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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宏:考古学参与传说时代古史探索的论理
原文刊于《遗产》第一辑,2019,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是全球范围内罕有的一处自现代考古学诞生伊始就以本国学者为主,建构起当地考古学文化架构的地区。这决定了中国考古学从一开始,就与探索其自身文明源流的“寻根问祖”密切相关,甚至可以说是将探索中国文明的起源——“中国”诞生史作为主要目的和任务的。本土学者与其研究对象间由亲缘关系决定的、心灵间的交流与沟通,使得他们更易于理解、解读后者,因而收获巨大。甲骨文的成功释读就是一个佳例。在人文科学的研究中,这是所谓“纯客观”研究所无法比拟和企及的。但与此同时,他们又是在浓厚的史学传统的浸淫下,饱含着建构民族文化认同的情感,投入到这一中国学界最大的、最重要的“寻根问祖”工程中来的。诚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其间,追求史实复原与心性史体验是很难做确切的切割的。
古代中国留下了丰厚的文献资源,对这笔宝贵财富,我们当然不能视而不见、弃之不用。著名古史学家徐旭生在凭传世文献寻“夏墟”的过程中发现了二里头遗址 ,其中一个最大的启示是:文献中关于古史的传说并非全是无稽之谈;经过系统梳理考证的文献,可以作为我们探索中国早期文明的有益线索。但如何利用,却是个大问题。是文献史学和考古学领域各自扎实做好自己的本体研究,在此基础上分进合击、慎重整合,还是在相关材料还相当薄弱的情况下,积极做“对号入座”式的证经补史的工作,学者间看法不一、做法不同。
在这一大的学术背景下,数十年来考古学界参与传说时代古史探索的总体趋势是,相对于考古学层面的基础研究,运用有限的考古材料进行狭义史学范畴的整合研究更受关注 。在关于夏文化的论战中,同样是用年代、地理、文化特征、文化来源以及社会发展阶段几个指标来考察,参与讨论的学者得出了全然不同的结论。譬如,将物质文化面貌的变化与社会政治发展中的渐变和突变相比附,就见仁见智。从作为先行文化的中原龙山文化晚期到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直至二里冈文化初期,每两者之间都有人尝试着切上一刀,作为夏商王朝的分界,而且也都有各自的道理。“三代考古学界孜孜以求、成果斐然,但也仍没有达到可以摆脱‘以文献为基本立论前提’的研究样态” ,这一状况直至今日。
回观学术史,在没有决定性证据出现的情况下,由知名学者论断的影响(如上引邹衡的相关论著)和新的旁证性考古发现(如偃师商城的发现)导致主流观点的变化,即可以使确认一个传说中的朝代的存在成为学界共识,这是颇具意味的事。尽管大学考古专业相关课程和教材专著定名经历了从无“夏”到明确有“夏”的变化,研究方向在1950-1970年代还是“商周考古”,到1980年代始则改为“夏商周考古”,但夏王朝遗存的不确定性,却一直延续了下来。国际学界通行的阶段划分之“青铜时代考古”,并未被采用和强调,进入青铜时代之后的阶段划分就直接采用传世文献的话语体系了。代之而起成为潮流的,是以文献所载王朝为线索的“以复原王统历史为目的的研究” 。由是,史前时代(石器时代)+王朝分期,成为中国考古学阶段划分的一种权威范式。而1990年代启动的“夏商周断代工程”,显然也是以传世文献为基本立论前提的 。这反映了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中国考古学界乃至史学界的总体学术取向和研究思路。
如前所述,在中国考古学中,构成约定俗成的分类系列的几个概念本身就不是同类项。这形成了考古与历史研究的“中国特色”,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尴尬。作为开篇的“史前时代”,采用的是史前(Pre-history)、原史(Proto-history)和历史(History)的分期话语体系。这一时代划分方法立足于各个时期在研究材料和方法上的差别,着重考察文字与文献的演进及其作用。史前史研究的是尚无文字时代的历史,而原史则是研究文字初现期或文字不起关键作用时期的历史。由于“身份”明确,历史时代的考古学文化一般均可与文献所载的社会集团相对应,因而可以直接以国(族)或王朝名来命名。史前至原史时代一直分列的文献史学与考古学两大话语系统(前者一般采用神话传说人物和朝代名;后者习惯以考古学文化来命名)至此才开始合流 。晚商文化、西周文化均属此类,殷墟则因有甲骨文的出土与释读而成为第一座“自证”身份的王朝都城,从而走出了“传说时代”。
徐旭生在半个多世纪前指出,“我国,从现在的历史发展看,只有到殷墟时代(盘庚迁殷约当公元前一千三百年的开始时),才能算作进入狭义的历史时代。此前约一千余年,文献中还保存一些传说,年代不很可考,我们只能把它叫作传说时代” 。其后的几十年间,中国上古时期考古学的发现虽层出不穷,研究不断深入,但却未能“更新”或深化当年的认识,关键即在于直接文字材料的阙如。鉴于信史时代的上限是甲骨文出现的殷墟时期,而此前的二里岗文化时期和二里头文化时期仍属原史时代,商王朝可以说是“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即其下限是清楚的,而上限仍有待探索,无法定论 。
也正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确凿的证据可以彻底否定徐旭生在60年前首倡的关于二里头属于商汤亳都的推断,无法确证二里头肯定为夏都。如二里头的主体为商,则作为王朝诞生传说地的中原,在二里头之前还没有发现具有广域王权国家特征、呈现出“王朝气象”的考古遗存 ,无法对应于后世文献所载兴盛的夏王朝。目前学术界的主流意见认为二里头是夏,只能是可能为夏,乃至最有可能、极有可能是夏王朝的遗存,仍然都属于推断和假说的范畴。至于二里头与偃师商城的兴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王朝更替——夏商革命的说法,不能不说仍是最能“自圆其说”的假说 。文献话语系统和考古话语系统目前的合流点只能是出土甲骨文的殷墟,在此之前试图对这两大系统进行整合的对号入座式的探索,都只能看作是推论和假说,而非实证性研究。
传世文献中记载的夏年和商年,以及相关都邑所在地的记述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夏、商两个族团又都主要分布在狭义的中原地区,大体位于现今河南省及其邻境地区,二者的文化交流又颇为频繁,所以无论从年代、地域分布和考古学遗存的特征上,都很难把二者分辨开来。例如,以往推断二里头文化为夏文化的主要证据,是二里头文化的年代约当公元前1900-前1500年 ,历时约400年左右,其主体在一般认为夏纪年的范围内。但最新的碳素系列测年的结果,二里头文化的年代约当公元前1750-1530年 ,只有约200多年的时间。如是,二里头文化的主体是否与夏纪年相合,就更加不确定了。此外,器物演变呈渐变的趋势,没有如“蛮族入侵”式的文化断裂,大型建筑的方向和都邑兴废的原因等也也都比较复杂。几乎任何问题都没有唯一解,也使得二里头与夏之间的关系变得颇不确定。
传世文献中记载了夏王朝的存在,这些记载集中于东周至汉晋人的追述,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当然是存在的。但透过这些追述性质的文献,我们能够知道当时人是如何描述看待“夏”的,但却不能据此确证夏王朝的存在,它们是文本而非史实本身。芜杂晚近的文献中的说法,不足以支撑“信史”的成立,仅从现有的“不会说话的”考古学证据出发,更不能对夏朝的存在证明或证伪。诚如朱凤瀚指出的那样,在求索夏王朝的过程中,对其是否真实存在,不应先有一个必定存在的预设 。客观地看,对于古籍,我们既不能无条件地尽信,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认为其全系伪造。对其辨伪或证实工作,只能就一事论一事,逐一搞清,而无法举一反三,从某书或某事之可信推定其他的书或其他的事也都可信。既不能证实又不能证伪者,肯定不在少数,权且存疑,也不失为科学的态度。“古史辨”运动留给后人最大的遗产,在于其疑古精神。无“疑”则无当代之学问 。
而信史之可凭信,当时的“内证性”的文书材料是不可逾越的门槛。类似材料一旦发现,该考古学遗存的族属或王朝归属不证自明,或一证即明。“考古学重建(重新建构)”属于阐释范畴,融入太多当代人的想象,大致适应于史前和原史时代考古,狭义史学意义上的信史是无需这样的重建的。如果在“考古学重建”前某些传说时代的族属或社会组织已被认定为信史,那就与考古学无关,而是文献史学内的单重论证,甚至可归为信念或信仰范畴了。
与文献史学相比,考古学更擅长对历史文化发展进程的长时段观察,而拙于对具体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绝对年代的把握。可以认为,考古学仅可提供某一人类共同体的社会发达程度是否接近或达到国家(王朝)水平的证据,却无法在没有直接文字材料的情况下证明狭义史学范畴的具体社会实体如夏、商王朝的存在。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确切的证据来排除或否定任何一种假说所提示的可能性;出土文字材料的匮乏、传世文献的不确定性,导致我们对早期王朝的纪年等问题只能作粗略的把握。
鉴于考古学的学科特点,在古代人群族属的探究推断上,宜粗不宜细。蒙文通划分的河洛、江汉和海岱三大部族 ,徐旭生划分的华夏、东夷和苗蛮三大集团 ,都可与考古发现情况大致对应,堪称经典。这与以后世文献提供的古史框架为认知前提,在没有决定性证据的情况下即将考古遗存强为比附、引为“信史”的“对号入座”式的研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对某一王朝都城具体地望的讨论,对某一考古学文化所属族别与朝代归属的论辩,对文献所载夏商王朝更替究竟对应于哪些考古学遗存的争论,至今久讼不决,莫衷一是,已很能说明问题。
在这一问题的讨论中,还存在着阶段性的所谓“共识”或“主流观点”,它们随着讨论的深入在不断地变化。考古学界先是因徐旭生的推测而认同二里头文化的主体为商王朝的遗存,此后又逐渐形成了以邹衡的观点为中心的“共识”。应当指出的是,这类所谓“主流观点”或“共识”的取得,都不是建立在获得决定性证据——即有像甲骨文那样的内证性文字材料出土——的基础之上的。问题的症结恰如邹衡所指出的那样,“所有主张二里头文化是商文化者都依靠一条最主要的证据,就是: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所在地是成汤所都的‘西亳’。我们主张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其主要依据之一,就是成汤所都在‘郑亳’” 。准此,则持不同论点者都是把今人依据传世文献而提出的推论和假说当作争论的主要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哪一种“主流意见”或“共识”更接近历史的真实是无从验证的。据最新的测年结果,测年专家倾向于二里头文化的年代上限,并非如原来推定的那样在公元前1900年左右,而“应不早于公元前1750年” 。这一结论可能又会被认为支持了曾经的“主流”意见也即现下的“非主流”意见,论争也在持续进行。
总体上看,论争各方的认识前提和思路方法大同小异。各方都以夏王朝的真实存在为讨论前提。即都认为后世文献(大多属东周至汉代)中至少有一种说法(一般是偏早的文献)是正确的,属于“信史”;而某一考古遗存应当甚至肯定是某族或某一王朝的遗存。在这一前提下,指认相关考古学遗存究竟属夏还是属商,甚至论证具体(个别)的历史事件如商汤伐夏在考古学上的反映等。其不同之处则仅仅是哪条文献为信史,哪种考古学遗存属于某一王朝(族属)而已。
概言之,在考古材料还相当不充分的情况下,考古学界将主要注意力集中在对这些发现的历史学解释上,集中于大型聚落与文献记载中的具体城邑,以及考古学文化与具体族属、王朝发展阶段的比附对应上。同时,在没有决定性证据出现的情况下,学者们随着新的考古发现与测年数据的不断推出而校正甚或改变观点,展开新的论战。其参与人数和发表学说之多,历时日之长,讨论之热烈,都远超其他学术课题,构成了20世纪下半叶直至今日中国学术史上罕见的景观。但目前看来,这类研究恐怕仅具有学术史的意义了。可以认为,“对于古史传说采取信史的态度,把某一次迁徙、某一次战争甚至某一个人物同某一些考古文化之间的类同现象、某一个城址甚至墓葬等同起来,似乎无助于中国史前考古学的发展和中国史前史的重建” 。
其实,把考古学文化所代表的人群与历史文献中的国族或者王朝归属对号入座的研究,既不是考古学所擅长,也并不是这个学科研究中最重要的课题。诚如陈淳指出的那样,“如果我们从考古学和历史学理论方法的进展审视关于夏史的争议,就会发现论证它的存在与否其实并非这两门学科最重要或最有成就感的工作。因为当代考古学的历史重建早已不再囿于解决早期国家产生于何时与何地的问题,而是要弄清社会复杂化和文明进程的动力。年鉴派史学要求打破传统史学的三个偶像,即政治偶像(把研究重点放在政治事件上)、个人偶像(孤立地关注个别历史人物)、年表偶像(把完善朝代年表看作是最重要的工作)。我们不难发现,这三个偶像恰恰是持夏代信史论者的核心议题” 。暂时不知道二里头姓夏还是姓商,并不影响我们对它在中国文明发展史上的地位和分量的认知。我们说从考古学的角度,可以说二里头是东亚大陆最早的广域王权国家或者说最早的中国,但从狭义的史学角度来说,多年来的田野工作在确认它的王朝归属问题上并没有突破。与其说解决了这个问题,不如说是提出了更多新的问题,让我们的思维进一步复杂化。
中国考古学正处于巨大的转型期,从物质文化史研究为主的阶段转型为面向世界的社会考古新阶段 。对于传统的古史框架,不是抛弃而是超越,我们正在探寻考古学贡献于人类文明史研究乃至人文社会科学一般法则建构的更大的可能空间。可喜的是,新一代学人已不再像他们的前辈那样热切关注参与这类将文献资料与考古发现简单互证的研究,学科的关注点已在悄然转移。正如陈淳指出的那样,一个多世纪以来,考古学和文献史学这两门学科无论在理论方法、基础材料、研究对象和范围还是学者的自我意识上都有了重大的进展。而考古学的这种长足进展完全超越了文献资料与考古发现简单互证的范畴,它早已不再是“历史学的侍女”,而是充分借鉴艺术史、民族志、语言学、口述传统乃至自然科学的多重证据来全方位研究过去人类的生活和社会变迁 。
最后想强调的是,考古学通过物质遗存探究过去,具有极强的阐释性。考古材料本身不会说话,而考古学者的代言,不可避免地会融入研究者的主观认识。中国考古学在传说时代古史探索领域的研究结论具有相对性和不可验证性,这是我们需要自警自惕的。深刻地意识到考古学科自身的局限性,扬长避短,才能使我们有更大的学术收获。可以预见的是,考古学将会把更多的关注,集中于它所擅长的对聚落形态、人地关系、社会结构、技术经济、生计贸易等方面的研究,将会对古史研究乃至史学理论与方法论的建设有更多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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