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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epoo

  • 罗翔:网络暴力刑法规制的路径选择及反思

    导言

    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据此意见,“网络暴力”被描述为一种在网络空间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如造成他人“社会性死亡”、精神失常,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

    网络暴力包括以虚假事实和以真实事实网暴两种情况,前者如“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下简称最高院“网暴典型案件”)中的吴某某诽谤案,这些行为构成诽谤罪,并无太大争议。比较复杂的是以真实事实发动网暴的案件。在这类案件中,行为人通常认为被害人有某种道德瑕疵,自己有权在网络上对此不当行为予以披露;不少转发者也基于类似心理进行传播。以真实事实诋毁他人,虽然不构成诽谤罪,但是否符合侮辱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这个问题值得研究。

    与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有形力的使用不同,网暴是通过网络、以文字、动图和视频方式对目标进行攻击的协同和组合行为。网络暴力主要与言论表达有关,对它的法律规制会涉及言论自由与其他法益之间的关系,例如人格权、名誉权。为了保护个人的名誉权,法律应当对言论自由做必要限制。但是如何限制,各国做法不一。当前,我国刑法学界对名誉权的内涵研究不充分,这影响了司法实践对具体案件的定性。探究名誉权的本质与相关概念的差异,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自由还是尊严:言论规制的两种进路

    在世界范围内,对言论自由与尊严之关系进行规制,主要有两种进路:一种是侧重自由的美国模式,另一种则是侧重尊严的德国模式。

    (一)自由模式

    这种模式认为言论自由价值至上,无论是对诽谤性言论还是侮辱性言论,都不宜采取刑法规制。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主张内容中立,政府不得将言论区分为受保护的言论与不受保护的言论,禁止政府对言论进行内容审查,以避免寒蝉效应。内容中立为几乎所有的言论提供了宪法保护,除非一种言论有清楚且现实的危险,否则法律对言论不得限制,这一进路投射到刑法层面,具有下列展开样态。

    首先,对于诽谤性言论,美国联邦层面没有刑事化的立法,大部分司法区也都废除了刑事诽谤的规定。受美国模式的影响,不少普通法系国家也采取类似做法,比如英国2009年全面取消了刑事诽谤罪(criminal libel)的规定。根据《2009年验尸官和司法法》(Coroners and Justice Act 2009),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三个司法区将刑事诽谤罪的条款悉数取消,在此之前苏格兰司法区也早已取消类似的犯罪。

    其次,对于侮辱性言论,也鲜有刑事治罪的规定。与大陆法系将侮辱罪和诽谤罪并列的做法不同,普通法系只有单一的破坏名誉罪(defamation)。一般说来,破坏名誉只关注不实言论,不涉及意见表达。因此,以真实的事实诋毁他人名誉不属于破坏名誉,但有可能构成侵犯隐私的犯罪。相比于诽谤罪,普通法系的观念认为侮辱罪(insult)的规定对言论自由可能构成更大威胁,因为真相并非侮辱罪的辩护理由。传统的侮辱罪往往用于惩罚真实陈述的言论、观点、讽刺、谩骂甚至幽默。因此,不能在刑法中规定侮辱罪,甚至也不宜对其民事追责,以免对言论自由造成过度干预。正如伦奎斯特(William Hubbs Rehnquist)大法官所说,公民必须容忍侮辱性甚至令人发指的言论,以便为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自由提供足够的“喘息空间”。

    再次,对于仇恨性言论,美国模式也采取比较克制的态度,这甚至与国际公约相抵触。美国是《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推动者,但在签署和批准时却免除了公约规定的将仇恨言论、煽动暴力、组建政党煽动种族暴力定为刑事犯罪的义务。另外美国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0条有关禁止鼓吹战争、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言论的相关规定也提出了保留。

    最后,对于媒体言论,美国的诽谤法最为友好。在1964年《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联邦最高法院确立了对于公共官员(public officials)诽谤的“实际恶意”规则。公共官员对媒体报导提起民事诽谤诉讼,必须承担被告有“实际恶意”的举证责任,这几乎是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随后,公共官员的概念扩张到公众人物(public figures),公众人物的范围包括歌星、明星甚至公众感兴趣的各式人等。

    (二)尊严模式

    这种模式注重对个人尊严的捍卫。当言论自由与尊严发生冲突时,该模式主张为了维护人的尊严,可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德国《基本法》第1条规定:“人之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及保护此项尊严为所有国家机关之义务。”人的尊严是德国《基本法》所保护的首要价值,其价值排序超过言论自由的价值。德国《基本法》第5条规定为了保护少年儿童的利益和个人的荣誉(pers?nlichen Ehre),言论自由应受到限制。因此,德国不赞同内容中立原则,认为政府可以为了捍卫人的尊严而对言论的内容作必要审查。德国之所以采取这种做法,与其所经历的两个惨痛历史教训有关:一是滥用自由的经历导致魏玛共和国的灭亡;二是纳粹法西斯对人类尊严肆无忌惮的践踏。沉重的历史教训让德国人牢牢记住了托克维尔先知般的教导:“谁要求过大的独立自由,谁就是在寻求过大的奴役。”因此,德国《基本法》认为言论自由并非无拘无束,必须受人类尊严这一更高价值的节制。

    上述观念投射到刑法层面,呈现出以下特征。首先,德国刑法上既有侮辱罪(Beleidigung),也有诽谤罪(Verleumdung)的规定,同时还规定了恶意中伤罪(üble Nachrede),它们都属于《德国刑法》第十四章侮辱类犯罪(Beleidigung)中的具体罪名。侮辱罪属于基础性罪名,以真实事实诋毁构成侮辱罪;以不真实事实侮辱则属于诽谤罪;如果无法判断真伪,则系恶意中伤罪。《德国刑法》对侮辱罪采取了简单罪状的表述方式——犯侮辱罪的,处一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刑;以实施行为进行侮辱的,处两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刑。侮辱包括言语侮辱和行为侮辱两种方式,其内涵非常模糊,且无需采取公然方式,一对一的侮辱也构成犯罪。在德国,辱骂他人(如说人“混蛋”“瘸子”“混蛋”和“白痴”)、使用诅咒词、说他人绰号、或者使用淫秽和嘲笑的手势(如竖中指),原则上都可能受到刑事起诉。甚至在正式场合没有使用敬语也可能遭到诉讼。虽然这些诉讼大多以罚款告终,但却反映了德国法律如何致力于维护公民礼节和个人荣誉。在德国,侮辱罪被广泛适用。以2013年为例,德国共审理涉及侮辱罪的刑事案件26757件,定罪21454件,监禁363件,缓刑701件,刑事罚款20390件。

    其次,因为德国历史上有过第三帝国对犹太人的黑暗历史,尤其是其恶毒的仇恨宣传和歧视,最终导致了大屠杀,因此明确禁止仇恨性言论。《德国刑法》第130条规定了煽动民众罪(Volksverhetzung),其中包括以扰乱公共安宁的方法,“针对民族、种族、宗教或由出生决定的群体,激起对部分居民的仇恨,或激起属于前述群体的一员或部分居民的一员的仇恨,煽动对其实施暴力或专制,或辱骂、恶意蔑视或诽谤前述群体、部分居民或前述群体的一员或部分居民的一员,损害其人格尊严”。对此行为可以处三个月以上五年以下的自由刑。“公开或在集会中,以侵害被害人尊严的方式妨害公共秩序,对纳粹暴力和专制加以赞许、颂扬或辩护的,处三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德国刑法》第189条还规定了诋毁死者的记忆犯罪(Verunglimpfung des Andenkens Verstorbener),对于否认大屠杀的言论可以此罪论处,最高可以判处两年自由刑。2021年9月22日《德国刑法》又在侮辱罪章节中增加了煽动仇恨侮辱罪(Verhetzende Beleidigung),规定因他人的国籍、种族、宗教、族裔、意识形态、残疾或性向,对其所属群体或个人进行侮辱、蔑视或诽谤,应处以两年以下监禁或罚款。

    再次,德国模式认为政府官员也存在尊严,批评政府的言论自由,并不代表对政府工作人员个人可无节制地诋毁。对政府官员的侮辱与诽谤也可能构成犯罪,这和美国完全不同。《德国刑法》第188条专门规定了对政界人士的中伤和诽谤犯罪——出于损害与受侮辱者的公开生活地位有关的动机,公开在集会中或通过散发文书,对政界人士进行恶意中伤或者诽谤,足以损害其在民众中的影响力的,最高可以处五年自由刑。第90条还规定,公开诽谤联邦总统是刑事犯罪,可被判处三个月至五年的监禁,但必须经总统授权才能追诉。德国有判例认为:将一位著名政治家(巴伐利亚州总理)讽刺为与正义同居的性活跃的猪,构成侮辱罪。德国人对将人比作动物的非人化非常敏感,例如在漫画中把人画成猪或老鼠。这主要是因为有对历史的痛苦记忆:纳粹在宣传部长约瑟夫·戈培尔的策划下,曾经将犹太人描绘成老鼠和害虫。类似行为在美国不可能构成犯罪,甚至连民事侵权都谈不上。例如,在皮条客杂志诉福尔韦尔案(Hustler Magazine,Inc. v. Falwell),中,皮条客杂志在一则酒类宣传广告中模拟对著名新教牧师杰里·福尔韦尔(Jerry Falwell)的采访。在虚拟采访中,主持人使用“第一次”的双关语暗示他们在谈论首次性行为,假冒的福尔韦尔谈到了在户外厕所与母亲发生了性关系。该杂志谨慎地在页面底部添加了免责声明,提醒读者这是一个玩笑性的模仿。福尔韦尔对杂志提起了民事诉讼,共有三项诉讼请求:侵犯隐私、诽谤和故意造成精神痛苦。前两项诉讼请求都被驳回,理由是广告明显被标记为模仿。但是,陪审团裁定第三项诉讼请求成立,福尔韦尔获赔15万美元。杂志不服,向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了上诉,但被驳回。杂志遂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主张福尔韦尔属于公众人物,按照沙利文案所确立的实际恶意原则,杂志并无恶意,只是开玩笑而已。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支持了杂志的诉请,推翻了原审判决。最高法院认为:在公众人物以被故意施加精神痛苦索赔案中,也应该使用实际恶意标准。第一修正案保护对名人或其他公众人物的模仿,即使这些模仿旨在给被模仿者造成痛苦。对于福尔韦尔案这样的判决,在德国法中是无法想象的。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平衡言论自由的价值,《德国刑法》对于侮辱、诽谤等犯罪规定了正当权益维护的出罪事由。《德国刑法》第193条规定:对科学、艺术或商业成就的批评意见、为了保护权益或维护正当权益所发表的言论、上级对下级的抗议和斥责、公务员的官方报告或判决可以作为侮辱罪的出罪事由。只是,该条对出罪事由也做了限缩,认为行权方式不当也可能构成侮辱罪,比如教授批评学生论文不构成侮辱罪,但在批评过程中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如使用了“文章写得像垃圾”、“你真是个蠢货,不适合做学问”等表述,则可能构成侮辱罪。

    (三)混合模式

    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取了上述两种模式之间的折衷立场,试图在言论自由和人类尊严这两种价值间寻求平衡,即混合模式。

    首先,在保留侮辱罪的国家和地区,大多数规定只有公然为之的侮辱,才构成犯罪。比如我国刑法通说就认为,《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必须采取公然方式。《日本刑法》也认为只有公然侮辱他人,才构成侮辱罪。

    其次,大陆法系不少国家和地区在保留诽谤罪的同时,将侮辱性言论去罪化,只有虚构事实诋毁他人才构成犯罪。在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诽谤法基本上已被废弃,大陆法系国家则大多保留着诽谤罪的立法。以欧盟为例,在27个国家中有23个保留着诽谤罪,其中20个国家规定了监禁刑。比较特别的是,挪威2016年废除了诽谤罪。另外,不少大陆法系国家对侮辱罪也有所松动,开始了除罪化运动。比如意大利2016年废除了刑法第594条的侮辱罪。《法国刑法典》将大多数侮辱行为视为违警行为,而非犯罪,只有少数的诽谤性侮辱才被规定为犯罪,而且刑罚也只能处罚款。《西班牙刑法》也没有侮辱罪的规定,只有诋毁(slander)和妨害名誉(defamation)两种犯罪,成立两罪都必须明知事实虚假或者轻率地罔顾事实真相。同时,《西班牙刑法》第620条规定,诽谤性言论不构成重罪,只是轻罪,处以10至20天的罚款。2011年12月《俄罗斯刑法典》废除了原第129条诽谤罪、130条侮辱罪的刑事责任,侮辱、诽谤仅承担行政责任。然而,2012年7月,《俄罗斯刑法典》再次修改,诽谤被重新纳入刑法,规定在第128条第1款;但是诽谤罪不再保留自由刑,只处以罚金和强制性社会公益劳动,只是罚金数额大幅增加,最高到500万卢布。值得注意的是,日本2022年提高了侮辱罪的刑罚。原《日本刑法》第231条规定:未揭示事实,公然侮辱人者,处拘留或科料;但修正后的刑法将其法定刑提高到处一年以下惩役或禁锢,或三十万日圆以下罚金或拘留或科料。

    再次,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对仇恨性言论保留了刑事治罪的规定,这也与国际公约相符。即使是普通法系的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也对诸如反犹太主义和种族主义等仇恨性言论予以刑事规制。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和《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这三个公约的相关规定,其一,蓄意煽动种族灭绝的言论必须被定为犯罪;其二,煽动暴力的言论可以被定为犯罪;其三,煽动仇恨、敌意或歧视的侮辱性言论,则属于有争议的灰色地带,国际人权机构目前允许各国因此类言论对个人处以监禁刑。

    最后,为了平衡保护言论自由和人类尊严这两种价值,在保留诽谤罪或侮辱罪的情况下,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规定了专门的出罪事由。比如《丹麦刑法》规定了破坏名誉罪,以侮辱目的传播真实消息也可能构成本罪。但法律同时规定了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两种出罪事由。如果一项指控属实,并且善意提出指控的人有义务作出陈述,或为了明显合法的公共利益,或为了自己或他人的利益行事,则该指控应免于处罚。

    二、荣誉还是名誉:侮辱、诽谤侵犯的法益

    我国刑法学界普遍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名誉权,但是对于名誉权的具体内涵,学界却很少有过专门研究。我国1979年《刑法》规定了侮辱罪和诽谤罪,立法时并无隐私权的概念。因此,名誉权概念经常与隐私权纠缠不清。不实言论自然会破坏名誉,构成诽谤罪,但是真实的言论则可能侵犯隐私权。如果对隐私权和名誉权不加甄别,就会导致将侵犯隐私的行为处以破坏名誉的侮辱罪。另外,侮辱罪侵犯的更多是一种名誉感,这是一种主观上获得好名声的期待,它更接近荣誉。虽然名誉(reputation)与荣誉(honor)都与人的尊严有关,但如果对两者不加区分,那法律所保护的名誉权可能只是个人假想的名声,也即虚假的名誉,借以掩盖自己的不堪与脆弱,甚至会导致粗鄙低俗的观点、批评或讽刺,冒犯性的艺术都论以侮辱罪。因此,有必要探究这些概念的缘起、内涵和关系。

    (一)荣誉

    詹姆斯·怀特曼(James Whitman)比较了德国侮辱罪的发达、法国侮辱罪的式微以及美国侮辱罪的隐没,认为侮辱罪的起源应该追溯到法国和德国的“个人荣誉”观念,这与两个国家的贵族文化有很大关系。美国没有贵族传统,因此也就没有荣誉的概念。今天的问题不过只是历史问题的延续。

    1.德国模式

    早在19世纪四十年代,德国法律思想中就认为荣誉必须成为任何真正“德国”法律的基础。当贵族的荣誉受到挑战,社会允许决斗的存在,而侮辱罪恰恰就源起于贵族社会的决斗传统。如果想要防止决斗,就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避免侮辱行为。因此,法律不可避免地倾向于以决斗者理解的方式来定义侮辱。19世纪中后期,为了消除决斗制度,法律规定了侮辱罪,捍卫贵族阶级被伤害的荣誉。但随着平等主义思潮发展,法律逐渐让平民也分享这种本应由贵族专属的荣誉,贵族荣誉开始转变为平等荣誉。1871年出台了新的《帝国刑法典》,其中就包括至今仍在使用的有关侮辱罪的条款。

    魏玛政权倒塌之后,第三帝国的纳粹法学家认为荣誉是纳粹法律的基础,只不过将传统的贵族荣誉转变为种族荣誉。法律禁止“雅利安人”和“非雅利安人”之间的性关系,并将之规定为犯罪,因为这是对种族荣誉的亵渎。同时纳粹法学家试图重新引入决斗,并坚持认为所有德国人,无论其社会地位高下,都有权通过决斗来捍卫自己的荣誉,维护整个雅利安民族的群体荣誉。如果说魏玛共和国关于荣誉的重心是礼貌,那第三帝国的重心则是傲慢。

    纳粹覆灭之后,荣誉的概念并未被彻底抛弃,联邦德国试图接续魏玛共和国未竟的事业,将平等荣誉的思想渗透到社会各阶层。德国法律开始从荣誉价值转向人类尊严价值。1949年的德国《基本法》第1条有关“人的尊严不可侵犯”的宣言就是一个重要标志。但是德国《基本法》依然保留了荣誉这个术语。该法第5条规定为了保护少年儿童利益和个人的荣誉,言论自由可以被限制。

    根据詹姆斯·怀特曼的描述,侮辱法存在于现代德国,是一种活化石,保留了前现代时代的特征。今天《德国刑法》侮辱罪的规定与判例,都可以从古老的决斗传统中找到根据。比如《德国刑法》第199条规定的实施侮辱的自力救济免责事由——对他人的侮辱当场以侮辱还击的,法官可以宣告侮辱双方或一方不负刑事责任。又如德国法律认可性侮辱,与男方的妻子通奸可以视为对男方的侮辱,目睹丑行的丈夫出于维护自己的荣誉在愤怒中将妻子的情人杀害,这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辩护理由。总之,德国的侮辱法曾经只适用于社会地位较高的人,但现在适用于所有德国人。曾经局限于贵族阶层的不受冒犯权,已成为所有德国人的权利。在某种意义上,德国侮辱罪的立法发展也是一种向上的平等观,让平民跃升为贵族。

    2.法国模式

    法国也有贵族文化的传统,因此也比较注重荣誉。这也是为什么法国没有美国那么重视言论自由的原因。但是法国的侮辱罪基本上已名存实亡,这主要和法国大革命与旧制度彻底割裂的平等观念有关。法国侮辱罪的早期历史与德国惊人地相似。18世纪大多数法国人对侮辱法的思考也与决斗问题密切相关。但是法国大革命让法律面前荣誉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在大革命过程中存在着一种荣誉“国有化”的观念,只要法国人为祖国而战,他们就被赋予了荣誉的平等份额。考虑到荣誉一词与旧制度关系密切,雅各宾派倾向于用“美德”取代“封建荣誉”。1789年《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对“荣誉权”只字未提。随后的立法严重削弱了侮辱罪的严厉性,这也是为了与旧时代彻底划清界限。1796年,法兰西共和国出台《犯罪和惩罚法典》,将言语侮辱视为违警行为,由警察以即决方式处理,不必诉诸普通法院。拿破仑时期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正式确认了这种做法,将大多数侮辱行为规定为警察处理的“违法行为”,而非犯罪行为,只有少数公开的诽谤性侮辱才被视为犯罪,其刑罚也只是罚金。

    1810年《法国刑法典》中对“荣誉”的真正关注点在于维护政府权威,因此规定了侮辱警察和政府官员的犯罪,以保护他们的荣誉。直到今天,这种规定依然部分存在于法国,1881年通过迄今仍然有效的《新闻自由法》第30—31条规定,当对公职人员实施刑事诽谤时,最高罚款增加到45,000欧元。公职人员包括法国总统、部长、立法委员和宗教事务部长。《法国刑法典》规定用言语、手势、威胁、文字或任何形式的图像对他人进行非公开的严重侮辱,最高可处7500欧元的罚款。

    在法国,法律并不特别保护普通民众的荣誉,对于他们荣誉的捍卫主要是通过行业规则和教育体系来培养。这特出表现为:首先,决斗者的行为规则为法律所尊重。由于法国并未像德国一样规定详细的侮辱法,因此19世纪民间仍广泛存在决斗。1836年查托维拉德伯爵(Comte de Chatauvillard)起草了决斗准则,这个准则后来被法院所接受,认为按照这个准则参与决斗者不构成犯罪。其次,法国不少行业都出台了行业规则,要求行业成员彼此尊重,不得侮辱成员的荣誉,否则会被处罚款,甚至除名。再次,更为重要的是,1881年法国第三共和国颁行《义务初等教育法》,开始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用“道德和公民”教育代替宗教教育,通过教育来让学生学会良好的礼仪。德国用法律来推行的文明礼仪,在法国则主要通过教育培养的方式来完成。

    3.美国模式

    在詹姆斯·怀特曼看来,法国和德国是一种将平民提升为贵族的平等主义,而美国则是一种平庸的平等主义。美国从来没有过贵族,大家都是底层。因此,这种平庸的平等主义必然是一种缺乏尊重的平等主义,它没有所谓的荣誉观念。文明(civility)和体面(decency)都可被归为“礼貌”,前者是积极地尊重他人,这表现为各种繁冗的礼节与称谓;后者则是消极地避免粗俗,防止用野蛮的方式冒犯他人。一般而言,文明规则是旨在维持人类必要的社会等级秩序,而体面规则是将人类区别于野兽。如果说德国通过法律来捍卫高尚的文明,法国通过教育来培育文明,那么美国则是通过法律来保持底线的体面。

    因为美国没有贵族传统,因此也就不会将荣誉作为法律保护的利益,它只惩罚可能威胁到身体完整性的言语,如存在紧迫危险的战斗性语言。与德国和法国相比,美国法律并不存在对等级尊重的规范。德国侮辱法中所谓“不尊重”的表现,在历史上所保护的是被害人所主张的等级优越感,这在美国法中是不可能出现的。美国的诽谤法不保护荣誉,它只保护声誉(reputation),仅在损害声誉时才规制此类言论,这意味着它们必须为被害人以外的他人所见所闻。

    (二)名誉

    关于名誉的内涵,学界有不少争论。大致而言,名誉可以分为三种:其一,内部名誉,它是独立于自己或社会评价而客观存在的人之内在价值;其二,外部名誉,这是一种社会对他人的评价,也即声誉;其三,主观名誉也即名誉感,这是本人的自我主观评价。

    内部名誉是人的一种内在价值,与其社会地位、成就、能力无关,它其实类似一种客观存在的绝对命令,不可能被侵犯。一个人无论如何被亵渎、伤害,他依然是人,他的内在名誉仍然存在。在某种意义上,内部名誉相当于人类尊严的同义语。一个人无论多么卑微,他依然有作为人的尊严,有其内在名誉。

    外部名誉是人的一种社会评价,也即声望。社会评价有事实评价和规范评价之分,比如诽谤他人感染艾滋病会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但如果法律认为这减损了被害人的名誉,这其实是在强化对艾滋病人的污名化,因此事实评价有可能不符合法规范所要倡导的价值观,需要借助规范对事实评价进行必要的筛选,通过规范评价避免法律实际上扮演着减损他人人格尊严的帮凶。

    主观名誉则取决于个人的主观判断,它其实就是荣誉的意思。但是个人的想象可能与真实的情况不太一样,甚至带有自欺的成分,如果法律不问具体事实,一律根据被害人的主观感受予以保护,这既可能保护过度,也可能保护不足。保护过度的现象如张三没有坐在首座,感到被侮辱;而保护不足的例子如幼童、智力残疾者,他们并不觉得自己有名誉,按照主观名誉的立场,这些人的名誉就会被排除在保护之外。

    外部名誉和主观名誉其实都从内部名誉而来,因为内部名誉本来就是一种人格尊严不容亵渎的绝对命令,从这种绝对命令的规范派生出了客观方面的外部名誉和主观方面的主观名誉。因此,有学者认为名誉其实是名誉感(荣誉)和声誉的上位概念,侵害声誉或者侵害名誉感都构成名誉侵害。

    名誉权又往往和隐私权存在交集。隐私权是一种排除他人对个人私密生活进行干预的权利。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在侮辱罪或诽谤罪以外对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规定了专门的犯罪。《德国刑法》在第十四章侮辱类犯罪后专门用一章规定了侵犯私人生活和秘密的犯罪,包括侵害言论秘密、以拍照方式侵害私人生活领域、侵害他人隐私等各种犯罪。在对侮辱、诽谤除罪化的美国,也专门规定了侵犯隐私的犯罪,如《加利福尼亚州刑法典》第647条就将非法侵犯他人隐私定为犯罪,最高可判处6个月监禁和1000美元罚款。我国《刑法》也在侮辱罪和诽谤罪以外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此罪。

    (三)侮辱、诽谤罪到底侵犯何种法益?

    在保留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国家和地区,不少学者认为,侮辱罪侵犯的是人的主观名誉或名誉感情,也就是荣誉;而诽谤罪所侵犯的则是人的外在名誉或社会名誉,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也就是损害声誉,这种看法有待商榷。

    1.主观名誉或荣誉

    无论是荣誉还是主观名誉的概念,都是应该被抛弃的概念。荣誉概念来源于身份社会,是不平等的一种残留,对于不同身份者有不同的要求。而与荣誉概念相似的主观名誉概念也过于主观,完全取决于被害人的一己之见,会导致法律的判断缺乏客观标准。詹姆斯·怀特曼认为:荣誉与名誉的核心区别在于,前者是确保他人在公共领域或私人场合向我们表示尊重的利益,而后者则是确保关于我们的可耻或不可信的事情不会为公众所知悉。既然侮辱罪并不涉及名誉损害,而是对个人荣誉或尊严的损害,它更多涉及的是被害人的主观感受,那么侮辱条款就几乎可以无所不包,披露通奸、出轨、性骚扰、家暴、嘲讽、恶评等信息,说粗鄙的笑话、口角、殴斗(如扇耳光)等行为都可能认定为侮辱罪,这有违罪刑法定的明确性要求。因此,以侵犯荣誉或主观名誉为法益的侮辱罪是否应该存在,就成为一个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

    其次,荣誉或主观名誉的概念很容易推导出伤害群体荣誉的侮辱案件。德国法院1934年首创群体侮辱概念。一名男子在理发店对党卫军(SS)和纳粹冲锋队(SA)发表议论,认为它们都是渣滓,该男子的言论被人偷听,后被举报,法院认为男子的言论严重损害这两个团体中每个成员的荣誉,构成侮辱罪。群体侮辱概念随后进入到德国法理论。最具代表性的案件是20世纪九十年代的图霍尔斯基案一(Tucholsky Ⅰ)(也称“士兵都是杀人犯”案)。行为人是和平主义者,海湾战争期间在汽车保险杆上贴了一个“士兵都是杀人犯”(soldiers are murderers)的标语,批评德国参与战争。这个标语最早由20世纪三十年代的反纳粹活动家库尔特·图霍尔斯基(Kurt Tucholsky)提出。初审法院认为,行为人冒犯了德国军人的人格尊严,构成侮辱罪。该案上诉到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后,法官迪特尔·格林(Dieter Grimm)领导的三名法官小组在所撰写的内部意见(chamber opinion)中,推翻了原审法院的裁决,认为这种标语并不构成对军人的侮辱。这个意见招致了学界、政界甚至宪法法院前首席大法官的广泛批评。1995年联邦宪法法院合并了四个使用“士兵都是杀人犯”口号被判侮辱罪的相似案件,对类似案件做出了正式回应(亦称图霍尔斯基案二)。此案由宪法法院全体裁决。法院虽然最终认为上述案件不构成侮辱罪,但缩小了图霍尔斯基案一的适用范围,认为《德国刑法》第185条关于侮辱罪的规定是合宪的,该法条不仅保护个人的名誉,也保护国家机构的名誉。为了让国家机构获得必要的权威,对言论自由的必要限制是合理的。宪法法院认为,“士兵都是杀人犯”这种表述针对的是所有的军人,贬低性言论涉及的群体越大,作为个体所受到的贬损也越小。对全体军人的贬损并不必然能够推导出对德国联邦军人的侮辱。按照法院的立场和逻辑,如果行为人使用了“德国联邦军人都是谋杀犯”的口号,那还是可能构成侮辱罪的。

    2.外在名誉

    与主观名誉相比,外在名誉所倡导的社会评价降低较好地把握了名誉权的本质,但它所涉及的事实评价与规范评价也可能存在问题。

    其一是事实评价中的事实是否包括虚假事实。换言之,基于虚假事实所获得声誉是否值得法律保护?如果以法律手段保护伪善者的声誉,是否违背法律所追求的公平与正义?柏拉图《理想国》中诡辩论者色拉叙马霍斯曾主张:做一个伪善的人才是最聪明的做法,人只需要假装正义,拥有正义者的名声,而无需行正义之事。如果泄露真实的隐情,也构成伤害被害人声誉,则法律所保护的不过是被害人虚假的声誉。这是不是以法律手段为诡辩者所倡导的伪善人生观保驾护航呢?

    其二是规范评价会导致事实上的不公平,以逻辑自洽伤害人类朴素的正义感。比如,诽谤他人感染恶疾,或者诽谤他人为同性恋,如果在法律上将之认定为名誉受损,是对疾病、性向的污名化,会导致社会歧视的合法化;但如果法律不认为这些行为侵犯名誉权,是否会对具体的被害人造成个体不公呢?然而,一旦取消规范评价,只按照事实评价来判断他人的社会评价,那么如果发布某人其实很穷、平常朋友圈所发的炫富图片都是假的等信息,这是否侵犯名誉权,从而构成侮辱、诽谤罪呢?

    以上事例说明,即使采用外在名誉标准一样会引发认定困难。正因为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很难做出合理的规范评价,所以美国模式认为应该彻底取消侮辱、诽谤罪,将言语攻击区分为民事诽谤之诉与恶意不实言论(malicious falsehood)之诉。法律虽不能认为恶疾、性向、贫穷、身份与人格减损有关,因此对这些贬损不能看成名誉侵权,但如果上述言论导致他人财产等利益受到损害,被害人虽然不能提起民事诽谤之诉,但可以提起恶意不实言论之诉。

    3.我国刑法的取舍

    我国刑法关于侮辱罪、诽谤罪的设立有其特殊历史背景,1979年《刑法》设立此罪是为了防止十年浩劫中随意侮辱、诽谤他人的情况再次出现,以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1979年《刑法》第145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包括用‘大字报’、‘小字报’,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1997年《刑法》取消了“大字报和小字报”的规定,理由是1982年《宪法》取消了1978年《宪法》第45条规定的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因此采取“大字报、小字报”的方式侮辱、诽谤的,也可以为其他方法所包括。1997年《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比较新旧《刑法》,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在于暴力侮辱是否必然需要采取“公然”方式。按照1979年《刑法》的规定,无论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进行侮辱,都必须采取“公然”方式;但是按照1997年《刑法》的规定,法律语言的表述其实存在歧义。由于1997年《刑法》删除了“包括用‘大字报’、‘小字报’”的规定”和连接前后文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中的其他方法与公然侮辱之间没有用逗号隔开,因此对于这种表述就有两种理解:一种理解是暴力侮辱无需采取公然方式,但暴力以外的其他方法则需要采取公然方式;另一种理解是无论是暴力侮辱还是其他方法,都需要采取公然方式。如果采取第一种解释方法,那么私下的暴力侮辱,比如在私下场合打人耳光,即便没有达到轻伤或轻微伤的程度,也可以论以侮辱罪。我国刑法通说采取的是第二种观点,即无论是暴力侮辱,还是其他侮辱,都必须采取公然方式。

    既然侮辱罪需要公然为之,私下的侮辱不构成侮辱罪,那么侮辱罪所侵犯的法益就并非荣誉或主观名誉,而是外在的名誉,也即声誉。外在的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评价应该以真实作为基础,而不能保护建立在虚假事实基础上的伪名。以真实的事实相侮辱,不可能侵犯真实的声誉。因此,只有诽谤性的侮辱才可能侵犯名誉权。以真实的事实攻击他人,只可能构成侵犯隐私权的犯罪,符合其他条件的话也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至于规范评价可能导致的不公,则是一个非常难处理的问题。法律既不能无视民众的朴素情感,也不能以法律的方式来强化社会歧视;但法律也不能没有固守的价值观。因此,或许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缓和这个矛盾:其一,应该以一般人的道德观来对事实评价进行规范引导。在任何时代,一般人的道德观念都不会认为贫穷是一种人格瑕疵,因此虚构事实说他人是穷人自然不构成诽谤罪;但是一般人道德观念往往都会认为妓女属于不道德的职业,法律不能以防止对性工作者的污名化而拒绝将此种诽谤认定为犯罪,否则就会导致道德相对主义,无视具体被害人的真实痛苦,以人道主义之名行不人道的伪善之举。其二,从主观故意的角度,如果行为人明知某种虚构事实的行为足以给特定个体带来伤害,即便一般人认为这种虚构事实(如感染麻风病)不会导致他人人格降低,但因为被害人特殊的情况,行为人具有超越一般人的特殊认识,也可以诽谤罪论。

    三、网络暴力规制的刑法选择与侮辱罪的拆分

    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已密不可分。虽然有人认为网络世界是一种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相对立,但“虚为实时实亦虚”。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二分法已经越来越无法揭示世界的真相。

    (一)网暴的刑法规制路径

    在学界,关于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关系大致有四种看法:一说认为虚拟世界仍属个人的集合体,属于现实世界一环,与现实世界无异;二说认为两者为交互作用,相互渗透;三说认为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无涉;四说认为现实世界会为虚拟世界整合。如果采第一种观点,那么刑法对于网络暴力就无需大惊小怪,直接将现实世界的规则适用于网络世界即可;如果按照第二种观点,那么对于网络暴力,就有必要根据网络社会的特点进行相应的修正;但如果采取第三、四种观点,那就必须另起炉灶,创造一种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针对网络世界的全新法律。

    后两种说法太过于激进,几乎没有哪个国家或地区在立法时采取;第一种观点则过于保守。大多数国家采第二种理解,认为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虽有区别,但却密不可分。刑法只需要根据网络世界的特点进行必要的修正,即可规制网络空间的行为。

    具体到网络暴力问题上,有两种不同的修正路径: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强化对侵犯名誉犯罪的打击力度,制定专门的反网络暴力法。理由在于,网络世界并无太多的过滤机制,侵犯名誉的行为一旦散布于网络,对于被害人的伤害具有全球性和永久性,因此有必要加强管制。比如韩国2007年开始推动网络实名制,2008年由于女星崔真实遭受网络谣言而自杀,韩国国会开始推动立法,也称崔真实法案。该法案拟增设网络暴力罪,按照草案的规定,只要在网络上散布足以损害他人名誉事者,无论真实与否,均处九年以下有期徒刑;所散布信息如仅侮辱中伤他人之事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法案在韩国引发了重大争议。但是最后增设新罪的提议并未被通过。受此观念影响,我国也不乏学者主张增设专门的网络暴力罪。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刑法无需过度介入。他们认为,网络言论在传播上具有一定的匿名性,可信度不高;且由于网络使用的便捷,各方当事人处于平等地位,当被害人得知自己名誉受损,很容易提出反对意见;对于网络言论应该更加宽容,没有必要采取强管制立场。

    我国刑法更加偏向第一种立场,这体现为积极地增加新罪。比如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又将其扩张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极大地强化了对网络不法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另外,《刑法修正案(九)》还加大了对网络侮辱、诽谤的打击力度,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行为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然而,立场并不能取代思考。无论是持网络暴力刑事打击一律从重还是一律从轻的观点,都是一种过于匆忙的简单化处理,也忽视了现实的复杂性和变动性。刑法毕竟是最后法、补充法,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该轻易动用。对于网络暴力,还是应该在准确认识各类犯罪本质的基础上,有所甄别,采用民法、行政法、刑法齐头并进的方式综合治理。尤其是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网络新罪开始成为“超级罪名”、司法实践已有泛滥趋势之情形下,学界关于停用废止相关罪名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新罪的设置要慎之又慎。总之,如果现有的法律经过适当整合足以应对网络暴力,就没有必要制定新法。

    (二)侮辱罪的拆分

    如上文所述,法律所保护的声誉应当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以真实的事实攻击他人就不宜以侮辱罪论处。鉴于此,我国《刑法》第246条关于侮辱罪的规定有拆分整合的必要。

    1.暴力侮辱属于暴行罪的范畴

    暴力侮辱,比如泼粪、殴打、强迫他人食粪等,这其实属于暴行罪的范畴。暴行是一种包括殴打以及其他对身体施加有形力的行为。它所侵犯的法益是身体权,而非名誉权。将暴行视为侮辱,其实降低了对人身权利的保护力度。暴行罪(batter)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在侮辱、诽谤除罪化的普通法系,也存在暴行罪的规定。因此,有必要对侮辱罪进行拆分,暴力侮辱其实属于暴行罪的范畴,没有必要限定为公然为之,私下的暴行行为,诸如一对一的家暴、泼粪,都可以犯罪论处。在刑法还未规定暴行罪之前,暴力侮辱的法律规定可以作为替代性的规定,将这些行为直接以侮辱罪处理。

    2.诽谤性侮辱属于诽谤罪的范畴

    对于缺乏事实根据的诽谤性侮辱,直接论以诽谤罪即可,而非侮辱罪。虽然从哲学上来说,现象界所有的虚假都有真实的成分,所有的真实也都有虚假的部分。但是,只要某种信息足以让一般人产生误解,那么在法律中就可以判断为诽谤性的虚假信息。事实上,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网络侮辱,都具有诽谤性的内容,传播的视频大多经过剪辑,断章取义,过滤对自己不利的细节,夸大他人的过错。在网上发布传播这种信息攻击他人,其实就是一种诽谤性侮辱,应该直接以诽谤罪论。比如,在最高法“网暴典型案例”的王某某诉李某某侮辱案中,王李两人原系男女朋友,分手后,男方将女方裸照发在网上,并发布报料文章,配以“有偿约炮”“床照”等文字。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所配的文字如“有偿约炮”等,所传递的信息从根本上偏离了实情,属于虚构事实诋毁他人为性工作者,这应该理解为诽谤性侮辱,论以诽谤罪更加合适。

    3.用真相侮辱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范畴

    以真实的事实相侮辱不可能侵犯真实的声誉,因此不构成侮辱罪;但由于侵犯隐私权,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比较复杂的案件是行为人出现认识错误,自以为发布的是真实信息,但其实是虚假信息,导致他人名誉受损。典型的案例如蔡某某侮辱案,被告人蔡某某因怀疑徐某在其服装店试衣时偷了衣服,于是将徐某在该店的视频截图配上“穿花花衣服的是小偷”等字幕后,上传到网上,并以求“人肉搜索”等方式对徐某进行侮辱。徐某后因不堪受辱跳水自杀,法院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然而,如果按照传统侮辱罪、诽谤罪并存的立场,该案很难认定为侮辱罪的既遂。本案属于典型的认识错误,被告人主观上想实施侮辱行为,但客观上属于诽谤。由于侮辱罪和诽谤罪属于相同刑罚的平行罪名。按照传统观点,侮辱、诽谤两罪属于排斥关系,无法出现实质竞合,因此本案只能以侮辱罪的未遂论处。但其实“人肉搜索”,用真实的事实攻击他人不构成侮辱罪,而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范畴,因此本案属于主观上想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客观上属于诽谤。按照抽象符合说,由于两罪都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重罪和轻罪在轻罪范围内重合,因此可以论以诽谤罪。

    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侮辱判例是发布他人裸照或私密视频,对此可能有三种情况:第一,发布他人真实的裸照或私密视频,这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如果通过照片或视频可以识别到具体的个人,情节严重可以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对于此类私密信息,不能排除在个人信息以外,否则会抵触民众的常识,让法律语言和日常用语出现巨大的割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属于“情节严重”,从而可以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为人在网上发布他人的裸照或私密视频,显然也明知会有人利用此个人信息从事传播淫秽物品类的犯罪,因此即便行为人只发布少量视频或裸照,也可能构成此罪。第二,发布并非他人真实的裸照或私密视频,比如使用网络技术用他人的照片加工成裸照或私密视频,这种行为因诱发不当联想而损害他人声誉,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属于诽谤性侮辱,情节严重,可以构成诽谤罪。第三,发布他人真实的裸照或私密视频,并附加诽谤性的文字描述,如前文提及的王某某诉李某某侮辱案,情节严重可以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诽谤罪的想象竞合。当然上述三种情况,还可能与传播淫秽物品类犯罪发生竞合关系。

    4.仇恨性言论不属于侮辱罪的范畴

    对于仇恨性言论,联合国在《关于仇恨言论的战略和行动计划》中将之定义为“因为个人或群体的身份(即宗教、族裔、国籍、种族、肤色、血统、性别或其他身份因素)而攻击他们或对他们使用贬损或歧视性语言的任何言论、文字或行为交流”。《反恐怖主义法》第4条第2款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我国《刑法》所打击的仇恨性言论主要有种族、宗教和极端主义三类。对于宣言种族仇恨的言论,《刑法》第249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对其予以规制;对于宣言宗教仇恨的言论,《刑法》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刑法》第300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都可以对其予以规制;至于其他的仇恨言论,可以通过对《刑法》第120条之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和第120条之四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中的极端主义进行相应的解释,实现必要的打击。没有必要新设专门的“煽动仇恨罪”。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仇恨性言论的禁止并非来源群体荣誉的观念;上述罪名所侵犯的法益也非名誉权,不能用侮辱罪来惩治仇恨性言论。对仇恨性言论的禁止不是为了保护强势群体,而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民主不仅要防止少数凌驾多数的特权,也要避免多数对少数的歧视,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在网络时代,各种仇恨性言论假借多数意志肆意蔓延,这种社会暴虐比国家专断更可怕,一如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所言:“当社会集体地凌压其组成的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只是限于其政治机构的所作所为……这种暴虐比许多政治暴虐还可怕,因为虽不常用极端的处罚做后盾,但却令人更难遁逃,这是因其更深入生活的细节,甚至奴役到灵魂深处。”

    5.辱骂性侮辱可以非刑法方式处理

    对于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辱骂性侮辱,比如用各种无事实基础的评价性语言进行谩骂,如骂人猪狗不如、垃圾、蠢货等等,这些不宜以犯罪论处,但可以作为民事侵权,情节严重的可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如果观点性评价构成侮辱罪,那么按照滑坡理论,很有可能正常的批评、合理的建议、戏剧性的讽刺、冒犯性的艺术都有成立侮辱罪的可能。

    四、权利行使与出罪事由

    在网络时代,任何对言论的法律规制都关涉言论自由。为了保护言论自由的价值,在保留侮辱罪或诽谤罪的地方,一般都将权利行使作为出罪事由。

    (一)维护公共利益

    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维护公共利益可以作为妨害名誉犯罪的出罪事由。在侮辱罪和诽谤罪并存的地方,真相是诽谤罪的出罪事由,但不能排除侮辱罪的成立,比如《德国刑法》第192条规定,“如果侮辱是根据断言或散布的形式或根据侮辱发生的情况来认定的,即使其所断言或散布的事实有事实证明,也不能排除适用第185条(侮辱罪)规定的刑罚”。但如前文所述,《德国刑法》第193条紧接着规定:如果出于维护某些公共利益的需要,则可能排除侮辱罪的成立。《日本刑法》第230条之二也规定:如果公然披露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是涉及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实,而且其目的只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经判断事实的真伪,证明该事实真实,不处罚。

    根据前文所述,侮辱罪可被拆分为暴行类的暴力侮辱、诽谤性侮辱和侵犯隐私的侮辱,第一种情况本应该以暴行罪处理,但是在我国《刑法》还未修改之前,可以暂用侮辱罪代替适用。第二种情况属于诽谤罪的范畴,第三种情况则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真相虽然可以排除诽谤罪的成立,但并不一定可以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出罪事由。然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个人信息处理者可处理个人信息。由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罪状描述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空白罪状,因此在维护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如果信息处理者在合理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即便这些信息属于隐私信息,也不能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公共利益不同于大众兴趣,所以身体障碍、精神障碍,疾病、血统、性生活等属于私生活秘密的事实,原则上应否定其具有公共性。但是个人私生活的品行如果与其从事的公共活动性质有关,可以作为其社会活动批判与评价的素材,也可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比如公职人员或者宗教团体的负责人私生活不检点。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将公意(general will)与众意(the will of all)相区别,公意在其目标和本质上都是普遍的,平等适用于所有公民,但是众意则是每个人特殊意志的产物。公意与公共利益有关,但众意更多只是大众的兴趣。

    美国沙利文案所确立的实际恶意原则最早针对的是“公共官员”,但随后扩张到公众人物,公众人物有完全性公众人物和有限性公众人物之分。前者包括著名的、经常活跃于大众媒体,为公众所熟悉,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人。后者则是偶然卷入公共议题,旨在解决有争议的共同问题,自愿进入重要公共辩论希望影响舆论之人。从表面上看,关于公众人物的内涵有人与事两种视角,前者是因为身份特殊,所以他所有的事情都值得关注;后者则是因为事件特殊,所以卷入事件的相关人士具有公共性,比如地震中的受害人,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这两种视角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可能导致公众人物概念的泛化。比如公职人员因为特殊的身份,属于公众人物,但是与其公职身份无关的隐私,如官员离婚妻子再婚的对象,自然与公共利益无关。又如,遭遇火灾的被害人因为事件特殊卷入公共话题,但是被害人的性取向与事件没有关系,那就不属于公共利益所关涉的内容。因此,公共利益可以限缩为因行为人特殊的公共身份,而与该身份履职行为密切相关的事件,或者因卷入特殊公共事件,与该事件有密切关系之人与所涉事件相关的事情。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因此,公民有对公职人员提出批评的权利,当公民行使这种权利,即便表达方式有所不当,也不宜随意贴上犯罪的标签,让人噤若寒蝉。对于公职人员以外的公众人物,理论上也普遍认为,他们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公共利益是一种重要的出罪事由。如果行为人为了公共利益发表了诽谤性侮辱,若客观上属实,自然不构成诽谤罪;即便符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也可以作为违法阻却事由排除犯罪性。

    值得研究的问题还有关于真相的证明责任。如果它是构成要件本身的阻却事由,那么必须由控诉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只要被告人主张所言属实,并提供导致合理怀疑的证据,举证责任就转移到公诉机关,后者必须超越合理怀疑证明行为人所言为虚。但如果作为违法阻却事由,其证明责任就存在一定的争议。有些地方认为诸如正当防卫这类正当化事由的举证责任也主要应由控诉机关承担,也即只要被告人提出具有正当防卫的合理怀疑,让抗辩理由成为法庭审理的争议点,那么反驳责任就转移到控诉机关,控诉机关要承担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明责任进行反驳。但是,也有些地方认为正当化事由的举证责任主要应由被告方承担。换言之,被告方不仅应负有提出责任(达到合理怀疑的程度,从而成为审理的问题),同时还要承担优势证据的说服责任。

    毫无疑问,真相是诽谤罪构成要件本身的阻却事由,但它并不能排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成立,因为后者本来就需要侵犯真实的个人信息。如果侵犯虚假的个人信息,那不可能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当行为人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主张某官员出轨,并提出了引发合理怀疑的证据,如提供的视频显示两人搂抱进入宾馆房间,提供了多次开房记录等等,但官员称两人并无越轨之举,并控告行为人同时构成诽谤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种情形下,由于行为人提供了引发合理怀疑的证据,如果控告方无法提供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据证明两人没有发生越轨之事,那就可以排除诽谤罪的成立。同时,由于行为人披露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故也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总之,如果行为人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只要提供了引发合理怀疑的事实,对公众人物提出批评,那么就可以豁免诽谤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责任。但在这类案件中,如何界定“公共利益”至关重要,对公共利益的判定和证明是理论和实践中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二)维护个人利益

    维护个人利益属于一种自救行为,它是一种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对于侵犯名誉和隐私的犯罪,有些地方的刑法也特别规定维护个人利益可以作为免责事由,比如前文所提及的《丹麦刑法》;又如《德国刑法》第199条所规定的对他人的侮辱当场以侮辱加以还击不负刑事责任,这也是一种典型的自救行为。我国台湾地区“刑法”第311条规定了四种出罪事由:“以善意发表言论,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罚:1.因自卫、自辩或保护合法之利益者;2.公务员因职务而报告者;3.对于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4.对于中央及地方之会议或法院或公众集会之记事,而为适当之载述者。”第1款是为了维护个人合法利益,而后三款则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

    我国刑法理论普遍认为自救行为是一种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成立自救应符合四个条件:其一,前提条件。权利受损且被侵害的权利有恢复的可能;其二,目的条件。实施自救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其三,时机条件。自救行为必须在紧迫状态下实施;其四,限度条件。自救行为具有社会相当性。常见的自救行为如行为人摩托车被偷,次日在他人家中发现摩托车,遂将摩托车骑回(摩托车案),这不构成盗窃罪。再如,女车主坐车盖哭诉维权案,这也不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案件,如恋人出轨被网暴案中,就可能涉及自救行为。关键性的问题有三:第一是权利基础问题。如果双方没有婚姻关系,一方在法律上就并不拥有要求对方保持忠诚的权利,其自救行为也就缺乏相应的权利基础。另外,其目的可能只是单纯的泄愤,很难说有让对方回头再续前缘的想法。

    第二是限度条件。社会相当性理论由德国刑法学家汉斯·威尔泽尔(Hans Welzel)首创,其目的在于为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寻找依据,避免刑法过于机械与教条。社会相当包括手段相当与结果相当。在道德哲学上,前者是从道义论的角度来检视一种行为本身是否具有道义的正当性,而后者则是从功利论的角度来探究结果是否具有功利上的有利性。比如恋人为了披露过错方出轨,将“小三”的裸照和私密视频公之于众,甚至将“小三”父母的个人信息发在网上,这就明显突破了道义限度,手段不再具有相当性。另外,如果“小三”精神失常自杀身亡,社会性死亡转为生理性死亡,那么结果也不具有相当性。

    第三是认识错误问题,这主要涉及对权利行使的误认。在恋人出轨被网暴案中,如果行为人误认自己有权实施自救,但客观上并无此权利。对此行为如何处理,在理论上也存在分歧。假想的自救或说假想的权利行使,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事实问题的误认。如摩托车案中,行为人骑回车辆后发现并非自己的摩托车,这是一种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可以排除盗窃故意。由于盗窃不处罚过失,所以不构成盗窃罪。另一种情况类似恋人出轨被网暴案,行为人对事实问题没有误认,但对自己是否有权利基础产生了误认,这是一种评价性错误,属于法律上的认识错误,这一般无法豁免罪责。

    总之,权利行使是网络暴力相关犯罪的重要出罪事由。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针砭公众人物,只要提供引发合理怀疑的事实,就可以豁免诽谤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责任。对公职人员的批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至于因为恋人出轨而对其进行网暴,则需根据社会相当性理论进行处理,利益权衡非常复杂,刑法只能勉力而为。

    五、结语

    网络暴力主要是一种与言论表达有关的暴力,对网络暴力的法律规制涉及言论自由与人的尊严之间的关系。如何在两者间寻找一种合乎中道的平衡,仅凭理性无法得出妥帖的答案,需要我们不断寻求实践性智慧。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侵犯名誉权的犯罪,但正如所有的超级大词,你不问我我还知道;你若问我,我就茫然无知。我们经常将名誉、隐私、荣誉这些相关概念混为一谈。哲学家说,我们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们世界的界限。同理,我们语言的混乱也代表着我们混乱的世界观。因此,必须对法律概念进行精准的定义,虽然这是不可能彻底完成的任务。

    从历史观之,侮辱罪与等级社会的“个人荣誉”观念有关,荣誉原是一个去除一切等级制度的神学概念,荣誉要求视虚名为粪土;但当荣誉转化为世俗概念后却成为强化等级的观念。语言的变迁时常具有莫大的讽刺。当前,我们已经处在一个世俗主义的平等社会,荣誉这个概念已失去其存在的土壤。当荣誉转化为主观名誉观念,侮辱罪似乎获得继续存在的可能,但却可能无限膨胀,几乎无所不包,因此侮辱罪的存废就成为一个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刑法所保护的名誉,是一种具有社会评价的外在声誉,但外在声誉必须有真实的基础,而不能是以虚假事实所搭建的伪名。法律不能助长伪善。因此,有必要拆分侮辱罪。具体而言,暴力侮辱可以作为暴行罪的替代罪名,无论公开或私下的暴力侮辱,都可以犯罪论处;虚构事实的诽谤性侮辱直接论以诽谤罪即可;以真实的事实攻击他人,侵犯的并非名誉,而是隐私,情节严重的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至于辱骂则可以更多使用行政法和民法进行规制。尽管现在的侮辱诽谤大多发生于网络世界,但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无法截然分离,故无需在现实世界之外专门针对网络世界另立新法,用好现有的法比制定新法可能更好。

    古老的哲学曾经认为,所有真正的问题都只有唯一正确的答案,其他答案都是错误的;如果一个问题没有正确的答案,那么问题本身就并非真正的问题。然而,我们并非生活在乌托邦,尘世中的经验世界就如柏拉图隐喻中的洞穴,充满着各种想象和无知。没有最好的答案,我们只能祈求最不坏的结果。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说:我们能做的最好的事,就是维持一种不稳定的平衡,以此来防止陷入绝境或者是做出不可忍受的选择——这是对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此时,保持一点谦卑是很有必要的。

    【注释】

    [1]王昱璇、张灿灿:“奏响网络时代人格权司法保护强音”,载《检察日报》2023年2月9日,第1版。

    [2]吴某某在网上浏览到被害人沈某某发布的“与外公的日常”贴文,遂捏造“73岁企业家豪娶29岁大美女”的贴文,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后以诽谤罪判处吴某某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载《人民法院报》2023年9月26日,第3版。

    [3]赵宏:“网暴案件中的民行刑衔接”,《北方法学》2023年第5期,第3页。

    [4] Guy E. Carmi, “Dignity Verus Liberty: The Two Western Cultures Of Free Speech, ” Boston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Vol.26, No.2, 2008, p.362.

    [5]Ibid., p.347.

    [6]美国有15个司法区保留了某种形式的刑事诽谤法。

    [7] Coroners and Justice Act 2009, p47,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09/25/pdfs/ukpga_20090025_en.pdf, last visited on 22 January 2024.

    [8]James Q. Whitman, “Enforcing Civility and Respect: Three Societies, ” The Yale Law Journal, Vol.109, No.6, 2000, p.1382.

    [9]Carmi, supra note [4], p.345.

    [10]Carmi, supra note [4], p.343.

    [11]Donald P. Kommers, “The Jurisprudence of Free Speech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 Southern California Law Review, Vol.53, No.2, 1980, p.657.

    [12](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184页。

    [13]Whitman, supra note [8], p.1284.

    [14]Edward J. Eberle, “Public Discourse in Contemporary Germany, ” Case Western Reserve Law Review, Vol.47, No.3, 1997, p.897.

    [15]Whitman, supra note [8], p.1305.

    [16]Carmi, supra note [4], p.332.

    [17]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Defamation and Insult Laws in the OSCE Region: A Comparative Study, ” p.103, https://www.osce.org/files/f/documents/b/8/303181.pdf, last visited on 22 January 2024.

    [18]Carmi, supra note [4], p.327.

    [19]徐久生:《德国刑法典》,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108—109页。

    [20] German Criminal Code, https://www.gesetze-im-internet.de/englisch_stgb/englisch_stgb.html#p1907, last visited on 22 January 2024.

    [21]徐久生,见前注[19],第144页。

    [22]因诽谤德国总统而被起诉的情况很少见,此类起诉必须得到总统的许可。2011年,总统克里斯蒂安·伍尔夫(Christian Wulff)批准起诉一名博主,原因是该博主的图片造假,显示总统的妻子做出了纳粹手势。但伍尔夫最终撤回了许可。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supra note [17], p.104.

    [23]Eberle, supra note [14], p.897.

    [24]Carmi, supra note [4], p.333.

    [25]Hustler Magazine v. Falwell, 485 U. S.46(1988).

    [26]王爱立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930页。

    [27]Amal Clooney and Philippa Webb, “The Right To Insult In International Law, ” Columbia Human Right Law Review, Vol.48, No.2, 2017, pp.3-4.

    [28]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supra note [17], pp.124, 179.

    [29]比如虚构事实说被害人涉嫌参与维希政权或纳粹人而被控“侮辱”。

    [30]Whitman, supra note [8], p.1350.

    [31]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supra note [17], pp.96, 216.

    [32]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supra note [17], p.198.

    [33]根据《日本刑法》第16、17条的规定,拘留是指1日以上未满30日之身体拘禁;科料是指1,000日圆以上未满1万日圆之金钱剥夺。

    [34](日)深町晋也:“日本侮辱罪法定刑的提高与所留下的课题”,黄士轩译,《月旦法学杂志》第343期(2023年),第187页。

    [35] Carmi, supra note [4], p.364.

    [36]Clooney and Webb, supra note [27], p.2.

    [37]英译为“if the issuer of the allegation in good faith has been under an obligation to speak or has acted in lawful protection of obvious public interest or of the personal interest of himself or of others”。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supra note [17], p.84.

    [38]李念祖:“侮辱罪的宪法问题”,《在野法潮》第23期(2014年),第7页。

    [39]Whitman, supra note [8], p.1315.

    [40] Whitman, supra note [8], p.1328.

    [41]Whitman, supra note [8], p.1318.

    [42]Whitman, supra note [8], p.1328.

    [43] Whitman, supra note [8], p.1308.

    [44]Whitman, supra note [8], p.1315.

    [45] Whitman, supra note [8], p.1346.

    [46]Whitman, supra note [8], pp.1348-1349.

    [47]Whitman, supra note [8], p.1351.

    [48]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supra note [17], pp.94-95.

    [49]Whitman, supra note [8], p.1363.

    [50]Whitman, supra note [8], p.1365.

    [51] Whitman, supra note [8], p.1290.

    [52]Whitman, supra note [8], p.1346.

    [53]徐伟群:《论妨碍名誉权的除罪化》,台湾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版,第22页。

    [54]同上注,第23页。

    [55]徐伟群,见前注[53],第20页。

    [56]徐伟群,见前注[53],第21页。

    [57]王正嘉:“网际网路上之刑法妨害名誉罪适用与界限”,《政大法学评论》第128期(2012年),第151页。

    [58]徐伟群,见前注[53],第34页。

    [59]Whitman, supra note [8], p.1335.

    [60]Whitman, supra note [8], p.1329.

    [61]Carmi, supra note [4], p.337.

    [62] Eberle, supra note [14], p.878.

    [63]Carmi, supra note [4], p.337.另请参见我国台湾地区“司法院”:《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裁判选辑(十一)》,我国台湾地区“司法院”编印2004年版,第28、34页;张翔主编:《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2辑):言论自由》,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193—194页。

    [64]〔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32—33, 49页。

    [65]徐伟群,见前注[53],第39页。

    [66]高铭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269—270页。

    [67]王正嘉,见前注[57],第170页。

    [68]王正嘉,见前注[57],第167页。

    [69]刘艳红:“网络暴力治理的法治化转型及立法体系建构”,《法学研究》2023年第5期,第90页。

    [70]王正嘉,见前注[57],第169页。

    [71]王正嘉,见前注[57],第173页。

    [72]石经海、黄亚瑞:“网络暴力刑法规制的困境分析与出路探究”,《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第88页。

    [73]王正嘉,见前注[57],第170页。

    [74]参见张明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再探讨”,《法商研究》2024年第1期,第21页。

    [75]最高人民法院:载“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载《人民法院报》2023年9月26日第3版。

    [76]“蔡晓青侮辱案”,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主办:《刑事审判参考》第101集,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84页。

    [77]王文华:“论反仇恨言论视阈下网络暴力的法律治理”,《中国应用法学》2023年第5期,第64页。

    [78](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89页。

    [79]杨肃默:“英国政治传统中的自由观念”,载刘军宁等编:《自由与社群》(公共论从第4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61页。

    [80]张凌、于秀峰编译:《日本刑法及特别刑法总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7年版,第48页。

    [81](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各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0页。

    [82](英)乔纳森·沃尔夫:《政治哲学》,毛兴贵译,中信出版集团2019年版,第96—97页。

    [83]杨士林:“‘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及解决机制”,《法学论坛》2003年第6期,第6页。

    [84]罗翔:“证明责任与犯罪构成”,《证据科学》2016年第4期,第486—487页。

    [85]参见贺秋华:“自救行为论”,《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第4期,第30—31页。

    [86]朱昌俊:“‘奔驰车主哭诉维权’缘何引发关注”,载《光明日报》2019年4月15日,第2版。

    [87](英)以赛亚·伯林:《扭曲的人性之材:观念史论集》(第2版), (英)亨利·哈代编,岳秀坤译,译林出版社2023年版,第24页。

    [88]同上注,第17页。

    本文转自《中外法学》

  • 金炜凯:社会角色理论视阈下过失犯注意义务的合理边界

    一、问题的提出

    由于较故意犯而言,可谴责性更低,刑法上对于过失犯的构罪限制作了相应规定:我国《刑法》第15条第2款强调,过失犯的刑事责任以法律明确规定者为限;《德国刑法典》第15条亦有类似规定,德国学者称之为过失责任的例外特征(Ausnahmecharakter)。①但是,刑法分则中各罪构成要件以严格限制过失犯成立为原则的立法模式并不意味着在司法层面上能够对过失构罪加以克制。与之相反,随着人类社会工业化、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一方面,以预防为导向的风险遏制思想在刑法教义学中逐渐占领高地;另一方面,司法机关越来越倾向于通过适用刑法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因而,在损害结果比较严重的案件中,若无法从现有事实依据中证明行为人对构成要件实现抱有“希望”或者“放任”之态度,实务人员则更加倾向于将其行为认定为“违反注意义务”,并强调行为人本应秉持的审慎态度,从而肯定过失犯的成立。

    [案例一]:被告人因锁车事宜在某县建业管理局与该局门卫及其妻发生口角,对方互相撕扯。期间,该门卫倒地死亡。经鉴定,该门卫死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且情绪激动、外伤等是主要诱因。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之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②

    [案例二]:被告人何某驾驶转向系统与灯光装置不合格的货车,沿某村内道路行驶,遇到同村的纳某某(11岁)骑一辆自行车迎面驶来时,停车让行。纳某某骑自行车到何某所驾货车附近时亦在何某所驾车右侧停下,给何某让行。何某见状便启动自己所驾机动车以12公里/小时的速度从纳某某身边通过。在车辆从纳某某身边通过时,何某所驾车右后轮与纳某某及其所骑的自行车碰撞,致纳某某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审法院针对何某的行为均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③

    [案例三]:周某某通过平台接到被害人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当日晚间驾车到达约定地点。周某某因长时间等候且与被害人就服务费用问题未能达成共识,心生不满,遂未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而是自行选择一条相对省时但人车稀少、灯光昏暗的偏僻路线。坐在副驾驶位的车某某发现周某某偏离导航路线并驶入偏僻路段,四次提示偏航,周某某态度恶劣,与车某某发生争吵。车某某心生恐惧,将上身探出窗外要求停车。周某某发现后,考虑到被害人可能坠车,就打开了双闪,但未制止被害人或采取制动措施。随后,车某某从车窗坠落。此时周某某制动停车,下车发现被害人车某某躺在地上,头部出血,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拨打110报警。后来救护车到达现场,医护人员将车某某送往医院救治。车某某因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两审法院均肯定周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④

    以上三个案例都发生于日常社会交往之中,而且缺乏可供参考的具有强制力的行为准则,因而法院所适用的罪名都是典型的纯粹结果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和普通的过失犯罪一样,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罪状又是开放性的,法官要在具体案件中依据普遍的指导图示(Leitbild)来填补行为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行为不法。⑤于是,在这些案件中,通过论证行为人在社会交往之中对他人生命安全缺乏必要的谨慎态度,并确认伴随这种态度的举止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而肯定过失的成立,就成了不二选择。然而,裁判文书中的说理基本流于形式,尽管法院一再强调对他人生命安全应予重视的规范性要求,但对于行为人对被害人肩负怎样的注意义务以及相应的义务边界缺乏明晰的解说和界定,是故,给人留下了“行为和结果之间只要存在因果关系,就可径行推定过失成立”的印象。

    [案例一]中二审法院以行为人对于矛盾激化、与被害人之间产生肢体冲突负主要责任为由,肯定行为人对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存在过失。然而,引发争吵并不意味着损害结果就要客观归责于行为人,更不意味着其违反了注意义务。[案例二]中法院认为,何某的行为客观上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主观上被告人和被害人在相遇时均给对方停车让行,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了直接驾驶车辆通过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再加上被害人是年仅11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该更加予以注意,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才对。虽然被告人以12公里/小时的速度从被害人身边通过,但依然不足以达到应有的谨慎,被告人预见到某种行为可能会引起危害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法院在这里犯的逻辑错误是,对缺少归责能力者加以照顾,前提是无法指望这类交通参与者能够遵守相应的注意义务或者交往规范,这是信赖原则本来的含义,而法院对此不加论证,就直接以被害人是未成年人为由提高被告人应保持的谨慎程度。于是,被告人究竟应当采取何种结果避免措施的问题陷入了不可知论。就[案例三]而言,二审法院认为被害人探身车窗外的举动是行为人自行偏离导航路线的行为及其恶劣的态度所致,行为人因先行行为产生了防止被害人遭受损伤的作为义务;所以,在被害人已经做出危险举动的情况下,行为人未能采取车辆制动措施,将结果避免的希望寄托在被害人主动缩回车内的可能性之上,属于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轻信其能够避免的情形,故成立过于自信之过失。然而,这种论证过于表面化,法院只是简单地套用了先行行为引发作为义务的原理,推导出被告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主观心态。对于先行行为的范围、结果预见可能性的标准都缺乏明晰的意见和态度。

    综合来看,上述法院的说理未能证成过失行为人注意义务范围的前提,反而过分侧重结果导向,即从结果发生的角度向前回溯,认定行为人在行为当时始终具备避免结果发生的选择。然而,如若不严格限制注意义务的边界,一味地强调公民个人对于危险、损害的防果义务,那么就无异于承认刑事司法在过失这一罪过形式上转向了结果责任。本文以上述三个案件所牵涉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为例,从现有国内外学说中比较有力的观点出发,尝试对过失犯中的行为不法,即注意(谨慎)义务违反性加以考察,从而就如何划定注意义务边界的问题作出解答。

    二、对既有理论观点的反思

    行为人究竟要达到何种谨慎的程度,注意义务的范围到底如何框定?这一问题到目前为止在学界并没有较为明确且统一的答案。从现有的学说中汇总出来的有影响力的观点主要提供了两种思路:要么依托于客观归责理论中的“法不容许的风险”概念来划定行为人注意义务的边界,要么将注意义务规范作区别于举止规范的理解。但是,在笔者看来,上述两种思路均存在明显的缺陷,需要慎重对待。

    (一)“不被容许的风险”概念无助于注意义务边界的划定

    自德国学者恩吉施(Engisch)指出,过失不应当仅从心理错误或者性格缺陷的意义上来理解,而是还要从危险预防措施(也就是外在注意)的视角来看待后,⑥过失责任的客观化似乎逐渐成为一种趋势。韦尔策尔(Welzel)就认为,在社会交往中必要的注意并不取决于行为人已然或者能够创造的东西,它是规范针对行为人提出的要求。⑦为此,对注意义务的判断需要注意的是,哪些危险预防措施是行为人应当在交往中加以准备的。这一问题在后来的客观归责理论那里被转化为了行为人是否客观上创设了法不容许的风险,且过失不法的判断对象被一概纳入客观构成要件的范畴之中。⑧

    按照客观归责理论的逻辑,一个可以被归责的行为必须是创设并实现不被容许之风险的行为,同时该行为所涉及的风险并没有脱离构成要件的保护范围。那么,在过失领域,究竟什么样的行为创设了不被容许的风险呢?依照罗克辛(Roxin)和格雷科(Greco)的总结,有以下几种:⑨(1)违反实定法规范,亦即在诸多生活领域中,立法者通过法律规范将抽象的危殆化禁止(Gefhrdungsverbote)固定下来,违反了这种规范,就意味着创设了不被容许的风险,这其中以交通领域的法律法规最为典型;(2)违反交往规范(Verkehrsnorm),也就是在私人利益相关领域中衍生出的规则,这些规则往往都包含着对于特定的不被容许的风险的防范;(3)违反信赖原则,这些原则主要体现在交通领域和分工协作领域;(4)违反不同的标准形象(die differenzierte Mafigur),这些形象通过在具体的交往圈中塑造一个勤勉认真而又审慎注意的人,来确定不被容许的风险;(5)违反咨询和不作为义务(Unterlassungspflicht),这些义务是为了填补在专业化生活领域中成文的行为标准的缺失,对于风险是否有损刑法保护的法益无法判断但又准备实施某种行为的人,必须事前向他人咨询,或者干脆不做。

    然而,上述对于具体的禁止性事项加以归类的做法,在客观归责论者看来只能为行为人创设法不容许的风险提供线索,却无法给出实质依据。毕竟,一般的禁止性规定只能抽象地概括危险性,却无法确保在具体的个例中蕴藏着切实的危险。⑩因此,对于那些无法覆盖在上述讨论范围内的情况,要对被控行为进行收益—风险评估,针对那些于社会无甚益处,却招致相应风险的行为就应当肯定过失成立;反之,那些为社会价值所承认,但依旧存在一定甚至较大风险的行为(比如救护车超速行驶),也应该尽量免于归责。(11)德国甚至有判例指出,“如若僵化地遵守交通规则只会破坏交通安全,且对规则的违背因此显得富有意义且具备理性的话,那么在具体事例中违背交通规则的行为就是被允许的”(12)。

    所以,至少在过失犯的问题上,风险是否被容许并不是一个泾渭分明的决断。它可能随着行为人所追求的目的在价值上更加重要,因而削弱原本设定在规范中的目的。(13)罗克辛就认为,“被容许的风险一直都是在交往必要性和个人利益保护之间进行权衡的产物。升高那些还在被容忍的危险,就会致使天平倒向有利于法益保护的这一边,并且因此导致的结果原本不会被反对,此刻却会以过失的形象出现”(14)。在此基础上,有学者指出,风险的容许性并不取决于行为人个人对秩序的遵守或者谨慎注意的态度,而是正好相反,在从事具有风险性的活动时,注意义务的确定要以客观且普遍的利益衡量作为前提。(15)

    然而,这种理解本身违背了“不被容许的风险”概念确立的初衷,也无助于“风险”概念自洽。

    首先,客观归责理论在体系上是关于客观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的学说,(16)与正当化事由不同,后者才要求在个案中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判断。(17)构成要件本身应当清楚明确地指出,立法者将哪些法益预设为刑罚规范的目的,有哪些作为或者不作为是被禁止的,这些行为是会造成损害还是具体的危险。(18)因此,构成要件是不法的类型化,具有呼吁功能,不被容许的风险并不应当成为利益衡量的产物,而应该自身就是不法类型。但是客观归责论者在过失犯的问题上却放弃了这一点,将本应成为一般性禁止规定的不被容许的风险转化成了需要具体利益权衡的事由。

    其次,不被容许的风险的判断时点应当设置在行为时,而不是裁判时。诚如弗里施(Frisch)所言:“因为只有在行为时的状况下为人可识别的危险才能有意义地成为举止规范的对象。”(19)因而,创设不被容许的风险只能是对行为时的客观状况综合评估,从而得出的有关危险性的评价。但是,与之相对的,风险实现之判断却处于裁判时的视角,(20)而结果的发生又并不能征表行为自身的危险性。(21)按照这样的逻辑,“风险”概念在整个客观归责判断过程中呈现出了一种不一致性。为了修正这种不一致性,像罗克辛提倡的那种做法似乎在情理之中:承认不被容许的风险是介乎违反具体注意义务规范的行为和法益侵害后果之间的一个概念,认定不被容许的风险指向的客体为事后的具体危险。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事后危险的审查视角应当是裁判时而非行为时。在行为所指向的法益损害后果没有实现的情况下,仍然要通过司法官在掌握了所有发生的事实之后来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所创设的风险是否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并极有可能得到实现。这样一来,为了突出预防目的而本应在行为时发挥作用的注意义务规范,其功能几乎消失殆尽。毋宁说,行为人虽然违反了某种注意义务规范,但是是否创设了不被容许的风险,却仍然要等到行为终了且相应的事实因果流程实现,才能得到确定。

    如果从一般意义上考察客观归责理论就会发现,问题的根源不在于不被容许的风险的目标定位,而是故意和过失在本体构造上的差异。

    “在客观归责论的判断中,整体体现出一种消极否定的论证因果关系的思路”(22),论者大都是从反面框定什么样的情形不属于在法律上具有相关性的风险,而不能正面指出不被容许的风险究竟是什么。照理说,这样一种理论本不能撑得起它在观感上给我们带来的强大的工具价值。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却不存在这样的突兀感。因为现实中的故意行为通常都服务于特定不被容许的风险,纯粹设定在法律上不相关的风险之举止,并不能证明故意的存在。(23)德国学者霍尼希(Honig)称,客观归责区别于纯粹因果关联的地方是人之行为的介入,人的举止在客观面上可以被视作其富有意义的意志表达;与之相应,可归责的结果,是那些能够被看作富有目的的介入到自然经过中的东西。(24)因此,故意行为因其本身对不法目的的追求或者容忍,而与不被容许的风险之间有天然的亲和性。

    但是过失行为不同于故意行为的地方在于,故意行为对于构成要件的结果存在现实的目的性操纵,而过失行为的目的性与构成要件结果的发生无关,毋宁是过失行为人在现实交往的过程中未能满足避免构成要件结果发生的注意要求。(25)所以,过失行为只能被描述为“伴随着”某种风险,而无法称之为“设定了”某种风险。同时,实定法中的过失犯绝大多数都是结果犯,甚至《刑法》第15条第1款着重强调了过失犯罪是应当或者已经预见到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致使“结果”发生的情形。所以,一旦结果发生,那么从事后的角度进行回溯,即使过失行为并不能称得上创设了某种不被容许的风险,法益损害也必然是该行为升高风险的后果。

    而一方面过失行为人不追求甚至排斥法益侵害后果,另一方面过失行为又要以具体法益侵害后果为依托来反推其行为反价值性时,就会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所以“不被容许的风险”概念也就自然地摒弃了“行为禁止”的规范性特征,转而融入了“利益衡量”的思维模式。

    (二)“能力维持规范”论忽视了行为指引功能的重要性

    正是意识到“不被容许的风险”概念在过失归责中存在的问题,学者们另辟蹊径,尝试对这一概念进行解构。

    第一,除了具备捍卫权利或者避免更为重大的利益遭受损害等理由以外,其他一切造成他人或者公共利益损害的行为都难谓“法律所容许的”。我国早有学者指出:“被允许的危险本身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并不意味着其造成实害时也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26)这一论断颇为犀利地道破了问题的关键,那就是所谓“被容许的风险”并不意味着法律赋予行为人制造风险的“权利”,而是考虑到行为人自身的状况对其侵害法益的行为不予谴责。(27)

    第二,既然给他人造成法益损害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原则上都是法律所反对的,那么就不存在绝对的“容许行为”的边界。即使行为人并没有能力避免法益侵害结果,也不意味着行为人一定免于承担刑事责任。只有在法律并不苛求行为人在某个具体时刻有能力去避免法益侵害结果时,行为人才能免于刑事处罚。换句话说,公民不仅不能主动地去侵害法益,而且还有义务维持避免法益损害结果发生的能力。

    第三,结合上文中对于故意和过失的区分,我们就会发现:故意行为人违反义务的原因在于具备相应的身体和心理条件,但未实施合乎举止规范的行为;过失行为人违反义务的原因在于,未能保持被法规范期待的谨慎,以获得避免构成要件实现的身体以及心理条件。(28)故而,过失行为人本质上违反的并非举止规范,而是所谓的“能力维持规范”;而规定注意义务的规范本身并不具有如同举止规范那样的指引作用,其自身并不是直接向行为人提出不得实施法益侵害行为的规范。

    因此,在过失犯中,严格划定行为不法的客观标尺并不存在,而是要分两个层次进行归责审查:(1)确定行为人在行为时客观上已无法避免结果发生(排除故意);(2)判断行为人是否可谴责地使自己陷入了无法避免结果的状态(分析“法忠诚动机”)。进而,过失罪责本质上并不质问行为本身是否成立不法,而是要直接拷问行为人的法忠诚动机。故而,注意义务的合理边界就要由过失行为人是否有足够充分的不避免结果发生的理由来划定。笔者将其总结为对于公民“法忠诚动机”的检验。这种检验方法的最主要的标准,是具体社会交往中预示危险的信号的强弱程度。在个案判断中,提示危险的信号越异常、重大或者迫近,那么法秩序就越倾向于令公民分出较多的精力,并将之投放到相应交往活动的谨慎态度之中。所以,相应的判断方法只能从事后的损害结果反推,根据危险信号的强度假定维持相应谨慎能力所需要采取的措施,通过利益衡量的思考方式,考虑保持这样一种谨慎态度能否成为普遍化的准则。(29)

    上述推理和论证在逻辑方面固然是十分精致到位的,但同时会令人产生疑惑:这样一种复杂的检测“公民法忠诚动机”的方法能否符合一般预防意义上的刑事政策需要?

    依据宾丁(Binding)对于规范的理解,规范的“唯一目的在于,禁止具有法秩序损害性的本质或者结果的特定行为,并命令作出不可或缺的行为,而对这些作为与不作为的法律评价则是规范目的的基础”(30)。因此,刑法规范是通过对某些损害法益的举止作出否定评价,进而指引公民不要违反刑法发出的禁止或者要求命令的决定规范。(31)然而,禁止或者要求规范的接收者不作为或者作为,必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个人的行动自由。从法治国的角度出发,为避免裁判者滥用刑罚权,刑法规范中的禁止或者命令内容应当具有明确性,更确切地说,是尽可能清晰地描述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以维护公民的预测可能性。(32)因而,一切招致刑罚后果的不法行为,都违反了刑法中的举止规范,而不应当存在例外。

    但是,将过失行为不法视作行为人违反了能力维持规范的观点,却直接否认了注意义务规范框定过失实行行为的功能。如前所述,故意犯之所以能够在不法层面上进行归责,并不是因为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法益损害结果,而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是在行为人违反禁止(或者要求)规范的命令之下实施的。如此一来,这样的损害结果完全可以归责于行为人违背规范的意志。但是,在过失犯中,行为人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构成要件当中的禁止规范,也就是缺乏遵守规范的能力。因此,过失犯的归责就需要更深入地追问行为人缺乏遵守规范能力的原因是什么,以行为人在避免构成要件实现的节点上没有能力避免的这一待归责的事实为基础,判断其是否要为自己的能力不足承担责任。(33)这意味着,它作为一种特殊的归责包含了因违反义务而对自己的非自由状态予以负责的维度,进而会有违背罪责与行为同在性原则的嫌疑。(34)金德霍伊泽尔(Kindhuser)指出,当行为人在对构成要件实现的决定性节点上缺乏避免能力的时候,才能对该行为人负有责任的缺乏能力的状态进行归责。(35)但是什么才是具有决定性的时间节点?对于行为人所负责的缺乏避免能力的原因要溯及何时?恐怕这才是“能力维持规范”论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恰恰是在这一点上,相关论者的描述存在语焉不详的地方。

    更何况,在某些案件中能力维持规范的原理对法律适用而言,解释效果并不理想。例如,在赵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中,被告人赵某某在驾驶出租车运营期间因车费问题而与被害人徐某发生争执,徐某在下车之后透过打开的驾驶室窗户与被告人继续争执,被告人因急于驾车离开而不慎将被害人刮倒碾压。(36)本案行为人得以避免结果发生的时间节点与维持相应能力的关键时间节点其实是一致的,都聚焦于其驾车离开的瞬间,按照上述区别举止规范与能力维持规范的观点,在结果本得以避免的情况下,该行为至少有成立间接故意犯罪的可能。然而,针对本案法院却认定被告人没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的间接故意,还是以汽车驾驶人员所具备的经验和应当尽到的义务来探讨其行为是否成立过失犯罪。这实际从侧面说明能力维持规范原理于注意义务违反和构成要件结果发生在时空间联系紧密的场合,其解释力会大打折扣。

    是故,离开了举止规范的框架,决定规范无法发挥行为指引功能,借助能力维持规范,试图使得注意义务内容在脱离“举止规范”之后依然能够被视为“决定规范”的努力终归失败。对此持相反观点的学者认为,“谨慎义务的作用在于为人们应当如何维护自身的注意能力提供统一的标准,而不在于引导人们如何去选择具体的行动目标”(37),只要不对国家、社会以及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怎样安排自己的行动是公民的个人自由。但是,这种设想的实现不能全然依靠法院事后的裁判,而是事前就应该明确怎样做才是符合注意义务规范的,否则好心办了坏事,以善良的目的行动却招致刑罚惩处的后果,无疑会对那些不精通教义学的普通民众带来“恶法亦法”的印象。结合能力维持规范观点来具体分析行为人法忠诚动机的思路或许为裁判者的论证说理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但是却无法给规范接收者带来明确且有效的行为指引。

    三、注意义务的规范本质——社会角色理论的提倡

    过失犯构成要件的开放性以及注意义务问题结构的复杂性,决定了司法实践只能尽可能地从社会生活的普遍经验出发来寻找答案;司法判断不能只着眼于利害冲突中合法利益的需保护性,而是更要分析个案中主体之间在法秩序之下的关系,从而为规范接收者在日常交往的安排中提供合法行为指引,因而,我们需要沿着这一方向寻找新的解决办法。

    (一)罪责原理对注意义务边界的启示

    无论是不被容许的风险概念的适用困境,还是能力维持规范的逻辑基础,都切实地指出了故意和过失在避免构成要件实现的问题上所存在的区别。前者因为对于危险的发生存在现实的认知,因而具备相应的直接操纵能力,来防止结果发生;但是后者却对危险在规范层面上缺乏现实的、正确的认知,故而只能通过间接的预防性措施来降低风险实现的概率。《刑法》第15条第1款虽然明确了“已经预见行为可能会导致危害结果,却轻信能够避免”的情况也属于过失,但这并不意味着过失行为人对于构成要件实现的风险(或者说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事实自身)具备现实的认知;(38)所以,过失归责自始就和故意归责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但是,二者在罪责层面的依据却不应存在性质差异,都是可谴责地违反了举止规范,进而破坏了公民对于法规范的忠诚,需要刑罚对其加以回应。在一个民主、自由的法治社会当中,法忠诚的缺失意味着行为主体在得以催动法外在形式之沟通(Verstndigung)的交流性忠诚(kommunikative Loyalitt)方面存在瑕疵。(39)这种交流性的忠诚并不全然建立在个人的理性之上,而是法治国成员就公民自治所达成的一致意见。一旦行为人通过自身行动宣告了规范对于自己无效,那么他就必然在规范的沟通层面陷入了自我矛盾的境地:作为法治国的一员,他既是规范的创设者,又是宣布规范对自己无效的“背叛者”。作为“背叛者”他全然不顾其他社会成员对权利边界和行使问题的看法,摧毁了交流性自治的基础,也就是能够指向主体之间沟通的、得以使行为相协调的交流性忠诚。(40)因此,行为人以违反举止规范的行为来破坏交流性忠诚的手段,就是值得谴责的。

    那么,对于过失犯罪而言,围绕着规范可交谈性的忠诚策略显然无法等同于无条件的利他主义,这从“无知之幕”的假设来看是无法成立的。在行为不与他人权利直接发生冲突,又要兼顾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时,最能够为法秩序普遍化的,恐怕莫过于遵照某个既定的标准而正常行事的情形,这个标准不能过于死板,否定法主体化解冲突纠纷的自主性;亦不能过于抽象,以形而上学的哲人眼光去看待现实生活中的芸芸众生。因而,这个标准是一个指引,虽然未经解释无法详细地为法主体设计不会存在任何风险的行动方案,但是它在大体上能够帮助人们标记不合乎规范期待的“雷区”。这个标准在笔者看来,应当回归到法主体在社会交往中所扮演的角色中去。

    (二)道德法则在社会分工背景下的全新含义

    许乃曼(Schünemann)曾坦言,古典刑法体系所设计出的归责原则,在面对如今社会中的过失犯时完全陷入了困境,因为工业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现代风险,从来就不是个人可以控制和负责的,很难由深入贯彻个人负责原理的古典学说来说明。(41)但是,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分工协作从来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它不只适用于孤立的经济学现象,而是一个社会共同体存在的必要条件。(42)人与人之间的相似性虽然能够在观念上带来一致性,但是集体的群聚效应更多地来自成员之间的差异互补。只有通过社会分工细化不同领域内的角色,进而使个体在某一个领域内深入探究,获得相应的优势和特长,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发展,同时巩固社会群体的连带关系。在社会现实背景下,为了防止个人意志自我实现的举止过分背离集体形态,由社会成员来扮演相应的社会角色就成了实现社会以符合预期的方式来运行的不二选择,按照符合共同体成员预期的方式来选择行动模式的做法实现了意志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统一。因而,在这个意义上,道德法则在形式层面承认主体在尊重他人意志基础上行动的基本准则之后,主体要从“理性人”转化为“社会人”,借助社会角色来决定自己的行动。将这一思想带入到康德原来的实践理性法则公式中时,(43)我们就得到了这样一个表达:“你要依照自己的社会角色来行事,以保证自己的举止合乎普遍法则”。

    因此,社会角色理论的核心依据来自一个社会存续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它总是遵照着特定历史时空背景下匿名社会主体之间进行沟通和协作的现实需求。在与陌生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人们无法无限制地投入精力和资源用以获取相对方的信息,借以作出是否或者在多大程度上信赖对方的理性选择。社会系统的功能又在于减少偶在性、不断稳定人们的价值期望,那么在真实信息受限于时效性的非理想状况下,人们只能期待相对方能够满足其所扮演社会角色的基本条件。而法规范的作用即在于即使社会交往的一方违背了其他主体对于其角色的规范性期待之后,仍然能够使社会成员反事实地相信这种期待的有效性:正义理念不能接受人们在违背期待的行为发生后,要通过适应规范不会被遵守的事实来降低维系社会存续的条件。(44)因此,一旦某个社会成员并未按照与其社会角色相一致的规范性期待行事,那么必然要通过对他进行归责的方式将这样一种越法行为从社会正常的秩序当中驱逐出去:“这样的事件不仅只是被隔离出来、被个别化和个人化,而且还同时变成了一个针对失望进行解释的连接点”(45)。

    事实上,社会角色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没有哪一个个体能够以某种完全空白的身份或者面貌存在于世界之中,社会交往中的个体,在与他人的关系上,都要受制于社会角色的“软法”。无论是不真正不作为犯中的保证人地位,还是某些构成要件中的身份要素,都彰显了社会角色在刑法中独特的意义:当法益侵害后果发生时,普通人可能无法直接援引《人民警察法》《执业医师法》这样的具体法律法规,从中归纳出预防结果发生的义务,但是会去追问行为人的职业、身份背景以及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得出一个大致中肯的答案。一方面,社会角色的背后附加着一系列的行为准则和道德逻辑,社会交往中不同的角色是规范的外在化身,社会的同一性需要由这些角色的确定来予以保障;另一方面,角色又是不法归责的基础,可归责的行为必然是社会交往中的人格体所选择的背离了角色的行为,因为这样的行为会给其他规范接收者在社会交往层面制造规范性期待落空的效果。(46)德国学者沃尔特(Wolter)亦指出,公民对法的忠诚只能在这样的条件下得到实践并且产生一般预防的效果:公民得以在其社会角色以及具体的时空当中认真考虑风险关联。(47)因而,为避免使有罪宣告成为主权者单方面的决断,让公民将举止规范内化为自身行动的准则,就必须将行为人的社会角色及其所面临的状况置于归责的标准当中。金德霍伊泽尔也在一定程度上认同社会角色对于注意能力要求的划定,他认为个别化的谨慎标准建立在规范接收者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之上。例如,普通人之间出于礼貌而握手并不期待对方对手部进行专门的消毒处理,来防止病毒传播;但是倘若握手的对方是专门对病原体进行试验的科研人员,这种期待不仅不过分,而且具有合理性。(48)故而,通过社会角色来框定注意义务并不意味着将浅显的生活常识正当化,而是令其凝铸相关领域的义务群,指导角色扮演者和相对方合乎道德法则地来行事。借此,人们无须在开放构成要件的规范海洋中捞针,而是可以“按图索骥”地实现正常社会交往。况且,对于其他社会成员来说,判断他人在无恶意的情形下是否背离了规范性期待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判断其行为是否有违其正常社会角色。只要行为人按照社会制度赋予的角色标准化地安排行动,哪怕这样的行为招致了不愿看到的结果,那么也无法真正算到行为人头上——他的行为不能算作违反注意义务。

    所以,从现实经验层面出发,日常交往中的社会角色是评判行为人对规范忠诚性的标尺。这样的标尺既不会凭借以“促进所有人幸福”为宗旨的功利主义而过分拔高注意义务的标准,也不会因为普遍化的道德准则过于抽象、形式化而令脱离形而上学色彩的社会人在行动选择问题上无所适从。

    (三)社会角色理论与过失归责的特点契合

    通过社会角色来设置标准,进而归责的做法并不新鲜,德国学者雅各布斯(Jakobs)曾将这一思想推广至包括故意在内的普遍归责原则之中。他认为在匿名社会的交往中,无论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或者能力为何,在归责中都不是决定性的,因为人格体是一种客观化的规范构造。因此,在餐厅打工的生物专业大学生,上菜时认出了其中的某种植物有毒,即使他不去阻止顾客食用,那么顾客死亡的结果也无法归咎于他。因为这种特殊能力在社会交往中是不被人所期待的。(49)但是,这一论断却又过于极端,“当(打工的)生物系学生明知蘑菇有毒还端给客人,当侄子明知飞机上安装有恐怖分子放置的炸弹还劝其叔父乘坐该飞机,这些情形还认为行为人不必为危害结果负责显然与一般人感情相违背”(50)。故而,有论者指出,在面临重大不法侵害的情形之下,社会角色赋予的义务应当退至社会团结义务之后,因为依据角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面对重大利益的丧失,都可能需要退缩。(51)然而,在笔者看来,社会角色的归责标准不应当被普遍化,从罪过层面上来讲,它的适用领域宜仅限于过失犯罪。

    首先,过失行为人在现实层面不像故意那样具备强烈的可谴责性,因为刑法对过失犯非难的侧重点不是“明知而故犯”,而是“当从却未就”;行为人并不是有意地引起了终局性的不法结果,而是经由某些具有可能性的中间结果,偶在地设定了行为和不法结果之间的关系。(52)行为人与其说具备法冷漠的意志,毋宁看成是法忠诚度不足。所以,如前所述,对过失行为人施加刑罚的做法,报应主义的色彩更弱,一般预防的意味更强。因而,以摆脱纯粹个人色彩的社会角色标准来指导归责更加合适。

    其次,如果说过失联结的是不期望看到的法益侵害结果,那么故意则直接指向脱逸于法秩序的构成要件符合性的举止。(53)回顾犯罪论体系的发展史,我们能够得出的结论是,故意和过失不能被简单视作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例如规范层面上的故意自始就使得行为人的某个决定外化为违背社会期待的不法举措。普珀(Puppe)就曾指出,一切故意之不法共享统一的标识,那就是行为人在其所制造的事实条件之下通过为其行为奠定基础的准则,直接地违背禁止损害之命令。(54)这一点也能从《刑法》有关故意的规定中找到线索,第14条对于故意犯主观认知的界定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我国学者敏锐地认识到,不同于德日刑法中故意的认识要素,我国刑法中的故意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符合构成要件的事实结果,还要求其认识到这一结果的评价属性。(55)因此,只要承认规范化的故意概念,就完全可以以其“危害社会”的评价属性认定其与“维持社会存续和发展需要的社会角色”理念相违背,进而肯定故意犯的不法成立。这个结论有两个层面的涵义:(1)(规范化的)故意犯行自始至终都是背离社会角色的,无须再借助这一标准划定归责范围;(2)故意犯行中的特别认知问题不会再与行为人的某个具体角色产生冲突,因为社会角色只是法秩序之下的引导行为合乎规范期待的标准,在借助特殊认知认识到“危害社会的结果”后,法规范自然要求行为人产生相应的反对动机。与之相反的是,过失行为既不追求“危害社会的结果”,也不存在对特定法益侵害危险的“明知”,具有违反举止规范的间接性。所以通过社会角色这个桥梁,沟通法益侵害结果与注意义务违反之间的关系的做法就显得较为恰当。

    最后,社会角色理论可以逻辑顺畅地应对“接受性过失”的问题。依照传统的过失犯理论,行为人在从事特定危险活动时如若欠缺必要的知识或者能力,则要以其在事前是否具备相应的预见可能性,来决定该行为人是否对法益侵害结果负有过失责任。(56)但是,预见可能性标准饱受学理上的质疑:它固守传统的“主体—客体”纵向归责视角,以本体论意义上的主观归责思想作为出发点,难以适应社会分工背景下关于风险管辖或者分配方面的目的理性考量。(57)这在“无意识的过失”的类型中尤为明显。换言之,即使承认接受性过失原理的正当化基础,也需要澄清的是,要前移行为可谴责性的时点,不仅需要行为人有能力正确评估将来之行为招致的后果,更为关键的是他有义务避免相应的结果发生。(58)所以,行为人在所从事之危险活动中扮演的社会角色,就成了结果避免义务或者风险管辖的规范性依据。对于一个刚上路的新手来说,其驾驶技术和经验远远比不上一个驾龄超过十年的司机。但是当行为人拿到机动车驾驶执照之后,法律对他提出了和那些熟练掌握驾驶技巧的司机一样的要求。不能认为新手司机面对突发状况的反应能力较弱,就应当削弱甚至放弃对他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的相关要求。

    在刘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中,被告人刘某某在给被害人实施吸脂手术时,注射了属于处方药的利多卡因等药物,致使被害人药物中毒。法院认为,被告人本人及其经营的美容机构并无相应的医疗资质,也无法将手术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这种行为即构成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59)是故,司法人员在此的评价侧重点并非行为人主观上能够预见到的具体危险,而是被告人的行为所对应的社会角色应当向公众提供的合理期待:既然实施了医疗美容行为,就必须依照公众对于相关行业人员的合理期待来行事,不能以不具备资质或者无法预见潜在的危险为由,对自己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进行辩护。由此可见,预见以及预防危险结果的能力具有相当大的弹性,无法为“接受性过失”奠定归责基础,只有在社会角色的标准下相应的归责依据才能得到合理解释。

    四、注意义务的边界控制——社会角色理论的应用

    总结前文的观点,社会角色理论的基本内涵是,在行为人没有正确认识到行为将会引起法益侵害危险的情况下,法规范基于行为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角色而对其提出的谨慎注意要求。与之相应的是,社会角色概念的功能不在于给某个具体角色完美无缺的定义,在过失犯中引入社会角色标准的根本目的是令其辅助界定注意义务的理性边界,从而合乎正义地发挥注意义务规范对于行为人在日常社会交往中的行为指引功能。因此,社会角色更应该被归类为类型概念(Typusbegriff)而非分型概念(Klassenbegriff),亦即组成概念的各项特征及其相互关系并不是恒定的而是变化的:在具体情况下某一个概念要素的权重越高,那么剩下的要素就必然分量越轻。(60)申言之,社会角色并不一定只与行为人从事的职业相关,也与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相关。如果行为人因为并未从事相关行业,不具备专业领域的知识,但是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较为密切的交往,不同于陌生人之间的关系,那么从双方基于信赖而实现的特殊联系之中就有理由要求行为人对被害人有可能存在的脆弱法益状况加以关注。遵照社会角色理论的基本内涵与社会角色概念的类型性特征,我们可以从中归纳出一些社会角色理论适用的具体准则。

    (一)社会角色的界定要符合法秩序的要求

    毋庸置疑的是,法(特别是刑法)的主要任务是让公民按照自己的理性来引导和安排自己的生活。(61)然而,当个体处在现实环境和时代局限双重塑造下的社会中时,难免会被贴上相应的标签。这种标签在法律规范的视角下却只有合法/不法的二元评价机制,很难存在价值中性的选项。故而,在法秩序所给出的有限可能性之中,社会角色只能以合法的类型作为标准。比方说,《刑法》中虽然并不处罚单纯卖淫、嫖娼的行为,但是这不意味着从现实客观存在的“性工作者”和嫖客这种身份角色中可以推导出相应的注意义务边界来。因为卖淫嫖娼的行为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所禁止。相应的,即使根据社会经验人们可以认为,卖淫嫖娼行为极有可能使得发生性关系者感染疾病,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甚至威胁生命;也不能以此作为依据,限制双方为防止疾病传播而应保持的谨慎程度,进而缩小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成立范围。(62)一旦行为人从事了非法活动,进而扮演了不合法的角色时,刑法对其为谨慎态度投入精力的要求必然会大大提高。在这方面,我国刑法中就存在一个较有说服力的例证:《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如若行为人在未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那么依照《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只要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就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刑处罚。由此可见,法秩序承认的社会角色是防止行为人承受过重的防果负担的制度保障,当行为人完全放弃从事相应活动的合法角色资格时,刑法对于其避免结果发生所需采取的防范措施之要求就会大大提高,原本的构成要件结果极有可能成为纯粹触发刑事制裁或者导致法定刑升格的客观条件。

    (二)社会角色的界定应当客观化

    社会角色标准的内核是从既有法秩序中推导出公民在日常交往中所应遵守的必要注意义务。因而,社会角色的界定标准就不能以行为人个人的能力作为判断依据,而是要按照角色背后的应然要求明确“当为”的界限。这一点与韦尔策尔的社会相当性原理有不谋而合之处,该原理在过失犯罪中的体现,就是借用了《德国民法典》第276条第2款中关于“社会交往中必要之谨慎”的规定,(63)他认为这一规定划定了违法性完全不会出现的正常的生活范围。他本人提出这一主张主要是为了将过失归责的重心从主观罪责转向客观不法,并将日常交往中必要的利益消耗和道德上中性的损害行为从不法范围中驱逐出去。民法学者亦认为,“社会交往中必要之谨慎”的规定应该客观地予以确定,而在一般的过错责任中引入客观的谨慎注意义务,其规范目的在于防止判断标准中不可避免地掺杂信息不对称的权重;在普遍的社会交往中,社会主体对于特定事件的参与,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按照共享的普遍确定性(Sicherheit)来谋划的,这种确定性与其说是参与的动机,毋宁是一种公共利益;所以,一个客观化的(确定性)标准是不可或缺的。(64)

    上述分析已经揭示了社会相当性原理的合理性,那就是要想让正常的社会交往得以实现,注意义务规范所要求的谨慎义务必须客观化、常态化。这意味着注意义务的界定方式要符合社会客观认知,不能因为行为人个人的见识、能力而发生偏离。所以,以行为人在社会交往中所扮演的日常角色来约束注意义务范围,要严格依照行为人所从事的职业性活动与被控行为之间的联系,以及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两个方面进行。一般而言,若被控事实所涉及的具体危险属于行为人职业角色的管辖范围,或者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特殊的社会关系(医生与患者、律师与委托人、亲属等),都意味着注意义务等级的相应提升。若非如此,则不宜过于严苛地要求行为人所应持有的谨慎态度。

    [案例一]即为典型。即使当事人双方因为生活中的日常琐事发生冲突,在行为人对于被害人的痼疾完全不存在认识可能性的情况下,法院仍然肯定行为人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这么做无疑过分扩张了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要件的适用范围。无法否认的是,日常生活中因为争吵而情绪激动、引发旧疾的可能性固然存在,但并不是任何条件下造成一方死亡的争执、拉扯行为,都能被视作过失犯罪。以单纯的利益衡量思维(生命法益的价值高于一般的行动自由)来推导行为人是否违反谨慎注意义务的做法,会导致刑事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的混同,从而在事实上滑向结果责任。

    虽然被害人的死因是当事人双方肢体上的冲突、情绪激动以及固有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病,三者综合引发了急性心脏病,而且行为人主动引起了争吵,就冲突产生而言是过错方;但在行为人并不了解被害人痼疾的前提之下,以行为时的视角来观察,双方的肢体冲突并没有上升到能够导致一方遭受轻伤以上损害的程度。尤其是考虑到行为人与被害人并不熟悉,行为人也并未从事与医疗相关的行业,从社会角色的角度来看并不能对其课以如此严格的预防突发性疾病的义务;更遑论在规范层面禁止公民因为日常琐事而发生争吵。因此,本案无法适用《刑法》第15条中所谓“应当注意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的规定,而将之理解为第16条中非出于故意或者过失的意外事件更为合适。

    与[案例一]形成对比的是乌某秋、乌某华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本案同样是因日常琐事引发的肢体冲突,且尽管被告二人殴打行为的暴力程度轻微,但被害人仍然因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与前者不同的是,本案两被告人与被害人同在一处摆摊做买卖,彼此互相认识,且原审法院查明被告二人知晓被害人有吸毒史,故而从这种熟人社会关系中法院对被告人之于被害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提出了不同于陌生人所应具备的谨慎要求。(65)虽然法院说理的着眼点仍然是被告人对于结果的预见可能性,但之所以会在本案中强调被告人特别的谨慎注意义务,归根结底还是认为这种熟人交往能够进一步催生出信赖关系和团结性的义务,即行为人扮演了不同于[案例一]中那种相对于被害人而言完全陌生的社会角色。

    (三)具体的填充性规范只提供辅助性的判断标准

    特定行业领域中具有效力性的实定规范(比如行政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的相关规定以及行业自治性规定)固然对于完善社会角色形象、勾勒注意义务边界而言蕴含着权威性的、极具说服力的指导作用,但若是具体案件脱离了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社会共同体对于涉足特殊职业领域需要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所达成的共识亦可继续发挥界定相应注意义务的功能。

    以[案例二]为例,本案中的事故发生地是当地村镇自行修缮,供村民、车辆通行的村内道路,不属于公共交通领域,因而无法直接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行政法律、法规涉及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的安全注意义务规定。但是行为人领取了驾驶执照,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那么从社会共同体对于机动车驾驶者这一职业的普遍认知出发,仍然可以从中界定行为人的注意义务的范围。而本案中的行为人确实有违反注意义务嫌疑的举止存在,那就是其驾驶车辆的转向系统存在缺陷,如果事后查明肇事车辆的这一缺陷对于规避被害人遭受重伤的危险而言具有规范上的联系,那么自然可以进一步推敲该行为违反注意义务的可能性。但是判决书并没有就此深入论证,因而无从考据。与之相反,法院的判决仅是从当事人双方互相让行的事实推断出行为人已知该路段的宽度无法令双方同时通过,并且以被害人年龄幼小为由,肯定行为人本应尽到更高程度的注意义务而非驾车通过该路段。但是被害人年龄幼小的事实与本案中的危险实现方式并无关系。尤其是行为人已经作出了让行表示,示意被害人通过,这一客观事实完全可以反过来说明行为人已经尽到了避让义务,在对方也止步让行的情况下保持缓慢车速尝试通过,这本就是合乎情理的应然之举。就被害人的年龄问题来说,以行为人当时处在车内的状况亦有可能对其发生误判,没有理由要求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在狭窄路段遇到未成年人都要下车确定对方的年龄大小以及辨认和控制能力。所以,裁判者以上述两点理由肯定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构成过失的论证中,利益权衡以及责任分配的思维模式难免过于简单。虽然被害人是年龄偏小的未成年人,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参与交通之后,正常人心中的天平都难免向其偏斜;然而,这样的思考方式渗透着民事侵权中的公平责任色彩,对于论证行为人在事故中所酿成的刑事过错而言却十分牵强。如果还要对行为人所应投入的谨慎程度升级,那么只能是行为人下车护送被害人通过车辆所在路段这一选项了。但是这明显大大超出了一个驾驶员正常应当采取的危险防范措施之范围。在车辆和行人往来的道路上,要求驾驶员做到这一点并不现实。所以在笔者看来,本案仍然是意外事件而非行为人过失造成的后果。

    (四)自我决定权与社会角色的关系

    在过失犯罪中,法益损害结果往往并非由行为人单方面促成,而是被害人和行为人共同作用导致的,类似于侵权法中的“与有过失”。因此,为避免被害人自我答责和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这两种不同的判断相互纠缠,如何区分并体系性地适用二者的原理就成为关键。

    虽然(被害人)自我答责原理与社会角色标准都涉及风险管辖的问题,(66)但是二者背后划定风险管辖范围的依据并不相同,前者是公民个人的自我决定权,本质上是个人自律(Autonomie)的范畴,后者则是行为人所从事行业领域的社会交往注意要求,其更多地偏向他律(Heteronomie)因素。虽然从道德哲学的角度来说,自律是他律的基础,只有每一个个体具备向善的契机,才有可能从外在对所有人的行为加以约束。(67)公民在自由状态下选择某种职业,从事相应的活动,也完全是自由选择的结果。然而在进入社会角色之后,他律的因素就要开始发挥作用了。在不存在故意的情况下,法规范虽然不干预行为人对行动目标的追求,但是却将其追求目的的举止限制在不招致特定后果的前提之上。

    与之相反,从完全自律的前提出发,公民个人的自我决定权是其自由人格的实现方式,其处分个人权利的行为除决定本身存在瑕疵或者处分行为不当干涉第三人权利、有损公共利益之外,并无被实定法限制的依据。(68)而社会角色标准则是出于风险预防的目的而对行为人在从事有关风险活动时的行动自由的限制,虽然这个限制的实际制裁后果仍然以特定的法益侵害结果为前提条件。因而,在行为人自我负责的绝对领域内,并无他人注意义务适用的实际空间,自我答责原理相对于社会角色标准属于“特别规定”,应当优先予以适用。

    现在让我们再次回顾[案例三],本案首先需要界定的是,被害人将上身探出窗外并最终坠车身亡的这一情形是否适用自我答责原理?如若适用,则完全不需要再分析行为人的注意义务了。尽管从事后的理性视角出发,将身体探出正在行驶中的机动车车窗外这一举动对于辨认和控制能力正常的成年人而言无疑是极度危险的行为,不可能存在对风险误判的情况。但是结合案件事实本身来讲,行为人偏离导航路线驾驶,多次被提醒却拒不纠正,并且因为被害人“抠门”的行径而展现出了较为恶劣的态度,这些情形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被害人的恐惧心理,而如果被害人因为惧怕行为人潜在的侵害,且只能选择通过自陷风险或者自我损害的方式来躲避的话,是无法确保被害人决定的任意性的,(69)无法肯定其自我答责。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一系列举动是否限制了被害人作出决定的自由?如果采取事后的一般人立场,则被害人显然没有受到要以极度危险的行为换取安全的精神胁迫,因而无法否认被害人的危险举止出自个人的自我决定。但是,如果站在事前的当事人视角,则考虑到被害人与行为人之间缺少信赖关系,在面对行为人偏航驾驶且态度恶劣的举动时,为避免行为人对自己实施不利之举动的可能,采取危险举止以强迫行为人停车的方法并非完全不可理喻。

    然而,即使依照这一论证路径,否定被害人自我答责,也不能得出行为人需要为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承担过失责任的结论。因为行为人的举止并没有直接地对被害人法益产生影响,并不能从否定被害人答责的前提简单推导出要对行为人归责的结论,还有作为“普通规范”的社会角色标准有待检验。很明显的是,行为人的行为并不足以被视作导致防止被害人坠车之作为义务产生的危险前行为,因而以纯粹的条件关系来论证行为人不作为的思考方向是行不通的,法院的论证缺乏逻辑支撑。那么从行为人的社会角色出发,其偏航驾驶的举止是否违反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即使该行为违背了当事人签订的承运合同,或者劳动单位的相关规定,但在“作为驾驶员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这一角色意义上也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没有规范上的联系。当行为人发觉被害人将部分身体探出车外时,虽然可以直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但是这样做无法确保被害人不会因为惯性而被甩出车外。结合案发后查明的事实,行为人当时有打开车辆双闪、降低车速的举动,(70)相较于口头上的劝阻而言,应属于更为有效的安全举措。所以,本案也更宜被认定为意外事件。

    五、结语

    “法学家们时时刻刻要面对日新月异的法律生活”(71),在风险社会已然成为现实且风险种类不断得到“扩容”的时代,过失犯在刑法教义学研究中的地位已经不再是继子,而是时代的宠儿。国内学界对于过失犯的研究,透过日本新旧过失论的交替,经过对德国客观归责理论的观察和反思,精细化程度已经越来越高。本文讨论的侧重点,是将近些年日臻成熟的因果关系问题暂时搁置,回归到过失行为不法的核心要素——注意义务违反上来,意图通过规范化的探索,为过失认定中注意义务规范的界定提供一个崭新的视角。经过本文的论证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现有的理论学说中的两种思路——判断被创设风险的法容许性或者评价行为人防果能力下降的事实是否具备可谴责性,都因为自身存在的缺陷而难以形成妥当、可接受的结论。前者在检验体系上无法“善始善终”,后者则放弃了过失归责中对于举止规范的坚守。

    2.结合上述两个方案中所总结出的不足,过失教义学应当引入社会角色理论作为界定注意义务的标准。一方面,交谈性的罪责概念与劳作分工背景下的社会现实都给以凝聚社会共识作为特色的社会角色理论提供了有利的依据;而另一方面,对比故意的构造,社会角色理论对于过失归责而言更加贴切与合适。

    3.社会角色理论在运用过程中要遵照法秩序的现实要求,能够塑造注意义务规范的社会角色绝非受到整体法秩序否定评价的类型,主动选择扮演非法角色的行为人,要承受构成要件结果转化为客观的刑罚发动或者加重条件的不利后果。同时,出于维系正常社会交往的需要,对社会角色的界定应当朝着客观化方向努力。至于判断行为是否符合相应社会角色的方法,则不必拘泥于具体的填充性规范,其在判断方向上应当更加靠近社会共同体就相关行业领域所形成的共识。最后,如果在具体案件中出现了被害人自陷风险的情况,则应比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优先考虑能否适用被害人自我答责原理,但被害人的行为是否成立自我答责的结论并不影响对行为人社会角色的界定。

    注释:

    ①Vgl.Gunnar Duttge,in:Münchener Kommentar zum StGB,Band 1,4.Aufl.,2020,§ 15 Rn.30.

    ②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3刑终78号刑事裁定书。

    ③参见刘春浩:《在乡村道路上驾驶车辆致人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载《人民司法·案例》2007年第6期,第79页。

    ④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01刑终1436号刑事裁定书。

    ⑤Vgl.Hans Welzel,Das deutsche Strafrecht,11.Aufl.,1969,S.131.

    ⑥Vgl.Karl Engisch,Untersuchungen über Vorsatz und Fahrlssigkeit im Strafrecht,1930,S.276 ff.

    ⑦Vgl.Hans Welzel,Das deutsche Strafrecht,11.Aufl.,1969,S.131 f.

    ⑧Vgl.Claus Roxin/Luís Greco,Strafrecht Allgemeiner Teil,Band 1,5.Aufl.,2020,§ 24 Rn.10.

    ⑨Vgl.Claus Roxin/Luís Greco,Strafrecht Allgemeiner Teil,Band 1,5.Aufl.,2020,§ 24 Rn.15 ff.

    ⑩Vgl.Claus Roxin/Luís Greco,Strafrecht Allgemeiner Teil,Band 1,5.Aufl.,2020,§ 24 Rn.16.

    (11)Vgl.Claus Roxin/Luís Greco,Strafrecht Allgemeiner Teil,Band 1,5.Aufl.,2020,§ 24 Rn.39 f.

    (12)BayObLGSt 1959,13(14).

    (13)Vgl.Christoph Hübner,Die Entwicklung der objektiven Zurechnung,2004,S.137.

    (14)Claus Roxin,Pflichtwidrigkeit und Erfolg bei fahrlssigen Delikten,ZStW 74(1962),S.433.

    (15)Vgl.Wilfried Küper, zum sog.Pflichtwidrigkeitszusammenhang beim Fahrlssigkeitsdelikt,FS-Lackner,1987,S.273.

    (16)Vgl.Wolfgang Frisch,Objektive Zurechnung des Erfolgs,JuS 2011,S.19 f.

    (17)Vgl.Claus Roxin/Luís Greco,Strafrecht Allgemeiner Teil,Band 1,5.Aufl.,2020,§ 11 Rn.66.

    (18)Vgl.Hans-Heinrich Jescheck/Thomas Weigend,Lehrbuch des Strafrechts Allgemeiner Teil,5.Aufl.,1996,S.245.

    (19)Wolfgang Frisch,Tatbestandsmiges Verhalten und Zurechnung des Erfolgs,1988,S.71 f.

    (20)这一点在学者们对于风险升高理论的界定上可以得到体现。Vgl.Ingeborg Puppe,Brauchen wir eine Risikoerhhungstheorie?,FS-Roxin,2001,S.306.

    (21)Vgl.Wolfgang Frisch, Verhalten und Zurechnung des Erfolgs,1988,S.513.

    (22)马春晓:《危险现实化与结果归属》,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0年第6期,第94页。

    (23)Vgl.Wolfgang Frisch,Faszinierendes,Berechtigtes und Problematisches der Lehre von der objektiven Zurechnung des Erfolgs,FS-Roxin,2001,S.218 f.

    (24)Vgl.Richard Honig,Kausalitt und objektive Zurechnung,Festgabe-Frank,Band 1,1930,S.184.

    (25)Vgl.Hans Welzel,Die finale Handlungslehre und die fahrlssigen Handlungen,JZ 1956,S.317.

    (26)张明楷:《论被允许的危险的法理》,载《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11期,第120页。

    (27)参见陈璇:《注意义务的规范本质与判断标准》,载《法学研究》2019年第1期,第147页。

    (28)Vgl.Urs Kindhuser,Zur Funktion von Sorgfaltsnormen,FS-Schünemann,2014,S.152.

    (29)具体规则的详细展开,参见陈璇:《标准人的心素与注意义务的边界——与“杨存贵交通肇事案”二审裁定书展开的学术对话》,载《清华法学》2020年第6期,第92-96页。

    (30)梁奉壮:《宾丁规范论研究:本体论考察》,载《清华法学》2017年第1期,第109-110页。

    (31)故而,也有学者指出,举止规范既是评价规范,又是决定规范。参见唐志威:《共犯的举止规范》,载《法学》2021年第4期,第164页。

    (32)Vgl.BVerfG NJW 2016,3648,Rn.38.

    (33)Vgl.Urs Kindhuser,Zur Funktion von Sorgfaltsnormen,FS-Schünemann,2014,S.147.

    (34)虽然原因自由行为也有类似的疑问,但它毕竟是例外,相较而言因过失而招致法益侵害后果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更为普遍。

    (35)Vgl.Urs Kindhuser,Erlaubtes Risiko und Sorgfaltswidrigkeit,in:ders.,Analytische Strafrechtswissenschaft,2021,S.937.

    (36)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辽02刑终47号刑事裁定书。

    (37)陈璇:《标准人的心素与注意义务的边界——与“杨存贵交通肇事案”二审裁定书展开的学术对话》,载《清华法学》2020年第6期,第87页。

    (38)参见黎宏:《过失犯研究》,载刘明祥主编:《过失犯研究——以交通过失和医疗过失为中心》,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页。

    (39)Vgl.Urs Kindhuser,Rechtstreue als Schuldkategorie,in:ders.,Analytische Strafrechtswissenschaft,2021,S.334.

    (40)Vgl.Urs Kindhuser,Rechtstreue als Schuldkategorie,in:ders.,Analytische Strafrechtswissenschaft,2021,S.328.

    (41)参见[德]许乃曼:《过失犯在现代工业社会的捉襟见肘——资产清算》,单丽玟译,载许玉秀、陈志辉合编:《不疑不惑献身法与正义——许乃曼教授刑事法论文选辑》,新学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519页。

    (42)See Emile Durkheim,The Division of Labour in Society,2nd Ed.,translated by W.D.Halls,Palgrave Macmillan 2013,p.51.

    (43)即“这样行动:你意志的准则始终能够同时用作普遍立法的原则”,[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1页。

    (44)有论者从时间维度解释这种规范性期待的反事实特性,即期待是当下形成的,但是可以规制未来发生的事情。参见周维明:《系统论刑法学的基本命题》,载《政法论坛》2021年第3期,第122页。

    (45)[德]尼克拉斯·卢曼:《法社会学》,宾凯、赵春燕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93页。

    (46)参见何庆仁:《特别认知者的刑法归责》,载《中外法学》2015年第4期,第1039页。

    (47)Vgl.Jürgen Wolter,Objektive und personale Zurechnung von Verhalten,Gefahr und Verletzung in einem funktionalen Straftatsystem,1981,S.30.

    (48)Vgl.Urs Kindhuser,Erlaubtes Risiko und Sorgfaltswidrigkeit,in:ders.,Analytische Strafrechtswissenschaft,2021,S.946.

    (49)参见[德]京特·雅科布斯:《规范·人格体·社会:法哲学前思》,冯军译,邵建东校,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89页。

    (50)喻浩东:《反思不法归责中的“特别认知”——以德国相关学理为参照》,载《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8年第3期,第96页。

    (51)参见何庆仁:《特别认知者的刑法归责》,载《中外法学》2015年第4期,第1046-1047页。

    (52)Vgl.Stephan Ast,Handlung und Zurechnung,2019,S.179.

    (53)Vgl.Wolfgang Frisch,Vorsatz und Risiko,1983,S.301 f.

    (54)Vgl.Ingeborg Puppe,Vorsatz und Zurechnung,1992,S.40.

    (55)参见曾文科:《犯罪故意概念中的“危害社会”:规范判断与归责机能》,载《法学研究》2021年第5期,第160页。

    (56)参见许恒达:《“超越承担过失”的刑法归责》,载《东吴法律学报》第20卷,2008年第2期,第98-99页。

    (57)参见劳东燕:《过失犯中预见可能性理论的反思与重构》,载《中外法学》2018年第2期,第310-313页。

    (58)Vgl.Günther Jakobs,Strafrecht Allgemeiner Teil,2.Aufl.,1991,9. Abschn.Rn.14.

    (59)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8刑初1789号刑事判决书。

    (60)Vgl.Ingeborg Puppe,Kleine Schule des juristischen Denkens,5.Aufl.,2023,S.67.

    (61)参见[德]米夏埃尔·帕夫利克:《作为违反协力义务报应的刑罚——论犯罪论的新范式》,赵书鸿译,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22年第5期,第165页。

    (62)这里有可能涉及被害人自我答责的问题,如果被害人确实清楚地了解了相应行动极有可能带来风险,那么固然可以以被害人自我答责原理排除对行为人举止的归责,但是这不妨碍我们根据社会角色对行为人注意义务的范围作出相应的划定,这一点后文还会谈到。

    (63)Vgl.Hans Welzel,Studien zum System des Strafrechts,ZStW 58(1939),S.558 f.; ders.,Das deutsche Strafrecht,11.Aufl.,1969,S.131.

    (64)Vgl.Stefan Grundmann,in:Münchener Kommentar zum BGB,Band 2,9.Aufl.,2022,§ 276 Rn.55.

    (65)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陕01刑终100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66)在德国,学理上将被害人自我答责与风险管辖原理相结合,认为若被害人以自己所认可的方式陷入危险或者遭受损害,则会阻截他人对风险的管辖,vgl.Urs Kindhuser/Till Zimmermann,Strafrecht Allgemeiner Teil,9.Aufl.,2020,§ 11 Rn.22 ff.

    (67)参见朱勇:《道德的正义内涵及其形成途径——兼论多重视角下的自律和他律》,载《云南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第57页。

    (68)Uwe Murmann,Die Selbstverantwortung des Opfers im Strafrecht,2005,S.201 ff.

    (69)Uwe Murmann,Die Selbstverantwortung des Opfers im Strafrecht,2005,S.439.

    (70)根据本案被告人的供述以及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的通报,被告人在发觉被害人探身车外之后有采取松开油门、通过点刹降速的举措。

    (71)舒国滢:《论法学的科学性问题》,载《政法论坛》2022年第1期,第159页。

    本文转自《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23年第3期

  • 萧红《呼兰河传》

        严冬一封锁了大地的时候,则大地满地裂着口。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几尺长的,一丈长的,还有好几丈长的,它们毫无方向地,便随时随地,只要严冬一到,大地就裂开口了。

        严寒把大地冻裂了。

        年老的人,一进屋用扫帚扫着胡子上的冰溜,一面说:

        “今天好冷啊!地冻裂了。”

        赶车的车夫,顶着三星,绕着大鞭子走了六七十里,天刚一蒙亮,进了大车店,第一句话就向客栈掌柜的说:

        “好厉害的天啊!小刀子一样。”

        等进了栈房,摘下狗皮帽子来,抽一袋烟之后,伸手去拿热馒头的时候,那伸出来的手在手背上有无数的裂口。

        人的手被冻裂了。

        卖豆腐的人清早起来沿着人家去叫卖,偶一不慎,就把盛豆腐的方木盘贴在地上拿不起来了,被冻在地上了。

        卖馒头的老头,背着木箱子,里边装着热馒头,太阳一出来,就在街上叫唤。他刚一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他走的快,他喊的声音也大。可是过不了一会,他的脚上挂了掌子了,在脚心上好像踏着一个鸡蛋似的,圆滚滚的。原来冰雪封满了他的脚底了。他走起来十分地不得力,若不是十分地加着小心,他就要跌倒了。就是这样,也还是跌倒的。跌倒了是不很好的,把馒头箱子跌翻了,馒头从箱底一个一个地滚了出来。旁边若有人看见,趁着这机会,趁着老头子倒下一时还爬不起来的时候,就拾了几个一边吃着就走了。等老头子挣扎起来,连馒头带冰雪一起拣到箱子去,一数,不对数。他明白了。他向着那走不太远的吃他馒头的人说:

        “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了。”

        行路人听了这话都笑了。他背起箱子来再往前走,那脚下的冰溜,似乎是越结越高,使他越走越困难,于是背上出了汗,眼睛上了霜,胡子上的冰溜越挂越多,而且因为呼吸的关系,把破皮帽子的帽耳朵和帽前遮都挂了霜了。这老头越走越慢,担心受怕,颤颤惊惊,好像初次穿上滑冰鞋,被朋友推上了溜冰场似的。

        小狗冻得夜夜地叫唤,哽哽地,好像它的脚爪被火烧着一样。

        天再冷下去:

        水缸被冻裂了;

        井被冻住了;

        大风雪的夜里,竟会把人家的房子封住,睡了一夜,早晨起来,一推门,竟推不开门了。

        大地一到了这严寒的季节,一切都变了样,天空是灰色的,好像刮了大风之后,呈着一种混沌沌的气象,而且整天飞着清雪。人们走起路来是快的,嘴里边的呼吸,一遇到了严寒好像冒着烟似的。七匹马拉着一辆大车,在旷野上成串地一辆挨着一辆地跑,打着灯笼,甩着大鞭子,天空挂着三星。跑了两里路之后,马就冒汗了。再跑下去,这一批人马在冰天雪地里边竟热气腾腾的了。一直到太阳出来,进了栈房,那些马才停止了出汗。但是一停止了出汗,马毛立刻就上了霜。

        人和马吃饱了之后,他们再跑。这寒带的地方,人家很少,不像南方,走了一村,不远又来了一村,过了一镇,不远又来了一镇。这里是什么也看不见,远望出去是一片白。从这一村到那一村,根本是看不见的。只有凭了认路的人的记忆才知道是走向了什么方向。拉着粮食的七匹马的大车,是到他们附近的城里去。载来大豆的卖了大豆,载来高粱的卖了高粱。等回去的时候,他们带了油、盐和布匹。

        呼兰河就是这样的小城,这小城并不怎样繁华,只有两条大街,一条从南到北,一条从东到西,而最有名的算是十字街了。十字街口集中了全城的精华。十字街上有金银首饰店、布庄、油盐店、茶庄、药店,也有拔牙的洋医生。那医生的门前,挂着很大的招牌,那招牌上画着特别大的有量米的斗那么大的一排牙齿。这广告在这小城里边无乃太不相当,使人们看了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因为油店、布店和盐店,他们都没有什么广告,也不过是盐店门前写个“盐”字,布店门前挂了两张怕是自古亦有之的两张布幌子。其余的如药店的招牌,也不过是:把那戴着花镜的伸出手去在小枕头上号着妇女们的脉管的医生的名字挂在门外就是了。

        比方那医生的名字叫李永春,那药店也就叫“李永春”。人们凭着记忆,哪怕就是李永春摘掉了他的招牌,人们也都知李永春是在那里。不但城里的人这样,就是从乡下来的人也多少都把这城里的街道,和街道上尽是些什么都记熟了。用不着什么广告,用不着什么招引的方式,要买的比如油盐、布匹之类,自己走进去就会买。不需要的,你就是挂了多大的牌子,人们也是不去买。那牙医生就是一个例子,那从乡下来的人们看了这么大的牙齿,真是觉得稀奇古怪,所以那大牌子前边,停了许多人在看,看也看不出是什么道理来。假若他是正在牙痛,他也绝对的不去让那用洋法子的医生给他拔掉,也还是走到李永春药店去,买二两黄连,回家去含着算了吧!因为那牌子上的牙齿太大了,有点莫名其妙,怪害怕的。

        所以那牙医生,挂了两三年招牌,到那里去拔牙的却是寥寥无几。

        后来那女医生没有办法,大概是生活没法维持,她兼做了收生婆。

        城里除了十字街之外,还有两条街,一条叫做东二道街,一条叫做西二道街。这两条街是从南到北的,大概五六里长。

        这两条街上没有什么好记载的,有几座庙,有几家烧饼铺,有几家粮栈。

        东二道街上有一家火磨,那火磨的院子很大,用红色的好砖砌起来的大烟筒是非常高的,听说那火磨里边进去不得,那里边的消信可多了,是碰不得的。一碰就会把人用火烧死,不然为什么叫火磨呢?就是因为有火,听说那里边不用马,或是毛驴拉磨,用的是火。一般人以为尽是用火,岂不把火磨烧着了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越想也就越糊涂。偏偏那火磨又是不准参观的。听说门口站着守卫。

        东二道街上还有两家学堂,一个在南头,一个在北头。都是在庙里边,一个在龙王庙里,一个在祖师庙里。两个都是小学:

        龙王庙里的那个学的是养蚕,叫做农业学校。祖师庙里的那个,是个普通的小学,还有高级班,所以又叫做高等小学。

        这两个学校,名目上虽然不同,实际上是没有什么分别的。也不过那叫做农业学校的,到了秋天把蚕用油炒起来,教员们大吃几顿就是了。

        那叫做高等小学的,没有蚕吃,那里边的学生的确比农业学校的学生长得高。农业学生开头是念“人、手、足、刀、尺”,顶大的也不过十六七岁。那高等小学的学生却不同了,吹着洋号,竟有二十四岁的,在乡下私学馆里已经教了四五年的书了,现在才来上高等小学,也有在粮栈里当了二年的管账先生的现在也来上学了。

        这小学的学生写起家信来,竟有写到:“小秃子闹眼睛好了没有?”小秃子就是他的八岁的长公子的小名。次公子,女公子还都没有写上,若都写上怕是把信写得太长了。因为他已经子女成群,已经是一家之主了,写起信来总是多谈一些个家政:姓王的地户的地租送来没有?大豆卖了没有?行情如何之类。

        这样的学生,在课堂里边也是极有地位的,教师也得尊敬他,一不留心,他这样的学生就站起来了,手里拿着“康熙字典”,常常会把先生指问住的。万里乾坤的“乾”和乾菜的“乾”,据这学生说是不同的。乾菜的“乾”应该这样写:‘’乾”,而不是那样写:“乾”。

        西二道街上不但没有火磨,学堂也就只有一个。是个清真学校,设在城隍庙里边。

        其余的也和东二道街一样,灰秃秃的,若有车马走过,则烟尘滚滚,下了雨满地是泥。而且东二道街上有大泥坑一个,五六尺深。不下雨那泥浆好像粥一样,下了雨,这泥坑就变成河了,附近的人家,就要吃它的苦头,冲了人家里满满是泥,等坑水一落了去,天一晴了,被太阳一晒,出来很多蚊子飞到附近的人家去。同时那泥坑也就越晒越纯净,好像在提炼什么似的,好像要从那泥坑里边提炼出点什么来似的。若是一个月以上不下雨,那大泥坑的质度更纯了,水分完全被蒸发走了,那里边的泥,又黏又黑,比粥锅瀙糊,比浆糊还黏。好像炼胶的大锅似的,黑糊糊的,油亮亮的,哪怕苍蝇蚊子从那里一飞也要黏住的。

        小燕子是很喜欢水的,有时误飞到这泥坑上来,用翅子点着水,看起来很危险,差一点没有被泥坑陷害了它,差一点没有被黏住,赶快地头也不回地飞跑了。

        若是一匹马,那就不然了,非黏住不可。不仅仅是黏住,而且把它陷进去,马在那里边滚着,挣扎着,挣扎了一会,没有了力气那马就躺下了。一躺下那就很危险,很有致命的可能。但是这种时候不很多,很少有人牵着马或是拉着车子来冒这种险。

        这大泥坑出乱子的时候,多半是在旱年,若两三个月不下雨这泥坑子才到了真正危险的时候。在表面上看来,似乎是越下雨越坏,一下了雨好像小河似的了,该多么危险,有一丈来深,人掉下去也要没顶的。其实不然,呼兰河这城里的人没有这么傻,他们都晓得这个坑是很厉害的,没有一个人敢有这样大的胆子牵着马从这泥坑上过。

        可是若三个月不下雨,这泥坑子就一天一天地干下去,到后来也不过是二三尺深,有些勇敢者就试探着冒险地赶着车从上边过去了,还有些次勇敢者,看着别人过去,也就跟着过去了。一来二去地,这坑子的两岸,就压成车轮经过的车辙了。那再后来者,一看,前边已经有人走在先了,这懦怯者比之勇敢的人更勇敢,赶着车子走上去了。

        谁知这泥坑子的底是高低不平的,人家过去了,可是他却翻了车了。

        车夫从泥坑爬出来,弄得和个小鬼似的,满脸泥污,而后再从泥中往外挖掘他的马,不料那马已经倒在泥污之中了,这时候有些过路的人,也就走上前来,帮忙施救。

        这过路的人分成两种,一种是穿着长袍短褂的,非常清洁。看那样子也伸不出手来,因为他的手也是很洁净的。不用说那就是绅士一流的人物了,他们是站在一旁参观的。

        看那马要站起来了,他们就喝彩,“噢!噢!”地喊叫着;看那马又站不起来,又倒下去了,这时他们又是喝彩,“噢噢”地又叫了几声,不过这喝的是倒彩。

        就这样的马要站起来,而又站不起来地闹了一阵之后,仍然没有站起来,仍是照原样可怜地躺在那里。这时候,那些看热闹的觉得也不过如此,也没有什么新花样了。于是星散开去,各自回家去了。

        现在再来说那马还是在那里躺着,那些帮忙救马的过路人,都是些普通的老百姓,是这城里的担葱的、卖菜的、瓦匠、车夫之流。他们卷卷裤脚,脱了鞋子,看看没有什么办法,走下泥坑去,想用几个人的力量把那马抬起来。

        结果抬不起来了,那马的呼吸不大多了。于是人们着了慌,赶快解了马套。从车子把马解下来,以为这回那马毫无担负地就可以站起来了。

        不料那马还是站不起来。马的脑袋露在泥浆的外边,两个耳朵哆嗦着,眼睛闭着,鼻子往外喷着突突的气。

        看了这样可怜的景象,附近的人们跑回家去,取了绳索,拿了绞锥。用绳子把马捆了起来,用绞锥从下边掘着。人们喊着号令,好像造房子或是架桥梁似的,把马抬出来了。

        马是没有死,躺在道旁。人们给马浇了一些水,还给马洗了一个脸。

        看热闹的也有来的,也有去的。

        第二天大家都说:“那大水泡子又淹死了一匹马。”

        虽然马没有死,一哄起来就说马死了。若不这样说,觉得那大泥坑也太没有什么威严了。

        在这大泥坑上翻车的事情不知有多少。一年除了被冬天冻住的季节之外,其余的时间,这大泥坑子像它被赋给生命了似的,它是活的。水涨了,水落了,过些日子大了,过些日子又小了。大家对它都起着无限的关切。

        水大的时间,不但阻碍了车马,且也阻碍了行人,老头走在泥坑子的沿上,两条腿打颤,小孩子在泥坑子的沿上吓得狼哭鬼叫。

        一下起雨来这大泥坑子白亮亮地涨得溜溜地满,涨到两边的人家的墙根上去了,把人家的墙根给淹没了。来往过路的人,一走到这里,就像在人生的路上碰到了打击,是要奋斗的,卷起袖子来,咬紧了牙根,全身的精力集中起来,手抓着人家的板墙,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头不要晕,眼睛不要花,要沉着迎战。

        偏偏那人家的板墙造得又非常地平滑整齐,好像有意在危难的时候不帮人家的忙似的,使那行路人不管怎样巧妙地伸出手来,也得不到那板墙的怜悯,东抓抓不着什么,西摸也摸不到什么,平滑得连一个疤拉节子也没有,这可不知道是什么山上长的木头,长得这样完好无缺。

        挣扎了五六分钟之后,总算是过去了。弄得满头流汗,满身发烧,那都不说。再说那后来的人,依法炮制,那花样也不多,也只是东抓抓,西摸摸。弄了五六分钟之后,又过去了。

        一过去了可就精神饱满,哈哈大笑着,回头向那后来的人,向那正在艰苦阶段上奋斗着的人说:

        “这算什么,一辈子不走几回险路那不算英雄。”

        可也不然,也不一定都是精神饱满的,而大半是被吓得脸色发白。有的虽然已经过去了多时,还是不能够很快地抬起腿来走路,因为那腿还在打颤。

        这一类胆小的人,虽然是险路已经过去了,但是心里边无由地生起来一种感伤的情绪,心里颤抖抖的,好像被这大泥坑子所感动了似的,总要回过头来望一望,打量一会,似乎要有些话说。终于也没有说什么,还是走了。

        有一天,下大雨的时候,一个小孩子掉下去,让一个卖豆腐的救了上来。

        救上来一看,那孩子是农业学校校长的儿子。

        于是议论纷纷了,有的说是因为农业学堂设在庙里边,冲了龙王爷了,龙王爷要降大雨淹死这孩子。

        有的说不然,完全不是这样,都是因为这孩子的父亲的关系,他父亲在讲堂上指手画脚地讲,讲给学生们说,说这天下雨不是在天的龙王爷下的雨,他说没有龙王爷。你看这不把龙王爷活活地气死,他这口气哪能不出呢?所以就抓住了他的儿子来实行因果报应了。

        有的说,那学堂里的学生也太不像样了,有的爬上了老龙王的头顶,给老龙王去戴了一个草帽。这是什么年头,一个毛孩子就敢惹这么大的祸,老龙王怎么会不报应呢?看着吧,这还不能算了事,你想龙王爷并不是白人呵!你若惹了他,他可能够饶了你?那不像对付一个拉车的、卖菜的,随便的踢他们一脚就让他们去。那是龙王爷呀!龙王爷还是惹得的吗?

        有的说,那学堂的学生都太不像样了,他说他亲眼看见过,学生们拿了蚕放在大殿上老龙王的手上。你想老龙王哪能够受得了。

        有的说,现在的学堂太不好了,有孩子是千万上不得学堂的。一上了学堂就天地人鬼神不分了。

        有的说他要到学堂把他的儿子领回来,不让他念书了。

        有的说孩子在学堂里念书,是越念越坏,比方吓掉了魂,他娘给他叫魂的时候,你听他说什么?他说这叫迷信。你说再念下去那还了得吗?

        说来说去,越说越远了。

        过了几天,大泥坑子又落下去了,泥坑两岸的行人通行无阻。

        再过些日子不下雨,泥坑子就又有点像要干了。这时候,又有车马开始在上面走,又有车子翻在上面,又有马倒在泥中打滚,又是绳索棍棒之类的,往外抬马,被抬出去的赶着车子走了,后来的,陷进去,再抬。

        一年之中抬车抬马,在这泥坑子上不知抬了多少次,可没有一个人说把泥坑子用土填起来不就好了吗?没有一个。

        有一次一个老绅士在泥坑涨水时掉在里边了。一爬出来,他就说:

        “这街道太窄了,去了这水泡子连走路的地方都没有了,这两边的院子,怎么不把院墙拆了让出一块来?”

        他正说着,板墙里边,就是那院中的老太太搭了言。她说院墙是拆不得的,她说最好种树,若是沿着墙根种上一排树,下起雨来人就可以攀着树过去了。

        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有,若说用土把泥坑来填平的,一个人也没有。

        这泥坑子里边淹死过小猪,用泥浆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这泥坑里边。

        原因是这泥坑上边结了一层硬壳,动物们不认识那硬壳下面就是陷阱,等晓得了可也就晚了。它们跑着或是飞着,等往那硬壳上一落可就再也站不起来了。白天还好,或者有人又要来施救。夜晚可就没有办法了。它们自己挣扎,挣扎到没有力量的时候就很自然地沉下去了,其实也或者越挣扎越沉下去得快。有时至死也还不沉下去的事也有。若是那泥浆的密度过高的时候,就有这样的事。

        比方肉上市,忽然卖便宜猪肉了,于是大家就想起那泥坑子来了,说:

        “可不是那泥坑子里边又淹死了猪了?”

        说着若是腿快的,就赶快跑到邻人的家去,告诉邻居。

        “快去买便宜肉吧,快去吧,快去吧,一会没有了。”

        等买回家来才细看一番,似乎有点不大对,怎么这肉又紫又青的!可不要是瘟猪肉。

        但是又一想,哪能是瘟猪肉呢,一定是那泥坑子淹死的。

        于是煎、炒、蒸、煮,家家吃起便宜猪肉来。虽然吃起来了,但就总觉得不大香,怕还是瘟猪肉。

        可是又一想,瘟猪肉怎么可以吃得,那么还是泥坑子淹死的吧!

    本来这泥坑子一年只淹死一两只猪,或两三口猪,有几年还连一个猪也没有淹死。至于居民们常吃淹死的猪肉,这可不知是怎么一回事,真是龙王爷晓得。

        虽然吃的自己说是泥坑子淹死的猪肉,但也有吃了病的,那吃病了的就大发议论说:

        “就是淹死的猪肉也不应该抬到市上去卖,死猪肉终究是不新鲜的,税局子是干什么的,让大街上,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卖起死猪肉来?”

        那也是吃了死猪肉的,但是尚且没有病的人说:

        “话可也不能是那么说,一定是你疑心,你三心二意地吃下去还会好。你看我们也一样地吃了,可怎么没病?”

        间或也有小孩子太不知时务,他说他妈不让他吃,说那是瘟猪肉。

        这样的孩子,大家都不喜欢。大家都用眼睛瞪着他,说他:

        “瞎说,瞎说!”

        有一次一个孩子说那猪肉一定是瘟猪肉,并且是当着母亲的面向邻人说的。

        那邻人听了倒并没有坚决地表示什么,可是他的母亲的脸立刻就红了,伸出手去就打了那孩子。

        那孩子很固执,仍是说:

        “是瘟猪肉吗!是瘟猪肉吗!”

        母亲实在难为情起来,就拾起门旁的烧火的叉子,向着那孩子的肩膀就打了过去。于是孩子一边哭着一边跑回家里去了。

        一进门,炕沿上坐着外祖母,那孩子一边哭着一边扑到外祖母的怀里说:

        “姥姥,你吃的不是瘟猪肉吗?我妈打我。”

        外祖母对这打得可怜的孩子本想安慰一番,但是一抬头看见了同院的老李家的奶奶站在门口往里看。

        于是外祖母就掀起孩子后衣襟来,用力地在孩子的屁股上哐哐地打起来,嘴里还说着:

        “谁让你这么一点你就胡说八道!”

        一直打到李家的奶奶抱着孩子走了才算完事。

        那孩子哭得一塌糊涂,什么“瘟猪肉”不“瘟猪肉”的,哭得也说不清了。

        总共这泥坑子施给当地居民的福利有两条:

        第一条:常常抬车抬马,淹鸡淹鸭,闹得非常热闹,可使居民说长道短,得以消遣。

        第二条就是这猪肉的问题了,若没有这泥坑子,可怎么吃瘟猪肉呢?吃是可以吃的,但是可怎么说法呢?真正说是吃的瘟猪肉,岂不太不讲卫生了吗?有这泥坑子可就好办,可以使瘟猪变成淹猪,居民们买起肉来,第一经济,第二也不算什么不卫生。

        东二道街除了大泥坑子这番盛举之外,再就没有什么了。

        也不过是几家碾磨房,几家豆腐店,也有一两家机房,也许有一两家染布匹的染缸房,这个也不过是自己默默地在那里做着自己的工作,没有什么可以使别人开心的,也不能招来什么议论。那里边的人都是天黑了就睡觉,天亮了就起来工作。一年四季,春暖花开,秋雨冬雪,也不过是随着季节穿起棉衣来、脱下单衣去地过着。生老病死也都是一声不响地默默地办理。

        比方就是东二道街南头,那卖豆芽菜的王寡妇吧:她在房脊上插了一个很高的杆子,杆子头上挑着一个破筐。因为那杆子很高,差不多和龙王庙的铁马铃子一般高了。来了风,庙上的铃子格棱格棱地响。王寡妇的破筐子虽是它不会响,但是它也会东摇西摆地作着态。

        就这样一年一年地过去,王寡妇一年一年地卖着豆芽菜,平静无事,过着安详的日子,忽然有一年夏天,她的独子到河边去洗澡,掉河淹死了。

        这事情似乎轰动了一时,家传户晓,可是不久也就平静下去了。不但邻人、街坊,就是她的亲戚朋友也都把这回事情忘记了。

        再说那王寡妇,虽然她从此以后就疯了,但她到底还晓得卖豆芽菜,她仍还是静静地活着,虽然偶尔她的菜被偷了,在大街上或是在庙台上狂哭一场,但一哭过了之后,她还是平平静静地活着。

        至于邻人街坊们,或是过路人看见了她在庙台上哭,也会引起一点恻隐之心来的,不过为时甚短罢了。

        还有人们常常喜欢把一些不幸者归划在一起,比如疯子傻子之类,都一律去看待。

        哪个乡、哪个县、哪个村都有些个不幸者,瘸子啦、瞎子啦、疯子或是傻子。

        呼兰河这城里,就有许多这一类的人。人们关于他们都似乎听得多、看得多,也就不以为奇了。偶尔在庙台上或是大门洞里不幸遇到了一个,刚想多少加一点恻隐之心在那人身上,但是一转念,人间这样的人多着哩!于是转过眼睛去,三步两步地就走过去了。即或有人停下来,也不过是和那些毫没有记性的小孩子似的向那疯子投一个石子,或是做着把瞎子故意领到水沟里边去的事情。

        一切不幸者,就都是叫化子,至少在呼兰河这城里边是这样。

        人们对待叫化子们是很平凡的。

        门前聚了一群狗在咬,主人问:

        “咬什么?”

        仆人答:

        “咬一个讨饭的。”

        说完了也就完了。

        可见这讨饭人的活着是一钱不值了。

        卖豆芽菜的女疯子,虽然她疯了还忘不了自己的悲哀,隔三差五地还到庙台上去哭一场,但是一哭完了,仍是得回家去吃饭、睡觉、卖豆芽菜。

        她仍是平平静静地活着。

        再说那染缸房里边,也发生过不幸,两个年轻的学徒,为了争一个街头上的妇人,其中的一个把另一个按进染缸子给淹死了。死了的不说,就说那活着的也下了监狱,判了个无期徒刑。

        但这也是不声不响地把事就解决了,过了三年二载,若有人提起那件事来,差不多就像人们讲着岳飞、秦桧似的,久远得不知多少年前的事情似的。

    同时发生这件事情的染缸房,仍旧是在原址,甚或连那淹死人的大缸也许至今还在那儿使用着。从那染缸房发卖出来的布匹,仍旧是远近的乡镇都流通着。蓝色的布匹男人们做起棉裤棉袄,冬天穿它来抵御严寒。红色的布匹,则做成大红袍子,给十八九岁的姑娘穿上,让她去做新娘子。

        总之,除了染缸房子在某年某月某日死了一个人外,其余的世界,并没有因此而改动了一点。

        再说那豆腐房里边也发生过不幸:两个伙计打仗,竟把拉磨的小驴的腿打断了。

        因为它是驴子,不谈它也就罢了。只因为这驴子哭瞎了一个妇人的眼睛(即打了驴子那人的母亲),所以不能不记上。

        再说那造纸的纸房里边,把一个私生子活活饿死了。因为他是一个初生的孩子,算不了什么。也就不说他了。

        其余的东二道街上,还有几家扎彩铺。这是为死人而预备的。

        人死了,魂灵就要到地狱里边去,地狱里边怕是他没有房子住、没有衣裳穿、没有马骑,活着的人就为他做了这么一套,用火烧了,据说是到阴间就样样都有了。

        大至喷钱兽、聚宝盆、大金山、大银山,小至丫鬟侍女、厨房里的厨子、喂猪的猪倌,再小至花盆、茶壶茶杯、鸡鸭鹅犬,以至窗前的鹦鹉。

        看起来真是万分地好看。大院子也有院墙,墙头上是金色的琉璃瓦。一进了院,正房五间,厢房三间,一律是青红砖瓦房,窗明几净,空气特别新鲜。花盆一盆一盆地摆在花架子上,石柱子、全百合、马蛇菜、九月菊都一齐地开了,看起使人不知道是什么季节,是夏天还是秋天,居然那马蛇菜也和菊花同时站在一起。也许阴间是不分什么春夏秋冬的,这且不说。

        再说那厨房里的厨子,真是活神活现,比真的厨子真是干净到一千倍,头戴白帽子、身扎白围裙,手里边在做拉面条。似乎午饭的时候就要到了,煮了面就要开饭了似的。

        院子里的牵马童,站在一匹大白马的旁边,那马好像是阿拉伯马,特别高大,英姿挺立,假若有人骑上,看样子一定比火车跑得更快。就是呼兰河这城里的将军,相信他也没有骑过这样的马。

        小车子、大骡子,都排在一边。骡子是油黑的,闪亮的,用鸡蛋壳做的眼睛,所以眼珠是不会转的。

        大骡子旁边还站着一匹小骡子,那小骡子是特别好看,眼珠是和大骡子一般的大。

        小车子装潢得特别漂亮,车轮子都是银色的。车前边的帘子是半掩半卷的,使人得以看到里边去。车里边是红堂堂地铺着大红的褥子。赶车的坐在车沿上,满脸是笑,得意洋洋,装饰得特别漂亮,扎着紫色的腰带,穿着蓝色花丝葛的大袍,黑缎鞋,雪白的鞋底。大概穿起这鞋来还没有走路就赶过车来了。他头上戴着黑帽头,红帽顶,把脸扬着,他蔑视着一切,越看他越不像一个车夫,好像一位新郎。

        公鸡三两只,母鸡七八只,都是在院子里边静静地啄食,一声不响,鸭子也并不呱呱地直叫,叫得烦人。狗蹲在上房的门旁,非常地守职,一动不动。

        看热闹的人,人人说好,个个称赞。穷人们看了这个竟觉得活着还没有死了好。

        正房里,窗帘、被格、桌椅板凳,一切齐全。

        还有一个管家的,手里拿着一个算盘在打着,旁边还摆着一个账本,上边写着:

        北烧锅欠酒二十二斤

        东乡老王家昨借米二十担

        白旗屯泥人子昨送地租四百三十吊

        白旗屯二个子共欠地租两千吊

        这以下写了个:

        四月二十八日

        以上的是四月二十七日的流水账,大概二十八日的还没有写吧!

        看这账目也就知道阴间欠了账也是马虎不得的,也设了专门人才,即管账先生一流的人物来管。同时也可以看出来,这大宅子的主人不用说就是个地主了。

        这院子里边,一切齐全,一切都好,就是看不见这院子的主人在什么地方,未免地使人疑心这么好的院子而没有主人了。这一点似乎使人感到空虚,无着无落的。

        再一回头看,就觉得这院子终归是有点两样,怎么丫鬟、侍女、车夫、马童的胸前都挂着一张纸条,那纸条上写着他们每个人的名字:

        那漂亮得和新郎似的车夫的名字叫:

        长鞭

        马童的名字叫:

        快腿

        左手拿着水烟袋,右手抡着花手巾的小丫鬟叫:

        德顺

        另外一个叫:

        顺平

        管账的先生叫:

        妙算

        提着喷壶在浇花的侍女叫:

        花姐

        再一细看才知道那匹大白马也是有名字的,那名字是贴在马屁股上的,叫:

        千里驹

        其余的如骡子、狗、鸡、鸭之类没有名字。

        那在厨房里拉着面条的“老王”,他身上写着他名字的纸条,来风一吹,还忽咧忽咧地跳着。

        这可真有点奇怪,自家的仆人,自己都不认识了,还要挂上个名签。

        这一点未免地使人迷离恍惚,似乎阴间究竟没有阳间好。

        虽然这么说,羡慕这座宅子的人还是不知多少。因为的确这座宅子是好:清悠、闲静,鸦雀无声,一切规整,绝不紊乱。丫鬟、侍女,照着阳间的一样,鸡犬猪马,也都和阳间一样。阳间有什么,到了阴间也有,阳间吃面条,到了阴间也吃面条,阳间有车子坐,到了阴间也一样地有车子坐。阴间是完全和阳间一样,一模一样的。

        只不过没有东二道街上那大泥坑子就是了。是凡好的一律都有,坏的不必有。

        东二道街上的扎彩铺,就扎的是这一些。一摆起来又威风、又好看,但那作坊里边是乱七八糟的,满地碎纸,秫杆棍子一大堆,破盒子、乱罐子、颜料瓶子、浆糊盆、细麻绳、粗麻绳……走起路来,会使人跌倒。那里边砍的砍、绑的绑,苍蝇也来回地飞着。

        要做人,先做一个脸孔,糊好了,挂在墙上,男的女的,到用的时候,摘下一个来就用。给一个用秫杆捆好的人架子,穿上衣服,装上一个头就像人了。把一个瘦骨伶仃的用纸糊好的马架子,上边贴上用纸剪成的白毛,那就是一匹很漂亮的马了。

        做这样的活计的,也不过是几个极粗糙极丑陋的人,他们虽懂得怎样打扮一个马童或是打扮一个车夫,怎样打扮一个妇人女子,但他们对他们自己是毫不加修饰的,长头发的、毛头发的、歪嘴的、歪眼的、赤足裸膝的,似乎使人不能相信,这么漂亮炫眼耀目,好像要活了的人似的,是出于他们之手。

        他们吃的是粗菜、粗饭,穿的是破烂的衣服,睡觉则睡在车马、人、头之中。

        他们这种生活,似乎也很苦的。但是一天一天地,也就糊里糊涂地过去了,也就过着春夏秋冬,脱下单衣去,穿起棉衣来地过去了。

        生、老、病、死,都没有什么表示。生了就任其自然地长去;长大就长大,长不大也就算了。

        老,老了也没有什么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整吞;走不动了,就瘫着。这有什么办法,谁老谁活该。

        病,人吃五谷杂粮,谁不生病呢?

        死,这回可是悲哀的事情了,父亲死了儿子哭;儿子死了母亲哭;哥哥死了一家全哭;嫂子死了,她的娘家人来哭。

        哭了一朝或是三日,就总得到城外去,挖一个坑把这人埋起来。

        埋了之后,那活着的仍旧得回家照旧地过着日子。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外人绝对看不出来是他家已经没有了父亲或是失掉了哥哥,就连他们自己也不是关起门来,每天哭上一场。他们心中的悲哀,也不过是随着当地的风俗的大流,逢年过节地到坟上去观望一回。二月过清明,家家户户都提着香火去上坟茔,有的坟头上塌了一块土,有的坟头上陷了几个洞,相观之下,感慨唏嘘,烧香点酒。若有近亲的人如子女父母之类,往往且哭上一场;那哭的语句,数数落落,无异是在做一篇文章或者是在诵一篇长诗。歌诵完了之后,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也就随着上坟的人们回城的大流,回城去了。

        回到城中的家里,又得照旧地过着日子,一年柴米油盐,浆洗缝补。从早晨到晚上忙了个不休。夜里疲乏之极,躺在炕上就睡了。在夜梦中并梦不到什么悲哀的或是欣喜的景况,只不过咬着牙、打着哼,一夜一夜地就都这样地过去了。

        假若有人问他们,人生是为了什么?他们并不会茫然无所对答的,他们会直截了当地不假思索地说了出来:“人活着是为吃饭穿衣。”

        再问他,人死了呢?他们会说:“人死了就完了。”

        所以没有人看见过做扎彩匠的活着的时候为他自己糊一座阴宅,大概他不怎么相信阴间。假如有了阴间,到那时候他再开扎彩铺,怕又要租人家的房子了。

        呼兰河城里,除了东二道街、西二道街、十字街之外,再就都是些个小胡同了。

        小胡同里边更没有什么了,就连打烧饼麻花的店铺也不大有,就连卖红绿糖球的小床子,也都是摆在街口上去,很少有摆在小胡同里边的。那些住在小街上的人家,一天到晚看不见多少闲散杂人。耳听的眼看的,都比较地少,所以整天寂寂寞寞的,关起门来在过着生活。破草房有上半间,买上二斗豆子,煮一点盐豆下饭吃,就是一年。

        在小街上住着,又冷清、又寂寞。

        一个提篮子卖烧饼的,从胡同的东头喊,胡同向西头都听到了。虽然不买,若走谁家的门口,谁家的人都是把头探出来看看,间或有问一问价钱的,问一问糖麻花和油麻花现在是不是还卖着前些日子的价钱。

        间或有人走过去掀开了筐子上盖着的那张布,好像要买似的,拿起一个来摸一摸是否还是热的。

        摸完了也就放下了,卖麻花的也绝对地不生气。

        于是又提到第二家的门口去。

        第二家的老太婆也是在闲着,于是就又伸出手来,打开筐子,摸了一回。

        摸完了也是没有买。

        等到了第三家,这第三家可要买了。

        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刚刚睡午觉起来,她的头顶上梳着一个卷,大概头发不怎样整齐,发卷上罩着一个用大黑珠线织的网子,网子上还插了不少的疙瘩针。可是因为这一睡觉,不但头发乱了,就是那些疙瘩针也都跳出来了,好像这女人的发卷上被射了不少的小箭头。

        她一开门就很爽快,把门扇呱哒地往两边一分,她就从门里闪出来了。随后就跟出来五个孩子。这五个孩子也都个个爽快,像一个小连队似的,一排就排好了。

        第一个是女孩子,十二三岁,伸出手来就拿了一个五吊钱一只的一竹筷子长的大麻花。她的眼光很迅速,这麻花在这筐子里的确是最大的,而且就只有这一个。

        第二个是男孩子,拿了一个两吊钱一只的。

        第三个也是拿了个两吊钱一只的。也是个男孩子。

        第四个看了看,没有办法,也只得拿了一个两吊钱的。也是个男孩子。

        轮到第五个了,这个可分不出来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

        头是秃的,一只耳朵上挂着钳子,瘦得好像个干柳条,肚子可特别大。看样子也不过五岁。

        一伸手,他的手就比其余的四个的都黑得更厉害。其余的四个,虽然他们的手也黑得够厉害的,但总还认得出来那是手,而不是别的什么,唯有他的手是连认也认不出来了。说是手吗,说是什么呢,说什么都行。完全起着黑的灰的、深的浅的,各种的云层,看上去,好像看隔山照似的,有无穷的趣味。

        他就用这手在筐子里边挑选,几乎是每个都让他摸过了,不一会工夫,全个的筐子都让他翻遍了。本来这筐子虽大,麻花也并没有几只。除了一个顶大的之外,其余小的也不过十来只,经了他这一翻,可就完全遍了。弄了他满手是油,把那小黑手染得油亮油亮的,黑亮黑亮的。

        而后他说:

        “我要大的。”

        于是就在门口打了起来。

       他跑得非常之快,他去追着他的姐姐。他的第二个哥哥,他的第三个哥哥,也都跑了上去,都比他跑得更快。再说他的大姐,那个拿着大麻花的女孩,她跑得更快到不能想象了。

        已经找到一块墙的缺口的地方,跳了出去,后边的也就跟着一溜烟地跳过去。等他们刚一追着跳过去,那大孩子又跳回来了,在院子里跑成了一阵旋风。

        那个最小的,不知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的,早已追不上了。落在后边,在号啕大哭。间或也想拣一点便宜,那就是当他的两个哥哥,把他的姐姐已经扭住的时候,他就趁机会想要从中抢他姐姐手里的麻花。可是几次都没有做到,于是又落在后边号啕大哭。

        他们的母亲,虽然是很有威风的样子,但是不动手是招呼不住他们的。母亲看了这样子也还没有个完了,就进屋去,拿起烧火的铁叉子来,向着她的孩子就奔去了。不料院子里有一个小泥坑,是猪在里打腻的地方。她恰好就跌在泥坑那儿了,把叉子跌出去五尺多远。

        于是这场戏才算达到了高潮,看热闹的人没有不笑的,没有不称心愉快的。

        就连那卖麻花的人也看出神了,当那女人坐到泥坑中把泥花四边溅起来的时候,那卖麻花的差一点没把筐子掉了地下。他高兴极了,他早已经忘了他手里的筐子了。

        至于那几个孩子,则早就不见了。

        等母亲起来去把他们追回来的时候,那做母亲的这回可发了威风,让他们一个一个地向着太阳跪下,在院子里排起一小队来,把麻花一律地解除。

        顶大的孩子的麻花没有多少了,完全被撞碎了。

        第三个孩子的已经吃完了。

        第二个的还剩了一点点。

        只有第四个的还拿在手上没有动。

        第五个,不用说,根本没有拿在手里。

        闹到结果,卖麻花的和那女人吵了一阵之后提着筐子又到另一家去叫卖去了。他和那女人所吵的是关于那第四个孩子手上拿了半天的麻花又退回了的问题,卖麻花的坚持着不让退,那女人又非退回不可。结果是付了三个麻花的钱,就把那提篮子的人赶了出来了。

        为着麻花而下跪的五个孩子不提了。再说那一进胡同口就被挨家摸索过来的麻花,被提到另外的胡同里去,到底也卖掉了。

        一个已经脱完了牙齿的老太太买了其中的一个,用纸裹着拿到屋子去了。她一边走着一边说:

        “这麻花真干净,油亮亮的。”

        而后招呼了她的小孙子,快来吧。

        那卖麻花的人看了老太太很喜欢这麻花,于是就又说:

        “是刚出锅的,还热忽着哩!”

        过去了卖麻花的,后半天,也许又来了卖凉粉的,也是一在胡同口的这头喊,那头就听到了。

        要买的拿着小瓦盆出去了。不买的坐在屋子一听这卖凉粉的一招呼,就知道是应烧晚饭的时候了。因为这卖凉粉的,一个整个的夏天都是在太阳偏西时他就来的,来得那么准,就像时钟一样,到了四五点钟他必来的。就像他卖凉粉专门到这一条胡同来卖似的。似乎在别的胡同里就没有为着多卖几家而耽误了这一定的时间。

        卖凉粉的一过去了,一天也就快黑了。

        打着拨浪鼓的货郎,一到太阳偏西,就再不进到小巷子里来,就连僻静的街他也不去了,他担着担子从大街口走回家去。

        卖瓦盆的,也早都收市了。

        拣绳头的、换破烂的也都回家去了。

        只有卖豆腐的则又出来了。

        晚饭时节,吃了小葱蘸大酱就已经很可口了,若外加上一块豆腐,那真是锦上添花,一定要多浪费两碗苞米大芸豆粥的。一吃就吃多了,那是很自然的,豆腐加上点辣椒油,再拌上点大酱,那是多么可口的东西;用筷子触了一点点豆腐,就能够吃下去半碗饭,再到豆腐上去触了一下,一碗饭就完了。因为豆腐而多吃两碗饭,并不算吃得多,没有吃过的人,不能够晓得其中的滋味的。

        所以卖豆腐的人来了,男女老幼,全都欢迎。打开门来,笑盈盈的,虽然不说什么,但是彼此有一种融洽的感情,默默生了起来。

        似乎卖豆腐的在说:

        “我的豆腐真好!”

        似乎买豆腐的回答:

        “你的豆腐果然不错。”

        买不起豆腐的人对那卖豆腐的,就非常地羡慕,一听了那从街口越招呼越近的声音就特别地感到诱惑,假若能吃一块豆腐可不错,切上一点青辣椒,拌上一点小葱子。

        但是天天这样想,天天就没有买成,卖豆腐的一来,就把这等人白白地引诱一场。于是那被诱惑的人,仍然逗不起决心,就多吃几口辣椒,辣得满头是汗。他想假若一个人开了一个豆腐房可不错,那就可以自由随便地吃豆腐了。

        果然,他的儿子长到五岁的时候,问他:

        “你长大了干什么?”

        五岁的孩子说:

        “开豆腐房。”

        这显然要继承他父亲未遂的志愿。

        关于豆腐这美妙的一盘菜的爱好,竟还有甚于此的,竟有想要倾家荡产的。传说上,有这样的一个家长,他下了决心,他说:

        “不过了,买一块豆腐吃去!”这“不过了”的三个字,用旧的语言来翻译,就是毁家纾难的意思;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我破产了!”

        卖豆腐的一收了市,一天的事情都完了。

        家家户户都把晚饭吃过了。吃过了晚饭,看晚霞的看晚霞,不看晚霞的躺到炕上去睡觉的也有。

        这地方的晚霞是很好看的,有一个土名,叫火烧云。说“晚霞”人们不懂,若一说“火烧云”就连三岁的孩子也会呀呀地往西天空里指给你看。

        晚饭一过,火烧云就上来了。照得小孩子的脸是红的。把大白狗变成红色的狗了。红公鸡就变成金的了。黑母鸡变成紫檀色的了。喂猪的老头子,往墙根上靠,他笑盈盈地看着他的两匹小白猪,变成小金猪了,他刚想说:

        “他妈的,你们也变了……”

        他的旁边走来了一个乘凉的人,那人说:

        “你老人家必要高寿,你老是金胡子了。”

        天空的云,从西边一直烧到东边,红堂堂的,好像是天着了火。

        这地方的火烧云变化极多,一会红堂堂的了,一会金洞洞的了,一会半紫半黄的,一会半灰半百合色。葡萄灰、大黄梨、紫茄子,这些颜色天空上边都有。还有些说也说不出来的,见也未曾见过的,诸多种的颜色。

        五秒钟之内,天空里有一匹马,马头向南,马尾向西,那马是跪着的,像是在等着有人骑到它的背上,它才站起来。再过一秒钟,没有什么变化。再过两三秒钟,那匹马加大了,马腿也伸开了,马脖子也长了,但是一条马尾巴却不见了。

        看的人,正在寻找马尾巴的时候,那马就变没了。

        忽然又来了一条大狗,这条狗十分凶猛,它在前边跑着,它的后面似乎还跟了好几条小狗仔。跑着跑着,小狗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大狗也不见了。

        又找到了一个大狮子,和娘娘庙门前的大石头狮子一模一样的,也是那么大,也是那样地蹲着,很威武地、很镇静地蹲着,它表示着蔑视一切的样子,似乎眼睛连什么也不睬。看着看着地,一不谨慎,同时又看到了别一个什么。这时候,可就麻烦了,人的眼睛不能同时又看东,又看西,这样子会活活把那个大狮子糟蹋了。一转眼,一低头,那天空的东西就变了。若是再找,怕是看瞎了眼睛也找不到了。

        大狮子既然找不到,另外的那什么,比方就是一个猴子吧,猴子虽不如大狮子,可同时也没有了。

        一时恍恍惚惚的,满天空里又像这个,又像那个,其实是什么也不像,什么也没有了。

        必须是低下头去,把眼睛揉一揉,或者是沉静一会再来看。

        可是天空偏偏又不常常等待着那些爱好它的孩子。一会工夫火烧云下去了。

        于是孩子们困倦了,回屋去睡觉了。竟有还没能来得及进屋的,就靠在姐姐的腿上,或者是依在祖母的怀里就睡着了。

        祖母的手里,拿着白马鬃的蝇甩子,就用蝇甩子给他驱逐着蚊虫。

        祖母还不知道这孩子是已经睡了,还以为他在那里玩着呢!

        “下去玩一会去吧!把奶奶的腿压麻了。”

        用手一推,这孩子已经睡得摇摇晃晃的了。

        这时候,火烧云已经完全下去了。

        于是家家户户都进屋去睡觉,关起窗门来。

        呼兰河这地方,就是在六月里也是不十分热的,夜里总要盖着薄棉被睡觉。

        等黄昏之后的乌鸦飞过时,只能够隔着窗子听到那很少的尚未睡的孩子在嚷叫:

        乌鸦乌鸦你打场,

        给你二斗粮……

        那漫天盖地的一群黑乌鸦,呱呱地大叫着,在整个的县城的头顶上飞过去了。

        据说飞过了呼兰河的南岸,就在一个大树林子里边住下了。明天早晨起来再飞。

        夏秋之间每夜要过乌鸦,究竟这些成百成千的乌鸦过到哪里去,孩子们是不大晓得的,大人们也不大讲给他们听。

        只晓得念这套歌,“乌鸦乌鸦你打场,给你二斗粮。”

        究竟给乌鸦二斗粮做什么,似乎不大有道理。

        乌鸦一飞过,这一天才真正地过去了。

        因为大昴星升起来了,大昴星好像铜球似的亮晶晶的了。

        天河和月亮也都上来了。

        蝙蝠也飞起来了。

        是凡跟着太阳一起来的,现在都回去了。人睡了,猪、马、牛、羊也都睡了,燕子和蝴蝶也都不飞了。就连房根底下的牵牛花,也一朵没有开的。含苞的含苞,卷缩的卷缩。含苞的准备着欢迎那早晨又要来的太阳,那卷缩的,因为它已经在昨天欢迎过了,它要落去了。

        随着月亮上来的星夜,大昴星也不过是月亮的一个马前卒,让它先跑到一步就是了。

        夜一来蛤蟆就叫,在河沟里叫,在洼地里叫。虫子也叫,在院心草棵子里,在城外的大田上,有的叫在人家的花盆里,有的叫在人家的坟头上。

        夏夜若无风无雨就这样地过去了,一夜又一夜。

        很快地夏天就过完了,秋天就来了。秋天和夏天的分别不太大,也不过天凉了,夜里非盖着被子睡觉不可。种田的人白天忙着收割,夜里多做几个割高粱的梦就是了。

        女人一到了八月也不过就是浆衣裳,拆被子,捶棒硾,捶得街街巷巷早晚地叮叮当当地乱响。

        “棒硾”一捶完,做起被子来,就是冬天。

        冬天下雪了。

        人们四季里,风、霜、雨、雪地过着,霜打了,雨淋了。

        大风来时是飞沙走石,似乎是很了不起的样子。冬天,大地被冻裂了,江河被冻住了。再冷起来,江河也被冻得锵锵地响着裂开了纹。冬天,冻掉了人的耳朵,破了人的鼻子,裂了人的手和脚。

        但这是大自然的威风,与小民们无关。

        呼兰河的人们就是这样,冬天来了就穿棉衣裳,夏天来了就穿单衣裳。就好像太阳出来了就起来,太阳落了就睡觉似的。

        被冬天冻裂了手指的,到了夏天也自然就好了。好不了的,“李永春”药铺去买二两红花,泡一点红花酒来擦一擦。擦得手指通红也不见消,也许就越来越肿起来,那么再到“李永春”药铺去,这回可不买红花了,是买了一贴膏药来。

        回到家里,用火一烤,黏黏糊糊地就贴在冻疮上了。这膏药是真好,贴上了一点也不碍事。该赶车的去赶车,该切菜的去切菜。黏黏糊糊的是真好,见了水也不掉,该洗衣裳的去洗衣裳去好了。就是掉了,拿在火上再一烤,就还贴得上的。

        一贴,贴了半个月。

        呼兰河这地方的人,什么都讲结实、耐用,这膏药这样地耐用,实在是合乎这地方的人情。虽然是贴了半个月,手也还没有见好,但这膏药总算是耐用,没有白花钱。

        于是再买一贴去,贴来贴去,这手可就越肿越大了。还有些买不起膏药的,就拣人家贴乏了的来贴。

        到后来,那结果,谁晓得是怎样呢,反正一塌糊涂去了吧。

        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那是自古也就这样的了。风霜雨雪,受得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求着自然的结果。那自然的结果不大好,把一个人默默地一声不响地就拉着离开了这人间的世界了。

        至于那还没有被拉去的,就风霜雨雪,仍旧在人间被吹打着。

        呼兰河除了这些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之外,在精神上,也还有不少的盛举,如:

        跳大神;
        唱秧歌;
        放河灯;
        野台子戏;
        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

        先说大神。大神是会治病的,她穿着奇怪的衣裳,那衣裳平常的人不穿;红的,是一张裙子,那裙子一围在她的腰上,她的人就变样了。开初,她并不打鼓,只是一围起那红花裙子就哆嗦。从头到脚,无处不哆嗦,哆嗦了一阵之后,又开始打颤。她闭着眼睛,嘴里边叽里咕噜的。每一打颤,就装出来要倒的样子,把四边的人都吓得一跳,可是她又坐住了。

        大神坐的是凳子,她的对面摆着一块牌位,牌位上贴着红纸,写着黑字。那牌位越旧越好,好显得她一年之中跳神的次数不少,越跳多了就越好,她的信用就远近皆知,她的生意就会兴隆起来。那牌前,点着香,香烟慢慢地旋着。

        那女大神多半在香点了一半的时候神就下来了。那神一下来,可就威风不同,好像有万马千军让她领导似的,她全身是劲,她站起来乱跳。

        大神的旁边,还有一个二神,当二神的都是男人。他并不昏乱,他是清晰如常的,他赶快把一张圆鼓交到大神的手里。大神拿了这鼓,站起来就乱跳,先诉说那附在她身上的神灵的下山的经历,是乘着云,是随着风,或者是驾雾而来,说得非常之雄壮。二神站在一边,大神问他什么,他回答什么。好的二神是对答如流的,坏的二神,一不加小心说冲着了大神的一字,大神就要闹起来的。大神一闹起来的时候,她也没有别的办法,只是打着鼓,乱骂一阵,说这病人,不出今夜就必得死的,死了之后,还会游魂不散,家族、亲戚、乡里都要招灾的。这时吓得那请神的人家赶快烧香点酒,烧香点酒之后,若再不行,就得赶快送上红布来,把红布挂在牌位上,若再不行,就得杀鸡。若闹到了杀鸡这个阶段,就多半不能再闹了,因为再闹就没有什么想头了。

        这鸡、这布,一律都归大神所有。跳过了神之后,她把鸡拿回家去自己煮上吃了。把红布用蓝靛染了之后,做起裤子穿了。

        有的大神,一上手就百般地下不来神,请神的人家就得赶快地杀鸡来。若一杀慢了,等一会跳到半道就要骂的。谁家请神都是为了治病,请大神骂,是非常不吉利的,所以对大神是非常尊敬的,又非常怕。

        跳大神,大半是天黑跳起,只要一打起鼓来,就男女老幼,都往这跳神的人家跑。若是夏天,就屋里屋外都挤满了人。还有些女人,拉着孩子,抱着孩子,哭天叫地地从墙头上跳过来,跳过来看跳神的。

        跳到半夜时分,要送神归山了,那时候,那鼓打得分外地响,大神也唱得分外地好听;邻居左右,十家二十家的人家都听得到,使人听了起着一种悲凉的情绪,二神嘴里唱:

        “大仙家回山了,要慢慢地走,要慢慢地行。”

        大神说:

        “我的二仙家,青龙山,白虎山……夜行三千里,乘着风儿不算难……”

        这唱着的词调,混合着鼓声,从几十丈远的地方传来,实在是冷森森的,越听就越悲凉。听了这种鼓声,往往终夜而不能眠的人也有。

        请神的人家为了治病,可不知那家的病人好了没有?却使邻居街坊感慨兴叹,终夜而不能已的也常常有。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什么这么悲凉。

        过了十天半月的,又是跳神的鼓,当当地响。于是人们又都着了慌,爬墙的爬墙,登门的登门,看看这一家的大神,显的是什么本领,穿的是什么衣裳。听听她唱的是什么腔调,看看她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跳到了夜静时分,又是送神回山。送神回山的鼓,个个都打得漂亮。

        若赶上一个下雨的夜,就特别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要起来彷徨。

        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路的人在夜里诉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的幼年。又好像慈爱的母亲送着她的儿子远行。又好像是生离死别,万分地难舍。

        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

        似乎下回再有打鼓的连听也不要听了。其实不然,鼓一响就又是上墙头的上墙头,侧着耳朵听的侧着耳朵在听,比西洋人赴音乐会更热心。

        七月十五盂兰会,呼兰河上放河灯了。

        河灯有白菜灯、西瓜灯,还有莲花灯。

        和尚、道士吹着笙、管、笛、箫,穿着拼金大红缎子的褊衫,在河沿上打起场子来在做道场。那乐器的声音离开河沿二里路就听到了。

        一到了黄昏,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奔着去看河灯的人就络绎不绝了。大街小巷,哪怕终年不出门的人,也要随着人群奔到河沿去。先到了河沿的就蹲在那里。沿着河岸蹲满了人,可是从大街小巷往外出发的人仍是不绝,瞎子、瘸子都来看河灯(这里说错了,惟独瞎子是不来看河灯的),把街道跑得冒了烟了。

        姑娘、媳妇,三个一群,两个一伙,一出了大门,不用问到哪里去,就都是看河灯去。

        黄昏时候的七月,火烧云刚刚落下去,街道上发着显微的白光,嘁嘁喳喳,把往日的寂静都冲散了,个个街道都活了起来,好像这城里发生了大火,人们都赶去救火的样子。非常忙迫,踢踢踏踏地向前跑。

        先跑到了河沿的就蹲在那里,后跑到的,也就挤上去蹲在那里。

        大家一齐等候着,等候着月亮高起来,河灯就要从水上放下来了。

        七月十五日是个鬼节,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脱生,缠绵在地狱里边是非常苦的,想脱生,又找不着路。这一天若是每个鬼托着一个河灯,就可得以脱生。大概从阴间到阳间的这一条路,非常之黑,若没有灯是看不见路的。所以放河灯这件事情是件善举。可见活着的正人君子们,对着那些已死的冤魂怨鬼还没有忘记。

        但是这其间也有一个矛盾,就是七月十五这夜生的孩子,怕是都不大好,多半都是野鬼托着个莲花灯投生而来的。这个孩子长大了将不被父母所喜欢,长到结婚的年龄,男女两家必要先对过生日时辰,才能够结亲。若是女家生在七月十五,这女子就很难出嫁,必须改了生日,欺骗男家。若是男家七月十五的生日,也不大好,不过若是财产丰富的,也就没有多大关系,嫁是可以嫁过去的,虽然就是一个恶鬼,有了钱大概怕也不怎样恶了。但在女子这方面可就万万不可,绝对地不可以;若是有钱的寡妇的独养女,又当别论,因为娶了这姑娘可以有一份财产在那里晃来晃去,就是娶了而带不过财产来,先说那一份妆奁也是少不了的。假说女子就是一个恶鬼的化身,但那也不要紧。

        平常的人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似乎人们相信鬼是假的,有点不十分真。

        但是当河灯一放下来的时候,和尚为着庆祝鬼们更生,打着鼓,叮当地响;念着经,好像紧急符咒似的,表示着,这一工夫可是千金一刻,且莫匆匆地让过,诸位男鬼女鬼,赶快托着灯去投生吧。

        念完了经,就吹笙管笛箫,那声音实在好听,远近皆闻。

        同时那河灯从上流拥拥挤挤,往下浮来了。浮得很慢,又镇静、又稳当,绝对地看不出来水里边会有鬼们来捉了它们去。

        这灯一下来的时候,金呼呼的,亮通通的,又加上有千万人的观众,这举动实在是不小的。河灯之多,有数不过来的数目,大概是几千百只。两岸上的孩子们,拍手叫绝,跳脚欢迎。大人则都看出了神了,一声不响,陶醉在灯光河色之中。灯光照得河水幽幽地发亮。水上跳跃着天空的月亮。真是人生何世,会有这样好的景况。

        一直闹到月亮来到了中天,大昴星、二昴星、三昴星都出齐了的时候,才算渐渐地从繁华的景况,走向了冷静的路去。

        河灯从几里路长的上流,流了很久很久才流过来了。再流了很久很久才流过去了。在这过程中,有的流到半路就灭了,有的被冲到了岸边,在岸边生了野草的地方就被挂住了。

        还有每当河灯一流到了下流,就有些孩子拿着竿子去抓它,有些渔船也顺手取了一两只。到后来河灯越来越稀疏了。

        到往下流去,就显出荒凉孤寂的样子来了。因为越流越少了。

        流到极远处去的,似乎那里的河水也发了黑。而且是流着流着地就少了一个。

        河灯从上流过来的时候,虽然路上也有许多落伍的,也有许多淹灭了的,但始终没有觉得河灯是被鬼们托着走了的感觉。

        可是当这河灯,从上流的远处流来,人们是满心欢喜的,等流过了自己,也还没有什么,惟独到了最后,那河灯流到了极远的下流去的时候,使看河灯的人们,内心里无由地来了空虚。

        “那河灯,到底是要漂到哪里去呢?”

        多半的人们,看到了这样的景况,就抬起身来离开了河沿回家去了。于是不但河里冷落,岸上也冷落了起来。

        这时再往远处的下流看去,看着,看着,那灯就灭了一个。再看着看着,又灭了一个,还有两个一块灭的。于是就真像被鬼一个一个地托着走了。

        打过了三更,河沿上一个人也没有了,河里边一个灯也没有了。

        河水是寂静如常的,小风把河水皱着极细的波浪。月光在河水上边并不像在海水上边闪着一片一片的金光,而是月亮落到河底里去了。似乎那渔船上的人,伸手可以把月亮拿到船上来似的。

        河的南岸,尽是柳条丛,河的北岸就是呼兰河城。

        那看河灯回去的人们,也许都睡着了。不过月亮还是在河上照着。

        野台子戏也是在河边上唱的。也是秋天,比方这一年秋收好,就要唱一台子戏,感谢天地。若是夏天大旱,人们戴起柳条圈来求雨,在街上几十人,跑了几天,唱着,打着鼓。

        求雨的人不准穿鞋,龙王爷可怜他们在太阳下边把脚烫得很痛,就因此下了雨了。一下了雨,到秋天就得唱戏的,因为求雨的时候许下了愿。许愿就得还愿,若是还愿的戏就更非唱不可了。

        一唱就是三天。

        在河岸的沙滩上搭起了台子来。这台子是用杆子绑起来的,上边搭上了席棚,下了一点小雨也不要紧,太阳则完全可以遮住的。

        戏台搭好了之后,两边就搭看台。看台还有楼座。坐在那楼座上是很好的,又风凉,又可以远眺。不过,楼座是不大容易坐得到的,除非当地的官、绅,别人是不大坐得到的。

        既不卖票,哪怕你就有钱,也没有办法。

        只搭戏台,就搭三五天。

        台子的架一竖起来,城里的人就说:

        “戏台竖起架子来了。”

        一上了棚,人就说:

        “戏台上棚了。”

        戏台搭完了就搭看台,看台是顺着戏台的左边搭一排,右边搭一排,所以是两排平行而相对的。一搭要搭出十几丈远去。

        眼看台子就要搭好了,这时候,接亲戚的接亲戚,唤朋友的唤朋友。

        比方嫁了的女儿,回来住娘家,临走(回婆家)的时候,做母亲的送到大门外,摆着手还说:

        “秋天唱戏的时候,再接你来看戏。”

        坐着女儿的车子远了,母亲含着眼泪还说:

        “看戏的时候接你回来。”

        所以一到了唱戏的时候,可并不是简单地看戏,而是接姑娘唤女婿,热闹得很。

        东家的女儿长大了,西家的男孩子也该成亲了,说媒的这个时候就走上门来,约定两家的父母在戏台底下,第一天或是第二天,彼此相看。也有只通知男家而不通知女家的,这叫做“偷看”,这样的看法,成与不成,没有关系,比较地自由,反正那家的姑娘也不知道。

        所以看戏去的姑娘,个个都打扮得漂亮。都穿了新衣裳,擦了胭脂涂了粉,刘海剪得并排齐。头辫梳得一丝不乱,扎了红辫根,绿辫梢。也有扎了水红的,也有扎了蛋青的。走起路来像客人,吃起瓜子来,头不歪眼不斜的,温文尔雅,都变成了大家闺秀。有的着蛋青市布长衫,有的穿了藕荷色的,有的银灰的。有的还把衣服的边上压了条,有的蛋青色的衣裳压了黑条,有的水红洋纱的衣裳压了蓝条。脚上穿了蓝缎鞋,或是黑缎绣花鞋。

        鞋上有的绣着蝴蝶,有的绣着蜻蜓,有的绣着莲花,绣着牡丹的,各样的都有。

       手里边拿着花手巾。耳朵上戴了长钳子,土名叫做“带穗钳子”。这带穗钳子有两种,一种是金的、翠的;一种是铜的、琉璃的。有钱一点的戴金的,少微差一点的带琉璃的。反正都很好看,在耳朵上摇来晃去,黄忽忽、绿森森的。再加上满脸矜持的微笑,真不知这都是谁家的闺秀。

        那些已嫁的妇女,也是照样地打扮起来,在戏台下边,东邻西舍的姊妹们相遇了,好互相地品评。

        谁的模样俊,谁的鬓角黑。谁的手镯是福泰银楼的新花样,谁的压头簪又小巧又玲珑。谁的一双绛紫缎鞋,真是绣得漂亮。

        老太太虽然不穿什么带颜色的衣裳,但也个个整齐,人人利落,手拿长烟袋,头上撇着大扁方。慈祥,温静。

        戏还没有开台,呼兰河城就热闹得不得了了,接姑娘的,唤女婿的,有一个很好的童谣:

        拉大锯,扯大锯,
        老爷(外公)门口唱大戏。
        接姑娘,唤女婿,
        小外孙也要去。
        ……

        于是乎不但小外甥,三姨二姑也都聚在了一起。

        每家如此,杀鸡买酒,笑语迎门,彼此谈着家常,说着趣事,每夜必到三更,灯油不知浪费了多少。

        某村某村,婆婆虐待媳妇。哪家哪家的公公喝了酒就耍酒疯。又是谁家的姑娘出嫁了刚过一年就生了一对双生。又是谁的儿子十三岁就定了一家十八岁的姑娘做妻子。

        烛火灯光之下,一谈谈个半夜,真是非常地温暖而亲切。

        一家若有几个女儿,这几个女儿都出嫁了,亲姊妹,两三年不能相遇的也有。平常是一个住东,一个住西。不是隔水的就是离山,而且每人有一大群孩子,也各自有自己的家务,若想彼此过访,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若是做母亲的同时把几个女儿都接来了,那她们的相遇,真仿佛已经隔了三十年了。相见之下,真是不知从何说起,羞羞惭惭,欲言又止,刚一开口又觉得不好意思,过了一刻工夫,耳脸都发起烧来,于是相对无语,心中又喜又悲。过了一袋烟的工夫,等那往上冲的血流落了下去,彼此都逃出了那种昏昏恍恍的境界,这才来找几句不相干的话来开头;或是:

        “你多咱来的?”

        或是:

        “孩子们都带来了?”

        关于别离了几年的事情,连一个字也不敢提。

        从表面上看来,她们并不是像姊妹,丝毫没有亲热的表现。面面相对的,不知道她们两个人是什么关系,似乎连认识也不认识,似乎从前她们两个并没有见过,而今天是第一次的相见,所以异常地冷落。

        但是这只是外表,她们的心里,就早已沟通着了。甚至于在十天或半月之前,她们的心里就早已开始很远地牵动起来,那就是当着她们彼此都接到了母亲的信的时候。

        那信上写着迎接她们姊妹回来看戏的。

        从那时候起,她们就把要送给姐姐或妹妹的礼物规定好了。

        一双黑大绒的云子卷,是亲手做的。或者就在她们的本城和本乡里,有一个出名的染缸房,那染缸房会染出来很好的麻花布来。于是送了两匹白布去,嘱咐他好好地加细地染着。一匹是白地染蓝花,一匹是蓝地染白花。蓝地的染的是刘海戏金蟾,白地的染的是蝴蝶闹莲花。

        一匹送给大姐姐,一匹送给三妹妹。

        现在这东西,就都带在箱子里边。等过了一天二日的,寻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轻轻地从自己的箱底把这等东西取出来,摆在姐姐的面前,说:

        “这麻花布被面,你带回去吧!”

        只说了这么一句,看样子并不像是送礼物,并不像今人似的,送一点礼物很怕邻居左右看不见,是大嚷大吵着的,说这东西是从什么山上,或是什么海里得来的。哪怕是小河沟子的出品,也必要连那小河沟子的身份也提高,说河沟子是怎样地不凡,是怎样地与众不同,可不同别的河沟子。

        这等乡下人,糊里糊涂的,要表现的,无法表现,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把东西递过去就算了事。

        至于那受了东西的,也是不会说什么,连声道谢也不说,就收下了。也有的稍微推辞了一下,也就收下了。

        “留着你自己用吧!”

        当然那送礼物的是加以拒绝。一拒绝,也就收下了。

        每个回娘家看戏的姑娘,都零零碎碎地带来一大批东西。

        送父母的,送兄嫂的,送侄女的,送三亲六故的。带了东西最多的,是凡见了长辈或晚辈都多少有点东西拿得出来,那就是谁的人情最周到。

        这一类的事情,等野台子唱完,拆了台子的时候,家家户户才慢慢地传诵。

        每个从婆家回娘家的姑娘,也都带着很丰富的东西,这些都是人家送给她的礼品。东西丰富得很,不但有用的,也有吃的,母亲亲手装的咸肉,姐姐亲手晒的干鱼,哥哥上山打猎打了一只雁来腌上,至今还有一只雁大腿,这个也给看戏小姑娘带回去,带回去给公公去喝酒吧。

        于是乌三八四的,离走的前一天晚上,真是忙了个不休,就要分散的姊妹们连说个话儿的工夫都没有了。大包小包一大堆。

        再说在这看戏的时间,除了看亲戚,会朋友,还成了许多好事,那就是谁家的女儿和谁家公子订婚了,说是明年二月,或是三月就要娶亲。订婚酒,已经吃过了,眼前就要过“小礼”的。所谓“小礼”就是在法律上的订婚形式,一经过了这番手续,东家的女儿,终归就要成了西家的媳妇了。

        也有男女两家都是外乡赶来看戏的,男家的公子也并不在,女家的小姐也并不在。只是两家的双亲有媒人从中媾通着,就把亲事给定了。也有的喝酒作乐的随便地把自己的女儿许给了人家。也有的男女两家的公子、小姐都还没有生出来,就给定下亲了。这叫做“指腹为亲”。这指腹为亲的,多半都是相当有点资财的人家才有这样的事。

        两家都很有钱,一家是本地的烧锅掌柜的,一家是白旗屯的大窝堡,两家是一家种高粱,一家开烧锅。开烧锅的需要高粱,种高粱的需要烧锅买他的高粱,烧锅非高粱不可,高粱非烧锅不行,恰巧又赶上这两家的妇人,都要将近生产,所以就“指腹为亲”了。

        无管是谁家生了男孩子,谁家生了女孩子,只要是一男一女就规定他们是夫妇。假若两家都生了男孩,都就不能勉强规定了。两家都生了女孩也是不能够规定的。

        但是这指腹为亲,好处不太多,坏处是很多的。半路上当中的一家穷了,不开烧锅了,或者没有窝堡了,其余的一家,就不愿意娶他家的姑娘,或是把女儿嫁给一家穷人。假若女家穷了,那还好办,若实在不娶,他也没有什么办法。若是男家穷了,男家就一定要娶,若一定不让娶,那姑娘的名誉就很坏,说她把谁家谁给“妨”穷了,又不嫁了。“妨”字在迷信上说就是因为她命硬,因为她某家某家穷了。以后她就不大容易找婆家,会给她起一个名叫做“望门妨”。无法,只得嫁过去,嫁过去之后,妯娌之间又要说她嫌贫爱富,百般地侮辱她。丈夫因此也不喜欢她了,公公婆婆也虐待她,她一个年轻的未出过家门的女子,受不住这许多攻击,回到娘家去,娘家也无甚办法,就是那当年指腹为亲的母亲说:

        “这都是你的命,你好好地耐着吧!”

        年轻的女子,莫名其妙地,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有这样的命,于是往往演出悲剧来,跳井的跳井,上吊的上吊。

        古语说,“女子上不了战场。”

        其实不对的,这井多么深,平白地你问一个男子,问他这井敢跳不敢跳,怕他也不敢的。而一个年轻的女子竟敢了。上战场不一定死,也许回来闹个一官半职的;可是跳井就很难不死,一跳就多半跳死了。

        那么节妇坊上为什么没写着赞美女子跳井跳得勇敢的赞词?那是修节妇坊的人故意给删去的。因为修节妇坊的,多半是男人。他家里也有一个女人。他怕是写上了,将来他打他女人的时候,他的女人也去跳井。女人也跳下井,留下来一大群孩子可怎么办?于是一律不写。只写,温文尔雅,孝顺公婆……

        大戏还没有开台,就来了这许多事情。等大戏一开了台,那戏台下边,真是人山人海,拥挤不堪。搭戏台的人,也真是会搭,正选了一块平平坦坦的大沙滩,又光滑,又干净,使人就是倒在上边,也不会把衣裳沾一丝儿的土星。这沙滩有半里路长。

        人们笑语连天,哪里是在看戏,闹得比锣鼓好像更响。那戏台上出来一个穿红的,进去一个穿绿的,只看见摇摇摆摆地走出走进,别的什么也不知道了,不用说唱得好不好,就连听也听不到。离着近的还看得见不挂胡子的戏子在张嘴,离得远的就连戏台那个穿红衣裳的究竟是一个坤角,还是一个男角,也都不大看得清楚。简直是还不如看木偶戏。

        但是若有一个唱木偶戏的这时候来在台下,唱起来,问他们看不看,那他们一定不看的,哪怕就连戏台子的边也看不见了,哪怕是站在二里路之外,他们也不看那木偶戏的。因为在大戏台底下,哪怕就是睡了一觉回去,也总算是从大戏台子底下回来的,而不是从什么别的地方回来的。

        一年没有什么别的好看,就这一场大戏还能够轻易地放过吗?所以无论看不看,戏台底下是不能不来。

        所以一些乡下的人也都来了,赶着几套马的大车,赶着老牛车,赶着花轮子,赶着小车子,小车子上边驾着大骡子。

        总之家里有什么车就驾了什么车来。也有的似乎他们家里并不养马,也不养别的牲口,就只用了一匹小毛驴,拉着一个花轮子也就来了。

        来了之后,这些车马,就一齐停在沙滩上,马匹在草包上吃着草,骡子到河里去喝水。车子上都搭席棚,好像小看台似的,排列在戏台的远处。那车子带来了他们的全家,从祖母到孙子媳,老少三辈。他们离着戏台二三十丈远,听是什么也听不见的,看也很难看到什么,也不过是大红大绿的,在戏台上跑着圈子,头上戴着奇怪的帽子,身上穿着奇怪的衣裳,谁知道那些人都是干什么的。有的看了三天大戏台子,而连一场的戏名字也都叫不出来。回到乡下去,他也跟着人家说长道短的,偶尔人家问了他说的是哪出戏,他竟瞪了眼睛,说不出来了。

        至于一些孩子们在戏台底下,就更什么也不知道了,只记住一个大胡子,一个花脸的,谁知道那些都是在做什么,比比划划,刀枪棍棒地乱闹一阵。

        反正戏台底下有些卖凉粉的,有些卖糖球的,随便吃去好了。什么黏糕、油炸馒头、豆腐脑都有,这些东西吃了又不饱,吃了这样再去吃那样。卖西瓜的,卖香瓜的,戏台底下都有,招得苍蝇一大堆,嗡嗡地飞。

        戏台下敲锣打鼓震天地响。

        那唱戏的人,也似乎怕远处的人听不见,也在拼命地喊,喊破了喉咙也压不住台的。那在台下的早已忘记了是在看戏,都在那里说长道短,男男女女的谈起家常来。还有些个远亲,平常一年也看不到,今天在这里看到了,哪能不打招呼。所以三姨二婶子的,就在人多的地方大叫起来。假若是在看台的凉棚里坐着,忽然有一个老太太站了起来,大叫着说:

        “他二舅母,你可多咱来的?”

        于是那一方也就应声而起。原来坐在看台的楼座上的,离着戏台比较近,听唱是听得到的,所以那看台上比较安静。姑娘媳妇都吃着瓜子,喝着茶。对这大嚷大叫的人,别人虽然讨厌,但也不敢去禁止,你若让她小一点声讲话,她会骂了出来:

        “这野台子戏,也不是你家的,你愿听戏,你请一台子到你家里去唱……”

        另外的一个也说:

        “哟哟,我没见过,看起戏来,都六亲不认了,说个话儿也不让……”

        这还是比较好的,还有更不客气的,一开口就说:

        “小养汉老婆……你奶奶,一辈子家里外头没受过谁的大声小气,今天来到戏台底下受你的管教来啦,你娘的……”

        被骂的人若是不搭言,过一回也就了事了,若一搭言,自然也没有好听的。于是两边就打了起来啦,西瓜皮之类就飞了过去。

        这来在戏台下看戏的,不料自己竟演起戏来,于是人们一窝蜂似的,都聚在这个真打真骂的活戏的方面来了。也有一些流氓混子之类,故意地叫着好,惹得全场的人哄哄大笑。

        假若打仗的还是个年轻的女子,那些讨厌的流氓们还会说着各样的俏皮话,使她火上加油越骂就越凶猛。

        自然那老太太无理,她一开口就骂了人。但是一闹到后来,谁是谁非也就看不出来了。

    幸而戏台上的戏子总算沉着,不为所动,还在那里阿拉阿拉地唱。过了一个时候,那打得热闹的也究竟平静了。

        再说戏台下边也有一些个调情的,那都是南街豆腐房里的嫂嫂,或是碾磨房的碾倌磨倌的老婆。碾倌的老婆看上了一个赶马车的车夫。或是豆腐匠看上了开粮米铺那家的小姑娘。有的是两方面都眉来眼去,有的是一方面殷勤,他一方面则表示要拒之千里之外。这样的多半是一边低,一边高,两方面的资财不对。

        绅士之流,也有调情的,彼此都坐在看台之上,东张张,西望望。三亲六故,姐夫小姨之间,未免地就要多看几眼,何况又都打扮得漂亮,非常好看。

        绅士们平常到别人家的客厅去拜访的时候,绝不能够看上了人家的小姐就不住地看,那该多么不绅士,那该多么不讲道德。那小姐若一告诉了她的父母,她的父母立刻就和这样的朋友绝交。绝交了,倒不要紧,要紧的是一传出去名誉该多坏。绅士是高雅的,哪能够不清不白的,哪能够不分长幼地去存心朋友的女儿,像那般下等人似的。

        绅士彼此一拜访的时候,都是先让到客厅里去,端端庄庄地坐在那里,而后倒茶装烟。规矩礼法,彼此都尊为是上等人。朋友的妻子儿女,也都出来拜见,尊为长者。在这种时候,只能问问大少爷的书读了多少,或是又写了多少字了。

        连朋友的太太也不可以过多地谈话,何况朋友的女儿呢?那就连头也不能够抬的,哪里还敢细看。

        现在在戏台上看看怕不要紧,假设有人问道,就说是东看西看,瞧一瞧是否有朋友在别的看台上。何况这地方又人多眼杂,也许没有人留意。

        三看两看的,朋友的小姐倒没有看上,可看上了一个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见到过的一位妇人。那妇人拿着小小的鹅翎扇子,从扇子梢上往这边转着眼珠,虽说是一位妇人,可是又年轻,又漂亮。

        这时候,这绅士就应该站起来打着口哨,好表示他是开心的,可是我们中国上一辈的老绅士不会这一套。他另外也有一套,就是他的眼睛似睁非睁地迷离恍惚地望了出去,表示他对她有无限的情意。可惜离得太远,怕不会看得清楚,也许是枉费了心思了。

        也有的在戏台下边,不听父母之命,不听媒妁之言,自己就结了终生不解之缘。这多半是表哥表妹等等,稍有点出身来历的公子小姐的行为。他们一言为定,终生合好。间或也有被父母所阻拦,生出来许多波折。但那波折都是非常美丽的,使人一讲起来,真是比看《红楼梦》更有趣味。来年再唱大戏的时候,姊妹们一讲起这佳话来,真是增添了不少的回想……

        赶着车进城来看戏的乡下人,他们就在河边沙滩上,扎了营了。夜里大戏散了,人们都回家了,只有这等连车带马的,他们就在沙滩上过夜。好像出征的军人似的,露天为营。

        有的住了一夜,第二夜就回去了。有的住了三夜,一直到大戏唱完,才赶着车子回乡。不用说这沙滩上是很雄壮的。夜里,他们每家燃了火,煮茶的煮茶,谈天的谈天,但终归是人数太少,也不过二三十辆车子,所燃起来的火,也不会火光冲天,所以多少有一些凄凉之感。夜深了,住在河边上,被河水吸着又特别地凉,人家睡起觉来都觉得冷森森的。尤其是车夫马倌之类,他们不能够睡觉,怕是有土匪来抢劫他们的马匹,所以就坐以待旦。

        于是在纸灯笼下边,三个两个地赌钱,赌到天色发白了,该牵着马到河边去饮水去了。在河上,遇到了捉蟹的蟹船,蟹船上的老头说:

        “昨天的《打渔杀家》唱得不错,听说今天有《汾河湾》。”

        那牵着牲口饮水的人,是一点大戏常识也没有的。他只听到牲口喝水的声音呵呵的,其他的则不知所答了。

        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这也是为着神鬼,而不是为着人的。

        这庙会的土名叫做“逛庙”,也是无分男女老幼都来逛的,但其中以女子最多。

        女子们早晨起来,吃了早饭,就开始梳洗打扮。打扮好了,就约了东家姐姐、西家妹妹的去逛庙去了。竟有一起来就先梳洗打扮的,打扮好了,才吃饭,一吃了饭就走了。总之一到逛庙这天,各不后人,到不了半晌午,就车水马龙,拥挤得气息不通了。

        挤丢了孩子的站在那儿喊,找不到妈的孩子在人群里边哭,三岁的、五岁的,还有两岁的刚刚会走,竟也被挤丢了。

        所以每年庙会上必得有几个警察在收这些孩子。收了站在庙台上,等着他的家人来领。偏偏这些孩子都很胆小,张着嘴大哭,哭得实在可怜,满头满脸是汗。有的十二三岁了,也被丢了,问他家住在哪里?他竟说不出所以然来,东指指,西划划,说是他家门口有一条小河沟,那河沟里边出虾米,就叫做“虾沟子”,也许他家那地名就叫“虾沟子”,听了使人莫名其妙。再问他这虾沟子离城多远,他便说:骑马要一顿饭的工夫可到,坐车要三顿饭的工夫可到。究竟离城多远,他没有说。问他姓什么,他说他祖父叫史二,他父亲叫史成……

        这样你就再也不敢问他了。要问他吃饭没有?他就说:“睡觉了。”这是没有办法的,任他去吧。于是却连大带小的一齐站在庙门口,他们哭的哭,叫的叫,好像小兽似的,警察在看守他们。

        娘娘庙是在北大街上,老爷庙和娘娘庙离不了好远。那些烧香的人,虽然说是求子求孙,是先该向娘娘来烧香的,但是人们都以为阴间也是一样地重男轻女,所以不敢倒反天干。

        所以都是先到老爷庙去,打过钟,磕过头,好像跪到那里报个到似的,而后才上娘娘庙去。

        老爷庙有大泥像十多尊,不知道哪个是老爷,都是威风凛凛、气概盖世的样子。有的泥像的手指尖都被攀了去,举着没有手指的手在那里站着,有的眼睛被挖了,像是个瞎子似的。有的泥像的脚趾是被写了一大堆的字,那字不太高雅,不怎么合乎神的身份。似乎是说泥像也该娶个老婆,不然他看了和尚去找小尼姑,他是要忌妒的。这字现在没有了,传说是这样。

        为了这个,县官下了手令,不到初一十五,一律地把庙门锁起来,不准闲人进去。

        当地的县官是很讲仁义道德的。传说他第五个姨太太,就是从尼姑庵接来的。所以他始终相信尼姑绝不会找和尚。自古就把尼姑列在和尚一起,其实是世人不查,人云亦云。好比县官的第五房姨太太,就是个尼姑。难道她也被和尚找过了吗?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下令一律地把庙门关了。

        娘娘庙里比较地清静,泥像也有一些个,以女子为多,多半都没有横眉竖眼,近乎普通人,使人走进了大殿不必害怕。

        不用说是娘娘了,那自然是很好的温顺的女性。就说女鬼吧,也都不怎样恶,至多也不过披头散发的就完了,也决没有像老爷庙里那般泥像似的,眼睛冒了火,或像老虎似的张着嘴。

        不但孩子进了老爷庙有的吓得大哭,就连壮年的男人进去也要肃然起敬,好像说虽然他在壮年,那泥像若走过来和他打打,他也绝打不过那泥像的。

        所以在老爷庙上磕头的人,心里比较虔诚,因为那泥像,身子高、力气大。

        到了娘娘庙,虽然也磕头,但就总觉得那娘娘没有什么出奇之处。

        塑泥像的人是男人,他把女人塑得很温顺,似乎对女人很尊敬。他把男人塑得很凶猛,似乎男性很不好。其实不对的,世界上的男人,无论多凶猛,眼睛冒火的似乎还未曾见过。就说西洋人吧,虽然与中国人的眼睛不同,但也不过是蓝瓦瓦的有点类似猫头鹰眼睛而已,居然间冒了火的也没有。

        眼睛会冒火的民族,目前的世界还未发现。那么塑泥像的人为什么把他塑成那个样子呢?那就是让你一见生畏,不但磕头,而且要心服。就是磕完了头站起再看着,也绝不会后悔,不会后悔这头是向一个平庸无奇的人白白磕了。至于塑像的人塑起女子来为什么要那么温顺,那就告诉人,温顺的就是老实的,老实的就是好欺侮的,告诉人快来欺侮她们吧。

        人若老实了,不但异类要来欺侮,就是同类也不同情。

        比方女子去拜过了娘娘庙,也不过向娘娘讨子讨孙。讨完了就出来了,其余的并没有什么尊敬的意思。觉得子孙娘娘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女子而已,只是她的孩子多了一些。

        所以男人打老婆的时候便说:

        “娘娘还得怕老爷打呢?何况你一个长舌妇!”

        可见男人打女人是天理应该,神鬼齐一。怪不得那娘娘庙里的娘娘特别温顺,原来是常常挨打的缘故。可见温顺也不是怎么优良的天性,而是被打的结果。甚或是招打的原由。

        两个庙都拜过了的人,就出来了,拥挤在街上。街上卖什么玩具的都有,多半玩具都是适于几岁的小孩子玩的。泥做的泥公鸡,鸡尾巴上插着两根红鸡毛,一点也不像,可是使人看去,就比活的更好看。家里有小孩子的不能不买。何况拿在嘴上一吹又会呜呜地响。买了泥公鸡,又看见了小泥人,小泥人的背上也有一个洞,这洞里边插着一根芦苇,一吹就响。那声音好像是诉怨似的,不太好听,但是孩子们都喜欢,做母亲的也一定要买。其余的如卖哨子的,卖小笛子的,卖线蝴蝶的,卖不倒翁的,其中尤以不倒翁最著名,也最为讲究,家家都买,有钱的买大的,没有钱的,买个小的。

        大的有一尺多高,二尺来高。小的有小得像个鸭蛋似的。无论大小,都非常灵活,按倒了就起来,起得很快,是随手就起来的。买不倒翁要当场试验,间或有生手的工匠所做出来的不倒翁,因屁股太大了,他不愿意倒下,也有的倒下了他就不起来。所以买不倒翁的人就把手伸出去,一律把他们按倒,看哪个先站起来就买哪个,当那一倒一起的时候真是可笑,摊子旁边围了些孩子,专在那里笑。不倒翁长得很好看,又白又胖。并不是老翁的样子,也不过他的名字叫不倒翁就是了。其实他是一个胖孩子。做得讲究一点的,头顶上还贴了一簇毛算是头发。有头发的比没有头发的要贵二百钱。有的孩子买的时候力争要戴头发的,做母亲的舍不得那二百钱,就说到家给他剪点狗毛贴。孩子非要戴毛的不可,选了一个戴毛的抱在怀里不放。没有法只得买了。这孩子抱着欢喜了一路,等到家一看,那簇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飞了。于是孩子大哭。虽然母亲已经给剪了簇狗毛贴上了,但那孩子就总觉得这狗毛不是真的,不如原来的好看。也许那原来也贴的是狗毛,或许还不如现在的这个好看。但那孩子就总不开心,忧愁了一个下半天。

        庙会到下半天就散了。虽然庙会是散了,可是庙门还开着,烧香的人、拜佛的人继续地还有。有些没有儿子的妇女,仍旧在娘娘庙上捉弄着娘娘。给子孙娘娘的背后钉一个纽扣,给她的脚上绑一条带子,耳朵上挂一只耳环,给她戴一副眼镜,把她旁边的泥娃娃给偷着抱走了一个。据说这样做,来年就都会生儿子的。

        娘娘庙的门口,卖带子的特别多,妇人们都争着去买,她们相信买了带子,就会把儿子给带来了。

        若是未出嫁的女儿,也误买了这东西,那就将成为大家的笑柄了。

        庙会一过,家家户户就都有一个不倒翁,离城远至十八里路的,也都买了一个回去。回到家里,摆在迎门的向口,使别人一过眼就看见了,他家的确有一个不倒翁。不差,这证明逛庙会的时节他家并没有落伍,的确是去逛过了。

        歌谣上说:

        小大姐,去逛庙,
        扭扭搭搭走得俏,
        回来买个搬不倒。

        这些盛举,都是为鬼而做的,并非为人而做的。至于人去看戏、逛庙,也不过是揩油借光的意思。

        跳大神有鬼,唱大戏是唱给龙王爷看的,七月十五放河灯,是把灯放给鬼,让他顶着个灯去脱生。四月十八也是烧香磕头地祭鬼。

        只是跳秧歌,是为活人而不是为鬼预备的。跳秧歌是在正月十五,正是农闲的时候,趁着新年而化起装来,男人装女人,装得滑稽可笑。

        狮子、龙灯、旱船……等等,似乎也跟祭鬼似的,花样复杂,一时说不清楚。

        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住着我的祖父。

        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就快七十了。

    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蜂子、蝴蝶、蜻蜓、蚂蚱,样样都有。蝴蝶有白蝴蝶、黄蝴蝶。这种蝴蝶极小,不太好看。好看的是大红蝴蝶,满身带着金粉。

        蜻蜓是金的,蚂蚱是绿的,蜂子则嗡嗡地飞着,满身绒毛,落到一朵花上,胖圆圆地就和一个小毛球似的不动了。

        花园里边明晃晃的,红的红,绿的绿,新鲜漂亮。

        据说这花园,从前是一个果园。祖母喜欢吃果子就种了果园。祖母又喜欢养羊,羊就把果树给啃了。果树于是都死了。到我有记忆的时候,园子里就只有一棵樱桃树,一棵李子树,因为樱桃和李子都不大结果子,所以觉得它们是并不存在的。小的时候,只觉得园子里边就有一棵大榆树。

        这榆树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来了风,这榆树先啸,来了雨,大榆树先就冒烟了。太阳一出来,大榆树的叶子就发光了,它们闪烁得和沙滩上的蚌壳一样了。

        祖父一天都在后园里边,我也跟着祖父在后园里边。祖父戴一个大草帽,我戴一个小草帽;祖父栽花,我就栽花;祖父拔草,我就拔草。当祖父下种,种小白菜的时候,我就跟在后边,把那下了种的土窝,用脚一个一个地溜平,哪里会溜得准,东一脚的、西一脚地瞎闹。有的把菜种不单没被土盖上,反而把菜子踢飞了。

        小白菜长得非常之快,没有几天就冒了芽了,一转眼就可以拔下来吃了。

        祖父铲地,我也铲地;因为我太小,拿不动那锄头杆,祖父就把锄头杆拔下来,让我单拿着那个锄头的“头”来铲。其实哪里是铲,也不过爬在地上,用锄头乱勾一阵就是了。也认不得哪个是苗,哪个是草。往往把韭菜当做野草一起地割掉,把狗尾草当做谷穗留着。

        等祖父发现我铲的那块满留着狗尾草的一片,他就问我:

        “这是什么?”

        我说:

        “谷子。”

        祖父大笑起来,笑得够了,把草摘下来问我:

        “你每天吃的就是这个吗?”

        我说:

        “是的。”

        我看着祖父还在笑,我就说:

        “你不信,我到屋里拿来你看。”

        我跑到屋里拿了鸟笼上的一头谷穗,远远地就抛给祖父了。说:

        “这不是一样的吗?”

        祖父慢慢地把我叫过去,讲给我听,说谷子是有芒针的。

        狗尾草则没有,只是毛嘟嘟的真像狗尾巴。

        祖父虽然教我,我看了也并不细看,也不过马马虎虎承认下来就是了。一抬头看见了一个黄瓜长大了,跑过去摘下来,我又去吃黄瓜去了。

        黄瓜也许没有吃完,又看见了一个大蜻蜓从旁飞过,于是丢了黄瓜又去追蜻蜓去了。蜻蜓飞得多么快,哪里会追得上。好在一开初也没有存心一定追上,所以站起来,跟了蜻蜓跑了几步就又去做别的去了。

        采一个倭瓜花心,捉一个大绿豆青蚂蚱,把蚂蚱腿用线绑上,绑了一会,也许把蚂蚱腿就绑掉,线头上只拴了一只腿,而不见蚂蚱了。

        玩腻了,又跑到祖父那里去乱闹一阵,祖父浇菜,我也抢过来浇,奇怪的就是并不往菜上浇,而是拿着水瓢,拼尽了力气,把水往天空里一扬,大喊着:

        “下雨了,下雨了。”

        太阳在园子里是特大的,天空是特别高的,太阳的光芒四射,亮得使人睁不开眼睛,亮得蚯蚓不敢钻出地面来,蝙蝠不敢从什么黑暗的地方飞出来。是凡在太阳下的,都是健康的、漂亮的,拍一拍连大树都会发响的,叫一叫就是站在对面的土墙都会回答似的。

        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

        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蝴蝶随意地飞,一会从墙头上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又从墙头上飞走了一个白蝴蝶。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

        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

        可是白云一来了的时候,那大团的白云,好像洒了花的白银似的,从祖父的头上经过,好像要压到了祖父的草帽那么低。

        我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着了。不用枕头,不用席子,就把草帽遮在脸上就睡了。

        祖父的眼睛是笑盈盈的,祖父的笑,常常笑得和孩子似的。

        祖父是个长得很高的人,身体很健康,手里喜欢拿着个手杖,嘴上则不住地抽着旱烟管,遇到了小孩子,每每喜欢开个玩笑,说:

        “你看天空飞个家雀。”

        趁那孩子往天空一看,就伸出手去把那孩子的帽给取下来了,有的时候放在长衫的下边,有的时候放在袖口里头。他说:

        “家雀叼走了你的帽啦。”

        孩子们都知道了祖父的这一手了,并不以为奇,就抱住他的大腿,向他要帽子,摸着他的袖管,撕着他的衣襟,一直到找出帽子来为止。

        祖父常常这样做,也总是把帽放在同一的地方,总是放在袖口和衣襟下。那些搜索他的孩子没有一次不是在他衣襟下把帽子拿出来的,好像他和孩子们约定了似的:“我就放在这块,你来找吧!”

        这样地不知做过了多少次,就像老太太永久讲着“上山打老虎”这一个故事给孩子们听似的,哪怕是已经听过了五百遍,也还是在那里回回拍手,回回叫好。

        每当祖父这样做一次的时候,祖父和孩子们都一齐地笑得不得了。好像这戏还像第一次演似的。

        别人看了祖父这样做,也有笑的,可不是笑祖父的手法好,而是笑他天天使用一种方法抓掉了孩子的帽子,这未免可笑。

        祖父不怎样会理财,一切家务都由祖母管理。祖父只是自由自在地一天闲着;我想,幸好我长大了,我三岁了,不然祖父该多寂寞。我会走了,我会跑了。我走不动的时候,祖父就抱着我;我走动了,祖父就拉着我。一天到晚,门里门外,寸步不离,而祖父多半是在后园里,于是我也在后园里。

        我小的时候,没有什么同伴,我是我母亲的第一个孩子。

    我记事很早,在我三岁的时候,我记得我的祖母用针刺过我的手指,所以我很不喜欢她。我家的窗子,都是四边糊纸,当中嵌着玻璃。祖母是有洁癖的,以她屋的窗纸最白净。

        别人抱着把我一放在祖母的炕边上,我不假思索地就要往炕里边跑,跑到窗子那里,就伸出手去,把那白白透着花窗棂的纸窗给通了几个洞,若不加阻止,就必得挨着排给通破,若有人招呼着我,我也得加速地抢着多通几个才能停止。手指一触到窗上,那纸窗像小鼓似的,嘭嘭地就破了。破得越多,自己越得意。祖母若来追我的时候,我就越得意了,笑得拍着手,跳着脚的。

        有一天祖母看我来了,她拿了一个大针就到窗子外边去等我去了。我刚一伸出手去,手指就痛得厉害。我就叫起来了。那就是祖母用针刺了我。

        从此,我就记住了,我不喜欢她。

        虽然她也给我糖吃,她咳嗽时吃猪腰烧川贝母,也分给我猪腰,但是我吃了猪腰还是不喜欢她。

        在她临死之前,病重的时候,我还会吓了她一跳。有一次她自己一个人坐在炕上熬药,药壶是坐在炭火盆上,因为屋里特别地寂静,听得见那药壶骨碌骨碌地响。祖母住着两间房子,是里外屋,恰巧外屋也没有人,里屋也没人,就是她自己。我把门一开,祖母并没有看见我,于是我就用拳头在板隔壁上,咚咚地打了两拳。我听到祖母“哟”地一声,铁火剪子就掉了地上了。

        我再探头一望,祖母就骂起我来。她好像就要下地来追我似的。我就一边笑着,一边跑了。

        我这样地吓唬祖母,也并不是向她报仇,那时我才五岁,是不晓得什么的,也许觉得这样好玩。

        祖父一天到晚是闲着的,祖母什么工作也不分配给他。只有一件事,就是祖母的地榇上的摆设,有一套锡器,却总是祖父擦的。这可不知道是祖母派给他的,还是他自动地愿意工作,每当祖父一擦的时候,我就不高兴,一方面是不能领着我到后园里去玩了,另一方面祖父因此常常挨骂,祖母骂他懒,骂他擦得不干净。祖母一骂祖父的时候,就常常不知为什么连我也骂上。

        祖母一骂祖父,我就拉着祖父的手往外边走,一边说:

        “我们后园里去吧。”

        也许因此祖母也骂了我。

        她骂祖父是“死脑瓜骨”,骂我是“小死脑瓜骨”。

        我拉着祖父就到后园里去了,一到了后园里,立刻就另是一个世界了。绝不是那房子里的狭窄的世界,而是宽广的,人和天地在一起,天地是多么大,多么远,用手摸不到天空。

        而土地上所长的又是那么繁华,一眼看上去,是看不完的,只觉得眼前鲜绿的一片。

        一到后园里,我就没有对象地奔了出去,好像我是看准了什么而奔去了似的,好像有什么在那儿等着我似的。其实我是什么目的也没有。只觉得这园子里边无论什么东西都是活的,好像我的腿也非跳不可了。

        若不是把全身的力量跳尽了,祖父怕我累了想招呼住我,想让我停下来,那是不可能的,反而他越招呼,我越不听话。

        等到自己实在跑不动了,才坐下来休息,那休息也是很快的,也不过随便在秧子上摘下一个黄瓜来,吃了也就好了。

        休息好了又是跑。

        樱桃树,明是没有结樱桃,就偏跑到树上去找樱桃。李子树是半死的样子了,本不结李子的,就偏去找李子。一边在找,还一边大声地喊,在问着祖父:

        “爷爷,樱桃树为什么不结樱桃?”

        祖父老远地回答着:

        “因为没有开花,就不结樱桃。”

        再问:

        “为什么樱桃树不开花?”

        祖父说:

        “因为你嘴馋,它就不开花。”

        我一听了这话,明明是嘲笑我的话,于是就飞奔着跑到祖父那里,似乎是很生气的样子。等祖父把眼睛一抬,他用了完全没有恶意的眼睛一看我,我立刻就笑了。而且是笑了半天的工夫才能够止住,不知哪里来了那许多的高兴。把后园一时都让我搅乱了,我笑的声音不知有多大,自己都感到震耳了。

        后园中有一棵玫瑰。一到五月就开花的。一直开到六月。

        花朵和酱油碟那么大。开得很茂盛,满树都是,因为花香,招来了很多的蜂子,嗡嗡地在玫瑰树那儿闹着。

        别的一切都玩厌了的时候,我就想起来去摘玫瑰花,摘了一大堆把草帽脱下来用帽兜子盛着。在摘那花的时候,有两种恐惧,一种是怕蜂子的勾刺人,另一种是怕玫瑰的刺刺手。好不容易摘了一大堆,摘完了可又不知道做什么了。忽然异想天开,这花若给祖父戴起来该多好看。

        祖父蹲在地上拔草,我就给他戴花。祖父只知道我是在捉弄他的帽子,而不知道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把他的草帽给他插了一圈的花,红通通的二三十朵。我一边插着一边笑,当我听到祖父说:

        “今年春天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这么香。二里路也怕闻得到的。”

        就把我笑得哆嗦起来。我几乎没有支持的能力再插上去。

        等我插完了,祖父还是安然地不晓得。他还照样地拔着垅上的草。我跑得很远地站着,我不敢往祖父那边看,一看就想笑。所以我借机进屋去找一点吃的来,还没有等我回到园中,祖父也进屋来了。

        那满头红通通的花朵,一进来祖母就看见了。她看见什么也没说,就大笑了起来。父亲母亲也笑了起来,而以我笑得最厉害,我在炕上打着滚笑。

        祖父把帽子摘下来一看,原来那玫瑰的香并不是因为今年春天雨水大的缘故,而是那花就顶在他的头上。

        他把帽子放下,他笑了十多分钟还停不住,过一会一想起来,又笑了。

        祖父刚有点忘记了,我就在旁边提着说:

        “爷爷……今年春天雨水大呀……”

        一提起,祖父的笑就来了。于是我也在炕上打起滚来。

        就这样一天一天地,祖父,后园,我,这三样是一样也不可缺少的了。

        刮了风,下了雨,祖父不知怎样,在我却是非常寂寞的了。去没有去处,玩没有玩的,觉得这一天不知有多少日子那么长。

        偏偏这后园每年都要封闭一次的,秋雨之后这花园就开始凋零了,黄的黄、败的败,好像很快似的一切花朵都灭了,好像有人把它们摧残了似的。它们一齐都没有从前那么健康了,好像它们都很疲倦了,而要休息了似的,好像要收拾收拾回家去了似的。

        大榆树也是落着叶子,当我和祖父偶尔在树下坐坐,树叶竟落在我的脸上来了。树叶飞满了后园。

        没有多少时候,大雪又落下来了,后园就被埋住了。

        通到园子去的后门,也用泥封起来了,封得很厚,整个的冬天挂着白霜。

        我家住着五间房子,祖母和祖父共住两间,母亲和父亲共住两间。祖母住的是西屋,母亲住的是东屋。

        是五间一排的正房,厨房在中间,一齐是玻璃窗子,青砖墙,瓦房间。

        祖母的屋子,一个是外间,一个是内间。外间里摆着大躺箱,地长桌,太师椅。椅子上铺着红椅垫,躺箱上摆着硃砂瓶,长桌上列着座钟。钟的两边站着帽筒。帽筒上并不挂着帽子,而插着几个孔雀翎。

        我小的时候,就喜欢这个孔雀翎,我说它有金色的眼睛,总想用手摸一摸,祖母就一定不让摸,祖母是有洁癖的。

        还有祖母的躺箱上摆着一个座钟,那座钟是非常稀奇的,画着一个穿着古装的大姑娘,好像活了似的,每当我到祖母屋去,若是屋子里没有人,她就总用眼睛瞪我,我几次地告诉过祖父,祖父说:

        “那是画的,她不会瞪人。”

        我一定说她是会瞪人的,因为我看得出来,她的眼珠像是会转。

        还有祖母的大躺箱上也尽雕着小人,尽是穿古装衣裳的,宽衣大袖,还戴顶子,带着翎子。满箱子都刻着,大概有二三十个人,还有吃酒的,吃饭的,还有作揖的……

        我总想要细看一看,可是祖母不让我沾边,我还离得很远的,她就说:

        “可不许用手摸,你的手脏。”

        祖母的内间里边,在墙上挂着一个很古怪很古怪的挂钟,挂钟的下边用铁链子垂着两穗铁苞米。铁苞米比真的苞米大了很多,看起来非常重,似乎可以打死一个人。再往那挂钟里边看就更稀奇古怪了,有一个小人,长着蓝眼珠,钟摆一秒钟就响一下,钟摆一响,那眼珠就同时一转。

        那小人是黄头发,蓝眼珠,跟我相差太远,虽然祖父告诉我,说那是毛子人,但我不承认她,我看她不像什么人。

        所以我每次看这挂钟,就半天半天地看,都看得有点发呆了。我想:这毛子人就总在钟里边待着吗?永久也不下来玩吗?

        外国人在呼兰河的土语叫做“毛子人”。我四五岁的时候,还没有见过一个毛子人,以为毛子人就是因为她的头发毛烘烘地卷着的缘故。

        祖母的屋子除了这些东西,还有很多别的,因为那时候,别的我都不发生什么趣味,所以只记住了这三五样。

        母亲的屋里,就连这一类的古怪玩意也没有了,都是些普通的描金柜,也是些帽筒、花瓶之类,没有什么好看的,我没有记住。

        这五间房子的组织,除了四间住房一间厨房之外,还有极小的、极黑的两个小后房。祖母一个,母亲一个。

        那里边装着各种样的东西,因为是储藏室的缘故。

        坛子罐子、箱子柜子、筐子篓子。除了自己家的东西,还有别人寄存的。

        那里边是黑的,要端着灯进去才能看见。那里边的耗子很多,蜘蛛网也很多。空气不大好,永久有一种扑鼻的和药的气味似的。

        我觉得这储藏室很好玩,随便打开哪一只箱子,里边一定有一些好看的东西,花丝线、各种色的绸条、香荷包、搭腰、裤腿、马蹄袖、绣花的领子。古香古色,颜色都配得特别地好看。箱子里边也常常有蓝翠的耳环或戒指,被我看见了,我一看见就非要一个玩不可,母亲就常常随手抛给我一个。

        还有些桌子带着抽屉的,一打开那里边更有些好玩的东西,铜环、木刀、竹尺、观音粉。这些个都是我在别的地方没有看过的。而且这抽屉始终也不锁的。所以我常常随意地开,开了就把样样似乎是不加选择地都搜了出去,左手拿着木头刀,右手拿着观音粉,这里砍一下,那里画一下。后来我又得到了一个小锯,用这小锯,我开始毁坏起东西来,在椅子腿上锯一锯,在炕沿上锯一锯。我自己竟把我自己的小木刀也锯坏了。

        无论吃饭和睡觉,我这些东西都带在身边,吃饭的时候,我就用这小锯,锯着馒头,睡觉做起梦来还喊着:

        “我的小锯哪里去了?”

        储藏室好像变成我探险的地方了。我常常趁着母亲不在屋我就打开门进去了。这储藏室也有一个后窗,下半天也有一点亮光,我就趁着这亮光打开了抽屉,这抽屉已经被我翻得差不多的了,没有什么新鲜的了。翻了一会,觉得没有什么趣味了,就出来了。到后来连一块水胶、一段绳头都让我拿出来了,把五个抽屉通通拿空了。

        除了抽屉还有筐子笼子,但那个我不敢动,似乎每一样都是黑洞洞的,灰尘不知有多厚,蛛网蛛丝的不知有多少,因此我连想也不想动那东西。

        记得有一次我走到这黑屋子的极深极远的地方去,一个发响的东西撞住我的脚上。我摸起来抱到光亮的地方一看,原来是一个小灯笼,用手指把灰尘一划,露出来是个红玻璃的。

        我在一两岁的时候,大概我是见过灯笼的,可是长到四五岁,反而不认识了。我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我抱着去问祖父去了。

        祖父给我擦干净了,里边点上个洋蜡烛,于是我欢喜得就打着灯笼满屋跑,跑了好几天,一直到把这灯笼打碎了才算完了。

        我在黑屋子里边又碰到了一块木头,这块木头是上边刻着花的,用手一摸,很不光滑,我拿出来用小锯锯着。祖父看见了,说:

        “这是印帖子的帖板。”

        我不知道什么叫帖子,祖父刷上一片墨刷一张给我看,我只看见印出来几个小人,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花,还有字。祖父说:

        “咱们家开烧锅的时候,发帖子就是用这个印的,这是一百吊的……还有五十吊的、十吊的……”

        祖父给我印了许多,还用鬼子红给我印了些红的。

        还有带缨子的清朝的帽子,我也拿了出来戴上。多少年前的老大的鹅翎扇子,我也拿了出来吹着风。翻了一瓶莎仁出来,那是治胃病的药,母亲吃着,我也跟着吃。

        不久,这些八百年前的东西,都被我弄出来了。有些是祖母保存着的,有些是已经出了嫁的姑母的遗物,已经在那黑洞洞的地方放了多少年了,连动也没有动过。有些个快要腐烂了,有些个生了虫子,因为那些东西早被人们忘记了,好像世界上已经没有那么一回事了。而今天忽然又来到了他们的眼前,他们受了惊似的又恢复了他们的记忆。

        每当我拿出一件新的东西的时候,祖母看见了,祖母说:

        “这是多少年前的了!这是你大姑在家里边玩的……”

        祖父看见了,祖父说:

        “这是你二姑在家时用的……”

        这是你大姑的扇子,那是你三姑的花鞋……都有了来历。

        但我不知道谁是我的三姑,谁是我的大姑。也许我一两岁的时候,我见过她们,可是我到四五岁时,我就不记得了。

        我祖母有三个女儿,到我长起来时,她们都早已出嫁了。

        可见二三十年内就没有小孩子了。而今也只有我一个。实在的还有一个小弟弟,不过那时他才一岁半岁的,所以不算他。

        家里边多少年前放的东西,没有动过,他们过的是既不向前、也不回头的生活。是凡过去的,都算是忘记了,未来的他们也不怎样积极地希望着,只是一天一天地平板地、无怨无尤地在他们祖先给他们准备好的口粮之中生活着。

        等我生来了,第一给了祖父无限的欢喜,等我长大了,祖父非常地爱我,使我觉得在这世界上,有了祖父就够了,还怕什么呢?虽然父亲的冷淡,母亲的恶言恶色,和祖母的用针刺我手指的这些事,都觉得算不了什么。何况又有后花园!

        后园虽然让冰雪给封闭了,但是又发现了这储藏室。这里边是无穷无尽地什么都有,这里边保藏着的都是我所想象不到的东西,使我感到这世界上的东西怎么这样多!而且样样好玩,样样新奇。

        比方我得到了一包颜料,是中国的大绿,看那颜料闪着金光,可是往指甲上一染,指甲就变绿了,往胳臂上一染,胳臂立刻飞来了一张树叶似的。实在是好看,也实在是莫名其妙,所以心里边就暗暗地欢喜,莫非是我得了宝贝吗?

        得了一块观音粉。这观音粉往门上一划,门就白了一道,往窗上一划,窗就白了一道。这可真有点奇怪,大概祖父写字的墨是黑墨,而这是白墨吧。

        得了一块圆玻璃,祖父说是“显微镜”。它在太阳底下一照,竟把祖父装好的一袋烟照着了。

        这该多么使人欢喜,什么什么都会变的。你看它是一块废铁,说不定它就有用,比方我捡到一块四方的铁块,上边有一个小窝。祖父把榛子放在小窝里边,打着榛子给我吃。在这小窝里打,不知道比用牙咬要快了多少倍。何况祖父老了,他的牙又多半不大好。

        我天天从那黑屋子往外搬着,而天天有新的。搬出来一批,玩厌了,弄坏了,就再去搬。

        因此使我的祖父、祖母常常地慨叹。

        他们说这是多少年前的了,连我的第三个姑母还没有生的时候就有这东西。那是多少年前的了,还是分家的时候,从我曾祖那里得来的呢。又哪样哪样是什么人送的,而那家人家到今天也都家败人亡了,而这东西还存在着。

        又是我在玩着的那葡蔓藤的手镯,祖母说她就戴着这个手镯,有一年夏天坐着小车子,抱着我大姑去回娘家,路上遇了土匪,把金耳环给摘去了,而没有要这手镯。若也是金的银的,那该多危险,也一定要被抢去的。

        我听了问她:

        “我大姑在哪儿?”

        祖父笑了。祖母说:

        “你大姑的孩子比你都大了。”

        原来是四十年前的事情,我哪里知道。可是藤手镯却戴在我的手上,我举起手来,摇了一阵,那手镯好像风车似的,滴溜溜地转,手镯太大了,我的手太细了。

        祖母看见我把从前的东西都搬出来了,她常常骂我:

        “你这孩子,没有东西不拿着玩的,这小不成器的……”

        她嘴里虽然是这样说,但她又在光天化日之下得以重看到这东西,也似乎给了她一些回忆的满足。所以她说我是并不十分严刻的,我当然是不听她,该拿还是照旧地拿。

        于是我家里久不见天日的东西,经我这一搬弄,才得以见了天日。于是坏的坏,扔的扔,也就都从此消灭了。

        我有记忆的第一个冬天,就这样过去了。没有感到十分地寂寞,但总不如在后园里那样玩着好。但孩子是容易忘记的,也就随遇而安了。

        第二年夏天,后园里种了不少的韭菜,是因为祖母喜欢吃韭菜馅的饺子而种的。

        可是当韭菜长起来时,祖母就病重了,而不能吃这韭菜了,家里别的人也没有吃这韭菜的,韭菜就在园子里荒着。

        因为祖母病重,家里非常热闹,来了我的大姑母,又来了我的二姑母。

        二姑母是坐着她自家的小车子来的。那拉车的骡子挂着铃铛,哗哗啷啷地就停在窗前了。

        从那车上第一个就跳下来一个小孩,那小孩比我高了一点,是二姑母的儿子。

        他的小名叫“小兰”,祖父让我向他叫兰哥。

        别的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不大一会工夫我就把他领到后园里去了。

        告诉他这个是玫瑰树,这个是狗尾草,这个是樱桃树。樱桃树是不结樱桃的,我也告诉了他。

        不知道在这之前他见过我没有,我可并没有见过他。

        我带他到东南角上去看那棵李子树时,还没有走到眼前,他就说:

        “这树前年就死了。”

        他说了这样的话,是使我很吃惊的。这树死了,他可怎么知道的?心中立刻来了一种忌妒的情感,觉得这花园是属于我的,和属于祖父的,其余的人连晓得也不该晓得才对的。

        我问他:

        “那么你来过我们家吗?”

        他说他来过。

        这个我更生气了,怎么他来我不晓得呢?

        我又问他:

        “你什么时候来过的?”

        他说前年来的,他还带给我一个毛猴子。他问着我:

        “你忘了吗?你抱着那毛猴子就跑,跌倒了你还哭了哩!”

        我无论怎样想,也想不起来了。不过总算他送给我过一个毛猴子,可见对我是很好的,于是我就不生他的气了。

        从此天天就在一块玩。

        他比我大三岁,已经八岁了,他说他在学堂里边念了书的,他还带来了几本书,晚上在煤油灯下他还把书拿出来给我看。书上有小人、有剪刀、有房子。因为都是带着图,我一看就连那字似乎也认识了,我说:

        “这念剪刀,这念房子。”

        他说不对:

        “这念剪,这念房。”

        我拿过来一细看,果然都是一个字,而不是两个字,我是照着图念的,所以错了。

    我也有一盒方字块,这边是图,那边是字,我也拿出来给他看了。

        从此整天地玩。祖母病重与否,我不知道。不过在她临死的前几天就穿上了满身的新衣裳,好像要出门做客似的。说是怕死了来不及穿衣裳。

        因为祖母病重,家里热闹得很,来了很多亲戚。忙忙碌碌不知忙些个什么。有的拿了些白布撕着,撕得一条一块的,撕得非常地响亮,旁边就有人拿着针在缝那白布。还有的把一个小罐里边装了米,罐口蒙上了红布。还有的在后园门口拢起火来,在铁火勺里边炸着面饼了。问她:

        “这是什么?”

        “这是打狗饽饽。”

        她说阴间有十八关,过到狗关的时候,狗就上来咬人,用这饽饽一打,狗吃了饽饽就不咬人了。

        似乎是姑妄言之、姑妄听之,我没有听进去。

        家里边的人越多,我就越寂寞,走到屋里,问问这个,问问那个,一切都不理解。祖父也似乎把我忘记了。我从后园里捉了一个特别大的蚂蚱送给他去看,他连看也没有看,就说:

        “真好,真好,上后园去玩去吧!”

        新来的兰哥也不陪我时,我就在后园里一个人玩。

        祖母已经死了,人们都到龙王庙上去报过庙回来了。而我还在后园里边玩着。

        后园里边下了点雨,我想要进屋去拿草帽去,走到酱缸旁边(我家的酱缸是放在后园里的),一看,有雨点啪啪地落到缸帽子上。我想这缸帽子该多大,遮起雨来,比草帽一定更好。

        于是我就从缸上把它翻下来了,到了地上它还乱滚一阵。这时候,雨就大了,我好不容易才设法钻进这缸帽子去。因为这缸帽子太大了,差不多和我一般高。

        我顶着它,走了几步,觉得天昏地暗。而且重也是很重的,非常吃力。而且自己已经走到哪里了,自己也不晓得,只晓得头顶上啪啪啦啦地打着雨点,往脚下看着,脚下只是些狗尾草和韭菜。找了一个韭菜很厚的地方,我就坐下了,一坐下这缸帽子就和个小房似的扣着我。这比站着好得多,头顶不必顶着,帽子就扣在韭菜地上。但是里边可是黑极了,什么也看不见。

        同时听什么声音,也觉得都远了。大树在风雨里边被吹得呜呜的,好像大树已经被搬到别人家的院子去似的。

        韭菜是种在北墙根上,我是坐在韭菜上。北墙根离家里的房子很远的,家里边那闹嚷嚷的声音,也像是来在远方。

        我细听了一会,听不出什么来,还是在我自己的小屋里边坐着。这小屋这么好,不怕风,不怕雨,站起来走的时候,顶着屋盖就走了,有多么轻快。

        其实是很重的了,顶起来非常吃力。

        我顶着缸帽子,一路摸索着,来到了后门口,我是要顶给爷爷看看的。

        我家的后门坎特别高,迈也迈不过去,因为缸帽子太大,使我抬不起腿来。好不容易两手把腿拉着,弄了半天,总算是过去了。虽然进了屋,仍是不知道祖父在什么方向,于是我就大喊。正在这喊之间,父亲一脚把我踢翻了,差点没把我踢到灶口的火堆上去,缸帽子也在地上滚着。

        等人家把我抱了起来,我一看,屋子里的人,完全不对了,都穿了白衣裳。

        再一看,祖母不是睡在炕上,而是睡在一张长板上。

        从这以后祖母就死了。

        祖母一死,家里继续着来了许多亲戚。有的拿着香、纸,到灵前哭了一阵就回去了,有的就带着大包小包的来了就住下了。

        大门前边吹着喇叭,院子里搭了灵棚,哭声终日,一闹闹了不知多少日子。

        请了和尚道士来,一闹闹到半夜,所来的都是吃、喝、说、笑。

        我也觉得好玩,所以就特别高兴起来。又加上从前我没有小同伴,而现在有了。比我大的,比我小的,共有四五个。

        我们上树爬墙,几乎连房顶也要上去了。

        他们带我到小门洞子顶上去捉鸽子,搬了梯子到房檐头上去捉家雀。后花园虽然大,已经装不下我了。

        我跟着他们到井口边去往井里边看,那井是多么深,我从未见过。在上边喊一声,里边有人回答。用一个小石子投下去,那响声是很深远的。

        他们带我到粮食房子去,到碾磨房去,有时候竟把我带到街上,是已经离开家了,不跟着家人在一起,我是从来没有走过这样远。

        不料除了后园之外,还有更大的地方,我站在街上,不是看什么热闹,不是看那街上的行人车马,而是心里边想:是不是我将来一个人也可以走得很远?

        有一天,他们把我带到南河沿上去了,南河沿离我家本不算远,也不过半里多地。可是因为我是第一次去,觉得实在很远。走出汗来了。走过一个黄土坑,又过一个南大营,南大营的门口,有兵把守门。那营房的院子大得在我看来太大了,实在是不应该。我们的院子就够大的了,怎么能比我们家的院子更大呢,大得有点不大好看了,我走过了,我还回过头来看。

        路上有一家人家,把花盆摆到墙头上来了,我觉得这也不大好,若是看不见人家偷去呢!

        还看见了一座小洋房,比我们家的房不知好了多少倍。若问我,哪里好?我也说不出来,就觉得那房子是一色新,不像我家的房子那么陈旧。

        我仅仅走了半里多路,我所看见的可太多了。所以觉得这南河沿实在远。问他们:

        “到了没有?”

        他们说:

        “就到的,就到的。”

        果然,转过了大营房的墙角,就看见河水了。

        我第一次看见河水,我不能晓得这河水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走了几年了。

        那河太大了,等我走到河边上,抓了一把沙子抛下去,那河水简直没有因此而脏了一点点。河上有船,但是不很多,有的往东去了,有的往西去了。也有的划到河的对岸去的,河的对岸似乎没有人家,而是一片柳条林。再往远看,就不能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了,因为也没有人家,也没有房子,也看不见道路,也听不见一点音响。

        我想将来是不是我也可以到那没有人的地方去看一看。

        除了我家的后园,还有街道。除了街道,还有大河。除了大河,还有柳条林。除了柳条林,还有更远的,什么也没有的地方,什么也看不见的地方,什么声音也听不见的地方。

        究竟除了这些,还有什么,我越想越不知道了。

        就不用说这些我未曾见过的。就说一个花盆吧,就说一座院子吧。院子和花盆,我家里都有。但说那营房的院子就比我家的大,我家的花盆是摆在后园里的,人家的花盆就摆到墙头上来了。

        可见我不知道的一定还有。

        所以祖母死了,我竟聪明了。

        祖母死了,我就跟祖父学诗。因为祖父的屋子空着,我就闹着一定要睡在祖父那屋。

        早晨念诗,晚上念诗,半夜醒了也是念诗。念了一阵,念困了再睡去。

        祖父教我的有《千家诗》,并没有课本,全凭口头传诵,祖父念一句,我就念一句。

        祖父说:

        “少小离家老大回……”

        我也说:“少小离家老大回……”

        都是些什么字,什么意思,我不知道,只觉得念起来那声音很好听。所以很高兴地跟着喊。我喊的声音,比祖父的声音更大。

        我一念起诗来,我家的五间房都可以听见。祖父怕我喊坏了喉咙,常常警告着我说:

        “房盖被你抬走了。”

        听了这笑话,我略微笑了一会工夫,过不了多久,就又喊起来了。

        夜里也是照样地喊,母亲吓唬我,说再喊她要打我。

        祖父也说:

        “没有你这样念诗的,你这不叫念诗,你这叫乱叫。”

        但我觉得这乱叫的习惯不能改,若不让我叫,我念它干什么。每当祖父教我一个新诗,一开头我若听了不好听,我就说:

        “不学这个。”

        祖父于是就换一个,换一个不好,我还是不要。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这一首诗,我很喜欢,我一念到第二句,“处处闻啼鸟”那“处处”两字,我就高兴起来了。觉得这首诗,实在是好,真好听,“处处”该多好听。

        还有一首我更喜欢的:

        “重重叠叠上楼台,几度呼童扫不开。
        刚被太阳收拾去,又为明月送将来。”

        就这“几度呼童扫不开”,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意思,就念成“西沥忽通扫不开”。

        越念越觉得好听,越念越有趣味。

        还当客人来了,祖父总是呼我念诗的,我就总喜念这一首。

        那客人不知听懂了与否,只是点头说好。

        就这样瞎念,到底不是久计。念了几十首之后,祖父开讲了。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祖父说:

        “这是说小的时候离开了家到外边去,老了回来了。乡音无改鬓毛衰,这是说家乡的口音还没有改变,胡子可白了。”

        我问祖父:

        “为什么小的时候离家?离家到哪里去?”

        祖父说:
        “好比爷像你那么大离家,现在老了回来了,谁还认识呢?‘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小孩子见了就招呼着说:你这个白胡子老头,是从哪里来的?”

        我一听觉得不大好,赶快就问祖父:

        “我也要离家的吗?等我胡子白了回来,爷爷你也不认识我了吗?”

        心里很恐惧。

        祖父一听就笑了:

        “等你老了还有爷爷吗?”

        祖父说完了,看我还是不很高兴,他又赶快说:

        “你不离家的,你哪里能够离家……快再念一首诗吧!念‘春眠不觉晓’……”

        我一念起“春眠不觉晓”来,又是满口的大叫,得意极了。完全高兴,什么都忘了。

        但从此再读新诗,一定要先讲的,没有讲过的也要重讲。

        似乎那大嚷大叫的习惯稍稍好了一点。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这首诗本来我也很喜欢的,黄梨是很好吃的。经祖父这一讲,说是两个鸟,于是不喜欢了。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这首诗祖父讲了我也不明白,但是我喜欢这首。因为其中有桃花。桃树一开了花不就结桃吗?桃子不是好吃吗?

        所以每念完这首诗,我就接着问祖父:

        “今年咱们的樱桃树开不开花?”

        除了念诗之外,还很喜欢吃。

        记得大门洞子东边那家是养猪的,一个大猪在前边走,一群小猪跟在后边。有一天一个小猪掉井了,人们用抬土的筐子把小猪从井里吊了上来。吊上来,那小猪早已死了。井口旁边围了很多人看热闹,祖父和我也在旁边看热闹。

        那小猪一被打上来,祖父就说他要那小猪。

        祖父把那小猪抱到家里,用黄泥裹起来,放在灶坑里烧上了,烧好了给我吃。

        我站在炕沿旁边,那整个的小猪,就摆在我的眼前。祖父把那小猪一撕开,立刻就冒了油。真香,我从来没有吃过那么香的东西,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

        第二次,又有一只鸭子掉井了,祖父也用黄泥包起来,烧上给我吃了。

        在祖父烧的时候,我也帮着忙,帮着祖父搅黄泥,一边喊着,一边叫着,好像拉拉队似的给祖父助兴。

        鸭子比小猪更好吃,那肉是不怎样肥的。所以我最喜欢吃鸭子。

        我吃,祖父在旁边看着。祖父不吃。等我吃完了,祖父才吃。他说我的牙齿小,怕我咬不动,先让我选嫩的吃,我吃剩了的他才吃。

        祖父看我每咽下去一口,他就点一下头,而且高兴地说:

        “这小东西真馋。”或是:“这小东西吃得真快。”

        我的手满是油,随吃随在大襟上擦着,祖父看了也并不生气,只是说:

        “快蘸点盐吧,快蘸点韭菜花吧,空口吃不好,等会要反胃的……”

        说着就捏几个盐粒放在我手上拿着的鸭子肉上。我一张嘴又进肚去了。

        祖父越称赞我能吃,我越吃得多。祖父看看不好了,怕我吃多了,让我停下,我才停下来。我明明白白地是吃不下去了,可是我嘴里还说着:

        “一个鸭子还不够呢!”

        自此吃鸭子的印象非常之深,等了好久,鸭子再不掉到井里。我看井沿有一群鸭子,我拿了秫秆就往井里边赶,可是鸭子不进去,围着井口转,而且呱呱地叫着。我就招呼了在旁边看热闹的小孩子,我说:

        “帮我赶哪!”

        正在吵吵叫叫的时候,祖父奔到了,祖父说:

        “你在干什么?”

        我说:

        “赶鸭子,鸭子掉井,捞出来好烧吃。”

        祖父说:

        “不用赶了,爷爷抓个鸭子给你烧着。”

        我不听他的话,我还是追在鸭子的后边跑着。

        祖父上前来把我拦住了,抱在怀里,一面给我擦着汗一面说:

        “跟爷爷回家,抓个鸭子烧上。”

        我想:不掉井的鸭子,抓都抓不住,可怎么能规规矩矩贴起黄泥来让烧呢?于是我从祖父的身上往下挣扎着,喊着:
        “我要掉井的!我要掉井的!”

        祖父几乎抱不住我了。

        一到了夏天,蒿草长没大人的腰了,长没我的头顶了,黄狗进去,连个影也看不见了。

        夜里一刮起风来,蒿草就刷拉刷拉地响着,因为满院子都是蒿草,所以那响声就特别大,成群结队地就响起来了。

        下了雨,那蒿草的梢上都冒着烟,雨本来下得不很大,若一看那蒿草,好像那雨下得特别大似的。

        下了毛毛雨,那蒿草上就迷漫得朦朦胧胧的,像是已经来了大雾,或者像是要变天了,好像是下了霜的早晨,混混沌沌的,在蒸腾着白烟。

        刮风和下雨,这院子是很荒凉的了。就是晴天,多大的太阳照在上空,这院子也一样是荒凉的。没有什么显眼耀目的装饰,没有人工设置过的一点痕迹,什么都是任其自然,愿意东,就东,愿意西,就西。若是纯然能够做到这样,倒也保存了原始的风景。但不对的,这算什么风景呢?东边堆着一堆朽木头,西边扔着一片乱柴火。左门旁排着一大片旧砖头,右门边晒着一片沙泥土。

        沙泥土是厨子拿来搭炉灶的,搭好了炉灶,泥土就扔在门边了。若问他还有什么用处吗,我想他也不知道,不过忘了就是了。

        至于那砖头可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已经放了很久了,风吹日晒,下了雨被雨浇。反正砖头是不怕雨的,浇浇又碍什么事。那么就浇着去吧,没人管它。其实也正不必管它,凑巧炉灶或是炕洞子坏了,那就用得着它了。就在眼前,伸手就来,用着多么方便。但是炉灶就总不常坏,炕洞子修得也比较结实。不知哪里找的这样好的工人,一修上炕洞子就是一年,头一年八月修上,不到第二年八月是不坏的,就是到了第二年八月,也得泥水匠来、砖瓦匠来,用铁刀一块一块地把砖砍着搬下来。所以那门前的一堆砖头似乎是一年也没有多大的用处。三年两年的还是在那里摆着。大概总是越摆越少,东家拿去一块垫花盆,西家搬去一块又是做什么。不然若是越摆越多,那可就糟了,岂不是慢慢地会把房门封起来的吗?

        其实门前的那砖头是越来越少的。不用人工,任其自然,过了三年两载也就没有了。

        可是目前还是有的。就和那堆泥土同时在晒着太阳,它陪伴着它,它陪伴着它。

        除了这个,还有打碎了的大缸扔在墙边上,大缸旁边还有一个破了口的坛子陪着它蹲在那里。坛子底上没有什么,只积了半坛雨水,用手攀着坛子边一摇动:那水里边有很多活物,会上下地跑,似鱼非鱼,似虫非虫,我不认识。再看那勉强站着的,几乎是站不住了的已经被打碎了的大缸,那缸里边可是什么也没有。其实不能够说那是“里边”,本来这缸已经破了肚子,谈不到什么“里边”“外边”了,就简称“缸碴”吧!在这缸碴上什么也没有,光滑可爱,用手一拍还会发响。小时候就总喜欢到旁边去搬一搬,一搬就不得了了,在这缸碴的下边有无数的潮虫。吓得赶快就跑。跑得很远地站在那里回头看着,看了一回,那潮虫乱跑一阵又回到那缸碴的下边去了。

        这缸碴为什么不扔掉呢?大概就是专养潮虫。

        和这缸碴相对着,还扣着一个猪槽子,那猪槽子已经腐朽了,不知扣了多少年了。槽子底上长了不少的蘑菇,黑森森的,那是些小蘑;看样子,大概吃不得,不知长着做什么。

        靠着槽子的旁边就睡着一柄生锈的铁犁头。

        说也奇怪,我家里的东西都是成对的,成双的。没有单个的。

        砖头晒太阳,就有泥土来陪着。有破坛子,就有破大缸。

        有猪槽子就有铁犁头。像是它们都配了对,结了婚。而且各自都有新生命送到世界上来。比方坛子里的似鱼非鱼,大缸下边的潮虫,猪槽子上的蘑菇等等。

        不知为什么,这铁犁头,却看不出什么新生命来,而是全体腐烂下去了。什么也不生,什么也不长,全体黄澄澄的。

        用手一触就往下掉末,虽然它本质是铁的,但沦落到今天,就完全像黄泥做的了,就像要瘫了的样子。比起它的同伴那木槽子来,真是远差千里,惭愧惭愧。这犁头假若是人的话,一定要流泪大哭:“我的体质比你们都好哇,怎么今天衰弱到这个样子?”

        它不但它自己衰弱,发黄,一下了雨,它那满身的黄色的色素,还跟着雨水流到别人的身上去。那猪槽子的半边已经被染黄了。

        那黄色的水流,直流得很远,是凡它所经过的那条土地,都被它染得焦黄。

        我家是荒凉的。

        一进大门,靠着大门洞子的东壁是三间破房子,靠着大门洞子的西壁仍是三间破房子。再加上一个大门洞,看起来是七间连着串,外表上似乎是很威武的,房子都很高大,架着很粗的木头的房架。柁头是很粗的,一个小孩抱不过来。都一律是瓦房盖,房脊上还有透窿的用瓦做的花,迎着太阳看去,是很好看的。房脊的两梢上,一边有一个鸽子,大概也是瓦做的,终年不动,停在那里。这房子的外表,似乎不坏。

        但我看它内容空虚。

        西边的三间,自家用装粮食的,粮食没有多少,耗子可是成群了。

        粮食仓子底下让耗子咬出洞来,耗子的全家在吃着粮食。

        耗子在下边吃,麻雀在上边吃。全屋都是土腥气。窗子坏了,用板钉起来,门也坏了,每一开就颤抖抖的。

        靠着门洞子西壁的三间房,是租给一家养猪的。那屋里屋外没有别的,都是猪了。大猪小猪,猪槽子,猪粮食。来往的人也都是猪贩子,连房子带人,都弄得气味非常之坏。

        说来那家也并没有养了多少猪,也不过十个八个的。每当黄昏的时候,那叫猪的声音远近得闻。打着猪槽子,敲着圈棚,叫了几声,停了一停。声音有高有低,在黄昏的庄严的空气里好像是说他家的生活是非常寂寞的。

        除了这一连串的七间房子之外,还有六间破房子,三间破草房,三间碾磨房。

        三间碾磨房一起租给那家养猪的了,因为它靠近那家养猪的。

        三间破草房是在院子的西南角上,这房子它单独地跑得那么远,孤伶伶的,毛头毛脚的,歪歪斜斜地站在那里。

        房顶的草上长着青苔,远看去,一片绿,很是好看。下了雨,房顶上就出蘑菇,人们就上房采蘑菇,就好像上山去采蘑菇一样,一采采了很多。这样出蘑菇的房顶实在是很少有。我家的房子共有三十来间,其余的都不会出蘑菇,所以住在那房里的人一提着筐子上房去采蘑菇,全院子的人没有不羡慕的,都说:

        “这蘑菇是新鲜的,可不比那干蘑菇,若是杀一个小鸡炒上,那真好吃极了。”

        “蘑菇炒豆腐,嗳,真鲜!”

        “雨后的蘑菇嫩过了仔鸡。”

        “蘑菇炒鸡,吃蘑菇而不吃鸡。”

        “蘑菇下面,吃汤而忘了面。”

        “吃了这蘑菇,不忘了姓才怪的。”

        “清蒸蘑菇加姜丝,能吃八碗小米子干饭。”

        “你不要小看了这蘑菇,这是意外之财!”

        同院住的那些羡慕的人,都恨自己为什么不住在那草房里。若早知道租了房子连蘑菇都一起租来了,就非租那房子不可。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租房子还带蘑菇的。于是感慨唏嘘,相叹不已。

        再说站在房间上正在采着的,在多少只眼目之中,真是一种光荣的工作。于是也就慢慢地采,本来一袋烟的工夫就可以采完,但是要延长到半顿饭的工夫。同时故意选了几个大的,从房顶上骄傲地抛下来,同时说:

        “你们看吧,你们见过这样干净的蘑菇吗?除了是这个房顶,哪个房顶能够长出这样的好蘑菇来。”

        那在下面的,根本看不清房顶到底那蘑菇全部多大,以为一律是这样大的,于是就更增加了无限的惊异。赶快弯下腰去拾起来,拿到家里,晚饭的时候,卖豆腐的来,破费二百钱捡点豆腐,把蘑菇烧上。

        可是那在房顶上的因为骄傲,忘记了那房顶有许多地方是不结实的,已经露了洞了,一不加小心就把脚掉下去了,把脚往外一拔,脚上的鞋子不见了。

        鞋子从房顶落下去,一直就落在锅里,锅里正是翻开的滚水,鞋子就在滚水里边煮上了。锅边漏粉的人越看越有意思,越觉得好玩,那一只鞋子在开水里滚着,翻着,还从鞋底上滚下一些泥浆来,弄得漏下去的粉条都黄忽忽的了。可是他们还不把鞋子从锅里拿出来,他们说,反正这粉条是卖的,也不是自己吃。

        这房顶虽然产蘑菇,但是不能够避雨。一下起雨来,全屋就像小水罐似的,摸摸这个是湿的,摸摸那个是湿的。

        好在这里边住的都是些个粗人。

        有一个歪鼻瞪眼的名叫“铁子”的孩子。他整天手里拿着一柄铁锹,在一个长槽子里边往下切着,切些个什么呢?初到这屋子里来的人是看不清的,因为热气腾腾的这屋里不知都在做些个什么。细一看,才能看出来他切的是马铃薯。槽子里都是马铃薯。

        这草房是租给一家开粉房的。漏粉的人都是些粗人,没有好鞋袜,没有好行李,一个一个的和小猪差不多,住在这房子里边是很相当的,好房子让他们一住也怕是住坏了。何况每一下雨还有蘑菇吃。

        这粉房里的人吃蘑菇,总是蘑菇和粉配在一道,蘑菇炒粉,蘑菇炖粉,蘑菇煮粉。没有汤的叫做“炒”,有汤的叫做“煮”,汤少一点的叫做“炖”。

        他们做好了,常常还端着一大碗来送给祖父。等那歪鼻瞪眼的孩子一走了,祖父就说:

        “这吃不得,若吃到有毒的就吃死了。”

        但那粉房里的人,从来没吃死过,天天里边唱着歌,漏着粉。

        粉房的门前搭了几丈高的架子,亮晶晶的白粉,好像瀑布似的挂在上边。

        他们一边挂着粉,也是一边唱着的。等粉条晒干了,他们一边收着粉,也是一边地唱着。那唱不是从工作所得到的愉快,好像含着眼泪在笑似的。

        逆来顺受,你说我的生命可惜,我自己却不在乎。你看着很危险,我却自己以为得意。不得意怎么样?人生是苦多乐少。

        那粉房里的歌声,就像一朵红花开在了墙头上。越鲜明,就越觉得荒凉。

        正月十五正月正,

        家家户户挂红灯。

        人家的丈夫团圆聚,

        孟姜女的丈夫去修长城。

        只要是一个晴天,粉丝一挂起来了,这歌音就听得见的。

        因为那破草房是在西南角上,所以那声音比较地辽远。偶尔也有装腔女人的音调在唱“五更天”。

        那草房实在是不行了,每下一次大雨,那草房北头就要多加一只支柱,那支柱已经有七八只之多了,但是房子还是天天地往北边歪。越歪越厉害,我一看了就害怕,怕从那旁边一过,恰好那房子倒了下来,压在我身上。那房子实在是不像样子了,窗子本来是四方的,都歪斜得变成菱形的了。门也歪斜得关不上了。墙上的大柁就像要掉下来似的,向一边跳出来了。房脊上的正梁一天一天地往北走,已经拔了榫,脱离别人的牵掣,而它自己单独行动起来了。那些钉在房脊上的椽杆子,能够跟着它跑的,就跟着它一顺水地往北边跑下去了;不能够跟着它跑的,就挣断了钉子,而垂下头来,向着粉房里的人们的头垂下来,因为另一头是压在檐外,所以不能够掉下来,只是滴里郎当地垂着。

        我一次进粉房去,想要看一看漏粉到底是怎样漏法。但是不敢细看,我很怕那椽子头掉下来打了我。

        一刮起风来,这房子就喳喳地山响,大柁响,马梁响,门框、窗框响。

        一下了雨,又是喳喳地响。

        不刮风,不下雨,夜里也是会响的,因为夜深人静了,万物齐鸣,何况这本来就会响的房子,哪能不响呢。

        以它响得最厉害。别的东西的响,是因为倾心去听它,就是听得到的,也是极幽渺的,不十分可靠的,也许是因为一个人的耳鸣而引起来的错觉。

        比方猫、狗、虫子之类的响叫,那是因为它们是生物的缘故。可曾有人听过夜里房子会叫的。谁家的房子会叫,叫得好像个活物似的,嚓嚓的,带着无限的重量,往往会把睡在这房子里的人叫醒。

        被叫醒了的人,翻了一个身说:

        “房子又走了。”

        真是活神活现,听他说了这话,好像房子要搬了场似的。

        房子都要搬场了,为什么睡在里边的人还不起来,他是不起来的,他翻了个身又睡了。

        住在这里边的人,对于房子就要倒的这回事,毫不加戒心,好像他们已经有了血族的关系,是非常信靠的。

        似乎这房一旦倒了,也不会压到他们,就像是压到了,也不会压死的,绝对地没有生命的危险。这些人的过度的自信,不知从哪里来的,也许住在那房子里边的人都是用铁铸的,而不是肉长的。再不然就是他们都是敢死队,生命置之度外了。

        若不然为什么这么勇敢?生死不怕。

        若说他们是生死不怕,那也是不对的。比方那晒粉条的人,从杆子上往下摘粉条的时候,那杆子掉下来了,就吓他一哆嗦。粉条打碎了,他还没有敲打着。他把粉条收起来,他还看着那杆子,他思索起来,他说:

        “莫不是……”

        他越想越奇怪,怎么粉打碎了,而人没打着呢。他把那杆子扶了上去,远远地站在那里看着,用眼睛捉摸着。越捉摸越觉得可怕。

        “唉呀!这要是落到头上呢。”

        那真是不堪想象了。于是他摸着自己的头顶,他觉得万幸万幸,下回该加小心。

        本来那杆子还没有房椽子那么粗,可是他一看见,他就害怕。每次他再晒粉条的时候,他都是躲着那杆子,连在它旁边走也不敢走,总是用眼睛溜着它,过了很多日才算把这回事忘了。

        若下雨打雷的时候,他就把灯灭了,他们说雷扑火,怕雷劈着。

        他们过河的时候,抛两个铜板到河里去,传说河是馋的,常常淹死人的,把铜板一摆到河里,河神高兴了,就不会把他们淹死了。

        这证明住在这嚓嚓响着的草房里的他们,也是很胆小的,也和一般人一样是颤颤惊惊地活在这世界上。

        那么这房子既然要塌了,他们为什么不怕呢?

        据卖馒头的老赵头说:

        “他们要的就是这个要倒的么!”

        据粉房里的那个歪鼻瞪眼的孩子说:“这是住房子啊,也不是娶媳妇要她周周正正。”

        据同院住的周家的两位少年绅士说:

        “这房子对于他们那等粗人,就再合适也没有了。”

        据我家的有二伯说:

        “是他们贪图便宜,好房子呼兰城里有的多,为啥他们不搬家呢?好房子人家要房钱的呀,不像是咱们家这房子,一年送来十斤二十斤的干粉就完事,等于白住。你二伯是没有家眷,若不我也找这样房子去住。”

        有二伯说的也许有点对。

        祖父早就想拆了那座房子的,是因为他们几次的全体挽留才留下来的。

        至于这个房子将来倒或不倒,或是发生什么幸与不幸,大家都以为这太远了,不必想了。

        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

        那边住着几个漏粉的,那边住着几个养猪的。养猪的那厢房里还住着一个拉磨的。

        那拉磨的,夜里打着梆子,通夜地打。

        养猪的那一家有几个闲散杂人,常常聚在一起唱着秦腔,拉着胡琴。

        西南角上那漏粉的则喜欢在晴天里边唱一个《叹五更》。

        他们虽然是拉胡琴、打梆子、叹五更,但是并不是繁华的,并不是一往直前的,并不是他们看见了光明,或是希望着光明,这些都不是的。

        他们看不见什么是光明的,甚至于根本也不知道,就像太阳照在了瞎子的头上了,瞎子也看不见太阳,但瞎子却感到实在是温暖了。

        他们就是这类人,他们不知道光明在哪里,可是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得到寒凉就在他们的身上,他们想击退了寒凉,因此而来了悲哀。

        他们被父母生下来,没有什么希望,只希望吃饱了,穿暖了。但也吃不饱,也穿不暖。

        逆来的,顺受了。

        顺来的事情,却一辈子也没有。

        磨房里那打梆子的,夜里常常是越打越响,他越打得激烈,人们越说那声音凄凉。

        因为他单单的响音,没有同调。

        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

        粉房旁边的那小偏房里,还住着一家赶车的。那家喜欢跳大神,常常就打起鼓来,喝喝咧咧唱起来了。鼓声往往打到半夜才止,那说仙道鬼的,大神和二神的一对一答,苍凉,幽渺,真不知今世何世。

        那家的老太太终年生病,跳大神都是为她跳的。

        那家是这院子顶丰富的一家,老少三辈。家风是干净利落,为人谨慎,兄友弟恭,父慈子爱。家里绝对地没有闲散杂人。绝对不像那粉房和那磨房,说唱就唱,说哭就哭。他家永久是安安静静的。跳大神不算。

        那终年生病的老太太是祖母,她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赶车的,二儿子也是赶车的。一个儿子都有一个媳妇。大儿媳妇胖胖的,年已五十了。二儿媳妇瘦瘦的,年已四十了。

        除了这些,老太太还有两个孙儿。大孙儿是二儿子的,二孙儿是大儿子的。

        因此他家里稍稍有点不睦,那两个媳妇妯娌之间,稍稍有点不合适,不过也不很明朗化。只是你我之间各自晓得。做嫂子的总觉得兄弟媳妇对她有些不驯,或者就因为她的儿子大的缘故吧。兄弟媳妇就总觉得嫂子是想压她,凭什么想压人呢?自己的儿子小,没有媳妇指使着,看了别人还眼气。

        老太太有了两个儿子,两个孙子,认为十分满意了。人手整齐,将来的家业,还不会兴旺的吗?就不用说别的,就说赶大车这把力气也是够用的。看看谁家的车上是爷四个,拿鞭子的,坐在车后尾巴上的都是姓胡,没有外姓。在家一盆火,出外父子兵。

        所以老太太虽然是终年病着,但很乐观,也就是跳一跳大神什么的解一解心疑也就算了。她觉得就是死了,也是心安理得的了,何况还活着,还能够看得见儿子们的忙忙碌碌。

        媳妇们对于她也很好的,总是隔长不短地张罗着给她花几个钱跳一跳大神。

        每一次跳神的时候,老太太总是坐在炕里,靠着枕头,挣扎着坐了起来,向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媳妇们讲:

        “这回是我大媳妇给我张罗的。”或是:“这回是我二媳妇给我张罗的。”

        她说的时候非常得意,说着说着就坐不住了。她患的是瘫病,就赶快招媳妇们来把她放下了。放下了还要喘一袋烟的工夫。

        看热闹的人,没有一个不说老太太慈祥的,没有一个不说媳妇孝顺的。

        所以每一跳大神,远远近近的人都来了,东院西院的,还有前街后街的也都来了。

        只是不能够预先订座,来得早的就有凳子、炕沿坐;来得晚的,就得站着了。

        一时这胡家的孝顺,居于领导的地位,风传一时,成为妇女们的楷模。

        不但妇女,就是男人也得说:

        “老胡家人旺,将来财也必旺。”

        “天时、地利、人和,最要紧的还是人和。人和了,天时不好也好了。地利不利也利了。”

        “将来看着吧,今天人家赶大车的,再过五年看,不是二等户,也是三等户。”

        我家的有二伯说:

        “你看着吧,过不了几年人家就骡马成群了。别看如今人家就一辆车。”

        他家的大儿媳妇和二儿媳妇的不睦,虽然没有新的发展,可也总没有消灭。

        大孙子媳妇通红的脸,又能干,又温顺。人长得不肥不瘦,不高不矮,说起话来,声音不大不小。正合适配到他们这样的人家。

        车回来了,牵着马就到井边去饮水。车马一出去了,就打草。看她那长相可并不是做这类粗活的人,可是做起事来并不弱于人,比起男人来,也差不了许多。

        放下了外边的事情不说,再说屋里的,也样样拿得起来。剪、裁、缝、补,做哪样像哪样,他家里虽然没有什么绫罗绸缎可做的,就说粗布衣也要做个四六见线,平平板板。一到过年的时候,无管怎样忙,也要偷空给奶奶婆婆、自己的婆婆、大娘婆婆,各人做一双花鞋。虽然没有什么好的鞋面,就说青水布的,也要做个精致。虽然没有丝线,就用棉花线,但那颜色却配得水灵灵地新鲜。

        奶奶婆婆的那双绣的是桃红的大瓣莲花。大娘婆婆的那双绣的是牡丹花。婆婆的那双绣的是素素雅雅的绿叶兰。

        这孙子媳妇回了娘家,娘家的人一问她婆家怎样,她说都好都好,将来非发财不可。大伯公是怎样地兢兢业业,公公是怎样地吃苦耐劳。奶奶婆婆也好,大娘婆婆也好。凡是婆家的无一不好。完全顺心,这样的婆家实在难找。

        虽然她的丈夫也打过她,但她说,哪个男人不打女人呢?

        于是也心满意足地并不以为那是缺陷了。

        她把绣好的花鞋送给奶奶婆婆,她看她绣了那么一手好花,她感到了对这孙子媳妇有无限的惭愧,觉得这样一手好针线,每天让她喂猪打狗的,真是难为了她了。奶奶婆婆把手伸出来,把那鞋接过来,真是不知如何说好,只是轻轻地托着那鞋,苍白的脸孔,笑盈盈地点着头。

        这是这样好的一个大孙子媳妇。二孙子媳妇也订好了,只是二孙子还太小,一时不能娶过来。

        她家的两个妯娌之间的摩擦,都是为了这没有娶过来的媳妇。她自己的婆婆主张把她接过来,做团圆媳妇,婶婆婆就不主张接来,说她太小不能干活,只能白吃饭,有什么好处。

        争执了许久,来与不来,还没有决定。等下回给老太太跳大神的时候,顺便问一问大仙家再说吧。

        我家是荒凉的。

        天还未明,鸡先叫了;后边磨房里那梆子声还没有停止,天就发白了。天一发白,乌鸦群就来了。

        我睡在祖父旁边,祖父一醒,我就让祖父念诗,祖父就念: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春天睡觉不知不觉地就睡醒了,醒了一听,处处有鸟叫着,回想昨夜的风雨,可不知道今早花落了多少。”

        是每念必讲的,这是我的约请。

        祖父正在讲着诗,我家的老厨子就起来了。

        他咳嗽着,听得出来,他担着水桶到井边去挑水去了。

        井口离得我家的住房很远,他摇着井绳哗啦啦地响,日里是听不见的,可是在清晨,就听得分外地清明。

        老厨子挑完了水,家里还没有人起来。

        听得见老厨子刷锅的声音刷拉拉地响。老厨子刷完了锅,烧了一锅洗脸水了,家里还没有人起来。

        我和祖父念诗,一直念到太阳出来。

        祖父说:

        “起来吧。”

        “再念一首。”

        祖父说:

        “再念一首可得起来了。”

        于是再念一首,一念完了,我又赖起来不算了,说再念一首。

        每天早晨都是这样纠缠不清地闹。等一开了门,到院子去,院子里边已经是万道金光了,大太阳晒在头上都滚热的了。太阳两丈高了。

        祖父到鸡架那里去放鸡,我也跟在那里,祖父到鸭架那里去放鸭,我也跟在后边。

        我跟着祖父,大黄狗在后边跟着我。我跳着,大黄狗摇着尾巴。

        大黄狗的头像盆那么大,又胖又圆,我总想要当一匹小马来骑它。祖父说骑不得。

        但是大黄狗是喜欢我的,我是爱大黄狗的。

        鸡从架里出来了,鸭子从架里出来了,它们抖擞着毛,一出来就连跑带叫的,吵的声音很大。

        祖父撒着通红的高粱粒在地上,又撒了金黄的谷粒子在地上。

        于是鸡啄食的声音,咯咯地响成群了。

        喂完了鸡,往天空一看,太阳已经三丈高了。

        我和祖父回到屋里,摆上小桌,祖父吃一碗饭米汤,浇白糖;我则不吃,我要吃烧苞米;祖父领着我,到后园去,趟着露水去到苞米丛中为我擗一穗苞米来。

        擗来了苞米,袜子、鞋,都湿了。

        祖父让老厨子把苞米给我烧上,等苞米烧好了,我已经吃了两碗以上的饭米汤浇白糖了。苞米拿来,我吃了一两个粒,就说不好吃,因为我已吃饱了。

        于是我手里拿着烧苞米就到院子去喂大黄去了。

        “大黄”就是大黄狗的名字。

        街上,在墙头外面,各种叫卖声音都有了,卖豆腐的,卖馒头的,卖青菜的。

        卖青菜的喊着,茄子、黄瓜、荚豆和小葱子。

        一挑喊着过去了,又来了一挑;这一挑不喊茄子、黄瓜,而喊着芹菜、韭菜、白菜……

        街上虽然热闹起来了,而我家里则仍是静悄悄的。

        满院子蒿草,草里面叫着虫子。破东西,东一件西一样地扔着。

        看起来似乎是因为清早,我家才冷静,其实不然的,是因为我家的房子多,院子大,人少的缘故。

        哪怕就是到了正午,也仍是静悄悄的。

        每到秋天,在蒿草的当中,也往往开了蓼花,所以引来了不少的蜻蜓和蝴蝶在那荒凉的一片蒿草上闹着。这样一来,不但不觉得繁华,反而更显得荒凉寂寞。

        据说,那团圆媳妇的灵魂,也来到了东大桥下。说她变了一只很大的白兔,隔三差五地就到桥下来哭。

        我玩的时候,除了在后花园里,有祖父陪着,其余的玩法,就只有我自己了。

        我自己在房檐下搭了个小布棚,玩着玩着就睡在那布棚里了。

        我家的窗子是可以摘下来的,摘下来直立着是立不住的,就靠着墙斜立着,正好立出一个小斜坡来,我称这小斜坡叫“小屋”,我也常常睡到这小屋里边去了。

        我家满院子是蒿草,蒿草上飞着许多蜻蜓,那蜻蜓是为着红蓼花而来的。可是我偏偏喜欢捉它,捉累了就躺在蒿草里边睡着了。

        蒿草里边长着一丛一丛的天星星,好像山葡萄似的,是很好吃的。

        我在蒿草里边搜索着吃,吃困了,就睡在天星星秧子的旁边了。

        蒿草是很厚的,我躺在上边好像是我的褥子,蒿草是很高的,它给我遮着荫凉。

        有一天,我就正在蒿草里边做着梦,那是下午晚饭之前,太阳偏西的时候。大概我睡得不太着实,我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地方有不少的人讲着话,说说笑笑,似乎是很热闹。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却听不清,只觉得在西南角上,或者是院里,或者是院外。到底是院里院外,那就不大清楚了。反正是有几个人在一起嚷嚷着。

        我似睡非睡地听了一会就又听不见了。大概我已经睡着了。

        等我睡醒了,回到屋里去,老厨子第一个就告诉我:

        “老胡家的团圆媳妇来啦,你还不知道,快吃了饭去看吧!”

        老厨子今天特别忙,手里端着一盘黄瓜菜往屋里走,因为跟我指手划脚地一讲话,差一点没把菜碟子掉在地上,只把黄瓜丝打翻了。

        我一走进祖父的屋去,只有祖父一个人坐在饭桌前面,桌子上边的饭菜都摆好了,却没有人吃。母亲和父亲都没有来吃饭,有二伯也没有来吃饭。祖父一看见我,祖父就问我:

        “那团圆媳妇好不好?”

        大概祖父以为我是去看团圆媳妇回来的。我说我不知道,我在草棵里边吃天星星来的。

        祖父说:

        “你妈他们都去看团圆媳妇去了,就是那个跳大神的老胡家。”

        祖父说着就招呼老厨子,让他把黄瓜菜快点拿来。

        醋拌黄瓜丝,上边浇着辣椒油,红的红,绿的绿,一定是那老厨子又重切了一盘的,那盘我眼看着撒在地上了。

        祖父一看黄瓜菜也来了,祖父说:

        “快吃吧,吃了饭好看团圆媳妇去。”

        老厨子站在旁边,用围裙在擦着他满脸的汗珠,他每一说话就眨巴眼睛,从嘴里往外喷着唾沫星。他说:

        “那看团圆媳妇的人才多呢!粮米铺的二老婆,带着孩子也去了。后院的小麻子也去了,西院老杨家也来了不少的人,都是从墙头上跳过来的。”

        他说他在井沿上打水看见的。

        经他这一喧哗,我说:

        “爷爷,我不吃饭了,我要看团圆媳妇去。”

        祖父一定让我吃饭,他说吃了饭他带我去。我急得一顿饭也没有吃好。

        我从来没有看过团圆媳妇,我以为团圆媳妇不知道多么好看呢!越想越觉得一定是很好看的,越着急也越觉得是非特别好看不可。不然,为什么大家都去看呢。不然,为什么母亲也不回来吃饭呢。

        越想越着急,一定是很好看的节目都看过。若现在就去,还多少看得见一点,若再去晚了,怕是就来不及了。我就催促着祖父:

        “快吃,快吃,爷爷快吃吧。”

        那老厨子还在旁边乱讲乱说,祖父间或问他一两句。

        我看那老厨子打扰祖父吃饭,我就不让那老厨子说话。那老厨子不听,还是笑嘻嘻地说。我就下地把老厨子硬推出去了。

        祖父还没有吃完,老周家的周三奶又来了,是她说她的公鸡总是往我们这边跑,她是来捉公鸡的。公鸡已经捉到了,她还不走,她还扒着玻璃窗子跟祖父讲话,她说:

        “老胡家那小团圆媳妇过来,你老爷子还没去看看吗?那看的人才多呢,我还没去呢,吃了饭就去。”

        祖父也说吃了饭就去,可是祖父的饭总也吃不完。一会要点辣椒油,一会要点咸盐面的。我看不但我着急,就是那老厨子也急得不得了了。头上直冒着汗,眼睛直眨巴。

        祖父一放下饭碗,连点一袋烟我也不让他点,拉着他就往西南墙角那边走。

        一边走,一边心里后悔,眼看着一些看热闹的人都回来了,为什么一定要等祖父呢?不会一个人早就跑着来吗?何况又觉得我躺在草棵子里就已经听见这边有了动静了。真是越想越后悔,这事情都闹了一个下半天了,一定是好看的都过去了,一定是来晚了。白来了,什么也看不见了,在草棵子听到了这边说笑,为什么不就立刻跑来看呢?越想越后悔。

        自己和自己生气,等到了老胡家的窗前,一听,果然连一点声音也没有了。差一点没有气哭了。

        等真的进屋一看,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母亲,周三奶奶,还有些个不认识的人,都在那里。与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没有什么好看的,团圆媳妇在哪儿?我也看不见,经人家指指点点的,我才看见了。不是什么媳妇,而是一个小姑娘。

        我一看就没有兴趣了,拉着爷爷就向外边走,说:

        “爷爷回家吧。”

        等第二天早晨她出来倒洗脸水的时候,我看见她了。

        她的头发又黑又长,梳着很大的辫子,普通姑娘们的辫子都是到腰间那么长,而她的辫子竟快到膝间了。她脸长得黑忽忽的,笑呵呵的。

        院子里的人,看过老胡家的团圆媳妇之后,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不过都说太大方了,不像个团圆媳妇了。

        周三奶奶说:

        “见人一点也不知道羞。”

        隔院的杨老太太说:

        “那才不怕羞呢!头一天来到婆家,吃饭就吃三碗。”

        周三奶奶又说:

        “哟哟!我可没见过,别说还是一个团圆媳妇,就说一进门就姓了人家的姓,也得头两天看看人家的脸色。哟哟!那么大的姑娘。她今年十几岁啦?”

        “听说十四岁么!”

        “十四岁会长得那么高,一定是瞒岁数。”

        “可别说呀!也有早长的。”

        “可是他们家可怎么睡呢?”

        “可不是,老少三辈,就三铺小炕……”

        这是杨老太太扒在墙头上和周三奶奶讲的。

        至于我家里,母亲也说那团圆媳妇不像个团圆媳妇。

        老厨子说:

        “没见过,大模大样的,两个眼睛骨碌骨碌地转。”

        有二伯说:

        “介(这)年头是啥年头呢,团圆媳妇也不像个团圆媳妇了。”

        只是祖父什么也不说,我问祖父:

        “那团圆媳妇好不好?”

        祖父说:

        “怪好的。”

        于是我也觉得怪好的。

        她天天牵马到井边上去饮水,我看见她好几回,中间没有什么人介绍,她看看我就笑了,我看看她也笑了。我问她十几岁?她说:

        “十二岁。”

        我说不对。

        “你十四岁的,人家都说你十四岁。”

        她说:

        “他们看我长得高,说十二岁怕人家笑话,让我说十四岁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长得高还让人家笑话,我问她:

        “你到我们草棵子里去玩好吧!”

        她说:

        “我不去,他们不让。”

        过了没有几天,那家就打起团圆媳妇来了,打得特别厉害,那叫声无管多远都可以听得见的。

        这全院子都是没有小孩子的人家,从没有听到过谁家在哭叫。

        邻居左右因此又都议论起来,说早就该打的,哪有那样的团圆媳妇一点也不害羞,坐到那儿坐得笔直,走起路来,走得风快。

        她的婆婆在井边上饮马,和周三奶奶说:

        “给她一个下马威。你听着吧,我回去我还得打她呢,这小团圆媳妇才厉害呢!没见过,你拧她大腿,她咬你;再不然,她就说她回家。”

        从此以后,我家的院子里,天天有哭声,哭声很大,一边哭,一边叫。

        祖父到老胡家去说了几回,让他们不要打她了;说小孩子,知道什么,有点差错教导教导也就行了。

        后来越打越厉害了,不分昼夜。我睡到半夜醒来和祖父念诗的时候,念着念着就听西南角上哭叫起来了。

        我问祖父:

        “是不是那小团圆媳妇哭?”

        祖父怕我害怕,说:

        “不是,是院外的人家。”

        我问祖父:

        “半夜哭什么?”

        祖父说:

        “别管那个,念诗吧。”

        清早醒了,正在念“春眠不觉晓”的时候,那西南角上的哭声又来了。

        一直哭了很久,到了冬天,这哭声才算没有了。

        虽然不哭了,那西南角上又夜夜跳起大神来,打着鼓,叮当叮当地响;大神唱一句,二神唱一句,因为是夜里,听得特别清晰,一句半句的我都记住了。

        什么“小灵花呀”,什么“胡家让她去出马呀”。

        差不多每天大神都唱些个这个。

        早晨起来,我就模拟着唱:

        “小灵花呀,胡家让她去出马呀……”

        而且叮叮当,叮叮当的,用声音模拟着打鼓。

        “小灵花”就是小姑娘;“胡家”就是胡仙;“胡仙”就是狐狸精;“出马”就是当跳大神的。

        大神差不多跳了一个冬天,把那小团圆媳妇就跳出毛病来了。

        那小团圆媳妇,有点黄,没有夏天她刚一来的时候那么黑了。不过还是笑呵呵的。

        祖父带着我到那家去串门,那小团圆媳妇还过来给祖父装了一袋烟。

        她看见我,也还偷着笑,大概她怕她婆婆看见,所以没和我说话。

        她的辫子还是很大的。她的婆婆说她有病了,跳神给她赶鬼。

        等祖父临出来的时候,她的婆婆跟出来了,小声跟祖父说:

        “这团圆媳妇,怕是要不好,是个胡仙旁边的,胡仙要她去出马……”

        祖父想要让他们搬家。但呼兰河这地方有个规矩,春天是二月搬家,秋天是八月搬家。一过了二八月就不是搬家的时候了。

        我们每当半夜让跳神惊醒的时候,祖父就说:

        “明年二月就让他们搬了。”

        我听祖父说了好几次这样的话。

        当我模拟着大神喝喝咧咧地唱着“小灵花”的时候,祖父也说那同样的话,明年二月让他们搬家。

        可是在这期间,院子的西南角上就越闹越厉害。请一个大神,请好几个二神,鼓声连天地响。

        说那小团圆媳妇若再去让她出马,她的命就难保了。所以请了不少的二神来,设法从大神那里把她要回来。

        于是有许多人给他家出了主意,人哪能够见死不救呢?

        于是凡有善心的人都帮起忙来。他说他有一个偏方,她说她有一个邪令。

    有的主张给她扎一个谷草人,到南大坑去烧了。

        有的主张到扎彩铺去扎一个纸人,叫做“替身”,把它烧了或者可以替了她。

        有的主张给她画上花脸,把大神请到家里,让那大神看了,嫌她太丑,也许就不捉她当弟子了,就可以不必出马了。

        周三奶奶则主张给她吃一个全毛的鸡,连毛带腿地吃下去,选一个星星出全的夜,吃了用被子把人蒙起来,让她出一身大汗。蒙到第二天早晨鸡叫,再把她从被子放出来。她吃了鸡,她又出了汗,她的魂灵里边因此就永远有一个鸡存在着,神鬼和胡仙黄仙就都不敢上她的身了。传说鬼是怕鸡的。

        据周三奶奶说,她的曾祖母就是被胡仙抓住过的,闹了整整三年,差一点没死,最后就是用这个方法治好的。因此一生不再闹别的病了。她半夜里正做一个噩梦,她正吓得要命,她魂灵里边的那个鸡,就帮了她的忙,只叫了一声,噩梦就醒了。她一辈子没生过病。说也奇怪,就是到死,也死得不凡。她死那年已经是八十二岁了。八十二岁还能够拿着花线绣花,正给她小孙子绣花兜肚嘴。绣着绣着,就有点困了,她坐在木凳上,背靠着门扇就打一个盹。这一打盹就死了。

        别人就问周三奶奶:

        “你看见了吗?”

        她说:

        “可不是……你听我说呀,死了三天三夜按都按不倒。后来没有办法,给她打着一口棺材也是坐着的,把她放在棺材里,那脸色是红扑扑的,还和活着的一样……”

        别人问她:

        “你看见了吗?”

        她说:

        “哟哟!你这问得可怪,传话传话,一辈子谁能看见多少,不都是传话传的吗!”

        她有点不大高兴了。

        再说西院的杨老太太,她也有个偏方。她说黄连二两,猪肉半斤,把黄连和猪肉都切碎了,用瓦片来焙,焙好了,压成面,用红纸包分成五包包起来。每次吃一包,专治惊风、掉魂。

        这个方法倒也简单。虽然团圆媳妇害的病可不是惊风、掉魂,似乎有点药不对症。但也无妨试一试。好在只是二两黄连,半斤猪肉。何况呼兰河这个地方,又常有卖便宜猪肉的。虽说那猪肉怕是瘟猪,有点靠不住。但那是治病,也不是吃,又有甚么关系。

        “去,买上半斤来,给她治一治。”

        旁边有着赞成的说:

        “反正治不好也治不坏。”

        她的婆婆也说:

        “反正死马当活马治吧!”

        于是团圆媳妇先吃了半斤猪肉加二两黄连。

        这药是婆婆亲手给她焙的。可是切猪肉是他家的大孙子媳妇给切的。那猪肉虽然是连紫带青的,但中间毕竟有一块是很红的,大孙子媳妇就偷着把这块给留下来了。因为她想,奶奶婆婆不是四五个月没有买到一点荤腥了吗?于是她就给奶奶婆婆偷着下了一碗面疙瘩汤吃了。

        奶奶婆婆问:

        “可哪儿来的肉?”

        大孙子媳妇说:

        “你老人家吃就吃吧,反正是孙子媳妇给你做的。”

        那团圆媳妇的婆婆是在灶坑里边搭起瓦来给她焙药。一边焙着,一边说:

        “这可是半斤猪肉,一条不缺……”

        越焙,那猪肉的味越香,有一匹小猫嗅到了香味而来了,想要在那已经焙好了的肉干上攫一爪。它刚一伸爪,团圆媳妇的婆婆一边用手打着那猫,一边说:

        “这也是你动得爪的吗!你这馋嘴巴,人家这是治病呵,是半斤猪肉,你也想要吃一口?你若吃了这口,人家的病可治不好了。一个人活活地要死在你身上,你这不知好歹的。这是整整半斤肉,不多不少。”

        药焙好了,压碎了就冲着水给团圆媳妇吃了。

        一天吃两包,才吃了一天,第二天早晨,药还没有再吃,还有三包压在灶王爷板上,那些传偏方的人就又来了。

        有的说,黄连可怎么能够吃得?黄连是大凉药,出虚汗像她这样的人,一吃黄连就要泄了元气,一个人要泄了元气那还得了吗?

        又一个人说:

        “那可吃不得呀!吃了过不去两天就要一命归阴的。”

        团圆媳妇的婆婆说:

        “那可怎么办呢?”

        那个人就慌忙地问:

        “吃了没有呢?”

        团圆媳妇的婆婆刚一开口,就被他家的聪明的大孙子媳妇给遮过去了,说:

        “没吃,没吃,还没吃。”

        那个人说:

        “既然没吃就不要紧,真是你老胡家有天福,吉星高照,你家差点没有摊了人命。”

        于是他又给出了个偏方,这偏方,据他说已经不算是偏方了,就是东二道街上“李永春”药铺的先生也常常用这个方单,是一用就好的,百试百灵。无管男、女、老、幼,一吃一个好。也无管什么病,头痛、脚痛、肚子痛、五脏六腑痛,跌、打、刀伤,生疮、生疔、生疖子……

        无管什么病,药到病除。

        这究竟是什么药呢?人们越听这药的效力大,就越想知道究竟是怎样的一种药。

        他说:

        “年老的人吃了,眼花缭乱,又恢复到了青春。”

        “年轻的人吃了,力气之大,可以搬动泰山。”

        “妇女吃了,不用胭脂粉,就可以面如桃花。”

        “小孩子吃了,八岁可以拉弓,九岁可以射箭,十二岁可以考状元。”

        开初,老胡家的全家,都为之惊动,到后来怎么越听越远了。本来老胡家一向是赶车拴马的人家,一向没有考状元。

        大孙子媳妇,就让一些围观的闪开一点,她到梳头匣子里拿出一根画眉的柳条炭来。

        她说:

        “快请把药方开给我们吧,好到药铺去赶早去抓药。”

        这个出药方的人,本是“李永春”药铺的厨子。三年前就离开了“李永春”那里了。三年前他和一个妇人吊膀子,那妇人背弃了他,还带走了他半生所积下的那点钱财,因此一气而成了个半疯。虽然是个半疯了,但他在“李永春”那里所记住的药名字还没有全然忘记。

        他是不会写字的,他就用嘴说:

        “车前子二钱,当归二钱,生地二钱,藏红花二钱。川贝母二钱,白术二钱,远志二钱,紫河车二钱……”

        他说着说着似乎就想不起来了,急得头顶一冒汗,张口就说红糖二斤,就算完了。

        说完了,他就和人家讨酒喝。

        “有酒没有,给两盅喝喝。”

        这半疯,全呼兰河的人都晓得,只有老胡家不知道。因为老胡家是外来户,所以受了他的骗了。家里没有酒,就给了他两吊钱的酒钱。那个药方是根本不能够用的,是他随意胡说了一阵的结果。

        团圆媳妇的病,一天比一天严重。据他家里的人说,夜里睡觉,她要忽然坐起来的。看了人她会害怕的。她的眼睛里边老是充满了眼泪。这团圆媳妇大概非出马不可了。若不让她出马,大概人要好不了的。

        这种传说,一传出来,东邻西邻的,又都去建了议,都说哪能够见死不救呢?

        有的说,让她出马就算了。有的说,还是不出马的好。

        年轻轻的就出马,这一辈子可得什么时候才能够到个头。

        她的婆婆则是绝对不赞成出马的,她说:

        “大家可不要错猜了,以为我订这媳妇的时候花了几个钱,我不让她出马,好像我舍不得这几个钱似的。我也是那么想,一个小小的人出了马,这一辈子可什么时候才到个头。”

        于是大家就都主张不出马的好。想偏方的,请大神的,各种人才齐聚,东说东的好,西说西的好。于是来了一个“抽帖儿的”。

        他说他不远千里而来,他是从乡下赶到的。他听城里的老胡家有一个团圆媳妇新接来不久就病了,经过多少名医,经过多少仙家也治不好,他特地赶来看看,万一要用得着,救一个人命也是好的。

    这样一说,十分使人感激。于是让到屋里,坐在奶奶婆婆的炕沿上。给他倒一杯水,给他装一袋烟。

        大孙子媳妇先过来说:

        “我家的弟妹,年本十二岁,因为她长得太高,就说她十四岁。又说又笑,百病皆无。自接到我们家里就一天一天地黄瘦。到近来就水不想喝,饭不想吃,睡觉的时候睁着眼睛,一惊一乍的。什么偏方都吃过了,什么香火也都烧过了,就是百般地不好……”

        大孙子媳妇还没有说完,大娘婆婆就接着说:

        “她来到我家,我没给她气受,哪家的团圆媳妇不受气,一天打八顿,骂三场。可是我也打过她,那是我要给她一个下马威。我只打了她一个多月,虽然说我打得狠了一点,可是不狠哪能够规矩出一个好人来。我也是不愿意狠打她的,打得连喊带叫的,我是为她着想,不打得狠一点,她是不能够中用的。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让她叔公公用皮鞭子狠狠地抽了她几回,打得是狠着点了,打昏过去了。可是只昏了一袋烟的工夫,就用冷水把她浇过来了。是打狠了一点,全身也都打青了,也还出了点血。可是立刻就打了鸡蛋青子给她擦上了。也没有肿得怎样高,也就是十天半月地就好了。这孩子,嘴也是特别硬,我一打她,她就说她要回家。

        “我就问她:‘哪儿是你的家?这儿不就是你的家吗?’她可就偏不这样说。她说回她的家。我一听就更生气。人在气头上还管得了这个那个,因此我也用烧红过的烙铁烙过她的脚心。

        “谁知道来,也许是我把她打掉了魂啦,也许是我把她吓掉了魂啦。她一说她要回家,我不用打她,我就说看你回家,我用锁链子把你锁起来。她就吓得直叫。大仙家也看过了,说是要她出马。一个团圆媳妇的花费也不少呢,你看她八岁我订下她的,一订就是八两银子,年年又是头绳钱,鞋面钱的,到如今又用火车把她从辽阳接来,这一路的盘费。到了这儿,就是今天请神,明天看香火,几天吃偏方。若是越吃越好,那还罢了。可是百般地不见好,将来谁知道来……到结果……”

        不远千里而来的这位抽帖儿的,端庄严肃,风尘仆仆,穿的是蓝袍大衫,罩着棉袄,头上戴的是长耳四喜帽,使人一见了就要尊之为师。

        所以奶奶婆婆也说:

        “快给我二孙子媳妇抽一个帖吧,看看她的命理如何。”

        那抽帖儿的一看,这家人家真是诚心诚意,于是他就把皮耳帽子从头上摘下来了。

        一摘下帽子来,别人都看得见,这人头顶上梳着发卷,戴着道帽。一看就知道他可不是市井上一般的平凡的人。别人正想要问,还不等开口,他就说他是某山上的道人,他下山来是为的奔向山东的泰山去,谁知路出波折,缺少盘缠,就流落在这呼兰河的左右,已经不下半年之久了。

        人家问他,既是道人,为什么不穿道人的衣裳。他回答说:

        “你们哪里晓得,世间三百六十行,各有各的苦。这地方的警察特别厉害,他一看穿了道人的衣裳,他就说三问四。他们那些叛道的人,无理可讲,说抓就抓,说拿就拿。”

        他还有一个别号,叫云游真人,他说一提云游真人,远近皆知。无管什么病痛或是吉凶,若一抽了他的帖儿,则生死存亡就算定了。他说他的帖法,是张天师所传。

        他的帖儿并不多,只有四个,他从衣裳的口袋里一个一个地往外摸,摸出一帖来是用红纸包着,再一帖还是红纸包着,摸到第四帖也都是红纸包着。

        他说帖下也没有字,也没有影。里边只包着一包药面,一包红,一包绿,一包蓝,一包黄。抽着黄的就是黄金富贵,抽着红的就是红颜不老。抽到绿的就不大好了,绿色的是鬼火。抽到蓝的也不大好,蓝的就是铁脸蓝青,张天师说过,铁脸蓝青,不死也得见阎王。

        那抽帖的人念完了一套,就让病人的亲人伸出手来抽。

        团圆媳妇的婆婆想,这倒也简单、容易,她想赶快抽一帖出来看看,命定是死是活,多半也可以看出来个大概。不曾想,刚一伸出手去,那云游真人就说:

        “每帖十吊钱,抽着蓝的,若嫌不好,还可以再抽,每帖十吊……”

        团圆媳妇的婆婆一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可不是白抽的,十吊钱一张可不是玩的,一吊钱捡豆腐可以捡二十块。

        三天捡一块豆腐,二十块,二三得六,六十天都有豆腐吃。若是隔十天捡一块,一个月捡三块,那就半年都不缺豆腐吃了。

        她又想,三天一块豆腐,哪有这么浪费的人家。依着她一个月捡一块大家尝尝也就是了,那么办,二十块豆腐,每月一块,可以吃二十个月,这二十个月,就是一年半还多两个月。

        若不是买豆腐,若养一口小肥猪,经心地喂着它,喂得胖胖的,喂到五六个月,那就是多少钱哪!喂到一年,那就是千八百吊了……

        再说就是不买猪,买鸡也好,十吊钱的鸡,就是十来个,一年的鸡,第二年就可以下蛋,一个蛋,多少钱!就说不卖鸡蛋,就说拿鸡蛋换青菜吧,一个鸡蛋换来的青菜,够老少三辈吃一天的了……何况鸡会生蛋,蛋还会生鸡,永远这样循环地生下去,岂不有无数的鸡,无数的蛋了吗?岂不发了财吗?

        但她可并不是这么想,她想够吃也就算了,够穿也就算了。一辈子俭俭朴朴,多多少少积储了一点也就够了。她虽然是爱钱,若说让她发财,她可绝对地不敢。

        那是多么多呀!数也数不过来了。记也记不住了。假若是鸡生了蛋,蛋生了鸡,来回地不断地生,这将成个什么局面,鸡岂不和蚂蚁一样多了吗?看了就要眼花,眼花就要头痛。

        这团圆媳妇的婆婆,从前也养过鸡,就是养了十吊钱的。

        她也不多养,她也不少养。十吊钱的就是她最理想的。十吊钱买了十二个小鸡仔,她想:这就正好了,再多怕丢了,再少又不够十吊钱的。

        在她一买这刚出蛋壳的小鸡子的时候,她就挨着个看,这样的不要,那样的不要。黑爪的不要,花膀的不要,脑门上带点的又不要。她说她亲娘就是会看鸡,那真是养了一辈子鸡呀!年年养,可也不多养。可是一辈子针啦,线啦,没有缺过,一年到头没花过钱,都是拿鸡蛋换的。人家那眼睛真是认货,什么样的鸡短命,什么样的鸡长寿,一看就跑不了她老人家的眼睛的。就说这样的鸡下蛋大,那样的鸡下蛋小,她都一看就在心里了。

        她一边买着鸡,她就一边怨恨着自己没有用,想当年为什么不跟母亲好好学学呢!唉!年轻的人哪里会虑后事。她一边买着,就一边感叹。她虽然对这小鸡仔的选择上边,也下了万分的心思,可以说是选无可选了。那卖鸡子的人一共有二百多小鸡,她通通地选过了,但究竟她所选了的,是否都是顶优秀的,这一点,她自己也始终把握不定。

        她养鸡,是养得很经心的,她怕猫吃了,怕耗子咬了。

        她一看那小鸡,白天一打盹,她就给驱着苍蝇,怕苍蝇把小鸡咬醒了。她让它多睡一会,她怕小鸡睡眠不足。小鸡的腿上,若让蚊子咬了一块疤,她一发现了,她就立刻泡了艾蒿水来给小鸡来擦。她说若不及早地擦呀,那将来是公鸡就要长不大,是母鸡就要下小蛋。

        小鸡蛋一个换两块豆腐,大鸡蛋换三块豆腐。这是母鸡。再说公鸡,公鸡是一刀菜,谁家杀鸡不想杀胖的。小公鸡是不好卖的。

        等她的小鸡略微长大了一点,能够出了屋了,能够在院子里自己去找食吃去的时候,她就把它们给染了六匹红的,六匹绿的,都是在脑门上。

        至于把颜色染在什么地方,那就先得看邻居家的都染在什么地方,而后才能够决定。邻居家的小鸡把色染在膀梢上,那她就染在脑门上。邻居家的若染在了脑门上,那她就要染在肚囊上。大家切不要都染在一个地方,染在一个地方可怎么能够识别呢?你家的跑到我家来,我家的跑到你家去,那么岂不又要混乱了吗?

        小鸡上染了颜色是十分好看的,红脑门的,绿脑门的,好像它们都戴了花帽子。好像不是养的小鸡,好像养的是小孩似的。

        这团圆媳妇的婆婆从前她养鸡的时候就说过:

        “养鸡可比养小孩更娇贵,谁家的孩子还不就是扔在旁边他自己长大的,蚊子咬咬,臭虫咬咬,那怕什么的,哪家的孩子的身上没有个疤拉疖子的。没有疤拉疖子的孩子都不好养活,都要短命的。”

        据她说,她一辈子的孩子并不多,就是这一个儿子,虽然说是稀少,可是也没有娇养过。到如今那身上的疤也有二十多块。

        她说:

        “不信,脱了衣裳给大家伙看看……那孩子那身上的疤拉,真是多大的都有,碗口大的也有一块。真不是说,我对孩子真没有娇养过。除了他自个儿跌的摔的不说,就说我用劈柴棒子打的也落了好几个疤。养活孩子可不是养活鸡鸭的呀!养活小鸡,你不好好养它,它不下蛋。一个蛋,大的换三块豆腐,小的换两块豆腐,是闹玩的吗?可不是闹着玩的。”

        有一次,她的儿子踏死了一个小鸡仔,她打了她儿子三天三夜,她说:

        “我为什么不打他呢?一个鸡子就是三块豆腐,鸡仔是鸡蛋变的呀!要想变一个鸡仔,就非一个鸡蛋不行,半个鸡蛋能行吗?不但半个鸡蛋不行,就是差一点也不行,坏鸡蛋不行,陈鸡蛋不行。一个鸡要一个鸡蛋,那么一个鸡不就是三块豆腐是什么呢?眼睁睁地把三块豆腐放在脚底踩了,这该多大的罪,不打他,哪儿能够不打呢?我越想越生气,我想起来就打,无管黑夜白日,我打了他三天。后来打出一场病来,半夜三更的,睡得好好的说哭就哭。可是我也没有当他是一回子事,我就拿饭勺子敲着门框,给他叫了叫魂。没理他也就好了。”

        她这有多少年没养鸡了,自从订了这团圆媳妇,把积存下的那点针头线脑的钱都花上了。这还不说,还得每年头绳钱啦、腿带钱的托人捎去,一年一个空,这几年来就紧得不得了。想养几个鸡,都狠心没有养。

        现在这抽帖的云游真人坐在她的眼前,一帖又是十吊钱。若是先不提钱,先让她把帖抽了,哪管抽完了再要钱呢,那也总算是没有花钱就抽了帖的。可是偏偏不先,那抽帖的人,帖还没让抽,就是提到了十吊钱。

        所以那团圆媳妇的婆婆觉得,一伸手,十吊钱,一张口,十吊钱。这不是眼看着钱往外飞吗?

    这不是飞,这是干什么,一点声响也没有,一点影子也看不见。还不比过河往河里扔钱,往河里扔钱,还听一个响呢,还打起一个水泡呢。这是什么代价也没有的,好比自己发了昏,把钱丢了,好比遇了强盗,活活地把钱抢去了。

        团圆媳妇的婆婆,差一点没因为心内的激愤而流了眼泪。她一想十吊钱一帖,这哪里是抽帖,这是抽钱。

        于是她把伸出去的手缩回来了。她赶快跑到脸盆那里去,把手洗了,这可不是闹笑话的,这是十吊钱哪!她洗完了手又跪在灶王爷那里祷告了一番。祷告完了才能够抽帖的。

        她第一帖就抽了个绿的,绿的不大好,绿的就是鬼火。

        她再抽一抽,这一帖就更坏了,原来就是那最坏的,不死也得见阎王的里边包着蓝色药粉的那张帖。

        团圆媳妇的婆婆一见两帖都坏,本该抱头大哭,但是她没有那么的。自从团圆媳妇病重了,说长的、道短的、说死的、说活的,样样都有。又加上已经左次右番地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已经使她见过不少的世面了。说活虽然高兴,说去见阎王也不怎样悲哀,似乎一时也总像见不了的样子。

        于是她就问那云游真人,两帖抽的都不好,是否可以想一个方法可以破一破?云游真人就说了:

        “拿笔拿墨来。”

        她家本也没有笔,大孙子媳妇就跑到大门洞子旁边那粮米铺去借去了。

        粮米铺的山东女老板,就用山东腔问她:

        “你家做啥?”

        大孙子媳妇说:

        “给弟妹画病。”

        女老板又说:

        “你家的弟妹,这一病就可不浅,到如今好了点没?”

        大孙子媳妇本想端着砚台,拿着笔就跑,可是人家关心,怎好不答,于是去了好几袋烟的工夫,还不见回来。

        等她抱了砚台回来的时候,那云游真人,已经把红纸都撕好了。于是拿起笔来,在他撕好的四块红纸上,一块上边写了一个大字。那红纸条也不过半寸宽,一寸长,他写的那字大得都要从红纸的四边飞出来了。

        他家本没有识字的人,灶王爷上的对联还是求人写的。这四个字,一模一样,好像一母所生,也许写的就是一个字。

        大孙子媳妇看看不认识,奶奶婆婆看看也不认识。虽然不认识,大概这个字一定也坏不了,不然,就用这个字怎么能破开一个人不见阎王呢?于是都一齐点头称好。

        那云游真人又命拿浆糊来。她们家终年不用浆糊,浆糊多么贵,白面十多吊钱一斤。都是用黄米饭粒来黏鞋面的。

        大孙子媳妇到锅里去铲了一块黄黏米饭来。云游真人就用饭粒贴在红纸上了。于是掀开团圆媳妇蒙在头上的破棉袄,让她拿出手来,一个手心上给她贴一张。又让她脱了袜子,一只脚心上给她贴上一张。

        云游真人一见脚心上有一大片白色的疤痕,他一想就是方才她婆婆所说的用烙铁给她烙的。可是他假装不知,问说:

        “这脚心可是生过什么病症吗?”

        团圆媳妇的婆婆连忙就接过来说:

        “我方才不是说过吗,是我用烙铁给她烙的。哪里会见过的呢?走道像飞似的,打她,她记不住,我就给她烙一烙。好在也没什么,小孩子肉皮活,也就是十天半月的下不来地,过后也就好了。”

        那云游真人想了一想,好像要吓唬她一下,就说这脚心的疤,虽然是贴了红帖,也怕贴不住,阎王爷是什么都看得见的,这疤怕是就给了阎王爷以特殊的记号,有点不大好办。

        云游真人说完了,看一看她们怕不怕,好像是不怎样怕。

        于是他就说得严重一些:

        “这疤不掉,阎王爷在三天之内就能够找到她,一找到她,就要把她活捉了去的。刚才的那帖是再准也没有的了,这红帖也绝没有用处。”

        他如此地吓唬着她们,似乎她们从奶奶婆婆到孙子媳妇都不大怕。那云游真人,连想也没有想,于是开口就说:

        “阎王爷不但要捉团圆媳妇去,还要捉了团圆媳妇的婆婆去,现世现报,拿烙铁烙脚心,这不是虐待,这是什么。婆婆虐待媳妇,做婆婆的死了下油锅,老胡家的婆婆虐待媳妇……”

        他就越说越声大,似乎要喊了起来,好像他是专打抱不平的好汉,而变了他原来的态度了。

        一说到这里,老胡家的老少三辈都害怕了,毛骨悚然,以为她家里又是撞进来了什么恶魔。而最害怕的是团圆媳妇的婆婆,吓得乱哆嗦,这是多么骇人听闻的事情,虐待媳妇世界上能有这样的事情吗?

        于是团圆媳妇的婆婆赶快跪下了,面向着那云游真人,眼泪一对一双地往下落:

        “这都是我一辈子没有积德,有孽遭到儿女的身上,我哀告真人,请真人诚心地给我化散化散,借了真人的灵法,让我的媳妇死里逃生吧。”

        那云游真人立刻就不说见阎王了,说她的媳妇一定见不了阎王,因为他还有一个办法一办就好的;说来这法子也简单得很,就是让团圆媳妇把袜子再脱下来,用笔在那疤痕上一画,阎王爷就看不见了。

        当场就脱下袜子来在脚心上画了,一边画着还嘴里咕噜咕噜地念着咒语。这一画不知费了多大力气,旁边看着的人倒觉十分地容易,可是那云游真人却冒了满头的汗。他故意地咬牙切齿,皱面瞪眼。这一画也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好像他在上刀山似的。

        画完了,把钱一算,抽了两帖二十吊。写了四个红纸贴在脚心手心上,每帖五吊是半价出售的,一共是四五等于二十吊。外加这一画,这一画本来是十吊钱,现在就给打个对折吧,就算五吊钱一只脚心,一共画了两只脚心,又是十吊。

        二十吊加二十吊,再加十吊,一共是五十吊。

        云游真人拿了这五十吊钱乐乐呵呵地走了。

        团圆媳妇的婆婆,在她刚要抽帖的时候,一听每帖十吊钱,她就心痛得了不得,又要想用这钱养鸡,又要想用这钱养猪。等到现在五十吊钱拿出去了,她反而也不想鸡了,也不想养猪了。因为她想,事到临头,不给也是不行了。帖也抽了,字也写了,要想不给人家钱也是不可能的了。事到临头,还有什么办法呢?别说五十吊,就是一百吊钱也得算着吗!不给还行吗?

        于是她心安理得地把五十吊钱给了人家了。这五十吊钱,是她秋天出城去在豆田里拾黄豆粒,一共拾了二升豆子卖了几十吊钱。在田上拾黄豆粒也不容易,一片大田,经过主人家的收割,还能够剩下多少豆粒呢?而况穷人聚了那么大的一群,孩子、女人、老太太……你抢我夺的,你争我打的。为了二升豆子就得在田上爬了半月二十天的,爬得腰酸腿疼。唉,为着这点豆子,那团圆媳妇的婆婆还到“李永春”药铺,去买过二两红花的。那就是因为在土上爬豆子的时候,有一棵豆秧刺了她的手指甲一下。她也没有在乎,把刺拔出来也就去他的了,该拾豆子还是拾豆子。就因此那指甲可就不知怎么样,睡了一夜那指甲就肿起来了,肿得和茄子似的。

        这肿一肿又算什么呢?又不是皇上娘娘,说起来可真娇惯了,哪有一个人吃天靠天,而不生点天灾的?

        闹了好几天,夜里痛得火喇喇地不能睡觉了。这才去买了二两红花来。

        说起买红花来,是早就该买的。奶奶婆婆劝她买,她不买。大孙子媳妇劝她买,她也不买。她的儿子想用孝顺来征服他的母亲,他强硬地要去给她买,因此还挨了他妈的一烟袋锅子,这一烟袋锅子就把儿子的脑袋给打了鸡蛋大的一个包。

        “你这小子,你不是败家吗?你妈还没死,你就作了主了。小兔崽子,我看着你再说买红花的!小兔崽子我看着你的。”

        就这一边骂着,一边烟袋锅子就打下来了。

        后来也到底还是买了,大概是惊动了东邻西舍,这家说说,那家讲讲的,若再不买点红花来,也太不好看了。让人家说老胡家的大儿媳妇,一年到头,就能够寻寻觅觅地积钱,钱一到她的手里,就好像掉了地缝了,一个钱也再不用想从她的手里拿出来。假若这样地说开去,也是不太好听。何况这拣来的豆子能卖好几十吊呢,花个三吊两吊的就花了吧。一咬牙,去买上二两红花来擦擦。

        想虽然是这样想过了,但到底还没有决定,延持了好几天还没有“一咬牙”。

        最后也毕竟是买了,她选择了一个顶严重的日子,就是她的手,不但一个指头,而是整个的手都肿起来了。那原来肿得像茄子的指头,现在更大了,已经和一个小冬瓜似的了。

        而且连手掌也无限度地胖了起来,胖得和张大簸箕似的。她多少年来,就嫌自己太瘦,她总说,太瘦的人没有福分。尤其是瘦手瘦脚的,一看就不带福相。尤其是精瘦的两只手,一伸出来和鸡爪似的,真是轻薄的样子。

        现在她的手是胖了,但这样胖法,是不大舒服的。同时她也发了点热,她觉得眼睛和嘴都干,脸也发烧,身上也时冷时热,她就说:

        “这手是要闹点事吗?这手……”

        一清早起,她就这样地念了好几遍。那胖得和小簸箕似的手,是一动也不能动了,好像一匹大猫或者一个小孩的头似的,她把它放在枕头上和她一齐地躺着。

        “这手是要闹点事的吧!”

        当她的儿子来到她旁边的时候,她就这样说。

        她的儿子一听她母亲的口气,就有些了解了。大概这回她是要买红花的了。

        于是她的儿子跑到奶奶的面前,去商量着要给他母亲去买红花。他们家住的是南北对面的炕,那商量的话声,虽然不甚大,但是他的母亲是听到的了。听到了,也假装没有听到,好表示这买红花可到底不是她的意思,可并不是她的主使,她可没有让他们去买红花。

        在北炕上,祖孙二人商量了一会,孙子说向她妈去要钱去。祖母说:

        “拿你奶奶的钱先去买吧,你妈好了再还我。”

        祖母故意把这句说得声音大一点,似乎故意让她的大儿媳妇听见。

        大儿媳妇是不但这句话,就是全部的话也都了然在心了,不过装着不动就是了。

        红花买回来了,儿子坐到母亲的旁边,儿子说:

        “妈,你把红花酒擦上吧。”

        母亲从枕头上转过脸儿来,似乎买红花这件事情,事先一点也不晓得,说:

        “哟!这小兔羔子,到底买了红花来……”

        这回可并没有用烟袋锅子打,倒是安安静静地把手伸出来,让那浸了红花的酒,把一只胖手完全染上了。

        这红花到底是二吊钱的,还是三吊钱的?若是二吊钱的倒给的不算少,若是三吊钱的,那可贵了一点。若是让她自己去买,她可绝对地不能买这么多,也不就是红花吗!红花就是红的就是了,治病不治病,谁晓得?也不过就是解解心疑就是了。

    她想着想着,因为手上涂了酒觉得凉爽,就要睡一觉,又加上烧酒的气味香扑扑的,红花的气味药忽忽的,她觉得实在是舒服了不少。于是她一闭眼睛就做了一个梦。

        这梦做的是她买了两块豆腐,这豆腐又白又大。是用什么钱买的呢?就是用买红花剩来的钱买的。因为在梦里边她梦见是她自己去买的红花。她自己也不买三吊钱的,也不买两吊钱的,是买了一吊钱的。在梦里边她还算着,不但今天有两块豆腐吃,哪天一高兴还有两块吃的!三吊钱才买了一吊钱的红花呀!

        现在她一遭就拿了五十吊钱给了云游真人。若照她的想法来说,这五十吊钱可该买多少豆腐了呢?

        但是她没有想,一方面因为团圆媳妇的病也实在病得缠绵,在她身上花钱也花得大手大脚的了。另一方面就是那云游真人的来势也过于猛了点,竟打抱不平起来,说她虐待团圆媳妇。还是赶快地给了他钱,让他滚蛋吧。

        真是家里有病人是什么气都受得呵。团圆媳妇的婆婆左思右想,越想越是自己遭了无妄之灾,满心的冤屈,想骂又没有对象,想哭又哭不出来,想打也无处下手了。

        那小团圆媳妇再打也就受不住了。

        若是那小团圆媳妇刚来的时候,那就非先抓过她来打一顿再说。做婆婆的打了一只饭碗,也抓过来把小团圆媳妇打一顿。她丢了一根针也抓过来把小团圆媳妇打一顿。她跌了一个筋斗,把单裤膝盖的地方跌了一个洞,她也抓过来把小团圆媳妇打一顿。总之,她一不顺心,她就觉得她的手就想要打人。她打谁呢?谁能够让她打呢!于是就轮到小团圆媳妇了。

        有娘的,她不能够打。她自己的儿子也舍不得打。打猫,她怕把猫打丢了。打狗,她怕把狗打跑了。打猪,怕猪掉了斤两。打鸡,怕鸡不下蛋。

        惟独打这小团圆媳妇是一点毛病没有,她又不能跑掉,她又不能丢了。她又不会下蛋,反正也不是猪,打掉了一些斤两也不要紧,反正也不过秤。

        可是这小团圆媳妇,一打也就吃不下饭去。吃不下饭去不要紧,多喝一点饭米汤好啦,反正饭米汤剩下也是要喂猪的。

        可是这都成了已往的她的光荣的日子了,那种自由的日子恐怕一时不会再来了。现在她不用说打,就连骂也不大骂她了。

        现在她别的都不怕,她就怕她死,她心里总有一个阴影,她的小团圆媳妇可不要死了呵。

        于是她碰到了多少的困难,她都克服了下去,她咬着牙根,她忍住眼泪,她要骂不能骂,她要打不能打。她要哭,她又止住了。无限的伤心,无限的悲哀,常常一齐会来到她的心中的。她想,也许是前生没有做了好事,此生找到她了,不然为什么连一个团圆媳妇的命都没有。她想一想,她一生没有做过恶事,面软、心慈,凡事都是自己吃亏,让着别人。虽然没有吃斋念佛,但是初一十五的素口也自幼就吃着。虽然不怎样拜庙烧香,但四月十八的庙会,也没有拉下过。娘娘庙前一把香,老爷庙前三个头,哪一年也都是烧香磕头的没有拉过“过场”。虽然是自小没有读过诗文,不认识字,但是“金刚经”“灶王经”也会念上两套。虽然说不曾做过舍善的事情,没有补过路,没有修过桥,但是逢年过节,对那些讨饭的人,也常常给过他们剩汤剩饭的。虽然过日子不怎样俭省,但也没有多吃过一块豆腐。拍拍良心,对天对得起,对地也对得住。那为什么老天爷明明白白地却把祸根种在她身上?

        她越想,她越心烦意乱。

        “都是前生没有做了好事,今生才找到了。”

        她一想到这里,她也就不再想了,反正事到临头,瞎想一阵又能怎样呢?于是她自己劝着自己就又忍着眼泪,咬着牙根,把她那兢兢业业地养猪喂狗所积下来的那点钱,又一吊一吊地,一五一十地,往外拿着。

        东家说看个香火,西家说吃个偏方。偏方、野药、大神、赶鬼、看香、扶乩,样样都已经试过。钱也不知花了多少,但是都不怎样见效。

        那小团圆媳妇夜里说梦话,白天发烧。一说起梦话来,总是说她要回家。

        “回家”这两个字,她的婆婆觉得最不祥,就怕她是阴间的花姐,阎王奶奶要把她叫了回去。于是就请了一个圆梦的。那圆梦的一圆,果然不错,“回家”就是回阴间地狱的意思。

        所以那小团圆媳妇,做梦的时候,一梦到她的婆婆打她,或者是用梢子绳把她吊在房梁上了,或是梦见婆婆用烙铁烙她的脚心,或是梦见婆婆用针刺她的手指尖,一梦到这些,她就大哭大叫,而且嚷她要“回家”。

        婆婆一听她嚷回家,就伸出手去在大腿上拧着她。日子久了,拧来拧去,那小团圆媳妇的大腿被拧得像一个梅花鹿似的青一块、紫一块的了。

        她是一份善心,怕是真的她回了阴间地狱,赶快地把她叫醒来。

        可是小团圆媳妇睡得朦里朦胧的,她以为她的婆婆可又真的在打她了,于是她大叫着,从炕上翻身起来,就跳下地去,拉也拉不住她,按也按不住她。

        她的力气大得惊人,她的声音喊得怕人。她的婆婆于是觉得更是见鬼了、着魔了。

        不但她的婆婆,全家的人也都相信这孩子的身上一定有鬼。

        谁听了能够不相信呢?半夜三更的喊着回家,一招呼醒了,她就跳下地去,瞪着眼睛,张着嘴,连哭带叫的,那力气比牛还大,那声音好像杀猪似的。

        谁能够不相信呢?又加上她婆婆的渲染,说她眼珠子是绿的,好像两点鬼火似的,说她的喊声,是直声拉气的,不是人声。

        所以一传出去,东邻西舍的,没有不相信的。

        于是一些善人们,就觉得这小女孩子也实在让鬼给捉弄得可怜了。哪个孩儿是没有娘的,哪个人不是肉生肉长的。谁家不都是养老育小……于是大动恻隐之心。东家二姨,西家三姑,她说她有奇方,她说她有妙法。

        于是就又跳神赶鬼、看香、扶乩,老胡家闹得非常热闹,传为一时之盛。若有不去看跳神赶鬼的,竟被指为落伍。

        因为老胡家跳神跳得花样翻新,是自古也没有这样跳的,打破了跳神的纪录了,给跳神开了一个新纪元。若不去看看,耳目因此是会闭塞了的。

        当地没有报纸,不能记录这桩盛事。若是患了半身不遂的人,患了瘫病的人,或是大病卧床不起的人,那真是一生的不幸,大家也都为他惋惜,怕是他此生也要孤陋寡闻。因为这样的隆重的盛举,他究竟不能够参加。

        呼兰河这地方,到底是太闭塞,文化是不大有的。虽然当地的官、绅,认为已经满意了,而且请了一位满清的翰林,作了一首歌,歌曰:

        溯呼兰,

        天然森林,

        自古多奇材。

        ……

        这首歌还配上了从东洋流来的乐谱,使当地的小学都唱着。这歌不止这两句这么短,不过只唱这两句就已经够好的了。所好的是使人听了能够引起一种自负的感情来。尤其当清明植树节的时候,几个小学堂的学生都排起队来在大街上游行,并唱着这首歌,使老百姓听了,也觉得呼兰河是个了不起的地方,一开口说话就“我们呼兰河”;那在街道上捡粪蛋的孩子,手里提着粪耙子,他还说:“我们呼兰河!”可不知道呼兰河给了他什么好处。也许那粪耙子就是呼兰河给了他的。

        呼兰河这地方,尽管奇才很多,但到底太闭塞,竟不会办一张报纸,以至于把当地的奇闻妙事都没有记载,任它风散了。

        老胡家跳大神,就实在跳得奇。用大缸给团圆媳妇洗澡,而且是当众就洗的。

        这种奇闻盛举一经传了出来,大家都想去开开眼界,就是那些患了半身不遂的,患了瘫病的人,人们觉得他们瘫了倒没有什么,只是不能够前来看老胡家团圆媳妇大规模地洗澡,真是一生的不幸。

        天一黄昏,老胡家就打起鼓来了。大缸,开水,公鸡,都预备好了。

        公鸡抓来了,开水烧滚了,大缸摆好了。

        看热闹的人,络绎不绝地来看。我和祖父也来了。

        小团圆媳妇躺在炕上,黑忽忽的,笑呵呵的。我给她一个玻璃球,又给她一片碗碟。她说这碗碟很好看,她拿在眼睛前照一照。她说这玻璃球也很好玩,她用手指甲弹着。她看一看她的婆婆不在旁边,她就起来了,她想要坐起来在炕上弹这玻璃球。

        还没有弹,她的婆婆就来了,就说:

        “小不知好歹的,你又起来疯什么?”

        说着走近来,就用破棉袄把她蒙起来了,蒙得没头没脑的,连脸也露不出来。

        我问祖父她为什么不让她玩?

        祖父说:

        “她有病。”

        我说:

        “她没有病,她好好的。”

        于是我上去把棉袄给她掀开了。

        掀开一看,她的眼睛早就睁着。她问我,她的婆婆走了没有,我说走了,于是她又起来了。

        她一起来,她的婆婆又来了,又把她给蒙了起来说:

        “也不怕人家笑话,病得跳神赶鬼的,哪有的事情,说起来,就起来。”

        这是她婆婆向她小声说的,等婆婆回过头去向着众人,就又那么说:

        “她是一点也着不得凉的,一着凉就犯病。”

        屋里屋外,越张罗越热闹了,小团圆媳妇跟我说:

        “等一会你看吧,就要洗澡了。”

        她说着的时候,好像说着别人地一样。

        果然,不一会工夫就洗起澡来了,洗得吱哇乱叫。

        大神打着鼓,命令她当众脱了衣裳。衣裳她是不肯脱的,她的婆婆抱住了她,还请了几个帮忙的人,就一齐上来,把她的衣裳撕掉了。

        她本来是十二岁,却长得十五六岁那么高,所以一时看热闹的姑娘媳妇们,看了她,都难为情起来。

        很快地小团圆媳妇就被抬进大缸里去。大缸里满是热水,是滚熟的热水。

        她在大缸里边,叫着、跳着,好像她要逃命似的狂喊。她的旁边站着三四个人从缸里搅起热水来往她的头上浇。不一会,浇得满脸通红。她再也不能够挣扎了,她安稳地在大缸里边站着,她再不往外边跳了,大概她觉得跳也跳不出来了。

        那大缸是很大的,她站在里边仅仅露着一个头。

        我看了半天,到后来她连动也不动,哭也不哭,笑也不笑。满脸的汗珠,满脸通红,红得像一张红纸。

        我跟祖父说:

        “小团圆媳妇不叫了。”

        我再往大缸里一看,小团圆媳妇没有了。她倒在大缸里了。

        这时候,看热闹的人们,一声狂喊,都以为小团圆媳妇是死了,大家都跑过去拯救她,竟有心慈的人,流下眼泪来。

        小团圆媳妇还活着的时候,她像要逃命似的。前一刻她还求救于人的时候,并没有一个人上前去帮忙她,把她从热水里解救出来。

    现在她是什么也不知道了,什么也不要求了。可是一些人,偏要去救她。

        把她从大缸里抬出来,给她浇一点冷水。这小团圆媳妇一昏过去,可把那些看热闹的人可怜得不得了,就是前一刻她还主张着“用热水浇哇!用热水浇哇!”的人,现在也心痛起来。怎能够不心痛呢,活蹦乱跳的孩子,一会工夫就死了。

        小团圆媳妇摆在炕上,浑身像火炭那般热。东家的婶子,伸出一只手来,到她身上去摸一摸,西家大娘也伸出手来到她身上去摸一摸。都说:

        “哟哟,热得和火炭似的。”

        有的说,水太热了一点,有的说,不应该往头上浇,大热的水,一浇哪有不昏的。

        大家正在谈说之间,她的婆婆过来,赶快拉了一张破棉袄给她盖上了,说:

        “赤身裸体羞不羞!”

        小团圆媳妇怕羞不肯脱下衣裳来,她婆婆喊着号令给她撕下来了。现在她什么也不知道了,她没有感觉了,婆婆反而替她着想了。

        大神打了几阵鼓,二神向大神对了几阵话。看热闹的人,你望望他,他望望你。虽然不知道下文如何,这小团圆媳妇到底是死是活,但却没有白看一场热闹,到底是开了眼界,见了世面,总算是不无所得的。

        有的竟觉得困了,问着别人,三道鼓是否加了横锣,说他要回家睡觉去了。

        大神一看这场面不大好,怕是看热闹的人都要走了,就卖一点力气叫一叫座,于是痛打了一阵鼓,喷了几口酒在团圆媳妇的脸上,从腰里拿出银针来,刺着小团圆媳妇的手指尖。

        不一会,小团圆媳妇就活转来了。

        大神说,洗澡必得连洗三次,还有两次要洗的。

        于是人心大为振奋,困的也不困了,要回家睡觉的也精神了。这来看热闹的,不下三十人,个个眼睛发亮,人人精神百倍。看吧,洗一次就昏过去了,洗两次又该怎样呢?洗上三次,那可就不堪想象了。所以看热闹的人的心里,都满怀奥秘。

        果然的,小团圆媳妇一被抬到大缸里去,被热水一烫,就又大声地怪叫了起来,一边叫着一边还伸出手来把着缸沿想要跳出来。这时候,浇水的浇水,按头的按头,总算让大家压服又把她昏倒在缸底里了。

        这次她被抬出来的时候,她的嘴里还往外吐着水。

        于是一些善心的人,是没有不可怜这小女孩子的。

        东家的二姨,西家的三婶,就都一齐围拢过去,都去设法施救去了。

        她们围拢过去,看看有没有死?

        若还有气,那就不用救。

        若是死了,那就赶快浇凉水。

        若是有气,她自己就会活转来的。若是断了气,那就赶快施救,不然,怕她真的死了。

        小团圆媳妇当晚被热水烫了三次,烫一次,昏一次。

        闹到三更天才散了场。大神回家去睡觉去了。看热闹的人也都回家去睡觉去了。

        星星月亮,出满了一天,冰天雪地正是个冬天。雪扫着墙根,风刮着窗棂。鸡在架里边睡觉,狗在窝里边睡觉,猪在栏里边睡觉,全呼兰河都睡着了。

        只有远远的狗叫,那或许是从白旗屯传来的,或者是呼兰河的南岸那柳条林子里的野狗的叫唤。总之,那声音是来得很远,那已经是呼兰河城以外的事情了。而呼兰河全城,就都一齐睡着了。

        前半夜那跳神打鼓的事情一点也没有留下痕迹。那连哭带叫的小团圆媳妇,好像在这世界上她也并未曾哭过叫过,因为一点痕迹也并未留下。家家户户都是黑洞洞的,家家户户都睡得沉实实的。

        团圆媳妇的婆婆也睡得打呼了。

        因为三更已经过了,就要来到四更天了。

        第二天小团圆媳妇昏昏沉沉地睡了一天,第三天,第四天,也都是昏昏沉沉地睡着,眼睛似睁非睁的,留着一条小缝,从小缝里边露着白眼珠。

        家里的人,看了她那样子,都说,这孩子经过一番操持,怕是真魂就要附体了,真魂一附了体,病就好了。不但她的家里人这样说,就是邻人也都这样说。所以对于她这种不饮不食、似睡非睡的状态,不但不引以为忧,反而觉得应该庆幸。她昏睡了四五天,她家的人就快乐了四五天,她睡了六七天,她家的人就快乐了六七天。在这期间,绝对地没有使用偏方,也绝对地没有采用野药。

        但是过了六七天,她还是不饮不食地昏睡,要好起来的现象一点也没有。

        于是又找了大神来,大神这次不给她治了,说这团圆媳妇非出马当大神不可。

        于是又采用了正式的赶鬼的方法,到扎彩铺去,扎了一个纸人。而后给纸人缝起布衣来穿上——穿布衣裳为的是绝对地像真人——擦脂抹粉,手里提着花手巾,很是好看。穿了满身花洋布的衣裳,打扮成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用人抬着,抬到南河沿旁边那大土坑去烧了。

        这叫做烧“替身”,据说把这“替身”一烧了,她可以替代真人,真人就可以不死。

        烧“替身”的那天,团圆媳妇的婆婆为着表示虔诚,她还特意地请了几个吹鼓手。前边用人举着那扎彩人,后边跟着几个吹鼓手,呜哇当、呜哇当地向着大土坑走去了。

        那景况说热闹也很热闹,喇叭曲子吹的是句句双。说凄凉也很凄凉,前边一个扎彩人,后边三五个吹鼓手,出丧不像出丧,报庙不像报庙。

        跑到大街上来看这热闹的人也不很多,因为天太冷了,探头探脑地跑出来的人一看,觉得没有什么可看的,就关上大门回去了。

        所以就孤孤单单地,凄凄凉凉在大土坑那里把那扎彩人烧了。

        团圆媳妇的婆婆一边烧着还一边后悔,若早知道没有什么看热闹的人,那又何必给这扎彩人穿上真衣裳。她想要从火堆中把衣裳抢出来,但又来不及了,就眼看着让它烧去了。

        这一套衣裳,一共花了一百多吊钱。于是她看着那衣裳的烧去,就像眼看着烧去了一百多吊钱。

        她心里是又悔又恨,她简直忘了这是她的团圆媳妇烧替身,她本来打算念一套祷神告鬼的词句。她回来的时候,走在路上才想起来。但想起来也晚了,于是她自己感到大概要白白地烧了个替身,灵不灵谁晓得呢!

        后来又听说那团圆媳妇的大辫子,睡了一夜觉就掉下来了。

        就掉在枕头旁边,这可不知是怎么回事。

        她的婆婆说这团圆媳妇一定是妖怪。

        把那掉下来的辫子留着,谁来给谁看。

        看那样子一定是什么人用剪刀给她剪下来的。但是她的婆婆偏说不是,就说,睡了一夜觉就自己掉下来了。

        于是这奇闻又远近地传开去了。不但她的家人不愿意和妖怪在一起,就是同院住的人也都觉得太不好。

        夜里关门关窗户的,一边关着于是就都说:

        “老胡家那小团圆媳妇一定是个小妖怪。”

        我家的老厨子是个多嘴的人,他和祖父讲老胡家的团圆媳妇又怎样怎样了,又出了新花头,辫子也掉了。

        我说:

        “不是的,是用剪刀剪的。”

        老厨子看我小,他欺侮我,他用手指住了我的嘴,他说:

        “你知道什么,那小团圆媳妇是个妖怪呀!”

        我说:

        “她不是妖怪,我偷着问她,她头发是怎么掉了的,她还跟我笑呢!她说她不知道。”

        祖父说:“好好的孩子快让他们捉弄死了。”

        过了些日子,老厨子又说:

        “老胡家要‘休妻’了,要‘休’了那小妖怪。”

        祖父以为老胡家那人家不大好。

        祖父说:“二月让他搬家。把人家的孩子快捉弄死了,又不要了。”

        还没有到二月,那黑忽忽的、笑呵呵的小团圆媳妇就死了。是一个大清早晨,老胡家的大儿子,那个黄脸大眼睛的车老板子就来了。一见了祖父,他就双手举在胸前作了一个揖。

        祖父问他什么事?

        他说:

        “请老太爷施舍一块地方,好把小团圆媳妇埋上……”

        祖父问他:

        “什么时候死的?”

        他说:

        “我赶着车,天亮才到家。听说半夜就死了。”

        祖父答应了他,让他埋在城外的地边上。并且招呼有二伯来,让有二伯领着他们去。

        有二伯临走的时候,老厨子也跟去了。

        我说,我也要去,我也跟去看看,祖父百般地不肯。祖父说:

        “咱们在家下压拍子打小雀吃……”

        我于是就没有去。虽然没有去,但心里边总惦着有一回事。等有二伯也不回来,等那老厨子也不回来。等他们回来,我好听一听那情形到底怎样?

        一点多钟,他们两个在人家喝了酒、吃了饭才回来的。前边走着老厨子,后边走着有二伯。好像两个胖鸭子似的,走也走不动了,又慢又得意。

        走在前边的老厨子,眼珠通红,嘴唇发光。走在后边的有二伯,面红耳热,一直红到他脖子下边的那条大筋。

        进到祖父屋来,一个说:

        “酒菜真不错……”

        一个说:

        “……鸡蛋汤打得也热乎。”

        关于埋葬团圆媳妇的经过,却先一字未提。好像他们两个是过年回来的,充满了欢天喜地的气象。

        我问有二伯,那小团圆媳妇怎么死的,埋葬的情形如何。

        有二伯说:

        “你问这个干什么,人死还不如一只鸡……一伸腿就算完事……”

        我问:

        “有二伯,你多咱死呢?”

        他说:

        “你二伯死不了的……那家有万贯的,那活着享福的,越想长寿,就越活不长……上庙烧香、上山拜佛的也活不长。像你有二伯这条穷命,越老越结实。好比个石头疙瘩似的,哪儿死啦!俗语说得好,‘有钱三尺寿,穷命活不够’。像二伯就是这穷命,穷命鬼阎王爷也看不上眼儿来的。”

        到晚饭,老胡家又把有二伯他们二位请去了,又在那里喝的酒。因为他们帮了人家的忙,人家要酬谢他们。

        老胡家的团圆媳妇死了不久,他家的大孙子媳妇就跟人跑了。

        奶奶婆婆后来也死了。

        他家的两个儿媳妇,一个为着那团圆媳妇瞎了一只眼睛。因为她天天哭,哭她那花在团圆媳妇身上的倾家荡产的五千多吊钱。

        另外的一个因为她的儿媳妇跟着人家跑了,要把她羞辱死了,一天到晚的,不梳头、不洗脸地坐在锅台上抽着烟袋。有人从她旁边过去,她高兴的时候,她向人说:

        “你家里的孩子、大人都好哇?”

        她不高兴的时候,她就向着人脸吐一口痰。

        她变成一个半疯了。

        老胡家从此不大被人记得了。

        我家的背后有一个龙王庙,庙的东角上有一座大桥。人们管这桥叫“东大桥”。

        那桥下有些冤魂枉鬼,每当阴天下雨,从那桥上经过的人,往往听到鬼哭的声音。

        据说,那团圆媳妇的灵魂,也来到了东大桥下。说她变了一只很大的白兔,隔三差五地就到桥下来哭。

        有人问她哭什么?

        她说她要回家。

        那人若说:

        “明天,我送你回去……”

        那白兔子一听,拉过自己的大耳朵来,擦擦眼泪,就不见了。

        若没有人理她,她就一直哭,哭到鸡叫天明。

        我家的有二伯,性情真古怪。

        有东西,你若不给他吃,他就骂。若给他送上去,他就说:

        “你二伯不吃这个,你们拿去吃吧!”

        家里买了落花生、冻梨之类,若不给他,除了让他看不见,若让他找着了一点影子,他就没有不骂的:

        “他妈的……王八蛋……兔羔子,有猫狗吃的,有蟑螂、耗子吃的,他妈的就是没有人吃的……兔羔子,兔羔子……”

        若给他送上去,他就说:

        “你二伯不吃这个,你们拿去吃吧。”

        有二伯的性情真古怪,他很喜欢和天空的雀子说话,他很喜欢和大黄狗谈天。他一和人在一起,他就一句话没有了,就是有话也是很古怪的,使人听了常常不得要领。

        夏天晚饭后大家坐在院子里乘凉的时候,大家都是嘴里不停地讲些个闲话,讲得很热闹,就连蚊子也嗡嗡的,就连远处的蛤蟆也呱呱地叫着。只是有二伯一声不响地坐着。他手里拿着蝇甩子,东甩一下,西甩一下。

        若有人问他的蝇甩子是马鬃的还是马尾的?他就说:

        “啥人玩啥鸟,武大郎玩鸭子。马鬃,马尾,都是贵东西,那是穿绸穿缎的人拿着,腕上戴着藤萝镯,指上戴着大攀指。什么人玩什么物。穷人,野鬼,不要自不量力,让人家笑话……”

        传说天上的那颗大昴星,就是灶王爷骑着毛驴上西天的时候,他手里打着的那个灯笼。因为毛驴跑得太快,一不加小心灯笼就掉在天空了。我就常常把这个话题来问祖父,说那灯笼为什么被掉在天空,就永久长在那里了,为什么不落在地上来?

        这话题,我看祖父也回答不出的,但是因为我的非问不可,祖父也就非答不可了。他说,天空里有一个灯笼杆子,那才高呢,大昴星就挑在那灯笼杆子上。并且那灯笼杆子,人的眼睛是看不见的。

        我说:

        “不对,我不相信……”

        我说:

        “没有灯笼杆子,若是有,为什么我看不见?”

        于是祖父又说:

        “天上有一根线,大昴星就被那线系着。”

        我说:

        “我不信,天上没有线的,有为什么我看不见?”

        祖父说:

        “线是细的么,你哪能看见,就是谁也看不见的。”

        我就问祖父:

        “谁也看不见,你怎么看见啦?”

        乘凉的人都笑了,都说我真厉害。

        于是祖父被逼得东说西说,说也说不上来了。眼看祖父是被我逼得胡诌起来,我也知道他是说不清楚的了。不过我越看他胡诌我就越逼他。

        到后来连大昴星是灶王爷的灯笼这回事,我也推翻了。我问祖父大昴星到底是个什么?

        别人看我纠缠不清了,就有出主意的让我问有二伯去。

        我跑到了有二伯坐着的地方,我还没有问,刚一碰了他的蝇甩子,他就把我吓了一跳。他把蝇甩子一抖,嚎唠一声:

        “你这孩子,远点去吧……”

        使我不得不站得远一点,我说:

        “有二伯,你说那天上的大昴星到底是个什么?”

        他没有立刻回答我,他似乎想了一想,才说:

        “穷人不观天象。狗咬耗子,猫看家,多管闲事。”

        我又问,我以为他没有听准:

        “大昴星是灶王爷的灯笼吗?”

        他说:

        “你二伯虽然也长了眼睛,但是一辈子没有看见什么。你二伯虽然也长了耳朵,但是一辈子也没有听见什么。你二伯是又聋又瞎,这话可怎么说呢?比方那亮亮堂堂的大瓦房吧,你二伯也有看见了的,可是看见了怎么样,是人家的,看见了也是白看。听也是一样,听见了又怎样,与你不相干……你二伯活着是个不相干……星星,月亮,刮风,下雨,那是天老爷的事情,你二伯不知道……”

        有二伯真古怪。他走路的时候,他的脚踢到了一块砖头,那砖头把他的脚碰痛了。他就很小心地弯下腰去把砖头拾起来,他细细地端详着那砖头,看看那砖头长得是否不瘦不胖合适,是否顺眼。看完了,他才和那砖头开始讲话:

        “你这小子,我看你也是没有眼睛,也是跟我一样,也是瞎模糊眼的。不然你为啥往我脚上撞,若有胆子撞,就撞那个耀武扬威的,脚上穿着靴子鞋的……你撞我还不是个白撞,撞不出一大二小来,臭泥子滚石头,越滚越臭……”

        他和那砖头把话谈完了,他才顺手把它抛开去,临抛开的时候,他还最后嘱咐了它一句:

        “下回你往那穿鞋穿袜的脚上去碰呵。”

        他这话说完了,那砖头也就啪嗒地落到了地上。原来他没有抛得多远,那砖头又落到原来的地方。

        有二伯走在院子里,天空飞着的麻雀或是燕子若落了一点粪在他的身上,他就停下脚来,站在那里不走了。

        他扬着头。他骂着那早已飞过去了的雀子,大意是:那雀子怎样怎样不该把粪落在他身上,应该落在那穿绸穿缎的人的身上。

        不外骂那雀子糊涂瞎眼之类。

        可是那雀子很敏捷地落了粪之后,早已飞得无影无踪了,于是他就骂着他头顶上那块蓝瓦瓦的天空。

        有二伯说话的时候,把“这个”说成“介个”。

        “那个人好。”

        “介个人坏。”

        “介个人狼心狗肺。”

        “介个物不是物。”

        “家雀也往身上落粪,介个年头是啥年头。”

        还有,有二伯不吃羊肉。

        祖父说,有二伯在三十年前他就来到了我们家里,那时候他才三十多岁。

        而今有二伯六十多岁了。

        他的乳名叫有子,他已经六十多岁了,还叫着乳名。祖父叫他:“有子做这个。”“有子做那个。”

        我们叫他有二伯。

        老厨子叫他有二爷。

        他到房户、地户那里去,人家叫他有二东家。

        他到北街头的烧锅去,人家叫他有二掌柜的。

        他到油房去抬油,人家也叫他有二掌柜的。

        他到肉铺子上去买肉,人家也叫他有二掌柜的。

        一听人家叫他“二掌柜的”,他就笑逐颜开。叫他“有二爷”叫他“有二东家”,叫他“有二伯”,也都是一样地笑逐颜开。

        有二伯最忌讳人家叫他的乳名,比方街上的孩子们,那些讨厌的,就常常在他的背后抛一颗石子,掘一捧灰土,嘴里边喊着“有二子”“大有子”“小有子”。

        有二伯一遇到这机会,就没有不立刻打了过去的,他手里若是拿着蝇甩子,他就用蝇甩子把去打。他手里若是拿着烟袋,他就用烟袋锅子去打。

        把他气得像老母鸡似的,把眼睛都气红了。

        那些顽皮的孩子们一看他打了来,就立刻说:“有二爷,有二东家,有二掌柜的,有二伯。”并且举起手来作着揖,向他朝拜着。

        有二伯一看他们这样子,立刻就笑逐颜开,也不打他们了,就走自己的路去了。

        可是他走不了多远,那些孩子们就在后边又吵起来了,什么:

        “有二爷,兔儿爷。”

        “有二伯,打桨杆。”

        “有二东家,捉大王八。”

        他在前边走,孩子们还在他背后的远处喊。一边喊着,一边扬着街道上的灰土,灰土高飞着一会工夫,街上闹成个小旋风似的了。

    有二伯不知道听见了这个与否,但孩子们以为他是听见了的。

        有二伯却很庄严地,连头也不回地一步一步地沉着地向前走去了。

        “有二爷……”老厨子总是一开口“有二爷”,一闭口“有二爷”地叫着。

        “有二爷的蝇甩子……”

        “有二爷的烟袋锅子……”

        “有二爷的烟荷包……”

        “有二爷的烟荷包疙瘩……”

        “有二爷吃饭啦……”

        “有二爷,天下雨啦……”

        “有二爷快看吧,院子里的狗打仗啦……”

        “有二爷,猫上墙头啦……”

        “有二爷,你的蝇甩子掉了毛啦。”

        “有二爷,你的草帽顶落了家雀粪啦。”

        老厨子一向是叫他“有二爷”的。惟独他们两个一吵起来的时候,老厨子就说:

        “我看你这个‘二爷’一丢了,就只剩下个‘有’字了。”

        “有字”和“有子”差不多,有二伯一听正好是他的乳名。

        于是他和老厨子骂了起来,他骂他一句,他骂他两句。越骂声音越大。有时他们两个也就打了起来。

        但是过了不久,他们两个又照旧地好了起来。又是:

        “有二爷这个。”

        “有二爷那个。”

        老厨子一高起兴来,就说:

        “有二爷,我看你的头上去了个‘有’字,不就只剩了‘二爷’吗?”

        有二伯于是又笑逐颜开了。

        祖父叫他“有子”,他不生气,他说:

        “向皇上说话,还称自己是奴才呢!总也得有个大小。宰相大不大,可是他见了皇上也得跪下,在万人之上,在一人之下。”

        有二伯的胆子是很大的,他什么也不怕。我问他怕狼不怕?

        他说:

        “狼有什么怕的,在山上,你二伯小的时候上山放猪去,那山上就有狼。”

        我问他敢走黑路不敢?

        他说:

        “走黑路怕啥的,没有愧心事,不怕鬼叫门。”

        我问他夜里一个人,敢过那东大桥吗?

        他说:

        “有啥不敢的,你二伯就是愧心事不敢做,别的都敢。”

        有二伯常常说,跑毛子的时候(日俄战时)他怎样怎样地胆大。全城都跑空了,我们家也跑空了。那毛子拿着大马刀在街上跑来跑去,骑在马身上,那真是杀人无数。见了关着大门的就敲,敲开了,抓着人就杀。有二伯说:

        “毛子在街上跑来跑去,那大马蹄子跑得呱呱地响。我正自己煮面条吃呢,毛子就来敲大门来了,在外边喊着:‘里边有人没有?’若有人快点把门打开,不打开毛子就要拿刀把门劈开的。劈开门进来,那就没有好,非杀不可……”

        我就问:

        “有二伯你可怕?”

        他说:

        “你二伯烧着一锅开水,正在下着面条。那毛子在外边敲,你二伯还在屋里吃面呢……”

        我还是问他:

        “你可怕?”

        他说:

        “怕什么?”

        我说:

        “那毛子进来,他不拿马刀杀你?”

        他说:

        “杀又怎么样!不就是一条命吗?”

        可是每当他和祖父算起账来的时候,他就不这么说了。他说:

        “人是肉长的呀!人是爹娘养的呀!谁没有五脏六腑。不怕,怎么能不怕!也是吓得抖抖乱颤……眼看着那是大马刀,一刀下来,一条命就完了。”

        我一问他:

        “你不是说过,你不怕吗?”

        这种时候,他就骂我:

        “没心肝的,远的去着罢!不怕,是人还有不怕的……”

        不知怎么的,他一和祖父提起跑毛子来,他就胆小了,他自己越说越怕。有的时候他还哭了起来。说那大马刀闪光湛亮,说那毛子骑在马上乱杀乱砍。

        有二伯的行李,是零零碎碎的,一掀动他的被子就从被角往外流着棉花,一掀动他的褥子,那所铺着的毡片,就一片一片地好像活动地图似的一省一省地割据开了。

        有二伯的枕头,里边装的是荞麦壳。每当他一抡动的时候,那枕头就在角上或是在肚上漏了馅了,哗哗地往外流着荞麦壳。

        有二伯是爱护他这一套行李的,没有事的时候,他就拿起针来缝它们。缝缝枕头,缝缝毡片,缝缝被子。

        不知他的东西,怎那样地不结实,有二伯三天两天地就要动手缝一次。

        有二伯的手是很粗的,因此他拿着一颗很大的大针,他说太小的针他拿不住的。他的针是太大了点,迎着太阳,好像一颗女人头上的银簪子似的。

        他往针鼻里穿线的时候,那才好看呢,他把针线举得高高的,睁着一个眼睛,闭着一个眼睛,好像是在瞄准,好像他在半天空里看见了一样东西,他想要快快地拿它,又怕拿不准跑了,想要研究一会再去拿,又怕过一会就没有了。于是他的手一着急就哆嗦起来,那才好看呢。

        有二伯的行李,睡觉起来,就卷起来的。卷起来之后,用绳子捆着。好像他每天要去旅行的样子。

        有二伯没有一定的住处,今天住在那咔咔响着房架子的粉房里,明天住在养猪的那家的小猪倌的炕梢上,后天也许就和那后磨房里的冯歪嘴子一条炕睡上了。反正他是什么地方有空他就在什么地方睡。

        他的行李他自己背着,老厨子一看他背起行李,就大嚷大叫地说:

        “有二爷,又赶集去了……”

        有二伯也就远远地回答着他:

        “老王,我去赶集,你有啥捎的没有呵?”

        于是有二伯又自己走自己的路,到房户的家里的方便地方去投宿去了。

        有二伯的草帽没有边沿,只有一个帽顶,他的脸焦焦黑,他的头顶雪雪白。黑白分明的地方,就正是那草帽扣下去被切得溜齐的脑盖的地方。他每一摘下帽子来,是上一半白,下一半黑。就好像后园里的倭瓜晒着太阳的那半是绿的,背着阴的那半是白的一样。

        不过他一戴起草帽来也就看不见了。他戴帽的尺度是很准确的,一戴就把帽边很准确地切在了黑白分明的那条线上。

        不高不低,就正正地在那条线上。偶尔也戴得略微高了一点,但是这种时候很少,不大被人注意。那就是草帽与脑盖之间,好像镶了一趟窄窄的白边似的,有那么一趟白线。

        有二伯穿的是大半截子的衣裳,不是长衫,也不是短衫,而是齐到膝头那么长的衣裳。那衣裳是鱼蓝色竹布的,带着四方大尖托领,宽衣大袖,怀前带着大麻铜钮子。

        这衣裳本是前清的旧货,压在祖父的箱底里,祖母一死了,就陆续地穿在有二伯的身上了。

        所以有二伯一走在街上,都不知他是哪个朝代的人。

        老厨子常说:

        “有二爷,你宽衣大袖的,和尚看了像和尚,道人看了像道人。”

        有二伯是喜欢卷着裤脚的,所以耕田种地的庄稼人看了,又以为他是一个庄稼人,一定是插秧了刚刚回来。

        有二伯的鞋子,不是前边掉了底,就是后边缺了跟。

        他自己前边掌掌,后边钉钉,似乎钉也钉不好,掌也掌不好,过了几天,又是掉底缺跟仍然照旧。

    走路的时候拖拖的,再不然就趿趿的。前边掉了底,那鞋就张着嘴,他的脚好像舌头似的,每一迈步,就在那大嘴里边活动着;后边缺了跟,每一走动,就踢踢趿趿地脚跟打着鞋底发响。

        有二伯的脚,永远离不开地面,母亲说他的脚下了千斤闸。

        老厨子说有二伯的脚上了绊马锁。

        有二伯自己则说:

        “你二伯挂了绊脚丝了。”

        绊脚丝是人临死的时候挂在两只脚上的绳子。有二伯就这样地说着自己。

        有二伯虽然作弄成一个耍猴不像耍猴的,讨饭不像讨饭的,可是他一走起路来,却是端庄、沉静,两个脚跟非常有力,打得地面咚咚地响,而且是慢吞吞地前进,好像一位大将军似的。

        有二伯一进了祖父的屋子,那摆在琴桌上的那口黑色的座钟,钟里边的钟摆,就常常格棱棱、格棱棱地响了一阵就停下来了。

        原来有二伯的脚步过于沉重了点,好像大石头似的打着地板,使地板上所有的东西,一时都起了跳动。

        有二伯偷东西被我撞见了。

        秋末,后园里的大榆树也落了叶子,园里荒凉了,没有什么好玩的了。

        长在前院的蒿草,也都败坏了而倒了下来。房后菜园上的各种秧棵,完全挂满了白霜。老榆树全身的叶子已经没有多少了,可是秋风还在摇动着它。天空是发灰的,云彩也失了形状,好像被洗过砚台的水盆,有深有浅,混沌沌的。这样的云彩,有的带来了雨点,有时带来了细雪。

        这样的天气,我为着外边没有好玩的,我就在藏乱东西的后房里玩着。我爬上了装旧东西的屋顶去。

        我是登着箱子上去的,我摸到了一个小琉璃罐,那里边装的完全是黑枣。

        等我抱着这罐子要下来的时候,可就下不来了。方才上来的时候,我登着的那箱子,有二伯站在那里正在开着它。

        他不是用钥匙开,他是用铁丝在开。

        我看着他开了很多时候,他用牙齿咬着他手里的那块小东西……他歪着头,咬得格格拉拉地发响。咬了之后又放在手里扭着它,而后又把它触到箱子上去试一试。

        他显然不知道我在棚顶上看着他。他既打开了箱子,他就把没有边沿的草帽脱下来,把那块咬了半天的小东西就压在帽顶里面。

        他把箱子翻了好几次,红色的椅垫,蓝色粗布的绣花围裙,女人的绣花鞋子……还有一团滚乱的花色的丝线,在箱子底上还躺着一只湛黄的铜酒壶。

        有二伯用他满都是脉络的粗手把绣花鞋子、乱丝线抓到一边去,只把铜酒壶从那一堆之中抓出来了。

        太师椅上的红垫子,他把它放在地上,用腰带捆了起来。

        铜酒壶放在箱子盖上,而后把箱子锁了。

        看样子好像他要带着这些东西出去,不知为什么,他没有带东西,他自己出去了。

        我一看他出去,我赶快地登着箱子就下来了。

        我一下来,有二伯就又回来了,这一下子可把我吓了一跳。因为我是在偷墨枣,若让母亲晓得了,母亲非打我不可。

        平常我偷着把鸡蛋馒头之类,拿出去和邻居家的孩子一块去吃,有二伯一看见就没有不告诉母亲的,母亲一晓得就打我。

        他先提起门旁的椅垫子,而后又来拿箱子盖上的铜酒壶。

        等他掀着衣襟把铜酒壶压在肚子上边,他才看到墙角上站着的是我。

        他的肚子前压着铜酒壶,我的肚子前抱着一罐墨枣。他偷,我也偷,所以两边害怕。

        有二伯一看见我,立刻头盖上就冒着很大的汗珠。他说:

        “你不说么?”

        “说什么……”

        “不说,好孩子……”他拍着我的头顶。

        “那么,你让我把这琉璃罐拿出去。”

        他说:“拿罢。”

        他一点没有阻挡我。我看他不阻挡我,我还在门旁的筐子里抓了四五个大馒头,就跑了。

        有二伯还在粮食仓子里边偷米,用大口袋背着,背到大桥东边那粮米铺去卖了。

        有二伯还偷各种东西,锡火锅、大铜钱、烟袋嘴……反正家里边一丢了东西,就说有二伯偷去了。有的东西是老厨子偷去的,也就赖上了有二伯。有的东西是我偷着拿出去玩了,也赖上了有二伯。还有比方一个镰刀头,根本没有丢,只不过放忘了地方,等用的时候一找不到,就说有二伯偷去了。

        有二伯带着我上公园的时候,他什么也不买给我吃。公园里边卖什么的都有,油炸糕,香油掀饼,豆腐脑,等等。他一点也不买给我吃。

        我若是稍稍在那卖东西吃的旁边一站,他就说:

        “快走罢,快往前走。”

        逛公园就好像赶路似的,他一步也不让我停。

        公园里变把戏的、耍熊瞎子的都有,敲锣打鼓,非常热闹。而他不让我看。我若是稍稍地在那变把戏的前边停了一停,他就说:

        “快走罢,快往前走。”

        不知为什么他时时在追着我。

        等走到一个卖冰水的白布篷前边,我看见那玻璃瓶子里边泡着两个焦黄的大佛手,这东西我没有见过,我就问有二伯那是什么?

        他说:

        “快走罢,快往前走。”

        好像我若再多看一会工夫,人家就要来打我了似的。

        等来到了跑马戏的近前,那里边连喊带唱的,实在热闹,我就非要进去看不可。有二伯则一定不进去,他说:

        “没有什么好看的……”

        他说:

        “你二伯不看介个……”

        他又说:

        “家里边吃饭了。”

        他又说:

        “你再闹,我打你。”

        到了后来,他才说:

        “你二伯也是愿意看,好看的有谁不愿意看。你二伯没有钱,没有钱买票,人家不让咱进去。”

        在公园里边,当场我就拉住了有二伯的口袋,给他施以检查,检查出几个铜板来,买票这不够的。有二伯又说:

        “你二伯没有钱……”

        我一急就说:

        “没有钱你不会偷?”

        有二伯听了我那话,脸色雪白,可是一转眼之间又变成通红的了。他通红的脸上,他的小眼睛故意地笑着,他的嘴唇颤抖着,好像他又要照着他的习惯,一串一串地说一大套的话。但是他没有说。

        “回家罢!”

        他想了一想之后,他这样地招呼着我。

        我还看见过有二伯偷过一个大澡盆。

        我家院子里本来一天到晚是静的,祖父常常睡觉,父亲不在家里,母亲也只是在屋子里边忙着,外边的事情,她不大看见。

        尤其是到了夏天睡午觉的时候,全家都睡了,连老厨子也睡了。连大黄狗也睡在有阴凉的地方了。所以前院,后园,静悄悄地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

        就在这样的一个白天,一个大澡盆被一个人掮着在后园里边走起来了。

        那大澡盆是白洋铁的,在太阳下边闪光湛亮。大澡盆有一人多长,一边走着还一边咣郎咣郎地响着。看起来,很害怕,好像瞎话儿上的白色的大蛇。

        那大澡盆太大了,扣在有二伯的头上,一时看不见有二伯,只看见了大澡盆。好像那大澡盆自己走动了起来似的。

        再一细看,才知道是有二伯顶着它。

        有二伯走路,好像是没有眼睛似的,东倒一倒,西斜一斜,两边歪着。我怕他撞到了我,我就靠住了墙根上。

        那大澡盆是很深的,从有二伯头上扣下来,一直扣到他的腰间。所以他看不见路了,他摸着往前走。

        有二伯偷了这澡盆之后,就像他偷那铜酒壶之后的一样。

        一被发现了之后,老厨子就天天戏弄他,用各种的话戏弄着有二伯。

        有二伯偷了铜酒壶之后,每当他一拿着酒壶喝酒的时候,老厨子就问他:

        “有二爷,喝酒是铜酒壶好呀,还是锡酒壶好?”

        有二伯说:

        “什么的还不是一样,反正喝的是酒。”

        老厨子说:

        “不见得罢,大概还是铜的好呢……”

        有二伯说:

        “铜的有啥好!”

        老厨子说:

        “对了,有二爷。咱们就是不要铜酒壶,铜酒壶拿去卖了也不值钱。”

        旁边的人听到这里都笑了,可是有二伯还不自觉。

        老厨子问有二伯:

        “一个铜酒壶卖多少钱?”

        有二伯说:

        “没卖过,不知道。”

        到后来老厨子又说五十吊,又说七十吊。

        有二伯说:

        “哪有那么贵的价钱,好大一个铜酒壶还卖不上三十吊呢。”

        于是把大家都笑坏了。

        自从有二伯偷了澡盆之后,那老厨子就不提酒壶,而常常问有二伯洗澡不洗澡,问他一年洗几次澡,问有二伯一辈子洗几次澡。他还问人死了到阴间也洗澡的吗?

        有二伯说:

        “到阴间,阴间阳间一样,活着是个穷人,死了是条穷鬼。穷鬼阎王爷也不爱惜,不下地狱就是好的。还洗澡呢!别玷污了那洗澡水。”

        老厨子于是说:

        “有二爷,照你说的穷人是用不着澡盆的啰!”

        有二伯有点听出来了,就说:

        “阴间没去过,用不用不知道。”

        “不知道?”

        “不知道。”

        “我看你是明明知道,我看你是昧着良心说瞎话……”老厨子说。

        于是两个人打起来了。

        有二伯逼着问老厨子,他哪儿昧过良心。有二伯说:

        “一辈子没昧过良心。走得正,行得端,一步两脚窝……”

        老厨子说:

        “两脚窝,看不透……”

        有二伯正颜厉色地说:

        “你有什么看不透的?”

        老厨子说:

        “说出来怕你羞死!”

        有二伯说:

        “死,死不了;你别看我穷,穷人还有个穷活头。”

        老厨子说:

        “我看你也是死不了。”

        有二伯说:

        “死不了。”

        老厨子说:

        “死不了,老不死,我看你也是个老不死的。”

        有的时候,他们两个能接续着骂了一两天。每次到后来,都是有二伯打了败仗。老厨子骂他是个老“绝后”。

        有二伯每一听到这两个字,就甚于一切别的字,比“见阎王”更坏。于是他哭了起来,他说:

        “可不是么!死了连个添坟上土的人也没有。人活一辈子是个白活,到了归终是一场空……无家无业,死了连个打灵头幡的人也没有。”

        于是他们两个又和和平平地、笑笑嬉嬉地照旧地过着和平的日子。

        后来我家在五间正房的旁边,造了三间东厢房。

        这新房子一造起来,有二伯就搬回家里来住了。

        我家是静的,尤其是夜里,连鸡鸭都上了架,房头的鸽子、檐前的麻雀也都各自回到自己的窝里去睡觉了。

        这时候就常常听到厢房里的哭声。

        有一回父亲打了有二伯。父亲三十多岁,有二伯快六十岁了。他站起来就被父亲打倒下去,他再站起来,又被父亲打倒下去。最后他起不来了,他躺在院子里边了,而他的鼻子也许是嘴还流了一些血。

        院子里一些看热闹的人都站得远远的,大黄狗也吓跑了,鸡也吓跑了。老厨子该收柴收柴,该担水担水,假装没有看见。

        有二伯孤伶伶地躺在院心,他的没有边的草帽,也被打掉了,所以看得见有二伯的头部的上一半是白的,下一半是黑的,而且黑白分明的那条线就在他的前额上,好像西瓜的“阴阳面”。

        有二伯就这样自己躺着,躺了许多时候,才有两个鸭子来啄食撒在有二伯身边的那些血。

        那两个鸭子,一个是花脖,一个是绿头顶。

        有二伯要上吊。就是这个夜里,他先是骂着,后是哭着,到后来也不哭也不骂了。又过了一会,老厨子一声喊起,几乎是发现了什么怪物似的大叫:

        “有二爷上吊啦!有二爷上吊啦!”

        祖父穿起衣裳来,带着我。等我们跑到厢房去一看,有二伯不在了。

        老厨子在房子外边招呼着我们。我们一看南房梢上挂了绳子。是黑夜,本来看不见,是老厨子打着灯笼我们才看到的。

        南房梢上有一根两丈来高的横杆,绳子在那横杆上悠悠荡荡地垂着。

        有二伯在哪里呢?等我们拿灯笼一照,才看见他在房墙的根边,好好地坐着。他也没有哭,他也没有骂。

        等我再拿灯笼向他脸上一照,我看他用哭红了的小眼睛瞪了我一下。

        过了不久,有二伯又跳井了。

        是在同院住的挑水的来报的信,又敲窗户又打门。我们跑到井边上一看,有二伯并没有在井里边,而是坐在井外边离开井口五十步之外的安安稳稳的柴堆上。他在那柴堆上安安稳稳地坐着。

        我们打着灯笼一照,他还在那里拿着小烟袋抽烟呢。

        老厨子、挑水的、粉房里的漏粉的都来了,惊动了不少的邻居。

        他开初是一动不动。后来他看人们来全了,他站起来就往井边上跑。于是许多人就把他抓住了。那许多人,哪里会眼看着他去跳井的。

        有二伯去跳井,他的烟荷包、小烟袋都带着,人们推劝着他回家的时候,那柴堆上还有一枝小洋蜡,他说:

        “把那洋蜡给我带着。”

        后来有二伯“跳井”“上吊”这些事,都成了笑话,街上的孩子都给编成了一套歌在唱着:“有二爷跳井,没那么回事。”“有二伯上吊,白吓唬人。”

        老厨子说他贪生怕死,别人也都说他死不了。

        以后有二伯再“跳井”“上吊”也都没有人看他了。

        有二伯还是活着。

        我家的院子是荒凉的,冬天一片白雪,夏天则满院蒿草。

        风来了,蒿草发着声响,雨来了,蒿草梢上冒烟了。

        没有风,没有雨,则关着大门静静地过着日子。

        狗有狗窝,鸡有鸡架,鸟有鸟笼,一切各得其所。惟独有二伯夜夜不好好地睡觉。在那厢房里边,他自己半夜三更地就讲起话来。

    “说我怕‘死’,我也不是吹,叫过三个两个来看!问问他们见过‘死’没有!那俄国毛子的大马刀闪光湛亮,说杀就杀,说砍就砍。那些胆大的、不怕死的,一听说俄国毛子来了,只顾逃命,连家业也不要了。那时候,若不是这胆小的给他守着,怕是跑毛子回来连条裤子都没有穿的。到了如今,吃得饱,穿得暖,前因后果连想也不想,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良心长到肋条上,黑心痢,铁面人……”

        “……说我怕死,我也不是吹,兵马刀枪我见过,霹雷,黄风我见过。就说那俄国毛子的大马刀罢,见人就砍,可是我也没有怕过,说我怕死……介年头是啥年头……”

        那东厢房里,有二伯一套套地讲着,又是河沟涨水了,水涨得多么大,别人没有敢过的,有二伯说他敢过。又是什么时候有一次着大火,别人都逃了,有二伯上去抢了不少的东西。又是他的小时候,上山去打柴,遇见了狼,那狼是多么凶狠,他说:

        “狼心狗肺,介个年头的人狼心狗肺的,吃香的喝辣的。好人在介个年头,是个王八蛋兔羔子……”

        “兔羔子,兔羔子……”

        有二伯夜里不睡,有的时候就来在院子里没头没尾地“兔羔子、兔羔子”自己说着话。

        半夜三更的,鸡鸭猫狗都睡了。惟独有二伯不睡。

        祖父的窗子上了帘子,看不见天上的星星月亮,看不见大昴星落了没有,看不见三星是否打了横梁。只见白煞煞的窗帘子被星光月光照得发白通亮。

        等我睡醒了,我听见有二伯“兔羔子、兔羔子”地自己在说话,我要起来掀起窗帘来往院子里看一看他。祖父不让我起来,祖父说:

        “好好睡罢,明天早晨早早起来,咱们烧苞米吃。”

        祖父怕我起来,就用好话安慰着我。

        等再睡觉了,就在梦中听到了呼兰河的南岸,或是呼兰河城外远处的狗吠。

        于是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一个大白兔,那兔子的耳朵,和那磨房里的小驴的耳朵一般大。我听见有二伯说“兔羔子”,我想到一个大白兔,我听到了磨房的梆子声,我想到了磨房里的小毛驴,于是梦见了白兔长了毛驴那么大的耳朵。

        我抱着那大白兔,我越看越喜欢,我一笑笑醒了。

        醒来一听,有二伯仍旧“兔羔子、兔羔子”地坐在院子里。后边那磨房里的梆子也还打得很响。

        我梦见的这大白兔,我问祖父是不是就是有二伯所说的“兔羔子”?

        祖父说:

        “快睡觉罢,半夜三更不好讲话的。”

        说完了,祖父也笑了,他又说:

        “快睡罢,夜里不好多讲话的。”

        我和祖父还都没有睡着,我们听到那远处的狗吠,慢慢地由远而近,近处的狗也有的叫了起来。大墙之外,已经稀疏疏地有车马经过了,原来天已经快亮了。可是有二伯还在骂“兔羔子”,后边磨房里的磨倌还在打着梆子。

        第二天早晨一起来,我就跑去问有二伯,“兔羔子”是不是就是大白兔?

        有二伯一听就生气了:

        “你们家里没好东西,尽是些耗子。从上到下,都是良心长在肋条上。大人是大耗子,小孩是小耗子……”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我听了一会,没有听懂。

        他的儿子也和普通的小孩一样,七个月出牙,八个月会爬,一年会走,两年会跑了。

        磨房里边住着冯歪嘴子。

        冯歪嘴子打着梆子,半夜半夜地打,一夜一夜地打。冬天还稍微好一点,夏天就更打得厉害。

        那磨房的窗子临着我家的后园。我家的后园四周的墙根上,都种着倭瓜、西葫芦或是黄瓜等类会爬蔓子的植物;倭瓜爬上墙头了,在墙头上开起花来了,有的竟越过了高墙爬到街上去,向着大街开了一朵火黄的黄花。

        因此那磨房的窗子上,也就爬满了那顶会爬蔓子的黄瓜了。黄瓜的小细蔓,细得像银丝似的,太阳一来了的时候,那小细蔓闪眼湛亮,那蔓梢干净得好像用黄蜡抽成的丝子,一棵黄瓜秧上伸出来无数的这样的丝子。丝蔓的尖顶每棵都是掉转头来向回卷曲着,好像是说它们虽然勇敢,大树,野草,墙头,窗棂,到处地乱爬,但到底它们也怀着恐惧的心理。

        太阳一出来了,那些在夜里冷清清的丝蔓,一变而为温暖了。于是它们向前发展的速率更快了,好像眼看着那丝蔓就长了,就向前跑去了。因为种在磨房窗根下的黄瓜秧,一天爬上了窗台,两天爬上了窗棂,等到第三天就在窗棂上开花了。

        再过几天,一不留心,那黄瓜梗经过了磨房的窗子,爬上房顶去了。

        后来那黄瓜秧就像它们彼此招呼着似的,成群结队地就都一齐把那磨房的窗给蒙住了。

        从此那磨房里边的磨倌就见不着天日了。磨房就有一张窗子,而今被黄瓜掩遮得风雨不透。从此那磨房里黑沉沉的,园里,园外,分成两个世界了。冯歪嘴子就被分到花园以外去了。

        但是从外边看起来,那窗子实在好看,开花的开花,结果的结果。满窗是黄瓜了。

        还有一棵倭瓜秧,也顺着磨房的窗子爬到房顶去了,就在房檐上结了一个大倭瓜。那倭瓜不像是从秧子上长出来的,好像是由人搬着坐在那屋瓦上晒太阳似的。实在好看。

        夏天,我在后园里玩的时候,冯歪嘴子就喊我,他向我要黄瓜。

        我就摘了黄瓜,从窗子递进去。那窗子被黄瓜秧封闭得严密得很,冯歪嘴子用手扒开那满窗的叶子,从一条小缝中伸出手来把黄瓜拿进去。

        有时候,他停止了打他的梆子,他问我,黄瓜长了多大了?西红柿红了没有?他与这后园只隔了一张窗子,就像离着多远似的。

        祖父在园子里的时候,他和祖父谈话。他说拉着磨的小驴,驴蹄子坏了,一走一瘸。祖父说请个兽医给它看看。冯歪嘴子说,看过了,也不见好。祖父问那驴吃的什么药?冯歪嘴子说是吃的黄瓜籽拌高粱醋。

        冯歪嘴子在窗里,祖父在窗外,祖父看不见冯歪嘴子,冯歪嘴子看不见祖父。

        有的时候,祖父走远了,回屋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在磨房的墙根下边坐着玩,我听到了冯歪嘴子还说:

        “老太爷今年没下乡去看看哪!”

        有的时候,我听了这话,我故意地不出声,听听他往下还说什么。

        有的时候,我心里觉得可笑,忍也不能忍住,我就跳了起来了,用手敲打着窗子,笑得我把窗上挂着的黄瓜都敲打掉了。而后我一溜烟地跑进屋去,把这情形告诉了祖父。祖父也一样和我似的,笑得不能停了,眼睛笑出眼泪来,但是总是说,不要笑啦,不要笑啦,看他听见。有的时候祖父竟把后门关起来再笑。祖父怕冯歪嘴子听见了不好意思。

        但是老厨子就不然了。有的时候,他和冯歪嘴子谈天,故意谈到一半他就溜掉了。因为冯歪嘴子隔着爬满了黄瓜秧的窗子,看不见他走了,就自己独自说了一大篇话,而后让他故意得不到反响。

        老厨子提着筐子到后园去摘茄子,一边摘着一边就跟冯歪嘴子谈话。正谈到半路,老厨子蹑手蹑足地,提着筐子就溜了,回到屋里去烧饭去了。

        这时冯歪嘴子还在磨房里大声地说:

        “西公园来了跑马戏的,我还没得空去看,你去看过了吗?老王。”

        其实后花园里一个人也没有了,蜻蜓、蝴蝶随意地飞着,冯歪嘴子的话声,空空地落到花园里来,又空空地消失了。

        烟消火灭了。

        等他发现了老王早已不在花园里,他这才又打起梆子来,看着小驴拉磨。

        有二伯一和冯歪嘴子谈话,可从来没有偷着溜掉过。他问下雨天,磨房的房顶漏得厉害不厉害?磨房里的耗子多不多?

        冯歪嘴子同时也问着有二伯,今年后园里雨水大吗?茄子、芸豆都快罢园了吧?

        他们两个彼此说完了话,有二伯让冯歪嘴子到后园里来走走,冯歪嘴子让有二伯到磨房去坐坐。

        “有空到园子里来走走。”

        “有空到磨房里来坐坐。”

        有二伯于是也就告别走出园子来。冯歪嘴子也就照旧打他的梆子。

        秋天,大榆树的叶子黄了,墙头上的狗尾草干倒了,园里一天一天地荒凉起来了。

        这时候冯歪嘴子的窗子也露出来了。因为那些纠纠缠缠的黄瓜秧也都蔫败了,舍弃了窗棂而脱落下来了。

        于是站在后园里就可看到冯歪嘴子,扒着窗子就可以看到在拉磨的小驴。那小驴竖着耳朵,戴着眼罩,走了三五步就响一次鼻子,每一抬脚那只后腿就有点瘸,每一停下来,小驴就用三条腿站着。

        冯歪嘴子说小驴的一条腿坏了。

        这窗子上的黄瓜秧一干掉了,磨房里的冯歪嘴子就天天可以看到的。

        冯歪嘴子喝酒了,冯歪嘴子睡觉了,冯歪嘴子打梆子,冯歪嘴子拉胡琴了,冯歪嘴子唱唱本了,冯歪嘴子摇风车了。只要一扒着那窗台,就什么都可以看见的。

        一到了秋天,新鲜黏米一下来的时候,冯歪嘴子就三天一拉磨,两天一卖黏糕。黄米黏糕,撒上大芸豆,一层黄,一层红,黄的金黄,红的通红。三个铜板一条、两个铜板一片地用刀切着卖。愿意加红糖的有红糖,愿意加白糖的有白糖。加了糖不另要钱。

        冯歪嘴子推着单轮车在街上一走,小孩子们就在后边跟了一大帮,有的花钱买,有的围着看。

        祖父最喜欢吃这黏糕,母亲也喜欢,而我更喜欢。母亲有时让老厨子去买,有的时候让我去买。

        不过买了来是有数的,一人只能吃手掌那么大的一片,不准多吃,吃多了怕不能消化。

        祖父一边吃着,一边说够了够了,意思是怕我多吃。母亲吃完了也说够了,意思是怕我还要去买。其实我真的觉得不够,觉得再吃两块也还不多呢!不过经别人这样一说,我也就没有什么办法了,也就不好意思喊着再去买,但是实在话是没有吃够的。

        当我在大门外玩的时候,推着单轮车的冯歪嘴子总是在那块大黏糕上切下一片来送给我吃,于是我就接受了。

        当我在院子里玩的时候,冯歪嘴子一喊着“黏糕”“黏糕”地从大墙外经过,我就爬上墙头去了。

        因为西南角上的那段土墙,因为年久了出了一个豁,我就扒着那墙豁往外看着。果然冯歪嘴子推着黏糕的单轮车由远而近了。来到我的旁边,就问着:

        “要吃一片吗?”

        而我也不说吃,也不说不吃。但我也不从墙头上下来,还是若无其事地待在那里。

        冯歪嘴子把车子一停,于是切好一片黏糕送上来了。

        一到了冬天,冯歪嘴子差不多天天出去卖一锅黏糕的。

        这黏糕在做的时候,需要很大的一口锅,里边烧着开水,锅口上坐着竹帘子。把碾碎了的黄米粉就撒在这竹帘子上,撒一层粉,撒一层豆。冯歪嘴子就在磨房里撒的,弄得满屋热气蒸腾。进去买黏糕的时候,刚一开门,只听屋里火柴烧得噼啪地响,竟看不见人了。

        我去买黏糕的时候,我总是去得早一点。我在那边等着,等着刚一出锅,好买热的。

        那屋里的蒸气实在大,是看不见人的。每次我一开门,我就说:

        “我来了。”

        冯歪嘴子一听我的声音就说:

        “这边来,这边来。”

        有一次母亲让我去买黏糕,我略微地去得晚了一点,黏糕已经出锅了。我慌慌忙忙地买了就回来了。回到家里一看,不对了。母亲让我买的是加白糖的,而我买回来的是加红糖的。当时我没有留心,回到家里一看,才知道错了。

        错了,我又跑回去换。冯歪嘴子又另外切了几片,撒上白糖。

        接过黏糕来,我正想拿着走的时候,一回头,看见了冯歪嘴子的那张小炕上挂着一张布帘。

        我想这是做什么,我跑过去看一看。

        我伸手就掀开布帘了,往里边一看,呀!里边还有一个小孩呢!

        我转身就往家跑,跑到家里就跟祖父讲,说那冯歪嘴子的炕上不知谁家的女人睡在那里,女人的被窝里边还有一个小孩,那小孩还露着小头顶呢,那小孩头还是通红的呢!

        祖父听了一会觉得纳闷,就说让我快吃黏糕罢,一会冷了,不好吃了。

        可是我哪里吃得下去。觉得这事情真好玩,那磨房里边,不单有一个小驴,还有一个小孩呢。

        这一天早晨闹得黏糕我也没有吃,又戴起皮帽子来,跑去看了一次。

        这一次,冯歪嘴子不在屋里,不知他到哪里去了,黏糕大概也没有去卖,推黏糕的车子还在磨盘的旁边扔着。

        我一开门进去,风就把那白布帘吹开了,那女人仍旧躺着不动,那小孩也一声不哭。我往屋子的四边观查一下,屋子的边处没有什么变动,只是磨盘上放着一个黄铜盆,铜盆里泡着一点破布,盆里的水已经结冰了,其余的没有什么变动。

        小驴一到冬天就住在磨房的屋里,那小驴还是照旧地站在那里,并且还是安安敦敦地和每天一样地抹搭着眼睛。其余的磨房里的风车子、罗柜、磨盘,都是照旧地在那里待着,就是墙根下的那些耗子也出来和往日一样地乱跑,耗子一边跑着还一边吱吱喳喳地叫着。

        我看了一会,看不出所以然来,觉得十分无趣。正想转身出来的时候,被我发现了一个瓦盆,就在炕沿上已经像小冰山似的冻得鼓鼓的了。于是我想起这屋的冷来了,立刻觉得要打寒颤,冷得不能站脚了。我一细看那扇通到后园去的窗子也通着大洞,瓦房的房盖也透着青天。

        我开门就跑了,一跑到家里,家里的火炉正烧得通红,一进门就热气扑脸。

        我正想要问祖父,那磨房里是谁家的小孩。这时冯歪嘴子从外边来了。

        戴着他的四耳帽子,他未曾说话先笑一笑的样子,一看就是冯歪嘴子。

        他进了屋来,他坐在祖父旁边的太师椅上,那太师椅垫着红毛哔叽的厚垫子。

    冯歪嘴子坐在那里,似乎有话说不出来,右手不住地摸擦着椅垫子,左手不住地拉着他的左耳朵。他未曾说话先笑的样子,笑了好几阵也没说出话来。

        我们家里的火炉太热,把他的脸烤得通红的了。他说:

        “老太爷,我摊了点事……”

        祖父就问他摊了什么事呢?

        冯歪嘴子坐在太师椅上扭扭歪歪的,摘下他那狗皮帽子来,手里玩弄着那皮帽子。未曾说话他先笑了,笑了好一阵工夫,他才说出一句话来:

        “我成了家啦。”

        说着冯歪嘴子的眼睛就流出眼泪来,他说:

        “请老太爷帮帮忙,现下他们就在磨房里呢!他们没有地方住。”

        我听到了这里,就赶快抢住了,向祖父说:

        “爷爷,那磨房里冷呵!炕沿上的瓦盆都冻裂了。”

        祖父往一边推着我,似乎他在思索的样子。我又说:

        “那炕上还睡着一个小孩呢!”

        祖父答应了让他搬到磨房南头那个装草的房子里去暂住。

        冯歪嘴子一听,连忙就站起来了,说:

        “道谢,道谢。”

        一边说着,他的眼睛又一边来了眼泪,而后戴起狗皮帽子来,眼泪汪汪地就走了。

        冯歪嘴子刚一走出屋去,祖父回头就跟我说:

        “你这孩子当人面不好多说话的。”

        我那时也不过六七岁,不懂这是甚么意思,我问着祖父:

        “为什么不准说,为什么不准说?”

        祖父说:

        “你没看冯歪嘴子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吗?冯歪嘴子难为情了。”

        我想可有什么难为情的,我不明白。

        晌午,冯歪嘴子那磨房里就吵起来了。

        冯歪嘴子一声不响地站在磨盘的旁边,他的掌柜的拿着烟袋在他的眼前骂着。掌柜的太太一边骂着,一边拍着风车子,她说:

        “破了风水了,我这碾磨房,岂是你那不干不净的野老婆住的地方!青龙白虎也是女人可以冲的吗!冯歪嘴子,从此我不发财,我就跟你算账;你是什么东西,你还算个人吗?你没有脸,你若有脸你还能把个野老婆弄到大面上来,弄到人的眼皮下边来……你赶快给我滚蛋……”

        冯歪嘴子说:

        “我就要叫他们搬的,就搬……”

        掌柜的太太说:

        “叫他们搬,他们是什么东西,我不知道。我是叫你滚蛋的,你可把人糟蹋苦了……”

        说着,她往炕上一看:

        “唉呀!面口袋也是你那野老婆盖得的!赶快给我拿下来。我说冯歪嘴子,你可把我糟蹋苦了。你可把我糟蹋苦了。”

        那个刚生下来的小孩是盖着盛面口袋在睡觉的,一齐盖着四五张,厚墩墩地压着小脸。

        掌柜的太太在旁边喊着:

        “给我拿下来,快给我拿下来!”

        冯歪嘴子过去把面口袋拿下来了,立刻就露出孩子通红的小手来,而且那小手还伸伸缩缩地摇动着,摇动了几下就哭起来了。

        那孩子一哭,从孩子的嘴里冒着雪白的白气。

        那掌柜的太太把面口袋接到手里说:

        “可冻死我了,你赶快搬罢,我可没工夫跟你吵了……”

        说着开了门缩着肩膀就跑回上屋去了。

        王四掌柜的,就是冯歪嘴子的东家,他请祖父到上屋去喝茶。

        我们坐在上屋的炕上,一边烤着炭火盆,一边听到磨房里的那小孩的哭声。

        祖父问我的手烤暖了没有?我说还没烤暖,祖父说:

        “烤暖了,回家罢。”

        从王四掌柜的家里出来,我还说要到磨房里去看看。祖父说,没有什么的,要看回家暖过来再看。

        磨房里没有寒暑表,我家里是有的。我问祖父:

        “爷爷,你说磨房的温度在多少度上?”

        祖父说在零度以下。

        我问:

        “在零度以下多少?”

        祖父说:

        “没有寒暑表,哪儿知道呵!”

        我说:

        “到底在零度以下多少?”

        祖父看一看天色就说:

        “在零下七八度。”

        我高兴起来了,我说:

        “嗳呀,好冷呵!那不和室外温度一样了吗?”

        我抬脚就往家里跑。井台,井台旁边的水槽子,井台旁边的大石头碾子,房户老周家的大玻璃窗子,我家的大高烟囱,在我一溜烟地跑起来的时候,我看它们都移移动动的了,它们都像往后退着。我越跑越快,好像不是我在跑,而像房子和大烟囱在跑似的。

        我自己觉得我跑得和风一般快。

        我想那磨房的温度在零度以下,岂不是等于露天地了吗?

        这真笑话,房子和露天地一样。我越想越可笑,也就越高兴。

        于是连喊带叫地也就跑到家了。

        下半天冯歪嘴子就把小孩搬到磨房南头那草棚子里去了。

        那小孩哭的声音很大,好像他并不是刚刚出生,好像他已经长大了的样子。

        那草房里吵得不得了,我又想去看看。

        这回那女人坐起来了,身上披着被子,很长的大辫子垂在背后,面朝里,坐在一堆草上不知在干什么。她一听门响,她一回头,我看出来了,她就是我们同院住着的老王家的大姑娘,我们都叫她王大姐的。

        这可奇怪,怎么就是她呢?她一回头几乎是把我吓了一跳。

        我转身就想往家里跑,跑到家里好赶快地告诉祖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看是我,她就先向我一笑。她长的是很大的脸孔,很尖的鼻子,每笑的时候,她的鼻梁上就皱了一堆的褶。今天她的笑法还是和从前的一样,鼻梁处堆满了皱褶。

        平常我们后园里的菜吃不了的时候,她就提着筐到我们后园来摘些茄子、黄瓜之类回家去。她是很能说能笑的人,她是很响亮的人。她和别人相见之下,她问别人:

        “你吃饭了吗?”

        那声音才大呢,好像房顶上落了喜鹊似的。

        她的父亲是赶车的,她牵着马到井上去饮水,她打起水来,比她父亲打得更快,三绕两绕就是一桶。别人看了都说:

        “这姑娘将来是个兴家立业好手!”

        她在我家后园里摘菜,摘完临走的时候,常常就折一朵马蛇菜花戴在头上。

        她那辫子梳得才光呢,红辫根,绿辫梢,干干净净,又加上一朵马蛇菜花戴在鬓角上,非常好看。她提着筐子前边走了,后边的人就都指指划划地说她的好处。

        老厨子说她大头大眼睛长得怪好的。

        有二伯说她膀大腰圆的带点福相。

        母亲说她:

        “我没有这么大的儿子,有儿子我娶她,这姑娘真响亮。”

        同院住的老周家三奶奶则说:

        “哟哟,这姑娘真是一棵大葵花,又高又大,你今年十几啦?”

        周三奶奶一看到王大姐就问她十几岁?已经问了不知几遍了,好像一看见就必得这么问,若不问就好像没有话说似的。

    每逢一问,王大姐也总是说:

        “二十了。”

        “二十了,可得给说一个媒了。”

        再不然就是:

        “看谁家有这么大的福气,看吧,将来看吧。”

        隔院的杨家的老太太,扒着墙头一看见王大姐就说:

        “这姑娘的脸红得像一盆火似的。”

        现在王大姐一笑还是一皱鼻子,不过她的脸有一点清瘦,颜色发白了许多。

        她怀里抱着小孩。我看一看她,她也不好意思了,我也不好意思了。我的不好意思是因为好久不见的缘故,我想她也许是和我一样吧。我想要走,又不好意思立刻就走开,想要多待一会又没有什么话好说的。

        我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站了一会,我看她用草把小孩盖了起来,把小孩放到炕上去。其实也看不见什么是炕,乌七八糟的都是草,地上是草,炕上也是草,草捆子堆得房梁上去了。那小炕本来不大,又都叫草捆子给占满了。那小孩也就在草中偎了个草窝,铺着草盖着草地就睡着了。

        我越看越觉得好玩,好像小孩睡在喜鹊窝里了似的。

        到了晚上,我又把全套我所见的告诉了祖父。

        祖父什么也不说。但我看出来祖父晓得的比我晓得的多的样子。我说:

        “那小孩还盖着草呢!”

        祖父说:

        “嗯!”

        我说:

        “那不是王大姐吗?”

        祖父说:

        “嗯。”

        祖父是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听的样子。

        等到了晚上在煤油灯的下边,我家全体的人都聚集了的时候,那才热闹呢!连说带讲的。这个说,王大姑娘这么的,那个说王大姑娘那么着……说来说去,说得不成样子了。

        说王大姑娘这样坏,那样坏,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东西。

        说她说话的声音那么大,一定不是好东西。哪有姑娘家家的,大说大讲的。

        有二伯说:

        “好好的一个姑娘,看上了一个磨房的磨倌,介个年头是啥年头!”

        老厨子说:

        “男子要长个粗壮,女子要长个秀气。没见过一个姑娘长得和一个抗大个的(抗工)似的。”

        有二伯也就接着说:

        “对呀!老爷像老爷,娘娘像娘娘,你没四月十八去逛过庙吗?那老爷庙上的老爷,威风八面,娘娘庙上的娘娘,温柔典雅。”

        老厨子又说:

        “哪有的勾当,姑娘家家的,打起水来,比个男子大丈夫还有力气。没见过姑娘家家的那么大的力气。”

        有二伯说:

        “那算完,长的是一身穷骨头穷肉,那穿绸穿缎的她不去看,她看上了个灰秃秃的磨倌。真是武大郎玩鸭子,啥人玩啥鸟。”

        第二天,左邻右舍的都晓得王大姑娘生了小孩了。

        周三奶奶跑到我家来探听了一番,母亲说就在那草棚子里,让她去看。她说:

        “哟哟!我可没那么大的工夫去看的,什么好勾当。”

        西院的杨老太太听了风也来了,穿了一身浆得闪光发亮的蓝大布衫,头上扣着银扁方,手上戴着白铜的戒指。

        一进屋,母亲就告诉她冯歪嘴子得了儿子了。杨老太太连忙就说:

        “我可不是来探听他们那些猫三狗四的,我是来问问那广和银号的利息到底是大加一呢,还是八成?因为昨天西荒上的二小子打信来说,他老丈人要给一个亲戚拾几万吊钱。”

        说完了,她庄庄严严地坐在那里。

        我家的屋子太热,杨老太太一进屋来就把脸热得通红。母亲连忙打开了北边的那通气窗。

        通气窗一开,那草棚子里的小孩的哭声就听见了,那哭声特别吵闹。

        “听听啦,”母亲说,“这就是冯歪嘴子的儿子。”

        “怎么的啦?那王大姑娘我看就不是个好东西,我就说,那姑娘将来好不了。”杨老太太说,“前些日子那姑娘忽然不见了,我就问她妈:‘你们大姑娘哪儿去啦?’她妈说:‘上她姥姥家去了。’一去去了这么久没回来,我就有点觉景儿。”

        母亲说:

        “王大姑娘夏天的时候常常哭,把眼圈都哭红了。她妈说她脾气大,跟她妈吵架气的。”

        杨老太太把肩膀一抱说:

        “气的,好大的气性,到今天都丢了人啦,怎么没气死呢。那姑娘不是好东西,你看她那双眼睛,多么大!我早就说过,这姑娘好不了。”

        而后在母亲的耳朵上嘁嘁喳喳了一阵,又说又笑地走了。把她那原来到我家里来的原意,大概也忘了。

        她来是为了广和银号利息的问题,可是一直到走也没有再提起那广和银号来。

        杨老太太,周三奶奶,还有同院住的那些粉房里的人,没有一个不说王大姑娘坏的。

        说王大姑娘的眼睛长得不好,说王大姑娘的力气太大,说王大姑娘的辫子长得也太长。

        这事情一发,全院子的人给王大姑娘做论的做论,做传的做传,还有给她做日记的。

        做传的说,她从小就在外祖母家里养着,一天尽和男孩子在一块,没男没女。有一天她竟拿着烧火的叉子把她的表弟给打伤了。又是一天刮大风,她把外祖母的二十多个鸭蛋一次给偷着吃光了。又是一天她在河沟子里边采菱角,她自己采的少,她就把别人的菱角倒在她的筐里了,就说是她采的。说她强横得不得了,没有人敢去和她分辩,一分辩,她开口就骂,举手就打。

        那给她做传的人,说着就好像看见过似的。说腊月二十三,过小年的那天,王大姑娘因为外祖母少给了她一块肉吃,她就跟外祖母打了一仗,就跑回家里来了。

        “你看看吧,她的嘴该多馋。”

        于是四边听着的人,没有不笑的。

        那给王大姑娘做传的人,材料的确搜集得不少。

        自从团圆媳妇死了,院子里似乎寂寞了很长的一个时期,现在虽然不能说十分热闹,但大家都总要尽力地鼓吹一番。虽然不跳神打鼓,但也总应该给大家多少开一开心。

        于是吹风的,把眼的,跑线的,绝对地不辞辛苦,在飘着白白的大雪的夜里,也就戴着皮帽子,穿着大毡靴,站在冯歪嘴子的窗户外边,在那里守候着,为的是偷听一点什么消息。若能听到一点点,哪怕针孔那么大一点,也总没有白挨冻,好做为第二天宣传的材料。

        所以冯歪嘴子那门下在开初的几天,竟站着不少的探访员。

        这些探访员往往没有受过教育,他们最喜欢造谣生事。

        比方我家的老厨子出去探访了一阵,回家报告说:

        “那草棚子才冷呢!五风楼似的,那小孩一声不响了,大概是冻死了,快去看热闹吧!”

        老厨子举手舞脚的,他高兴得不得了。

        不一会他又戴上了狗皮帽子,他又去探访了一阵,这一回他报告说:

        “他妈的,没有死,那小孩还没冻死呢!还在娘怀里吃奶呢。”

        这新闻发生的地点,离我家也不过五十步远,可是一经探访员们这一探访,事情本来的面目可就大大的两样了。

        有的看了冯歪嘴子的炕上有一段绳头,于是就传说着冯歪嘴子要上吊。

        这“上吊”的刺激,给人们的力量真是不小。女的戴上风帽,男的穿上毡靴,要来这里参观的,或是准备着来参观的人不知多少。

        西院老杨家就有三十多口人,小孩不算在内,若算在内也有四十口了。就单说这三十多人若都来看上吊的冯歪嘴子,岂不把我家的那小草棚挤翻了吗!

    就说他家那些人中有的老的病的,不能够来,就说最低限度来上十个人吧,那么西院老杨家来十个,同院的老周家来三个:周三奶奶,周四婶子,周老婶子,外加周四婶子怀抱着一个孩子,周老婶子手里牵着个孩子——她们是有这样的习惯的,那么一共周家老少三辈总算五口了。

        还有粉房里的漏粉匠,烧火的,跑街送货的等等,一时也数不清是几多人,总之这全院好看热闹的人也不下二三十。

        还有前后街上的,一听了消息也少不了来了不少的。

        “上吊”?为啥一个好好的人,活着不愿意活,而愿意“上吊”呢?大家快去看看吧,其中必是趣味无穷,大家快去看看吧。

        再说开开眼也是好的,反正也不是去看跑马戏的,又要花钱,又要买票。

        所以呼兰河城里凡是一有跳井投河的,或是上吊的,那看热闹的人就特别多,我不知道中国别的地方是否这样,但在我的家乡确是这样的。

        投了河的女人,被打捞上来了,也不赶快地埋,也不赶快地葬,摆在那里一两天,让大家围着观看。

        跳了井的女人,从井里捞出来,也不赶快地埋,也不赶快地葬,好像国货展览会似的,热闹得车水马龙了。

        其实那没有什么好看的,假若冯歪嘴子上了吊,那岂不是看了很害怕吗!

        有一些胆小的女人,看了投河的、跳井的,三天五夜地不能睡觉。但是下次,一有这样的冤魂,她仍旧是去看的。看了回来就觉得那恶劣的印象就在眼前,于是又是睡觉不安,吃饭也不香。但是不去看,是不行的。第三次仍旧去看,哪怕去看了之后,心里觉得恐怖,而后再买一匹黄钱纸、一扎线香到十字路口上去烧了,向着那东西南北的大道磕上三个头,同时嘴里说:

        “邪魔野鬼可不要上我的身哪,我这里香纸的也都打发过你们了。”

        有的谁家的姑娘,为了去看上吊的,回来吓死了。听说不但看上吊的,就是看跳井的,也有被吓死的。吓出一场病来,千医百治地治不好,后来死了。

        但是人们还是愿意看,男人也许特别胆子大,不害怕,女人却都是胆小的多,都是乍着胆子看。

        还有小孩,女人也把他们带来看,他们还没有长成为一个人,母亲就早把他们带来了。也许在这热闹的世界里,还是提早地演习着一点的好,免得将来对于跳井上吊太外行了。

        有的探访员晓得了冯歪嘴子从街上买来了一把家常用的切菜的刀,于是就大放冯歪嘴子要自刎的空气。

        冯歪嘴子,没有上吊,没有自刎,还是好好地活着。过了一年,他的孩子长大了。

        过年我家杀猪的时候,冯歪嘴子还到我家里来帮忙的,帮着刮猪毛。到了晚上他吃了饭、喝了酒之后,临回去的时候,祖父说,让他带了几个大馒头去。他把馒头挟在腰里就走了。

        人们都取笑着冯歪嘴子,说:

        “冯歪嘴子有了大少爷了。”

        冯歪嘴子平常给我家做一点小事,磨半斗豆子做小豆腐,或是推二斗上好的红黏谷做黏糕吃,祖父都是招呼他到我家里来吃饭的。就在饭桌上,当着众人,老厨子就说:

        “冯歪嘴子少吃两个馒头吧,留着馒头带给大少爷去吧……”

        冯歪嘴子听了也并不难为情,也不觉得这是嘲笑他的话,他很庄严地说:

        “他在家里有吃的,他在家里有吃的。”

        等吃完了,祖父说:

        “还是带上几个吧!”

        冯歪嘴子拿起几个馒头来,往哪儿放呢?放在腰里。馒头太热,放在袖筒里怕掉了。

        于是老厨子说:

        “你放在帽兜子里啊!”

        于是冯歪嘴子用帽兜着馒头回家去了。

        东邻西舍谁家若是办了红白喜事,冯歪嘴子若也在席上的话,肉丸子一上来,别人就说:

        “冯歪嘴子,这肉丸子你不能吃,你家里有大少爷的是不是?”

        于是人们说着,就把冯歪嘴子应得的那一份的两个肉丸子,用筷子夹出来,放在冯歪嘴子旁边的小碟里。来了红烧肉,也是这么照办。来了干果碟,也是这么照办。

        冯歪嘴子一点也感不到羞耻,等席散之后,用手巾包着,带回家来,给他的儿子吃了。

        他的儿子也和普通的小孩一样,七个月出牙,八个月会爬,一年会走,两年会跑了。

        夏天,那孩子浑身不穿衣裳,只戴着一个花兜肚,在门前的水坑里捉小蛤蟆。他的母亲坐在门前给他绣着花兜肚子。

        他的父亲在磨房打着梆子,看管着小驴拉着磨。

        又过了两三年,冯歪嘴子的第二个孩子又要出生了。冯歪嘴子欢喜得不得了,嘴都闭不上了。

        在外边,有人问他:

        “冯歪嘴子又要得儿子了?”

        他呵呵笑着。他故意地平静着自己。

        他在家里边,他一看见他的女人端一个大盆,他就说:

        “你这是干什么,你让我来拿不好么!”

        他看见他的女人抱一捆柴火,他也这样阻止着她:

        “你让我来拿不好么!”

        可是那王大姐,却一天比一天瘦,一天比一天苍白,她的眼睛更大了,她的鼻子也更尖了似的。冯歪嘴子说,过后多吃几个鸡蛋,好好养养就身子好起来了。

        他家是快乐的。冯歪嘴子把窗子上挂了一张窗帘,这张白布是新从铺子里买来的。冯歪嘴子的窗子,三五年也没有挂过帘子,这是第一次。

        冯歪嘴子买了二斤新棉花,买了好几尺花洋布,买了二三十个上好的鸡蛋。

        冯歪嘴子还是照旧地拉磨,王大姐就剪裁着花洋布做成小小的衣裳。

        二三十个鸡蛋,用小筐装着,挂在二梁上。每一开门开窗的,那小筐就在高处游荡着。

        门口一来担挑卖鸡蛋的,冯歪嘴子就说:“你身子不好,我看还应该多吃几个鸡蛋。”

        冯歪嘴子每次都想再买一些,但都被孩子的母亲阻止了,冯歪嘴子说:

        “你从生了这小孩以来,身子就一直没养过来。多吃几个鸡蛋算什么呢!我多卖几斤黏糕就有了。”

        祖父一到他家里去串门,冯歪嘴子就把这一套话告诉了祖父。他说:

        “那个人才俭省呢,过日子连一根柴草也不肯多烧。要生小孩子,多吃一个鸡蛋也不肯。看着吧,将来会发家的……”

        冯歪嘴子说完了,是很得意的。

        七月一过去,八月乌鸦就来了。

        其实乌鸦七月里已经来了,不过没有八月那样多就是了。

        七月的晚霞,红得像火似的,奇奇怪怪的,老虎、大狮子、马头、狗群。这一些云彩,一到了八月,就都没有了。那满天红洞洞的、那满天金黄的、满天绛紫的、满天朱砂色的云彩,一齐都没有了。无论早晨或黄昏,天空就再也没有它们了,就再也看不见它们了。

        八月的天空是静悄悄的,一丝不挂。六月的黑云,七月的红云,都没有了。一进了八月,雨也没有了,风也没有了。白天就是黄金的太阳,夜里就是雪白的月亮。

        天气有些寒了,人们都穿起夹衣来。

        晚饭之后,乘凉的人没有了。院子里显得冷清寂寞了许多。

        鸡鸭都上架去了,猪也进了猪栏,狗也进了狗窝。院子里的蒿草,因为没有风,就都一动不动地站着。因为没有云,大昴星一出来就亮得和一盏小灯似的了。

        在这样的一个夜里,冯歪嘴子的女人死了。第二天早晨,正过着乌鸦的时候,就给冯歪嘴子的女人送殡了。

        乌鸦是黄昏的时候,或黎明的时候才飞过。不知道这乌鸦从什么地方来,飞到什么地方去,但这一大群遮天蔽瓦的,吵着叫着,好像一大片黑云似的从远处来了,来到头上,不一会又过去了。终究过到什么地方去,也许大人知道,孩子们是不知道的,我也不知道。

        听说那些乌鸦就过到呼兰河南岸那柳条林里去的,过到那柳条林里去做什么?所以我不大相信。不过那柳条林,乌烟瘴气的,不知那里有些什么,或者是过了那柳条林,柳条林的那边更是些个什么。站在呼兰河的这边,只见那乌烟瘴气的、有好几里路远的柳条林上,飞着白白的大鸟。除了那白白的大鸟之外,究竟还有什么,那就不得而知了。

        据说乌鸦就往那边过,乌鸦过到那边又怎样,又从那边究竟飞到什么地方去,这个人们不大知道了。

        冯歪嘴子的女人是产后死的,传说上这样的女人死了,大庙不收,小庙不留,是将要成为游魂的。

        我要到草棚子去看,祖父不让我去看。

        我在大门口等着。

        我看见了冯歪嘴子的儿子,打着灵头幡送他的母亲。

        灵头幡在前,棺材在后,冯歪嘴子在最前边,他在最前边领着路向东大桥那边走去了。

        那灵头幡是用白纸剪的,剪成络络网,剪成胡椒眼,剪成不少的轻飘飘的穗子,用一根杆子挑着,扛在那孩子的肩上。

        那孩子也不哭,也不表示什么,只好像他扛不动那灵头幡,使他扛得非常吃力似的。

        他往东边越走越远了。我在大门外看着,一直看着他走过了东大桥,几乎是看不见了,我还在那里看着。

        乌鸦在头上呱呱地叫着。

        过了一群,又一群,等我们回到了家里,那乌鸦还在天空里叫着。

        冯歪嘴子的女人一死,大家觉得这回冯歪嘴子算完了。

        扔下了两个孩子,一个四五岁,一个刚生下来。

        看吧,看他可怎样办!

        老厨子说:

        “看热闹吧,冯歪嘴子又该喝酒了,又该坐在磨盘上哭了。”

        东家西舍的也都说冯歪嘴子这回可非完不可了。那些好看热闹的人,都在准备着看冯歪嘴子的热闹。

        可是冯歪嘴子自己,并不像旁观者眼中的那样地绝望,好像他活着还很有把握的样子似的。他不但没有感到绝望已经洞穿了他,因为他看见了他的两个孩子,他反而镇定下来。

        他觉得在这世界上,他一定要生根的。要长得牢牢的。他不管他自己有这份能力没有,他看看别人也都是这样做的,他觉得他也应该这样做。

        于是他照常地活在世界上,他照常地负着他那份责任。

        于是他自己动手喂他那刚出生的孩子,他用筷子喂他,他不吃,他用调匙喂他。

        喂着小的,带着大的,他该担水,担水;该拉磨,拉磨。

        早晨一起来,一开门,看见邻人到井口去打水的时候,他总说一声:

        “去挑水吗!”

        若遇见了卖豆腐的,他也说一声:

        “豆腐这么早出锅啦!”

        他在这世界上他不知道人们都用绝望的眼光来看他,他不知道他已经处在了怎样的一种艰难的境地。他不知道他自己已经完了。他没有想过。

        他虽然也有悲哀,他虽然也常常满满含着眼泪,但是他一看见他的大儿子会拉着小驴饮水了,他就立刻把那含着眼泪的眼睛笑了起来。

        他说:

        “慢慢地就中用了。”

        他的小儿子,一天一天地喂着,越喂眼睛越大;胳臂,腿,越来越瘦。

        在别人的眼里,这孩子非死不可。这孩子一直不死,大家都觉得惊奇。

        到后来大家简直都莫名其妙了,对于冯歪嘴子的这孩子的不死,别人都起了恐惧的心理,觉得这是可能的吗?这是世界上应该有的吗?

        但是冯歪嘴子一休息下来就抱着他的孩子,天太冷了,他就烘了一堆火给他烤着。那孩子刚一咧嘴笑,那笑得才难看呢,因为又像笑,又像哭。其实又不像笑,又不像哭,而是介乎两者之间的那么一咧嘴。

        但是冯歪嘴子却喜欢得不得了了。

        他说:

        “这小东西会哄人了。”

        或是:

        “这小东西懂人事了。”

        那孩子到了七八个月才会拍一拍掌。其实别人家的孩子到七八个月,都会爬了,会坐着了,要学着说话了。冯歪嘴子的孩子都不会,只会拍一拍掌,别的都不会。

        冯歪嘴子一看见他的孩子拍掌,他就眉开眼笑的。

        他说:

        “这孩子眼看着就大了。”

        那孩子在别人的眼睛里看来,并没有大,似乎一天更比一天小似的。因为越瘦那孩子的眼睛就越大,只见眼睛大,不见身子大,看起来好像那孩子始终也没有长似的。那孩子好像是泥做的,而不是孩子了,两个月之后,和两个月之前,完全一样。两个月之前看见过那孩子,两个月之后再看见,也绝不会使人惊讶,时间是快的,大人虽不见老,孩子却一天一天地不同。

        看了冯歪嘴子的儿子,绝不会给人以时间上的观感。大人总喜欢在孩子的身上去触到时间,但是冯歪嘴子的儿子是不能给人这个满足的。因为两个月前看见过他那么大,两个月后看见他还是那么大。还不如去看后花园里的黄瓜,那黄瓜三月里下种,四月里爬蔓,五月里开花,五月末就吃大黄瓜。

        但是冯歪嘴子却不这样的看法,他看他的孩子是一天比一天大。

        大的孩子会拉着小驴到井边上去饮水了。小的会笑了,会拍手了,会摇头了。给他东西吃,他会伸手来拿。而且小牙也长出来了。

        微微地一咧嘴笑,那小白牙就露出来了。

    尾声

        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现在埋着我的祖父。

        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就快七十了。我还没有长到二十岁,祖父就七八十岁了。祖父一过了八十,祖父就死了。

        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

        那园里的蝴蝶,蚂蚱,蜻蜓,也许还是年年仍旧,也许现在完全荒凉了。

        小黄瓜,大倭瓜,也许还是年年地种着,也许现在根本没有了。

        那早晨的露珠是不是还落在花盆架上,那午间的太阳是不是还照着那大向日葵,那黄昏时候的红霞是不是还会一会工夫会变出来一匹马来,一会工夫会变出来一匹狗来,那么变着。

        这一些不能想象了。

        听说有二伯死了。

        老厨子就是活着年纪也不小了。

        东邻西舍也都不知怎样了。

        至于那磨房里的磨倌,至今究竟如何,则完全不晓得了。

        以上我所写的并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只因它们充满我幼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就记在这里了。

        1940年12月20日香港完稿。

  • 李杏果: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经验与启示

    三方协商机制是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就经济社会政策和劳资关系协调等进行信息沟通、协商谈判和促进合作的制度安排,是国际劳工组织大力提倡的社会对话形式。我国的劳资矛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渐显性化,政府在构建协调劳动关系制度的进程中,引入三方协商机制这一国际通行的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0年、2001年先后批准了《促进履行三方协商国际劳工标准公约》《劳动行政管理:作用、职能及组织公约》,推动在我国建立三方协商机制。2001年,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与全总、中企联/中企协举行全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一次会议,在我国国家层面建立起三方协商会议制度。三方协商机制其后被写入《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中。政府的强力推动和稳定的制度保障,促使我国三方协商机制向前发展。2018年,中国工会十七大提出要“推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做实省、市、县三级地方及产业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并向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延伸。”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涵盖国家、省(区)、市(县)、县(区)、街道(乡镇、社区)五级的三方协商机制,拥有建设、海上、港口等国家级产业三方机制和多个省级、地市级、县级产业三方机制,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人社部门、工会和企联/企协、工商联的“三方四家”结构,有些地方还探索拓展了三方协商的主体构成。

    在研究层面,文献回顾发现,尽管劳动关系日益成为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的热点,但是学界对三方协商机制的研究相对较少。李德齐指出,三方协商机制在我国从培育到完善,需要经历一个艰辛的探索过程[1]。乔健认为,我国目前的三方协商机制是在政府机构与准政府机构之间进行的功能性协调机制,其存在诸多问题[2]。杨观来认为,我国的三方协商机制在调节劳资关系中作用效率低,并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3]。阿梅娜·阿布力米提认为,我国工会在三方协商机制中存在角色定位不准等问题[4]。石晓天从劳动政策过程的视角,认为三方协商机制存在法律地位不明确、协商内容有限、信息公开不充分等问题[5]。孙芮认为,我国三方协商机制中政府过度干预劳资双方,不利于化解私营企业的劳资冲突[6]。李丽林和袁青川认为,我国三方协商机制沿袭了政府主导的协调劳动关系的传统方式,存在职能窄、无法满足现实需求的问题,我国应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深化改革[7]24-25。

    基于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我国自上而下建立起覆盖全国的三方协商制度框架,但在实际运行中,三方协商机制却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定位不准、雇主组织和工会组织代表性不强、三方协商运行机制不健全、涵盖议题范围窄、形式协商大于实质协商等问题,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利益协调,制约了劳动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本文拟剖析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完善我国三方协商机制的建议,推动我国劳动领域治理的现代化。

    一、法团主义:理解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基础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的基础是法团主义(corporatism)。它是一种由国家协调的、资本和劳动力之间进行妥协和合作的体系[8]。法团主义代表着这样的社会政治过程:具有垄断性、受国家认可、数量有限、代表各方利益的功能团体与政府间就公共政策的输出进行协商谈判,以争取优惠政策,并通过提供成员的合作配合,保障公共政策的执行[9]。

    霍布斯鲍姆(Eric J.Hobsbawm)认为,法团主义在意识形态上源于欧洲中古世纪或封建社会一种右派势力的“组织化国家统制”(organic statism);组织化社会中,虽然各种团体具有不同的社会角色和功能,但却能够被国家统制形成集体行动;它以经济团体的代表权取代自由主义民主政治[10]。这样的统合派政权出现在葡萄牙、奥地利和西班牙等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许多国家面临复兴经济、在世界格局中避免被边缘化的挑战,能有效整合社会力量、化解阶级冲突的法团主义再次复兴。20世纪70年代,施密特系统地概括了法团主义。他把法团主义看作由组织化功能团体参与的利益代表系统:这个利益代表系统中,各功能团体有明确的责任(义务),有数量限制;不具有竞争性,具有功能区分;被国家承认,赋予该领域的垄断性代表地位;作为交换,国家对这些功能团体的利益表达、领导人选择和组织支持等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11]。

    法团主义既是利益代表系统,又是一种协商决策、促进共识政治的民主实践模式。在这一决策过程中,功能团体与国家间建立起制度化的公共政策协商,国家赋予其参与公共政策的合法地位,同时这些团体必须承诺并制约成员行动,实现与国家合作,保障政策的执行[12]。法团主义模式所代表的国家与利益集团关系不同于多元主义,如表1所示。法团主义关注的是特定利益集团与国家的制度化联结,是国家主导下的利益协商;其主要目标在于统合利益集团间的利益;国家主动介入,承认各功能团体的代表权和影响决策的合法地位,将其纳入政策过程;利益集团将会员诉求传递到国家决策体制,使决策体现成员利益;各功能团体以妥协为导向,在影响政治的同时,有义务约束成员的过激行为,确保各方形成的政策和协议得到贯彻落实。

    塞厄罗夫对24个工业化国家的比较研究表明,挪威、瑞典、奥地利、丹麦、瑞士、以色列、荷兰、比利时、日本、芬兰、德国等国家的法团主义程度深[13]。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基于法团主义的劳动关系治理实践,其典型代表是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米什拉更是将法团主义与三方协商机制划等号,认为法团主义就是政府、工会和雇主组织为实现特定经济社会目标而构建的三方伙伴主义,是国家与主要利益集团之间的制度化合作[14]。

    在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荷兰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国家具有与社会伙伴协商解决社会问题的历史传统。19世纪中后期,为缓解劳资矛盾、维持社会秩序,欧洲国家的政府开始重视工人参与。1848年,法国建立卢森堡委员会,吸引工人参与政府的政策制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政府寻求与工会和雇主合作,以缓解通货膨胀压力;20世纪20年代,在丹麦、法国、阿根廷、墨西哥等国家。已经出现依法批准设立的劳资双方或三方性制度安排,以解决劳资争议,或参与更大范围的政策执行[15]。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国家的领导人借助三方合作进行战后重建。1948年,比利时设立中央经济理事会(the Central Economic Council);1950年,挪威设立协调委员会(Coordinating Commission);三方合作的制度安排旨在通过将有组织的利益纳入政府决策,实现工资控制和工业和平[16]。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三方协商机制不仅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资和收入政策。还进一步扩展到人力资源规划、培训、职业安全卫生等专业领域。60年代后,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三方协商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推动三方协商机制在更大范围的发展。70年代末以来,三方协商机制关注的不仅是工资和工作时间等核心劳动关系议题,而是就许多经济社会政策议题进行协商[17]。随着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增速放缓,三方协商关注的议题从稳定工资水平转变为如何提高生产率和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

    总之,法团主义对劳动关系做出了重要贡献[18]:首先,它将狭义的劳资关系制度置于更广泛的社会背景下。为此,对劳动关系制度的研究,需要重视国家这一变量,基于国家作用以及特定时期内国家对劳动问题的管制来进行解释。其次,它将劳工问题从产业领域转移到了政治领域,将注意力集中在结果上,劳资分配问题可以通过国家福利转移和社会保障等解决,这减少了将罢工作为讨价还价武器的必要性。法团主义理念下三方协商机制的发展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回应经济社会变革挑战、调控组织化利益冲突、增进劳资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满足工会工资调节需求的同时,也为市场经济国家带来经济增长、低失业率和低通货膨胀率等宏观经济效果。

    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经验

    国际劳工组织指出。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发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民主基础和结社自由;强有力的、合法的、独立的、有代表性的劳工组织和雇主组织;各方参与社会对话的政治意愿、责任感和承诺;适当的制度性支持;三方协商的实践和经验[19]44。在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关系问题的过程中,发达国家积累了丰富的三方协商机制运作经验。

    (一)政府角色定位准确,重视劳资双方的协商

    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矛盾凸显对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破坏促使各国政府重视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建设,通过搭建社会对话平台和三方协商机制,推动社会利益均衡,化解劳资冲突,维护社会团结。政府在三方机制中多强调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注重合理确定自身角色定位,在政府一市场一社会关系中发挥服务作用。政府并不过分主导三方协商,而是注重发挥劳资双方代表的作用。政府作用具体体现为:构建三方协商机制的制度框架,确立三方协商的运行规则;政府保障劳资双方的政治参与和协商权利,使劳资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和谈判;在协商谈判陷入僵局时,政府居中调解、斡旋,敦促劳资双方妥协让步和促成共识;政府保障协商后签署的三方协议的合法性、权威性,监督政策执行,确保各方遵守和落实承诺。

    劳资双方之间的对话协商是三方协商机制的基础,这在欧洲具有悠久的历史,是其经济社会现代化和民主发展的组成部分,是许多国家延续至今的传统。在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型的过程中,挪威出现了自下而上、自发成立的全国性工会和雇主组织。其中,挪威总工会(LO)成立于1899年,挪威雇主协会(NAF)成立于1900年。工会和雇主组织能够充分代表工人和雇主利益,为会员所认可,具有代表性。尽管双方在很多问题上存在分歧,但双方都认可协商与合作的重要性。1907年,工会和雇主组织第一次签署产业层面的集体合同,对冶金行业的工资、计件工作、工作时间进行规制。劳资双方的合作推动劳、资、政三方协商的建立和发展。1935年,挪威成立由国家调解员、工会联合会和雇主联合会组成的三方委员会,考察每周40小时工作制的引入对制造业产生的影响[20]。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劳资双方组织的强代表性是三方协商机制的根基:劳资双方的协商谈判是三方协商机制的重心;政府掌舵和服务作用的发挥,是三方协商机制的保证。这些要素保障着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的实质协商,帮助政府实现协调社会利益、预防和抑制劳资冲突、推动共识政治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健全,综合性和专业性三方协商机构共同作用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三方协商以正式的组织机构作为保障:一是设立涵盖各方面议题的综合性三方协商机构,如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全国社会对话理事会、劳动咨询委员会、国家三方委员会等;二是针对专门性劳动事务,成立由三方构成的、专业协商机构;三是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三方协商机制的日常运行。

    在法国,经济、社会和环境委员会是涵盖各方面议题的综合性三方协商机构,其下设有劳动和就业、教育文化交流、女性权利和性别平等、环境、经济和金融、欧洲和国际事务、可持续土地管理、社会事务和卫生、前瞻和公共政策评估11个工作组,负责相应领域的具体问题。国家集体谈判委员会、中央就业委员会、个体争议产业法庭中央委员会、职业教育社会进步和就业中央委员会等是针对具体问题成立的专门性三方协商机构[7]19。在挪威,存在工资协议政府联络委员会、工资协议技术计算委员会、劳动和养老金政策理事会等多个专门性三方协商机构。在日本,劳动政策理事会作为专门机构,旨在审议、讨论涉及劳动政策的重要事宜,向厚生劳动大臣或相关政府当局提供咨询和建议。劳动委员会则作为独立的、专门性三方协商机构,负责处理劳资争议、审查和处理不当劳动行为。其中,处理全国和跨地区重大劳动争议案件以及审议各地劳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等事宜,由中央劳动委员会负责;地方劳动委员会则负责处理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案件[21]。在韩国,经济、社会及劳动理事会是综合性三方协商机构,其根据议程、产业、社会阶层或特定事宜,设立体面工作、社会保障网、职业安全卫生、劳动关系发展、数字转型与劳动未来、金融行业委员会、养老金改革和老龄收入保障特别委员会等多个专门委员会,协商解决具体事宜。三方协商机制设有秘书处,作为三方协商日常运行的办事机构。秘书处的规模不一,小的有十多名雇员(如芬兰),大的则有一百多名雇员(如荷兰)[22]。

    (三)包容性强,容纳多个工会、雇主组织参加三方协商

    许多国家存在多个工会和雇主组织,在三方协商的制度安排中,这些国家往往通过一定的议事规则和议席安排,将多个工会联合会以及雇主组织纳入三方协商机制中。韩国经济、社会及劳动理事会包括雇主联合会(KEF)和工商联合会(KCCI)两大雇主组织的代表,以及劳动组合总联盟(FKTU)和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KCTU)等主要工会组织代表。挪威将四大工会联合会——挪威总工会(LO)、职业工会联合会(YS)、专业人员工会联盟(Unio)、专业协会联合会(Akademikerne)和主要雇主联合会——工商联合会(NHO)、企业联合会(Virke)、雇主协会联合会(Spekter)、地方和区域政府联盟(KS)的代表纳入工资协议技术计算委员会以及其他专门性劳动力市场三方委员会。这样的制度安排,提升了社会伙伴的代表性,赋予这些国家的三方协商机制更强的民主性,最大限度实现劳资利益协调。

    (四)政府部门代表多元化,并不局限于劳动部门

    三方协商机制的政府方,许多国家往往不局限于负责劳动事务的政府部门,而是让财政部、商业部以及教育与培训部等多个相关政府部门加入,共同担任政府代表。丹麦经济理事会中的政府代表包括丹麦政府和中央银行。挪威工资协议技术计算委员会中的政府代表来自劳动和社会事务部、统计署、财政部以及地方政府和现代化部。韩国经济、社会及劳动理事会的政府代表是战略和财政部、就业和劳动部;贸易、工业和能源部长作为特别成员参加全体委员会。在遏制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间,日本、葡萄牙和西班牙参加三方机制的政府代表不仅包括劳工部长,还包括负责经济、旅游、交通和基础设施等特定部门的部长。

    在部长之外,有的国家甚至由政府首脑亲自参加全国一级的三方协商。日本首相或者副首相参加劳、资、政三方会议。挪威工资协议政府联络委员会中,政府方面的代表包括首相和内阁大臣,并由首相担任主席。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间,在法国、西班牙、韩国,国家总统、政府首脑或议会议长均参与新冠疫情应对的三方协商机制,充分体现高层领导对三方协商机制的认可和政治承诺。

    (五)重视社会代表,吸纳劳资之外其他利益代表和专家参与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具有将更多利益相关方纳入协商和政策制定的民主传统。三方协商机制的代表中,除了劳、资、政代表,还往往包括其他利益群体代表和专家。意大利国家经济和劳动理事会中包括工会和雇主组织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如妇女组织、青年和失业者组织等)和一定数量的专家代表。西班牙经社理事会的成员除劳、资代表外,还包括农业、海洋渔业、消费者、合作社等利益群体代表以及经济社会和劳工领域的专家。丹麦经济理事会成员除劳、资、政代表外,还包括独立的经济专家。匈牙利国家经社理事会成员包括五个方面的代表:经济界代表(倡议群体、雇主组织和全国商会)、劳工方(倡议群体和工会组织)、非政府组织方、科学界代表、教会方。荷兰经社理事会中除劳资双方外,还包括11名独立成员,包括独立专家、公共利益协调监督员、经济财政法律社会领域的专家(通常是大学教授);荷兰央行行长和荷兰经济政策分析局长作为独立成员参加。挪威工资协议政府联络委员会中,除劳、资、政代表外,还包括农业组织以及渔民组织等其他利益代表[20]。挪威工作时间委员会成员包括经济学家、法律专家、人力资源专家和社会科学家,这些专家独立性强,不隶属于任何社会伙伴或组织。韩国经济、社会及劳动理事会除劳、资、政三方外,还包括公共利益代表;这些公共利益代表一般是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专家。社会代表的加入,使三方协商机制在协调劳资利益的同时,能够兼顾更多利益群体,提升专业性和社会影响力,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六)三方协商议题范围广泛,通过协商优化公共政策

    霍华德J.威亚尔达指出,法团主义随着经济社会变化而变革,在后工业社会,法团主义得以重构并不断扩展领域,各利益团体以熟悉的法团主义方式与政府谈判,“政策过程中法团主义色彩依然浓厚”[23]。目前,发达国家的三方协商机制涉及议题比较广泛,与劳动有关的所有经济社会政策议题均在三方协商机制的范围内,具体包括:劳动立法和法律执行;集体谈判、劳动争议处理等劳动关系议题;职业安全卫生、工时等劳动基准议题;工资决定等工资议题;劳动力市场、就业、教育和培训等就业议题;社会保障和社会保护议题;性别平等议题;宏观经济政策、经济结构调整转型、货币、税收、财政、减贫、贸易、移民等经济和社会政策[19]83-85。三方协商涵盖议题广,作用范围大,已经成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弥合社会分歧、促进社会团结的重要机制。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积极运用三方协商机制提升危机时期政策质量,确保政策有效执行,建立信任,增强社会团结。德国、瑞士政府从疫情一开始就让社会伙伴参与应对危机的政策制定。瑞士联邦政府和社会伙伴在涉及法律、财政、工作场所和产业的四个三方工作组框架内定期举行会议,制定危机应对举措。意大利政府和社会伙伴签署了三方“关于抑制和控制冠状病毒在工作场所蔓延的措施的联合议定书”,以应对危机。韩国政府及时启动社会对话和三方协商,呼吁工人和雇主组织提供必要支持;韩国政府和社会合作伙伴发表《三方宣言》,提出相关措施,保护就业,保护最易暴露于病毒的工人,减轻小企业主的税负;《卫生部门三方协议》规定劳资双方的义务,促进职业安全卫生和病人安全,防止医务人员过度劳累,改善卫生机构工作环境,保护该部门的就业[24]。

    三、三方协商机制的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进入新时代,我国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人口红利下降,老龄化加剧;数字经济兴起,职工队伍的结构发生变化,制造业中的职工人数下降,共享经济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增多;劳动关系中新旧问题交织,劳动关系趋于更加灵活化和复杂化,劳动关系模糊导致主体各方权责不清[25];职工维权和服务涉及的主体众多,并不局限于传统的劳、资、政三方。与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相适应,我国三方协商在主体构成、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等方面亟待重塑。我国需要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视域认识三方协商机制的价值,扩展协商的议题范围;基于党的群团改革的要求,深化群团改革,增强工会和雇主组织的群众性、代表性;坚持综合性与专业化相结合原则,扩大参与协商的主体范围,完善三方协商机制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改革的发展趋势,合理界定三方协商机制中政府的作用,保障实质性协商,充分发挥三方协商机制在协调社会利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劳动领域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视域认识三方协商机制的价值,拓展三方协商的议题范围

    目前我国三方协商的涵盖范围窄,多局限于工资和劳动关系等议题,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有限,制约了三方协商机制对社会利益的调节。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我们应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视域认识三方协商机制,不断拓展三方协商的议题范围,丰富三方协商的内容。第一,在理念上,三方协商机制兼具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其不仅是集体协商、劳动争议等劳动关系问题解决的工具,更具有经济社会政策价值和民主价值。从政策过程的视角来看,经过三方协商出台的经济社会政策更科学,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在实践中更容易得到执行,减少政策失灵的发生。从民主的视角来看,三方协商机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劳动领域的重要体现,完善三方协商机制,有助于提升劳动领域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水平,有助于健全劳动领域的民主治理机制。这既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我国劳动领域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第二,在实践上,鉴于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就业、收入分配、宏观经济等之间存在紧密联系,我国应积极拓展三方协商的议题范围,将更多经济和社会问题纳入协商,将财政、预算和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教育培训、就业、社会保障、职业安全与卫生、经济结构调整等与劳动者、企业有关的经济、社会议题逐步纳入三方协商的范围,以充分发挥三方协商机制在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

    (二)提升雇主组织代表性,保障雇主组织参与

    我国三方协商中基层雇主组织的发展较为滞后,代表性不强,主要表现为:数量庞大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群体利益代表;代表社会组织的雇主组织缺乏;县以下雇主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地方产业协会发展不足,产业层面三方协商缺乏稳定的组织保障。国际经验表明,有效的三方协商要求工会与雇主组织均得以发展。为此,我国应持续推进基层雇主组织建设,在完善区域性雇主组织的基础上,推进行业性雇主组织建设,提升雇主组织的代表性。第一,政府要完善基层雇主组织建立和发展的制度环境,优化雇主组织的建立程序,完善雇主组织的职能、权利、义务、治理结构、运作方式等规则,使雇主组织的发展获得良好的制度保障。政府要鼓励、引导雇主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建立雇主组织,尤其是数量庞大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实现雇主组织的增量发展,完善雇主组织的体系和网络。第二,在存量方面,政府要深化企联/企协、工商联等准政府组织的改革,弱化官方准政府组织的行政色彩,强化其与雇主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利益代表,提升雇主组织的群众性和对雇主群体利益的代表性、回应性,提升用人单位对这些组织的认同感。第三,在产业层面,政府要培育和发展地方产业协会,强化产业协会的能力建设,使其能够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三方协商和社会治理。产业协会的建立和发展,有助于为产业层面的三方协商提供组织保障。第四,在存量和增量雇主组织发展的基础上,要根据协商议题,因地制宜地扩大参与协商的雇主范围,扩大雇主覆盖面,保障各领域、各类型雇主组织的平等参与,畅通雇主的利益表达,提升雇主组织的利益代表性。

    (三)深化工会改革,保障工会参与

    目前我国工会组织的双重属性使工会容易产生身份偏差,弱化对职工权益的维护。深化群团改革、提升工会代表性、保障工会参与是提升三方协商效能的关键。为此,第一,要通过持续深化群团改革,克服部分工会依然存在的行政化问题,密切工会与职工的联系,增强工会的社团属性,强化其职工利益维护职能,从传统的行政化工会走向符合新时代要求、以职工为中心的群众化工会,重塑工会的功能侧重、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夯实工会的群众基础。第二,工会要深入职工群体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汇集不同领域职工的诉求,加强对职工诉求的分析、研究、提炼和归纳,在对职工利益诉求进行准确把握的基础上,确定诉求的优先次序,整合形成职工的集体性诉求,为工会有效参与奠定信息基础和研究基础,提升工会参与三方协商机制的专业性。第三,在影响职工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做出前,各级政府要赋予并保障工会决策参与权。在协商过程中,工会应强化职工代表的立场,通过各种途径和策略,表达职工诉求,保护职工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工会向党政传递职工诉求,有助于提升我国党政主导的国家治理的社会回应性,扩大决策的信息基础,使党政及时发现并回应职工诉求,降低经济社会改革和决策失误对职工权益的不利影响,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障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落实。

    (四)坚持综合性与专业化相结合,完善三方协商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国际经验表明,成熟完备的三方协商机制需要稳定的组织保障,构建多层次、多行业、综合性与专业化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目前我国国家层面实行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北京、山东、河北、陕西、辽宁、湖北、安徽等20多个省(区、市)成立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有些地方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政府负责同志任主任,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整体上看,我国三方协商机制的发展不平衡,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还不健全。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应坚持综合性与专业化相结合,完善三方协商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第一,要促进区域性三方协商的均衡发展,推动纵向各层级三方协商机制的实体化建设,解决编制、经费等具体问题,并使三方协调机制延伸到基层,如乡镇、街道和社区,打通民主协商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基层治理的民主化。第二,要在发展区域性三方协商的基础上,健全餐饮、旅游、快递等行业领域的三方协商制度,建立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多层次、多领域、多行业三方协商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三方协商机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第三,提升三方协商机制的民主开放程度,在扩大劳、资、政等三方主体参与范围的基础上,根据协商议题和协商情境,吸纳更多社会利益群体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律师、专家等的参与,健全各方参与的协商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提升协商成效,保障协商后政策的落实,扩大三方协商的社会影响力。第四,加强各层级、各专门领域三方委员会的专业委员会建设,发展综合性与专业化相结合的三方协商机制。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工资分配、集体协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专业委员会,吸纳理论和实践专家加入,激活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开展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协调、指导和服务,推动三方协商机制的专业化。

    (五)完善政府作用,保障劳资实质协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资矛盾的凸显,三方协商的重要性逐渐得到政府认可。近些年,陕西、辽宁、湖北、江西、山东、福建、河南等省均成立由副省长担任主任的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提升协商协调的层次和力度。此外,各地还探索扩大三方协商的成员构成。江苏省在“三方四家”之外,将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纳入;辽宁省将司法厅、国资委、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纳入;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增加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成员单位。政府对三方协商机制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政府主导各方配合的三方格局基本形成。不过,在我国党政主导的国家治理中,三方协商也存在政府过分主导三方机制、形式协商大于实质协商、民主治理不充分等问题,削弱了劳资双方的自主性和协商成效,制约我国劳动领域的利益协调。国际经验表明,有效的三方协商以劳资双方的社会对话为基础,政府的角色限于为劳资双方协商提供制度保障和公共服务。我国三方协商机制的完善,需要顺应政府改革趋势,在提升协调力度的同时,扩大政府方的参与范围,构建整体性治理;合理界定政府作用,保障劳资实质协商。第一,适应劳动议题涉及利益广泛的特点以及政府机构改革的变化,要在人社部门之外,扩大政府方的参与主体范围,吸收国资、市场监管、经信、应急、卫健、统计、财政等更多政府部门加入,形成政府主要领导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多个相关政府部门参加的协同治理格局。将政府方代表从人社部门升格到政府主要领导,这有助于更好统筹各相关政府部门,改变人社部门“小马拉大车”的局面,克服利益掣肘和碎片化治理,推动部门合作,提升三方协商的权威性,形成整体性治理。第二,政府要发挥规则制定优势,完善三方协商的主体权利、程序保障等制度,明确规定政府各层级、各领域涉及劳动者利益决策的民主协商程序,使三方协商成为决策的前置程序,以民主治理规范政府的权力行使,减少政府决策失误和不当干预对劳动者权益的影响,以程序民主保障实质民主。第三,在协商过程中,政府不应过分主导协商进程,而是要充分尊重劳资双方,赋权劳资双方依照章程自主开展工作,使劳资双方协商成为三方协商的基础和重中之重;政府角色由“划桨”转变为服务,通过议程安排、平台搭建,促使劳资双方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利益表达和对话协商;政府居中保障劳资权利,确保各主体之间地位平等、三方协商程序和规则公平;在劳资双方协商陷入僵局时,政府居中斡旋、协调,促使共识形成;政府将劳资双方意见纳入政策过程,将协商成果转化为公共政策;通过完善经济社会政策推动劳资和谐,实现公共利益。政府科学的角色定位有助于劳资双方利益的充分表达,有助于推动实质性协商,使劳动问题的治理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并以民主治理保障三方协商实效和社会利益的协调。

    注释:

    ①该公约规定:“凡批准本公约的会员国应作出符合本国条件的安排,在劳动行政管理系统内,促成公共当局与最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或在适当情况下与雇主代表和工人代表进行协商、合作和谈判。”

    本文转自《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2024年第1期

  • 李禹阶:中国史前宗教与社会权力的演进

    与国外相比,中华文明起源及早期国家的产生有着独特的演进路径,而这种独特演进路径又与史前宗教和社会权力的起源、发展密切相关。探讨这种社会权力的演变进程,对于深入理解中华文明起源及早期国家的产生具有重要价值。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中国史前宗教与社会权力演进的复杂关系加以进一步讨论。需要说明的是,基于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目前中外学术界在这方面已经推出相当丰富的成果,关于这些成果的内容、贡献与价值,我们将在下文的相关讨论部分分别予以介绍。

    一、原始宗教的公共功能与社会权力的萌芽

    早期国家起源的路径大体有两条,即自发的道路与强制、冲突的道路,这几乎是中西方学术界的共识。美国人类学者罗伯特·L.卡内罗(Robert L. Carneiro)认为,“严谨的国家起源理论有两大类:自发的和强制的。自发论坚持认为:在历史的某一时刻,某些人群自发地、理性地、自愿地放弃他们的个人权力,并与其它群体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可以叫做国家的大型政治单位”。在对这两种国家起源理论的阐释中,卡内罗就曾重点对在西方影响颇大的“契约论”“自动论”“水源论”等进行了批评,这些批评包含着诸多合理因素。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学术界对于这两种类型的社会发展路径进行了探索,并有着诸多重要研究成果。但从总的趋向看,目前学术界对史前“冲突论”或“战争论”研究相对深入,而在关于“自发论”的讨论方面则仍然有较大空间,主要缺陷是未真正触及社会权力起源、发展的本质、特征及内生动力机制。实际上,即使是最早的、最简单的原始聚落,一旦构成社会组织形式,就总是隐藏着或明或隐的社会权力萌芽,以便有序开展聚落人群的生产、生活事务,而不是让人各行其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它(所有制——引者注)的萌芽和最初形式在家庭中已经出现,在那里妻子和儿女是丈夫的奴隶。家庭中这种诚然还非常原始和隐蔽的奴隶制,是最初的所有制。”从某种角度看,即使是最早的社会组织形式,也有着多重交叠的由原始宗教、经济、军事、政治组织等构成的权力网络要素。但是这些政治、军事、宗教、经济等要素并不是同时出现的,而是在社会复杂化进程中先后出现的。一般而言,解决先民生存问题的历法、节气、巫医及维护聚落秩序的原始道德最早出现,而这些知识、技术及道德要素往往是在原始宗教的旗号下呈现的。当这种潜在关系反映在人的主观意识中,就形成早期聚落社会组织的突出而外显的原始宗教或巫术形式,而军事权力等则是在其后的社会进程中才逐渐呈现的。值得注意的是,人类早期社会的原始宗教与巫术往往相互混淆。近代人类学的一项重要成果,就是认为史前“巫术与宗教既是行为状态,又是信仰系统;既是社会现象,又是个人经验”。从根本上看,早期社会组织中原始而隐蔽的权力萌芽既是通过原始宗教(或巫师)的“权威”出现,也在这种“权威”发展中通过掌握公共功能的要素而不断变异、转化为早期社会权力。正因如此,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诸多学者在提到早期文明与史前社会组织发展时,都不约而同地谈到史前宗教与神权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研究者角度、视野、对象的不同,关于该问题的探讨仍然不够深入。

    从考古资料看,在早期中国相对平等的社会中已经隐藏着由原始宗教所表现的社会权力的萌芽。例如,在距今8000年的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就发现如龟甲、骨笛、叉形器成组出现的墓葬,这些墓一般较大,随葬品较丰富。尤其是其中发现的龟甲、骨笛、契刻等有着明显宗教仪式性特征,说明墓主应该是祭祀一类的、具有一定“权威”的人物。在距今7000多年的北方内蒙古兴隆洼文化的兴隆洼遗址、辽宁阜新查海遗址中,也发现选用真玉精制的玉器如玉玦、玉钻孔匕形器、玉斧、玉锛、钻孔圆蚌等用于祭祀、占卜用的“神器”。在湖南沅水流域的高庙遗址下层,考古学家发现了距今7000年左右的大型祭祀场,面积估计达1000多平方米。在祭坛出土的陶器上发现了凤鸟负日、獠牙兽面(饕餮)纹、八角星纹及其组合图案,这些陶器有许多是精美的白陶,它们显然属于祭器一类。这些组合图案显然是当时的先民宗教信仰与太阳神崇拜的写照,它描画了巫师祭祀和沟通天、人的图景。

    从考古资料可以发现,这些聚落遗址并没有明显的财富分化迹象,而仍处于相对平等的社会阶段。在社会分层尚不发达的情况下,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原始宗教遗迹以及颇受尊崇的巫师一类人物呢?实际上,这种墓葬仪式、随葬品及祭祀场所表现的正是先民群落的个体或集体性社会观念以及信仰型“权威”的存在。这是因为围绕墓葬的各种随葬“神器”及相关仪式直接或间接地反映着聚落先民的观念、信仰,是以物化载体形式表现的集体社会意识。从人类学材料看,这种集体社会意识主要来自史前先民基于现实生存条件而产生的公共服务产品的需求,而这种需求在史前社会中通常是通过原始宗教所蕴含的迷信与科学、技能相混杂的方式来实现的。例如史前宗教祭祀天地、神祇的传统,就包含着观天测地、了解节气、预告风雨雷暴、驱邪祛病,以及通过精神信仰来维护氏族、部落传统道德和习惯法等诸般内容,这些要素构成了史前先民基于生存挑战所需的对内对外的应力机制。故此,通常史前宗教都聚合了早期先民在物质与精神文化上的诸多发明、创造,并将这些早期的科技知识、生活经验融入祭祀、占卜的宗教信仰中,以获得权威属性。例如,距今8500—7800年的湖北秭归东门头遗址发现的男性太阳神石刻图像,体现出三峡地区早期天神膜拜和巫的神职意识。在距今7000多年的辽宁查海遗址中发现的用碎石块堆塑出的一条长19.7米的“石龙”,其南侧有墓葬和祭祀坑,应与天象崇拜、天文节气有关。在距今7200—6400年左右的内蒙古敖汉旗赵宝沟文化遗址,发现了神兽太阳纹、神兽月相纹、神兽星辰纹等象征天文星象的灵兽图纹,这既说明早期聚落先民的宗教信仰集中体现在与天文、天象有关的观象授时或预卜吉凶上,也说明在这种夹杂科学要素的祭祀、占星等行为中,当时的神职人员是在知识加持的原始宗教神秘面纱下获得其威望的。

    在新石器中期,聚落先民已存在有关天文、气候、节气的二分二至及使用观天测地工具的知识,如古人常常谈到的“律管候气”“测量日影”等。冯时在谈到贾湖遗址出土骨笛与“律管候气”的功能时指出,“十二律在当时很可能已经产生,而22支骨笛实际就是迄今我们所知的以骨为管的最早的骨律”。史前中国各区域考古材料证明,当时主持祭祀、观测天象的巫师多是通过祭祀、占卜和知识、经验而形成早期聚落社会中的“权威”,并成为聚落先民所尊崇的对象。所以,早期聚落社会的巫师正是从宗教活动与生产实践中获得知识素养的一批最初的神职者、天文学者、医者、工匠。而在“酋邦”式的非“强制”时代,沟通神祇与知识、经验所形成的“权威”往往孕育着早期社会权力的萌芽。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距今6000年左右的聚落社会中。例如,距今6400年左右的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有壕沟、灰坑、墓葬和蚌壳摆塑的图案。特别是第45号大墓,墓主系一壮年男性,成年男性人骨架的左右两侧分别用蚌壳摆塑有龙和虎的三组图像,在墓室东、西、北三面的小龛则有为墓主殉葬的人殉。李学勤据此认为,墓室中图形和墓主的相关位置与古代人关于青龙、白虎的方位相合,表明当时已经产生四象观念。从该男子墓仪看,墓主应该是该聚落的巫师兼首领,故在他死后被给予高规格的龙、虎、人殉的祭奠仪式。

    濮阳西水坡遗址45号墓尽管有着尊崇葬仪,但关键是该聚落遗址并没有发现明显的财富或等级分化迹象,这说明原始宗教及巫师崇拜,不仅是先民的一种信仰,更是先民在天文、农学、医疗、伦理上的一种公共服务需求。这种公共服务功能是以自然法则的神秘力量呈现出的混杂着巫术、科学、经验、道德的宗教、知识、伦理的秩序体系,它并非可有可无,而是原始先民为生存所需的物质与精神的要素。由于这种公共服务产品的极端重要性,它会随着时日延续而逐渐演变为一种隐形的社会权力起源因素。

    史前中国文明正是在适应这种公共需求过程中而逐渐萌芽的。例如,五帝之前的“三皇”据说就是上知天象、节气,下明地理、水文,并能治民、卜筮、懂得乐理的一类人物。三皇之名始见《周礼·春官宗伯》:“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关于“三皇”的名称有不同记载。例如《风俗通义》引《尚书大传》:“遂人以火纪,火,太阳也,阳尊,故托遂皇于天;伏羲以人事纪,故托戏皇于人。……神农以地纪,悉地力,种谷疏,故托农皇于地。” 据此可知,三皇为遂人、伏羲、神农,并分别与天(皇)、人(皇)、地(皇)相对应。“三皇”传说显然与“五帝”有着重要区别。《庄子·盗跖》篇记有“有巢氏”“神农氏”等事迹,“神农之世……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此至德之隆也”。《韩非子·五蠹》有“有巢氏”“燧人氏”的记载。从诸多传世文献可以看出,“三皇”实际上是初民社会的知识精英,他们在生产、技术上对先民社会的贡献,被认为是“而民说之,使王天下”的根本原因。《越绝书》引战国时人风胡子的话说:“轩辕神农赫胥之时,以石为兵……至黄帝之时,以玉为兵……禹穴之时,以铜为兵……”尽管在各文献中对“三皇”名称、顺序的提法颇多,但由以上材料可以看出,有巢、遂人、宓戏(伏羲)、神农、赫胥氏等在神话、传说中的时序均先于“以玉为兵”的“五帝”(黄帝)时代,这与神话、传说中从黄帝起始的“五帝”以战争、礼乐为主的时代有着社会阶段上的重要界限。《战国策·赵策二》云:“宓戏(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三皇”时代的发明创造在黄帝时代也有诸多遗留,例如《世本》:“雍父作舂。宋衷曰:雍父,黄帝臣也。” 《说文解字序》:“黄帝之史仓颉……初造书契。” 但仔细分辨可以看出,“三皇”时代的创造者是他们本人,而黄帝时代的创造者则主要是其臣属。这种细微区别正反映了史前社会阶段的差异及权力起源的奥秘。张光直认为,《越绝书》“以石为兵”“以玉为兵”“以铜为兵”的分期法“很正确地将中国古代文明演进的经过的本质变化撮要出来了”,石器阶段“就大致相当于传统古史中的三皇(轩辕、神农、赫胥)”,玉器阶段则相当于“五帝(黄帝)”时代。这种认识很值得重视。

    但是,原始宗教所提供的为聚落社会服务的公共产品不会长期止步于无偿服务的范围。当人口增加、聚落组织扩大时,巫师掌握的祭祀权力和知识权力就会逐渐超越其原有界限,开始形成异化力量,构成新的权力关系,包括早期社会的经济权力关系。早期聚落生产技术发展,开始产生剩余产品。但是,从世界文明史来看,即使在剩余产品十分缺乏的阶段,当时的巫师(祭司)兼首领也开始贪婪地把持着不均衡资源的再分配权力。例如,在公元前3100年左右的苏美尔文明中,再分配权力并不是在社会资源极度丰富的情况下形成的,恰恰相反,“它使那些能够控制这一土地之人能调动数量不均衡的集体性的社会权力,并把它变成可用于反对他人的个体权力”。 所以,在原始宗教幕布遮掩下的知识、技术,都逐渐与资源的再分配权力挂钩。弗雷泽通过大量人类学实例指出:在很多地区、民族中,“巫术的施行者必然会在对他们的故弄玄虚深信不疑的社会中成为举足轻重的有影响的人物。他们当中的某些人,靠着他们所享有的声望和人们对他们的畏惧,攫取到最高权力”。 它使原始宗教与其初的公共服务目的相分裂,使过去为了应对自然界挑战而形成的知识、经验,异化为一种促进聚落社会分层的力量。距今8000—6000年左右的中国各区域大量考古材料亦证明了这个问题。因此,正是在这种精神信仰与社会的分裂、异化中,由以知识、经验而确立的巫师“权威”逐渐形成为超越先民、族众,以及聚落、聚落群范围的,高高在上的“威权”,从而产生最早的社会权力起源。

    二、社会复杂化中的宗教职能与社会权力

    从考古材料看,距今6000—4000年是史前中国各区域社会的动荡、分化期。这一时期,各区域的级差型聚落形态与早期“古城”“古国”不断涌现。例如,两湖地区从屈家岭文化开始,就不断出现规模甚大的多级聚落群及“古城”等。在中原的仰韶文化中晚期也出现典型的成组聚落与区域性大聚落群。史前中国的原始宗教正是与各区域不同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密切联系的,这种不同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形成不同的社会结构及主神崇拜,而这种主神崇拜的差异却深深影响着原始宗教的公共职能与权力起源和配置方式。李伯谦认为,在距今5000—4000年间,华夏史前文化出现几种不同的权力配置模式,“红山文化古国是以神权为主的神权国家,良渚文化古国是神权、军权、王权相结合的以神权为主的神权国家,仰韶文化古国是军权、王权相结合的王权国家”。 李伯谦的论断显然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对于在这种信仰方式与权力配置的背后隐藏着当时社会结构中什么样的潜在的联系、冲突乃至博弈,还需要深入探讨。

    从世界文明史起源及发展历程看,人类最初往往奉行自然主神崇拜,而这种自然主神崇拜的具体对象又往往是太阳神崇拜。世界上大多数民族都有日神崇拜的传统,如古代埃及、两河流域、希腊、罗马以及美洲印第安部落都十分崇拜太阳神。史前中国亦如此,我们在黄河、长江流域的诸多史前文化中都能看到太阳神崇拜的遗迹。例如,距今8500—7800年的湖北秭归东门头遗址发现的男性太阳神石刻图像;在距今7000年左右的湖南高庙遗址祭坛出土陶器上象征太阳神崇拜的凤鸟负日、獠牙兽面(饕餮)纹、八角星纹及其组合图案,以及河姆渡遗址陶器上发现的“双鸟朝日”纹饰等,应是当时先民的太阳神崇拜的写照。

    但是,由于环境差异,史前中国作为先民普遍信仰的“日神”崇拜在社会复杂化中则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其中既有以祖先神为主神的信仰形式,也有千年来持续如一,将古老的太阳神崇拜传统贯穿始终,还有在社会复杂化进程中由自然主神崇拜逐渐向祖先神崇拜转型的例子。这种主神信仰对象的转变,导致这些区域的社会组织、权力配置及价值观念深刻改变。其中,最典型的则属长江下游太湖流域的良渚文化和黄河中游地区的仰韶文化。

    良渚文化是环太湖流域和钱塘江流域分布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在良渚文化先民中,太阳主神崇拜的传统持续千年,始终如一。在良渚文化发现的各种玉、石、骨器中,玉琮、玉璧、神徽等既是神权的象征,也蕴含着复杂的先民信仰。从良渚遗址发现的器物纹饰看,良渚社会最重要的礼器如玉器、象牙器等,几乎都装饰了神人兽面纹图像,以及见于玉琮、玉璧的各种鸟纹。目前学术界大都认为,这些神人兽面、鸟立阶梯状纹饰与日神崇拜有关。例如鸟立阶梯状边框图像,诸多学者认为该鸟与太阳神祇崇拜具有密切联系。 再如良渚的神人兽面纹中常出现在人和兽面部的典型形象是旋目形兽眼。这种兽眼在形制、力度上都颇具宗教与信仰特色,故许多学者认为良渚的神人兽面纹中的旋目形兽眼是太阳崇拜意识的表现。实际上,史前先民在宗教图腾与纹饰上雕刻“眼睛”,往往代表了神祇与人的沟通。从世界各地的人类学例证看,神祇眼睛常常是图腾崇拜的主题。在一些雅利安人神话中,太阳被视为“天眼”。南太平洋波利尼西亚群岛上,芒艾亚人的日神“拉”被认为是天神阿瓦蒂的巨眼。

    良渚文化这种日神信仰模式持续了近千年。例如在良渚中晚期的武进寺墩遗址中,M3大墓随葬大量玉璧、玉琮等,且玉琮多为上宽下窄的高节琮,从这些高节琮可以看出其与良渚早中期文化和信仰的前后相继关系。在福泉山附近的吴家场良渚后期墓葬中,发现镶插象牙镦的象牙权杖,权杖上的象牙薄片雕琢有10幅神人兽面纹,说明它与良渚早中期宗教信仰具有继承性与同一性。高城墩遗址是距良渚古城最远的高层级聚落。从玉琮等随葬器物看,良渚传统的神祇信仰仍然在高城墩延续了很长时间。这说明良渚中晚期的日神崇拜并没发生本质上的变化,其自然主神信仰延续始终。这种自然主神崇拜使“神权”在良渚文化中占有崇高地位。而其最重要特征就是,它可以通过仪式、符号和祭祀建筑等的信仰化,用超越早期社会各血缘组织之上的宗教“神圣”精神力量使社会阶级分层的对抗形式相对温和,缓解社会转型中的血腥、暴力与强制手段。总的来看,存在千年的良渚社会,内外的社会冲突与阶层竞争在统一神祇信仰中被相对消释、缓解。

    良渚作为当时最早的早期国家,其社会结构及社会权力的起源、形成及持续发展,显然有着各种特殊因素。例如,良渚文化的稻作农业所需的防御水旱灾害和合理用水、灌溉的需求,使人们必须加强各地域间的生产协作,如建造灌溉设施和大型水利工程等。此外,地处东南一隅的半闭合环境,使它有着自然的屏障,不易受到外来族群的侵扰。这使得良渚社会虽然保留了血缘氏族纽带及祖先神崇拜,但是这种现象并没有发展到与传统的太阳神信仰分庭抗礼的地步。在其社会发展过程中,传统日神信仰所包含的如掌握节气、预告风雨、驱邪祛病等,就是良渚稻作农业与其先民需要的公共服务产品。有学者曾对瑶山、汇观山两处祭坛进行了多年观察,发现早晨日出方向与祭坛的四角所指方位具有惊人的一致性。这些史前宗教蕴含的宗教和科学、迷幻和理性等功能,构成日神信仰的广泛社会基础。因此,良渚文化社会权力的起源及发展,不是由于战争、冲突的压力,而主要是先民对原始宗教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的需求。这种需求使巫师掌握的信仰与知识相结合的公共权力,久而久之会超越其原有界限,并逐渐形成与平等社会对立的力量——一种新的权力形态。

    但是,史前中原地区的情况却大相径庭。史前中原的生态与人文环境具有二元性:一方面,中原具有开放型地理地貌,内外地域都有河流、平原联结,故向来是周边各部落、族群的争战之所,名不虚传的“四达之地”;另一方面,史前中原地区原始聚落大都分布在大河流域的二、三级支流,小河的阶地、台地上,形成“小流域”“小区域”的发展格局,使史前中原地区各农业定居聚落形成了自给自足的同质化的“村社”形态。随着人口数量的成倍增长,人口与土地承载力的矛盾也显现出来,它使争夺这些阶地、台地的有限的可耕地资源的冲突不断发生。这就使史前先民聚落或聚落群往往筑垒、挖壕自守。从考古材料看,距今5500年以来,环壕聚落及聚落群大量出现。这些分布于河流、河谷两岸的二级阶地上的聚落群的分布范围多是在半径20公里的区域内,形成该聚落群的层级结构与势力范围。 在史前社会的丛林法则中,这种聚落群应是早期中原社会最原始、朴素且花费成本最低的自发性政治联盟。这种情形使史前中原的先民血缘关系及族氏认同异常突出,它使人类早期的自然主神崇拜很早就改变其属性,发展成有利于血缘组织整合、控制的祖先主神信仰,这种氏族文化传统应该是环境的产物。例如,在约公元前6000年的裴李岗时代,黄、淮流域的裴李岗文化、白家文化和后李文化中均出现有共同葬俗、排列有序的公共族葬墓地,它表明当时已有祖先崇拜和对祖先保留历史记忆的传统。它使中原先民社会很早就存在着奉天法祖、重视族类、注重世俗、崇贵轻富的文化根脉。

    在仰韶文化中晚期,当中原成为周边族群迁徙、殖民的“四达之地”时,中原地区的社会组织及信仰形式就更加偏重于崇尚实务的世俗权力的构建。这种情形表现在信仰对象的神格上,就既存在对超自然的山川、河流诸神的泛灵崇拜,更突出着对血缘性的部落祖先神的权威崇拜,同时也包括了对日益发展的世俗公共职能的图腾式敬畏。正是这几个方面构成中原先民部落、部族史前宗教的基本特点,建构了中原简朴、务实、尚贵的早期“礼”“仪”属性。这种信仰模式形成了聚落社会的世俗化、功利化特征,它将聚落首领的“先祖”“先公”作为政治体所在组织的最高神祇。由于作为祖先神崇拜的“先祖”“先公”权威必须依附在某一政治共同体上,并以该政治体的统治范围作为其信仰存在的“神性”领域,故它使社会权力开始由巫师所及的形而上宗教领域逐渐向政治共同体所及的世俗性社会领域转化,其权力属性,即神权与世俗权力的主从关系因此而转移。

    与良渚文化的“神权”模式不同,史前中原社会贯彻着早期氏族社会权力异化的两个传统,即垂涎权力的首领兼巫师对权力的着意异化和先民对宗教权威具有的公共服务功能的拥戴、敬仰。从传世文献和考古材料来看,当时被先民祭祀、膜拜的各政治共同体的“先祖”“先公”,大都为能沟通天地神祇,并有丰富知识、技能,对聚落有“功”的人物。《国语·鲁语上》:“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在春秋战国时人的眼中,上古时代享受大祀的“圣王”正是对先民族群或政治共同体有“功”而受到历代先民的祭祀并列入祀典。随着史前宗教公共职能的多维演变,巫师职能也发生转化。他们既是沟通天地神祇的使者,又是聚落道德及习惯法则的维护者,也是聚落先民需求的公共产品的执掌者。例如在某一地区的史前文化遗址中常常发现不同规模的祭祀遗址,这些祭祀遗址除了祭祀天地神明外,也有着测定天文、节气的功用。如在河南巩义双槐树仰韶文化遗址发现3处夯土祭祀台遗迹,如果将这些祭坛与重要人物居住的大型建筑融合的用9个陶罐模拟的北斗九星天文遗迹相对照,可以看出祭祀与天文、历法仍是当时社会所需的主要公共职能。这种早期祭坛观天测象的功能在很多史前遗址中都能发现。

    因此,祖先主神信仰使中原地区的史前社会结构及价值观都发生根本改变。它构成一种在祖先神的“神性”信仰笼罩下的世俗王权政治及其制度范式,并表现出几个重要特征。

    其一,它是在史前宗教暨祖先神崇拜基础上发展而来,因此带着浓厚的神祇印迹。与自然主神崇拜不同,它不是神祇的人格化,而是人(先公先祖)的神格化。所以它更加注重其政治体组织、首领权力及等级秩序的合法性,同时也以这种“神性”来凝聚政治体内的先民、族众,在狂热的祖先神崇拜的“神性”氛围中开展其政治、军事、文化活动。其二,它以氏族血缘组织为基本社会细胞,并不断强化着这种血缘组织。它使祖先神信仰的内容包括着对血缘组织的强烈认同,将血缘组织的内聚、凝合看得高于一切。在这种制度模式中,血缘亲疏成为区别贵贱尊卑、决定分配消费的基本尺度,并有着导致政治体组织日益宗法化、“礼制”化的趋势。其三,它尽管以血缘组织为基础,但是却有着强烈的对由血缘组织层层叠构的政治共同体的认同感,并由此产生对该政治体首领的权力认同,注重权力机制的载体功能,也十分看重“神性”笼罩下其政治共同体的发展。其四,由于受崇拜的祖先神与该先民组织有着相互依存的关系,因此它具有强烈的维持该政治体的生存、发展,以及维护统治者权势的最高“神祇”的特性。这种“神性”原则使它注重政治体的存亡兴衰,渴望通过政治体的稳定、强大来应对阶层冲突、对外战争、自然灾害等内外挑战。因此,尽管在祖先主神崇拜中,血缘氏族组织具有排他性、内聚性取向,但是在维护由这些血缘细胞组成的政治共同体生存、发展的原则下,它又会在整体层面上具有跨越血缘、文化的对周边区域、种族开放的“天下”观念,正是这种开放性、辐射性与内聚性、向心性的对立统一,使史前中原政治共同体具备着超越文化、种族的胸襟与宏大的对“天下”的想象力。

    因此,史前中原地区的祖先神崇拜,与沿太湖流域的良渚自然主神信仰可以说是两个不同的典型。当然这种区别不是绝对的,它们仍然具有相辅相依的互融因素。它使距今5500—4000年的先民社会与神祇信仰有着多元化发展趋势。大致来说,这一时期史前各区域社会都处在动荡、分化及转型中。这种动荡、分化及转型,就包括着史前先民社会结构及权力配置、价值观念等核心要素。大概而言,红山文化、凌家滩遗址与良渚文化等应是以自然主神信仰为主的“神权”政治;而地处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和长江中游的屈家岭—石家河文化则处于由自然主神信仰向祖先主神崇拜的转型过程中。例如长江中游地区,继高庙文化之后的大溪文化就出现了从太阳神祭祀到祖先神祭祀的转变。有学者认为:“太阳、鸟崇拜的起源极有可能8000年前产生于湖南省。正确的话,可以说这种祭坛就是以太阳、鸟崇拜为背景,举行稻作丰登仪式的祭坛。”但是在距今6400—5800年的城头山古城发现的大溪文化一期前段至二期前段的大型祭坛中,这种凤鸟负日、獠牙兽面(饕餮)纹、八角星纹等纹饰大大减少,而发现了由椭圆形大型土坛和超过1米深的40多个祭祀坑组成的大型祭坛,以及置放的大块“祖”形砾石。从其旁有男性大墓和成组处于显著位置的石“祖”来看,明显有祭祖先之意。故有发掘者认为:“这种大砾石,或许就是后来‘祖’的象征物。”这种情形在其后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发展。例如在屈家岭文化中晚期的邓家湾遗址,就发现大型乳钉管形器和筒形器相互套接的组合器祭祀坑,多达15处以上。在邓家湾筒形器祭祀遗迹附近的东南部,发现一个中间高四周低的近圆形的土台,发掘者推测,土台及周边遗迹应该与祭祀祖先有关,“那高高屹立的筒形器如果是祖的象征,则这里或许是祭祀祖先的场所”。它说明长江中游的社会组织宗教崇拜已由自然主神崇拜而转型为祖先主神崇拜。与此相应的是,长江中游地区的史前社会结构与权力配置也发生着急剧转变,这从屈家岭—石家河文化期的诸多大型、超大型的环壕聚落群及具有防御设施的古城的大量出现可以看出。

    史前东方海岱地区亦存在由自然主神崇拜向祖先主神崇拜的转型现象。在早期海岱文化中,当地土著的东夷族群崇拜对象应是象征“日神”崇拜的凤鸟等物。大汶口文化中出土了许多鸟状陶器造型。但是这种凤鸟崇拜却在不断转化,如传世文献就记载了东夷族群对象征“日神”的鸟图腾的重视。《左传》昭公十七年记郯子谈少皞氏以鸟名官曰:“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郯子将少皞氏的鸟官制度分为天文、节气、财赋、司寇、司马等二十四种类型,并认为“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鲁昭公十七年距少皞氏时代已2000多年,郯子对这段历史的熟悉,一方面说明了作为太阳神象征的凤鸟崇拜在东夷族群已有久远传统;另一方面也说明少皞氏时代,以鸟为象征的自然神祇开始同掌握着天文、历法、民事、财赋的职官权力系统相联系的情形。它说明该时期东方先民社会的信仰和制度已出现新的特点。例如,对被后人称为“高祖”的东夷首领太皞、少皞的崇拜,本身就意味着旧时的太阳崇拜的主神信仰已向人格化、伦理化的祖先神信仰发展。因此,随着社会复杂化加速,各区域的神祇信仰对象也在转变。而这种转变的关键,即是过去原始宗教中统摄为“天事”的公共服务功能逐渐分离为“天事”与“民事”两大系统。

    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曾对上古这种“神事”与“民事”的二元一体关系有所阐述:“陶唐氏以前之官所治者,天事也;虞、夏以后之官所治者,民事也。太古法制简略,不可得而详知。然以经传所载考之,则自伏牺以至帝尧,其所命之官,大率为制历明时而已。……盖此数圣人者,生则知四时之事,殁则为四时之神。然太皞、炎帝、少皞、颛顼所历者四时,而句芒、祝融、蓐收、玄冥、后土,则颛顼之时始有此五人者并世而生,能任此五官之事。至帝尧时,则占中星之法,置闰余之法,渐已著明,然其命官,犹以羲、和为第一义。自是四子之后,世守其法,居其官。”马端临将陶唐氏以前和虞、夏以后作为“天事”与“民事”的分界线,正好说明了虞舜时代前后的阶级关系、权力配置、制度结构的变化。他的“天事”“民事”之论,反映了史前宗教与社会权力转型的一个关键点,即旧有的、传统的、被笼罩于原始宗教信仰中的史前政治、文化传统都发生重大变化,这就是由原始宗教对史前社会的“天人”不分的信仰控制、整合模式转化为“神权”与世俗权力分离的社会权力形态。《左传》昭公十七年记郯子所谈到的少皞鸟官制度的二十四种类型中,除了主天文、历政的“天事”之官外,其余的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司事、工正之官,显然属于“民事”权力系统范围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马端临提及的人物包括太皞、炎帝、少皞、颛顼等人。这些上古部族首领正是上古历史中社会政治、文化制度变革的重要人物。例如,从神话、传说等历史记忆看,颛顼“绝地天通”的宗教改革则喻示着其时政、教即“天事”“民事”的分离。如《左传》昭公元年记此事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主辰”即是对辰星的观测、祭祀。辰星即大火星,大火星系二十八宿之东方苍龙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之心宿第二宿。当时对大火星的观测、祭祀之官亦称“火正”。《国语·楚语下》:“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由于“火正”一职,既是祭祀之官,亦是预报节气的民事之官,故而文献记其有“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的民事职能。它证明了旧时把持祭祀天地、主持民事的混沌之“神权”逐渐分离、转化为“神”与“民”的权力二元分割局面。

    三、史前宗教与社会权力的互动特性

    王震中认为,早期王权与宗教祭祀权、军事权、族权三者是密切相关的。其实,在世界古老文明的发展中,血缘族群始终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例如,在古代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及古印度等地的社会发展中,血缘性的氏族、村社组织往往是其牢固基础。即使在古代希腊、罗马等典型的古典城邦国家,其初期发展中血缘族氏集团与地缘性公民团体仍然相互纠缠不清。而在早期中国,距今6000—4500年的聚落群大都系“庇护型”层级聚落。在这种聚落群团中,实力最强聚落的“先祖”“先公”往往是整个聚落群团的信仰主神。史前先民社会的这种祖先神信仰,对当时的社会组织和权力结构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1.权力性质特征。自然主神的信仰模式会在时日流逝中将信仰神上升为最高统一神,这种统一神往往以信仰内涵作为其外延界限,由此超越氏族、部落的狭隘神祇信仰,形成超血缘、超族群、超世俗政治体的区域性宗教及神权政治体系,并与日益增长的世俗权力并驾齐驱甚或超凌其上。例如,古埃及的太阳神崇拜塑造了它的神权政治体系,而王权则需要不断以神权权威神化自身。它导致神庙和祭司权力加速膨胀,使王权与神权之间常常呈现激烈博弈。而在祖先主神信仰中,信仰主神主要是史前政治体里最高层级统治者的先公、先祖,它本质上是为了护佑地上该政治共同体的首领权力及人间统治,护佑其世袭子孙的福佑,故它是以政治权力为中心的权力与宗教体系,其世俗性特征十分明显。由于这种祖先神是以政治体范围作为它的威权领域,因此它必须以该政治体盛衰为其信仰存亡的前提,并在权力继承上有着王权神(祖)授、天道亲尊的特点。

    2.权力领域差异。在自然神崇拜中,其统治范围往往超越政治体领域,而将同一信仰但不同聚落群、古城、古国纳入共同的宗教统治范围,并主要以精神信仰方式进行社会整合与控制。例如,在太湖流域的良渚文化,由于受日神信仰的强烈影响,不同地域虽然在政治、文化上有自己的独特属性,但是超越世俗的精神信仰的控制方式,可以在统一神祇信仰下包容、融合不同血缘族群的存在,并使该社会在一千余年的历史演变中的社会整合、控制有着较为内敛、温和的特性。而中原地区的祖先神信仰所具有的世俗化特征,使最高神祇只能局限在当时的政治共同体内部权力所及的领域。例如,从新石器时代的传说、神话来看,由于祖先神崇拜具有的世俗文化特征,它和史前社会反映人类进步和与自然斗争的进取精神的传说、神话往往有着相容性。再如,中国史前关于“帝”“王”等政治体首领的传说、神话的逐渐一统化,一方面表现了《尚书·尧典》曰尧时“光被四表,格于上下……百姓昭明,协和万邦”的“万邦”林立而又呈现上下层级结构的局面。另一方面也说明处于层级结构顶端的大邦之君以“天”喻“祖”、“光被四表”的历史趋势,并在他们身上表现为浓厚的图腾化英雄主义的色彩。但是总的来看,这种权力神化并没有超过原始人知识信仰的范围和界限,泛灵禁忌的山川动植物神话始终与这些英雄为伴。由于祖先主神崇拜缺乏形而上的精神理念,大都局促在世俗权力和生老病死的人间功利祸福中,它使人们对现实人生的关切超过对自然神祇的信仰。这就从内部破坏着宗教的统一,阻碍着纯粹、抽象的“上帝神”摒弃世俗功利的出世道路的延伸,并在宗法血缘与世俗权力的结合中形成以血缘为基础的尊卑等级的“礼”及其原初制度。

    3.权力属性的特色。良渚文化虽然偏居一隅,其自然主神崇拜具有通过精神信仰而进行大规模民众动员的能力和社会整合机制。这种价值理念所建构的社会,更加注重区域统一神祇信仰的阶级压迫及公共功能的属性。在这种精神信仰与社会阶层的分裂、异化中,由以知识、经验而确立的巫师“权威”逐渐形成高高在上的“威权”,从而产生了最早的社会权力。而仰韶与龙山时期的中原,是在战争、冲突等严酷环境中成长的,故其祖先神崇拜下的权力属性常常是“神性”权威与世俗威权的结合。传说、神话中的史前部族的首领往往与祭祀、战争有关。例如黄帝,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轩辕之时,诸侯相侵伐,“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 黄帝还是一位居住天宫的众神之神,“昔者黄帝合鬼神于西泰山之上,驾象车而六蛟龙,毕方并辖……”(《韩非子·十过》)因此,在祖先神信仰中,其信仰主神与人间统治者的利益往往捆绑在一起,从而使以宗族群体或聚落的以实力为基础的占有关系用权力的方式表现出来,并形成多级聚落共同体,而权力也在这个基础上开始层级化了,即担当了聚落秩序的守卫者角色,也成为聚落发展的重要的先导性内容。

    4.权力形态内涵。良渚不同血缘的聚落人群的集合是在统一神祇信仰中完成的,它同样也构成了血缘与地缘的结合。但是这种结合主要是在统一神信仰中完成的。如绵延千年的良渚文化各地大墓中象征权力与信仰的各种玉器的式样和纹饰均甚统一,以琮、琮形器、璧为代表的巫术用器的使用方式也显示出了极为一致的宗教观念,显示了它的统一神信仰的至上性。而在中原等祖先神崇拜的区域,这种血缘与地缘的结合则是通过拟血缘形式来促进并完成的。由于祖先神信仰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神祇信仰,因此史前强势政治体扩展的一种方式就是将处于弱势的政治体纳入同一祖先神祇支配下。《尚书·舜典》所谓“慎徽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叙”,正说明这种大小邦国之间通过权力分层而表现出的显明的等级制度和不平等的联盟关系。这种“拟血缘”形式可能是不同血缘聚落婚姻关系的“甥舅”组合,也可能是共同塑造某一“有功”之祖先作为祭祀主神,从而形成一种拟血缘性的、层叠组合的权力授受的序列。在史前神话、传说中大量见到的这种血缘与权力授受序列便是其反映。如《史记·五帝本纪》所载,黄帝的子孙系统如玄嚣、昌意、高阳、颛顼、穷蝉、帝喾、帝挚、帝尧等,就不仅是血缘性的传承,也是史前权力授受序列的表现。这种权力传承序列通过长时段的历史记忆的选择、过滤,而将史前中华文明及其国家产生的历史编纂为血缘与权力授受的传承秩序,由此展示其获得“神”眷的正统观,它使各聚落间出现了一种可以融合的权力结构,即它们相互有统治性,也有亲密性,并以模拟性血缘关系表现出来。这种情况直到商代亦能看到。朱凤瀚曾把商代非本于自然物祖神进行了区分,认为其中包括了世系与拟血缘的三种亚型。正是这些异血缘、异姓的宗族集团,按照政治地位,通过婚姻或其他关系而构成复合制政治体。

    这种“拟血缘崇拜”往往又会塑造出一个层叠构建的祖先神,而这个共同塑造、普遍认同的祖先神又是以居于聚落群团顶层、实力最强的聚落祖先神及其人格为范本。例如,我们看到充斥上古传说与神话中的“帝”“王”世系:一方面,其祭祀主神大都具备血缘祖先神兼护佑神的双重性格;另一方面,这个祖先神及其祭祀系统随着聚落组织发展而不断处于层累式叠加之中。《国语·鲁语》有一段关于祖先崇拜与祭祀序列的记载:“故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商人禘喾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这个祀典中的上古“帝”“王”,大都是某一个族氏或部族的祖先,他们虽然出自不同的地域,但是在历史层累中逐渐演变为整个中原王朝系统的受祭主神,由此充分展现了血缘与地缘结合的复合制社会结构及其权力叠加形态。如从黄帝、炎帝直至唐尧、虞舜的神格与人格看,他们既是驾龙驭虎的众神之神,又是享受禘祭的世俗人王,是炎黄部族的祖先。唐虞时期这种情况更甚。《尚书·舜典》:“舜让于德,弗嗣。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史记·五帝本纪》:“正月上日,舜受终于文祖。文祖者,尧大祖也。” 由于尧、舜分属不同的部落集团,所以舜所祭祀的“尧大祖”,就应该是自尧以来华夏集团普遍认同的先祖。因此,在中国文明起源中,“拟血缘崇拜”通过塑造一个“模拟化”的层累叠加的血缘祖先神,构成以早期各个部落集团最高首领为范型的共同的祖先神崇拜系统。祖先神崇拜使早期政治体形成以大邦首领的政治权力为核心,以“神权”“族权”为辅翼的权力结构。例如,在“族权”的发展上,“族权”既沉淀着厚重的血缘传承内涵,也通过此而不断催化着以“先公”“先祖”为代表的“父权”权威在先民社会组织中的强化。当这种超越性不断升华时,就超凌多神主义倾向,形成与上天同格的天神、“上帝”。同时,这种最高宗主神又反过来强化了地上世俗首领的政治、军事权力。禘是一种对祖先神的郊祭仪式,卜辞里禘写为帝,象束柴燎祭天神之形。《礼记·丧服小记》有“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的说法,文献中有“禘黄帝”“帝(禘)尧”“帝(禘)舜”的说法,说明祖先神与上帝神合为一体,其祭祀的神格地位也在升华。

    四、史前宗教与军事权力的演进

    从世界古老文明的历史看,社会组织的各种权力要素,包括宗教的、经济的、军事的、政治的要素,并不是同时发生的,而是有着先后不一的阶段性特征。在初期先民社会,每一个氏族成员既是农民、猎人,也是战士。随着人口增加、资源紧张、外族侵扰等,这种局面得到了改变。军事首领及其权力产生的实质,正是因为有着需要保卫的剩余产品或者防卫外族的劫掠、侵扰而形成的强制性力量。例如在美索不达米亚,“最初的所有制是一个家族对另一个家族的剥削,财产的起源并没有伴随很多暴力”,“苏美尔国家的产生,是有限资源集中后需要军事力量的保卫,所以需要军事的集中化。这种集中化就使政治组织的权力系统开始固化,形成了正式的首领强制性权力”。 从人类学例证来看,原始社会的巫师兼首领通过知识、经济的加持而不断神化其权威,并在执行公共事务的过程中为了维护其再分配等特权而不断扩大其权力,尤其是强制性(军事)权力的属性。一般而言,早期聚落社会的这种军事权往往需要依靠巫师支持并与巫术联为一体。弗雷泽通过对诸多地区人类学实证研究,认为早期战争指挥权主要是掌握于巫师手中。他描述中非巴干达人信仰尼昂萨湖神,而这位神常常附在一位男子或妇女身上,所以“神不仅在宗教信仰和仪式等问题上而且在战争和国家政策等大事上都有最高的统治权”, 显然这个被神附身的人就是巫师。宋兆麟曾对我国西南佤族原始社会的猎头风俗进行了研究,他发现,直到20世纪初,佤族军事首领仍然是“临时选举产生的,通常由头人、巫师和老人开会推举,或者在原来的猎头英雄中占卜产生。因为过去猎头都进行占卜”, 而占卜则意味着巫师有着重要的左右军事首领选举的权力。事实上,早期社会的军事权力也是在氏族、部落的族众、平民与巫师兼首领的斗争、博弈中不断发展起来的。

    在史前中国亦能看出这种趋向。例如,在距今6000年的各区域文化遗址墓葬中,可以看到当时的高规格墓葬的仪式、葬制、随葬品大多以宗教性仪式及祭器为主,而作为象征军事权力的礼器类的斧、钺等则仅仅作为普通的武器、工具等葬具出现。如裴李岗文化的遗址墓葬中,常常能发现石斧、石铲、石刀与磨盘、磨棒等标志男女性别分工的随葬品。由于斧、铲、刀、锛等普遍出现在男性墓中,很可能这些随葬品就是当时男性族众普遍随身携带的私有工具或武器,它们标志着每个部落男子都可能既是聚落的农民、猎手,也是聚落的战士。而这些斧、铲、刀等作为随葬物并不是军事权力的象征。随着社会复杂化的发展,军事权力逐渐发展起来,使得早期原始宗教附带的军事指挥职能不断突破巫术的限制而上升为聚落首领的强制性行政权力。例如,在距今6000年之后的诸多遗址大墓中,象征军事权力的钺、斧与象征祭祀的礼仪性用器随葬一起的情形屡见不鲜,表现出其生杀予夺的重要权力属性,说明军权在祖先神崇拜的世俗性权力演进中已脱颖而出。这种情况在距今5000年左右的史前中国表现得更加明显。例如属于大汶口中晚期的花厅遗址北区墓地,发现的10座大墓中有8例人殉现象,并出土了大型玉锛、双孔大玉钺、兽面纹玉琮、刻着兽面纹的玉锥形器等,说明这些墓主大都是有着神权与军权的双重权力的人物。这也与马端临所谓“陶唐氏以前之官所治者,天事也;虞、夏以后之官所治者,民事也”的说法一致。

    这种情况使巫师兼首领逐渐改变其身份,成为手握神权、军权与族权的人物,这种权力关系更方便了聚落上层的巫师兼首领,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贪欲与权力欲,以实力大小所定的尊卑位次与神授秩序相结合,构成世俗性的官阶与超越性的神阶的进一步结合,以便于用“神权”的合法外衣增强地上王者的更广泛的世俗权力,诸如管理生产、负责资源再分配和守卫既得利益的权力等。这种权力机制使早期中国社会大大小小的巫师兼军事领袖成为各种类型政治体的显贵阶层。如史前传说中的数十个“帝”“王”式的部落集团首领,大都是在“大巫”的神化背景下彰显并履行其世俗权力的。例如,在传世文献中,黄帝、炎帝作为神化偶像,既是降魔伏怪的众神之神,也是最高的“圣”与“王”。唐虞时代的尧、舜、禹及夏初亦是如此。《史记·五帝本纪》载舜为政,“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辩于群神”。传说中禹行“巫步”(“巫步多禹”),并被道教视为“巫步”之祖。它说明由前国家时代到早期国家的转型过程中,“酋邦”式首领由具宗教神权背景的“权威”统治向神权和世俗权合一的早期国家的“威权”统治的过渡,构成史前中国独特的权力演进道路。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从考古遗址的时间序列看,越是早期高规格墓葬,随葬品越是以祭祀、占卜的“神器”类为主;而随着史前社会日益复杂化,时代越往后则标志世俗权力的礼器如象征军权的斧、钺等就越多。例如,在距今6000多年的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45号大墓中,我们能够看到比较典型的蚌塑龙、虎图像的祭祀、天文等相结合的例子,但是并没有发现非实用性的象征军权的钺、斧等成组礼器,以及财富明显分化的印迹。而在山东大汶口早期遗址不同墓葬区的随葬品中的一些小墓(如M2021、M1012、M1016、M1021、M2008等)中常常发现钺和弓矢等武器。这种普遍的随葬武器的现象,说明这一时期的钺除了标志首领的军事权力,同时还是聚落战士的随身武器,甚至可能是武士荣誉的象征。它说明世俗性的集中化的军事权力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在内外张力中从原始宗教的公共职能中分离出来的,并使氏族时代的全民皆兵逐渐演变为精英掌握军权的制度。例如,在距今5300年左右的郑州巩义双槐树聚落遗址,“被3重大型环壕围绕,构成严密的防御体系”,但是在双槐树遗址中心居址区内发现以九个陶罐摆放的“北斗九星”图案遗迹,表明巫师所从事的天象的观测、时令测度仍然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墓葬区内发现夯土祭台遗迹,其位于整个遗址的中轴线,表明祭祀、占卜活动仍然是当时日常而重要的精神活动,它和军事活动一样,构成中原政治文化传统中“祀”与“戎”的两大部分。距今4300年左右的陶寺文化,也充分表现出这种军事权力崛起时段的特征。例如,在陶寺遗址早期出土玉、石钺的80座墓葬中,除了3座大墓外,还有77座中型墓发现随葬玉、石钺,甚至在某些中型墓(如M3168)中发现的玉、石钺不乏精品。这一方面说明当时以钺随葬及相应礼制还没有十分规范;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其时钺的军事象征意义而非军事权力的表征还十分明显。从时间上看,时代越晚,钺的这种军权象征意义越强。如在陶寺文化遗址能够判断年代的早晚两期的27座墓中,早期的玉、石钺形制类型较多,如平面正视为梯形、长方形、长条形等,尤其大墓中各类形制共存,表现出各异的、不相统一的形制。但至陶寺晚期,玉、石钺的形制似乎较为统一起来,多见窄长条形的器类,少见早期的其他形制同类器,同时也逐渐形成相对固定的流行形态和葬式特征。钺的这种形态象征的是一种权力演变历程,而这个历程在夏商周三代时达到高峰。正如《尚书·牧誓》记周武王伐纣誓师之时,“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仪礼·觐礼》则记曰:“天子设斧依于户牖之间,左右几。天子衮冕,负斧依”。

    由此可以归纳出史前中原等地宗教与政治关系的一个基本特征:在史前中国大多数地区,其前国家时期的社会权力大多起源于原始宗教的“神”的信仰及巫师权威。随着社会复杂化,世俗权力在“神权”,尤其是祖先神信仰的土壤中逐渐发酵。特别是维护既得利益的贪欲,使军事成为巫师兼首领群体争夺、获得某种稀缺社会资源并反对异己的一种强制性工具。这种权力工具既来自先民应对内外压力(包括抵御外辱)的“祀”与“戎”的活动中,又反过来异化成为民众对立面的强制性力量。而当社会由原始宗教的“权威”型治理转化为世俗王权的强制统治时,即离早期国家的产生不远了。

    五、早期社会权力与“礼”的法权化

    王震中曾提出史前中国文明起源中“聚落三形态演进”说,说明了在一个有限地域中单体聚落向群团模式演化的中心与多级共存的特征。实际上,这种社会组织不是聚落群人口按照贵贱等级重新编制为编户,而是各单体血缘性聚落的相互聚合,由此演化成贵贱等级及蕴含不平等所有制形态的“都鄙”结构。在这种复合制结构的“都邑邦国”中,处于最高“位次”的就是该“邦国”最高层级聚落、宗族的统治者,部分廷臣则由地方邦君来担任。传世文献所谓尧舜禹等“圣”与“王”,实际上只是“群邦”之“共主”,他们依然需要通过各级“属邦”的邦君来实现对早期国家的统治。这种层级结构的社会组织蕴含着神权、军权、族权相合一的权力网络要素。在史前社会复杂化进程中,这些权力要素逐渐进一步整合,并将社会权力与统治技术综合为一体,由此使龙山时代的“邦国”联盟通过权力分层既表现出“邦国”内部的等级尊卑,也显示出邦国之间的不平等联盟关系。但即使如此,在这种“群邦”结构中,当大“邦”之君的权力通过一种神圣形式凌驾于世俗社会之上时,由于认识到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故它亦采取了独特的技术手段即“礼”“礼器”等来维护其政治体制的权威。《左传》宣公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这虽然具有传说色彩,但也反映了早期中国社会权力以“铸鼎象物”的“礼”“礼器”为标志的表现形态。早期的“礼”是一种混杂祭祀与科学、预占与经验、神性与伦理的人、神交融体系,它通过以信仰为基础的伦理规则、公共功能来对聚落秩序进行整合、维护。而当这种仪式、制度被法权化和固化后,就形成早期的以宗教信仰与世俗性政治等级相结合的礼仪规则。从大量考古材料可以看出,中国史前的礼器大都是从原始宗教的“法器”中蜕变而出的,并在功能上继承着史前宗教“法器”的诸多特征。

    由于礼从史前宗教中孕育,又服务于史前社会整合与控制目的,因此它既有强烈的超越现世的宗教特质,又有确定现世社会贵贱、尊卑的世俗性的规范功能。它使史前先民所循守的以原始宗教为主体的“习惯法”逐渐转化为以世俗性的“礼”为规则的尊卑等级的社会法则,并确定了各个阶层相应的权利、义务。《大戴礼记·三本》:“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它说明了礼所蕴含的形而上与形而下相结合的多重特征。早期的“礼”既是对各尊卑等级的权利、义务的规制,也是具有早期中国特色的法权表现方式。严格地说,它是由史前宗教的各项公共职能,如祭祀占卜、观测天象、预告时令、宣布征伐、维护伦理等而衍生的地上等级化的权力、义务的规定。以征伐权为例,虞舜时期的征伐、杀戮之权亦来自“神权”所授予的“圣”“王”的权力。如《尚书·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夏)剿绝其命。”《墨子·非攻下》:“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高阳乃命玄宫,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瑞令为宗教气息之礼器。在禹等执掌“王权”者看来,对内外的征伐、杀戮均是秉承“神意”,是“天命殛之”,说明直到尧舜禹时代,对内外的战争、征伐的军事权力仍然笼罩在“天命”、神祇的意志中。

    在世界各古老文明中,像古代中国的这种以世俗化的“礼制”来呈现独特的法权形式是极其少见的。这是为什么呢?正如前述,史前中国的生态与人文环境,导致定居农业社会在生产方式的同质性与组织结构上的内聚性,并很早就形成以血缘聚落为基础的复合型聚落群团的社会组织以及祖先神崇拜的原始宗教模式。这种权力形态和法权关系与古希腊罗马的阶级分层、社会权力、法权形式等“直接地和主要地从氏族社会本身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有重要区别。早期中国在没有出现血缘氏族制崩溃的情况下就直接进入早期国家,它使早期国家政治组织在设官分职等方面,继承了诸多原始社会的“大传统”,使早期中国社会权力既是神权、族权、军权三位一体的结果,也是血缘关系与阶级关系、族类(氏族、宗族、家族)关系相互渗透、混杂的产物。所以,早期中国文明与国家形成的“自发”性演进道路,正是通过原始宗教为载体,以先民实用性知识体系为内容的公共服务功能来形塑其神圣“权威”,并通过这种“神性”权威而建构了神权、军权、族权相结合的权力配置的制度范式。早期礼制及其物化形式正是彰示这种神权与王权(君权)权力属性的标志物,并由此构成中国文明起源及早期国家产生的独特路径。

    本文转自《中国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

  • 黄海:爵刑之间:秦及汉初的二十等爵与刑罚特权

    赏与罚向来是古今中外社会治理的基石,古代中国自然也不例外。正如《白虎通·五刑》所言:“悬爵赏者,示有所劝也;设刑罚者,明有所惧也。”[13]437-438爵赏能鼓励民众向国家引导的方向靠拢,而刑罚则处罚不向这一方向靠拢之人。在社会治理的具体过程中,二者多有交集,即爵赏与刑罚的互相抵偿。二者互相抵偿需要具体的规定,此类规定在古代中国早已有之,并发展出了“官当”等极富特色的制度。在这一发展与流变的进程之中,战国秦汉时期基于二十等爵制的相关规定在其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战国秦汉时期,国家权力急速上升,出现了二十等爵制①与律令制两种制度。二者分别是几乎适用于全体臣民的爵赏系统与刑罚系统。通过这两种制度,国家将爵赏与刑罚整合进了集权体制的社会管理之中,以此为治理国家之大纲。两种制度在具体运行的过程中多有重合,亦即本文所谓的“爵刑之间”,此时,则有具体规定用以规范二者的关系。

    秦汉时期拥有爵位之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在刑罚方面得到优待,此点学界并无争议,但对于相关规定的种类以及具体的运作细节,仍然有不少问题需要继续探讨②。本文将主要就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讨论:首先,秦汉律令之中与爵刑相关的规定都有哪些类别;其次,刑罚产生是否一定会造成爵位变动;最后,这一时期有关爵刑规定形成的历史动因为何。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与现代法律体系具有根本性的不同,故而本文所言的刑罚并非现代法学定义下的刑罚。本文定义的刑罚,是国家基于惩罚犯罪的目的,长期、稳定且在一定范围内普遍使用的处罚方式。

    一、律令体系中与爵相关之刑罚规定

    律令体系中与爵相关的刑罚规定主要有“爵减”“爵免”“爵赎”及“夺爵”四类。前三类规定见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案例十五所引的一条汉初令文,即“令:吏盗,当刑者刑,毋得以爵减、免、赎”[1]353。令文将三类规定总结为“以爵减、免、赎”③。“夺爵”则多见于出土与传世文献。适用于这四类刑罚规定的主体均为有爵位之人,以下试对其逐项进行分析与讨论。

    (一)爵减

    除上文《奏谳书》所引令文之外,“爵减”亦数见于文献,兹举例如下:

    明当以贼伤人不直,况与谋者皆爵减完为城旦。(《汉书·薛宣朱博传》)④[14]3396

    鬼新(薪)萧登,故为甲渠守尉,坐以县官事欧笞戍卒尚勃,谳,爵减。(肩水金关汉简73EJT3:53)[2]33

    千臧五百以上,爵咸(减)。(居延新简E.P.S4.T2.50)[3]884

    由以上诸例可知,“爵减”确实作为一类规定存在于秦汉时期的司法实践之中。

    “爵减”当是因爵减轻刑罚之意。在目前所见的秦汉出土文献之中,以爵位得到刑罚减免有不少具体体现⑤。不过,对于“爵减”的具体减刑方式,学界仍然未能达成共识。讨论的焦点在于“爵减”是减免肉刑,抑或降低刑等。日本学者冨谷至认为,有爵者得以减免的刑罚是作为附加刑的肉刑,而在肉刑废除之后,减免的对象替换为服刑之时需要佩戴的桎梏⑥;徐世虹先生则通过分析上文提及的《汉书·薛宣朱博传》相关记载认为,汉律中存在“爵减”为减刑等之例[4]12-17。该问题至今仍然难有定论,正如徐世虹先生所言,“就目前见知的资料来看,尽管爵减的事例有所增加,但是在某种材料的内部以及各种材料之间,还不能获得一个确切、互通的说明”[4]17。我们只能确定,依据“爵减”的规定,当事人会在刑罚上得到某种方面的减轻。

    那么,当事人在适用“爵减”以后,其爵位是否会降低或消失?前引《汉书·薛宣朱博传》中有云“况与谋者皆爵减,完为城旦”,颜师古注云“以其身有爵级,故得减罪而为完也”。颜师古之注似乎可以理解为两种意思。第一种是“用爵位来减罪”,按照这一理解,则爵位肯定会降低或消失;第二种是“因拥有爵位而得以减罪”,如此则爵位不一定产生变动。

    《汉书·薛宣朱博传》所载案件亦见于《前汉纪》,《汉书》中有关“爵减”的记载,《前汉纪·孝哀皇帝纪上》作“况与谋者皆削爵减死”[16]489。《前汉纪》将“爵减”记为“削爵减死”,“削爵”一词即表明“爵减”时爵位肯定会发生变动。在出土文献之中,也存在适用“爵减”带来爵位变动的证据,前引《肩水金关简》云“鬼新(薪)萧登,故为甲渠守尉,坐以县官事欧笞戍卒尚勃,谳,爵减”[2]33。萧登在处刑过程中适用了“爵减”,则其在犯罪之前定有爵位,而在其被“爵减”后,身份被降为“鬼薪”⑦,爵位已经消失。综上,适用“爵减”应会同时造成当事人的爵位变动。

    (二)爵免

    “爵免”,亦见于《奏谳书》案例十五所引令文,其意为因爵位免除罪责。

    目前所见律令之中有一些关于“爵免”的规定,兹列举如下:

    欲归爵二级以免亲父母为隶臣妾者一人,及隶臣斩首为公士,谒归公士而免故妻隶妾一人者,许之,免以为庶人。(《秦律十八种·军爵律》简155至156)[5]55

    捕盗铸钱及佐者死罪一人,予爵一级。其欲以免除罪人者,许之。捕一人,免除死罪一人,若城旦舂、鬼薪白粲二人,隶臣妾、收人、司空三人以为庶人。(《二年律令·钱律》简204至205)[1]171

    诸诈伪自爵免、爵免人者,皆黥为城旦舂。吏智(知)而行者,与同罪。(《二年律令·爵律》简394)[1]242

    由以上记载可知,“爵免”的适用不限于当事人本人。当事人可以除去本身所有或应当得到的爵位为代价,选择免除自己或其他罪人的刑罚,即简文中所说的“自爵免、爵免人”。关于爵位等级、所免之人的身份、人数及罪名之间的关系,律令中的规定也非常详尽,如上引《秦律十八种·军爵律》规定,当事人以削去两级爵位为代价,可以将其亲父母中的一人免去隶臣妾身份,成为庶人。而上引《二年律令·钱律》中则规定,当事人以应得之爵为代价,可以选择免除其他罪人的刑罚,据罪名不同,所能免除刑罚的人数亦有不同。

    “爵免”之“免”在律令中亦可记为“免除”或“除”。

    记为“免除”之例,见于上引《二年律令·钱律》的条文中,以爵免除他人之罪便写作“免除罪人”。另外,《二年律令·贼律》云“贼杀伤父母,牧杀父母,殴詈父母,父母告子不孝,其妻子为收者,皆锢,令毋得以爵、偿(赏)免除及赎”[1]105。此处“偿”通为“赏”⑧,爵赏均可用以免罪,故而在律令中可以连称⑨。此条律文亦可证“免”可称“免除”。

    记为“除”之例,见于岳麓秦简以下条文:

    令曰:吏及黔首有赀赎万钱以下而谒解爵一级以除,[及]当为疾死、死事者后,谒毋受爵,以除赀赎,皆许之。其所除赀赎[皆许之其所除赀赎]过万钱而谒益[解]爵、[毋受爵者,亦许之,一级除赀赎毋过万]钱。其皆谒以除亲及它人及并自为除,毋过三人。赀赎不盈万钱以下,亦皆许之。(《岳麓书院藏秦简(五)》简138至140)[6]113-114

    由此条可知,“爵免”之“免”亦可记为“除”,且“爵免”也适用于免除因为经济刑而产生的债务。

    在能适用“爵免”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使用有关规定,上引诸条文有“欲归爵二级以免亲父母为隶臣妾者一人”“欲以免除罪人者”的表述,其中的“欲”字便表明了当事人具有是否使用这一规定的选择权。概而言之,“爵免”更像是当事人以爵位为对价与国家进行的交易,若当事人选择不交易,则其不用付出爵位上的代价;若选择进行交易,则会以爵位的降低或消失为代价免除自身或他人刑罚。

    (三)爵赎

    “爵赎”亦见于前述《奏谳书》所引之令文,按照其字面来理解,似乎可以解释为“以爵赎罪”。然而,若如此理解,则其与“爵减”“爵免”在语义上有所重合,在律令中势必难以明确区分。故而,“爵赎”之意或可另求他解。“爵赎”当是“因为爵位而得以用赎刑替代本刑”的意思。换言之,拥有一定爵位之人,可以使用赎刑来替换自己本来应得的刑罚。

    秦汉时期的赎刑分为两种,分别是独立刑罚、特定身份之人的替代刑⑩。第二种赎刑之中的“特定身份”,便包含爵位。目前所见的相关记载如下:

    臣邦真戎君长,爵当上造以上,有罪当赎者,其为群盗,令赎鬼薪鋈足;其有府(腐)罪,[赎]宫。(《法律答问》简113至114)[5]120

    在《法律答问》的该条记载中,身份为“臣邦真戎君长”之人可以用“赎鬼薪鋈足”替代群盗罪应处之刑罚,用“赎宫”替代腐刑。尽管此处当事人的特殊身份为“臣邦真戎君长”,但其适用此规定的原因是比照了爵位,即“爵当上造以上”,故而可以推知对于爵位是上造以上之人,法律也当有以赎刑替代应处之刑的规定。由此可知,当时确实存在因为爵位身份而得以用赎刑替代本刑的规定,这应当便是所谓的“爵赎”。“爵赎”的具体范围与适用规则,目前因为材料所限,仍不得而知,但其当确实存在。

    (四)夺爵

    “夺爵”一词常见于文献之中。根据目前所见材料,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迁戍与夺爵并行

    秦代与迁戍并行的夺爵见于《岳麓书院藏秦简(三)》“为狱等状四种”的“绾等畏懦还走案”中:

    ……夺爵以为士伍,其故上造以上,有(又)令戍四岁,公士六岁,公卒以下八岁。[《为狱等状四种》简244(2)][7]169

    由以上记载可知,秦代存在迁戍与夺爵并行的情况。类似记载亦见于传世典籍,以下试举几例:

    武安君白起有罪,为士伍,迁阴密。(《史记·秦本纪》)[15]269

    十二年,文信侯不韦死,窃葬。其舍人临者,晋人也逐出之;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史记·秦始皇本纪》)[15]298

    即令国中:有生得毐,赐钱百万;杀之,五十万。尽得毐等。卫尉竭、内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齐等二十人皆枭首。车裂以徇,灭其宗。及其舍人,轻者为鬼薪。及夺爵迁蜀四千余家,家房陵。(《史记·秦始皇本纪》)[15]294

    第一条史料中,白起受到了“为士伍,迁阴密”的刑罚,对于“为士伍”,如淳注:“尝有爵而以罪夺爵,皆称士伍。”由此可知“为士伍”即“绾等畏懦还走案”中的“夺爵为士伍”,白起所受刑罚为“夺爵”与“迁”。第二条史料中,吕不韦的舍人参与其葬礼的,若其为秦人且为六百石以上,则会被“夺爵”且“迁”。第三条史料中,嫪毐之舍人四千余家被处以“夺爵迁蜀”的刑罚。

    由此可见,秦时律令中存在迁戍与夺爵并行的刑罚,但这一刑罚方式至汉初是否仍然存在则有所疑问。汉初律令中的疑似相关记载,有如下一例:“博戏相夺钱财,若为平者,夺爵各一级,戍二岁。”(《二年律令·杂律》简186)[1]165其中规定的刑罚为“夺爵各一级,戍二岁”,学界对其仍有不同的理解方式。有学者认为“戍二岁”前缺“毋爵者”三字(11),按照这种说法,本条的“夺爵”与“戍二岁”便是对有爵之人与无爵之人两种不同主体的刑罚。若不补“毋爵者”三字,则本条规定的刑罚便是“夺爵”并行“戍两岁”。

    2.单行夺爵

    夺爵亦可作为处罚单行。在这一情况下大略可分为两种类型,即作为刑罚,或作为赦免后的处罚。

    (1)刑罚

    单行的夺爵作为刑罚,屡见于律令简之中,以下试举两例:

    □□坐一□,丞、令、令史、官啬夫吏主者夺爵各一级,无爵者以(?)官为新地吏四岁。(《岳麓书院藏秦简(五))》简269)[6]187

    大(太)史、大(太)卜谨以吏员调官史、卜县道官,[县]道官受除事,勿环。吏备(惫)罢、佐劳少者,毋敢亶(擅)史、卜。史、卜受调书大(太)史、大(太)卜而逋留,及亶(擅)不视事盈三月,斥勿以为史、卜。吏壹〈亶〉弗除事者,与同罪;其非吏也,夺爵一级。史人〈卜〉属郡者,亦以从事。(《二年律令·史律》简482至483)[1]302

    作为刑罚单行的夺爵于传世文献中亦有例证,如《汉书·武帝纪》云“(元鼎五年)九月,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百六人”[14]187。

    (2)赦免后的处罚

    夺爵作为刑罚以外,还可作为当事人被统治者恩赦之后的处罚出现,即最高统治者在恩赦当事人免予应处之刑罚以后,再以夺爵的方式对其予以处罚。这种来自最高统治者的恩赦具有极大的偶然性与随机性,缺乏普遍性与稳定性,故而该种类型的夺爵并非刑罚,而只是一种处罚。

    这种类型的夺爵见于宣帝时期丞相邴吉之子邴显之事,该事载于《史记·张丞相列传》与《前汉纪·孝宣皇帝纪四》。《张丞相列传》记载该事为:“(邴显)后坐骑至庙,不敬,有诏夺爵一级,失列侯,得食故国邑。”[15]3256尚无法明确看出“夺爵一级”为恩赦后之处罚。《孝宣皇帝纪四》则记为:“(邴吉)子显嗣,有罪,上不忍绝,削爵为关内侯。”[16]351表明了宣帝因邴吉之大恩,在其子显犯罪以后“不忍绝”,故而以诏书的方式定其处罚为“夺爵一级”,且给予“得食其故国邑”的优待。丞相韦贤与魏相的嗣子情况亦与邴显相类,同样是“坐骑至庙,不敬,有诏夺爵一级,为关内侯,失列侯,得食其故国邑”[15]3255-3256。

    对当事人恩赦之后再以夺爵处罚,这种情况的当事人应该罪行较重,因为罪行较轻的话似乎并无必要专门进行恩赦,宣帝在处理邴显之事中“不忍绝”的态度正暗示了这一点。成帝时对陈汤的处理亦可证明此点:

    汤下狱当死。太中大夫谷永上疏讼汤曰:“……今汤坐言事非是,幽囚久系,历时不决,执宪之吏欲致之大辟……非所以厉死难之臣也。”书奏,天子出汤,夺爵为士伍。(《汉书·陈汤传》)[14]3020-3021

    汉成帝时,太中大夫谷永向皇帝上书,为下狱当死的陈汤说情。皇帝听从了谷永的建议,释放陈汤,并将其“夺爵为士伍”。陈汤在本案中所当之刑本应为死刑(“汤下狱当死”),但皇帝对其予以恩赦,免除了死刑,而代之以夺爵的处罚。

    综上所述,作为刑罚的夺爵有两种形态,即与迁戍并行或单行。此外,夺爵亦可作为统治者对有罪之人进行赦免后的代替处罚。因为无爵之人是无法适用夺爵的,所以夺爵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算是对有爵之人的优待。

    二、刑罚是否必然造成爵位变动

    通常来说,当事人受到刑罚似乎必然伴随着其人爵位的降低或消失。《汉旧仪》载“秦制二十爵,男子赐爵一级以上,有罪以减”[23]85,仿佛也明确了这一传统说法,即刑罚与爵位一定是相互关联的,受到刑罚意味着爵位降低或消失,但实际上仍有例外存在。

    (一)爵位不变动的条件

    在刑罚发生的同时,爵位不发生变动,以逻辑推之,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罪不至刑徒

    爵位与刑徒在秦及汉初处于同一身份体系之中,而一个人不会同时拥有两种身份(12)。换言之,若某人因罪而变为刑徒身份,则其爵位身份自然消失。正因如此,若当事人在犯罪之后要保持爵位不变,则其所当之刑罚肯定轻于身份降等为刑徒,如此才可能继续保持爵位身份。

    这是刑罚发生之时爵位不变动的第一个条件,以下简称条件A。

    2.未以爵位获得刑罚优待

    秦及汉初因爵位得到的刑罚优待,其本质是以爵位为代价换得刑罚上的优待,也即爵位与刑罚具有对价性。故而,无论是“爵减”“爵免”还是“爵赎”,一旦实行便会造成爵位的变动。若要刑罚产生之后爵位不发生变动,还需满足一个条件,即当事人未以爵位获得刑罚优待。换言之,当事人在被处以刑罚时,并未使用“爵减”“爵免”及“爵赎”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条件为条件B。

    在现实之中,当事人不使用这些条款以获得刑罚优待的情形,可分为以下两种。

    (1)不能使用

    在一些情况下,律令会专门规定不能使用“爵减”“爵免”及“爵赎”等有关规定,即当事人不能以爵位获得刑罚优待。以下简称这一情形为Ba。

    明确规定不得适用“爵减”“爵免”“爵赎”的记载,主要有如下诸条:

    妻杀伤其夫,不得以夫爵论。(《二年律令·具律》简84)[1]125

    贼杀伤父母、牧杀父母、殴詈父母,父母告子不孝,其妻子为收者,皆锢,令毋得以爵偿(赏)免除及赎。(《二年律令·贼律》简38)[1]105

    诸无名数者,皆令自占书名数。令到县道官盈卅日,不自占书名数,皆耐为隶臣妾,锢,勿令以爵、赏免。(《奏谳书》案例十四)[1]351

    盗赃值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令:吏盗,当刑者刑,毋得以爵减、免、赎。(《奏谳书》案例十五)[1]353

    以上几条史料之中,《奏谳书》两案例所引条文中当事人应处之刑均为徒刑,即身份降为刑徒;《贼律》此条的适用主体是“妻子为收者”,也会被降为徒隶身份;《具律》此条规定了妻在“杀伤其夫”的情况下不得在刑罚方面以夫之爵位受益,并未说明妻在这一情况下应处之刑。不过《贼律》简33所载条文规定,“妻殴夫”即会被耐为隶妾[1]103,“杀伤其夫”的行为较殴打更为严重,所处刑罚只会更重。

    由此可见,尽管上引诸条均满足了“未以爵位获得刑罚优待”这一条件,但其规定的刑罚均比较重,不满足前述的条件A(“罪不至刑徒”)。不满足条件A,意味着当事人降为刑徒身份,在此情况下,当事人爵位当然会消失。若要寻找符合Ba以及同时符合条件A者,需要重点关注法定刑罚较轻的条文。

    (2)当事人选择不使用

    除了律令规定不得适用“爵减”“爵免”“爵赎”以外,造成当事人未以爵位获得刑罚优待的还有一种情形,即当事人选择不使用“爵减”“爵免”“爵赎”等规定,以下简称这一情形为Bb。这种情况出现的重点在于当事人具有是否使用优待规定的选择权。由本文第一部分可知,在“爵减”“爵免”“爵赎”之中,明言当事人具有选择权的是“爵免”。正因如此,若要在律令中寻找符合Bb的条文,可以重点关注“爵免”相关条文。

    (二)赀赎之刑与爵位变动

    如上所述,若要刑罚产生而爵位不发生变动,需要同时满足条件A与条件B,而条件B的实现可以分为Ba与Bb两种情形。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明确了重点找寻方向,即法定刑罚较轻、与“爵免”相关的律令。

    1.岳麓秦简五“解爵除赀赎”令

    通过查找,在目前所见秦及汉初律令之中,确有满足以上条件者。

    《岳麓书院藏秦简(五)》简138至简145有如下条文:

    令曰:吏及黔首有赀赎万钱以下而谒解爵一级以除,[及]当为疾死、死事者后,谒毋受爵,以除赀赎,皆许之。其所除赀赎[皆许之其所除赀赎]过万钱而谒益[解]爵、[毋受爵者,亦许之,一级除赀赎毋过万]钱。其皆谒以除亲及它人及并自为除,毋过三人。赀赎不盈万钱以下,亦皆[许之。其年过四十五以上者,不得解]爵、毋受爵,毋免以除它人。年睆老以上及罢癃不事从睆老事及有令终身不事、畴吏解爵而当复爵者,皆不得解爵以自除,除它人。鼎者劳盗〈盈〉及诸当拜爵而即其故爵如鼎及拜后爵者,皆不得解其故爵之当即者以除赀赎。为人除赀赎者,内史及郡各得为其畍(界)中人除,毋得为它郡人除。[中]县、它郡人为吏它郡者,得令所为吏郡黔首为除赀赎。属邦与内史通相为除。为解爵者,独得除赀赎。(《岳麓书院藏秦简(五)》简138至145)[6]113-116

    这一令文规定,当事人可按一级爵万钱的标准,抵偿赀、赎之刑给自己或他人带来的债务。此条规定当是“爵免”的一种,本文暂称其为“解爵除赀赎”令。

    以爵免除赀赎之刑,规定之重点大略如下:(1)须向官方申请,即“谒解爵一级以除”“谒毋受爵,以除赀赎”;(2)须向本地官府申请并由本地官府执行,即“内史及郡各得为其界中人除,毋得为它郡人除”;(3)以爵免除赀赎对免除之人有人数限制,即“其皆谒以除亲及它人及并自为除,毋过三人”。

    此外,令文对几类人以爵位折抵赀赎之刑有所限制,分别为:(1)“不得解爵以自除、除它人”的五类人,即“年过四十五以上者”“年睆老以上”“罢癃不事从睆老事”“有令终身不事”“畴吏解爵而当复爵者”;(2)“不得解其故爵之当即者以除赀赎”的三类人,即“鼎者劳盈”“诸当拜爵而即其故爵如鼎”“拜后爵者”。可见一些特定人群不得解爵以除赀赎,这一规定并非适用于全体有爵之人。

    2.“解爵除赀赎”令与爵位不变的赀赎之刑

    首先,就本条令文而言,其所规定的刑罚是赀赎,明显轻于身份降等为刑徒的刑罚,故而其满足条件A。其次,解爵以除赀赎一定会造成爵位变动,故而若当事人在被处赀赎之刑的情况下爵位未变,意味着当事人未使用解爵除赀赎的规定。按照本条令文的规定,被处以赀赎之刑的当事人未解爵以除赀赎的情况有两种,他们可以分别对应上文所言的Ba与Bb两种情形。

    (1)令文规定禁止“解爵除赀赎”

    “解爵除赀赎”令限制一些特定人群以爵位抵偿赀赎,这种情形即Ba。令文中列举的特定人群,上文已有述及,即“不得解爵以自除、除它人”的五种人,包括“年睆老以上”“罢癃不事从睆老事”等人,“不得解其故爵之当即者以除赀赎”的三种人,包括“鼎者劳盈”“拜后爵者”等人。令文限制这些特定人群使用爵位抵偿赀赎之债,意味着这些特定人群在被处赀赎刑之后爵位不会改变。

    (2)当事人选择不解爵除赀赎

    这种情况符合情形Bb。当事人对于是否解爵以除赀赎,可以自己进行选择。“解爵除赀赎”令文中明确规定,当事人欲以爵位为代价免除赀赎的,需要“谒解爵一级以除”“谒毋受爵,以除赀赎”,即要向官方进行申请报告。若被处以赀赎之刑的当事人选择不依照此条向官府申请,其爵位当然也不会改变。

    3.赀赎之刑后可能爵位不变之旁证:秦刑徒墓瓦文

    被处以赀赎之人爵位可能不变,于考古上亦有发现可为旁证者。秦始皇陵周边的赵背户村秦代刑徒墓(13)中出土有相当数量的瓦文墓志,其中一些刻明了葬者详细个人信息,包括家乡名、刑名、爵名及姓名等,例如“东武居赀上造庆忌”“平阴居赀北游公士滕”[9]6-7。这些瓦文墓志所刻葬者多被处以赀赎之刑,即墓志上所刻的“居赀”(14),同时依据墓志可知,他们仍有“公士”“不更”等爵位。居赀之人仍有爵位,可能性有两种。一种可能是其解爵除赀赎之后,爵位只是降等而并未消失,其减刑依据的律令或许正是岳麓秦简五的“解爵除赀赎”令;另一种可能是服刑人中出现了上文所言“解爵除赀赎”令中的两种情形,即Ba与Bb。在这两种情形之下,当事人未以爵位免除赀赎之刑,且在未交纳赀刑对应的金额之后,选择了居赀,所以出现了居赀之人爵位未变的情况。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知,秦及汉初刑罚的产生并不必然造成爵位降低或消失,是有例外存在的。岳麓书院藏秦简五中的“解爵除赀赎”令便清楚地显示,在某些情况之下,赀赎之刑的发生不会造成爵位变动。

    三、与爵相关之刑罚规定何以产生

    通过梳理战国秦汉时期以二十等爵为基础的相关刑罚规定,对其有所了解之后,接下来可以对此类规定产生的深层历史动因进行初步探讨。

    (一)与爵相关之刑罚规定的历史渊源

    1.宗法社会的解体与“以功赐爵”的出现

    战国秦汉时期与爵相关之刑罚规定的制度基础是二十等爵制,而此类爵位系统则是集权体制形成过程中的产物。

    在二十等爵这类适用于全民的爵位系统产生之前,爵位系统为五等爵制(15)。五等爵制之下,有爵之人是通过与统治者的亲缘关系得到爵位,其余民众则难以获得爵位。此类爵制以宗法社会为基础,符合宗法社会重视血缘与姻缘的传统。春秋战国之时,宗法制逐渐开始向集权制过渡,五等爵这种爵位制度也逐渐不再适应社会实际。至集权体制渐至成形的战国时期,各国统治者急需本国臣民提升参与战争等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以满足自己争霸的需要。如何提高臣民的积极性?诱之以爵赏无疑是很好的办法,所谓“臣下竭力尽能以立功于国,君必报之以爵禄”(《礼记·燕义》)[17]1452,正反映了这一点。

    这种旨在提高臣民积极性的以功授爵措施或在春秋之时业已出现。《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云“(齐)庄公为勇爵”,杜预注此为“设爵位以命勇士”,即设立爵位作为勇士的奖励。至战国之时,“庶人之有爵禄,非升平之兴,盖自战国始也”(《盐铁论·险固》)[18]526,面向全体臣民的以功赐爵已较为普遍。

    通过以功授爵的方式,于国有功者即可获得爵位,爵位面向的人群不再局限于与统治者有亲缘之人。在各国君主的驱动下,以功赐爵的现象在战国普及开来,并逐渐制度化,最终在秦国发展出了二十等爵制。

    2.爵相关刑罚规定的出现

    伴随着“以功授爵”式爵制的出现,与爵相关的刑罚规定亦开始产生。战国时期成篇的《墨子·号令》对此便有所反映:

    城外令任,城内守任,令、丞、尉,亡,得入当,满十人以上,令、丞、尉夺爵各二级;百人以上,令、丞、尉免,以卒戍。[19]601

    收粟米、布帛、钱金,出内畜产,皆为平直其贾,与主券人书之。事已,皆各以其贾倍偿之。又用其贾贵贱、多少赐爵,欲为吏者许之,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出亲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许之。[19]610-611

    守入城,先以候为始……不欲受赐而欲为吏者,许之二百石之吏,守佩授之印。其不欲为吏而欲受构赏禄,皆如前。有能入深至主国者,问之审信,赏之倍他候。其不欲受赏而欲为吏者,许之三百石之吏。扞士受赏赐者,守必身自致之其亲之其亲之所,见其见守之任。其欲复以佐上者,其构赏、爵禄、罪人倍之。(16)[19]611-613

    以上三部分史料,第一段是说令、守、尉在守城之时有防止人员逃亡之职责,并根据逃亡人数的不同,对令、守、尉应被科以何种处罚进行了规定。其中逃亡之人数超十人时,他们会被科以“夺爵二级”之罚。第二段在说民众在官方有事之时交出私有财物,事毕以后可以获得的好处。其中规定相关民众在事毕以后有成为吏、受爵赏或赎免他人之罪三种选择。第三段在说刺探敌情的“候”在立功之时应如何奖赏。其中的“其不欲为吏而欲受构赏禄”句,孙诒让认为“禄”前缺“爵”字,应为“欲受构赏爵禄”,甚确[19]612。对立功之“候”,当亦有与第二段之规定相同的三种奖赏供其选择(“皆如前”)。

    上引史料第一段的“令、丞、尉夺爵各二级”可证夺爵之刑在此时或已出现,而由第二、三段可知,于国有功者此时已可使用功劳交换爵禄、构赏或赎免罪人。由此,通过功劳这一中介,爵禄与刑罚被联系在了一起。以此为基础,与爵相关的刑罚规定逐步演进,并最终发展细化出了“爵减”“爵免”“爵赎”等数种具体规定。

    (二)历史动因:列国争霸与军制演变

    “以功授爵”精神下的二十等爵制是秦汉时期与爵相关之刑罚规定产生的制度基础,而宗法制向集权制的过渡则是“以功授爵”兴起的深层社会原因。在集权体制逐渐成形的历史大背景下,出现“以功授爵”之制的直接动因或与军制演变有所联系,其自兴起之时便带有浓厚的军事色彩。

    1.宗法社会之军队:国家直属与私人武装

    春秋战国以前的宗法社会,各个宗族在政治、司法、军事等各个方面均有不小的自主权(17),这一时期除国家直属的军队以外,亦普遍存在贵族的私人武装。

    西周之时,“六师”“八师”等部队为国家直属,他们听从中央调遣,参与各种军事行动(18)。此外,西周贵族拥有自己的“族军”,即属于宗族的私人武装。宗族的私人武装在中央军队无法顺利完成战争任务之时,会帮助中央作战(19)。禹鼎铭(20)相关部分可为一例:

    用天降大丧于下国,亦唯鄂侯驭方,率南淮夷、东夷广伐南国、东国,至于历内。王乃命西六师、殷八师,曰:“扑伐鄂侯驭方,勿遗寿幼。”肆师弥怵匌恇,弗克伐鄂。肆武公乃遣禹率公戎车百乘、厮驭二百、徒千,曰:“于匡朕肃慕,叀西六师、殷八师伐鄂侯驭方,勿遗寿幼。”雩禹以武公徒驭至于鄂,敦伐鄂,休,获厥君驭方。[10]1508-1509

    此鼎为武公家臣禹所作[8]52,记录了在西周晚期鄂侯驭方发动叛乱,中央军队西六师、殷八师“弗克伐鄂”的情况下,家臣禹受武公派遣,率领武公之族军帮助中央讨伐鄂侯驭方,并最终将其擒获。从禹鼎铭可见,贵族的私人武装在王朝军队作战不利的情况下参与了战斗,并帮助中央实现了战争目标。

    贵族的私人武装由贵族自己支配,军队在各方面均需听令于贵族,即使是帮助中央进行军事行动,在调遣、赏赐等环节也由贵族自己负责,中央并不能插手。这一点在西周晚期的多友鼎铭(21)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唯十月,用猃狁方兴,广伐京师,告追于王。命武公:“遣乃元士,羞追于京师。”武公命多友率公车,羞追于京师……多友乃献俘、馘、讯于公,武公乃献于王。乃曰武公曰:“汝既静京师,赉汝,赐汝土田。”丁酉,武公在献宫。乃命向父召多友,乃延于献宫。公亲曰多友曰:“余肈使汝,休,不逆,有成事,多擒。汝静京师,赐汝圭瓒一,汤钟一,鐈鋚百钧。”多友敢对扬公休,用作尊鼎,用朋用友,其子子孙永宝用。[10]1512-1513

    此鼎为武公下属多友所作,记载了周王在猃狁入侵之时命武公出战,武公派遣下属多友率军迎击,并获得胜利之事。根据铭文所载,在与军队相关的调遣、献俘、赏赐等各个环节之中,中央对于武公的族军均无法插手。在调遣军队时,周王只能先“命武公”,之后由武公“命多友率公车”出动;在献俘之时,是多友先将战利品献予武公,再由武公献给周王,即铭文所记的“多友乃献俘、馘、讯于公,武公乃献于王”;在进行赏赐时,周王先赐武公以土田,武公再赏赐多友“圭瓒一,汤钟一,鐈鋚百钧”。可以看到,在每一个环节,周王均无法与多友产生直接联系。

    这种贵族私人武装在西周以后,至春秋之时仍可见到。《左传·宣公十七年》云:“郤子至,请伐齐。晋侯弗许。请以其私属,又弗许。”杜预注“私属,家众也”,杨伯峻以为这是“其家族之兵车士众”[11]772。在国家直属军队与贵族私人武装并存的宗法社会,私人武装从属于贵族,其调遣、战斗、赏赐等各方面事务均受贵族支配,不与国家产生直接联系。在这一社会性质之下,并没有像二十等爵那样可以统一适用于全体臣民的“以功授爵”之制的存在基础。

    2.族军的消亡与二十等爵制的出现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列强争霸、兼并不断。在这种社会环境之下,无论是为了自保还是扩张,军队对于统治者的重要性空前提高。正因如此,这一时期的统治者通过各种手段,不断增加自己可以直接掌控的军队,限制贵族私人武装,并最终实现了对军队的完全控制。这种变化也是宗法制向集权制发展的重要表现之一(22)。在贵族私人武装消亡与国君完全控制军队之后,出于扩张或自保的目的,统治者需要在各个方面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为了提升军队的作战积极性,各国统治者对其以爵赏相诱,从而产生了“以功授爵”之制。

    秦人的“以功授爵”之制即二十等爵制。二十等爵的爵位获得以军功为主要条件,《韩非子·定法》评商君之法,云“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20]435,便表明了二十等爵与军功具有紧密的联系。正如阎步克先生所分析的那样,二十等爵制“用功绩制冲破了宗法贵族制,为平民提供了军功获爵、改变身份的途径”[12]51。通过二十等爵制,秦人不论出身,均可以用军功获得爵位,以提高自己及家庭的社会地位,《商君书·赏刑》云秦人“富贵之门必出于兵”[21]106。在这种诱惑与激励之下,秦国百姓对战功非常渴望,战争积极性极高,达到了《商君书·赏刑》描述的“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21]106的地步。民众作战积极性的提高,使得秦国军队的战斗力远胜于同时代其他国家,《荀子·议兵》在对几国军队战力进行评价时,便认为“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22]274,以为秦国军队战力冠于诸国。在这种基于二十等爵制带来的军队强大战斗力的保障之下,秦人以边鄙之国而在战国时异军突起,并最终灭亡诸国。

    综上所述,秦汉时与爵相关之刑罚规定的制度基础是二十等爵制,而二十等爵制则是集权体制形成过程中产生的“以功授爵”现象在秦国的产物。战国时期,宗法社会趋于瓦解,以此为基础的贵族私人武装亦近于消亡,统治者对几乎所有军队实现了直接控制。为了在战国时代中争霸或自保,各国统治者使用“以功授爵”的方法提高军队的作战积极性,以更好地提升其战力。二十等爵制正是秦国统治者用以提升臣民作战积极性的制度,在这种制度的劝诱下,秦国军队战力大大提高,并冠于诸国,秦人也借此一统天下。

    四、结语

    作为社会治理基本方法的爵赏与刑罚,在中国古代的律令之中有所交集,以秦汉时期而言,这种交集体现在与爵相关的刑罚规定。依照目前可见材料,这一时期与爵相关的刑罚规定有“爵减”“爵免”“爵赎”以及“夺爵”,前三类是针对有爵位者的刑罚优待制度,第四类则是针对有爵者特有的刑罚或处罚。

    适用以上四类刑罚规定均会造成爵位的降低或消失,然而这并不能说明刑罚的产生必然造成爵位变动。其原因是这类刑罚规定并不是无条件、无选择地适用于全体有爵之人。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基于律令规定或自身选择,可能无法适用这类与爵相关之规定。此时,只要当事人应处的刑罚轻于贬为刑徒的劳役刑,便会出现当事人在爵位不变的情况下受刑的情形。目前可知,应处刑罚为赀赎时可能造成这一情况。

    二十等爵制是秦汉时期与爵相关刑罚规定的制度基础,其渊源为宗法社会解体、集权体制形成过程中产生的“以功授爵”举措。在集权体制趋近于成形的战国时期,出于时代需要,以宗法社会为土壤的贵族私人武装逐渐消亡,军队完全为国家统治者直接掌控。与此同时,作为提升军队战争积极性的方法,“以功授爵”之制逐渐出现。二十等爵制正是“以功授爵”之制在秦国发展的结果。二十等爵制很好地激发了民众的战斗积极性,使秦军战力冠于诸国,最终助秦人完成统一大业。

    注释:

    ①此处的二十等爵制只是指代这一时期一种多层级爵位的制度,并不表示爵位在该制度存续时一直是二十个等级。对于二十等爵制的发展演变及相关问题,可参见阎步克《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朱绍侯《军功爵制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西嵨定生《中国古代帝国の形成と構造——二十等爵制の研究》,(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80年版。

    ②参见师彬彬《两汉二十等爵制问题研究综述》,载《史志学刊》2016年第3期,第61-71页。

    ③张伯元先生已注意到此点并有所论述。参见张伯元《“爵戍”考》,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第71-75页。

    ④此案是讲薛宣之子薛况指使杨明贼伤其父之政敌申成,之后朝廷就薛况与杨明的量刑发生争议。

    ⑤参看董平均《简牍材料所见二十等爵与秦汉刑罚的减免》,见雷依群、徐卫民编《秦汉研究》第二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2-278页;张伯元《“爵戍”考》,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第71-75页。

    ⑥关于有爵者得以减免刑罚的表述,可见[日]冨谷至《秦汉刑罚制度研究》,柴生芳、朱恒晔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225页。

    ⑦“鬼薪”在秦及汉初为身份刑,与二十等爵处于同一身份序列之中,当不存在身份为鬼薪之人同时兼有爵位的现象。关于“鬼薪”为身份刑,参见鷹取祐司《秦漢時代の刑罰と爵制的身分序列》,载《立命館文學》2008年第12期,第109-111页;宮宅潔《秦漢時代の爵と刑罰》,载《東洋史研究》2000年第58卷,第653-659页。

    ⑧“偿”“赏”通用,于传世典籍与出土文献中均不乏其例。传世典籍如《墨子·号令》“皆各以其贾倍偿之”,孙诒让《墨子间诂》引毕云“古偿只作赏”,参见孙诒让《墨子间诂》,(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610页;出土文献如《二年律令·盗律》简50“犬杀伤人畜产,犬主赏(偿)之”,见彭浩、陈伟、[日]工藤元男主编《二年律令与奏谳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09页。

    ⑨例如《奏谳书》案例十四所引令文云“不自占书名数,皆耐为隶臣妾,锢,勿令以爵、赏免”。见彭浩、陈伟、[日]工藤元男主编《二年律令与奏谳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51页。

    ⑩参见张建国《论西汉初期的赎》,载《政法论坛》2002年第5期,第36-42页;角谷常子《秦漢時代の贖刑》,见梅原郁编《前近代中国の刑罰》,(东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96年版,第67-95页。

    (11)参见朱绍侯《军功爵制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267页,注释1;张伯元《“爵戍”考》,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第71-75页。

    (12)参看鷹取祐司《秦漢時代の刑罰と爵制的身分序列》,载《立命館文学》2008年第12期,第111-113页;宮宅潔《秦漢時代の爵と刑罰》,载《東洋史研究》2000年第58卷,第659-663页。

    (13)对于这些墓葬的墓主是否属于刑徒,仍有一定的争议,居赀之人的身份当并非刑徒。本文为方便表述起见,暂仍以考古报告为准,称其为“刑徒墓”。对墓葬性质的探讨,参见孙英民《〈秦始皇陵西侧赵背户村秦刑徒墓〉质疑》,载《文物》1982年第10期,第73-74页。

    (14)关于居赀,可参见张金光《秦制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553-567页。

    (15)根据考古材料,五等爵制在春秋之前很可能仍未成形,系统的五等爵制的形成或是在春秋时期。参看李峰《论“五等爵”称的起源》,见李宗焜主编《古文字与古代史》第三辑,(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2年版,第159-184页。

    (16)李学勤先生结合睡虎地秦简所载,认为《墨子》城守诸篇(包含《号令》篇在内)为战国后期秦国墨家的作品。参见李学勤《简帛佚籍与学术史》,(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19-133页。

    (17)宗法社会之下,各个宗族在政治上的自主权无须赘述。关于宗族在司法方面的自主权,可参见王沛《审判权与西周国家权力的构建》,载《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第136-147页;黄海《论中国古代专职法官在战国时期的出现》,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2期,第143-155页。此外,这一时期宗族在司法上的自主性亦深刻影响到了中国古代后世的司法,参见王帅一《“化家为国”:传统中国治理中的家族规约》,载《当代法学》2020年第6期,第149-157页;谢晶《清律“家人共盗”的法思想源流》,载《法学研究》2018年第2期,第195-208页。

    (18)关于“六师”“八师”及其与周王的关系,参见商艳涛《西周军事铭文研究》,(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4-49、58-65页。

    (19)关于西周不同时期中央军队与贵族私人武装力量的消长,可参见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22年版,第471-479页。

    (20)铭文释读参见徐中舒《禹鼎的年代及其相关问题》,载《考古学报》1959年第3期,第53-66页。

    (21)铭文释读参见李学勤《论多友鼎的时代及意义》,载《人文杂志》1981年第6期,第87-92页。

    (22)春秋战国是宗法制向集权制过渡发展的时代,是社会性质全面、彻底改变的时代,军制演变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在家族形态、礼仪祭祀、立法司法等各个方面,这一时期均发生了重大变革。可参看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22年版,第659-665页;李峰《论“五等爵”称的起源》,见李宗焜主编《古文字与古代史》第三辑,(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2年版,第159-184页;张卫中《春秋时期的祭祀与政治传播》,载《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第122-129页;王沛《刑鼎、宗族法令与成文法公布——以两周铭文为基础的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3期,第85-105,206页;黄海《论中国古代专职法官在战国时期的出现》,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2期,第143-155页。

    本文转自《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8期

  • Stephen Wolfram《What Is ChatGPT Doing…and Why Does It Work》

    前言

    本书试图用第一性原理解释ChatGPT的工作原理, 以及它为何奏 效。 可以说这是一个关于技术的故事, 也可以说这是一个关千科学 的故事、 一个关于哲学的故事。 为了讲述这个故事, 我们必须汇集 数个世纪以来的一系列非凡的想法和发现。
    看到自己长期以来感兴趣的众多事物一起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 我 感到非常兴奋。 从简单程序的复杂行为到语言及其含义的核心特 征, 再到大型计算机系统的实用性, 所有这些都是ChatGPT故事 的一部分。
     ChatGPT的基础是人工神经网络(本书中一般简称为神经网络或网 络), 后者最初是在20世纪40年代为了模拟理想化的大脑运作方 式而发明的。 我自己在1983年第一次编写出了一个神经网络, 但 它做不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然而40年后, 随着计算机的速度提高 上百万倍, 数十亿页文本出现在互联网上, 以及一系列重大的工 程创新, 情况已然大不相同。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 一个比我在 1983年构建的神经网络大10亿倍的神经网络能够生成有意义的人 类语言, 而这在之前被认为是人类独有的能力。
    本书包含我在 ChatGPT 问世后不久写的两篇长文。第一篇介绍了ChatGPT,并且解释了它为何拥有像人类一样的生成语言的能力。第二篇则展望了 ChatGPT 的未来,预期它能使用计算工具来做到人类所不能做到的事,特别是能够利用 Wolfram/Alpha 系统对知识进行计算(computational knowledge,在后文中简称为计算知识)的“超能力”。
    虽然距离 ChatGPT 的发布仅过了三个月,我们也才刚刚开始了解它给我们的实际生活和思维能力可能带来的影响,但就目前而言,它的到来提醒我们,即使在已经发明和发现一切之后,仍有收获惊喜的可能。
    斯蒂芬·沃尔弗拉姆  2023 年2 月28日

    目录

    第一篇 ChatGPT 在做什么?它为何能做到这些?
    它只是一次添加一个词/  概率从何而来  /  什么是模型 类人任务 (human-like task) 的模型  /  神经网络  /  机器学习和神经网/络的训练    /神经网络训练的实践和学问  /  “足够大的神经网络当然无所不能! ”    /“嵌入" 的概念 /ChatGPT 的内部原理 /ChatGPT 的训练 /在基础训练之外 / 真正让 ChatGPT 发挥作用的是什么 /意义空间和语义运动定律 / 语义语法和计算语言的力量 /  那么, ChatGPT 到底在做什么?它为什么能做到这些?
    第二篇 利用 WolframlAlpha为ChatGPT 赋予计算知识超能力
     ChatGPT和Wolfram!Alpha / 一个简单的例子 / 再举几个例子 / 前方的路
    相关资源

    第一篇 ChatGPT在做什么?它为何能做到这些?

    它只是一次添加一个词

    ChatGPT 可以自动生成类似于人类书写的文本, 这非常了不起, 也非常令人意外。 它是如何做到的呢?这为什么会奏效呢?我在这里将概述 ChatGPT 内部的工作方式, 然后探讨为什么它能够如此出色地产生我们认为有意义的文本。 必须在开头说明, 我会重点关注宏观的工作方式, 虽然也会提到一些工程细节, 但不会深入探讨。[这里提到的本质不仅适用于 ChatGPT, 也同样适用于当前的其他“大语言模型”(large language model, LLM)。]

    首先需要解释, ChatGPT 从根本上始终要做的是,针对它得到的任何文本产生 “合理的延续"。 这里所说的 “合理” 是指, “人们在看到诸如数十亿个网页上的内容后, 可能期待别人会这样写”。

    假设我们手里的文本是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AI最棒的地方在于它能)。 想象一下浏览人类编写的数十亿页文本(比如在互联网上和电子书中), 找到该文本的所有实例, 然后看看接下来出现的是什么词, 以及这些词出现的概率是多少。ChatGPT 实际上做了类似的事情, 只不过它不是查看字面上的文本, 而是寻找在某种程度上 ”意义匹配" 的事物(稍后将解释)。

    最终的结果是,它会列出随后可能出现的词及其出现的“概率” (按“概率”从高到低排列)。

    The best thing about AI is its ability to

    learn4.5%
     predict3.5%
    make3.2%
     understand3.1%
    do2.9%

    值得注意的是,当ChatGPT做一些事情,比如写一篇文章时,它实质上只是在一遍又一遍地询问“根据目前的文本,下一个词应该 是什么”,并且每次都添加一个词。[正如我将要解释的那样,更准 确地说,它是每次都添加一个“标记”(token),而标记可能只是 词的一部分。这就是它有时可以“造词”的原因。]

    好吧,它在每一步都会得到一个带概率的词列表。但它应该选择 将哪一个词添加到正在写作的文章中呢?有人可能认为应该选择 “排名最高”的词,即分配了最高“概率”的词。然而,这里出现 了一点儿玄学(voodo,巫术)的意味。出于某种原因一也许有一天能用科学解释——如果我们总是选择排名最高的词,通常会得到一篇非常“平淡”的文章,完全显示不出任何“创造力”〔有时甚至会一字不差 地重复前文〕。但是,如果有时(随机)选择排名较低的词,就会 得到一篇“更有趣”的文章。

    这里存在随机性意味着,如果我们多次使用相同的提示(prompt),每次都有可能得到不同的文章。而且,符合玄学思想的是,有一个 所谓的“温度”参数来确定低排名词的使用频率。对于文章生成 来说,“温度”为0.8似乎最好。(值得强调的是,这里没有使用任 何“理论”,“温度”参数只是在实践中被发现有效的一种方法。例 如,之所以采用“温度”的概念,是因为碰巧使用了在统计物理学中很常见的某种指数分布[玻尔兹曼分布],但它与物理学之间并没有任何实际联系,至少就我们目前所知是这样的。)

    在进入下一节之前,需要解释一下,为了方便阐述,我在大多数情 况下不会使用ChatGPT中的完整系统,而是使用更简单的GPT-2 系统,它的优点是足够小,可以在标准的台式计算机上运行。因 此,对于书中展示的所有原理,我都能附上明确的Wolfram语言代码,你可以立即在自己的计算机上运行。

    例如,通过以下方式可以获得前页列出的概率表。首先,需要检索底层的“语言模型”。

    稍后,我们将深入了解这个神经网络,并谈谈它的工作原理。现在,我们可以把这个“网络模型”当作黑盒,应用到之前的文本中,并询问模型哪5个词紧随其后的概率最高。

    in[ ]:= model[“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TopProbabilities”, 5}]

    out[ ]={do → 0.0288508, understand → 0.0307805, make → 0.0319072, predict → 0.0349748, learn → 0.0445305}

    如下获取结果并将其转换为明确格式化的“数据集”。

    in[ ]:=Dataset[ReverseSort[Association[%]], ItemDisplayFunction→(PercentForm[#,2]&)]

    Out[ ]:=

    learn4.5%
     predict3.5%
    make3.2%
     understand3.1%
    do2.9%

    如果反复“应用模型”,在每一步都添加概率最高的词[在此代码 中指定为模型所做的“决策”(decision)],则会发生以下情况。

    in[ ]:=NestList[StringJoin[# , model[# , “Decision”]] &,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7]

    out[ ]=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learn,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learn from,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learn from experience,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learn from experience.,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learn from experience. It,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learn from experience. It’s,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learn from experience. It’s not}

    如果继续下去呢?在此(“零温度”[温度参数为0,即选择按概率排名最高的词])情况下,文本很快就会变得混乱和重复。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learn from experience.
    It’s not just a matter of learning from experience, it’s learning from the
    world around you. The Al is a very good example of this. It’s a very good example of how to use Al to improve your life. It’s a very good example of
    how to use Al to improve your life. The Al is a very good example of how
    to use Al to improve your life. It’s a very good example of how to use Al to

    但是,如果我们不总是选择“排名最高”的词,而是有时随机选择“非排名最高”的词(通过将“温度”参数从0调高到0.8来获得这种随机性)呢?我们同样可以构建文本: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create,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create worlds,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create worlds that,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create worlds that are,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create worlds that are both,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create worlds that are both exciting,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create worlds that are both exciting,}

    每次执行此操作时,都会进行不同的随机选择,文本也会不同,就 像这5个例子一样。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learn. I’ve always liked the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really come into your world and just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examine human behavior and the way it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do a great job of teaching us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create real tasks, but you can

    值得指出的是,即使在(温度为0.8的)第一步,也有许多可能的“下一个词”可供选择,尽管它们的概率迅速减小(是的,如下面的对数图所示,点的连线对应于,n-1次幂律衰减,这是语言的一般统计特征)。

    如果再继续下去会发生什么呢?下面是一个随机的例子。虽然比选 择排名最髙的词(零温度)的情况好,但还是有点奇怪。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see through, and make sense of, the world around us, rather than panicking and ignoring. This is known as Al “doing its job” or Al “run-of-the-mill.” Indeed, taking an infinite number of steps, developing a machine that can be integrated with other systems, or controlling one system that’s truly a machine, is one of the most fundamental processes of Al. Aside from the human -machine interaction, Al was also a big part of creativity

    这是使用最简单的GPT-2模型(发布于2019年)完成的。使用更新更大的GPT-3模型,结果会更好。下面是在提示相同但使用最大的GPT-3模型的情况下生成的零温度文本。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automate processes and make decisions quickly and accurately. Al can be used to automate mundane tasks, such as data entry, and can also be used to make complex decisions, such as predicting customer behavior or analyzing large datasets. Al can also be used to improve customer service, as it can quickly and accurately respond to customer inquiries. Al can also be used to improve the accuracy of medical diagnoses and to automate the process of drug discovery.

    下面是一个温度为0.8的随机示例。

    The best thing about Al is its ability to learn and develop over time, allowing it to continually improve its performance and be more efficient at tasks. Al can also be used to automate mundane tasks, allowing humans to focus on more important tasks. Al can also be used to make decisions and provide insights that would otherwise be impossible for humans to figure out.

    概率从何而来

    ChatGPT总是根据概率选择下一个词,但是这些概率是从何而来的 呢?让我们从一个更简单的问题开始:考虑逐字母(而非逐词)地 生成英文文本。怎样才能计算出每个字母应当出现的概率呢?

    我们可以做一件很小的事,拿一段英文文本样本,然后计算其中不 同字母的出现次数。例如,下面的例子统计了维基百科上“cats” (猫)的条目中各个字母的出现次数。

    对“dogs”(狗)的条目也做同样的统计。

    结果有些相似,但并不完全一样。(毫无疑问,在”dogs”的条目中,字母o更常见,毕竟dog—词本身就含有o。)不过,如 果我们采集足够大的英文文本样本,最终就可以得到相当一致的结果。

    这是在只根据这些概率生成字母序列时得到的样本。

    我们可以通过添加空格将其分解成“词”,就像这些“词”也是具有一定概率的字母一样。

    还可以通过强制要求“词长”的分布与英文中相符来更好地造“词”。

    ni hilwhuei kjtn isjd erogofnr n rwhwfao rcuw lis fahte uss cpnc nlu oe nusaetat llfo oeme rrhrtn xdses ohm oa tne ebedcon oarvthv ist

    虽然并没有碰巧得到任何“实际的词”,但结果看起来稍好一些了。 不过,要进一步完善,我们需要做的不仅仅是随机地挑选每个字母。举例来说,我们知道,如果句子中有一个字母q,那么紧随其 后的下一个字母几乎一定是u。

    以下是每个字母单独出现的概率图。

    下图则显示了典型英文文本中字母对[二元(2-gram或bigram)字母]的概率。可能出现的第一个字母横向显示,第二个字母纵向显示。

    可以看到,q列中除了u行以外都是空白的(概率为零)。现在不再一次一个字母地生成“词”,而是使用这些二元字母的概率,一 次关注两个字母。下面是可以得到的一个结果,其中恰巧包括几个“实际的词”。

    on inguman men ise forernoft weat iofobato buc ous corew ousesetiv fa lie tinouco ryefo ra the ecederi pasuthrgr cuconom tra tesla will tat pere thi

    有了足够多的英文文本,我们不仅可以对单个字母或字母对(二元字母)得到相当好的估计,而且可以对更长的字母串得到不错的估计。如果使用逐渐变长的n元(n-gram)字母的概率生成“随机的词”,就能发现它们会显得越来越“真实”。

    0on gxeeetowmt tsifhy ah aufnsoc ior oia itlt bnc tu ih uls
    1ri io os ot timumumoi gymyestit ate bshe abol viowr wotybeat mecho
    2wore hi usinallistin Ilia ale warou pothe of premetra beet upo pr
    3qual musin was witherins wil por vie surgedygua was suchinguary outheydays theresist
    4stud made yello adenced through theirs from cent intous wherefo proteined screa
    5special average vocab consumer market prepara injury trade consa usually speci utility

    现在假设——多少像ChatGPT所做的那样——我们正在处理整个词,而不是字母。英语中有大约50000个常用词。通过查看大型的英文语料库(比如几百万本书,总共包含几百亿个词),我们可以估计每个词的常用程度。使用这些信息,就可以开始生成“句子”了,其中的每个词都是独立随机选择的,概率与它们在语料库 中出现的概率相同。以下是我们得到的一个结果。

    of program excessive been by was research rate not here of of other is men were against are show they the different the half the the in any were leaved

    毫不意外,这没有什么意义。那么应该如何做得更好呢?就像处理 字母一样,我们可以不仅考虑单个词的概率,而且考虑词对或更长的n元词的概率。以下是考虑词对后得到的5个结果,它们都是从 单词cat开始的。

    cat through shipping variety is made the aid emergency can the

    cat for the book flip was generally decided to design of

    cat at safety to contain the vicinity coupled between electric public

    cat throughout in a confirmation procedure and two were difficult music

    cat on the theory an already from a representation before a

    结果看起来稍微变得更加“合理”了。可以想象,如果能够使用足 够长的n元词,我们基本上会“得到一个ChatGPT”,也就是说, 我们得到的东西能够生成符合“正确的整体文章概率”且像文章一 样长的词序列。但问题在于:我们根本没有足够的英文文本来推断 出这些概率。

    在网络爬取结果中可能有几千亿个词,在电子书中可能还有另外 几百亿个词。但是,即使只有4万个常用词,可能的二元词的数 量也已经达到了16亿,而可能的三元词的数错则达到了 60万亿。 因此,我们无法根据已有的文本估计所有这些三元词的概率。当 涉及包含20个词的“文章片段”时,可能的20元词的数量会大 于宇宙中的粒子数量,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永远无法把它们全 部写下来。

    我们能做些什么呢?最佳思路是建立一个模型,让我们能够估计序列出现的概率——即使我们从未在已有的文本语料库中明确看到过这些序列。ChatGPT的核心正是所谓的“大语言模型”,后者已经 被构建得能够很好地估计这些概率了。

    什么是模型

    假设你想(像16世纪末的伽利略一样)知道从比萨斜塔各层掉落 的炮弹分别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落地。当然,你可以在每种情况下 进行测量并将结果制作成表格。不过,你还可以运用理论科学的本 质:建立一个模型,用它提供某种计算答案的程序,而不仅仅是在 每种情况下测量和记录。

    假设有一些(理想化的)数据可以告诉我们炮弹从斜塔各层落地所需的时间。

    如何计算炮弹从一个没有明确数据的楼层落地需要多长时间呢?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可以使用已知的物理定律来解决问题。但是,假 设我们只有数据,而不知道支配它的基本定律。那么我们可能会做出数学上的猜测,比如也许应该使用一条直线作为模型。

    虽然我們可以选择不同的直线,但是上图中的这条直线平均而言最 接近我们拥有的数据。根据这条直线,可以估计炮弹从任意一层落 地的时间。

    我们怎么知道要在这里尝试使用直线呢?在某种程度上说,我们并 不知道。它只是在数学上很简单,而且我们已经习惯了许多测量数 据可以用简单的数学模型很好地拟合。还可以尝试更复杂的数学模 型,比如a+bx+cx2,能看到它在这种情况下做得更好。

    不过,这也可能会出大问题。例如,下面是我们使用a+b/x+c·sinx似 能得到的最好结果。

    必须理解,从来没有“无模型的模型”。你使用的任何模型都有某种特定的基本结构,以及用于拟合数据的一定数量的“旋钮”(也就是可以设置的参数)。ChatGPT使用了许多这样的“旋钮”——实际上有1750亿个。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ChatGPT的基本结构——“仅仅”用这么少的参数一足以生成一个能“足够好”地计算下一个词的概率的模型,从而生成合理的文章。

    类人任务(human-like task)的模型

    上文提到的例子涉及为数值数据建立模型,这些数据基本上来自简 单的物理学——几个世纪以来,我们已经知道可以用一些“简单的数学工具”为其建模。但是对于ChatGPT,我们需要为人脑产生的人类语言文本建立模型。而对于这样的东西,我们(至少目前)还 没有“简单的数学”可用。那么它的模型可能是什么样的呢?

    在讨论语言之前,让我们谈谈另一个类人任务:图像识别。一个简 单的例子是包含数字的图像(这是机器学习中的一个经典例子)。

    我们可以做的一件事是获取每个数字的大量样本图像。

    要确定输入的图像是否对应于特定的数字,可以逐像素地将其与已有的样本进行比较。但是作为人类,我们似乎肯定做得更好:

    因为即使数字是手写的,有各种涂抹和扭曲,我们也仍然能够识别它们。

    当为上一节中的数值数据建立模型时,我们能够在取得给定的数值x之后,针对特定的a和b来计算出a+bx。那么,如果我们将图像中每个像素的灰度值视为变量xi,是否存在涉及所有这些变量 的某个函数,能(在运算后)告诉我们图像中是什么数字?事实证明,构建这样的函数是可能的。不过难度也在意料之中,一个典型 的例子可能涉及大约50万次数学运算。

    最终的结果是,如果我们将一个图像的像素值集合输入这个函数, 那么输出将是一个数,明确指出该图像中是什么数字。稍后,我们将讨论如何构建这样的函数,并了解神经网络的思想。但现在,让我们先将这个函数视为黑盒,输入手写数字的图像(作为像素值的数组),然后得到它们所对应的数字。

    Out[ ]:= {7,0,9,7,8,2,4,1,1,1}

    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假设我们逐渐模糊一个数字。在一小段时间内,我们的函数仍然能够“识别”它,这里为2。但函数很快就无法准确识别了,开始给出“错误”的结果。

    Out[ ]:= {2, 2, 2,1,1,1,1,1,1}

    为什么说这是“错误”的结果呢?在本例中,我们知道是通过模糊 数字2来得到所有图像的。但是,如果我们的目标是为人类在识别图像方面的能力生成一个模型,真正需要问的问题是:面对一个模 糊的图像,并且不知道其来源,人类会用什么方式来识别它?

    如果函数给出的结果总是与人类的意见相符,那么我们就有了一个“好模型”。一个重大的科学事实是,对于图像识别这样的任务,我们现在基本上已经知道如何构建不错的函数了。

    能“用数学证明”这些函数有效吗?不能。因为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拥有一个关于人类所做的事情的数学理论。如果改变2的图 像中的一些像素,我们可能会觉得,仍应该认为这是数字2。但是 随着更多像素发生改变,我们又应该能坚持多久呢?这是一个关于 人类视觉感知的问题。没错,对于蜜蜂或章鱼的图像,答案无疑会 有所不同,而对于虚构的外星人的图像,答案则可能会完全不同。

    神经网络

    用于图像识别等任务的典型模型到底是如何工作的呢?目前最受欢迎而且最成功的方法是使用神经网络。神经网络发明于20世纪40 年代——它在当时的形式与今天非常接近——可以视作对大脑工作机制的简单理想化。

    人类大脑有大约1000亿个神经元(神经细胞),每个神经元都能 够产生电脉冲,最高可达每秒约1000次。这些神经元连接成复杂 的网络,每个神经元都有树枝状的分支,从而能够向其他数千个神 经元传递电信号。粗略地说,任意一个神经元在某个时刻是否产生 电脉冲,取决于它从其他神经元接收到的电脉冲,而且神经元不同 的连接方式会有不同的“权重”贡献。

    当我们“看到一个图像”时,来自图像的光子落在我们眼睛后面的 (光感受器)细胞上,它们会在神经细胞中产生电信号。这些神经细胞与其他神经细胞相连,信号最终会通过许多层神经元。在此过 程中,我们“识别”出这个图像,最终“形成”我们“正在看数字 2”的“想法”(也许最终会做一些像大声说出“二”这样的事情)。

    上一节中的“黑盒函数”就是这样一个神经网络的“数学化”版 本。它恰好有11层(只有4个“核心层”)。

    我们对这个神经网络并没打明确的“理论解释”,它只是在1998年 作为一项工程被构述出来的,而且被发现可以奏效。(当然,这与把我们的大脑描述为通过生物进化过程产生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好吧,但是这样的神经网络是如何“识别事物”的呢?关键在于吸引子(attractor)的概念。假设我们有手写数字1和2的图像。

    我们希望通过某种方式将所有的1 “吸引到一个地方”,将所有的 2 “吸引到另一个地方”。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图像“更有可能是1” 而不是2,我们希望它最终出现在“1的地方”,反之亦然。

    让我们做一个直白的比喻。假设平面上有一些位置,用点表示(在实际生活场景中,它们可能是咖啡店的位置然后我们可以想象,自己从平面上的任意一点出发,并且总是希望最终到达最近的点(即我们总是去最近的咖啡店)。可以通过用理想化的“分水岭”将平面分隔成不同的区域〈“吸引子盆地”〉来表示这一点。

    我们可以将这看成是执行一种“识别任务”,所做的不是识别一个 给定图像“看起来最像”哪个数字,而是相当直接地看出哪个点距 离给定的点最近。[这里展示的沃罗诺伊图将二维欧几里得空间中的点分隔开来。可以将数字识别任务视为在做一种非常类似的操作——只不过是在由每个图像中所有像素的灰度形成的784维空间中。]

    那么如何让神经网络“执行识别任务”呢?让我们考虑下面这个非 常简单的情况。

    我们的目标是接收一个对应于位置{x,y}的输入,然后将其“识别”为最接近它的三个点之一。换句话说,我们希望神经网络能够计算出一个如下图所示的关于{x,y}的函数。

    如何用神经网络实现这一点呢?归根结底,神经网络是由理想化的 “神经元”组成的连接集合——通常是按层排列的。一个简单的例子如下所示。

    每个“神经元”都被有效地设置为计算一个简单的数值函数。为 了“使用”这个网络,我们只需在顶部输入一些数(像我们的坐标x和y),然后让每层神经元“计算它们的函数的值”并在网络中将 结果前馈,最后在底部产生最终结果。

    在传统(受生物学启发)的设置中,每个神经元实际上都有一些来 自前一层神经元的“输入连接”,而且每个连接都被分配了一个特 定的“权重”(可以为正或为负)。给定神经元的值是这样确定的: 先分别将其“前一层神经元”的值乘以相应的权重并将结果相加, 然后加上一个常数,最后应用一个“阈值”(或“激活”)函数。用 数学术语来说,如果一个神经元有输入x={x1,x2,…},那么我们要计算f[w·x+b]。对于权重w和常量b,通常会为网络中的每个 神经元选择不同的值;函数7则通常在所有神经元中保持不变。

    计算w·x+b需要进行矩阵乘法和矩阵加法运算。激活函数f则使用了非线性函数(最终会导致非平凡的行为)。下面是一些常用的激活函数,这里使用的是Ramp(或ReLU)。

    对于我们希望神经网络执行的每个任务〈或者说,对于我们希望它计算的每个整体函数〉,都有不同的权重选择。(正如我们稍后将讨论的那样,这些权重通常是通过利用机器学习根据我们想要的输出的示例“训练”神经网络来确定的。) 最终,每个神经网络都只对应于某个整体的数学函数,尽管写出来 可能很混乱。对于上面的例子,它是

    w511 f(w311f(b11 +xw111 + yw112) + w312f(b12+xw121+yw122) +w313f(b13 +xw131 +yw132) + w314f(b14 +xw141 +yw142) + b31) +w512f(w321f(b11 + xw111 + yw112) + w322f(b12+xw121 +yw122) +w323f(b13+xw131 +yw132) + w324f(b14+xw141+yw142) + b32) +w513f(w331 f(b13+ xw111 +yw112) +w332f(b12+xw121 + yw122) +w333 f(b13+ xw131 + yw132) +w334f(b14 + xw141 + yw142) + b33) +b51

    同样,ChatGPT的神经网络也只对应于一个这样的数学函数——它实际上有数十亿项。

    现在,让我们回头看看单个神经元。下图展示了一个具有两个输入 (代表坐标X和y)的神经元可以通过各种权重和常数(以及激活函数Ramp)计算出的一些示例。

    对于上面提到的更大的网络呢?它的计算结果如下所示。

    虽然不完全“正确”,但它接近上面展示的“最近点”函数。

    再来看看其他的一些神经网络吧。在每种情况下,我们都使用机器学习来找到最佳的权重选择。这里展示了神经网络用这些权重计算出的结果。

    更大的神经网络通常能更好地逼近我们所求的函数。在“每个吸引子盆地的中心”,我们通常能确切地得到想要的答案。但在边界处,也就是神经网络“很难下定决心”的地方,情况可能会更加混乱。

    在这个简单的数学式“识别任务”中,“正确答案”显而易见。但 在识别手写数字的问题上,答案就不那么明显了。如果有人把2写得像7一样怎么办?类似的问题非常常见。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 以询问神经网络是如何区分数字的,下面给出了一个答案。

    我们能“从数学上”解释网络是如何做出区分的吗?并不能。它只是在“做神经网络要做的事”。但是事实证明,这通常与我们人类 所做的区分相当吻合。

    让我们更详细地讨论一个例子。假设我们有猫的图像和狗的图像, 以及一个经过训练、能区分它们的神经网络。以下是该神经网络可 能对某些图像所做的事情。

    这里的“正确答案”更加不明显了。穿着猫咪衣服的狗怎么分?等等。无论输入什么,神经网络都会生成一个答案。结果表明,它的做法相当符合人类的思维方式。正如上面所说的,这并不是我们可以“根据第一性原则推导”出来的事实。这只是一些经验性的发 现,至少在某些领域是正确的。但这是神经网络有用的一个关键原因:它们以某种方式捕捉了 “类似人类”的做事方式。

    找一张猫的图片看看,并问自己:“为什么这是一只猫?”你也许会说“我看到了它尖尖的耳朵”,等等。但是很难解释你是如何把这个图像识别为一只猫的。你的大脑就是不知怎么地想明白了。但是(至少目前还)没有办法去大脑“内部”看看它是如何想明白的。那么,对于(人工)神经网络呢?当你展示一张猫的图片时,很容易看到每个“神经元”的作用。不过,即使要对其进行基本的可视化,通常也非常困难。

    在上面用于解决“最近点”问题的最终网络中,有17个神经元; 在用于识别手写数字的网络中,有2190个神经元;而在用于识别猫和狗的网络中,有60650个神经元。通常很难可视化出60 650 维的空间。但由于这是一个用于处理图像的网络,其中的许多神经元层被组织成了数组,就像它查看的像素数组一样。

    下面以一个典型的猫的图像为例。

    我们可以用一组衍生图像来表示第一层神经元的状态,其中的许多可以被轻松地解读为“不带背景的猫”或“猫的轮廓”。

    到第10层,就很难解读这些是什么了。

    但是总的来说,我们可以说神经网络正在“挑选出某些特征”(也许尖尖的耳朵是其中之一),并使用这些特征来确定图像的内容。 但是,这些特征能否用语言描述出来(比如“尖尖的耳朵”)呢? 大多数情况下不能。

    我们的大脑是否使用了类似的特征呢?我们多半并不知道。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神经网络(像上面展示的这个)的前几层似乎会挑 选出图像的某些方面(例如物体的边缘),而这些方面似乎与我们 知道的大脑中负责视觉处理的第一层所挑选出的相似。

    假设我们想得到神经网络中的“猫识别理论”,可以说:“看,这个特定的网络可以做到这一点。”这会立即让我们对“问题的难度” 有一些了解(例如,可能需要多少个神经元或多少层)。但至少到 目前为止,我们没办法对网络正在做什么“给出语言描述”。也许 这是因为它确实是计算不可约的,除了明确跟踪每一步之外,没有 可以找出它做了什么的一般方法。也有可能只是因为我们还没有 “弄懂科学”,也没有发现能总结正在发生的事情的“自然法则”。

    当使用生成语言时,我们会遇到类似的问题,而且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有方法来“总结它所做的事情”。但是,语言的丰富性和细节(以及我们的使用经验)可能会让我们比图像处理取得更多进展。

    机器学习和神经网络的训练

    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讨论“已经知道”如何执行特定任务的神经网络。但神经网络之所以很有用(人脑中的神经网络大概也如此),原因不仅在于它可以执行各种任务,还在于它可以通过逐步 “根据样例训练”来学习执行这些任务。

    当构建一个神经网络来区分猫和狗的图像时,我们不需要编写一个 程序来(比如)明确地找到胡须,只需要展示很多关于什么是猫和 什么是狗的样例,然后让神经网络从中“机器学习”如何区分它们 即可。

    重点在于,已训练的神经网络能够对所展示的特定例子进行“泛 化”。正如我们之前看到的,神经网络不仅能识别猫图像的样例的 特定像素模式,还能基于我们眼中的某种“猫的典型特征”来区分 图像。 神经网络的训练究竟是如何起效的呢?本质上,我们一直在尝试找 到能使神经网络成功复现给定样例的权重。然后,我们依靠神经网 络在这些样例“之间”进行“合理”的“插值”(或“泛化”)。 让我们看一个比“最近点”问题更简单的问题,只试着让神经网络 学习如下函数。

    对于这个任务,我们需要只有一个输入和一个输出的神经网络。

    但是,应该使用什么样的权重呢?对于每组可能的权重,神经网络都将计算出某个函数。例如,下面是它对于几组随机选择的权重计算出的函数。

    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函数与我们想要的函数相去甚远。那么,如何才能找到能够复现函数的权重呢?

    基本思想是提供大量的“输入—输出”样例以供“学习”,然后尝 试找到能够复现这些样例的权重。以下是逐渐增加样例后所得的 结果。 在该“训练”的每个阶段,都会逐步调整神经网络的权重,我们会 发现最终得到了一个能成功复现我们想要的函数的神经网络。应该 如何调整权重呢?基本思想是,在每个阶段看一下我们离想要的函 数“有多远”,然后朝更接近该函数的方向更新权重。

    为了明白离目标“有多远”,我们计算“损失函数”(有时也称为 “成本函数”)。这里使用了一个简单的(L2)损失函数,就是我们 得到的值与真实值之间的差异的平方和。随着训练过程不断进行, 我们看到损失函数逐渐减小(遵循特定的“学习曲线”,不同任务的学习曲线不同),直到神经网络成功地复现(或者至少很好地近 似)我们想要的函数。

    最后需要解释的关键是,如何调整权重以减小损失函数。正如我们 所说的,损失函数给出了我们得到的值和真实值之间的“距离”。 但是“我们得到的值”在每个阶段是由神经网络的当前版本和其中 的权重确定的。现在假设权重是变量,比如wi。我们想找出如何调 整这些变量的值,以最小化取决于它们的损失。

    让我们对实践中使用的典型神经网络进行极大的简化,想象只有两 个权重w1和w2。然后,我们可能会有一个损失函数,它作为w1和w2的函数看起来如下所示。

    数值分析提供了各种技术来帮我们找到这种情况下的最小损失。一个典型的方法就是从之前的任意w1和w2开始,逐步沿着最陡的下降路径前进。

    就像水从山上流下来一样,只能保证会到达表面上的某个局部最小 值(“一个山湖”),但不一定能到达最终的全局最小值。

    似乎不太容易在“权重景观”中找到最陡的下降路径,但是微积分可以拯救我们。正如上面提到的,我们总是可以将神经网络视为计 算出一个数学函数一取决于其输入和权重。现在考虑对这些权重 进行微分。结果表明,微积分的链式法则实际上让我们解开了神经 网络中连续各层所做操作的谜团。结果是,我们可以一至少在某 些局部近似中一“反转”神经网络的操作,并逐步找到使与输出 相关的损失最小化的权重。

    上图展示了,在仅有两个权重的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的最小化工作。但是事实证明,即使有更多的权重(ChatGPT使用了 1750亿个权重),也仍然可以进行最小化,至少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进行近似。实际上,“深度学习”在2012年左右的重大突破与如下发现有关:与权重相对较少时相比,在涉及许多权重时,进行最小化(至 少近似)可能会更容易。

    换句话说,有时候用神经网络解决复杂问题比解决简单问题更容易一这似乎有些违反直觉。大致原因在于,当有很多”权重变 量”时,髙维空间中有“很多不同的方向”可以引导我们到达最小值;而当变量较少时,很容易陷入局部最小值的“山湖”,无法找 到“出去的方向”。

    值得指出的是,在典型情况下,有许多不同的权重集合可以使神经 网络具有几乎相同的性能。在实际的神经网络训练中,通常会做出 许多随机选择,导致产生一些“不同但等效”的解决方案,就像下面这些一样。

    但是每个这样的“不同解决方案”都会有略微不同的行为。假如在 我们给出训练样例的区域之外进行“外插”(extrapolation),可能 会得到截然不同的结果。

    哪一个是“正确”的呢?实际上没有办法确定。它们都“与观察到 的数据一致”。但它们都对应着“在已知框架外”进行“思考”的不 同的“固有方式”。只是有些方式对我们人类来说可能“更合理”。

    神经网络训练的实践和学问

    在过去的十年中,神经网络训练的艺术已经有了许多进展。是的, 它基本上是一门艺术。有时,尤其是回顾过去时,人们在训练中至 少可以看到一丝“科学解释”的影子了。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 些解释是通过试错发现的,并且添加了一些想法和技巧,逐渐针对 如何使用神经网络建立了一门重要的学问。

    这门学问有几个关键部分。首先是针对特定的任务使用何种神经网 络架构的问题。然后是如何获取用于训练神经网络的数据的关键问 题。在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人们并不从头开始训练网络:一个新的网络可以直接包含另一个已经训练过的网络,或者至少可以使用该 网络为自己生成更多的训练样例。

    有人可能会认为,每种特定的任务都需要不同的神经网络架构。 但事实上,即使对于看似完全不同的任务,同样的架构通常也 能够起作用。在某种程度上,这让人想起了通用计算(universal computation)的概念和我的计算等价性原理〈Principle of Computational Equivalence〉,但是,正如后面将讨论的那样,我 认为这更多地反映了我们通常试图让神经网络去完成的任务是“类人”任务,而神经网络可以捕捉相当普遍的“类人过程”。

    在神经网络的早期发展阶段,人们倾向于认为应该“让神经网络做尽可能少的事”。例如,在将语音转换为文本时,人们认为应该先 分析语音的音频,再将其分解为音素,等等。但是后来发现,(至 少对于“类人任务”)最好的方法通常是尝试训练神经网络来“解 决端到端的问题”,让它自己“发现”必要的中间特征、编码等。

    还有一种想法是,应该将复杂的独立组件引入神经网络,以便让它有效地“显式实现特定的算法思想”。但结果再次证明,这在大多 数情况下并不值得;相反,最好只处理非常简单的组件,并让它们 “自我组织”〔尽管通常是以我们无法理解的方式〕来实现(可能)等效的算法思想。

    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与神经网络相关的“结构化思想”。例如,至少 在处理图像的最初阶段,拥有局部连接的神经元二维数组似乎非常 有用。而且,拥有专注于“在序列数据中‘回头看’”的连接模式 在处理人类语言方面,例如在ChatGPT中,似乎很有用(后面我们将看到)。

    神经网络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们说到底只是在处理数据一和计算机一样。目前的神经网络及其训练方法具体处理的是由数值组成 的数组,但在处理过程中,这些数组可以完全重新排列和重塑。例如,前面用于识别数字的网络从一个二维的“类图像”数组开始, 迅速“增厚”为许多通道,但然后会“浓缩”成一个一维数组,最 终包含的元素代表可能输出的不同数字。

    但是,如何确定特定的任务需要多大的神经网络呢?这有点像一门 艺术。在某种程度上,关键是要知道“任务有多难”。但是类人任务的难度通常很难估计。是的,可能有一种系统化的方法可以通过 计算机来非常“机械”地完成任务,但是很难知道是否有一些技巧 或捷径有助于更轻松地以“类人水平”完成任务。可能需要枚举一 棵巨大的对策树才能“机械”地玩某个游戏,但也可能有一种更简 单的(“启发式”)方法来实现“类人的游戏水平”。

    当处理微小的神经网络和简单任务时,有时可以明确地看到“无法从这里到达那里”。例如,下面是在上一节任务中的几个小神经网 络能够得到的最佳结果。

    我们看到的是,如果神经网络太小,它就无法复现我们想要的函 数。但是只要超过某个大小,它就没有问题了 一一前提是至少训 练足够长的时间,提供足够的样例。顺便说一句,这些图片说明了 神经网络学问中的一点:如果中间有一个“挤压”〈squeeze〉,迫 使一切都通过中间较少的神经元,那么通常可以使用较小的网络。 [值得一提的是,“无中间层”(或所谓的“感知机”)网络只能学习 基本线性函数,但是只要有一个中间层(至少有足够的神经元),原则上就始终可以任意好地逼近任何函数,尽管为了使其可行地训 练,通常会做某种规范化或正则化。]

    好吧,假设我们已经确定了一种特定的神经网络架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获取用于训练网络的数据。神经网络(及广义的机器学习)的许多实际挑战集中在获取或准备必要的训练数据上。在许多情况 (“监督学习”)下,需要获取明确的输入样例和期望的输出。例如, 我们可能希望根据图像中的内容或其他属性添加标签,而浏览图像 并添加标签通常需要耗费大量精力。不过很多时候,可以借助已 有的内容或者将其用作所需内容的替代。例如,可以使用互联网 上提供的alt标签。还有可能在不同的领域中使用为视频创建的隐 藏式字幕。对于语言翻译训练,可以使用不同语言的平行网页或平行文档。

    为特定的任务训练神经网络需要多少数据?根据第一性原则很难估 计。使用“迁移学习”可以将已经在另一个神经网络中学习到的重 要特征列表“迁移过来”,从而显著降低对数据规模的要求。但是, 神经网络通常需要“看到很多样例”才能训练好。至少对于某些任 务而言,神经网络学问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样例的重复可能超乎想 象。事实上,不断地向神经网络展示所有的样例是一种标准策略。 在每个“训练轮次”〈training round或epoch〉中,神经网络都会 处于至少稍微不同的状态,而且向它“提醒”某个特定的样例对于它“记忆该样例”是有用的。(是的,这或许类似于重复在人类记忆中的有用性。)

    然而,仅仅不断重复相同的样例并不够,还需要向神经网络展示样 例的变化。神经网络学问的一个特点是,这些“数据增强”的变 化并不一定要很复杂才有用。只需使用基本的图像处理方法稍微修改图像,即可使其在神经网络训练中基本上“像新的一样好”。与之类似,当人们在训练自动驾驶汽车时用完了实际的视频等数据, 可以继续在模拟的游戏环境中获取数据,而不需要真实场景的所 有细节。

    那么ChatGPT呢?它有一个很好的特点,就是可以进行“无监督 学习”,这样更容易获取训练样例。回想一下,ChatGPT的基本任 务是弄清楚如何续写一段给定的文本。因此,要获得“训练样例”, 要做的就是取一段文本,并将结尾遮盖起来,然后将其用作“训练 的输入”,而“输出”则是未被遮盖的完整文本。我们稍后会更详 细地讨论这个问题,这里的重点是一(与学习图像内容不同)不 需要“明确的标签”,ChatGPT实际上可以直接从它得到的任何文本样例中学习。

    神经网络的实际学习过程是怎样的呢?归根结底,核心在于确定哪 些权重能够最好地捕捉给定的训练样例。有各种各样的详细选择 和“超参数设置”(之所以这么叫,是因为权重也称为“参数”), 可以用来调整如何进行学习。有不同的损失函数可以选择,如平方和、绝对值和,等等。有不同的损失最小化方法,如每一步在权重 空间中移动多长的距离,等等。然后还有一些问题,比如“批量” (batch)展示多少个样例来获得要最小化的损失的连续估计。是的,我们可以(像在语言中所做的一样)应用机器学习来自动化机器学习,并自动设置超参数等。

    最终,整个训练过程可以通过损失的减小趋势来描述(就像这个经 过小型训练的Wolfram语言进度监视器一样)。

    损失通常会在一段时间内逐渐减小,但最终会趋于某个恒定值。如 果该值足够小,可以认为训练是成功的;否则可能暗示着需要尝试 更改网络的架构。

    能确定“学习曲线”要多久才能趋于平缓吗?似乎也存在—种取决 于神经网络大小和数据量的近似幂律缩放关系。但总的结论是,训练神经网络很难,并且需要大量的计算工作。实际上,绝大部分工 作是在处理数的数组,这正是GPU擅长的一’这也是为什么神经 网络训练通常受限于可用的GPU数量。

    未来,是否会有更好的方法来训练神经网络或者完成神经网络的任 务呢?我认为答案几乎是肯定的。神经网络的基本思想是利用大量 简单(本质上相同)的组件来创建一个灵活的“计算结构”,并使 其能够逐步通过学习样例得到改进。在当前的神经网络中,基本上是利用微积分的思想(应用于实数)来进行这种逐步的改进。但越 来越清楚的是,重点并不是拥有高精度数值,即使使用当前的方法,8位或更少的数也可能已经足够了。

    对于像元胞自动机这样大体是在许多单独的位上进行并行操作的 计算系统,虽然我们一直不明白如何进行这种增量改进,但没有 理由认为这不可能实现。实际上,就像“2012年的深度学习突 破”一样,这种增量改进在复杂情况下可能会比在简单情况下更容易实现。

    神经网络(或许有点像大脑)被设置为具有一个基本固定的神经 元网络,能改进的是它们之间连接的强度(“权重”)。(或许在年轻的大脑中,还可以产生大量全新的连接。)虽然这对生物学来说 可能是一种方便的设置,但并不清楚它是否是实现我们所需功能 的最佳方式。涉及渐进式网络重写的东西(可能类似于我们的物理项目)可能最终会做得更好。

    但即使仅在现有神经网络的框架内,也仍然存在一个关键限制:神 经网络的训练目前基本上是顺序进行的,每批样例的影响都会被反 向传播以更新权重。事实上,就目前的计算机硬件而言,即使考虑 到神经网络的大部分在训练期间的大部分时间里也是“空 闲”的,一次只有一个部分被更新。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因为当 前的计算机往往具有独立于CPU (或GPU)的内存。但大脑中的 情况可能不同一一每个“记忆元素”(即神经元)也是一个潜在的活跃的计算元素。如果我们能够这样设置未来的计算机硬件,就可 能会更高效地进行训练。

    “足够大的神经网络当然无所不能!”

    ChatGPT的能力令人印象深刻,以至于人们可能会想象,如果能够 在此基础上继续努力,训练出越来越大的神经网络,那么它们最终 将“无所不能”。对于那些容易被人类思维理解的事物,这确实很 可能是成立的。但我们从科学在过去几百年间的发展中得出的教训 是,有些事物虽然可以通过形式化的过程来弄清楚,但并不容易立 即为人类思维所理解。

    非平凡的数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实际而言一般的例子是计 算。最终的问题是计算不可约性。有些计算虽然可能需要很多步才 能完成,但实际上可以“简化”为相当直接的东西。但计算不可约 性的发现意味着这并不总是有效的。对于一些过程〈可能像下面的例子一样〉,无论如何都必须回溯每个计算步骤才能弄清楚发生了 什么。

    我们通常用大脑做的那类事情,大概是为了避免计算不可约性而特 意选择的。在大脑中进行数学运算需要特殊的努力。而且在实践 中,仅凭大脑几乎无法“想透”任何非平凡程序的操作步骤。

    当然,我们可以用计算机来做这些。有了计算机,就可以轻松地完 成耗时很长、计算不可约的任务。关键是,完成这些任务一般来说 没有捷径可走。

    是的,我们可以记住在某个特定计算系统中发生的事情的许多具体 例子,也许甚至可以看到一些(计算可约的)模式,使我们能够做 一些泛化。但关键是,计算不可约性意味着我们永远不能保证意外 不会发生一一只有通过明确的计算,才能知道在任何特定的情况下 会实际发生什么。

    说到底,可学习性和计算不可约性之间存在根本的矛盾。学习实际 上涉及通过利用规律来压缩数据,但计算不可约性意味着最终对可 能存在的规律有一个限制。

    在实践中,人们可以想象将(像元胞自动机或图灵机这样的)小 型计算设备构建到可训练的神经网络系统中。实际上,这样的设 备可以成为神经网络的好“工具”,就像Wolfram|Alpha可以成为ChatGPT的好工具一样。但是计算不可约性意味着人们不能指望 “进入”这些设备并让它们学习。

    换句话说,能力和可训练性之间存在着一个终极权衡:你越想让一个系统“真正利用”其计算能力,它就越会表现出计算不可约性,从而越不容易被训练;而它在本质上越易于训练,就越不能进行复 杂的计算。
    (对于当前的ChatGPT,情况实际上要极端得多,因为用于生成每 个输出标记的神经网络都是纯“前馈”网络、没有循环,因此无法 使用非平凡“控制流”进行任何计算。)

    当然,你可能会问,能够进行不可约计算是否真的很重要。实际 上,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这并不是特别重要。但我们的现 代技术世界是建立在工程学的基础上的,而工程学利用了数学计算,并且越来越多地利用了更一般的计算。看看自然界,会发现它充满了不可约计算^我们正在慢慢地理解如何模拟和利用它们来 达到我们的技术目的。

    神经网络确实可以注意到自然界中我们通过“无辅助的人类思维” 也能轻易注意到的规律。但是,如果我们想解决数学或计算科学 领域的问题,神经网络将无法完成任务,除非它能有效地使用一个 “普通”的计算系统作为“工具”。

    但是,这一切可能会带来一些潜在的困惑。过去,我们认为计算机 完成很多任务(包括写文章)在“本质上太难了”。现在我们看到像ChatGPT这样的系统能够完成这些任务,会倾向于突然认为计 算机一定变得更加强大了,特别是在它们已经基本能够完成的事情 (比如逐步计算元胞自动机等计算系统的行为)上实现了超越。

    但这并不是正确的结论。计算不可约过程仍然是计算不可约的,对 于计算机来说仍然很困难,即使计算机可以轻松计算其中的每一 步。我们应该得出的结论是,(像写文章这样)人类可以做到但认为计算机无法做到的任务,在某种意义上计算起来实际上比我们想象的更容易。

    换句话说,神经网络能够在写文章的任务中获得成功的原因是,写 文章实际上是一个“计算深度较浅”的问题,比我们想象的简单。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使我们距离对于人类如何处理类似于写文章的事情(处理语言)“拥有一种理论”更近了一步。

    如果有一个足够大的神经网络,那么你可能能够做到人类可以轻易 做到的任何事情。但是你无法捕捉自然界一般而言可以做到的事 情,或者我们用自然界塑造的工具可以做到的事情。而正是这些工 具的使用,无论是实用性的还是概念性的,近几个世纪以来使我们 超越了“纯粹的无辅助的人类思维”的界限,为人类获取了物理宇 宙和计算宇宙之外的很多东西。

    嵌入”的概念

    神经网络,至少以目前的设置来说,基本上是基于数的。因此,如 果要用它来处理像文本这样的东西,我们需要一种用数表示文本的 方法。当然,我们可以(本质上和ChatGPT 一样)从为字典中的 每个词分配一个数开始。但有一个重要的思想一也是ChatGPT的中心思想一更胜一筹。这就是“嵌入”(embedding)的思想。 可以将嵌入视为一种尝试通过数的数组来表示某些东西“本质”的 方法,其特性是“相近的事物”由相近的数表示。

    例如,我们可以将词嵌入视为试图在一种“意义空间”中布局词, 其中“在意义上相近”的词会出现在相近的位置。实际使用的嵌入(例如在ChatGPT中)往往涉及大量数字列表。但如果将其投影到二维平面上,则可以展示嵌入对词的布局方式。

    可以看到,这确实非常成功地捕捉了我们典型的日常印象。但是如 何才能构建这样的嵌入呢?大致的想法是查看大量的文本〔这里查看了来自互联网的50亿个词〕,然后看看各个词出现的“环境”有 多“相似”。例如,alligator(短吻鳄)和crocodile(鳄鱼)在相似 的句子中经常几乎可以互换,这意味着它们将在嵌入中被放在相近 的位置。但是,turnip(芜菁)和eagle(鹰)一般不会出现在相似的句子中,因此将在嵌入中相距很远。

    如何使用神经网络实际实现这样的机制呢?让我们从讨论图像的嵌 入而非词嵌入开始。我们希望找到一种以数字列表来表征图像的方 法,以便为“我们认为相似的图像”分配相似的数字列表。

    如何判断我们是否应该“认为图像相似”呢?对于手写数字图像, 如果两个图像是同一个数字,我们就可能会认为它们是相似的。前 面,我们讨论了一个被训练用于识别手写数字的神经网络。可以将 这个神经网络看作被设置成在最终输出中将图像放入10个不同的 箱(bin)中,每个箱对应一个数字。

    如果在神经网络做出“这是4”的最终决策之前“拦截”其内部进 程,会发生什么呢?我们可能会期望,神经网络内部有一些数值, 将图像表征为“大部分类似于4但有点类似于2”。想法是获取这 些数值并将其作为嵌入中的元素使用。

    这里的关键概念是,我们不直接尝试表征“哪个图像接近哪个图 像”,而是考虑一个定义良好、可以获取明确的训练数据的任务 (这里是数字识别),然后利用如下事实:在完成这个任务时,神经 网络隐含地必须做出相当于“接近度决策”的决策。因此,我们不 需要明确地谈论“图像的接近度”,而是只谈论图像代表什么数字 的具体问题,然后“让神经网络”隐含地确定这对于“图像的接近度”意味着什么。

    对于数字识别网络来说,这是如何具体操作的呢?我们可以将该网 络想象成由11个连续的层组成,并做如下简化(将激活函数显示为单独的层)。

    在开始,我们将实际图像输入第一层,这些图像由其像素值的二维数组表示。在最后,我们(从最后一层)得到一个包含10个值的数组,可以认为这些值表示网络对图像与数字0到9的对应关系的 确定程度。

    输入图像4,最后一层中神经元的值为

    {1.42071×10-22, 7.69857×10-14,1.9653×10-16, 5.55229×10-21, 1., 8.33841×10-14, 6.89742×10-17,6.52282×10-19, 6.51465×10-12, 1.97509×10-14)

    换句话说,神经网络现在“非常确定”这个图像是一个4——为了得到输出的4,我们只需要找出具有最大值的神经元的位置。

    如果我们再往前看一步呢?网络中的最后一个操作是所谓的softmax,它试图“强制推出确定性”。在此之前,神经元的值是

    {-26.134, -6.02347, -11.994, -22.4684, 24.1717, -5.94363, -13.0411, -17.7021, -1.58528, -7.38389}

    代表数字4的神经元仍然具有最大的数值,但是其他神经元的值中 也有信息。我们可以期望这个数字列表在某种程度上能用来表征图 像的“本质”,从而提供可以用作嵌入的东西。例如,这里的每个 4都具有略微不同的“签名”(或“特征嵌入”),与8完全不同。

    这里,我们基本上是用10个数来描述图像的。但使用更多的数通 常更好。例如,在我们的数字识别网络中,可以通过接入前一层来 获取一个包含500个数的数组。这可能是一个可以用作“图像嵌 入”的合理数组。

    如果想要对手写数字的“图像空间”进行明确的可视化,需要将我 们得到的500维向量投影到(例如)三维空间中来有效地“降维”。

    我们刚刚谈论了为图像创建特征(并嵌入)的方法,它的基础实际 上是通过(根据我们的训练集〉确定一些图像是否对应于同一个手 写数字来识别它们的相似性。如果我们有一个训练集,可以识别每 个图像属于5000种常见物体(如猫、狗、椅子……)中的哪一种, 就可以做更多这样的事情。这样,就能以我们对常见物体的识别 为“锚点”创建一个图像嵌入,然后根据神经网络的行为“围绕它 进行泛化”。关键是,这种行为只要与我们人类感知和解读图像的 方式一致,就将最终成为一种“我们认为正确”且在实践中对执行 “类人判断”的任务有用的嵌入。

    那么如采用相同的方法来找到对词的嵌入呢?关键在于,要从一个我们可以轻松训练的任务开始。一个这样的标准任务是词预测。 想象一下,给定问题“the_cat”。基于一个大型文本语料库,比如互联网上的文本内容,可能用来“填空”的各个词的概率分别是 多少?或者给定“_black_”,不同的“两侧词”的概率分别是多少?

    如何为神经网络设置这个问题呢?最终,我们必须用数来表述一 切。一种方法是为英语中约50000个常用词分别分配一个唯一的数。例如,分配给the的可能是914,分配给cat的的可能是3542。(这些是GPT-2实际使用的数。)因此,对于“the_cat”的问 题,我们的输入可能是丨914, 3542丨。输出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应该是一个大约包含500000个数的列表,有效地给出了每个可能“填入”的词的概率。为了找到嵌入,我们再次在神经网络“得到 结论”之前“拦截”它的“内部”进程,然后获取此时的数字列 表,可以认为这是“每个词的表征”。

    这些表征是什么样子的呢?在过去10年里,已经出现了一系列不 同的系统(word2vec、G1oVe、BERT、GPT……),每个系统都基 于一种不同的神经网络方法。但最终,所有这些系统都是通过有几 百到几千个数的列表对词进行表征的。

    这些“嵌入向量”在其原始形式下是几乎无信息的。例如,下面是 为三个特定的词生成的原始嵌入向量。

    如果测量这些向量之间的距离,就可以找到词之间的“相似度”。 我们稍后将更详细地讨论这种嵌入的“认知”意义可能是什么,而 现在的要点是,我们有一种有用的方法能将词转化为“对神经网络 友好”的数字集合。

    实际上,比起用一系列数对词进行表征,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好一 可以对词序列甚至整个文本块进行这样的表征。ChatGPT内部就是这样进行处理的。它会获取到目前为止的所有文本,并生成一个嵌 入向量来表示它。然后,它的目标就是找到下一个可能出现的各个 词的概率。它会将答案表示为一个数字列表,这些数基本上给出了 大约50000个可能出现的词的概率。

    [严格来说,ChatGPT并不处理词,而是处理“标记”(token)——这是一种方便的语言单位,既可以是整个词,也可以只是像pre、ing或ized这样的片段。使用标记使ChatGPT更容易处理罕见词、 复合词和非英语词,并且会发明新单词(不论结果好坏)。]

    ChatGPT的内部原理

    我们终于准备好讨论ChatGPT的内部原理了。从根本上说,ChatGPT是一个庞大的神经网络——GPT-3拥有1750亿个权重。 它在许多方面非常像我们讨论过的其他神经网络,只不过是一个 特别为处理语言而设置的神经网络。它最显著的特点是一个称为Transformer的神经网络架构。

    在前面讨论的神经网络中,任何给定层的每个神经元基本上都与 上一层的每个神经元相连(起码有一些权重)。但是,如果处理的 数据具有特定的已知结构,则这种全连接网络就(可能)大材小用 了。因此,以图像处理的早期阶段为例,通常使用所谓的卷积神经 网络(convolutional neural net或convnet),其中的神经元被有效 地布局在类似于图像像素的网格上,并且仅与在网格上相邻的神经元相连。

    Transformer的思想是,为组成一段文本的标记序列做与此相似的 事情。但是,Transformer不是仅仅定义了序列中可以连接的固定 区域,而是引入了“注意力”的概念一即更多地“关注”序列 的某些部分,而不是其他部分。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可以启动一个通用神经网络并通过训练来完成所有的定制工作。但至少目前来看,在实践中将事物“模块化”似乎是至关重要的——就像Transformer所做的那样,也可能是我们的大脑所做的那样。

    ChatGPT(或者说它基于的GPT-3网络)到底是在做什么呢?它 的总体目标是,根据所接受的训练(查看来自互联网的数十亿页文 本,等等〉,以“合理”的方式续写文本。所以在任意给定时刻, 它都有一定量的文本,而目标是为要添加的下一个标记做出适当的 选择。

    它的操作分为三个基本阶段。第一阶段,它获取与目前的文本相对 应的标记序列,并找到表示这些标记的一个嵌入(即由数组成的数 组兑第二阶段,它以“标准的神经网络的方式”对此嵌入进行操 作,值“像涟漪一样依次通过”网络中的各层,从而产生一个新的嵌入(即一个新的数组第三阶段,它获取此数组的最后一部分, 并据此生成包含约50000个值的数组,这些值就成了各个可能的 下一个标记的概率。(没错,使用的标记数量恰好与英语常用词的 数量相当,尽管其中只有约3000个标记是完整的词,其余的则是片段。)

     关键是,这条流水线的每个部分都由一个神经网络实现,其权重是 通过对神经网络进行端到端的训练确定的。换句话说,除了整体架构,实际上没有任何细节是有“明确设计”的,一切都是从训练数据中“学习”来的。

    然而,架构设置中存在很多细节,反映了各种经验和神经网络的学 问。尽管会变得很复杂,但我认为谈论一些细节是有用的,至少有 助于了解构建需要做多少工作。

    首先是嵌入模块。以下是GPT-2的Wolfram语言示意图。

    输入是一个包含n个〈由整数1到大约50 000表示的〉标记的向 量。每个标记都(通过一个单层神经网络)被转换为一个嵌入向量 (在中长度为768,在ChatGPT-2的GPT-3中长度为12288 同时,还有一条“二级路径”,它接收标记的(整数〉位置序列, 并根据这些整数创建另一个嵌入向量。最后,将标记值和标记位置 的嵌入向量相加,产生嵌入糢块的最终嵌入向量序列。

    为什么只是将标记值和标记位置的嵌入向量相加呢?我不认为有什 么特别的科学依据。只是因为尝试了各种不同的方法,而这种方法 似乎行得通。此外,神经网络的学问告诉我们,(在某种意义上) 只要我们的设置“大致正确”,通常就可以通过足够的训练来确定 细节,而不需要真正“在工程层面上理解”神经网络是如何配置自己的。

    嵌入模块对字符串“hello hello hello hello hello hello hello hello hello hello bye bye bye bye bye bye bye bye bye)所做的操作如下所示。

    (在上图的第一个数组中)每个标记的嵌入向量元素都在图中纵向 显示,而从左往右看,首先是一系列hello嵌入,然后是一系列bye嵌入。上面的第二个数组是位置嵌入,它看起来有些随机的结 构只是(这里是在中〉“碰巧学到”的。

    在嵌入模块之后,就是Transformer的“主要事件”了 :一系列所 谓的“注意力块”〈GPT-2有12个,ChatGPT的GPT-3有96个〉。

    整个过程非常复杂,让人想起难以理解的大型工程系统或者生物系 统。以下是(GPT-2中)单个“注意力块”的示意图。

    在每个这样的注意力块中,都有―组“注意力头”〈GPT-2有12个,ChatGPT的GPT-3有96个〉——每个都独立地在嵌入向量的 不同值块上进行操作。(我们不知道为什么最好将嵌入向量分成不 同的部分,也不知道不同的部分“意味”着什么。这只是那些“被 发现奏效”的事情之一。)

    注意力头是做什么的呢?它们基本上是一种在标记序列(即目前已 经生成的文本〉中进行“回顾”的方式,能以一种有用的形式“打 包过去的内容”,以便找到下一个标记。在“概率从何而来”一节 中,我们介绍了使用二元词的概率来根据上一个词选择下一个词。Transformer中的“注意力”机制所做的是允许“关注”更早的词, 因此可能捕捉到(例如〉动词可以如何被联系到出现在句子中很多 词之前的名词。

    更详细地说,注意力头所做的是,使用一定的权重重新加权组合 与不同标记相关联的嵌入向量中的块。例如,对于上面的“hello,bye”字符串,(GPT-2中)第一个注意力块中的12个注意力头具有以下(“回顾到标记序列开头”的)“权重重组”模式。

    经过注意力头的处理,得到的“重新加权的嵌入向量”(在GPT-2中长度为768,在GPT-3中长度为12288)将被传递通过标准的“全连接”神经网络层。虽然很难掌握这一层的作用, 但是可以看看它(这里是在GPT-2中)使用的768 X 768权重矩阵。

    (对上图进行)4 X 64的滑动平均处理,一些(随机游走式的)结构开始显现。

    是什么决定了这种结构?说到底,可能是对人类语言特征的一些 “神经网络编码”。但是到目前为止,这些特征到底是什么仍是未知 的。实际上,我们正在“打开ChatGPT(或者至少是的GPT-2)大脑”,并发现里面很复杂、难以理解——尽管它最终产生了可识别 的人类语言。

    经过一个注意力块后,我们得到了一个新的嵌入向量,然后让它 依次通过其他的注意力块(GPT-2中共有12个,GPT-3中共有96个)。每个注意力块都有自己特定的“注意力”模式和“全连接” 权重。这里是GPT-2对于“hello,bye”输入的注意力权重序列,用于第一个注意力头。

    全连接层的(移动平均)“矩阵”如下所示。

    奇怪的是,尽管不同注意力块中的“权重矩阵”看起来非常相似, 徂权重大小的分布可能会有所不同〈而且并不总是服从髙斯分布)。

    在经过所有这些注意力块后,Transformer的实际效果是什么?本质上,它将标记序列的原始嵌入集合转换为最终集合。ChatGPT的特定工作方式是,选择此集合中的最后一个嵌入,并对其进行“解 码”,以生成应该出现的下一个标记的概率列表。

    以上就是对ChatGPT内部原理的概述。它虽然(由于许多难免有 些随意的“工程选择”)可能看起来很复杂,但实际上涉及的最终 元素非常简单。因为我们最终处理的只是由“人工神经元”构成的 神经网络,而每个神经元执行的只是将一组数值输入与一定的权重 相结合的简单操作。

    ChatGPT的原始输入是一个由数组成的数组(到目前为止标记的嵌 入向量)。当ChatGPT“运行”以产生新标记时,这些数就会“依次通过”神经网络的各层,而每个神经元都会“做好本职工作”并将结果传递给下一层的神经元。没有循环和“回顾”。—切都是在 网络中“向前馈送”的。

    这是与典型的计算系统(如图灵机)完全不同的设置——在这里, 结果不会被同一个计算元素“反复处理”。至少在生成给定的输出 标记时,每个计算元素(神经元)仅使用了一次。

    但是在某种意义上,即使在ChatGPT中,仍然存在一个重复使用 计算元素的“外部循环”。因为当ChatGPT要生成一个新的标记时,它总是“读取”〈即获取为输入〉之前的整个标记序列,包括ChatGPT自己先前“写入”的标记。我们可以认为这种设置意味着 确实,至少在其最外层,包含一个“反馈循环”,尽管其 中的每次迭代都明确显示为它所生成文本中的一个标记。

    让我们回到ChatGPT的核心:神经网络被反复用于生成每个标记。 在某种程度上,它非常简单:就是完全相同的人工神经元的一个集 合。网络的某些部分仅由(“全连接”的)神经元层组成,其中给 定层的每个神经元都与上一层的每个神经元(以某种权重〉相连。 但是由于特别的架构,ChatGPT的一些部分具有其他的结构,其中仅连接不同层的特定神经元。(当然,仍然可以说 “所有神经元都连接在一起”,但有些连接的权重为零。)

    此外,ChatGPT中神经网络的有些方面并不能被顺理成章地认为 只由“同质”层组成。例如,(正如本节中单个“注意力块”的示 意图所示)在注意力块内有一些对传入的数据“制作多个副本”的 地方,每个副本都会通过不同的“处理路径”,可能涉及不同数量的层,然后才被重新组合。虽然这可能简便地表示了正在发生的事 情,但至少原则上总是可以将事实考虑为“密集填充”各层,只是 有一些权重为零。

    看一下ChatGPT最长的路径,会发现大约有400个(核心)层——在某种程度上看来并不是很多。但是它们包括数百万个神经 元,总共有1750亿个连接,因此有1750亿个权重。需要认识到的 一件事是,ChatGPT每生成一个新的标记,都必须进行一次包括所有这些权重在内的计算。在实现上,这些计算可以“按层”组织成 高度并行的数组操作,方便地在上完成。但是对于每个产生 的标记,仍然需要进行1750亿次计算(并在最后进行一些额外的 计算)——因此,不难理解使用ChatGPT生成一段长文本需要一些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操作——尽管各自都很简单——可以一 起出色地完成生成文本的“类人”工作。必须再次强调,(至少就 我们目前所知〕没有“理论上的终极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类似于 这样的东西能够起作用。事实上,正如我们将讨论的那样,我认为 必须将其视为一项(可能非常惊人的)科学发现:在像ChatGPT这样的神经网络中,能以某种方式捕捉到人类大脑在生成语言时所做事情的本质。

    ChatGPT的训练

    我们已经概述了ChatGPT在设置后的工作方式。但是它是如何设 置的呢?那1750亿个神经元的权重是如何确定的呢?基本上,这 是基于包含人类所写文本的巨型语料库(来自互联网、书籍等〉, 通过大规模训练得出的结果。正如我们所说,即使有所有这些训练 数据,也不能肯定神经网络能够成功地产生“类人”文本。似乎需 要细致的工程设计才能实现这一点。但是,ChatGPT带来的一大惊 喜和发现是,它完全可以做到。实际上,“只有1750亿个权重”的 神经网络就可以构建出人类所写文本的一个“合理模型”。

    现代社会中,人类写的很多文本以数字(digital)形式存在。公共 互联网上至少有数十亿个包含人类所写文本的网页,总词数可能 达到万亿级别。如果包括非公开的网页,词数可能会增加至少100 倍。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超过500万本电子书可供阅读(全球发行的图书品种总数为1亿左右〉,提供了另外约1000亿个词的文本。 这还不包括视频中的口述文本等。(就个人而言,我一生中发表的 文字总量不到300万个词,在过去30年中写下了约1500万个词的 电子邮件,总共敲了大约5000万个词一而且仅在过去几年的直播 中,我就说了超过1000万个词。是的,我会从中训练一个机器人。)

    但是,有了所有这些数据,要如何训练神经网络呢?基本过程与 上面讨论的简单示例非常相似:先提供一批样例,然后调整网络 中的权重,以最小化网络在这些样例上的误差(“损失”)。根据误 差“反向传播”的主要问题在于,每次执行此操作时,网络中的每 个权重通常都至少会发生微小的变化,而且有很多权重需要处理。 〈实际的“反向传播”通常只比前向传播难—点儿一一相差一个很 小的常数系数。) 使用现代硬件,可以轻松地从成千上万个样例中并行计算出 结果。但是,当涉及实际更新神经网络中的权重时,当前的方法基 本上会要求逐批进行。(是的,这可能是结合了计算元素和记忆元 素的真实大脑至少在现阶段具有架构优势的地方。) 即使在学习数值函数这样看似简单的案例中,我们通常也需要使用 数百万个样例才能成功地训练网络,至少对于从头开始训练来说是 这样的。那么需要多少样例才能训练出“类人语言”模型呢?似乎 无法通过任何基本的“理论”方法知道。但在实践中,ChatGPT成功地在包含几百亿个词的文本上完成了训练。

    虽然有些文本被输入了多次,有些只输入了一次,但ChatGPT从 它看到的文本中“得到了所需的信息”。考虑到有这么多文本需要学习,它需要多大的网络才能“学得好”呢?目前,我们还没有基 本的理论方法来回答这个问题。最终,就像下面将进一步讨论的那样,对于人类语言和人类通常用它说什么,可能有某种“总体算法 内容”。而下一个问题是:神经网络在基于该算法内容实现模型时 会有多高效?我们还是不知道,尽管ChatGPT的成功表明它是相 当高效的。

    最终,我们只需注意到ChatGPT使用了近2000亿个权重来完成其 工作一数愤与其接受的训练数据中的词(或标记)的总数相当。 在某些方面,运作良好的“网络的规模”与“训练数据的规模”如 此相似或许令人惊讶(在与ChatGPT结构相似的较小网络中实际观察到的情况也丛如此)。毕竟,ChatGPT内部并没有直接存储来自互联网、书籍等的所有文本。因为ChatGP内部实际上是一堆数 (精度不到10位),它们是所有文本的总体结构的某种分布式编码。

    换句话说,我们可以问人类语言的“有效信息”是什么,以及人类 通常用它说些什么。我们有语言样例的原始语料库。在ChatGPT的神经网络中,还有对它们的表示。这些表示很可能远非“算法上最小”的表示,正如下面将讨论的那样。但它们是神经网络可以 轻松使用的表示。在这种表示中,训练数据的“压缩”程度似乎很低。平均而言,似乎只需要不到一个神经网络的权重就可以承载一 个词的训练数据的“信息内容”。

    当我们运行ChatGPT来生成文本时,基本上每个权重都需要使用一次。因此,如果有n个权重,就需要执行约n个计算步骤一尽管在实践中,许多计算步骤通常可以在GPU中并行执行。但是, 如果需要约n个词的训练数据来设置这些权重,那么如上所述,我 们可以得出结论:需要约n2个计算步骤来进行网络的训练。这就是为什么使用当前的方法最终需要耗费数十亿美元来进行训练。

    在基础训练之外

    训练ChatGPT的重头戏是在向其“展示”来自互联网、书籍等的 大量现有文本,但事实证明训练还包括另一个(显然非常重要的) 部分。

    一旦根据被展示的原始文本语料库完成“原始训练”,ChatGPT内部的神经网络就会准备幵始生成自己的文本,根据提示续写,等 等。尽管这些结果通常看起来合理,但它们很容易〈特别是在较长 的文本片段中〉以“非类人”的方式“偏离正轨”。这不是通过对 文本进行传统的统计可以轻易检测到的。但是,实际阅读文本的人 很容易注意到。

    构建ChatGPT的一个关键思想是,在“被动阅读”来自互联网等的内容之后添加一步:让人类积极地与ChatGPT互动,看看它产生了什么,并且在“如何成为一个好的聊天机器人”方面给予实际反馈。 但是神经网络是如何利用这些反馈的呢?首先,仅仅让人类对神 经网络的结果评分。然后,建立另一个神经网络模型来预测这些评分。现在,这个预测模型可以在原始网络上运行一一本质上像损失函数一样一一从而使用人类的反馈对原始网络进行“调优”。实践中的结果似乎对系统能否成功产生“类人”输出有很大的影响。

    总的来说,有趣的是,“原本训练好的网络”似乎只需要很少的“介入”就能在特定方向上有效地进步。有人可能原本认为,为了 让网络表现得好像学到了新东西,就必须为其训练算法、调整权 重,等等。

    但事实并非如此。相反,基本上只需要把东西告诉ChatGPT一次——作为提示的一部分——它就可以成功用其生成文本。再次 强调,我认为这种方法有效的事实是理解ChatGPT“实际上在做什 么”以及它与人类语言和思维结构之间关系的重要线索。

    它确实有些类人:至少在经过所有预训练后,你只需要把东西告诉它一次,它就能“记住”一至少记住足够长的时间来生成一段文本。这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也许“你可能告诉它的一切都已 经在里面的某个地方了”,你只是把它引导到了正确的位置。但这 似乎不太可能。更可能的是,虽然这些元素已经在里面了,但具体 情况是由类似于“这些元素之间的轨迹”所定义的,而你告诉它的就是这条轨迹。

    就像人类一样,如果ChatGPT接收到一些匪夷所思、出乎意料、 完全不符合它已有框架的东西,它就似乎无法成功地“整合”这些 信息。只有在这些信息基本上以一种相对简单的方式依赖于它已有的框架时,它才能够进行“整合”。

    值得再次指出的是,神经网络在捕捉信息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算 法限制”。如果告诉它类似于“从这个到那个”等“浅显”的规则, 神经网络很可能能够不错地表示和重现这些规则,并且它“已经掌 握”的语言知识将为其提供一个立即可用的模式。但是,如果试图 给它实际的“深度”计算规则,涉及许多可能计算不可约的步骤, 那么它就行不通了。(请记住,它在每一步都只是在网络中“向前 馈送数据”,除非生成新的标记,否则它不会循环。〉

    当然,神经网络可以学习特定的“不可约”计算的答案。但是,一 旦存在可能性的组合数,这种“表查找式”的方法就不起作用了。 因此,就像人类一样,神经网络此时需要使用真正的计算工具。 (没错,Wolfram|Alpha和Wolfram语言就非常适用,因为它们正 是被构建用于“谈论世界中的事物”的,就像语言模型神经网络 —样。)

    真正让ChatGPT发挥作用的是什么

    人类语言,及其生成所涉及的思维过程,一直被视为复杂性的巅 峰。人类大脑“仅”有约1000亿个神经元(及约100万亿个连 接〉,却能够做到这一切,确实令人惊叹。人们可能会认为,大脑 中不只有神经元网络,还有某种具有尚未发现的物理特性的新层。 但是有了ChatGPT之后,我们得到了一条重要的新信息:一个连 接数与大脑神经元数量相当的纯粹的人工神经网络,就能够出色地生成人类语言。

    这仍然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其中的神经网络权重几乎与当前 世界上可用文本中的词一样多。但在某种程度上,似乎仍然很难相 信语言的所有丰富性和它能谈论的事物都可以被封装在这样一个有 限的系统中。这里面的部分原理无疑反映了一个普遍现象[这个现 象最早在规则30(是本书作者在1983年提出的单维二进制元胞自动机规则。这个简 单、已知的规则能够产生复杂且看上去随机的模式)的例子中变得显而易见]:即使基础规则很简单, 计算过程也可以极大地放大系统的表面复杂性。但是,正如上面讨 论的那样,ChatGPT使用的这种神经网络实际上往往是特别构建的,以限制这种现象(以及与之相关的计算不可约性)的影响,从而使它们更易于训练。

    那么,ChatGPT是如何在语言方面获得如此巨大成功的呢?我认为 基本答案是,语言在根本上比它看起来更简单。这意味着,即使是 具有简单的神经网络结构的ChatGPT,也能够成功地捕捉人类语言 的“本质”和背后的思维方式。此外,在训练过程中,ChatGPT已经通过某种方式“隐含地发现” 了使这一切成为可能的语言(和思 维)规律。

    我认为,ChatGPT的成功为一个基础而重要的科学事实向我们提供 了证据:它表明我们仍然可以期待能够发现重大的新“语言法则”, 实际上是“思维法则”。在ChatGPT中,由于它是一个神经网络, 这些法则最多只是隐含的但是,如果我们能够通过某种方式使这些法则变得明确,那么就有可能以更直接、更高效和更透明的方式 做出ChatGPT所做的那些事情。

    这些法则可能是什么样子的呢?最终,它们必须为我们提供某种 关于如何组织语言及其表达方式的指导。我们稍后将讨论“在 ChatGPT内部”可能如何找到一些线索,并根据构建计算语言的经 验探索前进的道路。但首先,让我们讨论两个早已知晓的“语言法 则”的例子,以及它们与ChatGPT的运作有何关系。

    第一个是语言的语法。语言不仅仅是把一些词随机拼凑在一起。相反,不同类型的词之间有相当明确的语法规则。例如,在英语中, 名词的前面可以有形容词、后面可以有动词,但是两个名词通常不 能挨在一起。这样的语法结构可以通过一组规则来(至少大致地)捕捉,这些规则定义了如何组织所谓的“解析树”。

    ChatGPT并不明确地“了解”这些规则。但在训练过程中,它隐 含地发现了这些规则,并且似乎擅长遵守它们。这里的原理是什么 呢?在“宏观”上还不清楚。但是为了获得一些见解,也许可以看 看一个更简单的例子。

    考虑一种由“(”和“)”的序列组成的“语言”,其语法规定括号 应始终保持平衡,就像下面的解析树—样。

    我们能训练神经网络来生成“语法正确”的括号序列吗?在神经 网络中,有各种处理序列的方法,但是这里像ChatGPT一样使用Transformer网络。给定一个简单的Transformer网络,我们可以首 先向它馈送语法正确的括号序列作为训练样例。一个微妙之处(实 际上也出现在ChatGPT的人类语言生成中)是,除了我们的“内 容标记”〔这里是“(”和“)”)之外,还必须包括一个“end”标 记,表示输出不应继续下去了〈即对于ChatGPT来说,已经到达了 “故事的结尾”)。

    如果只使用一个有8个头的注意力块和长度为128的特征向量来设置Transformer网络(ChatGPT也使用长度为128的特征向量,但 有96个注意力块,每个块有96个头),似乎不可能让它学会括号语言。但是使用2个注意力块,学习过程似乎会收敛——至少在给 出1000万个样例之后(并且,与Transformer网络一样,展示更多的样例似乎只会降低其性能)。

    通过这个网络,我们可以做类似于ChatGPT所做的事情,询问括 号序列中下一个符号是什么的概率。

    在第一种情况下,网络“非常确定”序列不能在此结束——这很好,因为如果在此结束,括号将不平衡。在第二种情况下,网络 “正确地识别出”序列可以在此结束,尽管它也“指出”可以“重 新开始下一个标记是“(”,后面可能紧接着一个“)”。但糟糕 的是,即使有大约400 000个经过繁重训练的权重,它仍然说下一 个标记是“)”的概率是15%——这是不正确的,因为这必然会导 致括号不平衡。

    如果要求网络以最高概率补全逐渐变长的“(”序列,结果将如下所示。

    在一定长度内,网络是可以正常工作的。但是一旦超出这个长度, 它就开始出错。这是在神经网络(或广义的机器学习〉等“精确” 情况下经常出现的典型问题。对于人类“一眼就能解决”的问题,

    神经网络也可以解决。但对于需要执行“更算法式”操作的问题(例如明确计算括号是否闭合),神经网络往往会“计算过浅”,难 以可靠地解决。顺便说一句,即使是当前完整的ChatGPT在长序列中也很难正确地匹配括号。

    对于像ChatGPT这样的程序和英语等语言的语法来说,这意味着什么呢?括号语言是“严谨”的,而且是“算法式”的。而在英语中,根据局部选词和其他提示“猜测”语法上合适的内容更为现 实。是的,神经网络在这方面做得要好得多一一尽管它可能会错 过某些“形式上正确”的情况,但这也是人类可能会错过的。重点 是,语肓存在整体的句法结构,而且它蕴含猎规律性。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限制了神经网络滿要学习的内容“多少”。一个关键的“类自然科学”观察结果是,神经网络的Transformer架构,就像ChatGPT中的这个,好像成功地学会了似乎在所有人类语言中都存 在(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近似的)的嵌套树状的句法结构。

    语法为语言提供了一种约束,但显然还有更多限制。像“Inquisitive electrons eat blue theories for fish”〈好奇的电子为了鱼吃蓝色的理论)这样的句子虽然在语法上是正确的,但不是人们通常会说的 话。ChatGPT即使生成了它,也不会被认为是成功的一因为用 其中的词的正常含义解读的话,它基本上是毫无意义的。

    有没有一种通用的方法来判断一个句子是否有意义呢?这方面没有传统的总体理论。但是可以认为,在用来自互联网等处的数十亿个 (应该有意义的)句子对ChatGPT进行训练后,它已经隐含地“发 展出”了一个这样的“理论”。

    这个理论会是什么样的呢?它的冰山一角基本上已经为人所知了 2000多年,那就是逻辑。在亚里士多德发现的三段论(syllogistic) 形式中,逻辑基本上用来说明遵循一定模式的句子是合理的,而其 他句子则不合理。例如,说“所有X都是Y。这不是Y,所以它不是X”(比如“所有的鱼都是蓝色的。这不是蓝色的,所以它不是 鱼” 是合理的。就像可以异想天开地想象亚里士多德是通过(“机 器学习式”地)研究大量修辞学例子来发现三段论逻辑一样,也可以想象ChatGPT在训练中通过查看来自互联网等的大量文本能够 “发现三段论逻辑”。(虽然可以预期ChatGPT会基于三段论逻辑等产生包含“正确推理”的文本,但是当涉及更复杂的形式逻辑时, 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我认为可以预期它在这里失败,原因与它在括 号匹配上失败的原因相同。〉

    除了逻辑的例子之外,关于如何系统地构建(或识别)有合理意义的文本,还有什么其他可说的吗?有,比如像Mad Libs这样使用 非常具体的“短语模板”的东西。但是,ChatGPT似乎有一种更一 般的方法来做到这一点。也许除了“当你拥有1750亿个神经网络 权重时就会这样”,就没有什么别的可以说广。但是我强烈怀疑有 —个更简单、更有力的故事。

    意义空间和语义运动定律

    之前讨论过,在ChatGPT内部,任何文本都可以被有效地表示为 一个由数组成的数组,可以将其视为某种“语言特征空间”中一 个点的坐标。因此,ChatGPT续写一段文本,就相当于在语言特 征空间中追踪一条轨迹。现在我们会问:是什么让这条轨迹与我 们认为有意义的文本相对应呢?是否有某种“语义运动定律”定 义(或至少限制〕了语言特征空间中的点如何在保持“有意义” 的同时到处移动?

    这种语言特征空间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一个例子,展示了如果 将这样的特征空间投影到二维平面上,单个词(这里是常见名词) 可能的布局方式。

    我们在介绍嵌入时见过一个包含植物词和动物词的例子。这两个例 子都说明了,“语义上相似的词”会被放在相近的位置。

    再看一个例子,下图展示了不同词性的词是如何布局的。

    当然,一个词通常不只有“一个意思” ^也不一定只有一种词性 通过观察包含一个词的句子在特征空间中的布局,人们通常可以 “分辨出”它们不同的含义,就像如下例子中的crane这个词(指 的是“鹤”还是“起重机”?)。

    看来,至少可以将这个特征空间视为将“意思相近的词”放在这 个空间中的相近位置。但是,我们能够在这个空间中识别出什么 样的额外结构呢?例如,是否存在某种类似于“平行移动”的概 念,反映了空间的“平坦性”?理解这一点的一种方法是看一下相似的词。

    即使投影到二维平面上,也通常仍然有一些“平坦性的迹象”,虽然这并不是普遍存在的。

    那么轨迹呢?我们可以观察ChatGPT的提示在特征空间中遵循的轨迹,然后可以看到ChatGPT是如何延续这条轨迹的。

    这里无疑没有“几何上显而易见”的运动定律。这一点儿也不令人 意外,我们充分预期到了这会相当复杂。例如,即使存在一个“语 义运动定律”,我们也远不淸楚它能以什么样的嵌入(实际上是 “变量”)来最自然地表述。

    在上图中,我们展示了“轨迹”中的几步——在每一步,我们都选择了ChatGPT认为最有可能(“零温度”的情况)出现的词。不过,我们也可以询问在某一点处可能出现的“下一个”词有哪些以及它们出现的概率是多少。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看到的是由高概率词组成的一个“扇形”,它 似乎在特征空间中朝着一个差不多明确的方向前进。如果继续前进 会发生什么?沿轨迹移动时出现的连续“扇形”如下所示。

    下面是一幅包含40步的三维示意图。

    这看起来很混乱,并且没有特别推动通过实证研究“ChatGPT内部的操作”来识别“类似数学物理”的“语义运动定律”。但也许我 们只是关注了“错的变量”〔或者错的坐标系〉,如果关注对的那 —个,就会立即看到ChatGPT正在做“像数学物理一样简单”的 事情,比如沿测地线前进。但目前,我们还没有准备好从它的“内部行为”中“实证解码”ChatGPT已经“发现”的人类语言的“组织”规律。

    语义语法和计算语言的力量

    产生“有意义的人类语言”需要什么?过去,我们可能认为人类大 脑必不可少。但现在我们知道,ChatGPT的神经网络也可以做得非 常出色。这或许就是我们所能达到的极限,没有比这更简单(或更 易于人类理解〉的方法可以使用了。不过,我强烈怀疑ChatGPT的成功暗示了一个重要的“科学”事实:有意义的人类语言实际上 比我们所知道的更加结构化、更加简单,最终可能以相当简单的规 则来描述如何组织这样的语言。

    正如上面提到的,句法语法为如何组织人类语言中属于不同词性的 词提供了规则。但是为了处理意义,我们需要更进一步。一种方法 是不仅考虑语言的句法语法,还要考虑语义语法。

    对于句法,我们识别出名词和动词,等等。但对于语义,我们需要 “更精细的分级”。例如,我们可以识别出“移动”的概念和一个“不因位置而改变身份”的“对象”的概念。这些“语义概念”的 例子数不胜数。但对于我们要用的语义语法,只需要一些基本的规 则,基本上来说就是“对象”可以“移动”。关于这可能如何工作, 有很多要说的(其中一些之前已经说过但我在这里只会说几句表明一些潜在前进道路的话。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一句话在语义语法上完全没问题,也不意味着它已经(或者能)在实践中成真。“The elephant traveled to the moon”(大象去了月球)这句话毫无疑问会“通过”我们的语义语法,但 (至少目前)在我们的现实世界中还没有成真,虽然它绝对可以在虚构的世界中成真。 当我们开始谈论“语义语法”时,很快就会问:它的底层是什么? 它假设了什么样的“世界模型”?句法语法实际上只是关于由词构 建语言的。但是语义语法必然涉及某种“世界模型” 一一类似于“骨架”,由实际的词构成的语言可以基于它分层。

    直到不久之前,我们可能还是认为(人类)语言将是描述“世界模型”的唯一通用方式。几个世纪前,人们就已经开始针对特定种类 的事物进行形式化,特别是基于数学。但是现在有了一种更通用的形式化方法:计算语言。

    是的,这是我四十多年来一直在研究的大型项目(现在体现在Wolfram语言中开发一种精确的符号表示,以尽可能广泛地谈论世界上的事物,以及我们关心的抽象事物。例如,我们有城市、 分子、图像和神经网络的符号表示,还有关于如何计算这些事物的内置知识。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在许多领域中运用了这种方法。但是过去,我们并没有特别用其处理“日常话语”。在“我买了两斤苹 果”中,我们可以轻松地表示“两斤苹果”(并进行有关的营养和其他计算),但是(还)没有找到“我买了”的符号表示。

    这一切都与语义语法的思想有关一~目标是拥有一个对各种概念通用的符号“构造工具包”,用于对什么可以与什么组合在一起给出规则,从而对可以转化为人类语言的“流”给出规则。

    假设我们有这种“符号话语语言”,我们会用它做什么呢?首先可 以生成“局部有意义的文本”。但最终,我们可能想要更有“全局 意义”的结果一一这意味着“计算”更多实际存在或发生于世界 (或某个与现实一致的虚构世界)中的事情。

    在Wolfram语言中,我们已经拥有了关于许多种事物的大量内置 计算知识。但如果要建立一种完整的符号话语语言,我们还需要纳 入关于世界上一般事物的额外“计算方法”(calculi):如果一个物 体从A移动到B,然后从B移动到C,那么它就从A移动到了C,等等。

    我们不仅可以用符号话语语言来做“独立的陈述”,而且可以用它 来问关于世界的问题,就像对Wolfram|Alpha所做的那样。此外, 也可以用它来陈述我们“想要实现”的事情,这可能需要一些外部 激活机制;还可以用它来做断言一也许是关于实际世界的,也许 是关于某个我们正在考虑的(无论是虚构还是其他的)特定世界的。 人类语言是不精确的,这主要是因为它没有与特定的计算实现相“结合”,其意义基本上只由其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契约”定义。 但是,计算语言在本质上具

    有一定的精确性,因为它指定的内容最 终总是可以“在计算机上毫无歧义地执行”。人类语言有一定的模 糊性通常无伤大雅。(当我们说“行星”时,是否包括外行星呢? 等等。但在计算语言中,我们必须对所做的所有区别进行精确和 清晰的说明。

    在计算语言中,利用普通的人类语言来创造名称通常很方便。但是 这些名称在计算语言中的含义必须是精确的,可能涵盖也可能不涵 盖典型人类语言用法中的某些特定内涵。

    如何确定适用于一般符号话语语言的“本体论”以)呢? 这并不容易。也许这就是自亚里士多德2000多年前对本体论做出 原始论述以来,在这些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进展的原因。但现在,我 们已经知道了有关如何以计算的方式来思考世界的许多知识,这确 实很有帮助(从我们的Physics Project和ruliad[本书作者创造的概念,即所有可能的计算过程的纠缠上限:以各种可能的方式遵循所有可能的计算规则的结果。详见文章“the concept of the ruliad”]思想中得到“基本 的形而上学”也无妨)。

    所有这些在ChatGPT中意味着什么呢?在训练中,有效 地“拼凑出”了一定数量(相当惊人)的相当于语义语法的东西。 它的成功让我们有理由认为,构建在计算语言形式上更完整的东西 是可行的。与我们迄今为止对ChatGPT内部的理解不同的是,我 们可以期望对计算语言进行设计,使其易于被人类理解。

    当谈到语义语法时,我们可以将其类比于三段论逻辑。最初,三段 论逻辑本质上是关于用人类语言所表达的陈述的一组规则。但是, 当形式逻辑被发展出来时(没错,在2000多年之后〉,三段论逻 辑最初的基本结构也可以用来构建巨大的“形式化高塔”,能用于 解释(比如〉现代数字电路的运作。因此,我们可以期待更通用的 语义语法也会如此。起初,它可能只能处理简单的模式,例如文 本。但是,一旦它的整体计算语言框架被建立起来,我们就可以期 待用它来搭建“广义语义逻辑”的高塔,让我们能够以精确和形式 化的方式处理以前接触不到的各种事物(相比之下,我们现在只能 在“地面层”处理人类语言,而且带有很大的模糊性 我们可以将计算语言一一和语义语法一一的构建看作一种在表示 事物方面的终极压缩。因为它使我们不必(比如)处理存在于普通 人类语言中的所有“措辞”,就能够谈论可能性的本质。可以认为 ChatGPT的巨大优势与之类似:因为它也在某种意义上“钻研”至|』 了,不必考虑可能的不同措辞,就能“以语义上有意义的方式组织 语言”的地步。

    如果我们将ChatGPT应用于底层计算语言,会发生什么呢?计算 语言不仅可以描述可能的事物,而且还可以添加一些“流行”之 感,例如通过阅读互联网上的所有内容做到。但是,在底层,使用 计算语言操作意味着像ChatGPT这样的系统可以立即并基本地访 问能进行潜在不可约计算的终极工具。这使ChatGPT不仅可以生 成合理的文本,而且有望判断文本是否实际上对世界(或其所谈论 的任何其他事物)做出了“正确”的陈述。

    那么ChatGPT到底在做什么? 它为什么能做到这些?

    ChatGPT的基本概念在某种程度上相当简单:首先从互联网、书籍等获取人类创造的海量文本样本,然后训练一个神经网络来生成 “与之类似”的文本。特别是,它能够从“提示”开始,继续生成 “与其训练数据相似的文本”。

    正如我们所见,ChatGPT中的神经网络实际上由非常简单的元素组 成,尽管有数十亿个。神经网络的基本操作也非常简单,本质上是 对于它生成的每个新词(或词的一部分),都将根据目前生成的文 本得到的输入依次传递“给其所有元素一次”〔没有循环等〕。

    值得注意和出乎意料的是,这个过程可以成功地产生与互联网、书 籍等中的内容“相似”的文本。ChatGPT不仅能产生连贯的人类语言,而且能根据“阅读”过的内容来“循着提示说一些话”。它并不总是能说出“在全局上有意义”(或符合正确计算)的话,因为 (如果没有利用Wolffram|Alpha的“计算超能力”〉它只是在根据训 练材料中的内容“听起来像什么”来说出“听起来正确”的话。

    ChatGPT的具体工程非常引人注目。但是,(至少在它能够使用外 部工具之前)ChatGPT“仅仅”是从其积累的“传统智慧的统计 数据”中提取了一些“连贯的文本线索”。但是,结果的类人程度 已经足够令人惊讶了。正如我所讨论的那样,这表明了一些至少 在科学上非常重要的东西:人类语言及其背后的思维模式在结构 上比我们想象的更简单、更“符合规律”。ChatGPT已经隐含地发 现了这一点。但是我们可以用语义语法、计算语言等来明确地揭 开它的面纱。

    在生成文本方面表现得非常出色,结果通常非常类似于人类创作的文本。这是否意味着ChatGPT的工作方式像人类的大脑 一样?它的底层人工神经网络结构说到底是对理想化大脑的建模。 当人类生成语言时,许多方面似乎非常相似。

    当涉及训练(即学习)时,大脑和当前计算机在“硬件”(以及一 些未开发的潜在算法思想)上的不同之处会迫使ChatGPT使用一 种可能与大脑截然不同的策略(在某些方面不太有效率还有一 件事值得一提:甚至与典型的算法计算不同,ChatGPT内部没有 “循环”或“重新计算数据”。这不可避免地限制了其计算能力——即使与当前的计算机相比也是如此,更谈不上与大脑相比了。

    我们尚不清楚如何在“修复”这个问题的同时仍然让系统以合理的 效率进行训练。但这样做可能会使未来ChatGPT能够执行更多“类似大脑的事情”。当然,有许多事情大脑并不擅长,特别是涉及不可约计算的事情。对于这些问题,大脑和像 ChatGPT 这样的东西都必须寻求“外部工具”,比如 Wolfam 语言的帮助。

    但是就目前而言,看到 ChatGPT已经能够做到的事情是非常令人兴奋的。在某种程度上,它是一个极好的例子,说明了大量简单的计算元素可以做出非凡、惊人的事情。它也为我们提供了 2000多年以来的最佳动力,来更好地理解人类条件(human condition)的核心特征——人类语言及其背后的思维过程——的本质和原则。

    第二篇 利用Wolfram|Alpha为ChatGPT赋予计算知识超能力

    ChatGPT和Wolfram|Alpha

    当事物不知怎么突然开始发挥作用时,总是让人惊叹不已。 这在2009年的Wolfram|Alpha上发生过,在2020年的Physics Project上也发生过。现在,它正在ChatGPT上发生。

    我已经研究神经网络技术很长时间了〈实际上已经有43年了〉。即 使目睹了过去几年的发展,我仍然认为ChatGPT的表现非常出色。 最终,突然出现了一个系统,可以成功地生成关于几乎任何东西的 文本,而且非常类似于人类可能编写的文本。这非常令人佩服,也 很有用。而且,正如我讨论过的那样,我认为它的成功可能向我们 揭示了人类思维本质的些基本规律。

    虽然ChatGPT在自动化执行主要的类人任务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 就,但并非所有有用的任务都是如此类人的。些任务是更加 形式化、结构化的。实际上,我们的文明在过去几个世纪中取得的 一项伟大成就就是建立了数学、精密科学一最重要的是计算一 的范式,并且创建了座能力高塔,与纯粹的类人思维所能达到的 高度完全不同。

    我自己已经深度参与计算范式的研究多年,追求建立一种计算语 言,以形式化符号的方式来表示世界中尽可能多的事物。在此过程 中,我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系统,用于“在计算上辅助”和增强人类 想要做的事情。虽然我本人只能用人类的方式来思考事物,但我 也可以随时调用Wolfram语言和Wolfram|Alpha来利用一种独特的 “计算超能力”做各种超越人类的事情。

    这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工作方式。重点是,它不仅对我们人类很重 要,而且对类人AI 同样(甚至 更)重要——可以直接为其赋予计算知识超能力,利用结构化计算和结构化知识的非类人力跫。

    尽管我们才刚刚开始探索这对ChatGPT意味着什么,但很明显, 惊喜是可能出现的。虽然Wolfram|Alpha和ChatGPT所做的事情 完全不同,做事的方式也完全不同,但它们有一个公共接口:自 然语言。这意味着可以像人类一样与Wolfram|Alpha“交 谈”,而Wolfram|Alpha会将它从ChatGPT获得的自然语言转换为 精确的符号计算语言,从而应用其计算知识能力。

    几十年来,对AI的思考一直存在着两极分化:ChatGPT使用的 “统计方法”,以及实际上是Wolfram|Alpha的起点的“符号方法”。现在,由于有了 ChatGPT的成功以及我们在使Wolfram|Alpha理解自然语言方面所做的所有工作,终于有机会将二者结合起来,发 挥出比单独使用任何一种方法都更强大的力量。

    一个简单的例子

    ChatGPT本质上是一种生成语言输出的系统,其输出遵循来自互联 网和书籍等的训练材料中的“模式”。令人惊奇的是,输出的类人 特征不仅体现在小范围内,而且在整个文章中都很明显。它可以表 达连贯的内容,通常以有趣和出人意料的方式包含它所学的概念 产生的内容始终是“在统计学上合理”的,至少是在语言层面上合 理的。尽管它的表现非常出色,但这并不意味着它自信给出的所有 事实和计算都一定是正确的。

    下面是我刚刚注意到的一个例子(ChatGPT具有内在的随机性,因 此如果你尝试问相同的问题,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答案)。

    听起来相当有说服力。但是事实证明它是错误的,因为Wolfram|Alpha可以告诉我们如下答案。

    当然,这显得不太公平,因为这个问题正是Wolfram|Alpha擅长的 问题类型:可以基于其结构化、有条理的知识进行精确计算。

    有趣之处是,我们可以想象让Wolfram|Alpha自动帮助ChatGPT。 可以通过编程向Wolfram|Alpha提问(也可以使用Web API等)。

    现在再次向ChatGPT提问,并附上此结果。

    ChatGPT非常礼貌地接受了更正。如果你再次提出该问题,它会给出正确的答案。显然,可以用一种更精简的方式处理与Wolfram|Alpha的交流,但是看到这种非常简单的纯自然语言方法已经基本奏效也 很令人高兴。

    不过,为什ChatGPT一开始会犯这个错误呢?如果它在训练时 从某个地方(例如互联网上)看到了芝加哥和东京之间的具体距 离,它当然可以答对。但在本例中,仅仅依靠神经网络能轻松完成 的泛化(例如对于许多城市之间距离的许多示例的泛化)并不够,还需要一个实际的计算算法。

    Wolfram|Alpha的处理方式则截然不同。它接受自然语言,然后 (假设可能的话)将其转换为精确的计算语言(即Wolfram语言),在本例中如下所示。

    城市的坐标和计算距离的算法是Wolfram语言内置的计算知识的一部分。是的,Wolfram语言拥有大量内置的计算知识——这是我们几十年的工作成果,我们精心梳理了不断更新的海泔数据,实现 (而且经常发明)了各种方法、模型和算法——并且系统地为一切构建了一整套连贯的计箅语言。

    再举几个例子

    ChatGPT和Wolfram|Alpha的工作方式截然不同,各有优势。为了理解ChatGPT可以如何利用Wolfram|Alpha的优势,让我们讨论ChatGPT本身并不能完全回答正确的一些情况。ChatGPT像人类 一样,经常在数学领域遇到困难。

    很有趣的文章式回答,但实际结果是错误的。

    如果让ChatGPT “咨询”Wolfram|Alpha,它当然可以得到正确的答案。

    让我们尝试一些稍微复杂的问题。

    乍一看,这个结果似乎很棒,我很容易相信它。然而,事实证明它是错误的,因为可以告诉我们如下答案。

    因此,使用(不能咨询Wolfram|Alpha的)ChatGPT做数学作业可能不是一个好主意。它可以给你一个看似非常可信的答案。

    但是如果ChatGPT没有“真正理解数学”,就基本上不可能可靠地得出正确答案。所以,答案又是错误的。

    ChatGPT甚至可以为“它得出答案的方式”〈尽管并不是它所“做” 的真正方式)编造一个非常像样的解释。此外,迷人(和有趣)的是,它给出的解释里存在不理解数学的人类可能会犯的错误。

    在各种各样的情况下,“不理解事物的含义”都可能会引起麻烦。

    听起来颇有说服力,但不正确。

    ChatGPT似乎在某处正确地学习了这些基础数据,但它并没有充分 “理解数据的含义”以正确地排列这些数字。

    是的,可以找到一种方法来“修复这个特定的bug”。但问题在于, 像ChatGPT这样基于生成语言的AI系统的基本思想并不适用于需要执行结构化计算任务的情况。换句话说,需要“修复”几乎无穷 多的“bug”,才能追赶上Wolfram|Alpha以其结构化方式所能实现 的几乎无穷小的成就。

    “计算链”越复杂,就越有可能需要调用Wolfram|Alpha以来正确处 理。对于下面的问题,ChatGPT给出了一个相当混乱的答案。

    正如Wolfram|Alpha告诉我们的那样,ChatGPT的结论并不正确(就像它自己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知道”的)。

    每当涉及特定的(例如数量)数据时,即使是相当原始的形式,也 往往更适合用Wolfram|Alpha处理。以下这个例子受到了长期以来 最受喜爱的Wolfram|Alpha测试查询“How many turkeys are there in Turkeys?”〈土耳其有多少只火鸡〉的启发。

    这(一开始)看起来完全有道理,甚至引用了相关的来源。然而事 实证明,这些数据基本上只是“捏造”的。

    不过,非常好的一点是,ChatGPT可以轻松地“请求事实来做检查”。

    现在将这些请求通过Wolfram|Alpha API进行馈送。

    现在我们可以注入这些数据,要求ChatGPT修正其原始回答(甚至以粗体显示它所做的修正)。

    当涉及实时(或依赖位置等的)数据或计算时,“注入事实”的能力特别好。ChatGPT不会立即回答下面这个问题。

    下面是一些相关的Wolfram|Alpha API输出。

    如果将其输入ChatGPT,它会生成漂亮的文章式结果。

    有时,计算系统和类人系统之间会有有趣的相互作用。下面是一个向Wolfram|Alpha提出的相当异想天开的问题,而它甚至会询问你是否想要“soft-serve ice cream”(软冰激凌)。

    ChatGPT最开始对于“volume”(体积)的概念有些困惑。

    但后来它似乎“意识到”那么多冰激凌是相当愚蠢的。

    A cubic light year is an extremely large unit of volume. In fact, it is so large that it is not possible to fit any known substance, including ice cream, into a volume of this size.

    For reference, a light year is a unit of distance that is equal to the distance that light travels in one year. The distance that light travels in one year is approximately 5.88 trillion miles (9.46 trillion kilometers).

    Given the size of a light year, it is clear that a cubic light year is an impossibly large unit of volume. Therefore, it is not possible to calculate the number of calculate in a cubic light year of ice cream, as there is simply no way to fit that much ice cream into a single volume.

    前方的路

    机器学习是一种强大的方法,特别是在过去十年中,它取得了一些非凡的成功——ChatGPT是最新的成功案例。除此之外,还有图 像识别、语音转文字、语言翻译……在每个案例中,都会跨越一个门槛一一通常是突然之间。一些任务从“基本不可能”变成了“基本可行”。

    但结果从来不是“完美”的。也许有的东西能够在95%的时间内运作良好。但是不论怎样努力,它的表现在剩下的5%时间内仍然 难以捉摸。对于某些情况来说,这可能被视为失败。但关键在于, 在各种重要的用例中,95%往往就“足够好了”。原因也许是输出 是一种没有“正确答案”的东西,也许是人们只是在试图挖掘一些 可能性供人类(或系统算法)选择或改进。

    拥有数百亿参数的神经网络一次一个标记地生成文本,能够做到ChatGPT所能做的事情,这着实是非同凡响的。鉴于这种戏剧性、 意想不到的成功,人们可能会认为,如果能够“训练一个足够大的网络”,就能够用它来做任何事情。但事实并非如此。关于计算的 基本事实,尤其是计算不可约的概念,表明它最终是无法做到的。

    不过不要紧,重点在于我们在机器学习的实际历史中看到的:会取得(像ChatGPT这样的)重大突破,进步不会停止。更重要的是, 我们会发现能做之事的成功用例,它们并未因不能做之事受阻。

    虽然“原始ChatGPT”可以在许多情况下帮助人们写作、提供建议 或生成对各种文档或交流有用的文本,但是当必须把事情做到完美 时,机器学习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一就像人类也不是一样。

    这正是我们在以上例子中看到的。ChatGPT在“类人的部分”表 现出色,因为其中没有精确的“正确答案”。但当它被“赶鸭子上 架”、需要提供精确的内容时,往往会失畋,这些例子要表达的重 点是,有一种很好的方法可以解决该问题一将ChatGPT连接到Wolfram|Alpha以利用其全部的计算知识”超能力”。

    在Wolfram|Alpha内部,一切都被转换为计算语言,转换为精确的Wolfram语言代码。这些代码在某种程度上必须是“完美”的,才 能可靠地使用。关键是,ChatGPT无须生成这些代码。它可以生成 自己常用的自然语言,然后由Wolfram|Alpha利用其自然语言理解能力转换为精确的Wolfram语言。

    在许多方面,可以说ChatGPT从未“真正理解”过事物,它只 “知道如何产生有用的东西”。但是购丨加咖则完全不同。因 为一旦Wolfram|Alpha将某些东西转换为加Wolfram语言,我们就 拥有了它们完整、精确、形式化的表示,可以用来可靠地计算事 物。不用说,有很多“人类感兴趣”的事物并没有形式化的计算表 示一尽管我们仍然可以用自然语言谈论它们,但是可能不够准 确。对于这些事物,ChatGPT只能靠自己,而且能凭借自己的能力 做得非常出色。

    就像我们人类一样,ChatGPT有时候需要更形式化和精确的“助力”。重点在于,它不必用“形式化和精确”的语言表达自己, 因为Wolfram|Alpha可以用相当于ChatGPT母语的自然语言进行沟通。当把自然语言转换成自己的母语——Wolfram语言时,Wolfram|Alpha会负责“添加形式和精度”。我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好 的情况,具有很大的实用潜力。

    这种潜力不仅可以用于典型的聊天机器人和文本生成应用,还能扩 展到像数据科学或其他形式的计算工作(或编程)中。从某种意义 上说,这是一种直接把ChatGPT的类人世界和Wolfram语言的精确计算世界结合起来的最佳方式。

    ChatGPT能否直接学习Wolfram语言呢?答案是肯定的,事实上 它已经开始学习了。我十分希望像ChatGPT这样的东西最终能够 直接在Wolfram语言中运行,并且因此变得非常强大。这种有趣而 独特的情况之所以能成真,得益于Wolfram语言的如下特点:它是 一门全面的计算语言,可以用计算术语来广泛地谈论世界上和其他地方的事物。

    Wolfram语言的总体概念就是对我们人类的所思所想进行计算上的 表示和处理。普通的编程语言旨在确切地告诉计算机要做什么,而 作为一门全面的计算语言,Wolfram语言涉及的范围远远超出了这 —点。实际上,它旨在成为一门既能让人类也能让计算机“用计算思维思考”的语言。

    许多世纪以前,当数学符号被发明时,人类第一次有了“用数学思 维思考”事物的一种精简媒介。它的发明很快导致了代数、微积分和最终所有数学科学的出现。Wolfram语言的目标则是为计算思维 做类似的事情,不仅是为了人类,而且是要让计算范式能够开启的 所有“计算XX学”领域成为可能。

    我个人因为使用Wolfram语言作为“思考语言”而受益匪浅。过 去几十年里,看到许多人通过Wolfram语言“以计算的方式思考”而取得了很多进展,真的让我喜出望外。那么ChatGPT呢? 它也可以做到这一点,只是我还不确定一切将如何运作。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让ChatGPT学习如何进行Wolfram语言已经掌握的计算,而是让ChatGPT学习像人类一样使Wolfram语言,让ChatGPT用计算语言(而非自然语言)生成“创造性文 章”,等等。

    我在很久之前就讨论过由人类撰写的计算性文章的概念,它们混合 使用了自然语言和计算语言。现在的问题是,ChatGPT能否撰写这些文章,能否使用Wolfram语言作为一种提供对人类和计算机而言都“有意义的交流”的方式。是的,这里存在一个潜在的有趣的反馈循环,涉及对Wolfram语言代码的实际执行。但至关重要的是Wolfram语言代码所代表的“思想”的丰富性和“思想”流——与普通编程语言中的不同,更接近ChatGPT在自然语言中“像魔法 一样”处理的东西。

    换句话说,Wolfram语言是和自然语言一样富有表现力的,足以用 来为ChatGPT编写有意义的“提示”。没错,Wolfram语言代码可 以直接在计算机上执行。但作为ChatGPT的提示,它也可以用来 “表达”一个可以延续的“想法”。它可以描述某个计算结构,让 ChatGPT “即兴续写”人们可能对于该结构的计算上的说法,而且 根据它通过阅读人类写作的大量材料所学到的东西来看,这“对人 类来说将是有趣的”。

    ChatGPT的意外成功突然带来了各种令人兴奋的可能性。就目前而言,我们能马上抓住的机会是,通过Wolfram|Alpha赋予ChatGPT计算知识超能力。这样,ChatGPT不仅可以产生“合理的类人输 出”,而且能保证这些输出利用了封装在Wolfram|Alpha和Wolfram语言内的整座计算和知识高塔。

    相关资源

    文章《ChatGPT在做什么?它为何能做到这些?》(What Is ChatGPT Doing…and Why Does It Work)

    本文作者文章《初中生能看懂的机器学习》:介绍机器学习的基本概念

    图书《机器学习入门》:一本关于现代机器学习的指南,包含可运行的代码

    网站“Wolfram机器学习”:阐释Wolfram语言中的机器学习能力

    Wolfram U上的机器学习课程:交互式的机器学习课程,适合不同层次的学生学习

    文章《如何与AI交流?》(本文作者2015年的一篇短文,探讨了如何使用自然 语言和计算语言与AI交流)

    Wolfram语言

    Wolfram|Alpha

  • 丘成桐:中国与世界现今的数学发展[节]

    本文为2024年4月30日丘成桐在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数学的现状和将来”的讲稿。

    基础科学多姿多彩,但是基础科学中的基础是数学科学和理论物理。而数学既是物理学的基础,也是一切工程理论的基础!

    英国的数学大盛于牛顿(Isaac Newton,1643-1727),低沉约八十年后,在十九世纪复兴,直到现代。

    法国数学始于费马(Pierre de Fermat,1602-1665)、笛卡尔(Rene Descartes,1596-1650)等人,历久不衰。

    德国数学家始于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大师屡现,领导西方数学,直到两次世界大战后,1950年代复兴。

    当前中国数学和这些老牌大国相差甚远。

    美国为了发展数学,从1880年开始派留学生到欧洲,到了1910年间,在伯克霍夫(George David Birkhoff,1884-1944)的领导下开始有了突破,他们同时利用两次世界大战的机会,大量吸收欧洲的数学家。到了1960年,美国数学已经领导世界。

    中国现今数学还没有达到美国20世纪40年代的水平。

    俄罗斯的数学历史始于十八世纪欧拉(Leonhard Euler,1707-1783)至圣彼得堡,但是真正生根在十九世纪中叶,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已经可以和美国抗衡了。

    苏联解体以后,经济不景气,大量学者移居美国和欧洲。虽然大不如前,势力还是不小。

    日本和中国文化比较接近。明治维新时,派了不少学者到英国、法国、德国留学。

    最重要的学者叫高木贞治(Teiji Takagi,1875-1960),他在十九世纪末到德国哥廷根大学跟随一代大师希尔伯特(David Hilbert,1862-1943),回国后改革日本的教学方法。

    他于1915年在数论方向做出了极为重要的突破性工作,使日本学者信心大增。

    到了1940年代末期,日本人在世界数学界已经出人头地,差不多有十个影响世界的数学家出现。中国数学还没有达到这个成就。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几个国家发展出来的数学家代表了近代数学的大部分成就。每个国家数学的兴起都有一个重要的带领学者,其在数学上的工作能够影响学坛百年之久!

    在中国,这样的学者,毫无疑问,当属陈省身(Shiing-Shen Chern,1911-2004)先生。陈先生1946年回国时,就带出了一批杰出的中国数学家。但是,几年后,包括他自己在内,都到美国去了。当然,他在美国也带出了一批华裔数学家。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叶,陈先生回国。那时候,他已经七十多岁了,培养出的好学生大部分留学海外。想要复刻40年代风貌,有很大困难。当然,当时国内经济积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一个国家数学的真正兴起,不在于有能力去萧规曹随,跟着其他国家的学者做一些修补工作,而在于自己走出一个重要的科研方向,其他国家的学者就会有浓厚的兴趣来跟随学习。到目前为止,中国数学水平未达到后面的地步,却也超过了前述的水平。未来这三年是中国崛起的关键时刻!

    如何知道一个学校、一个国家的数学内容,必须要有一个公平的评审系统。我们毕竟要知道,要达到和国际同行平起平坐,很重要的一环是知己知彼,但是直到目前为止,中国数学界对我们国家的数学水平处在世界前沿什么位置并没有搞清楚。

    一般来说,中国评估奖项、评估晋升,较少征求国际专家的意见,大部分意见由国内的一些同行来决定。但是现代数学多姿多彩,可以分出几十门不同的方向。而中国数学学科大部分重要学者年纪偏大,往往因循守旧,对于现代数学的发展的认识并不全面,他们对一些新兴学科的评估亦不够准确。

    在这样的背景下,年轻的学者会继续因循守旧,没有能力、没有兴趣去走一条自己的路,也逐渐和世界前沿的发展脱了轨。

    即使是国际评估,很多学校都是以论文多少、影响因子高低等来做决定。这样的方法对于一般学问还算靠谱,但是对于最前沿的学问却是远远不够的。

    十年前我看到一个新闻,台湾交通大学的工科被评为世界第一,近年来我也听说清华大学的工科也是被评为世界第一。大家都十分高兴,但是大家心里知道,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名校的工科比这两所大学强,他们不断发表领导世界的论文和发展工业最前沿的技术,而我们中国名校还没有这样的突破科研。

    从这点看,我们知道这些通过机器找寻影响因子用来评估学科是否达到世界一流的方法,并不客观,达不到评估的目标!美国的名校,如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都有世界一流的学者,他们自己对前沿的学问有深入的了解,再加上同行评审(peer review),他们很清楚自己的水平。

    一般来说,他们不会公开他们的意见。而中国高校既缺乏最前沿科学家,又较少征求全球专家的意见;即使征求,也多局限于华裔学者,那就不全面了。

    现在我来谈谈我如何判断中国数学的成就。

    从1979年我踏入北京的土地,直到现在我每年都会到中国,无论是内地、台湾和香港,平均起来,总共的时间总有几个月,而每年到我在美国任教的地方学习的学生和访问学者也是为数不少。这十多年来,我门下弟子回国的也不是小数,包括两个影响深远的院士。到如今,我也替中国建立了八个以上的数学研究所。我自己做的学问,也横跨基础数学、应用数学和理论物理,所以我对中国数学的情况还是有一定的了解。

    但即使如此,我对中国数学的了解直到去年才更深入。

    2022年,中国科协领导来清华大学和我见面,希望我带领中国数学在国际上走出一条自己的路。

    在北京市支持下,去年我和清华大学数学科学中心、北京雁栖湖应用数学研究院的同事们筹办国际基础科学大会,邀请了全世界在数学、理论物理和工程上有重要贡献的学者,齐聚北京,讨论最前沿的学问。

    我们同时设立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国际奖项,叫做最佳论文奖,计划在国际基础科学大会上颁发。

    我们将数学、理论物理和工程的主要方向分为大约40个分支方向。每个方向找到五位该领域最活跃的专家,有欧洲的、有美国的、有俄罗斯的、有以色列的、有日本的、有印度的。

    我们邀请的评委中有五位是菲尔兹奖得主、两位是诺贝尔奖得主、两位是图灵奖得主,还有多位获得其他国际大奖的专家及60多名世界各地的科学院院士,全部约160多名大学者。

    由这些学者一起评估,选出过去五年发表的最佳论文。这些论文应该能够准确代表数学发展的方向,而且获奖者也是实至名归的。

    我们邀请的160多名评委经过一个多月来日以继夜的讨论,在数学学科中选出了110篇近五年来最杰出的论文。为了客观和公平,我们又成立了一个由30多位杰出学者组成的复审委员会,最后挑选了85篇最佳论文。整个评审过程都是由全世界最权威的专家严谨参与的,是我所见过的最具公信力的评审过程!

    评审的结果令我十分惊讶!在85篇论文中,只有6篇是国内大学教授的作品,而由美国大学教授作为作者的论文却有70多篇!(不少论文有超过三位作者)

    我们所有涉及到评选的会议和讨论都由中国的大学教授担任召集人,歧视中国学者的可能性不大。因此,最佳论文奖的评选结果可以用来作为一个中国数学和世界前沿比较的指标,它具有说服力地反映了国内数学的真实水平。

    结合我们的评奖结果,再比较国内很多重要奖项的评奖结果,可以清晰地看出来,国内现有的评估没有“真实”地把中国学者的水平展示出来。比如,很多国内得到重要奖项的学者们并没有入选,这说明他们的研究成果没有进入世界数学前列,没有得到国际同行的普遍认可。

    第一件值得讨论的事情是,这十年来,中国经济崛起,虽然个人财富还比不上美国,但是国内杰出学者得到的薪酬和房子的资助已经超过了大部分美国教授,深圳、上海、杭州等地方都有极为丰富的奖励。听说浙江省有个“鲲鹏行动”计划,提供六千万人民币的天文数字!有好几位数学家因此受益。但是让人遗憾的是,这些奖项的获得者并不是上述五篇得奖论文的作者。

    另外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华裔学者在美国名校可以做出最前沿的学问,在中国名校却有困难。

    即使在海外的华裔学者,这40年来的工作,除了张益唐的著名工作以外和当年陈省身先生再微分几何及周炜良(Wei-Liang Chow,1911-1995)在代数几何上的重要工作是无可比拟的。

    不能说海外的华裔数学学者的志向就一定单纯,但是没有被中国“帽子”包围、被中国院士的荣耀引诱,还是愿意力争中上游。但是和陈省身先生的工作,却难以相提并论。

    我对这个问题考虑了很久,我得出的结论是:中国诱导学者做学问的方法太过注重于物质的奖励,没有照顾到学问本身内容的成就。

    我们有大量的优青、青千、杰青等奖励方式,很多高校规定他们只给这些有“帽子”的学者提供丰厚的薪水及住房津贴,因此所有年轻的学者为了“帽子”而拼命。

    由于缺少国际上特别杰出专家的评估,大家对于学习和在科学上的成就,不是夸大其词,就是言不及义。

    年轻人不敢去做最前沿的学问,因为部分评委不懂这些前沿学问,也怀抱私心,他们恐怕前沿学问在中国流行以后,他们自己没有一席之地。

    鼓励大学和年轻人建立明显的目标,至少有十间大学希望成为世界一流的大学。而年轻人的志气必须改进,至少有一小批的年轻学子有志气成为世界一流的学者,做出突破性的工作,能够在学术界引领风骚,影响数学未来几十年的发展。

    我们不能够让我们的年轻人一生的志愿就是拿政府颁发的“帽子”,做个院士,甚至得到诺贝尔奖。做学问的的目标是要找到大自然的奥秘,找到一切有意义的规律。

  • 吴汉东: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作品独创性和作者主体性

    导言

    2023年被称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突破之年。2022年11月,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公司OpenAI发布大型语言处理和文本生成系统ChatGPT,并在短短两个月内,创造了互联网历史上用户增长最快记录。自2023年3月百度推出“文心一言”之后,阿里、科大讯飞、商汤等企业相继开发了对标ChatGPT的产品。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然成为全球科技革命的热点。

    以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系统是一种“通过学习大规模数据集生成新的原创内容的新型人工智能”,即利用先进的算法、复杂的模型和规则,通过大规模数据集中学习,以创造文本、图片、声音、视频和代码等多种类型的内容。人工智能的技术迭变对人类生活、生产工作和社会交往方式带来深刻影响,不仅会在教育和研究等多个领域引发颠覆性变革,而且赋予知识产权法律秩序建构以新的时代要求。

    生成式人工智能作用于人类智力创造活动之中,其智能生成物无论是技术方案的“反映”(reflection)——发明,还是思想内容的“表达”(expression)——作品,概为机器智能模拟人类智慧所创造的智力成果。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文学艺术领域的出现,标志着计算机从创作活动的辅助工具跨入人机“合作创作”,甚至机器相对“自主创作”成为可能。人工智能的生成内容,诸如谱曲、写诗、绘画、摄影、设计、构图等,具有文学艺术作品的外观特征,无一不是著作权法所指向的调整对象。

    人工智能生成作品是否等同于人类智力创作作品,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内容能否得到现行著作权法有效涵摄,涉及“作品独创性—作者主体性”的认定,即“作品(客体)—作者(主体)”的底层逻辑问题。

    实务分析:如何看待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裁判的实然状态

    面向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崭新时代,著作权法须对“最为宝贵的人的创造性思想”以及“最为普遍的人工智能的独创性表达”作出制度回应,否则其适用价值将不可避免地被消解。围绕着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可版权性以及智能机器的作者主体性这一核心问题,国内外著作权领域的学者已经进行了众多讨论。

    整体而言,域外学者较多倾向于在法律解释与立法层面否定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而我国学者则对人工智能作品的可版权性持更为开放的立场,主张对该类作品提供某种形式的著作权保护。与此同时,国内外司法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对人工智能作品的可版权性问题作出了裁决立场有别的处理。

    (一)美国版权实践

    美国版权局(The United States Copyright Office, USCO)对人工智能作品先后四次作出拒绝版权注册登记的处理决定:

    (1)“黎明的曙光”(Zarya of the Dawn)版权注册案。该案作品系短幅漫画书,自然人作者使用人工智能作画工具生成图像,随后再进行编排和文字叙述组合。版权局秉持“不支持无人类作者的作品注册版权”这一原则,认定作者仅对文字叙述和视觉要素的编排享有版权,可以注册;而对机器生成的图像,不能进行版权作品登记。

    该决定的理由是:作者通过关键词提示的方式生成图像的过程并非创造过程。人工智能作画工具的使用者无法预先知悉图像内容,其提示本身不会指向特定的创作结果,因此机器生成的图像不是最后体现作者“控制力”的图像。由此,该使用者不是图像内容背后的“主导者、决策者”(master mind)。

    该案作出最终决定后,美国版权局发布“包含人工智能生成材料的作品”的《版权登记指南》,强调了如下要点:第一,版权法保护限于人类创造力的产物,法律规定的作者不包括非人类;第二,借助人工智能生产的作品,如果包含有人类作者“创造性的构思”,可以支持其版权主张;第三,版权登记申请人有义务披露提交注册的作品包含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并说明人类作者对作品的贡献。

    (2)“天堂的最近入口”(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版权注册案。涉案画作被版权注册申请人描述为“由在智能机器上运行的算法自主创作生成”。版权注册申请人为自然人泰勒,作品作者为“创意机器”。版权局审查员及版权局审查委员会认为,该作品作者不具备人类作者身份,其作品“没有来自人类作者的任何创作性贡献”。此后,基于本案提起的行政诉讼也未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认为,“作者身份”表明了版权法保护人类创造的法律要义,“纯粹的机器生成内容”不在版权法的调整范围。

    (3)“空间歌剧院”(Theatre D’opera Spatial)版权注册案。涉案画作系AI生成的作品,其真正的“创作者”是一个名为Midjourney的智能软件。版权局审查委员会强调了美国版权注册登记的一贯立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必须符合“作者原创作品”的要件,其中不包括非人类创作的内容;关于披露人工智能生成材料的要求,其缘由在于主管部门对“人类作者身份”的事实认定,而不是对“创作工具的效用”的价值判断;申请人对人工智能生成材料的修改具有“转换性”,可以获得版权保护,但应将智能生成部分与人类作者创作贡献作出区分。

    (4)“日落”照片(Suryast)版权注册案。涉案照片系安基特·萨尼(Ankit Sahni)使用AI软件“RAGHAV”制作而成。萨尼将自摄的“日落”照片输入该软件,然后以梵高画作《星空》的副本作为“风格”输入,并选择一个“决定风格转移量的可变成值”,从而生成日落照片。萨尼以其与“RAGHAV”软件作为共同作者提出版权注册申请。美国版权局认为无法将人类作者创作与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分开,遂以缺乏人类作者为由,拒绝该作者注册。在后来的复审评议报告中,版权局强调萨尼对“RAGHAV”照片的控制,认定该软件将萨尼的照片演绎成梵高的风格,是基于人工智能的操作方式和图像数据训练的结果,不是萨尼的具体创作贡献。

    美国著作权法实践是以人类作者为中心来确定版权保护对象的。从这一基点出发,人类的智力活动才能成为“创作”,人类的智力成果才能视为“作品”。2023年《版权登记指南》表达了如下执法立场:对含有人工智能生成材料的作品,版权局是否接受注册申请的标准,关键在于该作品是简单“机械复制”的结果,还是作者“自己独创的内心构想,并赋予其可见形式”的产物。如果“作品的传统作者元素”完全由机器生成,人类作者并没有对机器生成材料进行“最终的创造性控制”,版权局将不予注册。

    早在2011年“猿猴自拍案”中,美国版权局就强调只有人类作品才受保护。“对自然力、动物、植物产生的作品,版权局不会予以登记”;“对机器产生的作品,没有任何创造性的输入或没有人类作者的干预而通过自动或随机运作的机器方法产生的作品,版权局也不会登记”。美国法院支持上述立场,认定“著作权法上的作者只能是人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宣称: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者必须是“人”(person或individuals),著作权是“人类对基于其天然秉赋或智慧所创作的作品而享有的专属权利”。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总结美国著作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观点的基本要义:强调作品是人类作者的创作成果。作者身份是认定文学艺术作品包括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可版权性的起点和归属;人类作者操作人工智能所生成的内容是否授予版权,关键在于其“智力投入”是否控制了作品的“表达”,并“实际形成”了作者身份的“元素”;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提供版权保护,须结合个案分析,其中自然人个人创作的部分可以授予版权,而人工智能生成部分则不在版权保护范围之内。由此可以认为,美国著作权法实践一般不支持人工智能作品可版权性。

    (二)中国著作权法实践

    中国司法实践对人工智能作品提供有条件的著作权保护,近年来一系列判决对相关法律难题的解决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1)菲林律师事务所诉百度公司著作权侵权案。该案是中国首例涉计算机软件创作的著作权纠纷案。涉案文章《影视娱乐行业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电影卷·北京篇》,系原告选定相应关键词,对“威科先行库”的数据进行搜索、筛选,并采用“可视化”功能自动生成的分析报告。法院判决阐明了人工智能作品可版权性规则:生成内容符合文字作品的形式要求,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但并非著作权作品的充分条件;根据民法主体规范,自然人创造完成应是著作权作品的必要条件。

    就本案而言,法院认为计算机软件生产内容不构成作品,但其凝结了软件研发者和使用者的投入,应赋予软件研发者和使用者一定的权益保护。关于软件智能生成的内容,判决界分为赋权作品与非作品,相关图表、数据来源于“威科先行库”的检索结果,无独创性;但文字内容部分并非“可视化”自动生成,由原告独立创作完成,构成受保护的文字作品。

    (2)腾讯公司诉盈讯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该案在中国首次提出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独创性的判定步骤。涉案财经报道文章,系原告组织创作人员使用腾讯写作机器人(Dreamwriter)智能写作助手完成。

    法院判决主旨在于认定涉案文章是否具有独创性要件,从而提出“两步判断法”的裁判思路:其一,从涉案文章是否独立创作、外在表现上是否与已有作品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以及是否具备最低程度的创造性等角度进行分析判断;其二,从涉案文章的生产过程是否体现了创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判断及技巧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在具体认定相关人员的行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定义上的创作行为时,应当考虑该行为是否具有智力活动属性,以及该行为与作品的特定表现形式是否直接联系。

    法院判决认为,涉案文章具有特定的外在表现形式,源于创作者个性化的选择和安排,并由Dreamwriter软件在技术上生成,上述表现形式和生成过程均满足著作权法对文字作品的保护条件。在“两步判断法”的分析中,法院认定涉案文章是由原告组织的包括编辑团队、产品团队和技术团队在内的主创团队利用人工智能软件完成,得以体现原告发布股评综述类文章的需求和意图的法人作品,应受著作权保护。

    (3)魔珐公司诉四海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该案系中国首例虚拟数字人视频著作权纠纷案。涉案视频系原告基于其开发的虚拟数字人Ada进行商业化场景应用而制作的视听作品和美术作品。该案判决的意义在于对视频创作主体的认定及相关权利归属的判断。视频中虚拟人的“创作”可以在表演过程中产生文本、图像、音频内容等,实际上是基于深度学习算法而生成的内容。

    在该视频创作过程中,虚拟数字人所作的“表演”,本质上是对真人表演的的数字投射,是对“中之人”现实表演到虚拟形象可视化、具象化的再现或重构。在本案中,制作人即原告进行设计、提供文案内容、制作视频;“中之人”即幕后的表演者以声音、动作、表情等进行演绎。法院判决认定,该作品的作者和表演者不是数字虚拟人,其权利应归属于作为自然人的软件开发者和表演者。

    (4)李某诉刘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该案被称为中国首例人工智能生成图片著作权纠纷案。涉案图片系原告使用开源软件Stable Diffusion(一款文本、图像的生成式智能模型),通过输入提示词,包括增加提示词、修改随机种子等方式而生成。法院判决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将著作权客体要件解构为如下要素:是否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属于智力成果。

    法院认为,涉案图片从外观来看,其与通常人们见到的照片、绘画无异,属于艺术领域范畴,且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本案关键问题在于对智力成果要件的认定:从原告构思涉案图片始,到最终选定涉案图片止,原告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包括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选择提示词、安排提示词的顺序、设置相关参数、选定符合预期的图片,具备了“智力成果”的要件。判决主张,作品应当体现自然人的智力投入。现阶段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不具备自由意志,不是法律上的主体;但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在本质上是为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即整个创作过程中进行智力投入的是人而非人工智能模型。

    中国没有美国那样“登记—审核”的版权注册制度,在权利自动取得的情形下,有关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著作权纠纷概由法院处理。近年来,系列案件的处理,不仅是司法实践对人工智能时代著作权问题的积极回应,而且带动了法学界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与著作权保护之间关系的广泛讨论。

    上述代表性案件形成了如下裁判立场和审理思路:一是以现行著作权法规定为依据,即围绕作品定义条款进行作品基本内涵的解读,在“一定表现形式”不存争议的情况下,以“独创性”和“智力成果”两要件为重点进行释法,为人工智能作品可版权性认定奠定法律基石。二是以人类作者的必要智力投入为中心。

    对此,不同法院在把握尺度上存在差异:菲林诉百度案判决认为,无论智能软件本身还是软件研发者、使用者,都不能成为人工智能作品的作者,因此此类作品不能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而后多个判决则认为,软件自动生成的作品含有自然人进行选择、安排的智力投入的,可以视为可版权性作品。可以认为,中国法院对人工智能生成作品采取了有条件保护的司法原则。

    (三)对法律实践的评析

    中美著作权法实践对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可版权性的认定差异,并不能简单地划分为“保护”与“不保护”的对立立场。需要指出的是,两国在判决、裁决的基本观点上其实有相通之处:一是强调人类作者的著作权主体地位,作品的独创性认定与人类作者的主体性元素具有直接的关联性;二是坚持主客体二分原则,认定人工智能具有创作工具的基本属性,智能机器不可能取得著作权主体资格。

    两国裁判的主要区别在于人与智能机器之间关系的分析:中国司法实践主张,只要人类作者有“一定的智力投入”或具“个性化的表达”,就有可能将人工智能作品认定为“智力成果”,即在人类作者中心主义的原则基础上采取了一种较为开放的司法立场;而美国著作权法实践,从版权法保护人类创作物的主旨出发,强调人类作者对人工智能生成物“充分的控制”,须在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和创作结果等方面表现出作者身份元素,其实际结果是排除了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可版权性。

    上述案例、判例的实证分析,描述了ChatGPT出现前后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的实际解决路径。司法与行政执法机关大抵遵循一个规范性的指导思想,运用相关的技术、方法和规则去处理案件,这是一种以实在法为依据而开展的教义学解决方法。

    如何化解独创性标准与传统人格理论的紧张关系,如何重构作品独创性与作者主体性的相互联系,如何解读人类作者与机器作者的创作合意,以及如何重塑事实作者、拟制作者与著作权人的主体构成等,已有判决对上述问题多有涉及,具有促进法律续造、推动法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但是,司法裁判对现行法律制度没有也不可能作出变革性回应,其主要任务依然是释法、用法,而不是变法、创法。对于法律实务部门而言,需要以当下有效法律秩序的合理性确信为前提,对相关案件采取一种经验描述、逻辑建构和规则适用的裁判方法,这是必要和可行的。

    应该看到,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对著作权法领域的影响是全方位和深层次的。与法律实务工作者有别,法学研究工作者在著作权法教义学分析的同时,更应进行法理学的反思,即回答人工智能时代著作权法律活动应该是什么以及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著作权问题应该怎样解决。这里涉及价值判断、制度选择的应然性分析,笔者试在下文进行探讨。

    法理反思:如何构建人工智能生成物可版权性的应然理论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著作权法面临的最大挑战,即是“作品”(机器生成)独创性和“作者”(机器身份)主体性的问题。上述两个问题具有极强的关联性,在法理上涉及主客体二分法的基本问题。在民法理论中,主体(人)与客体(物)是民法上的两大基本制度;而在著作权法中,作者与作品是为主客体的法律构造。民法学家认为,人与物之间有着严格的类分,凡是人以外的不具有精神、意思的生物概属于物,是为权利指向的对象。

    但是在现代民法中,主客体之间这种不可逾越的鸿沟正在发生动摇。对于著作权法而言,主客体之间则呈现另外一种景象: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能否视为著作权客体,关键在于其“独创性要件”成立须具有主体的作者身份因素;而著作权人资格的确立,又必须说明作者对人工智能作品的“独创性表达”作出实质性贡献。人工智能作品的可版权性及其权利的可归属性,是我们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

    (一)作品属性与独创性要件之疑

    “作品”作为著作权法的核心概念,是著作权客体制度构建的基石,也是创造者、传播者权利取得的源头。如前所述,在我国《著作权法》的作品定义条款中,其基本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强调作品须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界定了著作权客体范围即思想表达;二是规定作品须“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描述了作品可版权性要件即独创性(实质要件)和可再现性(形式要件)。

    思想表达又称为思想表现形式,是著作权理论中的逻辑概念。一般而言,作者的创作活动可以概分为思想内容和思想表达:前者存在于作者大脑之中,是思想活动过程中的认识、观点和方法的概称,与作品所具有的思想内涵有关;后者外化于作者大脑之外,是主观思想内容得以客观化的外在表达,即是作品创作完成的最终形态。

    其实,一部作品皆是思想内容与思想表达的有机共同体,但著作权法保护对象限于其中的思想表达形式,这即是著作权法理论中的“思想/表述二分法”,从而划分了作品中“不受保护的要素”和“受保护的要素”。思想表达即外在呈现为一种可为他人认知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绘画作品、图形作品等。

    人工智能生成与人类作者创作有类似之处,诸如数据的存储、分析和机器学习,是为技术思想的运动过程;而作为智能生成物输出的作品,则可能是符合人类审美需求的思想表达,在作品类型及其外观方面已难与人类作品区别开来。因此,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能否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主要聚焦作品可版权性的核心要件即独创性要素的判断。

    独创性又称为原创性,意指作品所具有的独立构思的创造属性。立法文件对这一原则的规范内容并未作出说明。从语义学范畴而言,独创性应包括“独”与“创”两个方面,即作品的“独立性”和作品的“创造性”:

    一是“独立完成”,即作品乃作者独立创作完成。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权威解释:“作品是作者自己的创作,完全不是或基本上不是从另一作品抄袭来的。”独立完成是对创作主体自身独立性的说明,但实质上是作为比较性标准,用以识别在创作作品与已有作品之间的差异性。这意味着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而成,而不是复制或抄袭的结果。

    二是“智力原创”,即作品须来自作者的创作性活动。在独创性的教义解读中,“独立完成”强调两部作品之间的比较关系,即作品须为作者完成的独立性;而“智力原则”指明作品承载思想表达的创新力,是对作品作为人类智力成果的本质性要求。个性表达即创作主体的人格性表现,强调作品是人类作者智力劳动的成果。

    独创性理论将客体即作品与主体即作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或者说,通过对作者的规定来涵摄作品的要义,基于“作品—创作—作者”的逻辑联系建立了主客体一体化的独创性认定标准。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有关独创性认定的规范适用,涉及以下相关条款:“作品”,即“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第3条);“创作”,即“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作者”,即“创作作品的自然人”(《著作权法》第11条)。

    由此可见,现行著作权法是以人类作者主体为中心、以人格主义要素为基点的独创性认定规范体系。在大数据和算法时代,人工智能(机器作者)通过增强算法对海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数学建模,学习和模仿人类思维模式(算法创作),最终生成具有作品样态的表达文本(智能作品),这与前述的“作者—创作—作品”的独创性理论体系存在悖离之处:

    其一,“算法创作”改变了人类智力创造活动中的传统创作形式。“独立完成”不再是人类创作那样完全的独自性、绝对的自主性,人工智能生成的结果,不一定就是人类作者所控制的,更多呈现一种随机性和或然性。

    其二,“机器作者”突破了“作者=自然人”的人类中心主义假定。生成式人工智能表现了类人化的创作能力,在人工智能与人类智慧具有相似性的情景下,可能从辅助创作工具转变为与人类作者合作的创作机器或者机器作者。我们似应重新认识机器人与自然人在著作权领域的关系(下文将详述)。

    其三,“智能作品”疏离了“个性表达”中经典性人格要素。人工智能作品是一种“理性的计算”“情感的计算”的结果,虽然其间也内在地蕴含着人类作者的个性,即综合理念上价值选择(直接表现)和具体表达方面的特定追求(间接表现)。

    但总体说来,人工智能自身不具备自然人所特有的自由意志和实践目的,其人格性特征是机器对人类思维的学习和模仿,或者说人类对机器智能的赋予。可以认为,以“人格价值观”为基础所构建的独创性标准,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物,具有作品的意志性与作者的主体性之要义。这是传统作品与智能作品的区别所在。上述情形表明,有必要在法理上对独创性理论进行重构,包括对个性表达中的人格要素作出新的解读,建立独创性认定中主客体相对分离的评价标准。

    (二)作者身份认定及权利归属之困

    “作者”作为著作权主体制度的核心概念,是明确权利承受资格即著作权归属的依据。“作者—作品”在著作权法中具有“主体—客体”的逻辑联系;同时,“作者—著作权人”也构成了主体制度的当然内容。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该条款是为主体规范,包括作者的权利主体资格、自然人作者(事实作者)、法人作者(拟制作者)等基本内容。

    作者是著作权的基本主体和原始主体,是“第一著作权人”。“第一著作权人”的英文表达是“Initial Owners”、“Original Owners”或“First Owners”,意为著作权的“原始所有人”、“最初所有人”或“第一著作权人”。其立法意义在于:当一部作品创作完成时,依照法律规定即产生著作权,首先享有该作品著作权人的人应是作者,而权利首先属于作者。

    在著作权主体制度中,有两类作者:一是自然人作者。这是从事创作活动的事实作者,也是完成了个性表达作品的当然作者。作者即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身份认定的一般原则。其要点包括:以人格要素为基础(具有作者主体性和创作意志性之特征);以创作行为为要件(表现为从思想内容即“说什么”到思想表达即“怎么说”的过程);以自然人为评价对象(自然人是作者身份认定和权利归属认定的中心)。

    二是法人作者。这是在特定条件下被视为作者的情形,即基于法律规定所拟制的作者——“法人作者”。在著作权领域,“拟制作者”表现了法人主体的一般特征:是为自然人的集合体;同时具备“法人作品”的作者主体资格,即由法人主持(以法人名义创作并发表)、代表法人意志(依赖自然人创作但与其个人感受无涉)、由法人承担责任(责任能力是法人人格的重要构成)。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对传统的著作权法律主体理论带来挑战。

    首先是作者概念问题。“自然人即作者”的作者观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物。人工智能从辅助创作到“算法创作”的跨越,不仅是对传统创作方式的突破,而且带来智能机器是人还是机器的争议。“算法创作”在技术原理上表现为一系列的数据挖掘、分析和运算,以模仿甚至可能取代人类智力创造活动。人工智能不具有人类作者的心性和灵性,但表现了类人化的思想表达能力、创作能力。生成式人工智能不仅丰富了“后人类时代”的精神生产活动,而且由于其高效、便捷的智能优势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商业价值。在机器介入创作成为常态的未来,法律对人工智能有条件、有限定地承认“机器作者”身份,似有必要且可能。

    其次是“机器作者”与人类作者的关系。人工智能从创作机器到机器创作,是根据人工智能与智力创造之间的频谱关系所作的区分。学者们根据智能机器在最终智力创造成果(发明和作品)中贡献力程度,将人工智能的功用分为辅助生成、合作生成和独立生成。后两者即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主体性问题。

    “人机交互、人机协同、人机共生”,这是对当下以至未来人机关系的新的认知。未来学家称21世纪将是一个机器人科学家与人类科学家并存的时代,同样,我们可以看到这也是一个机器作者与人类作者共创的时代。在著作权领域,人工智能无论是与人类作者合作生成作品,还是其相对独立完成作品,我们在作品中都可以看到人类智力劳动的贡献,后者在人工智能生成物中发挥了目标制定(创作意图)、输入数据(创作素材)和表达样态选定(创作结果)的作用。

    总的说来,“人机合一”是对人类作者与机器作者共创作品的样态描述和表象概括。这种作品是“智能版权”时代合作作品的特殊类型,“机器作者”类人化的智力创作,既蕴含着反映人类作者创作意图的“合意”,又表现了接受人类作者指引的“共创”。最后是“机器作者”的权利主体资格问题。“机器作者”身份来源,难以在现有的著作权主体理论中得到圆满的解释。

    我们看到,机器作者具有事实作者的一般特征,人工智能在算法创作中表现了相当的自主性,自我思考、自我生成的创作能力似与人类作者无异。类人化的创作行为是一种事实行为,因此,机器作者类似于通过创作事实而成为主体的自然人作者。根据科学家的预测,基于人工智能可进化性、高效率和精确化的发展趋势,未来时代的智能机器人有可能独立自主进行智力创造活动,由此产生独立生成的发明和作品。因此,重构著作权法作者理论,探讨机器作者身份问题是有意义的。

    当然,这一理论假设有待在未来法中得到认可。未来法可能赋予机器作者以拟制作者的一般资格。机器作者身份的取得并非表明人工智能独立于自然人,所谓法律拟制即以实定法解释论为基础,运用拟制的法律技术,将特定情形的人工智能认定为法律主体。这一主张在著作权领域可界定为“拟制作者”,即类似于自然人作者以外的法人作者。但是智能机器作为拟制作者,没有完全独立的意思能力,更没有真正的思维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承认机器人的作者身份,但不必赋予其著作权人资格,从而实行创作主体与权利主体界分。在民法主体理论中,凡是权利的主体必为意思的主体。机器作者不能成为著作权人,关键在于其民事能力的缺失,即以自己的名义去理性并实际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正如美国学者所言,著作权法保护赋予作品以专有权利,从而激励作者产生创作动因,践行立法宗旨的权利人只能是自然人和法人,而不是机器人。

    (三)“作品—作者”著作权理论框架之变

    面对人工智能技术迭变,著作权法理论需要反思和重构,其思想成果既要对或然世界的智能机器表达进行理论解读,更要为未来时代法律制度变革准备思想资料。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独创性—作者主体性”之问,在法理学层面首先涉及的问题即是“后人类时代”法价值取向的变化。“理论是灰色的”,但会因应科技之变、时代之变而充满活力。

    变化一涉及“后人类时代”的“人类作者中心主义”。自近代以降,“人类中心主义”是为人类摆脱上帝权威而确立人为中心的思想主张。但进入后人类时代以来,人类在自然界乃至社会活动中的唯一性主体地位受到挑战,其独霸主体资格的假定正在被改写。在专利权领域,智能机器可以独立从事智力创造活动,俨然成为未来时代的“发明人”;在著作权领域,机器作者的出现势必对人类作者的中心地位产生冲击。

    承认非人类创作主体的意义,在于矫正“人类作者中心主义”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的不适应性。机器作者的主体性假定,没有也不可能颠覆人类在智力创作领域的主导地位。我们应该看到“机器作者”的局限性和狭隘性,其智能创作拘泥于精神生产活动的有限领域,数据偏差和算法偏见也会影响其思想表达的结果。因此,机器作者并不等同于具有独立人格、自由表达能力的人类作者,更多是电子流水线上的“生产者”“制作者”。

    变化二,“智能作品”生成中的“读者中心主义”。根据人工智能的技术原理,智能作品的产生过程大抵为“数据驱动—算法创作”,即通过分析用户数据、发现、引导和实现“智能作品”的消费需求(包括创意方向、表达类型、传播路径等);通过算法学习,在计算中生成内容,形成符合用户需求的表达文本。

    “智能作品”的生产及应用离不开用户即读者的介入与参与,由此使得“智能作品”与人类作者的关联相对疏离,同时又突出人类读者的中心地位,以至于美国学者声称“读者的参与(即人类阅读)构成了当代著作权法的核心”。

    “读者中心主义”不仅意味着用户参与作品的评价与感受,还表现为用户参与作品的创作和生成。从网络平台上的“用户创作内容”(Uesr-generated content),到“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enerated content),呈现出普通大众广泛参与文学艺术创造的社会图景。可以认为,新的传播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推动着“创作平权时代”的到来。“读者中心主义”在著作权领域的重要意义,在于解构了作者与作品的内在关联性。具言之,作品独创性判断不以揭示作者身份为前提,“智能作品”的思想表达及其人格内涵,以社会公众的评价为依据。

    在上述法律价值取向的指引下,我们有必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立场,调适“作品独创性—作者主体性”的理论框架:

    一是人工智能作品独创性的限缩解释原则。独创性是判断作品可版权性的客观标准,其基本内涵应聚焦“作者独立完成”(是为作者独自创作或使用工具创作不限)和“必要创作高度”(是为智力投入还是“额头冒汗”不论)。限缩独创性的解释范围,凡作者的思想、身份、创作过程等因素,不是作品可版权性的依据。但是,独创性原则应具有人类智力劳动的要义,即人类作者对人工智能作品做出的“必要安排”(不必是创作全过程安排)和“实质贡献”(不要求作出主要贡献)。

    二是“人机合成创作”中的人本主义原则。作者主体性是作品独创性认定的重要因素。有学者主张,“作品来源”和“最低程度的创造性”都体现了“人的主体性特征”,可以此作为人工智能生成物可版权性认定的“人本逻辑”。

    笔者进一步认为,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场景中,作品可版权性要求有人类作者的介入,但同时不可能排除智能机器参与创作,或者说借助人工智能进行创作。智力创作领域中的人机共存、人机合作将成为未来世界新的社会特征。“机器作者”之说,是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实然状态描述,是一种修正“人类作者中心主义”的理论假定。在建立人类作者与机器作者的“二元创作主体结构”的时候,我们仍应秉持“以人为本”的著作权法立场,不能随意偏离人的主体性原则。

    三是权利主体资格认定中的意思能力原则。在民法理论中,意思能力是民事主体能够判断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后果并作出真实意思表示的能力,包括认识力、预期力和表现力。从意思能力原则出发,我们对人工智能似可建立“创作者—权利人”相分离的“二元主体结构”。具言之,根据创作活动即事实行为的原理,人工智能可以作为机器作者;而依照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即法律行为的属性,人工智能不能成为智能作品的著作权人。概言之,凡权利的主体须为意思的主体,著作权人应是自然人或自然人的集合体。

    鼓励作品创作的著作权法宗旨,不会因为机器作者或是人类作者的身份而有所改变,但对著作权法激励创作的功能做出反映的,只能是具有意思能力的著作权人。2017年,欧洲议会通过的《机器人民事法规则》确立了一条重要原则:人工智能无论如何发展,最终要受到法律规制的依然是人(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而不是任何机器或装备。总的说来,二元主体的机构理论不仅削弱了作者与作品联系,也削弱了作者与著作权人的联系。直言之,在未来的著作权制度中,自然人并不等同于作者,而作者并不当然是著作权人。

    制度构想:如何对“作品—作者”著作权规范体系进行法律再造

    知识产权制度源于科技革命而生,基于科技革命而变。在法律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过程中,相对于科技的不断迭变和发展,法律规则总是相对滞后。“我们既需要敬畏技术的革新力和创造力,也需要尊重法律的保障性和引导性。”对此,日本学者中山信弘提出警示:让法律领先于事实,特别是技术,而以应有的姿态进行引导是困难的。由于难以正确地判断社会发展方向,法律如果先行往往产生朝着错误方向引导的危险。同时,他也表示期望:应注意至少要努力在最低限度上,不使法律成为多媒体改变的阻碍。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面前,著作权法既不能熟视无睹,对新的创作方式和生成作品无动于衷,同时也不要贸然变革,颠覆著作权法“作品—作者”的规范体系。笔者认为,在不根本改变既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应该而且可以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补充和完善。

    关于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可版权性的法律构造,立法者往往持审慎的立场。尽管欧美国家的法学家、法律家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间也不乏有益的建议,但在立法层面并未产生实际的成果。美国版权立法对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问题未作回应,其法律变动和规范调整主要来自于法院判例和主管部门规章,即对纯粹机器生成作品拒绝提供版权保护。就其他国家立法动向而言,大抵有两种情形:

    一是援用已有著作权法规定,扩大法律适用范围,将“机器作品”纳入受保护对象。英国版权法1998年修正案第9条第3款规定了“计算机生成作品”,由对该作品进行“必要安排”(the arrangements necessary)之人享有版权。在英国版权法传统中,“必要安排”认定的基础是“实质性贡献原则”。到目前为止,引用该项条款的唯一案例仅涉及计算机手机游戏截图。但从立法本意来说,“计算机生成作品”可以包括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英国知识产权局在“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的征求意见书中声称: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以受到版权保护。因此目前不会对既有的法律进行修改,但是会在国际层面保持沟通,并且在需要的时候进行法律修改,替换或者取缔保护条款。

    二是拟定专门法案,界定人工智能发明与作品的“独立智力创造标准”,为机器作品提供著作权保护。2017年,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提出“关于机器人的建议报告”,特别强调“对计算机或机器人创作的可确认著作权作品,需要制定相关‘独立智力创造标准’,以便认定作品著作权归属”。这一建议未被采纳。2020年,欧洲议会发布“关于人工技术发展的知识产权决议”,强调在人工智能作为作者创作工具的情形下,当前的知识产权框架仍能适用,但是智能机器自主创作的作品可能没有资格获得版权保护,以遵守与自然人相关独创性原则。上述情况表明,各国著作权领域并无有关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专门立法,更多是对现有著作权规范进行扩张解释,以增强法律的适应张力和调整弹性。

    从长远来看,著作权法终须保持与时俱进的时代进步性,但不必建立一套独立于著作权法之外的规则体系,也无须对既有著作权法进行体系化改造,而是对现有制度进行适度调适,以解决人工智能作品的可版权性问题。概括说来,著作权修法应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调整对象,在下列问题展开:对人工智能生成作品提供有限保护,对人工智能参与创作事实予以有条件的确认,对作者身份与权利主体的关系进行有例外的调控。

    (一)人工智能作品的客体规范

    在著作权法客体规范体系中,“作品条款”包括作品定义条款、作品类型条款、作品特别条款和作品除外条款等规定,涉及作品的基本内涵、构成要件、主要例示类型、特别表现形式,以及非作品“表达”与非保护“作品”等内容。现就有关问题分述如下。

    1.作品定义条款。著作权法关于何谓作品的定义性规范,其核心内涵就是独创性标准。立法文件对此多有规定,但并未给出具体说明。因此,该问题症结不在于立法创设,为人工智能生成作品作出专门规定,而应着眼于法律解释,为新类型作品预留适用空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9号)第15条认为,作品具有独创性并享有独立著作权,其条件是“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有创作性”。由此可以认为,独创性要义在于创作的独立性和原创性,即前已述及的“独立完成”和“智力原创”。

    笔者认为,对“有人类介入的机器作品”与人类自身创作的作品应持相同尺度,无须对前者另立严苛标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呈现了人类心智活动的“无机化”并表现了人类思想表达的“随机性”,即可以认为是具独创性的“个性表达”。

    具言之,独创性内涵不应该以创作者身份为必要,“机器作品”与他者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实质标准),并基于以人类读者为基础的“一般社会公众”认可(评价标准),即可作为著作权作品看待。在未来时代,人工智能提供信息内容将会成为常态,“机器作品”将在更大程度上由智能系统自主完成,但是只要该作品有人类介入,著作权法对此就不能简单采取排斥的立场。

    2.作品类型条款。著作权法按照一定标准对作品类型作出规定,是为作品的主要类别或者说规范类别。该项条款的功能在于:明确著作权客体所涉的作品范畴,将不同领域的不同作品进行类型化,有助于“找法用法”,正确适用法律规范;同时,指明著作权客体类型与相关权能之间的关系,基于不同的作品类型而产生不同的利用方式,法律由此赋予不同的财产权项。

    在著作权立法体例中,各国大抵采取“例示主义”方法,即例举作品类型+“兜底”其他作品说明。该项条款在例举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舞蹈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图形作品等之后,特别规定“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这一开放式条款,可以解决作品类型列举不全的弊端,涵摄新技术下可能出现的新作品类型。

    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经广泛应用于文学艺术领域,目前主要集中在音乐、电影、诗歌、绘画、摄影、图形设计中以及新闻报道等方面。因此,机器作品在作品外观及类型上与人类作品无异,无妨对标适用一般作品类型条款,当然也可以适用“兜底条款”,由法律对其作出专门规定,或者司法机关根据“作品定义条款”作出裁判认定。

    3.作品特别条款。作品特别条款泛指著作权法例示规定的“其他作品”,涉及非规范行使的客体类型。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即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应为“特殊作品”,在《著作权法》的作品规范中可设立人工智能作品的专门条款,其条款细则包括特殊作品定义、独创性判断标准、自然人作者介入认定、创作类型及其权利归属等。

    (二)人工智能创作的主体规范

    著作权法的主体规范,与著作权原始取得有关。我国《著作权法》在“著作权归属”项下规定了“作者”条款,主要包括作者身份认定条款、自然人作者条款、拟制作者条款和作者认定的证明条款,其规范内容涉及作者主体与权利主体的关系、作者身份确认的实质标准与形式标准、作者的主要类型。现就有关问题分述如下。

    1.作者身份条款。著作权法关于作者规定有两个要义:一是作者身份基于创作而生(作者认定的实质标准),二是著作权属于作者(原始权利主体确认)。因此,著作权法建立了“创作—作者—著作权人”的逻辑框架。根据民法关于法律事实的规定,创作行为属于事实行为,对著作权原始取得具有重要意义。“作者”是著作权的基本主体和原始主体,一般作品的权利归属概莫如此,这是“创作主义原则”在主体规范体系中的具体表现。

    但作者(无论是自然人作者还是法人作者)并不完全等同于著作权人,《著作权法》在诸如视听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等特殊作品类型中,即规定了著作权全部或者部分不归属于作者的情形。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应为一种特殊作品,在智能机器自主创作并成为“拟制作者”情形下,其著作权主体应是自然人或法人。

    2.自然人作者条款。在著作权主体制度中,自然人是从事创作活动的事实作者。作者身份是智力创作这一事实行为的结果,具言之,无论是作者认定的一般原则(以自然人为作者),还是法律“视为”作者的特别规定(以法人作者为例外),真正创作作品或者事实完成创作的人只能是自然人。但在人工智能时代,机器创作作品是一种客观样态,可能被“视为”作者,因此有必要对“自然人作者条款”进行改造。在承认“拟制作者”的同时,仍须强调人类作者要素的存在,即自然人对该作品的必要介入。机器作者与人类作者共存,是人工智能作品生成的创作主体构成,也是该作品可版权性的重要条件。

    3.拟制作者条款。著作权法中的法人作者,即基于法律规定的“拟制作者”。根据民事主体制度,法人组织具有一种“拟制人格”,即以自己的名义所表现的共同意志和团体人格,因此,成为著作权法规定的“拟制作者”。英国、美国、日本和我国立法大抵有此类规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的作品形态如计算机软件、电子数据库等交由法人组织,由其投入人力、物力,并承担法定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将法人“视为”作者是适宜的。未来立法似可扩大拟制作者条款的适用范围,将生成式人工智能“视为”作者,这是对智能创作事实的一种法律确认。在拟制作者那里,机器作者与法人作者有着重大区别,即前者的作者身份并不能取得著作权主体资格。

    4.作者身份推定和证明条款。在著作权法中,作者身份的推定和证明包括两个方面的规范内容:一是认定规则,即在作品上署名,且在该作品上有相应的权利;二是除外规则,如有相反证明,则不以署名作者认定(作者认定的形式标准)。对于一件具体作品而言,作者是谁以及确认谁是真正的作者,各国著作权法大抵采用“推定”方法:一般情况下,作品的署名人即为创作人;但存有“相反证明”的例外,署名人并不都表示“作者”。这就是说,该条关于署名“推定”或“视为”作者的表述,具有“不确定但又可处于保存地位”的法律效果。

    作者身份推定,涉及权利归属认定,须以相关证据证明为必要。在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的指引下,作品版权登记是证明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未来法似可建立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著作权登记制度,其申请材料包括:人工智能作品样品,人工智能作品原创性证明,开发者或使用者对人工智能作品介入证明,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证明,人工智能的类型和性能说明等。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登记,具有表彰作品独创性和作者主体性的初始证明意义,但不是完全确定的,第三人可以提出相反证明,且在发生争议时可以诉诸法院解决。

    (三)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著作权的本体规范

    “作品—作者”的主客体规范建构,其目标指向是确定著作权归属,即作品的可版权性和作者的著作权主体地位问题。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著作权本体规范涉及以下相应条款内容。

    1.特殊作品类型条款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确认(如职务作品、视听作品等),或是依照当事人合同约定确认(如委托作品),因而存在创作主体与权利主体不尽一致的情形。人工智能生成作品不能作为一般作品而依作者身份确定权利归属,因此当为特殊类型作品,须由法律特别规定权利为谁享有。学者们曾提出如下方案:

    一是“法人作品说”。法人作品是由法人主持,以法人名义创作并发表的作品。正是基于法人作品(客体)的事实存在,才产生了法人作者(主体)的法律拟制。有学者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由独创性标准事实认定,亦可借鉴“法人作品”制度来确定权利归属。司法实践中亦有将人工智能作品适用法人作品规则的判例。

    “法人作品说”的主要问题是,第一,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并不一定是由法人组织主持和创作,在一些时候,还存在自然人利用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情形;第二,该学说并未回答法人作品背后谁是该作品生成的事实作者,创作活动中的人机关系难以用法人作品规则进行调整。

    二是“雇佣作品说”。雇佣作品通常是指员工在雇佣关系存续期间和受雇佣工作范围内为雇主创作的作品。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该类作品被称为职务作品。与前述法人作品不同,职务(雇佣)作品中,自然人作者(雇员)始终保有其作者身份,根据不同情形,由作者所在单位(雇主)享有不同范围的著作权。美国学者认为,雇佣作品表明,该类作品存在“事实上的作者”(雇员)和“法律上的作者”(雇主)。

    似可借鉴美国版权法,将人工智能作品视为雇佣作品,让雇主成为著作权人。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并未采用上述主张,否认将人工智能作品纳入雇佣作品的范畴,排除了将机器视为雇员的可能性。“雇佣作品说”旨在确定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并未触及“雇员”作者(即拟制作者)是否保有作者身份这一前置性问题。

    此外还有“演绎作品说”和“委托作品说”。前者将人工智能创作视为一种演绎行为,其智能作品符合邻接权客体特征,采取了智能机器所有者为核心的权利构造;后者将人与机器的关系比拟为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智能机器设计者提出了创作意图和创作实体,因而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上述两种学说重点在于分配著作权的归属,未能说明人工智能在创作中的地位,以及创作主体与权利主体分离的理由。

    鉴于上述情况,笔者建议拟定新的合作作品条款。合作作品一般是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语境中,可指为人类作者(法律作者、事实作者)与机器作者(拟制作者、事实作者)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合作作品属于共同作品,即创作成果无法分割的整体作品。

    其规范构造的意义在于:一是强调人类作者对作品创作的实质介入,这与雇佣作品、委托作品有别。二是承认机器作者“自主创作”的事实,这与法人作者、演绎作者不同。三是建立创作主体与权利主体的“二元结构”,其权利分配可采取创作者(自然人或法人)权属模式或投资者(自然人或法人)权属模式。

    2.人类必要介入条款

    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规范设计,必须把握以下原则和方法:强调智能作品中人类作者的主体性元素。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寓意着机器参与创作,是为增强人类智力创造活力,丰富人类精神生产方式,而不应是完全摆脱人类、绝对替代人类的失控行为。

    确认人类作者对智能作品的介入方式和程度。在人机合作共创作品的情形下,人类作者介入的方式包括设定“创作意图”、选择“创作方案”、确定“创作成果”等。所谓“介入”并不是全过程的,但应是必要的,为此学者提出过“实质贡献论”和“创新过程控制论”的认定标准。“实质贡献论”是英国版权法关于“计算机生成作品”著作权认定的基础。具有功能主义价值的“贡献论”,意在摆脱“智能机器—创作工具”的窠臼,试以人类智慧或人工智能对创造性表达的贡献度作为创作作品可版权性的基础。我国学者强调谁贡献多谁享有权利,并分析了不同主体不同贡献度的应用场景。

    笔者认为,人类作者对智能作品的介入,强调的是实质贡献,但不应解读为主要贡献。在法哲学范畴中,“实质”是一种本质性认识,表达了一个对象或事物成为其所是的原因和基础。人工智能作品之所以为可版权性作品,须有人类作者决定该作品本质属性的贡献,这在不同类型作品中有不同表现。“创新过程控制论”的基本逻辑是“谁控制,谁有权,谁负责”。这一控制并不需要对独创性表达的形成进行直接干预,只需要对从创作启动到作品完成的整体过程进行控制。

    “控制论”强调了人类学者在人工智能作品中的地位,主张机器创作乃是人类控制下的创新过程;在著作权分配方面,“创新控制论”亦是对“投资保护论”的突破和超越。但是,人类对智能作品的介入,不必是整个过程的控制,这在作品生成事实上不可能,也在法律认定上无必要。在创作意图发动、创作过程指引、创作成果选择等方面,只要人类作者进行了必要的干预,达到决定该作品基本属性的后果,即可认为实现了“控制”。因此,应根据作品的类别特征采取分类认定,结合人机合作创作的不同应用场景实行个案认定。

    设定著作权人关于智能作品的标示义务和举证责任。作为著作权人的自然人和法人,在发布和传播其人工智能生成作品时时,有义务注明“人工智能生成作品”或“AIGC”的标记。记号标示不具备权利公示的法律效力,但可能产生对潜在侵权行为的“事先告知”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记号标示有助于加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领域的专门管理,有利于消费者和使用者对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识别。此外,在人工智能作品权益发生纠纷时,著作权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人机合作事实、人在作品中的实质贡献等作出说明。

    总的来说,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著作权条款的核心规范内容包括:(1)独创性标准。即强调创作的独立性和原创性,不以自然人人格为基础,但须有人类作者对人工智能作品的介入;(2)作者身份认定。在人机合作的情景下,承认拟制作者即人工智能的创作主体身份,以及与人类作者共同创作作品即合作作品的创作事实;(3)人的主体要素构成。确认人对作品的必要介入,即达到决定作品本质属性的贡献程度;(4)著作权归属。根据“创作主义”或“投资主义”原则,将著作权分配给有意思能力和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结语

    人工智能技术总在不断改写时代篇章,我们或许真的看到“未来已来,将至即至”。

    行文至此,科技世界又发生一件大事:2024年2月,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公司OpenAI对外发布视频生成大模型——Sora。该模型仅需提交简要的文字指令,就可生成场景逼真、细节丰富、光影考究、动作流畅的视频。OpenAI公司宣称,Sora不仅仅是视频生成工具,而且是一个物理世界模拟器,旨在为真实世界建模。

    从ChatGPT到Sora,人工智能技术展示了惊人的迭代变速,这不仅预示内容生成方式和生产速度的惊人变革,同时使得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利认定及其分配问题解决变得更加迫切和复杂。无论如何,我们需要正视科学的力量,充分认识人工智能对著作权制度的深刻影响;同时保持制度的理性,坚守激励创新、规避风险的法治理想。总结司法实践、进行法理反思、探索法律重构,对于知识产权界而言是一个长期任务和必要过程。

    本文转自《中国法律评论》2024年第3期

  • 俞可平:中国绝对专制主义的经典——韩非政治思想再释评

    对法家及韩非著作的研究长期是中国古代思想史研究的显学,但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对韩非思想做系统阐释与评析的研究却不多见。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他首先是一位政治思想家。韩非整个思想体系包含了十分丰富的内容,法律思想只是其中的内容之一,他更关注的是国家、君主、人臣、农战和治术等重大政治问题。韩非重视法律在国家统治中的重要作用,强调要任法而治,但法治并不是韩非所追求的最高价值,他追求的根本政治价值是君主的统治地位及其统治事业,即韩非眼中的“霸业”。与此相一致,韩非的法家理论首先是一种政治学说,《韩非子》一书首先是一部中国古代专制主义的政治经典,包括国家起源、政治统治、君臣关系、战争与和平、权力与权术,以及国家间关系理论,等等。故此,韩非的法家学说实质上不仅是“形名之学”,更是“法术之学”“帝王之学”。“用现在的话说,法家学说,就是一种纯粹的政治学说。”本文将从政治哲学、政治统治和政治权术三个维度重新阐释《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体系,并形成自己的最后结论。

    一、道·德·理

    对于古人来说,天是至高无上的存在,是不可企及的境界,是一切生命和世间万物的最终来源。上天的命令和法则是最高的命令和法则,天命不可违,天理不可逆。在上天面前,人类的个体和集体都是微不足道的。握有最高权力的君王可以是地上之人的主人,可称“人主”,却也仅是天的儿子,只能称“天子”。韩非秉承了古人关于天的这一基本理念,并以之为政治思想的逻辑起点。

    韩非在《大体》篇中阐述了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和理想政治。这是一种“至安之世”:“法如朝露,纯朴不散,心无结怨,口无烦言。故车马不疲弊于远路,旌旗不乱乎大泽,万民不失命于寇戎,雄骏不创寿于旗幢……故曰:利莫长乎简,福莫久于安。”(《大体》)法律就像朝露一样沁人心脾,民众自觉服从,大家心无结怨,和睦相处。百姓没有长途跋涉的劳累,士兵无须在战争中丧命。人们从清明简约的政治中获取利益,从国家的长治久安中享受幸福。在这样一种理想政治中,“君子乐而大奸止”(《大体》)。社会没有严重的犯罪,正人君子能享受生活的快乐。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没有利益冲突,“上无忿怒之毒,下无伏怨之患,上下交顺”(《大体》),全社会形成了政通人和的局面。这样,“大人寄形于天地而万物备,历心于山海而国家富”(《大体》)。统治者便可以全身心地致力于国家的建设大业,国家就会变得富裕强大。这样的理想状态才是国家治理的最高境界,韩非称之为“治之至也”(《大体》)。

    要达到这样一种“治之至”的理想政治状态,首先就要认识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整体趋势和一般规律,韩非称之为“全大体”。要做到“全大体”,就要敬畏上天,顺应天命,服从天理。即所谓“因天命,持大体”(《大体》)。他进一步说,要把握社会国家的大局,首先要有像天一样的胸怀,遵循天地的运行法则,不得悖逆天理。“古之全大体者:望天地,观江海,因山谷,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不逆天理,不伤情性”。(《大体》)没有天一样的广阔胸怀,就无法承担起“全大体”的宏大责任,也就无法达到治理国家的最理想境界。

    上天运行的普遍法则便是道,后天的法则只是道的展开。遵循天道与遵守国法,是内在一致的。故而,“全大体者”既要顺应天道,亦要完善法律。只有“因道全法”(《大体》),方可“君子乐而大奸止”。正如司马迁所说,韩非“归本于黄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根本的一点,就在于他把道视为万物的本源。与黄老之学一脉相承,韩非这里所说的道,即是天地万物生成的最终来源,是天地万物演化的普遍法则,也是国家分合治乱的纲纪所在。“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主道》)道也是世间万物的本性所在,是万物之所以成为万物的根本原因。“道者,万物之所然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解老》)

    道是独一无二的,是万宗归一。道生万物又不同于万物,道是万物之本,是多样性的统一。“道不同于万物,……道无双,故曰一。”(《扬权》)道是世间万物的母体,道衍生出夺取和维护国家政权的各种方法技术。有了道才有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道也是国之母。“母者,道也;道也者,生于所以有国之术;所以有国之术,故谓之‘有国之母’。”(《解老》)道就像树木的根柢,认识并把握了道,就是培植和强固了树木之根柢,树木就会生长得快,生命就会长久。“体其道者,其生日长,故曰:‘固其柢。’柢固,则生长;根深,则视久,故曰:‘深其根,固其柢,长生久视之道也。’”(《解老》)统治者若用道来处理世间事务,则其生命和事业就会长久,国家也能长治久安。“夫道以与世周旋者,其建生也长,持禄也久。故曰:‘有国之母,可以长久。’”(《解老》)

    掌握了道,大可保全国家,小可保全生命。道无论对君主还是对民众,都至关重要。因为认识并掌握了事物的规律和法则,说明他的智慧和见识高深莫测,能够深谋远虑,在思想和行动上远远超越其他人。掌握了道的人,就能看到常人所看不到的远景,做常人无法预测的事情,从而保全自己的生命和国家。“夫能有其国、保其身者,必且体道。体道,则其智深;其智深,则其会远;其会远,众人莫能见其所极。唯夫能令人不见其事极,不见其事极者为保其身、有其国。故曰:‘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则可以有国。’”(《解老》)

    把握了道并且按照道的要求去行事,到了一定程度就能产生功效。这种由道的积聚而发生的功效,便是德。在韩非看来,德只是道的效用,没有道就没有德。有了德之后,进而有仁、义、礼,后三者又是德的功效。因而,道、德、仁、义、礼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道是德之本,而德则是仁、义、礼之本。“道有积而积有功;德者,道之功。功有实而实有光;仁者,德之光。光有泽而泽有事;义者,仁之事也。事有礼而礼有文;礼者,义之文也。故曰:‘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解老》)

    德不仅是道的功效,也是道在世间万物的体现。道宏大而无形,德则是世间万物普遍之理。道和德相结合,便产生世间万物和天地阴阳。“道者,弘大而无形;德者,核理而普至。至于群生,斟酌用之,万物皆盛,而不与其宁。”(《扬权》)“道不同于万物,德不同于阴阳”(《扬权》),但世间万物和天地阴阳却离不开道与德。

    德虽是道的功效,但却是人内在的本质,而不是外在的东西。最高的德,就是人的内在精神,而不是游离于身外之物。能够恪守内在的精神,就能保持自身的完整。换言之,自身的完整便是德,有德的人才能有自身的完整。“德者,内也。得者,外也。‘上德不德’,言其神不淫于外也。神不淫于外,则身全。身全之谓德。德者,得身也。”(《解老》)要拥有德,对身外之物就不能有很强的欲望和积极的作为,否则,反而会失去德的功效。“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解老》)刻意去追求德,反而得不到最高的德。“德则无德,不德则有德。故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解老》)

    德不仅能够全身,而且能够齐家治国平天下。如果说自身以积聚内在的精神为德,那么家庭则以积聚资财为德,乡里、国家和天下则以民众为德。“身以积精为德,家以资财为德,乡国天下皆以民为德。”(《解老》)修身不为外欲所乱,方能有真德;治家不为无用之物所乱,方能有积余;治理地方、国家和天下也能这样,那么富裕的家庭和道德的民众就会更多,天下之人便都能广泛受其德惠。“今治身而外物不能乱其精神,故曰:‘修之身,其德乃真。’真者,慎之固也。治家者,无用之物不能动其计,则资有馀,故曰:‘修之家,其德有馀。’治乡者行此节,则家之有馀者益众,故曰:‘修之乡,其德乃长。’治邦者行此节,则乡之有德者益众,故曰:‘修之邦,其德乃丰。’莅天下者行此节,则民之生莫不受其泽,故曰:‘修之天下,其德乃普。’”(《解老》)

    重视积德的人,就能克服各种艰难险阻,无往而不胜。因为重视积德的人,内心必定清静专一,就可以想出万全之策应对现实中的各种挑战,从而在理论上使众人心服,在战场上容易制服敌人,拥有天下社稷,使万民服从。“积德而后神静,神静而后和多,和多而后计得,计得而后能御万物,能御万物则战易胜敌,战易胜敌而论必盖世,论必盖世,故曰‘无不克’。无不克本于重积德,故曰‘重积德,则无不克’。战易胜敌,则兼有天下;论必盖世,则民人从。”(《解老》)

    国家的统治者若能既有道又有德,道德兼备,那就抓住了国家治理的根本。圣人治国的关键,就在顺应道德。“圣人为法国者,必逆于世,而顺于道德。”(《奸杀弑臣》)顺应道德,国家之间就不会发生战争,奢侈之风就不会盛行,民众就会专心于农耕,天下就会太平无事,连马、甲都可弃之不用了。“有道之君,外无怨仇于邻敌,而内有德泽于人民。夫外无怨仇于邻敌者,其遇诸侯也外有礼义。内有德泽于人民者,其治人事也务本。遇诸侯有礼义,则役希起;治民事务本,则淫奢止。凡马之所以大用者,外供甲兵而内给淫奢也。今有道之君,外希用甲兵,而内禁淫奢。上不事马于战斗逐北,而民不以马远通淫物,所积力唯田畴。积力于田畴,必且粪灌。故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也。’”(《解老》)

    既然德如此重要,而且是道的功效,与仁、义、礼有着内在的一致性,那么,德治应当是理想的政治状态,以德治理国家应当是理所当然的结论。然而,这恰恰不是韩非的结论,崇尚德治是儒家的主张,韩非明确反对儒家的德治理想,而主张“圣人治国,务法不务德”(《显学》)。

    韩非认为,德治是一种理想政治,但这种理想政治是远古时代的政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他说:“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五蠹》)古代的人践行德治,大家竞相追逐德行;到了中世德治就让位于智治了,大家竞相追逐智谋;而现在则是实力政治的时代,大家竞相角逐力量。古代之所以能够践行德治,是因为那时的器物简陋,政治事务非常简单,所以大家可以相互揖让。现在的政治事务已经变得非常复杂,是一个各种力量的竞争较量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再用德治就不是理想的“圣人之治”了。“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古者寡事而备简,朴陋而不尽,故有珧铫而推车者。古者人寡而相亲,物多而轻利易让,故有揖让而传天下者。然则行揖让,高慈惠,而道仁厚,皆推政也。处多事之时,用寡事之器,非智者之备也;当大争之世,而循揖让之轨,非圣人之治也。故智者不乘推车,圣人不行推政也。”(《八说》)

    道在人身上的展开和体现是德,德为道的功效;道在物体上的展开和体现便是理,理为道的属性。将道与德合而为一,韩非更多的是传承老庄的思想;而将道与理有机地结合,则更多的是韩非的独创。在韩非看来,道是万物的根本性质和普遍规律,而理则是万物的表现形式和具体规制。“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物有理,不可以相薄;物有理不可以相薄,故理之为物之制。万物各异理,万物各异理而道尽。”(《解老》)道与理的结合,使得世间万物既形态多样,变幻莫测,又万变不离其宗,遵循着无形的共同规律。“凡道之情,不制不形,柔弱随时,与理相应。万物得之以死,得之以生;万事得之以败,得之以成。”(《解老》)

    理是事物的具体规定,它体现为形形色色的世间万物。道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理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它表现为事物的方圆长短,使世间万物展现出丰富多彩的多样性。因为世间万物皆有其理,所以我们才能区分出事物的颜色、大小、轻重、方圆、长短、粗细、坚脆,等等。“凡物之有形者易裁也,易割也。何以论之?有形,则有短长;有短长,则有小大;有小大,则有方圆;有方圆,则有坚脆;有坚脆,则有轻重;有轻重,则有白黑。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理定而物易割也。”(《解老》)理是我们区分和认识万物的关键所在,而不同事物之理的背后,都存在着普遍的道。只有认识了事物之理,才能最终把握万物的根本之道。“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可得道也。”(《解老》)

    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理,同一事物在其不同的阶段也有不同的理。因此,理变动不居,天地万物便处于变化发展之中;理有兴衰存亡,天地万物便有生长死亡。“故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夫物之一存一亡,乍生乍死,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解老》)天地万物的变化发展和兴衰存亡,是普遍的和永恒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事物的“无定理”恰恰又是一种常态。对这种天地万物“无定理”的常态,实在难以形容,只能勉强称为“道”:“唯夫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谓‘常’。而常者,无攸易,无定理。无定理,非在于常所,是以不可道也。圣人观其玄虚,用其周行,强字之曰‘道’。”(《解老》)

    韩非关于道、德、理的观点,是其全部政治思想的哲学基础,由此发展出了关于君臣之道和治国之理的整个政治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德、理以及作为整体的道德与道理,既是韩非所揭示的治国安邦的内在逻辑,也是其评判邦国之兴衰和君臣之好坏的基本标准。在他看来,无论是君主还是臣民,唯有恪守各自之道和万物之道理,才能安身立命,兴旺发达;反之,则会国破家亡。“夫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无不能成者,大能成天子之势尊,而小易得卿相将军之赏禄。夫弃道理而妄举动者,虽上有天子诸侯之势尊,而下有猗顿、陶硃、卜祝之富,犹失其民人而亡其财资也。”(《解老》)

    二、君·臣·民

    道无形却无处不在,世间万物莫不体现着某种无形之道。道不仅是万物之源,也是是非之纪。君主只有掌握了道,才能认识国家治理的兴衰之理;只有按照道的要求去治理国家,天下才能太平。“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主道》)韩非认为,君有君道,道是君主立身处事的根本法则,有道之君才称得上“明君”和“圣人”。臣有臣道,依臣道行事,才能尽人臣之责。韩非不仅把君主和大臣的根本行事规则称之为道,而且把君臣的区别也提升到道的高度,认为君臣不同道;进而认为道归一,君主之道独一无二。恪守君臣之道,以正君臣之名,才能上下和睦。这样,韩非把君主独揽大权和臣民对君主的俯首听命视为“天道”,从而为君主的绝对专制奠定了根本的哲学基础。

    君臣不同道,君主之道,为君主所独有,即君主成其为君主的那些根本法则,是上天专门为君主而设立的,具有排他性,不为臣民所分享。这就是韩非所谓的“明君独道”思想。韩非认为,道是无形的,它产生万物而又隐藏于万物之中。道不但决定着事物的不同性质,而且支配着事物的生长死亡。君不同于臣,也是道生万物的一种形式。“夫道者,弘大而无形”,“道者,下周于事,因稽而命,与时生死。参名异事,通一同情。故曰:道不同于万物,德不同于阴阳,衡不同于轻重,绳不同于出入,和不同于燥湿,君不同于群臣。——凡此六者,道之出也。道无双,故曰一。是故明君贵独道之容。君臣不同道,下以名祷。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参同,上下和调也。”(《扬权》)

    明君独道的政治要求和现实体现,便是君主掌握至高无上的统治权力。君主执掌国家的最高权柄,可对臣民生杀予夺。“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八经》)君主的这种至高无上的生杀大权是绝对的和唯一的,不与任何其他人分享,其他所有人都须服从并服务于君主的绝对权力。君主身份最尊贵、权势最强大,没有任何人可与君主相提并论。“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爱臣》)这既是天之“大命”,也是人之“大命”。“天有大命,人有大命。……权不欲见,素无为也。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扬权》)君主牢牢掌握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依据这个唯一的根本法则去正名分定规则,那么一切就会名正言顺,事物便会井然有序。“用一之道,以名为首,名正物定,名倚物徒。故圣人执一以静,使名自命,令事自定。”(《扬权》)如此,君主便能顺从天命,不失其要,成为圣人,使“万民一从”。“谨修所事,待命于天,毋失其要,乃为圣人。”(《扬权》)

    既然君主“执要”方为“圣人”,独揽大权,方可“四方来效”“万民一从”,那么必然的结论便是:只有绝对遵从君主,既给君主以最大的权力,也给君主以最高的尊严,国家方能安定,天下才能太平。这就是韩非的“尊主安国”理论。在韩非看来,只有绝对遵从君主的权威,国家才能安定;要使国家安定,就必须绝对服从君主。如果君主恪守君道,把握国家治理的根本方向和原则,掌握国家的根本决策大权,其他的事就让大臣们去做,实行最大程度的无为而治,那么国家就能长治久安,而这样的有道之君便是真正的人主、贤主、明君和圣人。“明君无为于上,君臣竦惧乎下。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躬于智;贤者勑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躬于能;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躬于名。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此之谓贤主之经也。”(《主道》)

    君有君道,臣有臣道,有道之臣才是贤臣、哲臣、良臣或忠臣。韩非认为,臣道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对君主的忠心不二。一心一意事君,对君主保持绝对的忠诚,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任何异心,这是臣道之根本。韩非说:“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有度》)韩非认为,对于大臣来说,比起其仁、义、礼、智、信等儒家倡导的贤德来,最重要的就是对君主的忠贞不二。臣子一旦没有忠诚之心,那么即使拥有其他贤德,对国家来说也是危害。正像贤子必忠于其父一样,贤臣必忠于其君,否则便贻害无穷。“父之所以欲有贤子者,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君之所以欲有贤臣者,国乱则治之,主卑则尊之。今有贤子而不为父,则父之处家也苦;有贤臣而不为君,则君之处位也危。然则父有贤子,君有贤臣,适足以为害耳,岂得利焉哉?所谓忠臣,不危其君;孝子,不非其亲。”(《忠孝》)从臣必须忠于君这一根本性的君臣之道出发,韩非甚至对尧舜禅让和武王伐纣等传统的政治美谈也持根本否定态度。“非其亲者知谓不孝,而非其君者天下此贤之,此所以乱也。故人臣毋称尧舜之贤,毋誉汤、武之伐,毋言烈士之高,尽力守法,专心于事主者为忠臣。”(《忠孝》)

    对君主的绝对忠诚,势必要求对君主的绝对服从。贤臣仅对君主忠心不二是不够的,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君主的命令。“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有度》)这也正是韩非心目中的臣道:臣子必须对君主言听计从,急君主之所急,图君主之所图,竭尽所能,献身于国君。因此,韩非所推崇的后稷、皋陶、伊尹、周公旦、太公望、管仲、隰朋、百里奚、蹇叔、舅犯、赵襄、范蠡、大夫种、逢同、华登15位理想大臣,“皆夙兴夜寐,单身贱体,竦心白意;明刑辟、治官职以事其君,进善言、通道法而不敢矜其善,有成功立事而不敢伐其劳;不难破家以便国,杀身以安主,以其主为高天泰山之尊,而以其身为壑谷洧之卑;主有明名广誉于国,而身不难受壑谷洧之卑”(《说疑》)。

    良臣不得以权谋私,而须秉公办事。韩非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明确区分公与私,并将公与私视作评价君主和群臣品行优劣的思想家,这一点堪与古希腊伟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媲美。他说,“公私不可不明”,“明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饰邪》)君臣如果齐心协力为国家公共利益奋斗,国家就能长治久安;如果追逐私人利益,国家就将动乱不安。因此,君主须明于公私之分,崇尚公义。人臣同样如此,必须居官无私。人臣如果致力于谋取一已之私,则既害已又乱国。“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故公私有分。人臣有私心,有公义。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污行从欲,安身利家,人臣之私心也。明主在上,则人臣去私心行公义;乱主在上,则人臣去公义行私心。”(《饰邪》)

    作为一名绝对专制主义的政治思想家,韩非对民众持极端鄙视态度。他认为,民的本性是好逸恶劳,贪图享受,除了追逐私欲外,没有其他任何高尚的需求。“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心度》)趋利避害,是每个人的本来面目。“民之政计,皆就安利如辟危穷。”(《五蠹》)例如,民众为了一己私利而逃避兵役,宁可贿赂权贵豪门,也不愿无私为国家奉献。“穷危之所在也,民安得勿避?故事私门而完解舍,解舍完则远战,远战则安。行货赂而袭当涂者则求得,求得则私安,私安则利之所在,安得勿就?是以公民少而私人众矣。”(《五蠹》)不仅如此,在韩非看来,民众为了自己的私利甚至常常六亲不认。他曾经不止一次举过一个品性极端自私恶劣的例子,来说明人性之败坏堕落。齐桓公有一位年轻侍仆叫竖刁,得知桓公喜女色而妒忌男性,便将自己阉割了后去管理后宫。然而正是这位竖刁,在取得齐桓公信任并授以权柄执政三年后,公然发动政变将桓公囚在守卫室中,使其活活饥渴而死,死后三个月无人收尸。(《十过》)

    在韩非眼中,民众不仅天性自私,而且愚昧无知,完全不可救药。民众生性懒惰,目光短浅,只见到眼前的小利,而看不到长远利益。“是以愚戆窳堕之民,苦小费而忘大利也。”(《南面》)民众不仅鼠目寸光,看不到真正的利害关系,而且常常不知好歹,即使贤君的惠民利民举措,也总是得不到民众的认可。韩非举例说:“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修刑重罚以为禁邪也,而以上为严;征赋钱粟以实仓库,且以救饥馑、备军旅也,而以上为贪;境内必知介而无私解,并力疾斗,所以禽虏也,而以上为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悦也。”(《显学》)韩非据此得出结论说:“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显学》)民心根本就不重要,因为民众的智商就像婴儿一样低下,不值得君主的重视。一味强调顺应民心,只会导致天下大乱。“夫民智之不足用亦明矣。故举士而求贤智,为政而期适民,皆乱之端,未可与为治也。”(《显学》)

    民众愚昧自私,也完全不值得信任。韩非认为,民众除了追逐自己眼前的个人私利之外,毫无诚信可言;追逐个人私利是人类的本性,大夫为人看病,车夫给人赶车,木匠打造棺材,不是为别人做好事,其实纯粹是为了个人私利。“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与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备内》)即使是最亲近的夫妻之间和父子之间,一旦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相互之间也常常会勾心斗角,甚至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因此,一般的人都是不可信任的。他还以赵武灵王被其儿子赵惠文王饿死沙丘宫以及晋献公受其宠妾骊姬怂恿害死亲生儿子为例,来证明人性可恶,即使夫妻父子也不可信任。“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备内》)

    君主的天职就是治民,圣人或明主治民的要害,在于抓住民众的本性,用刑罚去遏制民众的欲望,这才是真正的爱民。“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爱之本也。”“故治民无常,唯治为法。”(《心度》)韩非认为,圣人治民所要达到的理想目标,就是避免六种“奸伪无益之民”,而塑造六种“耕战有益之民”。韩非眼中的六种“无益之民”是:畏死避难的“降北之民”、信奉方术的“离法之民”、悠闲享乐的“牟食之民”、巧言令色的“伪诈之民”、行剑攻杀的“暴憿之民”、包藏奸贼的“当死之民”。他所倡导的六种“有益之民”是:殉身赴难的“死节之民”、寡闻从令的“全法之民”、勤劳耕作的“生利之民”、敦厚淳朴的“整谷之民”、遵命畏事的“尊上之民”、勇斗奸贼的“明上之民”。(《六反》)

    韩非政治思想的实质,就是维护专制君主的统治。因此,他关于君、臣、民思想的根本目标就是君主如何依靠人臣去治理民众,实现国家的所谓长治久安,即维护君主至高无上的人主地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君主既要治民,但更要治臣。如何治臣和治民?这就涉及到韩非政治思想的另一方面重要内容:法、术、势。

    三、法·术·势

    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是法、术、势理论,特别是法治理论。韩非并不是法家理论的创立者,但却是公认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对法治的意义、性质、特征、作用、后果、方式等做了最为系统而深刻的论述,从而达到了中国传统法治思想的高峰。

    “奉法者强”,法治是实现国家强盛繁荣和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这是韩非的核心政治主张。他首先用国家兴衰的历史经验证明“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有度》)。韩非分别以楚国、齐国、燕国、韩国、魏国等国的兴盛衰落为生动鲜活的实例,来说明国家的强盛和衰败并非一成不变,世上不存在长盛不衰的国家,所有国家兴衰的背后存在着一个普遍的规律,这就是:“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有度》)凡依法治国者,国家就会兴盛;反之,国家则会衰弱,直至灭亡。“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袭涿、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魏安釐王攻燕救赵,取地河东;攻尽陶、魏之地;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攻韩拔管,胜于淇下;睢阳之事,荆军老而走;蔡、召陵之事,荆军破;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釐王死而魏以亡。故有荆庄、齐桓公,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釐,则燕、魏可以强。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有度》)

    接着,韩非从多个方面对“奉法者强”的结论进行理论上的系统论证。在韩非看来,法是社会公共秩序的核心,以法为准绳就可以明辨是非,区分善恶好坏,从而对国家进行有效治理。“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守道》)只要有了法的准绳,君主用法去约束臣民,那么奸诈偷盗之人就会因惧怕受到惩罚而变得规矩,民众就能各守本分,社会就能井然有序。“明主之守禁也,贲、育见侵于其所不能胜,盗跖见害于其所不能取,故能禁贲、育之所不能犯,守盗跖之所不能取,则暴者守愿,邪者反正。大勇愿,巨盗贞,则天下公平,而齐民之情正矣。”(《守道》)韩非进而认为,君主乾纲独断,掌握着治理国家的根本大权,但君主不可能通晓一切,事事亲为,他必须依靠大臣去治理国家。君主要管理众多的臣僚,法是主要手段。“夫为人主而身察百官,则日不足,力不给。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数,审赏罚。先王之所守要,故法省而不侵。”(《有度》)

    韩非认为,赏罚是君主有效治理国家的两种基本手段,他称为国之“二柄”:“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二柄》)君主善于运用“二柄”的关键,在于依法治国。赏罚适当,则君安国强;若赏罚不当,则君危国弱。君主要做到赏罚适当,就必须奉法为大,把法律视为赏罚的基本标准。韩非以魏、赵、燕三国为例说,当它们以法作为赏罚的主要标准,做到有功者赏有罪者罚,那么国家就会兴盛;反之,当法不受重视,赏罚失准时,国家就迅速衰落。“当魏之方明《立辟》、从宪令行之时,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强匡天下,威行四邻;及法慢,妄予,而国日削矣。当赵之方明《国律》、从大军之时,人众兵强,辟地齐、燕;及《国律》满,用者弱,而国日削矣。当燕之方明《奉法》、审官断之时,东县齐国,南尽中山之地;及《奉法》已亡,官断不用,左右交争,论从其下,则兵弱而地削,国制于邻敌矣。故曰:明法者强,慢法者弱。”(《饰邪》)

    既然依法治国是国家兴盛的关键所在,那么君主治理国家就要以法为本。按照韩非的逻辑,道和法是内在一致的,道是天地万物的根本法则,法则是世间治理的根本之道。道和法是万全的,智和能是靠不住的。“而道法万全,智能多失。夫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万全之道也。”(《饰邪》)法制严明,君主就能受到尊重,否则,国家就会动乱,君主的名位也无法维持。“故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本治者名尊,本乱者名绝。”(《饰邪》)以法为本,就要任法而行,既不能“任贤”,也不能“任智”。韩非认为,儒家墨家等竭力倡导的贤能政治,实际上是天下动乱的根源。他以齐国和宋国的政治动乱为例,力图证明尚贤任智是逆道而非治道:“今夫上贤任智无常,逆道也,而天下常以为治。是故田氏夺吕氏于齐,戴氏夺子氏于宋。此皆贤且智也,岂愚且不肖乎?是废常上贤则乱,舍法任智则危。故曰:上法而不上贤。”(《忠孝》)韩非甚至认为,“任贤”和“任智”是君主治理国家的祸患。“人主有二患:任贤,则臣将乘于贤以劫其君;妄举,则事沮不胜。”(《二柄》)“事智者众,则法败;用力者寡,则国贫:此世之所以乱也。”(《五蠹》)他引用老子的话说:“以智治国,国之贼也。”(《难三》)因此,君主应当尽量远离仁义和智能,“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五蠹》),“有道之主,远仁义,去智能,服之以法”(《说疑》)。

    韩非将法提升到治国之道的高度,把法看作是强国的关键,那么,他心目中的法究竟是什么呢?韩非关于法治的作用有过大量的论述,但对于法本身究竟是什么,反而没有集中而系统的论述。但从其相关论述中,我们仍可以大体概括出韩非关于法的定义。首先,韩非认为,法就是由官府公开发布并使民众周知的成文条例。“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难三》)其次,法虽然是官府制定颁行的,但却是君王用来赏罚臣民、维持安定的基本工具。“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定法》)再次,法令是言和行唯一的最高准则,其中令是最高的指示,法是最合适的规则。凡不符合法令的言行,均必须禁止。“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问辩》)最后,韩非还认为,法令要公开、普及,须让广大民众广泛知晓,“法莫如显”(《难三》);要让臣民严格守法,就要努力创造条件,让臣民及时学法知法。“法也者,官之所以师也。然使郎中日闻道于郎门之外,以至于境内日见法,又非其难者也。”(《说疑》)

    韩非法治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强调法是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韩非与其同时代的思想家一样,也崇尚“先王”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价值,并以此作为其政治主张的合法性来源。但与其他思想家不同的是,韩非特别强调政治法律制度具有时代性,时代条件改变了,政治制度和统治方式必须随之改变。他说:“故治民无常,唯治为法。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故民朴而禁之以名则治,世知维之以刑则从。时移而治不易者乱,能治众而禁不变者削。故圣人之治民也,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心度》)例如,他认为仁义之治适合于上古时代,智慧之治适合于中世,而在他所处的大变动时代,国家之间的竞争完全取决于实力,只有法治方可救国,韩非称此为“事异则备变”(《五蠹》)。不懂得国家治理的人,才会僵硬地死守成法;政治法律制度若不随时代的实际条件而变革,国家就不会兴盛,不变法汤武就不能称王。“不知治者,必曰:‘无变古,毋易常。’变与不变,圣人不听,正治而已。则古之无变,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伊尹毋变殷,太公毋变周,则汤、武不王矣。”(《南面》)然而,韩非又十分清楚法律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韩非倡导变法,认为时代不同法律制度也应随之变革,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说的。从短期来说,韩非认为,“法莫如一而固”(《五蠹》),法律应当具有某种稳定性。他阐释老子的观点说:“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故曰:‘治大国者若烹小鲜。’”(《解老》)在这一点上,他还批评申不害变法过于频繁,导致奸贼众多。“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定法》)

    从本质上说,韩非所说的法是君主的权力意志。韩非认为,君主必须拥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君主的这种权力在现实政治中就体现为法和令。他说:“夫国之所以强者,政也;主之所以尊者,权也。故明君有权有政,乱君亦有权有政,积而不同,其所以立异也。故明君操权而上重,一政而国治。故法者,王之本也;刑者,爱之自也。”(《心度》)君主要掌握国家统治的最高权力,就必须牢牢掌握国家的立法大权。国家的立法权为君主所独掌,不与其他任何人分享。明主的立法,必须具有最高的约束力和最大的权威,并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圣王之立法也,其赏足以劝善,其威足以胜暴,其备足以必完。”(《守道》)一旦君主的法令不能完全贯彻落实,而在执行过程中因顾及民意而发生偏差,那么国家就将陷入动乱。“乱世则不然:主有令,而民以文学非之;官府有法,民以私行矫之。人主顾渐其法令而尊学者之智行,此世之所以多文学也。”(《问辩》)

    在韩非那里,法与术常常是并用的,“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难三》)。韩非认为,术与法一样,也是君主统治国家的基本工具。“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定法》)《韩非子》一书有许多篇幅专门用来谈术,如《南面》《用人》《和氏》《爱臣》《主道》《八奸》《有度》《心度》《奸劫弑臣》《六反》《八说》《内储说上七术》,等等。有人统计,仅从篇幅上看,《韩非子》一书论“术”的内容甚至超过论“法”的内容。

    韩非所说的术,主要是君主控制臣下的手段,是君主的统治权谋或权术。“人主者不操术,则威势轻而臣擅名。”(《外储说右下》)韩非说得很明白,术就是君主用来控制和驾驭群臣的工具。“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定法》)韩非认为,法与术是相辅相成的,两者缺一不可。仅讲法而不讲术,或仅重术而不重法,都不能使国家富强。他举例说,申不害治韩,只重术不重法,韩国长期不能强盛。“故托万乘之劲韩,七十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定法》)反之,商鞅治秦,重法而不重术,虽使秦强盛却一直不能助秦称帝。“商君虽十饰其法,人臣反用其资。故乘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定法》)术与法都是君主的统治手段,但术与法所不同的是,法是可见的,它以文字的形式编著于书籍之中,而术则是不可见的,它是隐藏在君主心中的控制臣民的办法。法越显越好,而术则是越隐越好。“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难三》)

    韩非认为,君主首先要掌握识人之术,善于识别那些真正的治国之才。对于君主来说,最有用的治国之才就是术士。“主有术士,则大臣不得制断,近习不敢卖重;大臣、左右权势息,则人主之道明矣。”(《主道》)韩非把治国之才喻作和氏之壁,君主要像识美玉那样善于辨识人才。韩非以自己的切身体会不无感慨地说,这些法术之士尤其不容易为君主所器重。法术之士所献之策有利于君主和国家,却常常会损害大臣和民众的利益,所以,不免遭到大臣的忌恨和民众的讥讽。君主不应听从这些流行的偏见。“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和氏》)韩非告诫君主说,要特别警惕那些夸夸其谈,听起来学富五车的儒墨之士,在治国理政方面,这些儒墨之徒与法术之士相比,有天地之别。“俱与有术之士,有谈说之名,而实相去千万也。此夫名同而实有异者也。夫世愚学之人比有术之士也,犹蚁垤之比大陵也,其相去远矣。”(《奸劫弑臣》)然而,君主很容易被这些人欺骗,奖励并重用他们,造成国家的动乱。“藏书策,习谈论,聚徒役,服文学而议说,世主必从而礼之,曰:‘敬贤士,先王之道也。’……夫斩首之劳不赏,而家斗之勇尊显,而索民之疾战距敌而无私斗,不可得也。国平则养儒侠,难至则用介士。所养者非所用,所用者非所养,此所以乱也。”“故举士而求贤智,为政而期适民,皆乱之端,未可与为治也。”(《显学》)

    识人是为了用人,如何用人是君主最重要的统治术,直接关系到政权,是国家兴亡盛衰的关键所在。“任人以事,存亡治乱之机也,无术以任人,无所任而不败。”(《八说》)既然只有懂得法术之人才是治国之才,那么君主用人术的关键就在于任用有术之人。君主若能识得并重用这些有术之士,自己就能尊贵无比,而国家则安宁稳定。“夫有术者之为人臣也,得效度数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奸臣,以尊主安国者也。”(《奸劫弑臣》)君主如果在用人上不讲究术数,任用一些不懂得“智辩之士”或“清洁之吏”,就会给国家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为“智士者未必信也,为多其智,因惑其信也。以智士之计,处乘势之资而为其私急,则君必欺焉。为智者之不可信也,故任修士者,使断事也。修士者未必智,为洁其身、因惑其智。以愚人之所惽,处治事之官而为所然,则事必乱矣。故无术以用人,任智则君欺,任修则君事乱,此无术之患也”(《八说》)。韩非认为,有道的君主依靠的不是任用廉洁之士,而是善于觉察臣下奸邪腐败的方法,从而使得官吏不敢贪赃枉法。“明主之国,官不敢枉法,吏不敢为私利,货赂不行,是境内之事尽如衡石也。此其臣有奸者必知,知者必诛。是以有道之主,不求清洁之吏,而务必知之术也。”(《八说》)

    韩非认为,君主治国并非直接治民,而是要通过臣僚,所以,君主治国的重点是治臣。“故吏者,民之本、纲者也,故圣人治吏不治民。”(《外储说右下》)与此相一致,治臣之术便是君主统治术的重中之重。为了使君主能够轻松驾驭人臣,韩非可谓竭尽智谋,他向君主提出了众多的御臣之术,择其要者,主要有以下几点。

    韩非认为,过于信任和倚重臣僚是君主的通病。“万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孤愤》)因此,他告诫君主,要始终与臣下保持相当的距离,不能与臣僚亲近,不能使臣下的地位太显贵,也不能使大臣们很富有。与臣僚太亲近,君主就容易受到伤害;臣下位高权重,则容易使臣下篡夺君位;人臣的权势过大,君主就很危险。“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臣闻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徒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徒其威而倾其国。是以奸臣蕃息,主道衰亡。是故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败也。”(《爱臣》)君主必须依法治臣,无论臣属的智慧、功劳有多大,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否则贻害无穷。“人主使人臣虽有智能,不得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南面》)人主必须使臣下诚实守信,奖励守信者,惩罚失信者,即使对那些办事有功的大臣,只要发现有不诚实守信的言行,也必须严厉惩罚。“不信者有罪,事有功者必赏,则群臣莫敢饰言以愍主。主道者,使人臣前言不复于后,复言不复于前,事虽有功,必伏其罪,谓之任下。”(《南面》)君主不能轻信臣僚,即使对近臣也要严格保守政治机密,否则会国破身亡。“主有三守。三守完,则国安身荣;三守不完,则国危身殆。何谓三守?人臣有议当途之失,用事之过,举臣之情,人主不心藏而漏之近习能人。”(《三守》)君主要使臣僚专心致志做事,就不能让人臣身兼数职。“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难一》)因为人臣若身兼多职,就容易分心并引发各种纷争。“明君使事不相干,故莫讼;使士不兼官,故技长;使人不同功,故莫争。”(《用人》)韩非还别出心裁地给君主支招说,君主要把声誉和功劳归于自己,而将恶名和责任推诿给臣僚,并称此为“贤主之经”。“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躬于名。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此之谓贤主之经也。”(《主道》)

    除了治臣之术外,韩非所强调的另一种统治术便是刑赏之术。韩非看到,其实每一个国家都有其法律,那么,为什么它们之间有兴衰存亡之别?这是因为有些君主不懂得刑赏之术。“故治乱之理,宜务分刑赏为急。治国者莫不有法,然而有存有亡;亡者,其制刑赏不分也。”(《制分》)他从人的本性好利畏死出发,认为赏罚是治理人臣最有效的手段。“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八经》)君主治国如能善用刑赏之术,则如行路有舟车之便,可轻易达到目的。“治国之有法术赏罚,犹若陆行之有犀车良马也,水行之有轻舟便楫也,乘之者遂得其成。”(《奸劫弑臣》)反之,君主如果不能掌握刑赏之术,赏罚不当,就不能称为明主。“凡治之大者,非谓其赏罚之当也。赏无功之人,罚不辜之民,非谓明也。”(《说疑》)运用赏罚手段是驾驭人臣最有效的手段,因此,君主必须牢牢将刑赏之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绝不能使其旁落于大臣之手,若刑赏出于多人,则君主就十分危险。“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利出二空者,其兵半用;利出十空者,民不守。”(《饬令》)如何掌握好赏罚尺度,对于君主来说也十分重要,“以刑治,以赏战、厚禄,以用术”(《饬令》)。韩非明确主张重刑轻赏,他劝导君主说,重罚轻赏反而更能体现其爱民之情,也更能激发臣民的奉献精神。“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饬令》)总之,在韩非看来,只有高超地掌握刑赏之术的君主,才称得上是“圣人”和“明主”。“故善为主者,明赏设利以劝之,使民以功赏而不以仁义赐;严刑重罚以禁之,使民以罪诛而不以爱惠免。是以无功者不望,而有罪者不幸矣。”(《奸劫弑臣》)

    韩非把法和术视为君主统治臣民和治理国家的两种相辅相成的基本工具,认为只要君主能依靠法和术,而不是仁和智来治理臣民,那么国家就能长治久安。君主正确运用法和术的工具,必然会产生一种客观的后果,就是给君主带来“势”。所以,韩非的思想体系中,法、术、势是三位一体的关系。

    法家所说的势其实是权力的一种功能,也是君主运用法和术两种统治工具的结果。只要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就必然拥有一种压倒众人之势。“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八经》)君主之势并非先天的自然产物,而是后天人为造就的。“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也。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吾所为言势者,言人之所设也。”(《难势》)进而言之,君主之势,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其权位的一种属性,没有权柄势也就无从谈起。韩非在论及势时,总是将“势”和“位”连在一起,并称“势位”。“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威势者,人主之筋力也。”(《人主》)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正是这种权位使得君主拥有居高临下的“制人之势”。“今人主处制人之势,有一国之厚,重赏严诛,得操其柄,以修明术之所烛。”(《五蠹》)

    与上述观点相一致,韩非认为,君主的势源自其权位,而与贤和智均无关。“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屈贤者也。”(《难势》)他举例说,暴君桀乏贤可陈,却因身为天子大权在握,作乱天下;尧是贤者,却因无权而几个人也管不了。可见,势来自于权而与贤德无关。“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难势》)他还举例说,集仁义和智慧于一身的孔子是公认的圣人,但跟随他的不过70名弟子;而智慧与道德低下的鲁哀公,却能使全体国民都服从他,孔子自己也是他的臣民。要是仁义和智慧带来势,则鲁哀公应当服从孔子才对,可见君权才是势的来源。“仲尼,天下圣人也,……以天下之大,而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义者一人。鲁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国,境内之民莫敢不臣。民者固服于势,诚易以服人,故仲尼反为臣而哀公顾为君。仲尼非怀其义,服其势也。”(《五蠹》)

    既然法和术与君主自身的安危与国家的兴亡紧密相关,那么作为法术之功能的势当然也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了。用韩非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韩非认为,势位是君主功成名就的基本要素之一:“明君之所以立功成名者四:一曰天时,二曰人心,三曰技能,四曰势位。”(《功名》)君主具有势位,方能享有莫大的尊贵和安全。“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非千钧轻锱铢重也,有势之与无势也。故短之临高也以位,不肖之制贤也以势。人主者,天下一力以共载之,故安;众同心以共立之,故尊。”(《功名》)韩非以宋桓公和齐简公的历史教训告诫君主说,君主一旦失势就可能身死国亡。“今势重者,人主之爪牙也,君人而失其爪牙,虎豹之类也。宋君失其爪牙于子罕,简公失其爪牙于田常,而不蚤夺之,故身死国亡。”(《人主》)

    势事关君主生死和国家存亡,那就只能由君主独自一人拥有,而不能与群臣们分享,这是韩非对君主的又一告诫。君主如果让臣僚分享其权势,那就必定大权旁落。“权势不可以借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故臣得借则力多,力多则内外为用,内外为用则人主壅。”(《内储说下六微》)韩非以擅长驾车的王良、造父不能同驾一辆车,擅长弹奏的田连、成窍不能同奏一个调为例,警告君主切忌与臣僚分享其势。“夫以王良、造父之巧,共辔而御,不能使马,人主安能与其臣共权以为治?以田连、成窍之巧,共琴而不能成曲,人主又安能与其臣共势以成功乎?”(《外储说右下》)君主一旦失势于臣,就很难再收回来,就像鱼离开深渊一样。“势重者,人主之渊也;臣者,势重之鱼也。鱼失于渊而不可复得也,人主失其势重于臣而不可复收也。”(《内储说下六微》)

    四、结论与反思

    韩非并不是法家的创立者,其实质性的独创观点并不多,却是公认的标志性法家代表人物。一方面,韩非把法术优先推到了极端,从“任法而治”的法家一般主张,推到了“唯法为治”的至高境地。他不仅把“任法而治”视为国家强盛和政治安定的基本手段,而且把其当作判断君臣的价值标准。在韩非的眼中,奉法而治的君主才是明主圣王,法术优先的臣僚才是良臣善士。他的《韩非子》一书,既从理论上系统地批驳不同于法家主张的儒墨等其他思想流派,又按照法家的标准选用大量的案例事实来论证只有凭借法术之治才能达到“治之至”,实现他所理想的“至安之世”。另一方面,韩非将他之前各家法术思想流派最大限度地融合于一体,将管仲、李悝、吴起、慎到、申不害和商鞅等人关于法、术、势的观点吸纳于自己的著作之中,从而形成了中国思想史上最为完善的法家思想体系。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韩非成了中国政治思想史上最重要的法家代表人物,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在这一点上,两位民国时期研究《韩非子》的著名学者陈启天和常燕生的判断是对的。陈启天说:“当战国时,诸子百家争鸣而最合其时势之显学厥为法家。法家之集大成者,当推韩非。故谓《韩非子》书为战国时代思潮之代表作品亦无不可。自有是书而后,列国生存于战国时代者,有所师法矣;自有是书而后,中国由封建政治进入君主政治之理论确立不移矣;自有是书而后,秦得依其理论以结束战国,完成一统,为中国奠一新基矣。由汉以来,是书在政治思想上之价值,虽不甚为学人所推尊,然每当鼎革之际,其能由纷争而复归于一统者,实赖有政治家实际运用其学说也。故若明于《韩非子》之学术,不惟有可知战国时代之思想主潮,即两汉以迄清末政治思想之伏流,亦可略识其消息矣。”新法家的重要人物常燕生也说:“我们说法家是古中国学说之最进步者,而法家的钜子韩非子尤为集上古学术之大成。犹如他的同学李斯完成了政治统一的工作一样,他也可以说完成了学术统一的工作。”

    如前面所述,《韩非子》一书不仅集合了早期法家各个流派的主要观点,而且从黄老之学吸取了“道”和“形名”思想。道家学说为韩非的全部政治思想奠定了哲学根基。不仅如此,韩非还从儒家、墨家和兵家、农家等诸子百家中吸取大量的知识和思想。《韩非子》对儒家、墨家,乃至法家等各种当时流行的学说多有批评,然而,这种理论的批评过程同时也是从其他学说中吸取理论营养的过程。“先秦主要学派,照司马谈所说,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参见《史记·太史公自序》)。韩非学说,既为法家,自与儒、墨、名、阴阳、道德五家不同,甚至根本相反。不过,韩非学说,也有源于法家以外各家的。”韩非是荀况的学生,荀子是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儒家的思想不可避免地给韩非打上了深刻的烙印。除了尊君、循名、忠孝等思想外,荀子的性恶论,更是韩非人性论的实质性来源。荀子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韩非传承了这种人性观,屡屡告诫君主切莫相信人性之善。正是基于这种人性极端自私的观点之上,韩非才发展起其整个法术思想体系。韩非虽然贬称墨学为“愚诬之学”,但其关于“选贤任能”和“法不阿贵”的思想却与墨子以下的观点如出一辙:“官无常贵,民无终贱”;“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墨子·尚贤上》)从广泛综合并吸取诸子百家思想的角度看,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一书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思想的一种综合。正如陈启天所说,韩非的法家学说,是“一种综合的、集成的、完整的法家学说”。或如梁启超所论:“韩非为先秦诸子之殿,亲受业荀卿,洞悉儒家症结;‘其归本于黄老’,监道家之精;与田鸠游,通墨家之邮;又泛滥于申、商、施、龙,而悉抉其藩,以自成一家言。”

    国家主义是《韩非子》一书的显著特征,韩非是中国政治思想史上最早的国家主义倡导者。“我国之有国家主义,实自法家始。”在韩非所处的战国时代,普遍实行君主专制政治,国家在性质上既非贵族所有,更非民众所属,而是君主的政权组织。虽然在君主政治条件下,国家政权的本质是君主个人专制的工具,但国家从其产生开始便是人类最重要的政治共同体,国家权力体系也具有某种内在的公共性。即使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君主也只是统治阶级的政治代表,国家政权也有着某种程度的公共性。《韩非子》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区分公与私,并将公与私视为政治评价的一个基本标准。他说:“公室卑则忌直言,私行胜则少公功。”(《外储说左下》)奉公则治,任私则乱,从而把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区分提升到了关系国家兴衰治乱的高度。在韩非看来,“私者,所以乱法也”(《诡使》),私人利益优先,就会导致国家的混乱。厉行法治,就是为了遏制私人利益。“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诡使》)如此明确地将国家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这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虽然韩非没有使用马基雅维利的“国家理性”(reason of state)概念,但却先于马基雅维利1700多年,将国家与君主在一定程度上区分开来,并视国家利益为公共利益。由于韩非所说的公即是国,倡导公共利益优先,即是倡导国家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所以说,韩非是中国政治思想史上最早的国家主义者。

    韩非政治学说的本质特征是绝对君主专制主义。韩非所处的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典型的封建政治时代。庞大的西周王朝分崩离析后进入东周时期,形成了众多诸侯国家,这些诸侯国家普遍实行君主专制制度。这些诸侯国家经过长期相互兼并,形成了不少实力强大的君主国家,例如所谓的“春秋五霸”,即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他们成为各自诸侯国的最高统治者,并建立霸业。进入战国时期后,列国之间的争雄更加激烈,最终形成了所谓“战国七雄”,即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大君主国。如何夺取和维护君主权力,如何使君主治下的国家更加强盛,成为当时诸子百家共同的政治课题。在维护君主制度的共同前提下,儒、法、墨、道等诸家流派各有自己追求的理想政治,并发展出了各种君主政治观。其中儒法两家对现实政治的影响最大,信奉的统治者和政治精英也最多。它们分别代表了中国传统的相对君主专制主义和绝对君主专制主义两大政治思想体系。在“忠君”“尊主”或维护君王主权的共同前提下,儒家倡导仁义、爱民、礼治等柔性的“王道”理想政治,而法家则主张暴力、苛政、法治等刚性的“霸道”理想政治。韩非作为法家思想的主要代表,则把绝对君主专制主义发展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按照《韩非子》的统治逻辑,君主不仅必须掌握最高的统治权,而且也不能与其臣僚分享任何统治权。为了维护这种至高无上的君权,君主不仅可以不择手段,而且必须使用各种权术。相对于君主的统治地位和至高权威而言,其他所有大臣和民众都是微不足道的。君主的威势来自其实力,君主获得实力的关键在于其法术。简言之,对于作为绝对君主专制主义者的韩非来说,君主及其至高无上的君权本身就是国家的核心政治价值,这是其《韩非子》一书的根本特征。

    《韩非子》作为传统法家最重要的代表作,强调“任法而治”,严格按照法律治理国家,从根本上说,它所阐述和宣扬的是传统的法制(rule by law)思想,而不是现代的法治(rule of law)思想。表面上看,传统的法制观与现代的法治观两者十分相似,两者都把法律当作治国的基本工具,强调依法治国的极端重要性,强调严格按照法律行事,但实质上两者之间有着根本的区别。传统的法制观在强调法律和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时,始终有一个默认的前提,即君主的权威凌驾于任何法律之上,或者说君主的意志即是国家的法律;与之根本不同,现代的法治观则强调法律本身就是国家的最高权威,任何人和任何组织,包括国家最高统治者本人,都必须在国家的法律框架内活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韩非反对依贤智治国,主张依法治国,但他的“任法”治国论同样将君主的权威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只是巩固君主权威的工具,法律的制定权和执行权最后都在君主手中。作为传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与其他所有传统法家人物一样,韩非的法治观同样没有超越传统法制的思想,远不是现代意义的法治理念。从君主拥有统治国家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并且这种君权凌驾于法律之上而言,韩非的法治思想实质上也是一种人治思想。正如萧公权所说:“韩子取申之术以合于商之法,其意殆在补法治之不及。易词言之,韩子之学实调和人治与法治两派之思想。虽然,吾国古代法治思想,以近代之标准衡之,乃人治思想之一种。盖先秦诸子之重法,皆认法为尊君之治具而未尝认其本身具有制裁元首百官之权威。”

    韩非的绝对君主专制主义思想,是一种典型的现实主义政治观。任何人在分析社会政治问题时总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遵循某种方法论原则。在众多的方法论原则中,最高层面的方法原则是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理想主义重视应然(ought to be)的价值甚于实然(to be)的价值,它并非不关注现实,更不是与现实毫无联系,但比起“事实是什么”来,它更关注“应该是什么”。理想主义者总是用“应当怎么样”来分析和评判“现实是什么”,并据此对现实提出种种批评。与此不同,现实主义重视实然的价值甚于应然的价值,它也并非不关注理想,更不是没有长远理想,但比起“应该是什么”来,它更关注“现实是什么”。现实主义者着眼于用“现实是什么”,去解释和预测“未来应当怎样”。在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中,儒家、道家、墨家更偏重于理想主义的思想体系,而法家则属于典型的现实主义思想体系。与《君主论》作者、欧洲思想史上伟大的现实主义政治理论家马基雅维利一样,韩非也公然倡导君主的权力和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君主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可以而且必须不择手段地运用一切权谋和治术。韩非强调,现实政治在不断发展变化,君主的统治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法常可”,“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五蠹》)。韩非的法、术、势思想都不是凭空而来的,甚至也不是对早期法家思想的简单继承,而是本源于古代中国残酷的政治现实,是“观往者得失之变”(《史记·韩非列传》)的结果。几乎对每一个重要观点的阐述,韩非都会佐以相应的历史与现实案例。这是《韩非子》一书的最大特点之一。与马基雅维利的君主理论一样,韩非的政治学说把人类现实政治生活中最丑陋阴暗的一面毫无遮掩地展示在世人眼前,这也是为什么许多统治者暗暗地践行着其法术权谋理论却不敢公开承认的重要原因。

    韩非绝对专制主义思想得以产生和流行的根本原因,是君主专制政治的现实需要。韩非所处的战国时代,是一个诸侯林立、战火纷飞、列国争雄、弱肉强食的社会政治转型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国家的兴亡和政权的更替,就像走马灯一样。韩非在《亡征》中列举了47种导致国家灭亡的原因和征兆,涉及到内政外交、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若国家贫弱不强,则随时可能被外敌吞并亡国;若统治者软弱无能,则随时可能被臣下篡权夺位;若国内动乱不定,则最强大的国家也会很快衰亡。“春秋战国之际,是旧的奴隶制向新生的封建制转变的时期。……加强君主集权,则是这一时期各国政治体制的共同特征。”韩非的全部政治学说,都是围绕着如何通过强化君主集权,达到国家强盛,防止国家衰亡这一根本目的而展开的。熊十力评论说,韩非是“列强竞争时代之极权主义者,其志在致国家于富强以兼并天下”。毫无疑问,在韩非所处的战国时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国家无一例外都是君主的领地,“国者君之车也”(《外储说右下》),君主是国家兴衰存亡的关键。韩非紧紧抓住了君主这一关键,并把它推到极端。他把君主奉为最高政治价值,急君主所急,忧君主所忧。包括其农战、君臣、法术和权势观在内的全部政治学说,归根结底都是关于如何增强君主的力量,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力,从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韩非的政治学说,“是由封建国家转变而成君主国家的极必要工具,也是由列国纷争转变而成一统帝国的必要工具”。

    《韩非子》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为深远的典籍之一,韩非的政治学说不仅对秦以后的整个中国政治思想史,而且对秦以后的整个中国政治发展史,都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巨大影响。无论是喜欢还是憎恶韩非的政治观,都不能否认韩非政治思想的划时代影响。仅以韩非的法术思想对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帝制国家秦王朝的兴起和衰亡的评析为例就可明了:赞成者将秦朝的建立归功于秦始皇全盘采纳了韩非的统治理论;而反对者则将秦朝的灭亡同样归因于秦始皇信奉韩非的法术思想。前者如郭沫若,他说:“秦始皇的作风,没有一样不是按照韩非的法术行事的。焚书坑儒两项大德正好是一对铁证。”后者如苏东坡,他说韩非的学说“及秦用之,终于胜广之乱,教化不足而法有余,秦以不祀,而天下被其毒”。韩非的思想不仅对秦始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而且对中国历史上许多伟大的政治家都产生过影响。例如,专门的研究表明,诸葛亮的执政风格具有明显的韩非色彩,“《韩非子》犹如一个事先预备的剧本,诸葛亮则是一个很好的演员,恰当地呈现了剧本所具有的精神特质”;曹操“唯才是举”的思想渊源,也“实实在在来自《韩非子》”;“唐太宗鼓励群臣进谏的言论,处处表明他受到了韩非子思想的影响”。

    关于《韩非子》对中国政治思想史和中国政治史的巨大影响,几乎没有什么争议,但对于这种巨大影响的评价却有着天壤之别。赞成者将它看成是富国强兵的必备工具,是国家兴盛的宝典秘籍;反对者则视它为泯灭人性的异端邪说,是祸国殃民的害虫毒药。从古至今对韩非思想一直存在着正反两种极端的评价,这一现象本身就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纵观《韩非子》对后世思想史和政治史的深远影响以及后人种种对其的评价,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三点结论。

    首先,从政治思想的本质来看,韩非的政治学说是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典型的绝对君主专制主义理论,君权至上是其全部理论的根本目标。只有抓住韩非思想的这一实质,才能真正深刻把握《韩非子》一书的精髓。“韩非的全部政治思想,是以加强君主独裁和维护君主利益而开展的,这是韩非观察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归结点。”

    其次,从政治学说史的角度看,韩非从理论上系统地总结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君主专制政权的兴亡更替经验,形成了中国政治学说史上最为完备的专制主义政治理论,《韩非子》几乎成为个人专制独裁的百科全书。“韩子已参照历史之经验,改进前人之成说,于专制政体之蔽,几乎备见无遗。其六微、七术、八奸、十过诸说亦几成秦汉以后二千年中昏君失政之预言。”因此,无论对韩非的学说喜欢还是憎恶,无论是研究专制独裁的思想理论,还是实践专制独裁的统治权谋,谁都无法绕开韩非的著作。

    最后,从政治价值观的角度看,对韩非的学说必然会存在截然相反的评价。一方面,韩非公然宣扬君贵民贱、背信弃义、贪欲自私、专权暴虐、不择手段、欺诈陷害、残酷无情等人类的政治之恶,与历史的进步潮流和人性的正义良知背道而驰,从本质上说是极端反动的。另一方面,韩非强调变法强国、任法而治、法不阿贵、耕战并重、强兵富国、赏罚分明、唯才举吏等政治策略和统治智慧,在处于人类政治发展早期的君主专制阶段,特别是在社会政治转型的战国时期,有其历史的进步意义。因此,韩非给后人留下了两份重要遗产:一份是君权至上的消极遗产;一份是依法治国的积极遗产。在现代民主政治的条件下,对待韩非及其《韩非子》,应当像对待马基雅维利及其《君主论》一样,坚决抛弃其君主专制的消极遗产,努力弘扬其依法治国的积极成分。

    本文转自《政治思想史杂志》

  • 崔志海:鸦片战争失败原因再反思

    鸦片战争已过去180多年,这场战争深刻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走向,被称为中国历史的一道“分水岭”和中国近代史的开端。在这场事关中国历史走向的中外战争中,有着4亿人口80万军队的清朝政府竟然败于远涉重洋的2万余名英军,武器的相对落后固然是其中一个因素,但显然并非主要原因。诚如战前一位英国侵略者所分析:与中国开战,“攻打者恐有艰难不利之事。我等思想打仗,只利攻打首城,但中国宽大,有好几省地方,可以攻打,然皆离省城路远;即攻打这些地方,亦不能令北京为难,我等亦不能夸扬自己熟习兵法。即如攻打中国,必须起大兵,此是一件实事。然中国海陆皆宽大,此又是一件难事。我等已不知内地如何情形,又不知其如何办理拒敌;若径去攻打,是为最危险之事”。即使是采取占领中国沿海港口策略,也会遇到英军“驻扎地方,相距路远,又必须要好多兵船保护”的难题。魏源在《海国图志》中总结和反思清军战败的原因时,亦认为主要不在于武器的落后,而在于人的因素,说道:“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甲,非不坚利也;委而去之,是器利不如人和也。”为了更好地总结历史教训,本文在前人探讨的基础上,重读史料,着重就“人和”方面再做一些深层的分析和反思。

    在中外民族战争中,广大民众的支持是胜利之本。在鸦片战争中,英国政府和英军都十分注意争取中国百姓的民心。事实上,英国决定发动侵华战争,除了清军军队的腐败和武器军事的落后之外,就是看到中国民众在清朝专制统治下普遍缺乏民族意识和爱国心,不会起来反抗外敌的入侵。一位英国侵略者在1836年8月英文《中国丛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就曾这样鼓吹道:“在一切亚洲国家里,农民已被迫到仅仅能够生存的境地,使得他们无心去问谁是总督,谁是皇帝;实则,无论骑在他们头上的是谁,反正他没有什么东西可丢失,因为新的征服者为了他自己的利益,将不试图折磨不再有什么东西可以榨取出来的他们了,而且征服者的战利品——土地,非依靠他们的勤劳,是不会产生价值的。所以,在一切变革与改朝换代中,农奴和农夫只沉默地生活着,对于他们的所谓爱国心,只是一种对他自己生长所在地方的一种爱家乡的感情,而不扩大到统治着国家的王朝;即使扩大些,它也不比对于自己家乡的感情更多些。这是东方的大帝国所以很快地就被蚕食的秘密;只要迅速给这个国家的元首以致命的打击,或粉碎了他的防御军队的战斗力,一切就都完了……至于和平的农民和工人则对于战争既全不为意,对于谁胜谁负也无所偏倚。中国、印度、波斯的重复被征服可以充分地证明这一点。从此,我们也可以判断,中国的兵力既这么松懈,这么无能,它的被征服将比过去更为容易实现。”

    为了争取中国百姓的民心,英国政府在下达给海军部的训令中明确指示:“女王陛下政府特别希望不对中国人民采取任何不必要的暴力行动。因此,女王陛下政府的意愿是,如果没有必要或没有重大的挑衅行为,舰队司令官将不进攻炮台,不损害或破坏城镇,除了他将要占领的那个岛屿或那些岛屿之外,不对中国的任何部分领土采取任何积极的战争行动。”1840年3月4日,英国政府又专门向英国全权大臣、侵华远征军总司令懿律下达如下训令:“为了尽量防止中国人民方面对于英国政府将要对中国政府采取敌对行动的原因和目的产生一切惊慌和误解,我不得不希望,当你们沿中国海岸前进的时候,你们应散发那些将要为该项目的而印成中文的传单,向人民简短地叙述和阐明英国政府抱怨的理由,以及已经采取的海陆军事行动的目的。”根据英国政府的指示,英军在侵华过程中每至一地都散发传单、张贴告示,声称他们发动战争是因为受了清政府的不公正对待,只对官不对民,在中国百姓与清朝政府之间进行离间,并釆取诸如高价购民间食物等措施,以笼络中国普通百姓和民众。

    在侵华战争过程中,尽管英军也遭受沿海沿江民众的一些自发抵抗,其中以广州三元里人民的抗英斗争最为典型,但始终没有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相反,受英军的欺骗宣传和笼络,出现大量汉奸助敌行为,帮助英军攻打清军。如在广东战场,1841年1月英军进攻沙角、大角炮台,就有汉奸配合英军,“洋船炮攻其前,而汉奸二千余,梯山后攻其背”,导致“陈连升父子战死,贼遂据沙角、大角两炮台”。2月英军进攻虎门各炮台,又有汉奸为其“沿途探水”,“暗放小舟,四测水势,因而内河沙澳,尽为夷稍所悉”,且“导白洋人遍历营垒,尽得虚实,归报无备。于是分路深入,破凤凰冈营,进攻东西炮台、海珠炮台,尽扼猎得、大黄滘两咽喉矣”。在英军进攻定海、镇海、宁波、慈溪等地过程中,也有汉奸假扮乡勇,分为数队,配合英军作战,还由于有“汉奸处处为之引导”,致使英军对于战区的山势陆路“较我兵反为熟悉”。而在英军占领定海、宁波等地时,也有汉奸帮助英军维护地方殖民统治,充当巡捕,“帮同办事”。除了为英军提供情报,配合英军军事行动和统治外,还有汉奸为英军采购食品和物资,为英军提供后勤保障,如在定海被乡民捕获送官的布定邦就是专门为英军提供后勤服务的汉奸。在英军进攻镇江过程中,瓜洲、义征的盐商竟然不顾民族大义,推出代表颜崇礼,主动前往英军军营赠送牛、羊、鸡、酒、豚和新鲜瓜果蔬菜,另送上50万元,作为英军免征瓜洲、义征两地的“赎城费”,并还借刀杀人,控告和指引英军炮轰进行反抗斗争的老河影一带的盐民,致使“数千私枭,几无噍类矣”。

    汉奸的这些资敌行为,为侵华英军提供了极大帮助。在定海人民将帮助英军采买食物的汉奸布定邦擒获后,侵华英军就供认这是“一个最严重的打击”“引起了军队的后来的全部苦难”。正是鉴于汉奸的帮凶作用,英军在发动侵华战争过程中,一直要求清朝政府不得捉拿和惩处为英军服务的汉奸,加以保护,并将这一要求最后写入《南京条约》,规定:“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往来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在争取民心和民众支持方面,清朝政府虽然也进行过一些宣传活动,如张贴告示,奖励民众杀敌,并进行过一些募勇活动,但对民众始终抱利用和不信任态度,作为“不过羁縻匪类,不使内讧而已”和“安内攘外”的权宜之策。并且,在清朝专制统治家天下政治和愚民政策以及统治阶级的长期无情剥削和压迫下,中国民众的民族意识和爱国心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唤醒或被激发,如广东民众在战争爆发后刚开始时因为英军采取“要结民心”的政策,就没有响应官府的号召,抗击英军的入侵,“虽有擒斩敌人之赏格,无一应命。当洋兵攻城,居民多从壁上观”。而广州的买办和仆役虽然因广东地方当局的命令离职,“但不久却又回到雇主那里去了”。并且,许多当地居民也没有起来反抗英军的占领,如英军第二次占领定海时,城内的居民就“好像很高兴的样子,不到三天就设起一个好市场,一切安然进行”。而在英军攻陷吴淞时,当地百姓因受清朝官吏的搜刮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大胆起来“反抗这些官吏的压迫”,“起誓说决不容许他们再回来”。

    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道光皇帝和清朝统治阶级最后放弃抵抗,采取投降政策,除了看到英国的船坚炮利之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担心官民矛盾威胁自身统治,产生攘外必须安内的思想。浙江巡抚刘韵珂、署乍浦副都统伊里布、琦善、耆英等主和派官员劝说道光皇帝放弃抵抗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官民矛盾的尖锐,担心境内“外患未平,内讧又起”,“另有不逞之徒乘机而起”,认为英国“其意不过求赏马头、贸易通商而止,尚非潜蓄异谋”;“自古远猷,攘外必先安内”,“内不自安,何暇攘外?”而道光皇帝最后走上投降道路,匆匆决定接受江宁条约,也是因为认同内忧为“心腹之患”,于是,于7月18日便密谕授权耆英求和,表示愿意通过答应英国割让香港和增辟通商口岸等侵略要求达到退兵的目的,谓:“该逆如果真心求和,于通商而外别无妄求,朕亦何乐而不罢兵?即令仅止给香港一处栖止贸易,或该国船只偶至闽、浙口岸,暂时停泊,售卖货物,旋即驶去。虽非旧制,然随时变通,朕岂不思保全沿海生灵,聊为羁縻外夷之术”,指示耆英向英方转达此意,将结果“据实密奏,断不准走漏消息,致懈军心”。这一点甚至也被当时英方官员窥破,一位英军官员在《缔约日记》中这样写道:“中国官吏并不隐饰他们是急于求和。混乱、不满、暴动与日俱增,内地的不法匪徒,横行抢掠,须等和议成功后,才能派兵去剿。”

    战后,两江总督耆英也做过深刻反思,认为英军利用清朝官民之间的矛盾进行离间是清军战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说道:“至于英夷,本系远来穷寇。我圉若固,彼亦何敢鸱张。而连年以来,频遭残破,其中殆亦有故,盖我之官兵,情同乌合,我之民心,又皆涣散,久已为所窥破,所到之处,必先扬言专与官兵打仗,与民无涉……该夷之假仁假义,要结民心,事事反我之道而行之,实属信而有徵。我之官员兵役,犹存故智,事事与民为难,何异为丛驱爵?此攘外之难于措手者一也。”徐继畬在厦门之战后写给友人的信中,亦认为官民矛盾、得不到民众支持是英军之所以能连连取胜、清军连连败北的根源,谓:“彼以重资买我内地之奸民,为之爪牙,我之虚实,彼无不知,战则驱奸民为前导,为之致死,而我之官兵,则承平日久,人不知战,名之为兵,实则市人,无纪律,无赏罚,见贼即走,此所以败也。”

    一位英国侵略者在他的战记中就曾为此十分得意地写道:“这真是在战争中出现的一种不可思议的现象:在一个地方,我们和当地的老百姓做着买卖,在另一个地方,我们则和他们交战;在一个地方,我们伸出右手和本地人谈交情,在另一个地方,我们竟用真刀真枪和他们打个你死我活。显然这是由于我军作战的对手,是中国政府而不是中国老百姓。我们希望将战争的痛苦加诸于中国政府方面的愈多愈好,而使中国老百姓所受战争的影响愈少愈好。我们应该这样说,战争既然是残酷的,然而从全部欧洲战争史来看,我们还找不出一个先例,能和这次战争对比:它所加于老百姓的困苦是这样少,所给予他们的恩惠是这样多。”

    清朝在鸦片战争中表现出来的官民矛盾和民众缺乏民族精神,清楚表明中国在进入近代以后不但亟需进行深刻的军事变革,同时也急需政治变革,推翻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建立民主制度,改变官民关系,唤醒国民树立近代民族国家思想。

    任何战争,军队和士兵的战斗力都是决定胜败的一个重要因素。除了武器的相对落后之外,清军在“人和”方面也存在严重问题,缺乏战斗力。清军虽号称有80余万军队,但由于清军的八旗和绿营都实行世袭兵制,再加上承平日久,八旗和绿营兵不但缺乏训练,且多老弱病残,同时存在严重的将弁吃缺冒滥现象,武备废弛,军纪败坏,除少数将领和士兵之外,清军的整体素质极差,不足以言战。魏源在《海国图志》中谈到沿海各省的水师时作出如下描述:“闽、广水师,每省三万有奇,江、浙水师,每省二万有奇,虚冒半之,老弱半之,未必有数千之可用。”鸦片战争中清廷调派到广东的清兵则毫无军纪,“路中有抢夺人财物者,有殴伤差役者。及到省,兵不见将,将不见兵,纷扰喧呶,全无纪律”。而作为广东清军最高统帅的靖逆将军奕山“自抵粤以来,不问军旅之计作何整顿。地势之谋,作何防堵,以及运筹决胜之策,折冲御侮之计,一无所出。唯知爱购钟表,喜买呢羽而已。唯知供应丰盛,养尊处优而已。如孩提之情性,作稚子之行为”。参赞大臣隆文则“自居文员,不谙武备”,置身度外,不问军情。作为武将出身的参赞大臣杨芳起初对广州防务做了一些布置,但不久便丧失斗志,耽于“耳目之欢娱,觅狡童之侍奉”,致使“军心散漫”“军士解体”。同样,清廷调派到浙江的军队和扬威将军奕经也是一路耽延,“淫娼酗酒,索财贪贿”,“索供乏,征歌舞,纵樗蒲,招揽威福,其门如市”。道光皇帝任命赴浙剿夷的统帅只有参赞特依顺有过赴台湾镇压农民起义经历外,扬威将军奕经和参赞文蔚从未有过军旅经历,根本不懂军事。他们赴浙后,居然荒唐地以他们梦到英军“悉弃陆登舟,联帆出海,宁波三城已绝夷迹”,就以为“佳兆昭著,连城恢复,在指顾间”,于是便不顾时势,决定向英军发起全面反攻,结果被英军打得一败涂地。在鸦片战争中,尽管涌现出像林则徐、关天培、陈化成这样英勇的官员和将领,但清朝官场的整体情况是“文官爱钱而惜死,武官惜死而又爱钱”。

    对于清军的腐败、素质的低下,在鸦片战争爆发之前在华的英国人就有观察和评论,指出虽然满人的祖先有过尚武精神,但在乾隆皇帝之后就“腐化变质”了,“满洲人不但已遗忘了他们的军事训练,甚至连他们自己的语言也弃而不用了”;清朝的绿营也同样“全不中用,连一般的暴动也不能平定”,“依靠贿赂、招抚才得平息”,这些绿营“兵士世世代代驻在同一城镇,除非被遣出征,平日就宁愿坐领粮饷的同时做一点和平的副业,或耽溺于那种在中国被认为天赐之福的安逸生活,而不愿去经受战场上的危险”。并据此反复鼓动英国政府对华发动战争,谓清政府现在已是“一个可悲的民族,令人难以想象的腐化堕落”,英国动用武力并不需要付出巨大牺牲,“有三、四艘巡洋舰和双桅船以及少数可靠的英国军队(不是印度兵),将以难以想象的短暂时间内解决这件事件”;或曰“如果我们要和中国订立一个条约,这个条约必须是在刺刀尖下,依照我们的命令写下来,并要在大炮的瞄准下,才发生效力的”;“我们不须大动海军,也不须多费钱财;需要的不过几只中等的和小型的军舰”。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也是当时英国政府做出发动战争决定的一个重要依据。1839年11月4日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在向海军部解释这次军事行动时便表示:“陛下政府有理由相信中国政府的海军数量很小,其性能与装备极端无用;因此,上面所说的行动,可以用很小的兵力就执行成功,这兵力远较就其活动的漫长海岸线及其任务规模初看起来所需要者少得多。”而战争的进程和结果,最后亦坐实了英国侵略者所说的情况。

    在鸦片战争中,尽管清军调派到驻守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四省的兵力约22余万名,加上鸦片战争期间增援的外省兵,总计258 000名,是英军的12余倍,在人数上明显占优,但交战区的清朝官员和将领为逃避责任,却只求自保,互不配合,并没有发挥清军的兵力优势,不以战局为重。如英军北侵进攻浙江后,香港空虚,奕山和两广总督祁(图片)“目睹夷但扰闽浙,绝不与粤为难”,为避免广东“衅端再启,触夷怒,势不可收”,并不遵命相机进剿,“以牵制闽、浙贼势,皆以造船未就为词,惟以填塞河道为事”;闽浙总督颜伯焘同样为避免英军转而攻闽,“为浙受祸”,不乘机克复英军占领鼓浪屿,命令军队“宜饬坚守,勿令挑衅;脱有贪功名心,则夷必撤浙省之兵船来与我控,是我为浙受祸也”,因此而遭革职。英军发起扬子江战役,定海守军空虚,奕经也以兵力不敷为辞,拒绝出兵进攻、牵制。清军的一盘散沙局面,就这样为英军克服兵力不足、集中兵力、各个击破,创造了天机。

    同样,在各个战役中清军也彼此不配合,不能一致抗敌。第一次定海之战,总兵张朝发与知县姚怀祥一主以师船迎战一主守城,互不配合,张朝发在师船迎战失败后竟以守城非其责乘船内逃镇海。英军进攻虎门各炮台,关天培深感前线兵力单薄,派李廷钰回广州“哭求增兵”,而琦善“惟恐其妨和议,固拒不许”,坐视沙角、大角两炮台被英军攻占。镇江之战,副都统海龄率领的驻守镇江的八旗兵拒绝与前来增援的由汉人组成的绿营军合作,拒绝他们入城,提供食物,以致这些增援清军“欲开枪炮攻城,取都统生啖之”;而这些增援的绿营军在英军发起进攻后,也没有配合城内的旗兵,率先溃逃,以致“夷人大笑”。更有甚者,还互相残杀、加害。如1841年5月英军进攻广州,城内却发生湖南兵与广东南海县义勇互斗、“杀人放火,较场中尸骸如积”的事件。1842年5月18日乍浦之战,“我陕、甘兵以扛炮伤敌甚众,敌转攻南门。驻防旗兵,平日凌辱汉人,至是又动斥为汉奸,由是福建水勇积愤,纵火内应,贼遂逾南城入,尽焚满营,都统长喜、署乍浦同知韦逢甲死之”。因此,尽管清廷在主场作战投入高达3 000万两的战费,远高于客场作战的英军1 263万两的战费,亦终归无济于事。如鸦片战争期间,清军为缩少与西方在武器方面的差距,也仿制和采购了不少西洋火炮,但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适以资敌也”。

    再者,清军的颟顸和无能也体现在布防和战术等方面的落后和呆板上。清军的布防和战术就没有做到扬长避短,采取以逸待劳、诱敌深入策略,只知在沿海沿江城镇要塞一线布防,修筑炮台,调动军队,株守一地,与英军进行前沿阵地战,将军队置于英军坚船利炮的优势火力打击之下,同时也没有纵深布防,将炮兵与步兵进行有机配合,只顾正面,不顾侧后。英军沿海沿江登陆作战,正是利用清军布防上的这一弱点,以舰炮正面轰击、侧翼包抄方式,击溃和破除清军的布防,虎门各炮台的失守,广州北郊阵地的丢失,以及定海和吴淞的失陷,莫不如此。耆英在访查吴淞等处失守原因的奏折中就指出了清军防线的这一弱点:“中坚一破,风鹤皆惊,又无后路,以致官兵遂成瓦解。”魏源在《海国图志》中也对清军在鸦片战争中的这一布防做了严厉批评,指出:“其破城者,皆小舟渡贼登岸,攻我背后,我兵望风辄溃,及夷至,则城中已无一人,何尝与炮事哉?”

    并且,这种落后呆板的防御战术还导致清军疲于奔命,防不胜防,丧失主场作战的人数优势,出现有学者研究所说的在一些战场上清军人数不及英军的情况。尽管根据前方将领的报告,道光皇帝亦曾意识到存在的问题,在战争之初下达的一道上谕中指示说:“英夷沿海滋扰,所恃船身坚大,枪炮便利,我兵水战骤难制胜,不若诱之登陆,可期聚而歼旃。”但这一正确的策略和意见并没有在战争中得到执行和落实,清军的实际布防和战术始终没有任何变化,不断重复同样的错误和失败。

    清军在鸦片战争中表现出来的各种弊端和落后及缺乏战斗力,清楚表明中国面对西方列强的侵略,不但面临武器现代化的需要,更加面临由古代传统军制向近代军制转型的急迫使命。诚如魏源在《海国图志》中总结所说:“以无律无谋之兵,即尽得夷炮夷艘,遂可大洋角逐乎?不知自反,而惟归咎于船炮之不若,是疾误庸医,不咎方而咎药材之无力也。”

    战争是外交的延续和最高形式,需要最高统治者根据内外形势,做出正确决策。而清朝统治者由于思想观念和认识的落后,夜郎自大,不谙世界大势,既不知己亦不知彼,在外交和军事上都不能做出正确决策,这也是其战败的一个深层原因。

    战前,清朝统治者从道光皇帝到各省督抚都以天朝上国自居,对英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缺乏基本了解和认识,将他们都看作“化外蛮夷”,对中西贸易体制、法律制度和外交体制冲突可能引发战争毫无认识和准备,或根本没有将这些被目为“化外蛮夷”的西方列强放在眼里,将对外通商看做对西方人的一种恩惠。1839年12月13日,道光皇帝下谕彻底断绝中英贸易就是抱着这种心态,谓:“区区税银,何足计论,我朝抚绥外夷,恩泽极厚,该夷等不知感戴,反肆鸱张,是彼曲我直,中外咸知,自外生成,尚何足惜!著林则徐等酌量情形,即将英吉利国贸易停止,所有该国船只尽行驱逐出口,不必取其甘结。”1840年3月29日,林则徐奏报:“传闻该国有大号兵船,将次到粤等情。臣等思此等传闻,无论虚实,总当于粤洋各要口加意严防。”道光皇帝则不以为然,轻蔑地朱批道:“无论虚实,总当不事张皇,严密防范,以逸待劳、主客之势自判,彼何能为也。”在7月接到浙江巡抚乌尔恭额关于英军侵犯定海的奏报时,道光皇帝虽表“痛恨”,但仍抱着轻敌思想,说“此等丑类,不过小试其技,阻挠禁令,仍欲借势售私,他何能为。该督抚提督果能认真防堵,水陆交严,何至纵令登岸有三四千人之多”。甚至在1842年5月,中英开战快结束时,仍对英国的情况一无所知,发问“该国制造鸦片烟卖与中国,其意但欲图财,抑或另有诡谋?”“究竟该国地方周围几许?所属国共有若干,其最为强大不受该国统属者共有若干?又英吉利至回疆各部有无旱路可通,平素有无往来?俄罗斯是否接壤,有无贸易相通?此次遣来各伪官,除璞鼎查系该国王所授,此外各伪职是否授自国王,抑即由带兵之人派调?”

    同样,清朝的地方督抚官员也都是抱着传统天朝上国思想看待和处理中西关系。如后来被称为主和派官员的直隶总督琦善在1838年的《议奏查禁鸦片章程》折中就是这样看待中西关系的,谓:“推原当日外夷通商之意,天朝大体,不过略示羁縻,初非利其货物。乃从前司事诸臣,不能杜渐防微,以致玩好之物充斥,天下洋货日见其多。”即使被称为中国近代第一个睁眼看世界的林则徐由于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对英国和西方也存在许多错误认识和判断。在中英贸易方面,他错误地认为茶叶和大黄都是“外国所不可一日无也,中国若靳其利而不恤其害,则夷人何以为生”。他对英军则有“除枪炮之外,击刺步伐,俱非所娴,而其腿足裹缠,结束紧密,屈伸皆所不便,若至岸上,更无能为,是其强非不可制也”的错误认识。他还错误地认为英国政府不支持在中国的鸦片商人和鸦片贸易,在虎门销烟之后以天朝的口吻致书英国女皇,谓:“我天朝君临万国,尽有不测神威,然不忍不教而诛,故特明宣定例。该国夷商欲图长久贸易,必当懔遵宪典,将鸦片永断来源,切勿以身试法。”对中英冲突可能引发战争毫无认识,他在1839年9月的上奏中向道光皇帝保证英国“万不敢以侵凌他国之术,窥伺中华”,劝说后者不用担心中英之间因为鸦片问题、司法管辖权问题和外交体制问题引发“边衅”,表示:所谓“边衅”,只是英国驻华商务总监义律“藉此暗为恫喝,实则毫无影响”。甚至在1840年6月中旬,英国舰船陆续抵达广东海面的时候,林则徐仍向道光帝奏称:“英夷近日来船所配兵械较多,实仍载运鸦片”,“借以扬言恫喝,冀可准其贸易之求”。现在各船“见臣等拒之益坚,不为所动”“亦只在外洋往来游奕,此东彼西,总无定处……此外别无动静,诚如圣谕,(该夷)实无能为”。

    对于战前清朝政府不谙世界大势和敌我形势,对英军和本国国力、军力及动向缺乏一个基本判断,不顾强弱和时机,采取断绝通商和出具保证书方式,强行推行禁烟政策和逼迫英国交出人犯,拒绝就通商、禁烟、外交体制等问题与英国举行谈判,在没有充分战备的情况下与英国开战,魏源事后就批评清政府犯了策略错误,认为应该在整顿内治,引进西方先进武器,进行充分的强军备战之后,做到“内审诸己,又必外审诸时”,方可与英国开战,达到目的,指出:“《春秋》之义,治内详,安外略。外洋流毒,历载养痈。林公处横流溃决之余,奋然欲除中国之积患,而卒激沿海之大患。其耳食者争咎于勒敌缴烟;其深悉详情者,则知其不由缴烟而由于闭市。其闭市之故,一由不肯具结,二由不缴洋犯。然货船入官之结,悬赏购犯之示,请待国王谕至之禀,亦足以明其无悖心。且国家律例,蒙古化外人犯法,准其罚牛以赎,而必以化内之法绳之,其求之也过详矣。”“诚能暂宽市舶之操切,以整水师之武备,尽除海关之侵索,以羁远人之威怀,奏仿钦天监用西洋历官之例,行取弥利坚、佛兰西、葡萄亚三国各遣头目一二人,赴粤司造船局,而择内地巧匠精兵以传习之,如习天文之例,其有洋船、洋炮、火箭、火药,愿售者听,不惟以货易货,而且以货易船,易火器,准以艘械、火药抵茶叶、湖丝之税,则不过取诸商捐数百万,而不旋踵间,西洋之长技,尽成中国之长技。兼以其暇,增修粤省之外城内河之炮台,裁并水师之员缺,而汰除其冗滥,分配各舰,练习驾驶攻战;再奏请遍阅沿海各省之水师,由粤海而厦门,而宁波,而上海,城池炮台不得地势者移建之,水师缺冗者裁并之,一如粤省之例;而后合新修之火轮、战舰,与新练水犀之士,集于天津,奏请大阅,以创中国千年水师未有之盛:虽有狡敌其敢逞?虽有鸦片其敢至?虽有谗慝之口其敢施?夫是之谓以治内为治外,奚必亟亟操切外洋从事哉?”魏源的这番总结和反思,是很值得令人警醒的。

    而在中英正式开战之后,道光皇帝和清政府依然对英军的侵略意图一无所知,依然盲目自信,道光皇帝下达的剿抚命令都不是基于敌我形势的正确评估和判断,并不了解战场真实情况,忽剿忽抚,进退失据。如道光皇帝收到义律在天津提交的《巴麦尊子爵致中国皇帝钦命大臣函》,英国政府明明向清政府提出赔款、开埠、割地要求,道光皇帝却一厢情愿地以为英国只是来“伸冤”,加以款待,幻想通过惩处林则徐换回和平,达到英国退兵的目的,答应派遣钦差大臣前往广东秉公查办,“代伸冤屈”。对于英军因兵力不足和季节等原因同意南返广东,道光皇帝自我庆幸、自我陶醉,自谓“好在彼志图贸易,又称诉冤,是我办理得手之机,岂非片言片纸远胜十万之师耶?”而当英军退回广州、重新提出赔款、开埠、割地等要求并占领香港时,道光皇帝又为之震怒,派兵进剿。在清军广州“剿夷”完全失败后,道光皇帝却根据奕山谎报的取胜军情,谕令沿海各省督抚“凯撤”兵勇,谓“现在广东夷船经奕山等叠次焚击,业已退出虎门,粤省所调各路官兵,现已陆续撤回归伍。所有各省调防官兵,著该将军督抚等体察情形,如可酌量裁撤,迅速奏闻请旨。将此由四百里各谕令知之”。但就在道光皇帝下令“凯撤”沿海军队的时候,英国却下达了扩大侵略战争的决定,不久再陷厦门、定海。道光皇帝作为清军最高统帅,身居庙堂,不但对世界大势和敌情茫然无知,同样也不了解前线清军和英军的真实情况。光绪年间,一位日本人在所写的著作中就批评鸦片战争中国的失败是由清政府“顽僻倨傲”所致,哀叹道:“中国文化,二千余年前,已灿然可观。若能骎骎进步,虽以今日欧美之强,不能望其肩背。惜哉,进步中绝,徒守旧制,顽僻倨傲,无一明大势者,目外人为蛮夷戎狄,绝不知仿人智识,共求强盛,以致病入膏肓,坐以待毙,岂不哀哉!”

    总之,在整个鸦片战争时期,由于清朝统治阶级的自大和思想认识的落后,他们都没有做到“内审诸己,又必外审诸时”,结果,和、战都进退失据,诚如魏源所批评的那样:“其战也,不战于可战之日,而偏战于不可战之日。其款也,不款于可款之时,而专款于必不可款之时。其守也,又不守于可守之地,而皆守于不可守不必守之地。”

    纵上所述,清朝在鸦片战争中的战败,主要原因不在物质方面,而在于更为深层的“人和”方面,昭示中国需要一场全面的政治、军事、经济、社会和思想观念的大变革,方能应对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到来。而鸦片战争另一个令人痛心的失败是,由于历史的惰性,清朝政府在经历这场失败之后,雨过忘雷,除少数像魏源、徐继畬这样开始睁眼看世界的思想家外,整个统治阶级依然沉浸在天朝上国的梦幻里,对外部世界和时代的发展一无所知,错过20年自强改革良机。鸦片战争失败的教训,在时过180年之后,仍然值得后人深刻记取!

    原文载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

  • 牛世山:百年考古书写辉煌的商文明

    商族是上古古老的部族之一,有关商人始祖契的降临叙事明显具有神话色彩。中国古老的诗歌总集《诗经》的《商颂》诸篇提到商人祖先契的降生,如《玄鸟》篇:“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长发》篇:“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即上天让玄鸟降临而生了商契,由此以下商族走上发达之路并奠基了广袤的居地。《商颂》诸篇为商人后裔、春秋时期宋国国君等高等级贵族祭祀祖先的颂词,其中有关商人祖先的追述不能忽视。这个传说在西汉司马迁撰写的正史《史记·殷本纪》中又具体一些:“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说商契的母亲简狄在郊外,看见天上的玄鸟掉下了卵,简狄取而吞之,就有了身孕而生下商契。类似的记载还见于战国吕不韦的《吕氏春秋·音初篇》、西汉刘向《列女传》等。这成为近代以来历史学界流行的所谓玄鸟为商祖先或图腾说的根据。

    有关商人起源和商王朝的系统文献文本见于《史记·殷本纪》,司马迁说“余以颂次契之事,自成汤以来,采于书诗。”但殷本纪的叙事明显超出《诗》《尚书》的有关记载。此外,西晋太康年间出土的《古本竹书纪年》,其中《殷纪》部分也记载有商王所居以及重要事件;战国时的《楚辞·天问》中,屈原所提一百七十多问中也有围绕商人起源、商王活动之问。

    人类的历史记忆经历了从口头传说到文字记录,再到专门史官出现与书写的改变。近代以来,包括商代史在内的上古史的构建经历了基于传世文献的文本撰写到以考古材料为主科学构建的转变。此后,商代史的构建走上了以田野考古为主要方式的道路。

    1928年,殷墟考古工作开启,这是中国国家考古机构的第一个发掘项目,此后工作一直持续,迄今已近百年;20世纪50年代又发现郑州商城,明确了两者分别属于商王国晚期和早期的文化。近百年来,有关商王朝的考古资料日益丰富,研究不断深入,这个《殷本纪》仅用3500多字描述的王朝面貌逐渐清晰。现在,传世文献、出土文字和考古资料相互印证,从而构建起真正的商代史,商文明规模宏大、立体和作为青铜时代鼎盛时期辉煌阶段的风貌随之逐渐展现出来。今天,对于商代年代、商族起源、商王朝的都城以及与四方的人群互动、商文明的内涵、商王朝的政治地理架构等等有了全新的认识。

    文献所见,商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王朝,王位共传十七代、三十一王,历时500多年。基于考古研究的夏商周断代工程确认,商王朝的年代区间在公元前1600—公元前1046年。考古学的商文化分为以郑州二里冈为代表的早商文化和以安阳殷墟为代表的晚商文化两个阶段,各自还可区分更细的时段。

    商王朝的聚落等级有国、都、邑、聚,其中最高级为王都,即国一级,成书于战国时期的《考工记·匠人营国》之国即建设王都。传世文献记载,商王朝的王都经多次迁移,先后有亳、敖(嚣)、相、邢、奄、殷(或称商邑或大邑商)等。考古发现和研究确认都城以郑州商城、安阳殷墟为代表,分属于商代早、晚期。郑州商城为商代早期亳都,由内、外城两部分组成。内城呈长方形,周长约6960米,其中东、南两墙各长约1700米,西墙长约1870米,北墙长约1690米,面积290万平方米;加上外郭城区,总面积达13平方千米。这个规模,与经过数百年后的东周时期人口明显增加的形势下中小国都城的规模接近。宫殿区位于内城的东北部,范围东西长约750米,南北宽约500米。发现数十处夯土基址,小者100余平方米,大者2000多平方米。手工业作坊区位于城市的外郭区,有南关外与紫荆山北铸铜作坊区、铭功路制陶作坊区、紫荆山北制骨作坊区等。在内城周边以及外郭城区有墓葬区。殷墟即传世文献中的商邑、殷墟甲骨文中的大邑商,面积达30平方千米,城市人口有10多万人,有一百多个家族居住生活于此,举族而居,举族而葬。中心是商王宫(小屯宫殿区),其中乙组建筑基址最重要,如以乙二十为主殿的组四合院为朝寝,宽超过90米,深超过45米。殷墟西北部的西北冈是王陵区,埋葬有商王武丁到帝乙的历代商王,还有大量祭祀坑,数量超过3000座。手工业作坊有铸铜、制陶、制骨、玉石、漆木作等,规模有大有小,大的多类手工业作坊区铸铜、制陶、制骨等集中连片分布,所见有四个片区;小的功能单一散处于某个族邑之中或附近。殷墟大邑商的道路有宽、中、窄三种,其中已发现干道(最宽的)有三横两纵,宽度超过10米,构成商都的骨干道路网络,其中两条南北向的干道直通王宫(小屯宫殿区)方向;在洹河以南还有西北——东南向的干渠,长度超过3.1千米,在东端还有支渠,为向都城南部,尤其是东南部的手工业区供水之用。

    到商代晚期,商文明达到中国青铜时代的顶峰。殷墟商文物种类多,有甲骨、青铜和铅器、陶质类器、玉石器、骨角牙蚌器以及人和动物骨骼等。最能彰显商文明基本形态及其特点的是陶器和青铜容器。据研究,商代晚期(含部分周初)带铭文青铜器超过7000件,当时青铜器的总数可能为有铭文青铜器的十倍以上。青铜器的使用功能多样,有礼器、兵器、工具、车马器以及其他杂器等。如传出土了安阳商王陵区的后母戊鼎重832.84千克,为存世最重的青铜器;安阳殷墟西部铸铜作坊区出土铸造铜盘的模型,口径超过1.56米,为已知口径最大者。殷墟商文化青铜器中酒礼器最多,又以高等级的贵族墓葬出土最多,这是古人“事死如事生”观念的反映。如殷墟妇好墓随葬器物有1928件,在214件青铜容器中,酒器有觚、爵、角、斝、觯、尊等类,共163件,占青铜容器总数的76%。殷墟所见陶容器达26类之多,广泛用于生活、生产领域;据此溯源可见,殷墟大邑商的居民以本地人群为主,但还有来自商考古学文化区内部的河南郑州与许昌地区、登封一带、山东西南部一带的人群,有来自商王国周边的人群,具体有陕西关中地区的先周文化、晋陕高原青铜文化(黄河西为李家崖文化)、内蒙古清水河县黄河拐弯部的西岔文化、京津唐地区的大坨头文化、安徽江淮地区的青铜文化、湖北东部蕲春市毛家咀组遗存、山东半岛的珍珠门文化等地区者;此外,还有一些暂不能确知来源但文化风格非典型殷墟文化的特殊器物。由此可见大邑商社会的构成以及形成、变化过程,还呈现出大邑商与商王朝其他地区人群的交流与互动关系,其中与郑州地区的联系始终较多,其次是山东西南部,与其他地区的联系相对比较少。

    考古研究确认,商王朝的疆域辽阔,东到山东潍坊,北近北京,西到陕西西安,南抵汉水,东西、南北跨度超过1500千米。统治模式采用内外服制,其中商代晚期以安阳为中心,北到邢台,南抵郑州,西近太行山脉,东接古黄河,分布着以殷墟都城为代表的典型商文化类型,分布区与传世文献如《尚书・酒诰》记载的商王朝的内服地区相当。围绕在殷墟类型以外有多个商文化的非典型类型,结合传世文献、殷墟甲骨卜辞研究可知,它们基本是商王朝分封的诸侯国统辖区,亦即是商王朝间接管理的外服地区。此外商文化还包括像陕西关中的先周文化、湖北蕲春的毛家咀组遗存等与商王朝都城有密切联系的外圈其他一些考古学文化的分布区。所以,商文化包括以都城文化为代表的主流商文化和外围广大地区的非主流文化两种形态,它们分别对应商王朝疆域的三层地理空间:中心区域(对应考古学上的典型商文化分布区),次级区域(对应考古学上的非典型商分布区),外围区(考古学上的商文化外围其他某些考古学文化)。

  • 为完成上级“市场主体倍增”要求,村支书竟办理20张营业执照!

    多位山西大同阳高县的基层干部反映,当地在落实“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过程中,存在严重造假现象。

    这两年,阳高县几乎每个月都有新增市场主体数量的考核,乡镇领任务再分到村里,村支书只能找亲朋好友完成登记注册,甚至把多个经营主体都注册在自己名下。多位基层干部表示,这样的层层摊派实在吃不消。

    为完成上级“市场主体倍增” 要求村支书四处“拉人头”

    大同市阳高县基层干部反映,从2022年4月起,阳高县有了“市场主体倍增”任务,县里派给乡镇,乡镇再派给村支书。

    他称,最近一次任务2024年2月26日下发,要求2天之内,镇里要新注册9家企业,最终他们镇超额完成任务,注册全都是“个人独资企业”。这样的要求,每个月都有。从去年8月到今年2月,全镇共注册企业200多家,有人半年时间开了6家公司。

    基层干部:本来注册是自然人的自愿行为,但注册量少,要完成“市场主体倍增”的数量任务,县里给乡镇、街道摊派,合作社办理多少个,公司办理多少个,每个月都有任务。乡镇没法只能给村里摊派,村支书只好找人注册没有实际营运的执照,这个月刚办完,下个月任务又来了。每个月都要通报,完不成挨批评。

    层层加码摊派任务 相关人员供图

    大同市政府官网显示,当地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采取很多具体措施。比如,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为新设立市场主体提供免费帮办、免费复印、免费邮寄、免费刻制公章“四免服务”;推行简易注销,提供免费帮办代办等服务。

    这位基层干部认为,一开始,这些政策的确为希望注册经营主体的村民提供了便利,但每个月都分配任务,还指定具体数字,压力都在基层工作人员身上。

    起初几个月,村支书们会动员自己的亲朋好友,车接车送去县城办注册手续,后来县里派工作人员下到镇上,方便大家办手续。

    层层加码摊派任务 相关人员供图

    最初的要求是每个人只能注册三个经营主体,但随着任务压力增大,上级放宽注册限制,村干部自己也注册多个营业执照。“后来不好找人,就可着一个人一直注册。”

    2023年年中,新任务又来了。市场主体不仅要“数量”,还要“质量”。县里不再考核个体工商户的数量,而是要提升市场主体中企业的占比,任务考核要求是新注册企业才算。

    相关人员供图

    同时因为2023年上半年任务压力大,个体工商户数量大增,导致企业占比过低,县里又要求之前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升级为公司。“可以是合资公司或者个人独资公司,规格提升了。”

    集中办理注销 相关人员供图

    派任务、算考核、层层摊派 新增市场主体数量弄虚作假

    一份阳高县2022年4—8月市场主体倍增任务分解表显示,参与考核的有阳高县11个乡镇以及社区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业园区、招商服务中心。

    4月份,全县任务量为新增市场主体1100个,实际完成720个; 5月份任务数750个,实际完成685个; 6月份任务数709个,实际完成751个; 7月任务量970个,实际完成829个; 8月任务量中包含了7月未完成的,一共是1100个。

    4—7月四个月的时间里,阳高县新增2985个市场主体。

    阳高县2022年4月-8月市场主体倍增任务分解表

    公开信息显示,阳高县全县常住人口18.66万人,户籍人口26.29万人。一位村支书告诉记者,他把能找的关系都找遍了,放开注册要求后,干脆把注册的企业都放在自己名下。“都是为了完成任务,我们没法找群众了,就只能一个人做。”

    据查询,一位村支书名下注册了23家市场主体,只有3家是2022年前实际运营的合作社,其余20家有个体工商户、合作社及公司,涉及鞋店、服装店、水果店、货运队、养殖场、水产店、鲜花店、建材厂,两家便利店及一家美甲店。

    某村支书名下的部分经营主体

    一位村民说,在村干部多次请求下,他名下办理3张营业执照,目前已注销2家。“就是给村里完成任务,假的,啥也没开。”

    一位村民7天开三家豆腐店

    阳高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说,所有的注册都需要实名认证,都是经过本人同意的。

    阳高县2023年、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22年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新增市场主体6792户,总量达22615户,2023年新增市场主体4956户,其中企业和涉税主体占比分别达到49.61%和67.55%。

    大同市阳高县某基层干部:市场主体增长很多,数据上比较好看,但实际上对经济发展一点用也没有,也解决不了农民的实际困难。不这样做,县里交不了上级的差,每个月还要排名。

    2023年10月的全县排名
  • 龚为纲:再论彩礼价格的区域差异:社会变迁与文化堕距的视角

    文章选编时略有删节。

    2024年春节期间,微博、新浪新闻联合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传播调查研究中心,开展了家乡问卷调查,共收集城乡11万份的有效调查问卷。这次调查对城乡的彩礼价格专门进行了调查,同时还对彩礼习俗进行了专门调查。

    图1 各地级市彩礼价格指数

    这次调查从抽样调查的角度,所呈现的彩礼价格的区域差异(图1),和我们基于裁判文书所得出的彩礼价格的区域差异的空间分布格局,大体类似:即江西、福建以及浙江等泛长三角地区彩礼价格处于全国彩礼价格最高的区域,其次是华北的黄淮海地区,以及山西等地区;而长江流域以及汉文化的边陲地带比如说云贵川、新疆、西藏等地区彩礼价格都很低。另外,广东和广西两个重要的南方地区,彩礼价格也很偏低。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发现,不同区域因为彩礼习俗的差异,而引发彩礼价格的区域差异。彩礼习俗的区域差异背后,实际上是彩礼规范与彩礼变异的区域差异,在彩礼仍然坚持其原始的礼物含义的广东和广西地区,彩礼主要给父母,彩礼还保持了其原初的礼物含义,彩礼主要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奶浆钱”,彩礼的含义主要是回馈女方父母的养育之恩,人们还遵守彩礼相关的社会规范,彩礼并没有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走向“失范”和变异,因此彩礼价格上涨的幅度相对较低。

    而在同样是作为南方宗族性地区的江西和福建,以及以厚重型的代际交换为特色的黄淮海地区,彩礼的含义早已出现了退化,彩礼主要是给女方和子代小家庭,彩礼的含义已经从原来回馈女方父母的养育之恩,蜕变为女方和子代小家庭对父母遗产的一种提前转移支付,也就是说彩礼从原来的礼物的功能变成了父代财产的转移支付功能,正是因为彩礼的含义出现了这种蜕变,人们不再遵守原来约定俗称的彩礼规范,彩礼在出生性别比失衡的背景下,就有节节上涨的风险和动力。

    问题是,这些地区的父母为什么愿意去支付高额的彩礼?子代索要高额的彩礼,但是如果父代不愿意支付或者拒绝支付,那么子代也就失去了索要高额彩礼的空间,也就不存在高额彩礼的问题。问题恰恰就在出在,江西、福建和黄淮海地区的代际关系是以家庭绵续、香火继承和传宗接代为价值基础的传统型代际关系,这些地区的父母为了家庭的延续,有很强的价值动力来为子代承担婚姻成本,并以子代成家立业作为自己的人生任务。

    这样,就出现了两种社会规范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因为变迁速度不一样而产生的失衡和冲突,即在江西、福建和黄淮海地区等这些地区,彩礼规范已经出现了松动和变异,但是在代际关系上的规范却还是在坚守传统的传宗接代理念,并使得父代有支付高额彩礼的意愿。彩礼的规范和传宗接代的规范在社会变迁过程中这种速度不一致的变动关系,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就是社会学领域的经典命题,即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文化堕距”问题。

    在一个快速变迁的社会,由于不同方面的社会规范的变迁速度不一样,就会产生“文化堕距”的问题,文化堕距使得不同维度的社会规范对人们的社会行动的指引方向不一样,甚至相互冲突,这样就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中国的婚姻家庭领域,在一些区域,彩礼价格的快速上涨和失控,就是文化堕距的结果使然。

    那么,在彩礼价格失控的过程中,究竟是哪些社会规范在变迁过程中的冲突引发彩礼价格上涨呢?

    图2 彩礼给女方父母的占比(%)

    首先是彩礼有关的规范。彩礼的原初含义是男方对女方父母的养女之恩的感激,彩礼主要是一种礼物的象征,在广东和广西等地区,彩礼的含义是“奶浆钱”,正是因为彩礼的象征意义浓厚,彩礼一般是给女方父母,其价格水平也不会太高,一般有约定俗成的水平。在当前两广地区,彩礼依然坚守了这样一种含义,人们也还在遵守着这样一些关于彩礼的规范。

    但是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全国大部分地区,彩礼的规范都出现异化,彩礼的含义已经背离了其初衷,彩礼已经不再是给女方父母的“奶浆钱”和礼物,而是变成了对父代财产的一种提前转移支付。正是因为彩礼已经失去了其原初的含义,原有的彩礼规范已经失效,在婚姻市场已经失衡的条件下,彩礼成为女方以及小家向父代索要财产的工具和手段。

    通过调查数据显示(图2),彩礼规范在不同区域被遵守的情况不一样。两广地区,以及中西部部分地区,还在坚持彩礼给女方父母,维系彩礼的原初礼物含义,而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彩礼已经主要给女方和子代小家庭,彩礼已经背离了其原初的含义。也就是说,从彩礼规范的角度来看,全国不同区域彩礼规范的变迁速率是不一样的。

    如果彩礼依然还是维系礼物的含义,人们还在遵守彩礼的规范,彩礼就不会上涨,这是社会规范的约束使然;而一旦彩礼规范出现了松动,人们不再遵守原有的彩礼规范,在婚姻市场失衡的背景下,女方要价空间越来越高,彩礼就存在节节上涨的风险。

    其次是有关代际关系的规范。在中国的反馈型代际关系中,传统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是家庭的绵续和传宗接代。传宗接代构成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传宗接代构成厚重型和反馈型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或者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代际关系中的重要社会规范。在传宗接代关系的驱动下,父代为子代成家立业进行不求回报的付出就是必须的,这构成父母基本的人生任务。而只有儿子结婚,这个家庭的绵续才有可能性。因此在子代成家的过程中,父代进行投入和付出就有其价值基础。这是在传统的代际关系中,包括彩礼在内的子代的婚姻成本主要由父代承担的主要原因。

    但是传宗接代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在中国不同区域被坚守的程度是不一样的。在南方宗族地区,以及华北平原地区,传宗接代的理念依然强烈,代际关系仍然是在传宗接代观念支配下的厚重型代际交换,而在长江流域和东北等地区,代际关系已经完成转型。

    传宗接代观念的强度不一样,作为一种价值动力所维系的代际关系就不一样。这也就意味着父代为子代进行付出的动力就不一样。传宗接代理念的区域差异,从各个地区的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程度中即可以看出(图3)。

    图3 2010年全国各地区出生性别比的空间分布

    这样,通过上面的分析,彩礼规范和传宗接代理念在不同区域的变迁速度不一样,两种规范在不同区域的变动速度不一样,其匹配情况也就不同,这样就引发一些区域的“文化堕距”问题,而在一些区域,两种社会规范之间保持了适配。

    比如说,在两广地区,两种社会规范还保持了适配的关系,尽管传宗接代理念还很强烈,代际关系依然是厚重型的代际交换,但是因为彩礼规范还保持了其原初的含义,因此就不会出现彩礼价格上涨,因为子女不会将彩礼作为一种向父代索取财产的手段。彩礼主要给女方父母,子代缺乏这种套利的空间。

    同样,在长江流域和东北地区,两种规范也保持了适配的关系,即彩礼规范已经变异,彩礼的含义主要是给女方和子代家庭,子代存在通过彩礼转移父代财富的动力,但是因为父代的传宗接代理念已经比较淡薄,父代并不愿意为子代成婚支付过高的彩礼,通过彩礼进行代际剥削缺乏代际关系基础。子代通过婚姻向父代索要高额彩礼的空间不存在。由于缺乏父代家庭的这种强烈的动力,彩礼上涨的空间也很有限。

    这两种社会规范在这种类型的地区,也保持了适配的关系,两种规范都出现了剧烈的变迁,或者说这两种社会规范的变迁过程已经完成,二者保持了一种适配的关系。这个时候也不存在文化堕距的问题。

    比较麻烦的是在那些彩礼规范已经变异,但是代际伦理依然坚持传宗接代理念的地区,比如说江西、福建和黄淮海地区。这些地区的彩礼规范已经出现松动,彩礼存在节节上涨的动力,但是传宗接代理念依然强烈,父代仍然有很强的动力来为子代婚姻提供支持,彩礼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幅度上涨,因为女方通过彩礼向男方父母索要高额彩礼存在巨大的空间。

    正是因为在这些地区,两种社会规范的不同的变迁的速率使然,而使得这些地区的父母成为彩礼价格上涨的牺牲品。而他们之所以成为牺牲品,又与他们所坚持的“传宗接代”价值理念有关系。

  • 是谁把普华永道带入恒大这个火坑的? ——一封公开信

      普华永道审计恒大的问题,大家看了不少热闹。大家都谴责普华永道,但没有一个人问,在普华永道,对恒大审计失败的责任人是谁?

      普华永道审计恒大失败的最终责任人是赵柏基:

      赵柏基现在担任普华永道亚太区和中国区主席、首席合伙人和首席执行官。分 时间段而言:2005-2013,赵柏基担任普华永道审计业务线一把手(恒大是赵 柏基接的客户);2014至今,赵柏基担任普华永道一把手。

      恒大财务造假行为如此严重,普华永道10多年审计视而不见,普华永道被视同参与造假。普华永道如此有历史、有经验的事务所,为什么会走到今天的地步?赵柏基是如何把普华永道带入恒大这个火坑的?总结我们近距离的观察和经验,提出原由如下,值得每家会计师事务所和监管部门的反思。

      一、追求合伙人高收入。赵柏基的一句口号是:我领导的普华永道的 EPEP—— 权益合伙人收入,在历史上最高,在四大中最高。赵柏基每年从普华永道获取的薪酬收入是5000万港币(注意,他还通过税务安排,实际个人所得税低到 7.5%以下)。在追求合伙人高收入的“奋斗拼搏“中,恒大就是个很好的客户 了。在2014年,普华永道上一代领导合伙人提出质询,要辞退恒大,但被赵柏基给拦回去了,他说:在大陆卖房子像卖蛋糕一样快,普华永道要用好的服 务跟上客户的步伐。在普华永道,有个著名的赵柏基核心圈 (inner

      circle), 内部叫“两亿俱乐部”,就是不到10个人,每年从普华永道分走两个亿。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和他的小帮派一旦以分钱为最高目标,走到恒大的火坑就不奇怪了。

      二、 审计质量管理在普华永道成为政治斗争中打压对手的手段。普华永道虽是 一个品牌,但在中国是由普华、永道和安达信三家合并组成。众所周知,在普华永道,有300块钱,安达信的人分130块,老普华的人分90块,老永道的人分80块。赵柏基为安达信出身的合伙人。他将安达信的亲信安排为内部质 量管理主管合伙人。几乎所有普华永道的审计质量管理岗位均由安达信的合伙人控制,而且,还留用安达信的退休合伙人,有位安达信出身的黄姓女合伙人,快70岁了,还是普华永道审计质量顾问,天天在太子大厦上班。然后,赵柏基以审计项目质量为由,打压反对他的人。对房地产审计项目很有经验的 一个合伙人是郭志平(前房地产行业审计主管合伙人),原来是老普华系的,他反对安达信合伙人的激进做法,结果招到赵柏基的打压,退休前工资减半,后不幸患了癌症。还有一位反对为恒大出审计报告的合伙人,是普华永道南区审计负责合伙人,叫吴伟伦,他被赵柏基、孙宝源、蔡楚清联手拿下,南区审 计负责合伙人由安达信的人接替。

      三 、逃避国际网络所的质量检查。普华永道国际网络会定期对其成员所的审计质量进行检查。赵柏基通过聘用已经退休的资深美国普华永道合伙人,给予高 薪,作为中国所和香港所的说客,掩盖普华永道中国所的实际审计质量情况。 这些在国际上担任过国际网络审计质量检查领导岗位的退休人士,拿了普华永 道中国的钱,就整天说普华永道中国的审计质量好。但事实上,美国监管机构(PCAOB) 后来检查阿里巴巴的审计工作底稿时,一位参与其中的普华永道的 国际质量监督合伙人说,没有想到普华永道中国的审计质量水平腐烂到如此糟糕。普华永道是审计行业的领头羊,但有一个不为外界认识的领头羊作用是:赵柏基等普华永道合伙人,以审计工作底稿在中国大陆、是国家机密这样的理由,拒绝香港和美国监管机构的检查。事实上,他们是为了保全自己分钱的基础, 一方面能挣大钱,但另一方面审计工作质量又不需要被检查。真是这个原 因,才导致了中美资本市场的不信任。

      四 、普华永道亚太区管理基本瘫痪。普华永道以中国(包括香港)、澳大利亚、东南亚(包括新加坡)三大市场为主形成亚太地区管理层,过去近10年,赵柏基担任普华永道亚太区主席。但是,在赵柏基所提倡的EPEP (权益合 伙人收入)最高的管理理念下,亚太地区管理不到位,除普华永道中国外,另一场灾难是,普华永道澳大利亚发生了严重的违法行为,因为普华永道多名合 伙人泄露澳大利亚政府机密,澳大利亚政府已经全面解除了与普华永道澳大利 亚所的合作(终止所有合同),并开始对普华永道执行调查。后来,普华永道 国际网络介入对普华永道澳大利亚的调查,停止了赵柏基的亚太区主席一职,普华永道澳大利亚开除了37名合伙人和近500名员工,历史上没有过的举措。赵柏基因为承担亚太区管理责任,现在无法进入澳大利亚,否则会面临被 澳大利亚政府扣留调查的风险。目前来看,普华永道亚太区的管理是全面瘫痪的。

      五,关于审计独立性和普华永道为恒大和许家印家族办公室提供的其他服务。 目前,人们普遍关心的是普华永道的审计服务,但必须要问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普华永道为恒大和许家印家办提供的税务咨询服务、跨境交易服务中,有否协助恒大、协助许家印偷税、漏税、逃税,是否有非法协助他们把钱转到境 外?这个问题,财政部和监管机构必须要检查的。普华永道服务恒大绝对不是 只有审计服务这一项。

      值得下一代普华永道合伙人和业内人士思考的血一般的教训是:

      第一 、普华永道为客户建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架构。请问,在普华永道,谁能制衡赵柏基?谁能挑战赵柏基?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治理问题已经提 到议事日程上了。比如,是否应该披露中国会计师事务所高管的个人收入?有 一次,监管机构对普华永道执行调查,普华永道对监管的回复是,对赵柏基的 监督由一个名叫孙宝源的人负责,这本身就是个笑话。在普华永道,孙宝源是 有名的为了钱就没有背脊骨的人。就是孙宝源协助赵柏基拿下反对恒大审计项目的吴伟伦的。

      第二 、因为恒大的财务造假太严重了,对“房子”和“现金/银行存款”这两个会计科目的审计工作都没有做到位,在法律上,普华永道是否应该被视为参 与造假?普华永道有否参与协助许家印家族把资金转到境外?把这些问题查清 楚,对普华永道的负责合伙人追究法律责任,把害群之马抓出来(也还那些矜矜业业的合伙人一个清白)短期看是普华永道的一个痛,但长期看,有利于普华永道、有利于行业的长治久安。

      第 三 、普华永道的管理权力本来是香港合伙人掌握的,为了金钱目的,赵柏基 一直在谋求连任第3.5届(已经完成了10年,2.5届)。现在,他不情愿的让位了,把普华永道中国区主席、首席合伙人的职位交给了中国内地的合伙人李丹。这是第一次、也是第一家四大的管理权由内地合伙人掌握。但这个锅,李丹要接吗?两亿俱乐部的其他成员包括杨志伟、崔志义、蔡楚清等,他们是否应该把每年拿走的两个亿退回给公司,作为恒大赔偿基金?这是合伙人合同要认真考虑的。这几个人退休后,还在和李丹讨价还价,要留在公司当顾问,继 续拿钱。到今天为止,李丹连他的首席财务官都没有任命。这样做,他们对得起普华永道的下一代合伙人吗?

      第四、合伙企业选一把手最重要的考虑因素还是人品。赵柏基在一定时期掩盖自己的贪婪、嫉妒心,但一旦权力到手,原形毕露,为了能够从合伙企业多为自己拿到钱,把普华永道100多年来的事业带到了恒大这个火坑,是偶然、也 是必然。这个必然就是基于赵柏基的人品而定的。普华永道的教训惨痛,未来几届的首席合伙人的选举(包括推举)考虑领导合伙人的人品是第一位的。

      第五,我们不希望普华永道倒下,普华永道大部分的合伙人是优秀的、敬业的专业人士。市场也需要普华永道。但对赵柏基和他的两亿俱乐部的成员如何追责?每年6月底/7月初,普华永道都要在澳门的威尼斯人赌场召开合伙人大 会,这个是明面的; 一个不让人知道的事实是,赵柏基会先召开一个老安达信合伙人会议,不到三桌,商量安达信的人掌权的大计方针,这是暗地里做的。 赵柏基住总统套间,白天开会,晚上赌博。

      今年,普华永道中国的合伙人大会会在哪里召开,赵柏基并不光彩的退休庆功会还会召开吗,我们拭目以待。至少威尼斯人赌场,不是我们推荐的场所了。

      另外,赵柏基的退休庆功会的预算是多少呢?前面所说的,被赵柏基打压的原来的房地产行业审计的主管合伙人,郭志平,是1992年进入中国帮助筹建老 普华的。30年后,也就是2022年,他退休。他在普华永道的学徒(包括李丹)为他举办了一个退休庆功会,事实上也是人生告别会(郭志平患了癌症),参加这场活动的人比预期多了一些(事实上就是抱团取暖,对赵柏基等 安达信小圈子合伙人表达不满),超了预算3万元人民币。据说,李丹为了向赵柏基表忠心,就是不批这3万元的支出,后来是郭志平自己付的。历史就是这样在教育人的。我们建议,不应为赵柏基召开退休庆功会,因为钱要省下来 赔偿给恒大的投资者和银行。

      赵柏基给李丹提出了一个要求,退休后,他要担任普华永道荣誉主席。蔡楚清提出的要求是,他要在香港给普华永道担任顾问。两个人都是要收钱的(更重要的是,要遮盖自己的屁股)。参考原来安达信在公司担任顾问的退休合伙人 价码是,每人每年800元港币。如果是这样的安排,我们给普华永道合伙人们 的建议是:赵和他的两亿俱乐部的成员,应该一个都不能退休,直至普华永道把恒大的官司打完。

      最后的话语:

      第 一 、普华永道在中国接受财政部的调查,在香港面对恒大清盘人的起诉,这是普华永道必须面对的。但同时,普华永道必须拿出勇气,如同普华永道在澳大利亚一样,聘请独立专家对普华永道在治理、文化和问责制方面做出独立调查,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调查报告的内容。普华永道是为公众利益而存在的,建立社会诚信是其最重要的责任,如果不能开展独立调查,那是欠这个市场一个交代。这也是普华永道为自己挽回市场信心的唯一做法。

      第 二 、赵柏基在担任普华永道一把手10年期间,用的首席财务官是崔志义,

      10年不变。而普华永道内部都知道,崔志义是一个根本没有道德标准的人。普华永道在中国是一家年营业额超过200亿港币,供合伙人分配的年利润额超过 50亿港币的公司。这样一家公司的财务就是一个小圈子,两个人操作的,财务账目不公开(注意,对合伙人也是不公开的)。普华永道国际网络的审计部门,必须对赵柏基担任一把手期间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包括由赵柏基和崔志义掌握的开曼群岛的费用账务,向全体合伙人公开内部审计结果。必须对赵柏 基这10年间的举报信进行认真核实、复查,还普华永道合伙人事实的真相。

      请普华永道负责职业道德的合伙人Ewan Clarkeson 安排资源将本公开信翻译 成英文,报送普华永道国际和其网络成员所领导。

      第三、2024年7月至9月,这三个月是普华永道合伙人做出业绩评估和确定分 钱基础的时候。如果出现对任何合伙人的打击报复,特别是对老普华、老永道 合伙人的打击报复,我们将发表第二封公开信、并公开部分相关工作底稿。

      一部分普华永道合伙人

      2024年3月

  • 竺乾威:地方机构改革的困境:人口小县大部制改革思考

    一、地方大部制改革再现: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案例简述

    2020年4月,山西省河曲和浮山两个人口小县根据省委部署要求,按照“大部制、扁平化、强基层、重实战、高效率”的原则进行了试点改革,这一改革被认为是机构改革的下半章。事情的起因是山西省在2019年对全省人口小县进行了一次摸底调研,结果发现人口小县财政普遍入不敷出,财政支出主要依靠政府转移支付,且财政供养入不敷出,比例不合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浮于事,普遍存在“等、靠、要”的思维惯性,事业单位“小、散、弱”现象突出[1]。改革因此而起。

    人口小县的改革目标是建立一个新的,以目标、结果和问题为导向,以职能优化为核心,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县域行政运行体系。显然,这一改革顺应了2018年第八次机构改革中提出的“允许地方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的原则。为此,河曲县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425人次,组织专家学者论证5次,与省、市编办沟通8次,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分别修改16次和35次,反复推敲、仔细斟酌,确保了方案既体现省、市要求,又符合河曲实际”[2]。到2020年12月,河曲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家新组建部门相继揭牌亮相。2022年8月,河曲县人口小县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并被认为“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3]。其改革举措主要有:

    (一)组织结构的改革。改革采用了大部制式的方法精简机构精简人,将36个党政机构精简为22个,将改革涉及的186个事业单位整合为40个,1964名事业编制核减为659名。比如,整合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职能,组建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整合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职能,组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加挂县林业局牌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干部管理体制调整为属地管理。整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组建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对于事业单位,对职责任务相近的机构进行跨部门整合,原则上不再设立10名编制以下的事业单位,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超10个,“大部制目标基本实现”[3]。

    (二)重新组合职能相近的党政机构。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将职能相近的党政机构重组整合。比如县委办与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与县文化和旅游局等实行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县委编办、县老干部局并入县委组织部,加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政府办公室承担的外事、对台、港、澳工作职能划入县委统战部。

    (三)改革领导体制。改革后的22个党政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减少科级职数75个。领导职数从135名领导精简为114名;县委常委或政府副县长兼任党委工作机关、政府主要工作部门负责人。副县长兼任局长的,同时担任局党组第一书记,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担任党组书记。

    (四)改革领导的运行机制。凡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由党组第一书记召集党组会议,集体做出决定,其他事项由党组书记主持。副县长兼任局长的政府工作部门,明确由局长负总责;常务副局长主持日常事务,做好分管工作,重要情况向局长汇报;其他副职做好分管工作,对局长负责。

    (五)改革后的一些部门采取了新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建立了周例会、公文审签、民主决策等日常运行制度,规范了日常管理。对上制定了与省市部门的对应关系表,对下建立了对乡镇的指导机制。在部门内成立了若干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员由内设股室和对应事业单位人员组成,具体对接省市相应部门,负责相应领域的工作任务落实,以解决“一对多”衔接不到位的问题。

    2022年5月11日,山西省召开深化人口小县机构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确定太原市娄烦县、吕梁市石楼县、晋中市榆社县、长治市黎城县4个县为第二批改革试点县。“原本选定的第二批试点为12个,后减少为8个,最后仅有4个县接受改革指导意见并愿意推进改革。”[4]

    二、似曾相识的改革:历时性比较

    事实上,类似于河曲县这种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发生过,比较典型的地方是陕西黄龙县。2000年以来又有湖北随州市和广东顺德区的改革。从改革的方式上讲,它们共同的特点是:其一,改革的出发点是精简机构精简人,减少行政开支和提高行政效率(顺德的出发点主要是提高政府效率);其二,都是在上级授意或进行试点的情况下展开的(黄龙县是唯一的例外);其三,采用的都是大部制式的改革方式(黄龙县和随州的改革那时还没有大部制的说法,当时流行的说法是精简机构精简人,大部制改革是从2008年开始的),将党政或政府一些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合并;其四,改革后新的政府部门和机构与上级政府的部门和机构不对应,一个部门要应对上面好几个部门;其五,改革的最终结果是回归原有体制,主要原因是大部制式的改革导致了机构部门上下不对应,与单一的集中体制的组织结构体系不相称。

    把河曲县改革的做法与上面几个县做一比较,就可以看出,河曲县的方法与这几个县如出一辙。比如,20世纪90年代黄龙县改革的主要做法是:将职能相近的局委合并,比如将科委、体委与文化局合并为科教文体局;对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分3年逐年减少财政供给,直至全部脱钩。通过努力,全县最终撤并了党政事业单位58个,仅县直机关就减少了228个吃财政饭的人员[5]。湖北随州市2000年的改革也采取了几乎同样的做法,机构合并采用“合并同类项”的做法:职能基本相近的单位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设置,职能衔接较紧的单位采取挂牌设置不变,比如保留文化局、文物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几个职能相近的局被合并为“文体局”。职能衔接较紧的在合并后原有部门挂牌设置不变,比如保留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市党史办、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四块牌子,但班子成了一套。内设机构设置时,也不搞“上下对口”,而是综合设置科室,统一确定机关人事、财务,不单设科室,工作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承担;科室领导职数统一定为一科(室)一职,绝大多数单位纪检、工会和机关党委(党组)也没有配专职干部。

    河曲县的大部制改革除了将政府的一些职能相近或相同的部门合并外,这一合并还跨越了党政的边界,比如县政府办公室承担的外事、对台、港澳工作职能划入县委统战部,这一改革显然遵照了2018年机构改革中党中央三大职能部门直接管理相关行政事务的做法(比如中央统战部管宗教和民族事务),这种做法在2009年顺德的改革中则是一个亮点。顺德的大部制改革就是党政联动,跨越党政边界,将党政职能相近的部门合并(这是以往几次机构改革没有的,有媒体把这一改革称为“石破天惊”的做法),把41个党政机构合并成16个局,减少了近三分之二。党委部门全部与政府机构合署办公,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合署办公,区纪委、审计局和信访局组成了新的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同时也是文体旅游局,区政法委和司法局合署办公。而区统战部、农村工作部、工会、共青团区委、妇联、工商联、残联组成了新的党委“社会工作部”。随着党政机构的合一,领导人党政兼顾。新成立的“部局”一把手大多由区委副书记、区委常委和副区长兼任,而原“部局”的正职全部成了副职。此外,在运作机制上,将决策权上移、执行权下移,并将监督权外移,纪检人员由纪委直管,且不从事所在局内的其他任何行政事务,保持独立。

    纵观这些县的机构改革,改革要达到的目标同河曲县一样,无非是减少财政支出和提高行政效率(顺德的出发点更多在于后者)。从改革的结果来看,改革在短期内产生了一些成果。比如,河曲县的大部制改革在打破横向阻隔、提升政府工作效率方面也有一定的成就。例如,在农田建设方面,改革前农业部门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部门负责坡改梯、农机部门负责农田宜机化改造;改革后,由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更好统筹政策。特别是副县长兼任局长后,减少了请示层级,落实时间大大缩短[6]。这样一种结果事实上在其他几个县的改革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比如在随州,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和林业规划改革前由3个部门审批公示,改革后统一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特别是副县长兼任局长后,减少了请示层级,时间大大缩短。仅办理流程和公示时间至少可缩短14个工作日[1]。顺德也一样,在成立了新的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之后,购买甲流疫苗经费,经局办公会议、局长直接请示区长后,3天内即获批。而按照以往的程序,首先要由疾控中心打报告到卫生局,卫生局上报区府办,区府办给分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给分管副区长,副区长报至区长处,区长批示财政局办理后,方原路传达回卫生局,这样的往返至少要一两个星期时间[7]。

    尽管如此,改革产生的一个共同的问题是,这种将机构合并的大部制式的改革在解决部门横向的职能重复、运作不畅的同时,增加了与上级部门协调的成本。从组织结构上讲,改革后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一个部门要应对好几个上级部门,这种不对应的一个结果就是上下运作的不畅。比如,改革后的黄龙县,“对绝大部分被撤并的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是开会不通知,文件不下发,该给的资金也不再下拨”[5]。随州也一样,省里要求把市农村能源推广中心作为一个副处级机构设置,而随州则把该机构作为农业局的一个科级内设机构。这样,省在安排新农村沼气改造计划时就以“机构未按他们的要求设立”为由,将原拟下达给该市的1万口沼气改造目标削减为5500口,相应减少经费投入450万元。再比如,省里要求把移民工作作为单独设立的副处级机构,但随州仍然将移民工作职责赋予民政局,以至于民政局每次到省里参加会议,都会遭受批评[8]。这种上下不对应、上下难协调的问题同样在顺德表现了出来。比如,改革后顺德的社会工作部对应省市部门竟达35个,其中省是19个,市是16个,出现“一个儿子”对应“几个老子”的尴尬局面,单是开会就疲于奔命,而且省、市会议基本上都要求部门副职以上领导参加,部门领导成了“会议专业户”。即使上下对口比较少的部门也有三四个,年终光汇报总结就搞了好多版本。这样一来,即便下面内部如何合理设置,运作如何高效顺畅,还是要应对上面一堆部门,效率很难提高[9]。再比如,顺德在改革中把水利局等9个部门合并成了一个建设局,后来迫于省水利厅的压力,把建设局的名称改成了“建设及水利局”,因为“水利局”几个字不出现,就无法获得来自省水利厅的资源。事实上,这种情况也开始在河曲县发生。“职能相近部门合并产生了一个超大部门,而改革后人员的减少导致部门运转吃力。如改革后的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法定职责32项,24个编制只有11人在岗,内设的发改股连事业编制人员在内5名工作人员要对接市发改委等多个部门”[1]。

    这种上下不对应导致的运作成本显然超过了原有结构产生的成本,使改革的最后结果都回归了原有体制。黄龙县改革的结果是,为了上下对口,出现了“下级模仿上级,级级模仿中央”的局面。上级有什么机构,下级不管是否需要,无论条件是否具备,毫无例外地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致基层单位设置了诸多门类齐全、重叠不堪的行政机构和部门,甚至在一些乡村和街道居然也设立了体改办、文明办、政策研究办等机构和部门。在改革差不多五六年之后,财政供给人员比改革前增加了1100多人,不少机构恢复了原貌。有人曾形象地总结说:“下改上不改,改了也白改。”[5]随州也一样,改革没达到理想效果,改革成果就被逐步蚕食,旧体制开始反弹。最初“独立”的是科协。2000年,科协被合并到科技局。但2005年市科协换届选举,向省主管单位递交方案后不予批准,理由是随州科协不是个独立单位。最后,市里只好将科协与科技局重新单独设置。此后,市残联、规划局、法制办等多个机构加入这一“分离运动”;还有一些部门是中央明确要求增设的,如安全监督局等。“现在,随州市级机构由最初的55个上升到64个”[8],随州改革的一位主要设计者用了一句与黄龙县改革差不多的话来形容这一改革:“下改上不改,改了又回来。”[8]而作为试点的顺德改革,尽管它坚持了好几年,但它的改革成果也没有在广东省其他地方复制推广,最后在2018年的第八次自上而下的机构改革中一改原来的做法,融入了国家改革的体系,原有的一整套改革结构体系不复存在。

    三、地方机构改革的困境:制度变迁角度的分析

    尽管可以把这种结构上的不对应看作是向原有体制回归的一个主要原因,但这种自下而上的改革所产生的其他问题可能同样也促使了其向原有体制的回归。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县的改革都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自下而上的改革。自下而上的改革完全是由地方发起的,改革的动力来自地方。这一点,黄龙县是一个特例,它完全是因财政拮据问题引发的。而随州和顺德(包括这一次的河曲等县)首先是因上级授意或进行试点而展开的,因此,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带有自上而下的特点,即既有服从上级指示的一面,也有试图改变现状的一面,并非完全消极。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可以把这种自下而上的改革看作是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通常被认为是对现有制度的变更、改革或替代,一种新的制度创造。“诱致性制度变迁必须由某种在原有制度安排下无法得到的获利机会引起。”[10]108所有这些县的改革都有这种状况:现有的制度安排无法有效地解决财政拮据(顺德可算一个例外)和行政效率问题,改革因此而起。

    但是,仅仅考虑这一点是不够的。改革者还必须考虑改革的成本效益问题。用诺斯的话来说,“如果预期的净收益(即指潜在利润)超过预期成本,一项制度创新就会被安排。只有当这一条件得到满足时,我们才可望发现在一个社会内改变现有制度和产权结构的企图”[11]。改革的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这里包括了对改革成本的计算,其主要的考量因素包括:

    其一,尽管改革将横向部门打通可能提升了部门的工作效率,但改革后部门结构上下不对称产生上下之间的协调问题是否会导致对上交往效率的下降?其二,上下不对应导致的一个结果是下级无法像以往那样获取来自上面的资源,这样,资源的缺少是否会影响组织的运作?其三,随着结构的变动,随之而来的就是新的功能履行的问题。结构的变革或许很容易,把几个部门合并一下就完事了,但真正的问题在于新的结构的运作如何得以顺畅?这里不仅仅涉及新的运作机制问题,还涉及组织文化的问题。新的结构不应该是一种几个部门叠加的产物,它应该是一种新的整合,从而产生一种高于改革前的组织的效率。新的部门的整合能否到位?其四,组织成员的利益问题。在官僚制组织内,精简机构精简人的做法通常是不受欢迎的,因为部门或机构的合并减少了职位,导致一些人失去岗位。此类改革的一个难点就是人到哪里去。另外,职位变少也意味着上升空间变窄,晋升的可能性变小。这样会伤害一些原有体制下的既得利益者,即便他们知道新的制度安排可能好于旧的制度,但他们仍然会反对变革或抵制变革。这些人的利益如何补偿?所有这些考虑在自下而上的改革中也可能会因为发现没有“获利”的机会而予以放弃。正如上面提到的,山西的第二批试点的12个县,最后8个县放弃试点。这一放弃可以认为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但正如前面指出的,这些县的改革(除了黄龙县,黄龙县是因为糟糕的财政状况逼迫它精简机构精简人,如果没有这一压力,它或许也不一定有改革的动力)同时也具有自上而下的特点,即一种被新制度经济学所称的“强制性的制度变迁”的特点。强制性变迁的动力来自于上级,其出发点无疑是为了减少国家管理社会的交易成本,并认为推行一种新的制度安排的预期收益要高于现有的制度安排,比如我国改革初期的那种机构臃肿和人员庞大无疑加大了管理社会的交易成本(1982年第一次机构改革时,国务院的部门有100个,人员有5万。改革后,部门减到61个,人员减到3.2万)。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一个优点是它可以以较快的速度推进改革,从而降低改革的成本(这也表现在机构改革有个时间表,通常在一年时间里必须完成),但它可能违背一致性同意的原则,即在没有得到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推行。因此,即便下级没有改革的动力或动力不足,它还得遵循上级的命令指示。从这些县的改革最终回归原有体制来看,我们只能说,改革的预期净收益并没有超过预期成本。就黄龙县后来的发展而言,该县人口至今只有4.07万,是典型的人口小县。该县2019年的财政收入是1.4712亿元(比较2000年为859万元,人口为4.9万),在2019年的机构改革中,该县设置了32个党政部门,上下基本对应,并没有采用大部制的改革方法。

    那么,我们的问题在于,在有前车可鉴的情况下,河曲等人口小县在时隔多年后,为什么还是几乎复制了前几个最终回归原有体制的县的做法?如何解释这一现象?

    第一是环境压力。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方面,正如前面讲到的,河曲的改革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安排,是省委在那里进行的改革试点,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即便得不到一致性同意,也必须照做不误。官僚制组织奉行的一个原则就是下级服从上级,在这一点上,下级组织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是,如果这样的试点不是强制性的,那么地方的反应可能就会不一样。比如,原本山西省选定的第二批试点为12个,后减少为8个,最后仅有4个县接受改革指导意见并愿意推进改革,变动的原因显然是地方有了讨价还价的余地,否则如果作为命令或指示,下级就必须执行,正如河曲那样。另一方面,核心的问题是河曲等人口小县入不敷出、靠转移支付的糟糕财政状况。河曲县的财政自给率低,行政成本畸高,财政供养压力不小。“2021年河曲财政预算收入106100万元,预算支出195187万元。县级可用财力安排的145566万元,用于财政供养人员支出67417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绩效支出57774万元,补贴离退休人员支出9643万元”[12]。拮据的财政状况使得与上对应的部门机构齐全、人数相对较多的政府在一个人口不多的小县里面显得非常扎眼,加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浮于事,事业单位“小、散、弱”现象突出,所有这些促成了上下合一,进行改革。

    第二是路径依赖。从我国机构改革的历史来看,改革一开始采用的就是精简机构精简人的做法,也就形成了改革最初的路径选择。这是解决当时人多机构多的一个不二选择(但后来发现,单纯机构和人员数量上的精简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因此后来的改革就转向了改变政府职能)。从政府最高层面来看,这种解决方法不存在机构部门向上对应的问题,它要求的是下级机构与它对应。但是,一些地方如上面提到的几个县区后来的改革在结构上另行一套(尽管也有来自上面的授意),首先是事出无奈,这种大部制改革是解决面临困境(财政拮据和效率低下,尤其是前者)的相对较好的做法;其次,按照诺斯的说法,“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其现在可能的选择”[13]中文本序。初始的选择很重要,因为它有惯性。一般来说,沿着原有的路径往前走,要比另辟蹊径来得容易。大部制改革的一套做法已经驾轻就熟,操作相对容易,短期效果明显。

    改革路径的选择取决于改革的目标。河曲县的改革目标是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率。但是,引发河曲县改革的第一推动力显然是财政压力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简便也是最直接的办法当然是精简机构精简人。机构少了,人员少了,财政费用当然也就降下来了。因此,大部制式的改革就成了差不多最好的选择。河曲县的改革在经过一系列的操作后(比如将事业单位超编人员重新安排,鼓励55岁以上的科级干部退出领导岗位,解决职级待遇,纳入“干部周转池”由县委统一管理等),“2021年,县直部门公用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1.3%,乡镇同比增长7.6%,‘减上补下’成效明显。改革过渡期之后,县直部门公用经费支出每年减少1050万元,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支出每年减少1.33亿元”[14]。但事实上这一说法是存有异议的。县直部门因机构和人员减少从而使得费用下降,这点没错,但问题在于,减少的人员并没有因此脱离财政供养。从全县的角度讲,这个费用事实上并没有减少,除非让他们离开公共部门,不再由财政供养。要解决这一问题很难,正像前面讲到的,黄龙县在改革差不多五六年之后,财政供给人员比改革前增加了1100多人,不少机构又恢复了原貌。河曲这一改革的唯一意义在于建立了一个新的标准,确定县级机构多少,人员多少。但要使离开县级机构的人最终脱离财政供养,则需要多年的消化。另外,如果要维持改革后新的机构和人员的数量标准,那么正常的人员流动就会在一段时间内消失,新生力量短期很难再进入县级机构。

    第三是利益补偿。大部制改革涉及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如何对待改革中的利益受损者,这个问题不解决,改革很难推进。利益补偿到位一般不会引发对改革的抵制或反对,尽管要达到帕累托最优很难。河曲县显然还具有能力开展补偿方面的工作。比如,前面讲到的精简下来的人无论到哪里去,他们并没有脱离财政供养。在机构被精简合并后,每个单位原有的一正两副领导职数在整合后的“大机构”中被重新洗牌。县政府、组织部对于职位发生变动的官员,保持了其行政级别不变,并且仍让原有官员负责“大机构”中原来其担任一把手时的领域,同时继续让其负责与市、省相关部门的沟通。另外,用职级晋升换职务下岗,转岗下乡换待遇上升,比如将局长调换为副局长,但职级上升,收入相应提高,虽然正职变副职,但责任小了,原有日常性权力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等等,以此来减少改革的阻力。事实上,这一做法同顺德是一样的。顺德在将43个党政部门合并成16个局之后,导致副局长僧多粥少。为此,顺德创造性地在各局设置了多名“局务委员”,和副局长一样进入局领导班子,一样分管2~4个科室。人员不降级,为的是在改革中尽量不伤害利益受损者,以减少改革的阻力。

    四、结论与思考

    在将河曲县与其他几个县做了比较、分析了河曲县为何如此做之后,我们的另一个问题是,河曲县的改革能避免最终向原有体制回归的命运吗?可以有其他的改革路径吗?

    我们姑且不论部门之间的合并是否做到了组织文化的整合和人员的整合,以致产生大部制应有的效率;也不论利益受损人员是否得到了补偿,以至于整个改革相安无事。黄龙县、随州市以及顺德区的例子表明,导致回归原有体制的主要原因是改革后部门机构上下不对应产生的成本显然超过了预期的净收入;用另外的话讲,也就是力图解决部门横向职能设置不合理的大部制改革并没有解决由此带来的纵向部门间的沟通、运作问题和利益问题,以致从最终的成本效益来看这样的改革是不合算的。因此,回归原有体制,上下对齐,左右摆正,与国家层面的行政组织体系保持一致,就成了不二的选择。河曲县步上述几个县的后尘,正如上面讲到的,实是无奈之举,因为它首先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是财政的入不敷出,这才有了精简机构精简人。而这也会使它陷入一个两难困境:即使最终想与其他几个县一样回归原有体制,拮据的财政状况也会阻止它这样做,而按现有的大部制搞下去,从最终的效率来讲,按照成本效益来说可能又是不合算的(黄龙县以及其他几个县都表明了这一点)。因此,它会在这两者之间博弈。博弈的结果取决于对两种做法的计算。而前几个县,尤其是黄龙县在财政极其拮据的情况下,选择了向原有体制回归,但结果是机构和人员再度增多。而黄龙县在2019年的机构改革中能够做到基本上上下对应,或许是它汲取了原来的教训,或许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它没有像河曲县那样面临着如此巨大的财政压力。

    那么,有没有一种结构既能解决横向部门之间的职能重复和交叉的问题,同时又能保持上下机构的对应呢?浙江省富阳县多年前就建立了一种被称作专委会的机构,起因是由于部门之间的不通气,导致有人将同一个项目改头换面,从不同的部门中申请到了11笔扶持资金。而部门之间如果通气的话,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专委会由此应运而生,它是一个虚设机构,但有实权,主要解决部门横向的沟通等问题,但不干预部门上下之间的关系。然而这一专委会的机构对河曲县似乎意义不大,因为保持上下对应就意味着不进行大部制改革,而不进行大部制改革(精简机构精简人)就无法解决财政问题。这一点只是对一些没有进行大部制改革的小县有借鉴意义,或许对未来有可能再度回归原有体制的河曲县有借鉴意义。

    以河曲县地方政府为例的大部制改革可以启发我们对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一些思考。

    其一,机构改革是受制于外部环境因素的,尤其是受制于经济因素。很多政府机构改革的起因就是财政问题。这一点中外都一样。比如新公共管理运动在英国的兴起,就是因为当时由石油导致的经济危机使得英国政府的财政状况恶化,因而政府瘦身势在必行。黄龙县的情况如此,河曲县的情况也是如此。如果河曲县经济发展不错,财政实力强大,那么可能就不会进行这样的改革,尤其是精简人的改革(比如今天的黄龙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不会去关注政府和事业单位人多人少的问题,况且政府和事业单位本身也是一个向社会提供就业机会的部门。即便改,也可能采取另外的方式来提高政府的效率。此外,进行精简机构精简人的改革毕竟会受到很多的阻力,打破上下对应也会产生另一种效率问题。由此我们可以认识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经济发展对政府的影响。人口小县要真正解决政府本身的问题,改革不能仅仅局限于政府自身,还要从发展经济着手。河曲县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实施大县城战略,全力推进县城扩容提质,提升城市品质和承载辐射能力,这无疑是一个好的思路。事实上,浙江省在多年前就实施过“小县大城”方案。“小县大城”内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小县域大城关,少人口大集聚,小产品大产业,小环境大发展[15]。当然,这对地处偏僻的一些人口小县来说,发展经济有点困难,但舍此政府会陷入更尴尬的境地。

    其二,我国的单一制决定了权力集中在中央政府手里,因而在行政组织体制的设计上,采用的是机构部门上下对应的做法,下级服从上级。这样一种体制做事效率较高,但也带来了如何发挥地方积极性和创新性的问题。因此,在上下关系方面一直有权力下放的改革,以扩大地方的权限,尤其是在今天行政下沉的情况下。2018年第八次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在坚持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省市县各级与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结构职能基本对应的情况下,赋予省级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突出不同层级职责特点,允许地方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法制实际,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这意味着上下机构对应的状况有可能被打破,而河曲县的改革恰恰是其产物。但问题是,在上下对应的严密的行政组织系统中,如何给地方有改革的空间是需要考虑的。现有的结构事实上制约了地方的改革,因为一改,正如河曲县所做的那样,就是打破上下对应,而结果,就像黄龙等县一样,最终回归上下对应的体制。这里显然缺少了一种能够发挥上下两头积极性的组织机制。这个问题不解决,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就很难推进。

    其三,如何理解河曲县再次复制黄龙等县的改革而没有另辟蹊径?除了上面的解释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组织及其体系本身具有的优点使得改革只能采取边际递进而非另起炉灶的方法。正如中央层面一轮一轮的大部制改革一样,这些改革只是在原有组织体系上做一些边际的改革而已,没有大动干戈,其原因显然是单一制的组织体系及官僚制的优点超越了它的缺点。正如前面讲到的,制度的改革一般缘起于对改革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的比较。就我国的大部制改革而言,这些改革都是在单一体制和官僚制基本框架下进行的改革,这表明选择替代性的结构从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的比较上可能是不合算的。尽管如此,边际的改革要有递进,改革后要能更好地解决问题。比如我国监管机构的改革经历了好多次,直到2018年的改革将其定型为“大监管”的大部制格局。这个过程事实上也是逐步摸索和评价的过程。尽管知道选择的改革方法不是一个完美的方法,有时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改了以后也不一定能完全解决问题,但既然是改革,就意味着投入了时间、精力和资源,因此,即便获得微小的进步也是需要考虑的。以河曲县的改革而言,未来哪怕最后还是像黄龙等县那样回归原有体制,在这一过程中取得某一方面的改进和进步也是可取的。要避免的是没有任何进展的改革,从而导致资源的巨大浪费。当然,最好的结局是走出一条地方大部制改革的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或许有这样的机会。

    本文转自《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5期

  • 阎步克:什么是士大夫

    本文摘自阎步克教授《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第一章第一节,略有精简

    中国古代社会的独特政治形态,自汉代以后表现为一种“士大夫政治”。这种政治-文化形态有其独特的运作机制,构成了独特的政治文化传统。

    秦汉以来的国家形式是一个典型的官僚帝国,皇帝与担当国务的官僚集团,共同对社会实施统治。官僚的巨大威望、特权及其运用权力谋取财富的可能性,使我们有理由将之视为社会统治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中国古代的帝国官僚还不仅仅是职业文官,他们来自知识文化群体,来自士人。士人拥有深厚的文化教养,从事哲学、艺术和教育等等文化性活动,特别是,他们承担着被王朝奉为正统的儒家意识形态。科举制度构成士人加入帝国政府的制度化渠道。这种特殊类型的文人官僚,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称呼:“士大夫”。

    当学人用“士大夫”一词指称一个特定阶层的时候,“绅士”有时是其近义语。较早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的,有吴晗等学者。

    吴晗说:“照我的看法,官僚、士大夫、绅士、知识分子,这四者实在是一个东西,虽然在不同的场合,同一个人可能具有几种身份,然而,在本质上,到底还是一个。……平常,我们讲到士大夫的时候,常常就会联想到现代的‘知识分子’。这就是说,士大夫和知识分子,两者间必然有密切的关联。官僚就是士大夫在官位时的称号,绅士是士大夫的社会身份。”

    相对说来,“绅士”或“乡绅”这种称谓,强调的主要是士大夫在社区之中的地位与功能。据张仲礼的估算,在19世纪、太平天国之前,取得了生员(以及监生)资格者已达到达110万人左右。这还要加上候补官员与退休官员,才大致构成了绅士阶层的主体。将绅士的家属计算在内,这个绅士阶层总人数约近550万。绅士及其家族拥有种种正式与非正式的特权,并且在社区与国家之间履行了司法、行政、治安、经济、教育与公益事业等等方面的重要功能。在历史上,这种绅士经常就直接被称为“士大夫”。

    士大夫就是官僚与知识分子的结合物。《辞源》为“士大夫”这一语辞提供的解释中就包含“居官有职位的人”及“文人”两个义项:既是“居官者”,又是“文人”。如果要用现代语言对士大夫之特征做一个最简概括的话,那么,不妨暂时将之定义为官僚与知识分子这两种角色的结合。

    在英语中,“士大夫”一词的译法有scholar-official(学者-官员)、scholar-bureaucrat(学者-官僚)、literati and officialdom(文人-官员)等,需要用两个词才能较好地表达中文“士大夫”这一个词的意义,仅仅“官员”或“官僚”一个词不足以传达其整体内涵。

    或许,英语世界的历史上没有过一个与之相当的社会阶层,在那里学者和官僚是相当不同的社会角色,因而也就没有产生与之相近的语辞可供对译。这也提示我们,一个具有二重角色的“士大夫”阶层的存在及其在社会中的崇高地位,可能是中国古代社会非常富于特征性的现象。

    美国学者赖文逊对中国的士大夫还有一个很有趣的称呼:amateur。原义兼指业余爱好者以及外行,与专业人员或“专家”意义相对。他说:

    如同八股文的极端美文主义所显示的那样,中国的官员在履行官务上是amateur,这一情况到明代较此前更甚。他们受过学院式教育,(绝大多数)经过书面考试,但却没有受过直接的职业训练。……学者的人文修养,是一种与官员任务略不相及的学问,但它却赋予了学者以承担政务的资格;这种学问的重要意义,并不在于需要技术效率之官员职能的履行方面(在此它反倒颇有妨碍),而在于为这些职能提供文化粉饰方面。

    随后赖文逊对中国的士大夫给出了如下评语:

    在政务之中他们是amateur,因为他们所修习的是艺术;而其对艺术本身的爱好也是amateur式的,因为他们的职业是政务。

    赖文逊把中国与英国加以比较,因为在英国“人文修养也经常地构成了进入行政部门的资格”。

    他引述了一段对一位文官的赞辞,这篇赞辞将此文官的出色表现归结到他的人文修养;可是赖文逊随即就指出,“由于作者生活在一个amateur几乎在各种场合都要向专家让步的高度专门化社会,一个在其中amateur一词事实上已经意味着技能疏浅而非无关报酬的爱好的社会之中”,所以作者在申说古典人文修养有益于官员专业任务之时,其语气带有了一种“分辨的意味”,因为他感到他的听众会对之表示怀疑。这与明代中国“最高文化价值与最高社会权力辉煌的象征性结合”,仍然大为不同。而且赖文逊指出,在那段赞语之中,古典学识与行政职务之相关,是从“达到目的(案,指官员任务)的合乎逻辑的实用手段”意义上加以论证的;然而对于中国的士大夫,“他们的人文修养中的职业意义,就在于它不具有任何专门化的职业意义。”对于一个生活于西方世界和现代社会的学者,这显然引起了他的特别注意。

    对士大夫之二重角色的这类特别敏感,具有两方面的意义。首先这涉及了中外差异:许多民族历史上没有出现过类似的阶层;同时也涉及了古今差异:众所周知,现代社会的重大特点之一,便是社会分化与专门化,由之知识分子与职业官僚之间发生了制度性的高度分离,知识界与政治建制判然两分了。

    社会分化,或略微确切一点儿地说,社会的结构与功能分化,是这样一种社会过程:它的推进将导致社会的不同领域、系统以及相应的角色、群体、组织、制度、规范、价值等等的不断增殖。这些要素分化开来之后,随即就显示出各自特有的内部法则和外部联系,具有了自主性和专门性,并将要求在新的基础之上建立新的整合形态。如果整合的途径和形态产生了一个更复杂、更平衡、更具适应能力的社会系统的话,往往就被视为进化过程。知识分子和职业官僚,都是社会分化的产物,是社会的文化系统与政治系统分化到一定程度而发生的社会角色专门化的结果。

    帕森斯、李普塞、希尔斯等把知识分子定义为投注于文化性事务、从事文化的创造、传播和使用的社会角色,其功能来源于人类的这一需要:与人、社会、自然和宇宙的最高或最本质的方面,建立认知、道德与审美的联系。

    至于官僚,依马克斯·韦伯的定义是这样一种社会角色:他们仅仅依照专业资格受职任事,依照功绩和年资领俸迁升,并严格依照和充分利用成文的法典规章、文书簿记从事公共行政的职员。

    相应地,那种以集权的科层形式分配职能、资源和权威,以经由特定铨选程序进入晋升阶梯的专业领薪文官任职、并依赖于成文的系统化法规而运转的行政组织,就可称之为官僚制。

    官僚制的基本精神是所谓“工具理性”,它表现为目的明确的、可计算的、合乎逻辑的、普遍主义的和系统的达到目的的手段。

    上述这些定义产生于高度分化的社会背景之中,因此其定义的作者,首先要尽力略去知识分子与官僚的社会脉络,如经济利益、社会地位和政治态度等等,以凸显其专业功能。

    假如我们暂时进入这一框架来透视中国士大夫,可能会生发出这样的印象:较之现代知识分子与官僚的判然两分,中国古代士大夫之二重角色形态,显示了功能混溶性或角色弥散性;其制度化的“一身二任”,显然与现代社会的专业分工原则相左。

    前述赖文森称士大夫为amateur即有此意;又如白乐日断言,“中国士大夫行使所有的中介功能与行政功能,……然而在此前他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专门化。”

    至于官僚政治理论的奠基人韦伯对中国士大夫的论断,更是众所周知的:中国缺少专家政治,“士大夫基本上是受过古老文学教育的一个有功名的人;但他丝毫没有受过行政训练,根本不懂法律,但却是写文章的好手,懂八股,擅长古文,并能诠释讲解。在政治服务方面,他不具有任何重要性。……拥有这样官吏的一个国家和西方国家多少有些两样的。”

    韦伯引述《论语·为政》“君子不器”之语来概括士大夫之非专家特质,这可以说是对孔子此语之极具匠心的发挥。在他看来,这种士大夫“君子”形态缺乏所谓“合理性”(“形式理性”)。社会分化当然不等于“合理化”(形式理性的增长),但是它将为“特定手段针对于特定情境的特定问题”的发展开辟道路。反过来说,从理论上讲,不同领域的法则、规范和角色的混淆,将降低由于要素专门化而带来的合理化性质。

    这是否是在套用现代或西方的标准,用一个狭窄的标尺苛求于中国古代的士大夫政治呢?在此,我们确实应该谨慎地把论断限制于一定的范围之内,以免陷入误区。但这个参考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官僚组织在中华帝国很早就相当发达了,在西方社会则很晚才达到了相近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然而双方各自的官僚形态却是如此的不同,毕竟显示了士大夫形态的独特性。

    在我们把士大夫视为二重角色的结合之时,那么也就意味着这样一点:从功能上看,我们已足以在其中清晰地分辩出两种角色了帝国政府庞大复杂的行政事务凸显出了“官僚”的形象,浩如烟海的诗文著述凸显出了“文人”的形象。假如这一事实未曾发生,则如上引述就无大意义;然而士大夫之“二任”已明明有别,并且各自都已相当发达,但是又整合于“一身”之上,甚至发展出了相应的以美文为考试内容来录取文官的科举制度,无论如何,这应是个特别现象。

    事实上,对科举文人疏于政务的指责并不仅仅来自西方学人,在中国这是“古已有之”。例如对科举制“所习非所用,所用非所习”之类的批评,很早就是选官讨论的重要论题了。这种批评表明,文人居官对行政效率的负面影响,古人已颇有认识。由于那个官僚体制所达到的发达程度,它确实已经表现出要求专门化的内在倾向了。

    一般说来,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二元分层的传统社会之中,上层阶级往往兼有宗教与文化功能,这原是普遍现象。这也可以表述为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等级之间的更大重合程度。但是中华帝国的特殊之点在于,这里的文人角色与官僚角色分别都有了相当分化,同时二者又紧密地融合为一种“士大夫”形态,并且达到了赖文森所谓“最高文化价值与最高社会权力的辉煌的象征性结合”。这不但不同于现代社会,也不同于西方历史上政权与教权的判然两分,或古印度的宗教代表婆罗门与政权代表刹帝利划分为不同瓦尔那的情况。

    官员在专门化方面呈现出来的特征,并不仅仅是行政组织发达程度的问题;它是一个更大的政治文化秩序之特质在政治角色方面的体现。如韦伯所言,“拥有这样官吏的一个国家和西方国家多少有些两样的”。

    将士大夫视为文人与官僚的结合,毕竟只是一个相当简化的说法。士大夫之所谓“一身二任”,实际形成了一种新产物。尽管其间也存在着矛盾,然而从另一些方面看,“官员”和“文人”这二者又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的。

    士大夫不仅涉身于纯粹行政事务和纯粹文化活动,还承担了儒家正统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一种综合性的观念体系,以及根据这种观念体系从事政治的企图和实践。儒家思想对天、地、人之间的众多事象加之以系统的解释安排,以此来处理人生问题、家庭问题、教育问题、文化问题、治国平天下问题等等,直到宇宙问题;并力图以这种无所不包的体系支配帝国政治。帝国官僚深受儒家教育,并有义务在各种情境中奉行、贯彻和维护它。意识形态的无所不包性,与士大夫角色的功能混溶性质相为表里,并使其“文人”的一面与“官僚”一面,充分地一体化了。

    从专门化的角度看,士大夫治国与专家政治颇不相合;但是专门化的行政并不一定就能促成一个平衡的、具有适应性的社会系统,这还取决于整个社会的政治文化传统和政治社会背景。社会分化也必然提出社会整合与调节问题,如果相对于其背景与传统来说某一要素是“过度”地专门化了,那反而有可能对其它要素产生负面功能,这种消极影响又将反馈到其自身。专门化当然不是评价政治文化模式优劣的唯一标准,中华帝国的士大夫政治也发展出了精致微妙的运作机制,并且尽管它确实存在着缺乏专门化的问题(以及其它种种问题),但两千年长盛不衰,毕竟表现了与中国传统社会的高度适应性。

    要更为深入地理解这种以“士大夫”形态出现的社会角色,以及由之所承担的“士大夫政治”,上面所引用的那些参考当然还很不够,然而它们还是带来了不少分析上的便利。例如“知识分子-官僚”的二重角色观照,就颇有助于我们切入论题。

    在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和官僚之间并不是没有发生过分化。在帝国创建之始,恰恰就是由那种颇为纯粹的职业官僚构成行政骨干的,学者文人反而颇遭排斥。这就是秦帝国的情况。在秦王朝,一种被称为“文法吏”的角色成了帝国政务的基本承担者,大异于后世的士大夫。

    也就是说,士大夫政治,在中华帝国的历史上决不是自初如此,那种一身二任的士大夫,是较晚的时候才出现的。然而这种纯粹的文吏政治在中国古代社会的特定背景中却难以为继,世入汉代,文吏群体就开始逐渐让位于儒生官僚兼为学者、官僚的“士大夫”了。

  • 浙江蓝宇股份IPO资金流水分析

    2023年12月28日,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宇股份”)在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年第 91 次审议会议上顺利过会。本次IPO蓝宇股份拟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共募资50212.55万元,用于年产12000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由此计算,蓝宇股份IPO估值不低于20.08亿元。

      蓝宇股份主营产品为数码喷印墨水,按业务模式分为公司自主生产的分散墨水、活性墨水及受托加工分散墨水,主要应用于纺织领域。蓝宇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郭振荣,其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 45.1127%的股份。郭振荣1976年出生,现年48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硕士、美国威廉玛丽学院化学专业硕士、应用科学专业博士。

      从招股书看,这是一个高学历海归博士归国创业的励志故事,但是从招股书及回复函细节看,蓝宇股份在很多地方的信披疑点重重,尤其是涉及到创始人及其家庭成员、企业核心人员的资金流水方面,更是一堆糊涂账。不仅实际控制人配偶带着孩子长居美国,且已得美国国籍的配偶在资金流水核查问题上态度消极,以不再持有境内银行卡为由,拒绝提供境内银行历史流水记录;而且实控人与配偶的子女疑似已经成年,但并没有提供银行流水记录;此外,实控人的同学掌控的两家公司为蓝宇股份第一大供应商,离奇的是,其中一家公司的前监事与实控人的一名前员工同名。

      配偶美国籍,成年子女未提供资金流水

      新经济IPO注意到,蓝宇股份的资金流水核查披露部分存在诸多疑点。

      疑点之一是,回复函显示,蓝宇股份实际控制人郭振荣的2名关键家庭成员流水获取困难,其中一个是郭振荣的配偶YAN HU。回复函称,郭振荣的配偶YAN HU为美国国籍,目前在美国高校任职。中介机构曾于2022年初要求打印YAN HU资金流水,但截至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前,YAN HU并不配合,以长期定居美国、未参与公司经营等借口,拒绝提供银行资金流水。YAN HU仅出具了一封承诺函,表示其长期定居国外,未参与公司经营,未在发行人的供应商或客户处拥有权益,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将资金划转给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或其他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关系的对手方等。

      但在2023年6月份出具的第二轮回复函中,郭振荣配偶YAN HU才提供了电子版银行流水,不过,回复函显示,YAN HU表示长期在美国生活,并未持有中国银行(4.490, 0.01, 0.22%)卡,仅提供了美国花旗银行和富国银行两张卡的流水情况。

      实际上,回复函中的很多细节也和YAN HU所谓长期呆在美国、无法提供流水相矛盾。首先,既然银行流水可以提供电子版,为何第一轮时拒绝提供呢?其次,即便本人无法回中国,为何不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呢?另外,YAN HU 2023年曾回中国探亲,说明并不是完全不回来,所以拒不提供银行流水有何隐情呢?

      另外,YAN HU表示自己不持有中国银行卡,所以不提供中国境内银行的相关资金流水,这个说法也很可疑。招股书及回复函没有披露YAN HU何时取得美国绿卡,但是,涉及到IPO实际控制人及其家人、董监高等关键人物的资金流水,哪怕是已经注销的银行卡,也有必要提供历史流水记录。所以,YAN HU到底是何时注销掉全部中国境内银行卡的呢?蓝宇股份的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是否有义务就此进行更加细致的核实工作?

      实际上,对注销银行账户的核查是有先例的。上交所科创板就曾要求某家IPO企业实际控制人提供全部直系亲属过往多年注销的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情况。

      最后一点,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点,YAN HU的资金流水显示,资金流向之一是给子女支付学费7.15万美元,所涉及学校为美国埃默里大学,由此看,这名子女应该已经成年。众所周知,IPO资金流水核查中,实际控制人的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是必须要核查的对象,但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为何疏漏了郭振荣和YAN HU已经读大学的成年子女?为何没有进行相关的资金流水核查呢?

      财务总监炒币、借网贷摇号买房

      蓝宇股份的资金流水核查中,第二个疑点来自郭振荣的母亲杨元凤的部分流水。2021年12月,郭振荣母亲杨元凤的银行账户还向蓝宇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屠宁转账80万元。回复函称,这部分资金是借给屠宁信用贷还款、买车等消费。

      不过,从屠宁的资金流水记录看,他似乎不差钱。报告期内,屠宁资金流入高达1140万元,其中屠宁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400万元。屠宁用于借款给吴先国在加拿大买房、偿还京东、支付宝信用贷的资金达375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吴先国是郭振荣的同学,加拿大国籍,他在报告期内也向郭振荣的母亲杨元凤借钱,名义也是在加拿大买房。

      很奇怪的是,屠宁作为蓝宇股份的高管,为何会与郭振荣的同学相熟,并向其提供借款呢?从回复函看,屠宁与吴先国关系匪浅。屠宁曾委托他将加密货币置换成人民币76万元。众所周知,国内禁止个人交易虚拟货币,屠宁持有加密货币并不违规,但他委托郭振荣在海外出售加密货币后,这些资金又是以什么名义回到国内的呢?

      第一大供应商员工与实控人前员工同名

      资金流水疑点之三是,蓝宇股份实控人家族控制的企业荣升汇彩曾向与实控人同学控制的企业借款,时间为2019年-2022年2月,涉及金额120万元。

      回复函显示,2019年至2022年2月,荣升汇彩与双进成之间存在资金拆借,金额共计120万元,原因为荣升汇彩在报告期除将房产对外租赁外无其他业务,由于荣升汇彩账上资金较少,而双进成实际控制人刘克与郭振荣为同学关系,故曾向双进成进行资金拆借并大多在当日或不久交付水电费及相关费用。

      一家即将上市的公司,为何需要借款100多万支付水电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口袋中没钱还是公司账上没钱呢?

      招股书显示,郭振荣与其父亲郭宁、母亲杨元凤持有的无锡荣升汇彩科技有限公司向蓝宇股份提供房产租赁服务,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荣升汇彩向蓝宇股份提供租赁面积为3519平米,每平方米140元,2019年和2020年租金约46.92万元。

      除了支付租金外,蓝宇股份还向荣升汇彩支付水电费,报告期内,租赁房屋水电费金额分别为27.86万元、25.74万元、29.73万元和7.37万元。

      除了为蓝宇股份提供租赁服务,荣升汇彩还出租房屋给江阴常胜客食品公司和宝瑞置业有限公司。这意味着,荣升汇彩有充足的租金收入,水电费也无需出租方垫付。回复函显示,报告期内,荣升汇彩收到租金及水电费548万元,预缴电费475万元,费用足够覆盖开支。

      即便从最朴素的现实商业逻辑看,荣升汇彩向儿子同学旗下公司借钱交水电费也很离奇。回复函显示,荣升汇彩的两大股东-蓝宇股份实际控制人郭振荣以及他的父亲郭宁—手中握有上亿元现金,借钱交公司水电费的说法显得格外荒诞。

      蓝宇股份实际控制人郭振荣2021年股权转让获得现金3400万元,随后将1400万元用于理财,这说明他手中资金非常宽裕。回复函显示,郭振荣报告期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高达8870万元,丝毫不差钱。

      郭振荣的父亲也是千万富豪。回复函显示,郭宁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资金高达4600多万元,而且他仅代收荣升汇彩租户房租及水电费就有172.64万元。此外,郭振荣的母亲报告期内购买货币基金和股票1500多万元,还代收了荣升汇彩租户江阴市常胜客食品有限公司和江阴市宝瑞塑业有限公司的房租及水电费200多万元。

      整体看,报告期内,郭振荣及其父母合计购买理财接近1.5亿元,收取荣升汇彩房租及水电费约370多万元,何至于要向郭振荣的同学公司借钱缴纳水电费?

      招股书及回复函显示,蓝宇股份与双进成及其实际控制人刘克有着更为隐晦的关系。

      企查查显示,张家港保税区双进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注册资本81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20.25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克。公司股东为江大虎持股51%,刘克持股49%。

      招股书显示,张家港保税区双进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刘克控制的另一家实体上海本仓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为蓝宇股份的第一大供应商,双方自2014年开始合作。

      回复函显示,2019年-2023年,双进成贸易及上海本仓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累计向蓝宇股份销售8107万元表面活性剂等助剂及色料。

      双进成贸易2021年-2023年的年收入分别约8100万元、8300万元、6500万元,规模较大。但是,企查查显示,该公司2023年仅有一名缴纳社保的员工,这似乎与其庞大的收入矛盾。

      不仅如此,工商变更记录还显示,刘克是2022年10月24日才成为这家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之前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为袁南铨。

      这个时间点非常微妙,蓝宇股份2022年9月30日向深交所提交招股书,而双进成贸易作为报告期内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突然换成了蓝宇股份的同学,是巧合吗?

      刘克名下的另一家公司上海本仓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元。这家公司和双进成贸易一样,参保人数同样只有一人。看起来,刘克能力超群,不需要雇佣太多员工就能把公司营收做到近亿元。

      企查查显示,上海本仓科技贸易2021年2月8日发生了一次工商变更,监事陈云霞退出。

      而在蓝宇股份的回复函中,也出现了一位叫陈云霞的人。这位陈云霞曾经担任过义乌蓝果儿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唯一股东。回复函称,陈云霞为郭振荣的前员工,曾为其代持义乌蓝果儿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份,该公司于2021年12月注销。

      那么,这两名陈云霞是不是同一个人呢?还是很巧合地,郭振荣和他的好同学刘克都曾经拥有过一位叫陈云霞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