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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这样的书,实在让人痛苦;用这种方法写书,实在误己误人误社会。
从没有想过会读金一南的书,因为我们的专业原本差别很大。他在国防大学战略教研部任职,从发表的文章看,主要做的是时政评论性质的工作;我做的则是实证的历史研究。两项工作性质和方法差距很大,原本有点风马牛不相及。知道金出版有《苦难辉煌》一书(金一南:《苦难辉煌》,华艺出版社2009年版),书店里简单翻过,因为发现是纪实文学体,文字、史实随性发挥,观点及资料引证又全无出处注释说明,因此也没有动过去读的念头。
所以会想到必须要读一下金书,是因为今年纪念共产党诞生九十周年,许多报刊杂志和电视台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做纪念文字或片子,一些编辑记者把他们写好的稿本发来请我帮忙在史实上“把把关”,意外发现其中许多错误如出一辙,十分雷同。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他们这些出错的文字,大都是从金书中抄来的。为此我不得不上网把金书相关章节找出来看了一遍,结果让我大吃一惊:怎么会有人这样写历史!
我最初看到金书是在书店小说散文一类文学书里面,想来作者出版这本书时应该也没有想要当历史书来出。既然是文学书,自然也就像“××演义”一样,不应当被人们当成历史书来读。奇怪的是,今年网上各种转载铺天盖地,几乎所有网站在转载和介绍时都把它当成了一部真实的历史著作来对待。从网上看,作者本人如今看来也忘了自己这本书的文学性,到处去讲“党史研究”,俨然变成一个中共党史的研究专家了。这也难怪许多人、包括记者编辑们,大都把这本书当成了一部真实的历史书来读、来引用了。更有甚者,一些来得快的写手,已经不加分辨地把金书讲的故事当成历史真实,抄到自己的书里面去做论据了。
以前读过的写中共历史的纪实文学作品,基本上是两类,一类是权延赤、叶永烈式的,借助大量访谈记录,结合个别档案史料,加以文学性描写;一类是黎汝清式的,主要着眼于文学描述,也大量利用访谈回忆史料,同时特别会就一些历史说法做出个人的解读。两种方式,都是以讲述历史故事为主,但多少都还有自己的史料发掘,特别是会透过鲜为人知的当事人回忆史料呈现出一些历史细节。金书的写法却与上述作品大不相同。查作者既非专业作家,也无长期从事历史研究的经历。作者的文章过去基本上都是谈论时政和现实国际关系问题的,几乎没有发表过史实研究性的论文,又如何能够一朝成就一本几十万字的煌煌之作呢?
读过金书的部分篇章即可发现,作者对历史几乎没有什么研究,不过是借助于近现代史或中共党史学界同行的研究成果。金书其实是作者根据自己的观点和创作意图,把学界同人各种研究著述按其需求剪切拼接,加工“串烧”,再结合自己随性发挥的文学性语言,打造出来的一种速成品。
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大量借助或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并非不可,只要你能严格按照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切实理解他人的研究,准确使用他人研究的史料、史实和观点,把转引的资料或引述的观点、说法的原始出处注释清楚,得出不同于前人的观点或历史分析。即便是创作历史纪实作品,倘能准确了解宏观背景,基本史实不虚构,一般叙述不离谱,也算OK.
让人十分诧异的是,作者身为学术研究人员,照理不会不懂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然而金书从头到尾,大量借助、利用了他人发掘、引用的研究资料,包括直接借鉴利用了学界同仁的研究发现和观点、结论,却既不注转引出处,也不做资料说明,更不去鉴别考证,全书连个最偷懒的“参考文献”都不列,更不用说作者连想都没想过还应该要写上一两句感谢前人研究的礼貌话了。给人印象,书中利用的大量新近发掘的史料和观点,都是作者自己研究发现和创造出来的。其实,金书不仅“借”得不明不白,也“用”得极不准确。
今日中国,社会浮躁,人人都想抄近路、走捷径,做学问的人也一样急功近利,这确是事实。但是,在学术界有一些最基本的规范,大家至少都还是在谨慎地遵守着的。金书作者自认“学者”(金一南在一篇采访文字中明确给自己定位为“研究国家安全和战略问题的学者”。见《中国青年报》2009年2月20日,B8版),就必须要谨守学者的行为规矩和道德良知。为了让金书作者、也包括那些读过金书的读者知道该书一些史实问题所在,以下特就已读过的金书第一章中比较典型的问题稍加正误与批评。
不可理解的错“抄”
自从政府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开始拿量化指标来管理学术研究以来,“天下文章一大抄”就成为国人见怪不怪的现象了。八九十年代高校中曾经兴起过所谓“剪刀加浆糊”的专业创作队伍,我们今天还经常能发现许多人做科研是靠“抄”的。但是,这种人“抄”也大都还是“抄”自己专业范围内的东西,跨行跨专业“抄”,以至错“抄”百出的情况似乎还鲜有见到。而金书却恰恰开了这一先例。以下仅举几例:
例一,金书第6页引述北京政府驻俄公使刘镜人两则电报,原文可见于台湾中研院近史所出版的《中俄关系史料·俄政变与一般交涉》卷,大陆人教版高中历史教材第九册的一篇课文中即录有这两则电报。
相信作者应该是从网上或其他渠道读到的那篇被收为课文的文章并抄来这两则电报的,拿来用也就算了,作者明明不熟悉这段历史,却偏要画蛇添足地去调侃刘镜人的翻译能力。
书中写道:“刘镜人的俄译汉有些问题,布尔什维克本应译为‘多数派’,却被他翻译为‘广义派’,让人看了有些摸不着头脑。”其实,和20世纪初以来诸如“社会主义”、“共产党”之类的众多名词一样,“广义派”三个字也是从日文汉字用法中借用过来的。早在俄国十月革命之前,日本人在中国办的《顺天时报》上就有“广义派”的用法了,在刘镜人发出金书所引的这两封电报之前,北京政府以及国内京津报刊也都在使用这一名词了。故刘镜人不是“俄译汉”创造出这一名词,而是借用国内的这一译法以求容易明了罢了。这自然也就根本不可能出现作者以为的那种“让人看了有些摸不着头脑”的情况。
关于这一概念当年的使用情况,台湾学者王聿均在1978年出版的学界最早研究这段时间中苏关系史的著作———《中苏外交的序幕》一书时,就专门做过解释。他写道:“当时北京政府称布尔塞维克为广义派、多数党、过激派或激党。”(王聿均:《中苏外交的序幕》,台北中研院控史研究所专刊[10],1978年,第44页)
例二,第7页,金书谈及1923年1月26日发表的《孙文越飞联合宣言》中的一段话,总共90多个字,和台湾、大陆通用的文本相比,竟然一多半不一样。
孙越宣言最早发表在上海英文《大陆报》上,当时即有《东方杂志》、《时报》、《民信日刊》等多家报刊刊出译文。译文内容差别不大,最准确的译文属《民信日刊》使用的世界通讯社的译文,1933年《外交月报》校订再刊,以后先后被台湾出版的《国父全集》和大陆出版的《孙中山全集》用为宣言的中译文定本,故以后的中文研究者亦均以此译文为准。
该译文是:“孙逸仙博士以为共产组织甚至苏维埃制度,事实均不能引用于中国。因中国并无使此项共产制度或苏维埃制度可以成功之情况也。此项见解,越飞君完全同感。且以为中国最要最急之问题,乃在民国的统一之成功,与完全国家的独立之获得。”(《孙文越飞联合宣言》,1923年1月26日,转见《孙中山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5年,第51-52页。)
金书转抄的文字是:“孙中山博士认为,共产主义秩序,乃至苏菲(维)埃制度不能实际上引进中国,因为在这里不存在成功地建立共产主义或苏菲(埃)制度的条件。越飞先生完全同意这一看法,并且进一步认为,中国当前最重要最迫切的问题是实现国家统一和充分的民族独立。”
金书引文和通行的宣言汉译本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前者是1920年代的汉译文字,金书引文则是1949年以后大陆普通话流行后的汉译文字。奇怪的是,金书引文中竟然还有一个1920年代有时还会出现的译名“苏菲埃”。作者特地在“菲”字后面加上一个括号,里面注明应是“维”字,给人印象这是1920年代当时的文件。殊不知,当时人的行文习惯,是不会使用“实际上”、“并且”、“进一步”等这一类词汇的。而且,像“孙中山博士”这样的用法也很少能见到。(仅见《东方杂志》第20卷第2号[1923年1月]的译文用了“中山”两个字,这是以孙的化名“中山”来替代英文中“孙博士”一词的。中文译名后面有名衔者,通常不能直呼其名,如孙文,或其化名,如孙中山,多用其字或号。“逸仙”就是孙的号。)
因此,金书引文由何而来就让人倍感疑惑了。
是不是作者自己另译了英文了呢?当然不是。作者刻意保留那个“菲”字并做订正,就说明作者是想保持抄来的文字的历史旧貌的。只是通常情况下,如果作者知道此一引文实系英文汉译,他理应注意的是译文是否准确,而不是去刻意保留汉译发表时的样子。坦率地说,如果作者真是想保持原貎,理应直接引用原文,同时自行翻译并与其他译文互校。
此段宣言文字的英文原文可见于韦慕庭编辑的《ADocumentary History of Chinese Communism》一书。原文如下:
Dr. Sun is of the opinion that, because of the non-existence of conditions favourable to their successful application in China, it is not possible to carry out either Communism or even the Soviet system in China. M. Joffe agrees entirely with this view; he is further of the opinion that China’s most important and most pressing problems are the completion of national unification and the attainment of full national independence.
此段文字今天直译应为:
孙博士指出,共产主义甚至苏维埃制度不可能实行于中国,因为在中国不存在适合他们成功的条件。越飞完全同意这一看法,他进一步指出,中国最重要和最迫切的问题是完成国家统一和获得充分的民族独立。
比较通行的旧译文和金书引文,不难看出金书引文既不合当年的行文习惯,又不能准确地反映原文的意思,无论就准确性,还是就中文的行文,都十分蹩脚。既然如此,金书作者为什么不直接利用大家至今都在利用的旧译文,而非要别出心裁地去辗转抄来如此蹩脚的一段引文呢?是金书作者不知道在大陆有《孙中山全集》之类的资料书,还是这段引文是作者自己生造出来的?
例三,第9页,作者写道:“1917年11月10日,上海《民国日报》出现大号标题:‘美克齐美(M axim alist音译,过激党之意)占据都城’,这是中国最早报道十月革命的报纸。”(从引述文字的相似度看,作者似乎是从马红霞等著《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的关系》一书第二章抄来的)因系转抄,作者连同“美克齐美”四字后面原作所加的括号中文字也一并抄了下来。
查,整个这段话最早出自向青1980年代初的一篇论文(向青:《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的共产国际和中国革命》,《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关系论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4页)。按照金书大量出错的资料来源情况分析,作者应该不会去查找30年前向青教授的文章,想必是从二手甚至三手的文章或书中辗转抄来的。但无论如何,金书所抄的这段文字和向青文章中的文字基本无差,这也说明作者一般情况下不会自己抄错,凡错者多为来源中即错了。
向青文章中的这段文字如下:“十月革命以后,中国最早报导这一革命的是上海《民国日报》。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十日,《民国日报》大号标题是:‘美克齐美(M axim alist音译,过激党之意)占据都城’。”
对比两段文字,可知两者相同度极高。重要的是,作者抄录时完全没有注意这则资料的说法有什么问题。
实际上,向青在括弧中做的这个注解并不十分恰当。“M axim alist”的原形是“M axim al”,是极大、极多的意思,加上后缀ism,意为“极多”或“多数主义”。故所谓“M axim alist”,也就是“多数派”或“布尔什维克派”。金书作者既然任职于战略教研部,专门研究国际战略问题,英文理当不差,应该很容易发现转引的这个注解有问题。作者批评刘镜人译文水平不高,把“多数派”译成了“广义派”,自己却不加辨析,照抄了事以讹传讹。
不仅如此,只要查一下当时的报纸,就会知道向青当年的说法并不确切,因为上海《民国日报》并不是最早报道十月革命消息的。1917年11月10日当天发表俄国革命消息的就有多家中国报纸,包括《申报》、《时报》、《中华新报》等,不能说《民国日报》报得最早。
更为荒唐的是,1917年11月10日上海《民国日报》报道这一消息的“大号标题”也不是什么“美克齐美占据都城”,而是“突如其来之俄国大政变”。在此标题下分别转报了俄京电、伦敦电几则消息。因此小标题分别是:“临时政府已推翻”,“新政府即将提出公正之和议”等,“美克齐美党(注意:向青原文漏抄了一个‘党’字,金书自然也就没有了这个‘党’字)占据都城”一句,不过是该版三个子标题中的一个而已。
这里还特别需要说明一点,上述报道及其内容,其实都可见于目前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世界历史九年级教材。那里面对“美克齐美党”直接解释为“布尔什维克党”,由此亦可知作者这段文字肯定不是从中学教材里抄来的。连中学历史课文的内容,作者都会抄错至如此地步,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例四,还是第9页,紧接着上面的说法,作者写道:“孙中山看完报后,立即通过中间媒介给列宁一信,代表国民党向布尔什维克党人表示高度敬意,希望中俄两国革命党人团结在一起,共同斗争。”还说:“列宁称这封信是‘东方的曙光’。外交人民委员齐契林代表列宁回信:‘我们的胜利就是你们的胜利,我们的失败就是你们的失败,为了无产阶级的共同利益,在这伟大的斗争中团结起来。’”
查,这段多处失实的文字几乎是原封不动地抄自何新若干年前所著《毛泽东生平重大事件编年纪事》。
何著原文如下:
“1917年11月10日,孙中山给列宁一信,代表国民党向布尔什维克党人表示高度敬意,希望中俄两国革命党人团结在一起,共同斗争。”
“列宁称这封信是‘东方的曙光’。外交人民委员齐契林代表列宁回信:‘我们的胜利就是你们的胜利,我们的失败就是你们的失败,为了无产阶级的共同利益,在这伟大的斗争中团结起来。’”(何新:《毛泽东生平重大事件编年纪事》[二],敏思博客)
但何新的这段文字注明是为其写《毛泽东大传》做资料准备的,并非正式发表之物,故何新可以不负出错的责任。金书作者原文照录,并且公开发表出来,就难辞其咎了。
这里主要失实之处有二:一是所谓孙中山看完报后立即给列宁一信云云。有关这件事,1994年就有学者在《历史研究》上专门做过考察。作者的结论很清楚:“孙中山对俄国十月革命和苏俄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变化的过程……他从开始静观十月革命的发展到首次电贺苏俄革命成功,再到意欲师法苏俄,前后经过了三四年的观察、了解。”换言之,金书所说的那封孙中山看完1917年11月10日《民国日报》后立即通过中间媒介给列宁的信,其实并不存在,或者说作者完全搞错了时间。
孙中山在得知俄国革命消息后有没有去电表示祝贺的事情呢?有,但那是对几个月之前发生的1917年俄国的二月革命,并非是对十月革命。俄历2月29日(即公历3月12日)沙皇被推翻后,孙“立即召集在沪民党议员讨论此次俄变,并致电圣彼得堡临时政府议会议长,以中国同仁身份表示祝贺。”(转见崔书琴:《孙中山与共产主义》,香港亚洲出版社,1954年,第18页。也因此,几个月后俄国竟又爆发新的政变,一举推翻了孙中山等人看好的二月革命后成立起来的俄国共和政府,孙中山自然也就没有可能马上再给新政府去电祝贺了。这既是常理,也是常情。孙中山一派人开始改变对列宁新政府的看法,已经是1918年5月以后的事情了。孙中山去函(至于是函是电,因为在俄国档案馆里找不到原件,故至今尚不清楚)表示祝贺,更是到了1918年夏天了(李玉刚:《孙中山对俄国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的反应》,《历史研究》1994年第6期)。
二是金书引述的齐契林信的中文译文明显不准确。何新的中文引文来自于前述向青早年的那篇文章,向青是自己摘译自于珍妮道格拉斯编辑的《苏联外交政策文件1917-1924》一书的(向青前引文,同向青前引书,第55页)。此书中的文件全部由俄文译成英文,向青当年再由英文译成中文,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扭曲的情况。实际上,齐契林的这封信早就有译者直接从俄文翻译过来了。该段文字的译文明显不同于金书转抄的译文。这段译自俄文,且被大多数研究者一直在使用着的译文是:“在这个艰辛的时刻,俄国劳动阶级就向他们的中国兄弟呼吁,号召他们共同进行斗争。因为我们的胜利就是你们的胜利,如果我们遭受毁灭你们也要遭受毁灭。”(孙剑晨译:《与孙中山交换外交信件》,《史学译丛》1958年第3期)
比较两个译文,可以看出,除了句式颠倒以外,金书所引译文有两处误译。一是把齐契林信中特别强调的俄国革命极端困苦,急需得到中国兄弟支持的语意完全改变了。因为删去了前面的译文,又把“这个艰辛的时刻”,误译成了颇带乐观鼓动色彩的“伟大的斗争”,导致意思发生了改变;二是把原文中特别强调的和“中国兄弟”对等的概念,即“俄国劳动阶级”,误译成了“无产阶级”。给人印象,列宁等人完全弄不清孙中山及其革命党的状况,相信可以号召孙中山“为了无产阶级的共同利益”和布尔什维克团结斗争。这自然也扭曲了原文的意思。显然,作者对此除了“拿来”以外,一样毫无辨识的能力。
例五,仍是第9页,金书宣称:“维经斯基1920年3月来华,后来有人认为他是来帮助建立中国共产党的,但维经斯基向共产国际报告说,他的首要任务是‘立足于日美中三国利益发生冲突,要采取一切手段来加剧这种冲突’;首先要考虑的是苏俄在远东的安全,在这个基础上才考虑如何联合中国的革命力量、支援中国革命。”
金书之胡抄乱写、粗制滥造,在这里又一次达到惊人的程度。
第一,维经斯基1920年到底什么时候来华?本页讲的是3月,29页写的是4月,可知作者抄这则资料是见是3月,就写3月;抄下资料见是4月,便原封不动照抄4月。至于两者时间上有什么矛盾或出入,就不去管了。事实上,有关维经斯基来华时间有许多档案、信件、回忆史料,也有学者专门撰文做过考证,是4月而非3月。
第二,所谓有人认为维经斯基是来帮助建立中国共产党的,实际上维经斯基在给共产国际的报告里说,他的首要任务是立足于日美中三国利益发生冲突云云,完全是张冠李戴,搞错了人名。那个向共产国际报告说明此项任务的人,不叫维经斯基,中文译为“维连斯基-西比里亚科夫”。
第三,这个维连斯基和维经斯基不同,他同时负有“外交使命”,因此,也不能简单地把他的工作任务和维经斯基的工作任务混为一谈。维经斯基的主要工作,在他给上级领导机关的信里写得很清楚,就是“主要从事……把各革命团体联合起来组成一个中心组织”,在上海和中国各地建立革命局,召开代表会议,同时建立一个总的社会主义青年团等(《维经斯基给某人的信》,1920年6月;《维经斯基给俄共[布]中央西伯利亚局东方民族处的信》,1920)
第四,维连斯基虽然负有外交使命,但在他的报告里也没有讲过努力加剧日美中三国利益冲突是他的“首要任务”的话。他讲的是:这是“我们在远东的总政策”。在这一总政策之下,他又分列了实现这一总政策的三方面工作,一是唤起中、蒙、朝三国人民反抗外国资本家压迫的行动;二是努力支援东亚各国人民的革命运动;三是积极帮助朝鲜人和中国人建立游击队组织。他特别说明:鉴于我们一方面要避免苏俄直接与日本发生冲突,一方面始终要组织同日本帝国主义的斗争,因此,他应利用自己的“使者地位”,“在完成其他任务的同时,坚持在东亚各国人民当中开展共产主义宣传的工作。”(《维连斯基-西比里亚科夫就国外东亚人民工作给共产国际执委会的报告》,1920年9月1日,《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1],第38-42页)
不可接受的误“读”
以上仅举五例,讨论金书错“抄”问题仅在正文8页、实述四五页的范围(金书第1页为第一章标题页,无内容。前面8页正文中近半数文字都是作者的文学遐想,与史实真伪问题无关),就已费去数千字,无论时间或篇幅都不允许我再举证和订正下去了。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在此8页当中,我没有提到的其他错误还有很多。下面的错误,虽然也多与囫囵吞枣、生吞活剥、不求甚解的错“抄”有关,但误读错读的性质略多。故将就把它们归为误“读”一类吧。
例一,第2页,开篇写读蒋介石1942年重庆初版西安事变日记时的感受,“想见‘蒋’当年写到这里,握笔的手定在不住颤抖……”云云。
这里,作者所说之日记,实为蒋介石所著《西安半月记》。但第一,作者因为看到他所去的那家图书馆里的这本书版权页上写的是“初版”字样,就误以为该书最早出版于1942年重庆,实则错矣。因该书早在西安事变发生后不久,即1937年上半年就由正中书局出版过了,以后还几度再版(蒋中正、蒋宋美龄:《西安半月记西安事变回忆录》,正中书局1937年)。1942年重庆版多半只是换了家出版社,另外再出而已。
第二,作者完全不知道蒋的这本貌似日记的所谓“半月记”,其实并非真的日记,而是由蒋介石的秘书陈布雷参考蒋日记按照蒋授意的政治意图改写而成的文字,是为宣传用的。且即使陈布雷所参考的蒋事变期间的所谓日记,也并非如金书所说是当场或当天所记,几乎都是事后补记的。
例二,第3页,写1936年西安事变发生时“委员长方寸大乱。他连衣帽都未穿戴整齐……只容他将终生最为心痛的一句话,留在那页干枯得几乎要碎裂的日记上:‘此次事变,为我国民革命过程中一大顿挫……’”云云。作者这里所引的这段蒋“连衣帽都未穿戴整齐时”留在“日记”上的话,根本就不是蒋的日记文字,不过是蒋介石事后为《西安事变半月记》写的引言里面的一段话。前面作者说他曾在图书馆读到这本小册子,但从这处错误看,作者可能并未直接读到《西安半月记》这本小册子,否则怎么会把这段引言中的话当成蒋的日记文字,还绘声绘色地加以想象呢。
例三,第5-6页,写国民党一大会议上李立三、毛泽东两个刚刚加入国民党的青年共产党员如何“能言善辩、词锋激烈”。说“李立三单刀直入,大段大段阐发自己的观点,其中不乏率直批评国民党的言论;毛泽东则主要以孙先生的说法为依据,论证自己的观点。”说连“汪精卫也发出由衷感叹:‘究竟是五四运动的青年!’”说孙中山因为赞赏李、毛“两个新锐”,“亲自批准毛泽东为章程审查委员”。
其实,这段文字大部分的原始出处应该是张国焘的《我的回忆》一书。只是,作者不仅关于汪精卫那段引文内容再次发生错抄问题,而且作者说什么李大段大段阐发自己的观点,率直批评国民党;毛以孙先生的说法为据论证自己观点云云,也和张国焘的说法不符。因此,可以大胆推测,作者还并不是直接从张国焘几十年后并不准确的回忆中抄来的,又是辗转抄来的。也因此,金书的这段说法,同样错得离谱。
国民党一大有会议记录留存下来,早已公开出版。就连李立三的儿子写其父亲这段辉煌经历时,虽然也要用张国焘日记来证明其父当时表现如何突出,但也不能不谨照当年的档案记录来做史实叙述,以免太过夸张(李思慎、刘之昆《李立三之谜》,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3页)。金书作者自然不会去看会议记录,但信口开河说什么李、毛在国民党一大上如何“能言善辩、词锋激烈”,还批评国民党云云,就涉嫌杜撰了。
查国民党一大开会17次(半天),会上报告、主席及代表提议发言460余人次,中共代表总共报告发言计20人次,远谈不上活跃。其中李立三仅发言一次,还是为中共代表谭平山的报告内容叫好,毫无批评国民党的意思。毛泽东发言6次,在中共代表中最突出。但毛发言前四次都是一句话,“请……付表决”。后两次发言是在会议结束的前一天上午,即第14次会议上,内容稍长,一是针对成立研究会事,一是针对比例选举方法,都与孙中山的说法无关。毛泽东入选章程审查委员,发生在第5次会议上。(《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记录》,1924年1月20-3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79页)此前毛仅在第3次会议上发过一次言,只讲过一句话,作者如何就能凭空想象出因毛泽东“以孙中山的说法为依据,论证自己的观点”,故备受孙中山的“赞赏”,被孙指定为章程审查委员这样的“史实”来呢?
例四,第11页,作者写道:“1923年1月《孙文越飞宣言》发表,他召集核心干部征询意见。”“联俄大家都无问题……争论的焦点在联共。”“汪精卫同意联俄,反对联共;廖仲恺则赞成联俄联共,认为既联俄,就必须联共;胡汉民介于汪、廖之间。……他的论点十分奇特:‘无政府主义者离我们比较共产党员要更远些,对待无政府主义者尚且如此,容纳共产党员入党有什么可怕的呢?’”“他向孙中山建议,先对共产党人有条件地收容。条件是‘真正信仰本党的主义,共同努力于国民革命’;收容以后再有依据地淘汰。依据是‘发现了他们有足以危害本党的旁的作用,或旁的行动’。”“胡汉民的观点对孙中山影响很大。后来孙中山采纳有条件联共的主张,不同意实行党外合作,坚持让共产党人加入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主要就是出自胡汉民。”
这段资料理当是来自胡汉民1929年初的一篇讲演。所以说是“理当”,是因为金书作者一定没有读过这段史料,其引述注定又是从二手或三手材料中抄来的。因为是辗转抄来,结果又变得真假参半。比如书中所引胡汉民的两段带引号的话,后面一段话一看即知是从胡这篇讲演中来的。但前面所谓“无政府主义者离我们比较共产党员要更远些……”一句,不仅一望而知不是那个年代的人讲的话,尤其和胡汉民讲话的风格差距很大,且在胡汉民的讲演文字中也确实看不到这样的话。
胡汉民在讲演中回忆当年他谈“无政府主义者”的一段话是这样说的:“兄弟以为当时正值欧战以后,中国的社会问题骤然风起云涌。本党从来提倡民生主义,而以前许多同志都不注意,如果研究马克斯主义的人是诚心与我们合作的,便容他们加入本党,也未尝不可。犹如某某先生本来是无政府主义者,但在本党里面便始终忠于三民主义,为本党努力。”(胡汉民:《革命与反革命最显著的一幕》,1929年1月12日,存萃学社编:《胡汉民事迹资料汇辑》[四],香港大东图书公司,1980年,第1307页)
但是,相对于这种错抄的问题来说,金书有关这段史实的错读更是让人哭笑不得。作者无论是细心一点,或是稍微多一点国共党内合作历史的知识,就应该能够发现,胡汉民所讲的发生在1923年1月底孙越宣言发表后孙中山召集的那个会议,对党内合作这一形式的选择,已不发生任何作用。因为在此次会议好几个月之前,国共党内合作的形式就已经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大都已经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了。作者所谓这次会上“胡汉民的观点对孙中山影响很大。后来孙中山采纳有条件联共的主张,不同意实行党外合作,坚持让共产党人加入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主要就是出自胡汉民”云云,连逻辑都不通。
更让人莫名其妙的是,读金书33-34页的内容,可以发现,作者也是知道孙中山在开这个会之前就已经确定了党内合作办法了。作者自己写道:1922年春,马林已经提出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以实现国共合作的建议,并且受到中共中央书记陈独秀的强烈反对。但当年8月中共中央就被说服,接受了党内合作的形式。事实上,陈独秀、李大钊等几乎马上就加入了国民党,9月初陈独秀还应邀参加了国民党改组座谈,并被孙中山任命为改进方略起草委员会委员。作者竟不知道这前后的叙述相互矛盾?
对于作者如此自相矛盾的历史解读,唯一可以解释的理由就是,作者并不清楚他所利用或借鉴的前人的各种说法之间有什么不同,只是按其观点逻辑叙述的方便,这里用这条,那里用那条,顾头不顾尾,至于这条和那条拿来的资料或说法之间有什么矛盾,或视而不见,或见而不识。
不可容忍的剽窃
因为篇幅的关系,我们暂且把举证金书错误的工作放在一旁,再来看看金书那些创新和发现。金书之所以会引起很多人的兴趣,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该书讲了一些实话,敢于面对历史中间过去不大讲的一些情况或问题。但是,从上面正误的情况不难看出,以作者历史研究功底之薄弱和基本知识之缺乏,他是绝无可能一举而成为有创见的历史学者或中共党史专家的。显而易见,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金书中大量硬伤和错误,相当多恐怕都是抄来的;金书中许多看似有创见、有新意处,其实多半也是从他人的研究成果中抄来的。
例一,第12-13页,作者颇为自得地写道:孙中山主张党内合作,批评国民党内的质疑者,“但孙中山还有另外一些批语,在我们自己编纂的史料中却不多见了。”他并详尽列出孙中山对1923年11月邓泽如等人《检举共产党文》的批语,说这是“在今天……我们基本不引用的批语”。说国民党‘一大’共产党人表面获得的成功之中,国民党‘一大’新设立的一个组织却被共产党人忽略了……这就是国民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中无一名共产党人。一向组织松散的国民党还在党章中专门设了第十一章”纪律“,”这一章专对准共产党人而来。“
在这里,“我们”应该是指大陆官方学术机构,包括中共党史学界和相关历史学者,那意思很清楚,就是迄今为止在大陆基本上没有人重视孙中山批评共产党的言论文字,只有作者注意到了被人们忽略了孙中山的另一面。
事情当然并非如此。不错,中共建国后许多年确实存在着这种情况,但是,这样的情况改革开放后早已被历史学方面中外研究者打破了。作者所引“在我们自己编纂的史料中却不多见”的三条孙中山批评指责共产党的话,除一条源于陈独秀1929年的《告全党同志书》外,其他两条都是大陆出版的《孙中山全集》里编录的史料,而该书1985-1986年就已经在大陆出版了,何以说“在我们自己编纂的史料中却不多见”?
至于相关研究,也已有相当历史了。除了1966年就研究并详述这方面情况的台湾学者李云汉以外(李云汉:《从容共到清党》,台北中华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6年),1980年代中期以后,大陆学人也已陆续介绍了一些美国研究孙中山生平事迹的著作到大陆来,像韦慕庭的《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就在1986年被译成了中文,其中就比较具体地介绍了孙中山的这段批语和他对共产党的防范心理(韦慕庭著,杨慎之译:《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中山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94-196页)。在此之后,提到这条史料的相关论文也并不少见。
金书作者是不是因为读的东西太少,自己意外发现了这则资料,因而产生了重新解读这段历史的问题意识呢?恐怕不是。只要看看书中用引号引述的孙中山的批语又发生了怎样的错误,就不难看出,作者自谓只有他注意到的这段引语,不仅不是他自己读史料过程中发现的,而且又是辗转经过他人不严谨的文字抄来的。在这段支离破碎、字数不多的引文中,又接连出现了几处错误。
一是将“俄国之革命党皆属有党政经验之人”一句中“党政”两字错抄成了“学问”;
二是将原文“不为此等少年所遇(遏)”一句中的“遇”,抄成了“愚”,且没有对删去原始资料中“(遏)”的标注做任何说明;
三是将原文中“要彼等必参加国民党与我一致动作”一句,和相隔了60余字之后的“陈如不服从吾党,我亦必弃之”一句这个互不相关的两句话,莫名其妙地错抄成了一句,变成了:“既参加吾党,自应与吾党一致动作;如不服从吾党,我亦必弃之”。
事实上,无论是孙中山的这段批语,还是国民党一大成立没有共产党人的监察委员会,以及在党章中特别设置“纪律”一章,包括透过这些情况可以清楚看出孙中山力图使共产党人为其所用,又小心防范共产党扰乱其组织的复杂心理,还在2001年我就有《孙中山与共产党——基于俄国因素的历史考察》一文,花数万言详加研究、介绍和讨论过,2008年我出版的《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一书也有专章分析说明(杨奎松:《孙中山与共产党-基于俄国因素的历史考察》,《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3期)。在此前后,也陆续有其他学者撰文介绍和进一步讨论过这方面的情况(如冯进:《孙中山与第一次国共合作的破裂》,《党史文苑》2008年第8期等)。如此可知,金书作者讨论这一史料的灵感、观点以及基本资料和史实,也都是抄来的。
例二,第29-32,35页,金书具体谈到了苏俄及共产国际对中国共产党的援助情况及其意义问题。因为这一部分涉嫌剽窃抄袭的情况比较典型,故下面一一列出对照,以便于读者能一目了然:
1、金书:
1920年4月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来华之前,不管是南陈还是北李,经济来源皆只有教书、编辑的薪水及写文章的稿费。钱稍有富裕,也仅够用于操办一两份刊物。对其他社会活动如开展学运、工运、兵运等,即使意义重大,也无力支持。维经斯基等来华后,中国共产党进入筹建阶段,社会工作急剧增加,不但党员多数渐渐不能兼职教书、编辑、写文章以获取薪金,而且,仅创办各种定期刊物、工人夜校,出版各种革命理论书籍,所需费用也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支付能力。因此,上海党组织最先接受了维经斯基的经费援助。当时这种最初的援助带有很大的临时性质。1921年1月维经斯基一离开,立即经费无着,各种宣传工作,特别是用于对工人进行启蒙教育的工作不得不停止,派包惠僧南下广州向陈独秀汇报工作,连区区15(金书这里把10错抄了15!)余元路费都拿不出来,只有从私人手里借钱才算了事。
杨文(杨奎松:《有关中国早期共产主义组织的一些情况》,《党史研究资料》1990年第4期;杨奎松:《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一章,下同):
1920年4月维经斯基等人来华之前,陈独秀等人多半只能从教书、编辑以及写文章所获薪水和稿费中支取部分金钱,用于支持一两份同仁刊物。对于其他社会活动,即使视为有极大意义,如当时的工读互助团等,显然也无力给予更多的资助。而维经斯基等来后,随着共产党组织的诞生,宣传、组织等项社会工作急剧增加,不仅党员多数渐渐不能兼职教书、编辑、写文章以获取薪金,而且仅创办各种定期刊物、工人夜校,出版各种革命理论书籍,其所需费用也远远超了人们的支付能力。因此,上海的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接受了维经斯基提供的经费援助。而1921年1月维经斯基一离开,则立即“经费无着”,不仅各项宣传工作,特别是用于对工人进行启蒙和宣传的工作“不得不停止”,就连用于南下汇报工作的区区10余元路费竟也拿不出来了。
2、金书:
据陈独秀1922年6月30日致共产国际的报告,从1921年10月起至1922年6月止,共收入国际协款16655元。因党员人数不多,全党还保持着人均年支出40至50元的比例;但随着1925年以后党员人数大幅度增长,国际所提供的经费远远跟不上这一增长速度了。……据陈独秀估计,建党初期党的经费约94%来自共产国际,党又将其中的60%用于了工人运动。显然,中国共产党成立后能够很快在工人运动中发挥重要领导作用,同共产国际提供经费的帮助分不开,也同中共将其绝大多数用于工人运动分不开。
杨文:
关于共产国际援助的经费究竟有何意义,我们只要看看1922年6月30日陈独秀给共产国际报告中几个简单数字就足够了。报告称:“党费,自一九二一年十月起至一九二二年六月止,由中央机关支出一万七千六百五十五元,收入国际协款一万六千六百五十五元,自行募捐一千元。……”由此已可看出,党的经费约94%都是来自共产国际,仅各地工人运动一项就占去了大约60%.……很显然,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共产党人所以能够很快地首先在各地工人运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并逐渐成为工人运动的重要领导力量,这是同共产国际为中国共产党人大力提供经费帮助,而共产党人又将其绝大多数用于工人运动分不开的。
3、金书:
党的组织不断发展,以革命为职业者渐多,各种开销日渐加大。……尽管“二大”明确规定了征收党费的条款,但大多数党员的实际生活水平本来就很低,党费收入便极其有限。陈独秀在“三大”上的报告称,1922年“二大”之后,“党的经费,几乎完全是从共产国际领来的。”
杨文:
随着党的组织逐渐发展,职业革命家日渐增多,党的各种开销日渐加大,而经费来源却相应减少了。尽管中共“二大”明确规定了征收党费的条款,实际自筹款数却越来越少。据陈独秀在“三大”上的报告称,1922年“二大”之后,“党的经费,几乎完全是从共产国际领来的。”
4、金书:
到1927年1月至7月,党员交纳的党费仍不足3000元,而同期党务支出已达18万元;若再将这一年共产国际、赤色职工国际、少共国际、农民国际、济难国际等提供的党费、工运费、团费、农运费、兵运费、济难费、反帝费、特别费等总算起来,有近一百万元之多。比较起来,党的经费自筹数额不足千分之三。
杨文:
到1927年,其党费收入仍不足3000元。而这一年来自共产国际、赤色职工国际、少共国际、农民国际、济难国际等的党费、工运费、团费、农运费、兵运费、济难费、反帝费、特别费等等,就有近100万元之多。其自筹款项实际不足3%.(1927年1-7月党费开支18万元见附表)
5、金书:
(1921-1925年)因党员人数不多,全党还保持人均年支出40至50元的比例。但随着1925年以后党员人数大幅度增长,国际所提供的费用远远跟不上这一增长速度了。全党(年)人均支出由最初的平均40元下降到了1927年的4元。
杨文:
来自共产国际是……不可能与党员人数地增加同比例无限制地增长,这里,我们可以作一张简表来显示它们的关系……(表内说明1921-1925年人均40至50元,1927年减至年人均4元)。由上表可知,随着1925年以后党员人数大幅度增加,共产国际所提供的党费已远远跟不上党员增长的速度了。
6、金书:
共产国际的援助给早期毫无经济来源的中国共产党人提供了巨大帮助。但又正是通过有限的援助形成了对共产国际的依赖关系,给中国共产党人造成了相当的损害。……一个政党、一个社团独立与否,并不在其领导人的主观意念如何,而在是否具备客观条件。中国共产党人要想改变这种对共产国际的依存关系,不仅有赖于政治上、军事上斗争经验的日益成熟,更有赖于经济上找到立足之地。后一条更为关键。
杨文:
上面的情况表明,中国共产主义组织初期对联共(布)党和共产国际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它不仅是政治上、理论上和组织上的,而且还十分突出地表现在经济上。正是这诸多的需要迫使早期共产党人对共产国际形成了一种近乎依赖式的关系。真正改变这种关系,不仅需要政治上、理论上以及斗争经验上的日渐成熟,而且还必须在经济上找到立足之地。换言之,如果共产党人不能拥有自己的军队、政权,并创造出巩固的根据地,这种依存关系就很难根本改变。
由上述对比中,我们不难看出金书的抄袭达到了怎样的程度。像上述围绕着苏俄和共产国际对中共早期提供财政援助的基本问题意识、史料引证、史实叙述,甚至论说观点,都是直接从我1990年发表的一篇研究论文中几乎原封不动地抄而来的。像作者这样写书,类似这种成段抄袭剽窃的情况,在其他章节中也一定是存在的。“
简单的结语
由于时间和文章篇幅的关系,我实在无法进一步扩展我正误和批评的范围了。实际上,正如我前面说过的,即使在我比较仔细读过的这第一章里面,也还有很多具体资料上、史实上,乃至解读上的错误。小的问题不说,像作者讲蒋介石访苏的部分、讲立三路线时的情况以及说什么共产国际停发了中共的经费等等,都有明显的错抄误读,甚至是虚造的情况。可以肯定,以金书作者第一章这样的水准,以其速成巨制的极不严肃和极不学术的方法,金书其他十五章中的硬伤、错误和抄袭的问题也少不到哪里去。
当然,我最后要说明的是,作者写此书的立意或许真是可圈可点,只可惜,如此不讲规矩,不顾深浅,拿激情议论来代替客观扎实的学术研究,把立论建立在种种错抄误读的历史资料和历史真实的基础上,怕是如同把漂亮的建筑建在沙堆上一样,既经不起推敲、验证,也难有任何持久的生命力。
评这样的书,实在让人痛苦;用这种方法写书,实在误己误人误社会。
(编注:本文见报时受篇幅所限,删去大分部注释和一部分正误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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