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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曙生:饥荒年代青海“三类人员”死亡情况

本文来源:《炎黄春秋》2012.5.

  1958年夏、秋,《人民日报》连篇累牍报道全国各地农业生产大丰收、产量放“卫星”的新闻。7月12日,《人民日报》报道河南省西平县和平农业社小麦平均亩产7320斤的最新、最高纪录。因7月以后小麦已经过了收获季节,看来西平县小麦高产“卫星”之最已成定局。出乎人们意料之外的是,9月22日,还是《人民日报》,报道青海省柴达木盆地赛什克农场第一生产队小麦亩产8585斤6两。西平县小麦高产“卫星”被打破了。
  柴达木盆地平均海拔约3000米,属于高原气候,春天播种,9月收割。在这个时候放的这颗“卫星”,别的地方要赶超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已经过了小麦收获季节,要赶超只能等来年。在全国各地农业生产放“卫星”的“凯歌”声中迎来1959年。春节刚过,饥荒就开始蔓延,越来越严重。到了夏、秋收粮食收获季节,没有什么地方放高产“卫星”了。所以,赛什克农场1958年放的这颗小麦高产“卫星”,是全国最高的,全世界最高的。瞪拧拔佬恰钡摹翱琛鄙杏?59年。春节刚过,饥荒就开始蔓延,越来越严重。到了夏、秋收粮食收获季节,没有什么地方放高产“卫星”了。所以,赛什克农场1958年放的这颗小麦高产“卫星”,是全国最高的,全世界最高的。
  笔者在青海省公安厅工作16年,到过全省所有的劳改农场。赛什克农场就是省公安厅劳改局的一个直属农场。在柴达木盆地的诸多劳改农场中,它的生产条件并不好,好的年景小麦亩产量最高也就是两三百斤。那么,8000多斤的亩产量是怎么来的呢?
  1962年10月11日,笔者随领导到赛什克农场检查工作,询问该场生产科科长(1958年放“卫星”时他是副科长,对放“卫星”一事很了解),了解1958年小麦亩产放“卫星”情况,下面是对话记录:
  问:1958年第一生产队小麦亩产8585斤6两是怎么来的?
  答:领导吹的呗!
  问:怎么能上《人民日报》?他们的记者来过吗?
  答:《人民日报》有个记者住在西宁,我们场长给他打个电话,发了个电报,没想到报纸就登上了。
  问:第一生产队1958年小麦实际亩产量是多少?
  答:292斤。
  问:亩产才200多斤。你们报了8000多斤,太离谱了,不感到心虚吗?
  答:那时候报纸上天天报道农业生产放“卫星”,哪一个是真的?都是假的。1958年9月18日《人民日报》报道广西省环江县红旗人民公社水稻亩产14万斤,我们小麦亩产才8000多斤,和他们比差远了,为什么心虚?!
  我无言以对。
  下面让我们来仔细考察一下青海省劳改单位“大跃进”、粮食放“卫星”情况。这些情况,是王昭1961年到青海主政、纠正原青海省委在“大跃进”运动中所犯的严重错误中揭发出来、并被事实证明是确凿无误的。
  1958年到1960年,公安部从内地将20多万已判刑的人犯(很多人是因对“大跃进”不满而被判刑劳改的)调入地处高原、干旱少雨、气候恶劣的青海省。为了响应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号召,青海省劳改系统积极开展“大跃进”运动。青海省是个长期缺粮的省份,每年需要从其他省调入大量粮食,这么多犯人一下子调进来,吃饭成了大问题。于是开荒种地就成了“大跃进”的切入口。省里领导人不问青红皂白,不管有水、无水,不管气候异常能种不能种,不管种了是否有收获,也不管“三类人员”(劳改犯人、刑满就业人员、劳教人员——下同)身体吃得消吃不消,大规模地开荒种地。提出“以开荒为纲,边开荒边播种,开一亩种一亩”,“不吃也得种;不打粮食也得种;只要能收些草,就得种”,“不种,就是右倾机会主义”。在这些完全失去了理智的错误口号指导下,在全省范围内,大规模地垦荒种地。
  1957年,省劳改局直属劳改农场全部耕地20万亩,到1960年达到211万亩,增加了近10倍。但是,开荒越多,死人越多,经济损失越大,开垦出来的耕地很多不能种庄稼,把草原变成了荒漠,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1958年播种面积由1957年的20万亩,开荒扩大到430751亩,粮食总产量为130948304斤。单位面积产量为304斤;
  1959年播种面积为820997亩,粮食总产量为209353235斤,单位面积产量为255斤;
  1960年,播种面积扩大到2115086亩,粮食总产量为105754300斤,单位面积产量仅为50斤,仅仅是1957年单位面积产量266斤的19%。
  以上是这三年的实际产量,可是报上去的产量比实际产量平均多2~3倍,国家按照上报的粮食产量征购。征购后,农场所剩粮食不够“三类人员”吃,怎么办?压低口粮。于是从“三类人员”口中夺粮开始了:
  1957年,“三类人员”粮食定量每人每月45斤(原粮——下同),1958年降到25斤,1959年降到20斤,1960年降到18斤。
  在高原、严寒、缺氧的环境下,从事重体力劳动,粮食定量这么低,结果造成“三类人员”大量死亡。从1958年到1961年,省公安厅劳改局直属劳改、劳教单位(下同)共死亡“三类人员”49604人,占这四年“三类人员”平均人数164340人的30%。
  按年份分:1958年死亡“三类人员”4415人;1959年死亡“三类人员”12652人;1960年死亡“三类人员”20988人;1961年死亡“三类人员” 11549人(1961年死亡时间主要是在春天)。
  在死亡的这些“三类人员”中,有刑满就业人员2375人,劳教人员4159人,其余都是服刑的犯人。
  青海省从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办劳改农场、工厂,到1957年底的7年时间,共死亡“三类人员”1363人,占这个时期“三类人员”平均人数21304人的6.4%,每年平均死亡200人左右。而1958年到1961年死亡的“三类人员”占平均人数的30%,死亡率增长3.7倍。创造小麦亩产“世界纪录”的赛什克农场,1958年死亡“三类人员”215人,1959年死亡307人,1960年死亡826人,1961年死亡133人。占“三类人员”总数35.2%。创造“奇迹”的第一生产队共死亡“三类人员”357人,占“三类人员”总数的40%。
  不仅劳改农场“三类人员”大量死亡,劳改工厂同样大量死人。因为同是“三类人员”,享受同等的粮食定量。在省会西宁市周围有十几家劳改工厂,死亡“三类人员”8000多人。青海省西宁新生第二砖瓦厂,共死亡“三类人员”2601人,占该厂原有“三类人员”4465人的58%。这个厂死亡人数这样多是因为每人每天只能吃几两粮食,没有肉、油,蔬菜也很少,而当时砖瓦生产却是原始的手工劳动,是最容易消耗体力、热量的重体力劳动。瘦骨嶙峋的犯人手推砖瓦毛坯进入高温的窖里,有人当场倒下,永远也爬不起来,被人拖出来,扔到山上了事。
  人死了以后,不通知家属,埋在一起,甚至不加掩埋,扔在无人烟的旷野,任由野狗、豺狼、秃鹫享用。唐格木联合企业公司共死亡612名“三类人员”,其中没有通知家属的538人。该公司铁基农场一站,在死亡的123名“三类人员”中,就有48具尸体没有掩埋而扔到野外;其余75具尸体叫犯人掩埋,而每个坑只有40厘米深,有的埋后被野狗掏出吃掉,有的在来年拖拉机开荒时被带出。
  青海湖畔的江西沟渔业公司(青海湖盛产湟鱼,肉嫩味美,省劳改局在这里设一个劳改单位,专门捕鱼)共有“三类人员”706人,从1960年5月到1961年4月共死亡318人,占总人数45%。死的这些人都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掩埋,多数被胡乱扔进青海湖了事。1962年在部分死者家属来信、来访的强烈要求下,王昭下令打捞遗骨,结果打捞出52具残缺不全的遗骨,无法鉴定,集体掩埋,在墓碑上写上所有死者的名字。文革中这也成了王昭包庇、同情反革命的一条罪状,墓碑被红卫兵砸烂,遗骨被焚烧。
  西宁市周边都是山,有十几家劳改、劳教单位,2万多名“三类人员”中死亡8000多人,尸体都是在山上处理掉的。
  西宁新生第二砖瓦场死亡的2601人中,通知家属的597人,没有通知家属的2104人;有棺材、有坟墓、有标志的只有51人,挖大坑集体掩埋的2550人,一个坑一次埋几十人、几百人不等。
  青海省新生第二建筑公司,犯人刚开始非正常死亡时,死一个埋一个;后来死人多了,掩埋死人的犯人也奄奄一息,哪有力气挖坑,于是用浮土盖一下,或用石头压住,最后没有办法,用挖掘机挖了几个大坑,一次埋下305具尸体。
  从1963年起,青海省直机关干部在周边山上植树造林,从上海调到青海省高级法院担任院长不久的郑文卿看到山上有很多人骨头,不禁感叹:白骨成丘山,苍生竟何罪?当他了解这些抛撒在山上遗骨的来源后,向省委反映,王昭指示公安厅劳改局派人将这些骨头收集起来焚烧。
  在此我要特别提起1958年到1960年三年中,从内地送往青海的劳教人员2.5万多人,分散在38个劳改、劳教单位,三年中共死亡4159人,其中有1325人是因为右派问题被劳教的,他们没有能活到1978年平反昭雪(官方说法是“改正”)的那一天。人犯服刑期满,应该释放,可是中央制定的政策却是“多留少放”,刑满了也不得回家,被判了“无期徒刑”,否则那2000多人也不会死在青海高原。

  作者(安徽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注:本文所涉及的仅仅是省劳改局直属劳改单位的数据,不包括看守所、拘留所、收容审查所、集训队,也不包括州、县办的劳改、劳教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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