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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2
序言
有赖于美国的某些法制和美国人关心政治的民情,他们才具有民主的社会情况。
在这样的社会情况下,他们产生了许多欧洲的旧贵族社会所不知悉的思想和观点。这些思想和观点的存在使得昔日的各种关系得以改变或纯粹被破坏了,并且建立起了新的关系。市民社会面目的改变,丝毫不亚于政界面貌的改变。
在5年前,我出版了本书的上卷,在其中,我研究了美国民主的主要问题。在本卷中,我将讨论它的次要问题。这样,上下两卷相辅相成,就合成为一部完整的著作。
我在此敬告读者,请不要产生那些有可能严重歪曲我的原意的错误。
因为我把那么多不同的结果都认为是平等所带来的,所以读者就有可能认为我把平等当做现在发生的所有事情的唯一原因。这种看法其实就是认为我的观点太过偏颇了。
在现在,人们的很多观点、情感和本性,并非是完全来自平等,或者完全与平等相悖的。因此,以美国为例,我能够非常容易地证明它的国家性质、其居民的起源、早期定居者所信仰的宗教,以及他们已有的知识和习惯,过去曾经和现在仍然在对这个国家的人民的思想和感情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而这一切都和民主没有任何关系。
在欧洲发生的诸多事情有着各种不同原因,而这些原因对于在美国发生的大部分事情也是适用的,但都与平等没有关系。
所有这些不同原因的存在和产生的作用,我全部都知道,但这些并不是我想要研究的对象。我并没有想要探讨我们的所有倾向和所有思想产生的原因,而只想着在某些章节中谈论一下平等对所有倾向和思想的改变所发生的作用。
对此,人们可能感到比较奇怪:既然你坚决认定我们目睹的民主革命是无法抗拒的,并且知道抗拒是毫无希望而且有失明智的,那么,你在本书中又为什么会对这个经由革命所创造的民主社会这样时时加以严厉指责呢?对此,我的回答非常简单:正因为我不反对民主,因而我才想认真对待民主。
人们必然无法从敌人那里得到真理,而他们的朋友也很少提供给他们真理。这就是我要这样做的原因。
我相信,有不少人都愿意抛头露面,报道平等许诺给人们的新的益处:而极少有人敢指出平等可能会给人们带来坏处。所以,我的注意力就集中在这些坏处上,而且在清楚地了解它们后,敢于把它们揭露出来。
我希望读者在本书的下卷能够发现我的立论是不偏不倚的,而这一点在上卷中,他们应该亦有所发觉。面对那些将我们的国家分成诸多派别的彼此对立的意见,我努力将我对其中的任何一项意见所抱有的同情或反感的情绪暂时地隐藏于内心之中。如果读者发现本书中有任何内容是在讨好曾经将我们的国家搞得天翻地覆的那些大党中的一个,或者是在讨好现在正扰乱国家和削弱国家实力的小派系中的一个,那就请他们大声谴责我吧。
我所要探讨的问题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当今世界的新形势下所产生的观念和思想,大多都包含其中。在这个范围内,有一些问题已经超过了我的能力,虽然我对它们也做了一些研究,但是我并不满意。
但是,即使我未能达成预定目的,读者最起码也会承认我为了抛砖引玉才计划和着手写作这部书的出发点是正确的。
第81章 关于美国人的哲学方法
我认为,像美国那样最不注重哲学的国家,在文明世界里是没有的。
美国人不仅没有自己的哲学学派,而且对欧洲的互相对立的所有学派也都漠不关心,甚至连它们的名称都可以说是几乎一无所知。
然而,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几乎所有的美国居民,都在根据同样的准则运用他们的头脑,都在用同样的方法指导他们的头脑。也就是说,美国人尽管从未在解说他们的准则上下过工夫,可是他们却有一种大家共通的确定的哲学方法。
摆脱一统的思想、习惯的束缚、家庭的清规、阶级的观点,更或者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民族偏见;而仅仅把现存的事实视为创新和改进的较为有用的学习材料,把传统视为一种习得的知识;全凭自己的实践并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探索事物的原因;不管用手段去获得结果,不注重形式而去深究本质——这一切便是我将要称做美国人的哲学方法的主要特征。
假如想再进一步从这些特征中找出一个足以概括其余一切特征的最主要特征,那么,我们便会发现每个人在运用他们的头脑时,大部分仅仅依靠一己的理性努力。
所以,美国可以算是世界上研究笛卡儿的学说最少,但却实行得最好的一个国家,这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因为美国人的社会情况不需要进行思辨的研究,所以他们不读笛卡儿的著作;而他们按照笛卡儿的名言行事的原因,则是由于这个同一社会情况自然地让他们的思想接受他的名言。
在民主社会里盛行的接连不断的运动之中,上一代和下一代之间的联系会逐渐松弛甚至断绝,每个人容易忘记祖先的观点且并不为此而感到不安。
生活在这种社会环境中的人,会不再信守他所属的阶级的见解,因为阶级这种事物可以说将不复存在,而目前依然存在的阶级也是由一些游移不定的分子来构成的,以致他们的团体自身根本不会有能够控制其成员的真正能力。
在公民们的素质差不多完全一样的国家里,一个人的智力对另一个人的智力的影响,必定是极其有限的,由于大家的能力比较接近,谁也不承认别人必然比自己优越和强大,大家都时刻用自己的理性来进行判断,认为它才是真理的最近便和最明显的源泉。这不仅表明人们不相信某一特定的人,而且也没有相信任何人的什么话的兴趣。
所以,每个人都自我封闭起来,试图从封闭的小圈子里来对世界进行判断。
美国人的这种只依靠本身确立判断准则的习惯,就使另一种思维习性在他们的头脑中产生了。
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经他人帮助就完全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一切小困难,所以,他们容易由此得出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为人的智力所不逮,一切事情都是可以解释的这种断言。
所以,他们不愿承认有的事物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以至于很少相信反常的离奇事物,而对于超自然的东西则是几乎到了厌恶的地步。
他们之所以喜欢把自己研究的事物弄得一清二楚,是因为他们习惯于相信自己找到的证据。所以,他们要想方设法揭去事物的层层外皮,排除使他们与事物隔开的所有东西,推倒妨碍他们观察的所有东西,以便于在最近距离内和光天化日之下对事物进行观察。他们的这一观察事物的方式,又很快导致他们轻视形式。在他们看来,放在真理与他们之间的形式是无用而令人讨厌的屏障。
所以,美国人是从自己身上找到这个方法的,他们用不着到书本里去汲取那些哲学方法。其实,我觉得欧洲也曾出现过同样的情况。
随着身份日趋平等,在欧洲,人们之间越来越没有差别,这种方法就已经建立起来并且逐渐普及了。
现在,让我们来谈一谈欧洲发生的一些事件的时间联系。
在16世纪,宗教改革家们对许多教义仍避而不作公开讨论,虽然他们已经开始用个人的理性去论证这些古老的信仰中的某些教义。到了17世纪,笛卡儿在狭义的哲学方面,培根在自然科学方面,都放弃了一直被人们所公认的公式,打破了传统在学术界的统治,推翻了巨擘们的权威。
接着,18世纪的哲学家们又将上述的原则推广开来,试图用每个人的个人体会去论证他们所信仰的一切东西。
大家都清晰地了解,笛卡儿、路德和伏尔泰采用的是相同的方法,只是他们在运用上有或多或少的不同之处。
然而,宗教改革家们非要只在狭窄的宗教观念的圈子里打转转的原因又是什么呢?笛卡儿本来能够在一切事物上应用他的方法,可是他只想把它用于某些特定的问题上,并且认定人们应当自行判断的不是政治的事物,而只是哲学的事物,这一切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到了18世纪,这个同一方法突然得到普遍应用,而在这之前,它是笛卡儿及其先驱者们未曾想到或拒绝推广的,这其中原因又是什么呢?再者,我们所说的方法为什么在这个时期突然走出学术界,渗入社会,成为智力活动的共同准则,并在法国得到了推广,而后,欧洲的所有国家都暗中遵行或公开采用了它呢?
我们所说的哲学方法尽管早在16世纪就已经产生,在17世纪达到一般化和精确化,可是在这两个世纪均没有能够得到普遍的应用,其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情况、政治法令和这些主要原因所造成的思维习惯都在阻止它的推广。
这种方法出现于人们开始趋于平等和彼此相差无几的时期,只是得以被普遍遵行,则是在人们差不多完全一样和身份几乎完全平等的时代。
所以,18世纪的哲学方法是具有广泛的民主性的,而并非法国人所专有,这就是它能在全欧盛行,并使全欧的面貌为之一新的原因。法国人之所以能使世界有天翻地覆的变化,是因为他们首先提出了一种能够使人容易攻击一切旧的东西并为一切新的东西铺平前进道路的哲学方法,并且普遍推行了这种方法,而并不是说因为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古老信仰,革新了自己的古老民情。
假如现在有人问我:法国人现在能比平等更为源远流长而且已经相当完备的美国人更严格地遵行和更经常地使用这种同一方法的原因是什么?我的回答就是:这有一半归因于下列两种情况。我们必须首先了解清楚这一点。
我们决不能忘了,正是宗教使英裔美国人的社会得以建立的。所以,在美国,宗教是同它在这个国土上产生的全部情感和整个民族的习惯交织在一起的。这就让宗教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力量。
除了上述的这一强而有力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发挥了不小作用的原因。它就是,宗教在美国仅仅掌管宗教方面的事情,政治事务和宗教事务完全分离,因此人们可以容易地改变旧的法制而不触动旧的信仰。
所以,基督教对美国人的思想仍然保有巨大的控制力量。其次,我还想着重指出,基督教不仅仅是作为一门经过论证而被接受的哲学在发生着支配作用,而且还是作为一种不需要论证就被信仰的宗教在发生着支配作用。
在美国,基督教的各教派林立,而且不断地在改变自己的组织,然而基督教本身却是一个不可抗拒和基础稳固的存在,既没有人想去保卫它,又没有人想去攻击它。
美国人在未经过论证而接受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之后,也就承担了接受基督教所提出和支持的诸多道德真理的义务。所以,这就把个人的分析活动限制在了狭小的范围之内,让人们的主要观点多数不受个人的分析。
我上面所说的两种情况中的另一种情况如下:美国人有民主的宪法和民主的社会情况,可他们却没有经历过民主的革命。当年他们到达这片土地时,其情况依然几乎与我们今天在这片土地上看到的相同。这一点很重要。
任何革命都需要动摇旧的信仰,贬低原来的常规思想,削弱当局的权威。所以,或多或少地,所有的革命都要产生一种让人自主和为每个人的精神开辟近乎无限的活动空间的效果。
当旧社会的各阶级间的长期斗争结束,人们的身份逐渐平等时,对他人的忌妒、憎恨和轻蔑感,以及自己的过分自信和高傲感,可以说就会立马涌上人们的心头,并且会在一段时间内对人起到支配作用。对在人们之间创造隔阂,让人们只依靠自己去获得知识而互不相信对方的判断起到巨大作用的,正是这种与平等背道而驰的现象。
于是,每个人都力图自理自立,并荣于凡事自有主见。人们之间的联系不再依靠思想,而只是出于利害关系。并且可以说,人们的见解已经不过是一堆飘散四方的智力尘埃,再也无法收拢和集结在一起。
所以,伴随着平等而来的精神的独立感,从未像在平等开始建立的时候与为巩固平等而努力奋斗的这期间表现得那样强烈,那样过分。所以,必须细心地把革命所造成的无政府状态,和平等可以提供的那种智力活动自由区分开来。为了不对未来期望过高或恐惧过甚,人们应当对两者分别进行研究。
我决不认为生活在新社会的人应当经常滥用他们的个人理性,虽然我相信他们会经常应用自己的个人理性。
我是根据一个最能广泛地适用于民主国家的原因才这样说的。久而久之,个人的思想独立性一定会被这个原因限制在固定的,有时甚至是狭小的范围之内。
在下一章,我将叙述这个原因。
第82章 关于民主国家的信仰的主要源泉
教条性信仰,会由于时代的不同而有多有少。产生这种信仰的方式不完全相同,而且它们的形式和对象也可能有所改变。但是,人们是无法使教条性信仰,即人们不进行论证就予以接受的某种信念不存在的。假如每个人都努力形成自己的观点,而且沿着自己开辟的道路独自去寻求真理,那么决不会有太多人愿意团结在同一个信仰之下。
因此,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这样的信仰,就不能够欣欣向荣,这并不难理解;甚至可以这样说,一个缺乏共同信仰的社会,是根本无法存在的,因为如果没有共同的思想,就不会有共同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有人存在,但根本构不成社会。因此,为了达到使社会成立,甚至欣欣向荣的目的,我们就有必要用某种主要的思想把全体公民的精神经常聚拢起来,并使之保持整体性。但是,除非每个公民都时刻从同一根源去汲取自己的观点,愿意接受已有信仰当中的一部分信仰,否则是没有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现在,我们单独就一个人而论,也可以印证:他无论是为了独自生活,还是为了和他人一起行动,都不能缺失教条性信仰。
如果每个人都要去亲自证明他们每天利用到的真理,那么他们的求证工作将永远没有尽头,或者因为要求证先遇到的真理而被累得筋疲力尽,导致无法继续去求证后面遇到的真理。人生非常短暂,一个人不仅没有时间去那么做,而且由于智力有限,也根本没有能力去那样做。所以,他还是不得不相信很多他没有时间和能力去亲自考察和验证,但是早就已经被高明人士发现或者被大众普遍认可的事实和真理。他只能在这个初始的基础上,去建造自己思想的大厦。但这并不代表他自愿如此去接受其他人的指挥,而是由于他自身的条件有限而不得不如此。
世界上的任何一位伟大的哲学家都是通过认可别人的论断而认识许多事物,并且接受不是他本人发现的大量真理的。
这不仅是必然的,而且也是他所期望的。任何事都只依靠自己去认识的人,用于每件事上的时间和精力都必然是有限的。这样的方式会使他的精神处于一种永无休止的忙乱状态,导致他不能够深入研究任何一项真理和坚定不移地认可任何一项确定的事实。虽然他的智力活动完全独立了,但却是软弱无力的。因此,首先要做的就是对人们议论的各种事物进行一次筛选,并不加论证地接受早已存在的大多数信仰,然后再择优选择有必要留待考察的少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的确如此,凡是以听信他人的言论为基础而接受某一观点的人,都是在奴役自己的精神,不过这是一种对他能够正确利用自由大有裨益的奴役。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在智力和道德世界都必须有某种权威的存在。权威的所在处或许会变化不定,但它必然要有一个所在处。个人的独立性可能有大有小,但它并不是毫无限制的。因此,问题并不在于了解民主时代是否有智力权威,而仅仅在于是否了解这个权威的所在处和它拥有的力量的强弱。
我在上一章中提到过,由于身份平等,人们对超自然的东西开始采取一种出自本能的怀疑态度,而对人的理性却作出非常高的,而且往往是过分的评价。
因此,在这个平等时代生活的人,不会把他们所信服的智力权威放在超人的位置上,或者到人类以外的地方去寻找这个权威。他们总是从自身或从自己的同类那里汲取真理的营养。这样就能够证明,在这样的时代,建立新的宗教是不可能的,并且任何建立新宗教的企图,不但会被人视为是荒谬的和不合理的,甚至会被人视为是邪恶的。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预言:民主国家的人民不会很容易就相信神的使者,他们敢于质疑新冒出来的先知,并要从人类本身之中而不是到人类之外去找寻自己信仰的主宰。
当身份不平等和人们之间存在差别时,就会涌现一些很有能力的个人,这些人非常有见识、非常有学问,而且智力很高超。同样地,也会出现一大批非常无知而能力又极其有限的人。因此,在贵族制度时代生活的人,自然会把某一个人或某一阶级的高超理性作为自己思想的指南,同时他并不想承认群众永远是正确的。
然而在平等的时代,情形就与此正好相反。
随着公民在社会中日益平等,差别渐消,那种使人盲目相信某一特定的人或特定的阶级的倾向,将会逐渐减弱。与此同时,相信群众的趋势将会增强,并一步步地变成支配社会的观点。
民主国家中,大众的意见不仅是个人理性的唯一向导,而且与任何其他国家相比,都拥有更大的无限权力。在民主时代,由于人人彼此都相同,谁也不必信赖他人。但是,由于具有这种相同性,人们对公众的判断就会怀有近乎无限的信任。因为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如果公众的判断和他们大家拥有的相同认识并不接近,那么绝大多数人是不会承认它的真理性的。
如果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以个人和周围的其他人作比较,他就会自负地认为自己和每个人都同样平等;而当他环顾周围的全体同胞,并拿自己与这个大整体作比较时,他又会立即惭愧地觉得自己的力量微不足道,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原来使他觉得自己在每一个同胞面前都能自主的这种同一平等,现在却将他孤立起来,以致他不能反抗绝大多数人的行动。
由此可以看出,民主国家的公众拥有强大的力量,而这种力量是贵族制国家的人民无法想象的。公众不是通过说服这种办法,将公众的意见强加于和最终渗透于人们的头脑中的,而是通过全体精神大力压服个人智力的办法。
在美国社会,多数必须承担向个人提供大量的现成见解的责任和减轻个人构思己见的负担的义务。在政治、哲学和道德方面,还有一大套理论,这些理论都是关于每个人应不加论证的接受公众的信念这一观点的。再仔细观察一下就能够发现,在美国,宗教本身主要是作为一种共同的见解,而不是一种神启的教条,来发生统治作用的。
我知道,美国人认为政治法令就是一种法律,而这种法律能保证多数对社会实行绝对统治。这就使多数对智力活动自然发生的支配力量大大增加,因为认为压迫自己的人比自己智慧高是人们习惯性的想法。
在美国,多数的这种无限政治权威,确实加强了舆论对每个人的精神产生的影响,但它并不是这种影响的基础。我们不应当到平等的人们可能建立的或多或少得到人们拥护的制度当中,而应当到平等当中去寻找这种影响的根源。一般可以认为,在绝大多数对智力的控制作用方面,一个由国王统治的民主国家,也许不如一个纯粹的民主国家那样绝对,但毕竟还是非常绝对的;而在平等时代,不管统治人民的是什么政治法令,都可以预知人民对舆论的信赖将成为一种以多数为先知的宗教。
综上所述,智力的权威虽然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它决不会式微。我认为它非但绝对不会消失,而且会很容易强大起来,能够做到将个人的理性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而这种范围与人类的伟大和幸福是很不相称的。我清楚地看到平等所带来的两个趋势:一个是使每个人的精神都趋向新的思想;另一个是很容易使人不去思想。我也看出,民主的社会情况促成的智力活动自由,也会通过某些法制的治理,被民主制度所取消。因此,智力活动自由在打碎某个阶级或某些人以前加给它的羁绊以后,又将被大多数人的普遍意志紧紧地束缚起来。
假如民主国家推翻了曾经过分妨碍或推迟个人理性飞速发展的各种强权,而只受一个多数的专制权力的统治,那么,这就仅仅是换上了一件性质不同的邪恶外衣而已。人们仍然没有办法找到独立自由的生活,而只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蠢事,即又沦入一种新的奴役状态。所以,在这里,我不免要再次强调这样一些人——认为智力活动自由是神圣事业的人,不仅憎恨专制君主而且憎恨专制制度的人应当三思而行。对我而言,当我感到权力的手在我面前挥舞时,我不必管这是谁要压迫我,最好的反应就是欣然听命,将自己的脑袋伸进枷锁,因为在我面前有千万只手正举着枷锁。
第83章 为什么美国人比其祖先英国人更倾向和更喜好一般观念
上帝决不一般地观察人类。它对人类一瞥,就能分清人性中包括的一切东西,从每个人身上看到让人们彼此接近的相似点和让人们彼此疏远的差异处。
所以,上帝并不需要一般观念。这便是说,上帝从未感到有将大量的类似东西置于同一形式之下,以便于对它们进行更为细致的思考的必要。
人就跟上帝不同了。人的头脑想对映入脑际的一切个别的东西独自进行考察和判断,立刻便会陷入五里雾中,对这些东西的所有细节茫无所知。在如此窘迫的处境下,他只有向一种不够完善然而又必要的办法求助。这种办法既使人的缺点暴露出来,又对人的缺点进行了补救。
人对一些事物进行表面的观察,并看出它们的相似处后,便赋予它们一个共同的名称,然后将它们放在一边而去考察其余事物。
一般观念的建立并不能证明人智强大,反而倒是其软弱无力的证明,因为自然界中决不存在两个完全一样的东西,决不存在两个一模一样的事实,决不存在可以不加区别地运用的规章,也决不存在可以同时用于许多事物的同一方法。
一般观念也有它值得称赞的地方,即它可以让人同时对大量的事物迅速地作出判断。然而另一方面,它所提供的向来都不是完整的概念,它让人理解到的东西也常常不够准确。
社会一方面在老化,另一方面又在生成新的事物,几乎每天都有某些个别的真理是在不知不觉中获得的。
这种真理人知道得越多,自然他得到的一般观念也越多。人如果不从无数的个别事实中找出它们的共同纽带,便没办法分别地观察它们。几个个体能够形成“种概念”,而几个“种概念”便能够引出“类概念”。所以,一个民族的文化越是悠久和广博,它对一般观念的习惯和爱好也越大。
然而,使人们能或不能把他们的观念一般化的原因并不仅限于此。
与英国人相比,美国人更经常使用一般观念,并且喜欢更持久地使用。假如注意到这两个民族是同文同种,在同样的法则下生活了好几个世纪,至今在思想和民情方面还没有中断往来,那么,乍一看到此种情况,便会感到非常奇怪。假如我们把视线转向欧洲,并拿居住在这里的两个最开化的民族进行对比,其鲜明的对照会使人感到更吃惊。
我们可以看到,英国人的思想仅能极其勉强和极其惋惜地对别个事实的沉思予以放弃,因为他们要从此种沉思中找寻因果关系;另外,英国人之所以接受一般观念,也不是出于自愿。
与此相反,我们法国人对于一般观念的爱好,达到了事事都要满足这种热爱的地步。我每天一早起来,总是听到人们又发现了我以前从未听过的某个一般的、永久的规律。即便是一个平庸的小作家,也跃跃欲试,企图发明一些能够治理大国的经验;他一定要在一篇文章中把全人类都写进去,否则他是不会心满意足的。
这两个最开化的民族之间的此种差别,着实让我吃惊。要是我再把注意力转向英国,并对它50年来发生的一切进行考察,我认为自己能够证明,随着英国的古老制度的式微,英国对于一般观念的爱好正在加强。
所以,对于人喜欢或回避一般观念的原因,只根据文明的进步的大小进行解释还不够。
当人们的身份极不平等,而且不平等现象长久存在的时候,人们之间将越来越不同,致使有多少种不同的人,便会出现多少个阶级。然而,人们向来只是对其中的一个阶级同时予以关注,而把这些阶级集聚于广大人群中的一般联系忽略了,即忽略了一般的人,而只看到了个别的人。
所以,在贵族制社会里生活的人,根本不会产生有关本身的一般观念,而这又完全可以使他们在习惯上不相信一般观念,在本能上厌恶一般观念。
相反,居住在民主国家的人发现他们彼此都接近,没有太大的差异,因此他们的视野开阔,一直扩大到全人类,而不会只专注于人类的某一部分。他们认为,但凡可以用于本身的真理,对其每个同胞或同类都可以同样地或以同样方式应用。一旦他们在自己苦心从事的和最感兴趣的研究工作中染上喜欢一般观念的习惯,便会在其他工作中移用这种习惯。于是,找出所有事物的共同准则、将大量的事物总括在同一的形式之下、仅用一个原因对无数事实需要进行解释,便变成人们思想的一种热烈的而且常常是盲目的激情。
最能证明我上述的一切都是真理的就是古代人对于奴隶的看法。
人是相似的,对自由生下来就拥有同等的权利,这本是一个非常一般而且同时又是非常简单的道理。然而,罗马和希腊的最精明最博学的天才,从没达到如此的思想境界。他们试图用种种方法对奴隶制度是合乎自然的,并且将永远存在下去进行证明。但是,所有的史料又在证明,古代有些名人在没有获得解放之前曾是奴隶,其中还有很多人有著作传世。虽然他们也曾看到今天这样的奴役现象,然而他们当时依旧认为奴隶制度是合乎自然的。
古代的所有大作家,要么本身就是奴隶主贵族的一分子,要么就至少认为当时建立的贵族制度是无可非议的。在他们的思想向四面八方扩展之后,依旧一直未超出贵族的思想范畴。只是耶稣基督降世之后,他才教导人们说:所有人生下来都是一样的,都是平等的。
在平等的时代,每个人都是各自独立的,然而处于孤立和软弱的状态。在他们看来,不该有上级的意志来不断指导大家的行动。所以,人类在这样的时代里好像是自行前进的。为了对世界上发生的一切现象进行解释,人们必须去寻找某些对我们人类的每个成员都发生相同的作用并令我们自愿地走上同一道路的重大原因。这样寻找工作自然而然地促使人的头脑想出一般观念,并致使人们喜欢使用一般观念。
在前面我早已指出身份平等是如何导致每个人喜爱亲自寻找真理的。很容易可以看出,这样的方法也必然逐渐地让人的精神向一般观念倾斜。当我不被先例所左右,放弃阶级、职业和家世的传统,而仅靠自己理性的努力去寻找自己应走的道路时,我自然要倾向于到人的本性中去汲取自己观点的原因。如此,我就一定而且几乎是在不自觉中获得大量的非常一般的概念。
上面所说的一切,对英国人不如他们的邻居法国人和他们的后裔美国人那样愿意和喜欢把概念一般化的原因,以及今天的英国人在这方面比他们的祖先走得远了的原因给予了充分的说明。
长期以来英国人一直是个既非常开明又很固守贵族制度的民族。他们的开明文化,令他们对非常一般的观念不断地去追求;但他们的贵族习惯,又令他们囿于十分个别的观念。所以,英国人的哲学既是大胆与怯懦的,又是豁达与狭隘的。迄今为止,英国仍受控于这种哲学,人们的思想被限制着以至于停滞不前。
几乎所有的民主国家都喜爱一般观念,而且对其往往是热烈追求的。它们之所以如此,除了上面我讲述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些不太明显然而并非无力的原因。
对这些一般观念必须加以区分。有些一般观念是长期的、细致的、精心的智力劳动的结果,而这些观念正是人的认识扩大的凭借。
但另一些一般观念,却是精神一触即发的结果,产生得比较容易。它们仅能导致人们形成十分肤浅和非常不确切的概念。
生活在平等时代,人们都是好奇心多但悠闲心少。他们的生活务实、复杂、紧张和活跃,致使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进行思维活动。因为民主时代使人们不必操心去研究个别的事物,所以他都喜爱一般观念。我甚至可以这样说:民主时代能够用小小的容器收藏大量的东西,在短短的时间里获得巨大的收获。所以,在作了一次粗心而简短的考察之后,这个时代的人就会认为发现了某些事物之间的共同关系,不再进一步对这些事物进行深入研究,也不对这些纷纭的事物在哪些方面相似或有别进行详细考察,而是匆匆忙忙将它们归类,之后就不去作深入考察。
人人都喜欢轻易地获得成功,贪图眼前的享乐是民主时代的显著特征之一。知识界这样,其他人同样是这样。大部分生活在平等时代的人都雄心勃勃,然而一旦失败了就会马上变得颓靡,而成功时就会更加活跃。他们希望马到成功,大获全胜,然而懒于多花费精力。这种有害的本性,令他们直接去追求一般观念,并且夸夸其谈,说什么利用一般观念可以很容易地绘出大千世界的图景,轻而易举地引起公众的注意。
然而,我不敢肯定他们的这种想法就是不对的,因为他们的读者同他们一样,希望不经努力就获得知识和痛痛快快地享乐,而害怕进行他们本来可以进行的深入研究,懒于进行正常的思维活动。
假如说贵族制国家没有对一般观念进行充分运用,而且往往轻率地蔑视一般观念,那么,民主国家的人民就与之相反,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准备滥用这种观念,准备积极地对这种观念进行应用。
第84章 为什么美国人没有热烈追求政治方面的一般观念
我在前面说过,与法国人相比美国人并不那样热爱一般观念。此种情况在政治方面尤其显著。
虽然在立法方面美国人采用的一般观念比英国人多得无限,在用人们的实践对理论进行武装方面比英国人做得多,然而美国没有一个曾像法国的制宪会议和国民公会那样喜爱一般观念的政治机构;整个美利坚民族,从来没有像18世纪法国人那样热烈追求一般观念,而且也不对任何理论的绝对善和绝对真予以盲目相信。
美国人与法国人的此种差异来自数个原因,然而其主要者如下:美国人是一个民主的民族,一直由自己来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但我们法国人,虽然同样是一个民主的民族,然而长期以来,只限于在口头上议论怎样更好地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
我们的社会情况,早已使我们想出了一些有关政府工作的非常一般的观念,然而我们的政治制度,却依旧在妨碍我们对一般观念通过实践进行矫正,令我们仅能慢慢地去发现原有一般观念的欠缺。然而,在美国人那里,这两件事情,也就是一般观念和政治制度,却常常处于彼此适应的状态,从而能够彼此修正。
这里所讲的,乍一看来,与我以前所讲的民主国家能从其实际生活的紧张活动中汲取热爱理论的力量的说法,相差甚远。然而,只要仔细考察一下,便会发现其间并不冲突。
因为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的空暇不多,所以他们都渴望一般观念,而有了一般观念,他们便无须浪费时间去考察个别的问题了。这固然是事实,然而只应以不是他们所常想的或必想的问题为限。例如,商人对他们本来应当密切注视的有关哲学、政治、科学和艺术的一般观念是渴望了解的,并希望他人能够提供,然而只有通过商业方面的考验,他们才能接受这些一般观念,或者只是有保留地接受。
政治家当涉及关于政治的一般观念时,情形也是这样。
所以,在一个特别有危险的问题上,当民主国家的人民盲目地和过分地追求一般观念时,每天在实践中考察这个问题是他们能够采用的最好解救办法。如此一来,他们就必须深入到问题的细节,而问题的细节将会令他们发现理论的缺点在哪儿。
这种解救办法经常是令人苦恼的,然而它的效果却是肯定的。
所以,强迫每一个公民实际参加政府管理工作的民主制度,可以对人们对平等所造成的政治方面的一般理论的过分爱好予以节制。
第85章 宗教在美国是怎样得以利用
民主的本能的在前面的一章里我已经证明,人如果没有教条性信仰是没办法生活下去的,而且也十分希望有这样的信仰。在这里我再补充一句:我认为在一切教条性信仰之中宗教方面的教条性信仰是人们最希望的。即便你只想重视现世的利益,也明显可以得出这个结论。
不论人认为他的任何行动有什么特殊性,几乎都来源于他所持的对上帝、对他与人类的关系、对自己灵魂的本性、对自己的同类应负的义务非常一般的观念。谁都必须让这种一般观念成为其余所有事物所由产生的共同源泉。
所以,人渴望对上帝、对自己的灵魂、对造物主和自己同类应负的各种一般义务,形成一种坚定不移的观念,因为假如对这些基本问题抱有怀疑的态度,便将使自己的行动混乱和无力,或者说是任其听任偶然因素的支配。
由此可见,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有坚定不移的观念,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然而遗憾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是单枪匹马,只凭自己的理性努力去获得这种观念,所以又令这个问题很难解决了。
这些如此不可缺少的真理,唯有完全摆脱日常的生活琐事、观察入微、工作细心和训练有素的人,经过长期和精心思考之后才能发现。
我们还可以看出,这样的哲学家自身同样几乎总是满腹疑团,他们每向前一步,给他们启示的智慧的自然之光就会暗淡一些,甚至有熄灭的危险;尽管他们竭尽全力,他们所发现的依旧可能是为数很少的而且是彼此矛盾的概念。人们的思想千百年来就是在这些彼此矛盾的概念当中游来荡去,没能牢固地掌握真理,甚至没能发现新的错误。这样的研究一般人的能力远远不能及,即便一部分人有能力做这种研究,显然他们也没有这种闲心和余暇。
虽然有关上帝和人性的确定不移观念是人的日常生活实践所不能缺少的,然而这个生活实践却在妨碍人对这种观念的掌握。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绝无仅有的问题。在一切科学当中,有些知识是对每个人都有用的,而且靠他们自己的能力也可以学到;然而另一些知识不是多数人能够研究的,而是只有少数人才能够理解的。应用后一种知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极其间接的。虽然他们无力对这种知识进行研究,然而这种知识对于他们的生活实践又是不可或缺的。
所以,一切观念中最适于使个人理性避免习惯性影响的观念就是有关上帝和人性的一般观念。承认一个权威的存在,对于个人理性来讲,是得之者多,而失之者少。
对这些重要问题中的每个问题能够提供一项清晰的、准确的、人人都能够理解的和永久性的解决方案,是宗教的首要目的及其主要好处之一。
有些宗教是十分可疑和荒谬的,然而可以认为,但凡属于我所指出的范围里的宗教,只要它不从这个范围脱离出去,并且不像若干宗教那样试图从各方面对人们思想的自由翱翔予以压制,便能使智力活动得到有益的规范。即便宗教不能令人在来世得报,那至少它对人在今世的幸福和高尚化还是非常有用的,这一点也应当承认。
对生活在自由国家的人民来说,这尤其是真理。
当宗教在一个国家被破坏的时候,那些智力高的人将变得迟疑,不知所措,而其余的人多半会处于麻木不仁的状态。对于同自己和同胞最有利害关系的事物,每个人仅能习以为常地抱有混乱的和变化不定的概念。他们不是把自己的正确观点放弃,就是保卫不住它。于是,他们由于无力自己解决人生提出的一些重大问题便陷入绝望状态,以至于自暴自弃,索性不去想它们。
这样的状态只能令人的精神颓靡不振,意志的弹力松弛,培养出准备接受奴役的公民。
一个民族沦落到这种状态后,不仅会任凭别人夺走自己的自由,而且往往会自愿献出自由。
在宗教方面一旦也像在政治方面那样不再存在权威,人们立马会对因此而出现的无限独立的情景感到惊恐。一切事物的此种经常动荡状态,将令人们坐立难安和筋疲力尽。由于在精神世界一切已经发生动摇,因此人们便想尽力在物质世界建立巩固的秩序。然而,他们再恢复昔日的信仰已不可能,所以把自己交给一个人去统治。
至于我,我对人们能够永远既保持宗教的完全独立,又保持政治的充分自由表示怀疑。我一向认为,人如果没有信仰,就必然会遭到别人奴役;而如果想有自由,就必须信奉宗教。
所以,在身份平等的国家,宗教的这种巨大功用比在任何其他国家都明显。
应当承认,虽然平等给世界上的人带来了很大益处,然而却使人养成了一些非常危险的禀性。这一点我以后将会指明平等让人们彼此独立,让每个人自顾自己。
平等还给人心敞开了喜爱物质享受的大门。
焕发与此相反的禀性是宗教的最大功用。
所有宗教都是把人的追求目标放在现世幸福之外和之上,而使人的灵魂顺势升到比感觉世界高很多的天国的。同样所有宗教都是叫每个人要对人类承担某些义务或跟他人共同承担义务,要求每个人不要完全自顾自己,而要分出一定的时间去照顾他人。即便是最虚伪的和最危险的宗教,也都是如此。
所以,民主国家的短处自然正是笃信宗教的国家的长处。这清楚地说明,人们在达到平等的同时又维护宗教,是十分重要的。
宗教信仰被上帝利用超自然的手段注入人心。对这种手段我既不想考察,也无权考察。现在,我是单纯从人的观点来考察宗教的。我想探讨在我们即将进入的民主时代宗教用怎样的办法才能轻而易举地保持它的影响力。
我已经讲过,教条性信仰在文明和平等的时代只有经过一番努力才能深入人的精神,而让人的精神感到十分需要这种信仰的,则恰恰是宗教。这首先说明,宗教在这样的时代比在其他任何时代都要更加慎重自持,不要超越自身固有的范围,由于宗教如果想把自己的权力扩展到宗教事务之外,就有在所有事务方面失信的危险。所以,宗教应当注意对自己的活动范围予以规定,仅在这个范围里对人的精神加以影响,而在这个范围以外就任其完全自由。
穆罕默德自称从天而降,他不但把宗教的教义放进了《古兰经》,而且把政治的原则、民法、刑法和科学理论也都放进去了。与此相反,基督教的《福音书》只讲人与上帝和人与人的一般关系。除此之外它什么都没有教导,对人们必须信什么也没有要求。
撇开许多其他的理由不谈,仅仅这一点就已经是这两种宗教中的前者不能在文明和民主的时代长期发生统治作用的充分证明,但后者不论在这样的时代还是在其他时代,都注定会起支配作用。
我们假如进一步进行这项研究,就可以发现:站在人的立场上,宗教如果想在民主时代维持下去,仅是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活动控制在宗教事务的范围之内,也还是不够的;在许多方面,宗教的力量还取决于它所遵奉的信仰的性质、它所采取的外在形式以及它给信徒规定的义务。
在前面我所讲的平等令人们产生非常一般和非常广泛的观念的问题,主要应该从宗教方面来理解。彼此相同和平等的人,容易产生关于单一神的概念,认为这个神给每个人规定了相同的准则,给每个人在来世授予了价值相等的幸福。关于人类的这个一致性的观念,不断地对人们产生认为造物主也是一致的观念进行引导。与此相反,在人们彼此隔绝和相互差异非常大时,存在多少个民族、等级、阶级和宗族,便会随意创造出多少个神,并给各自绘出无数条通往天国的道路。
毋庸讳言,在某些方面,基督教自身也受到社会和政治情况对宗教信仰发生的这种影响。
当基督教诞生的时候,上帝无疑已为它的出世做好了准备,即人类的大部分已经被集结在一起,使他们像一支庞大的部队在罗马皇帝的麾下活动。虽然这一大群人相互之间有很多不同,然而他们之间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遵守同样的法制。每个人各自跟皇帝的伟大相比,他们是软弱和不值得一提的;但就他们全体与皇帝的关系来说,他们又都是平等的。
应当承认,处于这种新的和特殊的情况下,人类当然会去接受基督教宣讲的一般真理,而基督教在当时能够顺利和迅速地深入人心的原因,也正是来自这里。
罗马帝国崩溃后,与此相反的情景便出现了。
这时,罗马帝国垮台了,也可以说是分崩离析了,每个原来受它统治的民族又恢复了以往的独立。不久之后,在这些民族的内部,一些阶层无限地壮大,产生了种族差别,而每个民族又被等级分成若干集团。这个各民族共有的动向,好像在竭尽其所想和所能,要把人类社会分成无数小块。在这种情况下,基督教也未放弃它向人们宣扬的主要一般观念,还尽量准备适应人类分裂后出现的新趋势。创造和庇护万物的唯一的上帝继续受人们崇拜。然而,每个民族、每个城市,甚至每个人,又相信自己能够获得某些特权,令至高无上的上帝变成自己的保护者。因为不能把一个神分成许多个,因此他们只能增加神的使者的人数,把使者的权力过分地提高。从而,大部分基督徒将对天使和圣徒的崇敬,几乎变成了一种偶像崇拜,致使人们一时有理由担心:基督教是否也要蜕化为早被它打败的那几种宗教。
很明显可以看出,将人类中的各民族隔离开的障壁和将每个民族内部的公民隔离开的障壁的消除的同时,人们自然会对关于单一的而且万能的存在的观念予以接受,认为这个存在可以并用同样的方式平等地将法律施与每个人。所以,到了这样的民主时代,最重要的事情是不允许把人对神的使者的崇敬与仅应对造物主的崇拜相混淆。
我认为,另一个真理同样很清楚:即在民主时代,应使宗教的表面仪式给信徒带来的负担比其他任何时代都要轻。
在论述美国人的哲学方法时我说过,在平等的时代,使自己的观念服从于形式是人的精神最厌恶的。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对用图像渲染事物予以反对,认为象征的手法是一种儿戏,它是为了掩盖或粉碎真相,避免将真相赤裸裸地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对宗教仪式他们表示冷淡,认为礼拜的细节仅有次要的意义。
在民主时代负责规定宗教的外在形式的人,必须对人们智力的这种自然本性予以审慎考虑,避免跟它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我坚决地认为形式是必要的。我知道,形式能让人的精神沉于抽象真理的思考,帮助它坚定地追求真理,让它热烈地相信真理。我决不认为一种无外在的仪式的宗教能够维持下去。然而,另一方面,我又认为:在我们正在步入的时代,对宗教的外在仪式过分地讲究是极其危险的;当然要有一定的仪式,然而必须限制在延续教义本身所绝对需要的程度,因为教义才是宗教的本质①,而礼拜仅是它的形式。在人们越来越平等的时代,拘泥于细节、死板不化、迫使信徒谨守清规戒律的宗教,很快大多数人将放弃对它的信仰,而只剩下一群狂热的信徒。
我知道肯定会有人反驳我说:宗教追求的目标是一般的和永恒的真理,因此它不能随波逐流,随着每个时代的特点的改变而更改其目标,从而不会在人们面前丧失其
①在任何宗教中,仪式都与信仰的本质本身有密切联系,而且最好不加以任何改变。在形式与内容永远密切联系得像一个整体的天主教中,尤其是如此。
可信性。我对此的答复依旧是:必须把一种信仰能够成立跟神学家们所说的信条能够建立的那些主要观点,与由这些观点派生出来的从属概念加以严格区分。不论时代有什么特点,宗教都必须经常对前者予以坚持;然而在万事都在变换其位置,人们的思想已经习惯了人间事物的千变万化而不想墨守成规的时候,宗教同样慎重地注意自己跟后者的经常联系。在我看来,只有在市民社会本身停滞不前的时候,表面的和次要的事物的不变性才能有机会持续下去。这种不变性,在其他任何场合,我都认为是一种危险。
我们可以看到,在一切由平等所造成的或促成的激情当中,有一种特别强烈并同时振奋每个人的心的激情,这就是人人都具备的喜欢安乐的感情。民主时代的突出的和不可消失的特征就是爱好安乐。
可以认为,企图消灭这个主要的激情的宗教,最终会被这个激情所消灭。假如宗教想让人们对现世的幸福完全放弃,而让人们专门去追求来世的幸福,那么,我们可以预言,最后人们在精神上将摆脱宗教的束缚,并为了专门去追求眼前的物质享受,而远离宗教。
净化、调整和节制人们在平等时代过于热烈地和过于排他地喜爱安乐的情感是宗教的主要任务。所以我认为,假如宗教要试图对人们的这种情感予以完全压制和破坏,那将大错特错。宗教绝对无法让人放弃爱财之心,然而它还是能够说服人们仅用正当的方式去致富的。
我现在来进行最后一项考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项考察也是对上述各项考察的概括。随着人们日益相似和平等,跟每日都在变化的尘事谨慎地保持一定距离的宗教,更加不需要跟一般人都接受的观念和在群众中发挥着支配作用的利益,进行没有必要的对抗,因为公众的意见日益成为最主要的和最无法抵抗的力量,而在这种力量之外,宗教是没有办法获得足以长期顶住它所受到的攻击的强大支持的。不管是在一个共和制的民主国家,还是在被专制君主者进行统治的民主国家,基本上都是这样。
在平等的时代,虽然君主常能使人服从,但能使人们信服的却是人民中的多数。所以,所有不违背自己信仰的人,都倾向多数的意见。
在本书的上卷我说过,美国的神职人员是怎样不问政治的。这是他们谨慎自制的明显例子,然而还不是唯一的例子。美国的宗教是一个专门由神职人员来统治的独立天地,而且神职人员从来不想走出这个天地;在这个天地内,他们指导人们的精神,但在这个天地外,任由人们自主和独立,让他们依据自己的本性和时代的要求对他们固有的好动精神予以发挥。我从未见过哪个国家的基督教像美国那样不讲究形式和不重视繁文缛节,然而却对人的精神有最清晰、最简明和最一般的了解。虽然美国的基督徒分成许多宗派,然而他们对各宗派都一视同仁。不论是对天主教,还是对其他教派,都能够这样说。所有地方的天主教神职人员,都没有像美国的天主教神职人员那样对信徒的礼拜琐事不予过问,不采用格外的和特殊的礼拜方法,不拘泥于教义的文句而重视教义的精神。只对天主礼拜而禁止对圣徒礼拜的天主教的教义,在美国宣讲得最清晰也遵行得最好。但是,美国的天主教徒却是最驯服和最虔诚的。
另一个可以适用于美国各教派神职人员的特点是:美国的神职人员是让人心更多地注意现世,而决不把人的视线引向和固定于来世。他们认为,现世的幸福在宗教上虽属次要,然而仍有它的重要性。虽然他们不从事实业活动,然而至少对实业的进步还是关心和赞扬的。他们在不断向信徒宣讲来世才是人们应该害怕和希望的伟大目标的同时,并不禁止信徒用正当的方法对现世的荣华予以追求。他们仔细地研究用什么方法使来世和现世结合和联系起来,而并不怎么多讲它们的差别和不同。
多数对人们思想的支配作用被美国的全体神职人员所承认,且他们尊重这种作用。除非必要,他们一定不反对多数。他们不参加党派的斗争,然而随时接受全国和当代的共同意见,随着振奋周围所有人的感情和思想的潮流前行,而不加以抵制。他们决不与同时代人搞对立,而致力于引导同时代人向善。所以,舆论向来不与他们为敌,反而对他们予以支持和庇护。他们布讲的信仰,借助多数的力量并通过他们本身的努力而同时发挥作用。
所以,宗教通过对不与它对立的一切民主本能予以尊重,并利用其中的一部分,就可以顺利地对它的最危险的敌人即个人的独立意向予以抵制。
第87章 关于天主教在美国的发展
美国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而根据可信的报告,它同时又是天主教最发达的国家。乍一看来,人们可能对此会觉得奇怪。
我们应明确区别两个问题:平等一方面使人们愿意自行判断,另一方面又使人们喜欢和希望社会有一个统一的、单一的对大家都一律相待的权力。因此,在民主时代生活,人们都力图摆脱一切宗教权威的制约。但是,如果他们想服从某一宗教权威,那么,他们必须让这个权威是单一的,且只能有一个。所有并非指向同一中心的宗教权力,自然会使他们的精神感到不快,而且几乎会轻易地让他们认为,与其有好几个宗教,不如没有宗教。
在我们这个时代,我们发现天主教徒远没有以前任何时代虔诚了,但基督教新教的教徒却纷纷改信了天主教。如果从天主教的内部来看,它似乎是衰退了;而如果从它的外部来看,它又好像是进步了。其实,这个现象是容易理解的。
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虽然很少有虔诚的信仰,但他们一旦决定信教,很快就会觉得自身有一种内在的本能,这种本能在不知不觉地把他们推向天主教。他们吃惊于罗马教会的若干教义和教规,但在内心却对它的纪律表示钦佩,也被它的牢固团结所吸引。
如果天主教最后能够将它所引起的政治恩怨置之度外,那么,我可以笃定,似乎与它抵触的时代精神,不仅不会对它极为不利,相反,还会使它立即获得巨大的成就。
这是人们的智力活动最常见的一个弱点,即愿意调和互相对立的原则,甚至不惜牺牲逻辑以求和解。因此,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总有人在使自己的某一宗教信仰权威服从一个权威以后,又想放弃这个权威而另找其他权威,任凭自己的精神游荡在服从和自由之间。但是,我还是相信与其他时代相比,这样的人在民主时代不会更多。而将来我们的后代必然日益分化,但最后只能分成两大类:一类完全脱离基督教,另一类则皈依罗马教会。
第88章 民主国家人民的思想倾向于泛神论的原因
虽然我准备以后来谈在政治方面,民主国家对于最一般观念的突出爱好是如何表现的,但我现在就要指出,这种爱好对哲学发生的主要影响。
不可否认,在我们这个时代泛神论得到很大发展。欧洲一些国家的著作,就带有明显的泛神论色彩。它被德国人带进哲学中,被法国人带进文学中。一些在法国出版的虚构作品中,大部分包含着向泛神论借来的某些观点或论调,或使人感觉它们的作者有一种趋于泛神论的倾向。我认为这有其久远的原因,而并非偶然。
随着身份日趋平等,人与人之间越来越无差别,个人日益变得渺小、无力,人们也就习惯于对每个公民不再重视,而只重视全体人民,只考虑人类整体而忘记了个体。
在这样的时代,人的精神喜欢包罗万象,希望是一个单一的原因造成了无数的不同结果。
人的精神被统一的观念纠缠着,以至于它到处去寻找统一的观念。一旦人们找到这一观念,就会在内心自愿存放它,高枕无忧地躺在它的身上。这样一来,人们不仅认为世界包括天地万物,而且相信世界只有一个造物主。但是,他们并不满意于对万物进行的这种初步分类,于是他们又去设法拔高和简化自己的想法,也就是把神和宇宙汇成为一个单一的整体。假如我遇到一个哲学体系,它能把世界上的万物均视为一个巨大存在的不同组成部分,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不管是可见的还是不可见的,而即使组成部分不断变化和连续改观,这个巨大存在都能永远存在下去,那么,我可以毫不费力地断定:虽然这个哲学体系破坏了人的个性,但它对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而言具有神秘的魅力,也许正是由于它破坏了人的个性,这种魅力才会产生。
人们的一切智力活动习惯都在引导着人们去理解这一哲学体系,并将人们领上接受这一体系的道路。同时,这一哲学体系自然会引起和加强人们的想象力,并使人的精神自豪感和人的精神愉快感得到提高和满足。
在各种帮助哲学寻找解释世界方法的体系当中,我认为泛神论是适于笼络民主时代人心的体系之一。只要是坚信人类真正伟大的人,就应当团结一致反对泛神论。
第89章 平等是怎样唤起美国人的思想
平等在唤起人的思想产生一些只有它才能引来的观念,并改变着早已存在的差不多全部观念。现在我以“人可以不断完善”这个观念为例,因为它是人的智力所能想出的主要观念之一,而且它本身就是一大哲学理论,每时每刻都在实际生活中验证自己的论据。
虽然人与动物在有些地方是相似的,但人所独有的一个特点就是能自我完善,而动物则不能自我完善。人类自产生以来就发现自己与动物有这种差别。因此,人可完善的观念,同世界本身一样古老。并非平等本身创造了这个观念,但平等却使这个观念具有了新的特点。
当公民按等级、职业和出身进行分类时,每个人都不得不沿着全凭偶然步入的道路前进时,人人都会认为人力的极限就在自己身上,谁也不想与不可抗拒的命运对抗。贵族制国家的人民,并不是绝对没有自我完善能力,而只是没有认识到这种完善可以无限。他们只想改进,却不想变革。他们只希望社会地位逐渐变好,除此之外别无他求。虽然他们承认人类至今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今后也还会有所进步,但又事先把人类置于一定的限界之内。
因此,他们并不会认为自己已经达到至善、已经获得绝对真理(其实,没有一个人或一个民族这样妄想过),但他们愿意让自己相信,已经很接近人类不够完善的本性所能达到的伟大和明智了。同时,因为他们看到周围的一切好像仍然维持原样,没有变动,所以容易觉得一切均已各得其所了。于是,人民和国王只喜欢建造耐久的建筑物,立法者们愿意制定永久性的法律,现代的人为后代的人操劳,事先为他们注定了命运。
随着等级的消失,以及各阶级的接近和人们的日益混合,习惯、礼仪和法律也在变化;随着新事物的出现、新真理的发现、新观点取代旧观点,人们的脑际就会出现一个理想的形象,但这个形象又总是不够固定和完善。
于是,转瞬即逝的不断变化每时每刻都呈现在每个人的眼前,有些人的处境变坏了,于是,他们便开始清晰地认识到,不管一个民族或一个人怎么有智慧,都不能永远不犯错误。另一些人命运得到了改变,于是他们由此断言,人一般是有能力无限完善自己的。总之,受挫的人认为,任何人都不能吹牛可以找到绝对的善;在兴奋之余,成功的人会继续去追求新的成功。因此,人人都在不断追求,跌倒后又爬起来,虽然经常感到失望,但又决不绝望。他们沿着尚待跋涉的漫长人生道路,不停止地走向他们的伟大目标,即使只能渺茫地看到终点。
这种认为人可无限完善的哲学理论,曾使人们心甘情愿地做出了许多事实。它对那些只在行动上与它有关而在思想上与它无涉,在活动中又好像不知不觉地与它吻合的人来说,发生的奇妙影响几乎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我问过一位美国船员,为什么美国的船造得不太耐用。他毫不迟疑地回答说:航海技术飞速进步,再好的船用上几年之后也会不堪再用了。
从这位大老粗脱口而出的答话中,我看到了一个伟大民族一般的和有体系的观念,这种观念他们在任何事情上都会遵循。
民主国家扩大了人可完善的范围,而贵族制国家自然要过分限制这个范围。
第90章 为什么美国人的例子不证明
民主国家不会爱好并致力于科学、文学 与艺术应当承认,在当代的文明国家中,在高级科学方面美国的进步是不大的,它的大艺术家、出名诗人和卓越作家也寥寥无几。
一些欧洲人对这种情况表示惊异,认为这样的结果是平等所自然造成的,不可避免。他们甚至认为,如果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立刻席卷全球,那么引导人类走向的开化之光将逐渐暗淡下去,而人类将重新回到黑暗时代。
我认为,作出这种推论的人,混淆了一些本应当分开并加以单独考察的观念。他们把民主的东西与美国人所独有的东西无意之中混在一起了。
初期移民将他们信奉的宗教传给了他们的后代。这种宗教在仪式上是简单的,而在教义上却是严肃的,甚至可以说是苛刻的。它反对外表的浮夸和繁文缛节。这种宗教自然对美术的发展不利,只重视消遣性文学。
美国人属于一个非常古老和开化的民族,后来迁到一片广袤的新国土,这可使他们任意开发,且很容易丰产。这在世界上是史无前例的。因此,在美国,每个人都有发财致富的便利条件,这在其他地方是没有的。他们的贪欲总是十分强烈,头脑时时幻想和进行理性活动,完全被追求财富的目的所吸引。和其他国家一样,美国有工商业者阶级,但其有其他国家所没有的一种现象,即全国人人都从事工商业。
但是,我敢肯定,假如全世界只剩下了美国人,而且他们不改变固有的激情,仍然保留着祖传的自由和知识,那么他们很快就会发现:假如不研究理论,科学的实用是无法长足进步的,而一切艺术也应当相辅相成地去完善。不管美国人为达到其所追求的主要目标怎样绞尽脑汁地努力,他们不久终究要承认,为了顺利地达到目标,有时还得离目标远一点。
何况文明人的自然心理是喜欢精神上的享受,所以高度文明的民族都迷恋这种爱好,而且还有一批人在专门研究它。一旦这种精神上的需要出现,就很快会得到满足。
但是,重视学术和文艺的欧洲在美国人只顾科学的实际运用、寻找使生活舒适的方法的时候,已在致力于探索真理的共同源泉,同时完善人们可以享得的一切享乐和人们应当得到满足的需要。
美国的居民认为,有一个民族在旧大陆的一切开化民族中最为突出,居于榜首。
他们和这个民族同源同俗,因而两者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密切。他们看到这个民族有著名的科学家、才华出众的艺术家、伟大的作家;他们也能从这个民族汲取知识财富,不必为了积累这种财富付出劳动。
虽然美洲与欧洲远隔重洋,但我认为两者是不可分的。我把美国人民看做英国人民的一部分,他们以开发新大陆的深山丛林为己任,而在英国的那一部分,则清闲自在,很少为谋取生活资料而操劳,因此能把精力更多地用于深化思想方面,从而在各方面发展人的精神。
所以,美国人的际遇完全是一个例外,我相信以后不会再有一个民主的民族能拥有这样的际遇。原本他们都是清教徒,习惯专门从事商业,居住的国土又好像不让他们使用智力去研究科学。他们的欧洲邻居,使他们即使不研究科学也不会重返野蛮状态。这一大堆独特原因只是我就其主要者列出的,它们必然使美国人的精神特别注重于纯物质方面的事物。人们的激情、需要、教育和环境,实际上好像都在驱使美国人去面对现世。宗教只能偶尔使他们抬起头,漫不经心地望一望天堂。
因此,我们不应根据美国人民的外在表现去推论所有民主的民族,而要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去研究它们。
我们可以设想有这样一个民族,其内部没有区分门第、等级和阶级,法律也不承认任何特权,规定遗产由继承人平分,但它没有使人民享有知识和自由。这个设想并不是没有根据的,因为一个暴君可以将其恩泽平等地施舍于臣民,但同时让臣民们愚昧无知,以便于更容易奴役他们。
这样的民主的民族不但不能在科学、文学和艺术上表现其才华和爱好,而且使人相信它永远也不会有这种表现。
它的继承法本身就是以一代接一代地将财产化小分散为己任,民族的成员谁也不会去创造新的财富。穷人因为没有知识和自由,所以都不会产生致富的想法;而富人根本不知道如何自救,听任自己沦于贫困的境地。这样的民族在它的这两类公民之间很快就会建立起完全的平等,这种平等无法克服。如此一来,没有人有时间和兴趣去从事劳动和智力活动。然而所有的人都将麻木不仁,沦于同样的愚昧无知、同等的受奴役状态。
一想到这样的民主社会,我就立刻觉得自己好像被抛进一所低矮、昏暗和沉闷的小房子里,虽然外面有时会射进一道一道光线,但这些光线很快又变得微弱,直至终于消失。我突然觉得心情无比沉重,闷得喘不过气来;我在黑暗中四下摸索,希望可以找到一个出口,好见到阳光,到外面吸点新鲜空气。但是,对于一个开化已久,在废除规定财产永久归于个人或某些团体的特殊法令和继承法之后仍保有自由的民族而言,这里所作的一切假想并不适用。
当一个开化的民族生活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时,他们不难明白:没有任何东西应当限制、强迫他们安于现状。
因此,他们每个人都会想尽办法去改变现状,如果他们都是自由的,则每个人都将大显身手,只是不一定都能获得同样的成果。当然,立法机构不会再给予人们特权,但天赋会给予人们这种特权。天赋的差异是很大的,所以根据每个人运用其才智去致富的情况的不同,财富也会出现不平等。
虽然继承法仍阻止富裕之家世世代代富裕下去,但它并没有不准富人存在。继承法不断地使公民们趋于相同的水平,可公民们却在不断地使自己避开这个水平。随着知识的日益提高和自由的日益扩大,公民的财富也愈加不平等。
在我们这个时代有一派因其才华和狂妄而出名的人士,他们主张先将一切财富集中于中央当局,然后再由中央当局按每个人的贡献给所有的人分配财富。他们认为,通过这个办法,可以躲开那种好像可以威胁民主社会的完全、永恒的平等。
还有一种比较简单的救治办法,其危险性也小。就是不让任何人享有特权,给予每个人以同等的知识和同等的独立性,让每个人自己去关心寻找本身应占的地位。但是,天赋的不平等马上会显示其作用,导致财富也自然地落入最能干者之手。
因此,在民主而自由的社会里经常会有一批富裕或殷实的人。这批富人不会像以前的贵族阶级成员之间那样密切联系。他们的本性不同于贵族阶级,没有那么多充裕时间去享乐,但在人数上他们将比过去任何富有阶级都多得多。这批人不会整天忙于物质生活,他们会进行智力活动和享受精神生活的快乐,但程度比不上以往的贵族。
他们这样去支配自己的时间是合理的,因为人的精神一方面要有一个物质的和实用的目标,即无限的目标,另一方面还要有一个非物质的和喜欢美的目标,即无限的目标。物质的需要使人的精神倾向现世,但当人的精神无法被物质的需要吸引时,它就要自我崛起。
不仅能够鉴赏精神产品的人数将要大大增加,而且人们对智力活动的爱好也将逐步提高,达到贵族时代人们的水平,那些人们似乎没有时间和能力从事这种活动。
当世袭的财产、阶级的特权、门第的优越感不再存在,每个人只靠自己的努力前进时,人的智力决定了财富方面的高下之分。凡是可以激励、发挥和扩大智力的东西,都将马上身价倍增。
知识的功用将极其明显地呈现在人们眼前。即使一个人没有感到知识的魅力,也将尊重知识的成果,并要付出一定的努力以享有这种成果。
在民主、开明而自由的时代,任何力量都不可以把人与人分隔开来,或将人限制在其原来的位置不动。人人都可能突然发迹,也都可能很快变穷。各个阶级因为相处甚密,每天相互见面。他们之间不断互相往来和混合,彼此模仿,互相敬慕。于是,人民的一些在等级森严、社会停滞的时代所不可能有的观念、概念和思想就产生了。在这样的民族里,仆人可以与主人共同劳动、享乐,穷人与富人也可以如此;乡下人将会努力向城里人学习,地方将会努力向首都学习。
这样一来,谁也不会只专注于生活的物质方面,连最简单的手艺人也会贪婪地或偷偷地看一看高级的智力活动世界。贵族制国家采用的关于读书的观点和方法不会再被使用;然而读书人的范围将不断扩大,最后扩及全体公民。
人们开始关心精神劳动以后,就会发现取得荣誉、权力和财富的主要手段全在于在某些方面自己胜过他人。因平等而产生的跃跃欲试的野心,马上会从其他方面转到这一方面来。研究科学、文学和艺术的人,将会大量增加。知识界将会出现一种不可思议的积极性。每个人都要设法为自己开辟一条道路,并努力吸引他人跟着自己走。
这同美国政治界的情况有些类似。虽然美国人的工作往往不够完美,但是其数量却是很大的。尽管个人努力的成果一般是很小的,但是总成果却往往是巨大的。
因此,说在天性上,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就不关心科学、文学与艺术,与事实不符;应当承认,他们是以自己的方法来研究科学、文学和艺术的,在这方面他们有其固有的特点和不足之处。
第91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不关心理论而偏重实践 (1)
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既然没有抑制人的精神发展,那么它们肯定是从这一方面或者那一方面推动了人的精神发展,这一点几乎是毫无疑问的。尽管它们的作用有一定的限度,但却是十分强大的。这里请允许我暂停片刻,先来谈一谈它们的作用。
在讲述美国人的哲学方法时我们提出的几个论点,在这里也肯定有用。
因为平等,每个人产生了凡事自行判断的愿望,轻视事物的传统和形式,对所有的事物都怀有明显的、切实的爱好。本章要单独讨论的主要内容就是民主的这些一般本性。
那些在民主国家研究科学的人,总是害怕自己陷入空想而迷失了方向。他们敢于向已有的体系挑战,喜欢紧紧地抓着事实并亲自研究事实。他们既不会轻易地相信某一成名的同行,也不会盲从某一权威的论断。相反,他们在不断地寻找名人或权威的理论的弱点。学术的传统对他们影响不大,他们从来就不长期拘泥于某一个学派的烦琐议论,而且某人的豪言壮语也从不会使他们受骗。他们尽量深入到所研究对象的各主要部分,并且喜欢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达它们。这样,科学虽比以前更加自由和确切了,但却不如以前高大了。
我认为,可以按照人的精神追求,把科学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以现在还不知道如何应用,或者在遥远的将来才能应用的最纯理论原则和最抽象概念为内容。第二部分,由虽然现在还属于纯理论范围,但能够通过直接而便捷的途径应用的一般真理构成。第三部分,由应用的程序和执行的方式构成。
我们可以单独研究构成科学的三个不同部分的每一部分,但人们的理性和经验证明,如果将其中的任一部分与其他两部分截然分开,使它与其他部分完全隔离,它便不可能长期地繁荣下去。
在美国,人们往往潜心于科学的纯应用部分的研究,而在科学的理论方面,人们只注意研究对应用有直接必要的那一部分,在这方面的研究上,他们也经常表现出求真、自由、大胆和创新的精神。但是在美国,却几乎看不到一个人专心研究人类知识在本质上属于理论和抽象的那一部分。美国人在这方面把所有的民主国家都有的,但我认为不如美国那样强烈的一种倾向,表现得特别突出。
对于高级科学或科学的高级部分的研究,最需要沉思,但是在民主社会的内部,却很少有东西适于沉思。民主社会不像贵族制国家那样,拥有那种因为自己有钱就可以高枕无忧的人数众多的阶级,也没有贵族制国家的那种因为没有希望改善处境就不再进取的阶级。每个人都在积极地活动:有的人希望掌握权力,有的人希望发财致富。在这种熙熙攘攘、利害冲突频繁、人们不断追求财富的环境下,哪里还有必要的安静供人们进行深刻的构思呢?当你周围的一切都在活动,而你已经被裹进了席卷万物的激流,并且每天都在这激流之上漂浮的时候,你如何能停下来思考高级科学呢?
我们必须把下面两种运动决然分开,即一种是建立已久的、平安无事的民主社会中发生的经常性运动,另一种则几乎是伴随民主社会的诞生和发展而发生的骚乱性和革命性的运动。
如果暴力革命发生在一个高度文明的国家,人们的情感和思想肯定会遭到突然的刺激。
尤其在发生民主革命时,情况更是如此,因为这个革命能把民族的所有阶级一下子都发动起来,并且会使每个公民的心中同时产生出巨大的野心。
如果说在横扫旧封建社会残余的同时,法国人让精密科学一下子产生了惊人的进步,那么,这个突然成果的来因并不应该归功于民主,而应把它归功于从未见过、发展如此迅速的革命。由此而产生的成果只是一个偶然现象,如果将它看做一般规律,是欠妥的。
我认为民主国家发生大革命的情况不会多于其他国家,甚至只会少于其他国家。
但是,在民主国家里,却时常发生一些使人感到不快的轻微的不和谐运动,即人们之间经常互相排斥。这种不和谐运动并不能激发和振奋人心,相反,只会扰乱和涣散人的精神。
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不仅难于沉思,而且对这种思维活动也不够重视。在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下,大部分人经常处于动的状态。但是,适于这种动态的习惯,并不总适于思维活动。以这种习惯进行活动的人,常常满足于不求甚解,因为如果他们要是追求每一细节都十全十美,便达不到他们预期的目的。他们经常要依靠他们无暇深入研究的思想,因为相比较这个思想的严密正确性而言,不失时机地利用这个思想对他们更为有用;而且总的说来,与其消耗时间去证明自己的所有原理的真实性,还不如冒点风险去利用某些错误的原理。更何况整个世界也不是根据长期不变的、确凿无疑的论点运动的。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是这样被人们掌握的:一瞥某一特殊的现象,经常观察群众的千变万化的激情,随时而机智地抓住所发生的事实。
因此,在人人都处于活动状态的时代,人们一般都过于重视智力的快速成果和肤浅的论据,而轻视了深刻的和缓进的智力劳动。
这样的舆论影响着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的判断,且说服他们相信:不用沉思也可以在研究当中获得成果,或者对那些需要沉思的科学不予研究。
研究科学有一些方法。许多人有一种利己主义的爱好,即把智力活动得出的发明创造用于工商业。但不应该将这种爱好与少数人心中燃起的追求真理的无私热情混为一谈,因为前者是希望利用知识,而后者则完全是希望求知。我毫不怀疑,一些人对于真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无限的热爱,但这种热爱只会靠自己成长和不断壮大,而且决不会自我满足。人们达到真理的抽象源泉,从那里汲取最根本的观念正是由于这种对真理无私而自豪的热爱。
假如帕斯卡尔只是为了荣誉而活动,或者他的眼中只有某种名利的话,我相信他决不会那样尽其全部智力去清晰地揭开造物主的奥秘。每当我想到他为了全神专注于这项研究,甚至可以说使精神摆脱了人生的一切杂念,以至于他过早地耗尽了自己的心力,未届40岁便匆匆离开人世时,不禁感佩不已。而且我认为,他能付出如此非凡的努力,决不是因为一种通常的原因。
在贵族制社会出现的这种如此罕见、如此丰产的求知热情,或许将来也会出现在民主社会中。但是至于我,我坦白承认,我还很难相信这一点。
在贵族制社会里,指导舆论和政务的阶级,之所以自然而然地会对本阶级和人类抱有一种优越的观念,是因为它可以世世代代永远居于群众之上。这个阶级喜欢使尽浑身解数让自身享有荣誉,为达到此目的,它会为自己制定出宏伟的目标。尽管贵族常有极其残暴和不人道的行为,但很少有低级下流的想法。对于一些小型娱乐他们虽然也很爱好,但却常常抱有某种看不起的轻视心理。他们的这种表现,间接地提高了一般人的心灵境界。在贵族时代,对于人的尊严、力量和伟大,一般都有非常高大的看法。这种看法对研究科学的人及其他人,都发生着影响:它促使人们的精神境界自然而然地向更高层次发展,并使人们的心里对真理自然而然地产生崇高,甚至几乎是神圣的热爱。
因此,这个时代的学者都潜心于理论的研究,而对于理论的应用则往往持有不屑一顾的轻视态度。普卢塔克说过:“阿基米德的治学精神非常崇高,甚至到了不肯自贬身价去撰写一部制造兵器的著作的地步。关于发明和组装机器的一切科学,以及一般与应用有某种实利关系的一切技艺,在他看来,都是没有价值的、卑贱的和向钱看的。他把自己的精力和研究全部用于撰写其美处和妙处跟实际需要毫无关系的著作上了。”这就是贵族在科学上的追求。
而在民主国家,就不会有这种情况。
民主国家的人民,大部分都在强烈地追求物质,贪图眼前的享乐。由于他们总是不满意自己的处境,并且总有摆脱这个处境的自由,所以他们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改变处境和如何增加财富。对于持有这种思想的人来说,人类智力的最优秀成果包括一切可以成为发财致富捷径的新方法,一切可以降低生产成本的工具,一切可以节省劳力的机器,一切便于享乐和增加享乐的新发明。民主国家的人民主要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去钻研、认识和尊重科学的。在贵族制度时代,人们对于科学的要求,主要是精神上的享受;而在民主制度下,则主要是肉体上的享受。
可以设想,一个国家越是民主、开明和自由,就会有越多的人对科学的天才进行这样的评价,而那些能够直接应用于工业的发明,就越能使发明人得名得利,甚至得权。因为在民主制度下,从事劳动的阶级参加政务,而那些为政府服务的人,则要从那里获得荣誉和金钱。
所以人们不难想象,在这样组织起来的社会里,人的精神会不知不觉地忽视理论,而以无比的精力去追求科学的应用,或者去追求那一部分对应用来说不可缺少的理论。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本能的求知欲使人的精神上升到了最高的智力活动领域,结果也将一无所成,因为现实的利益驱使人们甘于位居中等的智力活动领域。而人的精神只有在这个中等的智力活动领域,才能发挥它的力量、持久的积极性,创造出最好的成果。这就是为什么连力学的一个普通定理都没有发现的美国人,却能够在航运业领域推出一部使世界的海运面貌为之一变的新机器。
当然,我并不是说当代的民主国家要坐待人的精神之光趋于熄灭,更不是说它们不能再发出新的光芒。世界发展到了今天,有很多开化的国家都在兢兢业业地发展工业,所以那些把科学的各个不同部门联合起来的各种关系,便必定会引起人们的注意;甚至对于那些合理的应用的爱好,也一定会促使人们重视理论。如此众多的试验或实验每天都在反复地进行,在这些过程中,不可能不发现最一般的规律。这样看来,即使不会出现太多伟大的发明家,但伟大的发明必将层出不穷。
另外,我相信科学的崇高使命。虽然民主制度不会引导人们为了科学而去研究科学,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它却会使研究科学的人大量增加。别以为在如此大量的研究人员当中不会随时出现专门热爱真理的天才从事理论研究。我们可以肯定,不管他们的国家和时代受什么精神所支配,这样的天才都会努力去揭开大自然的深邃奥秘。他们自行前进,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他们只期望在前进的道路上不要给他们设置障碍。我在这里讲了这么多,其实是想表达一个观点:身份的恒久不平等,会使人们囿于抽象真理的研究,虽然这种研究不能带来任何实惠,但人们觉得这种研究是高尚的;而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却会使人们只追求科学的直接而有利的应用。
这种趋势是自然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了解这种趋势很有趣,而且指明这种趋势又或许是必要的。
如果负责领导现代国家的人能够清晰地、长远地认识到这种最终会不可抗拒的特性,就会知道,在民主时代生活的人有了知识和自由之后,就自然会去改进科学的工业应用部分,而政府当局的全部力量,是今后应当支持高级科学的研究和创造研究科学的高度激情。
在我们这个时代,首先应当让人的精神重视理论,然后再使其自然地转向实践,而不应当让它总是追求次要效用的详细研究。最好是先让人的精神暂时放弃这样的研究,将它提高到沉思初始原因的地步。
因为罗马的文明是随蛮族的入侵而灭亡的,所以我们可能太过相信,只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我们的文明就不会灭亡。
如果有一天,照耀我们前进的光要熄灭,那也只能是逐渐地暗淡下去,而且要像是自消自灭的。如果强制人的精神只注重应用,就会使人忽略原理;而如果完全忘却原理,由原理产生的方法也不会太多。结果,人们就不能发现新的方法,而只能无知地和不熟练地使用那些他们并不理解其原理的良好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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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不关心理论而偏重实践 (2)
300年前欧洲人初到中国,当他们看到中国几乎所有的工艺都已达到一定的完善阶段时,感到非常惊异,他们认为再没有别的国家会比中国的工艺更先进了。不久以后,他们发现中国人的一些高级知识已经失传,只留下了一点残迹。虽然这个国家的实业发达,大部分科学方法还在那里保留着,但科学本身已经不复存在。由此就说明这个民族的精神已经陷入了一种罕见的停滞状态。中国人只知道跟着祖先的足迹前进,却忘记了曾经引导他们祖先前进的原理。他们还在沿用祖传的科学公式,但却不去追究其中的精髓、真谛。他们还使用着过去的生产工具,但却不再设法改进和改革这些工具。因此,中国人未能进行任何变革。他们也必然会放弃维新的念头。为了保证自己一刻也不偏离祖先走过的道路,避免陷入莫测的歧途,他们时时刻刻,在所有方面都竭力效仿祖先。人的知识源泉已经几乎干涸。因此,尽管河水仍在流动,却已不能卷起狂澜或改变河道。
但是,中国还是安然无事地生存了许多世纪。即便是征服了中国的外族,都采用了它的习俗,那里的秩序依然井然,一种物质的繁荣景象依然到处可见。革命在中国极其罕见,战争可以说是闻所未闻。
因此,绝不要以为蛮族离我们很远就高枕无忧,因为如果说有的民族曾任凭异族从自己的手中夺走文明的火把,那么,有的民族也曾用自己的脚踏灭过文明的火把。第十一章 美国人以什么精神 对待艺术每个人的财富都是大致相等的,谁也没有过多的剩余财富,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得更加舒适,大家都在不断努力追求安乐,这将使人的内心处于这一状态——爱好实用而不太爱美。对于这一切我不想再一一赘述,以免浪费读者和我自己的时间。民主国家都存在这种现象,所以它们首先要发展的艺术,不是用来点缀生活的艺术而是可以使生活更加舒适的艺术。习惯上他们以实用为主,使美居于其次。它们的希望是:美的东西同时也要是实用的。
但是,我还想更进一步地指出这一特点,之后便描述其他一些特点。
一般说来,在承认特权的时代,几乎所有的艺术都是其从业者的特权,也就是说每一种职业都是不准其他行业涉足的独立世界。甚至在各行各业已经自由的时候,由于贵族制国家由来已久的停滞性,仍会使从事同一行业的那些人形成一个独特的阶级,且这个阶级的成员永远是原来的那几个家族。由于他们彼此之间非常熟悉,因此不久就产生了同业的公意和同行的自尊。在这样的一个实业阶级内部,每个手艺人做工作并不只是为了赚钱,还是为保持自己的荣誉而努力。他们的行为准则就是他们的集团利益,这种利益既不是他们自身的利益,也不是他们雇主的利益。所谓团体的利益,就是指每个手艺人都必须制造出杰出的作品。因此,在贵族制度时代,艺术追求的目标不是加快制造速度,更不是降低造价,而是尽量做出精美的制品。
反之,当人们处在这种环境下(每一种职业对所有的人都开放,人人都可以随时进入或离开某一行业,同一行业的成员彼此视为外人,几乎都不相识和互不关心的时候),行业的社会联系便不复存在,每个从业者都只能靠自己的努力,这样他们便只求用最少的费用来赚取尽可能多的钱。唯能够抑制他们的消费者的意志是从。但是,消费者对他们同时也会采取相应的对策。
在这样的国家里(财富像权力那样集中于少数人之手并且永远为他们所占有),社会的大部分财富将永远为同样的一小撮人所享用;而其余的一切人,或由于贫困,或由于习俗,或由于自我节制,而被排除在这种享用之外。
这个贵族阶级处于荣誉的顶点并且保持不动,范围既不扩大又不缩小,所以它感到自己的需求永远都是一样的,而且永远以同样方式享用。这个阶级的成员,因为他们居于高人一等的世袭地位,而爱好最精致和最耐用的物品。
这种情况普遍影响了全国人民对待工艺品的态度。
在这样的国家里,哪怕是农民,也经常喜欢购买最好的物品,否则宁肯不买。
因此,在贵族制社会里,手艺人只对人数有限而且非常挑剔的顾客服务。他们完全凭借自己高超的手艺赚钱。
当所有的特权均被取消,等级的界限消失,人人都可以在社会的阶梯上时沉时浮时,上述的情况就不复存在了。
人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在一个民主国家里,许多人的家产都是越来越分散,越来越小。他们在家业兴旺时期染上的某些需求根深蒂固,并不会因为他们无力再满足而消失。于是,为了满足这些需求,他们费尽心力,急切地寻找某些可以找到的间接办法。
另一方面,在民主国家里,我们也常见到一大批人的财产日益增加,但他们欲望的增长速度比财富的增长速度还快。在他们尚未得到财富之前,就已经把贪婪的目光盯在他们预计可以得到的财富之上了。为了尽快享用,这些人千方百计地寻找捷径去得到那些即将到手的财富。这两种原因合在一起,便在民主国家产生了如下现象:尽管一大批公民的需求已经并非他们的能力所及,但他们宁愿勉强地满足自己的愿望,也不肯放弃所期求的对象。
因为手艺人本身也有这种感情,所以他们容易理解这些人的感情。在贵族制社会,他们向少数人高价出售自己的制品,而现在,他们发现有更便利的办法使自己发财,这就是降低制品价格,扩大销售面,向大众廉价出售制品。
但是,只有两种办法能够降低商品的价格。
第一种办法是探索出最好、最快和最妙的生产方法。第二种办法是大量生产品质基本上一样但价格较低的制品。在民主国家,从业者的智力几乎全都用在了这两个方面上。
他们努力去发明新的工艺,这种工艺不仅可以把产品制做得更好,而且可以做得更快、造价更低廉。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就设法降低其所制作的制品的原有质量,但同时又不能使制品的规定用途下降。以前手表只有富人才戴得起,因此显得特别珍贵。而现在,手表已经不再是什么稀罕物,几乎所有的人都拥有。所以说,民主制度并没有只使人的精神专注于实用工艺,它还使手艺人们快速地大量制造不够完美的制品,而消费者们也满足于这样的制品。
但这并不是说,在民主制度下,在必要的时候也不能制造出更好的制品。只要买主肯出钱使手艺人的时间和劳动得到良好的报酬,手艺人也会经常造出品质优秀的制品。这场斗争各行各业都参加进来,通过广泛的竞争和大量的实验,自会出现一些手艺高超的达到本行业高峰的木匠,但显示他们手艺的机会并不多,而且对自己的手艺他们都吝惜到了极点。他们审慎持重,不愿意大显身手。虽然他们有能力超过他们所承担的任务,但却往往只满足于完成任务而已。反之,在贵族制度下,手艺人总是尽其才智而为,一心想要达到其行业的高峰。
当我到达一个国家,看到该国的工艺提供出的一些令人赞美的作品时,我还不能使我理解该国的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但是,只要我发现该国的工艺品数量很多而且价格便宜,但却不够完美,我就可以肯定:处于这种状态下的国家,特权正在逐步消失,各阶级正在混合,而且在不久的将来,它们就会融合在一起。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匠人,不仅要使自己造出的有实用价值的制品能够售给全体公民,而且还要设法使其全部制品具有它们本来并不具有的异彩。
在各阶级互相混杂的社会里,人人想装出一副不代表自己的真实情况的模样,并为装得像样而大费苦心。民主制度不是这种感情的成因,因为这种感情完全出于人心的自然。但是,民主制度却在使人把这种感情用于物质方面。道德方面的虚伪在任何时代都是存在的,但奢侈方面的虚伪则是民主时代所特有的。
虚荣心是人的一种新的需要,为了满足这种需要,人们便在工艺上进行种种欺骗,有时甚至做得过分,从而使工艺本身受到损失。现在,已经出现了足以以假乱真的假钻石。等到发明出的制造方法达到十全十美,使人们难以辨别真假钻石的时候,人们就可能对这两者都会不感兴趣了,会把它们视为一般的小石子了。
说到这里,我想谈一谈艺术之中的那种被我们特称为“美术”的艺术。
我不认为,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必然产生使从事美术的人减少的效果。但是,这样的社会情况和制度,将会对美术工作者的造就方式产生巨大的影响。一方面,那些原本对美术深为爱好的人,大部分将要变穷;另一方面,许多尚未富裕起来的人,将会附庸风雅,开始爱好美术。结果,总的说来,美术品的顾客将有所增加,但是,其中真正识货和特别有钱的人却为数不多。这样,我在前面对实用艺术讲过的那类现象也将在美术方面发生,即美术品的数量大大增加,但每件美术品的价值却下降了。
在那时人们不再追求伟大,而只注意优美和悦目,主要看外表而不重实质了。
在贵族制度下,产生了很多幅伟大的绘画作品,建造了一些青铜像;而在民主国家,则出现了大量的平凡绘画作品,塑造了一些石膏像。
当我坐船从大西洋驶入伊斯特河,首次到达纽约的时候,遥望离市区不远的地方,看到沿着河的两岸建有一些白色大理石造的小型宫殿,其中有几处还有点古香古色,我大吃一惊。但是,当第二天我到特别引起我注意的一处去就近仔细观察时,却发现它的墙是砖砌的,只是表面涂上了一层白粉,而它的木制柱廊上则涂上了带色的油漆。原来使我钦佩不已的那些伟大建筑物,竟然全是这样的货色。
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还能使一切模仿性艺术具有一种一眼便可看出的独特倾向。这种独特的倾向往往是使艺术只专注于描绘形象,而不重视刻画灵魂,因而情感和思想的描写便被动作和感触的描写所取代了,而现实就占去了理想应当占据的地位。
我猜想,拉斐尔应该没有像现代的画家那样去细致入微地研究过人体的结构。在这一点上,拉斐尔认为不必要求得那样严格,不需要画得分毫不差,因为他所追求的是神似而不是貌似。他要把人画得像人,而又有些地方超越人。他要把美本身画得更美。
反之,大卫和他的学生们,不仅是著名的画家,而且是著名的解剖学家。他们能够极其真实地再现他们面前的模特儿,但也仅是如此,他们很少把想象的成分渗入其中。拉斐尔在追求比自然更美的东西,而他们却在一丝不苟地按照自然写生。虽然大卫他们给我们留下了精细入微的肖像画,但拉斐尔却能使我们从他的作品中窥到神韵。
关于绘画方法,以上我所述的一切,也可适用于题材的选择。
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所选的伟大题材,一般都超越了他们本身或他们所处的时代,并且这些题材能使他们发挥巨大的想象力。而当代的画家,则经常用自己的天才来分毫不差地再现他们眼前不断出现的私人生活细节,并且他们只按照自然界到处可见的原物去复制平凡题材的一切方面。第十二章 美国人为什么既建造一些 如此平凡的建筑物又建造一些如此宏伟的建筑物我刚才说过,在民主时代,艺术制品的数量越来越多,但却也越来越不伟大。我应该马上指出,在这方面也是有例外的。
在民主国家,代表民众统治民众的国家是非常强大的,但是,每个个人都是非常软弱的。任何国家的公民都不会像民主国家的公民那样看起来非常渺小,任何国家都不会像民主国家那样看起来非常强大,任何一个国家的精神都不会像民主国家的精神那样具有开阔性。在民主社会里,当人们想到自己,他们的想象力就会立即缩小;但当他们想到了国家,想象力就会无限放大。所以,人们在小屋子里过惯了平凡的生活,如果要建造什么公共建筑时,就总想把它建造得非常宏伟。
在美国人准备建都的地方,他们已在那里规划了一个巨大的城市。现在这里的人口还不如法国的蓬图瓦兹多,但在他们的计划中,这里有一天要有100万居民。他们把方圆约10里约以内的树木全部伐光,给计划中的未来的首都居民创造便利的条件。
他们还在城市的中心建造了一座宏伟的大厦,供国会使用,还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国会大厦。
每天,美国的各州也在筹建或正在建设一些巨大的工程,一些欧洲大国的工程师都因其工程之大而叹为观止。
因此,民主制度一方面引导人们去生产无数微不足道的制品,同时也促使他们去建造一些非常宏伟的建筑物。但于这两个极端之间,却是一片空白。所以,散见于各地的巨大建筑物,还不能显示出建造它们的民族的社会情况和社会制度。
我再说一句听起来有点离题的话:这些建筑物对人们理解这个民族的伟大、文明和真正繁荣并没有什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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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不关心理论而偏重实践 (3)
一个政权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让全民去专门建设一项工程。它会付出巨大的努力去搞宏伟的事业,即便他们的科学水平不高,而且要用很多时间。但是这种做法,并不足以判定这个民族是最幸福、最文明,甚至是最强大的。当年西班牙人到达墨西哥城的时候,宏伟的庙宇和巨大的宫殿随处可见。但西班牙仍然只靠600名步兵和16匹马就征服了墨西哥帝国。
如果罗马人稍微懂得一些水力学原理的话,就不会在今已变成废墟的城市的周围构筑那么多水道,而是更好地利用他们的人力和物力。他们从罗马帝国向四面八方修筑了长长的石头大道,如果他们已经发明了蒸汽机,就不会修所谓的“罗马道路”
了。
这些宏伟的工程只能供后人凭吊了,它们既在证明罗马人的无知,又在证明着他们的伟大。
一个只在地下铺设了几条管道,在地上架起几座铁架之外再没有留下任何宏伟的工程的民族,也许比罗马人更能征服自然。第十三章 民主时代文学的特征走进美国的书店,看一看书架上摆着的美国出版的图书,你会觉得书的数量很多,但是知名作家的人数却少得可怜。
首先,你会看到一大堆初级读物向人们介绍基本知识,并且其中大部分都是先在欧洲出版,后由美国人翻印的。其次,是数不胜数的宗教书籍,比如,《圣经》、布道集、醒世故事集、教义辩论书和慈善团体报告等。最后,是数量不少的政治小册子。在美国,各党派并不出版互相论战的专门著作,但却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印发小册子,但这些小册子在出版当天就被人们忘记了。
在这一大堆乌七八糟的人类精神产品当中,偶尔也会见到少数几个,能被欧洲所知或值得称为名家的作者的杰作。
在当代的文明国家当中,可能美国是最不关心文学的国家,但那里也有很多人对精神方面的事物感兴趣。虽然他们并不将一生的时间都用在这方面的研究上,但至少他们在业余时间会研究这些。不过,这些人需要的书籍,大部分都是英国供应的。英国的一些重要的著作,几乎全都被美国翻印了。大不列颠文学天才把他们的光辉射到了新大陆森林的深处。在拓荒者的小木屋里几乎都能找到几本莎士比亚的作品。我记得,我第一次读史剧《亨利五世》,就是在一间用圆木构筑的小木屋里。
我们可以确定,美国人除了从英国的文学宝藏中汲取精华,还在自己的国土上发展了英国文学。美国从事文学创造的人并不多,而且大部分原来都是英国人,所以在表现手法上也往往是英国式的。所以,他们在自己的民主制度中植入了一些被奉为楷模的贵族制国家流行的文学思潮和风格。他们的作品很少受到人们的喜爱,因为他们总是利用外来的情调来渲染自己的作品,所以几乎无法再现自己所在国土的现实。
美国的公民也认为这些作家的作品不是为他们写的,人们开始高度评价一位作家往往是因为他在英国有了名声。这就好比迫使画的原作者判断自己作品真伪的权利。
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美国的居民还没有文学。在我看来,只有美国的新闻记者称得上是美国的作家。这些人虽然算不上大作家,但他们用的是美国人的语言,而且说出来的话是说给美国人听的。至于其他作家,我都把他们看做外国人。美国人对这类作家的看法,就好比在文艺复兴时期,我们对模仿希腊罗马文学的作家的看法一样,我们只对他们表示不可思议,但是却没有引起普遍的共鸣。这些作家没有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只是快慰了人们的精神。
我已经说过,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不是仅仅在于民主,还要到与民主无关的某些独特的环境条件中去找原因。
在目前的社会情况和法制下的美国人如果另有来源,并被移居到另一个国土,那我毫不怀疑,他们也将会有自己的文学。我相信,虽然他们目前如此,但总有一天,他们会拥有自己的文学。不过,这种文学在性质上不同于当代美国书刊表现的,而要具有自己的特点。预先来描摹一下这个特点的轮廓,并不是不可能的。
如果一个贵族制的国家拥有着繁荣的文学,这个国家的智力劳动和政务工作都被一个阶级统治着,那么它的文学活动也会和政治活动一样,也几乎全被集中在与这个统治阶级或与它最密切的几个阶级之手。这样,我就足以得到解决其余一切问题的钥匙了。
如果有少数的几个人同时在做同样的工作,并且总是这几个人的话,那么他们就能彼此了解,共同制定出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若干准则。如果这几个人所从事的是文学工作,那么不久他们就会将这种精神劳动置于一系列明确的守则之下,谁也不得违背。
如果在国内这些人有着世袭的地位,那么,他们不仅要为自己制定一些固定的准则,还要遵守祖先给他们留下的规章。他们的规章制度是严格的,又是世世代代相传的。
他们不必为物质生活操劳,实际上也未为此操劳过,他们的祖辈同样如此,因为这样,他们才能够一连几辈人都专注于精神劳动。他们向来理解文艺,并始终为文艺而爱文艺,他们看到自己适于文艺工作而有一种博闻强识的快慰感。
这种并不是全部情况。因为我所说的这些人终身都过着安逸富裕的生活,所以他们自然要从享乐中优中选精,爱好精美和高雅的消遣。
此外,在这种长期而平安无事地享用荣华富贵当中不断形成的某种温和精神和心理,使他们不太爱好过于突然和过于激烈的享乐。他们要的是安乐,而不是激动。他们愿意从享乐中生趣,但不会因享乐而发狂。
如果你现在设想我刚才说的这些人如果写了或为他人写了大量的文学著作,那么,你不难发现,这种文学都是按照一个调子写成的,并且不敢逾越前人的规范。即便是一部微不足道的作品,也要在最小的细节上努力着笔润色。在所有的方面,这种文学都要显示出作者的技巧和功力。它的每种体裁都有其不得随便逾越的独特章法,而且不能与其他体裁混合。
在这种文学中,文体和思想几乎被认为一样重要,形式和内容也几乎被认为一样重要,而笔调则必须洗练、文雅和高洁。写作的态度则永远保持着一副绅士派头,极少有轻狂的表现。作家所追求的不是丰产,而是完美。
文艺界的人完全生活在自己人的圈子里,而且只是为了自己人而写作,所以他们有时会完全忘掉外界的一切,而陷入过分考究,甚至荒谬的泥潭里。他们囿于只有他①对于长期和完全服从于一个王权统治的贵族制国家来说,情况尤其如此。当自由在贵族社会占有统治地位的时候,上层阶级将不断加惠于下层阶级,并通过为下层阶级服务而与下层阶级接近。这样,民主精神的某些东西便不断地进入上层阶级中间。随后,在负担统治任务的特权集团当中,便养成进取的习惯以及对活动和热闹的爱好,而这又不能不影响整个文学活动。
们自己使用的烦琐的写作规则,因而在不知不觉间就违背了人们的常识,所以最后导致他们脱离了现实。
他们力求避免使用通俗的语言,而去使用那些贵族惯用语,这些语言与人民群众所用的美丽语言相去甚远。
这一切便是贵族制社会自己为文学的发展设置的障碍。
在政治方面同人民群众完全隔离的贵族是软弱无力的,在文学方面也是如此。①现在,我们把图翻过来,看看它的背面。
也就是说,我们来考察一下民主社会。无论是这个社会的古老传统,还是现代文明,都能让人感到可以获得精神方面的享乐。这里的等级混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知识和权利都被无限分割,如果让我说的话,我敢说已被分散到了各个角落。
在这里的五行八作和三教九流,都要求在智力活动方面满足他们的希望。这些新人物爱好精神享乐,并没有受过同等的教育,文化水平也不等;他们不但与祖辈或父辈不同,而且由于他们的住所、情感和财富都在不断变动,所以他们自身也在不断变化着。因此,他们彼此之间在精神上并没有被传统和共同的习惯联系起来,并且一直以来,他们都没有彼此交换意见的耐性、愿望和时间。
这群人其貌不扬并且很容易激动,而作家就是从这群人中产生的,并且是依靠这群人而发迹和成名的。
既然情况是这样的,要想在这样的民族的文学中去找贵族时代的读者和作者都一致承认的那些严格规则,哪怕是其中极少的几个,也是不可能的。这一点我不用费工夫研究就能知道了。这样的民族即使在某一时期都同意采用这些规则中的某几个,也不能说明以后都会如此。因为在民主国家里,每一代新人都形同一个新的民族。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使文学服从狭隘的规章很难,而且这样规范的规章是很难持久存在下去的。
在民主制度下,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并不是都受过文学教育,就算搞的是所谓的纯文学,他们也大部分都兼搞政治或者从事其他的职业,只是偶尔抽时间去体验精神上的享乐罢了。所以,对于这种享乐,他们认为只是对终生劳碌的一种暂时的、必要的排遣罢了,并不是生活中的主要妙趣。他们对于文艺的理解,决不会深刻到足以欣赏文艺之美的地步。他们体会不出文笔的细微差别。他们想把写作的时间充分地利用起来,因为他们用于写作的时间很少。他们喜欢的书都是价钱便宜、很快可以读完并且浅显易懂的。他们所要求的美,是那种浅显得让他们一看就入迷并且能随时欣赏到的;那些能让他们感到新鲜和意想不到的东西才是他们特别需要的。他们已经习惯了既有冲突又单调的现实生活,所以那些能让人马上就冲动起来的感情,令人惊异的妙笔,真伪明显、立即感动他们和好像有一股力量能驱使他们马上动笔的故事才是他们所要求的。
我还有必要赘述吗?我不用解释,谁都知道我接下来要说什么。
总之,贵族时代的文学喜欢描写秩序、规则、科学和艺术,但民主时代的文学不这样,它一般不重视形式,有时甚至轻视形式。它的文体往往是无序的,冗长而啰唆的,但又总是热情奔放的。它的作者不愿意进行细腻的描写,他们只求快速。所以短小的作品比巨幅长篇要多,作者凭才气而不是实学来创作,这些作品富于想象但却缺乏深度。
在这种文学中追求的目的,思想被一种粗野的,甚至是蛮横的力量统治着,但作品却又多种多样,产量甚至大得惊人。作家们追求的目的,与其说是使读者快慰,不如说是使读者惊奇。作家们的努力方向,与其说是让人获得美的享受,不如说是让人兴奋激动。
当然,偶尔也会出现一些作家,他们打算走另外一条道路,如果他们才华出众的话,不管作品好坏还能赢得一批读者。但是,这毕竟只是个例,而且,这些作家虽然在作品的总体上来看脱离了常轨,但是在细节的描写上又总是回到了常轨上。
以上,是我谈的两个极端的情况。但是,从第一个阶段到第二个阶段是不能一下子就逾越过去的,这中间需要经历无数的阶段去逐渐地过渡,任何一个民族都是如此。一个尚文的民族由一个极端向另一个极端转移,在引导它转移的过程中,总要经历一些时间,在这些时间中,要让民主的民族的文学天才和贵族的民族的文学天才相遇,并让他们一致表示愿意去共同影响人的精神。
虽然这段时间是过渡性的,但会大放异彩:作品丰产并且没有滥竽充数的,活动积极并且都很有序。18世纪的法国文学就是这样。
我的意思不是说一个民族的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决定了它的文学。我知道,除了这两个决定因素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使文学作品产生了某种特点的原因。但我认为,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是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一个国家的社会和政治情况,同它的作家们的天才是紧密相关的;要想完全弄清后者,必须先了解前者。第十四章 关于文学的商业性民主制度不仅使实业阶级有了文学的爱好,还把商业精神也引进了文学界。
在贵族制度下,读者的人数不多,并且吹毛求疵;而在民主制度下,读者人数众多,却不难迎合读者的心意。所以,在贵族制度的国家文人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付出巨大的努力,这种努力可能会让文人获得很高的荣誉,但是决不会让他们赚取大量的金钱;而在民主制度的国家,通过廉价推销作品,一个作家可以获得大量的金钱和小小的名气。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需要人们的钦佩,而只要人们的欢迎就足够了。
因为读者的数量越来越多并且需要日新月异,所以没有什么价值的书也能畅销。
在民主时代,读者大众对待作家就像国王对待他的宫内侍臣一样。读者大众让作家发了财,但是看不起他们。试问:对于一个出生在宫廷或因蒙宠而生活在宫廷里的御用文人,除了如此还应当如何对待他呢?
在民主国家的文学界里,总有一批作家,他们把文学看做商业,而且那里出现的某些大作家,其个人的作用就能超过数千名的思想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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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不关心理论而偏重实践 (4)
第十五章 为什么在民主社会里 研究希腊和拉丁文学大有用处古代的一些最民主的共和国所说的人民,和我们今天所说的人民的含义是不一样的。在雅典城邦,全体公民都参与管理公共事务,但在它的35万居民中只有2万人是公民,其余全是奴隶,他们所做的大部分工作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人民和中产阶级所做的工作。
因此,虽然雅典人实行普选制度,但雅典城邦仍然是一个贵族共和国,只有全体贵族才有平等的参政权。
我们也要用这种观点来分析古罗马的贵族和庶民之间的斗争,只能把这种斗争看成是同一家族的长辈与少辈之间的内讧。事实上,古罗马的庶民也属于具有贵族阶级精神的贵族阶级。
还应该指出的是,在整个古代,书籍很少,并且价格昂贵,在出版和发行上都有很大的困难。因为这样,对文学的热爱和享用集中在了少数人的身上,小的贵族文学集团便在大的贵族政治集团中应运而生。所以,说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把写作看成一种实业是缺乏证据的。
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人民必然使他们的文学创作带有贵族时代的文学所特有的优缺点,因为他们不仅是国家的贵族,还是最文明、最自由的民族。
事实上,只要我们翻阅一下传世的古代作品,就会发现,作者有时虽然在体裁上的变化不大,有时在思想上不够大胆、活跃和概括,但是在情节的描写上的技巧和匠心却令人非常佩服。他们的作品没有随意或匆忙下笔的痕迹,所有的作品都是写给行家看的,字里行间都充满着对纯美的追求。古代文学如此突出地表现出的这种特点,是后来的任何文学都不具备的,而民主时代的作家自然也不会有这样的特点。所以,如果在民主时代不能很好地研究古代文学,真正的文学就不会产生。要克服民主时代内在的文学缺点,就没有比这种研究更好的了。至于文学的自然特点,是不需要学的,因为它完全是自然产生的。这一点必须认识清楚。
这项研究可能对一个民族的文学有用,但对这个民族的社会和政治需要来说就不会有用。在人们习惯依靠暴力去增加或维护自己的财富的社会里,如果坚持只对人民进行纯文学的教育方针,那么造就出来的公民将是非常文雅又非常危险的,因为社会和政治情况促使他们不断产生一些他们的教育所无法满足的新的需要。于是,他们就以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名义扰乱国家,使国家的实业得不到发展。
显然,在民主社会里,个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安全都需要对大多数人进行教育,首先是科学、商业和工业教育,其次才是文学教育。
各级学校本都不应该教授希腊文和拉丁文,但是有些人由于出身或命运的缘故注定要学习文学或者对文学感兴趣,对这样的人来说,也应该开设一些学校,使他们能够完全掌握古代文学或将精力完全投入古代文学的学习中。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办几所好的大学要比办一大批坏的专科学校好,因为坏的专科学校的学生得不到高质量的教育,反而会影响以后的必要深造。
在民主国家里,要想在文学方面有所建树,必须经常从古代作品中汲取营养。这个办法是非常有益的。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古代的作品没有一点缺点。我只是认为古代的作品有一些特殊的优点,这些优点可以帮助我们抵消我们所特有的缺点。古代的作品可以把我们从歧途引上正路。
第十六章 美国的民主是如何 改变英语的语言作为思想的主要表达手段,其本身受到的民主社会情况和制度的影响,如果读者已经完全了解了上面我就整个文学所述的一切的话,就不难明白。
其实,可以说美国的作家主要是在英国的环境下生活的,而没有在他们自己的国土上生活,因为他们一直在研究英国作家的作品,并且整天将英国的作家作为榜样。
但是,人民本身并不是这样的,因为对人民最有直接影响的,是只能对美国发生作用的那些独特原因。所以,我们要想了解贵族的惯用语成为大众的语言时可能发生哪些变化,就必须注意口语,而不必注意书面语。
一些有教养的英国人,和一些能立刻就辨别出语言的这种细微差别的让我望尘莫及的人,一再叫我相信:美国的有教养阶级,同大不列颠的有教养阶级在语言方面上有明显的差别。
他们不仅指责美国人使用大量的新词(英美两国的差异和距离的遥远造成了这种现象),还指责说这些新词主要是从各政党和各行业的用语以及业务术语中借用来的。他们还说,美国人赋予了英语中的一些旧词新义,并加以使用。最后他们说,美国的居民在说话时常常加入一些让人听起来莫名其妙的词语,有些词在他们的母语中本是不能混用的,但是美国人却把这些词当成同义词使用。
这些话有很多值得我相信的人向我说过,这引发了我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我根据理论得出的思考结论,同他们据实际观察所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
在贵族制社会里,一切事物都处在停滞状态,语言也是这样。在这种社会下产生的新词不多,因为它的新事物不多。就算出现了新事物,人们也会尽力用含义早已固定的通用词来附会。
就算贵族制社会的人精神终于自己振奋起来,或被外部射进的光芒刺醒,为了表示它绝不是来自民主社会的,它所创造的新词也会具有一种学究气、辞藻色和哲学味。君士坦丁的陷落使科学和文学移向西方之后,法语当中立即出现了一些新词,而这些新词全都可以在希腊语和拉丁语中找到根源。于是,流行新词的风气在法国出现了,但是都是有教养的阶级在使用这些新词,而且流行的效果并不明显,只是在人民群众中普及要经过很长的时间。
欧洲的所有国家中,都先后出现过类似现象。仅弥尔顿一个人,就给英语增添了600多个几乎全来自拉丁语、希腊语或希伯来语的新词。
反之,语言和事物的面貌不断被民主社会内部发生的连续运动改变着,世间万物都在变化。在这种万事都在变化,并且人们的思想也在互相竞争的过程中,相继出现了很多新的观念,而一些旧的观念则渐渐消失,或在消失之后又出现,不过更多的是发生极其微小的变化。
所以,常常是一些词必然变成废词,而另一些词又被拿来使用。
而且,民主国家本身就喜欢变动。语言如此,政治亦然。所以,民主国家即使无须改用新词,有时也想要改用新词。
民主国家人民的天才,不仅在他们大量使用新词方面有所体现,而且在这些新词所代表的观念性质方面也有所体现。
在这样的国家里,一切法律都由多数制定,语言方面的规则自然也要由多数制定。多数的意志,无论是在语言方面,还是在其他方面,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多数从事实业和政务的人比从事研究学问的人要多,重视政治和商业利益比重视哲学或纯文学的思辨更甚。多数创造或采用的词,大部分都带有由此产生的习惯的色彩。这些词主要服务于表达实业的需要、政党的激情和公共行政的细节。将来这些方面的语言还会不断发展,而形而上学和神学方面的语言则会逐渐被抛弃。
至于民主国家新词的来源和创造方法,都是不难解答的。
在民主国家生活的人,对罗马人和雅典人使用的语言一无所知。他们缺乏的词汇没必要到古代的语言中去寻找。就算有时他们也会求助于高深的词源学,一般也是为了满足自己也能对已经逝去的语言进行探微的虚荣心,而绝非因为他们的头脑天生就能如此博学多才。所以,最爱探求词源的人,有时反而表现得最无知。总想把自己的民主愿望拔高,为了显耀自己并不高贵的职业,他们经常喜欢使用一个希腊或拉丁的名称。在他们看来,职位越是低下,说明自己越没有学问,而名称越是好听,就可以显示自己学识渊博。例如,法国的走索演员,就用希腊语的acrobate和拉丁文的funambale来称呼自己。
虽然民主国家的人民对已经逝去的语言一无所知,但他们随时可以到现在使用的语言中去借用新词,因为各国人民之间来往密切,并且能在与日俱增的互相接触中彼此仿效。
但是,民主国家的人民,主要还是从本国语言中去寻求革新的手段。有时,他们重新使用一些早被遗忘的用语,或者引申某个阶级专有的用语,让它成为普通话。一些专门用语原来只属于某一派别或职业,现在便成为一般的用语了。
民主国家改革语言文字的最常用办法,就是赋予流行已久的用语以新义。这种办法非常简便易行,不需要什么学识就能运用,甚至没有学识的人更便于应用。但是,它却会给语言造成极大的危害。民主国家的人民用这种方法增加一个词的新义,有时会使新词意和原词意混淆。
一个作家先把一个通用的词汇解释得同原意略有差别,为了让那个词汇更符合自己的目的,就这样将词义修改了。也会出现另一个作家,从别的方面来理解这个词汇的词义。第三个作家可能对这个词汇又有新的解释。结果,因为没有一个公断人,也没有一个常设的法庭能够最后确定这个词的意义,从而使这个词的词义处在了一个游移不定的状态。所以,作家们在表达思想的时候,似乎不止一个解释,而是有一大堆解释,得让读者去猜测作家的原意。
这是民主的一个令人遗憾的结果。我宁愿让我们的语言混杂着中国语、勒靼语或休伦语的单词,也不愿法语的单词词义混淆不清。谐音和押韵,只是语言的次要美。
一般在这类问题方面都有许多规定,只是可以不必严格遵守。如果没有明确的词义,那就不会是好的语言。
平等也必然使语言有所变化。
在贵族时代,各个民族都喜欢保持自己的特点,都闭关自守,互不往来,因此几个民族本来是同源的,却也往往将彼此视为外人,以致不能团结一致。最后,它们的语言也不再相同了。
在这样的时代,每个民族的内部又存在着若干阶级,各个阶级之间也很少往来和混合。各个阶级都养成并固定自己的特有的智力活动习惯,选用一定数量的单词和用语代代相传下去,像遗产一样。所以,即便是同一种通行的语言,又会有穷人用语和富人用语、文人用语和通俗用语之分。阶级之间的界限越明显,阶级之间的壁垒就越严格。语言方面,也必然是这样的。我敢断言,在印度的不同种姓之间,语言的差异大得让人感觉难以置信,不可接触者的语言同婆罗门的语言差异巨大,大得同他们之间的服装差异几乎相同。
反之,当人们不再受到等级的限制,而可以不断相见和交往时,即在种姓制度消灭、阶级界限取消,而人们混合为一体时,语言的一切词汇就是通用的了。只要一个词汇不能被大多数人采用,那它必然要被淘汰;而保存下来的词汇,就会形成公用的词汇总藏,人人都可以随便从中选取自己使用的词汇。使欧洲出现几种通行语的一切方言,几乎都将明显地趋于式微。在新大陆上,已经没有方言土语了。旧大陆上的方言土语,也会逐渐地消失。
社会情况的这种变化,影响了语言,更影响了文体。
这样的话,每个人都要使用同样的词汇,并且要对每个单词有同样的理解。在文体方面所作的规定,几乎将被全部废除。词语将不会再有粗野和文雅之分。无论到什么地方,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大家使用的都是共同的语言和词汇。词的来源将完全被人们忘记,就像人的出身一样。语言的浑然一体,将同社会的浑成一体一样出现。
我知道,词的好坏不是由社会的形式决定的,而是其他的因素决定的,这个因素必然来源于事物的同一性。有些词语和句子所表达的意思是低级下流的,所以粗野;而另一些词语和句子描写的对象的品质是高尚的,所以文雅。等级之间的界限逐渐消失,在此过程中,并不能完全取消等级的差异。但是,思想方式方面的那些纯属任意和硬性规定的东西不能不被平等破除。除民主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重视我上面所说的词必然有好坏之分,但是我认为民主国家将永远不会像其他国家那样重视这些,因为在民主国家,人们不能在教育、知识和时间方面使自己长期去研究语言的自然规律,人们也不会通过自己考察这些规律而让它们得到重视。
讲到这里我不能就此停止,我还要讲民主国家的语言与其他国家的语言的最后一个不同的特点。
民主国家的人民爱好甚至是热爱一般的观念,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这既源于他们固有的优点,又源于他们固有的缺点。对一般观念的这种爱好通过长期使用通用的词语和抽象的观念,以及如何运用这些词语和观念表现在民主国家的语言上面,也体现了这种爱好。这既是民主国家语言的一大优点,又是一大缺点。
民主国家的人民之所以热爱通用的词语和抽象的观念,是因为这样表达自己的思想可以将思想升华,能把大量的对象囊括在一个小小的范围之内,并有助于智力的活动。
一个民主的作家如果要说一个人有才能,他只喜欢用“才干”这个词来抽象地说明,而不会具体地说明才干的具体应用细节。对于目前发生的一切,他会用“现实”
一词一笔带过;对于世界上在他说话时可能出现的一切,他会用“偶然性”一词去解释。
民主的作家在不断创造着这类抽象的名词,或者使语言中的抽象名词的含义更具抽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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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不关心理论而偏重实践 (5)
除此之外,他们还把抽象名词所代表的事物人格化,使它好像是一个真人在活动,以使写作简洁。例如,他们说:物力喜欢让人才来支配它。
我的这个想法用我自己的例子来说明,是最好不过的了:我用“平等”这个词的时候,往往使用它的绝对意义,我也在很多地方把“平等”一词拟人化。例如,有时我说平等可使某事如何,有时又说平等不会使某事如何。我们可以断定,路易十四时期的人是绝对不会说这样的话的。因为他们没有亲身享受过平等,所以他们的头脑里也不会想到享受平等。与其说他们没有使用这个词,倒不如说他们没有亲自体验过平等。
这类抽象名词在民主国家的语言中随处可见,而且人们在使用的时候不必将它和特定的事实联系起来,正因如此,它们一方面在扩大思想,另一方面又在模糊思想。
它们虽然使语言的表达简洁了,但却使含义不明确了。然而,从语言的实际运用角度来说,民主国家的人民不愿意下工夫推敲,他们更喜欢模糊不清。
民主国家的人民用这种模糊的语言来讲话和写作,我不知道这种语言对他们是不是有某种隐秘的吸引力。
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要经常靠个人的智力活动能力进行判断,所以他们的活动总是处在迟疑的状态。而且,再加上他们所处的环境在不断变化,所以就算他们的财产没有变动,他们的思想也不会永远停在这一点上。
所以,在民主国家生活的人,似乎总是有一种犹疑不定的思想,他们需要用泛泛的词语来概括这种思想。既然他们没办法知道今天所表达的思想是否适合明天遇到的新情况,所以他们自然要爱好抽象的词句。抽象的名词就像一个两层底的箱子,你想把什么样的观念放在里面都行,而把它取出来时又能不让别人发觉。
一切民族语言的基础原本都是笼统的和抽象的词汇。所以,我不认为这种词语只出现在民主国家的语言中。我只是说,在民主时代,人们特别喜欢去创造这类词语,经常能孤立地使用最抽象的词义,而且不管在什么场合都拿来使用,即使在交谈中没必要使用抽象的字眼时,他们也还是照样使用。第十七章 论民主国家诗的某些源泉人们对“诗”一词下过很多定义,并且这些定义意义非常不同。如果逐一地来讲解这些定义,并从中选一个最好的,那只能让读者厌倦。所以,我宁愿开门见山地解释我所选择的定义。
我认为,诗是对理想的探索和描绘。
在描写过程中去除一些现实的东西,融入一些想象的成分,加入一些并非巧夺天工而真实存在的手法而壮丽自然的人,都是诗人。所以,诗的目的并不在于将真实再现出来,而在于将真实美化并且为人们提供一个美好的精神世界。
虽然,韵文是语言的理想美,而且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富有诗意的,但是我认为,如果一个文只有韵还不能被称为诗。
我要探讨的是,在民主国家人民的行动、感情和观念中,有哪些能并且应该成为理想的想象对象,换言之,可被视为诗的自然源泉的有哪些。
首先应该承认的是,民主国家人民对于理想的爱好,从玩味理想中得到的快慰,并不像贵族制国家人民那样深刻和广泛。
在贵族制国家,人民的肉体活动有时似乎是自然的,而精神活动则离不开恬静。
贵族制国家的人民本身,常常有诗的爱好,他们的意境往往比周围的一切都要高深悠远。
但在民主国家,人们喜欢物质上的享乐,希望改善环境,相互进行竞争,渴望马到成功等心理,这些心理就像一根根锥子刺激着人们,让他们每迈一步都要面向自己所抱定的事业而且片刻也不允许他们离开自己的事业。人们把主要精力都用到这方面了。他们的想象力依旧存在,但是他们想象出来的东西都是实用的东西,它能再现的东西也几乎都是现实的东西。
平等让人们不重视对理想的描写,而且将刻画这类对象的范围也缩小了。
在维护静止的社会的过程中,贵族制度既有助于正统宗教安定、持久,又有助于政治体制稳定。
它不仅能让人坚信一种信仰,还能让人在坚信了一种信仰之后不会皈依另一种信仰。贵族制国家的人民总是喜欢在神和人之间设置一些中间权力。
贵族制度也因此表明对诗的创作是有利的。当人们的感官不能感知宇宙间的一切时,只有人们的精神才能发现超自然的存在时,想象力便可以自由翱翔,诗人描写的对象便会以千计,而能够欣赏诗人创作的读者也会数不胜数。
反之,在民主时代,人们在法律上犹豫不定,在信仰上也是。这样,怀疑又把诗人的想象力拉回到眼前世界,将诗人封闭在可见的现实世界里。
虽然平等不能动摇宗教,但却能简化宗教,使信徒的注意力离开次要的崇拜对象,而主要去崇拜最高的。
贵族制度自然要把人的精神带到沉思过去中,并将它固定在这沉思之中。民主制度恰好相反,它让人本能地反感一些古老的东西。从这一点上说,贵族制度要比民主制度更利于诗的创作,越古老的事物越让人有壮丽、宏伟的感觉,在这种思古的幽情的影响下,这种事物就更适合成为理想的描写对象。
平等将诗描写过去的权利剥夺以后,又抢走了它的描写现在的一部分权利。
在贵族制国家里,总有一些人享受着特权,可以说他们的存在是处于一般人之上和之外的。他们好像专有着一切好的东西,如权势、财富、荣誉、智慧、文雅和高尚。群众无法走近他们身边观察他们,或者说无法详细观察他们,但是要想富有诗意地去描写这些人却是很容易的。
另一方面,这样的国家也存在着一些无知但却温顺的人。由于他们本身过于粗野和悲惨,所以也成为了诗的创作对象;另一些人,因为本身文雅和高尚也成为了诗的创作对象,这两种情形是一样的。此外,贵族制国家的各个阶级彼此之间是互不了解的,相互隔离的,因此想象力在再现他们的时候,总是加进和放弃一些东西,即不是缩小实际情况,就是夸大实际情况。在民主社会里,每个人都很平凡,彼此之间都是差不多的,所以要想知道他人的情况,只要看看自己就可以了。所以,在民主社会生活的诗人,绝对不能只把一个人作为其描写的对象,因为这个人明摆在大家面前,真实而平凡,是无法成为抒发理想的题材的。所以,自从世界上出现了平等,诗的古老源泉大部分就干涸了。
现在,让我们来考察一下诗的新源泉是如何被平等开发的吧。
当怀疑使人不再向往天堂,当平等的发展使人越来越相似和渺小的时候,因为诗人还没想象出什么可以替代同贵族制度一起消逝的大题材的东西,所以他们的目光开始转向了没有生命的自然界。诗人开始描写山川,因为他们的眼中已经没有了英雄和诸神。
于是,在上一世纪,被人们特称为“山水诗”的诗便诞生了。
有些人认为,这种诗描写大地上的有形而无生命的物体,是民主时代所特有的,但我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我认为这种诗只是一个过渡时期的代表。
我相信,经过一段时间,民主必将会让想象力从身外之物转向人自身,并最后专注于人。民主国家的人民向往自然可能是由于一时的高兴,但他们真正向往的却是认识自己。民主国家的人民只能从这方面去发掘诗的自然源泉,所以我敢说,如果一个诗人不想发掘这个源泉,那么就打动不了他试图感动的那些人的心灵,而这些人看到他的大作之后也只能无动于衷。
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人类都希望进步和无限完善,这种思想,是民主时代所固有的。
民主国家的人民不留恋过去,而愿意梦想将来。他们一想到将来,想象力便会充分发挥,并逐渐扩大和升高。
这便扩大了诗人的视野,并提供给诗人一片广阔的天地。民主为诗关上了通向过去的大门,却让诗踏上了通向未来的坦途。
民主社会的公民彼此大致是平等和相同的,正因如此,诗人不会专门去描写某个人,但是民族本身却可以成为诗人描写的对象。人与人是相似的,不适合单独成为诗的内容,但是诗人可以把所有的个人合成一个同一的形象,从而对整个民族进行描绘。民主的民族对于本身的容貌,要比其他任何民族都有更清晰的认识,而这个伟大的容貌则成为了塑造理想的最好的素材。
我可以同意美国没有诗人的说法,但是说美国人没有诗的意境的论断我不能接受。
欧洲人大谈美国是一片荒凉,但美国人自己却没有这种感觉。他们没有被无生命的大自然的奇观所打动,直到他们周围的森林被伐光,他们才感到它的壮丽。他们的注意力完全被另一个景色所吸引。当时的美国人只是一心想横越这片荒野:他们一边前进,一边排干沼泽、修整河道、开垦荒地和克服自然困难。他们自身绘出了一幅壮丽的图景,它不仅逐渐地进入美国人的想象,而且成为了引导他们智力活动前进的旗帜,永远印在了每个人的一举一动上。在美国,人们的生活最渺小、最枯燥、最无味,总之,最没有诗意,不能引发人们的想象力。但是却永远有一种充满诗意的意念存在于指引着生活前进的思想中,这种意念就像潜藏在体内的,支配着其余一切活动的神经。
在贵族时代,每个民族或每个个人,都同其他的民族或个人隔离着,处于一种静止不动的状态。
在民主时代,由于人们的积极好动和强烈的愿望,他们不断地改变着住所,这样来自不同地方的人便能杂居相处、彼此交往和取长补短。已经是同胞的同一民族成员是如此,不同的民族也在被同化。结果,乍一看来,这些人在各个方面都一致,好像形成了一个民主大集团,在这个集团中每个公民都像同一民族的一样。人类的本来面貌由此显示出来,这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一切与全人类的生存、演变和未来有关的事物,都能成为诗的最充足的源泉。
在贵族时代生活的诗人,在取材于一个民族或一个人的事迹的创作中描写得让人叹为观止,但是他们却没有把人类的命运列为其创作题材;而民主时代的诗人,在写作上却可能做这样的尝试。
在每个人都能放眼世界,而开始认识人类本身的时代,神也能越来越充分地、全面地在人的精神中反映其威严。
如果说在民主时代的人们对正统宗教的信仰经常动摇,对他们随便定名的一些民间权威已失去了信任;那么,另一方面,这个时代的人对神意的认识却会日益广泛和深刻,而且在他们看来,神意将会不断扩大对人世的干预。
因为他们认为人类是一个整体,所以他们也很容易相信了支配人类的命运的是同一个神意,并能在每个人的行动上看到被神经常用来指导人类的总计划的影响。这样的认识,还可以被认为是这个时代为诗开辟的一个十分充足的源泉。
如果民主时代的诗人试图赋予鬼神和天使以肉体,并让他们从天上来到地上相互斗法,那么,这种诗人必然显得平凡无力。
反之,如果他们能把自己所要描写的重大事件同神的总旨意联系起来,并且不显示至高无上的主的手让人看,而只是揭示神的思想,那么,他们定将受到赞扬和得到共鸣,因为与他们处于同一时代的人的想象力也是顺着这种道路发展的。
我们也可以想到,民主时代的诗人所要描写的,不是人物本身和他们的行为,而是人物的激情和思想。
民主时代的人的语言、服装和日常行为,并不能激发人们向往理想。这些东西本身不能入诗,因为它们没有诗意,并且诗人所要感动的那些人,对这些东西太熟悉了。这就迫使诗人不能只停留在感官所能发现的表层,而是不断地深入到里面去找灵魂。最能塑造理想的人恰恰是最能进入自己灵魂深处的人。
要寻找那些兼有伟大和渺小,黑暗和光明同在,而又能立即让人为之怜悯、赞美、轻视或恐怖的动人题材,我不必遍历天上和地下去寻找。我只要考察一下自己,就会发现:人从“无”中来,经过一段时间后又会回到上帝的怀抱。人生在世,从生到死,只是转眼即逝而已。
如果一个人浑浑噩噩,缺乏对自己的认识,那么他永远不会有诗意,因为他描写不出自己想象不出来的东西。而如果他过于清楚地认识自己,那么他的想象力仍然无用武之地,不能为他的描写增光添彩。幸运的是,人既有聪明的一面,又有糊涂的一面:聪明的一面让他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的某些方面,而糊涂的一面又让他能容忍其余方面处于莫测的黑暗之中,让他永远在这个黑暗中摸索,但又永远搞不清其他方面。
所以,不要幻想着民主国家的诗会以传奇引人入胜,会以传统和古代传闻为养料,会让读者和作者本人不再相信的超自然存在再现于世界,会把本身能使人看得清清楚楚的善与恶拟人化。这不会成为诗人的取材源泉。但是,人依旧存在,而且对于诗来说,光是人就足够它取材的了。民主国家的诗的主要的而且几乎可以说是唯一的源泉就是,人类的命运呈现在大自然和神的面前的不管什么时代和国家的人,和这种人的激情、疑虑、罕见的得志和难以想象的悲惨。我们只要看一下世界走向民主以来出现的那些伟大诗人的作品,就能知道这个论断的正确性了。
当代的作家在惟妙惟肖地刻画恰尔德·哈罗德、勒内、若斯兰等人的形象时,没有刻意地去描写他们个人的行为,而是着力于彰显依然深藏在人心中的某些方面。这就是民主时代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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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不关心理论而偏重实践 (6)
因此,平等并没有将诗的所有题材都破坏,而只是减少了题材的数目,但却使题材的范围更广泛了。
第十八章 为什么美国的作家 和演说家总爱夸张我经常看到,美国人平时说话非常简单直接,毫无修饰,而且率直到近乎粗俗,但当他们发表富有诗意的言论时,就立即夸大其词。一篇讲稿全篇都是华丽的辞藻,当你听到他们如此渲染他们想象的一切时,你会以为他们说话总是夸张的。
英国人这种毛病不多。
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找到这方面的原因。
民主社会中,所有公民都习惯于为和自己有关的一件小事而煞费苦心。但是,他们一扩大眼界,往远处看,马上能看到整个社会的巨大形象或全人类的更高大的形象。因此,他们的观念不是非常特殊、明确,就是非常一般、模糊,而在两个极端之间,则是断层。
当他们的眼界扩大,告别以自己为中心的小圈子时,他们总是期待人们向他们提供某些新奇、怪异的事物以供他们考察;基于此,他们才同意暂时把那些激励和鼓舞其生活的琐碎的事物放一边。
在我看来,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说明一般情况下只注意自己的小事的民主国家的人民,却要求他们的诗人进行那样广泛的观察和那样夸张的描写的原因。
另一方面,这种夸张的本性是他们的作家本身具有的,所以他们自然乐于这样做。于是,作家们不断地扩张其想象力,甚至扩张过度,以致言过其实,夸饰伟大,使伟大失真。
诗人们希望以这种方法马上抓住广大读者的眼球,并使读者的视线集中在他们身上。他们的这个希望是经常能够实现的,因为读者只要求诗能够写得天马行空,既没有时间去研究诗中所写的是否符合实际,又无足够的欣赏能力去轻易地指出不符合实际的地方。结果,作家和读者都没有得到好处。
但是,我们仍然认为民主国家的诗的源泉非常好,只是不够充沛,不久就会干涸。诗人们由于不能从真实中找到塑造理想的素材,所以完全脱离真实,而创造出一些怪诞的东西。
我既不怕民主国家的诗表现不够,也不怕它和人世太近。我所担心的是它时时刻刻都有陷入五里云雾中的危险,并会由于描写毫不实际的国土而结束。我害怕民主国家诗人的作品满篇都是无意义的和互不相关的说教,充斥华丽的辞藻和怪诞的描写。
我也害怕这些诗人的奇谈怪论,有时会对不起现实世界。
第十九章 略论民主国家的戏剧当一个贵族制国家的社会和政治情况的革命开始涉及文艺界的时候,首先受到影响的一般都是戏剧,而且这种影响总是显而易见的。
看戏剧的人,感情大都不受控制地随着演出而起伏。他们在观剧的过程中没有时间仔细体味剧情,也没有时间和比自己高明的人讨论剧情。他们根本不想压制自己身上开始产生的新的文学兴趣。他们还没有弄清楚这种新兴趣之前,早已向它低头了。
作家们能及时发现大众的爱好在悄悄地倾向于什么方向。于是,他们也悄悄地使自己的作品转向那个方向,而他们写的剧本,在还未通过上演来预示革命行将来临时,就已推动了革命。所以如果你想预测一个走向民主制度的国家的文学发展,你只要研究它的戏剧就好了。
除此之外,贵族制国家文学中最富有民主精神的部分就是剧本。在所有的文艺享受中,观剧是最容易使群众得到满足的。不需要准备或研究,人们就能欣赏戏剧。不管你持有什么偏见,不管你多么无知,你都会被戏剧深深吸引。当一种还是雅俗参半的精神享受的爱好开始在一群公民中流行起来的时候,很快他们就会被推向剧院。经常进入贵族制国家剧院的观众,没有属于贵族阶级的。贵族制国家中,剧院是唯一能使上层阶级与中下层阶级接触,并觉得可以不听取中下层阶级的意见也能容许发表意见的场所。剧院也正是使博学之士和有教养的人总是难以防止群众的爱好追随自己的爱好,也总是难以防止自己被群众的爱好所吸引的地方。因此,上层阶级常常在剧院里订包厢。
既然贵族阶级都不能阻止人民群众进入剧院,那么,我们就很容易知道,一旦法律和民情承认民主的原则,不分等级,大家在智力和财产上的差距减小,上层阶级连同它的世袭财产、权势、传统和安逸生活消失,人民群众在剧院中占据统治地位就是必然的。
因此,民主国家的人民对文艺的爱好和从事文艺活动的本性,最初在戏剧方面显现;而且我们可以推测,这种爱好和本性,将十分有力地渗透到戏剧中。贵族制度在文艺写作方面订立的清规戒律,将一步步地、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改变,也可以说这种改变是通过了合法的手续的,而它在戏剧方面订立的清规戒律,则将由人民高调地推翻。戏剧可以明显地反映出民主文艺内在的大部分优点和几乎全部缺点。
民主国家的人民,并不十分重视才学,罗马和希腊的光辉过去根本没放在他们眼里,只单纯欢迎作家讲他们自己,也就是要求作家只描述当下。
因此,如果在舞台上经常出现古代的英雄和故事,而人们又显示出十分忠实于古代传统,就足以肯定民主的阶级还没有对戏剧发生支配作用。
拉辛在他的《布里塔尼居斯》的序言中,对儒尼叶被他作为侍奉女灶神维斯塔的一名贞女来进行艺术加工这件事,进行了十分谦逊的辩解。他依照格利乌斯的记述说:“那里禁止收小于6岁和超过10岁的女孩。”我认为如果他在今天写这个剧本,决不会为这样的错误自咎和辩解。
这个事实不仅让我知道了那个时代的文艺的情况,同时让我知道了那个时代的社会情况。一个民族已处于民主制度之下是决不能以民主戏剧的存在来证明的,因为正如我在上面指出的那样,即便在贵族制度下,舞台也会受人民的民主爱好影响。但是,整个社会是贵族制度的却足以用贵族的精神完全控制戏剧来证明;而且可以大胆断言,那个有学识和有教养的阶级不仅领导着作家,也对公民和政务发号施令。
当戏剧的创作和演出被贵族控制时,贵族们几乎总是以自己的文雅爱好和高傲气质为出发点去判断人的本性。他们喜欢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物出现于舞台,因为他们对这些人物最感兴趣。他们认为,不仅一定的善最值得重现于戏剧,甚至一定的恶也值得如此。至于除此之外的一切,他们都对其不屑一顾。他们进入剧院,也像到其他地方一样,只愿意同大领主们交谈,在演出当中也只会感动于王公们的悲欢离合。他们所持的这种态度还在剧文的体裁上有所表现。他们希望一切都与他们的腔调相符,因此随意给剧作家规定某些台词。
因此,戏剧经常是只描写人的某个侧面,有时甚至演出了脱离人的本性、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也就是有些东西超越了人的本性、不符合人的本性。
在民主社会里,观众就没有这样的偏爱,也很少有贵族的那种对除此之外的一切不屑一顾的反感。他们喜欢舞台上重现的耳闻目睹的各种人间百态:不同出身的人物,各种的感情和各式各样的思想。因此,民主社会的戏剧比以前更真实、更通俗易懂和更感动人了。
当然,民主社会的剧作家有时也可能脱离人的本性,但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与他们的前辈不同。由于他们过于希望活灵活现地重现当代的小人物、小事和某些人的特点,从而忽略了对人类的一般特征的描写。
当民主的阶级控制戏剧的时候,无论是戏剧题材的选择,还是对题材的处理剧作家都是可以自由决定的。
在民主国家的所有文艺爱好当中,戏剧的爱好与人的本性是最相符的,所以戏剧的作者和观众以及演出,在民主国家,都是与日俱增的。作者和观众非常之多,而且又分散在各地,所以不可能采取同样的办法,让他们服从同样的规则。首先是有太多的人评论戏剧,他们互不认识,各有自己的观点,要他们作出一致的评论是不可能的。如果说民主制度的实施只是使文学方面的规则、章法普遍松弛了,那么在戏剧方面,可以说民主制度把这些规则和章法全都废除,而任凭每个作家和每个观众去各行其是了。
我在前面的有一章里论述过民主文艺的体裁和技巧,这种论述也同样适用于戏剧。我们在阅读路易十四时期剧评家对当时的戏剧作品所作的评论时,对于某些地方感到惊奇。那就是:观众特别重视情节的真实性,要求剧中人的举止要与他本人的性格相符,不能做出使人难以理解或无法解释的动作。另外,我们也会惊奇于下述事实:当时人们十分重视语言的表达形式,剧作家会因为合词上的一点小毛病而受到责难。
由此看来,路易十四时期的人太过重视在舞台上表现不出来,而在书斋里细读剧本时可以体味的细节。要知道,虽然戏剧作品的主要目的是演出,而它的主要作用则是感动观众。但在路易十四时期,一些人往往既是戏剧的观众,也是剧本的读者,他们看完演出后,便请剧作者到家里,当面加以评论。
在民主时代,人们只是到剧院去听戏,并不阅读剧本。坐在剧院里的观众,大部分是去寻求感情的刺激,而不是去追求精神的享乐。在看戏的过程中,他们不想听到华丽的戏词,只希望看到热闹的演出。只要剧作家能够正确地运用本国语言,使其通俗易懂,剧中人物能够引起观众的兴趣和共鸣,观众就满足了。观众知道戏完全是虚构的,看完戏后,他们马上又回到现实。戏剧的文体并不十分重要,因为在演出的过程中,你发现不了它是否遵守了这方面的规定。
再说剧情的真实性问题,如果让剧情与事实完全相符,那往往就没有新奇、突然和急转直下可言了。因此,剧作家不看重真实性,而观众也容许如此。观众的心只要能被你写出的戏打动,他们是不会理会你使用了什么方法的。即使你没有遵守戏剧的规则,但观众感动了,他们也不会责难你。
美国人一进剧院,我方才所述的种种特点就会被他们清晰地表现出来。但是,应当指出,至今美国人到剧院去看戏的人仍然不多。不错,40多年来,美国的戏剧观众人数和演出次数都增加了很多,但人民对于这种娱乐仍然持有审慎的欢迎态度。
我在前面已向读者交代了造成这种情况的特殊原因。但为了唤起读者的回忆,我要再补充几句。
创建美国最初几个州的清教徒,不仅反对各种娱乐,而且对于戏剧有一种特殊的恐惧。在他们心中,戏剧是一种可憎的消遣,所以戏剧的演出不会出现在清教徒的精神占有支配一切的地位的任何地方。初期移民的这种观点深深地影响着他们后代的精神。
另一方面,对戏剧艺术的发展至今还在产生不利的影响的,还有美国人的规规矩矩的生活习惯和死板严肃的民情。
在没有巨大的政治变动,而男女一谈上恋爱就会不经挫折而轻易走上结婚道路的国度,戏剧的题材是不可能出现的。从周一到周六天天忙于赚钱,而周日去礼拜上帝的人,戏剧的女神也与其无缘。
只举一个事实,就足以证明在美国人们是不太欢迎戏剧的。
美国的法律允许公民在一切方面有言论的自由,甚至有信口开河的自由,但剧作家不得不接受一种检查制度。只有经过市镇行政官员的许可,才能够演出戏剧。这个事实清楚地表明,全体人民和个人对戏剧的态度是没有差别的。全体人民和个人非常热心地对待他们的主要关心对象,而千方百计地阻止他们不爱好的对象的侵入。
在一切文艺当中,只有戏剧与社会的现实情况的关系是最繁杂和最密切的。
如果有一场重大的革命使民情和法制在两个时代之间发生了变化,则前一个时代的戏剧决不会适于后一个时代。
人们仍然可以阅读前一个时代的伟大剧作家的作品,但不会观看前一个时代观众所写的戏剧。过去的剧作家只能靠他们的著作而让后人铭记。
某些人的传统爱好,人们的好奇心和好胜心,以及某演员的精彩表演,可能使贵族时代的戏剧在民主时代上演、兴起一段时间,但不久以后,就会自动消失。这不是被人们推翻的,而是被人们抛弃的。
第二十章 论民主时代历史学家的 某些特有倾向贵族时代的历史学家,总是把一切历史同某些个人的独特意志和性格相联系,喜欢将重大的革命归于一些并不重要的偶然事件。他们能凭借非凡的见识找出一些微小的原因,但对一些比较重大的原因往往视而不见。
而与他们完全相反的就是民主时代的历史学家。
在他们大部分人看来,个人对人类的命运几乎没有影响,而少数公民即使能影响也不能影响全民的命运。但是,他们却把所有的特殊的微小事实用一些普遍的重大原因去解释。我们完全可以理解这种对立的倾向。
当纵观世界舞台时,贵族时代的历史学家首先看到的是少数的几个正在舞台上表演的主要演员。这几个站在舞台前面的主要人物,深深地吸引了他们的视线,使他们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几个人。他们专心去研究这几个人的一言一行的隐秘动机,而对其余的一切毫不关心。他们因为对于某些个人的重要性非常重视,所以就想将个人可能发生的影响扩大,自然而然地就要用一些个人的个别行动去解释群众的普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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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不关心理论而偏重实践 (7)
相反,在民主社会中公民们各自独立,每个公民都同样是软弱无力的,没有人会对群众拥有异常强大的和极其长久的权力。这样看来,在这样的社会里,个人对于社会好像是毫无作用的,可以说社会是在全体成员的自由的和自发的竞争中前进的。
这种情况,自然而然会使人的精神自动去探索既能启发人智又能使人智指向在同一方面的普遍原理。
我坚定地认为,在民主国家里,国家命运的自然进程会因某些个人的天才、德行和劣行而推迟或加速,但这些是偶然的和次要的原因,是容易变化的,比较隐秘、复杂和力量弱小的,因此在平等时代去发现和研究这些原因不如在贵族时代容易。在贵族时代,历史学家只从众多的一般事实中挑选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的个别活动进行分析。
历史学家这样进行研究后不久就感到厌烦了。他们就像进入了迷宫,晕头转向的,弄不清和无法透彻地说明个人的影响力,而只好对这种影响力加以否定。我们则主张从种族的特点、国家的自然环境或文明的精神面貌入手进行研究。这样能极大地提高效率,而且能使读者满足。
拉法夷特先生在其回忆录中说过,过分重视、强调一般原因的研究方法,会使二流政治家得到极大的慰藉。我补充一句:这同样会使二流历史学家得到极大的慰藉。因为这会使他们可以总是凭借冠冕堂皇的理由巧妙地回避其著作中最难解决的问题,掩饰其无能和懒惰,而空享研究深刻的荣誉。
在我看来,无论在任何时代,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件,都有一部分是因为非常一般的事实,而另一部分则是因为非常个别的影响。这两种原因虽然各自所占的比重有所不同,但经常是交织在一起的。在民主时代,用一般原因可以说明的事实比贵族时代的多,而个别影响造成的事实却比贵族时代的少。在贵族时代,个别的影响非常强大,而一般原因则作用不大,甚至几乎不承认身份不平等这个事实是允许某些个人压制其他所有人的天赋意愿的一般原因。
因此,当历史学家试图描述民主社会发生的一切事情时,他们就有理由用一般原因去说明大部分问题,并在探索一般原因上花费大部分精力。但是,如果他们因为难于确定和查明个人的个别作用而否认这种作用,那也是不正确的。
在民主时代,历史学家不但喜欢为每个事实找出一般原因,而且致力于将各种事实联系起来,为他们定出一个系统。
在贵族时代,历史学家始终关注个人的作用,所以他们忽略了事件之间的联系,也可以说他们根本不相信它们之间有联系。在他们看来,历史的进程随时都有可能因为一个人的逝去而中断。
反之,在民主时代,历史学家对演员不太重视,而对演出特别重视,所以他们在各场演出之间建立有系统的联系和秩序是很容易的。
古代文学给我们留下了美丽的史诗,但它并没有建立一个完备的历史系统;而现代文学尽管十分简陋,却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系统。看来,被今天的历史学家经常搬用的一般理论并没有被古代的历史学家充分利用。
民主时代的历史著作家,还有另一个倾向也十分危险。
当个人对国家的影响消失时,往往会使人觉得世界虽在运动,但隐藏的原动力却看不见。由于了解和分析那些对每个公民分别发生作用,而最终引起全民运动的原因很难,所以人们只好认为这个运动不是随意的,一个最高权力必然无形中支配着社会。
甚至即使终于发现世界上的确有一般原因在支配所有人的意志,也不能拯救人类的自由。一个原因如果可以广泛地同时用于千百万人,而且强大得足以控制同一阵营的全体,那它大概是最难抗拒的。人们只要服从了这个原因,就只好认为不能再抗拒。
因此,在民主时代,历史学家不但不承认某些公民有支配全民的命运的能力,而且认为全民本身也没有改善自己的境遇的能力。他们有时认为正直无私的天意摆布着人民,有时认为荒唐的宿命支配着人民。在他们看来,每个民族的地理位置、起源、历史和性格,都使这个民族与它无法改变的某种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们依次研究每一代人,再从一个年代研究到另一个年代,由一个必然事件研究到另一个必然事件,一直追溯到世界的起源,然后铸成一条环环相扣的大锁链,把整个人类的所有事件一一放进去,使它们联系起来。
他们不满足于指明事件是怎样发生的,而且还喜欢叫人知道事件的未来发展趋势。他们研究完一个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民族,便对这个民族是不得不按至今走过来的路前进的进行论证。这样的研究方法,最容易指引这个民族将来如何选择更好的道路。
在阅读贵族时代的历史学家,特别是古代的历史学家的著作时,我们总觉得那时候的人只要把握好自己,就能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并管理好同胞。而我们在阅读现代人写的历史著作时,就会觉得,人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周围的人,都无能为力。
古代的历史学家教导人们自主,现代的历史学家只教导人们学习服从。在现代的著作中,作者总使自己显得伟大,而把别人视如草芥。
如果这个现代的历史学家如此沉迷的有害学说从作者传到读者,并渗透到全体公民,控制了舆论,那么,我们可以断言:不用很长时间,这个学说就将使新社会的运动瘫痪,使基督教徒变成土耳其人。
我还要指出,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这样的学说特别危险。当代的人对意志自由十分怀疑,因为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在各方面都是软弱无力的;但是,他们也不否认人结成团体时是具有力量的和自主的。这个思想应当被发扬,因为现在需要振奋人的精神,而不应当压抑人的精神。第二十一章 关于美国的议会辩才在贵族制国家,人人彼此牵连和互相依靠,有一种等级制度可使人人各得其所,使每个等级各安其分。这种国家的政治团体的内部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在贵族制国家中,自然要有一些首脑来领导其政党,而党员则是出于一种习惯成自然的本性服从首脑。这个大社会里的习惯做法也被他们搬进小社会里。
在民主国家,虽然表面上看来大多数公民是朝着同一目标前进的,但实际上每个公民是自行前进的,或至少自认为是自行前进的。由于他们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去采取行动的习惯,所以在行动时他们不愿意接受外来的指导。这种自主习惯的爱好,也被带进全国的会议里去。一个人即使同意与别人共同去实践相同的计划,至少也要将以他为主作为前提,希望共同的成果是按他的办法取得的。
种种情况表明,除非国家遇到严重危机,否则民主国家的政党是难于容忍受制于人和表示服从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首脑虽然有权命令政党如何行动,如何发表意见,但国家首脑的权威还不足以使政党闭口不言。
贵族制国家中,各种政治性会议的代表都是贵族,每个代表本身就处于很高的和固定的职位。在他们看来,他们在国家机关中的地位通常比他们在议会中所占的地位显要。这就便他们在议会中不肯积极讨论议案,也不愿意在议会中激烈争辩一般问题。
在美国,议员出面做某项工作通常依据的是他在议会中的地位。因此,他要尽自己最大努力在议会中获得重要地位,并非常急切地希望自己的建议被采纳。
他这样做,不仅是为了给自己争光,也是为了给自己的选民争光,还是为了必须继续得到选民的支持。
在贵族制国家,立法机构的成员几乎不严格地依附于选民,选民们往往自然地视他们为代表,有时选民们还会完全依附于他们。如果他们不被本区的选民推选,还可以轻易地被其他选区的选民选举出来;或者,即使脱离公职不当议员,还可以照样享受闲适的生活。
在像美国这样的民主国家里,议员很难长期支配选民的思想。不管一个选区有多么小,受民主的不稳定性影响,它也会不断改变面貌。因此,议员必须时时刻刻讨好选民。但要做到这一点,并没有完全的把握。因为他的地位本来就不是高得足以让人人皆知,所以如果他不再被选民推选,就会马上失去支持。何况在公民完全自主的情况下,朋友和政府随意把他塞进他所不熟悉的选区去当选是不可能的。因此,他不得不在其所代表的地区种下使他足以良好发展的善因。他要想步步高升,对人民发号施令,进而影响世界的命运,也必须以这个小小的角落为起点。
因此,在考虑问题时民主国家的政治性会议的代表会把选民放在其所在党派之上,而在贵族制国家的政治性会议的代表则把他们的政党放在选民之上,这是极其自然的。
但是,为讨好选民而发表的言论,不一定就是对自己信奉的政治观点有利的言论。
为了维护本党的最大利益,一个政党往往不允许身为它的党员的议员谈论它本身尚未认识透彻的重大政治问题,可能影响大问题的小问题也尽量少谈,最常见的是,干脆什么也不谈。一个平庸的议员能够对国家大事作出的最有益的贡献就是缄口不语。
但是,选民们的看法并不是这样。
一个地区的一名公民被人民选出去参与国政,是因为这位公民的长处被他们清楚地认识到了。因为人在周围的人越是庸庸碌碌的时候才显得越是高大,所以可以设想,当选代表的能力被要求得越高,人们越是难找到适任的天才,而如果一个庸才被选出当上代表,又必须要求他要付出与他享有的荣誉地位相称的努力。
一个议员不仅是国家的立法者,还是被他所代表的选民视为本选区在立法方面的天然保护人。他被每个投票支持他的人看做自己的代理人,而且他们相信他会用维护国家利益那样的热忱去维护本地区的利益。
因此,选民们早就想好,他们所选的议员要是一个能说会道的演说家,能够把握每次发言的机会;即使他的发言时间受限制,也要尽力争取在简短的发言中对一切国家大事提出质询,并将本区所抱怨的一些小小不平加入陈述中;在他不能发表长篇大论的时候,就要抓紧时间将所有的问题言简意赅地讲出来,提出他与其选民对问题的杰出而全面的见解。唯有这样,他才可能再次当选。
这样,就使那些有自知之明或不愿意自我表现的老实厚道的人,不想问津此道了。如果这样的人当上议员,在他的朋友们面前他可以侃侃而谈,而在全是演说家的议员当中他一定会把辩论搞得一塌糊涂,使参加会议的人感到厌倦。
所有使当选的人日益依附于选民的法律,不但要像我已经指出的那样会使他们当上议员后的行动改变,而且也会使他们的语言改变。这样的法律同时影响国务工作和讨论国务工作的方式。
可以说每一个告退还乡的美国国会议员都会预备好一份讲稿,在国会上慷慨陈词,讲述他为联邦的24个州,特别是他所代表的地区,作了多少贡献。因此,他向听众发表的长篇大论,要么是连他自己也不明白,甚至毫无逻辑的大道理,要么是使人难于发现和不屑一顾的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以致在这个大机关里进行的辩论,往往是空洞、杂乱无章的,好像只是在故意拖延时间,不想向指向的目的靠近。
我认为,类似的现象在民主国家的议会中都存在。
比美国的现任国会议员优秀的大批人才也许会因为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健全的法制,被吸收到一个民主国家的立法机构里去,但你无法阻止庸才在议会里夸夸其谈和到处招摇过市。
我认为,在美国,这个弊端已经很严重,无药可救,因为这不仅源于国会的组织,而且也源于宪法,甚至还源于国家的制度。
美国人自己好像也是这样认为的。他们对国会的活动习以为常,遇到拙劣的发言也能耐心地听下去,而不会退席。他们甘心忍受这种病痛,因为他们的经验告诉他们这是无法治愈的。
以上讲的只是民主国家议会的政治辩论的细节,现在我们针对它的主要问题谈一谈。
150多年以来,英国下院的议事活动从来没有在国外造成轰动,发言人表达的思想和感情,甚至在离不列颠这个自由大舞台最近的一些邻国,也从未引起过共鸣。但是,美洲殖民地在革命时期召开的几次小会议的最初辩论,却在整个欧洲造成了轰动。
这当然有其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但还有其一般的和必然的原因。
我认为,在民主国家议会里最值得敬佩和最有影响力的是辩论国家大事的大演说家。因不存在可以代表为本身利益而辩护的阶级,所以议员们总是为全国人民和以全国人民的名义而发言。这就扩大了思想的影响,加重了发言的分量。
在这里,前例的作用不大,特权也不再与一定的财产挂钩,世袭权力也不再与一定的集团或个人关联,所以人们不得不依靠与人性相符的一般原理去处理他面对的个别问题。因此,在民主国家进行的政治辩论,无论其规模多么小,都具有一种与人类命运相关的普遍意义。这关系到所有的人,因为辩论涉及人,而人在世界各处都是一样的。
然而,在一些大贵族制国家中,处理某些重大的问题都依据一个时代的习惯和一个阶级的权力所规定的某些特殊理由。只有有关的阶级,最多还有这个阶级所在的民族,对这些问题感兴趣。
鉴于此,法兰西民族的政治辩论有时会在全球引起巨大的反响。当然,还在于法兰西民族本身的伟大和其他国家的愿意倾听。
我国的演说家在向本国的公民发言时,常常也就是面对全世界的人发言。第 2 部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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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为什么民主国家爱平等比爱自由更热烈和更持久
身份平等所造成的第一个和最强烈的激情,不用说,当然是对于这种平等本身的热爱。所以,我在这里就先把它提出来进行讨论,这也是顺理成章的。
任何人都可以看到,在我们这个时代,尤其是在法国,这种热爱平等的激情,日益扩大其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人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指出,和对自由的热爱相比当代人对于平等的热爱要更炽烈、更强大。可是,我还没有看到过有人充分地探讨其原因所在。现在,我想对其试作探讨。
我们可以设想有一个终极点可以使自由和平等会合并结合成一体。
现在我们假定,任何公民都参与政府的管理工作,并且每个人在这方面都有平等的权利。
这样,不管是谁,跟别人都没有差别了,谁也不能要求享有压制他人的专权了,因为人人都将完全平等,所以人人也将完全自由;反过来说,因为人人将完全自由,所以人人也将完全平等。民主国家的人民所追求的就是达到这个理想的境地。
在地球上平等可以采取的最好形式就是这个,而其他的许多形式,虽然没有这种形式完美,但是也可以被民主国家的人民所珍惜。
平等可以建立在市民社会里,但是不能在政治界推行。人们虽然不能在政府里享有平等的地位,但是有权在社会上享有同样的享乐,参与同样的行业,到同样的地区居住。总的来说,他们有选择同样的生活方式和用同样的手段去追求财富的同等权利。
有一种平等可以建立在政治界,但是那里没有政治自由。即除一个人之外,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而这唯一的一个人,就是所有人的共同主宰,并且以同样的标准从所有的人中选拔他的权力的代理人。
我们还可以作另外一些假设。例如,一种高度的平等,可能与完全没有自由的制度,或者跟或多或少有点自由的制度顺利地结合在一起。
虽然如果没有完全的自由人就不能绝对平等,而在平等达到其极限时又会与自由融合,但是我们还是有理由把两者区分开来。
人对自由的爱好和对平等的爱好,实际上是两码事。我甚至还敢再补充一句:它们在民主国家中还是两码不调和的事情。
只要我们仔细考虑一下,就会发现,有一个占有支配地位的制约其他事实的独特事实在任何一个朝代都存在。那个时代的基本思潮,或者由此引起并将每个人的感情和思想汇集起来的主要激情,几乎都是由这个事实造成的。这就如同一条大河把两岸的小溪汇集起来一样。
自由曾经在各种不同的时代,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出现在人们的面前。它并非只在一定的社会情况下才能产生,在民主国家以外的地方也会产生。所以,自由并不是民主社会独有的特点。
身份平等是能够显示出民主时代的特点的占有支配地位的独特事实。在民主时代,鼓舞人们前进的主要是激情,是对于这种平等的热爱。
我们没有必要追问促使民主时代的人愿意平等地生活的是什么特殊的魅力,也没有必要深究使他们宁愿不要社会提供的其他福利也要抱着平等不放的特殊原因有哪些,因为他们生活的时代的最基本特点就是平等。他们喜爱平等胜过喜爱其他一切,只通过这一点,就能得到充分的证明。
但是,除了这个理由之外,在每个时代还有几个理由,使人们习惯于喜爱平等胜过于喜爱自由。
即便一个民族能够亲自将他们的内部享有的平等破坏或是缩小,也需要经过社会长期而艰巨的斗争。为此,它就需要改变原有的社会情况,废除原有的法律,放弃原有的观念,改变原有的习惯,改造原有的民情。但是,要想废除原有的政治自由,只要不实行它就可以了。这样政治自由就可自消自灭。
所以,人们既因为觉得平等可贵而维护平等,又因为相信平等必定永远长存而依恋平等。
如果政治自由运用得过分,就会危害个人的安全、财产以及生命,这一点是认识能力有限和肤浅得不能发现这个问题的人也会承认的。相反,唯有头脑清晰和观察力强的人才会发现平等给我们带来的危险,但是这些人一般对于这种危险总是避而不谈。因为他们知道这种危险只会在遥远的未来造成灾难,说什么这是以后几代人应该操心的事情,现在的一代人不必担忧。而自由偶尔造成的灾难,则是直接的,不管是谁都会一目了然,而且每个人都可能或多或少地身受其害。极端的平等所造成的灾难,只会渐渐地显示出来,逐渐地给社会机体带来侵害。人们只有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发现它,而在它将要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的时候,因为习惯成自然,人们反而会不以为然了。
自由带来的好处显现出来需要经过很长时间,而且这种好处的来因,又经常不容易被人分辨出来。
平等带来的好处是立竿见影的,人们在感觉到它的时候,就会立即知道它的来源。政治自由可以使人们享受到最大的慰藉,但这种慰藉不是经常性的,而且只能使某些公民享受到。
平等可以每天向每个人提供大量的极小慰藉。人们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平等的美好,且这种美好及于每一个人:高贵的人不能没有感受,普通老百姓皆大欢喜。所以,平等造成的激情不仅是强烈的,而且还是普遍的。
人如果不付出一定的代价,那么就享受不到政治自由;而要获得政治的自由,就得付出巨大的努力。但是,平等带来的快乐是自动产生的,在私人生活的每一细节上都能感觉到,人只要活着就能体会到。
民主国家的人民在任何时候都喜爱平等,只是在某个时期,他们追求平等的激情可能会达到狂热的地步。在这个时候,摇摇欲坠的旧的社会等级制度,经过一次内部的最后决斗,最终将被推翻,最后,使公民隔离开来的障壁也将消失。于是,人们将会像获得战利品一样去争取平等,像怕被人抢走宝物一样抱着平等不放。人的内心完全被追求平等的激情控制了,且这种情形在人的心中日益扩展和弥漫。这时,你不能警告他们如此盲目地专门追求平等将会失去最宝贵的权益,因为他们压根就听不进去;你也不能向他们指明这样做只会使自由从他们手中丢掉,因为这时他们的眼中只有平等,或者可以说他们看到只有平等才是天地间最值得羡慕的东西。
以上所讲的一切,是对所有的民主国家而言的。下面我要专门谈谈法国。
在很多现代国家,尤其是在欧洲的所有国家,只有在人们的身份开始趋于平等的时候,对于自由的爱好和观念才会产生和发展起来,并且是作为这种平等的结果出现的。而正是那些专制的君主最致力于拉平自己的臣民等级。在这样的国家里,平等是先于自由而存在的。所以,当自由还是新鲜事物的时候,平等已经存在很久了。当前者刚刚出现不久,初见阳光的时候,后者已经创造了自己固有的观念、习惯和法律。
所以,当自由还只是人们的一种想法和爱好的时候,平等已经深入到人们的习惯里面了,并且已经控制了民情,使生活的每一个细小行动都具有了追求平等的倾向。所以,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把平等置之于自由之上,也就没有什么好惊奇的了。
我觉得,民主国家的人民天生就喜爱自由,你根本不用去管他们,他们自己就会去寻找自由,喜爱自由,而一旦失去自由他们就会觉得痛苦。但是,他们追求平等的激情更为热烈,更为持久,难以遏制。他们希望在自由之中享受平等,在不能如此时,也愿意在奴役之中享受平等。他们可以忍受贫困、隶属和野蛮,但不能忍受贵族制度。
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尤其是在今天这个时代更是如此。追求平等的激情是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凡是想跟它抗衡的人或者权力,都必将被它摧毁和打倒。在我们这个时代,如果没有它的支持,自由就不可能实现,而没有它专制制度本身也难以统治下去。
第99章 关于民主国家中的个人主义
在平等的时代里,每个人是怎么样依靠自己确定其信念的,我在前面已经讲过。现在,我要对在这样的时代,每个人怎么样使其一切感情以自己为中心进行说明。
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是一种新的观念创造出来的一个新词,我们的祖先只知道利己主义( )。
利己主义是对自己的一种偏激的、过分的爱,这种爱可以使人们只关心自己和爱自己胜过一切。
个人主义使每个公民与其同胞大众隔离,同亲属和朋友疏远,它是一种只顾自己而又心安理得的情感。所以,当每一个公民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小社会之后,他们就不管大社会而任其自行发展了。
利己主义来自一种盲目的本能,而个人主义与其说来自不良的感情,还不如说是来自错误的判断。个人主义的根源,既有理性缺欠,又有心地不良。
有美德的幼芽都可因利己主义枯死,而首先公德的源泉会因个人主义干涸。但是,久而久之,个人主义也会打击和破坏其他一切美德,最后沦为利己主义。
利己主义这种恶习跟世界一样古老,它的出现与社会属于什么形态没有关系。
个人主义是民主主义的产物,随着身份平等的扩大它会逐渐发展。
在贵族制国家,家庭的情况数百年都不会改变,而且一个家庭往往会在同一地方居住,几代人住在一起不分开。这种情况,可以说是代代相传没有异样。祖先的身世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并且他们对祖先很敬重。他们在活着的时候,就已经能亲眼看到曾孙的出世,并对这些后代极为亲爱。他们彼此愿意承担义务,而为已经死去的或为还没有出生的牺牲自己的安乐,也是不鲜见的。
贵族制度还有把每个人与其他多数同胞紧密地联系起来的作用。
阶级之间的差别在贵族制国家极为明显,谁属于哪一个阶级就永远属于哪一个阶级,所以每个阶级自行变成一个小国家,并觉得与他们的大同相比自己的这个小国家更值得亲近和爱护。
在贵族制社会等级层次分明,每一个公民都有其固定不变的地位,所以每一个公民都时常意识到在他之上有一个肯定能够庇护他的人,在他之下也会有一个他有义务扶助的人。所以,在贵族时代生活的人,几乎总是跟其自身以外的某些事物有着密切的关联,并经常为了这些事物而忘我牺牲。不错,在这样的时代,同胞这个一般观念是不明确的,也没有人会想到为全人类的事业去献身。但却时常发生为了有些人而牺牲自己的事情。
与比相反的是,每个人对全体的义务在民主时代会变得日益明确,而为某一个人尽忠的事情却比较少见,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爱护情谊虽然广泛了,但却稀薄了。
在民主国家,新的家庭也会不断出现,而另外一些家庭又不断绝户,所有的家庭都处于兴衰不定的状态;时代的联系随时都有可能断开,前代的事迹逐渐湮没。对于前人,容易遗忘,对于后人,根本就没有人去想,只有最亲近的人才是人们所关心的。
但在每个阶级相互接近而融为一体以后,大家就会彼此漠不关心,互相把对方视为外来人了。贵族制度把所有的公民,从农民到国王,都结成一条长长的锁链;而这条锁链却被民主制度打断了,环环脱落。
大量的个人随着身份日趋平等出现了。这些人的财富跟权力虽然对其同胞的命运不足以发生重大影响,但是他们拥有或者保有的知识和财力,却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这些人没有什么可辜负人们的,也没有什么有求于人们的。他们习惯于独立思考,并且觉得自己的整个命运只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所以,民主主义不但使每个人忘记了自己的祖先,而且还使每个人不顾后代,并疏远同代人。它使每个人遇事总是只想到自己,而最后完全陷入内心的孤寂。
第100章 个人主义为什么比其他时期强烈
民主社会在贵族制度的废墟上刚刚建立起来时,人们彼此间的孤立跟随之而来的利己主义就会很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民主社会不仅有大批早已独立的公民,而且每天还会充实进来一些昨天刚刚获得独立并陶醉于新得到的权力的人。这些新充实进来的人很自负,他们相信自己的力量,并觉得今后没有必要求助于他人。他们的一言一行,很容易就证明了他们只知有己。
贵族制度唯有经过长期的斗争才肯屈服。在这个斗争的过程中,各个阶级之间都会闹得仇深似海。即使是在民主获得胜利以后,这种仇恨也不会马上消失,仍然可能在接下来的民主混乱时期兴风作浪。
公民当中原来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也不会马上忘记他们往日的高贵。他们会长期把自己视为新社会的局外人。他们觉得,使他们看到的所有的人,都是命运未卜不值得同情的压迫者。而那些往日同他们地位一样的人他们不会去看,也不想根据共同的利益而与这些人的命运挂起钩来。他们每个人都孤处一隅,觉得除了自己之外,根本用不着去管别人。相反,过去社会地位卑微而现在由于革命而跟众人平等的人,虽然也享受了新得来的独立,但是内心里还会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如果遇到某一位老上司,他们总是先投以既表示胜利又表示害怕的目光,随后远远地躲开。
所以,在民主社会刚建立的时候,公民们总是愿意独善其身,不跟别人接触。
因此民主制度给人们所带来的不是使同胞们彼此接近,而民主革命则使人们互相回避,且原来的不平等所造成的仇恨被永远留存在新建立的平等的内部。
美国人建立民主制度时没有经历民主革命,而且他们是生下来就平等的,而不是后来才变成平等的,这是他们所占的最大便宜。
第101章 美国人是怎样以自由制度对抗个人主义的
专制在本质上是害怕被统治者的,所以它觉得使其长存的最可靠的保障是人与人之间的隔绝,并且总是竭尽全力地使人与人之间隔绝。利己主义在人们内心的所有恶之中,最欢迎只要被统治者不互相爱护,专制者也就很容易原谅被统治者不爱他。被统治者是不会被专制者请来帮助他治理国家的,只要被统治者不想染指国家的领导工作,他就心满意足了。他颠倒黑白,称齐心协力创造社会繁荣的人为乱民歹徒,称只顾自己的人为善良公民。
所以,专制所造成的恶,也就是平等所助长的恶。专制和平等这两个东西,是以一种有害的方式相互依存的。
平等可以让人们并立,不让他们有可以结合起来的共同联系。专制在人们之间筑起壁垒,把他们隔离开来。平等使人们不考虑别人只顾自己。专制使互不关心被人们当成一种美德。
因此,专制在任何时代都是危险之物,而在民主时代尤其可怕。
我们很容易看到,在这样的时代里,人们最需要的就是自由。
当公民们全都参与国家的治理工作时,他们一定会走出个人利益的小圈子,有些时候还会放弃自己的观点。
一旦人们都去参与公共的工作,那么每个人都会发现自己不能像当初以为的那样可以远离他人而独立。而为了得到他人的帮助,自己就要经常准备帮助他人。
当公众治理国家时,每个人都会感到公众的相互照顾的好处,任何一个人都要致力于相互照顾,以博得同自己一起去治理国家的人们的尊敬与好评。
于是,一些可以使人心灰意冷和产生隔阂的感情,必定沉于心底而逐渐收敛起来。不再流露傲慢之心,轻蔑之意也不敢现形。利己主义自身也感到恐惧了。
在自由政体下,大多数公职是由选举产生的,所以对于那些自恃才高志大而将自己封闭于个人生活小圈子里的人,将会终日感觉到没有周围人的支援是没法生活下去的。
于是,这些人开始想到他人,这是出于一种野心,而且经常发现忘却自己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好处。我明白,有些人可能向我提出反对意见,说什么选举是钩心斗角的,候选人经常用一些卑鄙的手段,且互相中伤。这些确实在选举中存在,而且选举的次数越多,敌对的程度就会越强。
这些毫无疑问都是很大的弊端,但是这只不过是暂时的,而选举带来的好处却是永久的。
希望当选的迫切心情,有些时候会使某些人采取战斗的姿态,但是这种心情也会逐渐使人采取互相援助的立场。即便在一次选举当中两位原来是朋友的人可能不幸反目,但是选举制度本身却可以使原来一直互不相识的众多公民长久地接近下去。自由制造个别的仇恨,而专制则产生普遍的冷漠。
平等所造成的个人主义被美国人用自由加以抵制,被战胜了。
美国的立法者们觉得,只是在全国实行代议制,还不足以医治社会机体在民主时期自然产生的而且危害极大的病患。他们还觉得,使国内的各个构成部分享有自己的独立政治生活权利,以使公民们能够共同行动和时刻感到必须互相信赖的机会无限增加,是合理恰当的。
他们明智地实施了。
只由一些主要公民来操作全国的共同大事。这些公民也只是隔一段时间聚在一起开开会,而且常常是会后彼此间就很少再见面了,因此他们彼此间的联络不是永久性的。但是当地方上的事情由当地居民主管时,这些居民经常接触是理所当然的,甚至还可以说他们彼此不得不认识或是互相讨好。
使一个人放弃自我然后去关心整个国家的命运并不容易,因为国家的命运会给他个人的境遇带来影响,这一点他不是太理解。但是,如果要修筑一条公路通到他的家园,他立刻就会知道他的大私事与这件小公事之间存在的关系,而且不需要别人告诉他,他就会立马发现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存在的紧密关系。
所以,如果让公民们少管大事而多管小事,他们反而会关心公益,并且感到必须不断地互相帮助去实现公益。
一个人可以因为一次光明磊落的行动而博得人民对他的好感,但是他需要长期不断地服务或者是做些不被人注意的好事,养成始终为善的习惯,经常被赞誉廉洁奉公,才能保证得到周围人的敬爱。
地方性自由可以使大多数公民注重与邻里和亲友之间的情谊,所以那种使人们相互隔离的本能会被它抵制,而不断地导致人们恢复彼此间协力的本性,并迫使他们互相帮助。
在美国,最富有的公民也十分注意不脱离群众,而且还要不断地接近他们,喜欢倾听他们的建议,时常与他们交谈。最富有的美国公民知道,在民主制度下,富人经常需要穷人的协力,在民主时代,对穷人友好才是争取穷人的心最有效的手段,而并不是小恩小惠。施给穷人的恩惠越大,就越会显出贫富的差距,因此受惠者的心里就会暗生反感。但是,和蔼待人却具有难以抵抗的魅力,因为亲昵足以动人,而粗暴则会伤人。
然而富人并不是一下子就领悟到了这个真理。在民主革命进行的过程中,富人们一般都反对这个真理,甚至在完成这场革命以后,这个真理也没被他们马上接受。他们虽然愿意为人民做一些好的事情,但是还想继续同人民保持一定的距离。他们觉得这样就已经足够了。可是他们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即便他们倾家荡产,也不会重新温暖周围人的心。因为周围人要求于他们的,是为了让他们放弃自身的骄傲,而并不是为了让他们牺牲金钱。
在美国,人们的所有想象力可以说都被用去发现致富之路和满足公众需求的良方上去了。任何一个地方的最有学识的居民,为了促进这个地方的繁荣,都会不断用自己的知识去发掘新的秘诀;一旦他们找到某种新的秘诀,就会立马把它告诉大家,然后一起享用。
在对美国的为政者身上常见的缺点跟弱点仔细考查时,人们会吃惊于美国民主制度的日益繁荣。但是,由这样的对照而产生的吃惊是不正确的,因为致使美国的民主制度繁荣昌盛的原因并不是被选举出来的行政官员和立法官员而是因为这些行政官员跟立法官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
如果觉得美国人的爱国精神和他们每一个人为其同胞的福利所表现的热心并不是出自真诚,那未免有失公允。尽管美国人在大多数行动受私人利益的支配这一点上,并不亚于其他一些国家,但是在美国,私人利益不能支配人的全部行动。
应该指出,我不止一次看到美国人为公共事业作出巨大的、真诚的牺牲,并且多次发现都在必要的时候他们几乎都能够忠实互助。
美国居民所享有的自由制度,以及他们可以充分行使的政治权利,使每个人从各个方面时刻都能感到自己是生活在社会里面的。这种制度和权利,也使他们经常想到为同胞效力既是人的义务,同时对自己也有一定的好处。同时,他们没有任何个人的理由去憎恨同胞,因为他们既不是他人的主人,也不是他人的奴隶,他们的内心容易同情他人。他们为公益起初是出于必要,后来则转为出于本意。后来靠心计完成的行为变成一种习性,而为同胞的幸福进行的努力劳动,最后却成为他们对同胞服务的习惯和爱好。
许多法国人觉得第一大恶是身份平等,第二大恶是政治自由。当他们不得不忍受前者时,至少要想尽一切方法避免后者。在我看来,同平等所产生的诸恶进行斗争,政治自由是唯一有效的方法。
第102章 关于美国人在市民生活中对结社的运用
在这一章里,我不想谈人们为了抵御多数的专制和反对王权的侵犯而进行的政治结社。关于政治结社这个问题,我已经在另外一个地方讲过了。显而易见,如果任何一个公民都会随着个人的日益软弱无力和最后不再能单枪匹马地保住自己的自由,且更加没有办法联合同胞去保护自由,那么,随着平等的扩大暴政必将加强。在这一章,我只想谈一谈那些在市民生活中自然形成的而完全没有政治目的的结社。
美国存在的政治结社,只不过是美国五花八门结社中的一种。
美国人不管年龄多大,不管处于什么地位,不管志趣是什么,没有一个不在时刻组织社团。在美国,不仅有每个人都可以组织的工商团体,还有其他成千上万的团体。
既存在宗教团体,也存在道德团体;既存在十分认真的团体,也存在非常无聊的团体;既存在非常一般的团体,也存在非常特殊的团体;既存在有规模庞大的团体,也存在有规模甚小的团体。美国人会因很多事情组织团体,如为了举办庆典,美国人都要组织一个团体创办神学院,开办旅店,建立教堂,销售图书,向边远地区派遣教士。他们也会用这种方法设立医院、监狱以及学校。在以示范的办法感化人或者想传播某一真理的时候,他们也要组织一个团体。凡是创办新的事业,在法国,都会由政府出面;在英国,则会由当地的权贵带头;在美国,则会看到人们组织的社团。
我坦白承认,我在美国遇到过一些我向来一无所知的社团,并且为它们能够巧妙地使美国居民动员大多数人的力量共赴目标和使人们自行前进的方法赞叹不已。
后来,我到英国去游历。虽然美国人的一些法律和许多习惯都来自英国,但是我认为与美国人在应用结社权上的彻底和熟练相比,英国人还差得很远。
美国人做一些小事也要成立一个社团,而英国人则不是这样,他们总是单枪匹马地去干一番大事业。很显然,英国人只觉得结社是强大的行动手段,而美国人则好像把结社看做是采取行动的唯一手段。
所以,我们看到的这个能使所有人民最长于共赴一致希望的目标,并且还能把这种新方法用于最多数对象的国家,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那么这究竟是偶然的结果呢,还是结社与平等的必然联系在其所发生的作用呢?在贵族制社会里,大部分群众自身没有什么作为,而少数几个人却非常地强大和富有,他们里面的每个人都能独自做出一番大事业。
贵族制社会里面的人,因为本来就是紧密地联合在一起的,所以没有必要为了采取行动而联合。
在这个社会里,每一个有钱有权的公民,都像是一个永恒存在的社团的首脑,且这个首脑是强制成立的,而那些由他驱使去执行他的意图的大众就是这个社团的成员。
相反,在民主国家里,所有公民都是独立的,但又是软弱无力的。他们几乎不能单独靠自己的力量去干一番事业,其中的任何人都不能逼迫他人来帮助自己。所以,他们如果不学会主动地互助,那么就会全都陷进无能为力的状态。
民主国家的人如果没有权力和志趣为政治目的而结社,虽然他们的财富和知识可以长期保全,但是他们的独立却要遭遇巨大的危险。而如果他们压根没有在平时生活中养成结社的习惯,那么文明本身就会受到威胁。一个民族,如果它的成员没有养成共同去做大事业的习惯,而又已经失去了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干一番大事业的能力,那么它不久就会回到野蛮状态。
更加不幸的是,促进民主国家的人民必须结社的社会情况,同时又使他们与其他国家的人民相比更难以结社。
在贵族当中,只要有几人有结社的打算,那么他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办到。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在社会上拥有很大的势力,所以他们的团体只要有几个成员就可以了。
而且在成员的人数很少时,彼此也很容易认识,互相了解,建立固定的规章制度。
这一点在民主国家就很难做到,因为民主国家的社团如果想拥有一定的势力,就必须使成员的人数特别多。
我知道,许多当代人压根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们觉得,公民越是软弱无力,政府就越应当能干和积极,以至于政府能够创办个人不能创办的事业。他们相信并且声称一切困难都能够解决。但我觉得,他们的想法是错误的。
或许政府可以代替美国人的某些巨大的社团,并且在联邦内部已有几个州这样做了,但是美国人平常依靠社团进行的那些数量庞大而规模却很小的事业,该由哪个政府当局去代替办理呢?
不难预料,人们生活上最常用和最需要的东西越来越不能单独由自己来生产的时代,正在逐渐靠近。所以,政府当局的任务将会不断增加,而且这项任务也会因政府当局自身的活动而日益扩大。政府当局越是要取代社团的地位,私人就越是不想联合起来,而是越要依靠政府当局的援助。这个原因和结果将不断循环,这样下去,只要是一个公民不能独自经营的事业,最后不就全要由公共的行政当局来管理吗?其次,如果土地过度分散下去,分散得无法再分,以至于只能由耕作者组织社团来经营时,政府的首脑岂不要挂冠而去扶犁吗?
一旦一个民主国家的政府到处都代替社团,那么,这个国家在道德方面和知识方面的危险将不会低于它发生在工商业方面的危险。
人只有在相互作用之下,才会使自己的情感以及思想焕然一新,才会使自己的胸怀更加宽广,才会使自己的才智更好地发挥出来。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在民主国家,这样的相互作用几乎是零。所以,民主国家要人为地创造这种作用,而能够创造这种作用的就是结社。
当贵族集团的成员接受一种新的思想或是体会到一种新的感情时,几乎都要把这种思想或感情放在自己活动的主要舞台上进行玩味,并且会让其他的成员看到自己在这样做,以使这种思想或感情更加顺利地进到周围人的心里和头脑里。
在民主国家,从属性上来说只有政府当局才能够这样做。但是,不难看到,政府当局的这种作用往往是不充分的,甚至经常是有危险的。
在一个大的国家里,政府不能够靠自己的力量去维持或者是改变人们的思想以及感情的交流,就如它不能只靠自己的力量去管理一切实业部门一样。只要一个政府试图走出政治活动的范畴而步入这条新的道路,它就会不知不觉地要实行一种暴政,这种暴政令人难以容忍,因为政府只会颁布严格的规章制度,只会支持它所赞同的感情和思想,而且总是让人们很难分辨出它的这种表示究竟是忠告还是命令。
如果政府觉得自己的真正利益在于严禁人们发表意见,那么,情况就会更加糟糕。这个时候,政府将会无所作为,并且由于喜欢酣睡而任由自己迟钝下去。
所以,必须使社会的活动不由政府包办。
在民主国家,应该代替被身份平等所消灭的个别能人的唯有结社。
美国的居民中只要有人提出一个准备并且向世人推广思想或者意见,他就会立刻去寻找同道;而一旦找到了同道,他们就要组织社团。社团成立以后,他们就是一个远处的人也可以知道和行动将被人们仿效的力量,而不再是孤立的个人。这个力量不仅能够发表意见,而且人们也能够倾听它的意见。
我起先听到美国有十万个人公开宣誓不喝烈性酒时,还以为这是在开玩笑,并不是实在的。我起先完全无法理解那些很有自制能力的公民为何宁愿坐在家里喝白开水。
但是后来我终于了解到,这十万个美国人是惊于他们周围的酒鬼越来越多,才下定决心戒酒的。他们的行动就像一个大人物穿上一身朴素的衣服,以引导一般公民戒除奢华。我坚信,如果这十万人是法国的居民,只要他们每个人分别向政府进行申请,要求政府令王国境内的所有酒馆禁酒便可以了。
我觉得,美国智力活动的结社和道德方面的结社是最值得我们重视的。最容易被我们注意的是美国人的政治结社和实业结社;而其他的结社,则经常被我们放过。
即便我们看到了其他的结社,我们对它们也不是很理解,因为我国基本没有类似的结社。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类结社对于美国人的必要性,并不亚于政治结社和实业结社,甚至更有必要。
在民主国家,结社是一门主要学问。其他一切学问的进展都取决于这门学问的进展。
在规定人类社会的一切法则中,有一条法则是:如果人类打算文明下去或者是走向文明,那就需要使结社的艺术随着身份平等的扩大而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这条法则好像是最正确和最明晰的。
第103章 关于结社与报刊的关系
当巩固的和永久性的联系不再存于人们之间时,除非说服每个必要的协作者,让他们相信他们的个人利益在要求他们将自己的力量与其他一切人的力量自愿地联合在一起,否则是没有办法使许多人携起手来共同行动的。
要想经常地和顺利地做到这一点,唯有利用报刊。能在同一时间将同一思想灌注于无数人的脑海的,也唯有报刊。
一份报刊就像一位顾问,它不请自来,可以天天向你扼要地报道国家大事而又不会扰乱你的私事。
所以,随着人们日益趋于平等和个人主义日益趋于强烈,报刊也就日益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东西。如果觉得只有维护自由才是报刊的作用,那也未免降低了报刊的作用。其实报刊还可以维护文明。
在民主国家,报刊经常引导公民去共同进行一些非常欠妥的活动,这一点我并不否认。但是,如果没有报刊,人们就几乎不能有共同的行动。所以,报刊的功用远远大于它所带来的害处。
报刊的功用除了向大多数人提出共同的计划外,还在于向大多数人提供所拟计划的共同执行的方法。
贵族制国家的一些主要公民彼此都很熟悉;如果他们想把自己的力量联合起来,只需要吸引一批人追随他们,便能共同前进。
相反,在民主国家,常常是大多数人渴望联合以及需要联合,但是办不到,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微不足道,且分散于各地,彼此间也不认识,不知道去哪里找到志同道合者。但是,有了报刊,就可以让他们当中的每个人可以知道他人在同一时期,但却是分别地产生的想法和感受。所以,大家立刻就会趋向这一曙光,而长期以来彼此不知道对方在何处的、一直在黑暗中寻找的志同道合者,也最终会合并且团结在一起。
报刊使他们团结起来了,但是为了使团结不散,他们还得需要报刊。
在民主国家,一个社团必须人多,才能有力量。而由于成员的人数太多,所以他们只能把这些成员分散在广大的地区,每个人仍要留在原来的地方,去过他们的那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为万千小事而操劳。所以,他们必须找到一个可以让他们不用见面就能彼此交谈,不用开会就能得出一致意见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利用报刊。所以任何一个民主的社团都是离不开报刊的。
总之,有一种必然的联系存在于社团与报刊之间:报刊在制造社团,社团也在制造报刊。如果说随着身份的日益平等社团的数目一定会增加的说法是真理,那么,也不能说下面这个意见是不正确的:报刊的种数也将会随着社团数目的增加而增加。
所以,在世界上社团和报刊最多的国家就是美国。
报刊的种数与社团的数目之间所存在的这种关系,还会使我们发现报刊的发行情况与行政的组织形式之间的另一种关系,并且知道在民主国家,行政集权的程度是与报刊的种数成反比的,即行政越集权,报刊种数越少;行政越不集权,报刊种数越多。这是因为在贵族制国家中,人民会将地方权力托付给几个主要公民去行使,而在民主国家中却不是这样。民主国家要取消这样的权力,而由当地的绝大多数人去行使。这些人可以依照法律组织一个握有实权的常设机构,以便管理本地的行政事务。
于是,他们就需要一份报刊,可以使他们每天都能知道本地发生的小事,以及了解全国发生的大事。地方权力机构越多,依法行使地方权力的人也就越多;越是需要时刻知道本地和全国的事情,就越需要更多的报刊。
因为美国的行政权的过于分散胜于政治的广泛自由和出版的绝对自由,所以的报刊种数多得惊人。如果美国的所有居民都是选民,而它又只实行由选民选举全国的立法机构的办法,那么,美国只需要少几份报刊就可以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选民们非常重要的共同行动的机会只能有少数几次。但是在美国,除了全国性的大型集会之外,法律还规定在选举地方(州)、城镇,甚至乡村的行政官员时进行小型的集会。立法者就是这样使每一个美国公民不得不经常与其他同胞协力去进行共同事业的,而且每一个美国公民要想知道其他公民的所作所为,就得看报读杂志。
我觉得,一个民主国家①如果没有全国性的议会,而是有许多地方性权力机关,那么它的报刊种数与另一个实行行政集权并经过选举产生全国性立法机构的民主国家相比,一定会更多。我认为,因为美国人既享有广泛的全国性自由,又享有各种各样的地方性自由,所以美国每天出版的报刊种类繁多。
然而在法国和英国,人们普遍觉得,只要取消现在对报刊的课税,报刊的种数就会无限增加。这未免夸大了免税的效果。报刊种数的增加既与销路好坏有关,还与绝大多数人是否需要互通信息和共同行动有关。
我也同样觉得,报刊的影响力之所以日益增加,主要是因为一些最普遍的原因,而不是因为人们经常提到它。
一种报刊要想存在下去,只能反映出多数人的共同思想和情感。所以,一种报刊经常是它的长期阅读者所在社团的代言人。
①我说的是一个“民主国家”。在一个贵族制国家,地方权力机关是由少数几个人掌握的,所以它可以使行政大大分权而不必发行报刊。掌权的这几个人虽然各自为政,但他们彼此熟悉,而且很容易见面,互相听取对方的意见。
这个社团的宗旨可高可低,范围可宽可狭,人数可多可少。但是,只要有一种报刊在继续出版,就证明一个社团至少已经以萌芽的形式存在于人们的思想当中。
说到这里,我们要作最后一次反思,以结束本章。
身份越是平等,个人的力量就越是薄弱,人们就越容易追随大众,越难独自坚持被多数人所反对的意见。
一种报刊就代表一个社团。也可以说:报刊向每一位读者发言是以全体读者的名义,而且读者的个人能力越弱,报刊就越容易吸引读者。
所以,随着人们日益平等,报刊的影响力一定会逐渐增强。
第104章 一般结社与政治结社的关系
全世界仅有一个国家能使人们每天都有行使政治结社权的无限自由,也仅有这个国家能使公民们想到在社会生活中不断行使结社权,并由此获得文明所能提供的一切益处。
只要是不准政治结社的国家,一般结社也很少。
决不能轻易说这是偶然的结果,而应当断言有一种固有的而且可能是必然的关系存在于这两种结社之间。
几个人可能因为偶然的原因在某一事业上有共同的利害关系。例如,可能他们都要去办一种商业,抑或都要去经营一种工业。于是,他们相会了,并合作了,且渐渐认识到结社的益处。
共办这种小事情的次数越多,人们便会在不自觉中越来越获取共办大事业的能力。
所以,一般结社对政治结社有帮助。然而,另一方面,政治结社又可以使一般结社获得长足发展和惊人完善。
严格说来,在私人生活中,每个人都认为自己能够满足自己的要求。然而他在政治生活中就不会如此认为。所以,当人民参与公共生活的时候,任何一个公民每天都要在脑海浮现结社的思想和愿望:即便本来对采取共同行动有些反感,然而为了党派的利益也必须学会采取共同行动。
所以,结社的爱好和习惯被政治生活一般化了,即令一些向来不过问政治而常常愿意单独行动的人,希望联合并学会结社的技巧了。
政治不仅在创造大量的社团,而且在制造有巨大规模的社团。
在私人生活中,一个共同的利益自然而然地引起一大群人去采取共同行动的情形甚少;只有掌握了共同行动的技巧之后,才能去进行此种行动。
在政治方面,从政治生活中随时都可以找到结社的机会。然而,只有在规模巨大的社团中才能将结社的重要作用表现出来。个人力量薄弱的市民,不会刚开始便对联合起来能够产生力量有清晰的概念;而要让他们理解这一点,就必须向他们示范。然而,在为一个共同的目的而结社时,人数越多越容易起示范作用。例如说,一千人联合起来可能不会使他们看到好处,而假如人数达到一万就有希望看到。人们在政治方面联合起来能够做大事,而重大事情方面的结社所产生的益处,又会通过实践使人们明白在小事情上互助同样有好处。
政治结社能够同时把许多人拉到自己的阵营来,令他们摆脱原本因年龄、思想、贫富而产生的隔离状态,进而发生彼此往来和接触。只要他们相会过一次,就会想办法再次相会。
在大部分的一般结社中,人们都是拿出自己财产的一部分去参加。例如,所有的工业公司和商业公司便是这样。当人们还没有充分了解结社的方法,并且对结社的基本原则不知道时,让他们开始用结社的方式进行合作,他们难免要为自己付出的重大代价而担心。所以,他们不肯甘冒合作将会带来的风险,而宁愿放弃可以导致成功的有力手段。然而,让他们参加他们认为没有危险的政治结社,他们便不会左思右想,因为他们没有用金钱去冒险。然而,参加这样的结社后不久,他们便会知道在这样一大群人中应当遵守怎样的秩序和采取怎样的步骤,才能让他们步调一致并首尾一贯地奔赴共同的目标。在这个政治社团里,他们要学会令自己的意志服从全体的意志,使个人的努力与共同的行动相配合。这些事情,不论是在一般结社,还是在政治结社,都是每个成员必须知道的。
所以,政治结社可以被看做是开办一所免费的大学,每个公民都能够到那里对结社的一般原理进行学习。
政治结社虽然不能直接有助于一般结社的发展,然而假如前者被查禁,后者也会受害。
当公民只可以在极少数情况下结社时,他们会把此种结社看做特殊的和例外的办法,因此也不会把它放在心上。
然而,在准许公民在一切事情上都可自由结社时,最终他们可以发现人们为了实现自己所追求的各种目的的通用方式就是结社,甚至能说是唯一方式。只要一种新的需要出现,人们便会马上想到结社。从而,结社的技巧便成为我在前面所说的基本知识。所有的人都要对它进行学习,而且都要对它予以应用。
假如某些结社被查禁,而另一些结社依旧被允许存在,则继续存在下来的结社何日不被查禁很难预测。在这种犹豫不决的情况下,人们将会对一切结社敬而远之,同时社会上将会出现一种舆论,致使人们认为不论是何种结社,都是一种胡作非为,甚至是非法的活动。①
①在行政当局可以肆意查禁或准许结社活动时,更是如此。
如果立法部门制定法律,规定哪些结社为非法,违者将受到法律制裁,那么,弊端就会少得多,因为有了法律的明文规定,每个公民在行动之前就可以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即自己可以像一个法官那样事先进行判决,避免参加被禁止的结社,而努力去参加法律所准许的结社活动。因此,所有的自由国家也就总是承认结社权是可以受限制的。但是,如果立法机构指定由某人负责事先判断哪些结社是危险的哪些结社是有益的,并允许此人可以任意将一切结社消灭于萌芽状态或让它们继续生成,那么,任何人都无法事先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结社,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敬而远之,而结社的精神亦将完全枯萎。前一种法制只禁止某些结社,而后一种法制则针对整个社会,使全社会受害。
我认为,前者是一个讲法制的政府应当采取的,而后者任何政府均无权实行。所以,假如认为结社的精神仅在某一点上受到限制后对它在其他方面继续发展不会产生影响,抑或认为只要对人们在某些事情上可以进行共同行动予以准许,他们便会迫不及待地开始试图进行共同活动,那都是空想。当公民们在所有事情上都有结社的能力和习惯时,不论在小事上,还是在大事上,他们都会自愿地结合起来。然而,他们仅被允许在小事上结社的时候,他们的结社热情和才干全会消失。你想让他们在商业上联合,从而准许他们在商业上可以完全自由联合,你的目的也达不到;你让他们行使已经给予他们的权力,他们也会不屑一顾;你竭尽全力地去劝他们不要组织查禁的结社之后,你又会惊奇地发现你不能说服他们去成立法律准许的社团。
我并不是说一个政治结社被禁止的国家便不可能存在一般结社,因为人生活在社会里就必须委身于某些共同的事业。然而,我坚决认为,在这样的国家里,一般结社的数量也总是不会太多,它们缺少想象力,并没有熟练的运营能力。它们没有宏伟的计划,抑或有却难以实现。
由此我自然想到,政治方面的结社自由给社会的安定带来的危险,并不会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大,甚至在令国家出现一段动荡时期以后,还能令国家巩固。
政治社团在民主国家可以说是一些企图统治国家的强大个体。所以,现今的各国政府对政治社团的看法就像是中世纪的国王对国内的大诸侯的看法,从本能上便对政治社团存在一种恐怖感,只要有机会便打击它们。
与此相反,各国政府却对一般社团抱有天生的好感,因为它们很容易发现,一般社团是把公民的注意力从关心国家大事上拉走,使公民逐渐埋头于自己的全靠国家安定才能实现的活动,从而可以阻止公民发动革命,而不是指导公民去关心国家大事。
然而,现在的各国政府并没有注意到,政治结社能够令一般结社发展并加强活动,因此它们在防止了一种危险的弊端的同时,却失去了一种能够有效地矫正弊端的手段。
当你看到美国人为了鼓吹一种政治见解,推捧一位政治家参加政府,或从另一位政治家手中夺取权力而每天都能够自由结社的时候,你会很难理解这样独立不羁的一群人为何没有恣意妄为。
然而,另一方面,当你想到美国有不计其数的实业在被人们共同经营,看到美国人都在到处孜孜不倦地推行某些宏伟的计划,而这些计划遭遇一场小革命都会前功尽弃的时候,你又会很容易理解如此忙的人们没有给国家制造麻烦和没有破坏他们都受益的社会安定的原因。
我们不能够面对这些事实进行孤立观察,而不去寻找其中的内在联系。正是政治结社使美国人逐日形成不问地位、思想和年龄而结社的普遍爱好和养成利用结社的习惯的。通过政治结社,他们多数人可以相互认识,交换意见,倾听对方的意见,一起去做各种事业。之后,他们又把由此获取的观念带到日常生活里,并在各个方面予以运用。所以,美国人恰恰是因为享有一种带有危险性的自由,才学会了可以尽可能减轻自由所带来的危害的方法。
假如我们只选一个民族的某个历史时期进行考察,则很容易证明政治结社是让国家动乱和实业瘫痪的因素。然而,就这个民族的整个历史来考察,我们或许容易证明政治方面的结社自由不仅对公民的福祉有利,甚至对他们的安宁也有利。
在本书的上卷中我说过:“政治结社的无限自由,又与出版自由不完全相同:前者的必要性不如后者,但其危险性却大于后者。一个国家能够限制结社自由,并使其永远处于国家的控制之下;但是,国家有时也需要耍些手腕,才能使结社自由存在。”在隔了几段之后,我又说:“不能否认,政治方面结社的无限自由,是在一切自由当中最后获得人民支持的。既可以说这种自由没有使人民陷入无政府状态,也可以说它时时刻刻都在使人民接近这种状态。”
所以,在我看来,一个国家永远不会赋予公民享有政治结社的无限权利;我甚至怀疑,在任何国家,在任何时代,对结社自由不加以限制是明智的做法。
有人说,只有把结社权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国家才可以保持内部的安定,才有希望维护法律的尊严,建立起持久的政府。内部的安定,法律的尊严,持久的政府,毫无疑问都是极其珍贵的。而且我认为,一个民族要获得和保持这些珍贵的东西,就必须自愿给自己暂时戴上沉重的枷锁。然而,假如一个民族清楚地知道为得到这些珍贵的东西它是要付出代价的,那就更好了。
锯掉一个人的一只胳臂以拯救他的生命,这我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我决不敢保证他在断臂以后依旧会像以前那样灵活。
第八章 美国人是怎样以“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同个人主义进行斗争的
当少数几个有钱有势的人统治社会时,他们喜欢培养人们对义务的崇高思想,乐于主张忘我是光荣的,认为人应该像上帝本身那样为善而不图报。这便是当时的官方的道德原则。
我怀疑在贵族时代的人会比在其他时代的人更有德,然而我又确信在那个时代人会不断地探讨德行之美;对于德行的功用是什么,他们仅可以在私下议论。然而,随着人们的想象力一天比一天衰竭,每个人就开始只顾自己,探讨道德的人也在如此的自我牺牲精神面前望而却步,不敢再向人们宣扬这种精神了。于是,他们仅去研究公民的个人利益是不是在于为全体造福的问题;而一旦他们发现个人利益与全体利益有相符和相通的地方,就急着去阐释。后来,这样的发现一天比一天多,而原本仅是孤立的观察就变成了普遍的原理。他们最后终于认为自己发现了:人为他人服务就是在给自己服务,个人的利益在于为善。
在本书的许多地方,我已经说过,美国的居民是怎样几乎经常把个人的幸福跟同胞的幸福结合起来的。在这里我想要说明的,是他们可以做到这一点的一般原理。
人们在美国几乎绝口不谈德行是美的。他们仅相信德行是有用的,而且每天都依此信念做事。美国的道德家们决不劝他们的同胞用牺牲自己的方式表现自己的伟大。
然而他们却敢于宣称,对于牺牲者本人和受益者,这种牺牲精神都是同样必要的。
他们知道,在他们的国家和他们的时代,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在驱使人们自己关注自己;而在他们没有办法制止人们这样之后,就仅有想办法去因势利导了。
所以,每个人都可以追求自己的利益,这一点他们决不反对,然而他们又极力证明个人的利益应当来自诚实。
因为在这里叙述他们提出的理由的细节会使我离题,所以我不想多说了。我仅指出他们的同胞已经接受他们的理论就行了。
蒙坦很早以前就说过:“我走上一条捷径并不是由于它笔直,而是由于我从经验中获悉它是一条最便于我和最适于我达到所定目的的道路。”
可以知道,“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然而,仅今天的美国人才普遍承认了这个原则。这个原则在美国还在推广,并深入到人们的所有活动,存在于人们的一切言论中。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把这个原则挂在嘴上。
“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在欧洲没有在美国那样完善,而且应用的范围有限,尤其是很少有人公开主张。在欧洲,人们依旧每天装出一副非常具有献身精神的样子,事实上这种念头在他们心中早已不存在了。
与此相反,美国人喜欢利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去对他们的几乎一切行动进行解释,扬扬得意地说明他们的光明磊落的自爱是如何让他们彼此援助和为国家的利益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一部分时间和财富的。因为在美国也跟在其他国家一样,公民们也是有出于人的本性的义无反顾的无私激情的,所以在这一点上,我认为他们对自己的评价常常并不全对。然而,美国人决不承认这种感情冲动能左右他们,他们宁愿让自己的哲学生辉,而不愿让自己本身增光。
我可以就写到这儿,不对我刚才所述的一切进行评价了。也许我可以将问题过于困难作为托词。然而,我决不想用这个当借口。我宁肯让读者看清我的目的后不随我走,也不想把读者悬在那里。
“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并没有那么高深,而是十分清晰易懂的。这个原则是要不费太大力气就能达到所追求的一切,而不以达到伟大的目的为主旨。任何文化程度的人都能理解它,因此人人都容易学会它,这并不难掌握。因为它切合人的弱点,因此很容易对人产生巨大影响。而且,因为它以个人的利益来对抗个人本身,并在引导个人的激情时能产生刺激作用,所以影响的力量也容易保持下去。
“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仅促使人们每天作出小小的牺牲,而不要求人们发挥伟大的献身精神。光靠这个原则并不足以养成有德的人,然而它可让大批公民循规蹈矩、自我克制、温和稳健、深谋远虑和严于律己。它虽然不是直接让人凭借意志去修德,然而能让人比较容易地凭借习惯走上修德的道路。
一旦“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完全支配道德世界,无疑不会出现太多的惊天动地的德行。然而我也认为,怙恶不悛的歹行到那时候也将极其稀少。“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对某些人的妨碍可能大大超出人的一般水平,然而位于这个水平之下的为数众多的人,听到这个原则以后必定抓住不放。从某几个人来说,这个原则让他们下降了;然而从整体来看,它却让整体向上了。
实话实说,我认为,“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是所有哲学学说中最符合当代人的需要的理论;而且,我还从其中发现了当代人还可以用来抵制自己的最有力保证。
所以,当代的道德家应当注意的主要是这个理论。即便他们觉得这个理论还没达到十全十美,但仍须把它看做是必要的东西并加以采纳。
我不认为我们全体法国人的利己主义比美国人大,在利己主义上我们和美国人仅有一点不同,即美国人公开主张利己主义,而我们则口头上不说却实际上奉行。每个美国人都知道牺牲个人的一部分利益能够保全剩下的部分。我们是要把全部利益都保住,而结果常常是丧失全部。
既然我看到周围的人好像天天都想用自己的言行教导当代人相信追求功利一定不是不正派的,那么,是否意味着我就永远不能发现有人教导当代人相信正派的行为也是追求功利的呢?
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阻止人们日益发展的身份平等思想或者团体的每个成员囿于自己的小圈子的思想。
所以,必须承认,个人利益即便不是人的行动的唯一动力,至少也是现有的主要动力。然而,还要弄清每个人对于自己的个人利益是怎样理解的。
假如公民在平等以后依旧处于无知和粗野的状态,那么很难预料他们的利己主义不会令他们做出怎样过分愚蠢的行为;而假如他们舍不得牺牲自己的某些个人福利去造福他人,那么很难说他们不会陷入怎样的可悲境地。
美国人所宣扬的“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的所有组成部分我不认为都已清清楚楚。然而,其中所包含的大部分真理却是明明白白的,只要对人进行启发教育,人人都能够理解。可见,只要尽心尽力地进行教育就行了,由于盲目的献身和本能的为善的时代已成为遥远的过去,而自由、公共安宁和社会秩序本身通过启蒙和教育能够实现的时代即将到来。
第106章 美国人怎样在宗教上应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
假如“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只考虑到现世,那还差得很远,因为有许多牺牲要到来世才能获得补偿。不论你付出多大精力去证明德的功用,你也终究难以令一个不想死的人去行善。
所以,必须知道“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是不是可以很容易地跟宗教信仰协调。
对这个原则加以倡导的哲学家跟世人说:如果想生活得幸福,就必须节制自己的激情,时时刻刻将它控制在适当的范围里;如果想获得持久的幸福,就只能放弃转瞬即逝的、为数众多的享乐;为了更好地关心自己,便要永远克制自己。
差不多所有宗教的创始人,都如此说教。他们只是把目标向后移了,而并没有向世人指出什么新的向善方法。也即,他们把人们作出的牺牲的报偿不是放在现世,而是放在来世。
然而,我决不认为依靠宗教精神修德行善的人的目的都是获取报偿。
我见到过一些基督徒,他们十分虔敬,终生忘我,热情地为所有的人造福;我也听到他们说,只要这样做,便能在来世获得善报。然而,我又必须认为他们是在自欺。因为我十分尊敬他们,因此只好相信他们。
确实,基督教对世人宣称,为了升入天堂,就要屈己来就人。然而,基督教又对世人宣称,人是因为爱上帝而施惠于他人的。后一种说法非常好。这说明人是凭借自己的智慧而体会上帝的意旨,认识到上帝的目的是一切有序,并对上帝的这一伟大计划慨然参加。而且,在牺牲个人利益来实现这个美好的万物有序的计划时,除为自己能深信这一计划而感到喜悦外,决不希求其他任何报偿。
所以,我不相信利益是宗教人士的唯一动力。然而,我认为利益是宗教自身用来指导人的行动的主要手段,并确信宗教完全有赖于此才能够抓住人心,并广为流传。
所以,我认为没有可靠的根据说“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会令人对宗教信仰敬而远之。正好相反,我倒认为有明确的理由说这个原则会令人接近宗教信仰。
假设有一个人,他为了获得现世的幸福,而时时跟自己的本能进行斗争,能从理智上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进行冷静的考虑,不盲从一时出现的感情冲动,而有办法克制这种冲动,并养成了宁愿牺牲暂时的利益来获得终生的长久利益的习惯。
这样的一个人一旦皈依了他所信奉的宗教,服从这一宗教的戒律就不会使他觉得痛苦。理智自身会劝导他服从,而习惯同样为他忍受戒律做好了准备。
即便他后来对所期望的目的表示怀疑,也不会轻易地放弃,而会认为用现世的一些财富作筹码去赢得在来世继承巨额财产的权利是明智的。
帕斯卡尔说过:“误信基督教是真的,所失不大;而误信基督教是假的,则损失严重!”
美国人既不对他们想要躲避的危险采取天真的满不在乎的态度,又不装作对来世漠不关心。
所以,在进行宗教活动的时候,他们既不觉得自己软弱,又不觉得可耻。然而,在他们的虔诚当中,通常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坦然,按部就班和胸有成竹的表现,以致使人觉得是理智引导他们走进教堂的,而不是信仰。
美国人不但基于利益而信奉宗教,而且常常把他们从信奉宗教当中可能取得的利益放在现世。中世纪的神职人员一张嘴就是来世,从来不为证明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在现世同样能成为幸福的人而操劳。
然而,美国的传教士却不断提醒信徒关注现世的幸福;他们只有通过一番巨大努力,才能令信徒的视线不停留在现世。为了打动听众,他们总是向听众说明宗教信仰怎样有助于自由和公共秩序。在听他们布道的时候,使人经常很难辨别宗教的主旨是求现世的康乐还是求来世的永远幸福。
第107章 关于美国人对物质福利的爱好
对于物质福利的热爱,在美国并不是个别的,而是普遍的。虽然不是所有人都用同样的方式去热爱,然而至少每个人都有这种热爱。在那里,对身体的微不足道的需要予以满足,为生活创造小小的便利,同样是人们普遍关心的所在。
某些类似的现象也出现在欧洲,并且越来越明显。
在使两洲产生同样现象的许多原因当中,有几个跟我讨论的问题接近,而且我应当加以阐述。
当财富被几个家族世代相传而所有时,虽然会有一大群人享受物质福利,然而他们并没有觉得只有他们在独享这种好处。
人心最容易激动的时刻,是在他们想要得到一种贵重物品但未能完全如愿,而在部分地满足之后又时时害怕失去的时刻,而不是在他们顺顺利利得到这种东西的时刻。
在贵族制社会,富人从来不知道还存在跟他们的现实生活不同的生活,压根不担心自己的生活会有变化,几乎想象不到还有另一种生活。所以,对他们来说,物质福利不是生活的目的,而是生活的方式。可以说,他们把物质福利看做人生的当然,身在福中而没有意识到是福。
因为他们对物质福利的天生的和本能的爱好能够如此无忧无虑地获得满足,所以他们就将自己的精力用在别处,专心于某些更困难和更伟大的工作,并被这种工作所激励和吸引。
恰恰因为这样,虽然有些贵族身在物质享乐之中,然而又对这种享乐抱有一种傲慢的轻视态度,并在必须放弃享乐的时候可以表现出惊人的毅力。推翻或打倒贵族制度的历次革命都曾证明,过惯了舒适安逸生活的人能很容易地忍受清苦;但历经千辛万苦过上好日子的人,在丧失幸福的生活之后,反而很难生活下去。
当我们从上层阶级转而观察下层阶级的时候,同样可以发现类似的现象,然而它产生的原因不同。
在社会被贵族统治,并保持安定的国家,一方面是富人惯于摆阔,另一方面是一般老百姓惯于安贫。富人不必为物质享乐操心的原因,是他们能够唾手而得;穷人断了物质享乐的念头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希望获得并且享乐的欲望不强。
穷人的想象力在这种社会里全部用于来世。虽然现实生活的悲惨处境限制着他们的想象力,然而他们可以逃出这个限制,对远在天上的安乐进行想象。
与此相反,当等级的界限取消,特权不再存在,财产越来越分散,教育和自由普及的时候,穷人的心里同样会产生获得享乐的念头,但富人则害怕失去享乐。结果,产生了许多小康之家。享有小康生活的人获得的物质享乐,虽能令他们体会到这种享乐的好处,然而还不能令他们觉得这种爱好已经获得充分的满足。他们只有通过努力才能获得这种享乐,而且在尽情享用的同时还抱有战战兢兢的心情。
所以,他们一直是在热心追求或竭力保持一种非常心爱,然而又无法充分满足和不能确定获得的享乐。
假如问我人的哪种激情受出身低下和家业不丰的影响和制约最大,我将认为是人对物质享乐的爱好。此种追求物质享乐的激情本质上是中产阶级的激情,它伴随这个阶级的发展而发展,伴随这个阶级的强大而强大,并伴随这个阶级的占有优势而占有优势。此种激情恰恰是从中产阶级向社会的上层和一般老百姓扩散的。
我在美国遇到的贫穷公民,无一不对富人的享乐表示向往和羡慕,他们的想象力也一直没有离开命运令他们未能得到的财富。
另一方面,我在美国见到的富人,没有一个对物质享乐表示傲慢的轻视。但在最富裕和最放荡不羁的贵族身上,却时常有此种表现。
美国的富人大多数曾是穷人。他们饱尝辛酸,长期跟逆境作斗争,对贫困深有体会,而今刚刚获得胜利,因此原来的斗争热情依旧未减,好像还沉醉于40多年来所追求的小小享乐里。
这并不是说美国跟其他国家不同,没有相当一部分富人是凭借继承遗产和毫不费力就过上富裕日子的。然而,即便是这些人,对于物质生活的享乐同样兴趣不减。喜爱物质生活的享乐,正在变为全国性的,并占据统治地位的爱好。所有的人正被人心所向的这股巨流卷进它的狂涛。
第十一章 物质生活享乐在民主时代 产生的特殊效果看到这里,读者可能会以为,这种对物质生活享乐的热爱,将不断地把美国人引向破坏道德、扰乱家庭,甚至最终危害社会本身的道路。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追求物质生活享乐的激情在贵族制国家中产生的那种效果,并不会同样产生在民主制度下。
有时,贵族的心会因厌烦政务、贪财过度、失却信仰、国家衰落等情况,而逐渐完全倾向于物质生活的享乐。有时,王权的强大和人民的软弱,又会使贵族只保有财产而丧失权力,将他们飞黄腾达的前进道路堵死,而使他们满腹牢骚。这时,他们便会回到自己生活的小圈子里,寻找物质上的享乐,把曾经的伟大抛至脑后。
当一个贵族集体的成员都沉迷于物质生活的享乐时,他们通常就要把长期掌权所积蓄的能量全部用在享乐上。
这样的一些人,决不会仅仅满足于追求享乐。他们还要奢侈荒淫,以致达到腐败透顶的地步。他们无上崇拜于物,好像甘心于争相比赛自我堕落之术。
一个原来越强大、越光荣和越自由的贵族集体,它现在就越要堕落至极点。尽管它的德行曾经光芒四射,但我敢预言它的恶行的魔光终将压倒这个光芒。
然而,对物质生活享乐的爱好,定然不会把民主国家推上这样的极端。在民主国家里,虽然对享乐的热爱是一种强烈的、排他的和普遍的激情,但却是能够控制的。
在那里,不会为了满足一个独夫尽情享乐的欲望,而建筑金碧辉煌的宫殿和巧夺天工的花园,也就不会因此产生耗尽天下财富的问题;人们所追求的,不过是能多购几亩良田,经营一个果园,建筑一所住宅,以及过上更加舒服和安康的生活,少惹是生非,并在省力又省钱的原则下满足微小的需要。这些虽然都是小事,但人人均梦寐以求。人们的心每日每夜、时时刻刻都在想它们,以致忘却了世界上的其他一切东西。
有时候,在人的心目中,它们会成为仅次于上帝的存在。
有人会认为,这种说法仅适用于没有很多财产的小康之家,而富裕之家则仍需要有贵族时代的那种爱好。我并不认同这种意见。
在物质生活享乐方面,民主社会最富裕公民的爱好并不会跟一般公民差别不大,因为他们同样来自一般公民,事实上他们有和一般公民一样的爱好,并认为自己应当服从一般公民的爱好。在民主社会,公众的享受欲望,会以一种热而不狂的有节制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且每个人都必须如此表示他们的愿望。在那里,想要背离共同的准则去做坏事,跟想背离共同的准则去做好事一样困难。
因此,在民主国家生活的富人的主要目标并不在于过度的享乐,而在于满足日常生活的各种细微需要。他们只求能够满足无数的小小愿望,而决不放情纵欲。因此,他们主要是及时行乐,而不至纸醉金迷。
民主时代的人对物质生活享乐表现出的这种特殊爱好,是不会同秩序对立的。正好相反,为了满足这种爱好,还经常需要秩序。它也不会成为整饬民情的阻碍,因为良好的民情对社会的安定、实业的发展都有利。它甚至往往能同一种宗教的道德感相结合,因为它既希望能尽量在现世得到满足,又不放弃到来世去寻找机会。
有的物质生活享乐是一种犯罪行为,人们应注意时时克制自己。还有一些物质生活享乐则为宗教和道德所允许,人们都会去梦想、追逐这类享乐,并促其实现。但在努力追求这种享乐的过程中,他们也会忽略那些最宝贵的可使人类荣耀和伟大的享乐。
我并非因为平等诱使人们去追求被禁止的享乐而责难它,而是因为它使人们完全埋头于被准许的享乐。
这样,终有一天世上会出现一种温存的唯物主义。这种唯物主义会净化人们的灵魂,而不会使人们的灵魂遭到腐蚀,最后使所有的精神紧张在不知不觉之中得到缓和。
第十二章 为什么有些美国人那样 醉心于唯灵主义尽管美国人最主要的激情是对获得现世幸福的渴望,但他们也有暂时中止这个渴望的时候。此时,他们仿佛一瞬间就粉碎了束缚心灵的物质枷锁,从而使自己的心灵直奔天堂。
有时,在美国各地,尤其是在人烟稀少的西部各州,你会看到一些巡回教士到处向人们宣讲上帝的福音。
有些家庭,为了去听巡回教士的布道,全家男女老幼不惜跋山涉水,去很远的地方。见到巡回教士以后,他们一听就是几天,连正常工作都放下不管,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在美国社会,到处都能看到一些醉心于唯灵主义的人。这些人对于唯灵主义的追求,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而这在欧洲是绝无仅有的。一些标新立异的教派,试图开辟直达永久乐境的道路,并随时都可以掀起这种狂热。在美国宗教狂是很普遍的一种现象。
对此我们无须惊讶。
人们爱好永生和喜欢不死,并非后天生成的。这些崇高的本能绝不是人的意志能够随意产生的。它们不依人的努力而存在,而是将基础深深地植根于人性中。人们可以阻止它们的发展,改变它们的形式,但是却无法消灭它们。
有一些需要对心灵来说是必须予以满足的。即使你设法分散心灵的注意力,由于感官活动的影响,它也会立即产生不安、烦恼和激动的表现。
假如大部分人都去追求物质生活的享乐,那么,另一部分人的心灵也可能会出现奇特的反应。这一部分人将在精神的世界中驰骋,唯恐自己再因为堕入肉体希望他们留在其中的陷阱而受累。
因此,在只考虑尘世的社会里出现少数几个一心奔向天堂的人,实在不足为奇。
使我感到惊讶的反而是,在一个只顾自身福利的民族中神秘主义是如何迅速地销声匿迹的。
有人说,这个结果的产生要归因于迫害和大屠杀,就像罗马皇帝把他们的迫害和在大圆形剧场中进行的大屠杀带到埃及的底比斯沙漠一样。但我认为,这不如说是那些类似罗马的奢华生活和希腊的伊壁鸠鲁哲学等因素造成的。
美国人的精神被社会情况、地理位置和法制牢牢地束缚起来,他们只顾追求物质生活福利,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我们相信,他们一旦开始从事非物质性的活动,将会日益积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并且不难自我改进。然而,美国人现在已经感到自己的精神正被束缚着,可是他们似乎又不想随时冲破这些束缚。因此,他们一旦摆脱这些束缚,就会不知如何自处,经常到处乱撞,以至于做出一些背离常理的事情。
第十三章 为什么美国人身在幸福之中还心神不安今天,有时候还能在旧大陆的某些偏僻地区,看到一些在普遍动荡中似乎被人遗忘了的小村镇。它们的周围在前进,它们却仍然维持原样不动。居住在这些地方的居民,大部分都极其愚昧和贫困。他们并不过问国家大事,但却经常被政府压迫。即便如此,他们依然能够怡然自得,而且时常保持心情愉快。
在美国,我见到了一些最自由和最文明的人,他们的生活在全世界也是最幸福的。但我总觉得时常有一层乌云布于这些人的脸上,即便在他们欢乐时,也会让人觉得他们心事重重,似乎心怀隐忧。
之所以产生上述两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生活在欧洲的偏僻小村镇的居民根本想不到自己的处境是不幸的,而美国人则总在盘算着怎样才能弄到自己没有的东西。
美国人那种疯狂追求福利,以及唯恐找不到致富的捷径而表现出的愁眉苦脸的样子,实在是令人感到惊奇。
美国的居民希望自己得到尘世的一切美好的东西。有时他们好像认为自己能够长生不老,有时又表现得十分急迫,恨不得一下子就把可以得到的东西弄到手,以致在外人看来,觉得他们好像唯恐此生短促,会没有福分享受快乐。他们每一件都想抓,但一件都抓不牢。抓到一件之后,他们很快就会把它丢掉,重新去寻找新的东西。
在美国,一个人精心地盖着一座房子,准备用来养老,但在还没有封好屋顶之时,他就把房子卖了;接着他又去开辟一个果园,没等到树结果,就又把果园出租出去了;即将丰收的庄稼,他也许会转给别人去收割。一个人本来有个不错的职业,可是他可能随时把它丢掉。一个人选择一个地方定居,可是不久以后他会因为自己的志向改变,就又迁到另一个地方去了。在处理私事之余,一个人还可以涉足政界。假如在辛勤了一年后还几日闲暇,他一定会被好奇心驱使着去游遍美国各地,在短短的几天之内走完数千里的行程而大饱眼福。
终于,死亡降临了,这使他只能在尚无倦意时,眼看着追求十全十美幸福的这一还没完成的事业而离开人间。
乍一看这实在使人觉得奇怪,如此幸福的人们在如此富裕的环境中竟然表现得如此好动不安。虽然自有人类以来就已存在这种情况,但是整个民族都是这种表现还属首次。
应当将美国人对物质生活享乐的爱好,看做他们暴露在行动上的这种内心的不安以及他们每天以实际行动让人看到的这种好动性的主要原因。
一心追求现世幸福的人因其寻求、抓取和享用幸福的时间有限,所以永远是显得迫不及待的。一想到光阴易逝,人生苦短,他们就会快马加鞭。即使手里已经握有一些美好的东西,他们也要时时刻刻渴求其他的数以千计的美好的东西,唯恐在他们还没有享用之时,死神就已经来临。这种想法让他们恐惧、焦急和懊丧,使他们的精神永远处在焦灼不安之中,以致常常变更计划和住所。
一旦对物质生活享乐的爱好同任何人都可以不受法律和习惯的限制而自由改变自己的地位的社会情况相结合,那么这种人心的不安状态就会变得更加激烈。这时,由于害怕找不到使自己获得幸福的最快捷径,人人都会不断地改变他们的路线。
同样,不难设想,一个醉心于追求物质生活享乐的人如果有很高的期望,那么他必然容易失望。既然以享乐为最终目的,那么达到目的的手段就要简易,否则,为了追求享乐所付出的辛劳将远远超过享乐本身。因此,这时大部分人的心情都会变得既狂烈又委顿,既紧张又消沉。有时虽然不怕死,但是却害怕继续努力去追求渴望的目标。
我以上所说的各项效果都能由平等通过更直接的途径产生。
一旦取消了出身和财产的特权,各种职业对所有人平等开放,每个人都能依靠自己的能力登上本行业的高峰时,则有雄心壮志的人都认为自己拥有无限光明的前程,觉得自己命中注定要成就一番大事业。但这是一个可以通过经验立刻得以矫正的错误观点。这种使每个公民都觉得自己前程远大的平等,事实上使全体公民各自都变成了软弱无力的个人。这种平等在各方面都限制着人的力量的同时又在扩大着人的欲望。
他们不仅自身软弱无力,而且每前进一步,都要遇到前所未有的强大阻碍。
他们虽然推翻了一些同胞拥有的特权,但又遇到了这样一种局面——不得不和所有的人进行竞争。限制仍然存在,只不过是改变了形式而已。当人们到了彼此几乎都相同和走着同一条道路的时候,任何人都很难迅速前进,无法快速穿过彼此拥挤的密集人群。
平等使人产生了追求享乐的欲望,但它并未向人提供满足欲望的方法,所以这两者之间存在的这种永远相背,时常使人感到苦恼并且受尽折磨。
可以想象,人可以获得使他完全满意的一定自由,从而无忧无虑地享受自身的独立自主。但是,使自己感到满足的平等则是人决不会获得的。
不论一个民族如何努力,都不可能在其内部建立起完全平等的社会条件。如果有一天这种绝对而完全的平等局面真的出现了,那么智力的不平等将仍然存在,因为这种不平等是由上帝直接赐予的,人间的任何法律总是对它无可奈何。
即使一个民族的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都是民主的,仍可认为该民族的每个公民几乎总觉得自己在某些地方受人制约,并可预见他们会把自己的视线永远放在这方面。当不平等成为了社会的通则时,即使是最显眼的不平等也不会被人注意;而当所有人几乎都处在相等的水平时,最微小的一点儿不平等也会让人无法忍受。因此,人们越是平等,平等的愿望就越是难以满足。
在民主国家,人们很容易就能获得一定程度上的平等。但他们无法得到自己所期望的平等。这样的平等在人们将要把它抓住之时就跑掉了,但又跑得并不远,使人们能够看到它。结果是它在前面跑,人们在后面追。人们总认为自己可以抓住它,可是它总让人无法抓住。它就在人们的眼前,人们已经能够闻到它的香味,可是却无法将它抓到手,而当人们即将尝到它的甜头时,它便离开了人间。
民主国家的居民时常在富裕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奇异的忧郁感,以及他们有时在安逸宁静的生活中生出的厌世感,也应当归因于此。
人们抱怨法国的自杀人数在日益增加,相反美国的自杀者却很少,但是人们可以看到,精神失常者在美国的人数要多于其他任何的国家。
法美两国患着一样的病,但它们的症状却不相同。
不管美国人的心情有多不好,他们都不会自杀,因为他们的宗教不允许自杀。尽管美国人普遍追求物质生活的享乐,但可以说他们完全没有唯物主义思想。
美国人意志坚强,但他们的理性却往往薄弱。
享乐的机会在民主时代要多于贵族时代,而且在民主时代爱好享乐的人也特别多。但是,另一方面,民主时代的人们的希望和欲望也更容易落空,精神更容易激动不安,忧郁感也要更加深重。第十四章 美国人是怎样把对物质生活享乐的爱好与对自由的热爱和对公共 事务的关心结合起来的当一个国家从民主国家变成君主专制国家时,人们以前表现在公私两方面的积极性将被立即集中到私的那方面。这样,最初将会出现一段物质极其繁荣的时期,但是不久以后,速度就会放慢,随之生产的发展也会逐渐停滞。
我不知道是否能从都灵人或者佛罗伦萨人和英国人那里找到一个例子,来证明只要是经营工商业的民族都不是自由的民族。所以在自由和实业之间,存在有紧密的联系和必然的关系。
所有的国家一般来说,都是如此,而民主国家尤其如此。
我已经在前面谈过,生活在平等时代的人所希望的几乎一切福利永远都要通过结社才能获得。在另一方面,我也曾经指出,广泛的政治自由能够完善和普及结社的技术。因而,在平等的时代,自由对于财富的生产非常有益。反之,你能看到专制对于财富的生产非常有害。
在民主时代,专制权力的特点是烦琐与干扰,而非暴虐与凶狠。这类专制并不践踏人性,但却直接压制人们经商的才能和办厂的能力。
因此,民主时代的人要想获得他们长期以来不断追求的物质生活享乐,就必须自由。
但是,由于过分爱好这种享乐,他们有时一遇到强权便表示屈服。于是,追求福利的激情便被一种相反的激情所取代,从而使他们忘记原来追求的目标。
事实上,民主国家的生活中存在着一个非常危险的转变过程。
当这样的国家的物质生活享乐爱好的发展速度比该国文化和自由习惯的发展速度更快时,就会出现一个激动人心而且似乎无法自制的时期,一旦人们看到新的物质生活享乐,就想得到它。他们一心一意想发财,便再也不去理会联系他们个人幸福与全体繁荣的紧密纽带。你不需要去剥夺他们已经享有的权利,他们就会主动交出来。在他们眼中,尽公民的政治义务是一种让他们无法专心于自己实业活动的讨厌的障碍。
如果让他们去选举代表,或帮助当局亲自做些工作,或共同负责一些公共工作,那么他们就会推托没有时间,不肯把自己宝贵的时间用去做没有收益的工作。在这些人看来,对于认真追求生活中的重大利益的人来说,这些是不宜做的无聊勾当。这些人相信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原则,但对于这个原则的认识却显得较为粗浅;而由于他们过分关注自己所指的个人事情,反而却将一件重要的事情忽略了:自己应当继续做自己的主人。
由于人们只顾自己的工作,不愿关心公共事务,而过去将自己的时间完全投入到操劳公共事务中去的阶级又已经不复存在,因此此时的政府似乎出现了空缺,无人管理。
如果一个精明强干的野心家想要在此危机时期执政,那么,他会发现,篡取各项大权的大门正向他敞开着。
只要他在一段时间内能专注于搞好各项物质利益,人们就会很容易地听任他去做其他事情,而不管好坏。保证良好的秩序是他要做的最主要的事情。热心追求物质生活享乐的人,通常在没有看到自由是如何有利于他们获得物质福利之前,往往先发现滥用自由将会如何破坏物质福利。一旦公众的激情稍微影响到他们私人生活的小小安乐,他们会立刻警惕起来,坐卧不宁。而长期恐惧无政府状态的心理,又使他们常常提心吊胆,一旦出现骚乱就准备放弃自由。
我完全赞同社会安宁是一件大好事的观点;但我也不愿意忘记,每一个国家在出现暴政之前,都曾有过一段秩序良好的时期。当然,这并非指任何国家都应当轻视社会安宁;但也不应该说,一个国家只有社会安宁就足够了。一个只要求他们的政府维持秩序的民族,他们在内心深处已经成为奴隶,即也已成为自己财富的奴隶,而在不久之后将要统治他们的人也就可能出现了。
这样的民族除了要提防个人专制外,也应提防党派专制。
当全体公民都只关注自己的私事时,即使是一些小党派也不会放弃其主宰公务的希望。
因此,在全世界以及在我们自己国家的政治舞台上,不乏由少数几个人代表大多数人演出的情况。他们只是以未出席的或不关心政治的群众的名义发言;活动在舞台上的只有他们几个人,其他人都未参加演出。这些人任意规定一切事物,随意改变法律,恣意践踏民情。当你看到一小撮无能卑鄙之徒竟操纵着一个伟大的民族时,不能不为之震惊。
古往今来,只有美国人幸运地避开了我上面所指出的一切暗礁。在这一点上,他们的确值得人们羡慕。
恐怕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像美国那样很少有游手好闲的人。在美国,一个人只要有劳动能力,就会热火朝天地去追求财富。美国人虽然以极其强烈的热情去追求物质享受,但他们却很少乱来。他们具备的理性虽然无法抑制他们的热情,但是却能够指导他们的热情。
一个美国人,在其专顾私人利益的时候,就好像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自己;而当他热心为公务而活动时,又似乎忘记了全部的私人利益。他有时好像被强烈的利己主义私欲所驱使,有时又似乎被崇高的爱国主义推动。按理说,人心是无法这样一分为二的。但是,美国人却能将同样强烈的热情交替地运用,时而用它追求财富,时而则用它去追求自由,以致让人们以为他们将用在这两方面的热情合二为一了,把它们统一在了心灵的某个地方。事实上,美国人既认为自由是获得幸福的最佳工具,又认为它是获得幸福的最大保障。他们爱自由的同时,也爱幸福。所以,他们从不认为投身公务是自己的分外之事。恰恰相反,他们相信要有一个政府来保护自己的主要活动:这个政府让他们获得自己期望的财富的同时,又不妨碍他们平安地享用得到的财富。
第十五章 宗教信仰是怎样时时使 美国人的心灵转向非物质享乐的在美国,每当到了一个星期的第七天,全国的工商业活动都好像完全停顿了,也听不到任何的喧闹声。人们迎来了安静休息的时间,抑或不如说是庄严的凝思时刻。
灵魂又恢复了自主的地位,并同时开始自我反省。
这一天中,市场上没有人迹;每个公民都领着自己的孩子们到教堂去,他们在这里倾听似乎没怎么听到过的陌生的布道讲演。他们听到了贪婪和高傲造成的数不清的害处。传教士告诉他们:人必须压抑自己的欲望,人只有通过美德才能得到高尚的享乐,人应当追求真正的幸福。
从教堂回到家后,他们并不去看自己的商业账簿,而是打开《圣经》,在其中寻找那些有关造物主的善良与伟大,有关上帝无限壮丽的功业,有关人的最后归宿、职责和追求永生权利的美好动人的描写。
就是通过这种方法,美国人挤出一点儿时间来净化自己,暂时放弃那些生活上的小小欲望和转瞬即逝的利益,使自己立刻进入到纯洁、伟大和永恒的理想世界。
在本书上一卷,我考察了美国人的政治制度能够持久的原因,并认为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宗教。现在,我则要研究宗教对个人的影响,并且我认为这种影响对每个公民的作用并不会小于它对于整个国家的作用。
美国人用行动证明:他们认为要让民主制度具有德化的性质必须依靠宗教。美国人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正是所有民主国家都应该理解的真理。
我确信一个国家的社会及政治制度,必将使这个国家形成一定的信念和爱好,而且在它们产生之后还会不断地充实它们。同时,这些因素还会让这个国家毫不费力地,甚至是毫无所觉地放弃某些观念和倾向。
立法者的才能正表现在他们可以在事前就正确识别人类社会的这些趋势,从而了解到哪里需要公民的帮助,哪里最好减少公民的帮助。要知道,随着时代的不同,公民的这些义务也是不同的。人类所追求的目的并非是永远不变的,而达到这些目的的办法同样也是不断变化的。
如果我生活在贵族时代一个贫富差距悬殊的国家,在这个国家中,某些人累世富贵荣华,而另一些人数辈一贫如洗,这种情况使两者都放弃了改善自己处境的想法,让他们变得麻木不仁并且只把希望寄托于来世;那么,我真希望自己可以挺身而出唤醒这些人认识自己的需要,我要设法寻找最快速、最简捷的办法来满足因我的唤醒而使他们产生的新欲望,我还要指引他们以最大的精力去从事物理学研究,以鼓励他们去创造财富。
如果有一天某些人真的不顾一切地醉心于追求财富,并表现出对物质生活享受的过分热爱,我也丝毫不会感到不安,因为这只是个别例外的情形,当整个社会都去追求财富之时,它就不再是例外了。
民主国家的立法者则会关注其他的地方。
当你让民主国家的人民享有自由和受教育的权利之后,就应放手让他们自己去做所有的一切。他们能够轻松地从这个世界取得它能够提供的所有美好的东西,不断完善每一项有用的技术,过着日渐安逸、舒适的方便生活,而社会情况也很自然地会把他们推到这些方面去。我并不担心他们会止步不前。
但是,当一个人用这种诚实且合法的办法过分地追求幸福时,最终会有让自己非凡的才华失去用武之地的危险;而假如他仅仅忙于改善自己身边的一切,最终又会降低自己的人格。这才是危险的所在,并且将再无其他的危险。
因此,处于民主国家之中的立法者及所有的有德有识之士,应当毫不松懈地努力去提高人们的灵魂,并将之引向天堂。所有关心民主社会未来之人,都应该团结在一起,携手努力,使民主社会能够洋溢着永恒的爱好、崇高的情感和对非物质享乐的热爱。
假如民主国家的舆论界中有人宣扬有害的理论,说一切都将随着肉体的消灭而消灭,那就应当把这些人视为这个国家的大敌。
我在很多方面都反感唯物主义者。我认为他们的学说是有害的,并且讨厌他们的妄自尊大。若说唯物主义体系对人还能有一点儿用处,大概就是它让人们有了一个对自己的朴素认识。但是,唯物主义者本人却不这样认识自己。当他们自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也不过是兽类时,反而表现得十分高傲,仿佛自己就是神明。
在所有国家,唯物主义都是人的精神的危险病症。但唯物主义在民主国家尤为可怕,因为它会同在民主国家中的人心常有的那种邪恶巧妙结合。
民主主义鼓励人们喜爱物质享受。但这种爱好如果超过了限度,就会很快让人相信这一切都只不过是物而已,而唯物主义就会使人狂热地追求这种物质享受。这也是民主国家摆脱不掉的宿命循环。若它们能够在看到危险后自我节制,那就好了。
大部分宗教都是通用、简便和实用的宣传灵魂不灭的工具。一个民主国家能够有信仰,主要应归功于宗教;而且,与其他任何国家相比,民主国家更需要有信仰。
因此,在一个民主国家,不管是什么宗教深深扎下根时,你都不要去干涉它,而要把它当做贵族时代的珍贵遗产去加以保护;你也不要用一种新宗教观取代人们的旧宗教观,以免在由一种信仰皈依另一种信仰的过渡阶段时,人们的心灵出现信仰空白期,那么对物质享乐的爱好便会在此时乘虚而入,日益扩大范围,以致完全占领整个心灵。
当然,轮回说也没能比唯物主义强上多少。但是,如果一个民主国家必须从两者之中择其一时,我确信它一定选择前者,并且我认为,使公民们认为自己的灵魂会托生为猪,总比让他们确信根本没有灵魂会少暴露一些兽性。
信仰与物暂时结合的、非物质的和永恒的原则,是使人高尚化所不可缺少的,因为这种信仰还会在人们不相信因果报应的观点时,和只相信神赐予人的灵魂在死后将还给神,或转到神所创造的其他物身上时发挥良好的作用。
即使是这样的信仰,也会将肉体看成我们人生中次要的和低级的部分。因此,它承认肉体影响的同时又轻视肉体;对人的非物质部分表示由衷的尊重和赞美之时,又会在有时拒绝服从非物质部分的命令。单凭这一点,就足以使它的观点和爱好具有某种高大的外貌,使它自动地而非出于利害关系去接近崇高的思想和纯洁的情感。
苏格拉底及其学派肯定人死后有来世,这种思想并不正确;而只有他们所立足的认为灵魂与肉体并无共同之处和人死后灵魂依然存在的这个信念,才会给柏拉图的哲学提供使它能具有自己特色的强大动力。
在阅读柏拉图的著作时我们得知,在柏拉图之前以及与他同时,许多作家都鼓吹唯物主义。这些作家的著作不是没有传世,就是只流传下来一鳞半爪。在任何时代几乎都是这样,能流传于世的名著大多都是主张唯心主义的。人类的本性和爱好维护唯心主义,并且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将它从危难中拯救出来,使倡导它的人得以名垂不朽。因此,绝对不要相信,在任何时代,实行任何政治体制,追求物质享受的激情以及由它产生的观点都能够使全体人民满意。人心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宽,它能够同时容下对现世幸福的爱好以及对天国幸福的向往。有时它似乎疯狂地热衷于其中之一,但是没过多久它就又去追求另外一个。
指出在民主时代尤其需要让唯心主义观点占据统治地位很容易,但要说明民主国家的统治者要如何使这种观点占据统治地位就比较困难了。
我不相信官方的哲学可以做到繁荣和长存。至于国教,我一直认为虽然暂时看来它是有利于政权的,但是它迟早会损害教会。
有人会认为,提高宗教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并使人民尊重宗教所提倡的唯心主义的最好方法是间接将法律所未给予教士的政治影响力赋予他们。对这种观点,我不敢苟同。
我认为,一旦宗教信仰的解说人参与到政治中去,信仰就将产生几乎无法避免的危机;我认为,现代民主国家应当不计代价地维护基督教。因此,我宁可将神职人员关在教堂里,也不愿让他们越出教堂的大墙一步。
那么,政府又怎样使人民相信唯心主义的观点或皈依宣传唯心主义观点的宗教呢?
我下面的答案并不被政治家们赞同。我认为,为了使灵魂不灭论受到人民的尊重,政府能够采取的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每天在行动上表明它也相信灵魂不灭论;我还认为,只有政府在大事情上认真遵守宗教道德,它才能以身作则教导公民在小事情上承认、热爱并且尊重宗教道德。
第十六章 过分热爱福利为什么可能 损害福利在肉体享受的改善和心灵境界的提高之间,存在着人们想象不到的密切联系。人们可以随意处理这两种完全不同的事情,并且轮流地对其加以重视,但是,绝不能把它们完全分开,否则哪一种都做不好。
兽类的官能与人类的一样,并且它们的贪欲也与人类的接近。兽类的要求满足身体需要的激情,和人类的没有什么不同,在狗的身上和人类的身上都可以找到这种激情的萌芽。
但是,为什么我们人类能无限地改变并且不断提高我们自身的需要,而动物却只能满足它们最基本的和最低级的需要呢?
我们在这方面优于兽类的地方,就在于我们能用心灵去探求物质福利,而兽类则只能依靠本能去探求。在人类社会,有聪明人教导笨人学习满足自己需要的技能。人类之所以能成倍地提高肉体享受,而提高的程度又是兽类无法想象的,是因为人不仅能够超越肉体享受,并且能轻视生命本身,而兽类根本不知道生命是什么。
一切可以提高、充实和扩大心灵的事物,都最能使心灵去完成与其本身毫不相干的事情。
反之,只要是可以削弱和贬低心灵的事物,都足以破坏心灵处理从最小到最大的一切事情的能力,使它任何事情都做不成。因此,最关键的是让心灵处于有力而强大的状态,并可能随时以这种状态为肉体服务。
假如,有人的目的只是追求物质财富,那么我们可以相信:他的生产物质财富的才能将逐渐丧失,最终会跟兽类一样,既无鉴别物质财富的能力又不会使物质财富的生产发展。第十七章 为什么在平等和怀疑盛行 时期应当把人的行动目标放长远一些在宗教信仰的影响非常强大的时期,人生的最终目标被人们放在来世。
因此,这个时期的人自然而然地,或者说心甘情愿地习惯于凝视着一个固定不动的目标,一连多年,并不停地努力奔向这个目标;在随心所欲的前进过程中,他们学会了抑制许多转瞬即逝的小小欲望,而满足于自我心中的那个伟大而永恒的志望。就算是这些人在忙于现世的事情,这种习惯同样也在指导他们的行动。在现世的一切行动中,他们愿意为自己定出一个明确的总目标,并愿意尽他们的最大努力直奔这个目标。他们有总的规划,并孜孜不倦地终生去追求,而不会天天改换目标,以追求新的志趣。
正因此,笃信宗教的人民能够经常完成目标长远的事业。人们可以看到的是,他们在追求来世的幸福的同时,也掌握了获得现世幸福的重大秘密。
宗教使人养成了待人处世都考虑来世的习惯。从这一点而言,宗教对现世幸福的促建作用并不亚于其对来世幸福的这种作用。这也是宗教的主要政治作用之一。
然而,随着信仰之光的暗淡,人们目光逐渐变得短浅,最后让人觉得自己的行动目标每天都摆在眼前。
人们一旦习惯于不再考虑死后将是怎么样,便会轻易对未来采取满不在乎的态度,而这种态度又是最适合人类的某些本性的。人们一旦不习惯于把自己主要的希望置于长远的目标,自然而然地,他们就想尽快实现眼前的一些小欲望;当他们对永生表示失望后,他们急于追求现世幸福的样子,就仿佛他们真的只能活一天了一样。
因此,在怀疑盛行的时代,最可怕的便是人们不断地受日常偶发的欲念的驱使,抛弃那些必须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达到的长远目标,而不愿意再去做那些长期的、稳妥的和伟大的事业。
处于这种状态的民族,如果有一天它的社会情况民主化了,则上述危险将会变得更加严重。
当广泛的竞争为所有人敞开大门,每个人都在不断设法改变自己地位的人,财富在民主的动乱当中一瞬间就可以失散或积聚时,人们的头脑便极易出现各种各样的幻想,想到突然发财,想到得失俱易的巨额财富等。社会情况的这种不稳定性,又不断加剧了人们欲望的易变性。由于命运的这种变化莫测,人们便只顾眼前了。于是,现在掩盖了未来,人们也不再想了明天。
在由于不幸的巧合而使民主制度和不信教的思想同时风行于一个国家时,哲学家和执政者要做的大事便是应当不断地号召人们以长远的眼光看待人的行动目标。
道德家们在潜心研究自己所处的时代和国家的精神时,应当学会保护这种精神。
他们应当不断努力,向同时代的人指出,就算在动荡连绵的条件下,人们也可以规划并实施长期的事业,而且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困难。他们还应当让同时代的人明白,虽然人类的生活条件有所改变,但人们可以用来促进现世繁荣的方法仍未改变。不管是不是民主国家,人们要使渴望幸福的共同激情得到满足,只有抗拒眼前的许许多多的个别小欲望。
执政者的任务也是非常明确的。
无论在什么时代,领导国家的人都必须高瞻远瞩,特别是在民主和怀疑盛行的时代,更是应当如此。民主国家的领导人照此做了之后,不仅可以通过自身的实例使人们学会处理私事的方法,而且可以使国运昌盛。更重要的是,执政者在为政当中,必须尽一切力量排除没有长远打算的侥幸心理。
在贵族制时代,因为整个制度和舆论已使人们积久成习,只会循规蹈矩,慢慢腾腾前进,所以侍臣的无功受禄和突然得宠,只能在贵族国家里产生短暂的影响。
但是,由于在民主国家,人民只顾着忙自己的私事根本不关心这些事,假使出现这样的事情,便会产生极大的恶果。因此,在怀疑主义和平等同时盛行的时代,首先应当防止君主或人民的随心所欲,使人尽其才。不能让那些野心家轻易地登上高位,应当使每一次晋升都是本人努力的结果,使任何目标都必须经过长期努力奋斗才能达到。
政府应当努力使人们恢复对未来的憧憬,这已经不能指望由宗教和社会情况来恢复,而要以实际行动来教导公民,让他们知道财富、名誉和权力等,都是靠劳动取得的,明白要想获得巨大的成就,必须订立长远的目标,而凡是经过艰苦努力获得的东西都是持久的。
当人们习惯于预见目前应做的事情的长远发展,并仔细规划工作的时候,就永远不再会使自己的思想被现实生活束缚,而是能随时冲破限制,往远处看。
因此,假使人民习惯于在现世便考虑未来,则用不着指示他们,他们就会自动去接近宗教信仰。
由此可见,使人们不经过宗教而能达到指定目标的办法,大概就是我们今天仅有的,通过漫长而弯曲的道路让人类建立起信念的办法。第十八章 为什么美国人认为一切正当的职业都是高尚的在没有世袭财产的民主国家里,人们都依靠劳动生活,有的依靠劳动的积蓄,有的依靠也是劳动者的父母而生活。因为劳动是每个人人生必要的、自然的和正常的条件,所以有关劳动的观点从四面八方进入人们的思想。
在这样的国家里,舆论不反对劳动,都赞成劳动,劳动不但不下贱,反而非常光荣。比如在美国,每个富人都认为,正是因为有舆论支持,他们才可以用自己的余暇去尽某些应尽的公共义务。如果他们一生只为自己度过,死后将会声名狼藉。许多美国的富人,为了逃避这种劳动义务而逃到欧洲。在欧洲,他们寻找到了仍把清闲自在视为光荣的贵族社会的残余。
平等不仅恢复了劳动观点的名誉,更为重要的是,它提出了靠劳动牟利的观点。
在贵族社会,其实人们并不是轻视一切劳动,而只是轻视牟利的劳动。如果劳动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抱负或者只是为了修德时,劳动依然是光荣的。但是,在贵族制社会,这些为荣誉而劳动的人往往同时趋利,他们只是会把这两种愿望藏在内心不向外表露。他们伪装得非常好,并且他们容易隐瞒,他人完全看不出两种愿望是相结合的。在贵族制国家,几乎所有官员都在要求为国家服务的同时表示放弃利益的。在他们看来,薪俸是小事。他们对此并不斤斤计较,并且常摆出一副根本不会去考虑这个问题的姿态。
因此,牟利的观念仍然和劳动的观念有所不同。虽然在事实上这两个观念有时结合在一起,但是在思想上它们还是分开的。
相反,在民主时代,这两个观念总是昭然联结在一起的。由于每个人都有追求财富的欲望,每个人的财富都为数不多并且时时在改变,他们都需要多增加自己的财富,同时为子女多积点财富,所以他们都清楚:自己的劳动,就算不全是为了牟利,但至少也有部分是为了牟利。甚至于那些主要为追求名誉而劳动的人,也必须得承认自己的作为并不只是为名而已,并且不论愿意与否,他们总是把求生的愿望混进求名的愿望中去。
如果每个人都认为劳动是人生光荣的必然条件,而贵族因为接受薪俸而承认劳动纵使不是全部为利,至少也是部分为利,则存在于贵族制社会中的那种职业之间的鸿沟便将消失。虽然各行各业并不完全相同,但至少有一点是相同的。
这一相同点即是:每一个行业都是为了赚钱而付出劳动的。每个人都领取的工资或薪金让彼此具有了相同的外貌。
仅这一点就足以说明美国人对于各种职业的看法。
在美国,从事服务行业的人觉得自己是在劳动,而且看到周围的人无不劳动,所以他们决不认为自己低人一等。他们不会因想到自己领取工资而觉得低下,因为就算是美国总统也是为了领取薪俸而劳动的。总统是因发号施令而得报酬,而同他们为服从命令而得报酬没有本质不同。
在美国,各种职业从无高低之分,都是比较辛苦的,也是比较容易赚钱的。所有的正当职业都是高尚的。第十九章 什么东西使几乎所有的 美国人都喜欢从事实业在民主国家中,我认为农业或许是进步得最慢的有用技术。有人甚至常说农业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因为好像其他行业都是在跑步前进。
但是,由平等所带来的几乎一切爱好和习惯,却自然而然地在引导人们去从事工商业。
假设有一个聪明、能干、小康、自由并且充满希望的人。从能过上非常安逸舒适的生活上而言,他还很穷;但从无须担心缺吃少穿上而言,他又是够富裕的。他总是在想办法来努力改善自己的命运。他已经尝到了物质享受的好处,而摆在他的眼前的还有其他许多享受的好处。他开始努力追求这些爱好,并增加用来满足这些爱好的手段。然而,人生是如此短促,时间是如此有限,他应当怎么办呢?
种地,可以让他的努力得到一定的成果,但是不仅得来得太慢,还要付出艰苦的劳动,并且只能是逐渐地富裕起来。农业只适于已家财万贯的富人或只求糊口的穷人。我们假设的那个人作出了自己的选择:他卖了土地,离开家乡,去另谋一种虽有风险但可赚钱的行业。
在民主社会,这样的人非常多,随着身份平等的日益普及,其人数还在不断增多。
因此,民主制度不仅让劳动者的人数不断增加,而且还促使人们去选择自己最喜欢的工作。同时,民主制度也使得人们不爱从事农业生产,而把人们引向工商业。① 这种精神甚至也见于最富有的公民。
①有人屡次指出工商业者过分爱好物质享受,并因此谴责工商业。我认为,他们在这个问题上是本末倒置了。并不是工商业启示人们爱好物质享受,而是因为人们指望在工商业中使自己的要求得到更加充分和迅速的满足,也就是说是这种爱好把人们带进了工商业。如果说工商业加强了人们追求物质享受的欲望,那只是因为人们从事工商业的时间越久,他们的欲望也就越强,他们越是努力满足欲望,欲望就越是提高。使人喜欢在现世享福的一切原因,都可促进工商业的发展。平等就是这些原因之一。平等对于商业的促进,并不是采取直接使人产生经商爱好的办法,而是采取间接加强和培养人爱好幸福生活的办法。
在民主国家,无论一个人是如何富有,也差不多总是不会满足于已有的财富,因为他认为自己仍不如前人富,更害怕子孙不如他富。因此,民主国家的大部分富人不断地想办法发财,他们认为致富的最快和最有效的办法是工商业,他们自然而然地将注意力转向了工商业。在这一点上,一贫如洗的穷人的本能同他们的本能一样,说得更准确些,他们也受最迫切的需求的支配,当然这种需求不同于穷人的那种希望温饱的需求。
在贵族制国家,富人同时也是统治者。因为他们一直都专心于重大的公共事务,所以根本无暇去做工商业。纵使是他们中的某一部分人想去经商,他们的阶级意志也会马上挡住他们的去路。虽然他们想反对本阶级的多数的统治地位,但他们却仍没有办法完全摆脱这个多数的限制,而在贵族集团内部,却存在着一个专门进行统治的多数,虽然他们坚决不承认人民的多数的权利。(a)在民主国家,金钱不仅不能导致有钱人掌权,甚至还会让这些有钱人远离政界,所以民主国家的富人都不知道怎么去打发他们的余暇。他们的大量财产和他们的远大希望,以及那些不管用什么方法致富的人常有的异常爱好,都在激励他们行动。但是,向他们敞着的却只有经商这条路。在民主国家,商业是最伟大、最光辉的行业。
它吸引了每一个人的注意力,成了群众向往的目标,使人们的最热烈的激情都向它那里集中。即使富人自己对经商有偏见,或他人对经商有偏见,也无法阻挡富人去经商,任何东西也阻挡不了。民主国家的富人,从来不组织拥有自己的独特规章和制度的社团。这个富人阶级的特有观点,对他们并没有束缚力;全国的一般观点,则对他们有促进作用。在民主国家中出现的巨富们,几乎全是靠经商发家的,并会一代一代接着经营下去,直到财富的所有人完全没有了经商的习惯。
因为民主国家的富人们不愿意从政,所以他们将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商业中。在这方面,他们可以专心发展,并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这样说,这应当归功于他们敢于创办实业的伟大精神。但假如他们生于贵族制社会,则很难想象他们会有创办实业的机会。
在民主社会,不管是穷人抑或富人,都有如下的一致的表现。
那些生活在情况易变的民主社会的人,眼前浮现的总是变幻莫测的偶然因素的影子,所以,他们都热爱从事偶然因素在其中发生作用的事业。
因此,他们都选择去经商,而经商的目的又不仅仅是为了牟利,还因为喜欢商业给他们带来的冲动。
美国从英国的殖民地束缚下解放出来后,至今只有半个世纪,所以它的大富之家不多,资本也很有限。但是,世界上却没有任何一个民族像美国人那般在工商业上获得过如此迅猛的发展。现在,美国已是世界上第二大海运国家,它的制造业虽然还要克服一些几乎无法克服的天然障碍,但每天仍有新的发展。
在美国,因为全国人民都参加工业活动,最穷的人和最富的人都愿意在工业方面将他们的力量联合起来,所以经营大型工业企业没有难处。因此,当你看到这个可以说并不富强的国家所举办的大型工程时,肯定会惊讶不已。虽然美国人踏上他们现在居住的土地的时间还不长,但他们已使自然界改观,并为他们服务了。他们沟通了赫德森河和密西西比河,在陆上建设了500多里约的道路,把大西洋与墨西哥湾接连在一起。几条大的铁路,也已在美国建成。
但让我感到最惊讶的,并不是美国的某些工业企业规模特大,而是它的企业数不胜数。
美国的农业经营者,几乎都是实行的农业商业联营,大部分都是亦农亦商。
美国的种植业者,老守田园的不多。在西部的一些新州尤其如此,那里的人并不是为了自己种而开垦一块土地,他们是为了出售;他是预见到居民增加以后,当地的形势将立即发生变化,可以将农场高价卖出去,才建设一个农场的。
每年都有大批北方居民蜂拥至南方,在盛产棉花和甘蔗的地区定居。这些人来到南方种地的目的,是希望用不了几年时间就能让自己发财致富。他们来到这里后,就已估计到总有一天会回老家享用在这里获得的财富。就这样,美国人把经商精神也带入了农业,使它们经营实业的激情也在农业方面表露出来。
美国人让工业获得了空前巨大的发展,因为他们全都在搞工业。但也正是因此,他们经常成为突如其来并且危害甚重的工业危机的袭击对象。
因为他们全都从事商业,所以他们的商业活动也就要受到许许多多的复杂因素的影响,以至于无法预见到可能遇到的障碍。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加入到了工业活动中,所以只要工商业受到冲击,不仅他们个人的财产要遭受损失,而且整个国家也要因之震撼。
总而言之,我认为,周而复始的工业危机,是现代民主国家的固有通病。民主国家无法将其根治,只能减轻它的危险性,因为这种危险是民主国家的本性使然,而并非出于偶然。
第二十章 实业为什么可能 产生贵族制度我已指出民主制度为什么能对实业的发展有利并使实业家的人数无限增加。
现在,我来研究下实业通过什么样的迂回的道路可使人走回贵族社会。
我们已看到,当一个工人每天只做同样的一个零件时,由零件组装而来的产品的生产便会更加方便、迅速和经济。
并且我们也已看到,一个工业企业资本越多,办得越大,信用越高,它的产品则越价廉。
人们早已经察觉这两项真理,而在我们这个时代才把它们明确指出来。人们早已把这两项真理应用于一些最重要的工业部门,而逐渐受它们支配的还有一些小的工业部门。
在政治方面,我认为立法者最应当注意工业科学方面的这两项新原理。
当一个手艺人始终如一地只制作一种产品时,他的手艺必然会十分熟练。但同时,他用其精神全面指导工作的能力将会丧失。他的手艺虽越来越熟练,但他也越来越不动脑筋。可以这么说,虽然他作为一个工人在技术上日益进步,但是他作为一个人在本质上却是日益下降的。
一个一生做了20多年别针帽的人,你能期待他有什么作为吗?人的智力是常常能做出惊天动地的事业的,但除能用智力去研究制作别针帽的最优方法外,这个人今后还能把智力应用于其他什么地方呢?
一个工人如此使用他毕生的绝大部分时间时,他的思想也就永远离不开他每天所做的那一种物品,而他也就养成了一些永远无法摆脱的习惯。一句话,他已经属于他所选择的职业,而不属于自己。在此条件下,虽然民情与法制在想办法拆除他周围的樊篱,为他另辟出千百条致富的道路,但仍是徒劳;民情和法制远没有实业的原理更有力量,这个原理把他绑在一种行业之上,往往让他固定于某个地方从而无法离开。
而且,实业的原理还规定了他在社会中的一定地位,让他无法改换。整个世界虽然在不停运动,然而实业的原理却让他静止不动。
伴随着分工原则的普遍应用,工人日益处于从属地位,日益软弱无力,并日益缩小活动范围。手艺人的工艺虽是进步了,精神却退化了。另一方面,当一种工业的产品随着该生产部门的规模不断扩大和资本不断增加而大量增长时,那些有知识和有钱的人,也都会去经营迄今仅仅是由没有知识或生活不富裕的手艺人所从事的工业部门。如此巨大的需求量和无限的利润,在吸引着那些最有钱和最有知识的人。
因此,实业科学在抬高了老板阶级的同时,不断地贬低着工人阶级。
当工人将自己的智力越来越多地用于去研究那些小事的时候,老板每天却在注视着全盘的工作。于是,工人的眼界日窄,而老板的眼界日广。不久以后,工人只用体力而不动脑筋,而老板却需要科学和甚至天才去获得成功。工人越来越像牛马,而老板则越来越像一个大帝国的行政长官。
因此,老板和工人现已不仅仅是毫无共同点,并且差距每天都在不断地加大。他们就像一条长链两端的环,各自站在为他们所规定的位置,而且谁也不能离开。一方对另一方处于必须永远严格从属的地位,似乎一方是为了发号施令而生,而另一方则是为了服从而生。
这不是贵族制度又是什么呢?
在一个国家的人民越来越平等以后,他们对于工业产品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增加并普及,而事业成功的最大因素则是低价将产品送到一般人家里。
因此,每天都可以看到这样的事实,最有知识和最富裕的人在将自己的学识和财富用于经营工业之上,并用开设大工厂和实行严密分工这样的办法来满足各个方面的新需求。
长久以后,随着人民群众转向民主制度,而专门经营工业的阶级便越来越贵族化。人与人之间一方面越来越相似,而另一方面却又越来越有差距。最终,不平等现象在大多数人中间虽然减少了,但少数人与大多数人之间的不平等现象却是加大了。
正因此,当你追溯到根源的时候,便会感觉一个贵族集团好像靠的是一种自然的力量从民主社会中产生而来的。
但是,这批贵族和从前的贵族是完全不一样的。
首先你将会看到,这批贵族只专心搞实业,抑或说只从事某类实业部门,在整个社会里他们是一批怪物,与众不同。
在现代的广大民主社会里,一些实业界人士建立起的贵族小社会,同古代的贵族大社会一样,也包括两类人:大量非常穷困的人和少数十分富裕的人。
这些贫穷的人中很难有能够脱贫致富的,然而富人却可能随时会变穷,抑或致富之后而弃商。所以,贫穷阶级的成员几乎是固定不变的,但富裕阶级的成员则并非如此。因为这些富人既无共同的精神,又无共同的目标,既无共同的传统,又无共同的希望,所以坦白说,今天虽有富人,但没有富人阶级。因此,他们决不算一个团体,而仅仅是一伙人。
不仅富人之间无坚定的团结可言,而且可以说穷人和富人之间也无可靠的联系。
他们之间的联系不是长久的,随利害关系的变化每时每刻都在离合。工人通常依靠老板,但并不总是依靠一个老板。工人和老板只是在工厂里相识,一旦离开工厂后,大家就形同陌路。他们仅仅是在一个点上接触,而在其他点上,则分道扬镳。工人只希望工厂主给他工钱,而工厂主只要求工人给他做工。工厂主无须工人保卫,工人也不需工厂主保护。不管是从惯例上而言,还是从权利义务上来说,他们之间都没有永久的联系。
厂商所形成的贵族,几乎永远不会扎根于它所指挥的实业大军中;他们的目的不在于要统治这批人,而是要使用他们。
这样组织起来的贵族并非想大量地控制一批被雇用者,纵使有时雇用了大量的工人,不久以后也会解雇一部分。他们没有这种想法,而且也不能按此做。
旧时代的地方贵族,在法律上抑或自认为在习俗上,对自己的下属负有救济和减轻他们的苦难的责任。但是,现代的实业贵族,在把他们所使用的人变穷、变蠢之后,如果遇到经济危机,便会把他们推出工厂的大门,让社会去救济他们。这就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后果。尽管工人和老板之间时时发生关系,但彼此之间并没有真正的结合。
总之,我认为我们亲眼看到其成长的这批实业贵族,乃是世界上有史以来最严酷的贵族。但它同时又是危险性最小和最受限制的贵族。
但是,民主的朋友还是以不安的心情的把视线转向这一方面,因为身份的长久不平等和贵族制度一旦再侵入这个世界,那么便可预言,它们定是从这扇大门溜进来的。
第112章 民情怎样随着身份平等
而日趋温和如我们所见,近几个世纪以来,人们的身份逐渐趋于平等;同时,民情也渐渐温和。这两种现象仅仅是恰巧同时发生的呢,还是由于两者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联系,致使缺少了其中一个的发展就使得另一个不可能前进呢?能够导致一个国家的民情由粗野向温和转变的原因很多,但在我看来,所有这些原因当中最强有力的就是身份的平等。因而,我认为,身份的平等化和民情的温和化不只是同时发生的现象,还是相关的事实。
当一些寓言作家妄图以动物的故事来开导我们时,便在动物身上添加了人的思想和感情。同样,当诗人们描述神鬼和天使时也是如此。他们如果不用借喻的手法来重现我们人类本身,就不会使我们生发出足以触动我们的精神和抓住我们的心灵的那种深刻的痛苦感和纯净的幸福感。
讨论我们现在的问题时,这一点也完全适用。
在贵族制社会之中,按照职业、财产和出身,所有人分属于等级森严的阶级,但是在每个阶级内部自己的成员却被视为同一家族的子女,在成员之间经常存在一种在民主社会中同类公民所不存在的亲切的同情。
然而,这样的同情并不存在于不同的阶级之间。
在贵族制国家之中,不同阶级有不同的观点、感情、权利、习尚和生活方式。从这一角度来看,贵族的成员完全不同于其余公民,其彼此之间并不存在共同的思想和感情,因而很难让人相信他们属于同一国家。
所以,贵族成员无法很好地理解他人的所想、所感,更无法设身处地去考虑他人的感受。
但有些时候他们却也很愿意热情地帮助他人,这一点并不与上述矛盾。
这种贵族制度一方面使同一国家的人被分成不同等级,另一方面却又以十分紧密的政治纽带联合了这些等级。
农奴虽然天生并不关心贵族的命运,然而他却认为自己有义务效忠于使他沦为农奴的人;贵族虽然不认为自己与农奴属于同类,但他的责任和荣誉使他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去保护住在自己所管辖的领地上的农奴们。
不难发现,这种相互的义务不是源于天赋权利,而是源于政治权利,而且个人所能获得的好处远远不及社会由此所能获得的。这种义务是主人对家奴或家奴对主人尽的,不是对自认为应当互助的人尽的。封建制度仅仅给某些人,而并非给全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封建制度带给民情的风气主要不是温文尔雅,而是慷慨侠义;封建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让人无限忠诚,而并非让人表现真诚的同情,因为真正的同情仅仅存在于彼此完全相同的人之间。在贵族的时代中,处于相同阶级的成员之间才认为彼此是相同的。
按照出身和习惯来说,中世纪的编年史家们都属于贵族阶层,因而当他们描写某一贵族惨死的情景时,都极力表现出哀伤的情绪。与比迥然不同的是,对老百姓惨遭屠杀和拷打的情形,他们却往往轻描淡写,并且无动于衷。
这并非意味着他们一贯仇恨和历来轻视老百姓,国内的不同阶级之间并未宣战。他们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基于他们的本能,而并非感情。因为他们并没有明确认识到穷人的苦难,因而也就不太担心穷人的命运。
当封建关系一旦被破除,普通的老百姓也会如此。在部分家奴表现出对主人们无限忠诚的时代,也偶尔有下层阶级将骇人听闻的暴行施加给上层阶级的现象。
我们不要总是把这种互不关心的现象出现的原因归结于无秩序和无文化,因为在之后的几个已经堪称秩序井然并且文化发达的世纪中,这种现象依旧存在。
1675年,在布列塔尼地方的下层阶级,曾经聚众反对新税。当局残酷无比地镇压了这次骚动。请看,亲眼目睹了这一恐怖事件的塞文涅夫人在写给她的女儿格里娘的信中是如何说的:“我亲爱的女儿:你从埃克斯给我寄来的信写得实在是太好笑啦!寄出信件以前最少要再检查一遍。你会吃惊于你自己所写的如此多的赞美之词,与此同时你又会对自己这样不厌其烦地写了如此之多而无比欣慰。是不是你早就已经亲吻过了普罗旺斯地方的所有的人?然而,你只要是不爱闻葡萄酒的香味,就意味着你亲吻遍了布列塔尼地方的所有的人,也不会令他们感到满意。
(……)你想不想听一听来自雷恩地方的消息?在那里下达了征收10万枚银币税收的命令,一旦不能在24小时内交出,税额就会翻一番,并会有官兵去强制征收。已经有一条大街的所有居民都被当局残忍地撵出了家屋,并严格禁止任何人收留,违令者死。有一大群倒霉的人(包括一些孕妇、老人和小孩)因此被迫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这个城市,他们为此而号啕大哭;他们不知去往何处,没有食物,也没有可以栖身的地方。就在前天,有一个开舞厅的小提琴师由于偷印花税被车裂。他活活地被五马分尸(……),他的四肢被残忍地放在城市的四个角上示众。(……)截至目前已经有60名市民被捕,他们将会在明天被治罪。这里给别的地方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使得其他地方也同样地尊重总督及其夫人
①为了便于读者了解信中最后这句话的含义,应当指出格里娘就是普罗旺斯地方总督的夫人。
②参看:蒙梅尔克编《塞文涅夫人通信集》,法文版,第4卷第205页及以下几页。
③同上书第248页。这封信的日期为1675年11月24日。
(……),不得往其花园里投石头①。(……)就在昨天,天气特别好,塔朗特夫人到其林园小憩。自然而然要为她准备下榻之处以及饮食。她从柴扉处走进来,又从原路走回去。……
1675年10月3日,寄自罗歇”②她又在另一封信中补充说:“你往往喜欢同我谈论我们这里发生的一系列悲惨事件。我们这儿不再实行车裂了。为维护正义,每周也只杀一个人而已。当然,我现在认为判处绞刑已经算是很宽大了。自从来到这里,我对正义的看法几乎已经完全改变了。就我而言,你的那些曳船奴隶,真可以说算是一伙不问世事而使生活安宁的好人了。”③ 假使有人认为写出这些话的塞文涅夫人是个利己主义者和残酷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她热爱自己的子女,也十分同情朋友的不幸。当你读她的信时,甚至可以发觉她对家臣以及奴仆非常仁慈宽大。然而,她对贵族圈子以外的人们所受到的的苦难却一无所知。
而如今,最残暴的人给最无情的人写信时,也不敢泰然自若地说出以上的这些话,尽管他个人的品质促使他如此做,全国的民情也要禁止他如此做。
这种情况是如何产生的呢?是由于我们现在比我们的祖辈更有感情吗?我并不知晓。但有一点能够肯定,即我们的感情已扩展到更多的事物上去了。
当一个国家的人在地位上几乎平等,在思想与感情上大体一致时,每个人都可马上断定出其他一切人的所想与所感。是说,只要他能够省察一下自己,就能够做到这一点。因而他不难发觉别人的任何苦难,一种内在本能让他在苦难扩大时能够立即看到。当他对待陌生人或敌人时,这种本能也会让他不加歧视,因为其省察会立即发生作用。一旦这种省察同其怜悯心结合,便能够使他在同类受苦的同时也觉得自己身受其苦。
在民主时代,很少存在某些人对另一些人尽忠的现象;然而任何人都有人类共通的同情心。谁也不愿让别人受无谓的痛苦,并且只要对自己没有重大损害,都会尽力去帮助他人减轻痛苦。人人都喜欢如此。虽然他们并不慷慨,但是却很温和。
即使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美国人已经将利己主义转化为社会和哲学理论,然而他们并未减少怜悯心。
不存在任何其他的国家像美国的刑事法庭一样从轻治罪。当英国人似乎仍然在思考在他们的刑事立法中珍惜地保存中世纪的残酷遗风时,美国人几乎已经在其刑事法典中彻底地废除了死刑。
我想在这50年以来北美堪称世界上唯一没对政治犯判处死刑的国家。美国人这种无比温和的态度主要源于他们的社会情况,这能够从他们对待奴隶的态度上得到印证。
总体而言,新大陆的所有属于欧洲人的殖民地,没有一个地方的黑人的物质生活条件比美国黑人更好。但黑人在美国还是要忍受可怕的苦难,经常受到无比残酷的惩罚。
显而易见的是,这些人的可怜的命运,从来不曾打动他们的主人,使其产生怜悯之心,他们的主人一方面把蓄奴视为有利可图的事业,另一方面还觉得这并非罪恶,不会使危害自己。因而,同样的一个人对同他平等的同类极为人道,然而一旦这些人不再与他平等时,他便会感觉他们的痛苦无关痛痒。显而易见,其温和态度应当归因于这种平等,而绝对不应当归因于文明和教育。
以上我对个人所述的一切,某种程度上也同样适用于国家。
一旦某个国家有了自己独特的观点、信仰、法律和习惯,这一国家便会以整个人类自居,并且只关心本国疾苦,对别国则是一概无动于衷。要是两个持有这种态度的国家交战,那么战况必然会十分残酷。
在罗马人的文化最灿烂的时期,罗马人首先在战车后面拖着被俘的敌人将领以炫耀胜利,继而杀掉他们;罗马人在这一时期,把囚犯投进斗兽场,并让其与野兽相搏斗,以娱乐群众。每当西塞罗谈到公民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就总是会义愤填膺,慷慨陈词;然而对于罗马人在胜利后对战俘实施的种种暴行,他却是缄口不言。由此可见,在他看来,外国人与罗马人并不属于同一种人类。
相反地,随着各国人民逐渐接近,相互之间日益相似,他们互相之间会越发同情彼此的不幸,国际公法也会随之变得愈加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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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民主如何使得美国人之间的日常关系简易化
民主并不能够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密起来,但是却能够使其日常关系变得简易化。
假使有两个英国人在西半球邂逅了,那么他们会像两个语言不通且民情不同的外国人相遇一样。
起初他们两个人将会用好奇的目光望着彼此,并且在心里暗自不安;紧接着便各自走开;而假使他们相遇之后相互交谈,也总会表现得十分拘束,不够自然,通常只是谈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然而两人之间并非存在敌意,尽管两人并不曾谋面,然而他们都认为对方是很正直的。那么,为什么他们会小心翼翼地回避彼此呢?
想要弄明白这个问题,就必须先谈谈英国。
当靠家庭出身而不以财产来决定等级划分时,所有人都清楚其在社会阶梯中所处的地位。他并不想往上爬,也不害怕向下跌落。在通过这种方式组织起来的社会中,不同等级的人相互之间总是很少往来;然而,当偶然事件使他们接触时,他们却能够随意交谈,不希望也不担心彼此会混合在一起。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并非建立在平等之上,但这种关系也并非强制的。
当一个以财产为基础的贵族制度取代了一个以家庭出身为基础的贵族制度时,情况就不再是这样了。
尽管有些人的特权仍然很大,然而取得特权的可能性是所有人都有份儿的。因而拥有特权的人总是会提心吊胆,唯恐失去其特权或者其特权被他人分享,而还没有取得特权的人,则企图不惜任何代价去取得;一旦他得不到特权,仍然需要表示这并非不可能的。由于人的社会价值不再因血统而肯定不变和永远固定,而是伴随财产的增减而不断变化,因而尽管等级依旧存在,却无法看清更无法一眼看出某一人属于何种等级。
在公民之间,一场暗斗立刻展开。一些人正在千方百计地进入或者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正准备进入比自己高的那一阶层的行列,而另一些人则通过不断的奋战,力图击退想要夺取其权力的人,或者不如说这是一个人在两面作战:一方面在努力设法去爬到高级阶层,而另一方面却又在不断地防御底下的人往上钻。
在目前的英国,其情况就恰恰如此。我在前文所述的,我认为基本上就是基于这一情况造成的。
贵族的傲气在英国人那里还很强大,然而贵族之间的界限已不再分明,因而人们之间都时刻彼此提防着,唯恐他人从自己的亲善待人中得到利益。由于英国人无法立即判断其所遇到的人属于哪种社会阶层,因而他们总是谨慎小心,避免接触那个人。
他们担心接受别人一点小惠而结成不适当的友谊,并且对别人的多礼产生疑虑。他们既不受陌生人的恭维,又避免惹别人生怨。
不少人完全用自我的性格来解释英国人这种洁身自好和冷漠寡言的个性特征。不得不承认英国人的气质有作用,然而我认为他们的社会情况有更大的作用。美国人的例子即可证明。
美国人的家庭出身往往不会制造特权,财富也无法使其持有人享有任何独特权利;互不相识的人能够随意在同一地点相聚,他们相互交换思想并非为获得利益,而且也不怕因此带来危险。如果他们在某处邂逅,不会主动攀谈,却又并不回避对话。
所以,他们的待人态度是自然的、坦率的、开朗的。显而易见,他们既不打算从对方那儿得到什么利益,也并不担心对方会加害自己;他们既不愿意去炫耀自己的地位,也并不设法去掩饰自己的处境。尽管他们的态度往往是冷淡的、严肃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高傲的、拘谨的。当他们与人相见而一言不发时,往往是由于他们当时的心情不好而不爱讲话,而绝非由于他们认为保持沉默对他们有利。
在异国,一旦两个美国人相遇,就会立即成为朋友,究其原因,只是因为他们都是美国人。并不存在使他们互相排斥的成见,他们共同的祖国将他们吸引在一起。对两个英国人而言,仅仅同种同国还不够,因为只有同一阶级才能让他们接近。
法国人和美国人都见到过英国人之间这种待人冷淡的态度,并且当他们对待我们也如此冷淡时,我们也不以为奇。然而,在血统、宗教、语言和一部分习俗上美国人与英国人是一样的,他们之间的差别仅仅在于社会情况。所以,我们可以说英国人审慎持重的性格来源于他们的国家制度,并非来源于公民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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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美国人为什么在欧洲表现得过于激动
就像其他的一切严肃而自重的民族,美国人也有记仇和报复的心理。他们甚至从来都无法忘记其他人对自己的冒犯。然而想要冒犯他们也并不简单,其怒火的爆发固然缓慢,而其怒火的消失也同样缓慢。
在贵族当政的社会中,所有事务都由少数人主管,人们彼此之间的公开往来存在着比较固定的常规。因而,任何人都认为自己清楚怎样对人表示尊重和好意,并坚信别人也同样知礼。
这种上层阶级的习惯,后来便成为其他一切阶级的典范。除此之外,别的阶级也各自定出本阶级成员所必须要遵守的规矩。
因而守礼的规矩发展成一套复杂的繁文缛节,一般人很难掌握,一旦违反就会造成损失。结果,每天大家都在无意中残暴地侮辱着他人或者使自己受到这种侮辱的可能。
然而由于阶级差别的消失,教育和出身不同的人会在同一场所相处并相混,则几乎不可能定出繁文缛节的处世之道。因为礼节没有被明确规定,因而即使是稍有违反也并不算过失,即使是那些知礼的人也这样认为。因而人们重视行为的实质远远超过重视行为的形式,于是逐渐变得不那么彬彬有礼,但是也很少互相争执。
美国人决不会被接连不断的小殷勤所打动。他们认为自己不应该得到这些小殷勤,或者假装并不知道自己应当享有它们。因而他通常不因别人未给自己献殷勤而不满,或者说他们更多的是原谅别人。在这方面他的态度是不拘小节,其性格更为直爽而富有男子气概。
美国人这种相互宽容以及彼此采取的大丈夫的态度,也同样是一个最一般的而且最深刻的原因造成的结果。
对这个原因,我已经在上一章中详细讲述过。
在美国,市民社会中的等级差异很少,甚至在政治界根本不存在等级差异。所以一个美国人并不觉得他应当特别关心其他任何同胞,当然他也从不要求其他任何同胞对自己有特别的关心。由于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的利益在于跟某一位同胞套近乎,因而他也从来都不认为自己在与他人套近乎时会受到他人的欢迎。一方面,他从来不以出身为理由而轻视其他任何人,但与此同时他也不认为其他人会以这种理由来轻视他。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别人对他进行了侮辱,他从来都不认为别人会存心如此。
美国的社会情况使美国人不容易因一点小事而动怒。此外,他们所享有的民主自由,又把他们宽容的风气灌输到美国的民情之中。
由于美国的政治制度,各阶级的公民彼此之间不断接触,这促使他们齐心协力地去进行伟大的事业。进行伟大事业的人,没有考虑繁文缛节的时间,并且因为过分重视和睦相处而不拘礼节。这就使得他们习惯成自然,在待人接物时特别注重感情和思想,而不是重视仪表;他们也从来都不会因一些琐事而大动肝火。
在美国,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见到,使某人意识到其他人讨厌他的讲话绝非一件易事。为打发这个人离开,如果只是一味地采取拐弯抹角的表达方式,是无济于事的。
曾经有一次我一一反驳了一个美国人的论点,以示我极为厌烦其讲话。然而在每次反驳之后,我发现他会更加竭力以新的论点来试图说服我。而之后,我则一直保持沉默,始终一言不发,然而他却以为我在深深沉思他向我所讲的道理。以至于后来当他要接着说下去但是我已经离开时,他却认为我有要事去处理。如果我不向他明说,他将永远无法明白我对他已极度腻烦。
要是这个美国人到了欧洲,他会立即变得非常机灵并容易发火,以致我往往认为在欧洲要想不得罪他,就好似在美国使他生气一样困难。乍一看,这一点特别让人奇怪。事实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来自同样的原因。
存在民主制度的国家总会让它的人民觉得自己和自己的国家了不起。
当一个美国人出国时,他总是怀着高傲的心理。但是一旦到了欧洲,他会立即发现我们对于美国及其伟大人民的看法并不如他的想象,这使他开始气恼。
他早有耳闻,西半球的人们的身份并不平等。现在他又亲眼看到,在欧洲各国,等级的痕迹还没有完全消失;财产和出身还是拥有某些他既难以理解又难以界说的不定特权。如此的情景让他变得惊异不安,由于他从未曾见过,并且其国家也不存在相似现象能够帮他具体理解这种情景。因而他完全不明白在这个即将垮台的等级制度中,在这些原本是相互仇恨并且彼此轻视却又互相接近甚至是随时准备混合的阶级中,将自己摆在什么位置上比较合适。他担心把自己摆太高,更担心别人把他摆得太低。这两种情况不断浮现于他的脑海,并且不断干扰他的一言一行。
他知晓欧洲的传统,并且深知欧洲人的礼仪因等级不同而存在巨大差异。他对这些昔日的作风感到困惑不解,并且他更加担心自己无法得到应有的尊敬,然而其实他并不清楚何为尊敬。所以他的一举一动都十分呆板,完全像套中人一般。对他而言,交际已不是愉快的活动,而是一项非常吃力的工作。他琢磨你的一举一动,察言观色,仔细分析你的语句,唯恐其中含有侮辱他的隐语。我不知是否存在别的乡绅比他更加拘泥于处世之道。他极力一丝不苟地遵守繁文缛节,绝不容忍其他人对他稍有失礼。他不仅仅谨小慎微,还妄自尊大。他渴求做得恰当,又唯恐做得过分,因为他无法分清二者的界限,因而往往保持一种高傲而忸怩的神态。
然而这还不是全部。请看人心的另一种乔装。
美国公民总要称赞美国实行的平等政策,并因此为自己的祖国而感到无限自豪。
然而在另一方面,他们又十分内疚,总是意图向别人表示他做得还不够好,说他只不过是他所吹嘘的那种正常情况的例外而已。
任何美国人都想将自己的家世与早期移民到殖民地上来的人扯上关系。在我看来,任何一名美国人都能够算做是某一英国大家庭的后裔。
假使是一个美国富翁到了欧洲,他所关心的第一件事,一定会是以奢侈来炫耀其财富,唯恐别人将其视为是一个来自民主国家的普通公民,于是便千方百计地摆阔,使你每天都能够见识到他挥金的新花样。他照例会住在全城中最为豪华的地区,往往有许多仆人前呼后拥。
我曾听到有一个美国人曾经抱怨说,在巴黎,一些大沙龙也只不过是中流的交际场所而已。在他眼中,人们在这些沙龙所行的雅兴并不高尚。他将说服你并使你相信,按照他所说的,人们在沙龙中的仪表也并不够优雅。事实上,他还不习惯我们的风气,看不到这种通俗外表下内藏的精华。
我们不必惊奇于这种截然相反的看法。
如果不是旧的贵族等级区分在美国早就已经不复存在,美国人可能就不会在国内表现得那样淳朴、宽容,也不大可能会在欧洲表现得那样妄自尊大和矫揉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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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前的总结
当人们对彼此的不幸情不自禁地怀有恻隐之心,频繁而随意的交往使他们能够每天接触,一切冲动都不会使他们分离时,不难理解他们在必要时能够立即互助;当一个美国人向其同胞请求协助时,几乎很少会遭人拒绝。我曾数次见到他们满怀热情自发助人的义举。
假使公路上突然发生车祸,人们会从四面八方赶来救助罹难者。如果某个家庭横遭大难,即使是素昧平生的人也会慷慨解囊;尽管每个人捐助得不多,但是集腋成裘,便能够使这一家人摆脱困难。
在世界上的某些文明国家里,一个不幸的人常常在茫茫人海中孤立无助,就好比一个野人在森林里的遭遇一样。在美国,却并不存在这种现象。尽管美国人的态度向来冷淡,并且往往粗野,但他们几乎没有冷酷无情的表现。即使他们没有及时去帮助别人,也不意味着他们拒绝助人。
这一切与我在前面论述个人主义时所讲的并不矛盾。我甚至觉得它们几乎是互相协调的,而决不是对立的。
一方面,身份的平等使人们感觉到自己的独立,另一方面也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软弱。他们的确获得了自由,但是却有无数的意外威胁降临到他们头上。经验使他们很快就能懂得,虽然他们并不总是需要别人帮助,但不可避免地会需要他人的帮助。
在欧洲,我们时常能够看到,具有相同职业的人会随时互助。他们遇到相同的苦难,这能够使他们向彼此寻求支持,而不管在其他方面他们是何等铁石心肠、何等自私。因此,当他们中有的人遇到困难,别人只要暂时牺牲一下或者是格外努力一番就能够挽救时,其他人一定奋力支援,从来都不袖手旁观。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十分关心那个人的命运,因为一旦他们的努力被证明是无效的,他们就会立即把支援抛到九霄云外,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然而,他们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几乎是不由自主的默契。根据这种默契,每个人都需要承担暂时支援他人的义务,而当他自己有困难时,也可以请求他人的支援。
如果把我就一个阶级所述的一切推而广之,用于一个民族,大家就能够更了解我的思想。
事实上,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所有公民之间,有一种契约与我刚刚提到的默契类似。他们认为人们之间存在共同的弱点和危险。他们的利益以及他们的同情心,使他们产生了在必要时进行互相援助的信念。
身份越是平等,人们就越发理解这种互相支援的义务的重要性。
在民主国家,会广为施舍的人并不存在,但人们能够常常帮助别人。每个人很少有效忠精神,但每个人都是乐于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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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民主怎样改变着主仆关系 (1)
曾经有一位在欧洲长时间旅行的美国人对我说过:“我们惊讶于英国人在对待仆人时所表现出的高傲和专横态度;然而同样使我们难以理解的是,有的时候法国人对仆人过于亲昵,或者甚至可以说他们在仆人面前总是表现得十分客气。这让人觉得法国人好像是害怕支使仆人一样,上级和下级之分还不够明确。”
我认为他的观察是十分正确的,我也曾经多次这样说过。
我一直认为,在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英国堪称世界上主仆关系最为严谨的国家,而与其完全相反的法国则是世界上主仆关系最为松弛的国家。我从来不曾见过任何其他国家的主人地位像这两个国家一样悬殊。
而美国的情况则恰恰处于这两种极端之间。
上文所述,仅仅是表面和外在的事实而已。为了探明这个事实产生的具体原因,还需要进行深入彻底的研究。
自古至今,还不曾出现过身份平等得不存在贫富之分,以至于也不存在主仆之分的社会。
民主制度的出现并不妨碍主仆这两个阶级的存在;然而它却在改变着两者的思想意识,并调整着两者之间的关系。
贵族制国家的仆人形成了一个单独的阶级,如同主人阶级一样,这个阶级向来没有变化。不久,在这样的国家里便建立起来一种固定的秩序。在仆人阶级中,也像在主人阶级中一样,迅速出现了等级、集团和显赫人物,并且他们也世世代代相传,地位一直不变。主人和仆人分别处于一个在上、一个在下的两个社会之中,并且永远保持着这种差别,但他们都遵守着相同的原则。
这种贵族制度对仆人的思想及习尚的影响绝不亚于对主人的这种影响。尽管其在各方产生的结果并不相同,但是不难看出原因是相同的。
在一个大的国家中,主人和仆人会各自形成一个小的国家,从而对公正与不公各有其固定的看法。他们对人生的不同行为,亦各有其独特的、不变的观点。在仆人社会中,也如在主人社会中一样,人与人相互间同样发生很大影响。他们都承认固定的规范;尽管不存在明文规定的法律,却有指导他们行为的舆论。长期形成的习惯,就像规定的制度一样支配着他们。
①如果对指导这些人行为的主要观点进行仔细考察,就不难发现其相似性,而且你会惊异于,在他们中间,也像在封建等级制的最高层成员中间一样,同样存在着家庭出身的优越感,同样尊重祖先并且爱护后代,同样轻视下层阶级并且害怕接触这些阶级,同样喜欢讲究礼仪,同样重视传统和古风。
这些人命中注定会受人支使,他们对名誉、美德、正直和光荣毫无疑问与主人的理解完全不同。然而他们却存在着仆人的名誉观、美德观和正直观,若是我能够用一句话来表现,可以说他们有一种虽然身为仆人但是却自觉光荣的心理。①尽管这个阶级处于低贱卑微的地位,但不要因此认为这一阶级的所有成员都胸无大志。要是有人这样以为,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即便这个阶级处于低下的地位,但其中的一些出类拔萃并且不甘于放弃高高在上地位的人,却处于类似于贵族的地位。
这个地位使他们变得趾高气扬,自高自大,认为自己也有大德,也同样能够做出不亚于他人的一番大作为。
在贵族制国家里,往往有一些心地高尚并且精明强干的小人物在为大人物服务。
身为仆人,他们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虽然服从于主人的意志,但是并不怕惹怒主人。
但是仆人阶级中的下层,情况则差异极大。可想而知,处于仆人阶级的最下层者,其地位毫无疑问是最低的。
法国人为了称呼服务于贵族的仆人专门创造了一个词,即奴才(le laquis)。
“奴才”一词可以说是个很难听的词,人们如果想要骂一个最下贱的人,但是却又找不到其他词时,就用这个词来称呼他。在旧君主制度时代,人们如果想骂一个最卑鄙无耻的人时,常说他有奴才的根性。只说这一句话就够了,人们完全能够理解它的含义。
身份的永远不平等一方面使仆人养成了与众不同的德行和恶习,另一方面又使他们在主人面前处于一种十分独特的地位。
在贵族制国家中,穷人自年幼起就驯服于受人指挥的思想。他们的目光不管投向何处,所见到的只有等级森严的社会组织和下级服从上级的场面。
因此,在身份永远不平等的国家内,主人能够轻易地使仆人百依百顺,并且毕恭毕敬地服从自己。原因在于,仆人尊重主人一方面是出于服从主人,而另一方面还出于服从于主人所在的阶级。主人阶级毫不留情地将贵族制度的压力全部压在仆人头上。
仆人的行动受到主人的支配,并且他们的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被主人左右。在贵族制度下,主人对服从于自己的人的思想、习惯以及情绪,总是在潜移默化中起着深远影响,甚至于影响的广度远远大于他们的权威的影响。
在贵族制社会不仅存在着世袭的仆人家族,还同时存在着世袭的主人家族,此外,同一仆人家族常常连续几代都为同一主人家族服务(这就好比两条既不相交又不分离的平行线一样)。这一事实使这两类人的相互关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此种贵族体制下,主仆之间尽管不存在天生的共性,并且财产、教育、观点和权利又使他们彼此之间的处境有天壤之别,然而经过了时间的磨砺,岁月终于使他们结为一体。他们彼此眷恋于对往事的一连串共同的回忆。即使他们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也能够相互融合。而民主社会则恰恰与此相反,虽然那里的主仆天生就几乎没有差别,然而却总是互相以陌生人相待。
因而,在贵族制国家中,主人通常会视自己的仆人为自家人和下属,并且会在利己主义驱动下关心仆人的命运。
同样地,仆人也有这种想法,偶尔会觉得自己属于主人的集团,所以他们也像主人那样将自己视为主人的附属物。
贵族制度中的仆人处于他们自己无法摆脱的从属地位;然而在他们之上的,则是一些不会失去高高在上的地位的人。仆人们愚昧、贫穷并且要终生都听人支使;主人们则是荣华、富贵并且一辈子都能够支使他人。尽管这两个阶级永远迥然不同,然而却经常接近,而将它们结合起来的联系,只要它们能够存在就不可避免地将继续下去。
做仆人的在这种处境悬殊的条件下,终于不再关心自己。他们逐渐地忘却了自己,也可以说是放弃了自己,或者不如说将自己的一切毫无保留地交给了主人,并自以为通过这样的行为确立了自己的人格。他们以支使他们的人的财富来炫耀自己,并运用主人的荣誉来为自己增辉,用主人的高贵来抬高自己,并且一直陶醉于那些因为仰仗于他人而得来的光荣。他们往往将这种光荣看得比其全权的持有者看得还重要一旦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情景奇妙地结合在一起,就会既使人感动,又使人觉得可笑。
仆人心里被转移来的主人情感,不可避免地会在仆人的身上缩小或者降低其原有的量度,即变得褊狭和低级。原本存在于主人身上高尚的东西,一旦被移到仆人身上就变成了无聊的虚荣或者是令人生厌的矫饰。身为大人物的仆人们,他们总是摆出其主人所应当具有的派头,甚至比主人还要更加计较一丝一毫的特权。
在法国人中,现在还偶尔能够看见几个这样的贵族老仆。作为这类人的孑遗,不久以后,伴随他们的消失,这类人将会彻底不复存在。
在美国我从未曾见到过这样的人。不仅美国人不知道我所讲的这类人,而且让他们理解这类人的存在也是十分困难的。让他们想象这类人的存在,几乎同让我们想象古罗马的奴隶或者是中世纪的农奴的存在一样困难。尽管所有的仆人都有高低之别,但他们都是同样的原因造就的产物。作为一个整体,他们正从我们的视野中消逝,并伴随使他们产生的社会情况的变化结束其往日艰难困苦的岁月。
身份的平等使得新型的仆人和主人得以产生,而且在他们之间建立起新型的关系。
在身份几乎能够完全平等时,人们就可以不断改变自己的处境。尽管仍然存在仆人阶级和主人阶级之分,然而阶级的成员及其成员的家系并非一成不变的。此时此刻,无论是发号施令的,还是听人支使的,都无法做到永远一成不变。
仆人并非孤立于群众之外的人,因而他们不存在自己固有的习惯、偏见和风尚。
他们既没有特定的精神面貌,又不具备独特的感情表达方式。他们没有意识到因地位而导致的善和恶为何物,然而他们与同时代的人一样拥有同等的知识、思想和感情,并且也具备同时代人拥有的那些善和恶。同主人一样,仆人们中间也既有正人君子,又有无赖小人。
同主人之间一样,仆人之间也并不存在任何身份不平等的现象。
在仆人阶级中,既不存在高人一等的等级,也没有永远不变的等级制度。因而你无法从那儿见到在贵族制社会与其他社会中能够常见的尊卑之分。
在美国,我就从不曾见到一个人能够让我想起那些欧洲人还不曾忘记的那些赫赫有名的忠仆;然而也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让我想起那些奴才。在美国,忠仆和奴才的痕迹都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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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民主怎样改变着主仆关系 (2)
在民主制度下,仆人们不仅彼此平等,甚至可以说他们与主人也是同样平等的。
为充分理解这一点,我有必要对此进行说明。
仆人随时都有可能会变成主人,并且他们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主人。所以,仆人与主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然而何以主人有权支配仆人,而仆人们为何不得不服从自己的主人呢?这源于双方出于自愿,暂时订立了能够随时解除的契约。事实上他们彼此并无高低之分,不过是依据契约而暂时如此罢了。在契约规定的范围内,契约当事人一方为仆人,另一方即为主人。然而在契约规定的范围外,他们只不过是两个公民,是两个同样平等的人。
我希望读者能够特别注意,这不单单是仆人对自己的地位的看法。被雇用的人和主人都持有这种看法,命令与服从的界限在他们的头脑里是非常明确的。
当多数公民都长期处于基本相同的条件之下,而平等成为了久已被公认的事实时,不受任何特殊力量的影响的公众意识,往往会对人的价值定出一定的界限,所有人想长时期超出或者达不到这一界限,都是很不容易的。
尽管贫穷和富贵、命令和服从,偶然会在两个人之间造成巨大差距,但是这并不存在什么危险,由于以事物的常规为基础的舆论将会引导他们走向相同的水平,并且不顾他们身份的实际不平等在他们之间创造一种假想的平等。
这种舆论的力量是无比强大的,以至于最终可能会触动那些从自己本身利益出发而因此反对它的人的思想。在抑制这些人的意志的同时,这种舆论就改变了他们的判断。
主人和仆人在他们的心灵深处不再觉得相互间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巨大差别。一旦他们结成主仆关系而存在差别时,主人从来都不会变得趾高气扬,做仆人的亦不会因此而担心自己受侮。因而,主人不会轻视仆人,仆人也并不会怀恨主人,在日常生活中前者不会蛮横无理,后者也不会卑躬屈膝。
通常情况下,做主人的总会认为其权力的唯一根源仅仅在于那份契约而已;做仆人的也只认为那份契约是他会服从于主人的唯一原因。他们彼此之间从来都不会因为契约所规定的彼此的地位不等而发生争执,他们双方都很清楚地理解自己所处的地位并坚守自己的地位。
在法国军队中,士兵的出身阶级几乎是与军官相同的,而且士兵也可以晋升为军官。除军衔以外,士兵认为自己是与长官完全平等的,而且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的。
然而,在军旗之下,士兵必须对自己的长官绝对地服从,因为这种服从是自愿的并且是有明文规定的,因而在执行时是非常迅速、确切和易行的。
此例能够让我们联想到民主社会中的主仆之间的关系。
假如有人以为贵族的家臣对主人表现出来的那种深情热爱或者肝胆相照的献身精神也可以在民主社会的主仆关系中见到,那将是十分愚蠢的。
贵族制度下的主仆只可以偶尔相见,有话一般也只能通过第三者传达。然而双方的关系却是巩固的。
在民主国家,主仆之间是很容易接近的,甚至是经常能够直接接触的,但是他们之间并不交流思想。他们的工作是相同的,然而他们的利益却决不一致。
在这种国家的仆人总以为自己是住在主人家的过客。一方面,他们并不知道主人的祖先是谁,另一方面他们从来不过问主人的后代,此外他们也从来不对主人抱有任何长期的希望。那么,他们何以要使自己依附于主人而生存呢?他们又是怎样养成那种忘我的服务精神的呢?这是由于他们彼此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关系也要随之变化。
美国人的实例恰好可以支持我上述的观点。然而,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有必要去特别留意人物以及地点的选定。
目前蓄奴制依然存在于联邦的南部。因而,我所述的一切在那里是不适用的。
在美国北部,现在做仆人的,大多数是已被解放的奴隶或者其子女。在公众看来,这些人的地位还不曾确定。尽管法律能够使其上升到主人的水平,然而顽固的习惯势力却加以抵制。并且他们自己也不曾清楚地认识自己的地位,因而其表现几乎总是要么粗鲁无礼,要么过分自卑。
然而同样在北部各州,尤其是在新英格兰,也有相当多的白人为了糊口而暂时受雇于自己的同胞,并且听从其支使。就我所知,这些白人仆人往往都恪守职责并且工作认真,他们从来都不认为自己生来就比雇主低下,并且不觉得听从雇主的支使是难堪的。
这让我意识到,他们似乎是把独立和平等造成的刚毅气概,不可避免地带进仆役的工作之中了。一旦他们选择了这条辛苦的生活道路,就从来都不会想方设法去回避艰苦。他们总是相当地尊重自己的为人,并且从来不会拒绝对主人表示他们在契约中所明确同意的服从。
而主人们也只要求仆人忠实地恪守契约。他们并不要求仆人对他们毕恭毕敬,也并不强迫仆人对他们忠心耿耿、关怀备至。只要仆人能够勤勤恳恳,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因而民主制度下的主仆关系绝对不是杂乱无章的。他们的关系是通过另一种方式加以规定的。规章是有的,但是却与以前的完全不同。
在此我并不想去研究我所论述的这种新情况是否比不上先前的情况,或者仅仅是与以前的情况有所不同,我只想说明这种情况是有规章可循的,并且已经得以固定,因为人与人相互最重要的东西并不在于遵守特定秩序,而在于有秩序可循。
然而对于奠基于革命暴风骤雨中的平等所经历的,以及作为一种社会体制的民主制度在建立后仍然不可避免地要同世俗与偏见进行艰苦斗争的那个悲惨的动乱时代,我又该如何说呢?
在法律中明文规定,部分舆论也曾经主张,仆人和主人并不具有天生的、永恒的优劣之分。然而这种新思想还不曾深入主人的头脑,或者不如说主人仍然打心底里反对。在主人的内心深处,仍然自以为高人一等,属于特殊的人。然而他们却并不敢直说出来,仅仅是无法心甘情愿地偏安于一般水平。当他们对自己的仆人发号施令的时候,他们本身既有胆怯的表现,又有苛刻的余威。对于仆人,他们早就已经不再有那种类似于长期大权在握者所经常产生的保护和施惠的感情了,并且让他们自己也惊异的是:不但他们自己变了,他们的仆人也变了。可以肯定的是对自己的仆人并没有过高要求,他们仅仅是希望仆人能够有规规矩矩的和经常保持的工作习惯,希望他们能够对其早晚必然会辞去的职务表示称心如意,能够尽力效劳于一个无法保护却也不至于损害他的人。最后通过长期的联系能够对那些与自己相同,但处境并不比自己强的人适当地表示关心。
在贵族制国家中,仆人一般都不会因为自己受人支使而感到下贱,因为他们只知道做仆人而已,不会想到还有其他工作可以做,认为他们与主人彼此间存在的惊人不平等是上帝的某项神秘的法律必然导致的甚至是无法避免的结果。
民主制度下的仆人从来都不会低三下四,因为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他自由选择的临时职业而已;舆论也从来都不会轻视他,主仆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永远的不平等关系。
然而,当一种社会制度向另一种社会制度转变的时候,人的思想不可避免地会经历一段动摇于贵族主义的臣服观念与民主主义的服从观念之间的时期。
因而,就服从者而言,服从的道德价值逐渐丧失,服从不再被服从者们视为某种神圣的义务,并且他们继续用自己不曾过上纯人生活的观点去看待服从。他们眼中的服从,既不是神圣的,又不是符合正义的。在他们眼中,服从虽然并不光彩,但是这一行为却可以获利。
在这段时期内,一种模糊而不完整的平等观念开始浮现在仆人的脑海里。起初,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有权享受的平等是在处于仆人的地位时就能取得的,还是只有在摆脱仆人的地位之后才能够取得,并从内心深处深深反感自己所处的受人支使却又能够获得收入的卑微低贱的地位。一方面他们同意受雇于人,然而在任人支使时却又面带愧色。他们热衷于仆役工作可以给自己带来利益,但是却并不喜爱主人。更为正确的说法是,他们还不明白为何自己没能够成为主人,而总是认为支使他们的人就是在非法剥夺他们的权利的人。
此时此刻,在每个公民家里便出现了某些现象,这些现象与政治社会里呈现的可悲情景有些类似。换种说法,在公民的家庭里,一些互相怀疑的敌对力量之间总是在不断地进行明争暗斗:主人表面上和蔼可亲但实际上心怀敌意,仆人同样也心怀敌意,但是却并不隐瞒自己的反抗;一方设法推脱其服从的义务,而另一方则是企图利用种种不公正的限制来推脱供养和付酬的义务。管理家务的权柄飘浮在两者之间,双方都想把它抢在自己手里。他们已经无法分清权威和专横、自由和任性、权利和本分的界线,都没有正确理解自己是做什么的,自己能够做什么,自己应当做什么。
这样的状态应当是革命状态,但绝不是民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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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民主的制度和民情为什么倾向于提高租金及缩短租期
在一定范围内,我针对仆人和主人所作的论述,也适用于地主和佃户。然而,关于这个题目,我认为应在这里作单独的讨论。
严格说来,在美国是没有佃户的,每个人都是自己所耕土地的持有者。
应当承认,民主的法制有着这样一种强大倾向,它会促使地主的人数增加,佃户的人数减少。但是在美国,当前发生的一切变化,主要还应当归因于它自身的国土环境,而很少来因于它的制度。在美国,土地价格比较便宜,人人都能轻松地成为地主。土地的收益并不大,其产品仅仅能勉强地抵偿地主和佃户的投资。
因此,美国的情况在这方面与在其他方面一样,都比较特殊,如果拿土地上的制度作为美国的典型制度,那将是不正确的。
我认为,无论是在民主国家还是在贵族制国家,将来都还会存在地主和佃户。但是,民主国家的地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将会是另外一种样子。
在贵族制国家里,租种土地不仅要支付一笔不菲的租金,而且要对地主表示起码的尊重和关怀,还要为地主服劳役。但在民主国家,佃户只需支付租金就可以了。当一个家庭的地产被分给数个子女或者出卖后,这个家庭与土地的永恒关系也就随之消失;我们看到,地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只是根据契约而建立的暂时关系。为了商定这个契约的条款,他们会定期相会,定了契约之后就各奔东西。他们本来是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只是利害关系才使他们结合在一起。他们做着交易,在那儿讨价还价,唯一的目的就是赚钱。
随着地产日益向小块划分,财富日益向全国各地分散开来,国内到处都出现了家道颓败的破落户和欲壑难填的暴发户。对于所有的这些人来说,任何一点收入都是一件大事,谁也不想让自己放弃一点点好处或者使自己的收入受到些微的损失。
由于不同等级不断地交融,于是巨富和赤贫越来越少,地主和佃户在社会条件上的差距也一天比一天缩小,地主不再天生就比佃户占有绝对的优势。但是,在两个地位平等和都想摆脱困难的人之间,除了金钱之外,还有什么可以成为他们签订租赁契约的基础呢?一个拥有万顷良田和成百农场的人深深明白,他还要同时赢得成千上万人的心。
在他看来,为此好好下一番工夫是很值得的。为了达到这个重大目的,他情愿作出某些牺牲。
但仅有几顷土地的人就不会考虑这些,他没有必要设法去争取佃户的好感。
然而贵族制度却不能像一个人那样在一天之内便死掉,只有它的原则逐渐地不受人们欢迎之后,才能从法律上予以打击。因此,早在向贵族制度宣战以前,使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得以联结起来的那条锁链就已经开始断裂了。在这个过程中,前者对后者漠不关心甚至表示轻视,而后者对前者又心怀忌妒和仇恨。随着穷人与富人的接触愈来愈少,双方的关系变得愈来愈坏。地租不断提高。所有的这一切并非民主革命的终结,而只是它将要来临的确切的预告。自行走向堕落并最终丧失民心的贵族制度,就像一株根部已经枯死的大树,它长得越高,就越容易被风吹折。
在最近50年里,地租的猛涨现象不仅在法国,而且在欧洲的大部分地区普遍出现。在我看来,工农业在这段时间里取得的惊人进展,并不能很好地解释这个现象。
为了说明它,必须求助于另一个更有说服力且比较隐秘的原因。我认为,应当到一些欧洲国家已经采用的民主制度中和正以或大或小的力量激发各国民心的民主热情中去寻找这个原因。
我常常能听到英国的一些大地主庆幸地说,他们现在所收的地租比他们的父辈要多得多。
也许他们的自鸣得意有些道理,但实际上,他们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他们自以为得到了一笔纯收入,其实这只不过是一项交易罢了。他们得到的现金是以让出权势为代价的,他们在金钱上获得了好处,可是不久就要在权利上遭受损失。
还有一个迹象可以让人们很容易感到,那就是一场民主大革命正在进行或即将来临。
在中世纪,所有的土地几乎永世出租,至少也是长期出租。我们在研究中世纪的家庭经济时可以发现,那时为期99年的租期比我们现在为期12年的租期还要普遍。
在那个时代里,人们普遍认为家庭是永存不灭的,人们的身份似乎是永世不变的,整个社会好像也是固若磐石,以致人们认为绝不会发生任何动乱。
然而进入平等的时代,人们的思想悄然发生了变化。他们不难形成这样一种观念:认为没有什么事是永远不变的。事物无常的观念掌控了人们的思想。
在这种思想和情绪的支配下,地主以及佃户本人就对如此长期的义务产生一种本能的厌恶感。他们双方都担心自己被眼前对他们有利的租约长期束缚下去。他们的内心忐忑不安,不知道在未来什么时候自己的处境就将发生骤变。他们感到自身难保,唯恐一旦自己的生活方式有变,就可能因放弃往日习以为常的东西而心伤不已。他们的这种担忧不无道理,因为在民主的时代,在一切变化的事物里最容易变化的就是人心。
第119章 民主对工资的影响
上面关于仆人和主人的叙述,我认为大部分也可用于雇主和工人。
随着社会等级的界限变得日益模糊,原来的大人物不断没落,同时小人物不断上升,以及人们的贫富状况不再世世代代不变,工人和雇主之间存在的事实上和表面上的差距也在逐渐缩小。
工人们对个人的权利、前途以及自身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于是产生了新的雄心和新的希望,并不断地提出新的要求。他们时时把贪婪的目光投向他们的雇主的收益。
为了能够同雇主分享那些好处,他们极力争取提高劳动报酬,而且往往能够达到目的。
同其他国家一样,在民主国家,大多数实业是由在财富上和教育上都高于所雇工人的一般水平的人经营的,并且都很赚钱。这种实业家人数不少,但因为其利益各不相同,所以他们大多很难通力合作。
但在工人那儿,当他们感到自己的劳动报酬不公平时,几乎都有把握拒绝为雇主服务。
在这两个阶级不断进行的斗争中,工资一直以来都是主要问题。双方的势均力敌,斗争互有胜负。
但是可以断言,工人的利益将越来越占据上风,因为他们已经争得的高额工资将使他们一天天地减少对雇主的依赖,伴随着他们的日益独立,他们将会更加容易争取继续提高工资。
下面,我将以目前在我们法国和世界上的几乎所有国家还很兴盛的一种实业,即种植业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在法国,大多数为他人当雇工种地的人也都拥有自己的一小块土地。他们即便不去当雇工,仅仅依靠这块土地也可以勉强糊口。当这些人向大地主或附近农户提供劳务时,如果对方给出的工钱太低,他们就会选择待在家里种自己的那块地,并等待更好的受雇机会。
我认为,就农业工人的整体情况来看,可以说工资的缓慢递增乃是在民主社会发生作用的一般规律之一。随着人们的身份走向平等,工资也会越来越提高;同时,因为工资越来越提高,反过来又促使身份越来越平等。但是,在我们当前这个时代,却出现了一个非常不幸的例外。
我在前面的某一章中已经指出,被挤出政治社会的贵族是怎样转而涉足某些实业部门,进而通过另一种形式在其中建立起他们的统治地位的。
这个情况的出现对工资水平的变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一般来说,只有本来就非常有钱的人,才有能力创办我所说的大型实业,所以能够创办这种实业的人实在太少了。由于人数少,他们便很容易彼此联合起来,由着他们的喜欢随意规定工资。
相反,他们所雇用的工人却为数众多,而且还在不断增加。因为有时候生意格外兴隆,在这时工资也会比往日高出许多,从而把附近的人都吸收到工厂里来。但是,一旦人们进入工厂劳动,我们将会看到他们再也无法摆脱这种劳动,因为他们在工厂里迅速养成的身心方面的习惯,使他们不适合再从事其他的劳动。一般情况下,这些人文化素质较低,手艺差,积蓄也少。因此,他们几乎完全受雇主的摆布。当因为竞争或者其他意外情况出现使得雇主的利润减少时,雇主几乎可以随意降低工资,并且毫不费劲儿就把财产上的损失从雇工的身上捞回来。
如果工人一致起来罢工,但因为雇主有钱,短期内不至于破产,他们可以悠然地等待,直到贫困迫使工人就范;而工人为了填饱肚子,就必须天天劳动,因为他们除了一双手之外,别无所有。雇主的压迫使他们长期面临穷困,而且越穷越容易遭受压迫。这是一个他们永远无法摆脱的恶性循环。
因此,当看到一个行业的工资有时突然上涨之后又长期跌落下去,而另一个行业的工资虽然一般只是非常缓慢地上升,但毕竟是不断增加时,请不要大惊小怪。
在我们这个时代,产业人口所处的可悲的从属地位只是一个例外现象,这同他们周围的人的境遇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但是,正因如此,任何其他情况都没有这个情况更加严重和更值得立法者给予特别关注,因为,当整个社会都在变动的时候,很难有一个阶级始终保持不变,而当大多数人都在不断开拓新的生财之道时,也很难让某一部分人安然自得地去满足他们的需要和欲望。
第120章 民主对家庭的影响
在上一章里,我考察了在民主国家,尤其是在美国,身份的平等是怎样改变了公民之间的关系的。
现在,我想再进一步论述,深入到家庭的内部去研究。在这方面,我的目的不是寻找新的真理,而是试图阐明已知的事实和我的题目有什么关系。
可以看到,在我们这个时代,家庭成员之间已经建立起了新的关系,父子之间昔日存在的差距已经缩小,长辈的权威即使没有全部消失,至少也已经大大减弱了。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了美国,但它更加引人注目。
在美国,从来就不存在罗马人和贵族阶级就“家庭”这个词的含义所理解的那种家庭。美国人只在出生后的最初几年才具有传统的家庭意识。在孩子的童年时期,父亲实行家庭专政,子女不得抗拒。由于子女的年幼无知,使这种专政成为必要,借着维护子女们利益的理由以及父亲无可争辩的优势,又使这种专政显得合情合理。
但是在美国,子女成年之后,那种必须服从父母的关系便逐渐松弛。他们先是在思想上自主,不久便在行动上自主。严格地说,美国人是没有青年时期的,少年时代一结束,他们便自己闯天下,开始踏上自己的人生道路。
如果认为这是一场家庭内部斗争的结果,做儿子的在这场斗争中以违反道德的办法获得了父亲拒绝给予他的自由,那将是十分错误的。促使做儿子的要求自己独立的那些习惯与原则,也使得做父亲的不得不承认儿子享有独立是他不可抗拒的权利。
因此,前者绝不会有那种一般情况下人们在摆脱压制他们的权势之后还将长期怀恨在心的愤懑感情,而后者也决不会产生那种在失去权势之后通常会伴随着的痛苦和气愤的遗憾感觉。也就是说,做父亲的早已明白他的权威总有一天会期满,这个期限一旦到来,他便自愿放权;而做儿子的事先也已知道,他独立的日子必将到来,可以毫无悬念地获得自由,这就像一份财产必归他所有,谁也不想来抢似的。①尝试阐述一下家庭方面发生的这种变化是如何与我们眼前即将完成的社会和政治
①但是,美国人也许从来没有想过,像我们法国人所做的那样,做父亲的死后便被剥夺其处理遗产的权利,从而丧失其权力的主要成分之一。在美国,遗嘱的设立效力是无限的。
和在其他几乎所有方面一样,在这方面也不难看到,美国的政治立法比法国的要民主得多,而法国的民事立法则又比美国的无限民主。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下转455页)革命密切相关的,也许大有用处。
有一些重大的社会原则,要么被一个国家到处推行,要么不准在各地存在。
在有着森严等级的贵族制国家里,上层人物从来不向其统治下的全体臣民直接发出呼吁或求援,因为人们彼此都受一定的关系约束,所以上层人物只要发号施令就可以了,其余的人保证追随。这种情况也见于家庭以及由一个人领导的一切社会团体。
在贵族制国家里,社会实际上只承认父亲的存在,他是不可怀疑的一家之长,做子女的只能通过父亲与社会间接地发生关系。社会管束父亲,父亲管束其子女。因此,做父亲的不仅具有管教子女的权力,而且也被赋予了向子女发号施令的政治权力。父亲既是家庭的创造者,又是家庭生计的维持者,而且也是家庭里的行政长官。
在民主制度下,政府的权力触及人民群众中的每一个人,并且以同样的法律直接地治理每一个人,不需要有父亲那样的中间人存在。在法律上,做父亲的不过是一个比子女年长和有钱的公民而已。
当绝大多数人的身份极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又是永久性的时候,关于首长的观念就在人们的幻想中成长起来;这时,即使法律并未规定这个首长的特权,习惯和舆论也会让他自然地享有。反之,当人们彼此之间没有太大的差别,而且不再永远有高低之分的时候,关于首长的一般观念就将渐渐地淡薄和模糊;这时,即使立法者硬依自己的意志强行把一个人安排在首长的位置上,叫他对他的下属发号施令,那也是没有用的,因为民情在使这两个人彼此日益相近,并逐渐走向同一水平。
因此,即使我们从未见到一个贵族制国家的立法机构曾将独享的特权授予家长,我们也不能不确信贵族制国家的家长的权力比民主国家的更受尊重、更为广泛,因为我们知道不管法律有没有规定,首长在贵族制国家的地位总比在民主国家的高,下属则与之相反,即前者低于后者。
当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主要是缅怀过去而不是重视现在时,他们更多的是考虑祖先的想法而不是研究自己的想法时,做父亲的便成为过去和现在之间的天然的和必然的桥梁,成为联结上一代和下一代的套环。因此,在贵族制度下,做父亲的不仅是家庭的行政首脑,而且是家庭里传统的继承人和传代人,是习惯的解释者和民情的仲裁人。他说话时,家庭的成员都要洗耳恭听;所有成员对待他时只能毕恭毕敬,并且要始终诚惶诚恐地爱他。
当社会逐渐走向民主,人们开始以自己的独立判断作为基本原则,并认为这样做是正确和合理的,只把传统的信念作为参考而不视为规范的时候,父亲的见解对子女(上接454页)法国的民事立法是由一个人一手操弄的,他认为在不直接或间接反对他的权力的一切事情上满足同时代人的民主激情,这是符合他的利益的。只要人民不企图利用他们通行的某些原则去干预国政,他愿意让人民利用这些原则去打理财产和治理家庭。而在民主的激流开始冲击民法时,他也有把握用政治法令得到保护。这种做法既巧妙又自私,但是,这样的妥协办法是不可能持久的,因为长此以往,政治社会总要成为市民社会的表现和形象,而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一个国家里,再没有比民事立法更具有政治色彩的了。
的影响力,正如他享有的合法权力一样,将会大大降低。
民主制度导致的分家,最显著的后果或许正是父子关系的改变。
当身为一家之主的父亲并不富裕时,他将和儿子长期同住在一起,共同参加劳动。习惯和需要的相似使他们联合在一起,并且不得不时刻相互交谈。因此,在这样的父子之间不能不建立起一种不拘形式的密切关系。这种关系使得做父亲的权威减小绝对性,并且很少讲究尊敬的表面形式。
然而,在民主国家里,这些并不富裕的阶级,正是一个能够使思想产生力量和使民情发生转变的阶级。这个阶级使它的意见和意志到处占据统治地位,甚至最想抗拒它的领导的人,最后也任由自己去仿效它的做法。我就曾见到一些激烈反对民主的人,他们容忍自己的子女用“你”而不用“您”来称呼他们。
因此,随着贵族阶级失去权势,父母昔日的那种严肃的、约定俗成的、合法的权威也消失了,在家庭之内建立起一种平等关系。
总而言之,我不知道整个社会是不是由于这种变化而受到了什么损失,但我确信个人却由此得到了好处。我认为,随着民情和法制逐渐民主化,父子关系会更加亲密而温和,而不再像以前那样讲究规矩和仰仗权威;他们之间的信任和眷爱往往是坚定的。看来,父子的天然联系更紧密了,但他们的社会联系却变得松弛了。
在一个民主的家庭中,做父亲的除了表示老人对子女的爱抚以及向他们传授经验之外,并没有任何权力。他的命令或许无人遵从,但他的忠告往往会发生作用。虽然子女们对他可能不是那样毕恭毕敬,但至少会对他表示信任。子女同他交谈不讲究通常的礼节,而是随时随地可以同他谈话,或者向他请教。在这里,家长和长官的身份消失了,但父亲的身份依然存在。
为了判明两种社会情况在这一点上的不同,只需看看贵族时代留下来的那些家书就够了。传统的书信,文体经常是端庄的、死板的和生硬的,而且文字冰冷得使人感觉不到一丁点的热乎气儿。
反之,在民主国家里,儿子写给父亲的信,字里行间总有某些随便、亲密和依恋的表现,一看就知道家庭里建立了新的关系。
这样的变革也在悄然改革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贵族的家庭里,也像在贵族社会中一样,每个人的地位是早已规定好了的。不单是父亲在家庭里自成一级,享有广泛的特权,就是子女之间,他们的地位也是不平等的。子女的年龄和性别,永远决定着他们每个人在家里的地位,并使其享有一定的特权。民主制度的伟大之处在于把这些壁垒大部分废除或减少了。
在贵族家庭里,长子继承大部分的家产和几乎全部的权利,所以他在未来一定会成为家长,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兄弟们的主人。他尊贵有权,而兄弟们则卑下平庸,依附于他。但是,如果认为在贵族制国家里,长子的特权只会给他自己带来好处,那也是不正确的,因为这样的话会引起兄弟们对他的忌妒和怀恨。
故此,长子一般都竭力帮助他的兄弟们发财致富,并获得应有的权势,因为一个家族的显赫与否必然反映在它的代表的身上。同样,做弟弟的也会设法协助长兄开拓一切事业,因为族长的显赫和权势使其能更好地扶掖家族的各支。
因此,通常贵族家庭的成员彼此之间联系得极为密切,他们的利益互相关联,他们的想法也比较一致,但是他们的内心很少互通。
民主制度也使弟兄间互依互靠,但其依靠的方式却与贵族的有所不同。
根据民主的法制要求,一家的子女身份是完全平等的,也是自主的。没有任何东西强制他们必须彼此接近,也没有任何东西迫使他们定要互相疏远。因为他们有相同的血统,又在一个家庭里成长,并受到同样的关怀,可以说没有任何特权使他们彼此不同和把他们分成等级,所以他们之间自幼就容易产生亲密无间的手足情感。成年之后,新形成的关系也不会引起他们破裂不和,因为兄弟的情义使他们时刻接近,而不会反目。
因此,在民主制度下,使兄弟们互相接近的不是利害关系,而是对往事的共同追忆,以及思想和爱好的自由共鸣。民主制度虽然要使他们分家析产,但不能使他们的心灵分离。
这种民主的民情,魅力极其强大,以致那些拥护贵族制度的人也不再愿意遵守贵族制度了,并在体验这样的民情若干时日之后,决意放弃贵族家庭的那种毕恭毕敬、刻板冷漠的规矩。只要他们能够舍弃自身原来的社会情况和法制,他们随时都可以接受民主制度下的家庭习惯。但是,这项工作还牵涉这样一个问题,即不能忍受民主的社会情况和法制,就无法享用民主的家庭习惯。
我对于父子之爱和手足之情所作的论述,从人性本身自发产生的一切情感来说,也应当是合情合理的。
当一种思想或感情是由人所处的某种特殊情况产生出来的时候,一旦那种情况发生变化,它们便随即消逝。因此,虽然法律可以把两个公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当这项法律被废除后,他们便彼此分离了。再没有什么比封建社会把主仆联系起来的那种民情更具有紧密的联结作用了。但如今,这两种人已各奔东西,互不相识了。之前使他们结成主仆关系的畏惧、感激、敬爱的感情已经荡然无存,以致一点点痕迹也没有了。
但是,人类的天生感情却不会这样。即使法律试图以某种方式驾驭这种感情,也很少能够成功;法律在想增进这种感情时,往往也很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这种感情仅依靠本身的力量就能永远强大。
民主制度几乎使所有旧的社会习惯失效或消失,并鼓励人们去接受和适应新的社会习惯,从而使大部分旧社会习惯所产生的感情消失。但是,民主制度对于剩下的习惯只是做了一点改进,而且往往是赋予它们以原来没有的活力和温和性。
我认为,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本章和以前各章所表述的思想。这句话是:民主制度一方面松弛了社会联系,但另一方面又紧密了天然联系;它在使亲族更加接近的同时,却也使公民彼此疏远了。
第121章 美国年轻女性的教育
任何一个自由社会都有它的民情,而且正如我在本书上卷提到的,社会的民情乃是由女性创造的。因此,在我看来,凡是影响妇女的地位、习惯和思想的东西,都具有重大的政治作用。
年轻女性的行动自主性,在几乎所有的信奉新教的国家里都比在信奉天主教的国家里大很多。在像英国那样的保有或获得自治权力的新教国家里,这种独立自主性就更大了。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自由便通过政治惯例和宗教信仰而深入每一个家庭。
在美国,新教的教义正和非常自由的政治体制以及非常民主的社会情况互为补充,而且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年轻女性能像美国的年轻女性那样完全自主。
美国的女青年早在达到结婚年龄以前,便已开始逐渐离开母亲的监护;在她们还没有完全走出童年时期时,就已开始独立思考,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并单独行动;人生的宏大场面不断地在她们的面前展现开来,父母不但不干预她们去看这个场面,反而让她们每天都细致地去观察它,让她们学会冷静而正确地正视它。因此,社会上的邪恶和危险很早就呈现在她们面前,她们能够看清这些邪恶和危险,并在作判断时对其不抱任何幻想,而且还敢于面对它们,因为她们自信有足够的力量来应付,也自然认为周围的人似乎也在这样想。
因此,几乎不可能指望在美国的女青年身上见到一般女孩子情窦初开时期表现出来的那种处女的稚气,欧洲女青年在从童年过渡到青年时通常伴有的那种天真无邪的风韵就更不可能见到了。美国妇女不论年龄大小,都很少表现出孩子气的怯懦和无知。尽管她们同欧洲的女青年一样也想取悦于人,但她们清楚地知道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即便她们没有投身邪恶,至少也知道世间有邪恶。如此看来,与其说她们有高尚的精神,倒不如说她们有纯洁的情操。
当看到美国女青年在快乐的交谈中发生争执时,能够极其巧妙和泰然自若地表述自己的思想和话语,我往往会吃惊不已,几乎为之倾倒。在一条狭道上,一位哲学家可能跌倒百次,美国女青年却能轻易地走过去而不发生任何意外。
其实,不难看出,美国妇女甚至在年纪尚轻的时候就已经完全成为自己的主人;她们尽情地享受一切被允许的享乐,但又从不沉湎于任何一种享乐;尽管她们往往看上去好像很随便,但她们的理智决不会失去控制作用。
在法国,人们还在自己的观点和爱好中令人难以置信地掺有历代陈旧的残余,以致常常对妇女施以贵族时代那样的严加管束、隐居深闺和几乎可以说是修道院式的教育,而在民主社会建立以后,又随即把她们抛弃在这个社会必然产生的混乱之中,而不加指导和支援。
美国人对他们自己的做法是非常满意的。
他们认为,在一个民主的社会里,个人的独立是必不可少的重大原则,年轻人应当早熟,趣味不必那么持久,习惯也可以改变,舆论通常应是不定的和无力的,父权应被削弱,夫权应予否认。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而然地认为,压抑妇女发自内心的极其强烈的感情是没用的,而最稳妥的办法是引导她们自己掌握控制这种感情的技能。由于人们无法防范妇女的贞操常遭破坏的危险,所以他们更希望妇女自己去保卫贞操,依靠妇女个人的自由意志力,而不是依靠那些已经摇摇欲坠或被推翻了的限制措施。他们不是让妇女去怀疑自己的能力,而是不断设法来提升妇女的自信力。由于他们不可能也不希望女孩子长期处于完全无知的状态,所以他们很早就教给女孩子以处理各种事务的初步知识。他们不会向女孩子隐瞒世间的腐败情形,而是愿意让女孩子一目了然,使其养成抵制腐败的能力。他们认为,与其高度重视女孩子的贞洁,不如培养她的操行。
尽管美国人民是一个笃信宗教的民族,但他们并不只是依靠宗教来保卫妇女的贞操,而且也设法武装妇女的理智。他们在这方面采用的方法,与在其他许多方面采用的相一致。首先,他们积极努力地使妇女在运用个人的独立自主时有所节制;其次,在用尽人之所能后,才会向宗教求助。
我不是不知道,这样的教育可能存在危险;我也知道,这样的教育可以增强妇女的判断力而压抑她们的想象力,使妇女虽有德行但感情冷淡,从而无法成为男人的娇妻和亲密的伴侣,即使这样的社会比较安定和有序,家庭生活却因之往往缺乏温暖。
但是,这些还是次要的缺陷,为了更大的利益,可以不用在意。事情到了现在所说的地步,使我们不能不作出一种选择:必须实行民主的教育,以使妇女免遭民主的制度和民情给她们带来的危害。
第122章 年轻女性怎样习得为妻之道
在美国,伴随着步入婚姻的殿堂,妇女便永远失去她的独立自主。年轻的未婚女性虽然不像在其他国家那样受到严格的管束,但是在为人妻后,就必须承担沉重的家庭义务。年轻的未婚女性出嫁前,在父亲家里可以享受自由和乐趣,而出嫁后住在夫家就如同住进了修道院。
这两种反差强烈的情况,或许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矛盾。事实上,美国妇女从前一种情况进入后一种情况,是很自然的。
笃信宗教的民族和重视实业的民族,都对婚姻持有一种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前者认为妇女在生活中循规蹈矩是民情淳朴的最好保证和最明显标志,后者则认为这是家庭安定和繁荣的最可靠保障。
美国人民既是清教徒,同时又是商业民族,因此,他们的宗教信仰和经商习惯,都促使他们要求妇女具有自我牺牲的精神,使自己的乐趣永远服从于事业,而在欧洲几乎很少要求妇女这样做。因此,在美国占有统治地位的舆论便把妇女死死地封闭在只顾家庭的利益和责任的窄小圈子里,不允许她们越出雷池一步。
美国的女青年进入社会那一刻起,便发现这些观念早已根深蒂固,也看到了从这些观念推衍出来的规矩,并很快明白一旦自己和当时通行的习惯背道而驰,她的安宁和声名甚至社会存在,都有立即遭受破坏的危险。但是,由于她在理智上已有牢固的认识,她所受的教育又使她养成了刚毅的性格和习惯,所以她具备顺应社会的能力。
可以说,正是由于享有独立,她才在需要牺牲的时候得以鼓起勇气去忍受牺牲,并且毫不抵制、没有怨言。
此外,美国妇女婚后受到束缚,并不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和无知而落入预设的陷阱。她们婚前接受的那些教育,已经使她们知道自己将来应当如何,并且结婚这个枷锁是她们在没有他人干预之下自己套在脖子上的。她们勇敢地接受新的生活条件,因为这是她们自己作出的选择。
在美国,父母的管束不严,而夫妇的约束则是很严的,所以,一个青年女性选择结婚,必然经过了慎重考虑和反复衡量。在美国,不会出现早婚现象。因此,美国妇女只有在她们的理智经过锻炼并最终成熟的时候,才会决定结婚;而其他国家的大多数妇女,往往是在结婚之后才开始锻炼她们的理智并使其成熟的。而且,我决不认为美国妇女结婚后在整个生活习惯方面随即发生的巨大变化定然是出于舆论的压力。绝大多数情况下,她们完全是依靠自己的意志力来承受这个变化的。
择偶时期一到,自由的世界观所培养和加固的那个冷静而严肃的理智便告诉美国妇女:婚后继续轻浮和自我做主只能造成无休止的争吵,决不会得到任何乐趣;未婚女青年的娱乐不能成为已婚妇女的消遣,已婚妇女的幸福之源乃是她丈夫的家。由于她们事先早已看清,只有一条道路可以使她的家庭得到最大幸福,所以她们一开始便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一直走到尽头而不后退。
美国妇女表现出来的这种意志力,不但表现在适应新的情况所带来的严格义务而不埋怨上,也在她们接受生活中的一切重大考验上反映出来。
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的个人命运像美国人那样动荡不定。在美国,一个人在他的人生旅程中多次沉浮,即由富变穷又由穷致富的现象是很常见的。
美国妇女总是以冷静而坚定的毅力来对待这种巨大变化,可以说她们的欲望是随着她们的贫富变化或伸或缩的。
正如我在本书上卷所说的,每年向西部荒凉地区移居的冒险家们,大多是早年定居在美国北部的英裔美国人。其中有许多人本已在故乡享有舒适安逸的生活,但仍要大胆地冒险前去追逐财富。他们携妻子同行,使她们共同品尝在干这种事业的初期总要遇到的各种艰难困苦。我甚至在西部荒漠的边缘地带,也常常能遇到一些在大城市的舒适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少妇,她们几乎是结婚后刚刚离开父母的豪宅,就来到这荒林里的简陋茅屋了。疾病、孤独和沉闷,都没有使她们失掉勇气。尽管她们的面容看上去那样憔悴,但她们的神情却是无比坚毅的。她们既有忧郁的表情,也有果敢的气概。(b)我深信,这些美国少妇在她们的早期教育中就已经形成她们在这种情况下表现出来的内在力量。
因此,美国的妇女早在年轻时代就已经懂得为妻之道。尽管她们在生活中的担当的角色变了,日常的生活习惯也不同了,但她们的精神仍然照旧。
第十一章 身份平等在美国怎样有助于 维护良好的民情有些哲学家和历史学家曾经说过或当面对人讲过,妇女的情操高低随她们的居住地离赤道远近而变化,即离赤道越远就越端庄,反之就越不端庄。我想,这种说法是回避难题的最好办法,按照这种说法,只需一个地球仪和一个圆规,就可立刻解决人性方面表现出来的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我认为,这个唯物主义理论并不是依据事实建立起来的。
即便是同一个民族,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就有不同的表现,可能一个时期重视贞洁,而另个时期又显得淫荡。因此,一个国家的民情是正派还是放荡不羁,取决于一些可变的因素,而决不只在于该国的不变的地理位置。
不可否认,在一定的气候里,性的相互吸引力激起的情欲是极其强烈的。但是我认为,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经常是可以激发或抑制这种天生的情欲的。
尽管访问过北美的旅游者们在一些问题上意见并不统一,但有一点他们全都承认,就是那里的民情比世界其他任何地方都端庄得多。
显然,在这一点上,美国人比他们的祖辈英国人优越得多,我们只需对这两个国家进行粗浅的观察,就可以得到证明。
像在欧洲所有其他国家一样,在英国,人们总是怀着恶意去评论妇女的弱点。人们经常能听到哲学家或政治家叹惋民情不够正派,而且文学家也在这样每天虚构着他们的作品。
在美国,所有的书刊,包括长篇小说,都把妇女构想得冰清玉洁,没有人在书中讲述男女间的风流韵事。
毫无疑问,美国的这种十分正派的民情,部分地来自它的国土、种族和宗教。但是,在其他国家也有的所有的原因,还不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因此,为了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还要求助于某个特殊的原因。
我认为,这个特殊的原因就是平等以及由此派生的各项制度。(c)身份的平等,不是只依靠其本身来使民情正派,但毫无疑问它能使民情容易正派或加速正派。在贵族制国家中,出身和财势不同的男女,往往是不能结婚的。情欲可能使他们结合,但社会情况和由此产生的观念,却成为他们正式结成白头偕老的夫妻的阻碍。
由此,必然会出现许多露水夫妻和秘密夫妻。这是大自然在暗中报复法律加于它的限制。
当身份的平等把男女间的一切想象的和实际存在的障碍都推倒之后,情形就变成另一个样子了。这时,任何一个少女都可以自信自己能够成为爱慕她的男人的妻子,婚前的伤风败俗行为将难以实现,因为虽然情欲容易使人冲动和轻信,但你无法使一个女性在你完全可以自由结婚但你却不同她结婚的时候,还相信你在爱她。
这个原因对婚后生活也发生着同样的作用,只不过变得间接一些而已。
无论是在正搞不合理之爱的人看来,还是在很多想要搞这种爱的人看来,再也没有比强迫婚姻或随机结合更能使不合理之爱合理化的了。①在女性可以永远地自由择偶而且教育使她们能够做出最佳选择的国度里,舆论对她们的过错是绝对不会宽容的。
美国人具有的严肃精神,也部分地来因于此。他们认为婚姻是一种负担沉重的契约,但又不能不严格执行其中的一切条款,因为他们事先就知道其中所有的条款,而且享有拒不缔约的完全自由。
使夫妇在婚后必须更加忠贞的约束,也在使他们更加容易忠贞,而不是相反。
在贵族制国家里,结婚的目的与其说是两个人结合,不如说是双方的财产结合。
因此,有时在订立婚约时,男方已经上学读书了,而女方还在被哺乳。以联合双方的财产为目的的夫妇结合会使双方同床异梦,这也是不足为奇的。这是契约的本质使然。
反之,当每一个人都能永远自由择偶,不受外来的干涉和指使时,使男女彼此接近的,通常只能是爱好和思想的一致。这种一致又可以使他们相依为命并巩固夫妇关系。
我们的父辈对婚姻有过一种很奇怪的看法。
由于他们见到当时刚刚流行的少数恋爱婚姻几乎都成了悲剧的结局,所以便断言婚姻之事听凭当事人的心意是非常危险的。在他们看来,萍水相逢或许比精挑细选还好。
①读读欧洲的各种文学,就很容易确认这个真理。
当一位欧洲作家想要在小说中描写我们在一般的婚姻中常见的悲惨结局时,他必然先向读者交代这是一对很不般配的或强制结成的夫妻,从而引起读者的同情。尽管长期以来,已经养成的过分宽容的人生态度至今仍在松弛我们的民情,但作家如不先把书中人物的缺点表现得情有可原,他就很难使我们对他们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和关心。这种写法保准让作家取得成功。我们每天所见的一切,也在熏陶我们采取宽容态度作为长久之计。
美国的作家不会向读者表示他们对书中人物的缺点持有如此明显的原谅态度。他们的习俗和法律不准他们这样,而且由于他们没有指望将来可以描写淫荡情节,所以他们便不想写这些东西了。美国出版的长篇小说之所以很少,部分地应当归因于此。
但是,指出他们所见到的事例也不能证明什么,倒不是十分困难。
首先我要指出:民主国家在赋予妇女以自由择偶的权利时,也要努力在事先使妇女的头脑中具备完成这种选择的知识,使她们的意志能够产生进行这种选择所需要的力量,而贵族制国家中的少女,在不顾父母的权威而私奔,将自己交给一个她们既无时间了解其情况,又没有能力判断其好坏的男子时,就缺乏这一切的保障。因此,她们初次运用自由意志时就会出现失误,她们在没有受过民主教育时就在结婚方面仿效民主的习惯,结果犯了极其惨痛的错误,这都是不足为奇的。
但是,问题还不止于此。
当一对男女想要突破贵族的社会情况所造成的各种桎梏而结合时,他们还面临许多障碍需要克服。在打破或削弱必须遵守父母之命的束缚之后,他们还要付出最后的努力去战胜习俗的势力和舆论的专横。最后,当他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如愿以偿时,还将忍受亲友的白眼:被他们打破了的偏见,使亲友同他们疏远了。这种情况不久便会挫伤他们的勇气,使他们感到心里难受。
因此,这样结婚的一对夫妻即使一开始就很不幸,后来还可能犯罪,我们也不应归咎于他们的自由选择,而应当归因于他们生不逢时,生在了一个不允许他们进行这种选择的社会里。
也不要忘记:粗暴地阻止一个人不犯一般的错误,几乎总会同时促使他失去理智,合法地使一个人勇于向他的时代和国家通行的观念宣战,同时也要让他在心理上做好进行暴力和冒险的斗争的准备,但凡具有这种性格的人,不管他走到哪儿,都很少能够得到幸福,也很少能够行善。顺便提一下,在一些最必要的和最神圣的革命中之所以极少见到温和而稳健的革命家,原因正在于此。
因此,在贵族制度时代,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萍水相逢,一见钟情,除了个人的思想和爱好以外,其他一切条件都不考虑就仓促结为夫妻,但婚后不久就见异思迁、乱搞以致出现悲剧,这是无须惊奇的。但是,如果这种结合能合乎事物的常规和自然秩序,并且受到社会情况的支持,承认父母的权威,得到舆论的赞扬,那么,毫无疑问,家庭内部的和睦将更加提升,夫妻间的忠贞将更好地得以遵守。
在民主国家里,几乎每一个男人都参与政治生活,各自从事一种职业;然而另一方面,由于家庭的财产不多,做妻子的就不得不长年留守在家,以便亲自打理家务,精心管理家庭的一切细节。
男女双方的这种性质迥异的必须承担的劳动,就像一道天然的屏障妨碍着夫妻间的性生活,使一方的性冲动日益减少并且不如以前兴奋,而另一方的抵制也就更加容易。
这并不是说身份的平等一定能使男人忠贞不已,但它的确能减少男人的伤风败俗行为的危险性。由于这时谁也没有闲暇和机会去评说某人是否想保持贞操,所以就出现了既有大量娼妇,又有众多节妇的现象。
虽然这种情况造成了个人的可悲与不幸,但并不妨碍整个社会持续活跃和坚强。它既不会破坏维系家庭的纽带,又不会使社会民情颓靡,因为使整个社会陷入危险的并不是个别人的严重腐化,而是所有人的普遍堕落。在立法者眼里,卖淫远远不如通奸可怕。
平等使人所过的这种忙乱的、到处奔波的生活,不但使人无暇沉湎于谈情说爱,而且还能通过一个比较隐秘的,但比较可靠的办法,使人避开谈情说爱。
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工商阶级的思维习惯;他们的头脑较严谨,注重实际,爱用心计,可以随时不拘束于理想而去追逐某一摆在眼前的目标,并把这一目标视为自然的和必然的向往对象。因此,平等并没有破坏人们的想象力,但却限制了它的活动范围,只许它在地面上低空盘旋。
民主国家的公民最不喜欢幻想,也决不喜欢悠然地耽于通常在事前发生的并可能使心潮起伏的孤独冥想。
是的,他们非常看重那种可以使生活美好与安定的深厚的、认真的和恬静的情感,但很不愿意追求那些可以干扰生活并使生命缩短的强烈的难于控制的激情。
我知道,以上所说只适用于美国,目前还不能普遍地在欧洲推广。
50多年来,虽然法律和习惯以空前的努力驱使许多欧洲国家走向民主,但仍难见这些国家的男女关系变得比较正派和纯真。在某些国家,情况甚至还适得其反。有些阶级在这个问题上很严肃,但就整个国家来说,这方面的道德可以说是比较差的。我不怕指出问题所在,因为我的心情主要是想美化和我同时代的人,而不是非难他们。
这个局面当然令人伤心,但也不必过于害怕。
民主的社会情况对习惯的正常化可能产生的良好影响,是唯有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显示出效果的现象之一。如果说身份的平等有利于良好的民情,那么,社会在生产这种平等时伴随的阵痛,则有害于良好的民情。
近50年来,法国在不断改变自己的面貌,然而我们并没有获得太多自由,反而动乱却经常发生。在思想发生这样的普遍混乱,舆论处于这样的摇摆不定的时候,在是非、真假、功过混淆得如此难辨的时期,社会的公德遭到怀疑,而个人的私德则处于崩溃的状态。
但是,我国发生的一切革命,不管其目的何在,由什么人进行,最初都产生了同样的后果。甚至那些以加强了道德才结束的革命,在一开始的时候也是松弛了道德的。
我从来不认为我们时常发生的动乱将会长期这样继续下去,一些奇妙的征兆已经显示出了这一点。
最腐败透顶的,是丧失了权力之后仍然保持着财富的贵族,因为他们在享尽了庸俗的消遣之后,仍有大量的时间去花天酒地。他们失去了曾经使他们兴旺发达的热烈激情和伟大思想,而只剩下一大堆看起来很小但腐蚀性很强的恶习,像苍蝇集聚在尸体上一样,紧紧地附着在他们身上。
谁也不否认,上个世纪的法国贵族是极其放荡的。但是传统的习惯和古老的信仰,仍能使其他阶级尊重道德。
谁都会同意,在我们这个时代,贵族的残余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原则的严肃性,而社会的中下阶层却在逐渐地破坏道德。结果,50年前生活上最放纵的家庭,今天却成了最守规矩的模范家庭,这倒使人觉得民主好像只是通过贵族阶级才使道德向上的。
法国大革命虽然瓜分了贵族的财产,强迫他们把精力集中在自己的私事和家庭上,规定他们必须同子女在一起住,但却使他们的头脑比以前更清晰和严肃了。因此,法国大革命使贵族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尊重宗教信仰、爱好秩序、爱好平凡的娱乐、爱好天伦之乐和家庭幸福,但本来持有这些爱好的其他阶层呢,却借着推翻法制和政治习惯所需的努力的余威,踏上了破坏秩序的道路。
法国的旧贵族承受了大革命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但是,他们并没有由此也产生革命激情,也萌生革命前往往会有的无政府主义念头。我们不妨这样设想:他们预料这场革命将会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发生有利的影响甚至比从事革命的那些人还早。
因此,尽管乍一听来有点不可思议,但是我们仍然要指出:今天在民主自然而然地造成的道德方面表现得最好的,反而是国内最反对民主的那些阶级。
我不能不认为,在我们享有民主革命的一切成果的时候,只要能够消除革命所造成的混乱,现在只为少数人认为是真理的东西,就将逐渐为所有的人所接受。第十二章 美国人怎样理解男女平等在上面的章节里,我叙述了民主是怎样消灭或改变社会所造成的各种不平等的。
然而,是否仅止于此?民主最终能否对至今似乎始终以人性为基础的重大的男女不平等也发生影响呢?
在我看来,使父子和主仆之类的使尊卑处于平等地位的社会运动,也在提高妇女的地位,并且必将逐渐使男女趋于平等。
但是,我从来没有像在这里这样感到有必要详细说明一下我的意见,因为没有一个题目比这个题目更能使当代人信口雌黄了。
在欧洲,有些人抹杀男女的性别特点,极力倡导男女不但是平等的人,而且是完全相同的人。他们赋予男女以同样的职责,给予男女以同样的义务,授予男女以同样的权利,也即在劳动、娱乐和公务等一切方面抹杀男女间的差别。不难想到:这种强制两性平等的做法,反而会损害双方;硬叫男人去做本来应当由女人去做的工作,或者反过来,必然出现一些柔弱的男人和粗野的女人。
因此,这实在不是美国人所理解的那种男女之间建立的民主或平等。美国人认为,既然上帝使男女在身心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别,那么它显然是要让男女各自运用他们的不同特点。美国人确信,进步不是让性别不同的人去做几乎相同的工作,而是让男女各尽所能。美国人把指导当今工业发展的伟大政治经济学原则应用到了两性方面,也就是细分男女的职责,以使伟大的社会劳动达到最佳的效果。
美国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注意和坚持在两性之间划清行动界线。美国人希望两性同步前进,但所走的道路不要相同。你决不会看到美国妇女去管家务以外的事情,去做生意和进入政界,而且也决没人强迫妇女下田去干粗活,或做需要强壮劳力才能做的重活。即使再穷的家庭也没有例外。
另一方面,既然美国妇女无法走出宁静的家务活动的小圈子,那也就从来没有人强要把她们从中拉出来过。
因此,经常表现出男子样的智力和刚强毅力的美国妇女,却仍保持着极其娇柔的风度,而且尽管她们的头脑和心胸不在须眉之下,但她们在行为举止上却永远是巾帼。
美国人从来不会想到实施民主原则将导致推翻夫权和打倒家庭内部存在的权威的结果。他们从来都认为,任何团体要想有效地活动就必须有一个首领,而夫妻这个小团体的天然首领就是丈夫。因此,他们决不认为丈夫有权指挥自己的配偶有什么不合适,并且认为在夫妻的小家庭里,犹如在广大的政界,民主的目的在于规定相应的权利并使它们合法,而不是破坏一切权利。
这是一种绝非男性所独有而为女性所反对的意见。
我从来没有见过美国妇女会认为丈夫行使他的权利就是侵夺她们的权利,更没有见过美国妇女会认为这是让她们屈辱服从。恰恰相反,我似乎发现她们把心甘情愿放弃自己的主见视为一种荣耀,将她们的伟大之处表现在自动就范而不反抗方面。这至少是妇德极好的美国妇女的意见,而其他美国妇女并没有公开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想法。另外,在美国,你根本见不到一个淫乱的妻子在她践踏自己最神圣的义务时会大吵大闹,主张自己的权利。
常有人说:在欧洲,即使男人对女人极尽奉承,也总带有一定的轻视之意;尽管欧洲男人往往表现得像女人的奴隶,但你可以看出,他们从来没有真心认为女性是与他们平等的。
在美国,男人很少去恭维女性,但他们每天的表现,却证明他们尊重女性。
美国男人经常使人们感觉到,他们完全相信配偶的智力、尊重配偶的自由。他们断定配偶的头脑也能像男人那样去发现纯正的真理,配偶的心胸也坚定得足以追随这种真理。他们从未想到从成见出发,用妇女的愚昧无知和胆小怕事来证明自己的德行比配偶的高明。
然而,在欧洲,虽然男人那样容易受女人支配,但男人似乎否认女人具有人类的某些主要属性,认为女人虽然迷人,但不是完整的人,尤其让人惊讶的是,女人自己的看法居然也如此,她们向来认为,表现自己无用、软弱和怯懦是她们的特权。美国妇女决不要求这种所谓的特权。
另一方面,还可以说,我们的民情实际上使男人获得了一种怪异的豁免权,以致好像有一套道德规范是专为男人制定的,而他们的配偶则有另一套道德规范,而且按照舆论,同一种行为在女人身上是犯罪,但在男人身上则是小小的过错。
美国男人决不会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如此不公平分配,在他们眼里,诱奸者和受害者是同样不光彩的。
是的,美国男人很少像欧洲男人那样向女性百般地奉承,而是常以行动表示他们眼里妇女是贞洁和贤惠的。他们十分尊重妇女的精神自由,以致在有妇女的场合,每个人的谈话都很谨慎,害怕让她们听到令她们感到不快的言辞。在美国,一个年轻姑娘可以只身长途旅行而不必害怕。
美国的立法者虽然减轻了刑法典中的几乎全部的惩罚条款,但仍对强奸罪定有死刑,而且舆论对这种罪也斥责得最为厉害。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美国人眼里,最珍贵的东西是妇女的贞节,最应该尊重的东西是妇女的自由,最应该严加惩罚是强行使妇女失去贞节和自由的人。然而在法国,对强奸罪判得很轻,常常很难见到一个陪审团作出有罪判决。试问,这是轻视贞节呢,还是轻视妇女呢?我不能不认为,这是两者兼有的。
因此,美国人虽不认为男人和女人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去做同样的事,但对男女的作用却给予同样的估价。他们认为虽然男女的命运不同,但作为一个人来说价值却是相等的。他们没有让女人也像男人那样拥有坚毅的勇气,也没有让女人像男人那样去使用自己的勇气,但他们决不怀疑女人具有这种勇气。他们虽然认为夫妇不应当永远同样地运用各自的理解力和理智,但至少承认女性的理智与男性的是同样清晰的,女性的理解力与男性的是同样可靠的。
因此,让妇女在社会活动上处于下层的美国人,却在智力活动和道德领域中极力把妇女提高到与男人同等的水平,在这方面,他们使我觉得他们对于民主进步的真正含义有着令人钦佩的理解。
至于我,我要毫不犹豫地声明:尽管美国妇女中还很少有人走出家庭的小圈子,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很大的附属性,但她们的地位无处不使我觉得还是很高的。现在,在我即将写完这本讲美国人做了那么多重大事情的书的时候,要是有人问我:你认为这个国家的惊人繁荣和国力蒸蒸日上主要应归功于什么?我将回答说:应当归功于它的妇女们优秀。
第十三章 平等怎样将美国人分成许多私人小团体人们也许会认为,民主制度的最终和必然效果,是使全体公民在私人生活中也像在政治生活上那样融合起来,并强制每一个人全都过同样的生活。
这样,将会对民主所产生的平等作出极其粗浅和蛮横的解释。
没有任何社会情况和任何法制,能使人们相似得在教育、财产和爱好方面没有一点差别;即使有时候不同的人可能发现齐心协力去做同一件事对他们有利,但是你也必须承认,他们决不会从中发现乐趣。因此,他们无论怎么要逃避立法者规定的限制,并在逃脱立法者试图限制他们而为他们的活动规定的某种范围时,就建立起一些因条件、习惯或品德相似而形成的私人小团体,它们与大的政治团体并存。
在美国,凡是公民,谁也不比谁高人一等;他们既不需要相互服从,也不需要彼此尊敬,他们共同执法,共同治国,总而言之,就是大家在一起去处理对共同的命运发生影响的事务。但是,我还从来没听说过有谁主张大家以同样的方式去消遣,或使男女混杂在同一场所玩乐。
在政治集会和司法审判的大厅里经常混在一起的美国人,在私生活方面却谨慎地将自己分成许多很不同的小团体,以便在那里享受私人生活上的乐趣。每个公民都很乐意承认全体同胞一律平等,但只承认其中的极少数人是他的朋友和客人。
我认为这是非常自然的。公共生活的圈子越大,私人关系的范围就会越小。我不但无法想象新社会的公民最后会在生活上趋同,反而觉得他们可能形成许许多多的小圈子。
在贵族制国家,每个阶级都像一座大城堡,本阶级的成员不得出去,其他阶级的成员不得进来。各阶级间不相往来,只是在每个阶级内部,人们是一定要往来的。即便他们的天性并不相同,但身份的基本一致促使他们彼此接近。
而当法律和习惯都没有规定在谁和谁之间建立频繁的和经常的关系时,则观点和思想倾向上的偶然相同,就可能会对建立这种关系发生作用。因此,私人组成的团体各有特点。
在民主制度下,公民永远没什么差别,自然感到彼此接近得随时都可能融为一体,所以便人为地和随意地创造出许多小圈子,而每个人则试图依靠这种小圈子拒他人于千里之外,唯恐不知不觉中与众人合流。
这种情况将会永远存在,因为人们可以改变自己创造的外在制度,但却不能改变自身。无论整个社会如何竭尽全力去使公民平等和相同,个人的自傲心理总要试图阻止人们走上同一水平,并希望在某一方面出现对己有利的局面。
在贵族制度下,人们被不可逾越的高高的壁垒隔开;而在民主制度下,人们被太多的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线隔开,虽然人们随时都可以冲断这些线,但这些线也可以不断移动位置而重新联结起来。
因此,无论平等发展到如何高的地步,在民主国家里总会形成为数众多的私人小团体,它们散布在大的政治社会的汪洋大海之中。但是,这些小团体的成员没有一个在仪表上跟领导贵族国家的上等阶级相同。
第十四章 对美国人的仪表的若干考察乍一看,似乎没有任何其他东西比人的行为的外表更不重要的了,然而实际情况是,人们重视行为的外表却胜过其他一切东西。除非人们生活在一个不讲仪表的社会里,在待人接物时才不讲究一定的举止习惯。所以,社会情况和政治情况对仪表的影响,是很值得认真加以研究的。
一般认为,仪表来自民情的基础;此外,它有时也是某些人之间约定成俗的结果。仪表既是与生俱来的,又是后天习得的。
当一些人认为不费周折和不经努力就可出人头地,觉得每天都有等待他们去完成的重大工作摆在眼前,因而让别人去处理一些小事,感到自己生活在不是由自己创造的财富之中也不怕失去财富的时候,你就可以想象他们对小小的利益和生活上的物质享受持有的一种高傲的轻视感,他们的思想上有一种流露于语言和仪表上的自然的伟大感。
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仪表一般都不怎么威严,因为私人的生活没有高大之处可言。人们的仪表往往不拘小节,因为民主国家的人们只顾忙家务,很少有机会和时间去讲究仪表。
仪表的真正尊严在于常常表现得适得其所,既不高亢也不低卑。这一点,无论农民和王公都能做到。在民主国家里,每一个人的地位并不是自始至终不变的,所以人们的仪表往往显得傲慢,很少有尊严的表现成分。此外,在民主国家,人们的仪表既没有严格的规范,也不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
在民主制度下生活的人极其好动,流动性很大,以致一些人很难形成彬彬有礼的仪表,即使偶然形成了也不能长期保持。于是,每个人几乎都可以随意行动,在仪表上经常有一种不连贯的表现,因为每个人的仪表主要是根据个人的思想和感情形成的,而不是根据供所有的人都模仿的理想典范形成的。
而且,这一点在贵族制度刚刚被推翻时,比在贵族制度已被推翻很久以后表现得更加明显。
结果,新的政治制度和民情,把教育程度和生活习惯有着巨大差异的一些人聚集在同一地点,并往往迫使他们共同生活,进而人们随时可以看到社会斑驳的景色。人们还依稀记得以前有过的严格的礼仪典范,但早已忘了它的内容和出处。人们虽然失去了共同的仪表准则,但还不想永久地抛弃它,而是力图用旧规矩的残迹,来建立某种任意规定的、可以随时改变的仪表准则。结果,其造出来的仪表既不像贵族制度时期人们经常表现的那样彬彬有礼和威严尊重,又不像民主制度下人们有时表现的那样朴素和大方。这样的仪表显得既受拘束又不受拘束。
这并不是正常的状态。
当平等实行得很全面、很持久,而每一个人差不多都有相同的思想和做相同的工作,且不需要经过互相商量和模仿就能使彼此在行动和语言上一致时,人们便可以不断发现,他们的仪表虽然有不少细小的差别,但没有重大的不同。仪表永远不会完全相同,因为它根本没有同一模式。仪表也永远不会有巨大的差别,因为它有同样的社会条件。初到美国时,可能会觉得所有美国人的仪表都完全一样,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发现其中的细小差别。
英国人最喜欢嘲笑美国人的仪表了,但很奇怪的是,向我们作如此可笑描述的作家自己,大多数属于也有类似可笑举止的英国中产阶级。因此,这些总是在笔下无情地挖苦别人的作家,通常都是他们挑剔的美国人的那些举止的践行者。他们没有感到这是自己嘲弄自己,从而令他们本国的贵族觉得非常可笑。
再也没有什么比人们举止的外表形式更有害于民主的了。很多人宁愿容忍民主的缺陷,也不肯采取民主时代应有的仪表。
但是,我并不认为民主国家的人的仪表一无可取。
在贵族制国家,凡是在生活上接近上层阶级的人,一般都力图装得像上层阶级一样,因而常常出现各种荒唐可笑的模仿行为。民主国家的人民没有可供学习的威严仪表做榜样,所以他们至少省去了每天履行可恶的模仿的义务。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仪表从来不像贵族制国家那样追求文雅,但也永远不会粗暴。我们既听不到下流人的那种粗野语言,又听不到上流人的那种出口成章的高雅谈吐。民主国家的习俗往往显得平淡无奇但又绝不粗野和低贱。
我曾说过,民主国家不可能制定一套彬彬有礼的举止准则。这虽有不便之处,但也有它的好处。在贵族制国家里,一套套的礼节规矩迫使人人举止一致。这些规矩从来不顾个人的性格特点,硬是把同一阶级的全体成员塑造成外表相同的人。它们装饰每个人的个性,把它真实的面目隐藏起来。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仪表既不像在贵族制国家那样彬彬有礼,又不像在贵族制国家那样处处离不开规矩,但它往往是诚恳而真实的。在这里,人们的仪表像一层织造得并不是很好的薄纱,但通过这层薄纱却能很容易看到每个人的真正感情和个性化思想。因此,人们行动的外表和内容往往是一致的,它所反映的人的品质虽然不怎么绚美,但却十分真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认为民主的效果并不是完全要使人们具有一定的仪表,相反,而是阻止人们具有一定的仪表。
有时在一个民主国家里,虽然也可以见到贵族的观点、激情、美德和恶行,但你一定不会看到贵族的仪表。当民主革命大功告成的时候,贵族的仪表便不复存在而且永远消失了。
乍一看,似乎没有任何东西能比贵族阶级的仪表更能持久地存在下去,因为这个阶级在丧失其财产和权势之后,它的仪表还能存续很长一个时期;然而,似乎没有任何东西再比贵族的仪表更加脆弱的了,因为在它彻底消失之后便一点痕迹也没有了,以致很难说它曾经存在过。社会情况的变化,造就了这个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完成的奇迹。
贵族制度的那些主要特点,在贵族制度消亡之后尚可成为历史的遗迹;而贵族的高雅的中规中矩的举止方式,则几乎随着贵族制度的崩溃而被人们淡忘。只要人们看不到贵族的举止方式,也就无从想起它了。贵族的仪表的消逝既没有被人看到,也没有被人感觉到,因为人们只有事先在习惯上和教育上有思想准备,才能真正体会到从区别和选择仪表当中获得的那种美好感觉,然而这种美好感觉很容易随着停止采用选定的仪表而消失。
因此,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民不但不会有贵族的仪表,而且也不会想到和希望有这样的仪表。他们无法想象贵族的仪表是什么样子。对于他们来说,好像那样的仪表从来没有存在过似的。
对于这样的损失虽然不应当过于看重,但却值得表示遗憾。
我知道,往往会看到这样的人,他看上去举止十分高雅,但其情感却十分庸俗;在法庭上可以清晰地发现,道貌岸然的外表下面往往可能隐藏着极其卑鄙的心肠。贵族的仪表虽然不能算是一种美德,但有时却可以粉饰美德。一个人数众多且力量强大的阶级的通常表现并不是这样,而是每时每刻都以其生活上的一切外在表现来显示其感情和思想好像生来就是高尚的,其爱好好像是高雅和合理的,其举止好像是文质彬彬的。
贵族的仪表让人对人性产生了美丽的错觉。尽管贵族的仪表常常是虚伪的,但它很能使人产生一种喜欢看它的高尚感觉。第十五章 论美国人的严谨精神和这种精神不能防止美国人往往做出考虑欠周的事情的原因生活在民主国家里的人,决不会喜欢贵族制度下的人们所热衷的那些淳朴的、喧闹的和粗俗的消遣,认为这种消遣既幼稚又无聊。对于贵族阶级的高雅的文化娱乐,他们也不爱好。他们想要在享乐当中得到那些具有生产价值和实际补益的东西,希望一举两得:既能得到享乐,又能得到实益。
在贵族制社会里,人们容易沉湎于热闹而又痛快的气氛之中,以暂时忘掉生活中的不幸和苦难。民主社会的公民不喜欢这样的放纵忘形,他们一旦失控了,总是表示后悔。他们不喜欢这种轻浮的狂欢,而是喜爱那种同做工作相似又不会使他们把工作抛到九霄云外的严肃而安静的享乐。
在欧洲的大部分国家里,人们在工作的闲暇时候一般都到公共场所去跳舞娱乐,而与这样的欧洲人有着相同职业的美国人却不会如此,美国人要把自己关在家里独酌。他们把两种享乐结合在一起:一面考虑自己的生意,一面在家里微醺于醉意。
我原来以为英国人是世界上最严肃的,但当我看到美国人以后便改变了看法。
我并不想说气质没有对美国人的性格发生重大作用,但我认为,政治制度对他们的性格的影响更大。
我相信美国人的严谨精神,还有一部分来自他们的自尊心理。在民主国家,即使一个穷人也十分重视人格的价值,他认为自己并不比别人差,而且一相情愿地以为别人也会这样看待他。在这种心情的支配之下,他的一言一行都很谨慎,决不会玩物忘形,以免让自己的缺点暴露出来。他认为,要想使人看得起自己,就必须自尊和严肃。
但我感觉,美国人之所以有这种让我感到吃惊的和似乎来自本能的严谨精神,还有着一个更为重要和更为强大的原因。
在专制制度下,普通老百姓虽然有时会忘乎所以,耽于狂欢。但是,一般地,他们还是郁郁寡欢和沉默寡言的,因为他们从心底里害怕专制制度。
在王权受到习惯和民情制约的君主国家,一般老百姓往往心平气和,精神愉快,因为他们具有一定的自由和极大的安全,也不必为生活太过担忧。但是,凡是享有自由的人都是处事严谨的,因为他们始终铭记事业不会是一帆风顺而无艰险的。
对于那些建立起了民主制度的自由国度的人民来说,情况更是如此。在这样的国家里,每个阶级都有不少人经常参与国家大事,同时,那些不想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则一心致力于增加个人的财富,因此,严谨精神在这些国家里就不是为个别的少数人所特有,而已成为一个民族的习性。
人们经常谈到古代一些小的共和国,说它们的公民往往戴着玫瑰花环在公共场所聚会,几乎把全部时间都打发在跳舞和观看戏剧上了。我不相信这样的共和国甚于不相信柏拉图的共和国。如果事实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的话,我也敢断言,他们所设想的共和国的构成要素与我们所说的共和国的构成要素大大不同,除了名称相同以外,二者毫无共同之处。
另外,也不要以为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觉得终生辛苦与可悲。恰恰相反,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人能像他们那样安于自己的处境。要是没有让他们操劳的事情,他们反而会感到人生乏味了。他们乐于操劳甚于贵族乐于享受。
我不禁要寻思,如此严谨的民主国家的人民为什么有时候做事那样欠妥当?
有些经常保持冷静态度,举止也端庄稳重的美国人,却往往不能克制住自我,在心血来潮或轻率判断之下越出了理性的疆界,便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来,而且似乎还做得很认真。
对这种矛盾现象我们不应该吃惊。
有一种无知是由于知道得太多而造成的。在专制国家里,人们之所以不知道如何行事,是因为没有人给他们任何指教;而在民主国家里,人们之所以会贸然行事,是因为有人想把所有的都告诉他们,使他们知道的东西太多了。于是前者是什么也不知道,后者是把知道的全忘了。双方的主要特点,都是像一幅画似的,只有轮廓却无景物的细致描绘。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在自由国家,尤其是民主国家,公职人员有时说话不当或行为轻率,也不会危及他的地位;但在君主专制国家,公职人员只是随便说出的几句话,就足以使他丢官下台,永远无法挽回。
以往的许多事件都足以证明这一点。当你面对乱糟糟的一大群人讲话时,有很多话不会被人听见,而且即便是听到了,也很快会被人遗忘;但是,当你面对一群恭敬地听你的话的人讲话时,哪怕讲的声音很低,也能被听见。
在民主国家里,人们从来不死守在一个地方不动,有很多的机会使他们不断搬家,他们的生活几乎总是被一种我无法称呼的力量,或许可以称之为即兴的力量支配着。因此,他们往往在这种力量的支配下去做他们还不会的事情,去说他们尚未理解的话,去从事他们没有经过长时间学习的工作。在贵族制度下,每个人只有一个终生追求的目的;而在民主国家,人们的生活极为复杂,同一个人常常是同时怀有几个目的,而且各个目的之间往往又没有联系。因为他们不能对每个目的都有明晰的认识,所以容易停留于一知半解。
民主国家的居民即使不受贫困的逼迫,至少也受着欲望的逼迫,因为他们看到周围的一切财富和福利,没有一件不是他们触手可及的。于是,他们急于去获得一切东西,去做一切事情,而且干得差不多了就满意了,对他们的每个行动从不用一点儿时间去问为什么。
他们的好奇心既永无止境,又很容易得到满足,因为他们所渴望的是尽快地知道很多东西,而不是深刻地认识这些东西。
他们没有时间,而且更重要的是没有兴趣去深入研究事物。
总之,民主国家的人们之所以那么严谨持重,是因为他们的社会和政治情况不断地驱使他们去从事必须认真完成的工作;他们之所以有时行为轻率,则是因为他们只有很少的时间和精力去做每一项工作。
注意力不集中的习惯,应当是民主精神的最大缺陷。
第十六章 美国人的民族自负心比英国人更强烈和更挑剔的原因一切自由的人民都是自豪的,但民族自豪感的表现形式却不相同。(d)在同外国人交谈时,美国人对批评一丁点儿都忍受不了,但他们对赞美之词则总嫌不够。一句微不足道的赞美的话,他们都听得舒服;无论把他们捧得多么高,也都很少能使他们满足。他们总纠缠你,希望你赞美他们几句;要是你不赞美,他们就会自我赞美一番。有人说,由于他们自己都怀疑自身的优点,所以总渴望让别人在他们面前称赞他们几句。他们的自负心不但是贪婪的,而且轻浮,还带有嫉妒情绪。这种自负心好进不好出,既想沽名,又想钓誉。
我曾对一个美国人说他的国家很棒,他立即回答我说:“是的,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比得上它!”我又赞美美国人享有的自由,他回答说:“自由是贵重的礼品!没有几个国家有资格享有它。”我再赞美美国的民情淳朴,他接着说:“我想象得出,一个曾在其他所有国家目睹贪污腐败现象的外国人,看到这种淳朴的民情肯定会大吃一惊。”后来,我让他想一想自己做得怎么样,他却叫我回到原来的话题上去,非得让我把方才赞美的话重复一遍不可。这种执拗得令人讨厌的爱国精神,真是令人难以想象,连称赞这种精神的人也感到厌烦了。
然而英国人可不这样。他们并不宣扬本国确有的优点或他们认为有的优点,而只是在内心里自我肯定。他们既不赞美别的国家,也不要求别人赞美他们的国家。听到外国人的贬损,他们不会生气;听到外国人的颂扬,他们也不会欣喜若狂。他们对待全世界持有一种既傲慢又显得无知的冷淡态度。他们的自豪感不需要别人培养,而由自己提供养料。
两个同出一源的民族,在举止和言谈上却大不相同,实在让人惊奇。
在贵族制国家里,位高权重的贵族们自有其高傲感所赖以存在的莫大特权,而不必依靠历数本国的优点来培养这种感情。这些特权是他们从祖辈那儿继承下来的,所以被他们视为自身的一种不可或缺的东西,或者至少是他们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因此,他们对于自己的优越性有一种泰然自若的感觉,决不想在他人面前彰显他们的那些本就为人所共知的、没人反对的特权。他们并不觉得这些特权有什么大不了,以致可以拿来当做话题。他们泰然自若,独享高贵,深知不必炫耀也会引起世人的注意,也确信没有人企图去推翻他们。
在贵族处理国政的时候,他们的民族自豪感自然要采取这种自恃甚高的旁若无人的形式,同时国内的其他一切阶级也都随之效仿。
反之,当身份的差别不大时,一丁点的优势也具有重大的意义。每个人一见到周围有成千上万的人也具有与自己完全相同或相似的优势后,他们的自豪感就会转化为贪婪和嫉妒;微不足道的利益,他们也要竭力争取,一旦争到手后,就抓住不放。
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条件经常变动,所以他们的优势几乎总是不断更新。这就使他们无休止地显示自己的优势,以便叫别人看到,也使自己相信自己确实拥有优势。但这种优势随时都有可能失去,所以他们总是心生不安,并极力展示自己还有优势。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爱他们的国家就像爱他们自己,并把他们个人的自负心转化为民族自负心。
民主国家人民浮夸和轻佻的自负心,来因于他们的身份平等和条件容易变动,以致一些最高尚的人士在其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情有所变动时,也会显示出他们的爱憎来。
贵族阶级由于特权的范围大、持续时间长,与其他阶级大不相同。至于贵族成员之间偶尔出现的差异,则只是由于随时可以获得或失去的暂时的小利益而造成的。
但是,对于强大的贵族阶级的成员们,有时为了争夺主子随心所欲赐予的一丁点特权,经常聚集到首都或宫廷里互相争吵。这时,他们必定互相攻击,彼此眼红,这使得民主制度下的人感到可笑,为得到一点儿小利益就互不相让,并用各种理由证明他们需要享有这种利益。
一旦阿谀逢迎的人也有了民族自豪感,我敢断定,他们也会像民主国家的这类人一样来显示这种自豪感。
第十七章 美国的社会面貌为什么既 千变万化又单调一致大概,任何其他东西也不如美国的社会面貌更能激发和产生人们的不可思议感。
在美国,人们的命运和思想以及国家的法律,都在不断地改变着。可以说,由于人力每天都在不停地改造自然,本来不动的自然本身也动起来了。
但是,只要长期观察,这个社会的如此变化无穷的景象反而显得那么单调一致;而且,观察者对这个如此变动无常的景象观察一阵子之后,还会感到腻烦。
在贵族制国家里,每个人几乎都永久地固定在自己的活动领域,但人与人之间却有着极大的差别,每个人的感情、思想、习惯和志趣都存在着本质的不同。看上去什么都一样,但样样又都不相同。
反之,在民主国家里,每个人都是相同的,他们做着基本相同的工作。是的,他们要随社会的巨大的、不断的变化而沉浮,但成功和失败又是经常反复的,所以仅仅是演员的姓名改了,剧情并没有变。美国的社会面貌千变万化,因为那里的人和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但它又是非常单调一致的,因为那儿的一切变化都是千篇一律的。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有用不完的热情,但大部分热情都归结于或出于爱财。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的精神境界不高,而是因为金钱的作用在他们那儿实在太大。
当所有的人都是独立自主没有差别的时候,要得到他人的合作,只有依靠金钱。
这就使财富的作用被无限扩大,财富的价值随之增加。
以崇古守旧为基础的权威一旦不复存在,出身、地位和职业也不再是区分人的标准,或者说它们已经不能让人有高低之分了,唯有金钱能使人与人之间有显著的差别,能使某一些人比其他人突出。建立在财富之上的高低贵贱的差别,随着其他差别的消失或缩小而迅速扩大。
在贵族制国家,金钱只能把人引到庞大的欲望圈中的某几个点上,而在民主国家,金钱则好像能把人引到这个欲望圈的所有点上。
因此,我们到处都可以看见,爱财是美国人行动的主要或次要动机。这使美国人的所有热情都带上了爱财的色彩,以致你在看到这种情况之后会感到厌恶。
同样的热情这样相继出现,就使人觉得单调了;而满足这种热情的每个具体的过程,也同样是非常单调的。
在像美国这样的秩序安定的民主国家里,人们不能依靠战争、假公济私,或通过政治手段没收财产的办法来获得财富,所以爱财之心使大多数人都献身于工商业了。
但是,由于工商业通常会引起严重的混乱和失败,所以如果没有训练有素的经营方法,如果不通过划一的小型活动长期积累成功的经验,将是无法使工商业繁荣的。经营工商业的热情越高,经营方法就也越训练有素,活动也就越能划一。可以说美国人之所以能够如此有条不紊,正是因为他们有强烈的事业心。虽然这种事业心扰乱了他们的心灵,但却安顿了他们的生活。
我关于美国所述的一切,同样也适用于当代的一切人。生活的多样性正在从人类社会中逐渐消失,同样的举止、思想和感情正在走进世界的每个角落。这不仅是各国之间的交往日益增加和相互模仿日益准确使然,而且是因为各个国家的人逐渐放弃了本阶级、本行业、本家族所固有的思想和感情,一起变得更加接近到处都是一样的人的本质。因此,他们即使相互模仿,也能变得一致起来。人们就像分散在一片大森林里的旅游者,而森林里所有道路都通向同一个地点。如果他们共同确定了集中地点,并都向这一地点走去,那么,即使他们不去相互寻找,不见面,谁也不认识谁,也会逐渐不知不觉地接近,而在同一地点相会之后,他们会大吃一惊。不以特定的人而是以人本身作为学习和模仿对象的国家,终将像会合在林中广场的旅游者一样,达到民情上的一致。
第十八章 关于美国和民主社会中的 荣誉[“荣誉”这个词语在法语中有两层意思。在使用这个词的时候,我并不总是采用它的全部含义。它首先表示的是人获得他人的赞美、尊敬和尊重。比如,人们在使用这个词义时常说:“赢得了荣誉。”其次,它表示的还有人们赖以获得这种赞美、这种尊敬和这种尊重的整个行为规范。比如,人们在使用这个词义时常说:“一个人要严格地遵守荣誉对他的要求”“他不顾荣誉”等。在本章中我使用这个词时,采用的总是后一个含义。]在判断他人的行为时,人们似乎采用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标准:有时,是根据一个国家和一个时代所特有的是非观念去评价;有时,是按照普及全球的单一的是非观念去判断。这两种标准常常是极不相同的,甚至有时会相互抵触;但是,它们永远不会相互混用,也永远不会相互抵消。
在人们最重视荣誉的时候,比起信仰来,荣誉更能支配人们的意志;而且,甚至在人们毫无怨言和毫不迟疑服从信仰的指挥时,也会基于一种虽很模糊却很强大的本能,感到一个更为古老、更为普遍和更为神圣的行为规范的存在。有些行为,人们既可以断定它是体面的,又可以断定它是不体面的。比如说,拒绝决斗的行为。
在我看来,人们解释这种现象时也可以用某些个人和某些国家的任性来说明,并且至今大家也确实是这样做的。
人类普遍和永远需要制定出一套道德规范,这套道德规范使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代都不敢违反,害怕违反时会遭到耻笑和斥责。人们把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称为作恶,把遵守道德规范的行为称为为善。
在整个人类的大团体里,人们还建立了范围比较小的团体,并把这种团体称为民族或国家[16世纪之初的法国作家还没有使用祖国这个词汇];在这个较小的团体内又要建立一些范围更小的团体,这种团体叫做等级或阶级。
每个这样的团体都会各自成为一个人类中的特殊的种属;虽然它们和人类整个群体都没有本质的区别,但是又独立存在于一定的范围内,其自身也有各自的需要。
这些特殊的需要又用某种方式在不同的国家观察人的行为,然后根据这些观察进行评价。
不应当互相残杀是人类永恒的和普遍的利益。但是,某个国家或者阶级可能又有其特殊的、暂时的利益,为了这个利益,在某些情况下杀人是值得原谅的,甚至是值得表扬的。
而荣誉不外乎是根据一种特殊情况建立的特殊标准,供一个阶级或一个国家用来进行褒贬。
对启迪人的思想而言,抽象的解释用处不大,因此我要尽快求助于事实。现在,让我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自己的看法。
我选择的例子是一种最奇特的荣誉。这就是为我们所熟知的而且世界上曾经流行过的封建社会主张的贵族荣誉。一方面我要用上面我提出的观点来说明这个例子,另一方面又要用这个例子来进一步阐述我的观点。
在这里我不准备研究中世纪的贵族产生的时间和原因,为什么它与民族的其余部分有这么巨大的鸿沟,是谁巩固和确立了它的权力。我把它看成既定事实,并试着说明为什么它要用非常特殊的眼光看待人们大部分的行为。
首先,令我吃惊的是,人们的行为在封建社会受到褒贬,永远不是凭借其固有的价值,而评定其好坏有时完全是根据行为的主体和客体,以至于人类的共同良心同评定的结果相抵触。因此,有些行为老百姓对它们完全不在乎,在他们看来无所谓,但会使一个贵族觉得有失体面;但是另一些行为,则会因为行为的受害者是否是贵族而改变其性质。
这种差别对待的观点一旦产生,贵族阶级便会成为独特的与人民隔离的团体,稳坐在高高在上的地位。贵族阶级的力量所在就是这个特殊的地位。为了保住这个地位,贵族阶级便不仅需要有政治特权,而且还要按它的标准来对善恶进行评断。
有些行为出于贵族时是善,出于老百姓时却是恶,反之也是如此。当一种行为的对象是一个平民时,即使有罪也不会受到任何追究;而如果它是施于一个贵族,即便是无罪也会受到惩治,并且常常是随意惩治。但是,用一个人的地位对其行为的荣辱进行判断,事实上是贵族社会的内部组织造成的结果。但凡有过贵族阶级的国家,事实上曾经都是如此。只要依然存在贵族制度的残余,类似这种怪现象还会继续发生。
比如,一个美国成年男子诱奸一个有色人种的姑娘,不会使他名誉扫地;让他无脸见人的反而是娶这个姑娘为妻。
在某种情况下,封建主义的荣誉轻视委曲求全,主张复仇;但另一方面,它又要求人们忘我,严令人们自我克制。它不要求温存和仁慈,而是颂扬宽宏大量。它重视布施轻于重视仁政。它不准人们依靠劳动发家,但允许人们凭赌博和战争致富。它不让人去追求微不足道的小利,而宁愿让他去犯滔天大罪。它讨厌吝啬甚于讨厌贪婪。它始终鄙视奸诈和背叛,但却时常鼓励暴力。
这些思想离奇古怪,它们并非来自拥有这些思想的人的异想天开。
一个高于其他一切阶级,取得领导地位,并尽力永远保持这个地位的阶级,必然特别尊敬让它显赫和伟大,并能轻易把它的权势欲与高傲感相互结合起来的德行。它为了在其他阶级前面显示这种德行,甚至不怕违背天理良心。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到,它能随意颠倒是非,视厚颜无耻和臭名昭彰的恶行高于温和淳朴的德行。一旦这个阶级在社会上确立了地位,差不多总是要倒行逆施。
中世纪的贵族认为武勇可以代替其他一切的美德,并将它视为最高美德。
这也是一种必然的来自社会状况特殊性的独特观点。
封建贵族是为了战争而存在的,并且是靠战争起家的。它将自己的权势作为武器,并用武器来保持权势。所以,对它来说,武勇是最重要的。自然地,它要说武勇比什么都光荣,并且把它捧得最高。因此,凡是明显表现武勇的行为,即使这种行动违反人道和理性,都能得到它的认可,并且常常是出于它的命令。但是,人的稀奇古怪的念头,只能作用于他的某些行动。
一个人挨了一记耳光,他觉得是不可忍受的奇耻大辱,并和轻轻打了他一下的那个人格斗,并且不死不休,这是出于他的自我判断;而一个贵族不能容忍凌辱,如果挨了一拳之后不还手就会声名扫地,这是出于军事贵族的原则本身和需要。
所以,“荣誉具有任意性”,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荣誉的必要界限始终不能被它的任意性所超越。在我眼中,那些被我们的祖先称之为荣誉的特别行为不可能是出于自我的判断,所以我把封建社会的一些离奇古怪的彼此毫无关系的规定,与它的固定不变的为数不多的需要联系起来并不难。
我如果从政治方面来考察封建社会的荣誉,也就很容易解释它的各种政治措施。
中世纪的政治制度和社会情况的特点,就是国家政权一直都是间接地治理公民。
可以说公民根本不知道有什么国家政权,每个人知道的只是他必须服从于某人,并通过这个他素未谋面的人同其他所有人产生联系。正是因为如此,在封建社会里,整个国家制度都建立在属民对他们的领主的忠诚上。一旦这种局面消失,整个国家立刻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
对政治首领的忠心作为所有贵族成员判断价值的标准被每天使用。因为他们之中的每个人都既是家臣又是领主,既要听从主人的命令又能发号施令。
永远忠于领主,与他同甘共苦,无论他做什么都辅助他,必要时可以为他牺牲:这些都是封建主义的荣誉在政治方面的主要准则。对于臣属的背叛行为舆论口诛笔伐得极其严厉。人们还为这种行为起了一个侮辱性非常大的名字:变节。
但是,作为爱国心,即我要说的古代社会中生命的一种激情,在中世纪的时候就已经只能看到它的痕迹了。爱国心这个名词本身绝不是我们的古老词汇。①封建制度使人认为爱祖国没有多大的必要,看不到祖国。封建制度鼓励的是:人们去爱一个人,从而使其忘掉国家。事实上,对国家的忠诚在封建主义的荣誉中一直没有被视为必要的条件。
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祖先不爱国,他们对国家的爱只是一种模糊的和微弱的直觉。对国家的爱随着封建阶级的没落,国家实行中央集权,才逐渐明确和加强。
此种情况,在欧洲各国因评价人所处的时代不同而对它们的一些史实作出了完全相反的评价上,表现得最清楚。波旁王朝时代的人认为:波旁王朝的元帅们最可耻的行为,是他们率领军队攻打国王;而我们这一代人则认为他们最可耻的行为,是他们与自己的国家作战。虽然我们和我们的祖先都鞭挞他们,但鞭挞的原因是不同的。
我选择封建时代的荣誉来说明我的思想,是因为这个时代荣誉的特点比其他时代的明显,并且更能说明问题。对此,我还可以举出其他例证,用其他方法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
尽管我们对我们祖先的了解要多于对罗马人的了解,但我们知道罗马人对荣辱所持的特别观念,并不是来自关于善恶的一般观念。他们的很多行为,因为行为的对象不同,即因为是外国人或公民和是奴隶或自由人,而同时被作出不同的评价。他们把某些德行说得高于其他一切德行,表扬某些恶行。
在《科里奥拉努斯传》中普卢塔克说过:“在那个时代,在罗马勇敢比其他一切美德都高尚和光荣。他们把勇敢称为美德,使这个普通名词——美德,具有专门的含义,就是在证明这一点。于是,美德在拉丁文中也有勇敢的意思。”每个人都能从这里看出为征服世界而组成的那个奇怪的国家的特别需要。
正如在前面我所说的那样,一旦人们组成特殊的团体,就会立即产生对于应褒或应贬的事物所持的一套看法,即产生荣誉的观念,所以类似的现象在每个国家都存在。这些特别的规定一般都是源自他们所在的团体的特殊利益和特殊习惯。
一定范围之内,这一点对于民主社会以及其他社会都是适用的。现在我们就以美国人为例来说明[在这里我所说的美国人,指的是在没有蓄奴制的各州的美国人。只有他们能够体现民主社会的完整图景]。欧洲旧贵族关于荣誉的一些观念还零星地存在于美国人的思想中。这些传统的观念数量不多,在美国扎根既不深又没有太大的力量,就像庙还存在,但已没有了人们信仰的宗教一样。
在有关具有异国情调的荣誉的这些明白或晦涩的观念中,出现了一些今天我们还可以称为美国人的荣誉观的新思想。
在前面我已经说过,美国人是如何被不断地推上工商业的。他们的家庭出身、社会情况、政治制度,甚至连他们居住的地区,都在使他们无法抗拒地朝这个方向走。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认为他们正在一个广袤的新国土上建立一个社会,这个社会以开发为主要目的,并且几乎只搞工商业。这就是现今使美国人与别的国家的人之间出现最大差别的特点。
所以,凡是有助于工商业的安然稳妥和能够使社会正常发展的德行,在这个国家都会受到特别的尊重,忽略这些德行则将会遭受公众的鄙视。
与之相反,一切慷慨激昂的德行,虽然往往使人目眩,但又常常会给社会带来动荡不安,因此反而被这个国家的人民视为是下等的。人们可以忽略这些德行,而又不致失去同胞的尊重,如果硬要表现这些德行,就会得不偿失。
美国人也会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对丑行区别对待。
有些爱好,根据人类的天理良心似乎是可以非议的,但却符合美国社会的暂时和特殊的需要。对这种爱好,美国人只会轻轻指责,有时甚至还会加以鼓励。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美国人对爱财之心和随之而来的某些爱好的看法。为了开垦、耕耘和改造他们拥有的这个人烟稀少的广袤大陆,美国人必须要有坚忍不拔的精神来支撑,而这种精神只能是爱财之心。所以,在美国爱财并不失体面,只要不超过国家机关规定的界限,它还是光彩的。美国人把常常驱使我们的中世纪先人投入新的战斗的好战精神和征服热情称为野蛮的、盲目的酷嗜,而把我们的中世纪先人称之为卑鄙可耻的贪欲的东西叫做值得赞美的、高尚的雄心。
在美国,财产损失之后想要复得并不难。它无限辽阔的国土,蕴藏着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资源。它的人民有每个活着的人拥有的一切欲望和需求,有一股用之不尽的力量,他们周围到处都是还未能开发的财富。这种人民担心的是全体人的游手好闲,而不是个别人的倾家荡产。他们迅速发展、国力强大和国威四扬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在经营工业企业上所表现出的大胆精神。创办工业对他们来说,就像买政府发行的彩票一样,总是少数人不断输钱,而国家则永远是赚钱的。因此,这个国家的人民尊重和青睐勇敢经营工业的精神。但是,冒险经营的所有企业,会殃及相信它和热衷于此道的人的财产。美国人把冒险经商视为一种美德,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瞧不起冒险的人。
正因为如此,对破产倒闭的商人,美国非常宽容,这些商人的荣誉不会因为这样的意外而受到损害。从这方面来说,美国人不仅不同于欧洲各国人民,也不同于一切当代的商业国家的人民,以至于他们在需要和地位上也和其他国家的人民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
与在其他国家相比,在美国,对待破坏婚姻和败坏民风的淳朴性的一切劣行要更严。乍看之下,这与他们在其他方面所表现出的宽容似乎存在让人无法理解的抵触。同一个民族,奉行既严肃又放纵的道德,也会令你感到吃惊。
但是,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这一切相互之间没有联系。在美国,舆论对于有利于国家繁荣和工业发展的爱财之心只是轻轻地鞭挞,而对于破坏事业的成功所不可缺少的家庭内部秩序的伤风败俗的行为和涣散人们追求财富的精神却大肆口诛笔伐。为此,美国人必须服从他们通行的习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可以认为他们将荣誉寄托于成为一个纯洁无瑕的人上了。
事实上,美国人的荣誉观和欧洲的古荣誉观在一点上是相同的,即都认为美德之首是勇敢,这是做人的最重要的美德,但两者在看待勇敢的角度上并不相同。
在美国,好战的勇气不会受到很高的表扬。美国人认为最值得称赞的和最好的勇敢,是勇于冲破海洋的惊涛骇浪早日抵达港口,忍受荒漠中的艰苦,以及比所有的艰苦更难忍受的孤寂而毫无怨言。这种勇敢可以在他们几乎不知不觉中使他们辛辛苦苦积攒的财产荡然无存,然后又能使他们以新的努力重新积累财产。对于维持和繁荣美国社会来说,这种勇敢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受到美国社会的特别推崇和尊重。如果有人流露出缺乏这种勇气,必然会被人轻视。
现在我来说最后一个特点,以此来突出本章的中心思想。
在美国这样的民主社会里,财产对于生活的保障不太大,也不是可靠的保证。在美国,劳动可使人得到一切,所有的人都劳动。于是由此导致荣誉观发生了转变,新的荣誉观反对游手好闲。
我在美国有时会见到一些有钱的年轻人,虽然他们打心底里不愿干苦活,但也不得不从事某种职业。本来他们的家产和家庭出身可以让他们自在清闲,但舆论坚决反对他们如此,他们也必须服从舆论。而在贵族仍与冲击他们的激流斗争着的欧洲,我却经常会看到一些日益贫穷的人,为了不被和他们一样的人耻笑而游手好闲,他们不肯劳动,宁愿清贫受罪。
在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劳动观中,任何人都能发现两种均来自荣誉观但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规范。
实际上我们的先人标榜的荣誉只是许多荣誉中的一种。他们使类概念具有了种概念的内涵。所以,尽管贵族时代和民主时代都有荣誉观,但发现它在民主时代有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很容易的。
在民主时代中,不仅关于荣誉的规定不同于以前,而且我们还发现,这方面的规定虽然不够明确但也为数不多,使人们更能遵从它们。
等级在民族中一直处于极其特殊的地位。世界上没有一处例外,到处都有往往是由同一家族组成的小团体,例如中世纪的贵族。这种小团体的目的就是把财富、权势和文化都集中在自己手中,并永远地世袭和垄断下去。
但是,当一个团体的地位越高时,它的特别需要也会越大,适应它的需要的荣誉也会越增加。
因此,有关荣誉的规定,在没有等级制度的国家一般都少于其他国家。如果让任何阶级都难于存在的国家建成,有关荣誉的规定便将减少到为数不多的几条公约,而且这几条公约也将会逐渐接近绝大多数人采用的道德标准。
因此,在一个民主国家,有关荣誉的规定将不会像在贵族国家那样为数众多和离奇。
但是,它们也比较含混,这个必然的结果是由上述的原因造成的。
由于荣誉的标志越来越不明显,越来越少,所以必然难以区别。
当然,还有另外一些原因存在。
人们在中世纪的贵族制国家里只是一代一代徒然地相传,上一代没有给下一代留下任何新东西;每个家族都像一个不死却又一动不动的人;条件在变,但是思想却永远不变。
在这样的国家中,每个人眼睛所见的总是老一套,头脑里所想的总是从同一个观点出发;他们的眼光可以渐渐深入到最小的细节,久而久之,他们的理解力也就变得明确、清晰了。所以,封建时代的人不仅有其独特的判断荣辱的观点,而且能清晰、准确地把每个观点都印在自己的脑子里。
在美国这样的国家永远不会这样,那里的公民全部都在动,社会每天除了改变面貌外也在改变它的需要和观点。在这样的国家里,人们对有关荣誉的规则只能是略知,很少有时间对它仔细研究。
即使社会是静止不动的,依然难以对荣誉一词应有的含义进行规定。
中世纪时,因为每个阶级都有各自的荣誉观,因此从来没有一个能为绝大多数人同时接受的荣誉观,这使各个阶级的荣誉观可以具有明确而稳定的形式;而且由于阶级中具有同样荣誉观的成员立场完全相同并且一致排外,自然能够接受为他们专门制定的法律条款,所以一个阶级的荣誉观更可以具有更明确而稳定的形式。
所以,有关荣誉的规定就变成了一部事先考虑到并安排好一切细节的详尽而完备的法典,成为衡量人们行为的条理分明的和固定的规范。在像美国这样的一个民主国家里,由于已经没有了等级的界限,全社会已经形成一个统一整体,社会成员不完全相同却也很相似,所以不能事先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耻辱,哪些行为是荣誉。
不错,因为某些存在于这个国家的人民内部的全国性的需要,让他们对荣誉有了相同的观点,但这些观点产生的方式向来不同,也不是同时产生的,对每个公民的思想造成的影响也不一样。虽然他们也有关于荣誉的法律,但是常常没有注释。
在像法国这样的民主国家里,这方面的情况还要更加混乱。原因首先是在我们国家,在还不具备混合的条件下,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个阶级就开始相互混合,相互每天都把自己的荣誉观带进对方的成员里面,这些荣誉观不仅大不相同,而且也常常彼此抵触;其次是在我们国家,每个人都喜欢按照自己的喜好,随便丢弃祖先的一部分观点而却保存另一部分观点;最后是在这么多的自我任意的判断下,无法建立起共同的关于荣誉的规范。所以,如果想事先规定某种行为为荣或者为辱,可以说没有多大的可能。这是一个令人感到痛苦的时期,但持续时间不会很久。
在民主国家里,荣誉的概念不够清楚,必然地,其影响力也不强,因为对此很难坚定而准确地实施一项能够得到公认的规范。虽然舆论是荣誉规范的最有权威的和当然的解释者,但是因为它不清楚褒贬的根据,所以在作判断时总是迟疑。有时舆论会自相矛盾,而更多的时候是听之任之或置之不理。
之所以在民主制度下荣誉的影响力相对减弱,还有另外一些原因。
在贵族制国家,持有同样的荣誉观的只是某些少数人,而且这些人常常自成一个集团,同其他人永远隔离。所以,他们的荣誉观同他们所特有的思想很容易混合并结为一体。在他们眼中,荣誉是他们在人们面前显示身份的标志。他们积极地利用有关荣誉的各种规定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如果被允许说的话,我还要说他们使自己的激情服从这些规定的支配。
当看到中世纪的习惯法中载有的关于用决斗来断定是非的条款时,你会感到我所说的这个情况更真实。这项条款写道:贵族在发生纠纷时,以剑和长矛来作决斗的武器;而平民之间决斗只能用棍棒。并且习惯法补充说:“这是鉴于平民没有荣誉”。
它的意思只是表示在判断贵族的行为和平民的行为时不能使用同样的标准,而不是说像我们今天所想象的这些人是卑贱的。
乍一看使人吃惊的是:有关荣誉的规定一般说来,在荣誉影响力最大的时候也最离奇古怪,以至于使人觉得这些规定越是背离常理就越容易被人遵守,有时甚至因此认定正是因为有关荣誉的规定过于荒谬,所以荣誉的影响力强大。
事实上,强大和荒谬不是前者来因于后者,而是有共同的来源。
越需要为少数人所思慕,越特殊,荣誉观也就越发离奇古怪,而正是因为出现了这种为少数人所思慕的和特殊的需要,荣誉的影响力才变得强大。所以,荣誉的影响力的强大是因为荣誉观的离奇古怪和强大都来自同一个原因,而不是因为它的离奇古怪。
对此,我再作一些说明。
在贵族制国家中,所有的等级不仅各不相同,还固定不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在那里他与同他一样的人生活在一起,住在他不能离开的地区。因此,在这样一个国家里,谁也不必担心或者害怕不能生活,谁也不会因为聪明或愚昧而受到褒贬,不管地位怎么低都有饭吃。
而在民主国家中,情况就变了。在这里,全体公民都混杂在一起,不断相互往来;舆论所谴责的对象可以立即隐藏起来,躲避它的指控,并且它也抓不住把柄。
因此,荣誉在民主国家里不是很值得让人自豪,也很少有人会当众显示。由于荣誉只是给人看的,因此它与纯洁的德行不同,德行满足于自我作证,而且是依靠本身而存在。
如果读者对上述的一切完全了解,那就一定会发现我们所说的荣誉和身份平等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和密切的关系。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这种关系至今还没有被人明确地指出过。因此,为了使其昭然若揭,我要作最后的努力。
即便一个民族与人类的其余部分都隔绝了,放弃某些人类固有的一般的需要,那它也会有自己特别的需要和利益,并且会在内部很快形成自己的被它的公民称为荣辱的或关于褒贬的一定观点。
如果在这个民族的内部形成了一个阶级——有自己的特别利益并同周围的其他一切阶级隔绝,那么,这些特别利益会使它产生特别的观点。由本民族的特别观点和本阶级的更加特别的观点混合而成的这个阶级的荣誉观,与人类一般的和单纯的观点相差得令人难以想象。
在我的论述即将结束时,让我们再回过头来总结一下。
特权已被取消,各个阶级正在互相融合。民族的全体成员恢复为平等和彼此相似的人,因此他们的观点和利益正在融合,一切离奇古怪的被每个阶级用来评定荣辱的观点也行将消失。荣誉观不能有其他来源,只能来自民族本身的需要。每个民族的荣誉观都具有自己的个性。
最后,如果假定所有的种族都将融为一体,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将会达到需要一致和利益一致,彼此之间不再在任何标志上有所区别,那就再也不用按照规定的不同标准来评价人的行为了,而是要全部按照同样的标准对待彼此,用天良向每个人揭示的人类一般需要作为共同的标准。如此,这个世界上就将出现自然和必然赋予褒贬思想的简单的共同是非观。
如果要用简单的一句话来概括我的全部思想,就是:人们之间的不平等和差异使人们产生了荣誉观;随着差异和不平等的消失,荣誉观也会逐渐减淡,最后与它们一起消失。第十九章 为什么美国人多怀奋进之心而少有大志在美国,试图改进自己原来条件的人多到数不胜数,是吸引你注意的第一件事情;而吸引你注意的第二件事情则是:在这个普遍、上进的运动中,以怀有大志而出类拔萃的人很少。美国人没有甘于落后的,但壮志凌云的也非常少见。人人都想权势、财富和名望日增,但很少有志于伟大事业。乍看之下,这让人觉得奇怪,因为美国的法制和民情没有任何阻止人向各方面发展和限制人的欲望的地方。
这种奇怪现象产生的原因似乎很难归咎于身份的平等,原因是在法国实现了这种平等之后,它立即会让一些人产生几乎是无止境的野心。在我看来,还是要到美国的民主民情和民主社会情况中去寻找上述情况的主要成因。
如果说一切革命都是在扩大人们的野心,那么推翻贵族制度的革命就更是如此。
一旦使广大群众无法掌权和成名的陈规旧制被革除,人们就会被卷进一场争先恐后取得而且终于取得的被他们垂涎已久的名利和权势的普遍运动。在这场运动的初胜的鼓舞下,让人觉得好像人可以办到所有的事情。不仅欲望没有止境,而且那些用于满足欲望的权力也几乎是无穷的。在这场法制和习惯的突然的大变动中,在改变了所有的制度和所有的人的这场大混乱中,有的公民马上跌进深渊,有的公民立即飞黄腾达,权力像走马灯似的,从一些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些人手里,以至于人人都认为总会有自己掌权的时候。
但是不要忘记,那些推翻贵族制度的人都曾生活在贵族制度的法制统治之下,亲眼看到过它的盛况,而且不知不觉地也沾染了贵族的思想和情感。所以,当贵族制度瓦解时,它的幽灵仍会飘浮在群众的头上,在它被完全打倒之后,它的残余仍会长期保存。
正是因为如此,民主革命持续多长时间,人们争名夺利的野心会跟着持续多长时间,而在民主革命完成之后,这种野心还会继续存在一段时间。
一旦人们开始回忆,那些他们所目睹的惊天动地的事件会立即涌上他们的心头。
革命所激起的热情并不会随着革命的完成而消逝。这让他们对秩序没有稳定感。在导致成功的动乱平息之后,成功来之容易的思想依然会存在。欲望仍然很大,但是满足欲望的手段却一直在减少。发大财的欲望依然存在,但能够实现的却寥寥无几。结果就是:各种各样的野心膨胀得很大,但怀有野心的人的心中却隐藏着失败的痛苦。
但是最后,斗争的余威慢慢消失了,残余的贵族制度也渐渐地不见了。已经自消自灭的一些重大事件被人们忘记了,和平接替了战争,秩序重新得到建立,欲望符合了实现欲望的手段,感情、需要和思想互相联系起来,人们彼此的平等达到了。民主社会就这样被建立了起来。
假定这样的状态被一个民主国家达到了,并能永远正常地维持下去,那么,我们看到的将会是和我方才所讲的情景完全不同的状态;而且我们不难推断出,如果人们的奋进之心很大,但他们的身份日趋平等,那么在实现平等之后,奋进之心也将失去这种趋大的性质。
这正是由于科学已经普及,巨大的财产已经分散为许多人所有,因而知识和财产不能被任何人独占。一些阶级没有资格享有特权和一些阶级享有特权的现象消失了,曾使人们固定不变的约束也被他们打破了,因此每个人的脑际都出现了奋进的思想,人心也产生了高升的念头,以至于每个人都想从原有的地位爬上去。奋进之心成了人人皆有的情感。
但是,如果身份的平等带来的只是每个公民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那么,这又会阻止每个公民拥有巨额的财产。这种情况必然会将人们的欲望限制在非常狭小的范围内。由此可知,在民主国家,奋进之心是持久而热烈的,但是一般目标不会太高;人们的一生一般只是热烈地追求可能达到的小目标。
民主国家的人少怀大志的主要原因,是使他们每天忙于致富的努力过于激烈,而不是他们的财力微薄。他们竭尽全力把精力都用在做一些平凡的事情上,这就迅速地束缚了他们的能力,限制了他们的视野。他们也许会变穷,但奋进之心不会减弱。
民主国家少数的富裕公民,也还是会符合这个规律。一个得到权势并一步一步累积起财产的人,在长期辛苦中会养成自知节制和办事谨慎的习惯,以后也不会丢掉这个良好的习惯。人们像扩建房屋那样随心所欲地依次扩大自己的胸怀。
也可以对这样人的儿子这样说。不错,做儿子的生来就是家境富裕的,但是他们的父母也曾经历过贫苦日子。他们打小就在父母的感情和思想的影响下长大,以后也很难摆脱这种影响。所以,我认为他们在继承父母的财产的同时,也继承了父母的习惯和思想。
与之相反,显赫一时的贵族子孙变得贫困之后,倒可能表现出很大的雄心壮志,因为贵族阶级的共同精神及其传统观念只能使他们可以暂时地忍受现实的处境。
令民主时代的人很难立大志去完成宏伟事业的另一个原因是:在他们有完成这项事业的能力之前天年已尽。帕斯卡尔曾说过:“出身名门的一大好处,是一个人在18岁或20岁时就能达到另一个人在50岁时达到的地步,这使他便宜了30年。”而民主国家的人一般没有这样的30年来实现他们的宏图伟业。平等让每个人将自己的能力用于取得所有平凡的东西,妨碍了他们迅速地壮大自己。就像在其他制度的社会里一样,在民主社会里也只有少数人可以达到巨富;升官和致富的大门均衡地向所有的公民敞开着,但全体公民的平均前进速度一定是缓慢的。因为看来有志参加这样的竞赛的人都是一样的,很难从中选定某些人且又不违反平等原则(民主社会奉之为最高法律)。因此首先想出的解决方法,就是让所有的人同步前进,且全体通过考试。
随着人与人越来越没有差别,平等原则日益稳步地深入到整个民情和制度,升级的方法规定得越来越死,而升级的速度也越来越慢;迅速升到某一显赫的地位会变得更难。
因为大家都憎恨特权,不愿意参加竞选,所以所有人不管能力如何,都得在同一个筛子上被筛选,全部都要经过许多预备性的小小训练或实习,导致浪费了自己的青春,自己的想象力也消失了。因此,他们对自己有能力充分享用他们有望得到的好处而就不抱希望了,等到他们终于有能力做出一番大事业时,也就早已失去了兴致。
说到中国,身份不但是很平等的,并且这种平等有着悠久的历史;经过科举考试,一个人就可以由一个官职升迁至另一个官职。这样的考试与官位的晋级是息息相关的,关于这种考试的思想,则早已深深植根在中国的民情之中。我记得我读过一本中国小说,其中的男主人公虽然历经多次失败,但终于因金榜题名触动了女主人公的芳心。在这样的氛围中,人们几乎不可能不怀有巨大的野心。
在这里我就政治问题所说的一切,也同样适用于其他问题。不管在何处平等都会产生相同的效果。凡是不依法管理或规定官职晋升的国家,实行考试制度也会产生这样的效果。
所以,在组织得很好的一个民主社会里,大而快的晋升是很少见的。这样的晋升只能是常规中的例外。它的这个特点甚至让人忘记了它是罕见的现象。
这一切民主时代的人终于渐渐了解了。时间长了之后,他们发现立法者给他们规定了一个不会受到限制的活动范围,他们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轻易地向前迈步,但没有谁能奢望快速晋升。他们能够看到,在他们和他们的最终的远大目标之间,有很多小小的、必须一个一个地、慢慢地加以克服的障碍。这个前景时常使他们望而生畏,从而挫败他们的志气。因此,他们放弃了这种渺茫而遥远的希望,转而寻找离他们比较近的享受,这个享受虽然不太高但是容易得到。法律并未限制他们的前途,是他们自己缩小了目标。
我曾说过,胸怀大志的,在贵族时代远远多于在民主时代。我还要再补充一点:在民主时代,即使有不顾这些障碍而怀有大志的人,其表现也会有所不同。
在贵族时代,志向的前程常常是远大的,但是它的范围是早就规定好了的。在民主国家里,志向的范围往往比较狭小,但是却可以突破,而且一旦突破,可以说就不会受到任何的限制。因为民主国家的人民力量比较薄弱、经常变动和各自为政,而且在民主国家,法律容易改变,先例的作用也不大,所以对于新鲜事物的抵制力量是很小的,而社会本身既无坚强的组织又无强大的权力。因此,当一些野心人控制了一切权力时,他们就敢于为所欲为;而当他们失去权力之后,他们便会想方设法把国家搞乱,以便重新掌权。
因此,在民主社会,人们在政治方面的雄心大志往往具有革命和暴力的性质,而在贵族社会却很少出现这种情形。
在民主国家里,一个人最初通常有很多十分合理的小志向,然后从此衍生出一种强大的但是欠缺明智的欲望。远大而有节制的与自己的条件相适应的志向,民主国家的人几乎都没有。
我曾在本书中的一个地方指出,平等以某种隐秘的力量使只顾眼前的热情和追求物质享受的激情控制了人心。这种热情和激情混入了希望上进的情感,也可以说希望上进的情感染上了它们的色彩。
在我看来,民主社会怀有奋进之心的人,还不如其他社会的人对未来的规划和利益的关心,因为他们只顾现实,现实耗尽了他们的所有精力。他们宁可迅速地完成非常之多的小事情,也不愿意去做少数几项能够名垂后世的宏伟事业。他们爱荣誉少于爱成功。他们向人提出的最重要的要求是服从,他们最喜欢的则是统治。而他们的行为举止,几乎总是表现得没有他们的社会地位应该表现出的那般高雅。在拥有巨额财富的时候,他们往往表现出极其低级的趣味,在握有最高权力的时候好像只是为了方便享受粗鄙的、小小的乐趣。
我以为,在我们这个时代,必须洁化、调节和引导人们的奋进之心;而污化和过分抑制人们的奋进之心,则是非常危险的。应该努力预先为它规定不得逾越的极限,也要防止太过限制它在允许的范围内发展。
我要承认我对民主社会的担忧,主要是它的平凡,而不是人们欲望的过大。所以,我觉得最可怕的是:人们在一直忙于琐碎的私人生活的小事当中,让奋进之心失去了它的崇高目标和推动作用;人们的激情没有昂扬也没有低落,结果却是使社会一天天走向看来很安宁却缺乏大志的状态。
因此我认为,想使公民们躺在非常平静、单调的幸福上睡大觉的现代社会领袖们的想法将是错误的;他们应该让公民们经常做一些艰难的事业,以便为他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激发他们的奋进之心。
道德家们常常埋怨,骄傲是现代人的主要恶习。
在某种意义上,这样说是对的,因为事实上没有一个人认为自己比别人差,没有一个人愿意服从他的上司;但是,从另一个意义来说,这么说又是极其错误的,因为同一个人可能既不愿意享受平等的地位,又不愿意忍受从属的地位,但他可能会自卑,认为自己只能享受通俗的乐趣。他不敢涉足高大的事业,甚至连想也不想,自愿止步于平凡的欲求。
正因为如此,我不觉得应该让与我们同时代的人学习谦逊,而是希望他们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和他人。我认为对他们来说,谦逊是无益的,最缺少的应是骄傲。
我宁可让出我们若干小小的美德,来换取这个恶习。第二十章 关于某些民主国家里的 求官谋禄问题在美国,一个公民有了一些财源和一些知识之后,就会去经营工商业来致富,或买下一块有林木的荒地来开垦。他对于政府的要求,只是不干扰他的辛勤劳动,以保证他能够获得成果。
在大部分欧洲国家里,当一个人开始感到自己能够实现自己的愿望时,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当官。对于同一个原因产生的这两个不同的结果,值得我们在这里稍停片刻进行研究。
当公职的位数不多、经常变动且待遇不高,而经营工商业门路很多且可以赚钱时,平等的思想就每天都在制造急于求成的新的欲望,会使人不去政府当官,而全去经营工商业。
但是,如果等级已经平等,人们有羞臊心理或知识尚不完备,而已发展到尽头的工商业只能向人提供缓慢而困难的生财之道时,公民们就要蜂拥到政府首长那里去求助,而不想依靠自身的力量来改善处境。在他们看来,尽管用国库的钱来让自己的生活变得舒适不是唯一的办法,至少也是使他们摆脱非常不称心的处境的最可靠和最容易的办法。于是,求官谋禄便成了最常用的歪门邪道。
实行中央集权的大君主国家,情况尤其如此。因为领取薪俸的官员在这样的国家里人数很多,他们的生活有充分的保障,以至于人人都想得到一个官职,并想犹如享有父母的遗产那样安安稳稳地一直当官。
不需要我言明,这种过分和普遍的求官热是社会的一大弊端,它使行贿与钻营在全国成风并且也在腐蚀公民的独立精神,它还在毁坏光明正大的美德;更不需要我指出,这样的歪门邪道只会产生有害的结果,扰乱国家而无所裨益,这一切都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我也要指出,政府鼓励这种倾向会使自己的安定遭遇危险,甚至自己的生存都可能遭到厄运。
我知道,在我们这个时代,人民往昔的那种尊敬和爱戴国家政权的感情正在消失,当权者却可能认为必须从本身的利益出发对每个人加紧控制,并且觉得利用人们的激情使他们遵守秩序和保持沉默是最方便的办法;但是这种局面不会持续很久,而且可能会在一定的时期内出现的力量源泉,时间长久之后肯定会变成助长衰弱和动乱的主要力量。
和其他所有国家一样,在民主国家中公职人员的数量最终总有一个限度,但是追求官职的人数却没有止境,而是会有增无减地随着身份的日益平等而逐渐增加。只有在没有人的时候,它才会有止境。
因此,当希望抛头露面的门径只有公职时,政府最后必然会遭到长期的反对,因为用有限的手段去满足无限增加的需求,是政府没办法做到的。应当承认全世界中最难驾驭和控制的人就是待业求职的人。不管官员怎样努力,也无法满足这些人的要求。所以,必须时常留意这些人,他们只是为了让官位能有空缺,最后也要弄乱政府的组织,甚至改变国家的面貌。
综上所述,假如我没有弄错的话,我相信,全神贯注于由平等激发的各种新欲望并满足它的现代统治者们,最后必然会因为采用这种办法而感到后悔。总有一天他们会发现,把自己的权力用在这样的需求上是轻率的,教育他们的每一个被统治者学会自力更生的技术,才是最稳妥可靠的办法。第二十一章 为什么大规模的革命 越来越少几个世纪以来,一直生活在等级制度或阶级制度下的人民想要形成民主的社会形态,必须经过一系列长期的艰辛程度不等的改革,借助暴力,在财产、观点和权力等方面相继出现多次剧变后才能实现。
在这场大规模的革命结束之后,在它期间产生的革命习惯还将长期存在,而且会伴随着一些严重的动乱。
因为所有这一切的发生都是在身份逐渐趋于平等期间,所以我们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平等本身和革命之间存在着一种隐藏的关系和一种不外露的联系,以致两者是互相依存的。
在这一点上,推理看来是与经验相符合的。
一个国家的等级在逐渐接近平等时,就没有一种使人与人结合起来和使他们固定于所在的地位的形诸于外的联系。没有一个人有永享的权利、发号施令的权力和受人支配的境遇。但是,所有人都会发现,只要凭借些许的文化和财产,就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并同其他人分开而独自前进。
这一导致公民们各自独立的原因,也在每天促使他们产生新的急于实现的欲望,并在不断鞭策他们。
因此,人们好像就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在民主社会,思想、人和物必将持续地改变其外貌和地位,民主时代就是急剧地和不停地变革的时代。
情况真是这样吗?人们真的会因为身份的平等而习以为常地和持续不断地去进行革命吗?身份的平等中存在的某种动乱的根源真的在妨碍社会安定,迫使公民们不停地去更改他们的法律、观念和民情吗?我不认为是这样。我希望读者注意我的评述,因为这个问题很重要。
凡是改变了国家面貌的革命大都是为了使不平等神圣化或者为了破坏不平等而进行的。引发人类社会大动乱的次要原因暂且不论,你几乎总能看到在这里搞怪的就是不平等。也就是说,不是穷人想获得富人的财产,就是富人要约束穷人。因此,如果你能让一个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某些东西保存在手,而很少到别人那里去索取某些东西,你就对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我当然知道,在一个大民主国家里,总是有一些非常富有的公民,也会有另一些十分贫困的公民。但是,民主社会的穷人并不像在贵族社会里那样构成民族的绝大多数,而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法律也没有规定他们的祖祖辈辈必须永远贫困下去。
而富人只是一盘散沙,而且力量不大;他们没有令人嫉妒的特权,他们的财产只是一些不太引人注意、甚至是看不到的东西,而不再同土地结合和以土地表示。就像不再有穷人家族一样,世上也不再有富人世家,在芸芸众生中每天都有富人产生,而且也不断有富人变为芸芸众生。因此,他们并未形成一个容易确认和识别的阶级。另外,由于他们与自己的同胞大众有不易察觉的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人民要是攻击他们就必然伤害到自己。在民主社会的这两种极端之间,还有不计其数的差不多各方面都相同的人。
这些人既不非常贫穷,又不非常富有;他们持有的财产数量使人们看到之后不会造反和嫉妒。
对于激烈的变动,这些人自然反对。地位高于和低于他们的人都因他们的保守性而保持着安静状态,并确保社会机体处于安定状态。
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人本身对于现有的财产已经感到满足,对他们有利无害的革命也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反感。恰恰相反,他们十分迫切地渴望发财,但他们知道这会侵害到某些人的利益,这让他们感到有些为难。这些欲望也被使他们不断产生新欲望的同一社会情况限制在必要的范围之内。它虽然增加了人们进行改革的自由,却减少了人们对改革的兴趣。
在民主制度下生活的人,不仅从心里希望不要发生革命,而且从心里害怕革命。
所有革命都要多多少少地威胁到既得的所有权。在民主国家生活的人,大部分都拥有财产;他们既享有财产的所有权,而且生活在每个人都十分尊重他们的所有权的环境里。
如果我们对社会上的每一个阶级进行仔细的观察,便不难发现所有权所带来的激情在中产阶级身上的表现是最为坚定和执拗的。
穷人往往不在意他们手中拥有的财物,因为他们觉得与其享有少量的财物,不如索性一无所有。富人除了爱财之外,还有其他许多的激情,这些激情也需要得到满足,但长期地、辛劳地经营巨额的财产之后,有时却感受不到财产的魅力了。
但是,既不极端富有又不极端贫穷的人却非常重视自己的财产,因为他们离贫穷还是很近的,深深了解并害怕着贫穷的痛苦。是那不多的家产避免了他们陷入贫困,但这点家产时刻都是他们担心和希望的唯一寄托。他们无时无刻不希望家产更多一些,所以总是关心着自己的家产;他们的家产的增加是通过日以继夜的努力得来的,所以更加依恋家产。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把一小部分家产让给别人,在他们看来这种思想是不可想象的。他们把失去全部家产看做最大的灾难。但是,身份的平等使这些热衷于保护家产和害怕失去家产的小所有者的人数日益增加。
因此,在民主社会,大多数的公民看不清革命对他们的好处,反而时刻感到革命会从多方面给他们带来损失。
在本书的一个地方我说过,身份的平等自然要促使人们去经营工商业,并使地产持续增加和土地日益被分化成小块。我也曾经指出,身份的平等无时无刻不在鼓舞着每个人去持续地、热烈地追求幸福。这样的事实比任何东西都更能抵制革命的激情。
革命的最终结果可能有利于工商业,但它的最初效果大都是使工商业者倾家荡产,因为革命一开始肯定会改变消费的一般状态,也一定会使生产和需求之间的关系变得不正常。
除此之外,我想没有任何东西比商业道德更能与革命道德形成对立的了。商业自然与一切狂热的激情敌对。商业喜欢平和,喜欢让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不激怒人。
它能忍耐,有柔性,委曲求全,只有万不得已时才会采取极端手段。商业使人独立,引起人们对个人价值的重视,使人愿意自己处理自己的工作,教会人成功之道。因此,商业使人倾向于自由而远离革命。
在革命当中,最感到害怕的莫过于动产的所有者,因为他们的财产既容易被查封,又时刻可能完全丧失。土地所有者就没有必要如此担惊受怕了,因为即使他们的土地收益不在了,在大动乱过去之后至少有可能保住土地本身。因此,当发生革命运动时,前者要比后者害怕得多。
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动产数量越大、种类越多,就越少发生革命。
另外,不管人们从事什么职业,拥有什么样的财产,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那就是任何人对现有的财产都不会完全感到满足,人人都在不断努力通过不同的办法增加财富。对他们中的每个人的任意一段人生进行考察,就会发现每个人都在不断拟订某些新计划,以增进自己的安乐,和他们大谈人类的利益和权利,那是徒劳的,因为那些琐碎的自家小事占据了他们当前全部的精力,他们希望你允许他们另找时间考虑公众共同关心的事情。
这不仅妨碍他们去进行革命,甚至打消了他们革命的想法。狂热的政治激情很少能够触动也以同样的狂热去追求幸福的人。他们对小事情的过分关注,使他们对大事情的兴趣慢慢消失。
当然,在民主社会里,有时也会出现一些勇于作为和心有抱负的人,他们的巨大欲望不会以按照常规前进而满足。这些人热爱革命,并发动革命;但是,如无特殊的意外机遇的降临,他们是极难发动起革命的。
在反对时代和国家精神的斗争中任何人也不会得到好处。一个人,不管他自认为有多么强大,使他同时代的人接受那种他们的整体愿望和感情厌恶的情感和思想也是非常难的。因此,不要以为身份的平等成了永久确立的事实,并给民情打上了有它的特点的烙印,人们就会轻易地跟随一个鲁莽的领袖或一位大胆的革命家走上冒险的道路。
但是,人们同样不能通过深思熟虑的筹划,甚至通过预先准备好的反抗计划,去公开抵制这样的领袖或革命家。人们不会激烈地反对他们,甚至有时还会恭维他们一下,但却决不会追随他们。人们暗地里以自己的惰性抵制他们的狂热,以自己的保守主义观抵制他们的革命习性,以自己的日常爱好抵制他们的冒险家热情,以自己的良知来同他们的聪明绝顶抗衡,以自己的散文同他们的诗篇抗衡。这样的领袖和革命家也许会历尽艰辛才使人们响应,但过不了多长时间人们就会离开他们,而他们自己则好像因身体过重而摔倒。他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这些态度冷淡和漫不经心的群众唤起,但最终还是觉得自己无能为力,这不是由于他们自己认输,而是因为他们是孤军奋战。
我从不认为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天生就是安静的,恰恰相反,我认为在这样的社会里,起支配作用的是一种永恒的运动,人们在这种运动中永不知停歇;但我相信,人们活动时总有一些不可逾越的界限。他们每天都在改变、改进或改革次要的东西;而对于主要的东西,他们则小心翼翼,不敢触动。他们爱改革,但害怕革命。
尽管美国的一些法律不断被修改或废除,但美国人很少表现出革命的激情。当公众的骚动已成为威胁的时候,甚至在公众的激情已经高涨的时候,他们立刻停下脚步并冷静下来。从他们的这种快速的反应中就不难发现,他们害怕革命,把革命看做最大的灾难,每个人都暗下决心,准备不惜一切代价来阻止革命的发生。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同美国人一样最爱所有权而又怕失去所有权,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同美国一样有绝大多数人反对以任何方式威胁或改变所有权制度的学说。
我曾一度指出,具有革命性质的理论,当它只能通过彻底地或突然地改变财产和人的现状才能实现时,那它在美国就不会像在欧洲的一些大君主国那样受到普遍的欢迎。即使有人赞同这个理论,群众也要出于一种本能的反感而反对它。
我敢说,有些在法国被一贯称为民主名言的名言,大部分会被美国的民主所取消。原因显而易见。在欧洲,人们具有的是革命的激情和思想;而在美国,人们具有的却是民主的思想和激情。
如果有一天在美国发生了大规模的革命,那引起革命的原因也就是美国的土地上住有黑人。换种说法就是不是身份的平等,而是身份的不平等造成这种革命的。
在身份平等的时候,每个人都只顾自己,不关注他人。如果民主国家的立法者们不去,这个有害的倾向不被纠正甚至加强它,认为它能消除公民的政治激情,让人民远离革命,那他们将会自食恶果,遭受本想避免的灾难,而且终有一天,整个社会会因为某些人的破坏性激情而经历异常的变故,这种激情正是在大多数人的冒昧的利己主义和胆怯心理的帮助下才发挥作用的。
在民主社会,并没有希望革命的少数派,但少数人可能会制造革命。
我并不是说民主国家能够避免革命,而只是说这种国家没有引发革命的社会情况,或者不如说这种国家的社会情况可以使人们远离革命。民主国家的人民凭自己的能力处理一切,他们不会轻易参加重大的冒险行动。他们只是在没有准备时才被卷入革命。他们有时也经历革命,但这种革命不是他们制造的。我再补充一句:这种国家的人民只要获得了知识和经验,就不会纵容革命出现。我深知,这方面可能受国家的各项制度的很大影响。它们对来自社会情况的各种习性,起着或促进或抑制的作用。因此,我再强调一次,我并不认为一个国家只有依靠实行身份平等才能避免革命;但我确信,不管这种国家实行的制度是怎样的,它那里发生的革命中使用的暴力总会比想象的小很多。于是我轻易地揣测出,把这样的政治情况与平等结合,就会使我们的社会达到西方社会从未有过的安定。
我在上面就事实所论述的一切,有些也适用于思想和观点。
在美国,有两件事让我们感到惊奇:一是人们的大部分活动有很大的流动性;二是某些原则有很强的固定性。人们在不停地流动,但他们的精神却好像是几乎静止的。
一旦一种观点在美国的土地上传播开来,并扎根于此,那就可以说这块土地上的任何力量都无法把它根除。在美国,宗教、哲学、道德,还有政治方面的通用学说从未改变,或者至少可以这样说,它们只是通过隐秘的而且常常是不易察觉的方法改变的。在人和事物都不稳定的环境中,哪怕一些最粗野的偏见也只能以慢得令人无法想象的速度去消除。
据说,感情和思想时刻不停地变化是民主的本性和习惯。这种情况也许会发生在像古代的那些可以在一个公共场所聚齐全体公民,然后由一位演说家随意鼓动的小共和国里。但是,我没见过这种现象发生在位于我们大洋彼岸的伟大的民主共和国里。
在美国,使多数放弃它的观点和它所选定的人是很难的,这使我感到惊奇。书写文章及发表演说对此都毫无用处。只有亲身经历,甚至要多次亲身经历才能使他们改变初衷。
乍一看来,这很让人吃惊;但是,深入研究之后,便可以知道它的缘故。
我认为,让一个民主国家放弃偏见,改变信念,在宗教、政治、哲学和道德等方面用一套新原则替代原有的,简单说就是,在知性方面让这个国家经常进行大规模的革命,的确是非常困难的。这不是说民主国家里的人精神懈怠。那里的人的精神也在不断活动,但它不是在探寻新的原则,而是对现有原则的成果进行没有止境的改变。
它不是急速地、直接地奋力冲向前去,而是围绕着自己轻松地绕圈。它凭借不间断的和匆忙的小动作渐渐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但一定不会突然改变自己的活动范围。
在权利、教育和财产方面都相等的人,换句话说,就是身份相等的人,其需求、习惯和爱好一定会相差无几。由于他们观察事物是从同一角度出发的,所以他们的思想自然也趋于同化。也许每个人都会与他们的同时代的人有差距,也可以会形成自己的信仰,但在最后,他们全体会最终不知不觉地在一定数量的共同意见上重新合流。
随着对智力活动受平等的影响的仔细考察,我越来越深信我们现在所见到的智力活动混乱现象,并不是有些人所想的那样是民主国家的自然状态。我认为,把这种混乱的现象视为民主国家的青年时期特有的偶然状态则更加准确,它只在人们已经冲破以前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旧关系后出现,而他们在出身、教育和习惯上的过渡时期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因此,在过渡时期,人们只要保留各自不同的思想、爱好和本性,就无法阻止它们表现出来。但当人们的身份日益平等时,人们达到的主要见解将会达到一致。我认为这才是普遍的、常见的事实,而其他的都是偶然的和过渡的东西。
我认为,在民主时代,一个人轻易就形成了一个与其同时代人所接受的思想体系完全不同的思想体系,那是非常少见的。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位革命家,那他最初让人们了解他的思想体系时就会遇到很大的困难,而后叫人们接受他的思想体系时困难则会更大。
当一个人的身份几乎与他人平等的时候,是不会随便相信他人的。因为大家都非常相似,在一起学习的东西是一样的,生活方式也是一样的,所以从他们中选出一个人当领导并要求他们追随,他们自然不情愿。人们不会轻易听信与自己身份平等的人的言论。
因此,在民主国家,不仅个别人对知识的信任度降低了,而且如我在本书的另一处说过的,在智力上可能比其他人优秀的某个人的一般观念,很快也会黯然失色。
随着人们日趋同化,智力平等的主张便逐渐渗入人的信念。于是,不管什么样的改革家,想要拥有全国人民的精神,或受到他的重大影响都会更加困难。在这样的社会里,突如其来的智力革命是不易发生的,因为我们浏览世界史就可以发现,最主要的不是理论的力量,而是名望的权威使人们的看法发生了迅速而又巨大的转变的。
还要说明的是,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是独立的、不被束缚的,所以对每个人都要进行劝说。但在贵族社会里,只要影响某些人的思想就足够了,因为其他人都会跟着走。如果路德生活在平等时代,而又没有领主和贵族作为他的听众,那么他可能会在改变欧洲面貌的事业中遇到更大的困难。
这并不是说民主时代的人天生就相信自己的意见,并坚定不移地坚持自己的信念。他们往往产生他们任何人也解决不了的疑问。在这样的时代,人们有时也想改变自己的思考角度,但因为缺少有力的推动和指导,所以仍在原地徘徊,静止不动。①在取得了一个民主国家的人民的信任之后,为了让他们尊重你,你还有艰苦的工作要做。如果和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谈话时不涉及他们自身的问题,让他们倾听你
①如果由我去探求最便于爆发智力大革命的社会情况,我会于全体公民完全平等和各阶级绝对隔离之间的某一个地方寻到它。
在森严的等级制度下,人们祖祖辈辈相传而固守原有的地位不变,其中有些人不抱更多的希望,也有些人不抱更好的期望。在这种万物沉寂和万物静止的状态下,想象力休眠了,甚至涉及运动的思想,在人们的脑海中也不再浮现。
当没有阶级存在,身份几乎平等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将处于不断运动的状态,但每个人都是孤立的、自主的和软弱的。以上两种状态很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似的,即无论是在前者还是在后者,都很少出现人类的精神大革命。
但是,总有一个既使国家闻名内外又使国家处于动荡的中间时代在这两个历史的极端之间出现。在这个时代,身份还没有牢固到足以使智力处于休眠状态,还没有不平等到足以使某些人深深影响另一些人的精神和达到某些人能改变所有人的信念的地步。能够让强大的改革家崛起的和新思想突然改变世界面貌,正是在这个时代。的话是非常不容易的。他们总是忙着做自己的工作,所以不注意别人对他们讲的话。
事实上,在民主国家几乎没有游手好闲的人。在那里,人们在繁忙杂乱而喧闹的环境之中生活,工作忙得都没有思考问题的时间。我尤其想要指出的是,他们不仅是忙于工作,而且十分用心地工作。他们总是处于工作状态,而且聚精会神地对待每一个行动;他们对事业过于热忱,以致不利于他们的思想迸出火花。
我认为,一个理论如果没有同他们的日常生活实践有明显的、直接的和迫切的关系,想要让民主国家的人们疯狂热爱它是极其困难的。这样的人民很难舍弃他们的旧信念,因为正是这种狂爱才能使人的精神摆脱已经走熟的老路和完成智力大革命或政治大革命的。
因此,民主国家的人民在探求新的见解方面既没有多余的时间又没有足够的兴趣。甚至当他们开始怀疑原有的见解时,也仍要在一段时间内固守它们,因为他们要改变原来的见解必须经过很长的时间和反复的考察。他们保护原来的见解的原因,不是因为它可靠,而是因为它早已确立。
民主国家的人民原有的主张之所以很难发生重大的改变,还有另外几个比较重要的原因。这些原因我在本书的绪言里已经指出过。
在这样的国家内部,个人的影响力是薄弱的,甚至是没有的,而群众却对每个人的精神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我已在其他地方说过原因。在这里我想要指出的是,如果认为这只是受政府的组织形式的影响,以为它的精神影响力会随着多数失去政治影响力而消失,那将是错误的。
在贵族制度下,人们往往拥有独特的高贵性格和力量。当他们发现自己与大多数同胞看法不一致时,他们会选择退让,在家里反省和自我安慰。在民主国家里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在民主国家,受到公众爱戴的必要性就像呼吸空气一样,而完全背离群众就等于失去一个人生活下去的资格。群众没有必要用法律去制伏那些想法不同于自己的人,只要谴责他们就可以了。他们很快会因为孤立感和落魄感而感到抑郁和失望。
只要身份趋于平等,每个人的精神就会因为大家的意见而受到巨大的压力,被包围、指挥和控制。这主要是因为社会组织本身,而很少是因为政治法令。随着人们越来越相似,每个人在大家面前也就越来越感到软弱无力。他们不认为自己有杰出或与众不同的地方,所以在同众人对立的时候,他立即认为错的是自己。他不仅对自己的力量感到怀疑,而且开始质疑自己的权利,当几乎所有人都说他不对的时候,他就会几乎完全认错。多数人只需说服他,而不必强制他。
因此,在一个民主社会里,不管各项权力是如何组织和保持平衡的,要人们接受群众所反对的东西或宣扬群众所谴责的东西都是很难的。
这一点更有利于坚定人们的信念。
当一种见解扎根于民主国家,并在大多数人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痕迹时,它便会凭借自己的力量存在下去,而且可以不费任何力气地永久存在下去,因为所有人都支持它。最初谴责它不正确的人,最终也会随着大家的接受而接受;而想要坚持反对到底的人,也不会公然站出来。因为他们不想进行一场危险而又无益的斗争。
不错,当民主国家的多数人改变他们的见解时,多数人可能随意在精神世界中猝然掀起一场令人惊奇的革命。但是,很难改变多数的见解,而要确认它的改变,也几乎是一样困难的。
有时,一种信念会渐渐地被时间和事件,或个人的单独思考活动动摇、破坏,但我们无法从表面上看出来。人们无力与这种变化斗争,更不可能为了斗争而集合力量。最终,这个信念的追随者只能陆续悄悄地离开它,但每天也有一些人公开表示舍弃它。最后,信奉它的只有少数几个人。
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它仍起着作用。
它的反对者们始终保持沉默,或者只是暗中交流思想,所以通常他们在很长时期内仍不能确信一场大革命已在酝酿,所以仍在迟疑而一动不动。他们还在观察,保持沉默。大多数人即使已经不再信它了,也仍假装信它;而革命者会因为人们思想的这种假象心灰意懒,然后也保持沉默,被人敬而远之。
在我们生活的时代中,人们的精神发生巨大的变化。但是不用很长时间,人们的基本观点可能就会比我们历史上的许多时代存在过的基本观点都要稳定。虽然这个时期还没有到来,但它可能正在接近我们。
随着对民主国家人民的自然需求和本性的研究愈加深入,我便愈加确信:只要在世界范围内全面而永久地建立起平等,精神大革命和政治大革命的出现就远比人们想象的困难和稀少。
由于民主国家的人表面上看来总是在活动、变化、忙碌,总在准备改变自己的立场和地位,所以人们觉得他们会随时将他们的法律废除,立刻接受新的信仰和养成新的习惯。但是,人们忽视了平等不仅使人发生变化,而且使人知道安定的环境是满足自己的利益和爱好必不可少的条件。平等既推动人前进,又控制人前进;平等既激励人奋起,又让人脚踏实地;平等既将人的欲望点燃,又对人的能力有所限制。
我们不能马上看清这种情况,因为虽然使民主国家的公民独立奋斗的激情是裸露而明显的,但使他们团结合作的力量却是潜藏而不易察觉的。
以后几代人最令我担心的并不是革命。但在围绕我的都是革命造成的废墟的现状下我无法这样说。
如果公民们继续在日益狭窄的家庭利益的小圈子里故步自封,并在其中永不停歇地追求这种利益,我们就可以看到:他们永远不会有那种虽然会使人民动乱,但也能使人民前进和革新的强大的无私奉献的情操。当我看到财产是如此容易地增减,而爱财之心又是如此强烈和热切的时候,我担心人们将会把一切新的理论看做灾难,把一切改革看做轻举妄动,把所有社会进步看做革命的预兆,并因为害怕受牵连而不予行动。我的心在颤抖,而且我承认是由于害怕而颤抖,因为人们现在只顾追求眼前的享乐,把自己将来的利益和子孙的利益都抛诸脑后了,喜欢没有负担地顺从命运的安排,而不肯在必要的时候付出毅然决然的努力去改弦更张。
人们认为新社会的面貌每天都在改变。但我却害怕新社会过于固守原来的制度、偏见和习俗,导致最终毫无成就。结果,人类自己束缚了自己,停止了前进;人的精神逐渐萎缩,并永远自怨自艾而无力创新;每个人都在一些小而无益的独立活动上浪费精力,表面上看所有的人都在不断地活动,但整个人类却不再前进了。
第二十二章 为什么民主国家的人民 自然希望和平而民主国家的军队自然 希望战争使民主国家的人民反对革命的那些利益、恐惧心理和激情,也使他们不愿意进行战争。由于同样的原因,尚武精神和革命精神同时减弱。
热爱和平的不动产所有者人数的增加,可以在瞬间毁于炮火的动产的增多,民情的淳朴,人心的温存,平等所激发的怜悯,战时产生的诗意般的强烈激情几乎无法触动的冷静理智——这些联合起来,便足以抑制尚武精神。
在文明国家里,随着身份的日益平等、好战的激情将越来越少、越来越不强烈,我认为,这可被视为一个常规。
战争,是所有国家都可能卷入的不幸事件,无论是民主国家还是其他国家。无论多么热爱和平,国家都必须时时做好迎敌的准备,换句话说,就是要有一支军队。
美国在这方面得天独厚,因其置身于可以说没有邻国的广漠土地之上,由此为它的居民提供独有的条件。就是说,他们只有少数士兵就够了。但是,这只是美国的特点,而不是民主的特点。
民主国家建立军队的义务,并不会因身份平等、民情和基于民情所建立的各项制度而消失,而且它的军队还经常对它的命运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研究军队的成员的自然本质是什么是至关重要的。
在贵族制国家里,尤其是全凭出身来决定等级的国家,军队中的不平等亦同民族中的不平等一样。军官是贵族,可以发号施令;而士兵是农奴,必须服从指挥。因此,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士兵的奋进之心被严格限制在极小范围内。
当然,军官的野心也并不是没有限度的。
贵族阶级是全国等级阶梯中的一个等级,而且其内部还常常有自己的等级阶梯。
阶梯上的等级森严,而且永远保持不变。根据出身的不同,人们应征的等级也不同,可能是去指挥一个团,也可能是去指挥一个连。他们达到他们所希望的极限之后便自动停止,安于自己的命运。
此外,还有一个重大原因抑制了贵族制国家军官的晋升欲望。
在贵族制国家里,军官除了有军阶以外,在社会上还属于上等阶层。在他们眼里,前者不过是后者的附属品。贵族应征军官,主要不是为了高升,而是履行家庭出身加于他们的一种义务。他们从戎是为了光荣地度过轻松自在的年华,并把军中生活的一些光荣回忆带回家庭和贵族中间,但他们的主要并不是打算由此发财、成名或掌权,因为他们已经有了财、名、权,不出家门就可以享有这些。
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每个士兵都有机会升任军官,每个人也因此而产生晋升的念头,并将军事野心扩大到几乎没有止境。
军官们则认为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使他们或强迫他们停止晋升。在他们眼里,每升一个军阶都有极大的价值,因为他们在社会上的等级几乎总是取决于他们在军队中的等级。
在民主国家里,军官只有薪金收入,没有其他收入,只能享有军功荣誉,不会享有其他荣誉。他们经常改变职业,境遇也随之改变,以致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作为充任军官的附带结果的那些东西,成为了民主国家军官的主要东西,决定他们的一切。
在法国旧君主时代,人们用贵族爵位名衔来称呼军官,不用他们的军衔。而在现代,人们只称呼他们的军衔。这一小小的语言表达形式的改变,就足以说明军事制度和社会制度所发生的巨大革命。
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几乎人人都有晋升的欲望,这种欲望是炽烈的、固执的和永远存在的。它随着其他欲望的上升而上升,直到人死为止。但是不难发现,在和平时期全世界各种制度的国家的军队中,民主国家的军队中军阶晋升是最慢的。本来军职的席位就少,所以竞争者几乎不可胜数。但是,平等的固定原则是适用于所有人的,所以谁也不可能迅速晋升,而且有许多人无法晋升。因此,民主国家晋升的要求大大高于其他国家,容易程度大大不如其他国家。
因此,民主国家军队中想晋升的军人都渴望发生战争,因为战争会使军官席位空缺,最后还可以违反按年资晋升的规定,即使这个规定是民主制度的专有特权。
由此我们可以作出如下奇怪的结论:在所有国家的军队中,最迫切地希望发生战争的是民主国家的军队;而在所有国家的人民中,最爱和平的则是民主国家的人民。正是平等引起了这两个对立的效果,形成了这种反常现象。
在人人都是平等的时候,公民每天都觉得有希望并发现有可能改变处境和增进福利。这使他们热爱和平,因为和平可以使工商业繁荣,使每个人安稳地实现其小小事业的目的。另一方面,这样的平等又使从军的人更加重视军事荣誉的价值,让所有的官兵都能更加容易得到这种荣誉,以致士兵做梦都在驰骋于疆场。这两种不同作用的支配导致人心思动,但欲壑难填,大家都有野心,而满足野心的手段则各自不同。
人民和军队的这种背道而驰的倾向,驱使民主国家走上非常危险的道路。
当人民丧失尚武精神的时候,充任军官便不再是光荣,军人也将沦为最低级的公务人员。他们难以受到人们的尊敬,人们也不再了解他们。此时,便出现了同贵族时代完全相反。从军的人只是一些卑微的公民而不是主要的阶级。一个人只有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才愿意去从军。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难以摆脱。民族的精英逃避担任军职,因为军职不光荣;而军职之所以不光荣,则是因为民族的精英不再参加军队。
因此,当看到尽管民主国家军队的物质条件比其他军队好得多,纪律也不如其他军队严格,但士兵往往牢骚满腹、情绪低落、对处境不满时,你不必表示惊讶。士兵感到自己的地位卑微,这种被挫伤了的自尊心,使他们爱上战争,因为缺少了他们战争就无法进行;他们还喜欢起革命来,因为他们通过革命可能凭借手中的武器获得政治权力和个人尊严,这些是人们原来拒绝给予的。
民主国家军队的成分,使引发革命的危险变得更加可怕。
因为在民主社会,几乎所有的公民都有需要保护的财产;而民主国家的军队领导通常都是无产者。在国家内乱期间,大部分无产者都不会遭到重大损失。在民主时代,人民自然要比在贵族时代更害怕革命,但军队的首脑们却不太害怕革命。
另外,正如我方才所说的,在民主国家中,最有钱、最有教养和最有能力的公民决不会担任军职,所以整个军队最后会变成一个独立小王国。在那里,官兵的知识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他们的言谈举止却比全国其他人粗野。但是,这个不文明的独立小王国却掌握着武器,而且只有它会运用武器。
实际上,正是公民的和平情绪加强了军队的好战和喜欢动乱的精神给民主国家带来的危险。在一个不好战的国家里,军队是最危险的东西;而全体公民过分爱好安宁的个性使得社会最终全由士兵来支配。
因此,一般可以这样说:如果民主国家出于自己的利益和本性而爱好和平,那它的军队将一步步地把它拖向战争和革命。
贵族制国家从来不担心军人发动革命,而民主国家却经常害怕发生这样的革命。
因为这种危险最为妨碍民主国家前进。政治家必须时时刻刻把注意力放在寻找消除这种危险的办法上。
当军队野心勃勃蠢蠢欲动,国家内部动荡不安时,这个国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为这个令人讨厌的野心提供借口,以便发动战争。
我不想诽谤战争。战争几乎总能提高一个民族的意志,开阔它的心胸。有些时候,对于平等所自然造成的某些倾向的过分发展,只有战争才能遏止。这时我们就必须承认战争是医治民主社会的某些痼疾的不可或缺的良药。
虽然战争有一些很大的好处,但也不能把它捧得过高,认为它能根除我主才指出的危险。战争只能暂时阻止这种危险,战争过后危险反而会变本加厉,因为一旦军队尝到了战争的甜头,便更加不愿意维持和平了。战争只能被永远希望光荣的民族用来解救困难。
我可以预言,一些民主大国里涌现出来的军事首领们,会发现率军征伐很容易,却很难在胜利后和平地生活。民主国家很难处理两件事:一件事是开始战争,另一件事是结束战争。
此外,如果战争没有为民主国家带来特殊利益,那民主国家就会遭到昔日的贵族制国家同样未曾放在心上的某些危险。现在,我只谈一谈其中的两种危险。
虽然战争满足了军队的要求,但却限制了不可胜数的公民群众曾在和平时期提出的需求得到满足,战争往往使群众失望。因此,战争就可能导致它本来应当防止的动乱的危险。
在民主国家里,任何一场长期战争都将严重地危害自由。这并不一定是指在每次胜利之后获胜的将军们会像罗马的恺撒和苏拉那样用武力夺取最高政权,而是另一种危险。战争并不总是让民主国家出现军人统治的局面,但它必然使其文官政府的职权无限增加。它差不多必定要把管理万民和处理万事的大权集中到这个政府手中。它是依靠习惯势力慢慢地走向专制,而不是以武力突然建立专制。
任何企图消灭民主国家的自由的人,一定知道战争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最可靠和最简便的途径。这是他们的第一条科学定理。
当官兵的野心引起人们的惶恐时,一个看似可以自救的办法,就是扩充军队的人数,从而增加军官的编制。但这只能解燃眉之急,也为未来埋下了更大的隐患。
在贵族制社会,扩军可以取得稳定的效果,因为那样的社会中只有一类人有军事野心,而且每个人都能适可而止,从而使一切怀有野心的人差不多都能得到满足。
但是,在民主国家,扩军没有任何好处。因为军队的人数越多,想晋升的人也就越多。被许诺有空缺时就可以就职的人上任后,不久又会出现一批欲望没有得到满足的人,而已经上任的人也很快会牢骚满腹,因为军队中也会有左右民主国家公民行动的那种激动情绪。人们想得到的不是一定的军阶,而是一直晋升。虽然他们的欲望不算太大,但却接踵而来。民主国家扩军只能暂时满足军人的野心,但不久以后,他们的野心将会变得更为可怕,因为想晋升的人越来越多。
我认为人心不安和思动,是民主国家军队的组织内在的而且是不愿意根除的弊端。民主国家的立法者们不要自以为能够找到一种军事制度,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镇压和控制军人情绪,为此作出的所有努力都将是白费工夫。
能够纠正军队的弊端的不是军队本身,而是国家。
民主国家自然会担心动乱和专制。只要使军人的本性变为审慎的、理智的和稳重的情感,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当公民们学会和平而有益地运用自由,并领会到自由的好处时;当他们像爱自己女友那样爱秩序,自愿地服从纪律时,他们就会无意识地和似乎是违反本意地把这些习惯和品质带进军队。一旦全民族共有的精神渗入军队特有的精神,这些观点和欲望就会被抑制下去,军队生活所造成的观念和欲望就会受到节制,而依靠舆论的强大力量。有了有知识、守纪律、意志坚定和爱好自由的公民,才会有纪律严明和服从命令的士兵。
法律如果在镇压军队的叛乱精神的同时还在全国范围内加紧压制公民的自由精神,导致法律和权利的观念黯然失色,那么结果必然适得其反。不但没有消灭军人暴政,反而大大有利于军人暴政的建立。
不管民主国家采取什么预防措施,存在一支庞大的军队总是一大祸害,裁军是消除这个祸害的最有效的办法,但这又是所有国家都无法采用的一项解救办法。第二十三章 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哪些是最好战和最革命的阶级按照提供兵员的人口数与兵员人数的比例来说,民主国家的军队是十分庞大的,这是它的一大特点。我准备以后再谈这一点的理由。
另一方面,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选择担任军职的却不多。
因此,民主国家不久就被迫放弃自愿入伍的募兵制,而采用强制入伍的征兵制。本国情形要求它选择后一种制度,不难预知,人人都要被征入伍。
由于服役是强迫性的,所以全体公民不加区别地平等分担服役的义务。这也是民主国家的条件及其思想的必然要求。民主国家的政府只要向全体人民提出呼吁,就差不多可以进行它想要做的事。一般说来,是负担轻重的不平等而不是负担本身引起了反抗。
但是,由于全体公民都要服役,所以每个人只会在军队里服役几年。
因此,士兵只是军队的过客。然而,在大部分贵族制国家里,当兵却是士兵所选定或被迫接受的终生职业。
这种情况造成了一些差异很大的后果。在民主国家军队中,虽然有些人很爱军人生活,但大多数人是被迫参军的,他们没有把从军看成严肃的任务,时刻准备返回家园,只想离开军队。这些人没有什么高要求,也没有染上一点这种职业产生的奢望。
他们当兵只是应付了事,总是惦念着平民生活里的利益和欲求。因此,他们不仅缺乏尚武精神,反而把公民精神带进军队并在军队里保持。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这些淳朴的士兵仍然保留着公民的本色,最大限度地受全国人民的习惯和舆论的影响。士兵们引以为豪的,正是他们把爱自由和尊重权利的思想带进了民主国家的军队,这些思想曾鼓舞人民。贵族制国家的情形与此相反,士兵到最后已与自己的同胞毫无共同之处,对同胞们来说形同外人,甚至是形同敌人。
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军官是保守分子,因为只有他们同市民阶级保持紧密的联系,而且一直希望回到市民社会并恢复其原来地位。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保有这种联系和持有这种愿望的则是普通士兵,原因也是完全相同的。
不言而喻,在民主国家军队的内部,军官们往往养成与全国人民完全不同的爱好和欲求。在民主国家里,一个人当了军官,便与市民生活完全断绝关系。而且他也没有一点恢复联系的兴趣。他的真正祖国就是军队,因为他所占的军阶决定了他的一切。因此,他得跟着军队共进退、同沉浮,把自己的将来完全寄托于军队。由于军官的需要不同于国家的需要,所以在全国人民最希望安定和平的时候,他可能锐意制造战争或进行革命活动。
但是,有些因素可以节制军官在这方面的好战和喜欢闹事的倾向。如果民主国家的军队里每个军官都有和持久地有这种野心,则这种野心很少是强大的。下等阶级出身的人,经过在军队内部的几次晋升,到军官的地位,便已经算是扬眉吐气了。因为他已经占据比他在市民社会的地位高得多的地位,并且取得了大多数民主国家公认的不可出让的权利。①经过艰苦的努力之后,他愿意暂时停一下,想一想如何享用自己已经获得的一切。由于害怕失去已经到手的东西,所以便不怎么强烈渴望获得尚未获得的东西。克服了妨害他晋升的第一个和最大的障碍之后,他便不那么着急以后的晋升之慢了。随着军阶逐步升高,他们发现危险越来越大,野心也逐渐收缩。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民主国家军队中,高级指挥官永远是最不好战和最没有革命精神的。
我方才所讲的关于军官和士兵一切,对于军士阶级,即在所有的军队中介乎军官和士兵之间的那批人,并不适用。
这个在本世纪之前还未在历史上崭露头角的阶级,我想它今后会在历史上发生作用。
同军官一样,军士已在思想上脱离市民社会,亦把军职视为终生职业;或许还超过军官,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军人职业上。但是,他们还没有取得军官那样较高的和稳固的地位,并没有机会在爬到最高职位以前暂时停止下来,舒舒服服地歇一口气。
由于军士的职务性质是永远不变的,所以军士们的生活注定是庸碌无为、备受限制、毫不舒适,甚至生死难卜的。在他们看来,当兵只是一种危险的职业。他们只知道艰苦和服从而这比头顶危险更难忍受。他们之所以能够忍受眼前的痛苦,是因为他们知道社会制度和军事制度在将来能解除这些痛苦。实际上,日子久了以后,他们也真能当上军官,可以发号施令,得到荣誉、独立地位、权力和享受;虽然这些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大量地出现于他们的眼前,但在实际拿到手以前,他们从来不敢确信一定能拿到手。他们的军阶是可以变动的;军队的纪律要求他们必须每天听任长官的摆布。犯一点小错误,或稍有越轨行为,经常能使他们立即失去费了多年的心血才得到的果实。在熬到他们所向往的军阶以前,可以说他们什么成就也没有。只有取得了军官的军阶以后,他们才好像进入了仕途。在充沛精力、需要、激情、时代精神、希望和恐惧心情的不断推进下,他们不可能不燃起铤而走险的野心。
因此,军士永远都迫不及待地盼望战争。如果人们反对战争,他们就希望发生革
①实际上,在民主国家,军官的地位远比在其他国家有保证。少数军官主张军阶越高待遇也应越高;而多数立法者也认为,有必要保证军官生活舒适是合理的,而且是必要的。命,使典章制度失去权威,以便在革命中利用局势的混乱和群众的政治激情,取代被赶下台的长官。他们是可能办到的,因为尽管在感情和欲求上,他们与士兵有很大不同,但他们的出身和习惯却与士兵一样,所以能对士兵造成极大影响。
这种军官、军士和士兵各不相同的对事态度并非只出现于一个时代或一个国家,而是见于一切时代和一切民主国家。
在所有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和平的和有秩序的风气的最坏代表永远是军士,而最好代表则是士兵。士兵会把全国民情方面的优点或缺点带进军队,在军队里原原本本地反映民族的面貌。如果一个士兵是无知的和软弱的,那他将被他的长官拉去搞叛乱,虽然这可能是不知不觉的和违反他本意的。如果他是有知识的和坚强的,那他将会约束他的长官,使其遵守秩序。
第二十四章 关于民主国家军队为什么在战争初期比其他国家军队软弱而在 战争持续期间则比其他国家军队强劲凡是在长期和平之后参加战争的军队,都有可能被击败,而经常作战的军队则有很大的获胜机会。这一真理尤其适用民主国家的军队。
在贵族制国家,因为军职是享有特权的职业,所以军人在和平时期也受到尊敬。
涌向军界的都是有才能、有学问和有野心的人。军队在各方面都不低于甚至往往高于全民族的平均水平。
而民主国家却相反。在那里,民族的精英都逐渐离开军职,以便通过其他途径去谋求荣誉和权力,尤其是财富。在长期的和平之后,军队各方面的水平便经常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而民主国家的和平时期又很长。参战的军队处于这种状态,对于国家和军队都是相当大的危险。这种危险始终存在,直到战争将其改变。
我曾经说过,在和平时期,民主国家的军队里从军资历是晋升所依据的最高的和不可改动的准则。因为该准则不仅源于这种军队的制度,也源于这种国家的制度,所以这种情况将会长期存在。
另外,由于军官在民主国家中的一切(包括荣华富贵)都取决于他们在军队的地位,所以他们只有到死才会离开或退出军界。
这两个原因给民主国家造成的后果是,经过长期的和平之后,它的军职人员和指挥人员均已老迈。我所说的不止是将军,而且包括一直没有晋升或逐步爬上去的大部分下级军官。在考察民主国家的军队时,你会吃惊地发现,士兵都是毛孩子,而所有的长官均已年迈。在这种情况下,士兵缺乏经验,而长官缺乏精力。
这恰是失败的主要原因。因为使战争顺利进行的首要条件,是要有年轻的人,这一点如果不是近代的一位最伟大的统帅指出过,我是不敢如此说的。
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这两个因素就不是这样发挥作用的。因为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中,晋升的主要依据是出身而不是资历,所以在每个军阶中都有一些年轻人,他们为战争贡献了最充沛的体力和精力。
另外,贵族制国家中谋求军事荣誉的人,都有在市民社会里不愁温饱的地位,所以他们把精力最充沛的年华献给军事生涯之后便自动退休,回乡去安享余年,很少有人在快到年老的时候才离开军队。
长期的和平使民主国家的军队不仅充满了年老的军官,而且所有的军官的身心都养成了不适于作战的习惯。因为长期生活在民主的温文尔雅的习俗气氛中的人,很难适应战争的艰苦工作和严峻义务的要求。如果他有担任军职的兴趣,那他至少要养成阻碍他取得阶级战争胜利的生活方式。
在贵族制国家,市民生活的懒散作风对军队风纪影响不大,因为指挥军队的都是贵族。应该知道,尽管一个贵族在过着富贵生活,但他除了追求这种幸福以外,总是还有其他一些追求,而且为了充分满足这些追求,他可以自愿地暂时牺牲自己的幸福。(e)我曾经指出,在处于和平时期的民主国家中,军阶的晋升是极慢的。起初,军官们表示无法容忍这种情况。他们闹事,心灰意懒,牢骚满腹。但是一段时间之后,大部分人就会迁就下去。有野心和能力的人离开了军队。其余的人终于屈服于他们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命运,调整自己的爱好和欲求,以市民的眼光来看待军职。他们认为,军职的最可贵处,就是可以带来舒适和安定。他们把未来的希望都寄托于这一小点有保障的收入上,只要求能够平平安安地享受一生。
因此,长期的和平不仅使民主国家的军队充满了年老的军官,而且往往将老年人的习气输送到还是年轻力壮的军官中去。
我也曾指出,在处于和平时期的民主国家中,军职并不算多大的荣誉,因此没有太多人追求。
公众的这种轻视态度对于军人就像是压在其头上的一块又重又大的石头。它好像压扁了军人的士气,但在战争终于爆发的时候,士气又能立即恢复它的弹力和活力。
挫败士气的这种原因,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并不存在。无论是军官还是他们的同胞,从来都不认为军官的地位是低下的,因为他们的军队和他们本人都是伟大的。
即使和平对这两种军队产生相同的影响,还是会有不同的结果。
当贵族制国家军队的军官失去战斗意志,不愿意靠军职发迹时,他们仍会尊重贵族的荣誉和身先士卒的古老传统。但是,如果民主国家军队的军官不再好战,不再希望利用军职向上爬,他们就保存不下来任何好东西了。
因此,我认为民主国家在经历了长期和平之后参加战争,被打败的危险与其他国家相比特别大。但是,它不会轻易因为败北而气馁,因为战争越持久,胜利的机会就越大。
当战争延续到使得全体公民不能从事和平劳动,破坏他们小小的事业时,他们就会把珍视和平的热情转向支持战争。战争破坏了一切事业之后,就成为唯一的巨大事业。于是,平等所产生的一切热烈又奋进的激情,就都集中到战场上来。这就是为什么虽然民主国家很难发动人民奔赴战场,但一旦让人民拿起武器,有时就会在战场上取得惊人成就的原因。
随着战争将所有人的视线逐渐引到军队上来,加上军队在短期内声威大震并创造出巨大财富,全国的精英便纷纷从戎。这时,被军队吸引去的人,天生具有进取心,勇敢而好斗。他们已经不是像在贵族制国家那样只来自贵族,而是来自全国了。
由于很多人竞争军事荣誉,而且战争又迫使每个人发挥才智,所以不断涌现一些伟大的将领。长期的战争对民主国家军队犹如革命对民主国家的人民,其作用是一样的,即打破常规,使一切出类拔萃的人脱颖而出。和平时期的那些年老体衰的军官离开军队,退休或死去。一批在战争中壮大起来的青年人接替了他们的位置。这些年轻人满怀激情,坚持把战争打下去。他们不惜一切代价追求晋升,实际上也在不断晋升。怀有同样心情和欲望的年轻人接踵而来。只要军队没有限制,这样的人将会一批接着一批涌现。平等使每个人产生奋进之心,而死亡又为各种奋进之心提供机会。死亡不断使各级军官减员,制造缺口。这既为晋升开门,又为晋升关门。
民主国家中,在军人的习性和人民的习性之间,还存在一种隐秘关系,这种关系只有在战时才显露出来。
民主国家的人有一种渴望迅速得到所希冀的东西,然后快活地享受的本性。其中大部分人崇拜冒险,怕穷大于怕死。他们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配之下从事工商业的。
他们在战场上也发挥出了这种精神,甘愿冒生命的危险,以便在瞬间取得胜利。在战场上大放异彩而且只需冒生命危险就可突然得到的伟大,是最能满足民主国家人民的幻想的。
因此,民主国家人民的利益和爱好使他们离开战争,而他们的思想观念却使他们能打好战争;只要能够让他们从他们的事业和舒适生活的圈子里跳出来,他们很容易就变成好士兵。
如果说和平对民主国家的军队特别有害,那么,战争可以保证它得到的好处会是其他任何军队所没有得过的。尽管这种好处起初不太明显,但随着战争的持续,可能会突显,并由此取胜。
一个贵族制国家在同一个民主国家交战时,如不能在最初的几个回合摧毁对方,就很可能被对方打败。第二十五章 关于民主国家的军纪民主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广泛的社会平等,久而久之将使士兵不服从军令,破坏纪律。这个观点非常流行,贵族制国家的人民尤其如此认为。
但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事实上有两种纪律,切不可混淆。
当军官是贵族,士兵是农奴时,即当前者富裕且聪明能干,后者贫穷且愚昧无能时,容易在两者之间建立最严格的服从关系。可以说军队纪律不过是社会奴役制度的延伸和完善,士兵在入伍之前就已经在服从军队纪律了。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士兵很快就会只知长官的命令而对其他都茫无所知。虽然他在行动但无思想,打胜了仗也不表示高兴,被打死了也没有怨言。在这种状态下,他只是一个被训练得去打仗的可怕动物,而不是一个人。
一旦民主国家看到它的士兵也染上贵族制国家可以轻易加于其士兵身上的习惯,即唯命是从、服服帖帖、千篇一律的盲目服从,它一定感到失望。民主国家的社会环境不会使士兵如此,而民主国家要想人为地使士兵养成这种习惯,则有丧失其固有优点的危险。在民主国家里,军队纪律只能设法引导精神的自由发展,而不应当试图压制精神的自由发展。军队纪律规定的服从并不十分严密,但是很粗野和很简明。这种服从建立在服从者的意志之上,不仅取决于服从者的本能,而且取决于他的理智。因此,如果危险的情况使服从成为必要,服从者往往会自动地严格服从。因为这种纪律是以习惯为基础的,而战争可以打乱这种习惯,所以贵族制国家军队的纪律容易在战争中变得松弛。相反,在大敌当前的时候,民主国家军队的纪律可以自动加强,因为每个士兵这时都非常清楚,为了取胜,他必须严格服从,毫不反抗。
依靠战争来建立宏伟事业的国家,只知道我所讲的纪律。古代国家的军队只征自由人和公民入伍,他们之间没有大的差别,习惯于平等相待。从这一点来说,虽然古代国家的军队的成员都来自贵族内部,但可以说它是民主的。因此,在军队里,官兵之间情同手足。读了普卢塔克的《名人传》,你就会相信这一点。士兵们经常向将军们提意见,而且可以无话不说;将军们也愿意倾听士兵的意见,而且有问必答。将军们通过谈话和示范的方式来领导士兵,这要比管束和惩罚好得多。将军对于士兵来说既是长官,又是伙伴。
我不知道希腊和罗马的士兵是不是也曾像现在的俄国士兵那样,一丝不苟地遵守军队纪律,但我知道这并没有妨碍亚历山大征服亚洲,罗马征服世界。
第二十六章 略述民主社会里的战争当平等的原则不仅在一个国家而且在相邻的几个国家同时发展时,就像在今天的欧洲这样,这些不同国家的居民,尽管在语言、习惯和法制上存在不同,但都惧怕战争,热爱和平。①用野心和愤怒武装各国君主也没有用处;人民普遍抱有漠不关心和袖手旁观的态度,使君主们被逼无奈地消下气来,丢下手中的宝剑。于是,战争越来越少了。
随着几个国家同时发展平等以及其居民一起拥向工商业,不仅他们的喜好日趋一致,而且利益也逐渐交融。因此,任何一个国家加于他国的危害都会回到自己身上,从而让人们认识到战争是一种灾难,这种灾难对战胜国和战败国造成的损害差不多是相等的。
因此,在民主时代,一方面难以把各国都拉进战争,另一方面则几乎不可能不牵涉其他国家而只有两国交战。因为各国的利益互相交织,具有相同的意见和需要,所以一个国家有风吹草动,其他国家也无法安宁。因此,战争越来越少,但一旦爆发战争,战场的范围必将越来越大。
一些相邻的民主国家,不仅在某些方面变得相似,而且最终几乎在所有方面都变得相同。②国家之间的这种相似,对于战争具有重大影响。
当我思考为什么15世纪的瑞士曾使欧洲的一些强大国家发抖,而现今它的国力则完全与人口成正比时,我发现瑞士人和邻国人变得相似,所以瑞士现今与邻国的
①我认为,不必向读者指出,欧洲各国对战争的恐怖心,并不完全因为平等在这些国家得到了发展。除了这个常常发生作用的原因以外,还有几个十分强大的偶然原因。我首先要指出的是,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所留下的满目疮痍。
②这既是因为各国有了相同的社会情况,也有这样的社会情况自然促使人们互相模仿和融合的原因。
当公民们被分成很多个等级或阶级时,他们彼此各不相同,而且并不愿意,也不希望达到相同;恰恰相反,每个公民都越来越设法对自己的观点和习惯加以保持,维持原样不动。个性的精神非常强韧。
当一个国家内部没有等级或阶级之分,所有公民在文化和财产方面近乎平等,即这个国家具有民主的社会情况时,人的精神就将向相反的方向发展。人们变得相似,差不多可以说如果不相似,他们就会感到痛苦。
他们只要求那些仍然会使彼此有别的东西,以便使自己融入共同的群众集体,而不想保存这些东西。在他们眼中,能够代表权利和力量的只有这个集体。个性的精神几乎消失。(下转519页)差别只在于人口的多寡,而能多派兵的国家必然胜利。因此,欧洲发生民主革命的后果之一,就是人们重视兵力优势,强迫所有小国与大国合并,或至少并入大国的势力范围。
由于兵力是胜利的决定性因素,所以每个国家都竭尽全力派尽可能多的兵员奔赴战场。
在部队里存在某种兵种比其他兵种精锐的时代,如瑞士的步兵和16世纪法国的骑兵存在的时代,人们认为没有征集大量兵员的必要;但是,到了每个士兵的力量都相差无几的时代,情况就不同了。
产生新需要的原因,也为满足需要提供了手段,因为正如我指出的,人人都一样的情况下,大家就都成了弱者。民主国家的社会权力自然大大强于其他国家。因此,这种国家在想要召集全体成年男子入伍时,也有能力办到。在平等时代,虽然人们的尚武精神已经减弱,但军队的规模却在扩大。
在这样的时代,作战的方法也因此而发生变化。
马基雅维利在其《君主论》里写道:“相比征服由一个君主及其奴隶治理的国家,征服以一个君主及其诸侯为首领的国家要困难得多。”为了避免侮辱人,我们不妨将“奴隶”改为“公仆”。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伟大真理,完全可以将其用在我们讨论的问题上。
一个贵族制大国,无论征服它的邻国还是被其征服,都是极其困难的。之所以不能征服邻国,是因为它无法集结全国的力量并在集结后长期掌握这种力量;之所以不能被邻国征服,是因为许多小防御据点能抵挡敌人的进攻。在贵族制国家里作战犹如在山地里作战,战败者随时可以转入新的阵地固守。
在民主国家,情况就完全相反。
因为民主国家容易把全部可用的兵力投入战场,如果它很富庶且人口众多,则很容易成为征服者。而一旦它遭到侵略,敌人深入它的国土,它就很难御敌了。如果它的首都被敌人占领了,国家就灭亡了。这个道理非常清楚:在民主国家,每个公民都是孤立的特别软弱,没有人可以自卫,也无法支援他人,只有国家的力量是强大的。
一旦国家的军事力量因为军队被击溃而消失,行政的力量由于首都被占领而瘫痪,剩下的只是一伙没有组织、没有力量的群众,他们根本无法抗击有组织的入侵力量。
我知道,让地方享有自由并建立政权,可能会减少这种危险,但这种办法作用经常不(上接518页)在贵族制时代,甚至原本相同的人们也想在彼此之间建立起想象中的差别。在民主制时代,甚至原本不同的人们也特别希望彼此互相模仿,并变得相同,因为全人类的前进运动经常吸引着每个人的精神。
在国家之中也存在类似的现象。因为贵族制的精神在于发挥个性,所以具有同样的贵族性社会情况的两个国家之间,可能始终保持特别明显的极大差异;但是,因为民主制的精神要求人们同化,所具有同样的民主性社会情况的两个相邻国家,很快就会采取同样的观点和习俗。
大。这时,人民不但不可能再继续战斗,恐怕连这个念头都没有了。
根据文明国家所承认的国际法,战争的目的只在于占有政治权力而非掠夺私人的财产。只是为了占有政治权力,才偶尔破坏私人财产。
当贵族制国家战败而遭入侵时,贵族虽然身为富人,也宁愿继续单独抵抗而决不投降,因为入侵者一旦成为他们国家的主人,就会拿走他们的政治权力,而相比财产他们更加重视政治权力。因此,他们宁愿继续战斗,而不接受对他们来说是最大不幸的征服。而且,他们容易组织起人民,因为长期以来人民已经习惯跟随和服从他们,他们在战争中几乎不用担心失去什么。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身份平等占有支配地位,则每个公民只有很少一点或往往没有政治权力;另一方面,每个人都是独立的,而且财产可能受到损失。所以,他们不像贵族制国家的人民那样怕被征服胜过怕战争。当战火已经蔓延到民主国家时,也很难判断它的人民是否会拿起武器。因此,必须给予这种国家的公民以政治权力,并增强其政治意识,以使他们觉得自己也享有某些权益,这些权益也曾对贵族起到过鼓舞作用。
民主国家的君主和其他首领必须时时提醒自己:要最有效地抵制追求享受的习惯和激情,只能利用热爱自由的激情和习惯。我认为,不以自由为基础的民主国家在战败时是最容易投降的了。
以前,在战场上双方的兵力都不太多,经常进行小规模的战斗,或长期的围攻。
现在,一交战就是大规模的战斗,只要前进的道路无阻,就会一直挺进到敌方的首都,从而一举结束战争。
据说,这套新战术是拿破仑发明的。但只凭一个人的力量是创造不出这种战术的。
是当时的社会情况提示拿破仑采用这种战术的。之所以成功,也是因为这种战术特别适应当时的情况,因为他首次将这种战术应用于战争。拿破仑是率军长驱直入由这个国家首都打到另一个国家首都的第一人。但是,实际上是封建社会的崩溃为他打通这条道路的。可以设想,这位非凡人物如果生在300年前,他的战术是不会产生这样的效果的,或者说他将采用另一种战术。
最后我只想就内战问题再说几句,因为我害怕读者不耐烦。
我关于对外战争所述的一切,大部分也适用于内战。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天生就没有尚武精神。当他们被迫上战场的时候,也偶尔有点这种精神。但是,大家一起自愿奔赴战场,自愿忍受战争尤其是内战的风险,决不会是民主国家的人要想采取的行动。只有最喜欢冒险的人,才会同意去冒这种危险,而民主国家的大部分群众是不会这样做的。
甚至在人民愿意行动的时候,他们也是难以行动起来的,因为他们在国内已经找不到需要服从的早已确立的权威,没有公认的领袖来团结、统率和指挥希望起来行动的人,没有国家政权领导下的政治力量去有效地支持政府进行抵抗。
在民主国家里,多数的精神力量是巨大的,而多数拥有的物质力量,也是可以联合起来以抵制它的力量所无法比拟的。因此,能够坐在多数的席位上以多数的名义和权利发言的党派,可以转瞬之间毫不费力地打败所有个别的抵抗。这些党派甚至不让个别抵抗萌芽,在酝酿期间就把它消除。
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凡是想发动暴力革命的人,只能出其不意地占领政府的全部机关,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最好发动政变而非战争,因为一旦进行正规战争,胜利者几乎肯定是代表政府的党派。
只有当军队分成两派,一派叛变,而另一派继续效忠政府的,才有可能发生内战。军队本身就是一个小社会,有严密的组织、强大的生命力,能在一定的时期内自给自足。战争可能导致流血,但不会很久,因为叛军一显示武力,或经过初战的胜利,就能控制住政府,战争也随之结束;或最好是战争一开始,没有得到政府的有组织的力量支持的那一派军队很快就自行瓦解或被消灭。
因此,内战在平等时代将会非常罕见和短促,这可视为普遍真理。①
①当然,这里是就单一的民主国家而非联邦制民主国家说的。在联邦里,尽管有法律规定,但大权总是留在成员政府,而不在联邦政府,所以这里的内战不过是变相的对外战争。
第134章 平等自然使人爱好自由制度
令每个人都独立的平等,也令人养成仅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个人活动的习惯和爱好。人在与自己平等的人交往当中和作为个人的生活习惯而永远享有的完全独立,令人对所有权威投以不满的目光,关于政治自由的思想和对于政治自由的爱好也很快被激起。所以,在这个时代生活的人,都顺着一种引导他们走向自由制度的自然趋势前行。
请你随意找一个人问一问,可能的话,你再对他的最主要的本能进行研究,会发现在各式各样的政府中,他首先考虑的并给予最高评价的政府,是由他选举首脑并且首脑行动受他监督的政府。
在身份平等所引发的一切政治效果中,最先引起人们注意的和令胆怯的人最害怕的,便是这种对独立的热爱。因为无政府状态出现在民主国家比出现在其他国家更令人害怕,所以我们不能说这种恐惧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公民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影响,所以使公民们各得其所的国家政权一旦不再存在,混乱状态必然会马上达到顶峰,公民们各奔东西,社会组织立刻瓦解。
然而我深信,无政府状态并非民主时代应当害怕的弊端,而且是最不值得害怕的弊端。
事实上,平等可导致两种倾向:一种是令人们径自独立,并且可能令人们马上陷入无政府状态,另一种是令人们顺着一条漫长的、隐而不现的,但确实存在的道路走向被奴役的状态。
第一种倾向人民容易看清,并加以抵制;但对于第二种倾向,则人民可能因为发现不了而误入歧途。所以,提醒人们小心勿误入歧途是很重要的。
我决不因为平等鼓吹不服从而指责平等,反而由于它鼓吹不服从而称赞它。我赞美平等的原因是因为它令我看到它把关于政治独立的模糊观念和本能的冲动植入每个人的心灵深处,并由此提供了对它所产生的弊端予以纠正的办法。恰恰是因为这一点,我才爱慕平等。
第135章 民主国家关于政府的观点自然有利于中央集权
有关次级权力存在于君主和臣民之间的观点,经常在贵族制国家人民的脑海里浮现,因为这种权力是某些人或家庭认为自己的出身、文化和财产比他人或家庭优越而应该拥有的,而且这种人或家庭好像认为自己生来便有资格指挥他人。平等时代的人的头脑里,鉴于此相反的理由而自然没有此种观点。仅能人为地把这种观点引入平等时代,而且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能令其存在下去;然而,可以说民主时代的人不用深思便会形成关于由政府直接领导全体公民的单一的中央权力的观念。
除此之外,在政治方面也跟在哲学和宗教方面相同,简明的一般观念更容易为民主国家人民的头脑所接受。他们讨厌复杂的制度,认为一个大国最好由同一模式的公民组成,并由一个权力当局领导。
人们的思想在平等时代形成单一的中央权力的观念以后,自然又将形成有关统一立法的观念。因为每个人都认为自己跟他人没有多大不同,所以很难理解应用于一个人的法规不能同样地应用于其他所有人的原因。所以,尽管是微不足道的特权,他们从理性上都感到可憎;同一国家的政治制度上的最细微差别也能引起他们不快;他们认为,立法的统一是一个好政府的首要条件。
与此相反,在贵族制时代,人们却认为此种对全体社会成员同等地实行统一律法的观点是无法想象的,人们要么拒绝接受它要么就抛弃它。
这两种对立的倾向,最终都成为了盲目的本能和无法克服的习惯,导致除了特殊情况以外,它们至今依旧在支配人们的行动。虽然中世纪各国的情况悬殊,有时各国也有一些完全相同的人,然而这并没有影响各国的立法者对每个人的不同义务和相应权利的规定。与此相反,如今,一些国家的政府却竭尽全力把同样的习惯和法律加在没有变得相同的全体居民身上。
随着一个国家实现身份平等,个人就显得越来越弱小,而社会越来越强大。也可以说每个公民都变得跟其他公民相同,被埋没在群众之中,只能看到人民本身的高大宏伟的形象,别的什么也看不到了。
这自然要令民主时代的人认为社会的特权是极其高尚的,个人的权利是十分低卑的。他们容易承认社会的利益是全体的利益,个人的利益则不值一提。他们也承认代表社会的权力比每个社会成员有知识并高明得多,它的义务和权利便是引导并领导每个公民。
对我们的同代人仔细研究一下,探究他们的政治见解的根源,就会发现他们有我刚才所讲的观念中的某几个,并为发现看法常常不一致的人们竟有如此一致的观念而感到吃惊。
美国人认为,在各州中,社会的权力都应当直接由人民赋予;然而,一旦这项权力得以依法确立,可以说没人会认为它是有限的,而甘愿承认它有权力去做一切。
对于将个别特权赋予城市、家庭或个人的问题,他们甚至已经忘记了这种观念。
他们从未想过能够不把同样的法律统一地用于各地和全体居民。
这些见解正在欧洲逐渐传播开来,甚至渗入强烈反对人民主权学说的国家。这些国家的权力来源跟美国不同,然而对权力特点的看法却跟美国相同。中间权力的观念在所有国家都已经变得稀薄并逐渐消失。关于某个人生来就有权利的思想,正迅速从人们的头脑里消失,并将为社会具有无上权威,即所谓唯一权威的思想所代替。后一种思想正随身份的日益平等和人们的日益趋同而生根和发展。平等令这种思想产生,反过来这种思想又加快平等的发展。
在法国,我所讲的革命,与欧洲其他任何国家相比,都是最先进的,因此这种思想已经完全深入人们的头脑。假如我们仔细听一听我国各政党的主张,便会发现所有的政党都接受这种思想。大多数政党都对政府加以指责,说它工作做得不好;然而它们都认为政府应当继续运行下去并参与一切活动。在这一点上,即便是那些激烈反对政府的人,也是意见一致的。在我们这个时代产生的各种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是社会权力的单一性、普遍性和全能性以及法制的统一性。这些特点在各种千奇百怪的无政府主义思想的背后也存在。人在做梦的时候都在幻想这些东西。
假如说一般人的脑海中都能自觉地浮现这种思想,那么,它会更容易地出现在君主们的想象里。
欧洲的旧社会情况正在变化和消失,而对于自己的权能和责任,君主们也有了新的认识。他们第一次知道,他们所代表的中央权力能够而且应当依据统一的计划直接管理国家的所有事务和全体国民。这种见解,我敢说在这个时代之前是欧洲的国王们一直没有过的,但现在它却日益深入这些君主的脑海中。其他所有的理念都摇摇欲坠,仅有它固若磐石。
所以,我们这代人之间,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意见存在众多分歧。虽然他们不断争论主权的归属,然而对主权的责任和权利却容易取得一致意见。政府被所有的人想象成为一种独一无二的、奉天承运的、具有创造力的权力。
政治方面的所有次要思想都是瞬息万变的,仅有以上的思想是固定不变的,并永久存在的。政论家和政治家都接受这个思想,群众也积极拥护。对于它,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同样地热烈追求。虽然它现在才出现,却好像由来已久。
所以,它是人类的现实情况和自然要求,而不是人的精神任意形成的。(f)
第136章 什么引导他们走向中央集权
假如说关于建立强大的中央政权的思想在平等时代容易被人们接受,那么就不应该怀疑,他们的习惯和感情已经先对这样的政权表示了认可。因为大部分理由已在前面讲过了,现在只用几句话便能够说明这一点。
居住在民主国家的人不存在高低之分,没有经常的和必不可少的伙伴,因此他们愿意自我反省,并进行独立思考。在讨论个人主义时我曾经详细地叙述过这一点。
所以,这些人从不让自己的注意力从个人的事业上离开而转到公事上去。他们倾向于把公事交给集体利益的唯一的公开的永久存在的代表去管理。这个代表便是国家。
他们不仅生来不爱管理公事,而且也常常没有时间去管理。个人生活在民主时代是极其忙碌的,人们欲求很大,工作很多,致使每个人基本没有精力和余暇去从事政治活动。
我写此书的主要目的就是同这种倾向进行斗争,所以我决不认为这种倾向是不可克服的。我只认为,在我们这个时代,有一种隐秘的力量促使这种倾向在人心中不断滋长,如果不立即加以阻止,便会占据人心。
我也曾指出,日益增长的享乐之心和不动产化趋势,令民主国家的人民惧怕损失财物。对社会安宁的爱好,是民主国家人民至今仍保留的唯一政治激情,并随着其他激情的减弱和消失而更加积极和强大。这自然让公民们把一些新的权利赋予或让给中央政权,认为仅有中央政权才有兴趣和办法保护自己,令他们免遭无政府主义的侵害。
在平等时代,没人有援助他人的义务,也没人有要求他人支援的权利,因此每个人既是独立的又是软弱无助的。这两种既不可分而又不可混为一谈的情况,令民主国家的公民形成了非常矛盾的性格。他们的独立性,令他们在跟自己平等的人交往时充满自信心和自豪感;而他们的软弱无力,又有时令他们感到需要他人的帮助,然而大家都是软弱和冷漠的,所以也不能指望任何人给予他们援助。迫于此种困境,他们的视线自然转向那个唯一可以超然屹立在这种普遍感到无能为力的情形下的伟大存在。他们的需要,特别是他们的欲望,不断地将他们导向这个伟大存在;最终,他们将这个存在看做补救个人弱点的唯一的和必要的靠山。①由此可以理解民主国家常常发生的现象:人们一面叛逆,一面又能忍受长官的支使,他们既傲慢又容易屈从。
随着特权的逐渐减少和缩小,人们对特权的憎恶反而越来越强,因此可以说民主的激情甚至在动因最小的时候反而更加猛烈。在前面我已经解释过此种现象的原因。
当身份极不平等的时候,最大的不平等也变得不那么刺眼了;但在人人都拥有平等地位的时候,一小点差别也会让人不快;随着平等日趋完善,此种不快将更加令人难以忍受。所以,爱平等的热情将随着平等本身的发展而不断加强,但在这种热情获得满足的时候又对平等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这是自然而然的。
使民主国家人民有对一切特权的日益炽烈的憎恶,非常有利于所有政治权利逐渐集中到国家的唯一代表手里。因为每个公民都认为与他平等的人可以取消他们从国家元首那里取得的任何特权,所以地位必然并无可争议地高于全体公民的国家元首,而不会引起公民们的嫉妒。
民主时代的人对服从与自己平等的邻人的指点十分反感,不承认邻人在智力上比自己高明,不相信邻人刚正不阿,嫉妒邻人的权势,害怕邻人的同时又瞧不起邻人,喜欢让邻人每时每刻感到他们是属于同一主人管辖的。
因为平等特别便于中央行使权力,使中央扩大和巩固权力,所以顺应这些自然本性的各项中央权力,都喜欢和鼓吹平等。
也可以说所有中央政府都崇尚平等,平等可使政府不必为制定烦琐的细则而操劳;假如不对所有的人采用同一制度,而对不同的人采用不同制度,那么就必须制定细则。所以,政府是爱公民所爱,恨公民所恨。在民主国家,这种意愿一致的共同体,不断把每个公民和国家元首结合在同一思想之下,并在两者中间建立起隐秘的、恒久的默契。因为公民和政府的爱好相同,公民原谅政府的缺陷;唯有政府做得太过分或犯错误时,公民才会对政府表示不信任;然而只要政府改正错误,公民便恢复对
①在民主社会里,仅有中央政权是地位相对稳定和活动相对恒定的存在。全部公民都在不断改变其活动场所和改变自己的处境。然而,所有的政府都有继续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的天性。所以,久而久之,政府几乎是一定能获得成功的,因为它用固定的思想和坚定的意志影响地位、观点和欲求每天都在变化的人民。
公民往往无意之中帮助了政府。
民主世纪是实验、改革和冒险的时代,常常有成千上万的人单独进行艰巨的或新颖的事业,而不被他人所干预。这些人主张,作为一项普遍的原则,国家权力不应该对私人事业进行干涉,然而,作为一项例外,对他们进行的特殊事业,他们每个人都希望政府给予援助和指导,同时又想限制政府对他们进行其他一切干预。
因为成千上万的人同时对他们进行的不同事业都有这样的见解,所以虽然每个人都想限制中央政权的活动,然而中央政权的活动范围却一天比一天扩大。所以,民主政府仅是因为它能持久就扩大了它的职权。时间对它有利,每个事件都在促其成长,个人的激情也在不自觉地协助它。所以,可以说民主社会越是长期存在下去,其政府越要中央集权化。
它的信任。虽然民主国家的人民往往憎恨中央政权的专制,然而他们对于这个政权本身一直是爱护的。
如此,我就经由两条不同的道路到达了同一目的地。在前面我指出,平等令人产生了有关整齐划一的和强大的政府的观念;现在我又使读者看到,平等让人们喜欢上了这样的政府,致使如今的各国都竭力建立这样的政府。思想和感情的自然倾向,都在指引人们向这个方面迈进。只要不加阻止,人们便可以到达目的地。
在我看来,在眼前的这个民主时代,个人独立和地方自由将永远是艺术作品,但中央集权化却是政府的自然趋势。(g)
第137章 导致民主国家走上中央集权的原因
假如所有的民主国家都本能地趋向于中央集权,那它们也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来实现。该国的特殊条件是促进还是阻止社会情况的自然发展决定着它的方式。这种特殊条件数量极多,我选几点进行叙述。
在取得身份平等之前长期生活在自由之中的人民那里,自由所赋予的本性与平等所造成的倾向之间有一定的矛盾。虽然中央政权在他们当中提高了自己的特权地位,然而他们作为个人却是永远不会放弃独立的。
然而,当平等在一个从来不知道或长久以来不知道自由是什么的国家里(比如像在欧洲大陆人们所看到的那样)发展起来的时候,古老民族的习惯便要突然通过某种自然的吸引力而与社会情况造成的新习惯和产生的新信念结合起来,致使所有的权力都好像自动向中央收缩。这些权力以惊人的速度会聚到中央,国家立即达到强大的极限,个人也随之被推到弱小的最后限界。
到新大陆的荒漠建立民主社会的英国人,在他们的祖国已经养成参与公共事务的习惯。他们懂得陪审制度,有过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人身自由,具有权利观念和行使权利的习惯。这些自由制度和刚毅的民情被他们带到美洲,并通过这些东西抵制政府对他们的压迫。
所以,在美国人那里自由早就存在了,但平等却是最近才有的。欧洲的情形跟那里完全相反。欧洲的平等是由专制王权引进的,而且国王认为,在自由渗入人民的思想很久以前,平等就已深入人民的习惯当中。
我已经说过,在民主国家,人们认为统一的中央政权的代表是政府,他们不知道中间权力是什么。这对于借助暴力革命而令平等原则取得胜利的民主国家是适用的。
那些管理地方事务的阶级被革命的暴风骤雨一扫而光,而余下来的群众既没有组织,又没有可以管好自己事务的习惯,因此人们认为只有国家才能担起管理一切政务的重任。因此,中央集权成了一种必然的事实。
对于拿破仑独揽大权的行为既无须褒扬,也无须贬斥,因为在贵族和大资产阶级骤然消失之后,这些权力就落到他的手里。不管是拒绝还是接受这些权力,在当时几乎都是一样困难的。美国人就未曾感到有这样的必要,由于他们未经历过革命,一开始便是自己治理自己,从不需要请国家当他们的临时监护人。
所以,中央集权在民主国家的发展,不但取决于平等的进展,而且要看这种平等是用什么方式建立起来的。
在一场大民主革命开始的时候,或在不同的阶级之间的斗争刚刚展开的时候,人民都十分想将全国的行政权集中到中央政府,从而把地方事务的领导权从贵族手中夺过来。因为被打败的贵族害怕已与他们平等而且往往是变成了他们的主人的人民实行的小小暴政,所以在这样的革命将近结束时,他们一般都愿意把所有事务的领导权交给国家。
从这可以看出,力图加强政府特权的常常不是同一个阶级,然而只要民主革命继续下去,国内终究要出现一个在人数上或财富上强大的阶级,它出于跟民主国家一样具有的那种憎恶被邻国统治的感情无关的特殊心理和自身利益,想把国家的管理大权集到中央。我们可以看到,英国的下层阶级正竭力取消地方的独立性而把各地的行政权移交中央,但上层阶级却试图让地方的行政权留存在原来的主人手里。我敢预言,完全相反的情景终有一天会出现的。
以上所说让人们清楚地了解:为什么社会权力在经过长期艰苦的奋斗以后取得平等的民主国家里总要比在公民们一开始便是平等的民主社会里强大,而个人权力在前者要比在后者弱。这方面的明证就是美国人的例子。
美国的居民从没有被按特权分成几等,他们从来不知道主仆的上下级关系。因为他们既不彼此害怕,又不彼此憎恨,所以觉得没有必要请求最高当局来对他们的活动的细节进行指导。美国人的命运是与众不同的:因为他们用不着同贵族进行斗争,他们从英国的贵族那里继承了关于个人权利的思想和地方自由的爱好,并能把两者保全下来。
假如说教育在一切时候都有助于人们维护自己的独立,那么,这个说法在民主时代尤其正确。当人们全都相同的时候,就容易建立起一个单一的和全能的政府,而且只靠本能就足够了。然而,为了在此种环境下组织和维持次级权力,以及在公民都是独立而软弱的条件下建立既可以反抗暴政又可以维持秩序的自由社团,需要人们具备丰富的学识和技能。
所以,在民主国家,中央集权和个人服从不但随平等的普及而增强,而且随公民的开化而增强。
不错,在不十分开化的时代,政府经常缺乏知识去完善专制制度,而人民也缺乏知识去摆脱专制。然而,两者的后果并不相同。
不论民主国家的人民如何幼稚,统治他们的中央政权却不至于没有一点知识,因为它容易从全国各地汲取它所发现的少量知识,而且必要时它能够到国外去寻找知识。所以,在一个既愚昧又民主的国家里,国家首脑和被统治者之间的智力上的巨大差距,便一定会立即暴露出来。这就促使权力集中到国家首脑手里。因为只有国家能够胜任行政管理工作,所以国家的行政权力将不断扩大。
贵族制国家,不论你将它想得如何不开化,也永远不会出现此种情况,由于贵族制国家除了君主之外,一些主要的公民也受过教育。
现在统治埃及的帕夏发现他的人民非常愚昧和绝对平等,于是就到欧洲去学统治人民的知识和经验。君主的个人学识一旦与臣民的愚昧和民主弱点结合,中央集权就将得以无限加强,而君主就会将国家变成他的工厂,将臣民变成工人。
在我看来极端的中央集权最终会让社会失去活力,久而久之,还会令政府自身变得软弱无能。然而我承认在一定时期和特定场所,集权的社会力量能够轻易地实现巨大的事业。就战争而言,这一点是绝对真理,由于战争的胜负主要取决于能否把全国资源迅速投向规定的目的,之后才取决于资源的多少。所以,人民主要是在战争时期才感到应该而且必须扩充中央政府的特权。因为中央集权是军事天才的强有力的后盾,所以他们都喜欢中央集权,但所有的中央集权天才却都喜欢战争。由于战争将迫使国家把全部权力集中到政府手中。所以,在时常准备发动大规模战争和生存时常遭到危险的民主国家,要想对国家的特权加以扩充而对个人权利的民主倾向予以限制,实施起来就要比在其他一切国家迅速和持久。
我已经说过,人们害怕动乱和爱好安乐的心理不自觉地令民主国家扩大中央政府的职能,致使中央政府自认为是强大得、聪明得和巩固得足够防止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的唯一力量。几乎不必补充大家就能知道,致使民主国家产生动荡不安的社会情况的特殊条件使中央集权的这种一般倾向得到加强,促使个人为了社会安定而放弃越来越多的权利。
所以,在刚刚结束一场长期的流血革命的时候,一个国家决不会去扩大中央政权的职能,何况革命在将财产从其原所有者手里夺来以后就动摇了人心,导致人们出现了疯狂的仇恨心理,使国家陷入利害冲突和党派倾轧之中。从而,渴望社会安定的心理成了一种盲目的激情,公民却对秩序产生了一种反常的热爱。
以上我只讲了几个完全对中央集权有利的偶然原因,但对主要的偶然原因我还没有谈到。
国家元首的出身及爱好是在民主国家可能导致元首总揽一切事务领导权的第一个主要偶然原因。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喜欢中央政权,并愿意扩大它的特权,而且,假如这个政权忠实地代表人民的利益,确切地尊重他们的本意,他们对它的信任便几乎是无限的,并准备把自己所能付出的一切献给它。
跟旧贵族制度依旧保持某些联系的君主进行行政集权,将不比在出身、成见、本性和习惯等方面跟平等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的开创功业的国王容易和迅速。我并不是想说贵族出身但生活在民主时代的国王们不想实行中央集权。在我看来,他们致力于中央集权的心跟其他君主一样积极。对他们而言,平等的好处便在于能够中央集权。然而,他们成功的机会不大,因为公民不会心甘情愿地服从,只能勉强答应他们的要求。在民主时代有一条规律,即国家元首的贵族特质越少,中央集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当一个国家采用贵族制时,君主的天生成见必然跟贵族的完全相同,但贵族社会的内在弊端将会自由发展,并且无药可救。当贵族世家的后代成为民主国家的领袖时,情况便会相反。君主受自己的教育、习惯和传统的影响,总是偏向于身份不平等;但人民却出于社会情况,时刻都在追求平等的民情。此时,公民们往往试图对中央政权进行抑制,把它看做贵族的政权,甚至看做暴虐的政权。他们坚决维护独立,这不仅是由于他们要成为自由的人,更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决心继续做平等的人。
推翻旧王朝而令新人出任民主国家元首,可能暂时削弱了中央政权。然而,看到革命开始时出现的某些无政府状态,我们可以果断地预言,扩大和保护这个政权的特权将是一个革命的最终的而且也是必然的结果。
第一个且唯一的令民主社会的政治权力集中的必要条件,便是它要喜爱平等并让人相信他是出自真心。所以,原先非常复杂的专制之术,如今已经简化成一项单一的原则了。
第138章 当今的欧洲国家尽管统治者
的地位不如以前稳定但最高权力却 日益加强读者如果琢磨一下上述的一切,就会对欧洲的情况感到惊奇。在欧洲,所有的一切都好像是在促进中央政权增加特权,以削弱个人力量,致使个人日益处于依附的地位,处境日益岌岌可危。
促进美国人走向中央集权的所有一般和长期趋势,在欧洲的每个民主国家都会出现。除此之外,欧洲的民主国家还有很多不为美国人所知的次要原因,在推动它们走向中央集权。可以说它们每向平等迈进一步就等于是向专制接近一步。
只要看一下周围和我们自己,你就会相信情况确实如此。
在之前的贵族时代,欧洲的一些君主相继被剥夺或是自动放弃了他们的部分权力。距离今天不到100年之前,在大多数欧洲国家,很多私人或团体都是相当独立的,他们可以自己审理案件,自己募兵、自己养兵、自己收税,甚至还可以自己制定和解释法律。现在,每个国家均已收回这些本属于国家主权的权限;在管理国家的一切事务方面,国家不再容许在它与公民之间有代表,而是由自己对公民进行全面管理。我无意指责这种中央集权,而只是指出这个事实。
在相同时期,欧洲到处存在着很多代表地方利益和管理地方事务的次级政权。然而现在,这些地方政权大多数已经不存在了,剩下的不是正在消失之中,就是即将完全服从于中央。在欧洲每个地方,领主的特权、城市的自由和地方的行政权,不是已经消失,就是即将消失。
半个世纪以来,欧洲经历了很多次的革命和反革命。这些革命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动摇或破坏了地方的次级政权。在被法国征服的地区,法国没有消除的地方特权,之后也都被战胜法国的君主们给消灭了。这些君主把革命所创造的一切新鲜事物都抛弃掉,唯独没有抛弃中央集权:这是他们唯一肯从革命方面接受过来的东西。
我想指出的是,在这个时代相继从某些阶级、团体以及私人手里抢夺过来的某些权力并没有用来在更民主的基础上建立新的次级政权,而是全都落到了国家首领手里。各国对最低级的公民的领导也开始越来越直接,对每个人的小事也开始亲自管理。①在古代欧洲,几乎所有的慈善事业都被私人或团体掌握着,而今天,所有的慈善事业都或多或少地依附于国家,在有些国家甚至全由国家管理。向饥饿者发放面包,救济或收容病残,还安排无业者工作,这些几乎全由国家办理。国家几乎成了一切灾难的唯一救济者。
在现在的很多欧洲国家,教育事业也跟慈善事业一样,已经成为国家亲自创办的事业。国家从母亲的怀抱里把孩子接过来,甚至是要过来,交给国家设立的机构,由这些机构负责对每一代人进行情感和思想教育。教育制度跟其他制度一样,也是统一的。其差别同自由一样,都在日益消失。
直言不讳地说,几乎当今所有的基督教国家,不管是天主教还是新教,都有被政府控制的危险。这并不是指统治者嫉妒教会可以自行决定教义,而是指他们日益加强对教义宣讲者意志的控制,剥夺教士的财产而且还向教士支付薪金,把教士的势力收为己用,总是任命自己的仆从为教士,同宗教一起携手并深入到每个人的灵魂深处。②但是,这只是整个情景的一个断面而已。
正像我们所看到的,如今统治者的权力不仅扩大到原有的每一个领域,而且并不为此感到满足,它除了要充分行使现有的全部职权之外,还要更进一步,把自己的统治扩大到至今尚未被它染指的独立领域。之前完全不受政府控制的很多行动,现在都已经被政府所控制,而且被控制的行动范围不断增大。
在贵族制国家,政府的权力经常只限于在与国家利益有显著的和直接关系的事务方面的领导或监督,公民自行处理其他一切事务。在这些国家里,政府往往忽略了个人的错误和苦难会危害国家的幸福,忽略了防止个人的破产有时也应该是国家的义务。
当代的民主国家则趋向于另一个极端。
①这种个人在社会面前的日益疲软的现象,从不同的方面表现出来。我现在只就关于立遗嘱的问题举例说明一下。
在贵族制国家,人们一般都极为尊重死者的遗愿。这在欧洲的一些古老民族中间甚至成为迷信。比如说,社会权利连死者的奇怪要求都不加限制,至少使其中的部分要求生效,保证死者有一种永久的权利。
当所有的生者都软弱的时候,就不会太尊重死者的遗愿。人们为死者的遗愿规定了一个极小的范围,超过这个范围,国家的最高权力就宣布它无效或监督其执行。在中世纪,立遗嘱的权利是没有限制的。如今在法国,一个人不能不经国家干预便把其财产分给子女。国家统治了一个人的一生之后,还要控制他生前的最后行动。
②随着中央政府职权的扩大,其官员人数也随之增加。这些官员逐渐形成了国中之国,而且分担了维护政府稳定的职责,也就逐渐取代了贵族的地位。
欧洲各国的统治者几乎都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让人民害怕官员的现实表现以实现对一部分公民的统治;让公民对官员的未来抱有希望以实现对另一部分公民的统治。显然,大多数当代的统治者不因治理整个国家而满足,他们认为应当对每个人的行动和命运负责,把指导和指点每个人一生如何行动的责任全都揽在自己身上,在必要的时候,不论人们愿不愿意,都要指点每个人如何获得幸福。
另一方面,老百姓也越来越这样看待政府,一有需要就去寻求政府的援助,并时刻把政府看做导师和向导。
我敢说在欧洲所有政府都是不仅越来越集权,而且管事情越来越小甚至管得越来越严。各国的政府越来越频繁地深入到私人活动领域,越来越直接控制私人的行动而且是微不足道的行动,每天站在公民的身边援助和引导他们,或是站在公民的头上发布号令。
以往,君主靠他的土地收入和税收生活。而现在,他的需求和权力都增加了,所以不能再靠上述的收入生活了,之前,如有需要,一个君主可以制定一种新税,而现在他可以举债。于是,国家逐渐成为大部分富人的债务者,把大量资金集中到自己手里。
它采用另一种办法吸收小额资金。
随着人们日益趋同,身份日益平等,穷人也开始有一点财产了,也开始受到一定的教育,产生一些欲望。他们希望改变自己的处境,并试图用储蓄的办法来达到这个目的。于是,储蓄就导致每天产生出无数的小额资金,也就是慢慢积累起来的劳动果实,而且其数额一直增加。但是如果这么多钱落到一个人的手里,就不会发挥任何功用。这样,就出现了一种慈善组织,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个慈善团体不久就会成为我们的一个重要政治机构。一些以慈善为怀的人就想出办法,把穷人的储蓄收集起来,使这些储蓄产生效益。在某些国家里,这种慈善团体仍然与国家没有丝毫关系;但在绝大多数国家里,这种慈善团体有被政府吞并的趋势;甚至在个别国家里,它已经被政府取而代之,政府亲自承担着成千上万劳动者的日常储蓄并把这些储蓄汇集在一个场所,并独自负责这个场所的繁重工作。
这样一来,国家既可以通过举债的办法吸收富人的资金,又可以通过储蓄银行而任意使用穷人的财富。国家的财富由政府操纵或支配而不断循环,并随着身份平等而逐渐地增加,因为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只有政府才能使人信服,然而大家之所以相信政府,则是因为他们觉得只有政府的力量才可以持久一些。①所以,统治者不仅控制着公共财产,而且还干预私人财产。他是每个公民的上司,往往还是每个公民的主人。另外,他还是公民的管家和账房先生。
现在的中央政权不仅包揽了原来政权的所有工作,甚至这些工作超出了它的范围,得以扩大。同时,动作比以往更有灵活性,更有力量,更有独立性。
①一方面,人们对物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政府对资源的控制越来越严格。
所以,人们经由两条不同的途径走向了被奴役。对物质幸福的追求使得他们不得不支持政府和依靠政府。
欧洲所有国家的政府已经在我们这个时代大大改进了执政方法。它们做的事情比以往要多得多,而且做每件事都比以往快速、有条理和节省经费。他们不断用从私人那里得来的知识丰富自己。欧洲的君主们在他们所管辖地区常驻代表进行严格管理,并且还发明了一些新的方法来直接领导这些代表和监督他们。君主们对于由代表管理所有事务还不满足,于是就直接插手代表管理的事务。结果,公共的行政不但依附于同一个权力,而且越来越集中于同一个地方和被控制在少数人手里。政府在集中它的活动的同时,也就加强了它的特权。这两个是使政府力量强大的主要原因。
当我们考察大部分欧洲国家过去实行的司法制度时,有两件事情会使我们感到惊讶:司法权力不仅是独立的,而且权限也很大。
法院不但审理一切私人纠纷,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私人与国家间的仲裁者。
我在这里不是指某些国家的法院所篡夺的政治权限和行政权限,而只谈到各国法院拥有的司法权限。在所有的欧洲国家,以前和现在都有很多与一般财产权有关的私人权利。这项权利受到法院的保护,除非法院允许,否则国家不得剥夺。
这是一种可以使欧洲的法院与其他国家的法院区分开来的半政治性权力,因为其他国家虽然设有法官一职,但是根本没有授予法官这样的特权。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人们所谓的欧洲民主国家以及其他国家的司法史,就会发现所有的国家除了普通法院以外,还另外设立了不如普通法院独立的法院,专门审理国家与公民之间可能发生的纠纷。原先的法院还保留了独立性,但是它们的审判权变小了,而且人们也越来越倾向于让它们只充当私人利益冲突的仲裁者。
类似于这种法院的数目不断增加,它们的职权也随之增加。所以,政府越来越没有必要让另一个权力机关来批准它的计划和要求了。政府虽然不能绕过法官的管辖领域,但是可以选任法官,并将他们永远控制住。也可以说,在政府与平民之间设立了一个名义上是主持公道,而实质上却是偏袒政府的司法机构。
由上可见,国家并不满足于总揽所有事务,它还越来越自行决定一切而不被控诉和上诉。①在当代的欧洲各国,除了上述各项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大原因可以使它们不断扩大最高当局的活动范围或增加其特权,但是它还没有引起人们的充分重视。这个原因就是平等的进步所促成的工业发展。
工业经常把许多人聚集在同一个地方,然后在这些人之间建立起全新而复杂的关系。工业可以使他们时而大富大贵,时而一贫如洗。这种穷富的变化会给社会的安定带来危害。最后还会出现工业劳动损害受益者和靠此养家者的健康,甚至危害他们的生命的现象。所以,工人阶级比其他阶级更需要制度,更需要监督和控制,而这个阶
①关于这个问题,在法国存在一种奇怪的诡辩理论。当政府与私人之间出现纠纷时,不允许普通法院法官审理,据说这是为了避免混淆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因为这样的混淆不能使政府同时拥有审判权和行政权。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得采用更加危险和更加残暴的方法使两者混淆。级的队伍一旦扩大,政府的权限也就随之增加了。
这是可以普遍应用的真理。但是,我要讲的是与欧洲各国密切相关的一部分。
几个世纪以前,只有贵族拥有土地,而且他们也有能力保住土地。所以,当时的土地拥有许多保障,土地所有者享有极大的自主权。于是就出现了一些在土地被分割和贵族没落之后仍然有效的法律和习惯。而在如今,土地所有者和农户仍然是最容易逃避中央政权控制的平民。
在从中可以找到我们的历史的所有根源的贵族时代,不动产并不重要,土地所有者也被轻视,而且力量也逐渐变得薄弱;从事工业的人,是贵族社会里的一个特殊阶级。
因为他们没有后台,所以没人保护,也时常不能自保。
所以,人们习以为常地觉得工业财产是一种特殊财产,不像一般财产那样受到重视和保护,从事工业的人被认为是社会里的一个独立的小阶级,他们的自主权不太受人尊重,君主一不高兴就可以把他们踢开。阅读一下中世纪的法典,看到在那样一个主张个人独立的时代,国王竟不断限制工业,甚至连工业最微小的细节都能管到,你也许会感到吃惊。中央集权在这方面却达到了它所要求的积极和细致程度。
在此之后,世界上发生了一场大革命,刚刚出现的工业逐步发展并遍布整个欧洲,工业阶级日益扩大并以吸收其他阶级的残余壮大了自己的队伍。工业阶级的人数、财富和重要性均大大增加,而且是持续增加。原来与它没有关系的人,也都在某些方面向它靠拢。这个原先被人看做特殊阶级的群体,有改变为主要阶级甚至是改变为唯一阶级的趋势。但是,它所形成的政治思想和政治习惯并没有改变。这些思想和习惯之所以没有改变,最初是因为它们是陈旧的,后来又因为它们与现代人的新思想和平时习惯完全合拍。
所以,工业阶级的权力并没有随着它的重要性的提高而扩大。人数虽然增加了,但是它对其他阶级的依赖性并没有减少。恰恰相反,它把专制引进了内部,并随着自己的发展而使专制加强。①国家越是工业化,就越需要有便于致富的道路、港口、运河和其他半公用性工程;而国家越是民主化,个人就越难开发这样的工程,但是国家却越是容易进行。坦白说,目前各国政府的显著倾向是垄断这些工程,从而把人民日益限制在非常狭隘的活动范围之内。
①我现在列举几个事实来证明。矿藏是工业的自然资源。随着欧洲工业的发展,矿业的收益变成了人们普遍追逐的对象,而平等造成的财产分散导致矿山的开发难以进行。于是大部分国家便宣布有权占有矿山资源并对开发实施监督。这种情况是其他财产所未有过的。
作为工业资源的矿山受到其他动产所受的监督和保护以后,就被政府控制起来。国家负责开发矿山或是将其承包出去,原来的矿山所有人就变成了矿山的使用人,这种使用权是政府给予的。另外,政府还到处要求矿业的领导权。它制定矿业的规章制度,拟定管理方法,进行有效的监督。如果矿业经营者拒绝服从,行政法院就可以取消他们的使用权,再指定其他的人来经营。可见,政府不仅占有矿山资源,还控制着经营人。
另一方面,随着国力的增强和需求的增加,自身消耗的工业品也日益增加。这些工业品均由国家的兵工厂和工厂制造。正是因为这样,每个国王就成了最大的实业家。于是他网罗了一大批工程师、建筑师、技师以及技工为他服务。
他不仅是头号实业家,而且还越来越想主持或者说是控制其他一切产业。
公民们由于日益平等而能力下降,以至于不联合就不能在工业方面有任何作为。
但是政府却想把他们的联合组织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应该承认,被称为合伙组织的这种集体,比单个人强大和可怕得多,但是它们承担的责任却比一个人的时候小。所以,避免它们拥有类似个人相对于政府那样的独立性,好像是合理的。
统治者们也有这种倾向,因为他们喜欢这样。在民主国家里,只有公民联合起来才能对中央政权进行有利的抵制,所以中央政府从来都不喜欢不受控制的结社。可是,有一点值得注意,在民主国家里,公民们经常对他们本来很需要的结社怀有恐惧感和嫉妒感,从而有碍于他们保卫结成的社团。这些个人小团体的反抗能力和在人们普遍懦弱散漫之中的长期存在,使公民们感到不安和惊讶,于是不得不认为每个团体自由运用它们的能力是一种危险的特权。
另外,在这个时代所出现的社团,都是一些新式法人。它们出世的时代,个人权力的观念薄弱,国家权力却无限大,而且时代也没有赋予它们以结社的权利。所以,它们出生以后就没有自由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在所有的欧洲国家,有几种社团没有经过国家审查和批准是不能成立的。有些国家正在努力把这套办法推广于所有种类的社团当中。如果成功的话,后果是不难想象的。
一旦统治者拥有按照一定的条件批准社团成立的大权,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又要求监督和领导的权力,以使社团不违背他所定的规则。这样,国家让申请成立社团的人隶属于自己之后,还要把已经成立社团的人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下。也就是说要把现在生活在国内的几乎所有的人都控制起来。
各国的统治者就这样慢慢地把工业创造出来的新力量大部分占为己有或作为己用。工业引导我们,他们引导工业。
我过于注重刚才所叙述的一切,所以害怕在我想把自己的想法好好地表达出来时反而没有达到目的。
因此,如果读者发现我的论据不充分或不恰当,觉得我对中央政权的集中程度有些夸大,而对个人仍能独立活动的范围说得有些小,我就请读者暂时放下这本书,自己体会一下我已尽力向读者讲述过的东西。让读者仔细考察一下国内外每日所发生的一切吧,让读者同周围的人讨论吧,让读者自己深思一下吧。如果读者不经过我的引导或通过其他途径而无法到达我想引导他去的地方,那就是我大错特错了。
读者会发现,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央集权已经在各个地方以千百种不同的形式扩大了。不管是战争、革命,还是征服,都促进了中央集权的发展,所有的人都为扩大中央集权作出了贡献。在这期间,主持大权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地换,他们的思想、利益、感情都各不相同,但是他们都想以某种方式实行中央集权。中央集权的本性就好像是他们生活和思想的多种变化中的唯一不动的点。
读者看完世间诸事的详情之后再综合观察一下全景,更会大吃一惊。
一方面,一些原本根基牢固的王朝摇摇欲坠、相继垮台,各国人民以暴力反抗国王的统治,人民破坏或限制他们的首领或君主的权威,没有发生革命的国家也能感到不安和恐惧,人人都受到逆反精神的鼓舞。另一方面,在这样的无政府状态期间,在人民难以驯服的国家里,社会权力却不断扩大它的领域,集权日益严重,胆大妄为,专制趋向日益明显,范围日益扩大;而公民却时刻处在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下,每日都在不知不觉中将自己的自主权一点儿一点儿地让给国家,这些刚刚推倒王权和把国王踩在脚下的人,现在却越来越对新政权的一个小办事员唯命是从。
所以,在我们这个时代,好像在进行两个方面迥然相反的革命:一种革命在不断削弱政权,而另一种则继续巩固政权。在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政府从来没有如此软弱过,也从来没有如此强大过。
但是,当我们仔细观察世界的局势时,会发现这两种革命在思想上是密切相关的,虽然路线不同,但最终目的和出发点都相同。
我再次重复我在本书很多地方已经说过的一点:千万不要把平等的事实与让平等融入社会和法制革命相提并论,而人们之所以几乎对一切现象表示惊讶,是因为他们把两者混淆了。
所有欧洲的古老政权,不管是最强大的还是最弱小的,都建立在贵族时代,都曾经不同程度地代表或是维护不平等和特权的原则。为了使平等日益扩大所带来的新需求和新利益在政府中占优势,现代人就得推倒和压制旧的政权。这就要促使现代的人们去进行革命,使其中的大多数人产生不管以什么为目的的革命,都总是具有那种敢于闹事的激情以及热爱独立的激情。
我觉得,不管是哪一个欧洲国家,都是经过财产和人的情况的激变以后或紧接着这种变化,才使得平等发展起来的,而且几乎所有的这种变化都会伴随着严重的无政府状态和为非作歹现象,因为这些变化是由那些国内没有教养但却反对教养的人引起的。
因此产生了我刚才提出的那两个背道而驰的倾向。只要民主革命的浪潮还没有退却,那些消灭了敌视民主革命的原有贵族政权的人,就会表现出巨大的独立精神,并随着平等的彻底胜利而服从这个平等所带来的一切,努力加强国家权力和中央集权化。他们原本希望成为自由的人之后能够实现平等,但是随着平等在自由的帮助下进一步发展,他们反而更难拥有自由了。
这两种情况有些时候会同时发生。上一代法国人曾经表明一个民族在反对贵族的权威和藐视国王权力的同时能够在国内建立暴虐的统治,从而向世界传授了在争得自立的同时又抛弃自立的方法。
我们这一代人看到,旧的政权都崩溃了,旧势力正在慢慢被消灭,旧的障碍正在坍塌。这种情况让一些见多识广之士感到困惑不解。他们只关注眼前发生的使他们觉得不可思议的革命,觉得人类将由此陷入无政府状态。如果再联想到这场革命的最终结果,他们就会更加恐惧了。
至于我,我坦然承认,我并不相信那种好像在激励当代人的自由精神。我也确实看到现代国家都在激烈变动,但我并不觉得它们真正获得了自由,而是担心动摇王位的那些动乱终止以后,统治者们会得到比之前更大的权力。
第140章 民主国家害怕哪种专制
在美国停留期间我已经注意到,像美国那样的民主社会情况,会为建立专制提供便利的条件;在我回到欧洲后发现,大多数欧洲的君主已在利用这种社会情况产生的思想、感情和需要去扩大他们的权力范围。
这让我感觉到,基督教国家最后也会受到类似于古代国家曾受到过的某种压力。
对这个问题进行的细致探究,以及五年来的深思熟虑,都没有减轻我的担心,但担心的对象却改变了。
在以前的时代,从来没有过一位专制君主强大到能够不用次级政权的协助而亲自管理一个大帝国的所有领土;也没有一位君主尝试无差别地让全体臣民一律遵守统一规划制度的一切细节;更加没有一位君主亲自走到臣民的跟前手把手教导和指挥他们。这个念头从来没有在人的头脑里产生过,即使有人产生了这个念头,也会因为知识的不足,治理方法的欠缺,特别是身份不平等带来的自然障碍,很快就停止实行如此庞大的计划。
我们知道,在罗马皇帝的势力鼎盛时期,生活在罗马世界的不同民族仍然保持各自的习惯和风俗;他们虽然被同一君主管辖,但是大部分地区实行自立管辖,拥有很多享有实权而兴旺的自治城市;虽然帝国的统治权集中在皇帝一个人手里,必要时皇帝可以独断专行,但是社会的生活细节和个人的日常生活,一般并不会受到皇帝的控制。
不错,罗马皇帝拥有巨大的权力,而且没有相应权力与他抗衡,同时他还可以为所欲为,并且为了满足自己的任性而动用全国的力量。这种情况就会使他滥用权力,蛮横地夺去公民的财产或生命。他的暴政对有些人来说是沉重的压迫,但并没有殃及大多数人。暴政只以几个重大的人物为对象,而不施于其他人。暴政是残酷的,但也有一定的范围。
由此看来,如果我们目前的民主国家出现了专制统治,那么它将具有另一种性质:它的范围虽然会很大,但它采用的方式将会很温和;它只会使人消沉,而不会直接折磨人。
我不怀疑,像今天这样既文明又平等的时代,统治者们可能比古代的任何一个统治者更加容易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使其习以为常地和无孔不入地深入到私人领域。但是容易致使专制出现的这个平等,又能缓解专制的严厉性。我们已经说过,随着人们日益趋同和平等,民情也越具有人情味和越趋于温和;当任何一个公民都没有巨大的权力和过多的财富的时候,专制基本没有出现的机会和活动的范围。如果所有人的家庭条件都处于中上水平,那么人们的激情就会有节制,想象力也不会超出常规,生活简朴而不会过分追求享乐。这种普遍性的克制也在节制统治者本人,使他的无度欲望的发作停在一定的界限。
除了这些来自社会情况的性质本身的原因之外,我还可以举出很多超出本书所讨论的范围的原因。但是我想还是不要超出我所规定的范围。
民主政府在民怨沸腾和出现重大危机的某些时刻可能变得暴虐和残忍,但是这种危险是很少见的也是比较短暂的。
只要我一想到现代人的激情不太炽烈,他们的品行温顺,知识面很广泛,宗教信仰很虔诚,道德良好,有勤奋而端庄的习惯,他们能明辨是非,我就不担心他们会受到暴君的压迫,而主要担心他们的监护人会变成他们的首领(h)。
所以我觉得,使民主国家受到威胁的那种压迫,与当代世界上出现过的任何压迫都有所不同,在他们当代人的记忆中也没有出现过这种压迫。我曾经试图用一个确切的词汇来表达我对这种压迫形成的完整观念,但是徒劳无益。专制或暴政这些古老的字眼都不适用。这是个新事物,所以在为其定名之前,就得努力说明它的特点。
我想说明这种专制可能以哪些新的面貌再现于世界。我觉得,到那时将出现无数相似而平等的人,每天为追逐心中小小的庸俗享乐而奔波。他们每个人都孤苦伶仃,毫不关心他人的命运。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子女和亲友就是整个人类。至于其他同类,即使站在他们的面前,他们也不屑一顾。他们虽然与这些人接触,但是并没有感觉到这些人的存在。每个人都独自生存,只为自己而生存。如果说他们还有一个家庭,那么他们至少已经没有祖国了。
在这群人头上,存在着一个只负责保证他们享乐和照顾他们一生的权力极大的监护性当局。这个当局的权威是绝对的,体贴入微的,极其认真且很有预见的,还十分友善。如果说这种权力是一种父权,主要以教导人如何长大成人为目的,那它最像父权不过了。但它并非如此,它只是把人永远看成孩子。它喜欢让公民们享乐,而且觉得只要设法让他们享乐就可以了。它愿意为公民造福,但是公民幸福的唯一代理人和仲裁人必须是他。它也可以保证公民安全,预见并满足公民的需求,为公民的娱乐提供便利,指导公民的主要活动,管理公民的工商业,规划公民的继承和分配遗产的相关事宜。这岂不是完全不让公民开动脑筋和操劳生计吗?
这样,公民们每日都无所事事,很少主动运用自己的意志,或是把他们的意志活动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之内,让每个公民慢慢失去自我思考能力。平等让人养成了被动接受这一切的习惯,也就是强制人们忍受这一切,甚至把这一切看做恩惠。
统治者就是这样把每个公民置于自己的权力之下,并遵照自己的想法塑造他们,然后将手伸向整个社会。他用一张织有详尽的、细微的、全面的和统一的规则的密网将社会覆盖,最有独创精神和坚强意志的人们也不能冲破这张网而成为出类拔萃的人物。他并不践踏人们的意志,只采用软化、驯服和指挥的方法。他不强迫人们行动,只是不断妨碍人们的行动。他什么也不破坏,只是阻止一些新生事物。他不实行暴政,但是他限制和压制人们,使人们精神颓靡、麻木不仁和意志消沉,最后使全体人民变成一群胆小而只会干活的牲畜,而政府则是管理这些牲畜的牧人。
我一直觉得,刚才描写的这种严明的、温和的和平稳的奴役方式,可能比有些人的想象具有更自由的外貌,甚至在人民主权的幌子下可以轻易建立起来。
现代人总会受到两种对立的激情驱使:他们一方面觉得需要有人指导,另一方面则希望保持自由。这两个相反的本能哪一个都不能放弃,所以他们尽量使两者同时得到满足。于是他们想出一种具有监护性质的、无所不能的,但是需要由公民选举组成的单一权力机构。他们把中央集权和人民主权结合起来。这使他们得到了一些缓解。
他们觉得监护人是由自己选的,就可以安心于被人监护。每个人都能忍受捆在身上的锁链,因为他们看到握着链子末端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阶级,而是人民自己。
在这种制度下,人民在刚刚摆脱从属地位后,由于为自己指定了主人而又回到原来的位置。
如今,有很多人很容易认可行政专制与人民主权之间的这种妥协,他们认为只有把个人自由托付给国家政权,个人自由才会有充分的保障。而我认为这样的保障并不够充分。在我看来,主人的意志永远没有服从的事实重要。
但是我并不否认,这种政体远比那种把权力集中以后交给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或团体管理的政体好得多。在民主专制的各种形式中,后一种政体肯定是最坏的形式。
当国家的首脑是选举产生的或是接受真正选举的独立的立法机构监督的时候,他所受的压迫有些时候是很大的,但是这种压迫经常是不足以使人难堪的,因为每个人在受到限制和压制以后,还可以觉得表示服从首脑就等于服从自己,而他肯牺牲其他一切正是他的意志的一种表现。
我也可以理解,在国家首脑代表国家和依靠全国人民时,削弱每个公民的力量和权力既是为国家首脑服务,又有利于国家本身的,而个人因公牺牲自己的自主权也会得到某些补偿。
所以,在一个集权的国家里建立国民代表制度,可以减少中央集权可能产生的弊端,但不能彻底消除弊端。
我完全清楚,这种办法可以促使个人参与国家大事,但很少能对私人和小事产生影响。人们忽视了自己受奴役的危险在细微的小事上尤为严重。至于我,既然看到两者不能兼顾,那就只有觉得大事需要的自由不如小事需要的自由多。
小事上的顺从每天都可以看到,而且所有的公民都能感受到。这种顺从并不让公民觉得屈辱,但是它一直限制着公民的行动,直到使公民放弃自己的意志。它使人的精神之火逐渐熄灭,心灵之光逐渐暗淡;而只是在个别情况下所必需的服从虽然很严格,但这种情况不多,而且坚决不同于奴役,它只让个别的人受苦。使公民们依附于中央政权以后又让他们去选举这个政权的代表,这是徒劳无益的;让公民们这样隆重而又仓促地和以这样少见的方式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就会使他们逐渐失去独立思考、独自感受和自主行动的能力,逐渐下降到人类的一般水平之下。
我再补充一句: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不能行使他们仅存的唯一的重大特权。民主国家在把自由引进政治领域的同时也加强了行政领域的专制,这就必然会产生一些非常奇异的现象。一些只凭常识就可以处理的小事,它却觉得公民没有能力完成,而要亲自承担起来,但在事关全国的政务问题上,它又赋予公民无限的特权。于是,它时而把主权看做玩具,时而成为主权的主人,而国家首脑的权力时而比国王的还大,时而又比普通老百姓的还小。它经过各种选举制度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以后感到惊讶,但又接着去找,好像它所发现的弊端不是来自本国的政治制度,而是来自选举制度。
很难想象完全丧失自治习惯的人,能够选择好将要治理他们的人;也不应该认为处于奴隶状态的人民有一天会选出一个自由的、精明能干的政府。
我永远都觉得上层为共和制而其他部分为绝对君主制的政体是个短命的怪物。统治者的腐败和被统治者的无能,迟早会使这个怪物下台;而对自己和自己的代表感到厌烦的人民,不是创造出更自由的制度,就是很快又伏在一个独裁者的脚下(i)。
第141章 以上各章的延续
我认为在身份平等的国家里比在其他国家更容易建立绝对专制的政府;而且觉得一旦在这样的国家里建立起这样的政府,那它不仅会欺压人民,还会剥夺人类的一些主要属性。
所以,我觉得专制在民主时代是最可怕的。
我觉得我一直都是爱自由的,而在这个时代,我们甚至想崇拜自由。
另一方面,我相信在我们即将进入的时代,凡是试图把特权和贵族制看成权威的基础的人,都会遭受失败。凡是想在唯一的阶级里建立并保持权威的人,也终将失败。在这个时代,没有一个政府拥有足够的本领和力量以重新建立臣民之间的永久差别的办法建立专制;也没有一个议员高明和强大到不以平等为原则去维护以自由为基础的制度。所以,当代的所有人,如果想保持同类的独立和尊严,就得表明自己是平等的友人,平等待人是唯一能够证明自己是平等的友人的办法,这项神圣事业的成败完全取决于此。
所以,重建贵族社会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在于从上帝让我们生活的民主社会的内部发掘自由。
在我看来,这两项真理是简明扼要和有成效的。它们促使我去考察哪种自由政府可以建立在身份平等的国家中。
民主国家的最高主权比其他国家的最高主权更加统一、集中、广泛、彻底和强大,这是因为民主国家的制度本身的性质和国家的需要。活跃和强盛是它的自然社会现象,而人民则比较温顺和软弱。换句话说,社会做的事情多,个人做的事情少。这是无法避免的。
因此,不要指望人在民主国家里会像在贵族制国家里那样独立自由,而且这也不是人们的兴趣所在,因为贵族制国家经常为某个人而牺牲社会的利益,往往绝大多数的人要为某些人的荣华而牺牲自己的富贵。
使中央政权在民主国家积极和强大,这是必需的,也是人们所希望的。目的是要使中央政权变得软弱无力和懒惰,还要完全阻止它滥用机智和权力。
在贵族时代保障个人独立的最大原因,是君主治理公民时不独揽任务。把一部分交给贵族的成员,因此中央政权总是分权的,以同一方式和不全面地管理每个人。
不仅君主不独揽一切,而且代理他的大部分官员也不总是听他支配,因为权力并非来自君主,而是来自他们的出身。任何时候君主都不能任意设置或废除这些官职,同时也不能强迫官员对他的随意支使一律服从。这对保障个人的独立也起了作用。
我十分清楚,在这个时代我们不能依靠这样的办法,但可以取代这种办法的民主措施。
把从各种贵族或自治团体收回的管理权不完全交还给主权者,而部分地分给临时由普通公民组成的次级团体。这样,自由将会更加有保障,而他们的平等也不会被削弱。
在用词上美国人不像法国人那样讲究,他们仍用county(县)一词来称呼州下的最高级行政单位,但是它的一部分职权却由州议会代行。
当然我承认,在当今的平等时代,世袭官员的设立是不公正和不合理的,但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选举的办法任用官员。它是一种民主选举办法,可以像贵族制国家的世袭官员对中央政权有独立性那样,它选出的官员保证对中央政权有独立性,甚至超过世袭官员的独立性。
在贵族制国家有许多有钱有势的人,他们生活充裕,不会轻易忍受压迫而不反抗。一般政府对这些人在态度上温和而谨慎。
我非常清楚,民主国家自然不会有这样的人,然而它可以人为地创造出类似的人物。
我深信,世界上再也不会建立新的贵族制度;我还认为,只要普通的公民联合起来,建立非常富裕、非常有影响、非常强大的社团也是有可能的,简而言之,即建立贵族性质的法人。
这样,他们就可以获得一部分贵族性质的政治利益,而且又不会出现贵族制度的不公正性和危险。政治、工业和商业的社团,甚至科学和文艺的社团,似乎都不能随意限制或暗中加以损害,因为它们是既有知识又有力量的,它们在维护权益而反对政府的无理要求时,也维护了全体公民的自由。
每个人在贵族时代都与一定的同胞有紧密的联系,一旦受到攻击,他就会得到这些人的帮助。每个人在平等时代都是孤立无援的。他们不仅没有可以求助的朋友,又没有真正同情他们的阶级做后盾。所以他们容易被人置之不理,无缘无故地受到轻视。因此,当代公民只有一个手段可以保护自身不受迫害,就是向全国呼吁,如果国人充耳不闻,就向全人类呼吁。报刊是他们进行呼吁的唯一手段。因此,自由出版在民主国家比在其他国家更加珍贵,平等可能产生的大部分弊端也只有它可以救治。平等使人孤立和失去力量,但报刊是每个人都可阅览并能被软弱孤立的人利用的强大武器。使每个人失去亲友支援的是平等,但是利用报刊他们可以向本国的公民和全人类求援。印刷术促进了平等的发展,同时也是弥补平等的最好药剂之一。
我认为,人民生活在贵族制国家,出版自由实际上可以不要,而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却不能如此。大规模的政治集会、议会的特权和人民主权的宣言无法保证民主国家人民的人身自由。
所有这一切,可以在一定程度内缓解对个人的奴役,而如果出版是自由的,这种奴役就不可能随意进行。保护自由的最佳民主手段是报刊。
现在我来谈一谈司法权的某些类似作用。
处理私人权益纠纷和仔细研究所处理的每一件事,是司法权的本质要求;不主动对受压迫的人施以援助,但帮助卑微人群也是司法的本质要求。尽管这些人软弱无能,却能永远迫使法官听取他们的控诉并作出答复。这是司法权的制度本身的要求。
所以,统治者经常关注和干预个人的最微不足道的行动,而个人又无力自我保护和孤立得不能奢望得到与自己一样孤立的人的支援,这种情况下司法权特别适用于自由的需要。在任何时代法院的力量都是可以向个人提供的最强大保障,在民主时代这更是真理。在民主时代,如果司法权不随着身份的日趋平等而加强和扩大,个人的利益就永远会受到威胁。
平等会使人产生十分不利于平等的怪癖,这一点立法者应当经常注意。现在我只谈一谈其中的几个主要偏好。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对规章或程序的功用不容易了解,对规章本能地轻视。在其他地方我已经讲过其原因。规章往往使他们反感和憎恨。因为他们只注重眼前的享乐,通常急不可耐地冲向他们所追求的每一享乐对象,一遇挫折就灰心失望。带着这种性格进入政治生活之后,他们对经常拖延或阻止他们实现某些计划的规章怀有敌对情绪。
但是,民主时代的人在规章上感到的不便,恰恰是有利于自由的地方,因为规章的主要作用在于在强者与弱者之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设立一道屏障,以便在强者或统治者作出随意决定后能给弱者与被统治者时间再好好想想对策。因此随着统治者日益积极和强大,被统治者变得日益消沉和弱小,这个时候规章就更为必要。本来民主国家的人民比其他国家的人民更需要规章,但他们却对规章不太尊重。这一个问题是值得注意的。
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比大部分当代人盲目轻视规章的这个问题更可悲的了,因为现在就连最小的规章问题也具有了以往所没有过的重要性。人类的一些重大利益,都与规章有密切的关系。
虽然我认为,生活在贵族时代的政治家有些时候轻视规章,并且经常不受规章的约束,但如今各国的领导人对于细微的规章、规定都应当尊重,这一点只有万不得已的时候才可以忽略。在贵族制度下,对规章有过迷信的现象;而我们对规章则应当采取明智和谨慎的态度。
民主国家的另一个非常自然但又非常危险的本能,就是使人轻视和忽视个人的权力。
一般说来,一种权力之所以被人们热爱和尊重,不是因为这项权力重要就是因为他们长期拥有。民主国家的个人权力一般都不太重要,而且大多是最近出现的和非常不稳定的。因此,人们容易放弃,受到侵犯也很少怀恨在心。
但是,在人们生性轻视个人权力的时代和国家里,社会权力却有自然扩大和加强的趋势。也就是说,人们在最需要保持和维护仅余的特殊权力的时候,却越来越不重视它了。
因此,特别是在所处的民主时代,人类的自由和光荣的真正友人们,应当不断地挺身而出,想方设法防止国家权力为全面推行其计划而随意牺牲某个人的利益。在这个时代,任何一个默默无闻的公民都有被压迫的危险,任何微不足道的个人权力都可能被专横的当局夺取。理由很简单:在个人的特殊权力被人视为重要的和神圣的权力的时候,侵犯这种权力只会损及个人;但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这种权力被侵犯就是严重败坏国家的民情,整个社会都会受到危害,因为在我们中间,关于这种权力的观念将由此逐渐变质,以至消失。
无论革命的性质和目的是什么,活动舞台在哪里,革命所固有的一些特质、思想和弊病,必然会出现在一个长期的革命当中,并普及全国。
不管哪个国家在短期内多次更换元首,变动舆论和法制,人民最终都染上喜欢变革的倾向,并对以暴力进行的一切迅速变动习以为常。于是他们每天都在轻视看似无用的规章,他们只是出于无奈才接受常被人们违反的法规的约束。
由于公正和道德的通行观念以及论证不足以解释革命每天都在创造的新鲜事物,所以人们才去求助社会效益的原则,政治的必要性的理论,心安理得地习惯于牺牲个人的特殊利益和践踏个人权力,以便迅速达到他们所设想的目的。
这些习惯和思想都被我称为革命的习惯和思想,因为在所有的革命中都会出现这种习惯和思想。它们既存在于贵族制国家,又存在于民主国家,但在前者他们往往力量不大,而且不能持久,因为有贵族制国家原先的习惯、思想、弱点和障碍在抵制它们。因此,一旦革命完成,它们就自行消失了,而国家原来的政治态势也就得以恢复。但在民主国家不是总如此,虽然人们害怕革命的本能会变得温和与受到节制,但是它却不会消失不见,而是改头换面后逐渐融入政府的政治作风和行政习惯。我不知道哪个国家的革命比民主国家的革命更危险,因为民主国家的革命除了造成一些偶然的和短暂的灾难以外,还会经常制造长期的,也可以说是永久性的灾难。
因此我觉得将会发生公正的抵抗和正当的造反。所以我不能斩钉截铁地断言民主时代的人永远不会革命;但我觉得他们发动革命的时候更有理由三思而后行,并且会感到与其采取如此危险的救治手段,还不如忍受目前的诸多委屈。
最后,我以一般观点来作一个总结。这个一般观点不仅包括该章所述的个别观点,而且还包括该书大部分内容所欲发挥的个别观点。
这个世纪以前的贵族时代,个人的权力极为强大,社会权威则十分微弱。甚至社会的形象也是模糊的,经常被统治公民的各式各样的权力所取代。因此人在这个时代的主要精力,必须用以增强权力和扩大社会权力,确保并增加它的特权;另一方面,把个人的独立性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之内,使个别利益听从一般利益。
而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则面临着另一种顾虑和危险。在现代大部分国家里,统治者不管是什么出身,身体是否健康,或名称叫什么,几乎都是总揽大权;而个人则变得逐渐软弱和有依附性。
在以前,社会完全不是这样。任何地方在那里都没有一致或统一的现象。在现代社会里,一切都在迫使人们变得相类,所以个人形象很快就消失,变得万人同貌,彼此之间没有区别。我们的祖辈总是滥用个人权力应该受到尊重的观点,而我们则喜欢夸大个人的利益应该服从多数的观点。
世界政治正在变化,必须在今后寻找新的办法去解决新的问题。
规定给社会权力一个广泛、明确、固定的界限,让个人享有一定的权力并保证其不受阻碍地行使这项权力,保留个人少量的影响力、独立性和独创精神,使个人跟社会平起平坐并且在社会面前支持个人:在我看来,这些就是我们即将进入的时代的立法者的主要职责。
当今的统治者们好像只想率领人民去干伟大的事业。我希望他们多下点工夫考虑一下怎么去造就伟大的人物,少重视工作而多重视工作的人,永远要记住,当一个国家每一个公民都很软弱的时候,这个国家不会长久强大下去,而且绝找不到能使由一群懦弱委靡的公民组成的国家变为精力充沛的国家的社会和政治组织形式。
我发现了现代人的两种对立观念,它们都是有害的。
一些人从平等中只看到它的无政府状态的倾向。于是他们对自己的自由意志感到恐惧。
另一些人数虽然很少,但是都是很有知识的人,他们持有另一种看法。在由平等走向无政府状态的大路的一旁,他们终于又发现一条只能使人走向受奴役的小路。他们事先就让灵魂屈服于这种必然的奴役,并由于对保存自由不抱希望,内心便早就开始崇拜即将出现的主人了。
前一种人是因为觉得自由危险而放弃自由,后一种是因为断定自由不可能实现而放弃。
我如果赞同后一种人的观点,就不会写读者现在阅读的这部著作,而只能在内心里为人类的命运叹息了。
我要把平等给人的独立造成的危害在光天化日之下揭露出来,因为我坚信这种危害是将来的隐患中最可怕也是最难预测的。但是我并不觉得它是不能克服的。
生活在正在进入民主时代的人,他们爱好独立,却无可奈何地忍受着限制,他们对自己选定的社会情况的固定不变感到厌烦。他们喜爱权力,但是有轻视和憎恨权力持有者的倾向,并由于他们非常渺小和流动性很大而容易逃脱权力的控制。
这些本性会反复出现,因为它们来自稳定的社会情况。它们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任何一种专制都将被阻止确立,这些本性还向愿意为人的自由而奋斗的新一代人提供新的武器。
因此,我们应保持可以让人们提高警惕和进行战斗的必要的担心,而不要使人们抱有可以丧失信心和毅力的畏缩无能的恐惧。
第143章 主题的总括
我在结束所做的研究之前,想以最后一次观察来综述新世界的面貌的各种特点,并且判断一下平等对人的命运造成的一般影响。但是我有些犹豫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在如此重大的题目面前,我感到自己视野不够广阔和智力不能胜任。
我打算评述和描绘的新社会只是刚刚诞生。时间还没有使它定型,使它产生的大革命还在继续,今天我们所看到的一切当中,还难以判断哪些东西将会随着革命本身的结束而结束,哪些东西在革命结束之后还能继续下去。
还有一半新兴的世界陷在正在衰败的世界的残垣破壁之中,世间事物呈现的巨大混乱当中,谁也说不出那些古老的制度和习俗是会劫后余生还是完全消失。
尽管社会情况、法制、思想和人的情感方面发生的革命还没有结束,但是它所造成的后果已远比世界上迄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严重。往上回顾每个时代,直到追溯到古代,我也没有发现一个与现在看到的变化相类似的变化。未来无法从过去中提取经验,精神正在步入黑暗的深渊。
但是,我在这幅如此广阔、如此新奇和如此混杂的图景中,已经看到一些初具轮廓的特点。现在我就来谈谈它们。
我看到,在世界上善与恶分布得相当均衡,各占一半。已经看不见巨富,小康之家的数量也在日益增加。享受的欲望也成倍增大,但是既没有极度的繁荣也没有极端的悲惨。奋进之心人人都有,但是怀大志者却寥寥无几。每个人都是孤立而软弱的,但是整个社会是活跃的、有远见的、强大的。平民做小事,国家做大事。
精神失去力量,但是民情温和,法律宽大。虽然伟大的献身精神,最高尚、最光荣和最纯洁的德行不常见,但是民风淳朴,暴力现象极为少见,残暴更是闻所未闻。
人的寿命越来越长,人的财富也越来越有保障。虽然生活不够奢靡,但是非常安逸舒适。享乐既不高雅又不粗俗。无须讲究繁文缛节,也没有低级的嗜好。既没有学识渊博的雅士,又没有愚昧无知的平民。天才越来越少,但知识日益普及。发展人的理性将是众人的微小努力的集少成多的结果,而不是某些人的强力推动的结果。杰出的文艺作品虽然不会太多,但是作品的数量将会大增。种族、阶级、国家的各种束缚将会消失,人类的大团结却得到加强。
如果让我从这些特征中找出最显著和最普遍的特点,我就会指出它表现在财产具有千百种不同的形式上面。几乎一切的极端现象都会日趋减少和消失;最高的东西将逐渐下降,为中等的东西取而代之;这些中等的东西比起世界上存在过的类似的东西来既不高又不低,既不光彩又不逊色。
看一下这伙既没有出类拔萃的人也没有落后掉队的人的人民,我真为这种普遍统一的情景感到心寒和悲怆,并在这里为已不复有社会而遗憾。
当最伟大的人和最微贱的人在世界上并存,极度富有的人和一贫如洗的人并存,最聪明的人和最愚昧的人并存的时候,我的视线总是越过后者只看前者,而且前者看起来使我喜欢。但是我知道这种倾向是来自我的弱点,因为当我在观察周围的所有一切时,只能从这么多的对象当中挑选出最合我心意的对象。全能和永恒的上帝并非如此,他关注着整个世界,而且把每一个人和整个人类都同时看得清清楚楚。
我们自然相信,让这位造物主和人的保护者最感到欣慰的,并不是个人的高度荣华富贵,而是全体人的巨大幸福。所以,我觉得是衰退的东西,在上帝看来却是进步的东西;我感到不快的事物,上帝却喜爱。也许平等并不怎么高尚,但是它却非常正义,它的伟大和美丽就源自它的正义性。
上帝的这个观点我要努力达到,并想用这个观点去考察和判断世间的事物。
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绝对和全面地断言旧的社会情况没有新的社会情况好,但它们的不同已经很明显了。
贵族制所固有的一些弊端和美德,跟现代人的秉性格格不入,所以不能被他们利用。在前者眼里良好的爱好和恶劣的本性是邪恶,但在后者眼里这些却是合情合理的。有些思想是在一方的想象中产生出来的,但是却被另一方的精神所排斥。这就像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一样,各有各的优点和缺点,各有各的善和恶。
因此,必须特别注意,判断正在产生的社会不能用已不存在的社会留下的观点为依据。这样做是不公正的,因为这两种社会是截然不同的,两者之间是不能对比的。
要求现代人具有适合从前的社会情况的美德,这绝不是合理的,因为从前的社会情况已经成为过去,那个社会所衍生的一切善和恶,也都随之混乱,无法辨别。
但是,现在还不能充分了解这些情况。
我已看到,在当代,大多数人正从旧社会的贵族制度产生的章程、思想和主张中作出选择。他们会放弃其中一部分,保留另一部分,并把保留的部分带到新的世界。
我觉得,后一种想法只会使他们在一项即便认真也不会有成效的工作中浪费时间和精力。
问题是人们不应当再保留身份的不平等所带来的那些特殊好处,而是应当确保平等为人们提供的新好处。我们不要一切向祖辈看齐,而应该努力达到自己的伟大和争取幸福。
至于我,在到达讨论的终点后,回望一下我曾经分别深入研究的所有不同的对象,我既怀有希望又感到恐惧。我看到一些严重威胁,但觉得那些威胁可以解除;我看到一些重大弊端,但觉得那些弊端能够避免或抵制。所以,我越来越坚信,只要民主国家愿意,建成高尚而繁荣的社会不是不可能的。
我知道有些当代人觉得人民生来就不能自己做主,必须服从外部环境、种族、土地以及气候所产生的难以克服和无法理解的力量的支配。
这种观点是错误和消极的,只能永远使人软弱和使国家畏惧不前。上帝既没创造绝对独立的人类,又没创造绝对奴性的人类。确实,上帝是在每个人的周围画了一个不可逾越的圈子,但是人在这个广阔的范围内却是强大和自由的。一个国家或民族也是如此。
现代的各国将无法实现身份的不平等了。但是,平等将导致自由还是奴役,野蛮还是文明,贫困还是繁荣,就全靠各国自己了。原著者注(a)第426页但是,曾经有些贵族热心经营商业和在经营工业方面获得成就。在这方面世界史提供了若干光辉的范例。然而就整体情况来说,贵族向来都不关心工商业的发展。金钱贵族只不过是例外。
金钱贵族一直想用财富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对财富的热爱,应该说是人类的最大激情,其余一切激情都以此为终点或是与此交织。
一旦爱财之心与争名争权之心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则很难说这是贪婪所造成的野心还是野心所造成的贪婪。这种情况英国就有。发财之后获得荣誉是英国人的理想,他们觉得荣誉是财富的标志。因此,工商业完全吸引了人的注意力,成了致富的最好捷径。
但是,我也觉得这是一种例外的暂时现象,因为在财富只作为贵族的标志时,富人独掌权力而执行却由其他一切人负责,那是极其困难的事情。
纯正的民主制度和世袭的贵族制度,是国家的社会和政治情况的两个极端表现,金钱贵族存在于这两个极端之间。这个贵族的特点是:接近世袭贵族,但同意给予个别公民以某些大权;主张实行民主制度,但是要求可以继承特权。这个阶级经常是世袭的贵族制度和纯正的民主制度之间的自然桥梁,而且很难说它是在结束贵族的等级制度还是已在开辟民主制度的新纪元。
(b)第461页从我的旅行日记里我找到下述几段记载。读者了解随夫前往荒凉地区定居的美国妇女经历了哪些考验。向读者介绍这几段记载的原因,是它们完全出于真实。
“……我们总是遇到一些新开垦的土地。这些新居民点全都大同小异。我要描述晚上留宿的这个居民点,想起它就使我想起了其他一切居民点。
“为了能在森林里找回自己的家畜,垦荒者们在家畜的脖子上拴上铃铛。在我们离居民点还很远的时候,这种铃声就已经传来了。过了一会儿,我们又听见从森林里传来伐木的声音。看到伐木的痕迹,我们就知道有文明人在这里劳动。被砍掉的枝丫布满了道路;被火烧掉的残余树干和伐木留下的树墩,还立在道路上。我们接着往前走,走到一片森林旁边,好像其中所有的树都得了一场暴病而枯死了。时值盛夏,但这里却好像是严冬。当我仔细观察这些树时,才发现树干上有一圈树皮被刮光了并留有深痕。切断了树内汁液的循环,所以树很快就枯死了。由此我们才知道,实际上这是开垦者照例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他们第一年还不能将所有的树木都砍倒,使它们成为自己的新财产,而是要在剩余的树木之间播种玉米。
如果把树砍光,那么农作物将失去树荫的保护。这里是人类文明进军荒野的起步地点,只是初具规模,我走过那里,立刻看到田地主人的房舍。它位于一片比被滥伐的林地管理得好得多的田地中间。在滥伐的林地上,树木已被伐倒,但是还没有归垛码起来,树墩还杂陈在往日绿荫覆盖的土地上。在这片杂乱的荒地周围,有的地方种有小麦,有的地方围着初生的柞树;多年的野生植物和野草混合在一片尚未被人占据的半荒地上,竞相生长。开垦者的房屋,或是当地人所称的“圆木小屋”(log house),就在这片由各种植物组成的茂密的树荫中间。这座简陋的房屋也跟它周围的田野一样,是刚刚建成不久的。我目测了一下,它长不过30英尺,高在15英尺以内。房屋的四壁和顶盖,都是原木构筑的,中碎干草,敷以泥土,主要用来防寒和防雨。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们去找圆木小屋的主人借宿。
“一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在残败的小树林里滚地玩耍的小孩立马爬起来,慌慌张张地跑去,好像害怕见生人似的。这时,有两条半驯化的大狗,耳朵竖着,脖子伸长,从狗舍里蹿出来。一面跑,一面低声吠叫,保护它们的小主人。这家的主人出现在门前,先向我们扫了一眼,随后又仔细打量一番。他打手势,叫他的狗回狗舍去,并且以自己的行动向狗表示,我们的光临并没有引起他的惊恐和不安。
“我们走进圆木小屋。室内的摆设,完全不同于欧洲的农民家庭,摆着一大堆多余的东西,而必要的东西却很少。
“一个窗户上挂着细布窗帘;一盏大灯放在土坯砌成的壁炉炉台上,灯光照亮了全屋;在这个壁炉炉台的上方,挂着一支漂亮的膛内有来复线的火枪,一张鹿皮,一串鹰的羽毛;壁炉的右侧墙上挂着一张美国地图,被风吹动得直晃荡;在地图下面,架着一块粗糙的木搁板,几本书在上面放着;走到架边一看,其中有一部是《圣经》,弥尔顿的6篇长诗,莎士比亚的两个剧本;几个木柜沿着墙摆放着,没有皮箱;在屋地的中央,有一张做工很粗糙的桌子,是用刚刚砍伐的小树干做的四条腿,上面没被剥掉的树皮还在发绿,好像是就地生长出来的;我看到有一把英国的灰色瓷茶壶,还有几把银制的匙子,几个已经残损的茶杯,还有几张报纸都放在桌子上面。
“这座房子的主人,有着很高的颧骨,修长的四肢,这说明他原来是新英格兰的居民。显而易见,他并不出生在我们相遇的这个荒凉地区,因为他的言谈举止就足以证明他早年是在学术界中度过的。而且他是一个有理想、活泼好动和敢于冒险的人,可以冷静处理冲动引发的事物。之所以要体验一段时间的野蛮生活,是为了将来能够更好地改造荒野并使其大大开化。
“当这位开垦者看到我们想进入他的房屋时,他走过来同我们对话,并习惯地同我们握了握手,但他的脸上并没有热情的表现。他首先开口,打听世界上发生的事情。当我们满足了他的好奇心后,他就默不作声了。我们猜想,对于世界发生的令人讨厌和使人目眩的事情他早就反感了,所以再也不想问了。我们向他说了旅行的目的,他给我们提供了需要的资料。接着,他又有些心不在焉了,但仍然诚恳地满足我们的需要。我们看到他如此热心待客,为什么又感觉到他的好客中又有些冷淡呢?这是因为他的待客好像是听从于命运给他的痛苦安排,他觉得这是他现在的地位赋予他的义务,而不是真心觉得这是一件快事。
“在壁炉的另一端,一位妇女抱着一个小男孩在膝上摇晃。她频频点头,但没有加入我们的谈话。像那位开垦者一样,这位妇女也正值青春年华。她的举止也表明她原来很高雅,爱打扮的兴致从服饰来看并没有减弱。但是,她的四肢已经不如昔日纤美,面容也显得有些疲惫,眼光温和而又严肃。她的外表给人的整体印象,就是她有一颗笃信宗教而安身立命之心,一腔热烈而又宁静的感情。我不知道是什么天生的毅力在使她神色自若正视生活中的一切困难,不害怕也不轻视它们。
“她的身旁围绕着几个孩子,个个都身体健康,性格活泼,还很淘气。这里是这些孩子出生和长大的地方,他们的母亲时不时地向他们投以忧郁而又欣慰的眼光。这些孩子们是这样年幼强壮,可以看出她为抚育他们费尽了心血,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移民们的房屋既无内室又无隔扇,全家人就挤在一个大统屋子里,夜间都在里面睡觉。这座房屋自成一个小世界。在林海中它是漂浮的一叶文明方舟。在它周围百步之外,便是无边无际的茂密森林,而且又开始没有人烟了。”
(c)第462页身份的平等并不会使人没有道德和不信宗教。但是,当人们道德缺失和不信宗教时,而人们又都是平等的时候,没有道德和没有信仰的行为就容易表现出来,因为人们之间已经无法互相制约,能够承担起维持治安之责的阶级只剩下一个。身份的平等并不使民情变坏,但有时听任其变坏越来越明显。
(d)第478页即便你把所有什么也不想的人和不敢说出想法的人排除在外,也不难发现美国的绝大多数人都满意他们的现行制度;我也认为确实如此。我认为这种舆论能够表明美国的法制十分良好,但却不是一种证明。民族自豪感,立法对某些激情、偶然、隐藏弊端的放纵,特别是可以说服反对派的多数人的利益,给整个民族和每个公民造成一种长期错觉。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18世纪的英国。这个民族当时非常喜欢自我吹捧,人们对自己都很满意,觉得他们的制度样样都好,根本没有可以谴责之处,甚至在他们眼中它的一些明显缺陷也是好的。但在今天,英国绝大多数人好像都觉得他们的制度在许多地方是有缺陷的。究竟上一世纪的英国人和今天的英国人谁对谁错?
法国也是如此。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议会曾热烈支持当时统治社会的政府,并觉得当时那些说这个政府贬低了法国人的人格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而在这个时代,却有人觉得当时的法国人受到了奴役,但并不一定存在奴性思想。当时的作家颂扬王权高于一切权力时所表现的是一种真正的热情,但愚昧的农民在他们的茅屋里并没有受到君主的恩泽,却高喊:“国王万岁!”而死时也没有感到光荣。究竟是路易十四时期的法国人错了?还是今天的法国人的看法错了?
因此,只根据舆论的倾向来下定论是不应当的,还要根据主要动机和普遍经验去评定一个国家的法制,因为舆论的倾向是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
一个国家的人民拥护法制只能证明一件事,那就是他们不希望法律很快就改变。
(e)第515页我在文章里只提到一种危险。我现在想指出另一种非常罕见,但是一旦出现便将使人非常害怕的危险。
当平等使人们产生的喜欢物质享受和安逸生活的心理侵蚀一个民主国家的精神生活并最终控制人民的精神时,国家的军队本身可能爱好和平,而反对国家利益把它拖入战争。但士兵处于这种舒适环境下,就会开始认识到,宁愿在和平的环境中一步一步、稳稳当当和毫不费力地晋升,也不愿意以克服战场上的艰难险阻为代价去获得快速的晋升。在这种精神状态下,虽然军队有武器但无士气,拿起武器时也是消极的。
与其说这些士兵没有迎敌,倒不如说在引狼入室。
军队在这种和平气氛中就不会发动革命。因为革命,尤其是军队发动的革命一般情况下都非常迅速,而且经常冒很大的危险,但是不必付出艰苦的劳动。至少革命在消耗上比战争更能迎合野心家的心愿,只要冒生命危险即可,对民主国家的人来说,对生命的重视不如对舒适生活的重视。
一个国家的自由和安宁的最大危险就是军队害怕战争,因为不想在战场上表现其伟大和力量,军队就需要到其他地方去表现伟大和力量了。所以,民主国家的兵不顾及公民的利益而失去军人的情操是有可能的,军队不再具有战斗力并有发生哗变的危险。
在这里我再重复一遍我已经说过的一句话:军队不是消除这种危险的办法,国家才是。保留着英勇气概的民主国家,永远能在必要的时候看到士兵身上的英勇善战的气概。
(f)第525页人觉得单一性的观点的伟大之处在于手段,而神觉得其在于目的。结果,这样的想法使我们只注意烦琐的小事情。强制人们一起走向同一目标,是人的观点;而引导数不胜数的千变万化的人开始行动,并使所有的行动都可以通过数以万计的道路去完成伟大的计划,则是神的观点。
人关于单一性的观点几乎总是贫乏而没有活力的,而神关于单一性的观点则是丰富而充满活力的。人以为将手段简化可以显示出自己的伟大,而神的目标很简单,那就是使手段变得无穷。
(g)第528页民主国家不是出于意愿而走向中央集权,而是它的领导人也在不断把它推向中央集权。
不难预见,被局限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几乎所有野心勃勃和才能出众的人,都努力扩大社会权力的职能,因为他们都期盼有朝一日掌握社会权力。想要向他们证明过分集权会危害国家纯属浪费时间,因为他们是为了自己而集权的。
在民主国家的官员中,除了那些大公无私的或平庸无奇的人之外,几乎没有人赞同地方分权。主张地方分权的,不是力量不够就是人数太少。
(h)第542页我经常思考,如果民主国家的民情继续这样地温顺下去,如果军队里再出现骚动,万一在我们今天的某些国家里出现军人政府,其结果将会如何。
我觉得,政府本身不会像我在本章里所描绘的现象,军事寡头政治的蛮横作风也难以再现。
但我深信,在这种情况下,文官会与士兵在习惯上产生某种融合。文官在行政方面可以学习某些军人的精神,而军人在军队方面可以学习某些文官的办事习惯。这样融合的结果,就会实现政务有条不紊、纪律严明以及绝对服从的指挥,人民变成军队的影子,社会变成一座营房。
(i)第544页我不能笼统地断言胡作非为或暴政,无政府状态或专制就是当代的最大危险。这些都是令人畏惧的东西,而且很可能都来自同一个原因。这个原因就是由于个人主义而造成的普遍的冷漠。能使今天的行政权总揽某些权力实行压迫的,就是这种冷漠;而后能使一个政党发动30个人投入战斗而且也实行压迫的,还是这种漠不关心。但是,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长期存在下去都是不可能的,使它们不难获得成功的那些原因也在阻碍它们维持成功。它们最后之所以垮台,是因为没有其他力量支持。
所以,冷漠是最应当反对的,而不该一味谴责无政府状态或专制,因为冷漠可以轻而易举地造成无政府状态和专制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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