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1550南直隶徽州府婺源段莘村-天启七年丁卯(1628)仲冬;字:潜夫,号:登原,谥号:清简;
明朝万历二年(1574年)中进士;
初授南京兵部主事;后历任南京礼部郎中、兴泉宪副、济南参政、山西按察使;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升右都御史代天津巡抚,屯兵驻防在巡察天津葛沽一带;将开垦的围田以“求、仁、诚、足、愚、食、力、古、所、贵”十字编次,称“十字围”;
万历二十九年主持在葛沽、白塘口等处开垦,计耕种五千余亩,其中水稻二千亩;
后移调保定巡抚;
工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
光宗即位后复起任南京兵部尚书;
年老后七次上书辞官获准,诏加太子少保,旨赐“理学真儒,经济实用”评语;
辞官归乡后捐俸置义田五十亩,建“正经堂”,修“三贤祠”并讲学其中;
著《诗礼学略》《诗礼品节》《中诠》《海防奏疏》《津门疏》《抚畿奏疏》《乡约记》等;
汪应蛟家族为婺源东北望族,自唐宋科甲绵延,是徽州新安汪氏后支;
与济溪游氏地域毗邻,世代互通婚;
游汉龙作《汪应蛟哀终录》祭文;
后代:汪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