复兴的历史,大量的著作已作了深入的研究;我们不仅了解当时发生的各种事件,而且了解这些不同时期的法律、习惯、政府精神与民族精神。但至今尚未有人下功夫同样地、仔细地研究18世纪。

    我们自以为十分了解18世纪的法国,因为我们清楚地看到它表面上那耀眼的光彩,因为我们掌握着当时最卓越人物的历史细节,因为机智或雄辩的批评家们已使我们熟悉了18世纪显赫的大作家们的著作。但是,对于处理事务的方式、各种制度的真实实施、各阶级相互的确切地位、被人漠视的阶级的境况与感情,直至舆论风尚,我们只有一些模糊的,而且常常是错误的认识。

    我试图深入到旧制度的心脏。在年代上它离我们十分接近,只是大革命把它同我们分隔开了。

    为达此目的,我不仅重读了18世纪的名著,而且研究了许多不大知名而且不值得知名的著作,这些著作并非精雕之作,却更好地反映真实的时代精神。我仔细阅读所有的公共文告;大革命前夕,法国人在这些公共文告中表达了自己的见解与好恶。省三级会议以及后来的省议会的会议记录在这方面为我提供了大量启示。我特别研究了1789年三个等级起草的陈情书。这些陈情书的手稿长达数卷,它们是法国旧社会的遗嘱,是它的愿望的最高体现,是它的最终意志的真实反映。这是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文献。而我觉得它还不够。

    在行政机构强大的国家里,思想、愿望、痛苦、利益与激情,通常迟早会暴露在政府的面前。遍览政府档案不仅使人对其统治手段有一精确概念,而且能一眼看到整个国家的状况。今天,如果把充斥内政部和各省案卷中的密件全部给一个外国人看,他很快就会了解我们,甚于我们自己。读者将会看到,在18世纪,政府权力已经十分集中,极其强大,惊人地活跃,它不停地赞助、阻止或批准某项事业。它许诺很多,给予也很多。它以各种方式施加影响,不仅主持大政方针,而且干涉家家户户,以及每一个人的私生活。此外,它从不张扬,因而人们不怕在它眼前披露自己最隐秘的缺陷。我花了很长时间在巴黎和几个省研究政府留下的档案。

    果真如我所料,我在那里发现了活生生的旧制度,它的思想,它的激情,它的偏见,它的实践。每个人都自由地用自己的语言讲话,暴露他们最隐秘的想法。我因此获得了当代人所没有的关于旧社会的许多概念;因为我看到了他们从未见到的资料。

    随着这项研究的进展,我惊异地在昔日的法国处处看到许多今日法国突出的特点。从中我发现许多原以为源于大革命的感情,许多我一直认为只可能来自大革命的思想,和只产生于大革命的习惯;我时时碰到深植于这片古老土壤中的当今社会的根系。越接近1789年,我越清晰地看见产生大革命的那种精神是如何形成、诞生和壮大的。这场革命的整个面貌逐渐展现在我眼前。它已经预示出它的性格,它的特点;这就是它本身。在这里,我不仅发现了革命在其最初努力中所作所为的原因,而且也许更有甚者,发现了它将长期建树的目标的先兆;因为大革命有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在第一阶段,法国人似乎要摧毁过去的一切;在第二阶段,他们要恢复一部分已被遗弃的东西。旧制度有大量法律和政治习惯在1789年突然消失,在几年后重又出现,恰如某些河流沉没地下,又在不太远的地方重新冒头,使人们在新的河岸看到同一水流。

    我献给公众的这本著作的宗旨是要阐明,这场在几乎整个欧洲同时酝酿的伟大革命为什么爆发于法国而不在他处,为什么它好像自发产生于它即将摧毁的社会,最后,旧君主制怎么会如此彻底、如此突然地垮台。

    从思想上说,我已着手的这部著作不应到此告终。倘若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我的意图是穿过这场漫长革命的起伏兴衰,追踪这些法国人——不久前在旧制度下我还和这些由旧制度造就的人们亲密相处——注视着他们随着种种历史事件而变化、改造,却丝毫不改变本质,他们不停地在我们面前重现,虽然面貌略有不同,但始终可以辩认出来。

    首先,我要和他们一起经历1789年的最初时期,那时对平等与自由的热爱共同占据着他们的心灵;他们不仅想建立民主的制度,而且要建立自由的制度;不仅要摧毁各种特权,而且要确认各种权利,使之神圣化;这是青春、热情、自豪、慷慨、真诚的时代,尽管它有各种错误,人们将千秋万代纪念它,而且在长时期内,它还将使所有想腐蚀或奴役别人的那类人不得安眠。

    在简要追溯这场大革命的进程时,我将试图说明:同样是这些法国人,由于哪些事件,哪些错误,哪些失策,终于抛弃了他们的最初目的,忘却了自由,只想成为世界霸主的平等的仆役;一个比大革命所推翻的政府更加强大、更加**的政府,如何重新夺得并集中全部权力,取消了以如此高昂代价换来的一切自由,只留下空洞无物的自由表象;这个政府如何把选举人的普选权标榜为人民主权,而选举人既不明真相,不能共同商议,又不能进行选择;它又如何把议会的屈从和默认吹嘘为表决捐税权;与此同时,它还取消了国民的自治权,取消了权利的种种主要保障,取消了思想、言论、写作自由——这些正是1789年取得的最珍贵、最崇高的成果——,而它居然还以这个伟大的名义自诩。

    我一直写到大革命似乎差不多完成了它的业绩、新社会已诞生时,然后,我将考察这个社会本身,我要力图辩别它在哪些地方与以前的社会相像,在哪些方面不同,我们在这场天地翻覆中失去了什么,得到了什么,最后我试图推测我们的未来。

    第二部著作有一部分已写出了草稿,但尚不成熟,不能公之于世。我能否有精力完成它?谁能说得准呢?个人的命运较之民族的民运更为晦暗叵测。

    我希望写这本书时不带有偏见,但是我不敢说我写作时未怀激情。一个法国人在谈起他的祖国,想到他的时代时,竟然无动于衷,这简直是不能容许的。我承认在研究旧社会的每个部分时,我从未将新社会完全置之不顾。我不仅要搞清病人死于何病,而且要看看他当初如何可以免于一死。我像医生一样,试图在每个坏死的器官内发现生命的规律。我的目的是要绘制一幅极其精确、同时又能起教育作用的图画。因此,每当我在先辈身上看到某些我们几乎已经丧失然而又极为必要的刚强品德——真正的独立精神、对伟大事物的爱好、对我们自身和事业的信仰——时,我便把它们突出出来;同样,当我在那个时代的法律、思想、风尚中碰到吞噬过旧社会,如今仍在折磨我们的某些弊病的痕迹时,我也特别将它们揭露出来,以便人们看清楚这些东西在我们身上产生的恶果,从而深深懂得它们还可能在我们身上作恶。

    我声言,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我不怕得罪任何人,不管是个人、阶级,还是舆论、回忆,也不管他们多么令人敬畏。

    我这样做时往往带有歉意,但从不感到内疚。但愿那些由于我而感觉不快的人,考虑到我的正直无私的目的而饶恕我。

    不少人可能会指责我在本书中表达了一种对自由的完全不合时宜的酷爱,他们要我相信,在法国再没有人在关心什么自由。

    我只是恳求那些对我提出这种指责的人不妨想想,我对自由的热爱久已有之,并非自今日始。20多年以前,当论及另一个社会时,我就几乎逐字逐句地写下了人们现在即将读到的内容。

    在未来的黑暗中,人们已经能够洞察三条非常明显的真理。第一条是,今天,举世的人都被一种无名的力量所驱使,人们可能控制或减缓它,但不能战胜它,它时而轻轻地,时而猛烈地推动人们去摧毁贵族制度;第二条是,世界上所有社会中,长期以来一直最难摆脱**政府的社会,恰恰正是那些贵族制已不存在和不能再存在下去的社会;最后,第三条真理是,没有哪个地方,**制度产生的后果比在上述社会中害处更大;因为**制度比任何其他政体更助长这种社会所特有的种种弊端,这样就促使它们随着它们原来的自然趋向朝着那个方向发展下去。

    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相互之间再没有种姓、阶级、行会、家庭的任何联系,他们一心关注的只是自己的个人利益,他们只考虑自己,蜷缩于狭隘的个人主义之中,公益品德完全被窒息。**制度非但不与这种倾向作斗争,反而使之畅行无阻;因为**制度夺走了公民身上一切共同的感情,一切相互的需求,一切和睦相处的必要,一切共同行动的机会;**制度用一堵墙把人们禁闭在私人生活中。人们原先就倾向于自顾自:**制度现在使他们彼此孤立;人们原先就彼此凛若秋霜:**制度现在将他们冻结成冰。

    在这类社会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固定不变的,每个人都苦心焦虑,生怕地位下降,并拼命向上爬;金钱已成为区分贵贱尊卑的主要标志,还具有一种独特的流动性,它不断地易手,改变着个人的处境,使家庭地位升高或降低,因此几乎无人不拼命地攒钱或赚钱。不惜一切代价发财致富的**、对商业的嗜好、对物质利益和享受的追求,便成为最普遍的感情。这种感情轻而易举地散布在所有阶级之中,甚至深入到一向与此无缘的阶级中,如果不加以阻止,它很快便会使整个民族萎靡堕落。然而,**制度从本质上却支持和助长这种感情。这些使人消沉的感情对**制度大有裨益;它使人们的思想从公共事务上转移开,使他们一想到革命,就浑身战栗,只有**制度能给它们提供秘诀和庇护,使贪婪之心横行无忌,听任人们以不义之行攫取不义之财。若无**制度,这类感情或许也会变得强烈;有了**制度,它们便占据了统治地位。

    反之,只有自由才能在这类社会中与社会固有的种种弊病进行斗争,使社会不至于沿着斜坡滑下去。事实上,唯有自由才能使公民摆脱孤立,促使他们彼此接近,因为公民地位的独立性使他们生活在孤立状态中。只有自由才能使他们感到温暖,并一天天联合起来,因为在公共事务中,必须相互理解,说服对方,与人为善。只有自由才能使他们摆脱金钱崇拜,摆脱日常私人琐事的烦恼,使他们每时每刻都意识到、感觉到祖国高于一切,祖国近在咫尺;只有自由能够随时以更强烈、更高尚的激情取代对幸福的沉溺,使人们具有比发财致富更伟大的事业心,并且创造知识,使人们能够识别和判断人类的善恶。

    没有自由的民主社会可能变得富裕、文雅、华丽,甚至辉煌,因其平头百姓举足轻重而显得强大;在那里可以看到私人品德、家庭良父、诚实商人和可尊敬的产业主;甚至还会见到优秀的基督徒,因为他们的祖国不在尘世,而他们宗教的荣耀就是在最**的时尚中,在最恶劣的政府下,造就优秀基督徒:罗马帝国最腐朽的时代就曾充斥着优秀的基督徒;但是我敢说,在此类社会中是绝对见不到伟大的公民,尤其是伟大的人民的,而且我敢肯定,只要平等与**结合在一起,心灵与精神的普遍水准便将永远不断地下降。

    20年前我所想所说的就是这些。我以为,从那时以来,世界上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能使我改变想法和说法。当自由受欢迎时,我表示了我对自由的赞赏;当自由遭抛弃时,我仍坚持不渝,对此人们不会不以为然。

    此外,请大家好好想一想,即便在这个问题上,我与我的大多数反对者的分歧,也许比他们自己认为的要小。一个人,假如他所属的民族有善于享用自由所必需的品性,却生来就奴颜婢膝地仰赖某个同类人的好恶,而不去遵循他亲身参与制定的法律,试问这样的人算是一种什么人?这种人我认为并不存在。**者本人也不否认自由是美好的,只不过唯独他才配享有自由;对此大家并无歧意,分歧在于对人的尊重程度;因此严格来说,人们对**政府的爱好同他们对国家的轻蔑是完全一致的。要想让我顺此潮流,恐怕尚须时日。

    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此刻我发表的这本书是一项浩繁工作的成果。有的章节虽短,却花费了我一年多的研究时间。

    我本来可以把大量的注释放在每页下面;不过我还是把它印在卷末,并且为数很少,而且一一注出页码。读者从中可以找到史例和证据。如果本书对某些读者有所启发,他们想要更多的例证,我愿另外提供。

    第一编

    第一章 大革命爆发之际,人们对它的评论歧异

    没有任何事情比法国大革命史更能提醒哲学家、政治家们要谦虚谨慎;因为从来没有比它更伟大、更源远流长、更酝酿成熟但更无法预料的历史事件了。

    就连伟大的弗里德里希这样的天才,也没能预感到这场革命。他尽管接触到了,却视而不见。不仅如此,他预先就是依照大革命精神行事的;他是大革命的先行者,并且可以说他已经成为大革命的代理人;但在大革命迫近时,他并没有辩认出来;而当革命终于爆发时,它同历史上众多的革命迥然不同,具有独特的新面貌,因而最初未被人们察觉。

    在国外,大革命成为举世瞩目的事件;它无处不在各国人民心中产生一种隐隐约约的新时代即将来临的概念,一种变革与改良的朦胧希望;但谁也猜不出大革命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各国君主和大臣竟然缺乏这种模糊的预感,这种预感使人民一见到大革命就骚动起来。最初,君主和大臣认为革命只不过是一场周期性疾病,各个民族的体质都难以避免,它只是为邻国的政治开辟新的领域,别无其他后果。如果他们偶然道出了大革命的真谛,那也是无意的。1791年,德意志各国君主聚集在匹尔尼茨,确实宣称法国君主制所面临的威胁乃是欧洲一切旧政权的共同威胁,它们与法国同处危难之中;但是实际上,他们丝毫不相信这番话,当时的秘密文件透露,这在他们只不过是巧立借口,以遮掩他们的意图,或者在众目睽睽下粉饰这些意图而已。

    对于他们来说,他们认为法国大革命是一次转瞬即逝的地方**件,只消从中渔利就行了。基于这种思想,他们密谋策划,多方准备,结成秘密联盟。猎物既然近在眼前,他们便争夺起来,既相互分裂,又相互接近。他们的准备可谓面面俱到,唯独没有料到即将发生的事情。

    英国人对自己的历史记忆犹新,他们长期实行政治自由,因而富有见识和经验,透过厚厚的帷幕,他们的确看见了迅速临近的伟大革命的面目;然而他们未能认清它的形式,不知道法国革命即将对世界的命运,对英国的命运产生什么影响。大革命即将爆发之际,阿瑟·扬正在法国游历,他认为这场革命已迫在眉睫,但对于这场革命的意义却一无所知,甚至以为大革命的后果会使特权增加。他说道:“如果这场革命给予贵族更多的优越地位,那么我想,它就弊大于利。”

    自法国革命爆发起,伯克心中便燃起仇恨,可是竟连伯克在某些时刻,对大革命亦无定见。起初他认为,大革命将使法国削弱,乃至灭亡。他说道:“可以确信,法兰西的好战能耐将长久消失,甚至会永远消失,继往开来的一代将像那位古人一样说:我们曾听说,高卢人自己古时曾以武力著称。”

    近距离不如远距离更能准确地判断历史事件。在法国,大革命行将爆发的前夕,人们对革命将成就的事业并没有明确认识。在大量陈情书中,我只找到两份陈情书表达了人民的某种惧怕心理。人们害怕的是王权——或者当时所称的宫廷——继续保持压倒一切的优势。三级会议表现懦弱,而且为期很短,令人担忧。人们害怕会对他们使用暴力。贵族对此尤其惴惴不安。许多陈情书说道:“御前卫队应宣誓绝不把枪口对准公民,哪怕发生骚乱或暴动。”只要三级会议开得自由,一切弊端会一扫而光;要实行的改革工程巨大,可是并不困难。

    然而,法国革命按自己的进程发展:随着魔鬼的头部逐渐出现,它那奇特可怖的面孔暴露出来;大革命在摧毁了政治机构以后,又废除了民事机构,在变革法律以后,又改变风尚、习俗,直至语言;摧毁了政府结构之后,又动摇了社会基础,似乎最终要清算上帝本身;这场大革命很快便跨越了国界,带着前所未闻的各种手段、新的战术、致命的准则,即皮特所谓的武装的舆论,这个出奇强国冲决诸帝国的阻碍,打碎一顶顶王冠,蹂躏一个个民族,而且竟有这样怪事:把这些民族争取到自己这边来!随着这一切的爆发,人们的观点发生了变化。欧洲各国君主和政治家最初视为各民族生活中的常事,一变而为新事,它甚至与世上历来发生的一切截然对立,可是它又如此普遍,如此可怖,如此费解,以致面对这种现象,人类的精神茫然若失。一些人想,这个闻所未闻的威力仿佛自生而且永存,人们无法阻止它,它也绝不会自动停止,它将把人类社会推向最终的彻底崩溃。许多人将大革命视为魔鬼在世间显灵。自1797年起,德·梅斯特尔先生便说道:“法国革命具有恶魔的特点。”反之,另一些人则在大革命身上发现了上帝的福音,它不仅要更新法兰西的面貌,而且要使世界焕然一新,可以说要创造一种新人类。在当时的若干作家身上,都有这种带宗教色彩的惊恐心理,好比萨尔维当初见到蛮族一样。伯克继续阐述他的思想,惊呼道:“法兰西岂只丧失了旧政府,简直丧失了一切政府,与其说法兰西必当成为人类的灾难与恐怖,不如说它几乎成了屈辱与怜悯的对象。但是,从这座被谋杀的君主制的坟墓中,却走出来一个丑陋、庞大、超出人类全部想象力的可怕的怪物。这个丑陋的怪物径直向目的地奔去,不为危险所惧,不因悔恨却步;它无视一切固有的准则,无视一切常规的手段,谁要是对它的存在不理解,便被它击倒。”

    法国革命确实像当时的人所感到的那样异乎寻常吗?确实像他们所说的那样离奇、那样颠倒乾坤和锐意革新吗?这场奇怪而可怕的革命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它的真正特点是什么?它的深远效果是什么?它具体摧毁了什么?它又创造了什么?

    研究和论述这些问题的时机看来已经到来,今天我们所处的确切地位正好使我们能更好地观察和判断这个伟大事物。我们离大革命已相当远,使我们只轻微地感受那种令革命参与者目眩的激情;同时我们离大革命仍相当近,使我们能够深入到指引大革命的精神中去加以理解。过不多久,人们就很难做到这点了;因为伟大的革命一旦成功,便使产生革命的原因消失,革命由于本身的成功,反变得不可理解了。

    第二章 大革命的根本与最终目的并非像人们过去认为的那样,是要摧毁宗教权力和削弱政治权力

    法国革命的最初措施之一是攻击教会,在大革命所产生的激情中,首先燃起而最后熄灭的是反宗教的激情。即使在人们被迫忍受奴役以换取安宁、对自由的热情烟消云散之时,他们仍在反抗宗教的权威。拿破仑有能力制服法国革命的自由天赋,但他竭尽全力也不能制服它的反基督教天性,甚至到了今天,我们仍看到有些人,他们以为,不敬上帝便是弥补了当初对政府区区小吏唯命是从的过失,他们抛弃了大革命信条中最自由、最高贵、最自豪的一切,却以忠于大革命的精神自矜,因为他们仍旧不信上帝。

    可是,人们今天不难明白,反宗教之战只是这场伟大革命中的一个事件,是大革命面貌的一个突出的却转瞬即逝的特征,是酝酿大革命并为其先奏的那些思想、激情、个别事件的暂时产物,而不是大革命的本身特性。

    人们有理由将18世纪哲学视为大革命的一个主要原因,的确,18世纪哲学带有深刻的非宗教性。但是仔细观察定会看到,它有两个部分,彼此分开,截然不同。

    一部分包含关于社会地位和民事、政治法律准则的所有新的或革新的观点,例如人类生来平等,因此应废除种姓、阶级、职业的一切特权,人民享有主权,社会权力至高无上,统一规章制度……所有这些信条不仅是法国革命的原因,而且简直可以说就是大革命的内容;它们是大革命最基本的业绩,论时间,则是大革命最经久最实在的功绩。

    18世纪哲学家的另一部分信条是与教会为敌;他们攻击教士、教会等级、教会机构、教义,而且为了更彻底地推翻教会,他们还想将教会的基础连根拔掉。但是,18世纪哲学的这一部分既然产生于这场革命正在摧毁的各种事实中,它必然与这些事实一起逐渐消失,最终仿佛被埋葬在大革命的胜利之下。为了使我的意思更明白,我只需补充一句,因为我还要在别的章节论述这一重大问题:基督教之所以激起这样强烈的仇恨,并非因为它是一种宗教教义,而是因为它是一种政治制度;并非因为教士们自命要治理来世的事务,而是因为他们是尘世的地主、领主、什一税征收者、行政官吏;并非因为教会不能在行将建立的新社会占有位置,而是因为在正被粉碎的旧社会中,它占据了最享有特权、最有势力的地位。

    不妨想一想,时间的推移已经证实了,而且每日每时都在证实下面这一真理:随着大革命政治业绩的巩固,它的反宗教事业即告覆灭;随着大革命所攻击的一切旧政治制度更彻底被摧毁,大革命所憎恶的各种权力、影响、阶级被彻底制服,一去不复返,它们所激起的仇恨,作为失败的最后标志,也日渐减退;最后,当教士从一切和他们同时垮台的东西中日益分离出来时,人们便看到,教会的力量在人们的精神中逐步恢复,并且更加巩固。

    不要以为这种现象是法国所独有;自法国革命以来,欧洲的基督教会无一不重新振兴。

    若以为民主社会必然与宗教为敌,那就大错特错了:基督教乃至天主教中,并没有什么东西是与民主社会的精神绝对对立的,有好多东西甚至对民主社会大为有利。此外,历朝历代的历史表明,最富有生命力的宗教本能始终扎根在人民心中。所有已经消亡的宗教都在人民心中有自己的归宿,而倾向于顺应人民的思想感情的各种制度,到头来总是把人类精神推向不信宗教,岂非咄咄怪事。

    刚才我对宗教的议论,更适用于社会权力。

    大革命一举推翻迄今维持社会等级制度和束缚人的一切机构和习俗,人们看到这些便可能以为,大革命的结果不仅要摧毁个别社会秩序,而且要摧毁一切社会秩序;不仅要摧毁某一政府,而且要摧毁社会权力本身;从而断定,法国革命的特性在本质上是无政府主义。可是我敢说,这又只看到了表面现象。

    大革命开始后不到一年,米拉波私下致函国王道:“请把新形势与旧制度加以比较,从中会得到慰藉和希望。国民议会有一部分法令,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法令,显然对君主政府有利。取消高等法院,取消三级会议省份,取消教士、特权阶级和贵族集团,难道这是区区小事吗?只组成一个单一的公民阶级,这个想法会使黎世留欣悦,因为这种平等的表面便于权力的执行。多少届**政府都致力加强国王权威,但他们所做的还不如革命在这短短一年中所做的多。”有能力领导大革命的人是这样理解大革命的。

    法国革命的目的不仅是要变革旧政府,而且要废除旧社会结构,因此,它必须同时攻击一切现存权力,摧毁一切公认的势力,除去各种传统,更新风俗习惯,并且可以说,从人们的头脑中荡涤所有一贯培育尊敬服从的思想。这就产生了法国革命如此独特的无政府主义特点。

    但是搬开这些残渣碎片,你就会发现一个庞大的中央政权,它将从前分散在大量从属权力机构、等级、阶级、职业、家庭、个人,亦即散布于整个社会中的一切零散权力和影响,全部吸引过来,吞没在它的统一体中。自罗马帝国崩溃以来,世界上还没有过一个与此相似的政权。大革命创造了这一新权力,或者不如说,这一新权力是从大革命造成的废墟中自动产生的。的确,大革命建立的政府更为脆弱,但是比起它所推翻的任何政府却强大百倍。由于同一原因,它既脆弱又强大,下面将另加阐述。

    米拉波透过行将垮台的旧制度的尘埃,已洞察到这个简单、正规、巨大的形式。尽管这是一个庞然大物,当时却还未被民众察觉。但是逐渐地,时间的推移使之大白于天下。今天,各国君主尤其对此瞩目。他们赞赏并羡慕这个庞然大物,不仅大革命所孕育的人们,连那些与大革命格格不入甚至完全敌对的人们也表赞同,他们都在各自领域努力摧毁豁免权,废除特权。他们融合不同等级,使不同社会地位趋于平等,用官吏取代贵族,用统一的规章制度取代地方特权,用统一的政府代替五花八门的权力机构。对于这番革命事业,他们兢兢业业。一旦遇到什么障碍,他们往往借用法国革命的各种手段及准则。在必要时,他们甚至动员穷人反对富人,平民反对贵族,农民反对领主。法国革命既是他们的灾难,又是他们的教师。

    第三章:大革命如何是一场以宗教革命形式展开的政治革命,其原因何在

    一切国内革命及政治革命都有一个祖国,并局限于这个范围内。法国革命却没有自己的疆域;不仅如此,它的影响可以说已从地图上抹掉了所有的旧国界。不管人们的法律、传统、性格、语言如何,它都使人们彼此接近或者分裂,它常使同胞成为仇敌,使兄弟成为路人;不如说,它超越一切国籍,组成了一个理念上的共同祖国,各国的人都能成为它的公民。

    翻遍全部史册,也找不到任何一次与法国革命特点相同的政治革命:只有在某些宗教革命中才能找到这种革命。因此如果想用类比法来解释问题,就必须将法国革命与宗教革命作一比较。

    席勒在其《三十年战争史》中正确地指出,16世纪伟大的宗教改革使得互不了解的各国人民突然接近起来,并且通过新的共同信仰,紧密联合在一起。的确,法国人与法国人彼此交战之际,英国人前来助战;生于波罗的海纵深处的人竟深入到德意志的腹地,来保护那些他们从未听说过的德国人。所有对外战争都带有内战色彩;所有内战都有外国人介入。各个民族的旧利益被忘在脑后,代之以新利益;取代领土问题的是各种原则问题。所有外交规章都互相搀杂,混乱不堪,使当时的政治家们目瞪口呆,大伤脑筋。这正是1789年后在欧洲发生的形势。

    因此,法国革命是以宗教革命的方式、带着宗教革命的外表进行的一场政治革命。试看它有哪些具体特点与宗教革命相似:它不仅像宗教革命一样传播甚远,而且像宗教革命一样也是通过预言和布道深入人心。这是一场激发布道热忱的政治革命。人们满怀激情地在国内实现革命,又以同样的热忱向国外传布。试想这是何等新的景象!在法国革命向世界展示的闻所未闻的事物中,这件事确实是最新鲜的。但我们且莫就此而止,应该更进一步深入探讨,考察这种类似的效果,是否来源于隐而不露的类似原因。

    宗教的惯常特征是把人本身作为考虑对象,而不去注意国家的法律、习俗和传统在人们的共同本性上加入了什么特殊成分。宗教的主要目的是要调整人与上帝的总体关系,调整人与人之间的一般权利和义务,而不顾社会的形式。宗教所指明的行为规范并不限于某国某时的人,而主要涉及父子、主仆、邻里。宗教既然植根于人性本身,便能为所有的人同样接受,放之四海而皆准。宗教革命因此常拥有如此广阔的舞台,极少像政治革命那样局限于一国人民、一个种族的疆域之中。如果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宗教愈是具备我所指出的这一抽象而普遍的特征,便愈能广泛传播,不管法律、气候、民族有何不同。

    古代希腊罗马的异教或多或少均与各国人民的政体或社会状况有关,在它的教义中保留着某个民族的而且常常是某个城市的面貌,异教因此通常局限于一国的领土,很少越出范围。异教有时导致不宽容和宗教迫害,但是布道热忱在异教中却几乎完全看不到。因此,在基督教到来以前的西方,也就没有大规模的宗教革命。基督教轻而易举地越过那些曾经阻挡异教的各种障碍,在很短时间内就征服了大部分人类。基督教的胜利部分是由于它比其他宗教更能摆脱某国民族、某种政府形式、某种社会状态、某个时代及某个种族所特有的一切,我认为这样讲并不是对这圣教失敬。

    法国革命正是依照宗教革命的方式展开的;但是法国革命涉及现世,宗教革命则为来世。宗教把人看作一般的、不以国家和时代为转移的人,法国革命与此相同,也抽象地看待公民,超脱一切具体的社会。它不仅仅研究什么是法国公民的特殊权利,而且研究什么是人类在政治上的一般义务与权利。

    法国革命在社会与政府问题上始终追溯到更具普遍性的,也可以说更自然的东西,正因如此,法国革命既能为一切人所理解,又能到处为人仿效。

    法国革命仿佛致力于人类的新生,而不仅仅是法国的改革,所以它燃起一股热情,在这以前,即使最激烈的政治革命也不能产生这样的热情。大革命激发了传播信仰的热望,掀起一场宣传运动。由此,它终于带上了宗教革命的色彩,使时人为之震恐;或者不如说,大革命本身已成为一种新宗教,虽然是不完善的宗教,因为既无上帝,又无礼拜,更无来世生活,但它却像伊斯兰教一样,将它的士兵、使徒、受难者充斥整个世界。

    尽管如此,不能认为法国革命所采取的手段是史无前例的,它所宣传的一切思想都是完全新颖的。在各个世纪,甚至在中世纪兴盛时期,都有这样的鼓动宣传者,他们为了改变具体的习俗而援用人类社会的普遍法则,并以人类的天赋权利反对本国的政体。但是,所有这些尝试都失败了,18世纪燎原于欧洲的这同一火炬,在15世纪就轻易地被扑灭了。

    要想使这种学说产生革命,人们的地位、习俗、风尚必须已经发生某些变化,为学说的深入人心作好精神准备。

    在某些时代,人和人之间如此迥异,以至普遍适用的法则对于他们竟成了无法理解的思想。在另一些时代里,只要将某一法则的朦胧轮廓远远地向人们展示,他们便能立即辩认并趋之若鹜。

    最了不起的,并不在于法国革命使用了各种手段,创立了各种思想:伟大的新事物在于,那样众多的民族竟达到这样的水平,使他们能有效地使用这些手段,并轻而易举地接受这些准则。

    第四章:何以几乎全欧洲都有完全相同的制度,它们如何到处陷于崩溃

    曾经推翻罗马帝国并最终建立了近代国家的那些民族,在种族、国家、语言诸方面都各不相同;他们只是在不开化这点上彼此相似。自从定居于罗马帝国的土地之日起,长时期内,他们互相厮杀,一片混乱,而当终于稳定下来时,他们发现被自己造成的一片片废墟分隔开来。文明毁灭殆尽,公共秩序荡然无存,人际关系变得艰难险恶,庞大的欧洲社会分裂为千百个彼此迥异、互相敌对、老死不相往来的小社会。

    可是,在这片支离破碎的混沌之中,突然间涌现出统一的法律。

    这些制度并非模仿罗马法制,而是与罗马法相对立,人们利用罗马法才能改造它们、废除它们。它们的面貌独特,与人类以前建立的法律截然不同。它们彼此匀称对应,共同构成了由一个个连接紧密的部分组合的整体,其严密程度不下于我们现代的法典条文;这是用于半野蛮社会的高深的法律。

    这种立法怎么会形成、推广并最终遍行欧洲呢?这个问题我并不想探讨。可以肯定的是,早在中世纪,这种立法就或多或少在欧洲各地出现,而且在很多国家,它排除其他一切立法,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

    我有机会研究了英、法、德诸国中世纪政治制度。随着研究的深入,我十分惊异地看到,所有这些法律之间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尽管各个民族彼此不同,很少融合,却有如此相似的法律,这不能不使我为之赞叹。由于地点不同,这些法律在细节上出现不断的、无止境的变化,但是它们的基础却到处都一样。当我在古老的德意志立法中发现某种政治制度、规章、权力时,我事先就已知道,如果仔细研究下去,也会在英国和法国找到本质上完全相同的东西,而我也确实找到了它。英、法、德三民族,只要研究其中一个,其他两个就更好理解了。

    在这三个国家里,政府都是依据同一准则行事,议会都是由同样成分组成,并被赋予同样权力。社会以同样方式被划分,同样的等级制度出现在不同阶级之间;贵族占据同样的地位,拥有同样的特权、同样的面貌、同样的秉赋:彼此毫无区别,到处都一模一样。

    城市结构彼此相似,农村依同样方法治理。农民的处境没有什么不同,土地按同样的方式为人们所拥有,所占据,所耕种,耕者承担同样的义务。从波兰边界到爱尔兰海,领主庄园、领主法庭、采邑、征收年贡土地、服徭役、封建义务、行会等,一切都彼此相似,有时连名称都一样。而更引人注意的是,所有这些彼此相似的制度,都源于同一种精神。可以说,14世纪欧洲的社会、政治、行政、司法、经济和文学制度所具有的相似性,比当今制度具有的相似性更大,尽管现代文明致力于开辟条条道路,冲破重重关卡。

    我的目的不是要讲述欧洲的旧政体如何逐渐削弱颓败;我只想指出,在18世纪欧洲政体到处濒临崩溃。一般说来,这种衰落在大陆东部不太突出,在大陆西部较为突出;但是在一切地方都能见到旧政体的老化,甚至衰败。

    中世纪各种制度的逐渐衰落过程,从当时的档案中可以找到证明。我们知道,当时的领地都有名为“土地赋税清册”的登记簿,在上面一个世纪一个世纪地标出采邑和征收年贡土地界限,欠付地租、服劳役以及当地惯例。我看过14世纪的土地赋税清册,它们记载清晰、井井有条、十分确切,堪称杰作。尽管知识已普遍进步,可是离我们年代越近,土地赋税清册反倒变得模糊、杂乱无章、记载不全而且混乱不堪。看来市民社会转为文明之日,即政治社会堕入野蛮之时。

    欧洲的古老政体在德意志比在法兰西更多地保留着原始特征,然而即使是在德意志,它所创立的一部分制度,也已经到处遭到摧毁。考察残存物的现状比发现失去的东西,更能使人判断时间的摧残作用。

    自治市制度早在13和14世纪就已经使德意志的主要城市成为一个个富庶开明的小共和国,到18世纪依然存在;但是城市今天徒有其表。它们的一套方法似乎仍在执行;它们设置的行政官员仍保留原先的名称,而且仿佛在管理同样的事务;但是积极性、活力、市镇的爱国主义,以及城市制度所激起的刚毅而取之不竭的品德,已经消失不见了。这些旧制度仿佛原封不动地倒塌在自己身上。

    今天依然存在的一切中世纪权力都患有同一毛病,它们全都同样地衰落和毫无生气。不仅如此,有些本身不属于中世纪政体的东西,由于被卷入其中而带上强烈的印迹,也都立刻丧失了生命力。处在这样的形势下,贵族阶级沾染上老年虚弱症;在中世纪,政治自由的成就到处可见,然而只要它今天保留着中世纪的种种特征,它便得了不育之症。省议会虽原封不动地保留其古老政治形式,但它们阻碍着文明的进步,而未能对它有所帮助;看来它们同新的时代精神格格不入。同时民心也背离了省议会,而倒向了君主。这些制度的悠久历史并未使它们变得令人尊重;相反,它们在老化,一天天地声名扫地;令人奇怪的是,由于它们更加衰落,它们的危害力越小,而它们激起的仇恨反而更大。一位支持旧制度并和旧制度同时代的德意志作家曾说道:“现存事物已经普遍刺伤人心,有时还变得可鄙。古怪的是,现在人们对一切旧的东西均持不屑一顾的态度。这些新看法竟然也出现在家庭内部,并扰乱了家庭秩序。就连主妇们也不愿再忍受她们那些古老的家具了。”然而,这同一时期的德国同法国一样,社会活跃繁荣,蒸蒸日上。但是有一点必须认真注意;这是点睛之笔:所有活着、动着、生产着的东西都来自新的根源;这一根源岂止是新的,而且是对立的。

    这个根源便是王权,但与中世纪王权毫无共同之处,它拥有另一些特权,占有另一个地位,带有另一种精神,激发另一些感情;这便是国家行政机构,它建立在地方权力废墟之上,向四面延伸;这便是日益取代贵族统治的官吏等级制度。所有这些新的权力都遵循着中世纪闻所未闻或拒绝接受的准则和方法行事,它们确实关系到中世纪人连想都想不到的某种社会状态。

    在英国,情况与刚才谈到的一样,虽然人们一开始会以为欧洲旧政体仍在那里实行,如果忘掉那些旧名称,抛开那些旧形式,人们便会发现,自17世纪以来,封建制度已基本废除,各个阶级互相渗透,贵族阶级已经消失,贵族政治已经开放,财富成为一种势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赋税人人平等,出版自由,辩论公开。所有这些新原则在中世纪社会中都不存在。然而正是这些新事物一点一滴巧妙地渗入这古老的躯体,使之复苏和免于瓦解,并在保持古老形式的同时,灌输新鲜活力。17世纪的英国已经完全是一个现代国家,在它内部仅仅保留着中世纪的某些遗迹,犹如供奉品。

    为了帮助理解下文,有必要对法国以外情况作此概述;因为,我敢说,谁要是只研究和考察法国,谁就永远无法理解法国革命。

    第五章:法国革命特有的功绩是什么

    前面所有的论述只是为了阐明主题,以帮助解决我一开始就提出的问题:大革命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它的本身特点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它恰恰要这样发生?它完成了什么?

    大革命的发生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是为了摧毁宗教信仰的权威;不管外表如何,它在实质上是一场社会政治革命;在政治制度范围内,它并不想延续混乱,并不像它的一位主要反对者所说的那样要坚持混乱,使无政府状态条理化,而是要增加公共权威的力量和权利。它并不像另一些人所想的那样,要改变我们的文明迄今具有的特点,阻止文明的进步,也没有从实质上改变我们西方人类社会赖以依存的根本法律。如果撇开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发生的曾经暂时改变大革命面貌的所有偶然事件,而只考察大革命本身,人们就会清楚地看到,这场革命的效果就是摧毁若干世纪以来绝对统治欧洲大部分人民的、通常被称为封建制的那些政治制度,代之以更一致、更简单、以人人地位平等为基础的社会政治秩序。

    这些就足以产生一场规模巨大的革命;因为古老的制度与欧洲的几乎一切宗教法律和政治法律混合交织在一起,除此之外,这些制度还产生了一整套思想、感情、习惯、道德作为它们的附属物。要想一举摧毁并从社会躯体中摘除与各器官相连的某一部分,需要一场可怕的动乱。这就使这次大革命显得更加伟大;它似乎摧毁一切,因为它所摧毁的东西触及一切,可以说与一切相连。

    不管大革命怎样激进,它的创新程度比人们普遍认为的却少得多:这个问题我将在后边加以阐明。确切地说,大革命彻底摧毁了或正在摧毁(因为它仍在继续)旧社会中贵族制和封建制所产生的一切,以任何方式与之有联系的一切,以及即使带有贵族制和封建制最微小的印迹的一切。大革命从旧世界保存下来的只是同这些制度始终格格不入或者独立于这些制度之外的东西。它决不是一次偶然事件。的确,它使世界措手不及,然而它仅仅是一件长期工作的完成,是十代人劳作的突然和猛烈的终结。即使它没有发生,古老的社会建筑同样也会坍塌,这里早些,那里晚些;只是它将一块一块地塌落,不会在一瞬间崩溃。大革命通过一番痉挛式的痛苦努力,直截了当、大刀阔斧、毫无顾忌地突然间便完成了需要自身一点一滴地、长时间才能成就的事业。这就是大革命的业绩。

    但是使人惊异的是,今天看来如此明了的事情,当初在那些上智者眼里却始终显得模糊不清,混乱一团。

    就是那位伯克对法国人说道:“你们想要匡正你们政府的弊端,但何必创新呢?你们何不因循你们古老的传统?你们何不恢复你们古老的特权?倘若你们无法恢复你们祖先体制的隐失的面貌,那么你们何不将目光移向我们英国?在英国,你们将会找到欧洲共同的古老法律。”伯克对近在眼前的事竟全然不察;革命恰恰是要废除欧洲共同的旧法律;他没有看到,问题的要害正在于此,而非其他。

    但是这场到处都在酝酿、到处产生威胁的革命,为什么在法国而不在其他国家爆发?为什么它在法国具备的某些特点,在任何地方也找不到,或只出现一部分?这第二个问题确实值得一提;考察这个问题将是下面各编的宗旨。

    第二编

    第一章:为什么封建权利在法国比在其他任何国家更使人民憎恶

    有件事乍看起来使人惊讶:大革命的特殊目的是要到处消灭中世纪残余的制度,但是革命并不是在那些中世纪制度保留得最多、人民受其苛政折磨最深的地方爆发,恰恰相反,革命是在那些人民对此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的;因此在这些制度的桎梏实际上不太重的地方,它反而显得最无法忍受。

    18世纪末,德意志境内几乎没有一处彻底废除了农奴制度,同中世纪一样,大部分地方的人民仍牢牢地被束缚在封建领地上。弗里德里希二世和玛丽亚-特雷萨的军队几乎全是由名副其实的农奴组成的。

    1788年,在德意志大多数邦国,农民不得离开领主庄园,如若离开,得到处追捕,并以武力押回。在领地上,农民受主日法庭约制,私生活受其监督,倘若纵酒偷懒,便受处罚。

    农民的地位无法上升,职业不得改变,主人若不高兴,他便不得结婚。他的大部分时间得为主人尽劳役。年轻时,他得在庄园中做多年仆役。为领主服劳役仍为定制,在某些邦国,役期竟达每周三天。领主房产的翻盖维修、领地产品运往市场及其经营,以及捎带信件,都由农民承担。农奴可以成为土地所有者,但是他的所有权始终是不完全的。他必须根据领主的眼色来决定在自己地里种些什么;他不能任意转让和抵押土地。在某些情况下,领主强迫他出卖产品;在另一些情况下,领主又阻止他出售;对农民来说,耕种土地永远是强制性的。就连他的产业也不全部由他的子嗣继承,其中一部分通常归领主。

    我不需在陈旧法律中去查阅有关条文,在伟大的弗里德里希拟定、由其继位者在大革命刚刚爆发之际颁布的法典中,就有这些规定。

    类似的情况在法国早已不存在:农民可任意往来、买卖、处置、耕作。农奴制最后遗迹只有在东部一两个被征服省份中才可见到;在所有其他地方,农奴制已经绝迹,废除农奴制的日期已如此遥远,人们已不记得。当今考据证明,从13世纪起,诺曼底便废除了农奴制。

    但是在法国还发生了另一场涉及人民社会地位的革命:

    农民不仅仅不再是农奴,而且已成为土地所有者。这一事实今天尚未得到充足的说明,但其后果如此深远,使我不得不在此稍停片刻,加以论述。

    人们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地产的划分开始于大革命,它只能是大革命的产物。事实恰恰相反,各种证据均可证实这一点。

    至少在大革命以前20年,便有一些农业协会对土地的过份分割感到不满。蒂尔戈当时说道:“瓜分遗产使得原来够维持一家人的土地被分给五六个孩子。这些孩子及其家庭此后是无法完全靠土地为生的。”若干年后,内克尔也说,法国存在大量的农村小地产主。

    在一份大革命前若干年写给总督的秘密报告中,我发现了如下的话:“人们正以平等和令人担忧的方式再次瓜分遗产,每个人都想处处都弄到一点,因而一块块土地被无止境地划分下去,不断地一再划分。”难道这话不像是出自今人之口吗?

    我下了极大的功夫在某种程度复原旧制度的土地册,有时也达到了目的。根据1790年确定土地税的法律,各教区均当呈报该区现存的地产清单。这些清单大部分已失散;但在有些村庄,我却发现了清单,并拿来与我们今天的名册作一比较,我看到在这些村子里,地产主的数量高达当今数目的二分之一,并往往三分之二;若考虑到从那个时期以来,法国总人口增长四分之一强,那么地产主的骤增显得相当惊人。

    农民对地产的热爱今昔一致,都达到了顶点,土地的占有欲在农民身上点燃了全部激情。当时一位出色的观察者说道:“土地总是以超出其价值的价格售出;原因在于所有居民都热衷于成为地产主。在法国,下层阶级的所有积蓄,不论是放给个人或投入公积金,都是为了购置土地。”

    阿瑟·扬首次旅法时,发现许多新鲜事物,其中最使他惊异的就是大量土地已在农民中被划分;他估计法国有一半土地已属农民所有。他常说:“这种形势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的确,只有在法国或其近邻才出现这样的形势。

    在英国也曾有过拥有地产的农民,但数目已大大减少。在德国,各个时代各个地方,都有一些拥有完全土地所有权的自由农民。日耳曼人最古老的习俗中,就有关于农民地产的特殊的、往往是古怪的法律;但是这种地产始终是例外,小地产主的数量微乎其微。

    18世纪末,在德意志某些地区,农民成为土地所有者,差不多跟法国农民一样自由,这些地区大多位于莱茵河流域;正是在这些地方法国的革命热潮传播最早,并且始终最有生气。

    相反,德意志那些长时期不为革命热潮渗透的部分,就是没有发生类似变化的地方。这点很值得注意。

    因此,认为法国地产的划分始自大革命,这是附和一种普遍的错误观点;土地的划分远远早于大革命。的确,大革命出售了教士的全部土地,以及贵族的大部分土地;但是查阅一下当时拍卖土地的记录,就像我有时耐心查阅的那样,人们便会看到,这些土地大部分是由已经拥有其他土地的人买走的;因此,地产虽然易手,地产所有者数目的增加比人们想象的还是少得多。根据内克尔的通常浮夸但这次准确的用语:法国当时就已经存在大量土地所有者。

    大革命的结果不是划分土地,而是暂时解放土地。所有这些小地产主在经营土地时确实深感痛苦,他们承受前许多劳役,无法摆脱。

    这类负担无疑是沉重的;但是他们之所以觉得无法忍受,正是由于存在某种本应减轻负担的情况:因为这些农民,与欧洲其他地方不同,已经摆脱了领主的管辖;这是另一场革命,它与使农民变为土地所有者的那场革命一样伟大。

    尽管旧制度离我们还很近,因为我们每天都遇到在旧制度法律下出生的人们,但是旧制度仿佛已经消失在远古的黑暗中。这场彻底的革命将我们与旧制度隔离开,似乎已经历若干世纪:它使未被摧毁的一切变得模糊不清。因此,今天很少有人能精确地回答这样一个简单问题:1789年以前;农村是怎样治理的?当然,如果不是在书本之外再去研究那个时代的政府档案,就无法精确详尽地论述这个问题。

    我常常听人说:贵族长期以来已不再参与国家治理,但是他们仍一直保持农村的全部行政权力;领主统治着农民。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在18世纪,教区的一切事务都是由一些官吏主持的,他们不再是领地的代理人,也不再由领主选定;他们当中有些人是由该省总督任命,另一些人则由农民自己选举。分派捐税,修缮教堂,建造学校,召集并主持堂区大会的,正是这些权力机构。它们监管公社财产,规定其用项,以公共团体名义提出并维持公诉。领主不仅不再负责管理地方上的所有这些细小事务,而且也不进行监督。正如我们在下一章将阐明的那样,所有教区官吏均隶属政府,或归中央政府统辖。领主几乎不再是国王在教区的代表,不再是国王与居民之间的中介人。在教区内执行国家普遍法律、召集民兵、征收捐税、颁布国王敕令、分配赈济之类事务再也不由领主负责。所有这些义务和权利均属他人所有。领主事实上只不过是一个居民而已,与其他居民不同的只是享有免税权和特权;他拥有不同的地位,而非不同的权力。总督们在写给他们的下属的信中特意说道,领主只不过是第一居民。

    如果走出堂区,到区考察,你将再次见到同一景象。作为整体,贵族不再从事管理,除非作为个人;这种现象在当时为法国所仅有。在其他一切地方,古老封建社会的特征还部分地保留着:拥有土地和统治居民仍合为一体。

    英国是由那些主要的土地所有者进行管理和统治的。在德意志,在国王已摆脱贵族对国家一般事务的控制的各个部分,例如普鲁士和奥地利,他们还是给贵族保留了大部分农村管理权,即使在某些地方,国王已强大到能控制领主,他们也还未取代领主的位置。

    真正说来,法国贵族很久以来就不再接触国家行政,只有一处是例外,那就是司法权。贵族中的首要人物还保持权利,让法官以他们的名义裁决某些诉讼,还在领地范围内不时地制订治安规章;但是王权已逐渐剪除、限制领地司法权,使之归属王权,这样一来,那些仍然行使司法权的领主便不再把它视为一种权力,而视为一项收入。

    贵族享有的所有特殊权利都是如此。政治部分已经消失,只有金钱部分保留下来,而且有时还激增。

    在此,我只想论述那一部分尚未失效的特权,即名副其实的封建权利,因为它们与人民关系最为密切。

    今天,很难说明这些权利在1789年究竟有哪些;因为它们数量庞大,品类繁多,况且其中有一些已经消失,或已经转化;正因为此,这些对当时人来说已经含混的词义,对于我们来说就更模糊不清。然而,当我们查阅18世纪研究封建法的专家著作并耐心研究地方习俗时,就会发现所有现存的权利都可简化为数目很小的主要几种;其他的一切权利确实还存在,但只不过是孤立的个别现象。

    为领主服徭役的迹象在各地几近消失。道路通行费大部分变得低廉或已被取消;不过在少数省份,仍可见到好几种道路通行费。在所有省份,领主征收集市税和市场税。人人皆知,在整个法国,领主享受专有狩猎权。一般说来,只有领主拥有鸽舍和鸽子;领主几乎处处强迫当地居民在其磨坊磨面,用其压榨机压榨葡萄。一项普遍的极为苛刻的捐税是土地转移和变卖税;在领地范围内,人们出售或购买土地,每一次都得向领主纳税。最后,在整个领土上,土地都担负年贡、地租以及现金或实物税,这些捐税由地产主向领主交纳,不得赎买。透过所有这些花样,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特点:这些权利或多或少都与土地或其产品有关;全都损害土地耕种者的利益。

    大家知道,教会领主享受同样的好处;因为教会虽然与封建制度起源不同,目的不同,性质亦不同,可是它最终却与封建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尽管它从未完全融合于这个不相干的实体,却深深地渗进其中,仿佛被镶嵌在里面一样。

    因此,主教、议事司铎、修道院长根据其不同教职都拥有采邑或征收年贡的土地。修道院在它所在的地区通常也有一个村庄作为领地。在法国带一还有农奴的地区,修道院拥有农奴;它使用徭役,征收集市和市场税,备有烤炉、磨坊、压榨机以及公牛,村民付税后方可使用。在法国,如同在整个基督教世界一样,教士还有权征收什一税。

    但是在这里对我来说重要的是指出,当时整个欧洲,到处可见到这同样的封建权利,完完全全同样的封建权利,而且它们在欧洲的大部分地方,比法国沉重得多。我只引证一下领地徭役。在法国,徭役罕见并且温和,在德国则仍旧普遍而残酷。

    此外还有关于起源于封建制度的权利,它们曾激起我们先辈最强烈的反抗,被认为不仅违背正义,而且违反文明:什一税、不得转让的地租、终身租税、土地转移和变卖税,它们按18世纪略为夸张的说法被称作土地奴役,所有这些在当时的英国都部分存在,有好几种直至今天尚可见到。它们并未妨碍英国农业成为世界上最完善、最富庶的农业,而且英国人民几乎也未感到它们的存在。

    那么为什么同样的封建权利在法国人民的心中激譬如此强烈的仇恨,以至仇恨对象消失以后这种激情依然如故,简直无法熄灭呢?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法国农民已变为土地所有者,另一方面是法国农民已完全摆脱了领主的统治。无疑还存在其他原因,但是我认为这些乃是主要原因。

    假如农民没有土地,那么他们对封建制度强加在地产上的多种负担便会无动于衷。如果他不是承租人,什一税与他有何相干?他从租金所得中交纳什一税。如果他不是土地所有者,地租与他有何相干?如果他替别人经营,那么经营中的种种盘剥又与他有何相干?

    另一方面,如果法国农民仍归领主统治,他们便会觉得封建权利并非不能忍受,因为这不过是国家体制的自然结果。

    当贵族不仅拥有特权,而且拥有政权时,当他们进行统治管理时,他们的个人权利更大,却不引人注意。在封建时代,人们看待贵族近似于我们今天看待政府:为了取得贵族给与的保障,就得接受贵族强加的负担。贵族享有令人痛苦的特权,拥有令人难以忍受的权利;但是贵族确保公共秩序,主持公正,执行法律,赈济贫弱,处理公务。当贵族不再负责这些事情,贵族特权的份量便显得沉重,甚至贵族本身的存在也成为疑问。

    请你们想象一下18世纪的法国农民,或者想象一下你们熟悉的农民,因为法国农民始终如一:他的地位变了,但性格并未变。看一看我引用的文件所刻画的农民吧,他酷爱土地,用全部积蓄购买土地,而且不惜任何代价。为了得到土地,首先他得付税,不过不是付给政府,而是付给邻近的地产主,这些人和他一样与政府毫不相干,差不多和他一样无权无势。他终于有了一块土地;他把他的心和种子一起埋进地里。在这广阔的天地里,这一小块地是属于他本人的,对此他心中充满自豪与独立感。可是那同一帮邻人跳了出来,把他从他的地里拉走,强迫他无偿为他们在别处干活。他想保卫他的种子不受他们的猎物的糟踏,可是那帮人阻止他这样做。他们守候在河流渡口,向他勒索通行税。在市场上,他又碰上他们,必须向他们交钱以后才能出卖自己生产的粮食。

    回到家中,他打算把剩下的麦子自己食用,因为这是他亲手种植,亲眼看着长大的,可是他不得不到这帮人的磨坊里磨面,用这帮人的烤炉烘面包。他那小块土地上的部分收入成了交给这帮人的租金,而这些租金不能赎取,也不受时效约束。

    不管他干什么,处处都有这些讨厌的邻人挡道,他们搅扰他的幸福,妨碍他的劳动,吞食他的产品;而当他摆脱了这帮人,另一帮身穿黑袍的人又出现了,而且夺走了他的收获的绝大部分。请设想一下这位农民的处境、需求、特征、感情,并计算一下,若你能够的话,农民心中郁积了多少仇恨与嫉妒。

    封建制度已不再是一种政治制度,但它仍旧是所有民事制度中最庞大的一种。范围缩小了,它激起的仇恨反倒更大。

    人们说得有道理:摧毁一部分中世纪制度,就使剩下的那些令人厌恶百倍。

    第二章:中央集权制是旧制度的一种体制而不是像人们所说是大革命和帝国的业绩

    从前,当法国还有政治议会时,我听一位演说家谈论中央集权制,他说道:“这是法国革命的杰出成就,为欧洲所艳羡。”我承认中央集权制是一大成就,我同意欧洲在羡慕我们,但是我坚持认为这并非大革命的成就。相反,这是旧制度的产物,并且我还要进一步说,这是旧制度在大革命后仍保存下来的政治体制的唯一部分,因为只有这个部分能够适应大革命所创建的新社会。细读本章的耐心读者也许会看出,我对我的论点作了过分充分的论证。

    请允许我先将所谓的三级会议省,亦即自治省或不如说表面上部分自治的省,放在一边,暂且不谈。

    三级会议各省地处王国边远地区,人口几乎只占法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而且在这些省份里,只有两个省才有真正生气蓬勃的省自由权。我打算以后再来论述三级会议省,我将阐明,中央政权强迫这些省服从共同规章,达到了什么程度。

    在这里,我主要想论述被当时的行政语言称作的财政区省,尽管这些地方的选举比其他地方少。巴黎四周都是财政区,它们结为一体,构成整个法国的心脏和精华。

    人们乍一观察王国的旧行政制度,便觉得那些规章和权威多种多样,各种权力错综复杂。行政机构或官吏遍布法国,这些官吏彼此孤立,互不依赖,他们参加政府是凭籍他们买到的一种权利,谁也不得夺走这一权利。他们的权限常常混杂、接近,从而使他们在同类事务的圈子里互相挤压,互相碰撞。

    法庭间接参与立法权;法庭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制订带强制性的行政规章制度。有时法庭反对行政机构,大声指责政府的措施,并向政府官员发号施令。普通法官在他们所居住的城市和乡镇制订治安法令。

    城市的体制多种多样。城市行政官员名目互异,他们的权力来源也各不相同:在这个城市是市长,在那个城市则是行政官,而在其他城市则是行会理事。有些人是国王选定的,另一些人是由旧领主或拥有采地的亲王选定的;有的人是由当地公民选举的,任期一年,另外有些人是花钱买永久统治权。

    这些是旧政权的残余;但是在这些残余中间,却逐渐建立起一种相对新颖或经过改造的事物,这留待后面描述。

    在王权的中央,靠近王位的地方,形成了一个拥有特殊权力的行政机构,所有权力都以新的方式凝集在这里,这就是御前会议。

    御前会议起源于古代,但是它的大部分职能却是近期才有的。它既是最高法院,因为它有权撤销所有普通法院的判决,又是高级行政法庭,一切特别管辖权归根结蒂皆出于此。

    作为政府的委员会,它根据国王意志还拥有立法权,讨论并提出大部分法律,制订和分派捐税。作为最高行政委员会,它确定对政府官员具有指导作用的总规章。它自己决定一切重大事务,监督下属政权。一切事务最终都由它处理,整个国家就从这里开始转动。然而御前会议并没有真正的管辖权。国王一人进行决断,御前会议像是发表决定。御前会议似乎有司法权,其实仅仅是由提供意见者组成的,高等法院在谏诤书中就曾这样说过。

    组成御前会议的并不是大领主,而是平凡或出身低下的人物,有资历的前总督以及其他有实际经验的人,所有成员均可撤换。

    御前会议的行动通常是无声无息、不引人注意的,它始终有权而不声张。这样它自身也就毫无光彩;或者不如说它消失在它身旁的王权的光辉中。御前会议如此强大,无所不达,但同时又如此默默无闻,几乎不为历史所注意。

    国家的整个行政均由一个统一机构领导,同样,内部事务的几乎全部管理都委托给单独一位官员,即总监。

    若打开旧制度年鉴,便会看到各省都有自己独特的大臣;但是研究一下卷宗所载的行政机构,便会立即发现,省里的大臣很少有机会起重要作用。日常国家事务是由总监主持的;他逐渐将所有与钱财有关的事务都纳入自己管辖范围,即差不多整个法国的公共管理。总监的角色不断变换:财政大臣、内政大臣、公共工程大臣、商务大臣。

    中央政府在巴黎其实只有单独一位代理人,同样,在各省,它也只有单独一位代理人。18世纪还能看到一些大领主带有省长头衔。这是封建王权的旧代表,他们常常是世袭的。

    人们仍授与他们一些荣誉,但是他们不再拥有任何权力。总督拥有全部统治实权。

    总督是普通人出身,同外省丝毫无关,他年轻,要发迹高升。他并不是靠选举权、出身或买官职才获得手中权力;他是由政府从行政法院的下级成员中遴选的,并且随时可以撤换。他从行政法院里分离出来,但又代表行政法院,正因如此,按照当时的行政语言,他被称为派出专员。在他手中几乎握有行政法院所拥有的全部权力;从初审起,便行使所有权力。像行政法院一样,他既是行政官又是法官。总督同所有大臣通信,他是政府一切意志在外省的唯一代理人。

    在他手下,并由他任命的,是设置在各地县里的、他可任意撤换的行政官员——总督代理。总督通常是新封贵族;总督代理总是平民。但在指派给他的区域内,他就像总督在整个财政区一样,代表着整个政府。总督隶属于大臣,同样,他隶属于总督。

    达尔让松伯爵在他的《回忆录》中讲到约翰·劳有一天曾对他说道:“我从不敢相信我任财政监督时所见的那些事。你要知道法兰西王国竟是由30个总督统治的。没有最高法院,没有等级会议,没有省长,各省的祸福贫富,全系于这30位在各省任职的行政法院审查官身上。”

    这些官员虽然权力很大,但在封建旧贵族的残余面前却黯然失色,仿佛消失在旧贵族尚存的光辉中;正因如此,人们在那个时代很难看到总督,尽管他们的手早已伸向四面八方。比起他们来,贵族在社会上更优越,他们拥有地位、财富和敬重,这种敬重总是与旧事物相联系的。在政府里,贵族簇拥着国王,组成宫廷;贵族统率舰队,指挥陆军;总而言之,贵族不仅是那个时代最令人瞩目的人物,连子孙后代的眼光也常常停留在他们身上。若是有人提议任命大领主为总督,便是对大领主的侮辱;即使最贫穷的贵族也常常不屑于出任总督。总督在贵族看来,是一个僭权者的代表,是资产者以及农民派到政府中任职的一批新人,总之,是一群无名小辈。然而,正如约翰·劳所说的和我们将看到的那样,这些人却统治着法国。

    让我们先从捐税权谈起,因为捐税权可以说包括了所有其他权利。

    大家知道,捐税中有一部分属包税:对于这些税来说,这是由御前会议同金融公司洽谈,商定契约的各项条款,并规定征收的方式。所有其他捐税,如军役税、人头税以及二十分之一税,均直接由中央政府的官员确定和征收,或在他们无与伦比的监督下进行。

    军役税和附带的许多捐税的总额,及其在各省的摊派额,都由御前会议每年通过一项秘密决议来确定。这样,直接税逐年增长,而人们却事先听不到任何风声。

    军役税是古老的捐税,课税基数与征税从前都委托给地方官办理,他们或多或少独立于政府,因为他们行使权力是凭籍出身或选举权,或依靠买来的官职。这些人是领主、教区收税人、法国的财务官、财政区内直接税间接税征收官。这些权威人士在18世纪依然存在;但有些人已完全不管军役税,另外一些人即使管也只是将它放在极其次要或完全从属的地位。甚至在这方面,整个权力也握在总督及其助理手中:事实上,只有他才能在教区间摊派军役税,指挥监督收税员,准予缓征或免征。

    另一些捐税,如人头税,由于近期才有,所以政府不再为那些古老权力的残余伤脑筋;政府独行其事,不受被统治者的任何干扰。总监、总督和御前会议确定每项纳税额的总金额。让我们从钱的问题转到人的问题。

    在大革命及随后的时代,法国人是那样顺从地忍受征兵的桎梏,这常使人感到吃惊;但是必须牢牢记住,法国人完全屈从这种制度由来已久。征兵制的前身是自卫队,后者的负担更重,虽然所征兵员少一些。有时人们用抽签决定农村青年入伍,在他们当中挑选若干名士兵组成自卫军团,服役期六年。

    由于自卫队是比较现代的制度,所以旧的封建政权无一能够管理;一切事宜只能委托给中央政府的代理人。御前会议确定总兵额及各省份额。总督规定各教区应征人数;总督代理主持抽签,裁决免征比例,指定哪些自卫军可以驻守家中,哪些应开拔,最后将这些应开赴者交与军事当局。要求免征只能求助于总督和御前会议。

    同样可以说,在各三级会议省之外,所有公共工程,甚至那些任务最特殊的公共工程,也都是由中央政权的代理人决定和领导。

    独立的地方当局依然存在,如领主、财政局,大路政官,他们可以对这部分公共管理有所帮助。然而这些古老权力在各处几乎很少有所作为或全无作为:这点只要稍微考察一下当时的政府文件即可证明。所有大路,甚至从一城市通往另一城市的道路,都是在普遍捐助的基础上开辟和维护的。制订规划和确定管辖权的是御前会议。总督指挥工程师工作,总督代理召集徭役进行施工。留给地方旧政权管理的只有村间小道,这些小道自那时以来一直无法通行。

    中央政府在公共工程方面的重要代理人,同今天一样,是桥梁公路工程局。尽管时代不同,这里的一切却出奇地相同。

    桥梁公路管理当局有一个会议和一所学校:有督察员每年跑遍整个法国;有工程师,他们住在现场,依照监察官指令,负责领导整个工程。旧制度的机构被搬入新社会,其数量比人们想象的大得多,它们在转变过程中通常丧失自己的名称,尽管还保存着固有形式;但是桥梁公路工程局既保留了名称,也保留了形式:这是罕见的事情。

    中央政府依靠其代理人单独负责维持各省治安。骑警队分成小队遍布整个王国,各地都置于总督指挥之下。正是依靠这些士兵,必要时还动用军队,总督才能应付意外的危局,逮捕流浪汉,镇压乞丐,平息因粮价上涨而不断爆发的骚乱。

    被统治者从未像过去那样被召唤来帮助政府完成上述使命,除非是在城市里,那里通常有保安警,由总督挑选士兵,任命军官。

    司法机构有权制订治安条例,并常常行使这个权力;但是这些条例只在一部分地区实行,而且最经常的是在单独一个地点实行。御前会议任何时候都可以取消这些条例,当事关下级管辖权时,它不断这样做。它本身则天天制定应用于整个王国的普遍条例,或是涉及与法院制定的规章内容不同的问题,或是涉及那些内容相同但法院处理不同的问题。这些条例,或如当时人所说,这些御前会议判决,数量庞大,而且随着大革命的临近,不断增加。大革命前40年间,无论社会经济或政治组织方面,没有一部分不经御前会议裁决修改。

    在旧的封建社会,如果说领主拥有极大权利,他也负有重大责任。他的领地内的穷人,须由他来赈济。在1795年的普鲁士法典中,我们找到欧洲这一古老立法的最后痕迹,其中规定:“领主应监督穷苦农民受教育。他应在可能范围内,使其附庸中无土地者获得生存手段。如果他们当中有人陷于贫困,领主有义务来救助。”

    类似的法律在法国很久以来就不复存在了。领主的旧权力已被剥夺,因此也摆脱了旧义务。没有任何地方政权、议会、省或教区联合会取代他的位置。法律不再赋予任何人以照管乡村穷人的义务;中央政府果断地单独负起救济穷人的工作。

    御前会议根据总的税收情况,每年拨给各省一定基金,总督再将它分配给各教区作为救济之用。穷困的种田人只有向总督求告。饥荒时期,只有总督负责向人民拨放小麦或稻米。

    御前会议每年作出判决,在它所专门指定的某些地点建立慈善工场,最穷苦的农民可以在那里工作,挣取微薄的工资。显而易见,从如此遥远的地方决定的救济事业往往是盲目的或出于心血来潮,永远无法满足需要。

    中央政府并不仅限于赈济农民于贫困之中,它还要教给他们致富之术,帮助他们,在必要时还强制他们去致富。为此目的,中央政府通过总督和总督代理不时散发有关农艺的小册子,建立农业协会,发给奖金,花费巨款开办苗圃,并将所产苗种分给农民。中央政府如果减轻当时压在农业上的重担,缩小各种负担间的不平等,效果会好得多;但是,显然,中央政府从未想到这一点。

    御前会议有时意欲强迫个人发家,无论个人有否这种愿望。强迫手工业者使用某些方法生产某些产品的法令不胜枚举;由于总督不足以监督所有这些规定的贯彻实行,便出现了工业总监察,他们来往于各省之间进行控制。

    御前会议有时禁止在它宣布不太适宜的土地上种植某种作物。有的判决竟命令人们拔掉在它认为低劣的土壤上种植的葡萄,可见政府已由统治者转变为监护人了。

    第三章:今天所谓的政府管理监督乃是旧制度的一种体制

    在法国,城市自由在封建制度崩溃后依然存在。当领主已不再治理乡村时,城市仍保持自治权。直到17世纪末,还能遇到这种自治城市,它们继续组成一个个小型民主共和国,行政官由全体人民自由选举,对全体人民负责,公共生活活跃,城市为自己的权利感到自豪,对自己的独立无比珍惜。

    直到1692年才首次普遍取消选举制度。城市的各种职务从此可以鬻买,就是说国王在各城市向某些居民出售永久统治他人的权利。

    这就把人民福利和城市自由一起牺牲掉了;因为,当问题只涉及法官时,卖官鬻爵往往是有益的,因为好的司法的首要条件即是法官完全独立;但是当涉及行政制度本身时,卖官鬻爵却始终是十分有害的,在这里需要的是责任心、服从和热忱。旧君主制政府很了解这一点,因此它倍加小心,避免将强加于城市的制度用于自身,总督和总督代理的职务绝不出卖。

    值得历史大加蔑视的是,这场伟大的革命在并无任何政治目的情况下完成了。路易十一之所以限制城市自由,是因为它的民主性使他感到恐惧;路易十四之所以摧毁城市自由并非出于恐惧,真实情况是他把城市自由出售给所有能赎买的城市。其实他并不想废除城市自由,而是想以此为交易,即使他实际上废除了城市自由,那也决非本意,而仅仅是基于财政目的的权宜之计。奇怪的是,这套把戏一成不变,竟然持续了80年。在这期间,曾向城市其次出售选举城市官员的权利,当城市重又尝到其中的甜头时,这种权利又被收回,以便重新出售。这种做法的动机始终如一,人们对此通常直言不讳。1722年敕令的前言说道:“财政上的需要迫使我们去寻找减轻负担的最稳妥的办法。”手段是很稳妥,但是对于承受这奇怪捐税的人来说,却是毁灭性的。1764年,一位总督致函财政总监道:“历来为赎买城市官职而付的钱,其数额之大使我震惊。这笔财政总数用于有益的事业本当为城市谋利,然而结果相反,城市只感受到政府的压迫和这些官职享有的种种特权。”在旧制度的整个面貌上,我看没有比这更无耻的特征了。

    今天要准确说出18世纪城市管理情况是很困难的;正如刚才所说,不管城市政权的根源如何不断变化,每个城市仍旧保留着古老体制的某些残余,而且还有各自的运用方式。也许在法国不存在两座绝对相同的城市;但是这种差异性产生一种错觉,它掩盖了相似性。

    1764年,政府着手制订一项治理城市的普遍法规。为此,各省总督须就各个城市当时行事方式写成奏文。我找到了这次调查的部分文献,读过之后,我确信几乎各个城市都是以同一种方式进行管理的。差异只是表面的,本质则处处相同。

    最为常见的是,城市政府被委托给两个会议。所有大城市和大部分小城市都是如此。

    第一个会议由城市官员组成,人数多少视城市规模而定:

    这是市镇的执行权力机构,时人称之为城市政府。其成员在国王确立选举制或城市能赎买官职时,经选举产生,行使临时权力。当国王收回官职并将其出售时,他们便依赖财政手段,永久履行职权,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因为这种商品随着城市政权逐渐从属中央政权而日益贬值。在任何情况下,城市官员不领薪金,但他们总是免税并享有特权。他们中间没有等级顺序;行政权是集体的。行政官不能独自领导和负责市政。市长是市政府的主席,但不是城市的行政官。

    第二个会议名为全民大会,在还实行选举制的地方,它选举城市政府,在各城市继续参与主要事务。

    15世纪,全民大会常由全民组成;一份调查奏文说,这种习俗符合我们先人的人民特性。那时选举城市官员的是全体人民;官员有时要咨询人民的意见并向人民汇报。17世纪末,这种办法有时还实行。

    18世纪,人民已不再作为一个整体构成全体会议。全民大会差不多一直实行代议制。但是必须注意,全民大会不再经民众选举,不再听取民众意志。全民大会到处都由显贵组成,其中有些人因其特殊身份而出席会议,另一些人则是由行会或团体所派,每个人都在这里履行该特殊小社会赋予他的强制委托权。

    随着时间的推移,特权显贵在全民大会中人数倍增;工业行会的代表为数日少,甚至不再出现。在全民大会中只能见到团体代表,就是说,会议只包括资产者,几乎不再接纳手工业者。人民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轻信徒有其表的自由,当时各地人民都不再关心市镇事务,而像局外人一样生活在家墙之内。行政官员一次次试图在人民中唤起那种在中世纪曾建树种种奇迹的城市爱国主义精神,但毫无结果:人民不闻不问。至关重大的城市利益看来也不能打动他们。在那些还保留自由选举假象的地方,若是让人民去投票,他们坚持弃权。历史上这种事屡见不鲜。几乎所有那些曾经摧毁自由的君主最初都想保持形式上的自由:自奥古斯都至今一向如此;他们自以为这样便可将只有**力量才能给与的种种便利与公众认可的道德力量结合起来。这种尝试几乎全告失败,人们很快便发现,要长期维持这些没有真实内容的骗人假象是不可能的。

    因此在18世纪,各城市的政府便到处蜕化为小寡头政治。某些家族以一己之见主宰城市全部事务,远避公众耳目,不对公众负责:在全法国,这种行政制度都染上这种弊病。所有总督都指出这个弊病;但是他们想出的唯一良方只是使地方权力越来越隶属于中央政府。

    然而要想有所改观非常困难;尽管不断有一道道敕令改革所有城市的行政制度,各城市的本身法规却常常被御前会议的各项未行注册的规定所推翻,这些规定是根据各总督的建议制定的,事前既未进行调查,而且有时连城市居民自己也未想到。

    某一城市遭到类似裁决的打击,它的居民说道:“这项措施使城市中所有等级震惊,他们绝未料到会有这样的措施。”

    城市不能设立入市关卡,不能征收捐税,不能抵押、出售、诉讼,不能租赁城市财产,不能加以管理,不能使用城市收入中的盈余部分,除非得到依据总督报告而发出的御前会议裁决。城市一切工程都得依照御前会议裁决的方案和预算进行。工程招标是在总督或总督代理面前进行,而且通常由国家工程师或建筑师主持工程。这一点将使那些以为在法国所见皆新的人大为吃惊。

    但是中央政府涉足城市管理之深远胜于这项规定所示范围;它的权力远远大于它的权利。

    在18世纪中期财政总监致各省总督的一份通告里,我找到这样一段话:“你们须格外注意城市会议中发生的一切。你们须提交最精确的报告,汇报会议的各项决定,连同你们的意见一并迅速寄送我处。”

    从总督和总督代理间的通信中,我们看到政府实际上控制着城市一切事务,无论巨细。所有事务都须征询总督的意见,他对每件事都有坚定意见;他一直管到节日庆祝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公众的喜庆活动也由总督主持,由他下令点燃灯火,为房屋张灯结彩。有一位总督处罚资产者民团成员20里佛,因他们在唱《赞美诗》时缺席。因此,城市官员自觉人微言轻。

    他们当中的某些人致函总督道:“阁下,我们非常谦卑地恳求您给我们仁慈和保护。我们将遵从大人的一切旨令,以期不负恩爱。”另一些人还堂而皇之地自称本城贵族,他们写道:“阁下,我们从来不曾反抗您的意志。”

    资产阶级要掌握政府,人民要争取自由,他们就是这样作准备的。

    城市既然这样紧密地依附中央,那么至少可以维持自己的财政了吧,但事情决非如此。有人提出,若没有中央集权制,城市很快会灭亡:对此我一无所知;但是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在18世纪,中央集权制并未阻止城市走向灭亡。当时的全部行政史充满了市政混乱。

    倘若我们从城市走到村庄,我们便会遇到不同的权力,不同的形式,但同样是依附中央。

    很多迹象表明,在中世纪,每座村庄的居民都曾组成有别于领主的集体。领主利用、监督和统治这种集体;但是它共同占有某些财产,其产权是属于它自己的;它选举自己的首领,通过民主方式自行管理。

    这种古老的教区制度,在所有经历过封建制的国家和带有这类法律遗迹的国家的所有地区都可以找到。在英国,这种痕迹处处可见;在德国,60年前它还盛行,读一下伟大的弗里德里希法典,就会对此确信不疑。在18世纪的法国,也还有若干遗迹存在。

    当我在一个总督辖区档案中第一次查阅旧制度下教区的状况时,记得我曾惊异地发现,在这如此贫困、如此受奴役的社区中,竟具有许多美国农村村社的特点,我过去曾为之震惊并误认为这些是新世界独有的特点。二者都没有常设的代议制,没有严格意义的市政府;二者都是在整个社区领导下,由官员分别进行治理。二者都不时举行全体会议,会上由相聚一堂的全体居民选举城市官员,决定重大事务。总之,二者彼此相似,就像一个活人和一个死人相似一样。

    二者命运迥异,事实上却有同一起源。

    由于远离封建制度,完全自己管理自己,中世纪农村教区就变成了新英格兰的镇区(township)。由于脱离领主,但被控制在国家的强力之下,它在法国就变成了下面的样子。

    18世纪,教区官员的名称与数量因省而异。从古老的文献中可以看到,当地方生活更加活跃时,这些官员数量就增多;随着地方生活趋向停滞,官员的人数也日渐缩小。在18世纪大部分教区里,官员可分为两类:一类名为征税员,另一类通常名为理事。这些市政官员通常仍由选举产生,或被认为是选举产生;但是他们处处已变为国家的工具,而不是社区的代表。收税员按照总督的直接命令征集人头税。理事在总督代理的日常领导下,代表后者处理有关公共秩序或政府的一切事务。当事关自卫队、国家工程,以及一切普通法的执行时,他是总督代理的首要代表。

    正像我们前面看到的那样,领主被排除在政府的所有细务之外;他甚至不再进行监督,不加以协助;过去他过问这些事以维持自己的力量;随着他的力量进一步削弱,他已不屑于这样做。今天若邀请他参与这些事务,反倒会刺伤他的自尊心。他已不再统治;但是他在教区的存在和他的种种特权却起着妨害作用,以致无法建立一个有效的教区管理机构,以取代他的统治。一个如此与众不同、如此独来独往、如此得天独厚的特殊人物,在教区内破坏或削弱一切法规的权威。

    几乎所有富裕而有知识的居民由于他的插手而陆续逃往城市,这点我在下文中还将详述,教区内除了领主以外只剩下一群无知粗鄙的农民,他们根本没有能力领导治理公共事务。蒂尔戈说得对:“教区就是一片茅屋和与茅屋一样被动的居民。”

    18世纪行政公文里充满了人们对教区收税员和理事所抱的怨言,因为他们无能、迟钝、愚昧。大臣、总督、总督代理乃至贵族都对此抱怨不已,但是无人追溯其原因。

    直至大革命前,法国农村教区在其管理制度中,还保留着它在中世纪曾经有过的民主特色的一部分。当选举市政官员或讨论某一公共事务时,村里的钟声便召唤农民聚集到教堂门廊前;穷人和富人在这里同样有权出席。当然,在召集的会议上,既无真正的磋商,亦无投票表决;但是每个人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为此还特地请来一位公证人,他露天制成证书,收集不同的发言,记入会议纪要。

    如果将这些空洞的自由外表和与其相联系的真正自由的匮乏加以对比,我们就已具体而微地看出,最**的政府也能够与某些最民主的形式结合在一起,乃至压迫人还要摆出若无其事的可笑样子。教区的这种民主会议能够充分表达各种心愿,但是它和城市政府一样,无权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只有当别人打开它的嘴时,它才能讲话;因为只有在求得总督的明确批准后,并且像人们当时所说的那样,身体力行“悉从尊愿”时,才能召集会议。即使会议意见一致,它也不能自做主张,不能出售、购买、出租、申辩,除非得到御前会议许可。要想修补被风刮坏的教堂房顶,或重建本堂神甫住所坍塌的墙垣,必须获有御前会议的裁决。距巴黎最远的农村教区和最近的教区一样,都得服从这种规章。我曾看到一些教区要求御前会议批准它们有权开支25里佛。

    的确,居民一般有权通过普选选出他们的官员;但实际上常常是总督替这小小的选举团指定候选人,而这位候选人从来都是以全票通过。另有几次,总督撤销了自发举行的选举,亲自任命收税员和理事,无限期中止一切新选举。这种例子数以千计。

    不可能想象比这些社区官员的命运更严酷的了。中央政府最下层的代理人,即总督代理,逼迫他们百依百顺,并常常处以罚金,有时还将他们下狱;因为,其他地方仍然执行的保障公民不受专横侵害的制度,在这里已不存在了。1750年一位总督说道:“我把私下抱怨的几个村社负责人关进了监狱,我强迫这些社区支付骑警队骑兵巡逻的费用。这样一来,他们就被轻易地制服了。”因此,教区的职务不被视为荣誉,而被看成负担,人们千方百计地想摆脱它。

    不过教区旧政府的这些残迹对于农民来说还是珍贵的,甚至在今天,在所有的公共自由当中,唯一为农民所理解的,便是教区的自由。真正使农民感兴趣的唯一公共事务,就是教区自由。有人将全国的政府置于一个主子之手而心安理得,却因不能在村政府中畅所欲言而大为不满:最空洞的形式竟然还有这么大的份量!

    我刚才所述有关城市和教区的情况,差不多可以延伸到几乎所有独立自主、具有集体属性的团体。

    在旧制度下,像今天一样,法国没有一个城市、乡镇、村庄、小村、济贫院、工场、修道院、学院能在各自的事务中拥有独立意志,能够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当时,就像今天一样,政府把全体法国人置于管理监督之下;如果说这个蛮横字眼当时尚未造出,至少它在事实上已经存在了。

    第四章:行政法院与官员保证制是旧制度的体制

    在欧洲,没有哪一国的普通法庭较之法国的普通法庭更独立于政府;但是也没有一个地方像法国那样经常使用特别法庭。这两方面结合之紧密,出于人们想象之外。由于国王无法左右法官的命运,既不能将其撤职、调离,也往往不能让他们擢升;一句话,国王不能用利禄和恐吓控制他们,因而他不久就感到这种独立性妨碍他的行动。这种法国所特有的局面促使国王避免将直接涉及王权的案件交法庭受理,并且在普通法庭之外,另创立一种为国王专用的更依附于他的法庭,它在臣民眼中颇具法院的外表,其真实作用又不至于使国王害怕。

    在有些国家,如德国的某些部分,普通法庭从未像法国当时的法庭那样独立于政府之外,因此便没有同样的防范措施,也从不存在行政法院。国王在那里有足够的权威控制法官,故而无需委派专员。

    如愿细读在君主制最后一个世纪里国王所颁布的宣言与敕令,以及同一时期御前会议的命令,就会看出,政府在采取一项措施之后,往往要指出:该措施所引起的争议和可能由此产生的诉讼,应一律提交总督和御前会议处理。常见的行文公式是这样的:“除此之外,国王陛下命令将因执行此命令及附属条令所引起的所有争议提交总督或御前会议裁决。我们的法庭和法官不得受理此案。”

    在依照法律或古老惯例处理的案件中,由于未采取这一防范措施,御前会议便依靠调案不断进行干预,从普通法庭手中夺走涉及政府的案件,由御前会议自行处理。御前会议登记册中充斥这一类调案命令。逐渐地这种例外变成了普遍现象,事实演变成理论。虽然不是在法律上,但却在执行者心中形成为国家的座右铭:凡是涉及公共利益或因解释政府法令引起的争讼,均不属普通法庭所辖范围,普通法庭只能宣判涉及私人利益的案子。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所作的只是找到那个行文公式;它的思想属于旧制度。

    从那以后,有关征税的大部分诉讼问题一律归总督和御前会议审理。有关车辆运输和公共车辆治安、有关大路路政、河流航运等所有事务亦归总督和御前会议处理;总之,只有行政法院才能理清涉及政府的所有讼案。

    总督煞费苦心,使这种特别司法权限不断扩大;他们提醒财政总监,刺激御前会议。有一位官员曾提出调案的理由,在此值得一提,他说道:“普通法官须服从既定法规,他们必须镇压违法行为;但是御前会议永远可以出于实用目的违反法规。”

    根据这一原则,总督或御前会议经常将与政府没有明显关连或明显与之无关的议案拿来亲自审理。有位贵族与邻舍发生争执,不满法官的判决,要求御前会议将此案宣布为调案;监察官被询及此案,答复道:“尽管这里涉及的只是归法庭受理的私人权利问题,但是当国王陛下愿意时,他永远有权受理一切案件,无需说明缘由。”

    所有那些以某种暴力行为扰乱秩序的平民,通常便经由调案被解往总督或骑警队队长处。大多数因粮食昂贵而经常爆发的骚乱导致了这类调案。于是总督增置若干获大学学位的人,由他亲自选定,组成一个类似临时省法庭的机构审理刑事案件。我曾找到一些以此方式作出的判决,判处一些人苦役甚至死刑。17世纪末,总督审理的刑事诉讼仍很多。

    近代法学家使我们确信,自大革命以来行政法已取得了巨大进步,他们说道:“从前司法权和行政权互相混淆;从那以后人们将它们区别开来,各就其位。”要想充分认识这里谈到的进步,就永远不能忘记,一方面,旧制度下的司法权不断超出其权力的自然范围,另一方面,司法权从未全面履行其职权。如果对这两方面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么,对事情的看法就是不全面的、错误的。法庭时而获准制定政府规章,这显然超出法庭所辖范围;时而又被禁止审理真正的诉讼,这等于被排除于自身权限之外。确实,我们已将司法权逐出行政领域,旧制度将它留在这个领域是非常不妥当的;但是与此同时,正如人们所见,政府不断介入司法的天然领域,而我们听之任之:其实权力的混乱在这两个方面同样危险,甚至后者更危险;因为法庭干预政府只对案件有害,政府干预法庭则使人们堕落,使他们变得兼有革命性和奴性。

    在60年来法国永久确立的九部或十部宪法中,有一部明文规定,任何政府官员,未经事先批准,不得由普通法庭起诉。该条款是个很妙的发明,因此,人们在摧毁这部宪法的同时,小心翼翼从废墟中把此条款挽救出来,而且此后又小心翼翼地使它免遭革命的摧残。行政官习惯于将这一条款所授予的特权称为1789年的伟大成果;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同样搞错了:因为,在君主制下,政府和今天一样,千方百计不使政府官员处境尴尬,像普通公民一样,在法庭上承认犯罪。两个时代之间,唯一实质性的区别在于:大革命以前,政府只有依靠不合法和专横的手段才能庇护政府官员,而大革命以来,它已能合法地让他们违犯法律。

    当旧制度的法庭想对中央政权的任何一位代表起诉时,通常必须干预御前会议的一道判决:被告不受法官审理,应转交御前会议任命的专员审理;因为,正如当时一位行政法院成员所写的那样,被攻击的官员会在普通法官的脑中形成偏见,王权因而受到危害。这类调案绝不是相隔很久才发生,而是每天都有;不仅涉及要员,而且涉及芝麻小官。只要与政府有一丝一缕的关系便可以除政府之外天不怕地不怕。桥梁公路工程局有个负责指挥徭役的监工被一个受他虐待的农民控诉。御前会议宣布此案为调案,总工程师私下致函总督谈及此事:“确实,该监工应受指摘,但不应因此而任事态自行发展;对于公路桥梁局来说,最重要的是使普通法庭既不听取也不受理役工对监工的诉状。此例一开,公众由于仇恨这些官员便会提出连续不断的诉讼,工程将受到影响。”

    在另一种情况下,一个国家承包人拿了邻人地里的物资,总督亲自向财政总监报告:“我简直无法向您充分说明,将政府承包人听凭普通法庭审判,对政府的利益将带来多么大的危害,因为普通法庭的原则与政府的原则从来都是不相容的。”

    这几行文字是整整一个世纪以前写的,写这些话的政府官员却多像我们同时代的人。

    第五章:中央集权制怎样进入旧政治权力并取而代之,而不予以摧毁

    现在,让我们重述一下前三章所讲的内容:由一个被置于王国中央的唯一实体管理全国政府;由一个大臣来领导几乎全部国内事务;在各省由一个官员来领导一切大小事务;没有一个附属行政机构,或者说,只有事先获准方可活动的部门;一些特别法庭审理与政府有关案件并庇护所有政府官员。

    这些岂不是我们所熟知的中央集权制吗?同今天相比,其形式不大明确,其步骤不大规范,其存在更不稳定;但这是同一事物。自那时以来,没有对这座建筑增添或减少什么重要部分;只要把它周围树立起来的一切拔除掉,它就会恢复原状。

    我刚描述的制度大部分后来在成百个不同地方被仿效;但是这些制度在当时乃为法国所特有,我们很快即将看到它们对于法国革命及其后果产生了多么巨大的影响。

    但是那些近期产生的制度怎么能在封建社会的废墟中在法国建立起来呢?

    这是一件需要耐心、机智、为时久长的事业,不是光靠武力和权术可告成的。当大革命爆发之际,法国这座古老政府大厦几乎完好无损;可以说,人们用它在原基础上建起了另一座大厦。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为了进行这项困难工程,旧制度政府曾参照一张事先已深思熟虑的蓝图;政府只是听从某种本能,而这种本能促使任何政府独揽大权,政府官员尽管多种多样,但这种本能却始终如一。政府保留了那些旧政权机构的古老名称和荣誉,但一点一滴地减去其权力。它并未将它们从原有的领域中逐出,只是把它们引开。它利用某一人的惰性,又利用另一人的自私,以占据其位置;它利用旧政权机构的一切流弊,从不试图予以纠正,只是竭力取而代之,最后,政府终于以总督这唯一的政府代理人实际上取代了旧政权的几乎全部人员,而总督这个名词,在旧政权问世时还闻所未闻。

    在这番大业中,只有司法权令政府感到棘手;然而即使这里,它也最终抓住了权力的实质,留给其反对者的只是权力的影子而已。它并未将高等法院排除出行政领域:它逐渐扩大自己的势力,以至几乎全部占领了这个领域。在某些短暂的非常情况下,例如饥荒时期,由于鼎沸的民情助长了法官们的雄心,中央政府便让高等法院暂时理事,允许它们热闹一番,这在历史上常常产生回响;但是不久,中央政府就悄悄地重新占领了它的位置,暗中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案件重新控制起来。

    倘若仔细注意高等法院反对王权的斗争,就会看到,斗争差不多总是集中于政策问题,而不是集中于政府问题。通常引起争论的是新税法,也就是说,敌对双方所争夺的不是行政权,而是立法权,因为双方对此都无权占有。

    大革命越临近,形势更加如此。随着民众激情的沸腾,高等法院日益卷入政治;与此同时,由于中央政府及其代理人变得更加老练、更加精明,高等法院越来越不过问真正的行政问题;它日益更像保民官,而不像行政官。

    况且时代不断为中央政府开辟新的活动范围,法庭缺乏灵活性,跟不上政府;新的案件层出不穷,它们在法院中无先例可循,与法院的常规格格不入。社会飞跃发展,每时每刻都产生新的需求,而每一种新的需求,对中央政府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权力源泉,因为只有中央政府才能满足这些需求。

    法院的行政范围始终是固定不变的,而中央政府的行政范围是活动的,而且随着文明本身不断扩大。

    大革命临近,开始摇撼所有法国人的头脑,向他们传播无数新思想,而唯有中央政府才能实现;大革命在推翻中央政府之前,使它进一步发展。和其他一切事物一样,中央政府也完善起来。当我们研究中央政府档案时,这一点尤其令人吃惊。1780年的总监和总督与1740年的总监和总督完全不同;政府已被改造。政府官员未变,精神却已改观。随着政府变得更加包罗万象,更加扩大,它也变得更加规范,更加开明。它占领了所有领域,与此同时,却变得温和起来:压迫少,疏导多。

    大革命最初的努力摧毁了君主制度这个庞大的体制;但它于1800年重新恢复。人们常说,这是在国家行政问题上的1789年那些原则在当时以及后来的胜利,其实恰恰相反,取胜的是旧制度的那些原则,它们当时全都恢复实施,而且固定下来。

    如果有人问我,旧制度的这一部分是怎样整个搬入新社会并与之结为一体的,我将回答,倘若中央集权制在大革命中没有灭亡,那就意味着中央集权制本身是这场革命的开端和标志;我还将进一步说,当人民在其内部摧毁贵族政治时,他们自然而然地奔向中央集权制。此刻加速人民这一倾向比起抑制这一倾向,要容易得多。在人民内部,所有权力自然都趋向于统一,只有凭籍大量手腕,才可能使之分裂。

    民主革命扫荡了旧制度的众多体制,却巩固了中央集权制。中央集权制在这场革命所形成的社会中,自然而然地找到了它的位置,以至人们心安理得地将中央集权制列为大革命的功绩之一。

    第六章:旧制度下的行政风尚

    凡读过旧制度的总督与其上级和下属的通信的人,无不赞叹政治制度的相似竟使那个时代与我们时代的行政官如出一辙。他们仿佛跨过将他们分割的大革命的深渊,携起手来。

    我看被统治者也是这样。立法在人们精神上所显示的力量从来也没有这样明显。

    大臣已经萌发出一种愿望,要洞察所有事务,亲自在巴黎处理一切。随着时代的前进和政府的完善,这种愿望日益强烈。到18世纪末,在任何边远省份建立一个慈善工场,都要由总监亲自监督其开支、制定规章、选定地址。创办乞丐收容所也必须告知总监所收乞丐的姓名以及进出的准确时间。早在18世纪中期(1733年)达尔让松先生就写道:“委托给大臣们的细务漫无边际。没有他们,什么事也办不了,只有通过他们,事情才办成;如果他们的知识与他们庞大的权力有距离,他们便被迫将一切交给办事员办理,这些人便成了真正的掌权的人。”

    总监要求接到不仅对有关事务的报告,而且对有关个人的详细情况的报告。总督则致函总督代理,将报告中所提供的情报逐字逐句地重复一遍,仿佛是他亲自了解的确切情况。

    为了做到身在巴黎而能领导一切,洞悉一切,必须发明上千种审查手段。书面文件已经十分庞大,行政程序慢得惊人,我从未发现一个教区重建钟楼或修理本堂神甫住所的要求能在少于一年内获得批准,最通常需要两年或三年才能获准。

    御前会议在一份判决(1773年3月29日)中承认:“行政手续无限期地拖延误事,只能不断激起最正当的怨言;然而手续又是绝对必需的。”

    我原以为对统计的嗜好是我们今天的政府官员所特有的;但是我错了。旧制度末期,人们经常将印好的小型报表寄送总督,报表由总督代理和教区理事填写。总监要求呈递报告,详述土地特性、耕作、产品种类与产量、牲畜头数、工业和居民习俗。这样取得的情报和今天的专区区长与市长在同一情况下提供的情报相比,是同样地详尽而不确切。总督代理在那种场合对其属民的品质作出的评语一般都不太好。

    他们经常重复这样的评价:“农民生性懒惰,若不是迫于活命,就不会干活。”这种经济学说在行政官员中颇为盛行。

    两个时代的行政语言,并没有彼此迥异之处。它们的风格同样没有文采,就像流水帐,含糊而软弱;撰写人的独特面貌被湮没在普遍的平庸之中。省长的文字和总督的文字一模一样。

    只有到18世纪末,当狄德罗和卢梭的特殊言语经过一段时间传播开来,并用通俗语言进行冗长陈述时,这些作家书中充斥的多愁善感才感染了行政官员,甚至深入到财政界。行政文风通常是枯燥不堪的套话,这时变得有点感人和温柔。一位总督代理向在巴黎的总督抱怨说,“他经常在履行职责时感到一种极其强烈的痛苦,刺痛着充满怜悯的心。”

    政府像今天一样,向各教区分发慈善赈济,条件是居民也须作出一定的奉献。当他们奉献的份额充足时,总监便在分派清单边上写道:好,表示满意;但是,当份额巨大时,他写道:好,表示满意和感动。

    行政官员几乎全是资产者,他们已经构成一个阶级,有其特有的精神、传统、道德、荣誉感和自尊心。这是新社会的贵族,它已经形成,生气勃勃;只待大革命为它腾出位置。

    法国行政当局已经具有下述特点:资产阶级或贵族,所有想从它的外部左右公共事务的人,对于政府一律怀有强烈的仇恨。想不靠政府帮助便自行成立的最小的独立团体也使它畏惧;最小的自由结社,不论目标如何,均使政府不快;它只让那些由它一手组成并由它主持的社团存在。大工业公司也不大遂它的心愿;总之,它不愿让公民以任何方式干预对他们自身事务的考察;它宁愿贫乏,也不要竞争。但是,必须让法国人尝一点放纵的甜头,以慰藉他们所受的奴役,因此,政府允许极其自由地讨论有关宗教、哲学、道德乃至政治种种普遍的和抽象的理论。只要人们不恶意评论政府的芝麻小官,政府甘愿容忍他们攻击社会当时赖以存在的基本原则,或者甚至讨论上帝的问题。它以为那种事与它无关。

    18世纪的报纸,或当时人们所称作的“加泽特”(gazettes),刊载四行诗句多于争议性文章,尽管如此,政府对这支小小的力量已垂涎三尺。对书籍它很宽容,对报纸却非常苛刻;由于无法专横地予以取缔,它便努力使报刊转而为政府所专用。我找到一份1761年致王国各总督的通告,其中宣布国王(即路易十五)决定,从今以后,《法兰西报》将由政府监督编排,通告说:“鉴于国王陛下欲使该报饶有兴味,确保它凌驾其他报刊之上,因此,”大臣进一步说道,“你们要寄给我一份简讯,载明你们财政区内激发公众好奇心的一切,尤其是有关物理学、博物学的奇闻趣事。”通告还附有一份内容介绍,其中宣称,新报纸虽然较之它所取代的报纸出版更勤,内容更多,但订阅费则便宜得多。

    总督有了这些文件后,便写信给总督代理,下令贯彻;但是总督代理开始回答说,他们一无所知。大臣因而发出第二封信,严斥外省无能。“国王陛下命令我告知你们,他要你们至为严肃地负责此事,向你们的属员下达最确切的命令。”总督代理行动起来了:其中一位报告有个走私盐犯(偷运盐)被处绞刑而且表现出很大勇气;另一位报告该区有个妇女一胎生三个女孩;第三位报告爆发了一场可怕的暴风雨,但确无任何损失。有一人宣称,他曾十分留心,但没有发现一件值得一提的事,不过他自己仍订了一份如此有用的报纸,并打算请所有有教养的人都订阅。然而这番努力看来收效甚微,因为大臣在另一封信中说:“国王不辞劳苦,亲自详细了解各项措施,使报纸办得更好,并愿给这家报纸应得的殊荣和名气,但是国王看到他的旨意如此不受重视,表示了极大的不满。”

    可见历史是一座画廊,在那里原作很少,复制品很多。

    此外必须承认,在法国,中央政府从未模仿欧洲南部那些政府,它们控制一切似乎只是为了使一切都陷于荒芜。法国政府对自己的任务常常是十分理解的,而且总是表现出惊人的积极性。但是它的积极性常常毫无结果,甚至反倒有害,因为它有时想做超出自己力量的事,或做无人能控制的事。

    政府很少进行或很快便放弃最为必要的改革,这些改革需要不屈不挠的毅力才能成功;但是政府不断地更改某些规章或某些法律。没有什么东西能在它所处的范围内得到片刻安宁。新规则以如此奇特的速度一个接着一个更替着,使官员们由于身受上级控制,常常摸不清应该怎样顺从。市府官员向总监本人抱怨,附属的立法太不稳定,他们说道:“单单财政条例的变化就足以迫使一个市府官员——即使他是终身职——懈怠自身事务,光去研究各种新规章。”即使法律没有变更,执行法律的方法每天都在变动。若未从旧制度政府遗留下来的秘密文件中看到政府的工作状态,就无法设想法律最后竟如此遭人蔑视,甚至遭执行法律者的蔑视,因为那时既无政治议会,又无报纸,大臣及其官署的任意胡为、专横跋扈和变化无常均不受限制。

    在御前会议的判决中,有不少援引先前的法律,这些法律常常是新近制定的,已经颁布,但是未能实行。国王敕令、宣言、诏书都经过庄严的登记注册,可是在执行中无不受到重重变更。在总监和总督的信函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不断允许人们援引例外,而不按它自己的命令办事。它很少破坏法律,但它每天都根据特殊情况,为了办事方便起见,悄悄地将法律向任一方向扭曲。

    总督致函大臣,谈到一个国家工程招标者要求免交入市税的问题:“确实,按照我刚刚引证的敕令和判决的严格规定,对于这些捐税,王国内人人都得交纳,无一例外;但是谙熟法律事务的人都知道,这些硬性摊派和随之而来的各种处罚一样,尽管有确立税制的种种敕令、宣言和判决,却从未妨碍例外措施。”

    旧制度原形毕露:条规强硬严峻,实行起来软弱松怠;这是它的特点。

    谁若想通过法律汇编来判断那个时代的政府,谁就会陷入最可笑的谬误之中。我找到国王于1757年颁布的一个宣言,宣称凡编写或印刷书刊违反宗教或现行制度者,将一律被判死刑。出售这类书籍的书店,贩卖这类书籍的商人,均应受此刑罚。那么我们岂不又回到了圣多米尼克的时代了吗?不,这个时代恰恰是伏尔泰威临文坛的时代。

    人们常常抱怨法国人蔑视法律;哎呀!什么时候他们才能学会尊重法律啊?可以说,在旧制度的人们身上,法律概念应在他们头脑里占有的位置一向是空的。每个恳请者都要求人们照顾他而撇开现行法规,其态度之坚决和威严就像要求人们遵行法规一样,的确,只有当他们想拒绝法规时才会以法规来反法规。人民对当局的服从还是全面的,但是他们遵从当局却是出于习惯而非出于意愿;因为,倘若人民偶然激动起来的话,最微小的波动立即就可将人民引向暴力,这时,镇压人民的,也总是暴力和专权,而不是法律。

    在18世纪,法国中央政权尚未具有它后来才有的健全有力的政体;然而,由于中央政权已经摧毁了所有中间政权机构,因而在中央政权和个人之间,只存在广阔空旷的空间,因此在个人眼中,中央政权已成为社会机器的唯一动力,成为公共生活所必须的唯一代理人。

    没有比诋毁政府者本人的文章更能证明这点了。当大革命前的长期的困惑开始发生作用时,形形色色有关社会与政府的新体系破门而出。这些改革家们提出的目标虽然不同,他们的手段却始终一致。他们想借中央政权之手来摧毁一切,并按照他们自己设计的新方案,再造一切;在他们看来,能够完成这种任务的,唯有中央政府。他们说道,国家力量应像国家权利一样,没有限制;问题只在于劝说它恰当地使用它的力量。老米拉波是个极端迷恋贵族权利的贵族,他把总督直截了当地称为僭越者,并宣布,如果把挑选法官的权力全部交给政府,法庭不久就会成为特派员帮伙。米拉波本人只信赖中央政府,认为唯有靠中央政府的行动才能实现他的幻想。

    这些思想绝不停留在书本中;它们渗透到一切人的精神中,与风尚融为一体,进入人们的习俗,深入到所有各部分,一直到日常生活的实际中。

    大家都认为,若是国家不介入,什么重要事务也搞不好。

    种田的人平常对清规戒律反抗最厉害,连他们也竟然相信,如果农业得不到改进,应主要归咎于政府,因为政府既不提供足够的咨询,也不提供足够的帮助。一个种田人写信给总督,信的口气很气愤,已预示大革命的来临:“为什么政府不任命巡视员,每年在各省巡视一遍农作物状况,教育种田人改进耕作方法,告诉他们必须怎样管牲畜、怎样把它们养肥、怎样饲养、怎样出售以及必须赶到哪里上市呢?这些巡视员应当得到丰厚的报酬。作出最出色成绩的耕种者将得到荣誉奖。”

    巡视员和十字勋章!这套方法是萨福克郡的农夫从来也想不到的!

    在大多数人看来,如今唯有政府才能确保公共秩序:人民只怕骑警队;而有产者只信任骑警队。对双方来说,骑警队骑兵不光是秩序的主要捍卫者,而且就是秩序本身。吉耶纳省议会说道:“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只要一看到骑警队骑兵就乖乖地收敛起来,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因此每个人都希望在他门口有班骑兵。这一类性质的请求在总督辖区的档案中比比皆是;似乎无人想到藏在保护人后面的很可能就是主人。

    逃亡贵族到英国后,最感惊异的是英国没有这种自卫队。

    他们惊异不止,有时对英国人也十分蔑视,其中有个人,虽然德才优异,可是他所受的教育并没使他对即将看到的事物有所准备,他写道:“这是千真万确的事:英国佬被偷盗以后反倒庆幸,说至少他们国家没有骑警队。这些人对扰乱治安的一切感到恼火,可是看到煽动分子回到社会当中却感到自慰,认为法律的条文胜过一切考虑。”他进一步说道:“这些错误思想并非存在所有人的头脑中;有些智者想法就与之相反;久而久之,智慧必占上风。”

    英国人的这些怪现象可能与他们的自由有某种关系,但这位流亡贵族没有想到这一点。他爱用更科学的原因来解释这一现象。他说道:“气候潮湿,周围空气缺乏活力,这两者给人的性情留下阴暗色彩。在这样的国家,人民自然特别喜爱严肃的事物。英国人民的天**关注治国之道;而法国人民则距此甚远。”

    政府既然取代了上帝,每个人出于个人需要,自然就要祈求政府。诉状数量浩繁,虽然总是以公共利益为名,其实涉及的仅仅是琐碎私利。装有诉状的文件箱也许是聚集旧制度社会的所有阶级的唯一地方。这些诉状读起来令人忧郁:农民要求赔偿他们的牲畜或房屋的损失;富裕的所有者要求帮助他们开发土地;工业家恳求总督给予特权,避免于己不利的竞争。最常见的是,制造商对总督诉说买卖不景气,并请他向总监申请救助或贷款。为此目的大概设立了一笔基金。

    有时连贵族也成了大恳求者;他们的身份使他们祈求时也态度高傲。对他们当中很多人来说,二十分之一税是造成他们依赖性的主要症结。御前会议根据总督报告每年制定贵族税额,因此贵族经常给总督写信,申请延期或免除税务。我读过许多这类请求书,书写人都是贵族,几乎都有封号,而且常常是大领主,他们说道,写请求书是因收入不足或景况不佳。一般来说,贵族称呼总督为“先生”,不过我注意到,在请求书中,他们像资产者一样,总称呼他为“阁下”。在请求书中,穷困和傲慢有时以一种可笑的方式结合在一起。一个贵族致函总督道:“您那敏感的心绝不会同意一个贵族的父亲像一个平民的父亲一样,被课以二十分之一税,分文不差。”

    18世纪屡屡发生饥荒,在饥荒时期,各财政区的居民全都求助于总督,似乎只有从他那里才能得到粮食。的确,每个人都因贫困而指责政府。连那些最无法避免的灾祸都归咎于政府;连季节气候异常,也责怪政府。

    看到中央集权制在本世纪初如此轻而易举地在法国重建起来,我们丝毫不必感到惊异。1789年的勇士们曾推翻这座建筑,但是它的基础却留在这些摧毁者的心灵中,在这基础上,它才能突然间重新崛起,而且比以往更为坚固。

    第七章:在欧洲各国中,法国如何成为这样的国家,其首都已取得压倒外省的重要地位,并吸取全帝国的精华

    首都之所以对帝国其他部分具有政治优势,既非由于其地理位置,亦非由于其宏伟,更非由于其富庶,而是由于政府的性质。

    伦敦的居民之多,等于一个王国,但它至今未对大不列颠的命运产生主导作用。

    没有一个美国公民会设想纽约人民能够决定美联邦的命运。而且,甚至在纽约州内也无人会设想纽约市的单独意志,就能独自指挥各种事务,尽管纽约今天的居民,与大革命爆发时巴黎的居民数量相等。

    即使是巴黎,在宗教战争时期,同王国其他部分相比,它的人口同1789年的巴黎人口可以媲美。然而,它却不能决定任何事情。投石党运动(laeronde)时期,巴黎还只是法国最大的城市。到了1789年,巴黎已成为法国本身。

    早自1740年起,孟德斯鸠就给他的一位朋友写信说:在法国,只有巴黎和遥远的外省,因为巴黎还没来得及将它们吞噬。1750年那位好幻想但时有定见的米拉波侯爵不指名地谈到巴黎,他说道:“首都是必要的;但是如果头脑变得过大,身体就会中风而总崩溃。如果置外省于一种直接依附地位,将外省居民视同可以说是二等臣民,如果不给他们留有任何求取功名利禄的职业和途径,而将一切人才统统吸引至那个首都,假如这样的话,那么后果又将如何!”米拉波将这种情况称为一种暗中的革命,它从外省抽走了显贵、商人,以及所谓的才智之士。

    细心读过前面几章的读者已经知道这一现象的原因;这里若再重复便会使读者不耐烦。

    这场革命未能躲过政府的眼睛,但是它仅仅以最具体的形式使政府震动,那就是城市的壮大。政府眼见巴黎一天天扩大,害怕难于治理一个如此巨大的城市。尤其在17、18世纪,国王们颁布了大量敕令,旨在阻止城市的扩展。这些君主越来越将整个法国公共生活集中于巴黎城内或巴黎郊区,而他们却希望巴黎维持小规模。他们严禁建筑新房屋,如若建筑,则须用最昂贵的方式,在事先已指定的不大吸引人的地点建盖。这些敕令中每一道皆证明,尽管有前一道敕令,巴黎仍在不断扩大。路易十四在全盛时期曾六次试图阻止巴黎的发展,但皆以失败告终:巴黎冲破条条敕令,不断壮大。但是巴黎的重要地位比其城墙增长得更快;使巴黎具有这种重要地位的,不是发生在巴黎城内的事件,而是来自外部的事件。

    与此同时,地方的自由权利到处都在不断消失。独立生活的特征在各地停止出现;不同省份的面貌特征逐渐混淆,旧的公共生活的最后痕迹正在被磨去。可是,国家并未衰弱:相反,处处都在运动;只不过原动力集中于巴黎。无数例证中,我在此仅举一例。在就出版状况致大臣的多份报告中,我发现,16世纪和17世纪初,外省城市曾有一些巨大的印刷厂,但如今没有了印刷工,或者没有活干。毫无疑问,18世纪末比起16世纪来,出版的各类书籍要多得多,但是思想动力只来自中央。巴黎已经吞噬了外省。

    法国革命爆发之际,这第一场革命已全部完成。

    著名旅行家阿瑟扬离开巴黎是在三级会议召开后不久、攻克巴士底狱前不几天;他在巴黎刚刚看到的景象同他在外省的见闻形成对照,使他吃惊。在巴黎,一切都在沸腾;每时每刻都有一本政治小册子问世:每周甚至发行92册。他说道:“即使在伦敦,我也从未见到与之相仿的出版发行运动。”但在巴黎以外,他觉得一片死气沉沉;人们很少印行小册子,根本没有报纸。可是外省民情激动,一触即发,只是尚未采取行动;公民们即便有时集会,也是为了听取巴黎传来的消息。在每座城市,阿瑟·扬都询问居民们打算做什么。

    “回答到处都一样,”他说道,“我们只不过是一个外省城市;必须看看巴黎是怎么干的。”他进一步说道:“这些人甚至不敢有主见,除非他们已经知道巴黎在想些什么。”

    制宪议会竟能一举废除法国所有旧省份,实在令人惊异,这些旧省份有好多比君主制还古老,制宪议会将王国很有条理地划分为83块不同部分,就像在新世界划分处女地一样。

    没有什么事情比这更使全欧洲惊奇甚至恐怖了,因欧洲对此毫无准备。伯克说道:“看到人们将自己的国家用这样野蛮的方法进行分割,这还是第一次。”的确,人们似乎在撕裂活生生的躯体,其实只是在分割尸体罢了。

    巴黎就这样终于从外部取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力,与此同时,在巴黎内部也完成了另一个同样值得历史注意的转变。巴黎不再只是交换、贸易、消费和娱乐的城市,巴黎已成为工场和制造业的城市;这第二个事实赋予第一个事实一种崭新的更令人生畏的特点。

    事情由来久远;自中世纪起,巴黎似乎已是王国内最大、手艺最巧的城市。这点到了近代愈为明显。随着行政事务全部集中到巴黎,工业也集中到这里。巴黎越来越成为时尚的典范和仲裁者,成为权力和艺术的唯一中心,成为全国活动的主要起源地,法国的工业生活更加收缩集中于巴黎。

    尽管旧制度的统计文献常常不足为信,可是我认为,人们可以有把握地说,法国革命前60年间,巴黎工人数字已增长两倍;而在同时期,巴黎总人口仅增长三分之一。

    除上文所讲的普遍原因之外,还有一些极其特殊的原因将工人从法国各个角落吸引到巴黎,并逐渐使他们聚集在某几个区内,这些区最终成为工人区。巴黎当时对工业设置的财政立法障碍比法国其他地方要少;任何地方也没有巴黎那样易于逃脱行会师傅的束缚。某些郊区,如圣安托万区和唐普尔区,在这方面尤其享有极大特权。路易十六更加扩大了圣安托万区的这些特权,竭力在该区积聚大量的工人人口,“要给与圣安托万区工人我们实行保护的新标志,使他们摆脱那些损害他们利益也损害贸易自由的种种障碍,”这位不幸的国王在一份敕令中这样说道。

    巴黎的工厂、制造业、高炉在大革命前夕大量增长,终于使政府警觉起来。看到工业的发展,政府充满若干臆想的恐惧。我们在文件中发现1782年御前会议的判决,它说道:“鉴于制造业的飞跃发展导致木材的消耗,损及城市的供应,国王禁止今后在城市方圆15里之内建造这类工厂。”至于这种人口聚集会产生的真正危险,当时并无人察觉。

    这样,巴黎变成了法兰西的主人,并且已经汇集起一支军队,这支军队将成为巴黎的主人。

    看来,今天人们已相当一致地认为,行政上的中央集权制和巴黎的至高无上权力,是40年来在我们眼前不断更迭的所有政府垮台的重要原因。我无需费力便将使大家看到,旧君主制突然之间猛烈毁灭,很大一部分原因即在于此;它也是孕育所有其他革命的第一场革命的主因之一。

    第八章:在法国这个国家,人们变得彼此最为相似

    谁注意考察旧制度下的法国,谁就会碰到两种截然相反的景象。

    表面上,在旧制度下生活的所有的人,特别是那些置身社会中上层的、唯一引人注目的人们,他们彼此之间简直完全相同。

    然而,在这彼此一致的人群中,还竖立着无数小障碍物,将人群分割成许许多多部分,而在每个部分的小围墙内,又似乎出现了一个特殊社会,它只顾自身利益,不参与全体的生活。

    想到这种几乎无止境的划分,我便明白,既然法国公民比任何地方的公民更缺乏在危机**同行动、互相支持的精神准备,所以,一场伟大的革命就能在一瞬间彻底推翻这样的社会。我想象到了被这场大动荡本身所推倒的全部小障碍物;我马上看到一个比以往世界上可能见到的任何社会都更为密集、更为一致的冰冷的社会。

    我说过,在几乎整个王国,长期以来,各省特有的生活已经消失;这就促使一切法国人彼此极为相似。透过依然存在的各种差异,国家的统一已经明显可见;立法的一致性是国家统一的表现。随着18世纪的进展,国王的敕令文告、御前会议的判决数量增加,它们在整个帝国以同一种方式执行同样的规章制度。不仅仅统治者,而且被统治者也认为法律应普遍一致,在各地都一样,对所有的人都一样;这种思想,在大革命爆发前30年不断出现的改革规划中均有体现。而在两个世纪以前,这种思想的材料,假使我们可以这样说的话,还竟告阙如。

    不仅各省之间越来越相似,而且各省之内,不同阶级的人,至少是所有置身平民百姓之外的人,变得越来越彼此相似,尽管他们的地位各异。

    1789年不同等级所呈陈情书最能证明这一点。人们看到,那些起草人因利益而发生深刻分歧,但是在所有其他方面,他们又显得彼此相同。

    如果你研究初期三级会议,定会看到完全相反的情景:资产者与贵族那时有着更多共同利益,更多共同事务;他们表现出更轻微的互相仇恨;但是他们仿佛仍属于两个不同的种族。

    时间维持了并且在许多方面加剧了这两种人不同的特权,时间也起着奇异的作用,使两者在所有其他方面变得彼此相同。

    若干世纪以来,法国贵族不断贫困化。“尽管享有特权,贵族每天都在破产、消亡,第三等级却占有财富”,一位贵族在1755年悲伤地这样写道。保护贵族财产的法律倒是始终如一,贵族的经济地位亦未出现变化。然而,随着贵族权力的丧失,他们以相应的比例到处陷于贫困。

    人们会说,在人类制度中,如同在人体内一样,在履行不同生存职能的各种器官之外,还存在一种看不见的中心力量,这种力量乃是生命的本源。器官看来仍像以往一样运动,然而却是枉然,当这赋予生命的火焰最终熄灭时,一切顿时落入衰弱与死亡。法国贵族还享有种种替代继承权利;伯克甚至注意到,在他的时代,替代权利在法国比在英国更加常见,更有强制性,如长子继承权、永久地租,以及人们所谓的一切用益权;贵族已经免除了为战争支付的大量钱财,但是贵族保持免税权,而且这种权大为增加,这就是说,他们在失去职务的同时,保住了补贴。此外,他们还享有许多他们的先辈从未享有的金钱上的好处;然而,随着治理的习惯与精神的丧失,他们逐渐贫困化。我们在上文中提到的那种大规模的地产划分,其部分原因,正是贵族的逐渐贫穷化。贵族将土地一块一块地出卖给农民,只保留领主的定期租金,定期租金使贵族仅仅维持徒有其表的门面而已。在法国的许多省,如蒂尔戈提到的利穆赞,只有贫穷的小贵族,他们差不多不再拥有土地,只是靠领主权和地租维持生活。

    一位总督早在本世纪初就写道:“在这个财政区,贵族家庭的数量仍然增至几千家;但是其中年金近2里佛的人家还不足15家。”1750年,从另一位总督(弗朗什—孔泰的总督)向其继任者所作介绍中,我读到这样的话:“这个地方的贵族相当和善,但非常贫穷,他们既骄傲又贫困。同他们过去的境遇相比,他们受到莫大的侮辱。使贵族处于这种贫困状态,迫使他们服务、向我们求援,这并非坏政策。”总督补充道:“他们组成一个团体,只接纳那些能证明四代宗亲为贵族的人。这个团体未得到许可证,只不过被容忍而已,它每年一次,在总督莅临下,召集会议。他们一起用餐和做弥撒后,各自回家,一些人骑着驽马,另一些人徒步。你会看到这种集会多么滑稽。”

    贵族逐渐贫困化这种现象,不仅在法国,而且在欧洲大陆或多或少都可见到,在那些地方,像在法国那样,封建制度已经消失而又无新的贵族制形式代替它。莱茵河流域的德意志民族中,这种没落尤为明显,特别引人注意。只有在英国,情况截然相反。在那里,迄今犹存的古老贵族世家不仅保持着,而且还大大增长了他们的财富。他们不仅在财富上而且在权力上仍首屈一指,在他们旁边成长起来的新贵族只能模仿他们的富有,而无法超越他们。

    在法国,大概只有平民继承贵族失去的所有财产;有人曾说他们是吸取贵族养分壮大起来的。然而没有任何法律阻止资产者破产,也没有任何法律帮助资产者致富;可是资产者却不断发财致富;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变得与贵族一样富有,有时比贵族还要阔气。而且他们的财富常属同一种类:尽管他们平时住在城里,他们常常是田地的所有者,有时甚至还取得领地。

    教育与生活方式已经使这两种人具有无数其他相似之处。资产者与贵族具有同样多的知识,而且尤须注意的是,资产者的知识恰恰是同一来源。两者都由同一光明照亮。对于双方来说,教育同样是理论性与文学性的:巴黎越来越成为法兰西的唯一导师,它已赋予一切人以同一形式和共同的行为举止。

    18世纪末,人们尚可以看出贵族与资产阶级的举止行为有所不同,因为,人们所谓的举止行为这种外表的风尚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变得一致;但是,实质上,所有高居人民之上的人都彼此相似;他们具有同样的思想、同样的习惯、同样的嗜好,从事同样的娱乐,阅读同一类书,讲着同一言语。他们除权利外,概无差别。

    我怀疑这种现象当时在其他国家能否达到同样程度,即便是在英国,虽然不同阶级被共同利益牢固地拴在一起,但他们仍旧常常在精神和风尚方面有所差异;因为具备这种奇异力量的政治自由,虽然能在一切公民之间建立必要的关系和互相依附的联系,却不能因此而使他们永远彼此相等;正是独夫体制,天长日久,使人们彼此相似,却对彼此的命运互不关心,这是独夫政体的必然后果。

    第九章:这些如此相似的人如何比以往更加分割成一个个陌生的小团体,彼此漠不关心

    现在,让我们察看一下这幅画的另一面,看看这些彼此如此相似的法国人,怎么反比其他国家的人更加互相孤立,这种情况即使在法国也是前所未见的。

    在欧洲建立封建制度的时代,人们后来所谓的贵族,可能当时并未立刻形成种姓,贵族究其根源,是由国家中的所有首领构成,因而最初只不过是掌权阶级。这个问题我不想在这里讨论;我只须指出,早在中世纪,贵族已变为种姓,就是说,其特殊标志是出身。

    贵族将掌权阶级的固有特征保留下来,他们是进行统治的公民团体;但是惟有出身才能决定谁将成为团体的首脑。所有非贵族出身者均被排除在这个特殊而封闭的阶级之外,他们在国家里只能据有或高或低、但永远是从属的职位。

    在欧洲大陆每一个确立了封建制度的地方,贵族最终都变成种姓;惟有在英国又重为掌权阶级。

    有一个事实使得英国在所有现代国家中显得独特,并且惟有它才能使人们理解英国法律、英国精神以及英国历史的特殊性,然而这个事实并未使得哲学家和政治家倾注更大的注意力,而英国人自己出于习惯也对这个事实视而不见,对此我始终感到惊异。人们对这个事实视而不清,语焉不详;依我看,人们对它从来也没有一个全面清晰的看法。1739年,孟德斯鸠游历英国,他一针见血地写道:“我置身于一个与欧洲其他地方截然不同的国家”;可惜他没有再往下说。

    使得英国不同于欧洲其他国家的并不是它的国会、它的自由、它的公开性、它的陪审团,而是更为特殊、更为有效的某种东西。英国是真正将种姓制度摧毁而非改头换面的唯一国家。在英国,贵族与平民共同从事同样的事务,选择同样的职业,而更有意义的是,贵族与平民间通婚。最大的领主的女儿在那里已能嫁给新人,而不觉得有失体面。

    如果你想知道种姓及其在人民中造成的各种思想、习惯、障碍是否已在那里最后消灭,那就请你考察一下婚姻状况。只有在这里,你才能找到你未发现的带有决定性的特征。在法国,甚至到了今天,民主虽已有了60年之久的历史,你也常常找不到这种特征。旧的世家和新的家族在所有方面似乎已融为一体,然而还是百般避免联姻。

    英国贵族较之其他贵族,一向更谨慎、更灵活、更开放,这种特点常引起人们注意。必须提及的是,长期以来,在英国已不存在那种严格意义上的贵族,假使贵族这个词在此沿用它在别国保留的古老的严密意义的话。

    这场独特的革命因时间久远,湮没无闻;但是仍留有活生生的证据:这就是惯用语。若干世纪以来,gentilhomme(贵族)一词在英国已完全改变了含义,而roturier(平民)一词现已不复存在。1664年,莫里哀写了《达尔杜弗》,剧中有一诗句要逐字译成英文已经不可能了:

    et,telquel’onlevoit,ilestbongentilahomme.(别瞧他那副模样,他还是个出色贵族。)

    如果你想把语言科学再次应用于历史科学,那么请你穿越时间和空间,跟踪gentleman(绅士)一词的命运,这词是从法语gentilhomme(贵族)一词衍化来的;你将看到它的意义在英国随着不同的社会地位互相接近、互相融合而扩大。

    每一世纪,这词所指的人的社会等级就更低一点。它最终和英国人一起传到美国。在美国,它被用来泛指所有公民。它的历史亦即民主的历史。

    在法国,gentilhomme(贵族)一词始终局限于它的原始含义的狭窄范围;大革命后,这词已几乎无人使用,但词义从未改变,仍旧是指该种姓的成员。这个词之所以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原因在于种姓本身仍被保留,仍和以往一样与所有其他社会等级分离。

    但是我想更进一步,我敢说,同这词产生之际相比,种姓与其他等级的分离更变本加厉,而且在我们中间出现了一种与英国方向相反的运动。

    如果说资产者与贵族更加相似,那么同时他们彼此更加隔离:这两方面不能混在一起,一方不仅未能减轻另一方,反而常常使之加重。

    在中世纪,只要封建制度还保留着统治权,经管领主土地的一切人(封建时代的语言严格地称之为附庸)——其中很多不是贵族——经常与领主合伙治理领地;这甚至成为领地转让的首要条件。他们不仅必须跟随领主作战,而且按照特许权,他们每年有一段时间得在领主法庭中渡过,帮助领主进行审判,治理居民。领主法庭是封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出现在欧洲所有古老法律中,而且至今在德国许多地方,还可见到极为明显的遗迹。法国革命前30年,博学的封建法学家艾德姆·德·弗雷曼维尔曾想到写一部巨著,研究封建法与领主的土地赋税簿籍革新。弗雷曼维尔告诉我们,他在“许多领地的名目下,看到附庸每15天必须去领主法庭,他们聚齐之后,便和领主或他的普通法官一起审理居民中发生的刑事案和纠纷。”他还说:“他在一个领地上,有时能发现80、150乃至200个这类附庸。他们当中多数是平民”。我在此引用原话不是当作一种证据,因为证据不胜枚举,而是当作一个例子,说明在最初和在长时期内,农村的阶级如何与贵族接近、如何与贵族混合以处理同样的事务。领主法庭为农村小所有者所作的事情,省三级会议与更晚些的全国三级会议也为城市资产者作了。

    研究14世纪三级会议留下来的资料,特别是同时期省三级会议的资料,使我们不能不为第三等级在这些会议中所占的地位以及所发挥的力量感到惊异。

    作为个人,14世纪的资产者无疑远不及18世纪的资产者;但是资产阶级作为整体,在当时的政治社会中,却占据更有保障的、更高的地位。资产阶级参加政府的权利是无可争辩的;资产阶级在政治议会中起的作用始终是重要的,常常举足轻重。其他阶级每天都感到需要重视资产阶级。

    但是特别令人惊异的,是贵族和第三等级当时如此轻而易举地——而后来就不行了——共同管理事务,共同进行抵抗。不仅在14世纪三级会议中是如此:那时由于天灾**,三级会议带有非正规的革命的性质,而且在同时期的、按正规的惯例办事的省三级会议中也是如此。奥弗涅省的情况就是这样,三个等级共同制订出最重要的措施,并由三个等级中均等选出的特派员监督实行。同一时期,在香槟省也有同样景象。14世纪初,在大量城市中贵族与资产者为了保卫国民自由和各省特权,反对王权的侵害而联合起来,这一著名的运动是大家所熟悉的。在那个时期,我们的历史中有许多这类插曲,就像是从英国历史中抽出来的一样。在以后的世纪中,这样的景象再也见不到了。

    实际上,随着领地统治的瓦解,三级会议越来越少召开甚或停止,普遍自由权利最后死亡,地方自由随之毁灭,资产者与贵族在公共生活中再也没有联系。他们再也感觉不到有彼此接近、和衷共济的需要;他们一天天彼此各行其事,也更加陌生。到18世纪,这场革命完成了:这两种人只是在私生活中偶而相遇。这两个阶级不仅是竞争对手,他们已成了敌人。

    法国的特殊点在于,在贵族等级丧失政治权力的同时,贵族作为个人,却获得许多他从未享有过的特权,或增加了他已经享有的特权。可以说,肢体靠死亡的躯体致富。贵族阶级的统治权越来越少,但是贵族却越来越多地享有充当主人第一奴仆的专有特权;路易十四时期较之路易十六时期,平民更易为官。当这种情况在法国还很少见时,在普鲁士已是司空见惯了。这些特权一旦取得,便世袭相传,不可分离。这个贵族阶级越是不再成为掌权阶级,就越变为种姓。

    让我们看看所有这类特权中最令人厌恶的特权——免税特权吧:显而易见,自15世纪到法国革命,免税特权一直不断增长。它随着国家开支的迅速增长而增长。查理七世统治时期所征军役税仅120万里佛,因此,免交军役税的特权很小;而路易十六统治时期所征军役税8000万里佛,免税特权就很大。当军役税是平民交纳的唯一税时,贵族免税还不大明显:但是,当这类捐税以各种名目、各种形式成倍增加,其他四种捐税也被化作军役税,中世纪闻所未闻的各种负担,如用于一切工程或公共事业的各种徭役,以及自卫队等等,所有这些负担都添加到军役税和它的附加税中,并且征税亦不平等,这时,贵族的免税量就显得庞大起来。当然,不平等尽管很明显,其外表却大于实际;因为贵族本人免税,却得替佃户交税;但在这方面,人们看到的不平等比起人们感受到的不平等,更为有害。

    路易十四末期,迫于财政需要,确定两项普遍税,人头税和二十分之一税。但是,就像免税本身是某种可尊敬的特权,即便触犯它也得奉若神明,人们小心翼翼,凡共同交税的地方,征收时也有所区别。对一些人来说,捐税严厉而有损名誉;对另一些人来说,则宽容而且荣耀。

    尽管在捐税问题上,整个欧洲大陆都存在着不平等,可是很少有哪个国家,这种不平等变得像在法国那样明显,那样让人经常有所感受。在德国一大部分地区,大多数捐税是间接税。就直接税本身而言,贵族特权常常在于承担较小的共同捐税负担。另外,贵族还得缴纳某些特别税,旨在保住无偿服兵役的地位,实际上已不要求贵族无偿服役。

    然而,所有这些将人和阶级加以区别的措施中,捐税不平等危害最大,最易在不平等之外再制造孤立,并且,可以说,使不平等与孤立二者变得无可救药。因为,请看后果:当资产者和贵族不再缴纳同样的捐税时,每年,捐税摊派征收都重新在他们中间划出一条清楚明确的线——阶级的界限。

    每年,每一个特权者都感到一种现实的、迫切的利害,即不让自己再与民众混同,并作出新的努力与之分离。

    公共事务几乎没有一项不是产生于捐税,或导致捐税,因此,自从这两个阶级不再平等地缴纳捐税之后,他们便几乎再没有任何理由在一起商议问题,再没有任何原因使他们感受共同的需要和感情;用不着费事去将他们分开:人们已用某种方式,剥夺了他们共同行动的机会与愿望。

    伯克曾为法国旧政体勾画了一幅肖像,对之加以美化,他赞成我们的贵族制度,尤其看重资产者轻易便能获取官职跻身贵族这一点:他觉得这同英国开放的贵族制相似。的确,路易十一曾经成倍增加封爵人数:这是贬抑贵族的一个手段;路易十一的后继者为获取金钱更是毫不吝惜地授封晋爵。内克告诉我们,在他那个时代,为晋升贵族提供的官职数量已达4000个。任何欧洲其他地方尚未出现类似现象:而伯克试图证明法国与英国类同,这只能是大错特错。

    如果说英国中产阶级不仅没有对贵族进行战争,反而如此紧密地与贵族联合在一起,这绝不是因为英国贵族具有开放性,而是因为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英国贵族的外形模糊,界限不清;不是因为人们能够进入贵族阶级,而是因为人们从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进入了贵族阶级;因此所有接近贵族的人都自以为是贵族的一部分,都能与贵族政府相结合,并从贵族的权势中分享某些光彩和好处。

    但是法国贵族与其他阶级之间的障碍,尽管非常容易跨越,却始终是固定明显的,它带有光彩夺目的标志,易于辩认,而且为非贵族所憎恶。一旦越过这道障碍,这些非贵族就以享受特权同他们原先的阶层分开了,这些特权对原阶层的人来说是难于忍受和可耻的。

    贵族授封制度丝毫没有减少,反而无限地增加了平民对贵族的仇恨。新贵族引起了从前和他地位平等的人的嫉妒,从而加剧了仇恨。因此第三等级在他们的陈情书中对敕封贵族的愤怒一直大于对世袭贵族的愤怒,而且不仅不要求扩大,反而要求将平民通向贵族的门径缩小。

    在法国历史上,没有哪一个时代,贵族爵位能像在1789年那样容易获得,资产者和贵族也从未像1789年那样彼此分离。不仅贵族无法容忍在他们的选举团中有带资产阶级气味的东西,资产者也同样将所有带有贵族外貌的人逐开。在某些省份,新封贵族被世袭贵族排斥,因为后者认为他们不够高贵,他们也被资产阶级排斥,因为人们认为他们贵族气太重。据说有名的拉瓦锡就是这种情况。

    假如我们撇开贵族阶级来考察这个资产阶级,我们会看到完全相同的景象,资产者与人民相互分离,几乎同贵族与资产者相互分离一样。

    在旧制度下,中产阶级几乎全部住在城市。导致这一后果的原因有两个:贵族特权与军役税。在自己土地上居住的领主平常对农民亲密和气;但是他对自己的邻人——资产者——却十分蛮横无礼。随着他的政治权力缩小,而且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种蛮横无礼不断增长;因为,一方面,由于不再统治,他再无必要去敷衍那些能帮助他统治的人,另一方面,正如人们经常注意到的那样,领主喜欢以无节制地使用他那些表面权利来对自己的真实权力的丧失进行自我安慰。甚至连他不在领地居住这一点,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增加了邻人的痛苦。不在地主制对此毫无裨益;因为由代理人行使的各种特权只能使之更难于忍受。

    然而,我不知道军役税和所有纳入军役税的捐税,是否更能说明问题。

    我想,我本可以通过寥寥数语说明为什么军役税和其附加税对农村的负担比对城市的负担沉重得多;但这对读者来说可能无用。因而我只须说,聚集在城市里的资产者有种种办法减轻军役税的压力,并常常完全免交军役税,而如果他们留在领地上,谁也无法单独找到这些办法。通过这种方式,他们逃避了征收军役税的义务,这个义务比起缴纳军役税的义务更使他们害怕,这其中自有道理;因为在旧制度下,甚至我认为在任何一种制度下,什么也没有比教区军役税征税员的处境更糟糕的了。对这个问题,我下面还有机会说明。可是在乡村,除了贵族,谁也逃不掉这个负担:平民中有钱的人宁可出租财产,遁入附近的城市,也不愿受此冤孽。蒂尔戈对我们说:“军役税的征收使农村中所有平民所有者几乎都变成了城市资产者”。蒂尔戈的观点与我曾有机会查阅的有关秘密文件相符。顺便说一下,这就是使法国比起欧洲大部分其他国家来,布满更多的城市,尤其是小城市的原因之一。

    富裕平民在城垣之内蛰居下来,不久便失去了田园嗜好和田园精神;他们对依然留在农村的同类人的劳动和事务变得完全陌生了。可以说,他们的生活此后只有一个目的:渴望在他所移居的城市中成为政府官员。

    若认为今天几乎所有法国人,尤其是属中产阶级的法国人对职位的酷爱产生于大革命,这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它的产生早在若干世纪之前,而且,从那个时代以来,人们细心给与它以千百种新的滋养,因而它不断增长。

    旧制度下的职位并不总是与我们的职位相似,但是我觉得,那时的职位更多;较小职位的数量简直没有穷尽。仅仅自1693年至1709年,所设职位就达四万之多,而且连最微末的资产者几乎都可以谋得。我曾经计算过,在一个中等规模的外省城市,1750年担任法官职务的竟达109人,担任执达吏的有126人,所有这些人都来自城市。资产者对于担任这些职位所抱的热情真是前所未有。一俟他们中间有谁自觉拥有一笔小小资本,他便立即用来购买职位,而不是用于做生意。这种可怜的野心甚至比起行会师傅和军役税来,对法国农业和商业的发展为害更大。职位一旦出现短缺,求职者就开动脑筋,冥思苦想,很快就发明出新的职位。有位朗贝尔维尔先生发表一篇论文,论证在某一行业中设立监察员完全符合公共利益,而且在文末主动提出愿担当这一职务。我们当中有谁还不知道这位朗贝尔维尔呢?一个人略识文墨,生活优裕,若是弄不到一官半职,那就死不瞑目。一位同时代的人说道:“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都想从国王那里谋得一官半职。”

    在这方面,我在此所讲的时代与我们时代之间存在的最大差异在于,当时的政府鬻卖职位,而今天政府则授与职位;要想获取职位,不用掏钱;人们手段更高明:将自己交付出去。

    由于居住地点不同,更主要由于生活方式不同,加上最常见的利害关系,资产者与农民分离了。人们理所当然地抱怨贵族在捐税问题上的特权;但是对资产者的特权又该怎样说呢?有几千种官职可以使资产者免去全部或部分公共负担:此人免去自卫队的负担,另一人免去劳役的负担,另一人免去军役税的负担。当时有篇文章写道,除了贵族与教士之外,哪个教区内没有几位居民靠着职位或委任而享有某种免税权呢?有时,相当数量的留给资产者的职位被削减了,原因之一是由于免缴军役税者为数众多,竟使国家收入减少。我丝毫也不怀疑,资产阶级中的免税者与贵族中的免税者人数一样多,而且常常比贵族还多。

    这些可悲的特权使那些被剥夺了特权的人心中充满嫉妒,而使那些享有特权的人更加自私自利,趾高气扬。在整个18世纪,没有什么比城市资产者对郊区农民的敌视和郊区对城市的妒忌更为显而易见的了。蒂戈尔说道:“每座城市都只顾自己的特殊利益,为此它们不惜牺牲本区的农村和村庄。”蒂尔戈在别处对总督代理讲话时还说过:“你们经常不得不去制止那种时时带有篡夺性和侵犯性的倾向,城市对于本区的农村和村庄的所作所为,便具有这一特征。”

    在资产者眼中,甚至和他们一同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民也变得陌生起来,几乎成了敌人。他们确定的本地开支大部分均转嫁给下层阶级单独承担。我曾不止一次地证实这同一位蒂尔戈在其著作的另一处所讲过的话:城市资产者已找到一种方法制订入市税,以免承受这个重担。

    但是这个资产阶级的一切所作所为中,最突出的是,他们生怕将他们与人民混同,并迫不及待地以一切手段摆脱人民的控制。城市资产者在一封致总监呈文中说道:“假如国王同意市长职位重新实行选举制,那么最好是强迫选举人只从主要的显贵中,甚至只从初级法院中挑选。”

    我们已经看到国王的政策是怎样不断地从城市人民手中夺走他们的政治权利。从路易十一到路易十五,国王的一切立法都贯穿着这一思想。城市资产者经常参与这项立法,有时还提出建议。

    1764年市政改革期间,一位总督询问一座小城市的市政官员,是否必须保留手工业者和其他小民选举行政官员的权利。官员们回答说:“人民从未滥用此权,给他们保留挑选官员的权利无疑对他们是一种安慰,但是,为了维持良好秩序和公共安定,最好还是将此权交与显贵会议。”总督代理说,他已在官邸召集“六名优秀的城市公民”举行秘密会议,这六名优秀公民一致同意将选举委托给构成显贵会议的不同团体中的若干代表,而不是像市政官员们建议的那样,委托给显贵会议。总督代理比这些资产者更支持人民自由权,他在转达资产者的意见的同时,进一步说道:“不过对于手工业者来说,缴纳捐税却无权控制如何使用这笔钱,这种事实在难以忍受,而那些征收捐税者由于享有捐税特权,却与这个问题最少利害关系。”

    但是让我们描完这幅图画;现在让我们把人民放在一边来考察资产阶级本身,就像我们曾把资产者放在一边来考察贵族阶级一样。我们注意到,在远离其他国民的这一小部分国民中,分成无穷尽的片片块块。法国人民看来就像那些所谓的基质一样,随着现代化学对它们进行更仔细的观察,便会发现新的可分离粒子。在一座小城市的显贵当中,我找到的不同团体竟达36个以上。这些不同团体尽管极端微小,仍在不断向细微分化;它们每天都在清洗内部可能存在的异质部分,以便缩简为单一原素。有些团体经过这样一番痛快的清洗,成员已缩减到三四人。他们的个性反倒更强烈,更好争吵。所有这些团体均因某些小特权而彼此分离,最不诚实仍是光荣的标志。在它们之间,经常发生谁居上位的无休止的斗争。他们的争吵声使总督和法官头昏脑胀。“人们终于决定圣水必须首先献给初级法院,然后才献给城市团体。高等法院犹豫不决;但是国王已将此案提交御前会议,并已亲自决定。是时候了;这个案子曾使全城沸腾。”如果有人在显贵大会中让这个团体压倒另一团体,那么后者便不出席会议;他们宁可放弃公共事务,也不愿看着他们的尊严受贬。箭城假发师团体决定“他们将用这种方式表明,让面包师居首位理所当然地引起他们的痛苦”。一座城市中的部分显贵顽固拒绝履行职务,总督说道,“因为会议接纳了几个手工业者,而首要的资产者耻于与他们为伍”。另一省的总督说道,“如果将助理法官的职位授与一位公证人,就会使其他显贵感到厌恶,公证人在这里乃是出身卑微的人,他们不是来自显贵之家,而全都当过书记。”我上面谈到的六位优秀公民随便就决定了必须剥夺人民的政治权利,但当问题关系到哪些人将成为显贵,在他们之间确立什么先后顺序时,他们便陷入了莫名其妙的窘境。在这种问题上,他们只是谦卑地表示疑问;他们说,他们担心“会给他们的几位同胞造成过大的痛苦”。

    在这些小团体因自尊心而不断相互摩擦中,法国人固有的虚荣心变得更强、更敏锐,而公民的正当的自豪感却被遗忘。16世纪,我刚才提到的行会大多数就已存在;但其成员在处理好他们各自联合会的事务以外,不断地与所有其他居民相聚,以共同照管城市的普遍利益。而在18世纪,他们差不多完全闭关自守;因为有关市政生活的活动已渐稀少,并且全由受委托人代理。因此,每一个小团体都只图私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我们的祖先并没有个人主义一词,这是我们为了自己使用而编造出来的,在他们那个时代,实际上并不存在不隶属任何团体而敢自行其是的个人;但是法国社会是由许许多多小团体组成的,而每个团体只顾自己。这就是,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一种集体个人主义,它为我们熟悉的真正的个人主义做好了精神准备。

    最令人奇怪的事情是,所有这些彼此隔离的人,却变得如此相似,只要变换一下他们的位置,便无法再认出他们。而且,谁要是探究他们的思想,谁就会发现,把如此相同的人隔离开来的那些小障碍物,在他们本人看来也不符合公共利益,不符合常理,而且从理论上说,他们已经向往统一。他们每一个人坚持各自的特殊地位,只是因为其他人因其地位而搞特殊化;但是,只要任何人都不享受特殊,都不超出共同水平,他们是愿意融合为一个整体的。

    第十章:政治自由的毁灭与各阶级的分离如何导致了几乎所有使旧制度灭亡的弊病

    我刚描述了在所有侵蚀旧制度机体、迫使旧制度灭亡的弊病中最致命的弊病。现在我要再探讨一下如此危险、如此奇怪的疾病的根源,并说明与之俱来的还有多少种其他弊病。

    假如英国人从中世纪开始,便像我们一样完全丧失了政治自由和由此派生而出的地方独立,那么组成英国贵族的各个不同阶级很可能就会互相分离,犹如在法国和不同程度上在欧洲各处所发生的那样,而且所有阶级都可能与人民分离。

    但是自由迫使他们始终相互往来,以便必要时取得一致。

    有趣的是,英国贵族在其野心驱使下,必要时竟能与下属打成一片,假装将他们当作同侪。前面援引的阿瑟·扬,他的书是现存有关旧法国的最有教益的著作之一,他讲到有一天在农村,他来到利昂古尔公爵家,表示想和附近几个最能干最富裕的种田人了解些情况。公爵便叫管家把他们找来。这位英国人对此发表议论说:“在英国领主家,可以请三四个庄稼汉来和主人全家一起吃饭,并坐在上流社会的贵妇人们当中。这种事我在英国至少见到过一百次。可是在法国,从加来到巴约讷,这种事哪里也寻不到。”

    确实,从天性来说,英国贵族比法国贵族更加傲慢,更不善于与所有地位低下的人打成一片;但是贵族处境迫使他们有所收敛。为了维持统治,他们什么都能做。在英国,几个世纪以来,除了有利于贫苦阶级而陆续推行的纳税不平等外,其他捐税不平等已不复存在。请思考一下,不同的政治原则能将如此邻近的两个民族引向何方!18世纪在英国享有捐税特权的是穷人;在法国则是富人。在英国,贵族承担最沉重的公共负担,以便获准进行统治;在法国,贵族直到灭亡仍保持免税权,作为失掉统治权的补偿。

    14世纪,“无纳税人同意不得征税”这句格言在法国和在英国似乎同样牢固确定下来。人们经常提起这句话:违反它相当于实行暴政,恪守它相当于服从法律。在那个时代,正如我说过的,法国的政治机构和英国的政治机构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但是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民族的命运彼此分离,越来越不同。它们就像两条线,从邻近点出发,但沿着略有不同的倾斜度伸展,结果两条线越延长,相隔越远。

    我敢断言,自国王约翰被俘、查理六世疯癫而造成长期混乱、国民疲惫不堪之日起,国王便可以不经国民合作便确定普遍税则,而贵族只要自己享有免税权,就卑鄙地听凭国王向第三等级征税;从那一天起便种下了几乎全部弊病与祸害的根苗,它们折磨旧制度后期的生命并使它骤然死亡。我很赞赏科米内这句具有远见卓识的话:“查理七世终于做到了不需各等级同意便可任意征派军役税,这件事成为他和他的后继者心上沉重的负担,并在王国身上切开一道伤口,鲜血将长期流淌。”

    请想想,这道创口如何随着年代的流逝而在事实上扩大;请一步一步观察事情的后果。

    福尔勃奈在他造诣极深的著作《法国财政研究》中说得好,在中世纪,国王一般均靠领地的收入生活;他又说道:

    “既然特殊需求是由特殊捐税来提供的,因此就由教士、贵族和人民共同负担。”

    14世纪,经三个等级投票表决的普遍捐税大部分具有这一特点。这时期订立的几乎所有捐税都是间接税,就是说,所有消费者不加区别均须完纳。有时捐税是直接税;这时,捐税根据不是财产,而是收入。贵族、教士和资产者必须在一年之内,向国王上交,比方说,他们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我所说的经三级会议表决的捐税,也应包括在同一时期由各省三级会议所订的本地区的捐税。

    的确,自那个时期以来,称作军役税的直接税,从来没有向贵族征派。无偿服兵役的义务使贵族免交军役税;但是军役税作为普遍捐税在当时范围有限,多用于领地,而不用于王国。

    当国王第一次凭借自己的权威征收捐税时,他懂得首先必须选择一项看来不致直接损害贵族的捐税;因为贵族在当时是与王权敌对的危险阶级,他们决不会容忍损害他们利益的革新;因此国王选定一项他们免交的捐税;他征军役税。

    于是,在已经存在的所有个别的不平等中,又加上一项更普遍的不平等,从而加剧并维持所有其他的不平等。从那开始,国库的需求随着中央政权权限的增长而增长,军役税也随之扩大和多样化;不久便增加到十倍,而且所有新捐税都变成了军役税。这样,捐税的不平等每年都使各阶级分离,使人们彼此孤立,其深刻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最有能力纳税的人免税,最无能力应付的人却得交税,当捐税以此为宗旨时,就必然要导致那一可怕的后果——富人免税,穷人交税。有人说,马扎然由于缺钱,曾设想订一捐税,向巴黎那些为首的豪门征收,可是一遇到当事人的反抗,他便退缩下来,只在普通百姓缴纳的军役税上,增加了他需要的500万里佛。马扎然本想向最富有的公民征税,结果税落到最穷困的公民头上;但是国库并没少收一文。

    摊派如此不均的捐税收益有限,而君王们的需求无穷。尽管如此,他们既不愿召开三级会议以谋取贴补,也不愿向贵族征税从而挑动贵族要求召开这类会议。

    从这里产生了那种不可思议的而且其有害作用的取之不尽的理财本领,君主制最后的三个世纪当中,国家金钱管理带有这一奇特的特征。

    必须详细研究旧制度的行政和财政史,才能明白一个温和的但是没有公开性并失去控制的政府,一旦它的权力得到认可,并使它摆脱对革命——人民的最后保障——的恐惧,那种对金钱的需求会迫使它采用哪些粗暴而可耻的手法。

    在这些历史记载中,处处都可看到王家财产被出售后旋即收回,认为不可出售;契约遭到破坏,已经取得的权利无人承认,国家债权人每逢危机便成为牺牲品,国家不断失信于民。

    终身赐与的各种特权时时都可收回。假如有谁能怜悯那些因愚蠢的虚荣心而造成的痛苦,谁就会同情这些不幸的受封贵族的命运,在整个17世纪和18世纪期间,他们被迫一次又一次花钱购买空洞的荣誉或不公正的特权,尽管他们为此已经多次掏钱。路易十四就是这样取消了92年以来人们取得的全部贵族头衔,其中大部分还是他亲自授与的;要想保住头衔唯有重新掏钱,敕令说道,因为所有这些贵族头衔都是出其不意地弄到手的。80年后,路易十五也如法炮制。

    自卫队士兵不得找人替代,据说是怕抬高国家用于征兵的代价。

    城市、社区、收容院被迫违背自己的诺言,以便借钱给国王。教区不得兴办有益的工程,怕因此而分散资财,不能照额缴纳军役税。

    据说总监奥里先生和桥梁公路工程局局长特律代纳先生曾设想过一个方案,由各区居民提供一笔资金用于该区道路维修,以取代公路徭役。这两位精明的行政官后来放弃这项计划,其原因发人深思:据说他们是怕资金聚集以后,人们便无法防止国库把它挪作他用,于是人们很快就得同时承担两者:新捐税和徭役。

    我敢说,任何个人如果像全盛时期的伟大国王支配国家财产那样处理个人财产,他就逃脱不了司法的判决。

    假如你碰到某种与时代精神背道而驰的中世纪旧机构,它靠加剧其弊端而维持下来,或遇到某种有害的新机构,那就设法挖出那病根:你将发现某项财政措施,原来是权宜之计,后来却转变为制度。你会看到,为了偿付一天的债务,竟确立了维持几个世纪的新权力机构。

    很久很久以前,当平民拥有贵族的财产时,必须缴纳一种特殊的捐税,所谓封地获取税。封地获取税在土地之间造成分裂,在人与人之间也造成分裂,而且两者不断相互助长。

    我不知道,封地获取税是否比其他捐税在加剧平民与贵族的分裂上起更大的作用,因为它妨碍了平民与贵族融合为一,因为拥有地产是使人与人同化得最快、最好的事情。一道鸿沟就这样每时每刻在贵族所有者和他的邻人——平民所有者——之间重新划出。相反,在英国,自17世纪以来就废除了世袭领地与平民占有土地之间的差异,从而空前加速了这两个阶级的凝聚。

    14世纪,获取领地所纳的封建税很轻,并且相隔很久才征收;但18世纪,封建制度行将灭亡,这项捐税每20年便催征一次,数额达平民的全年收入。父亲死了,儿子接着缴纳。1761年,图尔农业协会说道:“这项捐税对农业技术的进步危害无穷。无可争议,在国王向臣民征收的所有捐税中,没有哪一项在农村像这项捐税那样使人恼怒难以承受。”另一位同时代的人说道:“这笔钱最初一辈子才课征一次,可是后来却渐次变为一种极为苛刻的捐税。”这项捐税妨碍平民购买贵族土地,所以连贵族自己也想废除;但是国库的种种需求使它维持下来,并且有增无减。

    有人把工业行会所造成的一切弊端都错误地归咎于中世纪。一切表明,行会师傅和行会管事会最初只是联系同行业成员的手段,并且在行业内部建立一个小小的自由管理机构,其任务是对工人既要救助,又要抑制。圣路易似乎也没有比这更高的奢望。

    直到16世纪初,在文艺复兴盛起,人们才破天荒地想出,将劳动权看作国王能够出卖的一种特权。惟有这时,每个等级团体才变成封闭性的小贵族,终于建立起对技术进步极其有害的垄断权,对此我们的先辈曾深恶痛绝。亨利三世虽不是这一弊端的肇始者,但使之通行无阻,直到路易十六才根除了弊端。从亨利三世到路易十六,可以说,行会管事会制度的流弊无时无刻不在增长蔓延,在此时期内,社会的进步使人们对这些流弊更加忍无可忍,公众舆论对此揭露无遗。每年都有一些新行业失去自由,旧行业的特权又有增长。对弊端推波助澜最甚的莫过于人们惯称的路易十四统治的黄金时代了,因为这时对金钱的需求空前地大,而不求助于国民的决心空前地坚定。

    勒特罗纳1775年说得好:“国家创造工业集团只是为了找财源,或是靠出卖特许证赚钱,或是靠设置各种新官职赚钱,国家强迫各集团购买新官职。1673年敕令将亨利三世各项原则的恶果招引出来,勒令所有集团掏钱购取批准证书,强迫所有尚未纳入集团的手工业者加入。这事虽卑鄙,却赚得30万里佛。”

    我们已看到城市整个体制怎样被人们搞乱,不是出于政治目的,而是企图给国库捞钱。

    正是出于这种对金钱的需求,加之又不愿向三级会议索取,于是使卖官鬻爵制度应运而生,这种现象世所未见。由于这种出于理财思想的捐官制,第三等级的虚荣心遂在三个世纪当中得以保持不衰,他们唯一的念头就是获取官职,于是国民的内心深处被灌进这种对职位的普遍**,这种**后来成为革命与奴役的共同源泉。

    财政越拮据,新设职位就越多,而免税或特权是所有新职位的报酬;由于是出于国库的需要而不是行政的需要,因此这样设置的官职多得简直难以置信,或是完全无用,或是反而有害。自1664年起,科尔贝尔作了调查,发现在捐官这项不务正业上,人们投入的资本几达5亿里佛。据说黎世留废除了10万个官职。不过这些官职马上又以其他名目重现。为了刮点钱,人们放弃了对自己的官员的领导、控制和强制。一个如此庞大复杂、如此难于运转、如此不起作用的行政机器就这样建立起来了。结果不得不让这台机器以某种方式空转,同时在它之外另设一个更简练、更得心应手的政府工具,藉此切切实实办一些所有官员假装在办而实际未办的事。

    假如让人对这些讨厌的机构进行讨论,可以断定,这些机构中没有哪一个能维持20年。假如人们当初凑巧再召集三级会议听取它的意见或怨言,那么这些机构恐怕根本不会建立或增加。几个世纪来为数极少的几次三级会议一直在不断反对这些机构。这些会议曾多次指出,国王窃取权力任意征收捐税乃是一切流弊的根源,若引用15世纪那种强有力的语言的原话,那就是,国王窃取了“未经三个等级同意和商议而以人民的血汗自肥的权利。”三级会议不仅关注自身的权利,还强烈要求人们尊重各省与城市的权利,而且经常达到目的。在每次会议上都可以听到发自内心的反对负担不平等的呼声。三级会议多次要求废弃行会管事会制度;它们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地猛烈攻击不断增长的卖官鬻爵制。它们说道:“谁出售官爵,谁就出卖正义,此乃可耻之举。”当捐官制确立之后,三级会议继续申斥滥设官职。它们起而反对重重无用的职位、危险的特权,但总是无济于事。这套机构恰恰是为反对它们而建立的;它的产生绝不是要召开三级会议,而是要在法国人的眼皮下,将捐税乔装打扮,而不敢向他们显示其真面目。

    请注意,最出色的国王也和最坏的国王一样使用这套伎俩。最后确立捐官制的是路易十二;出售官职世袭权的是亨利四世:这套制度的罪恶比推行这套制度的那些人的美德大得多!

    由于想逃避三级会议的监督,于是大部分政治职能转到了最高法院手中,结果在政府中造成司法权的混乱,对良好的秩序危害极大。必须假装提供若干新的保障来代替被剥夺的保障;因为法国人能够耐心地忍受**政权,只要这政权不暴虐,但他们从不愿意和它面面相觑,因此,在**政权前面设立某种虚假的障碍,虽不能阻止**政权,至少起点遮掩作用,这样做当然是明智的。

    最后,正是这种阻止国民索还自由、只向国民索钱的愿望不断地促使各阶级彼此分离,使它们在共同的反抗中最终既不能彼此接近,也不能取得一致,以至政府在每个时期要对付的只不过是单枪匹马的寥寥数人。在这段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杰出的君主不断出现,有些以思想闻名,若干则才华出众,几乎所有的人都勇略过人,但没有一个君王致力于使各阶级接近与联合,而不使它们处于同等的依附地位。我说错了:有一位国王曾经这样想,并且确曾为之全力以赴;而这位国王——谁能揣摩上帝的判断如何?——恰恰是路易十六。

    阶级分裂是旧王国的罪恶,并且后来成了它的托辞;因为,当国民中富裕及有教养的部分在政府中再也不能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时,国家的自我管理就仿佛不复可能,必须有一位主宰介入。

    蒂尔戈在给国王的一份秘密报告中感伤地写道:“国民是由联合得不紧密的不同等级构成的社会,是由彼此之间极少连系、各顾自己的人民构成的社会。在这里根本看不到什么共同利益存在。各个村庄、各个城市的相互联系同它们所归属的各行政区一样少。甚至在完成对它们十分必要的公共工程方面,它们也不能取得一致。在这场各种奢望与企图的无休止斗争中,陛下不得不亲自决定一切,或由陛下委托人定夺一切。人们等待您的特别谕令,以便为公共利益作贡献,以便尊重他人权利,有时也是为了行使自己的权利。”

    几个世纪间,同胞们形同路人或仇敌,要使他们互相接近并教育他们共同进行他们自己的事务,这可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使他们彼此分离比使他们重归于好要困难得多。我们已为世人提供了难忘的例证。60年前,当使旧法国分裂的不同阶级在被重重障碍长期隔绝之后彼此重新接触时,他们首先触到的是他们的伤痛处,他们重逢只不过是为着互相厮杀。甚至到今天,他们虽已不在世上,但其嫉妒和仇恨还留在人间。

    第十一章:旧制度下自由的种类及其对大革命的影响

    如果有人读这本书到此释手,那他对旧制度政府只得到一个很不完全的形象,他就理解不了产生大革命的那个社会。

    公民们四分五裂,闭关自守,王权四处扩展,强大有力,看到如此景象人们可能认为独立精神已同公共自由一起消失了,以为所有法国人都同样地百依百顺。但情况并非如此;政府已然独断专行地指挥一切公共事务,但它还远未成为所有个人的主宰。

    在为**政权制订的许多规章制度中,自由仍未死亡;不过这是一种我们今天很难设想的奇特的自由,要想搞清它对我们能有什么利弊,就必须详细加以考察。

    当中央政府取代所有地方政权,日益充斥整个行政领域时,它原先允许存在的或是它一手创立的规章制度,古老习俗、旧风尚,乃至种种弊端,均在妨碍着它的行动,并在众多人的灵魂深处保持着反抗精神,使形形色色的特征保留其坚固性和鲜明性。

    中央集权制那时便已具有同我们今天一样的性质、一样的程序、一样的目的,不过尚未具有同样的权力。为了千方百计捞钱,政府出售了大部分官职,因而自己也就失掉了任意封官免职的能力。政府的这一**大大地妨害另一**:它的贪婪与它的权欲相抗衡。为了办事,它被迫不断地使用那些并非它自己制造而它又没能力捣毁的那些工具。结果它的最**的意志,经常在实行中变得软弱无力。公职这种古怪而有害的结构成了抵挡无所不在的中央政权的一种政治保障。这就好比一道堤防,尽管歪歪扭扭建造低劣,却能分化它的力量,缓和它的冲击。

    当时的政府还不能像今天的政府那样支配无穷无尽的恩典、赈济、荣誉和金钱;因而它掌握的诱惑性手段与强制性手段都远不如今天多。

    况且政府自己对其权力的准确限度也并不了解。它的权利均未经正式确认,也未牢固确立;它的行动范围已经十分广大,但是它的行进步伐并不稳当,仿佛身临陌生之地,四周一片黑暗。这片可怕的黑暗将一切权利的界限都掩盖起来,它分布在一切权利周围,有利于国王剥夺臣民自由的企图,但对于保卫自由也常常有利。

    政府自感涉世浅身世微,办起事来总是畏首畏尾,生怕途中碰到障碍。当人们读18世纪大臣和总督们的来往信函时,就会十分惊异地看到一种怪现象,臣民百依百顺,这个政府是如此地富于侵夺性和**特征,但一当它遇到最微小的反抗,它便不知所措,最轻微的批评也会使它惶惶不安,简直到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地步,于是它停顿下来,犹豫,商议,折中,常常不敢超越自己权力的天然范围。路易十五优柔寡断的利己主义和他的继位者的仁慈品德均有此倾向。况且这些君王从未想到会有人要推翻他们。他们丝毫不具备后来的统治者常因恐惧而沾上的那种不安的、冷酷的天性。国王们蹂躏的只是些他们看不见的人。

    最不利于确立正规的、有益的自由的那些特权、偏见和错误思想,现在使大量臣民在心中保持着独立的精神,使他们坚决反对当局滥施权力。

    贵族们极端蔑视严格意义的行政当局,尽管他们不时有求于它。即使他们放弃旧权力,他们仍保持着他们先辈的骄傲,既仇视奴役,也仇视法规。他们毫不关心公民们的普遍自由,对政府在公民周围加强控制心安理得;但是他们不能容忍政府的控制落在他们自己头上,为达到这一目的,他们必要时甘冒种种危险。当大革命开始之际,这个行将与王权一起倾覆的贵族阶级,面对国王,尤其是国王的代理人,态度比即将推翻王权的第三等级还要激烈,言语更为自由。贵族强烈要求我们在代议制的37年中所拥有的差不多所有反对滥施权力的保障。阅读贵族的陈情书,我们可以感到,除了偏见和怪癖外,贵族的精神和某些崇高的品质历历在目。永远值得惋惜的是,人们不是将贵族纳入法律的约束下,而是将贵族打翻在地彻底根除。这样一来,便从国民机体中割去了那必需的部分,给自由留下一道永不愈合的创口。多少世纪中一直走在最前列的阶级,长起来发挥着它那无可争议的伟大品德,从而养成了某种心灵上的骄傲,对自身力量天生的自信,惯于被人特殊看待,使它成为社会躯体上最有抵抗力的部位。它不仅气质雄壮,还以身作则来增强其他阶级的雄壮气质。将贵族根除使它的敌人也萎靡不振。世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完全取代它;它本身再也不会复生;它可以重获头衔和财产,但再也无法恢复前辈的心灵。

    教士们自那个时期以来在世俗事务中常常俯首贴耳,屈从于不管哪一个尘世君王,只要君王稍有惠顾,他们就大事阿谀奉承;然而在当初,他们却是国民中最有独立性的团体,惟有这个团体拥有人们不得不尊重的特殊自由。

    外省已丧失自主权,城市只保留下一点自治的影子。没有国王特准,贵族不得十人聚会商讨任何事务。法国教会一直到最后还保留着定期会议。在其内部,教权本身受到种种它必须遵守的限制。低级教士在这里拥有严肃的保障,防止上级的暴虐,也用不着担心主教凭籍淫威迫使他们屈从君主。

    我无意对教会这一古老体制妄下评断;我只是说,教会丝毫未使教士们的心灵接受政治奴役。

    此外,许多教士具有贵族血统,他们把贵族地位所具有的那种自豪、不顺从带入教会。再者,他们都是国家的上流阶层,享有各种特权。这种封建权利对教会的道义威力危害甚大,但却使每个教士在世俗政权面前具有独立精神。

    但是赋与教士们以公民的思想、需求、感情以及甚至公民热情的特殊条件,乃是土地所有权。我曾耐心阅读旧的省三级会议特别是朗格多克省三级会议遗留下来的大部分报告和辩论,因为朗格多克的教士比别省更多地参与公共管理细务;我还耐心读过1779年与1787年召集的省议会的会议记录,我带着我这个时代的思想去阅读,惊讶地看到这些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其中许多人以圣洁和学识出众——就道路或运河的修建撰写报告,以行家的知识论述修建原因,从科学与技艺各个方面探讨什么是增加农业产品、保障居民福利与增进工业繁荣的最佳途径,他们同那些负责同类事务的所有教外俗人相比不相上下,常常还更高一筹。

    与普遍流行而且根深蒂固的一种意见相反,我敢认为,剥夺天主教教士一切土地占有权并将其全部收入改为薪俸,这种做法只有助于罗马教廷和尘世的君主们,人民自己却失掉了自由的一个极大成分。

    一个人在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服从于一种外来权威,而在他所居住的国度又不能有家室,这样的人可以说只有唯一一种牢固的联系可以将他维系在土地上,那就是地产。砍掉这道联系,他便不再有任何特殊归属。在这块他偶然降生的地方,他像一个陌生人生活在一个世俗社会中,在这个社会里几乎没有任何利益能直接触动他。在良知上,他只能依赖教皇;他的衣食只能仰赖君主。他的唯一祖国是教会。在每次政治事件中,他只辩别什么对教会有益,什么对教会有害。只要教会自由昌盛,其他无关宏旨。在政治上他最自然的状态是漠不关心:基督之城的杰出成员,其他各处的平庸公民。一个身为幼童导师和品德指导的团体,既有这样的情感和类似的思想,便不能不使整个民族的灵魂在触及公共生活的问题上变得软弱无力。

    必须重读1789年教士等级的陈情书,才能对人们的地位变化所引起的精神革命有一个正确的概念。

    教士在陈情书中常常表现出不宽容,有时顽固地依恋他们以往的特权;但尽管如此,他们同第三等级或贵族一样,仇视**制度,支持公民自由,热爱政治自由,他们宣布个人自由应受保障,不靠许诺,而是要靠与人身保护法类似的法律程序。他们要求摧毁国家监狱,废除特别法庭和调案,一切法庭辩论公开,所有法官不得罢免,所有公民均可录用任职,才干是任职的唯一标准;征兵对于人民应少带侮辱性与压迫性,任何人不得免除兵役;赎买领主权利,他们说,领主权利源于封建制度,与自由截然对立;劳动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废除内地关税;大办私立学校:按他们的计划,每个教区必须设一学校,实行免费教育;所有乡间均设世俗慈善机构,诸如济贫所和慈善工场;尽一切方法鼓励农业。

    在严格意义的政治方面,他们比任何人都更强烈地宣布,国民拥有召开议会,制定法律,自由表决捐税的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权利。他们认为,未经本人或其代表投票表决,不得强迫任何法国人缴纳捐税。教士还要求自由选举的三级会议必须年年召开;三级会议必须在国民面前讨论一切重大事务;三级会议必须制定普遍法律,任何特殊惯例或特权不得与之冲突;三级会议编制预算,甚至控制王室,三级会议代表不受侵犯,大臣必须始终对三级会议负责。他们也要求各省都设立三级会议,各个城市都设立市政府。关于神权问题,则只字未提。

    尽管他们成员中某些人罪恶昭彰,但总的来说,我不知道在这世界上还有哪国教士比大革命突然袭来之际的法国教士更加卓越,更加开明,更有民族性,更少仅仅固守私人道德,更多具备公共道德,同时信仰更坚定:对教士的迫害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我开始研究旧社会时对教士充满偏见;我结束这一研究时对他们充满敬意。老实说,教士身上的缺点只不过是所有行业组织固有的缺点,不论是政治组织也好,宗教组织也好,当它们紧密联合、结构严密时,就好侵占,少宽容,本能地、间或盲目地坚持本团体的特殊权利。

    旧制度的资产阶级同样比今天的资产阶级更善于体现独立精神。甚至它的构造上的许多缺陷也有助于这种独立精神。

    我们已看到资产阶级在当时占据的职位比今天的数量多,而且中产阶级为获得这些职位表现了同样的热忱。但请注意时代的不同。由于这些职位大都是政府既不能授与也不能夺走的,因而任职者的重要增加了,而他不必受政权的任意摆布,这就是说,今天迫使那么多人俯首贴耳的因素,在那时恰恰最有力地促使他们受到尊重。

    此外,使资产阶级与人民大众不幸分离的各种各样的豁免权将资产阶级变成了假贵族,而在假贵族身上也往往表现出真贵族那种骄傲与抗拒精神。特殊的小团体把资产阶级分割成那么多部分,以至人们在每一个这样的联合体中,自然地忘掉整体的利益,一心只顾小团体的利益和权利。人们在这儿要捍卫共同的尊严、共同的特权。从没有一个人会隐没在人群中苟且偷生。每个人都站在舞台上,舞台确实非常小,但灯火通明,台下始终有同样的观众,他们时刻准备报以掌声或喝倒彩。

    那时,平息一切反抗的手法较之今日还很不完善。那时的法兰西还没有变成我们今天生活的万马齐喑的地方;相反,它响声隆隆,尽管法兰西还没出现政治自由,只须抬高嗓音远处就能听见。

    那个时代被压迫者使自己的呼声上达的唯一途径,就是司法机构。法国当时因其政治与行政制度已成为一个**政府的国家,但是由于它的司法制度,法国人民仍然是自由的人民。旧制度下的司法机关十分复杂、阻力重重、手续缓慢、费用昂贵;毫无疑问,这些是严重的缺陷,但是在司法机关从不存在对政权的屈从,而屈从不过是卖官鬻爵的一种形式,甚至更糟。这项致命弊病不仅腐蚀法官,而且很快毒害了全体人民,但在当时,司法机关却无这种弊病。法官实行终身制,不求升迁,这两点对其独立性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即使用万般伎俩进行收买仍不能迫其就范,这有何妨?

    王权确实已从普通法庭手中窃得几乎所有涉及当局的讼案审理权,但尽管剥夺了它们的权力,王权对法庭还是心怀恐惧。因为王权虽然阻止法庭审理,但也不敢永远阻止法庭听取控诉,陈述意见;古法语爱给事物正名,而当时的司法语言保持着古法语的这一风格,所以法官们经常把政府的举动直截了当地称为**与武断行为。法院不正规地干预政府,这经常使行政事务无法正常进行,这种情况有时倒成了个人自由的保障:正所谓以毒攻毒。

    在司法团体内部及其周围,旧风尚在新思想中间保持着活力。高等法院无疑对它们自己比对公共事物更加关心;但必须承认,在捍卫自己的独立与荣誉时,它们始终表现得顽强不屈,并把这种精神传给所有接近它们的人。

    1770年,当巴黎高等法院被撤销时,高等法院的法官们丧失了他们的地位和权力,但是在国王的意志面前,没有一个人屈服退让。不仅如此,种类不同的各法院,如审理间接税案件的法院,虽然并未受到株连和威胁,但当国王的严厉处罚已经确定无疑时,他们情愿挺身而出,同受处罚。还有更精彩的事例:在最高法院出庭辩护的首席律师们甘愿与最高法院共命运;他们抛弃荣华富贵,宁可缄口不言,也不在被羞辱的法官面前出庭。我不知道在各自由人民的历史上还有什么比此时此刻所发生的事件更加伟大,可是这事件就发生在18世纪,发生在路易十五宫廷附近。

    司法习惯在很多方面变成了民族习惯。人们从法庭普遍接受了这一思想,即一切事务均可提交辩论,一切决定均可复议,利用公开性,讲究形式——这些都与奴役性格格不入:这就是旧制度留给我们的自由人民教育的唯一部分。政府自己也从司法用语中借取了很多语言。国王认为在发敕令时必须说明缘由,在下结论时必须阐明原因;御前会议在下达的判决中冠以长篇前言;总督派执达员传达他的法令。在渊源古老的所有行政机构内部,例如在法兰西财政官或当选人团体内部,人们对各类事务进行公开讨论,经辩论之后才作决定。所有这些习惯,所有这些形式,都是君主专横跋扈的障碍。

    只有人民,尤其农村人民,除使用暴力外,对于压迫几乎始终处于无法反抗的境地。

    我刚才列举的大部分抵御手段人民都不具备;要想使用这些手段,就必须在社会上有一个能为世人看到、声音达于四方的地位。但是在人民之外,在法兰西没有人——只要他存心——不能巧妙地指责顺从,在屈从中抗争。

    国王以首领而不是以主子的口吻对国民讲话。路易十五统治初期,在一道敕令前言中说道:“我们统率着一个自由慷慨的民族,无尚光荣。”路易十五的一位祖先早就用更古老的语言,表达过同一思想,他在感谢敢于进谏的三级会议时说道:“我们宁愿向自由人而不是向农奴讲话。”

    18世纪的人没有那种培育奴性的对安逸的贪求,这种**萎靡柔弱,然而又顽固不化,它很容易与一些私德混合、甚至交织在一起,如爱家庭、崇尚风化、尊重宗教信仰,甚至对现行教仪采取不冷不热但按时参加的态度;它使人笃诚,但排斥英雄主义,它善于造就规规矩矩的人和怯懦的公民。18世纪的人比现在的人要好,但也坏些。

    当时的法国人喜爱欢快,崇尚享乐;和今天相比,他们的习惯更放荡不羁,感情和思想更杂乱无章;但是他们对我们眼下的这种有节制的、有礼貌的肉欲主义一无所知。在上层阶级中,人们倾心于装饰生活,而不是使生活更舒适方便,更关心出人头地,而不是发财致富。即使在中产阶级中,人们也从不是一心追求安逸;他们常常抛弃对安逸的追求,而去寻找更美妙更高雅的享乐;他们除金钱之外到处置有某种其他财富。当时有个人用古怪但不乏自豪感的口吻写道:“我了解我的民族:他们精于铸造和浪费金银,但不会用惯常的信念去崇拜金银,他们随时准备回复到他们古代的偶像——价值、光荣,我敢说,慷慨宏伟——那里去。”

    此外,决不能根据对最高权力的服从程度去评价人们的卑劣:这样就会应用一个错误的尺度。不管旧制度的人们怎样屈服于国王意志,他们却不接受这样一种服从:他们不会由于某政权有用或者能为非作歹而屈服在一个不合法的或有争议的、不为人尊重的、常常遭蔑视的政权下,这种可耻的奴役形式对他们来说始终是陌生的。国王在他们心中激发起种种情感,已往世界上最**的君主们都办不到,大革命将这些情感从他们心中连根拔掉,所以我们也几乎无法理解它。

    他们对国王既像对父亲一样满怀温情,又像对上帝一样充满敬意。他们服从国王最专横的命令,不是出于强制而是出于爱,因此他们往往在极端的依赖性中,保持着非常自由的精神。对于他们来说,服从的最大弊病是强制;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最微不足道的毛病。最坏的弊病是迫使人服从的奴性感。

    不要瞧不起我们的先辈,我们没有这个权利。但愿我们能够在发现他们的偏见与缺点同时,发现一点他们的伟大!

    因此,如果认为旧制度是个奴役与依附的时代,这是十分错误的。那时有着比我们今天多得多的自由:但这是一种非正规的、时断时续的自由,始终局限在阶级范围之内,始终与特殊和特权的思想连在一起,它几乎既准许人违抗法律,也准许人对抗专横行为,却从不能为所有公民提供最天然、最必需的各种保障。这种自由,尽管范围狭小、形式改变,仍富有生命力。在中央集权制日益使一切性格都变得一致、柔顺、暗淡的时代,正是自由在大批个人心中,保留着他们天生的特质,鲜明的色彩,在他们心中培育自豪感,使热爱荣誉经常压倒一切爱好。我们行将看到的生机勃勃的精灵,骄傲勇敢的天才,都是自由培育的,他们使法国大革命成为千秋万代既敬仰又恐惧的对象。要是在自由不复存在的土地上,能成长譬如此雄健的品德,这才是怪事。

    但是,如果说这种不正规的、病态的自由为法国人推翻**制度准备了条件,那么,这种自由使法国人比其他任何民族也许更不适于在**制度的遗址上,建立起和平与自由的法治国家。

    第十二章:尽管文明取得各方面进步,何以18世纪法国农民的处境有时竟比13世纪还糟

    法国农民在18世纪不再受那些封建小恶霸的欺凌;来自政府的强暴行为也很少涉及他们;他们享受着公民自由,拥有部分土地;但是所有其他阶级的人都离弃他们,他们处境之孤单也许为世界上任何地方所仅见。这是一种新奇的压迫,其后果值得单独加以详细考察。

    自17世纪初期,据佩雷费克斯说,亨利四世便抱怨贵族抛弃乡村。到18世纪,逃离农村几成普遍现象;那个时代的所有文献都指明了这点,并为之感到痛惜:经济学家在他们的书里,总督们在通信中,各农业协会在论文中都指出这点。在人头税登记簿里可以找到确凿证据。人头税是在实际住所征收的:所有大贵族和部分中等贵族的人头税都在巴黎征收。

    农村里几乎只剩下家道小康、无力脱身的贵族。他们与农民为邻,朝夕相处,其处境在我看来,是富庶的所有者从未见过的。既然不再是农民的首领,他们也就不像昔日那样有心照顾、帮助和领导农民;另一方面,既然不像农民一样承担公共捐税,他们就不会对农民的凄楚抱有满腔同情,因为他们没有这种经历;也不会分担农民的苦衷,因为他们无切肤之痛。这些农民不再是他们的臣民,而他们也还未成为农民的同胞:这种现象是史无前例的。

    这种情况导致了一种心灵上的不在地主制,假如可以这样说的话,它比严格意义上的不在地主制更频繁、更有效。因此,仍在自己土地上居住的贵族常常抱有他不在乡间时他的管家的种种观点和感情;像管家一样,他认为佃农只不过是债务人,对这些人他百般勒索,凡是按法规或惯例属于他的东西都不放过,结果这些封建残余权利的勒索竟比封建时代还要苛刻。

    他经常负债累累,始终穷困潦倒,在城堡里,一般过着极端吝啬的生活,心里盘算的只是攒钱,以便过冬时进城挥霍。老百姓说话通常一针见血,他们给这类小贵族起了个名字,用猛禽中身量最小的那种来称呼他:燕隼(lehobereau)。

    无疑,人们会拿单个人的例子来反驳我;我谈的是阶级,唯有阶级才应占据历史。谁能否认在当时也有很多富庶的所有者无时无刻不计利害地关心着农民的福利?但是这样做的人恰好与他们新的社会地位的规律相抵触,不管他们愿意与否,这条规律促使他们对农民漠不关心,同样也促使他们从前的附庸心怀仇恨。

    人们常把贵族离弃农村归因于某些大臣、某些国王的特殊影响:有些人归之于黎世留,另一些人归之于路易十四。确实,君主制最后三个世纪中,使贵族与人民分离,将贵族吸引到宫廷进入仕途,这差不多一直是历代君主的主导思想。特别是在17世纪,当时贵族阶级还令王权生畏。向总督提出的种种问题中还有这样的问题:“你的省里的贵族愿意留在老家还是愿意离开?”

    有一个总督写信答复了这个问题;总督在信中抱怨他省内的贵族不愿在国王身边尽义务,反而甘愿和农民呆在一起。

    不过请特别注意这点:这里谈到的省份乃是安茹;这就是后来的旺代。据说,唯有这些拒绝向国王尽义务的贵族,后来拿起武器,捍卫法国的君主制,并为之战斗捐躯;他们之所以有这样的荣耀,全在于他们能够把农民吸引在他们周围,尽管有人指责他们乐于在农民中间生活。

    然而,当时构成民族头脑的那个阶级离弃农民的现象,决不能归因于某几个国王的直接影响。这种现象的首要而持久的原因不在于某些个人意志,而在于各种制度的缓慢而不断的运动;18世纪政府欲割除弊端,但连弊端的扩展也无法控制,这就是明证。随着贵族彻底失去政治权利和地方自由的消失,贵族的迁移增多了,人们无须再去引诱他们出走,他们已无心留下:田园生活对他们已变得兴趣索然。

    这里我论述贵族的话应理解为全国各地富有的地产主:中央集权的国家,开明有钱的人纷纷离去的乡村;我能否更进一步说:中央集权的国家,耕作粗放陈旧的国家,并评论一下孟德斯鸠深刻的话语,同时明确其含义。孟德斯鸠说:“土地出产之少主要不在于土地肥沃程度,而在于居民是否享有自由。”不过我不想离题太远。

    我们在别处已经谈到资产者抛下农村,千方百计在城市找一栖身之地。旧制度的全部文献对这一点是完全一致的。文献证明,农村里几乎从未见过超过一代的富裕农民。种田人一旦靠勤勉挣到一点财产,便立即令其子弟抛开犁锄,打发他进城,并给他买下一官半职。时至今日,法国种田人对使其致富的这个行业还常常表现出一种奇特的厌恶心理,这种现象应上溯到这个时期。原因已消失,但后果尚存。

    真正说来,长期居住在农民当中并和农民保持不断联系的唯一有教养的人,或按英国人的说法,唯一的绅士,就是本堂神甫;尽管伏尔泰有言在先,假如本堂神甫本人不是那样紧密地、明目张胆地同政治权力制度相联系,他本可以成为农村居民的主宰;政治权力制度固然给了本堂神甫许多特权,但是他也部分地激起了人民对这种制度所产生的仇恨。

    就这样,农民与上层阶级几乎完全隔离开了;他们与那些本来能够帮助他们、领导他们的乡亲们也疏远了。这些人有了知识,富裕起来,就避开农民;农民好像被人从整个国民中淘汰下来,扔在一边。

    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这在欧洲任何一个文明大民族都未曾见过,即使在法国,这也是晚近现象。14世纪的农民受压迫更深,得到的救助也更多。贵族有时对农民施以暴虐,但他们从未抛弃农民。

    18世纪,村庄是一个共同体,一切成员都贫穷、蒙昧、粗野;村里的行政官也同样不识文墨,遭人轻视;村子里的理事大字不识;村里的收税人不会亲手清理邻人和自己财产的帐目。昔日的领主不仅已无权统治农民,而且在他们看来,介入村庄的治理简直有损身份。制订军役税,征集自卫队,决定徭役,这些都是卑下的行当,是理事的职业。只有中央政权才关注农村共同体,由于中央政权地处遥远,对共同体中的居民尚无畏惧,所以它关注共同体只不过是想从共同体捞取油水罢了。

    现在来看看一个被抛弃的阶级的境况吧。既无人想对它施以暴政,也无人试图开导它、为它服务。

    封建制度压在农村居民身上的种种最沉重的负担无疑已经撤销或减轻了;但是,有一点人们却不甚了解,那就是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些负担,也许较前更为沉重。农民不再承受其先辈所遭受的全部苦难,但他却经受着其先辈闻所未闻的许多痛苦。

    众所周知,两个世纪以来,几乎全靠农民的血汗,军役税增加了十倍。这里必须解释人们向农民征收军役税的方式,以便说明在那些文明的世纪里,有哪些野蛮的法律还能够制订或维持,而国家中最有教养的人却无动于衷,并不想改变这些野蛮法律。

    在1772年总监本人写给各省总督的一封密函中,我找到了有关军役税的描述,这幅图画堪称是一帧精确简明的小小杰作。这位大臣说道:“军役税在摊派上是任意的,在征收时是连带责任的,在法国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对人而不对物的,随着每年纳税人的财产状况的变动,军役税也不断发生变化。”几句话便概括了一切;没有比这几句话更巧妙地形容这个人们以此自肥的弊端了。

    教区每年规定应缴纳的全部税额。照这位大臣所说,税额不断变化,乃至种田人前一年无法料知下一年应付多少。在教区内,每年随便任命一位农民为收税员,由他负责将捐税负担分配到所有其他人身上。

    我答应要讲一下这个收税员的处境。让我们来听听1779年贝里的省议会的发言吧;这个省议会是无可指责的:它完全是由不缴纳军役税的、由国王选定的特权者们组成的。它在1779年说道:“鉴于大家都不愿当收税员,每个人就必须轮留担任。因而征集军役税的责任便每年委托给一个新收税员,不论其能力高低,正直与否;每年纳税人名册的制订也就受到制订人的人品的影响。收税员的畏惧、软弱或罪恶都可以在名册上找到印迹。此外,他怎样能把这桩事做好呢?他是在黑暗中摸索;因为谁确切知道邻人的财富多寡,以及这份财富与那份财富之间的比例?然而这只能凭收税员的意见来判断,他要以他的所有财产乃至人身,对收税员的职务负责。通常在两年之内,他必须花一半时间奔走于纳税人之家。凡不识字者必须在邻居中找人替补。”

    更早一些时候,蒂尔戈曾经讲到另一个省的情况:“这一职务给那些任职者带来绝望,几乎总是以破产告终;就是这样村里全部殷实之家陆续被陷入贫困。”

    然而这倒霉人的身上不乏横征暴敛的本领;他一身二任,既是牺牲品,又是暴君。在任期内,他不仅自己破产,他的手中也掌握着大家破产的命运。还是那个省议会说的好:“对他的亲属、他的朋友和他的邻居的优惠,对他的敌人的仇恨及报复,对庇护者的需求,唯恐引起派活的有钱公民的不快,所有这些在他的心中与正义感搏斗。”恐惧常常使收税人变得残酷无情;在有些教区里,没有催税员和执达员陪同,收税员便寸步难行。1764年有位总督致函大臣道:“当收税员不带执达员前往时,该缴税者就不愿缴纳。”吉耶内省议会还告诉我们说:“仅维勒弗朗什财政区一处,就有106个拘役传令人和其他执达吏助理在大道上终日奔波。”

    在18世纪全盛时期,法国农民为了逃脱这种横征暴敛的捐税,也像中世纪的犹太人一样:他在外表上装得穷困不堪,而实际上奋时并非如此;他的富裕理所当然地使他害怕:有一份文献我不是在吉耶内,而是在距它百里之内得到的,它提供了非常明显的证据。曼恩农业协会在它1761年的报告中宣布,它打算分配牲畜作为奖品,以资鼓励。“这个想法被打消了”,农业协会写道,“因为卑劣的嫉妒心会给获奖者招致危险后果,使他们在以后几年中由于强派的捐税而烦恼无穷。”

    在这样的捐税制度中,每个纳税人都确实有直接的和长远的切身利益去窥伺邻人,向收税员告发邻舍财富的增加;人人被挑唆去嫉妒、告密、仇恨。人们不是说,这种事是发生在印度斯坦的贵族领地上的吗?

    但是同时在法国,也有轻徭薄赋的地区:某些三级会议省便是这样。这些三级会议省确实有权自行征税。例如在朗格多克,军役税只按地产抽取,不因所有者的富裕而变化;为此编制了固定的供查阅的土地清册,清册编订精细,每30年重修一次,土地在清册上依肥瘠分为三等。每个纳税人事先就精确地知道他该缴纳多少捐税。如果他不缴纳,惟有他本人,或不如说,惟有他的土地,对此负责。倘若他认为他在捐税摊派中受了损害,他永远有权要求将他的捐税份额与他自己选定的教区的另一居民的份额相比较。这就是今天我们所谓的比例平等上诉(l’appelàl’égalitèpro-porationelle)。

    所有这些显然恰恰都是我们现在遵循的那套规章制度;从那时以来我们没有加以改进,只是推而广之;因为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们从旧制度的政府中接过来我们的国家管理形式,我们并没有去模仿旧制度政府的其他东西。我们是从省议会而不是从旧制度的政府那里,借来了我们最好的管理方法。我们采用了机器,抛弃了产品。

    农村人民经常贫困的现象,还产生了各种不利于消除贫困的格言。黎世留在他的政治遗嘱中写道:“人民一旦富裕,就很难遵章守纪。”在18世纪,人们看法不至如此绝对,但仍认为农民若不常为生活所迫,决不会干活:穷苦是防止懒惰的唯一保障。这正是我有时听到人们谈论殖民地黑奴时宣布的那套理论。这一见解在执政者中流传甚广,因此所有经济学派不得不摆出姿态,加以批驳。

    谁都知道,军役税最初是用来供国王购买士兵以免除贵族及其附庸军役的;但到17世纪,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军役的义务重又纳入自卫队名下,而这一次完全落在人民头上,而且差不多全部落在农民头上了。

    考察一下总督官邸中充箱盈柜的有关追捕抗命自卫队士兵或逃亡者的骑警队办案笔录,就足以断定,征募自卫队障碍重重。对农民来说,实在没有比自卫队这种公差更无法忍受的了;为了逃避这种差役,他们常常遁入林莽,政府必须动用武装追捕。这种情况不免使人惊异,因为今天实行的强迫征兵制是何等轻而易举。

    旧制度的农民对自卫队的这种极端厌恶应该归因于执行法律所用的方法,而不在于法律原则本身;特别应归咎于这种作法使有被征危险的人长期心神不定(只要未结婚成家,直到四十岁都可能被征);他们担心朝令夕改,即使抽着免征签也无济于事;禁止找人替换;还由于农民不愿去干艰苦危险又毫无提升希望的营生;但是尤其令农民厌恶的还在于,如此庞大的重担唯独落在农民身上,落在农民中最穷苦无告者身上,他们地位卑下,使苛政更难忍受。

    我手中有很多1769年在大量教区中举行抽签的记录;每个教区免征者的情况都列在上面:这一个是贵族家的仆人;那一个是修道院的守卫;第三个实际上只是资产者的奴仆,不过这个资产者过着贵族式的生活。唯有富裕者可以免征;当一个种田人年年被列入最高纳税者行列时,他的子弟便享有特权,免征入自卫队:此即所谓鼓励农业。经济学派在其他方面最好鼓吹平等,对此却无动于衷;他们只是要求将这种作法推而广之,就是说,加重最贫困、最无人庇护的农民身上的负担。其中一位经济学派说道:“士兵的微薄军饷,士兵吃穿住的方式,士兵彻底的依附性,除了下层百姓外,对其他人来说,都过于严酷,无法承受。”

    直到路易十四统治末期,交通要道无人保养,或者由交通要道的所有使用者保养,即国家或沿途全部的所有主;但就在这个时期前后,交通要道的维修便开始单纯依靠劳役,就是说由农民单独负担了。不掏一分钱就能使道路通畅,这种方便之计真是独出心裁,无怪乎1737年,总监奥里在通报里要将它推广到整个法国。总督有权任意关押顽抗者,或派兵到他们家中搜捕。

    从那时开始,每当商业增长、对良好道路的需要和兴趣更为普遍时,徭役便应用于新辟道路上,徭役负担也增加了。

    1779年贝里省议会所作的报告说,这个穷省每年通过劳役进行的工程价值估计为70万里佛。1787年下诺曼底的估计与这一数额相差不多。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清楚说明农村人民悲惨的命运:社会的进步使所有其他阶级富裕,却使农村人民灰心丧气;文明唯独与他们作对。

    约在同一时期,总督们在通信中说,鉴于徭役应单独用于交通要道,或照当时人所说,用于王家道路,因此,不能在村间特别道路上使用徭役。最穷苦、最少出门游历的人反倒要偿付路费,这真是奇思异想,不过这种思想尽管新奇,却十分自然地在那些从中渔利者的头脑中扎了根,他们很快就不再觉得事情还有其他方法解决。1776年,人们试图将徭役改为地方税,于是不平等马上改头换面,徭役化为新税,不平等继续存在。

    徭役从原来的领主徭役改为王家徭役,并且逐渐扩及所有公共工程。我看到在1719年,徭役竟然用来修建兵营!法令说道,各教区须派遣最佳工人,所有其他工程均为它让路。

    押送苦役犯进监狱,押送乞丐进慈善收容所,这都属于徭役;每当军队换防时,军队用具的搬迁也属于徭役:当时每支军队都拖着沉重的辎重,因此这种徭役十分繁重;必须从很远的地方调集大量车辆和牛,才能拉走这些东西。这类徭役起初不多,但当常规军越来越多时,这就成为一种最沉重的徭役。我读到一些国家承包人大声疾呼,要求给他们调派劳役,将建筑木材从森林送往沿海的军舰修造厂。这些服徭役者通常领取工资,不过工资总是随意规定,数额很低。赋税负担如此不合理,有时如此沉重,以至军役税收税人忧心忡忡。

    1751年,一位收税人写道:“为修路向农民征收的各项费用不久就要使他们无力缴纳军役税了。”

    如果在农民身旁有一些既有钱又有教养的人,他们即使无意保护农民,至少有兴致、有权力在掌握穷人和富人命运的那个共同主宰面前,替农民求情,那么所有这些新的压迫能制定吗?

    我读过1774年一个大所有者写给他所在省总督的信,恳请他开辟一条道路。照他的说法,这条道路必将使全村富裕兴旺,他摆出种种理由,随后他提到设立一个市集,他断定,食品价格将因市集增加一倍。这位好心的公民还说,只要略加资助,人们便可创办一所学校,为国王培养更加勤奋的臣民。在此以前,他从未考虑到这些必要的改良;两年前国王密札将他软禁于自己的城堡中,从那时起他才察觉这些问题。他坦率地写道:“两年来在故土上的流放,使我确信所有这些事情是极端有用的。”

    但是,尤其在饥馑的年代,人们发现昔日维系农村大所有者和农民的那些庇护与依附关系已经松弛或破裂。在那些危机时刻,中央政府因孤立和软弱而深感恐惧;它想一时恢复被它摧毁了的那些个人影响或政治团体,呼吁他们前来帮助,但无人响应,它通常惊异地发现,原来那些人已经死去,而且是被政府一手剥夺生命的。

    临此危境,在最穷的那些省份,有一些总督,如像蒂尔戈,贸然抵触法律,下令富庶的所有者必须养活他们的佃农,直到翌年收获。我找到许多本堂神甫1770年写的信件,他们向总督建议向本教区内的大所有主抽税,不管他们是在教的还是在俗的,他们写道:“这些人拥有大宗田产,但并不在那里居住,这些人从中攫取大笔收入,却带到别处去挥霍。”

    即使在正常年代,村子里也遭乞丐侵扰;因为,正像勒特罗纳所说,穷人在城里得到救济;但在农村里,一到冬季,行乞便成为绝对必要。

    人们不时以最残暴的手段对付那些不幸的人。1767年,舒瓦瑟尔公爵想一举扫除法国的行乞现象。在总督们的信函中,可以看到所用手段是何等残酷。骑警队受命同时逮捕王国内的所有乞丐;据说这样被捕的乞丐达5万多人。身强力壮的流浪汉被押解去服苦役;其他的人则由40多家乞丐收容所接纳:让有钱人再发发善心岂不更好。

    旧制度的这个政府,如同我说过的那样,在那些高居人民之上的人面前是那样温良恭俭让,当它对下层阶级尤其是对农民下手时,却常常是冷酷无情,并且总是猝不及防。我看过的文件当中,没有一份通报总督下令逮捕资产者;但是农民不断遭到逮捕,无论是在服徭役,服军役,行乞,治安,还是在这样那样的其他各种场合。对于那些骑在人民头上的人,使用的是独立的法庭,长时间的辩论,监护性的公开审理;对于下层阶级尤其农民,法官却即席判决,不准上诉。

    1785年内克写道:“在人民和所有其他阶级之间存在的巨大距离,容易转移人们的眼光,使之不注意政府怎样被操纵来对付所有小民百姓。仁慈与人道已成为法国人的特征和世纪精神,舍此这个问题便会使那些对此屈辱抱有同情的人们感到无穷忧愁,尽管他们自己免受贫苦。”

    但是,压迫不仅表现在这些不幸者处境恶化,而更多表现在不让他们改善自己的处境。他们是自由的所有者,他们差不多仍和他们的农奴祖先一样愚昧,而且往往更加穷苦。身处工艺奇迹倍出的时代,他们却毫无技艺;置身光辉灿烂的知识世界,他们却尚未开化。他们身上保留着他们种族特有的智慧和敏锐,但并没学会如何使用;种地本是他们的唯一营生,他们甚至连地也种不好。“在我眼前看到的是10世纪的农业”,一位有名的英国农学家说道。他们擅长的惟有当兵打仗;至少在这个行当,他们和其他阶级还有着天生的必要联系。

    农民就是生活在这道孤立穷苦的深渊中;他们被禁锢在这里,完全隔绝。在天主教崇拜未经反抗就被废除,教堂遭受亵渎之前不到20年,政府为弄清一区的人口,有时便采取这样的方法:本堂神甫在圣桌上点出参加复活节的人数;再加上小孩和病人的估计数:得出来的总和就是居民总数。当我发现这种情况时,我感到吃惊,几乎也感到害怕。然而时代思潮已经从四面八方深入到这些粗野人心中;它们通过条条隐蔽的地下渠道进入,在这些狭隘晦暗的处所,采用着各种奇异的形式。但从外表上看,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农民的风尚、习俗、信仰,仿佛始终如一;他们已被压服,他们照样喜悦。

    绝不能轻信法国人在他们最大的痛苦中经常表现出来的轻松愉快;轻松愉快只不过说明法国人相信他们的恶运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自寻开心,不去想它,而绝不是完全忘怀。给这些人打开一条出路吧,让他们摆脱他们似乎不介意的苦难,他们立即会朝那个方面飞快地跑去,势头暴烈,要是你挡住他们的道,他们连看都不看你一眼,就从你的身上踏将过去。

    对这些事情我们今天看得很清楚,那时的人们却看不到。

    上层阶级的人们很难清楚辩别老百姓灵魂中,尤其农民灵魂中所发生的一切。教育与生活方式使农民对人类事务有他们自己特有的理解,这个理解对其他一切人一直是封闭的。但是,当穷人和富人几乎不再有共同利益、共同哀怨、共同事务时,那遮蔽双方精神的黑暗就变得深不可测,穷人富人之间就会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大革命开始之际,一切身居社会大厦高层和中层的人们生活在何等古怪的安全感之中,当1793年已在眼前,他们还在巧言谈论什么人民的美德、温顺、忠诚、快乐无邪,看到这些,听到这些,怎能不觉得奇怪:这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怖的景象啊!

    让我们在这里稍事停留,透过我刚刚论述的所有这些小事,思考一下上帝治理社会的一条最伟大的法则吧。

    法国贵族阶级坚持要同其他阶级割离;贵族终于免缴大部分公共捐税,让其他阶级去承担;他们以为免于这些负担,他们就保住了他们的威严,开始时看来确实如此。但为时不久,一种看不见的内脏疾病就缠住了他们,他们日益虚弱,却无人过问;他们的豁免权越多,家境却越贫困。相反,他们如此惧怕与之为伍的资产阶级,却富裕起来,有了教养;资产阶级就生活在贵族身边,他们不需要贵族,反对贵族;贵族既不愿把资产阶级当作合伙人,也不愿把他们当同胞;贵族不久就发现资产阶级乃是他们的竞争对手,过后就成其敌人,而且最终成为他们的主人。一个奇怪的政权解除了他们领导、保护、救济其附庸的责任;但与此同时,给他们保留了种种金钱权利和荣誉特权,他们估计并无损失;他们继续走在最前列,他们自己认为还在起领导作用,而且事实上,他们四周还簇拥着公证书中称作的臣民;其他的人则名为附庸、自由租地保有者、佃农。实际上,谁也不听从他们;他们是孤家寡人,当他们最终遭到攻击时,只能逃之夭夭。

    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命运尽管有极大差别,有一点却彼此相同:资产者同贵族一样,最终也和人民割离。资产者根本不接近农民,避免接触农民的贫困;资产者没有与农民紧密联合,共同对普遍的不平等进行斗争,反倒试图为一己的利益创立新的不公正:贵族拼命维持特权,资产者也同样拼命谋取特殊权利。资产者本来出身农民,这些农民在他眼里不仅形同路人,而且,简直可以说宿昧平生,只有当资产者把武器交给农民时,才意识到他在无意之中已唤起了民众的激情,对此他既无力控制也无力领导;他曾经是个鼓动者,不久即将变为牺牲品。

    法兰西这座大厦一度有雄踞全欧之势,当已成为废墟时,将使世世代代感到惊讶;但是注意阅读它的历史的人,并不难理解它的衰亡。我刚刚描述的几乎一切罪恶,几乎一切错误,几乎一切致命的偏见,其产生、持续、发展,实际上均当归咎于我们大多数国王一贯采取的分而治之的手法。

    但是当资产者与贵族彼此完全孤立,农民与贵族、与资产者也彼此隔离,当与此类似的现象在各阶级内部继续发生,各阶级内部就会出现特殊的小集团,它们彼此孤立,就像各阶级之间的情况一样,这时可能构成一个同质的整体,但其各部分之间再也没有联系。再也组织不起什么力量来约束政府;也组织不起什么力量来援助政府。最后,作为其基础的社会一旦动摇,这座君主的宏伟大厦倾刻之间就会全部毁灭。

    最后,只有人民仿佛从他们所有的主子的过错和失误中得到了好处,其实即使他们真正挣脱了主子的统治,他们也无法摆脱主子灌输给他们的或听其他们吸取的种种错误思想、罪恶习俗、不良倾向的束缚。人们有时看到,人民在行使自由权时,竟然把奴隶的好恶也搬了过去,对自己的行为不能控制,以致蛮横地对待自己的教师。

    第三编

    第一章:到18世纪中叶,文人何以变为国家的首要政治家,其后果如何

    我暂且把要描述的为这场伟大革命作准备的那些古老的一般事件放在一边。现在论述的是一些最近的特殊事件,它们最终确定这场革命的地位、发端和性质。

    长期以来,法兰西在欧洲所有民族中,就是一个最有文学天赋的民族;文人在法国从来没有展现像他们在18世纪中叶前后所展现的精神,从来没有占据他们在那时所取得的地位。这种情况在法国前所未有,我想,在其他国家也没有发生过。

    与英国不同,这些文人从不卷入日常政治,相反,他们的生活从未比这个时期更超脱;他们没有丝毫权力,在一个充斥官吏的社会里,他们不担任任何公职。

    然而,他们不像大多数德国同行那样,完全不问政治,埋头研究纯哲学或美文学。他们不断关心同政府有关的各种问题;说真的,他们真正关心的正是这些。他们终日谈论社会的起源和社会的原始形式问题,谈论公民的原始权利和政府的原始权利,人与人之间自然的和人为的相互关系,习俗的错误或习俗的合法性,谈论到法律的诸原则本身。这样,他们每天都在深入探索,直至他们那时代政治体制的基础,他们严格考察其结构,批判其总设计。的确,并不是所有作家都把这些重大问题作为进行特殊而深入研究的对象;大部分人只不过是蜻蜓点水,聊以自娱;但是,所有作家都遇到了这些问题。这种抽象的文学政治程度不等地散布在那个时代的所有著作中,从大部头的论著到诗歌,没有哪一个不包含一点这种因素。

    至于这些作家的政治体系,他们彼此分譬如此之大,以至有人想从中调和,形成一个统一的政府理论,却从未完成这项工作。

    尽管如此,如果撇开枝节,溯本求源,便不难发现,这些不同体系的作家们至少在一个最普遍的观念上是一致的,这个观念仿佛是他们每人都设想到的,似乎先于他们头脑中一切特殊思想而存在,并且是这些思想的共同来源。不管他们在进程中如何分歧,这个起跑点却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应该用简单而基本的、从理性与自然法中汲取的法则来取代统治当代社会的复杂的传统习惯。

    只要仔细察看,人们就能发现,所谓18世纪政治哲学,严格说来,就包含在上述的那个唯一观念之中。

    这样的思想并不新鲜:3000年来,它不断地在人类的想象中闪现,但从未固定下来。那么,这回它是怎么占据所有作家的头脑的呢?为什么不像往常那样只停留在几个哲学家头脑里,却一直深入到大众中,使他们政治热情经久不衰,以致关于社会性质的普遍而抽象的理论竟成了有闲者日常聊天的话题,连妇女与农民的想象力都被激发起来了呢?这些作家一无地位、荣誉、财富,二无职务、权力,怎么一变而为当时事实上的首要政治家,而且确实是独一无二的政治家,因为其他人在行使政权,惟有他们在执掌权威?我想用几句话指出这个问题,让大家看看这些似乎仅仅属于我们的文学史的事件,对于大革命,以及对于我们今天,产生了何种非同小可的影响。

    18世纪的哲学家们普遍形成的那些观念与他们时代作为社会基础的观念格格不入,这种现象并非偶然;他们这些思想是眼前的那个社会自身的景象向他们自然地提供的。荒谬可笑的特权泛滥,使人们越来越感到沉重,越来越认为特权没有存在的理由,这种景象把每个哲学家的头脑同时推向,或不如说抛向人的社会地位天生平等这种思想。他们看到那些从往昔的时代沿袭下来的凌乱古怪的制度,从来无人希图加以整饬,使之适应新的需要,这些制度虽已丧失效力,却仿佛还要垂诸万世,因此他们很容易就对旧事物和传统感到厌恶,自然而然地趋向于各自以理性为唯一依据,勾画出崭新的蓝图去重建当代社会。

    这些作家的处境本身也为他们对于政府问题的普遍抽象理论的兴趣作了准备,并且使他们盲目地相信这些理论。他们的生活远远脱离实际,没有任何经历使他们天性中的热忱有所节制;没有任何事物预先警告他们,现存事实会给哪怕最急需的改革带来何种障碍;对于必然伴随着最必要的革命而来的那些危险,他们连想都没想过。他们对此毫无预感;由于根本没有政治自由,他们不仅对政界知之甚少,而且视而不见。他们在政界无所作为,甚至也看不到他人的所作所为。

    只要见过自由社会、听过其中的争论的人,即使不问国事,也能受到教育,而他们连这种肤浅的教育也没有。这样,作家们就敢于更大胆创新,更热爱那些普遍的思想和体系,更蔑视古代的哲理,更相信他们个人的理性,这在那些著书立说研究政治学的作家中一般是看不到的。

    同样因为愚昧,民众对他们言听计从,衷心拥戴。假如法国人像以前一样在三级会议中参政,每天在省议会中继续致力地方行政,那么可以断定,法国人绝不会像此时此刻那样,被作家的思想所煽动;他们会维持事务的一定规章,以防止纯理论。

    假如同英国人一样,法国人也能够不废除旧的体制,而是通过实践来逐渐改变体制的精神,他们也许就不至于心甘情愿地臆想出所有新花样。但是每个法国人每天都在他的财产、人身、福利或自尊方面受到某种旧法律、某种旧政治惯例、某些旧权力残余的妨碍,而他看不到任何他本人能采用的医治这种特殊疾病的药方。似乎要么全盘忍受,要么全盘摧毁国家政体。

    然而在其他种种自由的废墟里,我们还保留了一种自由:我们还能够差不多毫无限制地进行哲学思辩,论述社会的起源、政府的本质和人类的原始权利。

    所有身受日常立法妨碍的人不久便爱上了这种文学政治。对文学政治的爱好一直深入到那些由于天性或社会地位而远离抽象思辩的人心中。凡是受到不平等的军役税摊派损害的纳税人,无一不为人人均应平等的思想感到振奋;遭贵族邻居的兔子祸害的小所有者,听说一切特权概应受理性的谴责,无不为之雀跃。这样,每种公众激情都乔装成哲学;政治生活被强烈地推入文学之中,作家控制了舆论的领导,一时间占据了在自由国家里通常由政党领袖占有的位置。

    再没人能够与作家争夺这个地位。

    贵族阶级在其盛期不仅领导事务,他们还领导舆论,给作家定调子,赋予思想以权威。18世纪法国贵族完全丧失了这一部分统治权;贵族的信誉随其权力的命运消失:贵族在精神领域一向占有的统治地位已成真空,因此作家在那里能尽情扩张,独自占有这个位置。

    不仅如此,作家们夺走了贵族的位置,贵族却支持作家的事业;贵族完全忘掉了,一旦普遍理论受到承认,就不可避免地转化为政治激情和行动,因此贵族居然把与他们的特殊权利,甚至生存水火不相容的种种学说视为巧妙的精神娱乐;他们情愿埋身其间,消磨时光,一边稳稳当当地坐享豁免权与特权,一边平心静气地论述所有根深蒂固的习俗如何荒谬。

    看到旧制度的上层阶级竟这样盲目地促进自己的灭亡,常常令人惊异;但是他们从哪里可以得到光明呢?要使主要公民们了解自己面临的危险,正如要使小民百姓保卫自己的权利一样,自由的体制都是必要的。公共生活的最后痕迹在我们当中消失了一个多世纪,从那时以来,最直接关心维持旧政体的人们对于这座古老建筑的腐朽丝毫未加注意,从未听见这座朽屋的任何撞击和噪音。由于表面上什么也没发生变化,他们以为一切都原封未动。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他们先辈的观点上面。1789年贵族在陈情书里对王权的侵越行为表示担心,如同他们在15世纪陈情书里表示的一样。在国王方面,伯克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不幸的路易十六在行将葬身于民主洪流前片刻,仍将贵族视为王权的首要敌手;他不信任贵族,仿佛人们还生活在投石党运动的时代。相反,资产阶级和人民在他眼中,一如在他先王眼中一样,是王室最可靠的支持者。

    但是,我们已亲眼见到那么多场革命的残迹,就更觉奇怪:在我们先辈的头脑中竟没有暴力革命这一概念。人们既没有讨论过也没有设想过暴力革命。公共自由不断给稳如泰山的社会一次次轻微震动,每天提醒社会可能覆灭,必须保持警惕;但是,在就要落入深渊的这个18世纪法国社会,却毫无即将倾覆的警告。

    我细心阅读过1789年三级会议召开前三个等级起草的陈情书;我讲三个等级,即贵族等级、教士等级和第三等级。

    我在这儿看到,人们要求改革法律,在那儿看到,要求改革惯例,我一一做下笔记。这样我继续把这项浩繁的工作做完,当我把所有这些个别要求汇集在一起时,我惊恐地发现,人们所要求的乃是同时而系统地废除所有现行的法律和惯例;我立即看到,这是有史以来一场规模最大最为危险的革命。那些明天就将成为牺牲品的人对此全然不知,他们以为,借助理性,光靠理性的效力,就可以毫无震撼地对如此复杂、如此陈旧的社会进行一场全面而突然的改革。这些可怜虫!他们竟然忘掉了他们先辈四百年前用当时朴实有力的法语所表达的那句格言:谁要求过大的独立自由,谁就是在寻求过大的奴役。

    长期以来,贵族和资产阶级被排除在一切公共生活之外,他们表现出这种独特的缺乏经验并不使人惊异;但是更加使人惊异的是,正是那些领导国家事务的人,大臣、行政官、总督,毫无先见之明。他们中间许多人对于本职工作的确都精明强干;他们洞悉当时政府的一切细微末节;但是,一涉及治国这门科学,这门教授如何理解社会普遍运动,如何判断群众精神动向并预见其后果的科学时,他们就和民众一样一窍不通。事实上,只有自由政治制度才能把治国安邦的要术完完全全教给政治家。

    这点在1775年蒂尔戈致国王呈文中看得十分清楚,他向国王进谏,要进行自由的全民选举,每年在国王周围召开为期六周的代议制议会,但不给议会任何实权。议会只谈行政,绝不涉及政府,只提供咨询,不表达意志,说实话,只有权讨论法律,无权制定法律。蒂尔戈道:“这样,王权就会得到启发但不受阻碍,公众舆论将会满意,而无任何危险。因为这些议会无权反对国王的必要行动,万一——尽管不可能——它们不听话,国王陛下永远是国家主宰。”谁也不会低估一项措施的意义和蒂尔戈所在时代的精神。的确,常常在各次革命临近尾声时,人们才能不受指责地实行蒂尔戈提出的政策,那就是,并不给予真正的自由,只给点自由的影子。奥古斯都的尝试曾获得成功。一国国民倦于冗长的辩论时,只要能获得安定,心甘情愿地任人欺骗;历史告诉我们,要使国民满意,只消在全国纠集若干无名的或无独立性的人,发给薪金,让他们在国民面前扮演一下政治议会的角色就够了。

    这样的例子多得很。但是,在一场革命的开端,这种做法无不失败,不仅不能使人民满意,反倒使人民愤激。自由国家最微末的公民尚且知道这一点;堂堂的行政官蒂尔戈却一无所知。

    法兰西民族对自身事务极为生疏,没有经验,对国家制度感觉头痛却又无力加以改善,与此同时,它在当时又是世界上最有文学修养、最钟爱聪明才智的民族,想到这些,人们就不难理解,作家如何成了法国的一种政治力量,而且最终成为首要力量。

    在英国,研究治国之道的作家与统治国家的人是混合在一起的,一些人将新思想引进实践,另一些人借助事实来纠正和限定理论;然而在法国呢,政界仿佛始终划分为两个互不往来、彼此分割的区域。在前一个区域,人们治国理民;在后一个区域,人们制定抽象原则,任何政府均应以此为基础。

    在这边,人们采取日常事务所要求的具体措施,在那边,人们宣扬普遍法则,从不考虑用何手段加以实施:有些人负责领导事务;另一些人负责指导思想。

    现实社会的结构还是传统的、混乱的、非正规的结构,法律仍旧是五花八门,互相矛盾,等级森严,社会地位一成不变,负担不平等,在这个现实社会之上,逐渐建造起一个虚构的社会,在这里,一切显得简单、协调、一致、合理,一切都合乎理性。

    逐渐地,民众的想象抛弃了现实社会,沉湎于虚构社会。

    人们对现实状况毫无兴趣,他们想的是将来可能如何,他们终于在精神上生活在作家建造起来的那个理想国里了。

    人们常将我们的革命归因于美国革命:的确,美国革命对法国革命有很多影响,但是,当时在美国的作为对于法国革命的影响并不及当时法国的思想对法国革命的影响。当美国革命在欧洲其他国家还只是一个新鲜奇特的事件时,对法国人来说它并不陌生,只不过更有血有肉,更震撼人心罢了。

    在欧洲,它令人震惊;在法国,它使人信服。美国人仿佛只是贯彻实行我们作家的设想:他们赋予我们头脑中的梦想以现实的内容。这就好比费内隆突然出现在萨朗特。

    历史上,伟大人民的政治教育完全由作家来进行,这真是一件新鲜事,这种情况也许最有力地决定了法国革命本身的特性,并使法国在革命后呈现出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容貌。

    作家们不仅向进行这场革命的人民提供了思想,还把自己的情绪气质赋予人民。全体国民接受了他们的长期教育,没有任何别的启蒙老师,对实践茫然无知,因此,在阅读时,就染上了作家们的本能、性情、好恶乃至癖性,以至当国民终于行动起来时,全部文学习惯都被搬到政治中去。

    人们研究法国革命史就会看到,大革命正是本着卷帙浩繁的评论治国的抽象著作的同一精神进行的:即本着对普遍理论,对完整的立法体系和精确对称的法律的同一爱好;对现存事物的同样蔑视;对理论的同样信任;对于政治机构中独特、精巧、新颖的东西的同一兴致;遵照逻辑法则,依据统一方案,一举彻底改革结构,而不在枝节上修修补补的同一愿望而进行的。这是何等骇人的景象!因为在作家身上引为美德的东西,在政治家身上有时却是罪恶,那些常使人写出优美著作的事物,却能导致庞大的革命。

    那时连政治语言也从作家所讲的语言中吸取某些成分;政治语言中充满了一般性的词组、抽象的术语、浮夸之词以及文学句式。这种文风为政治热潮所利用,渗入所有阶级,而且不费吹灰之力,便深入到最下层阶级。早在大革命前,路易十六的敕令便经常提到自然法和人权。我发现农民在诉状中称邻舍为同胞,称总督为可敬的行政官,称教区本堂神甫为圣坛使者,称上帝为最高主宰,这些农民只是不懂拼写法,否则他们就能成为相当厉害的作家。

    这些新品格与法兰西性格的旧底子完全混为一体,以至有人常将仅仅由这种独特教育产生的东西归因于天性。我听到有人说,60年来我们在政治方面崇尚普遍思想,崇尚体系,崇尚夸大其词,这种喜好或者酷爱是与我们种族的某一种属性,即略加夸大的所谓法兰西精神相关联的,仿佛这个所谓的属性一直隐藏在我们的历史中,到临近上世纪末才骤然间显露出来。

    奇怪的是,我们保持了取自文学的习气,却几乎完全丧失了对文学的年深日久的热爱。在我参与公共生活期间,我看到人们不大读18世纪的书,更不必说其他任何世纪的书了,对作家也极端蔑视,然而对于他们出生以前由文学精神显示出的某些主要缺陷,他们却忠实保留,对此我常感惊异。

    第二章:非宗教倾向在18世纪的法国人身上如何成为普遍占上风的激情,对大革命的特点有何影响

    16世纪时,对问题进行考察的精神曾企图在各种各样的基督教传统中辩别真伪,自16世纪那场伟大革命以来,更好奇、更大胆的人才不断产生,他们怀疑或抛弃一切基督教传统。这种精神在路德时代使数百万天主教徒同时脱离天主教,每年都将若干基督徒推出基督教:继异端之后,出现了不信宗教的思潮。

    一般说来,18世纪基督教在整个欧洲大陆已经失掉了一大部分势力:但是,在大部分国家,基督教虽被抛弃,却未遭受猛烈攻击;那些抛弃基督教的人似乎抱憾而去。非宗教潮流在君王和才学之士中传播,在中产阶级和人民当中尚不流行;它还只是某些人的一时爱好,不是共同意见。1787年米拉波说道:“在德国普遍流行这样的偏见,即:普鲁士各邦到处都是无神论者。事实真相是,即使存在几个自由思想家,那里的人民还是像那些最虔诚的地区一样皈依宗教,其中甚至还有大量狂热分子。”他还说,颇感遗憾的是,弗里德里希二世不准天主教教士结婚,尤其是禁止结婚的教士领取其圣职收入。米拉波又说道:“(允许教士结婚)这项措施,我们认为是无愧于这位伟人的。”除法国外,任何地方的非宗教意识均尚未成为一种普遍而强烈的、不宽容也不压制人的激情。

    法国正在发生一件迄今未见的事情。在其他各个时代,人们曾猛烈攻击现存宗教;但是人们攻击宗教时显示出的热忱总是产生于新宗教唤起的虔诚。古代那些虚假而令人厌恶的宗教只有当基督教要取而代之时,才遇到大量狂热的敌手;而在那时以前,它们在怀疑与冷漠中无声无息地缓慢消失:这就是宗教的衰老死亡。在法国,人们怀着一股怒火攻击基督教,而未试图以另一种宗教取而代之。人们热情而不懈地力图把曾充斥灵魂的信仰扫除掉,却使灵魂空空荡荡。很多人满怀激情投入这件徒劳无功的事业。宗教问题上的绝对无信仰是违反人类天性的,它使灵魂陷入痛苦的状态中,但对群众似乎有吸引力。它一向只产生某种病态的萎靡不振,这次却造成狂热和布道精神。

    几个想要否定基督教真理的大作家汇合在一起了,但这似乎并不足以说明这一奇特的事件;因为所有这些作家的思想为什么都倾向于这一方面而不倾向于另一方面?为何在他们当中没有任何人自觉选择相反的论点?最后,为什么他们能胜过他们所有先辈,使群众乐于听从他们,思想上愿意相信他们?只有这些作家所处的时代和国家的极其特殊的原因,才能解释作家们的事业,以及这项事业的成功。伏尔泰精神久已问世;但伏尔泰本人只有在18世纪在法国才能真正居支配地位。

    首先必须承认,在法国,教会并没有什么比在其他国家更应受到攻击的理由;相反,教会中混进的罪恶与流弊比大部分天主教国家较少;与过去相比,与其他民族相比,法国的教会要宽容得多。因此必须在社会状况而不是在宗教状况中去寻求这一现象的特殊原因。

    要明白这点,必须牢记前一章我阐述的观点,即:政府的种种罪恶所造成的所有政治反对精神,既然不能在公共场合表现出来,就只能潜藏在文学之中,而作家已成为旨在推翻国家全部社会政治制度的强大政党的真正首领。

    抓住这一点,问题的对象就变了。关键不再在于了解当时教会作为宗教机构能在哪些方面犯罪,而是要知道,教会在哪些方面阻碍着这场正在酝酿中的政治革命,并且成为革命的主要发动者——作家们的特殊障碍。

    教会用治理教会的各项原则来阻挡作家们欲在世俗政府中树立的原则。教会主要依靠传统,作家则对建立在尊重传统之上的所有制度表示极度的轻蔑;教会承认一种高于个人理性的权威,作家则只信赖个人理性;教会建立在等级制基础之上,作家欲混合各等级。要想和睦相处,双方就必须承认,由于基本性质不同,政治社会与宗教社会不能用相同的原则来治理;但是当时远远办不到这点,看来为要攻击国家制度,必须摧毁教会制度,教会制度乃是国家制度的基础和楷模。

    此外,教会本身当时还是首要政治权力,而且是所有政治权力中最令人厌恶的,尽管它并非压迫人最甚的;因为教会卷入政治权力,尽管这与教会的使命和本性格格不入;教会在别处谴责罪恶,却使政治权力中的罪恶神圣化,并利用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来掩护罪恶,似乎要使政治权力像教会自身一样万古长存。攻击教会,肯定会立即使民情激奋。

    但是除了这些普遍原因外,作家首先从教会开刀还有更特殊也可以说是个人的原因。教会恰恰代表政府中离他们最近、最直接与他们对立的这一部分。他们对其他权力只是时有感觉,而这一部分权力专门负责监视思想动态,查禁作品,每天同他们为难。作家们在反对教会、捍卫人类精神的普遍自由中,为他们自己的事业而斗争,这场斗争是从打碎束缚他们最紧的羁绊开始的。

    此外,在他们看来,并且实际上也确实如此,教会是他们进攻的整个庞大建筑物中最为暴露、最缺乏防御的部分。尘世君王的权力加强,教会势力随之削弱。教会一度凌驾于王权之上,继而与它平起平坐,最后则沦落为君王庇护的对象;在君主与教会之间,达成一宗交易:君主向教会提供物质力量,教会向君主提供道义权力;君主令臣民信守教规,教会使信徒服从君主意志。当革命时代临近时,这是危险的交易,对于一个建立在信仰而不是建立在强制之上的势力,这样做永远是不利的。

    尽管法国国王依旧自命为教会的长子,但他们履行对教会的义务时非常漫不经心;他们保护教会时表现的热情远不如他们保卫自己政府时的热情。当然,他们不准人对教会动手,但却容忍人们在远处用无数投枪扎刺它。

    当时对教会敌人的那种不完全的约束,不仅没有减少他们的力量,反而使之增长起来。有些时候,压制作家可以阻止思想运动,另一些时候则反而加速这个运动;但是,当时对出版界实行的那种警察制度,不可能不使它的力量增长百倍。

    作家受迫害只引起他们抱怨而不使他们战栗;他们能忍受激发斗志的折磨,而不能忍受把人摧垮的沉重桎梏。对作家的起诉几乎总是拖沓、杂乱、不了了之,仿佛不是为了勒令他们停笔,而是激发他们继续写作。让出版完全自由可能对教会损害反而小些。

    1768年狄德罗致函大卫·休谟道:“你认为我们的不宽容比你们的无限自由更有利于思想的进步;霍尔巴赫、爱尔维修、莫尔莱和絮亚尔不同意你的看法。”然而还是这位苏格兰人言之成理。作为自由国家的居民,他对此有经验;狄德罗以文人身份判断事物,休谟从政治角度判断事物。

    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别国,我拦住遇到的第一个美国人,问他是否认为宗教对法律稳定和社会良好秩序有益;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没有宗教,文明社会,特别是自由社会,便无法生存。在他看来,尊重宗教是国家稳定与个人安全的最重要的保障。连最不通治国科学的人也起码懂得这点。但是,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比美国更多地运用18世纪哲学家在政治问题上的种种最大胆的学说;唯独那些反宗教的学说,尽管有无限制出版自由的保障,却从未能在美国问世。

    英国人的情况也是这样。甚至在大多数法国哲学家出世以前,我们这种非宗教哲学就已经在他们那里传授:正是博林布鲁克培养了伏尔泰。在整个18世纪期间,英国都有不信教的著名代表人物。才思敏捷的作家、深刻的思想家担负起这一事业;他们从未能使它像在法国那样取得胜利,因为所有对革命心怀疑惧的人都急忙来拯救根深蒂固的信仰。就连他们当中卷入当时法国社会最深、认为法国哲学家的学说并非谬误的那些人,也因其危险而加以拒绝。像自由民族中历来发生的情况一样,强大政党发现把它们的事业与教会的事业连结在一起是有利的;博林布鲁克本人变成了主教们的盟友。教士被这些榜样所打动,从不感到孤立,为其自身事业拼死战斗。尽管英国教会的组织有毛病,内部流弊麇集,但它胜利地经受住了冲击;教会阶层中出现了作家和演说家,他们竭尽全力捍卫基督教。反对基督教的理论经过讨论和驳斥,最后被社会自己抛弃了,政府并未介入。

    但是为何不在法国而到别国去找例证呢?今天有哪个法国人会写狄德罗或爱尔维修那样的书呢?谁愿去读这些书?我几乎要说,有谁知道这些书名?60年来我们在公共生活中获得的尚不全面的经验,足以使我们厌恶这种危险文学。请看一看,在国民的不同阶级中,随着各阶级在革命这所严峻学校中获得的经验,尊重宗教已逐步重新获得威望。1789年以前最反宗教的阶级——旧贵族阶级,1793年以后变成了最虔诚的阶级;他们第一个被冲击,也是第一个皈依宗教。当资产阶级在胜利中感到自己也受到打击时,他们也向宗教信仰靠拢。逐渐地,对宗教的尊奉深入到了那些在民众混乱中会有所失的人们中,随着对革命恐惧的出现,非宗教消失了,或至少掩藏起来。

    旧制度结束时的情景并非如此。我们完全忘掉了人类重大事务的实践,我们对宗教在各帝国治理中所起的作用一无所知,因此非宗教首先在那些最有切身利益、最有迫切要求去维持国家秩序和使人民顺从的人们的思想中确立。他们不仅欢迎非宗教,而且盲目地向下传播;他们将不虔诚作为他们百无聊赖的生活的一种消遣。

    法国教会以前曾产生过许多大演讲家,此时却感到被所有与教会有共同利益因而应来维护教会事业的人所背弃,于是变得沉默无语。人们一度相信,只要给教会保留财富和地位,它就准备对它的信仰发表谴责。

    那些否定基督教的人声嘶力竭,而仍然信仰基督教的人则鸦雀无声,从那时以来这种情况在我们中间经常见到,不仅涉及宗教,而且涉及其他所有问题。保留旧信仰的人唯恐成为唯一对宗教忠诚的人,他们惧怕孤立甚于错误,便加入到群众中来,尽管与群众思想不同。在当时只不过是一部分国民的情感,就这样似乎成了全体国民的意见,从那以后,在那些造成这种假象的人眼里,这种感情便像是不可抗拒的。

    上世纪末,所有的宗教信仰普遍威信扫地,这对于整个法国无疑起了最大的影响;它构成了法国革命的特点。人们把法国革命看成面目可憎,主要是从这里得来的印象。

    当我力图辩别非宗教运动当时在法国产生的不同结果时,我发现与其说非宗教使人心堕落或风尚败坏,不如说使人精神失常,以致那时的人们采取如此奇特的极端行为。

    当宗教离弃灵魂时,它并不像经常发生的那样,让灵魂空虚软弱,灵魂一时间充满了感情和思想,它们一度占据了宗教的位置,暂时使灵魂不至消沉。

    如果说进行大革命的法国人在宗教上比我们更不虔信,他们至少还保持着一种我们所缺乏的令人赞美的信仰:他们相信他们自己。他们不怀疑人类的可能完美性和力量,一心热衷于人类的光荣,相信人类的美德。他们把这种骄傲自信心化为他们自己的力量。诚然,骄傲自信心常常导致错误,但没有它,人民只能受奴役;他们从不怀疑他们的使命是要改造社会,使人类新生。对于他们,这些情感和热情已变成一种新宗教,它产生了宗教所产生的某些巨大效果,使人们摆脱个人利己主义,崇尚英雄主义和忠诚,使人们经常胸襟开阔,不斤斤于一般人计较的秋毫得失。

    我深入地研究过历史,我敢肯定我从未遇见这样的革命,它从一开始就揭示在如此众多的人身上具有无与伦比赤诚的爱国主义、无私胸怀、真正的伟大。法兰西民族在大革命中显出了主要缺点,但同样显出了青春的首要品质,即缺乏经验和宽宏大量。然而非宗教当时却造成了巨大的公害。

    在此以前,在世界上出现过的大多数伟大政治革命中,攻击现存法律的革命者尊重信仰,而在大多数宗教革命中,攻击宗教的革命者从未试图一举变革所有政权的性质和秩序,彻底废除旧的政府体制。故而在最大的社会动荡中,始终有一个基点是牢固不动的。

    但是在法国大革命中,在宗教法规被废除的同时,民事法律也被推翻,人类精神完全失去了常态;不知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攀附,还有什么地方可以栖息,革命家们仿佛属于一个陌生的人种,他们的勇敢简直发展到了疯狂;任何新鲜事物他们都习以为常,任何谨小慎微他们都不屑一顾,在执行某项计划时他们从不犹豫迁延。决不能认为这些新人是一时的、孤立的、昙花一现的创造,注定转瞬即逝;他们从此已形成一个种族,散布在地球上所有文明地区,世世代代沿续不绝,到处都保持那同一面貌,同一激情,同一特点。我们来到世上时便看到了这个种族;如今它仍在我们眼前。

    第三章:法国人何以先要改革,后要自由

    有一件事值得注意,那就是,在为大革命作准备的所有思想感情中,严格意义上的公共自由的思想与爱好是最后一个出现,也是第一个消失的。

    很久以前,人们便开始摇动政府的古老大厦;它已经摇摇欲坠,但是自由的问题尚未提及。伏尔泰很少思考这个问题;在英国逗留的三年使他看到了自由,但并未使他热爱自由。英国人随意传布的怀疑论哲学使他倾倒;他们的政治法律却对他触动很小,他注意其缺陷甚于其优点。在他的杰作之一——有关英国的书信中,议会是他谈得最少的;实际上,他最羡慕的是英国人的学术自由,却不大留心他们的政治自由,仿佛没有政治自由,学术自由仍能长期存在。

    临近18世纪中叶,出现了若干专门论述公共行政问题的作家,由于他们提出的许多原则彼此相似,人们便给他们一个共同的名称——经济学派或重农学派。经济学派在历史上不如哲学家有名;他们对大革命发生的贡献大概少于哲学家;然而我认为,正是在他们的著作中,才能最好地研究大革命的真正本性。在治理国家问题上,哲学家几乎没有走出那些非常普遍、非常抽象的思想;经济学派没有脱离理论,但理论更接近事实。一些人讲述能够想象的事,另一些人则指出应该做的事。大革命后来废除的一切制度都是他们攻击的特定目标;在他们眼中没有哪种制度可以得到宽容。相反,可以作为大革命本月创造的所有制度,都是他们预先宣布并热心鼓吹的;人们很难从中举出哪怕一种制度,其萌芽未曾在他们的某些著作中孕育;在他们身上可以找到大革命所有最基本的内容。

    此外,在他们的著作中已经能够看出我们如此熟悉的那种革命民主气质;他们不仅憎恨某些特权,分等级也令他们厌恶:他们热爱平等,哪怕是奴役中的平等。妨碍他们计划的东西应该打碎。他们不大尊重契约;毫不尊重私人权利;或者,准确地说,在他们眼中,私人权利根本不存在,只存在公益。然而总的说来,这是一些德行温厚、和气善良的人,正直的法官和练达的行政官;但是忠于他们事业的特殊才华指引着他们。

    经济学派对往事抱着极大蔑视。“多少世纪以来,国家一直被错误原则统治着:好像一切都是偶然造成的,”勒特罗纳说道。从这一思想出发,他们投入了工作;任何古老的、在法国历史上似乎牢牢扎根的制度,只要它稍微妨碍他们,不利于他们计划的匀称,他们便要求一律废除。其中一人建议一举取消所有旧的领土划分,改变所有省名,40年后制宪议会付诸实施。

    在自由制度的思想在他们头脑中出现之前,经济学派就已经具有后来由大革命执行的社会行政改革思想。他们确实非常赞成食品自由交易,赞成工商业中自由放任政策;但是严格意义上的政治自由,他们却丝毫未加考虑,甚至当政治自由在他们的想象中偶而出现时,他们第一个反应是予以排斥。大多数人一开始就极力反对设立起议会,反对地方附属政权,总之,反对不同时期在所有自由民族中建立的旨在维持中央权力平衡的平衡力量。魁奈说道:“在政府中设平衡力量制度是个有害的思想。”魁奈的一位友人说:“人们据以设想出平衡力量制度的议论纯属虚构。”

    他们发明的对付政府滥施权力的唯一保证就是公共教育;因为按照魁奈的说法,“如果国民有教养,**制度不可能存在”。他的另一位弟子说道:“人们对政府滥施权力招致的灾难感到震惊,便想出了无数全然无用的手段,却忽视了唯一真正有效的手段,即有关基本司法和自然秩序的普遍、持续不断的公共教育。”他们就是想借助于这些文学性的胡言碎语,来代替所有政治保障。

    勒特罗纳对国家抛弃农村、使得农村一无道路、二无工业,三无知识深表痛惜,但他丝毫未想到如果将农村事务交给农民负责,事情便会办得更好。

    蒂尔戈本人呢,他心灵伟大,天赋超群,使他成为与所有其他人有别的人物,但他对政治自由并不比别人更感兴趣,至少他到了很晚,在公众感情启迪下,才喜爱政治自由。对于他,就像对大多数经济学派一样,首要的政治保障便是国家本着某种精神,按照某种步骤施行的某种公共教育。据他同时代的一个人在《一种符合原则的教育机制》中所说,蒂尔戈对这套知识疗法的信心是无限的。他在一份奏折中向国王提出这类计划,他说道:“我敢担保,陛下,十年以后,您的民族将会变得无法辩认,由于知识、良好风尚和报效国王陛下和祖国的满腔热忱,您的民族将远远超过其他一切民族。现在才十岁的孩子到那时,将成为国家栋梁,他们热爱国家,服从权威不是由于畏惧而是出于理性,对同胞热情相助,养成了承认并尊重司法的习惯。”

    政治自由在法国久已废除,政治自由的条件与效果是什么,人们差不多已忘得一干二净。况且,那些遗留下来的不成形的残迹,以及似乎用来代替政治自由的种种制度,都使政治自由遭到怀疑,并常常产生对它的种种偏见。那时尚存的大部分三级会议形式陈旧,思想仍停留在中世纪,因而远远不能有助于社会进步,只能起阻碍作用;最高法院是唯一负责取代各种政治团体的机构,也不能防止政府作恶,却常常阻止政府去行善。

    在经济学派看来,想依靠所有这些旧工具来完成他们想象的革命,是行不通的;委托已经成为革命主宰的国民来实现他们的计划,这个想法同样不能使他们满意;因为怎样才能使如此庞大、各部分之间联系如此紧密的改革体系为全体人民所采纳和履行呢?让王室政府为他们的计划服务,这在他们看来更容易,更适当。

    这个新政权不是脱胎于中世纪制度;它丝毫不带有中世纪的痕迹;在新政权的错误当中,经济学派发现了它身上的某些良好倾向。和经济学派一样,新政权天性偏爱地位平等,法规统一;同样,它从心底里痛恨所有产生于封建制度或倾向贵族制度的旧政权。在欧洲其他地方,找不到一个同样组织良好、同样强大有力的政府机器;在法国遇到这样的政府对他们简直是天赐良机:倘若那时像今天一样,时兴让上帝随时出来干预,他们定会称之为天意。勒特罗纳说道:“法国的形势比英国好得多;因为在法国,人们在一瞬间就能完成改变国家整个状况的改革,而在英国,这样的改革总得受党派的阻碍。”

    因此,问题不在于摧毁这个**政权,而在于使它转变。

    梅西埃·德·拉·里维埃说道:“国家必须遵照基本秩序的准则进行统治,而当国家这样做时,它必须有无限权力。”另一个人说道:“让国家确切明了它的职责,然后给它行动自由。”从魁奈到博多修院院长,你会发现他们都怀有同一心情。

    他们不仅指望王室政府改革当代社会,而且向它部分地借鉴有关他们要建立的未来政府的想法。由此及彼:看到这一个,就使他们产生另一个的形象。

    按照经济学派的观点,国家不仅要号令国民,而且要以某种方式培育国民:国家应依照某种预先树立的楷模来培养公民精神;国家的义务是用某些它认为必要的思想充实公民的头脑,向公民心中灌输某些它认为必需的情感。实际上,对它的权利没有限制,对它的所作所为也没有界限;它不仅使人们改邪归正,而且使他们彻底转变;也许只有国家才能将人培养成另一种人!“国家随心所欲造就人们,”博多说道。这话概括了他们的全部理论。

    经济学派设想的那个庞大的社会权力不仅比他们眼前的任何政权更大,而且在起源和性质上也不相同。它不是直接出自上帝;它同传统丝毫无关;它是非个人的:它不再叫国王,而叫国家;它不是家族遗产,而是一切人的产物和代表,必须使每个人的权利服从于全体意志。

    中世纪闻所未闻的这种名为民主**制度的特殊**形式,经济学派已经熟悉。社会中不再有等级,不再有阶级划分,不再有固定地位;人民由彼此几乎相同、完全平等的个人组成;这个混杂的群体被公认为唯一合法主宰,但却被完全剥夺了亲自领导甚至监督其政府的一切权力。在它头上有个独一无二的代理人,他有权以他们的名义处理一切事务,而不必征求他们的意见。控制他的是不带机构的公共理性;阻止他的,则是革命而不是法规:在法律上,他是听命于人的执行者;在事实上,他是主人。

    他们在四周找不到任何与这种理想相符的东西,便到亚洲的深处去寻找。我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一个人在他们著作的某一部分中,不对中国倍加赞扬。只要读他们的书,就一定会看到对中国的赞美;由于对中国还很不了解,他们对我们讲的尽是些无稽之谈。被一小撮欧洲人任意摆布的那个虚弱野蛮的政府,在他们看来是可供世界各国仿效的最完美的典范。他们心目中的中国政府好比是后来全体法国人心目中的英国和美国。在中国,**君主不持偏见,一年一度举行亲耕礼,以奖掖有用之术;一切官职均经科举获得;只把哲学作为宗教,把文人奉为贵族。看到这样的国家,他们叹为观止,心驰神往。

    人们以为我们今天称之为社会主义的那些破坏性理论是最近才产生的;这是一个错误:这些理论与最早期的经济学派属同一时代。当经济学派利用无比强大的政府,幻想靠它改变社会形式时,另一些人则一心想利用同一政权,毁灭社会基础。

    请读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你就会在书里找到经济学派有关国家的无限权力、国家权利不受限制的全部学说,就会找到最近这些年代使法兰西最为害怕的许多政治理论,我们似乎正看着它们诞生:财产公有制、劳动权利、绝对平等、一切事物的划一、一切个人活动的刻板安排、一切由上级规定的**制度和公民个性完全并入社会整体。

    “社会上没有什么东西单独属于个人,也不作为财产属于个人,”法典第一条说道。“财产是可憎的,企图恢复财产的人将被视为疯子和人类之敌,终身监禁。每个公民均将由公众出资维持、供养和照料,”法典第二条说道。“一切产品将积聚在公共商店内,分配给所有公民,用于他们的生活需要。城市按同一规划建设;所有供个人使用的建筑物均应彼此一样。所有孩子到了五岁均将从家带走,由国家出钱,按统一方法,共同抚养。”

    你大概以为这本书是昨天才写的:其实已有100年了;它出版于1755年,正值魁奈创建其学派之际:

    中央集权制与社会主义的确是同一土壤的产物;他们二者之间的相对关系是栽培的果实与野生幼树的关系。

    在他们时代的所有人当中,我们时代最不陌生的是经济学派;他们对平等的热爱是那样明确,对自由的爱好是那样不明朗,他们简直就像是我们同时代的人。当我读到那些发动大革命的人们的演说和著作时,我立即觉得我被带到一个我不认识的地方,带进一个我不认识的社会里;但是,当我浏览经济学派的书籍时,我仿佛曾和这些人生活在一起,刚刚和他们促膝交谈。

    临近1750年,全体国民对政治自由的要求还表现得不如经济学派那样迫切;由于国民们已经不再运用政治自由,他们对政治自由的兴趣以至观念也已消失。他们盼望改革,甚于盼望权利,假如当时有个见识和度量皆如腓特烈大帝的君主在位,我毫不怀疑他会在社会和政府中完成许多大革命所实现的重大变革,不仅不会丧失王位,而且会大大增加他的权威。有人说路易十五最能干的大臣之一德·马肖尔先生曾模糊地预感到这一思想,并向他的主上建议;但是这类事业是不能根据建议决定的:只有当人们能构想出这类事业时,才能去完成它们。

    20年后,形势改观:政治自由的形象已呈现在法国人的精神中,而且一天比一天更加吸引人。这方面迹象很多。外省开始产生恢复自治的要求。全体人民均有权参加治理的思想深入人心,占了上风。对昔日的三级会议的回忆又复苏了。

    法兰西民族厌恶自己的历史,却高兴地回想起这段时期。新潮流也席卷了经济学派,他们不得不在中央集权体制中加进某些自由机构。

    1771年,高等法院被废除,这同一公众,以往经常为高等法院的判例所苦,这时看到它的死亡却深感激动。仿佛高等法院一倒,这最后一道能够约制国王专权的障碍就倒塌了。

    民众的反对使伏尔泰吃惊而且气愤。他致函友人道:“差不多整个王国都陷入沸腾惊愕之中,外省同巴黎一样民情鼎沸。可是我觉得国王敕令充满了有益的改革。废除卖官鬻爵,司法免费,阻止申诉者自王国边陲来到巴黎而倾家荡产,由国王负责偿付领主法庭费用,难道这些措施于国家不是大有裨益吗?况且,这些高等法院难道不常常是些迫害狂、野蛮人吗?确实,我佩服那些野蛮人和这些桀傲不驯的资产者搞到一起。至于我呢,我相信国王是对的,既然必须伺候人,不如在出身名门的雄狮下面卖命,因为它生来就比我强壮有力,也不去投奔200只和我同类的鼠辈。”他还自我辩白地说道:“想想看,我应当无限赞赏国王施予各地所有领主的恩典,因为国王替他们偿付司法费用。”

    伏尔泰久已不住巴黎,他以为公众精神还是他离开时的模样。形势已面目皆非了。法国人不再局限于要求政府进行改良;他们开始要亲自来改革,而且人们看到一场全面酝酿的伟大革命即将爆发,它不仅获得了人民的赞同,而且由人民亲自动手。

    我想,从这个时刻起,这场彻底的革命就不可避免了,它必然使旧制度所包含的坏东西和好东西同归于尽。没有充分准备的人民自行动手从事全面改革,不可能不毁掉一切。**君主本来可以成为危险较小的改革家。对我来说,当我考虑到这场革命摧毁了那样多与自由背道而驰的制度、思想、习惯,另一方面它也废除了那样多自由所赖以存在的其他东西,这时,我便倾向于认为,如果当初由**君主来完成革命,革命可能使我们有朝一日发展成一个自由民族,而以人民主权的名义并由人民进行的革命,不可能使我们成为自由民族。

    要理解我们这场革命的历史,千万不要忘记上述观点。

    当法国人重新激起对政治自由的热爱时,他们在政府问题上已经具有相当多的概念,它们不仅与自由制度的存在完全不符,而且几乎与之对立。

    在他们的理想社会中,只承认人民,没有其他贵族,除了公务员贵族;只有一个唯一的、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由它领导国家,保护个人。他们既想自由,又丝毫不愿抛开这个最基本的概念;他们仅仅试图将它与自由的概念调和起来。

    于是他们着手将无限制的政府中央集权制和占绝对优势的立法团混合在一起:官僚行政和选民政府。国民作为整体拥有一切主权权利,每个公民作为个人却被禁锢在最狭隘的依附地位中:对前者,要求具有自由人民的阅历和品德,对后者,则要求具有忠顺仆役的品质。

    将政治自由引入与之格格不入或截然对立的制度和思想(人们对这些制度和思想已经习惯或早已培养爱好),这个意图60年来产生了多少次自由政府的徒然尝试,随后导致了危害极大的革命,直至最后许多法国人对这些徒劳无功的努力感到心灰意懒,终于抛开他们的第二个目的,回到第一个目的,于是他们归结到这样的思想:不管怎么说,在一个主子下面平等地生活毕竟还能尝到一点甜头。因此,我们今天的处境十分像1750年的经济学派,而不像1789年我们的祖先。

    我常自问:在各个时代曾使人类完成最伟大事业的这种政治自由激情,其根源何在,它在哪些情感中生根滋长。

    我清楚地看到,当人民被引入歧路时,他们一心向往自治;但是这种对独立的热爱根源于**制度发生的某些特殊的暂时性的弊病,它绝不会持久;它与产生了它的偶然事件一起消失;人们似乎热爱自由,其实只是痛恨主子。为自由而生的民族,它们所憎恨的是依附性的恶果本身。

    我也不相信真正的对自由的热爱是由于人们只见到自由带来的物质利益;因为这种看法常常使人模糊。的的确确,对于那些善于保持自由的人,自由久而久之总会带来富裕、福利,而且常常带来财富;但有些时候,它暂时使人不能享受这类福利;在另些时候,只有**制度能使人得到短暂的满足。在自由中只欣赏这些好处的人,从未长久保持自由。

    多少世代中,有些人的心一直紧紧依恋着自由,使他们依恋的是自由的诱惑力、自由本身的魅力,与自由的物质利益无关;这就是在上帝和法律的唯一统治下,能无拘无束地言论、行动、呼吸的快乐。谁在自由中寻求自由本身以外的其他东西,谁就只配受奴役。

    某些民族越过千难万险顽强地追求自由。他们热爱自由,并不是因为自由给他们什么物质利益;他们把自由本身看作一种宝贵而必需的幸福,若失去自由,任何其他东西都不能使他们得到宽慰;若尝到自由,他们就会宠辱皆忘。另一些民族在繁荣昌盛中对自由感到厌倦,他们任凭别人从他们手中夺走自由,唯恐稍一反抗,就会损害自由赐与他们的那些福利。这些人要保持自由还缺少什么呢?什么?就是对自由的爱好。不要叫我去分析这种崇高的志趣,必须亲身体味。它自动进入上帝准备好接受这种爱好的伟大心灵中,它填满这些心灵,使它们燃烧发光。对于那些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爱好的平庸的灵魂,就不必试图让他们理解了。

    第四章:路易十六统治时期是旧君主制最繁荣的时期,何以繁荣反而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

    当路易十四这位君主在全欧洲称霸之际,他统治下的王国已开始衰竭,这一点确实无疑。在路易十四朝代最光荣的年月,衰微的最初迹象已经显露。法兰西早在停止征服之前,便已千疮百孔。谁没读过沃邦给我们留下的那篇关于政府统计表的令人惊骇的短论?17世纪末,甚至在那场不幸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开始以前,总督们在致勃艮第公爵的奏折中,都暗示了国家日益加剧的衰落景象,而且并不作为新近的现象来谈论。“若干年来本财政区人口锐减,”一位总督说道。“这座昔日富庶繁荣的城市今天已没有工业,”另一位总督说道。这一位说:“省里原有制造业,但今天已被抛弃。”

    那一位说:“过去居民的土地收获大大超过今天;20年前这里的农业不知繁荣多少倍。”“近30年来,人口和出产减少了五分之一,”同时代的一位奥尔良总督说道。应该建议赞赏**政府的个人和喜欢战争的国君们读一读这些奏折。

    由于这些贫困主要源于政体的流弊,路易十四的死亡与战争的结束都不能使公共繁荣再现。18世纪上半叶,论述政府或社会经济的所有作家均持共同见解,即外省并未恢复;很多人甚至认为,外省在继续崩溃。他们说道,唯有巴黎日益富庶和扩大。总督、前大臣、实业家在这一点上与文人们看法一致。

    在我看来,我得承认我决不相信18世纪上半叶法国在继续衰落;但是被消息灵通人士所支持的这一普遍的见解至少证明,当时没有明显的进步。我所能看到的有关这一时期历史的所有政府文献确实表明,社会陷于一种麻木状态。政府因循守旧,毫无创新;城市未作任何努力使居民环境更舒适健康;个人也不去发起任何重大事业。

    大革命爆发前三四十年左右,情况开始变化;在当时社会的各个部分似乎都可看到一种迄未注意到的内在震动。起初只有非常耐心考察的人才能窥见出;但是逐渐地,它变得更突出,更加明确。这个运动逐年扩大加快;整个民族终于动了起来,仿佛复活了。请注意!这不是旧生命复活;推动这巨大躯体的精神是新精神;它使躯体复苏片刻,无非是为了使之解体。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环境中焦虑兴奋,努力改变处境:追求更好的东西是普遍现象;但这是一种使人焦急忧伤的追求,引人去诅咒过去,梦想一种与眼前现实完全相反的情况。

    这种精神很快渗进政府内部,将它从内部改造,外部毫无更动:法律没有改变,执行法律却是另一样。

    我在别处说过,1740年的总监和总督与1780年的截然不同。这一实情在政府通信中得到详细证明。虽则1780年的总督与前任有同样的权力,同样的代理人,同样的专横性,但他们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只负责使所辖省份保持顺从,征募兵员,尤其是征收军役税;后者则有很多其他事要关心:他的头脑里装满无数旨在增加公共财富的计划。道路、运河、制造业、商业是他思考的主要对象;农业尤其引起他注意。絮里成为行政官员中名噪一时的人物。

    正是在这个时代,他们开始组成我已提到的农业协会,创立赛会,颁发奖金。有些总监的通报并不像公务信函,倒像有关农艺的论文。

    主要通过各种捐税的征收,人们能最清楚地看出统治者精神的变化。同过去相比,立法同样不平等,同样专横,也同样严酷,但是在执法时,所有的毛病都减轻了。

    莫里安先生在回忆录中说道:“当我开始研究税收法时,我对自己的发现大吃一惊:单是漏税,特别法庭便有权处以罚金、监禁、体罚;包税官完全凭籍他们的誓词,控制几乎所有财产和人身,等等。幸好我没有局限于单纯阅读法典,我很快就有理由确认,在法律文本和它的施行之间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与旧金融家和新金融家习俗上的差异相同。法学家总是倾向于减罪缓刑。”

    1787年下诺曼底省议会说道:“征收捐税会招致多少弊端烦恼!不过我们应当正确评价几年来征税中的温和与分寸。”

    文献考证充分证实了这种论点。对自由和人的生命的尊重经常可见。尤其可以见到对穷人的苦难的真正关心:这种现象以前是找不到的。对穷苦人,税务部门极少施行强暴,蠲免捐税更频繁,赈济更多。国王增加所有基金,专门用于在农村创办慈善工场或救济贫民,他还经常设立新基金。我发现1779年在上基耶内一个财政区,国家用这种方式发放8  多里佛;1784年在图尔财政区发放4里佛;1787年在诺曼底财政区发放48000里佛。路易十六不愿将政府的这个部门只交给大臣去管;他有时亲自负责。1776年,当御前会议判决确定,国王猎物在王室狩猎总管管区周围毁坏农田,应付农民赔款,并指出进行赔款的简便可靠的方法时,国王亲自撰写了各项理由。蒂尔戈对我们讲述了这位善良而不幸的君王把亲手写好的东西交给他,国王同时说道:“你看我也在我这方做工作。”假如人们按照旧制度存在末年的样子去描绘旧制度,那么绘出的将是一幅比真容更美但却不太像的肖像。

    随着被统治者与统治者精神上发生的这些变化,公共繁荣便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起来。所有迹象都表明了这点:人口在增加;财富增长得更快。北美战争并未减慢这一飞跃发展;国家因战争负债累累。但是个人继续发财致富;他们变得更勤奋,更富于事业心,更有创造性。

    当时一位行政官员说道:“1774年以来,各类工业发展起来,从而扩大了所有消费税的内容。”实际上,将路易十六统治的不同时期里国家与负责征税的金融公司签订的不同协定作一比较,就能看出协定每次延期时,地租价格都在迅速不断地上升。1786年租约比1780年多出1400万里佛。“可以算出,所有消费税所得每年递增200万,”内克在1781年结算书中说道。

    阿瑟·扬断言,1788年波尔多的贸易额比利物浦多;他还说:“近几年里,海上贸易在法国比在英国发展更快;这种贸易近20年增长了一倍。”

    人们若注意各时期的差异,就一定会确信,公共繁荣在大革命后任何一个时期都没有大革命以前20年中那样发展迅速。立宪君主制的37年是我们和平和迅速发展的时期,唯有这个时期在这方面能与路易十六朝代媲美。

    如果人们想到政府还含有许多弊病,想到工业还遇到许多难处,那么已经展现的这派如此巨大、如此兴旺的繁荣景象,就会让人惊奇;很多政治家可能否认这个事实,因为他们无法解释这个现象,他们就像莫里哀剧中的医生那样断言,病人不按规则,就不能痊愈。赋税不平等,习惯法五花八门,国内关税,封建权利,行会管事会,官职等等,有了这些东西,法兰西居然能繁荣富裕,确实,这怎能叫人相信?然而不管怎样,法兰西开始富裕和全面发展起来,因为在所有那些制造低劣、啮合不好、似乎注定要减速而不能推动社会机器的齿轮之外,掩藏着两种极简单、极强大的动力,足以使整部机器结成一体,并推动全部朝着公共繁荣的目标运转:一个依旧非常强大有力但却不再实行**、到处维持秩序的政府;一个从上层阶级看已成为欧洲大陆最开明、最自由的民族,在它内部,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发财致富,可保住已取得的财富。

    国王继续以主子身份讲话,但他自己实际上服从公众舆论,每日每时都受公众舆论的启发带动,不断向它咨询,对它敬畏恭维;根据法律条文国王是**的,但在法律实施中受到限制。自1784年起,内克在一份公开文件中举出一个公认的事实:“大多数外国人很难设想公众舆论当今在法国发挥的权威:他们很难理解这股甚至对国王宫廷发号施令的无形力量到底是什么。然而事实毕竟如此。”

    把人民的伟大强盛一概归因于法律机制,这种观点是再肤浅不过的了;因为在这方面,不是工具的完善而是发动机的力量在制造产品。请看英国:那里的行政法和我们的相比,至今仍显得更复杂,更五花八门,更不规则!但是在欧洲哪一个国家比英国有更多的公共财产,范围更广,更可靠,更多样化的私人财产,社会更牢固,更富庶?原因不在于这套法律的优良,而在于推动整个英国立法的精神。某些器官不完善无关宏旨,因为生命是强大有力的。

    在法国,随着我刚刚描述的繁荣的发展,精神却显得更不稳定,更惶惑不安;公众不满在加剧;对一切旧规章制度的仇恨在增长。民族明显地正走向革命。

    况且,后来成为这场革命主要发源地的法国那些部分,恰恰正是进步最明显的地方。人们如果研究法兰西岛旧财政区留下的档案,定会很容易断定,正是在邻近巴黎的地区,旧制度最早最深刻地进行了改革。在那里,农民的自由和财产,已比任何其他财政区受到更好的保护。早在1789年以前很久,个人徭役便已消失。征收军役税变得比法国其他地方更正规、更轻、更平等。假如要理解当时一个总督能为全省的福利和减轻穷困做些什么,就必须阅读1772年改进征收军役税的条例。从这条例看,捐税已完全改观。政府专员每年下到各个教区;村社在他面前集会;财产价值当众确定,每个人的财产用对审方式确认;军役税最后经所有应纳税者的协作而制定。再没有行会理事的专横,再没有无益的暴力。不管征收制度怎样,军役税无疑仍保持其固有的毛病;它只压在一个纳税者阶级身上,对于工业和地产一视同仁;但是在所有其他方面,军役税和邻近财政区仍冠以同样名称的捐税大不相同。

    相反,没有什么地方的旧制度像卢瓦河流域及河口处、普瓦图沼泽和布列塔尼荒原那些地方保存得更完整了。恰恰是在那里点燃并滋养了内战战火,那里对大革命反抗最激烈,时间最长久;以至于有人会说,法国人的处境越好就越觉得无法忍受。

    这种观点使人惊奇;但历史充满着类似的景象。

    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只有伟大天才才能拯救一位着手救济长期受压迫的臣民的君主。人们耐心忍受着苦难,以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出主意想消除苦难时,它就变得无法忍受了。当时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使人觉察到尚有其他流弊存在,于是人们的情绪便更激烈:痛苦的确已经减轻,但是感觉却更加敏锐。封建制度在盛期并不比行将灭亡时更激起法国人心中的仇恨。路易十六最轻微的专横举动似乎都比路易十四的整个**制度更难以忍受。博马舍的短期监禁比路易十四时期龙骑兵对新教徒的迫害在巴黎引起更大的民情激动。

    再无人认为1780年法国在衰落;相反,人们会说,此时此刻再无阻碍法国进步的限制了。正是在那时,人能不断地无限完善的理论产生了。20年以前,人们对未来无所期望;现在人们对未来无所畏惧。人们的想象力预先就沉浸在即将来临的闻所未闻的幸福中,使人对既得利益无动于衷,一心朝着新事物奔去。

    除了这些普遍原因之外,这一现象还有其他更为特殊但同样强有力的原因。尽管财政管理已经像其他部门一样完善,它还保留着**政府固有的毛病。由于财政管理是秘密的、无保障的,人们在这里仍遵循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统治下的某些不良作法。政府努力促进公共繁荣,发放救济金和奖励,实施公共工程,这些每天都在增加开支,而收入却并未按同一比例递增;这就使国王每天都陷入比他的前人更严重的财政拮据中。和前任一样,他不断使他的债权人收不回债;像先王一样,他向四面八方举债,既不公开,也无竞争,债权人不一定能拿到定期利息;甚至他们的资本也永远取决于国王的诚意。

    有一位值得信任的证人,因为他曾亲眼目睹,而且比别人看得更清楚,对此说道:“那时法国人与自己政府的关系中充满了偶然性。他们用自己的资本去买政府的公债:他们绝不能指望在固定时期获得利息;他们为政府建造军舰,维修道路,为政府的士兵提供衣物,他们垫出的钱没有偿还的担保,也没有偿还期限,他们不得不算计与大臣签订的合同运譬如何,就像搞冒险贷款一样。”他还意味深长地说道:“当此之时,工业振兴,在更加广大的人们心中萌发起对财产的热爱、对富裕的爱好与需求,那些将部分财产委托给国家的人对合同法遭到破坏更难以容忍,而破坏者正是所有债务人中本应最尊重合同法的债务人。”

    这里受到指责的法国行政当局的种种流弊实在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它们所产生的印象。从前财政制度的缺陷要严重得多;但是从那时以来,政府和社会发生了变化,使人们对这些问题比以前敏感得多。

    20年来,政府变得更加活跃,发起过去连想都不曾想的各种事业,终于成为工业产品的最大消费者,成为王国内各项工程的最大承包人。与政府有金钱关系、对政府借款颇感兴趣、靠政府薪金维生、在政府市场投机的人数惊人地增长。

    国家财产和私人财产从未如此紧密混合。财政管理不善在很长时间里仅仅是公共劣迹之一,这时却成了千家万户的私人灾难。1789年,国家欠债将近六亿里佛,那些债权人本身又是债务人,正像当时一位财政家所说,他们和同受政府财政管理不善之苦的一切人联合起来,将他们的怨恨一起向政府发泄。请注意,随着这种不满者人数的增多,他们更加激怒;因为投机的**,发财的热忱,对福利的爱好已和生意经自动传播增长,30年前对同样的痛苦逆来顺受的人,现在对此却忍无可忍了。

    食利者、商人、工业家与其他批发商或贪财者由此产生,他们通常构成一个最敌视新政策、最热爱任何现存政府、最顺从他们所蔑视或厌恶的那些法律的阶级,而这个阶级这一次表现得最急于改革,并且最坚决。它尤其大声疾呼号召在整个财政系统进行彻底革命,而未想到人们如深深震撼了政府的这个部门,其余部门即将全部垮台。

    一场浩劫怎能避免呢?一方面是一个民族,其中发财**每日每时都在膨胀;另一方面是一个政府,它不断刺激这种新热情,又不断从中作梗,点燃了它又把它扑灭,就这样从两方面推促自己的毁灭。

    第五章:何以减轻人民负担反而激怒了人民

    140年来,在公共事务的舞台上,人民连片刻也未曾出现,因而人们根本不再相信人民还会走上舞台;看到人民麻木不仁,人们便认为他们是聋子;以至当人们开始关心人民的命运时,就当着他们的面大谈特谈,仿佛他们不在场。人们似乎是专讲给高踞人民头上的那些人听的,他们担心的唯一危险是怕那些人不能完全听懂。

    那些最应害怕人民发怒的人当着人民的面高声议论那些经常折磨人民的残酷的、不公正行为;他们相互揭发政府机构骇人听闻的种种罪恶,而政府机构是人民身上最沉重的负担;他们用动听的辞令描绘人民的苦难和报酬低劣的劳动:他们试图这样来解救人民,结果使他们怒气冲天。我说的不是作家,而是政府,是政府的主要官员,是特权者本身。

    大革命前13年,国王试图废除劳役制,他在敕令的序言中说道:“除少数几个省(三级会议省)外,几乎所有王国的道路都是由我们臣民中最贫穷的那一部分无偿修建的。一切负担便全都落在那些除了双手一无所有并且与道路只有极其次要利害关系的人们头上;真正有切身利益的是所有者,差不多全部是特权者,他们的财富由于修路而增长。人们强迫穷人单独维修道路,迫使他们无偿提供时间和劳动,这样一来便剥夺了他们抵御贫苦饥饿的唯一手段,让他们为有钱人的利益劳动。”

    与此同时,人们着手消除工业行会制度加给工人的种种痛苦,以国王名义宣布:“劳动权是一切财产中最神圣的财产;一切有损劳动权的法律均违背自然权利,均当被视为无效的法律;现存社会是古怪暴虐的制度,是利己、贪婪、强暴的产物。”类似的言论很危险。更危险的是这些话等于白说。几个月以后,行会和劳役制重新恢复。

    据说使国王说出这种话的是蒂尔戈。蒂尔戈的继任者也大都照此办理。1780年,国王向臣民宣布今后增派军役税必须公开登记,他在旁注中还特地说道:“纳军役税者已为征收军役税的烦恼所折磨,他们至今仍承受那些意外的增派,以至我们臣民中最穷苦的这部分人的税额增长比例远远高于所有其他臣民。”国王还不敢使捐税负担一律平等,不过他至少着手确立征税平等,在已确定共同负担的捐税中推行。他说道:“朕希望有钱人不会觉得受损害,他们如今被纳入共同水准,他们要完纳的捐税只不过是长期以来他们本当更加平等地承担的那份。”

    尤其在饥荒年月,人们似乎是有意刺激群情,而不是满足他们的需求。一位总督为激发有钱人发善心,谈到“这些所有者极不公正、为富不仁,他们所占有的一切应归功于穷人的劳动,但是他们却在穷人为开发他们的财产而筋疲力竭之际,任其饿死。”国王在类似情况下也说过:“朕欲保卫人民免遭无衣无食之苦,有钱人强迫他们劳动,高兴给多少报酬就给多少。朕不能容忍一部分人听任另一部分贪婪的人摆布。”

    直至君主制末期,不同行政权力之间存在的斗争引起形形色色的类似现象:争论双方一心把人民的苦难推诿给对方。

    1772年在粮食流通问题上,图卢兹高等法院与国王之间引起的那场争论尤其清楚地表明了这点。“由于其错误措施,政府可能使穷人饿死,”图卢兹高等法院说。——“高等法院的野心和有钱人的贪婪造成了公众的穷困,”国王反驳道。双方就这样向人民头脑中灌输这样的思想:他们的痛苦永远只应责怪上面。

    这些事情在秘密函件中找不到,在公开文件中却提到,政府和高等法院特意将这些文件大量印刷,四处张贴。这样做的时候,国王便向他的先辈和他自己道出了非常严峻的事态真相。一天他说道:“国库已因历代挥霍而负担过重。我们的许多不得转让的领地已经以廉价转让了。”另一次据说国王出于理性而不是出于谨慎说道:“工业行会尤其是列王的国库贪财的产物。”国王在下面补充说:“假如形势常常造成无用的开支,军役税过分增长,其原因便在于财政管理部门认为增加军役税是秘密进行的,所以是最简易的对策,尽管还有许多其他对我们的人民负担较轻的办法。”

    所有这些都是对国民中有教养的那一部分人讲的,为的是使他们相信某些遭到个别利益集团指责的措施反倒是有用的。至于人民呢,当然他们即使听见了也不懂得。

    必须承认,甚至在这种善心里也含有对人们真心想拯救出苦海的那些受苦人的极端蔑视,这不禁使人想起夏特莱夫人的看法;伏尔泰的秘书告诉我们,夏特莱夫人毫不在乎地当着仆从的面更衣,因为她并不确信仆人也是人。

    不要以为刚才我转述的危险性语言仅仅出自路易十六及其大臣之口;那些即将成为人民众矢之的的特权者在人民面前讲话时也是如此。应当承认,在法国,社会上层阶级开始关心穷人命运时,穷人尚未使他们感到畏惧;他们关心穷人时,尚不相信穷人的疾苦会导致他们自己的毁灭。这一点在1789年以前十年当中尤为明显:那时人们经常同情农民,不断谈论农民,研究用什么方法能救济农民,揭露使农民受苦的主要流弊,谴责特别危害农民的财政法规;但是在这种新的同情表示中,人们照旧缺乏远见,和过去长期麻木无远见一样。

    1779年在法国部分地区,后来又在整个王国,召集了省议会,请读一读这些会议纪录;研究一下会议留给我们的其他公开文件,你定会为文件的善良情意所感动,对文件中格外不慎重的语言感到惊讶。

    1787年下诺曼底省议会说道:“人们经常看到,国王用于修路的钱被用在富人身上,而对人民毫无用处。人们常常花费金钱使通向城堡的道路更舒适,却不用来使市镇或村庄的入口更方便。”在这同一会议上,贵族等级和教士等级描述了劳役的罪恶后,自发地同意捐赠5  里佛改善乡间道路,说这样一来,本省道路即可畅通,却不须耗费人民一文钱。对这些特权者来说,用普遍捐税代替劳役制并缴付应纳捐税,也许更少费钱些;但是,在自愿出让捐税不平等的利润时,他们却还想保留其外表。在抛弃他们权利的有益部分的同时,他们细心保留着令人憎恨的部分。

    另一些省的议会完全由免纳军役税的地产主组成,他们一心打算继续免纳人头税,但却同样用最暗淡的色彩描绘这种军役税使人民蒙受的苦难。他们将军役税的一切流弊编织成一幅可怕的图画,还特意大量印制。但是很奇特的是,就在他们关心人民的明显表示中,他们却不时加进公开蔑视人民的话语。人民已经唤起他们同情,但仍旧是他们轻视的对象。

    上基耶内省议会热烈地为农民的事业申辩,但称这些农民为无知粗野的人,好闹事、性格粗鲁、不顺从的家伙。蒂尔戈曾为人民做了不少事,但他讲起话来也是如此。

    这类恶言冷语在那些准备公布于众让农民亲自阅读的法令上可以见到。仿佛人们生活在欧洲那些像加里西亚的地方,在那儿,上层阶级讲一套与下层阶级不同的语言,下层阶级听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18世纪封建法学家对于交纳年贡者和其他封建税的债务人,常常表现出温和、节制、公正这种不大为前人所知的精神,但在某些地方,他们仍旧说卑贱的农民。看来这类骂人话正如那些公证人所说,是自古已然。

    随着1789年的临近,这种对人民贫苦的同情变得更强烈、更轻率。我手中有一些1788年初许多省议会致不同教区居民的通告,为的是要从他们那里详细了解他们可能提出的一切申诉。

    这些通告中有一份是由一位神甫、一位大领主、三个贵族和一位资产者签署的,他们都是议会成员,以议会名义行事。该委员会命令各教区的行会理事召集全体农民,向他们征询对所纳不同捐税的制订和征收方式的意见。通告称:“我们大致知道,大部分捐税,特别是盐税和军役税,对种田人来说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但是我们还要具体了解每一种流弊。”省议会的好奇心不止于此;它要知道教区内享有某种特权的人——贵族、教士或俗人的人数,要确切知道这些特权是什么;免税人的财产价值多少;他们是否居住在他们的土地上;是否有很多教会财产——或像当时所说,永久管业基金——不参与商业,它们价值多少。所有这一切尚不能使议会满意;还要告诉它,假使存在捐税平等,特权者应承担的那部分捐税,军役税、附加税、人口税、劳役,估计数额是多少。

    这等于是通过叙述各人所受的苦难使他们激愤起来,向他们指出罪魁祸首,点明他们为数很小,不足为惧,从而在他们内心深处燃起贪欲、嫉妒和仇恨。人们似乎完全忘掉了扎克雷起义、铅锤党人和十六人委员会,似乎不懂得这些法国人的性格:在天性保持平静时,他们是世界上最温和、最仁慈的民族,一旦迸发出猛烈激情,就会变成最野蛮的民族。

    可惜我未能获得农民答复这些致命问题的所有报告;但我还是找到了一些,足以了解支配这些报告的一般精神。

    在这些报告中,每一个特权者的名字,贵族也好,资产者也好,都一一指明;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有时也被描述一番,而且总是加以批判。人们仔细地研究他的财产的价值;而且还涉及这些特权的数量和性质,尤其是特权给村里所有其他居民造成的损害。人们列举必须作为租金交纳的小麦斗数;羡慕地估算特权者的收入,据说这笔收入谁也不能分享。本堂神甫的额外收入——人们已经称之为他的薪水——过多;人们辛酸地注意到,教堂里所有的事都得付钱,穷人连安葬也得交钱。捐税全都制订得很糟糕,而且欺压人;没有一项捐税不受到抨击,他们谈论一切人,语言暴躁,怒不可遏。

    他们说道:“间接税可恨,没有哪一家,包税员没有来搜查过;没有任何东西在他的手下和眼中是不可侵犯的。注册税繁重,军役税收税员是个暴君,他贪婪,欺压穷人,无所不用其极。执达员也不比他强;没有一个老实的庄稼人能躲过他们的暴行。征税员为使自己免遭这些恶霸的吞噬,不得不伤害其邻人。”

    在这次调查中大革命不仅宣告了它的临近,而且它就在这里,它已经在使用它的语言,展现出它的整个面目。

    16世纪宗教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所有差别之中,有一种差别令人瞩目:在16世纪,大部分显要人物投身于宗教变革都出于野心或贪婪;相反,人民却出于信仰,并不指望得到什么好处。在18世纪,情况就不同了;正是无私的信仰和慷慨的同情感动了当时有教养的阶级,使他们投身革命,而使人民行动起来的是满腔的痛苦怨恨和要改变地位的强烈**。前者的热情终于点燃并武装了后者的怒火和贪欲。

    第六章:政府完成人民的革命教育的几种做法

    政府自己早已努力向人民的头脑中灌输和树立若干后来称为革命的思想,这些思想敌视个人,与个人权利对立,并且爱好暴力。

    国王是第一个向人民表明人们可以用何等轻蔑态度对待最古老而且外表上最根深蒂固的制度的。路易十五既通过他的革新,也通过他的作恶,既通过他的精力,也通过他的怠惰,动摇了君主制,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当人民看到与王权几乎同时代,而且迄今看上去与王权同样不可动摇的高等法院土崩瓦解时,他们模模糊糊地领悟到,暴力和冒险的时代临近了,那时,一切都变得可能,没有什么老事物应受尊重,没有什么新事物不能尝试。

    路易十六在他的整个统治期,都在谈论准备着手的改革。

    大革命后来果然推翻了一切规章制度,而在此以前,路易十六曾预见大多数制度已临近毁灭。他从立法机构中除去几个最坏的制度,不久又予以恢复:仿佛他想的只是把这些坏制度连根拔起,由别人来把它们打倒。

    在他亲自主持的改革中,有一些未经充分准备,就突然改变了古老而受人尊重的习惯,有时还破坏了既得权利。这样,改革不只是推倒了阻碍大革命的重重障碍,更重要的是向人民表明怎样才能动手进行革命,因而,改革为大革命作了准备。恰恰是国王及大臣们行动中单纯无私的意图,为害更甚;因为,最危险的榜样莫过于出于好意,由好心人施行的暴力了。

    很久以前,路易十四在敕令中便公开宣布这种理论,即王国所有土地原本均依国家的条件被特许出让的,国家才是唯一真正的所有者,而所有其他人只不过是身份尚有争议、权利并不完全的占有者而已。这个学说来源于封建立法;但是只是到了封建制度灭亡之际它才在法国被传授,法院从未予以承认。这是现代社会主义的主导思想。看上去奇怪,社会主义首先植根于国王**制度。

    路易十四以后的朝代中,政府每年都现身说法,告诉人民对私有财产应持轻视态度。18世纪下半叶,当公共工程尤其是筑路蔚然成风时,政府毫不犹豫地占有了筑路所需的所有土地,夷平了妨碍筑路的房屋。桥梁公路工程指挥从那时起,就像我们后来看到的那样,爱上了直线的几何美;他们非常仔细地避免沿着现存线路,现存线路若有一点弯曲,他们宁肯穿过无数不动产,也不愿绕一个小弯。在这种情况下被破坏或毁掉的财产总是迟迟得不到赔偿,赔偿费由政府随意规定,而且经常是分文不赔。

    下诺曼底省议会从总督手中接管政府时,发现20年来政府为修路而没收的所有土地的价钱尚未偿还。国家这样欠而未还的债务,在法国的这个小小角落,竟达25万里佛。受侵害的大所有者为数有限;但是由于土地已经非常分散,受损害的小所有者人数众多。每个所有者都从切身经历中学会,当公共利益要求人们破坏个人权利时,个人权利是微不足道的。

    他们牢记这一理论,并把它应用于他人,为自己谋利。

    从前在许许多多教区设有慈善基金会,按创立者的意图,基金会的目的是按遗嘱指定的场合及方式救济居民。在君主制末期,由于御前会议的一纸判决,即由于政府的纯粹专断,这些基金会大部分或是被破坏,或是改变了最初宗旨。通常,发给村子的这种基金被用来资助邻近的济贫院。而济贫院呢,在这同一时期,它们的财产也被改造得与创始者的目的相违迕,他们无疑是不会采纳的。1780年的一道敕令授权所有这些机构变卖不同时期人们遗赠——条件是他们可以终身享用——的财产,准许他们将价值上交国家,国家应当支付年金。

    据说,这是更好地利用祖先没有充分利用的施舍。人们忘记了,教唆人们破坏活人的个人权利的最好方法,就是丝毫不顾死人的意志。旧制度政府对这些死人表现出的蔑视是后继的任何一个政府望尘莫及的。尤其是它对此一向掉以轻心,英国人却为此给每个公民以全社会的力量,帮助他维持死前最后意愿的效力,这就使英国人对死人比对活人更为尊重。

    征集制、食品强制出售、最高限价,这些是旧制度下有过先例的政府措施。我看到,在饥荒时期,政府官员预先对农民供应市场的食品确定价格;由于农民怕受约束,不到市场来,政府官员便下达命令,强迫他们前往,否则处以罚金。

    但是最有害的教育莫过于刑事法庭在涉及人民时所依据的某些形式。穷人在抵御比他更有钱有势的公民的侵害方面,远比人们想象的更有保障,但是当穷人和国家打交道时,正如我在别处已指出的那样,他们就只能找到特别法庭、有偏见的法官、仓促而虚假的诉讼程序和不得上诉的假执行判决。

    “委派骑警队队长及其副官了解缺粮时节可能爆发的骚乱和聚众闹事;命令他们妥善处理诉讼案件,审判为既无上诉权又无特赦权的终审;国王陛下禁止所有法庭过问此案。”这项御前会议判决在整个18世纪期间都有效力。从骑警队笔录中可以看到,在这种形势下,人们连夜包围可疑的村庄,乘天亮前闯入民宅,不需任何凭证,便逮捕了被指定的农民。遭这样逮捕的人常常长期被监禁而不送审;但是敕令却命令所有被告须在24小时内受审。和我们今天一样,这项规定既不正规,也不被遵循。

    一个温和稳固的政府就是这样每天教给人民那种最适应于革命时代、最适合于**暴政的刑事诉讼法。它一直开办这类学校。旧制度始终给予下层阶级这种冒险的教育。蒂尔戈在这一点上也忠实效法他的前任。1775年,当他的关于谷物的新立法激起高等法院的反抗和农村的骚乱时,他在国王的许可下发布法令,剥夺法院审理权,并将叛乱者移交重罪法庭。法令道:“重罪法庭主要用来镇压民间动乱,迅速处理,以儆效尤。”况且,凡远离本教区的农民,未持有本堂神甫和行会理事签署的证明者,均当受到追缉和逮捕,像流浪汉一样受审判,无上诉权,也无特赦权。

    诚然,18世纪的君主制统治下,刑罚虽然形式骇人,几乎总是温和的。人们宁愿使人畏惧,不愿使人受罪;或不如说,人们由于习惯和冷漠而专横强暴,由于气质而温和。但是对这种速决司法的爱好只会增长。刑罚越轻,越容易忘记宣布刑罚的方式。温和的判决掩盖着诉讼程序的恐怖。

    我掌握事实,所以敢说,革命政府使用的大量诉讼程序,在君主制最后两个世纪中所采取的针对下层人民的措施里,均可找到先例和榜样。旧制度给大革命提供了它的许多形式,大革命只不过又加进了它的独特的残忍而已。

    第七章:何以一次巨大的行政革命成为政治革命的先导,其结果如何

    政府形式尚未改变,规定个人地位和政府事务的那些附属法律却已经废除或修改。

    行会理事会的破坏和部分的、不完全的恢复深刻地改变了工人和雇主的旧关系。这些关系不仅不同以往,而且不确定、不自然。主日警察遭到毁灭;国家监护尚不稳定,手工业者在政府与老板之间,处于一种为难的不明确地位,不知道二者当中谁能保护自己或谁应该容纳自己。整个城市下层阶级骤然间落入这种茫然的无政府状态,一旦人民在政治舞台上开始重新出现,这种形势就产生了严重后果。

    大革命前一年,国王敕令在司法秩序的所有各部门造成了混乱;若干新的法庭设立了,其他法庭大批被废除,管辖权的一切规定均被更改。然而在法国,恰如我在别处已经谈到的,负责审判、执行法官判决的人数量庞大。说真的,整个资产阶级都或近或远地与法庭有关系。法律的效果因此便突然间打乱了千家万户的处境和财产,给予他们新的不可靠的地位。敕令也给申诉人带来不便,在这场司法革命中,他们很难重新找到他们可以应用的法律和应该审判他们的法庭。

    但是,严格意义上的政府在1787年所经受的彻底改革在公共事务中尤其引起了混乱,后来又触及每个公民,直到他们的私生活。

    我说过,在各财政区,即在法国四分之三左右地区,整个财政区政府都交托给一个人,即总督,他的所作所为不仅不受控制,而且独断专行。

    1787年,人们在这位总督身边设置了省议会,总督成为真正的地方行政官员。每个村子里,经选举产生的镇政府同样取代了旧教区议会,在大多数情况下,还取代了行会理事。

    与原先立法截然对立的立法不仅彻底改变了事物的秩序,而且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相对地位,它必须在各地同时实施,而且在各地以近乎同一方式推行,丝毫不考虑以前的惯例和各省的特殊情况;这个行将被大革命推翻的旧政府,当时已经具备大革命的中央集权的很多特性。

    可以清楚看到,习俗在政治机构中所起的作用:人们应用长期以来沿用的模糊复杂的法律,比利用新鲜的更简化的法律要顺手得多。

    旧制度下,法国存在着依各省情况而变化无穷的各种权力,没有哪一种权力具有确定的众所周知的界限,各权力的工作范围总是与许多其他权力相混。然而人们终归在事务中确立了正规的相当方便的秩序;而为数更少的新权力,虽经仔细限定,彼此间仍然相似,在更大的混乱中互相抵触混杂,常常相互抵销,软弱无力。

    此外,新法律包含一个严重的缺陷,仅仅这一缺陷,尤其在开始时,就足以使法律难以执行:它创设的所有权力都是集体权力。

    在旧君主制下,人们从来只知道两种治理方式:如果行政被委托给一个人,那么,他的一举一动无需任何议会协助;如果存在着议会,例如在三级会议省或在城市里,那么,执行权力不委托给任何个人;议会不仅统治和监督行政部门,而且亲自治理或通过它任命的各临时委员会治理。

    由于人们只知道这两种理事方法,所以当他们抛弃这一种,就得采纳另一种。奇怪的是,在一个如此开明、长期以来政府已经发挥如此巨大作用的社会内,人们竟从未想到将两种制度结合为一,从未想到区分而不是拆开执行权与监督和解除权。这种思想看上去简单,却从未有人想到过;只有在本世纪它才被人发现。可以说,这是在政府问题上我们自己的唯一大发现。我们将看到反其道而行之的后果,当人们把行政习俗搬进政治、在憎恨旧制度传统的同时却遵奉这一传统时,人们在国民公会里竟实行三级会议省和城市小市政府曾遵循的制度;我们还将看到,从那以前仅仅使事务陷入窘境的局势里,如何突然间出现了恐怖统治。

    这样,在大多数总督一直自行其是的情况下,1787年的省议会取得了自治权;它在中央政府的权力之下,负责制订军役税和监督征收军役税,决定哪些公共工程应当兴办并加以实施。省议会直接统辖公路与桥梁工程局全体官员,从监察直到工程监工。议会要给他们规定它认为可行的事项,向大臣汇报部下的成绩,并提议大臣向他们颁发应得奖赏。村社的监护几乎完全交与省议会;绝大多数诉讼案件的初审必须由议会来审判,而在这以前是由总督审理,等等:上述职权中,有许多不适宜于一个集体的、不负责任的政权,况且即将行使职权的又是一些首次执政的人。

    人们把总督贬低到无权无势地位的同时,却让他继续存在,终于使一切陷入混乱。人们在剥夺了总督统揽一切的**权利后,强加给他帮助和监督议会工作的权利;仿佛一个被免职的官员有朝一日竟能理解剥夺他官职的立法精神,并且协助它的实施!

    人们对付总督的做法,也用来对付总督代理。在他的旁边,在他原来占据的位置上,安放了一个区议会,区议会须在省议会领导下根据同样原则行事。

    从1787年创立的省议会的法令和会议记录中所了解到的一切,说明议会刚一诞生,就陷入了同总督的暗中的而且常常是公开的战争,总督老谋深算,使继任者手足无措。在一处,议会抱怨它费了很大力气才从总督手中夺回那些最必需的文件。在另一处,总督指控议会成员要篡夺据他说是诏书授予他的职权。他向大臣申诉,大臣则常常不置可否或表示怀疑;因为对他和对所有人一样,这都是新鲜而模糊的问题。有时,议会经讨论认为总督治理不善,他经手修建的道路线路不好或维修很糟;他任凭那些受他监护的村社毁灭而不闻不问。这些议会常常在一项不熟悉的立法中摸黑,犹豫不决;它们四下互相征询意见,不断地收集各种见解。欧什省总督声称他能阻止省议会的意志,省议会曾经批准公社自行征税;省议会则断言,在这个问题上,总督今后只能提供意见,不能下达命令,同时它征求法兰西岛省议会的意见。

    处在这些尖刻的批评和会商当中,政府的进程常常缓慢,有时还停滞下来:公共生活这时候似乎中断了。洛林省议会的话是其他许多省议会的回响:“事务全面停滞。所有善良公民均为此感到悲伤。”

    在另一些情况下,这些新政府由于过分活跃和自信而犯错误;它们全都充满一股不安及骚乱的热情,希图一举变革旧的方法,一下子匡正积年沉疴。借口今后将由它们实行城市监护,它们着手亲自经营公共事务;总之,它们本想改善一切,到头来却弄得一团糟。

    假如人们今天愿意冷静思考长期以来政府在法国占据的重要位置,政府每天接触的众多的利益,依赖政府或需要政府协助的一切事情;假如人们想到正是靠政府而不是靠自己,个人才能期望在自己的事务中取得成功,才能指望他们的行业得到赞助,衣食得到保证,才能开辟和维修道路,才能维持安定,才能保障福利,若考虑到这些,人们一定会明白,政府受到损害会使无数人自身受到损伤。

    但是这个新组织的弊病在村庄里尤其明显;在那里,它不仅打乱了权力秩序,还突然间改变了人们的相对地位,使各个阶级都对立冲突起来。

    1775年,蒂尔戈向国王提议改革农村行政制度,当时他亲自告诉我们,他碰到的最棘手的问题,乃是捐税摊派不平等;因为,教区事务中首要的就是捐税的制订、征收和使用,怎么能使那些完全不按同一方式纳税、有些甚至完全免纳的人,在教区事务上共同行动、同堂议事呢?每个教区均包括根本不缴纳军役税的贵族和教士、部分或全部免纳的农民以及其他纳全部军役税的人。这就好比三个截然不同的教区,每一个都要求有单独的政府。困难无法解决。

    实际上,农村中捐税差异之明显,是任何地方也比不上的;居民划分为不同集团,而且常常是相互敌对的集团,尤以农村为甚。要给村庄一个集体的行政和一个自由的小政府,首先必须使大家缴纳同一捐税,必须缩小各个阶级之间的距离。

    1787年终于开始改革,但人们当时做的却非如此。教区内部,旧的等级分离及其主要标志捐税不平等,依然故我,可是人们却把全部行政移交给选举团。这一做法当即导致极为奇特的后果。

    如果这是挑选市政官员的选举议会,本堂神甫和领主不能出席;据说他们属于贵族和教士等级;而在这里,主要是第三等级有权选举他们的代表。

    市议会一旦选出,本堂神甫和领主反倒成了理所当然的成员;因为使如此显要的两类居民与堂区政府完全无关,这是不大恰当的。领主甚至主持那些他未曾参与选举的市参议员的会议;但是他不能插手他们的大部分法案。例如,当人们着手制订和摊派军役税时,本堂神甫和领主便无权投票表决。他们二者不是都免缴此税吗?从市议会来说,它与他们的人头税毫无关系;人头税继续由总督按特殊方式厘定。

    市议会这位主席同他本应领导的议会彼此隔绝,人们担心他在议会中将间接发挥影响,违背他不从属的那个等级的利益,遂要求不计他的佃农的票数;在征求省议会的意见时,省议会认为这样的要求非常公正,完全符合原则。教区的其他贵族,不能进入这个平民的市议会,除非经由农民选举,而后按规章特意注明,但他们在议会中只有权代表第三等级。

    领主在议会中出现只是为了完全服从他旧日的臣属,这些人突然间成了他的主人,与其说他是他们的首领,还不如说他成了他们的阶下囚。人们用这方法把这些人召集在一起,目的似乎不是要使他们彼此接近,而是使他们更清楚地看到他们彼此有何差别,他们的利益何等对立。

    行会理事是否仍是毫无威信、非靠强迫不能履行其职能的政府官员,抑或他的地位和他任主要代理人的社区已经一起提高了呢?对此无人确知。我找到一封1788年某个村庄执达员的信,他对人们选他履行行会理事的职责感到气愤。他说道:“这是违反行会理事职务享有的所有特权的。”总监答复必须纠正此人的思想,“叫他明白他应把同胞们选举他视为光荣,此外还要叫他明白,新的行会理事丝毫不同于此前冠以同一名称的政府官员,他们应当从政府方面得到更多的尊重”。

    另一方面,人们看到,当农民成为一种势力时,教区里重要的居民,甚至贵族,突然间与农民接近起来。巴黎附近一个村庄的有高级裁判权的领主抱怨说,国王敕令阻止他哪怕作为普通居民参加教区议会的工作。另一些人则同意让他“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忠诚,履行行会理事职责”。

    这已为时太晚了。随着有钱阶级的人们向着农村人民靠近,试图和他们打成一起,农村人民却退回到他们一向的孤立状态,据守不出。有些教区的市议会拒绝接纳领主参加;另一些市议会则十分挑剔,不愿接受已致富的平民。下诺曼底省议会说道:“我们获悉,许多市议会拒绝接纳未在本地居住的教区的平民地产主,尽管这些人毫无疑问有参加议会的权利。另一些议会甚至拒绝接纳那些在当地没有财产的佃农。”

    因此,甚至还在人们改动那些规定国家政府的主要法律之前,次要法律中已经充满新奇、模糊和冲突。原来存在的东西动摇了,可以说,再没有一项规章制度不被中央政府宣布废除或即将修改。

    这场在法国先于政治革命而进行的对一切行政规则和一切行政习惯的突然的大规模革新,人们今天已不大提及,然而在当时,它已经是一个伟大民族的历史上亘古未有的最大的动荡之一。这第一次革命对第二次革命起着异常巨大的影响,使得第二次革命不同于到那时为止世界上发生的所有同类事件,或从那时以来发生的同类事件。

    英国爆发的第一次革命震撼了这个国家的整个政治结构,直至废除了君主制,但它只是非常表面地触动次要法律,几乎丝毫未改变习俗和惯例。司法和行政保留原来的形式,照旧沿袭着昔日的习惯做法。据说在内战最激烈的时候,英国的12位法官仍在继续进行一年两次的巡回刑事法庭。因此,一切并未同时激荡。革命的效果受到局限,英国社会尽管在顶层动摇,基础却岿然不动。

    自1789年以来,我们在法国亲眼看到了许多彻底改革整个政府结构的革命。大部分是依靠暴力完成的非常突然的革命,它公开破坏现存法律。然而,革命所产生的混乱从来既不长久也不普遍;民族的绝大部分几乎感觉不到,有时几乎没有察觉。

    自1789年以来,行政结构在政治结构的废墟中始终存在。人们改变了君主的人身或中央政权的形式;但是事务的日常进程既未中断也未被打乱;每个人继续在与个人相关的细小事务中,遵循他熟悉的准则和惯例;他依赖他一直习惯与之交往的次级政府,而且往往与同一些官员打交道;因为,如果说在每次革命中,政府被砍掉了脑袋,它的躯体依旧完好无损地活着;同样的职能由同样的行政官员执行;他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政治法规转达他们的精神和他们的经验。他们以国王的名义,随后以共和国的名义,最后以皇帝的名义审判和执政。然后,命运推动同一轮回,他们重又开始为国王、为共和国以及为皇帝审判和执政,永远是同一些人,永远用同一方式;因为,主子叫什么名字与他们何干?他们的工作不在于做公民,而在于做优秀行政官和优秀法官。一旦初次震动平息,国内似乎也就再无什么变动。

    大革命爆发之际,政府的这个尽管是从属的、但每日每时为每个公民所感到并以最持久最有效的方式影响着他们的福利的部分刚刚被彻底推翻:国家政府突然间更换了所有官员,更新了所有准则。国家起初好像并未从这场大规模改革中受到大震动,但是所有法国人感受到了一种微小的特殊波动。每个人的地位都动摇了,每个人的习惯都被打乱,每个人的职业都受到妨害。某种正规秩序继续支配着那些最重要最普遍的事务,但已经无人知道该听命于谁,办事该找谁,无人知道在那些构成每日社会生活的更细小的私人事务中该如何行动。

    既然国家的各个部分没有一处保持平衡,最后一击便使它整个动摇起来,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最大的动荡和最可怕的混乱。

    第八章:大革命如何从已往事物中自动产生

    在结束本书时,我想将我分别描绘的若干特征加以归纳,再来看看大革命是如何从我刚为之画像的那个旧制度中仿佛自动产生的。

    如果人们考虑到,正是在法国,封建制度虽然没有改去自身中那些会伤害或刺痛人的东西,却最完全地丢掉了能对封建制度起保护作用或为它服务的一切,人们就不会惊讶这场后来猛烈摧毁欧洲古老政体的革命是在法国而不在别国爆发的。

    如果人们注意到,贵族在丧失其古老的政治权利后,已不再治理和领导居民——这种现象为任何欧洲封建国家所未见,然而他们却不仅保留而且还大大增加贵族成员个人所享有的金钱上的豁免权和利益;他们已经变成一个从属阶级,但同时仍旧是个享有特权的封闭阶级:正如我在别处说过的,他们越来越不像贵族,越来越像种姓:他们的特权显得如此不可理解,如此令法国人厌恶,无怪乎法国人一看见他们心中便燃起民主的愿望,并且至今不衰。

    最后,如果人们想到,这个贵族阶级从内部排除中产阶级并与之分离,对人民漠不关心,因而脱离人民,在民族中完全陷于孤立,表面上是一军统帅,其实是光杆司令,人们就会明白,贵族存在千年之后,怎么会在一夜之间就被推翻。

    我已阐明国王政府如何在废除各省的自由之后,在法国四分之三的地区取代了所有地方权利,从而将一切事务无论巨细,都系于一身;另一方面我已说明,由于必然结果,巴黎以前只不过是首都,这时已成为国家主宰,简直可以说就是整个国家。法国这两个特殊事实足以解释为什么一次骚乱就能彻底摧毁君主制,而君主制在几个世纪中曾经受住那样猛烈的冲击,在倾覆前夕,它在那些行将推翻它的人眼中似乎还是坚不可摧的呢。

    法国是很久很久以来政治生活完全消失的欧洲国家之一,在法国,个人完全丧失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审时度势的习惯和人民运动的经验,而且几乎丧失了人民这一概念,因此,很容易想象全体法国人怎么会一下子就落入一场他们根本看不见的可怕的革命,而那些受到革命最大威胁的人却走在最前列,开辟和扩展通向革命的道路。

    由于不再存在自由制度,因而不再存在政治阶级,不再存在活跃的政治团体,不再存在有组织、有领导的政党,由于没有所有这些正规的力量,当公众舆论复活时,它的领导便单独落在哲学家手中,所以人们应当预见到大革命不是由某些具体事件引导,而是由抽象原则和非常普遍的理论引导的;人们能够预测,不是坏法律分别受到攻击,而是一切法律都受到攻击,作家设想的崭新政府体系将取代法国的古老政体。

    教会自然与所有要废除的古老制度结为一体,毫无疑问,这场革命必当在推翻世俗政权的同时动摇宗教;从那时起,无法说出革新者一旦摆脱了宗教、习俗和法律对人们想象力所加的一切束缚,他们的精神会被哪些闻所未闻的鲁莽轻率所左右。

    但是,认真研究过国家状况的人本不难预见到,在法国,没有哪种闻所未闻的鲁莽行为不会被尝试,没有哪种暴力不会被容忍。

    “什么!”伯克在一本雄辩的小册子里叫道,“人们竟找不到一个人能替最小的区抗辩;而且,看不到一个人能替他人担保。每个人都在家里束手就擒,无论是由于倾向王权主义、温和主义,还是所有别的什么东西。”伯克不了解他为之惋惜的那个君主制,曾在哪些条件下把我们抛给我们的新主人。旧制度政府事先就剥夺了法国人互相援助的可能性和愿望。当大革命突然来临时,要想在法国最广大地区找到十个惯于以正规方式共同行动、进行自卫的人,都是徒然;中央政权独当此任,以至这个中央政权从国王政府之手落入不负责任但有主权的议会之手,从温厚而变为可怕,中央政府在它面前找不到什么东西可以片刻阻止或延缓它。曾使君主制如此轻易垮台的同一原因,使一切在君主制倾覆之后都变得可能。

    宗教宽容,领导温和,人道甚至仁慈,从来没比18世纪更受到鼓吹,看来也更被人接受;作为暴力最后栖息之所的战争权,本身已被缩小,变得缓和。然而,从如此温和的风尚中,即将产生最不人道的革命!不过,风尚的日趋温和,并不都是假象;因为,自大革命的怒火减弱以来,人们看到,这同一种温和立即普及到所有法律,并渗透到所有政治习惯当中。

    理论的和善与行为的强暴形成对比,这是法国革命最奇怪的特征之一,如果人们注意到这场革命是由民族中最有教养的阶级准备,由最没有教养、最粗野的阶级进行的,就不会为此感到惊奇。第一种阶级的人相互之间没有丝毫先存的联系,没有互相理解的习惯,从未控制人民,因此,当旧政权一旦被摧毁,人民几乎立即变成了领导权力。人民不能亲自统治的地方,至少把他们的精神赋予政府;另一方面,假如我们考虑到人民在旧制度下的生活方式,就不难想象人民即将成为什么样子。

    处境的独特赋予人民许多罕见的品德。人民很早就获得自由,很久以来就拥有部分土地,彼此孤立而不依赖,因而他们显得有节制和自负:他们熟悉劳动,对种种生活享受漠然处之,忍受最大的痛苦,临危难而坚定:这个单纯刚毅的种族,即将构成强大的军队,威慑欧洲。但是同一原因也使人民变为危险的主人。由于几个世纪以来,人民几乎独自承受种种流弊的全部重负,过着隔离的生活,默默地沉溺于偏见、嫉妒和仇恨中,因而他们被命运的严峻弄得冷酷无情,变得既能忍受一切,又能使一切人受苦。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攫取了政府,试图自己来完成大革命的业绩。书籍已经提供了理论,人民负责实践,使作家们的思想适应于自己的狂暴行动。

    那些仔细研究过18世纪法国的人,从书本中,已能看出人民内部产生和发展了两种主要的激情,它们不是同时代的产物,而且从未指向同一目标。

    有一种激情渊源更远更深,这就是对不平等的猛烈而无法遏制的仇恨。这种仇恨的产生和滋长的原因是存在不平等,很久以来,它就以一种持续而无法抵御的力量促使法国人去彻底摧毁中世纪遗留的一切制度,扫清场地后,去建立一个人道所允许的人人彼此相像、地位平等的社会。

    另一种激情出现较晚,根基较浅,它促使法国人不仅要生活平等,而且要自由。

    临近旧制度末期,这两种激情都同样真诚强烈。大革命开始了,两种激情碰到一起;它们混合起来,暂时融为一体,在接触中互相砥砺,而且最终点燃了整个法兰西的心。这就是1789年,无疑它是个无经验的时代,但它却襟怀开阔,热情洋溢,充满雄劲和宏伟:一个永世难忘的时代,当目睹这个时代的那些人和我们自己消失以后,人类一定会长久地以赞美崇敬的目光仰望这个时代。那时,法国人对他们的事业和他们自身感到自豪,相信他们能在自由中平等地生活。在民主制度中,他们便处处设立了自由制度。他们不仅粉碎了将人们分割为种姓、行会、阶级、使他们的权利比他们的地位更加不平等的那种陈腐立法,而且一举打碎了那些由王权制定的其他较新的法律,因为它们剥夺了民族自身享受的自由,并在每个法国人身旁设立政府,充当他们的导师、监护人,必要时还充当压迫者。中央集权制和**政府一起垮台了。

    但是,当发动大革命的精力旺盛的一代人被摧毁或丧失锐气时——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进行类似事业的整代人身上,当对自由的热爱按照这类事件的自然规律,在无政府状态和人民专政中被挫伤而软弱无力时,当慌乱的民族摸索着寻找他的主人时,**政府便有了重新建立的极好机会,而这些机会是那位天才轻而易举地发现的,他后来既是大革命的继续者,又是大革命的摧毁者。

    实际上,旧制度已拥有晚近时代的整套规章制度,它们丝毫不敌视平等,在新社会中很容易就能确立,然而却为**制度提供特殊方便。人们在所有其他制度的废墟中寻找它们,并且找到了它们。这些制度以前曾造成那些使人们分化屈服的习惯、**和思想;人们将它们复苏,并求助于它们。

    人们在废墟中抓回中央集权制并将它恢复;在它重新建立的同时,过去限制它的一切障碍并未复苏,因此,从刚刚推翻王权的民族的腹部深处,突然产生出一个比我们列王所执掌的政权更庞大、更完备、更**的政权。这番事业显得出奇地鲁莽,它的成功世所未闻,因为人们只想正在眼前的事物,而忘了曾经看到的事物。统治者垮台了,但是他的事业中最本质的东西仍然未倒;他的政府死亡了,他的行政机构却继续活着,从那以后人们多少次想打倒**政府,但都仅仅限于将自由的头颅安放在一个受奴役的躯体上。

    从大革命开始直至今日,人们多次看到对自由的酷爱时隐时现,再隐再现;这样它将反复多次,永远缺乏经验,处理不当,轻易便会沮丧,被吓倒,被打败,肤浅而易逝。在这同一时期中,对平等的酷爱始终占据着人们的内心深处,它是最先征服人心的;它与我们最珍贵的感情联在一起;前一种激情随着事件的变化,不断改变面貌,缩小、增大、加强、衰弱,而后一种激情却始终如一,永远以执著的、往往盲目的热忱专注于同一个目标,乐于为使它能得到满足的人牺牲一切,乐于为支持和讨好它的政府提供**制度统治所需要的习惯、思想和法律。

    法国革命对于那些只愿观察革命本身的人将是一片黑暗,只有在大革命以前的各个时代才能找到照亮大革命的灯火。对旧社会,对它的法律、它的弊病、它的偏见、它的苦难、它的伟大,若无清晰的透视,就绝对不能理解旧社会衰亡以来60年间法国人的所作所为;但是人们若不深入到我们民族的性格中去,这种透视还不足以解决问题。

    当我考虑这个民族本身时,我发现这次革命比它历史上的任何事件更加惊人。它在行动中如此充满对立,如此爱走极端,不是由原则指导,而是任感情摆布;它总是比人们预料的更坏或更好,时而在人类的一般水准之下,时而又大大超过一般水准;这个民族的主要本性经久不变,以至在两三千年前人们为它勾划的肖像中,就可辩出它现在的模样;同时,它的日常思想和好恶又是那样多变,以至最后变成连自己也料想不到的样子,而且,对它刚做过的事情,它常常像陌生人一样吃惊;当人们放手任其独处时,它最喜欢深居简出,最爱因循守旧,一旦有人硬把它从家中和习惯中拉出来,它就准备走到地角天涯,无所畏惧;它的性情桀骜不驯,有时却适应君主的专横甚至强暴的统治权,而不适应主要公民的正规自由的政府;今天它坚决反对逆来顺受,明天它又俯首贴耳,使那些最长于受人奴役的民族都望尘莫及;只要无人反抗,一根纱线就能牵着它走,一旦什么地方出现反抗的榜样,它就再也无法控制;总是使它的主人上当,主人不是过于怕它,就是怕它不够;它从未自由到决不会被奴役,也从未奴化到再无力量砸碎桎梏;它适宜于做一切事物,但最出色的是战争;它崇尚机遇、力量、成功、光彩和喧闹,胜过真正的光荣;它长于英雄行为,而非德行,长于天才,而非常识,它适于设想庞大的规划,而不适于圆满完成伟大的事业;它是欧洲各民族中最光辉、最危险的民族,天生就最适于变化,时而令人赞美,时而令人仇恨,时而使人怜悯,时而令人恐怖,但绝不会令人无动于衷,请问世界上有过这样一个民族吗?

    只有它才能造就一场如此突然,如此彻底,如此迅猛,然而又如此充满反复、矛盾和对立的革命。没有我所陈述的那些原因,法国人绝不会进行大革命;但是必须承认,所有这些原因加在一起,也不足以解释法国以外类似的革命。

    至此,我已抵达这场值得纪念的革命的门槛;这次我并不想走进去:也许不久我能这样做。那时,我将不再研究这场革命的原因,我将考察革命本身,最后,我将大胆评判大革命所产生的社会。

    注释

    第54页,第9行。罗马法在德国的威力。——它取代日耳曼法的方式。

    中世纪末期,罗马法成为德意志法学家主要的而且几乎是唯一的研究对象;在那个时期,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甚至不在德国而在意大利各大学受教育。这些法学家虽然不是政治社会的领导者,却担负着解释和运用法律的责任,即使他们无法废除日耳曼法,至少也要改变其形态,尽力使之纳入罗马法的范围。他们将罗马法运用到日耳曼制度中一切看起来与查士丁尼立法略微相似的地方;他们由此而在民族立法中引进了新精神、新惯例;民族立法逐渐改造,变得无法辩认,以至到17世纪,人们简直再也认不出来了。它被一种我也无以名之的名为日耳曼的实为罗马的立法所取代。

    我有理由认为,在法学家的这一工作中,日耳曼旧社会许多阶层的处境大为恶化,尤其是农民的处境;他们当中许多人在此之前,一直保有全部或部分自由,全部或部分财产,这时,却都失去了,这是由于学者们把他们的地位比作史载的罗马奴隶或罗马长期租赁契约中的承租人。

    民族法逐渐改造,人们百般反对也无济于事,这种现象在符腾堡的历史上十分明显。

    自1250年符腾堡伯爵领地问世,到1495年符腾堡公国创立,立法完全是土生土长的;它由习惯法、城市或领主法庭所制订的地方法、三级会议所颁的法规构成;唯有教会事务是由一种外来法——教会法解决。

    自1495年起,立法性质发生变化:罗马法开始渗入:那些在外国学校里研究法学、人们称之为博士的人进入政府,占据了高等法院的领导职务。在整个15世纪初期直到15世纪中期,政治社会都在支持这场反对法学家的斗争,与英国同其发生的斗争相同,但斗争的成果却完全另一样,在1514年蒂宾根议会中,以及在随后历届议会中,封建制度的代表和城市议员提出各种各样的抗议,反对所发生的变化;他们攻击法学家,因为法学家闯入了所有法院,改变了所有习惯法和所有法律的精神或文字。优势最初似乎在他们一方;他们得到政府的许诺,今后在高等法院定要安插从贵族和公爵领地中挑选的有名望有教养的人,而不要安插博士,由政府官员和三级会议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将起草一个通行全国的规章式法典。白费气力!罗马法不久终于从大部分立法中彻底清除民族法,甚至在允许民族法存在的土地上扎根。

    外来法战胜了土生法,许多德国历史学家把这种胜利归之于两个原因:1.将人们的精神引向古代语言与文学的运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对民族天才的知识产物的蔑视;2.在整个中世纪一直流行于德意志、表现在这个时代的立法中的思想,即神圣罗马帝国是罗马帝国的继续,罗马帝国的立法是继承神圣罗马帝国的立法。

    但是这些原因并不足以说明为什么这同一罗马法,在同一时期,同时传遍整个欧洲大陆。我认为,这是由于在同一时期,君主**政权在各地稳固确立,欧洲的古老自由化为灰烬,而罗马法这种奴役法,最切合君主们的心意。

    罗马法曾处处使公民社会臻于完善,又到处力求毁坏政治社会,因为罗马法主要是一个非常文明然而非常奴化的民族的作品。国王们热衷于采用它,在他们取得统治权的地方处处确立它。罗马法的解说者们在整个欧洲成为国王的大臣或主要官员。在必要时,法学家们为他们提供法律的支持,以对抗法律。此后他们常常如此办理,当君主破坏了法律,必有一位法学家出来断言这是最合法不过的了,并且引经据典地证明,这种破坏行为是正当的,过错在被压迫者一方。

    第55页,第24行。从封建君主制向民主君主制过渡。

    既然所有的君主制在同一时期都变成了**君主制,那么,政体的这一变化不大可能与在各国在同一时刻的偶然的特殊情况有关。应当认为,这些彼此相似的同期事件,势必来自同时在各地起作用的一种普遍原因。

    这普遍原因就是一种社会状态向另一种社会状态的转变,从封建不平等向民主平等的转变。贵族已被打垮,人民尚未受到教育,一方太低,另一方不够高,无法约束权力的运动。君主的黄金时代有150年,在此期间,他们的统治既稳定又强盛,而这二者通常是互相排斥的:他们像封建君主制那些世袭首领一样神圣,像民主社会的主宰一样**。

    第56页,第16行。德意志自由城市的衰落。——帝国城市(reichs-stabdte)。

    根据德国历史家的说法,这些城市最光辉的时期,是14世纪和15世纪。那时,它们是财富、艺术、知识之乡,控制着欧洲商业,成为最强盛的文明中心。尤其在德国北方和南方,它们终于与相邻的贵族形成独立同盟,正如在瑞士,城市曾与农民结成同盟。

    到16世纪,它们还保持繁荣;但是衰落时期已经到来。

    三十年战争终于加速了它们的灭亡;几乎没有一座城市在这个时期免于破坏或毁灭。

    然而威斯特伐里亚条约却积极地提到它们,保持它们的直接国家资格,就是说它们直属皇帝;但是一方面是与之相邻的君主,另一方面是皇帝本人——自三十年战争以来,皇帝的权力只能施行于帝国的那些小诸侯——君主与皇帝每天都把城市主权限制在极其狭窄的范围之内。到18世纪,总共还有51座城市;它们在议会中占有两席,并拥有一个独特的呼声;但实际上,它们再也不能左右普通事务。

    在内部,它们负债累累:这些债务一部分是由于人们继续按旧时城市鼎盛期的状况征收帝国税,一部分是由于城市治理不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治理不善似乎源于一种所有城市共有的神秘疾病,不论它们政体形式如何;贵族政体也好,民主政体也好,都生民怨,怨艾即使各不相同,至少都同样激烈:人们说道,在贵族政体下,政府变成了少数家族的小集团:恩惠、私利左右一切;在民主政体下,阴谋诡计、卖官鬻爵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抱怨政府不够刚直无私。皇帝不得不经常干预城市事务,试图重新确立秩序。城市居民减少,处境悲惨。它们不再是日耳曼文明的中心,艺术离开了这里而在新兴城市中焕发光辉,这些新兴城市是诸侯们的创造,代表着新世界。商业离开了帝国城市;它们昔日的精力和强烈的爱国热忱消失了;大致说来,唯有汉堡依旧是财富和知识的一大中心,但这是出于一些特殊的原因。

    第65页,第11行。弗里德里希二世法典。

    在弗里德里希二世的各项业绩中,甚至在他的国家内,最不为人知、最不显赫的就是依照他的命令起草并由他的继位者颁布的法典。然而我却不知道还有哪部法典更能说明弗里德里希二世本人以及他的时代,更能充分显示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

    就人们赋予宪法一词的含义而言,这部法典堪称真正的宪法;它不仅旨在规定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还规定了公民与国家间的关系:它既是一部民法典,又是一部刑法典,还是一部宪章。

    它是基于——或不如说仿佛是基于——若干以极富哲理、极其抽象的形式表述的普遍原则,这些普遍原则在很多方面与1791年宪法中的《人权宣言》所包含的原则相似。

    法典宣布,国家和居民的幸福是社会的目的所在,是法律的限界;法律不能限制公民自由和权利,除非出于共同一致的目的;国家的每个成员均应根据其地位和财产为公益而工作,个人权利应当服从公益。

    法典只字未提君王、王室的继承权问题,甚至连有别于国家权利的个人权利也未提及。国家这个名词已成为人们用来特指王权的唯一名词。

    相反,法典讲到普遍人权:普遍人权建立在谋求自身利益而不损害他人权利的天赋自由之上。一切未被自然法或国家的人为法所禁止的行为都是允许的。每个国家居民有权要求国家保卫其人身和财产,假如国家不进行援助,他有权以武力自卫。

    在陈述了这些重大原则之后,立法者没有像1791年宪法中那样,从中引出人民主权的信条,引出自由社会中人民政府的组织,而是突然一转,得出另一同样民主、但却没有自由的结果;他认为国王乃国家的唯一代表,并赋予国王以刚刚承认的社会拥有的一切权利。在这部法典中,君王不再是上帝的代表,他只不过是社会的代表、社会的代理人、社会的公平,弗里德里希在其著作中清清楚楚地这样写着;但是唯有君主代表社会,他独自行使一切权力。法典序言中写道,为整个社会谋利——社会的唯一目的——的义务属于国家元首,他被授权为此目标指挥和调整一切单个人的行动。

    在这位全能的社会代理人的主要义务中,我发现下述几种义务:在国内,维护公共和平与安全,保障每一个人不受暴力侵犯。在国外,他有权缔结和约和战争;唯有他才有权颁布法律,制定普遍的警察规章制度;唯有他拥有权利赦免和撤销刑事诉讼。

    国内现存的一切联合体、一切公共设施均服务于全民的和平与安全,受君主监督领导。为使国家元首能够履行这些职责,必须使他拥有一定收入和实权,因而国家元首有权根据私人财产,根据他们的人身、职业、商业、产品或消费,制订捐税。公职官员在他们的职权范围内,以国家元首名义发布的命令,应该被遵从执行,同元首本人的命令一样。

    在这颗完全现代的头颅下,我们现在即将看到一具完全哥特式的躯体;弗里德里希只不过从他身上去掉了可能妨碍他自己的权力运转的东西,而这整个身体即将形成一庞然大物,仿佛是一种创造物向另一种创造物过渡。在这奇怪的造物中,腓特烈表现出对逻辑的轻蔑,同样也表现出对权力的关切,他不愿攻击尚有自卫能力的东西,以免给自己造成无谓的困难。

    农村居民除了某些地区和某些地方外,尚处于世袭奴役之下,世袭奴役不仅限于与占有一定土地俱来的劳役和服役,而且还扩展到占有者的人身。

    法典重新认可土地所有者的大部分特权;人们甚至可以说,这些特权是违背法典的:因为法典明文规定,在地方惯例与新立法有分歧的情况下,应以新立法为准。法典庄严宣告,国家不得废除任何这类特权,除非通过赎购和履行司法手续。

    的确,法典保证废除真正意义上的奴役(leibeigenschaet),因为它确立人身奴役;但是代之而起的世袭隶属(erbunterthabnigkeit),正如人们读法典本文时所断定的那样,仍旧是一种奴役。

    在这同一法典中,资产者与农民被精心地划分开;在资产阶级和贵族阶级之间,可以辩认出一种中间阶级,它是由非贵族高级官员、教士、专门学校、中学和大学教师组成。

    这些资产者与其他资产阶级有区别,也不与贵族相混同:相反,和贵族相比,他们处在低下地位。一般来说,他们不能购买骑士地产,也不能在民政部门中获得最高职位。他们也无陛见资格,这就是说,极少数情况外,他们不能去宫廷,家庭成员绝不能随同前往。像在法国一样,随着这个阶级一天天更有教养、影响更大,这种低下的地位便更伤害人心,资产阶级出身的国家官员即使不占据最显赫职位,也已占据了那些最繁重最有作为的职位。对贵族特权的怒火在法国曾大大促进大革命,在德国则酿成了最初对法国大革命的赞赏。法典的首要编纂者固然是个资产者,不过他无疑在遵循其主公的命令。

    在德国的这部分,欧洲古老政体尚未充分毁灭,所以弗里德里希认为,尽管这个政体激起他的蔑视,要使那些残余消失,尚需时日。一般来说,他只限于剥夺贵族作为团体而集会和治理的权利,而让贵族个人保留其特权;他只对某些权利加以限制,规定其使用。结果呢,这部在法国哲学家的弟子的命令下拟订、在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付诸实施的法典,成为最真实、最新的立法文件,为行将被法国革命从全欧洲废除的封建不平等奠定了法律的基础。

    法典宣布贵族阶级是国家的主要团体,并明文规定,贵族中有能力者应被优先提名担任所有荣誉职位。唯有贵族才能拥有贵族财产,才能创立代理继承,才能享有贵族财产固有的狩猎和司法权,以及赞助教堂权;唯有贵族才能以所占土地为自己命名。因特别例外而被批准占有贵族财产的资产者,只能在许可的严格范围内,享受占有相同财产所赋予的权利和荣誉。资产者即使成为贵族财产占有者,也不能将贵族财产留给资产者继承人,除非继承人属第一亲等。在没有这类继承人或其他贵族继承人的情况下,死后财产必须拍卖。

    弗里德里希法典最有特色的部分,是其中附加的有关政治方面的刑法。

    弗里德里希的继位者弗里德里希-纪尧姆二世不管立法中包括我刚概述的封建**部分,仍旧认为他叔父的这件作品有革命倾向,因此直到1794年才予以发表,据说他之所以放心是由于他想那些出色的刑法条文可以纠正这部法典所包含的有害原则。确实,人们从来没有,从那以来也没有,见过比这更全面的类似刑法。不仅起义与密谋遭到最严厉处罚,就连对政府法令不尊敬的批评也在严厉镇压之列。严禁购买、散发危险读物:印刷、出版、发行者要对作者的行为负责。舞会、化装舞会和其他娱乐活动被宣布为公开集会,必须得到警方批准,在公共场合聚餐亦然。出版言论自由受严密专横的监督。禁止携带火器。

    最后,这部一半取自中世纪的法典还包括一些规定,其中央集权制的极端精神与社会主义相接近。例如法典宣布,凡无力维持生活、无权取得领主赈济和公社赈济者,其衣食、雇佣、工资均由国家负责解决:必须保证这些人有力所能及的工作。国家必须成立拯救公民贫困的设施。此外,国家有权取消那些鼓励好吃懒做的基金,亲手把这些设施所拥有的钱散发给穷人。

    理论上大胆创新,实践上谨小慎微,是弗里德里希二世法典处处可见的特点。它一方面宣布,现代社会一大原则就是人人必须平等纳税;另一方面却允许那些提倡免除捐税的各省法律继续存在。法典规定,臣民与君主之间的争讼须按处理所有其他诉讼的形式和规定进行裁决;而实际上,当此规定违忤国王的利益或感情时,它从未被执行。人们大张旗鼓地炫耀桑苏西堡的风车,却在其他许多场合,不声不响地破坏法律。

    普鲁士民族似乎对法典的公布毫无察觉,这证明法典虽然外表上革新很多,实际上很少革新,因而要想了解18世纪末德国这部分地区的社会真实状况,研究这部法典才是怪事。

    当时只有法学家才研究它,今天,不少开明人士也没有读过它。

    第86页,第19行。

    18世纪市政方面的一个最突出特征,不是废除一切代议制和一切公众干预,而是市政所遵循的规章制度的极端不稳定,法律朝令夕改,不断变化,时而重新使用,时而弃之不用,时而增,时而减。法律的这种不断变动最能说明地方自由被贬低到何种程度,对这点似乎无人注意。光是这种变动性就足以预先摧毁对政治机构的所有特殊观念,所有思古幽情,所有地方爱国心,而政治机构是最宜于保持这些思想感情的。这样,人们为大革命行将进行的对历史的大破坏做了准备。

    第88页,第9行。

    路易十四破坏城市市政自由的借口是城市财政管理不善。但是自路易十四改革以来,财政管理不善继续存在,并且更加恶化,蒂尔戈以充分理由指出这一点。他还补充说:大部分城市今天负债累累,部分是由于它们曾借钱给政府,部分是由于市政官员糜费铺张,他们花着别人的钱,却不向居民报告帐目,也不用听取居民的忠告,他们变本加厉,以示显赫,有时还从中渔利。

    第97页,第9行。正是在加拿大,人们才能最好地评价旧制度的行政中央集权制。

    正是在殖民地,人们才能够最好地评价宗主国政府的面貌,因为正是在那些地方,通常政府的所有特征被放大,并且更明显。当我想评价路易十四政府的精神和弊病时,我应当去加拿大。于是我就像用显微镜一样,发现物体的变态。

    在加拿大,不存在那些由旧现象或旧的社会状况构成的大量障碍与自治精神的自由发展作公开或暗中的对抗。这里几乎没有什么贵族阶级,或者至少他们在这里已失去了根基;教会不再占统治地位;封建传统已经丧失或已经模糊不清;司法权力不再扎根于古老制度和古老习俗。没有什么东西阻碍中央权力尽量发展,按它内在的精神制定一切法律。因而在加拿大,根本不存在城市或省级政治制度,不存在经授权的集体权力和被允许的个人立法创议权。总督的地位比在法国优越得多;管辖事务比在宗主国多得多,尽管与巴黎相隔1800法里,竟欲从巴黎统辖一切;政府从未采取重大方针使殖民地民丰物阜,相反却千方百计强行增加和散布人口:强制种植,所有源于转让土地的诉讼不交法庭而由政府独自审理;必须用某种方式种植,强制人们在某些地点定居而不得在其他地点定居,等等,这些事情发生在路易十四时代;敕令由科尔贝尔副署。人们已经感到处于现代中央集权制下,就像在阿尔及利亚。实际上,加拿大就是阿尔及利亚一向存在状况的忠实写照。在这两个地方人们都能看到同人口几乎同样众多的政府,它压倒一切,积极活跃,制定规章,强制人民执行,它要预见一切,负责一切,总是比被治理者本人更了解被治理者的利益,它不停地活动,却毫无收获。

    相反在美国,英国人的地方分权制度发扬光大:市镇变成几乎独立的市政府,成为某种民主共和国。构成英国政体和风尚的基础的共和成分畅行无阻并在发展。真正意义上的政府在英国管事不多,个人却大有作为;在美国,政府可以说不再介入任何事务,个人联合起来,一切都干。由于没有上层阶级,加拿大居民比同时期的法国居民更加服从政府,而英属各州的居民却变得越来越独立于政权之外。

    这两个殖民地最终建立了完全民主的社会;但是在这里,起码在加拿大尚属法国这个时期,平等与**政府混合在一起;在英属各州,平等与自由结为一体。至于两种殖民方式的物质后果如何,人们知道,1763年,即征服时期,加拿大人口为6万人,英属各州则为300万人。

    第125页,第9行。共同讨论事务所起的反种姓作用。

    从18世纪农业协会为数不多的文件中可以看出,共同讨论共同利益起了反种姓作用。这些会议是在大革命之前30年,在旧制度的盛期召开的,并且只涉及理论问题,只有通过理论问题,人们才辩论不同阶级感兴趣并能一起讨论的各种问题。虽然如此,人们立即从中感到人与人互相接近,互相融合,看到合乎理性的改革思想占领了非特权者的心,也占领了特权者的心,然而讨论涉及的不过是管理和农业而已。

    我相信,没有一个政府像旧制度的政府那样,从来只在它自身寻求力量,总是使人们分化。大革命之际,法国存在的荒谬可笑的不平等现象只有在这种政府下方能维持;最轻微地接触一下自治,这个政府就得发生深刻变化,迅速改造,否则就被摧毁。

    第125页,第10行。

    各省自由是古老的,同人们的习惯、风俗、回忆融合为一,而**制度是新出现的,这时,没有全民族自由,各省自由也能存在若干时日;但是若认为取消了普遍自由,仍能任意创造甚至长期维持地方自由,这种观点是荒谬的。

    第126页,第11行。

    在一封呈递国王的奏折中,蒂尔戈以那种我觉得极为精确的方式,概括了贵族捐税特权的真正范围:

    “1.特权者如拥有一块面积四犁地的农场,能免纳人头税。这样的农场在巴黎附近通常应纳税2000法郎。

    “2.这些特权者绝对不必为树林、牧场、葡萄园、池塘以及城堡周围的或大或小的土地交付费用。有些地区的主要出产是在牧场或葡萄园,那么支配这些土地的贵族便免缴全部捐税,这些捐税都落在交军役税者头上;这第二种好处可谓大矣。”

    第136页,第7行。

    在《阿瑟·扬1789年游记》中,可以找到一帧绘制精美、框架纤巧的关于两种社会状况的小幅图画,在这里我禁不住要将它摆出来。

    阿瑟·扬游历法国时,恰值导致攻占巴士底狱的第一次动乱之际,他由于头上没戴帽徽,在一个村子里被一群老百姓抓住,要将他扭送监狱。为摆脱困境,他设法跟他们谈了如下这一小段话:

    “先生们,”他说道,“有人刚才说,捐税必须像从前一样缴纳。捐税肯定必须缴纳,但并不是像从前那样。必须像在英国那样缴纳捐税。我们有许多你们所没有的捐税;但是第三等级——人民不纳捐税;捐税只由富人承担。在英国,每个窗户都要纳税;但是房子只有六个窗户的人家不用纳税。领主缴纳二十分之一税和军役税;但是一个花园的小所有者不纳分文。富人要为他的车马、仆人纳税,甚至为他有打山鹑的自由而纳税;小所有者与所有这些捐税一概无关。不仅如此!在英国,我们有一项捐税由富人缴纳,用来救济穷人。因此,如果必须继续缴纳捐税,那就应该用另一种方式缴纳。英国的方法是再好不过的了。

    “由于我的蹩脚法语和他们的方言无甚出入,他们完全听懂了我的意思;我讲话中的每个字都博得他们的欢呼,他们想我一定是位好人,而我也证实了这一点,我高呼:第三等级万岁!他们当即用一起欢呼声放我通行。”

    第148页,第12行。1789年贵族阶级陈情书分析。

    我认为,法国革命是唯一这样的一场革命,在它开始时,不同阶级能分别真实地表达他们的思想,表白他们的感情,而这是在他们的思想感情还未被革命歪曲或改变之前。众所周知,这一真实的表达记录在1789年三个等级起草的陈情书中。这些陈情书或奏折是与之相关的每一个等级在充分自由、面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条件下拟定的;它经过有关方面长时间的讨论和起草人的反复思考;因此那个时代的政府,当它对国民讲话时,并不同时既负责提问又负责回答。在起草陈情书的时期,有人将陈情书的主要部分汇编并印成三卷,现在所有图书馆均可看到。陈情书原件现存国家档案馆,起草陈情书会议记录也存放在一起,同一时期内克先生和他的代理人就这些会议而互通的信函有一部分也在那里。文献汇集起来能印成一部对开本的多卷本丛书。这是旧法兰西留给我们的最珍贵的文献,凡想知道我们先辈在大革命爆发之际的精神状态的人,必须不断查阅这些文献。

    我原先想,上文所提的印作三卷的摘要也许只是一部分作品,不能精确地再现这次大规模调查的特点;但是作过一番比较以后,我发现在大幅绘画与缩小了的复制品之间,有极大的相似之处。

    我这里列出贵族阶级陈情书摘要,以便使人们了解贵族阶级绝大多数的真实感情。人们从中可以清楚看到贵族阶级的绝大多数人顽固地要保持哪些旧特权,情愿让出哪些特权,并主动提出牺牲哪些特权。人们从中尤其可以发现当时在有关政治自由问题上激励整个贵族阶级的全部精神。一幅何等怪异凄惨的图画!

    个人权利。贵族首先要求起草一份有关一切人的权利的明确宣言,该宣言要确认人们的自由,确保人们的安全。

    人身自由。贵族希望在尚存封建领地奴役制的地方,废除奴役制,并设法取消黑奴贸易;每个人均可到自己想去的地方自由旅行或定居,不论是在王国内外,而不被横加逮捕;

    改革警察规章的流弊,今后警察即使在骚乱时期,也由法官控制;个人只能由本来的法官逮捕和审判;因此,国家监狱和其他非法拘押所均应拆除。有些贵族要求拆毁巴士底狱。巴黎贵族尤其坚持这一点。

    必须禁止所有密札或国王密札。——如果国家危急,必须逮捕公民而不将其立即送交普通法庭,那就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滥施刑罚,或是将拘留一事通知国务会议,或是用其他方法。

    贵族阶级要求废除所有特别委员会,所有权利分配或特别法庭,所有辩护、延期判决等等特权,应对那些下达或推行专横命令者施行最重刑罚;在普通法庭这唯一应保留的法庭中,要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自由,尤其在刑事犯的问题上;必须免费受理裁判,无益的法庭必须撤销。“行政官员乃为人民而设,而不是广大人民为行政官而设,”一份陈情书中说道。人们甚至要求在**官辖区为穷人设立一委员会和免费的辩护人,预审必须公开,必须给诉讼人进行辩护的自由;

    在刑事犯罪问题上,必须为被告提供一名顾问,在诉讼程序的一切行为中,法官必须由与被告人属同一等级的一定数量的公民辅助,他们负责根据犯人的犯罪事实或不法行为宣布判决;在这方面,人们援引英国宪法;刑罚轻重须依不法行为大小而定,刑罚对一切人平等;死刑判处更加稀少,所有体罚肉刑、刑讯拷问等等,均须取消;最后,囚犯的处境必须改善,刑事被告的处境尤其必须改善。

    依照陈情书,人们必须设法使个人自由在陆海军征兵中受到尊重。必须允许将服兵役义务转换为金钱给付,唯有三个等级都派出代表列席,才能进行征兵抽签,从而使纪律和军事服从的义务与公民和自由人的权利相结合。用刀面抽打必须取消。

    财产自由与不可侵犯。陈情书要求财产不可侵犯,除了必不可少的公益原因外,财产不受任何损害。在因公益而侵犯财产的情况下,政府必须给与高价补偿,不得拖延。必须取消没收充公。

    商业、劳动和工业自由。必须保障工业和商业自由。因此,必须取消授予某些公司的控制和其他特权;必须将关税线移至边境。

    宗教自由。天主教在法国是唯一占统治地位的宗教;但是必须给与每一个人信仰自由,恢复非天主教徒的公民地位和财产。

    出版自由、邮政保密不受侵犯。必须保障出版自由,法律须预先规定出于普遍利益的各项限制。除涉及教义的书籍外,任何人不受教会审查;其他书籍只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以便知道作者和印刷者。许多人要求出版罪只能交由陪审员审判。

    所有的陈情书都坚持,必须尊重邮政保密,它不受侵犯,从而使信件不至成为控告的理由和手段。陈情书直截了当地说道,拆读他人信件是最可恶的间谍行为,因为它侵犯了公众信仰。

    教学,教育。贵族阶级的陈情书只谈到要求积极关心赞助教育,把教育扩大到城市和农村,依照符合孩子们的预期目的的各项原则领导教育;特别要给孩子们进行国民教育,教会他们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陈情书甚至要人们为孩子们撰写教义问答,将宪法的要点用孩子们能够理解的浅显形式编写。

    尽管如此,陈情书并没有指明为了便利推广教育,应使用哪些方法;只限于呼吁为贫困贵族子弟建造教育设施。

    必须关心人民。大量陈情书坚持要求对人民给与更多关心。许多陈情书申明反对警察规章中的滥用职权,它们说道,大量手工业者和有用公民往往不经正式审判就被任意投入监狱、国家监狱等处,其原因往往是由于犯了错误,甚至单单是受怀疑,这种作法损害了天赋自由。所有陈情书均要求彻底废除劳役制。多数**官辖区要求允许赎买使用领主磨坊、面包烘炉等税,允许赎买通行税。大量陈情书要求减轻许多封建捐税,废除世袭领地税。一份陈情书说道,方便土地买卖对政府有利。这理由恰恰是人们为一举废除一切领主权利和出售不可转让的法人财产而即将提出的理由。许多陈情书要求减轻鸽舍权对农业的损害。至于专供保存国王猎物的设施,即当时名为王室狩猎总管管区,陈情书要求立即予以废除,因为它们侵犯了财产权。陈情书要求以人民负担较轻的捐税取代现行捐税。

    贵族阶级要求在农村设法普及富裕和福利;在农村建立粗布纺织厂,以便农闲季节雇用农村的人:每个**官辖区均应在省政府监督下,创设公共粮仓,以防备饥荒,将食品价格维持在一定比率上;设法使农业完善,改善农村的境遇;

    增加公共工程,尤其是要致力排干沼泽,防备洪涝,等等;最后,要在所有各省鼓励商业和农业。

    陈情书要求将济贫院分为设在各区的小型收容所,取消那些乞丐拘留所,代之以慈善工场;在省三级会议领导下,设立救济金库,为了免费为穷人治病,由各省出资,将外科医生、医师、助产士分散到各区去;法庭对人民应永远免费;最后应为盲人、聋哑人、弃婴等等创建各种设施。

    尽管如此,在所有这些问题上,贵族阶级一般来说,只限于表述他们的改革愿望,不涉及如何执行的重大细节问题。

    贵族阶级不像下层教士那样长期生活在下层阶级当中,不像下层教士那样接触民间疾苦,故而他们很少考虑如何医治这些苦难。

    关于录用贵族担任公职、贵族地位的等级制和荣誉特权问题。尤其是,或者说仅仅是在贵族等级制和社会地位的差异问题上,贵族阶级背离了要求改革的普遍精神,他们作出了若干重要让步,但却固执于旧制度的种种原则。他们感觉到他们在这里正在为自身的生存而战斗。贵族阶级陈情书坚决地要求维持教士和贵族特殊等级的地位。陈情书甚至要求多方设法保持贵族等级的完全纯粹;因而禁止以金钱为代价获取贵族头衔,在某些场合不许再授予,唯有长期为国家立功效力,方可荣膺。陈情书希望对假贵族进行追查和起诉。所有陈情书最后都坚持要求维护贵族的全部荣誉。有一些陈情书要求给贵族颁发一种从外表即可认出的特殊标记。

    再也想象不出比这样的要求更典型、更能证明已经存在于贵族与平民间的完全相似了,虽说社会地位还有差异。总的说来,在这些陈情书里,贵族虽然对许多权益表现极其随和,却拚死固执于他们的荣誉特权。他们要保持他们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他们还想发明那些他们没有的特权,他们已经感到自己被卷入了民主浪涛,他们惧怕葬身其中。多么稀奇古怪的事!他们凭本能感到这种危险,却对此没有认识。

    至于职务的分派,贵族要求取消捐纳法官职位;当事关这类职务时,所有公民都能由国民推荐给国王,国王依其年龄能力一视同仁地加以任命。至于军阶问题,多数陈情书认为不应排斥第三等级,所有军人只要有功于国,均有权晋升,直至最高官位。“贵族等级不赞成任何将第三等级关在军职大门外的法律”,几份陈情书这样写道。贵族要求保留直接担任军官无须经由低级军阶的贵族特权。而且几乎所有陈情书都要求确立固定的适用于一切人的军阶分配规章,不得将军衔全部留作恩典,除高级军官外,其他各军阶可凭年资取得。

    至于教士职务问题,陈情书要求恢复有俸圣职选举制,或者至少由国王创设一委员会,在有俸圣职分派问题上向国王提出意见。

    陈情书最后说道,从今以后,分发年金时必须更有识别力,不再集中在某些家庭,任何公民不得同时有一份以上年金,不得同时领取超过一个职位的官俸;必须废除职位承继人的指定权。

    教会与教士。当问题不再涉及贵族阶级的权利和特殊结构而涉及教会的特权和组织时,贵族阶级就不再那样仔细斟酌;他们圆睁双目,盯住弊端。

    贵族阶级要求教士不得享有免税特权,必须偿付债务,不得转嫁给国民,修道会必须深入改革。多数陈情书宣布,这些修会背离教会精神。

    多数**官辖区要求减轻什一税对农业的危害;甚至有大量陈情书要求废除什一税。一份陈情书说道:“什一税的最大部分是由那些本堂神甫征收来的,这些人却最少用它来为人民谋得精神上的佑护。”可见第二等级在其话语中,不大宽容第一等级,对于教会也不再彬彬有礼。许多**官辖区正式承认三级会议有权取消某些宗教等级,将教会财产另作他用。17个**官辖区宣布,三级会议有权制订教规。许多**官辖区说道,宗教庆典节日太多,损害农业,助长游手好闲,必须大量废除,将它们推迟到礼拜天。

    政治权利。关于政治权利,陈情书承认,所有法国人均有权直接或间接参与政府,这就是说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但须保持地位等级制;因而个人只能在本等级内进行提名和被提名。这一原则确定以后,代议制度的建立就必须确保国家的所有等级皆可认真参加国家事务的领导。

    关于三级会议议会内的表决方式意见不一:大多数人要求按等级分开投票;一些人认为捐税表决应属例外;另一些人最后要求这样的表决方式应成为定例。他们说道:“必须依人头不依等级计算选票,这乃是唯一合理的形式,唯一能够摆脱和消灭团体利己主义这一万恶之源的形式;它能使人们和衷共济,将人们引向国民有权希望议会达到的结果,即它是一个既爱国,又具有伟大品德,并由知识武装起来的议会。”

    不过,由于这项革新如操之过急,在目前的精神状况下可能有危险,所以许多人认为,采用时必须谨慎,必须由议会来判断是否最好将实行依人头表决这件事推迟至下几届三级会议。在一切情况下,贵族阶级要求每一等级都有权保持一切法国人所应有的尊严;因此,必须废除在旧制度下第三等级被迫服从的那些侮辱形式,例如下跪:“一个人在另一个人面前下跪有损人的尊严,这种景象在天生平等的人与人之间,显出一种与人的基本权利不相容的卑下感”,一份陈情书写道。

    关于政府形式应采取的制度和宪法原则。关于政府形式,贵族阶级要求维持君主政体,保护国王本人的立法、司法、行政权,但同时要确立根本法,以保障国民执行权力的各项权利。

    因此,陈情书全都宣布,国民有权召集三级会议,三级会议成员的人数要足以保证议会独立性。陈情书要求,三级会议今后要定期召开,每次新国王继位时也应召开,不必发放召开会议通知书。许多**官辖区甚至希望这种议会为常设议会。如果三级会议不能按法律指定期限如期召开,人们有权拒纳捐税。少数陈情书要求在两届三级会议间隔期间,必须建立一个中间委员会,负责监督王国政府,但是大多数陈情书明确反对建立中间委员会,宣称这样的委员会完全违反宪法。理由很奇怪:他们担心与政府并存的这个小议会会被政府的挑唆所诱惑。

    贵族阶级要求取消大臣解散议会的权力,大臣们若用阴谋诡计破坏议会秩序,将依法受到制裁;任何政府官员,任何与政府有某种依附关系的个人,均不得成为议员;议员人身不受侵犯,陈情书说道,不得因发表政见而对议员起诉;最后,议会会议应公开,为了逐步邀请国民参与议会讨论,将通过印刷渠道传播讨论情况。

    贵族阶级一致要求各项制约国家政府的原则均应实施于不同部分的领土的治理上;因此,各省、区、教区,必须建立由自由选出、定期任职的成员组成的议会。

    许多陈情书认为,总督与总收税员的职位必须取消;所有陈情书都认为,今后唯有省议会负责摊派捐税,监督省里的特殊利益。陈情书认为区议会和教区议会也同样如此,它们今后只依附于省三级会议。

    权力区分。立法权。关于国王和聚集在一起议事的国民之间的权力区分,贵族阶级要求,法律只有经三级会议和国王同意,并在负责维持其执行的法院注册,才能生效;唯有三级会议有权设立和确定捐税数额;只有在一次三级会议召开到下次三级会议召开这段时间,才能同意给予津贴;所有未经三级会议同意而征收或设立的捐税均被宣布为非法,凡下令征收这种捐税的大臣和征税员将作为贪污犯被提起诉讼;

    没有三级会议同意,同样不准任何借款;唯有三级会议决定的贷款可以开放,政府要在战争和重大灾害情况下使用这笔贷款,除非在最短期限内召开三级会议;

    所有国库均置于三级会议监督之下;三级会议确定各部门的支出,必须采取最可靠措施确保经过表决的收入不被超支。

    大部分陈情书要求取消那些使人恼火的捐税:以登记税、百分之一得尼埃税、批准税等名目,汇总在国王领地税务局名下。“单是税务局这个名义就足以伤害国民,因为它宣布本属公民财产的真实部分的那些物品归国王所有,”一份陈情书说道;所有未经让与的领地均由省三级会议管理,任何有关财政问题的法令、敕令,未经国民的三个等级同意,不得颁布。

    贵族阶级的思想显然是要将全部财政管理权通过三级会议和省议会授予人民,不论是借款和捐税的规章制度,或是捐税的征收。

    司法权。同样,在司法组织上,贵族阶级倾向于使法官的权力至少在很大部分上从属于聚会议事的国民。许多陈情书就是这样宣布的。

    “法官必须以其职守对聚会议事的国民负责”;法官未经三级会议同意不得被免职;未经三级会议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扰乱法庭执行其职能;最高法庭的渎职以及高等法院的渎职须由三级会议审判。依照多数陈情书的意见,只有根据人民的推荐,国王才能任命法官。

    行政权。至于行政权,则概归国王所有;但也规定必要的限制,以防专权。

    例如,关于行政管理,陈情书要求,不同部门的帐目须印刷出来予以公布,大臣须对聚会议事的国民负责;同样,国王在使用部队对外防御之前,必须将其意图准确告知三级会议。在国内,这些军队只有经三级会议征调才能用来对付公民。部队的人数必须加以限制,平时仅留三分之二于第二兵员。至于政府雇佣的外**队,必须离开王国中心,派往边境。

    读贵族阶级陈情书时,最使人感到惊奇、而任何摘录都无法再现的事实,是这些贵族浸透他们时代的程度:他们具有时代精神,他们极其流畅地使用时代语言。他们谈论不可剥夺的人权、社会公约固有原则。当涉及个人时,他们通常关心个人权利,当涉及到社会时,他们通常关心社会义务。政治原则在他们看来,同道德原则一样绝对,二者均以理性为共同基础。当他们提到废除农奴制残余时,他们认为:问题在于消除人类堕落的最后痕迹。他们有时称路易十六为公民国王,并多次谈到危害国民罪,而这条罪状后来被经常认为是他们发明的。他们同其他人一样认为,应不遗余力地发展公共教育,领导公共教育的是国家。一份陈情书说道,三级会议关心通过儿童教育中的变革,灌输一种国民性格。和同时代其他的人一样,他们对立法的统一表现强烈持久的爱好,然而触及到等级存在问题时看法就不同了。他们和第三等级一样,要求行政统一,度量衡统一,等等;他们提到各种改革,并希望改革彻底。按照他们的想法,所有捐税,一无例外,均须废除或改造;所有司法制度均须变革,领主司法除外,领主司法只需完善。对于他们像对所有其他法国人一样,法兰西是一块政治试验田,有一种政治模范农场,在这里,一切均当翻转过来,一切均当加以尝试,除了生长着他们个人特权的小天地;还必须替他们说句公道话,就连这块小场地,他们也没有放过。总之,读贵族阶级陈情书时,人们能够肯定,如果这些贵族是平民的话,他们就能发动这场大革命。

    第176页,第15行。

    有人说,18世纪哲学的特点是对人类理性的崇拜,是无限信赖理性的威力,凭此就可以随意改造法律、规章制度和风尚。应该确切地解释一下:真正说来,这些哲学家中有一些人并不崇拜人类理性,而是崇拜他们自己的理性。从未有人像他们那样对共同智慧缺乏信心。我可以举出许多人,他们几乎像蔑视仁慈的上帝一样蔑视民众。他们对上帝表现出一种竞争对手的傲慢,对民众则表现出一种暴发户的骄傲。真正恭敬地服从多数人的意志同服从神的意志一样,对他们来说都是格格不入的。几乎所有革命家后来都显示出这一双重性格。这与英国人和美国人对其公民多数人的感情所表现的那种尊重相去万里。在他们国家,理性对自身充满自豪和信心,但从不蛮横无礼;因此理性导致了自由,而我们的理性,只不过发明了一些新的奴役形式。

    第188页,第18行。

    弗里德里希二世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丰特内尔和伏尔泰、霍布斯、科林斯、沙夫茨伯里、博林布鲁克之辈,这些伟人给宗教以致命打击。这些人开始检查他们一向愚蠢地崇拜的东西;理性打垮迷信;人们对自己一向相信的神话嗤之以鼻。自然神论造就了大量宗派信徒。假如说伊壁鸠鲁主义严重地损害了异教徒的偶像崇拜,那么自然神论今天也同样严重地损害了我们祖先所接受的犹太教观念。思想自由盛行英国,对哲学的进步贡献很大。”

    从上面这段话可看出,弗里德里希二世在写这几行字之际,亦即在18世纪中期,还是把当时的英国当作非宗教信条的发源地。在这里,还可看到一件更惊人的事:一位最精通人文科学和国务科学的君主,看起来并不怀疑宗教的政治效用;他的老师们的精神错误,改变了他的精神的固有品质。

    第208页,第9行。

    18世纪末期法国出现的这种进步精神,在同一时期也出现在整个德意志,而且到处都同样伴随着改革政治制度的愿望,请看一看一位德国历史学家对当时德国正在发生的事件所作的描述:

    “18世纪下半叶,”他说道,“新的时代精神逐渐引入教会领地本身。人们在那里开始改革。技艺和宽容到处深入传播;在一些大国已经居统治地位的开明**,在德意志已见端倪。

    应该说,在18世纪任何一个时期,在这些教会领地上,从没见过像法国革命前最后几十年中那样杰出、那样值得敬重的一些君王。”

    必须注意人们描绘的这幅图画多么像法国当时呈现的图景:改良与进步的运动在同一时期兴起,最有资格进行统治的人物在大革命行将吞噬一切的时刻出现。

    还应该承认,德意志的整个这一部分多么明显地被卷入法兰西的文明与政治运动。

    第209页,第14行。英国人的司法立法证明,政治制度尽管有许多附带的毛病,但不妨碍人们达到建立这些制度时既定的首要目标。

    有些国家尽管政治体制的附属部分不完善,但如果这些体制所遵循的总原则即精神富有生命力时,这些国家便具有繁荣昌盛的能力。这种现象再没有比研究上世纪英国司法体制时更加清楚可见了。布莱克斯通向我们证明了这点。

    首先,人们在英国发现两大引人注目的多样性:

    1.法律的多样性;

    2.执行法律的法庭的多样性。

    一、法律的多样性。1.英格兰本土、苏格兰、爱尔兰、大不列颠的各欧洲附属地,诸如马恩岛、诺曼底群岛等等,以及各殖民地,法律都彼此不同。

    2.在英格兰本土有四种法律:习惯法、成文法、罗马法、衡平法。习惯法本身分为通行全王国的普通习惯法;行于某些领地、某些城市,有时仅仅行于某些阶级的特殊习惯法,例如商人习惯法。这些习惯法有时彼此大相径庭,例如那些与英国法律的普遍倾向相对立的习惯法,规定所有的子女平均分享遗产(gavelkind),而更奇特的是,给与最年幼的子女以长子继承权。

    二、法庭的多样性。布莱克斯通说道,法律设置了不同的法庭,呈现出惊人的多样化;请看以下的大略分析。

    1.首先有英格兰以外建立的法庭,如苏格兰和爱尔兰法庭,它们并非总是从属于英国最高法庭,尽管它们最后都须通往英国贵族法庭,我想。

    2.至于英格兰本土,假如我没忘记的话,那么布莱克斯通的分类中计有:

    (1)11种根据普通法而存在的法庭,其中4种真正说来,似乎已经废弃不用;

    (2)三种裁判管辖区扩及全国,但只用于某些方面的法庭;

    (3)10种带有特殊性的法庭。其中之一由地方法庭组成,地方法庭由最高法院的不同法令创设,或根据传统而存在,或是在伦敦,或是在各郡的市镇。这类法庭为数众多,其结构和规则五花八门,作者也无法细述。

    因此,若参照布莱克斯通之说,仅仅在英格兰本土,在他进行写作的那个时代,即18世纪下半叶,便存在24种法庭,其中有许多又细分为大量各具特色的法庭。假如撇开自那时期几近消失的几种法庭,剩下的还有18种或20种。

    现在,如考察一下这个司法制度,便不难看到它含有各种不完善性。

    尽管法庭繁多,却常常缺少离诉讼人很近、花费很少、能就地审判小案件的第一审小法庭,这就使司法阻塞,并且昂贵。同样的案件隶属许多法庭管辖,因此第一审开始就不明不白。几乎所有上诉法庭在某些情况下都进行初审审判,有些时候普通法法庭,另一些时候衡平法法庭,进行初审审判。

    上诉法庭花样繁多。唯一中心点为英国贵族上院。行政诉讼与普通诉讼并不分开;这在大多数法国法学家看来是一大畸形。最后,所有这些法庭都要在四部不同的立法中汲取裁决理由,其中一部只是由先例确立,另一部衡平法的确立根据不明,因为其目的最经常的是抵御习惯法或成文法,通过法官强行修正成文法或习惯法中过时或过于苛刻的东西。

    英国司法的缺陷确实不少;将英国司法的这架庞大古老的机器同法国司法制度之现代化工厂相比,将英国司法中明显的复杂、不一致与法国司法制度的简单、一致、连贯相比,英国司法的缺陷一定会显得更为突出。然而,自布莱克斯通那个时代以来,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像英国那样彻底达到司法的伟大目的,这就是说,在英国,不管一个人的地位如何,不管他控诉个人或是国王,他都更有把握使世人听到他的控诉,而且在英国所有的法庭都可找到维护他的财产、自由与生命的最好保障。

    这并不是说,英国司法制度的缺陷有助于实现我这里所说的司法的伟大目的;这只是证明,在一切司法组织中,都有次要的缺陷,它们对司法的这一目的仅有轻微的危害;在一切司法组织中,还有其他一些主要的缺陷,不仅危害司法的这一目的,而且会将它毁坏,尽管它们带有许多次要的完美性。第一种缺陷最容易被发觉,通常最先惊动民众精神的就是这些。正像人们所说,它们一目了然。另一种缺陷常常更为隐蔽,发现或指出这些缺陷的并不总是法学家或其他操此职业者。

    此外请注意,同样的品质可以是次要的或是主要的,依时间和社会政治组织而定。在贵族制时代,在不平等时代,试图在法庭面前减少某些个人特权,为归法院管辖的弱者提供保障,以对付归法院管辖的强者,试图使国家行为居统治地位,这一切,当只涉及两个臣民之间的诉讼时,自然是公允的,并且变为主要的品质,但是,随着社会状况和政治体制转向民主制时,它的重要性便减少了。

    如果根据这些原则研究英国司法制度,就会发现,尽管存在所有那些使我们邻邦的司法变得模糊、阻塞、迟缓、昂贵和不便的缺点,但是人们采取了无数预防措施,使强者绝不能以牺牲弱者而得益,使国家绝不能以牺牲个人而得利;人们越是深入这种立法的细节,就越会看到,英国司法制度为每个公民提供了一切自卫武器,这里的各种安排,都是为了给每个人提供最大的保障,以对付不公正、对付法官的卖官鬻爵,在民主时代,这类卖官鬻爵更为平常,尤其危险,它是从法庭对国家力量的屈从中产生的。

    基于所有这些观点,英国司法制度尽管现在仍存在大量次要的缺点,我却觉得它胜过法国的司法制度。当然,法国司法制度几乎没沾染英国司法制度的缺陷,但也无法提供同样程度的英国司法制度的主要品质;它为每个公民进行私人间的争辩提供出色的保障,但在个人对付国家的保障上软弱无力;而在法国这样的民主社会中,这是必须永远加强的一个方面。

    第228页,第2行。

    大革命并不是因为这种繁荣而发生的;但是那种必然产生大革命的精神,那种积极活跃、不安现状、机智灵敏、锐意革新、雄心勃勃的精神,那种新社会的民主精神,正在开始推动一切事物,在瞬息间颠覆社会之前,它已足以促进社会动摇和发展。

    附录一:论三级会议各省,尤其朗格多克

    我并不是想在这里详细研究大革命时期尚存在的各个三级会议省的情况。

    我只想指出三级会议省的数量,使人们了解在哪些三级会议省地方生活依然活跃,说明它们与国王政府处于何种关系,它们在哪个方面脱离我前面陈述的共同规章,又从何处回到这些规章,最后,通过它们当中的一个例证,使人们管中窥豹,举一反三。

    法国大多数省份一直存在三级会议,就是说,每个省均在国王政府之下,如当时人们所说的,由三个等级的人治理,这就是说是由教士、贵族和资产阶级的代表组成的议会治理。

    同中世纪其他政治制度一样,这种省政体几乎在欧洲所有文明国家都可以找到,且具有同样的特征,至少在渗透了日耳曼风尚和思想的地方是如此。在德意志的很多邦里,三级会议一直存在到法国大革命时期;有些地方三级会议被废除,那也只是到了17和18世纪期间才消失。两个世纪以来,君主们处处对它们发动战争,时而是暗中的,时而是公开的,但从未间断。他们从来不设法按照时代的发展来改善这体制,只是一有机会,别无他策时,便试图摧毁它或使它变形。

    1789年,在法国只有五个幅员较大的省份和几个微不足道的小区还有三级会议。真正说来,只有两个省——布列塔尼和朗格多克还存在省内自由;其它各省,三级会议机构已完全丧失活力,徒有虚名而已。

    我要单独论述朗格多克,把它作为特殊考察的对象。

    在所有三级会议省中朗格多克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它拥有2000个村社,或像当时人所说,2000个共同体,居民近200万。此外,正如它最大,它也是所有三级会议省中治理得最好、最繁荣的省份。因而我挑选朗格多克是很合适的,它可以说明旧制度下省内自由的情况,以及在省内自由最发达的那些地方,这种自由在何种程度上从属于国王政权。

    在朗格多克,三级会议只有经国王特别命令,由国王每年将召开会议通知书个别发给所有三级会议成员,才能举行;

    一位讥评时政的人因而说道:“构成三级会议的三个团体,其中之一——教士,系由国王指定,因为国王提名主教职位和有俸圣职,其他两个团体亦然,因为王室有权下令禁止三级会议任何一位成员参加会议,而并不需要将他流放或提交诉讼。只要不通知他开会便足够了。”

    三级会议不仅必须按国王指定的日期召开,也须按他的指定日期散会。会议的时间,按御前会议的规定通常为40天。

    国王派代表出席会议,他们随时可以参加会议,并负责在会议上陈述政府的意愿。此外,三级会议处于严密监督之下。它们无权做出重大决策,无权决定任何财政措施,除非它们的决议得到御前会议的判决批准;哪怕是一项捐税、一笔贷款、一桩讼案,都得经国王特别批准。三级会议的所有普通规章,甚至有关会议召开事宜,均须得到批准才能生效。它们的收支,用今天的说法叫预算,每年也要受同样的控制。

    此外,在朗格多克,中央政权还执行它在其他所有地方得到承认的同样的政治权利;中央政权颁布的法律,它不断制定的普通规章,它采取的一般措施,在朗格多克亦如在各财政区一样适用。同样,中央政权在这里执行政府的一切天然职能;它在这里有同样的警察和同样的官员;它在这里如在各地一样,不时创设大量新官员,朗格多克省必须高价购买这些官职。

    像其他省一样,朗格多克也由总督统辖。这位总督在各区都有总督代理,总督代理与共同体首领通信往来,并领导他们。总督像在财政区完全一样,执行政府监护制。远在塞文山脉峡谷的最小的村庄,除非得到来自巴黎的御前会议的判决,无权花费哪怕一文钱。今天被称作行政诉讼的这一部分司法权,在朗格多克亦如在法国各地一样广泛推行,甚至还更甚。总督初审决定所有路政问题;他判决有关道路问题的所有诉讼案件;一般来说,所有涉及政府或被认为与之有关的案件,均由总督宣判。和别处一样,政府也袒护所有官员,免受被其欺压的公民的贸然起诉。

    那么,朗格多克区别于其他省份并受人羡慕的特殊之处是什么?有三件事足以使朗格多克完全不同于法国其他地方:

    1.它有一个由重要人物组成的议会,受到居民的信任和王权的尊重,任何中央政府官员,或按当时话说,任何国王官员,均不得参加会议,人们每年在议会中自由而严肃地讨论本省的特殊问题。只要把王国政府置于这个光明之源的左右,它就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行使其特权,尽管其官员和本能并无变化,它却会处处与过去情况迥异。

    2.朗格多克有很多由国王或其代理人出资兴办的公共工程;还有其他一些工程,中央政府提供部分资金,并领导大部分施工;但是,为数最大的工程却是朗格多克省单独出资施工的。一旦国王批准这些工程的规划和费用,便由三级会议选定的官员负责施工,由三级会议内部聘用的专员负责督察。

    3.最后,朗格多克省有权按照自己选择的方法,自行征收部分王家捐税以及获准设立的供自己需要的全部捐税。

    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下朗格多克从这些特权中能得到的好处。为此值得下功夫仔细观察。

    在各财政区,最令人惊奇的是几乎完全没有地方捐税;普通捐税常带压迫性,但省里却几乎未为自己花分文。相反,在朗格多克,每年用于省内公共工程的金颔巨大:1780年,每年超出200万里佛。

    中央政府有时对如此庞大的开支感到吃惊;它担心朗格多克省因耗费过大,财力枯竭,无法完纳应缴中央政府的那部分捐税;它指责三级会议毫无节制。我读过一份三级会议答复这类批评的报告。我打算逐字逐句摘录它的内容,这比我的全部口舌都将更好地描绘出这个小小政府所依据的精神。

    在报告中可以看出,朗格多克省确实已兴办并继续兴办着巨大工程;但是,人们并未为此请求谅解,而是宣布,如果国王不反对,朗格多克省将日益走这条道路。它已经改善或修复穿越全省的主要河道,并致力于延长路易十四时开凿但现已不够用的朗格多克运河,它穿越下朗格多克,经由塞特和阿热,直抵罗讷河。它已使塞特港变为商用,并以重金加以维修。人们特别指明,所有这些开支不仅具有全省意义,而且更具有全国意义,然而朗格多克由于获益比其他省多,所以负担这些开支。它同样正在排干埃格—莫尔特沼泽,使之成为可耕地。但是它主要一心致力于道路:它已开通穿越全省以达王国各地的所有道路,且维护良好;甚至那些只沟通省内城市和乡镇的道路也已修好。即使是冬季,所有这些道路也极为出色,与邻近大多数省份,如多菲内、凯尔西、波尔多财政区(点明财政区)那些坚硬崎岖、保养恶劣的道路,形成鲜明对照。在这点上自有商业和旅行家的公论;它没有错,因为十年后游历此地的阿瑟·扬在游记中写道:“朗格多克,三级会议省!优等道路,修筑不用劳役。”

    报告继续写道,如果国王恩准,三个等级的计划还不止于此;它们将着手改善共同体的道路(乡间小道),这种道路和其他道路同样有益。人们指出:“因为,如果粮食不能走出所有者的粮仓而来到市场,它们怎么可能运往远方?”报告进一步说道,“在公共工程问题上,三级会议的信条一贯是,应该注重的不是工程的宏伟,而是工程的用途。”河流、运河、道路给与土地和工业产品以价值,随时可以将这些产品廉价运往所需要的各个地方,藉此,商业才能深入全省,尽管工程少不了开销,但朗格多克却因此富裕起来。此外,由于全省各地同时有节制地、几乎平衡地兴办此类工程,各处的工资价格稳定,贫民得到救济。朗格多克省在结束报告时,有几分骄傲地说道:“国王无须花钱在朗格多克创建慈善工场,像他在法国其他地方所做的那样,我们不要求这份恩典;我们每年自己举办的有用工程可以取而代之,并给大家以生产性工作。”

    我越研究这些由国王批准,但不由他倡议,而是由朗格多克省三级会议在它这部分公共行政职权范围内制订的普通规章制度,我越赞赏其中体现的睿智、公允和温厚;我越觉得地方政府的做法胜过我刚刚在国王独自管理的地方看到的一切。

    朗格多克省划分为若干共同体(城市或村庄),若干称作主教区的行政区;最后,还划分为称为三个司法总管辖区。这些部分中,每一个都有独自的代表权,都有单独的小型政府,它们或是由三级会议领导,或是由国王领导。若事关公共工程,而工程和一个小政治团体利害攸关,那么只要这个小团体提出要求,就可以动工兴办。若共同体的工程对主教区也有益处,主教区便应采取某种措施予以资助。假如司法总管辖区也受益,它也应提供赞助。最后,主教区、司法总管辖区、朗格多克省,均应援助共同体,即使事情只涉及该共同体的特殊利益,只要这项工程为它所必需,而又超出它的力量;因为,三级会议不断地说道:“我们的体制的根本原则,就是朗格多克的所有各部分都是完全团结一致的,都应该不断地互相帮助”。

    由省施工的工程必须长期准备,首先交与应援助工程的所有从属团体进行审查;施工必须付钱:劳役是没有的。我曾说过,在财政区内,因公征收的业主土地补偿费低廉或迟迟不予补偿,而且常常根本没有补偿费。1787年召集的省议会里怨声载道的事项中便有此项。我甚至看到这样的事:有人在估价以前,就毁坏或歪曲要占获之物,从而剥夺了业主讨还用这种方式欠下的债务的能力。在朗格多克,每一小块从业主手中征集的土地都必须在工程开始以前详加估价,并在施工第一年内偿清。

    我详细摘录的三级会议有关不同公共工程的规章制度,中央政府认为十分恰当,虽然它没有模仿,但表示赞许。御前会议在批准施行此规章制度之后,将它交给王家印刷厂印刷并下令作为文件,在所有总督中传阅。

    我前面就公共工程所说的完全适用于省行政的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部门是税收。尤其在税收问题上,王国和省内,简直判若两个世界。

    我在别处已有机会说明,朗格多克制订军役税和征收军役税所遵循的程序,有一部分就是我们今天征收捐税所遵循的程序。这里我不想再重复;我只加一句话,朗格多克省在征税问题上十分赞赏这种方法的优越性,以至每次国王设立新税,三级会议都毫不犹豫地以重金买下征税权,通过自己的方式,完全由自己的官员征收。

    尽管上面列举的各种开支,朗格多克的情况却井然有序,它的信用十分稳固,连中央政府也向它求助,并以省的名义向它借款,朗格多克向国王贷款条件之优越,胜过省内自我贷款。我发现在最后若干年里朗格多克以本省为担保借给国王7320万里佛。

    但是政府和大臣们对这些特殊的自由大不以为然。黎世留首先损坏这些自由,然后将其废除,懦弱而不问政事的路易十三什么也不欣赏,对这些自由深恶痛绝;布兰维利埃说,路易十三对外省的所有特权感到恐惧,只要听到有人提起它们的名字便怒火冲天。脆弱的灵魂对迫使他们花费精力的事物非常憎恨,其强度是无法想象的。他们所剩余的男子汉气概全部都用在那里,这些灵魂在别的场合都虚弱不堪,而在这里却差不多总是显得强壮有力。幸好朗格多克的旧政体在路易十四童年时期得以恢复。路易十四把它视为自己的业绩,十分珍重。路易十五将它吊销了两年,之后,又让它复活。

    设立市政官员使它冒一定的风险,虽说不是直接的,但仍不小;这项讨厌的制度不光摧毁了城市政体,而且还改变了省体制的性质。我不清楚省议会里第三等级的议员是否从来都是经过选举的,但是很久以来,他们已不再如此;城市市政官员在三级会议里是资产阶级和人民的唯一法定代表。

    只要城市本身通过普选,自由地选出行政官——并且经常任期极短,那么那种没有受特殊委托仅凭一时利益而授予的权利,就不大引人注意。在三级会议内,市长、行政官或行会理事忠实地代表全体居民的意志,并以全体居民的名义讲话,仿佛他们是由全体居民特意选定的。人们懂得,这同那种花钱买来治理同胞权利的人是完全不一样的。这种人代表的只是他自己,或者至多只代表他的小集团的微小利益或细微情感。然而,这位通过竞争获得权力的行政官却保持民选行政官所具有的权利。这就立刻改变了整个制度的特征。在各省议会中,坐在贵族和教士的身旁和对面的,不是人民的代表,只是几个孤立、拘谨、毫无能力的资产者,第三等级在政府中日益处于附属地位,尽管这时第三等级在社会上日益富有强大。朗格多克的情况却不同,随着国王设置官职,朗格多克省总是特意向国王购买官职,它为此目的结下的债务,1773年一年即高达400万里佛以上。

    其他一些更带关键性的原因促使新的精神渗透到这些古老制度中,使得朗格多克三级会议具有超出所有其他省三级会议的无可争论的优越性。

    朗格多克省和南方大部分地区一样,军役税是真实的而非因人而异的,这就是说,军役税的制订是根据财产的价值而不是根据所有主的地位的。确实,省内有些土地享有免交军役税的特权。这类土地过去曾为贵族土地;但是,由于时代和技艺的进步,这些财产中有一部分已落入平民手中;另一方面,贵族已变成许多缴纳军役税的财产的所有主。这样从人身转移到物的特权无疑更加荒谬,但是它却极少为人们所感觉,因为它不再带侮辱性,尽管它依旧使人不快。由于它不再牢牢地与阶级这一思想联结,不为其中任何一个阶级创造与其他阶级格格不入或对立的利益,它便不再反对所有阶级共同关心政府事务。在朗格多克,各阶级实际上都加入了政府,在政府中,他们的地位完全平等,这是其他任何地方望尘莫及的。

    在布列塔尼,贵族有权以个人身份全部出席三级会议,这就使三级会议类似波兰议会。在朗格多克,贵族只有通过代表参加三级会议,23名贵族在三级会议中便代表了其他所有贵族。朗格多克省23名主教代表教士出席会议,而尤应指出的是城市在三级会议中的选票与头两个等级相等。

    议会是单一性的,故而议事不依等级,而依人头,第三等级在议会中也就必然举足轻重;逐渐地,第三等级把自己的精神渗透到整个团体当中。况且,名为总理事的三位行政官员以三级会议的名义,负责领导日常事务,他们总是法律界人士,就是说,都是平民。贵族尽管有力量维持自己的地位,却再也无力量独自统治。而教士呢,尽管大部分是由贵族组成,却与第三等级十分融洽,热情参与第三等级的计划,共同携手工作,以促进所有公民的物质繁荣,发展他们的工商业,并经常以自己广博的人事知识和处理事务的罕有干练为第三等级服务。前往凡尔赛宫与大臣们就那些使王权与三级会议冲突的有争执的问题进行辩论的,几乎总是一位由人们选定的教士。可以说,整个18世纪期间,朗格多克是由资产者治理的;他们受贵族的控制,得到教士的帮助。

    由于有了朗格多克这种特殊政体,新的时代精神才得以平稳地渗透到这古老的制度中,它什么也不破坏,就改变了一切。

    其他各处本来也是可以这样办的。倘若当初那些君主不是仅仅考虑坐稳江山,他们只要把用于取消或歪曲省三级会议的一部分的顽固劲头和气力拿出来,就足以使省三级会议依照朗格多克方式臻于完善,并使之全部适合现代文明的需要。

    附录二:1789年前后法国社会政治状况

    第一部分

    法兰西对今日人类命运的影响是有益的还是有害的?这只有未来才能知道。然而没有人能怀疑这种影响确实存在过,而且至今仍很大。

    如果探究法国人何以能通过武力、文字、或榜样引起这些重大变化,那么人们会发现在诸多原因中,下面这个应被认为是最主要的:数百年来,所有欧洲古老国家都在默默地从事摧毁国内的不平等现象。法兰西在自己国家中激发了革命,而革命在欧洲其他地区则步履艰难。法兰西第一个清晰地看准了它的意图,而其他国家只在犹豫不决的探索中感到这种要求。它随手摘取500年来流行于世的思想精粹,在欧洲大陆上一举首创这门新科学,而其邻国历尽千辛万苦,只汇集了这门科学的枝叶。法国人敢于说出别人还只敢想的东西;别人尚在模糊的远景中梦幻的事物,法国人却不怕今天就付诸实施。

    封建欧洲长期被分割为几千个各类主权国。每国,以至每个城市,当时互相隔绝,各行其事,所采取的办法和观点各不相同,人们并非因其合理或公正而偏爱它们,只是因为对他们合适而已。

    到中世纪末期,呈现一片混乱:各国互相观望,互相渗通,互相了解,互相模仿。每个民族都对自己多年形成的一套特殊制度失去信心,而在邻国又未见到更完美的东西。于是很自然地就出现一套共同制度的设想,这种制度正因为它既非本国的,也非外国的,所以能适用于无论何时何人。

    正当人们思想尚在犹疑,并开始想从旧轨道的束缚中摆脱出来之时,法兰西人民一举而割断与往昔的联系,践踏旧习俗,摒弃古风尚,挣脱家庭传统,阶级偏见,乡愿精神,民族成见,信仰统治,宣布真理只有一个,不随时空而改变,真理是绝对的而决非相对的,必须在事物深处去寻找真理,不拘形式,并宣称每个人都能发现真理,而且应该实行真理。

    人们往往谈论法国思想产生的影响,这是不对的。作为法国的思想,它的力量是有限的。但人们是从普遍的角度,我敢说从人的角度去掌握这些思想的。法国人之所以取得更大力量是由于他们的哲学方法,而不是由于他们的哲学,他们是第一个敢于大力使用这种方法;是由于他们努力的方式而不是努力的结果。他们的哲学只适用于他们自己,但他们的方法可以作为一种工具,所有从事于破坏的双手都可以使用。

    因此,法兰西只是居于两大革命,即政治革命与哲学革命,民族革命与思想革命的领先地位,它并未制造这些革命。

    从这里可以看出它的鼓动力。法兰西的力量主要并不在于它在自身中发现了什么,而是在它所推动的那些人中间所发现的东西。它的行为像罗马一样:带着异邦人去征服异邦。法兰西并未在它周围散布革命种子,它只是培养存在的种子;它决非创世的上帝,而是破晓的曙光。

    50年来,几乎所有欧洲国家都或多或少受到法国人的革命影响,其中大多数虽然受到影响却不知其所以然。它们听其一种共同力量的推动而不知动力为何。走遍法兰西邻国的观察家不难发现,在那里,许多事件、习俗、思想都是法国革命的直接或间接产物,但他们同时也觉察到就在这些地方,人们对这次革命产生的原因以及它在法国本国所引起的结果一无所知。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对其邻国发生更大的影响,而又如此不为其邻国所理解。我们认为这种情况在英国尤其明显。

    这两个西方大国20年来和平相处,进行了重大的交流。

    许多习惯已成为两国人民所共有,许多观点互相渗透。法国人从英国法律中吸取了宪政自由的原则和法律秩序的思想。

    在英国见到的若干民主风尚以及在那里宣扬的公民平等的大部分理论,看来都来自法国。然而这两个民族在天然秉赋上存在如此深刻的差异,以致即使他们不再相互仇视,仍不能相互理解;即使相互模仿,仍互不了解。英国人周游法国,每日东西南北无处不到,一般都不知道在那里发生的事情。在伦敦可以读到关于东西印度发生事件的详细记载的出版物,人们大体上了解生活在我们对角地带人民的社会政治状况。

    但是英国人对法国各种制度只有一个肤浅的概念,他们对法国内部流行的思想、存在的偏见、发生的变化、流传的习俗一知半解。他们不知道其近邻的党派划分、居民类别和利益分歧,即使略知一二,也是道听途说。每人抱住一种比完全无知更有害的半科学,丝毫不想完全弄懂。

    正因如此,这两大民族好似在阴暗处摸索,在微光下相觑,仿佛是无意中的巧遇。

    这些书信的目的决不是详细介绍法国的现状,要是抱着这个目的,恐怕一辈子也达不到。作者向自己提出的唯一目的是阐明若干重要问题,考察了这些问题一定能顺利地引导善于思考的人们了解所有其他问题。

    一些看不见的而又是几乎万能的锁链把一个世纪的思想与前一个世纪的思想,把儿辈的志趣与父辈的爱好连结在一片。不论一代人如何彻底地向前一代人宣战,但是和前一代人作战容易,要与他们截然不同很难。因此,要谈论某一时期的民族而不讲清它在半个世纪以前的情况,这是不行的。特别是涉及一个过去50年中一直处于几乎不断革命的状态中的人民时,这一点尤其必要。那些凭道听途说却未曾仔细注视法国人民所经受的连续变革的外国人,只知道在法国人民内部发生了重大变化,却根本不知道在如此漫长的变迁中,旧的状况有哪些部分已被抛弃,有哪些部分被保留下来。

    这第一部分的意图是对1789年那场伟大革命以前的法国状况作一些解释,否则很难理解法国的现状。

    旧君主制末期,法兰西教会呈现出在某些点上类似今天英国国教的景象。

    路易十四摧毁了所有巨大的个体组织,解散或压低了所有团体,只给教士留下一种独立生活的外表。教士保留了举行年会的制度,在会上,自行制订税则;教士占有王国巨大的不动产,并千方百计渗透到政府机关中去。尽管教会依旧服从天主教的主要信条,但对罗马教廷则持坚决而且近乎敌对的态度。

    路易十四所遵循的无非是在他治下全部行为中所表现的同一**倾向,他使法国教士脱离他们的精神导师,同时让他们保留财富和势力。他觉得他将永远充当教士的主宰,由他亲自选定教会首脑,并认为教士的强大对自己有利,因为教士强大,才能够帮助他统治人民的精神,并和他一起抗拒教皇的侵犯。

    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兰西教会既是一个宗教机构,又是一个政治机构。在这位君主逝世至法国大革命这段时期,信仰逐渐削弱,教士和人民逐渐彼此疏远。这个变化源于种种原因,在此不一一列举。18世纪末,法国教士仍拥有财产;他们仍介入所有国家事务;但是全体居民的思想正从各个方面摆脱教士,教会作为政治机构的作用,已远远超过宗教机构作用。

    要想使当今的英国人明白法国贵族当时状况,并非易事。

    英国人的语言中没有一个词语可将noblesse(贵族阶级)这一法国旧概念精确表达出来。nobility(贵族)一词比noblesse含义略多,而gentry(绅士)一词则不足。aristocratie(贵族)也不是一个不加注释就能使用的词。aristocratie一词的通俗含义一般是指各上层阶级的整体。法国贵族阶级是一个贵族团体;但是如果说仅仅它便构成了国家的aristocratie(贵族),那就错了;因为在它左右还有同它一样有教养,同样富裕,而且几乎同样有影响的一些阶级。因而当时法国贵族之于今天的英国贵族,乃是种对于属的关系;它形成一个caste(种姓),而非一个aristocratie(贵族)。在这点上,它和大陆上所有贵族阶级相似。这并非说在法国人们不能通过捐官或国王恩准而被封为贵族;但敕封贵族虽然使一个人脱离了第三等级的地位,却不能真正将他引入noblesse(贵族阶级)的地位。新封的gentilhomme(贵族)可以说正停留在两个等级的界线上;比一个等级略高,比另一个等级略低。他从远处望见那唯有他的子孙才能进入的福地。事实上,出身才是贵族阶级吸取成员的唯一源泉;人们生而为贵族,却不能变为贵族。

    散布在王国地域上的近2个家族构成这个巨大的团体,这些家族自称在他们之间拥有某种理论上的平等,这种平等是建立在出身的共同特权之上的。亨利四世说过:“我只不过是我的王国的第一贵族。”这句话绘出了18世纪末法国贵族中仍盛行的精神。不过,在贵族之间仍存在种种巨大差异;有一些人还拥有大宗地产,另一些人在父亲的庄园周围几乎找不到维生之计。一些人在宫廷度过他们一生中绝大部分光阴;另一些人则在外省的深处,自豪地保持着世代相传的隐身匿迹生活。对一些人,习俗打开了国家的显职高位的道路,而对于另一些人,当他们达到了不高的军阶以后,便心满意足,安静地回到他们的家中,再也不出来。

    若要忠实地描绘贵族等级,就不得不采用繁多的分类方法;必须区分佩剑贵族与穿袍贵族,宫廷贵族与外省贵族,旧贵族与新贵族。在这个小小社会中,可以找到同全社会(小社会只是它的一部分)中几乎同样多的差异和阶级。不过,人们在这巨大团体内仍可看到有某种一致精神。它使整个团体都遵守某些固定的规则,按照某些一成不变的惯例治理,并维持某些全体成员共有的思想。

    和中世纪所有其他贵族阶级一样,法国贵族从征服中诞生,昔日享受过和它们同样多而且可能比它们还多的巨大的特权。法国贵族内部包含了几乎全部知识和全部社会财富:

    它拥有土地并统治居民。

    但是,18世纪末期,法国贵族只不过徒有其名而已;它既丧失了对君主的影响,也丧失了对人民的影响。国王依然从贵族中遴选政府主要官员,但是他这样作是本能地遵守旧惯例,并非承认一种既得权利。很久以来就不再存在那种能使君主为之震慑、能向君主要回一部分治理权的贵族了。

    贵族对人民的影响则更小。在国王与贵族团体之间存在天然的姻亲关系,因此,他们本能地,甚至在不知不觉之间,就彼此接近。但是贵族与人民的联合却非自然而然之事,只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不懈的努力才能使之生效并维持下去。

    真正说来,贵族要想保持对人民的影响,唯有两种方法:

    统治人民,或与人民联合起来,以便节制那些统治人民者,换言之,贵族必须继续当人民的主人,或变成人民的首领。

    法国贵族远非其他阶级的首领,无法和其他阶级一起反抗王权的专横,相反,正是王权过去与人民联合,展开反对贵族**的斗争,随后,正是王权与贵族阶级联合,迫使人民服从。

    另一方面,贵族很久以来就不再参与政府的具体事务,经常是由贵族领导国家的一般事务:他们指挥军队,担任大臣,充斥宫廷;但是他们并未参与真正的行政管理,即参与同人民直接发生联系的事务。法兰西贵族在自己的城堡里闭门不出,不为君主所知,与四周的居民格格不入,社会每天都在运动,而法兰西贵族纹丝不动。在他周围,是国王的官吏,他们进行审判,制订捐税,维持秩序,为居民谋福利,并领导居民。贵族对黯淡闲散的生活感到厌倦,他们仍然有大宗财产,遂来到巴黎,在宫廷生活,这里乃是显示他们伟大之处的唯一舞台。小贵族迫不得已定居外省,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他们一无所为,令人厌烦。这样,在贵族中,一些人虽无权力,但凭籍财富,本来能够取得对人民的某种影响,却甘愿远离人民;另一些人被迫与人民为邻,在人民眼里,他们却暴露出贵族制度——他们仿佛是唯一代表——的无用和累赘。

    法国贵族将公共行政管理的细务交给别人,一心追求国家的显要官职,这就表明,法国贵族热衷于权力的表象甚于权力本身。中央政府是天高皇帝远。对外政策、一般法律对于每个公民的处境和福利的影响,只是间接的,常常是看不到的。地方政府却与他们天天见面,不断地在那些最敏感的地方触及他们;它影响所有细小利益,而这些正是人们对生活的深切关心的组成部分;它是人们敬畏的主要对象;它把人们的主要期望都吸引到自己身上;它通过无数无形的锁链将他们缚住,在不知不觉中带领他们。正是在治理村庄中,贵族奠定了后来用以领导整个国家的权力基础。

    对于那些尚存的贵族来说,可庆幸的是,力图摧毁贵族的那股势力,并不比贵族本身更了解贵族权力的这一奥秘。对我来说,假如我想在我这里摧毁强大的贵族,我绝不费力去清除国王身边的贵族代表;我绝不急于进攻贵族最显赫的特权;绝不首先对贵族的立法大权提出异议;而是使贵族远离穷人的住宅,防止贵族对公民的日常利益发挥影响,宁可容许贵族参与制定国家的普遍法规,也不让贵族控制一座城市的警察;宁可把社会重大事务交给贵族处理;我让贵族保持飞黄腾达的外表,却从贵族手中夺走人民的心——权力的真正源泉。

    然而法国贵族还保持一定数量的专有权利,使他们高高在上,有别于其他公民;但是人们很容易发现,在他们先辈的特权中,法国贵族只保留了那些使贵族令人憎恨的特权,并未保留那些使贵族受人爱戴或敬畏的特权。

    贵族享有向军队输送军官的专有权利。无疑,贵族要是保持某种个人能力或强有力的团体精神,输送军官本是一种重要特权。

    但是法国贵族既不具备前者,也不具备后者,他们在军队里和在任何地方一样,只不过是国王手中的被动工具。他们只想从国王那里得到晋升和恩宠,在战场上,像在宫廷里一样,取悦国王。我所讲的那种权利,对贵族家族有利,而对作为政治团体的贵族阶级则毫无用处。在一个基本上崇尚武功、军事荣誉历来被视为最高俸禄的国家,这一特权激起了对享有特权者猛烈的仇恨和无法平息的嫉妒。它没有使士兵听命于贵族,却使士兵成为贵族的天敌。

    出身贵族的人免缴一部分捐税。而且,他们对领地居民每年还征收大量名目繁多的杂税。这些权利并没使贵族的财富增长多少,却使他们成为仇恨与嫉妒的众矢之的。

    对享有特权者来说,最危险的特权是金钱特权。人们一眼就能看出这种特权的范围有多大,等看清楚时,便十分不快。金钱特权所产生的金额有多少,它所产生的仇恨就有多少。追求荣誉、渴望领导国家的人,为数不是太多,但是不想发财致富的人却少而又少。许多人对谁在统治他们可以不闻不问;但是对其私人财产的变化漠不关心的,却寥寥无几。

    因此,金钱特权比起权力特权来,所给无几,却危害更大。法国贵族宁取金钱特权而舍弃其他,结果从不平等中保留下的是些有害无益的东西。他们折磨人民,使人民贫困,而没有统治人民。他们在人民中出现,好似受君主宠幸的外国人,而非领路人和首领;他既无可赐与,便无法靠期望来维系众心;他们只能取得事先确定的、在一定程度上一成不变的数额,因而只招人憎恶,而毫不使人畏惧。

    除了带来收益的权利外,法国贵族还保持有大量纯荣誉性的标志;这就是爵位、公共场所中某些确定座位、穿戴某种服装、佩带某些武器。这些特权有一部分昔日曾为贵族势力的天然附属物;另一部分则是在这种势力衰弱后作为其损失的补偿产生的;这两部分特权不仅无益,而且有害。

    当权力的实在内容已被抛弃,还想保住权力的外表便是玩弄危险的把戏;生气蓬勃的外表有时能支持衰弱的躯体,但最常见的是,躯体最终被压垮。表面强大的人,只足以引人憎恨,却不足以抵抗仇恨的侵犯。正在崛起的力量和正在衰落的力量都必须谢绝荣誉权利,而不要去追求它们。只有基础稳固、力量雄厚的权威,才可以使用荣誉权利。

    我对法律和惯例的论述同样适用于舆论。

    现代贵族已经抛弃了他们祖先的大部分思想,但是其中有许多极其有害的思想,他们却顽固地坚持着;这些有害思想中为首的,就是禁止从事工商业的偏见。

    这种偏见产生于中世纪,当时,占有土地和统治人民是同一件事务。在那些世纪里,不动产财富的概念与有权有势的概念紧密地连结在一起;相反,纯动产财富的概念意味着地位低下和软弱。尽管从那个时代以来,占有土地与进行统治再也不是一回事,其他种类的财富激增,具有崭新的重要性,然而舆论依然如故,产生偏见的那些原因已经没有了,偏见却还存在。

    结果呢,贵族家庭和其他所有家庭一样,面临破产的危险,却失去了发财致富的共同手段。从整体看,贵族阶级不断贫困化;他们抛弃了通向权力的直接道路后,也离开了能通向权力的间接道路。

    不仅贵族不能依靠工商业发财致富,而且习俗禁止他们通过联姻将如此得到的财富占为己有。娶富家平民之女,贵族认为降低身份。可是结成这类性质的婚姻在他们并非罕见;因为他们的财产比他们的愿望下降得更快。这种庸俗的联姻使贵族阶级某些成员富裕起来,最后却使贵族阶级本身失去了仅存的名声威力。

    在赞扬这些人超越了偏见以前,必须注意他们的动机。要对之下判断,必须立足于采取行动者自己的观点,而非立足于真理的普遍绝对的观点。如果人们认为公众舆论错误,所以反其道而行之,这肯定是件有德行的好事。但是,对于人类道德来说,因某种偏见妨碍自己而鄙弃它,这与因某种正确思想危及自己便抛弃它同样危险。贵族阶级起初认为娶平民女儿会降低身份,这是错误;继而持此信念而与平民联姻,这可能是更大的错误。

    18世纪,有关替代继承财产的封建法律依然有效,但是这些法律只能给贵族财产提供微弱的保护。

    我倾向于认为,这些法律的影响经常被夸大了。我想,要产生巨大效果,这些法律便需要有特殊环境,而法律无法产生这些特殊环境,这不取决于法律。

    当贵族并不因热衷于发财致富日夜操心,而国民中的其他阶级也差不多满足于上帝安排给他们的命运时,替代继承权在思想风尚方面所起的作用,终于造成整个社会的麻木和停滞。平民丝毫没有比贵族更多的机会去获得财富,而贵族也没有机会失去他们的财富,因此,所有的好处都落在贵族手中;每一代人轻易地占着上一代人的位置。

    但是如果除贵族外,所有的人都在设法发财致富,那么在这样的国家中,贵族阶级的财产很快就成了其他阶级力图攫取的共同猎物。每个人都会利用贵族的无知、冲动与弱点,争先恐后地拼命将贵族拥有的大量非生产性财产纳入普遍的商业活动中。不久,贵族阶级自己也会迫不及待地参与这种活动。

    既然平民只有拿财富这一共同特权来反对他们的敌手所享受的五花八门的特权,他们当然会在贵族眼前炫耀所有的豪华富足。他们变成贵族模仿的对象,既要学他们的阔气,又不知钱从何来,于是很快就产生经济拮据,其收入赶不上需求。他们终于将保护他们的法律视同敌人,竭尽全力逃避法律。我决不是说,甚至在当时,替代继承法没有延缓贵族的破产;但是我认为,替代继承无法阻止贵族的破产。法律按某一方向起经常作用,但还有一种比法律更活跃的东西,按相反方向起经常作用,这就是人类的冲动。

    大革命爆发之际,法国的法律仍规定几乎全部家产归贵族的长子,贵族长子有义务将家产原封不动地传给后代。可是大量来源于封建的领地已经脱离了贵族阶级之手,其他许多领地已被瓜分。在贵族内部,不仅可以看到极富与极穷的人,这种现象与贵族的存在并不矛盾,而且还可以看到一群既不贫也不富、拥有中等财产的个人:这种形势已经与民主制相似,而不与贵族制相似。若仔细考察贵族阶级的结构,就会发现,真正说起来,贵族构成一个与其他阶级对立的具有贵族权利的民主团体。

    但是,在法国威胁着贵族生存的危险更多来自贵族周围及贵族外部发生的变化,而非来自于其内部发生的变化。

    随着法兰西贵族财富日蹙、权力丧失,国内另一个阶级迅速占有财产并靠近政府。贵族阶级因而在两方面都失败,他们变得绝对地和相对地虚弱。似乎要在其废墟上崛起的那个咄咄逼人的新阶级,已取名第三等级。

    要让英国人懂得法国贵族是怎么回事是十分困难的,同样要向英国人说明第三等级指的是什么,也绝非易事。

    人们一开始可能认为,在法国,中等阶级构成第三等级,它介于贵族和人民之间,实际并非如此。的确,第三等级包括中等阶级,但是它也包括本来与中等阶级格格不入的各种成分。最有钱的商人、最富足的银行家、最干练的工业家、作家、学者同小农场主、城市小店主以及耕种土地的农民一样,均成为第三等级的一部分。实际上,非教士、非贵族的一切人都属于第三等级:在第三等级中有富人和穷人,有目不识丁的人,也有有教养的人。就其本身而言,第三等级有自己的贵族,它已包括一个民族的所有成分,或毋宁说,它自己形成一个完整的民族;它与特权等级共同存在,但是没有特权等级它照样能独立存在;它有自己的观点、偏见、信仰、国民精神。1789年第三等级下令起草的用以指示其代表的陈情书中,非常清楚地表明这点。第三等级几乎与贵族阶级一样担心与对方混在一起;它宣布反对以金钱为代价敕封贵族,因为这会使第三等级的某些成员混进贵族行列。在三级会议召开前夕举行的选举中,原来要在第三等级中投票的著名化学家拉瓦锡,被从选举团中除名,理由是,他已购得有资格受封贵族的职位,因而丧失了与平民一起投票的权利。

    这样,第三等级和贵族杂处在同一块土地上;但是它们形成两个彼此迥异的民族,尽管生活在同一法律下,彼此却形同路人。在这两个民族中,一个在不断恢复自己的力量,并获得新的力量;另一个则每日有失无得。

    法兰西国民中这个新民族的产生,威胁着贵族阶级的生存;贵族生活在完全孤立中,这对于贵族来说是更大的危险源泉。

    第三等级和贵族之间存在的这种彻底分裂状态不仅加速了贵族阶级的衰亡,它还会摧毁法国的整个贵族制度。

    贵族制度的产生和维持并非偶然;和所有其他事物一样,贵族制度也服从于某些也许并非不可能发现的固定规律。

    无论在什么社会里,人们中间存在着一定数量独立于人们制定的法律之外的真实的或约定的财富,这种财富在其性质上,只能属于少数人所有。在这些财富中,我把出身、产业和知识置于首位;所有公民都高贵、有教养和富足的那种社会状况是不可设想的。我所说的财富彼此间是非常不同的,但有一共同特点,即只能在少数人中分配,并由于同一原因,使所有拥有财富的人具有与众不同的爱好和排他思想;这些财富因而形成同样多的贵族成分,这些成分无论是分散的或集中在同一些人手中,却始终存在于各个历史时期的所有民族内。当所有具有这类特殊优越条件的人,都同心协力从事治理工作时,就会有一个强有力而持久的贵族制度。

    18世纪,法国贵族内部只拥有这些贵族制天然成分中的某些成分;若干成分存在于他们之外。

    贵族自我孤立于富足和有见识的平民之外,认为自己始终忠实于他们先辈的榜样。他们没注意到,当他们模仿其先辈的作法时,他们正背离了先辈曾达到的目标。在中世纪,出身确实是全部社会权利的主要来源;但在中世纪,贵族是富有的,他还把有学问的教士召到他身边;整个社会都交给这两种人,而当时人们认为社会应当如此。

    但是到了18世纪,许多有钱人不是贵族,许多贵族不再富有;在知识方面,同样可以这样说。第三等级因此组成了作为贵族阶级的一个天然部分,却与主体相分离;由于它不支持主体,不可能不使之削弱;而且对主体作战,必然把主体摧毁。

    贵族的排他性不仅使第三等级的首领们脱离贵族阶级的总的事业,而且还将使所有期望有朝一日变成第三等级的人脱离。

    大部分贵族阶级已经死亡,这并非因为贵族阶级在世上建立不平等,而是因为贵族阶级要永久维持不平等,使一些个人得利,使另一些个人受害。人们憎恨的是某种不平等,而非一般的不平等。

    也不能认为,贵族阶级灭亡最经常是由于贵族特权的泛滥;相反,倒是这些巨大的特权,支持了贵族阶级。假如每个人都相信有一天能进入杰出人物团体,那么,这团体权利之大,一定会使它在尚未跻身其间者眼中变得无比珍贵。这样,连这个制度的弊病本身也成了它的力量;且别说,进入贵族的机会是微小的:只要目标树高,这也无关紧要。最吸引人心的,不是小小成功的可靠性,而是飞黄腾达的可能性。

    如果增大追求的目标,你就不怕减少得标的机会。

    一个穷人并非不可能最终掌权的国家,比起那些穷人没有希望掌权的国家来,更易于将穷人永远排除在政府之外;以为有朝一日能被召掌权,这种臆想中的高升的念头,不断地使穷人看不见他的真实苦难。这是一种完全凭运气的赌博,可能的赢头之大吸引着他的灵魂,全然不顾输的可能。他爱贵族就像爱买彩票一样。

    法国存在的不同贵族成分间的这种分裂,在贵族内部布置下某种内战局面,从中获利者唯有民主力量。第三等级主要成员受到贵族阶级的排挤,因此,为了对贵族阶级作战,不得不依靠一些用得着的时候有用、其效力本身却很危险的原则。第三等级本是贵族阶级的一部分,它反抗贵族阶级的另一部分,被迫宣扬平等的普遍思想,以便同与之敌对的不平等的特殊思想斗争。

    甚至在贵族阶级内部,不平等也每天遭受攻击,即使不是在原则上,至少也是在它的某些不同运用上。佩剑贵族傲慢地斥责穿袍贵族,穿袍贵族则抱怨佩剑贵族享受的优势地位。宫廷贵族喜欢嘲笑乡村贵族的微小领主权利,而乡村贵族则对廷臣享受的恩宠感到愤怒。出身古老贵族世家的贵族看不起敕封贵族,敕封贵族则嫉羡前者的尊荣。不同种类特权者之间的所有这些非难指责,都损害着特权的总利益。人民对其头领们的辩论冷眼旁观,只从他们的言词中取出对己有用的东西。在国民中逐渐传播唯有平等才符合事物的自然秩序的思想;组织一个治理良好的社会应根据包含于平等之中的简单普遍的思想。这些理论一直深入到贵族的头脑中,他们虽然还享受着特权,却也开始把拥有特权视为一种福份,而不视为体面的权利。

    一般来说,习俗比法律跟随思想更紧。贵族制的原则在政治社会中还占上风,风尚却已经变成民主的,在被立法分割开的人们之间,建立起无数各种各样的联系。

    对促进公民社会的这种混合格外有利的是作家每日每时所争得的地位。

    在财富是贵族制的唯一基础或仅仅主要基础的国家里,金钱除了能给所有社会都带来享乐之外,还能带来权力。有了这两种好处,金钱便将人的全部想象力都吸引过来,而且可以说,金钱最终变为人们追求的唯一荣耀。在这类国家里,文学一般不大发展,因之文艺才能并不吸引公众的注意。

    在血统贵族统治的民族中,人们看不到为获取财富而迸发的这种普遍冲动。人类心灵不会受同一**单方面的推动,而是欢迎人类爱好的天然多样性。假如这些民族文明开化,其中必有大量公民珍惜精神享受,并推崇制造精神产品的人们。

    许多雄心勃勃的人蔑视金钱,由于出身平民不爱经商,遂避而研究文学,文学研究成了他们的归宿,他们追求文艺荣誉,这是他们可以得到的唯一荣誉。这样,他们在政界之外,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无可争议的显赫地位。

    在有钱就有权的那些国家里,人的重要性或多或少与他拥有的财富有关,而财富每时每刻都会丧失和取得,因此贵族成员终日都在提心吊胆,生怕丧失自己占有的社会地位,生怕其他公民瓜分贵族特权。政界盛行的这种经常变动性,使贵族成员的灵魂处于永久不安的状态。他们只能忐忑不安地享受其财富,急急忙忙地抓住财产带来的福利。他们不断用不安的眼光打量自己,看看到底丢失了什么。他们向所有其他的人投射充满疑惧与嫉妒的视线,以便发现他们周围是否发生了什么变化。某个地方发生的一切,都会引起他们不安。

    唯独建立于出身之上的贵族阶级,看到在它之外闪光的东西不太经心,因为贵族阶级拥有一种优势,依其性质,既不能被瓜分,也不会丧失。人可变富,但必须生来就贵。

    法国贵族历来向作家伸手,乐于与作家接近。18世纪尤其是这样:这是个闲散的时代,贵族阶级几乎和平民一样,被免去了治国职责,而知识正在传播,给大家带来了文学娱乐的高尚情趣。

    路易十四统治下,贵族尊重和保护作家;但真正说起来,贵族并未与作家搀合在一起。他们分别形成两个阶级,彼此间经常接触,但却从不混同。到18世纪末,形势改观。并不是说作家已被允许分享贵族的特权,也不是说作家在政界已获得公认的地位。贵族阶级并没有召唤作家加入贵族行列,而许多贵族却置身于作家的行列。文学因此变成一个中立地带,平等便栖身于此。文人和大领主在这儿相会,并不互相寻衅,也不互相害怕,在这世外桃源,盛行着一种想象的民主,在这里每个人都回复其天然优势。

    这种形势虽对科学和文学的飞速发展十分有利,却远不能满足致力于科学和文学的人们。确实,他们占有显赫的地位,但这种地位并未明确,总是引起争议。他们分享大领主的喜悦,但大领主的权利始终没有他们的份。贵族和他们相当靠近,使他们能具体看到出身所赋予的所有好处,但贵族还和他们保持相当的距离,以致他们无法分享或品尝这些好处。在作家的眼前仿佛放着一个平等的幻影,当他们靠近想抓住它,平等即行消失。这样,贵族阶级如此宠爱的作家们组成第三等级中最焦急不安的那一部分,他们竟然在特权者的宫殿里诽谤种种特权。

    这一民主倾向不仅出现在经常与贵族交往的作家身上,而且出现在已变成作家的贵族身上。大多数成为作家的贵族高谈阔论那些在作家中间被普遍接受的政治学说;他们丝毫未将贵族精神引进文学,反而将可以称为文学精神的东西输入贵族阶级。

    当上层阶级逐渐衰落,中间阶级逐步上升,一种无形的运动一天天使他们接近的时候,地产分配发生了变化,其性质格外有利于民主制的建立和统治。

    几乎所有外国人都想象,在法国,地产划分只是从有关继承的法律发生变化的年代,从大多数隶属贵族的领地被没收的时期才开始的,但是,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革命爆发之际,大多数省份内,土地已被大量瓜分。法国革命只不过使个别地区的现象扩大到整个法国领土而已。

    将地产聚集在某些人手中的倾向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第一个是物质力量。征服者夺取被征服者的土地,并在少数同伙中瓜分。通过这种方式,原所有者的权利被剥夺了。但是还有其他方式,假如有人自愿出让权利。

    我设想这样一个民族,其中工商品业众多,出产极其丰富,这个民族很有知识,每个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发现工商业提供的所有发财机会。我假定,通过法律、风尚、旧思想的结合,地产在这一民族之中仍是尊重与权力的主要源泉。发财致富的捷径是出卖土地,以便投资商业。相反,享受既得财产的最好方式是把钱从商业中抽回去购置土地;土地遂变为奢侈与雄心追求的目标而非贪财的对象。获取土地时,人们渴望得到的乃是荣誉与权力,绝不是收获。这样一来,小片领地依旧出售,但人们只买大片领地。因为卖主和买主的目的和地位不同。前者相形之下,是一个追求富裕的穷人;后者是有钱人,要将大量多余钱财用于享乐。

    假如在这些普遍原因之上,再加上立法的特殊作用,——因为立法在有利于动产转移的同时,却使获得土地变得既费钱又困难,以致唯独嗜好拥有土地的富人,才有办法获得土地,——你便很容易明白,在这样的民族中,小片地产必将不断趋于消失,溶入数量不多的大片地产中。

    随着工业手段的完善和增多,知识的传播又使穷人发现了这些新工具,我刚才描述的运动必将变得更加迅速。工商业的繁荣将更有力地促使小所有者出卖土地,这同一原因将不断创造庞大的动产,而庞大动产拥有者随后将获得大片领地。这样,地产的过度聚集现象将存在于文明的两端:当人们尚处在半野蛮状态,只珍惜,而且可以说,只认识地产时;当人类已经变得非常文明开化,并发现了无数其他方式发财致富时。

    我上面绘制的图画丝毫未曾适用于法国。在法国,野蛮人征服时代,土地从未普遍、系统地在征服者之间划分,与诺曼底人侵入英国后发生的情况不同。法兰克人不如诺曼底人那样开化文明,控制暴力的技术不如诺曼底人高明。况且,法兰克人征服的年代更加久远,其影响衰退得更早。因此在法国,许多领地似乎从来就没有受封建法律支配,服从封建法律的领地似乎比其他许多欧洲国家面积要小。故而土地从未被聚集,或者至少很久以来便已停止聚集。

    我们已看到,大革命以前很久,地产便不再是敬重和权力的主要源泉。同一时期,工商业的发展不太迅速,人民虽已有足够的教养来设想和追求比目前更好的处境,但他们远未获得能使他们发现成功捷径的知识。土地对于有钱人来说不再是奢侈品,与此同时,它对穷人来说反倒成为谋生之道,可以说是唯一谋生之道。有钱人出卖土地是为了方便和增加自己的享乐,穷人购买土地是为增加其富庶。地产就这样悄悄地脱离贵族之手,开始在人民手中瓜分。

    随着旧的土地所有者财产的丧失,大量平民逐渐获得了财产。但是,他们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达到目的,而且凭借极不完善的手段。大地产因此逐日减少,却没有积聚起大宗流动财富;在大领地的原址,通过节衣缩食,惨淡经营,兴起了许多小领地。

    土地分割方面的这些变化大大促进了不久即将爆发的政治大革命。

    有些人认为无需在公民社会中引入某种平等,就能在政治领域中永久确立彻底平等,我看这些人犯了一个危险的错误。我想,谁也不能不受惩罚地使人们时而极强,时而极弱,让人们在一点上达到极端的平等,在其他点上却忍受极端不平等,这样一来,不用很久人们肯定会渴望全面强大或者变得全面软弱。但是一切不平等中最危险的,是由于不分地而产生的不平等。

    拥有土地赋予人们以某些特殊的思想和习惯,认识这些极为重要,而拥有动产是不会或很少产生这些思想和习惯的。

    大地产以某种方式使财富的影响限于某个地方,使它在某些地点,对某些人发挥特殊作用,影响更大、更持久。动产的不均使一些个人富有;不动产的不均使一些家族富足,它使有钱人彼此联系,把几代人之间也联合起来,并在国家中建立一个单独的小民族,他们在自己所在的大民族中,总能获得某种凌驾于大民族之上的权力。对民主制政府最为有害的恰恰是这些东西。

    相反,对民主制统治最为有利的,莫过于将土地划分为小块产业。

    拥有少量动产的人几乎永远或多或少地仰赖于他人的情绪。他必须或者屈从于某一联合会的规章,或者屈从于某个人的意愿。他要服从于国家工商业命运的最细微变迁。他的生活不断被富裕与穷困的无常变化所打乱,这些支配他命运的动荡,很少不引起他思想的混乱,不经常改变他的爱好。小土地所有者则相反,只听命于自身的动力;他的范围狭窄,但他在其间活动自由。他的财富增长缓慢,但却丝毫不受意外风险的影响。他的精神与他的命运一样平稳,他的爱好与他的劳作一样有条不紊;正因为不依靠任何人,所以他将独立精神置于贫穷之中。

    人们不会怀疑,大量公民心中的这种精神安定、这种安静和这种单纯的**,这种习惯和这种对独立的爱好,大大有利于民主制度的建立和维持。对我来说,当我看到,在社会地位存在极端不平等的人民中建立起民主制度时,我将这些制度看作是暂时事件。我相信,有产者与无产者处在危险之中。有产者冒着猛然丧失财产的危险,无产者则面临猛然丧失其独立的危险。

    欲达到民主制政府的民族所期望的是,不仅他们内部不存在财富的极大的不平等,而且尤其重要的是,不动产在这种财富中并不居支配地位。

    18世纪末,在法国,权利与地位的不平等原则仍**地支配着政治社会。法国人不仅有一个贵族制,而且有一个贵族阶级,这就是说,在以不平等为基础的所有政府制度中,法国保留了最**的,而且我敢说,最顽固的政府制度。要为国家服务,必须是贵族。没有贵族身分,人们便很难接近国王,繁文缛节禁止平民接触国王。

    各种制度的具体规定与这种原则是一致的。替代继承、长子继承权、佃租、行会师傅身分,所有旧封建社会的残余依然存在。法国有国教,国教的神父不仅像某些贵族制国家一样是特权者,而且是排他性的统治者。像在中世纪一样,教会是一部分领土的所有者,干预政府。

    然而在法国,很久以来,一切都已朝着民主迈进。不愿停留于表面现象的人,一定愿意回想一下教士在道义上的无能状态,贵族的贫困和衰落,第三等级的财富和知识,地产独特划分的既成事实,大量的中等财产,少量的大产业;回想起那个时代那些公开宣扬的理论,那些心照不宣但几乎公认的原则;我认为,如果有人把所有这些多种多样的事实归纳概括,必定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当时这个有着贵族、国教、贵族制法律和惯例的法国,总的来看,已经是欧洲真正最民主的国家;而18世纪末的法国人,由于他们的社会状况、公民组织、思想风尚,已远远超过了当今最明显地趋向民主的那些民族。

    第二部分

    18世纪的法国和当今的法国相去不远,并不仅仅是由于不平等状态。其他许多我们认为是崭新的民族面貌特征,当时已经隐约可见。

    可以一般地说,没有比贵族制更有利于地方行政制度的建立和维持久远了。

    在贵族阶级占有的领土的各个地点上,每一处总可以找到一个或若干个贵族,他们由于出身与财富,天然地高人一等,取得或接受治理权。在一个地位平等的社会里,公民间大致平等,他们自然要将行政细务即政府本身,委托给高出于群众之上、引人注意的那个人。即使他们不准备把这项责任委托给他,他们也常常由于个人的软弱和难于和睦相处,而不得不容忍他掌权。

    的确,当一个民族一旦接受了人民主权原则,当知识在那里已经普及,当治国科学已臻完善,在人们已经尝到过集权的政府的苦头时,就会经常看到居住外省和城市的公民们如何在他们中间努力创建某种集体政权,来处理他们的自身事务。有时,最高权力在特权的重压下,试图使公共行政地方化,采取多少有点奥妙的手段,企图在领土的不同地点人为地建立某种选举贵族制。实行民主制的国家,人民凭本能就被推向中央集权制。他们只有凭深思熟虑才能走到地方自治制度。但是这样建立起来的地方自治总要冒极大风险。在贵族制的国家,不管中央政权如何,地方政府却经常存在,无需中央政府介入便能生存。在民主制的国家,地方政府常常是中央政权创造的,中央政权允许人们夺去它的某些特权,或者它自愿放弃某些特权。

    民主的民族中这种中央集权的自然倾向,主要出现并明显增长在斗争与过渡时期,在这时期中,两种原则争夺事务领导权。

    当人民开始成为一种力量,并且发现贵族领导着所有地方事务时,便攻击地方政府,不仅作为地方政府,而且特别作为贵族政府加以攻击。地方权力一旦从贵族阶级手中夺过来,应该交给谁便成了问题。

    在法国,独揽地方权力的不仅有中央政府,而且有国王。

    其原因值得探讨一下。

    我认为,社会的民主部分有一种中央集权的自然愿望;但我绝不认为人民的志趣会把行政权自然而然地集中于国王一人之手。这要依形势而定。当人民有选择自由时,它永远宁愿将行政权力委托给一个集体或民选的行政官,而不愿将它委托给一个人民无法控制的国王。但是,人民却经常缺乏这种自由。

    当社会的民主部分开始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并要崛起之际,它仅仅由众多的个人组成,他们同样软弱、同样无力,孤立地与贵族阶级的强大个体进行斗争。它具有那种不要任何治理工具而进行统治的本能**。这批为数众多的个人,由于极其分散,又极不善于联合,本能地感到需要在他们自身和贵族阶级之外的某个地方,找到一种已经组成的力量,他们无须共同协商,就能在这个力量周围齐心合力,依靠全体联合,便能获得他们每一个人所缺乏的那种力量。

    不过,民主制远未在法律上组织起来,在贵族阶级之外,人民能够利用的已经组成的唯一权力就是国王。国王与贵族之间无疑存在着天然的类似之处,但并非完全一致。如果他们的爱好相似,他们的利益却经常对立。因此转向民主制的民族通常从增加王权的权限开始。国王激起的嫉妒和惧怕比贵族要小;何况,在革命时代,使权力易手已算是了不起的事了,哪怕只不过是剥夺一个敌人的权力,为把它转交给另一个敌人。

    英国贵族的杰作是使社会各民主阶级长期地相信共同敌人是国王,因而使贵族终于变成了各民主阶级的代表,而不再是他们的主要对手。

    一般来说,只有在依靠国王、彻底摧毁贵族阶级之后,民主的人民才向国王讨还他们让国王占用的权力,并努力使国王依附自己,或将授与国王的权力转为依附权力。

    但是即使当社会的民主阶级终于将行政权置于他们真正的代表手中之后,要划分行政权的行使时,他们也往往非常难于办到:或是因为难于从当权者手中夺取权力,或是因为难以知晓委托谁来使用权力。

    民主阶级在自己内部,总能找到大量有教养和精明强干的人材,足以组成一个政治议会或中央政府,但是却可能找不到足够的人才组织省政府;外省人民可能并不愿听任贵族阶级统治,而人民尚无能力实行自治。在等待这一时机到来时,人们不能不将行政权的行使委托给中央政权。

    况且,刚刚摆脱贵族控制的人民要花很长时间,才感到有必要习惯于中央集权。

    在长期屈从于贵族制的国家里,每个属于下层阶级的个人,自幼便养成一种习惯,要在周围寻找一个最引起他羡慕或畏惧的人。同时,他将中央政府看作他与当地压迫者之间的当然仲裁者,并且往往赋予中央政权以超凡的神明与智慧。

    产生这两种现象的那些原因已经消失后,现象本身继续存在。

    贵族制被摧毁后很久,公民们仍怀着某种本能的畏惧,注视着在他们身旁发生的一切;他们很难相信身旁就有明智与公允的司法,以及备受尊重的法律。过去他们嫉妒高踞于他们之上的人,现在则嫉妒他们的左邻右舍与他们平起平坐。最后他们仿佛彼此害怕起来,他们不再认为中央政府能保护他们免受贵族的暴虐,于是又把贵族视为防止他们自己越轨行动的保护人。

    由此可见,实行民主制社会的民族,开始几乎总是集中权力于国王一人;后来当他们具有必要的力量和毅力时,他们便打碎这个工具,并把这些权力转到一个依附于他们自己的当局之手。

    由于他们更加强大,更有组织,更有教养,他们便更进一步从他们的一般代表那里收回部分行政权,委托给次一级代理人。看来这就是那些按其社会状况、思想风尚,而被推向民主制的社会所走的道路,这是出于本能的,也可以说是必由之路。

    在法国,王权扩及公共行政的一切对象,是与民主阶级的诞生和逐渐发展相关联的。随着社会地位更趋平等,国王也就更加深入更加经常地插手地方政府;城市和各省失去了它们的特权,或逐渐忘掉使用特权。

    人民和第三等级竭尽全力促进这些变革,他们往往自动让出自己偶然拥有的权利,目的是与贵族的权利同归于尽。这样,省级政府和贵族权力以同一方式同一时间被削弱。

    法国历代国王在这种趋势中,大大得力于法学家在几个世纪内给与他们的支持。在法国这样的国家,存在着特权等级——贵族与教士,他们集中了部分知识和几乎所有国家财富,民主制的天然首领便是法学家。在法国法学家要求以人民的名义亲自统治以前,他们一直积极地从事毁灭贵族以利王权的工作;他们表现出出奇的灵巧和无穷的技艺,屈从于国王的**愿望。而且,这种现象并非法国所独有;可以相信,法国法学家在为王权服务时,既遵循着他们固有的本领,同时也照顾到他们偶然成为其首领的那个阶级的利益。

    居维叶说道,有机体的所有各部分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以致人们只要接触到从其中之一分解出来的一个部分,便能恢复整体。同样的分析可以用来了解支配所有事物的大部分普遍规律。

    如果人们仔细研究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发生的一切,就不难发现,在所有文明国家发号施令的**君主旁边,几乎总有一位法学家,他使君主那些专横而前后矛盾的意志合法化并加以协调。法学家们把国王对权力的普遍和无限热衷,与法学家天赋的讲究治理的条理与知识结合起来。国王能迫使人们暂时服从;法学家则有本领使人们几乎心甘情愿地长期俯首听从。前者提供强力;后者提供法律。前者靠专横跋扈掌握统治权;后者则靠法制掌握统治权。在他们会合的焦点上,建立起使人们透不过气来的**制度;只知有君主而不知有法学家的人,只了解**暴政的一个部分。必须同时考虑到这两部分,才能设想出整体。

    除我刚讲过的一般原因外,还存在其他若干偶然性的次要原因,它们加速所有权力向国王手里集中。

    巴黎很早便取得了王国内压倒一切的独特地位。法国有一些重要的城市;但人们只看到一座大城市,即巴黎。自中世纪以来,巴黎就开始变为知识、财富和王国政权的中心。权力集中于巴黎,使这个城市的重要性不断增加,而巴黎与日俱增的强盛又反过来有利于权力的集中。国王将国家事务吸引到巴黎,而巴黎把国家事务引向国王。

    法国从前是由通过条约获得或通过武力征服的一些省份组成的,长期以来这些省份彼此仍处于民族与民族间的关系。

    随着中央政权终于使国土的不同部分服从于同一行政制度,它们之间的明显差异逐渐消失;而随着这些差异的消失,中央政权发现更便于将它的活动范围扩展到整个国家。因而国家统一有利于政府统一,而政府统一有助于国家统一。

    18世纪末,法国仍划分为32个省。13个最高法院在各省自作主张,以不同的方式解释法律。各省的政治体制五花八门。有些省保持着某种国民代议制,另一些省则始终没有实行国民代议制。有些省采用封建法;有些省采用罗马法。所有这些差异都是表面的,也可以说是外在的。真正说来,整个法国已达到只有一个灵魂的水平。从王国的这一端到另一端,流行着同样思想。同样的习俗在各地生效,同样的意见在发表;人类精神处处受到同样的培养,走向同一方向。一句话,法国人虽然有这许多省、这许多最高法院、五花八门的民法、千奇百怪的习俗,他们无疑在当时的欧洲已成为内部联系最密、必要时最能团结一致共同活动的民族。

    这个由各种协调一致的成分组成的伟大国家的中心是王权,它在掌握了重大事务的领导权之后,已向最细小事务的管理权伸手。

    所有强大政权都试图实行中央集权;但是,它们的成功程度取决于其固有性质。

    当议会拥有压倒一切的权力时,中央集权制成为有名无实。因为只有靠法律才能实行集权。而法律无法预料一切;即使预料到一切,实行起来只有靠官员和不断的监督,而立法权对此是无能为力的。议会集中政府,却不集中行政。

    在英国,议会有权插手几乎社会上所有大小事务,却没有听说行政权的集中,国家权力终究给个人意志留下很大的独立性。我想,这并非因为这个大团体天性好节制。它爱惜地方自由并非因为它尊重地方自由,而是因为身为立法权,它找不到得心应手的制服地方自由的有效手段。

    反之,当行政权具有压倒一切的力量、居统治地位的人也有能力使其全部意志顺利贯彻执行时,这个中央政权便能逐渐将其影响扩及一切事物,或者至少在它自己的政体中不受任何限制。假如这个政权被置于一个一切都自然趋向中央的民族中,在这里每个公民都无法单个进行反抗,而几个人又不知如何合法地联合反抗,同时所有的人几乎都有着同一习惯和同一风尚,安然屈从于同一法规,那么人们便无从知道**暴政的界限在哪里,无法明白**政府在处理了国家重大事务以后,为什么不能进一步支配家庭事务。

    1789年以前,法兰西呈现的便是这样一幅图画。王权已直接或间接地夺得一切事务的领导权,真正可以为所欲为了。

    在大多数城市和省份,王权已干净利落地取消了地方政府;在其他地方,王权也未留下更多东西。法国人则形成了欧洲民族中最统一的民族,行政程序也最为完善,后来称为中央集权的制度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我刚才已阐明,在法国,政体正继续趋向**,然而出现一个奇怪的对照:习惯和思想日益变得更加自由。自由从政治制度中消失了,但在风尚中依然保存。自由的保障愈少,它对于个人就愈珍贵,仿佛他们每个人都继承了从国家各大团体那里夺得的种种特权。

    推翻主要敌手之后,王权便自动止步;王权的胜利使它变得温和,似乎进行争斗是为了夺取特权,不是为了使用特权。

    如果认为在法国自由精神是与1789年大革命一起诞生的,这是人们常犯的严重错误。自由精神在任何时代一直是法兰西民族的突出特征;但是这种精神每隔一段时间显示出来,可以说是断断续续出现的。与其说经深思熟虑,不如说出于本能,来去无常,既猛烈又软弱。

    从来没有任何贵族比封建时代的法国贵族在见解和行动上更高傲,更有独立性。民主自由精神从没有比在中世纪法国公社中和直至17世纪初(1614年)不同时期召开的历届三级会议中,表现出更有劲,我几乎要说更粗野了。

    即使当王权继承了所有其他权力时,人们服从它,但不卑躬屈节。

    必须将服从这一事实与其原因区别开来。有些民族屈从于国王的专横,因为他们相信国王有进行统治的绝对权力。另一些民族则将国王看作祖国的唯一代表,或上帝在世间的形象。还有些民族崇拜继贵族**寡头政治而出现的王权,怀着某种夹杂着欢乐与感激的宁静心理去服从王权。在这些不同种类的服从中,无疑可以遇到一些偏见;它们表明知识不足,精神谬误,却并不表明心灵卑下。

    17世纪法国人与其说是服从国王,不如说是服从王权;他们服从国王不仅因为他们认为国王强大,而且因为他们相信国王仁慈合法。假如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他们对服从有一种自由的爱好。因此他们在服从中搀入了某种独立、坚定、微妙、任性和易怒的成分,这些成分足以说明,他们在接受一个主人时,仍保持自由精神。尽管这位国王能任意支配国家的财富,但他在约束人们最细微的行动或压迫最微不足道的舆论上,却常常会显得无能为力;一旦出现反抗,臣民得到风尚的庇护,比自由国家的公民常常得到的法律保障更有效。

    但是,过去一贯自由的民族,或后来变成自由的民族,是不能理解这些感情和思想的。前者从未体味;后者久已遗忘:二者在服从专横权力中,只看到可耻的卑躬屈节。在那些尝到过自由而后又丧失自由的民族中,服从确实永远具有这一特征。但是,在从未获得自由的民族的服从中,常常贯穿着一种必须承认的道德观念。

    18世纪末,法国人始终引为特点的独立精神格外发扬光大,其性质完全改变。法国人的自由概念在18世纪经历了一番改造。

    自由实际上能够以两种形式在人类精神中产生。它可以是共同权利的使用或特权的享受。人们想在行动中或某些行动中自由,并非是因为所有的人均有独立的普遍权利,而是因为每个人本身拥有保持独立的特殊权利,这便是中世纪人们所指的自由,在贵族制社会,人们也几乎总是这样理解自由。在贵族社会,社会地位极不平等,人类精神一旦习惯于特权,便将尘世所有财富的使用权列入特权范围。

    既然这种自由概念只与设想出这一概念的人,或至多与他所属的阶级有关,它便能在缺乏普遍自由的国家里存在。有时甚至发生这样的情况,众人所得到的对自由的必要保障越少,某些人对自由的珍爱反而更强烈。物以稀为贵。

    在接受这种贵族式的自由概念的人口中,产生了对个人价值的狂热感情和对独立的强烈爱好。它赋予利己主义以某种能量,某种出奇的力量。这种概念虽由个别人设想出来的,但它常使人们作出最卓越的行动;当它被全民所采纳时,便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民族。

    罗马人认为,在人类中间,只有他们才应享有独立;他们相信这个自由权绝非来自天性,而是来自罗马。

    按照现代概念,即民主概念,而且我敢说按对自由的准确概念,每个人既然从自然得到了处世为人的必备知识,那他生来便有平等而不可剥夺的权利,在只涉及他本人的一切事务上,独立于他人之外,并有权任意支配自己的命运。

    自从这种自由概念深入人心并牢牢扎根时期,独裁专横政权只不过是一种物质现象或暂时偶然现象罢了。因为每个人既然对自己拥有绝对权利,那么,最高意志只能来自全体意志的联合。从此,服从也失去了它的道义性,在公民那雄壮自豪的美德与奴隶那卑下自得之间,再也没有中间道路。

    随着人民中地位平等化,这种自由概念必然要占上风。

    然而,法国久已脱离中世纪,思想风尚久已朝民主方向转变,但封建贵族的自由概念仍被普遍接受。每个人在保护个人独立不受政权约束时,着眼于保卫个人的特殊权利而非承认普遍权利;在斗争中,他们依靠的不是原则,而是事实。

    15世纪某些思想冒进的人曾窥见自由的民主概念,但它几乎立刻消失了。只有在18世纪,才能说发生了变化。

    每个个人,推而广之,每个民族,均有支配自身行为的权利;这个仍很模糊、定义不全面、表达欠妥的观念,逐渐被引入所有人的思想。它以一种理论的形式凝固在有教养的阶级中;它仿佛像一种本能流传到民间。其结果是出现了奔向自由的更强大的新冲动:法国人对独立的一贯喜爱遂变为有根有据的系统主张,这种主张逐步推广,终于把王权也拉向自己一方。王权在理论上永远倾向**,但它开始在行动上心照不宣地承认,权力莫大于公众感情。路易十五说道:“任命大臣的是我,但将他们免职的是国民。”路易十六在狱中追述他最后的也是最隐秘的思想,在谈起他的臣民时,仍称他们为我的同胞们。

    人们在18世纪才第一次听到谈论普遍的人类权利,人人能把它们作为合法的、不可改变的遗产要求平等享受;听人谈到普遍的自然权利,每个公民都应加以利用。

    大革命前20年,1770年,当马尔泽尔布代表王国主要法庭之一讲话时,他对国王说道:

    “陛下,您的王冠只得自上帝;但是,您没有理由不欣然相信,您的权力也来自于臣民的自愿服从。在法国存在着某些属于国民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您的大臣们焉敢对您否认这一事实;倘若必须证明这一点,我们只有提出陛下本人提供的证据。不,陛下,人们尽管费尽气力,也未能使您信服法兰西国民与被奴役人民之间,无任何差别。”

    他后来又说道:“既然所有中间团体均软弱无力或已被摧毁,那就请询问国民自己吧,因为唯有国民才能聆听尊旨。”

    此外,这种热爱自由的感情是通过著作,不是通过法令,是通过个人努力,不是通过集体业绩,往往是通过幼稚的、无理性的反对,而不是通过严肃系统的反抗表现出来的。

    舆论的力量就连那些常常压制它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但这种力量强弱无常,大起大落:头一天强大无比,第二天几乎难以捉摸;它永远毫无节制,变化多端,难以确定:它是没有器官的躯体;它是人民主权的影子,而非人民主权本身。

    我想,在所有爱好和向往自由但还未能建立自由制度的民族中,情况都将是这样。

    我并不是认为在不存在这类政治制度的国家,人们无法享受某种独立。习惯与舆论便足以办到。但是人们绝不能保证永远自由,因为他们绝不能保证永远要求自由。有些时候,即使最热爱独立的民族也甘愿将独立视为他们努力的次要目标。自由制度的最大用途在于,当人类精神不关心自由时,继续当自由的后盾,并给与自由它固有的某种植物性生命,以便人类精神到时候能回到它那里来。这些制度的形式保证人们即使一时厌恶自由,也不会丧失自由。我认为这是自由制度的主要优点。当人民执意要当奴隶时,谁也无法阻止他们成为奴隶;但我认为,自由制度能使他们在独立中支持一段时间,而无须他们自助。

    18世纪末法兰西的面貌呈现下列最主要的特征:这个民族比起世界上当时存在的任何民族来,包含更少的穷人,更少的富人,更少的强者,更少的弱者;不管政治状况如何,平等这一理论已在人民的思想中扎根,对平等的爱好已掌握人心;比起任何国家来,这个国家所有各个部分联合得更为紧密,它服从一个更加集中、更加精明,更加强大的政权;在这里,自由精神永远生机勃勃,近期以来,它具有更普遍、更系统、更民主、更不安现状的特点。

    假如现在我们合上历史书,让时光流逝50年,再来考察这段时间产生的一切,我们便会注意到已经发生了巨大变革。

    但是,在所有这些新的陌生事物中,我们很容易认出半个世纪前给我们强烈印象的那些同样特征。人们通常夸**国革命产生的后果。

    毫无疑问,从未有过比法国革命更强劲、更迅猛、更具破坏性、更有创造性的革命。尽管如此,若认为从这场革命中产生出一个全新的法国民族,若认为法国革命建起一座大厦,而它的基础在革命前并不存在,那就大错特错了。法国革命创造了大量派生的、次要的事物,但它只不过使主要事物的萌芽进一步发展;这些萌芽在革命以前便已存在。革命对一个重大动机产生的结果加以整理、协调和法制化,但它不是这个动机本身。

    在法国,社会地位已比任何国家更加平等;大革命加强了平等,并把平等的学说载入法律。法兰西民族早于所有其他民族并比它们更加彻底地抛弃了中世纪的分裂与封建个性;革命终于将国家的不同部分统一起来,形成一个单一整体。

    在法国,中央政权已比世界上任何国家更严密地控制地方行政。大革命使中央政权更加灵活,更加强大,更有所作为。

    法国人比其他人更早、更清晰地构想出自由的民主思想;

    革命给与国民本身即使还不是主权的全部实际,至少也是主权的全部外表。

    假使这些是新事物,那只是就形式,就发展而言,而不是就原则,就本质而言。

    即使没有这场革命,革命所作的一切也会产生,对此,我深信不疑;革命只不过是一个暴烈迅猛的过程,藉此人们使政治状况适应社会状况,使事实适应思想,使法律适应风尚。法国人从旧国家中保留了哪一部分?构成教士、第三等级、贵族的那些成分,后来变成了什么?哪些新的划分取代了旧君主制的那些划分?贵族的和民主的利益采用了哪些新的形式?土地财产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的原因产生了哪些后果?国民的整个思想、习惯、风俗、精神,发生了何种变革?

    这些问题乃是以下书信将论及的主要题目。

  • 李泽厚《美的历程》

    目录

    一 龙飞凤舞 (一)远古图腾 (二)原始歌舞 (三)“有意味的形式”

    二 青铜饕餮 (一)狞厉的美 (二)线的艺术 (三)解体和解放

     三 先秦理性精神 (一)儒道互补 (二)赋比兴原则 (三)建筑艺术

     四 楚汉浪漫主义 (一)屈骚传统 (二)琳琅满目的世界 (三)气势和古拙

    五 魏晋风度 (一)人的主题 (二)文的自觉 (三)阮籍和陶潜

    六 佛陀世容 (一)悲惨世界 (二)虚幻颂歌 (三)走向世俗

     七 盛唐之音 (一)青春、李白 (二)音乐性的美 (三)杜诗颜字韩文

     八 韵外之致 (一)中唐文艺 (二)内在矛盾 (三)苏轼的意义

    九 宋元山水意境 (一)缘起 (二)“无我之境” (三)细节忠实和诗意追求 (四)“有我之境”

    十 明清文艺思潮 (一)市民文艺 (二)浪漫洪流 (三)从感伤文学到《红楼梦》 (四)绘画与工艺

    结语

    中国还很少专门的艺术博物馆。你去过天安门前的中国历史博物馆吗? 如果你对那些史实并不十分熟悉,那么,作一次美的巡礼又如何呢?那 人面含鱼的彩陶盆,那古色斑斓的青铜器,那琳琅满目的汉代工艺 品,那秀骨清像的北朝雕塑,那笔走龙蛇的晋唐书法,那道不尽说不 完的宋元山水画,还有那些著名的诗人作家们屈原、陶潜、李白、杜 甫、曹雪芹……的想象画像,它们展示的不正是可以使你直接感触到 的这个文明古国的心灵历史么?时代精神的火花在这里凝冻、积淀下 来,传留和感染着人们的思想、情感、观念、意绪,经常使人一唱三 叹,流连不已。我们在这里所要匆匆迈步走过的,便是这样一个美的 历程。

    那么,从哪里起头呢?

    得从遥远得记不清岁月的时代开始。

    一 龙飞凤舞

    (一)远古图腾

    中国史前文化比过去所知有远为长久和灿烂的历史。七十年代浙江河 姆渡、河北磁山、河南新郑、密县等新石器时代遗址的陆续发现,不 断证实这一点。将近八千年前,中国文明已初露曙光。

    上溯到旧石器时代,从南方的元谋人到北方的蓝田人、北京人、山顶 洞人,虽然像欧洲洞穴壁画那样的艺术尚待发现,但从石器工具的进 步上可以看出对形体性状的初步感受。北京人的石器似尚无定形…… 丁村人则略有规范,如尖状、球状、橄榄形等等。到山顶洞人,不但 石器已很均匀、规整,而且还有磨制光滑、钻孔、刻纹的骨器和许多 所谓“装饰品”:“装饰品中有钻孔的小砾石、钻孔的石珠,穿孔的狐 或獾或鹿的犬齿、刻沟的骨管、穿孔的海蚶壳和钻孔的青鱼眼上骨 等,所有的装饰品都相当精致,小砾石的装饰品是用微绿色的火成岩 从两面对钻成的,选择的砾石很周正,颇像现代妇女胸前配带的鸡 心。小石珠是用白色的小石灰岩块磨成的,中间钻有小孔。穿孔的牙 齿是由齿根的两侧对挖穿通齿腔而成的。所有装饰品的穿孔,几乎都 是红色,好像是它们的穿带都用赤铁矿染过”。这表明对形体的光滑 规整、对色彩的鲜明突出、对事物的同一性(同样大小或同类物件串在 一起)……有了最早的朦胧理解、爱好和运用。[图版1] [1] 但要注意 的是,对工具的合规律性的形体感受和在所谓“装饰品”上的自觉加 工,两者不但有着漫长的时间距离(数十万年),而且在性质上也是根 本不同的。虽然二者都有其实用功利的内容,但前者的内容是现实 的,后者则是幻想(想象)的,劳动工具和劳动过程中的合规律性的形 式要求(节律、均匀、光滑…)和主体感受,是物质生产的产物;“装 饰”则是精神生产、意识形态的产物。尽管两者似乎都是“自然的人 化”和“人的对象化”,但前者是将人作为族类存在的社会生活外化 和凝冻在物质生产工具上,是真正的物化活动;后者则是将人的观念 和幻想外化和凝冻在这些所谓“装饰品”的物质对象上,它们只是物 态化的活动。前者是现实的“人的对象化”和“自然的人化”,后者 是想象中的这种“人化”和“对象化”。前者与种族的繁殖(人身的扩 大再生产)一道构成原始人类的基础,后者是包括宗教、艺术、哲学等 胚胎在内的上层建筑。当山顶洞人在尸体旁撒上矿物质的红粉,当他 们作出上述种种“装饰品”,这种原始的物态化的活动便正是人类社 会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开始。它的成熟形态便是原始社会的巫术礼 仪,亦即远古图腾活动。

    “在野蛮期的低级阶段,人类的高级属性开始发展起来。……想象, 这一作用于人类发展如此之大的功能,开始于此时产生神话、传奇和 传说等未记载的文学,而业已给予人类以强有力的影响。”(马克思: 《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第54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追溯 到山顶洞人“穿带都用赤铁矿染过”、尸体旁撒红粉,“红”色对于 他们就已不只是生理感受的刺激作用(这是动物也可以有的),而是包 含着或提供着某种观念含义(这是动物所不能有的)。原始人群之所以 染红穿带、描抹红粉,已不是对鲜明夺目的红颜色的动物性的生理反 应,而开始有其社会性的巫术礼仪的符号意义在。也就是说,红色本 身在想象中被赋予了人类(社会)所独有的符号象征的观念含义,从 而,它(红色)诉诸于当时原始人群的便已不只是感官愉快,而且其中 参与了、储存了特定的观念意义了。在对象一方,自然形式(红的色 彩)里已经积淀了社会内容;在主体一方,官能感受(对红色的感觉愉 快)中已经积淀了观念性的想象、理解。这样,区别于工具制造和劳动 过程,原始人类的意识形态活动,亦即包含着宗教、艺术、审美等等 在内的原始巫术礼仪就算真正开始了。所以,如同欧洲洞穴壁画作为 原始的审美—艺术,本只是巫术礼仪的表现形态而不可能单独存在一 样,山顶洞人的所谓“装饰”和运用红色,也并非为审美而制作。审 美或艺术这时并未独立或分化,它们只是潜藏在这种种原始巫术礼仪 等图腾活动之中。

    遥远的图腾活动和巫术礼仪,早已沉埋在不可复现的年代之中。它们 具体的形态、内容和形式究竟如何,已很难确定。“此情可待成追 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也许只有流传下来却屡经后世歪曲增删的远 古“神话、传奇和传说”,这种部分反映或代表原始人们的想象和符 号观念的“不经之谈”,能帮助我们去约略推想远古巫术礼仪和图腾 活动的依稀面目。

    在中国的神话传说序列中,继承燧人氏钻木取火(也许能代表用火的 北京人时代吧?)之后的,便是流传最广、材料最多也最出名的女蜗伏 羲的“传奇”了:

    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说文》)。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岛裂,天不兼子,地不周载,…女 蜗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淮南鸿烈·览 冥训》)

    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蜗抟黄土作人。(《太平御览》 卷78引《风俗通》)

    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禖,因置婚姻。(《绎史》引《风俗 通》)

    宓羲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尸子·君治》)

    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近取诸身,远取于物,于是始作 八卦以通神明之德,比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 以渔。(《易系辞》)

    伏者,别也,变也。戏者,献也,法也。伏羲始别八卦,以 变化天下,天下法,则咸伏贡献,故日伏羲也。(《风俗通义 ·三皇》) ……

    从“黄土作人”到“正婚姻”(开始氏族外婚制?),从“以佃以渔” 到“作八卦”(巫术礼仪的抽象符号化?),这个有着近百万年时间差距 的人类原始历史,都集中地凝聚和停留在女娲伏羲两位身上(他们在古 文献中经常同时而重迭)。这也许意味着,他们两位可以代表最早期的 中国远古文化?

    那末,“女娲”“伏羲”到底是怎么样的人物呢?他们作为远古中华文 化的代表,究竟是什么东西呢?如果剥去后世层层人间化了的面纱,在 真正远古人们的观念中,它们却是巨大的龙蛇。即使在后世流传的文 献中也仍可看到这种遗迹: 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山海经 ·大荒西经·郭璞传》) 燧人之世,…生伏羲…人首蛇身。(《帝王世记》) 女娲氏…承庖羲制度,…亦蛇身人首。(同上)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远古传说中的“神”、“神人”或“英雄”,大 抵都是“人首蛇身”。女娲伏羲是这样,《山海经》和其他典籍中的 好些神人(如“共工”、“共工之臣”等等)也这样。包括出现很晚的 所谓“开天辟地”的“盘古”,也依然沿袭这种“人首蛇身”说《山 海经》中虽然还有好些“人首马身”、“豕身人面”、“鸟身人面” …,但更突出的仍是这个“人首蛇身”。例如: 凡北山经之首,自单狐之山至于堤山,凡二十五山,五千四 百九十里,其神皆人面蛇身。(《北山经》) 凡北次二经之首,自管浮之山至于敦题之山,凡十七山,五 千六百九十里,其神皆蛇身人面。(同上) 凡首阳山之首,自首山至于丙山,凡九山,二百六十七里, 其神状皆龙身而人面。(《中山经》) 这里所谓“其神皆人面蛇身”,实即指这些众多的远古氏族的图腾、 符号和标志。《竹书纪年》也说,属于伏羲氏系统的有所谓长龙氏、 潜龙氏、居龙氏、降龙氏、上龙氏、水龙氏、青龙氏、赤龙氏、白龙 氏…等等。总之,与上述《山海经》相当符合,都是一大群龙蛇。 此外,《山海经》里还有“烛龙”“烛阴”的怪异形象: 西北海之外,赤水之北,有章尾山,有神,人面蛇身而赤, …是谓烛龙。(《山海经·大荒北经》) 钟山之神,名日烛阴,视为昼,唤为夜,吹为冬,呼为夏, 不饮不食不息,息为风,身长千里。…其为物,人面蛇身赤 色。(《山海经·海外北经》) 这里保留着更完整的关于龙蛇的原始状态的观念和想象。章学诚说 《易》时,曾提出“人心营构之象”这条巨大龙蛇也许就是我们的原 始祖先们最早的“人心营构之象”吧。从“烛龙”到“女娲”,这条 “人面蛇身”的巨大爬虫,也许就是经时久远悠长、笼罩在中国大地 上许多氏族、部落和部族联盟一个共同的意识形态或观念体系的代表 标志吧? 闻一多曾指出 [2] ,作为中国民族象征的“龙”的形象,是蛇加上各 种动物而形成的。它以蛇身为主体,“接受了兽类的四脚,马的毛, 鬣的尾,鹿的脚,狗的爪,鱼的鳞和须”(《伏羲考》)。这可能意味 着以蛇图腾为主的远古华夏氏族、部落不断战胜、溶合其他氏族部 落,即蛇图腾不断合并其他图腾逐渐演变而为“龙”。从烛阴、女娲 的神怪传说,到甲骨金文中的有角的龙蛇字样,从青铜器上的各式夔 龙再到《周易》中的“飞龙在天”(天上)、“或饮于渊”(水中)、 “见龙在田”(地面),一直到汉代艺术(如马王堆帛画和画像石)中的 人首蛇身诸形象,这个可能产生在远古渔猎时期却居然延续保存到文 明年代,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量而长久吸引人们去崇拜去幻想的神 怪形象和神奇传说,它始终是那样变化莫测,气象万千,不正好可以 作为我们远古祖先的艺术代表? 神话传说毕竟根据的是后世文献资料。那末,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 发现的那个人首蛇身的陶器器盖,[图版1] [3] 也许就是这条已经历时 长久的神异龙蛇最早的造型表现? 你看,它还是粗陋的,爬行的,贴在地面的原始形态。它还飞不起 来,既没有角,也没有脚。也许,只有它的“人首”能预示着它终将 有着腾空而起翩然飞舞的不平凡的一天?预示着它终将作为西部、北 部、南部等中国许多氏族、部落和部落联盟一个主要的图腾旗帜而高 高举起迎风飘扬? …… 与龙蛇同时或稍后,凤鸟则成为中国东方集团的另一图腾符号。从帝 俊(帝喾)到舜,从少昊、后羿、蚩尤到商契,尽管后世的说法有许多 歧意,凤的具体形象也传说不一,但这个鸟图腾是东方集团所顶礼崇 拜的对象却仍可肯定。关于鸟图腾的文献材料,更为丰富而确定。如: 凤,神鸟也。天老日,凤之象也:鸿前息后,蛇须鱼尾,龙文 龟背,燕颔鸡喙,五色备举,出于东方君子之国…。(《说 文》)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商烦》) 大荒之中,…有神九首,人面鸟身,名日九凤(《山海经·大 荒北经》) 有五彩之鸟,…惟帝俊下支,帝下雨坛,彩鸟是司(《山海 经·大荒东经》) 与“蛇身人面”一样,“人面鸟身”、“五彩之鸟”“鸾鸟自歌,凤 鸟自舞”…,在《山海经》中亦多见。郭沫若指出:“…玄鸟就是凤 凰”,“‘五彩之鸟’,大约就是卜辞中的凤”(《青铜时代·先秦天 道观的发展》)正如“龙”是蛇的夸张、增补和神化一样,“凤”也是 这种鸟的神化形态。它们不是现实的对象,而是幻想的对象、观念的 产物和巫术礼仪的图腾。与前述各种龙氏族一样,也有各种鸟氏族(所 谓“鸟名官”):“…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 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 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雎鸠氏司马也,鸤鸠氏司 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均鸟名)司事也…”(《左传·韶公17 年》)。以“龙”、“凤”,为主要图腾标记的东西两大部族联盟经历 了长时期的残酷的战争、掠夺和屠杀,而逐渐溶合统一。所谓“人面 鸟身,践两赤蛇”(《山海经》中多见)、所谓“庖羲氏,凤姓也” …,可能即反映着这种斗争和溶合?从各种历史文献、地下器物和后人 研究成果来看,这种斗争溶合大概是以西(炎黄集团)胜东(夷人集团) 而告结束。也许,“蛇”被添上了翅膀飞了起来,成为“龙”, “凤”则大体无所改变,就是这个原故?也许,由于“凤”所包含代表 的氏族部落大而多得为“龙”所吃不掉,所以它虽从属于“龙”,却 仍保持自己相对独立的性质和地位,从而它的图腾也就被独立地保存 和延续下来,直到殷商及以后,直到战国楚帛画中[图版2] [4] 仍有在 “凤”的神圣图像下祈祷着的生灵。 龙飞凤舞——也许这就是文明时代来临之前,从旧石器渔猎阶段通过 新石器时代的农耕阶段,从母系社会通过父系家长制,直到夏商早期 奴隶制门槛前,在中国大地上高高飞扬着的史前期的两面光辉的、具 有悠久历史传统的图腾旗帜? 它们是原始艺术——审美吗?是,又不是。它们只是山顶洞人撤红粉活 动(原始巫术礼仪)的延续、发展和进一步符号图像化。它们只是观念 意识物态化活动的符号和标记。但是凝冻在、聚集在这种种图像符号 形式里的社会意识、亦即原始人们那如醉如狂的情感、观念和心理, 恰恰使这种图像形式获有了超模拟的内涵和意义,使原始人们对它的 感受取得了超感觉的性能和价值,也就是自然形式里积淀了社会的价 值和内容,感性自然中积淀了人的理性性质,并且在客观形象和主观 感受两个方面,都如此。这不是别的,又正是审美意识和艺术创作的 萌芽。

    (二)原始歌舞

    这种原始的审美意识和艺术创作并不是观照或静观,不像后世美学家 论美之本性所认为的那样。相反,它们是一种狂烈的活动过程。之所 以说“龙飞凤舞”,正因为它们作为图腾所标记、所代表的,是一种 狂热的巫术礼仪活动。后世的歌、舞、剧、画、神话、咒语……,在 远古是完全揉合在这个未分化的巫术礼仪活动的混沌统一体之中的, 如火如汤,如醉如狂,虔诚而蛮野,热烈而谨严…。你不能藐视那已 成陈迹的、僵硬了的图像轮廓,你不要以为那荒诞不经的神话传奇, 你不要小看那似乎非常冷静的阴阳八卦……,想当年,它们都是火一 般炽热虔信的巫术礼仪的组成部分或符号标记。它们是具有神力魔法 的舞蹈、歌唱、咒语的凝冻化了的代表它们浓缩着、积淀着原始人们 强烈的情感、思想、信仰和期望。 古代文献中也保存了有关这种原始歌舞的一些史料,如: 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尚书·尧典》) 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周官·司巫》) 帝俊有子八人,是始为歌舞。(《山海经·海内经》) 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吕氏春秋· 古乐篇》) 伏羲作琴,伏羲作瑟,神农作琴,神农作瑟,女娲作笙 簧…。(《世本》) 后世叙述古代的史料也认为 乐之在耳曰声,在目曰容,声应乎耳,可以听知;容藏于 心,难以貌观。故圣人假干戚羽旄以表其容,发扬蹈厉以见 其意,声容选灵,则大乐备矣,此舞之所由起也。(杜佑: 《通典》卷145) 《乐记》中,“乐”和舞也是联在一起的,所谓“舞行缀短”“舞行 缀远”,所谓“不知手之足之舞之蹈之”,等等。这些和所谓“干戚 羽旄”“发扬蹈厉”,不就正是图腾舞蹈吗?不正是插着羽毛戴着假面 的原始歌舞吗? 王国维说,“楚辞之灵殆以巫而兼尸之用者也。其词谓巫曰灵。盖群 巫之中必有像神之衣服形貌动作者。而视为神之冯依,故谓之曰灵” “灵之为职……盖后世戏曲之萌芽,已有存焉者矣”(《宋元戏曲 史》)。远古图腾歌舞作为巫术礼仪,是有观念内容和情节意义的,而 这情节意义就是戏剧和文学的先驱。古代所以把礼乐同列并举,而且 把它们直接和政治兴衰联结起来,也反映原始歌舞(乐)和巫术礼仪 (礼)在远古是二而一的东西,它们与其氏族、部落的兴衰命运直接相 关而不可分割。上述那些材料把歌、舞和所谓乐器制作追溯和归诸远 古神异的“圣王”祖先,也证明这些东西确乎来源久远,是同一个原 始图腾活动:身体的跳动(舞)、口中念念有词或狂呼高喊(歌、诗、咒 语)、各种敲打齐鸣共奏(乐),本来就在一起。“诗,言其志也,歌, 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乎心,然后乐气从之”(《乐记·乐 象篇》),这虽是后代的记述,却仍不掩其混沌一体的原始面目。它们 是原始人们特有的区别于物质生产的精神生产即物态化活动,它们既 是巫术礼仪,又是原始歌舞。到后世,两者才逐渐分化,前者成为 “礼”——政刑典章,后者便是“乐”——文学艺术。 图腾歌舞分化为诗、歌、舞、乐和神话传说,各自取得了独立的性格 和不同的发展道路。继神人同一的龙凤图腾之后的,便是以父家长制 为社会基础的英雄崇拜和祖先崇拜。例如,著名的商、周祖先——契 与稷的怀孕、养育诸故事,都是要说明作为本氏族祖先的英雄人物具 有不平凡的神异诞生和巨大历史使命。驯象的舜、射日的羿、治水的 鲧和禹,则直接显示这些巨人英雄们的赫赫战功或业绩。从烛龙、女 娲到黄帝、蚩尤到后羿、尧舜,图腾神话由混沌世界进人了英雄时代 作为巫术礼仪的意义内核的原始神话不断人间化和理性化,那种种含 混多义不可能作合理解释的原始因素日渐削弱或减少,巫术礼仪、原 始图腾逐渐让位于政治和历史。这个过程的彻底完成,要到春秋战国 之际。在这之前,原始歌舞的图腾活动仍然是笼罩着整个社会意识形 态的巨大身影。 也许,1973年发现的新石器时代彩陶盆纹饰中的舞蹈图案便是这种原 始歌舞最早的造型写照?[图版3] [5] “五人一组,手拉手,面向一 致,头侧各有一斜道,似为发弁。每组外侧两人,一臂画为两道,似 反映空着的两臂舞蹈动作较大而频繁之意,人下体三道,接地面的两 竖道,为两腿无疑。而下腹体侧的一道,似为饰物”(《青海大通县上 孙家寨出土的舞蹈纹彩陶盆》,《文物》,1978年第3期)。你看他们 那活跃、鲜明的舞蹈姿态,那么轻盈齐整,协调一致,生意盎然,稚 气可掬,…它们大概属于比较和平安定的神农氏传说时代,即母系牡 会繁荣期的产品吧?但把这图像说成上是“先民们劳动之暇,在大树下 小湖边或草地上正在欢乐地手拉手集体跳舞和唱歌”(同上引文),便 似乎太单纯了。它们仍然是图腾活动的表现,具有严重的巫术作用或 祈祷功能。所谓头带发辫似的饰物,下体带有尾巴似的饰物,不就是 “操牛尾”和“干戚羽旄”之类“手拉着手”地跳舞不也就是“发扬 蹈厉”么?因之,这陶器上的图像恰好以生动的写实,印证了上述文献 资料讲到的原始歌舞。这图像是写实的,又是寓意的。你看那规范齐 整如图案般的形象,却和欧洲晚期洞穴壁画那种写实造型有某些近似 之处,都是粗轮廓性的准确描述,都是活生生的某种动态写照。然 而,它们又毕竟是新石器时代的产儿,必须与同时期占统治地位的几 何纹样观念相一致,从而它便具有比欧洲洞穴壁画远为抽象的造型和 更为神秘的含义。它并不像今天表面看来那么随意自在。它以人体舞 蹈的规范化了的写实方式,直接表现了当日严肃而重要的巫术礼仪, 而决不是“大树下”“草地上”随便翩跹起舞而已。 翩跹起舞只是巫术礼仪的活动状态,原始歌舞正乃龙凤图腾的演习形 式。

    (三)“有意味的形式”

    原始社会是一个缓慢而漫长的发展过程。它经历了许多不同阶段,其 中有相对和平和激烈战争的不同时代。新石器时代的前期的母系氏族 社会大概相对说来比较和平安定,其巫术礼仪、原始图腾及其图像化 的符号形象也如此。文献资料中的神农略可相当这一时期: 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 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神而化之, 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也。(《白虎通义·号》) 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 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庄子·盗 拓》) 所谓“和麋鹿共处”,其实乃是驯鹿。仰韶彩陶中就多有鹿的形象。 仰韶型(半坡和庙底沟)和马家窑型的彩陶纹样,其特征恰好是这相对 和平稳定的社会氛围的反照。你看那各种形态的鱼,那奔驰的狗,那 爬行的蜥蜴,那拙钝的鸟和蛙,特别是那陶盆里的人面含鱼[图版3] [6] 的形象,它们虽明显具有巫术礼仪的图腾性质,其具体含义已不可 知,但从这些形象本身所直接传达出来的艺术风貌和审美意识,却可 以清晰地使人感到:这里还没有沉重、恐怖、神秘和紧张,而是生动、 活泼、纯朴和天真,是一派生气勃勃、健康成长的童年气派。 仰韶半坡彩陶的特点是动物形象和动物纹样多,其中尤以鱼纹最普遍 [图版3] [7] ,有十余种。据闻一多《说鱼》,鱼在中国语言中具有生 殖繁盛的祝福含义。但闻一多最早也只说到《诗经》《周易》。那 么,我们是否可以把它进一步追溯到这些仰韶彩陶呢?像仰韶期半坡彩 陶屡见的多种鱼纹和含鱼人面,它们的巫术礼仪含义是否就在对氏族 子孙“瓜瓞绵绵”长久不绝的祝福?人类自身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即种 的繁殖,是远古原始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血族关系是当时最为重 要的社会基础和结构,中国终于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汉民族 终于成为世界第一大民族。能否可以追溯到这几千年前具有祝福意义 的巫术符号?此外,《山海经》说,“蛇乃化为鱼”,汉代墓葬壁画 中保留有蛇鱼混合形的怪物…,那末,仰韶的这些鱼、人面含鱼,与 前述的龙蛇、人首蛇身是否有某种关系了是些什么关系?此外,这些彩 陶中的鸟的形象与前述文献中的“凤”是否也有关系?…凡此种种,都 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探索,这里只是提出一些猜测罢了。 社会在发展,陶器造型和纹样也在继续变化。和全世界各民族完全一 致,占居新时器时代陶器纹饰的形象走廊的,并非动物纹样,而是抽 象的几何纹,即各式各样的曲线、直线、水纹、漩涡纹、三角形、锯 齿纹种种[图版4] [8] 。关于这些几何纹的起因和来源,至今仍是世界 艺术史之谜,意见和争论很多。例如不久前我国江南地区印纹陶问题 的学术讨论会上,好些同志认为“早期几何印纹陶的纹样源于生产和 生活,…叶脉纹是树叶脉纹的模拟,水波纹是水波的形象化,云雷纹 导源于流水的漩涡,认为这是由于“人们对于器物,在实用之外还要 求美观,于是印纹逐渐规整化为图案化,装饰的需要便逐渐成为第一 位的了”(《文物》1978,第1期,55页)。这种看法本书是不能同意 的,因为,不但把原始社会中“美观”、“装饰”说成已分化了的需 要,缺乏证明和论据;而且把几何纹样说成是模拟“树叶”、“水 波”,更是简单化了,它没有也不能说明为何恰恰要去模拟树叶、水 波。所以,本书以为,下面一种看法似更深刻和正确: “也有同志认 为,……更多的几何形图案是同古越族蛇图腾的崇拜有关,如漩涡纹 似蛇的盘曲状,水彼纹似蛇的爬行状,等等”(同上引文)。 其实,仰韶、马家窑的某些几何纹样已比较清晰地表明,它们是由动 物形象的写实而逐渐变为抽象化、符号化的。由再现(模拟)到表现(抽 象化),由写实到符号化,这正是一个由内容到形式的积淀过程,也正 是美作为“有意味的形式”的原始形成过程。即是说,在后世看来似 乎只是“美观”、“装饰”而并无具体含义和内容的抽象几何纹样, 其实在当年却是有着非常重要的内容和含义,即具有严重的原始巫术 礼仪的图腾含义的。似乎是“纯”形式的几何纹样,对原始人们的感 受却远不只是均衡对称的形式快感,而具有复杂的观念、想象的意义 在内。巫术礼仪的图腾形象逐渐简化和抽象化成为纯形式的几何图案 (符号),它的原始图腾含义不但没有消失,并且由于几何纹饰经常比 动物形象更多地布满器身,这种含义反而更加强了。可见,抽象几何 纹饰并非某种形式美,而是:抽象形式中有内容,感官感受中有观念, 如前所说,这正是美和审美在对象和主体两方面的共同特点。这个共 同特点便是积淀:内容积淀为形式,想象、观念积淀为感受这个由动物 形象而符号化演变为抽象几何纹的积淀过程,对艺术史和审美意识史 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下面是一些考古学家对这个过程的某些事实 描述: 有很多线索可以说明这种几何图案花纹是由鱼形的图案演变 来的,…一个简单的规律,即头部形状越简单,鱼体越趋向 图案化。相反方向的鱼纹溶合而成的图案花纹,体部变化较 复杂,相同方向压叠溶合的鱼纹,则较简单。(中国科学院考 古研究所:《西安半坡》第185页,文物出版社,1963年。)有 如下图: [9] 鸟纹图案是从写实到写意(表现鸟的几种不同动态)到象征(苏 乘琦:《关于仰韶文化的若干问题》,《考古学报》1965,第I 期)。有如下图: [10] 主要的几何形图案花纹可能是由动物图案演化而来的。有代 表性的几何纹饰可分成两类:螺旋形纹饰是由鸟纹变化而来 的,波浪形的曲线纹和垂幢纹是由蛙纹演变而来的一这两类 几何纹饰划分得这样清楚,大概是当时不同氏族部落的图腾 标志(石兴邦,《有关马家窑文化的一些问题》,《考 古》,1962,第6期), 有如上页 [11] ,下二图 [12] : 在原始社会时期,陶器纹饰不单是装饰艺术,而且也是族的 共同体在物质文化上的一种表现。…彩陶纹饰是一定的人们 共同体的标志,它在绝大多数场合下是作为氏族图腾或其他 崇拜的标志而存在的。 根据我们的分析,半坡彩陶的几何形花纹是由鱼纹变化而来 的,庙底沟彩陶的几何形花纹是由鸟纹演变而来的,所以前 者是单纯的直线,后者是起伏的曲线…… 如果彩陶花纹确是族的图腾标志,或者是具有特殊意义的符 号……,仰韶文化的半坡类型与庙底沟类型分别属于以鱼和 鸟为图腾的不同部落氏族,马家窑文化属于分别以鸟和蛙为 图腾的两个氏族部落。…(同上) 把半坡期到庙底沟期再到马家窑期的蛙纹和鸟纹联系起来 看,很清楚地存在着因袭相承、依次演化的脉络。开始是写 实的,生动的,形象多样化的,后来都逐步走向图案化、格 律化、规范化,而蛙、鸟两种母题并出这一点则是始终如一 的。 鸟纹经过一个时期的发展,到马家窑期即已开始旋涡纹化。 而半山期旋涡纹和马厂期的大圆圈纹,形象模拟太阳,可称 之为拟日纹,当是马家窑类型的旋涡纹的继续发展。可见鸟 纹同拟日纹本来是有联系的。 在我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有许多关于鸟和蛙的故事,其中 许多可能和图腾崇拜有关。后来,鸟的形象逐渐演变为代表 太阳的金乌,蛙的形象则逐渐演变为代表月亮的蟾蜍……。 这就是说,从半坡期、庙底沟期到马家窑期的鸟纹和蛙纹, 以及从半山期、马厂期到齐家文化和四坝文化的拟蛙纹,半 山期和马厂期的拟日纹,可能都是太阳神和月亮神的崇拜在 彩陶花纹上的体现。这一对彩陶纹饰的母题之所以能够延续 如此之久,本身就说明它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与一个民族 的信仰和传统观念相联系的。(严文明:《甘肃彩陶的源 流》,《文物》,1978,第10期) 有如后图 [13] 。 陶器纹饰的演化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困难的科学问题,尚需深入探索。 但尽管上述具体演变过程、顺序、意义不一定都准确可靠,尽管仍带 有很大的推测猜想的成份和甚至错误的具体结论,但是,由写实的、 生动的、多样化的动物形象演化而成抽象的、符号的、规范化的几何 纹饰这一总的趋向和规律,作为科学假说。似有成立的足够根据。同 时,这些从动物形象到几何图案的陶器纹饰并不是纯形式的“装 饰”、“审美”,而具有氏族图腾的神圣含义,似也可成立。 如前所说,人的审美感受之所以不同于动物性的感官愉快,正在于其 中包含有观念、想象的成份在内。美之所以不是一般的形式,而是所 谓“有意味的形式”,正在于它是积淀了社会内容的自然形式。所 以,美在形式而不即是形式。离开形式(自然形体)固然没有美,而只 有形式(自然形体)也不成其为美。 克 乃 夫 · 贝 尔 (Clive Bell) 提 出 “ 美 ” 是 “ 有 意 味 的 形 式 ” (Significant Form)的著名观点,强调纯形式(如线条)的审美性质, 给后期印象派绘画提供了理论基础。但他这个理论由于陷在循环论证 中而不能自拔。即认为“有意味的形式”决定于能否引起不同于一般 感受的“审美感情”(Aesthetic emotion),而“审美感情”又来源于 “有意味的形式”。我以为,这一不失为有卓见的形式理论如果加以 上述审美积淀论的界说和解释,就可脱出这个论证的恶性循环。正因 为似乎是纯形式的几何线条,实际是从写实的形象演化而来,其内容 (意义)已积淀(溶化)在其中,于是,才不同于一般的形式、线条,而 成为“有意味的形式”。也正由于对它的感受有特定的观念、想象的 积淀(溶化),才不同于一般的感情、感性、感受,而成为特定的“审 美感情”。原始巫术礼仪中的社会情感是强烈炽热而含混多义的,它 包含有大量的观念、想象,却又不是用理知,逻辑、概念所能诠释清 楚,当它演化和积淀为感官感受中时,便自然变成了一种不可用概念 言说和穷尽表达的深层情绪反应。某些心理分析学家(如Jung)企图用 人类集体的下意识“原型”来神秘地解说它。实际上,它并不神秘, 它正是这种积淀、溶化在形式,感受中的特定的社会内容和社会感 情。但要注意的是,随着岁月的流逝、时代的变迁,这种原来是“有 意味的形式”却因其重复的仿制而日益沦为失去这种意味的形式,变 成规范化的一般形式美。从而这种特定的审美感情也逐渐变而为一般 的形式感。于是,这些几何纹饰又确乎成了各种装饰美、形式美的最 早的样板和标本了。 陶器几何纹饰是以线条的构成、流转为主要旋律。线条和色彩是造型 艺术中两大因素。比起来,色彩是更原始的审美形式,这是由于对色 彩的感受有动物性的自然反应作为直接基础(例如对红、绿色彩的不同 生理感受),线条则不然,对它的感受、领会、掌握要间接和困难得 多,它需要更多的观念、想象和理解的成份和能力。如果说,对色的 审美感受在旧石器的山顶洞人便已开始,那么,对线的审美感受则要 到新石器制陶时期中。这是与日益发展、种类众多的陶器实体的造型 (各种比例的圆、方、长、短、高、矮的钵、盘、盆、豆、鬲……)的 熟练把握和精心制造分不开的,只有在这个物质生产的基础之上,它 们才日益成为这一时期审美—艺术中的一个核心。内容向形式的积 淀,又仍然是通过在生产劳动和生活活动中所掌握和熟练了的合规律 性的自然法则本身而实现的。物态化生产的外形式或外部造型,也仍 然与物化生产的形式和规律相关,只是它比物化生产更为自由和更为 集中,合规律性的自然形式在这里呈现得更为突出和纯粹。总之,在 这个从再现到表现,从写实到象征,从形到线的历史过程中,人们不 自觉地创造了和培育了比较纯粹(线比色要纯粹)的美的形式和审美的 形式感。劳动、生活和自然对象和广大世界中的节奏、韵律、对称、 均衡、连续、间隔、重叠、单独、粗细、疏密、反复、交叉、错综、 一致、变化、统一等种种形式规律,逐渐被自觉掌握和集中表现在这 里。在新石器时代的农耕社会,劳动、生活和有关的自然对象(农作 物)这种种合规律性的形式比旧石器时代的狩猎社会呈现得要远为突 出、确定和清晰,它们通过巫术礼仪,终于凝冻在、积淀在、浓缩在 这似乎僵化了的陶器抽象纹饰符号上了,使这种线的形式中充满了大 量的社会历史的原始内容和丰富含义。同时,线条不只是诉诸感觉, 不只是对比较固定的客观事物的直观再现,而且常常可以象征着代表 着主观情感的运动形式。正如音乐的旋律一样,对线的感受不只是一 串空间对象,而且更是一个时间过程。那么,是否又可以说,原始巫 术礼仪中的炽烈情感,已经以独特形态凝冻在积淀在这些今天看来如 此平常的线的纹饰上呢?那些波浪起伏、反复周旋的韵律、形式,岂不 正是原始歌舞升华了的抽象代表吗?本来,如前所述,我们已经看到这 种活动的“手拉着手”的摸拟再现,整个陶器艺术包括几何纹饰是否 也应从这个角度来理解、领会它的社会意义和审美意义呢?例如,当年 席地而坐面对陶器纹饰的静的观照,是否即从“手拉着手”的原始歌 舞的动的“过程,衍化演变而来的呢?动的巫术魔法化而为静的的祈祷 默告?…… 与纹饰平行,陶器造型是另一个饶有趣味的课题。例如,大汶口文 化,龙山文化中的陶倪鬶的造型似鸟状,是否与东方群体的鸟图腾有 关呢?如此等等。这里只提与中国民族似有特殊关系的两点。一是大汶 口的陶猪,一是三足器。前者写实,从河姆渡到大汶口,猪的驯化饲 养是中国远古民族一大特征,它标志定居早和精耕细作早。七千五百 年前河南裴李岗遗址即有猪骨和陶塑的猪,仰韶晚期已用猪头随葬。 猪不是生产资料而是生活资料。迄至今日,和世界上好些民族不同, 猪肉远远超过牛羊肉,仍为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的主要肉食,它 确乎源远流长。大汶口陶猪形象是这个民族的远古重要标记。然而, 对审美—艺术更为重要的是三足器问题,这也是中国民族的珍爱。它 的形象并非模拟或写实(动物多四足,鸟类则两足),而是来源于生活 实用(如便于烧火)基础上的形式创造,其由三足造型带来的稳定、坚 实(比两足)、简洁、刚键(比四足)等形式感和独特形象[图版5] [14] ,具有高度的审美功能和意义。它终于发展为后世主要礼器(宗教用 具)的“鼎”。 因为形式一经摆脱模拟、写实,便使自己取得了独立的性格和前进的 道路,它自身的规律和要求便日益起着重要作用,而影响人们的感受 和观念。后者又反过来促进前者的发展,使形式的规律更自由地展 现,使线的特性更充分地发挥。三足器的造型和陶器纹饰的变化都如 此。然而尽管如此,陶器纹饰的演变发展又仍然在根本上制约于社会 结构和原始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从半坡、庙底沟、马家窑到半山、 马厂、齐家(西面)和大汶口晚期、山东龙山(东面),陶器纹饰尽管变 化繁多,花样不一,非常复杂,难以概括,但又有一个总的趋势和特 征却似乎可以肯定:这就是虽同属抽象的几何纹,新石器时代晚期比早 期要远为神秘、恐怖。前期比较更生动、活泼、自由、舒畅、开放、 流动,后期则更为僵硬、严峻、静止、封闭、惊畏、威吓。具体表现 在形式上,后期更明显是直线压倒曲线,封闭重于联续,弧形、波纹 减少,直线、三角凸出,圆点弧角让位于直角方块……即使是同样的 锯齿、三角纹,半坡,庙底沟不同于龙山,马家窑也不同于半山、马 厂……像大汶口晚期或山东龙山那大而尖的空心直线三角形[图版4] [15] ,或倒或立,机械地、静止状态地占据了陶器外表大量面积和主要 位置,更显示出一种神秘怪异的意味。红黑相间的锯齿纹常常是半山 —马厂彩陶的基本纹饰之一,马家窑彩陶也尚未见。神农世的相对和 平稳定时期已成过去,社会发展进入了以残酷的战争、掠夺、杀戮为 基本特征的黄帝、尧舜时代。母系氏族社会让位于父家长制,并日益 向早期奴隶制的方向行进。剥削压迫在激剧增长,在陶器纹饰中,前 期那种种生态盎然、稚气可掬、婉转曲折、流畅自如的写实的和几何 的纹饰逐渐消失。在后期的几何纹饰中,使人清晰地感受到威权统治 力量的分外加重。至于著名的山东龙山文化晚期的日照石锛纹样(如 下图 [16] ),以及东北出土的陶器纹饰,则更是极为明显地与殷商青 铜器靠近,性质在开始起根本变化了。它们作了青铜纹饰的前导。

    二 青铜饕餮

     (一)狞厉的美

    传说中的夏铸九鼎,大概是打开青铜时代第一页的标记。夏文化虽仍 在探索中,但河南龙山和二里头大概即是。如果采用商文化来自北方 说,则这一点则似更能确立。如上章结尾所述,从南(江南、山东) 和北(东北),好几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的陶器纹饰都有向铜器纹 饰过渡的明显特征。当然,关于它们是先于铜器还是与青铜同期或更 后,仍有许多争议。不过从总的趋向看,陶器纹饰的美学风格活泼愉 快走向沉重神秘,确是走向青铜时代的无可置疑的实证。由黄帝以 来,经过尧舜禹的二头军长制(军事民主)到夏代“传子不传贤”, 中国古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虽然仍在氏族共同体的社会结构基础之 上,但早期宗法制统治秩序(等级制度)在逐渐形成和确立。公社成 员逐渐成为各级氏族贵族的变相奴隶,贵族与平民(国人)开始了阶 级分野。在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以“礼”为旗号,以祖先祭祀 为核心,具有浓厚宗教性质的巫史文化开始了。它的特征是,原始的 全民性的巫术礼仪变为部分统治者所垄断的社会统治的等级法规,原 始社会末期的专职巫师变为统治者阶级的宗教政治宰辅。 殷墟甲骨卜辞,当时每天都要进行占卜,其中大量的是关于农业方面 如“卜禾”、“卜年”、“卜雨”以及战争、治病、祭祀等等,这与 原始社会巫师的活动基本相同,但这种宗教活动越来越成为维护氏族 贵族统治集团、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以至推而广之,各种大大小小 的事情都得请示上帝鬼神,来决定行动的吉凶可否。殷墟出土的甲骨 记载着关于各种大小活动的占卜。周代也如此,钟鼎铭文有明证。 《易经》实际上也是卜筮之书。《尚书·洪范》的下述记载可看作是 殷周社会这种活动的典型写照: 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 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从,龟 从,汝则逆、庶民逆,吉。庶民从,龟从、筮从,汝则逆、 卿士逆,吉。龟从,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 凶。龟筮共违于人,用静吉,用作凶。 这说明,在所有条件中,“龟从”、“筮从”是最重要的,超过了其 他任何方面和因素,包括“帝”、“王”自己的意志和要求。如果 “龟筮共违于人”,就根本不能进行任何活动。掌握龟筮以进行占卜 的僧侣们的地位和权势,可想而知。他们一部分人实际成了掌管国事 的政权操纵者: 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 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乂王家,在 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尚书·君奭》) 帝太戊立,伊陟为相。…伊陟赞言于巫咸。巫咸治王家有 成……帝祖乙立,殷复兴。巫贤任职。(《史记·殷本 纪》) 除了“巫”、“伊”(卜辞所谓“令多尹”),还有“史”(卜辞所 谓“其令卿史”)。“史”与“巫”、“尹”一样,也是“知天道” 的宗教性政治性的大人物。章太炎认为“士、事、史、吏”等本都是 一回事。王国维说,史与事相同,殷墟卜辞作“卿事”,经传作“卿 士”,其实是相同的。“是卿士本名史也。”“尹”与“史”也是一 回事,“尹氏之号本于内史”。“史手执简形”,又是最早垄断文字 的人物。此外,如卜、宗、祝等等,都是当时异名而同实的僧侣贵 族。 这就是说,与物质劳动同精神劳动的分离与适应,出现了最初的一批 思想家,他们就是巫师,是原始社会的精神领袖。也正如马克思说 的,“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真实地这样想象;它是某种和现存实践 意识不同的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 东西”。“在这个阶级内部,一部分人是作为该阶级的思想家而出现 的(他们是这一阶级的积极的、有概括能力的思想家,他们把编造这 一阶级关于自身的幻想当作谋生的主要泉源)……”中国古代的 “巫”、“尹”、“史”正是这样。他们是殷周统治者阶级中一批积 极的、有概括能力的“思想家”,他们“格于皇天”,“格于上 帝”,是僧侣的最初形式。他们在宗教衣装下,为其本阶级的利益考 虑未来,出谋划策,从而好像他们的这种脑力活动是某种与现存实践 意识不同的东西,它不是去想象现存的各种事物,而是能够真实地想 象某种东西,这即是通过神秘诡异的巫术—宗教形式来提出“理 想”、预卜未来,编造关于自身的幻想,把阶级的统治说成是上天的 旨意。“自古帝王将建国受命,兴动事业,何尝不宝卜筮以助善。唐 虞以上,不可记已,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这也恰好表明,“唐 虞以上”的原始社会还不好说,夏、商、周的“建国受命”的建立统 治,则总是要依赖这些“巫”、“史”、“尹”来编造、宣传本阶级 的幻想和“祯祥”。 这种“幻想”和“祯祥”,这种“真实地想象”即意识形态的独立的 专门生产,以写实图像的形态,表现在青铜器上。如果说,陶器纹饰 的制定、规范和演变,大抵还是尚未脱离物质生产的氏族领导成员, 体现的是氏族部落的全民性的观念、想象,那么,青铜器纹饰的制定 规范者,则应该已是这批宗教性政治性的大人物。这些“能真实地想 象某种东西”的巫、尹、史,尽管青铜器的铸造者是体力劳动者甚至 奴隶,尽管某些青铜器纹饰也可溯源于原始图腾和陶器图案,但它们 毕竟主要是体现了早期宗法制社会的统治者的威严、力量和意志。它 们与陶器上神秘怪异的几何纹样,在性质上已有了区别。以饕餮为突 出代表的青铜器纹饰,已不同于神异的几何抽象纹饰,它们是远为具 体的动物形象,但又确乎已不是去“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传说中 的夏铸九鼎,大概是打开青铜时代第一页的标记。夏文化虽仍在探索 中,但河南龙山和二里头大概即是。如果采用商文化来自北方说,则 这一点则似更能确立。如上章结尾所述,从南(江南、山东)和北 (东北),好几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的陶器纹饰都有向,铜器纹饰 过渡的明显特征。当然,关于它们是先于铜器还是与青铜同期或更 后,仍有许多争议。不过从总的趋向看,陶器纹饰的美学风格活泼愉 快走向沉重神秘,确是走向青铜时代的无可置疑的实证。由在现实世 界并没有对应的这种动物;它们属于“真实地想象”出来的“某种东 西”,这种东西是为其统治的利益、需要而想象编造出来的“祯祥” 或标记。它们以超世间的神秘威吓的动物形象,表示出这个初生阶级 对自身统治地位的肯定和幻想。 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 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魑魅魍 魉,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左转·宣公3 年》) 以饕餮为代表的青铜器纹饰具有肯定自身、保护社会,“协上下”、 “承天休”的祯祥意义。那么,饕餮究竟是什么呢?这迄今尚无定 论。惟一可以肯定的是,它是兽面纹,是什么兽?则各种说法都有: 牛、羊、虎、鹿、山魈……本书基本同意它是牛头纹。但此牛非凡 牛,而是当时巫术宗教仪典中的圣牛。现代民俗学对中国西南少数民 族的调查表明,牛头作为巫术宗教仪典的主要标志,被高高挂在树 梢,对该氏族部落具有极为重要的神圣意义和保护功能。它实际是原 始祭祀礼仪的符号标记,这符号在幻想中含有巨大的原始力量,从而 是神秘、恐怖、威吓的象征,它可能就是上述巫、尹、史们的幻想杰 作。所以,各式各样的饕餮纹样及以它为主体的整个青铜器其他纹饰 和造型、特征都在突出这种指向一种无限深渊的原始力量,突出在这 种神秘威吓面前的畏怖、恐惧、残酷和凶狠。你看那些著名的商鼎和 周初鼎,你看那个兽(人?)面大钺[图版6] [17] ,你看那满身布满了 雷纹,你看那与饕餮纠缠在一起的夔龙夔凤,你看那各种变异了的、 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各种动物形象,例如那神秘的夜的使者——鸱 枭,你看那可怖的人面鼎[图版6、7] [18] [19] ……它们远不再是仰韶彩 陶纹饰中的那些生动活泼愉快写实的形象了,也不同于尽管神秘毕竟 抽象的陶器的几何纹样了。它们完全是变形了的、风格化了的、幻想 的、可怖的动物形象。它们呈现给你的感受是一种神秘的威力和狞厉 的美。它们这所以具有威吓神秘的力量,不在于这些怪异动物形象本 身有如何的威力,而在于以这些怪异形象为象征符号,指向了某种似 乎是超世间的权威神力的观念;它们之所以美,不在于这些形象如何 具有装饰风味等等(如时下某些美术史所认为),而在于以这些怪异 形象有雄健线条,深沉凸出的铸造刻饰,恰到好处地体现了一种无限 的、原始的,还不能用概念语言来表达的原始宗教的情感、观念和理 想,配上那沉着、坚实、稳定的器物造型,极为成功地反映了“有虔 秉钺,如火烈烈”那进入文明时代所必经的血与火的野蛮年代。 人类从动物开始。为了摆脱动物状态,人类最初使用了野蛮的、几乎 是动物般的手段,这就是历史真相。历史从来不是在温情脉脉的人道 牧歌声中进展,相反,它经常要无情地践踏着千万具尸体而前行。战 争就是这种最野蛮的手段之一。原始社会晚期以来,随着氏族部落的 吞并,战争越来越频繁、规模越来越巨大。中国兵书成熟如此之早, 正是长期战争经验的概括反映。“自剥林木(剥林木而战)而来,何 日而无战?大昊之难,七十战而后济;黄帝之难,五十二战而后济; 少昊之难,四十八战而后济;昆吾之战,五十战而后济;牧野之战, 血流漂杵。”大概从炎黄时代直到殷周,大规模的氏族部落之间的合 并战争,以及承受之而来的大规模的、经常的屠杀、俘获、掠夺、奴 役、压迫和剥削,便是社会的基本动向和历史的常规课题。暴力是文 明社会的产婆。炫耀暴力和武功是氏族、部落大合并的早期宗法制这 一整个历史时期的光辉和骄傲。所以继原始的神话、英雄之后的,便 是这种对自己氏族、祖先和当代的这种种野蛮吞并战争的歌颂和夸 扬。殷周青铜器也大多为此而制作,它们作为祭祀的“礼器”,多半 供献给祖先或铭记自己武力征伐的胜利。与当时大批杀俘以行祭礼吻 合同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杀掉甚或吃掉非氏族、部落的敌 人是原始战争以来的史实,杀俘以祭本氏族的图腾和祖先,更是当时 的常礼。因之,吃人的饕餮倒恰好可作为这个时代的标准符号。《吕 氏春秋·先识览》说: “周鼎着饕餮,有首无身,食人未咽,害及其 身。”神话失传,意已难解。但“吃人”这一基本含义,却是完全符 合凶怪恐怖的饕餮形象的。它一方面是恐怖的化身,另方面又是保护 的神祇。它对异氏族、部落是威惧恐吓的符号;对本氏族、部落则又 具有保护的神力。这种双重性的宗教观念、情感和想象便凝聚在此怪 异狞厉的形象之中。在今天是如此之野蛮,在当时则有其历史的合理 性。也正因如此,古代诸氏族的野蛮的神话传说,残暴的战争故事和 艺术品,包括荷马的史诗、非洲的面具……尽管非常粗野,甚至狞厉 可怖,却仍然保持着巨大的美学魅力。中国的青铜饕餮也是这样。在 那看来狞厉可畏的威吓神秘中,积淀着一股沉没的历史力量。它的神 秘恐怖正是与这种无可阻挡的巨大历史力量相结合,才成为美——崇 高的。人在这里确乎毫无地位和力量,有地位的是这种神秘化的动物 变形,它威吓、吞食、压制、践踏着人的身心。但当时社会必须通过 这种种血与火的凶残、野蛮、恐怖、威力来开辟自己的道路而向前跨 进。用感伤态度便无法理解青铜时代的艺术。这个动辄杀戮千百俘 虏、奴隶的历史年代早成过去,但代表、体现这个时代精神的青铜艺 术之所以至今为我们所欣赏、赞叹不绝,不正在于它们体现了这种超 人的历史力量才构成了青铜艺术的狞厉的美的本质。这如同给人以恐 怖效果的希腊悲剧所渲染的命运感,由于体现着某种历史必然性和力 量而成为美的艺术一样。超人的历史力量与原始宗教神秘观念的结 合,也使青铜艺术散发着一种严重的命运气氛,加重了它的神秘狞厉 风格。 同时,由于早期宗法制与原始社会毕竟不可分割,这种种凶狠残暴的 形象中,又仍然保持着某种真实的稚气。从而使这种毫不掩饰的神秘 狞厉,反而荡漾出一种不可复现和不可企及的童年气派的美丽。特别 是今天看来,这一特色更为明白。你看那个兽(人)面大钺,尽管在 有意识地极力夸张狰狞可怖,但其中不仅仍然存留着某种稚气甚至妩 媚的东西么?好些饕餮纹饰也是如此[图版7] [20] 。它们仍有某种原始 的、天真的、拙朴的美。 所以,远不是任何狰狞神秘都能成为美。恰好相反,后世那些张牙舞 爪的各类人、神造型或动物形象,尽管如何夸耀威吓恐惧,却徒然只 显其空虚可笑而已。它们没有青铜艺术这种历史必然的命运力量和人 类早期的童年气质。 社会愈发展、文明愈进步,也才愈能欣赏和评价这种崇高狞厉的美。 在宗法制时期,它们并非审美观赏对象,而是诚惶诚恐顶礼供献的宗 教礼器;在封建时代,也有因为害怕这种狞厉形象而销毁它们的史 实。“旧时有谓钟鼎为祟而毁器之事,盖即缘于此等形象之可骇怪而 致。”恰恰只有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宗教观念已经淡薄,残酷凶狠 已成陈迹的文明社会里,体现出远古历史前进的力量和命运的艺术, 才能成为人们所理解、欣赏和喜爱,才成为真正的审美对象。

    (二)线的艺术

    与青铜时代一并发达成熟的,是汉字。汉字作为书法,终于在后世成 为中国独有的艺术部类和审美对象。追根溯源,也应回顾到它的这个 定形确立时期。 甲骨文已是相当成熟的汉字了。它的形体结构和造字方式为后世汉字 和书法的发展奠定了原则和基础。汉字是以“象形”为本源的符号。 “象形”有如绘画,来自对对象概括性极大的模拟写实。然而如同传 闻中的结绳记事一样,从一开始,象形字就已包含有超越被模拟对象 的符号意义,一个字表现的不只是一个或一种对象,而且也经常是一 类事实或过程,也包括主观的意味、要求和期望。这即是说,“象 形”中即已蕴涵有“指事”“会意”的成份。正是这个方面使汉字的 象形在本质上有别于绘画,具有符号所特有的抽象意义、价值和功 能。但又由于它既源出于“象形”,并且在其发展行程中没有完全抛 弃这一原则,从而就使这种符号作用所寄居的字形本身,以形体模拟 的多样可能性,取得相对独立的性质和自己的发展道路,即是说,汉 字形体获得了独立于符号意义(字义)的发展径途。以后,它更以其净 化了的线条美——比彩陶纹饰的抽象几何纹还要更为自由和更为多样 的线的曲直运动和空间构造,表现出和表达出种种形体姿态、情感意 兴和气势力量…,终于形成中国特有的线的艺术:书法。 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说: 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 以后许多书家也认为,作为书法的汉字确有模拟、造型这个方面: 或象龟文,或比龙麟,舒体放尾,长翅短身,颉若黍稷之垂 颖,蕴若虫蚊之棼缊(蔡琶:《篆势》)或栉比针列,或抵绳平 直,或蜿蜒缪戾,或长邪角趣。(《隶势》) 缅想圣达立卦造书之意,乃复仰观俯察六合之际焉。于天地 山川得玄远流峙之形,于日月星辰得经纬昭回之度,于云霞 草木得霏布滋蔓之容,于衣冠文物得揖让周旋之体,于须眉 口鼻得喜怒惨舒之分,于虫鱼禽兽得屈伸飞动之理,于骨角 齿牙得摆抵咀嚼之势,随手万变,任心所成,可谓通三才之 品,汇备万物之性状者矣。(李阳冰:《论篆》) 这表明,从篆书开始,书家和书法必须注意对客观世界各种对象,形 体、姿态的模拟、吸取,即使这种模拟吸取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概括 性和抽象化的自由。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象形”作为“文”的 本意,是汉字的始源。后世“文”的概念便扩而充之相当于“美”。 汉字书法的美也确乎建立在从象形基础上演化出来的线条章法和形体 结构之上,即在它们的曲直适宜、纵横合度、结体自如,布局完满。 甲骨文开始了这个美的历程。“至其悬针垂韭之笔致,横直转析,安 排紧凑,又如三等角之配合,空间疏密之调和,诸如此类,竟能给一 段文字以全篇之美观。此美莫非来自意境而为当时书家精意结构可知 也。”(邓以蛰《书法之欣赏》,转引自宗白华:《中国书法中的美学 思想》,《析学研究》1962年第1期)应该说,这种净化了的线条美 ——书法艺术在当时远远不是自觉的。就是到钟鼎金文的数百年过程 中,由开始的图画形体发展到后来的线的着意舒展,由开始的单个图 腾符号发展到后来长篇的铭功记事,也一直要到东周春秋之际,才比 较明显地表现出对这种书法美的有意识地追录。它与当时铭文内容的 滋蔓和文章风格的追求是正相配合一致的。郭沫若说,“东周而后, 书史之性质变而为文饰,如钟镈之铭多韵语,以规整之款式镂刻于器 表,共字体亦多作波磔而有意求工。……凡此均于审美意识之下所施 之文饰也,其效用与花纹同。中国以文字为艺术品之习尚当自此始” (《青铜时代·周代彝铭进化观》)。这一如青铜饕餮这时也逐渐变成 了好看的文饰一样。在早期,青铜饕餮和这些汉字符号(经常铸刻在不 易为人所见的器物底部等处)都具严重的神圣含义,根本没考虑到审 美,但到春秋战国,它作为审美对象的艺术特性便凸出地独立地发展 开来了。与此并行,具有某种独立性质的艺术作品和审美意识也要到 这时才真正出现。 如果拿殷代的金文和周代比,前者更近于甲文,直线多而圆角少,首 尾常露尖锐锋芒。但布局、结构的美虽不自觉,却已有显露。到周金 中期的大篇铭文,则章法讲究,笔势圆润,风格分化,各派齐出,字 体或长或圆,刻划或轻或重。著名的《毛公鼎》、《散氏盘》等达到 了金文艺术的极致。它们或方或圆,或结体严正,章法严劲而刚健, 一派崇高肃毅之气,或结体沉圆,似疏而密,外柔而内刚,一派开阔 宽厚之容。而它们又都以圆浑沉雄的共同风格区别于殷商的尖利直 拙。“中国古代商周铜器铭文里所表现章法的美,令人相信仓颉四目 窥见了宇宙的神奇,获得自然界最深妙的形式的秘密”(宗白华《中国 书法中的美学思想》),“通过结构的疏密,点画的轻重,行笔的缓 急……就象音乐艺术从自然界的群声里抽出音乐来,发展这乐音间相 互结合的规律,用强弱、高低、节奏、旋律等有规律的变化来表现自 然界社会界的形象和内心的情感”(同上)。在这些颇带夸张的说法 里,倒可以看出作为线的艺术的中国书法的某些特征:它像音乐从声 音世界里提炼抽取出乐音来,依据自身的规律,独立地展开为旋律、 和声一样,净化了的线条—书法美,以其挣脱和超越形体模拟的笔划 (后代成为所谓永字八法)的自由开展,构造出一个个一篇篇错综交 织、丰富多样的纸上的音乐和舞蹈,用以抒情和表意。可见,甲骨、 金文之所以能开创中国书法艺术独立发展的道路,其秘密正在于它们 把象形的图画模拟逐渐变而为纯粹化了(即净化)的抽象的线条和结 构。这种净化了的线条—书法美,就不是一般的图案花纹的形式美、 装饰美,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有意味的形式”。一般形式美经常是静 止的、程序化、规格化和失去现实生命感、力量感的东西,(如美术 字),“有意味的形式”则恰恰相反,它是活生生的、流动的、富有生 命暗示和表现力量的美。中国书法——线的艺术非前者而正是后者。 所以,它不是线条的整齐一律均衡对称的形式美,而是远为多样流动 的自由美。行云流水,骨力追风,有柔有刚,方圆适度。它的每一个 字、每一篇、每一幅都可以有创造、有变革甚至有个性,而不作机械 的重复和僵硬的规范。它既状物又抒情,兼备造型(概括性的模拟)和 表现(抒发情感)两种因素和成份,并在其长久的发展行程中,终以后 者占了主导和优势(参阅本书第七章)。书法由接近于绘画雕刻变而为 可等同于音乐和舞蹈。并且,不是书法从绘画而是绘画要从书法中吸 取经验、技巧和力量。运笔的轻重、疾涩,虚实、强弱、转折倾挫、 节奏韵律……,净化了的线条如同音乐旋律一般,它们竟成了中国各 类造型艺术和表现艺术的魂灵。 金文之后是小篆[图版8] [21] ,它是笔划均匀的曲线长形,结构的美异 常突出,再后是汉隶[图版9] [22] ,破圆而方,变联续而断绝,再变而 为行、草、真……,随着时代和社会发展变迁,就在这“上下左右之 位,方圆大小之形”的结体和“疏密起伏”“曲直波润”的笔势中, 创造出了各种各样多彩多姿的书法艺术。它们具有高度的审美价值。 与书法同类的印章[图版9] [23] 也如此。在一块极为有限的小小天地 中,却以其刀笔和结构,表现出种种意趣气势,形成各种风格流派, 这也是中国所独有的另一“有意味的形式”。而印章究其字体始源, 又仍得追溯到青铜时代的钟鼎金文。

    (三)解体和解放

    如前所述,金文、书法到春秋战国已开始了对美的有意识的追求,整 个青铜艺术亦然。审美、艺术日益从巫术与宗教的笼罩下解放出来, 正如整个社会生活日益从早期奴隶制保留的原始公社结构体制下解放 出来一样。但是这样一来,作为时代镜子的青铜艺术也就走上了它的 没落之途。“如火烈烈”的蛮野恐饰已成过去,理性的、分析的、细 纤的、人间的意兴趣味和时代风貌日渐蔓延。作为祭祀的青铜礼器也 日益失去其神圣光彩和威吓力量。无论造型或纹饰,青铜器都在变 化。 迄今国内关于这个问题可资遵循的材料,仍然是郭沫若三十年代的分 期。郭指出殷周青铜器可分为四期。 第一期是“滥觞期”,青铜初兴,粗制草创,纹饰简陋,乏美可赏。 第二期为“勃古期”(“殷商后期至周成康昭穆之世”)。这个时期的 器物“为向来嗜古者所宝重。其器多鼎,…形制率厚重,其有纹缋者, 刻镂率深沉,多于全身雷纹之中,施以饕餮纹,夔凤夔龙象纹等次 之,大抵以雷纹饕餮为纹缋之领导。…饕餮、夔龙、夔凤,均想象中 之奇异动物。…象纹率经幻想化而非写实”。这也就是我们上面讲过 的青铜艺术的成熟期,也是最具有审美价值的青铜艺术品。它以中国 特有的三足器——鼎为核心代表,器制沉雄厚实,纹饰狞厉神秘,刻 镂深重凸出。此外如殷器《古父己卣》[图版10] [24] ,“颈部及圈足各 饰夔纹,腹部饰以浮雕大牛头,双角翅起,突出器外,巨睛凝视,有 威严神秘的风格。铭文字体是典型的商代后期风格”(《殷周青铜器 选》文物出版社,1976年)。如周器《伯矩鬲》[图版10] [25] ,也同样 是突出牛头、尖角一派压力雄沉神秘之感。它们都是青铜艺术的美的 标本。 第三期是“开放期”。郭沫若说: “开放期的器物,…形制率较前期 简便。有纹缋者,刻镂渐浮浅,多粗花。前期盛极一时之雷纹,几至 绝迹。饕餮失其权威,多缩小而降低于附庸地位,(如鼎笠簋之足)。 夔龙夔凤等,化为变相夔纹,盘夔纹,…大抵本期之器已脱去神话传 统之束缚。”(《青铜时代·彝器形象的试探》)。与“铸器日趋简 陋,勒铭亦日趋于简陋”相并行,这正是青铜时代的解体期。社会在 发展,文明在跨进,生产力在提高,铁器和牛耕大量普及,保留有大 量原始社会体制结构的早期奴隶制走向衰亡。工商奴隶主和以政刑成 文法典为标志的新兴势力、体制和变法运动代之而兴。社会的解体和 观念的解放是联在一起的。怀疑论、无神论思潮在春秋已蔚为风气, 殷周以来的远古巫术宗教观念传统在迅速褪色,失去其神圣的地位和 纹饰的位置。再也无法用原始的、非理性的、不可言说的怖厉神秘来 威吓、管辖和统治人们的身心了。所以,作为那个时代精神的艺术符 号的青铜饕餮也“失其权威,多缩小而降低于附庸地位”了。中国古 代社会在意识形态领域进入第一个理性主义的新时期。 第四期是“新式期”。“新式期之器物…,形式可分为堕落式与精进 式两种。堕落式沿前期之路线而益趋简陋,多无纹缋。……精进式则 轻灵而多奇构,纹精刻镂更浅细。……器之纹缋多为同一印板之反 复,纹样繁多,不主故常。与前二期之每成定式大异其撰。其较习见 者,为蟠螭纹或蟠虺纹,乃前期蟠夔纹之精巧化也。有镶嵌错金之新 奇,有羽人飞兽之跃进,附丽于器体之功物,多用写实形…”。(郭沫 若《青铜时代·彝器形象的试探》) 这一时期已是战国年代。这两种式样恰好准确地折射出当时新旧两种 体系、力量和观念的消长兴衰,反映着旧的败亡和新的崛起。所谓无 纹缋的“堕落式”,是旧有巫术宗教观念已经衰颓的反映,而所谓 “轻灵多巧”的“精进式”,则代表一种新的趣味、观念、标准和理 想在勃兴。尽管它们还是在青铜器物、纹饰、形象上的变换花样,但 已具有全新的性质、内容和含义。它们已是另一种青铜艺术、另一种 美了。 这种美在于,宗教束缚的解除,使现实生活和人间趣味更自由地进入 作为礼器的青铜领域。于是,手法由象征而写实,器形由厚重而轻 灵,造型由严正而“奇巧”,刻镂由深沉而浮浅,纹饰由简体、定 式、神秘而繁杂、多变、理性化。到战国,世间的征战,车马、戈戟 等等,统统以接近生活的写实面貌和比较自由生动不受拘束的新形式上 了青铜器。 像近年出土的战国中山王墓的大量铜器就很标准。除了那不易变动的 “中”形礼器还保留着古老图腾的狞厉威吓的特色外,其他都已经理 性化、世间化了。玉器也逐渐失去远古时代的象征意义,而更多成为 玩赏,或赋予伦理的含意。你看那夔纹玉佩饰,你看那些浮雕石板, 你看那颀长秀丽的长篇铭文,尽管它们仍属祭祀礼器之类,但已毫不 令人俱畏、惶恐或崇拜,而只能使人惊讶、赞赏和抚爱。那四鹿四龙 四凤铜方案[图版11] [26] 、十五连盏铜灯,制作是何等精巧奇异,真 不愧为“奇构”,美得很。然而,却不能令人起任何崇高之感。尽管 也有龙有凤,但这种龙、凤以及饕餮已完全失去其主宰人们支配命运 的历史威力,最多只具有某种轻淡的神怪意味以供人玩赏装饰罢了。 战国青铜壶上许多著名的宴饮、水陆攻战纹饰[图版12] [27] ,纹饰是 那么肤浅,简直像浮在器面表层上的绘画,更表明一种全新的审美趣 味、理想和要求在广为传播。其基本特点是对世间现实生活肯定,对 传统宗教束缚的挣脱,是观念、情感、想象的解放。这些青铜器上充 满了各种活泼的人间图景:仅在一个铜壶表面上,“第一层右方是采 桑,左方是羽射及狩猎。第二层左方是射雁……右方是许多人宴饮于 楼上,楼下一个女子在歌舞,旁边有奏乐者相伴,有击罄的击钟 的……第三层左方是水战,右方是攻防战,一面坚壁防守,一面是用 云梯攻城”。你看那引满的弓、游动的鱼、飞行的鸟、荷戟的人…… 正如前述中山王墓中的十五连盏铜灯等青铜器已是汉代长信宫灯、 《马踏飞燕》等作品的直接前驱一样,这些青铜浅浮雕不也正是汉代 艺术——例如著名的汉画像石的直接先导么?它们更接近于汉代而不 接近殷周,尽管它们仍属于青铜艺术。这正像在社会性质上,战国更 接近秦汉而大不同于殷、周(前期)一样。 然而,当青铜艺术只能作为表现高度工艺技巧水平的艺术作品时,实 际便已到它的终结之处。战国青铜巧则巧矣,确乎可以炫人心目,但 如果与前述那种狞厉之美的殷周器物一相比较,则力量之厚薄、气魄 之大小,内容之深浅,审美价值之高下,就判然有别。十分清楚,人 们更愿欣赏那狞厉神秘的青铜饕餮的崇高美,它们毕竟是那个“如火 烈烈”的社会时代精神的美的体现。它们才是青铜艺术的真正典范。

     三 先秦理性精神

    (一)儒道互补

    所谓“先秦”,一般均指春秋战国而言。它以氏族公社基本结构解体 为基础,是中国古代社会最大的激剧变革时期。在意识形态领域,也 是最为活跃的开拓、创造时期,百家蜂起,诸子争鸣。其中所贯穿的 一个总思潮、总倾向,便是理性主义。正是它承先启后,一方面摆脱 原始巫术宗教的种种观念传统,另方面开始奠定汉民族的文化——心 理结构。就思想、文艺领域说,这主要表现为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 说,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则作了它对立和补充。儒道互补是两千多 年来中国思想一条基本线索。 汉文化所以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文化,中国人所以不同于外国人,中华 艺术所以不同于其他艺术,其思想来由仍应追溯到先秦孔学。不管是 好是坏,是批判还是继承,孔子在塑造中国民族性格和文化心理结构 上的历史地位,已是一种难以否认的客观事实(参看拙作《孔子再评 价》,《中国社会科学》一九八〇年第二期)。孔学在世界上成为中 国文化的代名词,并非偶然。 孔子所以取得这种历史地位是与他用理性主义精神来重新解释古代原 始文化——“礼乐”分不开的。他把原始文化纳入实践理性的统辖之 下。所谓“实践理性”,是说把理性引导和贯彻在日常现实世间生 活、伦常感情和政治观念中,而不作抽象的玄思。继孔子之后,孟、 荀完成了儒学的这条路线。 这条路线的基本特征是:怀疑论或无神论的世界观和对现实生活积极进 取的人生观。它以心理学和伦理学的结合统一为核心和基础。孔子答 宰我“三年之丧”,把这一点表现得非常明朗: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 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邃改火,期 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 “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 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 “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 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子其父母乎?”(《论语 阳货》) 且不管三年丧制是否儒家杜撰,这里重要的,是把传统礼制归结和建 立在亲子之爱这种普遍而又日常的心理基础和原则之上把一种本来没 有多少道理可讲的礼仪制度予以实践理性的心理学的解释,从而也就 把原来是外在的强制性的规范,改变而为主动性的内在欲求,把礼乐 服务和服从于神,变而为服务和服从于人。孔子不是把人的情感、观 念、仪式——宗教三要素(普列涅夫: “可以给宗教下一个这样的定 义:宗教是观念、情愫和活动的相当严整的体系。观念是宗教神话因 素,情愫属于宗教感情领域,而活动则属于宗教礼拜方面,换句话 说,属于宗教仪式方面。”《普列涅夫哲学选集》第三卷,第363页, 三联书店,1962)引向外在的崇拜对象或神秘境界,相反,而是把这 三者引导和消溶在以亲子血缘为基础的世间关系和现实生活之中,使 情感不导向异化了的神学大厦和偶像符号,而将其抒发和满足在日常 心理—伦理的社会人生中。这也正是中国艺术和审美的重要特征。 《乐论》(荀子)与《诗学》(亚里士多德)的中西差异(一个强调艺术对 于情感的构建和塑造作用,一个重视艺术的认识模拟功能和接近宗教 情绪的净化作用),也由此而来。中国重视的是情、理结合,以理节情 的平衡,是社会性、伦理性的心理感受和满足,而不是禁欲性的官能 压抑,也不是理智性的认识愉快,更不是具有神秘性的情感迷狂(柏拉 图)或心灵净化(亚里士多德)。 与“礼”被重新解释为“仁”(孔子)、为“仁政”、为“人皆有不忍 人之心”(孟子)一样,“乐”也被重新作了一系列实践理性的规定和 解释,使它从原始巫术歌舞中解放出来:“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 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 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孟子离娄上》),“口之 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 焉”(《孟子·告子上》)。在这里,艺术已不是外在的仪节形式,而 是(一)它必须诉之于感官愉快并具有普遍性;(二)与伦理性的社会感 情相联系,从而与现实政治有关。这种由孔子开始的对礼乐的理性主 义新解释,到荀子学派手里,便达到了最高峰。而《乐记》一书也就 成了中国古代最早也最重要的美学文献。 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使 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 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 接焉(《荀子·乐论》)。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 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 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乐 记·乐本》) 郭沫若说,“中国旧时的所谓‘乐’,它的内容包含得很广。音乐、 诗歌、舞蹈,本是三位一体可不用说,绘画、服饰、建筑等造型美术 也被包含着,甚至于连仪仗、田猎、肴馔等都可以涵盖。所谓乐者, 乐也。凡是使人快乐,使人的感曾可以得到享受的东西,都可以广泛 地称之为乐,但它以音乐为其代表,是毫无问题的。”(《十批判书· 公孙尼子与其音乐理论》)可见《乐记》所总结提出的便不只是音乐理 论而已,而是以音乐为代表关于整个艺术领域的美学思想,把音乐以 及各种艺术与官能(“目欲綦色,耳綦恭声,口欲綦味……”)和情感 (“乐从中出”;“夫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则乱”)紧相联 系,认为“乐近于仁,义近于理”,“乐统同,礼辨异”,清楚指明 了艺术——审美不同于理知制度等外在规范的内在情感特性,但这种 情感感染和陶冶又是与现实社会生活和政治状态紧相关联的,“其善 民心,其移风易俗易”。 正因为重视的不是认识模拟,而是情感感受,于是,与中国哲学思想 相一致,中国美学的着眼点更多不是对象、实体,而是功能、关系、 韵律。从“阴阳”(以及后代的有无、形神、虚实…)“和同”到气 势、韵味,中国古典美学的范畴、规律和原则大都是功能性的。它们 作为矛盾结构,强调得更多的是对立面之间的渗透与协调,而不是对 立面的排斥与冲突。作为反映,强调得更多是内在生命意兴的表达而 不在模拟的忠实,再现的可信。作为效果,强调得更多的是情理结 合、情感中潜藏着智慧以得到现实人生的和谐和满足,而不是非理性 的迷狂或超世间的信念。作为形象,强调得更多的是情感性的优美 (“阴柔”)和壮美(“阳刚”),而不是宿命的恐俱或悲剧性的崇 高……。所有这些中国古典美学的“中和”原则和艺术特征,都无不 可以追溯到先秦理性精神。 理性精神是先秦各派的共同倾向。名家搞逻辑,法家倡刑名,都表现 出这一点。其中,与美学——艺术领域关系更大和影响深远的,除儒 学外,要推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老庄作为儒家的补充和对立面,相 反相成地在塑造中国人的世界观、人生观、文化心理结构和艺术理 想、审美兴趣上,与儒家一道,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还要从孔子开始。孔子世界观中的怀疑论因素(“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 矣”等等),一方面终于发展为荀子的乐观进取的无神论(“制天命而 用之”),另方面则演化为庄周的泛神论。孔子对氏族成员个体人格的 尊重(“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一方面发展为孟子的伟 大人格理想(“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另方面也 演化为庄子的遗世绝俗的独立人格理想(“仿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 为之业”)。表面看来,儒,道是离异而对立的,一个入世,一个出 世,一个乐观进取,一个消极退避;但实际上它们刚好相互补充而协 调。不但“兼济天下”与“独善其身”经常是后世士夫的互补人生路 途,而且悲歌慷慨与愤世嫉俗,“身在江湖”而“心存魏阙”…,也 成为中国历代知识分子的常规心理以及其艺术意念。但是,儒、道离 异而对立的。如果说荀子强调的是“性无伪则不能自美”;那么庄子 强调的却是“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前者强调艺术的人工制作和外在 功利,后者突出的是自然,即美和艺术的独立。如果前者由于以其狭 隘实用的功利框架,经常造成对艺术和审美的束缚、损害和破坏;那 末,后者则恰恰给予这种框架和束缚以强有力的冲击,解脱和否定。 浪漫不羁的形象想象,热烈浪漫的情感抒发,独特个性的迫求表 达…,它们从内容到形式不断给中国艺术发展提供新鲜的动力。庄子 尽管避弃现世,却并不否定生命,而毋宁对自然生命抱着珍贵爱惜的 态度,这就根本不同佛家的涅盘,使他的泛神论的哲学思想和对待人 生的审美态度充满了感情的光挥,恰恰可以补充、加深儒家而与儒家 一致。所以说,老庄道家是孔学儒家的对立的补充者。 “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 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得之于手而 应之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庄子·天道》)“世之 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 随,意之所随者,不可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世虽贵之,我犹不 足贵也,为其贵非其贵也。”(同上)在这些似乎神秘的说法中,却比 儒家以及其他任何派别都抓住了艺术、审美和创作的基本特征:形象大 于思想;想象重于概念;大巧若拙,言不尽意,用志不纷乃凝于 神…。儒家强调的是官能、情感的正常满足和抒发(审美与情感、官能 有关),是艺术为社会政治服务的实用功利,道家强调的是人与外界对 象的超功利的无为关系亦即审美关系,是内在的、精神的、实质的 美,是艺术创造的非认识性的规律。如果说,前者(儒家)对后世文艺 的影响主要在主题内容方面;那末,后者则更多在创作规律方面,亦即 审美方面。艺术作为独特的意识形态,重要性恰恰是其审美规律。

    (二)赋比兴原则

    如果说,诉诸感官知觉的审美形式的各艺术部类在旧、新石器时代便 有了开端。那末,以概念文字为材料,诉诸想象的艺术—文学的发生 发展却要晚得多。尽管甲骨(卜辞),金文(钟鼎铭文)以及《易经》的 某些经文、《诗经》的雅(大雅)颂都含有具有审美意义的片断文句, 但它们毕竟还难算上真正的文学作品。“虞夏之书浑浑尔,商书灏灏 尔,周书噩噩尔”(扬雄《法言》)。这些古老文字毕竟难以卒读,不 可能唤起人们对它们的审美感受。真正可以作为文学作品看待的,仍 然要首推《诗经》中的国风和先秦诸子的散文。原始文字由记事、祭 神变而为抒情说理,刚好是春秋战国或略早的产物。它们以艺术的形 式共同体现了那个时代的理性精神。《诗经·国风》中的民间恋歌和 氏族贵族们的某些咏叹,奠定了中国诗的基础及其以抒情为主的基本 美学特征: 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我心匪 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 也。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静言思 之,寤辟有摽…(《邶风·柏舟》)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 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王风· 黍离》) 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风雨潇潇,鸡鸣 胶胶,既见君子,云胡不廖?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 子,云胡不喜?(《郑风·风雨》)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 阻且长,溯流从之,宛在水中央。…(《秦风·蒹葭》)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 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小雅·采薇》) 虽然这些诗篇中所咏叹、感喟、哀伤的具体事件或内容已很难知晓, 但它们所传达出来的那种或喜悦或沉痛的真挚情感,和塑造出来的生 动真实的艺术形象,那种一唱三叹反复回环的语言形式和委婉而悠长 的深厚韵味,不是至今仍然感人的么?它们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古代长篇 叙事史诗,而是一开始就以这种虽短小却深沉的实践理性的抒情艺术 感染着、激励着人们。它们从具体艺术作品上体现了中国美学的民族 特色。 也正是从《诗经》的这许多具体作品中,后人归纳出了所谓“赋、 比、兴”的美学原则,影响达二千年之久。最著名、流行最广的是朱 熹对这一原则的解释:“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者,以彼物比 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诗经集传》)。古人 和今人对此又有颇为繁多的说明。因为“赋”比较单纯和清楚,便大 都集中在比兴问题的讨论上。因为所谓“比兴”都与如何表现情感才 能成为艺术这一根本问题有关。 中国文学(包括诗与散文)以抒情胜。然而并非情感的任何抒发表现都 能成为艺术。主观情感必须客观化,必须与特定的想象,理解相结合 统一,才能构成具有一定普遍必然性的艺术作用,产生相应的感染效 果。所谓“比”、“兴”正是这种使情感与想象、理解相结合而得到 客观化的具体途径。 《文心雕龙》说:“比者,附也;兴者,起也,”“起情故兴体以立, 附理故比例以生”。钟嵘《诗品》说,“言有尽而意无穷,兴也;因 物喻志,比也。”实际上,“比”“兴”经常连在一起,很难绝对区 分。“比兴”都是通过外物、景象而抒发、寄托、表现、传达情感、 观念(“情”、“志”),这样才能使主观情感与想象、理解(无论对 比、正比、反比,其中就都包含一定的理解成份)结合联系在一起,而 得到客观化、对象化,构成既有理知不自觉地干预而又饱含情感的艺 术形象。使外物景象不再是自在的事物自身,而染上一层情感色彩; 情感也不再是个人主观的情绪自身,而成为溶合了一定理解、想象后 的客观形象。这样,也就使文学形象既不是外界事物的直接模拟,也 不是主观情感的任意发泄,更不是只诉诸概念的理性认识;相反,它 成为非概念所能穷尽,非认识所能囊括(“言有尽而意无穷”),具有 情感感染力量的艺术形象和文学语言。王夫之说,“小雅鹤鸣之诗, 全用比体,不道破一句”(《姜斋诗话》),所谓“不道破一句”,一 直是中国美学重要标准之一。司空图《诗品》所谓“不着一字,尽得 风流”,严羽《沧浪诗话》所谓“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等等,都是 指的这种非概念所能穷尽,非认识所能囊括的艺术审美特征。这种特 征正是通过“比兴”途径将主观情感与客观景物合而为一的产物。 《诗经》在这方而作出了最早的范例,从而成为百代不祧之祖。明代 李东阳说:“诗有三义,赋止居一,而比兴居其二。所谓比与兴者,皆 托物寓情而为之者也。盖正言直述则易于穷尽而难于感发,惟有所寓 托,形容模写,反复讽咏以俟人之自得,言有尽而意无穷,则神爽飞 动,手舞足蹈而不自觉,此诗之所以贵情思而轻事实也。”(《怀麓堂 诗话》) 这比较集中而清楚地说明了“比兴”之于诗(艺术)的重要性所在,正 在于它如上述是情感、想象、理解的综合统一体。“托物寓情”“神 爽飞动”胜于“正言直述”,因为后者易流于概念性认识而言尽意 尽。即便是对情感的“正言直述”,也常常可以成为一种概念认识而 并不起感染作用。“啊,我多么悲哀哟”,并不成其为诗,反而只是 概念。直接表达情感也必须在“比兴”中才能有审美效果。所以后代 有所谓“以景结情”,所谓“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 乐”(《姜斋诗话》)等等理论,就都是沿着这条线索(情感借景物而客 观化,情感又包含理解、想象于其中)而来的。 可见,所谓“比兴”应该从艺术创作和作品形象特征方面予以美学上 的原则阐明,而不能如古代注释家们那样去细分死抠。但是,在这种 细分死抠中,有一种历史意义而值得注意的,倒是汉代经师们把“比 兴”与各种社会政治和历史事件联系起来的穿凿附会。这种附会一直 流传,从两汉唐宋到明清不绝如缕。例如把《诗经》第一首《关雎》 说成是甚么“后妃之德”等等,就是文艺思想较开明的朱熹也曾欣然 同意。这种把艺术等同于政治谜语的搞法,当然是十足的主观猜想和 比附。但是这种搞法从总体上看,又有其一定的原因。这个原因是历 史性的。汉儒的这种穿凿附会实质上是不自觉地反映了原始诗歌由巫 史文化的宗教政治作品过渡为抒情性的文学作品这一重要的历史事 实。本来,所谓“诗言志”,实际上即是“载道”(参阅朱自清《诗言 志辨》)、“记事”(参阅蒙文通文,《学术月刊》1962年第8期),就 是说,“诗”本来是一种氏族、部落、国家的历史性、政治性、宗教 性的文献,而并非个人的抒情作品。很多材料说明,“诗”与“乐” 本来就不可分。原是用于祭神的,庆功的。《大雅》和《颂》就仍有 这种性质和痕迹。但到《国风》时期,却已是古代氏族社会彻底解 体、理性主义高涨、文学艺术相继从祭神礼制中解放出来和相对独立 的时代,它们也就不再是宗教政治的记事、祭神等文献,汉儒再用历 史事实等等去附会它,就不对了。然而,却只有从先秦总的时代思潮 来理解,才能真正看出这种附会的客观根源和历史来由,从对这种附 会的科学理解中恰好可以看出文学(诗)从宗教、历史、政治文献中解 放出来,而成为抒情艺术的真正面目。 关于“赋”,受到人们的注意和争论较少。它指的是白描式的记事、 状物、抒情、表意,特别是指前者。如果说,《诗经·国风》从远古 记事、表意的宗教性的混沌复合体中分化出来,成为抒情性的艺术, 以“比兴”为其创作方法和原则的话;那末先秦散文则在某种特定意 义上,也可以说作为体现“赋”的原则,使自己从这个复合体中分化 解放出来,而成为说理的工具。但是,这些说理文字之中却居然有一 部分能构成为文学作品,又仍然是上述情感规律在起作用的原故。正 是后者,使虽然缺乏足够的形象性的中国古代散文,由于具有所谓 “气势”、“飘逸”等等审美素质,而成为后人长久欣赏、诵读和模 仿的范本。当然,有些片断是有形象性的,例如《论语》、《孟 子》、《庄子》中的某些场景、故事和寓言,《左传》中的某些战争 记述。但是,像孟、庄以至荀、韩以及《左传》,它们之所以成为文 学范本,却大抵并不在其形象性。相反,是他们说理论证的风格气 势,如孟文的浩荡,庄文的奇诡,荀文的谨严,韩文的峻峭……,才 更是使其成为审美对象的原因。而所谓“浩荡”、“奇诡”、“谨 严”、“峻峭”云云者,不都是在造词遣句的文字安排中,或包含或 传达出某种特定的情感、风貌或品格吗?在这里,仍然是情感性比形 象性更使它们具有审美—艺术性能之所在。这也是中国艺术和文学(包 括诗与散文)作品显示得相当突出的民族特征之一。这与上节所说中国 《乐记》不同于欧洲《诗学》在美学理论上的差异是完全合拍一致 的。总之,在散文文学中,也仍然需要情感与理解、想象多种因素和 心理功能的统一交溶。只是与诗比起来,其理解因素更为突出罢了。 梁惠王曰,寡人愿安承教。孟子对曰,杀人以梃与刃,有以 异乎?曰,无以异也。曰,以刃与政,有以异乎,曰,无以异 也。曰,胞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 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人且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 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梁惠王上》) 北溟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 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 垂天之云。…(《庄子·逍遥游》) 这里都是在说理,说的或是政治之理(孟),或是哲学之理(庄)。但 是,孟文以相当整齐的排比句法为形式,极力增强它的逻辑推理中的 情感色彩和情感力量,从而使其说理具有一种不可阻挡的“气势”。 庄文以奇特夸张的想象为主线,以散而整的句法为形式,使逻辑议论 溶解在具体形象中而使其说理具有一种高举远慕式的“飘逸”。它们 不都正是情感、理解、想象诸因素的不同比例的配合或结合么,不正 是由于充满了丰富饱满的情感和想象;而使其说理、辩论的文字终于成 为散文文学的吗?它们与前述中国诗歌的民族美学特征不又仍是一脉相 通的吗?

    (三)建筑艺术

    如同诗文中的情感因素一样,前面几章已说,在造型艺术部类,线的 因素体现着中国民族的审美特征。线的艺术又恰好是与情感有关的。 正如音乐一样,它的重点也是在时间过程中展开。又如本章前节所 说,这种情感抒发大都在理性的渗透、制约和控制下,表现出一种情 感中的理性的美。所有这些特征也在一定程度和意义上出现在以抽象 的线条、体积为审美对象的建筑艺术中,同样展现出中国民族在审美 上的某些基本特色。 从新石器时代的半坡遗址等处来看,方形或长方形的土木建筑体制便 已开始,它终于成为中国后世主要建筑形式。在《诗经》等古代文献 中,有“如翚斯飞”、“作庙翼翼”之类的描写,可见当时建筑已颇 具规模,并且具有审美功能。从“翼翼”、“斯飞”来看,大概已有 舒展如翼,四宇飞张的艺术效果。但是,对建筑的审美要求达到真正 高峰,则要到春秋战国时期。这时随着社会进入新阶段,一股所谓 “美轮美奂”的建筑热潮盛极一时地漫延开来。不只是为避风雨而且 追求使人赞叹的华美,日益成为新兴奴隶主贵族们的一种重要需要和 兴趣所在。《左传》《国语》中便有好些记载,例如“美哉室,其谁 有此乎”,(《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台美乎”。(《国语·晋 语》)《墨子·非乐》说吴王夫差筑姑苏之台十年不成,《左传·庄公 三十一年》有春夏秋三季筑台的记述,《国语·齐语》有齐襄公筑台 的记述,如此等等。这股建筑热潮大概到秦始皇并吞六国后大修阿房 宫而达到最髙点。据文献记载,二千余年前的秦代宫殿建筑是相当惊 人的: 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南临渭,自雍 门以东至泾、渭,殿屋复道周阁相属。… 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乃营作朝宫渭南上 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 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 表南山之巅以为阙。…(《史记·秦始皇本纪》) 从这种文字材料可以看出,中国建筑一开始就不是以单一的独立个别 建筑物为目标,而是以空间规模巨大、平面铺开、相互连接和配合的 群体建筑为特征的。它重视的是各个建筑物之间的平面整体的有机安 排。当年的地面建筑已不可见,但地下始皇陵的规模格局也相当清楚 地表明了这一点。从现在发掘的极为片断的陵的前沿兵马坑情况看, 那整个场面简直是不可思议的雄伟壮观。从这些泥俑的身材状貌直到 建筑材料(秦砖)的厚大坚实,也无不显示出那难以想象的宏大气 魄。这完全可以与埃及金字塔相比美。不同的是,它是平面展开的整 体复杂结构,而不是一座座独立自足的向上堆起的比较单纯的尖顶。 “百代皆沿秦制度”。建筑亦然。它的体制、风貌大概始终没有脱离 先秦奠定下来的这个基础规范。秦汉、唐宋、明清建筑艺术基本保持 了和延续着相当一致的美学风格[图版12] [28] 。 这个艺术风格是什么呢?简单说来,仍是本章所讲的作为中国民族特 点的实践理性精神。 首先,各民族主要建筑多半是供养神的庙堂,如希腊神殿、伊斯兰建 筑、峨特式教堂等等。中国主要却都是宫殿建筑,即供世上活着的君 主们所居住的场所,大概从新石器时代的所谓“大房子”开始,中国 的祭拜神灵即在与现实生活紧相联系的世间居住的中心,而不在脱离 世俗生活的特别场所。而自儒家替代宗教之后,在观念、情感和仪式 中,更进一步发展贯彻了这种神人同在的倾向。于是,不是孤立的、 摆脱世俗生活、象征超越人间的出世的宗教建筑,而是入世的、与世 间生活环境联在一起的宫殿宗庙建筑,成了中国建筑的代表。从而, 不是髙耸入云、指向神秘的上苍观念,而是平面铺开、引向现实的人 间联想;不是可以使人产生某种恐惧感的异常空旷的内部空间,而是 平易的、非常接近日常生活的内部空间组合,构成中国建筑的艺术特 征。在中国建筑的空间意识中,不是去获得某种神秘、紧张的灵感、 悔悟或激情,而是提供某种明确、实用的观念情调。正和中国绘画理 论所说,山水画有“可望”、“可行”、“可游”、“可居”种种, 但“可游”、“可居”胜过“可望”、“可行”(详本书第九章)。 中国建筑也同样体现了这一精神。即是说,它不重在强烈的刺激或认 识,而重在生活情调的感染熏陶,它不是一礼拜才去一次的灵魂洗涤 之处,而是能够经常瞻仰或居住的生活场所。在这里,建筑的平面铺 开的有机群体,实际已把空间意识转化为时间进程,就是说,不是像 峨特式教堂那样,人们突然一下被扔进一个巨大幽闭的空间中感到渺 小恐惧而祈求上帝的保护。相反,中国建筑的平面纵深空间使人慢慢 游历在一个复杂多样楼台亭阁的不断进程中,感受到生活的安适和对 环境的主宰。瞬间直观把握的巨大空间感受在这里变成长久漫游的时 间历程。[图版13] [29] 实用的、入世的、理智的、历史的因素在这里 占着明显的优势,从而排斥了反理性的迷狂意识。正是这种意识构成 许多宗教建筑的审美基本特征。 中国的这种理性精神还表现在建筑物严格对称结构上,以展现严肃、 方正、井井有条(理性)。所以,就单个建筑来说,比起基督教、伊斯 兰教和佛教建筑来,它确乎相对低矮,比较平淡,应该承认逊色一 筹。但就整体建筑群说,它却结构方正,逶迤交错,气势雄浑。它不 是以单个建筑物的体状形貌,而是以整体建筑群的结构布局、制约配 合而取胜。非常简单的基本单位却组成了复杂的群体结构,形成在严 格对称中仍有变化,在多样变化中又保持统一的风貌。万里长城[图版 14] [30] ,虽无何严格对称可言,但它的每段体制是完全雷同的。它盘 缠万里,虽不算髙大却连绵于群山峻岭之巅,像一条无尽的龙蛇在作 永恒的飞舞。它在空间上的连续本身即展示了时间中的绵延,成了我 们民族的伟大活力的象征。 这种本质上是时间进程的流动美,在个体建筑物的空间形式上,也同 样表现出来,这方面又显出线的艺术特征,因为它是通过线来做到这 一点的。中国木结构建筑的屋顶形状和装饰,占有重要地位,屋顶的 曲线,向上微翘的飞檐(汉以后),使这个本应是异常沉重的往下压 的大帽[图版13] [31] ,反而随着线的曲折,显出向上挺举的飞动轻 快,配以宽厚的正身和阔大的台基,使整个建筑安定踏实而毫无头重 脚轻之感,体现出一种情理协调、舒适实用、有鲜明节奏感的效果, 而不同于欧洲或伊斯兰以及印度建筑。就是由印度传来的宗教性质的 宝塔,正如同传来的雕塑壁画一样(见第六章),也终于中国化了。 它不再是体积的任意堆积而繁复重累,也不是垂直一线上下同大,而 表现为一级一级的异常明朗单纯的数学整数式的节奏美。这使它便大 不同于例如吴哥寺[图版16] [32] 那种繁复堆积的美。如果拿相距不远 的西安大小雁塔来比,就可以发现,大雁塔[图版17] [33] 更典型地表 现出中国式的宝塔的美。那节奏异常单纯而分明的层次,那每个层次 之间的疏朗的、明显的差异比例,与小雁塔[图版17] [34] 各层次之间 的差距小而近,上下浑如一体,大不相同。后者也许更接近于异域的 原本情调吧。同样,如果拿1968年在北京发现的元代城门和人们熟悉 的明代城门来比,这种民族建筑的艺术特征也很明显。元代城门以其 厚度薄而倾斜度略大的形象,便自然具有某种异国风味,例如它似乎 有点近于伊斯兰的城门。明代城门和城墙(特别像南京城的城墙)则 相反,它厚实直立而更显雄浑。尽管这些都已是后代的发展,但基本 线索却仍要追溯到先秦理性精神。 也由于是世间生活的宫殿建筑,供享受游乐而不只供崇拜顶礼之用, 从先秦起,中国建筑便充满了各种供人自由玩赏的精细的美术作品 (绘画,雕塑)。《论语》中有“山节藻棁”“朽木不可雕也”,从 汉赋中也可以看出当时建筑中绘画雕刻的繁富。斗拱、飞檐的讲究, 门、窗形式的自由和多样,鲜艳色彩的极力追求,“金铺玉户”、 “重轩镂槛”、“雕梁画栋”,是对它们的形容描述。延续到近代, 也仍然如此。 “庭院深深深几许”。大概随着后期封建社会中资本主义因素的萌 芽,园林艺术[图版18] [35] 日益发展。显示威严庄重的宫殿建筑的严 格的对称性被打破,迂回曲折、趣味盎然、以模拟和接近自然山林为 目标的建筑美出现了。空间有畅通,有阻隔,变化无常,出人意料, 可以引动更多的想象和情感,“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 村。”这种仍然是以整体有机布局为特点的园林建筑,却表现着封建 后期文人士大夫们更为自由的艺术观念和审美理想。与山水画的兴起 (详第九章)大有关系,它希求人间的环境与自然界更进一步的联 系,它追求人为的场所自然化,尽可能与自然合为一体。它通过各种 巧妙的“借景”、“虚实”种种方式、技巧,使建筑群与自然山水的 美沟通会合起来,而形成一个更为自由也更为开阔的有机整体的美。 连远方的山水也似乎被收进在这人为的布局中,山光、云树、帆影、 江波都可以收入建筑之中,更不用说其中真实的小桥、流水、“稻香 村”了。然而,它们又仍是没有离开平面铺展的理性精神的基本线 索,仍然是把空间意识转化为时间过程,渲染表达的仍然是现实世间 的生活意绪,而不是超越现实的宗教神秘。

     四 楚汉浪漫主义

     (一)屈骚传统

    当理性精神在北中国节节胜利,从孔子到荀卿,从名家到法家,从铜 器到建筑,从诗歌到散文…,都逐渐摆脱巫术宗教的束缚,突破礼仪 旧制的时候,南中国由于原始氏族社会结构有更多的保留和残存,便 依旧强有力地保持和发展着绚烂鲜丽的远古传统。从《楚辞》到《山 海经》,从庄周到“宽柔以教不报无道”的“南方之强”,在意识形 态各领域,仍然弥漫在一片奇异想象和炽烈情感的图腾——神话世界 之中。表现在文艺审美领域,这就是以屈原为代表的楚文化。 屈原是中国最早、最伟大的诗人。他“衣被词人,非一代也”。一个 人对后世文艺起了这么深远的影响,确乎罕见。所以如此,正由于屈 原的作品(包括归于他名下的作品)集中代表了一种根柢深沉的文化 体系。这就是上面讲的充满浪漫激情、保留着远古传统的南方神话— 巫术的文化体系。儒家在北中国把远古传统和神话、巫术逐一理性 化,把神人化,把奇异传说化为君臣父子的世间秩序。例如“黄帝四 面”(四面脸)被解释为派四个大臣去“治四方”,黄帝活三百年说 成是三百年的影响……,如此等等。在被孔子删定的《诗经》中再也 看不见这种“怪力乱神”的踪迹。然而,这种踪迹却非常活泼地保存 在以屈原为代表的南国文化中。 在基本可以肯定是屈原的主要作品《离骚》中,你看,那是多么既鲜 艳又深沉的想象和情感的缤纷世界啊。美人香草,百亩芝兰,芰荷芙 蓉,芳泽衣裳,望舒飞廉,巫咸夕降,流沙毒水,八龙婉婉,…而且: 忽反顾以游目兮,将往观乎四荒;佩缤纷其繁饰兮,芳霏霏 其弥章。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虽体解吾犹未 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朝发轫于苍梧兮,夕余至乎县圃,欲少留此灵琐兮,日忽忽 其将暮。吾令羲和弭节兮,望崦嵫而勿迫。路曼曼其修远 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在充满了神话想象的自然环境里,主人翁却是这样一位执着、顽强、 忧伤、怨艾、愤世嫉俗、不容于时的真理的追求者。《离骚》把最为 生动鲜艳、只有在原始神话中才能出现的那种无羁而多义的浪漫想 象,与最为炽热深沉、只有在理性觉醒时刻才能有个体人格和情操, 最完满地溶化成了有机整体。由是,它开创了中国抒情诗的真正光辉 的起点和无可比拟的典范。几千年来,能够在艺术水平上与之相比配 的,可能只有散文文学《红楼梦》。 传说为屈原作品的《天问》,则大槪是保留远古神话传统最多而又系 统的文学篇章。它表现了当时时代意识因理性的觉醒正在由神话向历 史过渡。神话和历史作为联续的疑问系列在《天问》中被提了出来, 并包裹在丰富的情感和想象的层层交织中。“焉有石林,何兽能言? 焉有虬龙,负熊以游?雄虺九首,鯈忽焉在?何所不死,长人何 守?…”(《天问》)。《离骚》、《天问》与整个《楚辞》的《九 歌》、《九章》以及《九辩》、《招魂》、《大招》……,构成了一 个相当突出的南方文化的浪漫体系。实质上,它们是原始楚地的祭神 歌舞的延续。汉代王逸《楚辞章句》解释《九歌》时说,“昔楚国南 郢之邑,况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 …因为作九歌之曲,”清楚说明了这一事实。王夫之解释《九辩》时 说: “辩,犹遍也。一阕谓之一遍。亦效夏启九辩之名,绍古体为新 裁。可以被之管弦,其词激宕淋滴,异于风雅,盖楚声也。后世赋体 之兴,皆祖于此。”这段话也很重要,它点明了好几个关键问题。第 一,它指出楚辞是“绍古体”,并且“古”到夏初去了,足见源远流 长,其来有自,确乎是远古社会的遗风延续和模拟。第二,它可以 “被之管弦”,本是可歌可舞的。近人考证也都认为,像《九歌》 等,很明显是一种有关巫术礼仪的祭神歌舞和音乐。所以它是集体的 活动而非个人的创作。第三,“其词激宕淋漓,异于风雅”,亦即感 情的抒发爽快淋漓,形象想象丰富奇异,还没受到严格束缚,尚未承 受儒家实践理性的洗礼,从而不像所谓“诗教”之类有那么多的道德 规范和理知约束。相反,原始的活力、狂放的意绪、无羁的想象在这 里表现得更为自由和充分。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它是汉代赋体文学 的祖宗。 其实,汉文化就是楚文化,楚汉不可分。尽管在政治、经济、法律等 制度方面,“汉承秦制”,刘汉王朝基本上是承袭了秦代体制。但 是,在意识形态的某些方面,又特别是在文学艺术领域,汉却依然保 持了它的南楚故地的乡土本色。汉起于楚地,刘邦、项羽的基本队伍 和核心成员大都来自楚国地区。项羽被围,“四面皆楚歌”;刘邦衣 锦还乡唱《大风》;西汉宫廷中始终是楚声作主导……,都说明这一 点。楚汉文化(至少在文艺方面)一脉相承,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其 明显的继承性和连续性,而不同于先秦北国。楚汉浪漫主义是继先秦 理性精神之后,并与它相辅相成的中国古代又一伟大艺术传统。它是 主宰两汉艺术的美学思潮。不抓住这一关键,很难真正阐明两汉艺术 的根本特征。 如果与《诗经》或先秦散文(庄子当然除外,庄子属南方文化体系, 屈原有《远游》,庄则有《逍遥游》,屈庄近似之处早被公认)一相 比较,两汉(又特别是西汉)艺术的这种不同风貌便很明显。在汉代 艺术和人们观念中弥漫的,恰恰是从远古传留下来的种种神话和故 事,它们几乎成了当时不可缺少的主题或题材,而具有极大的吸引 力。伏羲女娲的蛇身人首,西王母、东王公的传说和形象,双臂化为 两翼的不死仙人王子乔,以及各种奇禽怪兽、赤兔金乌、狮虎猛龙、 大象巨龟、猪头鱼尾……,各各有其深层的喻意和神秘的象征。它们 并不是以表面的动物世界的形象,相反,而是以动物为符号或象征的 神话—巫术世界来作为艺术内容和审美对象的。从世上庙堂到地下宫 殿,从南方的马王堆帛画到北国的卜千秋墓室,西汉艺术展示给我们 的,恰恰就是《楚辞》、《山海经》里的种种。天上、人间和地下在 这里连成一气,混而不分。你看那马王堆帛画,龙蛇九日,鸱鸟飞 鸣,巨人托顶,主仆虔诚,…;你看那卜千秋墓室壁画[图版19] [36] : 女蜗蛇身,面容姣好,猪头赶鬼,神魔吃魃,怪人怪兽,充满廊 壁……。它们明显地与《楚辞》中《远游》、《招魂》等篇章中的形 象和气氛相关。这是一个人神杂处、寥廓荒忽、怪诞奇异、猛兽众多 的世界。请看《楚辞》中的《招魂》: 魂兮归来,东方不可以托些。长人千仞,唯魂是索些。十日 代出,流金链石些。… 魂兮归来,南方不可以止些。……蝮蛇蓁蓁,封狐千里些。 雄虺九首,往来鯈忽,吞人以益其心些。… 魂兮归来,西方之害,流沙千里些。旋入雷渊,爢散而不可 止些。… 魂兮归来,北方不可以止些。增冰峨峨,飞雪千里些。… 魂兮归来,君无上天些,虎豹九关,啄害下人些,一夫九 首,拔木九千些,豺狼从目,往来侁侁些。… 魂兮归来,君无下此幽都些。土伯九约,其角觺觺些。敦脄 血拇,逐人駓駓些,参目虎首,其身若牛些。… 这里着意描绘的是一个恶兽伤人不可停留的恐怖世界。在马王堆帛 画、卜千秋墓室壁画中所着意描绘的,可能更是一个登仙祝福、祈求 保护的肯定世界。但是它们却共同地属于那充满了幻想、神话、巫术 观念,充满了奇禽异兽和神秘的符号、象征的浪漫世界。它们把远古 传统的原始活力和野性充分地保存和延续下来了。 从西汉到东汉,经历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崇儒术”的意识形态的 严重变革。以儒学为标志、以历史经验为内容的先秦理性精神也日渐 濡染侵入文艺领域和人们观念中,逐渐溶成一种独特的南北文化的混 同合作。楚地的神话幻想与北国的历史故事,儒学宣扬的道德节操与 道家传播的荒忽之谈,交织陈列,并行不悖地浮动、混合和出现在人 们观念和艺术世界中。生者、死者、仙人、鬼魅、历史人物、现世图 景和神话幻想同时并陈,原始图腾、儒家教义和谶纬迷信共置一 处……。从而,这里仍然是一个想象混沌而丰富、情感热烈而粗豪的 浪漫世界。 下面是几块(东)汉画像石的图景; 第一层刻的是:伏羲、女娲、祝融、神农、颛顼、高辛、帝 尧、帝舜、夏禹、夏桀 第二层刻的是:孝子曾参、闵子骞、老莱子和丁兰的故事。 … 第三层刻的是剌客曹沫、专诸的故事。… 第四层刻的是车马人物。(《汉代绘画选集》第2页)画分四 层;第一层是诸神骑着有翼的龙在云中飞行。第二层自左而 右,口中嘘气的是风伯,坐在车上击鼓的是雷公,抱着瓮瓶 的是雨师,四个龙头下垂的环形是虹霓,虹上面拿着鞭子的 是电女,虹下面拿着锤凿的是雷神击人。……第三层有七个 人拿着兵器和农具在对几个怪兽作斗争。第四层是许多人在 捕捉虎、熊、野牛等,…(同上书第四页。对雷公等解释疑 有误,此处不辩)。 比起马王堆帛画来,原始神话毕竟在相对地褪色。人世、历史和现实 愈益占据重要的画面位置。这是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但 是,蕴藏着原始活力的传统浪漫幻想,却始终没有离开汉代艺术。相 反,它们乃是楚汉艺术的灵魂。这一点不但表现在上述满目琳琅的世 界等主题内容上,而且也表现在运动、气势和古拙的艺术风格上。

     (二)琳琅满目的世界

    尽管儒家和经学在汉代盛行,“成人伦,助教化”“惩恶扬善”被规 定为从文学到绘画的广大艺术领域的现实功利职责,但汉代艺术的特 点却恰恰是,它并没有受这种儒家狭隘的功利信条的束缚。刚好相 反,它通过神话跟历史、现实和神、人与兽同台演出的丰满的形象画 面,极有气魄地展示了一个五彩缤纷、琳琅满目的世界。这个世界是 有意或无意地作为人的本质的对象化,作为人的有机或非有机的躯体 而表现着的。它是人对客观世界的征服,这才是汉代艺术的真正主 题。 首先,你看那神仙世界。它很不同于后代六朝时期的佛教迷狂(详本 书第六章)。这里没有苦难的呻吟,而是愉快的渴望,是对生前死后 都有永恒幸福的祈求。它所企慕的是长生不死,羽化登仙。从秦皇汉 武多次派人寻仙和求不死之药以来,这个历史时期的人们并没有舍弃 或否定现实人生的观念(如后代佛教)。相反,而是希求这个人生能 够永恒延续,是对它的全面肯定和爱恋。所以,这里的神仙世界就不 是与现实苦难相对峙的难及的彼岸,而是好像就存在于与现实人间相 距不远的此岸之中。也由于此,人神杂处,人首蛇身(伏羲、女 娲),豹尾虎齿(《山海经》中的西王母形象)的原始神话与真实的 历史故事、现实人物之纷然一堂,同时并在,就并不奇怪。这是一个 古代风味的浪漫王国。 但是,汉代艺术中的神仙观念又毕竟不同于远古图腾,也区别于青铜 饕餮,它们不再具有在现实中的威吓权势,而毋宁带着更浓厚的主观 愿望的色彩。即是说,这个神仙世界已不是原始艺术中那种具有现实 作用的力量,而毋宁只具有想象意愿的力量。人的世界与神的世界不 是在现实中而是在想象中,不是在理论思维中而是在艺术幻想中,保 持着直接的交往和复杂的联系。原始艺术中的梦境与现实不可分割的 人神同变而为情感、意愿在这个想象的世界里得到同一。它不是如原 始艺术请神灵来主宰、统治、支配人间,而毋宁是人们要到天上去参 预和分享神的快乐。汉代艺术的题材、图景尽管有些是如此荒诞不 经,迷信至极,但其艺术风格和美学基调都既不恐怖威吓,也不消沉 颓废,而毋宁是愉快、乐观、积极和开朗的。人间生活的兴趣不但没 有因向往神仙世界而零落凋谢,相反,是更为生意盎然生机蓬勃,使 天上也充满人间的乐趣,使这个神的世界也那么稚气天真。它不是神 对人的征服,而毋宁是人对神的征服。神在这里还没有作为异己的对 象和力量,而毋宁是人的直接伸延。 其次,与向往神仙相交织并列,是对现实世间的津津玩味和充分肯 定。它一方面通过宣扬儒家教义和历史故事——表彰孝子、义士、圣 君、贤相表现出来,另一方面更通过对世俗生活和自然环境的多种描 绘表现出来。如果说,神仙幻想是主体,那末它们便构成了汉代艺术 的双翼。汉石刻中,历史故非常之多。例如,“周公辅成王”、“荆 轲刺秦王”、“聂政刺韩相”、“管仲射桓公”、“狗咬赵盾”、 “蔺相如完璧归赵”、“侯赢朱亥劫魏帅”、“高祖斩蛇”、“鸿门 宴”…,各种历史人物,从孔子到老莱子,从义士到烈女,从远古历 史到近代人物,……无不品类齐全,应有尽有。其中,激情性、戏剧 性的行为、人物和场景(例如行刺),更是兴趣和意念所在。所以, 尽管道德说教、儒学信条已浸入画廊,却仍然难以掩盖那股根柢深厚 异常充沛的浪漫激情。 与这种历史故事在时间上的回顾相对映,是世俗生活在空间上的展 开。那更是一幅幅极为繁多具体的现实图景。以最为著名的山东(武 梁祠)、河南(南阳)、四川三处出土的汉画像石、画像砖为例: 山东:关于现实生活的有宴乐、百戏、起居、庖厨、出行、 狩猎以及战事之类,于是弄蛇角抵之戏,仪仗车马之盛,物 会大典,生活琐事,一切文物制度都一一摆在我们眼前了。 (李浴:《中国美术史纲》) 图中描写了步战、骑战、车战和水战的各种情况。战斗中使 用了弓矢、弩机、矛盾、干戈、剑戟等兵器(常任侠编: 《汉代绘画选集》第4页,朝花美术出版社,1956年) 后半部下两层描写的是车骑和庖厨。上层描写的是舞乐生 活。图中有男有女、有人弹琴、有人吹埙、有人吹篪,还有 人在表演着杂技。 表现冶铁的劳动过程。自左而右,首先是熔冶,接着是锤 凿,工人们紧张地集体工作着(同上书第5页,按:实即奴隶 劳动)。 在丛林中野兽很多,农父们都在辛勤地垦荒。……一个人引 牛、一个人扶犁,还有一个人正在执鞭呼喝着(同上书)。 河南:一、投壶图像…。二、男女带侏儒舞…。三、剑 舞…,四、象人或角抵…,五、乐舞交作图像。(滕固;《南 阳汉墓画像石刻之历史及风袼之考察》,转引自李浴书) 四川:……又一方砖,上下分为两图,上图二人坐水塘岸 上,弯腰张弓衬着水中惊飞起来的水鸟,有些鸟在水中作张 翅欲飞之状……水中的鱼和莲花以及岸上的枯树等,整个画 面形成了一个完整而统一的整体。方砖的下图是一个农事的 场面……(李浴:《中国美术史纲》) 又如新近发现的山东嘉祥画像石[图版20] [37] : 第一石:纵73、横68厘米。画分四层。 第一层,分上下两部分,正中坐者为东王公,他的两侧各有 一组肩有双翅的羽人。左侧一人面鸟身像,从下右石西王母 之左有蟾余、玉兔之像的对应关系来看,似为日中之鸟。 第二层,分左、右两侧。左侧一组三人,中间一人抚琴。右 侧一组亦三人,中间一人踏鼓而击,余其二人在舞蹈。 第三层,左边是一个两火眼灶,斜烟突,灶上放甑、釜,一 男子跪坐在灶前烧火。灶旁悬挂猪腿、猪头、鱼、剥好的 鸡、兔等。二男子持刀操作,下方有一妇女在洗刷。右方有 一井,井旁一具桔槔,一女子正在汲水。桔槔立杆上悬挂一 只狗(?),一男子持刀剥皮。全幅为庖厨供膳图。 第四层,前边是二骑者。后面有一辆曲辕轺车,上坐二人, 车前一题榜,无字。 第四石:纵69、横67厘米。画面只有三层。 上层,西王母头戴华胜,凭几而坐,神座下象征昆仑山峰。 右方一裸体羽人,手举曲柄伞盖,西王母左右又有五个手持 朱草的羽人,下方还有玉兔拿杵捣臼、蟾蜍捧盒、鸡首羽人 持杯进玉泉等图像。 中层,似为众臣上朝之图。左方刻一个单层殿堂,王也面门 而坐,柱外一人跪谒。殿堂前有一个斜梯,梯前一人荷物赤 足登梯,身后相随一童;其后又有三人,一人亦有一儿童跟 随。 下层右方一辆单马轺车,曲輈,上面是二人立乘。车前一人 荷戟(?)持管而吹,再前面是一骑吏。 第五石:纵74、横68厘米。画分四层。 第一层,类似第一石的同层画面,但东王公左侧羽人手持三 珠树。右侧一人面鸟身者,手持一针状物,似为一长发人作 针灸状,或似扁鹊针治一事。 第二层,是孔子见老子的画像。老子在左边,手中拄一根弯 头手杖,身后一随从。其前为一儿重,一手推一小车轮,举 左手,面向孔子,应是项橐。孔子站在项橐和老子对面躬身 问礼,抬起的双袖上,饰两个鸟头。孔子身后所随四人,应 是颜回、子路等。 第三层,亦如第一石同层,为庖厨汲水图像。但井上不设桔 槔,而装一辘轳,与第六石第三层井台汲水情况不同。 第四层,右方一轺车已停,车上只留御者一人。车前方一骑 者抱锦囊,骑者前一人头戴进贤冠,躬身持板,疑即轺车主 人。在他前面又有一坐在地上的女子。(《山东嘉祥宋山发 现汉画像石》,《文物》1979年第9期。) 这不正是一个琳琅满目的世界么?从幻想的神话的仙人们的世界,到 现实人间的贵族们的享乐观赏的世界,到社会下层的奴隶们艰苦劳动 的世界。从天上到地下,从历史到现实,各种对象、各种事物、各种 场景、各种生活,都被汉代艺术所注意,所描绘,所欣赏。上层的求 仙、祭祀、宴乐、起居、出行、狩猎、仪仗、车马、建筑以及辟鬼、 禳灾、庖厨等等。下层的收割、冶炼、屠宰、打柴、舂米、扛鼎、舞 刀、走索、百戏等等。各种动物对象——从经人们驯服饲养的猪、 牛、狗、马,到人所猎取捕获的雁、鱼、虎、鹿等等,各种人兽战 斗、兽兽格斗,如“持矛刺虎”“虎熊相斗”“虎吃大牛”等等。如 果再联系上面讲的神话——历史故事、幻想的龙凤图腾……,这不正 是一个马驰牛走、鸟飞鱼跃、狮奔虎啸、凤舞龙潜、人神杂陈、百物 交错,一个极为丰富、饱满、充满着非凡活力和旺盛生命而异常热闹 的世界么? 黑格尔《美学》曾说十七世纪荷兰小画派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场景和 细节——例如一些很普通的房间、器皿、人物等等作那样津津玩味的 精心描述,表现了荷兰人民对自己日常生活的热情和爱恋,对自己征 服自然(海洋)的斗争的肯定和歌颂,因之在平凡中有伟大。汉代艺 术对现实生活中多种多样的场合、情景、人物、对象甚至许多异常一 般的东西,诸如谷仓、火灶、猪圈、鸡舍等等,也都如此大量地、严 肃认真地塑造刻画,尽管有的是作明器之用以服务于死者,但也仍然 反射出一种积极的对世间生活的全面关注和肯定。只有对世间生活怀 有热情和肯定,并希望这种生活继续延续和保存,才可能使其艺术对 现实的一切怀有极大兴趣去描绘、去欣赏、去表现,使它们一无遗漏 地、全面地、丰满地展示出来。汉代艺术中如此丰富众多的题材和对 象,在后世就难以再看到。正如荷兰小画派对日常世俗生活的回顾玩 味意味着对自己征服大海的现实存在的肯定一样,汉代艺术的这种丰 富生活场景也同样意味着对自己征服世界的社会生存的歌颂。比起荷 兰小画派来,它们的力量、气魄、价值和主题要远为宏伟巨大。这是 一个幅员广大、人口众多、第一次得到高度集中统一的奴隶帝国的繁 荣时期的艺术。辽阔的现实图景、悠久的历史传统、邈远的神话幻想 的结合,在一个琳琅满目五色斑斓的形象系列中,强有力地表现了人 对物质世界和自然对象的征服主题。这就是汉代艺术的特征本色。 画像石(或砖)已经没有颜色,但在当时的建筑、雕塑、壁画上,却 都是五彩斑斓的。今天不断发现的汉墓壁画和泥俑证实了这一点。后 汉王延寿的《鲁灵光殿赋》描述当时地面建筑的雕塑绘画说: “奔虎 攫拏”、“虬龙腾骧”、“朱鸟舒翼”、“白鹿孑蜺”、“神仙岳 岳”、“玉女窥窗”,“图画天地,品类群生,杂物奇怪,山神海 灵”。“五龙比翼,人皇九头,伏羲鳞身,女娲蛇躯”。“黄帝唐 虞,轩冕以庸”、“忠臣孝子,烈士贞女,贤愚成败,靡不载叙”。 这不仍是上面所说的神话—历史—现实的三混合的五彩缤纷的浪漫艺 术世界么? 与这种艺术相平行的文学,便是汉赋。它虽从楚辞脱胎而来,然而 “不歌而诵谓之赋”,却已是脱离原始歌舞的纯文学作品了。被后代 视为类书、字典、味同嚼蜡的这些皇皇大赋,其特征也恰好是上述那 同一时代精神的体现。“赋体物而浏亮”,从《子虚》《上林》(西 汉)到《两都》《两京》(东汉),都是状貌写景,铺陈百事,“苞 括宇宙,总览人物”的。尽管有所谓“讽喻劝戒”,其实作品的主要 内容和目的仍在极力夸扬、尽量铺陈天上人间的各类事物,其中又特 别是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环境事物和物质对象;山如何,水如何,树木 如何,鸟兽如何,城市如何,宫殿如何,美女如何,衣饰如何,百业 如何,……充满了汉赋的不都是这种铺张描述么: 建金城而万雉,呀周池而成渊,披三条之广路,立十二之通 门。内则街衢洞达,闾阎且千,九市开场,货别隧分。人不 得顾,车不得旋。阗城溢郭,旁流百廛,红尘四合,烟云相 连。于是既庶且富,娱乐无疆,都人士女,殊异于五方,游 士拟于公侯,列肆侈于姬姜。…… 下有郑白之沃,衣食之源,提封五万,疆场绮分,沟塍刻 镂,原隰龙鳞。决渠降雨,荷插成云。五谷垂颖,桑麻铺 棻。东郊则有通沟大漕,溃渭洞河,泛舟山东,控引淮湖, 与海通波。西郊则有上囿禁苑,林麓薮泽,陂池连乎蜀汉, 缭以周墙,四百余里。离宫别馆,三十六所。神池灵沼,往 往而在。其中乃有九真之麟,大宛之马,黄支之犀,条支之 鸟。踰昆仑,越巨海,殊方异类,至于三万里。(班固:《两 都赋》) 文学没有画面限制,可以描述更大更多的东西。壮丽山川、巍峨宫 殿,辽阔土地、万千生民,都可置于笔下,汉赋正是这样。尽管是那 样堆砌、烦琐、拙笨、呆板,但是江山的宏伟、城市的繁盛、商业的 发达、物产的丰饶、宫殿的巍峨、服饰的奢侈、鸟兽的奇异、人物的 气派、狩猎的惊险、歌舞的欢快,…在赋中不无刻意描写,着意夸 扬。这与上述画像石、壁画等等的艺术精神不正是完全一致的么?它 们所力图展示的,不仍然是这样一个繁荣富强、充满活力、自信和对 现实具有浓厚兴趣、关注和爱好的世界图景么?尽管呆板堆砌,它在 描述领域、范围、对象的广度上,却确乎为后代文艺所再未达到。它 表明中华民族进入文明社会后,对世界的直接征服和胜利,这种胜利 使文学和艺术也不断要求全面地肯定、歌颂和玩味自己存在的自然环 境、山岳江川、宫殿房屋、百土百物以至各种动物对象。所有这些对 象都是作为人的生活的直接或间接的对象化而存在于艺术中。人这时 不是在其自身的精神世界中,而完全溶化在外在生活和环境世界中, 在这种琳琅满目的对象化的世界中。汉代文艺尽管粗重拙笨,然而却 如此之心胸开阔,气派雄沉,其根本道理就在这里。汉代造型艺术应 从这个角度去欣赏。汉赋也应从这个角度去理解,才能正确估计它作 为一代文学正宗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与汉赋、画像石、壁画同样体现了这一时代精神而保存下来的,是汉 代极端精美并且可说空前绝后的各种工艺品。包括漆器、铜镜、织锦 等等。所以说它们空前绝后,是因为它们在造型、纹样、技巧和意境 上,都在中国历史上无与伦比,包括后来唐、宋、明、清的工艺也无 法与之抗衡(瓷器、木家具除外)。所以能如此,乃由于它们是战国 以来到西汉已完全成熟、处于顶峰状态中的奴隶集体手工业(世代相 袭,不计时间、工力,故技艺极高)的成果所致。像马王堆出土的织 锦和几两重的纱衫,像河北出土的企图保持尸体不朽的金缕玉衣[图版 21] [38] ,像举世闻名的汉镜和光泽如新的漆器[图版22] [39] ,其工艺 水平都不是后代中世纪的官营或家庭手工业所能达到或仿效,这正如 后世不再可能建造埃及金字塔那样的工程一样。作为以巨大长期的世 代奴隶的集体劳动的产物,它们留下来的只能是使人瞠目结舌的惊 叹。汉代工艺品正是那个琳琅满目的世界的具体而微的显现,是在众 多、繁杂的对象上展现出来的人们力量和对物质世界的直接的巨大征 服和胜利。

     (三)气势和古拙

    人对世界的征服和琳琅满目的对象,表现在具体形象、图景和意境 上,则是力量、运动和速度,它们构成汉代艺术的气势与古拙的基本 美学风貌。 你看那弯弓射鸟的画像石[图版23] [40] ,你看那长袖善舞的泥俑,你 看那奔驰的马,你看那说书的人[图版23] [41] ,你看那刺秦王的图 景,你看那车马战斗的情节,你看那卜千秋墓壁画中的人神动物的行 进行列,…这里统统没有细节、没有修饰,没有个性表达,也没有主 观抒情。相反,突出的是高度夸张的形体姿态,是手舞足蹈的大动 作,是异常单纯简洁的整体形象。这是一种耝线条粗轮廓的图景形 象,然而整个汉代艺术生命也就在这里。就在这不事细节修饰的夸张 姿态和大型动作中,就在这以粗轮廓的整体形象的飞扬流动中,表现 出力量、运动、速度以及由之而形成的“气势”的美。在汉代艺术 中,运动、力量、“气势”就是它的本质。这种“气势”甚至经常表 现为速度感。而所谓速度感,不正是以动荡而流逝的瞬间状态集中表 现着运动加力量吗?你看那著名的“马踏飞燕”,不就是速度吗?你 看那“荆轲刺秦王”,匕首插入柱中的一瞬间,那不也是速度吗?激 烈紧张的各种战斗,戏剧性的场面、故事…,都是在一种快速运动和 力量中以展现出滂礴的“气势”。所以,在这里,动物具有更多的野 性。它们狂奔乱跑,活泼跳跃,远不是那么安静驯良。它们根本不象 唐代那样尽管威武雄壮却静态伫立。同样,在这里,不管是神话幻 想、历史故事或人物形象,虽然有时表面上也是静止形态,却仍然包 含着内在的运动、力量的气势感。在这里,人物不是以其精神、心 灵、个性或内在状态,而是以其事迹、行动,亦即其对世界的直接的 外在关系(不管是历史情节或现实活动),来表现他的存在阶值的。 这不也是一种运动吗?正因为如此,行为、事迹、动态和戏剧性的情 节才成为这里的主要题材和形象图景。一往无前不可阻挡的气势、运 动和力量构成了汉代艺术的美学风格。它与六朝以后的安祥凝炼的静 态姿式和内在精神(详下两章)是何等鲜明的对照 也正因为是靠行动、动作、情节而不是靠细微的精神面容、声音笑貌 来表现对世界的征服,于是粗轮廓的写实、缺乏也不需要任何细部的 忠实描绘,便构成汉代艺术的“古拙”外貌。汉代艺术形象看来是那 样笨拙古老,姿态不符常情,长短不合比例,直线、棱角、方形又是 那样突出、缺乏柔和…,但这一切都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增强了上述运 动、力量、气势的美,“古拙”反而构成这种气势美的不可分割的必 要因素。就是说,如果没有这种种“拙笨”,也就很难展示出那种种 外在动作姿态的运动、力量、气势感了。过分弯的腰,过分长的袖, 过分显示的动作姿态……,“笨拙”得不合现实比例,却非常合乎展 示出运动、力量的夸张需要。包括直线直角也是如此,它一点也不柔 和,却恰恰增添了力量。“气势”与“古拙”在这里是浑然一体的。 如果拿汉代画像石与唐宋画像石相比较,如果拿汉俑与唐俑相比较,如 果拿汉代雕刻与唐代雕刻相比较,汉代艺术尽管由于处在草创阶段, 显得幼稚、粗糙、简单和拙笨,但是上述那种运动、速度的韵律感, 那种生动活跃的气势力量,就反而由之而愈显其优越和高明。尽管唐 俑[图版24] [42] 也有动作姿态,却总缺少那种狂放的运动、速度和气 势;尽管汉俑也有静立静坐形象,却仍然充满了雄浑厚重的运动力量。 同样,唐的三彩马俑尽管何等鲜艳夺目,比起汉代古拙的马,那造型 的气势、力量和运动感就相差很远。天龙山的唐雕尽管如何肌肉凸出 相貌吓人,比起汉代笨拙的石雕,也仍然逊色。唐宋画像砖尽管如何 细微工整,面容姣好,秀色纤纤[图版24] [43] ,比起汉代来,那生命 感和艺术价值也距离很大。汉代艺术那种蓬勃旺盛的生命,那种整体 性的力量和气势,是后代艺术所难以企及的。 形象如此,构图亦然。汉代艺术还不懂后代讲求的以虚当实、计白当 黑之类的规律,它铺天盖地,满幅而来,画面塞得满满的,几乎不留 空白。这也似乎“笨拙”。然而,它却给予人们以后代空灵精致的艺 术所不能替代的丰满朴实的意境。它比后代空灵的美更使人感到饱满 和实在。与后代的巧、细、轻相比,它确乎显得分外的拙、粗、重。 然而,它不华丽却单纯,它无细部而洗炼。它由于不以自身形象为自 足目的,就反而显得开放而不封闭。它由于以简化的轮廓为形象,就 使粗犷的气势不受束缚而更带有非写实的浪漫风味。但它又根本不同 于后世文人浪漫艺术的“写意”。它是因为气势与古拙的结合,充满 了整体性的运动、力量感而具有浪漫风貌的,并不同于后世艺术中个 人情感的浪漫抒发(如盛唐草书的气势美)。当时民间艺术与文人艺 术尚未分化,从画像石到汉乐府,从壁画到工艺,从泥俑到隶书,汉 代艺术呈现出来的毋宁更多是整体性的民族精神。如果说,唐代艺术 更多表现了中外艺术的交溶,从而颇有“胡气”的话[图版24] [44] ;那 末,汉代艺术却更突出地呈现着中华本土的音调传统:那由楚文化而 来的天真狂放的浪漫主义,那在满目琳琅的人对世界的行动征服之中 的古拙气势的美。

    五 魏晋风度

     (一)人的主题

    魏晋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重大变化时期。无论经济、政治、军事、文 化和整个意识形态,包括哲学、宗教、文艺等等,都经历转折。这是 继先秦之后第二次社会形态的变异所带来的。战国秦汉的繁盛城市和 商品经济相对萎缩,东汉以来的庄园经济日益巩固和推广,大量个体 小农和大规模的工商奴隶经由不同渠道,变而为束缚在领主土地上、 人身依附极强的农奴或准农奴。与这种标准的自然经济相适应,分裂 割据、各自为政、世代相沿、等级森严的门阀士族阶级占住了历史舞 台的中心,中国前期封建社会正式揭幕。 社会变迁在意识形态和文化心理上的表现,是占据统治地位的两汉经 学的崩溃。烦琐、迂腐、荒唐、既无学术效用又无理论价值的谶纬和 经术,在时代动乱和农民革命的冲击下,终于垮台。代之而兴的门阀 士族地主阶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是一种新的观念体系。 本文不同意时下中国哲学史研究中广泛流行的论调,把这种新的世界 观人生观以及作为它们理论形态的魏晋玄学,一概说成是腐朽反动的 东西。实际上,魏晋恰好是一个哲学重新解放,思想非常活跃,问题 提出很多,收获甚为丰硕的时期。虽然在时间、广度、规模、流派上 比不上先秦,但思辨哲学所达到的纯粹性和深度上,却是空前的。以 天才少年王弼为代表的魏晋玄学,不但远超烦琐和迷信的汉儒,而且 也胜过清醒和机械的王充。时代毕竟是前进的,这个时代是一个突破 数百年的统治意识重新寻找和建立理论思维的解放历程。 确乎有一个历程。它开始于东汉末年。被埋没了近两百年的王充《论 衡》经蔡琰赞赏而流行,标志着理性的一次重新发现。与此同时和稍 后,仲长统、王符、徐干的现实政论,曹操、诸葛亮的法治观念,刘 劭的《人物志》,众多的佛经翻译……,从各个方面都一反两汉,是 一股新颖先进的思潮。被“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压抑了数百年的先 秦的名、法、道诸家,重新为人们所着重探究。在没有过多的统制束 缚、没有皇家钦定的标准下,当时文化思想领域比较自由而开放,议 论争辩的风气相当盛行。正是在这种基础上,与颂功德、讲实用的两 汉经学、文艺相区别,一种真正思辨的、理性的“纯”哲学产生了; 一种真正抒情的、感性的“纯”文艺产生了。这二者构成中国思想史 上的一个飞跃。哲学上的何晏、王弼,文艺上的三曹、潘阮,书法上 的钟、卫、二王,等等,便是体现这个飞跃,在意识形态各部门内开 创真善美新时期的显赫代表。 那末,从东汉末年到魏晋,这种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新思潮即所谓新的 世界观人生观,和反映在文艺——美学上的同一思潮的基本特征,是 甚么呢? 简单说来,这就是人的觉醒。它恰好成为从奴隶社会逐渐脱身出来的 一种历史前进的音响。在人的活动和观念完全屈从于神学目的论和谶 纬宿命论支配控制下的两汉时代,是不可能有这种觉醒的。但这种觉 醒,却是通由种种迂回曲折错综复杂的途径而出发、前进和实现。文 艺和审美心理比起其他领域,反映得更为敏感、直接和清晰一些。 《古诗十九首》以及风格与之极为接近的苏李诗,无论从形式到内 容,都开一代先声。它们在对日常时世、人事、节候、名利、享乐等 等咏叹中,直抒胸臆,深发感喟。在这种感叹抒发中,突出的是一种 性命短促、人生无常的悲伤。它们构成《十九首》一个基本音调: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飘尘”;“人 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所遇无 故物,焉得不速老”;“万岁更相送,圣贤莫能度”;“出郭门直 视,但见丘与坟”…,被钟嵘推为“文温以丽,意悲而远,惊心动 魄,可谓几乎一字千金”的这些“古诗”中,却有多少个字用于这种 人生无常的慨叹!如果说一字千斤,那么这里就有几万斤的沉重吧。 它们与友情、离别、相思、怀乡、行役、命运、劝慰、愿望、勉 励……结合揉杂在一起,使这种生命短促、人生坎坷、欢乐少有,悲 伤长多的感喟,愈显其沉郁和悲凉: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 阻且长,会面安可知?……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弃捐 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古墓犁为田,松柏摧为薪,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思还 故里闾,欲归道无因。 征夫怀往路,起视夜何其,参辰皆已没,去去从此辞。行役 在战场,相见未有期。握手一长叹,泪为生别滋。努力爱春 华,莫忘欢乐时,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 这种对生死存亡的重视、哀伤,对人生短促的感慨、喟叹,从建安直 到晋宋,从中下层直到皇家贵族,在相当一段时间中和空间内弥漫开 来,成为整个时代的典型音调。曹氏父子有“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曹操);“人亦有言,忧令人老,嗟我白 发,生亦何早”(曹丕);“人生处一世,去若朝露晞,……自顾非 金石,咄唶令人悲”(曹植);阮籍有“人生若尘露,天道邈悠 悠……孔圣临长川,惜逝忽若浮”;陆机有“天道信崇替,人生安得 长,慷慨惟平生,俯仰独悲伤”;刘琨有“功业未及建,夕阳忽西 流,时哉不我与,去乎若云浮”;王羲之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 哉。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 夫!”陶潜有“悲晨曦之易夕,感人生之长勤,同一尽于百年,何欢 寡而愁殷”……。他们唱出的都是这同一哀伤,同一感叹,同一种思 绪,同一种音调。可见这个问题在当时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上具有重 要的位置,是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的一个核心部分。 这个核心便是在怀疑论哲学思潮下对人生的执着。表面看来似乎是如 此颓废、悲观、消极的感叹中,深藏着的恰恰是它的反面,是对人 生、生命、命运、生活的强烈的欲求和留恋。而它们正是在对原来占 据统治地位的奴隶制意识形态——从经术到宿命、从鬼神迷信到道德 节操的怀疑和否定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正是对外在权威的怀疑和否 定,才有内在人格的觉醒和追求。也就是说,以前所宣传和相信的那 套伦理道德、鬼神迷信、谶纬宿命、烦琐经术等等规范、标准、价 值,都是虚假的或值得怀疑,它们并不可信或并无价值。只有人必然 要死才是真的,只有短促的人生中总充满那么多的生离死别哀伤不幸 是真的。……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抓紧生活,尽情享受呢?为什么 不珍重自己珍重生命呢?所以,“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不 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说得干 脆、坦率、直接和不加掩饰。表面看来似乎是无耻地在贪图享乐、腐 败、堕落。其实,恰恰相反,它是在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深刻地表现 了对人生、生活的极力追求。生命无常、人生易老本是古往今来一个 普遍命题,魏晋诗篇中这一永恒命题的咏叹之所以具有如此感人的审 美魅力而千古传诵,正是与这种思绪感情中所包含的具体时代内容不 可分的。从黄巾起义前后起,整个社会日渐动荡,接着便是战祸不 已,疾疫流行,死亡枕藉,连大批的上层贵族也在所不免。“徐陈应 刘,一时俱逝”,荣华富贵,顷刻丧落,曹植曹丕也都只活了四十 岁……。既然如此,而上述既定的传统、事物、功业、学问、信仰又 并不怎么可信可靠,大都是从外面强加给人们的,那末个人存在的意 义和价值就突出出来了,如何有意义地自觉地充分把握住这短促而多 苦难的人生,使之更为丰富满足便突出出来了。它实质上标志着一种 人的觉醒,即在怀疑和否定旧有传统标准和信仰价值的条件下,人对 自己生命、意义、命运的重新发现、思索、把握和追求。这是一种新 的态度和观点。正因为如此,才使那些公开宣扬“人生行乐”的诗 篇,内容也仍不同于后世腐败之作。而流传下来的大部分优秀诗篇, 却正是在这种人生感叹中抒发着蕴藏着一种向上的、激励人心的意绪 情感,它们随着不同具体时期而各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在“对酒当 歌,人生几何”底下的,是“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老骥长嘶,建 安风骨的人生哀伤是与其建功立业“慷慨多气”结合交融在一起的。 在“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后面的,是“群籁虽参差,适我无非 新”,企图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去找寻人生的慰藉和哲理的安息。其间 如正始名士的不拘礼法,太康、永嘉的“抚枕不能寐,振衣独长想” (陆机),“何期百炼刚,化为绕指柔”(刘琨)的政治悲愤……, 都有一定的具体积极内容。正由于有这种内容,便使所谓“人的觉 醒”没有流于颓废消沉;正由于有人的觉醒,才使这种内容具备美学 深度。十九首、建安风骨、正始之音直到陶渊明的自挽歌,对人生、 生死的悲伤并不使人心衰气丧,相反,获得的恰好是一种具有一定深 度的积极感情,原因就在这里。 如前所说,内的追求是与外的否定联在一起,人的觉醒是在对旧传统 旧信仰旧价值旧风习的破坏、对抗和怀疑中取得的。“何不饮美酒, 被服纨与素”,与儒家教义显然不相容,是对抗着的。曹氏父子破坏 了东汉重节操伦常的价值标准,正始名士进一步否定了传统观念和礼 俗。“非汤、武而薄周、孔”,嵇康终于被杀头。阮籍也差一点,维 护“名教”的何曾就劝司马氏杀阮,理由是“纵情背礼败俗”。这有 如刘伶《酒德颂》所说,当时是“贵介公子,缙绅处士……奋袂攘 襟,怒目切齿,陈说礼法,是非蜂起……”,可见思想对立和争斗之 激烈。但陈旧的礼法毕竟抵挡不住新颖的思想,政治的迫害也未能阻 挡风气的改变。从哲学到文艺,从观念到风习,看来是如此狂诞不经 的新东西,毕竟战胜和取代了一板正经而更虚伪的旧事物。才性胜过 节操,薄葬取替厚葬,王弼超越汉儒,“竹林七贤”成了六朝的理想 人物,甚至在墓室的砖画[图版25] [45] 上,也取代或挤进了两汉的神 仙迷信、忠臣义士的行列。非圣无法、大遭物议并被杀头的人物竟然 嵌进了地下庙堂的画壁,而这些人物既无显赫的功勋,又不具无边的 法力,更无可称道的节操,却以其个体人格本身,居然可以成为人们 的理想和榜样,这不能不是这种新世界观人生观的胜利表现。人们并 不一定要学那种种放浪形骸、饮酒享乐,而是被那种内在的才情、性 貌、品格、风神吸引着、感召着。人在这里不再如两汉那样以外在的 功业、节操、学问,而主要以其内在的思辨态度和精神状态,受到了 尊敬和顶礼,是人和人格本身而不是外在事物,日益成为这一历史时 期哲学和文艺的中心。 当然,这里讲的“人”仍是有具体阶级性的,他们即是门阀士族。由 对人生的感喟咏叹到对人物的讲究品评,由人的觉醒意识的出现到人 的存在风貌的追求,其间是以门阀士族的政治制度和取才标准为中 介。后者在造成这一将着眼点转向人的内在精神的社会氛围和心理状 况上有直接的关系。自曹丕确定九品中正制度以来,对人的评议正式 成为社会、政治、文化谈论的中心。又由于它不再停留在东汉时代的 道德、操守、儒学、气节的品评,于是人的才情、气质、格调、风 貌、性分、能力便成了重点所在。总之,不是人的外在的行为节操, 而是人的内在的精神性(亦即被看作是潜在的无限可能性)成了最高 的标准和原则。完全适应着门阀士族们的贵族气派,讲求脱俗的风度 神貌成了一代美的理想。不是一般的、世俗的、表面的、外在的,而 是必须能表达出某种内在的、本质的、特殊的、超脱的风貌姿容,才 成为人们所欣赏、所评价、所议论、所鼓吹的对象。从《人物志》到 《世说新语》,可以清晰地看出这一特点愈来愈明显和确定。《世说 新语》津津有味地论述着那么多的神情笑貌,传闻逸事,其中并不都 是功臣名将们的赫赫战功或忠臣义士的烈烈操守,相反,更多倒是手 执尘拂,口吐玄言,扪虱而谈,辩才无碍……。重点展示的是内在的 智慧,高超的精神,脱俗的言行,漂亮的风貌;而所谓漂亮,就是以 美如自然景物的外观体现出人的内在智慧和品格。例如: 时人目王右军,飘如游云,矫若惊龙。 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 之将崩。(《世说新语》) “朗朗如日月之入怀”,“双眸闪闪若岩下电”,“濯濯如春月 柳”,“谡谡如劲松下风”,“若登山临下,幽然深远”,“岩岩清 峙,壁立千仞”……;这种种夸张地对人物风貌的形容品评,要求以 漂亮的外在风貌表达出高超的内在人格,正是当时这个阶级的审美理 想和趣味。 本来,有自给自足不必求人的庄园经济,有世代沿袭不会变更的社会 地位、政治特权,门阀士族们的心思、眼界、兴趣由环境转向内心, 由社会转向自然,由经学转向艺术,由客观外物转向主体存在,也并 不奇怪。所谓“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嵇 康)。他们畏惧早死,追求长生,服药炼丹,饮酒任气,高谈老庄, 双修玄礼,既纵情享乐,又满怀哲意……,这就构成似乎是那么潇洒 不群、那么超然自得、无为而无不为的所谓魏晋风度;药、酒、姿 容,论道谈玄,山水景色……,成了衬托这种风度的必要的衣袖和光 环。 这当然反映在哲学——美学领域内。不是外在的纷繁现象,而是内在 的虚无本体,不是自然观(元气论),而是本体论,成了哲学的首要 课题。只有具备一切潜在的可能性,才可发为无限多样的现实性。所 以,“以无为本”,“崇本息末”,“本在无为,母在无名,弃本舍 母而适其子,功虽大焉,必有不济”(王弼:《老子》三十八章 注),“夫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必生乎无形,由乎无名。无形 无名者,事物之宗也”(王弼:《老子略例》)。外在的任何功业事物 都是有限和能穷尽的,只是内在的精神本体,才是原始、根本,无限 和不可穷尽,有了后者(母)才可能有前者。而这也就是“圣人”: “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人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 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何邵《王弼传》引王 语)。这不正是上面讲的那种魏晋风度的哲理思辨化吗?无为而无不 为,茂于神明而同有哀乐,不是外在的有限的表面的功业、活动,而 是具有无限可能潜在性的精神、格调、风貌,成了这一时期哲学中的 无的主题和艺术中的美的典范。于是,两汉的五彩缤纷的世界(动的 行为)让位于魏晋的五彩缤纷的人格(静的玄想)。抒情诗、人物画 在这时开始成熟,取代那冗长、铺陈和拙笨的汉赋和汉画像石。正如 在哲学中,玄学替代经学,本体论(内在实体的追求)取代了自然观 (外在世界的探索)一样。 这也很清楚,“以形写神”和“气韵生动”,作为美学理论和艺术原 则之所以会在这一时期被提出,是毫不偶然了。所谓“气韵生动”就 是要求绘画生动地表现出人的内在精神气质、格调风度,而不在外在 环境、事件、形状、姿态的如何铺张描述(两汉艺术恰恰是这样,见 上章)。谢赫《古画品录》评为第一品第一人的陆探微便正是“穷理 尽性,事绝言象”的。“以形写神”当然也是这个意思。顾恺之说, “四体妍蚩本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即是说,“传 神”要靠人的眼睛,而并不靠人的形体或在干什么。眼睛才是灵魂的 窗子,至于外在活动只是从属的和次要的。这种追求人的“气韵”和 “风神”的美学趣味和标准,不正与前述《世说新语》中的人物品评 完全一致么?不正与魏晋玄学对思辨智慧的要求完全一致么?它们共 同体现了这个时代的精神——魏晋风度。 与造型艺术的“气韵生动”“以形写神”相当,语言艺术中的“言不 尽意”具有同样意义。这个哲学中的唯心论命题,在文学的审美规律 的把握上,却具有正确和深刻的内涵。所谓“言不尽意”,就是说必 须表达出不是概念性的言词所能穷尽传达的东西。它本来是讲哲学玄 理的,所谓“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者所以明象,得象忘 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忘象”(王弼《周易略例》)。言词和形象 都是可穷尽的传达工具,重要的是通过这些工具去把握领悟那不可穷 尽的无限本体、玄理、深意,这也就是上述的“穷理尽性,事绝言 象”。可见,正如“以形写神”“气韵生动”一样,这里的美学含义 仍在于,要求通过有限的可穷尽的外在的言语形象传达出、表现出某 种无限的、不可穷尽的、常人不可得不能至的“圣人”的内在神情, 亦即通过同于常人的五情哀乐去表达出那超乎常人的神明茂如。反过 来,也可说是,要求树立一种表现为静(性、本体)的具有无限可能性 的人格理想,其中蕴涵着动的(情、现象、功能)多样现实性。后来这 种理想就以佛像雕塑为最合适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了(见下章)。 “言不尽意”“气韵生动”“以形写神”是当时确立而影响久远的中 国艺术—美学原则。它们的出现离不开人的觉醒的这个主题,是这个 “人的主题”的具体审美表现。

    (二)文的自觉

    鲁迅说:“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 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而已集·魏晋风度及药与酒的关系》)。 “为艺术而艺术”是相对于西汉文艺“助人伦成教化”的功利艺术而 言。如果说,人的主题是封建前期的文艺新内容,那么,文的自觉则 是它的新形式。两者的密切适应和结合,形成这一历史时期各种艺术 形式的准则。以曹丕为最早标志,它们确乎是魏晋新风。 鲁迅又说:“汉文慢慢壮大是时代使然,非专靠曹氏父子之功的,但 华丽好看,却是曹丕提倡的功劳。”(同上)曹丕地位甚高,后来又 做了皇帝,极人世之崇荣,应该是实现了人生的最髙理想了吧。然而 并不。他依然感到“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 期,未若文章之无穷”。帝王将相、富贵功名很快便是白骨荒丘,真 正不朽能够世代流传的却是精神生产的东西。“不假良史之词,不托 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显赫一时的皇帝可以湮没无闻,而华 丽优美的词章却并不依赖什么而被人们长久传诵。可见曹丕所以讲求 和提倡文章华美,是与他这种对人生“不朽”的追求(世界观人生 观)相联系的。文章不朽当然也就是人的不朽,它又正是前述人的主 题的具体体现。 这样,文学及其形式本身,其值价和地位便大不同于两汉。在汉代, 文学实际只是宫廷玩物。司马相如、东方朔这些专门的语言大师乃是 皇帝弄臣,处于“倡优犬马之间”。那些堂哉皇也的煌煌大赋,不过 是歌功颂德、点缀升平,再加上一点所谓“讽喻”之类的尾巴以娱乐 皇帝而已。至于绘画、书法等等,更不必说,这些艺术部类在奴隶制 时代更没有任何独立的地位。在两汉,文学与经术没有分家。《盐铁 论》里的“文学”指的是儒生,而贾谊、司马迁、班固、张衡等人并 不是作为文学家而是作为政治家、大臣、史官等等身份而有其地位和 名声的。文的自觉(形式)和人的主题(内容)同是魏晋的产物。 在两汉,门阀大族累世经学,家法师传,已是奴隶制下的文化保存 者、垄断者,到他们取得社会政治上的不受皇杈管辖支配的独立地 位,即建立起封建前期的门阀统治后,这些世代沿袭着富贵荣华、什 么也不缺少的贵族们,认为真正有价值有意义能传之久远以至不朽 的,只有由文学表达出来的他们个人的思想、情感、精神、品格,从 而刻意作文,“为艺术而艺术”,确认诗文具有自身的价值意义,不 只是功利附庸和政治工具……,等等,便也是很自然的了。 所以,由曹丕提倡的这一新观念极为迅速地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和长久 的发展。自魏晋到南朝,讲求文词的华美,文体的划分,文笔的区 别,文思的过程,文作的评议,文理的探求,以及文集的汇纂…,都 是前所未有的现象。它们成为这一历史时期意识形态的突出特征。其 中有人所熟知的陆机《文赋》对文体的区划和对文思的描述: 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 怆…… 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悲落叶于劲秋,嘉柔条于芳 春。心懔懔以怀霜,志渺渺而临云。……其始也,皆收视反 听,耽思旁讯,精鹜八极,心游万仞;其致也,情曈昽而弥 鲜,物昭晰而互进,……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 对创作类别特别是对创作心理如此专门描述和探讨,这大概是中国美 学史上的头一回。它鲜明地表示了文的自觉。自曹丕、陆机而后,南 朝在这方面继续发展。钟嵘的《诗品》对近代诗人作了艺术品评,并 提出,“若乃经国文符,应资博古,……至乎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 事?”再次把吟咏情性(内容)的诗(形式)和经世致用的经术儒学从 创作特征上强调区别开。刘勰的《文心雕龙》则不但专题研究了像风 骨、神思、隐秀、情采、时序等等创作规律和审美特征,而且一开头 便说,“日月垒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 道之文也”,而“言之文也,天地之心哉”,把诗文的源起联系到周 孔六经,抬到自然之“道”的哲学高度,可以代表这一历史时期对文 的自觉的美学概括。 从玄言诗到山水诗,则是在创作题材上反映这种自觉。这些创作本 身,从郭璞到谢灵运,当时声名显赫而实际并不成功。他们在内容上 与哲学本体论的追求一致,人的主题展现为要求与“道”和自然相同 一;在形式上与绘画一致,文的自觉展现为要求用形象来谈玄论道和 描绘景物。但由于自然在这里或者只是这些门阀贵族们外在游玩的对 象,或者只是他们追求玄远即所谓“神超理得”的手段,并不与他们 的生活、心境、意绪发生亲密的关系(这作为时代思潮要到宋元以 后),自然界实际就并没能真正构成他们生活和抒发心情的一部分, 自然在他们的艺术中大都只是徒供描画、错彩镂金的僵化死物。汉陚 是以自然作为人们功业、活动的外化或表现,六朝山水诗则是以自然 作为人的思辨或观赏的外化或表现。主客体在这里仍然对峙着,前者 是与功业、行动对峙,后者是与观赏、思辨对峙,而不像宋元以后与 生活、情感溶为一体。所以,谢灵运尽管刻画得如何繁复细腻,自然 景物却并未能活起来。他的山水诗如同顾恺之的画(《女史箴图》) 一样,都只是一种概念性的描述,缺乏个性和情感。然而通过这种描 述,文学形式自身却积累了、创造了格律、语汇、修词、音韵上的种 种财富,给后世提供了资料和借鉴。 例如五言诗体,便是从建安、正始通由玄言诗、山水诗而完全确立和 成熟的。从诗经的“四言”到魏晋的“五言”,虽是一字之差,表达 的容量和能力却很不一样。这一点钟嵘总结过:“夫四言文约意广, 取效风骚,便可多得,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五言居文词之 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四言”要用两句表达的,“五言”用 一句即可。这使它比四言诗前进一大步,另方面,它又使汉代的杂言 (一首中三字、四字、五字、六字、七字均有)规范化、正统化、格 律化而成为诗的标准格式。直到唐末,五言诗始终是居统治地位的主 要正统形式,而后才被七言、七言律所超越。此外,如六朝骈体,如 沈约的四声八病说,都相当自觉地把汉字修辞的审美特性研究发挥到 了极致。它们对汉语字义和音韵的对称、匀衡、协调、和谐、错综、 统一种种形式美的规律,作了空前的发掘和运用,它们从外在形式方 面表现了文的自觉。灵活而工整的对仗从当时起迄至今日仍是汉文学 的重要审美因素。 在具体创作、批评上也如此。曹植当时之所以具有那么高的地位,钟 嵘比之为“譬人伦之有周孔”,重要原因之一也就是,从他开始,讲 究诗的造词炼句。所谓“起调多任务”(如“高台多悲风;朝日照北 林”等等)精心炼字(如“惊风飘白日”“朱华冒绿池”等等)、对 句工整(如“潜鱼跃清波,好鸟鸣高枝”等等)、音调谐协(如“孤 魂翔故城,灵柩寄京师”等等)、结语深远(如“去去莫复道,沈忧令 人老”等等)……,(参阅肖涤非:《读诗三札记》)都表明他是在有 意识地讲究做诗,而不大同于以前了。正是这一点,使他能作为创始 代表,将后世诗词与难以句摘的汉魏古诗划了一条界线。所以锺嵘要 说他是“譬人伦之有周孔”了。这一点的确具有美学上的巨大意义。 其实,如果从作品的艺术成就说,曹植的众多诗作也许还抵不上曹丕 的一首《燕歌行》,王船山便曾称誉《燕歌行》是“倾情倾度,倾色 倾声,古今无两”。但由于《燕歌行》毕竟像冲口而出的民歌式的作 品,在当时的审美观念中,“率皆鄙质如偶语”,就远不及曹植讲究 字句“词采华茂”。这也就不奇怪锺嵘《诗品》为何把曹丕放在中 品,而把好些并无多少内容只是雕饰文词的诗家列为上乘了。当时正 是“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的时代,它从一个极端把追求 “华丽好看”的“文的自觉”这一特征表现出来了。可见,药、酒、 姿容、神韵,还必须加上“华丽好看”的文采词章,才构成魏晋风 度。 所谓“文的自觉”,是一个美学概念,非单指文学而已。其他艺术, 特别是绘画与书法,同样从魏晋起表现着这个自觉。它们同样展现为 讲究、研讨、注意自身创作规律和审美形式的过程。谢赫总结的“六 法”,“气韵生动”之后便是“骨法用笔”,这可说是自觉地总结了 中国造型艺术的线的功能和传统,第一次把中国特有的线的艺术在理 论上明确建立起来,“骨法用笔”(线条表现)比“应物象形”(再 现对象)、“随类赋彩”(赋予色彩)、“经营位置”(空间构 图)、“传移模写”(模拟仿制)居于远为重要的地位。康德曾说,线 条比色彩更具审美性质,应该说,中国古代相当懂得这一点,线的艺 术(画)正如抒情文学(诗)一样,是中国文艺最为发达和最富民族特 征的,它们同是中国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的表现。 书法是把这种“线的艺术”高度集中化纯粹化的艺术,为中国所独 有。这也是由魏晋开始自觉的。正是魏晋时期,严正整肃、气势雄浑 的汉隶变而为真、行、草、楷,中下层不知名没地位的行当,变而为 门阀名士们的高妙意兴和专业所在。笔意、体势、结构、章法更为多 样、丰富、错综而变化。陆机的平复帖、二王的姨母、丧乱、奉橘、 鸭头丸[图版25 [46] 、26 [47] ]诸帖,是今天还可看到的珍品遗迹。他 们以极为优美的线条形式表现出人的种种情绪意态、风神状貌,“情 驰神纵,超逸优游”“力屈万夫,韵髙千古”“淋漓挥洒,百态横 生”,从书法上表现出来的仍然主要是那种飘逸飞扬、逸伦超群的魏 晋风度。甚至在随后的石碑石雕上,也有这种不同于两汉的神清气朗 的风貌反映[图版27] [48] 。

     (三)阮籍和陶潜

    艺术与经济、政治经常不平衡。如此潇洒不群飘逸自得的魏晋风度却 产生在充满动荡、混乱、灾难、血污的社会和时代。因此,有相当多 的情况是,表面看来潇洒风流,骨子里却潜藏深埋着巨大的苦恼、恐 惧和烦忧。这一点鲁迅也早提示过。 如本文开头所说,这个历史时期的特征之一是频仍的改朝换代。从魏 晋到南北朝,皇室王朝不断更迭,社会上层争夺砍杀,政治斗争异常 残酷。他们作为门阀士族的头面人物总要被卷进上层政治漩涡,门阀 士族的名士们一批又一批地被送上刑场。何晏、嵇康、二陆、张华、 潘岳、郭象、刘琨、谢灵运、范晔、裴頠……,这些当时第一流的著 名诗人、作家、哲学家,都是被杀戮害死的。应该说,这是一张相当 惊人的名单(这些人不过代表而已,远不完备)。“广陵散于今绝 矣”,“华亭鹤唳不可复闻”……,留下来的不过是这种痛苦悲哀的 传闻故事。这些门阀贵族们就经常生活在这种既富贵安乐而又满怀忧 祸的境地中,处在身不由己的政治争夺之中。“常畏大网罗,忧祸一 旦并”(何晏),“心之忧矣,永啸长吟”(嵇康),是他们作品中 经常流露的情绪。正是由于残酷的政治清洗和身家毁灭,使他们的人 生慨叹夹杂无边的忧惧和深重的哀伤,从而大大加重了分量。他们的 “忧生之嗟”由于这种现实政治内容而更为严肃。从而,无论是顺应 环境、保全性命,或者是寻求山水、安息精神,其中由于总藏存这种 人生的忧恐、惊惧,情感实际是处在一种异常矛盾复杂的状态中。外 表尽管装饰得如何轻视世事,洒脱不凡,内心却更强烈地执着人生, 非常痛苦。这构成了魏晋风度内在的深刻的一面。 阮籍便是这类的典型。“阮旨遥深”(刘勰),“虽然慷慨激昂,但 许多意思是隐而不显的”(鲁迅)。阮籍八十二首咏怀诗确乎隐晦之 至,但也很明白,从诗的意境情绪中反映出来的,正是这种与当时残 酷政治斗争和政治迫害相密切联系的人生慨叹和人生哀伤: 繁华有憔悴,堂上生荆杞,驱马舍之去,去上西山趾。一身 不自保,何况恋妻子,凝霜被野草,岁暮亦云已。 胸中怀汤火,变化故相招,万事无穷极,知谋苦不饶。但恐 须臾间,魂气随风飘,终身履薄冰,谁知我心焦。 感伤、悲痛、恐惧、爱恋、焦急、忧虑,欲求解脱而不可能,逆来颇 受又不适应。一方面很想长寿延年,“独有延年术,可以慰吾心”, 同时又感到“人言愿延年,延年欲焉之”,延年又有什么用处?一方 面,“一飞冲青天,旷世不再鸣,岂与鹑鷃游,连翩戏中庭”;“抗 身青云中,网罗孰能制,岂与乡曲士,携手共言誓”;痛恶环境,要 求解脱;同时,却又是“宁与燕雀翔,不随黄鹄飞,黄鹄游四海,中 路将安归”,现实逼他仍得低下头来,以保全性命。所以,一方面被 迫为人写劝进笺,似颇无聊;同时又“口不臧否人物”,极端慎重, 并且大醉六十日拒不联姻……。所有这些,都说明阮籍的诗所以那么 隐而不显,实际包含了欲写又不能写的巨大矛盾和苦痛。鲁迅说向秀 的《思旧赋》是刚开头就煞了尾,指的也是这同一问题。对阮籍的评 价、阐解向来做得不够。总之,别看他作为竹林名士传说是那么放浪 潇洒,其内心的冲突痛苦是异常深沉的,“一为黄雀哀,涕下谁能 禁”;“谁云玉石同,泪下不可禁”……便是一再出现在他笔下的诗 句。把受残酷政治迫害的疼楚哀伤曲折而强烈地抒发出来,大概从来 没有人像阮籍写得这样深沉美丽。正是这一点,使所谓魏晋风度和人 的主题具有了真正深刻的内容,也只有从这一角度去了解,才能更多 地发现魏晋风度的积极意义和美学力量之所在。 魏晋风度原似指一较短时期,本文则将它扩至晋宋。从而陶潜便可算 作它的另一人格化的理想代表。也正如鲁迅所一再点出,“陶集里有 述酒一篇是说当时政治的”,“由此可知,陶潜是不能超脱尘世,而 且于朝政还是关心的,也不要忘怀死”。陶潜的超脱尘世与阮籍的沉 缅酒中一样,只是一种外在现象。超脱尘世的陶潜是宋代苏轼塑造出 来的形象。实际的陶潜,与阮籍一样,是政治斗争的回避者。他虽然 没有阮籍那么髙的阀阅地位,也没有那样身不由己地卷进最高层的斗 争漩涡,但陶潜的家世和少年抱负都使他对政治有过兴趣和关系,他 的特点是十分自觉地从这里退了出来。为什么这样?在他的诗文中, 响着与阮籍等人颇为相似的音调,可以作为答案。“密网栽而鱼骇, 宏罗制而鸟惊;彼达人之善觉,乃逃禄而归耕”;“古时功名士,慷 慨争此场,一旦百岁后,相与还北邙……,荣华诚足贵,亦复可怜 伤”;“枝条始欲茂,忽值山河改,柯叶自摧折,根株浮沧海……, 本不植高原,今日复何悔”等等,这些都是具有政治内容的。由于身 份、地位、境况、遭遇的不同,陶潜的这种感叹不可能有阮籍那么尖 锐沉重,但它显然仍是使陶潜逃避“诚足贵”的“荣华”,而宁肯回 到田园去的根本原因。陶潜坚决从上层社会的政治中退了出来,把精 神的慰安寄托在农村生活的饮酒、读书、作诗上,他没有那种后期封 建社会士大夫对整个人生社会的空漠之感,相反,他对人生、生活、 社会仍有很髙的兴致。他也没有像后期封建士大夫信仰禅宗、希图某 种透彻了悟,相反,他对生死问题和人生无常仍极为执着、关心,他 仍然有着如《十九首》那样的人生慨叹:“人生似幻化,终当归虚 无”“今我不为乐,知有来岁否”。尽管他信天师道,实际采取的仍 是一种无神论和怀疑论的立场,他提出了许多疑问,“夷投老以长 饥,回早夭而又贫……虽好学与行义,何死生之苦辛,疑报德之若 兹,惧斯言之虚陈”,而总结则是,“苍昊遐缅,人 事无己 ,有感 有昧,畴测其理。”这种怀疑派的世界观人生观也正是阮籍所具有 的:“荣名非己宝,声色焉足娱,采药无旋返,神仙志不符,逼此良 可惑,令我久踌躇”。这些魏晋名士们尽管高谈老庄,实际仍是知道 “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老庄(无神论)并不能构成他们 真正的信仰,人生之谜在他们精神上仍无法排遣或予以解答。所以前 述人生无常生命短促的慨叹,从十九首到陶渊明,从东汉末到晋宋之 后,仍然一直流行,直到齐梁以后佛教鼎盛,大多数人去皈依佛宗, 才似乎解决了这个疑问。 与阮籍一样,陶潜采取的是一种政治性的退避。但只有他才真正做到 了这种退避。在怀疑论和无神论的世界观基础上,宁愿归耕田园,蔑 视功名利禄:“宁固穷以济意,不委曲而累己,既轩冕之非荣,岂温 饱之为耻,诚谬会以取拙,且欣然而归止”,不是外在的轩冕荣华, 功名学问,而是内在的人格和不委曲以累己的生活,才是正确的人生 道路。所以只有他,算是在田园生活中找到了人生的快乐和心灵的慰 安。从而,田园景色在他笔下,不再是作为哲理思辨或徒供观赏的对 峙物,而成为诗人生活(参加了一定田园劳动)兴趣的一部分。这 样,就与谢灵运等人大不相同,山水草木在陶诗中不再是一堆死物, 而是情深意真,既平淡无华又盎然生意: 时复墟里中,披草共来往,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桑麻 日已长,我土日益广,常恐霜霰至,零落同草莽。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 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户庭 无尘杂,虚室有余闲,久在樊笼中,复得返自然。 这是真实、平凡而不可企及的美。看来是如此客观地描绘自然,其实 却只有通过具有高度自觉的人的主观品格和情感才可能达到。 陶潜和阮籍在魏晋时代分别创造了两种迥然不同的艺术境界,一超然 事外,平淡冲和;一忧愤无端,慷慨任气。它们以深刻的形态表现了 魏晋风度。应该说,不是建安七子,不是何晏、王弼,不是刘琨、郭 璞,不是二王、颜、谢,而是他们两个人,才真正是魏晋风度的最髙 优秀代表。

     六 佛陀世容

    (一)悲惨世界

    宗教是异常复杂的现象。它作为鸦片烟,蒙蔽麻痹人们于虚幻幸福之 中;但广大人民在一定历史时期中如醉如狂吸食它,又经常是对现实 苦难的抗议或逃避。宗教艺术也是这样。一般说来,宗教艺术首先是 特定时代阶级的宗教宣传品,它们是信仰、崇拜,而不是单纯观赏的 对象。它们的美的理想和审美形式是为其宗教内容服务的。中国古代 留传下来的主要是佛教石窟艺术。佛教在中国广泛传播流行,并成为 门阀地主阶级的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占据统治地位,是在频繁战乱 的南北朝。北魏与南梁先后正式宣布或恢复或定为国教,是这种统治 的法律标志。它历经隋唐,达到极盛时期,产生出中国化的禅宗教派 而走向衰亡。它几乎与门阀士族地主阶级同命运,共始终。它的石窟 艺术也随着这种时代的变迁、阶级的升降和现实生活的发展而变化发 展,以自己的形象方式反映了中国民族由接受佛教而改造消化它,而 最终摆脱它。清醒的理性主义、历史主义的华夏传统终于战胜了反理 性的神秘迷狂,这是一个重要而深刻的思想意识的行程。所以,尽管 同样是硕大无朋的佛象身躯,同样是五彩缤纷的壁画图景,它的人世 内容却并不相同。如以敦煌壁画为主要例证,可以明显看出,北魏、 隋、唐(初、盛、中、晚)、五代、宋这些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神的 世界。不但题材、主题不同,而且面貌、风度也异。宗教毕竟只是现 实的麻药,天上到底仍是人间的折射。下面粗分为(甲)魏、(乙) 唐前期和(丙)唐后期、五代及宋三个时期和类型来谈。 无论是云岗、敦煌、麦积山,中国石窟艺术最早要推北魏洞窟,印度 传来的佛传、佛本生等印度题材占据了这些洞窟的壁画画面。其中, 以割肉贸鸽、舍身饲虎、须达拏好善乐施和五百强盗剜目故事等最为 普遍。 割肉贸鸽故事即所谓“尸毗王本生”。“尸毗王者,今佛身是也”, 即释迦牟尼成佛前经历过许多生世中的一个。这故事是说,一只小鸽 为饿鹰追逐,逃匿到尸毗王怀中求救,尸毗王对鹰说,你不要吃这小 鸽。鹰说,我不吃鲜肉就要饿死。你为何不怜惜我呢?尸毗王于是用 一杆秤一端是鸽,一端放同等重量的从自己腿上割下来的鲜肉,用自 己的血肉来换下鸽子的生命。但是很奇怪,把整个股肉、臂肉都割尽 了,也仍没小鸽重。尸毗王竭尽全部气力把整个自己投在秤盘上,即 以自己的生命和一切来作抵偿。结果大地震动,鹰、鸽不见,原来这 是神来试探他的,如是云云。一般壁画中贸鸽故事所选择的场面,大 多是割肉的景象[图版28] [49] :所谓佛前生的尸毗王盘腿端坐,身躯髙 大,头微侧,目下视,安详镇定,无所畏惧,决心用自己的血肉来换 下鸽子的生命。他一手抬举胸前,另手手心站着被饿鹰追逐而向他求 救的小鸽。下面则是矮小而满脸凶狠的刽子手在割腿肉,鲜血淋漓。 周围配以各色表情人物,或恐惧、或哀伤、或感叹。飘逸流动的菩萨 飞舞在旁,像音乐和声般地以流畅而强烈的音响衬托出这庄严的主 题。整个画面企图在肉体的极端痛苦中突出心灵的平静和崇高。 “舍身饲虎”是佛的另一本生故事,说的是摩诃国有三位王子同行出 游,在一座山岩下看见七只初生的小虎,围绕着奄奄欲毙的、饿瘦了 的母虎。最小的王子发愿牺牲自己以救饿虎。他把两位哥哥催回去 后,就投身虎口。但这虎竟没气力去吃他。他于是从自己身上刺出血 来,又从高岩跳下,坠身虎旁。饿虎舐食王子流出的血后,恢复了气 力,便把王子吃了,只剩下一堆骨头和毛发。当两位哥哥回来找他 时,只看到这堆残骸与血渍,于是悲哭告知国王父母,在该处建立了 一座宝塔。如此等等。 壁画以单幅或长幅连环场景[图版29] [50] ,表现它的各个环节:山岩 下七只初生小虎环绕着奄奄欲毙、饿极了的母虎,小王子从高岩跳下 坠身虎旁,饿虎舐食王子,父母悲泣,建立宝塔,等等。其中最突出 的是饲虎的画面。故事和场景比割肉贸鸽更为阴森凄厉,意图正是要 在这愈发悲惨的苦难中来托出灵魂的善良与美丽。 其实,老虎又有甚么可怜惜的呢?也硬要自愿付出生命和一切,那就 不必说人世间的一般牺牲了。连所谓王子、国王都如此“自我牺 牲”,那就不必说一般的老百姓了。这是统治者的自我慰安和欺骗, 又是他们撒向人间的鸦片和麻药。它是一种地道的反理性的宗教迷 狂,其艺术音调是激昂、狂热、紧张、粗犷的。我们今天在这早已褪 掉颜色、失去本来面目的壁画图像中,从这依稀可辨的大体轮廓中, 仍可以感受到那种带有刺激性的热烈迷狂的气氛和情调:山村野外的 荒凉环境,活跃飘动的人兽形象,奔驰放肆的线条旋律,运动型的形 体姿态……,成功地渲染和烘托出了这些迷狂的艺术主题和题材,它 构成了北魏壁画的基本美学特征。黑格尔论欧洲中世纪宗教艺术时曾 说,这是把苦痛和对于苦痛的意识和感觉当作真正的目的,在苦痛中 愈意识到所舍弃的东西的价值和自己对它们的喜爱,愈长久不息地观 看自己的这种舍弃,便愈发感受到把这种考验强加给自己身上的心灵 的丰富。(见黑格尔:《美学》第2卷)。黑格尔的论述完全适合这 里。 须达拏好善乐施的故事是说,太子须达拏性好施舍,凡向他乞求,无 不答应。他把国宝白象施舍给了敌国,国王大怒,驱逐他出国。他带 着妻儿四口坐马车入山。走不多远,有二人乞马,太子给了他们。又 走不远,有人乞车,又给了。他和妻子各抱一子继续前进。又有人乞 衣,他把衣服施舍了。车马衣物钱财全施舍光,来到山中住下。不久 又有人求乞,两个孩子怕自己被父亲施舍掉,便躲藏起来。但太子终 于把这两个战栗着的小孩找出来,用绳子捆缚起来送给了乞求者。孩 子们依恋父母不肯走,乞求者用鞭子抽得他们出血,太子虽然难过下 泪,但仍让孩子被牵走以实现他的施舍。 五百强盗的故事是说,五百强盗造反,与官兵交战,被擒获后受剜眼 重刑,在山村中哭嚎震野,痛苦万分。佛以药使眼复明,便都皈依了 佛法。 这些故事比割肉、饲虎之类,更是现实人间的直接写照,但是严重歪 曲了的写照。财产衣物被剥夺干净,亲生儿女被捆缚牵走,造反、受 刑,……所有这些不都是当时广大人民所常见所亲历的真实景象和生 活么?却都被用来宣扬忍受痛苦、自我牺牲,悲苦冤屈也不要忿怒反 抗,以换取屡世苦修成佛。可是具体形象毕竟髙于抽象教义,活生生 的、血淋淋的割肉、饲虎、“施舍”儿女、造反剜眼等等艺术场景本 身,是如此悲惨残酷得不合常情,给人感受到的不又正是对当时压迫 剥削的无声抗议么?如马克思所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 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 是无情世界的情感,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马克 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页)当时的现实是:从东汉帝国的瓦解到李 唐王朝的统一,四百年间尽管有短暂的和平和局部安定(如西晋、苻 秦、北魏等,当时长安、洛阳也曾繁盛一时),整个社会总的说来是 长时期处在无休止的战祸、饥荒、疾疫、动乱之中,阶级和民族的压 迫剥削采取了极为残酷野蛮的原始形态,大规模的屠杀成了家常便 饭,阶级之间的、民族之间的、统治集团之间的、皇室宗族之间的反 复的、经常的杀戮和毁灭,弥漫于这一历史时期。曹魏建安时便曾经 是“白骨蔽于野,千里无鸡鸣”(曹操诗)。西晋八王之乱揭开了社 会更大动乱的序幕,从此之后,便经常是:“白骨蔽野,百无一存” (《晋书·贾疋传》)、“道路断绝,千里无烟”(《晋书·苻坚载 纪》)、“身祸家破,阖门比屋”(《宋书·谢灵运传》)、“饿死衢 路,无人收识”(《魏书·髙祖纪》)…。这种记载,史不绝书。中原 十六国是此起彼伏,战乱不已,杀戮残酷。偏安江左的东晋南朝也是 军阀更替,皇族残杀,朝代屡换。南北朝显赫一时的皇家贵族,经常 是刹那间灰飞烟灭,变成死尸或沦为奴隶。下层百姓的无穷苦难更不 待言,他们为了逃避兵役和剥夺,便只好抛家弃子,披上袈裟,“假 慕沙门,实避调役”(《魏书·释老志》)。总之,现实生活是如此 的悲苦,生命宛如朝露,身家毫无保证,命运不可捉摸,生活无可眷 恋,人生充满着悲伤、惨痛、恐怖、牺牲,事物似乎根本没有什么 “公平”与“合理”,也毫不遵循什么正常的因果和规律。好人遭恶 报,坏蛋占上风,身家不相保,一生尽苦辛…。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 要这样?这似乎非理性所能解答,也不是传统的儒家孔孟或道家老庄所 能说明。于是佛教便走进了人们的心灵。既然现实世界毫无公平和合 理可言,于是把因果寄托于轮回,把合理委之于“来生”和“天 国”。“经曰,业有三报,一者现报,二者生报,三者后报。现报 者,善恶始于此身,苦乐即此身受。生报者,次身便受。后报者,或 二生或三生,百千万生,然后乃受”(《广弘明集卷八·道安二教 论》)。可以想象,在当时极端残醅野蛮的战争动乱和阶级压迫下, 跪倒或端坐在这些宗教图像故事面前的渺小的生灵们,将以何等狂热 激动而又异常复杂的感受和情绪,来进行自己灵魂的洗礼。众多僧侣 佛徒的所谓坐禅入定实际将是多么痛苦和勉强。礼佛的僧俗只得把宗 教石窟当作现实生活的花朵、人间苦难的圣地,把一切美妙的想望、 无数悲伤的叹息、慰安的纸花、轻柔的梦境,统统在这里放下,努力 忘却现实中的一切不公平、不合理。从而也就变得更加卑屈顺从,逆 来顺受,更加作出“自我牺牲”以获取神的恩宠。在这个时代早已过 去了的今天,我们将如同诵读一首悲怆的古诗或翻阅一本苦难的小 说,在这些艺术图景中,仍可感受到那通过美学形式积淀着的历史的 现实和人生。沉重阴郁的故事表现在如此强烈动荡的形式中,正可以 体会到它们当时吸引、煽动和麻醉人们去皈依天国的那种美学情感的 力量。 洞窟的主人并非壁画,而是雕塑。前者不过是后者的陪衬和烘托。四 周壁画的图景故事,是为了托出中间的佛身。信仰需要对象,膜拜需 要形体。人的现实地位愈渺小,膜拜的佛的身躯便愈髙大。然而这又 是何等强烈的艺术对比:热烈激昂的壁画故事陪衬烘托出的,恰恰是 异常宁静的主人。北魏的雕塑,从云岗早期的威严庄重到龙门、敦 煌,特别是麦积山成熟期的秀骨清相、长脸细颈、衣褶繁复而飘动, 那种神情奕奕,飘逸自得,似乎去尽人间烟火气的风度,形成了中国 雕塑艺术的理想美的高峰。人们把希望、美好、理想都集中地寄托在 它身上。它是包含各种潜在的精神可能性的神,内容宽泛而不定。它 并没有显示出仁爱、慈祥、关怀世间等神情,它所表现的恰好是对世 间一切的完全超脱。尽管身体前倾,目光下视,但对人世似乎并不关 心或动心。相反,它以对人世现实的轻视,以洞察一切的睿智的微笑 为特征,并且就在那惊恐、阴冷、血肉淋漓的四周壁画的悲惨世界 中,显示出他的宁静、高超、飘逸和睿智[图版30] [51] 。似乎肉体愈 摧残,心灵愈丰满;身体愈瘦削,精神愈髙妙;现实愈悲惨,神象愈 美丽;人世愈愚蠢、低劣,神的微笑便愈睿智、高超……。在巨大 的、智慧的、超然的神象面前匐伏着蝼蚁般的生命,而蝼蚁们的渺小 生命居然建立起如此巨大而不朽的“公平”主宰,也正好折射着对深 重现实苦难的无可奈何的强烈抗议。 但他们又仍然是当时人间的形体、神情、面相和风度的理想凝聚。尽 管同样向神像祈祷,不同阶级的苦难毕竟不同,对佛的恳求和憧憬也 并不一样。梁武帝赎回舍身的巨款和下层人民的“卖儿贴妇钱”尽管 投进了那同一的巨大佛像中,但它们对象化的要求却仍有本质的区 别。被压迫者跪倒在佛像前,是为了解除苦难,祈求来生幸福。统治 者匍伏在佛像前,是要求人民像他匐伏在神的脚下一样,他要作为神 的化身来永远统治人间,正像他想象神作为他的化身来统治天上一 样。并非偶然,云岗佛像的面貌恰好是地上君主的忠实写照,连脸上 脚上的黑疮也相吻合。“是年诏有司为石像,令如帝身,既成,颜上 足下各有黑石,冥同帝体上下黑子”(《魏书·释老志》)。当时大量 的佛像雕塑更完全是门阀士族贵族的审美理想的体现:某种病态的痩 削身躯,不可言说的深意微笑,洞悉哲理的智慧神情,摆脱世俗的潇 洒风度…,都正是魏晋以来这个阶级所追求向往的美的最髙标准。如 上一章所已说明,《世说新语》记载描述了那么多的声音笑貌,传闻 逸事,目的都在表彰和树立这个阶级这种理想的人格:智慧的内心和 脱俗的风度是其中最重要的两点。佛教传播并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 形态之后,统治阶级便借雕塑把他们这种理想人格表现出来了。信仰 与思辨的结合本是南朝佛教的特征,可思辨的信仰与可信仰的思辨成 为南朝门阀贵族士大夫安息心灵解脱苦恼的最佳选择,给了这批饱学 深思的士大夫以精神的满足。这也表现到整个艺术领域和佛像雕塑 (例如禅观决疑的弥勒)上。被谢赫《古画品录》列为第一的陆探微, 以“秀骨清相,似觉生动,令人懔懔若对神明”为特征,顾悟之也是 “刻削为容仪”,以描绘“清羸示病之容,隐几忘言之状”出名的。 北方的实力和军威虽胜过南朝,却一直认南朝文化为华夏正统。从习 凿齿(东晋)王肃(宋、齐)到王褒,庾信(陈),数百年南士入北, 均倍受敬重,记载颇多。北齐高欢便说:“江东……专事衣冠礼乐, 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北齐书·杜弼传》),仍是以南 朝为文化正统学习榜样。所以,江南的画家与塞北的塑匠,艺术风格 和作品面貌,如此吻合,便不奇怪了。今天留下来的佛教艺术尽管都 在北方石窟,但他们所代表的,却是当时作为整体的中国一代的精神 风貌。印度佛教艺术那种种接吻、扭腰、乳部突出、性的刺激、过大 的动作姿态等等,被完全排除。连雕塑、壁画的外形式(结构、色、 线、装饰、图案等)也都中国化了。其中,雕塑——作为智能的思辨 决疑的神,更是这个时代、这个社会的美的理想的集中表现。

    (二)虚幻颂歌

    跟长期分裂和连绵战祸的南北朝相映对的,是隋唐的统一和较长时间 的和平与稳定。与此相适应,在艺术领域内,从北周、隋开始,雕塑 的面容和形体、壁画的题材和风格都开始明显地变化,经初唐继续发 展,到盛唐确立而成熟,形成与北魏的悲惨世界对映的另一种美的典 型。 先说雕塑。秀骨清相、婉雅俊逸明显消退,隋塑的方面大耳、短颈粗 体、朴达拙重是过渡特征,到唐代,便以健康丰满的形态出现了。与 那种超凡绝尘、充满不可言说的智慧和精神性不同,唐代雕塑代之以 更多的人情味和亲切感。佛像变得更慈祥和蔼,关怀现世,似乎极愿 接近人间,帮助人们。他不复是超然自得、高不可攀的思辨神灵,而 是作为管辖世事可向之请求的权威主宰。 唐窟不再有草庐、洞穴的残迹,而是舒适的房间。菩萨不再向前倾 斜,而是安安稳稳地坐着或站着。更重要的是,不再是概括性极大、 含义不可捉摸、分化不明显的三佛或一佛二菩萨;而是分工更为确 定,各有不同职能,地位也非常明确的一铺佛像或一组菩萨。这里以 比前远为确定的形态展示出与各统治功能、职责相适应的神情面相和 体貌姿式。本尊的严肃祥和[图版31] [52] ,阿难的朴实温顺,伽叶的 沉重认真,菩萨的文静矜持,天王的威武强壮[图版32] [53] ,力士的 凶猛暴烈,或展示力量,或表现仁慈,或显映天真作为虔诚的范本, 或露出饱历洽桑以作为可信赖的引导。这样,形象更具体化、世俗 化;精神性减低,理想更分化,不只是那含义甚多而捉摸不定的神秘 微笑了。 这当然是进一步的中国化,儒家的教义深入地渗进了佛堂。与欧洲不 同,在中国,宗教是从属于、服从于政治的,佛教愈来愈被封建帝王 和官府所支配管辖,作为维护封建政治体系的自觉工具。从“助王政 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魏书·释老志》),到“常乘舆赴讲, 观者号为秃头官家”(《高僧传·慧能》),从教义到官阶,都日益与 儒家合流靠拢。沙门毕竟“拜王者,报父母”,“法果每言,太 祖……即是当今如来,沙门宜应尽礼”(《魏书·释老志》),连佛教 内部的头目也领官俸有官阶,“自姚秦命僧剨为僧正,秩同侍中,此 则公给食俸之始也”,(《大宋僧史略》卷中)“言僧正者何?正,政 也,自正正人,克敷政令,故云也”。(同上)《报父母恩重经》则 成为唐代异常流行的经文。自南北朝以来,儒佛道互相攻讦辩论之 后,在唐代便逐渐协调共存,而宗教服务于政治、伦常的儒家思想终 于渗入佛宗。佛教各宗首领出入宫庭,它的外地上层也被赞为“利根 事佛,余力通儒,举君臣父子之义,教尔青襟。……遂使悍戾者好空 恶杀,义勇者徇国忘家,稗助至多…”(《杜樊川集·卷廿:敦煌郡 僧正慧宛除临坛大德制》),已非常符合儒家的要求了。在艺术上, 唐代佛教雕塑中,温柔敦厚关心世事的神情笑貌和君君臣臣各有职守 的统治秩序,充分表现了宗教与儒家的彻底的同化合流。于是,既有 执行镇压职能、凶猛吓人连筋肉也凸出的天王、力士,也有执行欺骗 职能、异常和蔼可亲的菩萨、观音,最后是那端居中央雍容大度无为 而无不为的本尊佛相。过去、现在、未来诸佛的巨大无边,也不再表 现为以前北魏时期那种千篇一律而同语反复的无数小千佛,它聪明地 表现为由少数几个形象有机组合的整体。这当然是思想(包括佛教宗 派)和艺术的进一步的变化和发展。这里的佛堂是具体而微的天上的 李唐王朝、封建的中华佛国。它的整个艺术从属和服务于这一点。它 的雕塑具有这样一种不离人间而又高出于人间,髙出人间而又接近人 间的典型特征。它既不同于只高出人间的魏,也不同于只不离人间的 宋。龙门、敦煌、天龙山的许多唐代雕塑都如此,而龙门奉先寺那一 组佛像,特别是本尊大佛——以十余米髙大的形象,表现如此亲切动 人的美丽神情——是中国古代雕塑作品中的最高代表。 壁画的转变遵循了同样的方向。不但同一题材的人物形象有了变化, 例如维摩诘由六朝“清羸示病之容”,变而为健壮的老头,而且题材 和主题本身也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与中国传统思想“以德报德、 以直报怨”本不相投的那些印度传来的饲虎、贸鸽、施舍儿女等故 事,那些残酷悲惨的场景图画,终于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各种“净土 变”,即各种幻想出来的“极乐世界”的佛国景象:“彼佛土……琉 璃为地,金绳界道,城阙宫阁,轩窗罗网,皆七宝成”。于是在壁画 [图版34] [54] 中举目便是金楼宝宇,仙山琼阁,满堂丝竹,尽日笙 箫;佛坐莲花中央,环绕着圣众;座前乐队,钟鼓齐鸣;座后彩云缭 绕,飞天散花;地下是异草奇花,花团锦簇。这里没有流血牺牲,没 有山林荒野,没有老虎野鹿。有的是华贵绚烂的色调,圆润流利的线 条,丰满柔和的构图,闹热欢乐的氛围。衣襟飘动的舞蹈美替代了动 作强烈的运动美,丰满圆润的女使替代了瘦削超脱的士夫,绚烂华丽 代替了粗犷狂放。马也由痩劲而丰肥,飞天也由男而女,……整个场 景、气氛、旋律、情调,连服饰衣装也完全不同于上一时期了。如果 说,北魏的壁画是用对悲惨现实和苦痛牺牲的描述来求得心灵的喘息 和神的恩宠,那么,在隋唐则刚好相反,是以对欢乐和幸福的幻想来 取得心灵的满足和精神的慰安。 如果用故事来比故事就更明显。围绕着唐代的“经变”,也有各种 “未生怨”“十六观”之类的佛经故事。其中,“恶友品”是最常见 的一种。故事是说,善友与恶友两太子率同行五百人出外求宝珠。路 途艰苦,恶友折回。太子善友历尽艰险求得宝珠,归途中为恶友抢 去,并被恶友刺盲双目。善友盲后作弹筝手,流落异国作看园人,国 王公主闻他弹筝[图版33] [55] 而相慕恋,不顾国王反对,终于许身给 他。婚后善友双目复明,回到祖国,使思念他的父母双目盲而复明, 且宽赦恶友,一家团聚,举国欢腾。 这个故事与北魏那些悲惨故事相比,趣味和理想相距何等惊人。正是 这种中国味的人情世态大团圆,在雕塑、壁画中共同体现了新时期的 精神。 艺术趣味和审美理想的转变并非艺术本身所能决定;决定它们的归根 到底仍然是现实生活。朝不保夕、人命如草的历史时期终成过去,相 对稳定的和平年代、繁荣昌盛的统一王朝,曾使边疆各地在向佛菩萨 祈求的发愿文中,也向往来生“转生中国”。社会向前发展,门阀士 族已走向下坡,非身份性的世俗官僚地主日益得势,在经济、政治、 军事和社会氛围、心理情绪方面都出现了新的因素和景象。这也渗入 了佛教及其艺术之中。 由于下层不像南北朝那样悲惨,上层也能比较安心地沉浸在歌舞升平 的世间享受中。阶级斗争的具体形势有变化,于是对佛国的想望和宗 教的要求便有变化。精神统治不再需要用吓人的残酷苦难,而以表面 诱人的天堂幸福生活更为适宜于进行麻痹。于是,在石窟中,雕塑与 壁画不是以强烈对比的矛盾(崇髙)而是以相互补充的和谐(优美)为 特征了。唐代壁画“经变”描绘的并不是现实的世界,而是以皇室宫 廷和上层贵族为蓝本的理想画图[图版34] [56] ;雕塑的佛相也不是现实 的普通的人为模特儿,而是以生活得很好、体态丰满的上层贵族为标 本。跪倒在经变和佛相面前,是钦羡、追求,与北魏本生故事和佛像 叫人畏惧而自我舍弃,其心理状态和审美感受是大不一样了。天上与 人间不是以彼此对立而是以相互接近为特征。这里奏出的,是一曲幸 福存梦想、企图引人入胜的虚幻的颂歌。

    (三)走向世俗

    除却先秦不论,中国古代社会有三大转折。这转折的起点分别为魏 晋、中唐、明中叶。社会转折的变化,也鲜明地表现在整个意识形态 上,包括文艺领域和美的理想。开始于中唐社会的主要变化是均田制 不再实行,租庸调废止,代之缴纳货币;南北经济交流、贸易发达; 科举制度确立;非身份性的世俗地主势力大增并逐步掌握或参预各级 政权。在社会上,中上层广泛追求豪华、欢乐、奢侈、享受。中国封 建社会开始走向它的后期。到北宋,这一历史变化完成了。就敦煌壁 画说,由中唐开始的这一转折也是很明白的。 盛唐壁画中那些身躯高大的菩萨行列在中唐消失,更多是渲染“经 变”:人物成为次要,着意描绘的是热闹繁复的场景,它们几乎占据 了整个墙壁。到晚唐五代,这一点更为突出:“经变”种类增多,而 神像(人物)却愈发变小。色彩俗艳,由华贵而趋富丽,装饰风味日 益浓厚。初盛唐圆润中带遒劲的线条、旋律,到这时变得纤纤秀柔, 有时甚至有点草率了。 菩萨(神)小了,供养人(人)的形象却愈来愈大,有的身材和盛唐 的菩萨差不多,个别的甚至超过。他们一如当时的上层贵族,盛装华 服,并各按现实的尊卑长幼顺序排列。如果说,以前还是人间的神 化,那么现在凸出来的已是现实的人间——不过只是人间的上层罢 了。很明白,人的现实生活这时显然比那些千篇一律、尽管华贵毕竟 单调的“净土变”、“说法图”和幻想的西方极乐世界,对人们更富 有吸引力,更感到有兴味。壁画开始真正走向现实,欢歌在今日,人 世即天堂。 试看晚唐五代敦煌壁画中的《张议潮统军出行图》[图版35] [57] 、 《宋国夫人出行图》,它们本是现实生活的写真,却涂绘在供养佛的 庙堂石窟里,并且占有那么显赫的位置和面积。 张议潮是晚唐收复河西的民族英雄,画面上战马成行,旌旗飘扬,号 角与鼓乐齐鸣,武士和文官并列,雄壮威武,完全是对当时史实的形 象歌颂。《宋国夫人出行图》中的马车、杂技、舞乐9也完全是世间生 活的描写。在中原,吴道子让位于周昉、张萱,专门的人物画家、山 水花鸟画家在陆续出现。在敦煌,世俗场景大规模地侵入了佛国圣 地,它实际标志着宗教艺术将彻底让位于世俗的现实艺术。 正是对现实生活的审美兴味的加浓,使壁画中的所谓“生活小景”在 这一时期也愈发增多;上层的得医、宴会、阅兵…,中下层的行旅、 耕作、挤奶、拉纤…,虽然其中有些是为了配合佛教经文,许多却纯 是与宗教无关的独立场景,它们表现了对真正的现实世俗生活的同一 意兴。它的重要历史意义在于:人世的生活毕竟战胜了天国的信仰, 而艺术形象远远大过了宗教教义。 与此同时发生的,是对山水、楼台的描画也多了起来。不再是北魏壁 画“人大于山,水不容泛”,即山林纯粹作为宗教题材象征(符号) 式的环境背景,山水画开始写实,具有了可独立观赏的意义,宋代洞 窟的《五台山图》便是例子。 连壁画故事本身也展现了这一变化。五代“经变”壁画中最流行的 《劳度叉斗圣变》,说的是一个斗法故事:劳度叉变作花果盛开的大 树,舍利佛唤起旋风吹拔树根;劳度叉化为宝池,舍利佛变作白象把 池水吸干;劳度叉先后化作山、龙、牛,舍利佛便化为力士、金翅 鸟、狮子王,把前者一一吃掉……如此等等。这与其说是用宗教教义 来劝导人,不如说是用世俗的戏剧性来吸引人;这与其说是用说法来 令人崇拜,不如说用说书来令人娱悦。宗教及其虔诚就这样从艺术领 域里被逐渐挤了出去。 其他领域也是这样,例如,当时寺院的所谓“俗讲”极为盛行,但内 容已不是什么佛经教义,也不是六朝名士的“空”“有”思辨,而是 地道的世俗生活、民间传说和历史故事。它们甚至与宗教几乎没有多 少牵连,纯系为寺院的财政收入而招徕听众,像《汉将王陵变》、 《季布骂阵文》以及关于伍子胥的小说等等。“聚众谈说,假托经 论,所言无非淫秽鄙亵之事……愚夫冶妇乐闻其说,听者填咽。寺舍 瞻礼崇奉,呼为和尚。教坊效其声调,以为歌曲”([唐]赵璘:《因 话录》,参阅向达《唐代俗讲考》)寺院“俗讲”,实际已是宋人平 话和市民文艺的先声了。 禅宗在中唐以来盛行不已,压倒所有其它佛教宗派,则是这种情况在 理论上的表现。哲学与艺术恰好并行。本来,从魏晋玄学的有无之辨 到南朝佛学的形神之争,佛教是以其细致思辨来俘虏门阀贵族这个当 时中国文化的代表阶级的,使他们愈钻愈深,乐而忘返。哲理的思辨 竟在宗教的信仰中找到了丰富的课题,魏晋以来人生悲歌逐渐减少, 代之以陶醉在这思辨与信仰相结合的独特鸦片之中。“释迦如来功济 大千,惠流尘境。等生死者叹其达观,览文义者贵其妙明”(《魏书 ·释老志》)。也因为这样,在信仰中仍然保持了一定的理性思辨,中 国永远没有产生像印度教的梵天、湿婆之类极端神秘恐怖的观念和信 仰,印度传来的反理性的迷狂故事,在现实生活稍有改变后很快也就 退出历史和艺术舞台。更进一步,在理论上终于出现了要求信仰与生 活完全统一起来的禅宗。不要那一切繁琐宗教教义和仪式;不必出 家,也可成佛;不必那样自我牺牲、苦修苦练,也可成佛。并且,成 佛也就是不成佛,在日常生活中保持或具有一种超脱的心灵境界也就 是成佛。从“顿悟成佛”到“呵佛骂祖”,从“人皆有佛性”到“山 还是山,水还是水”,重要的不只是“从凡入圣”,而更是“从圣入 凡”,同平常人、日常生活表面完全一样,只是精神境界不同而已。 “担水砍柴,莫非妙道”,“语默动静,一切声色,尽是佛事” (《古尊宿语录》卷三)。这样,结论自然就是,并不需要一”种什么 特殊对象的宗教信仰和特殊形体的偶像崇拜。正如宗教艺术将为世俗 艺术所完全替代,宗教哲学包括禅宗也将为世俗哲学的宋儒所完全替 代。宗教迷狂在中国逐渐走向衰落。“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 雨中”。这一切,当然又是以中国社会由中古进入近古(封建后期) 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关系的重要变动为现实基础的。 所以,走进完成了这一社会转折的敦煌宋代石窟,便感到那已是失去 一切的宗教艺术:尽管洞窟极大,但精神全无。壁画上的菩萨行列尽 管多而且大,但毫无生气,简直像影子或剪纸般地贴在墙上,图式化 概念化极为明显。甚至连似乎是纯粹形式美的图案也如此:北魏图案 的活跃跳动,唐代图案的自由舒展全没有了,有的只是规范化了的呆 板回文,整个洞窟给人以一派清凉、贫乏、无力、呆滞的感受。只有 近于写实的山水楼台(如《天台山图》)还略有可看,但那已不是宗 教艺术了。在这种洞窟里,令人想起的是宋代的理学:既没有宗教的 热情,又缺乏深刻的思辨。艺术与哲学竟是这样的近似。 《酉阳杂俎》记唐代韩干的宗教画已经是贵族家中的“妓小小写 真”,神的形象已完全人间化、世俗化。宋代雕塑则充分体现了这一 特征。无论是大足石刻、晋祠宋塑以及麦积山的著名宋塑[图版36 [58] 、37 [59] ],都创造了迥然有异于魏、唐的另一种雕塑美的典范。它不 是思辨的神(魏)或主宰的神(唐),而完全是世俗的神,即人的形象。 它比唐代更为写实,更为逼真,更为具体,更为可亲甚至可昵。大足 北山那些观音、文殊、普贤等神像,面容柔嫩,眼角微斜,秀丽妩 媚,文弱动人。麦积山、敦煌等处的宋塑也都如此,更不用说晋祠的 那些有名的侍女像了,大足、麦积山那些最为成功的作品——优美俊 丽的形象正是真实的人间妇女,它们实际已不属于宗教艺术的范围, 也没有多少宗教的作用和意味了。 可见,把历时数百年之久的中国佛教艺术当作一个混沌的整体对待是 不行的,重要的是历史的分析和具体的探索。从天上人间的强烈对照 到它们之间的接近和谐,到完全合为一体;由接受和发展宗教艺术到 它的逐渐消亡,这是一个漫长而曲折复杂的过程,但艺术思潮和美的 理想这种发展变化却完全是合乎规律性的。在宗教雕塑里,随着时代 和社会的变异,有各种不同的审美标准和美的理想。概括说来,大体 (也只是大体)可划为三种:即魏、唐、宋。一以理想胜(魏),一 以现实胜(宋),一以二者结合胜(唐)。它们的美不同。在这三种类 型中,都各有其成功与失败、优秀与拙劣的作品(并且三种有时也不 能截然划分)。随着今天人们爱好的不同,也可以各有选择和偏好。 作为类型(不是个别作品),本文作者比较推崇第一种,因为它比较 充分地运用了雕塑这门艺术的种类特性:以静态人体的大致轮廓,表 达出高度概括性的令人景仰的对象和理想。

    七 盛唐之音

    (一)青春、李白

    唐代历史揭开了中国古代最为灿烂夺目的篇章。结束了数百年的分裂 和内战,在从中原到塞北普遍施行均田制的基础上,李唐帝国在政 治、财政、军事上都非常强盛。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南北朝那种 农奴式的人身依附逐渐松弛,经由中唐走向消失。与此相应,出现了 一系列新的情况和因素。“山东之人质故尚婚娅”,“江左之人文故 尚人物”,“关中之人雄故尚冠冕”,“代北之人武故尚贵戚”。 (《新唐书·柳冲传》)以杨隋和李唐为首的关中门阀取得了全国政 权,使得“重冠冕”(官阶爵禄)压倒了“重婚娅”(强调婚姻关系的 汉魏北朝旧门阀)、“重人物”(东晋南朝门阀以风格品评标榜相 尚)、“重贵戚”(入主中原的原少数民族重血缘关系)等更典型的 传统势力和观念。“仕”与“婚”同成为有唐一代士人的两大重要课 题(陈寅恪说),某种“告身”实即官阶爵禄在日益替代阀阅身份, 成为唐代社会视为最尚荣誉所在。社会风尚在逐渐变化。 这与社会政治上实际力量的消长联在一起。名气极大的南朝大门阀势 力如王、谢,在齐梁即已腐朽没落;顽固的北朝大门阀势力如崔、 卢,一开始在初唐就被皇室压制。而以皇室为中心的关中门阀,又接 着被武则天所着意打击摧残。与此相映对的是,非门阀士族即世俗地 主阶级的势力在上升和扩大。如果说,李世民昭陵陪葬墓的大墓群 中,被赐姓李的功臣占居了比真正皇族还要显赫的位置规模,预告了 活人世界将有重大变化的话;那末,紧接着高宗、武后大搞“南 选”,确立科举,大批不用赐姓的进士们,由考试而做官,参预和掌 握各级政权,就在现实秩序中突破了门阀世冑的垄断。不必再像数百 年前左思无可奈何地慨叹,“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以彼径寸 茎,荫此百尺条。”一条充满希望前景的新道路在向更广大的地主阶 级知识分子开放,等待着他们去开拓。 这条道路首先似乎是边塞军功。“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骆 宾王)从高门到寒士,从上层到市井,在初唐东征西讨、大破突厥、 战败吐蕃、招安回纥的“天可汗”(太宗)时代里,一种为国立功的 荣誉感和英雄主义弥漫在社会氛围中。文人也出入边塞,习武知兵。 初、盛唐的著名诗人们很少没有亲历过大漠苦寒、兵刀弓马的生涯。 与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的文武全才、生活浪漫的巨人们相似,直到玄宗 时的李白,犹然是“白陇西布衣,流落楚汉,十五好剑术,遍干诸 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上韩荆州书》)一副强横乱闯甚至 可以带点无赖气的豪迈风度,仍跃然纸上,这决不是宋代以后那种文 弱书生或谦谦君子。 对外是开疆拓土军威四震,国内则是相对的安定和统一。一方面,南 北文化交流溶合,使汉魏旧学(北朝)与齐梁新声(南朝)相互取长补 短,推陈出新;另方面,中外贸易交通发达,“丝绸之路”引进来的 不只是“胡商”会集,而且也带来了异国的礼俗、服装、音乐、美术 以至各种宗教。“胡酒”“胡姬”“胡帽”“胡乐”……,是盛极一 时的长安风尚。这是空前的古今中外的大交流大溶合。无所畏惧无所 顾忌地引进和吸取,无所束缚无所留恋地创造和革新,打破框框,突 破传统,这就是产生文艺上所谓“盛唐之音”的社会氛围和思想基 础。如果说,西汉是宫廷皇室的艺术,以铺张陈述人的外在活动和对 环境的征服为特征(见第四章),魏晋六朝是门阀贵族的艺术,以转 向人的内心、性格和思辨为特征(第五章),那么唐代也许恰似这两 者统一的向上一环:既不纯是外在事物、人物活动的夸张描绘,也不 只是内在心灵、思辨、哲理的追求,而是对有血有肉的人间现实的肯 定和感受,憧憬和执着。一种丰满的、具有青春活力的热情和想象, 渗透在盛唐文艺之中。即使是享乐、颓丧、忧郁、悲伤,也仍然闪烁 着青春、自由和欢乐。这就是盛唐艺术,它的典型代表,就是唐诗。 昔人论唐宋诗区别者,夥矣。自《沧浪诗话》提出“本朝人尚理,唐 人尚意兴”,诗分唐宋,唐又分初盛中晚以来,赞成反对者争辩不 休。今人钱锺书教授《谈艺录》曾概述各种论断,而认为,“诗分唐 宋乃风格性分之殊,非朝代之别”,指出“唐诗多以丰神情韵擅长, 宋诗多以筋骨思理见胜,…非曰唐诗必出唐人,宋诗必出宋人也”; “夫人禀性,各有偏至,发为声诗,高明者近唐,沈潜者近宋”、 “一生之中,少年才气发扬,遂为唐体,晚节思虑深沉,乃染宋 调”。这说法是有道理的,唐宋诗确乎是两种风貌与不同性格。包括 唐宋在内的历代诗人都可以各有所偏各有所好,不仅唐人可以有宋 调,宋人可发唐音,而且有时也很难严格区划。但是,这两种风格、 性貌所以分称唐宋两体,不又正由于它们各是自己时代的产儿吗? “风格性分之殊”,其基础仍在于社会时代之别。少喜唐音,老趋宋 调,这种个人心绪爱好随时间迁移的变异,倒恰好象征式地复现着中 国后期封建社会和它的主角世俗地主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由少壮而衰 老,由朝气蓬勃、纵恣生活到满足颓唐、退避现实的历史行程。唐诗 之初盛中晚又恰好具体形象地展现了这一行程中的若干重要环节和情 景。 闻一多关于唐诗的论文久未为文学史著作所重视或采用。其实这位诗 人兼学者相当敏锐而漂亮地述说了由六朝宫体到初唐的过渡。其中提 出卢照邻的“生龙活虎般腾踔的节奏”(《唐诗杂论·宫体诗的自 赎》),骆宾王“那一气到底而又缠绵往复的旋律之中,有着欣欣向 荣的情绪”,(同上)指出“宫体诗在卢、骆手里是由宫廷走向市 井,五律到王杨的时代是从台阁移至江山与塞漠”(《唐诗杂论·四 杰》)。诗歌随时代的变迁由宫廷走向生活,六朝宫女的靡靡之音变而 为青春少年的清新歌唱。代表这种清新歌唱成为初唐最高典型的,正 是闻一多强调的刘希夷和张若虚: 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洛阳女儿好颜色,坐见 落花长叹息。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已见松柏 摧为薪,更闻桑田变成海。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 风,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代悲白头 翁》)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 春江无月明。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空里流霜 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 轮。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 江月年年只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白云 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 明月楼……(《春江花月夜》) 多么漂亮、流畅、优美、轻快哟!特别是后者,闻一多再三赞不绝 口:“更复绝的宇宙意识!一个更深沉更寥廓更宁静的境界!在神奇 的永恒前面,作者只有错愕,没有憧憬,没有悲伤”“他得到的仿佛 是一个更神秘的更渊默的微笑,他更迷惘了,然而也满足了”,“这 里一番神秘而又亲切的,如梦境的晤谈,有的是强烈的宇宙意 识……”“这是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唐诗杂论·宫体诗的 自赎》)。 其实,这诗是有憧憬和悲伤的,但它是一种少年时代的憧憬和悲伤, 一种“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的憧憬和悲伤。所以,尽管悲伤,仍 然轻快,虽然叹息,总是轻盈。它上与魏晋时代人命如草的沉重哀 歌,下与杜甫式的饱经苦难的现实悲痛都决然不同。它显示的是,少 年时代在初次人生展望中所感到的那种轻烟般的莫名惆怅和哀愁。春 花春月,流水悠悠,面对无穷宇宙,深切感受到的是自己青春的短促 和生命的有限。它是走向成熟期的青少年时代对人生、宇宙的初醒觉 的“自我意识”:对广大世界、自然美景和自身存在的深切感受和珍 视,对自身存在的有限性的无可奈何的感伤、惆怅和留恋。人在十六 七或十七八岁,在将成熟而未成熟,将跨进独立的生活程途的时刻, 不也常常经历过这种对宇宙无垠、人生有限的觉醒式的淡淡哀伤么? 它实际并没有真正沉重和具体的人事现实内容,它的美学风格和给人 以审美感受,是尽管口说感伤却“少年不识愁滋味”,依然是一语百 媚,轻快甜蜜的。永恒的江山、无垠的风月给这些诗人们的,是一种 少年式的人生哲理和夹着感伤、怅惘的激励和欢愉。闻一多形容为 “神秘”“迷惘”“宇宙意识”等等,其实就是说这种审美心理和艺 术意境。 张若虚《春江花月夜》是初唐的顶峰,经由以王勃为典型代表的“四 杰”,就要向更高的盛唐峰巅攀登了。于是,尚未涉世的这种少年空 灵的感伤,化而为壮志满怀要求建功立业的具体歌唱: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王 勃) 朝闻游子唱离歌,昨夜微霜初渡河,……莫见长安行乐处, 空令岁月易蹉陀。(李颀) 这不正是在上述那种少年感伤之后的奋发勉励么?它更实在,更成 熟,开始真正走向社会生活和现实世间。个人在度过了十六七岁的人 生感伤期之后,也经常是成熟地具体地行动起来:及时努力,莫负年 华,立业建功,此其时也。这样,“四杰”之后,便迎来了现实生活 的五彩缤纷,展现了盛唐之音的鲜花怒放。它首先是由陈子昂著名的 四句诗喊出来: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登幽州台歌》) 陈子昂写这首诗的时候是满腹牢骚、一腔愤慨的,但它所表达的却是 开创者的高蹈胸怀,一种积极进取、得风气先的伟大孤独感。它豪壮 而并不悲痛。同样,像孟浩然的《春晓》: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尽管伤春惜花,但所展现的,却仍然是一幅愉快美丽的春晨图画,它 清新活泼而并不低沉哀婉。这就是盛唐之音。此外如: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 何人不识君。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 征战几人回。 豪迈,勇敢,一往无前!即使是艰苦战争,也壮丽无比。即使是出 征、远戍,也爽朗明快: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 胡马度阴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 不度玉门关。 北风卷地百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 万树梨花开。…… 个人、民族、阶级、国家在欣欣向荣的上升阶段的社会氛围中,盛极 一时的边塞诗是构成盛唐之音一个基本的内容和方面,它在中国诗史 上确乎是前无古人的。 江山如此多娇!壮丽动荡的一面为边塞诗派占有,优美宁静的一面则 由所谓田园诗派写出。像上面孟浩然的《春晓》是如此,特别是王维 的辋川名句: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木末 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 忠实、客观、简洁,如此天衣无缝而有哲理深意,如此幽静之极却又 生趣盎然,写自然如此之美,在古今中外所有诗作中,恐怕也数一数 二。它优美、明朗、健康,同样是典型的盛唐之音。如果拿晚唐杜牧 的名句来比,例如“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 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斯人清唱何人和,草径苔芜不可寻,一 夕小敷山下梦,水如环佩月如襟”,也极其空灵美丽,非常接近盛 唐,然而毕竟更柔婉清秀,没有那种充分的直朴爽朗气质了。 盛唐之音在诗歌上的顶峰当然应推李白,无论从内容或形式,都如 此。因为这里不只是一般的青春、边塞、江山、美景,而是笑傲王 侯,蔑视世俗,不满现实,指斥人生,饮酒赋诗,纵情欢乐。“天子 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以及贵妃磨墨,力士脱靴的传说故 事,都更深刻反映着前述那整个一代初露头角的知识分子的情感、要 求和想望:他们要求突破各种传统约束羁勒,他们渴望建功立业,猎 取功名富贵,进入社会上层……,他们抱负满怀,纵情欢乐,傲岸不 驯,恣意反抗……。而所有这些,又恰恰只有当他们这个阶级在走上 坡路,整个社会处于欣欣向荣并无束缚的历史时期中才可能存在。 ……与君论心握君手,荣辱于余亦何有!孔圣犹闻伤凤麟, 黄龙更是何鸡狗!一生傲岸苦不谐,恩疏媒劳志多乖;严陵 高揖汉天子,何必长剑拄颐事玉阶!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抽 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日散 发弄扁舟。 头陀云月多僧气,山水何尝称人意,不能鸣笳按鼓戏沧流, 呼取江南女儿歌棹讴。我且为君搥碎黄鹤楼,君亦为吾倒却 鹦鹉洲,赤壁争雄如梦里,且须歌舞宽离忧。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 何处是他乡。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 已过万重山。 盛唐艺术在这里奏出了最强音。痛快淋漓,天才极致,似乎没有任何 约束,似乎毫无规范可循,一切都是冲口而出,随意创造,却都是这 样的美妙奇异、层出不穷和不可思议。这是不可预计的情感抒发,不 可模仿的节奏音调……。龚自珍说:“庄屈实二,不可以并,并之以 为心,自白始”(《最录李白集》)。尽管时代的原因使李白缺乏庄周 的思辨力量和屈原的深沉感情,但庄的飘逸和屈的瑰丽,在李白的天 才作品中确已合而为一,达到了中国古代浪漫文学交响音诗的极峰。 然而,这个极峰,与文艺上许多浪漫主义峰巅一样,它只是一个相当 短促的时期,很快就转入另一个比较持续的现实主义阶段。那就是以 杜甫为“诗圣”的另一种盛唐,其实那已不是盛唐之音了。

    (二)音乐性的美

    在中国所有艺术门类中,诗歌和书法最为源远流长,历时悠邈。而书 法和诗歌却同在唐代达到了无可再现的髙峰,既是这个时期最普及的 艺术,又是这个时期最成熟的艺术。正如工艺和赋之于汉,雕塑、骈 体之于六朝,绘画、词曲之于宋元,戏曲、小说之于明清一样。它们 都分别是一代艺术精神的集中点。唐代书法与诗歌相辅而行,具有同 一审美气质。其中与盛唐之音若合符契、共同体现出盛唐时代风貌的 是草书,又特别是狂草。 与唐诗一样,唐代书法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过程。初唐的书法,就极 漂亮。由于皇室(如太宗)宫廷的大力提倡,其风度体貌如同上述从齐 梁宫体摆脱出来的诗歌一样,以一种欣欣向荣的新姿态展现出来。冯 (承素)虞(世南)[图版38] [60] 、褚(遂良)、陆(柬之)和多种 兰亭摹本,是这一时期书法美的典型。那么轻盈华美、婀娜多姿、风 流敏丽,到今天仍然不失为优美的范本。它们与刘、张、四杰的诗歌 气质风神恰好一致,鲜明地共同具有着那个时代的审美理想、趣味标 准和艺术要求。王羲之的真实面目究竟如何,兰亭真伪应是怎样,仍 然可以作进一步的探索研究。但兰亭在唐初如此名高和风行,像冯、 虞、褚的众多摹本,像陆柬之的文赋效颦,似有更多理由把传世兰亭 作为初唐美学风貌的造型代表,正如把刘(希夷)张(若虚)作为初 唐诗的代表一样。像虞、欧、褚、陆诸人,或娟婵春媚,云雾轻笼, 或高谢风尘,精神洒落,这不正是《春江花月夜》那种“当时年少春 衫薄”式的风流、潇洒和亭亭玉立么? 走向盛唐就不同了。孙过庭《书谱》中虽仍遵初唐传统扬右军而抑大 令,但他提出“质以代兴,妍因俗易”,“驰骛沿革,物理常然”, 以历史变化观点,强调“达其情性,形其哀乐”,“随其性欲,便以 为姿”,明确把书法作为抒情达性的艺术手段,自觉强调书法作为表 情艺术的特性,并将这一点提到与诗歌并行,与自然同美的理论高 度:“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这就 与诗中的陈子昂一样,当然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它就像陈子昂“念天 地之悠悠”,以巨大的历史责任感,召唤着盛唐诗歌的到来一样,孙 过庭这一抒情哲理的提出,也预示盛唐书法中浪漫主义高峰的到来。 以张旭、怀素[图版39] [61] 为代表的草书和狂草,如同李白诗的无所 拘束而皆中绳墨一样,它们流走快速,连字连笔,一派飞动、“迅疾 骇人”,把悲欢情感极为痛快淋漓地倾注在笔墨之间。并非偶然, “诗仙”李白与“草圣”张旭齐名。韩愈说,“往时张旭善草书,不 治他伎,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 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岩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 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万物之变,可 喜可愕,一表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送高 闲上人序》)不只是张旭狂草,这是当时整个书法的时代风貌。《宣和 书谱》便说贺知章“草隶佳处,机会与造化争衡,非人工可到”。一 切都是浪漫的,创造的,天才的,一切再现都化为表现,一切模拟都 变为抒情,一切自然、世事的物质存在都变而为动荡情感的发展行 程……。然而,这不正是音乐么?是的,盛唐诗歌和书法其审美实质 和艺术核心是一种音乐性的美。 盛唐本来就是一个音乐高潮。当时传入的各种异国曲调和乐器,如龟 兹乐、天竺乐、西凉乐、高昌乐等等,溶合传统的“雅乐”“古 乐”,出现了许多新创造。从宫廷到市井,从中原到边疆,从太宗的 “秦王破阵”到玄宗的“霓裳羽衣”,从急骤强烈的跳动到徐歌慢舞 的轻盈……,正是那个时代的社会氛围和文化心理的写照。“自破阵 舞以下,皆擂大鼓,杂以龟兹之乐,声震百里,动荡山岳”,“惟庆 善乐独用西凉乐,最为闲雅”,或武或文,或豪壮或优雅,正如当时 的边塞诗派和田园诗派一样。这些音乐歌舞都不再是礼仪性的典重主 调,而是世俗性的欢快心音。 正是这种音乐性的表现力量渗透了盛唐各艺术部类,成为它的美的魂 灵,故统称之曰盛唐之音,宜矣。内容前面已说,就是形式,也由这 个灵魂支配和决定。绝句和七古乐府所以在盛唐最称横唱,道理也在 这里。它们是能入乐谱,为大家所传唱的形式。“琵琶起舞换新声, 总是关山离别情,撩乱边愁听不尽,髙髙秋月照长城。”诗与歌、琵 琶、乐器是浑然一体不可分割的。新声、音乐是它的形式,绝句、七 古是它的内容;或者反过来说也行,绝句、七言是形式,音乐、抒情 是它的内容。总之,它们是紧相联系在一起的。当时人说,“宫掖所 传,梨园子弟所歌,旗亭所唱,边将所进,率当时名士所为绝句。” 王江陵三人旗亭唱诗的传说等等,无不清楚地证实了这一点。后人 说,“三百篇亡,而后有骚、赋,骚、赋难入乐,而后有古乐府,古 乐府不入俗,而后以唐绝句为乐府。”(王世贞:《曲藻》)五古从汉 魏起,到唐代实已基本做完;五律则自初唐燕、许搞定形化以来,成 为终唐之世的考试体裁、正统格式;七律要到杜甫才真正成熟,到宋 以后才大流行,所有这些形式都基本是文学的,而不是音乐的。只有 “入俗”的绝句和尚未定形的七言(即其中夹有三言、四言、五言、 六言等等)才是当时在整个社会中最为流行而可歌可唱的主要艺术形 式,它也是盛唐之音的主要文学形式。 如同音乐与诗的关系,舞蹈之于书亦然。观舞姿而进书法,也是一再 流传的著名故事:“张颠见公孙大娘舞剑,从而笔势益振”(《林泉 高致》)。当时舞蹈特征是什么呢?与音乐一样,它主要也是来自异 域少数民族的急烈跳动的胡旋舞(“胡腾”),即所谓“纵横跳动” “旋转如风”。从而,那如走龙蛇、刚圆遒劲具有弹性活力的笔墨线 条,那奇险万状、绎智遗形、连绵不断、忽轻忽重的结体、布局,那 倏忽之间变化无常、急风骤雨不可遏制的情态气势,盛唐的草书不正 是这纸上的强烈舞蹈么?绝句、草书、音乐、舞蹈,这些表现艺术合 为一体,构成当时诗书王国的美的冠冕。它把中国传统重旋律重感情 的“线的艺术”,推上又一个崭新的阶段,反映了世俗地主阶级知识 分子上升阶段的时代精神。而所谓盛唐之音,非他,即此之谓也。

     (三)杜诗颜字韩文

    盛唐之音本是一个相当含糊的概念。拿诗来说,李白与杜甫都称盛 唐,但两种美完全不同。拿书来说,张旭和颜真卿俱称盛唐,但也是 两种不同的美。实际上,从时间说,杜甫、颜真卿的艺术成熟期和著 名代表作品都在安史之乱后,从风貌说,他们也不同前人,另开新路。 这两种盛唐在美学上具有大不相同的意义和价值。如果说,以李白、 张旭等人为代表的“盛唐”,是对旧的社会规范和美学标准的冲决和 突破,其艺术特征是内容溢出形式,不受形式的任何束缚拘限,是一 种还没有确定形式、无可仿效的天才抒发。那末,以杜甫、颜真卿等 人为代表的“盛唐”,则恰恰是对新的艺术规范、美学标准的确定和 建立,其特征是讲求形式,要求形式与内容的严格结合和统一,以树 立可供学习和仿效的格式和范本。如果说,前者更突出反映新兴世俗 地主知识分子的“破旧”、“冲决形式”,那么,后者突出的则是他 们的“立新”、“建立形式”。“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 年”,杜诗、颜字,加上韩愈的文章,却不止领了数百年的风骚,它 们几乎为千年的后期封建社会奠定了标准,树立了楷模,形成为正 统。他们对后代社会和艺术的密切关系和影响,比前者(李白、张 旭)远为巨大。杜诗、颜字、韩文是至今影响仍然广泛深远的艺术规 范。这如同魏晋时期曹植的诗、二王的字以及由汉赋变来的骈文,成 为前期封建社会的楷模典范,作为正统,一直影响到晚唐北宋一样。 曹、王、骈体、人物画与杜诗、颜字、散文、山水画是中国后期封建 社会在文艺领域内的两种显然有异的审美风尚、艺术趣味和正统规 范。 苏轼认为杜诗颜字韩文是“集大成者”。又说,“故诗至于杜子美、 文至于韩退之,书至于颜鲁公,画至于吴道子,而古今之变天下之能 事毕矣。”(《东坡题跋》)这数人中,以韩时代为晚,与盛唐在时 间上几乎不大沾边(如按高棅的划法,也仍可属盛唐),但具体的历 史充满各种偶然,包括个人才能的偶然,从来不可能像逻辑那样整 齐,盛唐也已出现有韩文的先行者,只是不够出色罢了。这就足以证 明韩文作为一种时代要求将必然出现的性质。所以,如果抛开个性不 论,就历史总体和精神实质看,韩文不但可以而且应该与杜诗颜字并 列,看作是共同体现了那同一种时代精神和美的理想。至于吴画,真 迹不传,但从“吴带当风”的著名概括,和《送子天王图》之类的传 世摹本以及东坡称吴画“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来 看,理法革新具体表现为线条超越,可能是影响后世甚大的基本要 素。像体现这个特色的元代永乐宫壁画和《八十七神仙卷》,都是以 极为回旋曲折驰骋飞扬的墨线,表达出异常流畅庄严的行走动态和承 贯连接生机旺盛的气势。它们突出的正是一种规范化了的音乐性的美 (不同于盛唐书法的未经规范),而一直影响整个后代绘画艺术—— 特别是山水花鸟的笔墨趣味千年之久。然而吴道子的原作毕竟是看不 见了,只好存而不论。于是,也就只剩下杜诗颜字和韩文了。“曾闻 碧海掣鲸鱼,神力苍茫运太虚,间气古今三鼎足,杜诗韩笔与颜 书。”(马宗霍《书林藻鉴》引王文治论书绝句) 那末,这些产生于盛(唐)中(唐)之交的封建后期的艺术典范又有 些什么共同特征呢? 它们一个共同特征是,把盛唐那种雄豪壮伟的气势情绪纳入规范,即 严格地收纳凝炼在一定形式、规格、律令中。从而,不再是可能而不 可习,可至而不可学的天才美,而成为人人可学而至,可习而能的人 工美了。但又保留了前者那种磅礴的气概和情势,只是加上了一种形 式上的严密约束和严格规范。这也就是后人所说的,“少陵诗法如孙 吴,李白诗法如李广”(严羽:《沧浪诗话》)。“李、杜二家,其才 本无优劣,但工部体裁明密,有法可寻;青莲兴会标举,非学可至。” (胡应麟:《诗薮》)“文字之规矩绳墨,自唐宋而下所谓抑扬开阖起 伏呼照之法,晋汉以上绝无所闻,而韩柳欧苏诸大家设之,……故自 上古之文至此而别为一界。”(罗万藻:《此观堂集·代人作韩临之 制艺序》)等等。李广是用兵如神,却无兵法;孙、吴则是有兵法可遵 循的。李白、张旭等人属于无法可循的一类,杜诗、韩文、颜字属于 有法可依的一类。后者提供了后世人们长久学习、遵循、模拟、仿效 的美的范本。 从而,美的整个风貌就大不一样了。那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不可捉 摸,那种超群轶伦、高华雅逸的贵族气派,让位于更为平易近人、更 为通俗易懂、更为工整规矩的世俗风度。它确乎更大众化,更易普遍 接受,更受广泛欢迎。人人都可以在他们所开创建立的规矩方圆之中 去寻求美、开拓美和创造美。拿颜字说吧,颜以楷书最为标准,它 “稳实而利民用”,(包世臣:《艺舟双楫·历下笔谈》)本就吸取了 当时民间抄写书法,日后终于成为宋代印刷体的张本,这是人人可学 着写的,它与盛唐狂草当然很不一样,对照传统之崇二王,更是另一 种风度境界了。左右基本对称,出之以正面形象,浑厚刚健,方正庄 严,齐整大度,“元气浑然,不复以姿媚为念”(阮元)的颜书[图版 40] [62] ,不更胜过字形微侧、左肩倾斜、灵巧潇洒、优雅柔媚、婀娜 多姿的二王书以及它的初唐摹本吗?正是在这种新的审美标准和观念 下,“羲之俗书逞姿媚”(韩愈)“一洗二王恶体,照耀皇宋万古” (米芾),“欧虞褚陆,真奴书耳”,“逸少草有女郎材,无丈夫 气”等等说法、观点的不断涌现,便不足为奇了。范文澜说得好: “宋人之师真卿,如同初唐人之师王羲之。杜甫诗‘书贵瘦硬方通 神’,这是颜书行世之前的旧标准;苏轼诗‘杜陵评书贵痩硬,此论 未公吾不凭’,这是颜书风行之后的新标准”(《中国通史简 编》),这里不正是两种审美趣味和艺术标准吗?像颜的《颜氏家庙 碑》[图版40] [63] ,刚中含柔,方中有圆,直中有曲,确乎达到美的 某种极致,却仍通俗可学。韩文,情况是类似的。“文从字顺”,对 比从六朝到五代作为文坛正统的骈体四六,其口语通俗性的进步特征 极为突出。所谓“文起八代之衰”、“韩子之文如长江大河”,其真 实含义也在这里。韩文终于成为宋代以来散文的最大先驱。“唐自贞 观以后,文士皆沿六朝之体,经开元天宝诗格大变,而文格犹袭旧 规,元结与(独孤)及始奋起湔除,肖颖士、李华左右之,其后韩柳继 起,唐之古文遂蔚然极盛……”(《四库全书总目·毘陵集》),说明 以韩愈为代表的古文是与六朝“旧规”相对立的一种新的文体规范。 杜诗就更不用说了。早如人们所指出,李白是“放浪纵恣,摆去拘 束”,而杜甫则“铺陈终始,排比声韵”(元稹),“独唐杜工部如周 公制作,后世莫能拟议”(敖器之语,引自朱东润《中国文学批评史 大纲》)“学诗当以子美为师,有规矩,故可学。”(《后山诗 话》)“盛唐句法浑涵,如两汉之诗,不可以一字求;至老杜而后, 句中有奇字为眼,才有此句法。”(胡应麟:《诗薮》)…,这些从 各种角度说明了杜诗作为规范、楷模的地位。并且,从此之后,学杜 几乎成为诗人们必经之途,炼字锻句,刻意求工,在每一句每一字上 反复推敲,下足功夫,以寻觅和创造美的意境。所谓“二句三年得, 一吟双泪流”,“一联如称意,万事总忘忧”等等。这些,当然就是 李白等人所不知道也不愿知道的了。直到今天,由杜甫应用、表现得 最为得心应手、最为成功的七律形式,不仍然是人们所最爱运用、最 常运用的诗体么?就在这七言八句五十六字等颇为有限的音韵、对仗 等严整规范中,人人不都可以创作出变化无穷、花样不尽的新词丽句 么?“近体之难,莫难于七言律。五十六字之中,意若贯珠,言如合 璧。其贯珠也,如夜光走盘,而不失回旋曲折之妙。其合璧也,如玉 匣有盖,而绝无参差扭捏之痕。綦组锦绣相鲜以为色,宫商角征互合 以成声,思欲深厚有余而不可失之晦,情欲缠绵不迫而不可失之 流……。庄严则清庙明堂,沉着则万钧九鼎,高华则朗月繁星,雄大 则泰山乔岳,圆畅则流水行云,变幻则凄风急雨。一篇之中,必数者 兼备,乃称全美。故名流哲士,自古难之。”(胡震亨:《唐音癸 签》)这当然有点说得太玄太高了。但七律这种形式所以为人们所爱 用,也正在于它有规范而又自由,重法度却仍灵活,严整的对仗增加 了审美因素,确定的句形可包含多种风格的发展变化。而杜甫把这种 形式运用得熟练自如十全十美。他的那许多著名七律和其他体裁的诗 句一直成为后人倾倒、仿效、学习的范本。如: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 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 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岁暮阴阳催短景,天涯霜雪霁寒宵,五更鼓角声悲壮,三峡 星河影动摇。野哭几家闻战鼓,夷歌数处起渔樵。卧龙跃马 终黄土,人世音书漫寂寥。 ……清夜沉沉动春酌,灯前细雨檐花落,但觉高歌有鬼神, 焉知饿死填沟壑…。 沉郁顿挫,深刻悲壮,磅礴气势却严格规范在工整的音律对仗之中。 它们与我们前面引的李白诗,不确是两种风度、两种意境、两种格 调、两种形式么?从审美性质说,如前所指出,前者是没有规范的天 才美,自然美,不事雕琢;后者是严格规范的人工美,世间美,字斟 句酌。但是要注意的是,这种规范斟酌并不是齐梁时代那种四声八韵 外形式的追求。纯形式的苛刻讲求是六朝门阀士族的文艺末流,这里 的规范是与内容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规范。这种形式的规范要求恰好是 思想、政治要求的艺术表现,它基本是在继六朝隋唐佛道相对优势之 后,儒家又将重占上风再定一尊的预告。杜、颜、韩都是儒家思想的 崇奉者或提倡者。杜甫的“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忠君爱国的伦 理政治观点,韩愈的“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 谓道”的半哲理的儒家信念,颜真卿的“忠义之节,明若日月而坚若 金石”(《六一题跋》)的卓越人格,都表明这些艺术巨匠们所创建 树立的美学规范是兼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在内的。跟魏晋六朝以来与神 仙佛学观念关系密切,并常以之作为哲理基础的前期封建艺术不同, 以杜、颜、韩为开路先锋的后期封建艺术是以儒家教义为其哲理基础 的。尽管这种教义很快就失去其实际支配力量(见下章),但终封建 后世,它总是与上述美学规范缠在一起,作为这种规范的道义伦理要 求而出现。这也是为什么后代文人总强调要用儒家的忠君爱国之类的 伦常道德来品赏、评论、解释杜、颜、韩的原故。 一个很有意思的情况是,所有杜、颜、韩的真正流行和奉为正宗,其 地位之确立不移,并不在唐,而是在宋。有唐一代直至五代,骈体始 终占居统治地位,其中也不乏名家如陆宣公的奏议、李义山的四六等 等,韩柳散文并不流行。同样,当时杜诗声名也不及元、白,甚至恐 不如温、李。韩、杜都是在北宋经欧阳修(尊韩)、王安石(奉杜) 等人的极力鼓吹下,才突出起来。颜书虽中唐已受重视,但其独一无 二地位之巩固确定,也仍在宋代苏、黄、米、蔡四大书派学颜之后。 这一切似乎如此巧合,却决非偶然。它从美学这一角度清晰地反映了 当时社会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变化。世俗地主的士大夫由初(唐)入盛 (唐)而崛起,经中(唐)到晚(唐)而巩固,到北宋,则在经济、政 治、法律、文化各方面取得了全面统治。杜诗颜字韩文取得统治地位 的时日,正好是与这一行程相吻合一致的。如开头所说,世俗地主 (即庶族、非身份性地主,相对于僧侣地主和门阀地主,下同)阶级 比六朝门阀士族,具有远为广泛的社会基础和众多人数。它不是少数 几个世袭的门第阀阅之家,而是四面八方散在各个地区的大小地主。 他们欢迎和接受这种更为通俗性的规范的美,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虽 然这一切并不一定是那么有意识和自觉,然而,历史的必然经常总是 通过个体的非自觉的活动中来展现。文化史并不例外。 新兴世俗地主阶级的这些文艺巨匠(以杜、韩、颜为代表)为后世立 下了美的规范,如同比他们时间略先的那一批巨匠(以李白为代表) 为后世突破了传统一样。这两派人共同具有那种元气淋漓的力量和势 概,“盛唐诸公之诗,如颜鲁公书,既笔力雄壮,又气象浑厚。” (《沧浪诗话》)所以,它们既大体同产于盛唐之时,而被共同视为 “盛唐之音”,就理所自然。虽然依我看来,真正的盛唐之音只是前 者,而非后者。如果都要说盛唐,那就应该是两种“盛唐”,各有风 貌特征,各有审美价值,各有社会意义。仔细分辨它们,揭出它们各 自的美学本质,说清历来纠缠不清混淆未别的问题,无论对欣赏、品 评和理解这些艺术,都应该说是有意义的。

     八 韵外之致

     (一)中唐文艺

    如前面两章所陆续点出,中唐是中国封建社会由前期到后期的转折。 它以两税法的国家财政改革为法律标志,世俗地主(即庶族非身份性的 地主)取代门阀地主,日益占居主要地位。这一社会变化由赵宋政权确 定了下来。“太祖勒石,锁置殿中,使嗣君即位,入而跪读,其戒有 三:一保全柴氏子孙,二不杀士大夫,三不加农田之赋……。终宋之 世,文臣无欧刀之辟。”(王夫之《宋论》)已不再是魏晋六朝时代 那种门阀争夺,皇帝不再只是某些对抗争夺的少数几个门阀贵族的意 志代表,而成为全国地主阶级各个阶层的政权中心,代表着整个地主 阶级的利益。不再是萧衍时代“我自应天从人,何予天下士大夫 事”,改朝换代、谁当皇帝对社会甚至士大夫们没有太大关系(北 朝、武唐同此);虽说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名位尊号却仍看 得十分严重,从宋濮议之争到明移宫之案,士大夫可以为皇家事务坚 持争论得不亦乐乎。这里所谓“匹夫”,字面上似乎说是指全体人 民,其真实的阶级含义是指所有没做官的地主阶级的成员。有人做过 统计,唐代宰相绝大部分仍出自门阀士族。宋代则恰好相反,“白衣 卿相”日渐增多。唐代风习仍以炫耀门户、标榜阀阅为荣(穷愁如杜 甫,仍夸乃祖阀阅;开明如唐太宗,仍喜穷人门户);宋代则不大突 出了。有宋一代整个地主士大夫知识分子的境况有了很大的提高,文 臣学士、墨客骚人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优越地位。宋代文官多,官俸 高,大臣傲,赏赐重。重文轻武,提倡文化。自宫廷(皇帝本人)到 市井,整个时代风尚社会氛围与前期封建制度大有变化。 而这一切,首先是从中唐开其始端的。 安史之乱后,唐代社会并未走下坡,就在藩镇割据、兵祸未断的情况 下,由于上述新的生产关系的扩展改进,生产力在进一步发展,整个 社会经济仍然处在繁荣昌盛的阶段。刘晏理财使江南富庶直抵关中, 杨炎改税使国库收入大有增益。中唐社会的上层风尚因之日趋奢华、 安闲和享乐,“长安风俗,自贞元(德宗年号)侈于游宴,其后或侈于 书法图画,或侈于博奕,或侈于卜祝,或侈于服食。”“京城贵游尚 牡丹三十余年矣,春暮车马若狂,以不耽玩为耻。”(李肇:《国史 补》)浅斟低唱、车马宴游日益取代了兵车弓刀的边塞生涯,连衣服 时尚也来了个变化。“外人不见见应笑,天宝末年时势装,”(白居 易)宽袖长袍代替了天宝时的窄袖紧身……所有这些与众多知识分子 通由考试进入或造成一个新的社会上层有关。“唐代科举之盛,肇于 高宗之时,成于玄宗之代,而极于德宗之世。”(陈寅恪:《元白诗 笺证稿》第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自大中皇帝(唐宣宗)好 儒术,特重科第,故进士自此尤盛,旷古无俦。仆马豪华,宴游崇 侈。”(孙棨:《北里志》)这时,与高玄之间即初盛唐时那种冲破 传统的反叛氛围和开拓者们的高傲骨气大不一样,这些人数日多的书 生进士带着他们所擅长的华美文词、聪敏机对,已日益沉浸在繁华都 市的声色歌乐、舞文弄墨之中。这里已没有边塞军功的向往,而只有 仆马词章的较量;这里已没有“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的纵声怒 吼,而只有“至于贞元末,风流恣绮靡”(杜牧)的华丽舒适。然 而,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出现了文坛艺苑的百花齐放。它不像盛唐之 音那么雄豪刚健、光芒耀眼,却更为五颜六色,多彩多姿。各种风 格、思想、情感、流派竞显神通,齐头并进。所以,真正展开文艺的 灿烂图景,普遍达到诗、书、画各艺术部门高度成就的,并不是盛 唐,而毋宁是中晚唐。 就诗说,这里有大历十才子,有韦应物,有柳宗元,有韩愈,有李 贺,有白居易、元稹,有贾岛、卢仝,紧接着有晚唐的李义山、杜 牧,有温庭筠、许浑。中国诗的个性特征到这时才充分发展起来。从 汉魏古诗直到盛唐,除少数大家外,艺术个性并不十分明显。经常可 以看出时代之分(例如“建安风骨”,“正始之音”、“玄言”、 “山水”),而较难见到个性之别(建安七子、二陆三张均大同小 异)。盛唐有诗派(高岑、王孟),但个性仍不够突出。直到中唐而 后,个性才真正成熟地表露出来,(正如绘画的个性直到明清才充分 表露一样,见本书第十章)。不再是千人一面,而是风格繁多,各有 个性。正因为这样,也才可能构成中唐之后异常丰富而多样的文艺图 景: 大历贞元中,则有韦苏州之雅淡,刘随州之闲旷,钱、郎之 清赡,皇甫之冲秀,秦公绪之山林,李从一之台阁,此中唐 之再盛也。下暨元和之际,则有柳愚溪之超然复古,韩昌黎 之博大其词,张(籍)、王(建)乐府,得其故实,元、白 序事,务在分明。与夫李贺、卢仝之鬼怪,孟郊、贾岛之饥 寒,此晚唐之变也,降而开成以后,则有杜牧之之豪纵,温 飞卿之绮靡,李义山之隐僻,许用晦之偶对…。(高棅:《唐 诗品汇·总序》,按:高所谓“晚唐之变”实属中唐)。 至于大历之际,钱、郎远师沈、宋,而苗、崔、卢、耿、 吉、李诸家,亦皆本伯玉而祖黄初,诗道于是为极盛。韩、 柳起于元和之间……元、白近于轻俗,王、张过于浮丽。 (宋濂:《答章秀才论诗书》)。元和而后,诗道浸晚,而 人才故自横绝一时。若昌黎之鸿伟,柳州之精工,梦得之雄 奇,乐天之浩博,皆大家材具也。……东野之古,浪仙之 律,长吉乐府,玉川歌行,其才具工力,故皆过人。……俊 爽若牧之,藻绮若庭筠,精深若义山,整密若丁卯,皆晚唐 铮铮者。(胡应麟:《诗薮》) 百花齐放,名家辈出。诗坛之盛确乎空前,散文也是如此。韩愈、柳 宗元固然是后代景仰不已的“宗师”,然而当时更为知名和流行的, 却是元白。与他们的通俗性的诗歌一样,白居易元稹的散文也曾万口 传诵。这与兴起于盛唐大盛于中唐的古文运动,当然是联系在一起的 (参看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但更有意思的是,与古文运动并行 不悖,传统的骈体四六这时同样大放异彩,更为美丽(如李商隐等 人),足见当日文坛也是百花齐放,各有风度的。 书法也是如此,这里既是颜真卿的成熟期,又有柳公权的楷体,李阳 冰的篆书…,都各有特征,影响久远。 画亦然。宗教画迅速解体,人物、牛马、花鸟、山水正是在中唐时期 取得自己的独立地位而迅速发展,出现了许多卓有成就的专门作品和 艺术家。从韩干到韩滉,从张萱到周昉,都说明盛(唐)中(唐)之 交的这种重大转折。像游春、烹茶、凭栏、横笛、揽镜、吹箫……之 类的绘画题材,像《簪花仕女图》[图版41] [64] 刻意描绘的那些丰硕 盛装、采色柔丽、轻纱薄罗、露肩裸臂的青年贵族妇女,那么富贵、 悠闲、安乐、奢侈…,形象地再现了中唐社会上层的审美风尚和艺术 趣味。如本书第六章所指出,现实世间生活以自己多样化的真实,展 现在、反映在文艺的面貌中,构成这个时代的艺术风神。 总起来说,除先秦外,中唐上与魏晋、下与明末是中国古代思想领域 中三个比较开放和自由的时期,这三个时期又各有特点。以封建门阀 贵族为基础,魏晋带着更多的哲理思辨色彩,理论创造和思想解放突 出。明中叶主要是以市民文学和浪漫主义思潮标志着资本主义意识形 态的出现。从中唐到北宋则是世俗地主阶级在整个文化思想领域内的 多样化地全面开拓和成熟,为后期封建社会打下巩固基础的时期。仅 从艺术形式上说,如七律的成熟,词的出现,散文文体的扩展,楷体 书法的普及等等。如果没有中唐的百花齐放的巩固成果和灿烂收获, 恐怕就连这些形式也难以保存和流行下来。人们常常只讲盛唐,或把 盛唐拖延到中唐,其实从文艺发展史看,更为重要倒是承前启后的中 唐。 就美学风格说,它们也确乎与盛唐不同。这里没有李白、张旭那种天 马行空式的飞逸飘动,甚至也缺乏杜甫、颜真卿那种忠挚刚健的骨力 气势,他们不乏潇洒风流,却总开始染上了一层薄薄的孤冷、伤感和 忧郁,这是初盛唐所没有的。韦应物的“世事茫茫难自料,春愁黯黯 独成眠”,柳宗元的“惊风乱飐芙蓉水,密雨斜侵薜荔墙”,刘禹锡 的“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白居易的《长恨歌》、 《琵琶行》,以及卢纶、钱起、贾岛……,与盛唐比,完全是两种风 貌、韵味。比较起来,他们当然更接近杜甫。不仅在思想内容上,而 且也在美学理想上,如规范的讲求,意义的重视,格律的严肃,等 等。杜甫在盛唐后期开创和树立起来的新的审美观念,即在特定形式 和严格规范中去寻找、创造、表达美这一基本要求,经由中唐而承 继、巩固和发展开来了。

    (二)内在矛盾

    也正是从中唐起,一个深刻的矛盾在酝酿。 如上篇所说,杜甫、颜真卿、韩愈这些为后期封建文艺定规立法的巨 匠们,其审美理想中渗透了儒家的教义。他们要求在比较通俗和具有 规范的形式里,表达出富有现实内容的社会理想和政治伦理主张。这 种以儒家教义作艺术基础的美学观念不只是韩、杜等人,而是一种时 代阶级的共同倾向。所以,尽管风格、趣味大不相同,却贯穿着这同 一的思潮脉络。与韩愈对立的元白,同样主张“文章合为时而发,歌 诗合为事而作”(《与元九书》)。对元白不满,风流潇洒,“十年一 觉扬州梦”的杜牧,也同样力赞楚骚“言及君臣理乱,时有以激发人 意”(《李长吉歌诗叙》)。他们与封建前期门阀士族对文艺的主张、 观念和理论是有差别的。钟嵘《诗品》讲的是“若乃春风春鸟、秋月 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者也,嘉会寄诗以亲, 离群托诗以怨…”。《文心雕龙》讲的是,“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 地并生…”“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都着重文艺作为对客 观事物(包括自然和人事)感发触动的产品。韩愈“文起八代之 衰”,白居易要回到“诗的六义”,一个说“晋宋以还,得者盖寡” (白),一个说“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韩),都恰恰是要批判 和取代自魏晋六朝到初盛唐的门阀士族的上述意识形态和文艺观点, 以回到两汉的儒家经学时代去,把文艺与伦理政治的明确要求紧紧捆 绑在一起。白居易把这一点说得再清楚不过了:“总而言之,为君为 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其言质而径,欲见之者易喻 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戒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 其体肆而顺,可以播之乐章歌曲也”。这确乎是异常明确了,然而却 又是多么狭隘啊!文艺竟然被规定为伦理政治的直接的实用工具,艺 术自身的审美规律和形式规律被抛弃在一边,这对文艺的发展当然没 有好处,迟早必然要走向它的反面。白居易的那些讽喻诗中有很大一 部分作品就并不算写得成功,在当时和后代传诵得最为广远的,仍然 是他的《长恨歌》之类的作品。 并且,就在这批“文以载道”、“诗以采风”的倡导者们自己身上, 便已经潜藏和酝酿着一种深刻的矛盾。作为世俗地主阶级知识份子, 这些卫道者们提倡儒学,企望“天王圣明”,皇权巩固,同时自己也 做官得志,“兼济天下”。但是事实上,现实总不是那么理想,生活 经常是事与愿违。皇帝并不那么英明,仕途也并不那么顺利,天下也 并不那么太平。他们所热心追求的理想和信念,他们所生活和奔走的 前途,不过是官场、利禄、宦海浮沉、市朝倾轧。所以,就在他们强 调“文以载道”的同时,便自觉不自觉地形成和走向与此恰好相反的 另一种倾向,即所谓“独善其身”,退出或躲避这种种争夺倾轧。结 果就成了既关心政治、热中仕途而又不得不退出和躲避它这样一种矛 盾双重性。“当君白首同归日,是我青山独往时”,这是白居易对 “甘露之变”的沉痛的自慰:幸而没有遭到血的清洗。而他们的地位 毕竟不是封建前期的门阀士族,不必像阮籍嵇康那样不由自主地必需 卷入政治旋涡(详本书第五章),他们可以抽身逃避。所以,白居易 在做了讽喻诗之后,便作起“穷通谅在天,忧喜亦由己,是故达道 人,去彼而取此”,“素垣夹朱门,主人安在哉,……何如小园主, 柱杖闲即来,……以此聊自足,不羡大楼台”的“闲适诗”了。这里 不再是使权贵侧目的“为君为民而作”,而是“形神安且逸”“知足 常乐”了。所以,不难理解,同一个韩愈,与进攻性、煽动性、通俗 性的韩文相并行的,倒恰好是孤僻的、冷峭的、艰涩的韩诗;尽管 “以文为诗”,但韩诗与韩文在美学风貌上是相反的。也不难理解, 柳宗元诗文中那种愤激与超脱的结合,韦应物的闲适与萧瑟的关 联……。他们诗文的美,经常是这两个方面的复杂的统一体。这与李 白杜甫便大不相同了。像柳宗元著名的《永州八记》中的作品: 从小邱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伐 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洌。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 以出,为坻,为屿,为碪,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 差披拂。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 布石上,怡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参互,不可 知其源。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 怆幽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峭洁清远,遗世独立,绝非盛唐之音,而是标准的中唐产物。我们前 面已讲到儒道互补(第三章),在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传统中,本来就 有所谓“兼济”与“独善”的相互补充,然而这两个方面的充分展 开,使这种矛盾具有一种时代、阶级的特定深刻意义,却是在中唐以 来的后期封建社会。 朱熹批评韩愈“只是要作文章,令人观赏而已”,苏轼也说,“韩愈 之于圣人之道,盖亦知好其名矣,而未能乐其实”。韩愈高喊周孔道 统,一本正经地强调仁义道德,但他自己的生活、爱好却并不如此。 贪名位,好资财,耽声色,佞权势……,完全是另外一套。这使当时 和后世各种真诚的卫道者们(从王安石到王船山)颇为不满。其实, 它倒是真实地表现了从中唐开始大批涌现的世俗地主知识分子们(以 进士集团为代表)很善于“生活”。他们虽然标榜儒家教义,实际却 沉浸在自己的各种生活爱好之中:或享乐,或消闲;或沉溺于声色, 或放纵于田园;更多地是相互交织配合在一起。随着这个阶级日益在 各方面占据社会统治地位,中唐的这种矛盾性格逐渐分化,经过晚 唐、五代到北宋,前一方面——打着孔孟旗号,口口声声文艺为封建 政治服务这一方面就发展为宋代理学和理学家的文艺观。后一方面 ——对现实世俗的沉浸和感叹日益成为文艺的真正主题和对象。如果 说,在魏晋,文艺和哲学是相辅而行交溶合作的,那么,唐宋而后, 除禅宗外二者则是彼此背离,分道扬镳。但是,并非宋明理学而是诗 文和宋元词曲把中国的审美趣味带进了一个新的阶段和新的境界。 这里指的是韩愈李贺的诗、柳宗元的山水小记,然而更指的是李商 隐、杜牧、温庭筠、韦庄的诗词。它不是《秦妇吟》(韦)或《韩碑》 《咏史》(李、杜),而是那些“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 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 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 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这些千古传诵的新词 丽句。这里的审美趣味和艺术主题已完全不同于盛唐,而是沿着中唐 这一条线走进更为细腻的官能感受和情感彩色的捕捉追求中。爱情 诗、山水画成了最为心爱的主题和吟咏描绘的体裁。这些知识分子尽 管仍然大做煌煌政论,仍然满怀壮志要治国平天下,但他们审美上的 真正兴趣却实际已完全脱离这些了。拿这些共同体现了晚唐五代时尚 的作品与李白杜甫比,与盛唐的边塞诗比,这一点便十分清楚而突 出,时代精神已不在马上,而在闺房,不在世间,而在心境。所以, 从这一时期起,最为成功的艺术部门和艺术品是山水画、爱情诗、宋 词和宋瓷。而不是那些爱发议论的宋诗,不是鲜艳俗丽的唐三彩。这 时,不但教人膜拜的宗教画已经衰落,甚至峨冠髙髻的人物画也退居 次要,心灵的安适享受占据首位。不是对人世的征服进取,而是从人 世的逃遁退避;不是人物或人格,更不是人的活动、事业,而是人的 心情意绪成了艺术和美学的主题。如果再作一次比较,战国秦汉的艺 术,表现的是人对世界的铺陈和征服;魏晋六朝的艺术突出的是人的 风神和思辨;盛唐是人的意气和功业;那末,这里呈现的则是人的心 境和意绪。与大而化之的唐诗相对应的是纤细柔媚的花间体和北宋 词。而晚唐李商隐、温庭筠的诗则正是过渡的开始。胡应麟说,“盛 唐句如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中唐句如风兼残雪起,河带断冰 流;晚唐句如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皆形容景物,妙绝千古,而 盛、中、晚界限斩然。故知文章关气运,非人力。”(《诗薮》)区 别到底何在呢?实际上这乃是盛唐以其对事功的向往而有广阔的眼界 和博大的气势;中唐是退缩和萧瑟,晚唐则以其对日常狭小生活的兴 致,而向词过渡。这并非神秘的“气运”,而正是社会时代的变异发 展所使然。 在词里面,中、晚唐以来的这种时代心理终于找到了它的最合式的归 宿。内容决定形式。“花落子规啼,绿窗残梦迷”;“夜夜梦魂休漫 语,已知前事无寻处”;“风不定,人初静,明日落红应满径”…, 这种种与“诗境”截然不同的“词境”的创造,正是这一时期典型的 审美音调。所谓“词境”,也就通过长短不齐的句型,更为具体、更 为细致、更为集中地刻画抒写出某种心情意绪。诗常一句一意或一 境,整首含义阔大,形象众多;词则常一首或一阕才一意,形象细 腻,含意微妙,它经常是通过对一般的,日常的,普通的自然景象 (不是盛唐那种气象万千的景色事物)的白描来表现,从而也就使所 描绘的对象、事物、情节更为具体、细致、新巧,并涂有更浓厚更细 腻的主观感情色调,而不同于较为笼统、浑厚、宽大的“诗境”。这 也就是一些人所说的(词)“其感人也尤捷,无有远近幽深,风之使 来,是故比兴之义,升降之故,视诗较著”,(谭献:《复堂词 话》)“诗有赋比兴,词则比兴多于赋”,(沈祥龙:《论词随 笔》)以表述细致复杂的心境意绪。它们也只有通过景物各种微妙细 致的比兴才能客观化地传达出来,词在这方面比诗确乎更为突出。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 立,微雨燕双飞…。(晏几道) 竚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 无言谁会凭栏意。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柳永) 漠漠轻寒上小楼,晓阴无赖是穷秋,淡烟流水画屏幽。自在 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宝帘闲挂小银钩。(秦观) 这是诗中所没有也不能看到的另一种境界,花轻似梦,雨细如愁,尽 管境小而狭,却巧而新,与日常生活也更亲切更接近。这时就是像可 用“诗境”表达的家国愁征夫恨,也以另一种更易动情和感人形式表 现出来: 珍珠帘卷玉楼空,天淡银河垂地。年年今夜,月华如练,长 是人千里。愁肠已断无由醉,酒未到,先成泪。残灯明灭枕 头倚,谙尽孤眠滋味。都来此事,眉间心上,无计相通避。 (范仲淹) 绿树听鹈鴂,更那堪鹧鸪声住,杜鹃声切,啼到春归无寻 处,苦恨芳菲都歇,算未抵人间离别。(辛弃疾) “词境”确乎尖新细窄,不及“诗境”阔大浑厚,然而这却有如人的 心情意绪与人的行动事功的差别一样,各有其所长和特点。为什么多 少年来,好些青年男女更喜爱词、接近词,不正是因为这种形式和作 品更亲切更细腻地表现、描写了人们的各种(又特别是爱情)的心情 意绪么? 那末词的时代内容的特征又是什么呢?李商隐诗曰,“向晚意不适, 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日落黄昏,云霞灿烂,五 彩缤纷,眩人心目,但已无旭日东升时的蓬勃朝气,也不是日中天时 候的耀眼光芒了,它正好与“向晚意不适”的心情相适应。以此来比 拟五代、北宋词倒是最合适不过的。不是么?“浮生长恨欢娱少,肯 爱千金轻一笑?为君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翠叶藏莺, 朱帘隔燕,炉香静逐游丝转,一场愁梦酒醒时,斜阳却照深深院。” ……既是那么幽闲静美,又总那么百无聊赖、淡淡哀愁,追求那样一 种“汲汲顾景唯恐不及”似的欢乐…,这不正是黄昏日落时的闲暇、 欢乐和哀愁么?不正是“凄凉日暮,无可如何”,尽管悠闲仍然伤感 么?当这些地主知识分子达到它顶峰时,便也开始了它的没落。中国 社会史的分期仍在争论,但在意识形态领域以及美学和艺术发展史 上,却似乎相当明显。 与从中唐经晚唐到北宋的这种艺术发展相吻合,在美学理论上突出来 的就是对艺术风格、韵味的追求。所以,不是白居易的诗论,而恰好 是司空图的《诗品》,倒成为后期封建社会真正优秀的艺术作品所体 现的美学观。它在《沧浪诗话》中获得更为完整的理论形态。如果 说,封建前期的美学代表作如锺嵘《诗品》和刘勰《文心雕龙》,主 要是讲文艺创作的一些基本特征,如“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 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神用象通,情变所孕,物以貌 求,心以理应”。那末,封建后期的美学代表作如司空图《诗品》和 严羽《沧浪诗话》则进了一步,它讲求艺术作品所必须达到的审美风 貌和意境(如“寥寥长风”,“蓬蓬远春”,“落花无言,人淡如 菊”……)。后者比前者在强调文艺的特征和创作规律上深入了一 层。前者只讲到“神与物游”,后者却要求“思与境谐”,不只是要 注意文艺创作的心理特征,而且要求创造出特定的各种艺术境界和风 格。文艺中韵味、意境、情趣的追求,成了美学的中心。不再是前期 文笔之分、体裁之别,而是理趣之分、神韵之别成为关键。司空图说 “近而不浮,远而不尽,然后可以言韵外之致耳”,他再三提出, “味外之旨”“味在酸咸之外”,“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可望 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都是要求文艺去捕捉、表达和创造出那种 种可意会而不可言传、难以形容却动人心魂的情感、意趣、心绪和韵 味。这当然更不是模拟、复写、认识所能做到,它进一步突出了发展 了中国美学传统中的抒情、表现的民族特征。《沧浪诗话》完全承接 了这一美学趣味,极力反对“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文字 为诗”,强调追求“兴趣”“气象”,强调“一味妙悟”,实际是更 深入地接触到艺术创作的美学根本规律,如形象思维等问题。如果 说,锺嵘《诗品》和《文心雕龙》还是与文艺理论混合在一起的美 学;那么,司空图《诗品》和《沧浪诗话》,就是更为纯粹更为标准 的美学了。如果说,就文学理论的全面分析研究说,《文心》胜过 《沧浪》;那么,就审美特征的把握说,后者却超过前者。《沧浪诗 话》是可与《乐记》(奴隶社会的美学)、《文心雕龙》(封建前期美 学)并列的中国美学专著。 关于《沧浪诗话》,素来有所争论。例如它到底是崇李、杜呢,还是 崇王、孟?便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应该说,严羽的审美水平和感受 能力是相当高明的。所以屈、陶、李、杜这些中国诗史中的冠冕,当 然为他所极口称赞和推崇。认为这些作品是不可比拟的:“汉魏尚 矣,不假悟也”,严羽要求以汉魏盛唐为师,所以应该说,他主观上 是更推崇提倡李、杜的。但是,上述的晚唐北宋以来的历史潮流和时 代风会,却使他实际更着重去讲求韵味,更重视艺术作品中的空灵、 含蓄、平淡、自然的美。这样,也就使他在客观的倾向更接近和吻合 于王孟。正如司空图二十四品中虽首列“雄浑”,但其客观趋向却更 倾心于“冲淡”“含蓄”之类一样。这都是本文上述那个矛盾趋向的 发展和展现,是当时整个时代的文艺思潮的反映。司空图与严羽相隔 已数百年,居然有如一脉相传,若合符契,其中的历史必然消息,不 是很清楚吗?作品中的山水画、宋词,绘画批评中把“逸品”置于 “神品”之上,大捧陶潜,理论上的讲神、趣、韵、味代替道、气、 理,无不体现出这一点。就拿虽为陶匠所烧、却供士大夫所用的瓷器 说,宋代讲究的是细洁净润、色调单纯、趣味髙雅[图版42] [65] 。它 上与唐之鲜艳下与明清之世俗都迥然不同。所有这些,体现出一个规 律性的共同趋向,即追求韵味;而且彼此呼应协调,相互补充配合, 成为一代美学风神。

    (三)苏轼的意义

    苏轼正好是这一文艺思潮和美学趋向的典型代表。他作为诗、文、 书、画无所不能、异常聪明敏锐的文艺全才,是中国后期封建社会文 人们最亲切喜爱的对象。其实,苏的文艺成就本身并不算太高,比起 屈、陶、李、杜,要大逊一筹。画的真迹不可复见,就其他说,则字 不如诗文,诗文不如词,词的数量也并不多。然而他在中国文艺史上 却有巨大影响,是美学史中重要人物,道理在哪里呢?我认为,他的 典型意义正在于,他是上述地主阶级士大夫矛盾心情最早的鲜明人格 化身。他把上述中晚唐开其端的进取与退隐的矛盾双重心理发展到一 个新的质变点。 苏轼一方面是忠君爱国、学优而仕、抱负满怀、谨守儒家教义的人 物,无论是他的上皇帝书,熙宁变法的温和保守立场,以及其它许多 言行,都充分表现出这一点。这上与杜、白、韩,下与后代无数士大 夫知识分子,均无不同,甚至有时还带着似乎难以想象的正统迂腐气 (例如责备李白参加永王出兵事等等)。但要注意的是,苏东坡留给 后人的主要形象却并不是这一面,而恰好是他的另一面。这后一面才 是苏之所以为苏的要害所在。苏一生并未退隐,也从未真正“归 田”,但他通过诗文所表达出来的那种人生空漠之感,却比前人任何 口头上或事实上的“退隐”、“归田”、“遁世”要更深刻更沉重。 因为,苏轼诗文中所表达出来的这种“退隐”心绪,已不只是对政治 的退避,而是一种对社会的退避;它不是对政治杀戮的恐惧哀伤,已 不是“一为黄雀哀,涕下谁能禁”(阮籍)“荣华诚足贵,亦复可怜 伤”(陶潜)那种具体的政治哀伤(尽管苏也有这种哀伤),而是对 整个人生、世上的纷纷扰扰究竟有何目的和意义这个根本问题的怀 疑、厌倦和企求解脱与舍弃。这当然比前者又要深刻一层了。前者 (对政治的退避)是可能做到的,后者(对社会的退避)实际上是不 可能做到的,除了出家做和尚。然而做和尚也仍有苦恼,也仍然逃不 出社会。所以这便成了一种无法解脱而又要求解脱的对整个人生的厌 倦和感伤。它类似于叔本华,虽然时代和社会的原因不可能发展到那 样充分。但是,如果可以说,在上篇中谈到《春江花月夜》之类的对 人生的自我意识只是少年时代的喟叹,虽说感伤却并不感重压,那么 这里的情况就刚好相反,它并不多谈,却更加沉重。正是“而今识尽 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然而就在强颜欢 笑中,不更透出那无可如何、黄昏日暮的深沉感伤么?这种整个人生 空漠之感,这种对整个存在、宇宙、人生、社会的怀疑、厌倦、无所 希冀、无所寄托的深沉喟叹,尽管不是那么非常自觉,却是苏轼最早 在文艺领域中把它透露出来的。著名的前后《赤壁赋》是直接议论这 个问题的,文中那种人生感伤和强作慰籍以求超脱,都在一定程度和 意义上表现了这一点。无论是“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 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的“提问”,或者是“自其变者而观 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的“解答”;无论是“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是造物者之无 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的“排遣”,或者是“道士顾笑,予亦 惊悟,开户视之,不见其处”的飘渺禅意,实际都与这种人生空漠、 无所寄托之感深刻地联在一起的。 苏词则更为含蓄而深沉地表现了它:“世路无穷,劳生有限,似此区 区长鲜欢。微吟罢,凭征鞍无语,往事千端”;“世事一场大梦,人 生几度凄凉,夜来风雨已鸣廊,看取眉头鬓上”;“惊起却回头,有 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料峭春寒吹酒醒,微 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去,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 倚杖听江声;常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縠纹平,小 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宋人笔记中传说,苏作了上面所引的最后那首小词后,“挂冠服江 边,拏舟长啸去矣。郡守徐君猷闻之惊且惧,以为州失罪人,急命驾 往谒,则子瞻鼻鼾如雷,犹未兴也”(《石林避暑录话》),正睡大 觉哩,根本没去“江海寄余生”。本来,又何必那样呢,因为根本逃 不掉这个人世大罗网。也许,只有在佛学禅宗中,勉强寻得一些安慰 和解脱吧。正是这种对整体人生的空幻、悔悟、淡漠感,求超脱而未 能,欲排遣反戏谑,使苏轼奉儒家而出入佛老,谈世事而颇作玄思, 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这里没有屈原、阮籍的忧愤,没有李白、杜甫 的豪诚,不似白居易的明朗,不似柳宗元的孤峭,当然更不像韩愈那 样盛气凌人不可一世。苏轼在美学上追求的是一种朴质无华、平淡自 然的情趣韵味,一种退避社会、厌弃世间的人生理想和生活态度,反 对矫揉造作和装饰雕琢,并把这一切提到某种透彻了悟的哲理高 度……。无怪乎在古今诗人中,就只有陶潜最合苏轼的标准了。只有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此中有真味,欲辨已忘言”的陶渊 明,才是苏轼所愿顶礼膜拜的对象。终唐之世,陶诗并不显赫,甚至 也未遭李、杜重视。直到苏轼这里,才被抬高到独一无二的地步。并 从此之后,地位便基本巩固下来了。苏轼发现了陶诗在极平淡朴质的 形象意境中,所表达出来的美,把它看作是人生的真谛,艺术的极 峰。千年以来,陶诗就一直以这种苏化的面目流传着。 苏轼有一篇散文《方山子传》,其中说: 方山子……庵居蔬食,不与世相闻,弃车马,毁冠服,徒步 往来,山中人莫识也。……然方山子世有勋阀,当得官,使 从事于其间,今已显闻,而其家在洛阳,园宅壮丽,与公侯 等。河北有田,岁得帛千匹,亦足以富乐,皆弃不取,独来 穷山中,此岂无得而然哉。余闻光黄间多异人,往往徉狂垢 污,不可得而见,方山子傥见之欤? 这也许就是苏轼的理想化了的人格标本吧。总之,不要富贵,不合流 俗,在当时“太平盛世”,苏轼却憧憬这种任侠居山,弃冠服仕进的 “异人”,不也如同他的诗词一样,表达着一种独特的人生态度么?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印爪,鸿飞那复计 东西……”,苏轼传达的就是这种携带某种禅意玄思的人生偶然的感 喟。尽管苏轼不断地进行自我安慰,时时现出一付随遇而安的“乐 观”情绪,“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鬓微霜,又何 妨”……,但与陶渊明、白居易等人毕竟不同,其中总深深地埋藏着 某种要求彻底解脱的出世意念。无怪乎具有同样敏锐眼光的朱熹最不 满意苏轼了,他宁肯赞扬王安石,也决不喜欢苏东坡。王船山也是如 此。其实,他们都是清晰地感受到苏轼这一套对当时封建社会秩序是 具有潜在的破坏性的因素和作用的。苏东坡生得太早,他没法做封建 社会的否定者,但他的这种美学理想和审美趣味,却对从元画、元曲 到明中叶以来的浪漫主义思潮起了重要的先驱作用。直到曹雪芹的 “凄凉之雾遍布华林”,更是这一因素在新时代条件下的成果。(见 本书第十章)苏轼在后期封建美学上的深远的典型意义,其实就在这 里。

    九 宋元山水意境

    (一)缘起

    如果说,雕塑艺术在六朝和唐达到了它的高峰;那么,绘画艺术的髙 峰则在宋元。这里讲的绘画,主要指山水画。中国山水画的成就超过 了其他许多艺术部类,它与相隔数千年的青铜礼器交相辉映,同成为 世界艺术史上罕见的美的珍宝。 山水画由来久远。早在六朝,就有“峰岫嶤嶷,云林森渺”(宗炳: 《画山水序》)之说。但究竟如何,已难知晓。如从传为顾恺之的 《洛神赋图》《女史箴》等摹本中的山树背景和敦煌壁画中的情况来 看,当时所谓山水,无论是形象、技法、构图,大概比当时的山水诗 水平还要低。不但非常拙笨,山峦若土堆,树木如拳臂,而且主要仍 是作为人事环境的背景、符号,与人物、车马、神怪因素交杂在一起 的。《历代名画记》所说,“其画山水,则群峰之势,若钿饰犀栉, 或水不容泛,或人大于山。率皆附以树石,映带其地,列植之状,则 若伸臂布指”云云,相当符合事实。这里还谈不上作为独立审美意义 的山水风景画。 隋、唐有所进展,但变化似乎不大。被题为《展子虔游春图》的山水 大概是伪品,并非隋作。根据文献记载,直到初唐也仍然是“状 石……如冰澌斧刃,绘树则刷脉镂叶,功倍愈出,不胜其色”(《历 代名画记》)的。情况开始重要变化,看来是在盛唐。所谓“山水之 变,始于吴,成于二李”;所谓“李思训数月之功,吴道子一日之 迹”;所谓“所画掩障,夜闻水声”等等论述、传说当有所依据。当时 主要作为宗教画家的吴道子在山水画上也有重大的独创,“吴带当 风”的线的艺术大概在山水领域里也开拓出一个新领域。后人说吴 “有笔而无墨”,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说,“吴生每画,落笔便 去,多琰与张藏布色”,这种重线条而不重色彩的基本倾向扩展到山 水领域,对后世起了重要影响。 山水由附庸而真正独立,似应在中唐前后。随着社会生活的重要变化 和宗教意识的逐渐衰淡,人世景物从神的笼罩下慢慢解放出来,日渐 获有了自己的现实性格。正如人物(张萱、周昉)、牛马(韩滉、韩 干)从宗教艺术中分化出来而有了专门画家一样,山水、树石、花鸟 也当作独立的观赏审美对象而被抒写赞颂。“堂上不合生枫树,怪底 江山起烟雾”(杜甫)、“张璨画松石,往往得神骨”(元稹),表 明由盛唐而中唐,对自然景色、山水树石的趣味欣赏和美的观念已在 走向画面的独立复制,获有了自己的性格,不再只是作为人事的背 景、环境而已了。但比起人物(如仕女)、牛马来,山水景物作为艺 术的主要题材和所达到的成熟水平,则要更晚得多。这是因为,人 物、牛(农业社会的主要生产资料)马(战争工具,上层集团热爱的 对象)显然在社会生活中占有更明确的地位,与人事关系更为直接, 首先从宗教艺术中解脱出来的当然是它们。所以,如果说继宗教绘画 之后,仕女牛马是中唐以来的主题和髙峰,那末山水花鸟的成熟和高 峰应属宋代。诚如宋人自己所评论:“若论佛道人物,仕女牛马,则 近不及古;若论山水林石、花竹禽鸟,则古不及近”(郭若虚:《图 画见闻志》),“本朝画山水之学,为古今第一”(邵博:《闻见后 录》卷27)。 审美兴味和美的理想由具体人事、仕女牛马转到自然对象、山水花 鸟,当然不是一件偶然事情。它是历史行径、社会变异的间接而曲折 的反映。与中唐到北宋进入后期封建制度的社会变异相适应,地主士 大夫的心理状况和审美趣味也在变异。经过中晚唐的沉溺声色繁华之 后,士大夫们一方面仍然延续着这种沉溺(如花间、北宋词所反 映),而同时又日益发现和陶醉在另一个美的世界之中,这就是自然 风景山水花鸟的世界。自然对象特别是山水风景,作为这批人数众多 的世俗地主士大夫(不再只是少数门阀贵族)居住、休息、游玩、观赏 的环境,处在与他们现实生活亲切依存的社会关系之中。而他们的现 实生活既不再是在门阀势族压迫下要求奋发进取的初盛唐时代,也不 同于谢灵运伐山开路式的六朝贵族的掠夺开发,基本是一种满足于既 得利益,希望长久保持和固定,从而将整个封建农村理想化、牧歌化 的生活、心情、思绪和观念。门阀势族以其世袭的阶级地位为荣,世 俗地主则以官爵为荣。这两个阶级对自然、农村、下层人民(在画面 以所谓“渔樵”为代表)的关系、态度并不完全一样。二者的所谓 “隐逸”的含义和内容也不一样。六朝门阀时代的“隐逸”基本上是 一种政治性的退避,宋元时代的“隐逸”则是一种社会性的退避,它 们的内容和意义有广狭的不同(前者狭而后者广),从而与他们的 “隐逸”生活直接相关的山水诗画的艺术趣味和审美观念也有深浅的 区别(前者浅而后者深)。不同于少数门阀贵族,经由考试出身的大 批世俗地主士大夫常常由野而朝,由农(富农、地主)而仕,由地方 而京城,由乡村而城市。丘山溪壑、野店村居成了他们的荣华富贵、 楼台亭阁的一种心理上必要的补充和替换,一种情感上的回忆和追 求,从而对这个阶级具有某种普遍的意义。“直以太平盛世,君亲之 心两隆…,然则林泉之志、烟霞之侣,梦寐在焉,耳目断绝,今得妙 手郁然出之,不下堂筵,坐穷泉壑,猿声鸟啼,依约在耳,山光水 色,滉漾夺目,此岂不快人意实获我心哉,此世之所以贵夫画山水之 本意也”(《林泉高致》)。除去技术因素不计外,这正是为何山水画 不成熟于庄园经济盛行的六朝,却反而成熟于城市生活相当发达的宋 代的原故。这正如欧洲风景画不成熟于中世纪反而成熟于资本主义阶 段一样。中国山水画不是门阀贵族的艺术,而是世俗地主的艺术。这 个阶级不象门阀地主与下层人民(即以所谓“渔樵”为代表的农民) 那样等级森严、隔绝严厉,宋元山水画所展现出来的题材、主题、思 想情感比六朝以至唐代的人物画(如阎立本的帝王图、张萱、周昉仕 女画等等),具有远为深厚的人民性和普遍性。但世俗地主阶级作为 剥削者与自然毕竟处在一种闲散、休息、消极静观的关系之中,他们 最多只能是农村生活的占有者和欣赏者。这种社会阶级的特征也相当 清晰地折射在中国山水画上:人与自然那种娱悦亲切和牧歌式的宁静 成为它的基本音调,即使点缀着负薪的樵夫、泛舟的渔父,也决不是 什么劳动的颂歌,而仍然是一幅掩盖了人间各种剥削和痛苦的懒洋 洋、慢悠悠的封建农村的理想画。“渡口只宜寂寂,人行须是疎 疎”;“野桥寂寞,遥通竹坞人家;古寺萧条,掩映松林佛塔”。萧 条寂寞而不颓唐,安宁平静却非死灭,“非无舟人,止无行人”,这 才是“山居之意裕如也”,才符合世俗地主士大夫的生活、理想和审 美观念。 与阶级基础和现实生活相适应的哲学思潮,则可说是形成这种审美趣 味的主观因素。禅宗从中晚唐到北宋愈益流行,宗派众多,公案精 致,完全战胜了其他佛教派别。禅宗教义与中国传统的老庄哲学对自 然态度有相近之处,它们都采取了一种准泛神论的亲近立场,要求自 身与自然合为一体,希望从自然中吮吸灵感或了悟,来摆脱人事的羁 縻,获取心灵的解放。千秋永在的自然山水高于转瞬即逝的人世豪 华,顺应自然胜过人工造作,丘园泉石长久于院落笙歌……。禅宗喻 诗,当时已是风会时髦;以禅说画(山水画),也决不会待明末董其 昌的“画禅室”才存在。它们早就有内在联系了,它们构成了中国山 水画发展成熟的思想条件。

    (二)“无我之境”

    然而,延续千年的中国山水画又不是一成不变的。明清不论,宋元山 水便经历了北宋(主要是前期)、南宋、元这样三个里程,呈现出彼 此不同的三种面貌和意境。 根据当时文献,北宋山水以李成、关同、范宽三家为主要代表:“画 山水惟营丘李成、长安关同、华原范宽,……三家鼎峙百代,标程前 古”(《图画见闻志》)。三家各有特征:“夫气象萧疎、烟林清 旷,……营丘之制也;石体坚凝,杂木丰茂,……关氏之风也;峰峦 浑厚,势状雄强,……范氏之作也”(同上)。今人曾概括说,“关 同的峭拔,李成的旷远和范宽的雄杰,代表了宋初山水画的三种风 格”(童书业:《唐宋绘画谈丛》)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种不同风格主要来自对自己熟悉的自然地区环境 的真实描写,以至他们的追随者们也多以地区为特色:“齐鲁之士唯 摹营丘,关陕之士唯摹范宽”。李成徙居青州,虽学于关同,能写峰 峦重叠,但其特点仍在描写齐鲁的烟云平远景色,所谓“烟林平远之 妙始自营丘”(《图画见闻志》),“成之为画,……缩千里于咫尺, 写万趣于指下,……林木稠薄,泉流清浅,如就真景”(《圣朝名画 评》)。范宽则刚好相反:“李成之笔,近视如千里之远,范宽之 笔,远望不离坐外”(同上),表现的是“山从人面起,云傍马头 生”的关陕风景,范宽这种风格特点也来自他的艰苦写生:“卜居于 终南太华岩隈林麓之间,而览其云烟惨淡风月阴雾难状之景,……则 千岩万壑,恍然如行山阴道中,虽盛暑中,凛凛然使人急欲挟纩也” (《宣和画谱》)。 据说关、范、李三家都学五代画家荆浩。荆作为北宋山水画的领路 人,正是以刻苦地熟悉所描绘的自然景色为重要特征的:“太行 山……因惊其异,遍而赏之。明日携笔复就写之,凡数万本,方如其 真”(传荆浩:《笔法记》)。传说是荆浩继六朝谢赫关于人物画的 “六法”之后,提出山水画的“六要”(气、韵、思、景、笔、墨), 其核心是强调要在“形似”的基础上表达出自然对象的生命,提出了 “似”与“真”的关系问题:“画者,画也,度物象而取其真。…… 苟似可也,图真不可及也”“似者得其形,遗其气,真者气质俱盛” (《笔法记》)。提出了外在的形似并不等于真实,真实就要表达出 内在的气质韵味。这样,“气韵生动”这一产生于六朝、本是人物画 的审美标准,便推广和转移到山水画领域来了。它获得了新的内容和 含义,终于成为整个中国画的美学特色:不满足于追求事物的外在模 拟和形似,而要尽力表达出某种内在风神,而这种风神又要求建立在 对自然景色、对象的真实而又概括的观察、把握和描绘的基础之上。 所以,一方面是强调“气韵”,以之作为首要的美学准则;另一方面 又要求对自然景象作大量详尽的观察、记录和对画面构图作细致严谨 的安排。山如何,水如何,远看如何,近看如何,春夏秋冬如何,阴 晴寒暑如何,“四时之景不同也”,“朝暮之变者不同也”,非常重 视自然景色随着季节、气候、时间、地区、位置、关系的不同而有不 同,要求画家精细准确地去观察、把握和描绘。但是,虽求精细准 确,又仍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时有朝暮,并不计时辰迟早;日有阴 晴,却不问光暗程度;地有江南北国山地水乡,但仍不是一山一水的 写实。无论是季候、时日、地区、对象,既要求真实又要求有很大的 概括性,这构成中国山水画一大特征。并且,“真山水如烟岚,四时 不同。春山淡冶而如笑,夏山苍翠而如滴,秋山明净而如妆,冬山惨 淡而如睡,画见其大意而不为刻画之迹”(《林泉高致》)。可见,这 是一种移入情感“见其大意”式的形象想象的真实,而不是直观性的 形体感觉的真实。所以,它并不造成为西画那种感知幻觉中的真实 感,而有更多的想象自由,毋宁是一种想象中的幻觉感。“山水有可 行者,有可望者,有可游者,有可居者,……但可行可望不如可居可 游之为得”(同上)。正是在这种审美趣味的要求下,中国山水画采 取散点透视,不固定在一个视角,远看近看均可,它不重视诸如光线 明暗、阴影色彩的复杂多变之类,而重视具有一定稳定性的整体境界 给予的情绪感染效果。这种效果不在具体景物对象的感觉知觉的真 实,不在于“可望可行”,而在于“可游可居”,“可游可居”当然 就不应是短暂的一时、一物、一景。“看此画令人生此意,如真在此 山中,此画之景外意也”(同上),即要求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绘, 表达出整个生活、人生的环境、理想、情趣和氛围。从而,它所要求 的就是一种比较广阔长久的自然环境和生活境地的真实再现,而不是 一时一景的“可望可行”的片刻感受。“楚塞三湘接,荆门九派通, 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郡邑浮前浦,波澜动远空,襄阳好风日, 留醉与山翁”(王维诗),这种异常广阔的整体性的“可游可居”的 生活——人生——自然境界,正是中国山水画去追求表现的美的理 想。 这一特色完整地表现在客观地整体地描绘自然的北宋(特别是前期) 山水画中,构成了宋元山水的第一种基本形象和艺术意境。画面经常 或山峦重叠,树木繁复;或境地宽远,视野开阔;或铺天盖地,丰盛 错综;或一望无际,邈远辽阔;或“巨嶂高壁,多多益壮”,或“溪 桥渔浦,洲诸掩映”…。这种基本塞满画面的、客观的、全景整体性 地描绘自然,使北宋山水画富有深厚的内容感,给予人们的审美感受 宽泛、丰满而不确定。它并不表现出也并不使观赏者联想起某种特定 的或比较具体的诗意、思想或情感,却仍然表现出、也使人清晰地感 受到那整体自然与人生的牧歌式的亲切关系,好像真是“可游可居” 在其中似的。在这好像是纯客观的自然描绘中,的确表达了一种生活 的风神和人生的理想,又正因为它并不呈现更为确定、具体的“诗情 画意”或观念意绪,这就使观赏者审美感受中的想象、情感、理解诸 因素由于未引向固定方向,而更为自由和宽泛。随着全景性整体性的 画面可提供的众多的范围和对象,使人们在这种审美感受中去重新发 现、抒发的余地也就更大一些。它具有更为丰富的多义性,给予人们 留连观赏的时间和愉快也更持久。 这是绘画艺术中髙度发展了的“无我之境”。诗、画以及小说等各类 艺术中都有这种美的类型和艺术意境。所谓“无我”,不是说没有艺 术家个人情感思想在其中,而是说这种情感思想没有直接外露,甚至 有时艺术家在创作中也并不能自觉意识到。它主要通过纯客观地描写 对象(不论是人间事件还是自然景物),终于传达出作家的思想情感 和主题思想。从而这种思想情感和主题思想经常也就更为宽泛、广 阔、多义而丰富。陶渊明的“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 中,鸡鸣桑树巅”“把酒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色日夕佳,飞鸟相 与还”等等,便是这种优美的“无我之境”。它并没有直接表露或抒 发某种情感思想,却通过自然景物的客观描写,极为清晰地表达了作 家的生活、环境、思想、情感。北宋画的“无我之境”由于不使用概 念、语词,就比上述陶诗还要宽泛。但其中又并非没有情感思想或观 念,它们仍然鲜明地传达出对农村景物或山水自然的上述牧歌式的封 建士大夫的美的理想和情感。面对它们,似乎是在想象的幻觉中面对 一大片真山水。但又不是,而是面对处在封建生产方式下的为地主士 大夫所理想化了的山水。五代和北宋的大量作品,无论是关同的《大 岭晴云》,范宽的《溪山行旅》《雪景寒林》[图版43] [66] ,董源的 《潇湘图》《龙袖骄民图》以及巨然、燕文贵、许道宁等等,都无不 如此。他们客观地整体地把握和描绘自然,表现出一种并无确定观 念、含义和情感的多义性的无我之境。 在前述北宋三大家中,当时似以李成最享盛名,但李成真迹早已失 传,宋代即有“无李论”之说,而所传荆浩、关同的作品均尚欠成 熟,燕、许等人又略逊一筹。因此,实际能作为北宋画这第一种意境 主要代表的,应是董源(他在后代也比李成更为著名)和范宽两大 家。一写江南平远真景,“尤工秋岚远景,多写江南真山,不为奇峭 之笔”,以浓厚的抒情性的优美胜(董源)。一写关陕峻岭,以具有 某种戏剧性的壮美胜(范宽)。它们是显然不同的两种美的风格,但这 种不同并不是南北两宗之分,也非青绿水墨之异,而是由于客观地整 体性地描绘,表现了地域性自然景色的差别。今天你游江南或去关 陕,所得到的自然美的欣赏、感受,也仍然是很不相同的,正如看董 源或范宽的画一样。但它们尽管有着风格上的重要差异,却又仍然同 属于上述“无我之境”的美学范畴。

    (三)细节忠实和诗意追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诗、画中的美学趣味也在发展变化。从北宋前 期经后期过渡到南宋,“无我之境”便逐渐在向“有我之境”推移。 这种迁移变异的行程,应该说,与占画坛统治地位的院体画派的作风 有重要关系。以愉悦帝王为目的,甚至皇帝也亲自参加创作的北宋宫 廷画院,在享有极度闲暇和优越条件之下,把追求细节的忠实写实, 发展到了顶峰。所谓“孔雀升髙必举左”,论月季四时朝暮,花蕊叶 不同等故事,说明在皇帝本人倡导下,这种细节真实的追求成了皇家 画院的重要审美标准。于是,柔细纤纤的工笔花鸟[图版44] [67] 很自 然地成了这一标准的最好体现和独步一时的艺坛冠冕。这自然也影响 到山水画。尽管已开始有与此相对抗的所谓文人墨戏(以苏轼为代 表),但整个说来,上行下效,社会统治阶级的意识经常是统治社会 的意识,从院内到院外,这种追求细节真实日益成为画坛的重要趋向 和趣味。 与细节真实并行而更值得重视的另一院画的审美趣味,是对诗意的极 力提倡。虽然以诗情入画并非由此开始,传说王维就已是“画中有 诗”,但作为一种髙级审美理想和艺术趣味的自觉提倡,并日益成为 占据统治地位的美学标准,都要从这里算起。与上述的孔雀升高等故 事同时也同样著名的,是画院用诗句作题目进行考试的种种故事。如 “嫩绿枝头红一点,动人春色不须多”,“蝴蝶梦中家万里”“踏花 归去马蹄香”等等(参见《扪虱新语》《画继》等书)。总之,是要 求画面表达诗意。中国诗素以含蓄为特征,所谓“含不尽之意见于言 外”,从而山水景物画面如何能既含蓄又准确即恰到好处地达到这一 点,便成了中心课题,成了画师们所追求揣摩的对象。画面的诗意追 求开始成了中国山水画的自觉的重要要求。“所试之题如野水无人 渡,孤舟尽日横,自第二人以下,多系空舟岸侧,或拳鹭于舷间,或 栖鸦于蓬背;独魁则不然,画一舟人卧于舟尾,横一孤笛,其意以为 非无舟人,止无行人耳”(《画继》)。没有行人,画面可能产生某 种荒凉感,“非无舟人,只无行人”,才能准确而又含蓄地表达出一 幅闲散、缓慢、宁静、安逸、恰称诗题的抒情气氛和牧歌图画。又如 “尝试‘竹锁桥边卖酒家’,人皆可以形容无不向酒家上着工夫,惟 一善画但于桥头竹外挂一酒帘,书‘酒’字而已,便见得酒家在竹内 也”(俞成《萤雪丛说》)。这当然是一幅恰符诗意、既含蓄又优美的 山水画。 宋代是以“郁郁乎文哉”著称的,它大概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文化最发 达的时期。上自皇帝本人、官僚巨室,下到各级官吏和地主士绅,构 成一个比唐代远为庞大也更有文化教养的阶级或阶层。绘画艺术上, 细节的真实和诗意的追求是基本符合这个阶级在“太平盛世”中发展 起来的审美趣味的。但这不是从现实生活中而主要是从书面诗词中去 寻求诗意,这是一种虽优雅却纤细的趣味。 这种审美趣味在北宋后期即已形成,到南宋院体中到达最髙水平和最 佳状态。从而创造了与北宋前期山水画很不相同的另一种类型的艺术 意境。 如果看一下马远、夏珪以及南宋那许许多多的小品:深堂琴趣、柳溪 归牧、寒江独钓、风雨归舟、秋江暝泊[图版44、45] [68] 、雪江卖 鱼、云关雪栈、春江帆饱……,等等,这一特色便极明显。它们大都 是在颇为工致精细的、极有选择的有限场景、对象、题材和布局中, 传达出抒情性非常浓厚的某一特定的诗情画意来。细节真实和诗意追 求正是它们的美学特色,而与北宋前期那种整体而多义,丰满而不细 致的情况很不一样了。这里不再是北宋那种气势雄浑邈远的客观山 水,不再是那种异常繁复杂多的整体面貌;相反,更经常出现的是颇 有选择取舍地从某个角度、某一局部、某些对象甚或某个对象的某一 部分出发的着意经营,安排位置,苦心孤诣,在对这些远为有限的对 象的细节忠实描绘里,表达出某种较为确定的诗趣、情调、思绪、感 受,它不再象前一时期那样宽泛多义,不再是一般的“春山烟云连绵 人欣欣,夏山嘉木繁阴人坦坦……”,而是要求得更具体和更分化 了。尽管标题可以基本相同,由画面展示出来的情调诗意却并不完全 一样。被称为“剩水残山”的马、夏,便是典型代表。应该说,比起 北宋那种意境来,题材、对象、场景、画面是小多了,一角山岩、半 截树枝都成了重要内容,占据了很大画面;但刻画却精巧细致多了, 自觉的抒情诗意也更为浓厚、鲜明了。像被称为“马一角”的马远的 山水小幅里,空间感非常突出,画面大部份是空白或远水平野,只一 角有一点点画,令人看来辽阔无垠而心旷神怡。谁能不在马、夏的 “剩水残山”和南宋那些小品前荡漾出各种轻柔优美的愉快感受呢? 南宋山水画把人们审美感受中的想象、情感、理解诸因素引向更为确 定的方向,导向更为明确的观念或主题,这就是宋元山水画发展历程 中的第二种艺术意境。 这是不是“有我之境”呢?是。又不是,相对于第一种意境,可以说 是。艺术家的主观情感、观念在这里有更多的直接表露。但相对于下 一阶段来说,它又不是。因为无论在对对象的忠实描写上,或抒发主 观情感观念上,它仍然保持了比较客观的态度。诗意的追求和情感的 抒发,尽管比北宋山水已远为自觉和突出,但基本仍从属于对自然景 色的真实再现的前提之下,所以,它处在“无我之境”到“有我之 境”的过渡行程之中,是典重的院体画而决非意气的文人画。它基本 仍应属“无我之境”。 宋画中这第二种艺术意境是一种重要的开拓。无论从内容到形式,都 大大丰富发展了中国民族的美学传统,作出了重要贡献。诗意追求和 细节真实的同时并举,使后者没有流于庸俗和呆板(“匠气”),使 前者没有流于空洞和抽象(“书卷气”)。相反,从形似中求神似, 由有限(画面)中出无限(诗情),与诗文发展趋势相同,日益成为整 个中国艺术的基本美学准则和特色。对称走向均衡,空间更具意义, 以少胜多,以虚代实,计白当黑,以一当十……,日益成为中国各门 艺术高度发展的形式、技巧和手法。讲究的是“虚实相生,无画处均 成妙境”(笪重光:《画筌》),这与“意在言外”、“此时无声胜 有声”完全一致。并且,由于这种山水是选择颇有局限的自然景色的 某个部分某些对象,北宋画那种地域性的不同特色便明显消退。哪里 没有一角山水、半截树枝呢?哪里没有小桥流水、孤舟独钓呢?哪里 没有春江秋月、风雨归舟呢?描绘的具体景物尽管小一些,普遍性反 而更大了。抒发的情感观念尽管更确定一些,却也更鲜明更浓烈了。 它们确乎做到了“状难言之景列于目前,含不尽之意溢出画面”,创 造了中国山水画另一极高成就。北宋浑厚的整体的全景的山水,变而 为南宋精巧的诗意的特写的山水,前者以雄浑、辽阔、崇髙胜,后者 以秀丽、工致、优美胜。两美并峙,各领千秋。

    (四)“有我之境”

    明代王世贞在总结宋元山水画时说,“山水画至大小李一变也,荆、 关、董、巨又一变也,李成范宽又一变也,刘(松年)李(唐)又一变 也,大痴、黄鹤又一变也”(《艺苑卮言》)。大小李属于唐代,情况 不明。荆关董巨和李成范宽实属同代,即本文所说的第一种意境的北 宋山水。刘、李是连接南北宋的,他们似可与马、夏列入一类,即本 文上述第二种意境的南宋山水。最后一变则是元四家。其实,如后世 所公认,大痴(黄公望)黄鹤(王蒙)不如倪云林更能作为元四家(元 画)的主要代表,亦即本文所谓宋元山水中第三种艺术意境——“有 我之境”的代表。 元画与宋画有极大不同。无论从哪一方面或角度,都可以指出一大堆 的差异。然而最重要的差异似应是由于社会急剧变化带来的审美趣味 的变异。蒙古族进据中原和江南,严重破坏了生产力,包括大量汉族 地主知识分子(特别是江南士人)蒙受极大的屈辱和压迫,其中一部 分人或被迫或自愿放弃“学优则仕”的传统道路,把时间、精力和情 感思想寄托在文学艺术上。山水画也成为这种寄托的领域之一。院体 画随着赵宋王朝的覆灭而衰落、消失,山水画的领导权和审美趣味由 宋代的宫廷画院终于在社会条件的变异下落到元代的在野士大夫知识 分子——亦即文人手中了。“文人画”正式确立。尽管后人总爱把它 的源头追溯到苏轼、米芾等人,南宋大概也确有一些已经失传的不同 于院体的文人画,但从历史整体情况和现存作品实际看,它作为一种 体现时代精神的必然潮流和趋向出现在绘画艺术上,似仍应从元—— 并且是元四家算起。 所谓“文人画”,当然有其基本特征。这首先是文学趣味的异常突 出。上述第二种意境可说是形似与神似、写实与诗意的溶合统一,矛 盾双方处在和谐状态之中。但形与神、对象(境)与主观(意)这对矛 盾的继续发展,在元代这种社会氛围和文人心理的条件下,便使后者 绝对压倒前者而直接表露,走到与北宋恰好相反的境地:形似与写实 迅速被放在次要地位,更强调和重视的是主观的意兴心绪。中国绘画 中一贯讲求的“气韵生动”的美学基本原则,到这里不再放在客体对 象上,而完全是放在主观意兴上。这个本是作为表达人的精神面貌的 人物画的标准,从此以后倒反而成了表达人的主观意兴情绪的山水画 的标准(而这些文人画家也大多不再画人物了)。《艺苑卮言》说, “人物以形模为先,气韵超乎其表;山水以气韵为主,形模寓乎其 中”,这就不但完全忘怀了历史的来由,而且也把“形模”在山水画 中的地位和意义放在非常次要以至附属的地位,与北宋初年那样讲究 写真、形似,成了鲜明对比。倪云林一再说,“仆之所谓画者,不过 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娱耳”,“余之竹聊以为写胸中之逸气 耳,岂复较其似与非……”。吴仲奎也说:“墨戏之作,盖士大夫词 翰之余,适一时之兴趣”(见《铁网珊瑚》,转引自陈衡恪:《文人 画之价值》)。这样一种美学指导思想,是宋画主流(无论北宋或南 宋)所没有的。 与文学趣味相平行,并具体体现这一趣味构成元画特色的是,对笔墨 的突出强调。这是中国绘画艺术又一次创造性的发展。元画也因此才 获得了它所独有的审美成就。就是说,在文人画家看来,绘画的美不 仅在于描绘自然,而且在于或更在于描画本身的线条、色彩亦即所谓 笔墨本身。笔墨可以具有不依存于表现对象(景物)的相对独立的 美。它不仅是种形式美、结构美,而且在这形式结构中传达出人的种 种主观精神境界、“气韵”、“兴味”。这样,就把中国的线的艺术 传统推上了它的最髙阶段。本来,自原始陶器纹饰青铜礼器和金文小 篆(大篆)以来,线始终是中国造型艺术的主要审美因素。在人物画 中有所谓“铁线描”、“莼菜描”、“曹衣出水”“吴带当风” ……,都是说的线条的美。中国独有的书法艺术,正是这种髙度发达 了的线条美(详本书第三、七章)。书法这时与绘画密切结合起来。从 元画开始,强调笔墨趣味,重视书法趣味,成为一大特色。这不能简 单斥之为形式主义,恰好相反,它表现了一种净化了的审美趣味和美 的理想。线条自身的流动转折,墨色自身的浓淡、位置,它们所传达 出来的情感、力量、意兴、气势、时空感,构成了重要的美的境界。 任何逼真的摄影所以不能替代绘画,其实正在于后者有笔墨本身的审 美意义在。它是自然界所不具有,而是经由人们长期提炼、概括、创 造出来的美。中国艺术这一民族特征非常鲜明而重要,值得我们深入 研究。元代名画名书法家赵孟頫说;“石如飞白木如籀,写竹还应八 法通,若也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画师、书家兼诗人,一 身三任焉,自兹成为对中国山水画的一种基本要求和理想。 与此相辅而行,从元画开始的另一中国画的独有现象,是画上题字作 诗,以诗文来直接配合画面,相互补充和结合。这是唐宋和外国都没 有和不可能有的。唐人题款常藏于石隙树根处(与外国同),宋人开 始写一线细楷,但决不使之过分侵占画面,影响对画面——自然风景 的欣赏。元人则大不同,画面上的题诗写字有时多达百字十数行,占 据了很大画面,有意识地使它成为整个构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方 面既是使书、画两者以同样的线条美来彼此配合呼应,另一面又是通 过文字所明确表述的含义来加重画面的文学趣味和诗情画意。因之 “元人工书,虽侵画位,弥觉其隽雅”。这种同书法文字和朱红印章 来配合补充画面,成了中国艺术的独特传统,它们或平衡布局,或弥 补散漫,或增加气氛,或强化变化,方正的红色印章在一片水墨中更 增添了沉着、鲜明和力量。所有这些都极为深刻而灵活地加强了绘画 艺术的审美因素。 与此同时,水墨画也就从此压倒青绿山水,居于画坛统治地位。虽然 早有人说,“草木敷荣,不待丹绿之采,云雪飘扬,不待铅粉而白, 山不待空青而翠,风不待五色而粹,是故运墨而五色俱,谓之得意” (《历代名画记》),但真正实现这一理想的,毕竟是讲求笔墨趣味 的元画。正因为通过线的飞沉涩放,墨的枯湿浓淡,点的稠稀纵横, 皴的披麻斧劈,就足以描绘对象,托出气氛,表述心意,传达兴味观 念,从而也就不需要也不必去如何真实于自然景物本身的色彩的涂绘 和线形的勾勒了。吴镇说,“意足不求颜色似,前身相马九方皋”。 九方皋相马正是求其神态而“不辨玄黄牝牡”的形象细节的。 既然重点已不在客观对象(无论是整体或细部)的忠实再现,而在精 炼深永的笔墨意趣,画面也就不必去追求自然景物的多样(北宋)或 精巧(南宋),而只在如何通过某些自然景物(实际上是借助于近似的 自然物象)以笔墨趣味来传达出艺术家主观的心绪观念就够了。因 之,元画使人的审美感受中的想象、情感、理解诸因素,便不再是宋 画那种导向,而是更为明确的“表现”了。画面景物可以非常平凡简 单,但意兴情趣却很浓厚。“宋人写树,千曲百折,……至元时大痴 仲圭一变为简率,愈简愈佳”(钱杜:《松壶画忆》),“层峦迭翠 如歌行长篇,远山疏麓如五七言绝,愈简愈入深永”(沈颢:《画 麈》),“山水之胜,得之目,寓诸心,而形于笔墨之间者,无非兴而 已矣”(沈周),“远山一起一伏则有势,疏林或高或下则有情”(董 其昌),自然对象山水景物完全成了发挥主观情绪意兴的手段。在这 方面,倪云林当然要算典型。你看他总是以几棵小树,一个茅亭,远 抹平坡,半枝风竹,这里没有人物,没有动态,然而在这些极其普遍 常见的简单景色中[图版46、47] [69] ,通过精炼的笔墨,却传达出闲 适无奈、淡淡哀愁和一种地老天荒式的寂寞和沉默。在这种“有意无 意,若淡若疏”极为简练的笔墨趣味中,构成一种颇有明确思想情感 的美。“元人幽亭秀木,自在化工之外,一种灵气。惟其品若天际冥 鸿,故出笔便如哀弦急管,声情并集,非大地欢乐场中可得而拟议者 也”(恽南田)。“至平至淡,至无意而实有所不能不尽者”(恽 向)。所谓“不能不尽者”、所谓“一种灵气”,当然不是指客体自 然景物,而是指主观的心绪情感和观念。如上所述,自然景物不过是 通过笔墨借以表达这种“不能不尽”的主观心意“灵气”罢了。 这当然是标准的“有我之境”。早在宋代,欧阳修便说过,“萧条淡 泊,此难画之意。……故飞走迟速意浅之物易见,而闲和严静趣远之 心难形”。王安石也说,“欲寄荒寒无善画”。所谓“萧条淡泊”、 “闲和严静趣远之心”以及“欲寄荒寒”等等,都主要是指一种主观 心境和意绪。自然界或山水本身并无所谓“萧条淡泊”、“闲和严 静”,因之要通过自然山水来传达出这种种主观心境意绪,本是一件 非常困难的事情,这一困难终于由元画创造性地解决了。它开拓了宋 元山水画中的第三种意境,与上述北宋、南宋三分鼎足,各擅胜场。 这里当然也就无所谓整体性还是细节性,地域性还是普遍性,繁复还 是精细等等问题。元四家中如黄公望[图版48] [70] 、王蒙,或以长轴 山水(《富春山居图》),或以山岩重叠(如《青卞隐居图》)著称,比 起倪云林,他们所描绘的自然是更为辽阔或广远的,但其美学特征和 艺术意境却与倪云林一样,同样是追求笔墨讲究意趣的元画,同样是 所谓萧疏淡雅,同样是“有我之境”。 这种“有我之境”发展到明清,便形成一般浪漫主义的巨大洪流。在 倪云林等元人那里,形似基本还存在,对自然景物的描绘基本仍是忠 实再现的,所谓“岂复较其似与不似”,乃属夸张之词。到明清的石 涛、朱聋以至扬州八怪,形似便被进一步抛弃,主观的意兴心绪压倒 了一切,并且艺术家的个性特征也空前地突出了。这种个性,元画只 有萌芽,宋人基本没有,要到明清和近代才有了充分的分化和发展。 从美学理论看,情况与艺术实践的历史行程大体一致。宋代绘画强调 的是“师造化”、“理”、“法”和“传神”,讲究画面的位置经 营。“有条则不紊”,“有绪则不杂”,“因性之自然,究物之微 妙”(《山水纯全集》)。元代强调的则是“法心源”、“趣”、 “兴”和“写意”。“画者当以意写之”,“高人胜士寄兴写意者, 慎不可以形似求之。”(汤重:《画鉴》)宋元画的这种区别,前人 也早已这样概括指出:“东坡有诗曰,‘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 作诗必此诗,定是非诗人’。余曰,此元画也。晁以道诗云,‘画写 物外形,要物形不改;诗传画外意,贵有画中态’,余曰此宋画也” (《董其昌:《画旨》)。宋画是“先观其气象,后尽其去就,次根其 意,终求其理”(《圣朝名画评》),元画则是“先观天真,次观笔 意,相对忘笔墨之迹,方为得趣”(《画鉴》)。从作品到理论,它 们的区别差异都是很明白的。本文认为,这些区别正是美学上“无我 之境”和“有我之境”的种种表现。 在讲雕塑时,我曾分出三种类型的美。(见本书第六章)上章讲词 时,也指出诗境、词境之别,其实还应加上“曲境”。如所指出,诗 境深厚宽大,词境精工细巧,但二者仍均重含而不露,神余言外,使 人一唱三叹,玩味无穷。曲境则不然,它以酣畅明达,直率痛快为能 事,诗多“无我之境”,词多“有我之境”,曲则大都是非常突出的 “有我之境”。它们约略相当于山水画的这三种境界,(当然这只在 某种极为限定的意义上来说)。“夜阑更秉独,相对如梦寐”是诗; “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在梦中”是词;“小楼一夜听春雨,深 巷明朝卖杏花”是诗,“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是词,“觉来红 日上窗纱,听街头卖杏花”是曲;“寒鸦千万点,流水绕孤村”是 诗,(但此诗已带词意)“斜阳外,寒鸦数点,流水绕孤村”是词,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是曲。尽管构思形 象、构思主题十分接近或相似,但艺术意境却仍然不同。诗境厚重, 词境尖新,曲境畅达,各有其美,不可替代。雕塑的三类型、诗词曲 的三境界、山水画的三意境,确有某种近似而相通的普遍规律在。当 然,所有这些区分都只是相对的、大体的,不可以作为公式,刻板以 求。并不是任何作品或作家都一定能纳入某一类之中,有的可以是过 渡,有的可以是二者的综合或恰好介乎二类之间,如此等等…。世界 是复杂的,理论上的种种区划、分析是为了帮助而不是去束缚对艺术 品的观赏和研究。 如同雕塑、文学一样,宋元山水三种意境中也均各有其优秀和拙劣、 成功和失败的作品,各人也可随自己的兴趣、倾向而有偏爱偏好。

    十 明清文艺思潮

     (一)市民文艺

    纵观前面,如可说汉代文艺反映了事功、行动,魏晋风度、北朝雕塑 表现了精神、思辨,唐诗宋词、宋元山水展示了心境、意绪,那末, 以小说戏曲为代表的明清文艺所描绘的却是世俗人情。这是又一个广 阔的对象世界,但已不是汉代艺术中的自然征服,不是那古代蛮勇力 量的凯旋,而完全是近代市井的生活散文,是一幅幅平淡无奇却五花 八门、多彩多姿的社会风习图画。 从《清明上河图》,便可以看出宋代城市的繁盛。以汴京为中心,以 原五代十国京都为基础的地方城市,在当时已构成了一个相当发达的 国内商业、交通网。商人地主、市民阶级已在逐渐形成。虽然经元代 的逆转,但到明中叶,这一资本主义的因素(或萌芽)却更形确定。 表现在意识形态各领域,尤为明显。唐代寺院的“俗讲”,演变和普 及为宋代民间的“平话”。而从嘉靖到乾隆,则无论在哲学、文学、 艺术以及社会政治思想上,都是波澜起伏、流派众多,一环接一环地 在发展、变迁或萎缩。其中的规律颇值深探。这是一个异常复杂困难 而极有兴味的问题,本书暂只能因陋就简、挂一漏万地描述一点表面 现象。 哲学是时代的灵魂。反映时代这一重大的内在脉搏,从讲究事功的陈 亮、叶适到提出“工商皆本”的黄黎州和反对“以理杀人”的戴震, 其中包括从李贽到唐甄许多进步的思想家,这是一股作为儒学异端出 现、具有近代解放因素的民主思想。另一条线则是从张载到罗钦顺到 王夫之、颜元,这是以儒学正宗面目出现、具有更多哲理思辨性质的 进步学派。这两条线有某种差异甚至矛盾,但客观上却不谋而合地或 毁坏、或批判封建统治传统,它们在明清之际共同构成了巨大启蒙思 潮。后者(可以王夫之为代表)大抵以地主阶级反对派为背景,具有某 种总结历史的深刻意味;前者(可以李贽为代表)则更鲜明地具有市民 ——资本主义的性质(它在经济领域是否存在尚可研究,但在意识形态 似很明显)。它的破坏封建旧制度的作用和力量也更为巨大。在文艺 领域里,前者也具有更为直接更为重要的影响。它们与当时的文学艺 术是在同一块土壤基础上开出的花朵。 文艺毕竟走在前头,开时代风气之先。在宋代平话,就已有所谓“烟 粉”、“灵怪”、“传奇”、“公案”以及“讲史”等等类别,说明 这种以广大市民为对象的近代说唱文学已拥有广阔的题材园地。它与 六朝志怪或唐人小说已经很少相同了。它不是以单纯的猎奇或文笔的 华丽来供少数贵族们思辨或阅读,而是以描述生活的真实来供广大听 众消闲取悦。尽管从文词的文学水平和成就看,似乎并无可取,然 而,其实际的艺术效果却相当可观,应该说已经超过了以前任何贵族 文艺。例如,宋平话就已经是: 说国贼怀奸从佞,遗愚夫等辈生嗔,说忠臣负屈衔寃,铁心 肠也须下泪。讲鬼怪,令羽士心寒胆战;论闺怨,遣佳人绿 惨红愁;说人头厮挺,令羽士快心,言两阵对圆,使雄夫壮 志…(《新编醉翁谈录卷之一》) 这种世俗文学的审美效果显然与传统的诗词歌赋,有了性质上重大差 异,艺术形式的美感逊色于生活内容的感受,高雅的趣味让路于世俗 的真实。这条文艺河谷发展到明中叶,便由涓涓细流汇为江湖河海, 由口头的说唱发展为正式的书面语言。以《喻世明言》、《警世通 言》、《醒世恒言》和初二刻《拍案惊奇》为代表,标志着这种市民 文学所达到的繁荣顶点,具有了自己的面貌、性格和特征,对近代影 响甚巨。它们的选本《今古奇观》便流传三百余年而历久不衰。正如 这个选本的序言所说,这些作品确乎是“极摹人情世态之歧,备写悲 欢离合之致”,把当时由商业繁荣所带给封建秩序的侵蚀中的社会各 阶级阶层的人物面貌作了多方面的广泛描绘。多种多样的人物、故 事、情节都被揭示展览出来,尽管它们像汉代浮雕似地那样薄而浅, 然而它所呈现给人们的,却已不是粗线条勾勒的神人同一,叫人膜拜 的古典世界,而是有现实人情味的世俗日常生活了。对人情世俗的津 津玩味,对荣华富贵的钦羡渴望,对性的解放的企望欲求,对“公 案”、神怪的广泛兴趣……,尽管这里充满了小市民种种庸俗、低 级、浅薄、无聊,尽管这远不及上层文人士大夫艺术趣味那么高级、 纯粹和优雅,但它们倒是有生命活力的新生意识,是对长期封建王国 和儒学正统的侵袭破坏。它们有如《十日谈》之类的作品出现于欧洲 文艺复兴时代一样。 其中一个流行而突出的题材或主题是普通男女之间的性爱。这种题材 在唐诗和以前文艺中并无重要地位,在宋词中则主要是作为与勾栏妓 女有关的咏叹(例如柳永的某些作品),但已开始表现出某种平等而 真挚的男女情爱,特别是青年女性对爱情的热情、留恋、执着和忠 诚,得到了一定肯定性的抒写描画,反映出社会已很不同于奴隶制或 前期封建制,妇女不只是作为贵族们的玩物,而有了人的地位。随着 资本主义因素的增长和城市生活的繁荣,具有自然生理普遍基础的性 爱题材便日益取得社会性的意义和内容,自愿的、平等的、互爱的男 女情热便具有冲破重重封建礼俗去争取自由的价值和意义。或者是一 见倾心而生死不渝,或者是历经曲折而终成眷属,或者是始乱终弃结 局悲惨,或者是肉欲横流追求淫荡…,从《买油郎独占花魁女》、 《杜十娘怒沉十宝箱》到《乔太守乱点鸾鸯谱》、《玉堂春落难寻 夫》到《任君用恣乐深闺》形形色色,五光十彩。其中,有对献身纯 真爱情的歌颂赞扬,有对封建婚姻的讽刺嘲笑,有对负心男子的鞭挞 谴责,也有对色情荒淫的欣赏玩味…。总之,这里的思想、意念、人 物、形象、题材、主题…,已大不同于封建正统文艺和文人士夫的贵 族气派。它既来源于说唱文学,满足的对象是一般“市井小民”,也 就使它成为世俗生活的风习画廊。在这个画廊中,男女性爱并非唯一 主题,市民文学展开了世俗生活的多方面,这里有公正的义士,善良 的武生,有贪婪残暴的县丞,奸邪阴险的权贵…。由于社会开始孕育 着从封建母胎里的解怀,个人的际遇、遭逢、前途和命运逐渐失去独 一无二的封建模式,也开始多样化和丰富化,各色人物都在为自己奋 斗,或经商致富,或投考中举,或白首穷经竟一无所获,或巧遇良机 而顿致富贵…。一方面是追求,另方面是机遇,封建秩序的削弱、阶 级关系的变迁使现实社会中个人道路的资本主义多样化的趋势在萌 芽,使现实生活的偶然性与必然性的关系更为丰富而复杂。虽然还谈 不上个性解放,但在这些世俗小说中已可窥见对个人命运的关注。从 思想意识说,这里有对邪恶的唾骂和对美德的赞扬,然而同时也有对 宿命的宣扬和对因果报应、逆来顺受的渲染。总之某种近代资本主义 的民主性与腐朽庸俗的封建落后意识的渗透、交错与混合,是这种初 兴市民文学的一个基本特征。这里没有远大的思想、深刻的内容,也 没有具有真正雄伟抱负的主角形象和突出的个性、激昂的热情…。它 们是一些平淡无奇然而却比较真实和丰富的世俗的或幻想的故事。 由于它们由说唱演化而来,为了满足听众的要求,重视情节的曲折和 细节的丰富,成为这一文学在艺术上的重要发展。具有曲折的情节吸 引力量,和具有如临其境如见其人的细节真实性,构成说唱者及其作 品成败的关键。从而如何构思、选择、安排情节,使之具有戏剧性, 在人意中又出人意外;如何概括地模拟描写事物,听来逼真而又不嫌 繁琐;不是去追求人物性格的典型性而是追求情节的合理,述说的逼 真,不是去刻画事物而是去重视故事,在人情世态、悲欢离合的场合 境遇中,显出故事的合理和真实来引人入胜,便成为目标所在。也正 是它们奠定了中国小说的民族风格和艺术特点。 与宋明话本、拟话本并行发展的是戏曲。元代少数民族入主中原造成 了经济、文化的倒退,却也创造了文人士大夫阶层与民间文学结合的 条件。它的成果就是著名的文词华美的元代杂剧。关汉卿、王实甫、 白朴、马致远四大家成为一代文学正宗,《窦娥冤》《西厢记》《墙 头马上》等等成为至今流传的传统剧目。到明中叶以后,传奇的大量 涌现,把戏曲更推上一个新的阶段。除了文学上的意义外,更重要的 是,它已发展和定形为一种由说唱、表演、音乐、舞蹈相结合的综合 艺术,创造了中国民族特色的戏曲形式的艺术美。直到昆曲和京剧, 在所谓唱、念、做、打中,把这种美推到了炉火纯青无与伦比的典范 高度。像昆曲,以风流潇洒、多情善感的小生、小旦为主角,以精工 细作的姿态唱腔来刻划心理、情意,配以优美文词,相当突出地表现 了一代风神。 这是一种经过高度提炼的美的精华。千锤百炼的唱腔设计,一举手一 投足的舞蹈化的程序动作,雕塑性的亮相,象征性、示意性的环境布 置,异常简洁明了的情节交代,高度选择的戏剧冲突(经常是能激起 巨大心理反响的伦理冲突)…,使内容和形式交溶无间,而特别突出 了积淀了内容要求的形式美。这已不是简单的均衡对称、变化统一的 形式美,而是在其中与内容意义交织在一起。如京剧的吐字,就不光 是一个形式美问题,而且要求与内容含义的表达有所交溶。但其中形 式美又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中国戏曲尽管以再现的文学剧本为内容, 却通过音乐、舞蹈、唱腔、表演,把作为中国文艺的灵魂的抒情特性 和线的艺术的本质,发展到又一个空前绝后、独一无二的综合境界。 它实际上并不以文学内容而是以艺术形式取胜,也就是说以美取胜。 能不对昆曲、京剧中那种种优美的唱段唱腔心醉动怀?能不对那袅袅轻 烟般的出场入场、连行程也美化为S形的优雅动作姿态叹为观止?髙度 提炼、概括而又丰富具体,已经程序化而又仍有一定个性,它不是一 般形式美,而正是“有意味的形式”。尽管进入上层和宫廷之后,趣 味日见纤细,但它的基础仍是广泛的“市井小民”,它仍属于市民文 艺的一部分。 把这种市民文艺展现为单纯视觉艺术的,是明中叶以来沛然兴起的木 刻版画。它们正是作为上述戏曲、小说的插图而成商品广泛流传,市 场销路极好。它也是到明末达到顶峰。像著名的画家陈洪绶和徽刻[图 版49] [71] 便是重要代表。中国木刻有如中国戏曲一样,重视选择具有 戏剧性的情节,不受时空限制,在一幅不大的图版上可以表现不同空 间和不同时间的整个过程,但交代清楚,并不会使观者糊涂,仍然显 示了中国艺术的理性精神。它与小说戏曲一样,并不去逼真地创造幻 觉的真实,而更多诉之于理解、想象的真实。它从不拘束于“三一 律”之类的时空框套,而直接服从于整体生活和理性的逻辑。“版画 构图特点之一,……即在画面不受任何观点所束缚,也不受时间在画 面上的限制。……《火烧翠云楼》描写了大名府从东门到西门,以及 西门到南门;画出了时迁在翠云楼英勇的放火,也画出了留守司前, 以及大街小巷,执戈动刀,满布梁山好汉的奋勇战斗。王太守被刘 唐、杨雄两条水火棍打得脑浆迸流,敌将李成又如何拥着梁中书,在 走投无路,等等情节,有条不紊的处处交代明白,使人一目了然。在 刻画上,既不是千军万马,也不是密屋填巷,就由于在构图上能创造 性的组织了不受空间局限的画面,才能收到既简洁而又丰富的表现效 果。…… 明代版画的辉煌,戏曲小说的插画所放射出来的光彩是史无前例的。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版画家们那种大胆想象力,那种大胆揭露社会 的矛盾以及对人世悲苦的关怀,都是极具有意义的。”。足见,木刻 从题材、内容、表现形式到审美意识,与戏曲小说完全一脉相联,具 有相同或相通的艺术特征和审美趣味。 这样,小说、戏曲、版画,相当全面地构成了明代中叶以来的文艺的 真正基础,以此为基础,与思想解放相一致,在上层士大夫文艺里, 则出现与正统古典主义(“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前后七子)相对 抗的浪漫主义文艺洪流。这股时代之流也遍及了各个方面。

    (二)浪漫洪流

    明代中叶以来,社会酝酿着的重大变化,反射在传统文艺领域内,表 现为一种合规律性的反抗思潮。如果说,前述小说、木刻等市民文艺 表现的是日常世俗的现实主义,那么,在传统文艺这里,则主要表现 为反抗伪古典主义的浪漫主义。下层的现实主义与上层的浪漫主义恰 好彼此渗透,相辅相成。 李卓吾是这一浪漫思潮的中心人物。作为王阳明哲学的杰出继承人, 他自觉地、创造性地发展了王学。他不服孔孟,宣讲童心,大倡异 端,揭发道学…。由于符合了时代要求,故而轰动一时,“士翕然争 拜门墙”,“南都士靡然向之”,“由之大江南北及燕蓟人士无不倾 动”(《乾隆泉州府志·明文苑李贽传》。尽管他的著作被一焚再 毁,悬为禁书,但他的声名和影响在当时却极为巨大。 李贽提倡讲真心话,反对一切虚伪、矫饰,主张言私言利。“夫私 者,人之心也”(《藏书·德业儒臣后论》),“虽圣人不能无势利之 心”(《道古录》卷上)。他高度赞扬《西厢记》《水浒传》,把这 些作品与正统文学经典相提并论,认为文学随时势而变化,“诗何必 古选,文何必先秦,降而为六朝,变而为近体,又变而为传奇,变而 为院本,为杂剧,为《西厢》曲,为《水浒》传,为今之举子业,皆 古今至文,不可得而时势先后论也。故吾因是而有感于童心者之自文 也,更说什么六经,更说什么《语》《孟》乎。”(《焚书·童心 说》)他以此为准则,撇开当时盛行的伪古典摹习之风,评点、赞扬 了流传在市井之间的各种小说戏曲。李贽评点的剧本,据统计约有十 五种之多,著名的小说评点也有数种。所有这一切都恰恰是针对正统 思想的虚伪而言,他说:“…种种日用,皆为自己身家计虑,无一厘 为人谋者,及乎开口谈学,便说尔为自己,我为他人,尔为自私,我 欲利他,…翻思此时,反不如市井小夫,身履是事,口便说是事,作 生意者但说生意,力田作者但说力田,凿凿有味,真有德之言,令人 听之忘厌倦矣。”(《答耿司寇》)正是这种反道学反虚伪的思想基 础,使他重视民间文艺,重视这种有真实性的人情世俗的现实文学, 并把这种文学提到理论的髙度予以肯定。这个高度也就是“童心”。 “夫童心者,真心也。…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 也”。(《童心说》)这样,以“童心”——“真心”作为创作基础 和方法,也就为本来建筑在现实世俗生活写实基础上的市民文艺,转 化为建筑在个性心灵解放基础上的浪漫文艺铺平了道路。“童心说” 和李贽本人正是由下层市民文艺到上层浪漫文艺的重要的中介。李贽 以“童心”为标准,反对一切传统的观念束缚,甚至包括无上权威的 孔子在内。“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给于孔子而后足也。 若必待取足于孔子而后足,则千古之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 (《答耿中丞》)。每人均自有其价值,自有其可贵的真实,不必依 据圣人,更不应装模作样假道学,文艺之可贵就在于各人表达这种自 己的真实,而不在其他。不在“代圣人立言”,不在摹拟前人,等 等。这种以心灵觉醒为基础,真实的“提倡以自己的本心”为主,摒 斥一切外在教条、道德做作,应该说是相当标准的个性解放思想。这 对当时文艺无疑有发聩振聋的启蒙作用,李贽是这个领域解放之风的 吹起者。并非偶然,当时文艺各领域中的主要的革新家和先进者,如 袁中郎(文学)、汤显祖(戏曲)、冯梦龙(小说)等等,都恰好是 李贽的朋友、学生或倾慕者,都直接或间接与他有关。 先生(袁中郎)既见龙湖,始知一切掇拾陈言,株守俗见, 死于古人语下,一段精光不得披露,至是浩浩焉如鸿毛之遇 顺风,巨鱼之纵大壑。……能转古人,不为古转,发为语言 一一从胸襟流出……(《袁小修文集·妙高山法寺碑》)有李 百泉先生者,见其《焚书》,畸人也。肯为求其书,寄我骀 荡否?(汤显祖:《玉茗堂集·尺牍一》)听以李百泉之 杰,寻其吐属,如获美剑(同上)(冯梦龙)酷嗜李氏之 学,奉为蓍蔡(许自昌:《樗斋漫录》卷6)。 如此等等。 并且这些人物之间,相互倾倒、赞赏、推引、交往,如袁中郎之于徐 渭,汤显祖之于三袁,徐渭之于汤显祖…,都有意识地推动了这股浪 漫思潮。可以先从公安派说起。 “公安派”的三袁兄弟的思想理论和文学实践直接受李贽影响,他们 的作品描述日常,直抒胸臆,反对做作,平易近人,对抗前后七子, 而开一代新风。如他们自己所说:“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 胸臆流出,不肯下笔。……真人所作,故多真声,不效颦于汉魏,不 学步于盛唐;任性而发,尚能通于人之喜怒哀乐嗜好情欲,是可喜 也。”(《袁中郎全集·序小修诗》)他们的创作,如传诵颇广的 《满井游记》: 燕地寒,花朝节后,余寒犹厉。冻风时作,作则飞沙走砾。 局促一室之内,欲出不得。每冒风驰行,未百步辄返。廿二 日,天稍和,偕数友出东直,至满井,高柳夹堤,土膏微 润,一望空阔,若脱笼之鹄。于是冰波始解,波色乍明,鳞 浪层层,清澈见底,晶晶然如镜之初开而冷光之乍出于匣 也。山峦为晴云所洗,娟然如拭,鲜艳明媚,如倩女之靧面 而髻鬟之始掠也,柳条将舒未舒,柔梢披风,麦田浅鬣寸 许。…… 这是一幅清新白描的北京早春天气。没有故作铿锵音调,没有甚么深 厚象征,也没有壮阔场景、雄伟气势,然而,娓娓道来却动人意兴。 它们之所以直到五四新文学运动中仍有影响,原因就在它们毕竟开始 有了近代人文气息。从题材到表现,都是平平常常普普通通日常生 活、自然风景。如果用它来比较一下也写得很好的柳宗元的山水小品 (见第八章),这种近代的清新朴素、平易近人的特点便更清楚。 不仅三袁,应该说这在当时是一股强大思潮和共同的时代倾向,它甚 至可以或追溯或波及到先后数十年或百年左右。例如,比三袁早数十 年的唐寅、茅坤、唐顺之、归有光这样一大批完全不同的著名作家, 却同样体现了这种时代必然倾向。像唐顺之提出,“但信手写出,便 是宇宙间第一等好诗…,唐宋而下,文人莫不语性命,谈治道,满纸 炫然,一切自托于儒家…。极力装作,丑态尽露”。这与“公安派” 便显然合拍。像归有光的抒情散文,虽然内容和形式都是标准的正统 派,然而,它们却以对家庭日常细节的朴实无华的描写而打动人们, 在某种意义上,甚至也可以说是开“公安派”主张的先声。例如著名 的《项脊轩记》: 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 尘泥渗漉,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又北向,不 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不上漏。前阔四窗, 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杂植兰桂竹木 于庭,旧时栏楯,亦遂增胜。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 坐,万籁有声。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 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姗姗可爱。 …后五年,余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 书。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 也?其后六年,吾妻死,室坏不修。其后二年,余久卧病无 聊,乃使人修葺南阁子,其制稍异于前。然自后余多在外, 不常居。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 矣。 透过这种细微而有选择的客观描景述事,抒情性却极为浓厚。它实际 标志着正统古文也已走近末梢,一个要求在内容上、形式上和语言上 更接近日常生活的散文文学在出现,这与上述市民文学、小说戏曲和 “公安派”的时代倾向是相一致的。这种散文,无论是描写自然(如 袁)或抒情记事(如归),确已不同于唐宋八大家,不同于永州八记或 前后《赤壁赋》。它的感慨、抒写和景物明显带有更为近代的日常气 息,它们与世俗生活、与日常情感是更为接近了。正统文学在这时本 已不能代表文艺新声,之所以举出这两段正统散文,正是为了证明整 个时代心声的变异,这种变异也表现在传统文学中了。它当然也以种 种不同方式呈现在各个方面。例如比李贽约早五十年的唐伯虎便也是 这种变异的典型人物。他与归有光各方面都极不相同。一个是穷酸儒 生,一个是风流才子,一个正经八板作正统古文,一个浪荡江湖吟花 咏月。王士贞对归有光的文章相当折服,对唐伯虎的诗文却讥之为 “如乞儿唱莲花落”。然而,唐寅以其风流解元的文艺全才,更明显 地体现那个浪漫时代的心意,那种要求自由地表达愿望、抒发情感、 描写和肯定日常世俗生活的近代呼声。其中也包括文体的革新、题材 的解放。甚至后世编造出三笑姻缘之类的唐伯虎的故事和形象,也非 偶然。并且,这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批人,不是一个短时期,而是 迁延百余年的一种潮流和倾向。如果要讲中国文艺思潮,这些就确乎 够得上是一种具有近代解放气息的浪漫主义的时代思潮。 这个思潮还应该包括像吴承恩的《西游记》、像汤显袓的《牡丹亭》 这样一些经典名作。《西游记》的基础也是长久流传的民间故事,在 吴承恩笔下加工后,却成了不朽的浪漫作品。七十二变的神通,永远 战斗的勇敢,机智灵活,翻江搅海,踢天打仙,幽默乐观和开朗的孙 猴子已经成为充满民族特性的独创形象,它是中国儿童文学的永恒典 范,将来很可能要在世界儿童文学里散发出重要影响。此外如愚笨而 善良、自私而可爱的猪八戒,也始终是人们所嘲笑而又喜欢的浪漫主 义的艺术形象。《西游记》的幽默滑稽中仍然充满了智慧的美。正如 今天中国人民喜爱的相声艺术,是以智慧(理解)而不是单纯以动作 形体的夸张(如外国丑角)来取悦一样,中国的浪漫主义仍然不脱古 典的理性色彩和传统。 《牡丹亭》与《西游记》截然不同,但精神相当一致,其作者是李贽 的敬佩者,徐渭的交往者,三袁的同路人。其作品与《西游记》共同 构成明代浪漫文学的典范代表。 《牡丹亭》直接提出“情”作为创作的根本,并有意地把“情”与 “理”对立了起来,他说:“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非情之所必有 邪。”(《牡丹亭记题词》)这个“情”没有局限于男女爱情,《牡丹 亭》所以比《西厢记》更进了一步,就在于它虽以还魂的爱情故事为 内容,却深刻地折射出当时整个社会在要求变易的时代心声。《牡丹 亭》主题并不单纯是爱情,杜丽娘不只是为柳生而还魂再世的,它所 不自觉的呈现出来的,是当时整个社会对一个春天新时代到来的自由 期望和憧憬。“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 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遍青山啼红了 杜鹃,荼蘼外烟丝醉软,牡丹虽好,春归怎占先…。”整个剧本文词 华丽,充满喜剧氛围。这个爱情故事所以成为当时浪漫思潮的最强 音,正在于它呼唤一个个性解放的近代世界的到来。并且呼喊得那么 高昂,甚至逸出中国传统理性主义传统,真人荒唐地死而复活(其他情 节都又合常情)竟成了剧本主线。本文第一节中讲的世态人情、市民文 艺的粗俗根苗,在这里最终升华为典雅骀荡的浪漫之花。它们以不同 形式却同样反映了明中叶以来巨大变动着的社会动向、氛围和意绪。

    (三)从感伤文学到《红楼梦》

    作为资本主义新因素的下层市民文艺和上层浪漫思潮,在明末发展到 极致后,却遭受了本不应有的挫折。历史的必然远非直线,而略一弯 曲却可以是百十年。李自成的失败带来了满清帝国的建立,落后的少 数民族总是更易接受和强制推行保守、反动的经济、政治、文化政 策。资本主义因素,清初被全面打了下去,在那几位所谓“雄才大 略”的君主的漫长统治时期,巩固封建小农经济、压抑商品生产、全 面闭关自守的儒家正统理论,成了明确的国家指导思想。毫不奇怪, 从社会氛围、思想状貌、观念心理到文艺各个领域,都相当清楚地反 射出这种倒退性的严重变易。与明代那种突破传统的解放潮流相反, 清代盛极一时的是全面的复古主义、禁欲主义、伪古典主义。从文体 到内容,从题材到主题,都如此。作为明代新文艺思潮基础的市民文 艺不但没有任何发展,而且还突然萎缩,上层浪漫主义则一变而为感 伤文学。《桃花扇》《长生殿》和《聊斋志异》则是这一变易的重要 代表和典范杰作。 从文学角度看,《桃花扇》在构造剧情、安排场景、塑造人物、反映 生活的深广度方面,以及在文学语言上,都达到极高水平。它虽以男 女主人翁的爱情故事为线索,它的主要内容和意义却明显并不在此。 沉浸在整个剧本中的是一种极为浓厚的家国兴亡的悲痛感伤。所以在 当时演出时,就有“笑歌靡丽之中,或有掩袂独坐者,则故臣遗老 也。灯炧酒阑,唏嘘而散”(《桃花扇本末》)的记述。但它又并不 停留在家国悲痛中,而是通过一姓的兴衰、朝代的改易,透露出对整 个人生的空幻之感。这种人生空幻感,我们并不陌生,在第八章讲苏 轼时便已强调说明过。但后来或由于抵抗少数民族的入侵(如南宋的 陆游、辛弃疾),或由于处于展望春天到来的憧憬时代(如上述的明代 浪漫思潮),它们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只有当社会发展受到严重挫 折,或处于本已看到的希望倾刻破灭的时期,例如在元代和清初,这 种人生空幻感由于有了巨大而实在的社会内容(民族的失败、家国的 毁灭)而获得真正深刻的价值和沉重的意义。《桃花扇》便是这种文艺 的标本,作为全剧结尾的《哀江南》散曲是它的主题所在: 山村野草带花桃,猛抬头,秣陵重到。残军留废垒,瘦马卧 空壕,城郭萧条,城对着夕阳道。野火频烧,护墓长楸多半 焦;山羊群饱,守陵阿监几时逃?鸽翎蝠粪满堂抛,枯枝败 叶当阶罩,谁祭扫?牧儿打破龙碑帽…。你记得跨青溪半里 桥,旧红板没一条,秋水长天人过少,冷清清的落照,剩一 树柳弯腰。行到那旧院门,何用轻敲,也不怕小犬哰哰,无 非是枯井颓巢,不过是砖苔砌草。手种的花条柳梢,尽意儿 采樵。这黑灰,是谁家厨灶?俺曾见金陵玉殿莺啼晓,秦淮 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 客,眼看他楼塌了。这青苔碧瓦堆,俺曾睡风流觉,将五十 年兴亡看饱。那乌衣巷不姓王,莫愁湖鬼夜哭,凤凰台楱枭 鸟,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不信这舆图换稿。诌一套哀 江南,放悲声,唱到老。 这固然是家国大恨,也正是人生悲伤。沧海桑田,如同幻梦;朱楼玉 宇,瓦砾颓场。前景何在?人生的意义和目标是甚么?一切都是没有 答案的渺茫,也不可能找到答案。于是最后归结于隐逸渔樵,寄托于 山水花鸟…。 所以,很有意思的是,这种由于具有社会历史内容的人生空幻的时代 感伤,甚至也可以出现在纳兰词里。就纳兰词的作者本人说,皇室根 苗,贵冑公子,少年得志,世代荣华,身为满人,根本不应有任何家 国哀、人生恨,然而其作品却是极其哀怨沉痛的: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归梦隔狼河,又被河声捣碎。还睡还睡,解道醒来无 味。 谁翻乐府凄凉曲,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不知何事萦怀抱,睡也无聊,醉也无聊,梦也何曾到谢桥。 将愁不去,秋色行难住,六曲屏山深院宇,日日风风雨雨, 雨余篱菊初香,人言此日重阳,回首凉云暮叶,黄昏无限思 量。 北宋而后,大概还没有词家达到过这种艺术境界。这种对人生对生活 的厌倦和感伤,这种百无聊赖一切乏味的心情意绪,虽淡犹浓,似轻 却重。“不知何事萦怀抱”,应该说,本没有也不会有甚么痛苦忧 愁,然而却总感风雨凄凉,不如还睡,是那样的抑郁、烦闷和无 聊…。尽管富贵荣华,也难逃沉重的厌倦和空幻。这反映的不正是由 于处在一个没有斗争、没有激情、没有前景的时代和社会里,处在一 个表面繁荣平静实际开始颓唐没落的社会阶级命运中的哀伤么?“一 叶落而知秋”,在得风气之先的文艺领域,敏感的先驱者们在即使繁 华富足、醉生梦死的环境里,也仍然发出了无可奈何的人生空幻的悲 叹。在美学理论上,王渔洋的神韵说风靡一时,在某种意义上,也仍 是这个时代这种潮流的侧面曲折反映。 因此,更不说归庄《万古愁》等抒情散曲了,包括蒲松龄与《桃花 扇》基本同时的《长生殿》的秘密,也在这里。关于《长生殿》的主 题,一直有分歧和争议。例如杨、李爱情说,家国兴亡说,反清意识 说等等。其实,这些都不是《长》剧客观主题所在。《长生殿》的基 本情调,它给予人们的审美效果,仍然是上述那种人生空幻感。尽管 外表不一定有意识地要把它凸现出来,但它作为一种客观思潮和时代 情感却相当突出地呈现、渗透在剧本之中,成为它的基本音调。短篇 小说《聊斋志异》的美学风格,也可以放在这个感伤文学的总思潮中 去考察和研究。《聊斋》是用明代市民文艺截然相反的古雅文体写 成,它的特征也是与上述市民文艺的现实世俗生活相对立的幻想浪漫 故事。然而,其中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在曲折离奇的狐鬼假想中具有 某种感伤意绪。有人说,《聊斋》一书,“观其寓意之言,十固八 九,何其悲以深也”(《聊斋志异》跋二),也如作者所自云:“浮 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聊斋自志》) 所悲的,主观上也许只是科场失意、功名未就、老死牖下,但客观上 其作品中的感伤却仍然充满了那个时代的回音。正因为人世空幻,于 是寄情于狐鬼;现实只堪厌倦,遐想便多奇葩。《聊斋》中荒唐的生 死狐鬼故事,已不复是《牡丹亭》的喜剧氛围,而毋宁带着更多悲剧 气氛。这种深刻的非自觉性的“悲以深”的感伤意识,构成了聊斋浪 漫故事的美丽。这不是用“愤世嫉俗”之类所能简单解释的。 此外,不同于《牡丹亭》《西游记》那么快乐和单纯,《桃花扇》 《长生殿》和《聊斋志异》这批作为戏曲、小说(不同于诗文)的感伤 文学的另一特征,是由于它们或痛定思痛或不满现实,对社会生活面 作了较广泛的接触、揭露和讽刺,从而具有远为苦痛的现实历史的批 判因素。这正是它们必将走向下一阶段批判现实主义的内在倾向。 浪漫主义、感伤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这就是明清文艺思潮三个不同 阶段,这是一条合规律性通道的全程。在第三阶段(乾隆),时代离开 解放浪潮相去已远,眼前是闹哄哄而又死沉沉的封建统治的回光返 照。复古主义已把一切弄得乌烟瘴气麻木不仁,明末清初的民主民族 的伟大思想早成陈迹,失去理论头脑的考据成了支配人间的学问。 “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梁谋”,那是多么黑暗的世界啊。像 戴震这样先进的思想家也只能以考据名世,得不到人们的任何了解。 他自己视为最重要的哲学著作——痛斥宋儒“以理杀人”的《孟子字 义疏证》,连他儿子在编集子时也把它排斥在外,视为无足轻重。那 是没有曙光、长夜漫漫、终于使中国落在欧洲后面的十八世纪的封建 末世。在文艺领域,真正作为这个封建末世的总结的,就要算中国文 学的无上珍宝《红楼梦》了。 关于《红楼梦》,人们已经说过了千言万语,大概也还有万语千言要 说。因此,本书倒不必给这个说不完道不尽的奇瑰留更多篇幅。总 之,无论是爱情主题说、政治小说说、色空观念说,都似乎没有很好 地把握上述具有深刻时代社会根基的感伤主义思潮在《红楼梦》里的 升华。其实,正是这种思潮使《红楼梦》带有异彩。笼罩在宝黛爱情 的欢乐、元妃省亲的豪华、暗示政治变故带来巨大惨痛之上的,不正 是那如轻烟如梦幻、时而又如急管繁弦似的沉重哀伤和喟叹么?因 之,千言万语,却仍然是鲁迅几句话比较精粹: ……颓运方至,变故渐多;宝玉在繁华丰厚中,且亦屡 与‘无常’觌面,……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 之者,独宝玉而已。(《中国小说史略》) 这不正是上述人生空幻么?尽管号称“康乾盛世”,这个封建行程的 回光返照毕竟经不住“内囊却也尽上来了”的内在腐朽,一切在富丽 堂皇中、在笑语歌声中、在钟鸣鼎食、金玉装璜中,无声无息而不可 救药地垮下来、烂下去,所能看到的正是这种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 糜烂、卑劣和腐朽,它的不可避免的没落败亡……,严峻的批判现实 主义于是成熟了。“与前一阶段市民文艺的现实主义对富贵荣华、功 名利禄的渴望钦羡恰好对照,这里充满着的是对这一切来自本阶级的 饱经沧桑、洞悉幽隐的强有力的否定和判决。这样,创作方法在这里 达到了与外国十九世纪资产阶级批判现实主义相比美的辉煌高度,然 而也同样带着没有出路、没有革命理想、带着浓厚的挽歌色调…” (拙作《审美意识与创作方法》,《学术研究》1963年第6期)。《儒 林外史》把理想寄托在那几个儒生、隐士的苍白形象上,《红楼梦》 只能让贾宝玉去做和尚和解脱在所谓色空议论中,这些都是《桃花 扇》归结为渔樵的人生空幻感的延续和发展。它们充满了“梦醒了无 路可走”的苦痛、悲伤和求索。但是,它们的美学价值却已不在感 伤,而在对社会生活具体地描述、揭发和批判,《红楼梦》终于成了 百读不厌的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极摹人情世态之歧,备写悲欢离 合之致”,到这里达到了一个经历了正反合总体全程的最高度。与明 代描写现实世俗的市民文艺截然不同,它是上层士大夫的文学,然而 它所描写的世态人情悲欢离合,却又是前者的无上升华。

    (四)绘画与工艺

    上面只谈了文学、戏曲。其实,在基本为文人士大夫所垄断的绘画艺 术中,也经历了这种接近平行的思潮演变,只是其具体表现形式有所 不同。 与明中叶的时代潮流相吻合,以仇英为显赫代表的院体青绿山水以及 著名的吴派首领沈周和文征明、唐寅等人,他们共同体现了一种倾 向,这就是接近世俗生活,采用日常题材,笔法风流潇洒,秀润纤 细,可说相当于上述文学中的市民文艺和浪漫主义阶段。出身不高的 仇英[图版50] [72] “独步江南者二十年”(《清河书画舫·亥集》), 人物、山水都很出色,而以描写具有故事情节内容的历史题材为特 点,如《春夜宴桃李园图》、《汉高祖入关图》等等,工整清秀,不 避彩色,于富丽中显高雅,令人起开朗愉快之感。连诋毁所谓院体、 青绿的董其昌,对仇英也下心低首。他实际也可代表相当于市民文艺 的绘画。沈周、文征明、唐寅三人,活跃在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 区,他们以在野士大夫、文人学士的角色,“赋性疏朗,狂逸不 羁”,有着不大受约束的生活、观念和情感。他们一方面与较多的社 会阶层相联系,一方面能更自由地抒写自己的主观世界,追求气韵神 采的笔墨效果,成了他们的艺术理想。尽管题材可能狭小单调(例如 比仇英),但他们却以一种浪漫方式与仇英同样反映社会时代新因素 带来的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变化。像文征明的《雨景山水》,秀丽温 润,给人以某种特殊亲切之感和春天似的愉快,是颇异于前人的。 仇、沈、文、唐并称四大家,一点也不奇怪。比他们晚数十年的徐 渭,更突出地表现了这种浪漫特色。徐渭可说是明中叶以来的浪漫思 潮在绘画领域的集中代表。正如哲学上的李贽,戏曲中的汤显祖,小 说中的吴承恩,文学中的袁中郎一样。他们基本同时而连成一气。 到明末清初,遭受国破家亡和社会苦难之后,以朱聋、石涛等为代表 的绘画则转入了另一个阶段。与前一阶段吴派的工整细丽刚好相反, 他们在风格上继承发展着徐渭,简练的构图,突兀的造形,奇特的画 面,刚健的笔法…,构成了他们作品的独特风貌,强烈感染着人们。 这是明显抒写着强烈悲痛愤恨的绘画,正好相当于感伤文学阶段。像 以著名的以亦哭亦笑的“八大山人”作署名[图版51] [73] 所代表的那 种种傲岸不驯、极度夸张的形象,那睁着大眼睛的翠鸟、孔雀,那活 跃奇特的芭蕉、怪石、芦雁、汀凫,那突破常格的书法趣味,尽管以 狂放怪诞的外在形象吸引着人们,尽管表现了一种强烈的内在激情和 激动,但是也仍然掩盖不住其中所深藏着的孤独、寂寞、伤感与悲 哀。花木鸟兽完全成了艺术家主观情感的幻化和象征,在总体上表现 出一种不屈不挠而深深感伤的人格价值。与“八大”同样体现这一精 神的是道济[图版52、53] [74] 。石涛《画语录》是这一时期的标准美 学著作,它强调的也正是:“夫画者,从于心者也”“山川使予代山 川而言也…,山川与予神遇而迹化也”,要求客观服从于主观,物我 同一于情感。他的作品与朱聋同样以简练深厚的笔墨,表现了那寂 寞、愤慨与哀伤。 与上述文学思潮第三阶段大体相当的,在绘画领域却并非批判现实主 义,而仍然是上述感伤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这就是以扬州八怪为代表 的花鸟绘画。出现在“乾嘉盛世”的这个江南画派,上承朱聋、道济 (以及可追溯到明代的徐渭)的传统。时代的感伤、愤慨是逐渐没有 或褪色了,但更突出了个性。他们各以其独特的笔墨、构图、色彩、 形象,或粗豪放浪,或精工柔美,把中国画推到了一个接近近代的新 阶段。与当时弃帖学、崇北碑的书法风气有关,讲求锋芒、遒劲、古 拙,通过异常简略的形象表达出异常强烈的个性感受,笔情墨趣成了 绘画的核心,它不完全脱离现实形象,却又大大超越于它,而使笔墨 本身及其配列组合具有独立的审美意义,它们成为唤起审美感情的 “有意味的形式”,而根本不在描绘的对象。这些花鸟作品在具象再 现中却充满现代抽象意味,所以在现代中外都受喜爱,并一直有着发 展。郑板桥、金冬心、李复堂、罗两峰等人直接为晚清和现代画家从 任伯年、吴昌硕到齐白石、潘天寿、刘海粟开辟了道路,正如同《儒 林外史》《红楼梦》等为晚清小说作先导一样。这种将题材、对象、 笔墨统统作为表现主观心情意绪的工具,却又正与文学中的批判现实 主义一样,是对那个黑暗反动统治的一种自觉或不自觉的对抗和揭 露,是那同一个时代的进步心音。象郑板桥及其作品墨竹[图版54] [75] 等等,便是相当典型的代表。它们既可说是上述明代浪漫主义、明清 之际感伤主义的在清代的余波,也可说是相当于文学思潮的第三阶段 批判现实主义的个性反抗即与黑暗现实社会的不协调。总之,这是一 种合规律性的文艺潮流的发展,不是一两个人或偶然现象,而有其深 刻的社会的和思想的内在逻辑。包括像当时正统文学中的袁枚倡性 灵,反束缚,嘲道学,背传统,也是这同一历史逻辑的表现一样。它 们共同地体现出、反射出封建末世的声响,映出了封建时代已经外强 中干,对自由、个性、平等、民主的近代憧憬必将出现在地平线上。 这种憧憬到鸦片战争后,果然就逐渐明确出现了。把握和探求这些文 学艺术中的深层逻辑对欣赏理解它们,具有重要的意义。 除上述文学、戏曲、绘画外,建筑在明清除园林、内景外发展不大。 雕塑则高潮早过,已走下坡。(如果把同样题材例如石狮相比,便很 显然:汉之拙重,六朝之飘扬,唐之圆深,明清则如猫狗似的驯 媚。)音乐、舞蹈则已溶化在戏曲中。于是只有工艺可言了。明清工 艺由于与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如出口外洋)和手工技艺直接相联,随 着社会中资本主义因素的出现和发展,它们有所发展。审美趣味受商 品生产、市场价值的制约,供宫廷、贵族、官僚、地主、商人、市民 享用的工艺产品,其趣味倾向与上述绘画和文学的进步思潮,则是恰 好相反的。但由于技术的革新,技巧的进步,五光十色的明清彩瓷、 铜质珐琅、明代家具[图版56] [76] 刺绣纺织等等,呈现出可类比于欧 洲罗可可式的纤细、繁缛、富丽、俗艳、矫揉做作等等风格。其中, 瓷器本历来是中国工艺的代表,它在明清也确乎发展到了顶点。明中 叶的“青花”到“斗彩、五彩”[图版55] [77] 和清代的“珐琅彩”、 “粉彩”等等,新瓷日益精细俗艳,它与唐瓷的华贵的异国风,宋瓷 的一色纯净,迥然不同。也可以说,它们是以另一种方式同样指向了 近代资本主义,它们在风格上与明代市民文艺非常接近。所以,从工 艺说,也就不存在上述三阶段思潮的区划了。

    结语

    对中国古典文艺的匆匆巡礼,到这里就告一段落。跑得如此之快速, 也就很难欣赏任何细部的丰富价值。但不知鸟瞰式的观花,能够获得一个虽笼统却并不模糊的印象否?艺术的各种突出的不平衡性,经常使人怀疑究竟能否或应否作这种美 的巡礼。艺术与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艺术各部类之间的不平 衡,使人猜疑艺术与社会条件究竟有无联系?能否或应否去寻找一种 共同性或普遍性的文艺发展的客观规律?民生凋敝、社会苦难之际,可以出现文艺高峰;政治强盛、经济繁荣之日,文艺却反而萎缩。同一社会、时代、阶级也可以有截然不同、彼此对立的艺术风格和美学 流派。……这都是常见的现象。客观规律在哪里呢?维列克(Renè Wellek)就反对作这种探究(见其《文学概论》)。但我们并不能同意这 种看法,因为所有这些,提示人们的只是不应作任何简单化的处理, 需要的是历史具体的细致研究;然而,只要相信人类是发展的,物质 文明是发展的,意识形态和精神文化最终(而不是直接)决定于经济 生活的前进,那么这其中总有一种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规律, 在通过层层曲折渠道起作用,就应可肯定。例如,由于与物质生产直 接相连,在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的年代,某些艺术部类如建筑、工艺等 等,就要昌盛发达一些,正如科学在这种时候一般也更有发展一样。 相反,当社会动乱生活艰难的时期,某些艺术部类如文学、绘画(中 国画)却可以相对繁荣发展,因为它们较少依赖于物质条件,而正好 作为黑暗现实的杰出对抗而出现。正如这个时候,哲学思辨也可以更 发达一些,因为时代赋予它以前景探索的巨大课题,而不同于在太平 盛世沉浸在物质岁月中而毋须去追求精神的思辨、解脱和慰安一 样…。总之,只要相信事情是有因果的,历史地具体地去研究探索便 可以发现,文艺的存在及发展仍有其内在逻辑。从而,作为美的历程 的概括巡礼,也就是可以尝试的工作了。 一个更大的问题是,如此久远、早成陈迹的古典文艺,为什么仍能感 染着、激动着今天和后世呢?即将进入新世纪的人们为什么要一再去 回顾和欣赏这些古迹斑斑的印痕呢?如果说,前面是一个困难的艺术社 会学的问题,那么这里就是一个有待于解决的、更为困难的审美心理 学问题。马克思就曾尖锐地提出这个问题。解决艺术的永恒性秘密的 钥匙究竟在哪里呢?一方面,每个时代都应该有自己时代的新作,诚 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说,尽管是莎士比亚,也不能代替今天的作品; 艺术只有这样才流成变异而多彩的巨川;从而另一方面,这里反而产 生继承性、统一性的问题。譬如说,凝冻在上述种种古典作品中的中 国民族的审美趣味、艺术风格,为什么仍然与今天人们的感受爱好相 吻合呢?为甚么会使我们有那么多的亲切感呢?是不是积淀在体现这些 作品中的情理结构,与今天中国人的心理结构有相呼应的同构关系和 影响?人类的心理结构是否正是一种历史积淀的产物呢?也许正是它 蕴藏了艺术作品的永恒性的秘密?也许,应该倒过来,艺术作品的永 恒性蕴藏了也提供着人类心理共同结构的秘密?生产创造消费,消费 也创造生产。心理结构创造艺术的永恒,永恒的艺术也创造、体现人 类传流下来的社会性的共同心理结构。然而,它们既不是永恒不变, 也不是倏忽即逝、不可捉摸,它不会是神秘的集体原型,也不应是 “超我”(Super-ego)或“本我”(id)。心理结构是浓缩了的人类历 史文明,艺术作品则是打开了的时代魂灵的心理学。而这,也就是所 谓“人性”吧? 重复一遍,人性不应是先验主宰的神性,也不能是官能满足的兽性, 它是感性中有理性,个体中有社会,知觉情感中有想象和理解,也可 以说,它是积淀了理性的感性,积淀了想象、理解的感情和知觉,也 就是积淀了内容的形式,它在审美心理上是某种待发现的数学结构方 程,它的对象化的成果是本书第一章讲原始艺术时就提到的“有意味 的形式”(significant form)。这也就是积淀的自由形式,美的形 式。 美作为感性与理性,形式与内容,真与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 一(参阅拙作《批判哲学的批判》第十章,人民出版社,1979年), 与人性一样,是人类历史的伟大成果,那末尽管如此匆忙的如此粗糙 的随笔礼记,历史巡礼,对于领会和把握这个巨大而重要的成果,该 不只是一件闲情逸致或毫无意义的事情吧? 俱往矣。然而,美的历程却是指向未来的。

  • 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

            我的这些老的想法的形成,一部分来源于以前的科学训练本身,一部分则来源于我对科学哲学的历久不衰的业余兴趣。这些想法,不管什么样的教育作用,也不管理论上怎样言之成理,却怎么也不足以说明历史研究中所呈现出来的实际情况。但它们历来都是许多科学问题讨论中的基本原则,这就需要彻底揭穿它们貌似有理的假象。这么一来,我的专业计划就完全变了,先是从物理学转到了科学史,以后又从更直接的历史问题逐步回到了同哲学有更大关系的问题,而起初正是这些问题把我引向了历史。在我已发表的著作中,除少数几篇文章以外,本文还是第一次注重谈我早期关心的问题。某种程度上我也想通过本文向我自己和朋友们交代一下,最初我是怎样脱离科学的研究而走向科学史的研究。

            我第一次有机会深入探索下面提出的某些思想,是因为我在哈佛大学研究班中当了三年研究生。没有那一段自由时期,要转到一个新的领域就困难多了,甚至于根本办不到。那几年我把一部分时间用到科学史上。特别是我连续研究了亚里山大·柯依列(Alexandre  Koyre)的著作,并第一次接触到爱弥尔·梅耶逊(Emile  Meyerson)、海伦奈·迈兹热(Helene Metzger)和安奈里斯·麦尔(Annelies   Maier)的著作。①这些学者出近年来其他大多数人更清楚地表明,在科学思想准则同今天大不相同的时期中,科学的思维可能是怎样的。虽然我愈来愈怀疑他们的某些历史解释,但他们的著作同A.O.勒沃乔伊(Lovejoy)的《伟大的存在之链》一起,对于我的科学思想史概念的形成,仍然是主要的动因之一。

    那几年我还化了很多时间探索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它们表面上同科学史没有什么关系,但现在却也象科学史一样提出了一些引起我注意的问题。我曾偶而从一条脚注中知道了让·皮亚瑞(Jean   Piaget)的实验,他用这些实验阐明了成长中的儿童所感知的各个世界,以及他们从一个世界转到另一个世界的过程。②我的一位同事要我读一读感觉心理学、特别是格式塔心理学③的文章。还有一位介绍我看本杰明·李·沃夫(Benjamin    Lee Whorf)是怎样考虑语言对世界观的作用。W.V.O.奎因(Quine)则为我解开了区别分析和综合的哲学之谜。④这是研究班所容许的自由探索,只有通过这样的探索我才能看到路德维克·弗莱克(Ludwik    Fleck)的几乎没有人知道的专题著作《科学事实的出现和发展》(巴塞,1935年),此文先于我而提出了我的许多想法。弗莱克的著作同另一位实习生弗朗西斯.X.萨顿(Francis    X.Sutton)的评论一起,使我意识到需要把这些想法置于有关科学界的社会学之中。读者将发现我在下文很少涉及这些著作或谈话,但我对它们的感激之情都超乎我现在所能复述或估价的。

    ①影响特别大的是柯依列:《伽里略研究》(3卷本,巴黎,1939年);梅耶逊:《同一和现实》,凯特·劳温伯格(Kate   Loewenberg)译(纽约,1930年);迈兹热:《法国从十七世纪到十八世纪的化学学说》(巴黎,1923年),《牛顿、斯塔耳、波尔哈夫和化学学说》(巴黎;1930年);以及麦尔:《十七世纪的先驱者伽里略》(《后期经理哲学的自然哲学研究》;罗马,1949年)。

    ②这些实验所反映出来的观念和过程,也是直接从科学史中涌现出来的,因此皮亚瑞有两组研究特别重要:《儿童的因果性概念》,马乔利·加贝因(Marjorie  Gabain)译(伦敦,1930年),以及《速度观念和家居幼儿》巴黎,1946年)。

    ③格式塔心理学(Gestalt    psychology),也有时译为“完形心理学”,心理学的一个重要流派。它认为心理现象的基本因素不是感觉,而是某种心理结构的“完形”,由个体内部固有的组成简单图形的能力所形成,即以主观的内在规律解释心理现象。这个学派最初在1912年产生于德国,后来扩展到物理、生物、经济等领域。——译者注

    ④后来约翰·B·卡洛耳(Job B.Carroll)收集了沃夫的文章编成《语言、思想和现实——本杰明·李·沃夫著作选》(纽约,1956年)。奎因的观点见于《经验主义的两个教义》,在他的《从逻辑观点看》(马萨诸基州,坎布里奇,1953年)一书中再版;第20-46页。

    在我作研究生的最后一年中,波士顿的洛厄尔研究所(Lowell Institute)请我去讲演,这使我第一次有机会测验一下我这个正在形成之中的科学观。于是产生了1951年3月间连续发表的八篇公开讲演,题目是《探索物理学理论》。第二年我开始讲授科学史本身,以后在差不多整整十年中,在一个我从未系统研究过的领域中讲课所带来的问题,使我没有什么时间把我最初产生的各种观点准确地表达出来。幸而这些观点证明,它们可以暗暗指明方向,也可以为我进一步讲授提出一套问题。因此,我得感谢我的学生来听这些宝贵无比的课,在这里既肯定了我的观点的生命力,同时也是一种卓有成效的交流方式。研究班结业以后,我所发表的绝大部分主要关于历史方面的研究,尽管表面上似乎各不相同,却都由这些同样的问题和方向统一起来了。有的课讨论了某一种形而上学在创造性科学研究中所起的必要作用。另外一些则检查了一种新理论的实验基础是怎样被人们积累起来并吸收进去的,这些人本来信奉一种绝不相容的旧理论。在这个过程中,这些课描述了这样一种发展模式,我在下文将称之为新理论或新发现的“涌现”。此外还讨论了其他一些这一类的问题。

    1958-1959年间我应邀到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由此开始了这个专题研究的最后阶段。这时我又一次有可能集中到以下所要讨论的问题上。特别重要的是,在一个主要是由社会科学家组成的团体中呆了一年,使我碰上一些预料不到的问题:这样的团体同培育了我的自然科学家团体有什么不同呢?特别使我吃惊的是,各个社会科学家对于合理的科学问题和科学方法的本质,竟有那么多、那么深刻的显著分歧。无论从历史上或者从现在的认识上看,我都怀疑,自然科学工作者对这些问题是否就比他们社会科学界的同事们掌握更可靠、更稳定的答案。但今天似乎只是心理学家或社会学家们所特有的根本原则的争论,天文学、物理学、化学或生物学的实践不知怎么总是激不起来。为了要找到分歧的根源,我认清了此后我称之为“规范”①的东西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我是把“规范”作为普遍承认的科学成就,在一段时期中它为科学工作者团体提出典型的问题和解答。一旦我的这个难点得到了解决,此文的草稿就迅速涌现了。

    ①规范,原文是paradigm。这个字来自希腊文,原来包含“共同显示”的意思,由此引出模式、模型、范例等义。特别是用在文法中,表示词形变化规则,如名词变格、动词人称变化等。作者在这个基础上用这个字来说明科学理论发展的某种规律性,即某些重大科学成就形成科学发展中的某种模式,因而形成一定观点和方法的框架。“规范”的译法比较接近于作者的原义。——译者注

    这份草稿产生的经过,这里不需要再说了,但是对这种历经修改,而仍然保存的形式,还必须再说几句。在完成第一稿并大加修改之前,我还一直期望手稿会单独成为《统一科学百科全书》中的一卷。这部先驱著作的编者们先是请求,后来使我明确地承担了义务,最后又以非凡的机智和耐心等待结果。我很感谢他们,特别是查理士·毛里斯(Charles    Morris),他挥动着那根必不可少的刺棒,说服我完成了手稿。但限于《百科全书》的篇幅,我必须以极度浓缩的纲要形式表述我的观点。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虽使这个限制有所放松,而且手稿也有可能同时独立出版,但这一著作仍然作为一篇文章,而不是这个题目所最终要求的那样一本完整的书。

    我的最根本目的,就是要促使人们改变对熟知材料的理解和评价,因而对这第一次说明的纲要性决不能动摇。相反,如果读者自己的研究工作使他们对这里所提倡的新方向已有所准备,他就会感到本文这种形式不但更有启发,也更容易接收。但也有不利的方面。这证明我在开头所说的还有必要从各方面加以扩大和深入,我希望最后能有这样一个更详细的版本。历史上的有利证据,要比下面有限篇幅中所能容纳的多得多了。而且,既有物理科学史的,也有生物科学史的。这里我决定只用前一种证据,一方面是为了文章更为紧凑,一方面也是根据现有的力量。此外,这里所提出的科学观还对许多新的研究领域,包括历史领域和社会学领域,都可能有作用。例如,反常现象也即不合预想的现象是怎样愈来愈引起科学界的注意,就需要仔细加以研究;同样,一直无法解释的一种反常现象所引起的危机,也需要研究。再说,每一次科学革命都要改变经历革命以后科学界的历史面貌,如果这个说法是对的,这种改变也会影响革命以后教科书和科学出版物的结构。其后果之———改变了研究报告脚注中所引用的文献——应作为发生革命一个可能的标志而加以研究。

    因为要大大压缩篇幅,我只好放弃许多重要问题的讨论。例如,对科学发展中的前规范时期同后规范时期的区别,我就说得太简要了。一个学派的竞争如果表现出初期的特点,就是由于某种很象是规范的东西引导的结果,而晚期则有两种规范和乎共处的情况,尽管我认为这是罕见的。只掌握一种规范还不足以成为第II节所讨论的过渡的准则。更重要的,除了偶而作简要介绍以外,我从没有谈过科学发展中技术进步的作用,或者外部的社会条件、经济条件和精神条件的作用。但只要看着哥白尼和历书的关系就可以知道,外部条件也可以使单独一种反常现象成为一场严重危机的根源。这个例子同样可以表明,人们如果想找到某种革命的办法以结束危机,可供他们选择的范围就要受到科学以外条件的一定影响。①仔细分析这一类的后果,我认为决不会改变本文所提出的主要论点,却肯定会增添一个对了解科学进展具有头等重要意义的分析方法。

    ①在T·S.库恩的《哥白尼革命:西方思想发展中的行星天文学》(马萨诸塞,坎布里奇,1967年)一书第122~132、270~271页讨论了这些因素。关于外部的精神条件和经济条件对科学实际发展的作用,我在下列文章中有所阐明:《同时发现能量守恒之例》,载《科学史中的关键问题》,马歇尔·克莱杰特(Marshall    CComgett)编(威斯康星,麦迪逊,1959年);第321~356页;《沙迪·卡诺工作的技术先驱》,载《世界科学史成就》第XIII卷(1960年),第247~251页;以及《沙迪·卡诺和卡格纳(Cagnard)热机》,《爱西斯》(Isis)杂志,第III卷(1961年),第567~574页。因此,只是从本文所讨论问题的角度看,我才把外部因素的作用看得比较小。

    最后,也许最重要的是,篇幅的限制大大影响了我处理本文中由历史所指明的科学观的哲学含义。显然存在这样的含义,我已试图指出并论证了其中一些主要的。但同时,我总是回避详细讨论当代哲学家们对相应问题的各种不同主张。我所怀疑的,往往更多针对一种哲学态度,而更少针对任何一种首尾一贯的表述。结果,有些人如果不能跳出这种一贯的立场来看待问题和认识问题,他们就会觉得我没有领会他们的意思。我想他们错了,但本文并不打算说服他们。要说服他们,必需另外写一本更长得多的不同类型的书。

    对于曾经帮助我形成我的思想的学术著作和研究机构,这个序言所叙述的一些自传片段可以为我表示感谢。我还想通过后文的引证偿还其余的债务。但是无论在上文或下文,我只能暗示一下对许多人的深切感激,他们的批评建议都在一定时期支持并指导了我的思想的发展。从本文这些想法开始形成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如果把所有那些字里行间受到他们某种影响的人都—一列举出来,那就差不多成了一张我的朋友和相识的总名单。因此我只好限于列举少数对我影响最大的,即使这样,记忆的错误也在所难免。

    詹姆士·B·柯南特(ant),当时的哈佛大学校长,第一个引导我转向科学史,由此开始改变了我对科学进展本质的看法。从那时以来,他就慷慨地给以意见、批评和时间——包括阅读我的草稿并建议作重大修改的时间。留纳德·K、纳什(Leonard    K.Nash)同我一起教了五年由柯南特博士开始的历史方面的课程。在我的思想最初成形的那几年中,他更积极地参加了筹划,但在最后发展阶段上他却错过去了。幸亏在我离开坎布里奇以后,我在伯克利的同事斯坦利·卡维尔(Stanley    Cavell)起了富有创造性的共鸣作用。卡维尔是一个主要研究伦理学和美学的哲学家,他得出的结论同我的十分一致,一直是一个激励和鼓舞我的源泉。而且,他还是唯一的一个可以同我只用一言半语探索思想。这种交流方式表明,他的理解力足以为我指出怎样通过或绕过我在准备第一个手稿时所遇到的主要障碍。

    那还是一个草稿,许多别的朋友帮助我重新系统化。我想他们会原谅我的,如果这里我只举出贡献最广泛、最关键的四个名字:伯克利学院的保尔·K·费耶雷本(Paul    K.Feyerabend)、哥伦比亚大学的厄奈斯特·纳格耳(Ernest    Nagel)、劳伦斯放射实验所(Comwrence Radiation    Comboratory)的H·庇尔·诺埃斯(H.Pierre Noyes)和我的学生约翰·

    L·海耳布隆(John L. Heilbron),在准备最后付印时他经常密切配合我一起工作。我发现,他们的一切保留和建议都极有帮助,但是没有根据可以使我相信(倒有根据使我怀疑)无论是他们还是上面提到的其他人会全盘赞同最后的手稿。

    最后我还得感谢我的父母、妻子和孩子们,当然是完全另外一种感谢。也许最后我还得在许多方面承认,他们每个人也都对我的著作贡献了一些思想片断。但他们还以各种不同的程度作了一些更加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他们保证了这个工作的进行,甚至鼓励我献身于它。任何一个同这样一项工程搏斗过的人都会承认,有时的确是要付出这样的代价的。我不知道应当怎样感谢他们才好。

        T.S.库恩    加利福尼亚    伯克利    1962年2月

    I 导言:赋予历史的一种作用

    但是,如果人们所不断寻找和分析的历史资料,只是为了回答科学课本中那些永恒不变的陈词滥调所提出的问题,那么,即使根据历史,也无法形成新的科学观。比方说,这种课本似乎总是暗示,书中所描述的各种规则、定律、理论已经完美地表明了科学的内容。几乎无一例外,这些书读起来都象是在说:科学方法其实就是搜集教科学材料的技巧,再加上对材料进行理论概括的逻辑推理方法。这就造成了对科学本质和科学发展的一种纠缠不清的科学观。

    科学如果只是一堆现行课本中的事实、理论和方法的总汇,那么科学家不管有没有成就,也只能努力对这个总汇贡献一二而已。科学的发展成了一点一滴的进步,各种货色一件一件地或者一批一批地添加到那个不断加大的科学技术知识的货堆上。科学史成了这样一门学科:它既要记载这个连续不断的积累过程,也要记载阻止这一进程的障碍。历史学家为关心科学的发展,他就负有以下两个主要任务。一方面,他必须确定是什么人、什么时候发现或发明当代科学中的各种事实、定律和理论。另一方面,他还必须描绘和解释妨碍现代科学课本各部分更快积累起来的那一堆错误、虚构和迷信。许多研究工作都是为此而进行的,有一些现在仍然是这样。

    但近年来有几个科学史家已经发现,要按照这种渐进积累的观点进行工作,愈来愈困难了。作为这个积累过程的记录者,他们发现,研究得愈是深入,就愈是难于而不是易于回答这样一些问题:氧是什么时候发现的?是谁第一个想到能量守恒?有几个人还愈来愈怀疑,问题可能从根本上就提错了。科学也许根本就不是通过一个一个发现和发明的积累而发展。同时,科学史家要把过去人们所观察和相信的“科学”部分,同前人任意扣上“错误”、“迷信”的部分互相区别开来,也遇到愈来愈大的困难。他们愈是仔细研究象亚里士多德力学、燃素说化学、热质说热力学等等,就愈会感到,那些一度流行过的自然现,从总体上说,一点也不比今天流行的更不科学些,或者更加是人类天性怪解的产物。如果把这些过时的信念叫做虚构,那么,今天使我们获得科学知识的方法和根据,也同样可以产生虚构,可以证明虚构。另一方面,如果把它们叫做科学,那么,科学里面就包含一些我们今天所绝对不能容纳的信念。在这二者之间,科学史家必然要选择后者。过时的理论不能因为遭到摒弃就一定不科学。但这么一来,我们就再也难以把科学的发展看成单纯的增加了。同样,在科学史研究中把个别的发明和发现孤立起来也会遇到困难,这就有理由从根本上怀疑,科学史究竟是不是这样一个由个别科学贡献复合而成的积累过程。

    所有这些疑问,最后引起了科学研究史编写中的一场革命,尽管现在还是刚刚开始。科学史家逐步地、往往并不完全自觉地开始提出另外一类问题,研究另外一条往往并非渐进性的科学发展路线。他们不再去寻求一门古老科学对我们现代文明的永恒贡献,而是试图表现这门科学当时的完整历史。例如,他们并不问伽里略的观点同现代科学观点有什么关系,却要问伽里略的观点同当时他那个集体,即他在科学上的老师、同学和直接继承者的观点之间有什么关系。而且,他们在研究历史上这些集体的观点时还坚持这样一个出发点;尽可能使历史上的这些观点内部联系得最紧密,又最能符合于自然界。这个出发点通常是同现代科学的出发点大不一样的。通过这样写成的著作,最典型的也许就是亚历山大.

    柯依列的著作,我们可以看到,科学已不尽然是那种人们在历史编写旧传统中所争论的那样了。历史研究至少已暗示了一种新的可能的科学形象。本文的目的就是要说明编写历史的某些新含义,以勾画出这个科学形象的轮廓来。

    这样做,科学的哪个方面将会突出出来呢?首先,至少是说明顺序上的首先,方法论本身并不足以使我们能做到:只要按它的指示办就可以对许多科学问题得出唯一可靠的结论来。叫一个人去观察电学或化学现象,但他只知道什么合乎一般科学,却不懂这两门具体科学,他当然会从许多相互矛盾的结论中随便抽出一个来。他之所以从各种合理的可能性中得出这一个特定结论来,可能是因为他从别的地方得来的先入为主的经验,可能是因为调查研究中的某些偶然事件,也可能是由于他本人的个人特点。比方说,他把哪一些具体知识用到化学或电学研究中去了?在许多可以想到的适合这个方面的实验中,他首先选择哪个实验呢?在由此引起的各种复杂现象中,哪些现象会使他感到特别能说明化学变化和电吸引的本质呢?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至少对个人来说,有时甚至对整个科学界来说,都常常是科学发展中所不可缺少的决定性固素。我们将指出,如第II节所说,大多数科学的早期发展阶段都是酒过许多不同自然观之间不断的相互竞争而表现出自己的.特征来。其中每一种自然观都是片面地按照科学观察和方法的要求而得出来的,但又大体上都同这种要求没有矛盾。各个学派之间的不同,不在于各派的方法上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它们都曾经是“科学的”,而在于,如我们后文要说的,它们看待世界和运用科学的不同方式之间的不可比性。观察和经验可以而且必须严格限制科学信念所容许的范围,否则就没有科学。但它们不能单独决定某一种特定的信念本身。由某一特定时代的特定科学共同体所支持的信念,总是在其构成成分中包含了由个人偶然性和历史偶然性所组成的明显任意性因素。

    但这种任意性因素并不表示,任何一个科学集体可以没有一套大家接受的信念而能进行专业活动。这种因素也不会降低那个一定时期内这一集体正是为之而献身的知识总汇的重要意义。科学界如果认为对下面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可靠的回答,实际研究工作就没有开始:组成宇宙的基本实体是什么?它们之间怎样相互作用?又怎样同感官发生作用?对这种实体提出什么问题才合理?用什么办法才能找到答案?至少在已成熟的科学中,对这上类问题的回答(或者是完全可以代替答案的东西)已经深入到了学生由以获得专业训练的教学之中。那种教育又严密又刻板,因而这些答案也可以在人们的科学思维中留下深刻影响。这很能说明常规研究活动的特殊作用以及它在任何一段时间中所遵循的方向。在第III、IV、V各节中考查常现科学时,我们最后将说明,那种研究不过是一种狂热而虔诚的尝试:想把自然界强迫纳入专业教育所规定的思想框框里。同时我们还会怀疑,不管在历史来源或以后的发展中有些什么任意性因素,如果没有这样的框框,究竟还能不能进行研究。

    这种任意性因素确实存在,对科学的发展也有重要作用,这一点将在第VI、VII、VIII各节中详加考察。大部分科学家都难免要把几乎全部时间化在常规科学上,因为常现科学建立在这样一个假定之上:科学家了解世界是什么样子。科学事业的许多成就都是从科学界捍卫这个假定的决心中得来的,必要时还不惜付出相当的代价。例如,常规科学往往压制重大的革新,因为必然要打破它的一些基本成现。但是只要成规中有任意性因素,常规研究的本性又可以保证革新不会被压制很久。有时一个很普通的问题,本来可以用已知的规则和方法加以解决,但是虽经这个专业的研究集体中最有才能的人反复钻研,仍然不得解决。也有时,为常规研究制造的某一种设备不合要求,结果出现了反常,怎么努力也不能使之同科学上预期的现象相一致。在这样一些情况下,常规科学就会走入歧途。这时候——也就是当这一专业再也避不开那种破坏科学实践旧传统的反常现象时——就会开始那种非常研究,最后终于把这一专业引向一套新的成规,为科学实践提供一个新的基础。这种使专业的成规发生变革的非常事件,就是本文所说的科学革命。作为常规科学活动所受传统束缚的补充,革命是对这种传统的破坏。

    科学革命最显著的例子,是那些在以前科学发展中也经常被称为革命的著名事件。因此,在第一次直截了当地分析科学革命本质的第IX、X节中,我们将反复谈到那些在科学发展中同哥白尼、牛顿、拉瓦锡、爱因斯坦等名字相联系的重大转折点。这些历史事件,至少就物理科学而言,比大多数其他事件更能说明科学革命究竟是怎么回事。每一次革命都迫使科学界推翻一种盛极一时的科学理论,以支持另一种与之不相容的理论。每一次革命都必然会改变科学所要探讨的问题,也会改变同行们据以确定什么是可以采纳的或怎样才算是合理解决问题的标准。每一次革命都彻底改变了科学的形象,以至于最后我们不得不说,那个人们在里面进行科学研究的世界也根本变了。这些变化同几乎总是随之而来的争论一起,决定了科学革命的特征。

    研究一下牛顿革命或者化学革命,这种特征表现得特别明显。但本文却有这样一个基本论点;研究革命性不那么明显的其他事件,同样也可以得到这些特征。麦克斯韦方程对于受到影响的小小专业集体也同爱因斯坦方程一样地革命,从而也一样地受到抵制。创立另一种新理论如果触犯了某些专家的专门职权范围,也照例会激起他们同样的反应。对这些人来说,新理论意味着改变常规科学原来所遵循的规则。因此,新理论不可避免地要指责他们所已经完成的许多科学研究。正因为这样,一种新的理论,不管应用范围是多么专门,都很少会、甚至永远也不会只是已知事实的累加。新理论的同化作用要求重新构思原来的理论,重新评价原来的事实,这个内在的革命过程很少是由一个人单独完成的,更不是一夜之间所能完成的。毫不奇怪,历史学家很难为这个漫长的过程标出确切的日期来,而他们的专业语汇却又总是迫使他们把这个过程看成是孤立事件。

    创立新理论,还不仅仅是对有关专业领域专家们的致命的冲击。支配常规科学的成规不仅指明了宇宙包含些什么实体,还暗示了宇宙不包含什么实体。由此可以得出——尽管这一点还要进一步讨论——象氧或X射线那样的发现,决不单单是为了在科学家世界的总汇中多增添一个项目。只要学术界重新评价传统的实验方法,取代它久已熟悉的实体观念,并在这个过程中改变它把握世界的理论框架,最后就会出现这样的结果。除了在单一的常规科学实践中,科学事实和科学理论不能截然分开。正因为这样,意外的发现就不单纯是输入了一些事实,由于这些崭新的事实和理论,科学家的世界既有了量的丰富,也有了质的变化。

    这样来引伸关于科学革命本质的概念,下文将样加叙述。大家知道,引伸就会扭曲通常用法。尽管这样,我还是要说新发现是革命的,因为,正是由于有可能把这些发现的结构同哥白尼那样的革命联系起来,我才觉得这个引伸了的概念有这么重要。上面的讨论表明,常现科学和科学革命这两个互补的概念将怎样在以后紧接的第区节中展开。本文其他部分安排另外三个重要问题。第XI节通过讨论教科书,看着科学革命为什么以前是那么难以发现。第XII节描述了常现科学者传统的拥护者同新传统的追随者之间在革命过程中的竞争。因此,这一节我们也考察了这样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一定程度上可以在科学探索的理论中代替那种科学中通常所熟悉的证实或证伪程序,科学界不同部分之间的竞争,其实不过是不断否定一种以前公认的理论或接受另一种理论的历史过程。最后,第XIII节将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通过革命而发展怎么能同看起来是科学特有的进步性质一致起来呢?对这个问题,本文只想提供一种答案的轮廓,这个答案还取决于尚待进一步探讨的科学共同体特点。

    某些读者肯定已在怀疑,历史的研究究竟能不能得出本书所要讲的那种根本观念上的转变呢?用逻辑两分法的全套武器可以表明:不可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历史是一门纯粹描述的科学,这一点我们说得实在太多了。但上面提出的论点却把历史说成是解释的、有时还是规范的科学。而且,我的许多概括还牵涉到关于科学家的社会学或社会心理学,而我的某些结论至少在传统上是属于逻辑学或认识论的。在前面的一段文字中,我可能会侵犯到现代影响很大的“发现的前后关系”同“论证的前后关系”之间的界限。混淆了不同的科学领域和科学上不同的重点,除了造成极大的混乱以外,还能有什么呢?

    思想上离开了这一类的界限,我们简直无法更了解它们的含意和力量了。许多年来我一直认为,这关系到认识的本质问题。现在我还是认为,经过适当的修正,这些界限仍然可以为我们说明一些重要的问题。但是当我试图把这些界限应用到我们获得、接受和消化知识的实际情况时,即使是广义的应用,也是非常成问题的。这并不是一些基本逻辑或方法论方面的界限,从而比分析科学知识更为重要,现在看来,这正是一套传统可靠答案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答案正是针对提出这种界限的那些问题的。这个逻辑循环绝不会使它们无效。但又确实使它们成为一种理论的组成部分,这样,它们也象其他理论一样需要仔细加以分析。如果它们的内容不仅是一些纯粹的抽象,那就必须看看把它们用到所要阐明的材料时其内容究竟怎样。难道科学史就不能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些现象,可以合理地要求把认识论用上去吗?

    II  走向常规科学

    凡是具备这两个特点的科学成就,此后我就称之为“规范”。这是一个同“常规科学”密切有关的术语。我采用这个术语是想说明,在科学实际活动中某些被公认的范例——包括定律、理论、应用以及仪器设备统统在内的范例——为某一种科学研究传统的出现提供了模型。这就是一些历史学家在“托勒密(或哥白尼)天文学”、“亚里士多德(或牛顿)力学”、“微粒(或波动)光学”等标题下所描述的那种传统。学习这种规范,包括许多比前面所举的还要专门得多的规范,主要是使一个新手准备好参加那个此后他即工作于其中的科学共同体。他在那里所遇到的人,也是从同一模型中学到专业基础的,因此在他们以后的活动中,就不大会再在基本原则方面碰到重大分歧。根据共同规范进行研究的人们,也受同样的科学实践规则和标准所制约。这种制约以及由此所造成的表面上的一致,正是常规科学的前提,也是某一种研究传统形成和延续的起源。

    本文经常用规范概念代替各种熟悉的观念,因此,为什么要引进这个概念,还要作一些说明。具体科学成就作为专业性的规定,为什么要比由此抽象出来的概念、定律、理论和观点更为重要呢?共有规范对于科学中的新手来说,在什么意义上是一个逻辑上不能再分成具有同样功能的更小部分的基本单位呢?当我们在第V节中碰到这些类似问题时,怎样回答这些问题,对于了解常规科学以及有关的规范概念,是具有根本意义的。但是,这种更加抽象的讨论,还要取决于同作用中的常规科学范例或规范范例以前联系得怎样。特别是,如果注意到没有规范,至少是没有上面所举那种毫不含糊而又有约束力的规范,也可以进行某种研究,那么,常规科学和规范这两个相互有关的概念就清楚了。有了一种规范,有了规范所容许的那种更深奥的研究,这是任何一个科学部门达到成熟的标志。

    如果历史学家追溯一组挑选出来的现象,他很可能碰上物理光学历史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发展模式,尽管可能略有变形。今天的物理教科书告诉学生,光是光子,也就是某种波动性和某种粒子性的量子力学实体。由此再研究下去,或者说,根据更精确的数学特征(由此得出语言特征)而研究下去。但是,对光的这种特征的描述,还只有半个世纪。本世纪初普朗克、爱因斯坦和其他人在进行这种描述以前,物理教科书还在教导说光是横波运动,这种认识扎根于一种规范之中,一种从十九世纪初杨(Young)和弗雷斯内尔(Fresnel)的光学著作中最后得出来的规范。波动理论起初也并不是大部分光学工作者所接受的。十八世纪中牛顿的《光学》为这个领域提供了规范,它教导说,光是物质粒子。那时的物理学家们都在寻求光粒子对固体的压力的证据,而早期的波动理论家们却不这样做。[约瑟夫·普列斯特利(Joseph Priestley):《关于视觉、光和色的发现的历史和现状》(伦敦;1972年),第385~39O页]

    物理光学中规范的这种转化,就是科学革。一种规范经过革命向另一规范逐步过渡,正是成熟科学的通常发展模式。但这种模式没有牛顿以前那个时代的特征,我们在这里所关心的也正是二者的差别。从远古开始直到十七世纪末为止,在这段历史时期中没有出现过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关于光的本质的看法。相反,总是有许多互相竞争的学派和小流派,其中大多数都拥护伊壁鸠鲁、亚里士多德或托勒密理论的某种变形。一些人把光看作是从物质客体发射出来的粒子;而另一些人认为,光是介入物体和眼睛之间的某种介质的变态;还有的用介质同眼睛发射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来解释光;此外还有其他各种不同的组合和变形。每一个相应的学派都从它同某一种形而上学的关系中吸取力量,每一个都强调它的理论最能解释的那一组光学现象才是合乎规范的观测。为此,它也精心研究了另外一些观测,以免为进一步的研究留下了悬而未决的问题。[瓦斯科·隆奇(Vaseo Ronchi):《光学史》;让·塔顿(Jean Taton)译(巴黎,1956年),第i-iv章]

    所有这些学派都在各个不同时代为物理光学的主要概念、现象和技巧作出了重大贡献,而牛顿则从中引出了第一个几乎为大家一致公认的规范。任何一个关于科学家的定义,如果排除了这些不同学派中富有创造性的成员,也就排除了这些学派的现代继承人。这些人的确是科学家。但如果回顾一下牛顿以前的物理光学。人们完全可以得出结论说,那时这方面的工作者虽然是科学家,而他们工作的最后成果却不怎么够得上科学。既然可以不要什么共同的信念,每一个物理光学家都感到必须从根本上重建这门科学。这么一来,他要支持些什么观测和实验,也就可以相对自由地加以选择,因为并不存在一套每一个光学家都必须加以采纳的标准方法,或必须加以解释的标准现象。这种情况下所产生的一些著作,就总是对准其他学派的人,而不是对准自然界。这种模式,在今天许多富有创造性的领域中也不陌生,同重大发现和发明之间也没有矛盾。但这却不是牛顿以后物理光学所采取的发展模式,也不是其他自然科学今天所熟悉的模式。

    十九世纪上半叶电学发展的历史可以提供一个更加具体、更为熟悉的例子,说明一门科学在获得第一个普遍接受的规范以前是怎样发展起来的。在那时候,几乎有多少重要的电学实验家,象Hauksbee、Gray、Desaguliers、Du Fay、Nollett、Watson、富兰克林等人,对电的本质就有多少看法。在所有这许多电的概念中,存在着某些共同的东西——这许多概念,都是从当时指导一切科学研究的机械粒子哲学的某种变形中片面地引伸出来的。而且,这些都是真正科学理论的组成部分,它们部分地来源于实验和观察,部分地又决定着怎样选择和解释研究中新出现的问题。虽然所有这些实验都是电学实验,虽然绝大部分实验者都读过彼此的著作,但他们各自的理论却只不过象是同一家族中的不同成员。[杜安·鲁勒(Duan Roller)和杜安· H· D·鲁勒(Duane H·D·Roller):《电荷概念的发展:电学从希腊人到库伦》(《哈佛实验科学事例史》第8例,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1954年);I.B柯亨(Cohen):《富兰克林和牛顿:探索牛顿思辨的实验科学理论以及由此产生的富兰克林电学著作之例》(费拉德尔菲亚,1956年),第Xii~Xii章。对下一段中某些分析的细节,我感谢我的学生约翰·L·布隆尚未发表的文章。在此文发表前,对富兰克林的规范的某种更展开、更确切的说明,见T.S.库恩:《科学研究中教导作用》,载A.C.克隆比(Crombie)编:《1961年7月9~15日牛津大学科学史专题会议》。即将由海涅曼教育书店出版]

    一批早期的理论家们根据十七世纪的实践,把吸引和摩擦起电看作是基本的电现象。这些人倾向于把排斥作为机械回跳所产生的二级效应,并又尽可能拖延对格雷新发现的电传导效应进行讨论和系统研究。另一些“电学家”(如他们所自称的)把吸引和排斥同样看成是电的基本表现,并据以修改他们的理论和研究工作。(实际上他们的人数很少——甚至连富兰克林的理论也从没有充分说明过两个带负电荷的物体为什么互相排斥。)但是他们在同时说明任何一种最简单的导电效应时,也碰上了同前一批人一样的困难。这种效应又为第三批人提供了一个出发点,他们倾向于把电说成是可以穿越导体的“流体”,而不是一种由非导体发射出来的“以太”。于是他们又面临着怎样把他们的理论同大量的吸引排斥效应协调起来的困难。只是通过富兰克林和他的直接后继者的工作才有了一种新的理论,可以同样简便地说明几乎所有这些效应,从而也可以给下一代“电学家”的研究工作提供一个共同的规范。

    象数学、天文学这样一些部门,早在史前时期就有了第一个明确的规范,再象由专业的分化和重组而形成的生物化学,也已臻于成熟。除了这几个特殊部门以外,上文所勾画的情况在历史上还是很典型的。虽然我不得不继续采取这种不恰当的简单化作法,把连续的历史事件硬套上一个简直是信手拈来的名字(例如牛顿或者富兰克林),但我却认为,这样的根本不同正是表现了这样一些学科的特点,象亚里土多德以前对运动、阿基米德以前对静止的研究、布来克(BIack)以前对热的研究、波义耳和波尔哈夫以前的化学的研究、胡顿(Hutton)以前对历史地质学的研究等等。在生物学的各个分支中——例如对遗传的研究——有了第一个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规范,还是最近的事;而在社会科学中,究竟哪些分支已具备这种规范,还完全悬而未决。历史表明,要使科学研究中意见完全一致,实在是艰巨得很。

    但历史也表明了在这条道路上为什么会碰到这样的困难。如果没有一种规范或某种候补规范,凡是可能合乎某一门科学发展的事实,看起来都会同样地合适。结果,最初搜集事实的活动更近乎一种随机活动,而后来科学的发展却使之习以为常了。而且,因为没有必要寻求什么样的更隐秘的信息,最初搜集事实一般也只限于某些信手拈来的材料来源。在由此聚成的蓄水池中,也包含着那些易于受到偶然的观察、实验以及某些更奥秘材料影响的事实,都可以从医药、制定历法和冶金这一类行业中重新找到。由于这些行业可以随时提供不能按照因果关系发现的事实,因而在新科学的涌现中,它们的工艺经常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

    这样来搜集事实,对许多重要科学的起源尽管很重要,但是只要查阅一下普林尼(Pliny)的百科全书式著作或培根的自然史就会发现,这里有个泥坑。这样所产生的文献究竟算不算科学,人们会有所犹豫。培根关于热、色、呼吸、开矿等的“历史”中充满了消息,其中有一些也很深奥难解。但是在这些历史中,他却把那些后来证明是很能说明问题的事实(如通过混合而加热),同那些在一定时期内由于过分复杂而根本综合不到理论中去的事实(如粪堆中的热),杂然并列起来了。[参见培根《新工具》一书中关于热的自然史纲要,《弗兰西斯·培根著作集》第VIII卷,J、斯拜丁(Spedding)、R.L.埃利斯(Ellis)和I.D.希兹(Heath)编(纽约,1869年),第179~203页]还有,任何描述总是不完全的,因此,在一部标准自然史的大量详尽叙述中,也总会遗漏一些后来科学家恰好就在这里找到的重要启示。比方说,几乎没有一部早期的电学“历史”曾经提到过,摩擦过的玻璃棒把草屑吸引过来以后又会把它弹回去。这似乎是机械效应,不是电效应。[鲁勒和鲁勒,培根《新工具》,第14、22、28、43页。只是在培根书中最后引用了这些话之后,排斥效应作为一种明确的电效应才得到普遍的承认]而且,按照因果关系收集事实的时间很少,也没有必需的方法,因而自然史常常把上面我们所举那些描述同我们现在还不大能肯定的描述并列起来,比方说关于阻抗生热(或冷)的描述。[培根,《新工具》第235、337页:“微温的水比完全冷却的水更易于结冰。”对这种奇特观察的早期历史,在下书中有一部分记载:马歇尔·克莱杰特(Marshall CComgett):《乔温尼·马利安尼(Giovani Marliani)和中世纪晚期物理学》(纽约;194O年);第IV章]只有在十分偶然的情况下,例如古代静力学、动力学和几何光学在没有什么预定理论指导下所搜集到的事实,才足以明确地宣告容许第一个规范的涌现。

    这就是在一门科学早期发展阶段上建立这个阶段所特有的各种学派的情况。只有有了理论上和方法论上的信念,才能进行选择、评价和批评;如果没有这种信念,至少是某种隐含的信念,任何一部自然史都无法得到解释。如果这种信念的内容没有隐含在所搜集的事实之中——这种情况就不只是现成的“纯事实”了——那就必须通过流行的形而上学、其他科学或个人和历史的偶然事件从外界提供这种信念。因此毫不奇怪,在任何一门科学的早期发展阶段,不同的人对同样一些领域的现象,尽管未必都是同样一些具体现象,却会作出全然不同的描述和解释。令人吃惊的,而在这些我们称之为科学的领域中也许是最令人吃惊的是,初期的这种分歧总是大部分不见了。

    这些分歧,的确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不见了,而且简直是一劳永逸地不见了。而且,通常总是由于一个前规范学派的成就使这些分歧不见了。这个学派由于它所特有的信念和先入之见,总是只强调那个太大而又太不发达的消息库中的某一特殊部分。有些电学家把电看成是一种流体,并从而特别强调它的传导作用,他们正好提供了一个出色的事例。按照这个信念,他们难以应付已知的大量吸引排斥效应,于是有些人就设想把这种电流体用瓶子装起来。他们努力的直接成果就是莱顿瓶,偶尔随机探索自然的人永远也不会发现这种装置。事实的确是在十八世纪四十年代早期,至少是由两个研究者独立提出来的。[鲁勒和鲁勒,培根《新工具》,第51~54页]富兰克林几乎从一开始进行电学研究时,就特别注意解释这种新奇而结果又特别有意义的专门仪器。他在这方面的成就,提供了使他的理论成为一种规范的最有力的论据,尽管仍然不能充分解释所有已知的.电排斥现象。[麻烦的是带负电物体的相互排斥;可参阅柯亨;前引书;第491~494、531~543页]一种理论成为规范,一定要比其他竞争对手更好,但并不一定要解释、事实上也从未解释过一切可能碰到的事实。

    电流体理论为一小部分相信这个理论的人所提供的东西,后来富兰克林的规范也为全体电学家提供了。这个规范指明了哪些实验值得作,哪些则由于只是针对次要现象或明显的复合现象而不值得。只有规范才能有效地完成这个任务,这部分是因为学派内部的争论使他们不需要再去不断地重申那些基本原则,部分则因为科学家们自信路子走对了,从而鼓舞了他们从事更精确、更深奥、也更费劲的研究工作。①电学家们结成的集体不要再去注意所有一切电学现象了,因而他们就有可能去设计更专门得多的装置,比以往任何电学家都要更加顽强而系统地运用这些装置,以便更细心地追踪某一种选定的现象。事实搜集和理论表述都成了高度有目的的活动。电学研究从而更加有效了,效率也更高了,它从社会方面证实了培根的一句锐利的方法论格言:“从错误中比从混乱中更易于出现真理”。②

    下一节我们将考察这种高度有目的的或者说根据规范所进行的研究工作,但先要扼要说明,规范的涌现怎样影响到这个领域工作集体的结构的。在自然科学的发展中,当个人或集体第一次达到了能吸引下一代大多数实际工作者的综合时,老的学派就逐渐消逝了。这部分是由于这个学派的成员转变到新的规范方面去。但是总会有那么一些人墨守某种老观点,于是他们干脆被排除出这个行业,从此,他们的工作就再也无人理睬了。新的规范意味着这个领域有了新的更严格的规定。谁如果不肯或不能同它谐调起来,就会陷于孤立,或者依附到别的集团那里去。③在历史上,这些人往往干脆呆在哲学部门里,反正那么多的专门科学都是从这里孳生出来的。这些迹象表示,有时正是由于接受了一种规范,才使以前只是关心研究自然界的那批人成了同行,或者至少建立了一门学科。在这些科学中(而不是在医学、技艺、法律这样一些领域中,因为它们主要的存在理由是外界社会需要),形成专门化的期刊,创立专家的学会,并在课程中要求专门地位,通常都同一个集团第一次接受某一种规范有联系。至少,从一个半世纪以前科学的专门化第一次成为制度起,直到最近专门化知识已建立了威信为止,情况就是这样。①应当指出,接受富兰克林的理论并没有完全结束一切争沦。1759年罗勃特·西莫(Robert Symmer)提出了两种流体说;此后许多年中,电学家就是按照电是一种流体还是两种流体而分开来的。但是这个问题的争论只能证实,上面所说普遍承认的成就就是这样把这个专业联结起来了。电学家们虽然在这一点上还有分歧,却已迅速地提出结论:任何实验都不能把这两种理论区别开来,因此,二者是等效的。这以后,两个学派都能够而事实也都利用了富兰克林的理论所提供的一切好处(同上书,第543~546、548~554页)。

    ②培根,前引书,第21O页。

    ③电学史提供了可从普列斯特利、开尔文等人的经历中重现的出色事例。富兰克林报告说,那个世纪中叶欧洲大陆上最有影响的电学家诺列特“生前看到他自己是他那个小流派的最后一人;除了他自己优秀的谪传门徒B.君以外”(马克斯·费兰德[Max    Farrand]编:《本杰明·富兰克林回忆录》[加利福尼亚州伯克利;1949年]第384~386页)。但更有趣的是。所有的学派—直都是愈来愈从专业学科中独立出来。试以占星术为例,它一度是天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再看看从十八世纪末延续到十九世纪初的一个以前很受重视的“浪漫主义”化学传统。这正是查尔士·C·吉利斯庇(Charles C. Gillispie)在下列著作中讨论过的那种传统:《百科全书派和科学中的雅各宾哲学:关于观念和结论的研究》,《科学史中的关键问题》,马歇尔·克莱杰特编(威斯康辛州康迪逊,1959年),第256~289页;《拉马克进化论的形成》,《世界科学史成就》第XXXVII卷(1956年),第323~338页。

    对科学界更严格的限定,还带来了其他的后果。当个别科学家可以接受某一种规范时,他的主要工作就再也不需要从起码的原则开始,证明每一个引进的概念都合理,来重新确立他的研究领域了。这一些都可以留给教科书作者们。而有了一本教科书,科学家就可以从教科书达不到的地方开始研究,从而可以高度集中到科学界所关心的最微妙、最深奥的自然现象中去。这样做,他的研究公报就要开始改变形式了。对这种公报形式的演化,过去研究得太少了,但它在现代的作用却对所有人都是显而易见的,对许多人也是沉闷的。科学家的研究工作再也不会象以前那样,体现在写给那些对此有兴趣人们的书中了,象富兰克林的《关于电的……实验》或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相反,通常只是写一篇简要的文章给同行们看,这些人肯定都知道共有的规范,而且也只有他们能够阅读这些写给他们的文章。

    今天的科学书籍,通常要么是教科书,要么是关于某一方面的科学生活的追溯。科学家写这样一本书,很可能会发现他在专业方面的声誉不是得到提高,而是受到损害。只有在各门科学更早的前规范发展阶段上,。这样的书一般才可以同在其他创造性领域中那样,仍然保持与专业成就的关系。只有在那些仍然把这种书作为一种学术交流工具的领域中,不管有没有专题文章,专门化的界限还是很不严格,外行们还以为只要读了研究工作者的原始报告就可以跟上去。在数学和天文学中,从古以来研究报告就不再是受过一般教育的读者们所能理解的。在力学中,在中世纪后期研究工作已同样深奥,只是到十七世纪早期,在新规范取代曾指导中世纪研究工作的老规范的过程中,才有过一个短暂的时期力学重新为一般人所理解。在十八世纪结束以前,电学研究也开始需要对外行们进行解释,而物理科学的大部分其他分支,到十九世纪一般人就再也不容易接受了。同样经过这两个世纪,从生物科学的各个不同部门中也可以概括出这种过渡来。社会科学有些部门,今天可能还处于这样的过渡之中。专业科学家同其他领域的同行们之间的鸿沟,愈来愈大了,这种哀叹虽已习以为常,肯定也很合理,但人们却太不注意这个鸿沟同科学进展固有机制之间的根本关系了。

    从史前期以来,研究领域一个接着一个都跨过了历史学家称之为一门科学的前史和本史之间的分水岭。这些科学向成熟期过渡,我在这里必须顺序加以讨论,实际上却很少有象我说的那么突然,那么分明。但历史上的这种过渡也不是渐进的,就是说,也不是整个领域一起发展的。电学作者们关于电学现象,在十八世纪前四十年中比他们十六世纪的先驱们拥有多得多的知识。在1740年以后的半个世纪中,并没有几项新的电学现象增加到他们的清单上。不管怎样,在一些重要方面,卡文迪什(Cavendish)、库仑(Coulomb)和伏特(Volta)在十八世纪最后三十几年中的电学著作距离格雷、杜·费直至富兰克林的著作,比这些十八世纪早期的电学发现者的著作距离十六世纪这方面的著作,要远得多了。①只有在1740年到1780年之间,电学家才第一次有可能把建立这样一个领域视为理所当然。从那时起他们就深入进到一些更具体、更深奥的问题上,随后也愈来愈用专题文章的形式把结果报告给其他电学家,而不是用书籍的形式报告给广大知识界。他们作为一个集体,已经达到了古代天文学家的水平,也达到了学生们在中世纪关于运动、在十七世纪晚期关于物理光学、在十九世纪早期关于历史地质学的水平。也就是说,他们已获得一种证明有可能指导整个集体进行研究的规范。除了事后认识到这种好处,很难另外找到什么标准可以明确宣布某一个领域成为一门科学。

    ①在富兰克林以后,有以下几方面的巨大发展:电探测器的灵敏度,第一种可靠的普遍推广的测量电荷的技术,电容概念以及与最新提炼的电压观念之间的关系的进展。还有静电力的定量等。可参阅鲁勒和鲁勒,前引书,第66~81页;W.O.沃克(walker):《十八世纪对电荷的探测和估量》,《科学年鉴》,第1卷(1936年),第66~1O0页;爱德门德·霍普(Edmund Hoppe):《电学研究》(莱比锡,1884年)第1部,第iii~iv章。

    III  常规科学的本质

    ①拉丁文动词“爱”的第一、第二、第三人称。

    ②拉丁文动词“称赞”的第一、第二、第三人称。

    如果了解了怎么可能是这样,我们就会认识到一种规范第一次出现时所能达到的范围和精确性是多么有限。规范所以能够获得这样的地位,因为它去解决一批实际工作者公认的重大问题时比竞争对手更为成功。但它更为成功的之处,却既不是完全成功地解决某一个问题,也不是显著成功地解决多么多的问题。一个规范的成功——不管是亚里士多德对运动的分析、托勒密对行星位置的计算、拉瓦锡对天平的应用还是麦克斯韦对电磁场的数学化——从一开始就主要是一种在选定的、但仍然未完成的事例中获得成功的指望。常现科学就在于实现这种指望,办法是:扩大对于那些规范特别能够加以说明的事实的知识,加强这些事实同规范预测之间的配合,进一步详细表达规范的本身。

    若不是一门成熟科学的真正实际工作者,很难理解一种规范会留下多少有待完成的扫尾工作,而进行这一类工作又是多么使人入迷。这几点必须加以了解。扫尾工作使绝大多数科学家献出了他们的全部生涯。他们创立了我这里称之为常规科学的东西。进一步看,不管是在历史上的还是现代的实验室中,这件事就象是硬要把自然界塞进规范早已制成的相当僵化的框框里。常现科学的目的绝不是引起新类型的现象;凡不适合这个框框的现象,实际上往往根本就看不到。科学家的目标按常规并不是发明新理论,他们也往往不能容忍别人的这种发明。①相反,常规科学研究总是为了深入分析规范所已经提供的现象和理论。

    ①帕纳德·巴勃(bernard Barber):《科学家对科学发现的抵制》,《科学》;第CXXXIV卷(1961年),第596~602页。

    这也许是缺点。当然,常规科学探讨的范围微不足道;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常规研究,其视野也受到严格的限制。但正是这些因信仰规范而产生的限制,对科学的发展却成为不可缺少的。由于集中注意狭小范围中比较深奥的问题,规范会迫使科学家仔细而深入地研究自然界的某一部分,否则就不能想象。常规科学具有一种固定机构,不管造成这种限制的规范什么时候不再发挥有效作用,它都可以保证把这种束缚研究的限制加以放松。从这一点开始科学家们的行动不同了,他们研究课题的性质也变了。但是,在规范获得成功的间歇期中,这一专业团体将会解决一些问题,其成员如果不信规范,不但想不到,也永远提不出。至少有一部分成就永远都是这样。

    为了更清楚地表明常规研究也即根据规范进行的研究究竟是什么意思,让我对常规科学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加以分类和说明。为了说明的方便,姑且不谈理论研究,先看看事实的搜集,也即科技刊物中所描述的实验和观察,科学家们正是通过这些刊物的同行们报告他们不断研究的成果。科学家通常报告自然界的哪些方面呢?他们的选择取决于什么呢?而大多数科学观察都要花费大量时间、设备和金钱,推动科学家求得这一选择所导致结果的动力又是什么呢?

    我以为,关于事实的科学研究通常只有三个中心,它们之间的区别既不经常,也不永恒。首先是那一类事实,规范表明它们特别能揭示事物的本质。规范用这些事实解题,使事实对更加多样的情况具有更加精确的判决作用。某一个时期的这种关于事实的重大判决有:天文学中——行星的位置和大小、双星星蚀周期和行星周期;物理学中——物质所特有的引力和可压缩性,波长和光谱强度,导电性和接触电位;化学中——化合物和化合量,溶液的沸点和酸性,结构式和旋光性。为了提高认识这些事实的精确性、扩大认识范围所作的努力,占去了实验观察科学的大部分文献。为此目的,一次又一次地设计了复杂的专门仪器,而发明、制造和布署这些仪器都要求第一流的人才,还往往要求相当的财政后盾。同步加速器和射电望远镜不过提供了最新的例子来说明:只要规范可以肯定科学工作者所寻求事实的重要性,他们就能做到这样的程度。从第谷·布洛赫(Tycho Brahe)到E.O.劳伦斯(Lawrence),某些科学家之所以获得巨大声誉,并不是由于他们的发现有什么新颖,而是由于他们为重新判定某种以前已知事实所用方法的精确性、可靠性和广泛性。

    第二类的事实判定很普通,但也更少。这类判定针对那样一些事实,它们本身没有什么重要性,但可以直接用来同规范所预测的作比较。当我从常规科学的实验问题转到理论问题时,我们很快就会看到,一门科学理论,特别是主要以数学形式出现的理论,可以直接同自然界相对照的地方是不多的。这样的地方,即使是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所能达到的,也不超过三个。①而且,即使在这种可以实际应用的地方,也往往要求理论上和实验上更加接近,以免严重限制所期待的一致。为了更加一致,或者为了发现一些新的可以一举证实这种一致的领域,正在不断对实验者和观测者的技巧和想象力提出挑战。特种望远镜证实了哥白尼对周年视差的预测;阿乌德(Atwood)机是在牛顿《原理》以后几乎。个世纪才第一次发明的,却第一次毫不含糊地证实了牛顿第二定律;傅科(Foucault)的仪器表明光速在空气中比在水中大;设计巨型闪烁计数器是为了证明中微子的存在——象这样一些以及其他许多类似的特殊仪器,说明必需有这些巨大的努力和创造性才能使自然界同理论愈来愈一致起来。②试图证明这种一致性,是第二种类型的正常实验工作,它甚至比第一种更明显地依赖于一种规范。规范的存在使问题开始得到解决;规范理论往往直接包含在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的仪器设计之中。例如,如果没有《原理》,用阿乌德机所作测量就毫无意义。

    ①至今仍然得到广泛承认的唯一长期成立的验证,就是水星近日点的岁差。关于远星体光谱线的红移,可以从比广义相对论更基本的原因得出。光线绕太阳时的弯曲可能也是这样,这一点现在仍在争论之中。不管怎样,后两种现象的测量仍然含糊不清。最近可能又增加了另一种检验:穆斯保尔(Mossbauer)辐射的引力迁移。在这个现在很活跃但经过长期休眠的领域中,也许很快地会有变化。对这问题最新的简要说明,见L.I.什夫(Schiff):《NASA会议上检验相对论的报告》,《今日物理》,第XIV卷(1961年),第42~48页。

    ②关于两种视差望远镜,见阿伯拉罕·沃尔夫(Abraham Wolf):《十八世纪科学、技术、哲学史》(第二版;伦敦,1952年),第103~1O5页。关于阿乌德机,见H.R.汉森(Hanson):《发现的模式》(剑桥,1958年),第100-102、207~2O8页。关于后面两种特种仪器,见M.L.傅科:《关于测量空气和透明介质中的光速的一般方法》,《科学院的…活动报告》;第XXX卷(1860年),第551~56O页;C.L.小柯温(Cowan)等;《自由中微子的探测:一个证实》,《科学》;第CXXIV卷(1956年),第103~1O4页。

    第三类实验和观察,我认为穷尽了常规科学的搜集事实活动。它包括详细分析规范理论的经验性工作,以消除某些残留的含混不清,从而使以前只是引起注意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这一类是最重要的一类,要加以描述还得细分。在更加数学化的科学中,旨在进行详细分析的实验是针对物理常数的判定的。例如,牛顿的研究表明,对于宇宙间任何位置上的任何一种物质,两个单位质量在单位距离之间的力都一样。但即使不考虑这种吸引即万有引力常数的大小,这个问题同样可以解决而在《原理》出现以后一百年中,没有其他任何人设计出能够确定这个常数的仪器。卡文迪什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的著名判定也不是最后一个。由于引力常数在物理科学中的重要地位,改进其数值就成了此后一大批著名实验室反复努力的目标。①这一类长期研究的其他事例是:确定天文单位、阿怫伽德罗(Avoadro)数、焦耳(Joule)系数、电荷等等。如果没有一种规范理论规定了问题并保证有一个稳定的解,就很难设想会有这么多精心的努力,更不会产生任何成果。

    当然,努力把规范表述清楚,并不限于制定普遍常数。努力的目标也可能是定量定律,象波义耳关于气体压力与体积关系的定律,库仑关于电吸引的定律,焦耳关于电阻和电流生热的方程,都属于这一类。规范是发现这一类定律的前提条件,尽管表面上也许看不出来。我们常常听说,这些定律是由于为自己捡验测量数据以及没有理论成规而发现的。但是历史并不支持这样一种太过分的培根式的方法。空气以前被认为是一种所有静力学精密概念都用得上的弹性液体,当时波义耳实验一直不为人们所理解(如果理解了,就会接受另一种解释,或者根本不作解释)。②库仑的成功是因为他制造了一种专门仪器来测量两个点电荷之间的力(以前用普通的盘式天平等测量电力,根本没有发现有任何联系或简单规则性。)。但这一设计又依赖于以前的认识:每一个电流体粒子都超距作用于其他每一个粒子。这就是库仑正在寻求的两个这种粒子之间的力——唯一可以有把握假定为单纯距离作用的力。③焦耳的实验也可用来说明,定量定律是怎样通过说明规范而涌现的。事实上,定性的规范和定量的定律之间的关系如此广泛而密切,以至于从伽里略时代起,在设计出用于实验判定的仪器以前许多年,人们就常常借助于规范而确切地猜测出这些定律来。④

    最后,还有第三种旨在说明一种规范的实验。这种实验比其他的更象一种探测;在那样一些时期和科学中,即需要更多解决自然界规则性的定性问题而不是定量问题时,这种实验特别盛行。通常从一组现象中提出来的规范,用到其他密切有关的现象时就含糊不清了。于是,怎样才能把规范应用到人们所关心的新领域,实验就必须有所选择。例如,把热质说当作规范用,就是以混合和改变状态来加热或冷却。但热还是可以通过别的方式释放或吸收——例如化学化合、摩擦、气体的压缩或吸收——而且热质说也可以通过几种不同的方式应用到这里的任何其他现象。如果真空也有加热的能力,那么,压缩加热就可以解释为气体同虚空相互混合的结果。要么就是由于特种气体热因压力改变而发生变化。此外还有几种别的解释。许多实验,就是为了试探并辨别这许许多多不同的可能性;而所有这些实验都来自作为规范的热质说,都是利用规范来设计实验并解释实验结果的。⑤一旦压缩加热现象被证实了,这方面一切进一步的实验就都以同样方式依赖于规范了。给定了现象,阐明现象的实验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呢?

    ①J.H.帕印亭(Poynting)评论了1741年到1901年之间关于引力常数的二十四个测量,见《引力常数和地球平均密度》,《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剑桥,1910~1911年;第Xll卷,第385~389页。

    ②关于液体静力学概念全部移植到气体力学之中;见《巴斯卡物理学论著》,I.H.B斯庇尔(SPiers)和A.G.H.斯庇尔(Spiers)译,载有F.拜雷(Barry)的介绍和注释(纽约;1937年)。托里拆里(Torricelli)最初的平行引进(“我们的生活淹没在空气元素的海洋底层”)见之于第164页。这两篇主要论文表现了引进的迅速发展。

    ③杜安·鲁勒和社安·H·D·鲁勒:《电荷概念的发展:电学从希腊人到库仑》(《哈佛实验科学案例史》,案例8;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1954年);第66~80页。

    ④例如,见T.s.库恩:《现代物理学中测量的作用》,《爱西斯》杂志,第LII卷(1961年),第161~193页。

    ⑤T.S.库恩:《关于绝热压缩的热质说》,《爱西斯》杂志,第XLIX卷(1958年),第132~140页。

    再谈谈常规科学的理论问题,它也几乎要归到实验科学和观测科学同一类中。常规理论工作的一部分,尽管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就完全是一种现有理论的应用,即用来预测理论固有意义中所包含的关于事实的信息。编制天文历书,计算棱镜特征,绘制无线电广播曲线,都是这一类问题的实例。科学家们却一般都把这一些看成是舞文弄墨而扔给了工程师或技师。许多这类工作因而没有机会出现于科学刊物。但是,这些刊物所包含的大量问题讨论,对于非科学家来说,看起来却必然差不多都是一样的。人们所以要利用理论,并不是因为从中得出的预测本身有什么价值,而是因为可以直接对付实验。利用的目的在于表现这一规范的新应用,或者提高一种现有应用的精确性。

    扩大理论同自然界之间的接触点经常会遇到巨大困难,正是从这些困难中产生了对上述这一种研究工作的需要。查阅一下牛顿以后的科学史,就可以扼要地说明这种困难。直到十八世纪早期,从《原理》中发现规范的科学家们认为,这本书的结论理所当然地具有普遍意义,他们也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做。一本著作竟然可以这样大幅度地同时扩大研究范围、提高研究的精确性,这在科学史上已知的著作中还是没有先例的。牛顿为天体推导出了开普勒行星运动定律,也解释了月亮在观察中并不遵守这些定律的几方面的问题。他为地球推导出了关于单摆、斜面和潮汐的一些零星观察结果。借助于外加的但又正是为此目的而作的假设,他本来也有可能推导出波义且定律和空气中声速的重要方程。就当时的科学状况说,这些证明的成就是极其令人难忘的。但从牛顿定律所假定的普遍性看,实际应用的数量就不怎么大,牛顿也几乎没有什么另外的发展。而且,同今天任何一个物理学毕业生用这些定律所能达到的成就相比,牛顿的这一点应用甚至也不精确。

    对精确性问题我们这里姑不多谈。我们已说过这个问题的经验方面。为了提供具体应用牛顿规范所要求的数据,需要有特殊的装置——象卡文迪什仪器、阿乌德机或改进的望远镜。要取得一致,在理论方面也存在同样的困难。例如,牛顿在应用摆的定律时为了给摆长下一个唯一的定义,就不得不把摆锤作为一个质点来处理。他的大部分理论,除了少数假说性的和预备性的以外,也都把空气阻力效应忽略不计。这是合理的物理学近似。但这些理论作为一种近似,又限制了牛顿的预测和实际实验之间所期望的一致。把牛顿理论应用到天体上,这个困难表现的更加明显。单纯定量的望远镜观测表明,行星并不完全遵循开普勒定律,而牛顿理论则表明,本来就不应该遵循。为了推导出这些定律,除了单个行星同太阳之间的引力,牛顿不得不忽略此外的全部吸引作用。而各行星之间却是互相吸引的,因而在所用理论同望远镜观测之间,人们也只能期望一种近似的符合。①

    ①沃尔夫,前引书,第75~81、96~101页;威廉·惠威尔(William   whewell);

    在摆的事例中,所达到的符合超过了得到这种符合的人满意的程度。任何别的理论都不能更符合了。没有一个怀疑牛顿研究工作有效的人能做到这一步,因为它只限于同实验、观察相符合。但这种局限性却为牛顿的后继者留下了很多令人入迷的理论问题。例如,必须有理论技巧才能确定一个重摆的“等效长度”。处理两个以上互相吸引物体的同时运动,也要技巧。这一些以及其他一些类似的问题,在整个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初叶,耗用了许多欧洲最好的数学家的精力。伯努里(Bernoullis)、欧拉(Euler)、拉格朗日(Comgrange)、拉普拉斯(CompComce)和高斯(Gauss),都为牛顿规范进一步同自然界相称而作出了某些各自最光辉的贡献。许多这样的人物都同时致力于发展牛顿从未想过的实际应用所需要的数学,例如,为解决液体力学和弦振动问题而出现了大量文献和某些非常有效的数学方法。这些实际应用问题占用了十九世纪中可能是最光辉也最耗费精力的那些科学工作。在热力学、光的波动说、电磁理论或者基本定律完全是定量的任何其他科学分支中,查阅一下它们的后规范时期的发展,还可以从中发现其他一些事例,至少在更加数学化的科学中,最理论性的工作还是属于这一种。

    但也不是都属于这一种,即使在数学科学中也有说明规范的理论问题。在科学发展主要还属于定性的时期中,这些问题已占主《归纳科学史》(修订版;伦敦,1847年);第II卷,第213~271页。要地位。在更加定量也更加定性的科学中,有些问题完全是为了通过重新表述而进行分类。例如,《原理》并不是一直证明应用是一件容易事,这部分是因为它保留了初次冒险中某些不可避免的拙劣,部分又因为只有在应用中才能显示出它的许多涵义。因此,从十八世纪的伯努里、达朗贝尔和拉格朗日到十九世纪的汉密尔顿(Hamnton)、雅可比(Jacobi)和赫芝(Hertz),许多欧洲最卓越的数学物理学家都努力以等效的、但逻辑上和美学上更令人满意的形式把牛顿理论加以重新表述。也就是说,他们想以逻辑上更紧凑的形式展示出《原理》中外在的和内含的训诫,把这种形式应用到新提出的力学问题上以减少一些模糊不清。①

    ①若内·杜加:《力学史》(细沙特尔[瑞土],1950年),第    IV~V册。

    所有科学中都一再发生过一种同规范类似的重新表述,但大多比《原理》的重新表述引起了规范更重要的变化。这变化来源于上述说明规范的经验活动。把那一类研究作为经验工作,这样的分类的确有些任意性。同其他任何一种常规研究相比,对规范的说明不但更有理论性,同时也更有实验基础;以前所举的例子这里也同样适用。库仑在制成他那个装置并用以进行测量以前,他必须先用电学理论确定怎样制造他的装置。他测量的结果就是那种理论的精心安排。再说,有些人设计了一些实验来区别不同的压缩生热的理论,他们一般也正是那些提出各种观点以进行比较的人。他们进行研究,不仅运用事实,也运用理论;他们的研究,不单单产生新的知识,还产生一种由于消除了他们据以工作的初始规范所残留的模糊不清而取得的更加精确的规范。在许多科学中,大多数常规研究都属于这一种。

    这三类问题——判定重大事实、理论同事实相配、说明理论——我认为充斥了常规科学的文献,不管是经验科学还是理论科学。当然,它们并没有充斥整个科学文献。也还有一些非常问题,可能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才使整个科学事业特别值得如此花费精力。但这些非常问题并不是为了提问而必需的。它们只是在常规研究进展所准备好的特殊时机中才涌现出来的。因此,即使是那些最好的科学家所提出的绝大部分问题,通常也总是不出上面所勾画的三大类之一。在规范的指导下研究工作只能这样进行,抛弃了规范就等于不再研究规范所规定的这一门科学。我们很快地就会发现人们的确抛弃过规范。这是科学革命所围绕的枢纽。但在开始研究这个革命之前,我们还需要对开辟道路的常现科学探索有一个更全面的看法。

    IV 常规科学即解难题

    但是,如果常规科学的目的并不在于什么真正重大的新发现——如果不能接近预期结果就是一个科学家的失败——那么为什么要完全接受这些问题呢?部分答案已经有了。至少对科学家来说,常规研究获得的结果是重大的,因为扩大了应用规范的可能范围,提高了应用的精确性。这当然还不足以说明科学家对常规研究问题所表现的热情和忠贞。比方说,仅仅为了即将获取的知识重要,没有人肯多年献身于发展更好的分光仪或改进振动弦问题的解法。利用现有工具计算星表或作进一步的测量,也往往同样重要,但科学家照例都拒绝这些活动,因为大都是重复以前经历过的程序。这就可以说明常规研究问题为什么那么令人入迷。尽管结果是可以预期的,并且常常详尽无遗,即使还有待于认识的东西也变得索然寡味了;但如何得出这一结果,却仍然很不确定。要使常规研究问题得出某一结果,也即以一种新的方式实现预期,就需要解决多种多样复杂的仪器上、观念上和数学上的难题。应功者证明自己是解难题的能手,而难题所提出的挑战又是不断推动他前进的重要力量。

    “难题”和“解难题者”的术语,突出了前几页显得愈来愈重要的几个论点。把难题在用到这种完全标准的意义上,就是可用以测验解题能力或技巧的特种问题。字典里的例子就是“拼板游戏”(jigsaw puzzle)和“纵横字谜”(crossword puzzle),这正是这些难题同这里需要加以区别的常规科学问题所共有的特征。上面刚刚说过的就是特征之一。难题好不好,标准并不在于其结果是不是本来就有趣或重要。相反,真正迫切的问题,象治疗癌症或谋求持久和平,却往往根本就不是什么难题,因为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任何一个解。拿拼板游戏来看,从两个不同的木板盒中随意挑出一些木板来。这个问题很有可能(当然也可能不会)甚至使最有才能的人也无能为力,因而无法用来测验解法的技巧。它决不是一个通常意义上的难题。一个难题的固有意义虽然没有标准,但肯定有一个解。

    我们知道,科学界利用规范的一个收获是,只要接受了这种规范,就有了一个标准来选择那些可以肯定有解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这正是科学界承认它们合乎科学、或鼓励其成员从事研究的仅有问题。另外一些问题,包括许多以前曾经作为标准问题的,却被作为形而上学、作为其他学科的对象,或者有时只是因为太成问题,并不值得花费时间而被抛开了。就这一点说,一个规范甚至可以使科学界离开那些对社会很重要、可以化为难题形式的问题,因为它们不能用规范所提做的观念工具和实验工具来表述。这种问题,可以只是一种消遣,一种十七世纪培根主义某些方面和现代某些社会科学所卓越表明的教训。常规科学之所以看来进步得这么快,原因之一就是,常规科学工作者都集中到只要他们有能力就可以题决的问题上。

    但是,如果常规科学问题只是这种意义的难题,就不需要问科学家为什么这么热情而专心钻研这些问题了。一个人可以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被科学吸引过去。有实用的要求,有探索新领域的激情,有寻求秩序的希望,还有检验已有知识的动力。类似这样一些动机,也促使他选定了后来他自己也投了进去的特定问题。而且,尽管结果有时遇到挫折,仍有充分的理由说明,这样的动机为什么会首先吸引他,以后又引导他前进。①整个科学事业的确不断证明自己的作用:打开新的境界,显示秩序,检验长期公认的信念。不过,投到正常研究问题中去的人却几乎永远不会做这一类的事。一旦投了进去,他的动力就完全属于另外一种了。这时向他挑战的是这样一个信念:只要他有足够的能力,就可以成功地解决以前谁都没有解决过或没有解决得这么好的难题。许多最伟大的科学大师们都把他们专业方面的全副精力用到这一类亟需的难题上。在大多数情况下,任何一个专门领域都没有提出别的任务,这事实却一点也不会使醉心于此的人觉得它并无迷人之处。

    ①但是,由个人作用同科学走展整体模式之间的冲突所造成的挫折;有时也可以很严重。关于这个问题,见劳伦听·

    S·库比(Comwrenee S·Kubie),《科学事业的某些未解决的问题》,《美国科学家》,第XLI卷(1953年);第596~613页;第XLII卷(1954年),第104~112页。

    现在让我们再来谈谈在难题和常规科学问题之间另一个更困难也更有特征的共同点。作为难题进行分类,一个问题必须具有一个以上的确定解。还必须有这样的规则,既可以限制可接受解的性质,也可以限制获得这些解时所要通过的步骤。例如,要玩好拼板游戏,不仅要“凑成一幅图”。一个孩子或一个当代艺术家都可以做到这一点,就是把挑出来的木板作为没有意义的形状散到无色的地上。这样构成的图可能会比据以设计成这个游戏的图好得多,而且一定会更独到一些。不过,这样一幅图并不是一个解。要得到这个解,还必须把所有的木板都用上,把背面翻到下面,并把它们很自然地接合得不留一点空隙。这些都是支配着玩好拼板游戏的规则。纵横字谜、谜语、棋局问题等等,要得到可接受解都有类似限制,这也不难看出。

    如果我们大大扩展“规则”这个词的用法——有时会同“既定观点”或“先入之见”等同起来——那么,这些在已有研究传统范围内可以接受的问题,就会显示出某些十分类似于这一套难题的特征。造出一种工具以确定光波长度的人,一定不满足于一种只能找出某种光谱线的某一数值的装置。他并不只是一个探索者或测量者。相反,他必须根据既定的光学理论本身分析他的仪器,以表明他的工具所给出的数值正是上升到理论的波长数值。如果在理论中或者在未经分析的仪器部件中,仍然留下了一些含糊之处使他不能完全证明这一点,他的同事们就会得出结论说,他什么也没有测量。例如,电子散射的极限值后来成了电子波长的标志,而在最初观察到并记录下来时,却似乎并没有什么意义。在它成为某种量度以前,它必须先依附于一种已预见到的运动物质类波行为的理论。甚至在指明那种关系以后,也必须重新设计仪器,使实验结果可以毫不含糊地同理论结合起来。①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问题才得以解决。

    理论问题的可接受解,也受到类似的限制。在整个十八世纪中许多科学家都想从牛顿运动定律和引力定律中推导出人们所观察的月球运动,但一直没有做到。于是,有的人就建议用一个短距离中反平方定律的定律取代之。但这么一来就必须改变规范,提出新难题,而不是解决老难题。结果,直到175O年有一位科学家发现可以成功地应用牛顿定律时,科学家们才不再维护这些规则。②具有改变了博奕的规则才可能有另一种选择。

    ①关于这些实验发展的简要说明,见C.J.戴维逊(Davisson)在《1937年诺贝尔奖金》(斯德哥尔摩,1938年)的讲演,第4页。

    ②W·惠威尔(Wb6W0ll:《归纳科学史》(修订版;伦敦,1847年);第II卷,第101~105、220~222页。

    对常规科学传统的研究揭示了许多附加的规则,这些规则提供了许多关于科学家从规范得来成规的信息。关于这些规则所属的主要范畴,我们能说些什么呢?①最明显而且也许是最简要的例子,可以举出刚刚提到的那几种命题。那是对于科学定律以及有关科学概念、理论的明确说法。只要这些说法还受重视,它们就促进提出难题,限制认可的解法。例如,牛顿定律就在十八和十九世纪中完成了这些作用。在这样的期间,“物质的量”对于物理学家是基本的本体论范畴,而作用于两块物质之间的力则是主要研究课题。②在化学中,定比和倍比定律在很长时期中都有一种完全一样的力——它提出了原子量的问题,联接了化学分析中可用的结果,并告诉化学家们原子、分子、化合物、混合物是什么。③麦克斯韦方程和统计热力学定律今天也具有同样的力量和作用。

    但是象这样一些规则既不是仅有的,也不是历史研究中出现的最有意思的变形。在比定律和理论更低,或更具体的水平上,例如对于优先采用的仪器设备类型以及合理使用所用仪器的方式,都有许多规定。人们改变了对火在化学分解中作用的态度,对十七世纪化学的发展就起了重要作用。④在十九世纪,赫姆霍兹(HeImholtz)遇到了生理学家们对物理实验用以说明他们专业的观念的顽强抵制。⑤在本世纪,化学色层分离法的古怪历史又一次表明,有关仪器的规定也同定律和理论一样持久,也给科学家以博弃规则。⑥分析一下X射线的发现,我们就可以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成规。

    ①我应当把这个问题归功于W·O·哈格斯冲(Hasstrom)他对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工作有时同我的工作有交叉。

    ②对牛顿主义的这几方面的问题,见I·B.柯亨(Cohen):《富兰克林和牛顿:探索牛顿的思辨的实验科学以及由此而来的富兰克林的电学研究之例》(费城,1956年),第vii章,特别是第255~257、275~277页。

    ③这个例子最后在接近第X节的末尾讨论过。

    ④H.迈兹热:《法国从十七世纪开始到十八世纪结束的化学原理》(巴黎,1923年),第359~361页;玛丽·波瓦(Marie Boas):《罗勃特·波义耳和十七世纪化学》(剑桥,1958年),第112~115页。

    ⑤留·康尼斯伯(Leo Konigsberger):《赫曼·冯·赫姆霍兹》,弗朗西斯·A·威耳贝(Francis A.Welby)译(牛津,1906年),第65~66页。

    ⑥詹姆士·E·门哈德(James inhard):《色层分离法:一个展望》,《科学》;第CX卷(1949年),第387~392页。

    历史研究有规则地显示了更高级的、准形而上学的成规,尽管它们还不就是科学永恒不变的特征,却也并不那么有局部性和暂时性。例如,大约在1630年以后,特别是在笛卡儿影响巨大的科学著作出现以后,绝大多数物理学家都认为宇宙是由微小的粒子所组成,一切自然现象都可以按照粒子的形状、大小、运动和相互作用来解释。形成各种成规的这个温床,证明既合乎形而上学,也合乎方法论。作为形而上学,它告诉科学家宇宙包含什么样的和不包含什么样的实体:宇宙之内只有运动中所形成的物质。作为方法论,它告诉科学家终极定律和基本说明一定怎么样:定律一定要阐明粒子的运动和相互作用,说明则一定要把一切已知的自然现象都归结为这些定律支配下的粒子的作用。更加重要的是,宇宙粒子概念告诉科学家应当研究许多什么样的问题。例如,一个象波义耳那样信奉新哲学的化学家,就特别注意可视为嬗变的反应。这些反应比其他任何反应更加清楚地显示了粒子重新排列的过程,这种过程必然构成一切化学变化的基础。①在研究力学、光学、热学时,也可以看到粒子论的同样效力。

    最后,在更高级水平上,另外还有一套成规,离开它任何人也成不了科学家。例如,科学家必须力求了解世界,提高使世界有秩序的精确性,并扩大这种秩序的范围。这样,这套成规又一定会反过来引导科学家要么自己、要么通过他的同事以极其细致的经验深入分析自然界的某一方面。如果这种分析表面上看来有混乱之处,那就一定要求他的观测技术更加精致,或者要求他的理论更加明确。无疑还有别的象这样的一直为科学家们所遵守的规则。

    存在这样一种成规的牢固框架——概念、理论、仪器以及方法论方面的成规——就会产生一种把常现科学同解决难题联系起来的隐喻。因为成规提供的规则告诉一门成熟专业的工作者世界是怎样的,他的科学又是怎样的,他就可以很自信地集中到这些规则和现有知识为他规定好的深奥问题上去。于是,他向自己提出的挑战就是;怎样对留下的难题给出一个解。就这样一些方面讨论难题和规则,正好说明了常现科学实践的本质。但另一方面,这种说明也可能完全误入歧途。在一定时期内把某一科学专业的所有工作者都结合在一起的规则。尽管,显然是有的,但这些规则本身并不能表明这里的专家们所有共同的实践。常规科学是—种高度确定的活动,但不需要完全由规则来确定。正因为这样,我在本文开始时引进了共有的规范,而不是共有的规则、假定和观点,尽管它们都是结成常规科学传统的源泉。我认为,规则来自规范,即使没有规则,规范仍然能够指导研究工作。

    ①关于一般微粒说,见玛丽·波瓦:《机械论哲学的建立》,《奥西雷斯》(Osiris)杂志,第    X卷,(1952年),第412~541页。关于这种哲学对波义耳化学的作用,见T.S.库恩:《罗勃特·波义耳和十七世纪的结构化学》,《爱西斯》杂志,第    XLIII卷(1952年),第 12~36页。

    V 规范的优先性

    但确定共有的规范并不等于确定共有的规则。那还得再走一步,而且是多少有所不同的一步。走这一步时,历史学家必须把科学界的规范互相加以比较,并同它现在的研究报告作比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发现,科学界成员从更完整的规范中抽象出什么样的表面的或暗含的独立因素,又在他们的研究工作中安排了什么样的因素作为规则。任何人想要描述或分析这个特定科学传统的进化,一定会找到这样一种公认的原则和规则。如上一节所指出,几乎可以肯定,他总会得到一部分成功。但是,如果他的经验同我完全一样,他也会发现寻找规则不但比寻找规范更困难,而且更不容易满意。他用以描述科学界共有信息的某些命题,看上去毫无问题。但另外一些,包括上文某些作为例证的,却似乎阴影重重。不管他能想出什么措词来,某些科学界成员总要反对的。不过,只要研究工作传统的内部联系可以按照规则来理解,这方面的共同根据就需要有某种说明。于是,想寻找一套足以形成某一常规研究传统的规则,就会接连不断地碰到重大挫折。

    但只要认清这种挫折,就有可能找到根源。科学家们都会同意牛顿、拉瓦锡、麦克斯韦或爱因斯坦对一些突出的问题作出了似乎永恒的解答,他们却不会同意那种使解答具有永恒性的特有的抽象特征,尽管有时不一定意识到。就是说,科学家们在鉴别规范时可以一致,而在全面解释规范或使之合理化时意见不一致,甚至根本没有想去进行这样的解释或合理化。缺乏标准的解释,或没有一致同意归结为一些规则,就不能阻止规范指导研究。直接检查规范也能部分决定常规科学,但这个过程往往也要借助于而不依赖于规则和假设的形成。尽管一种规范的存在甚至并不一定意味着有什么整套规则的存在。①

    这些说法的第一个后果,是不可避免地提出了问题。没有一套强有力的规则,还有什么能够把科学家限制到特定的常规科学传统呢?“直接检查规范”这个短语可能意味着什么呢?近年来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对这一类问题提出了部分答案,尽管是在一种十分不同的上下文中提出的。而这种上下文关系却更为基本,更为熟悉,从而可以首先考虑他的论证形式。维特根斯坦问道,为了毫不含糊而且不会挑起争论地使用“椅子”、“树叶”或“游戏”等词,我们必需了解些什么呢?②

    ①迈克耳·波朗依(Michael PoComnyi)曾天才地提出了一个非常类似的命题,证明科学家的许多成就都依赖于“不言而喻的知识”,也就是通过实践而获得的、不能明确分析的知识。见他的《个人知识》(芝加哥,1958年),特别是第V、VI章。

    ②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哲学探讨》,G.E.M.安斯孔伯(Anscombe)译(纽约,1953年);第31~36页。但维特根斯坦对于那一种必然要支持他所勾画的命名方法的世界,他却简直什么也没有说。因此以下所说的不能全部归之于他。

    这个问题是很古老的,而且,只要说我们必然自觉地或直观地知道一张椅子、一片树叶或一场游戏是什么,这个问题一般也就得到了解答。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抓住全部的游戏和唯一的游戏所共有的某一组属性。但维特根斯坦的结论却说,只要有了我们使用语言的方式以及我们用来表述的那种世界,并不一定再有这样一套特征。讨论许多游戏或椅子或树叶所共有的某些属性,虽然常常可以帮助我们学会使用相应的词,但是并不存在一组既可以用到这一类的所有成分、同时也可以用到它的个别成分的特征。碰上一种前所未见的活动,我们就会用“游戏”这个词,因为这时我们所看到的活动同以前学会用这个名字来称呼的许多活动,很象是“一家人”。简言之,对维特根斯坦来说,游戏、椅子、树叶都是自然界的不同家族,每一个家族都有一张重选、交叉的相象之网。这张网充分说明,我们已成功地识别了有关的对象或活动。只要我们所说的家族互相重迭并且逐渐互相溶合起来——就是说,只要不是天生的家族——那么我们在识别和命名方面所获得的成功就会证实,相应于我们所使用的每一类名称都有一组共有的特征。

    对于各种从单一常规科学传统内部所产生的研究问题和研究技巧,有些同类的东西也很有效。这并不是说,这些共同性的东西就满足了某些表面的甚至完全可以揭示出来的整套规则和假设,它们赋予传统所具有的特点并使之在科学思想中不断加强起来。这只是说,它们可以通过这种相象,通过模拟抱有疑问的科学界已承认是成就的科学某一组成部分而联结起来。科学家总是按照在学习和后来接触的文献中得到的模型进行工作,但他们往往并不怎么了解或者不怎么需要了解,是些什么样的特征使这些模型具有科学界规范的地位。正因为这样,他们再也不需要整套规则了,他们参与其中的研究传统所显示的这种一致性,并不意味着下面还有一套基本规则和假设可以通过历史研究和哲学研究而揭示。科学家们通常并不去问,也不去争辩,某一个问题或解答是怎样合理的,这就很容易使我们以为,至少是直觉地以为他们知道答案。这只能表明,无论是问题还是答案同他们的研究工作都没有什么关系。研究工作可以明明白白地从一套规则中引出来,但规范却比任何一套这样的规则都要更为优先,更为适合,更加完整。

    到此为止,这一点还完全停留在理论上:如果不是发现不了的规则作梗,规范是能够规定常规科学的。为了使这个问题更清楚,更迫切,现在让我指出为什么我们相信规范正是这样起作用的一些理由。第一个理由已充分讨论过,即发现曾指导常规科学的规则,困难是很大的。这个困难,很象一个哲学家想说明一切游戏具有什么共同点时所遇到的困难一样。第二个——前一个其实就是它的必然结果——来源于科学教育的本质。已经很清楚,科学家决不会抽象地学习概念、定律和理论本身。相反,这些理性工具,在历史上和教学中,从一开始就是同应用一起并通过应用而优先显示出来的东西。一种新理论总是同它在某一具体自然现象领域的应用一起发表的,离开应用,理论不会有任何被接受的可能。被接受以后,这种以及其他应用就随着理论一起进入了教科书,未来的工作者即由此而学到他们的专业。在这里它们并不只是一种装璜,甚至也不只是一种证件。恰恰相反,学习理论的过程依存于应用研究,包括用纸和笔以及用实验室的工具实际解题。例如,如果学习牛顿力学的学生曾发现过“力”、“质量”、空间”、“时间”等术语的意义,那一定不是由于他从课本中不完善的,尽管有时也有所帮助的定义出发,而是由于他观察并参与了用这些概念解题的过程。

    这个自己动手或通过行动的学习过程,一直贯穿在整个创立专业的过程之中。随着学生们从大学一年级上到通过博士论文,给他的问题也愈来愈复杂,愈没有先例可援。但是他们继续机械模拟以前的成就,同样,他们在以后的独立科学生涯中也是按常规投身于这样的问题中,人们可以随意设想,科学家就是这样从什么地方为自己直观地抽象出博奕规则来的,但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相信这一点。许多科学家们,虽然可以轻易而有把握地谈论某一已成为现有研究工作一个具体部分的个别假说,但对于说明这个领域的已有基础、合理问题和方法的特征,却未必会比外行更好一些。如果他们彻底学会了这样的抽象,他们就可以主要通过他们的研究能力来表明。而不求助于假定的博奔规则,也可以了解这种能力。

    科学教育的这些结果具有这样一个反面,即提供了第三个理由去设想:规范可以通过象抽象规则一样的直接模拟指导研究……只有在有关科学界已毫无问题地接受了某种问题解法时,常现科学才能没有规范而继续进行下去。因此,只要人们感到规范和模型不可靠,规则就重要,无关乎规则的特征也会消失。事实也正是这样。特别是前规范时期是以频繁而激烈地争论合理方法、问题和求解标准为标志的,尽管这些争论主要是促进学派的划分,而不是达到一致。我们已谈过光学和电学的一些争论,在十七世纪的化学和十九世纪的地质学中,这种争论所起的作用还要大。①而且,这样的争论也没有由于规范的出现而一劳永逸地消失掉。在常规科学时期绝大多数争论虽然并不存在,但在科学革命之前和革命期间却可以有规则地再现出来,这时规范先受冲击,以后又随时可以改变。从牛顿力学到量子力学的过渡激起了许多关于物理学的本质和准则的争论,有些争论直到现在仍在进行。②有些今天仍然在世的人还会记得由麦克斯韦电磁理论和统计力学所引起的类似辩论。③更早一些,伽里略和牛顿力学的同化分用,在科学的合理准则问题上同亚里士多德派、笛卡儿派、莱布尼茨派都发生了一系列特别著名的争论。④对于他们领域的基本问题是否已得到解决,当科学家们没有取得一致时,对规则的探求就获得了一种一般情况下所没有的作用。但只要规范仍然可靠,即使没有对合理化取得一致意见,甚至根本没有想过合理化问题,规范也能够发挥作用。

    ①关于化学,见凡梅兹热:《法国从十七世纪开始到十八世纪结束的化学原理》,(巴黎,1923年),第24-27、146~149页Z玛丽·波阿:《罗伯特·波义耳和十七世纪化学。(剑桥,1958年),第II章。关于地质学,见沃特·F·坎农(Walte    F.Cannon):《渐变论和突变论之争》《爱西斯》杂志,第LI卷(196O年),第38~55页;C.C.吉利斯庇(Gillispie):《发生和地质学》(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1951年),第IV~V章。

    ②关于量子力学中的争论,见让·乌莫(Jean Ullmo〕:《量子物理学危机》(巴黎,1950年),第II章。

    ③关于统计力学;见伦尼·杜加(Rene    Dugas):《波耳兹曼关于感觉的物理学理论及其现代的发展》(纳沙特尔,1959年),第158~184、2O6~219页。关于麦克斯韦工作之被接受,见马克斯·普朗克(Max    PComnck):《麦克斯韦在德国的影响》,载《詹姆士·克拉克·麦克斯韦:纪念册,1831~1931》(剑桥,1931年),第45~65页;特别是第58~63页;西凡尼·P·汤普逊(Silvanus.Thompson):《拉格斯(Comrgd)的威廉·汤姆逊·开尔文男爵(William    Thomson Baron Kelvin)》(伦敦,1910年),第11卷,第1021~1O27页。

    ④关于同亚里士多德派战斗的实例,见A.柯依列:《关于从开普勒到牛顿的衰落问题的史实》,《美国哲学学会会报》,第XLV卷(1955年),第329~395页。关于同笛卡尔派和莱布尼茨派的争治,见庇尔·布鲁尼特(pierre    Brunet):《十八世纪牛顿理论的引进法国》巴黎,1931年);A.柯依列:《从封闭世界到无穷宇宙》(巴尔的摩;1957年),第XI章。

    本节最后论述:承认规范比共有的规则和假设具有优先地位,还有第四个理由。本文导言中曾提出,可以有大的革命,也可以有小的革命,有的只影响附属专业的成员,有的即使是发现一种出乎意外的新现象对这种集体也可以是革命。下一节将引进一种特定的革命,为什么会有那种革命还远远没有搞清楚。如果常规科学如上面所说的那么严密,如果科学界也那么紧密结合,一次规范的改变怎么会只影响一个小小的附属集体呢?上面已说过的似乎意味着,常规科学是一种唯一整体性的统一事业,必然同它所有的规范共存亡,也同其中任何一个规范共存亡。但科学显然很少是那样,甚至决不会那样。纵观整个科学领域;看来往往倒是一种各个不同部分之间结合松弛的结构。这一点同人们非常熟悉的观测没有任何冲突。恰恰相反,用规范代替规则会造成各不相同的科学部门以及更便于了解的专业。外在的科学规则只要有,一般就会广泛为科学集体所共有,但规范却不一定。有些科学部门彼此相距很远,比方天文学同植物分类学,这里的科学工作者们受教于非常不同的书中所描述的十分不同的成就。有些人即使处于同样或密切有关的部门中,一开头就研究了许多同样的书本和成就,他们却也会在专业专门化的过程中获得相当不同的规范。

    试以物理科学家所组成的又大又分歧的物理学界为例。这个集体中的每一个成员今天都学过,比方说,量子力学,其中绝大多数也在他们的研究和教学中从某一点上运用了夏子力学定律。但他们并没有都学过这些定律的同一应用,从而他们也没有以同一方式受到量子力学实践变化的影响。在专业专门化的道路上,只有少数物理学家接触到量子力学的基本原理。另外一些仔细研究了把这些原理作为规范应用于化学,还有一些则应用于固态物理学,等等。量子力学对他们每一个究竟意味着什么,这取决于他们听过什么课程,读过什么课本,还研究过哪些报刊。由此可见,量子力学定律的变化对所有这些集体虽然都是革命性的,但这种变化只表明量子力学作为规范的某一种应用,因而只是对特定的附属专业的成员才必然是革命的。对这个专业的其他部分以及研究其他物理科学的人来说,就完全不一定有这样的变化了。简言之,虽然量子力学(或者牛顿力学,或者电磁理论)是许多科学家集体的规范,但并不是对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规范。因此,它可以同时决定常规科学的某一些没有因共同扩展而相互重迭的传统。在这样一种传统之中所产生的革命并不一定也扩展到别的传统中去。

    对科学专门化的后果作一个简要说明,可能会加强这全部论点的说服力。有个研究者希望知道一点科学家们怎样看待原子论,就问一个著名的物理学家和一个卓越的化学家单个氦原子究竟是不是一个分子。两个人都毫不犹豫地作了回答,但回答得不一样。化学家认为氦原子是分子,因为它象一个分子一样按照气体运动理论行动。而物理学家则认为氦原子不是分子,因为它没有显出分子的光谱来。可以认为两个人都在谈论同一个粒子,但是各人又各自从自己所受的研究训练和自已的实践出发来看这个粒子。他们解决问题的经验告诉他们一个分子必然是什么。毫无疑问,他们的经验有许多是共同的,但在目前这种情况下,经验却无法告诉这两位专家同样的事情。当我们继续讨论下去就会发现,引出重大结果的规范有时可能具有怎样的差异。

    VI 反常和科学发现的涌现

    既然先是发现,即出现新的事实,后是发明,即出现新的理论,那么我们一定要问,这一类的变化究竟是怎样发生的。但发现和发明的区别,也即事实和理论的区别,可以马上证明完全是人为的。这种人为性对本文一些主要论点是一个重要线索。本节其他部分考察某些发现之后,我们很快就会看到,它们并不是孤立的事件,而是持续的事件具有一种按一定规则周期出现的结构。发现开始于感到反常,也即发觉自然界不知怎么违反了由规范引起并支配着常规科学的预期。接着是对这个反常区域或多或少地扩大进行探索。直到把规范理论调整到反常的东西成了预期的东西为止。吸收~类新事实要求更多地调整理论,直到调整好——科学家学会以另一种方式看待自然界——一新的事实才会真正成为科学事实。

    要知道新事实和新理论在科学发现中是怎样密切纠缠在一起的,可以看一个特别著名的例子:氧的发现。起码有三个人对此事拥有合法权利,而另外几个化学家在十八世纪七十年代早期也一定在试管中得到过这种浓缩的气体而不得知①。常规科学的进步,在这里也即气体化学的进步,准备好了彻底打开一条新的道路。最早一个取得这种气体的比较纯粹的样品是瑞典的药剂师C.W.舍勒(Scheele)。但我们可以忽略他的工作,因为直到到处都在反复宣布发现了氧以后他的工作才发表出来,从而没有对我们这里最为关心的历史模式产生什么影响。②第二个及时提出要求的是英国科学家和牧师约瑟夫·普里斯特利(Jpseph priestley),他把红色氧化汞加热所释放的气体收集起来,作为对大量固态物质所放“空气”的一项长期的正常研究。1774年他把这样产生出来的气体看成是一氧化二氮,1775年通过进一步的检验,又看成是所含燃素少于通常情况的普通空气。第三个要求优先权的是拉瓦锡,他是在1774年普里斯特利实验以后,而且很可能是受到普里斯特利暗示的结果,才开始他的关于氧的研究工作。1775年初拉瓦锡就报告过,红色氧化汞加热所得气体是“没有任何改变的空气本身入除了]

    ……变得更纯、更宜于呼吸。” ③到1777年拉瓦锡可能又利用普里斯特利的第二个暗示而得出结论说,这是另一种气体,是大气的两种主要成分之一,这是一个普里斯特利所永远不能接受的结论。

    ①关于氧的发现更经典的讨论,见A.N.梅耳专(Meldrum):《十八世纪的科学革命——第一阶段》(加尔各答,1930年),(第V章。最近有个不可少的评论,包括关于优先性争论的记载,即毛利斯·道玛(Maurice Daumas);《拉瓦锡——理论家和实验家。(巴黎,1955年),第ii~iii章。更完整的记载和目录,见T.S.库恩:《科学发现的历史结构》,《科学》,第CXXXVI卷(1962年6月1日),第760~764页。

    ②见乌诺·包克伦德(Uno Bocklund):《舍勒给拉瓦锡的一封遗失的信》,《里希诺》(Lychnos)杂志,1957~1958年,第39~62页,对舍勒的作用有不同的评价。

    ③J.B.柯南特:《燃素说的衰亡:1775~1789年的化学革命》(《哈佛实验科学案例史料》;案例2;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1950年),第23页。这本很有用的小册子在许多有关文献中再版过。

    这一种发现模式提出了一个问题,这问题也可以向任何一种科学家所觉察的新现象提出。究竟是谁首先发现了氧呢,是普里斯特利还是拉瓦锡,如果确是他们两个人中间一个的话?不管是谁,又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呢?即使只有一个人提出要求,仍然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答案如要裁决优先权和日期,我们完全没有兴趣。但试图提出一个答案,这本身就很能说明发现的本质,因为根本就没有所要寻求的那种答案。发现并不是那种可以恰如其分地对它提出问题的过程。被询问的事实——从十八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发现氧的优先权一直在争夺不休——对科学观念有某种歪曲的迹象,而正是这种科学观念才使发现具有如此根本的作用。再看看我们的例子。普里斯特利要求氧的发现权,根据是他优先把那种后来认为正是氧的气体分离出来。但是普里斯特利的样品并不纯,如果一个人手里拿着不纯的氧就算发现了氧,那么任何一个曾经用瓶子装过空气的人都发现过氧。此外,如果普里斯特利是发现者,那么什么时候发现的呢?

    1774年他以为他得到了笑气,这是一种他已知的气体;1775年他又把这种气体看作是去燃素空气,仍然不是氧,对于燃索说化学家甚至仍然是一种完全出乎意料的气体。拉瓦锡的要求可能更有力一些,但也带来了同样的问题。如果我们不肯把棕榈叶给于普里斯特利,我们也就不能由于拉瓦锡1775年的工作而授给他,这项工作不过使他把这种气体鉴定为“空气本身”。我们也许可以等待一下拉瓦锡在1776年和1777年的工作,到那时他不但看到了这种气体,还看出了这种气体是什么。但即使这样来裁判也还是有问题,因为从1777年到他一生的结束,拉瓦锡一直坚持氧是一种原子“酸素”,氧气也只是这种“素”同热质即热的物质结合而成。①难道我们因此就可以说氧在1777年还没有发现吗?这可能会诱使一些人这样做。但是直到1810年以后才把酸素从化学中清除出去,而热质则一直拖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才解决。氧在这两个日期以前早已成为一种典型的化学物质了。

    ①H.迈兹热:《拉瓦锡的物质哲学》(巴黎,1935年);道玛;前引书,第vii章。

    显然,我们需要有一套新词汇和新概念来分析象氧的发现这一类事件。“发现氧”这句话虽然确凿无疑,但又暗指:发现什么东西只不过是我们通常(也是大成问题的)用“看到”这个概念也能包含的那样一种简单活动,这也会使我们误入歧途。正因为这样,我们才乐于假定发现同看到或摸到一样,可以毫不含糊地归之于某一个人或某一时刻。但是归之于某一时刻永远不可能,归之于某一个人也经常不可能。撇开舍勒不谈,我们有把握说在1774年以前并没有发现氧,我们也有可能说到1777年或稍晚一些时候发现了氧。但在这样一些界限内,任何一种想确定发现日期的企图都不可避免是任意的,因为发现某一类新现象必然是一桩复杂的事件,里面既包括认清事物是那个东西,又包括认清它是什么东西。例如试看,如果我们认为氧是去燃素空气,我们就应当毫不动摇地坚持普里斯特利发现了氧,尽管我们仍然不大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发现的。但是如果观察同观察的理论化,也即事实同事实被吸收进理论,都不可分割地结合于发现之中,那么发现就是个过程,必须花费时间。只有一切有关的观念范畴都事先准备好,也即现象根本不属于新类,发现那个东西和发现它是什么东西才会毫不费力地同时一起实现。

    现在我们承认发现包含一段延续的、虽然不一定很长的从观念上吸收的过程。我们也可以说这里面包含着规范的变化吗?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出普遍的答案,但至少在这种情况下答案应当是肯定的。拉瓦锡在他1777年以来的论文中所公布的内容,关于氧的发现问题少于氧的燃烧理论。这个理论是化学重新表述的重大基石,因而通常都把它叫做化学革命。实际上,如果从氧的发现中并没有涌现出化学新规范的本质部分,那么我们从一开始所讨论的优先权问题就决不会显得这么重要了。既然这样,一种新现象及其发现者所具有的价值,将随着我们估计现象违反规范预见程度的大小而改变。但应注意,氧的发现后来虽然很重要,它本身却没有引起化学理论的变化。远在拉瓦锡在这个发现中还没有起什么作用很久以前,他就深信燃素说有点不对头,燃烧物体也吸收了大气中的一点什么。在一本密封的笔记里他记下了很多这方面的内容,

    1772年把它寄存在法国科学院的秘书那里。①对氧的这些研究工作从形式和结构上大大补充了对拉瓦锡早期看法的某些失误。这些工作告诉他一件他还在准备去发现的事情——从空气中烧掉的物质的性质。预感到的困难一定起过重要作用,使拉瓦锡能够在象普里斯特利一样的实验中看到了后者所看不到的一种气体。反过来说,必须有一次重大的规范修改才能看到拉瓦锡所看到的东西,这事实必然是普里斯特利在其漫长的一生中依然不能看到的主要原因。

    另外还有两个简明得多的事例,可以大为加强上述论点,同时也可以帮助我们阐明发现的本质,理解发现从科学中涌现出来的条件。为了表明有所发现的主要方式,我们所选择的这两个事例不但彼此不同,也和氧的发现不同。第一个事例是X射线,这是一个经典的通过偶然事件而发现的事例,这种类型的涌现,比那种我们更易于理解的科学公报中非个人完成的典型事例更为频繁。事情开始于物理学家伦琴中断了阴极射线的正常研究,因为他注意到,在放电过程中,从离开遮蔽好的仪器一定距离外,铂氰化钡屏幕在发光。再进一步的研究——经过了伦琴很少离开实验室的激动人心的七个星期——表明,光是从阴极射线管沿直线发出来的,射线投出的阴影不可能由磁铁或其他许多东西而偏转。在伦琴公布这个发现以来,他深信这种效应不是由于阴极射线,而是由于某种至少类似于光的作用。②

    ①关于拉瓦锡不满的原因最权威的叙述;是亨利·盖拉克(HenryGuerComc)的书:《拉瓦锡——关键的一年;他在1772年作燃烧实验的背景和起源》(纽约州,伊萨卡,1961年)。

    ②L.W.泰勒(Taylor):《物理学,先驱的科学》(波士顿,1941年);第790~794页;T.W.查莫斯(Chalmers):《历史研究》(伦敦,1949年)。第218~219页。

    这么一个简要的梗概也可以表明,它同氧的发现具有惊人的类似之处:在用红色氧化汞作实验以前,拉瓦锡已作过一些去燃素规范下没有得到预期结果的实验;伦琴的发现则开始于确认他的屏幕在不应当发光时发出光来。在这两种情况下所觉察到的异常——就是说,觉察到规范没有使研究者有所准备的现象——在准备以什么方式觉察新事物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也是在这两种情况下觉察到出了点什么纰漏,则只是发现的前奏。没有进一步的试验和吸收的过程,无论是氧或者是X射线都不会出现。伦琴研究到什么时候才可以说他确实发现了X射线呢了无论如何并不是只看到一个发光屏幕的一瞬间。起码还有另外一个研究者看到过那种光,使他后来大为懊恼的是,他什么也没有发现。①同样清楚的是,发现的时间也不能推前到伦琴的研究工作最后一周,那时他已在探索他已经发现的新射线的特性了。我们只能说,X射线是在1895年11月8日到12月28日之间在维尔茨堡(Wurzburg)涌现出来的。

    ①E.T惠泰克(Whittaker):《以太和电的理论的历史》,第1卷(第2版;伦敦,1951年),第358员,注1。乔治·汤姆逊爵士(Sir George Thoomsom)曾告诉我第二件交臂失之的事。威廉·克鲁克斯爵士(Sir William Crookes)由难以辨别的模糊底片而引起注意,他也曾处在这个发现的思路上。

    但在第三个方面,存在于氧和X射线的发现之间的这种重要的相似之处,就远没有那么明显了。X射线的发现和氧不同,至少它并投有在以后十年中涉及理论上任何明显的激变。那么,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吸收这个发现也要求规范的变化呢?用这个事例否定这样一种变化到很有力。可以肯定,伦琴及其同时代人所赞成的规范并不曾用以预测出X射线来(当时麦克斯韦的电磁理论还没有普遍被接受,阴极射线的粒子理论还只是几种流行观点中的一种)。但是任何一种这样的规范,至少从任何明确的意义上说,都无法禁止X射线的存在,正象燃素说无法禁止拉瓦锡对普里斯特利气体所作的解释一样。相反,1895年公认的科学理论和实践承认了许许多多发光的形式——可见光、红外线、紫外线。为什么不能把X射线作为这一类自然现象的又一种形式而接受呢?为什么不能把它当作多发现一种化学元素一样地收下来呢?在伦琴的时代,还在继续寻求并找到新的元素以充实周期表上的空位。这样的追求是常规科学的标准课题,其成功只能使人祝贺,不能使人惊讶。

    但X射线不仅引起了惊讶,而且引起了震动。开尔文勋爵(Lord Kelv1n)宣称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①另外一些人虽然不能怀疑证据,但也显然摇摆不定。X射线虽然没有受到现成理论的阻挡,却也深深触犯了顽固的预想。这些预想,我认为都暗含在已有实验程序的设计和解释之中。到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许多欧洲的实验室中还在广泛布置阴极射线装置。如果伦琴的仪器产生了X射线,那么也一定有过许多实验家有时曾经产生过这种射线而不自知。这种射线也许还有其他未知来源,也许以前曾经把它解释为某种同X射线无关的行为。最低限度,有几种久已熟知的仪器未来必须用铝加以屏蔽。以前的正常研究已完成的工作,现在必须重新做过,因为先前的科学家们不曾掌握和控制一个有关的变量。可以肯定,X射线开拓了一个新的领域,从而为常规科学扩大了潜在的版图。但是X射线也改变了现已存在的领域,现在这一点尤为重要。在这个过程中它否定了以前作为合乎规范的仪器类型的资格。

    ①S.P.汤普逊:《拉格斯的威廉·汤姆逊·开尔文男爵的生平》(伦敦,1910年),第II卷,第1125页。

    总之,使用特定的仪器,又以特定的方式使用,结果不管自觉与否,只能容许某几种情况出现。这里既有理论上的预测,也有仪器作用的预测,它们对科学发展往往都有决定性作用。例如,氧发现得太迟的一部分经过情况,就是这样一种预测。在对“空气的良性”进行典型测试时,无论普里斯特利或者拉瓦锡都是把两份这种气体同一份笑气混合,把混合物放到水上振荡,再测量残余气体的体积。以前的经验形成了这个标准程序,这种经验使他们确信残余气体所含大气中的空气是一份,所含任何其他气体(或污染过的大气)则多一些。在氧的实验中他们二人都发现有一种残余物很接近于一份;接着又对这种气体作了鉴定。只是在很久以后而且部分是出于偶然,普里斯特利才放弃了这个标准程序,试图按别的比例把这种气体同笑气混合。后来他发现用四份笑气几乎就没有任何残余物了。他支持本来的试验程序——由大量过去的经验所形成的程序——也曾经同时就是否定存在一种可以象氧那样活动的气体。①

    如果说到象铀裂变为什么也鉴别得太迟,这样的事情可能就更多了。核反应为什么特别难于辨认,一个原因在于,已知轰击铀会产生什么结果的人主要是针对周期表上端的元素选择化学试验。②这样一种工具限制既然不断证明走了错路,我们是不是应当由此得出结论说科学要放弃各种标准试验和标准工具呢?那必然带来一种不可理解的研究方法。规范程序和应用,正象规范定律和理论一样,都是科学所需要的,都具有同样的作用。在任何既定时刻,它们都不可避免地要限制科学探索所容许的现象范围。对这一点认识清楚了,我们就会同时看到,对于科学界某一特定部门来说,象X射线这样的发现使规范必须发生变化的重大意义——因而也必须发生程序和预测方面的变化。由此我们也可以理解,X射线的发现为什么可能对许多科学家打开一个奇妙的新世界,为什么又可能有力地参与导致二十世纪物理学的危机。

    ①柯南特。前引书;第18~2O页。

    ②K.K.达罗(Darrow):《核裂变》,《贝尔公司技术期刊》,第XIX卷(1940年),第267~289页。裂变的两种主要产物之一的氪,看来只有在充分了解了这种反应以后才能用化学方法鉴别出来。另一产物钡几乎直到研究末尾才从化学上鉴别出来,因为这种元素碰巧必须加到放射性溶液中才能沉淀出这种核化学家正在寻找的重元素来。由于不能把追加的钡从放射性产物中分离出来;因而在对这种反应反复研究了差不多五年以后,才最后提出以下的报告:“作为化学家;这一研究使我们……改变了所有上述[反应]公式中的名称,以钡、镧、铯代替了镭、锕、锗。但是作为同物理学密切联系的‘核化学家’,我们无法使自己完成这个同以前的全部核物理学经验都有矛盾的飞跃。可能是一系列奇怪的偶然事件使我们的结果成了骗局。”(奥托.哈恩[Otto Hahn]和弗雷茨·斯特劳斯曼[Fritz Strassman])

    我们关于科学发现的最后一个事例,是莱顿瓶的发现,它可以归于理论推导那一类。起初这个术语似乎有点自相矛盾。以上所说很多都表明,理论事先预见到的发现都是常规科学的组成部分,不会产生新类型的事实。例如前面曾说过,十九世纪后半叶新化学元素的发现就是常规科学这样引起的。但并不是所有理论都是规范理论。不管是在前规范时期还是在引起规范巨大变化的危机过程中,科学家们通常总要提出许多思辨的、模糊的理论,以指明发现的途径。但发现却往往并不完全是这种思辨性和试探性的假设所预期的一个。只有当实验同试探性理论相互配合了,发现才会涌现出来,理论才会变成规范。

    莱顿瓶的发现象我们考察过的其他发现一样,也显示了所有这些特征。电学研究开始时一个规范也没有。从比较可以理解的现象中所得出的许多理论,倒是在进行竞争。它们之中任何一种理论都不能把多种多样的电学现象条理化。失败的原因就在于一些反常现象,正是它们促成了莱顿瓶的发现。参与竞争的一个电学家学派认为,电是一种流体,这个想法使好多人都想把这种流体盛起来,办法是一手拿一只盛满了水的玻璃小瓶,使水接触正在发电的静电发电机导线。另一只手从发电机那里移开小瓶使之接触水(或与之连接的导线)时,每个研究者都会体验到一记厉害的电击。但是另外一些实验却未能为电学家提供一只莱顿瓶。这种装置涌现得更慢了,也无法确切地说出这个发现是什么时候完成的。起初能够进行蓄集电流体的尝试,仅仅是因为研究者是站在地上手拿小瓶子进行的。电学家还必须学习到不但瓶子里面需要一层导体涂料,外面也需要,而电流体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蓄集在瓶子里面的。在探索过程中他们偶而发现了这一点,还看到了某些其他的异常效应,于是我们称之为莱顿瓶的装置就涌现了。更进一步,导致莱顿瓶出现的实验,其中有很多都是富兰克林所完成的,也使流体说必须大大修改,从而为电提供了第一个全面的规范。①

    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对应于从电击到预见结果的系列),上述三个事例所共有的特征,也是新类型现象所由以涌现的一切新发现的特征。这些特征有:事先觉察的反常,逐步而又同时涌现的观测上和概念上的认识,以及经常受到抵抗的规范范畴和规范程序的必然变化。甚至可以证明同一些特征已渗透到感知过程本身的性质之中。在专业以外理当了解得更好的心理学实验中,布伦纳(Bruner)和泡斯特曼(Postman)要求实验对象从短时间受控的出示中分辨出一系列的扑克牌来。许多牌合乎正常,但也有一些作得反常,例如有一张红色的黑桃六和一张黑色的红心四。在一系列逐步加多的出示中,每一次实验只给一个对象看一张牌。每次出示后问他看到了什么,实验总是以连续两次辨别正确而告结束。②

    ①关于莱顿瓶的不同发展阶段,见I.B.柯亨:《富兰克林和牛顿;思辨的牛顿实验科学以及由此而来的富兰克林电学研究之例》(菲拉德尔菲亚,1959年),第385~386、400~406、452~467、506一507页。惠泰克叙述过最后阶段,前引书,第50~52页。

    ②J.S.布伦纳和里欧·泡斯特曼:《论不快调感觉:一种规范》,《人格期刊》,第XVlll卷(1949年),第206~223页。

    即使出示的时间最短,许多对象也辨得清绝大多数牌,而稍微延长一点时间,所有的对象就把所有的牌都辨清了。对于正常的牌一般总是辨别得了,但对反常的牌则几乎总是表面上毫不犹豫或困惑地看成了正常牌。例如,黑色的红心四要么看成是黑桃四,要么看成是红心四。人们可以没有感到任何问题就立即把它归之于一个由先入为主的经验所准备好的概念范畴中。人们甚至不大会说实验对象看到同他所要辨别的东西有点什么异样。比方看到了红色的黑桃六,有的说那是黑桃六,但出了点纰漏——黑底上有红镶边。再拉长出示时间,就会引起更多的犹豫和混乱,直到最后,有时大多数对象会一下子毫不犹豫地辨别清楚了。而且,认过两三张这样的怪牌以后,他们再对付别的牌就没有更多困难了。

    但也有少数对象始终不能对他们的范畴作必要的调整。即使把辨明正常牌所需平均出示时间延长40倍,仍然有百分之10的怪牌认不出来。失败者往往自己感到十分苦恼。有一个叫了起来:“什么花色我也认不出来。那回简直不象是一张牌。我不知道现在它又是什么颜色,究竟是一张黑桃还是一张红心。我现在简直不能确定一张黑桃是什么样子了。我的天呀!”①下一节我们将看到科学家的行为也常常是这样。

    ①J.S.布伦纳和里欧·泡斯特曼:《论不协调感觉;一种规范》,《人格期刑》,第XVIII卷(1949年),第218页。我的同事泡斯特曼告诉我,即使事先知道一切纸牌及其表现她还是发现人们在看到这种自相矛盾的牌时所引起的严重不安。

    这个心理学实验,不管是作为隐喻,还是因为反映了思维本质,总是为科学发现的过程提供了一个异常简单而又异常有说服力的公式。科学也象扑克牌实验一样,新事物总是随同困难一起涌现出来,这种困难是通过由于违反了预期的根据所造成的障碍而表现的。起初,即使在后来发现有反常现象的情况下,也只能感受到预想的和通常的东西。但进一步的认识就会使人们觉察到有点什么不对头了,并把这种效应同以前曾经出过纰漏的事情联系起来。于是,对反常的觉察就开辟了一个调整理性范畴的时期,一直调整到最初的反常现象成为预期现象为止。到这时发现就完成了。我已强调过这种过程以及与之十分类似的过程,总是同科学上重大新事物的涌现纠缠在一起的。现在让我再指出,认清了这个过程我们最后就可以开始看到,常规科学的目的尽管并不在于寻求新事物,起初甚至还倾向于压制新事物,但也可以同样有效地引起新事物的产生。

    在任何一门科学的发展中,最初公认的规范经常令人感到,它已十分成功地说明了为什么绝大多数观察和实验易于为科学工作者所理解。因此,更进一步的发展一般总是要求制造精致的装置,也即发展深奥的词汇和技巧,并把概念加以精炼,不断地使它同它在一般常识中的原型区别开来。这个专门化的过程一方面使科学家的视野受到极大的限制,使规范变化也受到相当的阻碍。科学愈来愈严格了。另一方面,在科学界由于规范的引导而集中注意的领域中,常规科学也带来了知识的细节,带来了任何别的办法都达不到的观察与理论的精确配合。而且,这些细节和配合的精确性,价值超过了它本身所具有的并不总是很大的固有意义。如果没有那种主要为了达到预期作用而制造的特殊仪器,就不可能最终导致新事物的出现。而且,就是有了这种仪器,新事物一般也只能出现于这些人面前,他们确切知道他们应当期待什么,因而他们能够认清出了什么岔子。反常现象看来只是违反规范所提供的背景。规范愈是确切,愈是广泛,它对反常现象、从而也即对规范变化的时机提供愈是灵敏的指示器。在科学发现的正常方式中,即使是对变化的阻力也具有一种作用,下一节对此将作更全面的讨论。保护规范不会太容易遭到抛弃,因而阻力就可以保证科学家也不会轻易受到迷惑,使规范发生改变的反常现象也不会侵入现存知识的核心。科学上的重大新事物常常同时从几个实验室涌现出来,这个事实正是常规科学顽强的传统性标志,也是传统的探索为自己准备好了变化方式的标志。

    Vll 危机和科学理论的涌现

    已经论证过,在科学中,事实和理论、发现和发明并不是范畴上永远不同,因而可以料想这一节同上一节会有所重迭。(不能说普里斯特利首先发现氧,拉瓦锡以后又发明氧,但这种说法又很有吸引力。氧作为发现我们已碰见过了,我们马上又要把它作为发明来迎接。)在处理新理论的涌现时,我们必然也要扩大我们对发现的理解。重迭不就是同一。并不是、至少并不单单是由于上一节所考察的各种发现,才有这样一些规范变革,如哥白尼革命、牛顿革命、化学革命、爱因斯坦革命。也不是由于这些发现才有某些更专门从而也更小一些的规范改变,如光的波动理论、热力学理论或麦克斯韦电磁理论。这样的理论怎么可能从常规科学之中产生呢?这种常现科学活动更少是为了理论探索,更多是为了科学发现。

    觉察到反常如果确实对新类型现象的涌现起作用,那么谁也不会奇怪,这一类更深刻的觉察正是一切可接受理论变化的必要前提。对这一点,我想历臾的证据是绝不含糊的。托勒密天文学的情况是哥白尼宣言之前的一桩丑闻。①伽里略研究运动的贡献密切依赖于经院批评家仍在亚里士多德理论中所发现的困难。②牛顿关于光和色的新理论来源于没有一种现存前规范理论可以说明光谱长度的发现;而代替牛顿理论的是波动理论,在人们愈来愈关心衍射效应和极化效应对牛顿理论的关系中的反常现象时,这一理论正好公布。③热力学是从十九世纪并存的两种物理理论的冲突中产生的,量子力学是从黑体辐射、比热、光电效应周围的各种困难中产生的。④而且,除牛顿一例以外,在所有其他事例中都早就深深觉察到反常了,人们甚至可以把这些影响所涉及的领域恰如其分地说成是处于一种不断增长的危机状态。它要求大规模的规范破坏以及对常规科学的问题和技巧进行重大变革,因而新理论涌现之前一般都有一个专业显著不稳定的时期。不出人们所料,这种不稳定来源于常规科学长期解不开它所应当解开的难题。现有规则的失败,正是寻求新的规则的前奏。

    ①A.R.霍尔(Hall):《1500~18O0年的科学革命》(伦敦,1954年),第16页。

    ②马歇尔·克莱杰特(Marshall CComgett):《中世纪的力学科学》(威斯康辛州,梅迪逊,1959年},第II~III部。A.伽依列在他的《伽里略研究》(巴黎,1939年〕中指出了伽里略思想中的许多中世纪成分,特别见于该书第I卷中。

    ③关于牛顿,见T.S.库恩:《牛顿的光学论文》,载。伊萨克·牛顿自然哲学中的论文书信》,I·B·柯亨编(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 1958年),第27~45页。关于波动理论的前奏,见E.T.惠泰克:《以太和电理论的历史》,第1卷(第2版;伦敦,1951年),第94~109页;W.惠威尔(Whewed):《归纳科学史》(修订版;伦敦;1847年);第II卷,第396~466页。

    ④关于热力学,见S.P.汤普逊:《拉格斯的威廉·汤姆逊·开尔文男爵的生平》(伦敦,1910年),第1卷,第266~281页。关于量子理论,见弗雷茨·雷舍(Fritz Reiche):《量子理论》,H.S.海特菲尔德(Hatfield)和H.L.布罗兹(Brose)译(伦敦;1922年),第i~ii章。

    先来看看规范变化的一个特别著名的事件,即哥白尼天文学的涌现。它的先驱托勒密体系先在公元前最后两个世纪和公元后最初两个世纪发展起来,那时这个体系在预言恒星和行星的位置变化方面取得了值得赞美的成功。任何一种其他古代理论都做不到这么好。对于恒星,托勒密天文学今天仍然作为一种技术上的近似而得到广泛应用;对于行星,托勒密的预测也同哥白尼的一样可靠。但是,对一种科学理论来说,值得赞美的成功决不是完美无缺的成功。托勒密体系不管是对行星位置还是对春分、秋分的岁差所作的预测,总是不能很符合最好的观测。进一步减少那些细小的误差,成了许多托勒密的后继者的许多常规天文学研究的首要问题,正象把天体观测同牛顿理论结合起来的同样的尝试,也为牛顿在十八世纪的后继者提出了正常研究问题。有时候天文学家完全有理由假定,这些尝试也可以同导出托勒密体系的尝试一样成功。对于某一误差,天文学家们总是可以通过调整托勒密体系中的复合圆环而消除。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只要注意一下许多天文学家正常研究活动的最后结果就可以发现,天文学的混乱性比精确性提高得要快得多,这里校正了一种误差,那里又会冒出另一种来。①

    因为天文学传统一再为外界所打断,又因为天文学家之间的联系受到没有印刷的限制,这些困难慢慢才被认识到。最后终于觉察了。到十三世纪阿耳丰叟十世(AIfonso X)宣称,上帝在创世时如果请教过他,一定会获致忠言。在十六世纪,哥白尼的合作者多米尼加·达·诺瓦拉(Domenico da Novara)坚持,决不会有一种象托勒密体系那么繁杂、那么不确切的体系,竟然可能符合真实的自然界。哥白尼本人在《天体运行论》一书的序言中也写过,他所继承的那种天文学传统最后造出来的只能是一个妖怪。到十六世纪初欧洲愈来愈多最优秀的天文学家都认识到,天文学规范已不能应用于它自己的传统问题了。这样的认识,正是哥白尼放弃了托勒密规范而另找新规范的必要前提。他这个著名的序言至今仍然是对一种危机状态的经典叙述。②

    ①J.L.E.德雷耶(Drerer)《天文学史从泰勒斯到开普勒》(第2版;纽约,1953年),第xi~Xii章。

    ②T.S库恩:《哥白尼革命》(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1957年),第135~143页。

    从技术上按常规解决难题的活动中断了,当然这还不是哥白尼所面临的天文学危机的唯一因素。进一步的研究又考虑到改革日历的社会压力,这压力使岁差的难题更为迫切。还有,更全面的说明还要考虑中世纪亚里士多德派的批评、新柏拉图主义的复兴,以及其他一些重大的历史因素。但是技术上的中断仍然成了危机的核心问题。在成熟科学中——天文学在古代已经成熟了——象上面所引证的那些外界因素,主要的作用是确定了中断的时机,使中断更易于理解,还规定了中断因为受到特殊注意而最先出现的领域。这一类的问题虽然极其重要,但已超出了本文的界限。

    如果哥白尼革命的事例大致已经清楚了,让我们转到第二个情况不大一样的事例上,即以拉瓦锡的氧燃烧理论的涌现为前导的危机。十八世纪七十年代由于化学中许多因素的相互结合而产生了一次危机,历史学家无论是对这些因素的性质或是对它们的相对重要性都有不同看法。其中有两个因素一般都认为具有头等重要性:气体化学的兴起和重量关系问题。前者的历史开始于十七世纪空气泵的发展及其在化学实验中的应用。以后一个世纪中化学家们通过空气泵和其他许多气体装置愈来愈认识到,空气一定是化学反应中一种活泼的成分。但是化学家们借助于一些例外——简直含糊得可能根本不是例外——还是相信空气只是一种气体。直到1756年约瑟夫·布莱克表明可以明确地把“固定空气”(CO2)从普通空气中分离出来,人们仍然认为这两种气体的样品只是因为不纯才有区别。①

    ①J·R·帕亭顿(Partington):《化学简史》(第2版;伦敦,1951年)。第48~51、73~85、90~120页。

    布莱克的工作以后,气体研究进展迅速,在卡文迪什、普里斯特利、舍勒等人手里成绩尤为斐然,他们创造了一系列可以鉴别不同气体样品的新技术,所有这些人,从布莱克到舍勒,都相信燃素说,都经常用这个理论设计和解释实验。舍勒为了取得除去燃素的热质,实际上是第一次通过一连串精致的实验而获得了氧。但这些实验的最后结果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气体样品和属性,复杂得使燃素说愈来愈应付不了实验室的经验。这些化学家们尽管都没有提出过应当取代这种理论,但再也不能始终如一地用它了。到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初拉瓦锡开始作空气实验时,几乎有多少气体化学家就有多少燃素说的变形。①一种理论的变形骤增,正是危机的一般迹象。在哥白尼的序言中也抱怨过这一点。

    ①虽然他们主要关心的是稍晚一些的时期,但许多有关材料部散见于I.R.帕丁顿和道格拉斯·麦启(DougComs Mckie)的《烧素说的历史研究》,《科学年鉴》,第11卷(1937年),第361~404页2第III卷(1938年),第1~58、337~371页;第II卷(1939年),第337~371页。

    燃素说对气体化学愈来愈模棱两可,用处也愈来愈少,这还不是拉瓦锡面临危机的唯一根源。他还很关心解释大多数物体燃烧或焙烧以后的重量增加,这又是一个具有一段长长史前期的问题。至少有几个穆斯林化学家早已知道某些金属在焙烧后可以增重。十七世纪有几个研究者从同一事实中得出结论说,焙烧过的金属从大气中搞来了一些成分。但在十七世纪大多数化学家似乎还不需要这个结论。如果化学反应可以改变各种成分的体积、颜色和质地,为什么不能改变重量呢?重量并不总是测量物质的量。而且,由焙烧而来的增重仍然是一种孤立的现象。大多数自然物(如水头),如燃素说后来所说的,焙烧后失去重量。

    但是经过十八世纪,原先对增重问题的满意回答就愈来愈难以维持了。一方面这是因为天平作为一种化学工具用得愈来愈多。另一方面因为气体化学的发展使之有可能也有需要保留气体反应物,化学家发现了愈来愈多的焙烧引起增重的实例。同时,由于化学家逐渐接受了牛顿的引力理论,也使他们坚持认为,重量的增加也必然是物质的量的增加。这些结论并不一定要放弃燃素说,因为还可以做各种各样的调整。也许燃素具有负重量,也许火粒子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在燃素离开时进入了焙烧物。此外还有一些其他解释。但是,增量问题即使没有否定燃素说,它也一定会膨胀起来,引出愈来愈多的专题研究。其中的一个专题是:《关于把燃素作为一种同重量一起并按重量变化[分解]的实体在与之化合的物体中的产生》,1772年在法国科学院宣读,而这一年正好是以拉瓦锡向科学院秘书递交了他著名的密封短简而结束的。在写这张短简以前,化学家们多年来已接近觉察边缘的一个问题已成了一个突出的未解难题。①人们精心设计了燃素说的许多不同的说法来对付。象气体化学问题一样,增重问题也使燃素说愈来愈难以理解究竟是怎么回事了。人们虽然仍旧委托它作为一种研究工具,但这个十八世纪化学的规范却已在逐步失去独一无二的地位。在这个规范指导下的研究,已愈来愈类似于前规范时期在各个相互竞争的学派支配下的研究,这正是危机另一种典型的效应。

    现在再来看看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事例,即为相对论的涌现开辟道路的十九世纪末期物理学危机。这一次危机的一个根源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末,当时许多自然科学家,最著名的是莱布尼兹,都批判了经典绝对空间概念的最新变形中的牛顿痕迹。②他们已很有可能,尽管绝不是完全可能,表明绝对位置和绝对运动在牛顿体系中根本没有作用;他们又确实从值得重视的美学要求方面成功地暗示了,一种关于空间和运动的彻底相对性概念以后必将出现。但他们的批评是纯逻辑的。象早期的哥白尼派批评亚里士多德对地球静止的证明一样,他们作梦也没有想到向相对论体系过渡竟会得到观测的效果。他们绝没有把他们的观点同牛顿理论用于自然界所引起的任何问题联系起来。结果,他们的观点在十八世纪最初几十年中就同他们本人一起死去了,只是在十九世纪最后几十年中,当这些观点同物理学实践具有一种大不一样的关系时才重新复活起来。

    ①H.盖拉克:《拉瓦锡——关键的一年》(纽约州;伊萨卡;1961年)。全书证实了危机的发展和以及对危机的最初认识。关于拉瓦锡的处境的清晰说明,见该书第35页。

    ②马克斯·詹莫(Max Jammer):《空间概念:物理学空间理论的历史》(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1954年);第114~124页。

    把空间的相对哲学最后加以叙述的技术问题,大约在1815年以后随着接受光的波动理论而开始进入常规科学,尽管直到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才激起危机来。如果光是牛顿定律支配下机械性以太中扩散的波动,那么无论是通过天体观测或是通过地球实验都应当能够探测出穿过以太的漂移。关于天体观测,只有观测光行差才有可能提供充分精确的有关信息,因此,通过测量光行差以探测以太漂移,就成了常规科学一个公认的问题。人们制造了许多特殊装置来解决这个问题。但这些装置没有探测出任何可见的漂移,于是这个问题就从实验家和观测家那里转移到理论家那里去了。在这个世纪的中叶,菲涅尔(Fresnel)、斯托克斯(Stokes)等人设想了许多企图解释为什么看不到漂移的以太理论说明。每一种说明都假定运动体拖曳了以太的某一部分。每一种都十分成功地解释了天体观测以及地球实验的否定结果,包括著名的迈克尔逊(Michelson)和莫雷(Morles)实验的结果。①除了各种不同说明之间的矛盾以外,仍然是没有什么矛盾的。若不是有了某种适当的实验技术,这种矛盾永远不会尖锐起来。

    只是由于十九世纪最后二十年中逐步接受了麦克斯韦的电磁理论,这种局势才又一次发生变化。麦克斯韦本人是个牛顿派,他相信光和电磁一般都是由于一种机械性以太粒子不断位移的结果。他的电磁理论的最初形式是直接运用这些他所赋予这种介质的假想的属性。他最后的理论已把这些属性抛掉了,但他仍然相信他的电磁理论同牛顿机械观的某种说明并无矛盾。②提出一种合适的说明,对他和他的后继者都是一个挑战。但是在实践中,正象科学发展中所一再经历的那样,要创造出那种所需要的形式是极其困难的。正象哥白尼天文学出现以后,不管作者是多么乐观,却造成对已有运动理论的不断加深的危机;同样,麦克斯韦理论也不管它是怎样来源于牛顿理论,最后也对它所由之出身的规范造成了一次危机。③不仅如此,这一次危机之所以最为严重,原因就在于我们正在研究的相对于以太的运动问题。

    ①约瑟夫·拉摩:《以太和物质……包括地球运动对光现象的影响的讨》(剑桥,1900年),第6~20、320~322页。

    ②R.T.格累兹布鲁克:《詹姆士·克拉克·麦克斯韦和现代物理学》(伦敦,1896年),第ix章。夫于麦克斯韦最后的看法,见他自己的书:《论电和磁》(第3版5牛津;1892年);第470页。

    ③关于天文学在力学发展中的作用,见库恩,前引书,第VII章。

    麦克斯韦讨论物体运动中的电磁行为,没有涉及以太的拖曳,这就证明很难把这种拖曳纳入他的理论之中。结果,探测穿越以太的漂移的全部早期观测都成了反常现象。因此,1890年以后的年代又目击了一长串实验方面和理论方面的努力,以探测相对于以太的运动并把以太拖曳纳入麦克斯韦理论。前者始终未能成功,尽管有些分析家认为结果模棱两可。后者提供了大量富有希望的开端,特别是洛仑兹(Lorentz)和菲茨杰拉德(Fitzgerald)的开端,但他们也揭出了更多的难题,最后又正好使进行竞争的理论激增,即我们前已明确的危机伴生物。②1905年涌现了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就违反了历史的安排。

    ②惠泰克,前引书;第I卷,第586~410页;第II卷(伦敦,1953年),第27~40页。

    这三个事例几乎都十分典型。在每个事例中,新理论都只能在常规解题活动已宣布失败以后才涌现。而且,除了在哥白尼一例中科学以外的因素起了特别巨大的作用,旧理论的破产以及各种理论的骤然激增作为一个信号,不会超过新理论发表前一、二十年。新理论就象是对危机的直接回答。但还要注意,尽管也许不那么典型,引起旧理论破产的那些问题也都属对早已知道的那些问题。常规科学以前的实践完全有理由认为。这些问题已经解决或接近解决了,这就可以说明,为什么当失败来临的时候失败的感觉会那么尖锐。一种新型的问题解决木了,常常使人失望,但从来不使人惊讶。问题也好,难题也好,往往不会屈服于第一次的进军。最后,这几个事例还共同具有另一个特点,使它们对危机的作用更为重要:每一次危机的解决在有关科学未发生危机时至少可以部分预见得到;但在没有危机的情况下却又总是忽视了这样的预见。

    有一个唯一完整的也是最有名的预见,即公元前三世纪的阿利斯塔克(Aristarehus)对哥白尼日心说的预见。人们常说,如果希腊科学的演绎性不那么厉害,不那么受教条的束缚,日心说天文学就可能早在实际提出的十七个世纪以前就开始提出了。①但这就忽视了全部历史的前后关系。当阿利斯塔克提出他的学说时,更为合理得多的地心系统并不需要日心说来满足它所能满足的任何需要。托勒密天文学的全部发展,它的成功和衰败,都发生在阿利斯塔克学说以后几个世纪里。而且,也没有什么明显的理由要特别重视阿利斯塔克。即使是哥白尼更为精致的学说,比托勒密系统既不更简单,也不更精确。有效的观察试验,如我们下面将看得更清楚的,并没有这二者之间提供什么选择的根据。在这些情况下,使天文学家们趋向哥白尼的因素之一(也是使他们不能趋向阿利斯塔克的因素之一)就是人们认识到了危机,首先是由于危机,才有新的创造。托勒密天文学未能解决问题,时间为一个竞争者提供了机会。我们另外的二个事例没有提供这样完整的预见。但可以肯定,吸收大气的燃烧理论——十七世纪由雷(Rey)、胡克(Hooke)和梅约(Mayow)所提出的理论——之所以未能使人们全力倾听,原因在于这种理论没有触及常规科学实践中人们认识到的难点。②十八~十九世纪的科学家们长期忽视从相对性观点对牛顿的批评,主要是由于它在竞争之中也未能取胜。

    科学哲学家们曾一再证明,根据同样一套材料总可以提出一种以上的理论构造。科学史表明,特别是在一种新规范的初期发展阶段上,发明这样一种替代的理论并不是很困难。但是,除非是在有关科学发展的前规范时期和后来进化中非常特殊的时机中,这种发明却正好是科学家所很少进行的。只要规范所提供的工具还能够解决它所规定的问题,科学就进展得最快,可以最深入地合理利用这些工具。理由是清楚的,科学象制造业一样——更换工具是一种浪费,只能留到需要的时候进行。危机的意义就在于它可以指示更换工具的时机已经到来。

    ①关于阿利斯塔克的工作,见T.L.希思(Health):《萨莫斯岛(Samos)的阿利斯塔克:古代的哥白尼》(牛津,1913年,第II部。关于对忽视阿利斯塔克成就的传统地位的极端说法,见阿瑟·郭斯特勒:《梦游者:人类对宇宙不断变化的认识历史》(伦敦,1959年),第50页。

    ②帕亭顿,同上书,第78~85页。

    VIII 对危机的反应

    此外,对科学家们因为面临反常现象或逆事例而抛弃规范抱怀疑态度还有第二条理由。在发挥这条理由时,我的论据本身将预示这篇论文的另一个主要论点。上述抱怀疑态度的理由纯粹是事实;那就是说,它们本身是一种流行的认识论的逆事例。因此,如果我的观点是正确的,它们最多只能有助于造成一种危机,或者更准确地说,有助于加强一种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的危机。它们本身不能也不会证明那种哲学理论是错误的,它的辩护人会去做我们已经看到科学家们在面临反常情况时所做的事情。为了消除任何显而易见的冲突,他们会想出许多衔接方式和对他们的理论的特定限制。事实上,在文献中已经有许多恰当的限制。因此,如果这些认识论上的逆事例是要构成一种比较次要的刺激物,那就会因为他们的帮助而允许有一种新的不同的科学分析出现,在这个范围内,他们就不再是困难的来源。而且,如果有一种典型可以适用于这里,那么这些反常现象就不再被认为仅仅是事实了,我们以后将在科学革命中评述这种典型。在科学知识的一种新理论的范围内,他们似乎很象同义反复,对形势的陈述不能想象有另外的方式。

    例如,人们往往已经注意到,牛顿第二运动定律尽管承受了几个世纪,事实上和理论研究上的困难才达到,但对于那些交给牛顿理论的现象来说,却表现得很象一个纯逻辑的陈述,再多的观察也不能驳倒。①在第X节里,我们将看到,化学上的定比定律,在道尔顿(Dalton)以前,是一种偶然的实验上的发现,很含糊的概括,在道尔顿的工作以后,成了化学化合物的定义的组成部分、靠实验工作本身已不可能推翻了。这种概括很象科学家们面临反常现象或逆事例时不能抛弃规范那样也是会发生的。他们不能这样做,但仍然是科学家。

    虽然历史大概不会记录他们的名字,有些人因为他们不能容忍危机,无疑已经被迫抛弃科学。有创造性的科学家,象艺术家一样,必须能偶然在混乱的世界里生活,我在别处把这种必要性描述为科学研究中固有的“必要的压力”。②但是,我想,抛弃科学以支持另一种职业,是仅有的一种规范,靠逆事例本身就能导致抛弃这种规范。一旦发现了第一种并用来观察自然界的规范,就再也不会有那种缺乏任何规范的研究工作。抛弃一种规范而不同时以另一种去代替,就是抛弃科学本身。那种行动不仅在规范上,而且在人上都有反映。他不可避免地会被他的同伴着成是“责备他的工具的木匠。”

    ① 详见N.R.汉生(Hanson:《发现的模式》(剑桥,1958);第99~105页中的讨论。

    ② T.S.库恩:《必要的压力;科学研究的传统和创新》,犹太大学第三届(1959年)识别有创造性的科学人才研究会,卡尔文·W·泰勒(Calvin W.Taylor)编(盐湖城,1959年),第162~177页。对于艺术家中间的可以比较的现象,见弗蓝克·巴伦(Frank Barron):《想象的心理学》,《科学美国人》,第CXCIX卷(1958年9月);第151~166页;特别是 160页。

    相反,同样的论点至少可以是等效的;没有逆事例就不会有研究工作。因为把常规科学同处在危机状态中的科学区别开来的是什么?当然不是前者没有面临逆事例。正相反,我们前面所说的构成常规科学的难题,只是因为没有规范才存在,规范为科学研究提供基础,并完备地解决它的全部问题。曾经有很少数似乎是这样做的学科(例如,几何光学),不久就完全不再发生研究问题,而成为工程的工具。除了那些唯一起作用的问题外,常规科学观为难题的每一个问题都可以从另一种观点一种逆事例,因而是一种危机的来源。哥白尼看成是逆事例的,在托勒密的大多数其他继承者看来则是观察和理论之间相适合的难题。拉瓦锡看成是逆事例的,在普利斯特列看来则是在燃素说中成功地解决了的难题。爱因斯坦看成是逆事例的,在洛伦兹·菲茨杰拉德和其他人看来则是牛顿和麦克斯韦理论中的难题。而且,危机的存在本身并没有把一个难题转化为逆事例。并没有这样鲜明的分界线。而由于规范形式的激增,危机通过最终允许一种新规范的涌现而使正常的解题规则松弛。我认为,只有两种可能,或者是没有一种科学理论曾面临逆事例,或者是所有科学理论一直面临着逆事例。

    这种情况怎样才能被看成不是那样呢?那问题必然导致对哲学的、历史的和批判的解释,而那些题目在这里是被排斥在外的。但是我们至少能指出两条理由,为什么科学被认为如此易于为这个一般原则提供一种说明,即真理和谬误唯一地和明确地由陈述和事实的对抗决定的。常规科学务必而且必须不断地力求使理论和事实更紧密地一致起来,那种活动很容易被看成是检验,或寻求证实或证明是错误的。它的目的是要解一个难题,因为它的存在就必须假定规范有效。只有这个科学家而不是这种理论不相信不足以得到一个解。在这里,甚至比上面更可以用那句谚语。“蹩脚的木匠责备他的工具。”此外,科学教育把讨论一种理论同评论它的典型应用纠缠在一起,这种方式有助于加强一种主要是从其他来源证实了的理论。人们提出要这样做的最不重要的理由是,读科学教科书的人能容易地把这种应用理解为这个理论的证据,为什么应当相信它的理由。但是学科学的学生是因为教师和教科书的权威,而不是因为证据接受各种理论的。他们有什么选择余地呢了或者有什么能力呢?教科书中提出的应用并不是作为证据,而是因为学习它们是在流行的练习的基础上学习规范的一部分。如果应用是作为证据提出的,那么教科书的失败本身就使人想起另一个可供选择的解释,或者去讨论科学家们不能产生规范的各种问题,使他们的极端偏爱的作者相信各种解决办法。这样一种指控是一点道理也没有的。

    那么,怎样回到最初的问题呢?科学家们对意识到理论和自然界之间相适应方面的一种反常情况是否有反应呢?刚才所说的情况表明,即使不一致比理论的其他应用中经验到的大得多,也不需要引出很深刻的反应。始终有某些不一致。即使是最难对付的不一致,最后也会对正常的实践有反应。科学家们往往愿意等待,如果有许多问题在这领域的其他部分中有用时尤其如此。例如,我们已经注意到,在牛顿最初的计算以后六十年间,预言的月球近地点运动仍然只有观察到的一半。当欧洲最优秀的数学物理学家继续毫无成就地努力要解决这个著名的不一致时,偶而也有人建议修改牛顿的平方反比定律。但是没有一个人很认真地对待这些建议,而且实际上已经证明容忍一个严重的反常现象是正确的。克莱劳特(CComiraut)于1750年已能证明,反而是应用的数学错了,而牛顿的理论象以前一样仍然有效。①甚至在许多情况中似乎很可能没有一点错误(或许因为所包含的数学是比较简单的或者是熟悉的在别处是很成功的一种),坚持和认识反常,并不总是引起危机。没有一个人因为来自牛顿理论的预言和声速及水星运动两者之间的早已认识了的不一致而对牛顿的理论认真地表示怀疑的。第一个不一致最后几乎完全出乎意料地是因为根本不同的目的而进行的关于热的实验解决的;第二个不一致是在一次危机以后随着广义相对论消失的,它在创造中并没有作用。②显然两者都没有被看成足够根本去引起同危机—起起作用的不适。它们可能被认为是反例,并且在今后工作中仍旧被放在一边。

    ①W.惠威尔:《归纳科学的历史》(修订版;伦敦。1847年),第II卷。第220~221页。

    ②关于声速;见T.S.库恩,《绝热压缩的热理论》《爱西斯》;第XLIV卷(1958年)。第136~137页。关于水星近日点的长期移动,见E.T.惠泰克:《以太理论和电的历史》;第II卷;(伦敦,1953年),第151~179页。

    因此,如果一种反常现象是会引起危机的,它通常必须不仅是一种反常现象。而在适应规范性质方面总会有各种困难;其中大多数或早或迟常常是靠不能预见的办法弄姿的。科学家停止考查他所注意到的每一种反常现象,就很少会做成有影响的工作。因而,我们必须问,是什么使一种反常现象看来值得一致努力去考查,对于这个问题,可能没有完全一致的回答。我们已经考查过的情况是很独特的,但决不是根据传统获得的。有时,一种反常现象会清楚地使这规范的明确而基本的判断发生问题,就象以太阻力问题对于那些接受麦克斯韦理论的人们所做的那样。或者,象在哥白尼革命中那样,一种反常现象并没有明显的基本重要性,只要它所禁止的应用在实践中特别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对日历设计和占星术,就会引起危机。或者,象在十八世纪的化学中,常规科学的发展会使以前仅仅是一种使人烦恼的反常现象改变成危机的源泉:重量关系问题,在气体化学技术发展起来以后,就具有十分不同的状况。大概还有其他情况能使一种反常现象特别紧迫,通常几种情况会互相结合。例如,我们已经注意到,哥白尼面临的危机的一个源泉是时间的长短,在此期间,天文学家们同减少托勒密体系中残留的不一致所作的斗争颇不成功。

    为了这些理由或其他类似的理由,当一种反常现象达到看来是常规科学的另一个难题的地步时,就开始转化为危机和非常科学。于是这种反常现象本身就这样被同行们更为普遍地认识了。这领域的越来越多的著名人物对它越来越注意。如果它仍然继续反抗,虽然通常它并不反抗,许多人就会认为它的解决是他们学科的主要问题。对于他们,这领域看来不再和早先一样了。它的部分不同的外表仅仅是科学考查的新的固定点。改变的一个甚至更为重要的来源是许多部分解的发散性质,使这问题已取得一致的注意。对反对问题的早期攻击会十分紧密地引起规范规则。但是随着连续不断的反对,对它的越来越多的攻击会包括某些小的或不那么小的规范的连接方式,它们中间没有两个是完全相象的,每一个有一部分成功,但是没有一个足以被这个集体当作规范来接受。由于这种发散的连接方式激增(他们会越来越频繁地被描述为特定的调正),常规科学的规则变得越来越模糊了。虽然仍然有一个规范,但只有少数实践者证明完全同意它是什么。甚至以前已经解决了的问题的标准解也成了问题。

    当尖锐化时,有关的科学家有时就认识了这种形势。哥白尼抱怨说,在他的时代,天文学家们“在天文学研究中是如此不一致……以致他们甚至不能解释或观察季节年的长度。”他继续说,“关于他们,就好象一个艺术家从不同的模特儿身上为他的象收集手、脚、头和其他部分,每一个部分都画得很好,但是与整个身体不符合,因此它们一点也不能互相协调,结果将是魔鬼,而不是人。”①爱因斯坦,由于受现在运用的不那么华丽的语言的限制,只是写道:“它好象地基已经从下面被抽掉了,无论哪里看到的都没有牢固的基础,人们能在它上面建设。”②沃尔夫干·鲍利(Wolfgang Pauli)在海森伯关于矩阵力学的论文指明新量子理论的道路前几个月,给一个朋友写道:“在这时刻,物理学又混乱得可怕。无论如何,它对我来说是太困难了,我希望,我曾是一个电影喜剧演员,或者某种类似的东西,而且从来没有听到过物理学。”如果同鲍利不到五个月以后的话对比,那种说明就给人以特别深刻的印象:“海森伯型的力学又一次给了我生活中的希望和快乐。当然它并没有提供谜底,但是我相信,它又有可能前进了。”③

    ①引自T.S.库恩,《哥白尼革命》(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1957年),第138页。

    ②爱因斯坦:《自传》,载《爱因斯坦:哲学家-科学家》,P.A.希尔泼(Schilpp)编(依利诺斯州,伊文斯顿,1949年)。第45页。

    ③腊耳夫·克朗尼希(Ralph Kronig):《转折点》,载二十世纪的理论物理学:《沃尔夫干·鲍利纪念文集》,M·菲尔兹(Fierz)和V.F·韦斯科夫(Weisskorf)编(纽约;196O年),第22、25~26页。这篇文章的大部分在描述1925年以前几年量子力学中的危机。

    如此明确的认识上的崩溃是很少见的,但是危机的效应并不完全取决于对它的自觉的认识。我们能说这些效应是些什么呢?它们中只有两条看来是普遍的。一切危机都是从一种规范变模糊开始的,接着就使正常研究的规则松弛了。在这方商,危机时期的研究很象前规范时期的研究,但前者不同的地方比较小,而且是更清楚地规定了的。同时一切危机都随着规范的新的候补者出现。以及随后为接受它斗争而告终。这些都是以后几年要考虑的问题,但是为了完成关于这种危机状态的进化和解剖的评述,我们必须预先说一点在那儿要说的话。

    从一种处在危机中的规范过渡到一种新的规范,由此而能出现常规科学的一种新传统,远不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不是靠老规范的分析和推广而达到的。不如说它是这领域按新原理的一种重建,是一种改变这领域的某些最基本的理论推广,以及它的许多规范方法和应用的重建。在过渡时期,会有一大批问题,既能由老规范解决,也能由新规范解决,在这些问题之间决不会完全重迭。但是解决的方式也会有决定性的差别。当过渡完成时,同行会改变对这领域的观点、方法和目的。一个有洞察力的历史学家在考察由于规范改变而重定科学方向的经典情况时,最近把它描述为“拾起拐棍的另一头,”象以前一样处理同一堆数据的一种方法,但是,要给它们一个不同的框架,而使它们处在一个新的相互关系的体系中。①其他注意到科学进展的这个方面的人们强调了它在改变形象化方式方面的同一性:“纸上的这个符号最初看来象一只鸟,现在看来象一只羚羊,或者反过来也是这样”。②那种类似的事物可能是使人误解的。科学家们没有看到某些东西象其他一些东西;相反,他们仅仅看到它。我们已经考虑了某些由于说普里斯特利把氧看成非燃素气体而造成的某些问题。还有,科学家们并不保持这种方式的主体在各种观察方法上来回变换的自由。然而,方式的变换,特别因为它在今天是如此熟悉,因而对全面的规范变换中发生什么,是一个有用的基本的样板。

    ①赫柏特·勃特菲尔德(Herbert Butterfield):《现代科学的起源;1300~18O0年》(伦敦,1949年),第1~7页。

    ②汉生;前引书。第1章。

    前面的预期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危机是新理论涌现的一种适当的前奏,特别因为我们已经在讨论发明的出现中考察了同一过程的小型版本。正因为新理论的出现破除了科学实践的一种传统,并引进了一种在不同规则下和在不同论述领域中实施的新传统,很可能只有当第一种传统已经感到严重地走入迷途时才会发生。但是,那种议论仅仅是研究危机状态的前奏,而且,不幸它所导致的问题要求心理学家的能力甚至比要求历史学家的能力更多。非常研究象什么?反常现象是怎样成为定律似的东西的?当科学家们还只意识到某些东西已经不行了,在某个水平上根本错了,而他们的训练还没有使他们准备去讨论这个水平时,科学家们怎样继续前进呢了那些问题需要深远得多的研究,它应当不完全是历史的。随之发生的必然会是比以前所进行的更加有试探性和更加不完备。

    一个新规范出现,至少在酝酿时,常常在危机前已经发展到某种程度,或者已经被明确地认识到了。拉瓦锡的工作提供了一个恰当的例子。他的莫明其妙的笔记在第一次彻底研究燃素说中的重量关系以后和在普里斯特利的著作已经全面地揭示了气体化学中这次危机以前不到一年已经存放在法国科学院里了。或者再举一个例子,托马斯·扬(Thomas Young)关于光的波动理论的第一个报告,在光学危机发展的很早时期就已经问世了,这个问题,没有扬的帮助,人们几乎不会重视,只是在他写成以后的十年期间,它已经成长为国际性的科学上的流言。在这类情况下,人们只能说,规范的次要的瓦解和常规科学规则的最初的模糊,都足以促使某人用新方法去观察这领域。插在最初感到困难和认识到一个有用的候补者之间的必然是基本上无意识的。

    然而,在其他情况下,例如,哥白尼、爱因斯坦和现代核理论那些情况下,在最初意识到崩溃和新规范出现之间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当那种情况发生时,历史学家至少可以抓住几个象非常科学那样的暗示。科学家们在理论上面临一种公认的根本反常现象时,最初的努力常常是把它更加明确地孤立出来,并给予它结构。虽然意识到它们不可能完全正确,他会更加努力地推进常规科学的规则,去观察在困难领域里,恰好在哪里和在什么范围内它们能做工作,同时他会寻求扩大崩溃的方法,使它比以往更显著,或许也更有启发,当它在实验中发挥作用时,其结果被认为是预先知道的。而在以后的努力中,比科学发展的有规范以后的其他任何部分,他会更象我们的科学家的最流行的形象,常常象一个随便探索的人,试做各种实验就是要看会发生什么,期待一种效应,它的性质则是他所不能完全猜到的。同时,由于没有实验能被没想为没有某种理论的,科学家们在危机中经常会试图导致各种思辩的理论,如果成功,就可以揭示通向新规范的道路,如果不成功,就能比较安逸。

    开普勒关于他同火星的运动所作的长期斗争的报告,和普里斯特利关于他对新气体激增的反应的描述,是意识到反常现象所产生的比较混乱的那种研究的经典例证。①但是,来自场论和基本粒于现代研究的一切也许是最好的说明。在危机不存在时,使它必须考察常规科学的规则能伸展得多远,探测中微子所需要的巨大努力会不会被认为已经证明是正确的?或者,如果这规则在某些未发现的点上还没有明显地崩溃,会不会提出或者检验宇称不守恒这个激进的假说?在过去的十年期间,象物理学中的其他许多研究一样,这些实验部分地试图把一组仍然在扩散的反常现象局部化和规定它的来源。

    ①开普勒关于火星的工作报告,见J.L.E.德莱伊(Dreyer):《从泰勒斯到开普勒的天文学史》(第2版;纽约,1953年),第38O~393页。偶尔的不准确并不妨碍德莱伊的摘要为这里提供所需要的资料。关于普里斯特利;见他自己的著作;特别是《对各种空气的实验和观察》(伦敦;1774~1775年)。

    这种非常研究,虽然并不一般地,而常常是伴随着另一种研究。我想,特别是在公认的危机时期,科学家们必须转向哲学分析,作为解开他们的领域中的谜的工具。科学家们并不一般地需要或希望成为哲学家。确实,常规科学通常同创造性的哲学保持一定距离,也许是有充分理由的。在正常的研究工作能用规范作为一个模型、规则和假设去处理的范围内,并不需要弄得很明确。在第V节中我们注意到,哲学分析所追索的一整套规则甚至用不着存在。但是,这不是说,寻求假设(甚至为不存在的一种传统)不可能是使思想上紧紧掌握的一种传统变弱并为一种新的传统打基础的一种有效方法。牛顿物理学在十七世纪出现以及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在二十世纪出现,并不是意外事件,两者都以现代研究传统的哲学分析为先导和伴随。①这种所谓思想实验在这两个时期里应当在研究的进展中起批判性的作用。正如我在别处已经指出的,分析性的思想实验在伽利略、爱因斯坦、玻耳(BOhr)和其他人的著作中显得如此重要,完全是想要用把危机的根源同实验室中不能达到的明晰性分离开来的方法对现存的知识暴露出陈旧的规范。②

    ①关于伴随着十七世纪大学的哲学上的转折点,见雷奈·杜加思:《十七世纪的力学》(纳沙特尔,1954年);特别是第XI章。关于十九世纪类似的插曲,见同一作者的早期著作《力学史》(纳沙特尔,1950年),第419~443页。

    ②T.S库恩:《思想实验的作用》,见《亚历山大·咖依列杂文集》,R.塔顿(Taton)和I·B·柯亨编,1963年由海尔曼(巴黎)出版。

    随着这些非常程序单一地或集合地展开,另外一件事情也可能发生。由于把科学上的注意力集中在一个狭窄的困难地区上,和准备使科学上有才智的人去认识实验上的反常现象是什么,危机常常会产生出新的发明。我们已经注意到,对危机的意识怎样把拉瓦锡关于氧的工作同普里斯特利的工作区别开来;而且氧并不是意识到反常现象的化学家们在普里斯特利的著作中所能发现的仅有的一种新气体。或者再举一个例子,新的光学发现正好是在光的波动理论出现以前和出现期间迅速地积累起来的。某些象由反射造成的偏振问题,则是偶然事件的结果,那种偶然事件是把工作集中在一个困难地区上很可能引起的。(马勒斯[Malus]做出了这个发明,他正好开始在为科学院关于双折射的得奖论文工作,一个众所周知处在一种不能令人满意状态中的问题。)其他象在圆盘阴影中心上的光点等问题,则是来自新假说的预言,一旦成功就帮助把它转化成为以后工作的规范。还有其他一些问题,象乱涂的和厚底片的颜色,则是以前常常看到和偶然注意到的,但是,象普里斯特利的氧一样,已经成为和著名效应相同的东西,以各种方法阻碍它们被看出他们是什么。①大约从1895年起,可以提出这多重发明的一个类似的报告,那就是出现量子力学的经常的伴随物。

    非常研究还必须有其他表示和效应,但是在这种地区,我们很少发现那种需要问的问题。然而,也许在这一点上再也不需要了。前面的评述应当足以表明,危机如何同时打破了旧框框,并为规范的根本转移提供了必须的日渐增长资料。有时新规范的形式在非常研究给予反常现象的结构中是有预兆的。爱因斯坦写道,在他有经典力学的任何代替品以前,他已能看出黑体辐射、光电效应和比热等已知的反常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②更经常的是预先没有自觉地看出这样的结构。相反,新的规范,或者以后环节容许的充分暗示,有时是在午夜,在深深地处于危机中的一个人的思想里突然出现的。那最后阶段的性质是什么?一个人是怎样发明(或者发现他已经发明了)一种新方法的?它给予那时聚集起来的全部资料以秩序,这一切在这里仍然是不可思议的,也许永远是这样。让我们在这里只注意有关它的一件事。达到一个新规范的这些基本发明的人们几乎总是很年轻的,或者对于他们改变规范的领域来说是很新的。③而且,也许那问题不需要加以明确,因为,很明显,这些人很少把以前的实践提交给常规科学的传统规则,而是特别想要看出那些规则已不再适用了,并设想另一套可以代替它们的规则。

    向新的规范过渡是科学革命,这是我们长期准备直接探讨的一个问题。然而,首先要江意一个最后的和显然难以捉摸的方面,在这方面,最后三章的材料已经准备了这条道路。直到第VI节,首先引进了反常现象这个概念,“革命”和“非常科学”这种术语可以看成等效的。更重要的是两个术语没有一个比“非正常的科学”有更多的含意,这种迂回性至少会使少数读者困扰。事实上不需要这样做。我们将要发现,类似的迂回性是科学理论的特征。然而,不论是否麻烦,迂回性不再是不受限制的了。这一节和前两节已经在常规科学活动中引出了崩溃的许多准则,这种准则根本不依赖于崩溃是不是继革命之后发生的。科学家们面临反常现象或危机时,对现有的规范采取不同的态度,而且他们的研究的性质也相应地改变了。产生竞争的连接方式,愿意尝试任何事情,表示明确的不满,求助于哲学和对基本原则开展争论,这一切都是从正常研究过渡到非常研究的征兆。常规科学的观念就依赖于它们的存在,而不是依赖于革命。

    ①关于新的光学发现,一般见V.隆契:《光学史》(巴黎,1956年);第VII章。关于这些效应的一个较早的说明,见J.普里斯特利:《有关视觉、光和颜色的发明史和现状》(伦敦,1772年),第498~52O页。

    ②爱因斯坦,前引文。

    ③关于青年在基础科学研究中的作用这种概括是如此普通以至于成了一种陈词滥调。而且,看一看对科学理论作出基本贡献的任何一张名单都会提供印象深刻的确证。然而,这种概括非常需要系统的研究。哈维·C·雷曼的《年龄和成就》[普林斯顿,1953年,英文版])提供了许多有用的资料;但是,他的研究并没有试图选出包括重新提出基本概念方面的贡献。他们也没有查问特殊情况,即使有;也伴随着科学上较晚的生产能力。

    IX 科学革命的性质和必然性

    对应的一个方面必须已经是明显的。政治革命是由于愈来愈感到,尽管常常限于政界的一部分,现有制度已不足以应付由它们造成的环境所提出的问题而开始的。大体上相同,科学革命也是由于愈来愈感到,尽管也常常限于科学界的一个狭小的部分,现有的规范在探索自然界的一个方面已不起作用而开始的,对这个方面规范本身以前是起带头作用的。在政治发展和科学发展中,机能失灵的感觉能导致危机,它是革命的先决条件。而且,虽然公认它曲解了这个隐喻,即对应不仅适合于可归因于哥白尼和拉瓦锡的那些主要的规范变化,而且也适用于小得多的规范变化,它是同吸收一种新现象象氧或X-射线等联系在一起的。正如我们在第五节末尾注意到的,科学革命需要只对那些现象看来好象是革命的,它们的规范是受他们影响的。对于局外人来说,他们也许象二十世纪初的巴尔干革命一样,看来好象是发展过程的正常部分。例如,天文学家们能把X-射线仅仅当作一种附加的知识来接受,因为,它们的规范是不受新辐射的存在影响的。但是,对于象开尔文、克鲁克斯(Crookes)和伦琴等人来说,他们的研究讨论了辐射理论

    ,或阴极射线管、X-射线的出现必然违背了一种规范,就象它创造了另一种规范一样。那就是为什么这些射线只有通过某些最初同正常研究不对头的东西才能发现。

    对政治发展和科学发展之间这种类似事件的遗传方面应当不再受怀疑。可是,这种类似还有第二和更意味深长的方面,第一方面的意义也依赖于这个方面。政治革命的目的是要用禁止那些制度的办法去改变政治制度。因而,它们的成功必须部分地消灭一套制度,以支持另一套制度,而在过渡期间,社会根本不是完全受制度支配的。最初只有危机减弱政治制度的作用,就象我们已经看到它减弱规范的作用一样。显然有越来越多的个人同政治生活日益疏远,并在其中表现出越来越离心离德。然而,随着危机深化,这些人中有许多人献身于在一种新制度的框架中改造社会的某些具体建议。这个社会在那些问题上分化为竞争的阵营或党派,一派力求保卫旧制度,其他派别则力求建立某些新制度。一旦两极分化已经出现,政治上求助就破产了。因为,他们对制度的模型意见不同,政治变革就是在这种制度模型内达到并予以评价的,因为他们承认并没有超制度的框架用以判断革命的分歧,各党派对革命的冲突最终必须诉诸大规模的说服方法,常常包括武力。虽然革命在政治制度的发展中曾经具有生死存亡的作用,那种作用依赖于它们部分地是在政治和制度以外的事件。

    这篇论文的剩余部分目的在于说明,规范变化的历史研究暴露了科学进展中的极为类似的特征。在竞争着的规范之间就象在竞争着的政治制度之间作出选择一样,原来只要在社会生活的不相容的方式之间作出选择。因为,这种选择的特征并不是而且也不能是仅仅由常规科学所特有的评价程序来决定,这些特征部分地依赖于一种特殊的规范,而那种规范是处在争论中的。当规范进入关于规范选择的争论时,它们的作用必然是循环的。每一个集团都用它自己的规范去为保卫那种规范辩护。

    当然,循环的结果不会使论据腊误或无效。不过以一种规范为前提的人在为这种规范辩护时,对那些采纳新自然观的人们会喜欢什么科学实践还是能提供一个清楚的说明的。那种说明可以是很有说服力的,常常也是令人不能不相信的。然而,不论它有多大力量,循环论据这种情况只是有说服力。它不能从逻辑上甚至从几率上迫使那些拒绝这种说明的人们进入这个集团。两派对一场关于规范的争论所具有的前程和价值是不够广泛的。在规范选择中就象在政治革命中一样,没有比有关团体的赞成更高的标准了。为了发现科学革命是怎样产生的,我们就不仅必须考察自然界的和逻辑的冲突,而且必须考察在相当专门的集团中生效的有说服力的辩论技巧,那种集团组成科学家的团体。

    为了发现为什么规范选择这个问题决不能单靠逻辑和实验明确地解决,我们必须简短地考察一下把传统规范的支持者同他们的革命的继承者分开的各种分歧的性质。这种考察是这一节和下一节的主要对象。可是,我们已经指出了这种分歧的许多例子,而且没有一个人会怀疑历史能提供其他许多例子。可能怀疑他们的存在的是什么?因而,必须首先考虑的是什么?那就是提供关于科学本性的主要资料的例子。同意抛弃规范已经是一种历史的事实,是否说明人类的轻信和混乱呢?为什么吸收一种新现象或者一种新的科学理论必须要求拒绝一种较陈旧的规范呢?是否有本质的理由呢?

    首先要注意,如果有这样的理由,他们也不是从科学知识的逻辑结构中引伸出来的。原则上,一种新现象出现应当对过去的科学实践的任何部分都没有破坏性。虽然在月球上发现生命对现存的规范是有破坏性的(这些规范告诉我们有关月球上的事物似乎同那儿有生命存在是不相容的),而在银河系的某些不大著名的部分发现生命就不会。由于同样的原因,一种新理论并不一定同它的先驱冲突。它唯一地应当讨论以前不知道的现象,就象量子理论讨论(意味深长地但不是唯一地)二十世纪以前未知的亚原子现象。或者,这种新理论只不过是比那些以前已知的更高水平的理论,一种把一整批较低水平的理论连在一起的理论,而没有从实质上改变任何一种理论。今天能量守恒理论正好把力学、化学、电学、光学和热理论等连接起来。在新旧理论之间还能设想出其他可以和谐共有的关系。他们全部应当由历史过程来说明,科学已经通过这种历史过程发展起来了。只要他们是这样,科学的发展就会是真正的积累。各种新现象只不过揭示自然界的一个方面的秩序,在那里以前什么也没有看到。在科学的进展中,新知识将代替无知而不是代替另一种不相容的知识。

    当然,科学(或者某些其他事业,也许效果较小)应当以那种完全积累的方式发展。许多人相信它是这样发展的,大多数人似乎仍然设想,积累至少是历史发展会发扬的一种理想,只要它不那么经常地被人类物质所歪曲。那种信念是有重要理由的。在第X节中我们将发现,科学是积累的这种观点同一种占优势的认识论多么紧密的纠缠在一起,那种认识论认为知识是由思维直接放在原始感觉资料上的一税结构。在第XI节中,我们将考察由有效的科学教育方法对同样的编史工作纲要提供的强有力的支持。不过,尽管那种理想的形象似乎很有理由,也有日益增长的理由怀疑它能不能是科学的一种形象。在前规范时期以后,吸收所有新理论和几乎所有新现象,事实上都要求破坏以前的规范,以及随后发生的科学思想的竞争着的各学派之间的冲突。由积累而获得没有预料到的新颖事物,对科学发展的规则来说已证明几乎是不存在的例外。认真对待历史事实的人,必然怀疑科学并不倾向于我们对它的积累形象所提示的理想。也许它是另外一种事业。

    可是,如果反对的事实能把我们推进得那么远,那末再看一看我们已经涉及的理由,就会暗示,由积累获得新颖事物不仅事实上很少,而且原则上未必会有。正常研究是积累的,它把它的成就归功于科学家们有规则地选择问题的能力,那种问题能用接近于那些已经存在的概念和仪器的技术去解决。(那就是为什么对有用问题的过分关心能如此容易地抑制科学发展,而不顾它们同现有知识和技术的关系。)可是,力求解决由现存知识和技术规定的问题的人,不只是东张西望。他知道,他想得到什么,他设计地的工具,并适当地指导他的思想。没有预料到的新颖事物,新的发明,只有在他对自然界的预期和他的仪器果然是错误的范围内才能出现。最终的发明的重要性本身常常是同它所预兆的反常现象的范围和难对付成正比的。于是,在揭示反常现象的规范和后来使反常现象类似规律的规范之间必然有冲突。在第VI节中考察的通过规范的破坏而发明的例子并不使我们只面临历史上的偶然事件。在这些例子中发明必然是引起的,也没有其他有效的方法。

    同样的论据甚至可以更清楚地应用于发现新理论。一种新理论可以提出的原则上只有三种类型的现象。第一种是由现存规范已经很好地说明了的现象组成的,而且这些现象很少为理论建设提供动机或出发点。当他们象第VII节末尾讨论过的用三种著名的预期去处理时,结果是理论很少被接受,因为自然界没有为辨别是非提供根据。第二类现象是由那些其性质为现存规范表明的现象组成的,但是它们的细节只有通过理论的进一步连接方式才能被理解。科学家们有许多时间把他们的研究对准这些现象,但是那种研究目的在于连接现有的规范,而不是发现新规范。只有当这些连接的企图失败时,科学家们才遭遇第三类现象,即已被认识的反常现象,其特征是它们顽固地拒绝被现有规范吸收。只有这类现象才引起新理论。除了各种反常现象以外,规范为科学家的视野中由理论决定的地方提供一切现象。

    但是,如果新理论要解决现有理论对自然界的关系中的反常现象,那么这个成功的新理论必须容许在某些地方有不同于来自前人的预见。如果两者在逻辑上是不相容的,就不可能发生那种不同。在被吸收的过程中,第二种理论必须取代第一种理论。甚至象能量守恒那样的理论,今天看来好象是一种合乎逻辑的上层结构,它仅通过独立建立的理论与自然界联系起来,没有规范破坏,历史上也不发展。相反,它是由一次危机产生的,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牛顿力学和某些新近形成的热的热质论结果之间的互不相容。只是在热质论已经被抛弃以后,能量守恒才能成为科学的组成部分。①而且也只有在它已经成为科学的组成部分若干时间以后,它才能被看成是一种逻辑上较高类型的理论,一种同前人不冲突的理论。在关于自然界的信念中没有这些破坏性的变化,就很难看出新理论是怎样兴起的。虽然逻辑上包括在内仍然是连续的科学理论之间的关系中的一个可以容许的观点,它从历史上看是难以置信的。

    ①锡儿凡努斯·P·汤普森;《拉格斯的开尔文男爵威廉·汤姆逊的一生》(伦敦1910年,第一卷,第266~281页)。

    我想,在一个世纪以前,让革命的必然性停留在这一点上是可能的。但是,今天,不幸已经不行了,因为,如果接受现代最流行的关于科学理论的本质和作用的解释,那就不可能保持上面提出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观点。那种解释同早期的逻辑实证主义密切有关,并没有无条件地被它的后继者抛弃,它将限制一种已被接受的理论的范围和意义,以便使它不可能同任何后来的对某些同样的自然现象做出预言的理论冲突。关于科学理论的这种受限制的概念的最著名和最强有力的情况是在讨论现代的爱因斯坦力学同牛顿的《原理》传下来的较古老的力学方程之间的关系时出现的。按照本文的观点,这两种理论在由哥白尼和托勒密天文学的关系所说明的那种意义上是根本上互不相容的:只有承认牛顿的理论是错误的,爱因斯坦的理论才能被接受。今天,这仍然是少数人的观点。①因而,我们必须考察最流行的反对它的意见。

    ①例如,见P·P·维纳(Wiener)的意见,载《科学哲学》第XXV卷(1958年)第298页。

    这些反对意见的要点如下:相对论力学不能证明牛顿力学是错误的,因为牛顿力学仍然被大多数工程师极为成功地运用着并且被许多物理学家有选择地应用着。而且,运用这种旧理论的适当理由已经代替它的理论本身在其他应用中证明。爱因斯坦的理论能用来证明,来自牛顿方程的预言,同我们满足于少数限制性条件中应用的测量工具一样好。例如,牛顿理论要提供一个良好的近似解,被考察的物体的相对速度同光速比较必须是小的。在受这种条件和其他少数条件支配下,牛顿理论好象是可以从爱因斯坦理论中推导出来的,因而,它是爱因斯坦理论的一个特殊情况。

    但是,反对意见继续指出,没有一种理论有可能同它的特殊情况冲突。如果爱因斯坦的科学似乎使牛顿力学错了,那只是因为有些牛顿主义者是如此不小心,以致要求牛顿产生完全精确的结果,或者要求它在很高的相对速度上也有效。既然他们不可能有任何证据支持这样的要求,当他们提出这样的要求时,就背叛了科学的标准。就牛顿理论曾经是受到有效证据支持的真正的科学理论而论,它仍然是真正科学的理论。只是对这理论的过高要求——那种要求决不是科学的正确部分——才能被爱因斯坦证明是错误的。清除了这些人为的过高要求,牛顿理论从来没有而且也不可能受到挑战。

    这种论据的某些变种,完全可以使被一个著名的有能力的科学家集团运用过的任何理论免受攻击。例如,很有害的燃素说,使大量物理现象和化学现象有了秩序。它说明了为什么物质燃烧,是因为他们的燃素丰富,以及为什么金属和它们的矿石有这么多共同的性质。因为金属全部是由各种元素同燃素化合而成的,全部金属共有的燃素产生了共同的性质。另外,燃素说明了许多反应的原因,在这些反应中,酸是由象碳和硫那样的物质燃烧形成的。它也说明了,当燃烧在一份体积有限的空气中发生时体积的减少,因为空气吸收了由燃烧释放的燃素,“损坏了”空气的弹性,正如火“损坏了”钢制弹簧的弹性一样。①如果这些是燃素理论家对他们的理论所要求的仅有的现象,那种理论就决不可能受到挑战。同样的论据将满足曾经完全成功地应用于任何现象范围的任何理论。

    但是,要用这种方法来拯救各种理论,它们的应用范围必然受到那些现象和观察的精确性的限制,手头的实验证据已经讨论了这个问题。②只要再前进一步(一旦迈出了第一步,就很难避免这一步),这样一种限制就会禁止科学要求“科学地”谈论任何不是已经观察到的现象。这种限制即使在它的现代形式中也禁止科学家在自己的研究中依靠一种理论,再当研究进入一个领域,或者追求某种程度的精确时,过去的实践和理论都没有为这种研究提供先例。这种禁令在逻辑上是不能排除的。但是,接受这些禁令的结果便会是研究的终结,通过这种研究,科学可以进一步发展。

    ①詹姆斯·B·柯南:《推翻燃素说》(剑桥,1950年,第13~16页);以及J.R.巴丁:《化学简史》(第2版;伦敦,1951年,第85~88页),H.迈兹热:《牛顿、斯塔尔、波尔哈夫和化学学说》(巴黎,1930年)第II部分中,对燃素说的成就作了最充分的和最有好感的说明。

    ②比较由R.B.勃雷斯韦(Braithewaite):《科学说明》,(剑桥;1953年),第50~87页;特别是第76页,通过一种很不相同的分析所达到的结论。

    事实上那问题此刻已经是一种同义反复。不信奉某一种范围就不可能有常规科学。而且那种信奉必须延伸到没有先例的领域和精确程度。如果它不延伸,这规范就不能提供还没有解决的谜。而且,不只是常规科学依赖于信奉一种规范。如果现有的理论只是使科学家受现有的应用约束,那就不可能有意外事件、反常现象或危机。但是,这些只不过是指出通向非常科学之路的路标。如果对一种理论的合法应用范围照字义采纳实证主义者的限制,告诉科学界什么问题可以导致根本改变的机理必须停止起作用。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科学界不可避免地会回到某种很象它的前规范状态,在这种条件下,所有成员都讲究科学,但是在这种条件下,他们的总产品简直不象科学。是否真有人对重大科学进展的代价是赞成冒风险犯错误呢?

    更重要的是,在实证主义者的论据中展现了逻辑上的空隙,这种空隙会立刻把我们重新引向革命变革的本质。牛顿力学真能从相对论力学推导出来吗?这样一种推导看来象什么?设想有一组陈述,E1,E2,…,En,他们体现相对论的定律。这些陈述包含各种变量和参数,表示空间位置、时间、静止质量等等。从这些陈述出发,同逻辑装置和数学一起,可以推导出一整套进一步的陈述,包括某些可以由观察检验的陈述在内。为了证明牛顿力学作为一种特殊情况是适当的,我们必须给从增添附加的陈述,如(v/e)2

    X 革命是世界观的改变

    视觉形态中这种熟悉的转化表演对于科学界的这些转变来说作为基本原型是很有启发性的。在革命以前在科学界中的鸭子在革命以后成了兔子。这个人第一次从上面看到了匣子的外部,后来则从下面看见了它的内部。象这些转变,虽然通常比较逐渐,并且几乎总是不可逆的。却是科学训练的普通伴随物。看一张等高线地图,学生看到的是纸上的线条,制图学家看到的是一张地形图。看一张气泡室照片,学生看到的是混乱而屈折的线条,物理学家看到的是熟悉的亚核事件的记录。只有在许多次这样的视觉转换以后,学生才成为科学家世界的一个居民,见科学家之所见,行科学家之所行。可是,学生当时进入的世界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一方面由环境的本质,另一方面由科学的性质确定的。不如说,它是由环境和训练学生在追求的常规科学的传统决定的。因此,在革命的时代,当常规科学的传统改变时,科学家对他的环境的知觉必须再教育,在某些熟悉的处境中,他必须学习去看到一种新的形态。在他已经这样做以后,他的研究世界似乎各处都会同他以前栖息的世男不能相提并论。这是另一个理由,为什么由不同规范指导的学派总是有点矛盾。

    当然,格式塔实验通常只说明知觉转变的本性。他们并不告诉我们关于规范的作用或以前在知觉过程中吸收的经验。但是,关于这个问题有一大堆心理学文献,其中有许多都导源于汉诺威学院的开创性工作。一个实验对象,他戴上黑眼镜,装上倒置镜头,最初从上到下着整个世界。开始时,他的知觉装备象他没有戴上黑眼镜受训练时那样起作用,结果是极端的迷失方向,严重的个人危机。但是在这个对象已经开始学习去同他的新世界打交道时,他的整个视野突然改变,通常要在一段时间以后,在此期间视觉混乱了。此后,对象又重新被看到了,就象它们被戴上黑眼镜以前一样。吸收以前不规则的看得见的领域已经作用于并且改变了这个领域本身。①人习惯于倒置镜头已经从字面上也从隐喻上经历了视觉的革命转化。

    在第六章中讨论过的不规则纸牌游戏问题经历了完全相同的转化。直到延长亮牌使人们认识到,宇宙包含不规则的牌为止,他们只看到以前的经验已经为他们准备好的牌型。然而,一旦经验已经提供了必要的附加范畴,他们就能在容许完全辨认的第一次足够长的检查中看出所有不规则的牌。还有其他各种实验说明,在实验中显示的物质的大小、颜色等等也随着对象以前的训练和经验在变化。②看看这些例子从中提出的丰富实验文献就使人们怀疑,有些东西象规范一样是知觉本身的前提。一个人所看到的不仅依赖于他在看什么,而且也依赖于他以前的视觉概念的经验已经教会他去看什么。没有这样的训练,用威廉·詹姆士的话来说,只能是“十足的混乱”。

    ①原来的实验是由乔奇·M·斯特拉顿做的:《没有视网膜象倒置的视觉》,《心理学评论》,第IV卷;(1897年),第341~36O页;463~481页。一篇更时髦的评论是由哈维·A·卡尔提出的:《空间知觉引论》,(纽约,1935年;英文版),第18~57页。

    ②例如,艾伯特·H·海斯托夫:《暗示对刺激物的大小和知觉的距离人间的关系的影响》,《心理学杂志》,第XXIX卷(195O年),第195~217页;和季洛姆·S·布鲁纳李奥·波斯特曼和约翰·罗德里格斯:《预期和色的知觉》《美国心理学杂志》;第LXIV卷(1951年);第216~227页。

    近年以来,几本涉及科学史的著作已经发现上面描述的几种实验的启发性很大。特别是N.R.汉生已经用格式塔论证来详尽阐述我在这里关心的某些科学信念的相同的结果。①其他同事已经反复地注意到,如果谁能假定科学家偶然经验到象上面描述的那些知觉转移,科学史就会写得更好和更有条有理。然而,尽管心理学实验是有启发性的,由于这种情况的本质,这些实验不可能有更大的意义了。这些实验确实表现了知觉的特征,这可能是科学发展的核心,但是,这些实验并没有证明,所有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所运用的小心的和受控制的观察都分享那些特征。而且,正是这些实验的本质使那个问题不可能有任何直接的证明。如果历史的例子是要使这些心理学实验似乎很适当,我们首先必须注意我们可以和不可以期望历史提供的各种证据。作格式塔示范表演的对象知道,他的知觉已经转移,因为当他手里拿着同样的书或纸张时,他能使它反复地来回移动。他意识到在他的环境里什么也没有改变,他的注意力越加不是针对图象(鸭子或兔子),而是针对他正在看着的这张纸上的线条.最后,他甚至可以学会看出那些线条而不着任何一个图象,然后,他可以说(他早先不可能已经合理地说了的)他真的看出了这些线条,但是交替地把它们看成是一只鸭子和是一只兔子。由于同样的理由,不规则纸牌实验的主体知道(或者,更准确些,能被说服),他的知觉必然已经转移,因为一个外部权威,这个实验工作者使他确信,不管他看过什么,他总是在看一张黑桃五。在这些场合下,就象在所有类似的心理学实验里一样,论证的有效性依赖于它用这种方法是可以分析的。除非有一种外部标准,能说明一种视觉开关,而且不能引出关于交替知觉的可能性的结论。

    ① N.R:汉生:《发现的模式》(剑桥,1958年,英文版);第i章。

    可是,对于科学观察,情况恰好相反。科学家除了用他的眼睛和工具看到的以外,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如果有更高的依据,只要求助于它,就可以证明他的视觉已经转变,那么,这种依据本身就会成为他的资料的来源,他的视觉行为就会成为各种问题的来源(就象实验的主体对于心理学家那样)。如果科学家能象形态实验的主体那样来回转移,就会引起各种同类型的问题。一段时期光“有的时候是波和有的时候是粒子”,这个时期是一个危机时期,是有些什么错了的时期,这个时期只是随着波动力学的发展而告终的,并且证明了光是自相一致的实体,既不同于波也不同于粒子。因此,在科学中,如果知觉转换伴随着规范改变,我们就不可以期望科学家们直接证明这些改变。这位皈依于哥白尼主义的人在看月亮时不会说,“我习惯于看见一个行星,但是我现在看见的是一个人造卫星。”那种说法含有托勒密体系从前曾经是正确的这种意思。一位皈依于新天文学的人则说,“我从前认为这个月亮是(或者把这个月亮着成是)一个行星,但是我错了。”那种陈述在科学革命的后果中确实重新出现了。如果它通常用同样的效应来隐瞒科学眼光的转变或其他一些精神上的转化,我们也许不能期望直接证明那种转变。倒不如说我们必须寻求简接的行为证据证明有新规范的科学家看问题的方法不同他以前看问题的方法。

    于是,让我们回到这种资料,并且相信有这样一些改变的史学家在科学界中能发现哪几种转变。威廉·赫舍尔爵士发现天王星提供了第一个例子,而且与不规则的纸牌实验很相适应。在1690年到1781年间,至少有十七个不同场合,许多科学家,包括几位欧洲最著名的观察者,在我们现在猜想那时必然由天王星占领的位置上看到了一颗星。这个集团中一位最好的观察者在1769年事实上已经连续四夜看到了这颗星,但没有注意到这种运动能提出另一种鉴别。十二年后,赫舍尔用他自己制造的一架大大改进了的望远镜这样做时,他第一次观察到了同样的对象。结果,他已能注意到一个明显的圆盘大小的东西,至少对恒星来说是异乎寻常的。什么东西搞错了,因而,他把鉴别推迟到进一步考查以后。那种考查揭示了天王星在恒星之间的运动,因此,赫舍尔宣布他已经看到了一个新的彗星!只是在几个月以后,在试图把观察到的运动纳入一个彗星轨道毫无成效以后,莱克塞尔才提出,这轨道可能是行星的轨道。①当这个建议被接受以后,在专业天文学家的世界里已经有少数几个恒星和又一个行星。一个天体已经连续不断地被观察了将近一个世纪,在1781年以后,又以不同的方式被看到了,因为,象一张不规则的纸牌一样,它不再能适应由以前流行的规范提供的知觉范畴(恒星或彗星)了。

    目光的转移使天文学家们去观察天王星,可是,这个行星似乎不仅影响到对以前观察到的对象的了解。它的后果是更为深远的。也许,尽管证据不可靠,由赫舍尔逼出来的比较不重要的规范改变,在1801年以后,帮助天文学家们准备好迅速发现大量小行星或小游星。因为它们很小,这些小行星就没有显示出使赫舍尔留心的反常的放大率。可是,准备要发现外加行星的天文学家们在十九世纪前五十年中用标准的仪器是可以认出其中二十个的。②天文学史提供了科学知觉中由规范引起的改变的其他许多例子,其中有些例子不那么模棱两可,例如,西方天文学家们在哥白尼的新规范第一次提出以后的半个世纪期间,首先看到了以前不可变的天空中的变化,能认为这是偶然事件吗?中国人的宇宙信念并不“排除天上的变化,在早得多的时代里已记录了天上出现的许多新星。即使没有望远镜的帮助,中国人在伽利略和他的同时代人看到这些现象前几个世纪也已经系统地记录了太阳黑子的出现。③紧接在哥白尼以后西方天文学的天空中出现的天象变化的仅有例证也是太阳黑子和一个新星。十六世纪未的天文学家们,用某些象一段线那么简单的传统工具,发现了替星通过以前留给不变的行星和恒星的空间在任意漫游。④当天文学家们用古老的工具观察古老的对象时迅速而又毫不费力地看到了新东西,会使我们想要说,在哥白尼以后,天文学家们生活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总之,他们的研究所作的回答好象就是那么回事。

    ①彼特·多阿;《天文简史》〔伦敦,1950年,英文版),第115~116页。

    ②鲁道夫·沃尔夫:《天文学史》(慕尼黑,1877年,德文版),第513~515,683~693页。特别要注意沃尔夫的叙述使它多么难以说明这些发现是波德定律的结果。

    ③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三卷,(剑桥,1959年,英文版);第423~429,434~436页。

    ④T·S·库恩;《哥白尼革命》(剑桥,麻省,1957年,英文版),第2O6~209页。

    前面的例子是从天文学中选出来的,因为天象观测报告经常是用一种由比较纯粹的观测术语组成的词汇表达的。只有在这样的报告中我们才能希望发现科学家的观测和心理学家的实验主体之间的完全对应。但是我们不需要坚持这样完全的对应,只要放松我们的标准,我们就有许多东西可以获得。如果我们能同意“看到”这个动词的日常应用,我们就可以很快地认识到,我们已经遇到了其他许多科学知觉中发生转变的例子,它们都是伴随着规范改变而来的。“知觉”和“看”的引伸的用法,需要简短明确的答辩,但是让我们首先说明它在实践中的应用。

    再看一看我们前面从电学史引用的两个例子。在十七世纪期间,当电学研究是受一种以太理论指导时,电学家们反复地看到了细袜子从吸引它们的带电物体上反跳出来或跌落下来。至少那是十七世纪的观察家们说过他们看到了的事情,同我们没有理由怀疑我们自已的知觉报告一样也不能怀疑他们的知觉报告。在同样的仪器面前,现代的观察者会看到静电排斥(而不是机械的或引力的反跳),但是在历史上,有一种普遍忽略了的例外,直到豪克斯比的大规模装置已经大大地放大了它的效应为止,静电排斥本身并没有被看到。可是,在接触超电以后的排斥是豪克斯比所看到的许多新的排斥效应中的唯一的一个。通过他的研究,更确切地说,就象在形态转换中一样,排斥突然成为超电的基本表现形式,于是吸引就需要说明了。②十八世纪初期可以看到的电现象比十七世纪的观察者们所看到的那些电现象更难以捉摸、更变化多端。或者,再举一个例子,在吸收了弗兰克林的规范以后,有一个莱顿瓶的电学家们就看到了某种不同于他以前看到的东西。这种装置是一个电容器,既不需要瓶的形状,也不需要玻璃。而是突出地出现了两片导电的云层,其中一片已经不是原来装置的组成部分。就象各种成文的讨论和图象表示逐渐表明的,两片金属片中间夹一个非导体已经成为这类装置的典型。①同时,其他感应效应得到了新的描述,还有其他~些效应则第一次受到注意。

    ②杜恩·罗勒和社恩,H.D.罗勒:《电荷概念的发展》(剑桥,麻省,1954年,英文版),第21~29页。

    ①参看第七章中的讨沦以及该章注9中引用的参考文献。

    这种转变并不限于天文学和电学。我们已经评述了某些类似的可以从化学史中抽提出来的洞察力的转变。我们说过,拉瓦锡在普里斯特利看到去燃素空气的地方和其他人根本什么也没有看到的地方看到了氧。可是,拉瓦锡在学会看到氧的过程中,也必须改变他对其他许多更熟悉的实物的观点。例如,在普里斯特利和他的同时代人看到一种原始的土的地方,拉瓦锡却看到了化合物矿石,此外还有其他许多这样的改变。至少,作为发现氧的一种结果,拉瓦锡是以不同的方式看自然界的。同时在不求助于他以不同方式去看的被假定为不变的自然界时,经济原理会极力要求我们说,在发现氧以后,拉瓦锡是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工作。

    我立刻想问一下避免这种古怪的表达方式的可能性,但是,我们首先要问一个外加的例子,这个例子是从伽利略的著作的最著名的部分得来的。从远古以来许多人都已经看到一个重物体在一根绳子或链条上来回摆动直到它最终静止为止。对于亚里士多德学派的人来说,他相信,一个重物体是靠它自已的本性,从较高的位置运动到较低的位置上的一种自然静止状态。这个摆动的物体只不过降落有困难。它受到这根链条的约束,只有在一段曲折的运动和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以后,才能在它的低点上达到静止。另一方面,伽利略观察这个摆动的物体时,却看到了一个摆,这个物体,几乎是连续不断地重复同样的运动,一次又一次以至于无穷。伽利略在看到这个重要事物的同时,也考察了摆的其他各种性质,围绕着它们建立了他的新力学的许多最著名的和有独到见解的部分。例如,伽利略从摆的性质为重量和降落速度的独立性,以及为斜面上向下运动的垂直高度和终点速度之间的关系,导出了他的唯一充分而又完备的论据。①所有这些自然现象,他都是以不同于他们以前已经看到的方式去看待的。

    洞察力的转移为什么会发生呢?当然是由于伽利略的个人天才。但是要注意,在这里,那种天才并不是以对摆动物体的更准确或客观的观察来显示自己的。形象地说,亚里士多德学派的感觉一样准确。当伽利略报告了摆的周期不依赖于振幅,因为振幅是90度。他对摆的观点使他看得比我们现在在那里能发现的更有规律得多。②不如说这里已经涉及的似乎是天才利用知觉的可能性使一个中世纪的规范转变有了价值。伽利略不是完全作为一个亚里士多德学派的人出现的。相反,他是被培养为用原动力理论去分析运动的,这是一种中世纪末期的规范,这种规范认为,一个重物体的连续运动是由发动这种运动的发起人注入其中的一种内在力量引起的。琼·布里坦和尼古拉·奥斯姆,这两位十四世纪的经院哲学家使原动力理论具有最完备的形式,他们是已知已经看到伽利略所看到的那部分摆动运动的第一批人。布里坦把一根摆动的绳的运动描写为当这根绳受冲击时原动力首先被注入其中的一种运动,其次,在这根绳对着它的张力的阻力转移时,这种原动力就被消耗了;然后张力把这根绳带回,直到到达运动的中点,注入增加的原动力;此后,这种原动力使这根绳向相反方向转移,重新对着这根绳的张力等等,这个对称的过程可以无限地继续下去。后来,奥斯姆在这个世纪里对摆动的石块作了类似的分析,现在看来是这种摆的最初的探讨。③他的观点显然很接近伽利略最初探讨摆的观点。至少,在奥斯姆的情况下,而且在伽利略的情况下几乎也—样,是从原来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运动规范转变到经院哲学的原动力规范所可能有的一种观点。直到经院哲学的规范被发现以前,科学家看到的并没有摆,而只有摆动的石块。摆的产生很象一种规范引起的形态变换。

    ①伽利略:《关于两门新科学的对话》H.克鲁和A·德·塞尔维欧译(伊文斯顿,伊利诺斯州,1946年,英文版),第8O~81,162~166页。

    ②同上,第91~94,244页。

    ③M.克拉吉特:《中世纪的力学科学》(麦迪逊·威斯康辛,1959年;英文版),第537~538页,570页。

    可是,我们真的需要把区分伽利略和亚里士多德,或者把区分拉瓦锡和普里斯特利的描述为洞察力的转变吗?当这些人在观察同类对象时真的看到不同的东西吗?有没有任何合理的观念使我们能说,他们是在不同的世界里从事他们的研究呢?这些问题不能再推迟了,因为显然有另一种普通得多的方法去描述上面略述过的所有历史上的例子。许多读者一定会想要说,有规范的改变仅仅是科学家对观察的解释,它本身是由环境和感觉装置一劳永逸地确定的。按照这种观点,普里斯特利和拉瓦锡两人都看到了氧,但是他们对他们的观察有不同的解释;亚里士多德和伽利略两人都看到了摆,但是他们对他们两人已经看到的东西的解释不同。

    让我们立刻说明,当科学家们改变他们关于基本物质的见解时所发生的这种最普通的观点既不是完全不适当的,也不仅是一种错误。不如说这是笛卡儿提出的一种哲学规范的主要部分,同时已发展成为牛顿力学。那种规范为科学和哲学两者都服务得很好。利用那种规范,象力学本身一样在基本理解方面已经是富有成效的,这种基本理解用另一种方法也许不能获得。但是正如牛顿力学这个例子也指出,甚至过去最惊人的成就也不能保证,危机能无期地被推迟。今天,在哲学、心理学。语言学、甚至艺术史等部门中的研究,全都集中到使人想起传统的规范是不知怎么地歪了。科学史研究也使这种不适应日益明显,我们的主要注意力在这里必然指向这个问题。

    这些引起危机的问题还没有为传统的认识论规范产生一个可行的代替方案,但是,这些问题确实开始使人想起那种规范所会有的某些特征。例如,我尖锐地意识到,说什么当亚里士多德和伽利略着摆动的石块时,前者看到了受约束的降落,而后者看到了一个摆所造成的困难。这一章开头几句话甚至以更基本的形式提出了同样的困难:虽然这个世界并没有随着规范的改变而改变,此后科学家却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工作。不过,我确信,我们至少必须学会弄懂类似这些陈述的意思。在一次科学革命期间所发生的事情是不可以完全归结为重新解释个别的和不变的资料的。首先,这种资料并不是明确不变的。一个摆并不是一块降落的石块,氧也不是排除了燃素的空气。因此,正如我们不久就会看到的,科学家们从形形色色的对象中收集的这种资料本身是不同的。更重要的是,不论是个人还是团体造成的从受约束的降落到摆,或者从排除了燃素的空气到氧的转化过程,并不是一个类似解释的过程。在没有确定的资料可供科学家作解释的情况下,怎么能这样做呢?倒不如说科学家是一个解释者,他接受一种新规范就象一个戴上了反向的透镜的人。象以前一样,面对同样的星座,并且知道他在这样做,可是,他发现有许多细节彻头彻尾地改变了。

    这些话都不是想要指出科学家们并不对观察和资料作独特的解释。相反,伽利略解释了对摆的观察,亚里士多德解释了对降落的石块的观察,莫兴布鲁克解释了对一个充满电荷的瓶的观察,弗兰克林则解释了对一个电容器的观察。但是这些解释都以一个规范为先决条件。它们是常规科学的组成部分,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种事业的目的在于精炼、扩大和连接已经存在的规范。第三章提供了许多例子,解释在其中起了核心作用。那些例子代表了绝大多数研究工作。科学家在每一个例子中依靠一个已被接受的规范,知道一种资料是什么,应当用什么工具来重新得到它,是什么概念适合于解释它。规范已给定,对研究它的事业来说,对资料的解释就是核心。

    但是,那种解释事业只能连接一个规范,而不是改正它,这是这一节在结尾前的包袱。各种规范根本不是常规科学所能改正的。相反,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常规科学最终只能导致对反常现象的认识和危机。而且这些常规科学不是靠审议和解释,而是靠形态转换之类比较突然和没有结构的事件结束的。而且科学家们常常谈到“从眼睛里掉下来的障眼物”或“充满着”以前难解的难题的“闪电”,使它的组成部分以新的方式被看到,并第一次允许有它的解。在其他各种场合,这种适当的说明来自睡眠。①“解释”这个词的通常意义都不适用于这些直觉的闪光,新规范就是通过它们产生的。虽然这样的直觉依赖于由老规范得到的经验,反常的和合适的两种都有,它们却不是象一种解释那样,同经验的特殊项目合乎逻辑地或一件一件地联系在一起。相反,它们集中了大部分经验,并使它们转化为一堆颇为不同的经验,此后会同新规范而不是老规范一件一件地联系在一起。

    为了更好地了解经验中的这些差别能是什么,我们暂时回到亚里士多德、伽利略和摆。是什么资料使不同规范的相互作用和它们的共同环境对每一种规范都成为可以接受的?亚里土多德学派的人在着受约束的降落时会测量(或者至少会讨论,亚里士多德学派的人很少测量)石块的重量,它已经提高的垂直高度,它达到静止所需要的时间。这些资料同介质的阻力在一起就是亚里士多德学派的科学在讨论落体时应用的概念范畴。②由他们指导的正常研究不可能产生伽利略发现的定律。它只能——并且由另一条道路它确实——导致一系列危机,由此出现了伽利略的摆动着的石块的观点。作为那种危机和其他智力变化的结果,伽利略还以完全不同的方式看到了摆动着的石块。阿基米德关于浮体的工作使介质成为不重要的东西;原动力理论使运动对称而持久;而拿破仑主义则使伽利略的注意力指向运动的圆形。③因此,他测量了每一次摆动的重量、半径、角位移和时间,这些恰好就是能解释伽利略关于摆的定律的资料。在这件事上解释已被证明几乎是不必要的。已知的伽利略规范,象摆的规则性是很容易为检验所理解的。伽利略发现,摆垂的周期完全不依赖于振辐,这个发现是导源于伽利略的常规科学必须破除的,也是我们今天完全无法用文件证明的,此外我们怎样去说明伽利略的这个发现呢?对于亚里士多德学派不可能存在的规则性(事实上,自然界在任何地方都举不出确切的例子来说明)是直接经验的结果,这种人象伽利略做过的那样看到了摆动着的石块。

    ①[雅克]哈达玛:《下意识的直觉和科学研究的逻辑》(1946年12月8日发明宫会议[阿冷松,无日期,法文版]),第7~8页。同一作者的《数学领域中的发明的心理学》(普林斯顿,1949年,英文版)。虽然完全局限于数学发明。却是一个充分得多的报告。

    ②T.S.库恩:《思想实验的作用》见R·塔顿和I·B·柯亨编:《亚历山大·柯依尔论丛》,1963年由海尔曼出版社(巴黎)出版。

    ③A.柯依尔:《伽利略研究》(巴黎,1959年,法文版)第I卷;第46~51页;《伽利略和柏拉图》《思想史杂志》第IV卷,(1943年),第400~428页。

    这个例子也许是想象出来的,因为亚里士多德学派设有纪录关于摆动着的石头的讨论。但是,亚里士多德学派确实讨论了比较简单的情况,如石头没有显著约束而降落,这里显然有洞察力方面的差别。亚里士多德在凝视一块降落的石头时看到了状态的变化,而不是一个过程。因而对他来说运动的有关测量是经过的总距离和过去的总时间,所产生的参数我们现应说不叫做速度,而是平均速度。①同样,因为石头是受它的本性的驱使达到它最终的静止点,亚里士多德看到了这种运动期间的任何时刻有关距离的参数是到最后终点距离,而不是离运动起点的距离。②那些概念上的参数构成他的著名的“运动定律”的基础,并赋予意义。可是,部分由于原动力规范,以及部分由于一种形式范围学说,经院哲学的批评改变了这种观察运动的方法。由原动力推动的一块石头,在从它的起点降低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原动力;因而从哪儿来的距离而不是到哪儿去的距离成了适当的参数。此外,亚里士多德的速度观念被经院哲学家分化为两种概念,在伽利略以后立刻成了我们的平均速度和瞬时速度。但是当人们通过这种规范看到这些概念时,只是一部分如降落的石块,摆等,几乎是靠检验才显示出它的起支配作用的定律。伽利略并不是提出石头以等加速运动降落的第一批人中的一个。③而且,在他用一个斜面做实验以前已经提出了他的关于这个问题的定理及其许多结果。这种定理是新的规律性的另一种网络,易于为这个世界里的天才所理解,共同取决于自然界和各种规范,伽利略和他的同时代人根据这些规范已经提出了这种定理。生活在那个世界里,伽利略只要愿意,仍然能说明为什么亚里士多德已经看到了它所做的事情。可是,伽利略关于降落的石头的经验的直接内容并不是亚里士多德的经验所已经有的。

    ①T.S.库恩,《思想实验的作用》;《亚历山大·柯依尔论丛》(参看注14的全部引文)。

    ②A.柯依尔,《伽利略研究》第II卷,第7~11页。

    ③克拉齐特,同上,第iv,vi和ix章。

    当然,我们需要如此关心“直接经验”即感性特征,是不清楚的,一种规范是如此精彩,它们几乎总是根据检验才放弃它们的规律性。那些特征必须随着科学家们对各种规范所承担的义务而明显地改变,但是,当我们谈到原始资料或者粗糙的经验时,它们还远不是我们心目中已经有的东西,科学研究被认为是从这些经验出发的。也许直接经验应当象流体那样搁在一边,而且我们应当用讨论来代替科学家们在他的实验室里完成的操作和测量。也许这种分析应当从直接给予的东西进一步向前推进。例如,这种分析应当用某中性的观察语言来处理,也许一个人想要同视网膜的印象一致起来,作为引起科学家们所看到的东西的媒介。只有用这些方法中的某一种,我们才能希望恢复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里,经验重新是一劳永逸地稳定的,在这个领域里,摆和降落的石头不是不同的感觉,而是观察一块摆动的石头所提供的明确的资料的不同解释。

    但是,感性经验是固定的和中性的吗?理论只不过是对给定资料的人为解释吗?三个世纪以来经常指引西方哲学的认识论观点是一种直接而明确的,是的!在没有已经提出的可供选择的方案时,我发现它不可能完全消灭那种观点。然而,它不再有效地起作用了,而且现在在我看来,通过引进中性的观察语言使它这样做的企图是没有希望的。

    一个科学家在实验室里进行的操作和测量并不是经验“给定的”,而是“艰难地收集到的”。它们并不是科学家看到的东西,至少在他的研究工作很好地进展和他的注意力集中以前不是。不如说,它们是更基本的感性内容的具体标志,而且它们本身就是为仔细研究正常研究工作选择的,只是因为它们答应有机会富有成效地精心制作一种已被接受的规范。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是从直接经验引伸出来的,比直接经验清楚得多,而操作和测量则是规范决定的。科学并不处理一切可能的实验操作。在摆上完成的测量是不适用于受约束的降落的场合的。适用于解释氧的性质的作用同那些在研究去燃素空气的特征时所需要的作用也不相同。

    至于纯粹的观察语言,也许有人会设计出来。但是,在笛卡儿以后三个世纪,我们对这样一种可能发生的事情的希望仍然完全依赖于一种感觉和思维的理论。现代心理学实验在迅速地增加各种理论几乎不能处理的现象。鸭子-兔子表明,视网膜印象相同的两个人能看到不同的事物;倒装透镜表明,视网膜印象不同的两个人能看到相同的事物。心理学对相同的效应提供了大量其他证据,由此而生的怀疑已经很快就被企图显示一种真正的观察语言的历史加强了。现在要达到那种目标的企图还没有接近于一种可以普遍应用的纯感觉的语言。那些最近出现的企图都具有一种特征,他们有力地加强这本书的几个主要论点。从一开始,他们就预先假定一种规范,或者取自一种流行的科学理论,或者取自日常谈话的某些部分,然后,他们试图从中消除一切不合逻辑的和非感知的术语。在少数谈话范围内,这种努力已经推进得很远,而且有了有趣的结果。毫无问题这种努力是值得追溯的。但是,它们的结果是一种语言,就象在科学中应用过的那些语言一样,包含着许多关于自然界的预期,违反这些预期的时刻就不起作用了。奈尔逊·古德曼在描术他的《现象的结构》的目的时所证明的恰好就是这个论点:“那就很幸运,[除存在的现象外]再也没有什么是有问题的了;对于‘可能的’情况来说还很不清楚,这些情况并不存在,但应当是存在过的。”①因此,没有一种语言局限于报告一个领先完全已知的世界,而且只能产生关于“现实的东西”的中性的和客观报告。哲学研究甚至还没有对一种语言能做什么想要做的提供暗示。

    ①N.古德曼:《现象的结构》(剑桥,麻省,1951年,英文版);第4~5页。这一段值得更广泛地引用:“如果1947年威灵顿的居民中只有那些重量在175和180磅之间的有红头发,那末‘1947年威灵顿的红头发居民’和1947年重量在175和180磅之间的威灵顿居民,就可以连结成一个结构定义…这些属性之一而不是其他是否已经适用于某人这个问题并没有关系…一旦我们已经确定没有这样的人,…那就很幸运,再也没有什么是有问题的了;对于‘可能的’情况来说还很不清楚,这些情况并不存在;但应当是存在过的。”

    在这些情况下,我们至少可以怀疑,当科学家们把氧和摆(也许原子和电子也是一样)当作他们的直接经验的基本组成部分来处理时,他们在原理上以及在实践上都是正确的。民族、文化以及行业等等都是规范包含的经验的结果,此外,行星和摆,电容器和矿石化合物以及其他类似的物体,都已经在科学界占有一席地位。同这些感觉的对象相比较,米尺的读数和视网膜的印象两者都是精心制作的构成物,只有当科学为了他的研究的特殊目的而安排这个或那个这样做时,经验已经直接进入这些构成物。这并不是暗示,例如,摆是科学家在看一块摆动的石头时可能看到的唯一的东西。(我们已经指出,另一个科学团体能看到受约束的降落。)而是暗示,看一块摆动的石头的科学家不可能有原则上比看一个个摆更基本的经验。可供选择的方案并不是某种假设为“固定的”理解力,而是通过另一种规范的理解力,使这块摆动的石头成为另外种东西。

    只要我们回想起科学家和工匠都不是一件一件地学会去看这个世界的,这一切就会更加合理。除非全部概念上的和操作上的范畴都是预先准备了的。例如,发现一种增补的超铀元素,或者看到一座新房屋,科学家和工匠两者都得从不断变动的经验中清理整个领域。儿童把“妈妈”这个字从全体人类转给所有女性,然后转移给他的母亲,恰恰不知道“妈妈”的含义是什么或者他的妈妈是谁。同时他认识到在男性和女性之间有某些差别以及所有女性中只有一个人会对他采取的方法。他的反应,期望和信念,确实,他的理解了的世界,也相应地改变了。根据同样的理由,哥白尼学派否定了太阳的传统名称“行星”,并没有认识到“行星”意味着什么,或者太阳是什么。相反,他们是在改变“行星”的意义,以便使它能继续对全部大体而不只是太阳作出有用的区别,他们是用不同于他们以前已经看到的方法去看这个世界的。对于早先我们提出的例子都可以提出同样的论点。看到氧而不是排除了燃素的空气,看到电容器而不是莱顿瓶,或者看到摆而不是受约束的降落,仅仅是科学家对大量有关化学、电学和力学的理解力的一种整体转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规范决定着巨大的经验领域。

    可是,只有在经验已经这样被确定以后,才能开始寻求一个操作定义或者一种纯粹的观察语言。科学家或哲学家在看到一个摆时,必须已经能认识到这个楼是什么,并问是什么尺寸或视网膜印象组成这个摆。如果他看到的是受约束的降落,甚至就不可能提出他的问题了。而如果他看到的是一个摆,但是他是用看一个意义或者一台摆动的天平同样的方法去看这个摆的,他的问题就不可能得到回答。至少它不会是同样的问题。因此,虽然他们始终是合理的而且有时是非常富有成效的,关于视网膜印象或者关于特定的实验室操作的结果的各种问题都以某种方式从感觉上和概念上把一个世界区分开来为先决条件。在某种意义上这样一些问题是常规科学的组成部分,因为他们取决于一种规范的存在,而且作为规范改变的一种结果,他们得到的是不同的回答。

    为了结束这一章,今后让我们忽略视网膜印象,而重新把注意力局限于实验操作,它为科学家提供他所已经看到的尽管零碎却很具体的标志。这样一些实验操作随规范改变的方式我们已经反复地观察过了。在一次科学革命以后,许多陈旧的量度和操作成为不适当的而代之以其他。一个人并不把用于氧的全部同样的试验用于排除了燃素的气体。但是这种改变决不是全体的。因此,不论他会看到什么,在一次革命以后,科学家还是在看这个相同的世界。而且,虽然以前他曾以不同的方式用过他们,他的许多语言和他的大多数实验室仪器同以前仍然是同样的。结果,革命后的科学总是包括许多相同的操作,用同样的仪器完成,并用同样的术语描述,就象他的革命前的先驱一样。只要这些持久的操作完全改变了,这种改变必须在它们同规范的关系中或者在它们的具体结果中展现。现在我提出,用引进最后一个新例子的办法使这两种改变都会出现。我们在考察道尔顿和他的同时代人的工作时将发现,同一种操作,当它通过一个不同的规范同自然界相联系时,就能成为自然界的规律性的完全不同方面的标志。还有我们有时将看到老操作的新作用会产生不同的具体结果。

    整个十八世纪和进入十九世纪以后,欧洲化学家几乎普遍相信,基本的原子是靠相互的亲和力结合在一起的,全部化学品都是由这种基本的原子组成的。因此一块银子是因为银粒子之间的亲和力而粘合的(直到拉瓦锡以后这些粒子本身被认为是由更基本的粒子化合成的)。按照同样的理论,银在酸中分解(或者盐在水中)是因为酸的粒子吸引了银的粒子(或者水的粒子吸引了盐的粒子)而且比这些溶解物的粒子的相互吸引更加强有力。或者再举一个例子,铜会在银的溶液里分解,并沉淀出银,是因为铜和酸的亲和力比酸对银的亲和力大。许多其他现象都是以同样的方式解释的。在十八世纪这种有选择的亲和力理论是一种令人钦佩的化学规范,广泛地有时颇富成效地被用于设计和分析化学实验。①

    ①H.梅茨格:《牛顿,斯塔,玻希夫和化学学说》(巴黎,1930年,法文版);第 34~38页。

    可是,自从吸引了道尔顿的工作,亲和力理论划分物理学上的混合物和化学上的化合物的界线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不熟悉的了。十八世纪的化学家们确实认识两种过程。当混合时产生热、光、起泡沫或者其他类似的东西,就可以看到发生了化学上的化合。另一方面,如果混合物中的粒子能用肉眼区别,或用机械分开,那就只有物理学上的混合物。但是在大量中间情况中,如水中的盐,合金,玻璃,空气中的氧,等等,这些粗糙的标准用处很小。

    大多数化学家在他们的规范指引下,把整个中间范围看成是化学的范围,因为它组成的这些过程全部受同类力的支配。水中的盐或氮中的氧恰好象把铜氧化所产生的组合一样是化学组合的一个例子。把溶液看成是化合物的论据是很强有力的。亲和力理论本身是很好地被证明了的。此外,形成化合物的原因被认为是溶液的被观察均匀性。例如,如果氧和氮只是混合,而不在大气中化合,那么,较重的气体氧就应当沉到底。道尔顿认为大气是一种混合物,从来没有能令人满意地说明氧为什么没有能这样做。吸收了他的原子理论才最终于造成了以前没有的反常现象。①

    有人想要说,化学家把溶液看成是化合物同他们的后继者的区别仅在于定义问题。在一种意义上可以说情况就是这样。但是,那种意义不仅是使定义习用方便。在十八世纪,混合物用操作试验并没有同化合物完全区分开来,也许他们不可能已被区分开来。即使化学家们已经寻找过这样的实验,他们会找出使溶液成化合物的标准。混合物和化合物的区别是他们的规范的组成部分,也是他们观察他们的整个研究领域的那种方法的组成部分,而且它本身是先于任何实验室试验的,虽然并不先于整个化学积累起来的经验。

    但是,用这种方式来观察化学时,化学现象则是区别于那些随着吸收道尔顿新规范而出现的定律的例证。特别是,当溶液仍旧是化合物时,再多的化学实验本身也不能产生定比定律。在十八世纪末,大家都知道,某些化合物通常它们的组分的重量有固定的比例。德国化学家李希特对某几类反应是即已经注意到进一步的规律性,现在已被包括在化学当量定律里了。②但是,除了处方以外,没有化学家用过这些规律性,而且几乎直到这个世纪末还没有一个人想到要把它们概括出来。提出象玻璃,或者象水中的盐之类明显的相反的例子,而不抛弃亲和力理论并重新划定化学家的领域的概念上的界限,就不可能有概括。这个世纪末在法国化学家普罗斯特和伯索利特之间的著名的争论使那种结果显得很清楚了。前者断定,所有化学反应都按确定的比例发生,而后者则认为,它们不是这样的。然而,这两个人必定相互讨论过了,而且他们的争论是完全没有说服力的。在伯索利特看到一个比例能变化的化合物的地方,普罗斯特只看到一种物理学上的混合物。③既不是实验也不是改变定义能适用于这个问题。这两个人就象伽利略和亚里士多德一样在根本上互相误解。

    ①H·梅茨格:《牛顿,斯塔,玻希夫和化学学说》(巴黎,193O年,法文版)第124~129,139~148页。关于道尔顿,参见伦纳德·K·纳什:《原子-分子理论》(《哈佛大学实验科学史案卷》第四案卷;剑桥,麻省;1950年;英文版)第14~21页。

    ②J.R.巴丁顿:《化学简史》第二版;伦敦;1951年,英文版);第161~163页。

    ③A.N.梅尔德腊姆:《原子理论的发展》;(1)伯索利特的可变比例学说,《曼彻斯特论文集》,第LIV卷,(1910年),第1~16页。

    这就是约翰·道尔顿从事研究工作的那些年代里的形势,最终导致了他的著名的化学原子理论。但是,直到那些研究的最后阶段,道尔顿并不是一位化学家,对化学也没有兴趣。相反,他是一位气象学家,研究水吸收气体和大气吸收水等物理学问题。部分地因为他是在不同的专业里培养出来的,部分地因为他自己在那个专业里的工作,他用不同于现代化学家的规范探讨了这些问题。特别是,他把气体的混合物或者水中吸收一种气体看成是一种物理过程,一种亲和力在其中不起作用的过程。因而,对他来说,各种溶液被观察到的均匀性是一个问题,但是他认为,只要他能确定他的实验混合物中各种原子粒子的有关大小和重量,他就能解决的一个问题。道尔顿为了要确定这些大小和重量,最终转向了化学,他一开始就假定,在他认为是化学反应的有限范围内,原子只能一对一或者按其他一些简单的整数比化合。②这个自然的假定确实使他能确定基本的粒子的大小和重量,但是它也使定比定律成了同义反复。对于道尔顿来说,在任何反应中,如果成分不按确定的比例进行,根据这个事实,就不是一个纯化学的过程。在道尔顿的工作以前,实验不能确立的一条定律,在那项工作一旦被接受以后,就成了一个基本原理,不是一套化学测量法所能推翻的了。作为一次科学革命的也许是我们的最完备的例子的一个结果,同样的化学操作对化学概括的关系呈现了极其不同于它们以前所具有的形式。

    ②L.K. 纳什:《道尔顿的化学原子理论的起源》,《Isis》,第XLVII卷,(1956年);第101~116页。

    无需多说,道尔顿的结论在最初宣布时受到了广泛的攻击。特别是伯索利特决不相信。但是,对大多数化学家来说,道尔顿的新规范已被证明是令人信服的,而普罗斯的论点就没有做到这样。因为这个规范所具有的含意,远比区分混合物和化合物的一个新标准要更广泛和更重要。例如,如果原子在化学上只能按简单的整数比化合,那么,重新考查现有的化学资料就应当揭示出倍比和定比的例子。化学家们不再写,比方说这两种碳的氧化物按重量含有百分之五十六和百分之七十二的氧;相反他们写道,一份碳的重量或者同1.3或者同2.6份氧的重量化合。当古老的操作结果以这种方式记录下来,2与1之比就涌现在眼面前了;而且这在分析许多著名的反应以及其他新反应中都出现了。道尔顿的规范还使它有可能吸收李希特的工作并看到它的一般原则。它也提出了新实验,特别是盖吕萨克关于化合容量的那些实验,而这些实验又产生了其他的规律性,那是化学家们以前没有梦想到的。化学家们从道尔顿得到的不是新的实验定律,而是一种研究化学的新方法(他自己把它叫做“化学哲学的新体系”),而且这种新方法已经如此迅速地被证明是富有成效的,只有在法国和英国的少数较老的化学家能反对它。①结果,化学家们达到一个境界,在那儿各种反应是以完全不同于它们以前所具有的方法运转的。

    ①A·N·梅尔顿腊姆:《原子理论的发展:(6)接受道尔顿鼓吹的理论》,《曼彻斯特论文集》,第LV卷;(1911年),第1~10页。

    随着这一切继续下去,发生了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改变。化学的数据本身到处开始变动。当道尔顿第一次从化学文献中找数据来支持他的物理学理论时,他发现,各种反应的某些记录是适用的,但是,他几个不能避免发现其他一些不适用的记录。普罗斯特自己对铜的两种氧化物的测量产生了,例如,一种氧的重量比是1.47:1,而不是原子论所要求的2:1;而普罗斯特恰好那个是已经期望达到道尔顿比例的人。这就是说,他是一个很好的实验工作者,关于混合物和化合物之间的关系问题,他的观点同道尔顿的观点接近。但是,很难使自然界去适应一种规范。这就是为什么常规科学之谜是如此引起争论的问题,以及为什么没有一种规范所进行的量度,几乎根本不能导致任何结论。因此,化学家们不能凭证据简单地接受道尔顿的理论,因为许多证据仍然是否定的。相反,甚至在接受了这种理论以后,他们仍然必须在自然界中开辟道路,结果这个过程见乎花费了一个世纪。当他完成时,著名化合物的百分比组成是不同的。资料本身已经改变了。那就是最后的意义,我们想要说,在一次革命以后,科学家是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工作。

    XI 革命是无形的

    至于权威的来源,我心目中主要有科学教科书以及模仿它们的普及读物和哲学著作。所有这三类书籍有一件事是共同的,直到最近,除了通过研究工作的实践以外,关于科学的情报还没有其他重要来源可以得到。他们致力于一批已经表达得很清楚有力的问题,资料和理论,大多数常常是一套特殊的规范,在他们写作时就把这套规范交给科学团体。教科书本身的目的是要传达现代科学语言的词汇和句法。普及读物企图用比较接近日常生活的语言来描述同样的应用。而科学的哲学,特别是在说英语的世界里,则分析科学知识的同样完备的主体的逻辑结构。尽管更充分的处理必然会涉及这三类之间的真正区别,但在这里我们最关心的却是它们的相似点。三者全都记录着过去的革命的稳定的结果,并因此表现当前的常现科学传统的基础。为了实现它们的作用,他们并不需要提供关于那些基础首先被这个行业承认然后被信奉的道路的可靠情报。至少,就教科书来说,甚至有很好的理由表明,为什么在这些问题上,他们应当故意使人误解。

    我们在第二章中指出了,对教科书或者它们的相当读物的增长着的信赖,是任何科学领域中出现第一个规范的不变的伴随物。这本书的最后一章将证明,一门成熟的科学靠这样一些教科书处于支配地位会从其他领域有效地分化出它的发展形态。目前让我们简单地认为在其他领域中没有先例的范围内,外行和医生两者的科学知识都是以教科书和源自教科书的其他少数文献为基础的。可是,教科书是使常规科学永久存在的教育工具,每当常现科学的语言,问题结构或标准改变时,必须全部或部分重写。总之,它们在每一次科学革命以后必须重写,而且,一旦重写,它们就不可避免地不仅要掩饰革命的作用,而且要隐瞒产生它们的这一次革命的存在本身。除非他在他自己的一生中亲自经验过一次革命,教科书的读者,不论是科学家还是外行的历史感觉只能扩展到这个领域中最近的革命的结果。

    因而,教科书开始时除去科学家对学科更为意识,然后开始为他们已经清除的东西提供代替物。科学教科书的特点是只含有一点儿历史,或者是在序言里,或者更常见的是在早期的伟大英雄的零散的参考书里。学生和专业人员从这样一些参考书中感到象一种长期存在的传统的参加者。然而,科学家们从教科书得到的传统中感到他们所参与的传统事实上从来没有存在过。科学教科书(以及许多比较陈旧的科学史)只涉及过去的科学家的部分工作,这些工作可以很容易地被看成是对说明和解决教科书的规范问题的贡献,理由既是明显的也是很起作用的。部分由于选择,部分由于歪曲,早期的科学家们盲目地声称是对同一组确定的问题发生作用,并符合于同一组准则,而且似乎已经使科学理论和方法中的最新革命成为科学的。毫不奇怪,在每一次科学革命以后,教科书和它们提出的历史传统必需重写。而且也用不到奇怪,随着教科书被重写,科学又一次被归结为似乎主要是积累起来的。

    当然,科学家们并不是倾向于把他们的学科的过去理解为直线式地向它现存的占优势地位发展的唯一团体。回过头来写历史的诱惑既是普遍存在的,也是持续不断的。但是,科学家们更受重写历史这种诱惑的影响,部分是因为,科学研究的结果表明,并不明显地依赖于探究历史的来龙去脉,部分是因为,除了在危机和革命时期以外,科学家现在的立场似乎是如此地牢固。不论是科学的现在还是过去,历史细节愈多,或者对历史细节所负的责任越大,只能把人为的成分给予人类的癖性,错误和混乱。为什么要推崇科学的最好的和最持久的努力已经使科学有可能抛弃的东西呢?藐视历史事实在科学界的意识形态中是根深蒂固的,而且可能还在起作用。这同一个行业却给其他各种事实上的细节以最高的价值。怀德海写道:“对忘掉它的缔造者犹豫不决的科学已不再为人所知了。”这句话抓住了科学团体的非历史精神。然而,他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对科学来说,象其他事业一样,确实需要他们的英雄,而且确实铭记着他们的名字。幸而科学家们不再忘记这些英雄,而是已经能忘记或者修正了他们的工作。

    结果是一种持久的倾向,使科学史看起来是直线式的或者积累起来的,这种倾向甚至影响到科学家们在回顾他们自己的研究工作。例如,道尔顿关于他的化学原子论的发展的三个不一致的报告使他看来似乎他很早就对那些化学上的化合比例问题感兴趣了,后来他是由于解决了这些问题而著名的。事实上,这些问题看来是有了解他才发现的,因而在他自己的创造性工作以前已经很接近于完成了。①所有道尔顿的报告忽略的是把一整套以前局限于物理学和气象学的问题和概念用于化学的革命影响。这就是道尔顿所做的,结果是这个领域改变方向,这种改变了的方向引导化学家从旧资料提出新问题和引出新结论。

    再举一个例子,牛顿写道,伽利略已经发现了引力产生一种运动,与时间的平方成正比。事实上,当伽利略的动力学定理被纳入牛顿自己的动力学概念的公式时确实采取了那种形式。但是。伽利略并没有说过这种事情。他讨论落体很少提到力,更不必说引起物体降落的一种均匀的引力了。②由于对伽利略的信任,回答一个问题不允许问伽利略的规范,牛顿的叙述在科学家们问过的有关运动问题,以及在他们感到能够接受的回答中掩盖了重新阐述的小而革命的作用、但是,恰好是在对问题的阐述和回答方面,这种改变远比新颖的经验上的发现更能说明从亚里士多德的力学到伽利略的力学和从伽利略的力学到牛顿力学的过渡。由于掩盖了这样一些改变,教科书倾向于把科学的发展说成直线式的,并掩盖着一个处在科学发展的最有意义的插曲中心的过程。

    L·K.纳什:《道尔顿的化学原子论的起源》,《Isis》,第XLVII卷;(1956年);第101~116页。

    ②关于牛顿的意见,参看弗洛里安卡乔里编:《牛顿爵士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和他的世界体系》,(贝克莱,加利福尼亚,1946年,英文版),第21页。这一段应当同伽利略在他自己的《关于两门新科学的对话》中的讨论相比较。H.克鲁和A.德·塞尔维欧译,(伊文思顿,伊利诺斯,1946年;英文版)第151~176页。

    前面的例子,每一个都在一次革命前后表现出重建历史的开端,这种历史一般都由革命后的科学教科书完成的。但是,在完成时都包含了比上述更多得多的对历史的曲解。那些曲解使革命看不见了,安排教种书中仍然可以看得见的材料暗含着一个过程,只要它存在,就会否定革命的作用。因为他们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很快地了解现代科学团体认为它所知道的东西,教科书把现代常规科学的各种实验、概念、定律和理论尽可能处理成分离的和几乎是连续的。作为教育,这种描述技巧是无可指责的。但是,当它同一般科学著作的非历史的气氛以及同上面讨论的有时是故意的曲解相结合时。就不可抗拒地多半会产生一种强烈的印象:通过一系列个人的发现和发明,科学达到了它现在的状态,当集中在一起时,就构成现代技术知识的主体。教科书的描述包含着,从科学事业开始时起,科学家们就已经为今天的规范中包含的特殊目的奋斗了。科学家们在一个可以同给建筑物上加砖块相比较的过程中,一个一个地,给现代科学教科书中提供的知识主体上加上另一个事实、概念、定律或理论。

    但是,这不是科学发展的道路。现代常规船的许多难题,直到最近的科学革命为止还不存在。它们很少能追溯到科学史的开端,他们现在就是在这个范围内发生的。前几代用他们自己的仪器和他们自己解决问题的准则研究他们自己的问题。也不只是那些问题已经改变了。倒不如说教科书中适合于自然界的规范的整个事实和理论的网络已经变了。例如,化李组成的及培不变仅仅是一个化学家们能用实验在任何一个世界里都能发现的经验事实吗?化学家们就是在这个世界范围内做实验的。或者倒不如说它是事实和理论联系起来的新结构中的一种不容置疑的因素。道尔顿适应过整个早期化学经验,在这个过程中改变着那种经验。或者由于同样的理由,不变的力所产生的不变的加速度仅仅是力学的学生们总归找得到的事实吗?或者倒不如说这是要回答最初仅仅在牛顿力学的范围以内引起的一个问题,那种理论能根据提出这个问题以前有效的知识主体来回答。

    这些问题在这里是问教科书描述的一件一件地发现的事实表现为什么。但是,很明显他们也含有教科书所提出的是理论的意思。当然,那些理论确实“适合于这些事实”,但是由于把以前可以接受的资料转化为对在先的规范根本不存在的事实。而这就意味着那些理论也不是一件一件地发展成为适应于始终在那儿的事实的。不如说,他们从革命地重新阐述以前的科学传统开始同他们适应的事实一起出现,在这种传统范围以内,科学家们和自然界之间的以知识为媒介的关系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最后一个例子可以澄清教科书描述对我们的科学发展的印象的冲击。每一本初等化学教科书都必须讨论化学元素概念。当引进这个概念时,几乎总是认为它的起源于十七世纪的化学家罗柏特·波义耳,和他的《怀疑的化学家》,注意的读者会发现“元素”的定义十分接近于今天所用的定义。提到波义耳的贡献,帮助初学者认识到,化学并不是从横胺药物开始的;另外,它告诉初学者,科学家的传统任务之一就是要发明这种概念。作为教育宝库的一部分,它使一个人成为一个科学家,这种归因是很成功的。然而,它又一次表明,历史上错误的方式,给学生和外行两者对科学事业的本质以错误的印象。

    按照波义耳,他是完全正确的,他对一个元素的“定义”不过是传统的化学概念的抽象;波义耳提出这个定义只是为了证明,根本不存在化学元素这样的东西,作为历史,教科书对波义耳的贡献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①当然,那种错误虽然同其他任何对资料的歪曲一样是无足轻重的。可是,当这种错误首先混合起来,然后进入教科书的技术结构,并促成了对科学的印象,就不是无足轻重的了。象“时间”、天能量”、“力”或者“粒子”、元素的概念等都是教科书的组成成分,往往根本不是“发明”或“发现”的。尤其是波义耳的定义,至少能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往前通过拉瓦锡,进入现代教科书。然而,那不是说,科学自古以来已经具有现代的元素概念。象波义耳那种词句上的定义,就它们本身考虑时,科学內容很少。它们并不是对意义(如是有这样的意义)完全合乎逻辑的详细说明,而更近似教育上的辅助物。科学概念在一本教科书或者其他有系统的描述范围内,只有当它们所指的同其他科学概念,同操作程序以及同规范应用相联系时,才获得充分的意义。所以说象元素那样的概念不依赖于上下文几乎是不能被发现的。它们很少需要发现,因为它们已经在手边了。波义耳和拉瓦锡两人都使“元素”的化学意义有了重要改变。但是,他们都没有提出这个观念,甚至没有改变作为它的定义的词句上的公式。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爱因斯坦为了在他的工作范围以内给予“空间”和“时间”以新的意义,也不一定要发明,或者明确地重新给它们下定义。

    ①T.S.库恩:《罗柏特.波义耳和十六世纪的结构化学》,《Isis》,第XLIII卷,(1952年),第26~29页。

    那么波义耳在他的那部分工作中包括这个著名的“定义”在内,其历史作用是什么呢?他是一次科学革命的领袖,通过改变“元素”同化学操作和化学理论的关系,把这种观念改变成为完全不同于它以前的一种工具,同时在这过程中改造了化学和化学家的世界。其他革命,包括以拉瓦锡为中心的那一次革命,需要给予这概念以现代的形式和作用。但是,波义耳对这个过程的每一阶段以及当现有知识被包括在教科书中时这个过程所发生的事情都提供了典型的例子。教育的形式比科学的其他任何一个方面更多地决定着我们对科学本质的形象以及发明和发现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

    XII 革命的解决

    要看到那些问题的迫切性,就请记住,他们是历史学家为哲学家对确立了的科学理论进行检验,证实和证明为错误等调查所能提供的唯一的重新构成的东西。在他从事常规科学的范围内,研究工作者是解难题的,不是检验规范的。虽然他可以在寻找特定的难题的解时,试验许多可供选择的途径,拒绝那些不能产生理想结果的途径,当他这样做时,他并不检验这种规范。他倒反象下棋的,在他面前有从物质上和精神上规定的问题和这个棋盘,在求解中检验各种各样可供选择的一着棋。这些试验的企图,不论是下棋的,还是科学家,只是试验他们自己,而不是试验比赛规则。只有这种规范本身被认为是不成问题的,他们才有可能。因此,检验规范只有在解一个值得注意的难题总是失败已经引起危机以后才产生。而且即使那时也只有在这种危机的感觉已经引起了一种可以代替的候补规范时它才产生。在科学中,检验的形势决不在于把个别规范同自然界作比较,就象解难题所做的那样。相反检验是作为两种对抗的规范为忠于这个科学团体而竞争的一部分产生的。

    仔细考查以后,这种阐述显示出关于证明两种最著名的现代哲学理论的没有预料到的也许是重要的类似的东西。少数科学哲学家仍然在为证明科学理论寻找绝对的标准。请注意,没有一种理论能由一切可能有关的试验揭示出来,他们不同一种理论是否已被证实,而是问根据实际存在的论据,这种理论的可能性。并回答驱使一个重要学派在比较不同理论说明手头资料的能力等问题。坚持比较各种理论也表征出接受一种新理论的历史形势。很可能它指出了将来讨论证明中应当遵循的方向。

    可是,概率证明的理论在它们的最普通的形式中全都求助于第十章中讨论过的一种或另一种纯粹的或中性的观察语言。一种概率理论要求我们把特定的科学理论同所有其他可以想象为适应于同样收集到的观察资料相比较。另一种概率理论要求特定的科学理论被想象为需要通过一切可以想到的试验这种解释。①显然,为了估计特定的可能性,相对的或绝对的,这样一些解释是必要的,而且很难看出这样一种解释怎样才有可能达到。正如我已经强调过的,如果不可能有科学上或经验上中性的语言体系或概念体系,那么,提出交替的试验和理论的解释就必须从一种或另一种以规范为基础的传统着手。因而,限制它将不易接近一切可能的经验或一切可能的理论。结果,概率理论掩盖了这种证明情况,就象他们说明这种证明情况一样。虽然,那种情况,正如他们坚持的,并不依赖于把各种理论和广泛流传的证据作比较,在争论中的各种理论和观察始终同已经存在的理论和观察密切有关。证明就象自然选择;它在一种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在实际上可供选择的对象中间选出最可行的。如果还有其他可供选择的对象是有效的,或者还有另一种资料,这种选择是不是已经作出了最好的选择并不是一个可以有效地提出的问题。在对这个问题寻求回答时没有可用的工具。

    ①关于概率证明理论的主要路线的简要梗概,清参阅恩斯特·奈格尔:《概率理论的原理》,《统一的科学国际百科全书》第一卷,第六册,第6O~75页。

    卡尔·R·鲍勃对整个问题作出了一种很不相同的探索,他完全否定任何证明程序的存在。①相反,他强调证明这试验是错误的重要性,因为其结果是否定的,就需要抛弃一种已经确立的理论。很清楚,这样赋予证明为错误的作用很象这本书指定给反常经验,即引起范例的经验的作用,并为一种新理论准备了道路。然而,反常的经验不可以同错误的经验等同起来。确实,我怀疑后者的存在。正如前面已经反复地强调了的,没有一种理论曾解决它在特定时期面临的一切难题;已经得到的解也不常是完备的。相反,正是现有资料和理论的这种不完备和不完善,在任何时候都适合于解释许多表示常规科学特点的难题。每一次不适应都是抛弃理论的理由,所有理论总是应当被抛弃。另一方面,如果只有严重不适应才证明理论应当被抛弃,那么鲍勃主义者就需要某些“不可能性”或者“证明为错误的程度”的标准。他们在提出一个标准时,几乎肯定会遇到同样的困难,这些困难时常索绕着各种概率证明理论的拥护者。

    ①K.R.鲍勃:《科学发现的逻辑》(纽约;1959年,英文版),尤其是第1~4章。

    认识到关于科学探索的根本逻辑的两种盛行的和对立的观点已经试图把两种基本上分开的过程压缩成为一个过程,就能避免前述许多困难。鲍勃的反常经验对科学是重要的,因为它为现存的一种规范引起竞争者。但是,证明为错误,即使确实产生了,却并没有发生或者只不过是因为出现了反常现象或错误例子。这是以后分开的过程,同样可以称为证明,因为它是新规范对旧规范的胜利。而且,在那种证明和证明为错误的共同过程中,概率论者对各种理论的比较起着核心的作用。我认为,这样一种分两阶段的阐述具有很逼真的优点,也可以使我们开始详细地阐明在证明过程中事实和理论之间的一致(或者不一致)的作用。至少,对于历史学家来说,证明确立了的事实同理论相一致的意义不大。所有历史上有意义的理论都同事实一致,只不过或多或少而已。一种理论是否适合于这事实,或行适合得多么好,对于这个问题并没有确切的回答。但是,这些问题很象是把各种理论集体地或者成对地提出时所能问的问题。问两种事实上在竞争着的理论中哪一种适应这事实更好是有重要意义的。例如,尽管同已有观察恰好一致,既不是普里斯特利的理论,也不是拉瓦锡的理论,少数同时代人犹豫了十年才作出结论说,拉瓦锡的理论是两种理论中适应得更好的一种。

    可是,这种阐述使得在各种规范之间作出选择这个任务显得更加容易也更加随便了。如果只有一套科学问题,在一个世界范围内对这些问题做工作,而已只有一套解这些问题的标准,规范竞争就可以或多或少地按常规用数每一种规范解决了的问题的数目之类的过程来解决。但是,事实上,这些条件从来没有完全具备。竞争着的规范的支持者至少总是有点矛盾。为了证明自己有理由,双方都不会同意别人需要的一切非经验的假设。象普罗斯特利偖索里将关于化学化合物组成的争论,部分是由于他们决心要讨论。虽然每一方都希望别人转变他了解科学及其问题的方法,但双方都不会想要检验他的问题。各种规范之间的竞争不是那种可以山实验解决的战斗。

    我们已经了解到为什么竞争着的规范的支持者要使彼此的观点完全联系起来的总是失败的一些理由。这些理由集中起来已描述为革命前后常规科学的传统是不能比较的,在这里我们只需要扼要地加以重述。首先,竞争着的规范的支持者对于任何候补规范必须解决的问题清单往往会不一致。他们关于科学的标准和定义是不同的。运动理论是否必须说明物质粒子之间的引力的原因,或者它可以只注意到这种力的存在呢?牛顿力学被普遍抛弃是因为不象亚里士多德和笛卡儿的理论,它暗示了后者对这问题的回答。当牛顿的理论已被接受时,一个问题因此就从科学中排除了。可是,那个问题是广义相对论可以骄傲地声称已经解决了的一个问题。再举一个例子,在十几世纪传播过的拉瓦锡的化学理论,禁止化学家们问为计么金属是这样现象,这是燃素论化学已经问过和回答过的一个问题。过渡到拉瓦锡的规范,就象过渡到牛顿的规范一样,意味着不仅损失了一个可以允许的问题,而且损失了一个已经得到的解。可是,那种损失都不是永久性的。在二十世纪,关于化学物质的性质问题,同对他们的某些回答一样,重新进入了科学。

    可是,还包含了比标准不可比较更多的东西。因为,新规范是从旧规范产生的,他们通常混合着传统规范以前用过的许多概念上和操作上的语汇和注解。但是,他们很少以完全是传统的方式用这些借来的因素。在新规范的范围以内,老的术语、概念和实验同其他东西开始了新的关系。虽然术语并不完全正确,不可避免的结果是我们必须称之为两个竞争着的学派之间的误解。外行嘲笑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因为空间不可能是“弯曲的”,它不是那种东西,这不只是不适当或错误。数学家们、物理学家们和哲学家们试图提出爱因斯坦理论的欧几里德说法也不适当也是错误的。①以前所说的空间必须是平直的,均匀的,各向同性的,而且不受物质存在的影响。如果不曾这样,牛顿的物理学就不会起过作用。要完成向爱因斯坦的宇宙过渡,整个概念网必须转变并重新落实到整个自然界。概念网的要素是空间、时间、物质和力等等。只有一起经历或者不能经历那种转变的人们,才有可能发现,他们恰好在什么问题上是一致的或者不一致的。越过分界线的交通不可避免地是局部的。另外还有一个例子,请考虑那些称哥白尼为疯子的人,因为哥白尼宣传地球是运动的。他们不是正好错了,就是完全错了。他们所说的“地球”这个字有一部分意思就是固定的位置。至少,他们的地球不可能是运动的。相应地,哥白尼的发明不只地球是运动的。不如说,它是关于物理学和天文学问题的一种完全新的方法,这种方法必需改变“地球”和“运动”两者的意义。②没有那些改变,一个运动着的地球的概念就是发疯。另一方面,一旦它们已经完成和被理解了,笛卡儿和惠根思两人就能认识到,地球的运动对科学来说是一个没有内容的问题。③

    ①关于改行对弯曲空间概念的反应,请参看菲列音·弗兰克:《爱因斯坦,他的生平和时代》,G.罗申和S.库萨加编译(纽约,1947年,英文版),第142~146页,关于少数人企图在欧几里得空间范围内保持广义相对论的收获;请参看C.诺得曼:《爱因斯坦和宇宙》,J.马卡勃译(纽约,1922年,英文版),第九章。

    ②T.S.库恩:《哥白尼的革命》(剑桥,麻省,1957年,英文版),第三、四和七章,同心说不只是一个严格的天文学问题,就这个范围说,它是全书的主题。

    ③马克思·詹默:《空间概念》(剑桥,麻省,1954年,英文版),第118~124页。

    这些例子指出了竞争着的规范不可比较的第三个最基本的方面。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不能进一步阐述了,竞争着的规范的支持者通常是在不同的世界里从事他们的事业的。一方面有慢慢地降落的受约束的物体,其他方面一次又一次重复地运动的摆。在一方面看来,溶液是化合物,在其他方面看来,是混合物。一方是嵌在平直空间模型里的东西,他方是嵌在弯曲空间模型里的东西。两组科学家在不同的世界里实践着,当他们从相同的问题出发按相同的方向看时看到的是不同的东西。而且,那不是说他们能看到他们喜欢的任何东西。两者都在看这个世界,而且他们所看的东西并没有改变。但是,在某些领域里,他们看到了不同的东西,而且他们是在不同的相互关系中去看这些东西的。那就是为什么一条定律对一组科学家甚至不能说明,而对另一组科学家有时好象直观那样显而易见。同样,这就是为什么在他们能希望充分地传播以前,这一组成其他组科学家必须经验到我们已经称之为规范转移的惯例。正因为它是一种不可比较的东西之间的转化,竞争着的规范之间的转化,由于逻辑的和中性的经验逼迫,不可能一次完成一个步骤。象形态转变那样,它必须立刻产生(尽管不必要在一个瞬间)或者根本不产生。

    那么,科学家们怎样导致完成这种变换呢?部分回答是,他们常常不能完成这种变换。哥白尼主义在哥白尼死后几乎一个世纪只作出了少数转换。牛顿的工作在《原理》出版以后的半个世纪里,特别是在大陆上,并没有被普遍接受。①普里斯特利从来没有接受过氧的理论,开尔文勋爵也没有接受电磁理论,等等。科学家本身往往已经注意到转变的困难。达尔文在他的《物种起源》的末尾在特别富有洞察力的一段中写道:“虽然我完全相信在这一卷中提出的观点的真理性……,我决没有期望使有经验的博物学家们信服,他们的心目中备有许多事实,多年以来,这一切都是从直接与我对立的观点去观察的。……但是,我满怀信心地展望着未来,对于年青的正在上升的博学家们来说,他们将有可能毫无偏见地看到这个问题的两个方面。”②而马克思·普朗克在他的《科学自传》中检查他自己的生涯时,悲伤地表示:“一种新的科学真理并不是靠使他的反对者信服,并且使他们同情而胜利的,不如说是因为他的反对者终于死了,而在成长的新的一代是熟悉它的。”③

    ①I.B.柯享:《弗兰克林和牛顿:思辨的牛顿主义实验科学初探以及它的一个例子弗兰克林在电学方面的工作》(费城,1956年,英文版);第93~94页。

    ②查理·达尔文;《物种起源》(审定版;英文第六版,纽约,1889年),第二卷;第295~296页。

    ③马克思·普朗克:《科学自传和其他论文》,F.给纳泽(纽约,1949年,英文版)第33~34页。

    这些事实和其他类似的事实是众所周知的,不需要进一步强调了。但是,他们确实需要重新评价。在过去,他们曾经经常指出,科学家也是人,即使面临严格的考验,也不能总是承认他们的错误。我宁愿争辩说,在这些问题上意见不一致的既不是证明,也不是错误。从忠于一种规范转到忠于另一种规范是一种不能强迫的转变经历。特别是来自那些人的终生抗拒,并不违背科学的标准,而是科学研究本身的本质的一种标志。他们的多产经历已经使他们信守常现科学的一种比较古老的传统。抗拒的根源在于确信老规范最终将解决它的~切问题,自然界可以挤进这规范提供的盒子。在革命时期,那种信念不可避免地显得很顽固,很愚蠢,正如它有时确实变成的那样。但是,它也是更重要的东西。同样的信念使常规科学或者解难题的科学成为可能。而且科学家们的专业团体只有通过常规科学,首先成功地利用老规范的可能的范围和正确性,然后把困难孤立起来,通过研究这种困难,就可以出现一种新规范。

    可是,说那种抗拒是不可避免的和合法的,规范改变不可能由证明来判断的,并不是说没有适当的论据,或者不能劝科学家们改变他们的思想。尽管有时需要一代人来引起这种改变,科学团体还是再三转向新规范。而且,这些转变并不轻视科学家们是人这个事实,而正因为他们是人才产生的。虽然有些科学家,特别是那些比较老的和有经验的科学家会含糊地拒绝,他们中间大多数可以通过这种或那种道路达到。每次只有几个会转变,直到最后一个坚持不让步的人死了,整个行业就会重新在一个单一的但现在已是一个不同的规范下做实验了。因此,我们必须问转变是怎样引起的和怎样被拒绝的。

    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期望怎样一种回答呢?正因为问的是说服的技巧,或者是在不可能有证明的情况下的论据和反论据,我们的回答是一个新问题,要求一种以前没有做过的研究。我们必须安排一个很局部的和印象主义的调查。此外,我们已经说过的和那种调查的结果相结合表明,当问的是说服而不是证明时,科学论据的本质问题就没有单一的或始终如一的回答。个别科学家由于各种理由而信奉一种新规范,而通常只是由于几种理由,有些理由完全是在显而易见的科学领域以外的,例如,太阳崇拜帮助刻卜勒成为一个哥白尼主义者。①其他人必须取决于自传和人物的特性。甚至发明家的国籍或者以前的荣誉以及他的导师有时也能起重要作用。②因此,最后我们必须学会以不同的方式来问这个问题。于是,我们关心的不是事实上使这个或那个个人转变的论据,而不如说是使这种团体转变的论据,它们或早或迟总会重新形成一个单一的集体。可是,我们把这个问题推迟到最后一章。同时考查某些在改变规范的斗争中已被证明特别有效的论据。

    ①关于太阳崇拜在刻卜勒思想中的作用,请参看E.A.勃特:《现代物理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修订版,纽约,1932年,英文版),第44-49页。

    ②关于荣誉的作用,请想一想下面这件事:瑞利勋爵在他的荣誉已经建立以后,有一次向英国协会提交了一篇关于电动力学的某些佯谬的论文。当这篇论文最初送出时,他的名字由于疏忽而遗漏了,这篇论文本身最初被当作某些“反论家”的工作而被拒绝了。不久以后,这篇文章署了作者的名字,就以过分的辩解被接受了(R.J.斯特鲁特,瑞利男爵第四:约翰·威廉·斯特鲁特,瑞利男爵第三[纽约,1924年」;第228页)。

    由于新规范的支持者提出的唯一最流行的要求,也许是他们能解决使老规范导致危机的各种问题。当这种要求能合法地提出时,往往可能是最有效的一个。在提出这种规范的领域中已经知道有困难。人们已经反复地探讨过那种困难,并且企图排除它,而一再被证明是徒劳的。那些能特别鲜明地区别两种规范的“决定性实验”,甚至在新规范发现以前就已经被认识和证明了。因此,哥白尼声称,他已经解决了日历年的长度这个长期令人烦恼的问题。牛顿声称他已经使大地的力学和天上的力学一致起来了,拉瓦锡声称,他已经解决了气体识别和重量比例的问题,而爱因斯坦则声称,他已经使电动力学和一种修正了的运动科学一致起来了。

    如果新规范在表现量的精确性方面比它的老的竞争者好得多,这种要求就特别有希望成功,刻卜勒的鲁道尔芬表比所有根据托勒密理论计算出来的那些表在定量上的优越性是天文学家们转向哥白尼主义的主要因素。牛顿在预言定量的天文观测上的成功,也许是他的理论战胜更合理但一律是定性的竞争者的一个最重要的理由。而在本世纪,普朗克的辐射定律和玻尔的原子这两项惊人的定量的成就,很快就说服了许多物理学家去采纳他们。虽然从整个物理科学来看,这两项贡献所造成的问题比它们解决的问题要多得多。①

    ①关于量子理论造成的问题;请参看F.雷喜:《量子理论》(伦敦,1922年,英文版),第二、四至九章。关于这一段里的其他例子,请参看这一章前面的参考文献。

    可是,已经解决了引起危机的问题这种要求本身很少是充分的。它也不能始终合法地提出。事实上,哥白尼的理论并不比托勒密的理论更准确,而且也没有直接导致日历上的任何改进。还有光的波动理论,在它首先被宣布以后有好几年,在分辨偏振效应方面,甚至不如它的对手光的粒子理论那样成功,而这就是光学危机的主要原因。有时标志非常研究特点的不严谨的实验会产生规范的候补者,最初对已经引起危机的问题根本没有帮助。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证据必须从这个领域的其他部分提出,它往往是随随便便的。只要这种新规范允许预言老规范流行时完全没有意料到的现象,就能在那些领城里提出特别有说服力的论据。

    例如,哥白尼的理论使人联想到行星应当象地球一样,金星应当显示出相,而且宇宙应当比以前曾经设想的要巨大得多。结果,在他死后六十年,望远镜突然显示了月亮上的山脉,金星的相,以及大量的以前没有料想到的恒星,那些观察特别是在非天文学家中间为新理论带来了大量改变信仰的人。①至于波动理论,专业人员改变信仰的一个主要根源更富有戏剧性。当弗雷内尔能说明圆盘的阴影中心上有一个白点存在时,法国的抵抗相对地说突然完全瓦解了。甚至他也没有预料到这种效应,而他的反对者之一泊松一开始就已经证明,只要弗雷内尔的理论是荒谬的,这种效应就是必然的。②因为它们的冲击价值,以及因为它们从一开始就如此明显地没有“纳入”新理论,象这些论据证明是特别有说服力的。有时即使有问题的现象在说明它的理论第一次被引进以前很久就已经观察到了也能利用额外的力量。例如,爱因斯坦看来没有预料到广义相对论会精确地说明水星近日点的运动中这种著名的反常现象,当这样做时,爱固斯坦体会到了相应的胜利。③

    ①T.S.库恩,前引书第219~225页。

    ②且T.惠特克:《以太和电的理论的历史》,第一卷(第二版,伦敦;1951年,英文版),第108页。

    ③请参看同上,第二卷(1953年,英文版),第151~18O页,关于广义相对论的发展。关于爱因斯坦对这种理论同观察到的水星近日点的运动精确一致的反应,请参看在P.A.希耳泼编的:《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哲学家-科学家》(伊凡斯顿,伊利诺斯;1949年,英文版),第101页。

    迄今讨论过的关于一种新规范的一切论据,是以竞争者有较好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基础的。对于科学家来说,那些论据通常是最有意义和最有说服力的。前面的例子对于它们的巨大号召力的根源应当没有怀疑。但是,我仍将有理由短暂地回到那些论据,这些论据不论是个别地还是集体地都不是使人非相信不可的。幸而,也还有另一种考虑,能导致科学家们拒绝一种老规范和支持一种新规范。这些论据很少弄得非常明确,要求个人有适当的或者美的感觉,新理论被说成比旧理论‘更美”,“更适当”,或者“更简单”。很可能这样一些论据在科学中不如在数学中有效。大多数新规范的早期说法是不成熟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才能提出充分的美的要求,大多数团体已经用其他方法被说服了。然而,美的考虑的重要性有时可以是决定性的。虽然,美的考虑往往只能把少数科学家吸引到一种新理论方面来,它的最后胜利也许就依赖于那些科学家。如果他们没有因为和个人的理由很快接受它,规范的新的候补者也许决不会得到充分发展,以吸引整个科学团体的忠诚。

    为了看到这些比较主观的和美的考虑的重要性,请记住规范争论的是什么?当规范的候补者首先提出来的时候,它很少解决得了它所面临的几个问题,那些解大多数是不完备的。直到刻卜勒、哥白尼的理论几乎没有改进由托勒密做出的行星位置的预言。当拉瓦锡把氧看成“完全是空气本身”的时候,他的新理论完全不能应用于新气体激增所提出的各种问题,普里斯特利在他的反攻中以巨大的成功提出了这一点。象弗雷内尔的日点那样的情况是很少的。通常,只有在新规范已经提出,接受和利用以后很久才提出显然是决定性的论据——佛科摆以解释地球的自转或者斐索实验以证明光在空气中比在水中运动得更快。产生这些论据是常规科学的一部分,而且它们的作用不是在规范争论中而是在革命以后的教科书中。

    在那些教科书写成以前,当争论在继续时,情况是很不相同的。通常新规范的反对者能合法地要求,甚至在有危机的领域里,比它的传统的对手更优越一点。显然,它处理某些问题比较好,已经揭示了某些新的规律性。但是老规范大概能象它以前应付其他挑战一样去应付这些挑战。弟卡·布拉埃的地心天文学体系和燃素理论的后来的说法,是对规范的新的候补者提出的挑战的回答。而且两者都是相当成功的。①此外,传统理海和程序的捍卫者几乎总是指向它的新对手还没有解决的问题……但是就他们的观点来看根本不是问题。直到发现水的组成为止,氢的燃烧是支持燃素理论,反对拉瓦锡的理论的一个强有力的论据。而且在氧气理论已经胜利以后,它仍然不能解释由碳制备一种可燃气体,燃素论者曾指出这个现象作为他们的观点的强有力的支持者。②甚至在这种危机领域里,有时确实可以很接近于论据和反论据的平衡。而且在这个领域以外,这种平衡往往会明确地有利于这种传统。哥白尼摧毁了地球运动的一种历史悠久的解释,而没有代替它,牛顿对引力的一种比较古老的解释做了同样的事情,拉瓦锡对金属的共同性质做了同样的事情;等等。总之,如果规范的新的候补者必须从一开始就由精确而讲实际的人们来作出判断,他们只检查了有关的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学所经历的主要的革命是很少的。加以我们以前的叫做规范的不可比较性所产生的反论据,科学也许完全没有经历革命。

    ①关于布拉埃的体系,它同哥白尼的体系在几何学上完全是等效的;请参看J.L.E.德莱叶:《从泰勒斯到刻卜勒的天文学史》

    第二版;纽约,1953年,英文版)第359~371页。关于燃素理论的最后的说法和它们的成就,请参看J.R.派丁顿和D.马基:《燃素理论的历史研究》,《科学记事》,第IV卷,(1939年),第113~149页。

    ②关于由氢提出的问题,请参看J.R.派丁顿:《化学简史》(第二版:伦敦,1951年,英文版),第134页。关于一氧化碳;请参看H.柯泼:《化学史》,第三卷,(布朗斯威克,1845年,德文版)第294~296页。

    但是,规范争论并不真正是关于相对的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虽然他们通常用那些术语来表达是有充分理由的。问题是哪一种规范在将来应当指导对各种问题的研究,其中有许多问题竞争者都还不能声称完全解决了。需要在交替的检验科学方面之间作出抉择,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抉择必须以未来的希望为基础,而更少以过去的成就为基础。信奉新规范的人在早期阶段往往必须不管由解决问题提出的证据而这样做。那就是说,他必须相信新规范在它所面临的许多大问题上会成功,只知道老规范在几个问题上已经失败了。只能根据信念作出那种决定。

    这就是为什么危机以前果然是如此重要的理由之一,科学家们并没有经历危机以前,很少会否认解决问题的过硬的证据,而去信奉很容易证明,并被广泛地认为是一种捉摸不定的东西。但是单有危机还是不够的。也必须有基础,虽然为了相信选中的特殊候补者它所需要的既不是合理的,也不是最终正确的。有些东西至少必须使一些科学家感到新建议是在正确的轨道上,有时只有个人的说不出的美学上的考虑不能做到那样。当大多数可以说得出的技术上的论据指向其他方向时,人们有时就会由于它们而改变信念。当最初提出时,哥白尼的天文学理论和德布洛意的物质理论两者都没有其他许多有吸引力的主要理由。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甚至今天主要是由于美学上的理由吸引着人们,在数学范围以外只有少数人能感受到的一种吸引力。

    这并不是暗示,新规范的最终胜利是由于某种神秘的美学。相反,很少有人单为这些理由而抛弃一种传统。那些人往往被证明是误入歧途了。但是,只要一种规范曾经取得胜利,它就必须得到一些最初的支持者,这些人会把它推进到能产生和增加精确而实际的论据的地步。即使那些论据,当它们出现时,也不是各自具有决定意义的。因为科学家们是有理性的人,这样那样的理由最终会说服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但是没有一个理由能够或应当说服他们全体。与其说一个集体的转变,不如说发生的是专业人员的忠诚分布状态中有日益增长的转变。

    规范的新的候补者一开始可以有少数支持者,有时这种支持者的动机也许是可以怀疑的。可是,只要他们是有能力的,他们就会改进它,探索它的可能性,并证明它将属于由它引导的团体。照这样继续下去,只要这种规范是一种注定要获胜的,对它有利的有说服力的论据的数量和力量就会增加。于是更多的科学家们就会转变,对新规范的探索就会继续。以这种规范为基础的实验、仪器、论文和书籍的数量就会逐渐增加。还有更多的人们相信这种新观点不会有成果,就会采取新的方式去检验常规科学,直到最后只有几个比较老的坚持者留下来。即使是他们,我们也不能说,是错误的。虽然历史学家们总能发现几个人,例如,普里斯特利,象他们所做的那样长期抗拒是不合理的,也不愿发现在某一点上抗拒是不合乎逻辑的和不科学的。他最多也许希望说,在他的整个专业已经转变以后继续抗拒的人,就根据这一事实已经不再是一个科学家了。

    XIII 由于革命而进步

    我们马上注意到,这个问题有一部分完全是语言学的。“科学”这个名词在很大范围内是留给确实明显地进步的那些领域的。这一点什么地方都没有关于这一门或者另一门现代社会科学是不是真正的一门科学这种经常发生的争论表现得更加清楚的了。这些争论在今天毫不犹豫地贴上了科学标签的各个领域的前规范时期中都有类似的情况。它们表面上的问题始终是那个使人烦恼的术语的定义。例如,人们争辩说,心理学是一门科学,因为它具有这种那种特征。其他人反对说,要使一个领域成为一门科学,那些特征或者是不必要的,或者是不充分的。往往是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引起了巨大的热情,而局外人简直不知道是为什么?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的定义吗?一个定义能告诉人们他是不是一个科学家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自然科学家或者艺术家并不对这个术语的定义发愁呢?任何人不可避免地要怀疑,这个问题是更为基本的问题。可能真的已经提出过如下一些问题:为什么我的领域不能象比方说物理学所做的那样向前进展呢,在技术上或者方法上或者意识形态上有什么变化会使它这样做呢?可是,这些都不能答复定义上一致的问题。而且,只要来自自然科学的先例是适用的,这些先例就不再是忧虑的来源,不是在找到一个定义的时候,而是当这个集体怀疑它们自己的状况,对它们过去和现在的成就达到。效的时候。例如,经济学家们对他们的领域是不是一门科学出社会科学其他一些领域的工作者争论得比较少,这也许是重要的。是不是因为经济学家们懂得什么是科学?或者倒不如说他们对经济学的看法是一致的呢?

    那个问题有一个反题,虽然不再只是语言学的,却可能有助于显示我们的科学观和进步观之间的无法摆脱的关系。许多世纪以来,在古代和在近代欧洲的初期,绘画被认为是一种积累的学科。在那些年代里,艺术家的目的被设想为描写。象普里尼和范萨里那样的批评家和历史学家,那时以崇敬的心情记录了一系列发明,从按照透视法缩短起,通过明暗对照法,已经有可能比较完备地描述自然界了。①但是,那些年代特别是在文艺复兴时期,也是科学和艺术之间感到了一点分裂的时期。列奥纳多是许多人中唯一的一个能在各领域之间自由地来往的人,这些领域只是在后来才明确地加以区分的。②而且,即使在这种稳定的交换已经停止以后,“艺术”这个术语继续同样地用于技术和工艺,它们象绘画和雕刻一样,也被看成是向前进步的。只有当后者明确地抛弃了以艺术作品作为它们的目的,并开始重新学习原始模型时,这种分裂才呈现象它现在这样的深度,我们现在已经认为这是当然的事了。即使在今天,要再一次变换领域,我们的部分困难就在于要看出科学和技术之间的深刻的差别,必然与进步是这两个领域的明显属性有关。


    E·H.戈姆勃列希:《艺术和幻想:绘画艺术作品的心理学研究》(纽约,196O年,英文版),第

    11~ 12页。

    ②同上,第97页;以及乔治·桑蒂兰纳:《艺术在科学的文艺复兴时期中的作用》;见《科学史的重要问题》;M.克拉克将编(麦迪逊,威斯康辛,1959年,英文版);第33~65页。

    可是,认识到我们倾向于看出进步是科学的任何领域的标志。只能澄清,而不能解决我们的困难。为什么进步竟会是这本书已经描述的用这种技术和目标处理的一种事业的如此值得注意的一种特征呢,这个问题仍然有待理解。这个问题证明是几合一的,而且我们必须分别考察它们中间的每一个问题。可是,归根到底,它们的解决将部分地依赖于改变我们对科学活动和从事科学的团体之间的关系有正常的观点。我们必须学会认清通常被看成是效果的原因。只要我们能做到这一点,“科学进步”,甚至“科学的客观性”这类空话也许看来好象在某种程度上是多余的。事实上,这种多余的一个方面刚才已经说明过了。是不是一个领域获得进步就因为它是一门科学,或者它是一门科学就因为它获得进步?

    现在,请问为什么象常规科学那样一种事业竟会进步,并从回想它的一些最明显的特征开始。按正规,一个成熟的科学团体的成员,都按一个单一的规范或者按一套密切有关的规范工作。不同的科学团体研究同样的问题是很少的。这种团体同时持有几种主要规范是例外。可是,从任何一个团体内部来看,无论是科学家也好,不是科学家也好,成功的创造性工作的结果是进步的。它怎么可能是别的什么东西呢?例如,我们刚才已经注意到,当艺术家的目的在于他们的艺术作品时,评论家和历史学家两者都记述了这种明显地统一了的团体的进步。其他创造性的领域显示出同类的进步。神学家明确地讲教条,哲学家推敲康德主义者献给进步的规则。只要这个团体共同利用他的前提。有创造性的学派不承认一种工作一方面是一个创造性的成就,但另一方面又没有增加这个集体的成就。如果我们象许多人所做的那样,怀疑和科学的领域获得进步,那就不可能是因为个别学派没有获得任何东西。倒不如说,这必然是因为总是有一些竞争着的学派,每一个学派都经常不断地分析其他学派的真实的基础。例如,有人争辩说,哲学就没有获得进步,这种人强调,还是有亚里士多德主义者,而不是强调,亚里士多德主义已经不能进步了。

    可是,对进步的这些怀疑,在科学中也出现了。整个前规范时期有大量竞争着的学派,除了在学派范围以内,进步的证据是很难找到的。这是在第二章中描述过的时期,在这种时期里,个人从事科学,但是,正如我们知道的,他们从事的事业的结果并不就意味着科学。还有,在革命时期,当一个领域的基本原则再一次成为问题时,只要采纳了这种或者那种相反的规范,对继续进步的可能性本身就会反复地表示怀疑。那些抛弃牛顿主义的人们声称,牛顿主义依靠固有的人会使科学回到黑暗时代。那些反对拉瓦锡的化学的人们主张,抛弃化学“原理”,以支持实验室元素,就是抛弃那些人已经获得的化学解释,他们宁愿仅仅用名字来退避问题,反对爱因斯坦,波姆和其他人反对量子力学的占统治地位的几率解释,似乎都是以类似的感情为基础的,只是表达得比较温和而已。总之,只有在常规科学期间,进步才好象既是明显的,又是有保证的。可是,在那些时期,科学团体没有其他方法能观察它的工作成果。

    因此,关于常规科学,对进步问题的部分回答仅仅在于注视者的观察力。科学的进步同其他领域里的进步在种类上并不是不同的,也是在多数时间里没有竞争着的学派互相询问各自的目的和标准,使得要观察常规科学团体的进步要容易得多。可是,那只是部分回答,而且决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例如,我们已经注意到,一旦接受了一个共同的规范,就已经从经常要重新考查它的最初原理这种需要中解放了这个科学团体,这个科学团体才能专一地集中注意与它有关的最微妙和最奥秘的现象。那就不可避免地确实会增加整个团体解决新问题的有效性和效率。科学生活的其他方面进一步丰富着这种很特殊的效率。

    其中有些是成熟的科学团体同外行和日常生活的要求空前未有的绝缘的结果。那种绝缘从来不是完备的,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程度问题。然而,其他专业团体中个人的创造性的工作没有一个是这样专一地向这个专业的其他成员提出,并由这个专业的其他成员评价的。最奥妙的诗人和最抽象的神学家比科学家更关心他的创造性的工作是否受欢迎,尽管一般说来,他对是否受欢迎也许并不那么关心。那种差别证明是很重要的。正因为他的听众都是同事,这是一种分享他自已的价值和信念的听众,他仅仅是为这种听众在工作。因此,科学家能认为单一的一套标准是当然的。他不需要担心其他某些团体或学派会想到,因而能解决一个问题,并且比那些为比较不合于公认标准的团体立作人们更快地识破下一个问题。甚至更为重要的是,科学团体同社会绝缘允许个别科学家把他的注意力集中于他有充分理由相信他会有可能去解决的那些问题。科学家不象工程师和许多医生,以及大多数神学家,他们不需要选择问题,因为他们迫切需要解答而且不注意对解决问题有效的工具。在这方面,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之间的对照也是有教益的。社会科学家常常倾向于主要用获得一个解答的社会重要往来为他们选择一个研究课题辩护。例如,种族歧视的结果或者商业循环的原因,等等,而自然科学家几乎从来不这样做。那么人们将期望哪一个团体以较快的速度解决问题呢?

    同较大的社会绝缘的结果是大大强化了专业科学团体的另一个特征,即它在教育上传授的性质。在音乐,绘画艺术和文学中,从专者靠接受其他艺术家的作品,主要是较早的艺术家的作品的影响获得他的教育。除了原始创作简编或手册以外,教科书是有第二位的作用。在历史、哲学和社会科学中,教科书有较大的意义。但是,即使在这些领域里,学院的基础课程也用类似原始资料方面的读物,其中有些是这个领域的“经典著作”,其他是科学工作者写的现代研究报告。结果是在这些学科的任何一门中,学生经常认识到有一大堆各种各样的问题,是他未来的集体成员企图经过一定时间要解决的。甚至更为重要的是,他经常面临着这些问题的许多竞争着的和不能比较的解答,他最终必须为自己评价这些解答。

    把这种形势同现代自然科学中的形势相对照。在这些领域里,学生主要依靠教科书,直到他第三或第四年做毕业论文时,他才开始他自己的研究工作。许多科学课程甚至并不要求毕业生去读不是专门为学生写的著作。少数课程确实在研究论文和专题著作中指定了补充读物,这样指定的作业局限于最先进的课程和通用的教科书不再采用的材料。直到科学家教育的最后阶段,教科书才有可能系统地由创造性的科学文献来代替。相信他们的规范,才使这种教育方法成为可能,少数科学家会希望要改变它。总之,例如,为什么学物理学的学生竟会要读牛顿、法拉弟。爱因斯坦和薛定谔的著作呢?关于这些著作,他所需要知道的一切,在许多现代的教科书中已经以简单得多的,而且以更加准确、更加系统的形式扼要地说明了。

    我并不想要为这种类型的教育偶然带来的过多的时间辩护,但是,人们不得不注意到,一般说它是很有效的。当然,这是一种狭隘而且僵化的教育,也许除正教神学以外,可能比其他任何教育都更狭隘而僵化。但是,在教科书明确表示的传统范围内,科学家对常规科学工作和解难题几乎是完全训练有素的。而且,他对另一种任务通过常规科学产生重大危机,也有充分准备。当危机出现时,科学家当然不是同样有充分准备的。虽然在不那么僵化的教育实践中也有可能反映出延长了的危机,科学的训练却没有事先计划好要产生这种人,他很容易发现一条新的途径。但是,只要有人同规范的新的候补者一起出现——通常是一位年青人或者对这个领域来说是一位新手——只会给个人带来由于僵化而造成的损失。在特定的一代人中产生这种改变,个人的僵化同一个情况需要时能从一种规范转移到另一种规范的团体是不相容的。当极端僵化给这个团体提供了一个敏感的指示器,表明什么事出了毛病时,就特别不相容了。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一个科学团体是解它的规范规定的问题或难题的一个很有效的工具。而解那些问题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必须是进步的。这里没有问题。可是,只要集中注意力于科学中的进步问题的第二个主要部分,就可以看到那些问题。因此,让我们转向这个部分,并了解通过非常科学所取得的进步。为什么进步也会是科学革命的显而易见很普遍的伴随物呢?再问一问一次革命的结果能是什么,还可以学到许多东西。革命是以两个对立的阵营之一的完全胜利而告终的。这种团体可曾说过,它的胜利的结果不那么进步吗?那倒不如说就象承认他们已经错了,而他们的反对者是对的。对于他们来说,至少,革命的结果必须是进步的,而且他们处于一种优越的地位,可以确实科学团体的未来成员将以同样的方式看待过去的历史。第十一章详细地描述了完成这件事的技巧,而且我们刚才已经回到了与专业科学生涯密切有关的一个方面。当一个科学团体否认过去的一种规范时,他同时抛弃大多数书籍和论文,其中曾包含这种规范,这是专业检查的一个恰当的题目。科学教育所用的不是艺术博物馆或考古典著作图书馆的等价物,结果是科学家对他的学科过去的观念有时有严重的歪曲。他比其他创造性领域的实践者更多地把科学看成是按一条直线通向这学科的现在的优越地位的。总之,他把它看成是进步。当他留在这个领域时,对他来说没有合用的替换物。

    这些议论将不可避免地暗示,一个成熟的科学团体的成员,象奥威尔的1984年的典型特征一样,是由当局重写的历史的牺牲品。而且,那种暗示并不是完全不适当的。在科学革命中既有损失也有收获,科学家们对前者特别盲目。①另一方面,对通过革命取得进步的说明不可以停留在这一点上。要这样做就意味着在这种科学中也许有权作出一种阐述,只要它不隐瞒在规范之间作出选择的过程和权威的性质,就不会是完全错的。如果只有权威,特别是如果只有非专业的权威是规范争论的仲裁人,这些争论的结果仍然可以是革命,但它不会是科学的革命。科学的存在本身依赖于在一种专门的团体成员中授予在各种规范之间作出选择的能力。如果科学要生存和成长,这种团体必须多么专门可以由人类抓住科学事业的微妙性本身来表示。我们已有记录的每一种文明已经具有技术、艺术、宗教、政治体系、法律,等等。在许多情况下,文明的那些方面就象我们自己那样去发展。但是,只有从古希腊传下来的文明拥有不止是最初步的科学。大量科学知识是最近四个世纪以来欧洲的产物。没有其他地方和时代支持过这种非常专门的团体,科学的生产率就来自这种非常专门的团体。

    ①科学史往往以一种特别惊人的形式遇到这种盲目性。这组从科学到盲目性的学生往往是他们所教的最值得奖赏的一组学生。但是;在开始时,通常也是最受挫折的。因为,学科学的学生“知道正确的回答”;要他们用自己的术语去分析一种比较古老的学科是特别困难的。

    这些团体的本质特征是什么?显然,它们需要非常多的研究。在这个领域里,只有最富有试探性的概括才是可能的。然而,一个专业科学团体中的成员有许多必要条件是非常清楚的。例如,科学家必须关心去解决自然界的行为问题。此外,虽然他对自然界的关系也许在地球范围以内,可是他所研究的问题,必须是详细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使他满意的解也许不仅是个人的,而必须是许多人都接受的解。可是,接受这种解的团体,可不是从整个社会中随便地得到的,倒不如说是科学家的专业相同的人们的有明确界限的团体。科学生活的最坚定的虽然还没有写出来的规则之一是一般科学问题禁止向国家首脑或者平民大众提出呼吁。承认有独一无二的有能力的专业团体存在,并接受它作为专业成就的唯一的仲裁者的角色,还有更深刻的含意。这种团体的成员,作为个人,依靠他们所具有的训练和经验,必须被看成是这种游戏规则或者明确判断某些等价基础的唯一拥有者。怀疑他们有这样一些评价的基础就要承认科学成就有不一致的标准存在。承认这些就不可避免地会引起在科学中真理是否能一致的问题。

    科学团体其所有的这种特征的一小张清单完全是从常规科学的实践中提出来的,而且它应当有这些特征。科学家通常受过这种活动的训练。可是,请注意,虽然这张清单很小,已经是以把这样的团体同所有其他专业团体分开。此外,还要注意,尽管这张清单来自常规科学,它却说明了这个团体在革命期间、特别是在规范争论期间的回答的许多特征。我们已经观察到这种团体必须把规范改变看成是进步的。现在我们也许认识到,这种观念的重要方面是自动实现的。科学团体是通过规范改变使解决了的问题的数量和精确性达到最高的最有效的工具。

    因为,科学成就的单位是解决了的问题,而且因为这种团体很好地知道,哪些问题已经解决了,少数科学家将很容易被说服去采取一种观点,并且重新开始探索以前已经解决了的许多问题。自然界本身必须首先使以前的成就看来好象是成问题的,以削弱专业可靠性的基础。甚至当这一点已经出现,而且已经引起了规范的新的候补者时,除非相信已经遇到了两种全都很重要的条件,科学家们将不愿意信奉它。首先,新的候补者必须似乎要解决某些不能以其他方式遇到的著名的和普遍承认的问题。第二,新规范必须允许保持比较大的一部分具体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对于科学来说由于它的先驱者已经增长了。在科学中就象在其他许多创造领域中一样,为了他们自已,新事物并不是一种感到需要的东西。结果,尽管新规范很少或者从来不拥有他们的先驱者的全部能力,他们通常保持着过去的成就的许多最具体的部分,而且他们总是允许具体问题的附加的解。

    这个问题说了许多并不是暗示解决问题的能力对规范选择来说是唯一的或者明确的基础。我们已经注意到许多理由,为什么不能有那种标准。但是它确实使人想起,一个科学专家的团体会做它所能做的一切,以保证调集起来的资料的继续增长,而且它能精确而细致地处理它。在这种过程中,这个团体会蒙受损失。有些老问题往往必须排除。此外,革命常常使这种团体在专业上关心的范围变得狭隘,使它专门化的范围增加,并且使它同其他科学团体和外行的交往都减少。虽然科学在深度上一定增加,它在广度上也许并不增加。如果它确实是这样,那么这种广度主要表现在科学专业的激增上,而不只是表现在任何一个专业的范围上。然而,对个别团体来说,尽管有这样那样的损失,这些团体的性质对于已由科学解决了的问题的清单和个别问题的解的精确性将日益增长两者都提供了事实上的保证。至少,无论如何只要它能提供,这种团体的性质是会提供这样一种保证的。还有什么是比料学团体的决定更好的标准呢?

    最后几节指出了方向,我相信一定会在科学中找到进步问题的一个更精确的解。也许他们表明,科学的进步完全不是我们对它理解的那样。但是,他们同时表明,一种进步不可避免地会表示科学事业的特征,只要这样一种事业存在的话。在科学中不需要另一种进步。为了更加精确,我们也许必须放弃这种明确的或含蓄的观念。规范的改变使科学家和向他们学习自那些人越来越接近真理。

    直到这最后很少几页,“真理”这个名词仅仅在弗兰西斯·倍根的一处引文中才进入了这本小册子,现在是注意这一点的时候了。甚至在那几页里,它也只是作为科学家的信念的一种来源进入的,当这种专业的主要任务是要淘汰一切而只留一套规则时,除了革命时期以外,对于做科学工作来说,不相容的规则是不能共存的。在这本小册子里描述过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从原始开端的进化过程,这个过程的相继阶段是由对自然界的日益详尽细致的理解来表示的。但是,对无论什么来说,使它成为一个进化过程,并没有也不会说出什么。那种空隙不可避免会打扰许多读者。我们全都深深地习惯于把科学看成是一种不断地接近于自然界预先安排的某些目的的事业。

    但是,需要有这样的目的吗,我们能不能根据这种团体在任何时期的知识状况用进化来说明科学的存在及其成就呢?它是否确实有助于设想:有一种对自然界的完备,客观而又真实的说明呢?以及科学成就的特有标准是它把我们引向那最终目的的程度吗?如果我们能学会用根据我们确实知道的进化来代替我们想要知道的进化,许多令人烦恼的问题也许会在这种过程中消失。例如,在这种迷宫的某个地方必然会有归纳的问题。

    我还不能详细说明这种候补的科学进步观的结果。但是,它有助于认识这里介绍过的概念变换,非常接近于西方人在一个世纪以前采取的那种概念变换。当达尔文在1859年第一次发表了他的由于自然选择的进化理论时,使许多专业人员最伤脑筋的既不是物种变化的观念,也不是人可能有来自猿的血统。指明进化的论据,包括人的进化在内,已经积累了几十年了,进化思想在以前就已经提出并广泛地传播了。虽然进化本身确实遇到了特别是来自某些宗教团体的抵抗,但它决不是达尔文主义面临的最大的困难。那种困难堵住了一种更加接近达尔文自已的思想。达尔文主义以前的所有著名的进化理论——拉马克,钱伯斯,斯宾塞和德国的自然哲学——已经认为进化是一个有目的的过程。人和动植物群的“思想”被斯为是从生命最初创造时起也许在上帝的心里就已经有了。那种思想或计划为整个进化过程提供了方向和指导力量。进化发展的每一个新阶段是一开始就已经有了的一种计划的比较完善的实现。①

    对于许多人来说,废除这种神学的进化是最重要的,至少是合乎达尔文的建议的趣味的。②《物种起源》不承认有上帝或者自然界安排的目的。而是在既定环境中并且有现在近在手边的有机体在起作用的自然选择对逐渐地但是稳定地出现更为复杂的、进一步明确表达了的、非常专门化的有机体负责。甚至象人的眼睛和手这样惊人适应的器官——设计这些器官以前已经为有最高级的设计家和一个先进计划的存在提供了强有力的论据——也是一种过程的产物,它从原始的开端向无目的稳定地前进。仅仅由有机体之间的生存竞争发生的自然选择,能产生人以及高等动物和植物这种信念,是达尔文理论的最困难和恼人的方面。在没有一个特殊“目的”时,“进化”、“发展”和“进步”能意味着什么呢?对于许多人来说,这样一些名词似乎是自相矛盾的。

    ①洛伦·艾斯利:《达尔文的世纪:进化和发现了它的人》(纽约,1968年,英文版),第二、四、五章。

    ②关于达尔文主义同这个问题的一次著名的斗争的特别敏锐的说明,请参看A.亨特杜泼利;阿萨·格雷,1810~1888年(剑桥,麻省;1959年,英文版),第295~306.355~383页。

    把有机体的进化同科学思想的进化联系起来类比很容易推进得太远。但是,对于结尾这一章的问题来说,它是非常近乎完善的。这种过程在第十二章中被描述为革命的解决,它是由科学团体内部冲突所选择的实现未来科学的最适的方式。一连串这样的革命选择的最后结果,由正常研究的各个时期分开;是一套我们称之谓现代科学知识的适应得很好的工具。这种发展过程的相继阶段,是以连接方式和专门化的增加为标志的。而且整个过程也许已经发生了,就象我们现在设想生物进化现在所做的那样,但没有受益于一种预先准备好的目的,一种永恒不变的科学真理,它在科学知识的每一个发展阶段上只是一个比较好的典型。然而,迄今为止,注意这场争论的任何人都会感到需要问,为什么进化过程竟然会起作用。为了使科学成为可能,自然界,包括人在内必须是怎么样的,为什么科学团体竟然会达到在其他领域中不能达到的牢固的一致?为什么一致竟然能忍受一个接一个的规范改变?以及为什么规范改变竟会总是产生比以前已知的那些在任何意义上都更加完善的工具?按照一种观点,这些问题,除了第一个,已经回答了。但是,按照另一种观点,这些问题就象这本小册子开始时那样还没有解决。不仅这种科学团体必须是专门的。那种团体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这个世界也具有非常专门的特征,这些特征是什么,我们并不比开始时知道得更准确。可是,为了使人可以了解这个世界,这世界必须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并不是由这本小册子创造的。相反,它象科学本身一样古老,而且它仍然没有得到回答。但是,在这里不需要回答它。关于自然界的任何概念已经证明同科学的成长相一致,是同这里提出的科学的进化观点相一致的。因为这种观点同仔细观察科学生活也是一致的,在企图解决许许多多仍然存在的问题时运用这种观点是强有力的论据。

  • 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

    第一章 “愚人船”

    在中世纪结束时,麻疯病从西方世界消失了。在社会群落的边缘,在各个城市的入口,展现着一片片废墟旷野。这些地方已不再流行疾病,但却荒无人烟。多少世纪以来,这些地方就属于“非人”世界。从14世纪到17世纪,它们将用一种奇异的魔法召唤出一种新的疾病、另一种狰狞的鬼脸,等待着社会清洗和排斥的习俗卷土重来。
    从中世纪盛期到十字军东征结束,麻疯病院成倍的增加,有麻疯病人的城市遍及整个欧洲。根据帕里斯的说法,整个基督教世界的麻疯病院多达一万九千个。在1226年路易八世颁布麻疯病院法前后,法国官方登记的麻疯病院超过9千个。仅在巴黎主教区就有43个,其中包括雷纳堡、科尔贝、圣瓦莱雷和罪恶的尚布利(champ-pourri,污浊之地);还包括沙朗通。两个最大的病院就在巴黎城边,它们是圣日耳曼和圣拉扎尔门。这两个名字我们在另一种病史中还会见到。这是因为自15世纪起,它们都空无病人了。在16世纪,圣日耳曼成为少年罪犯教养院。到圣文森(saint-vincent)21时期之前,圣拉扎尔只剩下一个麻疯病人,他是”朗格卢瓦先生,民事法庭的律师”。南锡麻疯病院是欧洲最大的麻疯病院之一,但是在麦笛锡(marie de medcis)摄政时期,仅仅收容过4个病人。根据卡泰尔(catel)的《回忆录》,中世纪末在图卢兹有29所医院,其中7所是麻疯病院。但是到17世纪初,只有3所还被人提到。它们是圣西普里安、阿尔诺一贝尔纳和圣米歇尔。人们对麻疯病的消失感到欢欣鼓舞。1635年,兰斯的居民举行隆重的游行,感激上帝使该城市免除了这种瘟疫。
    早在一个世纪以前,王权就开始控制和整顿捐赠给麻疯病院的巨大财产。1543年12月9日,弗朗索瓦一世下令进行人口调查和财产清查,”以纠正目前麻疯病院的严重混乱”。1606年,亨利四世颁布敕令,要求重新核查麻疯病院的财产,“将这次调查出来的多余财产用以赡养贫困贵族和伤残士兵”。1612年12月24日的敕令提出同样的要求,但这次多余的收入被用于救济穷人。
    实际上,直到17世纪末,法国麻疯病院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由于这个问题具有经济上的重要性,因此引起多次冲突。直到1677年,仅在多菲内省还有44个麻疯病院。1672年2月20日,路易十四把所有的军事和医护教团的动产都划归圣拉扎尔和蒙特一卡梅尔教团,它们被授权管理王国的全部麻疯病院。大约二十年后,1672年敕令被废止。自1693年3月至1695年7月,经过一系列左右摇摆的措施,麻疯病院的财产最后被划归给其他的医院和福利机构。分散在遗存的一千二百所麻疯病院的少数病人,被集中到奥尔良附近的圣梅曼病院。这些法令首先在巴黎实行,最高法院将有关收入转交给总医院的各机构。各省当局也效仿这一做法。图卢兹将麻疯病院的财产转交给绝症患者医院(1696年);诺曼底的博利俄麻疯病院的财产转交给康城的主官医院;沃里麻疯病院的财产划归给圣福瓦医院。只有圣梅曼病院和波尔多附近的加涅茨病室保留下来。
    在12世纪,仅有一百五十万人口的英格兰和苏格兰就开设了220个麻疯病院。但是,早在14世纪,这些病院就开始逐渐闲置了。1342年,爱德华三世下令调查里彭的麻疯病院(此时该医院已无麻疯病人),把该机构的财产分给穷人。12世纪末,大主教普依塞尔创建了一所医院,到1434年,该医院只有两个床位供麻疯病人用。1348年,圣奥尔本斯大麻疯病院仅收容着三个病人;二十四年后,肯特的罗默纳尔医院因无麻疯病人而被废弃。在查塔姆,建于1078年的圣巴托罗级麻疯病院曾经是英格兰最重要的病院之一;但是在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它只收容了两个病人;到1627年,它终于关闭。
    在德国,麻疯病也同样在消退,或许只是稍微缓慢一些;然而,宗教改革运动加速了麻疯病院的改造。结果,由市政当局掌管了福利和医护设施。在莱比锡、慕尼黑和汉堡都是如此。1542年,石勒斯威希一霍尔斯坦的麻疯病院的财产转交给了医院。在斯图加特,1589年的一份地方行政长官的报告表明,五十年以来该地麻疯病院中一直没有这种病人。在利普林根,麻疯病院也很快被绝症患者和精神病人所充斥。
    麻疯病的奇异消失,无疑不是长期以来简陋的医疗实践的结果,而是实行隔离,以及在十字军东征结束后切断了东方病源的结果。麻疯病退隐了,但是它不仅留下这些下贱的场所,而且留下了一些习俗。这些习俗不是要扑灭这种病,而是要拒之于某种神圣的距离之外,把它固定在反面宣传之中。在麻疯病院被闲置多年之后,有些东西无疑比麻疯病存留得更长久,而且还将延续存在。这就是附着于麻疯病人形象上的价值观和意象,排斥麻疯病人的意义,即那种触目惊心的可怕形象的社会意义。这种形象必须首先划入一个神圣的圈子里,然后才能加以排斥。
    虽然麻疯病人被排斥在这个世界、这个有形教会的社会之外,但是他们的存在依然是对k帝的一个可靠证明,因为这是上帝愤怒和恩宠的一个表征。维也纳教会的仪式书上说:”我的朋友,主高兴让你染上这种疾病,你蒙受着主的极大恩宠,因为他愿意因你在这个世界上的罪恶而惩罚你。”就在牧师及其助手将麻疯病人倒拖出教会时,还在让病人相信自己依然是对上帝的证明:“不论你是否会离开教会和健康人的陪伴,你依然没有离开上帝的恩宠。”在勃鲁盖尔(bruesnel)的画上,在卡尔瓦里,人群围在基督身边,而麻疯病人与他仍保持着一定距离,但永远是在爬向卡尔瓦里。他们是罪恶的神圣证明。他们在自己受到的排斥中并透过这种排斥实现自己的拯救。透过一种与善行和祈祷相反的、奇异的厄运的作用,麻疯病人被没有伸过来的手所拯救。将麻疯病人遗弃在门外的罪人却给他打开了通向天国之路。”因为他们对你的疾病保持了克制;因为主不会因此而恨你,而要使你不脱离他的陪伴;如果你能忍耐,你便会得救,正如麻疯病人死于富人门外但却被直接送入天堂。”遗弃就是对他的拯救,排斥给了他另一种圣餐。
    麻疯病消失了,麻疯病人也几乎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了。但是这些结构却保留下来。两三个世纪之后,往往在同样的地方,人们将会使用惊人相似的排斥方法。一贫苦流民、罪犯和“精神错乱者”将接替麻疯病人的角色。我们将会看到,他们和那些排斥他们的人期待着从这种排斥中得到什么样的拯救。这种方式将带着全新的意义在完全不同的文化中延续下去。实际上,这种严格区分的重大方式既是一种社会排斥,又是一种精神上的重新统一。

    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想像图景上出现了一种新东西;这种东西很快就占据了一个特殊位置。这就是“愚人船”。这种奇异的“醉汉之舟”沿着平静的莱茵河和佛兰芒运河巡游。
    当然,愚人船(narrenschiff)是一个文学词语,可能出自古老的亚尔古英雄传奇。此时,这个重大的神话主题获得新的活力,在勃良第社会中广为流传。时尚欢迎这些舟船的故事:这些船载着理想中的英雄、道德的楷模、社会的典范,开始伟大的象征性航行。透过航行,船上的人即使没有获得财富,至少也会成为命运或其理的化身。例如,尚皮埃(symphorien champier)于1502年创作了《王公之舟和贵族之战》,于1503年创作了《淑女船》。另外还有《健康者之舟》、奥斯特沃伦(jacob van oestvoren)于1413年创作的《蓝舟》、布兰特(sebastian brant)(用于1494年创作的《愚人船》、巴德(josse bade)的著作《女愚人船》。当然,博斯的绘画也属于这个梦幻船队之列。
    然而,在所有这些具有浪漫色彩或讽刺意味的舟船中,只有愚人船是唯一真实的,因为它们确实存在过。这种船载着那些神经错乱的乘客从一个城镇航行到另一个城镇。疯人因此便过着一种轻松自在的流浪生活。城镇将他们驱逐出去;在没有把他们托付给商旅或香客队伍时,他们被准许在空旷的农村流浪。这种习俗在德国尤为常见。15世纪上半叶,纽伦堡有63个疯子登记在册,其中31人被驱逐。其后50年间,据记载至少有21人被迫出走。这些仅仅是被市政当局拘捕的病人。他们通常被交给船工。1399年,在法兰克福,海员受命带走一个赤身裸体在街巷中游走的病人。15世纪初,美因茨以同样方式驱逐了一个疯人罪犯。有时,水手们刚刚承诺,下来,转身便又把这些招惹麻烦的乘客打发上岸。法兰克福有一个铁匠两次被逐,但两次返回,直到最后被送到克罗兹纳赫。欧洲的许多城市肯定经常看到”愚人船”驰入它们的港口。
    揭示这种习俗的确切含义并非一件易事。有人会设想,这是一种很普通的引渡手段,市政当局以此把游荡的疯人遣送出自己的管界。这种假设没有考虑到下列事实:甚至在专门的疯人病院设立之前,有些疯人已经被送进医院或受到类似的看护;巴黎的主官医院当时已在病房里为他们设置了床位。在整个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欧洲大多数城市都有专门的疯人拘留所,如默伦的沙特莱堡,康城著名的疯人塔。在德国有数不胜数的疯人塔,如吕贝克的城关,汉堡的处女塔。因此,疯人不一定会被驱逐。有人会设想,只有外乡疯人才会被驱逐,各个城市都只照看自己市民中的病人。我们不是发现一些中世纪城市的账簿上有病人救济金或用以照料病人的捐款记录吗?但是。问题并不这么简单。在集中收容病人的地方,病人大多不是本地人。最先集中收容疯人的是一些圣地:圣马蒂兰·德·拉尔尚,圣希尔德维尔·德·古奈,贝桑松和吉尔。去这些地方朝圣是由城市或医院组织的。往往还得到城市或医院的资助。这些素扰着整个文艺复兴早期想像力的愚人船很可能是朝圣船。那些具有强烈象征意义的疯人乘客是去寻找自己的理性。有些船是沿莱茵河顺流而下到比利时和吉尔。另一些船是沿莱茵河上行到汝拉和贝桑松。
    另外有一些城市,如纽伦堡,肯定不是圣地,但也聚集着大量的疯人。其数目之大,绝非该城市本身所能产生的。这些疯人的食宿都从城市财政中开支,但是他们未受到医治,而是被投入监狱。我们可以推测,在某些重要城市——旅游和贸易中心,有相当多的疯人是被商人和水手带来的,而在这里“丢失”了。这就使他们的家乡摆脱了他们。很可能的是,这些“非朝圣地”与那些将病人当作香客来接待的地方逐渐被人混同了。求医的愿望和排斥的愿望重合在一起,于是病人被禁闭在某个奇迹显灵的圣地。吉尔(gheel)村很可能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一个置放灵骨的地方变成了一个收容所、一个疯人渴望被遣送去的圣地,但是在那里,人们按照旧传统,规定了一种仪式上的区分。

    然而,漂泊的疯人、驱逐他们的行动以及他们的背井离乡,都没有体现他们对于社会效用或社会安全的全部意义。其他与仪式联系更紧密的意义肯定会表现出来。我们总会发现它们的蛛丝马迹。例如,尽管教会法规没有禁止疯人出席圣餐,但是疯人不得接近教堂。尽管教会从未采取任何行动来对付发疯的牧师,但是,1421年,纽伦堡一个疯癫的神父被十分在重地驱逐出教堂,似乎他由于身为神职人员而更为不洁,该城市从财政开支中支付了他的旅费。有些地方,人们当众鞭答疯人或者在举行某种游戏活动时嘲弄他追赶疯人,用铁头木棒将他们逐出城市。大量迹象表明,驱逐疯人已成为许多种流放仪式中的一种。
    这样,我们对病人的出航及其引起的社会关注所具有的奇特含义就能更充分地理解了。一方面,我们不应缩小其无可否认的实际效果;将病人交给水手是为了确保他不再在城墙下徘徊,确信他将远走他方,使他成为甘愿背井离乡的囚犯。但是,水域给这种做法添加上它本身的隐秘价值。它不仅将人带走,而且还有另外的作用——净化。航行使人面对不确定的命运。在水上,任何人都只能听天由命。每一次出航都可能是最后一次。病人乘上愚人船是为了到另一个世界去。当他下船时,他是另一个世界来的人。因此,病人远航既是一种严格的社会区分,又是一种绝对的过渡。在某种意义上,这不过是透过半真实半幻想的地理变迁而发展了病人在中世纪的边缘地位。因病人具有被囚禁在城关内的特许权,这种地位既具有象征意义,又变得非常现实:要排斥他就必须把他圈起来;因为除了门津之外没有其他适合他的监狱,所以他被扣留在那个渡口。他被置于里外之间,对于外边是里面,对于里面是外边。这是具有强烈象征意义的地位。如果我们承认昔日维护秩序的有形堡垒现已变成我们良心的城堡,那么,病人的地位无疑至今仍是如此。
    水域和航行确实扮演了这种角色。病人被囚在船上,无处逃遁。他被送到干支百叉的江河上或茫茫无际的大海上,也就被送交给脱离尘世的、不可捉摸的命运;他成了最自由、最开放的地方的囚徒:被牢牢束缚在有无数去向的路口。他是最典型的人生旅客,是旅行的囚徒。他将去的地方是未知的,正如他一旦下了船,人们不知他来自何方。只有在两个都不属于他的世界当中的不毛之地里,才有他的真理和他的故乡。虽然这种习俗和这些价值观是那种将要长期存在的想像关系的滥殇,但是它们渊源于整个西方文化的历史之中。反过来说,这种源于无法追忆的时代的关系此时被召唤出来,并使病人出航成为习俗。难道不是这样吗?至少可以肯定一点:水域和疯癫长期以来就在欧洲人的梦幻中相互联系着。
    譬如,装成疯子的特里斯丹命令船夫把他送到康沃尔的丰边。当他来到国王马克的城堡时,这里的人们都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来自何方。他发表了许多奇谈怪论,人们既感到熟悉又感到陌生。地洞悉一切平凡事物的秘密,因此他只能是来自另一个毗邻的世界。他不是来自有着坚固城市的坚实大地,而是来自水无宁静的大海,来自包藏着许多奇异知识的陌生大道,来自世界下面的那个神奇平原。伊瑟最先发现,这个疯子是大海的儿子,傲慢的水手把他遗弃在这里,是一个不祥的信号:“那些该死的水手带来了这个疯子!为什么他们不把他投入大海!”当时,同样的题材不止一次地出现。在15世纪的神秘主义者中间,它变成这样一个情节:灵魂如同一叶小舟,被遗弃在浩瀚无际的欲望之海上,忧虑和无知的不毛之地上,知识的海市蜃楼中或无理性的世界中。这叶小舟完全听凭疯癫的大海支配,除非它能抛下一只坚实的锚——信仰,或者扬起它的精神风帆,让上帝的呼吸把它吹到港口。16世纪末,德·朗克尔认为,有一批人的邪恶倾向来自大海;航海的冒险生活,听凭星象的指引,世代拥专的秘密,对女人的疏远。正是浩瀚、狂暴的大海的形象,使人丧失了对上帝的信仰和对家园的眷恋。人落入了恶魔之手——撒旦的诡计海洋门1。在这个古典时代,人们多半用寒冷潮湿的海洋性气候、变化无常的天气的影响,来解释英国人的两郁性格。弥漫的水气浸透了人体的脉络和纤维,使之变得松垮而易于发疯。最后让我们跳过自奥非莉妮到罗蕾莱的浩瀚文学作品,仅仅提一下海因洛特(heinroth)引们的半人类学半宇宙学的精彩分析。他认为,疯癫是人身上晦暗的水质的表征。水质是一种晦暗的无序状态、一种流动的混,是一切事物的发端和归宿,是与明快和成熟稳定的精神相对立的。
    然而,如果说病人的航行在西方的精神世界里与如此之多的古老动机有联系,那么为什么这一题材在历世纪的文学和绘画中形成得那么突然?为什么愚人船及其精神错乱的乘客一下子便侵入了人们最熟悉的画面?为什么水域和疯癫的古老结合在某一天而且恰恰在这一天生出了这种船?
    其原因就在于它是一种巨大不安的象征,这种不安是在中世纪末突然出现在欧洲文化的地平线上的。疯癫和病人变成了重大现象,其意义暧昧纷杂:既是威胁又是嘲弄对象,既是尘世无理性的晕狂,又是人们可怜的笑柄。
    首先是故事和道德寓言。它们无疑有着悠久的渊源。但是到中世纪末,这方面的作品大量涌现,产生了一系列的“傻故事”。这些作品一如既往地鞭挞罪恶和错误,但是不再把这些全部归咎于傲慢、冷酷或疏于基督徒的操守,而是归咎于某种严重的愚蠢。这种愚蠢其实没有什么明确的缘由,但却使所有的人都卷入某种密谋。对疯癫(愚蠢)的鞭挞变成了一种普遍的批判方式。在闹剧和傻剧中,病人、愚人或傻瓜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他不再是司空见惯的站在一边的可笑配角,而是作为真理的卫士站在舞台中央。。他此时的角色是对故事和讽刺作品中的疯癫角色的补充和颠倒。当所有的人都因愚蠢而忘乎所以、茫然不知时,病人则会提醒每一个人。在一部人人相互欺骗,到头来愚弄了自己的喜剧中,病人就是辅助的喜剧因素,是欺骗之欺骗。他用十足愚蠢的傻瓜语言说出理性的词句,从而以滑稽的方式造成喜剧效果:他向恋人们谈论爱情,向年轻人讲生活的真理,向高傲者和说谎者讲中庸之道。甚至佛兰德尔和北欧非常流行的传统的愚人节也成了戏剧性的活动,并变成社会和道德批判,尽管它们可能包含着某些自发的宗教滑稽剧的因素。
    在学术作品中,疯癫或愚蠢也在理性和真理的心脏活动着。愚蠢不加区别地把一切人送上它的疯癫舟船,迫使他们接受普遍的冒险(如奥斯特沃伦的《蓝舟》、布兰特的《愚人船》。愚蠢造成了灾难性的统治,穆尔纳(thomas mumer)在《愚蠢的请求》中对此描绘得淋漓尽致。愚蠢在科洛兹(corroz)的讽刺作品《驳疯狂的爱情》中战胜了爱情。在拉贝的对话体作品《愚蠢和爱情的辩论》中,愚蠢和爱情争论,谁首先出现,谁造就了谁,结果愚蠢获得胜利。愚蠢也有自己的学术消遣。它是论争的对象,它与自己争论;它被批驳,但又为自己辩护,声称自己比理性更接近于幸福和真理,比理性更接近于理性。温普斐灵编辑了《哲学的垄断》,加卢斯编辑了《垄断与社会.光印船上的愚人》。而在所有这些严肃的玩耍中,占据中心位置的是伟大的人文主义作品:弗雷德尔的《复活的风俗》和伊拉斯漠(erasmus)的《愚人颂》。与这些孜孜于论辩的讨论,这些被不断重复、不断加工的论述,相互呼应的是一个从博斯的《治疗疯癫》和《愚人船》到布鲁盖尔的《愚人的呼喊》的问像长廊。木刻和版面将戏剧、文学和艺术已经描述的东西,即尽人节和愚人舞的混合题材,刻画出来。无可置疑,自15世纪以来,疯癫的形象一直萦绕着西方人的想像。
    一个年代序列本身可以说明问题。圣婴公墓的《死神之舞》无疑是15世纪初的作品,安息圣墓的同名作品很可能是在1460年前后创作的。1485年,马尔尚(guyot marchant)发表《死神舞》(danse macabre)。这六十年肯定是被这种狞笑的死神形象支配着。但是,1494年,布兰特写出《愚人船》,1497年,该作品译成拉丁文。在该世纪最本几年中,博斯画出《愚人船》。《愚人颂》写于1509年。这种前后交替关系是十分清楚的。
    直到历世纪下半叶前,或稍晚些时候,死亡的主题独领风骚。人的终结、时代的终结部带着瘟疫和战争的面具。威胁着人类生存的是这种万物都无法逃避的结局和秩序。甚至在此岸世界都感受到的这种威胁是一种无形之物。但是在该世纪的最后岁月,这种巨大的不安转向了自身。对疯癫的嘲弄取代了死亡的肃穆。人们从发现人必然要化为乌有转向戏德地思考生存本身就是虚无这一思想。面对死亡的绝对界限所产生的恐惧,通过一种不断的嘲讽而转向内部。人们提前解除了这种恐惧,把死亡变成一个笑柄,使它变成了一种日常的平淡形式,使它经常再现于生活场景之中,把它分散在一切人的罪恶、苦难和荒唐之中。死亡的毁灭已不再算回事了,因为它已无处不在,因为生活本身就是徒劳无益的口角、蝇营狗苟的争斗。头脑将变成骷髅,而现在已经空虚。疯癫就是已经到场的死亡问n。但这也是死亡被征服的状态。它躲在日常的症状之中。这些症状不仅宣告神已经君临,而且表示它的战利品不过是一个可怜的俘虏。死亡所揭去的不过是一个面具。要想发现骷髅的笑容,人们只需撤掉某种东西。这种东西既不是美,也不是真,而仅仅是石膏和金属丝做成的面具。无论带着面具还是变成僵尸,笑容始终不变。但是,当病人大笑时,他已经带着死神的笑容。因此,病人比死人更早地消除了死亡的威胁。文艺复兴全盛时期的”愚人的呼喊”战胜了中世纪末桑托广场墙上《死神胜利》的歌声。
    疯癫主题取代死亡主题并不标志着一种断裂,而是标志着忧虑的内在转向。受到质疑的依然是生存的虚无,但是这种虚无不再被认为是一种外在的终点,即威胁和结局。它是从内心体验到的持续不变的永恒的生存方式。过去,人们一度因疯癫而看不到死期将至,因此必须用死亡景象来恢复他的理智。现在,理智就表现为时时处处地谴责疯癫,教导人们懂得,他们不过是已死的人,如果说本日临近,那不过是程度问题,已经无所不在的疯癫和死亡本身别无二致。这就是德尚(eustache Deschamps)所预言的:
    一我们胆怯而软弱,
    贪婪、衰老、出言不逊。
    我环视左右,皆是愚人。
    末日即将来临,
    一切皆显病态。…

    现在,这些因素都颠倒过来。不再由时代和世界的终结来回溯性地显示,人们因疯癫而对这种结局毫无思想准备。而是由疯癫的潮流、它的秘密侵入来显示世界正在接近最后的灾难。正是人类的精神错乱导致了世界的末日。
    在造型艺术和文学中,这种疯癫体验显得极其一致。绘画和文字作品始终相互参照——这里说到了,那里就用形象表现出来。我们在大众节庆中、在戏剧表演中,在版画和木刻中,一再地发现同样的愚人舞题材。而《愚人颁》的最后一部分整个是根据一种冗长的病人舞的模式构思成的。在这种舞蹈中,各种职业和各种等级的人依次列队行进,组成了疯癫的圆舞。博斯在里斯本创作的绘画《圣安东尼的诱惑》中加上了一群荒诞古怪的人,其中许多形象借鉴了传统的面具,有些可能取材于《作恶的斧城人著名的《愚人船》不是直接取材于布兰特的《愚人船》吗?它不仅采用同样的标题,而且似乎完全是对布兰特的长诗第二十七章的图解,也是讽刺“酒鬼和线餐之徒”的。因此,甚至有人认为,博斯的这幅画是图解布兰特长诗主要篇章的系列绘画的一部分。
    毋庸置疑,我们不应被这些题材表面上的一脉相承所迷惑,也不应去想像超出历史本身所揭示的东西。再重复马尔对以往时代的分析,尤其是关于死亡题材的分析,是不太可能的了。因为言语和形象的统一、语言描述和艺术造型的统一开始瓦解了。它们不再直接共有统一的含义。如果说,形象确实还有表达功能,用语言传达某种现实事物的功能,那么我们必须承认,它已不再表达这同一事物。而且。因其本身的造型价值,绘画忙于一种实验。这种实验将使它愈益脱离语言,不管其题材表面上是否雷同。形象和语言依然在解说着同一个道德世界里的同一个愚人寓言,但二者的方向已大相径庭。在这种明显可感的分裂中,已经显示了西方疯癫经验未来的重大分界线。
    疯癫在文艺复兴地平线上的出现,首先可以从哥特象征主义的衰落中觉察到:这个世界所细密编织的精神意义之网仿佛开始瓦解,所展露的面孔除了疯态之外都令人难以捉摸。哥特形式继续存留了一段时间,但是它们渐渐沉寂,不再表达什么,不再提示什么,也不再教诲什么,只剩下它们本身的超越一切语言的荒谬存在(尽管人们对它们并不陌生)。环’象摆脱了沟道它们的理智和说教,开始专注于自身的疯癫。
    似乎矛盾的是,这种解放恰恰来自意义的自我繁衍。这种繁衍编织出数量繁多、错综复杂、丰富多彩的关系,以致除非用奥秘的知识便无法理解它们。事物本身背负起越来越多的属性、标志和隐喻,以致最终丧失了自身的形式。意义不再能被直觉所解读,形象不再表明自身。在赋予形象以生命的知识与形象所转而采用的形式之间,裂痕变宽了。这就为梦幻开辟了自由天地。有一部名为《人类得救宝鉴》的著作表明了哥特世界末期意义繁衍的情况。该书打破了早期教会传统所确立的各种对应关系,阐述了旧约和新约共有的一种象征体系,这种象征性不是基于预言的安排,而是源于某种意象的对应。基督受难并不仅仅有亚伯拉罕献身的预示,而且被对受难的赞美及无数有关梦幻所环绕。铁匠突巴门和伊赛亚的轮子都在十字架周围占据着位置,组成了超出各种关于牺牲的教诲之外的表现野蛮、肉体折磨和受难的古怪场面。这样,这种物象就被赋予附加的意义,并被迫来表达它们。而且,梦幻、疯癫、荒诞也能渗进这种扩展的意义中。这些象征性形象很容易变成恶梦般的幻影。可以看到,在德国版画中,古老的智慧形象常常用一只长颈鸟来表现,它的思想从心脏慢慢地升到头部,这样这些思想就有时间被掂量和斟酌。这是一个被人们谈腻了的象征,即用一个高雅学术的蒸馏器,一个提炼精华的工具的形象来表现思索的漫长过程。“老好人”的脖颈被无限拉长,这是为了更好地说明超出智慧之外的、反思知识的实际过程。这个象征性的人变成了一只怪鸟,其脖颈不合比例且干曲百折。这是一个荒诞的存在,既是动物又不是动物,与其说是表达某种严格的意义,不如说更近乎于某种有魔力的形象。这种象征的智慧是梦幻疯癫的俘获物。
    这个意象世界的一个基本变化是,一个多重意义所具有的张力使这个世界从形式的控制下解放出来。在意象表面背后确立了如此繁杂的意义,以致于意象完全呈现为一个令人迷惑不解的面孔。于是,这个形象不再有说教的力量,而是具有迷惑的力量。最典型的例子是中世纪人们早已熟知的《英语诗篇》中以及在沙特尔和布尔日教堂的雕刻中的著名半人半兽形象的演变。这种形象原来被用于告诫人们,被欲望驱使的人类是如何变成野兽的俘获物;这些放在怪兽肚子中的怪异面孔,属于柏拉图式的大隐喻世界,被用于谴责表现在荒唐罪恶中的精神堕落。但是,在15世纪,这种半人半鲁的疯癫形象,变成无数以”诱惑”为题的作品所偏爱的形象之一。冲击隐士安宁的不是欲望之物,而是这些神秘的、发狂的形状,它们出自于一种梦幻,而在某个世界的表面偷偷地留下,依然沉默而党秘。在里斯本教堂的壁画《诱惑》中,与圣安东尼相对而坐的就是这些出自疯癫及其引起的孤独、悔罪和困苦的形象中的一个。这个无形体的面孔上浮现着苍白的微笑,机灵的鬼脸表现的纯粹是焦灼。现在,正是这种梦魔幻影同时成为诱惑的主体和对象。正是这种形象吸引了苦行者的目光–他们都是某种对镜求索的俘虏。这种求索完全被这些包围着他们的怪物所造成的沉寂所吞没而得不到回答。这种半人半兽不再以其嘲讽形式唤醒人们恢复在荒唐的欲望中所遗忘的精神使命。正是疯癫变成了诱惑;它体现了不可能之事、不可思议之事、非人之事,以及一切暗示着大地表面上的某种非自然的、令人不安的荒诞存在的东西。而所有这一切恰恰赋予半人半兽以奇异的力量。对于15世纪的人来说,自己的梦幻、自己的疯癫幻觉的自由,无论多么可怕,但却比肉体需求的实现更有吸引力。
    那么,此时通过疯癫意象起作用的这种扭力是什么呢?
    首先,人们在这些怪异形象中发现了关于人的本性的一个秘密、一种禀性。在中世纪人的思想中,被亚当命名的动物界象征性地体现着人性的价值。但是在文艺复兴初期,人与动物界的关系颠倒过来了。野兽获得自由。它们逃出传说和道德图解的世界,获得自身的某种怪异性质。由于令人惊愕的颠倒,现在动物反过来追踪人,抓住人,向人揭示人自身的真理。从夜癫的想访中产生的非现实的动物变成了人的秘密本质。当本日来临,罪孽深重的人类以丑陋的裸体出现时,我们会看到,人类具有某种发狂动物的可怕形象。在布茨的《地狱》中,它们是锐鸣果,其身体是赌蟀和赤裸的罪人的结合;在洛赫纳的作品中,他们是展翅的猫头昆虫,人面甲虫以及煽动着如同不安而贪婪的双手的翅膀的鸟。这种形象在格吕内瓦尔德的《诱惑》中则是一只有多节手指的大猛兽。动物界逃避了人类符号和价值的驯化,反过来揭示了隐藏在人心中的无名狂暴和徒劳的疯癫。
    在这种幻影性相次的另一极,疯癫之所以有魅力,其原因在于它就是知识。它之所以是知识,其原因首先在于所有这些荒诞形象实际上都是构成某种神秘玄奥的学术的因素。这些怪异形状从一开始就被件于“伟大奥秘”的空间里。受它们诱惑的圣安东尼并不单纯是欲望的粗暴牺牲品,而更多地是受到好奇心的暗中引诱。他受到遥远而又亲近的知识的诱惑,受到那些半人半兽的微笑的诱惑。那些知识既在他呈现又在躲闪。他在向后倒退,这一步之差就使他不能跨入知识的禁区。他早就知道——这也正是对他的诱惑所在——卡丹随后所说的:“智慧同其他珍贵的东西一样,应该从地壳内连根除掉。”而这种无法接近的、极其可怕的知识则早已被天真的愚人所学握。当有理性、有智黑的人仅仅感受到片断的、从而越发令人气馁的种种知识形象时,愚人则拥有完整无缺的知识领域。那个水晶球在所有其他人看来是透明无物的,而在他眼中则是充满了隐形的知识。动鲁盖尔曾嘲笑病人试图识破这个水晶世界,但是恰恰在“呼喊着的女疯子”扛着的木棍顶端悬吊着这个多彩的知识球。这是一个荒诞却又无比珍贵的灯笼。而且,这个世界恰恰出现在忘忧乐园的反面。另一个知识象征是树(禁树、允诺永生和使人犯下原罪的树)。它曾种在人间乐园的中央,但后来被连根拔掉。而现在,正如在图解巴德的《女愚人船》的版画上可看到的,它成为愚人船上的桅杆。无疑,在博斯的《愚人船》上摇曳着的也正是这种树。
    这种愚人的智慧预示着什么呢?毫无疑问,因为它是被禁止的智慧,所以它既预示着撒旦的统治,又预示着世界的末日,既预示着终极的狂喜,又预示着最高的惩罚,既预示着它在人世间的无以武力,又预示着万却不复的堕落。愚人船穿行过一个快乐景区,这里能满足人的一切欲望。这是一个复苏的乐园,因为人在这里不再有痛苦,也不再有需求,但是他还没有返朴归真。这种虚假的幸福是反基督者的邪恶胜利。这是末日,是已经来临的未回。诚然,在15世纪,启示录上的梦境并不新鲜,但是它们的性质已与过去大相径庭。在14世纪精致的幻想插图上,城堡如骰子般摇摇欲坠,巨兽总是被圣母镇在海湾的传统的龙。总之,上帝的意旨及其迫近的胜利都赫然在目。但是,(在15世纪)这种画面被派灭了一切智慧的世界图像所取代。后者是自然界妖魔鬼怪的大聚会:高山消退而变成平原,遍野横尸、荒系露骨、星辰坠落、大地流火,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在凋萎、死亡。这个未日毫无作为过渡和希望的价值,而仅仅是一个吞没世界原有理性的夜晚的来临。丢勒的作品很能说明这一点。在他的画上,启示录中上帝派来的骑兵并不是胜利与和解天使,也不是和平正义的使者,而是进行疯狂报复的、披头散发的武士。世界陷入普遍的怒火之中。胜利既不属于上帝,也不属于撒旦,而是属于疯癫。
    疯癫在各个方面都使人们迷恋。它所产生的怪异图像不是那种转瞬即逝的”押物表面的现象。那种从最奇特的深安状态所产生的东西,就像一个秘密、一个无法接近的真理,早已隐藏在地表下面。这是一个奇特的体论。当人放纵其疯癫的专横时,他就与世界的隐秘的必然性面对面了;出没于他的恶梦之中的,困扰着他的孤独之夜的动物就是他自己的本质,它将揭示出地狱的无情真理;那些关于盲目愚意的虚浮意象就是这个世界的“伟大科学”;这种无序、这个疯癫的宇宙早已预示了残忍的结局。透过这种意象,文艺复兴时期的人表达了对世界的凶兆和秘密的领悟,而这无疑赋予了这些意象的价值,并且使它们的奇想具有极其紧密的联系。

    在同一时期,文学、哲学和道德方面的疯癫题材则蒙上另一层截然不同的面纱。
    在中世纪,疯癫或愚蠢在罪恶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自13世纪起,它通常被列入精神冲突的邪恶一方。在巴黎和亚眠(amiens),它出现在罪恶行列中,出现在争夺对人的灵魂的控制权的12对范畴中:信仰和偶像崇拜、希望和绝望、慈善和贪婪、贞洁和放荡、谨慎和愚蠢(即疯癫)、忍耐和狂暴、宽容和苛刻、和谐和纷争、服从和反叛、坚韧不拔和反复无常、刚毅与懦弱、谦卑与高傲。在文艺复兴时期,疯癫从这种平凡的位置跃居前茅。与于格的说法——亚当时代的罪恶谱系树植根于傲慢——不同,现在疯癫是一切人类弱点的领袖。作为无可争议的领唱者,它引导着它们,扫视着它们,点它们的名;”来认一认我的女伴吧。……周眼低垂的是自恋(philautia)。眼睛眯笑、挥手欢呼的是谄媚(colacia)。睡眼蒙眬的是健忘。支着下巴、抄着手的是慵倦(misoponia)。头戴花环、身洒香水的是享乐(hedonia)。目光游移茫然的是愚蠢(anoia)。肉体丰腴的是懒惰(tryphe)。在这些年轻女人中有两个女神,一个是欢悦女神,另一个是沉睡女神。”统治久的一切恶习是疯癫的绝对特权。但是,难道它不也间接地统治着人的一切美德吗?它不是统治着造就出明智的政治家的野心、造就出财富的贪婪、激励着哲人和学者的贸然好奇心吗?路易丝·拉贝仿效伊拉斯漠,让墨丘利(罗马传信和商业之神)恳求诸神:”不要让那个给你们带来如此之多欢乐的美貌女士遭到毁灭的厄运。”
    然而,这个新王权同我们刚才所说的那种与这个世界的巨大悲剧性力量相通的黑暗统治,几乎毫无共同之处。
    疯癫确实具有吸引力,但它并不蛊惑人。它统治着世上一切轻松愉快乃至轻浮的书情。正是疯癫、愚蠢使人变得“好动而欢乐”,正如它曾使“保护神、美神、酒神、森林之神和文雅的花园护神”去寻欢作乐一样。它的一切都显露在外表,毫无高深莫测之处。
    毫无疑问,疯癫同获得知识的奇异途径有某种关系。布兰特的诗《愚人船》的第一章就是描写书籍和学者的。在1497年拉丁文版的该章插图上,坐在由书籍难成的宝座上的大学教师,头戴一项博士帽,而博士帽的背后却是一个缝着铃档的愚人帽。伊拉斯漠在描写愚人舞时,让学者们占据了很大位置:在法律学者前面有文法学者、诗人、修辞学者、作家,在他们之后是”留着胡须身披斗篷的可尊敬的哲学家”,最后是浩浩荡荡的神学家。然而,如果说知识在疯癫中占有重要位置,那么其原因不在于疯癫能够控制知识的奥秘;相反,疯癫是对某种杂乱无用的科学的惩罚。如果说疯癫是知识的真理,那么其原因在于知识是荒谬的,知识不去致力于经验这本大书,而是陷于旧纸堆和无益争论的迷津中。正是由于虚假的学问太多了,学问才变成了疯癫。
    博学之上显声名,
    仰顾先贤知天命,
    不重典籍轻教义,
    唯求自然之技能。

    从长期流行的讽刺主题可以看出,疯癫在这里是对知识及其盲目自大的一种喜剧式惩罚。
    因此,就一般情况而言,疯癫不是与现实世界及其各种隐秘形式相联系,而是与人、与人的弱点、梦幻和错觉相联系。博斯在疯癫中所看到的任何模糊的宇宙观象。在伊拉斯漠那里都被消除了。疯癫不再在大地的角落伏击人类,而是巧妙地潜入人类。或者说,它是一种人类与自身所维持的微妙关系。在伊拉斯漠的作品中,疯癫以神话形式人格化。但这仅仅是一神文学手法。实际上,只存在着各种“呈放”一人的各种疯态:“有多少人,我就能列举多少种形象”;人们只须扫一照各个国家,包括治理得最好嫁:“那里充斥着如此之多的疯态,每夭都有许多新的疯志产生,即便有一千个德漠克利特来嘲笑他们也忙不过来。”因此,不存在疯癫,而只存在着每个人身上都有的那种疯态。因为正是人在对自身的依恋中,通过自己的错觉而造成疯癫。自恋是愚蠢在其舞蹈中的第一个舞伴。其原因在于,它们具有一种特殊的关系:自恋是疯癫的第一个症状其原因还在于,人依恋自身,以致以谬误为真理,以谎言为真实,以暴力和丑陋为正义和美。“这个人比猴子还丑陋,却自以为如海神般英俊;那个人用圆规划出三条线便自以为是欧几里德;第三个人自以为有美妙的歌喉,其实他在七弦琴前像个傻瓜,他的声音就像公鸡在啄母鸡。”在这种虚妄的自恋中,人产中了自己的疯癫幻象。这种疯癫象征从此成为一面镜子,它不反映任何现实,而是秘密地向自我观照的人提供自以为是的梦幻。疯癫所涉及的与其说是真理和现实世界,不如说是人和人所能感觉的关于自身的所谓真理。
    疯癫由此而进入一个完全的道德领域。邪恶不是惩罚或毁灭了,而仅仅是错误或缺点。布兰特的诗中有116段是描述愚人船上的乘客的,其中有守财奴、诽谤者、酒鬼,还有放荡不羁者、曲解圣经者、通好者。该诗的拉丁文译者洛舍在前言中说明这部作品的宗旨和意义。他认为,这首诗想告诉人们”可能有何种邪恶、何种美德,何种恶习;美德或错误会导致什么结果”;它同时根据每个人的恶行分别加以谴责:”不虔敬者、傲慢者、贪财者、奢侈者、放荡者、淫欲者、暴躁者、餐餐者、贪得无厌者、妒忌者、下毒者、离经叛道者”,……简言之,它谴责人所能做的一切不端行为。
    在15世纪的文学和哲学领域里,疯癫经验一般都用道德讽喻来表现。亲绕着画家想像的、病态发作造成的那些重大威胁丝毫没有被提到。相反,强烈的痛苦被看作是对这种发作的阻遏;人们闭口不谈这类事情。伊拉斯漠让我们把视线避开这种精神错乱——”那是复仇女神使其从地狱中溜出来的,她们动辄便放出她们的毒蛇”;他要赞颂的不是这类精神错乱形态,而是使灵魂摆脱”痛苦的烦恼而重新耽于各种享乐”的”甜蜜幻觉”。这个安褴的世界很容易驾驭;它很乐于向聪明人展示自己的天真秘密,而后者却哈哈大笑,敬而远之。如果说博斯、勃鲁盖尔和杜勒都是极其世俗的观察者,因而被周围熙熙攘攘的疯癫所困惑,那么伊拉斯溪则是从一个远距离的安全之处来观察疯癫:他是站在自己的奥林帕斯山上观察它。他之所以赞颂疯癫,是因为他能用众神的无法抑制的笑声来嘲笑它。须知,人的疯癫是一种神奇的景观;”其实,如果有人能像迈尼普斯所设想的那样,从月亮上观察大地上的无穷骚动,那么他会认为自己看到一群蚊蝇在相互争斗、陷害、偷窃,在游戏、耍闹、跌落和死亡。他也就不会认真看待这些短命的蟀蜒所造成的麻烦和悲剧。”疯癫不再是人们所熟知的这个世界的异相;对于这个局外观察者来说,它完全是一个普通景观;它不再是一个宇宙的形象,而是一个时代的特征。
    然而,一种新的工作正在兴起,它将用批判意识来废止这种悲剧性的疯癫经验。我们暂且把这种现象搁在一旁,而来看看在《唐吉河德》、斯居代里的小说、《李尔王》以及罗特鲁或特里斯丹隐士的剧本中的那些形象。
    我们首先来看最重要的,也是最持久的——因为18世纪还在承认它那刚刚被抹掉的形态:浪漫化的疯癫。其特征是由塞万提斯(cervantes)确定的。但是,该题材被人们不厌其烦地反复使用:直接的改编(布斯卡尔的《唐吉河德》在1639年上演;两年后,他把《桑乔当政记》搬上舞台),片断的改写(皮绍《卡德尼奥愚人记》是关于这位莫雷纳山的”衣衫褴褛的骑士”题材的花样翻新),或者以更间接的方式对幻想小说的讽刺(如萨布里尼的《虚伪的克莱莉娜》,以及在唐吉河德的故事中关于阿尔维阿纳的荣丽叶的片断)。这些幻想是由作者传达给读者的,但是作者的奇想却变成了读者的幻觉。作者的花招被读者天真地当作现实图景而接受了。从表面上看,这不过是对幻想小说的简单批评,但是在这背后隐藏着一种巨大的不安。这是对艺术作品中的现实与想像的关系的忧虑,或许也是对想像力的创造与诸妄的迷乱之间以假当真的交流的忧虑。”我们把艺术的创造归因于发狂的想像;所谓画家、诗人和音乐家的奇思怪想不过是意指他们的疯癫的婉转说法。”正是由于这种疯癫,另一种时代、另一种艺术、另一种道德的价值会引起质疑,但是,疯癫也反映出人类的各种想像,甚至最漫无边际的逻想。这些想像是模糊的、骚动的,却又在一种共同的妄想中奇怪地相互妥协。
    在第一种疯癫形式之后接履而来的是狂妄自大的疯癫。但是,这种病人没有一种文学典型。他通过一种虚妄的自恋而与自身认同。虚妄的自恋使他将各种自己所缺少的品质、美德或权力赋予自己。他继承了伊拉斯漠作品中那个远古时代的“自恋”。贫穷却自以为富有;丑陋却自我欣赏;带着脚镣却自比作上帝。奥苏马大学那位自以为是海神的文学士便是这种人。德马雷的《幻觉者》中的七个人物、西拉诺的《假学究》中的夏多福,圣埃弗勒蒙的《未来的政治家》中的里奇索斯等等的可笑命运都是如此。这个世界有多少种性格、野心和必然产生的幻觉,不可穷尽的疯癫就有多少种面孔。甚至在其序列的尽头,也有最轻微的疯癫症状。这就是每个人在自己心中所维护的与自己的想像关系。它造成了人最常见的错误。批判这种自恋关系是一切道德批判的起点和归宿。
    属于道德领域的还有正义惩罚的疯癫。它在惩罚头脑混乱的同时还惩罚心灵混乱。但是它还具有其他力量:它所施加的惩罚会自动增强,因为它通过惩罚本身而揭示出真理。这种疯癫的正当性就在于它是真实的。之所以说它是真实的,原因在于受苦者已经在虚妄的幻觉旋涡中体验到,自己受到的惩罚将是永恒存在的痛苦。在高乃依的《梅丽特》中,埃拉斯特认为自己早已受到复仇女神的追踪和米诺斯的有罪宣判。之所以说它是真实的,还因为避开一切耳目的罪行从这种奇异的惩罚中暴露出来,正如白天从黑夜中破晓而出;疯癫用粗野不羁的言辞宣告了自身的意义;它通过自己的幻想说出自身的隐秘真理;它的呼喊表达了它的良心。例如,麦克白夫人‘犯’的吃语向那些“已经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情”的人,吐露了长期以来只对“不会说话的枕头”说的话。
    最后一种疯癫是绝望情欲的疯癫。因爱得过度而失望的爱情,尤其是被死亡愚弄的爱情,别无出路,只有诉诸疯癫。只要有一个对象,疯狂的爱情就是爱而不是疯癫;而一旦徒有此爱,疯狂的爱情便在腊妄的空隙中追逐自身。让一种情欲受到如此激烈的惩罚是否太悲惨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这种惩罚也是一种慰藉;它用想像的存在覆盖住无可弥补的缺憾;它用反常的欣喜或无意义的勇敢追求弥补了已经消失的形态。如果它会导致死亡的话,那么正是在死亡中情侣将永不分离。奥菲莉妮的绝唱便是如此。《聪明误》中的阿里斯特的吃语也是如此。李尔王痛苦而甜蜜的疯癫更是如此。
    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疯癫总是与死亡和谋杀为伍。在塞万提斯的作品中,想像者的意象是被狂妄自负支配着。这俩人是最卓越的典范,后来的仿效者往往都是东施效塑。无疑,这俩人与其说是表现了自己时代已经发展了的对无理性的某种批判性的和道义上的体验,毋宁说是表现了15世纪刚刚出现的对疯癫的悲剧体验。他们超越了时空而与一种即将逝去的意义建立了联系,而那种联系将只会在黑暗中得到延存。但是,通过将他们的作品及其所表达的思想,与他们的同时代人和仿效者所展示的意义相比较,我们能够了解在17世纪初文学的疯癫经验中发生了什么变化。
    在莎士比亚和塞万提斯的作品中,疯癫依然占据着一种极端的、孤立无援的位置。没有任何东西能使它回归真理或理性。它只能导致痛苦乃至死亡。疯癫虽然表现为一派胡言乱语,但它并不是虚荣自负;填充着它的是空虚感,是麦克白夫人的医生所说的“超出我的医术的疾病”;它已经是完全的死亡;一个疯子不需要医生,而只需要上帝赐福。奥菲莉娜最后重新尝到了欣喜的甜蜜,这就使她忘却一切不幸;她在疯癫时唱的歌,在实质上近似于麦克白城堡的通道中传出的“妇人的呼喊”——宣告“王后死了”。诚然,唐吉河德是死在一片安滥之中。他临终时已回归理性和真理。这位骑士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疯癫,在他眼中,疯癫表现为愚蠢。但是,这种对自己愚蠢的突如其来的认识难道不是“一种刚刚进入他脑际的新疯癫”吗?这种双关状态无限地循环往复,最终只能由死亡来解决。疯癫的消散只能意味着最后结局的来临;“甚至人们借以发现这个病人垂死的症状之一,便是他那么轻易地恢复理智,不再疯癫。”但是,死亡本身并不能带来和平;生命的结束使生命摆脱了疯癫,但是疯癫仍将超越死亡而取得胜利。这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永恒真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唐吉河德一生疯癫,并因疯癫而流芳百世;而且疯癫还使死亡成为不朽:“在此安眠的是一位著名骑士,其英勇无畏,虽死犹生。”

    然而,疯癫很快就告别了塞万提斯和莎士比亚给它安排的这些终极地位。而且,在17世纪早期的文学中,它受到优遇而占据了一个中心位置。这样它便构成了情节纠葛而不是结局,构成了剧情的转折而不是最后的解脱。由于在叙事和戏剧结构中的位置发生变化,它便认可了真理的显示和理性的复归。
    于是,人们不再考虑疯癫的悲剧现实和使疯癫通向彼岸世界的绝对痛苦,而仅仅嘲弄其幻觉。这不是一种真正的惩罚,而只是一种惩罚的意象,因此只是一种虚张声势;它只能与某种罪行表象或死亡错觉相联系。在特里斯丹隐士的《聪明误》中,阿里斯特得知女儿的死讯而变得疯癫,但他的女儿其实并没有死。在《梅丽特》中,埃拉斯特觉得自己因双重罪行而受到复仇女神的追踪并被拖到米诺斯面前,这种罪行是他可能犯下的或可能想犯下的,但实际上这种罪行并没有真正导致任何人的死亡。疯癫失去了令人瞩目的严重性;它只是因错误而受到的惩罚或引起的绝望。只有在我们关注一个虚构的戏剧时,疯癫才具有令人瞩目的功能。而在这种虚构的形式中,只有想像的错误、虚假的谋杀,短暂的失踪。
    然而,疯癫并不因丧失其严重性而改变其本质,反而变得更加强烈,因为它使幻觉登峰造极,从而使幻觉不成其为幻觉。剧中人物在疯癫时被自己的错误包裹起来,此时他开始不自觉地解开这个错误之网。他谴责自己,并请不自禁地说出真理。譬如,在《梅丽特》中,男主人公使用各种手段欺骗别人,到头来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成了第一个牺牲品,认为自己对对手和女儿的死亡负有罪责,在派安状态中责备自己编造了一系列情书。于是,由于疯癫而使真相大白。疯癫是因对某种结局的幻觉引起的,但在实际上解开了真正的情节纠葛。它既是这一纠葛的原因,又是其结果。换言之,疯癫是对某种虚假结果的虚假惩罚,但它揭示了真正的问题所在,从而使问题能真正得到解决。它用错误来掩护真理的秘密活动。《病人院》的作者正是利用了疯癫的这种既暧昧又关键的功能。他描述一对情侣的故事。这两个人为了逃避人们的追寻而装疯弄促,躲在病人中间。少女在假装痴呆之后装扮成男孩,但又假装相信自己是个女孩——其实她本来就是个女孩。通过这两种假装的相互抵消,她说出了最终会取得胜利的真理。
    疯癫是最纯粹、最完整的错觉(张冠李戴、指鹿为马)形式。它视谬误为真理,视死亡为生存,视男人为女人,视情人为复仇女神,视殉难者为米诺斯。但是,它也是戏剧安排中最必要的错觉形式。因为无需任何外部因素便可获得某种真正的解决,而只须将其错觉推至真理。因此,它处于戏剧结构的中心。它既是一个孕育着某种秘密“转折”的虚假结局,又是走向最终复归理性和真理的第一步。它既是表面上各种人物的悲剧命运的会聚点,又是实际上导致最终大团圆的起点。透过疯癫建立起一种平衡,但是疯癫用错觉的迷雾、虑假的混乱掩盖了这种平衡;这种构造的严整性被精心安排的杂乱无章的外表所隐匿。生活中的突发事件,偶然的姿态和语言,疾风骤雨般的疯癫(这种疯癫顿时使情节逆转,使人们震惊,使帷幕皱乱——只要将募绳拉紧一点)这就是典型的巴罗克式的把戏。疯癫是前古典文学的悲喜剧结构中的重要把戏。
    斯居代里懂得这种把戏。他使自己的《喜剧演员的喜剧》成为一出戏中戏。从一开始,他就用相互呼应的疯癫错觉来展开剧情。一组演员扮演观众,另一组演员扮演演员。前者必须假装认为舞台就是现实,表演就是生活,而实际上他们是在一个舞台上表演。后者必须装作在演戏,而实际上他们就是在演戏的演员。这是一种双重表演,其中每个因素都是双重的。这样就形成了现实与幻觉之间的再次交流,而幻觉本身就是疯癫的戏剧意义。在为斯居代里剧本写的前言中,蒙多利(mondory)说:”我不知道我的伙伴们为何会如此放纵,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有某种魔力使他们丧失了理智。糟糕的是,他们也在设法让我和你们都丧失理智。他们想让我相信我不是站在舞台上,让我相信,这里就是里昂,那边有一个小旅馆,那个旅馆院子里的演员与我们不同,他们是演员,在表演一出田园戏。”这出戏用这种大胆的形式展示了它的真理,即它是幻觉,严格地说,它是疯癫。

    古典的疯癫经验诞生了。15世纪出现的那种重大威胁消退了。博斯绘画中那些令人不安的力量失去了昔日的威风。那些形式依然保留着,但是现在变得明晰而温和,成为理性的随从和必不可免的仪仗队。疯癫不再是处于世界边缘,人和死亡边缘的末日审判时的形象;疯癫的目光所凝视的黑暗、产生出不可思议形状的黑暗已经消散。愚人船上心甘情愿的奴隶所航行的世界被人遗忘了。疯癫不再凭借奇异的航行从此岸世界的某一点驶向彼岸世界的另一点。它不再是那种捉摸不定的和绝对的界限。注意,它现在停泊下来,牢牢地停在人世间。它留驻了。没有船了,有的是医院。
    疯人船的时代刚刚过去一个世纪,“疯人院”的题材便出现了。在疯人院里,所有按照人类的真正理性标准属于头脑空空的人都说着智慧的观关语,发表自相矛盾的、具有反讽意味的言论:“……在收容不可救药的疯人的医院里,男男女女的疯傻痴呆应有尽有。记录这些疯态不仅有趣而且有意义,这是探索真正智慧的一项必要工作。”在这里,每一种疯态都找到自己适当的位置,自己的特殊标记和自己的保护神。狂躁症的象征是一个跨骑椅子的傻子,它在密涅瓦的注视下猛烈挣扎。抑郁症的象征是乡间孤独而饥渴的狼,其保护神是朱庇特–各种动物的保护神。接着排下来的是”酒癫”、”丧失记忆和理解力的疯人”、”昏迷不醒的疯人”、”轻佻呆傻的疯人”…。这个无序的世界条理清晰地宣读了一篇《理智颂》。在这种”医院”里,”禁闭”取代了”航行”。
    被驯化的疯癫依然保留了其统治的全部表象。现在它参与对理性的评估和对真理的探索。它在事物的表面,在光天化日之下,通过一切表象的运作,通过现实与幻觉的混淆,通过那整个模糊不清的网——总在编织又总被打破的、既将真理和表象统一起来又将它们分开的网——发生作用。它既遮遮掩掩又锋芒毕露,既说真话又讲谎言,既是光明又是阴影。它闪烁诱人。这个宽容的中心形象,在这个巴罗克时代早已是不稳定的了。
    如果我们经常会在小说和戏剧中见到它,那是不足为奇的。同样,如果我们发现它在大街小巷中游荡,也无须惊讶。科莱特(frangois colletet)无数次地在街上见到它:
    在这条大道上,我看见
    一群孩子尾随着一个白痴。
    ……想想看,这个可怜虫,
    这个疯癫的傻瓜,他带着那么多的破烂能有什么用?
    我常常见到这种疯人
    在大街小巷中高声叫骂……

    疯癫是社会画面上一个司空见惯的身影。从旧式的疯人团体中,从他们的节日、聚会和言谈中,人们领略到一种新鲜活泼的愉悦。儒贝尔(nicolas joubert),更为人知的名字是昂古莱万(angoulevent),自称”愚人王”。这是瓦伦梯”伯爵”(valenti le comte)和雷诺(jacques resneau)所争夺的头衔。儒贝尔的拥护者和反对者激烈交锋,于是出现了各种传单,一场论诉和唇枪舌剑的辩论。他的律师证明他是”一个无知的傻瓜、一个空葫芦、一根木棍、一个大脑不完整的人,他的脑子里既无发条也无齿轮。”阿尔贝尔的布伦埃(bluet d’arberes)自称”应允伯爵”。他受到克雷基(crequis)、莱迪基耶尔、布永及内穆尔(nemours)等贵族家族的保护。1602年,他发表了(或者说有人替他发表了)自己的著作。他在书中告诉读者:”他不识字,因为从未学习过”,但是”上帝和天使赐予他灵感”。雷尼耶的第6首讽刺涛提到的社普伊(pierre dupuis),按照布拉坎比尔(brascambille)的说法,是一个”身着长袍的头号傻瓜”。他在《关于吉约姆先生苏醒的告诫》中宣称他有一个”能驰骋到月亮的头脑”。在雷尼耶的第14首讽刺诗中还出现了许多此类人物。
    从任何意义上看,这个世界在17世纪初对疯癫是特别友善的。疯癫在人世中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符号,它使现实和幻想之间的标志错位,使巨大的悲剧性威胁仅成为记忆。它是一种被骚扰多于骚扰的生活,是一种荒诞的社会骚动,是理性的流动。

    然而,新的要求正在产生:
    我千百次地举起灯笼,
    寻觅,在那正午时分
    ……

    第二章 大禁闭

    勉强他们进来。

    文艺复兴使疯癫得以自由地呼喊,但驯化了其暴烈性质。古典时代旋即用一种特殊的强制行动使疯癫归于沉寂。
    众所周知,在17世纪产生了大量的禁闭所。但鲜为人知的是,在巴黎城中每一百人中至少有一人被禁闭在那里。众所周知,绝对专制主义王权曾使用”密札”和专横的囚禁手段。但鲜为人知的是,人们的良心会鼓励这种做法。自皮内尔、图克、瓦格尼茨以来,我们已经知道,在一个半世纪中疯人受制于这种禁闭制度,他们早晚会被囚入总医院的病室或监狱的牢房,会被混杂在劳动院或教养院的人群中。但是很少有人清楚地知道,他们在那里的处境如何?为穷人、失业者、囚犯和疯人指定同样的归宿,其含义何在?正是在禁闭所的围墙里,皮内尔和19世纪的精神病学将会光顾疯人;而且让我们记住,正是在这些地方,它(他)们又遗弃了疯人,同时却自吹”解救”了疯人。从17世纪中期开始,疯癫就同这个禁闭的国度联系起来,同那种指定禁闭为疯癫的自然归宿的行为联系起来。
    1656年这个日期可以作为一个历史标志。在这一年颁布了在巴黎建立总医院的敕令。乍一看,这仅仅是一项改革——不过是一项行政管理方面的整顿。若干早已存在的机构被置于统一管理之下,其中包括先王在世时被改建为武器库的萨尔佩特利耶尔,路易十三曾打算拨给圣路易骑士团作伤员疗养所的比塞特尔,”较大的皮梯耶医院和较小的位于圣维克托郊区的收容院,西皮昂医院、萨翁涅利医院,以及它们的全部土地、花园、房屋和建筑。”对所有这些地方都被用于收容巴黎的穷人,“不论其性别、年龄、籍贯……出身,不论其身体状况,即不论健壮或伤残、患病或正在康复、病情能否医治。”这些机构必须接纳自愿来的或被政府和司法机构送来的人,为他们提供食宿,还必须保证维持那些无处安排但符合收留标准的人的最低生活、整洁外表和基本健康。这种责任委托给终身监理。他们不仅在医院里,而且在巴黎全城对那些属于他们管辖的人行使权力:“他们对总医院内外的巴黎所有穷人行使全权,包括命令、管理、商业、警察、司法和惩治的权力。”监理们还任命一位年薪一干理的医生。他住在皮梯耶,但每星期巡视各分院两次。
    有一点从一开始就很清楚:总医院不是一个医疗机构。可以说,它是一个半司法机构,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它拥有合法的权力,能够在法院之外裁决,审判和执行。“在总医院及其附属机构里,监理们应掌握着许多必要的、足以达到目标的火刑柱、镣铐、监狱和地牢。在他们制定的医院条例中不允许上诉。而且因为这些条例是来自外界对医院的干预,因此在按照这些条例的形式和精神严格执行条例时不管是否遭到反对或是否有人上诉。为了维持这些条例,绝不允许破例,任何司法辩护和起诉都无济于事。”‘一个准绝对专制主义的权力,剥夺上诉权的司法权力,一个无法抗拒的行政命令,总之总医院是国王在警察和法院之间、在法律的边缘建立的一种奇特权力,是第三种压迫秩序。皮内尔将在比塞特尔和萨尔佩特利耶尔看到的精神病人就属于这个世界。
    就其功能或目标而言,总医院与医疗毫无关系。它是该时期法国正在形成的君主制和资产阶级联合的秩序的一个实例。它与王权有直接联系。正是王权将它完全置于市政权力之下。王国大赈济院在过去的救济活动中起了教会的和精神的调解作用。此时,它突然被取消了。国王宣布:“我们决定成为总医院的庇护者。该医院是王室机构。它在各方面均不依赖大赈济院,也不依赖任何高级官员。它完全不受总改革机构的官员和大赈济院官员的指挥、巡视和管辖。其他人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它进行调查和管辖。”这个方案是由巴黎最高法院提出的。最初任命的两名行政长官是最高法院院长和首席检查官。但很快又增补了巴黎大主教、救助法院院长、警察总监和商人总监。从此,“大委员会”只起审议作用。实际的管理和责任则委托给选雇的代理人。他们是实际的统治者,是王权和资产阶级财富派到这个贫困世界的代表。法国大革命能够对此作证:“他们是从资产阶级最好的家庭中挑选出来的,……因此他们把公正的观念和纯洁的意图注入他们的管理。”
    这种结构专属于法国的君主制和资产阶级联合的秩序,与其各种绝对专制主义组织形式相吻合,因此很快便扩展到全国。1676年6月16目的国王敕令,要求”在王国的每个城市”都建立”一个总医院”。有些地方,地方当局早已这样做了。里昂的资产阶级早在1612年就建立了一个功能相似的慈善机构。图尔的大主教于1676年7月10日自豪地宣布,他的“城市有幸早已预见到国王的虔敬意图,甚至先于巴黎建立了一所名为慈善院的总医院,其制度已成为王国内外随后建立的一切慈善院的样板。”图尔的慈善院实际上是在1656年建立的,国王曾捐助了四千锂的收入。法国各地都开设了总医院。到法国大革命前夕,三分之二的外省城市建立了这种医院。
    虽然由于王权和资产阶级的合谋,教会被有意地排斥在总医院的组织之外,但是教会对这场运动并未袖手旁观。它改革了自己的医院机构,重新分配了自己的基金,甚至创建了其宗旨与总医院极其相似的组织。圣文森改造了原巴黎最重要的麻疯病院——圣拉扎尔病院。1632年1月7日,他以遣使会的名义与圣拉扎尔“修道院”签订合同,此时后者正要接收“根据国王命令拘留的人”。虔诚信徒会在法国北部开设了这种医院。1602年出现在法国的圣约翰兄弟会首先在圣日耳曼区建立了巴黎慈善院,后在1645年5月10日迁到沙朗通。他们还掌管着距巴黎不远的桑利慈善院。该院是于1670年10月27日开设的。几年前,布永公爵夫人把位于梯耶里堡的玛拉德列利领地的建筑和土地捐赠给他们——这块领地是14世纪由香槟的蒂鲍创建的。他们管理着圣水、彭托松、卡迪亚和罗曼等慈善院。1699年,遣使会会士在马赛建立了一个机构,后变为圣彼埃尔医院。18世纪,先后出现了阿门梯耶尔(171年)、马莱维尔(171年)、康城的真救主(735年)等慈善院。法国大革命前不久(1780年),在雷纳开设了圣梅因慈善院。
    这种现象在欧洲具有普遍性。绝对君主制的形成和反宗教改革时期天主教会的强烈复兴,在法国产生了一种十分独特的性质,即政府和教会既竞争又勾结。在其他地方,这种现象则具有迥然不同的形态,但在时间上是完全同步的。这种大医院,禁闭所,宗教的和公共团体的机构,救助和惩罚的机构,政府的慈善和福利机构是古典时期的一种现象:不仅这种机构是普遍的,而且其诞生也几乎是同时的。在德语国家,是以教养院(zuchthausern)的创建为其标志的。第一个教养院是于1620年前后在汉堡开设的,先于法国的禁闭所(除了里昂的慈善院)。其它的是在该世纪下半叶开设的:巴塞尔(1667年)、布雷斯劳(1668年)、法兰克福(1684年)、施潘道(1684年)、科尼斯堡(1691年)。在18世纪,这种教养院成倍增加。莱比锡的第一所教养院是在1701年开设的。哈雷和卡塞尔分别于1717年和1720年,布里格和奥斯纳布吕克于1756年,托尔高于1771年都先后开设教养院。
    在英国,禁闭的起源更早。1575年一项关于”惩治流浪汉和救济穷人”的法令就规定,每个郡至少建立一所教养院。为维持它们就需要增加一种税,但也鼓励公众自愿捐款。但是,看来这种措施很难付诸实践,因为几年后便决定认可私人兴办这种事业,无须官方批准便可开办医院或教养院,谁有兴趣谁就可以干。17世纪初,曾进行一次普遍的整顿:凡未在自己辖区建立教养院的治安官均课以5英镑罚款;教养院应组织劳动,设置工场、加工厂(磨面、纺织),以利于维持自身,并使被收容者从事劳动;由一名法官负责决定何人应该送入教养院。这些”感化院”没有得到很大的发展;它们往往被它们所依附的监狱合并。而且这种措施也从未扩展到苏格兰。另一方面,劳动院则获得更大的成功。它们产生于17世纪下半叶。1670年的一项法令规定了它们的地位,任命了司法官员监督用于维持它们的税收和财政开支,并将监督其管理的最高权力委托给一名治安官。1697年,布里斯托尔的几个教区联合建立了英国第一所劳动院,并指派了管理机构。第二所劳动院是1703年在伍斯特建立的。第三所是同年在都柏林建立的。其后,在普利茅斯、诺里奇、赫尔和埃克塞特也相继设立了劳动院。到18世纪末,共有126个劳动院。1792年的吉尔伯特法令使教区更容易建立新的劳动院;同时,治安官的管理权也得到加强;为防止劳动院变成医院,该法令建议将所有的传染病患者迁出劳动院。
    经过若干年的时间,一个完整的网络遍布了欧洲。18世纪末,霍华德进行了调查。他遍访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各主要监禁中心——”医院、拘留所、监狱”。他的博爱之心受到极大冲击,因为他看到,违反习惯法者、家庭浪子、无业游民和精神病人都被囚禁在同一大墙之中。有证据表明,曾经导致我们称之为禁闭的古典秩序范畴急迅地、自发地在全欧变成现实的某种意义,甚至早在此时就已经不存在了。在150年间,禁闭已成为各种滥用权力因素的大杂烩。但是,在其起源之初,应该有使禁闭成为必要的某种统一因素;从古典时期到由古典时期所引出的多种禁闭方式,应该有某种一以贯之的原则,而对这种原则我们不能用”(法国)大革命前的丑恶感情”来敷衍塞责。那么,这一批人在一夜之间就被关押起来,受到比麻疯病人更严厉的排斥,这一事实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不应忘记,巴黎总医院自建立之日起几年之内就收容了六千人,约为巴黎人口的百分之一。无疑,随着时光流转,肯定会悄悄地形成某种贯穿欧洲文化的社会情感,这种情感在17世纪下半叶突然开始表现出来,而且正是这种情感突然将这类注定要住进禁闭所的人分离出来。为了让早已被麻疯病人遗弃的领域有人居住,他们选定了一批在我们看来其构成奇特的人。但是,那种在今天看来完全是一种混淆不清的情感,对于古典时期的人来说则是一种清晰表达的感受。我们应该研究的正是这种感受,这样才能揭示在我们习惯上所说的理性支配的时代中人们对待疯癫的情感。通过划定禁闭场所,从而赋予其隔离权力,并为疯癫提供一个新的归宿——这样一种行动,虽然可能是一贯的和协调一致的,但并不简单。这种行动在权威主义的强制形式内把对待贫困和救助责任的新感情,对待失业和游手好闲等经济问题的新态度、新的工作伦理以及对一种将道德义务纳入民法的城市的憧憬组成一个复合体。这些情感观念都是在实行禁闭的城市及其结构形成时期出现的,虽然当时还比较模糊。正是它们赋予这种习俗以某种意义,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古典时期感受和体验疯癫的方式。

    禁闭这种大规模的、贯穿18世纪欧洲的现象,是一种”治安”手段。按照古典时期的严格定义,所谓治安就是使所有那些没有工作就无以生存的人能够和必须工作的手段的总和伏尔泰(voltaire)将要明确提出的问题,早已被科尔伯(colbert)的同时代人提出来了:”既然你们已经将自己确定为一个民族,难道你们还没有发现迫使所有的富人为所有的穷人安排工作的秘密吗?难道你们还不知道这些首要的治安原则吗?”
    在人们赋予禁闭以医疗意义即,或者说,至少在人们以为它具有这种意义以前,之所以需要禁闭,不是出于治疗病人的考虑,而是出于完全不同的考虑。使禁闭成为必要的是一种绝对的劳动要求。在博爱主义想辨认出某种救死扶伤的慈善印记的地方,只存在对游手好闲的谴责。
    让我们回顾“禁闭”的最初时期。1656年4月27日国王敕令导致总医院的创立。从一开始,该机构为自己规定的任务就是制止”成为一切混乱根源的行乞和游手好闲”。实际上,这是自文艺复兴以来为消灭失业、至少消灭行乞而采取的各种重大措施中的最后一着门。1532年,巴黎最高法院决定搜捕乞丐,强迫他们在城市的下水道干活。干活时,俩俩铐在一起。形势很快就发展到极其严重的程度:1534年3月23日的一道命令要求”贫困的学者和其他贫民”必须离开该市,并禁止”在街上对着圣像唱赞美诗”。宗教战争使这种可疑的人群成倍增长,其中包括被逐出家园的农民、遣散的士兵或逃兵、失业工人、穷苦学生以及病人。当亨利四世(henri iv)开始围困巴黎时,该城居民不到十万人,其中三万多是乞丐。17世纪初开始出现经济复兴。当时决定用强制手段来重新安置社会上漂泊不定的失业者。在1606年最高法院的一项法令中,命令在广场上鞭打乞丐,在胳膊上打上烙印,剪短头发,然后将其逐出该城。为防止他们倒流,1607年的法令规定,在该城各城关设立弓箭手队,禁止贫民入城。由于发生了三十年战争(1618-1648),经济复兴的成效部丧失了,行乞和游手好闲问题重新出现。直至该世纪中期,由于捐税不断增加,生产受到阻滞,失业愈益严重。在这个时期,巴黎、里昂和鲁昂先后于1621年、1652年和1639年爆发起义。与此同时,由于出现新的经济结构,原有的劳工社会瓦解一7;随着大工场的发展,行会的权力和权利日益丧失,”总法规”禁止一切工人集会、同盟和”协会”。但是,在许多行业里,行会还是重新组建起来。它们受到起诉,但各地的最高法院似乎不以为然。诺曼底的最高法院就拒绝审判鲁昂的暴动者。无疑,这就是为什么教会出面干涉和指控工人的秘密巫术集会的缘故。索邦神学院于1655年颁布一项命令,宣布所有参加这类邪恶团体的人均犯有”渎圣罪和永罚罪”。
    在严厉的教会与宽容的最高法院之间的无声较量中,总医院的创立当然是最高法院的一个胜利,至少在开始时是这样。无论如何,这是一个新的解决办法。纯粹消极的排斥手段第一次被禁闭手段所取代;失业者不再被驱逐、被惩办;有人对他们负起责任了,国家承担了负担,但他们以付出个人自由为代价。在他们和社会之间建立起一种不言自明的义务体系:他们有被赡养的权利,但是他们必须接受禁闭对肉体和道德的束缚。
    1657年的敕令所针对的正是这样一批不加区别的人:一群没有生活来源、没有社会归宿的人、一个被新的经济发展所排斥而漂泊不定的阶层。该法令在签发后不到两个星期便在各街巷宣读。其中第九条规定:”我们明确禁止一切人(不论其性别、年龄、籍贯、出身,不论其身体状况,即不论健壮或伤残、患病或正在康复、病情能否医治)在巴黎市区或郊区行乞。无论在教堂内外或居民门前、在街上或其他任何地方,无论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无论在白天还是黑夜,行乞均受禁止。……初犯者处以鞭刑,再犯者男性处以划船苦役,女性予以驱逐。”一年后,在1657年5月13日(星期日),皮梯耶的圣路易教堂举行圣灵大弥撒。翌日上午,民兵开始搜捕乞丐,把他们赶进总医院各机构。在关于大恐怖的神话中,民兵被描绘成”总医院的弓箭手”。四年后,萨尔佩特利耶尔收容着1460名妇孺;皮梯耶收容着17岁的男孩98人、女孩897人以及95名妇女;比塞特尔收容着1615名成年男子;萨翁涅利收容着8-13岁的男孩305人;西比昂收容着530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儿。最初,有配偶者即使有困难也不准许被收容。管理部门受命向他们提供救济,让他们留在家中。但是,不久,根据马扎然(mazarin)的特许令,他们可以住进萨尔佩特利耶尔了。总计起来,共有五千到六千人被收容。
    在全欧洲,至少在最初,禁闭都有相同的意义。它是应付17世纪波及整个西方世界的经济危机所采取的措施中的一项。这场危机导致了工资锐减、失业、通货紧缺。这些现象的同时发生很可能是西班牙的一次经济危机造成的。甚至在西欧国家中最为疏远的英国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尽管采取了各种措施来避免失业和减薪,贫困依然在英国蔓延。1806年出现了一个题为《为穷人而悲鸣》的小册子。据认为,它出自德克(thomas dekker)之手。书中强调上述危险,指责公众的漠视态度:”尽管穷人的数量日渐增多,但各方面还在给他们雪上加霜;……许多教区开始关注自己教区的穷人,甚至包括那些强壮的劳力,因为他们将失去工作,……将为了生存而去行乞、偷窃。这个国家正不幸地受到他们的骚扰。”该文担心他们将充斥整个国家,因为他们不能像在欧洲大陆上那样穿越国境进入其他国家。因此该文建议将他们”驱逐和运往纽芬兰以及东、西印度群岛”。1630年,英国国王设立了一个委员会,负责严格执行”贫民法”。同年,该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命令和指示”。它建议起诉乞丐、流浪汉以及一切以游手好闲为生而不为合理的工资工作的人、在小酒馆中胡乱度日的人,依法惩治他们,将他们投入教养院。它要求调查那些携妇挈幼者,查清他们是否举行过婚礼,其子女是否受过洗礼,”因为这些人像野蛮人那样生活,不履行婚礼、葬礼和洗礼。正是这种放肆的自由使许多人乐于流浪。”尽管在该世纪中期英国的经济已开始复苏,但是在克伦威尔门口时代问题仍没有解决。伦敦市长抱怨说:”这些寄生虫成群结伙地出现在这个城市中,骚扰公共秩序、袭击马车、在教堂和私人住宅门前大喊大叫,要求施舍。”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教养院或总医院都被用于收容失业者、懒汉和流民。每当危机发生、贫民数量激增时,这些禁闭所都至少暂时地重新具有最初的经济意义。在18世纪中期,又发生了一次大危机。当时鲁昂和图尔各有一万二千名工人靠行乞为生。里昂的制造业纷纷倒闭。“统领巴黎省和各地法院的”阿尔让松伯爵(count d‘argenson)下令”逮捕王国内的所有乞丐;在巴黎进行搜捕的同时,各地法院在农村执行这一任务,以使他们陷入天罗地网,绝无返回巴黎的可能。”。
    然而,在这些危机之外的时期,禁闭获得另外一种意义。它的压迫功能与一种新的用途结合起来。其功能不再仅仅是禁闭不工作的人,而且还包括给被禁闭者提供工作,使他们对民族繁荣做些贡献。这种周期性功能是很明显的:在就业充分和工资高涨时期,它提供了廉价劳动力;在失业严重时期,它收容了游手好闲者,发挥了防范骚扰和起义的社会保护作用。我们不应忘记,英国的第一批禁闭所出现在最工业化的地区:伍斯特、诺里奇和布里斯托尔;法国的第一个总医院是在里昂开设的,早于巴黎总医院40年;汉堡是德国第一个设立了自己的zuchthaus(监狱)的城市(1620年)。汉堡监狱于1622年颁布的规章是相当严格的。所有的囚徒都必须工作。对他们的工作价值有精确的记录,按其价值的四分之一给他们付酬。因为工作不仅仅是一种消磨时间的手段,所以它必须是一项生产活动。监狱的八名监理制定一个总计划。工头为每个人分派一项工作,并在周末检查完成情况。这种劳动规章直到18世纪末一直生效,因为霍华德依然看到他们”在编织和纺织,在织袜子、亚麻布、粗毛物和呢绒,在切洋苏木和鹿茸。每个壮汉每日切碎洋苏木的定额是45磅。一些人和马围着一架漂洗机干活。那里还有一个铁匠在不停地干活。”德国的各禁闭所都有各自的专业:不来梅、不伦瑞克、慕尼黑、布雷斯劳和柏林的禁闭所以纺纱为主,汉诺威的禁闭所以织布为主。在不来梅和汉堡,囚徒切碎洋苏木。在纽伦堡,囚徒打磨光学玻璃。在海因兹,主要工作是磨面。
    英国的第一批教养院是在一次全面经济衰退时期开设的。1610年的法令仅建议所有的教养院应附设磨坊和织布、梳毛工作间,以使这些吃救济的人有卡可做。但是在1651年以后,因航海条例的实行和商业贴现率的下降,经济形势恢复正常,原来的道德要求就变为经济策略。所有的强壮劳力都被用于实现最大的效益,即部被最便宜地加以利用。当凯里制定布里斯托尔劳动院的方案时,首先提出工作的必要性:”男女贫民……可以用于剥大麻纤维、流纺亚麻、梳理羊毛或棉花。”在历斯特劳动院,他们生产棉布和呢绒,另外还有一个童工工作司。这一切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有人建议,劳动院可以加入当地的工业和市场,理由是其低廉的产品会对销售价格有制约的作用。但是制造商们提出抗议。笛福(daniel defoe)注意到,由于劳动院有强大的竞争力,结果是打着在一个领域里制止贫困的幌子在另一个领域里造成贫困:”这是在剥夺一部分人而给了另一部分人,是在诚实者的工作岗位上安排了一个懒汉,是在迫使勤奋者惶惶然地寻找其他工作来维持家庭。”面对这种竞争的危险,当局便让这种劳动逐渐消亡。靠救济金生活的人甚至再也不能挣到足以维生的报酬;而且常常有必要把他们投入监狱,这样他们至少有免费的口粮。至于感化院的情况,正如霍华德所目睹的,在那里几乎”不干活,或无活可干。囚犯既无工具又无原料,仅仅在懒散、粗野和放荡中打发时间。”
    当巴黎总医院创立时,其意图首先是制止行乞,而不是给被拘留者提供某种职业。但是,科尔伯似乎与当时某些英国人一样,把劳动自救视为一项消除失业的措施和一种对制造业发展的刺激。在外省,监理们都以为慈善院有某种经济意义。“凡是有劳动能力的穷人都必须在工作日干活。这样才能避免万恶之源——游手好闲,同时也使他们习惯于诚实的劳动,并能挣得维持生活的一部分衣食。”
    有时候,甚至做出某些安排,允许私人企业家使用收容院的人力来为他们牟利。譬如,根据1708年的一项协议,某企业家应向蒂勒的慈善院提供羊毛、肥皂和煤,而该院则以梳纺好的羊毛作为回报。其利润由该企业家和该院分享。在巴黎,人们甚至几次试图把总医院的建筑改造成工厂。如果1790年的一部匿名《回忆录》的内容属实的话,那么,在皮梯耶,曾经试着生产”各种能向首都提供的产品”;最后,”万般无奈,只得生产成本最低的一种花边绦带”。在其他地方,这种努力也同样很少收到成效。在比塞特尔曾做了各种尝试:生产细线和粗绳,磨光镜面等。尤其著名的是1781年尝试的”大井”,即用囚徒代替马来车水,几组囚徒从早晨五点轮流干到晚上八点。”人们出于什么理由决定安排这种不可思议的工作?是为了节约还是仅仅为了让囚徒忙碌?如果出于后一种考虑,让他们从事既有益于他们又有益于医院的工作不是更好吗?如果是为了节约,我们难以理解。”在整个18世纪,科尔伯想赋予总医院的那种经济意义愈益减弱了。这个强制劳动中心日益变为游手好闲的特权场所。大革命时期的人会一再质问:”是什么造成了比塞特尔的混乱?”他们也会提供17世纪已经给出的答案:”是游手好闲。消除它的手段是什么?是工作。”
    古典时期以一种含混的态度来使用禁闭,使其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它被用于吸收失业,至少消除其最明显的社会后果。另一方面,在成本可能变得太高时,它被用于控制成本。也就是说,它对劳动力市场和生产成本交替发生作用。但是,从结果上看,禁闭所似乎并不能有效地发挥人们所期待的双重作用。如果它们吸收了失业者,这主要是为了掩盖他们的贫困,以避免造成恶劣的社会或政治后果的骚动。但是当失业者被赶进强制劳动车间时,邻近地区或类似地区的失业就会激增。至于对生产成本的影响也只能是虚假的,因为按照禁闭本身的费用来计算,这种产品的市场价格与制造成本是不成比例的。

    如果单纯按照禁闭所的实用价值来衡量,那么禁闭所的创立应视为一种失败。在19世纪初,作为穷人收容中心和穷人监狱,它们在欧洲普遍消失了。这就证明了它们的彻底失败,表明它们是工业化初期很笨拙地提出的一种暂时性的、无效的救治措施和社会防范措施。然而,正是在这种失败中,古典时期进行了一项不可约减的实验。今天看来是某种生产与成本的拙劣的辩证关系,在当时则具有其现实意义,即包括着某种劳动伦理意识。在这种意识中,经济机制的困境变得无足轻重,反而有利于肯定某种价值。
    在工业世界的这个最初阶段,劳动似乎同它将引起的问题毫无关联;相反,它被视为一种消除各种贫困的通用办法,一剂万应灵药。劳动和贫困被置于一种简单的对立关系和反比例关系中。按照古典时期的解释,劳动所具有的消除贫困的力量和特点,与其说是源于其生产能力,不如说更多地源于某种道德魅力。劳动的效力之所以被承认,是因为它以某种道德升华为基础。自从人类堕落以后,人类就把劳动视为一种苦修,指望它具有赎罪的力量。不是某种自然法则,而是某种诅咒的效力迫使人们劳动。如果人类游手好闲,致使大地沉睡不醒、不结果实,那么大地是没有罪过的。“土地没有罪过。如果它受到咒骂,那是耕作它的堕落的人造成的。除非投入力量和持续不断地劳动,否则不可能从它那里获得果实,尤其是最必需的果实。
    劳动的义务与任何对自然的信念毫无关联;甚至与那种模糊地相信土地会报答人的劳动的信念也无关系。天主教思想家以及新教徒们经常重复的主题是,劳动并不产生自己的果实。加尔文(Calvin)告诫说:”我们绝不可认为,如果人们警觉而灵巧,如果人们忠实地履行了义务,那么人们就能使自己的土地物产丰富。统治万物的乃是上帝的恩惠。”如果上帝不以无限的仁慈插手其中的话,劳动会无所收获。对此,鲍须埃(bossuet)也予以承认:”我们对劳动后的丰收和独特果实的希望,每时每刻都可能落空。我们指靠着变化无常的上天发慈悲,普降甘露滋润禾苗。”如果没有上帝的特殊恩惠,大自然绝不必然给劳动以回报。尽管如此,不可靠的劳动依然是十分严格的义务:这种义务不是自然的综合体,而是道德综合体。穷人不想”折磨土地”,而是坐等上帝的帮助,因为上帝曾允诺供养天l的飞禽。这种穷人是在违抗圣经的戒律:”不可试探上帝”。不愿工作不就意味着加尔文所说的”妄图试探上帝的力量”吗?这是在强求出现奇迹川。其实,作为对人的劳动的奖赏,奇迹每日都在降临人间。如果劳动并非铭刻在自然法中,那么它就是在人世的秩序中发展起来的。这就是为什么说游手好闲就是造反的理由。在某种意义上,游手好闲是最恶劣的行为,因为它像在伊甸园里那样等待着自然的施舍,强求某种仁慈,而人类自亚当以来已无权提出这种要求。在堕落之前,傲慢是人类犯下的罪孽。自堕落之后,游手好闲是人类傲慢的最极端表现。这是荒唐地以贫困为自豪。在我们这个世界中,凡是野草丛生的土地,游手好闲乃最大的祸根。在中世纪,最大的罪孽是傲慢。按照赫伊津哈的说法,在文艺复兴初期,最大的罪孽是贪婪,即但丁(dame)所说的cicca cupidigia[无所不贪]。而17世纪的全部文献都宣告,懒散取得该死的胜利,懒散领导和压倒了一切恶习。我们不应忘记,按照创办总医院的敕令,总医院应该制止”成为一切混乱根源的行乞和游手好闲”。布尔达罗门支持那些对懒散–堕落的人类的可悲傲慢–的谴责。他说:”那么,混乱的游手好闲生活意味着什么呢?圣安布罗斯(saint-ambrose)回答道,它的真正含义是这个创造物对上帝的第二次反叛。”这样,禁闭所的劳动便获得了道德意义:因为懒散已成为一种最坏的反叛方式,所以必须强制游手好闲者工作,用一种无休止的、不带来任何利益或利润的劳动来打发时间。
    正是在某种劳动体验中,形成了这种经济和道德交融的禁闭要求。在古典世界里,劳动和游手好闲之间划出了一条分界线。这种划分取代了对麻疯病的排斥。不论是在地理分布图上还是在道德领域中,贫民收容院取代了麻疯病院。旧的社会排斥习俗复活了,但转到生产和商业领域里。正是在这些必然产生和蔑视游手好闲的地方,在从劳动法则中提取出道德升华的社会所发明的空间,疯癫将要出现,而且很快便会扩展开,将这些地方吞并。总有一天,它会凭借某种非常古老、非常模糊的继承权,占有这些不事生产的游手好闲领域。19世纪的人将会同意,甚至会坚决主张,把150年前人们力图用以关押贫民、流浪汉和失业者的地方转让给疯人,而且仅仅转让给他们。
    在取缔游手好闲时将疯人也包容在内,这一点并非无足轻重。从一开始,疯人就与贫民并列,与游手好闲者并列(不论游手好闲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同那些人一样,疯人也要服从强制劳动的规章。而实际上,在这种统一的强制中,他们一再地表现出他们的独特之处。在工作间里,他们明显地与众不同,因为他们没有工作能力,不能跟上集体生活的节奏。18世纪,人们发现必须为精神不健全者提供一种特殊制度。这种必要性和大革命前夕发生的禁闭大危机,是同在劳动的普遍要求中所获得的对疯癫的体验相联系的。人们并不是到了17世纪才”关押”疯人,但是,正是在这个时期人们才开始把他们和一大批被认定属于同类的人”禁闭”和”拘留”在一起。直至文艺复兴时期,对疯癫的情感还是与天马行空的想像联系在一起。到了古典时期,人们第一次通过对游手好闲的谴责和在一种由劳动社会所担保的社会内涵中来认识疯癫。劳动社会获得了一种实行隔离的道德权力,使它能够驱逐各种社会垃圾,就像是把它们驱逐到另一个世界。正是在劳动的神圣权力所圈定的”另一个世界”里,疯癫将取得我们现在认为属于它的地位。如果说,在古典时期的疯癫中有什么指涉着另外的地方,”另外的东西”,那么其原因已不在于疯人是来自那个非理性的世界,带有非理性的烙印,而在于他自愿地越出资产阶级秩序的雷池,置身于其神圣的伦理界限之外。
    实际上,禁闭的实践与必须工作的主张之间的关系不是由经济条件规定的。远非如此。是一种道德观念维系和推动着这种关系。当(英国)商业部发表关于贫民问题的报告、提出“使之变成对社会有用之人”的措施时,报告清楚地指出,贫困的根源既不是商品鹰之也不是失业,而是“纪律松懈和道德败坏”。(法国)1657年的敕令也充满了道德谴责和惊恐不安。”由于对各种犯罪的过分宽容,乞丐的自由放任已超过了限度。如果他们依然不受惩罚的话,上帝就会诅咒这个国家。”这种”自由放任”不是与那种与伟大的劳动法则相关的东西,而是一种道德上的自由放任:”从事慈善工作的人从经验中得知,他们之中许多人未婚而同居,他们的子女有许多未受过洗礼,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味于宗教,蔑视圣事,屡屡犯罪。”因此,总医院从外表上并不仅仅是老弱病残者的收容所。它后来也不仅仅是强制劳动集中营。它还是一个道德机构,负责惩治某种道德”阻滞”,这种”阻滞慨不能受到法庭审判,也不能单纯靠苦修来医治。总医院具有一种道德地位。它的监理们负有道德责任,同时被授权学有各种司法机构和压迫手段。”他们有命令、管理、商业、警察、司法和惩治的权力”;为了完成这一任务,他们可以使用”火刑柱、镣铐、监狱和地牢”。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工作义务就取得了既是伦理实践又是道德保障的意义。它将成为禁欲苦行(askesis)、成为惩罚,成为某种心态的表征。凡是能够和愿意工作的囚徒都将获释,其原因与其说是他已再度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不如说是他再次在人类生存的伟大道德公约上签了字。1684年4月的一项法令规定,在总医院内设立一个收容25岁以下少男少女的部门,在该部门里,每日大部分时间必须工作,还必须辅以”读讲宗教著作”。但是,按照规定,这种工作完全是约束性的,没有任何生产的考虑:”应该在他们的体力和状况所允许的限度内让他们尽可能长时间地、辛苦地工作。”根据他们在这最初活动中的积极态度”判断他们改过自新的愿望”。然后才能教他们学习一门”适合他们性别和禀赋”的职业。最后,凡有过失”都将受到总监认为适当的惩罚,如减少粥食、增加劳动、禁闭以及该医院通用的其他惩罚手段。”读了《萨尔佩特利耶尔圣路易医院日常生活条例》后,就完全能够懂得,劳动规定是作为道德改造和约束的一种练习而被制度化。如果说这种规定没有揭示出禁闭的根本意义的话,那么它至少揭示了禁闭的基本理由。
    发明一个强制场所,使用行政措施进行道德训诫,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在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一批将道德义务和民法组合在一起的、令人瞠目的道德机构。各国的法律将不再容忍心灵的混乱。虽然,在欧洲文化中,道德错误,甚至完全私人性的错误,被视为对社会成文法或习惯法的冒犯,这并不是第一次。但是,在古典时期的大禁闭中,最基本的也是最新的特点在于,人们被禁闭在纯粹道德的城市中,在那里,毫不妥协、毫无保留地用严厉的肉体强制来实行统治心灵的法律。道德自愿地像商业或经济那样接受行政管理。
    于是我们便看到,在绝对君主制的机构中——在这些长期以来一直成为其专横权力的象征的机构中,铭刻着资产阶级和继之而来的共和主义的重要思想;美德也是一种国家大事,可以用法令来振兴美德,可以设立权力机构来确保美德受到尊重。禁闭的围墙实际上是把17世纪资产阶级的良心开始憧憬的道德城市中的消极因素圈封起来。这种道德城市是为那些从一开始便唯恐避之不及的人设立的,因为在那里正当的统治完全凭借着不许上诉的暴力来维持。这是一样美德的统治,在那里人人自危,对奉行美德的唯一回报(美德本身也就是报酬)就是避开了惩罚。在这个资产阶级城市的阴影笼罩之下诞生了这种奇怪的美德共和国。它是用暴力强加给所有被疑为有罪的人的。它是古典时期资产阶级的伟大梦想和严重偏见的底面:国家法律和心灵法律最终合二为一。”让我们的政治家们停止他们的计算吧,……让他们彻底懂得,金钱可以支配、切,但不能支配道德和公民。
    看上去,难道不正是这种梦想素绕在汉堡禁闭所的创建者们的心头吗?有一位监理希望看到“在这所教养院所教导的一切都完全符合宗教和道德义务。……教师应该用宗教来教诲儿童,在合适的时候鼓励他们学习和背诵圣经的段落。他还应教他们学习读写和计算,教他们学会用文雅举止对待参观者、他应该负责让他们井然有序地参加宗教仪式。”’在英国,劳动院的条例用很大篇搞规定道德监督和宗教教育。譬如,普利茅斯劳动院指定一名教师来贯彻“虔诚、庄重和谨慎”三项要求。在每日早晚的规定时间,由他主持祷告。每个星期六下午和节假日,他要向被收容者们发表讲话,“根据英国国教教义,用新教的基本内容”规劝和教诲他们。不论在汉堡还是在普利茅斯,不论是教养院还是劳动院,在整个欧洲的新教地区都建立起道德秩序的堡垒。在那些地方灌输着宗教和各种有利于国家安宁的东西。
    在天主教国家,目标是同样的,但是正如圣文森的工作所显示的,其宗教烙印较为明显一点。“将这些人迁移至此,避开世界风暴,与世隔绝,成为被救济考,其主要目的完全是为了使他们不受罪恶支配,不致成为遭受天罚的罪人,完全是为了使他们在这个世界和来世心满意足地享受欢乐,使他们在这个世界中尽其所能地礼拜上帝。……我们沉痛地从经验中得知,今日的青年人之所以迷乱,其原因在于缺乏宗教教育和宗教谦卑,他们宁愿顺从自己的邪恶意愿而不服从上帝的神圣启示和父母的谆谆教诲。”因此,必须将这些人从那个诱使其弱点发展为罪恶的世界中拯救出来,召回到一个与世隔绝、只有“护卫天使”陪伴的地方。护卫天使的化身就是每日出现的监护者。监护者“给了他们像护卫天使在冥冥中给予的那种帮助,即教诲他们,安慰他们,拯救他们。”在(法国)天主教会慈善院里,主要精力放在生活和良心的整顿上。在18世纪,这一点愈益明确地成为禁闭的理由。1765年,梯耶里堡的慈善院制定了新的规章,明确规定”副院长每星期至少逐个会见所有的被救济者一次,安慰他们,鼓励他们,并了解他们是否受到应有的待遇。下属官员则应每日这样做。”
    所有这些道德秩序监狱都会有霍华德在美因茨教养院还能看到的警言:“野兽尚且能被锁链制服,管教迷途的人更不必悲观失望。”正如在新教国家中那样,对于天主教会来说,禁闭以一种权威主义模式体现了社会幸福的神话:这是一个浸透宗教原则的治安秩序,也是一种用治安条例及其强制手段来使自己的要求得到无限满足的宗教。在这些机构中,人们力图证明这种秩序足以实现美德。在这个意义上,禁闭既掩盖了政府的非世俗意图,又掩盖了宗教的现世政治活动。作为专制综合体的一个成果,它被置于一个广阔的空间中,这个空间将上帝的花园同被逐出天堂的人们自己建成的城市隔开。古典时期的禁闭所成为“治安”的一个浓缩的象征。“治安”认为自身就是建设完美城市的世俗宗教。

    禁闭是17世纪创造的一种制度。它从一开始便获得一种重要意义,从而使它与中世纪的囚禁毫无关联。作为一种经济措施和一种社会防范措施,它是一项发明。然而,在疯癫的历史上,它标志着一个决定性时刻:此时人们从贫困、没有工作能力、没有与群体融合的能力的社会角度来认识疯癫;此时,疯癫开始被列为城市的问题。贫困的新意义,工作义务的重要性以及所有与劳动相关的伦理价值,最终决定了人们对疯癫的体验,改变了其历程。
    有一种情感诞生了。它划出一道界限,安放下一块基石。它选择了唯一的方案:放逐。在古典社会的现实空间里保留了一个中立区,一个中止了现实城市生活的空白地。在这里,秩序不再会随便地遇到混乱,理性也不用试着在那些会躲避它或力图拒绝它的人中取得进展。在这里,理性通过一次预先为它安排好的对狂暴的疯癫的胜利,实行着绝对的统治。这样,疯癫就被从想像的自由王国中强行拖出。它曾凭借想像的自由在文艺复兴的地平线上显赫一时。不久前,它还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李尔王》和《唐吉珂德》中——踉跄挣扎。但是,还不到半个世纪,它就被关押起来.在禁闭城堡中听命于理性、受制于道德戒律,在漫漫黑夜中度日。

    第三章 疯人

    从总医院创立,德国和英国的第一批教养院开设,直至18世纪末,这个理性的时代实行着禁闭政策。被禁闭的人包括道德败坏者、挥霍家产的父辈、放荡的不肖子孙、亵渎神明的人、”想放纵自己”的人和自由思想者。而通过这些相似的形象,这些奇特的同谋犯,这个时代勾画出自己对非理性的体验的轮廓。
    但是,我们在每一个城市中还发现了一大批疯人居民。在巴黎,被拘捕送交总医院的人中有十分之一是“疯子”、“痴呆者”、“精神错乱”者、“神志恍惚”者、“完全疯癫”者。对他们和对其他人没有任何区分。从登记簿看,人们以同样的情感来收容他们,以同样的态度来隔离他们。那些因“道德败坏”或因“虐待妻子”和几次自杀未遂而被送入该院的人,究竟是病人,还是罪犯,还是疯子,这个问题我们留给医学考古学去研究。
    然而,不应忘记的是,这些“疯子”在禁闭世界中占据着一个特殊位置。他们的地位不仅仅是囚徒。在一般的对待非理性的情感中,对待疯癫似乎有一种特殊的调子。这种情调被用于所谓的疯子、精神错乱者、神志不清者、痴呆者和不能自制者(这些称呼没有严格的语义差异)身上。
    这种特殊情感描绘出这个非理性世界中的疯癫的特征。它首先涉及到丑闻。在最一般的情况下,禁闭是出于避免丑闻的愿望,至少可以以此为理由。由此也表明了罪恶意识的某种重要变化。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允许各种无理智自由地展示于光天化日之下。公众的义愤能使罪恶具有儆戒和赎罪的力量。在15世纪,雷斯被指控为”异端、叛教者、巫师、鸡好者、召唤魔鬼者、占卜者、谋杀无事者、偶像崇拜者、离经叛道者”。他本人在法庭外的忏悔中承认自己犯下”足以造成血流成河”的罪行。他在法庭上用拉丁文重复了自己的供词,然后主动要求:”该自白书应用世俗语言公之于众,因为大多数人不懂拉丁文。让公众知道他因上述过失而羞愧,以使他更容易获得宽恕、获得上帝的慈悲。”在公开审判时,他被要求当众做出同样的自白:”法庭庭长要求他详细陈述案情,他因此受到的羞辱将能减轻以后受到的惩罚。”直至17世纪,即使是最粗暴最残忍的罪恶,也不会不公之于众便加以处置和惩罚。光明正大的忏悔和惩罚完全可以抵消产生罪恶的黑暗。在做出消灭罪恶的结论之前,必须使罪恶受到公开的供认和展示。这样才能完成罪恶的全部历程。
    相反,禁闭显示了某种将非人的罪恶完全视为耻辱的良心。罪恶在某些方面具有传染力,具有制造丑闻的力量,公之于众反而使其无限繁衍。只有遗忘才能制止它们。譬如,在一个投毒案件中,庞查尔特兰不是命令进行一次公开的审讯,而是指示由一个收容所秘密处理:“由于该案涉及巴黎的许多人,国王认为不应该将如此之多的人送交审判,其中许多人并不知道自己在犯罪,另外有些人只是因为好玩才这样做。陛下如此决定是因为他相信有些罪行应完全被人遗忘。”除了防止带坏世风外,为了家族或宗教的名誉也足以将一个人送进禁闭所。譬如,有一名教士被送进圣拉扎尔:“人们如此热衷于维护宗教和僧侣的名誉,因此不把这样的教士藏匿起来是不行的。”印甚至到18世纪晚期,马尔塞布还认为,禁闭是家庭设法避免耻辱的一种权利。”人们所说的卑鄙行为属于公共秩序所不能容忍的那些行为之列。……看来,为了一个家庭的名誉,因其恶习而使亲属蒙受耻辱的人应该从社会中消失。”相反,当造成丑闻的危险消失、家族或教会的名誉不会受到玷污时,就可以将人释放。修道院长巴尔日德受到长期禁闭。他百般恳求,也不能获释。但到了年老体衰时,便不会有丑闻了。阿尔让松写道:”此外,他已多年瘫痪,不能写作,甚至不能签名。我认为,出于公正和仁慈,应该将他释放。”所有与非理性沾边的罪恶,都应密藏起来。古典时代因这种非人性存在而感到耻辱,而这种感情是文艺复兴时期所没有的。

    然而,在这种掩盖之中有一个例外,即对疯人例外。毫无疑问,展示疯子是中世纪的一个非常古老的风俗。德国的某些疯人塔装有栅窗,让人们可以看到锁在里面的疯人。这些疯人成为城关的一景。奇怪的是,当收容院的大门紧闭之后,这种风俗并没有消失。相反,它继续发展,几乎成为巴黎和伦敦的一种有特色的制度。迟至1815年,据一份提交(英国)国会下院的报告说,伯利恒医院在每个星期日展览精神病人,参观费为一便主。展览收入每年高达近四百镑。这就是说每年参观者多达九万六千人次。在法国,迄大革命为止,游览比塞特尔、参观疯子一直是巴黎波希米亚区资产阶级的周末娱乐项目之一。米拉波(mirabeau)在《一个英国人的游记》中报道,比塞特尔的疯人”像稀有动物一样”展示给”愿意付一个硬币的大傻瓜”看。管理员展览疯人就像圣日耳曼区市场上耍猴人让猴子做各种表演一样指。有些管理员因善于使疯人表演舞蹈和杂技而闻名,当然也稍稍挥舞鞭子。18世纪末,唯一的改善是:允许疯人展览疯人。似乎疯癫负有证实自己的责任。”我们不必责备人性。这位英国旅游者的看法是对的:展览疯人的作法超出了最冷酷的人性。我们也早就这样说过。但是,凡有困境必有出路。正是疯人自己在清醒的片刻受托展示自己的同伴。后者也表示赞同。于是这些不幸者的管理人便坐收表演的盈利,而自己却从未降低到冷酷无情的水准。”在这里,疯癫打破了收容所的沉寂而成为一种表演,从而变成一种娱乐公众的公开丑闻。非理性被隐匿在禁闭所的沉寂中,但疯癫继续出现在这个世界的舞台上,而且比以往更耸人听闻。在法兰西第一帝国时期,它很快达到了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从未达到的地步。过去蓝舰兄弟曾摹仿疯人进行表演,而现在有血有肉的疯癫自己登台表演。在19世纪初,沙朗通的监理库尔米埃(coumier)组织了引起轰动的演出,有时让疯人担当演员的角色,有时让他们担当观众的角色。”这些参加业余演出的疯子成为轻浮的、不负责任的乃至恶毒的公众的观赏对象。这些不幸者的古怪表现及其境遇引起观众的嘲笑和侮辱性怜悯。”疯癫变成这个世界的纯粹景观。这个世界正愈益受到萨德的影响,正成为某种信心十足的理性的良知的一种消遣,直至19世纪初,使鲁瓦耶?科拉尔大为愤慨的是,疯人依然是怪物–所谓怪物就词源意义而言,就是被展示的东西。

    禁闭将非理性隐匿起来,从而泄露了非理性的耻辱。但是它公开地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疯癫,集中于疯癫。如果说,在对待非理性时,其主旨是避免丑闻,那么在对待疯癫时,其目的则是将其组织起来。这里有一个奇怪的矛盾:古典时期用一种全面的非理性经验把疯癫包围起来,重新接纳了它的各种特殊形态。(这些特殊形态是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明确地加以区分的,并使之进入普遍意识,在这种意识中疯癫可以同任何一种非理性形态相结合。)与此同时,古典时期给疯癫打上了一个特殊的记号:这个记号不是疾病的记号而是受到赞美的丑闻的记号。然而,在18世纪有组织地展览疯癫与文艺复兴时期自由地显示疯癫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在文艺复兴时期,疯癫无所不在,透过它的形象或它的威胁与各种经验混合在一起。在古典时期,疯癫被隔着栅栏展示。凡是在它出现的地方,它都被隔开一段距离,受到某种理性的监督。这种理性不再认为自己与之有任何联系,不允许自己与之有过于相似之处。疯癫变成某种供观看的东西,不再是人自身包含的怪物,而是具有奇特生理机制的动物,是人类长期受其压制的兽性。”我很容易想像一个无手、无脚、无头的人(说头比脚更不可或缺只是经验之谈)。但是我无法想像一个没有思想的人。那样的人应该是一块石头或一只野兽。”

    德波尔特(desportes)在《关于照看疯人问题的报告》中描述了18世纪末比塞特尔的单人囚室:”这些不幸者的全部家具就是这个草垫。他躺下时,头、脚和身子都贴着墙。石缝里滴出的水浸透他全身,使他不能安睡。”关于萨尔佩特利耶尔的单人囚室,他写道:”冬天一到,这个地方更可怕,更经常地造成死亡。当塞纳河水上涨时,这些与下水道处于同一水平的小囚室不仅更有损健康,而且更糟糕的是,它们变成大批老鼠的避难所。每到夜晚,它们就袭击在此禁闭的不幸者,咬能咬到的任何人。那些疯女人的手、脚、脸都被咬破。这种伤害很严重,已有几人因此而死亡。”不过,这些地牢和单人囚室长期以来都是为最危险、最狂暴的疯子准备的。如果他们安静下来,如果他们不使其他人感到恐惧,他们就被塞进大小不同的病室。图克最活跃的追随者之一希金斯(godfrev higgins)作为一个志愿检查员,花了二十镑获得参观约克收容所的权利。在参观时,他发现一个被精心遮蔽的门,在门后发现一个长宽均不足八英尺的房间。晚上这里挤着13个妇女。白天她们在另一间并不大多少的房间活动。

    特别危险的疯子会受到某种方法的约束。这种方法不具有惩罚性质,而仅仅旨在将狂暴的疯人固定在很小的活动范围里。这种人一般被锁在墙边或床上。在伯利恒医院,狂暴的疯女人被套上脚钦,固定在一个长廊的墙边。她们只穿一件上市长袍。在贝斯纳尔格林医院,一个乱打乱闹的女人被放在猪圈里,手脚都被捆住。发作平息后,她被捆在床上,身上只盖一条床单。当允许她稍微行动时,在她两腿间放了一根铁条,一头连着脚镣,一头连着手铐。图克在《关于穷苦疯人状况的报告》中详细描述了伯利恒医院发明的控制公认危险的疯人的复杂方法:疯人被锁在一根从墙的另一侧伸过来的长链上,这样管理员就可以从外面指挥他的活动。他的脖颈也套上一个铁环,这个铁环由一根短链与另一个铁环联在一起,后一个铁环套在一根垂直固定在地面和天花板的铁棍上。当伯利恒医院开始改革时,人们发现在这间囚室里有一个人被这样关了12年。

    当实践活动达到如此极端的程度时,事情就很清楚了:这些做法既不是惩罚的欲望所激发的,也不是改造的职责所导致的。“悔过自新”的观念与这种制度毫不沾边。但是,有某种背性形像困扰着这个时期的医院。疯癫借用了野兽的面孔。那些被铁链挂在困室墙边的人不再是精神错乱的人,而是被某种狂暴本性捏住的野兽;似乎疯癫发展到了极点便超出了包容其最脆弱形态的道德失常范围,而借助于某种突发的力量与纳粹的兽性发作结合在一起。这种兽性模式在收容院很流行,从而使收容院具有一种囚笼的形象,一种动物园的外观。科盖尔在描述18世纪末的萨尔佩特利耶尔时写道:”狂暴发作的疯女人像狗一样拴各囚室门上。有一个铁栅长席将其与管理员和参观者隔开。通过铁栅给她们送进食品和睡觉用的稻草。用扒子把她们周围的污物清扫出来。”在南特的医院里,这种动物园是由一个个各笼组成的。埃斯基罗尔(es-quirol)以前从未见过”用这么多的锁、门栓、铁条来锁囚定的门。…阿旁的一个小窗口也装有铁条和窗板。小窗口分有一根固定在墙上的铁链。铁饭的一端有一个木椎形状的铁容器。这是用于通过铁窗递送食品的。”1814年,福德雷(franco。s-emmanuel fodere)在斯特拉堡医院发现了一种精心制造的囚笼;”为了对付惹事生*和污秽不湛的疯人,在大病室的角落设置了一种只能容下一个中等身材的人的囚笼,或者说是小木屋。”这种囚笼以木栅为底,底部与地面间隔十五厘米,木搬上铺了一些革,”疯人赤裸着或几乎赤裸着躺在上面进食和大小便。”

    可以肯定,这是一种对付疯子狂乱发作的安全制度。这种发作主要被看作一种对社会的威胁。但是,十分重要的是,这是从兽性发作的角度来考虑的。“不把疯人当作人来对待”这一否定性事实却有着肯定性内容:这种非人道的冷漠实际上包含着某种萦绕于怀的价值,它植根于传统的恐惧。自古代以来,尤其自中世纪以来,这种恐惧就使动物界具有不可思议的日常特征、令人战栗的怪异形象和无法倾吐的焦躁。但是,这种在想像中与疯癫观念形影不离的对兽性的恐惧,其含义已与两三个世纪前大不相同。动物的变形形象不再是地狱权力的显性标志,也不再是某种旁门左道的炼丹术的产物。人身上的兽性不再具有作为另一个世界标志的价值。它已变成人的疯癫,人处于自然状态的疯癫,只与自己有关。这种以疯癫形式发泄出来的兽性使人失去其特有的人性。它并不把人转交给其他力量,而只是使人完全处于自己的自然状态(本性)。对于古典主义来说,最彻底的疯癫乃是人与自己的兽性的直接关系,毫不涉及其他,也无药可救。

    从进化的远景来看,表现为疯癫的兽性总有一天会被视为疾病的征状、甚至疾病的本质。但是在古典时期,它所表现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疯人不是病人。实际上,兽性使疯人免于人身上脆弱、不稳定、不健康因素的伤害。疯癫时的那种顽强的兽性,以及从鲁莽的野兽界借来的愚钝,使疯人能够忍受饥饿、高温、寒冷和疼痛。直至18世纪末,一般人都认为,疯子能够承受生活中不可想像的苦难。他们不需要保护,不需要保暖御寒。1811年,图克参观(英国)南部的一个劳动院时看到,单人囚室仅在门上有很小的栅窗让阳光投射进来。囚室中的妇女均赤身裸体。当时”气温很低。头天晚间温度计的读数是零下18度。其中有一名妇女躺在疏稀的麦草上,身上没有盖任何东西”。疯人的这种野兽般的耐寒能力也是皮内尔所信奉的一个医学定论。他经常称赞”某些男女疯子能够持续地和泰然地承受长时间的严寒。共和三年雪月的若干天,温度计的读数是零下10度、11度,甚至零下16度。而比塞特尔医院的一个疯人竟然不愿盖毛毯,一直坐在结冰的囚室地面上。早上刚刚打开他的门,他就穿着衬衫跑到院子里,抓起一大把冰雪压在胸部,高兴地看着冰雪融化。”当疯癫发展到野兽般的狂暴时,它能使人免受疾病的伤害。它赋予人某种免疫力,就像大自然预先赋予野兽某种免疫力一样。奇怪的是,疯人的理智紊乱使之回归兽性,但因此而受到大自然的直接恩惠。

    这就是为什么极端的疯癫从来很少与医学相联系。它也不可能与改造教养领域有关联。摆脱束缚的兽性只能用纪律和残忍来驾驭。18世纪,兽性疯人的观念在个别人的尝试中得到实际体现。这些人试图对疯子进行某种强制教育。皮内尔提到了”法国南部一所非常著名的修道院”的例子。在那里,对狂躁的疯人下达”改邪归正的严格命令”。如果他拒不上床睡觉或花饭,他将”受到警告:他若坚持错误将在第二天受到鞭打十下的惩罚。”相反,如果他顺从的话,他就被允许”在餐厅用餐,坐在实施纪律者身边”,但是他老稍有不规矩之处,便会立刻受到警告,”会被用教鞭打手指”。这样,由于使用了某种奇怪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可以解释所有这些”不人道”的禁闭实践–疯癫的自由兽性只能被这样的纪律来驯服,即不是把兽性提高到人性,而是使人回到自己身上的纯粹兽性。疯癫泄露了兽性的秘密:兽性就是它的真相,在某种程度上,它只能再回到兽性中。将近18世纪中期,苏格兰北部的一个农夫曾名扬一时。据说他能医治精神错乱。皮内尔曾附带说到,这位教皇式人物具有海格立斯(hercules)的体魄?”他的方法是强迫疯人从事最艰难的农业劳动,像使用牲畜、使用仆人一样使用他们。他们稍有反抗便会遭到一顿毒打,从而迫使他们最终彻底屈服。”疯癫在还原为背性的过程中既发现了自己的真相,又获得了治疗。当疯人变成一只野兽时,人身上兽性的显现–这种显现构成疯癫的丑闻-一被消灭了。不是兽性被压制了,而是人本身被消灭了。在变成牲畜的人那里,非理性听从着理智及其命令,于是疯癫被治愈了,因为它在某种东西中被异化了,这种东西就是它的真相。

    将来总有一天会从这种疯癫的兽性中推导出一种机械心理学的思想以及这样一种观念,即认为疯癫的种种形态可以归因于动物生命的伟大结构。但是在厂和18世纪,将自己的面孔借给疯癫的兽性丝毫没有使自己的表现形态具有一种决定论性质。相反,它将疯癫置于一个可以无所限制地狂乱的不可预知的自由领域。如果说决定论能对它有所影响的话,那么这种影响是在限制、惩罚和纪律的形态里。疯癫通过兽性不是与伟大的自然法、生命法结合起来,而是与千姿百态的寓言动物结合起来。但是,与中世纪流行的那种禽畜动物不同。后者用很多象征形象来图解邪恶的各种形态,而前者是一群抽象的寓言动物。在这里,邪恶不再有奇异的身躯,我们能领悟到的只是它的最极端形式,即野兽的真相。这是一种没有内容的真理。邪恶摆脱了它的丰富肖像,目的在于只保存一种普遍的威慑力,这是一种兽性的隐秘威胁。它潜伏着,在某个时刻突然释放出狂暴的理由、疯癫狂乱的真相。尽管当时有人试图建构一种实证的动物学,但是这种认为兽性是疯癫的自然巢穴的顽固念头始终盘踞着古典时期的那个阴森角落。正是这种念头造成了一种意象,从而导致所有的禁闭实践及其种种最奇特的野蛮性。

    毫无疑问,将疯癫观念,同肖像式的人与兽的关系联系起来,对于西方文化一直是极其重要的。从一开始,西方文化就不认为动物参与了全部自然、参与了它的理智和秩序。那种观念是后来才有的,而且长佩以来只存留在西方文化的表面。或许它从未渗透进深层的想像领域。实际上,经过认真的研究就会发现,动物属于一种反自然,一种威胁着自然秩序、以其狂乱威胁着启然的积极理智的消极否定方面。劳特列阿蒙的著作就证明了这一点。按照西方人的定义,西方人两千多年来作为一种理性动物生活着。为什么这个事实就应该必然意味着他们承认理性和兽性可能有一个共同的秩序?为什么按照这个定义他们应该必然把自己放在自然的肯定方面?如果抛开亚里士多德的本意,难道我们不能认为,对于西方来说,这神“理性动物”长期以来一直是一种尺度,用以衡量理性的自由在非理性的巢穴运作的方式——那种非理性偏离理性直至构成理性的反题?从这时起哲学变成了人类学,人们力求在一种完整的自然中确认自己,动物也失去了其否定力量,从而成为自然的决定论和人的理性之间的一种积极的进化形式。“理性动物”的公式现在已经完全改变了其含义。它所暗示的作为全部理性根源的非理性完全消失了。从此,疯癫必须服从人的决定论,人则被视为其兽性的自然存在。在古典时期,如果说使科学和医学分析确如下文将谈到的那样力求使疯癫立足于这种自然机制中,那么,对待疯人的实际做法则足以证明,疯癫依然被包容在反自然的狂暴兽性中。

    总之,禁闭加以来大的正是这种疯癫的兽性,同时它又力求避免无理智者的非道德所必然带来的耻辱。这就揭示了古典时期在疯癫和其他非理性形态之间所规定的距离,虽然从某种观点看,它们以前是被视为同一的或相通的。如果整个非理性领域都被压制得沉默不语,唯有疯癫可以自由表达其丑闻,那么非理性的整体所不能表达的而它能告诉人们的是什么呢?疯人的各种狂乱的意义——不可能在其他被收容者的、或许更明智的言谈中找的意义——是什么呢?也就是说,在哪个方面疯癫具有更独特的意义呢?

    从17世纪起,最一般意义的非理性就不再具有更多的教训价值。文艺复兴时期仍很常见的理性的那种危险的可转换性正在被遗忘,它的丑闻正在消失。属于文艺复兴时期基督教经验的十字架的疯癫的重大主题,在17世纪开始消失,尽管还有詹森主义和帕斯卡的著作。更确切地说,它继续存在着,但是改变了甚至在某种意义上颠倒了自己的含义。它不再要求人类理性放弃骄傲和自信以沉湎于牺牲的伟大非理性之中。当古典时期的基督教谈到十字架上的疯癫时,仅仅是为了羞辱虚假的理性,给永恒的真理之光增添光辉。肉身显灵的上帝的疯癫只不过是尘世间非理性的人所不能辨认的一种智慧。”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是这个世界的耻辱,在当时人们的眼中他是愚昧和疯癫的体现。”但是,这个世界后来被基督教征服了,上帝的意旨通过这种历史的曲折和人们的疯癫显示出来。现在完全可以说:”基督已成为我们智慧的顶峰。”基督教信仰和基督徒谦卑的这一耻辱–其启示的力量和价值仍为帕斯卡斯维护–很快将不再对基督教思想有更多的意义。它可能将只有一种意义,即在这些因这一耻辱而群情激愤的良。动中揭示出众多盲目的灵魂:”不要让你的十字架–它已为你征服了世界–依然成为傲慢者的疯癫和耻辱。”基督教的非理性被基督徒自己放逐到理性的边缘,因为理性已被等同于肉身显灵的上帝的智慧。自波尔罗亚尔女隐修院直至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尼采的两个世纪里,人们将不得不等待着基督重新获得对其疯癫的赞美,等待着耻辱恢复其启示的力量,等待着非理性不再仅仅是理性的公开羞辱对象。

    但是,在这个时候,基督教的理性摆脱了长期以来作为自身组成部分的疯癫,病人则因摒弃理性,在其兽性发作中,获得了独一无二的证明力量。从与上帝相联系的、上帝肉身显灵的超人领域中被驱逐出来的耻辱似乎重新出现了。它以巨大的力量和新的教训出现在人与自然、与自身的兽性相联系的领域里。教训的适用范围转向较低的疯癫领域。十字架不再具有耻辱的意义;但是不应忘记,基督在尘世生活时始终赞美疯癫,使之变得圣洁,正如他治愈疾病,宽恕罪孽,用永恒的富有安慰贫困,从而使疾病、罪孽和贫困变得圣洁。圣文森提醒那些受命照看禁闭所中病人的人,说:“在这里主宰他们的是我们的主,他决定让精神错乱者、魔鬼附体老、疯人、受引诱者和迷狂者围在他身边。”这些受非人力量支配的人在那些代表了永恒智慧的人周围,在这个体现了永恒智慧的人周围,组成一个永恒的礼赞场面;他们用簇拥来赞美他们所拒绝的智慧,同时又给智慧一个羞辱自身的口实,承认智慧只能得自于上帝恩惠。进一步说,基督并不仅仅让精神错乱者聚在自己周围,而且他决定让自己在他们眼中成为一个疯人,通过自己的化身来体验人类所遭受的一切不幸。疯癫因此而成为在被钉上十字架和从十字架上抬下来之前上帝人形的最终形态:“噢,我的主,你喜欢成为犹太人眼中的一个耻辱,异教徒眼中的疯癫。你喜欢看上去像是失去了理智,正像圣经中所说的,人们以为我们的主精神错乱了。dicebantuuoniaminhroremversus est.(他们说他疯了)。他的使徒有时仰望着他,好像仰望着一个雷霆震怒的人,他让他们有这种印象,是为了让他们证明,他曾承受了我们的全部疾病和痛苦,是为了教诲他们和我们对那些陷于这些不幸的人应报以同情。”基督来到人世时应允要在自己身上打上人类状况的一切记号和堕落本性的各种污点。从贫困到死亡,他走完受难的漫长历程。这也是情欲的历程,被遗忘的理智的历程和疯癫的历程。因为疯癫是受难的一种形式,在某种意义上是临终前的最后形式,所以它现在对于那些正承受它的人来说,就将成为一个受尊敬和同情的对象。

    尊敬疯癫并不是要把它解释成不由自主的、不可避免的突发疾病,而是承认这个人类真相的最低界限。这个界限不是偶然的,而是根本性的。正如死亡是人类生命在时间领域的界限,疯癫是人类生命在兽性领域的界限。正如基督的死使死亡变得圣洁,最充分体现兽性的疯癫也同样因此而变得圣洁。1654年3月29日,圣文森通知一个教及巴罗(jeanbarreao),他的兄弟因精神错乱被收容进至拉扎尔:”我们应该荣耀我们的主。那些想捆绑他的人说他是疯子。这是主的荣耀,他想以此来使他给那些人安排的同样状况变得圣洁。”川疯癫是上帝在其肉身中所承受的最低人性,他借此表明在人身上没有任何非人性是不能得到救赎的;这个堕落的极点固基督的存在而受到赞美。这就是疯癫在17世纪依然传授的教训d。

    我们看到了当其他形式的非理性被精心掩盖起来时,疯腐的丑闻却能受到赞扬的原因。非理性的丑闻只能产生具有传染性的离经叛道的榜样,而疯癫的丑闻则向人们展示,人类的堕落如何使他们接近兽性,上帝拯救人类的仁慈能远及何处。对于文艺复兴时期的基督教来说,非理性及其耻辱的全部教益都体现在上帝化身的疯癫中。对于古典主义来说,这种化身不再是疯癫,而疯癫是人的野兽化身,是人类堕落的极点,是人的罪恶的最明显记号,是上帝仁慈的最远对象,是重新获得普遍宽恕和清白的象征。因此,疯癫的全部教益及其力量必须在这个模糊不清的领域,这个人性的低级范围中寻找。在这个领域中人听命于自然,既是彻底的堕落又是绝对的无辜。圣文森及其道使会、慈善兄弟会以及所有留意疯癫并将其向世界展示的教团,不正是突出体现了古典时期教会对疯人的关注吗?不正表明教会在疯癫中发现了一种难以理解却十分重要的启示——人的兽性是无辜的罪孽?这种启示需要在疯癫的公开展示中解读。在那种展示中疯人所体现的人的兽性发作受到颂扬。似乎很矛盾的是,基督教的兽性意识为后来把疯癫视为一种自然现象做了准备;而到了那个时候,这种“自然”在古典主义思想中的含义则会很快被遗忘。那种含义是,这种“自然”并不是一个随时能够接近的客观分析领域,而是一个对人来说时时可能出现某种疯癫的丑闻的领域——那种疯癫既是人的终极真相,又是废除人的形式。

    所有这些现象,这些围绕着疯癫进行的奇异活动,这些对疯癫既赞美又惩治、将其归结为兽性、使其成为赎罪的教训的做法,把疯癫置于一个有别于整个非理性的奇怪地位。在禁闭所里,疯癫与各种非理性共居一室。后者包围着它,确定它的最一般的真理。但是疯癫又遭到孤立,受到特殊对待,而显示其独特性,似乎它虽然属于非理性,但是它以一种特有的运动穿越了这个领域,不停地将自己与最乖谬的非理性极端联系起来。

    我们现在已习惯于认为,疯癫中有某种决定关系,在那种决定关系中,一切自由都逐渐受到压制;疯癫向我们展示的不过是某种决定论的自然常数,这种决定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及有关其各种形式的推论(话语)运动;因为疯癫用于威胁现代人的仅仅是使其回到野兽和非生物的凄凉世界,回到自由受束缚的状态。在17和18世纪,人们不是从这种自然观而以非理性为背景来认识疯癫;疯癫不是暴露了某种生理机制,而是揭示了某种以兽性的可怕形态肆意横行的自由。今天我们已经不能理解什么是非理性,只能理解用形容词表示的形态:无理智的。这是一个修饰行为或言语的符号。它向一般人显示了疯癫的存在及其各种病理症状。对于我们来说,”无理智的”只是疯癫的表现形式中的一种。但是,对于古典主义来说,非理性具有一种名义价值;它构成某种实质性功能。疯癫只有相对于非理性才能被理解。非理性是它的支柱,或者说,非理性规定了疯癫的可能范围。对于古典时代的人来说,疯癫不是自然状态,不是”非理性”的人性和心理根源。它仅仅是”非理性”的经验形式。疯人复现了人堕落到兽性狂乱的极点的历程,暴露了潜在的非理性领域。这个领域威胁着人,在极大的范围内包围着人的各种自然生存形式。这不是一个是否倾向某种决定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是否正在被某种黑暗所吞噬的问题。与其他类型的理性主义和今天的实证主义相比,古典理性主义能够更有效地防范非理性的隐秘危险,后者正威胁着绝对自由的空间。

    第四章 激情与谵妄

    疯癫的野性危害是与激情的危害、激情的一系列致命后果相联系的。

    索瓦热(sauvages)早就概述了激情的基本作用,认为它是导致疯癫的更恒在、更顽固、在某种程度上更起作用的原因:我们头脑的错乱是我们盲目屈从我们的欲望、我们不能控制和平息我们感情的结果。由此导致了迷狂、厌恶、不良嗜好、伤感引起的忧郁、遭拒绝后的暴怒,狂饮暴食、意志消沉以及引起最糟糕的疾病–疯癫的各种恶习。但是,这里所说的仅仅是激情在道德上的首要作用和责任,而且表述得很含混。而这种批评实际上是针对着疯癫现象与感情变化之间的根本联系。

    在笛卡地(descartes)之前和在他作为哲学家和生理学家的影响减弱之后,激情一直是肉体和灵魂的聚合点。在这里,主动的灵魂与被动的肉体发生接触,同时每一方都限制着对方并限制着相互交流的范围。

    体液医学理论认为,这种结合主要是一种相互作用:“激情必然引起体液的某种运动:愤怒刺激胆汁,悲伤刺激忧郁液(黑胆汁)。体液运动有时非常强烈,以致引起整个身体系统的紊乱,甚至导致死亡。另外,激情还使体液增多。愤怒使胆汁增多,悲伤使忧郁液增多。体液通常会受到某些感情的刺激。反过来,体液又使那些体液丰富者听命于这些感情,专注于通常会刺激他们的对象。胆汁质的人易于愤怒和专注于所痛恨者。忧郁质的人易于感伤和专注于令人讨厌的节物。多血质的人易于快乐。”

    元气医学理论用较严密的物理机械传递运动观念取代了上述含混的“气质”观念。如果说激情只能出现于有肉体的存在物中,而这一肉体并不完全听命于它的大脑的信号和它的意志的直接指挥,那么这是因为大脑的运动服从于某种机械结构,即元气运动结构。这是不依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并且通常会违背我们的意志的。“在看到激情的对象之前,动物元气散布在全身以维系身体的各部分;但是当新对象出现时,整个系统就被打乱了。大多数元气被送到手臂、腿、面部和身体各个外表部分的肌肉里,使身体产生这种主要感情,使身体具有趋善避恶所需要的沉稳和运动。”“激情就是这样调造着元气,而元气则听命于激情。也就是说,在激情的作用下,在激情的对象出现时,元气根据一种空间设计而循环,分散和集中。这种空间设计批准对象在大脑中的轨道和在灵魂中的图像,从而在身体中形成一种激情的几何图形。这种图形仅仅是激情的表达转换。但是它也构成激情的基本原因的基础。因为当全部元气围绕着这种激情对象至少是这种对象的意象而组合起来时,思想就再也不能无视它,并因此而服从激情。

    再向前发展一步,这整个系统变成一个统一体,肉体与灵魂直接以共同性质的象征价值相互交流。这就是支配着18世纪实践的固体和流体医学中所说的情况。紧张和放松,坚硬和柔软,僵硬和松弛,充盈和干瘪,这些性质状态既用于描述灵魂也用于描述自体,但主要是表示某种模糊的、复杂的激情状态。这种激情状态能够主动地影响观念的联想过程、情感过程、神经状态和液体循环。因果关系的观念在这里显得太生硬了,它所归纳的因素互不联结,无法应用到因果关系的图式中。”积极的感情,如愤怒、高兴和贪欲”是”精力过度、紧张过度、神经纤维过分灵活、神经液过分活跃”的原因还是结果?反过来说,难道不能认为”呆滞的感情,如恐惧、沮丧、怠倦。没有食欲、因思乡而冷漠,古怪的偏食、愚钝、健忘”是”脑筋和分布在各器官的神经纤维虚弱、神经液供应不足和阻滞”的原因或结果吗?(价我们确实不应再试图将激情置于某些因果关系中,或置于肉体和精神之间。激情在一种新的更深刻的层次上标志着灵与肉具有一种持久的隐喻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无须交流其性质,因为二者的性质是共同的。在这种关系中,表现的现象不是原因,因为灵与肉一直是彼此的直接表现。激情不再严格地处于肉体和灵魂复合体的几何中心,而是处于二者的对立尚未形成、但二者的统一和差别都已明确的区域中。

    但是,在这个层次上,激情不再简单地是疯癫的重大原因之一,而是成为疯癫发生的基础。如果说存在着一个领域,在这里在灵与肉的关系中原因和结果、决定性和表现仍然盘根错节,因而在实际上构成同一个不可分解的运动;如果说在肉体剧烈活动和灵魂急速活跃之前,在神经和大脑放松之前,存在某些灵魂和肉体尚未共有的先在性质,这些性质随后将把同样的价值赋予机体和精神,那么我们就会看到,诸如疯癫之类的疾病,从一开始就是肉体和灵魂的疾病,在这些疾病中,大脑的疾病具有同样的特点、同样的起因、同样的本质,总之同灵魂的疾病一样。

    因此,疯癫的可能性也就隐含在激情现象之中。

    诚然,在18世纪前的很长时间里,在现代人出现之前的许多世纪里,激情和疯癫之间就保持着密切联系。但是,我们还是将古典时期定为它的起始时期。希腊一拉丁传统的道德家们认为疯癫是对激情的惩罚。为了更进一步肯定这一点,他们宁愿把激情定义为暂时的、轻微的疯癫。但是,古典主义思想不是基于某种虔诚的希望、某种有教益的威胁、某种道德体系来规定激情和疯癫的关系。它甚至与传统决裂,颠倒了传统的逻辑关系。它把激情本性作为疯癫妄想的基础。它认为激情决定论仅仅是提供了使疯癫进入理性世界的机会。而且,如果说灵与肉的无可怀疑的结合显示了人的激情的限度,那么它也同时使人面临着摧毁他的无限运动。

    于是,疯癫就不仅仅是灵与肉的结合所提供的多种可能性中的一种。它也不完全是激情的后果之一。灵与肉的统一造就了疯癫,但疯癫却转而反对这个统一体,并一再地使之受到怀疑。激情使疯癫成为可能,但疯癫却以一种特有的运动威胁着使激情本身成为可能的条件。疯癫属于这样一类统一体:在这种统一体中规律受到损害、歪曲和破坏,从而表明这种统一体既是明显的和确定的,又是脆弱的和已注定要毁灭的。

    在激情的历程中有这样一个时刻:规律似乎由于自己的缘故而暂时失效,激情运动要么在没有任何能动力量冲撞或吸引的情况下嘎然中止,要么被延长,停留在激情爆发的高潮点。怀特承认,正如冲击能引起运动,强烈的情绪也能引起疯癫,因为情绪既是灵魂中的冲击,又是神经纤维的震颤:“凄惨的或动人心弦的故事、可怕而意外的场面、极度悲痛、大发脾气、恐怖以及其他效果强烈的感情,常常会引起突然而强烈的神经症状。”严格地说,疯癫便由此开始;但是,这种运动有时也会因过于强烈而立即消失,突然引起某种停滞而导致死亡。在疯癫的机制中,平静似乎不一定就是没有症状,也可能是与平静相反的剧烈运动,这种运动因过于强烈而突然产生矛盾而无法继续下去。“人们有时会听到这种情况:十分强烈的激情产生一种强直性痉挛或强直性昏厥,使人变得像一座雕像,似乎不是一个活人。更有甚者,过度的恐惧、苦恼、欢乐和羞愧不止一次地导致死亡。”

    反过来看,有时候,从灵魂到肉体和从肉体到灵魂的运动会在某种焦虑的场所无限地扩散;这件场所更接近于马勒伯朗上(malebranche)所谓的安放灵魂的空间,而不是笛卡儿安放肉体的空间。这些往往由外界的轻微冲击所引起的细微运动不断积聚和强化,最后爆发为强烈的痉挛。兰奇西早已解释了罗马贵族经常患忧郁症的原因。他指出,他们经常歇斯底里地发作,自疑患病,其原因在于,在宫廷生活中”他们的头脑不断地受到恐惧和希望的交替刺激,从无片刻安宁。”许多医生都认为,都市生活、宫廷或沙龙生活,使人疯癫,因为大量的刺激不断地积累、拖长和反瓦、从不减弱。但是,在这种意象中,在其较强烈的形态中,在一系列构成其有机形式的事件中,有一种不断增强的、能够导致渡委的力量,似乎运动不仅没有在传达自身的力量时逐渐损耗,而且能把其他的力量卷进来,并从其他力量那里吸取新的活力。索瓦热正是这样解释疯癫的起源的:某种恐惧的印象与某种髓纤维的肿胀或受到的压迫有关。因为这种肿胀完全是局部的,所以这种恐惧只限于某个对象。这种恐惧持续得越久,灵魂就越发注意它,愈益使它孤立和偏离其他东西。但是,这种孤立更强化了恐惧。给予恐惧以特殊地位的灵魂渐渐倾向于将一些间接的观念附加在恐惧上:”它使这种简单的思想同所有可能使之强化的观念结合在一起。譬如,一个人在睡梦中以为自己受到犯罪指控,他就会把这种想法与其他有关的东西–法官、刽子手、绞刑架联系起来。”这种想法由于增添了新的因素,使这些因素加入自己的进程,因此便具有了附加的力量。这种新力量最终甚至使它能够压倒意志的最大努力。

    在激情现象中,在双重因果关系——从激情本身出发既向肉体扩散又向灵魂扩散——的展开过程中,疯癫找到了自己的首要条件。同时,疯癫又是激情的中止,因果关系的破裂,统一体的解体。疯癫既参与激情必然性的运动,又参与由这种激情所释放出来的,但又超越激情、最终向激情的全部含义挑战的东西的狂乱活动。疯癫最终成为一种神经和肌肉运动。其程度之强烈,在意象、思想和意志的活动中似乎没有任何东西可与之相对应。躁狂症的情况便是如此。它要么突然加剧形成惊厥,要么变成持续的狂乱。反之,疯癫也能在身体处于平静和迟钝的情况下造成和维持心灵无休无止的、无法平复的骚动。忧郁症的情况便是如此。这种病人对外部对象的印象不同于健康人。“他的印象很淡薄。他对它们几乎视若罔闻。他的心智儿子完全沉迷于某些思想的活动。”

    诚然,肉体的外部运动和思想活动二者之间的脱节并不意味着灵与肉的统一体必然瓦解,也不意昧着它们各自在疯癫中独立地产生作用。无疑,这个统一体的活力和完整性会受到损害,但是,它最终表明,它的分裂并不是导致废除它,而是使它被武断地分割成不同部分。譬如,当忧郁症偏执于某个离轨的思想时,牵涉的不仅仅是灵魂,而是与大脑相连的灵魂,与神经、神经起端、神经纤维相连的灵魂。总之,灵与肉统一体的一个完整部分脱离了整体,尤其脱离了借以感受现实的器官。惊厥和激动不安时的情况也是如此:灵魂并未脱离肉体,而是受到肉体的急速冲击,以致于不能维持自己的全部思想功能;它脱离了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意向、自己最根深蒂固的观念,从而脱离了自身,脱离了肉体中所有稳定的因素,而听命于变化无常的神经纤维;因此它的反应丝毫不顾及现实、真理,没有任何审慎的考虑;尽管神经的颤动可能是对知觉变化的模拟,但是病人不能分辨二者的差别。“急速混乱的脉冲或其他方面的失调使神经感受到(与知觉中)相同的运动;它们就像呈现客观对象(其实这些客观对象并非如此)一样把幻想当真地表现出来。”

    在疯癫中,灵与肉的整体被分割了:不是根据在形而上学上该整体的构成因素,而是根据各种心象来加以分割,这些心象支配着肉体的某些部分和灵魂的某些观念的荒诞的统一体。这种片断使人脱离自身,尤其脱离现实。这种片断因本身的游离状态而形成某种非现实的幻觉,并且凭借着这种幻觉的独立性而把幻觉强加给真理。“疯癫不过是想像的错乱。”换言之,疯癫虽然从激情出发,但依然是灵与肉的理性统一体中的一种剧烈运动。这是在非理性层次上的运动。但是这种剧烈运动很快就摆脱了该机制的理性,并因其粗暴、麻木和无意义的扩散而变成一种无理性的运动。正是在这个时候,虚幻摆脱了真实及其束缚而浮现出来。

    因此,我们发现我们现在必须加以追踪的第三种演变的线索:奇想、幻觉和谬误的演变一非存在的演变。

    我们来听一听在这些异想天开的片断中说了些什么。

    想像不是疯癫。即使说在天马行空的幻觉中精神错乱找到了第一个通向其虚妄的自由的道路,但是当头脑陷于这种任意性而成为这种表面自由的俘虏时,疯癫也不是从这里开始的。一个人从梦中醒来后可能会说:“我还以为自己死了。”他这样说就是在否定和纠正想像的任意性。他并没有发疯。但是当他认为这种中性的心象——“我已经死了”——具有某种真义时,他就是一个疯子了。此外,真理意识不会仅仅因这种心象的存在而迷失,而是在限制、比较、统一或分解这种心象的行为中迷失,因此,疯癫也只会在赋予这种想像以真义的行为开始。想像本身是无辜的:“想像本身没有犯错误,因为它既没有否定也没有肯定,而只是极度地陷于对某种心象的冥思苦想之中。”只有心智才能将这种心象中产生的东西变成歪曲的真理,即谬误或被承认的谬误:“一个醉汉会把一根蜡烛看成两根蜡烛。而一个有斜眼病但头脑受过训练的人虽然也可能看到两根蜡烛,但会马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使自己习惯于只看到一根蜡烛。”因此,疯癫是在想像之外的地方发生的,但又深深植根于想像。因为疯癫完全表现为它允许这种心象具有一种自发的价值,即全面而绝对的真理。有理性的人无论对错总要对一个心象的真伪做出判断。这种行为超出了心象,是凭借着另外的东西来超越和衡量心象。而疯人的行为从未越出现有的心象,而是屈服于对它的直觉,只是在它的范围内来肯定它:“在陷于疯癫的人中,即使不是所有的人,也确实有许多人仅仅是由于过分关注一个对象。”引力然而,虽然疯癫存在于心象之中,专注于心象,无法摆脱心象,但是疯癫并不完全是想像,而是构成一种内涵模糊的行为。

    这种行为是什么呢?是一种信仰行为、一种肯定和否定行为,即一种论述话语。这种话语既维系着同时又侵蚀和破坏着心象,在一种推理过程中使心象扩张,围绕着一个语言片断来组织这个心象。一个人在睡梦中想像自己是用玻璃制成的。他没有发疯。因为任何熟睡者都可能在梦中产生这种心象。但是,如果他相信自己是用玻璃做的,并因此得出结论:自己轻脆易碎,不能接触任何坚硬的物体,应该静止不动等等,那么他就是发疯了。这种推理是疯人的推理。但是我们必须指出,这些推理既不荒谬也不违反逻辑。相反,它们完全符合严格的逻辑格式。扎奇亚(paul zacchias)很轻易地在疯人中发现了这些严格的推理形式。有一个人在让自己饿死的推理中就使用了三段论法:”死人是不吃东西的。我是一个死人,因此我不吃东西。”有一个患迫害妄想症的人使用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法:”甲、乙和丙是我的敌人。他们都是人,因此凡是人就是我的敌人。”还有一个疯人使用省略三段论:”在这间房子里生活过的人大多已死了,我在这间房子里生活过,因此我是个死人。”疯人的这种不可思议的逻辑似乎是对逻辑学家的逻辑的嘲弄,因为二者十分相似,更确切地说,二者完全相同,还因为在疯癫的隐秘核心,在无数谬误与不合逻辑的言行的深处,我们最终发现了一种隐蔽的完整语言。扎奇亚得出的结论是:”从这些事情中你确实可以看到讨论智力的最佳方式。”疯癫的根本语言是理性语言,但是这种理性语言被显赫的心象笼罩着,因此只限于在心象所规定的现象范围内出现。它在心象整体和通用话语之外形成一种被滥用的独特结构,这种结构的引人注目的性质便是疯癫。因此,疯癫并不完全存在于心象,因为心象本身无所谓真伪、理智或疯狂。疯癫也不存在于推理中,因为推理只是形式,只能显示不容置疑的逻辑格式。但是,疯癫又存在于心象和推理之中,存在于它们的一种特殊关系之中。

    我们来考虑迪默布罗克(diemerbroek)举的一个例子。有一个人患严重的忧郁症。他的思想完全陷于一个固定想法。这个想法经常使他哀痛不已。他指控自己杀了儿子。他在极度内疚时宣称,上帝为了惩罚他曾派一个魔鬼来诱惑他,这个魔鬼就像曾经诱惑上主的那个魔鬼。他看到这个魔鬼,与魔鬼说话,回答魔鬼的问话。他不明白为什么周围的人不承认这种事情。这种内疚、自信、幻觉和言谈,就是疯癫的表现。简言之,这种信念和心象的组合就构成了一种谚妄。迪默布罗克试图找出这种疯癫的”原因”,搞清它是怎样发生的。他得出的结果是:这个人曾带着儿子洗澡,他的儿子溺水而死。从此,这位父亲便认为自己对儿子的死负有责任。于是,我们可以重构这个发疯过程了:这个人认为自己有罪,并且认为在上帝眼中这种杀人罪是不可饶恕的。由此他开始想像,他将被打入地狱。因为他知道被罚太地狱的主要痛苦是被交给撒旦,所以他告诉自己”有一个可怕的魔鬼被派来缠住他。”他并没有见到这个魔鬼,但是因为”他一直在想它”,”认为这个观念必然是真实的”,所以他硬往自己的脑袋里塞进这个魔鬼的心象。这个心象通过大脑和精神的持续作用而呈现给灵魂,使他相信自己不断地看到这个魔鬼本身。

    按照迪默布罗克的分析,疯癫有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显而易见的,即一个莫须有地指控自己杀死儿子的人的忧郁症;刻画出魔鬼的荒谬想像;与幻觉进行交流的不健全理性。但是在另一个更深的层次上,我们发现了一个严谨的结构。这个结构依存于一种无懈可击的话语。这种话语在逻辑上拥有一种坚定的自信。它在紧密相连的判断和推理中展开。它是一种活跃的理性。简言之,在混乱而明显的指委下面有一种秘密谚妄的秩序。第二种谚妄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纯粹理性。而这种理性偏偏产生出痴呆的外表。在这种谚妄中包含着疯癫的似是而非的真理。这里有双重含义。我们在这里似乎既发现了使疯癫变成真理的东西(无可辩驳的逻辑、结构完善的论述话语、一种实际语言的无懈可击的明晰表达),又发现了使之变成真正的疯癫的东西(疯癫的本性、疯癫表现的特殊风格以及格安的内在结构)。

    更深入一步看,这种谚妄语言是疯癫的结构方式,是肉体或灵魂的一切疯癫表现的决定性要素,因此也是疯癫的根本真理。譬如,迪默布罗克分析的忧郁症患者之所以与魔鬼交谈,其原因在于魔鬼心象已由精神运动深深地铭刻在可塑的大脑中。但是,这种有机的形象仅仅是纠缠着病人思想的某种成见的另一面。它所体现的是某种无限重复的话语——关于上帝必定对犯有杀人罪者予以惩罚的话语——在肉体的积淀。肉体及其所隐匿的痕迹,灵魂及其所感受的心象在这里都不过是谚妄语言句法中的层阶。

    为了避免让人们指责说我们的全部分析都是围绕着一个作者的一项观察(因为它涉及的是忧郁症谚妄,所以它是一个特例)展开的,我们将用另一个时代另一个作者关于另一种通然有别的疾病的论述,来确证请安话语在古典时期疯癫概念中的基本角色。这就是边维尔(bienville)所研究的”女子淫狂”的例子。有一名叫朱丽叶的少女,她的想像因过早读了些书而被激发起来,又因听到一个年轻女仆的议论而变得强烈。这个女仆”初知维纳斯的秘密,……在母亲眼中是一个本分的侍女”,但她“是一个给女儿带来欢乐的可亲而妖烧的女管家”。朱丽叶用自己在受教育过程中所获得的全部印象来同这些新奇的欲望进行斗争。她用宗教和道德知识来对抗小说中的挑逗语言。尽管她的想像十分活跃,但只要她拥有“一种推理能力,使自己相信,屈从这种可耻的情欲既不合法又不道德”,她就不会生病。但是,她听到的下流议论和读到的诱惑文字越来越多。这些东西每时每刻都在使日益脆弱的神经变得愈益激动不安。后来她用来作为抗拒武器的基本语言逐渐失效了:“本来只有天性在说话。但是不久,幻觉、怪念和狂想都产生作用了。最后她不幸获得一种力量,向自己证实这个可怕的格言:世上没有什么比顺从情欲更美妙、更甜蜜。”这种基本话语打开了疯癫之门:想像获得自由,欲望不断扩大,神经达到亢奋的程度。严格体现了某种道德原则的谚妄直接导致了惊厥,从而有可能危及生命本身。

    这最后一种演变是从幻觉的解放开始的,至此结束于严格的谚妄语言。在这种演变结束之时,我们可以做出以下结论:

    1.在古典时期,疯癫中存在着两种谚妄。一种是某些精神疾病,尤其是忧郁症所特有的症状。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有些病伴随有谚妄,有些疾病不带有谚妄。但无论如何,这种请安总是明显的,它构成疯癫表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疯癫的真相所固有的,构成其中一部分。但是,还存在着另一种谚妄,它并不总是明显的。它不是由病人自己在生病过程中明确表达出来的。但是,凡是从根源上追溯这种疾病并力图明确表述其秘密和真相的人,都不会看不到它的存在。

    2.这种隐蔽的谚妄存于心智的一切变动之中,甚至存在于我们认为最不可能的地方。古典主义思想确信,在仅有默默的姿态、无言的狂暴、古怪的行为的病例中,背后都是疯癫在直接地和不断地起作用,从而将这些特殊的表征与疯癫的一般实质联系起来。詹姆斯(james)在《医学大辞典》中明确地主张,”凡是做出任何有悻理性和体统的、过分或错误的有意行为的病人”均应视为处于谚妄状态,”例如有些病人用手撕扯毛衣的毛线或用手抓苍蝇;某个病人的行为毫无原因地违反常态,或滔滔不绝地讲话或沉默不语;或者他在本该慎重的言谈中出言不逊、满嘴污言秽语、或者在有人接近他时,他呼吸异常困难或暴露自己的私处。我们还应认为那种因感官迷乱而头脑不清的人或违反常态使用感官的人处于谚妄状态,如病人丧失某种意识行为的能力或行动异常。”

    3.不难理解,话语涵盖了整个疯癫领域。在古典意义上,疯癫与其说是指精神或肉体的某种特殊变化,毋宁说是指在肉体的变化下面、在古怪的言谈举止下面,有一种谚妄话语存在。可以说,古典主义的疯癫的最简单最一般的定义就是谚妄(delire):”这个词是从lira (犁为)衍生出来的,因此deliro实际上意指偏离犁沟,偏离正确的理性轨道。”因此,毫不奇怪,18世纪的病理学家常常把头晕列为一种疯癫,而很少将歇斯底里性惊厥列为疯癫。这是因为在歇斯底里性惊厥中往往不能发现这种语言,而头晕则提供了谚妄证明:世界确实在”旋转”。对于一种能被称作疯癫的疾病来说,这种谚妄是一个充分必要条件。

    4.语言是疯癫的首要的和最终的结构,是疯癫的构成形式。疯癫借以明确表达自身性质的所有演变都基于语言。疯癫的实质最终可以用某种话语的简单结构来确定,这一点并没有把疯癫简化为某种纯粹的心理状态,而是使它涵盖了灵与肉的整体。这种话语既是精神用自己特有的真理自言自语的无声语言,又是肉体运动的有形表达。类比、补充以及我们明显看到的各种直接交流方式,在疯癫中都因这种语言及其作用而悬留在灵魂和肉体之间。激情的一直持续到中止并转而反对自身的运动,心象的突然出现,随之而来的肉体骚动,所有这一切早已被这种语言悄悄地推动着,甚至在我们试图对之加以重构时也是如此。如果说激情的决定作用在心象的幻觉中被超越和消除,如果心家反过来扫除了整个信仰和欲望世界,那么这是因为谚妄语言已经存在,这种话语使激情摆脱了一切限制,并用其全部强制性的肯定力量来维持自我放纵的心象。

    这种谚妄既是肉体的又是灵魂的,既是语言的又是心象的,既是语法上的又是生理学上的。疯癫的所有演变都是在这种谚妄中结束和开始。正是这种谚妄从一开始就以其严格的意义将这些演变组织起来。正是疯癫本身,及其对个别规象的默默超越,构成了疯癫的真相。

    最后余下的问题是;这种基本语言为什么被视作谚妄?即便说它是疯癫的真相,那么是什么使它成为真正的疯癫以及精神错乱的原生形式?为什么偏偏在这种话语中——其形式就我们所见而言十分符合理性的法则——我们发现所有十分明显地宣告理性缺席的表征?

    这是一个核心问题,但是古典时期并没有明确给出一个直接的回答。我们只能通过研究在这个疯癫的基本语言的毗邻领域中发现的经验,即做梦和妄想,来间接地考察它。

    疯癫的似梦性是古典时期的常见说法之一。这个说法无疑源于十分古老的传统。16世纪末,洛朗的安德烈依然在论证这一说法。在他看来,忧郁症和做梦有相同的根源和相同的真实价值。”自然梦境”再现了头一天感受或认识的、但被主体的特殊气质无意中加工的东西。同样,有一种忧郁症纯粹起源于病人的生理气质,它在病人的头脑中改变了实际事件的意义、价值或色调。但是也有另一种忧郁症,它能使病人预言未来,说一种无人知晓的语言,看见一般人所看不见的事物。这种忧郁症起源于某种超自然的干预,而这种干预同样使睡眠者做梦预见未来,看见”不可思议的事物”。

    然而,到了17世纪,人们之所以还保留这种疯癫和做梦相比拟的传统,只是为了更彻底地打破它,为了造就二者之间更根本的关系。这些新关系不仅包括对疯癫和梦境的终极根源和作为符号的直接价值的理解,而且包括对二者作为现象的发展和性质的比较。

    此时,做梦和疯癫似乎具有相同的实质。它们的机制是相同的;因此,扎奇亚可以确认,在梦游中引起梦幻的运动也能在清醒时引起疯癫。

    在人刚刚入睡时,许多雾气从身体内产生,上升到头部。它们密密麻麻、汹涌骚动。它们十分模糊,因此不能在大脑中唤起任何心象。它们仅仅以其飘忽跳动刺激着神经和肌肉。躁狂症病人的情况也是如此。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幻觉,也没有任何错误的信念,而只是感受到他们无法控制的强烈刺激。我们再接着看睡眠的发展:在最初的骚动之后,升至大脑的雾气被澄清了,其运动变得有序了。正是在这个时候,奇异的梦境产生了。人们看到了无数不可思议的事物和奇迹。与这个阶段相对应的是痴呆。痴呆病人对许多“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事情信以为真。最后,雾气的刺激完全平复下来,睡眠者开始更清楚地看到一些事物。透过从此变得明晰的雾气,对头一天的种种回忆浮现出来,而且与现实完全吻合。这种心象至多是被错置的。忧郁症病人,“尤其是那些没有完全精神错乱的人”的情况也是如此,他们也承认事物的本来面目。睡眠的各个发展阶段都对想像的性质有所影响。在睡眠的渐进过程和疯癫的形态之间有一种固定的相似关系,这是因为二者的机制是相同的;有同样的雾气和精神运动,同样的心象释放过程,在现象的物理性质和情感的心理或道德价值之间有同样的对应关系。“从精神错乱恢复到正常无异于大梦初醒”

    在扎奇亚的分析中,一个重要之点在于,疯癫不是与做梦的种种肯定现象相联系,而是与睡眠和做梦组成的整体相联系,这个复合体不仅包括心象(幻觉、记忆和预感),而且还包括睡眠造成的大空虚,感觉的迟钝以及所有使人离开非睡眠状态及其明显的现实感的否定状态。过去的传统是将病癫的谚妄同活跃的梦境加以比较,而古典时期则认为谚妄完全是与心象和头脑作服的复合状态同一的,正是在这种复合状态下指委获得了自由。这种状态若被完全错置在非睡眠状态,便构成了疯癫。我们正是应该这样来理解在整个古典时期反复出现的疯癫定义。做梦这个心象和睡眠的复合状态几乎一直被纳入这种定义;在否定的形式中,非睡眠状态被当作是区分疯人和睡眠者的唯一标准,在肯定的形式中,谚妄被定义为一种梦幻方式,而非睡眠状态则被当作具体的特点:“谚妄是非睡眠者的梦幻”。把做梦视为一种暂时的疯癫的古代观念被颠倒过来了。现在,情况不再是做梦向精神错乱借用其困扰力量,以显示理智是多么脆弱有限,而是疯癫从睡梦获得自己的本性,并通过这种亲密关系揭示它是现实黑夜中的心象的一种解放。

    梦是骗人的。它导致混乱。它是虚幻的。但它不是错误。而这就是为什么不能用醒时的梦幻方式来完全概括疯癫,为什么疯癫还包括谬误的原因。诚然,在睡梦中,想橡塑造了“不可思议约事物和奇迹”,或者说它“用一种非理性方式”聚合了栩栩如生的形象。但是,正如fla亚指出的,”在这些事物中不存在谬误,因此绝无精神错乱。”而疯癫是在与梦境十分相似的心象受到肯定或否定从而构成谬误时发生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百科全书》提出了著名的疯癫定义;偏离理性”却又坚定地相信自己在追随着理性–这在我看来就是所谓的发疯了。”在古典主义的精神失常的定义中,谬误是伴随着梦幻的另一个因素。在17和18世纪,疯人并不完全是某种错觉、幻觉或他的思想运转的牺牲品。他不是受到欺骗,而是欺骗自己。如果确实可以说,一方面病人的头脑受到心象的梦幻任意性的引导,另一方面他同时用错误意识的循环论证来束缚自己,那么索瓦热当然可以说:”我们把那些实际上丧失了理性或固执某种明显错误的人称为疯人。正是这种在想像、判断和欲望中表现出来的灵魂对错误的执迷不悟,构成了这类人的特征。”

    疯癫是从人与真理的关系被搅得模糊不清的地方开始的。正是在这种关系中,同时也正是在这种关系的破坏中,病癫获得了它的一般含义和各种特殊形态。扎奇亚说,痴呆——在此是在最一般的疯癫意义上来使用这个词——“就源出于此,即理智不能区分真伪”。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把这种破坏理解为否定的话,那么它也有肯定的结构,从而也具有各种独特的形态。接近真理的方式不同,因此也有各种不同的疯癫类型。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克里奇顿(chrichton)列出病癫(精神病)序列;谚妄、幻觉和痴呆。谚妄改变了在感知申形成的与真理的关系(”在精神器官的一般均安中,被歪曲的感知被当作现实来接受”)幻觉则改变了再现功能(”由于精神的谬误,想像的事物被当作了现实,或者现实事物被歪曲地再现出来”)。痴呆并不取消或改变接近真理的能力,而是削弱和缩小这些能力。

    但是,我们也可以从真理本身、从真理的形态来分析疯癫。《百科全书》正是用这种方式区分了“自然真理”和“道德真理”。“自然真理存在于我们的感觉与自然对象的准确联系之中。”因此,不能接近这种真理便会造成一种疯癫。这种关于物质世界的疯癫包括错觉、幻觉以及各种感知紊乱。“像某些狂信者听到天使的合唱,便是这种疯癫。”而“道德真理存在于我们能觉察到的道德对象之间或这些对象与我们自身之间的严格关系之中。”丧失这些关系,便会造成一种疯癫。这种疯癫是性格、行为和感情方面的疯癫。“因此,各种精神失常、各种自恋错觉、各种感情,发展到盲目的地步便是名副其实的疯癫。因为盲目是疯癫的突出特征。”

    盲目是最接近古典主义疯癫的实质的词之一。它意指的是笼罩着疯癫心象的那种犹如睡眠的昏蒙状态。这种状态赋予被隔绝的心象以无形的支配权。但是它也意抬不可靠的信念,错误的判断,与疯癫密不可分的、由谬误构成的整个背景。这样,谚妄的基本话语凭借着它的各种构成力量揭示了自己在多大程度上不是理性的话语。尽管在形式上十分相似,尽管这种话语的含义十分严格,但是它是在盲目昏蒙中说出来的。它不仅仅是某种梦境的松散而混乱的本文,因为它欺骗自己。但是它也不仅仅是某种错误的陈述,因为它陷入了睡眠时的那种浑然状态。谚妄作为疯癫的基本要素,是用梦的一般语法体系表达的一个假命题系统。

    疯癫恰恰处于梦幻和谬误的接触点上。它以各种变形在它们的接触面上纵横移动。这个接触面既将二者结合起来又将二者区分开。疯癫既分担了谬误的非真理性和肯定或否定的任意性,又从梦幻那里借来了源源不断的心象和五彩缤纷的幻觉。但是,因为谬误是纯粹的非真理,而且梦幻既不能肯定也不能判断,所以疯癫就用心象来填补谬误的空白,而且用对假象的肯定来把幻觉联结起来。在某种意义上,正是这种充实将白昼的力量与夜晚的影象结合起来,将清醒头脑的活动与各种幻想结合起来,换言之,把光明的形式和黑暗的内容结合起来。但是,这样一种充实不正是极度的空虚吗?心象的出场提供的不过是被黑夜笼罩的幻觉、铭刻在睡梦角落的影像,因而脱离任何现实感受。无论这些心象是如何栩栩如生,无论它们在肉体中有着如何严密的生理基础,它们不过是虚无,因为它们没有再现任何东西。至于错误的判断,那也仅仅是表面上的判断:当它确认毫不真实的东西时,就等于根本没有确认;它陷入了不存在的错误这一圈套。

    疯癫把视觉和盲目、心象和判断、幻觉和语言、睡眠和清醒、白昼和黑夜结合起来,最后成为一种虚无,因为它是将它们中的各种否定因素结合起来。但是这种虚无的悻论在于它要表现自己,透过符号、语言和姿态爆发出来。这真是一种有序和无序、事物的合理存在和疯癫的虚无状态难解难分的结合!因为对疯癫来说,如果它是虚无的话,那么它只能通过背离自身,采用某种理性秩序的外表,从而变成与自己相反的东西,才能表现自己。这就暴露了古典主义疯癫体验的矛盾:疯癫总是不露面,永远退缩到令人无法接近的地方,没有任何现象特征或实证特征;但是它又出现在疯人的独特证据中,而且是完全可见的。虽然疯癫是无意义的混乱,但是当我们考察它时,它所显示的是完全有序的分类,灵魂和肉体的严格机制,遵循某种明显逻辑而表达出来的语言。虽然疯癫本身是对理性的否定,但是它能自行表述出来的一切仅仅是一种理性。简言之,虽然疯癫是无理性,但是对疯癫的理性把握永远是可能的和必要的。

    只有一个词能够概括这种体验,即非理性:因为对于理性来说,它的一切既是最贴近的又是最疏远的,既是最空洞的又是最完全的;它的一切都是以熟悉的结构呈现给理性,从而批准了某种力求实证的知识并进而批准了某种力求实证的科学;但是它的一切又不断地避开理性,处于不可接近的领域。

    现在,如果我们试图考虑古典主义的非理性在与梦幻和谬误的关系之外就其本身而言有何价值的话,那么我们就不能把它理解为一种理性的扭曲、丧失或错乱,而应简单地将它理解为理性的眩惑。

    眩惑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夜晚,是笼罩着任何光照过于强烈的地方的核心部分的黑暗。眩惑的理性睁眼肴太阳,看到的是虚无,也就等于什么也没看。在眩惑对,对象退缩到黑夜之中,同时也伴随着对视觉本身的压制。当视觉着到对象消失在光亮的神秘黑夜时,也在自身消失的时刻迷失于自身之中。

    如果说疯癫是眩惑,也就是说疯人看到日光,看到有理性的人所同样看到的日光(二者都生活于同样的光明之中)。但是,虽然病人看到同样的日光,却仅仅看到目光,在日光中什么也没看见,因此他是看着虚空、看着黑夜、看着虚无。对他来说,阴影是感知日光的途径。这就意味着,由于他看到的是黑夜和黑夜的虚无,因此,他什么也没看到。但是他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他就把自己想像中的幻觉和各种黑夜居民视为现实。这就是为什么暗妄和眩惑的关系构成了疯癫的本质,正像真理和光明的基本关系构成古典主义的理性。

    在这个意义上,奋卡地的怀疑原则当然是祛除疯癫的伟大符咒。奋卡儿闭上眼睛、堵住耳朵,是为了更好地看到本质性日光的真正光亮。这样他就避免了疯人的眩惑。而疯人睁大着眼睛,看到的只是黑夜,虽然什么也没看见,却自以为看到了想像的东西。由于笛卡地的闭合的感觉具有不变的洞察力,他就打破了一切可能的迷惑。如果他在看什么,他就能确信他所看到的东西。而在被某种其实是黑暗的光亮所陶醉的疯人眼前,浮现和繁衍的是各种心象,这些心象没有自我批判能力(因为病人看见它们),却又无可补救地脱离现实存在(因为疯人什么也没看见)

    非理性与理性的关系正如眩惑与日光本身的关系一样。这并不是一个比喻。我们现在正接触到滋润着全部古典主义文化的大宇宙观的核心。文艺复兴时期的“宇宙”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在联系和象征意蕴,完全受星辰互动现象支配。这种“宇宙”现在消失了。但是“自然”还未取得普遍性的地位,也没有获得人类抒情式的承认,并迫使人服从它的季节的律。古典主义思想家在这个“世界”中所保留的和在“自然”中所预置的是一种极其抽象的法则,而这种法则却构成了十分生动具体的对立,即白昼与黑夜的对立。这种时间不再是星相的宿命时间,也还不是抒情式的季节时间。它是普遍的时间,但又是将光明与黑暗截然分开的时间。这种观念完全统治了一种数学科学——笛卡地的物理学其实是一种光的数学。但是,这种观念同时也勾画出人类生存中的重大悲剧性停顿:它以同样的专横支配着拉辛的戏剧时间和图尔的空间。白昼和黑夜的循环是古典主义世界的法则。它是这个世界最简约而最有强制力的要素,是自然中最必然的也是最简单的规律。

    这个法则排斥一切辩证关系和妥协,因此它既确立了知识的完壁无暇的统一,又肯定了人类悲剧生存中不可协调的分裂。它统治着一个没有晨爆暮毒的世界。这个世界没有热烈的喷发,也没有似水的柔情。一切事物要么是清醒的,要么是梦幻的,不是真理就是蒙蔽,不是光明的存在就是黑暗的虚无。这种法则规定了一种必然的泾渭分明的秩序,从而使真理得以存在并一成不变。

    但是,在这个秩序的两个方面都有两种相反而对称的形象。它们表明,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这个秩序可能被侵犯,同时还表明,不使这个秩序受到侵犯是何等重要。一方面是悲剧。把戏剧情节限定在一天之内的规则具有一种肯定性内涵;它迫使悲剧的时段必须在这种独一无二的但又永恒普遍的白昼与黑夜的交替中保持平衡;整个悲剧必须在这种时间统一体中完成,因为说到底,悲剧完全是两个由时间联系起来的领域的不可调和的对抗。在拉辛的戏剧中,“每一个白昼都面临着一个黑夜,可以说白昼使黑夜得到揭示,如特洛伊的大屠杀之夜,尼禄(nero)的欲望之夜,提图斯(titus)的罗马之夜,亚他利雅(athalie)的黑夜。这些都是漫漫长夜,黑暗王国。它们毫不放松地骚扰着白昼,使之不得片刻安宁。它们只有在新的死亡之夜才会消失。反之,这些怪异之夜又被某种光亮所骚扰,这种光亮是一种可怕的白昼折映,如特洛伊的焚毁、罗马禁卫军的火炬,梦中昏暗不明的光亮。在古典主义悲剧中,白昼和黑夜犹如一对镜子,无始无终地相互映照,并为这种简单的结合提供了一种出人意料的深速意蕴,后者用单了的运动笼罩了人的全部生死。在图尔的《镜子中的玛德莱娜》中,光亮和阴影以同样方式相互掩映,使面孔和它的镜像、骷髅和它的幻象、警醒和沉默既分立对峙又统一结合。在《圣阿列克西像》中,侍童举着火炬,映照出相倍的阴影所笼罩的主人。这是用一个肃穆而色调明亮的男孩来比照人类的全部苦难,用一个孩子来揭示死亡。

    在另一方面,面对悲剧及其神圣语言的是疯癫的混乱不清的喃喃低语。在这里,庄重的对立法则也受到冒犯。如同悲剧中的混乱一样,阴影和光亮混合在疯癫的狂暴之中。但这表现为另一种方式。在黑夜,悲剧人物发现了一种阴沉的白昼真理。特洛伊之夜成为安德洛玛克(andromache)的真理,正如亚他利雅的那一夜预示了即将来临的白昼的真理。黑夜反而具有了揭示作用。它成为现实存在的最深刻的白昼。反之,疯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现的仅仅是不协调的夜间形象;他听任光亮被各种梦幻所遮蔽;他的白昼不过是最浮浅的现象之夜。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悲剧人物比其他人更介入现实存在,更是真理的持有者,因为他就像菲德拉一样当着无情的太阳喊出黑夜的全部秘密。而疯人则完全脱离现实存在。既然他用白昼的幻觉反映出黑夜的非存在物,那么他怎么可能不被排斥在现实存在之外呢?

    我们知道,悲剧主人公与前一阶段的巴罗克人物不同,他绝不可能是疯子,反之,疯癫也不可能负载着我们自尼采和阿尔托以来所了解的那些悲剧价值。在古典时期,悲剧中的人和疯癫的人相互对峙,绝无对话的可能,绝无共同语言。因为前者只能说出有关存在的关键词语,在一刹那间把真理的光明和深沉的黑暗统一起来。而后者则无休止地发出中性的低语,既没有白昼的高谈阔论,也没有晦暗的谎言。

    疯癫标示出的黑夜幻觉的虚浮和白昼判断的不存在之间的分界。

    虽然我们已经能够从知识考古学中逐步了解这一点,但是,一个简单的悲剧闪电,郎《安德洛玛克》(拉辛的悲剧,于1667年首演。–译者注)中的最后一部分台词,就已经告诉了我们许多。

    当疯癫正从悲剧表演中消失之时,当悲剧人物正要在今后两个多世纪中与非理性的人分道扬镖之时,正是在这个时刻仿佛必须有一个疯癫的最后造型。《安德洛玛克》最后一场大幕降落也正落在疯癫的重要悲剧化身的最后一人身上。但是,在它即将消失之时的出场中,在这种将永久禁锢自身的疯癫中,表达了它此时及在整个古典时期的意义。即将消失之时不正是它能最充分地呈现自己的真理、自己缺席的真理、处于黑夜边缘的白昼的真理的时刻吗?这只能是第一部伟大古典主义悲剧的最后一幕,或者说,这是在最后一部前古典主义戏剧中第一次用悲剧情节表达出古典主义的疯癫真理。但是无论如何,这个真理是转瞬即逝的,因为它的出现只能是它的消失;这一闪电只能在已经临近的夜空中看到。

    奥瑞斯忒斯在疯狂中度过了三重黑夜,即经历了围绕一个中心的三次眩感。在此之前,白昼刚刚降!临到.皮洛斯(pyrrhus)的宫殿,黑夜尚未离去,给曙光激镶上阴影的黑边,明确地标出白昼的界限。就在这个喜庆的早晨,罪恶发生了,皮洛斯在黎明之时闭上了眼睛:一块阴影投射在祭坛的阶梯上、投射在光明和黑暗的交界。疯癫的两大宇宙主题就是这样以不同的方式呈现出来,成为奥瑞斯忒斯的疯狂的前兆、背景和衬托。疯癫在这个时候才开始了:在对皮洛斯的谋杀和赫耳弥饿汉(hermion。)的背叛真相大白之时,在一切最终突然暴露出一个既古老又新鲜的真理的那个黎明,出现了第一重阴影:奥瑞斯忒斯周围的世界开始退缩到这片阴夜之中;真理出现在这个若明若暗的晨爆中、这个黎明时分的夜色中,此时严酷的真理将变成脱级的幻觉:

    但是,多么浓重的夜色竟突然笼罩了我?这是谬误的虚空之夜;但是在这第一片朦胧的背景前将出现一片华彩,一种虚假的光亮。那是心象的虚假光亮。梦鹿产生了,但不是在曙光的照耀下,而是在一种昏暗的闪光中,即在风暴和谋杀的光亮下。

    嗅,神呀!有何等血河在我身边流淌!于是梦幻王国便出现了。在这种夜色中,幻觉获得了自由。复仇女神出现了并开始行使权力。她们虽飘曳不定却来势汹汹。她们在人的孤独心境中相继出现并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投有什么能够抗拒她们。心象和语言在呼语中交错,这些呼语就是符咒,就是既被确认又被拒斥、既是被召唤来的又让人恐惧的精灵。但是,所有这些心象都向第二个黑夜汇聚。这个黑夜是惩罚的黑夜,永恒复仇的黑夜,死亡中的死亡之夜。复仇女神被重新召回到属于她们自己的黑暗之中,那里是她们的诞生地,她们的真实情况,也就是她们e身的虚无状态。

    你是把我拉入那永恒的黑夜中吗?

    正是在这个时候才显示出疯癫时的心象只是梦幻和谬误。如果受折磨者被它们所蒙蔽而求助于它们,那么就会在它们的必然破灭中与它们同归于尽。

    此时,我们度过了第二重黑夜。但是我们并未因此而返回到世界的白昼现实。我们超越了疯癫的现象,接触到了指妄,即自始便暗中维系着疯癫的那种根本性的结构。这个指委有一个名字,耶赫耳弥俄涅。赫耳弥俄涅不再作为幻觉中的佳丽,而是作为疯癫的终极真相而重新出现。意味深长的是,赫耳弥俄涅正是在狂乱之时出面干预了:她既不是成为复仇女神中的一员,也不是在她们前面引导她们,而是在她们之后,与她们有一个黑夜之隔——她们把奥瑞斯忒斯拖入了那个黑夜,她们自己现在也消散在那个黑夜之中。赫耳弥俄涅是作为谚妄的形象、作为自始便暗中支配着一切的真理而出面干预的。复仇女神根本上只是她的仆人。在此,我们看到的恰与希腊悲剧相反。在希腊悲剧中,复仇女神就是在黑夜中一直等待着剧中人物的最终命运和真理,剧中人物的激情不过是她们的工具。而在这里,复仇女神仅仅是谚妄的侍女,谚妄则是最初的和最终的真理,它早已在激情中出现,而现在则赤膊上阵。这个真理把心象赶开,独自支配一切:

    但是,滚开吧,让赫耳弥俄涅自行其事吧。

    赫耳弥俄涅自始至终一直在场。她一直在折磨奥瑞斯忒斯,一点点地摧毁他的理智。为了赫耳弥俄涅,奥瑞斯忒斯变成“叛逆者、杀人犯和读神者”。赫耳弥俄涅最终表明自己是奥瑞斯忒斯疯癫的真理和顶峰。而谚妄达到僵直的程度时再也说不出别的,仅仅把一个早已陈腐可笑的真理当作紧迫的决断宣布出来:

    我最终把我的心送给她吃。

    很久以前奥瑞斯忒斯就已经奉献了这种野蛮的牺牲。但是现在他把他的疯癫的这种基本要素当作一种结局表达出来。因为疯癫不可能走得更远了。在通过其本质性的谚妄说出了自身的真理之后,它只能是在第三个黑夜中崩溃了。这是无人能从中返回的黑夜,是一个不断吞噬的黑夜。只有在语言归于沉寂、谚妄本身受到阻遏、人心最终被吞噬的那一瞬间,非理性才会出现。

    在17世纪初的悲剧中疯癫也产生戏剧效果,但它是通过揭示真理(真相)来产生戏剧效果;疯癫依然通向语言,通向一种更新后的阐释语言和关于被重新征服了的现实的语言。它至多只能是悲剧的倒数第二个时刻,而不能成为《安德洛玛克》中那样的最后时刻。而在后者那种最后时刻,没有揭示其它任何真理,只能通过谚妄揭示激情的真理,因为激情在与疯癫结合时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古典主义学术所追循和探索的非理性运动已经用简洁的悲剧语言走完了自己的全部轨迹。以后,沉默便能成为主宰了,在总是退缩的非理性中,疯癫消失了。

    我们现在对非理性的认识使我们进一步理解了禁闭的意义。

    这种将疯癫放逐到一个中性的和划一的隔离世界的行为,既不标志着医学技术演变的停顿,也不标志着人道主义观念进步的停顿。它用下列事实来表明自己的准确意义:古典时期的疯癫不再是另一个世界的符号,它已成为非存在物的荒谬表现。说到底,禁闭的目的在于压制疯癫,从社会秩序中清除一种找不到自己位置的形象。禁闭的实质不是拔除一种危险。禁闭仅仅表明了疯癫在实质上是什么:是一种非存在物的表现;禁闭通过提供这种表现来压制疯癫,因为它使疯癫恢复了座无真相。禁闭是对付被视为非理性即对理性的空洞否定的疯癫的最恰当的做法;通过禁闭,疯癫被公认为虚无。也就是说,一方面,疯癫在人们的直觉中是异常(差异):因此,不是医生而是神智正常的人们的自发的集体判断要求做出禁闭一个病人的决定;另一方面,禁闭只能有一个目的——矫正(即压制异常或用死亡来完成这种虚无状态);因此,在禁闭所的登记簿上常常可以看到护理员记录下的那些选择死亡的人,但这并不表明禁闭的野蛮、不人道或邪恶,而是严格地表达了其意义:它是一个消灭虚无状态的手术。禁闭虽然是一种表面现象而且被包上一套临时拼凑的道德,但却勾画出疯癫的秘密而别致的结构。

    那么,禁闭其的是出自于这种深切的直觉吗?疯癫最终被打上非存在的耻辱烙印,难道不是由于禁闭的作用而使疯癫实际上从古典主义视野中消失了吗?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一个连环套。毫无疑问,陷于这种无结果的循环质询将一无所获。因此,最好是让古典主义文化从一般结构上来概括自己对疯癫的体验。这种体验以同样的含义出现在古典主义文化内在逻辑的统一秩序中、思辨的秩序和制度的秩序中,出现在话语和法令中、言词和暗语中——实际上,无论在什么地方,凡是表意因素对于我们都能具有一种语言的价值。

    第五章 疯癫诸相

    在本章中,我们不想论述17和18世纪精神病学各种观念的演变史,而是要展示古典主义思想借以认识疯癫的具体形态。这些形态依然常常被附着上神话形象,但这些神话形象在我们实际知识的构成中往往是十分重要的。躁狂症和忧郁症

    在16世纪,忧郁症的观念是由两个方面确定的,一方面是某种症状定义,另一方面是这个词所包含的一种说明性原则。在那些症状中,我们发现了一个人所能产生的关于自己的各种指妄想法:”有些人自以为是野兽,便模仿野兽的声音和动作。有些人认为自己是玻璃器皿,因此避开过路人,以防自已被打碎;有些人畏惧死亡,然而他们却往往更容易致使自己夭亡。还有些人在想像中认为自己犯有某种罪行,每当有人走近他们,他们就惊恐战栗,以为来者要逮捕他们下默和判处他们死刑。”指委的想法始终是孤立隔裂的,并没有损害理智整体。西德纳姆(thomas sydenham)(为甚至注意到,忧郁症患者”是这样一些人;除了有所抱怨外,有些人小心谨慎、通情达理,有些人眼光敏锐、聪慧超群。因此,亚里士多德说得很对,忧郁症患者比其他人更聪敏。”

    这种清晰而一致的病症是用一个蕴含着一个完整的因果系统的词来表示的,即忧郁症:“我请你们仔细注意忧郁症患者的思想、言语、想像和行为,你们会发现,他们的全部感觉都被遍布他们大脑的忧郁计败坏了。”某种程度的诱妄和黑胆汁(即忧郁汁)的作用被并置在忧郁症的概念里,但是除了由一个意指名词把一组符号跳跃地放在一起外,二者之间暂时还没有联系起来。到了18世纪,某种结合关系被发现了,或者说某种交流产生了。这种胆汁的阴冷暗淡的性质成为诸妄的主要特点,成为其有别于躁狂症、痴呆和狂乱的实证价值,成为其一致性的基本要素。尽管布尔哈夫(her-mann boerhaave)仍仅仅把忧郁症定义为”一种不发烧的长期持续的指委,犯病时病人完全沉溺于一个想法”,但是几年后杜福尔(dufour)就把该病的定义重心转移到”恐惧和悲伤”上,认为能够以此解释请妄的部分特征:”因此,忧郁症患者喜欢独处,躲避人群;这就使他们更沉溺于他们谁妄的对象或屈从于支配他们的感情,与此同时他们似乎对其他一切都无动于衷。”这一观念被确定下来,不是出于更严密的观察,也不是由于在病因领域有了新发现,而是根据一种性质传递,即从该名称所蕴含的某种原因传递到对实际效果的明显感知。

    17世纪初以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关于忧郁症的讨论局限于四种体液及其性质的说法中。人们普遍认为,物质本身具有各种稳定的性质,物质本身就是这些性质的原因。在费纳尔(jeafernel)看来,忧郁汁与大地和秋天相关,是一种“粘稠、阴冷、干燥的”汁液。但是在17世纪上半叶,展开了一场关于忧郁症起因的争论:是否必须具有忧郁气质才会患忧郁症?忧郁件是否总是阴冷干燥的?难道它绝不会是温暖湿润的吗?是这种物质在起作用吗?或者说这些性质是被传递的吗?这场争论旷日持久,其结果大体如下:

    1.物质的原因作用逐渐被性质的一种运动所替代。这些性质无须任何媒介便直接从肉体传送到灵魂,从体液传送到思想,从器官传送到行为。例如,在邓肯的辩护士看来,忧郁对产生忧郁症的最好证据是,人们在忧郁汁中能够发现该病的性质:“忧郁汁所拥有的产生忧郁症的必要条件远远超过了使人震怒的条件;因为它的阴冷性抑制了元气的数量,它的干燥性使精神能长时间地保存强烈而持久的想像;它的晦暗性使精神失去天然的明快和敏锐。”

    2.除了这种性质力学外,还有一种动力学。后者分析练一种性质所隐含的力量。譬如,阴冷和干燥会与气质发生冲突,这种对立会产生忧郁症的症状,其强度与这种冲突成正比,其力量会战胜和扫荡任何抗拒力量。例如,妇女就其本性而言是不易忧郁的,而一旦陷于忧郁症反而更严重:“她们受其残酷的玩弄和强烈的骚扰,因为忧郁症与她们的气质更矛盾,因而使她们更偏离自己的天然素质。”

    3.但是,有时在性质本身内部也产生冲突。一种性质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发生变化,成为与自身相反的东西。例如,”当怒火中烧、热血沸腾…。??所有的体液都消耗殆尽之时”,这种沸腾状态就会转变为阴冷的忧郁症–产生”几乎与火炬倒置、燃蜡横流之后同样的情况。……这种肉体的冷却是无节制的怒火宣泄殆尽之后的通常后果。”这里有一种性质的辩证法。这些性质一旦摆脱了物质的各种束缚,摆脱了各种预定轨道,就会产生颠倒和矛盾。

    4.最后,性质会因偶然事件、环境和生活条件而改变。因此,一个体液干燥阴冷的人会因其生活方式而变成一个体液温暖湿润的人。再如妇女的情况,如果她们”总是无所用心,她们的身体排出的汗液会(比男人)少一些,热情、精力和体液也会得到保存”

    因此,在脱离了限制性的物质基础之后,性质将能在忧郁症观念中起一种组织和整合作用。一方面,它们能描绘出悲伤、阴部、迟钝和呆滞等症状与现象。另一方面,它们能提示一种因果原则。这种因果原则不再是体液生理学,而是关于某种观念,忧虑和恐惧的病理学。这种病理不是根据观察到的症状或设想的原因来确定的,而是在这二者之间和二者之外的某个地方所感知到的某种质的联系。它有自身的传导、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正是这种性质自身的神秘逻辑,而不是医学理论,支配着忧郁症观念的发展。这一点早已由威利斯(thomas willis)的著作证明了。

    乍看上去,他们的分析在逻辑推理上是严密的。威利斯的阐释完全借助于元气及其力学特征。忧郁症是“一种没有高烧和狂乱但伴有恐惧和悲伤的疯癫”。如果说它是循妄—一即一种与真理的根本决裂——的话,那么其根源在于元气的无序运动和大脑的缺陷。但是,致使忧郁症患者“悲伤和谨小慎微”的恐惧和焦虑仅仅用这种运动能解释得了吗?是否存在着某种恐惧机制和悲伤所特有的元气运转呢?这在笛卡地看来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威利斯则不再做如是观。不能像看待麻痹、中风、眩晕或痉挛那样看待忧郁症。甚至不能简单地把它看作一种痴呆,尽管吹郁佐塔妄可能是一种类似的元气运动紊乱;用机制失调很容易解释渡委——但是这件错乱是痴呆或忧郁症等一切疯癫所共有的——不能解释指委所特有的性质,也不能解释使忧郁症的外表独具一格的悲伤和恐惧的色调。我们必须探究先在结构的秘密。说到底,正是隐藏在这种微妙事物中的这些基本性质能够解释元气的貌似矛盾的运动。

    患忧郁症时,元气(精神)完全陷入某种躁动,但这是一种微弱的躁动,没有任何狂暴的力量,而是一种软弱无力的激动。这种激动不是沿着明显的途径或公开的途径(apert。percula)推进,而是通过不断创造新的细孔穿行于大脑。但是元气并没有在其途径上游荡得很远。一旦躁动减弱平息,元气也就萎靡不振,运动就停止了:“它们不会传得很远。”(93因此,各种指妄所共有的这种骚动在身体表面既不会产生暴烈的行动,也不会造成在紧狂症和狂乱中所能看到的那种哭喊。忧郁症从来不会达到狂暴的程度。它是软弱无力的疯癫。这种矛盾是元气秘密变化的结果。通常元气具有近乎立竿见影的快速反应和绝对的透光性。但是在忧郁症里,它们则被黑暗渗透,变得”模糊、浑浊和幽暗”。它们传递给大脑的物像被”阴影”遮蔽。它们变得沉重,近似于化学黑烟而非纯粹的光影。这是一种酸性烟雾,而不是流化气成酒精雾。因为酸性烟雾的分子是活动的,甚至不能静止下来,但是它们的活动很微弱,不会产生影响。当它们挥发时,在蒸馏器里除了一点无臭的粘波外什么也不会留下。如果说酒精雾随时都会爆炸变成火焰,使人联想到狂乱,硫化气剧烈不息的运动使人联想到躁狂症,那么酸性烟雾不也具有忧郁症的特征吗?如果有人想探寻忧郁症的”正式理由和原因”,那么他就应考虑这种从血液上升到大脑并逐渐衰变为酸性和腐蚀性的气体。从表面上看,威利斯的分析偏重于一种元气忧郁症、一种体液化学变化。但是,实际上,主要思路是由忧郁症痛苦症状的直接性质提供的:软弱无能的混乱、头脑的昏沉、侵蚀着思想和情感的酸苦。酸性化学不是对症状的解释,而是一种定性方法,一种忧郁体验的现象学。

    大约七十年后,元气说丧失了科学上的优势地位。人们转而在人的液体和固体成分中探寻疾病的秘密。詹姆斯于1743年在英国发表《医学辞典》。该书中的”躁狂症”条提出一种躁狂症和忧郁症的比较病因学:”显然,大脑是这类疾病的活动场所,……正是在大脑,造物主用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安置了灵魂、精神、才气、想像、记忆和各种感觉。……如果血液和体液的品质和数量受到损害,不再能均匀而适度地输入大脑,而是在大脑里剧烈地循环或是艰难缓慢地扩散,那么所有的高贵功能都会变化、败坏、减弱乃至完全毁坏。”如果心脏向整个机体输送的是这种愈益减弱的、沉重而受到阻滞的血液,如果这种血液是很艰难地渗入大脑的细微动脉,而大脑则需要急速的血液循环才能维持思维活动,那么就会造成不幸的梗阻。由此便可以解释忧郁症。在此,迟滞、梗阻这些基本性质依然是进行分析的指导概念。这种解释开始转到从病人的状况、言行中所感知到的性质的机制上。我们从对性质的理解转到假设的解释了。但是这种理解依然居于主导地位,并总是胜过理论逻辑。洛里平列了两种主要的医学解释(从固体成分和从液体成分),并最终使二者并行不停,从而区分出两种忧郁症。起源于固体的是神经忧郁症。其过程是一个特别强烈的感觉刺激了接受它的神经纤维,结果,其他神经纤维紧张起来,变得僵直,同时还能颤动。但是,如果这种感觉变得更加强烈,那么其他神经纤维就会更加紧张,以致不能颤动。这种僵直状态使血液停止流动、元气停止运动。忧郁症便产生了。在另一种“液体型”忧郁症中,体液浸满了黑胆汁,变得粘稠。血液因充斥着这种体液也变得粘稠,并滞留在脑膜里,直至压迫了神经系统的主要器官。此时我们又会看到神经纤维的僵直,但这完全是体液现象的一个后果。洛里因此而区分了两种忧郁症。实际上,他在两个解释体系中成功地运用了同一组性质,这些性质使忧郁症具有实际的同一性。理论大厦扩大了一倍,但是经验方面的性质基础依然不变。

    液体的倦滞,动物元气的消沉及其散播在物象上的暗影,在血管中艰难流淌的血液的粘滞,变得暗淡、有毒和有腐蚀性的气体愈益浓密,内脏功能的减慢等等,构成了一个象征性统一体。这个统一体与其说是思想、理论的产物,不如说是感觉的产物。是它给忧郁症打上了特征烙印。

    正是这种研究,而不是忠实的观察,重新编排了忧郁症的症状和表象模式。将某种程度的诸妥当作忧郁症患者的一个主要症状(以便像悲伤、疼痛、孤僻、呆滞那样作为定性依据)的说法逐渐消失了。在18世纪末,凡是没有诸妄但有呆滞、绝望和某种恍惚特点的疯癫往往被归人忧郁症。另外,早在詹姆斯的《医学辞典》中就已论述了中风性忧郁症。这种病人”不愿起床,……即使站起来,除非受到亲友或看护的强迫,否则也不愿走动。他们绝不躲避人,但是当人们对他们说话时,他们似乎心不在焉,而且一言不答。”如果说在这种例子中呆滞和沉默十分突出,并能因此而诊断为忧郁?症,那么还有一些例子,人们只能观察到疼痛、倦怠和孤僻。但是观察者不会不注意到他们的躁动不安,也不会草率地诊断为躁狂症。这些病人肯定患了忧郁症,因为“他们回避亲友,宁愿独处,无目的地乱走。他们脸色焦昏、口干舌燥。他们的眼睛呆滞无神,毫无泪水。他们全身发干发热,面容阴沉,一副恐惧和悲伤的神情。”

    在古典时期,对躁狂症的分析及其演变也遵循着同样的一致性原则。

    威利斯将躁狂症与忧郁症相互对照。忧郁症患者的头脑完全沉溺于省思,因此他的想像力便处于无所事事的休息状态。反之,躁狂症患者的想像则被源源不断的、蜂拥而至的思想所充斥。忧郁症患者的头脑专注于一个对象,并仅仅不合理地夸大这一对象,而躁狂症患者则扭曲所有的概念和思想。二者都丧失了和谐能力,或者说,二者所表现的价值都是没有根据的。总之,思想完整性与真理之间的基本联系受到了干扰。最后,忧郁症总是伴有悲伤和恐惧,而躁狂症则表现出放肆和暴怒。无论是躁狂症还是忧郁症,病因总是出在动物元气的运动上。但是,在躁狂症中,这种运动是很特别的。它是持续不断的、暴烈的,总能在大脑刺出新的小孔。作为不连贯思想的物质基础,它产生出激烈的举止和滔滔不绝的言谈,从而表现为躁狂症。这种有害的运动也正是那种地狱之水、那种硫黄液、那种由硫黄液、玻璃液、锑液以及其他液体组成的冥河之水的运动:它的粒子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这些粒子能在任何物体上造成新的孔隙和新的管道。它们有足够的力量使自身得以扩散,正如躁狂情绪能够引起全身各部位的骚动。一股地狱之水在秘密的运动中汇集了躁狂症的各种具体的物像。它构建了自己的化学神话和动力学真理,使二者难解难分。

    在18世纪,具有力学和形而上学含义的神经系统中的动物元气意象经常被神经、脉管以及整个组织纤维系统的张力(紧张)意象所取代。张力意象具有更严格的物理含义,也更具有象征价值。躁狂症就是这样一种导致突然发作的神经紧张状态。躁狂症患者就像一件乐器,琴弦紧绷,受到很远很弱的刺激便开始振动。躁狂据妄就是情感的不停振动造成的。通过这种意象,躁狂症与忧郁症的差别变得明确了。这些差异组成了一种严格的对照:忧郁症患者绝不会与外部世界产生共鸣,因为他的神经纤维过于松弛,或者因为过于紧张而变得僵硬(我们看到,张力机制如何既解释了忧郁症的呆滞又解释了跟狂症的骚动):忧郁症患者只有少数神经纤维在振动,这些振动的神经纤维与患者谁妄的兴奋点是相吻合的。反之,躁狂症患者的神经受到任何刺激都会振动。他的指妄是无所不包的。在忧郁症患者那里,滞重的木然状态会吞没各种刺激。与之相反,当躁狂症患者的肌体对刺激做出反应时,刺激反而变多变强,仿佛他早已在神经紧张状态中积累了补充的能量。而且,正是这种情况反而使躁狂症患者变得麻木,不是忧郁症患者的那种嗜睡麻木,而是由于内在振动造成的紧张麻木。无疑,这就是为什么躁狂症患者”对冷热均无所畏惧,严寒时节却处烂衣衫、赤身裸体席地而眠,浑然不觉寒冷”的原因。这也就是为什么尽管现实世界仍在诱惑他们,他们却用自己请妄的虚幻世界取代现实世界:”躁狂症的基本症状出自这个原因,即病人所感受到的对象与其实际状况不同。”12躁狂症患者的檐安不是由某种异常的判断失误造成的,而是感觉印象传递给大脑的过程中的缺陷、传导方面的缺陷造成的。在这种疯癫心理学中,旧的真理观念,即”思想与事物相吻合”的观念,变成了关于某种共鸣的隐喻,郎神经纤维如乐器那样忠实干使其振动的感觉。

    这种躁狂紧张的观念陈了发展成一种固体医学外,还形成了更强烈的性质直觉。躁狂症患者的神经僵直总是让人感到干枯。踩狂症通常都伴有体液的耗尽,整个肥体的干热。操狂症的实质是沙质。博奈在其《墓地解剖》中宣布,就其所观察到的而言,躁托症患者的大脑总是显得很干硬松脆。稍后,哈勒也发现,踩狂症患者的大脑子夜脆弱。梅努莱(men。ret)重申了福雷斯梯埃(forestter)的一项研究结果。该研究表明,脉管和神经纤维变干以及某种体液丧失过多,会引起躁狂症。例如,一个年轻人”在夏季娶妻,因交合过度而患躁狂症”。

    有些人提出设想,有些人有所察觉,而杜福尔则加以证实、定量和命名。在一次尸体解剖中,他从一个死于躁狂状态的人的大脑中取出一块脑髓体,切下“边长二分之一英寸的立方块”,其重量为3j.g.,而取自一般人大脑的同样体积的重量为3ig.;”这种重量差别乍一看没有多大意义,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常人的大脑总量一般为三法国古斤,疯人和常人大脑总量相差八分之七盎司,那么这种重量差别就不是那么做不足道的了。”踩狂症患者又干又轻,甚至表现在天平上。

    躁任症患者的耐寒能力也进一步证实了这种体内的干热。众所周知,他们在众目腹腔下赤条条地在雪中行走,他们在收容所里不需要取暖,他们甚至能被寒冷治愈。自海耳蒙特(jean -baptiste van helmont)起,将躁狂症患者浸入冰水的做法被广泛采用。梅努莱讲述过他所认识的一个躁狂症患者的例子:这个患者从监狱中逃出来,”没戴帽子,身上几乎一丝不挂,在暴雨中走了几里格(leagues),却因此完全恢复了健康。”蒙乔(montchau)在医治一个躁狂症患者时,”从高处向病人泼浇冰水”,病人被治愈。蒙乔对取得良好疗效毫不惊奇。在对此进行解释时,他综合了自17世纪以来盛行的各种并行不悻的关于身体发热的观点;”当血液沸腾、肝火太盛、体液紊乱、致使全身躁动不安时,冰水能产生如此迅速而彻底的疗效,是不足为怪的”;由于寒冷的作用,”脉管收缩得更猛烈,排走了充盈的液体,固体部分因液体的高温而产生的紊乱也平息下来,而且,由于神经放松了,失调的元气也恢复了正常状态。”

    忧郁症的世界是阴湿、滞重的,而躁狂症的世界则是干热、躁动和松脆的。在后一个世界,高温——是人所感觉不出的,但却处处显现出来——造成干涸和松脆,但这个世界随时可能在湿冷的作用下放松。在这些简单化的定性认识的发展中,人们确定了躁狂症的内涵和外延。无疑,17世纪初的说法依然保留下来,即”不发烧的狂暴”。但是除了这两个完全描述性的特征外,还产生了一种感性认识,这种认识是临床实践的真正主导。一旦阐释神话消失,体液、元气、固体、液体等说法不再流行,留下的就只会是相关性质的系统。而这些系统甚至不再被命名。由这种热量和运动动力学所逐渐构造的躁狂症特征体系此时将会被视为一种自然体系,被视为心理学研究的一个直接真理。过去所感受的热力、所想像的元气失调、所设想的神经紧张,从此将被失去透明性的心理学观念所取代,如内省印象的过分活跃,联想的急促,对外部世界的麻木。里夫已经清晰地做了描述;”外部对象对一个病人的头脑不能产生与健康人同样的印象。这些印象很微弱,病人几乎不会留意它们。他的头脑几乎完全专注于大脑失调所产生的想法。这些想法异常活跃,因此病人以为它们反映了真实对象,并据此做出判断。”但是,我们不应忘记,这种躁狂症心理学结构是在18世纪末出现和确立的,它仅仅是对一个完整而深奥的结构的肤浅勾画。它是根据关于一个性质世界的半感觉半图像的法则发展起来的,它终将坍塌。

    无疑,这整个有冷有热、有干有湿的宇宙提醒正要走向实证主义的医学思想不要忘记自身起源的环境、但是,这种由意象组成的标志不仅仅是表示怀旧,而且也表示一项工程。为了形成关于躁狂症或忧郁症的实际体验,在某种意象背景下,由一种感觉和感情亲和关系体系而造成的各种性质互相吸引的这种引力是极其重要的。如果说躁狂症或忧郁症从此具有了我们现有科学所认识的形态,那么这不是因为经过几个世纪我们已经学会了“正视”实际症状,不是因为我们已使我们的感觉净化得极其透彻,而是因为在疯癫体验中,这些概念围绕着某些关于性质的说法组织起来,因而得到统一,彼此有了重要联系,最终使人们能够感知。这样我们就从一个简单的纯理念的描述(不发烧的狂暴,据妄的固执想法)进入到一个性质领域。这个领域表面上不太严整、比较简单、没有太严格的界限,但是它完全能建构整个疯癫经验中实际出现的可认识和可感知的各种单元。这个研究领域被分隔为两个区域,模糊地使两种疾病具有各自的类型和结构。一方面是一个潮湿的、经历了大洪水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人对一切不是他独有的恐怖充耳不闻、视而不见、麻木不仁,这个世界被极端地简单化了,并被不合理地夸大其中的一个细部。另一方面则是一个焦干的沙漠般的世界,一个惊恐万状的世界,在那里,一切都是过眼烟云、混乱不堪。在躁狂症和忧郁症的宇宙模式中的这两个主题恰恰涵盖了关于这两种病的体验(这种体验与我们现在的体验几乎相同)。

    威利斯因自己的钻研精神和医学感觉的敏锐完全有资格被誉为躁狂一忧郁交变现象的“发现者”。诚然,威利斯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注意,尤其是在这一点上:从一种病到另一种病的转变并没有被当作是一种观察的现象——当时的问题是要寻找有关的解释——而是被看作一种深奥的自然关系的结果。那种自然关系是这两种疾病的隐秘本质的结构所决定的。威利斯并没有引用他偶尔观察到的交变例子。他首先发现的是造成奇异变形的一种内在联系:“在讨论了忧郁症之后,我们必须考虑躁狂症,这二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这两种疾病常常互相转化。”实际中有这种情况:忧郁倾向发展严重时变成了狂乱,反之,狂乱益渐减弱,最终平息下来,变成忧郁。严格的经验论者会在此看到两种病的联系,甚至会看到同一种病的两种相继出现的症状。但是,威利斯不是从症状的角度,也不是从疾病本身的角度提出问题,而仅仅是探寻在动物元气的运动中联结两种状态的纽带。我们知道,在忧郁症中元气是阴沉暗淡的;它们给物像罩上阴影,形成一种晦暗的涌流。反之,在躁狂症中,元气沸腾不息,其运动漫无规律且循环往复,甚至在毫不发烧的情况下消耗和散发热量。在躁狂症和忧郁症之间有一种明显的亲和关系。这不是经验所联结起来的症状的亲和关系,而是更强有力的在想像画面中更为明显的亲和关系,这种关系把烟和焰统一在同一种火中。“如果可以说在忧郁症中大脑和动物元气被浓烟所笼罩,那么躁狂症就像点燃了原先被浓烟所抑制的大火。”烈焰能够驱散浓烟,而烟尘降落下来能扑灭火焰、消除其光亮。对于减利斯来说,躁狂症和忧郁症的结合不是一种疾病,而是包含着相互冲突的烟和焰的秘密之火,是那种光亮和阴影的混合。

    实际上,18世纪所有的医生都承认躁狂症和忧郁症的毗邻关系。但是,有些人拒绝将二者称为同一种疾病的两种现象。许多人看到了一种交替现象,但没有觉察到症状上的统一性。西德纳姆宁愿将躁狂症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躁狂症,起因于”血液的过分沸腾和过快循环”,另一种是往往”恶化为痴呆”的躁狂症,”起因子血液因长时间的骚动耗尽了大部分精华而变得虚弱。”而更多的人承认,躁狂症和忧郁症的交替或者是一种变形现象或者是一种有更深的原因的现象。例如,利厄托(josephl-ieutaud)认为,当忧郁症持续很久、其诸实愈益加剧时,就会失去通常的症状而变得与躁狂症相似:”忧郁症在最后阶段与躁狂症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他没有展开论述这种相似性。在杜福尔看来,这种联系不那么紧密,而是一种间接的因果联系。忧郁症与”额窦中的或曲张的脉管中的蠕虫”一样能引起躁狂症。当时若不借助于一种意象,任何研究都无法把交替现象改造成既精细又必要的症状结构。

    当然,在威利斯的后继者那里烟和焰的意象已消声匿迹,但是为了形成有条理的成果依然在借助意象。这些意象愈益具有功能性质,愈益驻足于关于循环和升温的重大心理学观念中,愈益远离威利斯曾借用的宇宙图像。例如,布尔哈夫及其著作的注释者范?斯维腾(gerard van swieten)认为,踩狂症十分自然地成为最高程度的忧郁症,这不仅仅是经常性的变形所造成的,而且是必然的机能运转的结果;在忧郁症中滞积的脑液在一段时间后会活跃不安,因为内脏中的黑胆汁会因静止不动而变得”愈并苦涩”,其中会形成酸性更强的和毒性更强的成分,这些成分被血液输送到大脑,就引起了躁狂症患者的强烈不安。因此,躁狂症与忧郁症仅仅是程度上的差异,躁狂症是忧郁症的自然后果,出于同样的原因,因而通常受到同样的治疗。在霍夫曼(frledrich hoffmann)看来,躁狂症和忧郁症的统一是运动和冲击规律的结果。但是,在他那里,纯粹的力学原则变成了生命和疾病发展的辩证法。忧郁症实际上以静止为其特征。换言之,或调的血液充满了大脑。血液在大脑里必须循环流动,但却因浓重而易于阻滞。如果说血液的浓重阻滞了运动,那么它有时也会造成更强烈的冲击。大脑、大脑血管、脑体受到的刺激越强烈,就越有抗拒性,因此越容易硬化。这种硬化使浓稠的血液更猛烈地倒流。这种运动越来越强烈,很快就卷入了那种躁狂症的骚动。这样,我们很自然地从一种静止的充血的意象过渡到干、硬、急速运动等意象,其结果是,为了忠实干这种功能统一体的真正组织者–图像式观念,古典力学的原则在每一阶段都受到修正和扭曲。

    因此,人们还将添加其他的意象,但它们不能起建构作用。它们仅仅是对于已获得的统一体做出许多不同的解释。例如,史宾格勒(snengler)提出的关于躁狂症和忧郁症交变的解释,就是借用了电池的原理。首先,神经能量和神经液在该系统的一个地方集中。只有这一段受到搅动,其他地方都处于休眠状态。这就是忧郁阶段。但是当这种局部负荷达到一定的强度时,就会突然扩展到整个体系,在一定的时间里强烈地刺激着整个系统,直到负荷排放完为止。这就是躁狂阶段。从这种层次的阐释着,这种意象太复杂、太完整,它所借用的模式大间接,因此在感知一种病理统一体时不能起到组织作用。相反,它是那种本身基于具有初步统一功能的意象的感性认识产生之后所引起的联想。

    这些具有统一功能的意象在詹姆斯的《医学辞典》中已悄悄地出现了。其中之一展示了一种客观精细的观察很容易觉察的现象;躁狂——压抑循环。“将躁狂症和忧郁症归结为一类疾病,用同一种眼光来看待它们,是绝对必要的。因为我们从实验和逐日的观察中发现,这二者有同样的起因……。十分严格的观察和我们的日常经验证实了这一点,因为我们看到,忧郁症患者,尤其是长期患者,很容易变得躁狂,而当躁狂平息后,忧郁症又重新开始,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这样一次反复。”因此,在河和18世纪,受意象影响而建构起来的是一种感性认识结构,而不是一种理念体系,甚至也不是一组症状。其证据在于,正如在感性认识中那样,性质的转移并不影响图像本身的完整性。因此,卡伦能够在躁狂症中像在忧郁症中那样发现”镭委的一个主要对象”,反之也能将忧郁症归因于”脑筋体的某部分组织的干硬”。重要的是,观察设有发展为对解释性意象的建构,相反,意象加强了综合的主导作用,它们的组织力造成了一种感性认识结构,在这种结构中,症状最终能获得其重要价值,并被组织成可见的真理。2.歇斯底里和疑病症

    就这两种病而言,首先有两个问题。

    1.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正当地将它们视为精神疾病或某种疯癫症?

    2.我们是否有根据把它们放在一起,把它们视为类似躁狂症和忧郁症那样的真正的对偶关系?

    要回答这些问题,只须简单地考察一下各种分类。人们对疑病症并不总是与痴呆症和躁狂症相提并论;歇斯底里更是很少与它们并列。布莱特(felix blater)根本没有把这二者列入感官病变之中。在古典时期末期,卡伦依然把它们列入非精神病的范畴:疑病症属于”体力衰竭,或因虚弱或因生命机能运转失灵而导致的疾病”;歇斯底里则属于”生理机能的控孪性疾病”。

    此外,在病情图表上,人们很难发现这两种疾病因一种逻辑关系而被列为一组,甚至很难发现它们被列为相反的一对。索瓦热将疑病症列入幻觉——“仅仅关注自身健康的幻觉”,将歇斯底里列入痉孪。林亲(i-innaeus)田地采用同样的划分。看来,这俩人都是威利斯的忠实信徒。威利斯是在《痉挛病》一书中研究歇斯底里,而在论述头部疾病的《禽兽之魂》中研究疑病症,给它起名为”绞痛感”。这里无疑是在谈两种调然不同的疾病。在歇斯底里中,亢奋的精神受到相应的压力,从而造成一种印象;它们正在爆炸,正在引起超常的不规律运动。这种运动在精神方面表现为歇斯底里惊厥。反之,在”绞痛感”中,由于有一种东西有害干和不适于精神,因此精神激动不安,然后引起敏感的神经的骚动、失调和皱授。因此,威利斯告诫我们不必因症状上的某些相似而大惊小怪;诚然,我们看到痉孪会产生疼痛,似乎是歇斯底里的剧烈活动会引起疑病症的痛苦。但是这些相似是虚假的。”实质并不相同,而是小有区别。”

    然而,在这些病情学家所做的固定分类的现象背后,有一种缓慢的努力正愈益频向于把歇斯底里和疑病症视为同一种疾病的两种形式。布莱克默(richard blackmore)于1725年发表《论疑病症和歇斯底里》。文中,这两种病被定义为同一种病的两种形式–“精神的病态”和”精神的外溢和消耗”。怀特(whytt)认为,在18世纪中期,鉴别工作已经完成,从此症状系统统一了,包括”对冷热和身体某些部位疼痛的特殊感觉;晕厥和歇斯底里惊厥;强直性昏厥和痉挛;胃气和肠气;贪食;呕吐;小便清白但又急又多;消瘦和精神萎靡;神经性咳嗽;小零脉搏不齐;间发性头疼;间发性晕眩;视力衰退;压抑、绝望、忧郁以至疯癫;梦魔。”

    另外,在古典时期,歇斯底里和疑病症逐渐被纳入精神疾病领域。米德(richard mead)在论述疑病症时还在说:”这是一种全身性疾病。”而且,我们必须恢复威利斯关于歇斯底里论述的真正价值:”在妇女疾病中,歇斯底里的名声很坏,就像是人已半入地狱一般(semi -damnati),它必须承担无数其他疾病的过失。如果一个妇女患上一种莫名其妙的病,我们既查不出原因,又不能确定治疗方法,我们马上就会归罪于子宫,而其实子宫往往受到冤枉。当我们碰到一种少见的症状时,我们就宣布,其中必有歇斯底里的踪影。这往往是掩饰我们对医疗对象无知的遁词。”凡是研究歇斯底里的材料都会引用这段文字。对于所有循规蹈矩的注释者来说,这段话绝不意味着威利斯认为歇斯底里症状没有器官基础。他仅仅明确地说,歇斯底里概念成了各种不切实际的想法的容器。这些想法不是病人的,也不是自以为有病的人的,而是本来无知却装作高明的医生的。实际上,如果说威利斯把歇斯底里视为一种精神错乱,那并不是因为他把歇斯底里列入了头部疾病,而是因为他认为歇斯底里的根源在于动物元气的性质、起因和初始过程发生了一种变化。

    然而,到18世纪末,疑病症和歇斯底里已几乎毫无争议地成为精神病。一七五五年,阿尔贝蒂(alberti)在哈雷城(halle)发表论文《论疑病症病人的臆想症》(de morbis imagi -nariis hypoch。driacorum)。接着,利厄托在确定疑病症的痉孪特征时,承认”精神上受到的影响不亚于、甚至重于肉体上的疾病;因此,疑病症一词几乎成了一个会得罪人的名称,想讨好的医生尽量避而不用。”至于歇斯底里,劳兰(josephran!in)认为它没有任何器官上的原因,至少他在根本定义中从一开始就把它确定为一种臆想变态:”患这种病的妇女虚构、夸大和重复各种胡思乱想,这种病有时具有流行性和传染性。”

    因此,在古典时期,歇斯底里和疑病症有两个基本发展路线。一个是将二者统一为一个普通概念,即“神经病”,另一个是改变其含义和由其名称所充分显示的传统的病理基础,而倾向于将它们逐渐纳入精神疾病领域,与躁狂症和忧郁症相提并论。但是,后一种整合不是像在躁狂症和忧郁症中那样在图像价值中所感觉到的和所想像的原始性质的层面上实现的。我们这里面对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整合。

    诚然,古典时期的医生也试图发现歇斯底里和疑病症所特有的性质。但是,他们从未能感知到类似躁狂症和忧郁症中标示出特点的性质上的相关性或紧密联系。人们所发现的各种性质是相互矛盾、相互否定的,因而无法解决这两种病的根本性质是什么这一问题。

    歇斯底里常常被认为是遍及全身的内热的效果,一种兴奋状态,一种不断地表现为惊厥痉孪的迸发状态。例如,求仍的少女和年轻丧偶的寡妇,她们的歇斯底里常常与炽烈的情欲有关。而炽烈的情欲难道不是与这种内热有关吗?就本性而言,歇斯底里是狂热的;其症状更容易使人想起一种意象,而不是使人想到一种疾病。费朗17世纪初精细地描绘了这种意象。他在《相思病或爱欲忧郁症》中宣称,女人比男人更容易陷入爱情而不能自拔,而且她们很善于掩饰这一点。”此时她们的表情很像端放在圆筒上的蒸馏器,人们无法从外面看到火焰。但是如果人捆着蒸馏器的正下方,用手探摸一个女人的心,就会发现在这两个地方都有一个炽烈的火炉。”无论从象征意义还是从感情色彩或从比喻的手法来看,这是一个绝妙的意象。在费朗之后,过了很久,人们用湿热来描述歇斯底里和疑病症的隐秘的蒸馏过程。但是这个意象从属于一个更抽象的主题。在谢诺那里,这种雌性蒸馏器的火焰早已变成无色的了:”我认为,歇斯底里并不是一种单一的病,在这个名称下包含着因一种有害雾气引起的几种疾病,这种雾气以不同的方式产生,受到污染,并经历了异常的沸腾状态。”而在其他人看来,从疑病区发出的这种高热完全是干燥的:疑病性忧郁是一种”干热”病,是由”类似性质的体液”引起的。但是也有些人在歇斯底里和疑病症中都没有发现高热现象,相反,这些病的性质是衰弱、迟钝和阴湿的,如同那些惰性体液的性质:”我认为,这些病(疑病症和歇斯底里)若能持续一段时间的话,那就是出自大脑和神经纤维。由于它们怠情而衰弱、失去活力和弹性,神经液也变得虚弱无力,引起这些病。”也许对歇斯底里的性质的不稳定性做出最明确论证的是切恩的著作《英吉利病》。在切恩看来,这种病只能以抽象方式来维系自己的统一性。其症状散布在不同的性质领域,起因于各领域的各自不同的机制。各种痉孪的症状都源出于由”有害的苦涩的有强烈刺激的气体”所象征的一种发烧病理。反之,各种心理或器官虚弱的症状–“压抑、晕厥、大脑迟钝、昏沉、忧郁和悲伤”–显示了变得潮湿或虚弱的神经纤维的状况,神经纤维无疑是受到了阴冷勤稠体液的影响,这种体液堵塞了浆液腺和血管。麻痹则意味着神经纤维的僵滞,即通常所说的因固体惰性的冻结而造成的”颤动中断”。

    确定躁狂症和忧郁症的性质特征是很容易的,而对于歇斯底里和疑病症则很难做到。

    运动医学在论述它们时是很不明确的,其分析也动摇不定。显然,至少对于任何不否定自己的印象的感觉来说,躁狂症与一种过度的运动有关,而忧郁症则与运动的减弱有关。但是,关于歇斯底里和疑病症,则很难做出选择。施塔尔选择了血液会愈益沉重的说法,认为血液会愈益增多变浓,以致无法正常地流过门静脉;血液有一种在门静脉滞留和汇集的趋势,由于“血液力图在较高或较低部位打开一个出口”而造成了危机。相反地,布尔哈夫和范?斯维腾则认为,歇斯底里运动起因于各种液体的一种过分的流动性。这些液体变得十分不稳定,很容易被搅动起来。范?斯维腾解释道:“由于结构层弱,血液很容易被分解;它勉强凝结在一起,因此血清的浓度和质量都很差;淋巴液类似于血清的状况,血清所提供的液体也是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所谓无实体性的歇斯底里和疑病症就可能从神经纤维的这种特殊状态的部署中产生。”我们应该把“面色苍白的少女、用脑过度的人”很容易有的不适、控孪和疼痛归因于这种敏感性和流动性。歇斯底里既是活动的又是静止的,既有流动性又有动滞性,既起因于不稳定的振动又受到惰性体液的阻滞。谁也没有发现其运动的真实性质。

    我们在化学类比领域看到同样的情况。在朗格看来,歇斯底里是发酵的结果,是由于“被送到身体不同部位的盐分”与“那里原有的体液”混合发酵的产物。另一些人则认为歇斯底里是碱性的。而埃特级勒(michaelettmtiler)则认为,这种病属于酸性反应,”直接原因是青的固有酸性;乳糜是酸性的,因此血液的性质受到腐蚀,不再能贻养元气;淋巴液是酸性的,胆汁也萎靡不振;神经系统备受刺激,而消化发酵成分因变质而不易挥发和酸性过强。”韦立德(viridet)着手重构了关于”我们所体验到的雾气”的一种酸和碱的辩证关系,认为这二者在大脑和神经中的运动和剧烈冲突引起了歇斯底里和疑病症的症状。有些特别易挥发的动物元气是碱性盐,当它们十分稀薄时,流动极快,变成雾气。但是也有酸盐挥发成的雾气;乙醚使酸雾足以抵达大脑和神经,在那里”与碱遭遇,引起各种疾病”。

    歇斯底里和疑病症的性质的不稳定性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它们的力学特性与其化学上的隐秘性质的混淆不清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如果说从性质上对躁狂症和忧郁症做出诊断显得轻而易举的话,那么对歇斯底里和疑病症的辨别则显得犹豫不决。无疑,想像出来的性质图像对于构成忧郁症一躁狂症的对偶关系具有决定性作用,而在歇斯底里和疑病症的历史上则只有第二位的作用,可能只是不断变幻的布景。与躁狂症不同,歇斯底里的研究进展并没有引导人们走出以医学意象反映出来的这个领域的模糊性质。它的活动空间属于另一种类型,是机体作用和道德价值相互粘合的身体。

    人们通常认为,是勒普瓦和威利斯将歇斯底里从所谓的子宫错位的古老神话中解放出来。李耶鲍(jeanl.iebault)翻译或者说改写了马里涅罗(marinello)的著作,以适应17世纪的标准。同时他有保留地接受了关于子宫的自发运动的观点,认为如果子宫改变了位置,“这是为了更自在一些;这不是出于某种慎思、吩咐或感官刺激,而是为了保障健康和体验某种享受”。无疑,子宫不可能像过去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在人体大翻转时在全身移动,因为它被子宫颈、韧带、脉管以及腹膜“严格固定住”。但是它仍能改变位置:“尽管子宫严格固定在我们所说的那些部件上,因而不能改变所处空间,但它还是常常改变位置,在女人体内造成古怪的、任性的运动。这些运动是各式各样的:上升、下降、痉孪、游移、脱垂。子宫会上升到肝、脾、隔、胃、乳房、心、肺、咽喉和头。”古典时期的医生几乎一致反对这种解释。

    在17世纪初,勒普瓦在谈到歇斯底里痉挛时写道:”在各种病源中,有一个是最根本的,它不是通过交感而是通过原发病发挥作用。”更准确地说,这种痉挛惊厥的根源在于后脑积水:”正如细流汇成大河,位于大脑表层和终止于后脑的空腔因处于头部的倾斜位置而大量积水。这些部位的热量使液体升温,影响了神经起端。”威利斯则对子宫说进行了细致的批判,认为,主要是大脑和神经系统疾病造成了”患这种病时血液运动的紊乱失调”。但是这些分析都没有彻底否定歇斯底里和子宫有一种基本联系的观点,而是改变了角度,不再认为这种联系是一种通过全身的实际错位,而是一种通过肌体的各种脉络,通过类似的功能脉络的秘密扩散。我们不能说病源已经变为大脑了,也不能说威利斯已为一种歇斯底里的心理分析创造了条件。但是,现在大脑对一种起源于内脏的疾病是起了一种中继站和配电器的作用。直至18世纪末,直至皮内尔之前,子宫一直出现在歇斯底里的病理分析之中,但不是因自身的性质而具有特殊重要性,而是作为体液和神经的特殊扩散的一个结果。

    施塔尔通过对月经和痔疮的奇特比较,证明歇斯底里和疑病症的相似性。他在分析痉挛时解释道,歇斯底里是一种剧痛,“伴有紧张和压迫感,因此主要在疑病区以下被感受到”。当男人受到该病侵袭时,“会本能地通过呕吐或痔疮发作将过剩的血液排出”。这时就被称为疑病症。当女人受到该病侵袭时,“月经周期就会不正常”。这时就被称为歇斯底里。“这两种病没有实质上的区别。”霍夫曼的观点与之十分类似,但在理论上有许多不同之处。在他看来,歇斯底里的病因在于子宫的松弛和虚弱,但是与疑病症一样,其发病部位还需要在肠胃里寻找;血液和生命液在“肠胃的包膜和神经股”开始滞留;引起胃部紊乱,并由此蔓延到全身。处于机体中心的胃就像一个中继站,把出自腹腔下半部的各种疾病扩散到全身:“无疑,疑病症患者和歇斯底里患者所体验的痉挛,其位置在神经部分,尤其在肠胃的包膜上,病状由此通过肋间神经散布到头、胸、肾、肝以及全身各主要器官。”

    霍夫曼赋予肠胃和助间神经的作用典型地表现出古典时期处理该问题的方式。这种方式不仅避开在子宫内寻找病因的旧传统,而且更重要的是致力于发现一种散布全身的、令状复杂的疾病的本原和散发途径。这里所要考虑的这种病是既能侵袭头部又能侵袭腿脚、表现为麻痹或运动僵硬的病,是能够造成强直性昏厥或失眠的病,简言之,这种病能迅速而巧妙地穿越肉体空间,在全身都有实实在在的体现。

    那种坚持认为从马里涅罗到霍夫曼医学视野发生了变化的观点是徒劳无益的。在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传统中著名的子宫流动说三片平不存。或许只有某种主题还存在。这种主题现在变得更清晰了,即它不再局限于某一种医学理论,而是始终不变地贯穿于理论概念和解释性图式的速增过程之中。这个主题就是,肉体空间的运动起伏、下部力量的涌动。这些力量蓄之已久,过分充盈,便开始沸腾,最终不管是否经过大脑调节而把自身的无序扩散到全身。尽管生理学概念已经完全改组,但是这个主题却几乎一直不变地延续到18世纪初。十分奇怪的是,在18世纪,病理学中没有任何理论或实验上的革新,但是这个主题却突然受到修正,改变了方向,即肉体空间的动力学被情感道德取而代之。正是在这个时候,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关干歇斯底里和疑病症的观念开始转向,明确地进入了疯癫领域。

    我们现在应该试着来描述这个主题在其三个阶段的演变:

    1.关于肌体和道德渗透的动力学;

    2.关于肉体连续性的生理学;

    3.关于神经敏感性的伦理学。

    如果肉体空间被想像成一个坚实的、紧密联系的整体,那么歇斯底里和疑病症的无序运动只能出自于一种极其稀薄而且流动不止的成分,这种成分能够渗透进固体所占据的空间。正如海默尔(nathanel hishmore)指出的,动物元气”因自身火焰般的稀薄而能渗透密度最大的实体,……而且因自身的活跃而能在瞬间渗透整个微观宇宙。”如果这种元气流动性增强,而且以极其混乱的方式渗透到身体中各个不适当的部位,那么就会引起无数复杂的失调症状。不论对海默尔,还是对其反对者威利斯或对西德纳姆来说,歇斯底里是一种肉体疾病,因为肉体能被元气以各种方式渗透,因此有着内在秩序的器官变成了一堆消极地屈从于元气的混乱运动的物质所寄寓的松散空间。这些元气”猛烈地涌到某个部位,在那里造成痉挛甚至疼痛,……并使器官功能失调,无论是被元气遗弃的器官,还是元气所涌入的器官,都会因元气分布的不均衡而受到严重损害,因为这种不均衡完全违背了生理系统的法则。”处于歇斯底里状态的身体就是这样听命于无序的元气。元气完全不受任何肌体法则和任何功能要求的束缚,因此能连续地侵袭身体的各个空间。

    各个区域受到的影响各不相同,后果也不相同。这种疾病的运动根源是没有分殊的,但是因其穿越的空间和在身体表面显现的部位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形态。“它们在胃里积聚,然后突然涌到咽喉部的肌肉,在所穿越的整个区域造成痉挛,在胃里造成肿胀,如同一个大球。”歇斯底里在稍高的位置上,“侵袭结肠以及心脏下面的区域,引起难以忍受的疼痛,很像骼骨区的疾病。”如果该病升得更高一些,就会侵袭“中枢部位,引起剧烈的心悸。病人此时确信,护理人员应能听到他的心脏撞击肋骨的声音。”最后,如果疾病侵袭“头部的外围、头骨之间的部分,并固定在一个地方,就会引起刚烈的疼痛,并伴有剧烈的呕吐。”‘刀’身体的各个部位因本身的情况和特点而决定了症状的不同表现。因此,歇斯底里显得是最真实又最有欺骗性的疾病。它是真实的,因为它是以动物元气的运动为基础的;但它又是虚幻的,因为它所产生的症状似乎是由器官内在的无序造成的,而这些症状其实是一种中枢的或普遍的无序在器官层面上的形成物。正是一种内在流动的错乱在身体的表面表现为局部症状。器官实际上是被无序而过分的元气运动所侵扰,但却装作自己出了毛病;从内部空间运动的某一缺陷开始,器官完全模仿自身才会产生的错乱;歇斯底里用这种方式“模仿出人的肉体的几乎所有疾病,因为它在人体中无所不在,它能立刻造成符合该部位的症状。如果医生既不聪慧又无经验,就很容易被欺骗,会把歇斯底里的症状归因于该部位的某种常见病。”‘凹’这种病的策略就是,它以同一形式的运动穿越肉体空间,表现出不同的外观,但是这里的性状不是本质,而是身体耍的一个花招。

    体内空间越容易被渗透,歇斯底里就越频繁,其外观也越变化多端;如果身体健壮,抵抗力强,如果体内空间紧密,而且不同区域的质地参差不齐,那么歇斯底里的症状就很罕见,其效果也单一。不正是这一点使女性歇斯底里与男性歇斯底里,或者说;使歇斯底里与疑病症有所区分吗?实际上,不是症状,也不是病因,而是身体的空间坚实性或者说内部密度构成这些病的区分原则。“除了由可感觉的各种部件组成的所谓‘外在的人’,还有一个由动物元气系统构成的‘内在的人’,后者只能用精神的眼睛看到。后者与体质紧密相联,因人的状态不同而或多或少有些紊乱,其程度取决于构成这架机器的本原的自然坚固性。这就是为什么步入比男人更容易受到这种病的侵袭,因为女人的体质更纤细而不那么坚固,因为她们过着较温和的生活,因为她们习惯于舒适的生活,而不习惯于受苦。”就在上面这段文字中,已经包含着空间密度的一个涵义:它也是一种道德密度;器官对元气的无序渗透的抵抗力可能也是灵魂保持思想和欲望的井然状态的能力。这种变得疏松的空间,可能完全是心灵的松懈造成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习惯于艰苦劳作的女人很少患歇斯底里,而当她们生活舒适、闲散时,或当某种悲苦压倒她们的意志时,就非常容易患歇斯底里。“当一些妇女向我咨询某种我无法判断的疾病时,我便问她们,是否只是在心情悲痛时才引发这种病,…如果她们大体上承认这一点,那么我就能断定,她们急的是一种歇斯底里。”

    这样,我们就对古老的道德直觉有了一个新的概括。希波克拉底和柏拉图的时代起,这种直觉就把子宫当作一个有生命的、运动不止的动物,并且对其运动的空间加以规定;这种直觉在歇斯底里中感受到一种不能控制的欲望骚动,因为病人既不能满足它们又不能驾驭它们;女性器官意象上升到胸部和头部的说法反映了柏拉图主义的灵魂三元说中的一种剧变和力图确保自身静止不变的等级序列中的一种剧变。对于西德纳姆来说,对于衡卡儿的信徒来说,道德直党始终如一,但是借以表达道德在觉的空间画面发生了变化;柏拉图的垂直的等级秩序被一个立体空间所取代。这个空间被不停的运动来回横切。这种无序的运动不再是底层上升到高层的革命,而是在一个混乱空间中的无规律的旋风。西德纳姆试图用“精神的眼睛”洞察这个“内在的身体”,因为它不是客观视察的迟钝目光所能看到的客观身体,而是一个场所,在那里,一种想像这种身体和译解其内在运动的方式同一种赋予它道德价值的方式紧密结合。在这种伦理知觉层次上的发展到此完成。在这种知觉中,一贯柔顺的医学理论意象发生了曲折和变化;在这种知觉中,重大的道德主题也得到系统的表达,并逐渐更新了原初的面貌。

    然而,这种易渗透的身体应该是一个紧密结合的实体。疾病在各器官的弥散反过来说则是一种允许其扩散并连续影响各器官的传播运动的结果。如果说疑病症患者或歇斯底里患者的身体是一种疏松的、自我分离的、因疾病侵袭而膨胀的实体,那么这种侵袭则必须借助于某种连续空间才能实现。疾病借以循环流动的实体应该有不同于扩散的症状借以显现的身体的特性。

    这个问题困扰着18世纪的医学,导致人们将疑病症和歇斯底里视为”神经方面”的疾病,即一切交感作用的一般媒介的原发病。

    神经纤维被赋予某些引人注目的特性,从而能够将异质因素整合在一起。神经传送着各种迥然不同的印象,而它在任何地方、任何器官里都应该有同一性质。这样说能不令人惊异吗?“神经在眼珠后面的伸展使人能够接收微妙的光亮;听觉器官的神经对发声物体的振颤十分敏感;但是就性质而言,它们与触觉、味觉和嗅觉等较迟钝的感觉神经毫无区别。”这种功能各异而性质同一的特性,保障了相距最远的和生理上调然不同的器官之间进行交流的可能性。“人体神经的同质性以及各种相互维系的器官之间的无限交流……确立了器官之间的和谐,从而常常导致一处有病,多处受害。”但是,更令人赞叹的是,同一神经纤维能同时传送某种无意识运动的刺激和感觉给器官留下的印象。梯索(simon-andr6tiss。t)认为,这种同一神经的双重功能是两种运动的结合。一种是造成无意识刺激的波荡运动(”这是一种装在弹性容器中的液体运动,比如,液体装在皮囊中,挤压皮囊,液体就会通过一个管道喷出。”)另一种是造成感觉的粒子运动(”这是一连串象牙球的运动。”)因此,同一神经能够同时产生感觉和运动。正如我们在各种神经疾病中观察到的,神经的紧张和放松都会同时改变那些运动和感觉。

    然而,尽管神经系统有这些统一的性状,我们是否就一定能用神经纤维的实际网络来解释歇斯底里和疑病症的如此纷繁的紊乱之间的内在联系呢?如何来设想披露了某种神经疾病的各个部位的症状之间的联系呢?如何通过探究这种联系解释某些“极其敏感”的女人会因闻到一股浓烈的香味、听到关于一个悲惨事件的生动描述或看到一个厮杀场面而“晕厥”?人们的探寻是徒劳无益的:没有发现任何明确的神经联系,也没有发现任何从这种根源延伸出来的途径,而只是发现了一种基于生理相关性秩序的、间接的作用。这是因为身体的各个部分都具有“十分确定的官能,这些官能要么是普遍的,遍及整个人体,要么是特殊的,主要影响某些部位。”感觉和运动的双重官能使器官互相交流、同甘共苦,并能对来自远处的刺激做出反应。这种特性就是交感作用。实际上,怀特既未能将交感作用完全归因于整个神经系统,也未能从与感觉和与运动的关系上来界定它。交感作用在器官中的存在完全取决于它在那里是否能通过神经的中介而被接收到;神经越灵活,交感作用就表现得越明显,与此同时,交感也是感觉中的一种:“各种交感都以情绪为前提,因此只能透过神经的中介而存在,而神经完全是感觉借以运作的上具。”然而,神经系统在此不是被用于解释对运动或感觉的传送,而是被笼统地用于确认身体对自身现象的敏感性、确认身体在肌体空间的各个部分产生的共鸣。

    神经疾病本质上是交感的混乱;其前提是神经系统的普通警觉状态,这种状态使各个器官都可能与其他器官产生交感:“在神经系统的这种敏感状态下,刻骨铭心的激情、饮食习惯的破坏、气候冷热湿闷的突然变化,都很容易产生病状;在那种状态中,人们也不能保持身体健康,通常会有各种连续不断的疼痛感。”无疑,这种过度的敏感都会伴有迟钝、困倦;一般而言,歇斯底里患者的内向感觉是极度敏锐的,而疑病症患者的敏感程度要小些。当然,女人属于前一类,因为子宫以及大脑是与整个肌体发生交感的主要器官。“子宫发炎通常都伴有呕吐;怀孕会引起恶心、反胃;分娩时阴道隔膜和腹肌会阵缩;月经期间会出现头痛、轻微发烧、腰背疼痛和腹痛。”女性全身都遍布着不可思议的模糊而直接的交感通道。女性的身体总是处于自我交流之中,从而形成一种对于交感绝对有利的场所。女性的肌体空间永远包含着歇斯底里的可能性。女性肌体的交感感觉散射到其全身,使女性易于患上被称为忧郁症的神经疾病。“女人的身体系统通常比男人更灵活,因此更容易患神经疾病,而且女人的神经疾病也更严重些。”怀特言之凿凿地说,他曾目睹“一个神经脆弱的少女因牙疼而昏厥,持续几个小时不省人事,直至疼痛更剧烈时才醒过来。”

    神经疾病是相连肉体的疾病。自我感觉过于敏感的身体,各部位过于紧密的身体,在某种意义上不可思议地紧缩的肌体空间,此时已成为歇斯底里和疑病症的共同母题。对于某些人来说,身体与自身的亲密关系表现了一种准确的意象,如庞默所描述的“神经系统的萎缩”。这重意象掩盖了问题,但是并未抹煞问题,也未妨碍有关努力的继续展开。

    这种交感究竟是各个器官中所蕴藏的一种性能——切恩所说的“情绪”,还是一种通过中介因素的传播?这些神经疾病的相似病状究竟是这种情绪的受激状态,还是这种间质性身体活动性增强的表现?

    18世纪,当生理学家力图尽可能准确地界定神经系统的功能和作用(敏感性和应激性;感觉和运动)时,医学思想中的一个饶有趣味而又十分典型的现象是,医生们按照一种与生理学提供的图式大相径庭的图式将上述观念组合起来,不加区分地应用于笼统的病情诊断。

    敏感和运动是不能分开的。梯索解释道,儿童比其他人更敏感,因为他身上的一切东西,都比较轻,也比较活跃;应激性(irritability)按哈勒的理解是神经纤维的一种性能,等同于激怒、烦躁状态(发炎)(irritation),被认为是一种持久的刺激引起的器官病状。因此人们公认,神经疾病是过敏与神经过分活跃的结合物。

    “人们有时会看到,一个极小的刺激会在某些人身上产生比健康人强烈得多的运动;这种人经受不住任何微小的反常印象。极其微弱的声音和光亮都会给他们造成异常的症状。”由于刻意保留了社ritation观念的多重含义,18世纪末的医学就能有力地证明气质(应激性)和病变(烦躁、发炎)之间的连续性,而且还能同时维系两个观念。一个观念是,各个器官在以自己的方式承受一般侵袭时会产生独特的紊乱(器官特有的敏感性决定了这种侵袭是一种不连续的传染)。另一个观念是,任何一种紊乱都能侵袭肌体的各个部分,从而在肌体内传播(神经纤维的活动性造成了这种不间断性,尽管各个器官的神经纤维有所不同)。

    然而,如果说“受激神经”的概念确实起了一种默契的混淆作用,那么它也造成了病理学中的一个关键性区分。一方面,神经疾病患者是非常易于激动的,即他们十分敏感,神经脆弱、肌体敏感;但是另一方面,他们也有一个敏感的灵魂、一个躁动不安的心,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极易产生强烈的交感。这种全面的共鸣——感觉和身体活动兼而有之——构成了这种疾病的首要决定因素。女人“神经脆弱”,无所事事时很容易沉溺于想像,男人“因劳作而比较刚健’,因此女入比男人更易受到神经疾病的侵袭。但是,这种过度烦躁有其特点:它会减弱甚至温灭灵魂的感觉;仿佛神经器官的敏感性便灵魂的感受力不堪重负,并且自己留下了因自己的极度活跃而引起的大量感觉;神经系统“处于这样一种烦躁和反应状态,因此不能将自己的体验传送给灵魂;它的全部印象都是混乱的;它不能理喻它们。”‘川怄样就出现了非感觉的敏感性的观念,这种由灵魂和肉体衍生出来的敏感与阻止神经刺激抵达灵魂的感觉麻木成反比关系。歇斯底里患者的丧失知觉不过是过于敏感的反面。这种关系是交感慨念所无法界定的。它是由应激性概念派生出来的。当然,在病理学家的思想中,这种关系几乎未加阐明,依然混淆不清。

    然而,“神经疾病”的道德意义却因此而发生深刻变化。由于人们把神经疾病与辅体较低部位的器官运动联系起来(甚至是由各种模糊不清的交感渠道联系起来的),这些疾病也就被置于某种欲望的伦理体系中:它们代表了肉体的报复;人之所以生病乃是情绪过分炽烈的结果。从此,人会因感受过多而生病,会因与周围的一切过于密切而生病。人不再受自己的秘密性质所驱使,而成为世界表面的一切诱惑肉体和灵魂的事物的牺牲品。

    结果,人变得更无辜也更罪孽深重。更无辜,是因为人被神经系统的全面烦躁推入不省人事的状态,其程度与病情成正比。更罪孽深重,是因为他所依恋的万物、他的生活、他曾患过的疾病、他曾洋洋得意地酿造

    第六章 医生与病人

    治疗疯癫的方法在医院里并未推行,因为医院的主要宗旨是隔离或“教养”。然而,在医院之外,对疯癫的治疗在整个古典时期都在继续发展。长期疗法形成了,其目的与其说是医治心灵,不如说是医治整个人,医治其神经纤维及其幻想过程。疯人的身体被视为明显而确实的疾病显现部,由此产生了物理疗法,而其意义则借鉴自关于肉体的道德观念和道德疗法。

    1.强固法。疯癫即使表现为最骚动不安的形式,也会有一种虚弱因素。如果在疯癫对精神元气陷于无规律运动之中,那是因为精神元气没有足够的力量和重量来遵循自然轨迹的引力作用。如果在神经疾病中经常出现惊厥,那是因为神经纤维太脆弱,太容易激动,或者说对振动太敏感。总之,神经不够坚强。明显的疯癫狂乱有时似乎使躁狂症者力量倍增。但是,在这种狂乱之下,总是存在着一种隐秘的虚弱,即缺乏抵御能力。疯人的躁狂实际上只是一种消极的暴力行为。因此需要有一种能使精神或神经纤维获得活力的疗法。但这是一种沉稳的活力,任何混乱都不能奈何它,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服从自然规律的进程。这种活力不仅表现为生机勃勃,而且表现为一种坚强性。它战无不胜,以一种新的抵抗力、青春的灵活性包围住对象;同时它又受到控制和驯化。人们应该在自然中寻找一种力量来增强自然之物本身。

    理想的医治方法应该能“扶持”精神元气,“帮助它们克服使其骚动的发酵因素”。扶持精神元气就是抑制精神自身无法控制的无益的躁动,还应使它们能够避免出现引起亢奋和骚扰的化学鼎沸状态,最后应使它们坚实起来,足以抗拒企图窒息它们、使它们怠惰和陷入晕眩的烟气(忧郁气)。“具有强烈刺激性的气味”可以增强精神元气,对付忧郁气。令人不快的感觉能够刺激精神,从而使精神产生反抗力并迅速地汇集到反击忧郁气侵袭之处;“阿魏”、唬柏油、烧焦的皮毛均可以用来(达到这一效果)。总之,凡是能使心灵产生强烈不快感觉的东西均可起作用。”对付发酵作用,必须使用解毒剂,如抗癫痛的查拉斯),最好是用众所周知的匈牙利工后水。消除腐蚀酸以后,精神就恢复了。最后,为恢复精神的正常运作,朗格建议,让精神受制于令人愉悦的,适度的和有规律的感觉和运动:“当人的精神涣散时,应给予必要的治疗,使其平静下来,恢复正常状态。惬意的气味,在景色宜人的地方散步,见到惯会给人开心的人,另外还有音乐,这些都能使人的心灵感到温馨愉悦。”这种稳定的温柔,适度的力量以及完全为了保健的活跃,都是使机体内连结肉体与灵魂的脆弱因素变得坚实的手段。

    但是,也许最有效的强身方法是使用一种物质。这种物质应该既十分坚实又十分柔软,既有极强的剧性,又能使懂得如何使用它以达到自己目的者任意摆布它。这就是铁。铁凭借其特有的性质,集上述相互矛盾的品质于一身。其他物质都没有铁的那种刚性,也没有铁的那种可塑性。铁是大自然的造化,但又可由人的技术摆布。除了用铁之外,人类还能有其它更可靠的方法——即更接近于自然而又更项从人类的方法——来加强自然之物,使其具有充足的力量吗?人们常引用迪奥斯科里斯的一个古老例子:当他把一块烧红的铁块扔进水里后,就使静止的水具有了本身所不具有的活泼性。火的炽热,水的平缓流动,经过处理而变得柔顺的金属的活力,所有这些因素结合起来,就使水具有了强化力、激活力和加固力。水能把这些力量传递给人的机体。即使不经过任何加工,铁也能起作用。西德纳姆推荐最简单的办法,即直接服用铁锉屑。怀特举例说,有一个人因胃神经虚弱而长期患疑病症,为了治病,他每日服用二百三十二眼铁。这是因为,铁除了其他优点外,还能直接自我传递。它所传递的不是物质而是力量。似乎矛盾的是,虽然它有很强的刚性,但它能直接溶于有机体内。沉淀在有机体内的是铁质,而毫无铁锈或铁渣。很显然,铁能创造奇迹的观念支配着人们的各种奇想,并压倒了观察本身。如果人们进行实验,那么其目的不是发现一系列的实证效果,而是为了强调铁的品质的直接传递功能。赖特给一条狗喂铁盐。他发现,将乳康同五倍子(gall)颜料混合,一小时后乳糜并未显示出吸收铁局必然显示的紫色。可以肯定,铁没有进入消化过程,没有进入血液,实际上也没有渗入有机体,而是直接作用于腹壁和神经纤维。精神和神经纤维的加固,不是一种观察到的效果,而是一种有效的比喻。它意味着,无须任何扩散运动,便可以传递力量。接触便能提供力量,而无须任何交换或物质、任何运动交流。

    2.清洗法。针对疯癫的各种病症产生了一系列疗法。这些病症是:内脏堵塞、错误观念泛滥,忧郁气沸腾,暴力行为,体液和精神腐败。而这些疗法都是一种清洗手术。

    理想的疗法是彻底清洗。这种方法最简单,但又最不可能用于治疗。该方法是用一种明亮清洁的血液置换忧郁症患者过量的、粘滞的、被苦涩体液所渗入的血液,因为清洁血液能驱散话妄。1662年,霍夫曼建议用输血来治疗忧郁症。几年后,该想法已得到一定的承认,因而伦敦哲学协会制定了计划,对禁闭在贝德拉姆的病人进行一系列实验。受命从事这项工作的医生爱伦(alien)拒绝这样做。但是,丹尼斯对自己的一位病人–失恋忧郁症患者进行了试验。他从病人身上抽出十盎司的血,然后输入稍少一些的取自小牛大腿动脉的血;次日,他重做一次,但换血量仅几盎司。病人开始平静,过了一天便神智清醒了,不久便完全康复了。”外科医生学会的全体教授都确认这一试验”。尽管后来还有几次试验,但这种方法很快就被抛弃了。

    人们乐于采用的药物是防腐剂。这是因为“用没药和芦警保存尸体已有三千多年的经验了。”难道尸体的腐烂不是与体液疾病所导致的身体恶化具有同样的性质吗?那么,最值得推荐的抗忧郁药物就是没药和芦答了,尤其是帕拉切尔苏斯(paracelsus)的著名药方。但是,仅仅阻止腐烂是不够的,还应根除腐烂。因此产生了防止变质本身的疗法,或者旨在转移腐烂物质,或是旨在溶解腐烂物质。这就是偏转术和洗涤术。

    第一种包括各种严格意义上的物理方法。这些方法旨在身体表面制造创伤或疮疖。这些创伤或疮疖是缓解肌体疾病的感染中心,向体外排病的中心。法洛斯(fallowes)就是这样解释其”橄榄油”的有效机制:在疯癫中黑色忧郁气堵塞了元气必经的细小脉管,,因此血液流动失调,滞留于脑血管内。必须有一种”能使注意力分散”的迷惑运动,才能使血液活跃起来。”橄榄油”就具有促使”头上长小脓疮”的效用。在脓疤上涂上油,防止变干,这样”滞留在大脑的黑色忧郁气”就可以连续排放。当然,烧灼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会产生同样的效果。有人甚至认为,像疥疮、湿疹、天花等皮肤病,也能终止疯癫的发作,因为这种病能使内脏和大脑的腐烂病变转移到身体表面,向外排放。到该世纪末,人们已经习惯于给最顽固的躁狂病人注射疥疮液。杜布莱在给医院总管写的”1785年训示”中建议,如果放血、药泻、浸泡和淋浴都对躁妄症无效的话,那么采用”烧灼术、切口排液、制造表皮脓疮和注射疥疮液”将能奏效。

    然而,最主要的任务是消解体内形成的、造成疯癫的发酵因素。为此,主要药物是苦药。苦药具有海水的全部涩厉特点。它能通过洗蚀来达到净化目的。它磨蚀疾病在肉体和心灵中所沉淀下的各种无用的、不健康的和不纯净的东西。咖啡有苦味和活性,因此可用于“体液粘滞的肥胖者”。咖啡有干燥作用,但不会燃烧,因为这种物质的特性是能驱散多余的湿度,却又不会产生危险的燥热。咖啡里就好像有火却无火焰。它是一种不靠焙烧的净化剂。咖啡能减少不净物:“喝咖啡的人根据长期体验,觉得它有助于恢复胃的功能,除湿祛风,消痰通便,尤其是防止浊气上升,从而减少病人通常感到的头痛。最后,它使元气变得强健有力和清纯,而对那些常饮用者也没有留下任何灼热感。”叮’同样具有苦味和滋补作用的是奎宁。怀特经常让那些“神经系统十分脆弱”的人服用奎宁。奎宁对医治“虚弱、沮丧和消沉”很有效。在为期两年的疗程中仅用一种奎宁药酒,“偶尔停用,但停用不得超过一个月”,用此方法便可治愈神经不适的妇女。对于神经脆弱的人,奎宁必须与一种“味觉舒适的苦药”配在一起服用。但是如果病人不怕强烈的刺激,那么最好服用奎宁硫酸。二十至三十滴奎宁硫酸的效果为佳。

    十分自然的是,肥皂及肥皂制品在清洗疗法方面必然具有得天独厚的效果。因为“肥皂几乎能溶解任何凝聚物”。梯索认为,直接服用肥皂可以镇抚许多神经性疼痛;最好是,早晨第一件事就是服用肥皂,或者与面包、“滑腻的水果”,如樱桃、草毒、无核小葡萄干、无花果、葡萄、梨子以及“同类水果”,一起服用。但是,也有些病例十分严重,其梗阻难以克服,服用任何肥皂都无能为力。对此,可用可溶性酒精。马泽尔(muzzell)是最先想到用酒石来医治”疯癫和忧郁症”的人。他发表了若干篇成功的实验报告。怀特对此加以肯定,同时还指出酒石具有清洗功能。他说,因为酒石对梗阻性疾病特别有效,”据我观察,可溶性酒石在医治因有害体液积聚于主要脉管而引起的躁狂症和忧郁症时,比医治因大脑缺陷引起的同种病症更为有效。”关于其他溶解物,劳兰还列举了蜂蜜、烟囱灰、东方藏红花、木虱、龙虾钳螫粉以及粪石。

    在体内溶解法和体外偏转术之间,我们发现还有一系列的实践方法。其中最常见的是醋的各种用法。醋是一种酸,因此能消解梗阻,摧毁正在发酵中的异体。但在外用时,醋则是一种诱导剂,能把有害体液引到外表上。这个时期的医疗思想有一个奇怪的特点,即不承认在这两种用法中有任何矛盾之处。尽管这两种用法中任何一种现在已无法用理性的推理来分析,但是由于设定了醋既有洗涤性又有诱导性,因此它便可以在任何情况下起作用。于是,它不需要任何媒介,仅仅通过两种自然因素的接触,便可起作用。因此,有人推荐用醋来擦洗剃光的头。《医学报》(gazette de nddecine)引述了一个庸医的例子,该医生”用最简单便当的方法医治了一批疯人。他的秘诀是,在把病人上上下下清洗一番后,把他们的头和手浸在醋中,直至他们入睡后或更确切地说直至他们醒来后才停止。多数病人醒来时病已治愈。他还在病人剃光的头上敷上切碎的川续断类(dipsacus)植物叶草。”

    3.浸泡沫。在这方面有两个观念起作用、一个是与涤罪新生的礼仪相联系的沐浴观念,另一个是更具有生理学意义的浸泡观念,即认为浸泡能改变液体和固体的基本性质。尽管这两种观念起源各异,其阐述的层次不同,但是在18世纪末,它们形成一个统一体。这个统一体结合紧密,以致人们感受不到它们之间的对立。有关自然本性的含混观念成为使它们结合起来的因素。由于水是最简单最原始的液体,因此就属于自然中最纯洁的事物。人类能够给自然界的本质上的仁慈附加上各种可疑的限制,但这些限制并不能改变水对人的恩惠。当文明、社会生活以及读小说和看戏引起的幻觉欲望造成了神经性病痛时,返回到清莹的水中就具有洗礼的意义;在清澈的冷水中,人就会恢复其最初的纯洁性。但是,与此同时,水天然存在于一切物体的构成之中,能够恢复各物体的自身平衡。因此水是一个万能的生理调节者。卢梭的信徒梯索表达了上述所有的观念。他的想像力既具有道德意义,又具有医学意义。他说:”大自然把水规定为适用于一切民族的独一无二的饮料。它使水具有溶解各种营养的能力。水很适合人的口味。因此选用一种清淡的新鲜凉水,就能强健和清洗内脏。希腊人和罗马人把水当作万应灵药。”

    浸泡的做法在疯癫史上源远流长。仅用埃皮达鲁斯(epi-daurus)的澡堂就可证实这一点。各种凉水疗法在整个古代肯定十分普遍。如果我们相信奥雷利安努斯(caelnis aure -lianus)的说法,那么以弗所的索拉努斯早已抗议对这种方法的滥用。在中世纪,传统医治躁狂病人的方法是将其数次浸入水中,”直至他精疲力尽,归于平静。”西尔维乌斯(franciscus sylvius)曾建议用浸泡来医治忧郁症或躁狂症。18世纪人们所接受的关于海耳蒙特(van helmont)突然发现了水疗效用的故事,其实是一种对水疗的再解释。根据梅努来(menuret)的说法,17世纪中期的这一发现纯属偶然事件所致。当时有一名戴着铁镣的疯人被一辆敞篷车押送到其它地方,但是他设法挣脱了铁镣,跳入湖中。他在拼命游泳时昏厥过去。当他被救上岸时,在场的人都以为他死了,但他却很快恢复了神志,并恢复了正常。以后,他”活了很长时间,再未疯癫过。”据说,此次启发了海耳蒙特,他开始将疯癫病人统统投入海水或淡水中,”唯一需要注意的是,要在病人无防备时将其投入水中,让他们长时间地泡在水中。人们不必担心有什么生命危险。”

    这个故事是否真实,是无关紧要的。而以趣闻轶事的形式传达的一个信息则是确定的:从17世纪末起,水疗法成为或者说重新成为一种医治疯癫的主要方法。杜布莱于法国大革命前夕发市《训示》,对他所认定的四种主要病状(狂暴、躁狂、忧郁和痴呆)都规定使用定期浸洗的方法,对前两种病状还增加冷水淋浴的方法。在这一时期,切思早已建议:”凡是需要强神益智的人”都应在家中设置浴室,每隔两三天或四天就浴洗一次,”如果他们没有浴室,那么就因地就宜,以某种方式在湖中或其他活水处浴洗。”

    在十分关注液体和固体的平衡的医学理论中,水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如果水有浸透力,并因此而居于湿润剂之首的话,那么,就其能接受冷、热这些附加品性而言,它就具有收缩、冷却和加热的功用,它甚至能具有属于铁一类物质的强固效用。实际上,这些品性的相互作用在水这样的液体中是变化无常的;正如它很容易渗透到各种生理组织网络中一样,它也很容易被各种性质方面的影响所渗透。但是与人们的想像不同,水在18世纪的广泛应用并不是人们普遍承认其效能和作用模式的结果,而是由于极其矛盾的表现形式很容易归结为水的作用。水是各种可能的医疗观念的归宿,成为各种流行隐喻的永不枯竭的源泉。在这个液体元素中发生着普遍的品性交换。

    当然,冷水具有冷却作用。否则怎么会用它来医治狂乱和躁狂症呢?这些病是热病,使人的精神亢奋,固体膨胀、液体沸腾,大脑“变得干燥和松脆”。这是解剖学一再证实的。因此,布瓦修(bathelemy-camille boissieu)完全有理由将冷水作为冷却治疗的一个手段。冷水浴被列为第一种”消炎处方”,因为它能把体内多余的火分子排出去。作为一种饮料,它是一种”慢性稀释剂”,可以削弱液体对固体作用的阻抗力,从而间接地降低体内的总热量。

    但是,同样可以说,冷水有加温作用,而热水有冷却作用。达吕(darut)所捍卫的正是这一观点。冷水浴刺激了身体表层的血液,”更有力地将血液推向心脏”。而心脏是自然加热中心,因此血液在心脏变热,尤其是因为”孤军作战的心脏更要加紧将血液排走和克服毛细血管的阻抗。结果是,体内循环大大加强,血液和体液流动加速,各种梗阻被打破,自然热力、胃的消化力和身心的活动都得到加强。”与之对称的是热水浴的反作用。热水浴把血液、体液、汗液以及其他各种有益或有害的液体都引到身体表层。这样就减轻了主要器官的负担,心脏就必须缓慢工作,整个机体也就冷却下来。过于频繁地洗热水澡所引起的”晕厥、虚弱、无力”不正是证明了这一点吗?

    此外,水具有多价性,而且极容易顺从它所承受的各种品性,因此,它甚至会丧失作为液体的效能,而作为干燥剂起作用。水能驱除湿气。它使“同性相斥”这一古老原则再度生效,然而是在另一种意义上,而且是通过一种完全有形的机制实现的。在有些人看来,冷水有干燥作用,因为热区而保持了水的湿度。实际上,热使机体毛孔扩张,使隔膜膨胀,使湿气通过二次效应而浸透机体及其隔膜。热为液体开了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17世纪流行的并被滥用的各种热饮料才愈益变得有害了。因为机体松懈、湿气弥漫、全身柔弱,这一切给过多饮用这种浸液的人造成危害。而且,因为这些性状都是女性身体的特征,与男性的干燥和坚实正好相反,所以滥用热饮料就会有导致人类普遍女性化的危险:”多数男人退化,愈益具有女人的柔弱、习惯和倾向,唯一的区别仅仅是生理构造。人们对此提出指责是不无道理的。过奥饮用湿润剂会直接加速这种变态,使两性在身体和道德方面几乎变得一样。如果这种偏好支配了平民百姓,那么就不再有农夫、工匠和士兵了,因为他们被剥夺了从事他们的职业所需要的力气和精神。人类就大难临头了。”门又冷水能够消除湿气的全部力量,因为它能使肌体组织紧缩,从而不被浸透:”难道我们没有看到,当我们洗冷水澡时或被冻僵时我们身体的脉管和肌肉组织是如何紧缩的吗?”凡因此,冷水浴既能强固肌体,使之防范湿气的软化作用,”稳定各部位”,又能”增强心脏和血管的舒张力”(霍夫曼语)。

    但是,在另一些人对品性的感受中,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了;热的烘烤使水的湿润性丧失,而冷则使水的湿润性得到维持和源源不断的补充。对于“神经系统于缩”和“隔膜干瘪”引起的神经疾病,庞默(pomme)不主张使用热水浴,因为热水浴会增加体内已经很高的热度。他建议洗温水浴或冷水浴,因为冷水会修人肌体组织恢复其柔韧性。这种方法不正是美国人自发使用的方法吗?在医治过程中,这种方法的效果和机制是一目了然的。在病重对,内热使病人体内的空气和液体变得稀少,因此病人浮在澡盆的水上。但是,如果病人在操盆内泡上很长时间,”每天三个、四个,甚至六个小时”,那么身体便开始松弛,水逐渐浸入隔膜和神经纤维,身体越来越重,也就自然沉到盆底了。

    到18世纪末,由于水过于万能,反而声誉日下。想想看,它能使冷变热,使热变冷;它不仅不带来潮气,反而能用冷气产生加固、僵化作用,或者用自身的热度来维系一团火。在水中,各种有益或有害的价值不分轩辕地结合在一起。因此水就有了各种可能的组合及作用。在医学思想中,水是一种可以无条件地使用和操纵的医疗手段,其疗效从任何生理学或病理学的角度都可以理解。水有如此多的价值、如此纷法的作用方式,因此它能够证明一切,而又能否定一切。毫无疑问,正是这种多价性及其引起的意见分歧,最终使水的威力黯然失色了。到了皮内尔时代,水依然被使用,但它重新变得清莹了,原来夸大的性质被消除了,其作用方式仅仅是力学上的了。

    在此之前,淋浴不如盆泪和饮水疗法那样盛行,而现在则成为受青睐的方法。然而,在抛弃了前一时期的各种生理学观点之后,水又重新获得其简单的净化功能。人们认为水产生作用的唯一性质是其强烈性。不可抵挡的水流可以冲刷掉造成疯癫的各种不洁之物。凭借自身的医疗效力,水使人回复到最简单的表现状态、最质朴的生存样式,从而使他获得再生。皮内尔解释说,这就是“把病人的越轨思想消灭得干干净净,不留任何痕迹。而这只有通过在几近死亡的状态下抹去这些思想才能做到。”因此,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在沙朗通等收容院里使用了这样一种著名的方法:适当的淋浴–“疯人被绑在一张椅子上,被置于一个冷水容器下。用一个大管子直接将冷水冲到其头上”;突然的池浴–“病人治走廊来到底层,进入一间方顶房间,里面建有一个水池。病人被突然推入水平。”这种暴力行为据说是为了实现洗礼后的再生。

    4.运动调节法。如果疯癫确是精神的不正常躁动,神经纤维和思想的紊乱运动,那么疯癫也会使身心失调,体液阻滞,神经纤维僵直,思维和注意为固定在一个逐渐压倒一切的观念上。因此,需要恢复思想、精神、肉体和心灵的运动,从而使之具有生机。但是,这种运动必须受到节制,而不能成为对神经纤维的无益颤动,因为神经纤维已不再接受外部世界的刺激。该疗法的新观念在于恢复一种与外部世界的稳健运动相适应的运动。由于疯癫者既可能狂躁不安,又可能蔫傻痴呆,因此该疗法就旨在使病人恢复一种有规律而又现实的运动,即顺从现实世界运动规律的运动。

    这一时期的医生重新建立起古人的那种坚定信念。古人认为各种形式的散步和跑步有益于健康:单纯的散步可使身体灵活强健;逐渐加速的跑步可使体液在全身均匀分布,还可使器官的负担减轻;整装跑步能使肌体组织发热和放松,并使僵硬的神经纤维变得灵活。西德纳姆尤其建议用骑马来医治忧郁症和疑病症:“我发现,补血益气的最好方法是,每天骑着马在新鲜空气中长时间地漫游。在这种活动中,由于肺、尤其是下腹部的内脏受到颠簸,就能排除血液中淤积的废液,使神经纤维和各器官的功能得以康复,使自然热量得以补充,通过出汗或其他途径将腐败体液排出,或使这些体液恢复原健康状态,并且消除梗阻,廓清通道。最终通过使血液不断的运动来更新血液,使之具有特殊的活力。”海浪的翻滚是世界上最有规律、最自然的运动,也是最符合宇宙秩序的运动。朗克尔(del.aners)曾认为这种运动对于人的心脏极其有害,因为它产生了许多危险的诱惑、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因为这些梦想事实上是极其邪恶的幻象。而18世纪的人则把这种运动视为有机体运动的强大调节器,因为这种运动体现了大自然的韵律。吉尔克利斯特(gilchfift)写了一篇题为《论航海在医学中的用途》的论文。怀特则认为,这种疗法很难用于忧郁症患者,因为”很难说服这种病人进行漫长的航海旅行;但是有一个例子应该举出:”有一位年轻的疑病症患者在被迫乘船航行了四五个星期后,病状完全消失了。”

    旅行还能直接地至少是通过较直接的方式影响思想的变化,因为后者完全取决于情绪。五光十色的风景能排遣忧郁症患者的郁积。这种疗法古已有之,但是在18世纪则受到新的重视,其形式也多种多样,从实际旅行到文学和戏剧的想像旅游,应有尽有。卡级(antoine ie camus)为使各种忧郁症患者”放松大脑”而提出医治方法:”散步、旅行、骑马、做室外操、跳舞、看戏、读闲书、工作等,均能排遣苦苦纠缠的想法。”恬静多姿的乡间景色”能使忧郁症患者远离引起痛苦回忆的地方”,使他们摆脱偏执的困扰。

    与上述情况相反,躁狂症的躁动则可以用有规律的运动的良好效果来纠正。这里不需要恢复运动,而是要调节躁动,暂时停止其运动,使病人的注意力集中起来。旅行之所以有效,不是因为途中不断地休息,而是因为旅行使病人耳目一新,从而产生好奇心。旅行能在病人的思想完全听命于内部运动的振动的情况下从外部来分散其注意力。“如果人们能发现某些物体或人能使病人的注意力从胡思乱想转移井多少能集中在其它东西上,那么就应该让躁狂症患者经常见到这些物体或人。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旅行常常会带来许多好处,因为它打断了原来的思路,提供了转移注意力的对象。”

    运动疗法能给忧郁症患者造成变化,能迫使躁狂症患者循规蹈矩。这种疗法隐含着这个世界力图控制精神错乱者的观念。它既是一种“齐步走”的口令,又是一种改造术。因为运动既规定了它的节奏,但又透过花样翻新而不断地要求病人的思想放弃自身而回到现世中。如果浸泡法确实一直隐含着关于沐浴和再生的伦理上的和几乎宗教上的记忆的话,那么我们在运动疗法中也会发现一个相对应的道德主题。与浸泡法中的主题相反,这个主题是,回到现世中,通过回到自己在普遍秩序中的原有位置和忘却疯癫,从而把自己托付给观世的理智。因为疯癫纯粹是一种主现状态。我们看到,即使是在经验论中这种治疗方法也与古典时期的疯癫体验的庞大组织结构发生着冲突。由于疯癫既是一种错误,又是一种罪过,因此它既不洁又孤立;它脱离了现世和真实,而它又因此而陷入邪恶。它的双重虚无性就在于一方面它是那种非存在物的可见形式,而非存在就是邪恶的,另一方面,它用空虚和谐妄的情感现象来表达谬误的非存在。它是绝对纯洁的,因为它什么都不是。如果说它是什么的话,那么它只是主体的消失点,在这个点上任何真理都被勾消。但它又是绝对不洁的,因为这种虚无是邪恶的非存在形式。因此,医治方法及其形象强烈的物理象征——一方面是加固和恢复运动,另一方面是净化和浸泡——是秘密地围绕着两个基本主题组织起来的:病人必须返朴还真,必须脱离其纯粹主观状态而回到现世中;必须消除使病人自我异化的非存在,但病人必须回到外部大千世界,回到存在的坚实真理上来。

    这些方法被沿用的时间比其意义存在的时间更长久。当疯癫在非理性体验之外获得了纯粹的生理学和道德意义时,当古典主义借以给疯癫下定义的谬误与过失的关系被单一的罪过观念所取代时,这些方法依然被使用着,只是其意义要狭窄得多。人们所寻求的仅仅是一种机械效果,或者说是一种道德惩罚。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运动调节法蜕变为著名的“旋转机”。考克斯(mason cox)在19世纪初曾描述其机制和效用:将一根柱子垂直固定在地板和天花板上;将一把椅子或一张床悬挂在围绕立柱水平运动的支架上,将病人绑在上面。借助一个”不很复杂的齿轮系统”,让机器按照”所需的速度”开始运转。考克斯引述了目睹的一例:这是一名因忧郁症而陷入僵痴的病人,”他的肤色黑青,眼睛发黄,目光盯着地面,四肢僵硬,舌头干涩,脉搏迟缓。”这位病人被放到旋转机上后,机器开始加速旋转。效果是出乎意料的。病人开始极度不安,从忧郁症的僵直变为躁狂症的亢奋。但是,在这种最初的反应过去之后,病人又回复到最初的状态。此时,机器的节奏变了,转得非常快,但也有规律地突然停顿几次。这样,忧郁症被驱除了,而旋转还未来得及造成躁狂症的亢奋。这种忧郁症”离心分离法”很典型地体现了对旧医疗方法的新用法。运动的目的不再是使病人回到外部世界的真理,而仅仅是产生一系列纯机械性和纯生理方面的内在效果。决定医疗方法的不再是真理的呈现,而是一种功能标准。在这种对旧方法的新阐释中,人的机体仅仅与自身及自身的性质有关系,而原先则是要恢复人的机体与世界的联系以及与存在和真理的根本联系。如果再考虑到旋转机很快被当作一种威胁和惩罚手段,那么我们就会看到在整个古典时期从多方面维护这些医疗方法的各种意义大大丧失了。医学手段原来被用于祛除罪恶,消除谬误,使疯癫回复到世界不言自明的真理,现在医学则仅满足于调节和惩罚的功用。

    1771年,边维尔在《论女子淫狂》的文章中写道,有时”仅靠治疗幻想”就能治愈这种病,”但仅靠物理疗法则不可能或几乎不可能有明显的疗效”。不久,博歇恩(beauches-ne)写道:”仅用物理手段来医治疯癫是徒劳无效的。…话不借助于某种方法使虚弱的病人在精神上强健起来,单靠物质疗法绝不会获得完全的成功。”

    这些论述并没有揭示出心理治疗的必要性,但是它们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在这个时代医学思想还没有明显地将物理疗法和道德治疗区分开。各种象征的统一体开始崩溃了,医疗方法开始丧失其无所不包的意义。它们只具有对肉体或对心灵的局部效用了。治疗的方向再次发生变化。治疗不再由有意义的疾病统一体来决定,不再围绕着疾病的主要特性来统筹安排,而是分门别类地针对着构成疾病的不同因素来进行。因此治疗将由一系列局部的医治方法构成,其中,心理治疗和物理治疗并行不悖,相互补充,但绝不相互渗透。

    实际上,当时已经出现了心理治疗的雏形,但是应用这种方法的古典时期的医生们却没有这种观念。自文艺复兴以来,音乐重新获得了古人论述过的各种医疗能力。音乐对疯癫的疗效尤其明显。申克(Johann Schenck)让一名”严重的忧郁症患者”去听”各种器乐演奏会,使他特别高兴”,结果患者痊愈了。阿尔布莱希特在医治一位指妄病人时,在各种疗法均告无效后,便让他在一次犯病时去看演出,结果,”有一首很平凡的歌曲竟使病人清醒过来,使他感到愉悦并开怀大笑,从此不再犯病。”此外,甚至还有用音乐治愈躁狂症的例子。但是,这些例子决不意味着当时会对此做出心理学解释。如果音乐治愈了疯癫,那么其原因在于音乐对整个人体起了作用,就像它能有效地渗透进人的心灵一样,它也直接渗透进人的肉体。迪默布罗克不是谈到过音乐治愈了鼠疫患者的情况吗?无疑,多数人已不再像波尔塔(gi-m5attistadellaporta)那样依然认为,音乐通过其声音这一物质现实将乐器本身的隐秘力量传递给肉体;也不再像他那样认为,用”冬青木笛吹奏的一首欢快乐曲”便可治愈淋巴病,或用”虽葵笛吹奏的一首轻柔乐曲”便可缓解忧郁症,或必须用”飞燕草或劳尾茎做的笛子来医治阳萎病人”。但是,如果说音乐不再传递隐含在物质中的力量,那么它对肉体的效力在于它将某些品质传递给了肉体。音乐甚至是最佳的品质传递机制,因为它从一开始仅仅是一种运动,而一旦传到耳朵里,它立刻变成品质效应。音乐的治疗价值在于,这种变化在体内便停止了,品质在体内重新分解为运动,感受的愉悦变成以往那种有规律的振动和张力的平衡。人作为灵肉统一体,从另一个方向跟随这种和谐运动,从感受的和谐转到波动的和谐。在人体内,音乐被分解了,而健康却恢复了。但是还有另外一条更直接,也更有效的途径。人若是走上这条途径,就不会再是一个消极的排斥乐器的角色;他就会像一个乐器那样做出反应:”如果人们仅仅把人体看作一组绷紧的纤维,而忽略它们的感觉、生命力和运动,那么就很容易认为音乐会在纤维上产生与在类似乐器的琴弦上相同的效果。”这是一种共振效果,无须通过漫长而复杂的听觉途径便可达到。神经系统随着弥漫于空气中的音乐振动,神经纤维就好像许多”聋哑舞蹈者”,随着它们听不见的音乐翩翩起舞。就在这个时候,在人体内,从神经纤维到心灵,音乐被重新编织,共振的和谐结构使感情恢复了和谐的功能。

    疯癫治疗术中对感情的利用,不应被理解为一种心理治疗。利用感情来医治痴呆,不过是想突破灵肉统一体的结合点,利用一个事件的双重效应,利用这些效应之间直接呼应的意义。用感情来医治疯癫意味着人们承认灵与肉的相互象征意义。在18世纪,恐惧被认为是一种最适宜让病人激发出来的感情。它被视为对躁狂症患者和精神错乱者加以约束的天然补充手段。人们甚至没想了一种纪律,即要让臊狂症患者的每一次狂怒发作都将立刻伴有一种恐惧作为修补:”只有用武力才能压制躁狂症患者的发作,只有用恐惧对付狂怒,才能制服狂怒。如果在狂怒发作时,将公开出丑与对惩罚的恐惧联系在一起,印在病人的脑子里,那么这二者就会难解难分,成为一对毒药和解药。”但是,恐惧不仅仅对疯癫的后果起作用,而且还能对付和压制疾病本身。实际上,它能使神经系统的运转便滞,抑制其过分活跃的纤维,控制全部紊乱的运动。”恐惧是一种能减弱大脑兴奋的感情,因此它能对抑制过度的兴奋,对躁狂症患者的暴怒尤其有效。”

    如果说恐惧一愤怒的相克关系能够有效地用来制止躁狂症患者的躁动,那么反过来也可以用于医治忧郁症患者、疑病症控者以及各种具有淋巴质气质的人的莫名恐惧。梯索重新提出发怒是胆汁的释放结果这一传统观念,认为发怒有助于化除淤积在胃和血液里的粘痰。发怒时神经纤维变得紧张,因此振作起来;这就能恢复原已丧失的弹性,使恐惧消散。感情疗法是基于一种由来已久的关于品质和运动的说法。这种说法认为品质和运动可以直接以各自的方式从肉体转移到灵魂,反之亦然。谢登曼特尔(scheidenmantel)在论述这种疗法的文章中说,”当医治需要在体内造成这种感情所产生的那种变化时”,就应使用这种疗法。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它可以普遍地取代其他各种物理疗法,因为它是唯一能够产生同样效果的不同方法。在感情疗法和药物治疗之间没有本质差别,它们只不过是以不同的方式来深入身心共有的那些机制。”如果用理性不能使病人去做恢复健康所必需的共,那就应该用感情。”

    物理疗法同心理或道德疗法之间的差别对于现代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古典时期这种差别不可能被当作可信的,至少是有意义的区分。只有当恐惧不再被视为一种抑制运动的方法,而仅仅被视为一种惩罚时;当欢悦不意味着有机体的舒张,而意味着一种酬报时;当发怒仅仅是对有意羞辱的一种反应时;总之,当19世纪通过发明著名的”道德疗法”而将疯癫及其医治引入罪想领域时,上述区分及其各种蕴含才开始存在。只有当对疯癫的关注转向对责任者的审问时,物理性和道德性之间的区分才在人们思想中成为一个实际的医学概念。当时所规定的纯粹道德范围严格地规定了现代人在内心深处探索自身深度和自身真理的范围。在19世纪上半叶,物理疗法往往成为由某种天真的决定论所设计的疗法,而道德疗法则往往成为一种可疑的自由所创造的疗法。心理学作为一种治疗手段从此以惩罚为中心来建构。它首先不是解脱病人,而是按照严厉的道德要求制造痛苦。”不要去安慰,安慰是徒劳无益的;不要诉诸说理,说理是无济于非的;不要与忧郁症患者一起悲伤,你的悲伤只会加重他们的悲伤;不要对他们装出欢快的样子,那样会伤害他们。此时需要的是沉着冷静,在必要时还需要严厉。让你的理性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在他们身上有一根弦还在振动,那就是痛苦;要敢于找动它。”

    医学思想对物理性和道德性的区分并非出自笛卡地关于物质的定义。在苗卡地之后一个半世纪内,医学并没有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层次上吸收这种区分观念,也没有把这种物质区分理解为有机体与心理的对立。古典时期的医学理论,无论是拥护笛卡儿的还是反对笛卡儿的,都没有把笛卡地的形而上学二元论引进到对人的研究中。而且,当人们开始做出这种区分时,并不是由于重新肯定了《沉思录》,而是由于对越轨做了新的解释。在医治病人时,惩罚手段的使用才使肉体治疗同心灵治疗区分开来。只有当疯癫变成了罪意,才可能出现纯粹的心理治疗。

    然而,古典时期的整个医学实践可能会成为顽强反对上述看法的证据。纯粹的心理学因素似乎已经在医疗方法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否则如何解释这一事实,即在不用肉体治疗的情况下,古典时期的医生非常看重对病人的告诫、规劝和讲道理?如何解释索瓦然所表述的同时代人的一致看法,郎“只有身为哲学家才能医治心灵疾病。因为其病很不过是病人要得到他所喜爱的东西的强烈欲望。医生的部分职责就是,用坚实的道理向病人说明,他所欲求之物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以此使病人改邪归正。”

    但是,这种治疗疯癫的方法同我们前面讨论的方法一样,都不是心理疗法。语言作为真理或道德的表述,与肉体有直接关系。达维尔在《论女子淫狂》的论文中说明,采用或拒绝一个伦理原则会如何直接改变人的机体运作过程。然而,有些方法是旨在改变灵肉共有的特性,而有些方法则是用话语来医治疯癫。这两类方法有本质差别。前一种方法是一种隐喻法,认为疾病是本性的败坏。后一种方法是语言法,认为疯癫是理性的自我冲突。在后一种方法起作用的领域里,是从真理和谬误的角度来“治疗”疯癫的。这里所说的“治疗”包括“对待”等含义。总之,在整个古典时期,有两类并行不掉的医治疯癫的技术系统。一类是基于某种关于品质特性的隐含机制,认为疯癫在本质上是激情,即某种属于灵肉二者的(运动——品质)混合物。另一类则基于理性自我争辩的话语论述运动,认为疯癫是谬误,是语言和意象的双重虚幻,是谚妄。构成古典时期疯癫体验的、感情的和谚妄的结构循环圈在这个技术世界里再次出现,只不过表现为更简略的方式。其统一性只是隐约表现出来。而明显可见的则是疯癫医学的二元性,抑制该病的方法的二元性,对待非理性的方式的二元性,这种二元性几乎是一种对立性。后一类医学方法可归纳为三种基本类型。

    1.唤醒法。因为谚妄是人的白日梦,所以必须使檐妄者摆脱这种似睡非睡的半昏迷状态,使之从白日梦及其意象中真正清醒过来,这时感知意象就会驱散梦幻。笛卡儿在《沉思录》中从一开始就寻找能逐一扫除各种幻觉的绝对清醒状态,最后他反而在梦幻的苏醒中、在对被欺骗的意识的意识中发现了这种状态。但是,在疯人那里,医学必须起唤醒作用,把笛卡儿式勇气的寂寞变成一种权威性干预,通过清醒的而且确信自己清醒的人来干预半睡半醒的人的幻觉。这是一条武断地缩短笛卡儿的漫长道路的捷径。笛卡地在其结论中,在一种水不自我分裂的意识的二元化中所发现的东西,正是医学要从外部通过医生与病人的分裂强加给病人的东西。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复制了”我思”之片刻与梦幻、幻觉和疯癫之时态的关系。医生完全是一个外在的”我思”,与思考本身无关,只有用一种闯入的方式才能把”我思”加到思考上。

    这种惊醒方式是最常见的医治疯癫的方法之一。它常常采用最简单的形式,而这些形式同时却包蕴着最丰富的意象,被认为最具有立竿见影的效力。据说,有一个少女因过度悲伤而患惊厥病,一次在她身边开枪却使她康复。这是一个对唤醒法的夸张图解。其实不必采取这么极端的方式。突然而强烈的情感也同样有效。正是根据这种精神,布尔哈夫在哈勒姆(haarfem)进行了著名的惊厥治疗。当时在该城医院里,流行着一种惊厥病。大剂量的镇疼药对此毫无效力。布尔哈夫命令”搬来若干烈焰熊熊的火炉,把铁钩放在炉中加热。然后他大声宣布,因为迄今各种医治惊厥的方法都证明无效,他现在只有一种医治方法了,这就是用烧红的铁钩来烙惊厥病人(不论男女)的手臂,直至烧到骨头。

    比较缓慢但也更正视真理的唤醒方法是从理智本身出发,让理智循序渐进地但又一往直前地穿过疯癫领域。威利斯根据这种理智及其各种形式来寻求对各种疯癫的医治方法。例如,医治低能地,需使用一种教师的智慧。“细心而又热心的教师应全面地教育他们”,应该一点一滴地、不厌其烦教给他们那些学校里教授的东西。医治忧郁症患者则需要那种奉行最严格而又最明显的真理形式的理智。在无可辩驳的真理面前,病人谚妄中的幻觉就会消失;这也是极力推荐病人钻研“数学和化学”的原因。对于其他病人,奉行井然有序的生活的理智将能减少他们的谚妄。在这方面,除了关于日常生活的真理外,无须再强加给他们其他真理。他们可以留在家中,但是,“他们必须继续处理自己的事情,管理家务,安排和经营自己的产业、花园、果园和耕地。”相反,对于躁狂症者,需要从外面,必要时用暴力,将严格的社会秩序强加给他们,这样才能使他们神智清醒过来,接受真理之光:“为此,病人应被置于特殊的房间里,由医生或训练有素的助手来医治。他们用警告、规劝和当下惩罚来使病人始终循规蹈矩,格守职责。”

    在古典时期,这种医治疯癫的权威性唤醒法逐渐丧失了最初的含义,仅仅成为使病人重新记住道德戒律、弃恶从善,遵从法律的手段。威利斯依然想使病人重新面对真理,而索瓦热则对此已全然不能理解。他认为承认善便是神智清醒:“错误的道德哲学使那些人丧失了理性,因此,只要他们愿意和我们一起考察什么是真正的善,什么东西更值得追求,我们就能使他们恢复理性。”这样,医生就不再起唤醒者的作用,而是起一个道德家的作用了。梯索认为:“问心无愧是(抵御疯癫)的最好的预防药。”继之而来的是皮内尔。他认为,在治疗中,唤醒病人认清真理是毫无意义的,盲目服从才是有价值的:“在大量的病例中,医治躁狂症的一条基本原则是首先实施一种强有力的约束,然后再施展仁爱的方法。”

    2.戏剧表演法。这种方法至少在表面上与唤醒法完全相反。唤醒法是用耐心的、理性的工作来对付谚妄。不论是通过缓慢教育,还是通过权威强制方式,理性都仿佛是因自身的重力而降临。疯癫的非存在性、谬误的虚无性最终被迫屈服于真理的压力。而戏剧表演法则完全在想像空间中发挥作用。我们面对的是非存在与自身的共谋关系。想像必须玩弄自己的把戏,自动地提出新的意象,支持为谚妄而谚妄,并且必须在没有对立和冲突,甚至没有明显的辩证关系的情况下进行治疗。健康必须在虚无中围攻疯癫,并战胜它,而这种疾病恰恰是虚无的囚徒。当想像力”患病时,只有用健康积极的想像才能治愈它。……不论是用恐惧,还是用施加给感官的强烈痛苦印象,或是用幻觉来治疗病人的想像,都是一样的。”幻觉能医治幻觉,理性本身就能摆脱非理性。那么想像的这种神秘力量是什么呢?

    如果说意象的本质在于被当作现实来接受,那么,反过来,现实的特点就在于它能模仿意象,装作是同一种东西,具有同样的意义。知觉能毫不中断地将梦延续下去,填补其空隙,巩固其不稳定因素,使梦尽善尽美地完成。如果说幻觉能显得像知觉那样真实,那么知觉也能变成有形的、无可挑剔的真正幻觉。“戏剧表演”疗法的第一步正是如此:将非现实的意象并入被感知的现实中,并且不让后者显得与前者矛盾或冲突。卢西塔努斯(zacatusl-usitanus)描述了对一名忧郁症患者的治疗情况。这位病人认为自己应该受到诅咒,理由是自己罪孽深重却依然活在世上。由于无法劝说他,医生便承认他的谚妄,让他似乎看到一位手中持剑的白衣”天使”。这个幻影严厉地训斥了一番,然后宣布他的罪孽得到宽恕。

    在这个实例中,我们看到了第二个步骤:局限于意象的表演是不够的,还必须使谚妄话语延续下去。因为在病人的错乱言词中有一个声音在说话。这个声音遵循自己的语法,并表述某种意义。必须用这样一种方法来维持这种语法和意义,即在现实中表现幻觉时不应显得是从一种音域到另一种音域,不应像是翻译成了一种新语言,而且改变了意思。这种语言应该是前后贯通的,仅仅给话语增添了新的淮理因素。但是,这种因素却非同小可,因为人们的目的不是使谚妄延续下去,而是通过延续来结束它。为此,应该把谚妄引入一种无法自制的危机状态,这时,无须增加新的因素,谚妄便与自身发生冲突,被迫反对自身的真实性。因此,如果现实的和知觉的话语要想延续意象的谚妄语言,就必须不回避后者的规律,接受其支配,对它加以肯定。它应使谚妄语言紧紧围绕自己的基本因素进行。如果说它在表现谚妄语言时不怕强化后者,那是为了使后者戏剧化。有这样一个病例:一个病人认为自己已经死了,他也确实因粒米不进而奄奄待毙。“一群把脸画得苍白、身着尸衣的人进入他的房间,摆好桌子,拿出食品,对着病榻大吃大喝。这个忍饥挨饿的‘死人’看着他们,他们则对他卧床不起表示惊讶。他们劝他说,死人至少吃得和活人一样多。他欣然接受了这个观念。”正是在一种延续的话语中,谚妄的因素发生了矛盾,造成了危机。这种危机以一种双关的方式表现出来,既是医学上的临界险象,又是戏剧中的转折点。自希波克拉底以来的整个西方医学传统在这里突然与一种主要的戏剧经验相交了。这种交叉仅仅维持了很短一段时间。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一个重大的危机主题。这种危机使病人与自身的意义相冲突,使理性与非理性相冲突,使人类的精明诡计与疯人的盲目相冲突。这种危机标志着这样一个时刻:回归自身的幻觉由此将接受真理的眩惑。

    在危机中,这种开放是刻不容缓的。实际上,正是这种开放及其紧迫性构成了危机的基本因素。但是,开放不是危机本身引起的。为了使危机不仅仅具有戏剧性而且成为医学上的转机,为了使危机不会危害人,而仅仅抑制疾病,总之,为了使谚妄的戏剧表演具有喜剧的净化效果,必须在特定时刻引进一种诡计。这种诡计,或者至少是一种能暗中改变谚妄的独立运作的因素,应该一方面不断地肯定谚妄,另一方面通过使谚妄面对自己的真理而使谚妄必然导向对自身的压制。这种方法的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对谚妄病人所施用的一种诡计。有些病人认为在自己体内有某种物体或某种异常动物:“当一个病人认为自己身体内关着一只活生生的动物时,人们应该假装把它取出来。如果这只动物在胃里,人们可以用强灌洗法,同时趁病人不注意时将一只动物扔进盆里从而达到上述效果。”戏剧手段体现了谚妄的目标,但是如果不使这种结果外表化,就达不到这种目的。如果说它使病人从知觉上肯定自己的幻觉,那么这只是为了与此同时用强力迫使病人摆脱幻觉。对谚妄的人为重构造成了一种实际的间离,病人由此恢复了自由。

    但是,有时甚至不需要造成这种间离。在谚妄的半知觉中就可以用诡计建立一种知觉因素。最初它是默默的,但是它逐渐得到加强,并开始与整个系统竞争。正是在自己身上,在肯定谚妄的知觉中,病人感受到解放力量。特拉利翁(trallion)报道了一名医生是如何驱散了一位忧郁症患者的谚妄。这位病人认为自己没有头,在头的位置上只有一种空虚的东西。医生加入了这种谚妄,答应病人的请求,为地填补这个空间。他在病人头上放了一个大铅球。重压产生的不适感很快就使病人相信他有头了。在医生的参与下,没有对病人采取其他直接干预手段,而是通过病人机体的自发反应,就使这个诡计及其喜剧性复位术最终获得成功。在前面提到的病例中,那个自以为死了的忧郁症患者因拒绝进食而生命垂危,而一场死人宴席的戏剧表演使他开始进食。营养的补充使他恢复了神智,”进食使他安静下来”,机体的紊乱因此而消失,既是原因又是结果的谚妄也随之消失。因此,想像的死亡可能会导致真正的死亡,而通过现实,通过对不真实的死亡的纯粹表演而避免了真正的死亡。在这个巧妙设计的把戏中,非存在与自身进行了交换:谚妄的非存在转而反对病态的存在,通过用戏剧表演把病态存在从谚妄中驱逐出去而压制了病态存在。用存在来完成指委的非存在就能压制住非存在本身,而这是完全通过谚妄的内在矛盾机制实现的。这种机制既是文字游戏又是幻觉游戏,既是语言游戏又是意象游戏。实际上,据安之所以作为非存在而受到压制,是因为它变成了一种存在的感知方式;但是,因为谚妄的存在完全表现为它的非存在,所以这种存在就作为指委而受到压制。谚妄在戏剧幻想中受到的肯定使它回归到某种真理,这种真理通过用现实来俘获它从而把它驱逐出现实本身之外,而且使它消失在非谚妄的理性话语中。

    3.返朴归真法。因为疯癫是幻觉,所以如果戏剧能够产生疗效的话,那么通过压制戏剧性也能够更直接地医治疯癫。自然本性是不会骗人的,因为它的直接性容不得非存在。把疯癫及其空虚的世界完全托付给自然本性,也就是把疯癫交付给自身的真理(因为疯癫作为一种疾病归根究底只是一种自然存在),同时也把疯癫交付给与之最密切的矛盾(因为谚妄作为一种没有内容的表象恰恰是常常隐秘莫测的丰富自然本性的反面)。因此,这种矛盾就表现为非理性的理性,具有双重意义:它既不交待非理性的起因,同时又隐瞒了压制非理性的原则。但是,应该指出,这些主题的整个持续时间与古典时期并不同步。虽然它们也是围绕着同样的非理性体验而建构起来的,但是,它们却追随着戏剧表演法的主题。而且,它们的出现标志着这样一个时刻,即关于存在与幻觉的辩论开始让位给关于自然本性的争论。戏剧幻觉的把戏失去了意义,人为的逼真表演法被一种简单而自信的自然还原法所取代。但是这种方法有两种方式,一方面是通过自然来还原,另一方面是还原到自然。

    返朴归真法是一种最佳疗法,因为它完全拒绝治疗学。它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否认一切治疗。正是在人对自己无所作为的消极状态中,在人使自己的各种技艺保持沉默的状态中,大自然进行着一种活动,这种活动完全是与自我克制相反相成的。具体地说,人的这种消极性是真正的主动性;当人把自己托付给医学时,他就逃避了自然本身为他规定的劳动法则;他陷入了谋略的罗网、反自然的世界,他的疯癫仅仅是这种世界的一种表象。而无视这种疾病,恢复他在自然存在物的活动中的位置,就能使表面上消极(实际上却是一种真正积极)的人得到医治。譬如,圣皮埃尔(bernardin de saint-nierre)就曾讲述他是如何治好自己的一种”怪病”的。患病时”他像俄狄浦斯一样看见两个太阳”。他从医学中得知”这是神经出了毛病”。他用了最名贵的药物,但毫无疗效。他很快注意到,一些医生被自己开的药方治死了。他说:”感谢卢梭,是他使我恢复了健康。我在读了他的不朽著作后,知道了许多自然真理,懂得了人生来应工作,而不应冥想。在此之前,我是劳心而不劳力。后来我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劳力而不劳心。我抛弃了大部分书本,将目光转向大自然的作品。大自然用一种无论何时何地1都不会污染变质的语言与我的感觉交谈。我的历史课本和报纸就是田野森林中的树木;在人的世界中,我的思想极力想跟上别人,而在这里则相反,树木的思想千姿百态地向我涌来。”朋

    尽管某些卢梭的信徒设法提出返朴归真的某些方式,但是这种回归不是绝对的,也不简单。因为,即使疯癫是由人类社会中最不自然的东西激发和维系的,但是当疯癫以激烈的形式出现时,恰恰是人类最原始欲望的野性表现。如前所述,古典时期的疯癫观念源出于兽性威胁,而这种兽性完全受制于凶残的本能。把疯癫托付给自然(本性),就等于听任它受反自然的摆布。这是一种无法控制的颠倒转换。因此,对疯癫的医治并不是要回归到与欲望直接相联的直觉状态,而是回归到与想像力直接相联的直觉状态。这种回归意味着摒弃人类生活和享乐中一切不自然的、不真实的、想像的东西。这种治疗方法表面上是返回直觉状态,但暗含着某种理智的调解。这种理智从本质上将源于暴力和源于真实的东西区分开。这种区分是野人与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区分。“野人……过着一种食肉动物的生活,而不是一个有理性的人的生活”,而劳动者的生活“实际上是人类最幸福的生活”。野人只有赤裸裸的情欲,没有纪律,没有约束,没有真正的道德;而劳动者则有直接的欢乐,换言之,无须无益的刺激,无须挑逗或成功的幻想便其乐融融。就特性及其直接的优点而言,欢乐能医泊疯癫。一方面欢乐甚至无需压制情欲就能使之变得徒然,因为它已使人心满意足。另一方面,欢乐能使幻想变得荒诞,因为它自然而然地促进着现实的幸福。“欢乐属于永恒的世界秩序;它们亘古不变;欢乐的形成确实需要某些条件……;这些条件不是由人随便设定的,而是自然形成的;幻想不能创造出任何东西,致力于欢乐的人只有抛弃一切非自然的东西才能增加欢乐。”‘引烟此,劳动者的直觉世界是一个理智而节制的世界。它之所以能医治疯癫,是因为它使清欲变得毫无意义,同时也使清欲所激发的感情运动变得毫无意义,还因为它通过压缩了幻想的活动余地而减少了谚妄的可能性。梯索所说的“欢乐”就是这种直接治疗手段。它摆脱了激情和语言,即摆脱了造就非理性的两种主要人类经验形式。

    也许,自然状态作为直觉的具体形态,在抑制疯癫方面具有更根本的力量。因为它有力量使人摆脱自己的自由。在自然状态中——这种自然状态至少可以用对强烈的欲望的排除和对非现实的幻觉的排除来衡量——人无疑摆脱了社会约束(这种约束迫使他“计算和权衡有名无实的想像中的欢乐”)和无法控制的感情运动。但正因为如此,他受到自然义务亲切而内在的约束。有益于健康的需求所产生的压力,日月流转、季节更替的节奏,衣食住行的平缓要求,都抑制着疯人的躁动,迫使他们循规蹈矩地生活。这样就消除了不着边际的想像和过分急切的情欲要求。在温馨而毫不压抑的欢乐中,人接触到了自然的理智。这种自由的忠诚真朴驱散了非理性——那种非理性自相矛盾地包容着极端的感情放纵和极端的意象妄想。因此,在这种混合着伦理学和医学的背景下,人们开始梦想着从疯癫中解放出来。这种解放并不是起源于人类的爱心发现了疯癫病人的人性,而是源于一种使疯癫受到自然的温和约束的愿望。

    吉尔这一古老村庄自中世纪末期起就一直提供者已被人遗忘的禁闭病人和隔离麻疯病人之间的联系的证据。但是在18世纪末,它突然获得一种新的解释。它曾经是将疯人的世界与正常人的世界粗暴而凄惨地分隔开的标志;此时,它却具有田园牧歌的价值,体现了重新发现的非理性和自然的统一。这个村庄曾经意味着,应该将疯人禁闭起来,保护有理性的人免受其害;此时,它却显示,疯人获得自由,这种自由使他处于一种相当于自然法的状态,因此他与有理性的人和好如初。据儒伊(jouy)描述,在吉尔”五分之四的居民是疯子,是真正意义上的疯子,他们不受束缚,享受着和其他公民一样的自由。……这里为他们提供有益于健康的食品,清新的空气以及各种便利措施。由于这些条件,绝大多数疯人一年后便康复了。”在这些制度机构中没有任何实质变化,但隔离和禁闭的意义却开始发生变化,逐渐具有积极的价值。这里原来是一个晦暗冷寂的黑夜王国,在这里非理性回归到其虚无状态。现在这里则开始被一种获得解放的疯癫必须遵从的自然状态所填充。禁闭作为使理性脱离非理性的手段并未撤除,但是,就实现其主旨而言,它所圈占的这个空间显示了自然的威力,与旧式的限制和压迫系统相比,这种自然力更能约束疯癫,更能从根本上制服疯癫。因此,应该使疯癫摆脱那种压迫系统,让疯癫在这个具有积极效能的禁闭空间中自由地抛弃其野性的自由,接受大自然的要求。这些要求对于它既是真实的又是法律。因为是法律,大自然就能约束欲望的放纵。因为是真实的,它就能减少反自然的因素以及各种幻觉。

    皮内尔在谈到萨拉戈萨市的医院时描述的正是这种情况;在这里“耕耘所激发的诱惑力,以及通过春种秋收来满足需要的天然本能,被用来抵消想入非非的精神活动。从早晨起,你就会看到他们……兴高采烈地到属于医院的田间地块,赛着完成季节适宜的任务:种麦子、蔬菜,接着开始关心收成,关心建棚架,关心采摘葡萄和橄榄。夜晚,在这个孤寂的医院里,你会发现他们都已平静地入睡。这所医院的常年经验表明,这是使人恢复理性的最可靠有效的方法。”人们很容易认识到,在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后面有一种严格的含义。返朴归真之所以能有效地对付非理性,仅仅是因为直觉受到控制,并分裂出与自己对立的一种直觉状态。在这种直觉状态中,狂暴被排除出现实,野性被排除出自由,自然(本性)不再承认以反自然的荒谬形象出现的自身。总之,自然本性受到道德的调节。在这个安排好的空间里,疯癫再也不能讲出非理性的语言以及本身所包含的超越了疾病的自然现象的一切东西。它将完全被封闭在一种病理学中。这种转变被后人当作一种积极的成果,当作向某种真理的靠近,至少是向认识真理的可能性的逼近。但是,从历史角度来看,应该恢复其本来面貌;这种转变实际上是把古典主义的非理性体验完全变成关于疯癫的道德观念。这种观念悄悄地成为在19世纪被说成是科学的、实证的和经验的各种观念的核心。

    18世纪下半叶发生的这一转变起源于治疗方法,但很快就广为流传,赢得改革家们的支持,在该世纪末导致了疯癫体验的大改造。不久,皮内尔就能这样写道:”为了遏制疑病症、忧郁症和躁狂症,必须遵从永恒的道德法则!”

    在古典时期,要想区分生理疗法和心理疗法是徒劳无益的,原因很简单:当时没有心理学。譬如,让病人服苦药,这并不只是生理治疗,因为心灵和肉体都需要清洗。再如,让忧郁症患者过一种劳动者的简朴生活,让他看到自己谚妄的可笑之处,这也不是一种心理干预,因为这里主要考虑的是神经中的元气运动,体液的浓度。但是,在前一类病例中,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品质转变”术。此时疯癫的本质被视为自然本性和疾病。在后一类病例中,我们看到的是一种话语艺术,真理重建术。此时,疯癫的含义就是非理性。

    在以后的岁月里,当作为古典时期的标志的

    第七章 大恐惧

    “一天下午,我在那里默默地观望,尽量不听别人讲话。这时,这个国度里最古怪的一个人向我打招呼。上帝不会让这里缺少这种人的。这个人集高傲和卑贱,才智和愚顽于一身。”

    当思想上的疑问陷入重大困境时,笛卡尔认为自己并没有发疯。尽管他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承认,各种非理性的力量伺伏在他的思想周围,但是,作为一个哲学家,他既然敢于提出疑问,他就不可能是“疯人中的一员”。然而,拉摩的侄子却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疯了。在他的种种转瞬即逝的判断中,只有这一点是最固执的。“在他开始说话之前,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双手举到前额,然后他恢复了平静,对我说:你知道,我既无知又疯狂,既傲慢又懒惰。”

    18世纪的人不可能真正理解《拉摩的侄子》所表达的意义。但是,恰恰在这本书的写作过程中发生了一件预示着某种重大变化的事情。这是一件奇怪的事情:被送到禁闭隔离区的非理性又重新出现了,它带来新的危险,而且似乎被赋予了提出质问的新权利。但是,18世纪的人首先注意的不是这种神秘的质问,而是社会印象:褴褛的衣衫以及叫花子的傲慢无礼,这种傲慢受到宽容,其骚扰力也因一种可笑的纵容而化为乌有。18世纪的人可能并没有从拉摩的侄子身上认出自己,但是他在”我”中完全表现出来。”我”是拉摩的侄子的对话者,类似一个”参展者”,感到有趣但沉默寡言,而内心则充满热望;因为这是自大禁闭以来疯人第一次成为一个社会的人,第一次有人与他交谈,而且受到询问。非理性再次作为一个种类出现了,虽然这个种类的数目不大,但毕竟出现了,而且慢慢地恢复了它在所熟悉的社会环境中的地位。在法国大革命前十来年,梅西埃(mercier)吃惊地发现了这一现象:”进入另一家咖啡馆,会有一个人用平静自信的语调对你耳语:先生你无法想像政府对我是多么无情无义,政府是多么昏庸!三十年来,我舍弃一切,不谋私利,关在书房里苦思冥想,精心谋划。我设计了一个偿付全部国债的方案,还设计了一个增加国三财富,让他获得四亿法郎收入的方案,另外还有一个永远摧毁英国的方案。一提起英国,我就火冒三丈。……设计这些方案需要我投入全部的天才,可是正当我致力于这些伟大的工作设计时,家里出了麻烦,几个找岔的债主让我坐了三年牢。……当然,先生,您是知道爱国主义是多么可贵的。我是为我的国家而牺牲的,是一个无名烈士。”从后人的角度看,这种人以拉摩的侄子为中心形成一类人。他们没有拉库的侄子那种复杂丰富的人格。只是为了使画面更丰富生动,人们才把他们当作拉摩的侄子的追随者。

    但是,他们不完全是一种社会侧影,一种滑稽形象。在他们身上有某种东西涉及到18世纪的非理性。这就是他们的饶舌,他们的焦虑以及他们相当普遍地具有的那种含混的指妄和那种根本性痛苦。这些都是真实的存在,至今留有踪迹。至于17世纪末的浪子、放荡者、流氓,很难说他们究竟是疯人,病人,还是罪犯。梅西埃自己也不知道该把他们划入那个阶层:“在巴黎,有一些十分好的人、经济学家和反经济学家,他们衷肠侠义,热心于公共事业,然而遗憾的是,他们‘头脑发昏’。换句话说,他们目光短浅,他们不知道自己活在哪个世纪,面对的是什么人;他们比白痴更难让人忍受,因为他们小事精明大事糊涂,他们从不切实际的原则出发,进行错误的推理。”确实有这样一些人存在。这些“头脑发图’的设计者们给哲学家的理性、改革计划、宪法草案等增添了一种被窒息的非理性。他们成为启蒙运动的理性的一面晦暗的镜子和一幅无恶意的漫画。然而,当非理性的人被认为已深深地隐藏在禁闭领域中时,一种可笑的纵容却允许他回到光天化日之下,这难道不是很严重的事情吗?这种情况就好像古典主义的理性再次承认自己与非理性意象有一种近亲关系、相似关系。也好像理性在欢庆胜利之际却让自己用嘲弄塑造的形象死而复生,允许它在秩序的边缘游荡。这是一种相似的幽灵、理性既从中认出自己又否定自己。

    然而,恐惧和焦虑并没有被摆脱掉。它们在对禁闭的反应中再次出现,并且变本加厉。人们曾经害怕,现在依然害怕禁闭。18世纪末,萨德依然忧心忡忡,惧怕他所说的“黑人”在伺机把他带走。但是,此时禁闭地已获得自己的力量它反而变成了邪恶发源地,自己便能传播邪恶,建立另一种恐怖统治。

    在18世纪中期的几年间,突然产生了一种恐惧。这种恐棋是从医学角度产生的,但主要是因一种道德神话而得以传播。当时人们听说从各禁闭所传出一种神秘的疾病,而且即将危及各个城市。人们纷纷谈论监狱热病。他们想到了囚车和带镣的囚犯,据说他们经过市区时会留下疾病。有人说坏血病会引起传染病;有人说被疾病污染的空气会毁灭居民区。中世纪大恐慌又出现了,通过各种可怕的说法引起第二次恐慌。禁闭所不再仅仅是城市边缘的麻疯病院了;城市已面对着麻疯病本身了:“这是城市身上的可怕的溃疡,又大又深,流淌着脓水,若不是亲眼所见,绝对无法想像。这里臭气熏天,远在四百码以外就会闻到。这一切都在提醒人们,你们正在走近一个狂虐肆行的地方,一个堕落和不幸的渊落。”许多禁闭中心都建在原来关押麻疯病人的旧址。因此,似乎经过若干世纪后,这里的新居民也染上了麻疯病。这些禁闭所使人们想起原址所具有的标志和意义;“首都不能有哪怕一个麻疯病人!不论谁提到比塞特尔这个名字,都会有一种无法表述的厌恶、恐惧和蔑视的情感。……它已成为社会中最狰狞最丑恶的东西的收容所。”

    人们以往试图用禁闭来排除的邪恶重新出现了,以一种古怪的模样恐吓着公众。于是在各个方面出现了关于某种邪恶的种种说法。这种邪恶既是物质的,又是道德的,而且正是在这种双重性中包含着侵蚀和恐吓的混合力量。当时流行着某种含混的腐烂意象,既用于表示道德的腐败,又用于表示肉体的腐烂。对被禁闭者的厌恶和怜悯都建立在这个意象上。最初,邪恶是在禁闭的封闭空间里开始发酵。它具有18世纪的化学所认定的酸的一切特性:它的颗粒细小,尖锐如针,很容易渗透到人的肉体和心脏中,因为肉体和心脏是惰性和脆性的威性粒子构成的。两种粒子的混合物立刻就沸腾起来,释放出有害气体和腐蚀性液体:”这些收容所极其可怕,在这里各种罪恶聚在一起发酵,向四周传播,住在里面的人呼吸的就是这种被污染的空气,这种空气似乎已附着在他们身上。”这些恶浊的气体上升,通过空气扩散,最后落在附近居民区,浸入人的身体,玷污人的灵魂。关于腐烂这一邪恶的传染病的观念就是这样用一些意象表达出来的。这种流行病的有形媒介是空气。空气被”污染”这种说法含糊地表示,这种空气不那么纯洁了,它是传播这种”污染”的工具。这里提醒一下,就在这一时期前人们认为乡间空气具有道德的和医学价值(既有益于身体健康,又能振作精神)。由此便可以理解医院、监狱和禁闭所的腐败空气包含全部相反的意义。由于空气中充满了有害气体,整个城市都受到威胁,居民将会逐渐被”腐烂”和”污染”所侵蚀。

    这些反应不仅仅是道德和医学的混合物。无疑我们必须考虑整个文学的发展,考虑关于各种无名的恐惧的耸动听闻的、或许还具有政治色彩的宣传。但是,在某些城市里确实流行着恐慌,并有确切的时间。这种情况正如一次次地震撼着中世纪的恐慌大危机。1780年,整个巴黎流行一种传染病。其根源被归咎于总医院的传染病。甚至有人要焚毁比塞特尔的建筑。面对群情激愤的局面,警察总监派出一个调查委员会,除了几名官方医生外,还包括总医院的院长和医生。根据他们的调查,比塞特尔流行的是一种“斑疹伤寒”,这与恶浊的空气有关。至于疾病的发源地,调查报告否定病源是医院里的病人及这种传染病的说法;病源应该完全归咎于恶劣的气候,这种气候使疾病在首都流行。在总医院观察到的病症是与季节状况相符合的。而且完全与同期在巴黎观察到的疾病相同”。为了使居民安心和洗刷地塞特尔蒙受的罪名,报告宣称“有关比塞特尔的传染病会蔓延到首都的传闻是毫无根据的。”显然,这份调查报告未能完全制止住上述谣言,因为稍后总愿院的医生又发表了另一份同样的声明。他被迫承认比塞特尔的卫生条件很糟,但是“情况毕竟没有恶劣到使这个不幸者的避难所变成另一个制造更可悲的邪恶的发源地。那些不幸者所需要的是有效的治疗,而人们对于那种邪恶是束手无策的”。

    循环到此完成;各种形式的非理性曾经在邪恶分布图上取代了麻疯病,而且被放逐到远离社会的地方一现在,非理性变成了一种看得见的麻疯病,把自己流脓的疮伤呈现给混杂的人们看。非理性再次出场,但被打上一种想像的疾病烙印,逆反而增添了它绝恐怖力量。

    因此,正是在想像的领域而不是在严格的医学思想中,非;理性与疾病结合起来,并不断靠近疾病。远在提出非理性在何种程度上是一神病态的问题之前,就在禁闭领域中并借助于该领域特有的魔法,形成了一种将对非理性的畏候和古老的疾病幽灵结合起来的混合物。在跨越了很长时间之后,关于麻疯病的混乱想法又决起作用了;正是这些古怪想法成为将非理位世界和医学领域综合起来的第一推动力。这两个领域曾先通过恐惧幻想相互交脱,把“腐败”和“污染”这类可惜的混合物结合在一起。对于疯癫在现代文化中占据的位置来说,重要的或者可以说读键的是_医学界的人并不是;作凶作裁者被请过禁闭世界以区分罪恶和疯癫,邪恶和疾病,而是作为卫士被召来,以保护其他人免受从禁闭院墙渗出的某种晦暗的威胁。人们很容易设想,如果有一种自由而慷慨的同情心,就会唤起人们对被禁闭者命运的关心,如果医学界更细心一些,知识更多一些,就能辨认出以前被当局不分青红皂白地加以惩罚的罪行是一种疾病。但是实际上、当时的氛围并不那么仁慈客观。如果人们请医生来考察,那是因为人们心怀恐惧,害怕从禁闭院墙渗出奇怪的化学物质,害怕院墙内形成的力量会散播出来。一旦人们的意象发生变化,认为这种疾病已经具有各种特征,如发酵。腐败、恶臭、肉体腐烂,医生就会出场。传统上把疯癫获得某种医学地位称为“进步”,而实际上这种“进步”只有通过某种奇怪的倒退才能取得。在道德污染和肉体污染的混合体中‘6,古老的意象凭借着18世纪人们所熟悉的”不洁”这一象征的意义,重新浮现在人们的脑海中。正是这些意象的复活,而不是知识的改进,使非理性最终与医学思想相遇。似乎很奇怪的是,正是在向这种掺杂着当代疾病意象的胡思乱想的回归中,实证主义将会控制住非理性,更确切地说,将会发现一种能够防范非理性的新理性。当时的问题不是消灭禁闭所,而是使它们不再成为新的邪恶的潜在根源。因此,任务是边清理边组建。18世纪下半叶展开的大改革运动就是从消除污染开始的。所谓消除污染就是清除各种不洁物和有害气体,抑制发酵,防止邪恶和疾病污染空气和传染到城市的大气中。医院、教养院及各种禁闭所都应该更彻底地被纯洁的空气隔离开。这个时期产生了一批有关医院通风的文献。这些文献试着探讨医学上的传染问题,但是更注重的是道德风化问题。1776年,国务会议任命了一个委员会,任务是确定”法国各类医院需要改善的程度”。维埃尔(viel)受命改造拉萨尔佩特利耶尔医院。理想的医院应该是,既保留原有的基本功能,同时使可能滋生的邪恶不会扩散出去;非理性受到完全的控制,它成为一种展览品,同时绝不会危及观众;非理性成为一种标本,有做戒作用而无传染之虞。总之,这种医院应重新恢复作为一个笼子的本来意义。这种”经过消毒”的禁闭所也是修道院长德蒙索的梦想。1789年他在一个论述”国家慈善事业”的小册子中计划创造一种教育手段–一种能确凿无疑地证明道德败坏的弊端的展览:”这些被警戒起来的病院……是既实用又必要的收容所。……展示这些阴暗的地方和被关押的罪人,目的在告诫那些过于放任的青年不要因离经叛道而受到同样的耻辱。因此,精明的父母让孩子从小就了解这种可怕又可惜的地方。在那里,罪恶的代价是耻辱和堕落,本性堕落的人往往永远丧失在社会中获得的权利。”

    上面这些就是道德试图与医学合谋来捍卫自己的梦想。那些危险虽然已被禁闭起来,但没有受到足够的限制。这些危险还迷惑了人们的想像和欲望。道德梦想着根除这些危险,但是人们总有某种冲动,想去体验它们,至少是接近它们,或想像它们。笼罩着禁闭所的城堡的恐怖也有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力。那里的夜晚充满着人们无法接近的欢乐;在那些推淬萎靡的面孔背后是恣纵放荡;在这些黑暗背景上出现的是与博斯及其指委花园一脉相承的痛苦与欢乐。从《所多玛的120天》里的城堡中泄漏出来的秘密一直被人们悄悄地传播着:”在那里,所谓的囚徒受到骇人听闻的嗓路。我们听说那里经常发生某些极其可耻的罪恶,有的甚至是在监狱的公共休息室里公开发生的。这些罪恶按照现代的礼仪规范是无法说出口的。我们听说那里有许多粉脂气的无耻囚徒。当他们离开这个他们和同伙任意放荡的阴暗密窟时,他们已变得完全不知羞耻了,随时准备犯下各种罪行。”如罗什富科?利昂库尔则提到萨尔佩特利耶尔的惩罚室的老妇和少妇形象。这些人一代一代地传授着她们的秘密和享乐:”教养室是该院最严厉的地方。当我们参观时,这里关着47个姑娘,多数八年龄很小,与其说她们犯罪不如说她们无知。……令人吃惊的是,这里总是把不同年龄的人混在一起,把轻浮的少女与老于世故的妇女混在一起,后者教给前者完全是最放荡的东西。”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些幽灵一直在18世纪的夜晚四处潜巡。有时它们被萨德的作品无情地展示出来,并定位在严格的欲望几何学中。它们还将被戈雅用昏暗的光线表现在《疯人院》或《聋人之家》中。《异类》上的形象与它们何其相似!一个完整的想像画面再次出现了。它所表达的是此时由禁闭引起的大恐惧。

    在古典时期被禁闭的不仅仅是把疯人、放荡者、病残者和罪犯混在一起的抽象的非理性,而且还有一大批怪诞者,一个蛰伏的怪物世界。据说这些怪物曾经被博斯的作品的晦暗色调凸现出来而后又被其所淹没。人们会说,禁闭所的城堡除了隔离和净化的社会作用外还有一种完全相反的文化功能。即使它们能从社会表面将理性和非理性分开,它们依然在深层保留了使理性和非理性得以混合及相互交流的意象。禁闭所的城堡是一个重要的、一直缄默的记忆库。它们在阴暗处保存着一种被认为已经消灭了的形象力量。虽然它们是新的古典主义秩序建立起来的,但是它们不顾这种秩序,也不顾时代,保存了被禁止的形象,从而使这些形象能够完整无损地从16世纪传到19世纪。在这段被忽略的时期,布罗青山〔你在同样的想像背景下加入了”愚人的呼喊”行列,努瓦尔瑟(noirceuil)加入了关于雷斯元帅的传说世界。禁闭纵容而且欢迎这种意象的反抗。

    然而,州世纪末获得自由的意象并非在各方面都与17世纪力图消灭的意象一致。在黑暗王国发生的某些情况使它们脱离开中世纪和文艺复兴从中发现它们的那个秘密世界。它们原先寄寓在人们的心中、人们的欲望中和人们的想像中。此时,(们不是突然地将疯癫者的存在公之于众,而是沸沸一扬扬地表现为充满奇特矛盾的人性欲望:情欲和谋杀,虐待狂和受虐狂,恣意妄为和奴颜婢膝,颐指气使和忍气吞声,都形影相吊,集于一身。15和16世纪疯癫所揭示的无所不在的宇宙大冲突发生了变化,在古典时期末期变成了一种没有心灵在其中起调停作用的辩证关系。虐待任(sadism)不是终于给和性爱同样古老的一种习俗起的名字。它是一种大规模的文化现象。这种现象只是在18世纪末才出现,并构成西方想像力的一个最重大转变;通过本能欲望的无限放纵,非理性转变为心灵的指妄、欲望的疯癫,以及爱与死的疯狂对话。非理性被禁闭、被封住声音达一个世纪之久。当它重新出现时,它不再是这个世界的一种意象,也不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种语言和一种欲望。正是在这个时候,虐待狂出现了。而且,下述情况并非偶然;虐待狂(直译为萨德病狂–译者)这个以一个人名命名的独特现象就诞生于禁闭之中,萨德的全部作品都被要塞、囚室、地窖、修道院和无法接近的孤岛等等的意象笼罩着。这些意象实际上组成了非理性的天然栖身之地。同样并非偶然的是,所有与萨德的作品同时代的有关疯癫和恐怖的古怪文献也都争先恐后地从禁闭的据点涌现出来。于是,在18世纪末,西方人的记忆突然发生了全面的转变,并且有可能重新发现中世纪末人们所熟悉的形象,当然这些形象受到歪曲,并被赋予新的意义。这种转变不正是由于关押在迫使非理性沉默的地方的疯狂者的劫后余生和重新苏醒而得到确认吗?

    在古典时期,人们的疯癫意识和非理性意识一直没有分开。支配着各种禁闭活动的非理性体验包围着对疯癫的意识,逼迫后者节节后退,几乎丧失其最有特征的因素,乃至几乎销声匿迹。

    但是,在18世纪下半叶的焦虑情绪中,对疯癫的恐惧是与对非理性的恐惧同时增强的。因此两种相互依赖的烦恼不断地相互强化。而且就在我们看到与非理性相随的形象力量获得自由的时候,我们也听到四面八方都在抱怨疯癫的猖极活动。我们早已熟知”神经疾病”引起的社会忧虑,知道随着人类的自我完善,人变得日益脆弱。随着这个世纪的进展,这种忧虑愈益沉重,人们的告诫也愈益严肃。劳兰早已注意到:“自医学诞生后,……疾病成倍增加,而且愈益危急,愈益复杂,愈益难以诊断和医治。”到了梯京的时代,这种泛泛的印象变成了坚定的信念和医学的教条:神经疾病“在过去不像在今天这样常见;这种情况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过去的人总的来说比今天的人更健壮,也更少患病,而且那时的疾病也更少些。另一个原因是,近来,与其他的一般病因相比,引起神经疾病的病因大大增多了,而其他病因有的甚至似乎在减少。……我敢说,如果说神经疾病过去是很少见的,那么今天则是最常见的疾病”。而且人们很快重新获得了16世纪的那种强烈意识,即理性是不牢靠的,任何时候都会受到损害,尤其是受到疯癫的损害。日内瓦的医生马泰(mathey)深受卢梭的影响。他对一切有理性的人提出希望:”如果你们聪明又有教养,你们不要以此来炫耀;一件小事就足以扰乱甚至毁灭你们引以为荣的所谓智慧;一个意外事件,一次突然而猛烈的情绪波动就会一下子把一个最理智、最聪明的人变成了一个语无伦次的白痴。”疯癫的威胁成为该世纪的一个紧迫问题。

    但是,这种意识有一种十分独特的方式。对非理性的迷恋是一个感情上的问题,涉及到肖像复兴运动。而对疯癫的恐惧就不太受这种遗产的束缚。如果说非理性的回归表现为大规模的重现,不受时间制约而自我继承,那么疯癫意识则伴有某种对现代性的分析,因而从一开始就把这种意识置于时代的、历史的和社会的环境中。在非理性意识和疯癫意识二者分道场镇的过程中,我们在18世纪末看到一个决定性的起点:一方面,非理性由此继续前进,借助行尔德林、奈瓦尔(nerval)和尼采而愈益向时间的根源深入,非理性因此而成为这个世界的不合时宜的”切分音”;另一方面,对疯癫的认识则力求把时间更准确地置于自然和历史的发展中。正是在这一时期之后,非理性的时间和疯癫的时间就具有了两个相反的向量。一个是无条件的回归,绝对的下沉;另一个则相反,是按照历史时序而发展。

    l。疯癫与自由。在很长时间里,某些忧郁症被认为是英国人特有的;在医学中和文学中都对此确认不疑。孟德斯鸠曾将罗马人的自杀与英国人的自杀加以比较,认为前者是种道德和政治行为,是符合其各种教育的结果,后者则是一种病态,因为”英国人没有任何明显的理由使自杀,他们甚至在幸福的怀抱中自杀”。在这里,环境起着作用。如果说幸福在18世纪是自然和理性的秩序的一部分,那么不幸,至少毫无理由地阻碍幸福的东西就应该是另一税秩序的组成因素。最初人们在恶劣的气候、自然界的失衡(适宜的气候是大自然促成的,而不适宜的气候则是由环境造成的)中寻找后一种秩序。但是这不足以解释”英国病”的原因。切恩早已宣布,这种精神失常的根源是财富,美味佳肴,全体居民享受的富足,富人的享乐和悠闲。人们逐渐开始寻求政治和经济方面的解释,认为财富、社会发展、各种制度似乎是疯癫的决定因素。在19世纪初,斯普尔兹海姆在一部著作中将这些分析综合起来。他认为,疯癫”在英国比在其他地方发病率高”,不过是对那里盛行的自由和普遍享受的富足的惩罚。心灵的放纵比权力和专制更危险。”宗教情感……不受拘束;每个人都可以向愿意听他讲的人布道”;由于听了不同的观点,”心灵在寻求真理时就会受到干扰”。犹豫不决,左顾右盼,三心二意是十分危险的!此外还有争执不休、情绪激昂和固执己见的危险:”每件事都遭到反对,对立使人情绪亢奋。无论在宗教、政治、科学和其他一切事务中,每个人都可以持有自己的观点,但是他必须准备遭到反对。”这么多的自由使人无法驾驭时间;每个人都无所适从。国家的一切也都摇摆不定:”英国人是一个商业民族。人的思想若是总在考虑生意,就会不断地被恐惧和希望所惊扰。商业的灵魂就是自私自利,因此很容易变得妒忌别人,并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此外,这种自由也绝不是真正正常的自由。这种自由在各方面都受到同最正当的个人欲望相对立的要求制约和骚扰。这是谋利的自由、结党营私的自由、金融组貂合自由,而不是人的管由、思想和心灵的自由。由于经济原队英国的家庭比其他任何地方的家庭更专制:只有富家女子才有能力结婚;”其他人只有通过其他有害于身心的手段来获得波足。这种原好也鼓励了放荡,从而可能导致病癫。”因此。商业应由使人的思想永远不能接近真理,使人的本性必然陷于矛盾.使人的时间脱离四季的变化,使人的欲望屈从于利益的法则。总之,这种又由不是使人拥有自己,而是不断地使人疏离自己的本质和自己的世界。它使人迷恋于他人和金钱的纯粹外表,沉溺于不可自拔的感情和未满足的欲望。商业状态的自由,就是人与他从中认识自我的那个世界的幸福之间、人与他从中发现真理的自然之间的”环境”。正是因为如此,它是疯癫的决定因素。斯普尔兹海姆写作之时,正值”神圣同盟”的颠峰时期,和专制君主制复辟时期。此时,人们很容易将整个世界的疯癫的全部罪过都归咎于自由主义。”能够看到人的最大欲望即他的个性自由有其弊端,也算是独具慧眼了。”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这种分析的价值不在于它对自由的批判,而在于它使用了一个在斯普尔兹海姆看来意味着”非正常环境”的观念–疯癫的心理和生理机制在这种环境中受到纵容和得以强化和扩展。

    2.疯癫、宗教与时代。宗教信仰提供了一种意象画面,一种有利于各种幻觉和格妄的太虚幻境。长期以来,医生们对过分的虔诚和过于强烈的信仰的后果很不以为然。过于严厉的道德要求,对拯救和来世过于强烈的热望,往往被视为造成忧郁症的原因。《百科全书》也不失时机地列举这种实例;”某些传教士用激烈的语言给意志薄弱者留下强烈的印象,他们刺激起后者对破坏教规将受到的痛苦的极端恐惧,结果后者的头脑中产生了惊人的变化。在蒙特利马(mom6limar)医院,据说有一些妇女就是因参加了该市的一次传教活动而患躁狂症和忧郁症。这些妇女的思想陷入传教者轻率宣扬的恐怖意象。她们整天只念叨绝望、复仇、惩罚等等。其中一人完全拒绝治疗,认为自己是在地狱中,任何东西都无法熄灭她认为正在吞噬她的烈火。”皮内尔沿袭这些开明医生的思路,禁止给”因虔敬而患忧郁症的人”看有关宗教信仰的书籍,甚至主张对”认为自己受到神召和力图改变宗教信仰的教徒”实行单人禁闭。但是这里依然主要是一种批判,而不是一种实证分析,因为人们怀疑,宗教事务因本身的渡委和幻觉性质而引发人们的脂妄和幻觉。皮内尔报道了一个刚被治愈的疯癫病人的病例。这个人”读了一本宗教读物,…书上说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护卫天使。第二天晚上,他觉得自己周围有一群天使,并听到天国的音乐,获得启示。”在此,宗教完全被视为传播谬误的一个因素。然而,早在皮内尔之前,有些分析已经具有较严格的历史学特点,把宗教视为满足或压制感情的一种环境。1781年,德国作者默森(moehson)把牧师享有绝对权力的遥远时代描绘成幸福的时代气当时不存在游手好闲,时时刻刻都有”宗教仪式,宗教活动,进香翰圣,访贫问苦,正规节日”。他们的时间被安排好的幸福所占据,无暇去浪费感情,无暇去厌倦生活、烦躁不安。如果一个人感到内疚,他就会受到实际的、往往是肉体的惩罚。这种惩罚占据他的思想,使他相信过失已得到党总。当忏悔牧师遇到那些”过于频繁地来忏悔的疑病症患者”时,他就让他们以苦行来赎罪,以”稀释他们身上过于粘稠的血液”,或者让他们去远方朝圣:”环境的改委,遥远的路程,远离故居,远离困扰他们的事物,与其他香客的交往,缓慢但充满生气的跋涉,这些比今天取代了朝圣的舒适旅行更能对他们产生效果。”最后,牧师的神圣性质使他的每一道命令都具有绝对的价值,任何人都不会想到试着逃避它;”通常,神经失常的病人是不会把一切告诉医生的”。在默森看来,宗教是人与罪过之间和人与惩罚之间的一种中介。它表现为一种权威性综合形式,通过施加惩罚来抑制犯罪;反之,如果宗教放松控制,仅仅维持良心忏悔、精神苦行的理想方式,它就会直接导致疯癫。只有始终如一的宗教环境才能使人避免以各种潜越的极度请妄形式出现的精神错乱。通过完成宗教礼仪和要求,人既能避免犯罪前无益地浪费感情,又能避免犯罪后徒劳地反复懊悔。宗教围绕着此时此刻的圆满完成来组织人的全部生活。幸福时代的宗教永远赞美着”现在”。但是,一旦它在现代被理想化后,宗教就在”现在”的周围投上一个时间的光环,一个空虚的环境。这是一个充满游手好闲和悔恨的环境,人的心灵完全陷于焦虑不安,放纵的感情听任时间日复一日地虚耗;最终,疯癫可以恣意妄为了。

    领导享平与零零零。一般说来,文明构成了有利于疯癫发展的环境。如果说知识的进步能驱散谬误,那么它也能传播一种趣味,甚至一种嗜书疾。书斋生活,完全陷于抽象思辨,劳心不劳力,这些会产生极其灾难性的后果。梯索解释说,在人体中,经常工作的部分首先变得强壮坚实;体力劳动者的手臂肌肉和纤维首先变得强硬,使他们身强力壮,健康长寿。“读书人的脑子首先硬化,使他们常常变得无法连贯地思维。”其结果必然是痴呆症。知识变得越抽象复杂,产生疯癫的危险性就越大。按照普莱萨万(pressavin)的说法,如果一种知识接近于直觉,只需要大脑器官和内部感官的轻微活动,那么这种知识只能刺激起一种生理快感:”如果科学的对象是我们的感官能够很容易感受的,那么这种和谐的共鸣便便灵魂处于和谐一致。……这种科学在整个身体机器中进行着一种有益于各部分功能的轻微活动。”反之,如果一种知识与感官的联系过于薄弱,过于脱离直觉,那么就会引起大脑的紧张,进而使整个身体失调;”有些事物的联系人们很难把握,因为我们的感官不容易接近它们,或者因为它们的关系过于复杂,需要我们费力去研究它们。(有关的科学)使灵魂陷于这样一种活动,即不断地使内部感官处于极度紧张状态,从而产生极大的疲劳感。”这样,知识就在感觉周围组成了一种抽象关系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中,人有可能失去生理快感,而这种生理快感通常是人与世界关系的媒介。毫无疑问,知识在激增,但是,它的代价也随之增大。谁能断定今天聪明人比以前更多了呢?但是有一点是可以断定的:”当今有更多的人患有智力病症。”这种知识环境的发展比知识本身更迅速。

    然而,不仅知识在使人脱离感官,而且感受力本身也在使人脱离感官。感受力不再受大自然运动的控制,而是受各种习惯、各种社会生活的要求的控制。现代人,尤其是女人,夜行昼伏,阴阳颠倒:“巴黎妇女起床的时间比大自然规定的时间迟得多。一天中最好的时光已偷偷溜走,最新鲜的空气已经消失。人们无福享受它。日晒蒸腾起的有害烟气已经在大气中扩散。在这个时候,美人们才决定起床。”这种感觉紊乱在剧院中继续发展。那是一个滋生幻觉、挑逗感情、蛊惑心灵的地方。女人们特别欣赏那些“煽情”场面。她们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引起神经的骚动,虽然转瞬即逝,但后果往往很严重;一时的心乱神迷,为现代悲剧的表演而潜焉出涕,是由此产生的最轻的后果了。”‘他叫、说则构成一种更造作的环境,对于已经紊乱的感受力更加危险。现代作家极力以假乱真,为此而调动一切艺术手段。结果,使他们力图在女读者中唤起强烈而危险的情感的目的更容易实现:“在法国早期推崇骑士风度的时代,头脑简单的妇女满足于知道令人难以置信的惊人事件;而现在,她们则要求事实必须令人可信,而情感则应超凡绝伦,足以使她们神魂颠倒,心乱意迷。于是她们极力在自己周围的一切事物中寻求能够迷惑她们的新奇东西。然而,在她们看来,周围的一切都索然无味,因为她们要寻求的东西在大自然中是没有的。”小说则构成了一个可以滥用全部感受力的环境。它使灵魂出壳而进入一个虚幻的情感世界,情感越不真实就越强烈,也越不受温和的自然法则的控制。“如此之多的作家当然会造就出大批的读者。而连续不断地阅读就会导致各种神经病痛。在各种损害妇女健康的原因中,最近一百年来小说的无限倍增也许是最主要的。……一个女孩在10岁时就用读小说取代跑步,到了20岁就会成为一个忧郁的妇人,而不会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在18世纪,人们围绕着对疯癫及其传播的危险的意识,通过缓慢而零碎的方式,逐渐形成一套新的概念体系。在16世纪,疯癫被安置在非理性的画面上。在这种画面上,疯癫掩盖着某种模糊的道德意义和根源。它的神秘性使它与原罪发生了联系。奇怪的是,虽然人们从中感受到咄咄逼人的兽性,但并没有因此使疯癫变得无辜。在18世纪下半叶,疯癫不再被视为使人更接近于某种原始的堕落或某种模糊存在的兽性的东西。相反,它被置于人在考虑自身、考虑他的世界以及考虑大自然所直接提供的一切东西时所划定的距离。在人与自己的情感、与时间。与他者的关系都发生了变化的环境里,疯癫有可能发生了,因为在人的生活及发展中一切都是与自然本性的一种决裂。疯癫不再属于自然秩序,也不属于原始堕落,而是属于一件新秩序。在这种新秩序中,人们开始有一种对历史的预感。而且在这种新秩序中,通过一种模糊的生成关系,形成了医生所说的精神错乱和哲学家所说的异化。不论人处于二者中任何一种状态,都会败坏自己的真正本性。但是,自19世纪黑格尔之后,这二者之间很快就毫无相似之处了。

    第八章 新的划分

    19世纪初,所有的精神病学家,所有的历史学家都被同一种愤怒情绪所支配。我们到处看到相同的义愤,相同的谴责:”居然没有人因把精神病人投入监狱而脸红。”埃斯基罗尔(esquirol)历数了波尔多的阿城城堡,图卢兹和雷恩的教养院,在普瓦捷、康城和亚眠依然存留的”比塞特尔”以及昂热的”古堡”,然后写道:”而且,几乎没有一个监狱里没有胡言乱语的疯人;这些不幸的人带着手铐脚镣与罪犯关在一起。这种混杂是多么可怕!平静的病人受到的待遇比罪犯还要糟糕。”

    整个19世纪都对此做出呼应。在美国,图克一家成为自己先辈工作的历史学家和辩护士;在德国,继瓦格尼茨之后,赖尔(red)为那些不幸者”像政治犯一样被投入人道主义的目光永远看不到的地牢中”而发出不平之鸣。实证主义者们在半个多世纪中不断地宣称,是他们最早把疯人从与罪犯相混杂的可悲状态中解放出来,把无辜的非理性与犯罪区分开。

    然而,证明这种说法的浮夸性是很容易的。多年以来,早就有人发出过同样的抗议。在赖尔之前,弗兰克(franck)就说过:”那些参观过德国疯人院的人回想起所见所网都会心有余悸。人们一进入这些苦难之地就会感到毛骨悚然。人们听到的只是绝望的哭喊,但是,在这里居住的是有才智有道德的人。”在埃斯基罗尔之前,在皮内尔之前,罗什富科?利昂库尔和特农(tenon)都有所表示;在他们之前,整个18世纪都有持续不断的抗议声音,提出抱怨者甚至包括会被人们视为最冷漠的、最愿意维持这种混杂状态的人。在皮内尔等人大声疾呼前二十五年,马尔塞布(malesherbes)”为了进行改革而参观国家监狱。凡是他认为精神失常的囚犯…被送到医院。他说,在那里,社会环境、体育锻炼和他精心规定的疗法定能治愈这些人。”在18世纪更早的时候,一代又一代的总监、财政官和管理员一直在小声地要求把疯人与罪犯分开。这种要求有时得到实现。桑利的慈善院长请求警察当局把一些犯人带走,把他们随便关在那个城堡里去。不伦瑞克教养院的管理员在1713年就要求不应将疯人与在工场劳动的犯人混在一起。19世纪利用各种同情心大张旗鼓地提出的要求,不是在18世纪已经被低声说出并被不懈地重复着吗?埃斯基罗尔、赖尔和图克父子所做的不正是大声疾呼,对多年来收容院里习以为常的事情提出抗议吗?从1720年到法国大革命,疯人被逐渐移出监狱的现象可能就是这些抗议的最明显的成果。

    不过,还是让我们来听听人们在这种半沉默状态中究竟说了些什么吧。当桑利的慈善院长要求将疯人与某些罪犯分开时,他的论据是什么呢?“他(指一个犯人)很可怜,另外两三个人也很可怜。把他们关在某个要塞里,他们的情况会好些。因为和他们关在一起的另外6个人是疯子。这些疯子日夜折磨着他们。”这番话的含义对于警察当局来说应该是一目了然的,即应该释放这几个犯人。不伦瑞克管理员的要求也包含同样的意思:工场被精神病人的喊叫和制造的混乱搅得鸡犬不宁;这些人的狂乱发作随时可能制造危险,最好还是把他们送回禁闭室,或者给他们带上铁镣。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两个世纪的抗议虽然表面相同,但其实质并不相同。19世纪初,人们的义愤在于疯人受到的待遇并不比刑事犯人或政治犯更好些。而在整个18世纪,人们关注的是犯人应该有比把他们与精神失常者关在一起更好的命运。在埃斯基罗尔看来,义愤出自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疯人仅仅是疯人,而在桑利那位院长看来,问题在于犯人毕竟只是犯人。

    这种差别也许并非如此重大。而且这种差别应该很容易被觉察到。但是,有必要强调这种差别、以便理解在18世纪的进程中疯癫意识是如何转变的。这种意识不是在人道主义运动的背景下演变的–那种运动使它逐渐地贴近疯人的人性实际,贴近他最动人、最亲见的方面;这种意识也不是在某种科学需要的压力下演变的–那种压力使它更关注和更真实地反映疯癫会为自己说些什么。如果说这种意识是在慢慢地变化,那么这种变化发生在既真实又不自然的禁闭空间中。这种意识经历了结构上的某些不易察觉的变化以及时而发生的强烈危机,逐渐形成了与法国革命同步的疯癫意识。疯人逐渐被分离出来,单一的精神错乱被划分为几种基本类型,这些与医学进步和人道主义态度都毫无关系。正是禁闭本身的深层结构产生了这一现象,我们必须从禁闭本身去寻找对这种新的疯癫意识的说明。

    这种意识与其说是一种慈善意识,不如说是一种政治意识。因为如果说18世纪的人觉察到在被禁闭的人中,即在自由思想者、道德败坏者和侮罪的浪子中,还有另一种性质的”神志错乱”,其焦虑是无法消除的,那么这种认识正是这些被禁闭者本人的感受。他们是最先而且以最激烈的方式提出抗议的人。大臣、警察总监、地方行政官不断地听到内容相同的抱怨:有一个人给莫尔帕写信,信上怒气冲冲,因为他“被强迫与疯人混在一起,其中有些疯人十分狂暴,我每时每刻都有遭到他们凌辱的危险”;另一位蒙特克利夫神甫也向贝里耶总监发出同样的抱怨:“9个月来,我一直被关在这个可怕的地方,与15个或20个胡言乱语的疯人、各种癫痛患者挤在一起。”随着这个世纪的进展,反对禁闭的抗议呼声愈益强烈。疯癫渐渐地变成囚徒所恐惧的幽灵,他们蒙受屈辱的象征,他们的理性被消灭、被压制的形象。终于,米拉波认识到,这将疯癫混同犯罪的可耻做法既是一种野蛮地对待受惩罚者的巧妙工具,又是专制主义施展淫威的象征。疯人不是禁闭的第一个和最无辜的牺牲品,却是禁闭权力的一个最模糊又最明显最持久的象征。专制暴政一直秘密地以这种非理性的可怕形式存在于被禁闭者中间。就在禁闭的心脏,在理性狂欢之地,反对现行政权、反对家庭、反对教会的斗争继续进行着。而疯癫则充分地体现了这些惩罚权力,它有效地产生一种补充惩罚的作用,在教养院的统一惩罚中,这种补充的折磨有助于维持秩序。罗什富科?利昂库尔在向乞丐问题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中证实了这一点:”对癫病病人和教养院其他病人,甚至对游手好闲的穷人所施加的一种惩罚,就是把他们放到疯人中间。”这种做法的丑恶完全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疯人体现了禁闭的残酷真相,是禁闭中最恶劣的消极工具。在18世纪有关禁闭的全部文献中随处可见的一个事实,即住在教养院中的人必然会疯癫,不也体现了这一点吗?如果一个人被迫生活在这个谱妄世界中,被横行无阻的非理性所裹挟,那么在这种环境里他怎能不加入这个世界的活标本的行列中呢?我观察到,被禁闭在教养院和国家监狱中的精神错乱者大多都是如此,在国家监狱中因受到极度虐待而精神错乱,在教养院中因被单独囚禁、持续不断地被一种痛苦的幻觉所折磨而精神错乱。”

    囚徒中存在着疯人,这一点并不是说明禁闭的丑恶极限,而是体现了禁闭的真相,不是禁闭的滥用,而是反映了禁闭的实质。18世纪发起的反禁闭论战的确涉及到将疯人和正常人强制混杂的做法,但是它没有涉及到被公认为理所当然的疯癫与禁闭的基本关系。自称“人类之友”的老米拉波(mirabeau)激烈地抨击禁闭也严厉地斥责被禁闭者本身;在他看来,被禁闭在”著名的国家监狱”中的人没有一个是清白无辜的;但是不应把他放在这些昂贵的机构里,因为他在那里只是苟延残喘,虚度光阴。为什么要禁闭”那些卖笑的姑娘?如果把她们送到外省工场,她们会成为劳动妇女”。为什么要禁闭”那些流氓无赖?他们只是等待着获得自由,而这种自由只能使他们上绞架。为什么不用这些带着脚镣的人去做那些可能对自由劳动者有害的工作?他们将会成为一种做戒的样板。……”一旦这些人被全部送走,在禁闭所里还留下什么人呢?留下的是无法在其它地方安置的、确应留下的人:”某些不宜公布罪行的政治犯”,以及”那些因放荡而挥霍了毕生劳动成果的老人–他们奢望能死在医院里,因而平静地来到这里”。最后还有疯人。他们需要有个能撒泼打滚的窝,”这最后一种人在哪儿也一样地活”。小米拉波的论证则恰恰相反:”无论谁想证明在城堡、教养院和国家监狱中,政治犯、流氓、自由思想者、疯人和堕落的老人构成大多数,或者构成其成分的三分之一、四分之一或十分之一,我都要郑重地予以驳斥。”在他看来,禁闭的丑恶不在于将疯人与罪犯混杂在一起,而在于他们加起来也没有构成被禁闭者的核心部分。那么什么人能抱怨自已被迫与罪犯混杂在一起了呢?不是那些永远丧失理智的人,而是那些在年轻时代放荡不羁的人:”我要问,……为什么要把流氓无赖与自由思想者混杂在一起?……我要问,为什么让有危险倾向的青年与那些能迅速将他们引入极端堕落的人混在一起少…最后,如果将自由思想者与流氓混杂的现象确实存在,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用这种臭名昭著的恶劣做法来使我们犯下引导人们犯罪这种最卑鄙无耻的罪行?”至于疯人,他们能有什么更好的命运呢?他们没有理性,不得不被禁闭起来,他们不明书理,无法不令人厌恶。”必须将丧失理性的人藏在社会看不到的地方,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我们看到,18世纪对于禁闭的政治批判是如何运作的。它不是沿着解放病人的方向,也不是让人们对精神错乱者投入更多的仁爱或医学关注。相反,它使疯癫比以前更紧密地与禁闭联在一起。这是一种双重联系:一方面是使疯癫成为禁闭权力的象征及其在禁闭世界中的荒诞而又使人无法摆脱的代表,另一方面是使疯癫成为各种禁闭措施的典型对象。于是,疯癫既是压迫的主体,又是压迫的对象,既是压迫的象征,又是压迫的目标,既是这种压迫的不分青红皂白的盲目性的象征.又是证明这种压迫中的一切既合理又必要的辩护。通过一种似是而非的循环论证,象征着禁闭的极端非理性的疯癫却最终成为禁闭的唯一理由。由于米什莱的观念依然接近千18世纪的这种观念,因此他能够极其准确地对此做出概括;他在论述米拉波和萨德同时被囚于(巴黎郊区)万塞油的情况时,回到米拉波的思路上:

    首先,禁闭引起精神错乱:“监狱使人发疯,在巴士底和比塞特尔发现的那些人都已痴呆。”

    其次,18世纪的暴政中最没道理、最可耻、最伤风败俗的东西是由禁闭场所和一个疯人体现的:”我们已经见过萨尔佩特利耶尔医院中的疯狂行径。在万塞油,则有一个可怕的疯子,即浑身散发毒气的萨德。他写作的目的是败坏未来的时代。”

    第三,仅仅为了这一个疯子,也必须保留禁闭制度,但是事实上正相反:“他很快获释,而米拉波则被继续禁闭。”

    于是,在禁闭的中心部位裂开了一道深渊。这是一个将疯癫分离出来的真空,它惩治疯癫,宣布后者是不可救药的和不可理喻的。疯癫此时便以不同于其他被禁闭者的形象出现了。疯人的存在似乎体现了一种不公正。但这是对他者的不公正。非理性的无差别统一被打破了。疯癫具有了独特的性质,奇怪地与犯罪成为一对孪生兄弟,至少是通过一种尚未引起争议的相似性而与犯罪联系起来。由此.禁闭的一部分内容被抽空了,只留下这两种形象——疯癫和犯罪。它们用自身体现了禁闭的必要性。从此,只有它们是应该加以禁闭的。虽然疯癫拉开了距离,在混淆不清的非理性世界中最终成为一种可以说明的形式,但是它并没有获得自由。在疯癫和禁闭之间建立起一种很深的关系,几乎是一种本质性的联系。

    然而,就在这时,禁闭遇到了另一个更深刻的危机。这个危机不仅使它的压迫职能,而且使它的存在本身都成了问题。这个危机不是从内部产生的,也不是政治抗议的派生物。它是在整个社会和经济领域中逐渐出现的。贫困此时正在逐渐从以往的道德混合体中脱颖而出。人们已经看到在经济危机时失业与懒惰无关;人们还看到贫困和游手好闲被迫向农村扩散,而人们原以为能够在那里看到最朴实、最纯洁的道德生活。所有这些都表明贫困也许并不仅仅属于罪恶世界:“行乞是贫困的产物。而贫困本身则是由土地耕作中或工厂生产中的偶然事件造成的,也可能是由商品价格上涨或人口膨胀等等造成的……”贫困变成了一种经济现氛

    然而,贫困虽非偶然,也不是注定会永远受到压制。有某些贫困是人们不可能消灭的。即使所有的闲人都被雇用,有些贫困也注定要伴随各种社会的,直至世界末日。“在治理有方的国家里,只需要有生于贫困或因事故而陷于贫困的穷人。”这种基本的贫困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可消除的,因为出身和事故是人生中不可避免的部分。长期以来,人们无法想像会有一个没有穷人的国家。这种需要似乎已经深深地铭刻在人类命运和社会结构之中:19世纪以前,在哲学家的思想中,财产、劳动和贫困这几个词一直是联系在一起的。

    贫困这一角色之所以是必要的,原因在于它不可能被压制住,还在于它使财富的积累变得可能。如果穷人多劳动而少消费,就能使国家富强,使国家致力于经营土地、殖民地、矿山。生产行销世界的产品。总之,没有穷人,国家就会贫穷。贫困成为国家不可或缺的因素。穷人成为国家的基础,造就了国家的荣耀。因此,他们的贫困不仅不可能被消灭,而且应该受到赞颂和尊敬。“我的目的仅仅是使(政府的)一部分注意力转到人民中受苦受难的那些人身上。…政府的后盾主要是帝国的荣誉和繁荣,而不论在哪里穷人都是帝国最牢靠的支柱,因为一个君主若不发展人,支持农业、工艺和商业,就不可维护和扩大自己的版图。而穷人就是这些使民族真正强大有力的重要力量的必不可少的工具。”(侧)这是从道德上全面为“穷人”重新正名,也就是在一个更深的层次上对穷人的作用和形象进行一次社会和经济的重新整合。在重商主义经济中,穷人既不是生产者也不是消费者,因此毫无立足之地:他懒惰、游荡、无人雇用,因此唯一的归宿是禁闭,由此他被逐出社会。现在,新兴工业需要劳动力,他在民族中重新有了地位。

    于是,经济思想在新的基础上阐释贫困的概念。过去,在整个基督教传统中,“穷人”是真实具体的存在,是一种有血有肉的存在,是一种永远个性化的需要帮助的形象,是以人的形象出现的上帝的象征媒介。在禁闭的抽象作用中,“穷人”被消灭,与其他形象合而为一,隐于一种道德谴责中,但是其特征并没有消除。18世纪的人发现,”穷人”并不是作为一种具体的最终的现实而存在着;在他们身上,两种不同的现实长期以来一直被混淆在一起。

    一方面是“贫困”,即商品和金钱匾乏。这是与商业、农业和工业状况相联系的一种经济形势。另一方面是“人口”。这不是一个受财富波动支配的消极因素,而是一种直接影响经济形势和财富生产的力量,因为正是人的劳动创造财富,至少是传送、改变和增加财富。“穷人”是一个模糊概念。它把两种因素结合起来,一个是“人”这种财富,另一个是被公认为人类必不可少的“需求”状况。确实,在“贫困”和“人口”之间有一种明确的逆反关系。

    重农学派和经济学家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人口本身就是财富的一个因素。它确实是财富的某种用之不竭的源泉。在魁奈及其信徒看来,人是土地和财富之间不可缺少的中介;“按照一条古代谚语,人与土地一样值钱。如果人没有价值,土地也就没有价值了。有了人,就能使所拥有的土地增值一倍,就能开垦它,获得它。上帝能独自用泥土造出人来,但是在世界上只有通过人,才能拥有土地,至少拥有土地的产品,其结果都一样。由此可见,第一要有人,第二要占有土地。”

    在经济学家看来,人口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因为在他们看来,财富不仅出自农业劳动,而且出自工业加工,甚至出自商业流通。财富与实际上由人进行的劳动相联系。“因为国家所拥有的实际财富仅存在于它的土地每年的产品和它的居民的产业中,所以当每亩土地和每个人的产业的产量提高到最大限度对,国家的财富也将达到最大限度。”然而,人口越多越好,因为它将为工业提供廉价劳动力,从而降低成本,促进生产和商业的发展。在这个无限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上,“基本价格”,即杜尔丹(turgot)所说的工人生活费用,与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价格最终是相吻合的。一个国家如果拥有可由它任意支配的众多人口这一最大的潜在财富。它就将在商业竞争中取得优势。

    因此,禁闭是一个重大错误,是一项铭设的经济措施,因与文明——理性时代的顶回曲为这是通过分离出一部分贫困居民并用慈善事业维持这部分贫困居民来消除贫困。实际上,“贫困”被人为地掩盖起来,而且一部分“居民”受到实际的压迫,而财富总量始终不变。这样做是为了帮助穷人逃避暂时的贫困吗?他们是无法逃避贫困的,因为劳动力市场是有限的,在危机时期这种有限性更为危险。相反,应该用廉价劳动力来降低产品的高成本,用发展工业和农业来弥补产品的匾乏。唯一合理的解决办法是,使全部人口都重新进入生产的循环中,将他们分配到劳动力最短缺的地方。充分利用穷人、流浪汉、流放者和各种“移民”,是在国际竞争中使国家富强的一个秘诀。塔克在论述新教徒的移民问题时问道:“对付在实力和工业方面有可能压倒我们的邻国,削弱它们的最好手段是什么呢?是拒绝接受它们的臣民,不让他们成为我们的一部分,迫使他们留在本国,还是用高工资来吸引他们,让他们享受与我们的公民同样的好处?”

    禁闭之所以受到批评,是因为它能影响劳动力市场,而且更因为它以及全部传统的慈善事业是一种有害的财政支出。与中世纪一样,古典时期一直力求通过慈善基金体系向穷人提供帮助。这就意味着一部分土地资本或收入不能流通。而且这种状况是永久性的,因为人们为了避免慈善事业商业化,采取了各种法律措施使这些财产不再回到流通领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财产的效用逐渐减弱,经济形势也发生了变化,贫困也改换了形象:“社会的需求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自然界、财产的分配、人的阶层划分、舆论、习俗、国家及其各部分人的基本职业、气候、疾病以及人们生活中的各种意外,都在不断地变化。于是,新的需求产生了,而旧的需求消逝了。”因此,慈善基金的限定性是与多变的、不确定的各种意外需求相抵触的。而按理说它是用于满足这些需求的。如果基金会所冻结的这笔财富不返回到流通领域,那么随着新的需求的出现,就必须创造出新的财富。被搁设的资金和收入的份额不断增多,就相应地减少了生产资金的份额。其结果必然导致更严重的贫困,也就需要更多的慈善基金。这种情况会无限循环下去。总有一天,“与日俱增的慈善基金最后会吞噬一切资金和一切私人财产”。经过仔细研究,人们断定,古典时期的救济是导致贫困的一个原因,是对全部生产性财富的逐渐冻结,在某种意义上是慢性自杀。“如果每个人死后都有一座坟墓,那么为了找到可以耕种的土地,就必须推倒这些不能生产的纪念碑,为了养活生青,就必须移动死者的骨灰。”

    在18世纪的进程中,对待病人的非人道的严酷态度并没有消失、但是禁闭的表面理由,可以轻易地囊括疯人的总体原则以及那些把他们编织成非理性的延伸部分的无数线索消失了。在皮内尔之前,疯癫早已获得自由,汉不是摆脱了将它关在地车中的物质任格,而是摆脱了使它受到非理性的模糊力量支配的那种更严重的束缚,或许至有决定意义的奴役状态。甚至在法国大革命之前,疯癫就已经自由了:人们在感知上将它分离出来,承认它的特殊性,并通过各种运作最终赋予它作为一个对象的地位。

    由于脱离了原有的各种关系,被孤零零地留在令人窒息的禁闭高墙之中,疯癫便成为一个问题。它以前从未提出的问题现在纷至沓来。

    最重要的是,它使立法者陷于困境。他们不得不用法令来结束禁闭,但是不知道在社会领域内何处可以安置疯癫:监狱,医院,还是用家庭救济?在法国大革命前夕和开始时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就反映了这种犹豫不决的状况。

    布勒特伊(breteul)在关于”密札”的通知中要求各行政长官说用各种禁闭所中拘留情况的性质及理由。”那些自甘放荡的人,如果没有做任何应该受到法律明文规定的严厉惩罚的事情”,最多拘留一至二年就应释放。另一方面,应该继续关押在禁闭所的犯人是”那些精神错乱者。他们智力低下,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他们的狂乱行为会威胁社会中的其他人。鉴于上述情况,需要做的是确定他们的状况是否依然如旧。不幸的是,只要人们公认他们的自由对社会有害,对他们本人也不利,那么就有必要继续拘留他们。”这就构成了改革的第一阶段,即在对忖道德离轨、家庭冲突、轻微的放荡等方面尽可能地少采用禁闭措施,但是不触动禁闭的原则,完整地保留了禁闭的一个主要意义:拘留疯人。这时,疯癫实际上已经控制了禁闭,禁闭本身已丧失了其它功用。

    第二阶段是在《人权宣言》公布后立刻开始的由国民议会和制宪议会进行的大规模调整。《人权宣言》宣布:“除*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并依照法律所规定的方式,不得逮捕或拘留任何人。……法律应该只允许确实需要的和明显必要的刑罚,任何人都不受在犯罪之后所制定和颁布的法律的惩办。”禁闭的时代约束了。当时只有已定罪的和即将定罪的罪犯以及疯人依然遭到禁闭。制宪议会的乞丐问题委员会指定五个人视查巴黎的禁闭所。罗什宫科?利昂库尔公爵于1789年12月提交了一份报告。报告声称,教养院有疯人这一情况使教养院具有一种恶劣的形象,而且会使被收容者陷入非人道的处境;这种”混杂”受到容忍,表现政府当局和法官是何等轻率:f这种轻率态度与对不幸者的开明而无微不至的怜悯相去甚远–不幸者能从后一种态度那里得到各种可能的帮助和安慰……在寻求减轻贫困时,有人会赞成贬损人性吗?”

    如果疯人使那些被轻率地与他们禁闭在一起的人受到污辱,那么就应该为疯人安排专门的拘留处。这种禁闭不是医疗性的,但必须是最有效,最方便的救济方式:“在人类遭受的一切不幸中,疯癫状态依然是人们最应该给予怜悯和关心的不幸之一。我们对它的关注应该是毫不吝啬的。当毫无治愈的希望时,仍然有许多的手段能使这些不幸者至少维持一种过得去的生活。”在这段话中,疯癫的地位是十分模糊的;既有必要保护被禁闭的人免受疯癫的危害,又有必要对疯癫给予某种特殊的帮助。

    第三阶段是1790年3月12日至16日颁布的一系列重要法令。这些法令是对《人权宣言》的具体应用:”自本法令颁布之日起六个星期内,凡是被拘留在城堡、修道院、教养院、警察局或其他任何监狱的人,无论他们是根据密札还是根据行政机构的命令被拘留的,只要他们不是已被判刑者,不是被捕候审者,不是被指控犯有重大罪行者,不是因疯癫而被禁闭者,应一律释放。”这样,禁闭被明确地用于某些服刑的犯人和疯人了。但是,对于后者,有一种特殊的安排:”因痴呆而被拘留者,将自本法令颁布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检察官提出起诉,由法官按正常方式进行调查,并且视其情况由医生进行诊断,医生在当地总监的监督下宣布病人的真正状况。最后,在做出实事求是的判决后,他们或者被释放,或者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加以照看。”表面上看,似乎问题从此得到了解决。1790年3月29日,巴伊(bailly)、杜波尔一杜特尔特(duport-dutertre)和一名警察长官到萨尔佩特利耶尔考察如何贯彻这项法令。然后,他们又视察了比塞特尔。他们发现,实施该法令困难重重。首先,根本没有所设想的或者至少能腾出地方收容疯人的医院。

    由于这些物质上的困难,再加上某些思想上的疑问,于是开始了一段很长时间的犹豫不决局面。四面八方都要求议会提供一个文件,以便在所允诺的医院建立之前保护人们不受疯人的危害。结果出现了一次对未来有重大影响的倒退:疯人受到各种不受制约的断然措施的摆布。但是,这些措施甚至不是针对危险的犯罪分子的,而是针对肆无忌惮的野兽的。1790年8月16日至24目的法律”要求市政机构注意并有权……防范和解决由获释的疯人和四处乱窜的凶猛危险的动物引起的不愉快事件。”1791年7月22日的法律对此加以补充,要求病人家庭负起监管精神错乱者的责任,并允许市政当局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精神错乱者的亲属必须照看他们,防止他们离家出走,违法乱纪,制造混乱。市政当局必须排除私人在履行这项职责时因疏忽造成的麻烦。”由于在解放疯人问题上的这种曲折,这一次疯人在法律范围内再次获得了等同于动物的地位。过去,禁闭似乎就是根据这种地位来隔离他们。这时,当医生开始认为他们具有某种温和的兽性时,他们又成了野兽。但是,尽管这种合法处置权交到政府当局手中,但是问题并没有因此而得到解决。为精神病人开设的医院尚不存在。

    内务部收到的申请书不计其数。德莱萨在对一份申请书的答寞中说:“先生,我和你一样认为,我们必须为建成精神病院而不懈地努力,以使精神病人这个不幸者阶层有安身休养之地。……至于那些因没有地方安置而送到贵省各监狱的精神病人,除了将他们暂时转移到比塞特尔外,我目前想不出有其他办法可以使他们离开那些对他们不适宜的地方。因此,贵省政府可以给比多特尔写信,以确定接收他们入院的方式”贵省或病人原居住区支付赡养费的方式——如果他们的家属不能承担这些费用的话。”这样,比塞特尔就成为各方面送交精神病人的巨大中心,在圣拉扎尔关闭之后尤其如此。同样,女病人则被送往萨尔佩特利耶尔;1792年,原来在圣雅克大街嘉布造会修女院住了五年的二百名疯女人被送到这里。但是,在偏僻省份,则不可能将精神病人送到以前的总医院。一般来说,他们被拘禁在监狱里,如阿城城堡,昂热古堡或贝勒沃。这些地方的混乱情况是难以描述的,五一直持续到拿破仑帝国建立。诺迪埃(antoin。nodier)描绘了贝勒沃的某些具体情况:”每天,附近的居民从里面传出的喧闹声中知道,被禁闭者们在互相斗殴、互相欺凌。卫兵在向他们冲过去。就像今天一样,监狱卫兵是这些斗殴者的笑料。市政长官不断被请去进行干涉,以恢复治安。他们的权威受到蔑视。他们本人遭到污辱。这里已不再是一个执行司法的拘留所。”

    比塞特尔同样混乱,或许还更为严重。这里关押着政治犯,还隐藏着被通缉的嫌疑犯。许多人在这里忍饥挨饿。管理部门不断提上抗议,要求将犯人隔离关押。此外,使得注意的是,有些人还在建议,主张把疯人也关进他们的拘留所。在共和3年雾月9日,一比塞特尔的财务官写信给”行政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格朗普累公民和奥斯芒公民”。信中说:”我认为,在人道已确定无疑地成为行为准则的今天,没有人在看到犯罪和贫困竟然并存于这个收容院后会不感到心悸。”难道还有必要再重提九月屠杀和连绵不断的逃亡情况吗?还有必要向许多天真无邪的眼睛展示被绞死的犯人和悬挂铁镣的场面吗?在那些穷人和老人的”眼前只有铁镣、铁栅和门栓。此外,犯人的呻吟还不时地传到他们耳中。……鉴于此种情况,我恳切地要求,要么将犯人迁出比塞特尔,只留下穷人,要么将穷人迁出,只留下犯人”。最后,如果我们记住这封信写于法国大革命中期,比卡巴尼斯(georges cabanis)的报告要早得多,但是比通常所说的皮内尔”解放”比塞特尔的精神病人的时间晚几个月,那么信中下面这段话是非常关键的:”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也许能让疯人留在那里。他们是另一种不幸者,他们给人类带来可怕的痛苦。……奉行人道的公民们,为了实现这样美好的理想,快点行动吧。请相信,你们这样做会赢得人们的口碑。”那几年的情况是多么混乱!在”人道”受到重新估价的时候,决定疯癫应在其中所占的位置是多么困难!在一个正在重建的社会领域里安置疯癫是多么困难!

    第九章 精神病院的诞生

    下面这些故事我们是耳熟能详的,在各种精神病学的史书上都有所描述。这些故事要证明的是,当疯癫终于被按照我们长期以来视而不见的真理来认识和对待时,是一个多么幸福的时代。

    高尚的公谊会……竭力使其教友相信,如果他们不幸丧失理智而又没有足够的钱财在昂贵的机构中获得各种医治和与其身份相称的舒适生活,那么有一种自愿的募捐金能够提供资金,而且在过去两年间,在约克城附近建立了一个收容院。这个收容院似乎既具有许多优点,又十分节约。如果当一个人对那种似乎生来就是为了羞辱人类理性的可怕疾病望而生畏的话,那么只要他想到有一个聪明的慈善机构一直有能力想出各种看护和医治的办法,他就会感到一种欣慰。

    这个收容院座落在约克城外一英里远的景色宜人的乡间。它绝不会使人想到监狱,而会使人想到一个大农场。它周围是一片有围墙的大花园,没有铁门,没有铁窗。

    下面这则解放比塞特尔的精神病人的故事也是十分著名的。皮内尔决定解除牢房中犯人的手铐脚镣。一天,库通(couthon)到该院视察,了解是否有隐藏的嫌疑犯。当其他人看到这位”被人搀扶着的残疾人”而胆战心惊时,皮内尔却勇敢地走上前去。这是大智大勇的慈善家与瘫痪的怪物之间的一次较量。”皮内尔把他直接带到精神错乱者的区域。牢房的情况给他留下痛苦的印象,他要询问所有的病人。但是多数病人只是污辱和谩骂。继续询问已无意义。他转身向皮内尔:公民,你要给这些野兽解开锁链,是不是发疯了?皮内尔平静地回答;公民,我相信,这些疯人之所以难以对付,仅仅是由于他们被剥夺了新鲜空气和自由。

    “好吧,你可以按你的愿望处置他们,但是我恐怕你会成为自己想法的牺牲品。”说完,库通就被扶上马车。他一走,所有的人都如释重负,长舒一口气。伟大的慈善家(指皮内尔)马上就开始工作。”

    这些故事都具有重要的想像成分:在图克的收容院里有一种家长式统治下的平静,因此病人心灵的亢奋和头脑的紊乱便逐渐被平息了;皮内尔头脑清晰,意志坚定,他用一句话或一个手势就能制服两个紧逼过来向他咆哮的野兽般的疯人;皮内尔的智慧能够在胡言乱语的病人和嗜杀成性的国民公会成员之间分辨出什么是真正的危险。这些形象带有传奇色彩,广为流传,至今不衰。

    关于皮内尔和图克的传说带有神话色彩。19世纪的精神病学认为这种情况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但是,在这些神话背后有一种运作,或者说有一系列的运作。这些运作不声不响地组织起疯入院的世界,治疗方法以及对疯癫的具体体验。

    首先是图克的行动。由于这种行动与皮内尔的行动是同步的,而且由于他因获得整个“博爱”潮流的拥护而闻名,因此他的行动被视为一种“解放”行为。但实际情况则大相径庭:“……在一些特殊的场合也能观察到,我们社会中的个人蒙受着重大损失,因为照管他们的人不仅完全不懂我们的原则,而且还常常把他们和其他病人混在一起。他们可能会沉溺于不健康的语言和招致非议的活动。在病人恢复理智后,这种情况似乎还经常对他们的头脑留下无益的影响,使他们疏离他们过去的宗教情感,甚至使他们染上原来没有的恶习。”休养院应成为一个实行道德和宗教隔离的工具,通过隔离在疯癫周围重建一个尽可能类似公谊会教友社区的环境。这样做出于两个理由。首先,邪恶的景象是造成每一个敏感的心灵的痛苦的原因,是恐惧、仇恨、厌恶等各种强烈有害的情感的根源。而这些情感都能引发和加重疯癫。“下述想法录十分正确的,即在大型公共收容所里,不加区别地将具有对立的宗教情感和宗教礼仪的人混在一起,将放荡者和有道德的人混在一起,将亵渎林灵的人和严肃认真的人混在一起,会阻碍病人恢复理智,并且会加重病人的忧郁情绪和厌世思想。但是,主要的理由则在于,宗教能够发挥自然本性和外界制约的双重作用,因为一方面它在世代相传的习俗中、在教育中,在日常活动中已经化为人的自然本性,另一方商它同时又是一种稳定的强制源泉。它既具有自发性,又具有强制性。在这种意义上,当理性丧失时,它是唯一能够抗拒疯癫的无节制狂暴的力量;它的戒律“只要已经强烈地浸透进入的早年生活,……就会变成与人的自然本性一样。即便在精神错乱的指妄状态下,人也经常能感受到它的制约力量。强化宗教原则对精神病人思想的影响,被认为如同一种治疗手段一样,具有重大疗效。”‘即在精神错乱的辩证法中,理性隐藏起来但并未自我废除,宗教便构成了那种不可能变疯的成分的具体形式。它负载着理性中不可战胜的成分,负载着在疯癫背后继续存在的准自然本性,并在疯癫周围构成一种具有稳定吸引力的氛围,“在这种情况下,当病人处于神智清醒的间隙或康复状态时,会喜欢周围那些有相同习惯和见解的人组成的社会”。宗教在疯癫出现时保护着理性的古老奥秘,从而使早在古典时期就来势凶猛的约束变得更紧、更直接。在古典时期,宗教和道德环境是从外面强加于人,结果使疯癫受到控制,但未能治愈。但是在休养所里,宗教是整个活动的一部分。这种活动表明,不论在什么情况下疯癫中都有理性存在。这种活动使人从精神错乱恢复到健康状态。宗教隔离具有十分明确的意义:它并不是试图保护病人免受非公谊会教友的有害影响,而是要把精神错乱的人单独置于一种道德环境中,让他与自己及环境展开争论。由于给他造成了一种不受保护的环境,使他不断地受到“戒律”和“越轨”的困扰,因而总是处于焦虑状态。

    “精神错乱很少能减轻恐惧,因此,恐惧原则被认为在管理病人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恐惧是精神病院中的一种基本现象。如果我们记起禁闭的恐怖,那么毫无疑问,恐惧是一种古老的现象。但是,禁闭的恐怖是从外面包围着疯癫,标志着理性和非理性的分界,而且具有双重力量:一方面是制止狂暴,另一方面是控制理性本身,将其置于一定距离之外。在休养院产生的恐惧却要深刻得多。它在理性和疯癫之间活动,从中斡旋,寻求双方的共同点,借此将双方联系在一起。一度支配一切的恐怖是古典时期疏离疯癫的最明显标志,而现在恐惧则具有消除疏离的力量。这使它能恢复疯癫者和有理性的人之间的原始共谋关系。它重建了二者之间的某种相互性。现在疯癫不再会引起恐惧。它自己因我韩子立而感到恐惧,从而完全听凭关于睿智、真理和道德的教育学的支配。

    图克曾经讲述他如何在休养院接收一位躁狂症患者。此人很年轻,力大无比。他发作起来使周围的人、甚至包括看守都惊恐不已。他被送到休养院时被铁链捆绑着,带着手铐,衣服也被绳子缠紧。他一入院,所有的镣铐都被去掉。他被允许与看护一起进餐。他的亢奋状态立刻就平息了;“他的注意力被新处境吸引住了。”他被带到自己的房间;看护向他解释,休养院中的一切都是根据如何使每一位病人享有最大的自由和尽可能的舒适而安排的,只要他不违反院规或一般的道德准则,他就不会受到任何强制。看护声明,虽然他有强制手段,但他并不愿使用。“这位躁狂症患者感到自己受到善意的对待。他承诺克制自己。”他有时依然会狂呼乱喊,使其他病人受到惊吓。看护就提醒他在入院第一天对他的警告和他自己的承诺,如果他不克制自己,那他就要重新回到过去的生活中去。病人听了会更加亢奋,但很快就渐趋平静。“他会很注意地倾听这位友好的谈话者的劝说和理由。在谈话之后,病人通常有几天或一个星期比较好。”4个月后,他完全康复,离开了休养院。在这个例子中,病人直接感受到恐惧,但他不是通过刑具而是通过谈话了解恐惧的。这里不仅对超出界限的自由是有限制的,而且标出了一个受到赞扬的简单责任范围,在此范围内任何疯癫表现都将受到惩罚。于是,一度把离轨和非理性联系起来的模糊的罪意观念发生变化。作为一个原初有理性的人,疯人不再为成为疯人而有负罪感。但是作为一个疯人,他在内心深处应该对可能造成道德和社会骚扰的一切事情感到负有道德责任,应该认为由自己而不是别人来承担所受的惩罚。确定罪责不再是通行于疯人和一般健康人之间的关系模式,而是每个疯人与其看护相互依存的具体方式,是疯人必须具有的对自己疯癫状况的认识方式。

    因此,我们必须重新评价人们赋予图克工作的意义:解放精神病人。废除强制,创造一种人道的环境。这些仅仅是一些辩护之词。实际的操作则大相径庭。实际上,在图克创立的休养院中,他用令人窒息的责任取代了疯癫引起的无限制的恐怖;恐惧不再是监狱大门内的主宰,而是在良心的名义下肆虐。图克把束缚精神病人的古老恐怖转移到疯癫者的内心。诚然,休养院不再惩罚疯人的罪过,但是它的做法比惩罚还厉害。它把那种罪过变成秩序中的一部分,使负罪感成为疯人本人的一种意识,一种与看护的单向关系,使罪过成为有理性的人的他者意识,一种对疯人的生存状态的治疗干涉。换言之,这种负罪感使疯人变成永远可能受到自己或他者惩罚的对象。承认自己的客体地位,意识到自己的罪过,疯人就将会恢复对自我的意识,成为一个自由而又负责任的主体,从而恢复理性。也就是说疯人通过把自己变成他老的客体对象从而恢复自己的自由。这种转变过程在劳动和观察活动中都可能完成。

    我们不要忘记,我们正处在一个公谊会教友世界。在这里,上帝赐福的标志就是人的事业成功。正如在图克的休养院里一样,工作首先是以“道德治疗”的面目出现的。工作本身的强制力优于一切肉体强制方式。因为在工作时必须服从规定的工作时间,集中注意力,并负有做出某种成果的职责,这就使病人不能胡思乱想,否则可能有严重的后果。工作还使病人进入一个责任系统。“有规律的工作或许是最具有普遍效力的。从道德和身体两方面看,那些有足够的运动量的工作无疑是效果最佳的。它们最适合病人来做,而且最能阻止病人的幻觉。”通过工作,人便能回到上帝的戒律所规定的秩序中,使自己的自由服从道德和现实的法规。脑力劳动不应受到否定。但是,应该绝对严格地排除一切幻想活动,因为它们与激情、欲望以及各种诱委幻觉有联系。相反,研究什么是自然界中永恒的东西,什么是最符合上帝的智慧和仁慈的东西,就能最有效地缩小疯人的无节制自由,并使他去发现自己的各种责任。“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各个分支提供了最有益的研究科目,可以用来调动精神病人的大脑。”在精神病院里,工作不再具有任何生产意义。它仅仅是一种强加的道德控制。它限制病人的自由,使他们服从秩序和承担责任。唯一的目的是使陷于过度自由的头脑恢复正常,而肉体强制仅仅能在表面上限制这种自由。

    比劳动和他人的观察更有效的是图克所谓的“希望受尊敬的需求”。“人的思想中的这一原则尽管常常是隐秘的,但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的一般行为方式。它在我们进入一个新的交际圈时具有一种特殊的作用。”在古典时期的禁闭中,疯人也很容易受到观察,但是这种观察基本上不是观察他本人,而仅仅是观察他的可怕外表和显露出来的兽性。这种观察至少包括一种相互性,因为正常人像照镜子一样,在疯人身上看到自己即将面临的衰亡。而图克提出的观察是精神病院活动的一个重要成分。它更加深入,但它的相互性更少。这种观察是在疯人身上,在疯癫已经悄悄地有别于理性并开始独立于理性的地方,寻找难以识别的疯癫迹象。疯人不可能以任何方式对这种观察做出反应,因为他纯粹是被观察对象,他好像是理性世界的一个新来者,一个迟到者。图克以这些观察为中心安排了一整套仪式。其中有英国式的社交活动,参加者必须模仿一切正式的社交活动要求。但是除了自由观察外,不得随意做其他任何事情。观察的目的是刺探任何能显示出疯癫的语无伦次、行动失调的迹象。譬如,院长和工作人员定期邀请几位病人参加“茶话会”。客人们“都穿着最好的衣服,相互礼让。他们受到最好的款待,得到了陌生者应得到的各种关注。整个晚会极其和谐愉快,几乎没有任何令人不快之处。病人对自己的控制极其出色。整个气氛既奇特,又令人满意。”奇特的是,这种礼仪活动不是亲密无间的交往,不是对话,也不是相互了解,而是围绕着疯人组织的一个环境。在这个环境中,所有人的表现都与疯人相同或相似,但他依然是一个陌生人,一个典型的陌生人,因为人们不仅从外表上,而且从他情不自禁地流露的东西上审视他。疯人不停地扮演着这种名不符实的陌生客人的角色。他人的观察、礼节和伪装无声地强加给他某种社会人格。他要不停地对付可能暴露自己的各种东西的挑战。这样,疯人不得不使自己变成理性眼中典型的陌生人,即不暴露自己奇特性的人。理性之城欢迎他的正是这种身份,他付出的代价是使自己屈服于这种匿名状态。

    我们看到,在休养院里,对肉体进行部分的强制是整个系统的一部分。该系统的基本要素是建立一种“自我克制”。在自我克制时,病人的自由不仅受工作和他人观察的约束,而且不断地因承认有罪而受到威胁。必须承认,病人不是屈从于那种单纯否定的运作,而是被控制在一种肯定的运作中。前者只是解开束缚,将病人的深层本性从疯癫中解救出来,而后者则用一个奖惩系统来禁烟疯癫,把它包容在道德意识的活动中。这样就从一个谴责世界过渡到一个审判世界。但是,由此才可能产生疯癫心理学,因为疯癫被置于观察之下,这就要求人们不断地否定它在表面上的伪饰。人们只能根据它的行动来审判它,不能指责它的意图。它的奥秘也不会受到探寻。疯癫仅仅为自身可见的部分负责。其他部分都陷于沉寂。除了可见的部分,疯癫已不存在了。精神病院里建立的那种亲近关系不会再被铁镣和铁窗所破坏,但是却不允许有相互性,只允许有观察的亲近性。观察时为了看得更清楚,可以监视、刺探和贴近,实际上却越来越远离病人,因为它接受和承认的只是这个陌生人的价值。精神病科学在精神病院里发展时永远只能是一种观察和分类体系。它不可能是一种对话。只有当精神分析学祛除了这种对19世纪的精神病院十分重要的观察现象,用语言的威力取代了其无声的魔法后,精神病科学才能成为一种对话。更准确地说,精神分析学用被观察者的无休止独白双倍地扩大了观察者的单向观察。这样,既保留了!田精神病院的单向观察结构,又增添了一种非对称的相互性,一种无回应的新的语言结构。

    监视与审判——由此一种新的重要人物形象已经出现了。这种形象对于19世纪的精神病院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图克本人在讲述一个狂暴不止的躁狂病人的故事时就推崇这种形象。一天,这个病人与看护一起在精神病院的花园里散步,病人突然亢奋起来,走出几步远,捡起一块大石头,做出要向着护掷去的姿态。看护站住不动,盯着病人,然后向病人走过去,”用一种坚决的语调……命令他放下石头”。当看护走近时,病人垂下手,扔掉了他的武器;”然后他顺从地、默默地被带回他的寓室”。有某种新事物诞生了。这种事物不是弹压,而是权威。直至18世纪末,在疯人的世界里看管他们的只是抽象的无个性的权力。这个世界除了疯癫之外,毫无生气,看守也常常是从被禁闭者中挑选出来的。相反,图克在着守和病人之间、在理性和疯癫之间,设立了一种调解因素。社会给精神错乱提供的这个空间现在经常有”来自那一边的”人出没了。他们既代表实行禁闭的权威,又代表进行审判的严厉理性。看护手无寸铁,仅仅用观察和语言进行干涉。他在逼近疯癫时,没有任何自我保护的或使他显得具有威慑力的手段,而且冒着单枪匹马与疯癫直接冲突的危险。但是,实际上,他不是作为一个血肉之躯,而是作为一个理性存在物,去面对疯癫。因此,在冲突发生之前,他已具有因神智正常而产生的权威。过去,理性只有凭借物质力量并通过某种实际较量才能取得对非理性的胜利。现在,胜负已事先决定。使病人和有理性的人相遇的具体环境已预先确定了非理性的失败。在19世纪的精神病院中没有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非理性获得解放,而是意味着疯癫早已被制服了。

    由于这种新的理性统治了精神病院,疯癫不再是绝对的抗争形式,而是代表了一种未成年地位,表现了自身的一个方面,即没有自治权利,只能移植到理性世界才能存活。疯意就是一种幼稚状态。在休养院里,一切安排都是使精神病人变成未成年人。他们被“当作精力过剩、胡乱发泄的孩子。必须给他们立竿见影的奖惩,否则就没有效果。必须实施一种新的教育制度,对他们的思想进行新的引导。必须首先使他01服从,然后再鼓励他们,给他们安排工作。这种工作应该用一种诱人的手段使他们做起来感到愉快。”用长期以来,法律也把精神病人视为孩童,但这是用限制和监护规定所抽象地确定的一种法律地位,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具体关系。对于图克来说,未成年地位是一种适用于疯人的生存方式,对于看守来说,是一种行使统治权的方式。在休养院里十分强调”家庭”的概念,用”家庭”把精神病人和看护组织起来。表面上,这种”家庭”把病人置于一个正常而自然的环境中,但实际上更异化了病人。法律上赋予疯人以未成年地位是为了把他当作一个法律保护的对象,而这种古老的(家庭)结构变成了一种共同生存的方式后,便把疯人当作一个心理学对象完全交给了有理性的人的权威。后者对于疯人来说是一个具体的成年人形象,换言之,是一个代表统治和榜样的具体形象。

    在对疯癫和理性的关系进行大改组时,“家庭”在18世纪末发挥一种决定性的作用。它既是一幅想像中的画面,又是一个真实的社会结构。”家庭”既是图克的出发点,又是他所逐步实现的目标。通过赋予它那些在社会中尚未损害的原始价值,图克使”家庭”发挥一种解除精神错乱的作用。在他的玄想中,”家庭”是与被18世纪的人视为一切疯癫之源的”环境”相对立的环境。但是,他在把”家庭”引进休养院时则采取十分实际的方式,使之显得既符合病人和有理性的人之间可能发生的种种关系,同时又是这些关系的准则。法律上的受家庭监护的未成年地位已经剥夺疯人的公民地位。现在这种未成年地位则变成了一种剥夺他的实际自由的具体处境。疯癫的全部存在,在这个为它准备好的世界里,被我们可以提前称谓的”家长情结”包裹起来。在资产阶级家庭中,家长制权威围绕着疯癫复活了。精神分析学说后来所揭示的正是这种历史积淀。精神分析学说通过一种新的神话使这种历史积淀具有某种命运的意义。这种意义被说成是全部西方文化,甚至是全部人类文明的标志。但实际上,这种积淀是由西方文化逐渐形成的,仅仅是在这个世纪初才定型。当时,疯癫在“家庭”中被双重异化(疏离),一方面是被关于家长制的纯洁性可以解除精神错乱的神话所异化,另一方面被按家庭模式组建的精神病院中的实际具有异化作用的处境所异化(疏离)。今后在一段时间里,事情的结局虽然尚无法预测,但是非理性的话语则肯定将与半真实半想像的“家庭”辩证法难解难分地联系在一起。这样,对于那种狂暴的表现,人们曾经必须将其解释为对神灵的亵渎,而今后则必须视之为对“父亲”的不断进攻。因此,在现代世界,过去那种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无可补救的重大冲突就变成了本能对牢固的家庭制度及其古老象征的隐秘攻击。

    在禁闭世界里,疯癫的这种演变与基本社会制度的发展令人吃惊地汇聚在一起。我们已经看到,自由经济体制往往把照看穷人和病人的责任交给家庭,而不是交给国家。家庭便成为社会责任的担负者。但是,如果疯癫病人也可以托付给家庭照看,那就太奇怪了,也太不近人情了。而图克恰恰是在疯癫周围建立了一个模拟家庭。这既是一种滑稽的模拟制度,又是一种实际的心理环境。由于家庭供不应求,图克就代之以由各种符号和动作构成的虚拟的家庭氛围。然而,由于一种十分奇怪的交错作用,总有一天家庭会摆脱照顾一般病人的责任,同时却保留下与疯癫有关的虚构价值。在穷人的疾病再次成为一件国家大事后,精神病院仍会将精神病人留在强制性的虚构家庭中,疯人依然是未成年者,理性仍将长久地对疯人维持着自己的父亲形象。

    精神病院被这些虚构的价值笼罩着,因此不受历史发展和社会演变的影响。在图克的思想中,问题是如何建造一种能够模仿最古老、最纯净,最自然的共同生活方式的环境,即那种与社会环境相差最大的,最有人情味的环境。实际上,他分离出资产阶级家庭的社会结构,在精神病院里象征性地重建了这种结构,并让它在历史中随波逐流。精神病院总是追求那些不合时宜的结构和象征,因此可能会完全不适应时代,落后于时代。而且恰恰是在兽性显示了某种超历史的存在、某种永恒的回归的地方,将会慢慢地重新出现无法追忆的家庭宿怨留下的古老创伤,已被遗忘的乱伦和惩罚的痕迹。

    皮内尔从不提倡任何宗教隔离。更确切地说,他提倡的是一种与图克的实践方向相反的隔离。革新后的疯人院应该对一切病人都有好处,但那些宗教狂人除外,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受到神灵的启示,竭力招揽信从者”。按照皮内尔的意图,比塞特尔和萨尔佩特利耶尔变成了一个与图克的休养院互补的形象。

    在疯人院里,宗教不应成为生活的道德基础,而应纳粹是一个医疗对象:“在疯人院里,宗教见解应该仅仅从严格的医疗关系来考虑,即应该把有关公众崇拜和政治信念的其他各种考虑置之一边,仅仅研究是否有必要阻止可能由此产生的思想情绪的力奋,以便有效地医治某些精神错乱的头脑。”由于天主教通过人们对彼岸世界的恐惧而刺激起人们的强烈感情和恐怖意象,因此常常引发出疯癫。天主教造成人们的诱妄信仰,鼓励人们的幻觉,导致人们绝望和忧郁。因此,毫不奇怪的是,如果“检查一下比塞特尔疯人院的登记簿,我们就会发现,其中有教士和修道主,还有许多被关于来世的恐怖描述吓疯的乡民都夫”。如果我们看到因宗教而疯癫的人数变化,就更不会感到奇怪了。在“旧制度”和法国革命期间,由于迷信势力十分强大或者由于共和国反对天主教会的斗争十分激烈,因宗教原因患忧郁症的人数成倍增多。在局势恢复稳定,“教务专约”门和消除了反宗教斗争后,这种类型的诱妄症状使消失了。共和十年,比塞特尔百分之五十的忧郁症患者患的是宗教疯癫,第二年还有百分之三十三,第三年便只剩下百分之十八了。因此,疯人院必须摆脱宗教,摆脱它的各种形象。“因虔诚而患忧郁症的人”不得拥有宗教书籍。经验“告诉我们,这类书籍是使精神错乱持续,甚至使之不可救药的最有力手段。我们对它们越宽容,就越难以平息病人的焦虑”。总之,精神病院应该是中立的,应该排除掉基督教造成的那些意象和情绪,因为它们会使人的思想误入幻觉、谬误,并很快导致谁妄。这种观念比其它任何观念都更远离图克及其建立一个宗教社区的梦想。因为图克认为?这个宗教社区同时也是一个进行精神治疗的有利环境。

    但是,皮内尔所关心的是减少宗教的图像形式,而不是减少宗教的道德内容。宗教一经“过滤”,就拥有消除精神错乱的力量,就能驱散意象,安定情绪,使人返朴归真,使人更接近自己的道德真理。正是在这方面,宗教经常具有治疗效果。皮内尔讲述了几个伏尔泰式的故事。譬如,有一名25岁的”身体强健的女子与一名弱不禁风的男子结婚”。婚后,她患上”一种强烈发作的歇斯底里症,以为自已被魔鬼缠身,这个魔鬼化作各种形状纠缠着她,她有时发出鸟叫的嘈杂声,有时发出凄凉的声音,有时则发出刺耳的哭喊。”幸运的是,本堂神甫更注重自然宗教,而不是修炼驱妖术。他相信能够通过大自然的恩惠医治疾病。这位”开明仁慈和谆谆善诱的人,支配了病人的思想,设法诱导她离开病榻,重新操持家务,甚至整理花园,……这种方法的效果极好,以后三年健康无恙”。当宗教回归到这种极其纯朴的道德内容时,它就不可避免地与哲学、医学以及各种能恢复精神紊乱者理智的智慧和科学携起手来。甚至还有一些实例说明,宗教可以做初步治疗,为疯人院的工作做准备。譬如,有一个少女,她”表面温顺虔诚,而其实性情热烈”。她被”自己的内心倾向和约束自己行为的严厉准则”的对立折磨得六神无主。她的忏悔牧师劝导她加强对上帝的信仰,但毫无效果,于是列举了关于坚定而有节制的圣洁状态的例子,”向她提出压制激情的良方:忍耐”。她被送到拉萨尔佩特利耶尔后,根据皮内尔的指示”按照同样的道德原则”对她进行治疗。她的病”只持续了很短一段时间”。这样,疯人院所吸收的不是宗教的社会主题,即让人们感到自己是同一教派中的兄弟姐妹,而是安慰和信任的道德力量以及对大自然的顺从。它必须继续从事宗教的道德事业,_但是要排除其狂热的内容,在道德、劳动和社会生活方面要绝对如此。

    疯人院是一个没有宗教的宗教领域,一个纯粹的道德领域,一个道德一律的领域。凡是能保留在旧的差异痕迹的东西都已消灭。宗教仪式的最后遗迹也被清除。过去,禁闭所在社会范围内继承了麻疯病院的几乎绝对的界限,从而成为一个异国他乡。现在,病人院必须代表社会道德的伟大连续性。家庭和工作的价值,所有公认的美德,统治了城人院。但是,这种统治是双重的。首先,它们实际上支配了疯癫的核心部位。因此,当精神错乱产生了表面上的狂暴和失调时,坚实的基本美德不为所乱。有一种原始的道德存在着。它甚至一般不会被最严重的痴呆所影响。正是这种道德在治疗中显现并发挥作用:“我可以证明,通过治疗经常表现出纯净的美德和严格的原则。大多数有幸进入康复期的精神病人对配偶疼爱,对子女慈祥,对情人热烈。对职责尽心竭力。除了在小说中外,我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看到超过他们的表现。”这种不可剥夺的美德既是疯癫的真相,又是疯癫的消除。这就是为什么它一旦取得支配地位就必然能够发挥作用的原因。其次,疯人院消除差异,压制罪恶,消灭越轨行为。它谴责一切有悖于社会基本美德的作为,其中包括独身——“在共和员年和共和13年,未婚女子变成白痴的人数比已婚女人多7倍;至于智力衰退者,其比例则高出2至4倍。我们由此可以推断,婚姻对子女人是一种保护措施,可以防范这两种最顽固、最难医治的精神病。”放荡、通好和”极端的反常习惯”–“诸如酗酒、无限制地乱交、冷漠麻木等恶习都会逐渐地败坏理性,最终导致彻底的疯癫”;懒惰–“普遍的经验证明,像在监狱和医院里一样,在一切公立疯人院中,保持身体健康、维持良好习惯和秩序的最可靠或许是唯一的方法,是严格执行关于机械劳动的法规。”由此可见,疯人院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实行统一的道德统治,严格对待那些想逃避这种统治的人。

    但是也因此而造成一种冷漠态度。如果说法律不能实现普遍的统治,那是因为有些人并不承认它。这个社会阶层的人生活在混乱之中,被人忽视,几乎处于非法状态。“虽然我们看到许多家庭在多年和谐一致的气氛中欣欣向上,但是还有多少家庭,尤其是社会下层的家庭触目惊心地展示着放荡、内证和贫苦无告的情景!根据我的日常记录,这种情况正是我们在医院中加以医治的精神错乱的最主要的根源。”

    在皮内尔的主持下,疯人院同时既是整肃道德的工具,又是进行社会谴责的工具。问题在于用一种普遍的方式来推行某种道德,使之从心灵上支配那些不懂得这种道德的人和那些已经精神错乱但尚未表现出来的人。对于第一种人,疯人院必须诉诸被遗忘的本性,起一种唤醒和提醒作用。对第二种人,必须借助于某种社会环境变化,把他从目前的处境中抢救出来。在图克的休养院里,实行的办法是很简单的:实行宗教隔离以达到道德净化的目的。而皮内尔的方法则比较复杂:实施综合道德教育,保证疯癫世界和理性世界之间的道德连贯性。但是他是用实行某种社会隔离来进行的。这种社会隔离将保证使资产阶级的道德成为普遍的事实,并成为一种强加在各种疯癫上的法律。

    在古典时期,贫困、懒惰、邪恶和疯癫都以同样的罪名混合在非理性之中。在对贫困和失业进行大禁闭时,疯人也被网罗于其中。而且所有被禁闭对象都被认为形同犯罪,属于人类的原始堕落。现在,疯癫则属于社会缺陷,其原因、模式和界限都未显出与众不同之处。再过半个世纪,精神疾病又将变成一种性欲倒错。但从此时起,主要的、真正危险的疯癫是那种从社会底层产生的疯癫。

    皮内尔的病人院作为一个现实世界的避难所,绝不会成为类似图克的休养院那样的返朴归真的空间,而是一个整齐划一的立法领域,一个道德教育场所。在那里,产生于社会外围的各种精神错乱统统被消除掉。病人的生活,看护和医生的行动全部由皮内尔加以安排,以保证这些道德教育能发挥作用。他的手段主要有下述三个:

    l.缄默。皮内尔释放的第五个带镣囚犯曾经是一名教士,因疯癫而被革出教门。他患有自大妄想症,自以为是基督。这是”以请安表现出的最严重的人类傲慢”。他于1782年被送到比塞特尔,被镣铐束缚了12年之久。由于态度傲慢,思想狂妄,他成为整个医院中最引人注目的景观之一,但是他以为自己是在重现基督受难。”他长期忍受着这种殉难的痛苦和他的躁狂症所招致的无数嘲讽。”尽管他的指妄十分严重,皮内尔仍把他列为第一批释放的12个人之中。但是皮内尔处理他的方式与处理其他人不同。皮内尔二声不响地给他打开铁镣,并且”明确命令每个人都要像他一样自我克制,不与这个可怜的疯人说任何话。这道禁令得到严格的执行,结果在这个自我陶醉的人身上产生了比铁镣和土车的效果要明显得多的效果。他在获得自由后,陷于一种他从未经历过的被遗弃和孤独的处境中,他感到羞辱。最后,经过长时间的脚缭后,他主动加入了其他病人的交往圈子中。从此,他的思想变得比较实际了”。

    “释放”在这里的含义是相当矛盾的。上牢、枷锁,不断地被人观察和讥讽,对于这个据安病人来说,正是他的自由的要素。他因此而得到承认,而且他因外界许多人都与他形成一种共谋关系而心醉神迷。因此,他无法从直接感受到的这种现实中解脱出来。但是,解除了枷锁之后,周围人的冷漠和缄默束缚了他,使他那种空洞的自由受到限制。他在缄默中被释放,而陷于一种不被承认的、徒劳展示自己的真实中,因为他不再是一个景观,甚至不再受到羞辱,因而再也不能趾高气扬。现在,受到羞辱的不是他在诸妄时想像的化身而正是他本人。因为肉体束缚已被一种自由所取代,而这种自由几乎无异于孤独;诸妄与奚落的对话已被一种语言的独白所取代,而这种语言在他人的缄默中逐渐枯竭;整出狂妄与凌辱的表演被冷漠所取代。从此,他受到了比上牢和枷锁更真切的禁闭,完全成了自己的囚徒。他本人陷入越轨范畴,而其他人则与耻辱无关。其他人都变得清白了,不再是迫害者。罪恶感转移到内心。它向病人显示,他不过是被自己的傲慢所蛊惑。敌对者的的面孔消失了。他不再感到观看者的存在,而是感到自己不再受到关注,人们转移了观看的目标。其他人不过是在自己前进时不断后退的一个界限。虽然他被解除了枷锁,但是他现在被缄默带上了越轨和耻辱的枷锁。他感到自己受到惩罚,但是他由此又看到了自己无辜的迹象。虽然他摆脱了各种肉体惩罚,但他必须证明自己是有罪的。他的苦难曾是他的光荣,他的解放必然使他受到屈辱。

    在文艺复来时期,理性与疯癫不断地展开对话。相比之下,古典对期的拘留就是一种对语言的压制。但这种压制不是彻底的。语言没有真正被消除,而是接入各种事物中。禁闭、监狱、地牢甚至酷刑,都参与了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一种无声对话,一种斗争的对话。现在,这种对话停止了。缄默笼罩着一切。在疯癫和理性之间不再有任何共同语言。对渡委的语言只能用沉默不语来对付,因为诱委并不是与理性进行对话时的一个片断,它根本不是语言。在一种最终沉默的意识中,它仅仅表示一种越轨。而且只有在这一点上,才可能重新有一种共同语言,因为它将成为一种公认的罪状。“最后,经过长时间的脚踢后,他主动加入了其他病人的交往圈子……”沉默不语是疯人院生活的一个基本结构,它与忏悔时的彻底坦白相辅相成。当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中谨慎地恢复语言交流,或者说,重新开始倾听这种已经被磨损成独白的语言时,他听到的总是那些关于越轨违戒的套话。对此我们何必大惊小怪呢?在这种年深日久的缄默中,越轨违戒的主题已经控制了言语的源头本身。

    2镜象认识。在图克的休养院里,疯人受到观察,而且他知道自已被观察。但是这种直接观察只能使疯癫间接地了解自己,除此之外,疯癫无法直接把握自己的性状。但是,在皮内尔那里,观察仅仅在疯癫所限定的空间内而不在其表面或其外部界限之外进行。疯癫能够看到自己,也能被自己看到。它既是纯粹的观看对象,又是绝对的观看主体。

    “有三个精神错乱的人,都自以为是国王,都自称是路易十六。有一天,他们为君王的权利争吵起来,各不相让,有点动火。看护走近其中一个,将他拉到一边问:‘你为什么和那两个显然疯疯癫癫的人争论?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你就是路易十六吗?’受到这番恭维后,这个疯人高傲地瞥了那两个人一眼,便立刻退出争吵。同样的花招在第二个病人身上也发挥了作用。争吵顿时便烟消云散了。”这是第一阶段,即狂想亢奋的自傲阶段。疯癫得以观察自己,但却是在他人身上看到自己。它在他人身上表现为一种无根据的要求,换言之,表现出一种荒谬。但是,在这种谴责他人的观察中,疯人确认了自己的正确性和自己指委的正当性。狂妄与现实之间的裂痕只有在客体对象中才能被认识,而在主体中完全被掩盖住了。主体成为直接的真理代表和绝对的裁决者:自我陶醉的权威痛斥和剥夺他人虚假的权威,从而肯定自己设想的正确无误。作为纯粹的指妄,疯癫被投射到他人身上,而作为彻底的无意识状态,它却被全盘接受下来。

    正是在这一点上,镜子作为一个合作者,成为一个消解神话的工具。在比塞特尔,还有一个自以为是国王的病人。他总是“居高;陶下地以命令的口吻”说话。有一天,当他稍稍平静下来,看护走近他,问他,如果他是一位君主,为什么不结束对自己的拘留?为什么还和各种病人混在一起?从此,看护每天都提同样的问题,“他一点点地使病人看到自己装腔作势的荒谬,并指点他看另一个疯人,后者也一直认为自己拥有最高权力,因而成为一个笑柄。开始,这位躁狂症患者感到震惊,后来便对自己的君主头衔产生怀疑,最后逐渐认识到自己是痴人说梦。这种出人意料的道德转变仅用了两个星期。经过几个月的考验,这位病人康复回家,成为一个称职的父亲。”这个阶段是妄想消沉的自卑阶段。由于疯人自以为与谁妄的对象同一,就像照镜子一样,他在这种疯癫中认识了自己,因为这种疯癫的荒谬性是他早已斥责过的。他的坚实的权威主体在这种他所接受的、因而丧失神秘密性的客体对象中消解了。现在,他受到自己的冷峻审视。其他代表理性的人一言不发地支撑着这面可怕的镜子。在这些人的沉默中,他认识到自己确实疯了。

    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18世纪的医术试图用何种方法和用什么样的神话方式来使疯人认识到自己的疯癫,以便将他从中解救出来。但是,现在的做法则具有截然不同的性质。它不是用关于某种真理、甚至是虚假真理的强烈印象来驱散谬误,而是用疯癫的自负而非疯癫的失常来医治疯癫。古典主义思想谴责疯癫对真理的置若罔闻。而从皮内尔开始,疯癫将被视为出自内心的冲动。这种冲动超越个人的合法界限,无视他应遵守的道德界限,从而导致自我神化。在以前几个世纪,疯癫的初始模式是否定上帝,而在19世纪,其模式是自认为上帝。这样,疯癫在自身表现为受屈辱的非理性时,就能够发现自己的解救途径。因为当它陷于自己的绝对主观的访妄时,它会意外地在同一个病人那里获得关于那种指妄的荒谬而客观的图像。真理巧妙地,似乎通过一种意外的发现(不是通过18世纪的暴力形式)而显示出自己。在这神反馈性观察活动中,真理除了自身之外绝不会看到其他任何东西。但是疯人院在疯人中设置的镜子,使疯人在肆言放行后必然会惊愕地发现自己是一个疯人。疯癫摆脱了使它成为纯粹的观察对象的枷锁,但是它却失去自己自由的本质,即自鸣得意的自由。它开始对自己所认识的真理负责。它使自己陷于一种不断自我对照的观察中。它最终因成为自己的客体对象而戴上羞辱的枷锁。这样,意义就与羞愧联系起来。这羞愧是由于意识到自己与他者同出一辙,意识到自己已经在他着身上蒙受羞辱而产生的。在能够认识和了解自身之前就已自惭形秽。

    3.无休止的审判。由于这种镜子作用,正如缄默所起的作用一样,疯癫被迫不断地审判自己。此外,它每时每刻还受到外界的审判;不是受道德或科学良心的审判,而是受某种无形的常设法庭的审判。皮内尔所憧憬的疯人院就是一个小型的司法世界。他的设想在比塞特尔,尤其是在萨尔佩特利耶尔得到部分的实现。为了使审判能发挥作用,审判必须具有威严的形象。在疯人的脑子中必须有法官和执法人的形象,这样他才能懂得自己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审判环境中。因此,恐怖无情的司法气氛也应是医治疯人的一部分条件。在比塞特尔,有一位因恐惧地狱而患宗教指妄的病人。他认为,逃脱天罚的唯一办法是严格禁食。为了抵消这种对未来审判的恐惧,就需要让一种更直接、更可怕的审判出场。”若想遏止不可抗拒地折磨着他的邪恶观念,除了用一种强烈而深刻的恐惧印象外,还能有什么办法呢?”一天晚上,院长来到这位病人房间的门口,”摆出一副吓人的架势;他怒目毗裂,吼声如雷。他身后跟着一群工作人员,手持重镣,并摇晃得丁当乱响。他们把汤放在疯人身边,命令他在当夜喝掉,否则就会受到残酷的待遇。他们退出后,疯人陷入在眼前的惩罚和来世的惩罚之间做出选择的极其痛苦的困境。经过这几个小时的思想斗争,前一种选择占了上风,他决定进食。”

    疯人院作为一个司法机构是完全独立的,不承认其他权威。它直接判决,不许上诉。它拥有自己的惩罚手段,根据自己的判断加以使用。旧式的禁闭一般来说不属于正常的司法形式,但是它模仿对罪犯的惩罚,使用同样的监狱、同样的地牢、同样残酷的体罚。而在皮内尔的疯人院中,司法完全自成一体,并不借用其他司法机构的镇压方式。或者说,它使用的是18世纪逐渐为人所知的医疗方法,但是,它是把它们当作惩罚手段来使用。把医学变成司法,把治疗变成镇压–这种转换在皮内尔的”慈善”和”解放”事业中并非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吊诡。在古典时期的医学中,由于医生对神经系统性质的各种古怪认识,浸洗和淋浴被当作灵丹妙药,其目的是使机体解除疲劳恢复元气,使枯萎的纤维得以放松。诚然,他们还认为,冷水淋浴除了令人愉快的效果外,还有骤然不快的感觉所造成的心理效应,即打断病人的思路,改变情绪的性质。但是,这些认识依然属于医学思辨范畴。而在皮内尔那里,淋浴法则明显地成为一种司法手段,淋浴是疯人院中的常设治安法庭所惯用的惩罚手段:”它被视为一种压制手段。它常常能够使对之敏感的疯人服从体力劳动的一般律令,能够制服拒绝进食的顽症,并能制服被某种想入非非的古怪念头所支配的精神病人。”

    总之,一切安排都是为了使疯人认识到自己处于一个天网恢恢的审判世界;他必须懂得,自己受到监视、审判和谴责;越轨和惩罚之间的联系必须是显而易见的,罪名必须受到公认。“我们可以利用洗澡的机会,用一个龙头突然向病人头上喷射冷水,提醒病人认识自己的越轨或疏忽。这样常常能用一种突如其来的强烈印象使他仓皇失措或驱散原来的偏执想法。如果那种想法仍顽固不化,就重复进行冷水淋浴。但是一定要避免使用强硬的语气和刺激语言,否则会引起反抗;要使疯人懂得,我们是为了他而不得已使用这种激烈措施;有时我们可以开个玩笑,但不要过火。”这种十分明显的惩罚必要时可经常反复使用,以此使病人认识到自己的过失。这一切都应为了最终使司法过程变为病人的内心活动,使病人产生悔恨。只有产生了这种结果,法官才能同意停止惩罚,因为他们可以断定,这种惩罚会在病人的良心中继续进行。有一位躁狂症患者有撕扯衣服和乱摔手中东西的习惯。对她进行了多次淋浴,并给她穿上一件紧身衣。她终于显得“深感羞辱而神情沮丧”。但是,院长担心这种羞愧可能是暂时的和表面的。“为了使她有一种恐惧感,院长使用一种冷静而坚定的态度对她说话,并宣布,以后她将受到最严厉的对待。”预期的效果旋即产生:“她痛哭流涕近两个小时,一再表示悔悟。”这种过程反复了两次;过失受到惩罚,过失者低头认罪。

    然而,也有一些疯人不为所动,抵制这种道德教化。这些人被安置在疯人院的禁区,形成一批新的被禁闭者。对他们甚至谈不上用司法手段。当人们谈到皮内尔及其解放活动时,往往忽略了这第二次幽闭。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皮内尔反对将疯人院改革的好处提供给那些“宗教狂人,他们认为自己受到神灵的启示,竭力招揽信从者,他们以服从上帝而不服从世人为借口挑动其他疯人闹事,并以此为乐”。但是,禁闭和牢房也同样适用于“那些不能服从一般的工作律令的人,那些用邪恶手段折磨其他被收容者和不断挑动其他人争斗并以此为乐的人”,以及那些“在疯癫发作时有不可抑制的偷窃病的”女人。宗教狂热导致的不服从,拒不工作和偷窃,是对抗资产阶级社会及其基本价值观的三种重大罪行,即使是疯癫所致也不能宽有。它们应受到最彻底的禁闭,受到最严厉的排斥,因为它们都表现为对道德和社会一律化的抗拒,而这种一律化正是皮内尔的疯人院的存在理由。

    过去,非理性被置于审判之外,从而被武断地弓版给理性的权威。现在,它则受到审判)但不仅仅在它进入疯人院时为了识别、分类和使它从此变得清白而对它进行审判。它已经陷于一种无休止的审判中。审判永远跟随着它,制裁它,宣布它的过失,要求它体面地改过自新,甚至驱逐那些可能危害社会秩序的人。疯癫逃脱了那种武断的处置,其结果却是进入了一种无休止的审判。疯人院为这种审判配置了警察、法官和刑吏。在这种审判中,根据疯人院所要求的生活美德,任何生活中的过失都变成了社会罪行,应受到监视、谴责和惩罚。这种审判的唯一后果是,病人在内心永远不断地悔悟。被皮内尔“释放”的疯人以及在他之后受到现代禁闭的疯人,永远被置于受审的地位。如果说他们已不再被视为罪犯或与罪犯相联系,他们仍每时每刻受到谴责。他们受到指控,却从未见到指控的正文,因为他们在疯人院的全部生活就构成了这种指控的正文。在实证主义时代,皮内尔创立的并引以为荣的疯人院不是观察、诊断和治疗的自由领域,而是一个司法领域,在那里,疯人受到指控、审判和谴责,除非这种审判达到了一定的心理深度,即造成了悔悟,否则疯人永远不会被释放出去。即使疯癫在疯人院外是清白无辜的,但在疯人院中将受到惩罚。在以后一段时间里,至少直到我们这个时代之前,疯癫一直被禁闭在一个道德世界之中。

    除了缄默、镜像认识、无休止的审判外,我们还应提到疯人院特有的第四种结构。这种结构是在18世纪末确立的,即对医务人员的神化。在上述结构中,这种结构无疑是最重要的,因为它不仅确立了医生与病人之间的新联系,而且也确立了精神错乱与医学思想的新联系,并且最终决定了整个现代疯癫体验。在疯人院的前三种结构中,我们发现它们与禁闭的结构相同,只是发生了位移和形变。但是,由于医务人员的地位发生变化,禁闭的最深层意义被废除了,具有现代意义的精神疾病就有可能出现了。

    疯癫与文明 2

    尽管图克和皮内尔的思想和价值观差异很大,但是在转变医务人员的地位这一点上他们的工作却是一致的。我们在前面看到,医生在禁闭过程中不起任何作用。而现在,他成为疯人院中最重要的角色。他掌握着病人的入院权。图克的休养院明文规定:“在批准病人入院时,委员会一般应要求申请人提交由一名医生签署的诊断书。……诊断书还应说明,病人是否还患有精神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最好还应附有其他报告,说明病人精神失常已有多长时间,是否用过或用过何种医疗手段。”自18世纪末起,医生诊断书几乎成为禁闭疯人的必要文件。疯人院内,医生已具有主导地位,因为他把疯人院变成一个医疗空间。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医生的介入并不是因为他本人具有医疗技术–这需要有一套客观知识来证明。医务人员在疯人院中享有权威,不是因为他是一个科学家,而是因为他是一个聪明人。如果说疯人院需要医务专业人员,也是当作司法和道德的保证,而不是需要科学。一个廉正而谨慎的人,只要具有在疯人院工作多年的经验,也能胜任工作。医疗工作仅仅是疯人院的庞大道德工作中的一部分,认清这一点就能保证对精神病人的治疗:”给躁狂症患者提供在确保他和其他人安全的条件下的各种自由,根据他越轨行为的危险程度来压制他,……搜集各种有助于医生的治疗的事实,仔细研究病人的行为和情绪变化,相应地使用温和或强硬的态度、协商劝慰的词句或威严命令的口气,难道这一切不应是管理任何疯人院,不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疯人院的神圣准则吗?”据图克说,休养院的第一位医生是因为他具有”坚韧不拔的精神”而被推荐任命的。这位医生刚进人休养院时,毫无精神病方面的专门知识,但是,”他以满腔热忱走马上任,因为他的技术发挥关系到许多同胞的切身利益”。他根据自己的常识和前人提供的经验,试用了各种医疗方法。但是,他很快就失望了。这并不是因为疗效很糟,也不是因为治愈率太低:”医疗手段与康复过程并不是密切相关的,这使他不能不对它们产生怀疑,认为医疗手段可能并非是康复的原因,而只是陪衬。”他发现利用当时已知的医疗方法几乎毫无作用。由于怀有博爱之心,他决定不使用任何引起病人强烈不快的药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位医生在休养院中无足轻重。由于他定期看望病人,由于他在休养院中对全体职工行使权威,因此”这位医生……对病人思想的影响有时会大于其他护理人员”。

    人们认为,图克和皮内尔使疯人院开始接受医学知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引进科学,而是进一种人格。这种人格力量只是借用了科学的面具,至多是用科学来为自己辩护。就其性质而言,这种人格力量属于道德和社会范畴。其基础是疯人的未成年地位,疯人肉体的疯癫,而非其头脑的疯癫。如果说这种医务人员能使疯癫陷于孤立,其原因并不是他了解疯癫,而是他控制了疯癫。实证主义所认定的那种客观形象只不过是这种统治的另一面。“赢得病人的信任,使他们产生尊敬和服从的情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目标。而这只能是良好的教育、高雅的风度、庄重的语调和敏锐的洞察力所产生的效果。愚昧无知、没有原则,尽管可以用一种专横来维持,但只能引起恐惧,而且总是激发不信任感。看护已经获得支配疯人的权力,可以随心所欲地指挥和管束他们的行动。他应该具有坚定的性格,偶尔施展一下他的强制力量。他应该尽量不去威吓,而一旦做出威胁就要兑现,如果遇到不服从,立即予以惩罚。”医生之所以能够在疯人院行使绝对权威,是因为从一开始他就是父亲和法官,他就代表着家庭和法律。他的医疗实践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过是对秩序、权威和惩罚的古老仪式的一个补充。因此,皮内尔十分清楚,无须现代医疗方法,只要医生使这些古老的形象发挥作用,就能医治疯人。

    皮内尔援引了一个17岁少女的病例。这个少女是在父母的”极端溺爱”下长大的。她患了一种”轻浮的语妄症,其病因无法确定”。在医院里,她受到极其有礼貌的对待,但是她却总是摆出一种”高傲”的样子,这在疯人院中是无法容忍的。她在谈到”自己的父母时总是出言不逊”。疯人院决定对她实行严厉管教。”为了驯服这个桀骜不驯的人,看护利用浸泡的手段,表明自己对某些胆敢对父母大逆不道的人的强硬态度。他警告这个少女,因为她抗拒治疗,并且顽固不化地掩饰自己的病因,今后她将受到各种理所当然的严厉对待。由于这次前所未有的严厉态度和这些威胁,这个少女受到”深深的触动,……最后她承认了错误,并坦白说,她丧失理智是因一段无法实现的痴情所致,她还说出了所迷恋的人的名字”。在第一次坦白之后,治疗变得容易了:”一种最理想的变化发生了,……她从此平静下来,并且百般表达对这位看护的感谢,因为是他使她结束了长期的烦躁,使她内心恢复了平静。”这个故事的每个情节都可以用精神分析的术语加以转述。应该说,皮内尔的看法是相当正确的。医务人员能够发挥作用,并不是由于对这种疾病有了一种客观界定或者有了一种详细分类的诊断,而是凭借着一种包含着家庭、权威、惩罚和爱情的秘密的威信。正是由于医生让这些力量发挥作用,由于他自己戴上父亲和法官的面具,他就可以一下子撇开纯粹医疗方法,而使自己几乎成为一个巫医,具有一个萨马特古斯的形象。他的观察和语言足以使隐秘的故障显露出来,使虚幻的念头消失,使疯癫最终让位给理性。他的出现和他的言语具有消除精神错乱的力量,能够一下子揭示过失和恢复道德秩序。

    正当有关精神病的知识试图呈现出某种实证的含义时,医疗实践却进入了一个似乎能创造奇迹的不确定领域。这是一种奇异的吊诡。一方面,疯癫使自己远远地处于一个非理性的威胁已经消失的客观领域里。但是,与此同时,疯人却倾向于与医生牢固地结合在一起,而这种合作关系可以回溯到十分古老的联系。图克和皮内尔所建立的疯人院的生活造成了这种微妙结构诞生的条件。这种结构将变成疯癫的核心,成为象征着资产阶级社会及其价值观的庞大结构的一个缩影,即以家长权威为中心的家庭与子女的关系,以直接司法为中心的越轨与惩罚的关系,以社会和道德秩序为中心的疯癫与无序的关系。医生正是从这些关系中汲取了医治能力。正因为如此,病人发现,在医生一病人的结合关系中,通过这些古老的联系,自己已经被交给了医生,而医生则具有了几乎是神奇的治愈他的能力。

    在皮内尔和图克的时代,关于这种能力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说法。人们仅仅用道德行为的效能来解释和论证它。它与18世纪的医生稀释体液或放松神经的能力一样不具有神秘性。但是,医生很快就抛弃了这种道德实践的意义,而将自己的知识限定在实证主义的规范中。因此,从19世纪初开始,精神病专家就不再明白自己从伟大的改革家那里继承的能力具有何种性质。改革家们的效能似乎完全与精神病专家关于精神病的观念、与其他医生的实践毫无关系。

    这种精神治疗实践甚至对于使用者也很神秘。但是,它对于确定疯人在医学领域中的位置十分重要。首先是因为在西方科学史上,精神病医学第一次具有了几乎完全独立的地位。要知道,从古希腊以来,它一直仅仅是医学中的一章。我们已经看到,威利斯是在“头部疾病”的标题下研究疯癫的。而在皮内尔和图克以后,精神病学将成为一门独特的医学。凡是热衷于在生理机制或遗传倾向中寻找疯癫病因的人都不能回避这种独特性。由于这种独特性会把愈益模糊的道德力量卷入其中,从而在根本上成为一种表现内疚的方式。这就使人们更不能回避它。他们愈是把自己局限于实证主义之中,就愈会感觉到自己的实践在悄悄脱离这种独特性。

    随着实证主义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医学和精神病学,这种实践变得越来越模糊了,精神病专家的能力也变得越来越神奇,医生与病人的关系也越来越深地陷入一个奇特的世界。在病人眼中,医生变成了一个魔法师,医生从社会秩序、道德和家庭中借用的权威现在似乎来源于他本人。因为他是医生,人们就认为他拥有这些能力。皮内尔以及图克都曾坚决认为,医生的道德作用不一定与任何科学能力有联系。但是人们,首先是病人认为医生之所以具有消除精神错乱的力量,是因为他的知识具有某种奥秘,他甚至掌握了几乎是魔鬼的秘密。病人越来越能接受这种屈服于医生的状态,因为医生既具有神圣的力量又具有魔鬼的力量,是不可用凡人的尺度来度量的。这样,病人就愈益把自己交给医生,完全而且预先就承认了医生的权威,从一开始就服从被他视为魔法的那种意志,服从被他视为具有预见能力的科学。结果,病人就成为他投射到医生身上的那些力量的最理想、最完美的对象。这是一种除了自身惰性之外毫不抗拒的纯粹对象,随时准备成为被爱尔科(charcot)用来赞美医生的神奇力量的那种歇斯底里患者。如果我们想要分析从皮内尔到弗洛伊德的19世纪精神病学的认识和实践中的客观性的深层结构q24),我们实际上就得说明,这种客观性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巫术性质的物化体现,它只有在病人本人的参与下才能实现。它起始于一种明明白白的道德实践,但是随着实证主义推行其所谓科学客观性的神话,它逐渐被人遗忘。虽然这种实践的起源和含义已被遗忘,但这种实践活动一直存在。我们所说的精神治疗实践是一种属于18世纪末那个时代的某种道德策略。它被保存在疯人院生活的制度中,后来被实证主义的种种神话所遮蔽。

    然而,如果说医生在病人眼中很快就变成了一个魔法师,作为实证主义者的医生则不可能这样看待自己。他不再明白那种神秘的力量是如何产生的,因此他不能解释病人何以如此合作,他也不愿承认那些构成这种神秘力量的古老力量。但是,他又不得不给这种神秘力量以某种地位。而且,因为在实证主义的理解范围内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证实这种意志传达或类似的遥控操作,所以不久人们将要把这种异常现象归因于疯癫本身。虽然这些治疗方法凭空无据。但决不能被视为虚假的疗法,而它们很快将成为医治假象疾病的真正疗法。疯癫并不是人们认为的那种东西,也不是它自认为的那种东西。它实际上远比其表象简单,不过是信服和迷惑的组合。在此,我们可以看到巴格斯奇氏癫症的缘起。通过一种奇怪的翻转,人们的思想又跳回到几乎两个世纪之前:在疯癫、虚假的疯癫和模拟的疯癫之间,界限不清一相同的症状况在一起,以致相互交错,无法统一。而且,医学思想终于做出了一项鉴定,将疯癫的医学概念和对疯癫的批判概念等同起来。而在此之前,自古希腊以来的整个西方思想一直对此犹豫不决。在19世纪末,在巴彬斯奇同时代人的思想中,我们看到了在此之前医学从未敢提出的奇妙公理:疯癫说到底仅仅是疯癫。

    这样,当精神病患者被完全交给了他的医生这个具体实在的人时,医生就能用疯癫的批判概念驱散精神病实体。因此,这里除了实证主义思想的空洞形式外,只留下一个具体的现实,即医生和病人的结合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概括了各种异化(精神错乱、让渡、疏离),它们既被联系起来,又被分解开。正是这种情况使19世纪的全部精神病学实际上都向弗洛伊德汇聚。弗洛伊德是第一个极其严肃地承认医生和病人的结合关系的人,第一个不把目光转向别处的人,第一个不想用一种能与其他医学知识有所协调的精神病学说来掩盖这种关系的人,第一个绝对严格地追寻其发展后果的人。弗洛伊德一方面消解了疯人院的各种其他结构的神秘性:废除了城股和观察,废除了疯癫的镜象自我认识,消除了谴责的喧哗。但是,另一方面,他却开发了包容医务人员的那种结构。他扩充了其魔法师的能力,为其安排了一个近乎神圣的无所不能的地位。他只关注这种存在:这种存在隐藏在病人的背后和上方,表现为一种不存在,而这种不存在同时也是一种无所不在,这就是分布在病人院的集体生活中的各种权力。他把这种存在变成一种绝对的观察,一种纯粹而谨慎的缄默,一位在甚至不用语言的审判中进行赏罚的法官。他把这种存在变成一面镜子。在这面镜子中,疯癫以一种平静止的运动抓住自己而又放弃自己。

    对于医生来说,弗洛伊德改变了皮内尔和图克在禁闭所建立的各种结构。如果说“解放者”在病人院中异化了病人,那么弗洛伊德的确把病人从这种疯人院的生存状态中解救出来。但是,他没有使病人从这种生存状态的最基本因素中解脱出来。他重新组合了疯人院的各种权力,通过把它们集中在医生手中而使它们扩展到极致。他创造了精神分析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中,通过一种神奇的短路,精神错乱(异化)变成了对精神错乱(异化)的消解,们为在医生身上,精神错乱已变成了主体。

    医生作为一个造成异化的形象,始终是精神分析的关键因素。也许是由于精神分析并没有压制这种最根本的结构,也许是由于它把其他各种结构都归并于这种结构,因此它过去不能,将来也不能听到非理性的声音,不能通过它们来破解疯人的符号。精神分析能够消除某些形式的疯癫,但是它始终无缘进入非理性统治的领域。对于该领域的本质因素,它既不能给予解放,也不能加以转述,甚至不能给予明确的解释。

    自18世纪末起,非理性的存在除了在个别情况下已不再表露出来,这种个别情况就是那些如划破夜空的闪电般的作品,如荷尔德林、奈瓦尔、尼采及阿尔托的作品。这些作品

    结论

    在创作《病人院》这幅画时,戈雅面对着空寂囚空中匍匐的肉体,四壁包围中的裸体,肯定体验到某种与时代氛围有关的东西:那些精神错乱的国王头戴象征性的金丝王冠,使谦卑的、易受皮肉之苦的身体显得更为触目,从而与面部的谴委表情形成反差。这种反差与其说是因装束粗陋造成的,不如说是未达污的肉体所焕发的人性映照出来的。戴三角帽的那个人并没有疯,因为他把一顶旧帽子遮在自己的裸体上。但是,在这个用旧帽遮羞的疯人身上,通过其健壮的身体所显示的野性未羁的无言的青春力量,透露出一种生而自由的、已经获得解放的人性存在。《疯人院》的视点与其说是疯癫和在《狂想》中也能看到的古怪面孔,不如说是这些新颖的身体以其全部生命力所显示的那种千篇一律的东西。如果说这些身体的姿势暗示了他们的梦想,那是因为这些姿势特别张扬了他们的那种不被承认的自由。这幅画的语言与皮内尔的世界十分贴近。

    戈难在《异类》和《聋人之家》中所关注的是另一类疯癫,不是被投入监狱的疯人的疯癫,而是被投入黑暗的人的疯癫。难道戈雅没有唤起我们对那种存在着妖术、神奇的飞行和栖身于枯树上的女巫的古老世界的回忆吗?在《修道士》耳边窃窃私语的妖怪难道不会使人联想到那些迷惑博斯的《圣安东尼‘的小矮人?但是,这些形象对戈雅来说具有不同的意义。它们的声望超过了他后来的全部作品。这种声望源出于另一种力量。对于博斯和布鲁盖尔来说,这些形象是世界本身产生的。它们是通过一种奇异的诗意,从石头和树木中萌生出来,从动物的嚎叫中涌现出来。它们的纵情歌舞不能缺少大自然的参与。但是,戈雅描绘的形象则是从虚无中产生的。它们没有任何背景:一方面它们只是在极其单调的黑暗中显现出自己的轮廓,另一方面任何东西都不能标明它们的起源、界限和性质。《异类》没有环境,没有围墙,没有背景。这一点也与《在想》有较大的区别。在《飞行》中,巨大的人形蝙蝠所出没的夜空上没有一颗星星。女巫骑着树枝交谈。但是,树枝是从什么树上长出来的?它会飞吗?去参加什么聚会?到什么样的森林空地?这些形象没有与任何一个世界——无论是人间世界还是非人间世界——发生关系。这确实是那种《理性的沉睡》的一个问题——戈雅于1797年创作的这幅画已成为这个”口头禅”的第一幅肖像。这是一个关于黑夜的问题,无疑是关于古典主义非理性的黑夜、使奥瑞斯忒斯沉沦的三重黑夜的问题。但是,在那种黑夜中,人与自己内心最隐秘、最孤独的东西交流。博斯的圣安东尼所在的沙漠生灵遍布;即使是愚人想像力的产物,回荡着《愚人的呼喊》的画面也显示出一种完整的人类语言。而在戈雅的《修道士》中,尽管那只猛兽趴在他背后,爪子搭在他肩上,张着嘴在他耳边喘气,但修道士依然是一个孤零人,没有透露出任何隐秘。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只是那种最内在的、也是最狂野不羁的力量。这种力量在《大异象》中肢解了人的躯体,在《肆虐的疯癫》中为所欲为,令人触目惊心。除此之外,那些面孔本身也形销骨立。这种疯癫已不再是《狂想》中的那种疯癫,后者戴着面具,却比真实面孔更为真实。而这种疯癫是面具背后的疯癫,它吞食面孔,腐蚀容貌。脸上不再有眼睛和嘴巴,只有不知从何处闪出的目光,凝视着虚空(如《女巫的聚会》),或者只有从黑洞中发出的尖叫(如《圣伊西多尔的朝圣》)。疯癫已变得使人有可能废除人和世界,甚至废除那些威胁这个世界和使人扭曲的意象。它远远超出了梦幻,超出了兽性的梦魔,而成为最后一个指望,即一切事物的终结和开始。这不是因为它像德国抒情诗那样表达了一种希望,而是因为它包含着混乱和末日启示的双重含义。戈雅的《白痴》尖叫着,扭曲着肩膀,力图逃出征粘着他的虚无。这是第一个人首次奔向自由的行动,还是最后一个垂死的人的最后一次抽动?

    这种疯癫既把时间连接起来,又把时代分隔开。它把这个世界编织成只有一个黑夜的链环。当时人们对这种疯癫还是感到十分陌生的。但是,不正是它把古典主义非理性的那些几乎听不见的诉说虚无和黑夜的声音传递给那些能接受它们的人,如尼采和阿尔托,而且现在它把这些声音放大为尖叫和狂喊?但是,不正是它使它们第一次获得了一种表现形式,一种“公民权”,一种对西方文化的控制,从而引起了各种争议和全面争执?不正是它恢复了它们的原始野性?

    萨德的从容不迫的语言同样既汇集了非理性的临终遗言,又赋予了它们一种在未来时代的更深远意义.在戈雅的不连贯的绘画作品和萨德的从第一卷《朱斯蒂娜》到第十卷《朱莉埃特》毫不间断的语言溪流之间,显然几乎毫无共同之处。但是二者之间有一种共同的倾向,即回顾当时抒情风格的历程,穷尽其源泉,重新发现非理性虚无的秘密。

    在萨德书中的主人公自我禁闭的城堡中,在他无休止地制造他人痛苦的修道院、森林和地牢中,初看上去,似乎自然本性能够完全自由地起作用。在这些地方,人又重新发现了被他遗忘的而又昭然若揭的真理:欲望是自然赋予人的,而且自然用世上循环往复的生生死死的伟大教训教导着欲望,因此,欲望怎么会与自然相抵触呢?欲望的疯癫,疯狂的谋杀,最无理智的激情,这些都属于智慧和理性,因为它们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人身上一切被道德、宗教以及拙劣的社会所窒息的东西都在这个凶杀城堡中复活了。在这些地方,人最终与自己的自然本性协调起来。或者说,通过这种奇特的禁闭特有的道德,人应该能够一丝不苟地忠实于自然本性。这是一项严格的要求,一种无止境的任务:“除非你了解一切,否则你将一无所知。如果你太怯懦,不敢固守自然本性,那么它就会永远离开你。”〔们反之,如果人伤害或改变了自然本性,那么人就必须通过一种责无旁贷的、精心计算的复仇来弥补这种损害:“大自然使我们所有的人生而平等。如果说命运喜欢扰乱这个普遍法则的安排,那么我们的职责便是制止它的胡作非为,时刻准备着纠正强者的信越行为。”’2事后的复仇与放肆的欲望一样,都属于自然本性。人类疯癫的产物不是属于自然本性的表露,便是属于自然本性的恢复。

    但是,这种既理性又情感化的、带讽刺意味的辩解,这种对卢梭的模仿,仅仅是萨德思想的第一阶段。这是用归谬法来证明当时哲学的虚幻,而其中充满了关于人和自然的冗词赘语。但是,除此之外,还需要做出真正的决断。这种决听也是一种决裂,人与其自然存在之间的联系将因此消失已〕。著名的“罪恶之友社”和瑞典宪法草案,除了有损于它们所参考的(卢梭写的)《社会契约论》以及(他起草的)波兰宪法草案和科西嘉宪法草案的名誉外,仅仅确立了一种否定一切天赋自由和天赋平等的、绝对至高无上的主体性:一个成员可以任意处置另一个成员,可以无限制地行使暴力,可以无限制地使用杀戮权利。整个社会的唯一联系就是对一种联系的摒弃。这个社会似乎是对自然本性的一种排除。个人结合的唯一目的,不是保护人的自然生存,而是保护自由地行使控制和反对自然本性的主权权威以而卢梭所规定的关系则恰恰相反;任何主权再也不得改变人的自然生存地位;后者仅仅是主权者的一个目标,主权者据此来权衡自己的全部权力。根据这种逻辑推导出来的结论,欲望只会在表面上导致对自然本性的重新发现。实际上,对于萨德来说,人根本不可能通过自然本性用自责来确认自身的这种辩证法回归到出生时的状态,不可能指望人类最初对社会秩序的拒斥会悄悄地导致重建幸福的秩序。如果说,黑格尔依然像18世纪哲学家那样认为,欲望的独自疯狂能把人投入一个在社会环境中立刻重新恢复的自然世界中,那么在萨德看来,它仅仅是把人投入一个完全混的、支配着自然本性的虚空中,投入循环往复的饮鸩止渴的状态中。因此,疯癫的黑夜是无尽头的。曾经可能被视为人的狂暴本性的东西,不过是无止境的非本性。

    这就是萨德的作品极其单调的原因。随着他的思想发展,作品中的环境逐渐消失了,意外事件、插曲和场景之间戏剧性的或扣人心弦的联系都消失了。在《朱斯蒂娜》中还有一个变化曲折的、令人耳目一新的、包含着人世沧桑体验的事件。而到了《朱莉埃特》就完全变成了一种游戏,没有挫折,一帆风顺,以致其新颖之处也只能是大同小异。正如在戈雅的作品中看到的那样,这些精细刻画的《异类》不再有什么背景。没有背景就既可以是彻底的黑夜,也可以是绝对的白天(萨德作品中没有阴影)。在这种情况下,读者逐渐看到结局:朱斯蒂娜的死亡。她的纯真无邪甚至使折磨她的欲望也一筹莫展。我们不能说,罪恶没有战胜她的美德。相反,我们应该说,她的天然美德使她能够挫败任何针对她的罪恶手段。因此,当罪恶只能将她驱除出自己的权力领域(朱莉埃特将她驱除出努瓦尔瑟城堡)时,长期遭受统治、奚落和亵渎的自然本性,才完全屈服于与自己相冲突的东西:此时,自然本性也进入疯癫状态,而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仅仅在一瞬间而且只有一瞬间,它恢复了自己无所不能的威力。暴风雨铺天盖地而来,雷电击倒并毁灭了朱斯蒂娜。大自然变成了犯罪主体。这种似乎逃脱了朱莉埃特的疯癫统治的死亡,比任何东西都更根深蒂固地属于大自然。电闪雷鸣的暴风雨之夜是一种迹象,充分地表明大自然在撕裂、折磨着自己。它已达到了内在矛盾的极点。它用这金色的闪电揭示了一种最高权力。这种权力既是它e己又是它之外的某种东西:即属于一个疯癫心灵的权力。这个心灵在孤独中已抵达这个伤害它的世界的极限,当它为了驾驭自己而使自己有权与这个世界合而为一时,它就转过来反对自己并消灭自己了。大自然为了击倒朱斯蒂娜而迸发出的闪电与朱莉埃特的长期存在是异曲同工。朱莉埃特也将在孤独中消失,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或任何能够属于大自然的东西。在*理性的虚无中,大自然的语言已永远消亡。这种虚无已成为一种自然本身的和反抗自然的暴力,以至于自然最后会野蛮地消灭自己。

    与戈雅一样,在萨德看来,非理性继续在黑夜中守候,但是在这种警戒中它获得了新的力量。它一度是非存在,而现在则成为毁灭性力量。通过萨德和戈雅,西方世界有可能用暴力来超越自己的理性了,有可能恢复超出辩证法允诺的范围的悲剧体验了。

    在萨德和戈雅之后,而且从他们开始,非理性一直属于现代世界任何艺术作品中的决定性因素,也就是说,任何艺术作品都包含着这种使人透不过气的除恶因素。

    塔索的疯癫、斯威夫特的忧郁、卢梭的诸安都表现在他们的作品中,正如这些作品都表现了它们的作者。不论是在作品中还是在这些人的生活中,都有一种同样的狂乱或同样的辛辣在发挥作用。无疑,幻象在二者之间进行着交流,语言与演妄也相互交织。但是,在古典时期的体验中,艺术作品与疯癫更多地也是更深刻地在另一个层面上结合起来,说来奇怪,是在它们相互限制的地方结合起来。这是因为在那里疯癫向艺术作品挑战,挖苦贬低它,利用它的逼真画面制造出一种病态的幻觉世界那种语言是据妄,而不是一种艺术作品。反之,如果指妄被称作艺术作品,那么它便不再是贫乏的疯癫。然而,如果承认这个事实,那就不存在谁降服谁的问题,而是(在此想起蒙田需要在艺术作品停止诞生而又真正成为一个艺术作品时,发现产生艺术作品的不稳定中心。塔索和斯威夫特继卢克莱修之后证明了这种对立的情况。如果试图把这种对立的情况划分为清醒的间隙和发病状态是徒劳的。这种对立的情况显示出一种差异,由此提出了一个关于艺术作品的真实性问题;它是疯癫,还是一部艺术作品?是灵感,还是幻觉?是不由自主的胡言乱语,还是语言的纯净来源?它的真实性应该出自它问世之前人们的悲惨现实,还是应该远离它的发源地到假设的存在状态中寻找?这些作家的疯癫正好使其他人有机会看到,艺术作品的真实性是如何在令人沮丧的重复和疾病中一次又一次地产生。

    尼采的疯癫,凡·高或阿尔托的疯癫都表现在他们的作品中,也许是同样地深刻,但采取了另一种方式。现代世界的艺术作品频频地从疯癫中爆发出来,这一情况无疑丝毫不能表明这个世界的理性,不能表明这些作品的意义,甚至不能表明现实世界与这些艺术家之间的联系和决裂。但是,这种频繁性值得认真对待,因为这似乎是一个很紧迫的问题:自荷尔德林和条瓦尔的时代起,被疯癫“征服”的作家、画家和音乐家的人数不断增多。但是,我们在此不应产生任何误解。在疯癫和艺术作品之间,从未有过和解,没有更稳定的交流,也没有语言的沟通。它们的对立比以前更危险得多。它们的竞争现在已毫不留情,成为你死我活的斗争。阿尔托的疯癫丝毫没有从艺术作品中流露出来。他疯癫恰恰表现为“艺术作品的缺席”,表现为这种匾乏的反复出现,表现为从它的各个漫无边际的方面都可以体验到和估量出的根本虚空。尼采在最后的呼喊中宣布自己既是基督又是狄奥尼索斯。从艺术作品的角度看,这种宣告并不是处于理性与非理性的边界上的二者共同的梦想,即“阿卡狄亚牧羊人与太巴列的渔夫”的和解——这种梦想最终实现过,但立即消失了。这恰恰是艺术作品的毁灭。艺术作品因此不可能出现了,它必须陷于沉寂。而打击它的斧销恰恰出自这位哲学家之手。至于凡?高,他不想请求“医生准许他绘画”。因为他十分清楚,他的工作和他的疯癫是互不相容的。

    疯癫意味着与艺术作品的彻底决裂。它构成了基本的破坏要素,最终会瓦解艺术作品的真实性。它画出外部边界。这是消亡的边界,是以虚空为背景的轮廓。阿尔托的“作品”使体验到它本身在疯癫中的湮没。但是,这种体验,面对这种严峻考验而激发的勇气,所有那些猛烈投向语言空缺的词句,以及整个包围着虚空,更准确地说,与虚空相重合的肉体痛苦和恐惧的空间,合在一起,正是艺术作品本身,正是高耸在艺术作品空缺的深渊上的峭壁。疯癫不再是那种能使人窥见艺术作品的原始真相的模糊领域,而是一种明确的结论。在它的范围之外,这种原始真相不再是一成不变的,而且永远成为历史的悬案。尼采究竟是从1888年秋季的哪一天开始发疯,从此他的著作不再属于哲学而属于精神病学,这个时间并不重要。因为所有这些著作,包括寄给斯特林堡(strind-berg)引力的明信片,都体现尼采的思想,它们都与《悲剧的诞生》一脉相承。但是,我们不应从某种体系、某种主题的角度,甚至不应从某种生存状态的角度来考虑这种连续性。尼采的疯癫,即其思想的崩溃,恰恰使他的思想展现给现代世界。那种使他的思想无法存在的因素却把他的思想变成了我们的直接感受,那种因素剥夺了尼采的思想,但把这种思想给了我们。这并不意味着疯癫是艺术作品和现代世界所共有的唯一语言(病态的诅咒所造成的危害与心理分析所造成的威胁是对称的两极),而是意味着一种似乎被世界所湮没的、揭示世界的荒诞的、只能用病态来表现自己的作品,实际上是在自身内部与世界的时间打交道,驾驭时间和引导时间。由于疯癫打断了世界的时间,艺术作品便显示了一个虚空,一个沉默的片刻以及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它造成了一个不可弥合的缺口,迫使世界对自己提出质疑。艺术作品中必然出现的亵渎成分重新出现,而在那种陷入疯癫的作品中的时间里,世界被迫意识到自己的罪孽。从此,通过疯癫的中介,在艺术作品的范围内,世界在西方历史上第一次成为有罪者。现在,它受到艺术作品的指控,被迫按照艺术作品的语言来规范自己,在艺术作品的压力下承担起认罪和补救的工作,承担起从非理性中恢复理性、再把理性交还给非理性的任务。吞没了艺术作品的疯癫正是我们活动的空间。它是一条无止境的追求道路。它要求我们担当起使徒和注释者的混合使命。这就是为什么说,尼采的高傲和凡?高的谦卑何时开始掺进了疯癫的声音这一问题是无足轻重的。疯癫只存在于艺术作品的最后一瞬间,因为艺术作品不断地把疯癫驱赶到其边缘。凡是有艺术作品的地方,就不会有疯癫。但是,疯癫又是与艺术作品共始终的,因为疯癫使艺术作品的真实性开始出现。艺术作品与疯癫共同诞生和变成现实的时刻,也就是世界开始发现自己受到那个艺术作品的指责,并对那个作品的性质负有责任的时候。

    疯癫的策略及其获得的新胜利就在于,世界试图通过心理学来评估疯癫和辨明它的合理性,但最它必须首先在疯癫面前证明自身的合理性,因为充满斗争和痛苦的世界是根据上述得出的结论。

  •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第一卷

    查拉斯图拉三十岁的时候,他离开了他的故乡和故乡之湖,而去住在山上。他在那里保真养晦,毫不厌倦地过了十年。——可是,他的内心到底有了转变。一天早晨,他黎明时起身,而对着太阳说:

    “啊,你,伟大的星球啊!假若你没有被你照耀的人们,你的幸福何在呢?

    十年来,你每天向我的山洞走来:假若没有我,和我的鹰与蛇,你会厌倦于你自己的光明和这条旧路罢。

    但是,每天早晨,我们等候着你,我们取得了你的多余的光明,因此我们祝福你。

    看啊!我像积蜜太多的蜂儿一样,对于我的智慧已经厌倦了;我需要伸出来领受这智慧的手。

    愿意赠送与布散我的智慧,直到聪明的人们会再因为自己的疯狂而喜欢,穷困的人们会再因为自己的财富而欢喜。

    因此,我应当降到最深处去:好像夜间你走到海后边,把光明送到下面的世界去一样。

    啊,恩惠无边的星球啊!我要像你一样地‘下山’去,我将要去的人间是这样称呼这件事的。

    祝福我罢,你这平静的眼睛能够不妒忌一个无量的幸福!

    祝福这将溢的杯儿罢!使这水呈金色流泛出来,把你的祝福的回光送到任何地方去罢!

    看呵,这杯儿又会变成空的,查拉斯图拉又会再做人了。”

    ——查拉斯图拉之下山如是开始。

    查拉斯图拉独自从山上下来,任何人都不会遇见他。可是当他走进森林里的时候,忽然发现一个老者站在他的前面,这老者是离开了他的神圣的茅舍,来到森林里寻找树根的。他向查拉斯图拉说:

    “这个旅行者,我与他有一面之缘:很多年以前,他曾经过这里。他的名字是查拉斯图拉;但是他现在改变了。那时候你把你的灰搬到山上去;现在你要把你的火带到谷里去吗?你不怕挨‘放火犯’的惩罚吗?

    不错,我认出这是查拉斯图拉。他的眼睛是纯洁的,他的双唇不显露什么厌恶。他不是正像一个跳舞者似地前进着吗?查拉斯图拉是改变了;他变成了一个孩子;查拉斯图拉已是一个醒觉者了:你现在要到睡着的人群里去做什么呢?

    唉,你现在竟想登陆了吗?唉,你生活在孤独里时,像在海里一样,海载着你。你又想拖着你的躯壳这重负吗?”

    查拉斯图拉答道:“我爱人类。”

    “我为什么,”这圣哲说,“逃跑到这森林里与孤独里来了呢?不正是因为我曾太爱人类吗?现在我爱上帝:我不爱人类。我觉得人是一个太不完全的物件。人类之爱很可以毁灭了我。”

    “什么也不要给他们罢!”这圣哲说。“你毋宁取去他们一点负担,而替他们掮着——只要你高兴这样,他们自然是欢喜不过了。即今你想赠与,别给他们多于赏给乞丐的布施;并且让他们向你请求罢。”

    “不,”查拉斯图拉答道,“我不布施什么,我并不穷得如此。”

    这圣哲开始笑查拉斯图拉了,他说:“那么,你尝试使他们接受你的宝物罢!他们不信任孤独者,也不信任我们是来赠与的。在他们耳里,我们的走在街上的足音,响得太孤独了。好像他们夜间躺在床上,听到一个人在日出以前走路一样,他们自问着:这窃贼往哪里去呢?不要到人群里去,留在森林里罢!毋宁回到兽群里去罢!熊归熊群,鸟归鸟群,——你为什么不愿意和我一样呢?”

    “在森林里,圣哲干什么事呢?”查拉斯图拉问。

    这圣哲答道:“我制作颂诗而歌唱它们。当我制曲时,我笑、我哭、我低吟:我这样赞美上帝。我用歌唱、哭、笑和低吟,赞美我的上帝。可是你带了什么礼物给我们呢?”

    查拉斯图拉听完了这些话,他向这圣哲行礼道:“我能够给你们什么礼物呢?请让我快点走罢,那么,我就不会拿去你什么东西了!”于是他俩——这圣哲和这旅行者,互相告别,笑得和两个孩子一样。

    查拉斯图拉独自走着,他向自己的心说:“这难道可能吗?这老圣哲在他的森林里,还不曾听说上帝已经死了!”

    查拉斯图拉走到了一个最近的靠着森林的城市。发现市场上集着许多人:因为有人预告,大家可以看到一个走软索者的献技。于是查拉斯图拉向群众说:

    “我教你们什么是超人。人类是应当被超越的。你们曾作怎样的努力去超越他呢?直到现在,一切生物都创造了高出于自己的种类,难道你们愿意做这大潮流的回浪,难道你们愿意返于兽类,不肯超越人类吗?
    猿猴之于人是什么?一个讥笑或是一个痛苦的羞辱。人之于超人也应如此:一个讥笑或是一个痛苦的羞辱。你们跑完了由虫到人的长途,但是在许多方面你们还是虫。从前你们是猿猴,便是现在,人比任何猿猴还像猿猴些。

    你们中间最聪明的,也仅是一个植物与妖怪之矛盾和混种。但是我是教你们变成植物或妖怪吗?

    现在,我教你们什么是超人!

    超人是大地之意义。让你们的意志说:超人必是大地之意义罢!

    兄弟们,我祷求着:忠实于大地罢,不要信任那些侈谈超大地的希望的人!无论有意地或无意地,他们是施毒者。

    他们是生命之轻蔑者,将死者,他们自己也是中毒者。大地已经厌恶他们:让他们去罢!

    从前侮辱上帝是最大的亵渎;现在上帝死了,因之上帝之亵渎者也死了。现在最可怕的是亵渎大地,是敬重‘不可知’的心高于大地的意义!

    从前灵魂轻蔑肉体,这种轻蔑在当时被认为是最高尚的事:——灵魂要肉体丑瘦而饥饿。它以为这样便可以逃避肉体,同时也逃避了大地。
    啊,这灵魂自己还更丑瘦些,饥饿些;残忍也是它的淫乐!

    但是,你们兄弟们请讲,你们的肉体表现你们的灵魂是怎样的呢?你们的灵魂是不是贫乏、污秽与可怜的自满呢?

    真的,人是一条不洁的河。我们要是大海,才能接受一条不洁的河而不致自污。

    现在,我教你们什么是超人:他便是这大海;你们的大轻蔑可以沉没在它的怀里。

    你们能体验到的最伟大的事是什么呢?那便是大轻蔑之时刻。那时候,你们的幸福,使你们觉得讨厌,你们的理智与道德也是一样。

    那时候,你们说:‘我的幸福值什么!它是贫乏、污秽与可怜的自满。可是我的幸福正应当使生存有意义的!’
    那时候,你们说:‘我的理智值什么!它是否渴求知识像狮子贪爱捕获物一样呢?它是贫乏、污秽与可怜的自满!’
    那时候,你们说:‘我的道德值什么!它还不曾使我狂热过。我是怎样地疲倦于我的善于恶呵!这一切都是贫乏、污秽与可怜的自满!’
    那时候,你们说:‘我的正义值什么!我不觉得我是火焰与炭。但是正直者应当是火焰与炭的!’
    那时候,你们说:‘我的怜悯值什么!怜悯不是那钉死爱人类者的十字架吗?但是我的怜悯不是一个十字架刑。’
    你们已经这样说过了吗?你们已经这样喊过了吗?唉!我何以不曾听到你们这样喊叫呢!
    这不是你们的罪恶,而是你们的节制,向天呼喊;你们对于罪恶的厌恶向天呼喊!
    那将用舌头舔你们的闪电何在?那应当给你们注射的疯狂又何在?
    现在我教你们什么是超人:他便是这闪电,这疯狂!”

    ——查拉斯图拉说完了这些话,群众中的一个人叫道:“我们听够了那个走软索者了,让我们看看他罢。”于是群众都笑查拉斯图拉。而走软索者以为大家要求他出场,便开始献技。

    但是查拉斯图拉看着群众,觉得很惊奇。于是他又说:
    “人类是一根系在兽与超人间的软索——一根悬在深谷上的软索。往彼端去是危险的,停在半途是危险的,向后瞧望也是危险的,战栗或不前进,都是危险的。
    人类之伟大处,正在它是一座桥而不是一个目的。人类之可爱处,正在它是一个过程与一个没落。
    我爱那些只知道为没落而生活的人。因为他们是跨过桥者。
    我爱那些大轻蔑者。因为他们是大崇拜者,射向彼岸的渴望之箭。
    我爱那些人,他们不先向星外找寻某种理由去没落去作牺牲,却为大地牺牲,使大地有一日能属于超人。
    我爱那为建筑超人的住宅,为预备好大地和动植物给超人而工作而发明的人。这样,他
    追求着自己的没落。
    我爱那珍爱自己的道德的人:因为道德是没落之意志和一枝渴望的箭。
    我爱那个人,他不保留精神的任何一部分给自己,而欲整个地成为他的道德的精神:这
    样,他精神上跨过桥。
    我爱那使自己的道德成为自己的倾向和命运的人:这样,他可以为着他的道德,或生或
    死。
    我爱那不愿有多种道德的人。一种道德胜于两种道德,因为那种道德更是悬着命运的纽
    结。
    我爱那浪费灵魂的、不受谢也不致谢的人:因为他常常给予,什么也不私存。
    我爱那个人,他看见骰子有利于他而怀惭,而他自问:我是一个作弊的赌博者吗?——
    因为他愿意死灭。
    我爱那嘉言先于行为、实践多于允诺的人:因为他追求着他的没落。
    我爱那使未来的人生活有意义,而拯救过去者的人:他愿意为现在的人死灭。
    我爱那惩罚上帝的人:因为他爱上帝;因为他要因神怒而死灭。
    我爱那个人,他便在受伤时灵魂还是深邃的,而一个小冒险可以使他死灭:这样,他将
    毫不迟疑过桥。
    我爱那因灵魂过满而忘已而万物皆备于其身的人:这样,万物成为他的没落。
    我爱那精神与心两俱自由的人:这样,他的头仅是他的心之内脏;但是他的心使他没落。
    我爱那些人,他们象沉重雨点,一颗一颗地从高悬在天上的黑云下降:它们预告着闪电
    的到来,而如预告者似地死灭。
    看罢,我是一个闪电的预告者,一颗自云中降下的重雨点:但是这闪电便是超人。”

    查拉斯图拉说完了这些话,他看着群众沉默起来。“他们站在那里,”他向自己的心说:“他们现在开始笑了:他们全不了解我;我的舌与他们的耳朵太不对劲了。难道先要撕去他们耳朵,而使他们学着用眼睛听话吗?难道要喧哗得像铙钹与斋戒节的牧师一样吗?或者他们只相信口吃者罢?他们有一件自觉可炫之物。他们怎样称这使他们自炫之物呢?——他们称它为文明;这个使他们与牧羊者相异。所以他们不愿听到‘轻蔑’这个字被用在他们身上。我应当诉诸他们的骄傲。我将向他们讲说最可轻蔑之物,那便是‘最后的人’!”

    于是查拉斯图拉开始向群众说:
    “人类给自己决定目的的时候到了。人类栽种最高希望之芽的时候到了。现在土壤还相当地肥沃。但是有一天,它会变成不毛的瘠地,任何大树不能在上面成长。不幸呵!人类不再把他的渴望之箭掷过人类去的时候近了!人类的弓弦不再能颤动的时候近了!我向你们说:你们得有一个混沌,才能产生一个跳舞的星。我向你们说:你们还有一个混沌。
    不幸呵!人类不再产生星球的时候近了。不幸呵!最可轻蔑的人的时候近了,他会不知
    道轻蔑自己。现在我把‘最后的人’给你们看。
    ‘爱情是什么?创造是什么?渴望是什么、星球是什么?’——最后的人如是问,而眼睛一开一闭着。
    那时候,大地会变得更小些,最后的人在它上面跳跃着;他使一切变小。他的族类和跳
    蚤一样地不可断绝;同时他也生活得最久。
    ‘我们发现了幸福。’——最后的人说,而眼睛一开一闭着。
    他们抛弃了难于生活的地带:因为他们需要热。他们还爱邻人,和邻人摩擦着:因为他
    们需要热。
    他们把病倒和怀疑当成罪恶:他们谨慎地前进。走在石上与人上而跌倒的,该是疯子罢!
    他们随时随地吃一点毒药:给自己许多美梦。最后却吃得多些,而惬意地死去。
    他们还工作着,因为工作是一种消遣。但他们小心翼翼地不使消遣损伤自己的身体。他
    们不再变富些或穷些,这是两件费力的事情。谁还愿意统治呢?谁又愿意服从呢?这也是两
    件费力的事情。
    这样,仅有一群羊,而没有牧羊者!大家平等,大家的希望一致:谁有别的情感,便是
    甘心进疯人院。
    ‘从前的人都是病狂的。’——他们中间的狡狯者说,而眼睛一开一闭着。
    他们是聪明的,知道一切发生的事情:这样,他们不断地互相讥讪着。他们偶尔争执,
    但立刻言归于好,——唯恐损伤了自己的胃。
    他们昼间有他们的小快乐,夜里亦是如此:但是他们十分地珍护健康。
    ‘我们发现了幸福。’——最后的人说,而眼睛一开一闪着。——”

    查拉斯图拉第一次说教,被称为序篇的终止于此:因为这时候群众的呼喊与欢乐阻断了他。“啊,查拉斯图拉,把最后的人给我们罢,”——他们叫道,——“把我们做成最后的人罢!我们把超人壁还给你!”群众转舌作声地狂叫起来。

    但是查拉斯图拉却忧郁地向自己的心说:“他们全不了解我:我的舌与他们的耳朵太不对劲了。无疑地我在山上生活得太久了;我惯听树木之呼啸与溪涧之潺湲:我现在向他们讲话,还和向牧羊者攀谈一样。我的灵魂平静得、光明得和旭日下的山一样。但他们当我是冷心肠和一个说刻薄话的讥讪者。他们是怎样地看着我笑呵:他们的笑里有怨恨;他们笑里有冰霜。”

    但是,这时候,大家的视听都集中于一件新发生的事情上。因为这时候走软索者正开始他的表演:他从一个小门出来,在软索上走着。这软索是系于两塔间,张在市场和群众上面的。当他走到软索中点的时候,小门又开了,跳出一个彩衣的丑角似的少年,这少年用迅速的步武,跟随着第一个人前进,“快点罢,跛子,”少年的可怕的声音喊着,“前进!懒骨,偷路者,灰白的面容!不要让我用脚使你发痒罢!你在软索上做什么!你是应当被关闭在塔里的;你挡阻了本领较高者的去路!”——他每说一个字,便更迫近些。当他隔走软索者仅只一步时,便发生了那集中全场视听的事情:——这丑角鬼似地叫了一声,从那碍着路的走软索者之头上跃过。这走软索者看见敌手胜利,立刻昏乱起来:他的脚踩了空,平衡棍溜出了他的掌握;他手足乱舞地很快地倒向地下去。市场里的群众,便像大风雨时的海:他们无秩序地乱逃着,尤其是走软索者的身体将堕下的地方。

    但是查拉斯图拉却很镇静的,那身体恰堕在他旁边,面目模糊,四肢不全,可是还有一丝气息。过了一会,走软索者清醒过来,他看见查拉斯图拉跪着。“你在这里做什么?”他终于发言了,“我早就知道魔鬼会赏我一钩腿的,现在他正拖我到地狱去:你要阻止他吗?”“朋友,请以我的荣誉为誓,”查拉斯图拉答道:“你说的一切都不存在:没有魔鬼,也没有地狱。你灵魂之死,还比你的肉体快些:不要害怕罢!”

    走软索者不信任地抬眼望他:“如果你的话不错,”他接着说,“那么,我并不因为丧失生命,而真牺牲了什么。我差不多只是一匹兽,人们用棍子和少量的食品,使我学会了走软索。”

    “不然,”查拉斯图拉说,“你使危险成为你的职业;那并无可轻蔑之处。现在你殉了你的职业:所以我将亲手埋葬你。”

    查拉斯图拉说完了话,走软索者没有答话;但他移动他的手,像是寻找查拉斯图拉的手,表示感谢。

    这时候,黄昏已经降临,市场早为黑暗所覆盖。群众渐渐地四散,因为好奇和惊怕也疲倦了。查拉斯图拉坐在死者旁的地上,沉溺在思潮里:他忘却了时间。最后,夜来了,一阵冷风吹过这孤独者。查拉斯图拉立起来,他向自己的心说:

    “真的,查拉斯图拉今天渔捕的结果太好了!他不曾捉到人,倒捉到一个尸体。人生是多灾难的,而且常常是无意义的:一个丑角可以成为它的致命伤。我将以生存的意义教给人们:那便是超人,从人类的暗云里射出来的闪电。但是我隔他们还很辽远,我的心不能诉诸他们的心。他们眼中的我是在疯人与尸体之间。夜是黑暗的,查拉斯图拉之路途也是黑暗的。来罢,僵硬如冰的同伴!我背负你到我将亲自埋葬你的地方去。”

    查拉斯图拉向自己的心说完这些话,便掮了尸体,开始上路。他还不曾跨到百步,一个
    人溜到他旁边来,凑着他的耳朵低低地说话。——吓!这说话的人竟是那塔中的丑角!
    “啊,查拉斯图拉,离开这个城市罢!”这丑角说:“恨你的人太多了。善良者正直者恨
    你,称你为他们的仇敌,他们的轻蔑者;正宗信仰的信徒恨你,称你为群众之洪水猛兽。人
    们笑你还是你的幸运:你说话实在太像一个丑角了。你把自己和这死狗结成伴侣,也是你的
    幸运;你今天的自辱救了你的性命。无论如何,离开这城市罢,否则我这活人明天又得跳过
    一个死人了。”
    这人讲完了这些话,便消失在夜里;查拉斯图拉继续取黑路前进。
    在城门边,掘坟穴的工人遇见了他:他们用火把照照他的面部,认出他是查拉斯图拉,
    而刻薄地讥讪他。“查拉斯图拉背负着这死狗:了不得,查拉斯图拉又变为掘坟者了!我们
    的手太干净,不值得去埋葬这匹兽。查拉斯图拉想偷魔鬼的食物吗?去罢,祝你用餐时好福
    气罢!只要魔鬼不是一个比你高明的偷儿就好了!他也许两个一起都偷了,吃了!”他们并
    头笑着。
    查拉斯图拉不回答什么,向前迈步着。他沿着森林与泥地走了两个小时,听到许多饿狼
    之呻嚎;忽然,他也觉得饥饿起来。他便停在一个四无邻居而内有灯光的屋子前。
    “饥像饿强盗似地追着了我,”查拉斯图拉说,“在森林与泥地间,深夜中,饥饿抓住
    了我。
    我的饥饿有些奇怪的恶习。常常餐时刚过,它来了,今日它却整天不曾来:它曾在什么
    地方逗留着呢?”
    查拉斯图拉敲敲那屋子的大门。一个老者拿着一盏灯出来,他问:“谁到我这里来,谁
    到我恶睡里来了呢?”
    “一个活人与一个死者。”查拉斯图拉说,“给我一点饮食罢;我昼间忘却了这件事。
    智慧说:飨饿者的人,同时也安慰自己的灵魂。”
    老者进去,立刻拿了面包与酒出来,给查拉斯图拉。“这是一个对于饿者很不利的地
    方,”他说,“所以我便住在这里,人与兽都来找我这孤独者。但是,请你的同伴也喝点吃
    点罢;他比你还疲倦些呢。”查拉斯图拉说:“我的同伴死了;我不容易劝他做这件事。”
    “这于我毫无关系;”老者埋怨地说,“谁敲我的门,就得接受我给他的食物。吃罢,
    祝你们前路平安!”——
    接着,查拉斯图拉信任着星光与路又走了两小时之久:他有夜行的习惯,并且喜欢正视
    陲着的一切。当东方刚发白时,查拉斯图已在一个前无去路的深邃的森林里。于是他把尸体
    放在一个和他等高的空树里,——因为他想使饿狼无法找到它,——自己便躺在地下的苔
    上。他立刻熟睡了,肉体虽倦,灵魂却是平静的。

    查拉斯图拉睡得很久;不但黎明,连早晨也从他脸上溜过了。最后,他睁开眼睛来,向寂静的森林投了惊诧的一瞥,又惊诧地看看自己。接着他迅速地站起来,像一个忽然发现陆地的水手;他叫出一声快乐的呼喊:因为他发现了一个新的真理。他向自己的心说:

    “一线光明在我心里破晓了;我需要同伴,活的同
    伴,——而不是任我负到无论什么地方的同伴或尸体。
    我需要活的同伴,他们跟随我,因为他们愿意跟随自己,——无论我往什么地方。
    一线光明在我心里破晓了:查拉斯图拉不应当向群众说话,而应当向同伴说话!查拉斯
    图拉不应当做羊群之牧人或牧犬!
    从羊群里诱夺去许多小羊,我是为这个来到的。群众和羊群会因我而激怒起来:查拉斯
    图拉愿意被牧者们视为强盗。
    我称他们为牧者,但是他们自称为善良正直者。我称他们为牧者,他们自称为正宗信仰
    的信徒。
    请看那些善良者正直者罢!谁是他们最恨的呢?他们最恨破坏他们的价值表的人,破坏
    者,法律的破坏者:——但是这人正是创造者。
    请看各种信仰的信徒罢!谁是他们最恨的呢?他们最恨破坏他们的价值表的人,破坏
    者,法律的破坏者:——但是这人正是创造者。
    创造者所寻找的是同伴们,而不是死尸,也不是羊群或信徒。创造者所寻找的是共同创
    造者。他们把新的价值写在新的表上。
    创造者所寻找的是同伴们和共同收获者:他认为一切都成熟了,等待着收获。但是他缺
    乏百把镰刀:所以他愤怒地扯拔着穗实。
    创造者所寻找的是同伴们和善于磨锐镰刀的人。他们将被称为破坏者与善恶之轻蔑者。
    但从事收获而庆祝丰收的,会是他们。
    查拉斯图拉所寻找的是共同创造者,查拉斯图拉所寻找的是共同收获者和共同庆祝丰收
    者:羊群牧者与尸体,于他有何用处!
    但是你,我的第一个同伴呀,在和平中安息了罢!我已经小心地把你埋在这空树里;我
    已经把你密藏着,不致为饿狼所侵害了。
    但是,我得离开你,时候已经到了。在两个黎明之间,我得到一个新真理的诏示。
    我不应当是牧人或是掘墓者。我决不再向群众说话;同时这是最末一次,我向一个死者
    说话。
    我要加入创造者之群去,加入那些收获者庆祝丰收者之群去;我将给他们指出彩虹与超
    人之梯。
    我将唱歌给独居者和双居者倾听;谁还有耳朵听不曾听过的东西,我将使他的心充满着
    我的祝福。
    我向着我的目的前进,我遵循着我的路途;我越过踌躇者与落后者。我的前进将是他们
    的没落。”

    查拉斯图拉向自己的心说完这些话的时候,太阳已经正午了。忽然他向上投掷诘问的一
    瞥,因为他听到天空中有尖锐的鸟叫。看呵!一个鹰浮在天空中画大圈儿,悬挂着一条蛇,
    不像一个俘获而像一个朋友:因为这蛇绕在它的颈上。
    “这是我的鹰与蛇了!”查拉斯图拉说,而满心欢喜起来。
    “太阳下最高傲的动物呵,太阳下最聪明的动物呵,——
    它们为侦察而来的。
    它们想知道查拉斯图拉是否还生存着。真的,我现在算是生存着吗?
    在人群里,我遇到的危险比兽群里还多些;查拉斯图拉走着危险的路途。让我的鹰与蛇
    指点我罢!”
    查拉斯图拉说完了,记起森林里圣哲的劝告。于是他叹息着向自己的心说:
    “我希望我更聪明些!让我从心的深处再聪明些,像蛇一样罢!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祷求我的高傲陪伴我的智慧!
    如果将来智慧竟舍弃了我:——唉!它是喜欢逃遁
    的!——至少我的高傲还可以和我的疯狂继续同飞罢!”——
    ——查拉斯图拉之下山如是开始。

    三种变形

    我告诉你们精神的三种变形:精神如何变成骆驼,骆驼如何变成狮子,最后狮子如何变成小孩。
    许多重负是给精神,给强壮忍耐而中心崇敬的精神担载的:精神之大力要求重的和最重的负担。
    “什么是重的?”能担载的精神如是问;它便骆驼似地跪下,承取一个真正的重负。
    “英雄们,什么最重的?”能担载的精神如是问,“说罢!让我载着,让我的大力畅快畅快罢。”
    自卑以损伤高傲;显露疯狂以讥讪智慧:这个是不是呢?
    正当自己的主张庆祝胜利时,而抛弃了这主张;爬上高山去挑拨诱惑者:或是这个罢?
    以知识之果与草自养,为着真理而使灵魂受饿:或是这罢?
    患病而拒绝安慰者,交给永不会了解你的愿望之聋聩:或是这个罢?
    只要那是真理之水,不顾污秽地跃入,而不嫌恶冰冷的和发热的蛙:或是这个罢?
    亲善我们的轻蔑者,伸手给想使我们惊怕的妖怪:或是这个罢?
    这一切重负,勇敢的精神都担载在身上,忙着向它的沙漠去,象负重的骆驼忙着向沙漠
    去一样。
    但是,在最寂寥的沙漠中,完成了第二变形:在这里,精神变成狮子;他想征服自由而
    主宰他自己的沙漠。
    在这里,他寻找他最后的主人:他要成为这主人这最后的上帝之仇敌;他要与巨龙争胜。
    谁是那精神不愿称为主人与上帝的巨龙呢?“你应”是它的名字。但是狮子之精神说,
    “我要。”
    “你应”躺在路上,侦候着狮子之精神;它是一个放射着金光的甲兽,每个鳞上有“你
    应”的金字!
    千年来的价值在这些鳞上放光。这最有权力的龙如是说:
    “万物之一切价值——它们在我身上闪耀。
    一切价值都已创造。而一切已创造的价值——那就是我,真的,‘我要’是不应存在
    的。”这龙如是说。
    兄弟们,精神之狮子用处何在呢?那谦让崇敬而能担载的骆驼不已够了吗?
    创造新的价值,——狮子亦不足为此:但是为着新的创造而取得自由,——这正需要狮
    子的力量。
    创造自由和一个神圣的否定以对抗义务:兄弟们,这是狮子的工作。
    取得创造新价值的权利,——这是崇敬而能担载的精神最可怕的征服。真的,这于它是
    一个掠夺与一个凶恶的食肉猛兽的行为。
    从前它曾爱“你应”为最神圣之物:现在它不得不在最神圣之物里,找到幻谬与暴虐,
    使它可以牺牲爱以掠夺自由:
    为着这种掠夺,我们需要狮子。
    但是,兄弟们,请说,狮子所不能做的事,小孩又有何用处呢?为什么掠夺的狮子要变
    成小孩呢?
    小孩是天真与遗忘,一个新的开始,一个游戏,一个自转的轮,一个原始的动作,一个
    神圣的肯定。
    是的。为着创造之戏,兄弟们,一个神圣的肯定是必要的:精神现在有了他自己的意
    志;世界之逐客又取得他自己的世界。
    我向你们说明了精神之三种变形:精神如何变成骆驼,变成狮子,最后变成小孩。——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这时候,他住在被称为彩牛的城里。

    道德的讲座

    人们向查拉斯图拉夸说一个智者,他善于谈说睡眠与道德:因此他获得崇敬与赞颂,许
    多少年来到他的讲座前受教。查拉斯图拉也来到智者这里,和少年坐在他的讲座前,于是这
    智者如是说:
    “尊尚睡眠而羞涩地对待它罢!这是第一件重要的事!回避那些不能安睡而夜间醒着的
    人们!
    窃贼在睡眠之前也是羞涩的:他的脚步总是悄悄地在夜里偷过。守夜者是不逊的;同时
    不逊地拿着他的号角。
    睡眠绝不是一种容易的艺术:必须有整个昼间的清醒,才有夜间的熟眠。
    每日你必得克制你自己十次:这引起健全的疲倦,这是灵魂的麻醉剂。
    每日你必得舒散你自己十次;因为克制自己是痛苦的,不舒散自己的人就不能安睡。
    每天你必得发现十条真理;否则你会在夜间寻求真理,你的灵魂会是饥饿的。
    每天你必得开怀大笑十次;否则胃,这个苦恼之父,会在夜间扰乱你。
    很少人知道这个:但是一个人为着要有熟眠,须有一切的道德。我会犯伪证罪吗?我将
    犯奸吗?
    我会贪想我邻人的使婢吗?这一切都与安眠不甚调和的。
    纵令你有了一切道德,你还得知道一件事:合时宜地遣道德去睡眠。
    你须使它们不致互相争执,那些小爱宠!不为着你争执,你这不幸者!
    服从上帝,亲睦邻人:安睡的条件如此。同时也与邻人的魔鬼和协!否则它会在夜间来
    追附你。
    敬重统治者而信服他们,便是跛足的统治者,也得这样!安睡的条件如此。权力高兴用
    跛足走路,我有什么办法想吗?
    凡是牵引羊群往最绿的草地去的,我总认为是最好的牧者:这样,才与安眠调和。
    我不要许多荣誉或大财富,这是自讨烦恼。但是没有美誉与小财富的人是不能安睡的。
    我宁愿选择一个窄狭的友群,而不要一个恶劣的;但是他们必得按时来而按时去。这
    样,才与安睡调和。
    我对于痴子也感受很大的兴趣:他们促进睡眠。当人们承认他们有理由的时候,他们是
    很快乐的。
    这样,有德者的昼间便过去了。当夜间来到时,我切不召唤睡眠。睡眠这一切道德的主
    人,是不愿被召唤的!
    但是我反省着日间所做所想的事。我反刍着,我忍耐如牛地自问你的十次自克是什么?
    十次舒散,十条真理与十次使我开心的大笑是什么?
    我反省着,在这四十人思念的摇篮里摇荡着。忽然睡眠这道德的主人,这不奉召者,竟
    抓着了我。
    睡眠轻轻敲着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就沉重起来。睡眠接触着我的口,我的口就张大着。
    真的,它用轻悄的脚步,溜到我身上来,这最亲爱的偷儿,它偷去了我的思虑:我痴笨
    地站着,如这书案一样。但是我站不多时,就已经倒下去了。”

    ——查拉斯图拉听完了智者这些话,他心里暗笑起来:一线光明在他心里破晓。他向自己的心如是说:

    “这智者的四十个思念,颇有些傻劲:但是我相信他是善于睡眠的。
    谁是住在这智者旁边的是有幸福的!这种睡眠是传染的,虽隔着一层厚墙,也会传染。
    他的讲座放射出一种魔力。这些少年们来听这道德的说教者,不是白费时间的。
    他的智慧告诉我们:为着夜间的安睡,必须有昼间的清醒。真的,如果生命原无意义,
    而我不得不选择一个谬论时,那么,我觉得这是一个最值得选择的谬论了。
    现在我知道从前人们找寻道德的教师时,人们所追求的是什么了。人们所追求的,是安睡与麻醉性的道德。
    一切被称颂的讲座智者之智慧,只是无梦的安眠:他们不知道生命还有其他的更妙的意义。
    这种道德的说教者,现在还存在几个;但那几个都不如眼前这个诚实:不过他们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他们站不多时,就已经倒去下了。
    这些昏昏欲睡的人们被祝福;因他们立刻熟睡了。”——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遁世者

    从前,查拉斯图拉也曾如遁世者一样,把他的幻想抛掷到人类以外去。那时候我觉得世界是一个受苦受难的上帝之作品。
    那时候我觉得世界是一个上帝之幻梦与奇想;一个神圣的不自足者放在眼睛前的彩色的烟雾。
    善恶,苦乐与我你,——我觉得都是创造者眼睛前的彩色的烟雾。创造者不愿再看见自
    己,——于是他创造了世界。
    受苦的人能够不看见自己的痛楚而忘却了自己,这于他是一种陶醉的快乐。从前,世界
    对于我也曾是陶醉的快乐与自我的遗忘。
    这世界,这永不完美的、一个永恒的矛盾的略似的形象——它的不完全的创造者的一种
    陶醉的快乐;——从前我曾觉得世界是这样。
    所以我也曾如遁世者一样,把我的幻想抛掷到人类以外去。但是真正抛掷到人类以外去
    了吗?
    唉,兄弟们,我创造的这个上帝,如其他神们一样,是人类的作品与人造的疯狂!
    他也是人,而且只是一个“人”与一个“我”的可怜的一部分罢了:他是从我自己的灰
    与火焰里走出来的幻影,真的!他不是从天外飞来的!
    兄弟们,以后便如何呢?我克服了痛苦着的我;我把我自己的灰搬上山去;我给自己发
    明了一种更光明的火焰。看罢!那幻影便离我远遁了!
    现在,相信这样的幻影,对于新愈者是痛苦与侮辱;对于我是恶运与羞屈。我向遁世者
    如是说。
    痛苦与无能——它们制造了别的世界和这短期的幸福之狂,只有痛苦最深的人才能体验
    到。
    疲倦想以一跃,致命的一跃,达到最后的终结;可怜的无知的它,也不愿再有意志:于
    是它创造了神们与别的世界。
    相信我,兄弟们!这是肉体对于肉体的失望,——它用迷路的精神之手指,沿着最后的
    墙壁摸索着。
    相信我,兄弟们!这是肉体对于大地的失望,——它听到存在之肚皮向它说话。
    于是它把头穿过最后的墙,伸出去,不仅是头——它想整个地到“彼岸的世界”去。
    但这“彼岸的世界”是无人性的非人性的,是一个无上的空虚;它深藏着,不给人类看
    见;存在的肚皮如果不是用人的身份,便不向人说话。
    真的,证明存在,或使它发言,是很难的。但是,告诉我,兄弟们,你不觉得最奇特的
    事情,便是已经被证明最好的事情吗?
    是的,这个“我”,这个有创造性,有意志而给一切以衡量与价值的“我”,它的矛盾
    与混乱,便最忠诚肯定了它自己的存在。

    这个“我”这最忠诚的存在,便是当它沉思时,狂热时,或用断翼低飞时,也谈着肉体,还需要着肉体。

    这个“我”时时学着忠诚地说话;它愈学,愈能找到赞颂肉体与大地的字句。

    我的“我”教我一种新的高傲,而我又教给人们:莫再把头藏在天物之沙里,自由地,戴着这地上的头,这创造大地之意义的头罢!

    我教人类一个新的意志:意识地遵循着人类无心地走过的路,肯定这条路是好的,而莫像病人与将死者一样悄悄地离开了它!

    病人与将死者蔑视肉体与大地,发明一些天物与赎罪之血点;但是,这甜而致死的毒药,他们还是取自肉体与大地!

    他们想从不幸中自救,而星球却太远了。于是他们叹息着:“不幸呵,为什么没有天路,使我们可以偷到另一生命里和另一幸福里呢!”——于是他们发明了一些诡计与血之小饮料!

    他们自以为脱离了肉体与大地,这些忘恩的。谁给他们脱离时的痉挛与奇欢呢?还是他们的肉体与大地呢!
    查拉斯图拉对于病人是宽厚的。真的,他不因为他们的自慰的方式,或他们的忘恩负义
    而恼怒。让他们痊愈了,超越了自己,给自己一个高等的身体罢!
    查拉斯图拉对于新愈者,也是宽厚的。他不因为他们留恋于失去的幻想,半夜起来巡礼
    他的上帝的坟墓而恼怒;我认为这些新愈者的眼泪,是一种疾与身体的一种病态溺于梦想而
    希求着上帝的人,很多是病态的;他们毒恨求知者与最幼的道德:那便是诚实。
    他们常常后顾已过去的黑暗时候:自然,那时候的疯狂与信仰,都是不同的。理智的昏
    乱便认为是上帝之道,疑惑便是罪恶。
    我十分清楚这些像上帝的人:他们要别人相信他们,而疑惑便是罪恶。我也十分知道他们自己最相信的是什么。
    那真不是什么另一世界或赎罪之血点:他们最相信的是肉体;他们把自己的肉体视为绝对之物。
    不过他们仍认为肉体是一个病物:很愿意脱去了这躯壳。
    所以,他们倾听死亡之说教者,而他们演说着另一世界。
    兄弟们,倾听着健康的肉体的呼声罢:那是一个较忠诚较纯洁的呼声。
    健康,完善而方正的肉体,说话当然更忠诚些,更纯洁些;而它谈着大地的意义。——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第二卷

    肉体的轻蔑者

    我有几句话,要说给肉体的轻蔑者知道。我并不要他们变换什么学与教的方法,我只要他们向他们自己的肉体告别,——而成为哑巴。
    “我是肉体与灵魂。”——小孩如是说。为什么他们不也作如是观呢?
    但是,醒悟者自觉者却说:“我整个地是肉体,而不是其他什么;灵魂是肉体某一部分
    的名称。”
    肉体是一个大理智,一个单一意义的复体,同时是战争与和平,羊群与牧者。
    我的兄弟,你的小理智——被你称为“精神”的,是你的肉体的工具,你的大理智的小
    工具与小玩物。
    你常说着“我”而以这个字自豪,但是更伟大的——而你不愿相信——是你的肉体和它
    的大理智:它不言“我”,而实行“我”。
    一切五官所感受的,精神所认知的,本身都没有目的。但是,感觉与精神想使你相信它
    们是成物之目的:它们是如此虚荣的。
    感觉与精神不过是工具与玩物:它们的后面,“自己”存在着。“自己”也使用感觉的
    眼睛与精神的耳朵。
    “自己”常常谛听而寻找着:它较量着克服着而破坏着。
    它统治着。也是“我”的主人。
    我的兄弟,在你思想与感情之后,立着一个强大的主宰,未被认识的哲人,——那就是
    “自己”,它住在你的肉体里,它即是你的肉体。
    你肉体里的理智多于你的最高智慧中的理智。谁知道到底为什么你的肉体需要你的最高
    智慧呢?
    你的“自己”笑着你的“我”与它的骄傲的跳跃。谁知道到底为什么你的肉体需要你的
    最高智慧呢?
    你的“自己”笑着你的“我”与它的骄傲的跳跃。“这些思想的跳跃与飞驰对于我是什
    么呢?”“自己”自语道。“都只是达到我的目的的旁径罢了。我是‘我’的极限,也是
    ‘我’的一切观念的提示者。”
    “自己”向“我”说:“品尝一点痛苦罢!”于是“我”便痛苦起来,而想如何免除痛
    苦。——它必为这个目的而思考。
    “自己”向“我”说:“品尝一点快乐罢。”于是“我”便快乐起来,而想如何常享快
    乐。——它必为这个目的而思考。
    我想向肉体的轻蔑者说几句话。让他们轻蔑肉体罢!这正是他们对于肉体的尊敬。谁创
    造了尊敬与轻蔑,价值与意志呢?
    这创造性的“自己”,为自己创造了尊敬与轻蔑,欢乐与痛苦。创造性的肉体为自己创
    造了精神,作为它的意志之手。
    你们这些肉体的轻蔑者,便在你们的疯狂与轻蔑中,你们也是为你们的“自己”服务。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自己”愿意毁灭而逃避生命。
    它已不能做它所最愿做的事:——创造高于自己之物。
    这才是它最强烈最热诚的希望。
    但是,现在已是过迟:——所以你们这些肉体的轻蔑者呵,你们的“自己”愿意毁灭。
    因为你们的“自己”愿意毁灭,所以你们成为肉体的轻蔑者!你们不能创造高出于你们
    之物。
    你们怨恨生命与大地,但是一种不自觉的妒忌,显露在你们邪射的轻蔑的目光里。
    肉体的轻蔑者,我不会蹈你们的覆辙!你们决不是我的达到超人的桥梁!——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快乐与热情

    我的兄弟,如果你有一种道德,而它是你的特有的道德时,你切不可和其他任何人共有
    着它。
    自然,你想赐予它一个佳名,而抚爱它;你想提提它的耳朵,和它游戏。
    但是,看罢!一旦它取得了你给它的名字,而群众都共有着它的时候,那么,你会因这
    道德而成为群众与常人之一!
    你毋宁应该说:“这使我灵魂又愁又甜的东西,是不可言喻的;这使我内心饥饿的是无
    名的。”
    使你的道德高贵得不容许亲昵的称谓罢:如果你须读到它,你不必害羞,你无妨期期艾
    艾地说。
    你可以吃吃地说:“这是我所珍爱的善,它极使我喜悦,我所需要的善正是如此。
    我需要它,不是因为它是上帝的法律,或是人类的规条,或是人类的必需:它绝不是导
    往另一世界或天堂的指南。
    我爱它是地上的道德:它的智慧不多,而理智更少。
    但是这鸟儿在我旁边建筑了他的巢:所以我温柔地爱它——现在它在我家里,孵着金
    卵。”
    你应当这样期期艾艾地谈说与赞颂你的道德。
    从前你有许多热情,而你称它们为恶。但是现在你只有你的道德,它们是从热情里诞生
    的。
    你曾把你最高的目的放在这些热情里:所以它们变成了你的道德与快乐。
    你纵属于多怒者的,肉欲者的,溺信者的,或睚眦必报者的族类:
    当你的一切热情,终于会变成道德;你的一切魔鬼,终于变成天使。
    从前你的地窖里有许多野犬;但是现在它们变成了鸟儿与美好的歌唱者。
    你用你的毒药制出了你的止痛剂;你曾挤出痛苦之牛的乳汁,——现在你饮着这甜香的
    液体。
    你身上不会再诞生恶,除非是多种道德之争斗,所产生的恶。
    我的兄弟,你如果是幸运的,你只须有一种道德,而不多于一种罢:这样,你过桥更容
    易些。
    能有多种道德是一件漂亮的事,但是那是一个较难忍受的命运;很多人,因为不堪作多
    种道德之战场,跑到沙漠里去自杀。
    我的兄弟,战争是恶吗?这是必要的恶;妒忌,毁谤与不信任,在你的多种道德中也是
    必要的。
    看罢!什么是每种道德所最贪求的事呢:它要你整个的精神做他的先驱,它需要你在爱
    憎与怒里的全部力量。
    道德互相妒忌,而妒忌是可怕的。多种道德都可以因妒忌而死灭。
    为妒忌之火焰所包围的人,像蝎一样,终于以毒针转向自己。
    唉,我的兄弟,你从不曾看见一个道德之自谤与自杀吗?
    人类是应当被超越的:所以你应当珍爱你的道德:——因为你可以因它而死灭。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苍白的罪犯

    你们这些法官和祭司们,在牺牲没俯首以前,你们当然不愿意杀戮罢?看呵!这苍白的
    罪犯俯首了:他眼睛里显露着他的大轻蔑。
    “我的‘我’是应当被超越的:我的‘我’便是我对于人类的大轻蔑。”罪犯的眼睛如
    是说。
    这是他的至高无上的时刻,他的自我审判的时刻。莫让这高举着的人再降到他的低下的
    地位去罢!
    这样因自己而痛苦的人,除了速死而外是无法得救的。
    啊,法官啊,你们的杀人应当由于哀矜而不由于报复;你们杀人时还得留心替生命辩护。
    你们仅与被你们杀死的人讲和是不够的。让你们的悲哀成为对于超人的爱罢:这样,你
    们才合法化了你们自己的不死!
    你们只当称他是“仇敌”而不是“恶徒”;你们只当称他是“病者”而不是“流氓”;
    你们只当称他是“疯子”而不是“罪孽者”。
    你,赤色的法官,如果你把你思想过的事高声说出来:大家会如是叫道:“除却这秽物
    与毒液罢!”
    但是思想与行为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行为的意象又是另一件相异的东西。因果之轮不
    在它们中间旋转。
    一个意象使这苍白的人脸色灰败。当他犯罪时,他很有犯罪的能耐:可是完成以后,他
    反不能忍受这犯罪意象了。
    他永远把自己当成独一行为的完成者。我称这个为疯狂:
    在他身上特例变成了原则。
    一条粉线可以使鸡儿迷惑;这罪犯的一击,迷惑了他可怜的理智——我称这个为事后的
    疯狂。
    听罢,法官啊!另外还有一种疯狂:而那是事前的。唉!
    你们还不曾深深地透视这个灵魂呢!
    赤色的法官如是说:“为什么这罪犯杀了人呢?他想抢掠。”但是,我告诉你们,他的
    灵魂需要血,而全不是想抢掠:
    他渴求着刀之祝福。
    但是他可怜的理智,不了解这种疯狂,而决定了他的行为。“血又有何价值呢?”他
    说;“你不趁着机会至少抢掠一下吗?报复一下吗?”
    他听信了他可怜的理智:他的语句如铅似地悬在他身上;——于是他杀人时,也抢掠
    了。他不愿因自己的疯狂而怀羞。
    现在他的过失之铅又重压在他身上,他的可怜的理智又如此地麻木,瘫痪而沉重。
    他只要能摇摇头,他的重负便会滚下来,但是谁摇这个头呢?
    这个人是什么?他是疾病的集团;这些疾病凭藉他的精神在世界上伸长着:它们想在那
    里寻找赃物。
    这个人是什么?是一串互扭着的从不和睦的野蛇,——
    所以它们四出在世界上找寻赃物。
    看这个可怜的躯壳吧!它的许多痛苦与希望,它可怜的灵魂尝试去了解它们。它的灵魂
    以为那就是犯罪的快乐与焦急,想取得刀之祝福的。
    现在,患病的人都被当今的恶所袭击:他想用致他于痛苦之物,也使别人痛苦。但从前
    曾有过别的时代,别的善恶。
    从前,疑惑与个人的野心都是罪恶。那时候,病者变成异教徒与巫者:他们如异教徒与
    巫者一样,使自己痛苦,又使别人痛苦。
    我知道你们不愿听从我:你们以为这会对于你们中间的善良者有害,但是你们所谓善良
    者于我何有呢!
    你们所谓善良者,有许多使我生厌之物;但那并不是他们的恶。我只愿他们会有一种疯
    狂,使他们如这苍白的罪犯似地死灭!
    真的,我愿他们的疯狂便是真理、忠信、或正义;但是他们有他们的道德,那便是在可
    怜的自满中求得长生。
    “我是河边的栏杆;谁能扶我的,便扶我罢!我不是你们的拐杖。——”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诵读与写作

    一切写作之物,我只喜爱作者用自己的心血写成的。用你的心血写作罢:你将知道心血
    便是精神。
    别人的心血是不易了解的:我恨一切以诵读为消遣的人。
    深知读者的人,不会再给读者写作。这样的读者再有一世纪,——精神也会腐臭了。
    让每个人都有读书的权利,不仅最后会损害了写作,连思想也会被损害的。
    从前精神便是上帝,接着变成了人,现在他变成了群众。
    谁用心血写作格言,他是不愿被人们诵读的,而是给人们默记的。
    从这个峰巅到那个峰巅是两山间最短的距离;但是你必须有长腿,才能取道于此。格言
    应当是山之峰巅;而听受这些格言的人,应当是伟大高强的。
    轻快而纯洁的空气,随时可有的危险,精神里充满着快乐的恶:这一切都互相调和。
    我愿意魔鬼围绕着我,因为我是勇敢的。勇敢驱逐鬼魅而自制许多魔鬼,——勇敢需要
    笑。
    我的感觉不再和你们的相同:我笑我下面那块云的乌黑与笨重,——只是那却是你们的
    激起风暴的暗云。
    你们希望高举时,你们仰望着。我却俯视着,因为我在高处。
    你们中间谁能又笑又在高处呢?
    站在最高山上的人,笑看着戏台上生命里的一切真假悲剧。
    不顾忌的,轻蔑的,暴虐的,——智慧教我们如是:智慧是一个妇人,只爱一个战士。
    你们向我说:“生命是难于忍受的。”那么,你们为什么晨倨而夜恭呢?
    生命是难于忍受的:那么,不要做那荏弱的样子罢!我们都是载着重负的雄驴,牝驴。
    我们和那在一颗露珠的重压之下而颤栗着的玫瑰苞儿,有什么同点呢?
    这是不错的:我们之爱生命,并不是因为我们惯于生命,而是贯于爱。
    爱里总有疯狂的成分。但是同样的疯狂里总有理智的成分。
    在我这爱生命者看来,我觉得蝴蝶,肥皂泡和一切在人间的与它们相似之物,最了解幸
    福。
    当查拉斯图拉看见这些轻狂、美丽而好动的小灵魂,他便要流泪而歌唱起来。
    我只能信仰一个会跳舞的上帝。
    当我看见我的恶魔,我觉得他安详,精细,深沉而像煞有介事的;这是严重的精神:—
    —万物都因它倒下。
    我们杀人不用愤怒,而用笑。前进,让我们杀了这严重的精神罢!

    我学会了走路:以后我便让自己跑起来。我学会了飞:以后我便不须先被推挽而更换位
    置。
    现在我轻了,我飞起来;我看见我在我自己的上面。一个上帝在我身上跳舞。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山上的树

    查拉斯图拉发现一个少年总是回避他。某晚,他往彩牛城边的高山上去散步,吓,他看
    见这少年靠着树坐着,疲乏的目光望着深谷。查拉斯图拉抱着这少年倚坐的那棵树说:
    “如果我想用手去摇撼这棵树,我不能够。
    但是,我们不能看见的风,却随意地摇撼它弯屈它。同样地,我们也被不能看见的手所
    弯屈所摇撼。”
    这少年突然地立起,他说:“我听到查拉斯图拉说话了,我正想着他!”查拉斯图拉答:
    “你为什么惊怕呢?——人与树是一样的。
    他越想向光明的高处生长,他的根便越深深地伸入土里,黑暗的深处去,——伸入恶里
    去。”
    “是的,伸入恶里去!”少年喊叫起来。“你如何能够发现我的灵魂呢?”
    查拉斯图拉微笑地说:“许多灵魂,除非先被制造了,是永不会被发现的。”
    “是的,伸入恶里去!”这少年又喊叫起来。
    “你说的全是真理,查拉斯图拉。自从我想升往高处去,我对自己便无信心,也无人信
    任我;——这是何故呢?轻蔑那想升高的人。他到底想在高处做什么呢?
    我如何地自惭于我的升高与我的碰跌呵!我如何地讥讪我的急喘呵!我如何地恨那飞着
    的呵!当我在高处我是如何地疲倦呵!”
    于是少年沉默下来。查拉斯图拉看着他俩旁边那棵树如是说:
    “这树独自在山上高大起来;它在人与兽之上成长着。
    如果它想说话,任何人不能了解它,它长得太高了。
    于是它等候着,等候着——等候什么呢?它住得太靠近云座了:它或许等候雷火第一击
    罢?”
    查拉斯图拉说完以后,这少年作激烈的手势叫道:“是的,查拉斯图拉,你说的全是真
    理。我之想达到高处,只是渴求我自己的没落,而你便是我等候的雷火之一击!你看我罢,
    自从你来到这里以后,我成了什么?这是对于你的妒忌杀了我!”——少年如是说,而痛哭
    起来。查拉斯图拉用臂挽住他的腰,把他牵走。
    他俩并肩地走了几分钟,查拉斯图拉又如是说:
    “我心痛极了。你的目光诉说着你所冒的危险比你的语言还清楚些。
    你还是不自由的;你仍找寻着自由。你的找寻使你如梦游者似地清醒。
    你想往自由的高处去,你的灵魂渴求着星球。但是你的恶劣的本能也热望着自由。
    你的野犬也想解放自己;当你的精神尝试开狱门时,它们在地窖里欢叫着。
    在我看来,你还是一个幻想着自由的囚犯:唉!这种囚犯之灵魂,变成机智的,同时变
    成狡狯的恶劣的。
    精神自由了的人,还得净化自己。在他心里还有许多禁锢和泥垢;你的眼睛也得变成纯
    洁的。
    是的,我知道你的危险。但是凭着我的爱与希望,我请求你:莫抛弃你的爱与你的希望
    罢!
    你还觉得你自己高贵,便是恨你,用恶意的目光看你的人,也认为你高贵。你得知道:
    无论何人总把一个高贵的人当成一个阻碍物。
    高贵的人也是善良者之阻碍物:虽然善良者也称他善良,那只是把他丢放在旁边。
    高贵的人想创造新事物与新道德。善良的人们却需要旧事物,保存旧事物。
    高贵的人之危险,不是他会变成善良者,而是他会变成无耻者,讥讪者,破坏者。
    唉!我曾知道许多高贵的人,失去了他们最高的希望。于是他们毁谤一切高贵的希望。
    于是他们无耻地生活于短促的快乐上,他们没有隔夜的计划。
    ‘精神也是一种淫乐。’——他们如是说。于是他们的精神自折断了翼:他们现在爬
    着,弄脏一切他们咬吃之物。
    从前他们想成英雄;现在他们仅是享乐者。英雄这观念使他们痛苦惧怕。
    但是凭着我的爱与希望,我请求你:莫抛弃你灵魂里的英雄罢!神圣化你最高的希望
    罢!”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死亡的说教者

    有些人是死亡的说教者,同时世界上充满着那些应当被劝告抛弃生命的人。
    世间充满着多余的人;生命已被过剩的人所损害。让人们用“永生”的饵,引着他们离
    去这个生命罢!
    黄袍者或黑袍者:人们这样称呼这些死亡的说教者。但是我将使你们看到他们的别种颜
    色。
    他们中间之最可怕的,包藏着兽心。除开肉欲或自残外,别无所择。便是他们的肉欲还
    是自残。
    这些可怕的生物,还不会变成人类:让他们作厌恶生命之说教罢!让他们离去罢!
    他们是灵魂的痨病者:刚才呱呱堕地,便已开始死亡,他们希求的是厌倦与放弃的学说。
    他们愿意死亡,我们正应当赞成他们的主张!我们切不要复活死者,或损坏了这些活着
    的棺材。
    如果他们遇见一个病者,或一个老人,甚至于一个尸体,他们立刻说:“生命是被推翻
    了!”
    但是被推翻的是他们自己,和他们的仅看见生存之一方面的眼睛。
    他们生活在浓厚的忧郁中,贪着致命的小冒险:他们咬紧牙齿这样等候着。
    或者,他们向糖果伸手,却笑自己的孩子气:他们把生命悬在一片草上,但他们却笑自
    己还悬在那上面。
    他们的智慧说:“还活着的人是疯狂者;然而我们正是那种疯狂者!这是生命中最大的
    疯狂!”
    “生命只是痛苦!”——别的人如是说,而这并不是诳语:那么,你们设法停止生活
    罢!你们停止只是痛苦的生活罢!
    而这是你们的道德的教训:“你应当自杀!你应当把你自己偷去——”
    “淫乐便是罪恶。”——第一批死亡的说教者说。——
    “让我们回避罢,不要生育孩子罢!”
    “生育是劳苦的。”——第二批说。——“为什么还生育呢?人们只生育一些不幸
    者!”这一批人也是死亡的说教者。
    “怜悯是必要的,”——第三批说。“取去我的所有物罢!
    取去我的本身罢?我与生命的联系将愈少些。”
    如果他们彻底地是怜悯者,他们会使邻人也厌恶生命。为恶——那将是他们的真善。
    但是他们想抛弃生命;如果他们的链索与礼物,更紧地系住了别人,他们怎会顾及
    呢!——
    而你们,你们的生命是焦灼与苦工:你们不曾疲倦于生命吗?你们不是已经成熟得可以
    接受死亡的说教了吗?
    你们都喜爱苦工与一切迅捷而新奇之物,——你们对于生命的忍受已经够了,你们的勤
    劳只是一个自忘的逃遁与意志。
    如果你们对生命有信仰些,你们便不会自弃于当前一刹那。但是你们的内在价值不够,
    所以你们不能等候,——甚至于也不能偷懒!
    死亡的说教者的声音到处喧哗着,世界充满着那种应当被劝告就死的人。
    或者说世界充满着那种应当被劝告寻求“永生”的人,这于我只是一件事,——只要他
    们快些走!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战争与战士

    我们不愿意我们最好的仇敌姑息我们,也不愿意我们由衷地热爱着的人们姑息我们。所
    以,让我告诉你们真话罢!
    作战的兄弟们!我从心之深处爱你们。我是,我一向是你们的同伴;我也是你们的最好
    的仇敌。所以,让我告诉你们真话罢!
    我不茫然于你们心里的怨恨与妒忌。你们并不是伟大得不知道怨恨妒忌。所以,你们伟
    大些,莫以这个为可羞罢!
    如果你们不能做知识的圣哲,至少做知识的战士罢。知识的战士是这种神圣性的伴侣与
    先驱。
    我看到很多的兵;让我看到很多的战士罢!他们的穿著被称为制服。他们蕴藏在内的,
    该不是“制服”似地一律罢!
    你们应当是那些时时用眼睛寻找仇敌的人,——寻找着你们的仇敌。你们中间的一部分
    人,应当第一眼就表示怨恨。
    你们应当寻找你们的仇敌;你们应当作战,为着你们的思想作战!如果你们的思想被克
    服了,但是你们的忠诚仍当大呼胜利!
    你们应当爱和平为未来战争的一种手段。你们应当爱短期的和平甚于长期的和平。
    我不忠告你们工作,只忠告你们争斗。我不忠告你们和平,只忠告你们胜利。让你们的
    工作是一个争斗,而你们的和平是一个胜利罢!
    你们说好的主张神圣化战争吗?我告诉你们:你们的勇敢,而不是你们的怜悯,救了许
    多牺牲者。
    “什么是好的?”你们问。勇敢是好的。让小女孩子们说:
    “美丽而又动人的才是好的。”
    人们指斥你们无心肠;但是你们的心是真实的,而我爱你们那热诚之羞怯。你们为着你
    们的大潮流而害羞,别人却为着他们的回浪而害羞。
    你们丑吗?兄弟们!就算丑罢!用光荣这丑恶之外套包裹着你们罢!
    当你们的灵魂变伟大了,它也变成为高傲的。你们的崇高之中,有恶。我知道你们。
    高傲者与软弱者在恶里遇着。但是他们不互相了解。我知道你们。
    你们的仇敌应当是可恨的,而不是可轻蔑的。你们应当以仇敌自豪:于是仇敌的成功,
    也是你们的成功。
    反抗,——这是奴隶之可贵处。你们的可贵之处,却是服从,让你们的命令也是服从罢!
    一个好的战士,不喜欢“我要”,而喜欢“你应”。一切你们喜爱之物,你们应当先让
    别人命令了给你们。
    让你们的对于生命的爱,是你们的对于最高希望的爱罢:
    让你们的最高希望是生命之最高理想罢!
    但是,你们的最高理想,我命令你们罢,——就是这个:人类是应当被超越的。
    所以,度着你们的服从与战斗的生活罢!长命又有何意义!哪个战士愿被怜惜呢!
    我不怜惜你们,作战的兄弟们,我从心之深处爱你们!——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新偶像

    兄弟们,别的地方现在还有民族与人群,但这决不是我们这里:我们这里只有国家。
    国家?这是什么?伸长你们的耳朵罢!我将告诉你们:民族怎样死灭的。
    国家是冷酷的怪物中之最冷酷者。他冷酷地说谎;这便是从他口里爬出来的诳语:
    “我,国家,便是民族。”
    这是一个诳语!凡创造民族而给他们高悬了一个信仰与一个爱的,是创造者;这样,他
    们为生命服务。
    凡给大多数人埋设陷阱,而称这些陷阱为国家的,是破坏者:他们给民族高悬了一把刀
    与各种肉欲。
    凡是还有民族的地方,国家是不存在的。他们厌弃国家如一个不祥的人,如一种违反习
    惯与法律的罪恶。
    我给你们这个标记:每个民族自有它的特殊的善恶之语言:他们邻族不能了解。每个民
    族从它的习惯与法律里自制了它的语言。
    但是国家用各种善恶之语言说谎;它的话都是诳语:它的一切来自偷窃。
    并且它的一切,都是假的;咬人的它,用偷来的牙齿咬着。它的内脏也是虚伪的。
    善恶之语言的混杂:我给你们这个,做国家的标记。真的,这个标记所指示的是死亡之
    意志!真的,它招引死亡之说教者!
    多余的人充塞着世间:国家是为这些多余的人而发明的!看它如何吸收着多余的人啊!
    如何地吞食,咀嚼而消化他们呵!
    “世界上没有伟大于我的:我是上帝发令的手指。”——这怪物如是嗥着。跪拜在地下的,不仅是长耳短视的人!

    唉!对于你们,你们这些伟大的灵魂呵,它也向你们低说着它的怕人的诳语!唉!它猜出了这些自愿消费的富有的心!
    真的,它猜透了你们,你们这些旧上帝之胜利者!过去的争斗使你疲倦了,现在你的疲倦投效于新偶像。
    它正想找英雄与荣誉的人做它的左右,这新偶像!它爱取暖于良心的太阳里——这冷酷的怪物!
    如果你们愿意崇拜它,它愿意什么都给你们,这新偶像!
    如是,它买到了你们的道德之光耀与你们的高傲的目光。
    你们将被用作饵,去钓骗那些多余的人!是的,它发明了一个毒计,一个死亡之马,配着神誉之鞍鞯叮当作响!
    是的,它决定了许多人的死亡,一种自夸为生命的死亡:
    真的,对于死亡的说教者,这是一个莫大的劳绩!
    我认出国家是善人恶人都吃毒药的地方;国家是善人恶人都自趋灭亡的地方;国家是大
    众的慢性的自杀,——被称为“生命”的地方。
    看这些多余的人罢!他们偷窃了发明者的工作与智者的宝物:他们称这种偷窃为文
    明。——但是一切遇到他们,都会变成疾病与祸害!
    看这些多余的人罢!他们总是病着;他们吐着他们的肝液,而称这个为报纸。他们自相
    吞食,却不能互相消化。
    看这些多余的人罢!他们愈聚积财物,但因此愈穷些。他们渴求着权力,尤其是权力之
    柄和多量的钱,这些无能者!
    看他们爬行罢!这些敏捷的猴子!他们互相攀登,而在泥土的深坑中,互相推挤着。
    他们都想走近皇座:这是他们的疯狂,——似乎幸福坐在那里!其实坐在皇座上的常常
    是泥土,——皇座也常常在泥土里。
    我觉得他们是一些疯人,爬行的猴子与患昏热者。他们的偶像,那冷酷的怪物,已经腐
    臭了;他们这些偶像之崇拜者,也已经腐臭了。
    兄弟们,你们愿意在他们血口之呼气里和肉欲里窒息吗?
    毋宁破窗而跳出去罢!
    回避恶臭罢!远离了多余的人的偶像崇拜罢!
    回避恶臭罢!远离了这些人肉牺牲的烟雾罢!
    现在,伟大的灵魂还可以在大地上发现自由的生活。现在还有许多地方,隐士们可以独
    自地或结伴地潜藏着。在那里,沉默的海的气息吹着。
    伟大的灵魂还可以享受自由的生活。真的,一个人的占有物愈少,他也被占有得少些:
    轻度的贫乏是被祝福的!
    国家消灭了的地方,必要的人才开始存在;必要的人的歌唱,那独一无二的妙曲,才能
    开始。
    国家消灭了的地方,——看罢,兄弟们!你不看见彩虹与超人之桥吗?——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市场之蝇

    朋友,逃到你的孤独里去吧!我看出你因为大人物的喧闹而昏惑,因为小人们的针刺而
    受伤了。
    森林与岩石知道庄严地沉默地陪伴着你。再学那你所素爱的长臂的大树吧:它无言地俯
    在海上倾听着。
    市场开始于孤独停止的地方;市场开始的地方,也开始了大优伶之喧闹与毒蝇之营营。
    在世界上,便是至善之物,如果没有表演者,也不会被重视;群众尊称这些表演者为大
    人物。
    群众不了解何谓伟大,这不啻说他们不了解何谓创造。但他们对于一切大事业的表演者
    与优伶,却很能赏识。
    世界围着新价值之发明者而旋转:——它无形地旋转着。群众与荣誉却围着优伶而旋
    转:世界如是进行着。
    优伶也有精神,却没有精神的自觉。他相信使他获得最好效果的一切,——和使别人信
    任他的一切!
    明天他将有一个新的信仰,后天一个更新的信仰。他像群众一样,知觉很敏锐,性情不
    很稳定。
    颠倒是非,——这是他所谓证明。使人昏眩,——这是他所谓说服。他认为血是一切论
    据之最强者。
    一个真理,如果只能悄悄地诉诸聪耳,他认为是诳语与空话。真的,他只相信在世间闹
    得很响的上帝!
    市场上充满着像煞有介事的丑角,——而群众正以这些大人物自眩:视他们为当今的主
    人。
    但是,时间紧逼着他们:所以他们又紧逼着你。他们要你说出“然”或“否”。唉!你
    想把你的椅子放在然否之间吗?
    啊,真理之情人,不要妒忌这些绝对而忙迫的人罢!真理还从不曾挽过绝对者之臂呢。
    离去这些叫嚣的人,回到你的安全里去罢:只在市场上,一个人才会被“然”与“否”
    所牵系。
    深井的体认是很慢的:深井必须等候了很久,才知道坠在底下的是什么。
    一切伟大之物,总是远离了市场与荣誉才能发生:新价值之发明者总住在市场与荣誉很远的地方。
    朋友,逃吧,逃到你的孤独里去吧:我看出你全身为毒蝇所伤害。逃到强暴的风吹着的地方去罢!
    逃到你的孤独里去吧!你的生活太接近小物件与可怜虫了。在他们的不可见的报复之前
    逃去了罢!他们只想向你报仇呢。
    不要伸手去抵抗他们!他们多于恒河沙数,而你的命运不是蝇拍。
    这些小物件与可怜虫是无数的;许多高耸的大厦,曾被雨点与恶草所倾毁。
    你不是石块,可是许多雨点已经滴穿了你。还有许多雨点将会砍分了你,粉碎了你。
    我看出你为毒蝇所疲扰;你身上许多地方伤破流血;然而高傲使你不屑于发怒。
    他们无顾忌地渴求着你的血;那是他们贫血的灵魂之需求,——他们无顾忌地螫咬。
    但是深沉的你,便是轻伤,也使你剧痛;而且当你还没被治好以前,这些毒物又爬上了
    你的手。
    我知道你太高傲了,不会杀死这些贪食者。但是你得当心;别让你被命定了来担受他们
    全部的毒恶!
    他们围绕着你营营地赞颂着:他们的赞颂只是对于你的烦扰。他们想亲近你的皮与血。
    他们阿谀你,如阿谀一个上帝或魔鬼;他们向你哀泣,如向一个上帝或魔鬼哀泣。多无
    聊!他们是一些阿谀者善哭者,而不是别的什么。
    他们对你常是和悦的。但是这是怯懦者的聪明。是的!怯懦者是机智的!
    他们用褊狭的灵魂,思索着你,——他们觉得你总是可疑的!凡令人三思之物,总是可疑的。
    他们因为你的一切道德而惩罚你。在他们的心的深处,他们只愿恕——你的过错。
    你的和善与正直使你说:“他们对于他们卑贱的生存是无辜的。”但是他们的褊狭的灵魂想:“一切伟大的生存是有罪的。”
    纵令你对他们和善,他们却自觉为你所轻蔑;他们以秘密的恶害来报答你的善行。
    你的沉默的高傲总是触忤他们的趣味:当你偶然谦卑得近乎轻佻时,他们便喜欢起来。
    我们从一个人看出了什么,我们同时使那东西在那人身上燃烧起来。所以远避了小人吧!
    他们在你前面,自觉渺小,他们的卑贱因为反抗你,而燃烧成为不可看见的报复。
    你不觉得当你走近他们的时候,他们便沉默起来吗?你不看出他们的力量离弃他们,如
    烟之离开将死的火吗?
    是的,朋友,你引起你的邻人们的良心上的自责:因为他们与你是不相配的。所以他们恨你而想吸你的血。
    你的邻人永是一些毒蝇;你的伟大——它应使他们更毒,更像蝇。
    朋友,逃到你的孤独里去罢!逃到那强暴的风吹着的孤独里去罢!你的命运不是一个蝇拍。——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禁欲

    我爱森林。城市里是不良于生活的;在那里,肉欲者太多了。
    跌在一个谋杀者的手里,不是比跌在一个肉欲的妇人的梦里好些吗?
    请看这些男子吧:他们的眼睛说明着这个,——他们不晓得大地上还有胜于享受一个妇
    人的事。
    他们的灵魂深处满着污泥;多不幸,他们的污泥也还有精神呢!
    让你们至少应当完全得如兽类一样罢!但是兽类也有天真。
    我忠告你们扑灭本能吗?我只忠告你们要保持本能之无邪。
    我忠告你们禁欲吗?禁欲对于一部分人是一种道德,对于另外许多人却几乎是一种罪恶。
    不错,后一种人是能自制的:但是肉欲之大妒忌地从他们的行事里反映出来。
    便是在他们的道德之顶点与冷静的灵魂里,这兽也附随着他们,而使之不安。
    当这肉欲之犬得不到一块肉时,它会如何地用善和爱的态度,讨乞一块精神呵!
    你们爱悲剧和一切伤心的事吗?但是我不能信任你们那肉欲之犬。
    我认为你们的眼睛太残酷,而你们肉欲地侦视着受苦者。
    你们的淫乐不是化装着而自称为怜悯吗?
    我给你们这个譬喻:欲驱逐魔鬼而入手于道的人,不在少数。
    如果禁欲引起痛苦,禁欲是应当被抛弃的;否则禁欲会变成地狱之路,——换言之,灵
    魂之污秽与肉欲。
    我说着不洁的事吗?我觉得这并不是最坏的事。
    求知者之不愿跃入真理之水里去,是因为真理之浅薄而不是因为真理之不洁。
    真的,许多人本质上就是贞恒的:他们的心较柔和些。他们比你们笑得好些,频繁些。
    他们也笑禁欲,他们问:“禁欲是什么?
    禁欲不是疯狂吗?但是这种疯狂来就我们,而不是我们去就它。
    我们把心与屋献给这客人:现在他住我们这里,——让他随心所欲地久留着罢!”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朋友

    “我身边总有一个人是多余的。”——隐士如是想。“总是一个,——这终会变成两个的!”
    我与我自己常在太热烈的会话中:假若没有一个朋友,我怎能忍受呢?
    朋友之于隐士,永远是一个第三者:第三者是阻碍两个人的会谈不致沉到深处的浮木。
    唉!隐士们的深处多了。所以他们希求一个朋友,时时引他们上升。
    我们信任别人的地方,正显示出我们愿自信而未能的地方。我们对于朋友的希求泄漏了
    我们的弱点。
    一个人常常用爱来越过妒忌。他常常进攻而自树仇敌,目的在隐匿自己的可中伤之处。
    “你至少做我的仇敌吧!”——真正的崇敬说,它不敢要求友谊。
    如果一个人需要朋友,他必须愿意为朋友作战:因之,为着作战,他必须具有做仇敌的
    能耐。
    我们应当敬重我们朋友身上的仇敌。你能十分接近你的朋友而毫不冒犯他吗?
    你的朋友应当是你的最好的仇敌。当你抵抗他时,你应当最接近他的心。
    你不愿意在你的朋友之前穿上衣服吗?你向你的朋友显露你的真相,算是对于他的崇敬
    吗?无怪他诅咒你坠入魔道去!
    谁不知隐匿自己,徒使别人憎怒:所以你们更应当畏惧裸体!是的,如果你们是神,你
    们便可以因穿衣服而羞惭。
    为着你的朋友,你愈装饰愈好:因为你应当是他的射向超人之箭与希望。
    你为着想认识你的朋友的真相,你曾看见过他睡觉时的形貌吗?他的形貌到底是怎样
    的?那是照在粗糙不完全的镜里的你自己的尊容。
    你曾看见过你的朋友睡觉吗?你因他那形貌而懊丧吗?
    啊,朋友,人类是应当被超越的。
    朋友应当是善于忖度而善于沉默的专家:你不必希望看见一切。你的梦应当把你的朋友
    醒着的行事告诉你。
    你的同情应当也是一个忖度:你才知道你的朋友愿否接受你的同情。也许他喜欢你的不
    动情的眼睛和板着面孔的漠视呢。
    对于朋友的同情应当被藏在一个可以折断牙齿的硬壳里;这样,它才充满着体贴与甜蜜。
    你能提供朋友以孤独与新鲜空气,面包与药品吗?许多人不能自除链索,却是朋友之救
    主。
    你是一个奴隶吗?那么,你不能做朋友。你是一个暴君吗?那么,你不能有朋友。
    很久以来,妇人身上藏着一个奴隶与一个暴君。所以妇人不解友谊:她只解爱情。
    在爱情里的妇人对于她不爱的一切常有偏见与盲断。便在妇人的自觉的爱情里,光明之
    旁,常有暴变,闪电与黑夜。
    妇人还不能了解友谊:他们永是猫儿,鸟儿。或者作最好的说法,是牝牛。

    妇人还不能了解友谊。但是,告诉我,你们这些男子,谁又了解友谊呢?
    呵!可怜的男子呵!诅咒你们灵魂的贫乏与贪吝吧!你们给朋友的,只是我给仇敌的;
    而我不因此更穷些。
    伙伴关系是有了;还须有友谊呢!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第三卷

    一千零一个目的

    查拉斯图拉曾看过许多地方许多民族:他发现了许多民族的善与恶。在世界上,查拉斯
    图拉没发现比善与恶更伟大些的权力。
    任何民族不判断价值,便不能生存;如果它要自存,它判断的标准,应当与邻族的不同。
    许多事物被此民族称为善的,彼民族却认为可耻而加以轻蔑:这是我发现的。我还发现
    在这里被斥为恶的,在那里却穿着荣誉之紫袍。
    一个人决不能了解他的邻人:他的灵魂常常因邻人之疯狂与恶劣而奇诧。
    一个价值表高悬在每个民族的上面。看吧!那是它的征克的纪录;看吧!那是它的权力
    意志的呼声。
    一切它觉得不易成功之物,是可赞颂的;必要的艰难的便是善;那稀少而最费力之物,
    能够拯救大不幸的,——便被称为神圣的。
    那使它统治,克服而光耀的,激起邻人的恐怖与妒忌的:它认为这物件是万物中的最高
    者最先者,万物之衡量与意义。
    真的,我的兄弟,你如果已经认清了一个民族的需要,土地、天空与四邻;你就会猜知
    它的胜利的原理,就会晓得它为什么从那个梯子达到的希望。
    “你应当常常第一,而超越别人:除朋友外,你的妒忌的灵魂,不应再爱任何人。”—
    —这使一个希腊人的灵魂激动:
    于是他走上伟大之路。
    “说真话而熟谙弓箭之使用。”——这句话是我的名字所出自的民族认为珍贵难行
    的,——这名字之于我亦是亲爱而任重。
    “崇敬父母,而顺从他们,直到灵魂之最深处。”别一个民族高悬了这征克的纪录而强
    盛不衰。
    “保守忠信;为着忠信,便因险事恶事,而流血或牺牲荣誉,亦所不惜。”另一个民族
    用这教训,超越了自己,因此获得伟大的无穷的希望。
    真的,善与恶是人类自制的。真的,善恶不是取来的,也不是发现的,也不是如天上的
    声音一样降下来的。
    人类为着自存,给万物以价值。——他们创造了万物之意义,一个人类的意义。所以他
    们自称“人”。换言之,估价者。
    估价便是创造:你们这些创造者,听吧!估价便是一切被估价之物中的珍宝。
    估价,然后有价值:没有估价,生存之核桃只是一个空壳。你们这些创造者,听吧!
    价值的变换,——那便是创造者的变换。创造者必常破坏。
    创造者起初是民族,接着才是个人;真的,个人还只是最初的创造。
    从前,民族把善之表高悬着。希求统治之爱与希求服从之爱同创造了这种表。
    人群的快乐,先于“我”的快乐:当公正还是指人群而言的时候,“我”只能说是背公
    了。
    真的,狡狯的无爱的“我”,在大多数人的利益里找寻个人的利益;它不是人群的起
    源,而是人群的没落。
    热爱者与创造者,——他们向来创造善恶。爱火与怒火在一切道德里燃烧着。
    查拉斯图拉曾看过许多地方许多民族:在大地上,他没发现比热爱者的工作更伟大些的
    权力:善恶便是这工作的名称。
    真的,这毁誉的权力实是一个怪物。告诉我,兄弟们,谁替我克服它呢?谁把一条链索
    套在这兽的千个颈项上呢?
    直到如今,我们曾有一千个目的,因为有一千个民族。但是套在一千个颈项上的链索与
    一个唯一无二的目的却还没有;人类还没有目的呢。
    但是,告诉我,兄弟们:如果人类没有目的,那也就没有——人类吧?——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爱邻

    你们忙着交好你们的邻人,你们为着这个使用美丽的词句。但是我告诉你们:你们的爱
    邻,只是你们的错误的自爱。
    你们访问邻人以逃避自己,想把爱邻当成一种道德:但是我看透了你们这种“利他”。
    “你”老于“我”;“你”是被神圣化了的,而“我”不曾:
    所以一个人忙着交好他的邻人。
    我忠告你们爱邻吗?我毋宁是忠告你们逃避邻人而爱远人吧!
    爱远人,爱来者,高于爱邻;我认为对于事物与幻影的爱,高于对于人类的爱。
    我的兄弟,这走在你前面的幻影,美丽于你;为什么你不把你的肉与骨给它呢?可是你
    害怕,你逃到邻家去。
    你们不能忍受自己,你们不十分疼爱自己:所以你们想用爱去诱惑邻人,而以他的错误
    自饰。
    我希望你们不能忍受任何邻人与邻人之邻人;那时候,你们不得不自己创造一个朋友和
    他的横溢的心。
    当你们想自颂时,你们找来一个证人;如果你们能诱惑他,使他心里称赞你们的时候,
    你们心里也称赞自己起来。
    诳语者不仅是故作不知的人,尤其是不知故作知的人。你们在交际场合中这样说着自
    己,欺骗你们的邻人。
    疯者如是说:“人群的交际损伤一个人的特性,尤其是对于全无特性的人。”
    这个人之赴邻家,目的在寻找自己。那个人赴邻家,目的在想忘却自己。你们的错误的
    自爱,使你们的孤独成为一个牢狱。
    远人却因你们这种爱邻而偿付重价;当你们已是五个人在一起时,常有第六人要死。
    我也不喜欢你们那些节庆:我发现了太多的优伶,便是观众的行动,也如戏子。
    我不教你们爱邻而教你们交友。让朋友是你们的地上的佳节与超人的预感吧。
    我把朋友与他的横溢的心教你们。如果你们想被横溢的心所爱,你们应当知道成为海绵。
    我以藏着完成了的世界,善的外壳的朋友教你们,——
    这创造性的朋友,常常献赠一个已完成了的世界。
    世界曾为他展开,又自卷起来。像由恶演变为善,由偶然演变为目的一样。
    让将来和最远之物成为你的今日的动机吧:你应当爱你的朋友身上的超人,作为你存在
    的理由。
    兄弟们,我不忠告你们爱邻:我忠告你们爱远人呢。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著名的智者

    一切著名的智者啊,你们的服务是为人民和它的迷
    信,——而不是为真理!正因为这个,人民敬重你们。
    同样地,人民容忍了你们的不信仰,因为这只是人民的一个笑柄与一种诈术。犹如主人
    让奴隶们自由,而以他们的放肆为乐。
    人民所恨恶的,如狗恨狼一般的,是自由思想者,禁锢之仇敌,那不肯崇拜而住在森林
    里的人。
    把他从他的隐居驱逐出来,——这是人民所谓“正义之意义”!他们常常激怒最凶恶的
    犬去咬他。
    所以,“人民所在,即真理所在!唉,寻找真理的人是被诅咒的!”这是常常听到的话。
    啊,著名的智者啊,你们曾合法化人民的崇敬:你们称这个为真理的意志!
    你们的心常常自说:“我自人民中来,上帝之声音也从那里来。”
    你们忍耐地狡狯地驴似地常常是人民之辩护者。
    很多权力者为着交好人民,常在他们的马前驾上一个小驴,一个著名的智者。
    著名的智者啊,我现在要你们完全脱去你们的狮
    皮!——
    有斑点的野兽之皮,和研究者探险者征服者之乱发!
    唉,假若我尝试相信你们是求真的,那我得先看见你们粉碎了你们的崇敬之意志。
    那个粉碎了崇敬之意志,而往无上帝之沙漠去的人,才是求真者。
    在太阳炙热了的黄沙里,他自然也渴望着富于泉水的,浓绿庇荫着生命的岛。
    但是,他的干渴并不能说服他,使他成为安适者之一:因为绿洲所在,也是偶像所在。
    挨饿的、凶暴的、孤独的、无上帝的:狮之意志自愿如此。
    抛去了奴隶的快乐,自拔于上帝与一切崇拜,伟大的,孤独的,不知道畏惧而使人生
    畏,这是求真者之意志。
    求真者,自由思想者,常常是沙漠之主人似地,生活在沙漠里。在城市中,居住着著名
    的智者与肉食者,——负重的兽。
    因为他们如驴子一般推挽着——人民之车!
    我决不因此责怪他们:虽然他们的车具放着金光,他们仍然是仆役和驾在车前的兽。
    他们常常是很好的无惭于薪俸的仆役。因为道德如是说:“如果你必得做仆役,找寻那
    个你的服务最能帮助的人罢!
    你主人的精神与道德,要因为你的服务而增进:你也跟着他的精神与道德而增进!”
    真的,著名的智者啊,你们这些人民之仆役啊!你们跟着人民之精神与道德而增进,—
    —人民也因你们而增进!我认为这是你们的荣誉!
    但是你们纵有你们的道德,你们仍然是人民,短视的人民,——不了解什么是精神的人
    民!
    精神是生命之自割:生命因痛苦而增长知识。——你已经知道这个了吗?
    精神之幸福是在做被眼泪所涂抹,而被神圣化为火祭之牺牲。——你已经知道这个了吗?
    盲者之盲和他的踌躇与摸索,正证明他所望见的太阳之权力。——你已经知道这个了吗?
    求知者应当和山在一起学着建筑!精神移山,只是小事。——你已经知道这个了吗?
    你们仅看见精神的火花,但不知道精神是怎样一块铁砧和它的铁锤之残酷!
    真的,你们不知道精神的高傲!但是如果精神的谦卑想说话,你们更会不能容忍!
    你们还不曾能把你们的精神抛在雪的深谷里,因为你们还不够热!同样地,你们也不知
    道从它的凉爽里得到快乐。
    但是我觉得在无论那方面,你们使自己太和精神亲昵了些;你们常把智慧做成坏诗人的
    医院与避难所。
    你们不是鹰,所以你不曾经验过精神恐慌时的快乐,不是鸟儿的人,不应在深谷上筑巢。
    我觉得你们是半温的:但是一切深邃的知识,寒冷地流动着。精神之内泉是冰冷的:对
    于热手与劳动者却很舒服。
    著名的智者啊,你们可敬地严肃地挺直地站在我面
    前!——你们不会被强风或强烈的意志所推动。
    你们从未看见一个被怒风涨作圆形的帆战栗地走过海上吗?
    我的智慧帆似地被精神所怒撼,航过海上,——我的野性的智慧!
    但是著名的智者啊,你们这些人民之仆役啊,——你们怎能和我同去呢!——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夜之歌

    夜已到来:现在喷泉之声音响得愈高了。而我的灵魂也是一个喷泉。
    夜已到来:现在爱人之歌醒了。而我的灵魂也是一首爱人之歌。
    我身上有一件从未平静过,也不能平静的东西;它想高喊起来。我身上有一个爱的渴
    望,它正说着爱的言语。
    我是光:唉,我真希望我是夜呢!我被光围绕着,这正是我的孤独啊!
    唉,我希望我是阴影与黑暗呢!我会怎样地在光之乳房上解我的渴啊!
    一闪一闪的小星,天上放光的虫啊,我愿祝福你们,而被你们的光之礼物所祝福。
    但是,我生活在自己的光里,我吸回从我爆烈出来的火焰。
    我不曾尝过取得者之快乐;我常常梦想:偷窃应比取得更为甜蜜。
    我的贫困便是我两手之不停的给与;我的妒忌便是我常看见期待的眼睛和渴望之星夜。
    啊,给与者之不幸啊!我的太阳之偏食啊!希求渴望之渴望啊!满足中极度的饥饿啊!
    他们取得我的给与:但是,我是否接触到他们的灵魂呢?授受之间,有一个深谷;而最小的深谷是最后被架上桥的。

    一种饥饿发生于我的美里。我想伤害我照耀着的人们;我想抢掠我曾给与赠品的人们:——我如此地想作恶事。
    当别人想握我的手的时候,我却缩回我已伸出的手;我迟疑着,如急倾的瀑布迟疑一样;——我如此地想作恶事!
    我的丰富沉思着这种报复;我的孤独诞生了这种恶念。
    我给与时的幸福因给与而死去;我的道德已经厌倦了它自己的丰满!
    常常给与的人有失去羞涩的危险;因为这人的心与手,终于会因分赠而生出一层硬厚的皮。
    我的眼睛不再为请求者之羞惭而流泪;我的手皮变成硬厚的,不能感觉到受施者的手之
    战栗。
    我的眼泪和我的心之柔嫩何往了呢?啊,给与者之寂寞啊!发光者之沉默啊!
    许多太阳在空间绕行着:它们的光向一切黑暗之物说话。——但是对于我,它们却沉默
    着。
    啊,这是光对于其他发光的一切之恨恶:它毫无怜悯地继续着它的前进。
    每一个太阳对于其他发光的一切,都是由衷地不公平;对于其他太阳是冷酷:——它如
    此地继续着它的前进。
    太阳们循着它们的轨道大风暴似地飞进:那是它们的旅行。它们遵从着它们的不可阻挠
    的意志:那是它们的冷酷。
    啊,只有你们,黑暗的夜间之物啊,从光取得了你们的温热!啊,只有你们,在光之胸
    前吸饮安慰的乳汁!
    唉,冰围着我;我的手接触着冰而发烧!唉,我渴,而我的渴是一种希求你们的渴之渴!
    夜已到来:唉,为什么我不得不是光呢!而渴求着黑暗呢!而孤独呢!
    夜已到来:现在我的渴望泉似地喷射着,——它要高喊。
    夜已到来:现在喷泉之声音响得愈高了。而我的灵魂也是一个喷泉。
    夜已到来:现在爱人之歌醒了。而我的灵魂也是一首爱人之歌。——
    查拉斯图拉如是歌唱。

    跳舞之歌

    某个黄昏时候,查拉斯图拉和弟子们穿过森林;他们找寻泉水,而走到一个树木环绕的
    绿草场上。在那里,一些少女跳舞着。她们认出了查拉斯图拉,便停止了跳舞;但是,查拉
    斯图拉友好地走近她们,向她们说:
    “可爱的少女啊,别停止了你们的跳舞罢!来到此地的人,决不是一个不祥的败兴者,
    也决不是少女的仇敌。
    我是在魔鬼前的上帝之辩护者:而那魔鬼便是严重的精神。轻盈的少女啊!我怎会是神
    圣的跳舞和处女的美脚踝的仇敌呢?
    不错,我是一个暗树之森林与夜间:但是不怕黑暗的人,会在我的柏树下找到玫瑰盛开
    的小径。
    他也可以找到那处女们最爱的小神,沉默地闭了眼睛在泉边休息着。
    真的,这懒骨竟在白昼沉睡了!他曾想捉到很多的蝴蝶吗?
    美丽的少女啊,如果我稍稍责训这小上帝,别对我生气罢!他也许哭喊起来;——但是
    即使他哭着,他随时可以笑的!
    他应当两眼含泪地向你们请求一个跳舞;而我将用一首歌伴和着:
    这是一首跳舞之歌,对于我的最大最强的魔鬼,被称为世界之主人的严重的精神唱出一
    个讽刺。”——
    这便是邱比特和少女们共舞时,查拉斯图拉唱的:
    “啊,生命!最近我曾凝视过你的眼睛。我似乎掉落在不可测知的深处一样。
    但是,你的金钩把我拉引上来;你因为我说你不可测知而讥笑我了。‘一切鱼类都如是
    说。’你道;‘它们自己无法测知之物,便认为不可测知。
    但我是多变的野性的,我完全是一个妇人,而不是一个有德的妇人:
    虽然你们男子称我为深沉的,忠实的,永恒的,神秘的。
    你们男子常把自己的道德赋与我们;——唉,你们这些有德者!’
    它曾这样笑过,这不可置信的;但是当它自谤时,我决不相信它和它的笑。
    一天,我和我的野性的智慧秘密谈话,它向我怒着说:
    ‘你要生命,渴求生命,而爱生命,所以你赞颂它!’
    我几乎对它作了一个无情的答复,而把真理告诉了这寻衅者;当我们把真理告诉自己的
    智慧,那便是最无情的答复。
    一切事物对于我们三个是这样对立着。在我的内心里,我只爱生命。——真的,我恨它
    时我最爱它!
    但是如果我喜欢智慧,或竟太喜欢它些:那因为它太使我联想到生命了!
    智慧也有生命之眼睛与笑,甚至还有生命之金钩:它俩如此相肖,难道是我的过错吗?
    一天,生命曾问我:‘智慧,它到底是谁’——我忙答道:
    ‘唉!是的!智慧!
    人们狂热地追求它,而不能获得满足,人们只能隔着面网看它,只能伸出手指穿过网孔
    去把握它。
    它美丽吗?我怎能知道!但是最有经验的鱼,还不免吞咬它的诱饵。
    它是多变而因执的;我曾见它紧咬着唇,反梳着头发。
    它也许是恶劣而虚伪的,它也许完全是一个妇人:但是当它自谤时,它的诱惑性最大。’
    我说完以后,生命闭着眼睛狡狯地笑了。‘你讲的到底是谁呢?’它问。‘也许是我罢?
    即令你不错,——但是你竟能当着我,说这样的话吗!现在说说你自己的智慧罢!’
    唉,亲爱的生命!你于是再张开你的眼睛,我又似乎掉落在不可测知的深处一样。”—

    查拉斯图拉如是歌唱。但是当跳舞已完,少女们别去以后,他悲哀起来。
    “太阳早已西匿了。”他终于说;“草场上润湿起来,森林里吹来一阵冷气。
    一个不可知之物在我旁边沉思地凝视着我。怎样!查拉斯图拉还生存着吗?
    为什么而生存呢?什么好处呢?凭什么生活呢?什么方向呢?何处呢?如何生活呢?
    继续生活着,不是疯狂吗?——
    唉,朋友们,这是黄昏在我身上诘问,原谅我的悲哀罢!
    黄昏已经到来:原谅我,黄昏已经来到了罢!”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坟茔之歌

    “那里是坟茔之岛,沉默的地方;那里也是我青春之坟茔所在,我要带一个常绿的花绳
    做成的生命之圈往那里去。”
    我心中计算已定,我便航过了海。——
    啊,你们,我的青春之形像与幻象啊!啊,你们,爱之眼波,你们,神圣的刹那啊!你
    们消逝得多快啊!现在我思念着你们,如我的亲爱的死者一样。
    我的最亲爱的死者啊,一种安慰心灵的,激动泪泉的香气,从你们那里飘来。真的,它
    使孤独的航海者战栗而舒畅。
    我还是最富的,最被妒忌的,——我这最孤独者!因为我曾占有过你们,你们还占有着
    我:告诉我,这树上的金苹果,可曾为别人像为我一样地落下过呢?
    我还是你们的爱之遗产和继承者。啊,我的最亲爱的,我为纪念你们,开出一阵多色的
    野生的道德!
    啊,珍异而被祝福的奇物啊,我们是生来应当在一起的;你们走近我和我的渴望时,不
    像畏怯的鸟,——而像有信任的人走近有信任的人!
    是的,像我一样,你们也是忠实和爱之永恒做成的。难道现在我得因你们的不忠实另称
    你们一个名字吗?神圣的眼波和刹那啊:我还不曾学过别的名字呢。
    真的,消逝者啊,你们死灭得太快了!但是,你们不曾逃避我,我也不曾逃避你们:我
    们之于我们互相的不忠实是无罪的。
    我的希望之鸟啊,他们为着杀我而缢死了你们!是的,恶总是向我的最亲爱的你们射
    箭,——以贯穿我的心!
    而它已经中的!因为你们永是我的最亲爱的,我的占有物与占有者:所以你们不得不早
    夭速死了!
    他们向我最易受伤的地方,向你们这些娇嫩而如一瞥即逝之笑的,射出了他们的箭!
    但是,我要向我的仇敌说:杀人罪比起你们对我所做的,又算什么大事呢!
    你们对我所作的恶,甚于一个杀人罪;你们夺去了我的不可补偿的:——我向你们如是
    说。
    杀人的歌者,恶之工具,最无辜的你啊!我已经准备作一个最好的跳舞,而你的音调屠
    杀了我的狂热!
    只有跳舞能使我说出最高贵之物的象征:——但是,现在,这最高的象征不曾被我的四
    肢说出!
    我的最高希望,终于不曾被启示!我的青春之一切幻象与一切安慰都死了!
    我怎样忍受了这一切呢?我怎样担受了克服了这些创伤呢?我的灵魂怎样从那些坟茔里
    又出来了呢?
    是的,我有一件不致受伤之物,一件裂开岩石的不能埋没之物:这便是我的意志。它沉
    默地不变地经过许多年岁。
    我的老意志,它用我的腿迈步着;它的本性是无情的,不致受伤的。
    只有脚跟上,我才有受伤的可能。你,我的忍耐的意志啊,你永远不变地存在着!你已
    经从一切坟茔里找到出路了!
    你身上还有我的未实现的青春;你像生命与青春似地充满着希望,坐在坟茔的黄色的废
    丘上。
    是的,你永是我的一切坟茔之破坏者:我的意志,我敬礼你!只是坟茔所在的地方,才
    有复活。
    查拉斯图拉如是歌唱。

    自我超越

    大智者,你们称推动你们,燃烧你们的是“求真之意志”吗?
    我却称你们那意志为理解一切之意志!
    你们想使存在的一切成为可理解的:因为你们很有理由地怀疑着:这一切早就可以理解
    了。
    但是,存在的一切都得屈服于你们!你们的意志要如是。
    它应当恭敬而服从着精神,如精神之镜子与形象。
    大智者啊,这是你们整个的意志,你们的权力意志;便是你们谈说善恶和判断价值的时
    候也是如此。
    你们想创造一个你们可以对着下跪的世界:这是你们最后的希望与最后的陶醉。
    不错,愚昧者、民众,——像一条推送着小船的河:在这小船里,价值之判断戴着面具
    庄严地坐着。
    你们曾把你们的意志与价值放在演变之河里浮着;在民众认为是善与恶的东西里,我看
    出一个老的权力意志。
    啊,大智者,你们把这样的客人放在小船上,而用奢侈的装饰品与骄傲的名称打扮了他
    们,——你们和你们的统治的意志!
    现在这条河推送着你们的小船前进:这河必须载着它。被冲破的波浪尽管白沫四溅地怒
    抗着船底,那有什么重要呢!
    啊,大智者,你们的危险和你们的善恶之终结不是这条河,而是你们的意志,权力意
    志,——不竭的创造性的生命意志。
    但是,为使你们了解的我善恶之说教,我先把我的关于生命之说教与生物本性之说教告
    诉你们。
    我曾因为考察生物之本性,而在大大小小的路上跟随它们,追逐它们。
    我在百面的镜里,捉住了生命之目光,使它不开口的时候,眼睛可以向我说话。而它的
    眼睛确曾说话。
    无论哪里,我发见了生物,我便听到关于服从的话,一切生物必得服从。
    而这是第二件事:不解服从自己的人,便受别人的命令。
    这是生物的本性。
    而我听到的第三件事是:命令难于服从。不仅因为命令者掮着一切服从者之重负,而这
    重负也许压扁了他:——
    而且我看出一切命令是尝试与冒险;当生物发出命令的时候,他便冒着生命之危险。
    是的,即当他命令自己的时候,他也得付与这命令以代价。他必得成为自己的法律之法官,报复者与牺牲。
    这是为何缘故呢?我曾自问。使生物服从或命令,而命令时也服从的是什么呢?
    大智者啊,倾听我的话罢!严格地考察:我是否已经进到生命的核心里,直达了它的深处!
    无论何地我找到生物,我便找到权力意志;便在服从者之意志里,我也找到了做主人的意志。
    弱者之意志说服了弱者,使他为强者执役;同时这意志也想成为更弱者的主人。这是他不愿被剥夺的唯一快乐。
    弱者屈服于强者,以取得统治更弱者的快乐:同样的,弱者屈服于他的权力意志,而为
    权力冒着生命的危险。
    冒险与生命之孤注便是强的牺牲。
    牺牲、服务与爱之眼波所在的地方,便也是做主人的意志。弱者取暗道潜入强者之堡寨
    和心里,——而盗去权力。生命自己曾向我说出这秘密。“看罢,”它说,“我是必得常常
    超越自己的。”
    不错,你们称这个为创造的意志,或是达到目的的,往较高较远较复杂去的冲动;但是
    这只是一件事,同一个秘密。
    我宁死去,不愿放弃这唯一之物;真的,只要有没落和树叶飞坠的地方,便有为权力而
    牺牲的生命!
    我必得成为争斗,演变目的和目的之反面:唉,谁猜出了我的意志,必也猜出了它遵循
    着的弯曲的途径!
    无论我创造的是什么,而我又如何地喜爱它,——我不久便成为它的对手与我的爱之对
    手:我的意志要我如是。
    便是你这求知者,只是我的意志之小路与足迹:真的,我的权力意志也跟在你的求真之
    意志的后面!
    谁谈说着“求存之意志”,便是不曾找到真理:那意志——
    是没有的!
    因为不存在的不能有意志。但是,已存在的何能还追求着存在呢!
    只是生命所在的地方,即有意志:但是这意志不是求生之意志,——我郑重地告诉你—
    —而是权力意志!
    许多东西是被生物视为高于生命的;这种辨别就是权力意志的作用!
    这是生命一天给我的教训:啊,大智者,我用这教训解透了你们心里的迷。
    真的,我告诉你们:不灭的长存的善与恶,——那是不存在的!依着它们的本性,善与
    恶必得常常超越自己。
    你们这些评价者,用价值与善恶之程式施行你们的权力:那里面有你们的秘密的爱与你
    们的灵魂之光明,战栗与泛溢。
    但是从你们的估价里,长出一个较强的权力,一个新的自我超越:它啄破蛋与蛋壳。
    真的,谁不得不创造善恶,便不得不先破坏,先打碎价值。
    所以,最大的恶也是最大的善的一部份:但是这是创造性的善。——
    让我们谈论着罢,大智者啊,虽然谈论是一件不好的事。
    但是沉默是更不好的;一切不被说出的真理变成毒药。
    让真理破碎了可破碎的一切罢!——须建的房屋多着呢!——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高尚的人

    我的海底是平静的:谁猜到它藏着希奇的怪物呢!
    我的深度是不变的:但是它的浮泳着的谜与笑发着光亮。
    我今天遇着一个高尚而严肃的人,精神之忏悔者:啊,我的灵魂如何地笑他的丑陋啊!
    他胸部高挺,如吸气似的,沉默地站着,这高尚的人。
    他悬了许多可怕的真理,那是他的猎获物,他穿了破烂的华美的衣服;我看见他有许多
    刺,——却没有一朵玫瑰。
    他还不曾学到笑与美。这猎者忧郁地从知识之森林里回来。
    他刚和野兽斗过:但他的严肃里,还有一个野兽。——
    一个未被克服的野兽。
    他站着像一个将跃的虎;但是我不喜欢那些紧张的灵魂;
    也厌恶它们讳言一切的态度。
    朋友们,你们告诉我“趣味是不宜讨论的吗”?但是,整个的生命是趣味之争斗!
    趣味同时是重量,天平与权者。生物想生存却不为重量,天平与权者而争斗是不幸的!
    这高尚的人,如果他开始厌倦于他的高尚:那时候他的美才会开始;——只有那时候,
    我才愿喜欢他,才觉得他合我的趣味。
    直到他背弃了他自己的时候,他才能跳过他的暗
    影,——真的,而跳入他的太阳里。
    他坐在阴处太久了,这精神之忏悔者已经双颊灰白了;他几乎在期待中饿死。
    他的眼睛里还有轻蔑,他的双唇藏着厌倦。不错,他现在休息着,但还不是在太阳底下。
    他应当像牛一样;他的幸福应当有泥土气息,而不是对于大地的轻蔑。
    我愿看见他如一头在犁前喘叫的白牛,它的喘叫应当赞颂大地的一切。
    他面部还是黑的;他的手之影子遮住了它。他的目光的意义还被掩在阴处。
    他的行为还是遮着他自己的阴影;行为遮暗了行为者。他还不曾克服他的行为。
    真的,我很喜欢的牛似的颈背;但是我愿也看见天使似的眼睛。
    他应当忘却他的英雄之意志:他应当不仅是一个高尚的人,而且是一个高举的人:——
    以太应当可以高举他,这无意志的人!
    他曾克服过怪物,他曾解决过谜。但是他应当赎救他的怪物与谜,而使它们成为神圣的
    孩子。
    他的知识还不曾学会微笑,也不曾学会无妒忌;他的热情之流还不曾在美里平静过。
    真的,他的热望不应停顿而沉没在满足里,而应在美里!
    怜悯属于伟大的人之慷慨。
    手臂放在头上:英雄应当如此休息;应当如此克服他的休息。
    美正是英雄的最难的事。一切热烈的意志不能抓到美。
    多一点,少一点:在这里已算过分了,在这里已算是太利害了。
    高尚的人啊,松懈了的筋肉,无鞍鞯的意志;这是你们最难的事!
    当权力变成怜悯的,而下降到可见的地方,我称这种俯就为美。
    我向你这权力者热烈地要求美,甚至其他任何人。让你的善良是你最后的自我胜利罢。
    我相信你能作各种的恶:所以我希望你为善。
    真的,我常笑那些因跛腿而自称为善良的弱者!
    你应当仿效柱之道德:它愈升高,愈美丽而精巧;但是它的内在的抵抗力愈强大。
    是的,高尚的人啊,有一天你会美丽起来,而拿着镜子照你自己的美。
    那时候你的灵魂因神圣的希望而激动起来;你的虚荣之中有崇拜!
    这是灵魂的秘密:英雄抛弃了灵魂以后,在梦里——超英雄走近着他。——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文化之邦

    我在未来里飞得太远了:一种恐惧抓住了我。
    我望望四方,看啊!只有时间是我的唯一的同代者。
    于是我回转身向后逃遁,——我加速地飞着。今日之人呀,因此我到了你们这里,我到
    了文化之邦。
    我第一次用适宜的眼光与热诚的希望来访问你们:真的,我带着渴望的心来的。
    但是以后怎样呢?虽然我恐惧,——我忍不住笑起来!我的眼睛从不曾看见过这种涂彩
    之物。
    我不停地笑,同时我的腿和我的心还战栗着:“这里竟是一切颜料罐之家乡”——我说。
    今日之人啊,你们的面孔与四肢被耀目的颜色涂成各种样式,我骇怪地看见你们坐在那
    里!
    你们四周有五十面镜子,阿谀而反映着你们这颜色之戏!
    今日之人啊,任何好的面具,不会胜于你们自己的尊容!
    谁能认出你们呢?
    你们身上原涂着过去的记号,又盖上了新的记号:这样,一切识密码者不能解释你们!
    即令有人会考查内脏:但是你们能使谁相信你们还有内脏呢!你们似乎是颜料与胶纸片
    塑成的。
    各个时代与各种人民都隔着你们的面罩混杂地偷看着:
    一切习惯与一切信仰从你们的手势里混杂地谈说着。
    谁除去了你们的面罩、包布、颜色与手势,便会在他面前看到一个可以吓鸟之物。
    真的,我就是一个被吓的鸟儿,曾见过你们的无颜色的裸体;当这骨骼向我秋波频注
    时,我忙逃了。
    我宁愿在地狱里和过去的幽灵一同作工!——因为地狱里的住民还比你们有内容些!
    今日之人啊,我的内心的痛苦是:既不能忍受你们的裸体,又不能忍受你们的穿著!
    真的,未来的不可知的焦急和一切使迷路的鸟战栗之物,都比你们的“实在”,使人安
    心些自在些。
    因为你们如是说:“我们完全是实在的,无信仰,也无迷信。”这样,你们塞满自己的
    口,而并没有吞咽的咽喉。
    你们这些着色的人啊,你们怎能信仰呢?——你们是一切信仰之图画!
    你们是信仰之行动着的驳论和思想之四肢的脱节。你们这些实在者,我称你们为不可信
    者!
    一切时代在你们的精神里互相詈骂;一切时期之梦想与闲谈远比你们的醒着的理智更实
    在。
    你们是不生育的:所以你们缺乏信仰。生而创造者总有他的真实的梦与星球的信号。—
    —他信仰着信仰!
    你们是半掩的门,掘坟穴的工人等候在外面。你们的实在便是“一切值得死灭”。——
    啊,不孕的人们,活着的骸骨啊,你们在我面前站着。你们中间必定也有能够自知的人。
    他说:“当我熟睡的时候,也许上帝盗去了我什么东西罢?
    真的,那很够制造一个妇人的材料!
    我肋骨之贫瘦是奇特的!”许多今日之人如是说。
    真的,今日之人啊,你使我发笑了!尤其是你们自己觉得惊诧的时候!
    如果我不能笑你们的自惊,而不得不吸千你们杯里的作呕的液体,我真是不幸的!
    但是我轻轻地载着你们,因为我有重负掮着;如果渺小的蝇停在我的重负上,那有什么
    关系呢!
    真的,我的负担并不因此更重些!今日之人啊,给我以最大的疲倦的不是你们。——
    唉,我还得同我的渴望爬上那里去呢!我从每个山巅找寻我的故乡。
    但是,无论何处,我找不到它。每一个城是我漫游之过程,每一个门是我旅行之起点。
    我刚才曾被我的心推向这些今日之人,现在他们只是使我发笑的陌生人了;我从我的故
    乡被逐出来。
    所以我只爱我的孩子们的故乡,海外的尚未发现的地方。
    我吩咐我的帆永远找寻着。
    我要向我的孩子赎罪,因为我是我的祖先的子孙;我也要用整个的未来,——赎回这个
    现在!——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无玷的知识

    昨夜月亮出来的时候,它在地平线上是那样地沉重而饱满:我觉得它似乎想诞生一个太
    阳一样。
    但是它用它的怀孕说谎;然而我宁信月中的男子而不信妇人。
    不错,这畏怯的夜游者也不甚有男子气概。真的,他带着一副坏心思经过屋顶。
    因为这月中的修道士是充满着贪欲与妒忌的;他贪想着大地与爱人之一切快乐。
    不,我不爱它,这屋檐下的猫!我厌恶那些在半开的窗外的偷视者!
    它虔信地沉默地在星之地毯上走过:——但是我厌恶那些悄悄地步行,而不使刺马具作
    响的人们。
    诚实者之步武必有声音;但是猫却用逃遁的步伐走着。看罢,月亮像猫似地不诚实地前
    进着。——
    敏感的伪善者,“找寻纯知者”,我给你们这个譬喻。我称你们为肉欲者!
    你们也爱大地与大地的一切:我曾猜透了你们!——但是,你们的爱里有羞耻,也有坏
    心思。——你们像月亮。
    人们说服了你们:使你们的精神轻蔑大地的一切,但是还不曾说服你们的内脏:然而这
    内脏却正是你们身上的最强者!
    ……而这便是我所谓对于万物的无玷的知识:对于万物,别无希望,只求能够躺在它们
    旁边,如百眼的镜子一样!
    啊,敏感的伪善者啊,肉欲者呵!你们的希望里缺少天真:所以你们毁谤希望!
    真的,你们之爱大地不及乐于创造的创造者与生育者!
    天真何在?天真在有生育之意志的地方。谁想创造高出于己之物,我便认为他便有最纯
    洁的意志。
    美何在?美在我必得用整个意志去“意志”的地方;在我愿爱、愿死灭使形象不仅是一
    个形象的地方。
    爱与死是自古以来成双捉对的。求爱之意志:那便是预备死。怯懦者,我向你们如是说!
    但是你们认为你们斜行而衰弱的目光是“沉思”!而怯懦者之目光可以接触的一切是
    “美”!啊,你们污秽了高贵的名字!

    无垢的人啊,纯知者啊,你们所得到的诅咒便是你们的永不生育:虽然你们沉重而饱满
    地躺在天边!
    真的,你们嘴里充满高贵的语言;而你们妄想我们相信:
    你们的心灵泛溢着。逛语者啊!
    但是我的语言是粗糙的不值价的不成形的:我喜欢拾起你们盛宴时掉落在桌下的食物。
    我用这个已足够把真理告诉伪善者了!真的,我的鱼刺,空壳与冬青叶,应当使你们的
    鼻作痒,伪善者啊!
    在你们与你们的盛宴的周遭,空气是恶浊的:因为你们的欲念,诳语与神秘是在空气里!
    先敢于信仰你们自己——你们自己和你们的内脏罢!不自信者永是诳者。
    “纯洁的人”啊,你们在自己面前放了一个上帝的面具;
    你们的可怕的蛇在一个上帝的面具后面爬着。
    真的,“沉思者”呵,你们真会欺骗呢!查拉斯图拉也被你们的神圣的皮所蒙蔽;他不
    曾猜到怎样的蛇填满在这皮里。
    找寻纯知者啊,在你们的游戏里我似乎曾看见一个上帝的灵魂!我不曾知道有比你们的
    伪造还更好的艺术!
    我们间的距离给我蒙住了蛇之秽物与恶臭,藏住了爬伏在那里的一个四脚蛇之肉欲的诡
    计。
    但是,我走近了你们:接着,白昼为我来到了,——而现在它也为你们来到了,——月
    亮之爱更是要完结了!
    看那里罢!它在黎明之前惊诧得泛白了!
    因为红日已经到来,——它对于地球的爱也已经到来!
    太阳整个的爱是天真,是创造性的渴望!
    看那里罢,黎明不耐烦地来到海上!你们不感到它的爱之焦渴与热喘吗?
    它想吸饮海,而把海从深处提到它的高度:同时,海之渴望贡献着无数的乳房。
    因为海愿被太阳之渴所吻吸;它想变成空气,高度,与光明之通路,甚至变成光明!
    真的,我也如太阳一样,爱生命与一切深海。
    而我称这个为知识:一切深的要被提到——我的高度!——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第四卷

    学者

    当我睡着的时候,一个小羊咬吃我额上的长春藤之花圈。——它一面吃,一面说:“查拉斯图拉不再是一个学者了!”

    接着,它便不屑地骄傲地离去:这都是一个孩子告诉我的。
    我爱躺在这里,孩子们傍着坏墙在蓟草与红罂粟里游戏的地方。
    对于孩子们与花草,我仍然是一个学者。他们作恶时也是天真的。
    我不再是羊群的学者:我的命运要我如是。——让这命运被祝福罢!
    事实是这样:我离去了学者的家,我曾把门恶狠狠地带上。
    我的挨饿的灵魂坐在他们桌旁太久了!我对于知识的态度不是如压碎核桃一样,而他们却正如是。
    我爱自由和清鲜地方的空气。我宁爱甜睡在牛皮上,而不在他们的荣誉与威严上!
    我因我的思想而烧红了灼痛了:它们常常阻断我的呼吸。
    于是我必得到露天里去,离开一切的尘室。
    但是,他们冷静地坐在凉爽的阴处:无论在哪里,他们只做观客,决不坐在太阳射着石阶的地方。
    他们像那些张着口在街上看人的闲走者:这样,他们等候着,张着口看别人的思想。
    谁用手抚触他们,他们像面粉袋一样,不自觉地在四周扬起一些灰尘。但是谁猜到他们的灰尘,是从谷里,从夏日田地之金色幸福里来的呢?
    当他们自信为聪明的时候,那些简短的格言与真理简直使我毛竖:他们的智慧常有泥沼的气息;真的,我已经听到他们的智慧里的蛙鸣了。
    他们是很能干的,他们有很精巧的手指:我的单纯与他们的复杂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的手指知道抽线,作结,与纺织:所以他们编打着精神之袜!
    他们是很好的钟:假若别人留心把它们适宜地扭紧!于是它们不错地指出时刻,而响出一个谦卑的滴答。
    他们像磨坊与碎谷器似地工作着:让人们抛一点谷进去罢!——他们知道磨碎壳而使它成粉。
    他们善于互相监视着彼此的手指,彼此不相信任。他们发明一些小策略,侦视着那些知识已跛的人,——他们蜘蛛似地等候着。
    我常见他们小心地预备毒药;而用玻璃手套掩护着自己的手指。
    他们知道玩掷假的骰子,而我常见他们热心地玩掷着,以致汗流如洗。
    我与他们互不相识,他们的道德之可厌,甚于他们的虚伪与他们的假骰子。
    当我与他们共住时,我住在他们之上。因此他们恨我。
    他们不愿知道有人在他们头上走着;所以在我与他们之间,他们放了泥木与秽物。
    这样,他们喑哑了我的脚步之声音:而直到现在,最大的学者最不曾听到过我。
    在我与他们之间,他们放了人类之一切弱点与错误:——在他们的住宅里,这个被称为“假天花板”。
    但是,无论如何,我与我的思想在他们头上走着:即令我踩着我自己的弱点,那还是在他们与他们的头上。
    因为人类是不平等的:正义如是说。我所意志的事,他们没有意志的权利!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诗人

    “自从我更认识肉体以后,”——查拉斯图拉向他的一个弟子说,——“精神之于我仅成了某种范围内的精神;而一切不变之物——那只是象征。”

    “我曾听到你这样说过,”弟子说;“那次你曾加上一句:‘但是诗人们太善于说谎了。’为什么你说诗人们太善于说谎呢?”

    “为什么?”查拉斯图拉说。“你问为什么吗?我不是随便让别人问为什么的人。难道我的经验,才只是昨日的吗?很久以来,我已用经验考察过我的论据了。难道我必得是一个记忆之桶,以留住我的许多理由吗?我已经很不容易留住我的意见呢;许多鸟儿展翼飞了。但是,有时候我的鸽笼里也有一个迷路的鸟。它于我是陌生的;当我的手去捉它时,它战栗着。
    查拉斯图拉从前曾向你说过什么呢?诗人们太善于说谎吗?——但是查拉斯图拉自己也是一个诗人。
    你相信他对于这点是说着真话吗?为什么你相信他呢?”

    弟子答道:“我信任查拉斯图拉。”但是查拉斯图拉摇摇头笑了。

    “信仰不能神圣化我,”他说,“尤其是对于我的信仰。”
    但是假定有人十分诚实地说,诗人们太善于说谎:他是有理的。——我们太善于说谎了。
    我们知道的事情不少,而我们是笨拙的学习者:所以我们必得说谎。
    哪一个诗人不曾伪造他的酒呢?许多毒液曾在我们的地窖里预备;许多不可形容之物曾
    在那里完成。
    因为我们知道得太少,所以我们由衷地喜欢痴子,尤其是痴呆的少妇!
    我们渴想知道老妇们晚间互述的故事。我们称这个是我们身上的永恒的女性。
    我们似乎以为有一条秘密的知识之通路,而这路是不容稍有知识的人通过的:所以我们
    相信民众和它的“智慧”。
    但是诗人们都相信:谁伸着耳朵躺在草上,或在荒野的斜坡上,总可以学到一点天地间
    的事。
    如果他们得到一点缠绵的情感,他们便相信大自然也恋爱了他们:
    便相信大自然潜行到他们的耳朵里,低说着秘事与情话:
    他们在别人前以此自豪,以此为荣!
    唉,天地间许多事情,只有诗人们才梦想过!
    而尤其是天上的事情:因为一切神是诗人之寓言与造作!
    真的,我们总被引向高处,——换言之,被引向白云之乡:在那里,我们安放我们的多
    色的气球,而称它们为神与超人:——
    他们都够轻,可以坐在这种座位上!——这些神与超人。
    唉,我如何地厌倦于一切无内容被强称为实在的东西啊!
    唉,我如何地厌倦于诗人们啊!
    查拉斯图拉说完以后,他的弟子悻悻地沉默着。查拉斯图拉便也不再发言;他收视向
    内,如望着远处一样。最后他叹息了,他吸了一口气。
    “我属于今日与过去,”他于是说;“但是我身上有属于明日后日与未来之物。
    我已厌倦于旧的新的诗人:我认为他们都太浅薄,都是没有深度的海。
    他们不曾深思过;所以他们的感情不曾直达到深底。
    一点淫乐,一点烦恼:这是他们最好的思索。
    我认为他们的竖琴之声音只是鬼魅之呼吸与逃遁;直到现在,他们从声音的热诚里曾了
    解了什么呢!——
    他们对于我,还不够清洁:他们弄混自己的水,使它似乎深些。
    他们愿被认为和解者:但是我认为他们是一些依违两可者,好事者,不彻底者与不洁者!
    唉,我在他们的海里,抛下我的网,想捉好鱼;但是我总拖出一个古神之头。
    这样,海把一个石块赠给饿者。他们自己也像从海里来的。
    不错,那里面也有珍珠:这更使他们像坚硬的介壳类。在他们身上,咸的泡沫代替了灵
    魂。
    他们从海学得了虚荣:海不是一切孔雀中之最虚荣者吗?
    即在最丑的牛前,它也展开它的屏;它决不厌倦于展开它的银与丝的花边扇。
    牛轻蔑地望着,它的灵魂靠近着沙地,更靠近着丛林,最靠近着泥沼。
    美与海与孔雀之屏,于它何有呢!这是我贡献给诗人们的譬喻。
    真的,他们的精神是一切孔雀之最虚荣者与一个虚荣之海!
    诗人之精神需要观客,即令观客是一些牛!——
    但是我已经厌恶这精神了;我看出他们自厌的时候也快要到来。
    我已经看见诗人们改变了,诗人们的目光转向自己。
    我已经看见精神之忏悔者出现:他是从诗人中生出来的。”——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大事变

    海里有一个岛——距查拉斯图拉的幸福之岛颇近——那上面有一个永远冒烟的火山;一
    般人,尤其是老妇人,都说这岛是阻住地狱之门的岩石:而那穿过火山而下的狭路是直达这
    门的。
    查拉斯图拉留住在幸福之岛上时,一只船来到这火山冒烟的岛旁碇泊;它的船员便登岸
    去猎兔子。但是船长和水手们在正午重新集合的时候,忽然看见一个人穿过空地,走向他
    们,他清晰地高呼着:“现在是时候了!现在简直是时候了!”
    当这形象走近了他们时,——他影子似地迅速地跑向火山去,——他们很惊奇地认出了
    查拉斯图拉;因为除船长外,他们都曾见过查拉斯图拉,他们如一般人一样地爱查拉斯图拉:
    同量的爱和畏惧被混合在一起。
    “看罢!”老舵手说,“查拉斯图拉往地狱去了!”
    正当这些水手们碇泊火焰之岛的时候,幸福之岛上确已有查拉斯图拉失踪的谣言;他的
    朋友们被人询问时,答道:查拉斯图拉夜间趁船离去,不曾说明他的方向。
    这样,一种忧虑蔓延着。三天后这种焦急之外又加上了水手们的叙述,——于是一般人
    都说魔鬼把查拉斯图拉抓住了。他的弟子们却笑而不信;其中一个并且说:“我毋宁相信查
    拉斯图拉抓住了魔鬼。”但是他们的灵魂之深处却充满着悲哀与渴望:第五日查拉斯图拉又
    出现在他们中间,他们自然快乐极了。
    这是查拉斯图拉与火犬谈话之记录:
    “地球有一层皮;”他说,“而这层皮有许多病。例如,这许多病的一种名叫‘人类’。
    这许多病的另一种名叫火犬:关于这火犬,人类让自己互说了许多诳语。
    为着深究这秘密,我越过大海;我已经看见了裸体的真理,真的!从脚裸到颈的真理。
    我现在知道了关于火犬的真理,因而也知道了那些不仅是老妇人害怕的,推翻与反叛之
    魔鬼的真理。

    ‘火犬啊,从你的深处出来罢!’我这样喊,‘供认你的深度究竟多么深罢!你从何处取得你的吐唾物呢?’
    你丰满地饮吸着海:你的语言之盐性告诉看我!真的,你这深处的犬,取食于地面太多
    了!
    我至多把你当成大地之腹语者:而当我听到推翻与反叛之魔鬼说话时,我总觉得它们像
    你:盐性的,欺骗的,浅薄的。
    你们知道怎样叫吠和怎样用灰屑遮暗天空!你们是最上等的夸大狂者,你们充分地学会
    了使污泥沸腾的艺术。
    无论何处,你们必使污泥和腐烂,空洞而被压之物,跟随着你们:它们想取得自由。
    ‘自由’是你们最喜欢的呼声:但是当‘大事变’被包围在许多叫吠与烟雾里时,我对
    它们便失却了信仰。
    亲爱的地狱之善闹者啊!相信我罢,最大的事变——那不是我们最喧吵的,而是我们最
    沉默的时刻。
    世界不绕着新闹声之发明者而旋转,它绕着新价值之发明者而旋转;它无声地旋转着。
    所以供认了罢!当你的闹声与烟雾消散了的时候,所获的结果是极不足道的。一个城市
    变成了木乃伊,一个石像倒在泥里,又算什么呢!
    我再向石像之破坏者补说这句话。抛盐入海,推倒石像在泥里,那是最大的疯狂。
    石像躺在你们的轻蔑之泥里:但这正是它生存之原理;它的新生命和生气勃勃的美,要
    从轻蔑中诞生出来!
    它现在用更神圣的轮廓再站立着,那轮廓所表现的痛苦使它诱惑性更大些;真的,破坏
    者啊,它还得谢谢你们曾推翻了它呢!
    我把这忠告给帝王与教堂与一切年龄的或道德的衰老者:——让你们被推翻,而再返于
    生命,而使道德再回向你们罢!”
    我在火犬前如是说:于是它愠然地阻止了我,问道:“教堂?那到底是什么?”
    “教堂吗?”我答,“那是一种国家,是最作诳语的那一种。但是别多讲罢,伪善之犬
    啊!你当然最知道你自己的同类!
    国家像你一样,是一头伪善之犬;为使人相信它的话来自万物之源,它像你一样地善于
    用叫吠与烟雾发言。
    因为国家无论如何要做大地上最重要的兽;而一般人也认为它是的。”
    我说完了,火犬因妒而狂似地乱叫乱动起来。“怎样!”它喊道,“大地上最重要的兽
    吗?而一般人竟承认吗?”它从喉管里吐出多量的气体和可怕的闹响,我以为它会被愤怒与
    妒忌所窒息。
    最后,它终于平静下来,它的喘息也减轻了;但是它刚不出声,我便笑着说:
    “火犬,你发怒了:所以我对你的判断是不错的!
    为着使我维持我的有理,我向你说另一个火犬的故事罢:
    它倒是真从大地的心里说话。
    它的呼吸是金和金雨:它的心要它如是。灰屑、烟雾与热唾,于它有何用处呢!
    笑像一片彩云似地从它飞去;它反对你的逆气、吐呕与腹痛!
    但是它的金与笑,——它自大地的心里取来:因为,索性让你知道罢,大地之心是金
    的。”
    火犬听到了这些话,它再不能继续听下去了。它羞愧地垂下它的尾巴,失色地喊出几声
    “哇哇”,爬向洞里去了。——
    查拉斯图拉如是叙述。但是弟子们几乎不曾倾听他:他们迫切地想向他谈说水手们,兔
    子与那飞跑的人。
    “我应如何解释呢!”查拉斯图拉说。“我那时真是一个鬼魅吗?
    但是那无疑地是我的影子。你们当然曾听到过旅行者与他的影子罢?
    一件事却是无疑的:我必得更严厉地抓住它;——否则它终会损伤我的名誉。”
    查拉斯图拉又惊诧地摇摇头。“我应如何解释呢!”他重述着。
    “为什么那鬼魅喊着:‘现在是时候了!现在简直是时候了!’
    对于什么事情,——现在简直是时候了呢?”——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卜者

    “——我看到一个无边的悲哀降到人间。最好的人物已疲倦于自己的工作。
    一个学说流行着,一个信仰陪伴者它:‘一切是空,一切相同,一切完了!’
    每个丘陵都回应着:‘一切是空,一切相同,一切完了!’
    不错,我们曾收获过:但是为什么我们的果实腐烂了,变成棕色了呢?昨夜作恶的月亮
    里落下了什么吗?
    我们的工作只是虚无,我们的酒变成了毒药,散布恶运的凶人萎黄了我们的田地和我们
    的心。
    我们都枯涸了;假如火堕在我们身上,我们便会灰屑似地变成微尘:——是的,我们也
    使火疲乏了。
    一切泉水为我们干涸了,海已经退去。整个的地要裂开,但是深谷不愿吞埋我们!
    ‘唉!我们可以自沉的海何在呢?’我们的怨诉如是说。而这怨诉只在平浅的泥沼上回
    顾着。
    真的,我们也懒得死了;现在我们还醒着而生活下去,在死穴里。”——
    查拉斯图拉听到一个卜者如是说;这预言直打入他的心坎而改变了他。他悲哀地疲乏地
    漫走着;他成为卜者所说的人们之一。
    “真的”,他向弟子们说,“这长期的黄昏不久就要降到人间了。唉,我将如何救助我
    的光明,度过这漫漫的黄昏呢!
    我如何使它不致在悲哀里窒息呢!它还得是辽远的世界与黑夜的光明呢!”
    这样查拉斯图拉因他在此地而到处漫走着;三整天,他不食也不饮;他不休息,也不发
    言。最后,他竟熟睡起来。但是他的第子们坐在他旁边,整夜地守着,焦急地等候着他再醒
    悟,再发言,和他的痛苦的痊愈。
    这便是查拉斯图拉醒后向弟子们的说教;但是他们觉得他的声音来自远处。
    “朋友们,倾听我所做的梦罢,帮助我猜透它的意义罢!
    这梦对于我还是一个谜;它的意义被藏闭在它里面,还不能以自由的翼在它顶上飞翔。
    我梦到我整个地抛弃了我的生命。我在死神之堡的孤独的山上,成了守夜者与守坟者。
    在那里我守着死神的棺木:黑暗的甬道里充满了它的胜利的锦标。消失了生命穿过玻璃
    棺望着我。
    我吸着永恒之杂着灰的气息:我的多尘的灵魂被重压着。
    谁能在这地方轻减他的灵魂呢!
    半夜的光明包围着我;孤独也坐在它旁边;第三还有断续地喘着气的死的沉默,我最坏
    的朋友。
    我携带着钥匙,一切钥匙的最锈者;我知道怎样开最会作恨声的门。
    当两扇门叶开的时候,它的声音如哑劣的蛙鸣似地,传遍了长的走廊:这夜鸟悻悻地叫
    着,它不愿被惊醒。
    但是当一切没有声响,而我独自坐在这不怀好意的沉默里的时候,这再来的寂寥才更可
    怖些,而更使我的心悲苦。
    这样,时间慢慢地蠕动着,假若还有所谓时间:我怎能知道呢!但是使我醒悟的事情终
    于发生了。
    门被敲击了三声,如雷响一样,甬道便也回应了三次:于是我走向门边。
    吓!我喊道,谁载着自己的灰上山来了呢?吓!吓!谁载着自己的灰上山来了呢?
    我转动了钥匙,我推着门,我努力地推着而力竭起来。但是那门一点也不曾开。
    那时候,一阵大风暴扑开了两扇门叶:它尖锐地呼啸着,狂刮着,抛给我一个黑棺:
    在呼啸中,在喧闹中,黑棺自己裂碎了,而吐出了千百个笑。
    千百个孩子的,天使的,枭鸟的,疯人的,和大如小孩的蝴蝶的丑脸对着我大声笑骂。
    我怕极了:我被推倒在地下。我骇呼了,我从不曾那样骇呼过。
    但是我自己的呼声惊醒了我:——我恢复了知觉。”——
    查拉斯图拉说完了他的梦,便沉默着:因为他还不知道这个梦应如何解释。但是他最得
    意的弟子立刻站起来,握着查拉斯图拉的手说道:
    “啊,查拉斯图拉,你自己的生活给我们解释了这个梦。
    你自己不就是那阵风,锐呼着扑开死神之门吗?
    你自己不就是那个黑棺,充满着多色的恶与生命之天使的丑脸吗?
    真的,查拉斯图拉如千百个孩子的笑一样,走到每个死者的室里,去笑一切守夜者守坟
    者和叮当作响的管钥匙者。
    你用你的笑使他们恐惧而推倒他们;昏迷与醒悟证明你对于他们的权力。
    即令那长期的黄昏与致命的疲倦到来,你不会从我们的天空消失,你这生命的肯定者!
    你曾使我们看到新的星球与夜间的新光耀;真的,你把你的笑像多色的幕帐一样张在我
    们头上。
    现在孩子的笑将永自棺里传出来;现在一阵烈风会来,它会克服了那致命的疲倦:你自
    己便是它的保人与卜者!
    真的,你梦见了他们,你的仇敌:这是你最痛苦的梦。
    但是,既然你从他们那里醒来,而恢复了知觉,他们也会自己醒来,——而来就
    你!”——
    这弟子如是说;其余的弟子便紧绕着查拉斯图拉,握着他的手而想劝他离开他的床与他
    的悲哀,而常态地跟他们一起生活。但是查拉斯图拉目光陌生地起坐在床上。他像一个久别
    重归的人一样,凝视着弟子们,而考察他们的面孔;他还不能认出他们。直到他们扶起他站
    着,他的眼睛才突然变了;他弄清了刚才发生的一切,他抚着长须,用洪大的声音说:
    “好罢,这一切都会合时宜地到来;朋友们,留心给我们快快地预备一顿美餐罢!我想
    这样赎回我的恶梦!
    但是那卜者应当与我共饮共食:真的,我将告诉他一个可以自沉的海!”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接着他很久地注视着那释梦的弟子的面孔,而摇摇头。——

    赎救

    有一天,查拉斯图拉经过大桥,残废者与乞丐围住了他。
    一个驼背者向他说:
    “看啊,查拉斯图拉!一般人都向你请教了,信仰你的学说了:但是为使他们完全相信
    你,另一件事是必要的。——你必得也说服我们这些残废者!这里有一个很好的选择,真
    的,有一个可以多方面把握着的机会!你可以使盲者重见太阳,跛者再跑路;你可以轻减那
    背上负担太重的人:——我相信这将是使残废者相信查拉斯图拉的真方法!”
    但是查拉斯图拉向这发言者如是答道:“谁取去了驼背者的驼背,同时也取去了他的精
    神:——一般人这样说。如果盲者重获光明,他便会看见大地上许多坏事:因此他诅咒那使
    他病愈的人。谁使跛者跑路,便给跛者以最大的损害;因为他刚知道跑路时,他的恶便会自
    由地走出来:——这都是人们对于残废者的说法。当人们汲取查拉斯图拉的意见时,查拉斯
    图拉为什么不也汲取一般人的意见呢?
    自从我住在人群里,我便发现:有人少了眼睛,别一个少了耳朵,第三个人没有脚,还
    有许多人失去了舌头或鼻子,甚至于失去了头颅。但是,我认为这只是最小的恶。
    我看见,我曾看见更坏的可怖的事情,我不愿全说,但我又不愿全不说:——有些人缺
    少一切而一件东西却太多,——有些人仅是一个大眼睛,一个大嘴巴,一个大肚子,或是别
    的大东西,——我称他们为反面的残废者。
    当我离别了孤独,第一次经过这桥时: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再三地注视着,最
    后我说:‘这是一个耳朵!这是一个与人等高的耳朵!’但是我更迫近去审察:不错,耳朵
    后还蠕动着一点可怜的衰弱的小物件。真的,这大耳朵生长在一个瘦小的茎上,——而这茎
    便是一个人!谁在眼睛上再戴着眼镜,便可以认出一个妒忌的小面孔;并且还有一个空洞的
    小灵魂在这茎尖上摇摆着。但是一般人告诉我:这大耳朵不仅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伟人,
    是一个天才。不过一般人说起伟人的时候,我从不相信他们。——我坚持着我的信念:这是
    一个‘一切都太少一件东西却太多’的反面的残废者。”
    查拉斯图拉向驼背者和驼背者所代表所辩护的人说完以后,他很不高兴地转向弟子们说:
    “真的,朋友们,我在人群里走着,像在人类之断片与肢体里一样!
    我发现了人体割裂,四肢抛散,如在战场上屠场上似地,这对于我的眼睛,实是最可怖
    的事。
    我的眼睛由现在逃回过去里:而我发现的并无不同:断片,肢体与可怕的机缘,——而没有人!
    大地之现在与过去——唉!朋友们,——是我最不能忍受的事;如果我不能预知那命定
    必来之物,我简直不能生活。
    预知者,意志者,创造者,未来之本身和达到未来之桥。唉,在某种意义上,站在这桥
    头的残废者:这一切都是查拉斯图拉。
    你们常常自问:‘查拉斯图拉对于我们是什么呢?我们怎样称呼他呢?’如我一样,你
    们把问题作自己的答语。
    他是允诺者吗,或是完成者?征服者吗,或是继承者?收获吗,或是犁刃?医生吗,或
    是新愈者?
    他是诗人吗,或是求真者?解放者吗,或者克服者?好人吗,或是坏人?
    我在人群里走着,像在未来之断片里一样:这未来是我看见的未来。
    我整个的想像与努力,是组合断片与谜与可怕的机缘的统一之物。
    如果人不是诗人,猜谜者与机缘之拯救者,我怎能忍受为人呢!
    拯救过去的人们,而改变‘已如是’为‘我曾要它如是’:——这才是我所谓赎救!
    意志,——这是解放者与传递喜讯者的名字:朋友们,我曾如是教你们!现在也学得这
    个罢:意志自己还是一个囚犯。
    对于一切已成的,无力改变:所以它对于过去的一切,是一个恶意的观察。
    意志不能改变过去;它不能打败时间与时间的希
    望,——这是它的的最寂寞的痛苦。
    意志解放一切:但是它自己如何从痛苦里自救,而嘲弄它的囚室呢?
    唉,每一个囚犯都变成疯子!被囚的意志也疯狂地自救。
    它的愤怒是时间不能倒退;‘已如是者’——便是意志不能踢开的石块。
    所以意志因恼怒而踢开许多石块,它找着不感觉到恼怒的人而施行报复。
    这样,意志这解放者成为一个作恶者,它对于能忍受痛苦的一切施行报复,因为它自己
    不能返于过去。
    这才是报复:意志对于时间与时间之‘已如是’的厌恶。
    真的,我们的意志里有一个大疯狂;这疯狂之学得了精神,成为对于人类的一切的诅咒!
    朋友们,报仇的精神:那是直到现在人类之最好的思考;
    而痛苦所在的地方,便也应有惩罚。
    ‘惩罚,’这是报复的自称:它用一个诳字藏着一个好心。
    既然意志者因不能向后运用意志而痛苦:所以意志与生命应被认为是惩罚。
    现在一片一片的云堆积在精神上:直到疯狂说教起来:
    ‘一切死灭,所以一切值得死灭!
    ‘这时间之律:时间必得吞食它的孩子,却正是正义’:疯狂如是说教。
    ‘万物是依照正义与惩罚而道德地安排着的。啊,何处是万物之潮里和“生存”惩罚之
    潮里的拯数呢?’疯狂如是说教。
    ‘如果永恒的正义存在,拯救是可能的吗?唉,已如是这石块是不能移动的:一切惩罚
    必得也是永恒的!’疯狂如是说教。
    ‘任何行为不能被毁灭:它怎能被惩罚解除呢!“生存”惩罚里的永恒之物——是生存
    必得永恒地再是行为与罪过!
    除非意志终于自救,或意志变成不意志’:——但是,兄弟们,你们知道这个疯狂的寓
    言!
    当我告诉你们:‘意志是创造性的’,我曾引导你们远离了这些寓言的故事。
    一切‘已如是’都是断片与谜与可怕的机缘,——除非创造性的意志补说:‘但是我曾
    要它如是!’
    ——除非创造性的意志补说:‘但是我要它如是!我将要它如是!’
    它已经如是说过了吗?而它什么时候才如是说呢?意志已从它自己的疯狂里得救了吗?
    意志已是它自己的拯救者与传递喜讯者吗?它忘却了报复之精神和切齿的愤怒吗?
    谁教它与时间讲和了呢?谁把那比讲和更高之物教了它呢?
    意志,这权力意志,必得追求比讲和更高之物:——但是它如何可能呢?谁教它向后意
    志呢?”
    查拉斯图拉说到这里,忽然如一个为极度惊骇所袭击的人一样,停止了他的说教。他用
    畏惧的眼睛望着弟子们;他的目光箭似地穿透了他们的思想与思想后的思想。但是一会儿他
    又笑起来,平静地说道:
    “生活在人群里是难的,因为沉默是难的。尤其是对于一个好说话的人。”——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驼背者藏着面孔倾听了这段谈话:当他听到查拉斯图拉的笑声,他
    好奇地抬起眼睛慢慢地说:
    “为什么查拉斯图拉向我们说的话,和向弟子们说的不同呢?”
    查拉斯图拉答道:“这有何可怪呢!我们应当用弯曲的方法向驼背者说话!”
    “很好,”驼背者说;“我们也应当向学生们传授学说。”
    但是查拉斯图拉为什么向弟子们说的话,——和向自己说的不同呢?——

    人间的智慧

    高处不可怕,而斜坡是可怕的!
    在斜坡上,目光向下瞰望,而手却向上攀援。这双重的意志使心昏眩。
    唉,朋友们,你们能猜到我心里的双重意志吗?
    我的斜坡与危险是我的目光向上投射,而我的手却想悬挂在、支持在——深处!
    我的意志执着于人类,我用锁链使我与人类连系着,因为我是被吸引向超人去的:所以
    我的另一意志要往那里去。
    所以我盲目地住在人群里:好似我全不认识他们:目的只在使我的手不完全失去对于硬
    物的信仰。
    我不认识你们这些人:这种黑暗与安慰常常包围着我。我为着每一个流氓,坐在桩廊
    前,我问:“谁要欺骗我呢?”
    我的第一宗人间的智慧是:让我自己被欺骗,而不使我自己防卫着欺骗者。
    唉,如果我对抗人群而自卫着,人群怎能做我的气球之铁锚呢!我将很容易地被夺去,
    被吸向高远的地方!
    这种神意统治着我的命运,我必得没有先见之明。
    谁不愿在人群中渴死,便得学用一切杯儿饮水;谁想在人群里保持清洁,便得学用污水
    自洗。
    而这是我常常自慰的话:“勇敢些!鼓舞起来罢!老而益壮的心!你在一个恶运里的失
    败了:享受它如你的幸福罢!”
    我的第二宗人间的智慧是:我忍受虚荣者甚于骄傲者。
    被中伤的虚荣不是一切悲剧之母亲吗?但是,骄傲被中伤的地方,一种胜于骄傲之物成
    长着。
    生命要成为好戏,它必得有好的表演:因而必得有好角色。
    我觉得一切虚荣者是好角色:他们表演着而要别人看他们,——他们整个的精神是在这
    意志里。
    他们互相表演,互相发现;我喜欢在他们旁边看着生命,——这可以治好忧郁。
    所以我忍受虚荣者,因为他们是我的忧郁之医生;因为他们把我与人群连系着如把我与
    戏剧连系着一样。
    并且谁能测到虚荣者之谦卑的整个深度呢!我对他是善意的,而同情于他们的谦卑。
    他要从你们学到自信;他以你们的目光自养,而在你们掌里采食你们的赞颂。
    只要你们因赞颂他而说诳,他便喜欢听信你们的诳语:因为他的心从最深处叹息着:
    “我是什么呢!”
    如果真正的道德是不自知:好罢,虚荣者不自知其谦卑!——
    我的第三宗人间的智慧是:不让你们的畏怯使我厌倦于恶人的表演。
    我极乐于看炎热的太阳所孕育的奇迹:虎与棕榈树与响尾蛇。
    在人群里,炎热的太阳也有好的孵化,恶人里也有许多奇物。
    不错,我觉得你们中间的智者,并不真正地聪明:同样地,我也觉得人群中的恶者,也
    不如传说之甚。
    我常常摇着头自问:响尾蛇,你们为什么还摇响你们的尾巴呢?
    真的,恶也还有一个未来!最热的南方还未曾被人发现。
    现在许多已经被称的极恶之物也不过十二尺宽、三个月久罢了!但是有一天世界会有更
    大的龙到来。
    为使超人也得有他的龙,非超龙不足以称超人:许多炎热的太阳还得灸照卑湿的太古的
    森林!
    你们的野猫必得演进为虎,毒蛙为鳄:因为好猎人必得有好猎物!
    真的,善良者正直者啊,你们有许多可嗤笑处,尤其是你们对于所谓“魔鬼”的畏惧!
    你们的灵魂对于伟大太陌生了,你们会觉得善里的超人也是可怖的!
    你们这些智者与学者啊,你们将逃避智慧之炎日,而超人却正在那里高兴地洗浴自己的
    裸体!
    你们这些我所亲见的高等人啊!这是我对于你们的疑惑与我的秘密的笑:我猜到你们仍
    会喊我的超人做魔鬼!
    唉,我对于这些高等的人和最好的人已经厌倦了:我渴望从他们的“高处”上升得更高
    些更远些,直达超人!
    当我看见这些最好的人裸着的时候,我不禁战栗起来:于是我的翼载着我飞往辽远的未
    来去。
    往更辽远的未来去,往艺术家从未梦想过的更南的南方去:在那里,神们以穿衣为可羞!
    啊,邻人们啊,同伴们啊,我愿你们化装着打扮起来,虚荣的,可敬的,如那些善良者
    正直者一样,——
    我也要化装坐在你们一起,——使我不能认出你们或自己:这是我最后一宗人间的智慧。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最沉默的时刻

    朋友们,什么事情在我身上发生了呢?你们看出我被扰乱了,被推进着,不自愿地服从
    着,而准备离去,——唉,准备离去你们!
    是的,查拉斯图拉必得再回到他的孤独里去:但是这次归洞的熊是不快乐的!
    什么事情在我身上发生了呢?谁命令着我呢?——唉,我的发怒的情妇要我如是;它已
    向我说过了;我曾把它的名字告诉过你们吗?
    昨夜黄昏时候,我的最沉默的时刻曾向我说话:这便是我的泼悍的情妇的名字。
    事情如是发生的:——因为我必得全部告诉你们,使你们对这匆匆离去的人不致心肠太
    硬!
    你们知道睡着的人之恐惧吗?
    他从头到脚地害怕了,因为他沉落着而梦正开始。
    我向你们说这句话当一个譬喻。咋夜在那最沉默的时刻,夜沉落了,梦开始了。
    时针前进着,我的生命之钟呼吸着,——我从不曾觉得我四周如此沉默过;因此我的心
    害怕了。
    于是我听到这句无声的言语:“查拉斯图拉,你知道那个吗?”——
    我听到这低语便惊呼起来,血退出了我的面孔:但是我不做声。
    于是那无声的言语又说:“查拉斯图拉,你知道那个,但是你不说出!”
    我终于用挑战的态度答了:“是的,我知道那个,但是我不愿说出!”
    于是那无声的言语又说:“查拉斯图拉,你不愿意吗?真的吗?别把你自己藏在这挑战
    的态度之后罢!”——
    我竟孩子似地哭泣而战栗起来,我说道:“唉,是的,我很愿意,但是我如何能够呢!
    免除我这个罢!这是超乎我的力量的!”
    于是那无声的言语又说:“你自己有什么关系呢,查拉斯图拉!说出你的话而死去
    罢”——
    我答道:“唉,那是我的话吗?我的谁呢?我等候着一个比我有价值些的人呢;我还不
    够资格因它死去呢。”
    于是那无声的言语又说:“你自己有什么关系呢!我觉得你还不够谦卑。谦卑之皮是最
    厚的。”——
    我答道:“我的谦卑之皮真是一切都忍受过了!我住在我的高度之下:我的峰顶多高
    呢?谁还不曾告诉我。但是我很清楚我的深谷。”
    于是那无声的言语又说:“啊,查拉斯图拉,谁必得移山,也移深谷与平原。”——
    我答道:“我的说教还不曾移过山,还不曾达到人群。不错,我曾向人群去,但是我还
    不曾达到人群。”
    于是那无声的言语又说:“你知道什么呢?露珠之降在草上是在夜间最沉默的时刻。”

    ——我答道:“当我发现了而遵循着我自己的路途时,他们讥笑我;真的,我的两足曾战栗
    呢。他们向我说:‘你从前不识路,现在竟不知如何走路了!’”

    于是那无声的言语又说:“他们的讥笑又有什么关系呢!你是一个忘却了服从的人:现在你应当发号施令!你不知道谁是大家需要的人吗?那便是指挥大事业的人。完成大事业,是难的:但是更难的是指挥大事业。这是你最不可原谅的固执:你有权力,你却不愿统治。”

    ——我答道:“我缺乏狮吼以发布命令。”

    于是一个低语向我说:“最沉默的言语引起大风暴。轻盈的鸽足带来的思想指挥着世界。
    啊,查拉斯图拉,你应当像那应当来到之物的影子似地走着:你将命令着。命令的时
    候,你成为前驱。”

    ——我答道:“我害羞。”
    于是那无声言语又说:“你必得成为孩子而不知道害羞。
    青春之高傲还在你身上;你的青春来得很迟:谁要成为孩子,便得克服青春。”
    我考虑了一会,战栗起来。最后我重述着我的第一句答语。“我不愿意。”
    于是我四周有一个笑之爆发。唉,那笑声如何地撕碎我的内脏而劈开我的心啊!
    那无声的言语最后一次说:“啊,查拉斯图拉,你的果实已经成熟了,但是对于你的果
    实而言,你自己还不够成熟!
    所以你必得再回到孤独里去:使你变成软熟的。”——
    第二次笑声爆发了,又逃走了:于是我四周又宁静下来,如两重宁静一样。我躺在地
    上,四肢流着汗。
    ——现在你们听到一切了,知道我何以必须回到孤独里去的原因了。朋友们,我不曾隐
    瞒什么。
    我把这个都告诉了你们了:我这最慎秘的而愿意永远慎秘的人。
    唉,朋友们,我还得有话向你们说,我还有东西赠给你们!但是我为什么不给你们呢?
    我悭吝吗?——
    查拉斯图拉说完这些话以后,他想到他就将离去朋友们,痛苦之权力抓住了他,使他呜
    咽地哭起来;任何人也不能安慰他。可是夜间他仍然留下了朋友们而独自别去。

    旅行者

    午夜,查拉斯图拉取道岛之中脊出发,以便第二天清晨到达那边海岸:因为他想在那里
    乘船。那里有一个很好的海湾,外来船舶常在那里下碇;它们把那些想由幸福之岛渡海去的
    人们带走。查拉斯图拉在登山的途中,回忆着他自青春时候到现在的许多孤独的旅行与许多
    爬登过的山脊和峰顶。
    “我是一个旅行者与登山者,”他向他的心说,“我不爱平原,我似乎不能作长时间的
    静坐。
    无论我将遭遇什么命运与经验,——旅行与登山总会是不可少的成分:因为到头来,一
    个人所经验的只是自己。
    我隶属于机缘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什么事情能发生在我的命运里,而不曾属于我过呢!
    我的‘我’——它只是回向我来,它和它的四处飘泊的散在万物与机缘里的各部分,终
    于到家了。”
    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更多的一些事。我现在面对着我最后的绝巅,面对着最后为我保留着
    的。唉,我必须登上我的最艰险的山道!唉,我已经开始了我的最孤独的途程!
    但是凡我的同类都不规避这样的时刻。这时刻对他说:现在你别无选择地走上了达到你
    的伟大的路!绝巅和巨壑现在交混在一起了。
    你走上达到你的伟大的路!自来你的最危险的,现在成为你的最后的庇护所。
    你走上达到你的伟大的路,现在临于绝地便是你的最高的勇敢!
    你走上达到你的最伟大的路。这里不会有一个人悄悄地追随你!你自己的脚,抹去你后
    面路上铭记着的“不可能”。
    假使一切的梯子使你失败,你必须在你的头上学习升登,否则你怎能向上呢?
    在你的头和你的心上学习升登!现在你心中的最温柔必须成为最坚强。
    对自己太姑息的人,最后从姑息得病。赞美使人坚强的一切罢!我不赞美涌流着奶油和
    蜜的国土!
    远观而遐视,才能周知一切的事物。这是每个登山者必不可缺的倔强。
    那求知者和瞪视着眼睛的人,除了表皮的理由,能看见什么呢!
    哦,查拉斯图拉哟,你当热望探察一切事物的前后背景:所以你必须升登在你自己之
    上——向上,向上,直到你看见了你的星辰在你之下!
    是呀,下视着你自己甚于下视着你的星辰!只那我称为我的绝巅,为我保留着的最后的
    绝巅。
    查拉斯图拉一面登山,一面心里这么说,以苦心的箴言慰藉着心灵。因为他心中的剧痛
    为从来所没有。当他登到了山顶,看哪,一片远海展开在他的面前了;他静静地站着沉默了
    很久。高峰上,寒夜冷森,天宇澄明,星光烂然。
    我明白了我的命运了,最后他悲切地说。好罢!我已预备停留!现在我最后的孤寂开始。
    唷,这在我下面的阴沉而悲愁的大海!唷,这阴沉的梦呓的绝望!唷,命运,唷,大海
    哟!现在我必须向着你们下降!
    我面对着我的最高迈的高山,面对着我和最遥远的途程,因此比之于以前的下降,我更
    要下降到更深的苦痛里,甚至于到苦痛最幽深的深渊!我的命运如是意欲。好罢!我预备停
    留了。
    “最高的山从何处来的呢?我从前曾发问过。以后我知道它们来自海里。
    这个证明被写在它们的岩石和峰顶上。最高者之达到它的高度,从最低处开始。”——
    查拉斯图拉在那寒冷的山巅上如是说;当他走近了海而终于独自在岩石之间的时候,他
    感到长途旅行的疲倦。而热望更充满着他。
    “一切睡着,”他说;“便是海也睡着了。它的眼睛奇特地惺忪地望着我。
    但是我感觉到它的呼吸是温热的。同时我觉得它正幻梦着。梦中,它在硬枕上翻腾着。
    听吧!听吧!它如何地喃喃着不快的回忆啊!也许是不幸的预告吧?
    唉,黑暗的怪物,我为你悲哀了,我因为你而恨我自己了。
    唉,为什么我的手这样无力呢!真的,我怎样地愿意把你从恶梦里救出啊!”——
    查拉斯图拉一面说,一面又忧郁地刻毒地笑自己。“怎样!
    查拉斯图拉,”他说。“你竟想向海唱安慰之曲吗?
    唉,查拉斯图拉,你这好心肠的疯人,盲目的信任者啊!
    但是你一向如是:你亲昵地接近一切可怕之物。
    你要抚爱一切怪物。一点温热的呼吸,一点柔软的脚毛:——而立刻你就准备爱它引诱
    它。
    爱,只要是爱生物,是最孤独者的危险!我爱里的疯狂和谦卑真是可笑!”——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又第二次地笑了:但是那时候,他想到被弃的朋友们;——他好象
    在他的想念里对他们犯了罪一样,便对自己的想念生气。可是他正笑时,忽然立刻又哭泣起
    来:——查拉斯图拉因愤怒与热望而哀哭着。

    第五卷

    幻象与谜

    当水手们知道查拉斯图拉在船上以后,——因为同时幸福之岛上另一个人也趁这船过海去,——他们都起了一个很大的期待心与好奇心。但是查拉斯图拉两天不曾发言,他被悲哀所冻住,所噤住;他既不反应别人的目光,也不答复问题。直到第二天的夜晚,虽然他还沉默着,他的耳朵却已重开:因为在这自远处来,往更远处去的船上,是有许多奇特的冒险的事可听的。查拉斯图拉是一切爱长途旅行者爱与危险同住者的朋友。看吧!当他正听着的时候,他的舌头终于松缚了,他心里的冰终于解冻了。于是他开始如是说:

    你们这些勇敢的寻求者,探险者啊,你们这些在可怖的海上与狡狯的帆同航的人啊——

    你们这些醉于谜和爱好黄昏的人啊,你们这些让灵魂被笛声诱到叛逆的湾港去的人啊:

    ——因为你们不愿用怯懦的手握住一根线而摸索着;因为你们如果能够猜想,决不会去归
    纳。——
    我只向你们才愿说出我亲见的谜,——最孤独者之幻象——
    我最近忧郁地严重地咬着嘴唇在灰色的黄昏里走着。许多太阳都为我西匿了。
    我的路固执地在剥蚀的泥土中上升着,一条恶意的寂寞的无草无木的小径:一条山径,
    它在我挑战的脚步下锐叫着。
    我的脚嘶哑地踏着沙沙作嘲弄声的石子走着,压碎使它溜滑的石子:这样,它勉强自己
    向上去。
    向上去:——反抗着拖它向下,向深谷的精神,这严重的精神,我的魔鬼和致命的仇敌。
    向上去:——虽然严重的精神半侏儒半鼹鼠似地瘫坐在我身上,使我也四肢无力;同时
    他把铅滴倾入我耳里,铅滴的思想倾入我脑里。
    “啊,查拉斯图拉,”他一字一咬地讥刺地说“你智慧之石啊!你把自己向空高掷,—
    —但是一切被抛的石块,必得落下!
    啊,查拉斯图拉,你智慧之石,被抛的石,星球之破坏者啊!你把自己向空抛掷得很
    高,——但是一切被抛的石块,必得落下。
    啊,查拉斯图拉,你被判定被你自己的石块所击毙:你把石块抛掷得很远——但是它会
    坠落在你自己的头上!”
    于是侏儒沉默起来;而很久不发言。这沉默重压着我;真的,虽然我和他有两个人,但
    比我一个人还孤独些!
    我登着,登着,梦着,想着,——但是一切都重压着我。我像一个病者:刚因为他的恶
    劣的痛苦而疲乏入睡,却又被一个恶劣的幻梦惊醒来。——
    但是我身上有一件东西,名叫勇敢:它一直是失望之杀戮者。这勇敢终于吩咐我站住,
    说道:“侏儒!你或是我!”——
    因为勇敢,攻击时的勇敢,是最好的杀戮者;一切攻击中,必有战乐。
    但是人是最勇敢的兽:所以他克服了其他一切的兽。他在战乐奏着的时候,克服了一切
    痛苦;但是人类之痛苦是最深邃的痛苦。
    勇敢也杀戮深谷旁的昏眩:在什么地方,人就不是在深谷旁呢?他不是只要望一望,—
    —便发见深谷吗?
    勇敢是最好的杀戮者:它也杀戮怜悯。怜悯是最深的深谷:一个人看到的痛苦的深度,
    同于看到生命的深度。
    勇敢,攻击时的勇敢,是最好的杀戮者:它也杀戮死亡;
    因为它说:“这曾是生命吗?好吧!再开始一次吧!”
    在这种格言里,战乐是很多的。让有耳的人听吧。——

    “站住吧,侏儒!”我说。“我!或是你!但是,我是我俩中的强者:你不知道我最深
    的思想,你不能藏孕它!”——
    接着,那减轻我身上的负担的事发生了:因为这侏儒从我肩上跳下,这疏忽者!他坐在
    我面前一块石上。在我俩站住的地方,恰有一个柱门。
    “侏儒!看这柱门吧!”我又说:“它有两个面貌。两条路在此会合:但是谁还不曾走
    到它们的尽头。
    那向后退的长路:延伸着一个永恒。这向前进的长路——
    这也是一个永恒。
    这两条路互相背驰,直接冲突:——而这柱门却是它们的会合点。柱门的名字被刻在上
    面:‘刹那’。
    但是如果有人遵循任何一条路,——永远前进着:侏儒,你相信这两条路永会冲突吗?”
    “直的一切必说诳,”侏儒轻蔑地低语道。“一切真理是弯曲的;时间自己也是一个
    环。”
    “你,严重的精神啊!”我愤怒地说了,“别轻率地回答我吧!否则我把你这跛者抛在
    你正坐着的地方,——别忘记我背你到高处!
    看看这刹那吧!”我继续说。“从这刹那之柱门起,一个长无尽头的路向后去:我们后
    面有一个永恒。
    万物中之能跑者不应当已经跑完了那条路吗?万物中之能到达者不应当已经到达了完成
    了而过去了吗?
    如果一切都已存在过了:侏儒,你对这刹那作何解释呢?——这柱门不也应当已存在过
    了吗?
    万物不是如此地纽结着,为使这刹那挽着未来的一切吗?
    而也决定了它自己吗?

    所以,万物中之能跑者:它们应当再遵循前面这条
    路!——
    这个在月光下蠕行的蜘蛛,这月光,柱门下低说着永恒的万物之我与你,——不应当都
    已存在过了吗?
    ——我们不应当再来跑完前面这条路,——这鬼魅光临的长路吗?我们不应当永恒地再
    来吗?”——
    我用渐低的声音如是说:因为我怕我自己的思想与思想后的思想。忽然我听到一个狗在
    我俩旁叫吠了。
    我曾听到一个狗这样叫吠过吗?我的思想向后跑了。是的!当我还是一个孩子,在我最
    远的童年的时候:
    ——那时候,我曾听到一个狗这样叫吠过。并且我看见它毛竖颈伸地战栗着,在那最死
    寂的午夜,在那狗也会相信有鬼的午夜:
    ——于是我怜悯起它来。正当那时候,一轮满月死寂地在屋上出来,它停着不动,这灼
    红的球——宁静地停在平屋顶上,像在别人的财产上一样:——
    因此,这又使狗害怕了:因为它也相信偷儿与鬼魅之存在。我又听到它叫吠,我又对它
    起了怜悯之心。
    现在侏儒哪里去了呢?柱门呢?蜘蛛呢?和一切的低语呢?我曾做梦吗?我醒了不曾?
    我忽然发现我独自站在粗野的岩石间,在最荒凉的月光下。
    但是一个人躺在那里!看啊!那毛竖的狗跳跃着,呻吟着。——它看见我走近,——它
    又叫吠起来:——我曾听到一个狗这样叫吠着呼救吗?
    真的,我那时候看见的一切,我从不曾看见过。我看见一个年青的牧者,喘着气,面部
    痉挛着,歪扯地扭动着身体,一条粗黑的蛇悬在他的口外。
    我曾在一个面孔上看见过这样极度的厌恶与灰白的恐怖吗?他也许曾睡熟了?于是这蛇
    爬入他的喉内——而紧咬着。
    我用手去拖这蛇,我拖着:——枉然!我的手不能把它拖出牧者之喉。于是一个喊叫从
    我口里爆发出来:“咬吧!咬吧!
    咬去它的头吧!咬吧!”——我的恐怖,恨恶,厌弃与怜悯如是喊,我的一切善恶异口
    同声地从我口里喊出来。——
    我四周的勇敢的寻求者,探险者啊!你们这些在可怖的海上与狡狯的帆同航的人啊!谜
    之爱好者啊!
    给我猜透我亲见的谜吧,给我解说这孤独者之幻象吧!
    因为这是一个幻象,一个预象:——我在这比喻里看见的是什么呢?谁是那迟早要来的
    人呢?
    谁是那蛇悬口外的牧者呢?那忍受最黑暗最痛苦之物的是谁呢?
    ——但是,牧者果然照我的呼喊所忠告的咬了;他用全力咬了!他把蛇头吐出很远:—
    —而自己跳起来。——
    他不再是一个牧者,也不是一个人,——他变形了,而且顶着圆光。他笑着!大地上任
    何人不曾如他一样地笑过!
    啊,兄弟们,我听到一个不似人笑的笑声,——现在一个干渴,一个不可满足的渴望,
    吞食着我。
    我对于那个笑声的渴望吞食着我:啊,我怎能忍受着生活下去呢?我又怎能忍受着现在
    就死呢?——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意外的幸福

    查拉斯图拉心里藏着这种谜与痛苦,飘过了大海。但是当他别离了幸福之岛与朋友们,
    四天以后,他已经克服了他的整个痛苦:——他胜利的足跟坚定地重新站在他的命运上。于
    是查拉斯图拉向他的快乐的心说:
    我现在又孤独了,我愿意如此,独自与清明的天与自由的海在一起;而下午又重新围绕
    着我。
    从着我第一次找到我的朋友们,是在一个下午,第二次也是在一个下午:——一切光最
    宁静的时刻。
    因为各种还在天地间旅行着的幸福,找寻一个光明的灵魂,作它的安居所:幸福使光更
    宁静些。
    啊,我的生命之下午啊!有一次,我的幸福也降到谷里去,找寻一个安居所:于是它找
    到那些坦白的仁慈的灵魂。
    啊,我的生命之下午啊!我什么都牺牲了,只为着要取得那唯一之物:我的思想的活花
    园与我的最高希望的晨曦!
    有一次,创造者曾找寻同伴与他的希望之孩子;后来他才知道:如果他不先自己创造他
    们,他不能找到他们。
    所以我在工作刚半时,我向我的孩子们走去而回到他们一起:为着这些孩子,查拉斯图
    拉必得完成自己。
    因为一个人从心的深处钟爱的,只是自己的孩子与工作;伟大的自爱所在的地方,便有
    孕育的征兆:这是我发现的。
    我的孩子们在同一种风的吹拂下,彼此挨挤地在他们初期的春天里绿着;这是我的园中
    与我的最肥的地上的树木。真的,这种树密种的地方,便是幸福之岛!
    但是,有一天我会移植它们,而分别地栽种着:使每个都学到孤独,高傲与谨慎。
    我要它多节地,弯曲地,刚里有柔地傍海立着,一个不可克服的生命的活灯塔。
    在那大风暴奔流向海的地方,在那山之长鼻饮海的地方,每个都得轮到它的日间值班与
    夜间值班,使它被认明被试验。
    它必得被认明被试验,使人知道它是属于我的族类与后代:——使人知道它是一个长时
    间的意志之主人,说话时也是沉默的,给与时如不得已而取得一样:——
    ——使它将来成为我的同伴,成为查拉斯图拉的共同创造者共同庆祝丰收者:——一个
    把我的意志,——万物之更圆满的完成,——写在我的表上的人。
    为着它与它的同类,我必得完成自己:所以我现在逃避幸福而自献于一切恶运;——使
    我得最后一次地被认明,被试验。
    真的,我离去的时候到了;旅行者的影子,最长的居住与最沉默的时刻——一切都向我
    说:“现在简直是时候了!”风在钥匙孔里吹着,向我说:“来吧!”门狡狯地自开,向我
    说:“去吧!”
    但是,我被我的对于孩子们的爱所绊住、热望,爱的热望,设了这陷阱给我,使我成为
    孩子们的俘虏,使我因他们而失去自己。
    热望——对于我而言,便是失去了自己。孩子们,我占有着你们!这个占有中,应有一
    切安全而无热望。
    但是我的爱之太阳在我头上燃烧着,查拉斯图拉在自己的汁里煎熬着,——那时候影子
    与疑惑曾在我上面飞过。
    我现在已经希望严霜与寒冬到来:“啊,让严霜与寒冬再使我发抖使我牙战吧!”我叹
    息了:——那时候冰雾由我身上上升。
    我的过去突破了它的坟茔,许多活埋的痛苦醒了:——
    它们化着装,在尸衣里睡足了。
    所以,一切以信号向我说:“现在是时候了!”但是,在我的深谷动荡以前,在我的思
    想咬我以前,我不曾听到。
    唉,我的思想啊,出自深谷的思想啊!什么时候我才会有能耐,听到你的挖掘而不战栗
    呢?
    当我听到你挖掘时,我的心跳到口里来!哑寂如深谷的你啊,你的哑寂要窒息我!
    我从不敢把你唤到面上来:藏孕着你,我已够受了!我还不够强,没有狮子的最后的勇
    敢与放肆。
    你的重量足够使我害怕:但是有一天,我要有狮力狮吼唤你到面上来!
    当我在这方面克服了我自己以后;我还得在一个较伟大的事里克服自己;而胜利将是我
    的完成之印!——
    直到那时候,我继续在不定的海上漫游着;机缘,蜜口的机缘阿谀着我;我前后地望
    着,——我仍不见尽头。
    我最后决斗的时刻还没到来,——也许现在正来着呢?
    真的,海与生命以恶意的美望着我!
    啊!我的生命之下午啊!哺前的幸福呵!大海中的碇泊处啊!不安定中的和平啊!我如
    何地不相信你们呀!
    真的,我不信任你们的恶意的美!我如情人一样,不信任一个太柔媚的微笑。
    如这妒忌者温柔地而又坚决地推开他的爱宠一样,——
    我也这样地推开幸福的时刻。
    幸福的时刻,离开我吧!你出乎意外地带了一个幸福到来!我却正准备接受最深的痛
    苦:——你的到来,多不是时候啊!
    幸福的时刻,离开我吧!你毋宁在我的孩子们那里找寻安居所吧!快些!把我的幸福在
    哺前祝福他们吧!
    夜晚已经近了:太阳西匿了。去吧,——我的幸福!——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他整夜地等候着他的恶运:但是,他枉然地等着。夜仍然是明静
    的,而幸福却越走越近。但是,天快破晓的时候,查拉斯图拉心里笑起来,他讽刺地说:
    “幸福追逐着我。这是因为我不追逐妇人的缘故。而幸福是一个妇人。”

    日出之前

    啊,我头顶上的天,无滓的深邃的天啊!光之深谷啊!当我望着你时,我因神圣的希望
    而战栗着。
    跃到你的高度上,——那是我的深度!藏在你的纯
    洁,——那是我的天真!
    神被他的美所遮掩:同样地,你也藏着你的星球。你不发言!这样,你向我宣示你的智
    慧。
    今天,你沉默地在怒海上为我而来:你的爱与羞涩向我的激怒了的灵魂说话。
    你美丽地向我走来,藏在你自己的美里,你用无字的语言向我说话,用你的智慧显示着
    自己:
    啊,为什么我不曾猜到你灵魂里的全部羞涩呢!日出以前,你已经向我走来,向这里最
    孤独者走来了。
    我俩向来是好朋友:我俩共有着我俩的悲哀,恐惧与深度。太阳也共属于我俩的。
    我俩不交谈,因为我俩知道得太多了:——我俩沉默地互看着,用微笑交换我俩的知识。
    你不是我的火放出来的光吗?你不是我的知识之姊妹灵魂吗?
    我俩曾同学到一切:同学到怎样超出自己,升华自己和无云的微笑:——
    ——自远处用明亮的眼睛无云地向下微笑,而禁锢,目的与错误在他们下面雨似地冒汽
    着。
    当我独自漫步着的时候:在夜里,在迷惑的路上,我的灵魂需要什么弃饥呢?我登山
    时,如果不是找寻你,我在峰顶上找寻谁呢?我的一切旅行与登山,只是策拙者之必要与下
    策:——我整个的意志想独自飞翔——向你飞翔!
    什么东西比那些飞过的云与使你混浊的一切更可恨些呢?我甚至恨我自己的恨恶,因为
    它也混浊了你!
    我恨那些飞过的云,那些爬行的贼似的野猫:它们夺去我俩的共有物,——一个无限的
    肯定与亚们。
    我俩厌恶那些依违两可者和好事者,那些飞过的云:它们是不彻底者,不知道从心底祝
    福,也不知道诅咒。
    我宁愿藏在桶里,只看见一块小天,宁愿逃在深谷里,简直没有天,不愿看见你这光明之天,为飞过的云所混浊!
    我常常想用闪电之金线系住它们,使我能像雷一样,在它们罐似的腹上擂鼓:——
    ——一个发怒的擂鼓者,因为他们从我偷去了你的肯定与亚们!我头顶上的天,无滓的
    光之深谷呵!——因为它们从你偷去了我的肯定与亚们。
    因为我喜欢闹响,雷声与风暴之诅咒,而不喜欢慎重的多疑的猫的安息:而在人群里,我也最恨那些悄步者,不彻底者和踌躇不定的飞过的云。
    “不知祝福须学诅咒!”——这清晰的教训从光明的天降给我,这星球便在黑夜里也在我的天上发光。
    但是,我是一个祝福者一个肯定者,如果你,无滓的天,光之深谷啊,在我旁边!——
    我把我的肯定与祝福,送到一切深谷里去。
    我成了一个祝福者与一个肯定者:而我曾因此奋斗过,我曾是一个奋斗者,使我有一个终于有自由的手去祝福。
    但是我的祝福是:高出于每一物件,像它自己的天,圆屋顶,蔚蓝的钟与永恒的信心一样:而如是祝福者也是被祝福的!
    因为万物都在永恒之泉受过洗礼,超出善恶以外;善恶自己也不过是逃遁的影子,雨天的痛苦与飞过的云。
    真的,当我说:“万物之上有机缘之天,天真之天,偶然之天,放肆之天”:这不是一个渎亵而是一个祝福。
    “偶然地”,——这是世界上最古昔的贵族称号;我把它还给一切事物;从目的之奴籍里解放出来。
    当我说:“万物之上,或万物之本身里,并无‘永恒的意志’”,我是把这个自由与这个天的晴明像蔚蓝的钟似地放在万物之上。

    当我说:“万事中一件事是永不可能的,——合乎理智”,我是把这个放肆与这个疯狂放在这个“永恒的意志”之位置上!

    不错,一点点理智,一粒智慧的种子,从这星球播散到那星球,——这酵是被混在万物
    里的:为着疯狂,智慧被混在万物里!
    一点点智慧,诚然是可能的;但是在万物里,我找到被祝福的信心:以致它们宁愿在—
    —机缘之脚上跳舞。
    啊,我头顶上的天啊!无滓的高爽的天啊!我觉得你是纯洁的,因为你无所谓理智之
    蛛,也无所谓理智之网:——
    因为你是一个神圣的机缘的跳舞场,因为你是一个神圣的骰子与赌博者的神桌!——
    但是你羞红了。难道我说了什么不可出口的事吗?难道我想祝福,却反渎亵了吗?
    或是因为有我们两个人而你害羞吧?——你吩咐我离去,莫再多言,因为白昼到来了吗?
    世界是深邃的:——远过于白昼所能想像地深邃。许多事情是不应在白昼前说出的。白
    昼到了:我们分别了吧!啊,我头顶上的天啊!羞涩而热烈的天啊!,啊,你,我的日出以
    前的幸福啊!白昼到了:我们分别吧!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侏儒的道德

    查拉斯图拉登陆以后,他不径往他的山与他的洞府去,他仍到处漫游着,询问着这件事
    那件事;他自嘲道:“看吧,这是一条多曲的返于源泉的河!”因为他想知道:在他远去的
    时期内,人间又发生了什么!人变大了呢,或是变小了。一次,他看见一排新屋;他诧异地
    说道:
    “这些屋是什么意义呢?真的,任何伟大的灵魂决不会建筑它们作自己的象征!
    也许一个蠢孩子从玩具盒里拿出来的吧?我希望别一个孩子又把它们收入玩具盒里去呢!
    这些房间:人类可以进出吗?我觉得它们似乎是为丝制的玩偶,或贪吃的而被吃的猫做
    的。”
    查拉斯图拉站着沉思一会。最后,他悲哀地说了:“一切都变小了!
    到处我看见一些低矮的门:与我等高的人还可以过去,但是——他必得俯着!
    啊,什么时候我才能回到我的不必折腰的故乡,——不必向侏儒们折腰的故乡呢?”—
    …查拉斯图拉叹息了,望着辽远的地方。——
    就在这一天,他给讲说关于侏儒的道德。

    我在这个人民里走过,而张开着我的眼睛:他们不能原谅我的不妒忌他们的道德。
    他们追着我吠咬,因为我向他们说:小道德,对于侏儒们是必要的,——因为我始终不
    了解侏儒们之存在是必要的。
    我在这里,像一个在陌生的饲场里的雄鸡,雌鸡们也啄我;但是我并不因此对他们怀恨。
    我对他们很有礼貌,如对于小小的烦恼一样;我觉得对于小物件竖起尖刺,那是刺猬的
    智慧。
    当晚间围炉的时候,他们都说着我。——他们都说着我;
    但是却不曾有人思索着我!
    这是我刚才学到的新沉默:他们的喧闹在我的思想上展开一件外衣。
    他们互相喊道:“这忧愁的云向我们要什么呢?当心别让它给我们带来一种传染病吧!”
    最近,一个妇人抓住她的孩子,不让他走近我:“让孩子们避开吧”,她喊道;“这种
    眼睛可以灼焦孩子们的灵魂。”
    我说话的时候,他们咳嗽着;他们相信咳嗽是对于烈风的反抗;——而他们全猜不到我
    的幸福的呼吸!
    “我们还没有时间给查拉斯图拉,”——他们如是反对着;但是一个“没有时间”给查
    拉斯图拉的时代,又值得什么呢?
    即令他们都称誉我:我能安睡在他们的称誉上吗?他们的称誉对于我是一条棘带:便是
    我解去了它,它还是刺我。
    而这也是我自人群中学来的:称誉者装作报答的模样,实在呢,他还想再多取得些!
    问问我的脚,是否喜欢他们的称誉与阿谀的音乐吧!真的,它不愿按照那滴答的拍子跳
    舞,也不愿站着不动。
    他们尝试向我赞颂自己的小道德,而引诱我;他们想用小幸福的滴答来说服我的脚。
    我在这个人民里走过,而张开着我的眼睛:他们已经变小了,还将变小些:——他们的
    变小,由于他们的幸福与道德的学说。
    因为在道德上,他们也要谦虚,——因为他们要安逸。但是只有谦卑的道德,才与安逸
    调和。
    不错,他们也用他们的方式学着走路前进:这是我所谓跛行。——这样,他们成为一切
    忙碌的人的障碍。
    他们中间许多人前进时,却用硬颈向后瞧望:我愿意碰撞他们。
    脚与眼睛不应说诳,也不应互相拆穿谎话。但是侏儒们的诳语是很多的。
    他们中间有些人“意志”着,大部分是“被意志”的。有些人是诚实者;大部分是坏的
    演戏者。
    他们中间有不自觉的,非情愿的演戏者,——诚实者是稀少的,尤其是诚实的演戏者。
    他们很少男性的特点:所以妇人们使自己男性化;只有男性十足的人,才能拯救妇人里
    的女性。
    而这是我在他们中间发现的最坏的伪善:命令者也假装着服务者的道德。
    “我服务,你服务,我们服务。”——统治者的伪善也如是歌唱。——如果最高的主人
    仅是最高的仆役,多不幸啊!
    唉,我的好奇的目光也曾发现他们的伪善;我猜透了他们的苍蝇的幸福和向阳玻璃窗上
    的营营。
    多量和善的地方,我就看见同量的软弱。多量正义与怜悯的地方,我也看见同量的软弱。
    他们相互间的圆滑,公平与慎重,有如光滑的圆粒,公平与慎重。
    谦虚地选择一个小幸福,——这是他们所谓“安命”!同时他们已谦虚地斜瞟着另一个
    小幸福了。
    在他们的愚蠢中,他们最由衷地希望一件事:别人不侵害他们。所以他们对别人体贴而
    善于应付。
    但是这就是怯懦,虽然这也被称为“道德”。
    当这些侏儒们偶然粗暴地说话的时候,我只听到他们的呼声,——因为每一阵风使他们
    音哑。
    他们是狡狯的,他们的道德有精巧的手指,但是他们没有拳:他们的手指不知道弯曲成
    为一个拳。
    他们认为道德可以一切谦虚而驯服:这样,他们使狼变成狗,人变为最好的家畜。
    “我们把椅子放在中间,”——他们的满意的微笑告诉我:——“隔濒死的角斗者与欢
    喜的猪豚距离相等。”
    但是这就是平庸:虽然这也被称为节制。——

    我在这个人民里走过,掷落许多语言:但是他们不知道取得,也不知道保持它们。
    他们奇怪我的到来,不是为着责骂荒淫与恶;真的,我的到来也不是为着教人谨防小偷!
    他们奇怪我不曾准备训诲他们和刺激他们的智慧:好像他们中间的狡狯者还不够多,可
    是那些狡狯者的声音如石笔似地响着!
    当我说:“诅咒在你们身上的一切怯懦的魔鬼吧!它们喜欢呻吟,交叉着手而崇拜。”
    于是他们喊道:“查拉斯图拉是无神的。”
    而他们的安命之教授喊得更响些;——但是我却正喜欢向他们的耳朵叫道:“是的,我
    是无神的查拉斯图拉!”
    这些安命之教授!卑鄙癣疥与病疾所在的地方,他们便虱似地爬行着;我的厌恶阻止我
    压碎他们。
    好吧!这是我给他们的耳朵的说教:“我是无神的查拉斯图拉,我问,谁比我更无神
    些,使我喜悦他的教训呢?
    我是无神的查拉斯图拉,我的同类何在呢?我的同类是那些给自己一个意志,而不知道
    所谓安命的人。
    我是无神的查拉斯图拉,我在铁锅里煮着一切机缘。待到机缘被煮得恰到好处,我才欢
    迎它做我的养料。
    真的,许多机缘岸然的走近我:但是我的意志用更岸然的态度向它们说话,——立刻他
    们在我前面跪下:——
    而哀求在我这里找到安居所和热烈的心,阿谀地向我说:‘看啊,查拉斯图拉,只是朋
    友才是这样访问朋友啊!’”
    任何人不倾听着我,我何必多说呢?所以我要向风喊叫:
    “侏儒们啊,你们永会变小些!你们这些安逸者,会粉屑似地剥落尽的!你们还会死
    灭:——
    由于你们许多小道德小省略与小安命!
    你们太敷衍了太退让了:这本是你们生长的土地!但是一棵树想长高,它必得抱着硬
    石,长出强韧的根!
    你们省略之物,正帮助着织成人类的未来的网;你们的无为也是一个蜘蛛网与一个生活
    于未来的血上的蜘蛛。
    小有德者啊,你们取得的时候,如同偷窃;但是,便是对于骗窃者,荣誉也有说话的份
    儿:‘只有不能抢掠的地方,才行偷窃。’
    ‘这是给与的。’——这也是一个安命的学说。但是我向你们这些安逸者说:‘这是拿
    来的,它将从你们那里渐渐地多拿来些!’
    唉,为什么你们不抛弃了你们的‘半意志’呢!为什么你们不立意懒惰如你们立意行动
    呢!
    唉,了解我的话吧!‘做你们所想做的事,——但是先成为一个能够意志的人吧。
    爱你们的邻人如爱自己吧,——但是先成为自爱的人吧。
    ——先成为用大热爱与大轻蔑爱自己的人吧!’”异端的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任何人不倾听着我,我何必多说呢?这个时候对于我还太早了!
    在这个人民里,我是我自己的前驱与黑巷里的鸡唱。
    但是他们的时候到了!我的时候也到了!一刻一刻地,他们变得更小些,更穷些,更不
    育些,——可怜的盆草与瘠地啊!
    不久,我会看见他们如干草与草场似地站着,真的,对于自己也生了厌倦。——他们毋
    宁需要火而不需要水!
    啊,被祝福的雷火之时刻啊!啊,日午前的神秘啊!——
    有一天我使它们成为飞奔的火,成为火焰作舌的预知者:——
    ——有一天它们会用火焰的舌预言着:那伟大的日午来了,近了!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在橄榄山上

    严冬,一个恶客,同我坐在家里;我的手因他的友好地握手而变得苍白。
    我尊敬这恶客,但是我喜欢让他独坐。我喜欢跑开,当然跑得紧,我离开了他——
    我以温热的足,和温热的思想,跑到大风平息的地方——
    到了我的橄榄山上太阳照耀着的一隅。
    在那里我嘲笑我的严肃的宾客!但也喜欢他;因为他肃清了我屋子里的苍蝇,并平息了
    一切小声的喧嚷。
    一两个蚊子的嗡吟,他不以为苦;他使一切道路岑寂,所以在那里,夜里的月光也感到
    恐怖。
    他是一个严厉的客人,——但我尊敬他,不向他祈祷如虚弱者之对于大肚子的火神。
    即使冷得齿战,也比崇拜偶像强!——和我同类的人如是意欲。尤其是我怨恨一切烟雾
    蒸腾的火神。
    我所爱的,我在冬天比在夏天更爱他;我嘲笑了我的敌人,当现在的寒冬住在我的屋子
    里,我嘲笑得更热烈了。
    真的,更热烈地,甚至于当我爬到床上——:甚至于这时我的隐秘的幸福也嘲笑而嬉
    戏;甚至于我欺诈梦也嘲笑。
    我是一个爬行者吗?在我的生涯中我永没有爬行在权力的面前;假如我躺下,我是为爱
    而躺下。因此,甚至于在我的冬时的床榻,我也是欢喜的。
    一张贫乏的床榻比一张丰软的床榻更使我温暖,因我嫉妒着我的贫乏。在严冬我的穷乏
    对我最忠心。
    我以一种恶事开始了我的一天;我以冷浴嘲弄着严冬:以此我的严厉的客人怨怼了。
    我也喜欢以一支蜡烛照耀他,所以最后他让青天从暗灰色的曙光中显现出来。
    尤其在早晨我做着恶事:在早晨,吊桶在井里响动,马匹在灰巷里喷着热气。——
    这时我焦急地期待,直到最后澄清的天空现出来,这须发皓白的冬时的天空,这沉默的
    冬时的天空,它甚至于常常闷闭了冬天的太阳!
    我从它学习了我的长久的澄清的沉默了吗?或者它从我学习了吗?或者我们各自发明?

    一切善事的来源有千端——一切恶剧,为快乐而存在:他们何能仅仅做一次!
    一种善事和恶剧便是这种长久的沉默,并如冬时的天空一样,从光辉的脸上以圆睁的眼
    睛窥望。
    ——如同冬时的天空一样,闷闭了自己的太阳,闷闭了自己的不屈不挠的太阳的意志:
    真的,我已将这种技艺和这种严冬的恶剧学习得很熟练了——
    那是我最爱的恶剧和技艺,我的沉默学会了不以沉默而泄露了自己。
    以言词和骰子的喋喋,我巧胜了这严厉的期待者:我的意志和目的当避开这些严肃的监
    视人。
    没有人能窥见我的深处和我的穷竟的意志——因此我为我自己希求着长久的清澄的沉默。
    我看出许多伶俐的人:遮蒙着他的脸面,使他的水溷浊,使人不会看到那底里。
    但更伶俐的不信仰者和击破核桃壳者,正临到他:正要从他捕捉了严密隐藏的鱼。
    但在我看来,最智慧的沉默者是光明、勇敢、透澈的人们:他们的底里是这么深沉,即
    使最澄清的水也不能把它显露——你须发皓白的冬时的天空,你圆睁着眼睛的沉默者哟!
    你便是我的灵魂和快乐之天上的标本。
    我必须不隐藏我自己,如吞没金子的人,怕他们搜出我的灵魂来吗?
    我必须不踩高跷走路;使我周围的嫉妒者和残害者不会注意到我的长腿吗?
    这些灵魂,烟熏的,窒息的,委惫的,发霉的,阴郁的,他们的嫉妒如何能忍受了我的
    幸福!
    我仅愿意指示他们以我的绝峰上的冰雪和严冬,——不愿指示他们以我的太阳之带围绕
    着的山岳!
    他们只听见我的严冬暴风雨的咆啸:他们不知道我也如同南方的热风一样,也渡过了温
    暖的大海。
    他们可怜我的灾祸和偶然:但我的道路是这让偶然随意来吧!它如同幼孩一样的纯真!
    他们如何能忍受我的幸福,假使我不将灾祸。严冬的困苦,熊皮小帽,和雪天的外衣,
    包裹在它的周围!
    假使我不可怜这些嫉妒者和恶意者的慈悲!
    假使我自己没有在他们的面前太息,并与冰冷谈话,并隐忍地让我自己被包围在他们的
    慈悲里!
    这便是我的灵魂的聪明的恶剧和慈善,它并不隐匿了自己的严冬和雪风;它甚至于也不
    隐匿了自己的冻疮。
    有一种孤寂是病弱者的逃避所;另有一种孤寂则是远避疾疫的安全室。
    所有那些我周围的可怜的斜眼的无赖汉,让他们听着我为冬天的寒颤和太息吧!
    在这样的寒颤和太息之中,我逃离了他们的闷热的屋子。
    让他们为我的冻疮而对我同情和悲叹:我们将看着他会冻死于知识的冰窖!——他们如
    是悲叹。
    同时我以炽热的足在橄榄山上这里那里的行走:在橄榄山上太阳照耀着的一隅,我唱
    歌,我嘲弄着慈悲。——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离开

    查拉斯图拉这样汗浸地游历了许多民族和不同的城池,又绕道回到了他的高山和洞府。
    但是看哪,在行路的时候他不觉走到了伟大城池的大门了。这里一个满嘴白沫的傻子,张着
    两手,向他奔来,挡住了他的去路。这也就是人民所谓“查拉斯图拉之猿”的那个傻子:因
    他曾经从查拉斯图拉学到了某种言语的转折和音调,也无意识地搬用了查拉斯图拉的智慧的
    宝藏。这傻子对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哦,查拉斯图拉,这里便是伟大城池:这里你失去了一切而一无所得。
    你为什么踏着这里的尘土?爱惜你的步履吧!宁唾于城门而转回去!
    这里是一切高洁思想的地狱:这里一切伟大思想被活活煎熬,被碎断蒸煮。
    这里一切伟大的感情都凋败了:这里只有骷髅的哀鸣!
    你嗅到精神的庖房和肉铺的臭味了吗?这里不是蒸腾着一切被屠杀的精神的热气吗?
    你不见那些灵魂悬挂着如干瘪而污脏的破布吗?
    但他们却从这些破布中制造新闻!
    你不听见吗,这里,精神如何地成为一种言语的游戏?精神呕吐着可憎厌的言语的污
    水!他们也从这言语的污水制造新闻。
    他们互相追逐而不知何往!他们互相煽惑而不知所谓!他们敲击着他们的金色铜,他们
    叮当着他们的黄金。
    他们畏冷却从蒸馏水中寻求温暖!他们畏热却从冻结的精神寻觅清凉;他们都从舆论受
    病和受伤了。
    这里是一切贪欲和罪恶之家;但这里也有道德;有许多有用的,实用的道德。
    许多道德有着办事员的手指和耐于文坐和期待的肥臀,以装饰女郎的乳房和腰肢为光荣。
    这里在军队之神的面前,也有很多虎信,很多正教,实行谄媚。
    “从上头落下来勋章和光荣的唾沫;所以没有勋章的人都仰望着上头。
    月亮有它自己的朝堂,朝堂有自己的月光之牺牲;所以乞食的人民,怀着乞食的道德,
    祈祷着一切从朝堂里面降下来的。
    我服役,你服役,我们服役”——一切有用的道德对王子如是祈祷:最后这功绩勋章就
    会簪在尪弱的胸脯!
    但月亮围绕着一切世俗的东西回旋:王子也围绕着一切最世俗的东西回旋——那即是小
    贩的黄金。
    军队之神不是金块之神;王子计划着——但小贩子处理着!
    哦!查拉斯图拉哟,在你的心中一切都是灿烂,刚强,而美丽!吐唾于这小贩子之城而
    转回去吧!
    这里血液在血管中流动:腐败,微温,而凉薄。吐唾于这巨城,这里是一切废物流汇的
    大陋窟!
    吐唾于这缩压的灵魂与弱的胸脯之城池,这尖突的眼睛与胶粘的手掌的城池——
    吐唾于这恶棍之城池,这厚脸皮,这笔之奸雄与舌之奸雄,这太热衷的野心家的城
    池:——
    这里一切残缺,畸形,贪欲,无信,烂熟,黄病,脓溃而有毒:——
    吐唾这巨城而转回去吧!
    但在这里,查拉斯图拉说:你的言语,你的同类,我久已厌恶!
    为什么在泥塘边住得这久,直到你自己成为一只青蛙和一只蟾蜍?
    不是有一腐败的、凉薄的血,奔流在你的脉管里,所以你才学会咯咯鸣叫和咒骂吗?
    为什么你不到森林里去?为什么你不耕种土地?大海中不是充满了葱绿的岛屿吗?
    我蔑视了你的污蔑;假使你是警告我——为什么你不警告你自己呢?
    只是为爱,我的污蔑和警告的鸟才展翅飞腾;但不是从泥沼中飞腾!
    你满嘴白沫的傻子哟,他们称你为我的猿猴!但我称你为我的不平鸣的猪。由于你的不
    平鸣,甚至于破坏了我对于傻子的赞美。
    最先使你不平鸣的是什么呢?因为没有人十分谄媚
    你:——所以你生在污水旁边,你可以有更多的不平鸣的理由,——
    你可以有更多理由报复!你懒怠的傻子哟,你的报复便是你的全部的嗔怒;我看透了你
    了!
    你的傻话伤了我,即使你说着真实!假使查拉斯图拉的言语一百倍真实,你还是永远错
    误地应用了我的言语!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于是他眺望着这伟大城池而太息,并且沉默得很久。最后他如是说:
    我不单是厌恶这傻子,我也憎恨这伟大城池。无论何处都无所可善,也无所可恶。
    悲哉,这伟大城池!但愿我看见了那烧灭它的火柱吧!
    即使这样的火柱也必在伟大日午之前来到。它有一定时刻和一定命数。——
    傻子哟,在临别的时候我对你说这教言:自己不能再爱的地方自己应当——离开!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于是离开了这傻子和伟大城池。

    第六卷

    叛教者

    唷!在这草地,最近还苍翠绚烂的植物,都已萎黄而凋残了!我从这里带了多少希望之
    蜜到了我的蜂房里去呢!
    那些青年的心都已经苍老了,——甚至于没有老,只是倦怠。平庸,懦弱:——他们宣
    言:“我们又成为虔信了。”
    最近我看见他们在清晨时以奋勇的步履跑向前去:但他们的知性之足已受得倦怠,现在
    他们甚至于嫉恨他们的晨间的豪气!
    真的,从前许多人举足如同跳舞者;我的智慧中之大笑向他们瞬目示意:——于是他们
    思索了自己。现在我甚至于看见他们爬向十字架去。
    从前他们围绕着光明和自由,鼓翼飞翔如同蚊蚋,如同青年诗人。但渐老而渐冰冷:现
    在他们已经是神秘者,是呢喃者,是懦夫了。
    或者他们的心情使他们绝望了吗,因为孤寂吞灭了我如同一只巨鲸?或者他们的耳朵渴
    求很久而无听于我,和我的喇叭的鸣奏,和我的先驱者的叫喊?
    唉!仅有少数人永远神气充溢的快活;在这少数人的精神中也有着忍耐。但其余的人都
    是怯懦!
    其余的人:那总是占大多数,是平凡,是多余,是过剩的人——他们全是怯懦:
    谁是我的同类也将遇到我的同类的经验:所以他的最先的伙伴必是死尸和丑角。
    但其后的伙伴,是自称为他的信徒的人们,是怀着很多的爱,很多的呆气,很多的健
    壮,虔敬,而有生气的大众。
    我在人类中的同类,无论何人,都不当将他的心情因附于这些信徒们。无论谁知道了轻
    躁而怯懦的人类种族,当不会相信这样的春光和野花灿烂的草地!
    他们能做别的,但愿他们也意欲别的吧。一样一半,破坏了全体。树叶残凋了——为什
    么要哀伤那个!
    哦,查拉斯图拉哟,让它们死灭和凋落,并且不要哀伤!
    最好也以暴风猛吹着它们!
    哦,查拉斯图拉哟,猛吹着那些树叶——使一切凋残的东西更快地离开了你!
    我们又成为虔信了——那些叛教者如是自白;他们中有些人甚至于还畏怯于如是自白。
    我看着他们的眼,——当前他们的脸和红面颊,我说,“你们又是返于祈祷的人们!”
    但祈祷是可耻的!不是于一切人为可耻,乃是对于你,对于我,对于有着良知的人们。
    为你,祈祷是可耻的!
    你很知道,有一个怯懦的魔鬼在你心中,他乐意随便打拱画十字:——他说服你:“有
    着一位上帝!”
    因此你属于怕光一类的人,属于在光辉中不能安居的人:
    现在你必须每天更深地插入你的头在黑暗和雾气之中!
    真的,你选择的时候很好!因为恰在现在夜游鸟也在外面飞翔。一切怕光的人们的时候
    来了,黄昏和夜宴的时候来了,——但是并没有宴!
    我听到而且嗅到:他们佃猎和出发的时候已经来到,但不是野兽的佃猎,乃是对于驯顺
    的,跛脚的哀鸣的,轻柔走路的和小心祈祷者的佃猎。
    一种捕捉灵魂的伪善者之佃猎:——一切心的捕鼠机已经安置好了!无论何处我揭开了
    帷幔,总有夜蛾突飞出来。
    或者它同别的夜蛾蹲伏在那里?因为处处我都嗅到了密秘的小会社;有着密室的地方,
    其中即有着新的皈依者,有着皈依者的恶臭。
    他们长夜聚坐会谈:“再让我们如同小孩子一样并说着亲爱的天父啊——虔信的制造粮
    果者败坏了口与胃腑了。”
    或者他们在长夜中看着一只巧猾而潜伏的十字架的蜘蛛,这蜘蛛同蜘蛛们宣讲着智虑,
    并教训着“在十字架下面是张网的最良的地方”。

    或者他们整日持着钓竿坐在泥沼旁边,因此而自以为深奥;但无论谁在没有鱼的地方捕
    鱼,我甚至说他们还不如浅薄!
    或者他们快乐地虔信地从圣歌之作者学会演奏竖琴,那圣歌的作者最喜欢自己弹唱以媚
    少女:——因为他已倦怠于老妇人和老妇人的赞美了。
    或者他们也从博学的妄人,学会发抖,这妄人在黑屋子中期待着幽灵的降临,——而知
    灵却完全跑开了。
    或者他们凝听年老浪游,模仿了悲风和悲声吹笛者;现在他如同风一样的悲啸且在悲调
    中宣讲着悲哀。
    他们中有些人甚至成为守夜者:他们知道如何吹奏号角,知道在夜中逡巡并惊醒了一切长久熟睡的老东西。

    昨夜在我的园墙那里,我听到了关于老东西的五句话:这话甚至于从这么衰老、悲惨、枯槁的守夜者的口中说出。

    “他不足做一个照顾孩子们的父亲:人类的父亲比他强!”
    “他太衰老了!他现在已不能照顾他的孩子们了。”——
    别的守夜者回答。
    “那末他有孩子吗?这除了他自己,没有人来证明!我很久就盼望他来彻底地证明。”
    “证明吗?好像他证明过了什么似的!他不喜欢证明;他只是竭力使人信仰他。”
    “对啦!他最欢喜信仰!对于他自己的信仰。那是老人的道路!在我们也一样!”
    ——这两个守夜者和光之恐怖者如是交谈,并悲切地吹奏了他们的号角!这便是昨夜在
    园墙那里发生的事。
    但在我,我心因大笑而绞痛,我心好像要破裂了;它失了位置,因下沉到横隔膜。
    真的,那真要我的命;——所以我忍着笑,当我看见了驴子酩酊,听见守夜者如是怀疑
    上帝。
    一切如是的怀疑不是过去很久了吗?现在谁还敢在白天惊醒了这样古老的沉睡的怯光的
    东西!
    一切古代的诸神已经结束——真的,他们有了一种善而快乐的神圣的结束!
    他们没有像缠绵的迟暮那样的死去——虽然人民说了谎话了!正相反,他们却大笑而死!
    最不信神的言论来自上帝,——他说“只有一位神!除我以外你不当有别的神!”——
    老拧恶胡子的神,一个嫉妒者,他如是忘却了自己:——
    于是一切神都大笑,在宝座上摇震,并大声叫喊:“那不正是神圣的吗,有诸神而没有
    上帝?”
    让有着耳朵的都听着吧。——
    查拉斯图拉在心爱的斑牛镇如是讲说。从这里他还有两天的路程到他的洞府和动物们身
    边;他的灵魂因为归期的接近而不断地欢喜。

    归来

    哦,孤寂!孤寂哟,我的家!我作为一个陌生人,生活于陌生的远方太久了,以至于不
    能无泪回到你这里。
    现在你抚摩我如同母亲一样吧;现在,你如同母亲一样对我微笑!现在,你正好说“从
    前如同旋风一样飞奔离开了我的是谁呀!
    谁在临别的时候叫出:我与孤寂同住得太久;因此我忘记了沉默!现在你知道沉默了
    吧?”
    哦,查拉斯图拉哟,我知道一切:你孤独的人,我知道你在众人中间比之与我同在更孤
    独!
    现在你懂得这了;寂寞是一事,孤独又是一事!在人们中间你永远是不惯而陌生。
    甚至于当他们爱你的时候,你也是不惯而陌生:总之他们要求被姑息的待遇!
    在这里,你在你的家和你的屋子里;你能自由说话,自由主张;这里一切隐藏的幽闭的
    感情不是可耻的。
    这里万物抚爱地和你我谈并谄媚你:因为万物想跨你而驰。你也跨着一切的寓言,驰向
    一切的真理。
    在这里你可正直而恳切地对万物说话:真的,它们以为那是赞美,当一个人坦白地和万
    物说话。
    否则那便是寂寞。哦,查拉斯图拉哟,你还记得吗?当你的鹰在空中啼叫,你站在树林
    里面,在死尸的旁边,犹疑而茫昧不知去向:——
    这时你说:让我的动物们引导着我吧!我看出来在人们中间比在动物中间更危险:——
    那便是寂寞!
    哦!查拉斯图拉哟,你还记得吗?当你坐在你的岛上,好像酒醴之源泉对于空桶,你在
    焦渴者之中赠贻和分送:
    直到最后独你一人焦渴地在饱饮的人们中间,并悲泣在黑夜:“夺取不是比赠贻更幸福
    吗?偷盗不是比夺取更幸福吗”——那便是寂寞!
    哦,查拉斯图拉哟,你还记得吗?当你的最宁静的时刻来到而且驱策你前进,这时它以
    恶的低语说:“说话而死灭!”
    这时它使你厌恶你的一切期待和沉默,并以你的“卑屈的勇敢为可耻你那便是寂
    寞!”——
    哦,孤寂哟,我的家!你的声音何等甜美而温柔地和我说话!
    我们信爱,相敬;我们坦然地至诚相待。
    在你,一切都是开朗而光明;在这里甚至于时间也以更轻快的步履奔跑。因为时间在黑
    暗中比在光明是更沉重的负荷!
    这里一切存在的言语和言语之宝库,忽然为我打开:这里一切存在想变成言语,这里一
    切生成从我学习着说话。
    但山下的那边——一切讲说都是徒然!那里忘却和离开是无上的智慧:那我现在是明白
    了!
    想理解人心中的一切必须把握着一切。但我的手又不屑把握那一切。
    我甚至于不喜欢呼吸他们的呼吸;唉,我生活在他们的喧声和恶气味中太久了!
    唷,我周围可祝福的宁静!唷,我周围清澄的气韵!这宁静如何从深脑中呼吸了清新的
    空气!这可祝福的宁静如何地静听哟!
    但山下的那里——那里讲说着一切,一切都被误解了。那里人以洪钟宣扬着智慧,市场
    上的小商人即以铜钱的叮当扰乱了他。
    在那里一切都说话;但无人知道如何去理解。一切都落在水里;但无物落在幽深的泉水。
    在那里一切都说话;但无物奏效和成就。一切都咯咯发声,但静静地在巢中孵的是谁呢?
    在那里一切都说话,一切都说成碎片。在昨天对于时间和时间的牙齿还是坚硬的,到了
    今天却已嚼啐,含在今日的人们的嘴里。
    在那里一切都说话,一切都被泄露了。在从前一切名为秘密,名为深奥灵魂的秘密的,
    到了今天都属于街上的喇叭手和别的飞虫。
    哦,奇异的人类哟!你黑巷里的喧声!现在你又在我的背后了:我的最大的危险伏我自
    己的背后!
    在姑息和容忍之中永远隐伏着我的最大的危险;一切人类都愿意被人姑息和容忍。
    怀抱着压缩的真理,以傻子手,与被愚弄的心,富有慈悲的小谎言——我如是生活在人
    们中间。
    我曾经化装我自己坐在他们中间,反抗我自己而容忍了他们,并愿意说服我自己:“你
    傻子哟,你不懂得人们!”
    当人生活在人们中间他不认识他们:人类有着太多的前景,——那高瞻远瞩的眼光有什
    么用处!
    从前我是傻子,他们错认了我,我姑息了他们,甚于姑息我自己,我常常为这种姑息对
    我自己复仇。
    从头到足都被毒蝇螫遍了,如同被恶之雨滴蚀空了的石头:我如是生活在他们中间,仍
    然对我自己说:“一切微末东西之微末是无罪的!”
    尤其是那些自名为善的人,我看出是最毒的苍蝇;他们毒螫一切天真的,他们玷污一切
    纯洁的;他们如何能公正地待我!
    生活在善人中间的人——慈悲教会他说谎。慈悲为一切自由的灵魂制造窒息的空气。因
    为善人的虚妄是不可测度的。
    我在那里学会了隐藏着我自己和我自己的财富:因为我看出一切都是心灵贫乏的人。都
    是我的慈悲之谎话:我知道了一切的人。
    ——我看见而且嗅到一切人,那有充足精神的,那有太多的精神的。
    他们的顽强的哲人:我叫他们为哲人,而不顽强,——所以我也学会了使用暧昧的言
    语。他们的掘墓者:我叫他们为研究家和实验家,所以就学会了以语言作游戏。
    掘墓者为自己而掘出疾病。在陈腐的瓦砾下面有着恶气味。
    人不当搅动了沼泽。人当生活在山上。
    我以幸福的鼻孔又呼吸着山上的自由清气。最后我的鼻孔总算从一切人类之臭味得救了。
    山风触鼻如同醇酒,我的灵魂打喷嚏了。打喷嚏而在胜利中高叫着:“祝你健康!”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三件恶事

    在梦里,在最近清晨之前的梦里,我站在一座半岛上——
    在世界之外;我持着一具天秤而称量世界。
    唉,紫色的曙光来得太早了:她以她的光辉将我惊醒,这嫉妒者!她总是嫉妒我的晨梦
    之光辉。
    我的梦觉得世界是如此:可以被有时间者测算,可以被精巧的衡量者称量,可以被刚强
    的羽翮飞到,可以被神圣的解谜者猜透。
    我的梦,一个勇敢的水手,一半是船,一半是旋风,沉默如同蝴蝶,强毅如同雕鹰:它
    今天何以有着忍耐和安闲而称量了世界!
    那嘲弄着一切“无限世界”的我的智慧,我的欢笑的,清醒的,白昼的智慧沉默地对它
    说:“力所在的地方,那里数量成为支配者,因她有着更大的力。”
    我的梦不喜新,不守旧,不畏惧,不祈求,确信地沉思着这个有限的世界:——
    如同一圆的苹果自跃入我手,一成熟的金苹果,有着温润柔滑的皮:世界如是对我呈献
    了自己:——
    如同一株阔枝刚直的树向我示意,枝干盘曲,如同旅客可以休止的凭椅和足凳;世界如
    是耸立于我的半岛:——
    如同纤手捧持着的珠宝箱——使欣慕的眼光极喜欢的珠宝箱:今天世界如是呈献于我的
    面前:——
    ——它还不是一种谜足以恐吓人类的爱,也不是一种解答,足以使人类的智慧睡眠:—
    —今天,在我看来,世界所谓的恶事便是一种善的,人间的事。
    我如何地感谢我的晨梦,因为我今天早晨可以称量了世界!这个梦,这心的安慰者,如
    同善的人间的事一样的临到了我!
    在白昼我可以做同样的事!学习和模仿了它的优点,所以我现在愿意将三件最恶的事放
    在天秤上,极尽人情地好好称量了它们。——
    教人祝福的人也教人诅咒:世界上最可诅咒的三件事是什么呢?我愿意把它们放在我的
    天秤上。耽欲,求权力之热狂和自私:自古以来这三件事是最被诅咒有最坏的恶名——
    我愿意极尽人情地好好称量了它们。
    那么,起来吧!那里是半岛,那里是大海——它毛发粘粘地欢悦地汹涌着向我这里来,
    这我所爱的老而忠信的千头怪兽!
    那么,起来吧,这里我在澎湃的大海上把持着天秤:我也挑选一个见证人——挑选了
    你,你海上的孤树,我所爱的浓香馥郁的繁枝之树!——
    现在从什么桥上过渡到未来?由于什么压迫使高者屈身于低者?什么吩咐了最高者仍然
    向上?——现在这天秤平衡而稳定!在一端我投下三种沉重的问题,另一端则放着三个沉重
    的答案。

    耽欲:对于一切穿着马毛衬衣的肉体的蔑视者是一种毒刺,是一种燔型柱;被一切遁世
    者诅咒如同“这世界!”因为耽欲嘲笑而愚弄了一切混沌和诡伪的说教者。
    耽欲:对于贱氓是煎烤的温火;对于朽木和发臭的破布是炽热的火焰。
    耽欲:对于自由的心是自由而无邪,是地上的花园之快乐;是未来对于现在的满溢的感
    谢。
    耽欲:仅仅对于衰败者是一种甜的鸩毒;对于有狮心的人却是一种大慰藉。是谨慎存储
    着的醇酒。
    耽欲:是最崇高的幸福和最崇高的希望之幸福的范本。因为对于许多人结婚和超于结婚
    是许可的。
    ——对于许多人比之于男人和女人更不相知:——男女之互不相知更没有人能够充分明
    白!
    耽欲:——但我要以我的藩篱防护了我的思想,甚至于防护了我的用语:恐猪仔和浪子
    突破了我的花园!
    求权力之热狂:这最是铁心者的灼热的鞭子;最残酷者为残酷者保留着的痛苦;这是焚
    尸场的阴沉的火焰。
    求权力之热狂:攒聚在最重荣的民族身上的可恶的牛蝇;一切动摇的道德之叱骂者;它
    骑在一切马匹和一切矜骄之上。
    求权力之热狂:这破坏且粉碎了一切凋残而空廊者的地震;这白色棺椁的破坏者;这反
    对未成熟的答案的发光的疑问。
    求权力之热狂:在它的炯眼之前,人类爬行,卑辱,和怨怼,且变得比猪和蛇还卑
    下:——直到最后他心中叫出了无上的蔑视。
    求权力之热狂:无上蔑视的可怖的说教者,它在一切的城池和帝王的面前宣讲:“滚你的!”——直到一种回声从他们叫出来“滚我的!”
    求权力之热狂:它甚至于甘甜地超升到纯洁,到孤独,到自足的高度,炽热如同大爱之涂绘紫色的幸福于地上的天国。
    求权力之热狂:当最高迈者渴望屈服于权力,谁还称它为狂热呢?真的,在这样的渴望和卑辱之中没有病或不健全!
    孤独的高迈不会永远仍然孤独和自足;高山可以下降到峡谷,高风可以吹临到平原!
    唷,谁能知道这种渴望的适当的名字和称号呢?查拉斯图拉从前称这不可命名者为——
    “赠贻的道德”。
    其后发生了这事,——真的,那是第一次发生!——他称自私为可祝福,那从强力的灵
    魂流出的卫生的健康的自私:——
    从完全的,美丽的,胜利的,创造的肉体所附属的强力的灵魂,在它的周围,一切都成
    为一面明镜。
    这柔韧动人的肉体,这跳舞者,它的标本和象征便是自己享乐的灵魂。这样肉体和这样
    灵魂的自己享乐自称为“道德”。
    这样的享乐以善恶之言自己屏障如同圣化的丛林;以自己的幸福之名从自己放逐了一切
    可侮蔑的。
    也从自己放逐了一切怯懦的;它说:怯懦——那便是恶!在它看来,那永远悲愁者,叹
    息者,不幸者,贪小利者都是可污蔑的。
    它也蔑视了一切在不幸中凝视的智慧:真的,也有着在黑暗中开花的智慧,一种黯黑的
    智慧,它永远叹息:“一切皆虚空!”
    它以羞怯的怀疑为可鄙,它以那些认誓不认人的人为可鄙:它也以过度怀疑的智慧为可
    鄙,因为这就是怯懦的灵魂的道路。
    它以阿谀的、狗样的、降伏的、乐天安命的人为卑下;也以有着降服的、狗样的、虔信
    的、和阿谀的、乐天安命的智慧为卑下。
    它憎恨而厌恶,那永不自卫的人,那吞咽了有毒的唾沫和恶视的人,那太忍耐的人,那
    长久受苦的人和太柔顺的人:
    因为这便是奴隶的态度。
    这可祝福的自私,它吐弃一切种类的奴隶:无论他们是在诸神和神圣的步武之前卑躬,
    或在人类,在无智的人类舆论之前屈膝!
    一切卑辱的,一切屈膝的,那有着不自由的,眼的和缩压的心的,那虚伪的,归顺的种
    类,那以大而怯懦的嘴唇亲吻的,它都叫作恶。
    一切奴隶和衰老而倦怠的人们的机智;尤其是说教者全部恶劣的,狂妄的,大过伶俐的
    愚昧,自私都称之假冒的智慧!
    但这假冒有哲人,这说教者,厌世者,和生性是阴柔是奴性的人民——唉,他们如何地
    误用了自私!
    他们还把误用自私认为是道德,并名为道德!因此一切厌世者和怯弱者和十字架上的蜘
    蛛们,他们以充足的理由如是愿望着“无私”!
    但对于那些人们,这时候现在来到了,这大转变,这裁判之剑,这伟大的日午:这时许
    多事情常被启示出来!
    真的,那宣讲着我是健全而神圣的,并祝福了自私的人,这预言者,他也宣讲着他所知
    道的:“看哪,那时候到了,那已逼近了,这伟大的日午!”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重力之精灵一

    我的舌头——是人民的舌头:我太粗糙地,坦率地为安歌拉的兔子们讲话:对于一切墨
    水之鱼与笔头之狐狸,我的话仍然更新奇。
    我的手——是呆子之手:悲哉,一切桌子和墙壁和供呆子描画和涂鸦的地方!
    我的足——是奔马之足;因此我在木石上践踏而驰骤,在田地里来往,我是爱急走的一
    个魔鬼。
    我的胃——确是一种鹰之胃吗?因它喜食小羔羊的肉。真的,它是一种鹰的胃。
    我现在是:食着天真的东西,并切望奋飞,我到一切之外;能说这本质中没有鹰的本质
    么!
    尤其是我是重力之精灵的一个敌人,那便是鹰之本质:真的,决死的敌人,大的敌人,
    先天的敌人!唷,我的敌意不是无所不至了吗?
    因此我能歌唱一首歌——也愿意歌唱:虽然单我一人在空屋子里,我必须唱给我自己听。
    真的,有着别的歌者,只是屋子里充满了人的时候,他们的嗓音柔软,手指有表情,他
    们的眼光闪动,心情清醒;但我不是他们的同类。

    教人飞腾的人有一天将移去了一切的界标;一切的界标将会飞腾;大地将从他重新受
    洗,命名为轻灵者。
    驼鸟急驰,速于奔马,但他也用力地插入它的头在沉重的地里:不能飞腾的人也是如此。
    重力之精灵如是意欲:大地和生命对于他是沉重的。但我如是教人,凡能如同鸟一样成
    为轻灵的人必须自爱。
    真的,不与病者和染疫者之爱同在。与他们同在,甚至于自爱也发恶臭!
    我如是教人:自己必须学习以卫生而健康的爱爱自己:自己才会动心忍性,而不会神不
    守舍。
    这里神不守舍自命为“自己的邻人爱”。自古以来这样的话是最甚的谎话和欺诈,尤其
    在那些觉得世界是沉重的人们中间。
    真的,学习自爱,这不只是为今天和明天而有的戒律。这宁是一切技艺中最精最巧,最
    新,和最坚忍者。
    这便是重力之精灵的工作:使一切财宝对于他的占有者严密隐藏,在一切金银窖中唯自
    己的财宝最后挖出。
    差不多还在摇篮里面他们即给我以沉重的言语和评价。他们称这礼物为“善”和
    “恶”。因为它,我们的生被饶怒了。
    这便是重力之精灵的工作:将小孩子们叫拢来,禁止他们自爱。
    我们——我们忠心地在辛苦的两肩,背着所给与我们的重负,走过了崎岖的群山!假使
    我们流汗,我们就被告诉:
    “是呀,生命是难于负荷!”
    只有人类自身才是难于负荷,因为他背了太多的不相干的言语和评价在自己的两肩。他
    如同骆驼一样跪下,让他自己好好驮上重载。
    尤其是能负荷重载的最强毅的人,脑中充满了威严。他背负了太多的不相干的言语和评
    价在自己的两肩:现在生命对于他好像是一堆沙土。
    真的!甚至于属于我们自己的也是难于负荷!人类心中的许多内在的东西也是如同海蚌
    一样,——可厌恶,滑腻,不易把捉——
    所以必须有珠光美丽的壳为那些东西辩护。甚至于也必须学习这种技艺:有一个壳,一
    种可爱的外表,和巧黠的愚昧!
    再者,在人类心中有着许多的欺诈,许多壳还显得微小,无用,太是一个壳了。
    很多隐藏的慈爱和权力永远没有被人测透;最精选的美味觅不到赏味者?
    唯女人中之卓绝者知道这:少许的肥和少许的瘦——唷,在这少许之上悬挂着多少命运
    啊!
    这便是重力之精灵的工作:使人不易发见,在一切人中尤不易发见了自己;精神常常欺
    蒙了灵魂。
    但发见了自己的人说:这是我的善与恶:因此他使妄谈”一切皆善,一切皆恶”的鼹鼠
    和侏儒沉默了。
    真的、我不喜欢那称一切为善,称这世界为至善的人们。
    我叫他们为“一切之满足者”。
    “一切之满足”,赏味一切,但不是赏味最佳之味!我敬重曾经学会说:“我”和
    “是”和“否”的倔强而固执的舌头和胃腑。
    咀嚼而消化一切的东西——那正是猪的本质!只有驴子和驴子一类的生物永远知道说着
    “是呀!”——
    我的赏味要求这:深黄和火红——那混合了血液和一切颜色。但洗洁了他的屋子的人也
    向我泄露了一个洗洁了的灵魂。
    有些人爱僵尸,有些人爱幽灵;两者都是血和肉的敌人。
    唔,两者都如何地违反了我的赏味!因为我爱血!
    我不愿居住在人人吐唾和厌弃的地方;这便是我的赏味。宁肯生活在强盗和伪证者中
    间。无人在自己的嘴里衔着金子。
    但一切吮痰者更使我厌恶;我所知道的在人类中最可厌恶的生物,名为谀佞:他不意欲
    爱,但愿寄生于爱。
    我名仅有一种选择的人为不幸福:不成为恶兽,便成为恶家畜。我不愿和他们建立了我
    的神龛。
    我也名那些必须永远期待的人为不幸福,——他们都违反我的赏味——所有税吏,小贩
    子,帝王,和一切地主和商人们。
    真的,我也学会了期待,学会了彻底地期待,——但只期待我自己。我也学会了在一切
    之上站立,行走,奔跑,跳跃,攀登,和跳舞。
    这就是我的教言:愿意有一天能够飞腾的人必须首先学会站立,行走,奔跑,攀登和跳
    舞:——因为人不能由飞腾学习飞腾!
    我学会了踏着绳梯达到许多窗子,以敏捷的两腿攀登到一切的高桅:坐在知识的高桅上
    对于我好像是不小的幸福!——
    在高桅上暴鸣如同小火焰:真的,一种小的光辉,但对于遭难的水手与船破落水的人
    们,却是一种伟大的安慰!
    从不同的道路和方式我达到了我的真理;我不是仅有一种梯阶登到我游目骋望的高处。
    我不愿向别人问着我的路,——那总是违反我的赏味!
    我宁肯问着并试炼着道路的本身。
    所有我的途程都是一种探求,是一种试炼:真的自己必须学习回答了这样的探问!这便
    是我的赏味:
    ——非善,非恶,只是我的赏味而已,关于那,无所用其羞愧和隐秘。
    这里是我的路——你的路在何处呢?我如是回答了那些问我这道路的人们。因为这道路
    并不存在!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第七卷

    旧榜和新榜

    我坐在这里期待,在破碎的旧榜和半写就的新榜之中。我的时刻何时来到呢?
    我下降的时刻,我毁灭的时刻:我愿意再走向人类去。
    我现在期待着那时刻:最初必是我的时刻的征兆来到——这征兆是与鸽子之群同在欢笑
    的狮子。
    同时我自言自语如同闲适的人。没有人告我以新的事物,所以我对我自己说起我自己。

    当我到了人们那里,我看出他们高踞在古代的傲慢之上,他们都想着他们久已知道了什
    么是人类的善和恶。
    在他们看来一切关于道德的谈论好像是一种古老而陈腐的事情;愿意安睡的人,就寝之
    先讲谈着善恶。
    我搅扰了这种昏睡,当我教人无人知道何为善恶:——
    除掉了创造者!
    但创造者是创造人类的目标并给大地以意义和未来的人:只有他能建立了善和恶。
    我吩咐他们推倒了他们的讲坛,一切古代的傲慢所踞坐的交椅;我吩咐他们嘲笑他们的
    伟大的道德家,他们的圣哲,他们的诗人,他们的救世主。
    我吩咐他们嘲笑他们的阴郁的哲人,嘲笑那些踞坐如黑色幽灵的人,使他们离了生命树。
    我坐在他们的伟人们的墓道上,甚至于在死尸和鹫鸟的旁边——我嘲笑一切他们的过
    去,和过去的腐烂而残败的光荣。
    真的,我如同忏悔的说教者,如同傻子,我暴怒而破坏了一切他们的伟大的和渺小的!
    他们的至善也如此渺小,极恶也如此渺小!因此我发笑了。
    因此我的诞生于山头的“智慧的渴望”,连笑带吼。真的,一种粗犷的智慧——一种有
    着猛冲的健翮的渴望。
    她常常带着我飞腾向上,在大笑之中心!于是我扶摇直上,如同沉醉于太阳之欢喜的一
    枝箭!
    我飞到了梦想不到的未来,到艺术家所想像不到的更炎热的南方;那里诸神裸体跳舞,
    以一切的衣饰为可耻。
    (我如是以比喻和隐语木讷而言如同诗人:真的,我惭愧于我仍然不能不是一个诗人!)
    那里,在我看来,一切的生成好像是诸神的踏舞,是诸神的嬉戏,世界自由而无限制,
    一切都归真返朴。
    那里,好像是无量神祇一种永久的自己解放,和自己归真;好像是无量神祇的一种可祝
    福的自己冲突,自己和解,自己再造。
    那里,在我看来,一切的时间,好像是瞬间之可祝福的嘲弄;那里自由是必然,幸福地
    戏弄着自由的毒螫。

    ——那里,我也发见了我古代的魔鬼和巨敌,那重力之精灵,和他的创造品:强迫和戒律,必须和结果,目的和意志,善和恶。

    在那里,跳舞者能跳舞于它之上,超越于它之外,不是必然的么?在那里为轻捷为美丽的原故,鼹鼠和蠢拙的侏儒不是必要的吗?

    我也在那里从大道上拾起了超人这个字,也看出人是必须超越的一种东西。
    也看出人是一个桥梁,而不是一个目标,那欢喜于自己的日午和黄昏的人,是把它当作
    远到新的曙晓的进程——
    欢喜于伟大日午的查拉斯图拉之道,欢喜于我高悬在人们之上如同紫色晚霞一样的教言。
    真的,我也使他们看见了新的星辰在新的夜里;在白昼和黑夜和云影之上我张开了大笑
    如同五色绚烂的华盖。
    我教他们以我所有的梦想和热望:将人心中的碎片,和谜,和可怕的偶然组合而为一体:
    如同,一个诗人,一个解谜者,一个偶然之救济者,我教他们创造未来,我教他们在这
    样的创造之中救济了过去。救济人类的过去,改变了一切“它已如此”,直到意志说:
    “但我愿意它如是!我将愿它如是!”
    我称这个救济:我教他们只是称这为救济。
    现在我期待着我的救济——那我可以最后一次走向人们去。
    我愿意再走向人们去:我将在人们中间沉落和灭亡;我愿意给他们以我的最富裕的礼品!
    我从下沉的太阳学习了这,那充裕博大的太阳哟!当它沉没的时候,它从自己的无尽藏
    倾泻金光于大海!所以最贫乏的渔人,现在都摇荡着金桨:从前我看了这,我忍不住喜欢得
    流泪了。
    查拉斯图拉也将如同太阳一样的沉落:他现在坐在这里期待着,在破碎的旧榜和半写就
    的新榜中间。

    看哪,这里是一张新榜!但同我持着它到峡谷里,到人类之心的我的弟兄们在何处呢?
    我对于遥远的人们的伟大的爱如是要求:“别姑息你们的邻人!人是要被超越的一种东
    西。”
    因此你看:有着这多超越之不同的道路和方式!但仅仅一个丑角知道:人也能被跃过!
    甚至于在你的邻人中超越了你自己:有力量夺取的你不当忍受了给予,这便是你的权力!
    你对人所做的无人能对你做。看哪,这里并没有报酬!
    不能命令自己的人不当服从。许多人能命令自己,但于自己服从仍然差得很远。

    高贵灵魂之族类如是愿望:他们愿意一切不白得,至少是生命。
    流氓才愿望着白得的生命:在我们则生命已自给,我们永远想到什么是我们所能给予的
    最高的还报!
    真的,那是一句高贵的格言:“生命所期许的,我们愿意对于生命保持着那期许!”
    自己不当在对于快乐没有贡献的地方愿望着享乐!自己不当愿望享乐!
    因此寻求享乐和无垢是极可耻的事。两者都不愿被寻求。
    自己当有着它们——但自己宁肯寻求罪恶和苦痛!

    哦,我的兄弟们哟,头胎儿子永远是被牺牲的。现在我们便是头胎儿子!
    我们都在不可视见的圣坛上流血;我们都被烧烤去祭奠古代的偶像。
    我们的最优良者仍是年青:这引动了年老者的食指。我们的肉体是温软的,我们的皮只
    是羔羊的皮:我们如何不能引动了古老的偶像崇拜者的馋涎!
    这古老的偶像崇拜者,仍然居住于我们自己的心中,他烧烤了我们的最优良者做成他的
    宴筵。唉,我的兄弟们哟,头胎之子如何不被牺牲呢!
    但我们的同辈如是意欲;并且我爱那些不想望保全自己的人们,我以我的全心的爱去爱
    那些下降而死灭的人们:因为他们走向着超越。

    要真实——少有人能真实!能真实的人仍然不愿真实!但至少善人是能真实的。
    唷,那些善人们!善人们永不说出真理。因为如是修善便是心中的一种疾患。
    那些善人们,他们退让,他们自己屈服;他们的心复述着自来所说过了的,他们的深处
    的灵魂服从:但服从的人,并不听自己!
    善人所谓的一切的恶必须汇拢来产出一种真理。哦,我的兄弟们哟,你们的恶足以产出
    这种真理了吗?
    勇敢的冒险,长久的怀疑,残酷的否定,厌恶,当机立断,一切这些都没有汇拢来!但
    真理是从这样的种子产生的!
    自来在坏良心的旁边生长出一切的知识!你们的求知者哟,粉碎,粉碎了这陈旧的榜!

    当水面钉了木桩,巨流上搭起了浮桥,这时候,真的,说着“一切在流动”的人,是无
    人相信的。
    甚至于笨汉也反对他。“什么?”笨汉说,“一切流动吗?
    本桩和浮桥静静地在巨流上面呢!”
    “在巨流上面一切都是固定的,一切事物之评价,浮桥,概念,一切的‘善’和
    ‘恶’:这些都是固定的!”——
    凛冽的冬天到了,巨流冻结了,这时即使最聪明的人也怀疑了。这时说这话的已不单是
    笨汉了:“万物不是静静地停住吗?”
    “万物根本是静静地停住”——那是一种适用的冬天的教理,一种不生产的时代的善,
    冬眠者和炉火旁边的懒汉的优良的慰藉。
    “万木根本是静静地停住”——但自来的春风,反对了这种教理。
    春风是一只不知耕犁的牡牛——一只凶猛的牡牛,一个破坏者,它以它的暴怒的角破烈
    了冰块!这冰块又冲破了浮桥!
    哦!我的兄弟们哟,现在看吧,万物不是在流动了吗?一切栏板不是落到水里去了吗?
    谁还固持着“善”和“恶”呢?“悲哉我们!快哉我们!春风猛吹着!”我的兄弟们哟,如
    是宣讲遍及一切的大街小巷吧!

    有一种古老的迷妄——那名为善和恶。自古以来,这迷妄之轨道,当在预言家和占星家
    周围旋转。
    从前的人信仰预言家和占星家;因此人相信“万物是命定的:你应当,因为你不能不!”
    其后人类又怀疑了所有的预言家和占星家;因此他们相信,“万物是自由的:你能够,
    因为你意欲!”
    哦,我的兄弟哟,自来关于命数和未来,仅有着迷妄而不是真知;因此关于善恶也只是
    迷妄而不是真知!

    “你不当偷盗!你不当杀戮!”从前这样的诫命被称为神圣:在这诫命之前人类屈膝而
    低头,并脱去了自己的鞋子。
    但我向你们:在这世界上还没有比这神圣的诫命更凶的强盗和杀戮者吗?
    在一切生命中没有强盗和杀戮者吗?称这样的诫命为神圣,因此他们不也是——杀戮了
    真理了吗?
    那反对和劝阻了生命而被称为神圣的,不是一种死之教言吗?哦,我的兄弟们哟,为我
    粉碎,粉碎了这古旧的榜!

    十一

    这是我对于过去的同情,我看见它被弃了,——
    被弃于每一新时代之怜恤,之精神,之放肆;新世代使一切已存在的作为自己的桥梁。
    一种伟大的元宰会兴起来,一种巧黠的怪物,他以慈悲和敌意捩转和扭动一切过去;直
    到它成为他的一座桥梁,一种先兆,和传令使,和雄鸡的晨鸣。
    但也有着别的危险和别的同情:凡是贱氓,他的记忆是返于自己的祖先一,但时间已和
    他的祖先绝缘。
    过去如是被弃:因为总有一天流氓成为支配者,并沉溺一切时间在浅水里。
    哦,我的兄弟们哟,因为总有一新的高贵还缺乏。那高贵当反对一切贱氓和一切暴君,
    并将“高贵”这个字重新塑在新榜上。
    要有一种新的高贵,许多高贵的人们,许多种高贵的人们还缺乏呢;或者如我从前在比
    喻中所说的:“那正是神性;
    有着诸神而没有上帝!”

    十二

    哦,我的兄弟哟,我圣化你们而指示你们一种新的高贵:
    你们当成为未来的创造者,滋生者,和播种者:——
    真的,你不能如同商人一样以金钱购买得高贵;有着卖价的都无价值。
    因为你们的光荣不是你们从何处来,而是你们向何处去;让这是你们的新的光荣吧,—
    —你们的意志和你们脚的意愿超越了你们!
    真的,并不是你们供奉一个王子,——现在王子们算什么呢!——也不是你们为王子的
    屏藩使他的地位更巩固。
    也不是你们的族类在宫廷里面成为有礼貌,也不是你们都学会了华丽装饰,如同银色的
    丹顶鹤一样,长久站立在浅沼里!(因为能够站立,在一般廷臣乃是一种特殊的恩典;至于
    被许可坐下乃是他们死后才有的幸福!)
    也不是被称为神圣的一种圣灵引导了你们的祖先到了我并不赞美的天国!(因为有着那
    恶木——十字架——的地方,那里即无可赞美的东西。)
    真的,无论在什么地方,这圣灵总如同临阵一样,引导着他的武士——山羊和母鹅。迷
    信的人,和谬见的人总是走在最前面!
    哦,我的兄弟们哟,你们的高贵不当向后流盼,乃是向前凝视!你们当是从一切父母之
    邦,和祖先之国土被放逐!
    你们当爱着你们的孩子们的国土:——在最遥远的海上没被探险过的国土!让这种爱是
    你们的新的高贵吧!我吩咐你们向着那里扬帆前进!
    为你们的孩子们,你们当矫正了你们是你们的祖先的孩子。你们当如是救济了所有的过
    去!我将这种新榜高悬于你们之上!

    十三

    “为什么人要生活?一切都是虚空!生活——那是鞭打枯草;生活——那是自己燃烧了
    自己而不能得到温暖。”——
    这样古代的讹说仍然当作“智慧”传下来;因为它是陈旧而发霉,所以它更被尊重了。
    发霉也就成为高贵了。
    孩子们会如是说:因为火烧灼他们,所以他们怕火!在智慧之古书里,有着很多的孩子
    气。
    那永远鞭打枯草的人,如何敢来诽谤了鞭打!堵塞住这样愚人的嘴吧!
    这样的人们坐在桌子旁边,什么也没有带来,甚至连优良的饥饿都没有带来:——于是
    他们诽谤:“一切都是虚空!”
    但我的弟兄们哟,饮食得很好确不是虚空的技艺!为我粉碎,粉碎了这永不快乐的人们
    之榜!

    十四

    “在洁净者看来,万物皆洁净”——人民如是说。但我对你们说:“在猪仔看来,万物
    皆猪仔气!”
    因此恐怖的幻想者(他们的心已下垂了,)宣言:“世界之自身便是一个污脏的怪物。”
    因为他们都是不净的心;尤其是那些遁世者,除非他们从背面观察了世界,不会有和平
    或休息!
    我当那些人面说,虽那声音很不快:世界如同人一样的有背面,——这是很真实的!
    世界上有很多污脏:这里很真实的!但世界之自身不以此而是一个污脏的怪物;但那种
    话语中间有许多智慧,即世界有着很多恶臭:甚至于憎恶也生出了翅膀,和空想的能力!
    在最优良者之中也有着一些可憎恶的;最优良者也仍然是必须超越的一种东西!
    哦,我的兄弟们哟,那种话语中也有许多智慧,即世界有着很多污脏!

    十五

    我听见虔信的遁世者对他们的良知反复说着这样的格言,真的,他们无过或无罪,——
    虽说世界上没有比这更恶或更有罪的事了。
    “让世界自成其为世界好了!别指摘它!”
    “让愿意阻塞,和剜刺,和剐割,和剥削人民的人随他的便好了:别指摘它!由此他们愿意学习放弃了这世界。”
    “为你自己的理由——你应当阻塞和闷闭了你自己;为这世界的理由——因此你会学习
    放弃了这世界。”
    哦,我的兄弟们哟,击碎,击碎了那些虔信者之陈旧的榜!撕碎了这些愤世嫉俗者的格
    言——

    十六

    现在人民在一切黑暗的小道上低语:“博学的人忘记了一切强烈的贪求。”
    我看这新榜甚至于高悬于市场之上:“智慧使人倦怠,无物有一刻的价值,你不应欲
    求!”
    哦,我的兄弟们哟,为我粉碎,为我粉碎了那种新榜!厌世者和死之说教者和狱吏将它
    高悬起来;因为看哪,它也是一种对于奴隶的箴言!
    因为他们学得坏,不是学到好处,学习一切都太早也太急;他们吃得很坏:所以们他的
    胃腑受伤了!他们的心便是一种损伤的胃:它劝造着死!真的,我的兄弟们哟,心便是一个
    胃!生命是一派快乐的源泉,但对于损伤的胃,那悲愁之父,在他们心中说话的人,一切泉
    水,都是有毒的。
    求知:在有着狮子的意志的人,那便是快乐!但对于自己仅仅是被意欲的人则成为倦
    怠,一切的浪涛都对他戏弄。
    弱者之本质总是如此:在路途上迷失了自己。最后他们的倦怠发问:我们出发到何处去
    呢?一切都是一样!
    人在他们的耳边这么讲说,他们最喜欢:“无物有价值!
    你们不应当意欲!”但那是一种对于奴隶的箴言。
    哦,我的兄弟们哟,查拉斯图拉临到了一切行路倦怠者如同一阵新爽的暴风:他将使许
    多鼻子打喷嚏!
    我的自由的气息甚至于透过墙壁而到监狱里,到一切禁锢的精神!
    意欲解放人!因为意欲便是创造!我如是教人。唯一的你们应当学习的,只是创造!
    你们应当从我最先学习的也只是学习法,优良的学习法。——让有耳朵的人听着吧!

    十七

    这只船停泊在这里——它要到那边去,或者到虚无——
    但谁愿意进到这种“或者”去?
    你们中无一人想乘这死之船舶!那么你们如何会倦怠于世界呢?倦怠于世界么!甚至你
    们也没有从大地引退!我觉得你们更贪恋大地,更爱着你们自己的大地之倦怠!
    你们下延着嘴唇不是徒然的了:——其中仍然有着一种渺小的尘世的愿望,在你们的眼
    睛里,——不是浮着不可忘却的世俗的欲望之云影的吗?
    在大地上有许多优良的发明,有些是有用的,有些是快乐的:为此大地是很可爱的。
    有许多如是的发明,如同妇人的乳峰一样:同时是有用,同时是快乐的。
    但你们厌世的人们哟,你们大地之懒惰者!应当有人用鞭子鞭策着你们!应当有人用鞭
    子再使你们的两腿活泼。
    假使你们不是为大地所厌弃的残废而耄老不幸者,那么你们便是巧黠的懒汉或贪食者,
    潜行的,夜之徘徊者。假使你们不愿意欣快地奔跑,那么你们应当死灭!
    查拉斯图拉如是教人:人不当求为不可治愈者的医生,所以你们应当死灭!
    但作一个结束,比写一篇新诗必需更大的勇敢:这是一切的医生和诗人所知道的。

    十八

    哦,我的兄弟们哟,有着倦怠所铸成的榜,有着腐败的迟怠所铸成的榜:虽然他们的说
    话是一样,它们却要求被听得两样。
    看着这里这个凋毙的人!他距离他的鹄的仅仅咫尺;但他倦怠得固执地在尘土中躺下
    了,这勇敢的人!
    他以倦怠而呻吟于道路,于大地,于鹄的,于他自己:他将不能再前进一步了,这勇敢
    的人!
    现在太阳烧燃在他上面,狗子们在舐他的汗:但他们固执地躺在这里,宁愿渴死!
    离他的鹄的仅咫尺,而愿意渴死!真的,这个英雄,你们必须倒拖着他的头发到他自己
    的天国。
    但是他仍然让他躺在他所躺下的地方,睡眠是个抚慰者可以带着冷的,淅沥的雨滴临到
    他。
    让他躺下直到他自己醒来——直到他自己弃绝了一切的倦怠,直到他的倦怠彻底教训了
    他!
    我的兄弟们哟,只注意呵退了他身边的狗子们,懒怠的狐群和一切雍容的毒虫——
    一切“受过教育”之成群的毒虫,他们饮宴着一切英雄的血汗!

    十九

    我划一个圈圈和神圣的界在我的周围;我登山越高,跟我的人越少:我建立了永久神圣
    的山系。
    哦,我的兄弟们哟,无论你们同我升登到何处,留心着,恐怕一种寄生虫也附在你们的
    身上!
    一种寄生虫:那是一种蛀虫,一种爬行而畏缩的蛀虫,它用力吮吸你们隐秘着的创口和
    伤痕。
    这便是他的狡猾:它猜道了在什么时候升登的灵魂倦怠:在你的烦恼和厌恶里,在你的
    敏感的谦卑里,它建筑了他的可憎恶的巢。
    在强毅者疲弱,高贵者柔和的地方——那里,它建筑了他的可憎的巢;寄生虫寄生在伟
    大者有着微小隐秘的创痕的地方。
    什么是一切存在之最高尚者,什么是一切存在之最低卑者?寄生虫便是最低卑者;但越
    是高尚者越是喂养了寄生虫。
    因为有最长梯子的灵魂,能降到最深的地方:他如何能免于寄生虫的寄生呢?
    最丰裕的灵魂,在本身中能向前奔跑和遨游。最贫乏的灵魂则为快乐而将自己投于偶然
    之中!
    存在之灵魂投入于生存;占有之灵魂寻求达到愿欲和渴望:——
    灵魂从自己逃脱,又在更大的范围中追及了自己;对于最智慧的人,最易为愚昧所引诱。
    在最自爱的灵魂的心中,万物有自己的逆流和顺流,有自己泡沫,有自己的洪涛:——
    唷,最高迈的灵魂如何能免于最恶的寄生虫的寄生?

    二十

    哦,我的兄弟们哟,我是残酷么?但我说:已经倒的,应当把它推落!
    今日的一切——已经坠落而残败;谁愿保持它?但我却愿意把它推落!
    你们知道石头滚过峭壁的快乐吗?看着吧,今日的人类,如何地正滚到了我自己的绝壑!
    哦,我的兄弟们哟,我是更伟大的演奏者的序曲!一个例子!也照着我的例子做吧!
    你们不教他飞腾的人,我请你教他——更快地坠落!

    二十一

    我爱勇士;做一个剑客还不足,——人必须知道对谁使用了宝剑!
    自持和离开,那当是更伟大的勇敢,所以人当为更有价值的仇敌而自重!
    你们只当有可憎恨的仇敌,而不当有可蔑视的仇敌:你们当骄傲于你的仇敌。我已经如
    是教训过你们了。
    哦,我的兄弟们哟,你们当为更有价值的仇敌而自重!你们必须从许多事情离开——
    尤其是从许多贱氓离开,他们以关于人民和民族的喧声絮聒在你们的耳边。
    拭目以看他们所谓的“赞”和“否”吧!那里越对的,越错。谁观看了也会暴怒。
    观看,和拔出刀子来——在这里两者都是一回事:所以快离开了到森林里去!并将你们
    的宝刀收鞘。
    走你们的路吧!让民族和人民走他们的路,——真的,黑暗的路,没有一点希望的微光!
    那里让商人们去统治吧,那里一切仍然灿烂的是商人们的金子。已不再是帝王的时代:
    今日之自称为人民者已不当有帝王。
    看看这些民族吧,他如何恰如商人们的作为:他们从各种垃圾堆拾取蝇头之利!
    他们互相陷害,互相欺骗,他们名之曰“情谊”,哦,古代是可祝福的,那时人民自己
    说:“我将做民族的支配者!”
    因此,我的兄弟们哟,优良者当支配,最优良者也意欲支配!有着与此不同的教言的地
    方,那里便缺乏最优良者!

    二十二

    假使他们的面包不值什么,唉!他们哭求什么!他们的生命维持才是他们的当得的消
    遣!他们的生命将是艰难的。
    他们是食肉兽:在他们的工作之中——便有着劫掠,在他们的获得之中,——便有着欺
    骗!因此,他们的生命将是艰难的。
    他们应当成为更佳的食肉兽,更精敏,更伶俐,更像一个人:因为人是最佳的食肉兽。
    人类曾经掠夺了一切动物的道德:所以在一切动物中人类是有着最艰难的生命。
    只有飞鸟仍然超过了人类。假使人类学习了飞腾,唔,他的劫掠之欲望能飞到什么高度
    呢!

    二十三

    我但愿男人和女人是如此:男子适于战争:女人适于生育;但两者却适于以头和两腿跳舞。

    其间没有跳舞的日子是一种损失。没有带来欢笑的一切真理都是虚伪!

    二十四

    注意着你们的婚约,别是一种不良的婚约!你们订约太匆促了:所以,随后便是婚姻之破裂!

    但婚姻之破裂强于婚姻之屈服和婚姻之欺骗!——一个妇人如是对我说:“真的,我破弃了婚姻,但当初是婚姻破弃了我!”

    我看出了怨偶是最仇恨的:他们以全世界作代价使每个人都不再独自前行。

    为那原故我愿正直的人们互相告语:“我们相爱:让我们注意如何维持我们的爱!或者我们的誓约是一个错误吗?给我们一种条件和一种小结婚,我们可以看看我们是否可以适合于伟大的结婚!匹配总是一件大事。”

    我如是劝告一切正直的人们;假使我劝告而且说着别的,那么我对于超人和一切未来的爱是什么呢?

    哦,我的兄弟们哟,不单是驱策你们自己向前,且驱策着你们自己向上,因此婚姻之花园会帮助你们!

    二十五

    在古代的种族中生长起来的智人,看哪,最后他寻求着未来之泉水,寻觅看新的种族了。
    哦,我的兄弟们哟,不久新的种族兴起来,新的泉水奔注到深渊。
    地震堵塞了许多泉水,引起很大的焦渴,但它也燃烧了内心的力和隐藏的事物。
    地震使新的泉水涌出。在古代民族之颠覆之中,新的泉水也迸涌出来了。
    无论谁叫出:“看哪,这里是为许多焦渴者而有的泉水,是为许多渴望的人们而有的
    心,是要应用许多工具的意志:即刻许多人聚拢在他的周围。——即许多热望进取的人。
    能命令的人必须服从——那是一种试炼!唷,那么长久的追寻,长久的猜详,长久的失
    败,长久的学习,和长久的一再试炼!
    我如是教人,人类社会是一种进取,一种长久的追寻,但它寻求一个支配者!
    我的兄弟们哟,一种进取,没有条件!我请你们毁灭,毁灭了那柔心人和骑墙派的教言!

    二十六

    哦,我的兄弟们哟,在什么人身上隐伏着全人类未来的大危险?那不是在善人和正义者
    的身上吗?——
    因为那些人的心理感到而且说出:“我们已经知道了什么是善和正义,我们也有了善和
    正义,悲哉,那些仍然在追求善和正义的人们!”
    凡恶人所能做出的伤害,而善人的伤害却是最致命的!
    凡愤世嫉俗者所能做出的伤害,而善人的伤害是最致命的伤害!
    哦,我的兄弟们哟,从前有人看透了善人和正义者的深心,他们:“他们是法利赛
    人。”但人民并不理解他。
    善人和正义者也不能理解他,他们的心已被禁锢在他们的良心里。善人之痴愚乃是无底
    的伶俐。
    这是真理,善人必须钉死了自树其德的人!
    但第二个人窥见了他们的国土,窥见了善人和正义者之国土、心情,他发问:“谁是他们最仇恨的?”
    他们最仇恨创造者,创造者破坏了旧的评价和评价之榜,这破坏者,那法律之破坏者—
    —他们称他为罪人。
    因为善人不能创造;他们总是没落的起始:——
    他们钉死了写新评价于新榜上的人,他们为自己而牺牲了未来——他们钉死了全人类的未来!
    善人——他们总是没落的起始。

    二十七

    哦,我的兄弟们哟,你们也都理解这种教言了吗?理解了从前我所说过的“末后人”了么——

    在什么人身上隐伏着全人类未来的最大的危险?那不是在善人和正义者的身上吗?我请你们粉碎,粉碎了善人和正义者!——哦,我的兄弟们哟,你们也理解这种教言了吗?

    二十八

    你们从我逃开了吗?你们害怕了吗?你们为这种道而颤栗吗?
    哦,我的兄弟们哟,当我吩咐你们粉碎了善人和正义者之榜,只在这时候我使人类航行
    在崇高的海上。
    直到现在,大恐怖,广阔的眼界,心中的疾苦,厌恶和呕吐,这些都临到了他了。
    善人教你们以虚伪的海岸和虚伪的安全;你们诞生,抚育于善人的欺骗之中。一切都被
    善人诬枉,歪曲。
    那发见了“人类”的国土的人也发见了“人类之将来”的国土,现在你们当是我的水
    手,勇敢而坚忍吧!
    我的兄弟们哟,别失时机,学习着别失时机吧!大海上起了暴风雨,许多人寻求着你们
    将他们救起!
    大海上起了暴风雨:海中包有了万物。前进吧!你们勇敢的海上冒险家哟!
    祖国算什么!推进我们的舵,直向我们的孩子们的国土所在的那边去!那边,风浪更大,我们伟大的渴望的风浪哟!

    二十九

    “为什么这样坚硬?”有一天黑炭对金刚石说,“我们不是很亲近了吗”?
    为什么这么柔软?哦,我的兄弟们哟,我如是问你们:你们不是我的兄弟们吗?
    为什么这么柔软,这么顺从,和退让?为什么在你们的心中有这么多的否定和拒绝?为什么有这么少的不屈于命运的色彩在你们的面貌上?
    假使你们不愿成为反宿命论者而且不挠不掘,将来你们怎能将我战胜?
    假使你们的坚强不能爆炸而割裂,而粉碎为碎片,将来你们怎能和我创造?
    因为创造者是坚强的。并且你必须以那为幸福,即将你的手压在千载重荷之上,如同在
    蜜蜡之上。——

    必须以那为幸福,在千载之意志上书写,如同在铜板上书写,——其实是比铜板更坚固,比铜板更高贵。唯有最高贵者是全体坚强。

    哦,我的兄弟们哟,我挂这新榜在你们之上:“成为坚强者吧!”——

    三十

    哦,你,我的意志哟!你,一切需要的枢纽,你我的需要哟:免于我有着一切微小的胜
    利吧!
    你,我所谓命定的,我的灵魂之天命!你在我之内!你在我之外,为一种伟大的命运保
    持着我吧!
    我的意志哟,为你的最后,而爱惜着你的最后的伟大——使你可以在你胜利的时候而不
    屈挠!不为自己的胜利所征服了的是谁呢?
    唉,在沉醉的新晓,谁的眼睛没有变得昏黑?唉,有胜利的时候,谁的脚没有震颤踉
    跄——不能站立!
    有一天我可以在伟大的日午完备和成熟:完备和成熟如同灼热的矿石,如同闪电的云,
    如同膨大的乳房:——
    为我自己和我的最隐秘的意志而完备:一张弓热望着它的箭;一支箭热望着它的星!—

    一颗星完备和成熟于它的日午,被毁灭的太阳之光箭在燃烧,射透,和祝福!
    一轮太阳,一种不屈不挠的太阳的意志,准备在胜利的时候毁灭!
    哦,意志哟!一切需要之枢纽,你,我的需要哟!为一种伟大的胜利而保持着我吧!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新愈者

    查拉斯图拉回到他的洞府之后不久,一天他从他的床上跳起来,可怕地叫喊,如同一个
    狂人;就好像别的一个人仍然躺在床上,不想起来。查拉斯图拉继续如是叫喊,所以他的鹰
    和蛇惊怖地看着他,附近洞穴和巢窟里的生物——飞的,走的,跳跃的,也都溜开了。但查
    拉斯图拉如是说:
    起来,我的幽深的思想哟,从深处起来呀,你久睡的大爬虫哟,我是你的雄鸡和晨光,
    起来,起来呀!我的呼声,不久将叫醒了你!
    张耳而听:听啊!因为我想听听你!起来!起来呀!这里有着足以使一切坟墓谛听的雷
    霆!
    擦去了你的两眼的惺忪,和一切幽暗,和盲昧!也用你的眼睛听着我:我的声音,甚至
    于是生而盲者的明目散!
    你醒来,你应当永远保持着清醒。那不是我的习惯从熟睡中叫醒了老祖母们;又告诉她
    们再睡下去!
    你自己移动,伸腰,和喘气了吗?起来!起来呀!你不应当喘气,只对我说话!查拉斯
    图拉叫你,查拉斯图拉这无神者!
    我查拉斯图拉,人生之辩护者,受苦之辩护者,循环之辩护者——我呼叫你,我的最幽
    深的思想哟!
    胜利哟,你来了,——我听见你来了!我的深处在说话,我将我的深处移到光明里!
    胜利呐!来这里!给我的手——哈,啊哈哈!——荷荷,憎恶,憎恶,憎恶!唉唉!悲
    哉!

    查拉斯图拉刚说了这些话,他跌倒了,如同一个死人,如同死了一样,躺着很久。
    但当他苏醒过来,面色惨白而战栗,并仍然躺着;很久,他不食,也不喝。这种样子继
    续了七天;他的动物昼夜不离开他,除了鹰不时出外攫取食物。它将它所攫取的和掠得的放
    在他的床榻上:所以最后查拉斯图拉简直躺在金黄,赤红的水果,葡萄,红苹果,甜菜,和
    松楸之间了。在他的脚边,摆着两只羔羊,那是那只鹰很困难地从牧人那里抢来的”
    最后,在七天之后,查拉斯图拉从床榻上起来,拿一个红苹果在手里,闻它,并觉得它
    的味很香。于是他的动物们想着这是对他说话的时候了。
    “哦,查拉斯图拉哟,”它们说,“现在你已经闭着眼睛躺了七天:你自己不再站起来
    吗?
    出了你的洞府吧:世界如同花园一样期待你。浓香馥郁的清风寻觅你;一切的溪水也欢
    喜追随你。
    自从你孤独地躺了七天,万物都渴望着你——出了你的洞府吧!万物都想做你的医生呢!
    或者你有一种新知了吗,一种苦辛而悲哀的新知?你如同发酵面粉一样地躺着,你的灵
    魂膨胀,出乎它的范围之外了。”
    哦,我的动物们哟,查拉斯图拉回答,如是说下去,让我听听!听了你的言语,使我新
    爽;在我看来,有着言语的地方,即有着如同花园一样的世界。
    言语和音调如何可爱啊!言语和音调不是永远隔离的两件事物中间的游虹和桥梁吗?
    不同的灵魂各有着不同的宇宙;每个灵魂对于别的灵魂乃是别的世界。
    在最相似的物之间,错觉说着最巧妙的谎;最小的罅隙是最难度过。
    在我——怎能有一种我外之我?我外本来什么也没有!但在听着音乐的时候我们忘记了
    这个;多么甘甜的忘记啊!
    人类可以在其中恢复的万物,不都是给予名称和音调了么?讲话便是一种可爱的愚昧;
    因此人跳舞于万物之上。
    音调之虚幻,和一切讲说,是如何地可爱!我们的爱,伴着声音跳舞于绚烂的虹彩之上。
    ——“哦查拉斯图拉,”这时他的动物们说,“在如同我们一样思想的人们看起来,万
    物都在跳舞:它们出来,张开两手,欢笑,逃跑——并且循环。
    万物方来,万物方去,存在之轮,永远循环。万物方生,万物方死;存在之时间,永远
    运行。
    万物消灭了,万物又新生了;存在之自身永远建造同样的存在的屋宇。万物分离而相
    合;存在之循环对于自己永久真实。
    存在念念相生;围绕着这之轨道,永远回环着那之星球。
    任何一点皆是宇宙的中心。永恒的路是螺旋形的。”
    哦,你们喋喋者和手风琴!查拉斯图拉回答,并且又微笑了。你们怎能知道在七天之所
    必能完成了的!——
    你们怎能知道那怪物爬到我的喉咙里并哽塞了我!但我咬下了它的头,并将它吐弃了。
    你们——你们已经以那做一首歌曲了吗?但现在我躺在这里,仍然为那咬下和吐弃弄得
    精疲力竭,仍然为我的自救而致病。
    你们都观察了这之全部了吗?哦,我的动物们哟!甚至于你们也是残酷的吗?你们喜欢
    看我的大苦痛如同人们一样吗?因为人是最残酷的动物。
    自古以来,人类看出这是大地上最高尚的幸福:看悲剧和斗牛,和磔刑;当他发明了地
    狱,看哪,那便是人类的地上的天堂。
    当伟大人物叫喊,即刻渺小的人都跑向那里去,并伸着最贪欲的舌头。但他称那为他的
    “慈悲”。
    渺小的人,尤其是诗人——他如何热烈地在文字上控诉了生命!听听他,但别放过,听
    听他在一切控诉中的贪欲!生命以炯眼征服了这样的生命的控诉者。“你爱我吗?”她这不
    知耻者说:“待一会,我还没有功夫理你。”
    人类对自己是最残酷的动物;在一切自称为罪人,为背负十字架者,为忏悔者的心中,
    别忽视了他们在怨诉和控诉之中的纵欲!
    我,我自己——因此我想做人类的控诉者吗?唉,我的动物们,我自来只知道人类心中
    的最恶,对于他们心中的至善,乃是必要的。——
    一切最恶的便是他的最善的权力,是最高创造者的最坚致的石头;所以人必须成为最好
    也最坏:——
    不是由于我被绑缚在这惨痛的火刑柱上,我才知道人类是最恶的,——乃是我叫喊着人
    类没有叫喊过的叫喊:
    “唉,人类的最恶也是十分渺小!唉,人类的至善也是十分的渺小!”
    对于人类的大憎恶——那爬到了我的喉咙,并且阻塞了我。预言家所预言了的:“一切
    都相似,无物有一刻的价值,智慧使人窒息。”——那也爬到了我的喉咙,并且阻塞我。
    漫漫长夜,一种致命的倦怠,致命的悲哀,踉跄在我的面前,以打呵欠的嘴说话:
    “你所倦怠的渺小的人类永远循环”——我的悲哀如是张口说,并蹩蹩着它的脚,并且
    也不能安睡。
    在我看来人类的大地成为坟墓;它的脑部下陷;在我看来一切生存着的都成为人类的尘
    土,取为骨骸,成为一种霉烂的过去。
    我的悲叹坐在人类的坟墓上,不能站起,我的悲叹和疑问日夜啁啾,哽咽,咬啮,和怨
    言。
    “唉,人类永远循环,渺小的人类也永远循环!”
    从前我看见过他们的裸体,最伟大的人和最渺小的人,都太相似,太人类,——甚至于
    伟大的人也太人类了!
    甚至于最伟大的人也太渺小!——那就是我对于人类的憎恶!甚至于最渺小的也永远循
    环,——那就是我对于一切存在的憎恶!
    唉,憎恶,憎恶,憎恶!——查拉斯图拉如是说,并且悲歌而震栗;因他回忆到他的疾
    病。于是他的动物们阻止他再往下说。
    “别再说了,你新痊愈者!”——他的动物们说,出去吧,那里世界如同一座花园期待
    你。
    去到玫瑰花丛,蜜蜂之群,鸽子之群那里去!尤其是到歌唱之鸟禽那里去,从他们学习
    了歌唱!
    歌唱于新痊愈者最适宜;健康的人才可以谈话。当健康的人也想歌唱的时候,这时他比
    之于新痊愈者更意欲着别的歌唱。”

    “哦,你们多言者和手风琴,静静地!”查拉斯图拉回答并向他的动物们微笑。“你们怎能知道我在七天之内我为我自己所求得的安慰呢!我必须再歌唱——我为我自己求那种安慰和那种痊愈:因此你们愿意作一首歌曲吗?”

    “别往下说了”,他的动物又对他说;“你新痊愈者哟;最好你自己先预备了一具新的竖琴。”
    查拉斯图拉,因为新的诗歌是需要新的竖琴相伴奏的!
    哦,查拉斯图拉哟,高唱而洋溢,以新的诗歌愈合了你的灵魂;俾你可以担负任何人所
    没有的你的伟大的命运!
    哦,查拉斯图拉,你的动物看透了你是什么人,并必须成为什么人。看哪,你是永久循
    环的说教者——这就是你的命运!
    你必须是教训这教理的第一人,——这伟大的命运怎能不是你的危险和疾病!
    看哪,我们知道你的教理;万物永久循环,我们和万物一齐;我们已生存了无量次,万
    物合我们一起。
    你教人,有一种“生成之大年”,有一种大年中之巨人;
    那必须如同一种沙漏永远翻新,永远流转。
    所以一切那些年代在最伟大之处相似,也在最渺小之处相似,所以我们自己在大年中也
    在最大之处,和最渺小之处相似。
    哦,查拉斯图拉哟,假使你现在死了,看哪,我们也知道那时候你将如何对你说话:—
    —但你的动物们还求你暂时不要死!
    但愿你说话,无畏而自满,因为一种大的重负和压迫当脱离了你,你最坚忍的人!——
    也如同肉体一样地速朽。
    但是我所缠绕着的因果之纽带循环着,——它将再创造了我,我自己属于永久循环之因
    果律。
    我与这太阳,这大地,这鹰,这蛇,重新再来,——但不是一种新的生命,或更好的生
    命,或相同的生命:
    我永远成为这‘一致而同己’的生命重新再来,在最伟大和最渺小的事物之中再来教人
    以万物之永远循环!——
    再来讲说人类和大地之伟大的日午,再来向人类宣讲了超人。
    我说我的道。我的道破坏了我:我的永恒的命运如是意欲,——我如同先驱者一样地死
    灭!
    现在已是向下者自己祝福的时候了。如是完结了查拉斯图拉的下降。”——
    当动物们说了这些话,它们沉默着,想着查拉斯图拉会回答了什么。但查拉斯图拉不但
    没有注意到它们的沉默,且闭着眼,平静地躺着,如同睡眠的人;虽然他并没有入睡;因为
    正在这时候,他的灵魂在默想。但这蛇和这鹰当它们看出他如是宁静,为尊重他周围的这伟
    大的宁静,它们小心地退开了。

    第八卷

    最丑陋的人

    查拉斯图拉又走过了群山和森林,寻觅又寻觅,终于无处寻觅到他所寻觅的人——那感到大绝望而叫喊求救的人。在路上他心中快活而感谢。他说,“今天万物如此美好,已将今天所开始的不良的早晨修正了。我寻到何等新奇的对谈者!

    现在我要长久咀嚼万类的言语,如同咀嚼良好的谷粒;我的牙齿将它们磨红和磨碎直到它们如同乳一样地流到我的灵魂里!”——但当路途绕过了山岩,即刻景象又变了,查拉斯图拉走到了死之国土。这里高耸着黑色和紫色的悬石,没有草木,没有鸟雀的声音。那是一切动物,甚至于猛兽所绝迹的的峡谷,只有一种可恶的,臃肿的,惨绿的毒蛇的种族没死在这里,当它们老惫了的时候。因此牧人们名这为“死蛇之谷”。

    查拉斯图拉又浸沉在黑暗的回忆里,因为以前他好像曾到过这样的峡谷。一种沉重压在他的心上,所以他走得缓慢了,越更缓慢,最后他站立着。但其后他睁开了眼睛,他看见一
    种东西,坐在路旁,似人非人,总之是一种无法言说的东西。看见了这样的一种东西,他即
    刻感到了大羞辱。他的头发根都愧愤得发红了,他侧视着一边并举起他的脚正要离开这个不
    祥的地方。但这死寂的旷野发声了;从地下发出一种声音,幽怨和悲鸣,如黑夜中被堵塞了
    的流水的幽怨和悲鸣;最后它成为一种人的声音,人的说话如是呼叫:“查拉斯图拉!查拉
    斯图拉!解答!我的谜!说罢,说罢!什么是对于见证人的复仇?我诱你转来;这便是平滑
    的冰!看看罢,看看罢,你的骄傲不会折断了腿呀!
    你骄傲的查拉斯拉图哟,你以为你智慧!那么解答了我的谜罢,你善于解谜的人!这谜
    就是我,说吧,我是谁?”
    查拉斯图拉听了这些话,心中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慈悲克服了他:他即刻跌倒如同长
    久抵抗了伐木者的橡树,突然地,沉重地,甚至于使想推倒了它的人们都吃惊。但即刻他又
    从地上站起来,他的面貌变得严肃了。
    “我很知道,”他说,带着一种钝浊的声音,“你是上帝之刺杀者!让我走罢。
    你最丑陋者哟,谁看见你,透彻地看见你,那使你难堪,你对这种见证人复仇!”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且就要离开;但这“四不像”抓着他的衣裾之一角又开始怨忿和申
    说。“住下!”他说。
    “住下——别走开!我猜透是什么斧头将你砍倒在地上。
    哦,查拉斯图拉哟,祝贺你,你又站起来了!
    我很知道,你最明白上帝之刺杀者是如何。住下,坐在我的旁边,这当不是徒然的。
    除了你,我去寻觅谁呢?坐下罢!但别看我!尊重我的丑陋罢!
    他们逼迫我!现在你是我的最后的逃避所。并不是他们的仇恨,并不是他们的逮捕!
    唷,我嘲弄这样的逼迫,我骄傲而欢喜!
    自来最被逼迫的人们不都是成功了么?越逼迫人的人越容易追随别人!但那是他们的慈
    悲——
    我为逃避了他们的慈悲,才逃来觅你。哦,查拉斯图拉哟,保护我罢,你,我的最后的
    避难所,你是唯一看出了我的人!
    你看出刺杀者是如何。住下!假使你要去,你急躁者,那么别从我的来路去。那不是好
    路。
    你嗔怒我么,因我拉长说了这多话?甚至于我劝告你?但我要你明白,那是我,这个最
    丑陋的人。
    ——他有着巨大、沉重的足。我所到的地方,道路都是坏的。我踏着一切的路到死和荒
    芜。
    但你沉默地从我旁边过去,你害羞,——我看得很明白:因此我知道你是查拉斯图拉。

    别的人但愿给我以他的安慰,他的慈悲,在言语和态度上。但为那我还不够为一个乞
    丐;这你很明白!
    我太丰富,丰富于伟大的,可怕的,最丑陋的,最不可言说的!哦,查拉斯图拉哟,你
    的羞耻,使我光荣!
    我很困难地从慈悲之压迫中逃出,——我可以觅到现在唯一教训着慈悲是唐突,是专擅
    的人,——即你自己,哦,查拉斯图拉哟!
    无论是上帝的慈悲,是人类的慈悲,那总是对于谦恭的袭击。不援助比去救济的道德更
    高贵。
    但现在慈悲被一切末屑的人称为道德:——他们不知尊敬伟大的不幸,伟大的丑陋,伟
    大的失败。
    在一切这些之上我窥望着,如同一只狗窥望着锦羊之群的背部。他们都是末屑的,有良
    好的毛,良好的意志的顺民。
    如同鹭鸶昂头沉思,蔑视地俯临着浅湖,我也如是望着灰色的小浪和意志和灵魂之前后
    推拥。
    好久以来,末屑的人民即是公理的专擅者:因此最后他们也成为强权的专擅者;——现
    在他们教人:‘只有末屑的人民所谓的善才是善。’
    现在只有从他们中起来的说教者所说的才是真理,他是末屑人民的新奇的圣人和辩护
    者。他自己说‘我——便是真理’。
    很久以来,傲慢者助长了末屑人民的矜骄——他教训了不少的错误,当他教人:‘我—
    —便是真理’。
    傲慢者得到礼貌的回答了么?——哦,查拉斯图拉哟,但你从他的旁边过去,并说:
    ‘否!否!第三个的否!’
    你警告人关于他的错误;你是第一人提防了慈悲!——不是一切人,不是无一人,乃是
    警告了你自己和你的同类。
    你以伟大的受苦者的羞耻为可耻;真的,当你说:‘从慈悲降下来一片浓重的黑云,小
    心啊,你们人们!’
    当你教人:‘一切创造者都是坚强的,一切伟大的爱超出他们的慈悲之上’:哦,查拉
    斯图拉哟,在我看来,你是多么准确的气候之征兆!
    但你自己——也警告着反对你自己的慈悲罢!因此许多人正来觅你,许多受苦的,怀疑
    的,失望的,盲昧的,冷冻的人们。
    我警告你也反对你自己。你曾经猜透了我的最善,最恶的谜,即我自己,和我所做过
    的。我知道那将你砍倒了的斧头。
    但他——不能不死:他以无所不知的眼睛观看,——他看见人类的深处,看见一切他的
    隐秘的耻辱和丑陋。
    他的慈悲不知耻:他爬到我的最污垢的角落。这最明察,最深入,最慈悲的人不能不死。
    他看见我:我愿对这样的一个见证人复仇——否则,我自愿死掉。
    上帝明察一切和人类:所以他不能不死!这样一个见证人不死,是人类不能忍受的。”
    最丑陋的人如是说。但查拉斯图拉站起来,并预备走开:
    因为他在脑腹的深处他感到凄冷。
    “你四不像哟,”他说,“你警告我别走你的路。我以赞美我的路感谢你罢。看罢那里
    是查拉斯图拉的洞府。”
    “我的洞府广大而深邃有着许多角落;那里,隐居的人觅到了他的最隐僻的地方。紧接
    着洞府,有着爬行的,飞翔的,跳跃的生物们的一百处洞窟和小道。
    你将你的投掷出来,你不在人们和人们的慈悲之中生活了么?好罢,如同我一样!你将
    从我学习;惟有实行者才能学习。
    先同我的动物们谈话!最骄傲的动物和最智慧的动物,它们会是我们两人的适当的顾
    问!”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并走开了,比以前更沉思也更迟缓;
    因为他问自己许多事情,而不知如何回答。
    “真的,人类是如何地贫乏,”他心里想着。“如何地丑陋,如何地哮喘,如何地充满
    了隐秘的羞耻!
    他们告我人类颇自爱。唷,这种自爱必是何等的伟大!有多少反对了自爱的侮蔑!
    但这个人自爱甚至于如同自己蔑视,——他是一个伟大的爱者和伟大的蔑视者。
    我还没有看到彻底蔑视了自己的人:彻底蔑视甚至于是高尚。唉,我听见了他的叫喊
    的,或者便是这种高人罢?
    我爱伟大的蔑视者。人是要被超越的一种东西。”——

    自愿的乞丐

    查拉斯图拉离开了最丑陋的人,他觉得凄冷而且孤寂:因为凄冷和孤寂的思想起于他的心中,所以他的四肢也冰冷了,但当他行走又行走,上山又下山,有时候经过了碧绿的草地,也经过了溪水已经干涸了的荒旷的沙沟,他又忽然变得更温暖和更快活。

    “我碰到什么了?”他问着自己,“一种温热而活泼的东西鼓舞我;那东西必在这附近。我已经不孤弱了;不相知的伙伴和兄弟们遨游在我的周围;他们的温热的呼吸轻触着我自己的灵魂。”

    但当他周围侦察要寻觅他的孤寂之慰藉者,看哪,有许多牝牛站在高丘上,越临近他们,使他的心情越温暖。但这些牝牛好像在热心地听人演说,并不理会有人来到。查拉斯图拉再往前进,于是他分明地听到有人在牝牛中间说话;显然地牝牛们的头都向着说话的人。查拉斯图拉跑上去将牝牛们驱散;因为他恐怕有人在这里受害,那不是牝牛之慈悲所能救济的。但他揣测错了;因为,看哪,那里有一个人坐在地上,好像正在对那些动物们讲演,一个和平的人,一个山上的说教者。

    “你在这里寻求什么呢?”查拉斯图拉惊讶地叫起来。

    “我在这里寻求什么?”他回答:“同你一样,你这扰乱和平者;那就是说,我寻求大地上的幸福。
    “为那目的,我喜欢从这些牝牛学习。我告诉你,我已经和它们说了半早晨的话,现在大约它们要答复我了。为什么你驱散了它们呢?
    除非我们改变而成为牝牛,我们将不能进到天国。因为我们应当从它们学习:反刍。

    真的,人得到全世界而不反刍,那又有何益?他当不能弃绝了他的悲愁。他的伟大的悲
    愁:现在那叫做憎恶!现在谁的心,的嘴,的眼都不是充满了憎恶呢?你也一样!你也一
    样!但看看这些牝牛!”
    这山上的说教者如是说,并转而看着查拉斯图拉——因他以前是和蔼地注视着牝牛的—
    —:这时候他又掉换了话头。
    “我同他说话的这人是谁?”他惊叫着并从地上跳起来。
    “这是没有憎恶的人,这是查拉斯图拉,这是大憎恶之克服者,这是查拉斯图拉的眼,
    的嘴,的心。”
    他如是说,同时眼光洋溢着,吻着查拉斯图拉的手,好像突然从天外得到了赠礼和珠宝
    的人。但牝牛们凝视着这一切而且惊奇。
    “别说我罢,你奇异的人;你可爱的人哟!”查拉斯图拉说并抑制着自己的柔情,“最
    先说说你自己!你不是曾抛掷了伟大财富的自愿的乞丐么?
    他以财富和自己的富裕为可耻,他逃到赤贫者那里,以他的丰裕和好心赠贻了他们。但
    他们不接受他。”
    “他们不接受我,”自愿的乞丐说,“真的,我看你很知道。
    所以最后我走向动物,走向牝牛们去。”
    “那么你当知道适当地给与比适当地夺取是如何的困难,”查拉斯图拉说,“并且这乃
    是一种技艺,——慈爱之最后的,最精的,卓越之技艺。”
    “尤其是在现在,”自愿的乞人回答:“在现在,一切卑贱的,都成为叛逆,而不易接
    近,并且自己走着自己的傲慢的道路。
    真的,你知道,大的,恶的,长久的,漫延的,流痞和奴隶的叛乱的时代已经来到:那
    叛离扩大又扩大!
    现在一切的恩惠和末屑的赠贻激怒了卑贱者;大富裕者都警备着罢!
    现在无论是谁只要滴沥者,如长颈大腹的瓶:——这瓶就随时都可以被人打断。
    空虚的贪婪,乖戾的嫉妒,愤怒的复仇,庸俗的矜骄;一切这些都跳到我的眼前。穷人
    是有福的,这已不再真实。天国乃是与牝牛同在。”
    “为什么天国不与富人同在呢?”查拉斯图拉试探地问,同时驱散了亲切地嗅着这和平
    的人的牝牛们。
    “你为什么试探我?”那人回答,“你比我还明白。哦,查拉图拉哟!谁驱使我到赤贫
    的人那里去?那不是因为我憎恶最恶富的人们么?
    我怀着冷眼和厌恶的思想,憎恶有罪的富人,他们从污秽中拾取微利,——憎恶恶臭冲
    天的这些贱氓。
    憎恶这些镀饰的,虚伪的贱氓,他们的祖先是扒手,是食腐肉之鸦,是有着与娼妓无别
    的怨怒而淫荡而懒怠之妻的拾破褴者。
    上层社会是贱氓,下层社会也是贱氓,现在贫与富是什么!我不知道那种区别——于是
    我逃离得更远,更远,更远,直到我到了牝牛们这里。”
    这和平者一面说,一面喘息而流汗:所以牝牛们又惊奇了。但查拉斯图拉仍然微笑望着
    他的脸,——并且沉默地摇着他的头。
    “你山上之说教者,当你说着这么剧烈的言语,你自己太兴奋了。这样的剧烈并不是你
    的口也不是你的眼所做得出的。
    我想也不是你的胃!一切所谓的暴怒和仇恨和嗔怒也和你的胃不能相容。你的胃要求是
    柔软的东西:因为你不是一个屠户。
    在我看来,你好像一个素食者,一个食植物和树根的人,或者你咀嚼谷粒。但一定地,
    你有你的享乐,你喜爱吞蜜。”
    “你猜透了我!”这自愿的乞丐回答,心情也轻爽了。
    “我喜爱蜜,我也咀嚼着谷粒;因为我寻求着有着甘美的味,它呼吸芳洁的东西,也是
    需要时间的东西,为温柔的怠惰者和懒汉,那会是一天的工作和一月的工作。
    真的,牝牛们是卓越的;它们发明了反刍并躺在太阳光中。它们也禁戒一切使心情沉重
    的思想。”
    “好罢,”——查拉斯图拉说,“你也该看看我的动物们,我的鹰和我的蛇,——现
    在,大地上还没有它们的同类。
    看哪——那边是到我的洞府的路:今晚做我的宾客,并同我的动物们谈谈动物们的幸
    福——
    直到我归来。因为现在一种求教的叫喊使我匆遽地离开了你,你也当在我的屋子里觅到
    了新鲜的,冰凉的,蜂房之金蜜,尝尝那蜜罢!
    你奇异的人,你可爱的人哟,现在离开了你的牝牛群罢——即使对于你很是难堪,因它
    们是你的最热心的朋友和教师。”
    “但有一匹牝牛是我所最爱的,”自愿的乞丐回答。“哦,查拉斯图拉哟,你比一匹牝
    牛更温良更可爱。”
    “离开,离开罢!你无用的谄媚者!”查拉斯图拉戏谑地叫出,“为什么你以这样的赞
    美,这样的谄媚之蜜语唐突我?”
    “离开,离开罢!”他又叫起来,并向这温和的乞丐举起了手杖。但他已迅速地走开了。

    影子

    刚刚这自愿的乞丐匆忙地走开,查拉斯图拉又孤独了。这时他听到后面一种新的呼声:
    “站住!查拉斯图拉,等一会!那是我,真的,哦,查拉斯图拉哟,那是我,你的影子
    呀!”但查拉斯图拉没有站住;因为在山上的拥护和嘈杂,使他忽然变得激怒了。“我的孤
    寂到什么地方去了呢?”他说。
    “真的,那太多了;这山上的蜂群;我的王国已不是在这世界;我需要新的群山。
    我的影子叫我么?我的影子算什么呢!让它追赶我!我愿意——逃离了它!”
    查拉斯图拉心里如是说,且向前奔跑。但影子紧迫着他。所以那时有着三个奔跑者,一
    个跟一个,——即最先,自愿的乞丐,其次,查拉斯图拉,第三,他的影子。但他们跑了不
    久,查拉斯图拉渐渐觉到了他的愚蠢,他即刻消去了激怒和憎恨。
    “什么!”他说,“最突然的事不是总发生在我们老隐士和圣人们之间么?
    真的,我的愚蠢曾经在群山中长大了!现在我听见六支老傻子的腿紧相追赶!
    查拉斯图拉当恐惧于他的影子么?我想,它究竟比我有着更长的腿。”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心与眼充满了欢喜,静静地站着,并急遽地转身——看哪,以此他
    差不多将他的影子摔倒在地上,他的影子如此紧随着他的脚踵,他是如此的软弱啊。查拉斯
    图拉严肃地观察了这影子,他好像被一种突然出现的,这么细瘦,黧黑,空廓,凋敝的这跟
    随者的样子所震惊了。
    “你是谁呢?”查拉斯图拉热烈地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为什么你自称为我的影子?你并不使我喜欢。”
    “原谅罢,”影子回答,“那正是我;假使我不能使你喜欢——那末,哦,查拉斯图拉
    哟!我赞美你和你的优良的赏味。
    我是一个漫游者,曾跟随着你的足踵行之;总是在走路,但没有鹄的,也没有归着:所
    以我虽然不是犹太人,也不是永久,但已无异于永久温游的犹太人。
    怎么?我必须永久在走路么?必须被一切大风吹卷,无定,四方飘零么?哦,大地呀,
    你对于我未免长得太圆了!
    我曾经落在一切平面上,如同倦怠的沙土,我熟睡在一切镜子和玻璃窗上:从我拿去一
    切,没有一物给我;我渐渐淡薄。我差不多成为一种幻影。
    哦,查拉斯图拉哟,我追随着你游历得很久;虽然我从你隐匿了我自己,我仍然是你的
    最良的影子:你所在的地方,也有我。
    我和你漫游于最遥远,最冷酷的世界,如同自愿憧憬于冬天的屋顶和雪上的幽灵。我和
    你深入一切的禁地,一切最坏和最远的地方:假使我有着所谓的道德,那就是我不惧怕任何
    的禁制。
    我和你粉碎我的心所敬重的;我推倒了一切的界石和偶像;我追逐了最危险的愿望——
    真的,我横跨过一切的罪恶。
    我和你都不有学会信仰了,言语和价值和伟大的名号。当魔鬼丢掉了他的皮,他的名号
    不也剥落了么?因为那也是皮。
    或者恶鬼的自身也就是一张皮。
    ‘无物是真实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我如是对我自己说。我投掷身心没入最冰冷的水
    里。唷,因此要如此我常常如何地裸立在那里,如同赤色的蟹。
    唷,我的一切善,一切羞耻,一切对于善的信仰,都到何处去了!唷,从前我所有的欺
    诈的天真,善人之天真与善人之高贵的虚伪都到何处去了!
    真的,我常常紧跟着真理之脚踵!真理之脚踵踢着我的头。有时候我想着我说谎,但是
    看哪!只在这时候我击中了——真理。
    许多事情对我启示!现在我不理会了。我所爱的已不存在,——我如何还爱我自己?
    ‘如我之所爱而生活,否则即完全不生活’!我如是意欲;甚至于最神圣者也如是意
    欲,但是,唉,我如何还有着我所爱的?
    我还有鹄的么?还有我的帆所推向的港湾么?
    还有一阵好风么?只有知道向着何处航行的人,才知道好风,知道于他有益的顺风。
    留下给我的是什么呢?一种倦怠而焦躁的心;一种不安定的意志;飘忽的翅膀;一种破
    折的脊骨。
    这寻觅着我的家;哦,查拉斯图拉哟,你知道么这种寻觅觅着了我;它吞灭了我。
    ‘何处是我的家?’我询问而寻觅,已经寻觅,而没有觅到,哦,永乐的去处,哦永久
    的无处,哦永久的——徒然啊!”

    影子如是说了,查拉斯图拉为他的话而绷着脸。

    “你是他的影子!”最后他恳切地说。

    “你自由的精神和漫游者哟,你的危险颇不小!你有很坏的白天:注意更坏的夜晚不要再来罢!对于你这样无所归着的人们,好像监牢才是幸福。你看过被俘获的罪人怎样睡眠了么?他们安静地睡,他们享受他们的新的安全。提防着吧,恐怕最后,一种褊狭的信仰,一种无情的,酷烈的盅惑俘获了你!因为一切褊狭而固定的,现在正诱惑你,试探你呢。你失去了你的鹄的了。唉,你怎能摆脱而忘却了那种损失?因此——你也失去了你的进路!你可怜的漫游者和感伤者,你怠倦的蝴蝶哟!今晚你想有一个休息的处所和一个家么?假使愿意,那么到我的洞府里去!那边是到我的洞府的路。现在我就要快离开你。如像一个影子已经附在我身上了。我愿独自一人奔跑,使我的周围又变得光明。因此我必须走得很远而且快乐。但在晚间,在那里和我跳舞罢!”——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日午

    查拉斯图拉又继续奔跑,但他没有觅到任何人,他仍然孤独,永远只觅到了自己;享受
    而留下了自己的孤寂,想着的好思想,一点钟一点钟的过去了。但当日午的时候,太阳照射
    在查拉斯图拉的头上,他经过一株盘缠错节的古树,为葡萄藤的热爱的拥抱而隐藏了自己,
    以此正对着这漫游者,成熟的葡萄,累累高悬。他忽然觉得口渴,想摘食葡萄呢。刚伸出了
    手,他又想起别的事情——他想在这日午的时候,躺在树旁睡眠。
    查拉斯图拉随即躺下;在缤纷绿草的宁静和神秘之中,他忘记了口渴且熟睡了。因为如
    同查拉斯图拉箴言之所说:“此一事比别一事更必要。”只是他的眼睛仍然睁着:——它们
    不倦怠观赏和欣羡这古树,这葡萄藤之爱情:但在睡梦中查拉斯图拉如是对自己说:
    注意!宁静罢!现在世界不是成为美瞒了么?什么事情对我发生了呢?
    睡眠在我身上跳舞,如同一阵薰风,不可视见地跳舞在微漾的海上,轻飘,如同羽毛一
    样的轻飘。
    它不使我闭眼,它使我的灵魂清醒。真的,如同羽毛一样的轻飘。
    它劝我,我不知道怎样,它亲切地抚慰我,压抑我。是呀!它压抑我,所以我的灵魂倦
    怠了。
    我的奇特的灵魂如何地成为倦怠而舒缓!不是第七日的晚间,在日午的时候来到了么?
    现在它不是在优良的和成熟的事物之间享受太久了么?
    它更舒展,更舒展地伸腰!它静静地躺着,我的奇特的灵魂哟,它品味过了太多良好的
    事物;黄金的悲哀压抑着它,它歪着嘴了。
    如同停泊在静港里的一支船;——它倦怠于长途和汹涌的海浪,现在正要靠岸。陆地不
    是更可信仰的么?

    这样的一支船靠近海岸,拽近海岸:——所以一匹蜘蛛从船上到陆地织着它的丝,那已
    足够,不需要更强的绳索。
    我现在如是信仰、信托、期待,如同静港里这样的一支倦怠的船,紧靠着大地,以最细
    的游丝和大地连结着。
    哦,幸福哟!哟,幸福哟!哦,我的灵魂哟,你愿歌唱么?你躺在草地上。但这时是神
    秘的尊严的时刻,没有一个牧童吹奏着箫管。
    那么,注意!炎热的日午,熟眠在田野。别歌唱!宁静罢!世界是美满了。
    你松树鸟,哦,我的灵魂哟,别歌唱!甚至于你不要低语!看哪,宁静罢:这年老的日
    午熟睡了,它唼喋着它的嘴唇;现在,在此刻,它不是在饮着幸福的甘露了么?
    饮着黄金的酒,黄金的幸福之棕色的甘露,他的面容在变动,他的幸福发笑了。如同一
    位神的发笑。宁静罢!
    为幸福,如何微小的幸福!即可以满足!从前我如是说,且以我自己为智慧,但那是一
    种亵渎。我现在学会了。傻子的说话更智慧。
    否,正是细小的事,最温和的,最轻微的事,一种蜥蜴的蠕动,一次吸息,一阵轻拂,
    一眨眼——微小造成了最良的幸福。宁静罢!
    什么事情发生了;听听!时间流过去了么?我不是落下了么?听听!我不是落在永恒之
    泉水被面了么?
    什么事发生了?注意,它刺我——唉——刺到心里了么?刺到心被了!唷,粉碎了,粉
    碎了,我的心,在这样的幸福之后,在这样的一刺之后!
    什么?世界不是恰在现在成为美满了么?成为圆而且熟了么?哦,黄金的圆而且成熟—
    —它飞向何处去?让我追赶它!快些!
    宁静罢!”(这里,查拉斯图拉伸腰,并觉得他已熟睡了。)
    “你睡眠者,你日午的睡眠者哟,起来罢!”他对他自己说。“你年迈的腿哟,站起
    来!这正是时候,是更急切的时候;
    许多平坦的大道期待着你!
    你现在睡眠于你的满溢;睡多久呢?一半的永恒!好罢,现在起来,我的年老的心!在
    这样熟眠之后多久,你可以醒来?”
    (但是他又熟睡了,他的灵魂反对他,并防护了自己,但又再躺下。)
    “唷,让我休息,宁静罢!现在世界不是成为美满了么?
    唷,这黄金的圆球!”
    “起来!”查拉斯图拉说,“你时间之小窃盗,你懒汉啊!什么?你愿意伸腰,打哈欠,叹息,落在深的泉水被面么?哦,我的灵魂哟,那末你是谁!”(这里,他变得恐惧了,因为一道阳光从天空而射到他的脸上。)
    “哦,我头上的苍天,”他叹息而且坐起来,“你注视着我么?你听到了我的奇特的灵魂了么?什么时候你将饮着落在地上万物之甘露——什么时候你将饮着这奇特的灵魂?你永恒之源泉哟,你快乐而恐怖的日午之深渊,什么时候你将我的灵魂吸回归你?”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并从树旁他所休息的地方站起来,好像从奇异的酒醉中醒来。并且看哪!那里太阳仍然照耀在他的头上。因此人会想到查拉斯图拉没有睡得很久。

    致礼

    查拉斯图拉在徒然的寻觅和温游之后重回到他的洞府,这时天已晚了。当他离他的洞府
    大约二十步远,出乎意外的事又发生了:他又听见大声求救的叫喊。啊,奇哉!这次的叫喊
    却是从他的洞府里发出来。那是一种长而复杂的特殊的叫喊,查拉斯图拉分明地听出来许多
    声音合在一起;虽然在远处听来,那好像从一个人的嘴里叫出来似的。
    因此查拉斯图拉一直奔向他的洞府去,但是看哪!在那种前奏曲之后,何等的一种表演
    期待着他!因为他白天所碰到的人们都聚拢来坐在那里了;左边的王,和右边的王,老魔术
    家,神父,自愿的乞丐,影子,明智者,悲哀的预言家和驴;最丑陋的人则戴了一顶王冠并
    围上了两条紫色的腰带——因为他也是如同一切丑陋的人们一样喜欢自己装扮,爱漂亮呢。
    当中则站着查拉斯图拉的鹰,激怒而不安,因为他们问它太多的,它的矜高所不屑回答的问
    题;智慧的蛇仍然缠绕在它的脖子上。
    这些一切查拉斯图拉都在大惊愕中看到了;于是他怀着有礼貌的好奇心,轮流考查每个
    宾客,谈着他们的灵魂,又重新感到惊奇。同时这些聚拢来的人都从他们坐位上站起来,虔
    敬地期待着查拉斯图拉说话。但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你们绝望的人们哟!你们奇特的人们!我所听见的就是你们的求救的叫喊么?现在我
    知道什么地方可以觅到了他,那我今天白天所没有觅到的人:高人!
    高人坐在我的洞府里!我为什么要惊奇!我不是以我的蜜之赠礼和幸福之号召诱致他们
    到我这里来么?
    但在我看来好像你们都是不调和的伴侣,当你们聚会在这里,你们呼叫求助,你们使彼
    此的心烦恼。必须有一个人最先来到——
    那使你们重新欢笑的人,一个快乐的丑角,一个跳舞者,一阵风,一个顽皮的女孩,一
    个老傻子;——但你们作如何想呢?
    你们绝望的人们哟,原谅罢,在这样宾客的面前,我说这样不值得说的平凡的言语!但
    你们还不知道什么鼓勇了我的心情!
    那便是你们和你们的特点:因为看见了绝望的人,人人都成为勇敢!鼓励一个绝望的
    人——人人都想着自己有充足的强力!
    你们已经给与我这种强力——一种良好的赠礼,我的宾客们哟!一种正直的宾客之赠
    礼,好罢,不要斥责我,当我也向你们呈献了我的礼品的时候。
    这是我的王国和我的领域;所有属于我的人,今夜晚都是你们的。我的动物们将侍候你
    们;我的洞府便是你们的住所!
    和我同住的人不当绝望;在我的境界之内我保持一切人免于野兽的危害。这是我献给你
    们的第一件礼品:安全!
    第二件礼品便是我的小指头。当你们有了它,你们便有了全手,是呀,也有了全心!欢
    迎、欢迎,我的宾客们!”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并以爱和痛苦而欢笑。他的宾客们,则在这样的致礼之后一再鞠
    躬,并虔敬无声;但左旁的王以他们的名义回答他:
    “哦,查拉斯图拉哟,你这样给我们以你的手,你的致礼,我们认得你是查拉斯图拉。
    你在我们的面前卑屈了自己;你差不多损伤了我们对于你的尊敬了:
    谁如同你一样地能够这样矜高地自卑:那抬举了我们,那使我们心眼一新。
    只要看到了这,我们即愿快乐地升登比这还高的高山。我们是更热诚的追求者;我们要
    看看什么使我们黯淡的眼睛生光辉。
    但是看哪!现在一切我们的求救的叫喊已过去了。现在我们的心神坦然而欢喜。我们不
    缺乏使我们心情放肆的勇敢!
    哦,查拉斯图拉哟,大地上生长的东西比高迈而强毅的意志还给人以更多的欢乐:那是
    植物中之最美者。这样的一株树,使全部的风景都改观。
    哦,查拉斯图拉哟,同你一样地生长起来的人,我们将他比作杉松——孤高、沉静、坚
    韧而严整,最优良有用的木材!
    ——但在树梢上,以强健苍绿的树枝,伸张于自己的领域,问着强毅的风的问题,暴风
    雨的问题,一切最高处的问题。
    ——也更强毅地回答,一个征服者,一个胜利者:唷!谁不当常升登到高山来看看这样
    的树林:
    哦,查拉斯图拉哟,悲哀者,和失望者,也以你的树而快活了:甚至于不安者也看到你
    而成为坚定,且愈合了他的心情。
    真的,现在万目睽睽都望着你的山和你的树;一种伟大的渴望已经兴起,许多人学习询
    问:难是查拉斯图拉?
    你随时以你的歌唱和蜜滴在你们的耳边的人们,一切隐居的人们,独隐者和偕隐者,都
    同时在心里说:
    ‘查拉斯图拉还活着么?现在不值得活着了,一切都一样,一切都虚空,除非我们与查
    拉斯图拉同在!’
    ‘为什么他宣言了这久还不到来?’许多人如是的询问;孤寂将他吞灭了么?或者我们
    应当觅他去么?
    我现在孤寂的自身已成熟而破裂如同坟墓破裂不能再掩藏着墓中的尸体。处处可以看见
    复活的人们。
    哦,查拉斯图拉哟,现在波涛汹涌又汹涌围绕着你的山了。无论你怎样的高峻,许多人
    必会升到你这里;你的小舟当不会长久停在陆地上。
    我们绝望的人们现在来到了你的洞府,且已不再绝望:那是更高强的人们正在来寻觅你
    的一种预告和一种吉兆!
    因为他们正走在路上,那些人类中,神之最后的残余,那便是说一切大渴望、大嫌厌,
    大餍足的人们——
    一切不再生活下去,除非再学会了希望的人们——除非他们从你,哦,查拉斯图拉哟,
    学会了伟大的希望!”
    左边的王如是说并拉着查拉斯图拉的手,意在和他亲吻;但查拉斯图拉拒绝了他的致
    敬,且惶恐地后退,好像逃避一样地突然离开了,不一刻又回来,又以清澄的、考察的眼光
    注视着他的宾客,并如是说:
    “我的宾客们哟,你们高人们哟,我愿意说率直的德意志话,并率直地对你们说。我在
    这里群山上所期待的并不是你们。”
    (“率直的德意志话而且率直地说么?啊,慈悲的上帝哟!”这里左边的王对自己说;
    “那是很明白的,这个从东方来的圣人并不知道可爱的德意志人!”
    但他的意思是用德意志话并愚钝地说——好罢,这还不是这些日子中的最坏的赏味!)
    “真的,你们可以是高人们,”查拉斯图拉继续说,“但为我——你们的高迈还不足,
    你们的强毅也不足。
    为我,那便是说,为我心中不屈不挠的精神,现在那是沉默了,但也不总是沉默。假使
    你们都属于我,那还不如我的一支手臂。
    因为如同你们一样以病弱而柔软的两腿行走的人,无论他自己觉得或不觉得,总在一切
    之上想望着被姑息的待遇。
    但我并不姑息我的臂和我的腿,我并不估息我的战士们:
    你们怎能适合作我的战争呢?
    和你们,我当会失去了我的胜利的机会。假使你们听了我的轰隆战鼓,你们中许多人当
    吓得伏在地下。
    还有,为我,你们的美丽也不足,你们也不够是优种。我需要净朗而平滑的镜子来映照
    了我的教义;在你们的面上,甚至于我自己的面貌也被歪曲。
    你们的两肩负着许多重累,许多回忆;许多不祥的侏儒潜伏在你们的洞穴的角落。在你
    们的心中也有着隐秘的贱氓。
    虽然你们是高人,是高人的族类,但在你们的心中仍有着许多歪曲和变形。世界上还没
    有一个铁匠能为我将你们锤正和锤直。
    你们只不过是桥梁;更高的人从你们上面渡到彼岸,你们站着,如梯子一样:别怨怒那
    登在你们之上而达到了他自己的高度的人!
    有一天会从你们的子孙中为我生出了真实的儿子和完全的后嗣:但那时候还遥远呢。你
    们不是我的遗产和名义所属的继承者。
    我在这里的群山上所期待的不是你们;也不是和你们我可以作最后一次的下降。你们来
    到我这里不过是更高的高人正来觅我的预兆而已;
    不是你们所谓的神之残余,不是大渴望,大嫌厌,大餍足的人们;
    否!否!第三个否!我在这里群山上期待着别人,非他们我不愿轻举了我的足;
    我期待更高强的人们,更优胜的人们,更快乐的人们;期待身心严整健全的人们,欢笑
    的狮子们必会来到!
    哦,我的宾客们,你们奇特的人们哟,——你们听到我的孩子们的什么了么?他们正来
    觅我了么?
    同我谈谈我的花园,我的幸福岛,我的新的美丽的族类——为什么你们不同我说说这些
    呢?
    我向你们的爱希求这种宾客的赠礼,你们对我说说我的孩子们。我为此而丰富,我为此
    而贫乏:我有什么不有给与呢?
    为此一事,我有什么不愿给与:为这些孩子们,这些活着的植物,这些我的意志和我的
    最高希望之生命树!”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又突然停止了:因为他的渴望来了,由于他的心的震动,他闭着他
    的眼睛和他的嘴。他的宾客们也都沉默了静静地站着发愣,只有那个老预言家在以脸色和两
    手作势。

    晚餐

    在这里这预言家打断了查拉斯图拉和他的宾客的致礼:他即刻如同一个不愿失却时光的人忙上前去抓着查拉斯图拉的手,大叫起来:
    “但查拉斯图拉!你不是说过,这一事比别的事更必要么?好罢,现在这一事对于我比别的一切更必要!
    直言之:你不是请我们晚餐么?这里是许多远道的来人。你该不是单单以空言宴飨了我们?
    此外你关于冻死、溺死、窒息死、还有别的肉体的危险都想得太多了:但没有想到我的
    危险,即死于饥饿的危险。”——(这预言家如是说。查拉斯图拉的动物们听了这话,都就惊愕地跑开了。它们看出所有他们白天带回家来的东西当不能满足预言家一人的食量。)

    “同样也死于焦渴,”预言家接着说。“虽然我听见了流泉潺潺如同智慧的言语——那就是说,我十分迫切地焦渴于酒!
    没有人如同查拉斯图拉一样生来便是饮水者。水不适宜于衰老而倦怠的人们:我们需要喝酒——只有酒给我们以迅速的恢复,和奋进的健康。”
    恰在这时候,预言家渴望着酒,左边的王,那沉默者,又得到说话的机会了。“关于酒,”他说,“我们已预备,我和我的兄长,右边的王:我们有着足够的酒。
    整整一驴驮,所以什么也不缺少了,除掉了面包。”
    “面包么,”查拉期图拉笑着回答。“隐士们所没有的正是面包。但不专靠面包而生,也靠着些羊羔肉,我却有两只山羊羔。
    它们即当宰杀,并精心烹调。也不缺少能供健食者和知味者食用的树根和果子——也不缺乏胡桃,和可以破壳的谜。
    不一会我们当有着一顿美餐。但无论谁与我们共餐,必须共同工作,即使是帝王们。因为同查拉期拉图在一处,帝王也可以是一个厨子。”
    这种提议大家都同意了,只有自愿的乞丐反对吃酒、肉和香料。
    “听听这个饕餮的查拉斯图拉!”他谐谑地说:“人到了高山和洞府为的是这样的饱餐么?
    现在我确明白他从前所教我们的话:‘有节制的贫穷是可赞美的!’以及为什么他将乞丐们都除外。”
    “快乐罢,”查拉斯图拉回答,“如同我一样。随你的意,你殊胜的人!蔬食、饮水、赞美着你自己的烹调——假使只那才使你高兴!
    我只是属于我自己的一类人的法律;我不是一切人的法律。但属于我的人,必须有着坚强的骨头和轻捷的足——
    欢喜于战斗和饮宴,不爱忧郁,不是朦胧,赴宴如同赴最艰难的工作,必须强壮而健全。
    最优良的都属于我和我自己;不给我们,我们得去夺取:——夺取最优良的食物,最澄清的苍天,最刚强的思想,最美丽的女人!”
    查拉斯图拉如是说了,右边的王回答:“奇哉,曾有人听见智丰者的嘴里说出这么聪敏的事物么?
    真的,在智慧者的心中是最奇特的,只要他彻底聪敏,不是一头驴子。”
    右边的王如是说并且惊奇;但那支驴恶谑地回答着“唏——哈”以此开始了很长的晚宴,即历史上所谓的晚餐。在这里除了更高的高人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谈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