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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自然科学
卡尔·萨根《宇宙》7-13
第七章 夜空的脊柱
他们来到空中的一个圆洞……闪耀着像一团火焰。神鸦说,这是一颗星球。——摘自爱斯基摩人创世神话。
我宁愿弄懂一个道理,也不愿做波斯的国王。——德漠克利特
萨摩斯岛的阿里斯塔恰斯写了一本书,照该书的说法,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宇宙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他推测说,某些星球和太阳是静止不动的,地球以圆形轨道绕太阳运行,而太阳则处于圆形轨道的中心。他还推测说,太阳附近的上述星球,体积十分巨大,以致地球轨道离这些星球的距离,只及这些星球的半径那么大。——阿基米德《繁星》
假如仔细推敲人们的神学观点,任何人都一定会承认,“诸神”一词是用来表示他目睹的事物的不可知性。每当他看不出自然界中某种事物的根源,而目绞尽脑汁也理不出任何头绪的,他就推出诸神这个词来解决他的难题,结束他的思考……。因此,当他把某种自然现象产生的原因归之于上帝时……,难道不仅仅是用一种阴影来替换自己头脑里的黑暗而已吗?对于上帝的声音,他是习惯于带着敬畏之情去认真聆听的。——迪特里希男爵《自然界》,1770年于伦敦
我的少年时代是在纽约市度过的。当时我住在布鲁克林区的本森赫斯特街上,我极其熟悉我的左邻右舍,每一幢楼房,每一个鸽棚,每一个前廊后院,每一片空地,每一棵榆树,每一条装饰漂亮的栏杆扶手,每一条运煤斜槽,每一堵玩中国手球的壁墙,上述种种以一座叫做罗佑的斯第尔威尔的砖墙剧场质量最好。我认识许多住在这里的人,例如布鲁诺和迪诺、罗奈德和哈威、桑迪、伯尔尼、丹尼、杰基和米拉。但离我住的地方不远,就在第86街靠近铁路的那个汽车声嘈杂的地方,是一个令人奇怪的、我从未涉足的禁地。当时对我来说,那里就像火星一样神秘莫测。
“在冬天,每天临睡之前,我经常仰望天空,无数的星星,在遥远的高空向我眨眼。它们是些什么呀?每当我想到这个问题,我就会去问大伙伴和大人们,而他们的回答几乎都是“星星就是天上的灯光呗,傻瓜!”星星会发亮,那还用他们说吗?但是,星星仅仅是悬挂在天上的小灯吗?它们到底有什么用处呢?到底是不是和灯光一样的东西呢?面对群星,一股怅然不禁涌上心头。我那些不爱探奇索隐的伙伴们对司空见惯的群星依然有所不知。其中许多问题还得去探索许多更为深刻的答案。
待我够岁数时,我的父母给了我第一张借书证。我记得,图书馆就在第85街,对我来说,那是一片陌生的地界。我一踏进图书馆,就急切地向一位女管理员打听星星的事。她递给我一本带有彩色照片的书,满是一些男女电影明星的像片,我嘟嘟嚷嚷地抱怨着。管理员笑了,当时真让我感到莫明其妙。她又给我找来另一本书,这一次她拿对了。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就找有关星星的段落。那本书告诉一些令我非常吃惊的东西,告诉我一个伟大的想法。书上说,星星都是太阳,不过是远离我们的太阳。太阳也是一颗星星,只是离我们很近的一颗星星罢了。
试想,我们抓住太阳,把它推移到遥远的地方,推移到只剩下一个闪烁不定的小亮点的地方,那究竟要把它推移多远呢?对角度大小的概念,我一无所知,对计算光速传播的平方反比定律更是一窍不通。而且,我压根儿就没有机会去计算从地球到星星的距离。但如果说星星就是许许多多的太阳,那我当然知道,它们的距离一定比第85条街,比曼哈顿,也许比新泽西州距离我们还要远。它们实际上何止我想象的那么远呢。宇宙宏大无比,远非我当时所能想象的。
不久,我了解到另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地球–自然也包括布鲁克林区–是一颗行星,而且是一颗围绕太阳运转的行星。还有好多别的行星,也是围绕太阳运行的,有的远离太阳,有的靠近太阳。这些行星与太阳不同,自己不会发光,只是反射太阳光。假如从远处观察,那么,在耀眼的阳光下,这些行星,其中包括地球,只是若明若暗的小点。于是我就想,其他的星星,一定也有行星,这是一些我们尚未测知的行星。在这些行星上,一定也有生命,(为什么不能有呢?)这些行星上的生命形式,也许与我们所了解的布鲁克林区的生命迥然不同。从此,我决定当一名天文学家,去研究星星和行星,如有可能,就去亲自拜访它们。
使我深感幸运的是,对我的这种异想天开,双亲大人和老师们都十分赞赏。尤其幸运的是,我生活的时代是历史上人类第一次进人太空旅行,对宇宙进行深入探索的时代。假如我先于这个时代出生,那么,不论我的抱负多大,我也不可能认识星星和行星到底是什么,也不可能懂得宇宙间居然还有其他众多的太阳和地球以外的宏大世界。对宇宙间这许多奥秘的认识是经过我们前辈百万年以来耐心观察和勇敢探索才从大自然中获得的。
星星到底是什么呢?提出这样的问题如同婴儿的笑容一样自然,人类一直提出这样的问题,同前人所不同的是,我们这个时代终于获得了部分答案。书籍和图书馆为我们发现这些答案提供了方便的手段。在生物学中有一种虽不完美但却有很强适应性的原理,叫做重演。这种原理认为,从人类自身的胚胎发育过程中,我们可以回顾人类的进化史。我认为,这种重演性也会体现在人类智力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不自觉地进行追溯人类远祖的思维。想想几千年以前的情形吧,那时既谈不上科学,也没有图书馆,但当时人类对社会和性别方面的问题也像现在这样精明,这样好奇,这样涉足其中。不过那时并没有科学实验,也没有发明创造,人类这个生物种尚处于童年期。当人类首次发现火时,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子呢?我们的祖先,那时是怎样看待星星的呢?有时,我不由浮想联翩,我设想他们当中大概有一个人是这样想的:
我们吃浆果草根、坚果和树叶,也吃死亡的动物。这些动物有些是我们找到的,有些是我们杀死的。我们知道哪些东西能吃,哪些东西不能吃。假如我们吃了某种东西而倒毙,那是因吃了这些食物而受到惩罚,我们并不想做坏事,但毛地黄或者毒芹会毒死你。我们热爱子女和朋友,我们要警告他们,别去吃这种有毒的东西。
当我们去打猎时,我们也可能送命,被兽角顶死,被群兽踩死或吃掉。野兽的行为对我们来说意味着生与死,它们的习性如何,足迹怎样,何时交配,何时产仔,何时出游,对这一切我们都必须了解。并把这些知识传给我们的儿女,我们的儿女再传给他们的儿女。
我们靠猎物为生。我们追逐它们,特别在冬天,没有什么植物好吃时更是如此。我们是流动的猎手和死兽收集者,我们称自己是狩猎族。
我们大多数人就睡在露天,或睡在树下,或睡在树杈间。我们穿兽皮保暖和遮羞,有时也用兽皮做吊床,兽皮披于身上,我们感受到野兽的威力。我们与羚羊赛跑,与大熊搏斗。我们与野兽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们追逐它们,吃掉它们,它们也追逐我们,吃掉我们,我们彼此相依为命。
我们学会了制作工具,因而存活下来了。我们当中有些人在找石、凿石和磨石方面是行家。我们用兽筋把石头绑在木棍上,做成斧头。用这样的石斧,我们可以砍树猎兽。我们把一些磨尖的石头绑在长棍上做成长矛。如果我们小心翼翼,怕不作声,有时可以接近猛兽,用石矛刺死它们。
兽肉发臭了,有时我们饿了,就不去注意它的臭味;有时就加上些野菜,以冲淡臭味。不会发臭的食物,我们就用兽皮或大树叶或大坚果的壳把它包起来留着。把一些食物留起来带着是明智的。假如我们过早地把肉吃了,有些人以后就会挨饿。因此我们应该互相帮助。由于这个原因以及其他许多原因,我们制定了规则,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规则。我们总是有规则,规则是神圣的。
有一天暴风雨来了,电闪雷鸣,大雨倾盆。孩子们都害怕暴风雨,我自己有时也觉得害怕。我们不知道暴风雨的秘密。雷声深沉震耳,闪电又快又亮,这使我们觉得,也许是某个强大有力的人发怒了。我认为,一定是天上的什么人在发怒。
雷雨过后,在附近的森林中,发出了劈里啪啦的响声。我们跑去一看,原来是一种散发热气的东西,闪耀着黄色或红色的亮光。这种东西我们从未见过。现在,我们称它为“火焰”。火焰发出一种特殊的味道。从某种意义上说,火焰是活的,它会吞食物。如果你让它吃,它能吃掉植物和树枝,甚至整棵大树。它是有力的,但它不够精明,一旦食物吃完了,它也就死了。而且,假如一路上找不到食物,它也不会从这一棵树跃过不远的距离去吃另一棵树。没有食物,它寸步难行。但只要有足够的食物,它就会长大,而且会生下许多火焰孩子。
我们当中有一个伙伴,产生了勇敢的想法:去抓住一个火焰,给它一些东西吃,和它交朋友。我们弄来一些木质坚硬的长树条,火焰毫不客气地吃起来,不过吃得很慢。这样,我们就可以拿着没有火的一端而把火焰带走。手里拿着小火焰,如果我们很快地跑起来,它就会死去,它们的孩子太娇嫩了。我们没有跑,我们轻轻地走,好心地喊着:“别死呀。”其他狩猎族的人惊奇地看着我们做这件事。
从此以后,我们就一直带着火焰,并不断地喂它,以免它饿死①。火焰是一种奇迹,也对我们帮助不小;它很可能是一位强有力的人送给我们的礼物。这个人是不是就是暴风雨中发怒的那同一个人呢?在寒冷的夜晚,火焰给我们温暖,给我们光明。在新月之夜,点点火光戳破茫茫黑夜。如今在夜间,我们也能为明天的打猎准备石矛了。晚间,要是我们还不累,我们也能在黑夜中互相看得见并且交谈了。使我们格外高兴的是,火焰使猛兽不敢靠近。过去,在深夜熟睡之时,我们常受猛兽之害,甚至小动物,如鬣狗和狼,也可能吃掉我们的伙伴。如今有了火,情况就大大不同了。火焰使它们不敢靠近,而只是在夜幕下无望地徘徊,嚎叫着,眼睛在火焰前闪亮闪亮的。它们害怕火焰,但我们不怕火焰。因为火焰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照顾火焰,火焰也就照顾我们。
天空是重要的。天空覆盖我们,还会对我们说话。在我们发现火以前,每当黑夜来临时,我们常常躺在地上,仰望天空,注视着天上无数的亮点。有时一,许多亮点会走到一起,在天空中形成一幅图画。我们中有一个人的眼力比旁人好些。她就教大家认识空中的图画及各个图画的名字。我们常常围坐在一起,聊到深夜,编织着星空图画的故事,如狮呀,狗呀,熊呀,猎人呀和其他更为奇怪的事情。这些天上的图画是不是就是发怒时制造暴风雨的那强有力的巨人的形象呢?
天上总是没有什么变化。年复一年,星图一成不变。月亮呢,阴晴圆缺,周而复始。月相变化时,女人们就会流血。有些部落规定,在月亮消长的某些日子禁止性交。有些部落在鹿骨上刻下月亮缺而复圆的天数,或是女人流血的间隔天数。这样,人们就会预先算出时间,遵守规则。规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星星远在天边。我们爬上一座山顶或是一棵大树时,并不觉得它们离得近些。云彩飘来,挡住我们观看星星。星星一定是躲到云层后面了。当月亮慢慢往前走动时,会从星星的面前走过。但过后一段,星星仍然安然无恙,月亮并没有吃掉星星。星星一定是在月亮的后面,它们在眨眼。星星是一种奇怪的、寒冷的、清白的、远离我们的光。许许多多这样的光,遍布苍穹,但只有在晚上才看得见。我不明白,星星到底是什么呢?
我们找到了火以后,有一天我坐在筹火旁遐想星星,一个念头逐渐产生:星星就是火焰。然后我又想到,星星是其他的猎人在夜晚点燃的篝火。星星没有篝火亮,因此,星星一定是离我们很远很远地方的篝火。但我这么一说,附近的人立即问我,“天上怎么会有香火呢?篝火堆和它周围的猎人,为什么不会落到我们面前呢?为什么那些陌生的部落人,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呢?
他们问得好。这些问题困扰着我。有时,我觉得天空像半个大蛋壳,或是半个大坚果壳。我想,远在天际的那些人,正在往下看我们呢(可是对他们来说,都好像是在往上看)。他们会说,我们呆在他们的天上,他们也弄不清楚,我们为什么不掉到他们的地上去。我的这个想法,你们理解吗?但我的伙伴说,“上是上。下是下呀!”这个回答同样很在理。
有位伙伴的想法不同。他认为,夜空是一大块扔到天上去的黑色的兽皮。兽皮上有很多洞孔。透过洞孔,我们才看到了天上的篝火。他认为并不是我们看到星星的地方才有篝火。他想,篝火布满整个天空,只是被兽皮挡住了,在有洞的地方,我们才看得见。
有些星星能够走动,就好像我们追逐的动物,也像我们自己会走动一样。不过,星星走得很慢,只有细心地连续观看几个月,你才会发现它们走动了。会走动的星星,只有5颗,和一只手上的手指一样多。它们在群星间缓慢地移动。假如认为天上的星星是等火的想法是对的,那么,这些星星必定是天上的猎人举着火把在移动。但是我不明白,能移动的星星怎么会是兽皮上的洞孔呢。假如在兽皮上钻个洞,洞也不会动呀,洞毕竟是洞。此外,假如天上满是火焰,我也觉得不妙,万一兽皮掉了下来,到处火龙飞舞,夜空就会大刺眼了。我想,烈焰腾腾的天空会把我们都吃掉。看来,天上有两种强有力的巨人,一种好,另一种坏。坏人想用火来吞食我们,好人则用兽皮挡住火。我们必须以某种方式,向好人感恩才对。我不知道,天上的星星是篝火还是兽皮上的洞孔,透过这些洞孔我们看到了火光。我拿不定主意。有时,我觉得是篝火,有时,又觉得是兽皮上的洞孔。有一次,我猜想天上既没有篝火,也没有兽皮洞,而是些别的什么东西,但这对我来说太难理解了。
把脖子枕在木头上,头向后仰,这时你就只能看到天空,看不到山岗,看不到树林,看不到猎人,也看不到篝火,只看到天空。有时我觉得我可以就这样跌入天空。如果说星星是篝火,我倒乐意去拜访那些升起篝火到处游动的猎人。这时我觉得跌入天空真是件美事,但如果说星星是兽皮上的洞孔,我就担心了。这是因为,我不想跌进洞孔。掉进熊熊烈火中去。
到底哪种想法对呢?我很想弄清楚,我可不想不明不白的。
我认为,当时许多狩猎采集部落的成员对星星并不都有上面的想法。也许在长久的岁月中,少数人有这样的想法,但绝不是说所有这些想法都来自一个人。然而,在那些部族里产生各种复杂的想法并不奇怪。例如,博茨瓦纳卡拉哈里沙漠中的昆布须曼人,对银河的说法就别具一格。他们所处的地区,银河常常就在他们的头顶。因此,他们把银河叫做“夜空的脊柱”,好像说天空是某一种巨兽,人们就住在巨兽的腹内。他们这种解释使银河可以被理解,而且非常有用。他们认为,夜空是由银河支撑住的,要不,夜空就会散架,摔到地上来。这是一种奇妙的想法。
随着岁月的迁移,在大多数人类文化中,这种天上篝火和银河脊柱的比喻性想法逐渐为别的想法所代替。天上的强有力的巨人被升格为天神。他们有名有姓,有男有女,还有亲戚朋友,各自在天上负有专门的职责。人类所关切的每一件事都由一位神祗主管。神祗们主管着世界。没有他们的参与,便将一事无成。他们一高兴,食物充足,人类幸福。但一旦有什么事情激怒了神祗(有时只是一点点小事),灾难就接踵而至,就会发生干旱、暴雨、战争、地震、火山喷发和瘟疫。神祗是要享受香火的。于是,为了让他们不发大怒,庞大的祭司和神使队伍便应运而生。但是神祗的心意难测,凡人很难知道他们的好恶。因而,大千世界神秘莫测,难以理解。
爱琴海中萨摩斯岛上的赫拉天后庙现在仅有很少一点遗迹。这个庙是古代的一大奇迹,是一座供奉天后赫拉的大庙宇。赫拉最早是司天女神,她是萨摩斯岛的守护神,其作用同雅典城的智慧女神雅典娜一样。后来,赫拉与奥林匹斯山众神之父宙斯结了婚。远古的故事说,他们的蜜月就是在萨摩斯岛上度过的。在希腊神话中,夜空中那光茫四射的光带,是赫拉乳房横空喷射的乳汁。西方人把银河叫做奶汁路(Milky Way),其来源正在于此。也许,这在原初就表示大地靠苍天滋养,如果是这样,这种含义早已在几千年前便被忘却了。
我们差不多所有人的祖先对于存在的危险都编出了故事,把危险说成是由不可预知的,或者是愤怒的神祗造成的。长期以来,幼儿刚一懂事,就受到了宗教解释的全面包围。例如在古希腊的荷马时代,无论什么都有神祗掌管,有天神、地神、雷神、海神和地狱之神,还有火神、爱神、时间之神和战神等等;就是每一棵树,每一块草坪,都有其森林女神,或是侍奉女神。
几千年来,人类一直受到一种概念的抑制(正如至今还有一些人受到这种概念的抑制一样),即一个大木偶是由神祗牵线活动的,这些神祗,人们看不见摸不着,具有不可思议的神力。大约 2500年前,在爱奥尼亚②,在东爱琴海繁忙的岛屿和港湾中发展起来的萨摩斯岛及其邻近的希腊殖民地,出现了光辉灿烂的觉醒。他们中有人突然认为,世上的万事万物,都是原子组成的。人也好,动物也罢,都是由较为简单的形态组成的。至于疾病,也不是恶魔或是神抵引起的;地球只是一个围绕太阳运行的行星,天上的星星,则是离我们非常遥远的星体。
这个革命,使人们对宇宙的认识脱离了混沌时期。古希腊人认为,第一个生命是“混沌”,这一说法同圣经《创世纪》上的“无形”是同一种看法。“混沌”后来与一位叫“夜晚”的女神结了婚,天上的神仙,世上的人,都是由他俩繁衍下来的。从浑饨中开辟出天地,这同希腊人认为的不可预知的自然界是由变幻莫测的众神统治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这种神话一直延续到公元前6世纪,爱奥尼亚产生了一个新概念,一种关于人类的伟大概念。古爱奥尼亚人认为,世界是可知的,因为它展现了一种内在秩序:自然界运行有序,揭示了自然界的秘密,自然界并不是完全不可预知的,因为自然界存在着甚至她本身也无法违背的规律。自然界运行极其有序,这一特征即称为宇宙。
但是,为什么这种认识会产生于爱奥尼亚,为什么会产生于东地中海上的这些默默无闻的田园牧歌式的偏僻岛屿上呢?为什么不会产生于印度、埃及。巴比伦、中国或中美洲的大城市呢?中国在天文方面的优秀传统有几千年之久,中国发明了造纸及印刷术、火箭、指南针、丝绸、陶瓷,还有闻名的远洋船队。在这样文明的国度里,怎么就没有这种认识呢?有些历史学家认为,那是因为这个国家过分因循守旧,而不愿采纳新生事物的缘故。那么,相当富足、数学发达的印度,为何也没有这种认识呢?有些历史学家又说,那是因为这个国家迷信盛行,人们相信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的说法,他们认为,世上的一切都是无穷的轮回再现,本质上不会有任何新的东西。为什么玛雅人和阿兹台克人也没有这样的认识呢?要知道他们和其他族的印第安人一样深深地迷恋于天文学,而且在这方面也极有造诣啊!历史学家认为,玛雅人和阿兹台克人在机械发明方面缺乏热情又缺乏才能,他们除了孩子们的玩具外,甚至连车轮都没有发明出来。
我们再来看看爱奥尼亚人,他们有几大优势。爱奥尼亚是个岛国,基本上与外界隔绝,各个岛屿之间风俗习惯常常不同,政治制度也千差万别,没有什么集权统治能使各岛屿的习俗和文化统一起来,这就为思想的自由驰骋敞开了大门。和别的国家不同,爱奥尼亚在政治上没有必要提倡迷信。不同于其他国家,爱奥尼亚并非处于世界文化的中心,其文化尚处于十字路口,进退未定。腓尼基语的字母首先在爱奥尼亚演变的希腊文拼法使文化的普及成为可能,识字断文不再垄断于僧侣和抄写员,各种各样的思想产生了,为人们提供了思考和辩论的内容。政权掌握在商人手中,商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积极提倡新技术。爱奥尼亚位于地中海东部,这是亚非欧的文明,其中包括伟大的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文化交汇的地方。各种各样的偏见、语言、思想和神祗都在这个地方进行激烈竞争。当几位不同的神祗都争着要霸占同一块土地时,人们会有什么想法呢?古代巴比伦的主神玛杜克和希腊的主神宙斯都被认为是天上的主人和众神之神。这样,人们就会想到玛杜克和宙斯实际上是同一个神。而且他们还会想到,由于他们神的属性相当不同,其中必有一个神是祭司们创造出来的。如果有一个神是祭司创造的,为什么不可能这两个神都是祭司们创造的呢?
正是在这种条件下,伟大思想产生了,也必定有一种抛开神祗理论认识世界的方法。这种思想还认为,自然界可能存在自然法规、自然规律和自然力,由此出发,人们就不难理解世界上的一切了,无需把每一只麻雀的跌落都归因于宙斯的干预了。
我认为,中国、印度和中美洲只要再有些时间,也会产生这种科学的想法。科学文化的发展,总是不平衡的,步伐也是不一致的。各个国家和民族的起点都不一样,发展速度也不尽相同。科学的世界观发展得如此之好,解释了如此之多的事物,而又同人类头脑里最先进的成分配合得如此和谐,因此,我认为,世界上所有民族文明的发展,按其本身的意志都必将导致科学的昌明,其区别只不过有早有晚罢了。而爱奥尼亚恰好是最早萌发科学的国度。
公元前600~400年之间,人类的认识史上发生了上述伟大的变革。促使变革的关键是人们的双手。一些著名的爱奥尼亚思想家都是船员、农夫和织工的儿子。他们与其他民族的教士和文人不同,爱好劳作,习于探索,而后者则好逸恶劳。这些思想家反对迷信,因而创造了许多奇迹。在这方面,我们现在仅能找到零碎的和间接的记录。对他们当时所使用的隐喻,我们现在可能感到晦涩难懂。此后的几个世纪内,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有人有意识地压制了进一步的探索研究。这场革命中的领袖是具有希腊名字的人物,其中大部分人我们都不熟悉。但是,他们却是人类文明史和人类发展史的真正开拓者。
第一位爱奥尼亚科学家是米利都城的泰勒斯,这个城市位于亚洲,与萨摩斯岛隔一条狭小的航道相望。泰勒斯游历了埃及,精通巴比伦文化。据说,他预测了一次日食。他还懂得根据金字塔的影长和太阳与地平线的夹角来测量塔高的方法,这与我们今天测定月亮环形山的方法相同。他早于欧几里得300年,论证了不少几何定理,例如,他推论了等腰三角形底角相等。显然,从泰勒斯到欧几里得,再到牛顿于1663年在斯托尔布里奇市场购买《几何原理》一书,他们在科学上的努力是一脉相承的,他们的贡献奠定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基础。
泰勒斯竭力不求助于神来理解世界。像巴比伦人一样,他也相信世界上曾是一片汪洋。为了解释陆地的来由,巴比伦人认为,他们的主神玛杜克在水面上丢下了一张席子,然后在席子上堆上泥土,形成了陆地③。泰勒斯也有类似的观点,但并没有巴比伦人的迷信成分,正如本杰明·法林顿所指出的:“让玛杜克滚开!”他认为,地球上确曾到处是水,由于一种自然过程,海中才慢慢冒出了陆地,他觉得这与尼罗河三角洲的淤积过程是近似的。的确,他认为水是万物之本原,正如我们今天宣称电子、质子和中子或者夸克是一切物质的基本粒子一样。他的见解正确与否尚在其次,重要的是,他说明了世界不是由上帝创造的,而是自然界各种物质的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泰勒斯从巴比伦和埃及带回了新兴的天文学和几何学的种子,在爱奥尼亚的沃土中,它们当然要发芽、开花和结果。
泰勒斯的私人生活情况鲜为人知,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著作《政治学》中讲了一些有关的轶事:
有一则故事说,泰勒斯穷困潦倒,人们为此指责他,并且认为这也说明自然科学毫无用处。可是泰勒斯“上知天文”,在冬天,他就预知第二年橄榄一定大丰收。于是他倾其所有,把基奥斯城和米利都城的所有的榨橄榄油机都低价预租了下来。第二年收获季节到了,大家都需要榨橄榄油机,他就随心所欲地开始出租,从而果真发了大财。他以此向世人说明,只要学者们愿意,是能够轻易致富的。不过,他们的心思和志向在别的事情上。泰勒斯还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他成功地促使米利都人反抗里底亚国王克里萨斯的并吞,但在游说爱奥尼亚各岛国,为了反对里底亚的并吞而成立联邦这件事上,却未能成功。
米利都的阿那克西曼德是泰勒斯的朋友和同事,我们都知道,他是最早做实验来进行论证的人之一。他竖起一根棍子,通过观察移动的棍影,准确地确定了一年及四季的时间。许多年来,人们只知道用棍子来打架争斗,而阿那克西曼德却用它来测量时间。他也是制作日昝,绘制已知世界的地图和有星座图形的天球仪的第一个希腊人。不过,他认为,太阳、月亮和其他星球,都是透过苍穹中移动的洞孔看到的火球,这也许是一种较为古老的想法。他的另一个与众不同的观点是,地球不是悬在天空中,也不是由天空支撑的,而是凭自身的力量,处于宇宙的中心,因为在“天球”中,地球到其他星球的距离都是相同的,没有什么力量能使地球移动。
他认为,幼婴什么也不会办,因此,假如人类第一次出现的幼儿是自己来到世界上的,他们肯定立即死亡。由此出发,阿那克西曼德得出结论,人类是由那些幼兽生活能力强的动物变来的。他认为生物都是同时在沼泽中出现的,最早的动物是浑身披有荆棘的鱼类。这些鱼的某些后代后来离开了水,转向了陆地,在陆地上,它们逐渐进化演变成了另一种动物。他还认为,宇宙中存在着无数种世界,每个世界都有生命居住,所有的物质都处于分解和再生的循环中。圣奥古斯丁对此痛惜地说:“他把各种各样无休止活动的原因归结为上帝的程度并不比泰勒斯高。”
大约在公元前540年,萨摩斯岛国出了一个专制君主,名叫波利克拉特斯。据说他发迹于饭馆老板,终而成为国际性海盗。他迫害本国人,也不停地向邻国发动战争,但他却又是艺术、科学和技术的慷慨保护者。为了防备邻国报复,他在京城周围建造了6公里长的高大宽厚的城墙,其遗迹保存至今。为了穿越堡垒取用远山的一处泉水,他命令挖一条2公里长的穿山隧洞。隧洞从山的两侧同时开挖,挖通时几乎分毫不差。这项工程用了约15年的时间才完成。它表明爱奥尼亚人在当时已有高超的工程实践能力。但是这项工程还有另一面更阴暗的部分:该工程部分是由拴上铁链的奴隶们修成的,许多奴隶都是波利克拉斯特的海盗船俘获的。
西奥多勒斯也是这个时代的人,他是当时希腊的大工程师。他著名的发明有钥匙、尺子、木匠的短尺、水平仪、车床、铸铜和供暖设备。怎么没有为这个人建纪念碑呢?所有幻想和思索自然规律的人都同工艺技术人员商谈,那时的理论和、实践浑然一体。
大约在这同一时代,附近科斯岛上的希波克拉底正在创立他的著名学派,但由于他的渎神言词,现在人们已不大记得他的医学传统了。那是根据当时的物理和化学研究成果④建立起的一个实用而有效的医学学派,但其自身也有理论贡献。在《论古代医学》一书中,希波克拉底写道:“人们仅仅因为自己不了解羊癫疯的发病原因,便认为这种疾病是神授的。假如人们对于不明白的事都说成是神授的,那么,就会有没完没了的神授的事情了。”
随着时日的迁移,爱奥尼亚的文化影响和实验方法逐渐传播到希腊大陆,传播到意大利和西西里。曾经有过一个时期,人们差不多都不相信空气的存在。人们当然会呼吸,但人们都认为,风是天神的呼吸造成的。谁也没有想到,空气是一种看不见的稳态物质。据载,公元前450年左右,著名的物理学家恩培多克勒第一次进行了空气实验,⑤有些记载说他自奉为神明。但这可能是由于他绝顶聪明,因此其他人奉其为神。他认为,光的传播速度十分神速,但并非无限地快。他还认为,地球上生物的种类,原先要多得多,但其中许多种类“想必不能繁衍生存下去而消失了。因为原先存在过的每一种生物,自其产生之初,都有赖于生活技能,或勇猛程度,或奔跑速度,以保护自身、繁衍后代”。恩培多克勒对于生物适应环境的解释,与阿那克西曼德和德漠克利特一样,鲜明地预见了达尔文关于生物进化自然选择的伟大思想的某些内容。
恩培多克勒的实验器具非常普通,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使用了几百年的漏壶。那是一个铜制的球形物,漏壶的颈部有一开口,底部有一些小洞眼,装水时将壶浸入水中。装满水后如果不按住颈口把壶提出水面,壶中的水就会从底部的小洞喷洒出来。但是,假如用拇指按住颈口,把壶提出水面,不松开拇指,壶中的水就不会流出来。如果堵住颈口,则把壶浸入水中也装不进水。由此看来,一定有某种物质防止了水的进人。人们看不见这种物质,这种物质是什么呢?恩培多克勒认为,这只能是空气。我们看不见的这种物质,能够产生压力,正是这种压力,在我们用手按住颈口时,使水灌不进漏壶。恩培多克勒发现了这种看不见的物质。他还认为,空气之所以看不见,是因为它是一种极其微小的物质。
据说,恩培多克勒在一场拜神狂中跳进埃特纳火山口的炽热岩浆升天了。但我却觉得,他不是故意的,而是在一次大无畏的地球物理学开拓性考察时,失足掉进去的。
恩培多克勒关于存在有原子的蒙昧认识得到德漠克利特的进一步发挥。他出生在爱奥尼亚的殖民地,位于希腊北部的阿伯德拉,这是一座充满笑料的城市。公元前430年,假如有人讲阿伯德拉人的故事,你一定会捧腹大笑。当时的阿伯德拉在某种程度上就像现代纽约的布鲁克林区一样。德漠克利特认为,生活的一切都要享受,都要理解。理解和享受本来就是一回事。他说:“没有欢乐的生活好比是没有旅舍的一条漫长的道路。”德漠克利特极可能来自阿伯德拉,但他决非笨伯。他认为,许多星球都是由宇宙的散落物自然形成的,然后发展、死亡。那时,还没有人想到天体互撞形成的坑穴,但德漠克利特想到星球有时会相撞。他还认为,在黑暗的宇宙中有些星球独来独往,有些星球则伴有好几个太阳和月亮;有些星球上有生命,而有些则没有动物,没有植物,甚至没有水;最简单的生命形式,产生于某种原始沼泽地。他教导说,感觉亦即理性,比如说,我觉得我手上有一支笔,这完全是一种物理和机械过程;思维和感情,则是由极其精细、极其复杂地堆置在一起的物质导致的,而不是神赋予物质以某种精神的结果。
德漠克利特发明了“原子”这一词,在希腊语中,这个词的意思是“不可分割的”。他认为,原子是最小的粒子,永远不可能再往下分割。万事万物,包括人类本身,都是由原子错综复杂地组合成的。他说:“世上存在的只有原子和虚空。”
德漠克利特说,当我们切苹果时,刀子无疑要从原子间的空隙通过。假如没有这种空隙,就是说没有虚空,刀子就会碰上无法穿透的原子,苹果也就无从切开了。比如说,切开一个锥体,然后比较这两个切开的剖面,它们的截面积会相等吗?德漠克利特认为不会相等。锥体上的斜面使一个剖面的截面积稍小于另一个剖面的截面积。假如二者相等,那就不是锥体,而是圆柱体了。不管刀多么锋利,这两个剖面的截面积都不会相等。为什么呢?因为在极小的尺度上,物质表现出某种不可刨光的粗糙度。德漠克利特把这种小尺度的粗糙度,比之于原子世界。当然,他的观点不同于我们今天的看法,但是却是十分机敏高明的,体现了他对日常生活的精细观察。从本质上来说,他的结论也是正确的。
在和上述同样的活动中,德漠克利特还想到过计算锥体或金字塔的体积,方法是把许多极小的金属板堆积成一个锥体。他使用的这种方法,在数学上叫做极限论。他已经在敲微积分的大门了,而微积分则是认识世界的基本工具。从现有文献记载来看,在牛顿之前,事实上尚无人涉足这一领域。如果德漠克利特的研究工作没有受到全面的破坏,那也许在耶稣时代,微积分就已经产生了⑥。
1750年,托马斯·赖特为德漠克利特早就认为银河主要是由低分辨率的星球组成而赞叹不已。我们可以这样说,远在天文学受益于光学的进展之前,微漠克利特早就通过理智的眼睛,和有史以来较优越时代的最能干的天文学一样,全面深入地观察了无限的空间。确实,德漠克利特的思想,早就飞越过“赫拉的乳汁”,飞越过“夜空的脊柱”了。
作为一个人,德漠克利特似乎有点古怪,女人、孩子和性生活使他局促不安。部分原因是因为这些会占用他思索的时间。但他十分珍惜友谊,认为欢愉是生活的目的,并孜孜于从哲学上探索神秘的灵感的源泉和特性。他启程赴雅典,去拜访苏格拉底,结果,竟腼腆得不敢自荐。他也是希波克拉底的挚友。他震惊于物理世界的千姿百态。他认为,在一种民主制度下过贫穷生活,也比在帝王统治下享受所谓幸福好些。他认为,当时盛行的宗教是有害的,既没有不朽的灵魂,也没有不朽的神祗。他所坚信的是:“世上存在的,只有原子和虚空。”德漠克利特是否因此受到宗教迫害,无案可查。不过,应该知道,他是来自阿伯德拉城的。在他所处的时代,容忍非正统观点的短暂传统,已开始崩溃,进而消失了。人们因为具有特殊的见解,已开始受到处罚。如今,在100德拉克马的希腊钞票上,印有德漠克利特的头像。但是他的见识受到抑制,他对历史的影响受到贬低,神秘主义者们正开始取得胜利。
在爱奥尼亚,还出了一位注重实验的人,名叫阿那克萨哥拉,住在雅典,公元前450年左右,极其闻名。这个人是位巨富,但他对财富漠不关心,却酷爱科学。每当有人问他人生真谛何在时,他总是回答:“探索太阳,探索月亮,探索天空”,完全是一副地道天文学家腔调。他别出心裁地做了一个实验。实验中,他把一滴白色的液体,例如奶酪液滴人一大瓶深色液体,例如浓酒中。他发现,白色全然不见了。他因此联想到,其中必定发生了某种变化,某种凭感官不能直接察觉的变化。
阿那克萨哥拉不如德漠克利特那样激进。但同样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他们不是珍视财产的物质主义者,⑦而是持有只有物质才构成了世界的基础这种观点的唯物主义者。他们的不同点在于,前者相信特殊的精神物质,而不相信原子的存在。他认为,人之所以比其他动物高明,是因为人类有手,这是典型的爱奥尼亚人的观点。
阿那克萨哥拉最早阐明月亮的亮光来自反射,并从而提出了月亮盈亏说。这种理论在当时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理论,因此手稿只能秘密流传。从地球、月亮和自身发光的太阳的相对位置来解释月相盈亏,或是月食的这种理论,与当时根深蒂固的偏见是极不相容的。过了两代人的时间,亚里士多德自信地提出,月相盈亏和月食是由于月亮本身具有盈亏和食的特性造成的,这种说法,只是在玩弄词藻,其实什么也没有加以说明。
当时盛行的说法是太阳和月亮都是天神,但阿那克萨哥拉则认为,太阳和星星都是燃烧着的石头。我们感觉不到星星的热气,是因为它们离我们太远了。他还认为,月亮上有山脉(这是对的),也有生命(这就说错了)。照他的意见,太阳只是比伯罗奔尼撒半岛大一些,大概有南希腊,即希腊全国的三分之一那么大。他的论敌认为,他这种估计非常荒谬。
阿那克萨哥拉是伯里克利带到雅典的,后者是希腊鼎盛时期的领袖人物,同时也是伯罗奔尼撒战争的促发者,而这场战争却毁灭了雅典的民主。伯里克利热衷于政治,也爱好科学,阿那克萨哥拉是他的主要知己之一。有人认为,正是由于阿那克萨哥拉的这种地位,使他对雅典的伟大文明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伯里克利有其政治困难。他的权势极其显赫,政敌往往难以对他直接攻击,因此政敌们就攻击与他亲近的人。阿那克萨哥拉终于被判罪,遭囚禁,罪名就是对上帝不虔诚。因为他曾讲授月亮是由普通物质组成的,是一个普通的地方,而太阳则是天空中燃烧得发红的石头。1638年,约翰·威尔金斯大主教对此评论说:“那些狂热的信徒认为,把他们顶礼膜拜的上帝说成石头,是对上帝的极大亵读。然而,他们却没有注意到,他们崇拜的偶像正是由石头雕刻而成的。”伯里克利为使阿那克萨哥拉获释,使出了浑身解数,但终因为时过晚未能成功。虽然说200年之后爱奥尼亚的传统在亚历山大大帝治下的埃及得以继承,但此时希腊的政治浪潮正在转向。
在历史著作中,或是在哲学书籍中,通常都把泰勒斯、德漠克利特和阿那克萨哥拉这些大科学家描绘成苏格拉底以前的哲学家,似乎在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降临之前,他们的主要作用只是守住哲学这个摊子而已,或者只是给了苏格拉底他们一点点影响。其实,古爱奥尼亚人代表的是一种不同凡响的、与当时传统极其相背的传统,这种传统与现代科学极其一致。可惜他们的强大影响只延续了两三百年,这对于生活在爱奥尼亚科学昌明时代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之间的人来说,是一种无法弥补的损失。
也许,与萨摩斯岛有关的影响力最大的人物,要算公元前6世纪的毕达哥拉斯了⑧。按照当地传统,他曾在萨摩斯岛科基斯山上的一个洞穴中住了一段时间。他是世界史上第一个推断出地球是一个球体的人。他这种推断,也许是看到月亮和太阳呈圆形联想出来的,也许是在月食时看到了地球对月亮的圆形投影,或是在他观察船只离开萨摩斯岛时桅杆逐渐消失在海平面而推论出来的。他本人或者是他的弟子,发现了毕达哥拉斯定理:直角三角形两直角边之平方和等于斜边的平方。毕达哥拉斯并未举例去证明这个定理,而是采用数学演绎法去全面证明它的。现代数学——所有学科的基础,都离不开演绎法,毕拉哥拉斯对此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也正是他,首次使用了“宇宙”这个词,以表示那秩序井然、谐和协调的大千世界。他认为,这个世界应当为人们所了解。
许多爱奥尼亚人认为,宇宙间的谐和协调可以通过观测和实验获得,这正是当代科学普遍采用的方法。然而毕达哥拉斯的方法却全然不同。他认为,自然规律可以完全由思维推断出来。因而他和他的弟子们基本上不注重实验。⑨他们是伟大的数学家,同时又是神秘家。伯特兰·罗素尖刻地说:“毕达哥拉斯”创立了一种宗教,其主要教义就是灵魂与肉体处于无限的轮回之中。他的宗教植根于宗教秩序,教义中不时阐明要控制国家,建立起圣洁的戒律。但凡夫俗子总是渴望享受的,自然迟早要违背他的教义了。”
毕达哥拉斯学派专注于数学论证的确立。他们认为数学是一个人类才智可以认识的纯净世界,数学是一个宇宙体。其中直角三角形的边的关系,完全符合简单的数学关系式。数学王国同现实中杂乱无章的平凡世界是绝然不同的。他们觉得,通过数学论证,他们已经窥测到一个完美的实体世界,一个神祗的王国,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只不过是这个神祗王国不完整的投影罢了。在柏拉图关于洞穴的著名寓言中,捆着的囚犯只要看见路人的影子,就相信那是路人本身。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只要他们能够转过头来,就不难看清复杂现实的真相。看来,柏拉图,还有后来的基督教,都受到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重大影响。他们都不敢把矛盾的论点摊到桌面上来,而是如同所有正统的宗教一样,实行清规戒律,以防止修正自身的错误。西塞罗就此写道:
毕达哥拉斯学派醉心于正方立体,醉心于各边均为等量正多面体的对称立体。其中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立方体,立方体的每一个面都是一个正方形。正多边形的数量无穷无尽,但正立方体却只有5种(关于这一点的证明,是数学推论的一个著名例子)。出于某些原因,他们对有12个5角形的、称做12边形的多面体,感到特别可怕。这个问题同宇宙神秘地联系在一起,当时人们认为,世界是由土、火、气、水等4大元素组成的,毕达哥拉斯学派把这4大元素同4种正多面体联系起来。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第5种正多面体,一定与某种第5类元素有关,这类物质只能来自天上(这就是第5元素quintessence这个词的由来)。他们不让一般的人知道12面体的存在。
毕达哥拉斯学派对整数尤为钟爱。在他们看来,一切物体,当然也包括其他数字,都可由整数导出。但到后来,这种信条发生了危机,因为他们发现,2的平方根(正方形的对角线与边之比)竟是一个无理数,不能由任何两个整数之比(不管这两个整数多大)准确地表达出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正是在应用毕达哥拉斯定理时发现这种怪事的。“无理数”这个词,其本意只是说明一个数不能由比值表示。但对于毕达哥拉斯学派来说,却如同洪水猛兽了;因为这个词意味着他们以往的全部观点都是错误的。这种想法从今天的观点来说才真正是“无理的”。对数学上的这种重要发现,他们不敢拿出来公开,而是捂住2的平方根和12边形的知识,不让外人了解真情⑾。即使在今天,仍然有一些科学家反对科学大众化。他们主张神圣的知识只能在信徒间流传,不能让大众了解。
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球体是“完美无缺的”,因为球面上的任何一点离球心的距离都相等。环形圈因而也是完美的。他们始终认为,星球是在环形轨道上作匀速运动。他们觉得,行星在轨道上运行时不可能时快时慢,非圆形运动是不可能的,它们既然不受地球的影响,也一定是“完美无缺”的。
对毕达哥拉斯学派研究法的褒贬可以从开普勒的毕生研究明显地看出(参见第三章)。毕达哥拉斯学派关于宇宙是不可感知的、神秘而完美的世界这种看法,马上被早期基督教徒接受了,同时成为开普勒早期受教的主要内容。开普勒一方面坚信天地间存在着数学的和谐(他写道:“天体是由和谐的比例装饰起来的。”),从简单的数值关系中,就可以确定星体的运动方式。另一方面,他还追随毕达哥拉斯学派长期坚持认为只有匀速的环形运动才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他在观察星体时多次发现,他这种观点解释不了星体运动方式。于是,他又再次观察。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许多学者不同,开普勒信赖实际观测和实验结果。通过对星体运动的仔细的反复观测,他终于抛弃了星球沿环形轨道运行的观点,认识到星体是在作椭圆形运动。毕达哥拉斯的理论既激起了开普勒对行星运行和谐性的探索,又束缚了开普勒,使他的研究推迟了10多年。
轻视实践的观念甚嚣尘上,这始于古老的世界。柏拉图极力鼓吹天文学家要去研究天体,但不要浪费时间去观测天体。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下等人在本质上是奴隶,所有的下等人最好应该由一个主人来统治……,奴隶是主人的生命的组成部分;工匠同主人的关系稍疏于奴隶,工匠只有成为奴隶后才能具备相应的优秀品质。中下等的技工具有不同的特殊奴隶身份。”普鲁塔克认为:“没有必要遵循这样的原则:倘若一项工艺品制作精美,令人愉悦,其制作者便值得尊重。”色诺芬的看法是:“人们称为工艺品的一类物品都印有社会的烙印,在我们的都市中当然要受到唾弃。” 出于上述种种认识,爱奥尼亚的充满前途的光辉的实验方法,被人们束之高阁竟达2000年之久。没有实践,则无法在诸多学说中加以抉择,科学也就无从前进。毕达哥拉斯学派反对实践的观点,至今仍有市场,原因究竟何在,这不能不使人深思。这种对实验工作的厌恶究竟从何而来?
科学史专家本杰明·法林顿认为,古代科学的衰败,究其原因在于经商的传统。这个传统既导致爱奥尼亚科学的发生,也导致奴隶制经济的产生。拥有奴隶,便铺平了通向金玉满堂、权势显赫的大道。毕达哥拉斯的城堡是由奴隶们建造的。在伯里克利、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时代,雅典拥有大量的奴隶。雅典人津津乐道的民主,其实只适用于少数特权者,奴隶不过当牛做马从事体力劳动而已。由于科学实验也是一种体力劳动,因此奴隶对于科学实验是退避三舍的。但反过来说,又只有奴隶主——有些国家里尊称“绅士”——才有闲暇去搞科学。因此,科学几乎无人问津了。古爱奥尼亚人完全有能力造出某些较为高级的机器,但奴隶制的存在使技术进步缺乏经济动力。因此,在公元前600年左右,经商的传统对伟大的爱奥尼亚科学昌明的产生起到重大的作用,而奴隶制却又可能是两个世纪之后科学衰败的原因。这不能不使人啼笑皆非。
类似的现象在全世界比比皆是。1280年,是中国天文学的鼎盛时期,其代表人物是郭守敬。他以1500年来前人的天文观测为基础,改进了天文观测仪器和计算技术。人们普遍认为,自他以后,中国的天文学便江河日下了。内森·西维因认为,至少有一部分原因是“上层人物对科学越来越僵化、墨守陈规,从而使知识界对技术的探索和兴趣有减无增,也不愿把科学研究当做行之有效的重要进身之阶了。”于是,研究天文学的钦天监成为家传因袭的职衔,这种做法同天文学的进展大相径庭。此外,“天文学研究一直为朝廷所垄断,并在很大程度上听任外国技术人员的摆布。”他们主要是听任耶稣会传教士的摆布,他们介绍了欧几里德和哥白尼的学术观点,中国人对这样的学术思想惊讶不已,但当他们检查过耶稣会教士带来书籍后,自然而然地要竭力隐瞒和压制日心说的观点。在印度、玛雅和阿兹台克文明中,科学之婴死于母腹的原因也许与爱奥尼亚文明衰败的原因相同,都与奴隶经济的发展有关。从政治上来看,当代第三世界国家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受教育者都是富裕家庭的子弟,基于这种现状,他们理所当然地不习惯于体力劳动,同时也不会对传统的知识提出挑战,为此,科学难以扎根。
公元前7世纪至公元5世纪之间,爱奥尼亚和其他希腊科学家的大致生卒年表。从表中可以看出希腊科学家的衰落,因为在公元前1世纪之后,著名科学家就屈指可数了。
在奴隶制度下,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过着优裕舒适的生活。他们为人压迫人的制度辩护,为专制君主服务,宣扬肉体和精神分开的观点(这是一种在奴隶制社会极其自然的观点),他们把物质同意识分割开,把地球同天体拆离开。他们这种分割统一体的思想,在西方思想界占据了2000多年之久。信奉“神祗无处不在”的柏拉图,实际上是用奴隶制的比喻联结他的政治思想与宇宙学说。据说,他曾经竭力主张烧毁德漠克利特的所有著作(他也曾主张烧毁荷马的所有著作),原因也许在于德漠克利特不承认灵魂与上帝是永恒的,也许是因为他不承认毕达哥拉斯的神秘主义,或者在于他相信存在无数的星体。据传,德漠克利特撰写了73部重要著作,涉及了人类的所有知识,但所有这些著作约已荡然无存。现在我们对德漠克利特的了解,主要来自一鳞半爪的零碎材料,其中主要是记载在伦理学书籍中一些间接的资料。其他古爱奥尼亚科学家的遗著的命运也大批相同。
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承认世界是可知的,而且认为存在一种支持自然界的数学规律。他们这两种认识大大推动了科学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他们压制和掩盖已所不欲的科学发现,主张科学研究应仅限制在少数几个出类拔萃者的圈子内,而且,他们鄙视实验,追求神秘主义,为奴隶制辩护,这些则对人类进步造成了很大损害。在长期神秘地埋没后,部分原因是由于亚历山大图书馆的学者们的传播,爱奥尼亚人开创的事业毕竟还是复苏了。西方世界又苏醒了。注重实验及公开探讨的气氛再次得到尊重。无人问津的书籍及其零星散落的著作再次得到人们的查阅。达·芬奇、哥伦布以及哥白尼所进行的事业,可以说是受到了古希腊这种传统思想的激发,或者说是沿着古希腊的研究传统各自进行了再探索。就是在今天,仍然有不少科学成果带有古爱奥尼亚的烙印,不少科学研究工作也像他们那样自由大胆。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可思议的迷信,以及惊人的伦理上的愚昧,现代人仍受到古代思想斗争的影响。
柏拉图的弟子及其后来的基督教徒们,有一种令人不解的观点,他们认为地球是不干不净的,甚至有点儿污秽,天体才是完美无暇的、神圣的。他们不承认或是忘记了地球是宇宙中的一颗行星,人类是宇宙的居民这一基本思想。首次提出这种思想的是阿里斯塔恰斯,他在毕达哥拉斯逝世300年后出生在萨摩斯岛,是爱奥尼亚最后一批优秀科学家之一。到他的时代,人类文明的中心已经转移到古埃及的亚历山大城图书馆。阿里斯塔恰斯首次阐明行星系的中心是太阳,而不是地球。他认为所有的行星都是绕太阳而不是绕地球运行的。无独有偶,他在这方面的论著也散失了。他通过计算月食时地球对月亮投影的面积得出结论说,太阳不仅离地球非常遥远,而且也比地球要大得多。因此,他当时可能推论过,像太阳那么大的一个星体,竟然绕地球这样渺小的星体运转,这是十分荒唐的。他提出太阳位于宇宙的中心,认为地球绕地轴自转一周需要一天,绕太阳转动一圈则需要一年。
人们通常把这个观念同哥白尼的名字联系在一起。伽利略在评价哥白尼时说,哥白尼只是日心说的“再现者和证实者”,而不是最早的发现者⑿。尽管有人在公元前280年已经相当清楚地说明了行星的位置,但在阿里斯塔恰斯和哥白尼之间的1800年中,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些行星的确切位置。这种观点触怒了阿里斯塔恰斯的某些同代人。如同阿那克萨哥拉、布鲁诺和伽利略的遭遇一样,也有人大喊大叫,阿里斯塔恰斯不信神,该受惩罚。就是在人类文明的今天,反对阿里斯塔恰斯和哥白尼,在日常生活中提倡地球中心说的例子,依然屡见不鲜。我们还在说太阳“升起”了,太阳“降落”了。阿里斯塔恰斯已经逝世2200年了,而我们的语言还在自欺欺人地表示地球并没有转动。
行星之间并不是连在一起的,例如,地球离金星最近4000万公里,地球离冥王星则有60亿公里之遥。认为太阳只有伯罗奔尼撒半岛那么大,尚且触怒了某些希腊人。上述说法,更会使他们目瞪口呆不知所措了。当然,人们以往认为太阳系的星球都拥挤在一起,且不作运动,这也是不无道理的。假如伸开一个手指放在眼前,然后,首先用左眼,接着用右眼去瞄看这个手指,映衬着遥远的物体,你就会觉得手指在移动。手指离眼睛越近,看起来它就移动得越多。通过计算这种视运动,即视差,就可以估计远处物体同手指的距离。双眼之间相隔愈大,看上去手指就移动得愈多。双眼的基准线越长。视差也就越大,也就能更好地测定远处目标的距离。但是,我们所处的地球本身,每隔6个月就要从轨道的一端运行到另一端,运行距离为3亿公里。因此,假如在6个月后观测同一个不移动的天体,那么,我们测定的距离应是十分可观的。正因为如此,阿里斯塔恰斯怀疑,天上的星星可能是远离地球的太阳。他把太阳同固定不动的星体“归为同类”。当地球在转动时,星际视差不可测出,这表明,星体离地球的距离比太阳还得多。在望远镜发明之前,即使对最近的星体的视差,也小得难以觉察。星球视差到19世纪才首次得到测定。这时,完全根据古希腊的几何学测定,人们才清楚星体离地球的距离大得要以光年计算。
还有一种方法,可以测定从地球到星体的距离,尽管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证据说明古爱奥尼亚人确实使用了这种方法,但他们完全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众所周知,物体离我们愈远,则显得愈小。物体的实际大小与距离成反比的规律,是用于艺术摄影术中的透视法的基础。正因为如此,太阳离我们愈远,太阳就显得愈小、愈暗。离太阳究竟要多远,它才显得似一颗星星那般小、那般暗呢?换句话说,多大的一个太阳,才能像一颗星星那么亮呢?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惠更斯作了一个实验,方法与古爱奥尼亚的传统十分相似。他把一个钻有许多小孔的铜盘对着太阳举起来,然后透过小孔观察太阳,以此确定哪一个孔的亮度同他所记得的昨天晚上的天狼星的亮度一样。该孔的大小,和看上去太阳的大小相比,只有其 l/28 000⒀。他于是得出结论,天狼星离我们的距离,是太阳离我们的距离的28000倍,或者说,离我们约半个光年。观察几个小时后,要记住一颗星究竟有多亮是很不容易的,但惠更斯却记得一清二楚。假如他当时知道,天狼星实际上比太阳亮得多,他无疑会得出正确的答案:天狼星距我们8.8光年。当然,阿里斯塔恰斯和惠更斯应用不精确的数字推导出不完整的答案,这个事实本身并无关宏旨。关键在于他们极其明确地阐述了他们的研究方法。因此,假如能够改进观察方法,答案就会准确得多。在阿里斯塔恰斯与惠更斯之间的时代,人们回答的问题使我这个在布鲁克林长大的孩子激动不已,我不禁自问,星星到底是什么呢?答案是,星星就是巨大的太阳,在星光灿烂的宇宙的汪洋大海中,星星离我们有多少个光年那么遥远。
阿里斯塔恰斯的巨大贡献,在于他说明了无论是我们人类,还是我们的地球,在自然界中都并不占有特殊的地位。从此,他的这种入木三分的观点被上用于星体,下用于人类大家庭的许多课题,赢得了巨大的成功,同时也始终受到反对。他这种观点导致了天文学、物理学、生物学、人类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的巨大进展。我想,把这种观点推广应用于社会,恐怕就是它屡屡受到压制的主要原因吧。
阿里斯塔恰斯的巨大贡献远远超越了星空研究的范畴。18世纪末叶,英王乔治三世时代的音乐家和天文学家威廉·赫歇耳描绘了一幅星空图,他发现在银河系平面图或带状图上,以地球为中心,各方位的星星的数量显然是相等的。由此他自然而然地认为,地球位于银河系的中央⒁。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密苏里州的沙普利发明了一种技术,用这种技术测量从地球到球状星团的距离,发现球状星团是可爱的恒星球状集团,就像一群蜜蜂一样。他还发现了一个恒星的标准烛光——颗亮星,星光可见是因为它闪烁不定,但其平均本身亮度却总是一成不变的。把球状星团中发现的这类恒星的亮度和它的本身亮度加以对比,沙普利就能计算出它们离地球的距离。这就像我们在旷野中,通过观察射过来的微弱灯光,就能判断出已知其本身亮度的灯光距我们多远一样。这种方法实质上仍是惠更斯的方法。沙普利发现,这些球状星团并不是以太阳周围的星体为中心,而是以人马星座方向的银河系远区为中心。沙普利认为他调查大约100个球状星团极可能围绕银河系的质量中心运行,向它表示敬意。
1915年,沙普利大胆地提出太阳是位于银河系的边缘。而不是靠近其核心。赫歇耳之所以搞错了,是因为在人马星座方向上布满了不易看清的宇宙尘,从而使他无法知道远处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恒星。我们现在都明白,地球离银河系的核心大概有3万光年之远,处于银河系的旋臂边缘,这里的恒星密度相对要稀疏些。如果在沙普利发现的球状星团中,一个有人居住的行星绕星团的中心恒星运行,或者就位于星团的中心,那么,他们就会可怜我们地球上的人只能看到为数不多的星星。而在他们的天空中却满布灿烂的繁星。仅在银河系的中心附近,就有几百万个灿烂的星球,他们凭肉眼也可以看到它们,而在我们的天空中,却只有微不足道的几千颗恒星。我们的太阳,以及别的太阳都可能有消亡之日,但在球状星团的世界里,漫漫黑夜却永远不会降临。
公元18世纪时,赖特和康德两人通过望远镜的观察都预言过,那无与伦比的旋涡状发光体,就是另外的银河系。但在进人20世纪很久以后,天文学家竟然还认为,宇宙中只有一个银河系。康德曾明确指出,在仙女星座中的M31 星系,就是另一个银河系,它含有许许多多的恒星,康德给它们取了个令人难以忘怀的奇妙的名字“岛宇宙”。但一些科学家认为,那些旋涡星云并非是遥远的岛宇宙,而是星际气体聚集成的云团,这些气体也许正在形成新的太阳系。为了测定旋涡星云的距离,就需要一组各自不同的、本身亮度又较大的星体,建立一个新的标准烛光。哈布尔1924年认出了这组M31星系的恒星。他发现,看起来这些恒星极其晦暗,从而说明M31星系离我们极其遥远。人们现在估计,它距离我们为200万光年。但如果M31星系真有这么遥远,那它就不可能仅仅是星空中的云雾,那就应该比云雾要大得多,就应该是一个巨大的银河系。其他更加模糊不清的星云(大约有1000亿个),必定离我们更加遥远。它们都透过已知宇宙的边缘黑幕闪闪发光。
自从人类诞生之日起,我们就一直在探索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无论在人类的早期(当时我们的祖先以懒洋洋的目光注视着星星),其中不管在古希腊的爱奥尼亚科学家中,还是在当代的科学家中,人们都为一个问题所苦恼,那就是地球在宇宙的什么地方?地球是处于什么样的一种地位呢?我们发现自己栖息的地球十分平庸。它的恒星也毫不出众,在银河系星群的边缘两个旋臂之间,占着一个可怜的位置。而这个银河系则是那比地球上的人口还多的星系中的一个成员,隐匿在广袤的宇宙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里。这种观点鼓励我们继续建立和证实天空的心理模式。就是说,太阳是一个炽热的石头,繁星是天上的火焰,银河系则只是夜空的脊柱。
从阿里斯塔恰斯以来,我们每探求一步都使我们自己更加远离舞台的中心。用于理解探求中的新发现的时间远远不够。沙普利和哈布尔有了巨大的发现,他们的许多同时代人至今仍活在世上。当然,他们当中至今也有不少人暗地里埋怨这些伟大的发现,他们对每一步进展都感到沮丧,在这些人的内心深处,仍然支持着宇宙中心的支点就是地球的观点。但是,我们要评价宇宙,首先就必须要了解宇宙,在了解的过程中,即使事实证实与我们的良好愿望相违背,也应该继续我们的了解。了解我们生活的地球,则是了解邻近星球的重要先决条件。当然,了解邻近星球是什么样子,也对此大有裨益。假如我们渴望着增加地球的重要性,我们就该为此做出努力,大胆地提出问题,精辟地回答这些问题,这无疑就会增加我们这个星球的重要性。
我们带着一个早在人类发祥期提出的问题,开始了探索宇宙的航行,这个问题人们一代接一代地重复着:星星是什么?探幽索隐是人类的天性。人类开始探索时,完全是两眼一抹黑,即使到现在也仍然是星球世界的门外汉。我们在宇宙海洋的海滩边徘徊不前的时间已经够长了,现在我们终于扬起风帆,准备远航宇宙之海,去探索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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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种把火焰看成是一种有生命的东西,需要保护、需要照看的观念,不能把它当做一种“原始”的观念而不加以认真研究。在许多现代文明的发样期都可以找到这样的观念。古希腊、古罗马以及古印度的婆罗门的各家各户都有一个炉灶,和一整套固定的照看火焰的规矩。晚上,煤火要用炉灰封住,清晨拨开炉灰,添上小树枝,让炉火重新燃起来。炉火的熄灭意味着家破人亡。在上述三种文化中,对炉灶的祭祀同祭祀祖宗是相互关联的。这就是永世不灭的火的来源。在全世界范围内,这种象征至今还广泛应用于宗教、纪念性活动、政治和体育的庆典中。(在中国人的生活中也有于每年春节之前要祭灶王爷的风俗——校者注)②为避免混淆,应指出爱奥尼亚不是指爱奥尼亚海,而是爱奥尼亚海沿岸的殖民者命名的一个地方。
③有证据表明,古代苏默人(幼发拉底河流域的人种)的创世纪神话大部分是关于自然界的解释,后来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编纂的《天庭之上》这首诗集里才第一次用神祗取代了自然界。这个神话讲的是神学,而不是宇宙学。《天庭之上》使人联想起日本和阿伊努人的神话,他们的神话说宇宙原先是一片沼泽,后来一只大鸟振翅击打沼泽而把陆地和水体分开。斐济人的创世纪神话说:“罗科摩图创造了陆地,他用巨手从海底一捧一捧地把泥土捧出水面,到处堆积,形成了斐济群岛。”对于岛屿和远海的民族来说,从水中筑起陆地是一种极其自然的想法。
④星占学也包括在内。星占学在当时被普遍认为是一门科学。在希波克拉底的一段典型文学中写道:“人们也必须密切注意星座的升起,特别是天狼星,其次是大角星,同时也要注意昂星团的降落。”
⑤该实验原先的目的是为了证实一种荒谬绝伦的血液循环理论,但我们应该识别,任何一种通过实验探索自然界的想法都是一种重要的改革。
⑥欧多克斯(Eudoxus)和阿基米德于德漠克利特之后也是这一领域的先驱。
⑦唯物主义与物质主义在英文中都是materialists。——校者注
⑧公元前6世纪,是地球上人类智慧和精神上的百家争鸣时代。在这个时期不仅在爱奥尼亚出现了泰勒斯、阿那克西曼德、毕达哥拉斯等许多优秀人物,而且在古埃及,出现了法老尼科二世,他使人类完成了环绕非洲的航行;在古波斯,出现了琐罗亚斯德;在中国,出现了孔子和老子;在以色列,出现了犹太人先知;在印度,出现了释迦牟尼,等等。很难设想,这些优秀人物的出现,相互之间是毫无联系的。
⑩但其中也有一些值得欢迎的例外情况。毕达哥拉斯对和声学中整数比的沉醉明显地是基于对弹拨音弦发出声音的考证,甚至是基于实验形成的。恩培多克勒至少在部分上是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人们知道,毕达哥拉斯的一个叫做阿尔克马厄昂的学生是第一个解剖人体的人。他区分了动脉和静脉,而且是第一个发现视神经和耳咽管的人。他还确认头脑是收藏知识的地方(这个论点后来被认为知识来自于心脏的亚里士多德所否认,再往后才得到希罗菲勒斯的恢复),他还创立了胚胎学。但是,阿尔克马厄昂在晚期对“净化”的热情不如他的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同事们高。在争论中,更需要的是论据的分量,而不是权威的势力。确实,对那些渴望学习的人来说,教授者的权威性经常是一种极大的障碍。因为学习的人不再自己作出判断,而只是把自认为老师的既定结论作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讲到这个问题时,我实际上并没有把这种传统的教学法归因于华达哥拉斯学派。据说毕达哥拉斯学派在争论中,每当有人问及其论点的根据时,总是答道:“大师这样讲的。”“大师,就是指毕达哥拉斯。一种已有定论的意见是极其有力的,它使权威性无需理智的支持便畅行无阻。
⑾有一位叫做希帕苏斯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学者著书发表了《具有12个面的球体之秘密》(即12面体)。他后来死于船难,据说他的同学们都认为这是正义的惩罚。他的著作后来也没有发表。⑿哥白尼的日心说思想,可能是他阅读阿里斯塔恰斯的著作时受到启发的。最近发现的古教科书,在意大利大学里引起了轩然大波。当时,哥白尼就读于那儿的一所医科学校。在哥白尼所著书籍的草稿中,提到了阿里斯塔恰斯的先著,但在他的书付印时,他又删掉了引文,在写给教皇保罗三世的一封信中,哥白尼写道:“据西塞罗的著作,尼斯塔斯(Ncetas)想到了地球本身是运动的……。据普鲁塔克的著作(此人探讨了阿里斯塔恰斯的学术思想)……,其他的一些人也具有相同的见解。我在研读他们的著作时,亦与他们颇具同感,也开始考虑到地球运动的可能性。”⒀惠更斯实际上是用一颗玻璃念珠来推导透过小孔的光度的。⒁这种关于地球处于当时已知宇宙中心的具有优越地位的假设,使华莱士在他1903年的著作《人类在宇宙中的位置》中,站到反对阿里斯塔恰斯的立场,认为地球极可能是惟一的有居民的星球。
第八章 在时空中旅行
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天。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引自公元前300多年中国庄子所著《齐物论》
酷爱星辰。岂惧夜幕
引自两位业余天文学家的碑文
星星在我们的眼中书写着朦胧的史诗,
书写着永不消失的空间的闪烁篇章。
——引自哈特·克雷恩的《桥》波涛的起伏部分是由潮汐造成的。月亮和太阳虽然距我们甚远,但它们对地球的引力作用却是明显的、确确实实存在的。海滩使我们联想到了宇宙。海滩上的细沙粒基本上是大小均匀的,它们是由大石块在波浪长年累月地冲击和摩擦、腐蚀和风化作用下形成的,而这一切又都是在遥远的月亮和太阳的驱动下发生的。海滩还使我们想到了时间,地球本身要比人类古老得多。
一捧细沙大约有1万粒沙,这比我们在皎洁的夜空中肉眼所能看见的星星还要多。但是我们肉眼能看得见的星星只占星星总数的极小一部分,我们在夜空中所能看见的星星只是离我们最近的星星中很少的一部分,而宇宙之丰富和辽阔是难以度量的,星星的总数比地球上所有海滩的沙粒总数还要多得多。
尽管古代的天文学家和星占学家竭力描述星空的景象,星座却不过是星星的任意组合。某些本来不太明亮的星星,由于离我们较近而显得很亮,而有些本身较亮的星星却离我们比较遥远。严格地说,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对任意一颗星星而言距离都是一样的。因此,无论是在苏联的中亚细亚,还是在美国的中西部,观察某个星座时,星星的排列位置都是一样的。从天文学的角度来看,苏联和美国是同一个地方。只要我们局限在地球上,任何星系的星星都距离我们如此遥远,根本无法辨认出它们的立体构像。星星之间的平均距离只有几光年,不过别忘了,一光年就是约10万亿公里的距离。若要观察星座图像的变化,我们必须跨越与星星之间的距离差不多的路程,即跨越光年级的距离,非如此,则无法看到星座中的星移斗转和无穷变幻。
但是,要实现如此宏伟的星际航行,目前的技术还完全做不到,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过渡时期内还做不到。尽管如此,我们却可以用计算机模拟距离我们较近的星星在空间的位置,从而进行某种类似的星际航行。譬如进行环绕由明亮的星体组成的北斗星的旅行,观察星座位置的变化。我们按照一般的天体绘图法–沿点连线,将某个星座的星体用线连结成图,视角不同,所绘制的图形也不相同。遥远的行星上的居民所看到的夜空星座形状,与我们在地球上看到的大不相同。再过若干世纪,人们也许能造出一种宇宙飞船,它速度巨大,能飞越宇宙空间,使人们看到迄今除了用计算机看到以外从未看到的新星座。
星座形状的变化不仅体现在空间上,而且也表现在时间上。我们不仅通过变换视角可以看到星座的变形,而且只要等待的时间足够长,也可以观察到它们形状的变化。星星有时组成星团,成群结队地一起飞奔。有时某颗恒星独自狂奔,结果脱离原来的那个星座,而跑到另一个新的星座中去。在个别的情况下,双星系的某一成员会发生爆炸,从而摆脱相互间引力的束缚,以其固有的轨道速度冲向宇宙空间。此外,星星也有生死存亡、演化发展的历程。假如我们观测的时间足够长,就会看见新生星体的出现和旧星的泯灭。也就是说,星空中的图像也处在缓慢地消融和变化之中。
就是在有人类的几百万年中,星座也一直在变化着。以北斗七星或大熊星座的图形为例,借助于计算机我们可以超越时空的界限,把北斗七星拉回到100万年以前的状态。人们可以发现,那时的北斗七星与现在的模样大不相同,不像一把勺子,而颇像一根长矛。如若时间机器猛然把你带回遥远的、未知的过去,你可以根据星座的形状大致判断出所处的年代。如果北斗七星状如长矛,那肯定是在更新世中期。
上图:100万年前的北斗七星
中图:50万年前的北斗七星
下图:现在的北斗七星由计算机模拟的100万年和50万年前从地球上看到的北斗七星。
我们还可以让计算机把时间往前推移,预测星座未来的图像。以狮星座为例,黄道带由12个星座组成,像一条带子包裹着太阳每年在天空穿行的路径。黄道带(Zodiac)一词的词根与动物园(Zoo)相同,因为黄道带中的星座如同狮星座一样,大都是以动物命名的。再过100万年,狮星座将比现在看到的更不像一头狮子。也许,我们的后代会把它称为射电望远镜星座。不过我猜测,射电望远镜在那时可能比石矛之于现在更加过时了。
猎户星座(非黄道带)以4颗亮星为界,被3颗星组成的对角线分为两半,这一对角线表示猎人的腰带。根据通用的天文投影方法,悬挂在腰带下的2颗较暗的星组成猎人的剑。剑身中间的那颗星,实际上不是一颗星,而是巨大的气团,叫做猎户座星云,星云中不时地产生出新的恒星。猎户星座中的大多数星体炽热而年轻,而且大都演化迅速,最终在称为超新星的宇宙爆炸中了却残生。它们的生命周期大约为几千万年。假如用计算机进行模拟,把猎户星座未来的情形描述出来,我们就会惊奇地发现,这个星座中多数星体的诞生及其蔚为壮观的混灭,如同夜空中的萤火一般,闪烁明灭、飘忽不定。
半人马座α星是距太阳最近的恒星系。它实际上是一个3连星,两颗星各自绕对方旋转,而第三颗星(半人马星座的比邻星)则始终以一定的距离环绕前两颗星运行。当第三颗星处于其轨道的某个位置时,它是离太阳最近的恒星,它的名字就是由此而来的。我们在天空中所见到的大多数恒星都是双重或多重的星系。太阳这个星系倒是一个有点奇怪的例外。
在仙女星座中,第二颗最亮的β星距我们75光年。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它的光亮,在黑暗的星际空间旅行了75年才到达地球。举一个不大可能的例子,如果仙女座β星上星期二因爆炸而消毁的话,也只有等75年之后我们才能得到这个消息。这是因为,爆炸产生的有趣信息以光速运行也要75年的时间,才能穿过茫茫的宇宙空间到达地球。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颗星的星光在它出发的时候,年轻的爱因斯坦还是瑞士专利局的工作人员,刚刚发表了划时代的伟大理论–狭义相对论。
空间和时间是互相关联的,我们不可能只是遥望太空而无须顾及时间。光的运行速度极快,但空间极其浩瀚,且星体遥遥相隔。在天文数字上,75光年左右的距离是微不足道的,仅举几个例子便可说明这一点。从太阳到银河系中心的距离为3万光年;从地球到位于仙女星座的、离我们最近的旋涡星系M31的距离为200万光年。我们现在所看到的M31的星光向地球出发时,地球上还没有出现进化成现代人的人类祖先;而从地球到最远的类星体需要80~100亿光年,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是它们在地球凝聚之前、在银河系形成之前的形状。
这种现象并非仅仅局限于天体,只不过由于天体相距非常遥远,有限的光速才显得如此重要而已。假如你的朋友站在房间里3米外的另一头,你用眼看她时,你所看到的并不是“现在”的她,而是 1/亿秒“以前”的她[(3米)/3 ×108 米/秒=1/(108 /秒)=10-8 秒,即1%微秒。在这类计算中,我们只要用距离除以速度就得到了时间]。你的朋友的“现在”与1/亿秒以前的差别微乎其微。谁也不会去注意这点变化。相反,如果我们观察一个80亿光年以外的类星体,我们所看到的是80亿年前的它,这一事实可能就非常重要了(例如,有人认为类星体可能是只发生在星系早期历史的爆炸事件中。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星系离我们越远,我们观测到它的历史就越早,它也就越可能是类星体。当我们遥望50亿光年以上的距离时,类星体的数目确实在增加)。
两艘“旅行者”号宇宙飞船目前正以光速的万分之一的速度飞行,它们是地球上发射的最快的飞行器。但是,它们可能要用4万年的时间才能到达最近的恒星。那么,难道就没有希望飞离地球,穿过惊人的遥远的旅程到达半人马星座比邻星吗?此外,难道就无法达到光的速度了吗?光速的奥秘究竟何在呢?我们不能飞得比光速更快吗?
例如你在19世纪90年代里去过意大利迷人的托斯堪乡下,你或许会在通往帕维亚城的大道上碰到一位留着长发的、中途退学的中学生。他的德国老师对他说过,他绝不会有任何成就,他提出的问题破坏了课堂纪律,他最好还是退学。于是,他离开了学校,漫步在乡间的大道上。在意大利北部的自由天地里,他反而能够思索那些与在纪律严明的普鲁士课堂中被强行灌输的、来不及消化的各种课程相差甚远的事情。这个青年学生名叫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正是他的沉思默想改变了整个世界。
伯恩斯坦的科普著作《自然科学通俗读物》使爱因斯坦爱不释手。书的第一页就描述了电流通过导线以及光通过空间的不可思议的速度。他不禁想到,假如能以光的速度运动,世界将会是什么模样呢?一个10多岁的孩子,走在乡间阳光绮丽的小道上,竟然会想到以光速旅行,这是多么迷人、多么不可思议的想法啊!假如以光的速度旅行,你是不会感到在运动的。如果开始时你从光的波峰上出发,那么在旅行的过程中你会觉得一直在这波峰上,完全不会意识到它是波动的。倘若以光速旅行,就会出现这种怪事。爱因斯坦对这类问题想得越多,就越是摸不着头脑。如果真能以光速旅行,好像到处都会出现矛盾。人们往往不加仔细地推敲,就把某些说法当成真实的。爱因斯坦提出的这些简单问题,早在几个世纪之前就应该想到。例如,我们说两件事情同时发生,究竟指的是什么意思呢?
让我们设想一下我骑着一辆自行车向你奔去的情景。当我接近一个十字路口时差点撞上一辆马车,为了避免相撞,我赶紧转弯。让我们再把这一事件细细地体会一下,并设想一下马车和自行车都以接近光速的速度行驶的情景。如果你站在路上,马车行驶的方向与你的视线垂直。通过阳光的反射,你看见我向你骑来。难道我的速度不该叠加到光速上,我的影像不是要比马车先到达你的眼睛吗?难道你不是在看到马车之前就看到我转弯吗?从我的角度,而不是从你的角度看,马车和我会同时到达十字路口吗?我会不会几乎和马车相撞?在你看来,我是否无缘无故地转弯,并兴高采烈地朝芬奇城骑去呢?这些都是奇怪而又微妙的问题。它们向一切显而易见的常情提出了挑战。有理由相信,在爱因斯坦之前没有人想到过这类问题。正是从这些基本的问题出发,爱因斯坦才对整个世界进行了彻底的再认识,从而导致了物理学上的一场根本变革。
要想认识世界,要想在高速运动时避兔上述逻辑上的矛盾,肯定存在某些我们必须遵循的自然规律。在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中,他总结了这些法则。一个物体发出的光(不管是反射还是发射出来的),不论这个物体是处于运动状态还是处于静止状态,光的运动速度都是相同的。就是说,不能把物体的运动速度叠加到光速上。此外,任何物体的运动速度都小于光速,即不能以光速或大于光速的速度运动。在物理学上,没有任何事物阻碍你以尽可能接近光速的速度运动,即可达到光速的99.9%,但无论人们如何想方设法,都绝对不可能再获得最后的0.1%的速度。既然从逻辑上讲世界是协调一致的,那么就必定存在一个速度极限。否则就可以通过增加运动物体的速度来达到任何想要达到的速度了。
本世纪初,欧洲人普遍相信存在不受一般法规制约的特殊参照系:德国、法国或英国的文化和政治结构比其他国家好;欧洲人比殖民地国家的人优越,他们受统治是他们的福气。阿里斯塔恰斯和哥白尼思想在社会和政治上的应用遭到反对和藐视。但是年轻的爱因斯坦在物理学上反对特殊的参照系,在政治上同样反对这种优越感。他认为,宇宙中充满了星体,这些星体在各个方向上匆忙地奔驰着,没有任何处于“静止”的地方。在对宇宙的观测上也不存在一处优于另一处的问题。这就是相对论一词的含义。相对论乍看起来很玄乎,其实很简单:就宇宙而言,没有什么地方比其他地方更优越。不论由谁来描述,自然规律都应是一致的。如果自然规律具有不变的一致性,那么认为我们这个小天地在宇宙中有什么特殊之处,就是令人费解的逻辑了。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人们不可能以超光速的速度运动。
我们之所以能听到鞭子抽动的噼啪声,是因为鞭梢以大于声速的速度运动。从而产生一种冲击波,产生一个小小的声响。雷声的道理也与此类似。人们曾经认为飞机的速度不能大于声速,但如今超音速飞行却是极平常的事。但是,光障和声障不同,它不仅仅是一个技术上的问题(像超音速飞机所解决了的技术问题),而是如同万有引力一样)是一个基本的自然规律问题。在人类的历程中,还没有任何现象(包括鞭响和雷声)能在真空中以大于光速的速度运动。相反,人们的普遍经历(包括核子加速器和原子钟)都精确地、定量地符合狭义相对论。
同时性的问题适用于光,但却不适用于声,因为声音是通过某种物质媒介,通常是空气传播的。当你的朋友在谈话时,到达你耳朵的声波是空气分子的运动,然而光却可以在真空中传播。空气分子要运动需要一定的条件,真空中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太阳光能够穿越宇宙空间照射到我们身上,但是无论我们如何仔细地倾听,也不可能听到太阳黑子的爆炸声,或者听到太阳闪光的轰鸣。在相对论学说创立之前,人们一度认为光的传播是通过一种特殊的、充满宇宙空间的介质–以太。但是,著名的迈克尔逊-莫雷实验证明,根本不存在以太这种物质。
我们有时会听说某种事物能运行得比光还快,特别常提到的是所谓的“思维速度”。这是一种格外愚蠢的说法,因为思维的脉冲通过脑神经细胞的速度并不比一辆驴车快多少。人类聪明到能够提出相对论,这只说明我们有高超的思维能力,但并不能因此吹嘘,说我们的思维速度有多么快。不过,计算机的电子脉冲速度倒确实与光速相差无几。
20几岁的爱因斯坦创立了完整的狭义相对论学说,经过各种实验的检验证明是正确的。将来,或许有人能提出一种普遍适用的学说,既防止同时性一类的矛盾,避免了特殊参照系,又能允许超光速的运动,但我对此十分怀疑。爱因斯坦提出不可能超过光速运动的见解可能很不符合常识,但在这个问题上,为什么非得要相信常识呢?为什么我们1小时走10公里的经验应当包含1秒钟运动30万公里的自然规律呢?相对论确实限定了人类能力的极限,然而,宇宙并非一定要与人们的愿望相适应。狭义相对论排除了我们的飞船以超光速的速度飞往星球的可能性,但却展示了另一种未曾预料到的诱人的方法。。
依照乔治·盖莫夫的想法,让我们设想有那么一个地方,在那里光速不是每秒30万公里,而是一个颇为一般的数值,譬如说每小时40公里,并受到严格的强制(打破自然规律并不违法,因为其中毫无犯罪行为:自然界是自我调节的,它只是将一切安排得使你无法逾越它的限制)。想象一下骑着摩托车以接近光速行驰的情景(在相对论著作中,以“设想……”开头的句子比比皆是,爱因斯坦称其为“思维实验”)。随着车速的增加,开始观察附近过往的物体。当你目不斜视地注视前方时,你身后的物体却出现在你前方的视野之内。当你以接近光速的速度奔驰时,世界在你的眼里就会变得十分奇特,最后,你会看到正前方有一个圆形的小洞,世上的一切都被装进了这个小洞。在静止的观察者看来,当你离开时从你身上反射的光呈粉红色,而当你返回时却呈现蓝色。假如你以近于光速的速度驶向观察者时,你就会处于斑斓而奇异的色彩包围之中。通常看不见的红外光就会变成波长较短的可见光。你会在运动的方向上受到压缩,质量增加,而时间却变慢–一种接近光速运动的惊人结果,称为时间膨胀。但是在同行的观察者,譬如摩托车后座上的人看来,上述现象都不会发生。
狭义相对论这些独特的、初看起来令人困惑的预见是正确的。在最深刻的意义上讲,科学的东西都是正确的,它们都取决于你的相对运动。但是,它们是实实在在的,不是光学上的幻影。可以用数学,大概只要一年级的代数就能简单地表述出来,因此任何受过教育的人都不难理解。此外,许多实验也证明了其真实性。与静止的钟相比,置于飞机上的十分精确的钟会少许变慢。核子加速器都是按照质量随着速度的增加而增大的原理设计的,否则,被加速的粒子就都会撞到加速器的壁上,这样就无法进行核物理实验了。速度等于距离除以时间。由于在接近光速时不能像我们日常所习惯的那样简单地进行速度的叠加,我们熟知的所谓绝对空间和绝对时间的概念,即与你的相对运动无关的概念就必须扬弃了。这就是身体受到压缩的原因,也是产生时间膨胀的原因。。
以近于光速的速度运动,你会青春常在,而你的朋友和亲属则照例会衰老。因此,当你从这种相对性的旅行返家时,你的朋友和亲属已老了几十岁,而你却一点都未变老,这是多么大的差别啊!由此看来,以近光速旅行倒是一种长生不老之药。因为时间在接近光速时变慢,相对论提供了一种到星球去旅行的方法。但是,从实际的技术角度看来,接近光速的旅行可能吗?能造出这样的星际飞船吗?
托斯堪不仅仅是年轻的爱因斯坦某些思想的发源地,它也是另一位伟大的天才达·芬奇的故乡。达·芬奇比爱因斯坦早400多年,他很喜欢爬上托斯堪山,从山顶俯瞰大地,就像一只翱翔的鸟。他最早从高空画出了青山绿水、城镇要塞的远景画。达·芬奇兴趣广泛、多才多艺,他爱好绘画、雕刻、解剖学、地质学,也爱好自然史、军事和土木建筑工程,他最喜好的是设计和制造一种能飞的器械。他绘制了草图、制作了许多模型,并造出了实际的样机,但是没有一架能飞起来。当时,功率强、重量轻的发动机尚未问世,他当然不会成功。但他的构思却极为巧妙,给后来的工程师以很大的启迪。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使达·芬奇非常沮丧,但那时是15世纪,又怎么能怪他呢?
1939年发生了另一件类似的事情,英国的一批工程技术人员成立了一个星际学会,他们设计了一艘载人登月的飞船。当然,他们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所设计的飞船与30年后完成登月飞行的“阿波罗”飞船无法相提并论,但这件事至少表明,登月飞行总有一天在技术上会成为现实。
如今,已经初步设计出载人去恒星的星际飞船。所有设想的这类星际飞船都不是直接从地面发射,而是在地球轨道上建造、并从地球轨道上发射的。有一个计划是以猎户星座命名的,称为猎户星计划,意思是飞船的最终目标是猎户星座的恒星。这个计划的设计思想是对着一块惯性极进行氢弹爆炸,通过爆炸产生推动力,像是一艘巨大的空中核摩托艇。从技术上来看,猎户星计划似乎是完全可行的。当然,它会产生大量的放射性碎片,但星际飞行是在广阔无垠的行星或恒星之间进行的。十分遗憾的是,在签订了禁止高空核爆炸的国际条约后,美国放弃了对猎户星计划的认真研究。制造猎户星星际飞船是我所能想到的利用核武器的最好方法。
最近,英国星际学会提出了戴达罗斯计划。它是以核聚变反应堆为基础的,核聚变反应堆是一种比现有的核电站所采用的核裂变反应堆更安全、更有效得多的反应堆。我们现在尚未造出这种反应堆。但他们深信,再过几十年肯定会制造出来。猎户星计划和戴达罗斯计划的飞船速度只有光速的1/10。 因此,要到达距我们最近的半人马座α星(4.3光年),只需要43年的时间,这比人的一生短,这种飞船的飞行速度与光速的差距还很大,相对论所阐明的时间膨胀原理还不会明显地显示出来。尽管我们希望现在就可以建造猎户星飞船,但根据对技术发展的最乐观估计,在21世纪中期之前,不大可能造出猎户星飞船、戴达罗斯飞船,或者与它们类似的飞船。
要到最近的恒星以外去旅行,还有其他的问题必须解决。也许,猎户星飞船和戴达罗斯飞船可以作为多代飞船,那些到达另一颗恒星的卫星上的人可能是几世纪前出发的人的遥远后代。也许将会发明一种安全的冬眠方法,将宇航员冷冻起来,使他们处于休眠状态。经过若干世纪后再使他们重新复苏过来。与接近光速的星际飞船相比,这些非相对论性的星际飞船虽然造价可能极其昂贵,但在设计、建造和使用上看起来较为容易。只要进行不懈的努力,人类是可以到达其他恒星世界的。
进行高速的星际飞行–以接近光速航行,不是经过100年,而是要经过1000年,甚至1万年的努力才能达到的目标,但在原则上它是可能的。R·W·巴萨德提出了一种冲压喷射飞船的设计方案,利用冲压喷射的方法把太空中弥散的物质,主要是飘浮在星体之间的氢原子,聚集到冲压喷射发动机后,再从发动机尾部喷射出去。这些氢原子既用作发动机的燃料,又是聚变反应的物质。但是在宇宙空间的深处,每10立方厘米(相当于一串葡萄的体积)大约只有一个氢原子。要使冲压喷射发动机正常工作,发动机前部的漏斗形接纳口直径需要几百公里之大。当飞船达到相对论原理所需的速度时,氢原子相对于飞船就会以接近光速运动。假如不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宇宙飞船和宇航员就会被所诱发的宇宙射线所焚灭。已经提出的一种解决办法是利用一个激光器把星际间飘浮的原子中的电子剥离出来,并在原子尚未靠近飞船时使它们变成带电的粒子,再用一个极强的磁场使带电粒子直接吸人漏斗形进口,而不与飞船的其他部分接触。不过在技术上人类目前还做不到这一步。我们现在所谈论的还只是小型发动机。
但是,还是让我们来设想一下这种飞船。我们知道,地球以某种力吸引着我们,当我们从空中下落时,就会受到加速作用。假如我们从一棵树上掉下来–我们的始祖一定有过这种经历,我们的降落速度会越来越快,每秒钟增加大约10米(或约32英尺)。这样的加速度称为1g,它表示地球的吸引力。在一个重力加速度(1g)的情况下,我们不会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因为我们一直就生活在一个重力加速度的环境中。假如我们生活在一艘星际飞船中,飞船的加速度也是1g,那么我们对飞船的环境也会完全适应。实际上,地球的引力与同样加速度的飞船中所感觉到的力是等价的,这正是爱因斯坦后来提出的广义相对论的重要特征。以一个重力加速度的速度不断增加下去,我们在宇宙空间航行一年以后,速度就会接近光速[(0.01公里/秒2×3×107秒)=3×105公里/秒]。
假定有这样一艘飞船,以1g的加速度加速,越来越接近光速,一直到航程的中点,然后反过来以1g的加速度向预定的目标减速。这样,在飞船的大部分航程中都将以近于光速的速度飞行,因而时间将大大减慢。一个最近的飞行目标是可能有行星的巴纳德恒星,距地球约6光年。那么照飞船上的时钟计算,大约8年的时间就可到达巴纳德恒星;到银河系的中心需要21年;而到达仙女星座的M31星体则需要28年的时间。当然,对地球上的人来说情况是截然不同的。到达银河系中心,对飞船上的人来说只用了21年,但在人世间,时间已经流逝了3万年,因此当我们返家时,前来迎接的将都是些陌生的面孔。原则上,这样一种旅行是以更接近光速的速度进行的,因此只需要大约56年的飞船时间就可以环绕已知的宇宙飞行一圈。返回地球时,人间已过了几百亿年,地球早已变成一片焦土,太阳也已混灭。高度发达的文明能够乘相对论式的飞船进人宇宙,但也只限于参加宇航的人,而且他们无法以超光速的速度发出信息,与地面上的人互相联络。
达·芬奇的飞机模型不能与现代的超音速飞机同日而语,而人们现在设计的猎户星飞船、戴达罗斯飞船以及巴萨德的冲压喷射飞船更不能与将来实际的星际飞船相提并论。尽管如此,只要我们不自我毁灭,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成功地飞向其他星系。即使我们的太阳系已探索尽了,还有其他星系的行星在向我们召唤。
空间旅行与时间旅行二者是相互关联的。只有能迅速地进人未来,我们才能快步进人空间旅行。但过去了的时间怎么样呢?我们能够返回过去,并改变它吗?我们能够使历史事件改变其模样吗?我们始终在向着未来迈进,但却是慢吞吞地,一天一天地走向未来。靠相对论式的宇宙飞船,我们可以迅速地飞向未来。不过许多物理学家认为,返回过去的飞行是不可能的事。他们认为,即使有某种飞行器能在时间上向后飞行,那也无济于事。因为假如你能进人过去,而又不与你的父母相遇,那么你自己又是从何而来的呢?这就是一种矛盾了,因为你明明已经在于现世了。就像证明2的平方根是无理数一样,也如同讨论狭义相对论中的同时性一样,这是一个前提有问题的论证,因为其结论显得很荒唐。
另有一些物理学家则认为,两种互不相容的历史,两种同样实在的事实可以并行不悖。一个是你所了解的,而另一个则是你尚未出生时的。尽管我们只能经历其中的一种历史、一种事实,但时间本身或许是多维的。假如你能退回到过去,并能改变过去,譬如劝说伊莎贝拉女王不要支持哥伦布,那么历史事件的顺序就完全改变了,而随后的发展则难以知晓了。假如这类时间上的倒转旅行是可能的,那么在某种意义上说,任何所能设想的历史变迁就都可能出现。
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是各种社会、文化和经济力量错综复杂的交织,不容易-一阐明。不断发生的无数细小而又难以预料的偶然事件,一般说来并没有什么深远的影响,但是在重大关头发生的某些小事件却可能改变历史的面貌。在某些情况下,某些相对很平凡的事件可能会引起深刻的变化。这样的事件距现在越久远,其影响也越加强大有力,因为时间杠杆也就变得越长。
小儿麻痹症的病毒是一种极小的微生物,我们每天都要接触成千上万个这种微生物。所幸的是,只有极少数的场合,它们才会侵入人体,引起这种可怕的疾病。美国的第32任总统F·O·罗斯福就得过小儿麻痹症。这种疾病会削弱人的意志,也许正因为如此,才使罗斯福比较同情受压迫者,也许正因为这种疾病,才促进他为成功而奋斗。假如罗斯福具有另一种个性,或者如果他从来就没有当总统的欲望,那么30年代大萧条、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核武器发展的结局可能会大不相同,世界的面貌就可能大大改观,然而,一个病毒是微不足道的,直径只有百万分之一厘米,几乎是可以忽略的。
另一方面,如果时间可以倒退,我们能够劝说伊莎贝拉女王相信,哥伦布根据埃拉托色尼地球是圆形的估计所提出的地理见解是错误的,哥伦布就永远到不了美洲。同样可以肯定的是,在几十年内会有其他欧洲人向西航行,并发现新大陆。航海技术的进步、香料贸易的诱惑以及欧洲各强国之间的竞争,导致在1500年左右发现美洲成为不可避免的事件。当然,如果不是哥伦布发现了美洲新大陆,就不会有今天的哥伦比亚州或哥伦比亚特区,也不会有俄亥俄州和哥伦比亚大学。但是,即便如此,整个历史的进程仍然会相差无几。要想深刻地影响未来,时间旅行者恐怕要介入一些经过仔细选择的事件中,才能改变历史的面貌。
探测不曾存在过的世界只是一种可爱的幻想。不过通过这种探测,我们却能更好地了解历史的进程,历史也能变成一门实验科学。假如在历史上,像柏拉图、保罗教皇或彼得大帝这类举足轻重的人物从未出现过,我们的世界可能会是另一番景象。如果古希腊爱奥尼亚的科学传统能保存下来并繁荣兴旺,当今的世界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那种传统若要幸存,将要求当时的各种社会力量具有不同的观点——包括曾经盛行的、认为奴隶制是自然的、合理的观点。如果在 2500年前照亮地中海东部的曙光没有消逝,世界又将是怎样一种景象呢?假如在工业革命前的2000年中,人们一直尊重科学和实验,崇尚手艺和技艺的传统能得到发扬,世界又会是什么景象呢?如果人们更广泛地采用这种有效的新的思维方式,其结果又如何呢?有时我不由得想到,如果照上述情况发展,我们可能会节省一二十个世纪,达·芬奇的贡献也许要提早1000年,而爱因斯坦的功绩可能提早500年。当然,在那样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中,可能不会出现达·芬奇和爱因斯坦。许许多多事物都可能会极不相同。每次射精总有上亿个精子,但只有一个精子能与卵细胞结合,从而产生人类的一个后代。但究竟是哪一个精子能与卵细胞结合,在内外诸多因素中,却往往取决于最次要、最不显著的因素。2500年前,哪怕是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如果其发生的过程不同,也不会有我们的今天,我们的位置很可能会被无数其他的生灵所取代。
倘若爱奥尼亚人的思想统治了世界,那么我认为,我们——当然是与现在不同的我们——可能早已到达其他的星球了。我们第一艘去半人马座α星、巴纳德星、天狼星和鲸鱼座τ星的探测飞船可能早已返回了地球。在地球的轨道上可能正在建造一支庞大的星际飞船队,其中包括无人探测船、移民船和巨大的商船,这些船都将航行在浩瀚的宇宙大洋之中。这些船上都可能有符号和文字,如果我们仔细辨认,也许能认出那都是希腊文。而且在首批星际飞船的船首符号中,可能会发现一个12面体,上面刻着“来自地球的‘西奥多罗斯’号星际飞船”的字样。
在我们这个世界的时间表上,事物的进展总是有点慢慢腾腾,我们远未做好到其他星球去的准备。但再过一二个世纪,当人类探测完整个太阳系时,我们也许就做好了这种准备,无论在意志上,还是在资源和技术知识上,都做好了去其他星球的准备。那时,我们将可以去考察千差万别的其他遥远的行星系。我们将会发现,有些行星与我们地球极其相似,而有些行星则完全不同。我们将会知道该到哪些星球去访问。我们的飞船,我们的后代——泰勒斯、阿里斯塔恰斯、达·芬奇和爱因斯坦的后代,将能轻易地跨越若干光年的遥远距离。
宇宙中究竟有多少行星系我们还不清楚,但为数肯定不少。仅在我们附近就不止一个,至少有4个,即还有木星系。土星系和天王星系。每个行星系都有各自的卫星,这些卫星的大小和跨距都酷似环绕太阳的行星。对质量相差很大的双星的统计外推表明,几乎所有像太阳一样的双星都应该有行星系的伴随。
其他恒星的行星在各自的太阳的强烈照射下,只是一个个小光点,因而我们不可能直接看到它们。但我们却能探测出一个不能直接看到的行星,对一个已经直接观测到的大星的引力作用。设想有一颗星,具有很大的“自行”力,以更遥远的星座为背景运动几十年,这颗星有一个大行星,质量与木星类似,轨道平面恰巧与我们的视线成直角。在我们看来,当这颗暗行星位于恒星的右边时,恒星会因引力的作用稍许向右偏移。反之则会往左偏移。因此,恒星的运行轨道会改变或受到扰动,不是以直线,而是以波形线运行。可以用引力振动方法确认的最近恒星是巴纳德星,它是一颗最近的单独的恒星。在半人马座α星中,3颗星的相互作用非常复杂,使研究其质量小的伴星变得十分困难,即使对巴纳德星的研究也颇为费力。用望远镜观测数十载得到的照像底片就是用显微镜也难于分辨其位移情况。人类对巴纳德星周围的行星进行过两次这样的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两次都颇为成功,表明存在两颗或两颗以上的行星,行星的质量与木星差不多,运行在同一轨道上,其轨道半径略比木星和土星与太阳的距离小(根据开普勒第三定律计算)。但遗憾的是,这两组研究的结果看起来似乎相互矛盾。可能我们确实已经发现了巴纳德星的行星系,但确切的证实还有待于今后的研究。
人们正在研究用其他的方法来探测环绕恒星的行星。其中一种方法是人为地遮掩住其他恒星的微弱的光,即在天文望远镜镜头前安上一个圆形挡盘,或以月亮的黑暗边缘作为挡盘,这样,恒星旁边的行星所发出的光就能显现出来。在以后的几十年中,我们或许就能确切地回答,离我们最近的上百个恒星中,究竟有哪些恒星具有大行星或伴星。
近年来的红外观测表明,在一些邻近的恒星四周有许多可能是形成行星之前的碟形气尘云。同时,某些理论研究也得出令人振奋的结果,认为行星系统在银河系里是常见的现象。利用计算机研究了被认为是导致恒星和行星形成的扁平、密集。碟形气尘云的演变。盘状体最初凝聚形成的小块状物质,会不时地喷入云中,块状物质在运动过程中不断吸积尘粒,当它们变得足够大时,就会产生引力,吸引云团中的气体,主要是氢。当两块运动中的块状物相碰撞时,计算机使它们吸积在一起。上述过程一直进行到气尘以这种方式全部被结合完为止。结果取决于初始的条件,尤其是气体和尘埃的密度随与云团中心距离远近而分布变化的情况。但在一系列合理的初始条件下,会形成近似于我们太阳系的行星系,即大约10个行星,类地(球)行星靠近恒星,而类木(星)行星在最外圈。在其他情况下,不会形成行星,而仅仅产生弥散的小星状体;或者在恒星附近形成巨大的类本行星;或者一颗类木行星吸积了大量的气体和尘埃而变成一颗恒星,形成一个双星系。似乎在整个银河系中可以发现大量各种各样的行星系,但现在还不能完全肯定,而且我们认为,很可能所有的恒星都来自这样的气尘云。在银河系中可能有上千亿个行星系,等待着我们去探测。
这些行星中没有一个会与地球相同。看起来大多数行星的条件都是恶劣的,只有少数几个可能是宜人的。其中许多行星的景色将是极其美丽壮观的。在某些行星上,白天会有许多太阳在天空照耀,夜晚则有许多月亮倾泻着银光,或者在地平线上咆哮着巨大的粒子环。一些月亮可能离行星很近,以致它们的卫星高挂在大空,遮住了半边天际。某些行星可能看起来像巨大的气状星云,它们是以前一颗普通恒星毁灭后的残迹。在所有这些世界的天空中充满了遥远的外来星座,其中可能会有一个暗黄色的恒星,一颗用肉眼观察不到的、只有用望远镜才能看到的恒星,它是探测银河系这一小小区域的星际飞船队的发源地。
如前所述,空间和时间是互相缠结的。行星和恒星也和人一样,有出生、成长和消亡的过程。人的寿命一般只有几十年,而太阳的寿命则比1亿年还长。与一颗恒星的寿命相比,我们就好比蜉蝣一样,朝生暮死,不到一天就结束了生命。在这种短命的生物看来,人类是迟钝的、令人厌倦的、几乎不动的、几乎什么事情也不做的。而在恒星看来,人生不过只是短暂的一瞬,只是亿万短暂生命的一员,虚弱地挣扎在一个由硅酸盐和铁组成的酷寒而又坚硬的、极其遥远的星球表面上。
在宇宙所有的行星上,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各种事件,它们决定着行星的未来。而在我们这个小小的星球上,此时此刻正处在一个历史的转折关头,不亚于 2500年前古爱奥尼亚科学家所面临的转折。我们今天的所作所为将影响到若干世纪,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们子孙后代的命运。如果星球也有命运的话,也将影响到它们的归宿。
第九章 恒星的生命
太阳神睁开双眼,埃及大地撒满阳光,当他闭上眼睛,埃及大地便又陷入黑暗,由此方有白昼和黑夜之分。诸神出于其口,像生出自其眼。万物莫不由他创造。他是金碧辉煌的神童,他的光芒使所有的生命都显得生气勃勃。——引自古埃及托勒密王朝时期的禅语
上帝创造的物质颗粒的形状和大小各异,……也许密度和引力也不相同。因此,自然规律才会千变方化,宇宙也才会千姿百态。至少我看不出这一切有什么矛盾之处。——牛顿《光学》
夜空高悬,星光闪闪:我们常常躺在地上,仰望群星,谈论着这些星星究竟是创造出来的还是自然产生的。——马克·吐温《哈克贝利·芬》
每当我……极需得到……宗教的安慰时,我就到户外去描绘夜空的繁星。——荷兰画家梵·高
制作苹果馅饼需要小麦和苹果,还要这儿加一点、那儿添一撮,最后用炉子烘烤。馅饼的配料是由分子组成的,比如糖分子或水分子。这些分子又是由碳原子、氧原子、氢原子及少数其他原子组成的。这些原子又来自何方呢?除氢原子外,其他的原子都是星体造就的,一个星球就像一个宇宙灶,能把氢原子烧制成较重的原子。星球是由星际的气体和尘埃凝聚而成的,氢是这些气体和尘埃的主要成分。氢是在宇宙大爆炸中生成的。假如你想从头开始制作苹果馅饼,你就必须首先创造宇宙。
假如把一个苹果馅饼切成两半,将其中的一半再切成两半,按照德漠克利特的想法这样切下去,要切多少次才能切成原子呢?答案是:大约要连续切90次。这当然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不会有这么锋利的刀,况且馅饼又极易破碎;原子非常小,肉眼无论如何是看不见的。不过,还是有办法做到的。
在1910年前后的45年中,人们在英格兰剑桥大学首次揭示了原子的本质。这个方法之一是:用原子碎片轰击原子,再观察它们是如何跳出来的。典型的原子外层裹着一层电子云。电子就是带电的粒子,它所带的电荷被随机地规定为负电荷。电子决定原子的化学性质,因此才有光灿灿的金子,冷冰冰的铁和具有晶体结构的钻石。在原子的内部,原子核深深隐藏在电子云里面,它是由带正电荷的质子和中性的中子组成的。原子非常小,1亿个原子首尾相连也只有小指尖那么大。而原子核则更小,只有原子的十万分之一。难怪人们用了这么长的时间才发现原子核①,然而,原子的大部分质量却集中在原子核内。相比之下,电子犹如漂浮的绒毛。由此可见,原子内部充满了空间,物质内部是很空虚的。
我就是由原子组成的,我放在桌子上的胳膊肘就是由原子组成的,桌子也是由原子所组成的。既然原子如此之小,原子内部又是如此之空虚,原子核甚至更小,那么,为什么桌子能把我撑住?为什么我的胳膊肘的原子核不会轻易地滑进桌子的原子核中去呢?为什么我不会卷成一团或者掉到地球的另一端呢?A·爱丁顿就是经常这样问自己的。
答案在电子云里。我胳膊肘中的原子外层有负电荷,桌子中每个原子的外层也都有负电荷,这些负电荷相互排斥。我的胳膊肘之所以不会穿透桌子,就是因为原子核周围有电子,这些电子的电力是很强的。日常生活中的一切无不依赖原子的结构。如果去掉原子中的电荷,任何事物都将变成看不见的微尘。没有这种强大的电的作用力,世界上就不会有物体,而只有四处漂游的电子、质子和中子以及基本粒子的引力球——支离破碎的宇宙残骸。
当我们假定将苹果馅饼切成单一的原子时,我们面临着一个无穷小的问题;当我们抬头仰望夜空时,我们则碰到一个无穷大的问题。这些无穷是时空的无穷回归:在空间上没有尽头,在时间上没有穷尽。如果你站在理发店的两面镜子之间,你会看到你本人的许多映像,每一个映像都是另一个映像的反映。但你不可能看到无穷无尽的映像,因为镜子不可能绝对平整,光传播的速度也不是无穷快,同时,你站在镜子中间阻碍了光的反射。这里所谓的“无穷大”是一个比任何数字都要大的数。
有一次,名叫E·卡斯纳的美国数学家要他9岁的侄子为一个非常大的数字取个名字,这个数是10的100次方,即1后面跟着100个零。这个孩子称这个数为“Googol”,写出来是10000000……。你也可以自己组成一个非常大的数,再给它起个奇妙的名字。试试看,这是顶有趣的,特别是如果你碰巧也才9岁。“Googol”(10100 )似乎够大的了,再设想一下“Googolplex”(1010 )100 它是10的10100 次方,即1后面跟 10100 个零。人体中原子的总数大约为炉,而在能观察得到的宇宙中,基本粒子——质子、中子和电子——的总数大约是1080 。如果宇宙是由中子填充的实心体②,也就是说,在宇宙中不留任何空间,所需的中子数大约为 10128 。这个数目与“Googol”相比是大得多了,但与“Googolplex”相比就微乎其微了。况且“Googol”和“Googolplex”都谈不上接近无穷大。确切地说,它们同无穷大的距离与1同无穷大的距离是一回事。如果有人试图写出“Googolplex”,这只能是毫无希望的侈想。即使有一张纸大到足以清晰地容纳下“Googolplex”所包含的所有的零,整个已知的宇宙也塞不下这张大纸。幸好“Googolplex”有一个很简单的表示法:(1010 )100 ,无穷大也有相应的表示:“∞”(读作“无穷大”)。
烧焦的苹果馅饼大部分变成碳。切90次即可得到碳原子。碳原子核中有6个质子和6个中子,外层云中有6个电子。假如我们从原子核中取出一小块,比如说一块带两个质子和两个中子的碎片,它将不再是碳原子核,而是氦原子核。在核武器和普通的核电厂中所进行的正是这种原子核的切割或裂变,只是它们所分裂的不是碳。在你第91次切割苹果馅饼时,或者当你从碳原子核上切下一薄片时,你所得到的不是一小块碳,而是化学性质完全不同的其他原子,这就叫做“元素嬗变”。
让我们来进一步探索这个问题。我们知道,原于是由质子、中子和电子组成的。那么,我们能分割质子吗?假如我们在高能条件下用其他基本粒子(比如质子)来轰击质子,我们就可以看到隐藏在质子内部更基本的粒子单位。物理学家现在认为,像质子和中子等所谓的基本粒子,实际上是由称为夸克的更基本的粒子组成的。夸克的性质可以说是“色香味俱全”,这样说是为了让人们更好地理解原子核世界。夸克是物质的最小组成单位吗?或者它自身也是由更小更基本的粒子组成的?我们对物质性质的认识是否已经到底了?是否还存在着无限的越来越小的基本粒子呢?这是科学上还没有解决的一个最大的问题。
在中世纪的实验室中,为了探求炼丹术,人们曾经探索过元素的嬗变。许多炼丹士都相信,所有的物质都是4种基本物质——水、气、土和火——的混合物。这是爱奥尼亚人的一种古老的推测。他们认为,通过改变土和火的比例,铜就可以变成金。这种谎言颇为迷人。卡格里沃斯特洛和圣·杰耳曼伯爵一类的骗于自称不仅可以点铁成金,而且还通晓长生不老的奥秘。他们有时把金子藏在搅棒的一端,然后装模作样地演试一番,最后让金块奇迹般地在坩埚中出现。炼丹士以财富和长生不老作诱饵,从欧洲贵族身上骗走了大量金钱。当然,严肃的炼丹士也还是有的。如巴拉塞尔士,甚至还包括文萨克·牛顿。当然,炼丹士诈骗到的钱并没有完全白费掉,他们发现了磷锑和汞等新的化学元素。事实上,现代化学的兴起可以直接追溯到这些炼丹士的试验。
天然存在的化学性质不同的原子,共有92种,称为化学元素。直到近代,我们行星上的一切都是由这些元素所组成的,但它们主要以分子的形式存在。水是由氢和氧原子组成的,空气主要由氮(N)、氧(O)、碳(C)、氢(H)和氩(Ar)原子组成,以 N2 、O2 、CO2 、H2 O和Ar,分子形式存在的地球本身就是形形色色的原子的混合物,其中主要是硅、氧、铝、镁和铁的原子。火并不是由化学元素所组成,而是高温下失去电子的原子核构成的热辐射等离子体。从现代观点来看,古代爱奥尼亚人所说的以及炼丹术的所谓4种元素——水、气、土、火,实际上根本不能称为元素,因为其中之一的水是一种化合物,另两种(土和气)是混合物,而火则是一种等离子子体。
自炼丹士时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元素已被发现,越后发现的元素越是稀有的元素。组成地球的元素或成为生命基础的元素是最常见的元素。在室温下有些元素是固态,有些呈气态,而溴和汞二种元素则呈液态。科学家根据元素的复杂程度将它们按次序排列成表。氢是最简单的,为1号元素;最复杂的是铀,为92号元素。还有一些元素是我们不太熟悉的,如铪、饵、镝和镨,这些元素在我们口常生活中极难碰到。大体上说,愈是我们熟悉的元素愈普遍存在。地球含有大量的铁,而钇的含量却相当少。当然,这个规律也有例外。例如金或铀都很贵重,因为它们可以用来制造金币或装饰品,或者因为它们具有极大的实用价值。
原子由3种基本粒子——质子、中子和电子一——组成。这一事实直到近代才被发现,而中子则迟至1932年才被发现。现代物理学和现代化学的创立,把错综复杂的世界简化到了令人吃惊的程度:千姿百态的物质世界只是由3种粒子以不同式样排列组成的。
中子,顾名思义,是不带电荷的。质子带正电荷,而电子则带有与质子等量的负电荷。电子与质子所带的不同电荷之间的相互吸引力使原子得以结合在一起。由于每个原子都是中性的,原子核中质子的数目必定与电子云中的电子数目相等。原子的化学性质只取决于电子的数目。电子的数目(也就是质子的数目)称为原子数。毕达哥拉斯一定会赞同如下观点,即化学仅仅是一门数字的科学。具有1个质子的原子必定是氢,2个是氦,3个是锂,4个是铍,5个是硼,6个是碳,7个是氮,8个是氧,以此类推,具有92个质子的原子必定是铀。
同性电荷互相排斥。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同类相克”——犹如隐士碰上了厌世者。电子排斥电子,质子排斥质子。那么,原子核是怎样捏合在一起的呢?为什么不会各飞东西呢?这是因为其中还有另一种自然力的存在,它既不是引力,也不是电力,而是一种近程核力。只有在质子和中子靠得非常近时,这种力才起作用。它像一排排的钩子,将质子和中子互相拉扯在一起,从而克服了质子间的排斥力。中子只产生核吸引力而不产生电排斥力,它像胶水一样把原子核粘在一起。纵使“隐士”性格孤僻,彼此之间仍可以和睦相处。
氦的原子核里有两个质子和两个中子,它的结构非常稳定。3个氦原子核构成一个碳原子核,4个构成氧原子核,5个构成氖原子核,6个构成镁原子核,7个构成硅原子核,8个构成硫原子核,如此等等。每当我们增加一个或几个质子及足够数目的中子使原子核凝聚在一起时,我们就制造出一种新的化学元素。如果我们从汞中取出一个质子和3个中子,我们就可以得到金——这是古代炼金士们梦寐以求的事情。铀以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元素。在地球上,这些元素不是天然存在的,而是人工合成的,而且很容易分解。第94号元素叫钚,是已知最毒的一种元素。不幸的是,它的分解速度相当慢。
天然存在的元素又是来自何方呢?我们不妨详细考察一下各种原子各自形成的过程。整个宇宙几乎到处都存在着氢和氦,这两种最简单的元素占宇宙物质的99%。事实上,人们在地球上发现氦之前就已经在太阳上发现氦的存在,所以才把它命名为“Helium”(取自希腊的太阳神Helios)。其他元素是否可能是从氢和氦演化而来的呢?核物质必须靠得很近才能抵消电斥力,从而使近程核力起作用。但这种情况只有在几千万度的高温下才能发生,因为在这样的高温下,粒子的运动速度极快,以至于斥力来不及起作用。在自然界里,只有星体内部才有这样的高温和因此而产生的高压。
人类研究了太阳离地球最近的恒星表面发出的各种波的波长,其中包括无线电电波、普通可见光和X射线等。太阳并不像阿那克萨哥拉所设想的那样是一团炽热的石头,它是由氢和氦组成的一个巨大的球体,由于高温而发出灼热的白光,就像火钳在炽热的火炉里发出白光一样。当然阿那萨哥拉的见解并不是完全错误的。猛烈的太阳风暴会使太阳发出明亮的耀斑,严重地干扰地球上的无线电通讯。太阳风暴还会使太阳形成巨大的拱形羽状热气层——日珥。日珥受太阳磁场的控制。与日珥相比,地球显得渺小多了。有时在太阳下山时用肉眼可以看到太阳的黑子,它们实际上是太阳里磁场强度较大、温度较低的区域。所有这些连续的动荡扰动,都发生在相对温度较低的可见表面。我们看到的只是温度约为6000度的太阳表面。太阳内部的温度高达4000万度,太阳光就是从那里发射出来的。
恒星及其伴随的行星是在星际气体和尘埃发生引力崩塌时产生的。星云中分子间的相互碰撞使温度升高,最后氢开始聚变成氦,即4个氢核结合成一个氢核,并释放出了射线光子。光子被上面的物质交替地吸收和发射,逐渐向恒星表面移动,而且每移动一步都要损失一部分能量。光子这种漫长的迁移过程需要100万年的时间,最后才变成可见光到达恒星表面,并向星际空间发射。结果恒星发亮了,原先的星云引力消失了。恒星外层的重量被内部核反应所产生的高温和高压支撑住。50亿年来,太阳就是处于这样的一种稳定状态之中。像氢弹内的热核反应一样,太阳内不断地发生着抑制性的爆炸。这种爆炸为太阳提供了能量,每秒钟大约有4亿吨(4 × 1014 克)的氢转换成氦。当我们仰望夜空中的繁星时,我们所看到的就是遥远的核聚变发出的光亮。
在天鹅星座Deneb星(天鹅星座的一等星)方向上,有一个巨大的、由炽热的气体组成的超级发光气团,它可能是气团中心附近发生的超新星大爆炸和旧恒星泯灭产生的。在其外缘,星际物质在超新星冲击波的重压下,触发出新一轮的星云引力崩塌和新星的形成。从这个意义上说,星体也有双亲,双亲之一可能在孩子出生时死亡,正如人类有时也会发生这种情况一样。
像猎户座星云那样巨大的高度压缩的复合星云,能成批地产生像太阳一样的恒星。从外部看,这样的星云表面似乎暗淡无光,但星云内部却被炽热的新生星体照耀得灿烂辉煌。后来,这些星体离开了它们的生育之地,邀游到银河系去,在那里寻求自己的前程。成长起来的星体周围仍然带有成簇的发光云雾,它们是在引力作用下仍然吸附着的原生气体的残余。金牛座的昂星团是一个最新的例子。像人类的家庭一样,成年后的星体也会离家远走,致使兄弟姊妹之间很少团聚。在银河系的某些地方就有太阳的兄弟姊妹,其数目可能多达几十个,而且是由同一个星云在50亿年前产生的。但是,我们目前还不清楚它们都是哪些星体,只知道这些星体可能位于银河系的另一侧。
在太阳中心,由氢转化为氦的反应不仅发射出可见光的光子而使太阳光芒四射,而且还产生更神秘的、难以捉摸的辐射:太阳靠中微子发出微弱的光。中微子与光子一样,无重量,以光速传播,但中微子不是光子,它不是一种光。中微子与质子、电子和中子一样,具有固有的角动量,或称为“自旋”,而光子是根本没有自旋的。对中微子来说,物质无所不能穿透。它几乎能毫不费力地穿过地球和太阳,只有极小部分被干涉物质阻滞而不能通过。在我们朝太阳直视一秒钟时,有10亿个中微子穿过我们的眼球。当然,中微子不会像光子那样停留在视网膜上,而是势不可挡地穿过我们的头。奇妙的是,在晚上,我们低头朝着太阳的方向——地面时(就好像我们的脚下没有地球把太阳挡住一样),几乎有等量的太阳中微子穿过我们的眼球。像可见光可以轻易地穿透玻璃那样,中微子可以轻易地穿透地球。
如果我们对太阳内部的认识能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透彻,而且又懂得中微子产生的核物理学,那么我们就可以准确地计算出单位时间内在单位面积上所接收到的太阳中微子数量(譬如在我们的眼球上每秒钟所接收到的中微子数)。然而,要用实验的方法验证计算所得到的数据是相当困难的,因为我们不可能捕捉到穿过地球的中微子。但在大量的中微子中会有一小部分与物质相互作用,在条件适当的情况下还是可以检测到的。中微子偶然间可以将氯原子转变成氩原子,但质子和中子的总数不变。我们需要大量的氯,才能验证所谓的太阳中微子流的预言。为此,美国物理学家把大量洗涤液倒进南达科他州利德地区的霍姆斯特克矿井,采用微量化学的方法,从氯中除去新生的氩。从而可推断:产生的氩愈多,中微子也就愈多。实验表明,太阳的中微子比计算所预计的要少。
这至今仍然是一个不解之谜。虽然低太阳中微子流不至于危及我们关于星体核合成的理论,但肯定具有某种不可忽视的意义。有的人认为,中微子在从太阳到地球的迁移过程中裂成碎片;有的人认为,太阳内部的核火焰被暂时封闭,缓慢的引力收缩过程是产生现在这种太阳光的原因之一。当然,中微子天文学还是一门非常新的学科。但是,目前我们已经发明了一种奇妙的工具,可以用它直接观察炽热的太阳核心。随着中微子望远镜灵敏度的提高,我们还可能观测邻近星体深处的核聚变反应。
由于在太阳或者其他星球的核心里的氢燃料是有限的,氢的聚变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一个星体的命运,一个星体的生命周期的完结,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原始质量。一个星体在太空中消耗了它的部分物质之后,如果它的质量还有太阳的质量的二三倍,那么,它的生命循环方式将与太阳绝然相同。但是太阳的运数已够壮观了。五六十亿年以后,当太阳中心的氢全部转化成氦的时候,氢聚变区将慢慢向外——向热核反应的膨胀壳——迁移,迁移到温度约为1000万度的地方。同时,太阳的自重将迫使其富含氦的核心重新收缩,使内部的温度和压力又进一步升高。氦核将更密集地堆集在一起,以致开始互相渗透。尽管存在着电荷间的斥力,但此时近程核吸引力开始起作用。灰烬又变成燃料,太阳将开始第二轮核聚变反应。
这个过程将产生元素碳和元素氧,为太阳在一定的时间内的继续发光提供新的能源。星球犹如埃及神话中的凤凰。相传这种鸟每500年自行焚化一次,然后由灰中再生③。在太阳外壳的氢聚变和太阳中心的高温氦聚变的共同作用下,太阳将发生根本的变化:外层膨胀、温度降低,变成一颗红色巨星。它的外表将远离其内核,结果表面引力将变得很微弱。它的大气层将以星球飓风的形式扩散到宇宙空间。当太阳膨胀成一颗红色巨星时,它将把水星和金星——甚至地球——完全吞没。整个内太阳系都将被太阳吃掉。
再过几十亿年,地球上的美好时期就会结束。以后太阳将慢慢地发红、膨胀。整个地球,包括两极,都将酷热无比。地球北极和南极的冰冠将消融,整个地球会成为一片汪洋。由于高温,更多的海水将蒸发到空中,使天空变得雾气腾腾。因为云雾遮住了阳光,地球的末日可能向后推延。但太阳的演变是无情的。海水终将沸腾,大气层势必蒸发到太空中去,我们这颗行星将遭受到最大的灾难④。到那时,人类肯定会进化成另一副模样。我们的后代也许能控制或调节星体的进化,或者只好卷起铺盖,搬到火星、土卫二或土卫六上去住,或者像R·戈达德所设想的那样,到某个年轻的、充满希望的行星系去寻找尚未开发的新天地。
利用太阳的星尘做燃料是有一定限度的。总有一天,太阳内部将完全由碳和氧组成,那时的温度和压力将无法继续维持核反应。当太阳中心的氦快用完时,其延缓的崩塌过程将重新开始,温度将再度上升,从而引起最后一轮的核反应,并使大气层相应地有所膨胀。在这最后毁灭的过程中,太阳将发生缓慢的脉动,每隔几千年伸缩一次。最后,大气层中的物质都将被他入宇宙空间,形成一个或几个同轴的气壳。因为太阳炽热的核心已经暴露,它的紫外光会将气壳淹没,还会形成斑斓缤纷的红色和蓝色的荧光,一直延伸到冥王星轨道以远的地方。太阳中的一半物质大概会以这种方式损耗掉。到那时,太阳崩溃所产生的强光将充满整个太阳系。
当我们从地球这个银河系的角落里举目四望时,我们可以看见许多星体被闪光的球形气团——行星状星云——所包围。这些星体并不是行星,不过其中有些很像在低倍望远镜里所看到的天王星和海王星的蓝绿色圆盘。这些气团乍看起来呈环形,因为它们像肥皂泡一样,边缘比中心看得更清楚。所有行星状星云都是恒星的外层标志。在靠近星体中心的地方可能有一些已经死亡了的天体,它们是曾经充满生机的行星的残骸,现在既无空气也无海洋,笼罩在微弱的亮光之中。太阳的残骸,即裸露的太阳核,最初包裹在行星状星云之中,后来变成一个炽热的小星球。它在空间逐渐变冷、收缩,密度大到空前惊人的程度——一汤匙大小的物质重达1吨以上。再过几十亿年,太阳就会退化成一颗白矮星,像我们所看到的行星状星云中心的亮点。它的表面高温度逐渐冷却,最终成为一颗暗淡无光的、死气沉沉的矮星。
质量大致相同的两颗恒星的演化速度大抵相同。不过,质量较大的恒星核燃料的消耗速度要快些,变成红巨星的时间也会早些,而且会首先衰退成白矮星。因此,应该有、也确实有许多双星体存在。在这些双星体中,一个是红巨星,另一个是白矮星。有些双星体紧靠在一起,灼热的星气流便直接从膨胀的红巨星流向致密的白矮星,在白矮星表面的某个特定的区域着陆。氢原子在白矮星的强引力作用下、不断地聚集在一起,压力和温度不断地升高,直到来自红巨星的大气物质发生热核反应,使白矮星短暂地闪烁出明亮的光辉。这样的双星体称为新星,其来源与超新星大不相同。新星只能在双星体系内形成,其能量来源于氢原子的核聚变。而超新星则只存在于单星体之中,其能量来源于硅原子的核聚变。
在星体内部合成的原子通常都要返回到星际气体中去。红巨星会将它们的外大气层喷射到星际空间去,行星状星云就是类太阳恒星不断喷射其外层物质后的最终产物。超新星迅速地将它的大部分物质喷射到星际空间去。返回星际气团的原子自然是星体内部热核反应最易产生的原子:氢原子聚变成氦,氦聚变成碳,碳聚变成氧。在大恒星内,由于氦核不断增加,形成了氖、镁、硅、硫等物质。氦核是逐步增加的,每次增加2个质子和2个中子,一直到生成铁为止。硅原子的聚变也能直接形成铁原子,因为1个硅原子含有28个质子和中子,在几十亿度的高温下,两个硅原子就可以结合成一个含有56个质子和中子的铁原子。
以上都是我们熟悉的化学元素。这样的星际热核反应并不容易生成铒、铪、镝、镨或钇,却容易生成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元素。这些元素返回星际气团,在随后发生的星云崩塌及恒星和行星形成的过程中散尽。除了氢和部分的氦以外,地球上的所有化学元素都是几十亿年前的星体中的某种星体灶制造出来的。这些星体有一部分已经变成白矮星,默默无闻地呆在银河系的另一侧。人体脱氧核糖核酸中的氮,牙齿中的钙,血液中的铁,以及苹果馅饼中的碳,都是在崩塌的星体内部形成的。因此我们可以说,人体是由星体物质构成的。
某些稀有元素则是在超新星的爆炸过程中形成的。地球上金和铀的含量之所以比较丰富,就是因为在太阳系形成之前发生过许多超新星的爆炸。其他行星系中稀有元素的含量可能与地球不尽相同。是否存在这样一些行星,它们的居民炫耀着铝制的首饰、钋制的手镯,而金子却是实验室中难得的珍品呢?假如地球上的金和铀也像镨一样鲜为人知,无足轻重,那么我们的生活是否会大大地改观呢?
生命的起源和进化,在本质上是与星体的起源和演化息息相关的。首先,构成人的物质以及使生命活动成为可能的原子,都是很久以前在遥远的红巨星上形成的。宇宙中发现的化学元素的相对丰度,与恒星中所产生的原子的相对丰度极其吻合,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红巨星和超新星就是炼制物质的锅和灶。太阳是一个第二代或第三代的星体,太阳中的所有物质以及在我们周围所看到的所有物质,都是星际锅灶在前一轮或前两轮的循环中炼制的。其次,地球上还存在着某些重原子,这一事实表明,在太阳系形成之前不久,可能有一颗较近的超新星发生过爆炸。这次爆炸不大可能是一种偶然的巧合,而可能是由于超新星爆炸所形成的冲击波压缩了星际气体和尘埃,从而导致了太阳系的凝聚。第三,太阳出现之后,它的紫外线大量射入地球大气层,它的热度产生了光照,从而激发了导致生命起源的复杂的有机分子。第四,地球上的生命几乎都离不开阳光。例如,植物吸收光子后将太阳能转化成化学能,动物则以植物为养料。人类的种植活动只不过是利用植物作为媒介来获取太阳光而已。因此我们可以说,我们每个人都是以太阳作为能量来源的。最后,遗传学上的变异为进化提供了原始的材料。变异是大自然选择新生命形式的手段,而宇宙射线——超新星爆炸时以近于光的速度射出的高能粒子——则是产生变异的原因之一。遥远的大恒星的死亡是地球上生命进化的原动力之一。
假如我们把一个盖格计数器和一块铀矿石带到地下深处,譬如说,放在一个金矿井深处,或放在一个火山熔岩洞——由融化的岩浆流过地球而切开的洞穴——深处,当它们受到γ射线或像质子和氦核这样带电高能粒子的照射时;灵敏的计数器就会检测出来。如果把计数器移近铀矿石,计数速率(即计数器每分钟发出的咔嗒声)就会迅速增加,因为铀矿石在自发的核衰变中能释放出氦核。如果把铀矿石放在一个厚的铅筒内,计数速率就会大大减少,因为铅能吸收铀的辐射。但还是可以听到计数器发出一些咔嗒声,其一部分咔嗒声是由洞壁的天然放射性引起的,一部分是由穿透洞顶的带电高能粒子引起的。我们听到的是很久以前在太空深处产生的宇宙射线的声音。在地球的整个生命史中,这种主要由电子和质子组成的宇宙射线一直在不停地撞击着地面。上万光年以外的星体在消亡过程中所产生的宇宙射线,有一部分经过几百万年才穿过银河系,碰巧撞上地球以及我们的遗传物质。在生命遗传码的形成、寒武纪爆炸或我们祖先进化成两足直立的某些关键阶段,很可能就是由宇宙射线触发的。
1054年7月4日,中国天文学家在金牛星座发现了一颗他们称为“客星”的金牛星。这是一颗人们在天空中从未见过的最明亮的恒星。绕地球半固,在美洲的西南部,当时有一个富有天文研究传统的高度文明的民族⑤也目睹了这颗明亮的新星⑥。根据我们发现的一个木炭堆残迹里的C14 ,我们可以推断,在11世纪中期,有些安奈萨齐人,即今天的荷皮人(生活在美国亚利桑那州东北部的印第安人)的祖先,曾经在现在的新墨西哥州的一块悬垂的山崖下居住过。似乎是他们当中的一个人在悬崖上留下了一幅未受风化的新星图。这颗新星与新月之间的相对位置可能就是图中所绘的那样。在那儿还发现一个手印——也许是那位画家留下的印记。
这颗著名的恒星现在称为蟹状超新星,距地球5000光年。之所以如此称呼这颗星,是因为几个世纪以后,一位天文学家用望远镜观察大爆炸的残迹时,偶然想起它的形状像螃蟹。蟹状星云是一个巨大的恒星爆炸的残留物形成的。这次大爆炸经历了3个月,在地面用肉眼都可以看见。在晴朗的白天很容易看到,就是在晚上,也可以借它的光读书看报。每一个星系中,平均每100年出现一颗超新星。一个典型的星系的生命周期大约为100亿年,也就是说,将有1亿个星球发生爆炸。这个数字是够惊人的,但是尽管如此,在1000个星星中不过只有一个星星发生爆炸。银河系在1054年发生爆炸之后,第谷于1572年发现了一个超新星。稍后,在1604年,开普勒⑦又发现了另一颗超新星。但是自从天文望远镜发明以来,竟然在银河系里还没有观察到超新星的爆发。几个世纪以来,天文学家们对此怨叹不已。
我们现在经常能观察到其他星系中的超新星。1979年12月6日,英国《自然》杂志刊登的D·赫尔方和K·朗的文章足以使20世纪初的天文学家惊讶得目瞪口呆。文章宣称:“1979年3月5日,由9个星际飞行器组成的爆发传感器网络,记录到了极其猛烈的硬X射线与γ射线的爆发。根据飞行时间测定:其位置与大麦哲伦星云中的N49号超新星的残留物位置相一致。”(大麦哲伦星云所以这样命名,是由于在北半球第一个注意到这个星云的人叫麦哲伦。这是银河系的一个小卫星星系,在18万光年以外。既然有大麦哲伦星云,当然也有小麦哲伦星云)但是,同一期杂志还刊登了梅泽兹和他在列宁格勒爱奥弗(Ioffe)学院的同事合写的文章。他们利用装在“联盟11”号和“联盟12”号宇宙飞船上的γ射线爆发探测器,在登上金星的途中,观察到了这个爆发源。他们认为,探测器检测到的是一个发光的脉冲星,离我们只有几百光年。尽管在位置上很接近,赫尔方和朗并没有肯定γ射线的爆发与超新星的残留物有关。他们估计了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其中包括如下这样一个令人吃惊的推断:这个爆发源就在太阳系内!也可能是其他星球的飞船在其漫长航行的归途中排出的废弃物。但是,“N49号超新星发生星体爆发”的理论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因为我们已经证实了超新星的存在。
当太阳变成红巨星时,内太阳系的命运如何是一个严峻的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行星决不会被喷发的超新星融化和烤焦。只有比太阳还大的恒星附近的行星才会遭受这种厄运,因为大恒星的温度高、压力大,其核燃料的消耗速度也快,生命周期也就比太阳短得多。在发生异常的核反应之前,一个比太阳大数十倍的恒星将氢转化为氦的过程,最多只能持续几百万年。因此,几乎可以肯定没有足够的时间让任何一个行星出现高级生命形式的进化。其他星球上的生命也不可能知道他们的星球会变成超新星。这是因为,如果他们的生命长到足以使他们能明白超新星是怎么一回事,他们的星球也就不可能变成超新星。
超新星爆发的主要条件是:硅聚变成大铁核。在巨大的压力下,星体内部的自由电子被迫与铁原子核的质子合并。等量而相反的电荷互相抵消,结果星球内部变成一个巨大的原子核。原子核所占据的体积比原先的电子和铁原子核所占的体积小得多。星球中心会发生猛烈的爆聚,而其外部则产生回弹现象。超新星就是这样爆发起来的。超新星的亮度可能比该星系中所有其他星球加起来的亮度还要大。预计在今后几百万年内,猎户星座中所有最近形成的蓝白色超巨星都会变成超新星。猎户座将出现连续不断的宇宙烟火。
可怕的超新星爆发会将原来星球中的大部分物质——少量的氢和氦以及数量可观的碳、硅、铁和铀原子——喷射到宇宙空间,剩下的就是由核力束缚在一起的热中子核。这是一个巨大的原子核(原子量达1056 ),一个直径只有30公里的恒星,一个小得可怜的、皱缩的、密集的、没有生气的星体碎片,一个快速旋转的中子星。当巨大的红巨星坍塌成这种中子星时,它的自转速度显著加快。蟹状星云中心的中子星就是一个巨大的原子核,其大小与曼哈顿区差不多,每秒钟自转30圈。这个中子星强大的磁场在红巨星坍塌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增强,并能俘获带电的粒子,其作用颇像小得多的木星磁场。在旋转磁场中的电子会产生辐射束。不仅会产生无线电频率范围内的射线,还会产生可见光。如果地球碰巧位于这个宇宙灯塔的光程之内,我们就会看到它每旋转一次就发生一次闪光。因此,我们又把它称为脉冲星。脉冲星犹如一个宇宙节拍器,它会定时闪光,定时发出嘀嗒声。它比最准确的时钟还要准时。通过对某些脉冲星的长期无线电脉冲频率的测定,我们可以推断。,这些脉冲星, 例如PSRO329+52号脉冲星,可能有一个或几个小伴星。我们大概可以这样设想:行星能够在恒星演化成脉冲星时免于毁灭,行星有可能推迟被俘获。要是站在这样的行星表面上望天空。我们将会看到怎么样的一番景象呢?
一匙中子星的质量差不多等于普通的一座山的重量。因此。如果你让一小块的这种物质从手里脱掉(你也只能这么做)、它会像石头从空中落下那样轻而易举地穿过地球。在地球上钻出一个洞,从地球的另一侧——可能从中国——钻出来。那里的人们可能正在外面散步、思考着自己的问题。突然一小块中子星物质从地面冒出来,在空中停留片刻,然后又钻回到地球的下面去。这件事至少可以成为那一天人们拿来消遣的话题。如果一块中子星物质从附近的太空中落下来,当它下落时地球又正好在它的下面转动。那么。它就会反复穿越转动的地球,将地球撞出成千上万个孔。直到它与地球的摩擦所要生的作用力迫使它停止运动为止。在中子星物质停止在地心之前,我们的行星内部早就像一块瑞士乳酪一样千疮百孔了,因此只好等地下的岩石流和金属流来愈合这些创伤。,幸运的是,大块的中子星物质还从来没有在地球上降落过。但小块的这种物质则比比皆是。中子星的这种可怕力量就潜伏在每个原子的原子核中。也就是说。在每只茶杯中,在每只老鼠身上。在每次呼吸之间。以及在每块苹果馅饼中。都存在着这种力量。中子星告诫我们,不要轻视最平凡的事物。
从上面我们已经了解到,像太阳这样的恒星终将结束它的生命而变为红巨星,然后再变为白矮星。一颗质量比太阳大2 倍的恒星坍塌后将变为一颗超新星,然后再变为一颗中子星。那些更大的恒星(例如在经历超新星阶段之后质量比太阳大5倍的恒星)的命运就更加奇特了。重力会使它转变成黑洞。假定我们有一台魔术重力机,那么就可以通过拨动它的刻度盘来控制地球的引力。开始时将转盘拨到1g⑧(g表示重力加速度),地球上所有东西的行为与我们所预料的完全一样,因为地球上的动植物以及所有的建筑物都是按1g演化和设计的如果重力远远小于1g,所有事物的外形都会变得高而瘦长,动物植物和建筑物都不会因自身的重量而倾倒或粉碎。如果重力大于1g,动物、植物和建筑物都会变得粗壮而结实。但是即使在相当强的重力场中,光仍然是直线传播的。
物体的重量随着重力的减弱而减少,当重力趋近于零时,轻微的动弹就会使我们的朋友漂浮起来,并在空中直翻筋斗;茶或其他液体一旦溢出来就变成在空中跳动的圆球,因为这时的表面张力超过了重力。当重力盘恢复到1g时。所有的茶球都会变成茶雨降落下来。当重力盘转到3g或4g时,人人都动弹不得。甚至移动一只脚都是很费力的。在我们继续将重力盘往上拨之前。我们还是把我们的朋友送出重力机的作用范围以外为妙。在重力还只有几个g的情况下,提灯的光束仍旧直线传播(就我们的分辨能力而言,可以说几乎是直线),这与重力为零时的情形没有什么两样。当重力达到1000g时,光束仍然是直的,但树木已经被压扁。当重力达到100万g时,石头由于自身的重量而粉碎。最后,除了那只有特殊豁免权的笑猫以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幸存。当重力接近10亿g时,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原来笔直射向天空的光束开始弯曲。在极大的重力加速度下,就是光也受到了影响。如果把重力再加大的话,光就会逆转而返回我们附近的地面。此时,任何宇宙间的怪物已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龇牙咧嘴的引力。
当重力大到一定程度时,任何东西,哪怕是光,都不能够从中逃逸出来。这样的地方就叫做黑洞。黑洞对周围的一切都是冷酷无情的,它是宇宙中的一种怪物。当密度与重力变得足够大时,黑洞熄灭不见了。之所以称之为黑洞,是因为即使是光也无法从中逃脱出来。由于光被捕捉在黑洞里,所以黑洞到处都被照得明晃晃的。虽然我们从外面看不见黑洞,但它的重力存在却是很明显的。在星际航行中,如果你对黑洞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你就可能被黑洞无情地拖进去,你的身体就会被拉成细细的长线。但是,万一你在这样的航行中幸免于难的话,你倒是应该好好地看一看环绕着黑洞所形成的碟形物。
太阳内的热核反应支撑着太阳的外层,使悲剧性的重力坍塌延迟几十亿年。白矮星是靠从原子核中脱离出来的电子压力来支撑的,而中子星则是靠中子压力来抵消重力影响的。但对于超新星爆发和其他激变之后的残骸所形成的质量比太阳大好几倍的晚期星体来说,目前还没有什么已知的力量能够防止它坍塌。这种星体令人难以置信地收缩、旋转、发红、最后消失、质量比太阳大2O倍的星体则会收缩成美国洛杉矾那个样子。当重力骤增到1010时,这种星体会通过自生的裂缝滑到时空的连续统一体中,最终从我们的宇宙里消失掉。
黑洞是英国天文学家约翰·米歇尔于1783年首先想到的,但是由于这个想法实在太离奇了。所以长期被忽视。一直到最近,这一想法才开始得到重视。随后,人们竟然找到了黑洞存在于宇宙空间中的证据。这一事实使包括天文学家在内的许多人都感到十分惊奇。X射线是不能透过地球大气层的,因此,如果我们要确定这种波长很短的光是否是天体发出的,我们必须将X射线望远镜带到高空中去。世界上第一个X射线观测站是国际合作的范例,它是美国在1971年从意大利的一个发射台发射的,该发射台位于印度洋肯尼亚沿岸,命名为乌呼鲁(Uhuru斯瓦希里语的“自由”)。1971年,乌呼鲁在天鹅座星系发现了一个非常明亮的X射线源。这个X射线源忽隐忽现,频率为每秒1000次,因此这个被称为“天鹅X-l”的射线源必定很小。不管忽隐忽现的原因是什么,这种隐现的信息穿过“天鹅X-1”的速度不会比光速(30万公里/秒)快,因此,“天鹅 X-1的直径不会大于 30万公里/秒 ×1/1000秒=300公里。一颗与小行星一般大小的天体就是一个明亮的X射线源,即使在星际以外也看得见,它可能是什么东西呢?“天鹅X-l”跟一颗炽热的蓝色超巨星并列在一起,从这颗超巨星的可见光里还可以看到一颗以前没有发现过的靠得很近的大伴星,它不断地改变它的引力方向,质量大约是太阳的10倍,该超巨星不可能是一个X射线源,因此,用X射线光源来验证这颗从可见光里看到的伴星是很理想的,但是,一个质量比太阳大10倍而且已经坍塌成小行星的不可见物体只能是一个黑洞,X射线很可能是由聚集在“天鹅 X-1”周围的气体和尘埃与超巨星摩擦而产生物,天蝎V861、“Gx339-4”“SS433”以及“圆规座X-2”等星体都可能成为黑洞,“仙后A”是一个超新星的残骸,这颗超新星的光在17世纪就已经到达地球了、当时世上已有不少天文学家,但竟然没有一个人记载过这次爆发。像I·S·斯克洛夫斯基所推测的那样,那里可能隐藏着一个黑洞,黑洞吞噬了爆发中的恒星核。熄灭了超新星的火焰。空间望远镜是追踪、搜索神奇的黑洞蛛丝马迹的有效工具。
为了更好地理解黑洞,我们可以设想一个空间曲面,设想一个平整而又柔软的线性二维平面。如果我们往平面上投下一小团物质。平面就会变形或起皱,一粒弹子围绕这个皱面滚动,滚动的轨迹就像行星绕着太阳运动的轨道,根据这种解释(爱因斯坦的创见),重力就是空间结构的畸变。在这个例子中。我们看到,被物质弄弯曲的2维空间变成了3维的物理空间。设想我们生活在一个3维的宇宙空间里,物质将我们的住地畸变成我们的直观所无法感觉的4维物理空间,物质的质量越大,它的重力就越大;平面越褶皱,空间的畸变或弯曲越厉害,以此类推,黑洞是一种无底的深渊。假如你掉进了黑洞,会发生什么事情呢?跟从外面看到的一样,你会觉得下落的时间无限之长,因为在别人看来,你的钟——不管是机械钟还是生物钟——都停止了。但在你看来,你的钟仍在滴答滴答地走动着。假如你能克服引力潮和辐射流的伤害、而且,假如黑洞正在旋转着(这是很可能的),那么,你可能出现在时空上完全不同的另一部分,即空间上的另外某个地方、时间上的另外某个时刻。有人提出空间有一种蛀洞,这种蛀洞有点像苹果上的蛀洞,尽管这种观点尚未得到证实。重力隧道能够提供一种星际的或星系间的通道,让我们以非凡的速度直抵难以抵达的地方吗?黑洞能作为时间机器为人类服务。,把我们带到遥远的过去和无穷的将来去吗?这些设想正在被认真、严肃、周密地讨论着。这个事实表明,宇宙是多么超现实的啊!
从根本的意义上来说,我们都是宇宙之子。试想。在炎热的夏天,你仰望万里无云的天空,阳光炙烤着你的面孔,如果你直视太阳。该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啊!太阳离地球足足有1.5亿公里远,但是我们尚能感觉到其巨大的威力。如果我们处在太阳炽热而发光的表面,或进入熊熊燃烧的核火炉中心,我们又将感觉到什么呢?太阳给予人类以温暖,养育着人类,使人类得到光明。是它使地球富饶肥沃,它的强大力量是人类的实践活动所远远不可及的。鸟儿欢快地迎接日出,甚至某些单细胞的生物也有趋光的本能。我们的祖先把太阳奉若神明⑨,这是何等的聪明!但在宇宙之中,太阳只不过是一颗普通的、甚至是平凡的星球。如果我们应该崇拜比自身强大的力量的话,难道我们不该去崇敬太阳和其他星体吗?这种敬畏之心,深深地隐藏在每一位天文调查者之中,有时埋藏得如此之深,以致研究者自己常常没有觉察到它的存在。
银河系还是一个尚未探索的充满神奇的星体的世界。虽然我们对银河系进行过初步的探索,而且正碰到过其中的一些星体,有几个与我们所了解的星体相似,有些则古怪到超出了我们所能想象的程度,但是,我们的探索才刚刚开始。以往的探索航行表明,我们对银河系的许多非常有趣的星体至今仍然一无所知,无法预言。在银河系以外不远的地方,几乎可以肯定存在着行星,它们环绕着麦哲伦星云中的恒星运转,环绕着银河系周围的球状星团中的恒星运转。银河系可能是一个巨大的螺旋形世界,拥有4000亿个星球,此外还有正在坍塌的气体云、正在收缩的行星系、发光的超巨星、稳定的中期恒星、红巨星、白矮星、行星状星云、新星、超新星、中子星和黑洞。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物质、我们这个星球的形态及其大部分特征,是受生命与宇宙间深刻的内在联系所制约的。这个问题,我们从研究地球本身人手,已经逐步弄清,将来一定会在研究整个银河系行星世界的过程中进一步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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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人们原先认为质子是均匀地分布在电子云中,而不是在原子中心聚集成带正电荷的原子核。原子核是剑桥大学E·卢瑟福发现的,他发现某些撞击的粒子沿着它们入射的方向反弹回来。卢瑟福评述说:“这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不可思议的事件,几乎就像向一张纸发射的一发15英寸的加农炮弹反弹回来打中你自己一样的不可思议。”②作这一计算的想法很古老。阿基米德的《数沙人》是这样开头的“有一些人,像济若王他们认为沙子的数目是无穷的,我所说的沙子不仅是指锡拉立兹周围和西西里其他地方的沙子,还包括任何地方,不论有没有人居住的地方所发现的所有的沙子。还有一些人,他们并不将其看为无穷,而只是认为没有一个已命名的数大到足以超过其值而已。”阿基米德接着不仅命名了这个数,而且估算了它。后来他问到,当时所知的宇宙能容纳多少一粒挨着一粒排列起来的沙子?他的估计是1063 ,这与1087个原子恰巧相当接近。
③比太阳重的星体在它们最后的演化阶段会达到更高的中心温度和压力。它们能够不只一次地从灰烬中再生,利用碳和氧作为燃料合成更重的元素。
④阿兹台克人(墨西哥印第安人)曾经预言过“当地球变得疲惫不堪……当地球的子孙后代已经完结”的时刻,他们相信,到了那一天,太阳将从天空坠落,星星将从天空中抖落下来。
⑤指玛雅人(maya)族,印第安人的一个种族。
⑥穆斯林的观测者也注意到这颗新星,但在所有的欧洲纪年史中对此都没有提到过一个字。
⑦开普勒在1606年出版的一本书《新星》中,对超新星是宇宙中原子的某种偶然联结表示怀疑。他写道:“……这不是我的看法,而是我妻子的看法:昨天,当我写作疲倦时,被叫去吃晚饭,我要的一盘沙拉已放在我的面前。我说:‘好像只要锡盘、莴苣叶、盐水、醋、油和蛋片永远在空中到处飞翔,最后可能偶然会成为一盘沙拉’。我亲爱的妻子回答:‘是的,但不会像我的这一盘这么可口’。”
⑧1g是物体在地球表面下落时所具有的加速度,约为10米/秒2。下落的石块1秒钟后速度将达到10米/秒。2秒后达到20米/秒、如此等等、直到碰到地面或由于空气的摩擦阻力而减慢。在重力大得多的地方,下落物体的速度也将相应增大许多。在加速度为10g的地方,1秒钟后速度达10×10米/秒=100米/秒,2秒后为200米/秒,以此类推。此时稍微绊一下就可能会致命的。由重力引起的加速度通常用小写g表示,以与牛顿的引力常数G相区别。G是宇宙各处引力强度的度量,不单单是指我们所讨论的地球或太阳的某个地方(两个参数的数量关系为F=mg=GMm/r2,g=GM/r2。其中F为重力,M为行星或恒星的质量。m为下落物体的质量,t为下落的物体到行星或恒星中心之间的距离)。
⑨古代苏摩人表示神的象形文字就是星号——星星的符号,阿兹台克人(墨西哥印第安人)神一词为Teotl,它的雕刻文字是一颗太阳,天空叫做Teoatl——神海,宇宙之海。
第十章 永远的尽头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音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中国,大约公元前600年)——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在晴朗的天空中,高悬着一条引人注目的大道,它自身发光,灿烂辉煌,称为银河。沿着这条银河,众天神来到伟大的朱庇特的住所和他的堂皇的宫苑。这里正是声名显赫威力无比的天神之家园,我斗胆称之为伟大的天窗。——(罗马)奥维德《蜕变》(1世纪)
有些愚人妄称是造物主创造了世界,
这种信条实不可取,理应不屑一顾。
倘若是上帝创造了世界,
那在创世之前,上帝独自栖身何界?
上帝岂能无米成炊、创世而无需以物凭借?
倘若你说上帝先备料、后创世,
那你将永远不能自圆其说,而只能无休止地节节败退。
须知世界并非某人创造而成,
而是无始无终,如时间本身无缘无界。
正是基于这种理论……
——(印度)德富《伟大的故事》①(9世纪)100亿或200亿年前,一件了不得的事情发生了–宇宙大爆炸,炸出了我们的这个宇宙。大爆炸为什么会发生,这对我们来说是最大的奥秘。毫无疑问,大爆炸确实发生了。现在宇宙中的一切物质和能量也许都以极高的密度——一种令人联想到许多民族文化中关于天地万物的种种神话的宇宙蛋——集结成完全无量纲的数学点。这并不是说把所有的物质和能量硬塞人当今宇宙较小的一隅,而是说,整个宇宙、物质和能量以及它们所充斥的空间、只占很小很小的一点体积,这就没有多少余地可供种种事件在其间发生了。
在那次巨大的宇宙爆炸中,宇宙开始了一种至今从未停止的膨胀过程。把宇宙爆炸描述为从外部观察到的一种膨胀泡,这容易引起误解。就定义而言、我们所说的外部其实什么也不是,所以最好还是从内部来考虑它。也许可以用想象中依附于空间运动结构且向各个方向均匀膨胀的格线来表示。当空间扩展时。宇宙中的物质和能量随之膨胀并迅速冷缩 那个过去和现在一样充满整个空间的宇宙火球的辐射,通过光谱——从γ射线到X射线再到紫外光,通过可见光谱的虹色,进人红外区和射电区、现在,用射电望远镜可以探测到那个火球的残骸。即从天空各处散发出来的宇宙本底辐射。在早期的宇宙中,太空是灿烂辉煌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太空的结构继续膨胀。辐射停息了。在普通可见光中。太空第一次变得黑暗起来了。就像今天这个样子。
早期的宇宙充满了辐射和最初由氢和氦组成的充实的物质团。这些物质团是由原始致密火球中的基本粒子形成的。如果当时附近有人去观察,那是几乎什么也看不见的。然后,少量气囊——不均匀的小囊开始增大。巨大而轻薄的卷须状气态云形成了。一群群发出隆隆响声的。缓慢旋转的物体,平稳地发着光,最后形成了含有亿万个闪光点的各种天体。宇宙中最大的可辨认的结构就这样形成了。我们今天见到了它们,我们自己就居住在它们中一个默默无闻的角落,后来,我们把它们叫做星系。
在大爆炸发生约10亿年之后,大概是因为大爆炸本身的非均匀性,宇宙中的物质形成了略微凹凸不平的块状分布。物质在这些块状结构中比在其他地方更为稠密。它们的引力把附近大量的气体引向它们,从而增大了必将成为星系团的氢和氦的云。后来,极小的初始的非均匀性又使得物质形成了坚固的凝块。
当引力坍缩继续时,因为角动量守恒,初生星系的旋转便不断加快。有的变平,在离心力不能抵消重力的地方,沿着自转轴把自己压扁。这些就变成了第一个漩涡星系,即一种在广袤太空中快速旋转着的轮状物质。其他一些引力较弱或自转初速度较小的原始星系只稍微变平,结果变成了第一批椭圆星系。因为万有引力和角动量守恒这些简单的自然定律在整个宇宙都一致不二,所以宇宙中有相类似的星系存在,就好像用同一个模子冲压出来的一样。为地球这个微观世界中的自由落体和花样滑冰尽力提供理论根据的物理学,造就了宇宙这个宏观世界中的种种星系。
在新生星系里,小得多的云块也经历了引力坍缩,内部温度变得非常高,激发了热核反应,第一批恒星也就开始运行。灼热而巨大的年轻恒星迅速演化,像浪子一样,毫不在意地挥霍其氢燃料资源,很快就在辉煌的超新星爆炸中结束了它们的生命,将热核尘埃——氦、碳、氧和种种较重的元素——还原为不断生成一代代新恒星的星际云。大量早期恒星的超新星爆炸,在紧邻的气体中产生了连续重选的冲击波,挤压着星系间的媒介物质,从而加速星系团的形成。引力是有机必乘的,即使是很小的物质凝块,它也会使之扩大膨胀。超新星爆炸的冲击波也许已经以各种规模促成了物质的增大,宇宙演变的史诗已经开始,即开始了对大爆炸产生的下列气体物质的凝缩进行分类:星系团、星系、恒星、行星,还有最终出现的生命,以及能认识一点导致生命起源奇妙过程的智慧生物——人。
今天的宇宙充满各种星系团。其中有些只是几十个星系毫无意义的、微不足道的集合体。被亲切地称之为“本星系群”中只包含两个还算大的星系,即两个漩涡星系:银河系和M31。其他星系团则大到含有数以千计的相互吸引旋转的巨大星系群。有线索表明,室女座星系团含有成千上万个星系。
从宏观着眼,我们居住在一个充满星系的宇宙之中,这些星系是1000亿个宇宙形成和衰变的优美楷模,有的井井有条,有的杂乱无章,二者都一目了然:正常的旋涡形,与我们地球视线成不同角度的旋臂(从正面我们见到的是旋臂,从侧面看还可以看到贯穿旋臂中心的气体,如尘埃所形成的暗带);棒旋星系,有一条气体尘埃和恒星的河,流过中心并连接两头的旋臂;稳定的椭圆巨星系,包含上百万颗恒星,因为它们已吸收或与其他星系汇合,因此变得非常大;许多矮椭圆体,星系中的矮子,每一个包含有千百万无足轻重的太阳;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神秘的不规则星系,表明了在星系世界中有许多已出现毛病的地方;而互绕星系如此接近,以致它们的边缘因它们的伴星系引力作用而扭曲,还有这样的情况,引力拉出一条条气体和恒星的长条,成为星系间的桥梁。
有些星系团中的成员星系是按球面几何体排列起来的,它们主要由椭圆体组成。其中又常以一个巨椭圆体(即假定的银河野人)处于支配地位。其他那些以更无规则的几何体排列的星系团,比较而言,拥有相当多的旋涡形和不规则形的星系。星系碰撞的结果,改变了原始球状星系团的形状,同时可能促进从椭圆形往旋涡形和无规则形演变的过程。星系的形态及其数量足以向我们讲述一个可能是最为壮观的有关古代事件的故事,一个我们刚开始阅读的故事。
高速计算机的发展,使我们有可能对几十或几万个集体运动点进行数值实验,每一动点代表一颗恒星,每个星都处在其他诸点的引力作用之下。在某些情况下,在已扁化为圆盘的星系中,旋臂完全以其自身的力量而形成。偶尔也有个把旋臂是由两个各自足足含有几十亿颗恒星的星系间的近距引力冲突而造成的。通过这种星系而弥漫扩散开来的气体和尘埃,会互相碰撞而变暖。但是当两个星系碰撞时,由于一个星系主要是空虚的,而且各恒星间的空间距离又很大,所以恒星就像子弹穿过蜂群一样。毫不费力地互相穿越。虽然如此,星系的外观还是会发生严重的变形。一个星系对另一个星系的直接撞击,能使该星系的成员恒星流入星系际空间,这样。一个星系就瓦解了。当一个小星系在正面撞上一个较大的星系时,它能产生一个最壮丽罕见的不规则星系,一个跨度达数千光年宽的环形星系,反衬着星系际空间的天鹅绒背景。它是星系池中一种飞溅、崩裂瓦解后的恒星的一种暂时的外貌。一个被拔除了核心的星系。
不规则星系的结构不清的黑斑,漩涡星系的旋臂,以及环形星系的环面,在宇宙影中只闪现在不多的几个镜头中,然后就消散了,而后往往又重新形成。我们感觉中的星系是极重的坚固天体,这其实是一种错觉。它们是由1000亿个星状成分组成的流体结构。正如一个人。他是由100万亿个细胞组成的集合体,很有特征地处于合成和衰变间的稳定状态,整个人体大于其各部分的总和。星系也是这样。
星系中的自杀率很高。强大的X射线源、红外辐射和射电波源就是一些近例。距离约有数千万或几亿光年远。它们有着极度发光的核,在光亮中波动达数星期之久。有些显示出辐射流、1000光年长的羽状物和在混沌中的尘埃盘,这是一些正在炸毁自己的星系。在诸如NGC625和M87一类的巨形椭圆星系的核中、可能存在质量比太阳大几百万倍到几亿万倍的黑洞。在M87里面。有些从比太阳系小的区域来的质量巨大、密度极高而体积又很小的东西,像钟表似地在持续活动,并且呜呜作响。黑洞很复杂,而在数10亿光年之外则是更为混杂的天体——类星体,它们可能是一些年轻星系的大爆炸,即自宇宙大爆炸本身发生以来宇宙史上最大的事件。
“Quasar”(类星体)这个词是“quasi-stellar radio source”(类—恒星的射电源)的缩略词。在它们并不都是强大的射电源这一事实弄清楚后、它们就被称为QSOs(类恒星天体quasi-stellar object)了。因为它们表面像星,所以人们曾自然而然地认为它们是我们这个星系中的恒星了。但用分光仪对它们的红移现象进行观察表明。它们的距离可能极为遥远。它们似乎朝气蓬勃地参与了宇宙的膨胀,有些正以90%的光速退离我们。如果它们确实非常遥远,那么它们必定本身就极为明亮。才可能在那么远的距离外还能被看见,其中有的就像1000颗同时爆炸的超新星一样亮,正如“天鹅座X—1”一样,它们的迅速波动,表明它们的巨大亮度被封闭在一个很小的容积内。这样它就小于太阳系的体积了。一定有某些巨大的活动使类星体内的能量大量外泄。对此有各种假说,其中包括(1)类星体是巨型的脉冲星、有一个与强磁场相连的迅速自转的超大型的核;(2)类星体是由于密集于星系核心内的数百万颗恒星多次碰撞而撕开了其外层。把巨大恒星内部高达1O亿度的温度暴露在整个视野之下而出现的;(3)一个与此有关连的观点是:类星体也是一种星系,在这种星系内,恒星如此紧密地聚集在一起,以致一个类星体内的超新星爆炸会掀掉另一个类星体的外层而使它变成一颗超新星,从而产生恒星链锁反应;(4)类星体是从始至今日还多少保存于类星体内的物质和反物质相互间的激烈的湮灭中获得动力的;(5)类星体是一种当气体、尘埃及恒星落入该星系核中的巨大黑洞时释放出来的能量,这个星系本身也许就是较小的黑洞长年累月的碰撞和凝聚过程的产物;(6)类星体是作为黑洞的反面的“白洞”,一种使注入宇宙其他部分甚至别的宇宙的大批黑洞中去的物质汇集和显示的过程。
在考虑类星体时,我们遇到了许多深奥的秘密。不论类星体爆炸的原因何在,有一点似乎是很明显的:这样的极端猛烈的事件必定造成不可言状的大破坏。在每次类星体爆炸过程中,都有几百万个世界——其中有的世界有生命和能够理解所发生的事件的智力存在——可能被彻底毁灭。对星系的研究揭示了宇宙的秩序和宇宙之美,同样也向我们显示了一种至今连做梦也想象不到的剧烈的混乱。我们能生活在允许生命存在的宇宙中,这是非同寻常的;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是一个毁灭星系,毁灭恒星和毁灭种种世界的宇宙,这也同样是非同寻常的。这个宇宙对诸如我们人类这样的微不足道的生物来说,似乎既无善意,也无恶意,只是漠不关心罢了。
甚至像银河系那样,看起来彬彬有礼的行星,也自有其激动起舞的时候。射电观察表明,有两片足以制造几百万个太阳的巨大氢云从银心骤然跌落,就好像那儿不时在发生轻度爆炸似的。一个在地球轨道上运行的高能天文台已经发现,银心是某种独特的γ射线谱线的巨大源泉,这完全符合那种认为在银心隐藏着巨大黑洞的观点。像银河系这样的星系也许正处于不断演化进程中的稳重的中年;这种星系,在其激烈的青春期中包含有类星体和爆发星系,因为这些类星体距离如此遥远,以致我们见到的只是它们的青春期,是它们几十亿年前的模样。
银河系的恒星运动起来优美雅致,自成流派。球状星团冲过银面,并从另一边出来,此后,它们就降低速度,返身冲回。如果我们能够尾随一个个具体的恒星看它们在银面上疾驰的独特运动,就会发现它们像是一锅炒玉米花。我们从未看见某个星系较明显地改变其形式,这是因为这个变化过程需要很长时间。银河每自转一次要2.5亿年。如果我们使之加速自转,我们会见到银河系是一个活动的、几乎是有机的实体,有几分像一个多细胞有机体。星的任何一张天文照片,只不过是它笨重缓慢的运动和演化过程中某一阶段的一张快照而已。②星系内部区域像固体一样自转。但是,此外其外层地区的自转运动逐步变慢,就跟太阳周围的行星遵循开普勒第三定律而自转一样。它的旋臂有缠绕其核的趋向,并且旋涡在不断紧缩,而气体和尘埃则以更大密度的旋涡型式而聚积,它们又成了那年轻、炽热和光亮的恒星的形成场所,这些恒星勾出了其旋臂外形的轮廓。这些恒星照耀1000万年左右,只相当于银河系自转周期的5%。但当那些勾出了旋臂外部轮廓的恒星燃烧殆尽时,新的恒星和相联星云便随后形成,而旋涡型式则持续不变。那些勾勒出旋臂外部轮廓的恒星的生命比银河自转一次的时间短得多,留下的只有旋涡型式。
绕银心转动的任何一个特定恒星的速度,通常与旋臂中恒星的速度不同。太阳一直以每秒200公里(大约每小时50万公里)的速度绕银河系中心旋转,而它进出旋臂的速度则经常是前者的20倍。平均说来,太阳和它的行星在一个旋臂里要花4000万年时间,在外面要花8000万年时间,进去还要花4000万年,循环往复。旋臂勾勒出最近正在形成的许多新恒星的区域,但并不一定是像太阳一样的中年恒星所在的区域。在这个纪元,我们住在旋臂之间。
太阳系穿过旋臂的周期也许对我们具有很重要的影响。大约在1000万年前,太阳从猎户旋臂的谷德带中出来。猎户旋臂现在的距离略远于1000光年(猎户臂的内部是人马座臂;而英仙座臂则在猎户座臂之外)。当太阳穿过旋臂时,与现状相比则更能进入气体星云和星际尘埃云、并更可能遇到次星质量的天体。已经有人提出,我们行星上的主要冰川期,也许是由于太阳和地球间星际物质的介入造成的。大概每隔1亿年左右重现一次。W·纳皮尔和S·克拉波已经提出太阳系中的许多卫星、小行星、彗星和绕行星旋转环,曾在星际空间自由徘徊,直到太阳冲过猎户旋臂时,它们才被捕获。虽然这也许不大可能。但却是一种引人入胜的想法,也是能测定的。我们所要做的一切,就是设法得到像火星的内卫星或彗星那样的取样,然后检验其镁同位素。相当丰富的镁同位素,(都有相同数目的质子。但有不同数目的中子)取决于产生了镁的任何特殊标本的恒星核聚变事件的精确结果。其中包括邻近超新星爆炸的时限。在银河系的不同角落,本会出现事件的不同结果,并总会出现不同比率的镁同位素。
大爆炸的发现和星系的退行,来自一种叫做多普勒效应的常见的自然现象。对于声物理学的多普勒效应,我们是习惯的。从我们身边疾驰而过的汽车,当司机按响喇叭时,司机在车内听到的是一种固定音调的平稳的嘟嘟声;而我们在车外听到的则是音调的特有变化。在我们听来,喇叭声从高频向低频逝去。以每小时200公里的速度行驶的一辆高速汽车,几乎是空气中一高一低、一高一低的连续波,波与波离得越近,音调就越高。如果一辆汽车驶离我们而去,它便拉长了声波,在我们看来,它便使声波降到较低声调,产生了我们所熟悉的特有的声音。如果汽车向我们驶来,声波就会被压缩,其频率就增高,我们就会听到一阵高音调的声音。我们闭上眼睛也能从其音调的变化来推定汽车的速度。
多普勒效应。一个静止的光源或声源发射出一组圆形波。如果其源从右向左移动。波的中心便由1渐进到6。在B处的观察者看到波拉长了,而在A处的观察者则看到波缩短了。远去的源被看做红移(波长拉长)近来的源被看作蓝移(波长缩短)。多普勒效应是宇宙学的关键。
光也是一种波。与声音不同的是,光极易穿过真空。多普勒效应在此也起作用。如果汽车由于某种原因向前方发射出一束纯黄色的光,而不是发出声音。那么汽车向我们逼近时,光频就会稍微降低。在通常速度下一这种效应难以觉察。然而,如果设法使汽车以几分之一的光速行驶,我们便能观察到向高频变化的光色,即当汽车逼近我们时,光色接近于蓝色,当汽车退离我们时,这向低频变化的光色就接近于红色。我们能觉察到以非常高的速度向我们逼近的天体具有蓝移的谱线色彩;以极高速度退离我们的天体则具有红移谱线。③在遥远星系谱线中观察并解释为多普勒效应的这种红移,是宇宙学的关键。
本世纪初,为眺望当时还是晴朗的洛杉矾上空,以便发现遥远的星系的红移现象,在威尔逊山上建造世界上最大的望远镜。望远镜的大部件必须运送到山顶上,这项工作是由骡马队干的。一位名叫弥尔顿·哈马森的年轻骡皮商,帮助把望远镜的机械和光学设备、科学家、工程师以及种种显贵人物运送上山。哈马森经常骑马指挥他的骡马队。马鞍后边站着他的白色小猎犬,它的前爪就搭在他的肩膀上。他是一个刁着烟斗的杂工、一个赌场老手、弹子戏行家,是一个当时被称为好对妇女献殷勤的男子。他受的正规教育不过8年,但他聪明好奇、天生好学,对被自己艰难地运到高山顶上去的设备很感兴趣。哈马森那时与天文台一位工程师的女儿相好,而这位工程师看到自己的女儿看中一个只甘当骡皮商而没有更大抱负的小伙子,便持保留的态度。因此,哈马森在天文台干一些杂活,诸如电工助理、看门、擦地板等。真是无巧不成书,一天夜里,值夜班的望远镜助理身感不适,便问哈马森是否可以暂代他的岗位。哈马森便趁机显露了他对于仪器的精湛技巧,小心照管好仪器,结果很快成为一名固定的望远镜操作员和助理观察员。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埃德温·哈布尔(扫校者注:即埃温德·哈勃,哈勃定律的提出者)来到威尔逊山,并且很快就出了名。他是一位文雅、善于交际的天才学者,说话带有浓厚的英国腔,在短短一年里就获得牛津大学的罗兹(Rhodes)奖学金。正是这个哈布尔,提出了这样一个确定的论断,即:旋涡星云实际上就是“宇宙岛”,像我们自己的银河系一样,是由无数个恒星组成的集合体。他计算出了用来测量星系距离所需的恒星标准烛光。哈布尔和哈马森合作得很好,是一对难得的和谐共事的望远镜工作者。他们效法洛韦尔天文台天文学家V·M·斯莱弗,开始测量遥远星系的光谱。不久,哈马森就明显地表现出比世界上任何一个职业天文学家更具有才智去测得遥远星系的高质量的光谱。他成了威尔逊天文台的正式工作人员,学会了他工作上所需要的许多科学基础知识。他逝世时颇受天文学界的尊敬。
来自某个星系的光是该星系内几十亿颗恒星所发射的光的总和。当光离开这些恒星时,恒星最外层的原子就吸收了它的一定频率和某些颜色。最后,这些光谱线向我们表明数百万光年远的恒星含有与我们的太阳及其邻近恒星所含的相同化学元素。哈马森和哈布尔惊奇地发现.所有遥远星系的光谱都有红移,他们更为惊讶的是,星系离我们越远,谱线红移就越多。
对红移的最明确的解释要依据多普勒效应:星系在远离我们,星系离我们越远,其远离速度就越大。但是,星系为什么会逃离我们呢?难道我们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有什么特殊,银河在星系社会生活中似乎表现了某种漫不经心而又令人不快的举动吗?似乎更为可能的是,宇宙本身在膨胀,从而影响了星系。逐渐澄清的事实是:哈马森和哈布尔发现了大爆炸——它即使不是宇宙的起源,至少也是宇宙起源的最新化身。
几乎所有的现代宇宙学——特别是关于膨胀宇宙和大爆炸的观点——都是基于这么一个观点的,即:遥远星系的红移是多普勒效应,并起因于它们的远离速度。但是,自然界中还存在着其他种种红移。例如引力红移,在这种红移中,有一种离开强引力场的光,必须做许多功才能摆脱强引力,这样,它在其行程中便失去能量。这是一个被遥远的观察者理解为逸散光移为较长波长和更红颜色的过程。因为我们认为在某些星系中心可能有一些巨大的黑洞,所以这是对它们红移现象的一种可信的解释。然而,观察到的特殊谱线经常具有非常轻薄的扩散气体的特色。附近黑洞并非一定出现很高的密度。或者,红移也许是多普勒效应,并不是由宇宙的一般膨胀引起的,而是由一个较小和局部的星系爆炸引起的。不过。这么一来,我们就应指望飞向我们的爆炸碎片与飞离我们的一样多,指望蓝移与红移一样多。然而,不管我们把望远镜对准本星系群以外的多么遥远的天体,我们实际上看到的几乎只有红移,别无它物。
不过,关于从多普勒效应到星系红移以及宇宙在膨胀的推导是否完全正确。一些大文学家对此抱有吹毛求疵的怀疑态度。天文学家霍尔顿·阿尔普发现了种种不可思议的和混乱的情形,即:处在明显自然共生组中的一个星系和一个类星体,——或一对星系,具有极不相同的红移。偶尔似乎有连结它们的气体、尘埃和恒星桥的存在。如果红移是由宇宙的膨胀而引起的。那么极不相同的红移寓示着极不相同的距离。但自然连结着的两个星系几乎不可能又彼此离得很远,有时竟相隔有10亿光年远。持怀疑态度的人说这个共生的说法纯属统计学上的认识。例如。邻近亮星系和遥远得多的类星体只是偶尔沿视线排列。每个都有极不相同的红移和极不将同的远离速度;它们之间并没有真正形体上的联系。这种统计排列一定会不时地偶尔发生。这种争论的中心在于巧合的数目是否大于偶然的数目。阿尔普提到了其他情况,在这些情况下,红移小的星系的两侧有两个具有几乎相同的大红移的类星体。他认为,类星体不在宇宙论距离上,而被处在“前景”的星系或左或右地逐出去。这种红移是某种尚未探明的作用过程的产物。持怀疑态度的人论证了偶然巧合的排列和传统的哈布尔——哈马森对红移的解释。如果阿尔普是正确的,那么,用来解释遥远类星体能源的外来机理——超新星链式反应、超大黑洞等等——就证明是没有必要的了。那么,类星体就不一定是非常遥远的、这就需要某些其他外来机理来解释红移。在任何一种情形中,太空深处都正在发生着一些非常奇怪的事。
用多普勒效应解释的具有红移的星系视退离,并不是大爆炸的惟一证据。独立而又相当有说服力的证据来源于宇宙黑体背景辐射,即来源于以我们纪元中所期望的强度,相当均匀地来自宇宙中的各方向电波模糊的静电干扰,以及来自现在实际上冷却了的大爆炸的辐射。但在这点上也同样存在着令人困惑的东西。用U—2飞机把敏感的无线电天线送到接近地球大气层顶部所进行的观察已经表明,背景辐射大体上在所有方向都一样强,好像大爆炸火球相当均匀地膨胀一样,具有很准确。很对称的宇宙起源。但背景辐射一经更精确的检查,便证实并非完全对称。如果整个银河系(也许还有本星系群的其他成员)以每小时100多万英里(每秒600公里)的速度朝室女座星系团疾驰,则有一个可能被理解的很小的系统效应。以这种速率。我们将在百亿年内到达室女座星系团,那么研究河外天文学也就会容易得多了。室女星团是已知的最丰富的星系集团,充满了旋涡、椭圆体和不规则体,真是天空中的上个珠宝盒。但为什么我们会朝着它疾驶而去呢?乔治·斯姆特和他的同事们进行了这些高空观察,指出在引力作用下,银河系正被拖向室女座星团的中心,该星团有着比我们以前已探测到的多得多的星系;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个星系团具有巨大的容积,能跨越10亿或20亿光年远的巨大空间。
可探测的宇宙本身只有数百亿光年宽,要是室女座群星有一庞大的超星系团,那么在遥远得多的距离中大概还有其他相类似的超星系团存在,相对来说,要探测到这类超星系团就更困难了。在宇宙生命史中,初始引力多相性显然没有足够时间来聚积似乎存在于室女座超星系团中的大量的物质,因此,斯姆特试图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即大爆炸的一致性要比他从其他观察中所发现的少得多,宇宙中的原始物质是以多块状播散开来的(某些小块度是在预料之中的,而且甚至确实是了解星系的凝缩时所必需的。但在这个尺度上小块度却是一种意外)。或许只能通过设想有两个或更多个几乎同时发生的大爆炸,才能解答这个难题。
即使对膨胀宇宙和大爆炸的整个描述是正确的,我们也一定还会遇到更加棘手的难题。大爆炸时的种种情形是怎样的呢?在此之前发生过什么情况呢?是否有一个极小的宇宙,它没有任何物质,然后物质突然从虚无中冒了出来?那一切又是怎样发生的呢?许多民族的文化惯于用上帝从虚无中创造世界来回答这个问题。但这种解释只是暂时成立的。如果我们有勇气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话,当然我们就要接着提出上帝又是从哪儿来的问题,要是我们觉得这是一个无法解答的问题那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断定:宇宙的起源同样也是一个无法解答的问题呢?换一句话说,如果我们认为上帝一直就固有存在,那为什么又不直截了当地肯定宇宙也是一直就固有存在的呢?
每一种民族的文化都有其创世之前和创造世界的神话,这些神话往往又配上神明或安排一个“宇宙蛋”。通常,宇宙又被天真地想象为遵循人或动物的先例。这里列举5个太平洋海盆区的神话,这些神话的复杂程度各不相同:
最初,一切都在永恒的黑暗中休眠:夜幕就像不能穿越的灌木丛一样笼罩着一切。
中澳大利亚阿拉达族创世祖神话
一切都处于悬疑之中,平静而默然;一切都静止不动;天空浩瀚而空荡。
玛雅族克丘亚人神话
那·阿里安像一朵在虚无中飘浮的云彩一样,孤独地坐在太空之中。他不睡,因为不知睡为何物;他不饿,因为他不知饿为何感;于是他就这样不吃不睡地过了很长时间,直到一个思想在他脑海中浮现。他自言自语地说:“我要创造出一件东西来。”
吉尔伯特群岛迈亚纳岛神话
起先有一个很大的宇宙蛋。蛋内是一团混沌:这混沌中漂浮着发育不全的神圣胚胎盘古。盘古从宇宙蛋中迸发出来。后来,身材比现在任何人大4倍,手握他用来开天辟地的锤子和凿子。
中国的盘古神话(大约3世纪)
天空和大地成形之前,一切都含混而无形……那些清澈而轻盈的东西飘扬而上,变为天空;而那些混浊而沉重的东西凝固下来,变为大地。那些纯洁、精细的物质很容易聚集在一起,而那些沉重混浊的物质则极难凝固成形。所以,天空先完整地形成了,而后才形成大地。当天空和大地在虚无中接合起来时,一切都还是原始而朴素。就这样,未经任何创造,事物就出现了。这就是大同。一切事物都出自这个大同,但都变得互不相同了……。
中国《淮南子》(大约公元前1世纪)
这些神话歌颂了人类的胆识。这些神话与我们关于大爆炸的现代科学神话之间的主要差别在于,科学是自问自答的,我们能进行实验和观察来验证我们的设想。而那些关于创世的故事只值得我们深深地敬佩。
人类各种文化都喜欢自然界中的循环现象。但是,有人认为,如果神不授意于它们,那些循环又怎能出现呢?如果在人类漫长的岁月中存在着循环,那么在永恒的神境里就不可以有循环吗?在致力于阐明宇宙本身经历了许多次,实际上无限多次的消亡和再生方面,印度教是世界上惟一享有盛誉的宗教。它是惟一的一种,其时间尺度无疑是偶然地与现代科学宇宙学的时间尺度相一致的宗教。其循环周期是我们平常的一天一夜到婆罗门的一天一夜,86.4亿年,比地球或太阳的年龄还长,大约是大爆炸发生以来的时间的一半,而且还有长久得多的时间尺度。
有一种十分引人的深奥信念,说宇宙只不过是一种神的梦境,这神在100个婆罗门年后,自己将消失在无梦的睡眠中。宇宙随着神而消失,直到另一个婆罗门世纪时,他动起来,重整旗鼓又开始做伟大的宇宙梦。同时,别处还有无穷多的其他宇宙,各有自己的神在做着各自的宇宙梦。这些伟大的设想被另一个或许更为伟大的想法所冲淡。据说,人不可能成为神梦的对象,相反,神却能成为人梦的对象。
印度有许多神,并且每个神又都有多种表现形式。11世纪铸造的青铜像就铸有主神湿婆的几种不同化身。这些不同化身中最高雅、最尊贵的就是体现每个宇宙周期之始创造宇宙的一种化身,即称为主神湿婆的宇宙之舞。在这个叫做纳塔拉亚,即舞王的化身中,湿婆神有4只手。其右上手中拿着的是一面其声音就是创世音的鼓;其左上手中拿着的是火舌,暗示新近创造的宇宙会在数十亿年后被彻底摧毁。
我喜欢把这些深奥而动人的图像想象为现代天文学的前兆。自大爆炸发生以来④,宇宙很可能一直在膨胀,但绝非表明它将长此不懈地膨胀下去。这种膨胀过程可能逐渐减慢,停止下来,然后便自行收缩。如果宇宙中的物质少于某一临界量,退行星系的引力就不足以使膨胀停止下来。这样,宇宙就会永远失去控制。但如果宇宙中的物质比我们所见到的要多,比如说藏在黑洞或藏在星系之间的热而不可见的气体中,那么,宇宙就会因引力作用而保持一体,略带一个印度式的连续周期,膨胀之后出现收缩,宇宙之外还有宇宙,宇宙是无终结的。如果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是这么一个不断地膨胀、收缩、再膨胀、再收缩的振荡宇宙,那么,大爆炸就不是宇宙的创始,而只是前一个周期的终结,也就是宇宙最新化身的毁灭。
上述两种现代宇宙学没有一种能让我们十分喜爱。其中一种认为,宇宙是以某种方式在100亿或200亿年之前被创造出来的,永远不停地膨胀,星系互相远离,直到最后一个星系在我们的宇宙地平线上消失为止。那样一来,星系天文学就无事可干了。恒星冷却并且消亡了,物质本身腐烂了,宇宙则成了一缕冷薄的基本粒子的烟雾。另一种学说。即振荡宇宙学说则认为,宇宙既无始也无终。我们处在宇宙死亡和再生的无限循环之中,没有任何信息流过这种振荡的顶峰。宇宙前一化身中演化了的星系、恒星、行星、生命形式或者文明,无一能够徐徐地进入顶峰,颤悠悠地飘过大爆炸而为我们现今的宇宙所知。两种宇宙学说所论的宇宙命运,似乎有点令人失望,但我们可以在有关的时间表中获得安慰。这些事件的发生需要数百亿年或更多的时间,而人类和我们的子孙后代——无论他们是些什么人——在宇宙消亡前的数百亿年里能够完成许多光辉业绩。
如果宇宙确实振荡,那便产生了更奇怪的问题。一些科学家认为,当膨胀之后收缩的时候,当遥远星系的光谱都发生蓝移的时候,因果就会颠倒,效应会先于起因,就好像先有涟漪从水面一点向四处蔓延,而后我才投石于池塘中;也好像先有出现火把熊熊燃烧而后我才点着它。这种因果倒置意味着什么,对此,我们不能不懂装懂。难道人们能在同一时间中从坟墓中诞生,并从母腹中别世吗?时间会倒退吗?提这些问题有什么意义呢?
科学家们极想知道的是:从收缩到膨胀的转换过程中,到底振荡着的宇宙在顶峰发生了什么情况?有的认为,那时自然规律任意做了重新安排,管理这个宇宙的物理学和化学只代表范围无穷大的诸多自然法则中的一条法则。不难看出,只有范围有限的几条自然规则与星系以及恒星、行星、生命和智能的实际相一致。如果种种自然规则在顶峰不可预测地进行再分类,那么只有通过最特殊的巧合,宇宙自动售货机才会提供一个与我们相一致的宇宙。⑤
我们到底是居住在一个永远膨胀的宇宙之中,还是在有一组无限循环周期的宇宙之中呢?有种种方法可以找到这个答案:既可以通过对这个宇宙中的物质的总量进行精确的普查的办法,也可以通过查看宇宙边缘的方法。
射电望远镜能探测到非常模糊而又非常遥远的天体。当我们遥望九霄云外的空间时,同时也就在追溯远古的时间。离我们最近的类星体大概离我们5亿光年远,最远的可能离我们100亿或120亿甚至更多一些光年。如果我们看到120亿光年远的天体,那实际上我们就是看到了它120亿年前的样子,通过遥望九霄云外的空间,我们就是在追溯遥远的过去,追溯到宇宙的地平线,追溯到大爆炸的纪元。
正大天线阵(VLA)是在美国新墨西哥州的一个偏远地区上的27个各自独立工作的射电望远镜集合群体。它是一个相控阵,由电子装置把一个个独立工作的望远镜连结起来,就像是一个大小同其最微小的元件一般无二的望远镜,又像是一个几十公里宽的射电望远镜。正大天线阵(VLA)能分辨或识别光谱射电区的细小清晰度,可与地面最大望远镜在电磁波谱中光学区所能做到的相匹敌。
有时候,这种射电望远镜与地球另一侧的望远镜连结一起,形成了可与地球直径相比的一个基线,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架像地球这个行星一样大的望远镜。将来,我们也许会有绕向太阳另一端的地球轨道望远镜,效果上相当于一架与内太阳系一样大的射电望远镜。这种望远镜可以揭示类星体的内部结构和本质。也许将得出类星体的标准烛光,并测定类星体的距离确与它们的红移无关。知道了最遥远的类星体的结构和它们的红移,我们也许就能弄清几十亿年以前宇宙膨胀的速度是否更快些,现在是否正在变慢,宇宙是否会在某一天毁灭。
现代射电望远镜灵敏度很高,遥远的类星体如此模糊不清,以致所探测到的辐射大约相当于千万亿分之一瓦特。地球上所有射电望远镜已经收到的来自太阳系外的总能量,要少于一片雪花落地所产生的能量。在探测宇宙背景辐射,计算类星体数、搜索空间智能信号的过程中,射电天文学家们正在研究处理的,只是少得几乎根本不存在的能量。
某些物质,特别是恒星中的物质、在可见光中发光,显而易见。其他物质,如星系界外的气体和尘埃,就难以探测到。虽然它好像在发射电波,但它却不发射可见光。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才需要利用外来仪器以及和我们肉眼敏感的可见光不同的频率,来解释宇宙学之谜。在地球轨道中所进行的观察,已经发现星系间有强X射线辉光。起先认为它是热的星系际氢,以前从未见过如此大量的氢——大概足以闭塞整个宇宙,足以保证使我们陷于振动宇宙的困境。但是吉亚科尼进行的最新观察,已经能够把X射线辉光分辨成许多单个的点,大概是遥远类星体巨群。这也为宇宙提供了前所未知的质量。当宇宙财产目录制成的时候,所有的星系、类星体、黑洞、星系际氢、引力波,还有太空外来居民统统被总结起来时,我便就会知道我们居住在什么样的宇宙之中了。
在讨论宇宙的大规模结构时,天文学家总喜欢假定空间是弯曲的,或者说宇宙没有中心。或者宇宙是有限而无边际。他们究竟在谈论什么?让我们来设想我们居住在一个奇怪的国家,那里人人都是平展展的。跟随住在维克多利亚时期的英格兰的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学者艾勃特,我们来到称为“平面国”的一个地方。我们中有些人是正方形,有些是三角形,有些具有更复杂的外形。我们匆忙进出于我们的平面建筑,从事平面公务,荒唐度日。平面国的每一个人只有宽度和长度,却没有一点高度。我们只知道前后左右,但若没有提示,一点儿也不理解什么是”上和下”——只有平面数学家才知道它。他们说:“听着,这事真是非常容易。想象一下左右方向,想象一下前后方向。这样想象不难吧。呃?现在来想象另一种维度,与其他两边成直角。”而我们则莫名奇妙,问:“你们在说些什么呀?‘与其他两边成直角’,是吗?可世上只有两维。要我们指向的那个第三维,可它在哪儿呢?”这些数学家们一听就泄了气,没精打采地走了。谁也不去理睬什么数学家。
平面国上的每一正方形伙计只看到另一正方形的某条线的一段,即只看到离它最近的那一面。稍微走开点它才能看到正方形的另一面,但正方形的内部却永远是个谜,除非某个意外事件或对它进行解剖而打破它的各个面。使其内部状况暴露出来。
有一天,一个三维生物——假定外形像个苹果——来到“平面国”’。在其上空盘旋。当它观察到有个特别引人注目并令人赏心说目的正方形正进人它平面房子的时候,这个苹果形的生物便拿定主意要向这个正方形致意——用维际间友好的手势表示问候:“您好!”第三维的访问者说道:“我是来自第三维的访问者。”可怜的正方形环顾了一下它关闭着的房子,什么也没看见。更糟糕的是,在它看来,从上方进来的问候声似乎是从它自身的平面体内发出来的。也许它此刻兴致勃勃细地想到:神经有点错乱正是它这个家族世代相传的通病。
苹果的问候竟然被正方形误认为是其本身的一种心灵失常,这大大激怒了这个苹果。于是,它降落到“平面国”上来。在“平面国’”上,三维伙计只能部分存在。只有一个截面能被看到,即那些与平地的乎面所接触的点。一个在平地上蜿蜒滑动的苹果,首先总是作为一点出现的,然后逐渐变大,成为近乎环形的薄片。正方形看到了在它的二维世界的紧闭房间中出现了一个点,这个点慢慢变大,逐渐成了一个圆形。一个不断变化形状的陌生伙计蓦地出现了。
由于对这个平展展的愚笨家伙感到失望和不满、苹果便撞了正方形一下,让它腾空而起,飘飘然旋而进入那个神秘的第三维。起先,正方形对正在发生的一切感到莫名其妙,它从未经历过这种事情。但它终于意识到自己正从一个独特的有利角度上观察平面国,即“居高临下”。它可以透视关闭的房间,透视它的平面伙伴们。它正从一个独特而绝妙的视角上观察着世界。穿过另一维,这一动作的附带利益是使正方形获得了一种X射线视觉。最后,我们的正方形像一片落叶一样慢慢降回到平面上,在它的平面国同胞们看来,这个正方形先是已经莫明其妙地从紧闭的房间中消失,而后又令人费解地蓦然显形了。它们说:“天哪!你到底怎么啦?”“我觉得”,它不由自主地答道:“我在上面来着。”它们轻轻拍打着它的各个边,安慰它。幻觉始终是它的家族病。
在这些维际设想中,我们不必局限于两维。遵照艾勃特的观点,我们可以设想一个一维世界,在那里每个人只是一条线的切段,或者甚至可以设想一个零维兽,即许多点的奇妙的世界。但多维的问题也许更为有趣。还能有第4维度吗?⑥
我们可以设想用如下的方法来组成一个立方体:取一定长度的一段线,沿直角以其相同长度移动,这样就得到了一个正方形。然后又以相同的长度把这个正方形移到与其本身成直角的位置,这样就可得到一个立方体。我们认为,这个立方体会有一片投影,我们通常把这片投影画成其各角顶相连结的两个正方形。如果我们以两维来检查立方体的投影,就会看到:并不是所有的线都等长,它们的角也并非都是直角。这个3维体在其两维变体中并未得到完美的体现。这就是在几何投影中失去一维的代价。现在,让我们把这个3维立方体取出来,按与其本身成直角的角度,使之穿过一个第4物理维,既非前后、左右挪动,也非上下升降。而是同时与前后、左右、上下等这些方向成直角。我无法向你表明那到底是什么方向,但我却能想象这种方向确实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准能造出一个4维的超正方体来,也叫做四方体的4维模拟。因为我们把自己限死在3维之中,所以我无法让你们看看田形体(四方体的4维模拟)是个啥模样。而我所能给你看的只是田形体的3维投影:它类似于两个套装在一起的立方体,其各角顶以线连结。但是,作为真实的4维田形体,它所有的边应等长,所有的角都为直角。
设想一个完全像“平面国”那样的宇宙,它们的两维宇宙是随第3物理维而弯曲的,只是不为其居住者所知罢了。当平地居民们作一次短途旅行时,它们的宇宙看起来是很平的。但如果它们中的某个人沿着似乎是一条很直的线走很长很长的一段路,它就会发现一个伟大的奥秘:虽然它并未遇到障碍,也从未走回头路,但它莫明其妙地又回到了它出发的地点。它的二维宇宙一定已经变弯了,随神秘的第3维而变得弯曲了。它无法想象那个第3维是个什么模样,但它能推断它,使本故事中所有各维增加一维,你就会得到与我们相符的情形。
宇宙的中心在哪里?宇宙是否有边缘?边缘之外又有什么?在两维宇宙里,由于它随第三维而弯曲,所以没有什么中心,至少在球体表面上没有中心。这样的一个宇宙中心并不在那个宇宙里,令人费解的是它处于第3维中,即球体内部。尽管球体表面只有这么多面积,但这个宇宙却没有边缘——它是有限而无边际的。所以,在它之外有些什么的问题是毫无意义的。平面生物不能依靠自身的力量逃离它们的二维世界。
在所有各维上增加一维,结果就会得到可能与我们相符合的情形:作为宇宙,4维超球体没有中心,也没有边缘,在它之外什么也没有。那么,为什么所有的星系似乎正在远离我们呢?超球体从一点开始膨胀,像一个胀大的4维气球一样,每时每刻都创造更多的宇宙空间。膨胀开始后的某个时候,星系凝缩了,并在超球体表面向外移动。每一星系中有许多天文学家,他们所见到的光也局限在超球体弯曲表面上。由于球面膨胀,任何星系上的某个天文学家都会以为所有的其他星系正在远离它。不存在任何特许的参照系。⑦星系离得越远,退行就越快。星系嵌于空间,附于空间,而空间结构在膨胀,问题是大爆炸曾发生在现在宇宙什么地方?显然答案是:到处发生。
如果没有充足的物质来阻止宇宙永远膨胀下去,那么它必定会有一个开口形状,像一个弯曲的马鞍,其表面以我们的3维数学比例而无限延伸。如果有足够的物质,那么宇宙就会有一个闭合的形状。像以我们3维模拟那样弯曲的球面。要是宇宙是闭合的,光就会陷于其中。在本世纪20年代,观察家们在与M31相反方向上发现了一对遥远的旋涡星系。他们极想弄清这是否可能是他们从另一方向看到了银河和M31——这像用一种环射宇宙的光看见你自己的后脑一样。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宇宙要比他们在20年代所想象的大得多,光要花费比宇宙的年龄还长的时间才能环航宇宙。而星系则比宇宙年轻。但是,如果宇宙是闭合的,并且光不能从中逃离出来,那么,把宇宙描绘成黑洞可能就完全正确了。如果你想知道黑洞的内幕,那就请你环顾你的四周吧。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这么一种可能性,即:蛀洞可能穿过黑洞从宇宙的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而无须走过其间的路程。我们可以把这些蛀洞想象为贯穿第4物理维的管子。我们并不知道有这些蛀洞存在。但是,如果它们确实存在,它们就非得总是与我们宇宙的另一地方挂上钩吗?或者,蛀洞是否完全可能与其他一些宇宙(否则,我们永远到达不了的一些地方)相连结?据我们所知道的一切情况而论,可能还有其他许多宇宙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大概是互相镶套着的。
有一种十分新奇、令人难以忘怀并令人深省的观点——一种科学上或宗教上的最绝妙的推测——这个观点还根本未经证实,也许永远也无法得到证实。但它却能激起人们的热情。据说,有一个无限大的宇宙层次,所以在我们宇宙中像电子一类的基本粒子,一经穿透,将自我显示为一个完全闭关自守的宇宙。在其内部,数量极大而体积小得多的其他粒子,组成星系和种种结构更小的本地对等物,这些更小的基本粒子本身就是低一级的宇宙。永远以此类推下去——无止境地向低一级退行下去——宇宙中的小宇宙,无穷无尽。反向高一级类推,道理也一样。我们所熟悉的包含有星系、恒星、行星和人的宇宙,则是向另一个方向上的无限退行的第一步——高一级宇宙中的单个基本粒子。
在我所知道的宗教观点中,只有这个观点超过了印度教宇宙论中无限老的循环宇宙的无穷尽的数目。其他那些宇宙会是什么模样呢?它们是否是基于不同的物理学定律而建立起来的呢?它们是否也有恒星、星系和人类世界或一些完全不同的东西?它有可能与一些不可想象的不同生命形式相一致吗?要进入那些宇宙,我们就得设法穿过第4物理维,那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不过,黑洞也许会给我们提供一条途径。太阳系周围可能有许多小黑洞。在遥远的尽头保持好平衡,我们就将跳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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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伟大的故事,亦译为《故事广记》。印度古代长篇叙事诗。公元11世纪以后失传。——译注②这不完全确实。一个星系的近侧要比其远侧离我们近几万光年,因此我们现在看见的前面事实上要比其后面早几万年。但是银河动力学中的典型事件占据几千万年时间,所以,把某一星系图像想象为一瞬间的冻结图像,其误差是很小的。
③天体本身可以有任何颜色,甚至可能是蓝色。红移仅指每一谱线比天体处于静止状态时所发出的波长更长;红移的量分别与速度和天体静止时的谱线波长成正比。
④玛雅碑铭的日期既涉及远古的过去也涉及遥远的将来。尽管玛雅学者中对此有争论,但一个碑位涉及到100万年以前,而另一碑铭或许涉及4亿年前发生的事。它所纪念的事件也许是虚构的,但时间表却大得惊人。欧洲人在1000年以前就乐意放弃自己的宇宙只有数千年历史的圣经观,玛雅人却认为有数百万年的历史,而印度人则认为有数十亿年。
⑤种种自然规则是不能在顶峰随意转换的。如果宇宙已经经历了多次振荡,那么,许多可能存在的万有引力就只能是非常弱,以至于对某个特定的最早的膨胀来说,宇宙本来就不会连为一体了。宇宙一旦遇到这样一个万有引力,就会飞离,从而失去了经历另一次振荡、另一个顶峰和另一组自然规律的机会。这样,我们就能从事实出发,推断出:宇宙的存在不是在一个有限的年代里,就是在每次振动所允许的自然规则的严格控制之中。如果物理学定律不会随意在顶峰转换,那就一定会有一条规则。一组法则来确定哪些规则是可行的,哪些是不可行的。这样一组法则应包含一门超越现有物理学的新物理学。我们的语言贫乏,似乎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为这种新物理学命名。类物理学(Paraphysics)和玄学(Metaphsic)已被其他相当不同、并很可能是完全无关的活动抢先滥用了,或许可以叫做“超物理学”(Transphysics)。
⑥世上要是有一个4维的生物存在,它就能在我们这个3维世界中出现并任意隐形明显地变形,把我们从锁好的房间中弹出去,使我们神出鬼没。它同样能使我们内外翻转。使我们内外翻转的方法有几种:最令人沮丧的结果是我们的五脏六腑将翻到肚子外面来。而整个宇宙——发光的星系际气体、星系、行星和一切东西则翻到我们的肚子里面去。我不清楚自己是否喜欢这个主意。
⑦就我们所知,是吉奥尔达诺·布鲁诺首先提出了这个观点:不管我们碰巧在哪里观察宇宙,它看起来都是大体相同的。
第十一章 给未来的信
既然天地的命运已定,
沟壑渠流已各得其道,
底格里斯和幼发拉底两河的堤岸已筑,
我们还能有何作为?
我们还能有何创举?
啊,阿奴那基,伟大的天神,
我们还能有何作为?
——亚述人关于创世的纪事(公元前800年)当他——不论是哪位神明——如此安排就绪、理清了那混乱的物质,并把它化为宇宙的成分时,他就首先把地球造成为一个巨大的球体,面面相似如一……并且,无处不存在自成一格的生气勃勃的生命,星星和神仙占据了天庭;大海沦落为鳞光闪烁的鱼类的家园,地球接纳了各种野兽,而流动的空气则一任百鸟飞翔……接着,人类问世了……尽管所有其他的动物都匍匐爬行,眼脸朝地,他却赐予人类以端庄的面庞、直立的身姿和仰视苍天的双眼。
——奥维德:《蜕变》(公元一世纪)在巨大的宇宙黑幕中,镶嵌着数不尽的恒星和行星,有的比太阳系年轻,有的比太阳系年老。尽管我们还不能肯定,但导致地球上的生命和智能演化的过程,在整个宇宙中同样一直在起作用。仅银河系大概就有上百万个世界,此刻就住着与我们很不相同、比我们先进得多的生物。博学并不等于聪敏,智能不只是获得信息,还有判断,也就是要有对信息使用和协调的能力。还有,我们所检索的信息量成了我们智能的一项指标。量度信息的单位称作比特(二进位制)。根据二进位制,对一个明确的问题作出明确的回答“是”或者“否”,证明电灯是开还是关,只需要一比特信息。从26个拉丁字母中指出一个字母需要5比特信息(25=2×2×2×2×2=32,大于26)。本书词语信息量略小于1000万比特,即107 。解说一小时之久的电视节目所需信息的比特总数约为1012 。地球上所有图书馆收藏的不同书籍的文字和图片的信息,约有1016 或1017 比特(原注:这样,世界上所有的图书所含的信息与美国一座大城市一年内的广播电视所含的信息一样多。并非所有的比特都等值)。当然,其中大多是多余的。这样一个数字大致能测定人类的智能。但在别处,在一些比较古老的世界上,生命的进化要比地球上早数亿年,也许,他们知道的信息不仅在数量上比我们多1020 比特或1030 比特,而且在内容上也极其不同。
在那些高级智能居住的数以百万计的星球世界里,拿其中的一个稀有行星来考虑考虑,即考虑一下该行星系内唯一的那个表面分布有海洋的行星。在这个富饶的水生环境中生活着许多有相当智力的生物:其中有些生物长着用来掳抓食物的8个腕足,其他一些生物则通过改变其躯体上明暗斑驳的花纹进行相互联系,甚至还有些来自陆地上的灵巧的小生物,乘坐木船或金属船突如其来地进入海洋。但我们要寻找的是这个行星上硕大无朋的最主要的智能生物(原注:一些美洲杉要比任何鲸鱼都来得大,并且来得重),深海中有知觉的、举止高雅的主人——大鲸。
它们是地球这个行星上进化得最大的动物,远比恐龙大得多。一头成年鲸可达30米长,150吨重。 许多鲸,特别是须鲸,是安详的草食动物,它们为了摄食小动物而滤饮巨量的海水(扫校者注:此处似乎矛盾,疑翻译用词不当),其他鲸则摄食鱼类和鳞虾。鲸是近代出现的海洋动物。仅在7000万年前,它们的祖先还是肉食哺乳动物,逐步由陆地移居到海洋中。在鲸鱼群中,母鲸哺乳并细心照料其后代,鲸鱼的幼年期很长,在这期间受到成年鲸鱼的教养。游戏是一种典型的娱乐,这些都是哺乳动物的特性,对智能生命的发展意义重大。
深沉的海洋迷蒙晦暗。长期在陆地上生活得很好的哺乳动物,到了深海,它们的视觉和嗅觉就起不了多大作用了。那些依靠这些感官寻找配偶或幼鲸或食肉动物的鲸的祖先,并未留下许多子孙。于是,另一种途径在进化过程中得到了完善。这种途径效果极佳,是鲸理解的关键,这种途径就是“声感”。某些鲸的声音叫做歌,但对于它的真正本质和含义,我们仍然末获真谛。鲸鱼的音域很宽,其频率远远低于人类的耳朵所能听到的最低频率。一首典型的鲸鱼歌大概持续15分钟之久,最长的大约1小时。 这种歌常常是一拍一拍、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重复出现的,一成不变。偶尔会有某一鲸鱼群中断歌声,离开冬季水域,6个月之后返回, 恰恰从中断的那个音符开始把那只歌续唱下去,就象根本没有间断过似的。鲸鱼的记忆力非常好。更常见的是,在返回的路上,它们变换了歌声,新歌成了鲸鱼的流行歌曲。
鲸鱼群的成员经常合唱同一支歌曲。通过某些相互交感、某种共同的创作,歌曲缓缓而可测地月月更换。这些歌声很复杂。要是把座头鲸唱的歌作为音调语言发表,那么其总信息量——即这些歌曲信息的比特数——大约106 ,大概与《伊里亚特》或《奥德赛》的信息量相同。我们不清楚鲸或其同类——海豚该谈论什么或歌咏什么。它们没有管理机构,也不进行工程建设,但它们却是社会性的生物。它们狩猎、游泳、捕鱼、吃草、嬉耍、交配、做游戏和逃脱掠食性动物的追捕。也许它们有很多话题可谈。
鲸鱼的主要危险来自海洋的新客,即自称人类的一种自命不凡的动物,他们只是在近代才由于工业技术的发展而成为海洋中的竞争者。自鲸鱼问世至今,在其历史长河的百分之九十九的阶段中,不论海面或海底都不存在人类。在此期间,鲸进化了其特殊的听觉通信系统。例如,长须鲸以20赫兹的频率发出特别响的声音,其音频低到接近钢琴键盘上的最低音阶(1赫兹是一个音频单位,用来表示某个音波每秒钟进入你耳朵的波峰和波谷)。这种低音频的声音几乎无法被海水吸收。美国生物学家罗杰·倍恩已经计算出:使用深海频道,两头鲸鱼以20赫兹的频率在世界任何地方都能互相联络。远在南极洲的罗斯冰障上的一头鲸鱼,可以与在阿留申群岛中另一头鲸进行联系。在鲸鱼问世以来的绝大多数时间里,它们或许已经建立了一个全球性的通讯联络网。大概当相隔1.5万公里时,它们唱的是情歌,满怀希望地把绵绵深情播放入广袤深邃的海洋世界。
数千万年以来,这些智力发达、富有通讯联络能力的巨型动物,是在基本上没有天敌的情况下进化的。而后,到了十九世纪,轮船的发展给海洋带来了一种不吉利的噪声污染源。由于商船和军舰越来越多,海洋中的本底噪音,特别是20赫兹音频的噪音,成了不可忽视的问题。跨洋通讯的鲸鱼一定经历着与日俱增的困难。它们通讯所能跨越的距离一定在逐渐缩短。 200年前,长须鲸所能通讯的普遍距离大概是1万公里,而现在约为数百公里。鲸鱼能够知道彼此的名字吗?它们只能通过声音彼此识别吗?我们实际上已经把鲸鱼分隔开了。彼此通讯达数千万年之久的动物,现在实际上已经被迫沉默不语了(原注:相应于鲸鱼的故事,人们提出了一种新奇的观点。同其他技术文明进行星际通讯的最佳波道频率接近14.2亿赫兹,以宇宙中最丰足的氢原子——无线电谱线来标记。我们刚开始在这里收听智能生物发出的信号,但频道被地球上日益增多的民用和军用通讯联络所侵占,而且,这种侵占并非仅仅来自大国。我们正在干扰星际频道。地球上无线电技术的不断增长也许要中断我们早已建立的与遥远世界上的智能生物之间的通讯联络。因为我们无意控制我们的无线电频率污染,并且也无意收听,所以,他们的歌声可能得不到回答。)
而且,比这更糟糕的事我们也干了,因为时至今日猎鲸交易的悲剧还在上演。有人专门从事猎捕、杀戮鲸鱼和出售鲸鱼产品去生产唇膏或工业润滑油。许多国家懂得全面捕杀这种智能动物是荒谬的,但这种交易仍在继续,主要是日本、挪威和苏联等国促进这种交易。作为一种生物,我们人类对与地球外智能生物的通讯感兴趣。难道与地球上的智能生物,与具有不同文化和语言的其他人类,与巨猿,与海豚,特别是与那些深海的智力主人大鲸,改进通讯联络难道不是良好的开端吗?
一头鲸要活下去,就得知道怎样去办许多事情。这个学问贮存在它的基因和大脑中。这种遗传信息包括怎样把浮游生物转变成鲸脂,或潜到水下1公里的深处时怎样屏气,大脑中的信息——后天学到的信息——包括弄清哪一只是自己的母亲,或刚才听到的歌声的含义是什么这样一些常识。与地球上所有其他动物一样,鲸有一个基因库和大脑库。
与人类遗传材料一样,鲸的遗传材料也是由核酸组成的,即那些能够从其周围的化学建筑块繁殖其本身,也能够将遗传信息变成行动的特殊分子。例如,一种与你们体内每一细胞中的酶相同的鲸酶,叫做己糖激酶。20多个酶催化步骤的第一步,是要将其饮食时从浮游生物中获取的糖分子转变为少量的能量,这份能量大概能产生鲸鱼音乐中的一个低频音符。
地球上的每头鲸,或每个人,共他哺乳动物或植物,在DNA双螺旋中贮藏的信息,可以用4个字母——4种不同的核酸组成的一种语言来表示,它们组成了DNA的分子。各种生命形式的遗传材料究竟含有多少比特的信息呢?各种生物问题的肯定或否定的答案究竟有多少?一种病毒大约需要103 比特信息,大致相当于本书两页的信息量。但滤毒信息却很简单,它极为紧密,效率特别高。解读滤毒信息要极为细心。这是一些指令,需要侵染其他有机物而使自身复制繁殖——这是病毒唯一擅长的本事。一个细菌大体使用100万比特的信息,大约相当于100印刷页的信息量。细菌要做的事比病毒多得多。它们不同于病毒,并不是彻头彻尾的寄生虫。细菌要自谋生计,而一个自由游动的单细胞细菌阿米巴虫则复杂得多,在其DNA中,大约有4亿比特信息,大概需要相当于每卷500印刷页共80卷的信息量,来繁殖另一个阿米巴虫。
一头鲸或一个人需要的信息为50亿比特左右。我们生命百科全书中的5×109 比特的信息量包含在每个细胞核中,如果用英语把这份信息量写出来,就会写满1000卷书。你身上的100万亿细胞中的每一个细胞,都包含一个完整的关于怎样构成身体的每个部分的指令库。你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那是由一个单细胞——即你父母亲生产的受精卵连续分裂生成的。每当分裂时,最早两组遗传因子指令按形成你的胚胎发育步骤,真实地进行复制。因此,你的肝脏细胞具有一些关于怎样组成你的骨细胞的潜在知识,反之亦然。你的身体所知道的该怎样主动去做的一切,遗传因子库部包含了。古代信息以详尽的、仔细的、过多的细节来表述怎样笑,怎样打喷嚏,怎样走路,怎样识别图案,怎样生存,以及怎么消化一个苹果。
吃苹果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事实上,如果一个人非得合成他自己的酶,非得自觉地记忆和指挥需要从食物中获得能量的所有化学价,那他就可能会饿死。但是,甚至细菌也产生厌氧醣酵解,这就是苹果腐烂的原因:细菌的午餐。细菌和我们以及介于其间的所有生物,都有着许多类似的遗传指令。我们各自的遗传因子库有许多相同篇章,即从另一个角度提示了我们共同的变异遗传。我们的技术,仅能复制我们人体所能轻易进行的这种错综复杂的生化过程的极小部分。我们刚开始研究这些过程。然而,进化已有数十亿年的实践,DNA对此是知悟不惑的。
但是,限定你要做的事非常复杂,纵使有数十亿比特都不够,假定周围环境变化太快,原先编码的遗传百科全书尽管以前能起非常好的作用,那么现在即使有1000卷图书的遗传因子库也不够用了。所以,我们还得有大脑。
像我们所有的器官一样, 100多万年来,大脑也已经进化,增加了它的复杂性和信息量。大脑的结构反映了它所经历过的所有进程。大脑的进化是由里到外地进行的。最里面的最古老,即脑干,它传导生物的基本机能,其中包括生命的节奏——心跳和呼吸。按照保罗·麦克林提出的一种极有争议的见解,大脑的较高机能按三个连续阶段进化。覆盖在脑干的R-复合物,主管攻击素、仪式、领土占领和社会等级,这些在数亿年前,我们的爬虫类祖先就开始进化了。我们每个人颅骨的深处有一些类似鲜鱼大脑的东西。环绕R-复合物的是边缘系统或哺乳动物的大脑,数千万年以前,在当时仍是哺乳动物,但还未成为灵长类的我们祖先的头颅中就开始进化,它是我们心绪和情感的主要源泉,也是我们对下一代关怀的主要源泉。
最后,在外部,在更原始的脑的上面,存在着处于不稳定休止状态中的大脑皮层,它的进化始于数百万年前我们的灵长类祖先。大脑皮层是我们所有宇宙航行的起点,是物质变意识的地方。它构成了多于三分之二的脑质,是直觉和判断分析的王国。我们的观点和灵感,我们的读写能力,正是在身体的这个部位形成的,我们演算数学和谱曲等工作,也是在这里进行。这个皮层调节我们的意识生活。它是我们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之所在,是我们人性的中心。文明,实际上是大脑皮层的产物。
大脑的语言并不是遗传因子DNA的语言,说得更确切点,我们知道的一切是用称为神经细胞的细胞——显微电化学转变元素来编码的。神经细胞通常只有几百分之一毫米宽。 我们每个人大概有1000亿个神经细胞,可与银河系中的恒星数相匹敌。许多神经细胞与其邻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人类大脑皮层中有大约100万亿(1014 )个这种联系。
查理斯·谢灵顿在描述觉醒时大脑皮层的活动时这样写道:
(皮层)现在变成了一个有节奏的闪光点的火花场,这些有节奏的闪光点闪烁着四处乱窜的流动火花。大脑苏醒了,随之而来的是思想的回归,就像银河开始跳起了某种宇宙舞。忽然,(皮层)变为一部着了魔似的织布机,几百万颗闪光的梭子织着一幅忽隐忽现的图案,这图案虽然不是经久不逝,却总是丰富多彩,其中的小图案变幻和谐。当苏醒中的身体奋起时,这幅活动十分和谐的图案中的小图案下伸到下脑的无光轨道中去了。一串串闪烁着的活动火花把它联结起来。这意味着身体起床了,站起来去迎接苏醒的白昼。
甚至在睡眠时,大脑也随人类生活的复杂工作而有规律脉动、跳动和闪光——做梦、记忆和解决问题。我们的思想、想象力和幻想具有一种自然真实感。一种思想是由几百个电化学脉冲形成的。如果我们自身细小到神经大小,我们就可以目击精巧奇妙、头绪纷繁和飘浮不定的模式,这可能是幼时乡间路上丁香花气味的—个记忆火花,也可能是面面俱到的紧急通报的一部分:“我把钥匙忘在哪儿啦?”
智慧山中有许多峡谷,即脑回,它大大增加了容量有限的颅骨中贮存信息的大脑皮层的有效表面积。脑神经化学结构在迂回曲折、错综复杂方面,比人类所发明创造的任何机器都更臻于完整、美妙,其工作之繁忙到了惊人的地步。思想王国大体上分为两个脑半球。大脑皮层的右半球主要负责图案识别、直觉、敏感性和创造性的洞察力,左半球则管理理性的、分析性的和判断性的思维。两个脑半球基本上互为对应,同样重要,体现了人类思维的特点。二者相辅相成,既为产生思想又为检查这些思想的有效性提供了手段。通过一大束神经,即胼胝体这座架于创造力和分析力之间的桥梁,两个脑半球间正不断地对话,这两个脑半球都是人类了解世界所必不可少的。
用比特表示的人脑信息量与神经元中的连接总数目大致相等,大约100万亿(1014 )比特。 如果用英语写出来,估计这些信息会充满2000万卷图书,与世界上最大的图书馆中的信息一样多,相当于2000万册图书的信息储存在我们每个人的大脑中。大脑是个空间非常小的大世界。大脑中的多数藏书就在大脑皮层中。在大脑底部下面,有着我们的远祖主要赖以活动的种种机能:进攻能力、生育能力、恐惧能力、性冲动以及盲从领袖的意愿。阅读、书写和说话等大脑某些较高级机能,似乎集中在大脑皮层中的一些特殊地方。另一方而,记忆功能则丰富地贮存于许多地方。假如心灵感应这个东西确实存在,那么它的伟绩之一就是为我们每个人提供了得以阅读自己亲人大脑皮层中书籍的机会。但是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心灵感应确实存在,所以,亲人间的信息交流依然靠艺术家和作家来完成。
大脑的作用远不止于回忆往事,它还能比较、综合、分析,最后形成各种抽象概念。我们知道的事必须比我们的遗传因子多得多。这就是为什么大脑文库要比基因文库大2万倍左右的原因。我们的求知欲望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工具,这一点在每个蹒跚学步的幼儿举动中那是很明显的。情感和礼仪的行为型式在我们身上深深扎根,成为人性的组成部分。但是这些禀性并非人类所特有,其他许多动物也有情感。使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征是思想。大脑皮层使人类从动物性中解放出来。我们不再限于从蜥蜴和狒狒那儿承继下来的遗传行为形式。我们每个人主要对那些得以进入并停留在大脑中的东西负责,对成年人来说,则对极力关心和了解的事情负责,我们可以不再受(爬行动物的)大脑的支配,我们能够改变自身的现状。
世界上的大多数大城市,为了适应眼前的需要毫无计划地步步扩大了,但为遥远的将来进行规划的城市却很罕见。城市的演变类似于大脑的进化:以一个小中心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然后慢慢扩大和变迁,同时让许多古老的部分仍旧起作用。由于其本身不完善,大脑进化无法完全舍弃其古老的内部而创造更现代的东西去取代它。大脑在更新过程中必须起作用,这就是为什么脑干会首先由R-复合体,而后由边缘系统,最后由大脑皮层所环绕的原因。那些古代的部分担负的职能太多,不可能把它们统统淘汰。因此,它们苟延残喘,古老落后,有时还起反作用,但却是我们进化的必然结果。
在纽约市,许多主要街道的规划可追溯到十七世纪,证券交易所始于十八世纪,供水系统初建于十九世纪,电力系统则是二十世纪的产物。如果所有的城市系统平行建造,并定期更新这就是不幸的火灾——例如伦敦和芝加哥的大火灾——有时倒有助于城市规划的形成,那么,城市的布局可能更为有效(扫校者注:这句话意思不难理解,但译文文句似乎不通)。但是这种缓慢增长的新职能,却允许城市在几个世纪内或多或少地连续发挥作用。十七世纪,人们乘船渡过东河在布鲁克林和曼哈顿之间旅行。十九世纪,工业技术的进步使建造横跨东河的吊桥成为可能。吊桥就建在原来摆渡的地方,这既是因为城市拥有这块土地,又是因为主要通道早已集中在原有的摆渡上。后来,当可能建造河底隧道时,隧道就基于同一理由,也在同一地方建成了。这样做还因为在建桥过程中已经放置了一种叫做沉箱的现已废弃的小小隧道先驱。这种修旧利废建新道的方式,与生物进化的形式极为相似。
当我们的基因不能存贮生存所必需的全部信息时,我们就慢慢地发明了大脑。但是,后来我们又进而需要知道比大脑所能贮存的更多的信息,这个时间大概是1万年以前,于是我们学会了在人体外储备大量信息的本领。迄今所知,我们是本行星上发明了既不在我们基因里也不在我们大脑中存贮公有记忆办法的唯一动物。这种记忆的仓库就叫做图书馆。
书籍是由树木制造的。它是在其平直柔顺的部分(亦称做“叶”——页)的一个聚合体。对着书本看上一眼,你就会听到另一个人——或许是某个逝去数千年的人——的声音。跨越了1000年的时间,作者在你的大脑里清楚地、无声地、直接向你说话。写作大概是人类最大的发明,它把在时间纪元上相隔遥远的人们结合在一起,书本打破了时间的桎梏,证明人类能创造奇迹。
某些最早的作家在粘土上写作。西方字母的远祖——楔形文字大约在5000年前发明于近东,其作用是记录:谷物购买、土地拍卖、国王的凯旋、恒星的位置、僧侣的法规和对神明的祈祷。数千年以来,文字是刻在粘土或石头、蜂蜡、树皮或毛皮上的,也有写在竹简、纸莎草纸或丝绸上的,但总是一次写一本。只有纪念碑的碑铭不在此例,它们永远只有极少数读者。后来,在二世纪和六世纪年间,中国发明了纸张、墨水以及用雕刻过的木块印刷,使一部著作能印刷和分发许多副本。这个新技术1000年后才在远离中国的落后的欧洲流行开来。而后,书本就突然间在全世界印刷开了。在活版印刷发明之前,即1450年前后,整个欧洲总共不过几万册图书,所有的书都是手写的,数量大约相当于中国公元前100年的图书,相当于亚历山大大图书馆藏书的1/10。50年后,到了大约1500年,就有1000万册印刷图书了,任何有阅读能力的人都能读上书了,到处出现了奇迹。
到了更近代,大量的廉价版本图书得以印刷,特别是平装书。花一餐普通膳食的钱,你就可能仔细读到有关罗马帝国的衰亡、物种起源、圆梦以及物体的自然属性等等书籍。书本就像种子,它们可能蛰伏几个世纪,然后在最瘠薄的土壤上开花结果。
世界上的大型图书馆收藏了数百万册的书籍,按字计算,大约相当于1014 比特的信息;按图计算,大概是1015 比特。这等于我们基因所存贮的信息的1万倍,大约是大脑中信息的10倍。如果我一星期读一本书,那我一生中只能读数千册书,大约是当代最大图书馆藏书量的千分之一。读书的诀窍在于知道哪些书该读。书本中的信息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变化,随事态的发展而变动,以适应这个世界的需要。 自从亚历山大图书馆建立起来,已经过去2300年了。如果世界上没有书本,没有文字记录,试想一下达2300年的时间将变得多么奇异惊人呀!按每100年四代人计算, 2300年中几乎生活过100代人。 如果只用口头来传递信息,那人类对自己历史的认识会变得何其浅薄,人类进步会变得何其缓慢!万事则只能取决于我们偶尔听到的古代发观,取决于所传说的事情有多大准确性。过去的信息是可以受到尊敬的,但在不断的复述过程中,它会逐渐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直至最后丧失殆尽。书本则能使我们跨越时代航行,敲开祖先的智慧之门。图书馆把我们与早先出现过的最伟大人物含辛茹苦地从大自然中汲取的洞察力和知识联结起来,把我们与整个行星和从我们全部历史中遴选出来的最好的老师联接起来,并孜孜不倦地教导和鼓励我们为积累人类的共同知识做出自己的贡献。公共图书馆有赖于种种自愿的贡献。我认为,人类文明的健康、对将来的关怀和对我们文化支柱的认识的深度,可以从我们对图书馆的支持程度中得到检验。
如果地球保留其原有的一切自然特性,重新从头开始进化,那么重新出现与人类极相似的任何生物种类是很不可能的事。这是因为,进化过程有一种很大的随意性。宇宙射线击中不同的基因从而产生不同的变种,这在进化的早期可能后果微小,但在后期后果就巨大了。偶然事件在生物学中可能发挥很大的作用,就像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那样。关键的事件发生得越早,对目前的影响就越大。
以我们的手为例,我们每只手有5个指头,其中包括一个可以反向的大姆指,这些手指为我们起了很好的作用。但我认为,一只有着包括一个大拇指在内的6个手指,或包括一个大拇指的4个手指,或者可能有5个手指和两个大拇指的手,也照样会为我们起很好的作用。我们手指的特殊结构并没有一点内在的特别优点,我们只把它们看作如此自然,如此是此非彼。我们所以一只手有5个指头,那是因为我们是从有5根趾骨或其鳍中有5根骨头的泥盆纪鱼类进化而来。如果我们是从有4个或6个趾骨的鱼类进化而来,那我们每只手就会有4个或6个手指,并且会认为这是非常自然的。我们使用基数为10的算术,只是因为我们每个人有10个指头。(原注:以数5或10为基数的算术是如此显而易见,以至于古希腊语的“to count”(点数)字义上相当于“to five”(用5来计算))。如果我们的手指是另外一种情况,那我们就会使用基数为8或基数12的算术,并把基数10归入新数学之列。我相信,同一观点对解释我们人类的许多更本质的方面也是适用的,我们的遗传物质,我们内部的生化,我们的形体、身材、器官系统,我们的爱憎、热情与失望、温柔的性格与放肆的言行,甚至于我们的解析程序,所有这一切,至少部分地是由我们漫长进化历史中显然是较次要的意外事件所造成的。或许,如果在石炭纪沼泽中少溺死一只蜻蜓,那么现在我们星球上的智能生物就可能会有羽毛,并会在其栖身的巢穴里教育它们的下一代,诱发进化的形式是一张复杂得惊人的网。对于这方面肤浅的认识,使我们显得低劣无能。
就在6500万年以前,我们的祖先还是最不起眼的哺乳动物——一种具有鼹鼠或树鼩鼱那种大小和智力的动物。只有非常大胆的生物学家才敢推测说,这种动物将逐渐衍生成今天支配地球的动物来。当时,地球上充满了令人惧怕的蜥蜴——恐龙。这是一种获得巨大成功的动物,它们实实在在地充满了每个小的生活环境中。那时,地球上有各类恐龙,有的能游泳,有的能飞翔,有些有现在6层楼那么高,吼叫着横行于地球表面。它们当中有些有着相当大的大脑,直立的姿势和极像我们双手的两条小前肢——它们用以捕捉小而敏捷的哺乳动物,其中可能也把我们遥远的祖先作为食物。假如这些恐龙活了下来,那么,大概今天支配我们行星的智能生物会是皮肤绿色、牙齿尖锐、体高4米的动物,而人类的形态就会被当作蜥蜴类科幻小说的耸人听闻的幻想对象。然而,恐龙并没有幸存下来。在一场毁灭性的灾难中,地球上的所有恐龙和许多——或许绝大多数——其他生物种都被毁灭了。但是树鼩鼱,还有哺乳动物,却安然无羔,它们幸存了下来。
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把恐龙灭绝了。一个引人深思的看法是,灭绝恐龙的是一次宇宙性的灾变,是地球邻近的一颗恒星的爆炸——那是一颗像产生蟹状星云的超新星。如果大约6500万年以前,在太阳系十或二十光年之内碰巧有一颗超新星,它就会把强通量的宇宙射线喷射到空间中去,其中进入地球大气层的宇宙射线就会点燃大气层中的氮,由此形成的氮的氧化物排斥了大气层中的臭氧保护层,从而增加其表面的太阳紫外线辐射的通量,使许多遭受强紫外线照射而防护不完善的生物,受到煎熬并发生突变。其个有些生物也许一直是恐龙每餐的主食。
把恐龙从世界舞台上清除出去的灾难——不管它是什么样的灾难——排除了哺乳动物所受的压力。我们的祖先不必继续生活在贪婪的爬行动物的围剿追捕之中了。我们变得充满活力,并且兴旺起来了。2000万年以前,我们的直接祖先可能还生活在树上。后来,因为大冰川时期森林面积缩小了,为大草原所取代,他们便从树上下来了。如果只有很小的树木存在,那么,对高度适应树上生活的动物是颇为不利的。许多栖于树上的灵长类,大概已随着森林一起消失了。少数极力坚持在地面上过动荡的生活,从而幸存了下来。幸存者中一个种类进化成了现在的人类。谁也不知道气候变化的原因,可能是太阳本身光度稍微变小了,也可能是地球轨道起了小变化;或者可能是大规模的火山爆发把细微尘埃注入同温层,把更多的阳光反射回空间而冷却了地球;或许是由于海洋的环流起了变化;或者,是因为太阳穿过银河尘埃星云的缘故。不管什么原因,我们明白了,我们的生存与偶然的天文和地理事件有着何等密切的联系。
我们的祖先从树上下来后,进化成直立姿势,手获得了自由,还有两只极好的眼睛,这样,我们就获得了制造工具的许多先决条件。现在,真正的优势在于有一个大脑,能交流复杂的思想。其他事情也同样如此,机敏总要比笨拙好。智能人能更好地解决问题,能活得更长久,能留下更多的后代。在发明核武器之前,智能有力地帮助了人类的生存。在我们的历史长河中,正是一群有毛皮的小哺乳动物,躲过了恐龙的袭击,群栖于树梢,后来又从树上下来,驯服了火,发明了文字,建立了天文台,最后发射了宇宙飞船。如果事物向着稍为不同的方向发展,那可能会有某种其他的生灵其智力和使用工具的能力会导致与人类相匹敌的成就。这种其他的生灵也许是敏捷的双足恐龙,也许是浣熊,也许是水獭,也许是乌贼。能知道其他智能生物可能会是何等不同,那是很有趣的,为此,我们研究鲸鱼和巨猿。为了要稍微了解还可能存在哪种其他的文明,我们可以研究历史和文化人类学。但我们大家——我们的鲸鱼,我们的猿,我们人类——关系都太密切了。只要我们调查局限于单个行星上的一个或两个进化的种类,我们对其他智能和其他文明可能的范围和光辉业绩就会永远一无所知。
在另一个行星上,由于造成变异遗传的随机过程的不同结果,和选择特殊基因结合的不同环境,发现体格上极相似于人的机会几乎等于零,但发现其他形状的智能的机会却不会没有。它们的大脑也许已彻底进化。它们也许具有类似于我们神经元的接通元件,但它们的神经元可能与我们的很不同。也许它们的神经元不必像有机器件一样只能在常温下工作,而是能在极低温下工作的超导体。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思维的速度将比我们快107 倍。或许其他地方相当于神经元的东西大概不会进行肉体上的直接接触,而是通过无线电进行联络,所以单个的智能生命能被分发到许多不同的生物中去,甚至分发到许多不同的行星上去,每个智能都带有整个智能的一部分,而它又通过无线电帮助比其自身大得多的智能(原注:在某种意义上,在不联系的个人无线电集成已经开始在地球这个天体上发生)。也许宇宙中有许多行星上的智能生命和我们一样,具有大约1014 神经元联结。不过,也许有许多地方的智能生命具有总数目为1024 或1034 神经元联结。我很想知道它们会知道些什么,因为我们和它们住在同一个宇宙中,我们和它们必定享有一些共同的实体信息。假如我们能与之联系,它们大脑里的许多东西是我们所感兴趣的,不过,反之亦然。我认为,地球外的智能——甚至那些实际上比我们更为进化了的生命——将会对我们感兴趣,对我们的知识、对我们怎样思维和我们大脑的模样、对我们进化的过程以及我们未来的前景等感兴趣。
如果在属于十分邻近的恒星的行星上存在着智能生命,那么,它们能了解我们吗?它们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设法弄明白,在这颗无名行星地球上,已发生的从基因到大脑再到图书馆的漫长的进化过程吗?如果地球外生命呆在家里,那么它们至少有两种可以发现我们的途径。一种方法是用大型射电望远镜收听。数十亿年来,它们应该会收听到由闪电和在地磁场里发啸的俘获电子和质子产生的无线电静电干扰。然后,在数十年以前,射离地球的无线电波会变得更强、声音更大,不太像噪声而更像信号。地球上的居民终于偶然发现了无线电通讯办法。现在已有大量的国际无线电、电视和雷达通讯往来。由于某些无线电频率,地球已变成太阳系中最光亮的天体(比木星亮,也比太阳亮),最大功率的无线电源。监听地球上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这种信号的地外文明世界,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最近,地球上发生了有趣的事。
由于地球的自转,我们功率更大的无线电发射台缓慢地掠过天空,这样环绕另一恒星的某个行星上的射电天文学家就能根据我们的信号从出现到消失之间的时间差,来计算地球上一天的长度。一些最大的功率源是雷达发射器,其中少数用于雷达天文学,用无线电指针来探测附近行星的表面,对天空投射的雷达束的规模要比那些行星大得多。而且,很多信号继续飘送,飘出太阳系,进入星际空间的深处,到达也许正在收听的某个灵敏的接收器。大多数雷达发射器都作军事之用,这些雷达总是“担惊受怕”地对着天空发射雷达讯号,看看是否有大群带有核弹头的导弹发射出来,因为它是人类文明遭毁灭前15分钟的预兆。这些脉冲的信息量很小,只是编码成导弹遥控指令的一系列简单数字型式。
整体而言,地球上最普遍和最显著的无线电发射源是我们的电视广播节目。因为地球在运转,所以一些电视台会在一个水平线上出现,而其他电视台则在另一水平线上消失。这就会出现节目干扰。属于邻近恒星的某个行星上的高级文明甚至可以把这些节目连结起来。最经常重复的信息是电台的呼叫信号和购买清洁剂、防臭剂、头痛药片以及汽车和石油产品的广告信号。最显著的消息是在许多时区由许多发射机同时播放的,例如,在国际危机时期,美国总统和苏联总理的讲演。商业电视对国际危机的述评和人类大家庭自相残杀的交战这一类没头脑的内容,是我们向宇宙选播的关于地球上生活的主要消息。它们该会怎样看待我们呢?
那些电视节日是无法呼叫回来的了,也无法发射一个更快的消息去取代它们并修正以前的发射。没有任何东西能传播得比光更快。这个天体上大规模的电视发射仅始于本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这样,一个球状波阵面就在地球上集中形成了,并以光速向外扩大。因为有些消息都是几十年前才广播的,所以它们仅离地球只不过几十光年远,如果离我们近的文明远在几十光年之外,我们就还继续有稍事喘息的机会。不管怎样,我们都可以想象,它们终将发觉这些节目是不可思议的。
两架“旅行者”号飞船飞向恒星,每个飞船上附有一个有拾音座和记录针的镀金铜唱片,其使用说明在铝制的唱片套上。我们把关于我们的基因、我们的大脑以及我们的图书馆的一些信息,送往也许正在星际空间的大海中航行的其他生命。但我们并不想发送主要的科学情报,只要能在星际空间深处截获其发射机早已失灵的“旅行者”号,任间文明都会掌握比我们懂得多得多的科学。但我们却想把我们独一无二的东西告诉其他生命。对大脑皮层和边缘系统的兴趣就很有代表性,但对R-复合体的兴趣则稍微小些。尽管接收者可能不懂地球上的任何一种语言,但我们还是用60种人类语言播出了问候语,同时还播送了座头鲸的问候。我们把世界各地人种互相关心、开展学习、制造工具、创造艺术以及响应挑战的照片播发出去。还播送了一个半小时的多种民族的优美音乐,其中有的表达了我们的宇宙孤独感,表达了我们切望结束这种孤独和与宇宙中其他生命交往的愿望。而且,我们播送了在我们行星上所能听到的从生命起源前的早期,到人类进化和我们新近萌发的各种技术录音信息。这是一首情歌,就像任何须鲸的声音—样,被投向茫茫天际深处。我们的许多信息,也许是大多数信息,是难以辨认的。但我们还是把它们发送出去了。因为关键问题是想试一试。
根据这种精神,我们把一个人的思想和情感,以及他(她)的大脑,心脏、眼睛和肌肉的电活动记录携带到“旅行者”号上。这是一个人一个小时活动的记录。把记录改录成声音,再压缩时间,最后灌进唱片。这样我们就在1977年6月, 把地球这个行星上的一个人的这种信息直接录音发射到整个宇宙。大概接收者对此一无所知,或者认为是脉冲星的录音;或者也许比我们的文明更高级得难以想象的文明,将有能力译出这种记录下来的思想和情感,并且十分赞赏我们与它们一起共享我们思想情感的努力。
我们基因中的信息非常古老,大多数已有数百万年之久,有的长达数十亿年。相反,我们书本中的信息最多不过数千年的历史,而我们大脑中的信息则只有数十年之久。长期存在的信息并非人类信息具有的特性。由于地球上的侵蚀,我们的纪念碑和人工制品,按照物体本身的自然发展过程,不会留存到遥远的将来。但是“旅行者”号上的唱片却正在超越太阳系的途中。星际空间中的侵蚀(主要是宇宙射线和碰撞的尘土粒)是很缓慢的,所以唱片上的信息会持续10亿年。基因、大脑和书本以不同的方式对信息进行编码,存留的时间也各不相同。但是“旅行者”号上压印在金属星际唱片中的人类记忆将持续得长久得多。
“旅行者”号上的信息传播得十分缓慢。尽管它是人类发射的最快的飞行物体,但它还是得花费几万年的长远跋涉才能到达最近的恒星。任何电视节目会在几小时内走完“旅行者”号已走了多年的距离。刚刚播送完毕的电视发射波仅在几小时内就会赶上和超过处在土星区域的“旅行者”号飞船,急速飞向恒星。如果它按这个速度前进,其信号将在4年多一点的时间内就到达人马座α星。数十年或数百年之后,如果远在那里的任何智能生物听到了我们的电视广播声,我希望它会对我们宇宙进化150亿年后的产物——物质局部变形为有思想意识的生物——产生好感。最近,我们的智能向我们提供了令人敬畏的威力。人类是否具有足够的智慧去避免自我毁灭,这还说不清。但我们许多人正在尽力而为。我们希望,在不远的将来,在可展望的宇宙时代中,我们将完成一项伟业,即把我们行星和平统一为一个珍爱我们天体上每个生灵的机构,进而从容地迈出下一个伟大的步伐,把地球这个行星变为能与所有文明相互联系的银河系社会的一个部分。
第十二章 银河系百科全书
“你们是何物?来自何方?我还从未见过任何像你们一样的生灵。”造物主拉温瞅着眼前的人,接着……惊奇地发现这个陌生的新生灵竟然如此地像他自己。——爱斯基摩人创世神话
天空出现了,
地球诞生了,
谁将与天地共存,噢,神灵?
——阿兹台克人的记事诗《天国的历史》我知道,有的人会说我们关于行星的断言有点过于冒失。我们的断言是基于许多“假设”之上的。如果其中有一个假设碰巧是错误的,并且与我们的推测相矛盾的话,那么,它就会象松软的地基一样使整座大厦倾覆沦为废墟。但是……假如地球只不过是同样崇高而神圣的行星之一,谁敢冒险断言说,别处再也找不到像我们一样欣赏着大自然歌剧奇观的生物?如果还有其他的观众,谁敢说,只有我们才深入地探索过它的奥秘并通晓它了呢?——引自C.惠更斯《关于行星世界及其居民和生产的新猜想》(约1690年)
大自然的创造者……使我们现时不可能从地球上与宇宙的其他大星球进行任何联络,很可能他同样切断了其他行星间以及不同星系之间的联系,……我们对所有星球的观测足以引起我们的好奇心,但我们却无法使这种好奇心得到满足……,如果认为我们的目光那么远大,好奇心那么强烈,结果只会使自己感到失望,那么,这种认识似乎并不与照耀整个宇宙的智慧之光相吻合。……因此,这就自然地导致我们把人类目前所处的状态看成只是人类生活的曙光或开端,看成是进一步发展的准备或预备阶段。——C.马克劳林(1748年)
没有一种语言(比数学)更通用、更简单、更少谬误和更不含混……更适合用来表述天然事物之间的各种关系。它用同一种语言解释(所有的现象),似乎就是为了证实宇宙设计的完整性和简单性,进一步表明驾驭一切自然进程的指令是不可变更的。——J.傅立叶《热的分析理论》(1822年)
我们已经向恒星发射了4艘飞船:“先锋10”号和“先锋11”号(扫校者注:通常译为先驱者而非先锋),“旅行者1”号和“旅行者2”号。与浩瀚的星际距离比较起来,它们是落后而原始的飞船,象梦中的赛跑一样拖拉迟慢。但是,将来我们一定会进步的。我们的飞船将飞得更快些,将会有确定的星际目标,并且我们迟早会有载人的飞船。银河系中肯定有许多比地球年长数百万年的行星,有些要比地球年长数十亿年。难道地球上不曾有过天外来客吗?自从我们的星球形成以来的数十亿年中,难道从来没有来自遥远文明世界的陌生飞船从上面眺望过我们这个世界,并慢慢地降落到我们星球的表面,被五彩缤纷的蜻蜒、懒散的爬虫、啸叫的灵长类或惊讶的人类观察到吗?这种想法是很自然的。每个哪怕是漫不经心地考虑过宇宙中智能生命问题的人,都会有过这种想法。但是,这种事情是否确实发生过呢?关键问题是那些所谓证据的可靠性,我们需要的是经过严密和反复推敲的,而不是似是而非的,也不是一两个自称目击者未经证实的证据。尽管所有关于未探明飞行物及古代太空学家的声言有时似乎使人觉得我们星球充满了不速之客,但根据上述标准,有关天外来客的例子还不能令人信服。我倒希望情况会是另—个样子。有些证据是无可辩驳的,哪怕只发现一件,也许是一块深奥莫测的碑铭,都可成为解开星外文明之谜的好钥匙。这正是人类早就感到迫切需要的东西。
1801年,一位名叫约瑟夫·傅立叶的物理学家(原注:傅立叶因他对热在固体中的传导以及对波和其他周期性运动的研究而闻名于世。前者,现在用于认识行星的表面特性;后者,称为傅立叶分析,是数学的一个分支),当时是法国伊泽尔省的省长。当他巡视所辖省内的学校时,发现了一个11岁的男孩,他那超群的智慧和对东方语言的天赋已赢得了学者们的赞赏。傅立叶邀请他到家中一叙。那个孩子迷上了傅立叶所收藏的埃及工艺品,那些工艺品是在拿破仑远征期间收集的,当时博立叶正负责为那个古代文明的天文学遗物分类编日。那些楔形文字的碑铭引起了孩子极大的好奇心。“它们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孩子问道,他得到的回答却是“谁也不知道”。孩子的名字叫让·弗郎索瓦·商博良。由于受到无人知晓的神奇语言的激励,他后来成了一名杰出的语言学家,热衷于研究古埃及的文字。当时,拿破仑偷来的埃及工艺品充斥整个法国,这些东西后来为西方学者所得。描述拿破仑远征的书出版了,年青的商博良贪婪地阅读它。到了成年,商博良成功地实现了他幼年的抱负,向社会提供了古埃及的象形文字的光辉译本。但直到1828年,在他与傅立叶相识27年之后,商博良才第一次踏上埃及这个他梦寐以求的国土。他沿着尼罗河从开罗逆流而上,对他所致力了解的文化表达了他的崇敬之情。这是一次非常及时的远足,一次对外国文明的拜访:
16日晚,我们终于来到登德拉。皓月当空,庙宇离我们仅有一小时的路程。世上最冷静的人啊,请你告汗我,此刻,我们怎能够抗拒它的诱惑呢?当时的命令是:用餐后立即出发。我们孤单无援,又无向导,但我们全副武装,越过田野……庙宇终于出现在我们眼前。人们可以很好地把它打量一番,但想得出结论却是不可能的。它是优雅和宏伟的最高度的结合。我们入迷地在那里呆了两个小时,在巨大的房间里穿梭奔跑……并试图在月光下辨认外面的碑铭。直到凌晨3点才回到船上,但7点又返回庙宇……。月光下的庙宇富丽堂皇,阳光下的庙宇宏伟壮观。我们这些欧洲人都感到相形见绌,没有哪个国家——不管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能象古埃及人那样构思出这样一种令人惊奇的、伟大而壮观的建筑艺术。他们是按身高100英尺(1英尺=0.3048米)的人的标准去构制这一切的。
在卡纳克的石壁和圆柱上,在登德拉,在埃及各地,商博良高兴地发现,他几乎可以毫不费力地阅读那里的碑铭。在他之前,有许多人都尝试过,但都未能破译出那些有趣的象形文字,就连一个意为“神圣的雕刻”的字也译不出。一些学者曾认为,它们是一种图形密码,富含隐晦的比喻,大部分是些近乎眼珠和波纹线、甲虫、土蜂和鸟一类的象形型体,特别是鸟型体,到处令人困惑不解。有一些人推断埃及人是来自古代中国的殖民地开拓者,也有一些人的推论刚好相反。当时出版了大量大开本的、足以乱真的翻译本。有一个译员对着罗塞塔的石头看了一眼,就匆匆宣告他知其含义了;其实石头上的象形文字碑铭尚未被破译!他说,这种快速译法使他得以“避免由于反复琢磨所必将导致的人为的错误”。他争辩说:“你不去考虑过多,结果反而较好。”正如今天在探索地球外生命方面的情况一样,业余爱好者的信口雌黄常常把许多专业研究人员吓得退避三舍。
商博良反对把象形文字视为图形隐喻。相反,借助于英国物理学家T.杨的卓越见解。他是这样着手研究的:罗塞塔石头是由在尼罗河三角洲拉希德镇要塞上服役的一个法国土兵于1799年发现的,当时的欧洲人大多不懂阿拉伯文,因此把拉希德叫成罗塞塔。它只是古庙的一块石板,上面的雕刻显然是用三种不同的文字来阐述同一件事的:最上面用的是象形文字,中间用的是一种古埃及象形文字的通俗草写体,下面用的是希腊文——这是解开这个谜的关键。商博良通晓古希腊语,他一下就辨认出,这块碑铭是用来纪念托勒密五世于公元前196年春天登基加冕的。在那次加冕典礼上,国王宣扣释放政治犯,减轻赋税,捐款兴建庙宇,饶恕反叛者,加强军备。简而言之,他做了现代统治者为了保住他们的宝座所做的一切。
希腊原文多次提到托勒密,在象形文字原文中大约相同的位置上,有一组由椭圆或涡形环绕的符号。商博良推论说,这些符号极可能也表示“托勒密”。如果是这样,文字符号就根本不可能是图形文字或是一种隐喻;相反,其中的大多数符号一定代表了字母或音节。商博良还耐心地数了希腊字母数和可以认为是大抵等价的原文中单个象形文字的字数,而前者要少得多,这再次说明象形文字基本上是字母和音节,但哪个象形文字对应哪个字母呢?很幸运,商博良带着一块在菲莱地里挖掘出来的方尖形石碑,石碑上有与克娄巴特拉的希腊文名字相对应的象形文字。本书正文后面附图所示的就是经过重新整理以便都可以从左向右读的“托勒密”(Pto1emy)和克娄巴特拉(C1eopatra)的涡形饰纹。Ptolemy的第一个字母是P,涡形内的第一个符号是一个正方形。Cleopatra的第五个字母也是P,而在Cleopatra涡形内的第五个位置上也同样是个正方形。因此正方形就是字母P。Ptolemy的第四个字母是L,它不正是用狮子表示吗?Cleopatra的第二个字母也是L,而在象形文字中,那里也是一只狮子。鹰表示字母A,它在Cleopatra中出现了两次,正好吻合。这样,一种很明显的格式便显现出来了: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大部分是简单的代用记号。但并不是每个象形文字都代表一个字母或一个音节,其中有的是图形文字。Ptolemy涡形的结尾符号念为“敬爱的Ptah神永生”。Cleopatra结尾的半圆和卵形是“爱西斯(生育女神)之女”的惯用表意符号。字母和图形文字的混合使用,导致了一些早期译员的失败。
现在回顾起来,这一切似乎是轻而易举的事,但人们却花费了许多世纪的时间才解开这个谜,而且,今后会有更多的事情要做,特别是要解译更为远古时期的象形文字。涡形是关键的关键,就好象埃及的法老们故意在他们的名字上画上圆圈,以便2000年后的埃及考古学家们更易于开展他们的工作。商博良到过卡纳克的大型多柱殿,无意中读到了这块使任何其他人都困惑不解的碑铭,解答了他自己在孩提时代曾向傅立叶提过的问题。打开这条与其他文明联络的渠道,使已经沉默了数千年的文化显露出它的历史、巫术、医学、宗教、政治和哲学内容,这在当时该是一件何等令人愉快的事呵!
今天,我们又在开始寻找古代外来文明的信息。我们这一次所寻找的信息,不仅在时间上,而且在空间上对我们来说都是讳莫如深的。如果我们接收到来自地球以外某一种文明的一个无线电信息,又怎样才能理解它呢?地球以外的智能生命会是文雅、深奥、内在一致的,与我们完全不同。当然,地球以外智能生命还是希望把尽可能易懂的信息发送给我们的。但是,他们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是否在某种意义上也存在着一块星际罗塞塔石呢?我们相信会有的。我们相信,不管种种技术文明之间的差异有多大,肯定会有一种通用语言,那就是科学和数学。自然规律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遥远的恒星和星系的光谱图形,与太阳或在专门的实验室里实验得出的光谱是相同的。宇宙各处不仅存在着相同的化学元素,而且解释原子辐射的吸收和发射的量子力学定律,也是放之四海而皆淮的。遥远的星系互相环绕运行,他们所遵循的定律与苹果落地或“旅行者”号飞船向恒星飞行所遵循的万有引力定律是一样的。大自然的运动格式是无处不同的,旨在为正在崛起的文明所理解的星际信息总该是不难破译的。
我们并不认为在我们这个太阳系的任何其他行星上存在着高级的技术文明。如果有某种只比我们稍迟一点出现的文明,比如说迟上1万年,那么,它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先进的技术。如果那是一种比我们——我们已经在探测太阳系了——早出现的文明,那么,它的代表现在就应该在我们这里了。为了与其他文明进行通信联络,我们不仅需要有足以适用于行星之间的联络方法,而且还应有适用于恒星之间的联络方法。从理论上说,这种方法应是廉价的,这样,大量的信息就能以很小的代价得以发送和接收;这种方法应是快速的,这样,恒星际间的对话才有可能进行。同时,这种方法还应该是显而易见的,以便任何技术文明——不论其进化途径如何——都能尽早发现它。令人惊讶的是,这种方法确实存在,即射电天文学。
地球这个行星上最大的半可控射电/雷达观测台是阿雷西博天文台,由康奈尔大学代替国家科学基金会经管。它设在波多黎各岛边远的内地,直径305米(约1000英尺),具有抛物形反射面,建在原有的碗形山谷中。它接收来自空间深处的无线电波,使电波聚焦在高出谷地的馈电臂天线上,并通过电路连接,送到控制室,供研究人员进行信号分析。另一方面,当望远镜用作雷达发射机时,馈电臂将信号发送到谷地、并反射到空间去。阿雷西博天文台已经用它来探索太空文明的智能信号,并曾向一个遥远的球状星团M 31播放过信息。我们具有赖以在对话双方之间进行恒星际间通讯的技术能力,这是十分清楚的,至少对我们来说是如此。
阿雷西博天文台能在为期几个星期的时间内,将全套《大英百科全书》的内容发射到邻近恒星的一颗行星上同类天文台上去。无线电被以光速传播,它比附在我们最快的星际电船上的信息快1万倍。射电望远镜能在很窄的频率范围内发出很强的信号,因此,它们能越过浩瀚的星际距离而得到检测。如果我们有确定的发射目标,那么,阿雷西博天文台就能与一个与地球相距15,000光年远——相当于从地球到银河系中心距离的一半——的行星上的同类射电望远镜进行通讯联络。射电天文学是一门自然科学技术。实际上,任何一种行星的大气层,不论它是由什么组成的,都具有部分透射无线电波的性能。恒星间的气体云对无线电信息的吸收和散射能力并不很强,就象格杉矶人即使在烟雾使光波能见度减少到只有几公里的情况下,也能清晰地收听到旧金山电台的无线电信号一样。有许多天然宇宙无线电源与智能生命毫无关系,如脉冲星和类星体、行星的辐射带,以及恒星的外层大气。在射电天文学的局部发展过程中,很早就发现了来自几乎任何行星的许多活跃的无线电源。此外,无线电反映了很大一部分的电磁波谱。任何一种能检测任意波长辐射的技术,都能很快找到光谱中的无线电部分。
也许还有其他一些确具优点的有效的通讯方法:星际飞船、可见光或红外激光、脉冲中微子、调制引力波,或其他某种1000年内我们还不可能发现的发射方式。先进文明的通讯手段可能已大大超出了无线电的范围。但是无线电通讯威力大、成本低、速度快,并且简单易行。先进文明该会知道,象我们这样的落后文明,如果有希望接收到太空的信息,就可能首先借助于无线电技术。或许,他们将只得把古代技术博物馆中的射电天文台拿出来使用。如果我们打算接收到一个无线电消息的话,我们就该知道:至少有一件可以谈论的事情,即射电天文学。
但是,那里会有我们的谈话对象吗?单我们银河系就有3000~5000亿颗恒星,难道就只有我们这一颗有人类居住的行星吗?更有可能的是,种种技术文明的存在是一种常见的宇宙现象,种种先进社会正伴随着银河系在脉动和鸣响。因此,最邻近的技术文明并不会是十分遥远的,也许,就在邻近的某个肉眼可见的行星上所建造的天线正在发射信号呢。也许,当我们在夜晚抬头仰望星空的时候,邻近的那些微弱光点中就别有洞天,那上面与我们人类极不相同的某种生物,正悠闲地对着我们称为太阳的这颗恒星看着,享受着一刹那荒诞臆测的欢乐呢。
这种假设的正确与否是很难肯定的。那里也许在技术文明进化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障碍。行星的数量也许比我们所想象的少;那儿的生命起源,或许并不象我们实验室的实验结果所表明的那么容易;也许高级生命形式的进化在那儿是不可能的;那儿的情况也可能是这样的:复杂的生命形式进化迅速,但是各种有智能和技术的社会的形成和出现却有赖于种种不太可能有的偶然巧合,就象人类的进化取决于恐龙的灭亡和冰川期森林的消失一样,我们的祖先不就是在林中的树上尖声啼叫而不知所措吗?或者,文明在银河系中那数不清的天体上不可抗拒地一再出现,但通常是不稳定的,因此,除了极少数外,所有的文明都无法幸免于他们的技术所造成的灾难,并在贪婪与无知、污染和核战争中消亡。
进一步探讨这个重大的问题,把银河系中高级技术文明的数目粗略地估算为N,这倒是可能办到的。我们给高级文明下的定义是:通晓射电天文学的文明。这个定义即使算得上是个实质性的定义,当然也只是狭义的提法。宇宙中可能存在着无数的世界,那里的居民都是杰出的语言学家或伟大的诗人,可是对射电天文学却一窍不通,我们无望获得来自他们的信息。N能用几个因素的乘积来表达,每一个因素都是一个筛子,每个筛子都必须非常大,因为文明的数量极大:
N*,银河系中恒星的数目;
fp,具有行星系的恒星的比率;
ne,在给定的体系中就生态学而言适合生命生存的行星数;
fl,确有生命出现而在生态学以外的其他方面又适宜生命生存的行星的比率,
fi,住有智能生命且发生形式进化的行星比率;
fc,有智能生命居住,并且发展了通讯联络技术的行星的比率;
fL,兼备技术文明的行星生命期的比率。
全部写出来,方程为N=N* fp ne fl fi fc fL,其中所有的f均为分数,取值0~1之间。它们都使N这个大数递减。
为了导出N,我们必须估算每一个量。前几个因素,即恒星和行星系的数目,我们知道得比较清楚;后面的因素,即关于智能的进化或技术社会的生存期,我们所知甚少。在这些方面,我们的估算只比臆测略胜一筹。如果你不赞同我下面的估算,那就请你自己作出选择,看看你对银河系中高级文明的数目所作的不同估算含义何在。这个方程最初是由康奈尔大学的德雷克提出的,它的一个很大的优点就在于它涉及面很广:从恒星和行星天文学到有机化学、进化生物学、历史、政治和变态心理学等各个学科。宇宙的绝大部分都包罗在德雷克的方程式之内。
通过对天空中虽然很小但却有代表性的区域的仔细计数,我们对银河系中恒星的数目N*是相当清楚了,有好几千亿颗。一些最新的估算把这个数目定为4×1011 ,其中只有极少数属于巨大的、迅速耗尽热核燃料的短寿命型星体,绝大多数能生存数十亿年或更长的时间,并在此期间稳定地发光,为邻近行星上生命的起源和进化提供适当的能源。
有证据表明,在恒星形成过程中常常有行星伴随产生,在犹如小型太阳系的木星、土星和天王星的卫星系中,在行星起源的理论中,在对双星体的研究中,在环绕恒星的吸积盘观测中,以及在恒星附近的引力摄动的一些初步调查中,都证实了这种伴随现象。许多恒星,甚至可能是大多数恒星,都有其行星。我们取有行星的恒星的比率fp为1/3,那么,银河系中行星系的总数应为N* fp≈1.3×1011 如果各个行星系都象我们太阳系一样有大约10颗行星,那么银河系中的行星世界总数将超过1万亿,这真是宇宙戏剧的一个广阔的舞台。
在我们这个太阳系内,有几个天体也许适合某种生命的生存。这当然首先是地球,大概还有火星、土卫六和木星。生命一旦发生,它就具有极强的适应性和持续性。在一个特定的行星系中,肯定有许多适合生存的不同环境,但是我们保守地做出ne=2的结论,这样,银河系中适合生存的行星数就成了N* fp ne≈1.3×1011 。
实验证明,在最普通的宇宙条件下,生命的分子基础是容易形成的,分子的结构单元能够自我复制。我们现在就不那么肯定了,例如在遗传密码的进化中,也许会有许多障碍,尽管我认为它不可能需要几十亿年的远古神秘变化过程。我们取fl≈1/3,意为在银河系中,生命至少在其间出现过一次的行星总数为N* fp ne fl≈1×1011 即有1000亿个有居民的世界。这个数字本身就是一个惊人的结论。不可,我们的计算还没到达尽头。
要选挥fi和fc就更困难了。一方面,在生物进化和人类历史进程中,为了把我们的智能和技术发展到今天的水平,就必然出现许多个别看来不太可能出现的阶段。另一方面,要往具有特定本领的高级文明进化,肯定有许多不同的途径。考虑到在寒武纪的大爆炸中所显示出来的大型生物进化中明显的困难,让我们取fi×fc≈1/100,意为在所有有生命出现的行星中,仅有百分之一最后产生了技术文明。这个估算代表了各种科学观点中的一种折衷立场。有人认为,从三叶虫的出现到对火的驯服这样一个阶段,在所有的行星系中都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而已。有的则认为,即使让它进化上100亿或150亿年,也不大可能进化到技术文明阶段。只要我们把调查研究局限于一个行星上,那就不可能通过实验来解决这样的课题。将这些因素相乘在一起,我们就可以得到N* fp ne fl fi fe≈1×109 ,即技术文明至少在10亿个行星上出现过一次。但是,这与关于现在存在10亿个具有技术文明的行星的说法是截然不同的。为此,我们还得对fL来一番估算。
在行星的生命期中,具有技术文明的时间占多大的百分率呢?在地球数十亿年的生命期中,仅仅是最近几十年才出现以射电天文学为特征的技术文明。因此,迄今为止,我们行星的fL小于1/(1×108 )即小于亿分之一。说我们明天可能毁灭自己,那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是,假定把人类自我毁灭看成是一个典型的情况,而且毁灭起来相当彻底,以致于人类或任何其他类型的文明都不可能在太阳灭亡之前50亿年左右的时间里重斯出现,那么结论就是N=N* fp ne fl fi fc fL≈10。而且,在任何特定的时间内,银河系内只可能有少得可怜的几个技术文明同时存在。当新出现的社会取代了最近自我毁灭的那些社会时,这个稳态数目保持不变。数目N甚至可能小到等于1。如果在进入工业技术阶段后不久,文明趋向于毁灭自己的话,那么我们可能再也没有任何可以和我们进行对话的对象了,只能在我们同类生灵中互相对话。我们也正是这么做的,只是做得并不太好罢了。文明可能要经过数十亿年的痛苦进化才能出现,然后由于不可饶恕的疏忽,又自我毁于一旦。
但是,让我们来考虑一下另外一种可能、另一种前景吧:至少有某些文明学会了与高度的技术共存;以往大脑进化中难以预测的矛盾得到了有意识的解决,这就不至于导致自我灭亡了,或者,即使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动乱,但后来几十亿年的生物进化又把它们恢复过来了。这种社会就可能继续兴旺地生存下去,直到晚年,它们的生存期或许可以用地质或星体进化的时间标尺来估算。如果有百分之一的文明能够成功地度过技术的青春期,在这个危急的历史关头,选择适当的道路走向成熟期,那么fL≈1/100,而N≈107 。这样一来,银河系中现存的文明数量将以百万计了。因此,在我们所担心的德雷克方程中前几个因素可能存在的不可靠性——它涉及到天文学、有机化学和进化生物学——中,无法确定的主要还是经济、政治以及在我们地球上称之为人性的问题。如果自我毁灭并非银河系文明命中注定的归宿,那么,似乎很明显,天空中就应该充满着来自各种恒星的信息宜人的嗡鸣声。
这些估算是鼓舞人心的。它们表明,从空间接收到信息本身就是一个意义深远而充满希望的征兆,哪怕我们否时还无法破译它们。它意味着,某些智能生命已经懂得如何与高度文明共存了,并且度过技术青春期也是可能的。撇开信息的内容不说,单就这一点,就为研究其他文明的必要性提供了充分的理由。
如果有数百万个文明比较无规律地遍布于整个银河系,那么离我们最近的距离大约为200光年。即使以光速传播,一份无线电信息也需要二个世纪的时间才能从那里传到我们这里。如果我们之间开始对话,那就好象是当时约翰尼斯·开普勒提出的问题,我们今天才听到答案。特别是由于射电天文学还是一门新科学,我们肯定还比较落后,而进行发射的文明比较先进,因此对我们来说,只接收而不发送的做法是更可行的。对于更先进的文明来说,二者的位置当然得倒过来摆。
我们正处在用射电探索太空其他文明的最初阶段。在一幅密集的恒星场光学照片中,可以看到成千上万颗恒星。根据我们比较乐观的估计,它们当中有一颗正是先进文明之所在。可到底是哪一颗呢?我们的射电望远镜应当朝向哪一颗恒星呢?在可能出现先进文明的数以百万计的恒星中,我们迄今为止用射电望远镜进行研究的才不过几千颗,也就是说,我们所作的努力只是所要求的千分之一左右。不过,认真的精密的系统探索工作很快就将开始。美国和苏联都已进入准备阶段。这种探索工作的费用比较低,据估计,一艘中型现代化海军驱逐舰的成本就足以应付10年之久的探索地外智能生命计划的费用。
友善的接触历来就不是人类所遵循的常规,不同文化间的接触往往是直接的、有形的;这与接收无线电信号是根本不同的两码事,后者就象接吻那样轻而易举。仔细回顾一下我们过去所做的一两件事,哪怕只是为了看清我们的前程这样做也还是有益的:在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这两段时期之间,法国国王路易十六装备了一支赴太平洋的探险队,这是一次以研究地理、经济和民族主义为目标的航行,总指挥官是彼鲁兹伯爵,他是一位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为美国战斗过的著名探险家。起航后一年左右,他于1786年7月到达阿拉斯加沿岸一个现在称为利图雅湾的地方。他很喜欢那里的港口,挥笔写道:“天地间再也找不到一个能比这里提供更多方便的口岸了。”就在这个典型的地方,彼鲁兹“发现了一些野人,这些野人挥舞着白色的斗篷和各种各样的皮革,以示友好。一些印地安人荡着独木舟,在海湾里捕鱼……这些野人的独木舟不时地向我们靠拢,他们拿出鱼、海獭和其他动物的皮毛,以及他们衣服上各种不同的小装饰品,跟我们交换铁器。使我们大为惊讶的是,他们显得很善于交往,讨价还价相当老练,一点儿也不比哪个商人逊色。”
美洲的土著人的讨价还价日趋激烈。使彼鲁兹感到烦恼的是,他们还经常行窃,偷的主要是铁制品,有一次还偷制服。有天晚上,他们把在武装的卫兵守护下酣然入睡的一些法国海军军官的制服从枕头底下偷走了,手段之高超堪与著名魔术大师哈里·胡迪尼的技艺相媲美。彼鲁兹遵照王室的命令,表现得很冷静,但他抱怨说,土人“以为我们的忍耐是无限的。”他蔑视他们的社会。但双方都没有给对方造成严重的损害。等到两艘船的食品得到补充之后,彼鲁兹便驶离了利图雅湾,从此再也不到这个鬼地方来了。1788年,探险队在南太平洋遇难,除了一人生还外,彼鲁兹和其余队员都遇难了(原注:彼鲁兹在法国招募船员时,有许多聪明好学的青年报名,但却遭到拒绝,其中就有名叫拿破仑·波拿巴的科西嘉炮兵军官。这是世界历史上一个有趣的转折点。如果彼鲁兹接受了波拿巴的申请,罗塞塔石头可能就不会被发现,商博良也许决不会破译埃及象形文字,而且我们的近代历史在许多重要的方面也将大大改观)。
恰好一个世纪以后,特休格特族的一个首领考依向加拿大人类学家G.T.埃蒙斯讲述了他的祖先第一次见到白人的故事,这是一个只靠口头流传下来的故事。特林格特人没有文字记载,考依也从未听说过彼鲁兹。下面就是从考依故事演译出来的一篇文字:
一年的暮春时节,一大帮特林格特人冒险北上,来到雅库托特,从事铜的买卖。当时铁比铜更贵重,只是无法弄到货。一进入利图雅湾,四只独木舟就被波浪吞没了。当幸存的人架起帐篷,哀悼他们失去的伙伴时,两个怪物进入海湾。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玩艺儿,看起来好象长着白色大翅膀的大黑鸟。按照特林格特人的信仰,世界是由经常伪装成乌鸦形状的大鸟创造的,这只鸟把太阳、月亮和星星从禁锢它们的匣子中放了出来。看到这只乌鸦的人全变成石头。特林格特人惊恐地逃到森林里面去躲藏起来。但是,过了一会儿,他们发观大鸟对他们并不伤害,几个胆子较大的人便慢慢爬了出来,用臭菘叶卷成的土望远镜代替肉眼进行观察,他们以为这样就不会变成石头了。透过臭菘,他们看到大鸟似乎正在收起翅膀,从它们的体内冒出成群的黑色小天使,在它们的羽毛上蠕动。
一个近于瞎眼的老勇士把人们召集在一起,宣布说,为了公众的利益,他将不惜自己的性命,要前去证实一下这只乌鸦是否真会把他的子孙变成石头。他穿上海獭皮外套,跳上独木舟,下海朝那只乌鸦划去。他爬了上去,听到了陌生的声音,他那受过损害的视力使他几乎分辨不出在他眼前活动的许多黑色形体到底是什么,也许是乌鸦吧。当他平安地回到他的同伴中时,人们涌上前去围住他,看到他能活着回来,都感到莫明其妙。他们伸手摸模他,凑上前去闻闻他,看看是否真是原来的那个老人回来了。经过反复思考,老人确信:他所看到的不是神鸟,而是人造的大木舟,那些影子也不是乌鸦,而是不同种族的人罢了。他的话,特林格特人信服了,就去参观了这两艘船,并且拿他们的皮毛去跟大船上的人交换了许多奇怪的货物,其中主要是铁器。
特林格特人用口头流传的方式保留了完全可信的准确史实,记下了他们第一次几乎以完全平静的方式与外国人当面交往的情景(有关特林格特人的首领考依的介绍说明,即使在没有文字记载的文化中,与先进文明的接触的事例也能几代流传下来。如果在数百或数千年前,地球外的先进文明访问过地球,哪后与之接触的是地球史前的文明,我们也很可以期望有某种可辩认的接触形式遗留下来。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有案可查的早期技术时代的传说,可以被认为只是记述与地球外文明接触的实例)。要是有一天,我们与地球外更先进的文明遭遇上了,能大体上(哪怕谈不上某种亲善)象特林格特人与法国人的交往那么平静吗?或者,较高级的社会会彻底消灭技术上饺落后的社会吗?16世纪初叶,一种高度文明在墨西哥中部兴盛起来,如阿兹台克人那高超的建筑艺术、巧妙的记录保存法、精湛的艺术以及比欧洲任何一种都更优秀的天文历法。一见到第一批由墨西哥货船载回的阿兹台克工艺品,艺术家A.杜勒尔就于1530年8月写道:“在此之前,我从未见到过今我如此醉心的东西,我见到了……一㖊宽的全金的太阳(实际上是阿兹台克人的天文历书),同样大的全银的月亮,还有满满两舱的各式武器、盔甲和其他令人惊讶的兵器。所有这一切,比任何奇迹都更值得一看。”学者们捧着阿兹台克人的图书,目瞪口呆。有个学者说:“这些书籍简直与埃及人的书籍相差无几。”H.科特斯把阿兹台克人的首都特诺奇蒂特兰描写成“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之一。……那儿,人们的言谈举止简直与西班牙人一样高雅,各种事情也和西班牙人一样被组织得井井有条。考虑到这些人的野蛮习性、他们对于上帝的无知以及与其他文明民族的隔绝状况,再看看他们所拥有的这一切,真是令人意想不到。”就在写下这段话之后两年,科特斯把特诺奇蒂特兰连同阿兹台克的其他文明彻底摧毁了。下面是一份阿兹台克人记载的材料:
莫克台祖玛(阿兹台克皇帝)对所听到的情况大为震惊和恐惧,对他们的食物大惑不解。而使他几乎昏厥过去的是,听说西班牙人指挥的大朗巴德炮发射炮弹时轰响如雷,使人胆颤心惊,头晕目眩。从火堆和闪光中蹦出石头一样的东西来。乌烟瘴气,臭味熏人。中弹的山头被夷为平地,化为乌有,树木被炸得碎如锯屑,好象被风一吹,就会无影无踪似的……当莫克台祖玛得知这一切时,先是惊恐万分,继而昏迷不醒,最后心力枯竭。
报告接二连三地传来,告诉莫克台祖玛说,“我们不如他们强大”“我们无法与他们匹敌”。西班牙人开始被称为“来自上天的神明。”但是阿兹台克人对西班牙人不抱任何幻想,他们用下面这样的话来描写他们:
他们脸上闪着光,像猴子一样掠夺黄金。很明显,他们对黄金贪得无厌;他们如饥似渴,欲壑难填,一心想像饥不择食的饿猪一样,用黄金去填满他们的大肚皮。因此,他们到处乱窜,翻箱倒柜,金条到手,掂量再三,占为已有。中还念念有词,彼此争吵不休。
但是,他们对西班牙人本性的洞察并没能帮助他们保卫自己,1517年在墨西哥曾出现过一颗大彗星,莫英克台祖玛深信阿兹台克神克察尔科托正以白种人的形象跨越东海回来了,他便立即处决了他的星占学家。因为这些星占学家没有预测到彗星的出现,也没有能解释它的含义。确信灾难即将临头,莫克台祖玛变得冷漠忧郁。1521年,400名武装的欧洲人和他们在当地的同盟者,利用阿兹台克人的迷信,凭借他们在技术上的优势,完全征服并彻底摧毁了100万人的高度文明。阿兹台克人从未见过马匹——在新界里根本没有这种动物,他们没有把炼铁术用于战争,也没有发明火器,但他们和西班牙人之间在技术上的差距并不很大,大概只落后几个世纪。
我们一定是银河系中最落后的技术社会。任何更落后的社会根本不会有射电天文学。如果地球上不同文化间冲突的可悲经验成了银河系的典型的话,那么我们似乎早应被消灭了,就连对莎士比亚、巴赫和威梅尔的赞赏也许也成了过眼烟云。但是,这一切并未发生。也许外星人极其友善,与其说象彼鲁兹,不如说象科特斯(扫校者注:此句不通,疑说反了)。这很可能是因为我们这个文明还未被外星人发现,尽管有各种有关未探明飞行物和古代宇航员一类的传言。
一方面,我们主张,哪怕只要有一小部分技术文明学会了与他们自己以及与拥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人共处,那么银河系现在就应有无数的先进文明。我们已经进行了慢速的星际飞行,并把快速星际航行定为人类可能达到的目标。另一方面,我们又认为,还没有可信的证据表明目前地球是否被外星人访问过,将来会不会有外星人前来访问。这二者不是相互矛盾吗?比如说靠地球最近的文明远在200光年以外,那么,他们以近于光速的速度航行,则只需200年时间就可以从那里来到地球。即使以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光速航行,邻近文明的生灵也应该在地球上开始有人类生存至今的期间到达地球了。可他们为什么还没来过这里呢?答案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也许,我们这里正是头一个技术文明的社会呢,虽然这种想法是违背阿里斯塔恰斯和哥白尼的遗言的。在银河系的历史上总得有某一种文明首先问世。我们相信,至少有些文明能避免自我毁灭。也许这种信念是错误的,也许星际宇宙飞行中存在某种无法预料的困难——尽管对于以比光速低得多的速度所进行的飞行来说,要弄清究竟是什么样的障碍并非易事。也许,他们可能就在地球上,只是由于某种银河系的规矩的约束——尊重某种不干涉正在崛起的文明的道德规范,他们隐藏起来了。我们可以设想,他们正好奇地、不带偏见地观察着我们,以确定我们今年是否又能设法避免自我灭亡,就象我们注视一碟琼脂中的细菌培养液一样。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解释与我们所知道的一切相一致。如果在许多年前,200光年以外的地方出现了高级的星际空间的文明,那么除非他们到过我们这里,否则就毫无理由认为地球有什么特别之处。没有任何人类技术的产物,哪怕是我们的无线电发射,即使以光速传播也还来不及传播到200光年远的地方去。从他们的现点来看,所有邻近的恒星系对于探索和开拓殖民而言都或多或少具有同样的吸引力(也许会有许多到恒星去的推动力。如果我们的太阳或者邻近的恒星即将变成超新星,一个星际飞行的大规划也许会突然变得有吸引力。如果我们非常先进,发现银河系核心即将爆炸的迹象,就可能认真考虑如何进行穿越银河系或星系之间的星际飞行。这种宇宙的激烈变动经常会发生,以至于在空间流动的文明可能不是罕见的事情。即使如此,他们仍是不大可能到达这里)。
正在崛起的技术文明,在对本行星系进行探测和发展星际飞船技术之后,慢慢地总会对附近的恒星开始试探性的探测。有些恒星可能没有相应的行星,它们大概都是些巨大的气体世界,或者是很小的小行星。其他的恒星可能伴有一定数量的行星,但有的也许已经有生物居住,或者大气有毒,或者气候不佳。在很多情况下,殖民者们可能不得不对世界进行改造——或者如我们从狭义观点所说的进行地形改造——以使它变得暖和、舒适。改建行星是需要时间的。偶尔也可能发现和开拓一个本身已经很适合居住的世界,利用行星资源在当地建造星际飞船,那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最后,第二代的探测和开拓飞行将朝着尚无人迹的恒层起飞。这样,文明可以慢慢地行进,就象地球上枝藤植物的蔓延一样。
可能在将来某个时候,随着第三或更高级殖民开拓阶段对于新世界的开发,将发现独立扩展的文明。很有可能它们已经通过无线电或其他遥感手段彼此进行过接触了。即将来临的可能是不同类型的拓殖社会。可以预料,具有不同行星需求的两个扩展的文明被此将互不干扰,它们以互相交叉的形式扩展,而不互相冲突。他们也许会合作探索银河系的某个边远区域。即使是邻近的文明,也可能要花费数百万年的时间去从事这种独立的或共同的开拓殖民冒险事业,而不会与我们这个无名的太阳系邂逅的。
除非人口数目有所限制,否则任何文明都不可能维持到星际航行阶段。人口显著膨胀的社会,都非得把所有的能源和技术技能集中用来养活和照顾好本行星上的人口不可。这是一个非常强有力的结论,而且完全不以某个特定文明的个性为转移。在任何行星上,不管它的生物学或社会体系发展到什么程度,人口指数的增长必将耗尽一切资源。反之,从事严肃的星际探险和开拓殖民事业的任何文明,一定已经在许多代人中,把人口增长率控制在零或非常接近于零的范围内。哪怕在成为某种繁荣的乐园,而且对人口迅速增长的严厉批评业已停止之后,人口增长率低的文明也需要很长时间才有可能开拓许多新世界。
我和我的同事成廉·纽曼计算过,如果在100万年前,人口增长率低的空间游牧文明已出现在300光年远的地方并向外扩张,开拓适宜的殖民世界,那么,他们的勘测星际飞船也差不多只能到现今才进入我们太阳系。但是,100万年可是一段非常漫长的时间啊。如果离我们最近的文明还没有100万年的历史,那他们就还到不了我们这里。一个200光年半径的球体内包含了20万个恒星,以及数目大概与此相当的适宜开拓殖民的世界,按照事物发展的通常进程,只有在20万个其他的世界被开拓殖民之后,我们这个竟然藏有土生土长文明的太阳系才会被偶然发现。
对于一个文明来说,100万年的历史意味首什么呢?我们的射电望远镜和宇宙飞船已有数十年的历史,我们的技术文明则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具有现代计算方式的科学观点已有数千年历史,普通的文明则已有数万年的历史,人类在这个行星上的进化只是在数百万年前才开始的。按类似于我们目前技术的进展速率来看,我们与数百万年之久的高级文明之间的差距,就象非洲森林中的小猿或弥猴与我们之间的差距一样大。我们会认可上述猿猴的存在吗?一个比我们先进100万年的文明会对开拓殖民或星际空间飞行感兴趣吗?由于某种原因,人们的生命期是有限的。生物和医学科学的巨大进步可能会揭示这个原因并找到适当的补救办法。我们对宇宙飞行如此感兴趣,是不是因为这是一条能使我们跨越自己有限的生命期而与世长存的途径呢?基本上由不朽的生命组成的智慧生命,会不会认为进行星际探测从根本上说是十分幼稚的呢?外星文明之所以至今还没有光临地球,也许是因为在浩潮的空间中散布着大量的恒星,从而使邻近的文明到达地球之前就迁情于其他星球,或者它本身已经进化成我们所无法探测的形式了。
科幻小说和飞碟文学的共同特点是把外星人假设为大体上像我们一样能干。也许他们有某种不同类型的飞船或射线枪,但在战斗中——科幻小说总是喜欢描写文明之间的战斗——我们和他们总是势均力敌的。事实上,两个星系的文明几乎不可能在同一(发展)水平上相互作用。在任何对抗中,总是一个完全支配另一个。 200万年是一个很长的时期,如果某个先进的文明执意前来我们太阳系,那我们是无计可施的。他们的科学和技术一定大大超过我们。有人担心,我们可能接触到的先进文明恐怕是不善的。这种担心是毫无意义的。情况更可能是这样,即他们之所以能生存如此之久,这个事实本身就意味着他们已学会与他们自己以及与其他文明共处。我们如此害怕与外星人接触,大概只不过是我们的落后状态的反映,是我们对自己曾在历史上蹂躏过比我们稍为落后的文明而感到良心上不安的一种表现,我们还记得哥伦布和阿拉瓦克人、科特斯和阿兹台克人,甚至还有在彼鲁兹之后的特林格特人几代人的命运。我们对往事记忆犹新,对未来忧心忡忡。但是,如果星际舰队在我们的上空出现时,我预料我们又会对他们非常殷勤的。
有一种更为可能的完全不同的接触方式,即一种我们已经讨论过的情况:通过无线电,我们接收来自空间另一种文明的丰富而复杂的信息,这样至少在一段时间之内不与他们发生有形的按触。在这种情况下,发射信息的那个文明就无法知道我们是否已接收到他们的信息。如果我们发现所收信息的内容令人不快或带恫吓性,我们大可不必答复。但是,如果所收信息富有价值,那么,它对我们文明的影响将是不可估量的——它使我们得以洞察外星的科学和技术、艺术、音乐、政治、道德、哲学和宗教,尤其使我们得以深入了解人类生存条件的非地方性。我们将学会别的可能的生存条件。
因为我们愿意与其他任何的文明共享科学和数学的成果,所以,我相信,理解星际电报是最容易解决的问题之一。但要说服美国国会和苏联部长会议为探测地外文明提供资金,却是一个难题。实际上,文明也许可以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文明中,科学家们无法说服非科学家们授权探测地外文明,精力只能用于内部事务,世俗的成见是不可动摇的,社会躇踌不决,并且,重新放弃了探测恒星的努力;另一类文明中,主张与其他文明进行接触的远见卓识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大型的研究计划得以实施。
这是人类所致力的极少数努力之一,这种努力即使失败了,也是一种成功。如果我们打算并进行了对包含有数百万颗恒星的地球外无线电信号的精确研究,即使一无所获,我们也可以断言银河系的文明就是有也是极为稀少的。这是对我们地球在宇宙中地位的一个检验,它可以雄辩地证明,我们行星上的生灵是多么稀少。可以在人类历史上首次标明我们每个人的个人价值。如果我们得以成功了,那么,我们人类和我们行星的历史就将会完全改观。
外星人不难发出一个清晰的人工星际电报。例如,所用的头10个质数——即只能被它们自己和被1除尽的数字——是1、2、3、5、7、11、13、17、19、23。任何天然的物理过程都能发射只包含质数的无线电信息,这看来是极不可能的。如果我们接收到了这样一种无线电报,我们就可以推断,说那里的文明至少是对质数感兴趣的。但是,情况最可能是这样的:星际通讯用的是某种“羊皮纸”,就象古代作家缺乏纸莎草纸或石头时,就把他们要写的内容重写在原先有字的羊皮纸上。可能在邻近的频率或更快的时标中,会有另外的信息,它传播的其实是一种入门性质的内容,以帮助收听者理解星际演说的语言。进行发射的文明因为无法知道我们何时收听他们的信息,所以他们总是反复重播入门性质的内容。那么,真正的内容是在“羊皮纸”的深层,即写在呼唤信号和入门内容的下面。无线电技术容得下该电报那不可思议的丰富内容。也许,当我们打开接收机时,会发现他们正在播送《银河系百科全书》的第3267卷。
我们将揭示其他文明的本质。宇宙中总会有许许多多的文明存在,它们由与我们这个行星上任何东西都不同的有机体组成。他们对宇宙的看法也可能多少会有些不同。其艺术和社会职能也与我们的不同。他们感兴趣的东西,我们过去从未想过。通过比较彼此的知识,我们会取得无可估量的进步。通过把我们最近获得的信息分门别类地存入计算机的记忆,我们应能弄清银河系的哪个地方存在着哪种文明。不妨设想一下,有那么一台巨大的银河系计算机,一个多少算是银河系中所有文明的本质和活动信息的最新贮存库,一座宇宙生命的巨大图书馆。也许,在《银河系百科全书》的内容中,既有一整套对这种文明所作的总结。即使我们成功地翻译了这部百科全书,这些文明的信息仍然是莫测高深,令人种往,可望而不可即。
不管我们准备花多长的时间作准备,我们最终将做出决定,给地外文明发出回音。我们将发射一些有关我们自身的信息——最初只是一些基本的东西——作为长期星际对话的开端。因为星际空间距离如此漫长而光速是有限的,所以这场对话只能从我们开始,而由我们遥远的后裔去继续进行。总有一天,在某个遥远恒星的某个行星上,一个与我们每个人的差别都很大的生命,也许会要求我们向他们发送最新版本的《银河系百科全书》,以获得刚刚加入银河系文明共同体的这个最新社会的一些资料。
第十三章 为地球呼吁
整日面对著死,目睹残酷的奴役和压迫,何必自寻烦去探索星体的奥秘呢?——引自蒙塔古著作中阿那克西米尼(公元前600年)向毕达哥拉斯提出的一个问题
充满星球的太空多么浩瀚,与其他星球相比,我们的地球多么渺小。但是,我们的一切宏伟的计划,一切航行,一切战争,却都是在地球这个小小的舞台上进行的。那些不惜牺牲无数生灵而发动战争的王公贵族真该好好地反省一下,他们的野心充其量不过是成为世界的一个可怜的小角落的主人。——引1690年惠更斯所著《关于星球世界及其居民和生命的新猜想》
太阳对我们说:“我把光明撒向整个世界;在你们感到寒冷时,我给你们送去了温暖;我使田野肥沃,牛羊成群;每天我都要环统地球一周,为的是更好地了解你们的需要,并满足你们新的需要,以我为榜样吧!”——引自加西拉蒙·德拉贝加1556年所著《王家纪事》中的印加神话
如果追溯到千百万年前,我们就会看到:具有顽强求生意志的小生物从海洋潮间带泥泽中挣扎出来,它们在残酷的斗争中不断改变形态,增强本领,从爬行进化到自信地行走在大地上,一代又一代地奋斗,终于适应了空气环境,活动在大地那无边的黑暗之中;它们在恶劣的气候和饥馑中改变自己的形态,变得越来越与我们形似;它们朝着难以置信的目标,坚持不懈地努力,不断扩展自己,强化自身,最后变得与我们相差无几。至今,在我们的头脑中、血管里都有着它们的烙印……。那种认为过去的一切只是一个新阶段的起点,现有的一切都只是晨曦的亮光,都可能是正确的。那些认为人们的头脑所想到的一切都不过是临醒前的梦境,也可能是正确的……脱离了我们的门第观念,思想将会产生飞跃,并将反过来影响我们,扩展我们狭隘的眼界,使我们更好地认识自身。在漫漫的时间长河中,这样的一天一定会到来。那时,我们想象中的还孕育在人类肢体中的生命能够屹立在这个星球上,笑着向太空张开双臂,就象我们现在站在小凳子上一样。
——H.G.威尔斯1902年所著《发现未来》,见《自然》杂志第65卷,第326页
人类发现宇宙,犹如近在昨天。百万年来,我们的祖先都只知有大地,不晓得天外有天。只是到了 1000 年前, 尤其是阿里斯塔恰斯时代以后,我们才不得不承认,我们并非位于宇宙的中心,并非是宇宙的主宰,而只是生活在一个无足轻重的脆弱的小天地之上,湮没在广阔无垠、永恒不变的宇宙大海之中,漂游在千亿个星系、上百兆亿个星球之间。我们斗胆检测了一下这“海水”;结果发现宇宙之海竟与我们有不解之缘。我们竟是由星尘演变来的。追本溯源,人类的产生和进化,都与遥远的宇宙中发生的事件有关。因此,我们探测宇宙的航程,实际上是一种自我发现的过程。
正如古代神话所说的,人类既是天之子,也是地之子。人类在地球生存的过程中,逐步继承了危险的进化包袱:对侵略和陈规陋习的嗜好和媚上仇外的习性,这对人类的生存是很不利的。但是我们也学会了同情别人、热爱子孙后代、渴望从历史中汲取教训,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这些是我们得以生存和繁荣的有力武器。人类本性中的哪一方占上风尚无定论;尤其是当我们的眼光、理解力和思想境界只局限于地球,甚至只局限于地球上其一个小部分时,就更没有定论了。然而,宇宙的无穷奥秘,还要靠我们去发掘,因为至今尚无迹象表明,地球以外存在更高级的生命。这使我们不由得怀疑,象我们这般的文明是否总是轻率地、不可逆转地走向自我毁灭。从宇宙空间观看地球就无所谓国界了。假如地球是一个脆弱的蓝色发光体,在群星的辉映下正在衰变成一个不显眼的光点,那么种族主义、宗教主义和大国沙文主义就难以维持了。宇宙旅行能使我们的眼界开阔。
在有些世界中,生命从未产生过,而在另一些世界上生命已经由于意外的宇宙灾祸而焚灭。但我们的世界却格外幸运,我们不仅还很好地生存着,而且还强有力地、牢牢地控制着我们的文明和人类自身。如若我们不为地球呼吁,还有谁来为它呼吁呢?如若我们不为自己的生存承担责任,那么要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人类正在进行着一个巨大的冒险,如果成功,这个冒险既象土地的开拓或从树上迁居地上一样重要。我们正在犹犹豫豫地打破地球的桎梏,隐匿一点地表现在对地球上头脑比较原始的同类的对抗和征服上,显露一些地表现在到其他星球上去旅行及倾听来自遥远星球的信息。这两个方面又是密不可分的。我认为,它们还是相辅相成的。但我们的精力却更多地注重于战争。嗜好互相猜疑,几乎毫不关心人类或地球,这无异于毁灭人类自己。正因为我们所做的事是如此可怕,我们就不愿去多加考虑。但是,如果我们不愿去考虑,又怎能加以纠正呢?
所有思想健全的人无不为核战争而担心,可是每一个技术先进的国家都在计划着核战争。尽人皆知,进行核战争是发疯的行为,但每一个国家又总有种种借口(发动战争)。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可怕的连锁反应: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德国人正在研究原子弹,美国人因此赶紧造出了第一颗原子弹。既然美国拥有了原子弹,苏联也就要造原子弹。接着,英国人、法国人、中国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就一一起而效尤。到二十世纪末,许多国家都将拥有核武器。要设计核武器并不难,裂变物质可以从核反应堆得到。核武器几乎成了一种家庭手工业。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使用的常规炸弹当时称为巨型炸弹。这种炸弹内装20吨TNT炸药,能摧毁整整一个街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所有城市承受的炸弹总共约有 200 万吨,1939~1945年之间投下的这种巨型炸弹达10万枚,200万吨,考文垂(英格兰)、鹿特丹(荷兰)、德累斯顿(德国)和东京(日本)都遭到了狂轰滥炸,造成了无数的伤亡。但到了二十世纪后期,只要爆炸一颗普普通通的热核炸弹,就能释放出 200万吨的能量, 即一颗这样的炸弹,就能产生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所投炸弹的破坏力。可世界上的核武器数量已何止成千上万!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美苏两国的战略导弹和轰炸机的弹头将瞄准15 000个以上的预定目标。这样,地球将没有任何安全的绿洲了。死神正在耐心地等待有人去摩擦神灯。这些武器释放的能量将远远超过100亿吨。如此巨大的破坏力不是在6年的时间内,而是在几个小时内释放出来,相当于在地球上的每个家庭头上落下一枚巨型炸弹,等于在一个悠闲的下午每秒钟发生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
核爆炸的直接杀伤力是冲击波,它能摧毁数公里以内的坚固建筑物。其次是原子爆炸产生的巨大烈焰、伽马射线以及中子流,它们能把路过的人的五腑六腑烧焦。第二次世界大战快结束时,美国在广岛投下了一颗原子弹。一位幸免于难的日本女学生,据其目睹情景写道:
天昏地暗,我听到了其他同学哭爹喊娘的呼喊。在一座桥基旁以前挖掘的大水池中,我看到一位母亲在恸哭,她高高地托着一个裸体的婴儿,孩子被烧得浑身通红。另一位母亲则一边抽泣着,一边让她的宝宝凑近她那被灼伤的乳房。许多学生站在水池里,只有头露出水面,他们紧握双拳在空中挥舞,凄惨地尖叫着,呼喊着自己的双亲。所有过路者都浑身带伤,无一例外,没有一个人能够伸出援助之手。人们的头发被烤得卷曲起来,变了颜色,沾满了灰烬。人们的模样变得千奇百怪,简直不象是这个世界的生灵。 与稍后的长崎爆炸不同,广岛的原子弹是在远离地面的空中爆炸的,因此它产生的放射性尘埃数量少得多。1954年3月1日,在马绍尔群岛的比基尼基地所进行的核爆炸产生了比预料高得多的放射性尘埃。巨大的云状放射性尘雾降落在 150 公里以外的朗格拉普环礁上。当地的居民把这次爆炸比喻为在西边升起的太阳。若干小时后,放射性尘埃雪片般撒落到朗格拉普环礁上。但人们受到的平均辐射量只有 175 拉德左右,还不到一般人致死量的一半。由于爆炸试验远离人群,死亡的人并不多。但是,人们吸入的放射性锶浓缩在骨头中,放射性碘则渗入了他们的甲状腺,以致事过不久,当地有三分之二的儿童和三分之一的成年人患上了甲状腺异常,以及发育迟缓和恶性肿瘤等疾患。作为补救措施,马绍尔群岛上的居民受到了专门的医护。
在广岛投下的原子弹的爆炸力只相当于 13000 吨TNT,而比基尼核试验的爆炸力也只有1500万吨TNT。假如爆发全面的热核战争,那么就会有相当于 100 万个广岛那样的原子弹落到世界各地。广岛的原子爆炸杀死了大约10万人。按这样的致死率,全面的热核战争则足以杀死1000亿人。而到二十世纪末,地球上的人口还不足50亿。(扫校者注:事实是60亿) 当然,在这样一场核战争中,不见得人人都会死于冲击波、爆炸烈焰、辐射线和放射性尘埃。不过,过得了初一,过不了十五,因为放射性尘埃会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百分之九十的锶-90衰变要96年,铯-137要 100 年,碘-131要一个月。
核战争的幸存者将可目睹不可思议的后果。高空中的氮将会烧掉并变成各种氮的氧化物,从而消耗掉高空大气层中的大部分臭氧,使大剂量的太阳紫外线透过大气层(原注:这一过程与烟雾喷射器中的碳氟化合物推进剂对臭氧层的破坏类似,但危险得多。因此许多国家禁止使用烟雾喷射器,这也被用来解释由于几十光年以外超新星的爆炸造成恐龙的灭绝)。这骤然增加的紫外线通量可能要持续若干年,它会导致皮肤癌,对于浅色皮肤的人尤其如此。更为严重的是,还不知会对地球的生态发生什么影响。大大增加的紫外光会毁灭庄稼,杀死大量的微生物。我们还不能确切地预测究竟是哪些生物、有多少种生物会罹难,也不知道其后果有多么严重。我们现在所能知道的,只是被杀死的将是处于巨大生物结构底层的生物,而人类将在这样的生物结构的顶端苟延残喘。
在一场全面的核战争中,喷入空中的尘埃将会反射太阳光,从而使地球稍许变冷。但是,哪怕轻微地变冷也会在农业上产生灾难性的后果。鸟类比昆虫更易受射线的伤害,虫灾将进一步造成农业的紊乱,这可能是核战争的后果之一。还有另一种值得忧虑的灾祸,全世界的瘟疫都是地区性的,到了20世纪后期,死于瘟疫的人已经不会太多了,这倒不是不存在瘟疫了,而是人的抵抗力增强了,然而,热核战争中产生的辐射至少会削弱人体的免疫系统,从而降低人们抵抗疾病的能力。从更长期的效应来看,由于发生变异,会产生新的微生物和昆虫。这对于任何幸免于核灾难的人都可能会造成更深远的麻烦。经过一段时间,当隐性变异重新组合并且表达出来,可能会产生新的可怕的人种来。隐性变异一旦表达出来,往往是致命的,只有少数不是如此,痛苦将接踵而至,心爱的人不断去世,无数的烧伤患者、瞎子、四肢不全者,惨不忍睹;疾病、瘟疫横行,空气和水体长期滞留着放射性毒素、恶性肿瘤、死胎、畸形儿,比比皆是;缺医少药,文明荡然无存。我们本该避免的一切,却都无可避免地发生了。
L. F.理查森是一位对战争问题颇有研究的英国气象学家。他想搞清楚触发战争的原因。战争与天气有某种相似之处。两者都很复杂,但却都有规律可循。这就说明,它们并非不可改变,而是可以认识和控制的自然体系。要了解地球的天气,首先就必须搜集大量的气象资料,就必须搞清天气的实际变化。因此,理查森认为,要搞清战争的规律,其研究途径无疑与研究天气相同。因此他搜集了1820年到1945年期间在我们这个可怜的地球上爆发的几百次战争的资料。
理查森的研究成果发表在一本题名为《直接冲突的统计学》的遗著中。由于他竭力想弄清可能发生造成特定数量伤亡的战争所需的时间,他为一场战争的规模规定了一个指数 M,并用这个指数来度量战争直接造成的死亡人数。假如 M=3, 那就只是一场小规模的战争,死亡人数只不过1000人(103 )。假如 M=5 或 M=6,则说明战争的规模大得多,战争中据有10万人(105 )或100万人(106 ) 死亡。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指数都较大。他从这项研究中发现,一场战争死亡的人越多,这样的战争就越不可能发生。人们等待目睹这场战争的时间就越长,就象猛烈的风暴不如阵雨频繁一样。
理查森认为,假如不断降低 M 值,直至使M=0, 就可以大致估算出世界的凶杀死亡率,即每隔 5 分钟,就有一人被谋杀。上述情况说明,不仅从次要的角度,而且我认为从最深刻的心理角度来看,战争就是大规模的凶杀。当我们的安宁受到威胁,我们的前程受到挑战时,我们——至少是我们当中的一部分人——会不由得怒火万丈。国家受到类似的威胁时,他们有时也会愤慨万分,但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愤怒往往是那些谋求权益和私利的人激起的。但是随着凶杀手段的改善及战争威胁的不断增长,必须使许多人同时进入极端激怒的状态,才能形成一场大战。一般说来,因为宣传工具掌握在国家手中,国家不断作出这样的安排(但核战争的情况是个例外,因为极少数几个人就能触发一场核战争)。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感情和有时被称之为人的善良本性之间,在古代爬行动物控制发怒的头脑部分——R 复合体,与近代哺乳动物及人类的相应大脑部分——边缘系统和大脑皮层之间的矛盾。当人类小群地生活,当我们的武器较为简陋时,一个愤怒的士兵只能杀死几个人。随着技术的进步,战争的手段也进步了,同时我们自己也进步了。我们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恼怒、挫折和绝望的感情,而且在世界范围内改善了不公正的状况。但是,我们现有的武器能够杀死几十亿人,难道我们改善的步伐就够快了吗?在理智教育方面就没有问题了吗?对于战争的起因我们做过勇敢的深入的探讨吗?
人们通常所说的核遏制战赂,最显著的特点就反映了人类远祖的野蛮性。当代的政治家亨利·基辛格说过:“遏制,主要应该是心理上的遏制。为了达到遏制的目的,深谋远虑的威胁比明目张胆的恫吓更有效。”然而真正有效的核威胁,有时还包含非理性的姿态,即对核战争恐怖的无知。这样,当非理性的姿态使得一场全面对抗成为似乎不可避免之时,你的对手便被迫屈服于争端的焦点,而不是进行这场对抗。采取令人置信的非理性姿态的主要危险在于,要想成功,你就得装得十分逼真。而过一段时期之后,你便习惯于此了。于是,你就会弄假成真。
以美苏为首的全球恐怖均势是以地球上的全体居民作为人质的。两国各自对对方的行为设置一定的容许限度,各自警告对方,一旦超越了这个限度,核战争便会一触即发。不过,这种限度时时在变化。对于变化了的新限度,双方务必心领神会。它们各自都在扩大自己的军事优势,但这种扩大不是以露骨的、使对方深感不安的方式进行的。它们一直在互相试探对方的容忍度。例如,核轰炸机在荒凉的北极上空的飞行、古巴导弹危机、反卫星武器试验、越南战争及阿富汗战争等等。这不过是从一系列的令人担忧的例子中略举一二而已。全球的恐怖均势是一种极其微妙的平衡。这种均势取决于不出岔子、不犯错误、不爆发爬行动物的兽性。
其实,核武器及其发射系统的不断完善,迟早会把地球推向灾难的深渊。许多美国和来自欧洲的移民科学家,当初研制出了第一代核武器,如今却深为他们放出的这个恶魔而焦虑不安。他们极力呼吁在全世界范围内销毁核武器,但无人理会他们的呼吁。美苏两国都憧景取得战略的优势,开始了核军备竞赛。
与此同时,国际上大规模破坏力的非核武器贸易正在蓬勃发展,人们诡称之为“常规武器”。在过去的25年中,扣除通货膨胀率后,国际上每年的武器贸易额从3亿美元猛增到200亿美元以上。仅以有完整资料的1950~1968年的情况为例,世界上每年平均发生数次涉及到核武器的意外事件,虽然核爆炸的意外不超过1~2次。苏联、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军火工业规模庞大,强大有力。美国的军火工业包括了一些著名的民间制造公司。根据一份材料估计,同样技术用于军火工业的利润比民用工业要高出百分之三十到五十。另外,在军火工业中费用的超支是许可的,其程度在民用工业中则被认为是无法接受的。在苏联,大量的人力、物力、注意力和精力都投入武器生产之中,这与不太重视消费品生产的情况适成鲜明的对照。据某些人士估计,世界上几乎有一半的科学家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完全或部分地为军事工业服务。从事毁灭性武器的研制人员,所获得的工资、享受的特权以及可能拥有的荣誉,都是同行中最高的。对武器研制的保密,在苏联保持得特别长,这意味着研制人员对其工作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他们受到保护,他们的名字也从不张扬。保守军事秘密的需要使军人在所有社会中成为最难以监察的一部分公民。假如我们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我们就很难阻止他们的行动。由于报酬十分优厚,也由于敌对双方的军火工业在某些可怕的共同点上互相勾结,世界从而会被引向彻底的毁灭。
每一个大国对于拥有和贮备毁灭性武器都具有可以大肆宣扬的理由。常见的理由包括毫无道理地认为潜在的敌人品质卑劣、修养低下(与可靠的同盟者正相反),或者认为别人,而决不会认为自己有征服世界的野心。每个国家似乎都有一系列的禁区,绝对不许它的人民和追随者越雷他—步。在苏联,这些禁区包括资本主义、上帝和有损国家主权的言行;而在美国,则包括社会主义、无神论和损害国家主权的言行。世界各国,概莫例外。
对于一个不偏不倚的天外观察者,我们该如何解释全面的军备竞赛呢?对于最近不断研制的卫星武器、粒子束武器、激光武器、中子弹、巡航导弹,以及拟议中在所有盟国建造成千上万个地下发射井、装备洲际弹道导弹,对这一切,我们又如何解释呢?难道一万个瞄准好目标的核弹头是为了改善我们生存的前景吗?我们如何对这个星球的居民交待呢?我们都听到过核超级大国振振有词的理由,我们也知道谁在为本国的利益辩护。但是,谁来为人类辩护呢?又有谁来为地球辩护呢?
人脑质量的三分之二位于大脑皮层,主管直觉和推理。人类是群体进化而来的,因此喜欢有人作伴,互相体贴。我们互相合作,利他主义根植在我们心间。我们对自然界某些部分已有了出色的认识,有足够的动机携手共事,也有足够的能力找出合适的方法来把事情做好。例如我们确想认真地对待核战争,以避免我们的蒸蒸日上的社会出现全面崩溃,难道我们不该考虑重建我们的社会结构吗?从外星人的角度来看,地球上的文明在最紧迫的问题上正处于毁灭的边缘:无法维持地球居民的生命、安宁和幸福。因此,难道我们还不应该在所有的国家里,尽力探究改变传统的办事方法的途径吗?还不该从根本上重新建立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和宗教的结构吗?
在如此令人不安的选择面前,人们总是尽量冲淡问题的严重性,总是认为那些担心世界末日到来的人是杞人忧天。人们还认为,要进行社会结构的重大改变是不切合实际的,或者是违反“人性”的,好象只有核战争才是切实可行的,好象世界上只有一种人性。全面的核战争还没有发生过,人们由此得出结论,大概将来也决不会发生。但是要知道,这种战争我们只能经历一次啊!真到那时,一切都将悔之莫及。
美国是极少数几个真正支持一个控制军备竞赛机构的政府之一。但从国防部的预算(1980年达1530亿美元)和军备控制及裁军署的预算(每年 180 万美元)来看,人们对这两者的相对重要性就一目了然了。一个有理性的社会难道就不能多花些钱用于互相了解,用于防止而不是用于准备下一次战争吗?要研究战争的起因并不难,在现今的世界上,人们的相互理解是极为可怜的,这很可能就是自从埃凯德的萨根王(校者注:公元前2600年巴比伦闪米特人的埃凯德王国的建立者,在此他或许是某个战略计划的代称)时代以来,裁军预算就始终处于可有可无状态的缘故。细菌学家和医生研究疾病主要是为了给人治病,他们并不仅仅是为了寻找病原体。让我们在研究战争时,象爱因斯坦说过的那样,把它当作给孩子治病来对待。如今,核武器的大量增加以及反对核裁军的势力已威胁到每个人的安全,因此,不存在任何特殊的利益,特别的例外。人类的生存全靠我们用智慧和资源来掌握自己的命运。
我们——地球上所有的人,作为核武器的人质,都必须大力进行关于反对常规战争和核战争的教育。同时,我们还必须教育我们的政府。必须明白,只有科学技术才是确保我们生存的可靠工具。我们要敢于向传统的社会、政治、经济和宗教挑战。此外,我们还必须真正懂得,全世界的所有民族都一样是人。诚然,要做到这一点并非轻而易举。但是,就象爱因斯坦在他的建议被当作不切实际或不符合“人性”时多次重复回答的那样:我们又有什么其他的抉择呢?
哺乳动物的天性是喜欢用鼻子、用舌头去触摸和亲吻幼仔,也喜欢把幼仔抱在怀里,对他们百般爱抚和珍爱。而这些行为在爬行动物中是极难见到的。假如在我们的头脑中,R-复合体和边缘系统真的处于一种不稳定的休战状态,且带有其祖先的偏好,我们可以期望充满柔情的父母挚爱能激发哺乳动物的天性,而缺少抚爱则会引起爬行动物的兽性。某些证据表明,情况确实如此。哈里·哈洛和玛格丽持·哈洛通过实验室实验发现,如果把猴子单独养在笼子里,即使它能看到其他的猴子,听见它们的声音,闻到它们的气味,笼子里的猴子也会变得惊恐不安、爱发脾气、撕抓自己以及表现出其他一些反常的性格。在儿童中也观察到同样的现象,尤其是在因为得不到大人的抚爱(通常是在孤儿院里)而受苦受难的孩子们中,这种现象非常明显。
精神病专家J.W. 普雷斯考特别出心裁地对 400 个工业化前期社会进行过一次国际性的统计分析。结果发现,孩子们得到充足的抚爱会使他们厌恶暴力行为。即使只得到一般抚爱的孩子,只要青春期的某些必要的活动没有受到压抑,成年后也会厌弃暴力行为。普雷斯考特认为,假如在人生的两个关键时期,即婴儿期和青春期,享受不到欢乐,这些人长大成人后就容易嗜好暴力。在人们普遍相亲相爱的地方,盗窃、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对财富仇视以及虐待行为等都不会普遍发生。在虐待孩子盛行的地方,奴役现象,行凶杀人、折磨和残害对手、深信男尊女卑以及崇拜一两种超自然的事物就会屡见不鲜。
尽管我们可以作出某些推测,但我们对人的行为的认识还不足以确定这些关系的机制。然而人们的相互关系却是至关重要的。普雷斯考特写道:“在一个社会中,假如人们都能爱抚孩子,那么这个社会变为嗜好暴力的可能性就只占百分之二。偶然发生例外的可能性的比例为125 000:1。我找不出任何其他试验性的变数具有如此高的预见性。”孩子盼抚爱,此乃人之常情。如果年青人能按他们的意愿行事,社会发展的结果就会是:成人很难容忍侵略、领土扩张、追求陈规陋习和社会等级制度(当然,在孩子们成长的过程中,他们也许会经历这些卑鄙行为的折磨。假如普雷斯考特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在一个核武器泛滥成灾的时代,虐待儿童就违反人性了。同时,我们每个人都应责无旁贷地为世界的未来作出贡献,方法就是对我们的孩子给以真挚的抚爱。
如果奴役、种族主义、厌女癖和对暴力的嗜好是彼此互相关联的话,正如对个人的性格、人类的历史以及跨文化的研究所说明的那样,那么就还有乐观的余地。在我们的社会中,近来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延续了几千年的奴隶制,在过去的两个世纪内通过震撼世界的革命已近于绝迹。千百年来地位低下的妇女一直毫无政治地位和经济权力,如今,哪怕在最落后的社会里,也都逐渐取得了与男子平等的地位。一些较大的侵略战争在现代史上第一次因侵略国人民的反战而部分地得到了制止。陈旧的民族主义热情和侵略主义的荣誉感已开始失去号召力。另外,也许是因为生活水平的提高,孩子们的待遇普遍地好转起来。仅仅在几十年的时间内,席卷全球的变化开始朝着有利于人类生存的方向发展。人们开始觉悟到,我们都属于一个物种——人类。
生活在亚历山大图书馆创建时期的西奥菲拉斯塔写道:“在上帝面前,迷信是懦弱的表现。”在我们居住的宇宙里,各种原子在星球的中心孕育;每一秒钟都有上千个恒星诞生,在年青的行星的空气和水中,阳光和闪电使生命大放吴彩;有时一个星体还没走完银河系的一半路程就在太空中爆炸,为生物的进化提供所需的原料;象银河系一样莫明其妙的事物形成过千亿次;这是一个浩瀚的世界,充满了类星体的夸克、雪片和萤火,可能存在着黑洞和其他的世界,外星文明的无线电信息此刻可能正飞向地球。两相对照之下,迷信和伪科学是多么苍白无力,而追求科学、探究科学才是人类所应该致力的事业。
大自然的一切都深藏着奥秘,令人神往、敬畏。西奥菲拉斯塔说得有道理,那些害怕知道宇宙真面目的人,那些要求不存在的东西、妄称人类是处于宇宙中心的人,总是更沉缅于对迷信一时的满足之中,而不愿面对现实世界。只有那些勇敢地探索宇宙真面目的人,即使发现事实与自己的愿望完全不同也无所畏惧的人,才能洞察宇宙最深刻的奥秘。
地球上只有人类才从事科学事业,迄今为止,科学还只属于人类。它是由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人的大脑皮层的产物,其存在只有一个理由:它确实起作用。但它还不完善,有时也会用错。它毕竟是一种工具,但却是我们的最好的工具,因为它能自我修正错误,不断地运转,运用于一切事情。它有两条基本原则:其一,没有神圣的真理,所有的假说都必须加以严格的检验,权威说的话也不该一味盲从:其二,无论什么假设,一经发现与事实不符,就必须加以修正或者抛弃。我们必须以其本来的面貌去认识宇宙,而不能将它与我们的愿望混为一谈。显而易见的东西有时是假想,而意料之外的事有时却是真的。当范围足够大时,任何人的目标就都一样了。而研究宇宙恰恰提供了最大的范围。世上现有的文化象是一个骄傲的陌生人,经过了四、五十亿年的风风雨雨才来到地球这个舞台上,然而只经过几千年的观察就宣布自己掌提了永恒的真理。在一个如此瞬息万变的世界中,这种宣称预示着不幸,因为所有的民族,所有的宗教,所有的经济体系和知识都不能回答有关人类生存的所有问题。肯定有许多社会制度比现存的任何制度好得多,科学的使命就是去寻找它们。
在人类历史上,只存在过一次科学和文明繁荣昌盛的景象,那就是古爱奥尼亚灿烂的文明,其明证则是亚历山大图书馆。2000年前,那些最优秀的人物奠定了基础,才使我们后来能系统地研究数学、物理学、生物学、天文学、文学、地理学和医学。亚历山大图书馆的建造得到了历代希腊托勒密王的支持。这些国王所继承的领土是亚历山大帝国的古埃及部分。从公元前三世纪托勒密王朝建立到其崩治的700多年中,它一直是古代文明的灵魂和心脏。
本书提到的一些人物、机械和事件的时间表。安提开塞拉(Antikythera)机械是古希腊人发明的一种天文计时装置。亚历山大城的希罗曾做过蒸汽机的实验。图中部1000年的空白代表人类丧失的宝贵时机,实在令人惋惜。
亚历山大城曾是世界的出版中心。当然,那时还没有印刷术,书籍十分昂贵,因为每一本书都是手抄的。该馆的藏书是世界上最准确的抄本。而且在那里还发明了严格的藏书编目技术。流传下来的旧约圣经大部来自该馆翻译的希腊语译本。历代托勒密王不惜耗费巨资去收集各种希腊书,以及来自非洲、波斯、印度、以色列和世界其他各地的著作。托勒密三世尤俄吉提对索福克勒斯、埃斯库罗斯和欧里庇得斯三位作家的伟大悲剧作品,无论是原稿还是正式版本,他都想从雅典人手中借去。而对雅典人来说,这些作品则是他们的文化珍品,就象英国人对待莎士比亚的手稿和最早的版本那样。他们不愿与其有须臾分离。只是在托勒密王保证归还并付了巨额押金后,他们才同意出借。但托勒密王在把剧本弄到手后,把它们看得比金银还珍贵。他情愿失去作抵押的巨款,也不愿意归还这些剧本,而将其珍藏在亚历山大图书馆中。恼怒的雅典人只好忍气吞声地接受托勒密惭愧地还回的抄本,世上还很少有这样的国家如此热烈地猎求知识。
托勒密王朝并不仅仅满足于收集已成文字的知识。国王们还鼓励和资助科学研究,以求获取新的知识。这种政策产生了惊人的效果。埃拉托色尼准确地计算出了地球的体积,并绘之戊图。他认为,从西班牙出发一直向西航行,可以到达印度。喜帕恰斯则预言,行星出现和形成后,在漫长的岁月中缓慢地运动,最终消亡。正是他首次对星体的位置和大小进行分类,以便检测它们的变化。欧几里得编纂的几何教程,人们使用了23个世纪。正是这部著作,引起了开普勒、牛顿和爱因斯坦对科学的浓厚兴趣。盖仑撰写的临床治疗和解剖学的著作,在文艺复兴之前一直在医学上占统治地位。正如我们已经提及的,在托勒密时代还产生了许多其他著名的人物。
亚历山大城曾经是西方世界最伟大的一座城市。各国人士都云集那里,或者移居该城,或者前往经商,或者前往学习。在亚历山大港每天都挤满了商人、学者和旅游者。古希腊人、古埃及人、阿拉伯人、叙利亚人、希伯来人、波斯人、努比亚人、绯尼基人、意大利人、高卢人和伊伯利亚人,都聚集到这座大城市来交换货物,交换思想。也许正是在这里,“世界性”(原注:“世界性”一词是戴奥真尼斯(Diogenes)创造的, 他是一个唯理论哲学家、柏拉图主义批评家)一词才真正表明了它的含义,即地球上的居民不单单只是一个国家的公民,而且是宇宙的公民。大家都来做宇宙的公民……。
显然,现代世界正是从这里萌发的。那么究竟是什么力量使这些种子不能生根、枝繁叶茂呢?又是什么使西方世界在黑暗中沉睡了1000多年呢?在亚历山大城已经开创的事业为什么要等到哥伦布、哥白尼及其同代人才重新做起呢?对此,我不能简单地回答。但是我们确实知道,在亚历山大图书馆的全部历史中,没有任何一位科学家或学者对他们社会的政治、经济和宗教作出严肃的挑战。他们只对星体的永恒性提出怀疑,但不去探究奴隶制是否合理。而且,一般说来,科学和知识只掌握在少数有特权的人手中。城里的广大居民对于图书馆内的重大发现几乎一无所知。此外,对于这些发现也没有人去进行解释和宣传普及,对居民们也没有带来什么好处。在机械和蒸汽技术方面的发明创造也主要用于改善武器装,怂恿迷信,以及取悦国王。科学家们从未认识到机械在把人从劳动中解放出来方面的潜在作用(原注:阿基米德是一个例外。他在亚历山大图书馆设计的水轮机从那时起一直在埃及被用于灌溉耕地。但是甚至他本人都认为,设计这种机械大大有损于科学的尊严)。此外,古代知识分子的伟大成就几乎没有得到直接的实际应用,而科学也从来没有汲取广大群众的丰富想象力。对于社会的停滞不前、人们的悲观厌世情绪和对神秘主义的可怜崇拜,都无人关心,以致很久以后暴徒烧毁这座著名的图书馆时,完没有人挺身而出加以阻止。
在这座国书馆工作的最后一位科学家叫希帕蒂亚(Hypatia)。 她是一位数学家、天文学家、物理学家,同时也是新柏拉图哲学学派的领袖。她在许多方面取得了卓越超群的成就。她于公元 370 年出生于亚历山大城。在那个时代,妇女没有任何自由,只被当作玩偶。但希帕蒂亚是个例外。她不自觉地冲破了一直由男子独霸的科学领地。希帕蒂亚还是一位绝世美人,许多男人追求过她,但都遭到拒绝。在希帕蒂亚时期,亚历山大城已由古罗马帝国统治了很长一段时间。全城死气沉沉,奴隶制逐渐销蚀了古文明的活力。日益增长的基督教教会在努力巩固其势力,竭力想根除异教的文化和影响。在这强大的社会势力的进攻中,希帕蒂亚首当其冲。亚历山大城的大主教西利尔,因为她与罗马执政官过从甚密,以及她是知识和科学的象征而藐视她,——早期的教会曾把科学知识视为异教。面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希帕蒂亚继续从事教学和发表文章,直至公元 415 年,在她去工作的途中,终于遭到了西利尔手下的宗教暴徒的残害。他们把她拖下马车,扒光她的衣服,用鲍鱼壳刮下她的皮肉。她的遗体被焚烧,她的著作被销毁,地的名字被人遗忘了。西利尔也就成了大圣人。
亚历山大图书馆的兴衰是一部惨痛的回忆史。在希帕蒂亚死后不久,它的最后遗迹也被摧毁了。整个文明就好象经历了一次自我惩罚的脑外科手术,对文明的记忆、发现、思想和激情的绝大部分都无可绝回地灭绝了。这种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只知道被毁的著作的引人入胜的标题,而大部分著作我们既无从了解标题,也无法知道作者是谁。我们确实知道,图书馆珍藏的123部索福克勒斯剧本中幸存者只有 7 部,《俄狄浦斯王》是其中之一。埃斯库罗斯和欧里庇得斯剧本的命运也大间小异。打个比方,这种浩劫就好象莎士比亚的著作遗留下来的只有《科里奥拉努斯》和《冬天的故事》,但是,我们知道,他还写过其它一些剧本。这些剧本现在虽然见不到了,但显然当年曾风行一时,其中有《哈姆雷特》、《麦克佩斯》、《尤利乌斯·凯撒》、《李尔王》和《罗密欧与朱丽叶》。
这座著名图书馆中所有有关物理学方面的著作无一幸存。在当今的亚历山大城,很少有人对亚历山大图书馆,或者是对延续了几千年的古埃及伟大的文明有兴趣,而对它们有详细了解的人就更少了。它们已被更新的事件,被其他文化的强制所取代。全世界的情况也大抵如此,以致我们与过去只有极微弱的联系。但是,在离塞拉皮厄姆遗迹仅仅一掷之遥的地方,就有一些东西能使我们追忆起许多灿烂的古代文明:古埃及法老时期的狮身人面象;古罗马戴克里先皇帝的追随者为他竖大的巨大石柱,因为他没有使亚历山大的居民全部饿死;基督教教堂、伊斯兰教寺院以及现代工业文明的标志:高楼大厦、汽车、电车、城市贫民窟以及微波中继塔。很显然,我们今天的现代社会与过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们今天的成就是建筑在四万代祖先努力的基础之上的,他们中除了极少数人以外都没有留下姓名,并已被遗忘。我们会不时发现一些重要的古代文明,例如古埃伯拉文化,它的兴盛时期距今只有几千年,但我们对它却一无所勿。我们对自己的过去是多么无知啊!古代的碑铭、文献、书籍把人类的历史串接在一起,使我们尚能领略古代兄弟姐妹的音容笑貌。当我们从中发现他们与我们那么相似时,这是多么令人欣慰啊!
本书对我们的先辈给予极大的重视,他们的名字还未被人忘却;埃拉托色尼、德谟克利特、阿里斯塔恰斯、希帕蒂亚、达·芬奇、开普勒、牛顿、惠更斯、商博良、哈马森、戈达德和爱因斯坦。他们部受惠于西方文化,因为现在地球上的科学文明,主要是西方的文明。但是,所有的文化、包括中国、印度、西非和中美洲的文化,都对人类社会作出了各自的重要贡献,都产生过重要的思想家。由于通讯技术的巨大进步,世界各民族正逐步联结在一起,以飞速的步伐行进在通往建立一个全球社会的最后阶段。徜若我们能在地球上消除种族隔离,而又能保持各自文化上的差异,或者说不去作自我毁灭的蠢事,那么我们将完成一桩伟大的壮举。
在亚历山大图书馆旧址附近,至今还有一尊无头的狮身人面像,那是在亚历山大皇帝之前1000年的第十八代法老霍伦赫布时期雕塑的。而在离狮身像不太远的地方,耸立着一座现代的微波中继塔。这二者把人类历史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从狮身人面像到中继塔不过是宇宙时的片刻——宇宙大爆炸后大约 150 亿年中的一瞬。过去的一切都几乎随岁月的流逝而消失了。宇宙演化的一切迹象比亚历山大图书馆中珍藏的文化资料毁坏得更加彻底。尽管如此,凭着勇敢和智慧,人类还是找到了我们的祖先和我们所走过的逶迤历程的一些蛛丝蚂迹:宇宙大爆炸释放出大量的物质和巨大的能量,不知又经历了多少年代,宇宙还未定形,还没有星系和行星,更没有生命;浑沌未开,到处都是一片黑暗,氢原子亦尚在虚空;四处散布的密度较大的气团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变大,氢聚集成比现代的恒星还要大得多的气团;最后在这些大气团中点燃了核反应的火炬。第一代星体就这样产生了,从而照亮了黑沉沉的宇宙空间。但在那时,还没有任何行星去接受这亮光,也没有任何生命去赞赏星空中的奇景。太空炼金炉深处发生的核裂变产生了重元素,以及氢燃烧后留下的尘埃,而这些正是未来行星和生命形式所需要的原材料。巨大的星体不久就耗尽了它们贮存的核燃料。在后来发生的大爆炸的震撼下,这些星体又将其大部分物质重新送回到原来形成它们的较稀薄的气体之中。然后,在星体间的浓云之中形成了由多种元素组成的新聚结体,从而产生出新一代的星体。附近较小的聚结体虽然也能变大,但其体积太小,不足以激发核裂变,便朝着形成行星的方向发展。其中有一个由岩石和铁组成的小星体,那就是早期的地球。
早期的地球在不断的熔融和凝结过程中释放出大量的甲烷、氨、水和氢气,它们被地球捕集而形成原始的大气和海洋。在阳光的沐浴下,地球逐渐变暖,并产生了风暴和电闪雷鸣。火山爆发、岩浆奔流。这一切过程使原始大气中的分子碎裂,分子的分裂物重新聚结,逐渐生成日益复杂的物质形式,溶解在原始的海洋中。再经过一段时期后,池水变成温暖而又稀疏的液体。在地表上,发生了分子的组合和复杂的化学反应。有那么一天,偶然出现了一种分子能以其他分子为原料,复制出与它们自身相同的分子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了能更加准确精细地进行自我复制的分子。自然的选择有利于那些复制能力最强的分子。哪些分子复制得好,哪些分子便增多。由于分子复制的消耗,以及转化成自我复制的有机分子的复杂缩合,原始的海水逐渐变稀了。生命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之中慢慢出现了。
单细胞植物出现了,而且生命也开始生产出自己的食物。光合作用改变了大气的组成。性别出现了。曾经是自由生活的形态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具有特殊功能的复杂细胞。化学感受器进化出来了,味觉和嗅觉也产生了。单细胞生物演化成了多细胞的群体,它们各个部分慢慢发展出特殊的功能。眼和耳也产生了,可以看到和听见来自宇宙的信息。动植物发现陆地上可以维持生命。各种各样的生物嗡嗡作响、匍匐爬行、奔跑追远,扑腾抖动、攀越翱翔。庞大的野兽在浓密的丛林中怒吼。胎生的而不是卵生的小生灵出现了,在它们的血管里奔腾着类似早期海水的原液。它们靠反应迅速和聪明灵巧而生存下来。后来,就在不久以前,某些栖息在树上的小动物离开树木下到地面,它们学会了直立行走,学会了使用工具,开始驯化其他的动植物,掌握了火,发明了语言。宇宙炼丹炉的灰烬现在开始出现意识了。它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明了文字、城市、艺术和科学,甚至向行星和恒星发射了宇宙飞船。这一切都是氢原子在150亿年的演化过程小所作的部分贡献。
上述的一切听起来象是美妙而可信的神话。但是,它确是现代科学所揭示的宇宙进化过程的简单描述。我们是经历了艰难曲折才进化而来的,而且对我们自己来说,我们本身就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宇宙演化的所有迹象都清楚地表明,地球上的所有生命都是宇宙氢气工业的最新产品,那是极其珍贵的。在宇宙的其他地方,也可能存在同样奇异的物质变化,因此我们是多么盼望能听到来自天外的音信啊!
我们,不管是什么人,都抱有一种奇特的观念,一个人或者一个社会,只要与我们有些差别,我们就觉得有些奇怪或异乎寻常,就觉得难以信任或令人讨嫌。请想想,“外国的”和“稀奇古怪的”这类词所包含的含蓄的贬义。然而,我们文明社会的任何遗迹和文化,只不过代表人类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已。假如有一位天外来客看到我们,他就会发现他所看到的人类及其社会中的不同与其相似相比是微乎其微的。宇宙中可能存在许许多多有高级生命的世界。但是根据达尔文主义的理论,除地球以外,其他地方不存在人类。只有在这里,只有在地球这颗小小的行星上才存在人。我们是稀罕的受到危及的物种。从宇宙的角度来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极其珍贵的。如果有人与你有隙,让他活下去吧!因为在1000亿个星系中,你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人。
人类的历史是缓慢地认识这样一个真理的过程:我们都是一个更大家族的成员。人类社会的初期。人们只忠实于自己和直系亲属,随后,他们的忠诚也只局限在四处流浪漂泊的狩猎——采集群落;再往后是效忠于自己的部落、小地区、城邦、国家。我们现在已大大扩展了我们所爱的人的范围。我们还组成了简称为超级大国的国家联盟,不同种族、不同文化的人在一起为某种事业一起工作,这显然是更富人性和有利于性格塑造的尝试。但是假如我们要继续生存下去,我们的忠诚还必须进一步扩大、它应该包括全人类,包括整个地球。当然,对那些统治国家的许多人来说,这种观点是令人不快的。他们害怕失去权势,我们将会听到许多有关叛逆和不忠诚的喧嚣。富裕的国家必须同贫穷的国家分享他们的财富。但是正如H.G.威尔斯在另一篇文章中所说的,要么保留人类社会,要么共同毁灭,没有其他的选挥余地。
几百万年以前,地球上尚无人类。而再过几百万年,谁还会在地球上?在我们这个星球46亿年的整个历史中,尚没有什么东西离开过地球。可现在,无人驾驶的探测飞船正闪烁着银光,矫健地穿行在太阳系中。我们已对20个天外世界进行过初步的探测,包括肉眼可以看得见的行星,它们都是在夜空中遨游的光点,它们曾激励我们的祖先去醉心探索。假如人类能继续生存下去,那么有两点理由会使我们的时代为人永志:在这技术蓬勃发展的危险时刻,我们设法避免了自我毁灭;在我们这个时代,星际航行开始了。
然而,严酷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用来把探测器送往行星的火箭同样也能用于向别国发射核弹头,“海盗”号和‘旅行者”号飞船采用的核技术又正是用于制造核武器的技术;无线电技术和雷达技术既用于跟踪、制导弹道导弹,以及防御核攻击,也可用于监测和控制宇宙飞船,捕捉地外文明发出的信息。假如用这些技术来毁灭我们自己,无疑就再也不能去探测其他的行星和恒星了。相反也是这样,假如我们继续我们的航天事业,沙文主义将会进一步崩溃,人们就会从宇宙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我们将全认识到,我们只能代表整个人类去进行宇宙考察。这样,我们就会全力以赴去争取光明,而不是走向灭亡,去扩大我们对地球和地球上生物的了解以及寻找其他地方的生命。无论是进行载人的还是不载人的空间考察,所采用的科学技术和组织管则,以及所需要的献身精神和勇敢无畏精神,与进行战争的要求是基本相同的。因此,只要在核战争爆发之前实现了真正的裁军,这样的考察就会使主要国家的军事工业去从事一项长远的、无可非议的伟大事业。耗费在准备战争的精力能够比较容易地转变到从事宇宙的开发事业之中。
要进行一次有限的,甚至是雄心勃勃的不载人的行星考察,开支并不很高昂。美国用于宇航事业的预算并不很高。在苏联,相应的开支要比美国高好几倍。但两国加起来也只相当于2-3艘核潜艇10年的费用,或者许多武器系统中的某一种一年的耗费。1979年第四季度,美国的F/A-18型飞机的费用增加了51亿美元,而F-16型飞机增加了34亿美元。无论是美国还是苏联,从一开始花费在无人行星际飞行计划上的钱,比起他们不光彩地花费在战争中的钱一直少得多。例如,1970~1975年间美国用于轰炸柬埔寨(译注:原文如此,地名恐有误,应为越南)的费用高达70亿美元。而美国用于发射探测火星的“海盗”号或探测太阳系以外太空的“旅行者”号的总费用,还不及苏联在1979~1980年入侵阿富汗所花费的钱多。随着先进技术的采用,以及高级技术的刺激,花在宇宙探测中的钱会加速经济的发展。一项研究认为,在行星探测上每花费 1 美元,国民经济可以回收 7 美元。然而,许多重要而又确实可行的计划却因缺乏资金而无法实施,包括在火星表面行走的巡回车、彗星交会、进入土卫六的探测器和全面探测来自太空其他文明的无线电信号。
进行较大的空间探测的费用十分高昂,如在月球上建立永久性基地和人到火星上去探险。因此,我认为在最近的将来,不可能筹措到这样的巨款,除非在核裁军和“常规”武器的裁减上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即使实现了这样的裁军,那时也许会有更紧迫的事情要做。尽管如此,我仍然坚信,假如人类能避免自我毁灭,我们就迟早能实现上述计划。一个社会不可能停滞不前。人们存在着某种复杂的心理、在探索宇宙过程中哪怕是小小的退缩趋势,也会给许多代人带来明显的退却。相反,哪怕对地球以外的探险给予轻微的资助——我们可以学哥伦布,把它称为“星际事业”,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人类就能最终出现在其他世界上,来庆贺我们参加了宇宙的事业。
大约在 360 万年前,在今天的坦桑尼亚北部发生了一次火山大爆发,火山灰覆盖了周围的大平原。1979年,古人类学家玛丽·李基在火山灰中发现了一些脚印,她认为这是早期人类的脚印,也许是现代地球上所有人的祖先的脚印。在38万公里远的地方,在我们曾经乐观地称之为静海的一片干燥平坦的大平原上,人类也留下了其他天体上最早的脚印。我们已经走过了 360 万年的旅程,走过了46亿年和150亿年的旅程。
因为我们是产生了自我意识的宇宙局部的化身,我们已经开始考虑自己的渊源了。我们是在深思其他星球的星球物质,是由1028个原子组成的集合体,我们正在探索原子的演化过程,正在追踪意识产生的漫长历程。我们应该忠诚于全人类,忠诚于整个地球。必须由我们来为地球大声疾呼。维持人类的生存不仅是对我们自己负责,也是对宇宙负责,对这个古老的、浩瀚的、孕育了我们的宇宙负责。
附录1 谬误归约论和2的平方根
毕达哥拉斯学派关于2的平方根的无理性的原始论证称为谬误归约论。谬误归约论指的是先假设一种说法是真实的,顺理推论,出现矛盾,从而证明该说法是虚假的。兹以现代的实例说明这个理论,即20世纪的一个大物理学家玻尔的一句名言:“一种伟大思想的对立面也是一种伟大的思想。”徜若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则推论下去难免要承担一点风险。以黄金定律为例,或者以劝阻撒谎或“你不能杀人”为例,考虑它们的反论,就会明白了。也可以先认定玻尔的名言是一种伟大的思想,那么,这个说法的对立面呢,即“一种伟大思想的对立面并不是一种伟大的思想”也一定成立。这就是谬误归约论的论证过程。徜若反方的说法是虚假的,则这一名言并不会耽误多少功夫,因为这等于自我承认并非伟大的思想。
下面,根据谬误归约论,用现代论证法论证2的平方根的无理性。论证中只要用到简单的代数法,不必要用到毕达哥拉斯学派发明的几何论证法。论证的风格和思维的方式至少和结论一样引人入胜。
设边长为1个单位(该单位无论是厘米、英寸还是光年都无所谓)的正方形,对角线BC分正方形为两个直角三角形。根据毕达哥拉斯学说,在这样的直角三角形中,12 +12 =x2 。因为12 +12 =1+1=2,由此推及x=2的平方根。假定2的平方根(21/2 )是一个有理数,21/2 =p/q,式中p和q均为整数。p和q可以代表任何整数,也可以无穷大,当然也可以认为p和q没有公因子。设p=14,q=10,得21/2 =14/10,分子分母都除以2,得p=7,q=5,而不再是p=14,q=10。在任何计算中,分子分母的公因子都要先除掉。p和q可以选用任何数。把 21/2 =p/q两边平方,则得2=(p2 )/(q2 )。两边两乘以q2,则得:
p2 =2q2 (式1)
据式1,p2 一定是乘以2的某个数,故p2 是一个偶数。但是,奇数的平方一定是奇数(如12 =1,32 =9,52 =25,72 =49)。所以,p本身一定是偶数,可以写作p=2s,式中s为一个整数。把p代入式1,得:
p2 =(2s)2 =4s2 =2q2最后等式的两边都除以2,则得:
q2 =2s2因此,q2 也是一个偶数。证明过程如上,则q本身也是一个偶数。要是p和q都是偶数,都可以除以2,那么这两个数都没有归约到最小公因子,这和论证前的假设是矛盾的。这里谬误得到归约。但是,哪一个假设是谬误的呢?论证过程中并没有规定公因子不可归约,也没有规定14/10可以归约,7/5不可以归约。所以,原始的假设一定是谬误的。p和q不可能是偶数:2的平方根是无理数。事实上21/2 =1.4142135……
这个结论真是出人意外!证明过程真是奇妙!但是,毕达哥拉斯学派却感到难受,千方百计要掩盖住这个伟大的发现。
附录2 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五面体
正多边形(多边形的英语在希腊语中是多角体的意思)是一个具有n个等边的二维物体。因此,n=3时,是一个等边三角形;n=4时,是一个正方形;n=5时,是一个五边形如此等等。多面体(希腊语的含义是多边的)是一个三维的物体,组成多面体的各面都是多边形。例如,立方体由六个正方形组成。简单的多面体,或者说正多面体,是没有空洞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和开普勒研究的本质问题是世界上只能有五面体,而且是正五面体。最容易的证明方法是用毕达哥拉斯的后辈笛卡尔和欧拉发现的关系式。该关系式把正多面体的面的个数F,棱的个数E和顶角的个量V联系起来:
V-E+F=2 (式1)
所以,立方体有六个面(F=6)和8个项角(V=8);代入式1,得 8-E+6=2,即V14-E=2,E=12。式1计算结果立方体有12个边,立方体果然有12个棱。本书文献目录中列出的Courant and Robbins的著作中用简单几何方法证明了式1。根据式1可以证明世界上只能有正五面体。
多面体的任何一个棱均为相邻的两个多边形的边所共有。再以立方体为例,立方体的任何一个棱都是两个正方形的共边界。如果把一个多面体的所有面的所有边(nF)都计算一遍,则每一个棱都要两次计算。因此:
nF=2E (式2)以r代表一个顶角的共有边的个数,则在立方体中,r=3。同理,每一个边都具有两个顶角。如果把所有的顶角(rV)都计算一遍,则每一个顶角也都要计算两次。因此:
rV=2E(式3)
把式2和式3代入式1,则得: 2E/r-E+2E/n=2
两边都除以2E,则得: 1/n+1/r=1/2+1/E(式4)已知n等于3或大于3,因为最简单的多边形是具有三条边的三角形。已知r等于3或大于3,因为至少要三个面夹一个顶角才能构成最简单的多面体。若n和r同时都大于3,则式4的式边得数则要小于2/3。这样,只要E是正数,式4则不成立。于是,再根据谬误归约论,则只能出现两种情况,即或者n=3,r等于或大于3,或者r=3,n等于或大于3。
若n=3,式4则变化为(1/3)+(1/r)=(1/2)+(1/E),或下式:
1/r=1/E+1/6(式5)据此,r只能等于3、4或5。如果r(原文为E。根据上下文,应为r。——译者注)等于或大于6,则式5不成立。于是,n=3和r=3是由 3个三角形共有一个项角构成的多面体。根据式5,这个多面体有6个棱;根据式2,这个多面体有4个面;根据式3,这个多面体有4个顶角。显然,这是一个金字塔或四面形。n=3和r=4是一个具有8个面的多面体,其中4个三角形共有一个项角,即八面体。而n=3和r=5是一个具有20个面的多面体,其中5个三角形共有一个顶角,即20面体(参见本书第53页)。
若r=3,则式4变化为: 1/n=1/E+1/6 ,
同理可得,r也只能等于3、4或5。若n=3,则又是一个四边形;n=4,则是由六个正方形组成的多面体,即立方体;n=5,则是由12个五边形组成的多面体,即12面体。
综上所述,除了3、4和5外,n和r不可能是其他整数。因此,世界上只能有正五面体。这就是用抽象而漂亮的数学方式推导出来的结果,而这个结果,正如大家都看到的,对人类社会曾经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卡尔·萨根《宇宙》1-6
引 言
第一章 宇宙的边疆
第二章 宇宙的音乐
第三章 宇宙的和谐
第四章 天堂与地狱
第五章 神秘的红色行星
第六章 旅行者的故事
第七章 夜空的脊柱
第八章 在时空中旅行
第九章 恒星的生命
第十章 永远的尽头
第十一章 给未来的信
第十二章 银河系百科全书
第十三章 为地球呼吁
附录1 谬误归约论和2的平方根
附录2 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五面体引 言
长期艰苦的研究工作终将揭示现存的奥秘。但是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即使将毕生都贡献给太空,我们也不可能透彻地研究这样巨大的课题……所以,只有经过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人们才有可能获得对太空的全面认识。将来有一天,我们的后代会因为我们不懂得那些对他们来说十分浅显的东西而感到吃惊……还有许多东西有待于发现,那时候,我们将被我们的子孙所忘却。如果我们的宇宙不能为每一代人都提供可探索的奥秘,那么,这个宇宙就太渺小,太可悲了……大自然是不肯将其天机一下子全都泄露给我们的。——塞尼卡《大自然的问题》第七卷“第一世纪”
在古代的日常谈话和生活习惯中,最普通的世事也会跟宇宙间发生的最大事件联系在一起。驱虫咒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公元前1000年的亚述人以为地龙(蚯蚓)是牙痛的病魔,他们的咒语以宇宙的起源为开头,以治愈牙痛为结尾:
阿努造天空,
天空造地球,
地球造江河,
江河造水流,
水流造沼泽,
沼泽造地龙,
地龙去找沙麦斯和埃,
哀求哭泣泪涟涟:
“你何以供我餐,
你何以供我饮?”
“是否以你干无花果。”
“干无花果!于我
何所用?
提携我吧,居我于牙缝与齿龈间!……”
哦,地龙,你出言不逊
愿埃以其巨掌
惩治你!
(治牙痛咒语)
疗法:将二等啤酒和食油等渗和在一起:默诵三遍以后将该药敷在病牙上。今天,我们已经找到了一种有效和精确地了解宇宙的方法,我们把这种方法称为“科学”。科学已经表明,宇宙是如此浩瀚而古老,因此人间世事往往显得无足轻重。随着人类的成长,人类与宇宙疏远了,宇宙似乎与人类的日常生活无关紧要。可是科学发现,宇宙不但横无际涯、辽阔瑰丽,不但可以为人类所了解,而且,从现实和深远的意义上说,人类的命运和宇宙息息相关。人类大大小小的活动都可以追溯到宇宙及其起源。本书探讨的就是这种宇宙观。
1976年的夏秋,作为“海盗”号着陆舱模拟飞行队的成员,我跟我的百人科学工作队一起探索了火星。在人类历史上,我们的宇宙飞船首次在另一个星球上着陆了。探索的结果(详见第五章)是引人注目的,这一使命的历史意义是举世公认的。然而,大众对这样伟大的事件却几乎一无所知。报刊采取了漫不经心的态度,电视对此置若罔闻。当他们知道“火星上是否存在着生命”这个问题的答案仍然悬而未决的时候,他们的兴趣更是有减无增。他们不容许有任何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答案。当我们宣布火星的天空是浅黄色而不象原先所误认为的那样是蓝色的时候,记者们一致报以善意的嘘声——即使在这一点上,他们也希望火星跟地球一个样。他们认为,越是证明火星不像地球,读者和观众的兴趣就越小。然而,火星的气势磅礴、景色宏伟。根据个人经验,我确信、全世界对探索行星及其许多类似的科研课题都怀有极大的兴趣——例如生命的起源、地球、宇宙、地外文明的研究、人类和宇宙的联系等等,我还确信,这种兴趣可以通过电视这个最有力的传播媒介而得到激发。
“海盗”号资料分析及探索计划处处长 B·金特里·李是一个具有非凡组织能力的人。我们俩的看法是一致的,我们都跃跃欲试,决定就这些问题做点工作。李建议我们组织一个专门的电视制作公司,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法传播科学。后来,我们接洽了若干项目,但是其中最有趣味的是KCET(美国公共广播局洛杉矶中心站)提出的要求。最后,我们一致同意制作一部关于天文学的13集电视连续片。这一套电视片要以人类为中心展开,以普通观众为服务对象,既要场面壮观,又要配乐和谐;既要有教育意义,又要给人以美的享受。我们跟担保人进行了洽谈,雇了一名监制人,结果我们承担了一项为期3年的叫作“宇宙”的制片任务。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们估计这部电视片在世界上的观众有1亿4千万,占地球这个行星的人口的3%。我们相信,大众远比人们普遍所想象的要聪明得多;也相信关于宇宙的性质和起源的最深奥的科学问题能够激发一大批人的兴趣和热情。当前这个时代正处在文明大道的十字路口,也许也正处在人类进化的十字路口。不管今后走哪一条路,我们的命运已经跟科学牢牢地联结在一起。了解科学已经关系到我们的生死存亡。此外,科学是一种乐趣,人类的进化注定我们要乐于了解科学,因为了解科学的人生存的可能性更大。《宇宙》这部电视系列片和本书为如何传播科学的思想、方法和乐趣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
本书和电视系列片是同时形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相辅相成的。本书里的许多插图取自为电视系列片摄制的稀有图片。但是本书的读者和电视观众不尽相同,因此编辑方法也就不一样。书籍的一个最大优点是可以让读者反复阅读那些晦涩难解的部分,而电视只有在录像磁带和录像光盘的新技术出观之后才有可能这样做,书籍的作者可以自由选定一个章节主题的范围和深度,而一个非商业性电视节目则只能限制在58分零30秒钟之内。在许多问题上,本书的讨论比电视系列片更深入。有些题目本书并没有讨论,但在电视片里讨论了。本书模仿坦尼尔关于艾丽斯和她的朋友在高重力和低重力环境中的组画能否通过严格的电视剪辑还是一个问题。今我欣慰的是,画家布朗画的那些优美的插图及其说明在本书里可以说是适得其所的另—方面,电视片里所介绍的“宇宙历”本书没有收录——部分原因是“宇宙历”在我的《伊甸园的飞龙》里已经讨论到了;同样,我在本书里也没有详细讨论罗伯特·戈达德的生平事迹。因为在《布罗卡的脑袋瓜》一书中有一章专门介绍了他的情况。但是电视系列片中的每一集都跟本书相应的章节密切相关。我希望读者观众能够受益于两者,且相得益彰。
为了明晰起见,我在若干情况下不止一次地介绍了某个概念——先是轻描淡写,然后由浅入深。例如在第一章里,“宇宙物质”这个概念先是简单地介绍一下,后来才进行深入讨论。又如第二章里关于“突变”、“酶”、“核酸”的讨论也是如此。有些概念不是按历史的先后次序阐述的,例如古希腊科学家的思想到第七章才介绍。对约翰尼斯·开普勒的讨论却放在第三章。但是我认为,只有先了解古希腊人因一步之差而没有完成的伟业,我们才能够对他们的成就做出充分的估价。
科学跟人类的其他活动是不可分割的,所以讨论的时候免不要涉及到社会、政治、宗教和哲学的许多问题。有时候是一带而过,有时候则正面论述。
即使拍摄科学电视系列片也常常受到世界性军事行动的干扰。当我们在莫哈夫沙漠用与“海盗”号着陆舱一样大小的模型进行探索火星实习时,我们经常受到在附近试验场进行轰炸航线演习的美国空军的阻扰。在埃及的亚历山大,从早晨 9 点到11点,我们的旅馆是埃及空军扫射航线的演习目标。在希腊的萨莫斯,因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军事演习,他们在地下和山坡上构筑大炮、坦克掩体,所以我们迟迟不能获得自由拍摄权。在捷克斯洛伐克,由于在一条农村公路上使用步话机组织拍片的后勤工作,引起了一架捷克斯洛伐克空军战斗机的注意。这架战斗机一直在我们的头顶上盘旋,我们用捷克语向他们再三保证不会对他们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后才离去。在希腊、埃及和捷克斯洛伐克,我们拍摄小组所到之处都有国家保安机关特工人员的陪同。起初,当我们征求在苏联卡卢加拍摄的意见,并建议就俄罗斯宇宙航行学先驱康斯坦廷·齐奥尔科夫斯基举行讨论会时,我们的要求受到了阻拦。后来我们才知道,那是因为那里即将对不同政见者进行审判。我们拍摄小组人员无论到哪一个国家都受到友好款待,但是全世界到处都有军事活动,每一个国家都忧心忡忡。我的经验更使我决心在电视系列片和本书的有关章节探讨社会问题。
因为这是一个规模巨大的工程,所以不能对每一个有贡献的人都表达我的谢意。然而,我还要特别感谢 B·金特里·李及《宇宙》电视系列片全体制作人员——包括老一辈制片人杰弗里·海恩斯-斯太尔斯和戴维·凯纳德以及监制人艾德里南·马龙,画家乔恩·龙伯格(他那富有独创性的布景设计与组织能力对《宇宙》的拍摄起了关键性的作用)、约翰·阿利森、阿道夫·沙勒、里克·斯特恩巴赫、唐·戴维斯、布朗和安妮·诺西亚;顾问唐纳德·戈德史密斯、欧文·金杰里奇、保罗·福克斯和黛安妮·阿克曼、卡墨伦·拜克;KCET管理人员,特别是格雷格·安多尔弗(他首先把KCET的建议传达给我们)、丘克·艾伦、威廉·拉姆和詹姆斯·洛珀,《宇宙》电视系列片的担保人和合作制片人,其中包括大西洋里奇菲尔德公司、公共广播公司、阿瑟·维宁·戴维斯基金会、艾尔弗雷德·斯龙基金会、英国广播公司和波利特尔国际组织。其他协助人员的名单列在书后。当然,归根结底,我要对本书的内容负责。我还要感谢蓝灯书屋的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感谢本书编辑安·弗里德古德和设计罗伯特·奥利西诺的卓越的工作和在电视系列片及本书最后限期眼看就要发生冲突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耐心。我特别感激我的助理谢利·阿登,她任劳任怨,不但出色地承担了第一稿的打字任务,还出色地承担了几个制作阶段不同稿子的打字任务。当然这只是她对《宇宙》拍摄工作的许多贡献之一。我对下列人员感激不尽:康奈尔大学校方(他们给我两年的假期搞这个项目)和康奈尔大学的同事及学生,还有国家航空和航天局喷气推进实验所及“旅行者”号摄像队的同事们。
安·德鲁彦和史蒂文·索特都是这部电视系列片的合著者,他们对写成《宇宙》这本书的贡献尤其大、他们对本书的基本思想及其相互间的联系,对全书的内容及其措词,经常提出宝贵的意见。我深切地感激他们对本书进行严格的审阅,对修订初稿所提出的建设性和创造性的意见,以及对本书内容有重大影响的电视片文稿所作的重要贡献。我在跟他们多次的讨沦中所感受到的乐趣是我从事《宇宙》这项工程的主要报偿之一。
第一章 宇宙的边疆
人类被创造之前称为致命笑巫、黑夜之巫、蓬头与黑巫……他们生性聪明,洞察一切,对周围的事物一目了然,因而对苍穹和地球图谋不轨……(后来造物主说)“他们无所不知……我们该如何对付他们呢?让他们目光短浅吧,让他们眼界狭窄吧!……我们难道不是要把他们造成头脑简单的动物吗?他们难道也要成为神吗?”
《凯查马耶族圣经》
地的广大,你能明透吗?
光明的居所从何而至?
黑暗的本位在于何处?
《圣经·约伯记》
我索取荣誉的对象不应该是太空,而应该是我的灵魂。假如我拥有一切,我就无所用心。好大喜功则为宇宙汪洋所吞没,开动脑筋则领悟世界。
布菜斯·始斯卡《感想录》
已知的事物是有限的,未知的事物是无穷的;我站立在茫茫无边神秘莫测的汪洋中的一个小岛上。继续开拓是我们每一代人的职责。
T.H.赫胥黎
宇宙现在是这样,过去是这样,将来也永远是这样。只要一想起宇宙,我们就难以平静——我们心情激动,感叹不己,如同回忆起许久以前的一次悬崖失足那样令人晕眩颤栗。我们知道我们在探索最深奥的秘密。
宇宙的大小和年龄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我们的小小行星只不过是无限永恒的时空中的一个有限世界。从宏观来看,大多数人类所关心的问题都可以说是无关紧要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我们人类朝气蓬勃、勇敢好学、前途无量。几千年来,我们对宇宙及我们在宇宙中所处的地位作出了最惊人的和出乎意料的发现。人类对宇宙的探索,回想起来是很令人兴奋的。这些探索活动提醒我们:好奇是人类的习性,理解是一种乐趣,知识是生存的先决条件。因为我们在这个宇宙中只不过是晨空中飞扬的一粒尘埃,所以,我们认为,人类的未来取决于我们对这个宇宙的了解程度。
我们探索宇宙的时候,既要勇于怀疑,又要富于想象。想象经常能够把我们带领到崭新的境界,没有想象,我们就到处碰壁。怀疑可以使我们摆脱幻想,还可以检验我们的推测。宇宙神奥非凡,它有典雅的事实,错综的关系,微妙的机制。
地球的表面就是宇宙汪洋之滨。我们现有的知识大部分是从地球上获得的。近来,我们已经开始向大海涉足,当然,海水才刚刚没及我们的脚趾,充其量也只不过溅湿我们的踝节。海水是迷人的。大海在向我们召唤。我们的本能告诉我们,我们是在这个大海里诞生的。我们还乡心切。虽然我们的夙望可能会冒犯“天神”,但是我相信我们并不是在做无谓的空想。
因为宇宙辽阔无垠,所以那些我们所熟悉的适用于地球的量度单位——米、英里等等已经没有意义。我们用光速来量度距离。一束光每秒钟传播18.6万英里,约30万公里,也就是7倍于地球的周长。一束光从太阳传播到地球用8分钟的时间,因此我们可以说,太阳离我们8光分。一束光在一年之内约穿过10万亿公里(相当于6万亿英里)的空间,这个长度单位——光在一年里所通过的距离——称为一光年。光年不是度量时间的单位,而是度量距离的极大单位。
地球是宇宙中的一个地方,但决不是唯一的地方,也不是一个典型的地方。任何行星、恒星或星系都不可能是典型的,因为宇宙中的大部分是空的。唯一典型的地方在广袤、寒冷的宇宙真空之中,在星际空间永恒的黑夜里。那是一个奇特而荒芜的地方。相比之下,行星、恒星和星系就显得特别稀罕而珍贵。假如我们被随意搁置在宇宙之中,我们附着或旁落在一个行星上的机会只有1033 分之一①。(1033 ,在10之后接33个0)。在日常生活当中,这样的机会是“令人羡慕的”。可见天体是多么宝贵。
从一个星系际的优越地位上,我们可以看到无数模糊纤细的光须象海水的泡沫一样遍布在空间的浪涛上,这些光须就是星系。其中有些是孤独的徘徊者,大部分则群集在一起,挤作一团,在大宇宙的黑夜里不停地飘荡。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我们所见到的极其宏伟壮观的宇宙。我们隶属于这些星云,我们所见到的星云离地球80亿光年,处在已知宇宙的中心。
星系是由气体、尘埃和恒星群(上千亿个恒星)组成的,每个恒星对某人来说都可能是一个太阳。在星系里有恒星、行星,也可能有生物、智能生命和宇宙间的文明。但是从远处着眼,星系更多地让人想起一堆动人的发现物——贝壳,或许是珊瑚——大自然在宇宙的汪洋里创造的永恒的产物。
宇宙间有若干千亿(1011 )个星系。每个星系平均由1000亿个恒星组成。在所有星系里,行星的数量跟恒星的总数大概一样多,即1011 *1011 =1022 。在这样庞大的数量里,难道只有一个普通的恒星——太阳——是被有人居住的行星伴随着吗?为什么我们这些隐藏在宇宙中某个被遗忘角落里的人类就这样幸运呢?我认为,宇宙里很可能到处都充满着生命,只是我们人类尚未发现而已。我们的探索才刚刚开始。80亿光年以外嵌着银河系的星系团催迫着我们去探索。探索太阳和地球就更不用说了。我们确信,有人居住的这个行星只不过是一丁点儿的岩石和金属,它靠着反射太阳光而发出微光。在这样的大距离里,它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是,这个时候,我们的旅程只到达地球上的天文学所通称的“本星系群”。本星系群宽达数百万光年,大约由20个子星系组成,是一个稀疏、模糊而又实实在在的星系团。其中的一个星系是M31,从地球上看,这个星系位于仙女星座。跟其他旋涡星系一样,它是一个由恒星、气体和尘埃组成的巨大火轮。M31有两个卫星,它通过引力——跟使我呆在坐椅上相同的物理学定律——将矮椭圆星系束缚在一起。整个宇亩中的自然法则都是一样的。我们现在离地球200万光年。
M31 以外是另一个非常相似的星系,也就是我们自已的星系。它的旋涡臂缓慢地转动着——每2亿5千万年旋转一周。现在,我们离地球4万光年,我们正处于密集的银河中心。但是, 假如我们希望找到地球的话,就必须将方向扭转到银河系的边远地带,扭转到接近遥远的旋涡臂边缘的模糊的地方。
我们印象最深刻的是,恒星即使在两个旋臂之间,也像流水一样漂浮在我们的四周——气势磅礴的自身发光的星球,有些虽然象肥皂泡一样脆弱,却又大得可以容得下1万个太阳或1万亿个地球;有些小如一座城池,但密度却比铅大100万亿倍。有些恒星跟太阳一样是孤独的;多数恒星有伴侣,通常是成双成对,互相环绕。但是那些星团不断地从三星系逐渐转化成由数十个恒星组成的松散的星团,再转化成由百万个恒星组成的璀璨夺目的大球状星团。有些双星紧靠在一起,星体物质在他们之间川流不息,多数双星都象木星与太阳一样分离开来。有些恒星——超新星——的亮度跟它们所在的整个星系的亮度一样;有些恒星——黑洞——在几公里以外就看不见了。有些恒星的光彩长年不减;有些恒星闪烁不定,或以匀称的节奏闪烁着。有些恒星稳重端庄地转动着,有些恒星狂热地旋转着,弄得自己面貌全非,成了扁圆形。多数恒星主要是以可见光成红外光放出光芒;其他恒星也是X光或射电波的光源。发蓝光的恒星是年青的星,会发热;发黄光的恒星是常见的星,它们已经到了中年;发红光的恒星常常是垂亡的老年星;而发白光或黑光的恒星则已奄奄一息。银河里大约有4千亿个各种各样的恒星,它们的运转既复杂又巧妙。对于所有这些恒星,地球上的居民到目前为止比较了解的却只有一个。
有些恒星可能被数百万个没有生物的由岩石构成的小星球所包围,这些小星球是在它们演化的某个初级阶段冻结而成的行星系。大概许多恒星郡有跟我们类似的行星系:在外围具有由大气环所包围的行星和冰冻卫星,而在接近中心处则有温热的、天蓝色的、覆盖着云的小星球。在一些行星上可能已经有高级动物,他们也许正在从事某种巨大的工程建设来改造他们的行星世界,他们是我们宇宙中的兄弟姐妹。他们跟我们的差别很大吗?他们的形状、生物化学、神经生态、历史、政治、科学、技术、艺术、音乐、宗教、哲学等方面的情况如何?也许有一天我们会知道的。
我们现在已经回到了我们的后院——离地球1光年的地方。包围着我们的太阳的是一群巨大的雪球,这些雪球由冰块、岩石和有机分子组成:它们就是彗核。每当恒星经过的时候都对它们产生一定的引力作用,最后迫使它们当中的一个雪球倾倒到内太阳系。由于太阳热的作用,冰块被蒸发,于是就出现了美丽的彗尾。
我们现在来到我们星系的行星上。这些星球相当之大,它们都是太阳的俘获物。由于重力作用,它们被迫作近似圆周运动。它们的热量主要来自太阳。冥王星覆盖着甲烷冰,它唯一的伙伴是它的巨大卫星卡戎。冥王星是被太阳照亮的,因为太阳离它很远,从漆黑的天空中看上去,太阳只不过是一个明亮的光点。巨大的气体星球海王星、天王星、土星——太阳系的宝石——和木星部分别有一个冰冻卫星作伴相随(这些行星近年均被发现有更多的卫星甚至卫星群相伴随。——编著)。在气体行星及其冰冻卫星的内侧就是充满岩石的温暖的内太阳系。例如,在那里有红色行星——火星。在火星上有高耸的火山、巨大的裂谷、席卷火星的大沙暴,并且,完全可能还有一些初级形态的生物。所有太阳系的行星都绕着太阳运转。太阳是离我们最近的一个恒星,它是一个令人恐怖的氢气和氦气的热核反应炉,它的强光照耀着整个太阳系。
经过一番漫游之后,我们终于回到了我们这个弱小的浅蓝色星球。宇宙汪洋茫无际涯,范围之大,难以想象,而这个星球仅是其中之一,完全淹没于宇宙汪洋之中,它的存在可能仅仅对我们有意义。地球是我们的家,我们的母亲。人类是在这里诞生和成长的,是在这里成熟起来的。正是在这个星球上,我们激发了探索宇亩的热情。也正是在这里,我们正在痛苦和不安之中掌握我们自己的命运。
人类有幸来到地球这个行星上。这里有充满氮气的蓝天,有碧波荡漾的海洋,有凉爽的森林,还有柔软的草地。这无疑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星球。从整个宇宙来看,它不但景色迷人,天下稀有,而且到目前为止,在我们的行程所经历过的所有时空当中,只有这个行星上的人类开始对宇宙进行探索。必定有许多这样的星球散布在整个宇宙空间里,但是,我们对它们的探索从这里开始。我们有人类百万年来用巨大的代价积累起来的丰富知识。我们这个世界人才济济,人们勤学好问。我们的时代以知识为荣。我们是很幸运的。人类是宇宙的产物,现在暂时居住在叫做“地球”的星球上。人类返回家园的长途旅行已经开始。
跟许多其他的发现一样,人类发现了地球是一个小星球。那是在古代的近东地区,在被一些人称为公元前三世纪的时代,在当时最大的城市——埃及的亚历山大发现的。在这个城市里住着一个名叫埃拉托斯尼的人,当时一个最羡慕他的人称他“贝塔(β)”——希腊文的第二个字母。这是因为,他说埃拉托斯尼是世界上第一个无所不知的人。但是埃拉托斯尼显然几乎在所有的领城里都是“阿尔法(α)”(希腊文的第一个字母)。他是一个天文学家、历史学家、地理学家、哲学家、诗人,戏剧批评家和数学家。他的著作从《天文学》到《痛解论》,样样都有。他还是亚历山大市图书馆的馆长。有一天,他从该馆的一本手抄本里读到下面—段话:在南部边疆西因前哨靠近尼罗河第一大瀑布的地方,在6月21日正午, 直立的长竿在地面上没有投下阴影。在夏至那天——一年当中白昼最长的一天,接近中午的时候,圣堂圆柱的阴影越来越短,最后在正午消失掉。这时太阳从头顶上直射下来,在一口深井的井水里可以看到太阳的倒影。
上述的观察是很容易为人们所忽略的。长竿、阴影、井里的倒影、太阳的位置——日常生活中这样简单的事情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呢?但埃拉托斯尼是一个科学家,他当即想到做一个实验,实地观察一下亚历山大的直立长竿是否在6月21日正午会在地面上投下阴影。结果他们的实验证实;长竿在地面上投下了阴影。
埃拉托斯尼自我思忖:为什么在西因的长竿不投下阴影,而同一时刻在北边的亚历山大的长竿却投下明显的阴影呢?假设在一幅古埃及的地图上有两根等长的垂竿,一根直立在亚历山大,另一根直立在西因。假定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刻两根长竿都没有在地面上投下阴影,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只要地球是扁平的。这时候,太阳在头顶直射。如果两很长竿在地面上投下等长的阴影的话,在扁平的地球上也说得通:这个时候太阳光线以同样的角度斜射在这两根长竿上。但是在同一时刻,在西因没有阴影,而在亚历山大却有明显的阴影,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他认为唯一可能的答案是:地球的表面是弧形的,而且弧度越大,阴影长度的差别就越大。因为太阳离我们如此之远,所以阳光照射到地球的时候是平行的。长竿与太阳光线的夹角不同,它们在地面上投下阴影的长度也就不同。就投在地而上的阴影长度的差别而言,亚历山大和西因之间的距离必定是它们在地面上的偏差角——约7度。也就是说,假如将长竿插入地心,它们就会在那里相交成7度角。7度相当于整个地球圆周360度的1/50。埃拉托斯尼知道亚历山大和西因之间的距离约800公里,因为他雇人步测过。800公里乘50等于40 000公里:这就是地球的圆周长度(原注:如果改用英里作量度单位,亚历山大和西因之间的距离约等于500英里,那么地球周长即为500英里×50=25 000英里)。
这个答案是正确的。埃拉托斯尼唯一的工具是长竿、眼睛、脚和头脑,再加上对实验的兴趣。凭着这些东西,他推断出地球的圆周长度,误差只有百分之几,这在2200年前是一个非凡的成就。他是第一个正确地测量出一个行星的大小的人。
根据亚历山大城阴影的长度,可以测出角A的度数。根据简单的几何公式(“两平行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内错角相等”),角B等于角A。于是,在测出亚历山大城阴影的长度后,埃拉托尼推算出亚历山大城和西因城在地球表面的距离(偏差角——译注)是:∠A=∠B=7°
在埃拉托斯尼的发现之后,勇敢而好冒险的水手多次进行过伟大的航海尝试。他们的船只很小,他们的航海仪器很不完善,他们仪根据测程仪和罗盘推算船位,并且尽可能沿着海岸航行。在陌生的大海里,他们虽然能够通过一夜又一夜地观察星座与地平线的相对位置来测定船只的纬度,但却不能够测定船只的经度。熟悉的星座对在陌生大海里的人一定是一个极大的安慰。星星是探索者的朋友,在当时就是地球远洋航船的朋友,而现在则是太空宇宙飞船的朋友。埃拉托斯尼算出地球的圆周长度之后,有些人可能尝试过环球航行,但是在麦哲伦以前,没有人获得成功。勇敢和冒险的故事在早期一定被说成是水手和航海家——世界上最讲究实际的人——拿他们的生命跟亚历山大的一个科学家的数字打赌!
在埃拉托斯尼时代,人们造出了地球仪,用以表示从空间看到的地球。这种地球仪在他们了如指掌的地中海地区基本上还是切合实际的,但是离开他们家乡越远,这种地球仪就变得越不符合实际。我们现在对宇宙的认识也难免遇到这种不愉快的情况。在第一世纪,亚历山大的地理学家斯特拉博写道:
“那些试图环球航行的人,返回的时候并没有说他们曾经受到大陆的阻碍,因为大海始终是敞开的。他们之所以返回,是因为信心不足、缺乏粮食……埃拉托斯尼说过,如果广袤的大西洋不是一个障碍的话,我们可以很容易地通过海路从伊比利亚抵达印度……在温带完全有可能有一、两个可居住的陆地……当然,如果(我们星球的另一部分)有人居住的话,住在那里的人跟我们是不同的,所以我们要把那里看成是另一个世界。”
人类就是这样开始千方百计地探索其他世界的。
后来对地球的探索是全球性的,有到中国和波利尼西亚去的,也有从中国和波利尼西亚出发的。当然,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发现美洲及随后几个世纪的历程算是达到了高潮,因为到那个时候,从地理上探索地球的任务已告结束。哥伦布的第一次航行与埃拉托斯尼的计算最直接相关。哥伦布对自己的“印度群岛冒险计划”简直着了迷,他不打算顺着非洲海岸航行,然后向东驶抵日本、中国和印度,他决心闯入陌生的西部海洋——即象埃拉托斯尼所大胆预见的那样,“通过海路从伊比利亚抵达印度”。
哥伦布曾经是旧地图的行商,也是古代地理学家——其中包括埃拉托斯尼、斯特拉博和普图利米——的著作和关于他们的著作的热心读者。但是,为了推行“印度群岛冒险计划”,为了使船只和船员能够在长途航行中生存下来,地球必须比埃拉托斯尼所说的小,所以,哥伦布在计算的时候耍了个花招。正如萨拉罗卡大学的考察人员准确无误地指出的那样,从哥伦布能找到的所有书本上,他采用了最小的地球圆周长度和最大的亚洲东延范围,甚至还再加以夸大。假如哥伦布在旅途中没有遇到美洲的话,他的探险就会彻底失败。
现在地球已经经过彻底的探索,再也不可能发现什么新大陆或失落的土地。但是,过去我们用来探索并定居住地球最遥远的地区的技术,现在可以用来飞离我们这个行星,去进行宇宙探险,去发现其它星球的秘密。飞离地球我们能够居高临下地对它进行观测,能够看到埃拉托斯尼测量出来的整个地球的球体及其大陆的轮廓,从而证实古代许多制图家有卓越的才华。埃拉托斯尼和亚历山大其他地理学家看到这些该会有多么高兴啊?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大约在公元前300年之后的600年时间里,在亚历山大这个城市开始了智力的冒险,这种冒险把我们引导到宇宙的海岸。但是,关于这个大理石般的光荣城市的形状以及人们的感觉,却没有任何记载可查,压制和惧怕已使人们几乎把古亚历山大遗忘得一干净。它的居民形形色色,简直不可思议,既有马其顿和后来的罗马土兵,埃及的祭司,希腊的贵族,腓尼基的水手,犹太商人,也有来自印度和撒哈拉沙漠南部非洲的访问者。在亚历山大兴盛的大部分时期内,除了大量的奴隶以外,人们都和睦相处,互相尊重。
这座城市是亚历山大大帝创建并由他从前的一个侍卫建成的。亚历山大鼓励重视外来文化,提倡虚心求知。根据传说——这种传说是否真实无关宏旨——他是在红海中世界上第一个钟形潜水器里降生的。他鼓励他的将土们与波斯和印度的女子通婚。他尊重其他国家崇拜的神。他搜集异国的生物(包括替他的老师亚里士多德搜集的—头象)。为了把他的城市建成世界贸易、文化和知识的中心,他不惜工本。这座城市因为有以下这些名胜而光彩夺目:30米宽的林荫大道,优雅的建筑和雕像,亚历山大陵,还有那座大灯塔——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
然而,亚历山人最大的奇迹是它的图书馆及其附属的博物馆(实际上是—个纪念9位文艺女神的公共场所)。在这个传奇般的图书馆里,至今残存最多的是图书馆附属建筑“塞里皮恩”里的那个一度被人遗忘的阴湿的地下室。它的唯一残物可能就是几个腐朽的书架,但是,这个地方曾经是我们这个行星上最伟大城市的智囊和荣誉,它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科学研究所。该图书馆里的学者对整个宇宙进行了研究。“宇宙”(cosmos)这个词来自希腊语,意思是“天地万物,井然有序”,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混沌”(chaos)的反义词。它暗示了天地万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表明了人类对错综微妙的宇宙机制的敬畏。这是一个学者云集的地方,他们在这里研究物理学、文学、医学、天文学、地理学、哲学、数学、生物学和工程学。科学和学识发展了,天才在那里茁壮成长。亚历山大图书馆是我们人类最先系统而认真地搜集世界知识的地方。
在亚历山大大帝之后的那些统治埃及的希腊国王们很重视学问,在几个世纪的时间里,他们始终扶植科研工作,并在图书馆里为时代的精萃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该馆有10个研究大楼——分别用于不同学科的研究,许多喷泉和柱廊,几个植物园,一个动物园,几个解剖室,一个天文台,还有一个大餐厅,闲暇的时候,人们在厅里讨论问题。
这个图书馆的心脏是它的藏书。图书管理员到处搜罗世界各国的文化和文字,他们派人到国外尽可能买进图书资料。停泊在亚历山大的商船受到警察的搜查——搜查的目标不是走私货,而是图书。他们借来古书卷,誊抄之后再还给主人。虽然该馆的精确藏书数难以估计,但是收藏50万卷是完全可能的,而且全部都是纸莎草纸的手抄本。这些书都到哪里去了呢?创造这些书卷的古典文明崩溃了,连图书馆也被蓄意摧毁了。只有一小部分作品幸存下来,剩下的就是一些可怜的零零星星的碎片。这些可望而不可即的残片是多么令人心焦啊!例如,我们知道这个图书馆的书架上有一本萨摩斯天文学家阿里斯塔恰斯的著作,他论证说地球是行星之一,也是绕太阳运转的,他还论证说恒星离我们极为遥远。这些结论都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我们却等到将近2000年后才重新发现这些真理。我们对阿里斯塔恰斯这本著作损失的认识要提高10万倍,才能理解古典文明的伟大成就及其毁灭的悲剧性。
我们今天的科学已经远远地超过了古代科学,但是我们对历史的认识还存在着不可弥补的缺陷。试想一想,多少历史上的谜只要用亚历山大图书馆的一张借书证就可以得到解答。我们知道有一套三卷的世界史现在丢失了,作者是一个名叫彼罗萨斯的巴比伦祭司。该书第一卷论述从“创世”到“大洪水”时期,他认为这个时期是43.2万年,也就是说比《旧约全书》的年代纪还要长100倍。我很想知道书里到底写了些什么。
古人懂得宇宙的历史已经很长了,他们试图了解它的遥远的过去。我们现在知道宇宙远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古老得多,我们已经考察了宇宙空间,知道我们住一个模糊星系的最遥远的角落里,住在一粒环绕着一颗平凡的恒星的尘埃上。如果我们是无限的空间里的一小点的话,我们在无限的时间里也占据了一瞬间。我们现在知道我们的宇宙——或者至少它的最近的化身——大约有150亿年或200亿年的历史了。这就是所谓的“大爆炸”以来的时间。在宇宙的开初是不存在星系、恒星或行星的,也没有生命或文明。当时的宇宙只不过是—个充满整个太空的均匀的辐射火球。从大爆炸时的混沌过渡到我们现在开始认识的宇宙,是我们有幸瞥见的物质和能量的最可怕的转化。在我们发现其他更聪明的智能生物之前,我们现在的人类就是最引人注目的转化结果——大爆炸的远代子孙。我们的使命是了解并进一步转化诞生我们的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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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个billion(10亿)=1000,000,000=109 ;一个trillion(万亿)=1000,000,000,000=1012 ,等等。指数表示1之后0的个数。
第二章 宇宙的音乐
我奉命听任万物之主的摆布。
你们都是他用泥土造出来的。
《古兰经》第四十章最古老的哲学——进化论——在经院哲学统治的1000年内被捆住了手脚,打入冷宫。但是达尔文恢复了这个古老理论的元气。镣铐碎裂了已经证明,这个复兴的古希腊思想,比任何被轻易接受而又迎合后来70多代人类迷信的占星天象图更能够正确地揭示宇宙万物的规律。——T.H.赫胥黎
曾经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一切生物体很可能都是从某一种原始形态遗传下来的,生命最先被注入到这种形态里……这种生命观是十分动人的。因为,当这个行星遵循着固定的引力定律不停地旋转的时候,极简单的原始形式一直并且继续在演化成无穷无尽的最美妙的形式。——查尔斯·达尔文《物种起源》
在可见的宇宙范围内,看样子存在着许多类似的物质,因为在那些恒星上也有许多大阳和地球上存在的元素。值得注意的是,在群星上分布最广泛的元素是一些跟我们地球上的生物体联系最密切的元素,其中包括氢、钠、镁和铁。那些比较亮的恒星至少象我们的太阳一样,是适宜生物生长的星系的支柱和能量源泉。这难道不可能冯?——威廉·哈根斯
在我的一生中,我一直疑惑别的地方是否也可能有生命的存在。它的形式如何?是怎样造成的?我们行星上的一切生物都是由有机分子——碳原子起核心作用的复杂的微型结构——组成的。生命诞生之前,地球曾经是一个荒芜的不毛之地。现在,我们的星球是生机勃勃的。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在没有生命的情况下,以碳为核心的有机分子是怎样形成的?最初的生物是如何产生的?生物是如何进化到能繁殖象我们这样能够探索自身奥秘的复杂的高级动物的?
在无数其他环绕别的恒星的卫星上也有生命吗?地球以外的生命——如果存在的话——跟地球上的生命一样也是以有机分子为核心吗?其他星球上的生物跟地球上的生物长得基本相象吗?或者说他们极端不同——不同环境下有不同适应性变化?还有什么其他的可能性?研究地球上生命的性质与探索其他地方的生命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即探索我是谁。
在恒星之间茫茫的黑夜里,存在着气体云、尘埃和有机质。通过射电望远镜,我们发现那里有数十种不同的有机分子,这些分子的大量存在,表明生物无所不在。生命的起源和进化很可能是宇宙的必然规律,只是时间迟早不同而已。在银河系的几十亿个行星当中,有些行星可能永远也不会产生生命,有些行星可能有生命的兴亡,或者只是停留在生命的最简单形式而已,但是在一小部分的星球上可能有比我们人类更高级的智慧和文明。
有时候,有的人会说,真凑巧,地球这个地方完全适宜于生物的生长——气候温和,流水清澈,空气新鲜,等等。但这种看法起码是混淆了因果关系.我们居住在地球上的人对地球的环境非常适应,这是因为我们是在这里成长的,那些不适应的早期生物形态被淘汰了。我们是适应性强的生物体的后代。无疑,在环境完全不同的星球上生长起来的生物体也会自鸣得意。
地球上的一切生物都是密切相关的,我们有共同的有机化学机制和共同的进化遗传特征。因此,我们的生物学家的知识面就显得十分狭窄。他们只研究一种生物学——生命乐章中单一的主题。在成千上万光年里难道只有这么一个微弱的曲调吗?或者还有一种宇宙赋格曲,一种多主题和多声部,谐和音与不谐和音的共鸣乐曲——亿万种不同的声音鸣奏出银河系生命的旋律。
让我告诉你们一个关于地球生命乐章中的一个小乐曲的故事吧。1185年,日本天皇是一个名叫安德的7岁男孩,他是平家武土集团的名义领袖。当时该集团跟另一个武士集团——源氏武士集团——正在进行着一场长期的血腥战争。他们都宣称自己是天皇的正统继承人。1185年4月20日,在日本内海坛野里爆发了决定性的海上遭遇战,天皇也在船上。平家一方因寡不敌众,溃不成军,伤亡惨重。幸存者一大批一大批地涌到海里淹死。天皇的祖母丹井皇太妃决意不让敌方将她和安德俘获。后来的情况在《平家物语》①一书里有记载:
天皇时年7岁,但显得老成。他英姿焕发,讨人喜欢,乌黑的长发松散地垂在背后。他神色惊惶地问丹井皇太妃: “你要把我带住何处?”
皇太妃转脸望着年幼的君主,老泪纵横……她安慰他,把他的长发扎在他的粉红色的长袍里。小君主泪珠涟链,懒掌双合,先朝东向伊势神道别,然后朝西念佛(念阿弥陀佛)。丹井皇太妃将他紧紧地抱在怀里,嘴里念着“我们的宫殿就在大海的深处”,然后跟他一起沉没到波涛之下。
渔民们说,平家的武士一直到现在仍然在日本内海的海底里漫游,体态如蟹。在这里可以发现背部斑纹古怪的蟹(译注:这种蟹学名为关公蟹,日本俗称武士蟹),其模样和形状都跟武士的面孔惊人地相象,人们捉到这种蟹的时候就把它们放回到海里,以纪念坛野里发生的令人悲哀的事件。
这个传奇故事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为什么武士的脸会被雕刻在蟹壳上呢?答案似乎是,这种脸型是人造成的,蟹壳上的模样是遗传下来的。跟人一样,蟹也有许多不同的血统,假定这种蟹的祖先当中碰巧有一只蟹的模样跟人的面孔相象,哪怕只是稍微相象,即使在坛野里战役之前,渔民们也不会把它吃掉。当他们把它丢回海里的时候,他们就有了一个进化过程:如果你是一只蟹,你的壳是普普通通的,人类就会把你吃掉,你这一血统的后代就会减少,如果你的壳跟人类的面孔稍微相象,他们就会把你扔回海里,你的后代就会增多。蟹壳上的模样是蟹的一大投资。随着世代的推移——人蟹都一样——那些模样最象武士脸型的蟹就得天独厚地生存下来。因此,最终的产物不是一般人的脸型,也不是日本人的脸型,而是武士的严峻面容,所有这一切都与蟹的需求无关。淘汰是外部作用的结果。你的外貌越象武士,你的生存机会就越大,最后就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武士蟹。
上述这个过程称为“人工选择”过程。就平家武士蟹而言,这个过程基本上是渔民们不自觉的选择过程。当然,这个过程跟蟹的意愿毫无关系。但是,人类几千年来对动植物的存亡一直在进行着精心的抉择。从婴孩期开始,我们就被熟悉的农场、家畜、水果、树木和蔬菜所包围。这些动植物从何而来?它们是曾经独立生存在野外,后来才被诱引到农场里过比较安逸的生活的吗?不,事实正好相反,它们大多数是我们造就的。
一万年前,奶牛、猪狗、大穗玉米等是不存在的。当我们驯化这些动植物——有些动植物的模样跟现在完全不同——的时候,我们控制住了它们的繁殖。我们让那些理想的品种优先繁殖。当我们需要用狗来牧羊的时候,我们就挑选那些机敏、驯服并且具有一定放牧天才的品种,因为我们可以利用狗的这种天才来看管成群猎食的动物。奶牛之所以有大乳房,是人类喜欢吃牛奶和乳酪的结果。我们现在吃的既可口又富有营养的玉米,是从它的瘦瘠的祖先开始,经过几万年的培育而成的。事实上,玉米已经变得没有人的干预而不能繁殖了。
无论是平家蟹、狗、奶牛还是玉米,人工选择的实质在于动植物的许多生理和行为特征被忠实地遗传下来。由于种种理由,人类促进了某些品种的繁殖,阻止了另一些品种的繁殖。被选中的品种竞先繁殖,终于繁盛起来;未被选中的品种日益稀少,甚至灭绝。
但是,既然人类能够造就动植物的新品种,难道自然就不能够吗?这个相应的过程称为“自然选择”过程。从人类生存在地球上短暂时期内对野生动植物的改造以及化石所提供的证据。我们非常清楚地看到,生物在亿万年里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化石毫不含糊地向我们表明,过去曾经大量存在的生物现在已经灭绝(原注:虽然西方传统的宗教舆论与这种观点大相径庭。例如,1770年,约翰·韦斯利认为:“死亡绝对不能够毁灭(哪怕是)最微小的物种。”)在地球历史上,已经灭绝的物种远比至今仍然存在的物种要多得多,它们是进化的终端试验品。
驯化所引起的遗传变化是非常迅速的。野兔一直到中世纪初才开始驯化(是法国修道士饲养的,因为他们把新生的小兔子当作鱼。所以在教会日历的某些天,兔肉不属于禁食的肉类),咖啡驯化于十五世纪,甜菜驯化于十九世纪,水貂现在仍处于驯化前期。在不到一万年的时间里,驯化的结果使绵羊的产毛量从l千克增加到10~20千克,使哺乳期奶牛的产奶量从几百毫升增加到100万毫升。如果人工选择在这么短的时期内能够引起这么大的变化,自然选择在几十亿年里能够引起什么样的变化呢?绚丽多彩的生物界就是答案。进化是事实,而不是理论。
“自然选择就是进化的机制。”这个伟大的发现是跟查尔斯·达尔文和艾尔弗雷德·华菜士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多世纪之前,他们强调指出:自然是多产的、动植物产生的数量比它们可能生存的数量多得多,因此,自然环境选择那些碰巧更适合于生存的品种。突变——遗传特征的突然变化——是遗传的,它们为进化提供了原料。因为自然环境选择那些能够提高存活率的品种,结果引起了一系列生物形态的缓慢变化——新物种的起源②。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这本书里的原话是:
人类实际上不会引起变异性;人类只是无意识地将生物体暴露在新的生活环境里,然后大自然才对组织发生作用,从而引起变异性。但是人类能够、而且的确选择了大自然所赋予的变异,并以各种理想的方式积累起来。人类就是这样改造动植物使其满足自己的意愿。人类的改造活动可能是系统的,也可能是不自觉的。他们可能只是将对他们最有用的生物保存起来,根本没有想到要改变品种……没有任何理由认为适用于驯化的原理就不适用于大自然……产生的生物比可能生存的生物来得多……在生物竞争的过程当中,不管其年龄或所处的季节如何,一种生物对其他生物的最微弱优势,或者对周围环境那怕是最轻微的较佳适应性,都会定决定性的作用。当时许多人对进化论和自然选择这两种观点都十分反感(现在有些人仍然如此)。当我们的祖先看到地球上巧妙的生物和生物体的构造如何完美地行使其功能的时候,他们以为一定有一个伟大的设计师。即使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体,也是一部比最精致的袖珍手表还要复杂得多的机器,可是袖珍手表却不会自动组装,也不是自己一步一步地从有摆的落地大座钟演化来的。有手表就说明有表匠。原子和分子似乎不可能自动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使地球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极其复杂和微妙的生物体。“每一个生物体都是特意设计出来的”、“物种不会转化”等观点与我们缺乏史料的祖先对生物的看法是完全一致的,“每一个生物体都是由一个伟大的设计师精心构造出来”的观点使自然界条理化,使人类自命不凡——我们现在依然热中于此。所谓的“设计师”,是对生物界的一种自然的、投人所好的解释。但是,正如达尔文和华莱士所指出的那样,还有另一种同样投人所好而且是令人心悦诚服的解释:自然选择——它使生命的乐曲一代比—代更美妙。
化石所提供的证据可能与“伟大的设计师”的观点相吻合;也许这个设计师对某些物种不满意的时候就把它们毁掉,然后再试验新的花样。但是这种观点有点令人茫然。每一种动植物都是精心制造的,一个万能的设计师难道不能从一开始就随心所欲地制作吗?化石所提供的证据说明了一个尝试与谬误的过程——对预见未来无能为力,这种特征与万能的伟大设计师是格格不入的(虽然与性格比较温和和内向的设计师并不是格格不入的)。
五十年代初,我还是大学生的时候,我在H.J.马勒的实验室里做事,这是很幸运的。因为他是一个伟大的遗传学家,他发现辐射能够引起突变,同时也是他首先提请我注意平家蟹是人工选择的一个例子。为了掌握实用遗传学,我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做果蝇(Drosophila melanogastes,意思是黑身嗜露者)的实验。这是一种驯良的生物,有两个翅膀,一双大眼睛。我们把它们装在粉红色的奶瓶里,让不同的品种进行杂交,然后观察亲本基因重新组合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形态,观察自然突变和人工突变会产生什么样的形态。雌蝇总是把卵下在技术员放在瓶里的糖蜜上,瓶子用塞子塞住,两周之后受精卵变成幼虫——蛹,最后蛹又形成果蝇成虫。
有一天,我正在用一个低倍双筒显微镜观察一批刚到的用醚轻度麻醉的果蝇成虫,并忙着用驼毛刷将不同的品种分开。使我感到惊愕的是,我偶然发现了一个非常不同的东西,这不是一般的小变异,例如白眼睛变成红眼睛,或者没有颈毛变成有颈毛。这是一种机能健全的新品种,翅膀显著得多,羽状触角也长。马勒说过,在一代里绝不可能有重大的进化,可是这个范例却发生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因此我断定,这是命运的安排。要向他解释这种现象,我感到有点为难。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敲了他的门。“进来!”里面传来了低沉的声音。我进去的时候发现房间的光线都遮住了,只有一盏小灯照着那架他正在使用的显微镜镜台。就是在这样黑暗之中,我结结巴巴地解释说:“我发现了一种怪异的蝇,可以肯定它是由糖蜜里的蛹形成的。”我并没有想惊动马勒,但是他却问道:“是不是更象鳞翅目而不象双翅目?”他的脸渐渐地亮起来,我不知所措,他就追问道:“是不是有大翅膀?是不是有羽状触角?”我莫明其妙地点头,说有。
马勒打开头顶上的灯,亲切地笑着。原来,这种现象人们早就发观了。有一种蛾,它们已经适应果蝇遗传学实验室的生活环境。它们既不象果蝇,跟果蝇也毫不相干,它们要的是果蝇的糖蜜。就在实验室技术员打开瓶塞和盖上瓶塞的那一瞬间——比如给广口瓶添加果蝇的时候,母蛾便来个俯冲轰炸,将卵产在香甜的糖蜜里。当时我并没有发现什么大突变,我只偶然发现了自然中的另一种有趣的适应性的变化——它本身就是小突变和自然选择的产物。
进化的奥秘在于死亡和时间——大量对环境不适应的生物体的死亡,以及碰巧有适应性的小突变进行长期演化所需要的时间。抵制达尔文和华莱士进化论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们难以想象千万年的时间是怎么过去的,更不用说想象亿万年时间是怎么过去的。对那些只生存百万分之一年的生物来说,7000万年简直不可思议。我们就像蝴蝶一样,振翅一天便以为那就是一生。
地球上所发生的一切可能跟许多星球上的生物进化多少有类似的地方,但是就蛋白质的组成和化学性质或脑神经系统这样的细节而言,地球上的生物史在整个银河系里可能是独一无二的。地球是46亿年之前由星际气体和尘埃凝结而成的。根据化石所提供的证据,我们知道,没多久——大概40亿年之前,在原始地球的湖海里就产生了生命,最初的生物还没有单细胞生物体——这已经是一种相当高级的生物形态——那么复杂.最初的活动也简单得多。当时,闪电和太阳辐射的紫外线正在分解原始大气层中氢的成分很高的简单分子,分解的碎片又自动结合成越来越复杂的分子。这种早期的化学物质溶解在海洋里,形成了一种逐渐复杂的有机液。最后,有一天,纯粹是出于偶然,出现了一种能够利用有机液里的其他分子作为预构件粗略地复制自己的分子(关于这个题目,我们以后会再讲的)。
这就是脱氧核糖核酸(DNA)——地球生命的基本分子——的最早祖先,它的状貌象螺旋状梯子,我们可以在分子的四个不同部位找到它的梯级。这些梯级称为核苷酸,它们构成了遗传密码的四个字母,扼要地发出生殖特定生物体的遗传指令。地球上的每一种生物都有各自不同的遗传指令,但是它们使用的书面语言基本上是一样的。生物体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它们的核酸指令不同,突变就是核苷酸的变化,它会遗传给下一代,是一种真实遗传。因为突变是核苷酸的随机变化,所以大多数突变是有害的或致死的,它们的遗传密码会指令产生非官能酶。要通过突变改善一种生物体的功能,需要很长的时间,然而,正是因为这种不大可能发生的事情——百万分之十厘米宽的核苷酸的有益的小突变,带动了进化过程。
到30亿年前,若干单细胞植物已经组合在一起,也许是因为在细胞一分为二之后,突变阻止了它们的分离,初始的多细胞生物体产生了。人体内的每个细胞都是一种公社,由曾经独立生活的社员为了共同的利益而结合在一起,因此人是由100万亿个细胞组成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群体。
性大约是20亿年前产生的。在那之前,新的生物体只能从随机突变——逐字逐句对遗传指令变化的选择——的积累过程中产生。进化一定是一个极其缓慢的过程,随着性的产生,两个生物体就能够整段、整页和整本地交换它们的DNA遗传密码,繁殖出可供筛选的新品种。生物体有选择地进行性的活动,那些对性的活动不感兴趣的物体就迅速地绝灭。不仅20亿年前微生物的情况是如此,我们人类现在对DNA遗传密码的交换也有显著的兴趣。
到10亿年前,由于协作的结果,植物已经深刻地改变了地球的环境。绿色植物会制造分子氧。因为当时的海洋充满了简单的绿色植物,所以氧正在变成地球大气层的主要成分,结果以不可逆转之势改变了原来氢的成分很大的大气层的性质,从而结束了生物是由非生物过程产生的地球历史时代。然而,轻而易举地使有机分子瓦解,虽然我们喜欢它,但从根本上说,氧对没有保护的有机物却是一种毒药。在生命的历史上,大气层的氧化造成了极大的危机,大量的生物体因为适应不了氧而灭亡,少数原始生物,例如肉毒杆菌和破伤风杆菌,即使现在也只能生活在无氧的环境条件下。地球大气层里的氮的化学性质很不活泼,因此氮比氧温和得多,但是氮也使生物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总之,地球大气层的百分之九十九源自生物,我们的天空是用生命换来的。
在生命起源之后40亿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主要的生物体是微小的深绿色的海藻,它们布满了整个海洋。 接着,大约6亿年之前,海藻的垄断地位被打破了,新的生物急剧增加。这个事件称为“寒武纪爆炸”。地球产生之后几乎立即产生了生命,这说明生命在类似地球的行星上可能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化学过程。但是,在30亿年的时间里,生命并没有从深绿色的海藻进化多少,这说明有特殊器官的大生物是很难形成的,甚至比生命的起源还难。也许现在许多其他的行星存在有大量的微生物,但是没有大的动物和植物。
寒武纪爆炸之后不久,海洋里充满了许多不同形态的生物。到5亿年以前,已经有大量成群结伙的三叶虫,它们是体态漂亮的动物,有点象大昆虫,有些在海底成群猎食,它们的眼睛里有晶体,可以探测偏振光。但是现在三叶虫已经不复存在了,它们已经于亿年前消失了。地球一度有过的动植物,如今已无活着的迹象。当然,现在地球上的各种生物过去没有存在过。物种就是这样来去匆匆,一闪而过。
寒武纪爆炸之前,物种的演化似乎相当缓慢,这大概一方面是因为我们越深入审查过去,我们的资料就越不足。在我们行星的早期历史里,很少生物体有硬的部位,而软体生物则很少有化石残余。另一方面是因为寒武纪爆炸之前出现新生物体的节奏确实非常缓慢,细胞结构和细胞生化的艰苦进化过程并没有立即反映在我们从化石所看到的外部形态上。寒武纪爆炸之后,新的适应过程以相对惊人的速度接二连三地发生。在急速演化之中,最初的鱼类和脊椎动物便应运而生;过去只生长在海里的植物开始移居到陆地上,初始昆虫产生了,它们的后代成了动物在陆地上移居的先锋;有翼的昆虫跟两栖动物(有点象肺鱼,能够同时生活在水里和陆地上)同时产生;初始的树和爬行动物出现了;恐龙产生了;哺乳动物出现了,接着又出现了初始的鸟类;初始的花也出现了;恐龙绝灭,初始的鲸目动物(海豚和鲸的祖先)产生了,灵长目(猴、类人猿和人类的祖先)也同时出现了。不到1000万年前,跟人类相当接近的动物产生了,它们的脑体积也惊人地增大。然后,只在几百万年之前,最初的真人出现了。
人类是在森林里成长起来的,我们与森林有着天然的联系。树木葱笼向上,蔚为壮观!它们的叶子需要捕获阳光来进行光合作用,因而它们用阴影遮蔽近邻,相互竞争。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你经常会见到两棵树无可奈何地推推搡搡。树木是壮美的机器,它们以阳光为动力,以大地的水分和空中的二氧化碳为食粮,同时也向我们提供了食粮。植物用自身制造的碳水化合物作为能源来从事各种活动,我们动物——从根本上说是植物的寄生虫——则靠盗取碳水化合物来从事各种活动。因为我们大量地呼吸空气,我们的血液里含有氧,当我们食用植物的时候,我们就将碳水化合物跟氧结合起来,从中提取人类机器运转所需要的能量。在上述这个过程中,我们呼出二氧化碳,然后这些二氧化碳又被植物回收,用来创造更多的碳水化合物。两者之间协作得多好啊!动植物交互吸入对方的发散物——一种全球性的口对口相互急救法。 整个微妙的循环过程是以1.5亿公里外的一颗恒星为动力的。
己知的有机分子有好几百亿种,但是大约只有50种被用来进行生命的基本活动。同样的分子模式被稳健而又巧妙地反复用来行使各种不同的职能。控制细胞化学性质的蛋白质和携带遗传指令的核酸是地球生命的核心,我们发现所有动植物里的这些分子基本上是相同的。我和橡树都是由相同的物质组成的,如果你再往回追溯的话。你会发现我们有一个共同的老祖宗。
假如我们通过一个小孔闯入细胞核的话,我们会发现类似意大利面条厂里的爆炸现象——令人眼花绕乱的面团和面条,它们就是两种不同的核酸:DNA和RNA(它们将DNA发出的指令传递给其他的细胞)。这些核酸是40亿年进化的最佳产品,它们储存着如何指使细胞、树木和人类进行工作的全部信息。如果用一般的语言写出来的话,人类DNA的信息量足足可以写成100卷的巨著。此外,除了极少数例外,DNA分子还懂得如何复制自己。它们的学识不可谓不渊博。
DNA是一条复合螺旋线,由两条线绞合在一起,象一个螺旋形的梯子。在这两条线上的核苷酸的排列次序就是生命的语言。在繁殖的时候,这两条线借助一种特殊的松解蛋白质而分离,然后分别跟附近的另一条线的复制物(在细胞核沾滞流体里漂浮着的核苷酸预制构件所制造出来的复制物)相结合。松解程序一开始的时候,一种称为DNA聚合酶的特异功能酶就出来协助确保复制工作不出差错。如果出了差错,酶就会迅速加以纠正,用正确的核苷酸取代错误的核苷酸:这些酶是一部功能奇异的分子机器。
除了精确地复制自己(即遗传)之外,DNA还通过称作“信使RNA”的另一种核酸指挥细胞的活动(即新陈代谢)。RNA会跑到核外,每个RNA在适当的时间和适当的地点控制着一个酶的构造。酶细胞形成之后就开始发号施令。每个酶掌管着细胞生化过程的某一特定环节。
人类的DNA是由10亿个核苷酸分子串起来的一个梯子,大多数核苷酸的组合形式是没有意义的,它们会使蛋白质合成为无用的东西。只有极少数核酸分子对象人类这样复杂的生物才有用途。即便如此,核酸对生物有用的组合方式还是多得令人目瞪口呆——很可能比宇宙间的电子和质子的总数还要多得多。因此,人类可能出现的个体要比迄今出现过的数量大得多,这说明人类种的潜力是极大的。核酸一定还有许多组合方式可以改善人类。幸好我们还不知道怎样用其他的方法排列核苷酸来制造其他的人类。将来我们完全有可能以任何理想的方式排列核苷酸,创造出具有称心如意特征的人。这是一个既严肃又令人兴奋的设想。
进化是通过突变和选择来实现的。在复制过程中,如果DNA聚合酶出差错的话,就可能发生突变。但是DNA聚合酶极少发生差错。辐射、太阳紫外线照射、宇宙射线或环境中的化学品等也会引起突变,所有这些东西部能够使核苷酸发生变化,或者使核酸打结。如果突变率过高,我们就不可能有40亿年来在极其缓慢的进化过程中遗传下来的生物。如果突变率过低,适应未来环境变化的新品种就不可能出现。生物的进化要求突变与选择之间保持某种程度的平衡,随着平衡的实现,非凡的适应性也越产生了。
一个DNA核苷酸分子的变化会引起受该DNA遗传密码控制的蛋白质内一个氨基酸分子的变化,欧洲血统人的血液里的红细胞呈球形,某些非洲血统人的血液里的红细胞则呈镰刀形或新月形。镰刀形细胞携带的氧比较少,结果遗传一种贫血症,但是它们又是抵御疟疾的主要因素。毫无疑问,贫血症总比死亡好。这种对血液功能的重大影响(在红细胞的照片上一目了然)是典型人体细胞的DNA中,上百万个核苷酸分子中有一个核苷酸分子发生变化的结果。我们现在仍然不知道大多数其他核酸的变化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
我们人类看上去跟树木大不相同。无疑地,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也跟树木不一样。但是在最深处,在生命的分子核心,树木跟我们本质上是相同的。两者都用核酸进行遗传,两者都用蛋白质为酶来控制细胞的生化过程,最重要的是,两者都用完全相同的电码本将核酸的信息翻译成蛋白质的信息——实际上我们这个行星上的所有其他生物使用的也都是这个电码本③。对这种分子统一性的一般解释是:我们人类,例如树木、人类、鮟鱇鱼、粘液霉和草履虫等,都是在我们行星历史的早期源自一个共同的祖先。那么,关键分子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在康奈尔大学,我的实验室里,除了研究其他项目以外,我们还研究生物前有机化学,谱写了一段生命的乐章。我们将原始地球的气体混合在一起,然后用电火花辐照。这些气体包括:氢、水、氨、甲烷、硫化亚氢等,它们碰巧都存在于现代的木星上和整个宇宙里。电火花相当于闪电(在古代的地球和现代的木星上也有)。反应器皿起先是透明的,因为原始气体是看不见的。但是电火花辐照10分钟之后,我们看到一种奇特的棕色的东西顺着器皿壁慢慢地往下淌,器皿逐渐地变得不透明了,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煤油。假如我是用紫外线照射的话(模仿早期的太阳),其结果会大致相同。这种焦油是复杂有机分子(包括蛋白质的组成部分和核酸)的浓缩。生物竟然是非常容易制造的。
上述这种实验是五十年代早期斯坦利·米勒最先做的。他当时还是化学究哈罗德·尤里的研究生。尤里有力地论证了地球早期的大气层里充满了氢(就象宇宙中大多数的星球那样);后来氢慢慢地从地球上散发掉,但是没有从巨大的木星上散发掉;生命在氢丧失之前就产生了。当尤里建议用火花辐照这些气体的时候,有人间他想通过这个实验制造什么东西,他回答说:“Beilstien.”Beilstien是德国的一部28卷的巨著,里头罗列了化学家所知道的所有有机分子。
直到现在,还没有人能将原始地球的气体和水混合在一起并在实验结束的时候让什么东西从试管里爬出来。最小的已知生物,类病毒,是由不到1万个原子组成的。这些病毒能导致栽培植物的若干种不同疾病,而且很可能是最近刚从更复杂(而不是更简单)有机体演化来的。确实很难想象还有更简单的、不管从什么意义上说部是活的生物体。类病毒是单纯出核酸组成的,而病毒却有一层蛋白质膜。类病毒只不过是单一的RNA链条,其几何图形不是一条直线,就是一个闭合圈。不管类病毒多小,它们总是生机勃勃的,因为它们是彻头彻尼的寄生虫。跟病毒一样,它们只是接管一个功能完善的大细胞的分子机器,然后特这个制造细胞的工厂改造成制造类病毒的工厂。
已知最小的独立生存的生物体是PPLOC类胸膜肺炎生物和类似的小生物,它们大约是由5000万个原子组成的。因为这种生物必须在较大的程度上依赖自己,所以它们比类病毒和病毒更复杂。但是现在地球的环境条件对简单的生物体并不那么十分有利,因为你非得自食其力不可,非得防范敌手不可。然而,在我们行星的早期历史里,当大量的有机分子在充满氢的大气层里由阳光孕育的时候,很简单的非寄生生物都有竞争的机会。最初的生物体可能就象独立生存的类病毒那样,只有几百个核苷酸分子串起来那么长。到本世纪末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用实验的方法重新开始创造这种生物。关于生命的起源,我们还有许多东西要了解,其中包括遗传密码的起源。但是这种实验我们才不过做了30年左右,而大自然却已经先行了40亿年。总的来说,我们的成绩还是不错的。
这样的实验并不是地球上所独有的,最初的气体以及能源在整个宇宙都有。星际空间的有机物和在陨石上发现的氨基酸,可能是由像我们实验器皿里的那类化学反应所引起的,一些类似的化学现象在银河系的10亿个其他星球上一定发生过。生命的分子充满了整个宇宙。
但是即使另一个星球上的生命跟我们这里的生命都有相同的分子化学现象,我们也没有理由认为那里的生物就一定跟我们所熟悉的生物相类似。试想一下,地球上的生物是多么的繁杂,它们都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都有相同的分子生理。在另一个星球上,动植物很可能跟我们在这里所了解的任何生物体完全不问,那里可能会聚进化(扫校者注:疑为convergence,即趋同进化),因为对某种环境问题可能只有一种最佳解决办法,例如两只眼睛是为了使双目视觉能够适应光频。但是总的来说,进化过程的随机性可能会使地球外的生物跟我们所知道的任何生物都大不相同。
我说不清楚地外生物会是什么样子,我的知识是非常有限的,我只知道一种生物,即地球上的生物。有些人,例如科幻小说家和艺术家,已经对其他星球上的生物进行了猜测,我对那些地外生物的幻想表示怀疑,因为它们似乎过多地以我们已知的生物体为幻想的依据。任何特定的生物体都是经过一个个意外的步骤长期演变而成的,我想其他任何地方的生物都不会象爬行动物、昆虫或人类那个样子,即使象绿皮、尖耳和触角这样的小化妆也不会一样。但是假如你强迫我的话,我也可以想象出一种颇不相同的东西。
在一个木星那样巨大的气体星球上,大气层里充满了氢、氦、甲烷、水和氨,星球表面没有可着陆的地方,而是一个密集的云状气层,象我们实验器皿里的生成物那样的有机分子可能不断地从空中降落到这个云层里。但是这样的行星对生命的形成存在着一种特殊的障碍:表层湍急,深处炎热。生物体必须时刻小心,免被拖向受煎熬的深渊。
为了说明生命在这样极其不同的行星上并不是不可能的,我和我在康奈尔的同事E.E.萨尔彼得做了一些计算。当然,我们不可能准确地了解生命在这种地方会是什么样子,但是我们要弄清楚在生物和化学法则的范畴内这种星球是否可能有生物。
在这样的条件下,生存的方法之一是在你受煎熬之前就进行繁殖,并指望空气的对流能够把你的一部分后代带到大气层高处较凉爽的地方。这种生物体可能极小,我们把它们叫做坠子。但是你也可以是浮子——抽掉氦和重气体而只留下最轻的气体氢气——的大氢气球,或者是热气球,通过保暖和利用食物等方法维持漂浮状态。就象我们所熟悉的地球上的气球一样,浮子越往下拖,它回弹到高层大气较凉爽的安全地带的浮力就越大。浮子可能会把预制的有机分子吃掉,或者象地球上的植物那样,通过阳光和空气将预制的有机分子化为己用。达到一定高度的时候,浮子越大,它的功效也越越大。我和萨尔彼得设想浮子有几公里宽,比最大的鲸鱼还大。
浮子可能会象冲压式喷气发动机或火箭那样,用迸发的气流将自己推到行星天气以外。我们设想它们懒散地群集在一起,大得一眼望不到边。在它们的表皮上有花纹,这是一种适应性伪装,同时也说明它们遇到了问题。因为在这样的环境里至少还有一个小的生态环境:狩猎。狩猎者行动迅速,动作灵敏。它们吞食浮子,一方面是为了补充自身的有机分子,一方面是为了储存纯氢。最初的浮子可能是由空坠子演变来的,而最初的狩猎者则可能是由浮子进化来的。狩猎者的数量不可能很多,因为如果它们把浮子都消灭掉的话,它们自己也要毁灭。
物理和化学容许这样的生物形态存在,艺术则赋予它们一定的魅力,然而自然却不以我们的臆测为转移。但是,如果在银河系里有几千亿个住着生物的星球,恐怕也会有几个住着我们根据物理和化学的法则想象出来的坠子、浮子和狩猎者的星球。
迄今为止,我们仅仅听到一个小星球上的生命之声,但是我们终一起开始注意收听宇宙乐曲中的其它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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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译注:平家物语,日本镰仓时代初期著名战记小说,相传为13世纪初信浓前司行长所著,共12卷。后经多人增补修订,现有异本多种。描写1132~1213年平代和源代两个封建宗族争夺政权的斗争,最后源代胜利,并掌握政权。②译注:在玛雅的《圣经》里,各种生物形态的产生被说成是神着意创造人类时失败的尝试。由于早期的试验差,结果创造了那些低级动物;由于创造人类之前的那一次试验失之毫厘,结果创造了猴子。在中国的神话里,人类是由盘古神身上的虱子产生的。18世纪,德·布丰认为:地球的年龄比《圣经》上所说的要大得多,生物的形态几千年来缓慢地变化着,但是类人猿却是人类不幸的后代。虽然这种看法与达尔文和华莱士的进化论不完全符合,但它们都是进化论的前身——迪莫克里特斯、恩佩多科斯和其它古代爱奥尼亚科学家的观点也是如此(见第七章)。
③译注:但是地球上不同的生物体在不同部位使用的遗传密码不尽相同。至少有几个例子可以证明,将DNA信息翻译成蛋白质信息的时候,线粒体内使用的电码本与同一细胞的细胞核里的基因使用的电码本是不一样的。这表明,线粒体和细胞核遗传码的分离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进化过程,而且与下述见解是一致的,即线粒体曾经是一种自由生存的生物体,它们是在数十亿年前的共生过程中并入细胞的。它们共生的成熟关系的发展和日趋完善偶然地回答了这样的问题,即在寒武纪爆炸的时候,在细胞的形成和多细胞生物体的剧增之间发生了什么样的进化。
第三章 宇宙的和谐
你知道天的定例吗?
能使地归在天的权下吗?
《约伯记》一切人间祸福来自7行星12宫。按照宗教的说法,黄道12宫掌管光明的一面,7行星则掌管黑暗的一面;7行星压抑方物并将其向死亡(和万恶)过渡:因为黄道12宫和7行星支配着世间的命运。《琐罗 亚斯 德教圣经》(新版)
告诉我们说万物都有行为和效应的超然特性,等于自诉我们一句空话;但是根据现象推引出二三条运动的原理,然后再告诉我们一切有形物质的特性和行为怎样成为这些浅显原理的必然结果,则会是一个十分重大的进步。 艾萨克·牛顿《光学》
我们并没有问鸟儿唱歌有什么目的,因为唱歌是它们的乐趣,它们主来就是要唱歌的。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不应该问人类为什么要挖空心思去探索天国的秘密……自然现象之所以这样千差分别,天国里的宝藏之所以这样丰富多彩,完全是为了不使人的头脑缺乏新鲜的营养。 约翰尼斯·开普勒《宇宙结构之秘密》
假如我们居住在一个永无变化的行星上,我们就无所作为,无所用心。假如我们居住在一个变幻莫测的星球上,我们就不可能理解事物,也不可能有科学这样的东西。这里的事物在变化着,它们的变化遵循着一定的模式、规则或所谓的自然法则。如果我们把一根竹竿抛到空中,这根竹竿总是要下落。如果太阳从西边落下,它在第二天早晨总是要从东边升起来。因此我们有可能理解事物,我们可以从事科学研究,并用科学来改善我们的生活。
人类善于理解世界,我们一向如此。我们会狩猎或生火,因为我们明白了一些事理。在电视、无线电、书籍发明之前,我们经历了一个历史时期,人类存在以来的大部分时间是在这个时期里度过的。在无月光的夜晚,我们围着营火的余烬,注视着天上的星星。
夜空是饶有趣味的,那里有各式各样的图案。你可以不假思索就想象出不同的图画。例如,在北方的天空上有一个图案(即星座),看上去有点像熊,有些人把它叫做大熊星座,另一些人看到的则是完全不同的形象。当然,夜空里并不是真有这些图画,它们是我们自己安排的。我们是狩猎的民族,我们看到的是猎人、狗、熊和年轻的妇女以及一切引起我们兴趣的东西。当17世纪的欧洲水手第一次见到南方的天空时,他们就把17世纪人们感兴趣的东西放上去,如杜鹃、孔雀、望远镜。显微镜等。如果这些星座是在20世纪命名的话,我想我们就会在空中见到自行车和电冰箱星座,见到摇摆舞星座,甚至见到蘑菇云——人类寄托在群星中的一种新的希望和恐惧。
我们的祖先偶然间会见到一个非常明亮的带着尾巴的星星从天空中一掠而过,他们把它叫做流星。但是这个名字取得不好,因为流星下落之后,原来的那些星星依然还在那里。在某些季节里有很多流星,在另一些季节里流星就很少。这里同样也有一种规律性。
跟太阳和月亮一样,星星总是从东边升起来,从西边落下去。如果它们从我们的头顶上经过的话,它们就要用整夜的时间跨过天空。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星座。譬如同样的星座总是在初秋出现,新的星座从来不会突然从东方地平线上升起来。星星有它们的规律性、可预测性和永久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基本上是靠得住的。
有些星星比太阳稍早一点升起来或稍迟一点落下去,它们升落的时间和位置随着季节的变化而不同。如果你长年累月地仔细观察并作记录的话,你就会预告季节的变化。你还可以通过观察每天太阳从地平线升起的位置来估量季节。天空是一个大日历,凡是有事业心、有能力、有办法作记录的人都可以使用。
我们的祖先构筑了测量季节变化的设施。在新墨西哥蔡科峡谷有一个11世纪建造的没有屋顶的大礼堂,6月21日——一年最长的一天,一柱阳光在黎明的时候从一个窗户射进来,最后慢慢地覆盖了一个特设的壁龛。但是这种现象只有在6月21日左右才发生。我猜想那些自豪的阿纳萨齐人(他们自称“古人”)每年6月21日都聚集在大礼堂里,他们披戴着羽毛。拨浪鼓和绿松石,坐在长凳上庆祝太阳的威力。他们还监视月亮的视运动,大礼堂里28个位置更高的壁龛可能表示月亮回到星座原来的位置上所需要的天数。这些人密切地注视着太阳、月亮和星星。根据类似的原理构筑的设施还可以在以下地方找到:柬埔寨的吴哥窟,英国的巨石阵,埃及的阿布西姆贝尔,墨西哥的奇琴伊特萨和北美的大平原。
有些被认为可以用作日历的设施可能纯属偶然,譬如6月21日那天窗户和壁龛的偶然性。但是有些设施则很奇妙:美国西南部的一个地方直立着三块石板(它们是1000年前从别的地方搬来的),在岩石上刻了一条有点像星系的螺旋线,6月21日(夏至)那一天从两块石板的空隙透射过来的阳光分割这条螺旋线;12月21日(冬至)那一天,有两条光线将这条螺旋线夹在中间,这是利用中午的太阳读认天空历书的杰作。
为什么世界各地的人都要这样下功夫学天文呢?人们追猎随季节转换而迁徙的瞪羚、羚羊和野牛;水果只有在一定的季节才能采摘;发明农业之后,人们就得按季节种植和收获庄稼,散居游牧部落的年会必须定期召开。看天空历的本事实际上是生死存亡的大事。全世界的人都注意到,新月之后又出现娥眉月,日全食之后太阳又恢复了原状,太阳在夜里令人不安地消失之后早晨又升起来。这些现象向我们的祖先表明,超越死亡是可能的,头顶之天空就有永存的象征。
风在美国西南部的峡谷里呼啸,只有我们听到这风声,它提醒人们注意那些善于思考的4万代祖先。对于他们,我们几乎一无所知,而我们的文明都建筑在他们的身上。
随着年代的推移,人们从祖先那里学到了许多东西。对太阳、月亮和星星的位置与运动了解得越精确,人们就能够越准确地预测狩猎。播种和收获的时间以及召开部落会议的时间。随着测量精密度的提高,记录是必不可少的。可见天文学促进了观测,促进了数学,也促进了写作的发展。
但是相当一段时间之后,出现了一种荒谬的观念,基本上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科学受到了玄学和迷信的冲击。太阳和星星操纵季节、食物和温暖,月亮操纵潮汐和许多动物的生活周期,甚至操纵人类的经期①——这对热心传宗接代的有性动物是极为重要的。在天空中还有另一种东西——我们称作“行星”的游荡者或徘徊者,我们的游牧祖先对行星一定感到很亲切。如果不算太阳和月亮的话,你只能看到5颗行星。它们在远方星星的衬托下运行,如果你连续观察数月,你就会发现它们在星座之间进进出出,有时甚至在空中翻筋斗。空中的其他一切东西对人生都有某种实际的影响。行星的影响究竟是什么呢?
在当代西方社会里,要购买一本关于星占学的杂志——譬如从报摊上购买——是很容易的,但是要找到一本关于天文学的杂志却难上加难。事实上,美国的每一家报刊上每天都有星占学专栏,而每周刊载一次天文学专栏的报纸则几乎是没有的。美国的星占学家人数足足是天文学家人数的10倍。聚会的时候,一些不知道我是科学家的人有时候问我:“你是双子宫吗?”(黄道12宫之一,指成功的机会),或者“你是哪一宫?”很少有人问我:“你听说黄金是在超新星爆发的时候产生的吗?”或“你认为国会什么时候会批准建造一个火星漫游车?”
星占学家认为,你诞生时行星所在的星座对你的前途有重大的影响。几千年前就形成了这样的观点:行星的运行决定着国王、王朝和帝国的命运。星占学家研究行星的运动规律,并且,比如说,自问自答:“上次金星在摩揭星座上升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很可能这次会发生类似的事情。”这样的推理难免玄虚荒唐。星占学家终于成了朝政的专用雇员。在许多国家里,除了官府的星占学家之外,其他任何人研究天象便是犯弥天大罪,因为推翻一个政体的妙法就是预测其垮台的时机。中国宫廷星占学家如果预测不精确就要被处决,因此许多星占学家将天文记录改头换面,使之符合后来发生的事件。星占学成了观测、数学和观点含糊、内容失真的记录的大杂烩。
但是,假如行星能够决定国家的命运的话,它们为什么就不能影响我明天的命运呢?个人星占学大约是在2000年前从亚历山大大帝时期的埃及发展起来的,然后扩展到希腊和罗马社会。我们今天还可以从某些词汇里辨认出星占学的古风,例如:disater(灾难)这个字在希腊语里的意思是“坏星”;influenza(流感)这个字在意大利语里的意思是“(星的)影响”;mazeltov(运气)这个字原是希伯来语,最后成了巴比伦语,意思是“好星座”,或依地绪语的Shlamazel,用来表示被严酷的不幸所折磨的人,它同样可以上溯到巴比伦的天文学词汇。根据普利尼的记载,有的罗马人遭到Sideratio(“星击”),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行星是死亡的直接因素。再考虑一下。consider(考虑)这个字:它的原意是“与行星同在”,显然这是深思熟虑的先决条件。1632年伦敦市的死亡统计数字,在 9 535个死于婴孩病和“升光病”与“国王罪恶病”等怪病的死者当中13个人死于星症,比死于癌症的人还要多。我不知道这种病到底有什么症状。
个人星占学至今依然存在:让我们看一看同一城市在同一天出版的两种不同报纸的星占学专栏吧。例如,我们可以看一看1979年9月21日的《纽约邮报》和《纽约日报》。假设你是天秤宫,即生于9月23日和10月22日之间,《邮报》的星占学专栏作家认为“让则和”,虽然这句话可能有用,但是却有点含糊。《日报》的星占学家则认为“要严以律己”,这个告诫有所不同,但还是含糊。这些“预示”其实并不是什么预示,它们只不过是劝告罢了——它们说的是该做什么,而不是会发生什么。这样的措辞带有普遍性,对什么人都适用,而它们之间又互相矛盾,为什么它们像运动统计数字和股票市场报告那样被刊载出来而不加任何解释呢?
星占学可以用孪生子的生命来检验。在许多情况下孪生子中有一个在童年的时候夭折,譬如死于车祸或遭到雷击,而另一个孪生子却活到很大年纪。他们诞生在完全相同的地方,诞生的时间也只不过是几分钟之差,他们诞生的时候在星座里升起来的行星都一样。如果星占学可行的话,为什么这样的一对孪生子会有完全不同的命运呢?其实,星占学家对某一个特定星位的理解并不一致。经过仔细的检验之后,我们发现,如果他们除了诞生的时间和地点以外,对人们一无所知的话,他们是不可能预测人们的性格和前途的。②
地球这个行星上的国旗有点古怪。美国的国旗有50个星,苏联和以色列各有一个,缅甸14个,格林纳达岛和委内瑞拉7个,中国5个,伊拉克3个,圣多美岛和普林西比岛2个,日本、乌拉圭、马拉维和孟加拉国等都是太阳旗,巴西国旗上有一个大球,澳大利亚、西萨摩亚、新西兰和巴布亚新几内亚都是南十字星座,不丹是龙珠——地球的象征,柬埔寨是吴哥窟天文台,印度、南朝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则是宇宙的象征。许多社会主义国家采用星星,许多穆斯林国家采用新月。我们这个世界上的国旗几乎有一半采用天文符号。这种现象是跨文化的,是无宗教派别的,也是世界性的。这种现象也不仅仅局限于我们的时代,从公元前3000年开始的塞缪里亚的圆筒图章和中国革命前的道家旗帜都采用星座。我毫不怀疑各家都想利用天国的力量和威望。我们都寻求与宇宙的联系,我们野心勃勃。事实证明,我们是跟宇宙联系在一起的,但不是星占学家所声称的那种个人的、小规模的、虚无缥缈的联系,而是最根本的联系,其中包括物质的起源、地球的可居住性、人类的进化与命运等(这些问题我们后面还要谈到)。
现代流行的星占学来自克劳迪斯·托勒密亚斯,我们叫他托勒密,虽然他跟同姓的国王没有关系。公元二世纪时,他在亚历山大图书馆工作,整理巴比伦星占学传说,所有那些关于行星在种种太阳“宫”、月“宫”或“宝瓶宫龄”里的星位这些神秘的东西都源自托勒密。曾有一张用希腊语写在纸莎草纸上的托勒密时代的典型天宫图,这张天宫图标出了生于150年的一个小女孩的命运:“生于菲洛,安东尼纳斯·凯撒陛下10年,费米诺思15~16日凌晨1点。太阳位于双鱼宫,木星和水星位于白羊宫,土星位于巨蟹宫,火星位于狮子宫,金星和月亮位于宝瓶宫,星占摩揭宫。”十几个世纪以来,计算年月的方法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占星术却没有多大变化。托勒密的星占学著作中有这样一段典型的话:“老土星位于东方,其庶民之外表则为黑皮肤、强健、黑发、卷发、粗壮,眼睛大小适中、体格中等、性情非常温静。”托勒密不但相信行为受行星和恒星的影响,而且相信体格、肤色、民族气质、甚至先天畸型等都受恒星的制约。在这一点上,现代星占学家的观点似乎比较谨慎。
但是现代的星占学家已经把岁差忘掉(托勒密对岁差还是了解的),他们忽略了大气折射(托勒密论述过这个现象),他们几乎不管什么卫星和行星、小行星和彗星、类星体和脉冲星、爆发星系、共生星、激变星以及托勒密时代以来所发现的X射线源。天文学是一门科学——研究客观宇宙;星占学是一门伪科学——没有真凭实据地宣称我们的日常生活受其他行星的影响。在托勒密时代,天文学与星占学之间是没有明显的区别的,今天却是有区别的。
作为一个天文学家,托勒密给星星命名,制定星星的亮度表,论证地球是一个球体,制定预测日食的规则,但是最重要的也许是研究行星在远方星座的衬托下奇妙地运转的原因。为了研究行星的运动和译解空中的信息,他制定了一个预测模型。对天体的研究给托勒密带来了一种极大的欢乐。“我是凡人”,他写道:“我知道我终有一死,但是当我随着繁星的圆周轨道畅游的时候,我的双脚已经离开了大地……”
托勒密相信地球是宇宙的中心,相信太阳、月亮、行星和恒星都绕着地球转。这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一种观点。地球似乎是稳固不动的,而我们却看到天体天天在升落。世界各地的人们迅速地接受了地心说。开普勒写道:“因此,人的理智在未经指点以前不可能不认为地球是一个天穹覆盖着的大房屋;这个房屋静止不动,小小的太阳在屋里往返运动着,就像鸟儿在空中徘徊一样。”但是我们如何解释行星的视运动呢?例如火星,人们在托勒密时代前几千年就已经知道它的运动了(古埃及人给火星的一个称号是 Sekded-ef em Rhetkhet,意思是“倒退者”显然是指它的视逆行或视环行)。
托勒密制造的行星运动模型可以由一个小机械作为代表,它跟托勒密时代那些作用相似的机械差不多③。问题是要能够测定行星在“屋顶上”的“实际”运动,然后才能够精确地再现行星在“屋内”的视运动。
托勒密想象行星绕着地球转的时候是附着在完全透明的球体上,但是它们不是直接附在球体上,而是通过一种离心轮间接附在球体上。球体转动的时候带动了小轮子,我们从地球上看到火星的环行就是这个道理。这个模型可以相当准确地预测行星的运动,这在托勒密时代,甚至在后来的几个世纪里,已经是够精确的了。
因为托勒密在中世纪把天球想象成是由水晶玻璃构成的,我们现在还在谈论球体音乐和七重天(有月亮、水星、金星、太阳、火星、木星和土星的“天”,还有恒星的“天”)。因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造物主随地球上的事件而转移,天体被认为完全是根据超自然的原理建造的,因此没有什么必要观测天文。在中世纪欧洲教会的支持下,托勒密的模型妨碍天文学的发展达 1000年之久。最后,在 1543年,波兰天主教教士哥白尼发表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假说来解释行星的视运动。这个理论最主要的特征是大胆地提出太阳,而非地球,才是宇宙的中心。地球被降级为行星之一,它是靠近太阳的第三个行星,不断地进行着标准的圆周运动(托勒密曾经考虑过日心模型,但立即否定掉了,他认为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所谓地球的激烈旋转运动是不符合实际观察的)。
在托勒密的地心说中,称为本轮的小球体带着行星,附在转动的大球体上转动。这样,从远方的星球看来,转动过程显然呈逆行状。
在哥白尼的日心说中,地球和其他的行星沿环形轨道绕太阳公转。在地球运转到火星前方时,从远方的星球看来,火星的转动显然呈逆行状。
在解释行星的视运动时,这个假说至少跟托勒密的天球说同样有效,但是它触怒了许多人。1616年,天主教会将哥白尼的论著列为禁书,直到最后才被地方教会书刊审查员“纠正”,于1835年解放出来。④马丁·路德说他是“一个星占学暴发户……这个傻瓜想要推翻整个天文学,但是《圣经》告诉我们,耶和华命令太阳静止不动,而不是命令地球静止不动。”有些赞佩哥白尼的人甚至说他并不真正相信日心说,他提出这个理论只是为了计算行星运动的方便。
两种宇宙观(地心说和日心说)之间的划时代的对抗在16世纪和17世纪的时候达到了高潮,这体现在一个像托勒密那样既是星占学家又是天文学家的人身上,他处在人类的思想被禁铜的时代,处在宗教一二千年前的观点被认为比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的发现更为可靠的时代,处在离经叛道——在神秘的神学问题上背离两种主要教派(天主教和新教)——受辱、受罚、受流放、受折磨或受处决的时代。天国里有天使、魔鬼,还有转动透明球体的圣手。科学不认为自然现象受物理法则的支配,但是这个孤军奋战的斗士却为现代科学革命点燃了火把。
开普勒于1571年生于德国,从小就被送到莫尔布朗镇的新教神学校去学做牧师。那个学校就像新兵集训中心一样,专门训练年轻人用神学作为武器来进攻罗马天主教的堡垒。开普勒顽强,有才智,很有主见。他在荒凉的莫尔布朗呆了两年,没有一个朋友,性格变得孤独、怪僻。他自以为主在上帝的眼里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终日仟悔自己那些并不比旁人更为丑恶的罪过,丧失了超度的希望。
但是他并没有遭到天罚,上帝也没有要他赎罪。开普勒的上帝就是宇宙的创造力。这个孩子的好奇心使他变得无所畏惧。他希望能够研究世界末日的学说,他勇于想上帝之所想。这种危险的幻想开初只是一种想象,后来成了根深蒂固的顽念。神学校的一个自信的孩子渴望着将欧洲从中世纪思想的修道院里解脱出来。
古典科学在1000多年前就已经被镇压了,但是在中世纪后期。阿拉伯学者保留下来的东西开始慢慢地潜入欧洲的教程。在莫尔布朗,开普勒知道古典科学已经在复苏。他除了学习神学之外,还学习希腊语和拉丁语,学习音乐和数学。他觉得他从欧几里得的几何学里瞥见了一个完美的形象,悟出了宇宙的荣耀。他后来写道:“几何学存在于创世之前,它与神道永远并存……几何学向上帝提供了创世的模型……几何学就是上帝本人。”
虽然开普勒过着隐居的生活,并且全神贯注地研究数学,不完美的外界必然影响性格的形成。对那些在饥荒、瘟疫和你死我活的教条冲突中无能为力的人来说,迷信是最方便的灵丹妙药。许多人认为星星是惟一可靠的东西,古星占学的观念就是在充满恐怖的欧洲后院和客栈里发达起来的。开普勒对星占学的态度始终是不明确的,他怀疑在日常生活的表面混乱当中是否隐藏着规律性。如果天地万物是由上帝的能工巧手制作的话,是不是我们就不能够进行仔细的审查呢?难道天地万物不就是神道和谐的表现吗?这本天书在1000多年之后才找到一个读者。
1589年,开普勒离开莫尔布朗到图宾金的那所名牌大学为牧师搞研究工作,他感到这是一个很大的解脱。在时代才华的激流里,他的天才立即受到老师的赏识。其中一个老师向这个年轻人介绍了哥白尼假说的奥秘。日心说与开普勒的宗教观发生了共鸣,他热情地接受了这种理论。太阳就是上帝的象征,其余的一切都绕着太阳转。在他被委任为牧师之前,有人想聘请他从事非教会的工作。也许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不能胜任教会的工作,所以他终于接受了聘请。他被派往奥地利的格拉茨中学教学,没多久他就开始准备编写天文和气象年鉴,并且开始用占星术算命。“上帝为每一只动物提供生计,”他写道,“对天文学家来说,他所提供的生计就是星占学。”
开普勒是一个卓越的思想家,出色的写作家,但是在课堂上却是一个拙劣的教师。他言词含糊,讲课离题,学生们往往感到莫明其妙。他在格拉茨的第一年只有几个学生听他讲课,第二年就没有人听他的了。联想和猜测在他的内心世界喧嚣不止,占据了他的整个心思。在一个愉快夏天的下午,在那没完没了的讲课过程当中,他突然得到了一个启示,这个启示从根本上改变了未来的天文学。他很可能话讲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他的那些漫不经心的学生正渴望着放学,我想他们是不会注意到这个历史时刻的。
在开普勒时代,人们只知道6个行星: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和土星。为什么只有6个?开普勒感到疑惑。为什么不是20个,或者100个呢?为什么这些行星在哥白尼所推断的轨道之间有空隙呢?以前从来没有人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当时知道有5种规则的(即理论上的)立体,它们的边是规则的多边形,正如毕达格拉斯时代之后的希腊数学家所知道的那样。开普勒认为这两个数字是有联系的,之所以有6个行星是因为只有5个规则的立体,这些立体相互内接(即一个套一个),表明了各个行星与太阳的距离。通过这些理想的形体,他相信他已经找到了肉眼看不见的支撑这6个行星的结构。他把他所得到的启示称为“宇宙奥秘”。毕达格拉斯的立体与行星的排列位置只能有一个解释:神之手就是几何学家。
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的5种完美的立体
开普勒以为自己罪孽深重,可是神却让他做出这个伟大的发现,他感到十分惊奇。他向沃尔坦堡的君主提议拨出研究金,并主动要求监督建造他所提出的内接立体模型。他说,这样人们就能够观赏神圣的几何之美妙。他还说,这个模型可以用银和宝石制成,偶尔还可以用作君主的圣餐杯。沃尔坦堡的君主否决了他的建议,请他先用纸造一个比较便宜的模型。他随即开始试制,他说:“我从这个发现所得到的极大乐趣是语言所不能表达的……不管计算多么困难,我决不回避,我夜以继日地演算,直到弄清楚我的假说是否符合哥白尼的轨道为止,或者直到弄清楚我是否空高兴了一场为止。”但是不管他如何努力,立体和行星的轨道总是不太一致。然而,因为这是一个伟大而深刻的理论,他相信一定是观测的错误——这是科学史上许多其他理论家在观测结果不肯帮忙的时候所得出的结论。当时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够比较准确地观察到行星的视位,这个人是一个自愿要求流放国外的丹麦贵族,他接受了神圣罗马帝国鲁道夫二世的宫廷帝国数学家的职位,他的名字叫第谷·布拉赫。碰巧这时候他按照鲁道夫的建议邀请了在数学上享有盛名的开普勒到布拉格跟他合作。
因为第谷是一个出身微贱的小地方的中学教员,除了几个数学家以外谁也不认识,所以开普勒对第谷的邀请犹豫不定。但是形势迫使他下了决心。1598年,即将来临的“30年战争”的预震把他吞没了。当地的天主教大公爵是一个坚定的教徒,他发誓:“宁可让国家荒废也不统治异教徒。”⑤新教徒未能掌握经济和政治的领导权,开普勒的学校被关闭,异教的经书。书籍和圣歌都被查禁。最后居民们被叫来一个一个地查问他们的宗教信仰,凡是不肯表白信奉罗马天主教的人都被罚缴纳收人的十分之一,并且驱逐出格拉茨,放逐国外,永远不得回还,违者格杀勿论。开普勒选择了流放,他说:“我还没有学会虚伪,我对信仰是严肃的,我不能玩弄信仰。”
离开格拉茨之后,开普勒跟他的妻子和后来的女儿登上了前往布拉格的艰难行程。他的婚姻并不幸福。他的妻子患慢性病,又接连死了两个孩子,人们说她是一个愚蠢、阴沉、孤独和忧郁的女人。她对丈夫的工作一点也不理解,因为他出身于小乡绅,她看不起他那寒酸的职业。他时而劝诫她,时而不理她,“因为我的研究有时候令我无暇顾及别人。但是我汲取了教训,我学会耐心对待她,当我看到她对我的话耿耿于怀的时候,我宁可受点苦头也不再得罪她。”尽管如此,开普勒还是一心想着工作。
他把第谷的领域想象为一个摆脱时代罪恶的避难所,想象为验证他的“宇宙奥秘”的地方。他渴望成为伟大的第谷的同事,因为后者在望远镜发明之前就致力于测量宇宙这部机器达35年之久,工作进行得有条不紊,测得的数据也很精确。但开普勒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第谷本人好高骛远,脸上装着一只金鼻子,原来的鼻子在跟同学决斗相争谁是数学高手的时候被削掉了。他的周围都是一些咋咋呼呼的助手、马屁精、远房亲戚和各式各样的食客。他们无休止地狂欢,他们含沙射影、耍阴谋诡计,他们残忍地愚弄勤学好问的乡下人,所有这一切都使开普勒失望和伤心。他写道;“第谷……富贵无比,但是他不懂得怎么用钱。他的任何一件仪器的价值都比我的仪器和我的全部家产的总价值还高。”
虽然开普勒急于见到第谷积累的天文资料,但是他所得到的只是点点滴滴的东西。“第谷不让我分享他的经验,他只是在吃饭或空闲的时候顺便提一下某个行星的远地点数字,或另一个行星的交点数据……第谷的观测数据最完善……他也有协作者,他所缺乏的是能够应用这些数据的建筑师。”第谷是当时最伟大的观测天才,开普勒则是最伟大的理论家。他们谁都知道自己一个人要全面地研究精密协调的宇宙系统是不可能的,他们也感到这是刻不容缓的工作。但是第谷还没有打算将自己毕生的研究成果奉送给一个比他年轻得多的潜在对手。由于某种原因,共同编著研究成果是不能接受的。现代科学——理论与观察的后代——的诞生在他们互不信任的悬崖上岌岌可危。在第谷临死前的18个月里,他们两人经常争吵,而后又言归于好。有一次,罗森堡男爵宴请第谷的时候,第谷喝了许多酒,但是他还是“礼貌第一,健康第二”,不愿当着男爵的面离开去解手,哪怕离开那么一会儿。后来因为拒绝接受节制饮食的劝告,第谷的尿道感染恶化了。临死的时候,第谷将他的观测记录遗赠给开普勒。“最后一天晚上,他神志昏迷,像作诗一样用微弱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说:‘别辜负我的一生……别辜负我的一生。’”
第谷死后,开普勒——现在已经是新的最大的数学家了——终于想办法将观测记录拿到手,尽管第谷家里的人不肯交出来。哥白尼的数据未能证实他关于行星的轨迹与5种理论上的立体相接的猜想,第谷的数据也同样不能证实他的这个猜想。相当一段时间之后、由于发现了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这3颗行星,他的“宇宙奥秘”才被完全推翻——没有新的理论上的立体可以测定这3颗行星跟太阳的距离。互相套接的毕达哥拉斯立体也容不得地球卫星的存在,伽利略发现的4颗木星卫星也使原来的猜想乱了套。但是开普勒非但没有泄气,他还希望发现更多的卫星,他很想知道每一个行星应该有多少卫星。他给伽利略写信说:“我立即开始思考为什么在没有推翻我的‘宇宙奥秘’的情况下会有更多的行星出现,根据‘宇宙奥秘’原理,欧几里得的5个规则立体容不得在太阳的周围有6个以上的行星……我完全相信木星周围的4个行星的存在,因此我希望通过望远镜,如果可能的话,比你更早发现火星周围有两个(按比例似乎应该如此),土星周围有6个或8个,水星和金星周围很可能各有一个。”火星周围的确有两个卫星,为了纪念他的猜测,人们今天把其中较大的那个卫星上的一个主要地质特征称为“开普勒脊”。但是他对土星、水星和金星的猜测完全错了,木星周围的卫星的数量也比伽利略所发现的多许多。我们至今仍然不知道为什么只有9个左右的行星,也不知道为什么它们跟太阳的相对距离是现在这个样子(见第八章)。
第谷对火星和其他行星穿过星座的视运动观测了许多年,这些观测数据在望远镜发明前的最后几十年里算是最精确的了。开普勒以极大的热情来研究这些数据:地球和火星环绕太阳的什么样的真运动才能最准确地解释火星在空中的视运动(包括穿过背景星座的逆环行运动)?第谷曾经向开普勒介绍过火星,因为火星的视运动似乎是最不正常的,它的运行轨道似乎最不符合圆轨道。(针对那些对他的反复的计算可能感到厌烦的读者,他后来写道:“如果你对这个索然寡味的计算过程感到厌倦的话,请同情我这个至少进行过70次试验的人。”)
毕达哥拉斯在公元前6世纪就假定行星是在做圆周运动,柏拉图、托勒密以及开普勒之前的所有基督教天文学家也假定行星是在做圆周运动。他们认为运行的轨道是一个“完美的”几何图形,他们还认为,为了免除世俗的“腐蚀”而高高挂在空中的行星在某种神秘的意义上也是“完美的”。伽利略、第谷和哥白尼都认为行星是在做均速圆周运动,哥白尼说过,其他的可能性使人“不寒而栗”,因为“这与用最佳的办法创造出来的东西是不相称的”。所以,开普勒在开始的时候就试图用地球和火星绕太阳做圆周运转的假想来解释观察到的现象。
经过3年的运算,他以为他找到了火星的一个圆轨道的正确值,这些值与第谷的10个观测数据相匹配,误差不到2弧分。我们知道一度等于60弧分,从视平线到天顶则是一个90度的直角,因此几弧分是难以测量的,特别是在没有望远镜的情况下。这个误差是我们从地球上看到的整个月球的角直径的十五分之一。但是开普勒的狂喜很快就化为乌有,因为第谷的另外两个观测数据与开普勒的轨道不一致,误差达8弧分。开普勒写道:
上帝赋于我们这样一个勤勉的观测者——第谷·布拉赫,他的观测证实计算误差8分;我们理所当然要从心里感激上帝的恩赐……假如我以为我可以忽视这8分的话,我就可以使我的假设暂时成立。但是,既然不容忽视,这8分向我们指明了彻底改革天文学的道路。
圆轨道与真轨道之间的差别只能通过准确的测量和勇于承认事实来区分:“宇宙以协调匀称见美,但是调和必须合乎经验。”使开普勒感到震惊的是,他必须放弃圆轨道,怀疑对上帝这个几何学家的信仰。他说,清扫了圆周和螺旋天文学的马厩之后,他所剩下的“只是一车子的粪便”——类似卵形的扁圆。
开普勒终于意识到他对圆周的迷恋是因为错觉而引起的。地球是一个行星——这一点哥白尼已经说过,现在开普勒十分清楚地认识到,遭到战争、瘟疫、饥荒和不幸所破坏的地球并不完美。开普勒是自古以来第一个提出行星是由像地球这样不完美的东西构成的物体。如果行星是不完美的,为什么它们的轨道就不能是不完美的呢?他尝试了各种卵形曲线,他不停地计算,有时候算错了(开始的时候反而把正确的答案当作错误的答案),几个月之后,正当他濒于绝望的时候,他尝试了椭圆公式(那是珀格的阿波尼厄斯在亚历山大图书馆首次整理的),结果与第谷的观测配合得很好。他后来写道:“我把自然的真理拒之门外,并把它赶走,但是它又偷偷地从后门溜进,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呀,我真是个大傻瓜!”
开普勒发现火星绕太阳运行的轨道不是圆形,而是椭圆形。其他行星的轨道椭率比火星的轨道椭率要小得多,因此假如第谷叫他研究金星运动的话,他可能永远也发现不了行星的真轨道。在这样的轨道里,太阳不是位于中心,而是偏移到椭圆的焦点上。当某一个行星运转到离太阳最近的位置时,它的速度就加快;当它运转到离太阳最远的位置时,它的速度就减慢。由于这种运动方式,我们说行星永远朝着太阳运动,但又永远到达不了太阳。开普勒的行星运动第一定律就是:行星在椭圆的轨道上运转,太阳位于椭圆的一个焦点上。
做匀速圆周运动的时候,在相同的时间内所覆盖的圆弧角或圆弧部分相等,例如,在圆周上运行三分之二的距离所需要的时间是运行三分之一的距离所需要的时间的两倍。开普勒发现了椭圆轨道的一些不同之处:当行星沿着它的轨道运转的时候,它扫过了椭圆内的一小块扇形面积;当它接近太阳的时候,它在特定的时间内在轨道上划出一个大弧,但是那个弧所代表的面积并不很大,因为行星这个时候离太阳很近,当行星远离太阳的时候,它在相同的时间内所覆盖的弧就短得多,但是那个弧代表一个比较大的面积,因为行星这个时候离太阳比较远。开普勒发现不管椭率如何,上述这两个面积正好相等:瘦长的面积(表明行星远离太阳)和短阔的面积(此时行星接近太阳)正好相等。这就是开普勒行星运动第二定律:行星在单位时间内扫过的面积相等。
开普勒第一定律:行星(P)在椭圆的轨道上运转,太阳(S)位于椭圆的一个焦点上开普勒第二定律:行星在单位时间内扫过的面积相等。从B到A、F到E和D到C的运行时间都一样BSA、FSE和DSC等深色部分的面积都相同
开普勒的头两条定律看起来有点深奥和抽象:行星沿着椭圆轨道运转,在相同的时间内扫过相同的面积,这些定律又有什么用呢?圆周运动倒还容易理解。我们可能会把它当做数学上修修补补的东西,当做脱离现实生活的东西。但是正如我们自己(因为引力作用而附着在地球的表面上)飞越行星际空间一样,我们的行星就是遵循这些定律的。我们是按照开普勒首先发现的自然法则运动的。当我们把宇宙飞船送上行星的时候,当我们观测双星的时候,当我们考察遥远星系的运动的时候,我们发现整个宇宙都遵循开普勒定律。
许多年之后,开普勒偶然发现了行星运动的第三个,也是他的最后一个定律,这个定律将各个行星的运动联系起来,正确地展示了太阳系的机制。他在一本名为《宇宙的和谐》的书里阐述了这个定律。开普勒是通过《和谐》这个词来理解许多东西的:行星运动的秩序与美妙,解释该运动的数学法则之存在(这种思想可以上溯到毕达哥拉斯),甚至在音乐意义上的和谐——“天球的和声”。其他行星的轨道跟水星和火星的轨道不一样,它们基本上是圆形的,因此我们即使在极精确的曲线图上也很难画出它们的真形。地球是我们的活动站台,我们在这个站台上观测在遥远星座背景上的其他行星的运动。内行星在它们的轨道上快速地运转着——这就是水星得名的原因:水星是天使。金星、地球和火星绕太阳运转的速度依次递减。外行星,譬如木星和土星,步态庄重,有如天王。
开普勒第三定律(即和谐定律)指出,行星周期(行星绕轨道一周所需时间)的平方与其距离太阳的平均距离的立方成正比;行星离太阳越远,它的运转速度就越慢,但是根据准确的数学定律,p2 =a3 ,这里p代表行星绕太阳的运转周期(单位:年),a代表该行星离太阳的距离(单位:“天文单位”)。一个天文单位等于地球离太阳的距离,例如,木星离太阳是5个天文单位,因此 a3 =5 X 5 X 5=125。什么数自乘等于125呢?不是11吗?很接近。因此木星绕太阳运转一周的周期是11年。上述周期计算方法适用于任何行星、小行星和彗星。
开普勒并不满足于从大自然推断出行星运动的法则,他努力追求某种更根本的内在原因——太阳对星球运动的影响。行星在接近太阳的时候速度逐渐加快,在离开太阳的时候速度逐渐减慢。遥远的行星仍然感受到太阳的影响,磁力也有一种遥感作用,因此开普勒令人吃惊地预示了万有引力的概念,认为行星运动的内在原因类似于磁力作用:
我从事这项研究的目的是证明宇宙这部机器,与其说像一个非凡的有机体,不如说像一个类似时钟结构的装置……因为几乎各种形形色色的运动都是由一个非常简单的磁力所带动的,就像类似时钟机构的装置一样,一切运动都是由一个简单的重力引起的。
开普勒第三定律,又称宇宙谐和律(即“行星公转周期的平方等于轨道半长轴的立方”——译注),准确地建立了行星轨道的体积与其绕太阳公转一周的关系。这个定律完全适用于开普勒身后多年才发现的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
当然,磁力并不等于重力,但是开普勒这里所指出的创见是惊天动地的。他认为,适用于地球的量子物理原理也是支配宇宙的量子物理原理的基础。这是首次打破用神秘的观点来解释天体运动,这个见解使地球成了宇宙的一个省份。他说:“天文学是物理学的范畴之一。”开普勒处在历史的歧点,最后的一个科学星占学家成了第一个天体物理学家。
开普勒不是说话谨慎的人,他这样评价他的发现:
用这种交响乐的声音,人类可以在不到一小时内奏完永恒曲,可以细细地体验上帝——最高艺术家——的欢乐……我非常激动……决心已定。我正在写这本书,让现代人读也好,让后世人读也好,都无所谓。这本书可以等一个世纪才找到一个读者,上帝自已就等了6000年才找到见证人。
开普勒认为,在这种交响乐里,每个行星的运转速度相当于当时流行的拉丁音阶上的某些音符,即1、2、3、4、5、6、7、i。他说,在天球的谐声里,地球的音符是 4和 3,地球不停地哼唱着4和3,这两个音符正好等于拉丁词“famine”(饥荒)。他还中肯地指出,用这个令人悲哀的词来描绘地球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开普勒发现他的第三定律之后整整8天,导致“三十年战争”的事件在布拉格发生了。战争动乱使千百万人家破人亡。开普勒的命运也是如此,他的妻子和儿子死于军队所传染的流行病,他的皇家赞助人被废黜,他也因为在教义问题上固执己见而被开除路德教的教籍——开普勒再次沦为难民。这次冲突——天主教和新教都把它说成是神圣的战争——其实是那些贪婪的人利用宗教狂热争夺土地和权力的战争。过去,当交战双方的君主耗尽资财的时候,战争也就结束了,但现在,有组织的抢劫成了维持作战部队的手段。受蹂躏的欧洲人束手无策地看着一把一把的犁和修校的刀被打成剑和矛⑥。
在乡下,妖风四起,谣言弥天,无权无势的人受尽了祸害。许多孤身老妇被控行巫,成了替罪羊。开普勒的母亲就是在深更半夜被人从衣柜里拉走的。在开普勒的家乡小镇韦尔德斯塔特,从1615-1629年,每年大约都有3个妇女被当做女巫而加以折磨和杀害。凯瑟琳娜·开普勒是个爱争论的老妇,
事情的发生是因为开普勒写了一本科学小说来阐述和推广科学,这本书的书名叫做《梦》。他想象了一次月球旅行——那些太空旅行者站立在月球上,观察他们头顶上美丽的地球缓慢地旋转着。通过改变我们的观察角度,我们就可以理解宇宙的机理。在开普勒时代,反对地心说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人们没有感觉到地球在运动。在《梦》这本书里,他尽力将地球自转的原理阐述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他写道:“群众是通情达理的,……我要站在群众一边。因此,我十分耐心地向尽可能多的人解释。”(另一次,他在一封信中写道:“请不要让我单纯搞数学计算这种单调的工作,给我时间从事哲理的研究吧,这是我惟一的乐趣。”⑦)
随着望远镜的发明,开普勒的“月球地理学”的设想正在成为现实。他在《梦》中将月球描绘成布满山峦峡谷和孔洞(即伽利略不久前用第一架天文望远镜发现的月球上的环形山)。他还想象月球上有人居住着,他们已经完全适应了当地的险恶环境。他描述了从月面上观察到的地球缓慢旋转的情形,并想象我们行星上的大陆和海洋会引起像“月球上的人”那样的联想——把在直布罗陀海峡的西班牙南端与北非的相互靠近想象成“一个穿着柔软的衣服的少女正准备跟她的情人接吻”。但是,我觉得他们更像是在“碰鼻子”。
根据月亮上日夜的长短,开普勒认为月球上气候严酷,温度变化悬殊。事实证明,他的看法是完全正确的。当然;他并不是事事正确。例如,他相信月球周围有大气,月球上有海洋,也有人居住。特别奇怪的是他关于月球上的环形山的起源的猜想。他说,这些环形山使月球看上去“像小孩子出天花的脸”。他认为,环形山是凹下去而不是突出来的。他这个观点也是正确的。他从观察中发现许多环形山四周突出,中心耸立着一个山峰,但是他认为这些规则的环形说明了一种级数,只有智能生物的存在才能解释这种现象。他设想到从空中落下来的大岩石会引起月球的局部爆发,爆发物向四周匀称地散开,结果形成了圆形的坑穴,这就是月球和其他类地行星上许多环形山和坑穴的起源。因此他推断:“月球上存在着某种能够灵巧地建造那些回洞的人类。这些人类为数一定很多,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建造凹洞以满足需要。‘针对’这样的大建筑工程是不可能的”的观点,开普勒列举埃及的金宇塔和中国的长城(这些东西现在我们可以从环绕地球的轨道上看到)加以反驳。开普勒的思想核心是,几何级数反映了潜在的智能。他对月球环形山的论述预示了一场关于火星运河的论战(第五章)。通过观测的方法搜寻地球外的生命在发明望远镜的年代开始了,这是拥有最伟大的理论家的时代,这是举世瞩目的时代。
《梦》中有些部分显然是作者的自述,例如,主人公拜访了第谷,他的双亲是卖药的,他的母亲与妖魔鬼怪有交往,其中一个魔鬼最后还向她提供到月球旅行的工具。《梦》向我们清楚地表明(虽然它没有向开普勒同时代的人表明):“应该容许人们在梦中偶然想象到知觉世界所不存在的东西。”科幻小说在“三十年战争”时代还是一种新生事物,因此开普勒的书被当做为指控他母亲为女巫的证据。
正当开普勒面临着严重的个人问题时,他赶到沃坦堡去看望母亲。他那74岁的老母亲被拘禁在新教区地牢里,还受到严刑的威胁(枷利略在天主教的地牢里也受到了同样的威胁)。作为一个科学家,他很自然地立即就着手调查指控他母亲行巫的原因,其中包括调查沃坦堡人将身体上的小毛病都归咎于她的符咒的事件。他的调查是成功的,跟他的一生一样,他的调查是理性对迷信的胜利。他的母亲被放逐,永远不得返回沃坦堡,否则处以死刑。正是由于开普勒勇于自卫,沃坦堡的君主。才定下了不得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任意指控人们行巫的法令。
战争的动乱使开普勒基本上失去了经济来源,他后来的生活很不安定,到处恳求帮助。他给沃伦斯坦君主算命,就像他曾经给鲁道夫二世算过命那样,最后在沃伦斯坦控制的一个西里西亚的市镇——萨根——度过了晚年。他亲自写下的墓志铭是这样的:“我过去测量天空,现在测量的则是阴影。我的精神跟天空密不可分,我的身体却在地上安息。”但是,“三十年战争”把它的坟墓湮没了,如果今天要为他追求科学的勇气树碑立传的话,碑文可以这样写:“他追求的是严酷的真理而不是美妙的幻想。”
开普勒相信,总有一天会有“宇宙帆船乘着天风”在空中航行,船上满载“对浩瀚的太空无所畏惧的探索者”。今天,那些探索者无论是人类还是机器人,在广袤无垠的太空中用来准确无误地导航的,正是开普勒经过终身奋斗所发现的行星运动三大定律。
开普勒为了解行星的运动、为探索宇宙和谐的原理而奋斗终生,他的研究工作在他死后36年由牛顿推向顶点。牛顿生于1642年圣诞节,他母亲后来告诉他,他出生的时候只有一点点大,可以装进一个容量为一夸脱的杯子。牛顿体弱多病,感到缺少家庭的温暖,脾气暴躁,不爱交际,当了一辈子童男,但他却可能是最空前伟大的科学天才。
牛顿从小就急欲解答虚幻的问题,诸如:光是一种物质还是一种偶然的事情?引力如何越过真空而起作用?等等。他很早就确信,基督教对“三位一体”的传统观念是对《圣经》的一种误解。他的传记作者约翰·梅纳德。凯恩勒写道:
他其实是梅莫奈兹学派的犹太教—神论者,他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不是根据推理或猜测,而是完全根据对古代权威的理解。他相信天书并没有为伪造的“三位一体”论提供证据,天神只有上帝一个。但这是牛顿终身竭力隐瞒的可怕的秘密。
和开普勒一样,他免不了要受到当时迷信思想的影响,他也与神秘主义交锋过多次。事实上,牛顿思想的成熟主要归因于理性主义与神秘主义的冲突。1663年,当20岁的时候,出于好奇,他在斯特布里奇市集买了一本星占学的书,他想“看看书里到底说些什么”。当读到书中谈到的幻像时,他就读不下去了,因为他对三角学一无所知。因此,他又买了一本三角学的书。但是没多久,他发现自己不懂几何学,结果又找了一本欧几里得著的《几何学初步》开始读起来。两年之后,他发明了微分学。
做学生的时候,牛顿就被光迷住了,被太阳吸引住了。他不顾危险,经常目不转睛地看着镜子里太阳的映像:
几小时之后我的双眼无需望着任何明亮的东西,但是我还是看到太阳在我的面前。我不敢写字,也不敢看书,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让眼睛恢复过来,我整整三天呆在黑屋里,想尽一切办法转移我对太阳的想象,因为一想到太阳,我立即就会看到它的图像,虽然我是在黑暗里。
1666年,牛顿23岁,在剑桥大学读书。这时突然爆发了一场瘟疫,他只好回到与世隔绝的伍尔斯索普村(他出生的地方)闲居,在那里他住了一年。他专心于发明微分学和积分学,对光的性质有重大发现,并为万有引力理论打下了基础。在物理学的历史上,像这样意义重大的一年,只有1905年——爱因斯坦的“奇迹年”可以和它相比。当问他是怎样获得.这些惊人的发现时,牛顿笼统地回答说:“通过思考。”他的成就就是如此之重大,以致他剑桥的老师文萨克·巴罗在这个年轻人回校五年之后辞去了数学教授的职位,让他来接班。
牛顿45岁左右的时候,他的佣人是这样描述他的:
我从来没有看到他娱乐或消遣过,他既不乘车出去兜风,也不散步,不玩滚木球游戏或做其他运动,以为凡是不用在学习上的时间都是浪费。他学习抓得很紧,很少离开自己的房间,除非是去讲课……很少有人听他的课,更少有人听得懂,由于听课的人少,他实际上经常是对着墙壁朗读。
开普勒和牛顿的学生绝没有想到他们的损失会有多大。
牛顿发现了惯性定律——运动着的物体在没有外力作用的情况下继续做直线运动。牛顿认为,如果没有一种力量不断地改变月球的运动方向,使它的轨道成为近圆形,并把它往地球的方向上拉,那么,月球就会沿着与轨道相切的方向直线飞离轨道。牛顿把这种力量叫做重力,并相信它在远距离的地方起作用。虽然在地球和月球之间没有什么东西把它们联系起来,但是地球却不断地把月球往我们这边拉。牛顿应用开普勒第三定律,从数学的角度推断引力的性质。⑧他证明,将苹果往地球上拉的力就是使月球沿着它的轨道运转的力,也就是使当时刚发现的木星的卫星绕着那个遥远的行星运转的力。
自从开天辟地以来,物体都是往下掉的。人类有史以来都相信月亮绕着地球转。牛顿首先发现上述这两种现象都是由同一种力引起的,这就是“牛顿万有引力”中“万有”的含意所在。在宇宙中,这个引力定律到处都适用。
这是一个平方反比法则,即引力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如果两个运动物体之间的距离增加一倍,它们之间的引力则只有原来的四分之一,如果它们之间的距离是原来的10倍,它们之间的引力就比原来的引力小了100倍(102 = 100)。显然,引力必须在某种程度上是逆向的,即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少。假如引力是正向的,即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增加,最遥远的物体就会受到最大的引力。那么我想,宇宙间的所有物质很快就会形成一个大宇宙团。不,引力一定要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少。这就是为什么彗星或行星在远离太阳时转得慢,在靠近太阳时转得快的原因——离太阳越远,它们所感受的引力越小。
开普勒的行星运动三定律都可以从牛顿原理推导出来。开普勒定律是经验的产物,是根据第谷的仔细观测结果推断的,牛顿定律则是理论性的,是很简单的数学概念,根据这种概念,我们最终可以推导出第谷观测的一切数据。牛顿对自己的定律引以为豪,他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写道:“我在此展示了宇宙的机理。”
后来,牛顿担任了伦敦皇家学会会长(这是一个科学家的团体),还当了造币厂厂长,他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查禁伪币的工作中。他那忧郁和孤独的性格又开始作怪,他决心放弃驱使他与其他科学家争论的科研工作(争论的重点是优先权的问题)。为此,有人还说他得了相当于17世纪的“精神崩溃”症。然而,牛顿继续他在炼金术与化学之间的边缘科学的毕生研究。最近有证据表明,他当时的疾病与其说是精神病,不如说是重金属中毒——长期吸入微量的砷和汞所引起的金属中毒。当时的化学家以嗅觉为分析手段是司空见惯的。
但是,他那惊人的智力经久不衰。1696年,瑞士数学家约翰·伯努利要求他的同事们解决一个悬而未决的“捷线问题”:在只受到重力作用的情况下,物体怎样沿着不同高度的两点之间的一条曲线下降最快。伯努利起先规定半年为最后期限,但是后来应莱布尼茨的要求(莱布尼茨是当时的主要学者之一,跟牛顿同时发明了微分学和积分学),将最后期限延长到一年半。1697年1月4日下午4点,牛顿收到这个要求。在他次日早晨上班之前,他又发明了一个崭新的数学分支——变分学。他用变分学的原理解决捷线问题,并将答案寄了出去。他的答案出版了,但是根据牛顿的请求,没有署名。然而,该答案所显示出来的才华和创见却暴露了它的作者。当伯努利见到该答案时,他说:“真是文如其人。”牛顿当年55岁。
在晚年的时候,他继承了古代历史学家梅内托、斯特拉波和埃拉托斯尼的传统,主要从事校正古文明年代学的工作。在他身后发表的最后一本著作——《古代王国年代学修正本》里,我们发现他对许多历史事件进行了校订,复制了一幅所罗门圣殿建筑图;大胆地提出“北半球星座都是根据希腊故事《伊阿宋》和《亚尔古英雄传》里的人物、人工制品和事件命名的观点;坚持认为一切文明世界的神——只有牛顿自己心目中的神是一个例外——不过是后人加以神化的古代国王和英雄罢了。
开普勒和牛顿的发现代表了人类历史上的转折——发现十分简单的数学定律渗透到大自然的各个角落;适用于地球上的规则,也同样适用于宇宙;我们的思维方式与宇宙运行方式之间会产生共鸣。他们非常重视观测资料的精确性,他们预测行星运动的准确性雄辩地证明:人类完全能够深刻地了解宇宙。我们地球的现代文明、我们世界观的形成,以及我们现在对宇宙的探索,与他们的洞察力是密不可分的。
牛顿对自己的发现持谨慎态度,他对科学界的同事们是毫不让步的。在他发现负二次方定律之后,根本没有想等一二十年之后把它发表出来。但是在辽阔无垠、错综复杂的大自然面前,他跟托勒密和开普勒一样,既高兴又谦虚。他在临死之前写道:“我不知道在别人看来我是什么样的。但在我自己看来,我不过像是在海滨玩耍的小孩,为不时发现比寻常更为光滑的一块卵石或比寻常更为美丽的一片贝壳而沾沾自喜,而对于展现在我面前的浩瀚的真理的海洋,却全然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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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月经(menstrual)”这个词的词根意思是“月亮(Moon)”。②对星占学及其有关学说表示怀疑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也不是西方所独有的。例如,1332年《徒然草》的作者吉田兼好在《懒散论集》中写道:(日本)阴阳说对“红舌日”这个问题说不出个道理来。以往人们并不回避红舌日,但是近来——我不知道这个风俗从何而来——人们开始说什么“红舌日开始的事业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或者“红舌日说的话是白话,做的事是白做:你得而复失,你的计划落空。”简直是胡说八道!假如我们计算一下特意挑选“吉日”开始而又没有结果的事情,恐怕其数量之多不亚于在红舌日开始的事情。
③早四个世纪之前,阿基米德就制造了一个这样的装置,并由罗马的西塞罗检查和绘制成图。这是马塞勒斯将军运送到罗马的。在征服赛拉丘斯期间,马塞勒斯的一个士兵违抗命令,无缘无故地将这个年逾古稀的科学家杀死。
④在最近一次清查几乎所有哥白尼16世纪的著作时,欧文·金杰里奇发现当时的书刊审查很不认真,只有60%的意大利文版本被“纠正”,伊比利亚版本没有一本被纠正。
⑤这样的话在欧洲中世纪或欧洲基督教改革运动的时候决不是最偏激者所言。在包围一个主要是艾伯延塞斯人居住的城市时,有人问多米戈德古斯曼(后来以圣多米尼克闻名)如何区别信徒和异教徒时,据说他回答道:“把他们全部杀光,上帝自有判断,”
⑥我们现在还可以在格拉茨的军械库里看到一些展品。结果得罪了地方上的贵族。她卖安眠药,可能还卖幻觉药,就像现代墨西哥江湖医生那样。可怜的开普勒相信,他本人才是母亲被抓走的原因。
⑦像开普勒一样,第谷没有敌视星占学,但是他把自己秘密的占星术与当时流行的各种占星术严格地区别开来,他认为后者助长了迷信。他在1598年出版的《天文机理新编》一书中指出,如果星位图能够得到改善的话,星占学“其实比我们所认为的更可靠”。第谷写道:“我从23岁就开始致力于炼金术和天国的研究。”但是他觉得,这两种伪科学里的秘诀对大众来说太危险了(虽然他认为操纵在那些他需要获得其支持的君主和国王的手里是很安全的)。第谷继承了那些相信只有他们和俗、教权才能委以秘诀的科学家长期的、真正危险的传统。他写道:“将这些东西公之于众是没有用的,也是不应该的。”相反地,开普勒则到学校讲授天文学,经常自己掏钱大量出版刊物,撰写科学小说(当然主要不是写给他的同行看的)。用现代的观点看,他不可能成为受人欢迎的科学小说家,但是第谷和开普勒这两个同代人态度的差异却是说明问题的。
⑧遗憾的是,牛顿在他的杰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没有提到开普勒。但是在1666年给埃德蒙·哈雷的一封信中,他谈到了他的万有引力定律:“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定律是我大约20年前根据开普勒的理论推导出来的。”
第四章 天堂与地狱
九个世界仍在我的记忆之中。 斯诺尔里·斯特勒逊编纂的《冰岛散文集》
我——宇宙的破坏者,罪该万死。《神曲》
天堂和地狱的大门毗连在一起,没有什么两样。 尼克斯·卡赞扎基斯《基督的最后引诱》
地球是个可爱而又平静(多少可以这么说)的地方,万物在变化,但变化的过程却是缓慢的。我们可能平安地过一辈子而从未经历过比暴风雨更猛烈的自然灾害,因此,我们总是自鸣得意,逍遥自在,漠不关心。但是大自然的历史记载却是很清楚的。宇宙曾经遭到破坏,我们人类甚至还以“善于有意无意地给自己施加灾害”而著称。其他的行星都把自己过去的历史保留下来,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它们曾经经历过大灾难。一切都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在100年内不可思议的事情,1亿年之后可能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即使在地球上,即使在我们自己的国家里,奇怪的自然现象也发生过。
1908年6月30日清晨,在西伯利亚中部,人们看见一个巨大的火球从天空划过。火球着地的时候,引起了一场大爆炸,这场大爆炸扫平了大约2000平方公里的森林,烧毁了撞击地点附近成千上万的树木,它所引起的大气冲击波环绕地球两圈。两天之后,大气里仍然有大量的尘埃,以至于在1万公里以外的伦敦市街道上,人们可以在晚上靠尘埃的漫反射光看报纸。
沙俄政府不会为这样的区区小事而去调查的,而且事情毕竟是发生在偏僻落后的西伯利亚通古斯人居住的地方。十月革命10年之后才有一支考察队到那里考察现场和采访目击者,以下是考察队带回来的一些采访记录。
清晨,当大家还在帐篷里睡觉的时候,整个帐篷连人一起被吹到空中。落地的时候,全家都受了轻伤,而阿库莉娜和伊凡失去了知觉。恢复知觉后,他们听到许多嘈杂的声音,看到森林在他们四周炽烈地燃烧着,大部分森林都毁了。
早饭时间,我正坐在范诺范拉贸易栈的门廊里,眼睛望着北方。我刚举起斧子要箍桶的时候,突然间……天空劈成两半,北边森林的上空好像燃起了一片烈火。这时,我感到一阵火热,好像我的衬衫已经着火了……我正要把衣服脱掉的时候,天空中轰隆一声炸开了。我从门廊里被抛到约3沙绳(俄丈)远的地方,暂时失去了知觉。我的妻子跑出来把我扶到屋里。接着便听到一声巨响,好像是石头从空中降落的声音,又好像是炮声,整个大地都抖动起来。我躺在地上,把头盖住,因为我怕头被石头打伤。正当天空裂开的时候,一阵热风(犹如大地里吹出来的热风)从北边往我们的屋子吹过来,在地上留下了痕迹……
当我坐在犁旁吃早饭的时候,我突然听到爆炸声,好像是炮声。我的马跪到地上。北边森林的上空火舌冲天而起……接着,我看到杉树林被风刮得倒向一边,我还以为是飓风。我用双手抓住犁,不让风刮走。风很猛,地上的土都被刮走了。飓风从安格拉里驱起了一道水墙,我看得清清楚楚的,因为我的地在山坡上。
呼啸声把马吓得狂奔起来,拖着犁到处乱跑,有的马却吓瘫了。
听到第一声和第二声爆炸之后,木匠们都吓呆了,他们用手在自己胸前划十字。当第三声爆炸传来的时候,他们从屋顶上倒摔到碎木屑上。有几个人惊慌失措,我叫他们冷静下来,并安慰他们。我们都停了工回到村子里去。村民们惊恐万状,一群一群地聚集在街道上,谈论着发生的事情。
我当时正在田里……刚刚给一匹马套上耙,正要套另一匹时,突然听到右边一声好像爆破的声音。我立即回头,看见一个燃烧着的物体从空中飞过,那物体头部比尾部宽得多,色彩好比白昼里的火光。这个燃烧着的物体比太阳大得多,但是没有太阳那么明亮,所以可以用肉眼去看。火光后面拖着一长串的东西,看上去像尘埃,一阵阵地往外喷,此外,火焰还放出蓝色的流光……火焰一消失就听到比炮声更猛烈的爆炸声,可以感觉到土地在震颤,木屋里的玻璃窗都被震碎了。
我当时正在卡恩河边洗羊毛,突然听到一声像惊鸟鼓翅的嘈杂声……河水猛涨。随后便是一声巨响,一个工人……摔到河里。
这个著名的事件叫做通古斯事件。有些科学家认为,这个事件是由一片急剧落下的反物质引起的。反物质与地球的寻常物质接触之后就湮没,变成伽马射线的闪光。但是在撞击地点没有发现任何放射现象可以证实这种解释。另一些科学家认为,一定有一个很小的黑洞由西伯利亚这一端进人并穿透地球,从另一端钻出。但是从大气冲击波的记录里并没有发现当天晚些时候有什么东西从北大西洋里冲出来。这也许是某个难以想象的地球外的高级文明社会的宇宙飞船出了严重的故障,结果撞到一个暗行星的偏僻地区。可是在撞击现场没有找到这些飞船的痕迹。上面这些已经提出来的观点,其中有些还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它们都没有足够的证据。通古斯事件的主要事实是:大爆炸,大冲击波,森林大火。可是在现场没有发现撞击环形山。所有这些事实似乎只能有一种解释:1908年一个彗星的一个碎片撞击了地球。
在行星际广阔的空洞里有许多物体,有些是岩石的,有些是金属的,有些是冰的,有些含有部分的有机分子。这些物体从尘埃颗粒到像尼加拉瓜或不丹那么大的不规则的石块都有。有时候,偶然间在途中出现一个行星。通古斯事件很可能是由一个彗星冰块引起的。这个冰块长约100米(相当于一个足球场那么大),重100万吨,飞行速度约每秒30公里(每小时7万英里)。
假如这样的撞击事件发生在今天的话,人们可能会以为是核爆炸(特别是在目前的这种惊恐之中)。彗星的撞击和火球就像百万吨级的核爆炸。还带有蘑菇云,但有两个例外,没有伽马射线,也没有放射性微粒回降。一个罕见的但又是自然的事件——一个相当大的彗星碎片的撞击——可能引起一场核战争吗?一个奇怪的剧本:一个小彗星撞击了地球(就像千百万其他彗星已经撞击过地球那样),我们的文明社会的反应则是立即毁灭自己。我们应该进一步研究彗星及其撞击和可能带来的灾难。例如,1979年9月22日,一颗美国维拉卫星在南大西洋和西印度洋附近探测到一种强烈的双闪光,起初以为那是南非或以色列秘密进行的低量(2000万吨,相当于广岛原子弹的能量的六分之一)核武器试验所引起的。当时的国际政治形势正处于紧张状态。但是如果这种闪光是由小行星或彗星碎片的撞击所引起的,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既然在发光地区的空中飞行之中没有发现大气里有异常的放射现象。上述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同时也说明,在核武器时代,不改善我们对来自宇宙空间的撞击的监测系统是很危险的。
彗星主要是由冰构成的——水(H2 O)冰,还有少量的甲烷(CH4 )冰和一些氨(NH3 )冰。在撞击地球的大气层时,一个中等大小的彗星碎片会产生一个白炽的火球和一种巨大的冲击波。火球会烧毁树木,冲击波会扫平森林,它的声音还会波及全球。但是这样的彗星不太可能在地上撞出一个环形山。彗星上的冰块在进人大气层的时候全部融化了,因此不会留下灵般地出现,这种现象令人不安地向人们关于宇宙是万古不变、井然有序这一观念进行挑战。如果那条天天随着星星起落的壮丽的乳白色光带是无缘无故地出现在那里,与人间世事毫无关系,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因此出现了这样的观点:彗星是灾难的预兆,是神遣的预兆——它们预示了帝王的终日,王国的崩溃。对于彗星,巴比伦人认为是天髯,希腊人认为是垂发,阿拉伯人认为是燃烧的剑。在托勒密时代,人们根据彗星的形状把它们分类为“梁”、“喇叭”。“坛子”等。托勒密认为彗星给人类带来战争、炎热的气候和“动乱”。中世纪的一些彗星图看上去像未探明的飞行的十字架。一个名叫安德烈亚斯·西利奇厄斯的马格迪堡路德教主管人(即主教),在1578年发表了一篇题为“新彗星的科学启示”的文章。他在文章中。提出了一个独特的观点,他说彗星是“人类罪恶的浓烟,每天、每时、每刻都在升腾,它在上帝面前丑态百出、胆战心惊,逐渐地由浓烟形成长着卷发梳着辫子的彗星,最后被天国最高法官的怒火烧着了”。但是另一些人反驳说,如果彗星是罪恶的浓烟的话,天空势必乌烟滚滚。
关于哈雷彗星(或任何其他彗星)的最古老的记录是在中国的《淮南子》这本书里,该星于公元前1057年武王伐纣时出现。公元66年哈雷彗星向地球靠近,这是约瑟夫关于“耶路撒冷上空整整一年悬挂着一把剑”的记载的最好解释。1066年,诺曼底人又目睹了哈雷彗星,他们认为,既然彗星预兆某个王国的崩溃,这次哈雷彗星的出现,助长并在某种意义上促成了“征服者威廉”对英格兰的侵略。当时的报纸《贝尤克斯绣帷报》对该彗星曾做过及时的报导。1301年,乔托——现代写实主义绘画的创立者之———目击了哈雷彗星再次出现,并且把它画到算命的天宫图里。1466年的大彗星——哈雷彗星星又一次再现——引起了基督教欧洲的恐慌,基督教徒们担心上帝可能站在土耳其人一边(土耳其人刚刚占领了君士坦丁堡),所以才派遣彗星下来。
16世纪和17世纪的主要天文学家都被彗星迷住了,即使牛顿对彗星也有点茫然。开普勒说彗星在空中飞驰“就像鱼类在海里畅游一样”。但是被阳光驱散了;因为彗尾总是朝着背向太阳的方向、戴维·休漠在许多场合里是一个坚定的理性主义者,但是他的下述观点却不很严肃:彗星是行星系的生殖细胞——卵子或精子。行星是一种星际性交的产物。牛顿读大学的时候(在他发明反射望远镜之前),经常连续数夜不眠,用肉眼搜索空中的彗星,最后终于累倒了。继第谷和开普勒之后,牛顿断定,从地球上看到的彗星不在我们的大气层范围内运行(亚里士多德和其他一些人也是这样认为的),我们看到的彗星其实是在比月球还要远的地方,但是比土星近一些。彗星跟行星一样,是通过反射太阳光发亮的。“那些把彗星调往遥远的恒星的人大错而特错,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彗星就得不到太阳光,就像我们太阳系的行星得不到恒星的光一样。”他证实了彗星的运行轨道跟行星一样也是椭圆形的;“彗星是一种在非常扁圆的轨道上绕着太阳运转的行星。”这种将彗星非神秘化的观点,这种对彗星固定轨道的预言,导致他的朋友埃德蒙·哈雷在1707年计算出:1531年。1607年和1682年出现的彗星是每隔76年出现一次的同一颗彗星,并预言这颗星于1758年再现。这个彗星果然按时到来,他死后人们就用他的名字给这颗彗星命名。哈雷彗星在人类历史上起过有趣的作用,当它1986年再现时,它可能是宇宙飞船首次探索彗星的目标。
现代的行星科学家有时候试图论证彗星和行星的碰撞对行星大气可能有显著的影响。例如,现在火星大气里的水分都是因为不久前一个小彗星撞击的结果。牛顿指出:彗尾的物质被散落在行星际空间,由于重力作用,它们逐渐地被吸引到附近的行星上,他相信地球上的水在不断地散失,“用于植物的生长和腐烂,转化成干土……如果液体没有从外部得到补充,一定会不断减少,最后完全消失”。牛顿曾经相信:地球上的海洋源自彗星;生命的产生也可能是因为彗星物质降落在我们的行星上。在一篇神秘的幻想曲里,他更是讲得神乎其神:“而且,我认为,灵魂来自彗星,虽然它非常微小,但它却是我们空气中最微妙。最有用的部分,是万物赖以生存的要素。”
早在1868年,天文学家威廉·惠更斯就发现彗星光谱和天然气光谱的某些特征是一样的。惠更斯发现彗星上有有机物;几年之内又发现彗星里含有氰(即硝酸纤维素,含有一个碳原子和一个氮原子,是形成氰化物的分子碎片)。1910年,当地球即将穿过哈雷彗星的尾巴时,许多人非常恐慌,他们忽略了“彗尾富有扩散性”的事实。彗星的毒性所带来的危险远不如(即使在1910年)大城市工业污染所带来的危险。
但是几乎没有人感到放心。例如,旧金山1910年5月15日《纪事报》的大标题中有:“跟房子一样大的彗星摄像机”、“彗星来临,丈夫自新”、“彗星晚会在纽约流行”。洛杉矾《考察家报》的气氛比较轻松:“喂!那个彗星毒死你了吗?……全人类该免费洗一洗气体浴了”、“期待‘狂欢作乐’”、“许多人嗅到氰的强烈味道”、“受害者爬树,给彗星挂电话。”1910年,人们举行了许多晚会,他们要在世界遭到气污染的末日来临之前尽情欢乐一番。企业家到处兜售抗彗药和防毒面具(后者令人恐怖地预示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场)。
即使在我们的时代,对彗星仍然存在着模糊的认识。1957年,我是芝加哥大学叶凯士天文台的研究生。有一天深夜,我独自一个人在天文台里,听到电话铃直响。我接电话时,听到一个人用醉醺醺的声音说:“请让我跟天文学家讲几句话。”“你有什么事就说吧。”“是这样的,我们正在威尔米特举行花园晚会,天上有个东西,奇怪的是,你正视它的时候,它就不在了,但是如果你不看它,它又在那里。”视网膜最敏感的部分不在视界的中心,如果你将视线稍微偏移一点,你就可以看到暗淡的星星和其他的物体。我知道当时天上勉强可见的东西是一个新发现的叫做“阿伦罗兰”的彗星,所以我就告诉他,说他看见的可能是一个彗星。他停顿了好一会儿才问:“什么叫彗星?”“彗星就是直径1英里的雪球。”我回答说。这次,这个打电话的人停顿的时间更长。后来,他请求说:“请找个真正的天文学家跟我谈吧。”1986年哈雷彗星再现时,我不知道什么样的政界领导人会对此感到恐惧,我们不知道我们到时候还会干出别的什么蠢事来。
虽然行星是在椭圆形的轨道上绕太阳运转,其实它们的轨道的椭率并不很大。乍看起来,它们的轨道倒像是圆形的。彗星——特别是周期长的彗星——才有显著的椭圆形轨道。行星是内太阳系的老前辈,彗星则是新客。为什么行星的轨道基本上是圆形的而且整齐地分隔开来?因为如果行星轨道的椭率很大的话,它们就会交叉在一起,那么行星迟早会相撞。在太阳系的早期历史里,可能有许多行星正处在形成的过程中,那些在椭圆交叉轨道上的行星很容易相互碰撞而毁灭,而在圆形轨道上的行星则容易成长而生存下来。现在这些行星的轨道是在这种碰撞自然选择中幸存者的轨道,我们的太阳系已经由充满灾难性的撞击的少年进人稳定的中年。
在太阳系的最外层,在行星以远的黑暗空间里,有一个由1万亿个彗核构成的巨大的球云,它绕太阳运转的速度不会比印第安纳波利斯首届500英里车赛的速度更快①。一个典型的彗星看上去像一个直径约1公里的巨大的滚动的雪球。大多数彗星从来没有穿越过冥王星轨道这条边界,但是,偶而会有一颗行星从它们旁边经过,打乱它们的引力关系,使一群彗星进入椭率很大的轨道,向太阳猛冲。当它们的轨道由于木星和土星的引力作用而继续变化时,它们就(大约每100年左右一次)往内太阳系猛冲。在木星和火星轨道之间的某个地方,它们开始发热和蒸发。从太阳的大气层吹出来的物质——太阳风,将尘埃和冰块推向彗星的背部,使它们有了短尾。假如木星的直径是1米的话,我们的彗星就会比尘埃颗粒还要小。但是如果它们发展壮大的话,它们的尾巴会有从一个星球到另一个星球那么长。当它们接近地球的时候,它们会在地球上的人类当中激起迷信的狂热。但是人类最终会懂得,彗星不是生在在他们的大气层里,而是生存在大气层外的行星之间。人类将会计算彗星的轨迹,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人类还会发射一个小宇宙飞船,专门用来探测这个来自恒星王国的客人②。
彗星迟早是要跟行星碰撞的。地球及其伙伴月亮势必受到彗星和小行星——太阳系在形成过程中残余下来的碎片——的轰炸。既然小的物体比大的物体多,受小物体撞击的可能性也就比受大物体撞击的可能性大。彗星碎片撞击地球的事件(例如通古斯事件),每1千年就可能发生一次左右,但是大彗星(例如哈雷彗星,它的核可能有20公里的直径)撞击地球的事件只可能每10亿年左右发生一次。
当一个小的冰冻物体跟一个行星或一个卫星碰撞时,行星或卫星上还不会有很大的伤痕,但是如果撞击物比较大或撞击物主要是由岩石构成的,那么撞击的时候就会引起爆炸,形成一个半球形的坑,我们把它叫做撞击环形山。如果环形山没有被破坏掉或被填满,它可能几十亿年之后都还会存在。月球上几乎没有侵蚀现象,当我们考察月球的表面时,我们发现它布满了环形山,这些环形山的数量远不是现在太阳系内寥寥无几的彗星碎片和小行星碎片所能解释的,月球的表面雄辩地证明宇宙曾经经历过毁灭性的年代,那是几十亿年前的事了。
撞击环形山并不只是月球上才有的,我们在整个内太阳系都会发现它们——从最靠近太阳的水星,到云雾迷漫的金星,到火星及其小卫星(火卫一和火卫二)。这些行星叫类地行星,在宇宙中跟我们是一家人,它们的性质可以拿地球作代表。它们的表层是固体,内部主要是岩石和铁。大气层的气压不尽相同,从几乎是真空状态到比地球的气压高叨倍都有。它们像野营者围着营火一样紧紧地围着太阳——光源和热源。所有的行星大约都有46亿年的历史了,跟月球一样,它们都是太阳早期历史的撞击灾变岁月的见证人。
越过火星之后,我们就来到了一个非常不同的“社会制度”里——木星和其他大行星(即类木行星)的王国。这些行星都是大行星,它们的主要成分是氢和氦,还有少量的富氢气体(例如甲烷、氨气)和水。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坚实的表面,看到的只是大气和五彩缤纷的云层。这些行星都是举足轻重的,而不像地球那样是微不足道的。木星可以装得下1000个地球。假如彗星或小行星落到木星的大气层里的话,我们不可能看到环形山,我们只能看到云层暂时断裂的现象。然而,我们知道,外太阳系的碰撞史也已经有几十亿年了,因为木星的体系更庞大,有十几个卫星,“旅行者”宇宙飞船曾经对其中的5个卫星进行过详细的考察。在这里,我们也找到了过去灾变的证据。整个太阳系都探索过之后,我们可能就会找到所有9个星球(从水星到冥王星)和所有小卫星、彗星和小行星都经历过撞击灾变的证据。
月球正面大约有1万个环形山,在地球上用望远镜可以看得见。大多数环形山是在月球的古代高地上,从月球的行星际碎片最后吸积时期起就有了。在maria(拉丁语“海”)里约有1000个直径超过1公里的环形山。所谓的“海”,是指月球的平原地区,在月球形成后不久,这里可能是个熔岩涌流的地方,先前的环形山都被遮没了。因此,粗略地计算,现在月球上环形山的形成率应该是:109年/104环形山=105年/环形山,即每10万年形成一个环形山。因为行星际碎片在几十亿年前可能比现在多,所以我们可能要等10万年以上才能看到在月球上形成一个环形山。因为地球的面积比月球大,所以我们可能要等大约1万年才能看到我们的行星被撞击出一个1公里宽的环形山。据研究,亚利桑那的陨星坑(大约1公里宽的撞击环形山)已经有2万到3万年的历史了,因此,地球上的观测与上述的估算是一致的。
彗星或小行星与月球的实际撞击可能会引起瞬息爆炸,我们从地球上可以看到爆炸所发出的光。我们可以想象,在10万年前的某一个晚上,当我们的祖先悠闲地举目望着天空的时候,突然看到一股奇特的白烟从月球的背光部分升起来,并且被太阳光把它照亮了。但是,我们并不认为历史上可能发生过这种事情,因为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然而,在地球上用肉眼看到的月球遭受撞击的事实是有案可查的。1178年6月25日夜晚,5个英国修道士报告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后来这件事情被坎特伯雷的杰维斯收录在他的编年史里。人们普遍认为,该书所记述的关于杰维斯时代的政治和文化事件是可靠的。作者收录这个事件之前曾经采访过目击者,他们都发誓说他们所看到的是事实。杰维斯的编年史里有这么一段话:
一弯明亮的新月,月相如旧,钩尖朝东。忽然间,上钩一分为二,火焰从分裂处中部腾空而起,将火炬、火焰、火红的煤和火星洒向天空。
天文学家德罗·马尔霍兰和奥戴尔·卡莱姆认为,月球遭到撞击时,月面上会升起一股尘云,形状很像坎特伯雷的修道士所报告的那样。
假如撞击是在800年前才发生的话,它所形成的环形山现在应该还看得到。月球上几乎不可能发生侵蚀现象,因为那里没有空气,也没有水。因此,即使是几十亿年前形成的小环形山现在还会比较好地保留下来。根据杰维斯的记载,准确地测定那次月球上的撞击地点是可能的。撞击会产生射线(即爆炸时喷射出来的粉末线迹),这样的射线跟月球上最年轻的环形山是联系在一起的——例如是那些根据阿里斯塔恰斯、哥白尼和开普勒的名字而命名的环形山。但是,虽然环形山可能经受得住月球上的侵蚀,这种非常微弱的射线却不行。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使微陨星——宇宙空间微尘——的到来也会搅乱和遮没这些射线,使这些射线慢慢地消失掉。由此可见,射线是新近发生撞击的信号。
陨星学家杰克·哈通曾经指出,月球上,正好在坎特伯雷修道士所说的那个地区,有一个最近刚刚形成的、样子还很新鲜的小环形山,同时还有很明显的辐射系。这个环形山是根据16世纪罗马天主教的一个学者的名字命名的,叫做“乔达诺·布鲁诺”。布鲁诺认为,宇宙中有无数的星球,而且许多星球上都有生命。由于这个原因和其他“罪行”,他于1600年被烧死在火刑柱上。
卡拉姆和马尔霍兰提出了跟上述的解释相吻合的另一个证据。当一个物体以很高的速度撞击月球时,它会使月球晃动起来,虽然这种震动最终会消失,但不会在800年这样的短时期内消失。这种震动可以用激光反射技术进行研究。“阿波罗”飞船的宇航员曾经在月球的好几个地方设置了激光反光镜。当地球上发射的激光束照射在镜子上并反射回来的时候,我们可以很准确地测量出往返的时间。用这个时间乘以光速,我们可以准确地算出这个时刻地球与月球之间的距离。用这种方法测量几年之后,我们知道了月球的天平动周期(即颤动周期大约3年)和振幅(大约3米),这个数据跟“乔达诺·布鲁诺环形山形成还不到1000年” 的见解是一致的。
所有这些证据都是推论的和间接的。我前面已经说过,在历史时期里,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很小,但是这样的证据至少会给我们一些启示。通古斯事件和亚利桑那的陨星坑也使我们注意到,并不是所有的撞击灾变都是在太阳系的早期历史里发生的。但是,月球上只有几个环形山有广延的辐射纹,这个事实同样使我们注意到,即使在月球上多少有一点侵蚀③,只要了解一下那些环形山和地层学的其他迹象,我们就能够设想出撞击事件和遮没事件的序列(布鲁诺环形山的形成可能是这种事件的最近的例子)。
地球离月球很近,如果月球那么严重地受到过撞击而形成许多环形山,地球怎么可能幸免呢?为什么陨星坑如此罕见?彗星和小行星会以为撞击一个有人居住的星球是不妥当的吗?这种克制的态度是不可能的,惟一可能的解释是,在地球和月球上形成撞击环形山的频率是很接近的,但在没有空气和水的月球上,它们可以长久地保留下来,而在地上,缓慢的侵蚀过程会把它们销蚀掉或遮没掉。流水、风沙和造山运动的过程虽然很缓慢,但是经过几百万年或几十亿年之后,它们甚至会把非常大的撞击伤痕完全消除掉。
在任何卫星或行星的表面上都会有外作用(譬如来自宇宙空间的撞击)和内作用(譬如地震),都会有急速的灾变(譬如火山爆发)和极度缓慢的作用(譬如微小的空间沙粒使表面凹陷下去)。什么样的作用占主导地位呢?外作用还是内作用?是罕见的而又激烈的事件,还是普通而又不显著的事件?这个问题是不能笼统回答的。在月球上,外灾变作用占主导地位;在地球上,内部的缓慢作用占主导地位。火星的情况则介于两者之间。
在火星和木星的轨道之间有无数的小行星——微小的类地行星,最大的小行星直径有几百公里。许多小行星呈椭圆形,它们在空中不停地翻滚。有时候在交互轨道上似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小行星。小行星经常互相碰撞,偶然间其中一个会被削出一片来,偶尔还会拦截地球,最后落到地面上成为陨石。我们博物馆架子上的展品就是遥远行星的碎片。小行星带是一个大磨坊,不断地磨出越来越小的碎片,直至尘埃微粒。比较大的小行星碎片和彗星是形成行星表面新环形山的主要因素。在小行星带里,由于附近的大行星——木星——的引力潮作用,行星的组成可能曾经受到阻碍,小行星带也可能是自我爆炸的行星的残片。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地球上的科学家都不知道行星怎么会自我爆炸的,不过这也完全可能。
土星的光环是几十亿个绕着土星旋转的微小的冰冻小卫星,这跟小行星带有点相似。它们可能就是那些由于土星的引力作用而没有被附近的卫星吸积的碎片,它们也可能是因为靠得太近而被引力潮扯碎的卫星的残片。要不然,它们可能就是土星的某一个卫星(譬如土卫六)所抛射出来的物质和落到行星的大气层里的物质之间稳定的物态平衡。木星和天王星也有光环,是最近才发现的,在地球上几乎看不见。海王星是否也有一个光环?这是行星科学家亟待解决的问题。光环可能是整个宇宙中所有类木行星的一种典型的装饰品。
1950年,一个叫伊曼纽尔·维利考夫斯基的精神病医生在一本科普读物《在碰撞中的星球》里提到从土星到金星之间最近发生的大碰撞事件。他认为,由于某种原因,在木星系里形成了一个由行星物质组成的物体,他把这个物体称为彗星。大约3500年前,它跑到内太阳系里来,经常跟地球和火星相互碰撞,偶然之中将地球撞裂,形成了红海,使摩西领着以色列人得以逃脱埃及法老的统治,还将地球根据耶和华的命令而进行的旋转运动停止下来。他说,它还引起了大规模的火山爆发和水灾④。维利考夫斯基还想象,这个彗星在打了一场复杂的行星际弹子戏之后,就进入一个近圆形的稳定轨道,最后变成了金星(他认为在这之前金星是不存在的)。
上述这些观点几乎可以肯定都是错误的,我在别处已经对此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讨论。天文学家并不反对发生过大碰撞的观点,只是反对在最近发生过大碰撞的观点。在任何太阳系的模型里,我们不可能根据轨道的比例来显示行星的大小,因为如果那样的话,行星就几乎看不见了。如果真的按比例用尘埃微粒来显示行星的话,我们很容易就会发现,在几千年里,某一个特定的彗星与地球相撞的机会是极小的。而且,金星主要是由岩石和金属构成的,氢的含量很少,而木星——维利考夫斯基认为它是金星的发源地——则基本上都是由氢组成的。木星上没有可以用来抛射彗星或行星的能源。如果一个彗星或行星从地球旁边经过的话,它不可能“阻止”地球的旋转,更不可能使它以一天24小时转一圈的速度重新旋转起来。所谓3 500年前火山爆发或水灾十分频繁的论点并没有地质学的证据。美索不达米亚有些图章上刻的文字中提到,发现金星的时间比维利考夫斯基所说的从彗星变成金星的时间还要早⑤。在这种椭率很大的轨道上的物体迅速进人现在金星所在的这种几乎是正圆的轨道是很不可能的。如此等等。
事实证明,科学家和非科学家提出的许多假设是错误的,但是科学能够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新理论要得到承认就必须有可靠的证据。维利考夫斯基事件最糟糕的问题不是他的假设是错误的,也不是他的假设跟充分证实了的东西相矛盾,而是有些自称科学家的人企图压制维利考夫斯基的观点。科学是自由探索的产物,科学为自由探索服务。任何假设,不管它们是多么稀奇古怪,都应该受到应有的重视。在宗教界和政界,压制不同的思想可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这不是通往知识的边路,也不是探索科学的方法,我们不能预见谁会发现事物的新的基本原理。
金星的质量⑥、大小和密度跟地球基本上是相同的。由于它是靠地球最近的行星,所以几个世纪以来人们把它看成是地球的姐妹。我们的姐妹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也许它是一个温和的夏日行星,因为靠太阳稍近一点,所以会比较暖和?它有撞击环形山吗?或者都已经被侵蚀掉了?有火山吗?有山脉。海洋和生命吗?
1609年,林利略首先通过望远镜来观察金星,他看到了一个非常平凡的圆面。伽利略注意到,金星跟月球一样,有不同的位相——从娥眉形到圆盘形,由于同样的原因,我们有时候主要是看到金星的夜晚的一面,有时候主要是看到它的白昼的一面。这一发现偶然地进一步证实了“地球绕太阳转而不是太阳绕地球转”的观点是正确的。随着倍数的增大和清晰度(即对细枝末节的分辨率)的提高,光学望远镜就被系统地用来观测金星。但是它们的效果并不比伽利略的望远镜好多少,金星的外围显然包着一层很浓厚的迷雾,当我们在早晨或夜晚观看这个行星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金星外围的云雾所反射的太阳光。虽然我们发现这些云雾已经几个世纪了,我们对它们的成分还是一无所知。
因为看不到金星上的任何东西,一些科学家就得出了这样奇怪的结论:金星的表面是沼泽地,像石炭纪的地球。这个论点——如果我们可以大言不惭地这么说的话——是这样推导出来的:
“我看不到金星上的任何东西。”
“为什么看不到?”
“因为它的四周云雾弥漫。”
“云雾的成分是什么?”
“水,那还用说。”
“那么,为什么金星的云层比地球的云层厚呢?”
“因为那里的水比较多。”
“但是,如果云里的水分比较多的话,星球表面的水分也必定比较多。什么样的表面很湿呢?”
“沼泽。”
如果金星上有沼泽的话,为什么不能有蜻蜓甚至恐龙呢?观察:见不到金星上有什么东西。结论:它一定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地方。金星的毫无特色的云雾反映了我们自己的偏爱。我们自己是生物,所以我们想象别的地方也有生物。但是只有对证据进行耐心的积累和认真的估价之后我们才能断定某一个特定的星球是否有生物。看样子,金星并不赏识我们对它的偏爱。
我们是通过棱镜首先获得认识金星性质的真正线索,这种棱镜是用玻璃制成的,或者是用一种叫做衍射光栅的扁平面制成的(上面布满了细密而规则的直纹)。当一束强烈的普通白光穿过一个狭缝之后,再穿过一个棱镜或光栅的时候,这束白光散成五颜六色的彩带,我们把它叫做光谱。这种光谱从高频可见光到低频可见光依次排列,即紫、蓝、绿、黄、橙、红。因为我们可以看见这些颜色,所以这个光谱叫做可见光谱。但是光并不仅仅是可见光谱上的那么一小部分。在这种光谱高频区域紫光以外的那部分光线叫紫外线。这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光,能够杀死微生物。我们看不见这种光,但是用大黄蜂或光电管立即就能够测出来。还有许许多多的光是我们看不到的,在这个光谱的紫外线以外是X射线部分,X射线以外是伽马射线。在这种光谱低频区域红光的另一边是红外线。我们把测量微电流用的温差电偶安培计放置在黑暗的红外区时发现了这种光。经这种光照射,温度上升了,有光照射在安培计上,但我们的肉眼看不到这种光。通过响尾蛇和掺杂半导体能很明显地测出红外辐射光。红外线以外是广阔的无线电波光谱区。从伽马射线到无线电波,所有的光都是不可低估的,它们在天文学上都是有用的。但是,由于我们肉眼观察的局限性,我们对称为可见光谱的这一小段五颜六色的彩带持有一种偏见和偏心。
1844年,哲学家奥古斯特·孔德曾寻找一种永不可知的知识的例子。他挑选了遥远的恒星和行星的成分作为例子。因为他认为,我们永远不可能实地访问它们。在手头没有标本的情况下,我们似乎永远不可能了解它们的成分。但是孔德死后才3年,人们就发现一种可以用来测定遥远物体的化学成分的光谱。不同的分子和化学元素吸收不同频率(即不同颜色)的光——有时候是可见光谱上的光,有时候则是在光谱之外的部分。在行星大气的光谱上,一条黑线表示一个没有光线的狭缝,表示太阳光在穿过另一个星球的大气层时被吸收了。每一条这样的黑线都是由某种特定的分子或原子形成的,每一种物质都有其典型的光谱特征。我们从地球上可以验明6000万公里以外的金星上的气体,我们可以推测太阳的成分(氦——根据希腊太阳神赫利俄斯的名字而命名的——最先是在太阳里发现的),推测富铕的A磁星的成分(通过对1000亿个小星的集合光的分析),推测遥远星系的成分。天文光谱学简直是一种魔术般的技术,它现在仍然使我惊愕不已。奥古斯特·孔德真是挑选了一个非常不恰当的例子。
电磁光谱图解:从波长最短的γ射线到波长最长的无线电波。光的波长单位有:埃(A)、微米(μm)、厘米(cm)和米(m)。
假如金星是湿淋淋的,那么,我们一定会很容易地在它的光谱上看到水蒸气的谱线。但是,大约在1920年,威尔逊山天文台在首次进行的光谱学探索中并没有发现金星的云层上方有任何水蒸气的迹象,这说明金星的表面像沙漠一样干涸,在它上面漂浮着一层层的硅酸盐粉末。后来的研究发现,金星的大气层里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碳。有些科学家认为,这种现象说明,这个行星上的所有水分已经跟碳氢化合物结合,所以才形成了二氧化碳。因此,金星的表面是一个全球性的大油田,是一个全球性的石油的海洋。另一些科学家认为,在云层上方之所以没有水蒸气,是因为云层的气温很低,所有的水分都凝结成了液滴,而这些液滴的谱线跟水蒸气的谱线是不同的。因此,他们得出结论:这个星球的表面覆盖着水,也许偶然间会有一个像英国多佛峭壁那样镶满石灰石的岛屿。但是,因为在大气层里有大量的二氧化碳,海里不可能是普通的水,物理化学中要求碳化水。他们认为,金星上有一个大海洋,海里含有大量游离碳酸的塞耳特斯矿水。
关于金星的真实情况的最初迹象,我们不是通过对光谱可见光部分或近红外部分的研究获得的,而是通过对无线电光谱区的研究获得的。射电望远镜的工作原理与其说像照像机,不如说像光度计。当你把它指向天空中某个广阔的区域时,它会记录下多少能量以某种特殊的无线电频率传送到地球上。我们对各种智能生命——例如那些主持无线电台和电视台的人员——所传送的无线电信号比较习惯。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许多自然界的物体也会发射出无线电波,原因之一是它们有热量。1956年,当人们将一台早期的射电望远镜转向金星的时候,人们发现它似乎是一个温度极高的星球,它不断地发射出无线电波。但是真正证实金星的表面处于惊人的高温状态,是在苏联的“金星”系列宇宙飞船首次穿越朦胧的云层,并在这个最近行星的神秘而又难于捉摸的表面着陆的时候。我们现在知道,金星是一个炙热的星球,在那里没有沼泽,没有油田,也没有含大量游离碳酸的塞耳特斯矿水的海洋。在资料不足的情况下,我们很容易出差错。
当我跟一个朋友打招呼的时候,我是通过可见光(例如太阳光或白炽灯光)的反射看到她的,光线从我的朋友的身上反射到我的眼睛里。但是古人(包括欧几里得这样的人物)相信,我们之所以看见东西,是因为我们的眼睛发射出某种光线,这种光线使我们直接感触到我们要看的东西。这是一种很自然的想法,而且现在还会有人这样想,尽管我们不能用这种观点来解释暗室里看不见物体的原因。今天,我们将激光和光电管结合起来,或将雷达发射机和射电望远镜结合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让光跟遥远的物体直接接触。根据射电天文学原理,无线电波从地球上的望远镜发射出去,撞击在碰巧面向地球的金星半球,然后再反射回来。许多不同波长的无线电波能够穿透金星上的云层和大气层。金星表面的某些地方会吸收这些电波,或者,如果它的表面很不平坦的话,它们会把这些电波散射开来,结果呈现出一片黑暗。通过观测金星自转时表面特征的变化,我们现在已经能够准确地测定金星一天的长度——金星在它的轴上自转一周所需的时间。事实证明,金星自转一周需要243地球日,但它是逆转的,与内太阳系所有其他行星的旋转方向相反。结果,太阳从西边升起,从东边落下,从日出到日落需要118地球日。而且,当它最接近我们这个行星时,朝向地球的一面几乎是不变的。虽然地球的吸力终于使金星以这种地球锁定的速度自转,但这毕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金星不可能才存在几千年,可以肯定地说,它跟内太阳系所有其他天体的年龄相当。
我们已经获得了关于金星的雷达照片,其中有些是通过地面的射电望远镜拍摄的,有些是通过环绕金星的飞船“金星先驱者”号拍摄的。这些照片向我们提供了关于撞击环形山的令人感兴趣的证据。金星跟月球上的高地一样,有同样数目的不大不小的环形山,数目之多再次向我们说明,金星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但是金星上的环形山特别浅,似乎金星的表面高温使那里的岩石长期处于流动状态,它们像太妃糖或油灰一样,突起部分逐渐软化掉。这里有比西藏高原高一倍的大山,有一个极大的长峡谷,可能还有巨大的火山和一座像珠穆朗玛峰那样的高山。我们现在清楚地看到了一个过去被云雾笼罩着的星球,首次通过射电和宇宙飞船探索了它的特征。
根据射电天文学原理的推断和宇宙飞船直接测量的结果,我们知道金星的表面温度大约是480摄氏度(即900华氏度),比温度最高的家用烘箱的温度还要高。其相应的表面压力是90个大气压,等于我们在地球上所感受到的大气压的90倍。如果想在金星上长久停留的话,宇宙飞船不但要造得像深水潜水艇那么牢固,还要冷冻起来。
大约有10来艘苏制和美制的宇宙飞船已经进入浓厚的金星大气层,并且已经穿越过它的云层。其中有几艘实际上已经在它的表面上逗留过1小时左右⑦。苏联“金星”系列宇宙飞船已经有2艘在那里拍摄过照片。让我们继承这些先驱使命,访问另一个世界吧!
在普普通通的可见光里,金星上的淡黄色的云层是可以辨认得出来的,但是正如伽利略首先指出的那样,这些云层实际上并没有显示出任何特征。然而,如果摄影机是在紫外光里拍摄的话,我们就会看到在大气层高处有一个优美而又复杂的旋涡状天气系统,那里的风速每秒100米左右(每小时220英里左右)。金星的大气层里含有96%的二氧化碳,还有微量的氮、水蒸气、氩、一氧化碳和其他气体,但是那里的碳氢化合物或碳水化合物的含量还不到百万分之零点一。已经查明,金星的云层的主要成分是硫酸的浓缩溶液,此外还有少量的盐酸和氢氟酸。事实证明,金星是一个令人作呕的地方,即使在凉快的高层也是如此。
在可见的最高云层上方,大约在70公里的高度上,是一片朦胧的微粒。在60公里的高度上,当我们钻人云层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的四周都是浓硫酸液滴。越是往深处走,云粒就越粗。在大气的底层有微量的刺鼻的二氧化硫(SO2 )气体。这种气体环流到云层的上方,被太阳的紫外光分解之后跟那里的水重新组合,形成硫酸,硫酸又凝结成液滴沉降下来在底层又受热分解成地和水,从而完成了一个循环。在整个金星的上空不停地下着硫酸雨,但是从来没有一滴硫酸降落在金星的表面上。
硫黄色的薄雾一直延伸到离金星的表面约45公里的地方,从那里开始,我们就进人了一个浓密但又是清澈的大气层。然而,因为大气层的气压很高,所以我们看不到金星的表面。太阳光被大气的分子反射到四面八方,使我们无法看见金星表面的任何东西。这里没有尘埃。没有云层,只有越来越浓密的大气。上方的云层将大量的阳光(大约相当于我们在地球上阴天时所看到的那样多的阳光)传送到这里。
金星上高温、高压,还有毒气,那里的一切都散发着可怕的红光。金星一点也不像爱情女神,倒更像地狱的化身。
根据我们详细观察,金星表面至少有一些地方是乱七八糟的旷野,到处布满了无规则的软化了的岩石,呈现一幅狰狞。荒凉的面貌,偶尔可以看到来自一个遥远行星的宇宙飞船的残骸,整个行星完全遮蔽于浓密的毒雾中。⑧
金星的灾难是全球性的。现在已经相当清楚,金星表面的高温是由一个巨大的温室造成的。金星上的大气和云层对可见光具有半穿透性,太阳是通过它们之后到达金星表面的,表面受热之后,又极力将热量反射到空中。但是、因为金星的温度比太阳的温度低得多,所以金星辐射出来的主要是红外线,而不是光谱上的可见光。然而,因为金星大气里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气⑨对红外线几乎是不透明的,所以太阳的热量差不多都被捕获下来,表面的温度也就升高了,直到从浓密的大气层里渗透出来的少量的红外线,跟大气底层和金星表面所吸收的太阳光刚好平衡为止。
事实证明,我们邻近的这个星球是一个令人不快的凄凉的所在。但是我们还是要回到金星上去,它有它迷人的地方。在古希腊和斯堪的纳维亚神话里的许多半神式的英雄毕竟都为朝拜地狱而进行过卓越的努力。关于我们的行星(跟地狱比较起来已经是天堂了),我们还有许多东西需要探索。
埃及的狮身人面巨像是5 000多年前建造的,它的脸部过去很清晰。几千年来,埃及沙漠的风沙以及偶然间的雨水已经把它软化,它现在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了。纽约市有一个古埃及的方尖碑,这个方尖碑搬到该市的中央公园才不过100年左右,它的铭文几乎已经全部消失了,这是烟雾和工业污染——像金星大气层里的那种化学腐蚀——所引起的。地球上的侵蚀慢慢地将信息清洗掉,但因为这是一种逐渐的过程(雨点的拍打,沙粒的冲击),所以这些过程都可以忽略不计。大的结构物(譬如山脉)可以存在几千万年,比较小的环形山也许可以存在10万年⑩,大型的人工制品只能存在几千年。除了上述这种缓慢而又均匀的侵蚀之外,还有大大小小的灾变所引起的破坏。埃及的狮身人面巨像缺了一个鼻子,有人手闲得发痒,开枪把它打掉了。有的人说这是默梅卢克斯的土耳其人干的,有的人说这是拿破仑的士兵干的。
在太阳系的金星、地球或其他的地方都有毁灭性灾变的证据,它们软化或破坏的过程比较缓慢,比较均匀。例如,在地球上,雨水的流淌可以形成小川,溪河的流水可以形成巨大的冲积盆地;在火星上,我们看到的古河流的残迹很可能是从地下冒出来的;在木卫一上,那些看上去很宽阔的河床是液态硫的冲刷而形成的。地球上有强大的气候系,在金星和木星的高层大气里也有。在地球和火星上有沙暴,在木星、金星和地球上有闪电。地球和木卫一上的火山会将爆发的碎片抛射到大气层里。金星、火星、木卫三、木卫二和地球的内部地质变化,慢慢地改变了它们的外部形态。冰川的活动素以缓慢著称,它们是地球(很可能包括火星)的地形变化的主要原因。上述这些变化过程不一定是连续不断的。欧洲大部分地区过去曾经盖满了冰。几百万年以前,现在的芝加哥是埋在3公里深的厚霜里。在火星和太阳系的其他地方,我们看到了今天不能再生的一些特征,看到了几亿年或几千亿年前当行星的气候可能很不相同的时候所形成的地形。
还有另一个因素会改变地球的地形和气候:智能生命——他们能够使环境发生重大的变化。像金星一样,地球上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气也起到温室的作用。这个温室使地球上有海洋和生命。假如没有这种温室作用,地球的温度就会降到水的冰点以下。有一个小温室是一件好事。跟金星一样,地球也有大约90个二氧化碳的气压,但这个气压存在于像石灰石和其他碳酸盐所组成的地壳里,而不是存在于大气中。假如把地球向太阳移近一点,地球的温度就会有所上升,地球表层岩石里的二氧化碳就会跑出一部分来,使温室的效果更明显,反过来又进一步提高地球的表面温度。地表的温度越高,碳酸盐就会释放出更多的二氧化碳,温室的作用就有可能变得非常显著,结果使地球达到很高的温度。这就是我们想象金星在早期历史里所发生的现象,因为金星离太阳很近。金星的表面环境对我们是一种警告:像我们这样的星球很有可能发生灾难。得在这方面花钱。由于我们的无知,我们现在还在推推搡搡,还在污染大气,还在使大地变得光秃透亮。我们忘记了一个事实,即我们基本上并不懂得我们的行为的长期后果。
几百万年以前,当人类在地球上刚刚产生的时候,地球已经是一个中年的星球了,从充满灾变和激变的青少年时期到中年时期已经经历了46亿年。但是我们人类现在代表一个新的。也许是决定性的因素。我们的智慧和技术已经使我们有能力影响地球的气候。我们将如何使用这种能力?在那些影响整个人类大家庭问题上,我们是否愿意容忍无知和自满?我们是否把短期利益看得高于地球的福利事业?或者我们要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关心我们的子孙,了解并保护我们行星的复杂的生命维持系统?地球是一个微小而脆弱的星球,它需要得到我们的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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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地球绕太阳的圆周半径 r=1天文单位= 1.5亿公里,因此它的近似圆周轨道的周长 2πr=109 公里。我们的行星每年沿着这个轨道运转一周,因为1年=3X107 秒,所以地球的轨道速度是109 公里/3X107 秒≈30公里/秒。现在考虑一下轨道彗星球壳的情形(许多天文学家相信轨道彗星距离太阳系大约10万天文单位——差不多在离我们最近的恒星的半途中——运转)。根据开普勒第三定律,我们立即可以推算出任何彗星绕太阳运转的轨道周期大约是(105 )3 =107.5 ≈3X107 ,即3000万年。如果你是居住在太阳系的外侧,那么绕太阳一周就需要很长的时间。彗星轨道2πa=2πX105 X1.5X108 公里≈1014 公里,因此它的速度只有1014 公里/1015 秒=0.1公里/秒。每小时220英里。②为了探测哈雷彗星,地球上已经于1985年发射了这样的探测器。——校者注
③火星上的侵蚀现象比月球明显得多,虽然那里有许多环形山,却没有我们所预期的那种辐射环形山。
④据我所知,最先从本质上用非神秘主义的观点来解释彗星干预历史事件的人是哈雷。他认为,诺亚洪水是地球受到一个彗星偶然冲击的结果。
⑤公元前2500年左右的艾达圆筒图章刻有醒目的艾娜娜、维纳斯女神、启明星和巴比伦伊什塔的先驱者。
⑥它的质量恰巧比质量最大的已知彗星还要大3000万倍。
⑦1978-1979年,美国的“金星先锋”号成功地完成了一次使命,发射了一个轨道飞行器,并进行了4次进人大气层的探索(其中2次在环境险恶的金星表面做了短暂的停留)。在组装用于探索行星的宇宙飞船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意外的现象。以下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在“金星先锋”号进人云层的一次探索中,船上安装了一台网状辐射通量测量计,用来同时测量金星大气层各个方位上红外线的上下流量。这台仪器需要一个既坚实又能够让红外线穿透的窗口,因此进口了一个13.5克拉的金钢石,安装在适当的窗口上。然而,承包商按规定付了1.2万美元的进口税。最后,美国海关决定将这笔关税退还给厂家,因为他们认为,在这个金钢石被发射到金星上之后,它在地球上已经失去了贸易价值。
⑧在这样令人窒息的旷野里不可能有任何生命,哪怕是跟我们绝然不同的生命。有机分子和其他可以想象得到的生命分子在这里只能粉身碎骨。但是,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在这样的一个星球上曾经有过智能生物。那么。他们也发明科学吗?对恒星和行垦的规律性的探索是地球上科学发展的主要因素。但金星却完全被云雾笼罩着,黑夜又长得可怕——相当于地球上的59天。但是,当你举目遥望金星的夜空时,天文宇宙又是茫茫的一片。即使在白天也看不到太阳,它的光线弥漫在整个空中,就像配戴着水下呼吸器的潜水员在海里只看到均匀的散光那样。假如在金星上建造一台射电望远镜,它就可以用来探测太阳、地球和其他遥远的物体。假如天体物理学发展了,人们最终就可以通过物理学的原理来推断恒星的存在,但是它们只能是理论上的构成物。我有时候这样想,如果有一天,金星上的智能生命学会了飞行,翱翔在浓密的大气里,飞越他们头顶上40公里高空中的神秘的云雾,展望并首次目睹由太阳、行星和恒星组成的壮丽的宇宙,到那时候,不知道他们会有何感想。
⑨目前,关于金星上水蒸气的分布量问题,我们仍然有一些疑问。“金星先驱者”进人大气层后的气相层析表明,金星大气底层水分的相对分布量为0.01%。另一方面,苏联“金星”宇宙飞船11号和12号红外测量所得到的相对分布量为百分之零点零一左右。如果前一个数据是正确的,单单二氧化碳和水蒸气就足以将金星表面辐射回来的几乎所有的热量都封闭住,使金星的地面温度保持在480摄氏度。如果后一个数据是正确的(我个人认为这几个估计比较可靠),单单二氧化碳和水蒸气就足以将金星的表面温度保持在380摄氏度左右,因为需要某种其他的大气成分来关闭大气温室里剩余的红外线频率窗。然而似乎少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这些成分在金星的大气层里都已经被检测到)就能够达到这一目的。所以,美国和苏联最近探测金星的使命似乎已经证实,温室效应确实是金星表面温度高的原因。
⑩精确地说,直径10公里的撞击环形山在地球上每50万年形成一个。在地质稳定的地区,例如欧洲和北美,这种环形山可以经得起3亿年的侵蚀。较小的环形山比较容易形成,也比较容易破坏,特别是在地质变化比较大的地区。
第五章 神秘的红色行星
在众神的果园里,他所注视的是四通八达的水渠 ——依奴马·埃利希,苏默人,约公元前2500年。
同意哥白尼观点的人认为,我们这个地球是一颗行星,她和其他行星一样,随着太阳在九天邀游,承受着太阳的光辉。他们也和旁人一样,有时不禁会产生这样的遐想……在其他的行星上,同我们这个地方一样也有华美的服装和家具,不仅如此,它们的居民也和我们地球上一样……。但是,我们总是倾向于认为,去探索其他行星上发生的事倩是徒劳无益的,因为一旦真正探索起来,可能就永无尽头了……。对于这件事,我刚刚还认真地思索了一番。[这并不是说,我认为自己比那些(业已逝去的)伟大人物目光更敏锐,而是说,在他们大都故去之后,我仍有幸继续活在世上]。我想,这样的探索并不是那么不切实际的,前进的道路也井不是那么困难重重的,而是存在进行各种猜想的充裕余地的。 ——克里斯蒂安·惠更斯(约1690年著《星际世界及其居民和生产的新猜想》)
人类大开眼界的时代将会来到……,他们将会看到与我们的地球相似的其他行星。 ——克里斯托弗·雷恩,1657年在格雷厄姆学院的就职演说。
有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很久以前,一位知名的报刊发行人向一位著名的天文学家发了一封电报:“请即用500字电复,火星上是否存在生命。”这位天文学家按照要求答曰:“无人知道,无人知道,无人知道……”一直重复了250遍。①尽管这样的否定回答是由一位专家再三坚持作出的,却没有什么人加以理会。相反,从那时以来,我们不断听到两种权威性的意见。一种声称他们已经能推断出火星上有生命,另一种则断言,他们已排除了火星上有生命的可能性。有的人一心希望火星上有生命,另一些人则巴不得火星上没有生命。两大营垒都太过分了,这种强烈的感情色彩已经有点超越了在科学探索中所能容许的观点分歧。看来,许多人只是想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而已,他们不想让两种互不相容的可能性同时存在于他们的头脑中。有些科学家认为,火星上有居民,但其根据后来被证明是不足为信的;有的科学家则断言火星上不可能有生命,因为对特定的生命现象的初步研究要么未获成功,要么其结果是含混不清的。神秘的色彩不止一次地笼罩着这颗红色的行星。
为什么非说是火星人呢?又为何有如此众多的关于火星人的热烈推测和猜想,却没有人想到土星人或者冥王星人呢?这是因为,乍看起来,火星很像地球,它是我们能看见其表面的最近行星。火星上既有极冠、飘荡的白云,又有怒吼的风暴,在它红色的表面上还有随季节而变化的图像,甚至一天也是24小时。因此,认为它是一个有居民的世界是很自然的。火星已成为一座神秘的舞台,寄托着我们地球上人类的希望和担忧。但是,我们心理上赞成或反对火星上存在生命的倾向,绝不应该把我们引入歧途。因为事实胜于雄辩,而事实尚未出现。真正的火星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它的真面目比我们已经了解的要复杂得多。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采集过火星上的砂粒,已经确立了我们在火星上的存在,从而实现了 一个世纪以来的梦想。
直到19世纪后期还没有人相信,我们这个世界正被像人一样的、而又远比我们聪慧的智能生命以浓厚的兴趣仔细地观察着,也没有人会相信,当人们各自碌碌奔忙时,他们正在被仔细地研究着,其仔细程度也许就像用一架显微镜观察在一滴水中聚集繁殖。朝生暮死的细菌。人们为了区区小事,趾高气扬地在地球上来回奔忙,为能确保对物质的占有而心满意足。显微镜下朝生暮死的细菌的所作所为,与此大概没有什么不同。人们要么从未想到过宇宙中还有更古老的世界,它们是威胁人类的根源;要么在想到这些世界时,只是简单地认为那里根本不可能存在生命。往昔的某些心理习惯是可笑的。在多数情况下,地球上的人最多只是设想,火星上可能存在另一种人,而且也许不如自己优越,因而正准备迎接他们去教诲呢。然而,浩瀚的宇宙大洋彼岸的居民,他们的智力与我们相比,正如我们与野兽相比一样,那些居民智力发达、感情冷漠,正以妒忌的眼光窥视着地球,并在缓慢而又扎实地制定着进攻我们的计划。
H·G·威尔斯1897年所写的科幻名著《星球大战》中的上述开场白,至今仍常常使人们不寒而栗。②在人类的整个历史上,人们对地球以外还存在生命这件事是又怕又盼。100多年来,这种感情集中在夜空中一颗明亮的红色星星上。在《星球大战》出版之前3年,一位名叫洛韦尔的波士顿人建立了一座重要的天文台,支持火星上有生命的最精细的观点就是在那里提出来的。洛韦尔年轻时就爱好天文学,他曾就读于哈佛大学,后来得到半官方的外交任命,到了朝鲜,否则他也会像芸芸众生一样注重于追求财富。他死于1916年,他对于我们认识自然界及行星的演化,对于探测宇宙,尤其是用非常精确的方法发现冥王星等方面都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冥王星就是用他的名字命名的。
但是洛韦尔毕生最热衷的却是火星。1877年意大利天文学家斯基帕雷利宣布发现了火星上的水道,使洛韦尔激动万分。斯基帕雷利报告说,当火星运行到距地球最近时,他观察到了一个复杂的网络,该网络由单直线和双直线组成,遍布火星的整个亮区。意大利文的Canali(原意为水道、沟渠)在匆忙中被译成了英文的canal,即“运河”这样一个隐喻着人工设计的字眼。一时在欧洲和美洲掀起了一场火星热,格韦尔也深深地卷人这股热潮中。
1892年,斯基帕雷利的视力严重衰退,宣布他将放弃对火星的观测。洛韦尔决心继续这项工作。他需要一个理想的观测点,在那儿不受云雾或闹市灯光的干扰,而且具有优良的“天文宁静度”。“宁静度”一词在天文学术语中用来表示透过稳定的大气层去观察天空时,望远镜中天体的图像抖动最小的情况。天文宁静度差是由于望远镜上方的大气产生小尺度的扰动所致,这也是星星会眨眼的原因。洛韦尔把他的天文台设在远离城市的火星山上,该山位于亚利桑那州的弗拉格斯塔夫③。他绘出了火星表面的图像,尤其是画出了使他着迷的运河图形。进行这种观测决非一件易事。试想一下,在寒风凛冽的凌晨长时间盯着望远镜观测的情景吧!天文宁静度常常很低,因而火星图像往往模糊不清,而且变形失真。这样,观测者就必须否定所看到的景象。有时图像会突然固定住,火星的图像奇迹般地瞬间闪现,观测者又必须记住所看到的情景,并准确地记录下来。观测者还必须抛弃成见,客观地对待火星上的奇观。
在洛韦尔的笔记本中,到处都记载着他认为是自己观测到的结果。诸如亮区和暗区,极冠的痕迹,一颗由运河编结成的星体。洛韦尔认为,他看到了一个布满全火星的巨大灌溉网,正是这些大渠道把极冠融化的水输送到赤道缺水的居民手中。他深信,这个星球上的居民历史更悠久、更聪明,也许与我们迥然不同。他还认为,暗区的季节性变化是由于植物的生长和兴衰造成的。他相信火星与地球极其相似。总而言之,他相信的东西太多了。
在洛韦尔的笔下,火星是一个历史久远、干涸凋零的荒漠,而且是一个与地球相似的荒漠。洛韦尔所描绘的火星景象,颇像美国的西南部,即洛韦尔天文台所处的那片地区。他推论说,火星上的温度太低了一点,但其舒适程度仍然不亚于“英格兰南部地区”。空气虽然很稀薄,但氧气含量仍然足够呼吸之用。那儿的水很珍贵,但错综复杂的运河网却能把生命不可缺少的这种液体输送到整个星球。
回顾起来,当代对洛韦尔观点提出的最重大的挑战竟来自一个出乎人们意料之外的人物。l907年,自然选择进化论的共同发现者A.R.华莱士应邀去评述洛韦尔的一本著作。华莱士年轻时是一位工程师,本来对这类超感觉的洞察力多少有点轻信,却令人意外地对火星的可居住性表示怀疑。华莱士指出,洛韦尔对火星平均温度的计算有误,火星不但不像英格兰南部那么温暖,恰恰相反,几乎所有的地方都在冰点之下。因此火星应该有永冻层,即永远处于冰冻状态的次表层。空气也比洛韦尔计算的要稀薄得多。那里的陨石坑数量应该与月球上一样多。至于说到运河中的水,他指出:
在任何解决缺水问题的计划中,如果想借助运河,令其穿过赤道进入另一半球,穿过那可怕的荒漠地区,而且又曝晒在洛韦尔先生所描述的那种炎炎晴空之下,那么这种计划就将是一群疯子的行为,而绝非智慧生命所为。完全可以断言,甚至流不出100英里,所有的水就会蒸发殆尽,或者渗入地下。
上述带挖苦味的但却大致正确的物理分析是华莱士在84岁高龄时写下的,他的结论是,从土木工程师的水利观点来看,火星上不可能存在生命。不过,他没有提及微生物问题。
尽管华莱士提出了批评意见,尽管其他天文学家用了与洛韦尔同样先进的望远镜,他们的观测点位置亦毫不逊色,却未能发现任何运河的痕迹。但是洛韦尔关于火星的观点还是得到广泛的接受。他的学说的神奇力量就像创世说一样古老有力。产生这种吸引力的部分原因是因为19世纪正是技术上取得辉煌成就的时代,其中包括修建了许多巨大的运河。如1869年竣工的苏伊士运河,1893年建成的科林斯运河,1914年完工的巴拿马运河,近一点的则有美洲五大湖水闸,纽约州北部的航运运河,以及美国西南部的灌溉运河。既然欧洲人和美国人能建立这样的丰功伟业,那么为什么火星人就不行呢?难道一个更古老、更聪明的种族就不能做出更卓有成效的努力,去勇敢地战胜那红色星球上的干旱吗?
如今,我们发射的探测卫星已经进入环绕火星的轨道,已经绘制了整个火星的地图。两个自动实验站也已在火星表面着陆。火星的神秘感(如果有任何神秘的话)自洛韦尔以来一直在加深。我们现在拥有的火星照片比洛韦尔的观察结果要详尽得多,但是我们却没有发现被大肆吹嘘的运河网的任何支流,任何水闸。洛韦尔,斯基帕雷利,还有其他一些人在艰难的观测条件下作出的观测结果之所以失误,部分原因也许是由于他们事先就带着火星上存在生命的框框。
洛韦尔的观测记录本反映了他在望远镜前多年进行的不懈努力。这些笔记表明,洛韦尔对其他天文学家怀疑运河真实性的情况,心里是很清楚的。这些笔记还表明,洛韦尔相信自己作出了重大的发现,但其意义却得不到别人的理解,因而十分痛苦。例如,他在1905年1月21日写的笔记中有一处这样写道:“两条运河突然显现出来,相信没有弄错。”在拜读洛韦尔的笔记时,我有一种清楚的但却颇为不安的感觉,那就是他确实看到了某些东西。但那究竟是什么呢?
当我和康奈尔大学的保罗·福克斯对比洛韦尔的火星图和“水手9”号轨道站拍摄的图像时——我们图像的分辨率有时比洛韦尔在地面上用24英寸折射望镜观测到的要高l00倍——发现,二者之间几乎毫无共同之处。这倒不是说洛韦尔的眼睛把火星上不相干的细小部分连成了虚构的直线。在他所说的运河的大部分位置上,既没有深色的颜色,也没有陨石坑群,那些地方根本就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既然如此,他怎么会年复一年地画出同样的运河图形呢?其他一些天文学家——其中一些人声称,在他们亲自进行观测之前没有仔细地观看过洛韦尔的图片——怎么也会画出相同的运河呢?向火星发射“水手9”号的一个最重大的发现,就是在火星表面上观测到存在随时间变化的条纹和斑点。许多这样的条纹与陨石坑的外围相连,而且随季节而改变。这类条纹是被风扬起的尘土造成的,因此其图样随不同季节的风而变化。但是,这些条纹没有运河的特征,其位置也与运河的位置不符,况且没有任何一条条纹大到可以在地球上看得见的程度。如果说在本世纪的前几十年中,火星表面上确实存在哪怕一点点像洛韦尔所说的运河特征,那么当飞船进行近距离考察变为现实时,那些运河不可能跑得无影无踪。
火星上的运河看来是在艰难的观测条件下,人的手、眼和脑在结合上存在着某种毛病所造成的(或者说,至少对某些人是如此。因为许多与洛韦尔同时代以及后来的天文学家,使用同样质量的观测仪器,但却宣称根本没有观测到运河)。不过这几乎不能算是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因此,我有一种不安的怀疑:火星运河这个问题的某些重要的细节还没有发现。洛韦尔一直认为,运河的规则性无可辩驳地表明它们是出自智慧生物之手。这肯定是不会错的,惟一没有解决的问题是,有智能的人究竟位于望远镜的哪一侧?
洛韦尔的火星人是慈祥的、乐于助人的,甚至有点像神仙,与H·G·威尔斯和O·威尔斯在《星球大战》中描绘的可怕形象大不相同。但是通过星期天副刊和科幻小说,这两种观点都进入了公众的脑海之中。我还记得自己在年少时曾如醉似痴地阅读巴勒斯描写火星的小说。我与高贵的探险家约翰·卡特一起从弗吉尼亚旅行到“巴苏”,因为那里的居民认识火星人。我跟随8条腿的驮兽群,我还赢得了海利恩王国可爱的迪娅·索丽丝公主的垂青,我还能与名叫塔斯·塔卡斯的4米高的绿色武士友好相处。我还在“巴苏”的尖屋顶城市和圆屋顶的抽水站以及绿树成荫的尼罗西提斯河岸和望忧草运河畔漫步。
果真能在事实上,而不是在想象中和约翰·卡特到火星上的海利思王国去探险吗!我们能够在“巴苏”的两轮急速飞行的明月照耀下,于某个夏夜开始有重大科学意义的探险旅行吗!即使洛韦尔关于火星的结论,包括火星上存在运河的观点,将来被证明是错误的,他关于火星的描述至少有这样的用处:它激发了好几代8岁的孩童,我自己就是其中之一,把探测行星看成是真正可能的,并设想是否将来某一天能亲自到火星上去旅行。约翰·卡特就到达过那里,在一片开阔地上,张开他的双手,发出了祝愿。我还记得,在我的童年时代,曾经长久长久地仁立在旷野上,伸开双手恳求我所相信的火星人把我带走。当然,我的恳求从未奏效。看来得寻找其他的途径。
如同生物一样,机器也有其进化过程。火箭和最早用来推动火箭的炸药都是中国人发明的。在中国,火箭曾被用于庆典等喜庆的场合。大约在14世纪,火箭传人欧洲,并被用于战争之中。19世纪后期,俄国的中学教师康士坦丁·齐奥尔科夫斯基提出利用火箭作为行星间交通工具的可能性;美国科学家戈达德则将它发展作为高空飞行之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的V—2军用火箭利用了戈达德的几乎全部研究成果,而以1948年发射的V—2/WAC“伍长”号相结合的二级火箭为顶点,这枚火箭达到了当时无与伦比的飞行高度——400公里高。进入50年代后,以苏联的科罗廖夫和美国的布劳恩为首领导了技术上的发展。他们的经费来自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运输系统的研究,但却被用来发射最早的人造卫星。技术进步的势头继续有增无减:载人环球飞行、人工轨道站、登月以及在整个太阳系飞行的无人宇宙飞船,都相继获得成功。其他许多国家现在也已发射了宇宙飞行器,包括英国、法国、加拿大、日本和最早发明火箭的中国。
齐奥尔科夫斯基和戈达德都是富于想象力的(戈达德年轻时曾读过威尔斯的著作,并且深为洛韦尔的课程所激动)。因此空间火箭应用的早期设想中包括建立一个空间科学站,用于从高空监测地球,并用作研究火星生命的探测器。所有这些梦想如今都已实现了。
设想一下,你是某一个其他相当遥远的行星的来宾,不带任何成见地飞向地球。距地球越来越近,观察越来越细,你对这个星球的看法也会逐渐改变。这个星球上有居民吗?你根据什么作出判断呢?如果存在智慧生物,他们可能已经建造出在几公里的范围内具有高衬比的工程结构。当我们的光学系统和离地球的距离能提供1公里的分辨率时,这些结构就能被检测出来。但即使达到这样的分辨率,看起来地球仍像是地道的不毛之地。在我们称为华盛顿、纽约、波士顿、莫斯科、伦敦。巴黎、柏林、东京和北京的地方,完全看不出有生命或者叫做智慧生物的迹象。如果说地球上存在着有智慧的生物,那么,他们基本上没有把地球的外观改造成有规则的、具有1公里分辨率的几何形状。
但是,当我们把分辨率提高10倍,当我们开始能看到小至直径100米的范围时,情况就大大改观了。地球上的许多地方就会突然变得具体、清晰了,就会显现出方形、矩形、直线和圆形的清晰图像。这些图形实际上就是有智慧的生物的工程艺术品:道路、公路、运河、农场、城市街道。这样的图形揭示了人类对欧氏几何和领土主义两种孪生的情感。在这样的分辨率下,就能在波士顿、华盛顿和纽约看到智慧生物的活动。而分辨达到10米时,被加工过的地球表面景象使真正赫然可辨了,人们正在忙忙碌碌之中。不过,上述景象都是摄于白昼、黄昏或者夜晚则又是一番景象:利比亚和波斯湾油田的熊熊烈焰,日本远洋捕鱼船队的深海灯光,大都市明亮的灯光。假如我们能把白天的分辨率进一步提高到1米,那么我们就能分辨出单个机体,像鲸鱼、母牛、火烈鸟和人。
地球上智慧人类的活动首先通过其建筑物的几何规则性来显现。因此,如果确实存在洛韦尔的运河网,则火星上有智能生物居住的观点就同样是令人叹服的了。这是因为,如果从火星轨道拍摄的火星照片上能发现生命活动,那么它的表面大部分必须被改造过,而技术文明的产物——运河建筑也许是最易于检测到的目标。但从无人驾驶的飞船发回的无数火星照片中,除了一两幅莫名奇妙的图片外,没有发现任何这一类的目标。但是许多其他的可能性还存在,包括从大型的动植物到微生物,到已经灭绝的形态,以至到火星上从古至今从来就不存在任何生命等等各种可能性。与地球相比,火星距太阳较远因此温度要低得多。火星上的空气很稀薄,而且主要由二氧化碳组成,只有一些分子氮和氢,以及极少量的水蒸气、氧气和臭氧。在那里不可能存在敞露的液态水,因为大气压太低,即使冷水也会迅速沸腾而汽化,恐怕只有在土壤的孔隙和毛细管中有极少量的液态水。而氧气含量之少远不够一个人的呼吸所需。臭氧的含量也少得可怜,以致能杀菌的太阳紫外线畅通无阻地照射到火星表面上。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下,还能有任何生物能生存下去吗?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许多年前我和我的同事准备了模拟当时所知道的火星环境的试验舱,把地球上的微生物接种到实验舱内,然后观察是否有任何生物能生存下去。我们把这样的试验舱很自然地叫做火星罐。试验舱的温度保持与典型的火星环境相近,即在正午时略高于0℃,而在破晓前约为—80℃之间循环。舱内气体也主要由CO2和N2组成,保持缺氧的状态,用紫外灯重现太阳光的高通量。除了润湿沙粒表面极薄的一层水外,也不提供任何液态水。只过了一个晚上,有些微生物就冻死了,并且再也没有苏醒过来。由于缺氧,其他微生物也陆续喘息而亡,有的死于干渴,有的则死于紫外线。但是,总有数量可观的一些地球微生物在缺氧条件下也能生存,当温度降得太低时,它们就暂时处于休眠状态。它们能藏在小石下或隐身于薄沙层之下,以躲避紫外光的照射。在另外一些实验中,当供给少量液态水时,微生物又能照常繁殖生长。既然地球上的微生物都能经得住火星环境的考验,那么假如火星上有微生物,它们的适应本领也必定更巧妙。但究竟如何,我们必须亲自去看看才会明白。
在无人驾驶星际探险方面、苏联一直保持着很活跃的势头。每隔一二年,行星间就会出现最有利的相对位置,根据开普勒和牛顿所阐明的物理学原理,这时向火星或金星发射宇宙飞船能量消耗最少。60年代初以来,苏联几乎没有错过这样的发射机会。苏联人的不懈努力及其工艺技术终于结出了硕果。苏联共有5艘飞船,即“金星8”号至“金星12”号,都先后在金星表面着陆,成功地从金星表面发回了大量资料。这些飞船能穿过如此高温、高密度和有很大腐蚀性的金星大气层,其成就是不可否认的。尽管做过多次尝试,苏联飞船涉足火星却未成功。至少初看起来,火星似乎更友好些,那儿的温度不高,大气层也稀薄得多,气体也较柔和,此外还有极冠。明亮的淡红色天空、巨大的沙丘、古老的河床、陡峭的大山谷,还有我们已经探明的太阳系中最大的火山结构,以及赤道附近温和的夏日。相对金星而言,火星的环境更接近于地球。
1971年苏联的“火星3”号飞船进入火星大气层。从飞船自动发回的无线电资料判断,它在进入大气层时,成功地打开了着陆系统,且准确地向下调整了防烧蚀护罩,适时地打开了巨型降落伞,并在接近火星表面时成功地点燃了减速火箭。根据“火星3”号发回的资料,它在这颗红色星球上的着陆应该说是成功的。但是在着陆后,飞船却向地球发回20秒钟没有图像的电视片段,随之就神秘地消失了。1973年发射的“火星6”号着陆器也发生了与此十分类似的情况,这次是发生在着陆后不到1秒钟的时间内。这究竟是在哪里出了毛病呢?
我所见到的第一幅“火星3”号的图片是在一枚苏联邮票上(面额为16戈比)。它描绘了飞船正穿过某种紫色浊流而降落的情景。在我看来,邮票的作者是想说明存在尘流和飓风,因为“火星3”号当时是迎着巨大的尘暴进入火星大气层的。我们从美国的“水手3”号发回的资料证实,火星表面附近的风速超过每秒140米,这比火星上声速的一半还高,正是巨大的尘暴产生了这种高速风。我们和我们的苏联同行都认为。可能正是这种高速风使“火星3”号飞船无法张开其降落伞,结果,虽然它在垂直方向的着陆很和缓,但在水平方向上却具有致命的高速度。飞船在大型降落伞没有张开的情况下降落时,特别易受水平风的伤害。“火星3”号在着陆后可能弹跳了几下,接着撞上了岩块或火星表面的其他凸出物而倾翻,结果,无线电与载波总线失去连结,造成发射机失效。
然而,“火星3”号为什么会钻进巨大的尘暴中去呢?要知道,“火星3”号的飞行程序在发射前就已经严格地制定好了。在它离开地球之前,它的每一步飞行动作都已存入飞船计算机。因此,即使弄清了1971年发生的那次大尘暴的猛烈情况,也不可能再去改变计算机的程序了(用宇宙探险的行话。“火星3”号的飞行程序是预编程序,而不是自适应程序)。“火星6”号的通讯中断更加神秘莫测。该飞船进入火星大气层时,火星上并没有发生全球性的尘暴,也没有理由怀疑在着陆点发生了局部的尘暴(有时会发生这种局部尘暴的)也许在着陆的一刹那飞船发生了技术故障。但也许是在火星表面上存在某种特别危险的东西。
苏联飞船在金星着陆成功,但在火星着陆失败这两件事自然使我们对美国的“海盗”号的发射多少有些担心。原来曾非正式地计划要在1976年7月4日,即美国建国200周年纪念日,让“海盗”号的一个着陆器在火星表面软着陆。和苏联飞船—样,“海盗”号的着陆器也包括一个防烧蚀护罩,一个降落伞和几枚减速火箭。由于火星大气层的密度只及地球的百分之一,在“海盗”号进入火星稀薄的大气层时,为了使着陆器减速,使用了一个直径为18米的特大型降落伞。由于火星大气如此稀薄,如果“海盗”号在高处着陆,就没有足够的气体来制动着陆器,结果会使飞船跌得粉碎,因此需要选择一个低洼的着陆点。从“水手9”号飞船发回的资料,以及地面雷达的探测结果来看,我们知道有许多这样的区域。
为了避免“火星3”号同样的命运,我们把“海盗”号的着陆选在风力最小的地点和时间。会毁灭着陆器的大风可能强到足以把尘土扬离火星表面。因此,如果我们所选择的着陆点经过核实没有活动的浮尘,那么我们至少可以有把握地确保风力不会太大。“海盗”号着陆器在进入火星轨道时,先不与轨道站分离,而等候轨道站对着陆点进行勘察之后才开始降落。我们通过“水手9”号发现,火星表面亮区和暗区图案的变化都发生在大风之际。假如轨道站发回的照片表明发生了那种图案的变化,我们当然不会认为着陆点是安全的。但是我们也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例如,假设着陆点的风力非常大,把表面的浮土都刮走了,其后在那里又出现大风,我们就无从知道了。火星比不得地球,详细天气预报的可靠性当然要差得多(诚然,“海盗”号飞行的众多使命之一就是要加强对这两颗行星天气的了解)。
由于通讯和温度方面的限制,“海盗”’号可能无法在火星的高纬度区着陆。无论在南半球还是在北半球,过于靠近极区(超过45度或50度),飞船与地球之间的有效联络时间以及飞船避免极低点的时间,都十分短暂。
我们不希望在一个过于粗糙的地方着陆,因为那可能会使飞船倾覆甚至毁坏,至少准备用来采集火星土样的机械手可能被卡死,或者悬离表面1米的高处而无用处。同样,我们也不希望降落点过于松软,倘若飞船的3个着陆架深陷在疏松的泥土中,各种讨厌的后果就会接踵而至,其中包括取样机械手无法转动。但是,我们也不希望着陆点太坚硬,如果降落在一片坚硬的火山岩地面上,没有粉状的表层物质,机械手也无取到对计划中的化学和生物实验至关紧要的样品。
当时可能得到的最佳火星照片来自“水手9”号轨道站。即使如此,其摄取的图像也未能优于90米(约100码)的范围。“海盗”号轨道站发回的照片也没有多大的改进。在这些照片中,1米(3.281英尺)长的石头是完全无法分辨出来的,而约1米长的石头却能给“海盗”号着陆器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同样,照片也无法检测出又深又软的尘土。幸运的是有一种方法能使我们确定可能的着陆点的粗糙度或松软度,那就是雷达。很粗糙的地方会使来自地球的雷达波束发生散射,因而反射率很低,甚至在雷达屏幕上呈现一片漆黑;而很疏松的地方沙粒间的间隙很大,也会使反射减弱。我们还无法区分粗糙地点或松软地点,但在选择着陆点方面幸好并不需要去区分它们。我们知道,这两种情况都同样是危险的。初步的雷达探测表明,火星表面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地区对雷达波没有反射,因此都是“海盗”号的禁区。话又说回来,并不是整个火星表面都能用地球上的雷达探测到的,雷达所能探测的只是北纬25度到南纬25度之间的条带,而“海盗”号轨道站自身又没有勘测火星表面的雷达检测系统。
着陆点的限制条件实在太多了,诸如着陆点的地势不能太高,风力不能太大,地面不能太硬也不能太软或太粗糙,离极地也不能太近。显然,我们不知火星上是否有这样的地点能同时满足所有上述的安全标准,我们也没有能找到令人满意的着陆点。
一旦把“海盗”号轨道站——着陆器的结合体送上火星轨道,它在火星上着陆的纬度就无法再改变了。如果其近地点是在火星的北纬21度,着陆器就只能在北纬21度着陆,但通过等待在其下方的火星转动,可以在任意的经度上着陆。正因为如此,“海盗”号的科学家选择了好几个有希望的着陆地的纬度。为“海盗1”号选择的是北纬21度,主着陆点是在称为“克雷斯”(希腊语,意为“黄金之地”)的地区,该地区靠近4条蜿蜒的水道交汇处,这些水道被认为是在火星历史前几个世纪由流水冲蚀而成的。看来,“克雷斯”符合上述全部标准。但是,雷达观测的是“克雷斯”附近的区域,而不是“克雷斯”着陆点本身。由于地球与火星几何位置的关系,对“克雷斯”的第一次雷达探测只是在计划的着陆日期前几周才进行的。
为“海盗2”号选择的着陆点是北纬44度,主着陆点为“赛多尼亚”。之所以选择这个地点,是因为根据理论上的推断,这里极有希望存在少量的液态水,至少在火星一周年中的某些时候是如此。由于预先进行的“海盗”号生物实验的对象是适应液态水环境的生物,一些科学家认为,在“赛多尼亚”着陆会大大增加“海盗”号发现生命的机会。也有人认为,在火星这样一个多风的星球上,如果存在微生物,那就应该到处都有。看起来这两种观点都有道理,难分高低。然而,显然无法对北纬44度进行雷达探测,而且让“海盗2”号进入高纬度区,我们将不得不面对巨大的失败危险。还有人认为,如果“海盗1”号着陆成功,而且运行情况良好,那么“海盗2”号将能承受更大的危险。对于花费超过10亿美元的这种飞行的命运,我本人是十分保守的。我不禁设想到飞船在“赛多尼亚”刚一着陆就不幸发生碰撞,一种关键的仪器因而发生故障。为了增加“海盗”号着陆点选择的余地,我们在南纬4度附近的雷达可探测区,另外选择了几个在地质上与“克雷斯”和“赛多尼亚”大不相同的着陆点。“海盗2”号究竟在高纬度区还是在低纬度区着陆的问题,直到最后一刻才确定下来:选择了与“赛多尼亚”同一纬度,地名本身就是充满希望的地点“乌托邦。
我们核查轨道站发回的照片,并对雷达数据进行最后分析后发现,“海盗1”号原先选择的着陆点可能是极端危险的。有一阵子我很担心,“海盗1”号可能像传奇中的荷兰飞行员悬在空中一样,永远悬浮在火星上空,永远找不到安全的地方。但我们最后还是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点,仍然在“克雷斯”地区,但远离4大古水道的交汇处。这一拖延使我们无法在1976年7月4日按时降落。不过大家都同意,在那一天进行毁灭性的着陆,献给美国建国200周年作纪念,将是令人极为不快的。因此,我们推迟了原定的计划,而在16天后才进入火星大气层。
经过一年半的时间,绕太阳进行了1000万公里的星际航行后,每个轨道站和着陆器的结合体都进入了预定的环绕火星的轨道,轨道站对可能的着陆点进行了探测。根据无线电的指令,着陆器进入了火星大气层,防烧护罩准确地取向,展开了降落伞,扔掉了覆盖物,点燃了减速火箭。在人类历史上,飞船首次在这颗红色星球的“克雷斯”和“乌托邦”地区成功着陆了。着陆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飞船设计、制造和测试中的高超技术,同时也要归功于飞船控制系统非凡的能力。但能在火星这样危险而神秘的星球上成功着陆,至少也包含了一些机缘的因素。
着陆以后,立即发回了首批图片。我们知道,我们所选择的地点并不十分理想,但我们毕竟充满了希望。“海盗1”号着陆器拍摄的第一幅照片是它自己的一根脚架,其目的是一旦着陆器陷进火星的流沙中,我们希望在飞船消失之前就能够知道。照片是由一条一条的线组合起来的,直到看到脚架在火星表面安全耸立着,我们才松了一口气。不久以后就显示出了其他的照片,每张照片都是用无线电分部分传到地球的。
我还记得,当我看到着陆器拍摄的第一幅显示火星表面的图像时,曾惊讶得目瞪口呆。因为在我看来,那根本不像是一个外星世界,倒很像我在科罗拉多、亚利桑那和内华达州所看到的情景。也有石头、流沙和远处的山峰,其景观与地球上的任何景色一样自然优美。火星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当然,如果在一座沙丘后面突然看到满身尘土的探险家,后面还有一头骡子,我会觉得惊异不已的,但同时我又觉得这种想法似乎也不无道理。我在研究“金星9”号和“金星10”号发回的有关金星表面照片的整个过程中,都根本没有产生过这种想法。我深信,这是一个无论如何我们总要到达的世界。
火星的景观是赤裸裸的、红色的、可爱的;远方的火山口不时蹦出雨点般的石子;此起彼伏的小沙丘;大风扬起满天尘土,不断淹没嶙嶙巨石,又不断从巨石上把尘土刮走;空中漫舞着斑驳的细粒物。这些巨石是从哪里来的呢?有多少沙子被风吹走了呢?该星球的历史究竟是怎样一种情景,才能形成地表这些光秃的巨石、埋在土中的小圆石、以及多边形的孔洞呢?这些岩石是由什么物质组成的?是与沙子相同的物质吗?沙子仅仅是巨石粉碎而成的,还是别的物质呢?那儿的天空又为何是粉红色的?此外,那里的空气是什么成分?风速又有多大?火星上有地震吗?为什么其大气压和地貌随季节而变化?
对上述所有问题,“海盗”号都作出了确定的或者至少看起来是确定的回答。“海盗”号所揭示的火星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特别是我们还记得,着陆点正是根据它们的暗淡色调而选中的。然而,着陆器上的摄像机并没有发现那里有运河的建设者,也没有巴苏人的飞行车或短剑;没有公主或武士,没有八脚怪兽,没有脚印,甚至没有一株仙人掌或一只袋鼠。就我们的判断力而言,那儿根本不存在生命的迹象。④
也许,火星上确实有大型的生命形式,只是不在我们两个着陆位置附近。也许在每一块石头和沙粒中、都有较小型的生命形式。在地球的大部分历史进程中,那些没有被水覆盖的区域很像现在的火星:大气饱含二氧化碳;强烈的太阳紫外光透过缺少臭氧的大气层,照射在地球表面上。直到地球历史最近的10%时期之前,大型动植物还不能适应陆地上的生活。然而,地球上到处充满微生物已经有30亿年了。因此,要寻找火星上的生命形式,还必须从微生物入手。
“海盗”号着陆器扩大了人类到其他星球上活动的能力。从某些标准来看,着陆器像一架侦察机一样能干,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的智力只相当于一个小小的细菌。我们作这种比喻并没有任何贬意。自然界经历了几亿年的漫长岁月才进化出一个细菌,而经过了几十亿年的时间,才造出第一架侦察机。只要在这类事情上稍有一点经验,对此就会变得相当熟练了。像我们人一样,“海盗”号也有两只眼睛,但“海盗”号的双眼能在红外线之下工作,而我们却不能;“海盗”号的手能推开岩石,挖取土壤;它的手指竖起来能测定风速和风向;它的鼻子和味觉器官的功能也比人类的要灵敏、准确得多,它们能感觉出微量分子的存在;它的不外露的耳朵则能探测出火星内部地震的隆隆声,以及飞船激起的风的嗡嗡声;它还具有探测微生物的手段。飞船有自己独立的放射性能源系统,它能把所获得的所有科学资料通过无线电送回地球,它能接受来自地球的指令。这样,人类就能权衡“海盗”号观测结果的意义,并命令它去执行新的使命。
在飞船大小、费用和能源消耗受到严格限制的条件下,怎样才是寻找火星微生物的最佳方法呢?我们不能,至少现在还不能把生物学家送到那里去的。我有一位朋友叫沃尔夫·维希尼亚克,他是纽约罗彻斯特大学的一位杰出的微生物学家。在50年代后期,在我们郑重地考虑寻找火星上的生命之际,他参加了一次科学会议。会上,一位天文学家对生物学家没有简单、可靠、自动的仪器去寻找星外微生物感到惊讶。维希尼亚克决定在这方面干出点名堂来。
他研制了一种能带到行星上去的小型装置,朋友们称之为沃尔夫捕集器。他计划让它带一小瓶有机营养物到火星上,并设法使火星表面的泥土样品与营养物混合,在火星微生物如果有任何生物生长(假定能生长)时观测液体混浊度的变化。沃尔夫捕集器与其他三项微生物实验一起被选择装在“海盗”号着陆器上。其他三项微生物实验中,有两项试验准备给火星生物带去食物。沃尔夫捕集器成功的前提是:火星微生物必须喜好液态水。有些人认为,维希尼亚克的做法会淹死火星上的小生物。但沃尔夫捕集器的优点是,它与火星微生物如何对待这些食物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它们能生长就行。而所有其他的试验都基于一个特定的前提:假定微生物能够吸收或排出气体。但这种假定只不过是猜测而已。
负责美国航天计划的国家宇航局(NASA)面临着经常发生的、无法预料的经费削减。宇航局的科学活动很少得到政府的有力支持,因此当需要从宇航局裁减经费时,科研项目总是被削减的目标。1971年决定取消四项微生物试验中的一项。而沃尔夫捕集器恰恰被从着陆器上撤了下来。这使维希尼亚克沮丧之至,因为他花了12年时间才研制成这台仪器。
处于他这样的处境,别的人大都会悄悄地放弃参加“海盗”号生物试验。但维希尼亚克是一位勇敢而具有献身精神的科学家,他反而决定到地球上最近似于火星环境的南极干涸山谷去。他认为,这样能更好地服务于寻找火星生命的事业。以前的一些研究人员曾经仔细地检查过南极的土壤,并作出结论:人们在南极干涸的山谷所发现的极少量微生物并不是真正土生土长的,而是从比较温和的环境吹到那里去。回忆起火星罐的实验,维希尼亚克相信,生命是很顽强的,南极是完全适合微生物生存的。他觉得,如果地球上的细菌能在火星上生存,那么南极这个总的来说比较暖和、比较潮湿,且有较多氧气、紫外线少得多的地方,为什么反而不能生存呢?相反,他认为在南极干谷如果能找到生命,,将会相应地增加在火星上找到生命的机会。他还认为,以前用来推论南极没有微生物的实验方法有问题。营养物的设计虽然适应于大学生物实验室的舒适环境,却没有考虑到干燥极地荒漠的特点。
因此,1973年11月8日,维希尼亚克带上了他的新生物实验装置,乘直升飞机从麦克默多实验站到奥斯加德地区的一条干涸的山谷——巴尔德山附近的地区,同行的还有一位地质学家。他的计划是要在南极一些小生物站进行土壤接种,一个月后再返回去回收实验物,1973年12月见日,他离开营地到巴尔德山去收集实验样品,离开时有人在约3公里外给他拍了照。没想到这竟是人们最后一次见到他生前的容貌。过了18个小时,在一座冰崖底部发现了他的遗体。看来,他走进了一个从未被探测过的地区,而且显然在冰上滑倒过,并向前翻滚了150米远。也许他看到了什么东西,譬如说发现了微生物的可能栖息地,或者是一个按理不应该有的绿色斑点。但他出事的真正原因我们是永远无法知道的了。在他那天带在身边的棕色封皮的小笔记本中,最后有这样的字句:“202号站已回收,1973年12月10日,22时30分。土壤温度:—10°,空气温度:—16°。”这正是火星上典型的夏季温度。
维希尼亚克建立的生物实验站有相当一部分仍然在南极。从实验站取回的样品已进行过检测,这项工作是由他的同事和朋友采用他用过的方法进行的。几乎在所有的实验点都发现了种类繁多的微生物。用常规的方法是检测不出这些微生物的。他的遗孀维希尼亚克太太在他的实验样品中发现了显然只有在南极才有的酵母菌新种。尹姆里·弗里德曼检验了那次勘探中从南极带回的大岩块,结果发现了令人喜出望外的微生物,它们都藏在石头表面下l-2毫米处,藻类群生在有少量液态水聚集的小天地里。在火星这样的地方,情况将会更加有趣,因为光合作用所需要的可见光能穿透到1-2毫米的深度,而能灭菌的紫外光到达这个深度时至少会部分衰减。
由于飞船在发射前好几年就已完成设计,同时由于维希尼亚克过早地逝世,他的南极实验成果没有能积极地影响“海盗”号寻找火星生命的设计计划。总的来说,并没有在火星的低温环境下进行微生物的试验,而且在大多数场合没有提供足够的孵化时间。对火星上的新陈代谢作用只做出了比较可靠的推测,而且也无法去寻找石头内部的生命。
两个“海盗”号着陆器上都安装了取样机械手。机械手从火星表面采集土样后,把土样送到飞船舱内。舱内有像电动火车的料车,把样品颗粒送去进行5种不同的试验:一种是进行无机化学试验,二是在沙粒和尘埃中寻找有机分子,另外三个是寻找微生物。当我们在一个星球上寻找生命时,我们是在做某些假定。虽然我们尽量不假定其他星球上的生命完全像我们身边的生命,但我们所能做的毕竟有限,我们只对地球上的生命有比较详尽的了解。“海盗”号的生物实验是第一次开创性的努力,它们并不代表寻找火星生命的最终结果。分析的结果一直是似是而非、令人烦恼、又令人激动的。此外,至少到目前为止,大体上仍是非绝决性的。
三种微生物实验的重点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的课题,就是有关火星上新陈代谢的问题。假如火星土壤中存在微生物,它们必定要摄取食物、排出废气;或者从大气中吸收气体,然后借助阳光把气体转化成有用的物质。所以,我们带了一些食物到火星上去,希望火星生物(如果存在生命)会发现它们挺可口。而后,我们再观察土壤中是否放出令人感兴趣的新气体。另一种办法是带去用放射性标记的气体,然后观察这些气体是否转变成有机物。假如变成了有机物,就可以推断存在火星生命。
根据发射前制定的标准,在“海盗”号的三种实验中似乎有两种得到了肯定的结果。第一,当火星土样与经过消毒的地球有机溶液相混合时,土样中有东西使有机溶液发生了化学分解,这很像是进行呼吸的微生物代谢了从地球上带去的食物。第二,当把地球上的气体通人火星土样时,气体与土壤发生了化学结合,这种现象,与进行光合作用的微生物从周围气体制备有机物十分相似。进行这些取得肯定结果的火星生物实验所用的土样共有7个,取自相隔50公里的两个地点。
但情况是复杂的,判断实验是否成功的标准也可能不恰当。为了进行“海盗”号的生物实验,人们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并用了多种微生物进行校验,但却很少做出什么努力去进行实验,对火星表面无机物的可能作用进行校正。火星不是地球,正如洛韦尔的遗训提醒我们的,我们可能被假象所迷惑。在火星土壤中,可能有外来的无机化合物。在没有火星微生物的参与下就能够氧化食物。也许有某种特殊的无机催化剂,它能固定大气中的气体,并使之转化成有机分子。
最近的实验表明,情况恰恰可能就是如此。1971年火星发生大尘暴时,“水手9”号的红外光谱仪摄取了尘埃的光谱图。我和O·B·图恩及J·B·波拉克在分析这些谱图时发现,谱图的某些特征似乎与蒙脱土及其他种类的粘土矿物完全吻合。“海盗”号着陆器后来进行的火星土壤探测结果也与我们的分析结果相似。A·贝林和J·里希庞发现,如果在实验室的实验中,用这样的粘土代替火星土壤,就能够重现“海盗”号“成功”进行的生物实验的某些关键特征,即重现那些类似光合作用以及像是呼吸作用的特征。粘土具有复杂的活性表面,能吸收和释放气体,还能催化化学反应。但是说无机化学能够解释“海盗”号生物实验的全部结果还为时过早,它只是说明,“海盗”号的实验结果不再是令人吃惊的了。当然,粘土的假说并不能排除火星上存在生命的可能性,但却无疑使我们相信,还没有有力的证据表明火星上存在微生物。
即便如此,贝林和里希庞的实验结果在生物学上仍具有重大的意义,因为它们说明了,在没有生命存在的情况下,土壤具有某种化学性质,其作用相当于生命活动。在地球上出现生命之前,可能也有类似呼吸和光合作用的化学过程在土壤中循环。生命一产生可能马上就参与了这些过程。此外,我们知道,蒙脱土是一种潜在的催化剂,能促进氨基酸结合成类似蛋白质的长链分子。原始的土壤也许是地球生命的摇篮。现代火星土壤化学也许能为地球生命起源及其早期历史提供重要线索。
火星表面有许多环形山(陨石坑),它们都是以人的名字,通常是一位科学家的名字来命名。维希尼亚克环形山凑巧位于火星的南极地区。维希尼亚克并没有说过火星上一定有生命,他只是认为火星上可能有生命,而确证火星上是否有生命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假如火星上真有生命,那么我们将有惟一的机会来检验我们的生命形态的普遍性。如果颇似地球的火星上没有生命,我们也必须弄清其原因,因为如果情况确实如此,正如维希尼亚克所强调指出的,我们经典的实验和控制学就将面临科学上的挑战。
“海盗”号的生物实验结果可以用粘土来解释,这些结果并不能证明存在生命这样一个事实有助于解开另一个难题,即“海盗”号的有机化学实验在火星土壤中没有找到任何有机物。假如火星上有生命,那么生命的遗骸到哪里去了呢?火星上没有发现有机分子,既没有蛋白质和核酸的构成物,也没有发现简单的碳水化合物,完全没有地球上的那种生命物质。这种情况并不一定是矛盾的,因为“海盗”号的生物实验要比化学实验灵敏1000倍(以等量的碳原子为标准),而生物实验似乎检测到火星土壤中的合成有机物。但这一切并没有留下多少余地,因为地球土壤中含有曾经存活的生物的有机残余物,而在火星土壤中,其有机物的含量比月球表面还要少。如果坚持存在生命的假定,那么我们只能认为生物的遗体被火星表面具有化学反应性的氧化性表面所分解,就像过氧化氢瓶中生物的命运一样。或者认为,火星上存在着生命,但与地球上的生命相比,有机物所起的作用小得多。
在我看来,后一种可能似乎是一种诡辩。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位固执的“碳至上”主义者。碳存在于宇宙的各个角落,它奇迹般地造出了生命所需要的复杂分子。我也是一个“水至上”主义者,水是有机化学能起作用的理想溶液,它能在很大的温度范围内保持液态。但有时我又感到犹豫,我对碳和水的偏爱难道与我的躯体主要是由它们组成这样的事实没有关系吗?我们之所以主要由碳和水组成,难道不是由于在生命起源之时,地球上这些物质特别丰富吗?难道其他地方的生命,譬如说火星上的生命,就不能由其他物质构成吗?
我本身是水、钙和名字称为卡尔·萨根的有机分子的集合体。你也是由与我几乎相同的分子组成的集合体,只是聚集的标记有所不同而已。但仅此而已吗?难道除了分子以外就没有其他东西了吗?有些人会觉得这种观点颇有损于人的尊严。但在我看来,宇宙能允许分子机器进化到人这样复杂、精密的程度,实在是莫大的荣耀。
但是,生命的本质并不是构成人体的众多原子和简单分子随意地堆集在一起。我们常常看到,构成人体的某种化学物质价值只有97美分、10美元或相差无几的价格,看到我们宝贵的身躯价值如此可怜,真令人有点恼怒。然而,只有当人体变成最简单的可能成分时,才能这样来估价。人体的主要成分是水,而水几乎不值分文;碳则是以煤的形式来估价的;我们骨头中的钙就是白垩;人体蛋白质中的氮则存在于空气中(而空气也是便宜之至的);我们血中的铁在锈钉上就有。如果我们知道的就是这么一点点,我们或许会想把组成我们身体的所有原子装在一个大容器内搅拌。我们可以任意地延长这种可笑的尝试,最后我们只能得到令人乏味的原子混合物。除此之外,我们还能期望得到什么呢?
哈罗德·莫罗维兹根据人体的准确分子组成,计算了从化工商店购买同样分子组成的化合物所需的费用,答案是大约1000万美元。这个价钱应该会使我们都觉得稍微心安理得些。但即使我们把这些化合物混合在一起,也绝不可能有一个人从罐子里钻出来,因为那已大大超越了我们的能力,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是不可能实现的。幸运的是,还有其他花钱较少但可靠性高的方法能制造人体。
我认为,总体而言,许多星球上的生命都将由与我们这里相同的原子所组成,甚至基本的分子、如蛋白质和核酸也可能相同只是组合的方式不同而已。漂浮在稠密的星际大气中的生物,其原子组成也将可能与我们极其相似,差别只在于它们可能没有骨骼,因而不需要那么多钙。在其他世界上,也许使用的是水以外的某种溶液。氢氟酸可能就相当不错,尽管宇宙中氟的含量并不多,氢氟酸对构成人体的分子极其有害,但其他的有机分子,例如石蜡分子,在氢氟酸中却极为稳定。液氨可能是一种更好的溶液,因为宇宙中氨的储量非常丰富,但只有在比地球和火星冷得多的世界里,氨才能成为液态。在地球上,氨通常是一种气体,如同水在金星上呈气态一样。还有一种可能,即可能存在根本就不需要任何溶剂系统的生物,也就是固态生命,那里只有到处传播的电信号,没有四处漂游的分子。
但上述假定并没有解决“海盗”号着陆器的实验所预示的火星生命问题。那个颇似地球的世界,拥有丰富的碳和水,生物理应以有机化合物为基础。70年代后期进行的有机化学实验结果,与飞船拍摄的图像和生物实验都表明,在“克雷斯”和“乌托邦”的细沙堆中没有生命。也许在岩石下几毫米处(如同在南极干谷),或者在火星的别的什么地方,或者在火星早期某个较温暖的时期里存在过生命,但不是在我们寻找的地点和时间。
“海盗”号对火星的探险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它是人类第一次认真地探索其他可能的生命形式,也是飞船在其他星球上第一次安全地工作了长达一小时(“海盗1”号维持了若干年之久)。它在对另一个世界的地质学、地震学、矿物学、气象学和其他五六门学科的研究方面硕果累累,获得了许多宝贵的数据。在这惊人的进步面前,我们该如何继续前进呢?一些科学家打算发射一个自动装置,能在火星着陆,采集土样,并把土样送回地球。这样,他们就可以在地球上的大型、精密的实验室中(而不是在我们所能送到火星上的小型实验室中),极其详细地检测火星的样品。这样,就可以解开“海盗”号生物实验的大部分疑团。可以测定火星土壤的化学和矿物学,可以劈开石头去寻找次表层的生命。还可以在各种条件下,采取各种方式,包括直接的显微镜观察,进行几百种生物和有机化学的试验。我们甚至还可以采用维希尼亚克的试验方法,尽管很费钱,但这类飞行恐怕并没有超出我们的技术能力。
然而,这种飞行面临着一个新的危险,那就是后污染问题。假如我们想在地球上检查火星上样中的微生物,当然不能对土样进行消毒处理,探险的目的就是要把它们活着带回来。但如果不消毒,后果会怎样呢?带回到地球的火星微生物会对公众的健康造成危害吗?H·G·威尔斯和O·威尔斯笔下的火星人想尽办法对伯恩默思和泽西城的居民封锁消息,一直不为人所知,直到发现他们的免疫系统对地球上的细菌不起作用,但已经太晚了。与此相反的事情有可能发生吗?这是一个严肃又难以回答的问题。火星上可能并没有微生物,如果有的话,可能我们吞1千克到肚子里去也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但是。我们不敢肯定,所冒的风险实在太大了。因此,要把未经消毒的火星土样带到地球上来,我们必须采取十分可靠的预防措施。有些国家研制并贮存了细菌武器。这些武器似乎偶尔也发生过一些事故,但就我所知,至今并未造成世界性的传染病。因而,或许能把火星土样安全地带回地球来。尽管如此,在考虑进行取回试样的飞行之前,我希望能做到绝对安全可靠。
还有另外一种途径去研究火星,研究这颗异种的行星对我们所具有的全部奥秘和魅力。在我研究“海盗”号着陆器所拍摄的照片时,使我感触最深的是我们的活动能力所受到的限制。不知不觉中,我竟切望飞船哪怕靠自己的脚尖站立起来也好,但似乎依设计不能动的飞船实验室竟然反常地拒绝设法跳一步似的。我们曾久久地引颈盼望,能用取样机械手拨开那座沙丘,去寻找那块岩石下的生命,仔细地看看那个遥远的山脊是不是一个火山口的砾垒啊!我知道,在其东南方不远处是“克斯雷”地区的4条蜿蜒的水道。从“海盗”号所有那些十分引人人胜的探测结果来看,我已发现上百个比“海盗”号着陆点更有意义的地点。最理想的工具是能进行高级实验,尤其是进行摄影、化学和生物实验的流动车辆。宇航局正在研制这种车子的原型。这种车辆自己知道如何越过岩石,如何避免在山涧翻车,如何离开险境。如果能让这种流动车在火星上着陆;它就能扫描周围的区域,在它的视野范围内发现最有意义的地点,并在第二天的同一时间出现在那里。每天去一个新地方,蜿蜒地横越这颗迷人行星复杂多变的地形。使这种装置登上火星并没有超出我们的能力范围。
即使火星上没有生命,发射这种车子也具有巨大的科学价值。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在古河道中漫步,去攀登一座大火山,沿着冰冻的极地上那奇怪的阶梯,或者抄近路,到达火星上那诱人的金字塔⑤。对于这样的探测飞行,公众肯定也会有广泛的兴趣。在我们家中的电视屏幕上,每天都将看到一组新的景色。我们将能随着巡回车的踪迹,去细细地研究它的发现,提出新的目标。旅程可能是漫长的,但巡回车能遵从地球上的无线电指令。因此,我们会有足够的时间把新的想法编人探测计划中去,成千上万的人也就都能参加到另一个世界的探险中去。
火星的表面积刚好与地球上的陆地面积相等。显然,对火星的彻底勘察将会使我们忙碌几个世纪之久。但是,总有一天火星会被全面地探测的:利用机器人飞机从高空摄制火星地图,巡回车跑遍整个火星表面,土样被安全地带回地球,甚至人类能在火星的沙地上散步。到了那时候,又该怎么办呢?我们该如何对待火星呢?
人类滥用地球的事例真是不胜枚举,只要一想到这个问题,我就不寒而栗。假如火星上有生命,那我认为,我们就不应该再去干扰火星了,因为火星理应属于火星人,即使火星人还只是处于微生物阶段也罢。在邻近的星球上存在独自的生物,对我们来说是一桩无法估量的好事。因此,我认为,保护那里的生命的责任远远高于对火星的任何其他可能的利用。但是如果火星上没有生命又该如何呢?火星不大可能成为一个原料供应地,因为在未来的几百年内,要从火星往地球运送东西,运费将是极昂贵的。然而,我们能否在火星上生活?能否在一定程度上使火星变得适于居住呢?
火星是一个可爱的、迷人的世界,但从我们狭隘的观点看来,它也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是氧气太稀少,没有液态水,紫外线通量太高(从南极的永久性科学考察站的情况看,火星的低温还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只要我们能制造出更多的空气,所有这些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大气压升高后,液态水就可能形成。氧气增加后,我们就可以在大气中呼吸了,也就会形成臭氧层,保护火星表面不受太阳紫外线的伤害。蜿蜒曲折的水道,层压极状的极区山地,以及其他的证据都表明,火星大气的密度曾经很高,这些气体不大可能会脱离火星。因此,它们肯定存在于火星的某个地方。一部分气体已经与表面岩石发生了化学结合,一部分存在于次表层的冰中,但大部分气体可能存在于现在的极地冰帽之中。
为了蒸发冰帽,我们就必须对它加热,或许我们可以在冰帽上撒上黑色的粉末,这样冰帽就可以吸收较多的阳光,这是同我们破坏地球的森林和草原恰恰相反的一件事情。但冰帽地域面积很大,为了撒遍黑土,需要1200台“土星5”号火箭推进器,才能从地球上运去所需要的黑土。而且,即使能做到这一点,火星上的风也会将它们吹跑。因此,最好是能研制出某种能自行增殖的黑色物质,这种物质应是一种微小的黑色机体,当我们把它送到火星以后,它就会到处分布,并以这种黑色物质为母体,自行大量繁殖,从而覆盖整个冰冠。这种机体是有的,就是我们称之为植物的生物。某些植物非常耐寒,而且有很强的适应能力。我们知道,地球上至少有某些微生物能在火星上生存。现在需要的是有一个研究计划,对黑色植物进行人工选择和遗传工程研究,也许可以选择苔藓植物,它们也许更能适应火星的严酷环境。如果这类植物在火星上能够繁衍的话,我们可以想象它们一定会在火星极地冰帽的广袤大地上播种、生根、蔓延,使冰冠呈现黑色,从而可以吸收阳光,加热冰层,把古代火星大气从长期的禁锢中解放出来。我们甚至可以想象有火星的阿卜细德(美国18世纪的拓荒者),不管是机器人或者是人类,漫步在冰冻的极地荒原上,他们的活动将会有助于未来的人类。
这样一个总体的概念被称为“地形改造”,即把地球以外的世界的地形改变成较适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几千年来,人类活动造成的温室效应和反照率的变化,只使地球的温度改变了1度左右。当然,如果照目前燃烧矿物燃料的速度,以及森林和绿色植被的毁坏速度来看,只需要一两个世纪,就会使全球气温再升高1度。种种理由表明,要对火星进行卓有成效的地形改造可能需要几百年乃至几千年的时间。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未来,我们不仅可以期望增加火星的总大气压、化出液态水,而且可以期望把极地冰帽融化的液态水输送到较暖和的赤道地区,建造运河就可以做到这一点。
表层和次表层的冰融化后,可通过大运河网输送出去。但是,在火星上将会发生的这种事情,那岂不正是不到100年前洛韦尔看错了的那种景象吗?洛韦尔和华莱士都认为:火星环境之所以不适合于我们,就是因为那儿缺水。假如真能建成运河网,缺水的问题就会大大改善,在火星上居住就有可能成为现实。洛韦尔是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进行观测的。斯基帕雷利等其他一些人也观测到了类似运河的目标,在洛韦尔开始他对火星的毕生研究之前,这些目标被通称为水道。人类在他们的情感受到刺激时往往会显示出自欺欺人的特殊才能。在这一方面,很少有其他的观念比在邻近的星球上居住着智慧生命的观念更激动人心的了。
洛韦尔观点的力量可能就在于使这种观点变成一种预言。是他认为火星人建造了运河网。甚至这种观点也有可能成为一种确切的预言:假如要改造火星,那将由人类来完成,火星是人类能永久居住的另一颗行星。火星人将是我们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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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文的“无人知道”为二个字(Nobody Knows)。——译注②1938年由沃生·威勒士(Orson Wells)改编的广播版本,把火星人的入侵从英格兰改变到美国的东部,使对战争神经过敏的成千上万美国人相信火星人确实在发动进攻了。
③牛顿断言:“即使制造望远镜的理论得到最充分的利用,望远镜仍然有一定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望远镜就无能为力了。因为我们观察星球时要通过空气,而空气处于不停的震动之中……。惟一的解决办法是需要最晴朗、最宁静的空气,而这样的空气恐怕只有在高耸于云海之上的山巅才能找到。”
④当人们在“克雷斯”地区的一块石头上依稀看到一个像大写字母B的图像时,曾认为那是火星人刻下的,这使大家都高兴了一阵子。但后来的分析表明,那不过是光线、阴影以及人类图像识别技术上发生的幻觉。同时,火星人怎么也使用拉丁字母呢,这是不可思议的。有那么一会儿,在我的脑海里出现了我童年时神往的一个字眼“巴苏”。
⑤最大的金字塔底部直径3公里,高1公里,这比地球上的埃及和墨西哥的金字塔要大得多。这些金字塔看起来很古老,饱受侵蚀。它们或许只是些小山或长期聚集的沙丘。但是我想,它们是值得仔细勘察一番的。
第六章 旅行者的故事
究竟存在着许多世界,还是只有一个世界呢?这是人们研究自然时经常提出的一个最神圣、最令人激动的问题。 圣亚伯特·马格鲁(13世纪)
混沌初开之际,岛国的土著人或者认为,他们是地球上惟一的居民,或者也认为,即使还有其他居民,他们之间也无法互通往来,因为在他们之间有着当时不可逾越的大海。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出现了船只……,也许有一天还会出现能把人送上目球的某种其他交通工具……,但是,德雷克和哥伦布尚未降世,没有人能担当得起这种旅行的重任,更没有任何代达罗斯式的人物,能造出上天的工具来。不过。我毫不怀疑,时间老人仍旧会是新知识之父,他曾向我们披露了那么多我们的祖辈一无所知的事实真相,他一定还将向我们的后辈,披露我们今天梦想着,但又不可实现的事情。 约翰·威尔金斯《月球世界之发现》(1638年)
假若升上地球之巅,从高往下观察,就可以明白,造物主究意把我们这小小寰球变成了什么模样。这样,就像要远足旅行者一样,我们就会更加清楚,出发前该做些什么准备,也就会更准确地估计和评价旅途中的一切。此外,假如我们问得天外有天,还有许多同我们地球相似的星球住有居民,受到崇拜,我们就不会对地球上称之为伟大的东西赞不绝口,也就会藐视大多数凡夫俗子所津津乐道的区区小事。 惠更斯①《宇宙论》(1690年)
人类开始邀游太空的时代来到了。在星际开普勒轨道上航行的现代飞船都是不载人的,它们都建造得美观,装有探测未知世界的半智能机器人。到太阳系外的这些航行都由设在加州帕萨迪纳的国家宇航局喷气推进实验室(JPL)地面站控制。
1979年7月9日,“旅行者2”号宇宙飞船经过几乎两年时间的行星际航行到达了木星系。这架飞船由几百万块各带有备件的分装部件组成,因此,若某一部件失灵,其他部件就会取代其功能。飞船重0.9吨,要有一间很大的房屋才能放得下它。飞船的使命要求远离太阳,因此不可能像其他飞船那样用太阳能做动力。“旅行者2”号的动力来自飞船上的一个小型核电厂,利用由一块钚的放射性衰变产生出的几百瓦的电能。船上的3台集成电路计算机以及大多数辅助设备,例如温度控制器,都位于飞船中心。飞船通过一个直径为3.7米的大型天线从地面站接收指令,并将本身的发现送回地面站。在飞船上,大多数科学仪器都安装在一个观测台上,当飞船从木星旁疾驶而过时,这些仪器就会跟踪木星或其卫星。许多科学仪器,如紫外和红外光谱仪等被用来测定木星上的带电粒子、磁场及其发射的电波.但其中最重要的仪器则是两台电视摄影机。这两台电视摄影机按其设计功能拍摄了成千上万张太阳系外行星的照片。
木星的周围是一层看不见的但却极其危险的高能带电粒子。为了靠近考察木星及其卫星,并继续完成考察土星和更远的星球的使命,飞船必须穿越该辐射区的外端。然而,带电粒子会损害精密仪器,甚至毁坏电子设备。木星周围还有一圈固体碎片,这些碎片是4个月前由“旅行者1”号发现的。一旅行者2”号必须穿越这圈碎片层。与一块小碎片的碰撞就会使飞船颠簸得失去控制,从而使得其天线不能跟踪地面站,所发出的数据也就永远收不到了。就在穿越碎片圈之前,地面控制人员还很担心,因为出现了一些警报及险情,但在地面人员的努力和飞船机器人的配合下,终于避免了一场灾难。
于1977年8月20日发射后,飞船沿弧形轨道经过火星,穿越小行星区,接近木星系,并终于穿过了木星及其14个左右的卫星。土星的重力将使飞船加速飞向天王星。飞越天王星后,它就会继续向前飞向海王星,飞离太阳系,从而成为星际飞船,永远邀游于浩瀚的星际海洋之中。
“旅行者”的探索性航行是一系列航行中的最新航行。所有这些航行都为人类历史留下光辉灿烂的标志。在15、16世纪。人们从西班牙旅行到亚速尔群岛要用几天的时间,而今天用同样多的时间,就可从地球飞到月球。当时要横渡大西洋,到达人们称做新大陆的美洲,需用几个月的时间;而今天,用几个月的时间,就可横越太阳系,到达火星或金星,这是两个正等待我们光临的真正的新大陆。在17、18世纪,人们用一两年的时间,可以从荷兰旅行到中国。而如今,用同样多的时间“旅行者”号飞船从地球飞到了木星②。相对来说,一年中的费用当时要比现在多,但在两种情况下,都不到当时国民总产值的1%。现时的机器人飞船是人类将来探索其他星球的先驱和前导。我们以前已经有过这种形式的旅行。
15到17世纪是人类历史的重要转折点。在此历史时期,人们明确认识到,人类能航行到世界的任何角落。来自6个欧洲国家的船舶勇敢地航行于世界各大洋,但其动机各不相同:野心、贪婪、民族自豪感、宗教狂、赎罪、科学好奇心和冒险欲以及在埃什特雷马杜拉③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等等。这些航行功过相当。但其基本的功劳是把世界联系到一起,减少了狭隘性,统一了人类,极大地推进了对地球及人类本身的认识。
新兴的荷兰共和国是17世纪乘船考察和探险时代的典型。当时她刚刚宣布独立于强大的西班牙帝国,比同时代的任何其他国家都更充分地拥有欧洲的启蒙思想,是一个有理智、守秩序、具有创造力的社会。但是,由于西班牙港口对荷兰关闭,船舶禁止与荷兰交往,这个小小的共和国的脆弱经济只好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建立和使用一个庞大的商业船队。
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是一家政府和私人的联营公司,她派船到世界上遥远的角落去搜集珍贵货物,然后运回欧洲渔利。这些航行是荷兰的生命线,航海图和地图被定为国家机密。船上经常带有密封的指令。荷兰人一下子遍布于整个世界,北冰洋的巴伦支海以及澳大利亚的塔斯马尼亚岛都是以荷兰船长的姓氏命名的。这些探险者尽管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经济上的利益,但决非仅此而已,它还包括有其他的重要成分,如科学探险,发现新大陆、新植物、新动物及新民族的热情,以及纯粹对知识的追求。
阿姆斯特丹市政厅表现了17世纪自信而又历史悠久的荷兰的概貌。它是由花岗石修建的。当时的诗人和外交家康斯坦丁·惠更斯评价说:这个市政厅的建设摒除了“哥特式的倾向及其惨景”。直到现在,在市政厅里还有一座撑持苍穹的阿特拉斯神雕像,天空中饰以星座图形。其下是守护神,挥舞着金剑和金盾,站在死神和复仇者之间,并且把贪婪和嫉妒这两个商人之神踩在脚下。以私人经济为基础的荷兰人明白,毫无节制地追求利润会构成对国家灵魂的威胁。
在阿特拉斯神和守护神下面的市政厅地板上还可找到一些不那么富于寓意的象征。那是一张大型的内嵌图,是17世纪末叶或18世纪初叶从西非到太平洋的一张地图。在当时全世界都是荷兰的活动场所。而且,就在这张图上,以其不可思议的谦恭,荷兰人竟省略了他们自己,对于位于欧洲的本国本土只是使用了古拉丁名称——Belgium(比利时)。
在当时有代表性的一年中,有许多船要起锚绕地球航行半圈。从非洲西岸,穿过他们称之为埃塞俄比亚海的水域,绕到非洲南岸,进入马达加斯加海峡,然后继续航行到印度的南端,到达他们的兴趣焦点——香料群岛,即现在的印度尼西亚。一些探险队从那儿又航行到一个称为新荷兰的陆地,也就是今天的澳大利亚。有几个探险队更冒险通过马六甲海峡,经菲律宾而到达中国。从17世纪中叶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大使觐见中国皇帝的记载中,我们知道。荷兰人,包括大使和船长在看到北京紫禁城的另一文明景象时,都惊奇得瞪圆了眼睛。④
在此之前和从此以后荷兰再也没有像当时一样成为一个世界强国。一个小国,被迫以其智慧生存,其外交政策具有强烈的和平主义因素。那时,因为容忍非正统观点,荷兰成为欧洲其他国家因缺乏出版和言论自由而逃亡的知识分子的天堂——这非常像30年代的美国,从纳粹统治下的欧洲大批出逃的知识分子中获益不浅。正因为如此,17世纪的荷兰成为爱因斯坦所崇敬的、伟大的犹太哲学家斯宾诺沙的家乡,也是法国数学和哲学史上的重要人物笛卡尔的家乡,同时也是政治家、科学家约翰·洛克的家乡——他影响了一大批哲学上倾向革命的人士,如潘恩、哈密尔顿、亚当斯、富兰克林和杰斐逊。荷兰当时正空前绝后地因那一群卓越艺术家、科学家、哲学家和数学家而熠熠生辉。那是著名画家伦勃朗、弗美尔、哈尔斯的时代,也是发明显微镜的列文胡克的时代,同时也是国际法鼻祖格劳秀斯和发现光折射定律的斯涅耳的时代。
在具有提倡思想自由传统的荷兰,莱顿大学为一位名叫伽利略的意大利科学家提供了教职,罗马天主教堂曾威胁并逼迫他放弃他的学说,即地球是绕太阳运转的,而不是相反。⑤伽利略与荷兰有密切的联系,他的第一台天文望远镜就是一种荷兰设计的小望远镜的改进装置。利用它,伽利略发现了太阳黑子、金星位相、月亮上的环形山以及木星的4大卫星,在他逝世后,这些卫星被命名为伽利略卫星。在1615年写给荷兰女君主的信中,伽利略说明了他自己对教会工作的看法:
若干年以前,正如尊贵的君主阁下所十分了解的,我就在天空中发现了许多我们时代以前从未发现的东西。一这些新奇事物,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某些与经院哲学家普遍认为的物质概念相矛盾的结果。使我得罪了不少教授(他们中许多人是教徒)——好像是我亲手把这些东西塞入天空,以便扰乱自然界、推翻科学似的。他们似乎忘记了,正是因为人们日益掌握了真理,才促进了艺术的研究、完善和发展⑥。
作为一个具有强烈探索性的强国的荷兰,与作为一个知识和文化的荷兰之间的联系是非常紧密的。对改进船舶的需要推动了各种工艺的发展。人们喜欢手工劳动。发明创造受到奖励。技术进步需要尽可能地猎取知识,因此,荷兰成为欧洲最权威的出版社和书商,她既翻译用其他文字撰写的著作,也允许其他地方禁止出版的著作在荷兰发行。去外国探险及见到其他陌生社会打破了荷兰人的自大情绪,促使人们重新认识那些传统的定论,而且也说明,千百年来人们所持的观点,例如关于地理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在世界大部分地区由皇帝和国王统治时.荷兰共和国却比其他任何国家更多地由人民治理着。社会的开放及其对脑力活动的鼓励,物质享受以及对别的国家的考察与利用,产生了可喜的对人类事业的信心。⑦
意大利的伽利略宣布发现了其他天体,布鲁诺则推测有其他的生命形式。他们为此都受到了残酷迫害。然而在荷兰,相信上述两种观点的克里斯蒂安·惠更斯却得到人们的极大的尊敬。其父名叫康斯坦丁·惠更斯是当时一位著名的外交家、作家、诗人、作曲家和音乐家,是英国诗人约翰·堂恩的亲密朋友及其翻译家,同时他也是一个原始大家庭的主人。康斯坦丁赞赏画家鲁本斯的画,并且“发现”了一个名叫伦勃朗的年轻画家,后来在他的好几幅作品中都有康斯坦丁出现。初次与他见面后,笛卡尔就写道:“我不能相信,人的脑袋瓜里竟能装满那么多的东西,而且还装置得那么完美。”惠更斯的家里摆满了世界各地的物品。其他国家的知名思想家是他的常客。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年轻的克里斯蒂安·惠更斯同时精通语言。绘画、法律、科学技术、数学和音乐。他的兴趣和联系是广泛的。他说:“全世界都是我的家,科学就是我的信仰。”
光是那个时代的一大主题:既是启蒙运动,思想和信仰自由及地理发现的象征,又于当时的绘画中无所不在,尤其是在弗美尔的优美作品中,随处都表现了光;而且,光也是科学研究的课题,例如斯涅耳的光折射研究,列文虎克发明显微镜及惠更斯本人的光的波动学说,都是对光的研究。⑧上述活动都是相互关联的,且其研究人员也是自由组合。弗美尔居室的特点是到处都有航海用具,墙上挂满地图。显微镜则是客厅内的珍品。列文虎克是弗美尔的财产委托人,也是惠更斯在霍夫维克家中的常客。
列文虎克的显微镜是由布商用来测定布质的放大镜改进而成的。他用显微镜在一滴水中发现了一个微生物世界。他把这些微生物称为“微小动物”,且认为其“精巧玲珑”。惠更斯对设计第一架显微镜做出了许多贡献,并用它发现许多新事物。列文虎克和惠更斯是最早观察到人类精子细胞的人,而这又是理解人类生殖活动的先决条件。为了说明微生物是如何在预先经过高温灭菌的水中的逐渐发展过程,惠更斯认为,微生物小得足以透过空气,并在水中顺利繁殖。因此,他提出了自然繁殖的方案,即在发酵的葡萄液或腐肉中生物也能生长的观点,这种繁殖过程与以前存在的生物完全无关。但是,惠更斯这个正确的观点,直到两个世纪以后的巴斯德时代才得到证明。人们对火星上是否存在生命的研究,可以用不止一种方法追溯到列文虎克以及惠更斯的研究工作上去。这两人也是细菌致病论的鼻祖,因而也是许多现代医学的鼻祖。然而,他们头脑中并没有实用动机,他们只是在一个崇尚技术的社会里做些零修碎补的杂活。
荷兰于17世纪初期研制成的显微镜和望远镜,大大有助于人类对微观和宏观世界的观察。只有在此时此地,人们才能开始对原子和银河系的观察。惠更斯喜欢研磨和抛光天文望远镜用的镜片,并制成了一台5米长的天文望远镜。仅凭用它做出的发现本身,就足以使他稳坐人类文明史上的一把交椅。他是在埃拉托色尼之后第一个测定另一星球体积的人,是第一个认为金星完全是由云层覆盖的人,是第一个描绘火星表层景象的人(火星表面是一个称为大流沙的黑色的当风大斜面,通过观测火星旋转时这种景象的出现和消失,第一个确定火星和地球差不多一样,自转一圈需24小时的人。是他第一个认识到土星周围有许多环,这些环与土星互不接触。⑨另外,他发现了土星的最大卫星——土卫六,而且,正如我们现在知道的,土卫六,也是太阳系的最大卫星——一个大有希望与前途的星球。这些发现的大部分都是在他20几岁时完成的。同时,他认为星占学完全是一派胡言乱语。
惠更斯的成就远不止于此。当时,航海上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测定经度。因纬度易于以星座确定——你向南越远,你看到的南天星座就越多。但是,测经度要求计时精确。一台准确的船上时钟能告诉你离港的时间,太阳和星星的升落可确定船只的当地时间,这二者的差别可用来校正经度。惠更斯发明了摆钟(其原理早就由伽利略发现了)。尽管还不十分完美,但当时已用这种钟来确定船只在无边海洋中的位置。他的发明大大提高了天文学和其他科学观测的准确性,而且促进了航海用钟的日臻完善。他发明了至今仍用在某些手表中的螺旋形平衡弹簧。他对力学,例如对计算离心力,以及通过研究掷骰子对概率论等进行研究,都做出了重大贡献。他改进的气泵在后来引起了采矿业的一场革命。他改进的“神灯”,是幻灯机的始祖。他还发明了一种称为“火药机”的东西,这对蒸汽机的研制大有影响。
惠更斯1659年出版的《土星星系》的详细插图。图中,惠更斯正确地说明,随着地球和土星几何关系的变化,土星环的外形也发生变化。土星进入B点时,一旦土星成直立状,其薄如纸张的星环就要消失。土星进入A点时,在地球上观察土星的形状最清楚。就是在这一点上,伽利略用极其简陋的望远镜看清这个大行星的形状。
惠更斯感到高兴的是,哥白尼关于地球是绕太阳运行的行星的观点,为荷兰人所广泛接受。他说,除了那些“智力有点迟钝的人,或迷信权威的人”以外,所有的天文学家都肯定哥白尼。中世纪时,信教的哲学家热衷于辩论,因为天体每天绕地球运行一次,所以,天体的范围几乎不可能是无限的,从而也不可能有无数个世界,甚至不可能有许多世界(或者说不可能再有别的世界)。发现地球绕太阳转而不是相反具有重要意义,它说明了地球的独特性及别的星球也存在生命的可能性。哥白尼认为,不仅太阳系,而且整个宇宙都是以太阳为中心的。开普勒也否认各恒星都有自己的行星系,把确有很多或无数其他的天体绕它们自己的太阳运行的观点说明清楚的第一人,似乎是布鲁诺。但其他人认为,根据哥白尼和开普勒的观点立即会产生世界的多元性的看法,而这是令人奇怪的。17世纪初期,罗伯特·墨尔顿主张,日心说表示了其他星系的众多性,他还认为,这是一种称为归谬法的争论说明了初始条件是错误的。他在一篇曾经看来很有说服力的论文中写道:
如果太空是那样大得不可比拟,像哥白尼等伟人说的那样……,那样广阔无垠,充满了无数的星体,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假定……、太空中能见到的那无数星体就是如此众多的太阳。围绕特定的中心,同样有其各自的行星,就像太阳仍有行星绕其运行呢?……既然如此,那就会有无数有生命的世界,为什么不能呢?……诸如此类的专断而大胆的假设、惊人的诡辩,必然会产生影响,如果假定……开普勒……和其他人仍然坚持地球运行的观点。
但是,地球确实在运行。如果墨尔顿活到今天,一定也会得出有“无数有生命的世界”的观点。惠更斯也相信这种观点,他欣然表示说:“跨越宇宙之海,星体就是其他的太阳。”惠更斯以为,以太阳系类推,上述星体应该有其各自的星系,而且其中许多星体可能有居民:“假若我们认为这些星体除了无边的荒漠就一无所有……且排除有高级生物的可能,那么我们就会贬低它们的美观与尊严,认为它们不如地球,而这是非常不合情理的。”⑩
这种见解是在一本不同凡响的书中提出的,该书冠有一个动听的题目:《天体奇观,关于其他行星上的居民、植物及其世界的猜想》。该著作是在惠更斯于1690年逝世前不久完成的,它受到许多人,包括沙皇彼得大帝的称赞,他使该书成为在俄国出版的第一部西方科技书。书中大部分是论述星球的特性或环境的。在印制精美的第一版插图中,我们可看到一幅按比例绘制的太阳和巨大的木星、土星图,相对来说,它们太小了,地球只是一个很小的圈。
惠更斯认为,其他星球的环境和居民,大体上与17世纪地球上的情况相同。他想象:“行星人”的全身,包括身体的每一部分,都是颇为奇特的,与我们的身体大不相同……。一个有理念的灵魂绝对不会寄居在非人形的身体中,这种见解是极为狭隘可笑的”。他还认为,外星人即使形状古怪,却可能富有才智。甚至根本就不古怪,也像我们一样,有胳膊有腿,能直立行走,也能写字画图。所以他认为木星系的4颗伽利略卫星,起着航标的作用。当然,惠更斯只是他那个时代的一个公民。我们谁又不是呢?他把科学当做他的宗教来信仰,因此认为太空中一定有居民,否则,卜帝创造那么多星体,就毫无意义了。因为他生活在达尔文之前,他的上述观点自然不符合进化论。但是,他通过观察提出的某些论点,却与现代宇宙观相同:
“旅行者”号飞船正是早期的航海探险船和惠更斯科学思辨的后代。“旅行者”号飞船探测的星球,也正是惠更斯早就知道,并且深为迷恋的大千世界。
几个世纪前那些远航所带回来的一个重要产品就是旅行者的故事。⑾那是一些关于陌生国度和珍禽异兽的故事,曾引起人们的好奇感,激发了后来的探险。其中讲到擎天的山峰,海中的龙和海怪,纯金的餐具,以臂为鼻的怪兽,嘲笑墨守教义的基督教、天主教、犹太教和回教的教徒们无谓争吵的人,还谈到了能燃烧的黑石头,嘴长在胸部的无头怪人,以及生活在树上的绵羊。这些故事有真有假,有些具有真理的内核却为探险者所误解,所夸张,在流传中走了样。在伏尔泰和斯威夫特的笔下,这些描述在欧洲引起了新的争论,促使人们重新考虑那奇特的世界。
现代飞船也带回来许多旅行者的故事。这些故事描述了一个晶体状的世界,描述了一个从南极到北极遍布蛛网状物体的星球,其周围的小卫星状如土豆;这是个拥有地下海洋的世界,又是个状如意大利馅饼,散发着臭鸡蛋味的陆地,拥有充斥融硫的湖泊,火山不断朝空中喷出烟火;这是个叫做木星的行星,在木星面前,地球是如此渺小,以致木星可以容纳得下1000个地球。
木星的伽利略卫星,也几乎都和水星一样大。我们已能测定出这些卫星的体积和质量,因而可以计算其密度,从而可以推测出它们的内部结构。我们发现,靠里的两颗卫星——木卫一和木卫二,其密度和岩石差不多。外面的两颗卫星——木卫三和木卫四的密度则要小得多,介于岩石和冰块之间。但在这两颗卫星内,却含有放射性物质,这使其周围的物质变热了。这积聚了几十亿年的热量,无法到达卫星的表面,更谈不上向宇宙扩散了,因此,这种热量必定会融化其冰冷的内部物质。在能靠近观察这4颗卫星前,我们曾估计,这些卫星的地下海中的水,可能彼此大不相同。“旅行者”号飞船靠近观察的结果,证实了我们的估计是对的。它们彼此确实大不相同,也与我们见过的任何其他世界不同。
“旅行者2”号飞船再也不能返回地球了。但是,它的惊人的科学发现,这种真正的旅行者的故事,却返回了地球。例如,1979年7月9日8:04(太平洋标准时间),一个以旧欧洲命名的新世界,即欧罗巴卫星(指土卫二)的首批图像传到了地球。
飞船远在太阳系之外,如何能使图像传到地球上来呢?土卫二绕木星运行时,阳光照射在它的表面上,又反射到宇宙之中,其中一部分光线反射到飞船的电视摄影机镜头上,从而产生了图像。经过飞船上的计算机处理后,图像变成电波,飞越5亿公里后,传到地面站的射电望远镜上。在西班牙、加州南部的莫哈韦大沙漠,以及澳大利亚(1979年7月那天早上正是在此地的望远镜正对着木星和木卫二),各有一个这样的地面站。然后,再发送到通信卫星上,由通讯卫星把信息传送到加州南部,尔后,通过一系列微波中继站,最后把信息输送到喷气推进实验室的计算机中处理。图像大致像报纸的传真照片,由大约100万个小点组成,每个小点明暗的程度不同,这众多的小点,靠得很近,用肉眼观看离得稍远就无法分辨,只能看到其累积效果。从飞船上传来的信息决定每个小点的明暗程度。经过处理后,这些小点可贮存在磁盘上,与唱片的贮存方式十分相似。一号飞船拍摄的木星系照片,约有1.8万张,都被贮存在这种磁盘上,二号飞船拍摄的照片数,也相差无几。经过这一系列加工后,木星系的图像就出现在一张光滑纸上,从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看到了木卫二的奇观。
我们看到的图像是十分令人惊叹的。“旅行者1”号拍摄了木星的另外三个卫星的精彩的照片,但没有拍到木卫二的照片。这项任务是由2号完成的。由于是近距离拍摄的。所以镜头只覆盖了几公里的范围。粗看照片,似乎上面布满运河,正像洛韦尔所想象的赋予火星的运河一样。其实,在木卫二上,根本不存在运河。但我们看到许多扑朔迷离、纵横交错的直线和曲线。它们是隆起的山脊,还是溺沉的河流?它们是如何形成的呢?它们是星球伸缩引起的断裂所产生的吗?与地球的板块结构有联系吗?而且,有什么样的光发射到木星的另外3个卫星上去?神奇的现代科学技术,产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结果。但是,要真正理出个头绪来还得靠人的大脑。人们分析证明,尽管木卫二上沟渠纵横,但它像弹子球般光滑。没有盆地,也许是其表面冰层融化流动的缘故。照片所示的线条,只不过是这种冰流处的小槽或裂缝,其成因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假如“旅行者1”号和“旅行者2”号飞船上有宇航员,那么,船长的航行日记上可能这样写:
第1天。我们彻底检查过食品以及各种仪器后,终于成功地从卡纳维拉尔角发射场起飞,开始了漫长的宇宙旅行。
第2天。摄影机的活动支架发生故障。假如不排除故障,摄影计划将无法完成,科学数据将无法得到。
第13天。我们回顾家乡,拍下了第一幅十分清晰的、地球和月亮浑然一体的照片。漂亮的一对。
第 150天。微型发动机点火,以便修正飞船的轨道。
第 170天。按计划维护设备。几个月以来,一切顺利。
第 185天。成功地拍摄了木星的精确照片。
第207天。活动架故障被排除,但是,无线电发射主机却出了毛病。我们换上了备用发射机。假如它也失灵,我们与地球的联系将再次中断。
第 215天。我们飞越火星轨道。这时,火星正处于太阳的另一侧。
第295天。我们进入小行星区。这里有许多翻滚着的大石块,它们是太空的鱼群和礁石,大多数还是陌生的,我们挂上了“小心”的牌子,但愿别碰上它们。
第475天。我们安全地钻出小行星区,真是万幸。
第570天。我们接近了木星。与地球上最大的望远镜相比,我们看得清楚多了。
第615天。木星的瞬息万变、多姿多彩的云层展现在我们面前,使我们眼花缭乱。木星真是巨大无比啊!它比所有其他行星加在一起还要大2倍。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高山峡谷,也没有火山河流,在球体与空气之间也没有界限,到处只是一片茫茫无边的流动着的稠密气体和云彩,因此也就无所谓木星的表面,木星上的一切都在它的天空中飘动着。
第630天。木星上的天气仍然是绚丽壮观的。这个巨大的星球自转一周将近10个小时。正是在自转力的作用下,以及在阳光和它自身散发的热量的作用下,在它的周围才形成了蔚为壮观的、飞快飘动着的云彩。
第640天。云彩变幻无穷、光辉灿烂。使我们联想起梵高所画的“星空”,以及威廉·布莱克和爱德华·蒙克的作品中所描绘的群星璀璨的夜空。只是他们描绘的景象大为逊色而已,因为所有这些艺术家,都是站在地球上观察夜空的,因而不可能真正描绘出这无比绚丽多彩的星空奇观。
我们靠近木星观察它的云彩带,白色云带是高空云层,也许是氨晶体所组成;褐色云带的云层要深些,温度要高些,因而大气向下流动。蓝色部分则显然是顶端云层中的空洞,通过这些空隙,我们才看见了晴朗的太空。
木星的红褐色云彩的成因还不清楚,也许是磷或硫的化学反应所致,也许是太阳的紫外线照射到甲烷和氨气上,又与木星的大气层中的水汽和有机分子相混合后所产生的彩色云层。假如事实确实如此,那么,地球上的最早的生命就是40亿年前木星上的这种化学反应所引起的。
第647天。我们进入大红斑(GRS)地区。这是一个巨大的气柱,高出邻近的云彩,其浩瀚宽阔足以容纳半打地球。至于红色,可能是其内部的复杂分子形成的。这是个巨大的风暴区,其历史也许已达百万年之久。
第650天。接近木星。充满奇迹的一天。我们只有一件损坏了的光偏振仪导航,却成功地通过了可怕的木星辐射层。接着,又安全地穿越环形区。在这层新发现的木星环形区内,到处是宇宙尘粒和宇宙石,我们却毫无损伤。我们拍摄了神奇的木卫五的照片,这是一颗椭圆形的呈红色的小星球,位于辐射层的深处。还拍摄了五彩缤纷的木卫一和木卫二的线条,以及木卫三的蛛网特征和木卫四的多环状巨大盆地。然后,我们绕过木卫四,飞经木卫十三——已知的离木星最远的卫星。我们继续朝外飞。
第662天。飞船中的磁场探测器表明,我们已离开了木星的辐射层。木星的重力,加速了我们飞船的航行。我们终于飞离木星系,重新邀游在太空之中。
第874天。飞船偏离老人星——用航海术语来说,叫船舵失灵。要在茫茫宇宙之中保持飞船的方向,船舵是至关重要的,否则,我们就会在宇宙大海中迷航。偏离纠正了,飞船偏航的原因,看来是我们的光学传感器错把半人马星座的α和β星当做了老人星。两年以后,我们将到达下一个港口:土星系。
“旅行者”号飞船发回的所有宇宙故事中,使我最感兴趣的是最靠近木星的木卫一上的发现。在发射“旅行者”之前,我们已经觉得木卫一有些奇怪。尽管我们只能分辨出其表面的几幅照片,但是,我们知道,木卫一是红色的,而且红得耀眼,比火星还红,也许是太阳系中最红的星体。有几年时间,它似乎在发生某种变化,表现在其红外线或雷达的反射特征上。我们还知道,在木卫一运行的轨道上,部分围绕着木星有一圈从木卫一遗落的硫、钠和钾的微粒,遗落原因不明。
当飞船接近这巨大的卫星时,我们发现它的表面五光十色,这种奇特景色,在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上是没有的。木卫一与小行星区相邻,因此,照理说,它一定始终受到小行星区散落物的冲击而变得伤痕累累。但事实上,我们却看不到这种被撞击的迹象。那么,在木卫一上,一定发生了某种变化过程,十分有效地擦去了撞击的小坑,或是填平了小坑。这种过程不可能是大气层引起的。因为木卫一的引力很小,其大气大部分都扩散到了太空之中。也不可能是水蚀作用引起的。因为木卫一表面温度很低,根本就没有流动着的水。有几处地方像是火山口,但也很难确认。
林达·莫拉比图,“旅行者”号飞行控制组的一名成员,她是负责保持飞船的正确轨道的,她一直命令一架计算机强化木卫一边缘图像,使其后面的恒星显现出来。使她大为惊讶的是,她竟观察到某种物质,在一片黑暗之中,耀眼地从卫星表面喷射出来。不久,她就确定了喷出物的位置正好在一个被推测的火山口上。这样,飞船发现了地球外的第一个活火山。在木卫一上,我们已知有9个大火山,但喷出的是气体和碎石,至于死火山,则恐怕有几百座,甚至有数千座。正是这些火山的碎石,填满了卫星被撞击后形成的洞口。这种新的星球奇观,如若伽利略和惠更斯见了,会怎样地赞叹不已啊!
在此之前,斯坦顿·皮尔及其助手,通过计算木卫一卫星内部物质的升降情况(这种升降活动是由邻近的木卫二,以及巨大的木星本身的引力所引起的),也早就预见到了火山的存在。他们发现,木卫一内部的岩石之所以融化,不是由放射活动,而是由这种升降活动所产生的。他们还发现,木卫一内部的大部分物质可能是液体状态。木卫一内部的硫磺,在表面附近融化集中后,在火山的作用下,形成了液态硫地下海。当固态硫加热到大约115℃时,就会融化,而且会改变颜色。加热的温度越高,颜色就变得越深。假如融化的硫磺迅速冷却,又会恢复它原来的颜色。我们在木卫一上看到的不同颜色,很像火山口喷出的液态硫:火山顶端的硫呈黑色,温度最高;火山附近形成的河流状态硫,呈红色及桔黄色;遍布在平原部分的硫则呈黄色。木卫一表面的形状几个月改变一次。因此,如同地球上作气象预报一样,也得定期发布木卫一的地形图。未来的木卫一探险者,必须注意这种现象。
飞船发现,木卫一的非常稀薄的大气层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硫。但是,这稀薄的大气层,其作用却不小,因为木卫一处于木星的辐射带。辐射带充满了带电粒子,有了这大气层,就足可保护木卫一的表面不受损害。每当夜幕降临,木卫一的表面温度就迅速下降,二氧化硫凝固,宛若一片白霜;这时,带电粒子就会乘机而入,危害木卫一的表面。这样,在卫星下过夜很可能是明智的做法。
木卫一上火山喷发时,火山喷柱如此巨大,如此深远,以致它的原子可直接进入木星外的太空中。因而围绕木星的、处于木卫一轨道上的微粒环,其来源可能就是这些火山。这无数的微粒,盘旋着逐渐移向木星方向,覆盖了靠里的木卫五,它之所以呈红色,其原因也可能就在这里。木卫一发出的这些物质,历尽坎坷后,汇入到木星的环形系统也不是不可能的。
人类要登上木星,是极其难以想象的。当然,从技术上讲,我认为让永久性的大气球悬浮在木星的大气层中,在遥远的未来是可能实现的。正如从木卫一或木卫二近测所看到的那样,这颗巨大的、变幻无穷的星球总是飘浮在空中,其位置一成不变。因为太阳系中几乎所有的卫星,都像月亮对地球那样,总是以其一面朝着行星。对木星系的未来探险者来说,木星将始终是一个令人心驰神往的世界。
星际间的气体和尘埃,被太阳系所积聚,大部分其他区域的物质,凡是没有落到太阳上的,都为木星所积聚。如果木星的质量比现在大十几倍,木星的内部物质就会发生热核反应,木星也就会开始发光。宇宙中最大的行星不会发光,实在是一件憾事。尽管如此,其内部温度却非常高,以致它发出的能量比从太阳接收的能量几乎要多2倍。从红外光谱的角度来看,完全可以把木星看做一颗恒星。如果木星成为一颗闪亮的恒星,我们今天就会生活在双星系中,在我们的头顶,将有两个太阳同放光辉,夜景将难得一见了。其实,我相信在整个银河系中,在无数的太阳系中,这本来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毫无疑问,这也是自然而又美妙的。
在木星最下部的云层处,其大气层所产生的压力比地球上任何一处的气压都大得多,以致电子从氢原子中被压了出去,形成一种奇特的物质,液态金属氢——一种在地球上的实验室中从未观察到的物理形态,因为它要有必需的压力,这在地球上从未取得(在适当的温度下,金属氢是一种超导体。假如能在地球上制造出来,将会引起电子学上的一场革命)。在木星的内部,其压力大约是地球表面大气压的300万倍,除了呈黑色的金属氢外,几乎没有别的物质。但是,在木星的核心处,由于巨大压力的作用,却可能如同地球一般,充满岩石和铁矿石,永远埋藏于这颗最大的行星深处。
木星内部的液态金属氢中的电流,可能是该行星巨大磁场的源泉(该磁场是太阳系中最大的),也可能是其附近的电子和质子带的源泉。这些带电粒子,从太阳发出,随太阳风运行,被木星的磁场所俘获并加速。相当部分的带电粒子被俘获在木星的云层之上,从一极飞到另一极,在巧遇高空大气层中的分子且脱离辐射带后,它们才会停止这种穿梭般的来回飞驰。木卫一运行的轨道离木星太近了,从而当它穿过辐射带时,会产生带电粒子流,这反过来又会产生巨大的辐射能(这些粒子流又会影响到木卫一表面的喷发过程)。通过计算木卫一的位置,就可能预测木星辐射能的爆发,这比地球上预报天气还要准确得多。
在射电天文学的早期,即在50年代,人们就偶然发现,木星是一个辐射源。两位年轻的美国人,伯纳德·伯克和肯尼斯·富兰克林,用最新研制的、在当时十分先进的射电望远镜观察星空。他们想要探测太阳系外的宇宙射线源。结果,他们意外地发现了一种巨大的不为人知的射线源,它既不像是一恒星,也不像是星云,或是星群所发出的。而且,参照遥远的恒星,它还在逐渐移动,移动得比任何遥远的物体都快得多。⑿他们无法解释其原因,有一天,他们走出天文台,抬头望天,用肉眼观察,希望碰巧能发现某些有趣的现象。使他们困惑的是,就在他们发现放射源的地方,他们竟看到了一种格外明亮的光点,他们很快就搞清了,那就是木星。这尽管是一次偶然的发现,但在科学史上却是很有代表性的。
在一号飞船掠过木星前,每当夜幕来临,我总是仰望星空,着见木星在对我眨眼。100万年以来,我们的先人对此都深为惊叹。而在飞船掠过木星的那天晚上,当我迈步走向宇航局喷气推进试验室,以便研究飞船发回的资料时,我不由得寻思,木星将再也不是从前的样子了,将再也不是夜空中一个普通的亮点了,从此以后它将成为一个被探索过的已知世界了。在千姿百态、优美壮观的宇宙世界中,木星及其卫星可以说是一种小型太阳系,从中我们可受到不少启迪。
与木星相比,土星则小得多,但在构造等诸方面,它们彼此十分相似。土星自转一周,需要10小时,在赤道附近,也有一圈彩带,只是不如木星的那样明显。它的磁场和辐射带也比木星的弱,但它的光环却要壮观得多。土星的卫星多达十几个。
在士星卫星中,最有趣的要算土卫六了,它是太阳系中最大的卫星,也是惟一富有大气的卫星,在“旅行者1”号于1980年11月飞经土卫六之前,我们对它的认识是十分肤浅的。我们有把握的事情只是知道,在土卫六上存在甲烷,这是最早由柯伊伯发现的。太阳的紫外线把甲烷转变成了比较复杂的碳氢化合物,以及氢气。碳氢化合物,似褐色的有机焦泥一般,覆盖着卫星的表面,这种焦泥有点像地球上生命起源实验中产生的物质。
由于土卫六的引力小,质轻的氢气可能向宇宙中迅速扩散,这种剧烈的扩散过程叫做“气喷”,它同时要带走甲烷,以及大气层中的其他物质。但在实际上,由于土卫六的大气压至少与火星的一样大,因此气喷过程看来并未发生。另外,也许是由于在其大气层中存在某种重要的迄今尚未发现的物质——例如说氮——使得大气中的平均分于重量保持很高,从而防止了气喷的发生。或许,气喷一直在发生,只是扩散到宇宙中的气体由卫星内部释放的气体弥补了。
土卫六大部分密度很低,因此它上面必定有大量的水和各种冰,而且其中还可能含有甲烷,这些甲烷是在卫星内部的较大的热力的作用下,以我们还不知道的速率,释放到卫星表面的。
假如用望远镜观察士卫六,我们就会看到一个勉强能辨认的红盘。有些人还说,在盘的上方,还可看到变化无穷的白云——这些白云,很可能是甲烷晶体形成的。但盘的红颜色又是什么形成的呢?大多数研究人员认为,土卫六的这种颜色很可能是复杂有机分子所致。至于其表面温度,以及大气层的厚度,至今尚无定论。有迹象表明,由于大气层的温室效应,会提高其表面温度。
在土卫六的表面及其大气层中含有极其丰富的有机物分子,因此它是太阳系中一颗绝无仅有、十分突出的星球。
以往的航天发现意味着“旅行者”号飞船以及其他飞船,对土卫六的探测飞行将使我们对它的认识起到革命性的意义深刻的变化。
透过土卫六云层的缺口处,可以看见上星和它的光环,而且在其大气层中处处可见淡黄色的斑点。与地球相比,土星系离太阳要远10倍,因此照射到土卫六上的阳光强度只及地球上的百分之一,尽管其温室效应相当大,它表面温度则可能大大低于水的冰点。但是,由于在它的大气层中含有丰富的有机物,加之也有阳光和可能存在的火山热点,土卫六上存在生命的可能性就不能轻易排除。⒀当然,在那种不寻常的环境下,即使存在生命,也无疑与地球上的生命不大相同。不过,士卫六是否存在生命,目前还缺乏有力的证据。在飞船于土卫六表面着陆前,我们不大可能做出定论。
要确定土星环上的粒子是什么,就必须靠近观察才行,因为这些粒子很小,是一些方圆只有1米左右的雪球和冰块。因为土星环反射阳光的光谱特性与冰反射阳光的光谱特性相似,由此我们知道土星环是由水和冰组成的。为了在宇宙飞船中就近观察这些粒子,我们必须使飞船减速,达到粒子运行的速度。粒子绕土星每小时运行4.5万英里,这就是说,飞船也必须绕土星运行,运行速度也必须与粒子相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清单个的粒子。
为什么土星的周围只有光环而没有一颗大卫星呢?这是因为,土星光环中的粒子,离土星越近,其运行速度就越快(根据开普勒第三定律,粒子的“下降”速度也就越快);另外,内部的粒子可以穿越外部的粒子运行(我们已经知道,“穿越方向”总是向左)。尽管整个粒子层的运行速度每秒约有20公里,但两个相邻粒子的相对运行速度却很低,一分钟大约只移动几厘米。正是这种相对运动,使粒子不会因相互引力而聚合在一起。而一旦相互靠拢时,也会因运行速度不同而相互拉开。假若光环不是离木星这么近,那么,尽管粒子间的运行速度各异,也会聚集在一起,形成小雪球,最终形成卫星。因此,很可能决非巧合,在士星的光环外,还存在一些大小不同的卫星,其直径从几百公里到士卫六那么大,即近于火星,大小不等。其实,所有这些卫星和行星中的物质,都可能来源于光环中的物质,这些物质凝结积聚的结果,形成了今天的行星和卫星。
像木星一样,土星的磁场能俘获和激化太阳风中的带电粒于。当一带电粒子从一个磁极飞向另一磁极时,它必然要经过土星的赤道面。假如它在途中遇到一光环粒子,该小雪球就会吸收质子和电子。从而使两者的辐射带消失,因为辐射带只存在于粒子环的内部或外部。离木星或土星很近的一颗卫星,也能吞食辐射带中的带电粒子。事实上土星的一颗新卫星,正是这样发现的,一颗先前不为人知的卫星吸收了辐射带中的带电粒子,使辐射带产生了空当,从而“先驱11”号飞船也意外地发现了这颗卫星。
太阳风把土星轨道远远地抛在后面,进入太阳系外的空间。当“旅行者”号飞船经过天王星,进入海王星和冥王星轨道时,要不是仪器出了故障,肯定会探测到宇宙间的太阳风。这儿是太阳系的终点,离太阳比冥王星离太阳还要远两三倍,星际间的质子和电子的压力比太阳风在此处产生的压力还大。大约在21世纪中叶,“旅行者”号飞船将穿过太阳风的终点,进入茫茫的宇宙。但不会进入另一太阳系,而是最终进入银河系,并且将在银河系中漫游若干亿年。那时我们已经进入了更加伟大、更加壮观的航行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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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惠更斯(1629~1695年),荷兰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和数学家,1655年3月,用经过改进的望远镜发现了土卫六,由此闻名于世。1655~1656年发现七星光环。逝世三年后出版了《宇宙论》,书中阐明恒星都是宇宙中的太阳,提出别的行星上也有生物。②换一种比较方法,我们可以这样说,一粒受精卵从输卵管运动到并殖入子宫的时间同“阿波罗Ⅱ号从地球飞抵月球的时间一样长,而“海盗”号航抵火星的时间则同这粒受精卵发育成婴儿的时间一样长。人类正常的寿命运长于“旅行者”号飞离冥王星的时间。
③葡萄牙航海家麦哲伦的故乡。——校注
④我们甚至还知道他们送给朝廷什么样的礼物。他们呈献给皇后的是“六尊潜水员半身像”,呈献给皇帝的则是“两包肉桂”。
⑤1979年,罗马教皇保罗二世郑重宣布撤销346年前“神圣法庭”对伽利略的判决。
⑥其他人没有伽利略和开普勒提出日心论假说那样的勇气,就连居住在宗教教条不太严格的欧洲其他地方的人也是如此。例如,当时住在荷兰的笛卡尔,在1643年4月的一封信中写道:
“毫无疑问,你已经知道,伽利略最近受到了教堂法庭的谴责,以及他有关地球运行的观点被判定为异端邪说。我必须告诉你,在我的论文中说明的所有观点,包括地球运行的观点,都是如此地相互关联,从而不难看出,一但我的任何一个观点有误,我所用的全部论点便都站不住脚了。我认为,虽然它们是以十分确切可靠的证据为基础的,但我却无论如何不想对抗教庭的权威而去坚持我的观点。……我想安安静静地过日子,并能继续遵循遁世自好的格言,平安地过我已经开始的生活。”
⑦这种考察传统可以说明下述事实,即直到现在,从每人做出的贡献看,荷兰为著名天文学家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其中如柯伊伯,在本世纪40和50年代,是世界上惟一专职的行星天体物理学家。当时大多数职业天文学家都认为这个课题至少有点不体面,受了洛韦尔学说的极大影响。荣幸的是,我是柯伊伯的学生。
⑧牛顿称赞惠更斯,并认为他是当时“第一流的数学家”,也是过去和现在都极受推崇的古希腊数学传统的最真诚的继承者。牛顿认为,部分地因为阴影有锐边,因此光运行时看来就像一条微粒流。他认为,红光是由最大的粒子组成的,而紫光则是由最小的粒子组成的。但是,惠更斯则认为,光运行时像是真空中传播的一种波,就像海中的海浪波一样,这就是我们要说光的波长、光的频率的原因。光的许多特性,包括衍射性,都能由波动说加以自然解释,惠更斯的光的波动说后来流行了好多年。但在1905年,爱因斯坦宣布,光的粒子论能够解释光电效应,即金属经光束辐照时的电子发射现象。现代量子力学把上述两种观点结合在一起。今天,通常都把光在某些情况下的运行当粒子束,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的运行看做波。这种波—粒子论也许不容易符合我们的一般见解,但却与实验所显示的光运行的真实情况极其一致。这两者的结合显得有点奇妙和令人不解,把牛顿和惠更斯这两位单身汉称为当代我们对光的特性的理解的父母是适宜的。
⑨伽利略早就发现了这些环,但他不知道环为何物组成。从他初期使用的天文望远镜看来,这些环似乎像紧接着土星的两个对称凸块,他不无困惑地说,像两只耳朵。
⑩另外一些人也持有相同的观点。开普勒在《宇宙谐和论》中写道:“第谷的有关论点是,茫茫宇宙并非全是不毛之地,而是住满了居民。”浩瀚的宇宙,竟有如此众多的太阳和地球,这种想法多么诱人、多么奇妙啊……,而且,每一个地球上,都是绿草如茵、森林遍地,动物成群,既有大海,也有高山!而考虑到众多的恒星与其间巨大的距离,我们的惊奇与崇敬又将增大多少倍呀!
⑾这类传说是古代人的传统、其中有许多从探险一开始便带有宇宙的主题。例如:15世纪中国明朝对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印度、阿拉伯和非洲一系列探险就被费信,——参加者之一——在一本进呈御览的图书中描绘为“星槎胜览”。可惜的是,图画都遗失了,但其文字版本还在。
⑿因为光速仍是有限的。详见第八章。
⒀惠更斯在1655年发现了土卫六,他认为:“现在,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他观察一下这两个(土星和木星)行星系,并把他们同我们这个小得可怜的地球进行一下比较,那他一定会为这两个行星的广阔疆域和众多高尚的随从(指卫星——译注)而大吃一惊。难道他们现在还会强迫自己认为,睿智的造物主把他所有的动物和植物都安置在地球上,造物主也仅仅刻意装饰和打扮地球这个地方,而让其他的星球(尽管他们也会崇奉祭祀造物主)成为荒无人烟的不毛之地吗?难道他们还会认为.所有这些巨大的星体存在的目的仅为了在空中闪烁星光,仅为了让我们少数几个可怜虫观察研究的吗?”由于土星每30年围绕太阳转一圈,土星及其卫星上的四季远远长于地球上的四季。因此,对于土星卫星上的假设存在的居民,惠更斯写道:“土星卫星的冬季如此漫长,他们的生活方式绝对不可能和我们的十分相同。”
理查德·道金斯《自私的基因》10-15
目录
前言
第1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第2章 复制因子
第3章 不朽的双螺旋
第4章 基因机器
第5章 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
第6章 基因种族
第7章 计划生育
第8章 代际之战
第9章 两性战争
第10章 你为我搔痒,我就骑在你的头上
第11章 觅母:新的复制因子
第12章 好人终有好报
第13章 基因的延伸
第14章 基因决定论与基因选择论
第15章 对于完美化的制约第10章 你为我搔痒,我就骑在你的头上
我们已经研究了属于相同物种的生存机器之间的相互作用——亲代的、有性的以及进犯性的相互作用。不过,在动物的相互作用中,似乎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方面,显然并未包括在上述三种范围之内。许多动物所具有的群居习性就是其中一个方面。鸟、昆虫、鱼、鲸鱼乃至生活在平原上的哺乳动物,活动总是集结而出,觅食一般成群结队。这些集体中的成员通常属于同一物种,但也有例外情况。斑马和角马就常常混在一起活动,人们有时也可以看到属于不同物种的鸟类聚集成群。
群居生活可以为一个自私个体带来各种各样的好处。在此,我不打算逐一罗列,只准备讲几个带有启发性的例子。其中我还要重提我曾在第1章里列举过的一些明显的利他行为的例子,因为我说过这些例子要留待以后再做解释,这样就必然要涉及对社会性昆虫的讨论。事实上,如果避而不谈社会性昆虫,对动物利他行为的论述就不可能全面。最后,在本章拉拉杂杂的内容中,我将谈到相互利他行为这个重要的概念,即“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原则。
动物之所以要聚居在一起,肯定是因为它们的基因从群居生活的交往中得到的好处多,而为之付出的代价少。鬣狗成群猎食时能够捕捉到比它们单独活动时大得多的野兽,尽管捉到野兽后要分食,但对参加集体猎食的每一个自私个体来说还是划算的。某些蜘蛛齐心协力织造一张巨大的共有的蜘蛛网,大概也是出于类似的原因。帝企鹅紧紧地挤在一起是为了取暖。这是因为相互挤在一起后,每只企鹅暴露在外界的身体表面要比自己独处时小得多。两条鱼在水中游时,如果一条游在另一条后面,同时保持一定的倾斜度,它就可以从前面的一条鱼所激起的湍流中获得流体动力方面的好处。这可能就是鱼类成群结队一起游的理由之一。利用气流来减轻空气阻力也是自行车竞赛者所熟悉的一种窍门。鸟类在飞翔时组成V字形可能也是出于这个缘故。由于飞在最前头的一只鸟处于不利地位,因此这些鸟大概要竞相避免担任这个角色。很可能它们轮流承担这个非自愿的领航员的角色。这是一种延迟的相互利他行为,这种形式的利他行为我们在本章末将加以论述。
群居生活可能带来的好处有很多与避免被捕食者吃掉有关。汉密尔顿在一篇题为“自私兽群的几何学”的论文里精辟地提出了这种理论。为了不引起误会,我要强调,他所谓的“自私兽群”是指由“自私个体组成的兽群”。
让我们再一次从一个简单的“模式”讲起。尽管模式是抽象的,却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真实的客观世界。试设想有一群某一物种的动物正受到一只捕食者的追捕。最靠近捕食者的那只动物往往最先受到攻击。对捕食者来说,这种策略是合理的,因为这样可以节约精力。但对被捕食的动物而言,这种策略却产生了一种有趣的后果。就是说,这群争相逃命的动物每一只都力图避免处于最靠近捕食者的位置。如果这些动物老远就发现了这只捕食者,它们只要逃走就行了。即使捕食者不露声色地突然出现,像隐藏在茂密草丛中的猛兽那样,每只动物还是能见机行事,尽量避免处于最接近捕食者的位置。我们可以想象,每一只被追捕的动物周围有一个“危险区”。在这个危险区里,从任何一点到这只动物的距离都短于从该点到其他任何一只动物的距离。譬如说,如果一群被追逐的动物在移动时形成一个规则的几何图形,彼此之间有一定间隔,那么,每一只动物(除非它正好处在边缘上)的危险区大体上是个六边形。如果捕食者正好潜伏在个体A的六角形危险区内,个体A就有被吃掉的可能。处于兽群边缘上的个体特别容易受到攻击,因为它们的危险区相对来说不是一个小小的六角形,而是有一个开口端,开口端外一片广阔地域都是它们的危险地带。
一个头脑清醒的个体显然是会尽量缩小其危险区的。它尤其尽力避免处于兽群的边缘地位。如果它发觉已处于边缘地位,就会立即采取行动,向中心地区移动。不幸的是,边缘上总得有“人”,但就每一个个体而言,这个“人”最好不是它!因此,一群动物在前进时,处于边缘的个体不停地往中心移动。如果这群动物原来是松散的或者是七零八落的,这种向群体中心移动的结果很快就会使它们挤成一团。即使我们所讲的模式开始时没有任何聚拢的倾向,被追捕的动物开始时也是随意分散的,但自私的动机将会促使每一个个体试图挤到其他个体中间以缩小各自的危险区。这样,集群迅即形成,而且会变得越来越稠密。
在实际生活中,这种聚拢倾向显然受到各种阻力的限制,不然的话,这些动物免不了就要乱作一团,弄得筋疲力尽。但这个模式还是很有意思的,因为它说明了即使是一些极其简单的假说也可以导致动物倾向于聚拢的结论。有人提出一些比较复杂的模式。这些模式虽然具有更大的实际意义,但汉密尔顿提出的比较简单的模式并没有因此而减色。后者有助于我们研究动物聚拢在一起的现象。
自私的兽群这个模式本身并不容许存在合作性的相互作用。这里没有任何利他行为,有的只是每个个体为了私利而利用其他每一个个体。但在实际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况:个体似乎为保护群体里的伙伴免遭捕食者的袭击而积极地做出努力。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鸟类的警报声。这种警报声使其他个体闻声逃命,确实起到了警告的作用。没有人认为发出警报的个体是“想要把捕食者的火力”引到自己身上,它仅仅让伙伴知道出现了捕食者——也就是向它们报警。但乍看起来,这种行为本身似乎是利他性的,因为它的效果是把捕食者的注意力引到了报警者身上。我们可以根据马勒(P.R.Marler)发现的一个事实得出间接的推论。鸟类的这种警报声似乎具有某种理想的物理特性:捕食者往往难以发现叫声来自何方。如果让一位声学工程师设计一种捕食者难以追踪的声音,这种声音很可能和许多会唱歌的小鸟的天然警报声相似。在自然界里,这种警报声的形成肯定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我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很多个体因为它们的警报声未臻完善而送掉性命。因此,发出警报声似乎总是有危险的。自私基因的理论必须证明,发出警报声具有一种令人信服的优点,足以抵消随之而来的危险。
事实上这并不是十分困难的。在过去,不断有人指出鸟类的警报声其实与达尔文学说“格格不入”,结果是为解释这种现象而挖空心思,虚构各种理由已成为人们的一种游戏,于是我们今日面对如此之多的言之成理的解释而莫衷一是。显而易见,如果鸟群中有些个体是近亲,促使个体发出警报声的基因在基因库中准能兴旺起来,因为得救的一些个体拥有这个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即使发出警报声的个体由于引来了捕食者而为这种利他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这样做还是值得的。
如果你认为这种亲属选择的概念不能令人信服,那么,供你挑选的其他理论有的是:一个对其伙伴报警的个体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私利。特里弗斯为此提出5种颇有见识的想法,但下面我要谈的是我自己的两种想法,我认为它们更能使人心悦诚服。
我把第一个想法称之为凯维(Cave)理论。“凯维”源自拉丁文,意思是“当心”。今天,小学生看见老师走近时还在用这个暗号来警告其他同学。这个理论适用于采取伪装策略的鸟类,这些鸟在面临危险时一动不动地蹲伏在矮树丛里。假设有一群这样的鸟在田野上觅食,这时一只老鹰从远处飞过。老鹰还没有瞥见鸟群,因此没有径直飞过来。但它锐利的目光可能随时发现鸟群,那时它将俯冲而下,发动攻击。如果鸟群中一只小鸟首先发现这只老鹰,而其余的鸟都还没有发现,这只眼尖的小鸟本来可以马上蹲下来不动,躲在草丛中,但这样做对它来说并无好处,因为它的伙伴还在周围活动,既触目,又喧闹。它们当中任何一只都可能引起老鹰的注意,使整个鸟群都陷入危险的境地。从纯粹自私的动机出发,这只发现老鹰的小鸟应当立即对它的伙伴发出嘶嘶的警告声,让它们马上安静下来,以减少它们无意中把老鹰引到它自己附近的可能性。对这只小鸟而言,这是最好的策略。
我打算谈的另一个想法可称为“绝对不要脱离队伍”的理论。这个理论适用于某些鸟类物种,它们看见捕食者走近时马上飞走,也许是飞到树上。让我们再设想正在觅食的鸟群中有一只鸟首先发觉这只捕食者,它该怎样行动呢?它可以只顾自己飞走,并不警告伙伴。如果是这样的话,它就要成为一只不合群的动物,不再是一个不那么惹人注目的鸟群中的一员。老鹰喜欢攻击离群的鸽子,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实。就算老鹰没有这样的猎食习惯,我们根据推理可以提出很多理由,说明脱离队伍可能是一种自杀性的策略。就算它的伙伴最终还是会跟着它飞走,但第一个飞离地面的个体免不了暂时地扩大了它自己的危险区。不管汉密尔顿的有关理论是否正确,生活在鸟群的集体中总是有一些重要的有利条件,否则鸟类是不会过集体生活的。不论这些有利条件是什么,第一个飞出鸟群的小鸟至少要部分地丧失这些有利条件。如果这只遵守纪律的小鸟不擅离队伍,那它又该怎样办呢?或许它应该依靠集体力量所能提供的掩护,若无其事地继续进行活动。但这样做风险毕竟太大了,无遮无拦很容易遭受袭击,在树上到底安全得多。飞到树上确是上策,但要务必使伙伴们采取一致的行动,只有这样它才不致成为一只脱离鸟群的孤单的小鸟,不致因此丧失集体为它提供的有利条件,同时又能够得到飞到树上躲起来的好处。我们在这里再次看到,发出警报声所得到的是纯粹的自私利益。恰尔诺夫(E.L.Charnov)和克雷布斯提出过一个有点相似的理论,他们直截了当地使用“操纵”这个词来描绘这只发出叫声的小鸟对其他小鸟施加的影响。这种行为已经远远不是纯粹的、无私的利他行为了。
从表面上看,以上种种理论好像与这样的说法有矛盾:发出警报声的个体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事实上其中并无矛盾的地方。如果它不报警,反而会使它自己面临更大的危险。有些个体因发出警报声而牺牲了,尤其是容易暴露声源的那些个体。其他一些个体则因为没有报警而死去。鸟类在面临危险时为什么会发出警报声?人们提出过很多解释,凯维理论和“绝对不要脱离队伍”理论不过是其中的两个而已。
跳跃的汤姆森氏瞪羚又应如何解释呢?我在第1章里曾提到这种现象。瞪羚这种显然是利他性的自杀行为使阿德里感动地断言,只有用类群选择论才能解释这种现象。这个课题向自私基因的理论发起了更严峻的挑战。鸟类的警报声是有效的,但它们发出信号时总是小心翼翼,尽力避免暴露自己的意图。瞪羚的跳跃就不是这样,它们故作姿态甚至达到惹人恼火的程度。看来瞪羚是诚心吸引捕食者的注意的,有时简直像在戏弄这只捕食者。这种现象导致一个既饶有趣味又十分大胆的理论。斯迈思(N.Smythe)最初提出这个理论的轮廓,但最后赋予其逻辑发展的无疑是扎哈维。
我们可以这样阐明扎哈维的理论。这个理论关键的一点在于,瞪羚的跳跃行为绝不是发给其他瞪羚看的信号,其实是做给捕食者看的。当然,其他的瞪羚看到了这种跳跃,而且它们的行为被它影响了,不过这是附带发生的后果。因为瞪羚的这种跳跃行为被选择,主要是作为发给捕食者的信号。这个信号的大意是:“你看!我能跳这么高!我显然是一只健壮的瞪羚,你抓不到我。你还是放聪明点,抓我的伙伴吧!它们没有我跳的那么高。”用不那么拟人化的语言来讲,促使个体跳得高而又惹人注目的基因不大可能被捕食者吃掉,因为捕食者往往挑选那些看起来容易捕获的动物,不少哺乳类的捕食者尤其喜欢追捕年老体弱的动物。一个猛劲儿跃起的个体动物就是以夸耀的方式显示它的年轻力壮的。根据这个理论,这种夸耀行为绝非利他性的。我们只能说这种行为是自私性的,因为它的目的在于告诉捕食者,应该去追逐其他动物。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好比是一场跳高比赛,看谁跳得最高,而失败者就是捕食者选中的目标。
我说过要进一步探讨的另外一个例子是蜜蜂的自杀行为。它在蜇刺蜂蜜掠夺者时几乎肯定要为此付出生命。蜜蜂不过是社会性很高的昆虫的一种,其他有黄蜂、蚂蚁和白蚁。我想探讨的对象是一般的社会性昆虫,不仅仅是蜜蜂的敢死队。社会性昆虫的业绩是脍炙人口的,尤其是它们那种令人惊讶的相互密切配合的行动以及明显的利他行为。自杀性的蜇刺使命体现了它们自我克制的奇迹。在蜜罐蚁(honey-pot ants)的蚁群中,有一种等级的工蚁不做其他工作,整天吊在巢顶上,一动也不动。它们的腹部隆起,大得惊人,像个电灯泡,里边塞满食物。其他的工蚁把它们当作食品库。在我们人类看来,这种工蚁不再是作为个体而存在,它们的个性显然为了集体利益而受到抑制。蚂蚁、蜜蜂或白蚁的群居生活体现了一种更高水平的个性。食物按极其严格的标准分配,我们甚至可以说它们共有一个集体的胃。它们通过化学信号来互通情报,如果是蜜蜂,就通过人所共知的“舞蹈”。这些手段是如此之有效,以至于整个集体行动起来好像是一个单位,具备自己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它们好像能够通过类似身体的免疫反应系统产生的选择性来识别并驱逐外来入侵者。尽管蜜蜂不是恒温动物,但蜂房内相当高的温度几乎像人体那样得到精确的调节。最后,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这种类比可以引申到生殖方面。在社会性昆虫的群落里,大多数的个体是不育的职虫。“种系”(germ line)——不朽基因的连续线——贯穿在少数个体,即有生殖能力的个体之内,它们和我们睾丸、卵巢里的生殖细胞相似。不育的职虫和我们的肝脏、肌肉和神经细胞相似。
只要我们接受了职虫都不能生育这个事实,它们的自杀性行为以及其他形式的利他性或合作性行为就不会那么令人惊讶了。一只正常动物的躯体之所以受到操纵就是为了生育后代以及抚养拥有同样基因的其他个体,以保证其基因得以生存下去。为其他个体的利益而自杀和在今后生育自己的后代两者是不能并存的,因此,自杀性的自我牺牲行为很少进化。但工蜂从不生育自己的后代。它们的全部精力都用于照顾不属于自己后代的亲属,从而保存自己的基因。一只不育工蜂的死亡对它自己基因的影响,宛如秋天一棵树落下一片树叶对树的基因的影响。
说到社会性昆虫,就会使人情不自禁地要故弄玄虚一番,实际上并无此必要。但研究一下自私基因的理论怎样应用于社会性昆虫还是值得的,尤其是如何用这一理论解释职虫不育性这一不平凡现象的进化起源。因为这种现象似乎引起了一系列问题。
一个社会性昆虫的群落就是一个大家庭,其所有成员通常都为一母所生。职虫很少或从不繁殖,一般分成若干明显的等级,包括小职虫、大职虫、兵虫以及一些高度专业化的等级如“蜜罐”蚁等。有生殖力的雌虫叫女王,有生殖力的雄虫有时叫雄虫或王。在一些较高级的群落里,从事繁殖的雌虫不做其他任何事情,但在繁殖后代这方面,它们却干得非常出色。职虫为它们提供食物和保护,也负责照管幼虫。在某些蚂蚁或白蚁的物种中,女王简直成了一座庞大的产卵工厂,其躯体比普通的职虫大几百倍,几乎不能动弹,其外形简直不像一只昆虫。女王经常受到职虫的照料,后者满足女王在日常生活中的需要,包括提供食粮并把女王所产的卵源源不断地运到集体托儿所去。这样一只大得异常的女王如果需要离开内室,就得骑在好几队工蚁背上,被它们庄重堂皇地扛出去。
在第7章里,我谈过生育和抚养之间的区别。我曾说,在一般情况下把生育和抚养结合在一起的策略能够得以进化。在第5章里,我们看到混合的、进化稳定策略可以分成两大类型:要么种群中每一个个体都采取混合策略,这样个体往往能明智地把生育和抚养结合在一起,要么种群分成两种不同类型的个体,即我们最初设想的鹰与鸽之间取得平衡的情况。按照后一种方式取得生育与抚养两者之间在进化上的稳定平衡,这在理论上是说得通的。就是说,种群可以分为生育者和抚养者两部分。但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保持这种进化上的稳定状态,即被抚养者必须是抚养者的近亲,其亲近程度至少要像抚养者自己的后代——假设它有的话——那样亲。尽管从理论上说,进化可以沿着这个方向进行,但实际上似乎只有在社会性昆虫中才可以看到这种现象。*
社会性昆虫的个体分为两大类:生育者和抚养者。生育者是有生殖力的雄虫及雌虫。抚养者是职虫——白蚁中的不育雄蚁及雌蚁,其他社会性昆虫中的不育雌虫。这两类昆虫互不干扰,因此能更有效地完成自己的任务。但这里所谓的“有效”是指对谁有效呢?“职虫从中究竟可以得到什么好处?”这个熟悉的问题是对达尔文学说提出的挑战。
有人回答说:“没有什么好处。”他们认为女王至高无上,平日颐指气使,通过化学过程操纵职虫来满足私欲,驱使它们抚养其众多的子女。我们在第8章看到过亚历山大的“亲代操纵”理论,上面讲的其实就是这种理论的另一种说法。一个与此相反的提法是,职虫“耕耘”有生殖力的母体,驱使母体提高其繁殖力,以复制职虫的基因。女王制造出来的生存机器肯定不是职虫的后代,但它们都是职虫的近亲。汉密尔顿有一个独到的见解,他认为至少在蚂蚁、蜜蜂和黄蜂的群体中,职虫同幼虫的亲缘关系事实上可能比女王同幼虫的关系更密切!汉密尔顿以及后来的特里弗斯和黑尔以这种观点为指导继续前进,终于在自私基因理论方面取得了一项最辉煌的成就。他们的推理过程如下。
昆虫中的膜翅目包括蚂蚁、蜜蜂和黄蜂,这一群体具有一种十分奇特的性取向体系。白蚁不属于这种群体,因而并没有这种特性。在一个典型的膜翅目昆虫的巢里只有一个成熟的女王。它在年轻时飞出去交配一次,并把精子储存在体内,以备在漫长的余生中——10年或者更长——随时取用。它年复一年地把精子分配给自己的卵子,使卵子在通过输卵管时受精。但并不是所有的卵子都能够受精。没有受精的卵子会变成雄虫。因此雄虫没有父亲,它体内每一个细胞只有一组染色体(全部来自母体)而不是像我们体内那样有两组染色体(一组来自父体,一组来自母体)。按照第3章里的类比说法,一只雄性膜翅目昆虫在它的每个细胞里都只有每一“卷”的一份拷贝,而不是通常的两份。
在另一方面,膜翅目雌虫却是正常的,因为它有父亲,而且在它的每个体细胞里有两组染色体。一只雌虫成长为职虫还是女王并不取决于它的基因,而是取决于它如何成长。换句话说,每一只雌虫都有一组完整的成为女王的基因和一组完整的成为职虫的基因(或者说,也有好几组分别使之成为各种专职等级的职虫、兵虫等的基因)。到底哪一组基因起决定性作用,取决于它的生活方式,尤其取决于它摄入的食物。
尽管实际情况复杂得多,但基本情况大致如此。我们不知道这种奇特的有性生殖系统是怎么进化而来的。毫无疑问,这种进化现象必然有其原因。但我们只能暂时把它当作膜翅目昆虫的一种难以解释的现象,不管原来的理由是什么,这种奇特的现象打乱了我们在第6章里提到的计算亲缘关系指数那套简捷的办法。这说明雄虫的精子不像我们人类的精子那样每一条都不相同,而是完全一样的。雄虫的每一个个体细胞仅有一组基因,而不是两组,因此每一条精子必须接受完整的一组基因,而不是一部分——50%,所以就一只具体的雄虫来说,它的全部精子都是完全一样的。现在让我们计算一下这种昆虫母子之间的亲缘关系指数,如果已知一只雄虫体内有基因A,那么它母亲体内也有这个基因的可能性是多少呢?答案肯定是100%,因为雄虫没有父亲,它的全部基因都来自其母亲。现在假定已知一只雌虫体内有基因B,它儿子也有这个基因的可能性是50%,因为它只接受了它母亲一半的基因。这种说法听起来好像自相矛盾,而事实上并没有矛盾。雄虫的所有基因都来自母亲,而母亲仅把自己的一半基因传给儿子。这个看似矛盾的答案在于雄虫体内基因的数量仅有通常的一半。那么它们之间“真正的”亲缘关系指数是还是1呢?我认为没有必要为这个问题去伤脑筋。指数不过是人们为解决问题而设想的计量单位。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对它的运用为我们带来困难,我们就干脆放弃它而重新使用基本原则。从雌虫体内基因A的观点来看,它儿子也有这个基因的可能性是,和它女儿一样。因此,从雌虫的观点来看,它同其子女的亲缘关系如同我们人类的子女同母亲的亲缘关系一样密切。
但当我们谈到姐妹时,情况就变得复杂了。同胞姐妹不仅出自同一父亲,而且使它们母体受孕的两条精子的每一个基因都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就来自父体的基因而言,姐妹和同卵孪生姐妹一样。如果一只雌虫体内有基因A,这个基因必然来自父体或母体。如果这个基因来自母体,那么它的姐妹也有这个基因的可能性是50%。如果这个基因来自父体,那么它的姐妹也有这个基因的可能性是100%。因此,膜翅目昆虫的同胞姐妹之间的亲缘关系指数不是(正常的有性生殖动物都是),而是。
由于这个缘故,膜翅目雌虫同它的同胞姐妹的亲缘关系比它同自己子女的更密切。*汉密尔顿看到了这一点,尽管他那时并没有如此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他认为这种特殊密切的亲缘关系完全可能促使雌虫把它母亲当作一台有效地为它生育姐妹的机器而加以利用。这种为雌虫生育姐妹的基因比直接生育自己子女的基因能更加迅速地复制自己的拷贝。职虫的不育性由此形成。膜翅目昆虫真正的社会性以及随之出现的职虫不育性似乎独立地进化了11次以上,而在动物界的其他种群中,只在白蚁身上进化过1次。想来这并不是偶然。
不过,这里还有蹊跷。如果职虫要成功地把它们的母亲当作生育姐妹的机器而加以利用,它们就必须遏制其母亲为其生育相同数量的兄弟的自然倾向。从职虫的观点来看,它任何一个兄弟的体内有它某个基因的可能性只有。因此,如果雌虫得以生育同等数量的有生育能力的子女,这未必对职虫有利,因为这样它们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繁殖它们的宝贵基因了。
特里弗斯和黑尔认为,职虫必然会努力影响性比例,使之有利于雌虫。他们把费希尔有关最适性比例的计算方法(我们在前面一章里谈到了这个方法)运用到膜翅目昆虫这种特殊情况上,重新进行了计算。结果表明,就母体而言,最适投资比例跟通常一样是1∶1,但就姐妹而言,最适比例是3∶1,有利于姐妹而不利于兄弟。如果你是一只膜翅目雌虫,你繁殖自己基因的最有效方法是自己不繁殖,而是让母亲为你生育有生殖能力的姐妹和兄弟,两者的比例是3∶1。但如果你一定要繁殖自己的后代,那么你就生育数目相同的有生育能力的儿子和女儿,这样对你的基因最有利。
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女王和职虫之间的区别不在于遗传因素。对一只雌虫胚胎的基因而言,它既可以成为职虫也可以成为女王,前者“希望”性比例是3∶1,而后者“希望”性比例是1∶1。“希望”到底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如果女王生育同等比例的有生育能力的儿子和女儿,那它体内的基因就能最好地繁殖自己。但存在于职虫体内的同一个基因如果能够影响这个职虫的母亲,使之多生育一些女儿,这个基因就能最好地繁殖自己。要知道这种说法并无矛盾之处,因为基因必须充分利用可供其利用的一切力量。如果这个基因能够影响一个日后肯定要变成女王的个体的成长过程,它利用这种控制力量的最佳策略是一种情况;而如果它能够影响一个职虫个体成长的过程,它利用那种力量的最佳策略却是另外一种情况。
这意味着如何利用这台生育机器引起了双方的利害冲突。女王“努力”生育同等比例的雄虫和雌虫,职虫则努力影响这些有生育能力的后代的性比例,使之形成3雌1雄的比例。如果我们这个有关职虫利用女王作为生育机器的设想正确的话,职虫应该能够使雌雄比例达到3∶1。不然,如果女王果真拥有无上的权力,而职虫不过是女王的奴隶和唯命是从的王室托儿所的“保姆”,那我们看到的应该是1∶1的比例,因为这是女王“希望”实现的比例。在这样一场世代之间的特殊争斗中,哪一方能取胜呢?这个问题可以用实验来证明。特里弗斯和黑尔两人就用大量的蚂蚁物种进行过这种实验。
我们感兴趣的性比例是有生殖能力的雄虫同雌虫的比例。它们是一些体形大、有翅膀的蚂蚁。每隔一段时间,它们就成群结队从蚁穴飞出进行交配。之后,年轻的女王可能要另外组织新群落。为了估计性比例,有必要对这些带翅膀的个体进行计数。要知道,在许多物种中,有生殖能力的雄虫和雌虫大小悬殊。这种情况使问题更加复杂。因为我们在上一章里已经看到,费希尔有关最适性比例的计算方法只能严格地应用于对雄虫和雌虫进行的投资额,而不能用来计算雄虫和雌虫的数目。特里弗斯和黑尔考虑到了这种情况,因此在实验时对蚂蚁进行过磅。他们使用了20个不同的蚂蚁物种,并对有生殖能力的雄虫和雌虫的投资额计算性比例。他们发现雌雄比例令人信服地接近于3∶1的比例*,从而证实了职虫为其自身利益而实际上操纵一切的理论。
这样,在作为研究对象的那几种蚂蚁中,职蚁好像在这种利害冲突中“取胜”了。这种情况原是不足为奇的,因为职虫个体作为幼虫的守护者自然比女王个体享有更多的实权。试图通过女王个体操纵整群的基因敌不过那些通过职虫个体操纵整群的基因。令人饶有兴趣的是,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女王可以享有比职虫更大的实权呢?特里弗斯和黑尔发现可以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严格地考验一下这个理论。
我们知道,某些物种的蚂蚁豢养奴隶。这些役使奴隶的职蚁要么不做任何日常工作,要么就是干起来也笨手笨脚的。它们善于为捕捉奴隶而四处出击。两军对垒、相互厮杀的情况只见于人类和社会性昆虫。在许多蚂蚁物种中有所谓兵蚁的特殊等级,它们具有特别坚硬发达的上下颚作为搏斗的利器,它们专门为自己群体的利益而进攻其他蚁群。这种旨在捕捉奴隶的袭击只不过是它们的战争努力中一种特殊的形式。它们向另一个物种的蚁穴发动攻击,试图杀死对方进行自卫的职蚁或兵蚁,最后掳走对方尚未孵化的幼虫。这些幼虫在掠夺者的蚁穴里被孵化,它们并不“知道”自己已变成奴隶,而是按照固有的神经程序开始工作,完全像在自己的穴里一样履行职责。这些奴隶待在蚁穴里包办了管理蚁穴、清洁卫生、搜集粮食、照料幼虫等各种日常工作,而那些专门捕捉奴隶的职蚁或兵蚁继续出征以掳掠更多的奴隶。
这些奴隶当然不知道它们同女王以及它们照料的幼虫完全没有亲缘关系,这是件好事。它们不知不觉地抚养着一批又一批新的捕捉来的奴隶兵蚁。自然选择在影响奴隶物种的基因时,无疑有利于各种反奴隶制度的适应能力。不过,这些适应能力显然并不是十分有效的,因为奴隶制度是一种普遍现象。
从我们目前论题的观点来看,奴隶制度产生了一种有趣的后果。在捕捉奴隶的物种中,女王可以使性比例朝它“喜欢”的方向发展。这是因为它自己所生的子女,即那些专门捕捉奴隶的蚂蚁不再享有管理托儿所的实权,这种实权现在掌握在奴隶手中。这些奴隶“以为”它们在照顾自己的骨肉兄弟或姐妹,它们所做的大抵无异于它们本来在自己穴里也同样要做的一切,以实现它们希望达到的有利于姐妹的3∶1比例。但专门掳掠奴隶的物种的女王能够采取种种反措施,成功地扭转这种趋势。对奴隶起作用的自然选择不能抵消这些反措施,因为这些奴隶同幼虫并无亲缘关系。
让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这种情况。假定在任何一个蚂蚁物种中,女王“试图”把雄性卵子加以伪装,使其闻起来像雌性的卵子。在正常情况下,自然选择对职蚁“识破”这种伪装的任何倾向都是有利的。我们可以设想一场进化上的斗争情景,女王为实现其目的不断“改变其密码”,而职蚁不断进行“破译”。在这场斗争中,谁通过有生殖能力的个体把自己的基因传递到后代体内的数量越多,谁就能取胜。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在正常情况下,职蚁总是获胜的一方。但在一个豢养奴隶的物种中,女王可以改变其密码,而奴隶职蚁却不能发展其破译的任何能力。这是因为奴隶职蚁体内的任何一个“有破译能力”的基因并不存在于任何有生殖能力的个体体内,因此不能遗传下去。有生殖能力的个体全都是属于豢养奴隶的物种,它们同女王而不是同奴隶有亲缘关系。即使奴隶的基因有可能进入任何有生殖能力的个体体内,这些个体也是来自那些被掳掠的奴隶的老家。因此,这些奴隶最多只能忙于对另一套密码进行破译!由于这个缘故,在一个豢养奴隶的物种中,女王因为可以随心所欲地变更其密码而稳操胜券,绝对没有让任何有破译能力的基因进入下一代的风险。
从上面这段比较复杂的论证中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应该估计到在豢养奴隶的物种中,繁殖有生殖能力的雌虫和雄虫的比例是1∶1,而不是3∶1。只有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女王才能如愿以偿。这就是特里弗斯和黑尔得出的结论,尽管他们仅仅观察过两个豢养奴隶的物种。
我必须强调,我在上面是按照理想的方式进行叙述的。实际生活并非如此简单。譬如说,最为人所熟知的社会性昆虫物种——蜜蜂——似乎是完全违反“常情”的。雄蜂的数量大大超过雌蜂,无论从职蜂还是从蜂后的观点来看,这种现象都难以解释。汉密尔顿为了揭开这个谜,提出了一个可能的答案。他指出,当一只女王飞离蜂房时,总要带走一大群作为随从的职蜂,它们帮这只女王建立一个新群体。这些职蜂从此不再返回老家,因此抚养这些职蜂的代价应该算是繁殖成本的一部分。这就是说,从蜂房每飞走一只女王就必须培育许多额外的职蜂来补缺。对这些额外职蜂所进行的投资应算作对有生殖能力的雌蜂投资额的一部分。在计算性比例的时候,这些额外的职蜂也应在天平上称分量,以求出雌蜂和雄蜂的比例。如果我们这样理解问题的话,这个理论就还是站得住脚的。
这个精巧的理论还有另外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需要解决。在一些物种中,年轻的女王飞出去交配时,与之交配的雄蜂可能不止一只。这意味着女王所生育的女儿之间的亲缘关系平均指数小于,在一些极端的例子里,甚至可能接近。有人把这种现象解释为女王打击职蜂的一种巧妙的手段!不过这种看法似乎不合逻辑。附带说一句,这似乎意味着女王飞出去交配时,职蜂应伴随在侧,只让女王交配一次。但这样做对于这些职蜂本身的基因并没有任何好处——只对下一代职蜂的基因有好处。每一只职蜂所“念念不忘”的是它自身的基因。有些职蜂本来是“愿意”伴随其母亲的,但它们没有这样的机会,因为它们当时还没有出生。一只飞出去交配的年轻女王是这一代职蜂的姐妹,不是它们的母亲。因此,这一代职蜂是站在女王这一边而不是站在下一代职蜂那一边的。下一代的职蜂是它们的侄女辈。好了,就说到这里,我开始感到有点儿晕头转向了,是结束这个话题的时候了。
我在描述膜翅目职虫对其母亲的行为时使用了“耕耘”的比喻。这块田地就是基因田。职虫利用它们的母亲来生产它们自身的基因的拷贝,因为这样比职虫自己从事这项工作更富有成效。源源不断的基因从这条生产流水线上生产出来,包装这些基因的就是有生殖能力的个体。这个“耕耘”的比喻不应与社会性昆虫的另外一种可以被称为“耕耘”的行为混为一谈。社会性昆虫早就发现,在固定的地方耕种粮食作物比狩猎或搜集粮食有效得多,而人类在很久之后才发现这个真理。
譬如说,在美洲有好几个蚂蚁物种以及与这些物种完全无关的非洲白蚁都经营菌圃。最有名的是南美洲的阳伞蚁(parasol ants)。这种蚁的繁殖能力特别强,有人发现有的阳伞蚁种群竟有超过200万个成员。它们筑穴于地下,复杂的甬道和回廊四通八达,深达10英尺(约3米)以上,挖出的泥土多达40吨。地下室内设有菌圃,这种蚂蚁有意识地在其中播种一种特殊品种的菌类。它们把树叶嚼碎,作为特殊的混合肥料。这样,它们的职蚁不必直接搜寻粮食,只要搜集制肥用的树叶就行了。这种群体的阳伞蚁“吃”树叶的“胃口”大得惊人,因此它们就成为一种主要的经济作物害虫。但树叶不是它们的食粮,而是它们的菌类食粮的食粮。菌类成熟后它们收获食用,并用以饲养幼虫。菌类比蚂蚁的胃更能有效地消化吸收树叶里的物质,蚂蚁就是通过这样的过程受益的。菌类虽然被吃掉,但它们本身可能也得到好处,因为蚂蚁促使它们增殖,比它们自己的孢子分散机制更有效。而且这些蚂蚁也为菌圃“除草”,悉心照料菌类,不让其他品种的菌类混迹于其间。由于没有其他菌类与之竞争,蚂蚁自己培植的菌类得以繁殖。我们可以说,在蚂蚁和菌类之间存在某种利他行为的相互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在与这些蚂蚁完全无关的一些白蚁物种中,独立地形成了一种非常相似的培植菌类的制度。
蚂蚁有自己的家畜和自己的农作物。蚜虫——绿蚜虫和类似的昆虫——善于吮吸植物中的汁液。它们非常灵巧地把叶脉中的汁液吮吸干净,但消化这种汁液的效率却远没有吸吮这种汁液的效率高,因此它们会排泄出仍含有部分营养价值的液体。一滴一滴含糖丰富的“蜜汁”从蚜虫的后端泌出,速度非常之快,有时每只蚜虫在1小时内就能分泌出超过其自身体重的蜜汁。在一般情况下,蜜汁像雨点一样洒落在地面上,简直和《旧约全书》里提到的天赐“灵粮”一样。但有好几个物种的蚂蚁会等在那里,准备截获蚜虫排出的食粮。有些蚂蚁会用触角或腿抚摩蚜虫的臀部来“挤奶”,蚜虫也做出积极的反应,有时故意不排出汁液,等到蚂蚁抚摩时才让汁液滴下。如果那只蚂蚁还没有准备好接受它的话,有时蚜虫甚至把一滴汁液缩回体内。有人认为,一些蚜虫为了更好地吸引蚂蚁,其臀部经过演化已取得与蚂蚁脸部相像的外形,抚摩起来的感觉也和抚摩蚂蚁的脸部一样。蚜虫从这种关系中得到的好处显然是安全的保障,不受其天然敌人的攻击。像我们牧场里的乳牛一样,它们过着一种受到庇护的生活。由于蚜虫经常受到蚁群的照料,它已丧失其正常的自卫手段。有的蚂蚁把蚜虫的卵带回地下蚁穴妥善照顾,并饲养蚜虫的幼虫。最终,幼虫长大后蚂蚁又轻轻地把它们送到地面上受到蚁群保护的放牧场地里。
不同物种成员之间的互利关系叫作互利共生或共生。不同物种的成员往往能相互提供许多帮助,因为它们可以利用各自不同的“技能”为合作关系做出贡献。这种基本不对称性能够导致相互合作的进化稳定策略。蚜虫天生长了一副适宜吮吸植物汁液的口器结构,但这种口器结构不利于自卫。蚂蚁不善于吮吸植物的汁液,但它们善于战斗。照料和庇护蚜虫的蚂蚁基因在基因库中一贯处于有利地位。在蚜虫的基因库中,促进蚜虫与蚂蚁合作的基因也一贯处于有利地位。
互利的共生关系在动植物界中是一种普遍现象。地衣从表面上看同任何其他植物个体一样,而事实上它却是在菌类和绿海藻之间关系密切的共生体。两者相依为命,分离就不能生存。要是它们之间的共生关系再稍微密切那么一点儿的话,我们就不能再说地衣是由两种有机体组成的了。也许世界上存在一些我们还没有辨认出来的,由两个或多个有机体组成的共生体。说不定我们自己就是吧!
我们体内的每个细胞里有许多被称为线粒体的微粒。这些线粒体是化学工厂,负责提供我们所需的大部分能量。如果没有了线粒体,要不了几秒钟我们就会死亡。最近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认为线粒体原来是共生微生物,在进化的早期就同我们这种类型的细胞结合在一起。对我们体内细胞中的其他一些微粒,有人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对诸如此类的革命性论点人们需要有一段认识的过程,但现在已到了认真考虑这种论点的时候了。我估计我们终将接受这样一个更加激进的论点:我们的每一个基因都是一个共生单位。我们自己就是庞大的共生基因的群体。当然现在还谈不上证实这种论点的“证据”,但正如我在前几章中已试图说明的那样,我们对有性物种中基因如何活动的看法,其实就支持了这种论点。这个论点的另一个说法是:病毒可能就是脱离了像我们这种“群体”的基因。病毒纯由DNA(或与之相似的自我复制因子)组成,外面裹着一层蛋白质。它们都是寄生的。这种说法认为,病毒是由逃离群体的“叛逆”基因演化而来,它们如今通过空气直接从一个个体转移到另一个个体,而不是借助于更寻常的载运工具——精子和卵子。假设这种论点是正确的,我们完全可以把自己看成病毒的群体!有些病毒是共生的,它们相互合作,通过精子和卵子从一个个体转移到另一个个体,这些都是普通的“基因”。其他一些是寄生的,它们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如果寄生的DNA通过精子和卵子转移到另一个个体,它也许就是我在第3章里提到的那种属于“看似矛盾”的多余的DNA。如果寄生的DNA通过空气或其他直接途径转移到另一个个体,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病毒”。
但这些都是我们要在以后思考的问题。目前我们正在探讨的问题是发生在更高一级关系上的共生现象,即多细胞有机体之间的而不是它们内部的共生现象。共生现象这个字眼按照传统用法是指不同物种的个体之间的联系(associations)。不过,我们既然已经避开了“物种利益”的进化观点,就没有理由认为不同物种的个体之间的联系和同一物种的个体之间的联系有什么不同。一般来说,如果各方从联系中获得的东西比付出的东西多,这种互利的联系就是能够进化的。不管我们说的是同一群鬣狗中的个体,还是完全不同的生物如蚂蚁和蚜虫,或者蜜蜂和花朵,这一原则都普遍适用。事实上,要把确实是双向的互利关系和纯粹是单方面的利用区别开来可能是困难的。
如果联系的双方,如结合成地衣的两方,在提供有利于对方的东西的同时接受对方提供的有利于自身的东西,那我们对于这种互利的联系的进化在理论上就很容易想象了。但如果一方施惠于另一方之后,另一方却迟迟不报答,那就要发生问题。这是因为对方在接受恩惠之后可能会变卦,到时拒不报答。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是耐人寻味的,值得我们详细探讨。我认为,用一个假设的例子来说明问题是最好的办法。
假设有一种非常令人厌恶的蜱寄生在某种小鸟身上,而这种蜱又带有某种危险的病菌,所以必须尽早消灭这些蜱。一般说来,小鸟用嘴梳理自己的羽毛时能够把蜱剔除掉,可是有一个鸟嘴达不到的地方——它的头顶。对我们人类来说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一个个体可能接触不到自己的头顶,但请朋友代劳一下是毫不费事的。如果这个朋友以后也受到寄生虫的折磨,这时你就可以以德报德。事实上,在鸟类和哺乳动物中,相互梳理整饰羽毛的行为是十分普遍的。
这种情况立刻产生一种直观的意义。个体之间做出相互方便的安排是一种明智的办法。任何具有自觉预见能力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但我们已经学会,要对那些凭直觉看起来明智的现象保持警觉。基因没有预见能力。对于相互帮助行为,或“相互利他行为”中,做好事与报答之间相隔一段时间这种现象,自私基因的理论能够解释吗?威廉斯在他1966年出版的书中扼要地讨论过这个问题,我在前面已经提到。他得出的结论和达尔文的一样,即延迟的相互利他行为在其个体能够相互识别并记忆的物种中是可以进化的。特里弗斯在1971年对这个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探讨。但当他进行有关这方面的写作时,他还没有看到史密斯提出的有关进化稳定策略的概念。如果他那时已经看到的话,我估计他是会加以利用的,因为这个概念很自然地表达了他的思想。他提到“囚徒窘境”——博弈论中一个人们特别喜爱的难题,这说明他当时的思路和史密斯的已不谋而合。
假设B头上有一只寄生虫,A为它剔除掉。不久以后,A头上也有了寄生虫,A当然去找B,希望B也为它剔除掉,作为报答。结果B嗤之以鼻,掉头就走。B是个骗子,这种骗子接受了别人的恩惠,但不感恩图报,或者即使有所报答,但做得也不够。和不分青红皂白的利他行为者相比,骗子的收获要大,因为它不花任何代价。当然,别人为我剔除掉危险的寄生虫是件大好事,而我为别人梳理整饰一下头部只不过是小事一桩,但毕竟也要付出一些代价,还是要花费一些宝贵的精力和时间的。
假设种群中的个体采取两种策略中的任何一种。和史密斯所做的分析一样,我们所说的策略不是指有意识的策略,而是指由基因安排的无意识的行为程序。我们姑且把这两种策略分别称为傻瓜和骗子。傻瓜为所有人梳理整饰头部,不问对象,只要对方需要。骗子接受傻瓜的利他行为,但却不为别人梳理整饰头部,即使别人以前为它整饰过也不报答。像鹰和鸽的例子那样,我们随意决定一些计算得失的分数,至于准确的价值是多少,那是无关紧要的,只要被整饰者得到的好处大于整饰者花费的代价就行。在寄生虫猖獗的情况下,一个傻瓜种群中的任何一个傻瓜都可以指望别人为它整饰的次数和它为别人整饰的次数大约相等。因此,在傻瓜种群中,任何一个傻瓜的平均得分是正数。事实上,这些傻瓜都干得很出色,傻瓜这个称号看来似乎对它们不太适合。现在假设种群中出现了一个骗子。由于它是唯一的骗子,它可以指望别人都为它效劳,而它从不报答别人,它的平均得分因而比任何一个傻瓜都高。骗子基因在种群中开始扩散开来,傻瓜基因很快就要被挤掉。这是因为骗子总归胜过傻瓜,不管它们在种群中的比例如何。譬如说,种群里傻瓜和骗子各占一半,在这样的种群里,傻瓜和骗子的平均得分都低于全部由傻瓜组成的种群里任何一个个体。不过,骗子的境遇还是比傻瓜好些,因为骗子只管捞好处而从不付出任何代价,不同的只是这些好处有时多些,有时少些而已。当种群中骗子所占的比例达到90%时,所有个体的平均得分变得很低:不管骗子也好,傻瓜也好,它们很多都因患蜱所带来的传染病而死亡。即使是这样,骗子还是比傻瓜合算。哪怕整个种群濒于灭绝,傻瓜的情况也永远不会比骗子好。因此,如果我们考虑的只限于这两种策略,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止傻瓜的灭绝,而且整个种群大概也难逃覆灭的厄运。
现在让我们假设还有第三种被称为斤斤计较者的策略。斤斤计较者愿意为没有打过交道的个体整饰,而且为它整饰过的个体,它更不忘记报答。可是哪个骗了它,它就要牢记在心,以后不肯再为这个骗子服务。在由斤斤计较者和傻瓜组成的种群中,前者和后者混在一起,难以分辨。两者都为别人做好事,两者的平均得分都同样高。在一个骗子占多数的种群中,一个孤单的斤斤计较者不能取得多大的成功。它会花掉很大的精力去为它遇到的大多数个体整饰一番——由于它愿意为从未打过交道的个体服务,它要等到它为每一个个体都服务过一次才能罢休。因为除它以外都是骗子,因此没有谁愿意为它服务,它也不会上第二次当。如果斤斤计较者少于骗子,斤斤计较者的基因就要灭绝。可是,斤斤计较者一旦能够使自己的队伍扩大到一定的比例,它们遇到自己人的机会就越来越大,甚至足以抵消它们为骗子效劳而浪费掉的精力。在达到这个临界比例之后,它们的平均得分就比骗子高,从而加速骗子的灭亡。在骗子尚未全部灭绝之前,它们灭亡的速度会缓慢下来,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成为少数派。因为对已经为数很少的骗子来说,它们再度碰上同一个斤斤计较者的机会很小。因此,这个种群中对某一个骗子怀恨在心的个体是不多的。
我在描述这几种策略时好像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凭直觉就可以预见到情况会如何发展。其实,这一切并不是如此显而易见的。为了避免出差错,我在计算机上模拟了整个事物发展的过程,证实这种直觉是正确的。斤斤计较的策略被证明是一种进化稳定策略,斤斤计较者优越于骗子或傻瓜,因为在斤斤计较者占多数的种群中,骗子或傻瓜都难以逞强。不过骗子也是ESS,因为在骗子占多数的种群中,斤斤计较者或傻瓜也难以逞强。一个种群可以处于这两个ESS中的任何一个状态。在较长的一个时期内,种群中的这两个ESS可能交替取得优势。按照得分的确切价值——用于模拟的假定价值当然是随意决定的——这两种稳定状态中的一种具有一个较大的“引力区”,因此这种稳定状态易于实现。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一个骗子的种群可能比一个斤斤计较者的种群更易于灭绝,但这并不影响前者作为ESS的地位。如果一个种群所处的ESS地位最终还是驱使它走上灭绝的道路,那么抱歉得很,它舍此别无他途。*
观看计算机进行模拟是很有意思的。模拟开始时傻瓜占大多数,斤斤计较者占少数,但正好在临界频率之上;骗子也属少数,与斤斤计较者的比例相仿。骗子对傻瓜进行的无情剥削首先在傻瓜种群中触发了剧烈的崩溃。骗子激增,随着最后一个傻瓜的死去而达到高峰。但骗子还要应付斤斤计较者。在傻瓜急剧减少时,斤斤计较者在日益取得优势的骗子的打击下也缓慢地减少,但仍能勉强地维持下去。在最后一个傻瓜死去之后,骗子不再能够跟以前一样那么随心所欲地进行自私的剥削。斤斤计较者在抗拒骗子剥削的情况下开始缓慢地增加,并逐渐取得稳步上升的势头。接着斤斤计较者突然激增,骗子从此处于劣势并逐渐接近灭绝的边缘。由于处于少数派的有利地位时受到斤斤计较者怀恨的机会相对地减少,骗子得以苟延残喘。不过,骗子的覆灭是不可挽回的,它们最终将慢慢地相继死去,留下斤斤计较者独占整个种群。说起来似乎有点自相矛盾,在最初阶段,傻瓜的存在实际上威胁到斤斤计较者的生存,因为傻瓜的存在带来了骗子的短暂繁荣。
附带说一句,我在假设的例子中提到的不相互整饰的危险性并不是虚构的。处于隔离状态的老鼠往往因舌头舔不到头部而长出疮来。有一个试验表明,群居的老鼠没有这种毛病,因为它们相互舔对方的头部。为了证实相互利他行为的理论是正确的,我们可以进行有趣的试验,而老鼠又似乎是适合于这种试验的对象。
特里弗斯讨论过清洁工鱼(cleaner-fish)奇怪的共生现象。已知有50个物种,其中包括小鱼和小虾,靠为其他物种的大鱼清除身上的寄生虫来维持生活。大鱼显然因为有生物为它们做清洁工作而得到好处,而做清洁工的鱼虾同时可以从中获得大量食物。这样的关系就是共生关系。在许多情况下,大鱼张大嘴巴,让清洁工游入嘴内,为自己剔牙,然后让它们通过鱼鳃游出,顺便把鱼鳃也打扫干净。有人认为,狡猾的大鱼完全可以等清洁工打扫完毕之后把它吞掉。不过在一般情况下,大鱼总是让清洁工游出,碰都不碰它一下。这显然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利他行为,因为大鱼平日吞食的小鱼小虾就和清洁工鱼一样大小。
清洁工鱼具有特殊的条纹和特殊的舞姿作为标记,大鱼往往不吃具有这种条纹的小鱼,也不吃以这样的舞姿接近它们的小鱼。相反,它们一动不动,像进入了昏睡状态一样,让清洁工无拘无束地打扫它们的外部和内部。出于自私基因的禀性,不择手段的骗子总是乘虚而入。有些物种的小鱼活像清洁工,也学会了清洁工的舞姿以便安全地接近大鱼。当大鱼进入它们预期的昏睡状态之后,骗子不是为大鱼清除寄生虫,而是咬掉一大块鱼鳍,掉头溜之大吉。尽管骗子乘机捣乱,清洁工鱼和它们为之服务的大鱼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还是融洽、稳定的。清洁工鱼的活动在珊瑚礁群落的日常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每一条清洁工鱼都有自己的领地,有人看见过一些大鱼像理发店里排队等候理发的顾客一样排着队,等候清洁工鱼依次为它们搞清洁工作。这种坚持在固定地点活动的习性可能就是延迟的相互利他行为形成的原因。大鱼能够一再惠顾同一所“理发店”而不必每次都要寻找新的清洁工鱼,因此,大鱼肯定感觉到这样做要比吃掉清洁工鱼好处大。清洁工鱼本来都是些小鱼,因此这种情况是不难理解的。当然,模仿清洁工鱼的骗子可能间接地危害到真正的清洁工鱼的利益,因为这种欺骗行为迫使大鱼吃掉一些带有条纹的、具有清洁工鱼那种舞姿的小鱼。然而真正的清洁工鱼坚持在固定地点营业,这样,它们的顾客就能找上门来,同时又可以避开骗子。
人类发展出了良好的长期记忆和个体识别能力。因此,我们可以预期利他主义在人类进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里弗斯走得更远,他暗示,嫉妒、内疚、感激、同情心等等人类心理特征是人类为了提高欺骗、反欺骗与避免被视为骗子的能力,通过自然选择而形成的。特别有趣的是有一种狡猾的骗子,他们似乎是互惠利他的,但是他们始终得到更多而付出更少。人类肿胀的大脑和精于理性算计的特征,甚至有可能就是随着越来越精致的欺骗和越来越强大的反欺骗机制进化而来的。
当我们把相互利他行为的概念运用于我们自己这一物种时,我们对这种概念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可以进行无穷无尽的耐人寻味的推测。尽管我也很想谈谈自己的看法,可是我的想象力并不比你们强。还是让读者自己以此自娱吧!
第11章 觅母:新的复制因子
行文至此,我还没有对人类做过殊为详尽的论述,尽管我并非故意回避这个论题。我之所以使用“生存机器”这个词,部分原因是“动物”的范围不包括植物,而且在某些人的心目中也不包括人类。我所提出的一些论点应该说确实适用于一切在进化历程中形成的生物。如果有必要把某一物种排除在外,那肯定是因为存在某些充分的具体的理由。我们说我们这个物种是独特的,有没有充分理由呢?我认为是有的。
总而言之,我们人类的独特之处可以归结为一个词——文化。我是作为一个科学工作者使用这个字眼的,它并不带有通常的那种势利的含义。文化的传播有一点和遗传相类似,即它能导致某种形式的进化,尽管从根本上来说,这种传播是有节制的。乔叟(Geoffrey Chaucer)不能够和一个现代英国人进行交谈,尽管他们之间有大约20代英国人把他们联结在一起,而其中每代人都能和其上一代或下一代的人交谈:就像儿子同父亲说话一样,能够彼此了解。语言看来是通过非遗传途径“进化”的,而且其速率比遗传进化快几个数量级。
文化传播并非为人类所独有。据我所知,詹金斯(P.F.Jenkins)最近提供的例子最好不过地说明了人类之外的文化传播。新西兰附近一些海岛上栖息着一种叫黑背鸥的鸟,它们善于歌唱。在他工作的那个岛上,这些鸟经常唱的歌包括大约9支曲调完全不同的歌曲。任何一只雄鸟只会唱这些歌曲中的一支或少数几支。这些雄鸟可以按鸟语的不同被分为几个群体。譬如说,由8只相互毗邻的雄鸟组成的一个群体,它们唱的是一首可以被称为CC调的特殊歌曲。其他鸟语群体的鸟唱的是不同的歌曲。有时一个鸟语群体的成员都会唱的歌曲不止一首。詹金斯对父子两代所唱的歌曲进行了比较之后,发现歌的曲式是不遗传的。年轻的雄鸟往往能够通过模仿将邻近地盘的鸟的歌曲学过来。这种情况和我们人类学习语言一样,在詹金斯待在岛上的大部分时间里,岛上的歌曲是固定的几首,它们构成一个“曲库”(song pool)。每一只年轻的雄鸟都可以从这个歌库里选用一两首作为自己演唱的歌曲。詹金斯有时碰巧很走运,他目睹耳闻过这些小鸟是如何“发明”一首新歌的,这种新歌是由于它们模仿老歌时的差错而形成的。他写道:“我通过观察发现,新歌的产生是由于音调高低的改变、音调的重复、一些音调的省略以及其他歌曲的一些片段的组合等各种原因……新曲调的歌是突然出现的,它在几年之内可以稳定不变。而且,若干例子表明,这种新曲调的歌可以准确无误地传给新一代的歌手,从而形成唱相同歌曲的明显一致的新群体。”詹金斯把这种新歌的起源称作“文化突变”(cultural mutations)。
黑背鸥的歌曲确实是通过非遗传途径进化的。有关鸟类和猴子的文化进化还可以举一些其他的例子,但它们都不过是趣闻而已,只有我们这种物种才能真正表明文化进化的实质。语言仅仅是许多例子中的一个罢了,时装、饮食习惯、仪式和风俗、艺术和建筑、工程和技术等,所有这一切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地进化,其方式看起来好像是高速度的遗传进化,但实际上却与遗传进化无关。不过,和遗传进化一样,这种变化可能是渐进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代科学事实上比古代科学优越,这是有其道理的。随着时间一个世纪一个世纪地流逝,我们对宇宙的认识不断改变,而且逐步加深。我们应当承认,目前科技不断取得突破的局面只能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在文艺复兴以前人们处在一个蒙昧的停滞不前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里,欧洲科学文化静止于希腊人所达到的水平上。但正像我们在第5章里所看到的那样,遗传进化也能因存在于一种稳定状态同另一种稳定状态之间的那一连串的突发现象而取得进展。
经常有人提到文化进化与遗传进化之间的相似之处,但有时过分渲染,使之带有完全不必要的神秘色彩。波珀爵士(Sir Karl Popper)专门阐明了科学进步与通过自然选择的遗传进化之间的相似之处。我甚至打算对诸如遗传学家卡瓦利-斯福尔泽(L.L.Cavalli-Sforza)、人类学家克洛克(F.T.Cloak)和动物行为学家卡伦(J.M.Cullen)等人正在探讨的各个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我的一些热心的达尔文主义者同行对人类行为进行了解释,但我作为一个同样热心的达尔文主义者,对他们的解释并不满意。他们试图在人类文明的各种属性中寻找“生物学上的优越性”。例如,部落的宗教信仰一向被认为是旨在巩固群体特征的一种手段,它对成群出猎的物种特别有用,因为这种物种的个体依靠集体力量去捕捉大型的、跑得快的动物。以进化论作为先入之见形成的这些理论常常含有类群选择的性质,不过我们可以根据正统的基因选择观点来重新说明这些理论。在过去的几百万年中,人类很可能大部分时间生活在有亲缘关系的小规模群体中,亲属选择和有利于相互利他行为的选择很可能对人类的基因发生过作用,从而形成了我们的许多基本的心理特征和倾向。这些想法就其本身来说好像是言之成理的,但我总认为它们还不足以解释诸如文化、文化进化以及世界各地人类各种文化之间的巨大差异等这些深刻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它们无法解释特恩布尔(Colin Turnbull)描绘的乌干达的艾克族人(Ik of Uganda)那种极端的自私性或米德(Margaret Mead)的阿拉佩什人(Arapesh)那种温情脉脉的利他主义。我认为,我们必须再度求助于基本原则,重新进行解释。我要提出的论点是,要想了解现代人类的进化,必须首先把基因抛开,不把它作为我们进化理论的唯一根据。前面几章既然出自我的笔下,而现在我又提出这样的论点似乎使人觉得有点意外。我是达尔文主义的热情支持者,但我认为达尔文主义的内容异常广泛,不应局限于基因这样一个狭窄的范畴内。在我的论点里,基因只是起到类比的作用,仅此而已。
那么基因到底有什么地方是如此异乎寻常呢?我们说,它们是复制因子。在人类可即的宇宙里,物理定律应该是无处不适用的。有没有这样一些生物学的原理,它们可能也具有相似的普遍适用的性质?当宇航员飞到遥远的星球去寻找生命时,他们可能发现一些我们难以想象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但在一切形式的生命中——不管这些生命出现在哪里,也不管这些生命的化学基础是什么——有没有任何物质是共同一致的?如果说以硅而不是以碳,或以氨而不是以水为其化学基础的生命形式存在的话,如果说发现一些生物在-100℃就被烫死,如果说发现一种生命形式完全没有化学结构而只有一些电子混响电路的话,那么,还有没有对一切形式的生命普遍适用的原则?显而易见,我是不知道的。不过,如果非要我打赌不可的话,我会将赌注押在这样一条基本原则上,即一切生命都通过复制实体的差别性生存而进化的定律。*基因,即DNA分子,正好就是我们这个星球上普遍存在的复制实体。也可能还有其他实体,如果有的话,只要符合某些其他条件,它们几乎不可避免地要成为一种进化过程的基础。
但是难道我们一定要到遥远的宇宙去才能找到其他种类的复制因子,以及其他种类的随之而来的进化现象吗?我认为就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最近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复制因子。它就在我们眼前,不过它还在幼年期,还在它的原始汤里笨拙地漂流着。但它正在推动进化的进程,速度之快令原来的因子望尘莫及。
这种新汤就是人类文化的汤。我们需要为这个新的复制因子取一个名字。这个名字要能表达作为一种文化传播单位或模仿单位的概念。“mimeme”这个词出自一个恰当的希腊词词根,但我希望有一个单音节的词,听上去有点像“gene”(基因)。如果我把“mimeme”这个词缩短为meme(觅母)**,切望我的古典派朋友们多加包涵。我们既可以认为meme与memory(记忆)有关,也可以认为与法语Même(同样的)有关,如果这样能使某些人感到一点慰藉的话。这个词念起来应与“cream”合韵。
曲调、概念、妙句、时装、制锅或建造拱廊的方式等都是觅母。正如基因通过精子或卵子从一个个体转移到另一个个体,从而在基因库中进行繁殖一样,觅母通过广义上可以称为模仿的过程从一个大脑转移到另一个大脑,从而在觅母库中进行繁殖。一个科学家如果听到或看到一个精彩的观点,会把这一观点传达给他的同事和学生,他写文章或讲学时也提及这个观点。如果这个观点得以传播,我们就可以说这个观点正在进行繁殖,从一些人的大脑散布到另一些人的大脑。正如我的同事汉弗莱(N.K.Humphrey)对本章初稿的内容进行概括时精辟地指出的那样:“觅母应该被看成一种有生命力的结构,这不仅仅是比喻的说法,而是有学术含义的。*当你把一个有生命力的觅母移植到我的心田上时,事实上你把我的大脑变成了这个觅母的宿主,使之成为传播这个觅母的工具,就像病毒寄生于一个宿主细胞的遗传机制一样。这并非凭空说说而已,可以举个具体的例子,‘死后有灵的信念’这一觅母事实上能够变成物质,它作为世界各地人民的神经系统里的一种结构,千百万次地取得物质力量。”
让我们研究一下“上帝”这个概念。我们不知道它最初是怎样在觅母库中产生的,它大概经过许多次独立“突变”过程才出现。不管怎样,“上帝”这个概念确实是非常古老的。它怎样进行自身复制呢?它通过口头的言语和书面的文字,在伟大的音乐和伟大的艺术的协助下,进行复制传播。它为什么会具有这样高的生存价值呢?你应当记住,这里的“生存价值”不是指基因在基因库里的价值,而是指觅母在觅母库里的价值。这个问题的真正含义是,到底是什么东西赋予了“上帝”这一概念在文化环境中的稳定性和渗透性(penetrance)。上帝觅母在觅母库里的生存价值来自它具有的强大的心理号召力。“上帝”这一概念对于有关生存的一些深奥而又使人苦恼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表面上好像是言之有理的答案。它暗示今世的种种不公平现象可以在来世中得到改正。上帝伸出了“永恒的双臂”来承受我们人类的种种缺陷,宛如医生为病人开的一味安慰剂,由于精神上的作用也会产生一定的效果。上帝这个偶像之所以为人们所乐于接受,并一代一代地在人们大脑里复制传播,其部分理由即在于此。我们可以说,在人类文化提供的环境中,上帝这个形象是存在于具有很高生存价值或感染力的觅母形式中的。
我的一些同事对我说,我这种关于上帝觅母的生存价值的说法是以未经证实的假设作为论据的。归根到底,他们总是希望回到“生物学上的优越性”上去。对他们而言,光说上帝这个概念具有“强大的心理号召力”是不够的,他们想知道这个概念为什么会有如此强大的心理号召力。心理号召力是指对大脑的感召力,而大脑意识的形成又是基因库里基因自然选择的结果。他们企图找到这种大脑促进基因生存的途径。
我对这种态度表示莫大的同情,而且我毫不怀疑,我们现在这个模样的大脑确实具有种种遗传学上的优越性。但我认为,我的这些同事如果仔细地研究一下自己的假设所根据的那些基本原则,就会发现,他们和我一样都在以未经证实的假设作为论据。从根本上说,我们试图以基因的优越性来解释生物现象是可取的做法,因为基因都能复制。原始汤分子一具备能够进行自身复制的条件,复制因子就开始繁盛了起来。30多亿年以来,DNA始终是我们这个世界上唯一值得一提的复制因子,但它不一定要永远享有这种垄断权。新型复制因子能够进行自我复制的条件一旦形成,这些新的复制因子必将开始活动,而且开创自己的崭新类型的进化进程。这种新进化发轫后,完全没有理由要从属于老的进化。原来基因选择的进化过程创造了大脑,从而为第一批觅母的出现准备了“汤”。能够进行自我复制的觅母一问世,它们自己所特有的那种类型的进化就开始了,而且速度要快得多。遗传进化的概念在我们生物学家的大脑里已根深蒂固,因此我们往往会忘记,遗传进化只不过是许多可能发生的进化现象之中的一种而已。
广义地说,觅母通过模仿的方式进行自我复制。但正如能够自我复制的基因也并不是都善于自我复制一样,觅母库里有些觅母比另外一些觅母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功。这种过程和自然选择相似。我已具体列举过一些有助于提高觅母生存价值的特性。但一般地说,这些特性必然和我们在第2章里提到过的复制因子的特性是一样的:长寿、生殖力和精确的复制能力。相对而言,任何一个觅母拷贝是否能够长寿可能并不重要,这对某一个基因拷贝来说也一样。《友谊天长地久》(Auld Lang Syne)*这个曲调拷贝萦绕在我的脑际,但我的生命结束之日,也就是我头脑里的这个曲调终了之时,印在我的一本《苏格兰学生歌曲集》里的这同一首曲调的拷贝会存在得久些,但也不会太久。但我可以预期,萦绕于人们脑际或印在其他出版物上的同一曲调的拷贝就是再过几个世纪也不致湮灭。和基因的情况一样,对某些具体的拷贝而言,生殖力比长寿重要得多。如果说觅母这个概念是一个科学概念,那么它的传播将取决于它在一群科学家中受到多大的欢迎。它的生存价值可以根据它在连续几年的科技刊物中出现的次数来估算。**如果它是一个大众喜爱的调子,我们可以从街上用口哨吹这个调子的行人的多寡来估算这个调子在觅母库中扩散的程度;如果它是女鞋式样,我们可以根据鞋店的销售数字来估计。有些觅母和一些基因一样,在觅母库中只能短期内迅猛地扩散,但不能持久,流行歌曲和高跟鞋就属这种类型。至于其他,如犹太人的宗教律法等可以流传几千年历久不衰,这通常是由于见诸文字记载的东西拥有巨大的潜在永久性。
说到这里,我要谈谈成功的复制因子的第三个普遍的特性:精确的复制能力。关于这一点,我承认我的论据不是十分可靠的。乍看起来,觅母好像完全不是能够精确进行复制的复制因子。每当一个科学家听到一个新的概念并把它转告给其他人的时候,他很可能变更其中的某些内容。我在本书中很坦率地承认特里弗斯的观点对我的影响非常之大,然而,我并没有在本书中逐字逐句地照搬他的观点,而是将其内容重新安排糅合以适应我的需要,有时改变其着重点,或把他的观点和我自己的或其他的想法混合在一起。传给你的觅母已经不是原来的模样。这一点看起来和基因传播所具有的那种颗粒性的(particulate)、全有或全无的遗传特性大不相同。看来觅母传播受到连续发生的突变以及相互混合的影响。
不过,这种非颗粒性表面现象也可能是一种假象,因此与基因进行类比还是能站得住脚的。如果我们再看一看诸如人的身高或肤色等许多遗传特征,似乎不像是不可分割和不可混合的基因发挥作用的结果。如果一个黑人和一个白人结婚,这对夫妇所生子女的肤色既不是黑色也不是白色,而是介乎两者之间。这并不是说有关的基因不是颗粒性的,事实是,与肤色有关的基因是如此之多,而且每一个基因的影响又是如此之小,以至于看起来它们是混合在一起了。迄今为止,我对觅母的描述可能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即一个觅母单位的组成好像是一清二楚的。当然事实上还远远没有弄清楚。我说过一个调子是一个觅母,那么,一部交响乐又是什么呢?它是由多少觅母组成的呢?是不是每一个乐章都是一个觅母,还是每一个可辨认的旋律、每一小节、每一个和音或其他什么都算一个觅母呢?
在这里,我又要求助于我在第3章里使用过的方法。我当时把“基因复合体”(gene complex)分成大的和小的遗传单位,单位之下再分单位。基因的定义不是严格地按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制定的,而是为方便起见而划定的单位,即染色体的一段,其复制的精确性足以使之成为自然选择的一个独立存在的单位。如果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中某一小节具有与众不同的特色,使人听后难以忘怀,因此值得把它从整部交响乐中抽出,作为某个令人厌烦的欧洲广播电台的呼号,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可被称为一个觅母。附带说一句,这个呼号已大大削弱了我对原来这部交响乐的欣赏能力。
同样,当我们说所有的生物学家如今都笃信达尔文学说的时候,我们并不是说每一个生物学家都有一份达尔文本人说过的话的拷贝原封不动地印在他的脑海中,而是每一个人都有解释达尔文学说的方式。他很可能是从比较近的著作里读到达尔文学说的,而并没有读过达尔文本人在这方面的原著。达尔文说过的东西,就其细节而言,有很多是错误的。如果达尔文能看到拙著,或许辨别不出其中哪些是他原来的理论。不过我倒希望他会喜欢我表达他的理论的方式。尽管如此,每一个理解达尔文学说的人的脑海里都存在一些达尔文主义的精髓,不然的话,所谓两个人看法一致的说法似乎也就毫无意义了。我们不妨把一个“概念觅母”看成一个可以从一个大脑传播到另一个大脑的实体。因此,达尔文学说这一觅母就是一切懂得这一学说的人在大脑中所共有的概念的主要基础。按定义说,人们阐述这个学说的不同方式不是觅母的组成部分。如果达尔文学说能够再被分割成小一些的组成部分,有些人相信A部分而不相信B部分,另一些人相信B部分而不相信A部分,这样,A与B两部分应该看成两个独立的觅母。如果相信A部分的人大多数同时相信B部分——用遗传的术语来说,这些觅母是密切连锁在一起的——那么,为了方便起见,可以把它们当作一个觅母。
让我们把觅母和基因的类比继续进行下去。自始至终,我在这本书中一直强调不能把基因看作自觉的、有目的的行为者,可是,盲目的自然选择使它们的行为好像带有目的性。因此,用带有目的性的语言来描绘基因的活动,正如使用速记一样有其方便之处。例如当我们说“基因试图增加它们在未来基因库中的数量”,我们的真正意思是“凡是由于基因本身的行为而使自己在未来的基因库中的数量增加的,往往就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看到的那些有效基因”。正如我们为了方便把基因看成积极的、为自身生存进行有目的的工作的行为者,我们同样可以把觅母视为具有目的性的行为者。基因也好,觅母也好,都没有任何神秘之处。我们说它们具有目的性不过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我们已经看到,在论述基因的时候,这种比喻的说法是有成效的。我们对基因甚至用了“自私”“无情”这样的词汇。我们清楚地知道,这些说法仅仅是一种修辞方法。我们是否可以本着同样的精神去寻找自私的、无情的觅母呢?
这里牵涉有关竞争的性质这样一个问题。凡是存在有性生殖的地方,每一个基因都同它的等位基因进行竞争,这些等位基因就是与它们争夺染色体上同一位置的对手。觅母似乎不具备相当于染色体的东西,也不具备相当于等位基因的东西。我认为从某种微不足道的意义上来说,许多概念可以说是具有“对立面”的。但一般来说,觅母和早期的复制因子相似,它们在原始汤中混混沌沌地自由漂荡,而不像现代基因那样,在染色体的队伍里整齐地配对成双。那么这样说来,觅母究竟在如何相互竞争?如果它们没有等位觅母,我们能说它们“自私”或“无情”吗?回答是——我们可以这么说,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觅母之间可能进行着某种类型的竞争。
任何一个使用数字计算机的人都知道计算机的时间和记忆存储空间是非常宝贵的。在许多的大型计算机中心,这些时间和空间事实上是以金额来计算成本的。或者说,每个计算机使用者可以分配到一段以秒计算的时间和一部分以“字数”计算的空间。觅母存在于人的大脑中,大脑就是计算机。*时间可能是一个比存储空间更重要的限制因素,因此是激烈竞争的对象。人的大脑以及由其控制的躯体只能同时进行一件或少数几件工作。如果一个觅母想要控制人脑的注意力,它必须为此排除其他“对手”觅母的影响。成为觅母竞争对象的其他东西是收听广播和看电视的时间、广告面积、报纸版面以及图书馆里的书架面积。
我们在第3章中已经看到,基因库里可以产生相互适应的基因复合体。与蝴蝶模拟行为有关的一大组基因在同一条染色体上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我们可以把它们视为一个基因。在第5章,我们谈到一组在进化上稳定的基因这个较为复杂的概念。在肉食动物的基因库里,相互配合的牙齿、脚爪、肠胃和感觉器官得以形成,而在草食动物的基因库里,出现了另一组不同的稳定特性。在觅母库里会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呢?譬如说,上帝觅母是否已同其他的觅母结合在一起,而这种结合的形式是否有助于参加这些结合的各个觅母的生存?也许我们可以把一个有组织的教堂,连同它的建筑、仪式、法律、音乐、艺术以及成文的传统等视为一组相互适应的、稳定的、相辅相成的觅母。
让我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问题。教义中有一点对强迫信徒遵守教规是非常有效的,那就是罪人遭受地狱火惩罚的威胁。很多小孩,甚至有些成年人相信,如果他们违抗神父的规定,他们死后要遭受可怕的折磨。这是一种恶劣透顶的骗取信仰的手段,它在整个中世纪,甚至直至今天,为人们带来心理上的极大痛苦。但这种手段非常有效。这种手段可能是一个受过深刻心理学训练,懂得怎样灌输宗教信仰的马基雅维利[1]式的牧师经过深思熟虑的杰作。然而,我怀疑这些牧师是否有这样的聪明才智。更为可能的是,不具自觉意识的觅母由于具有成功基因所表现出的那种虚假的冷酷性而保证了自身的生存。地狱火的概念只不过是由于具有深远的心理影响而取得其固有的永恒性。它和上帝觅母联结在一起,因为两者互为补充,在觅母库中相互促进对方的生存。
宗教觅母复合体的另一个组成部分被称为信仰。这里指的是盲目的信仰,即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或者甚至在相反的证据面前的信仰。人们讲述多疑的托马斯[2]的故事,并不是为了让我们赞美托马斯,而是让我们通过对比来赞美其他的使徒。托马斯要求看到证据,而对某些种类的觅母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比寻求证据的倾向更加危险了。其他使徒并不需要什么证据照样能够笃信无疑,因此这些使徒被捧出来作为值得我们仿效的对象。促使人们盲目信仰的觅母以简单而不自觉的办法阻止人们进行合理的调查研究,从而取得其自身的永恒性。
盲目信仰的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如果有人相信另一个上帝,或者即使他也相信同一个上帝,但膜拜的仪式不同,盲目信仰可以驱使人们判处这个人死刑。可以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可以把他烧死在火刑柱上,可以用十字军战士的利剑刺死他,也可以在贝鲁特的街头枪决他,或者在贝尔法斯特的酒吧间里炸死他。促使人们盲目信仰的觅母有其冷酷无情的繁殖手段。这对爱国主义、政治上的盲目信仰,以及宗教上的盲目信仰都是一样的。
觅母和基因常常相互支持、相互加强,但它们有时也会发生矛盾。例如独身主义大概是不能遗传的。促使个体实行独身主义的基因在基因库里肯定没有出路,除非在十分特殊的情况下,如在社会性昆虫的种群中。然而,促使个体实行独身主义的觅母在觅母库里却是能够取得成功的。譬如说,假使一个觅母的成功严格地取决于人们需要多少时间才能把这个觅母主动地传播给其他人,那么从觅母的观点来看,把时间花在其他工作上而不是试图传播这个觅母的行为都是在浪费时间。牧师在小伙子尚未决定献身于什么事业的时候就把独身主义的觅母传给他们。传播的媒介是各种人与人之间相互影响的方式,口头的言语、书面的文字、人的榜样等等。现在,为了便于把问题辨明,让我们假定这样的情况:某个牧师结了婚,结婚生活削弱了他影响自己教徒的力量,因为结婚生活占据了他一大部分时间和精力。事实上,人们正是以这种情况作为正式的理由要求做牧师的必须奉行独身主义。如果情况果真是这样,那么促使人们实行独身主义的觅母的生存价值要比促使人们结婚的觅母的生存价值大。当然,对促使人们实行独身主义的基因来说,情况恰恰相反。如果牧师是觅母的生存机器,那么,独身主义是他应拥有的一个有效属性。在一个由相互支持的各种宗教觅母组成的巨大复合体中,独身主义不过是一个小伙伴而已。
我猜想,相互适应的觅母复合体和相互适应的基因复合体具有同样的进化方式。自然选择有利于那些能够为其自身利益而利用其文化环境的觅母。这个文化环境包括其他的觅母,它们也是被选择的对象。因此,觅母库逐渐取得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属性,这使得新的觅母难以入侵。
我在描述觅母的时候可能消极的一面讲得多些,但它们也有欢乐的一面。我们死后可以遗留给后代的东西有两种:基因和觅母。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存在的,我们与生俱来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基因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但我们在这个方面的功绩隔了三代就被人忘怀。你的儿女,甚至你的孙子或孙女可能和你相像,也许在脸部特征方面,在音乐才能方面,在头发的颜色方面,等等,但每过一代,你传给后代的基因都要减少一半。这样下去不消多久,它们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小,直至达到无足轻重的地步。我们的基因可能是不朽的,但体现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的基因集体迟早要消亡。伊丽莎白二世是征服者英王威廉一世的直系后裔,然而在她身上非常可能找不到一个来自老国王的基因。我们不应指望生殖能带来永恒性,但如果你能为世界文明做出贡献,如果你有一个精辟的见解或作了一首曲子、发明了一个火花塞、写了一首诗,所有这些都能完整无损地流传下去。即使你的基因在共有的基因库里全部分解后,这些东西仍能长久存在,永不湮灭。苏格拉底在今天的世界上可能还有一两个活着的基因,也可能早就没有了,但正如威廉斯所说的,谁对此感兴趣呢?苏格拉底、达·芬奇、哥白尼、马可尼等人的觅母复合体在今天仍盛行于世,历久而弥坚。
不管我提出的觅母理论带有多大的推测性,其中有一点却是非常重要的,在此我想再次强调一下。当我们考虑文化特性的进化以及它们的生存价值时,我们有必要弄清楚,我们所说的生存指的是谁的生存。我们已经看到,生物学家习惯于在基因的水平上(或在个体、群体、物种的水平上,这要看个人的兴趣所在)寻求各种有利条件。我们至今还没有考虑过的一点是,一种文化特性可能是按其特有的方式形成的。理由很简单,因为这种方式对其自身有利。
我们无须寻求如宗教、音乐、祭神的舞蹈等种种特性在生物学上的一般生存价值,尽管这些价值也可能存在。基因一旦为其生存机器提供了能够进行快速模仿活动的头脑,觅母就会自动地接管过来。我们甚至不必假定模仿活动具有某种遗传上的优越性,尽管这样做肯定会带来方便。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大脑应该能够进行模仿活动:那时就会形成充分利用这种能力的觅母。
现在我就要结束新复制因子这个论题,并以审慎的乐观口吻结束本章。人类的一个非凡的特征——自觉的预见能力——可能归因于觅母的进化,也可能与觅母无关。自私的基因(还有觅母,如果你不反对我在本章所做的推测)没有预见能力,它们都是无意识的、盲目的复制因子。它们进行自我复制,这个事实再加上其他一些条件意味着不管愿意不愿意,它们都将趋向于某些特性的进化过程。这些特性从本书的特殊意义上说,可以称为自私的。
我们不能指望,一个简单的复制实体,不管是基因还是觅母,会放弃其短期的自私利益,即使从长远观点来看,它这样做也是合算的。我们在有关进犯性行为的一章里已看到这种情况。即使一个“鸽子集团”对每一个个体来说比进化稳定策略来得有利,自然选择还是有利于ESS。
人类可能还有一种非凡的特征——表现真诚无私的利他行为的能力。我唯愿如此,不过我不准备就这一点进行任何形式的辩论,也不打算对这个特征是否可以归因于觅母的进化妄加猜测。我想要说明的一点是,即使我们着眼于阴暗面而假定人基本上是自私的,我们自觉的预见能力——在想象中模拟未来的能力——能够防止自己纵容盲目的复制因子干出那些最坏的、过分的自私行为。我们至少已经具备了精神上的力量去照顾我们的长期自私利益而不仅仅是短期自私利益。我们可以看到参加“鸽子集团”所能带来的长远利益,而且我们可以坐下来讨论用什么方法能够使这个集团取得成功。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我们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头脑里的自私觅母。我们甚至可以讨论如何审慎地培植纯粹的、无私的利他主义——这种利他主义在自然界里是没有立足之地的,在整个世界历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因子的暴政。
第12章 好人终有好报
“好人垫后。”——这句俗语似乎来自棒球界,不过有些权威人士声称它有其他内涵。美国生物学家加勒特·哈丁(Garrett Hardin)用这句俗语来总结“社会生物学”或者“自私的基因”,其中的贴切不言而喻。在达尔文主义中,“好人”是那些愿意自身付出代价,帮助种群中其他成员个体,以此使他们的基因传到下一代的“人”。这么看来,好人的数目注定要减少,善良在达尔文主义里终将灭亡。这里的“好人”还有另一种专有解释,和俗语中的含义相差并不远。但在这种解释里,好人则能“得好报”。在这一章节里,我将阐释这个相对乐观的结论。
想想第10章里的斤斤计较者。那些鸟儿显然以利他的方式互相帮助,但对那些曾经拒绝帮助他人的鸟,它们却怀恨在心,以牙还牙地拒绝给予帮助。比起傻瓜(那些无私奉献却遭遇剥削的个体)和骗子(那些互相无情剥削而共同毁灭的个体),斤斤计较者在种群中占优势,因为它们可以将更多基因传递给后代。斤斤计较者的故事表达了一个重要原则,罗伯特·特里弗斯将此称为“互惠利他理论”。在清洁工鱼(第10章)的例子里,互惠利他不仅局限于单个物种,还存在于所有共生关系中。类似的例子还有蚂蚁为它们的“奶牛”蚜虫挤“奶”(第10章)。当第10章写就时,美国政治科学家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将互惠利他的概念延伸至更为激动人心的方向。阿克塞尔罗德曾与威廉·唐纳·汉密尔顿合作,后者的名字在这本书里已经出现无数次了。开篇已经暗示过,正是阿克塞尔罗德赋予了“好人”一个专有含义。
如同许多其他政治科学家、经济学家、数学家与心理学家一样,阿克塞尔罗德对“囚徒困境”这一简单的博弈游戏很感兴趣。这个游戏极其简单,但我知道许多聪明人完全误解了游戏,以为其复杂无比。不过,它的简单也带有欺骗性。图书馆里关于这个博弈衍生物的书籍多如牛毛。许多有影响力的人认为它是解决战略防御规划问题的钥匙,这个模型需被仔细研究,以阻止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发生。而作为一个生物学家,我站在阿克塞尔罗德与汉密尔顿一边。许多野生动物和植物正以其演化进程,精确无误地进行着“囚徒困境”的博弈。
在其原始的人类版本中,“囚徒博弈”是这样的:一个“银行家”判定两位玩家的输赢,并付与赢家报酬。假设我们便是这两位玩家,当我们开始博弈时(虽然我们将看到,“对立”是我们最不应该做的),我们手中各有两张卡,分别为“合作”与“背叛”。我们各自选定一张牌,面朝下摆放在桌子上,这样我们都不知道对方的选择,也不会为对方选择所影响,这便等同于我们同时行动。然后我们等待“银行家”来翻牌。我们的输赢不仅取决于我们出的牌,还取决于对方打出的牌。其悬念在于:虽然我们清楚自己的出牌,却并不知道对方的出牌。我们都只能等“银行家”来揭晓结果。
我们一共有2×2=4张牌,于是也便有4种可能的结果。为向这个游戏的发源地——北美致敬,我们以美元来表示这4种输赢结果。
结果1:我们俩都选择了“合作”。“银行家”给我们每个人300美元。这个不菲的总数是对相互合作的奖赏。
结果2:我们俩都选择了“背叛”。“银行家”对每个人罚款10美元。这是对相互背叛的惩罚。
结果3:你选择“合作”,我选择“背叛”。“银行家”付给我500美元(这是背叛的诱惑),罚了你(傻瓜)100美元。
结果4:你选择“背叛”,我选择“合作”。“银行家”将背叛的诱惑付给了你,而罚了我这个傻瓜100美元。
结果3与4明显互为镜像。一个玩家得到好处,则有另一个玩家将付出代价。在结果1与2里,我们俩得到相同的结果,而结果1对我们俩都有好处。这里金钱的具体数目并不要紧,重要的是这个博弈里“囚徒困境”结果的排列顺序:背叛的诱惑>相互合作的奖赏>相互背叛的惩罚>失败的代价。(严格来说,这个博弈还有另一个条件:背叛的诱惑与失败的代价的平均值不可高于相互合作的奖赏。我们将在后边附加条件里提到这个原因。)这四种结果总结于表12-1里。
表12-1 我在囚徒困境博弈里各种结果的输赢状况
那么,为什么这是一个“困境”?看看这张输赢状况的表格,想象一下我在与你博弈时脑海中盘旋着的想法。我知道你只有两张牌,“合作”或者“背叛”。让我们按次序来想想。如果你打出“背叛”(这表示我们将看向表格中的右边一列),我能打出最好的牌也只能是“背叛”。虽然我也将接受相互背叛的惩罚,但我知道,如果选择了“合作”,失败者的代价只会更高。而如果你选择了“合作”(看向左边一列),我最好的结果也只能是选择“背叛”。如果我们合作了,我们都能得到300美元;但如果我选择背叛,我将得到更多——500美元。这里的结论是:无论你选择哪张牌,我最好的选择是永远背叛。
我已经运用我无懈可击的逻辑算出,无论你如何选择,我都必须“背叛”。而你,也将算出同样的结果。于是当两个理性的对手相对时,他们将同时背叛,也将同时被罚款,获得一个较低的分数。虽然每个人都心知肚明,如果他们彼此选择“合作”,两人都将得到较高的相互合作的奖赏(我们的例子里是300美元)。这就是为什么这个博弈被称为困境,自相矛盾得令人恼火。这也就是为什么人们开始提出必须有一个法律来对付这个问题。
“囚徒”来自一个特殊的、想象中的例子,上述例子中的现金被监狱的刑罚取代。两个在监狱中的囚徒——姑且称他们为彼得森与莫里亚蒂,有共同犯罪的嫌疑。囚徒们各自被关押在单独的牢房里,并各自被劝诱背叛他的同伙,将所有犯罪证据栽赃对方。他们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两个囚徒的行为,而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选择。如果彼得森将所有罪过都推向莫里亚蒂,而莫里亚蒂始终保持沉默(与他从前的朋友、现在的叛徒合作),莫里亚蒂将接受重罚,而彼得森得以无罪释放,享受背叛的诱惑。如果两人互相背叛,便都将获罪,但可以因为供认不讳而得到轻判,这便是互相背叛的惩罚。如果两人互相与对方而不是当局合作,闭口不谈过往,所得证据将不足以把两人判以重罪,则两人也都将得到轻判,得到互相合作的奖赏。虽然将牢狱刑罚称为“奖赏”有点儿奇怪,但比起漫长的铁窗生涯,犯人们肯定会将此看作奖赏的。你可以发现,虽然这里的回报不是美元而是牢狱刑罚,博弈的主要特征依然保存着(看看四个结果可取性的排列顺序)。如果你将自己放在任何一个囚徒的位置上,假设两人都以理性的自我利益为动机,你将看到两人都只能背叛对方,而同样接受沉重的刑罚。
有没有逃离困境的方法呢?双方都知道,无论对方如何选择,他们能做出的最好的选择都是“背叛”。但他们也都知道,如果双方都选择合作,任何一方都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如果……如果……如果能有一个办法让他们达成共识,能有一个办法让双方都坚信对方可以被信任,不至于奔向那个自私的奖赏,能有一个方法来维持双方共识……
在“囚徒困境”这个简单博弈里,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达成信任。除非其中一方是一个虔诚的傻瓜,善良得根本不可能适应这个世界,这个博弈注定将以相互背叛、相互损伤告终。然而,这个博弈还有另一个版本:“重复博弈”的“囚徒困境”。这个“重复博弈”更为复杂,但复杂性里孕育着希望。
“重复博弈”只是简单将上述博弈与同一个对手无限次重复。你我再次在“银行家”面前左右相对,再次拥有手中的两张牌——“合作”与“背叛”,我们再次各自打出一张牌,由“银行家”根据上述规则给出奖赏与惩罚。但这一次对弈不再是博弈的终结,我们捡起手中的牌,准备着下一轮。下一轮的游戏给予我们机会来重新建立信任与怀疑,实施对抗或和解,给予报复或宽恕。在这无限长的博弈里,我们最重要的任务是:赢了“银行家”,而不是对方。
在10次博弈后,理论上我也许可以获得最多5000美元,但只有在你完全愚不可及,或者大公无私地每次都打出“合作”的时候,我才有可能每次都得到最高奖赏“背叛的诱惑”。在更实际一点儿的情况里,我们各自都在10次对弈中打出“合作”,并各自从“银行家”里得到3000美元。这样,我们并不需要特别大公无私,因为我们彼此都能从对方过往的行为中,知道对方可以信任。我们事实上也在监管着对方的行为。还有另一个也可能发生的结果,我们彼此不信任对方,在10次对弈中都打出了“背叛”,“银行家”则从每个人处得到了100美元。最可能发生的是,我们并不完全信任对方,打出了各种次序的“合作”与“背叛”,双方都得到了并不多的金钱。
在第10章中,那些互相从对方羽毛中捉出蜱虫的鸟,正是进行一场“囚徒困境”的重复博弈。这怎么进行呢?你应该还记得,对于鸟来说,从自己身上清除蜱虫非常重要,但它无法自己清除头部的蜱虫,只能依靠同伴来帮助它,而让它同样报答对方也是公平的。但这项工作耗费了许多时间精力,鸟类在这方面并不宽裕。如果某只鸟能以欺骗方式从这个小圈子中逃出来,让别人清除自己的蜱虫,而拒绝互惠互利,它则能得到所有实惠,而不需支付任何代价。如果你将这些回报结果排列一下次序,你将发现这正是真实的“囚徒困境”博弈。互相合作以清除彼此的蜱虫固然是好事,但还有着更好的诱惑促使你拒绝支付互惠的代价。互相背叛以拒绝清除蜱虫固然不是好事,但也没有比花精力帮别人除虫而自己无人理睬更不好。表12-2展示了这个回报结果。
表12-2 鸟类清除蜱虫的博弈:我从各种结果中得到的回报
但这只是一个例子。如果你继续思考,你更会发现,从人类到动植物,生活中充满了“囚徒困境”的重复博弈。植物?是的。记得我们谈到策略时,我们没有提到有意识的策略(但我们之后可能会提及),但我们提及了“梅纳德·史密斯”的意识,这便是一种预定基因的策略。我们之后还会提到植物、动物甚至细菌,它们都在进行着“囚徒困境”的重复博弈。现在,先让我们详细探索一下,为何重复博弈如此重要。
在简单博弈里,我们可以预见“背叛”是唯一的理性策略。但重复博弈并不相同,它提供了许多选择范围。简单博弈里只有两种策略,合作或是背叛。但重复博弈可以有很多我们想象得到的策略,并没有任何一个是绝对的最佳方案。比如“大部分时间合作,而在随机的时间里背叛”这个策略,便是成千上万的策略里中的一个。也可以基于过往历史来选择策略,我的“斤斤计较者”正是一个例子。这种鸟对脸部有很好的记忆力,尽管它基本采取合作策略,但它也会背叛那些曾经背叛过它的对手。还有一些其他策略可能更为宽容,或者有更短期的记忆。
显然,重复博弈里可用的策略之多取决于我们的创造力。但我们能够算出哪个是最佳方案吗?阿克塞尔罗德也这么问自己。他想出了一个很具娱乐性的方案:举行一场竞赛。他广发通知,让博弈论的专家们来提交策略。在这里,策略指的是事先确定的行动规则,所以竞争者可以用计算机语言编程加入博弈。阿克塞尔罗德总共收到了14个策略。为了得到更好的结果,他还加了第15个策略,取名为“随机”。这个策略只是简单地随机出“合作”或“背叛”牌,基本等于“无策略”。如果任何一个其他策略比“随机策略”的结果更坏,这一定是个非常差的策略。
阿克塞尔罗德将这15个策略翻译成一种常用的计算机语言,在一台大型计算机中设定这些策略互相博弈。每个策略轮流与其他策略(包括它自己)进行重复博弈。15个策略总共组成15×15=225个排列组合,在计算机上轮番进行。每一个组合需要进行200回合的博弈,所有输赢累积计算,以得出最终的赢家。
这里,我们不关心某一个策略是否优于另一个策略,我们只关心哪个策略在与15个对手博弈后,最终赢得最多的“钱”。在这里,“钱”指的是赢得的分数。相互合作的奖赏为3分,背叛的诱惑为5分,互相背叛的惩罚为1分(相当于我们早先例子中的轻判),失败的代价为0分(等同于之前例子中的重罚)。
表12-3 阿克塞尔罗德的计算机竞赛:我在各种结果中所得的回报
无论是哪一种策略,理论上它们能得到的最高总分都是15000分(每一回合5分,15个对手共有200回合),最低分则是0分。不用说,这两个极端都没有实现。实际上,一个策略如果能超过15个对手中的平均水平,最多也只能获得比600分高出一些的分数。因为如果双方决定持续合作,每人在200场博弈中都能得到3分,总共便是600分。我们可以将600分作为基准分,将所有分数表达为600分的百分比。这么算来,理论上面对一个对手的最高分将是166%(1000分)。但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策略的平均分超过600分。
要知道,竞赛中的博弈者并不是人类,而是计算机事先设定好的程序。而基因在这些程序的作者里事先设定了“程序”,使得它们身体力行地扮演同样的角色(想想第4章中的计算机对弈与“仙女座”超级计算机)。你可以将这些策略想象成这些作者的微型代理。虽然一个作者原本可以提交一个以上的策略,但这其实是作弊,这表示作者将在竞争本身中加入策略,使得其中一个角色从另一个角色的牺牲中得到合作的好处。阿克塞尔罗德应该不会接受这一点。
有一些交上来的策略很聪明,当然它们远没有其作者聪明。然而,最后胜出的策略却是一个最简单的,而且看起来最不聪明的一个。这个策略被称为“针锋相对”(Tit for Tat),它来自多伦多一位著名心理学家和博弈学家阿纳托尔·拉波波特(Anatol Rapoport)教授。这个策略在第一回合时采取合作行动,然后在接下来的所有步骤里,只是简单复制对手上一步的行动。
有了“针锋相对”策略的博弈将如何进行呢?一如寻常,下一步的出牌完全取决于对手。假设另一对手也选择了“针锋相对”的策略(每一个策略不止与其他14个对手竞争,也与自己博弈),双方都选择以“合作”开场,第二步中,双方都复制对方上一步的策略,仍然采取“合作”。这样,博弈双方持续合作,直到游戏结束,双方都能获得100%的600分基准分。
那么,假设“针锋相对”与另一个策略“老实人探测器”(Naive Prober)开始博弈。事实上,“老实人探测器”并没有出现在阿克塞尔罗德的博弈竞赛中,但它依然是一个富有指导性的策略。这个策略基本等同于“针锋相对”,但每隔一会儿,比如在每十步中任意选择一步,这个策略会打出恶意的“背叛”牌,而获得最高的分数“背叛的诱惑”。如果“老实人探测器”不打出其试探的“背叛”牌,博弈双方便是两个“针锋相对”,打出一场漫长且互利的“合作”牌,彼此安稳地获得100%的基准分。但突然间(假设在第8回合),“老实人探测器”出其不意地“背叛”了,“针锋相对”却依然不知情地坚持“合作”,也便只能付出“失败者的代价”,得到0分,而“老实人探测器”能得到最高成绩5分。但在下一步里,“针锋相对”开始报复,复制了对手上一步的行动,打出了“背叛”牌,而“老实人探测器”盲目地继续原本设定的程序,复制对手上一步的“合作”牌,于是它只能获得0分,而“针锋相对”得到5分。再下一步,“老实人探测器”极其不公正地又开始了报复,“背叛”了“针锋相对”。反之亦然。在每一轮交替报复的回合里,双方各自平均获得2.5分(5分与0分的平均值)。这依然低于双方持续双向合作所能轻而易举获得的3分(这也是本章前文中尚未解释的“特殊情况”的原因)。于是,当“老实人探测器”与“针锋相对”开始博弈,双方都未能获得两个“针锋相对”博弈时所得的分数。而如果“老实人探测器”互相对弈,其结果只可能更坏,因为这种以牙还牙的冤冤相报可能开始得更早。
让我们再来考虑另一个叫“愧疚探测器”(Remorseful Prober)的策略。这个策略有点类似于“老实人探测器”,但它可以主动终止循环于双方间的交互背叛。这便需要一种比“针锋相对”或“老实人探测器”更长的记忆。“愧疚探测器”能记住自己是否刚刚主动“背叛”,或者只是为了报复。如果是后者,它便“愧疚地”让对手得到一次反击的机会,而不加以报复。这便将此循环报复行为终结在萌芽状态。如果你在想象中旁观“愧疚探测器”与“针锋相对”的博弈,你会发现可能的循环报复行动不攻自破。博弈中大部分时间都采取互相合作,使得双方都能获得相应的高分。在与“针锋相对”的博弈中,“愧疚探测器”能获得比“老实人探测器”更高的分数,但依然没有“针锋相对”与自己对弈的分数高。
阿克塞尔罗德的竞赛里还有一些比“老实人探测器”与“愧疚探测器”更为复杂的策略,但它们平均分都比“针锋相对”低。事实上最失败的策略(除了随机)是最复杂的那一个,作者为“匿名”。这个作者的身份引发了一些饶有兴趣的猜测:五角大楼的高层?中央情报局的首脑?国务卿基辛格?阿克塞尔罗德自己?我们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
不是每个策略的细节都值得研究,这本书也不谈计算机程序员的创造力,但我们可以给这些策略归类,并检验这些类别的成功率。阿克塞尔罗德认为,最重要的类别是“善良”。“善良”类别指的是那些从不率先“背叛”的策略。“针锋相对”便是其中一个例子。它虽然也采取“背叛”的行动,但它只在报复中这么做。“老实人探测器”与“愧疚探测器”也偶尔采取“背叛”,但这种行为是主动起意挑衅的,属于恶意的策略。这场竞赛中的15个策略中,有8个属于“善良”策略。令人吃惊的是,策略中的前8名也是这8个善意的策略。“针锋相对”的平均分504.5分,达到我们600分基准分的84%,是一个很好的分数。其他“善良”策略所得分数要比“针锋相对”少一些,从83.4%到78.6%不等。排名中接下来的则是由格雷斯卡普(Graaskamp)所获得的66.8%,与高分们有很大差距,而这已经是所有恶意策略中的最高分了。令人信服的结果表明,好人在这个博弈中可以胜出。
阿克塞尔罗德提出的另一个术语则是“宽容”。一个宽容的策略只有短期记忆。虽然它也采取报复行为,但它会很快遗忘对手的劣迹。“针锋相对”便是一个宽容的策略,面对“背叛”时它毫不手软,但之后则“过去的让它过去”。第10章中的“斤斤计较者”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例子,它的记忆持续了整个博弈,永不宽恕曾经背叛过它的对手。在阿克塞尔罗德的竞赛中,有一个策略与“斤斤计较者”完全相同,由一位名叫弗里德曼(Friedman)的选手提供。这一个“善良”而绝不宽恕的策略结果并不算佳,成绩在所有“善良”策略里排倒数第二。即便对手已经有悔改之意,它也不愿意打破相互背叛的恶性循环,因此无法取得很高的分数。
“针锋相对”并不是最宽容的策略。我们还可以设计一个“两报还一报”(Tit for Two Tats)的策略,允许对手连续两次背叛后才开始报复,这似乎显得过分大度坦荡了。阿克塞尔罗德算出,只要在竞赛中有“两报还一报”策略的存在,它便一定会获得冠军,因为它可以有效避免长期的互相伤害。
于是,我们算出了赢家策略的两个特点:善良与宽容。这几乎是一个乌托邦式的结论:善良与宽容能得到好报。许多专家曾试图在恶意策略里耍点儿花招,认为这可能得到高分。即使那些提交“善良”策略的专家,也未曾敢如“针锋相对”一般宽容。所有人都对这个结论十分惊讶。
阿克塞尔罗德又举办了第二次竞赛。这次他收到了62个策略,再加上随机策略,总共便有了63个策略。这一次,博弈中的回合数不再固定为200,而改为开放式的不定数(我之后会解释这么做的理由)。我们依然将得分评判为基准分“永远合作”分数的百分比,不过现在基准分需要更为复杂的计算,并不再是固定的600分。
第二次竞赛的程序员们都得到了第一次竞赛的结果,还收到了阿克塞尔罗德对“针锋相对”与善良、宽容策略获胜的分析。这么做是为了让参赛者们能从某种方向上了解比赛的背景信息,来权衡自己的判断。事实上,这些参赛者分成两种思路。第一种参赛者认为,已经有足够证据证明善良与宽容确实是获胜因素,他们便随即提交了善良与宽容的策略。参赛者约翰·梅纳德·史密斯提交了一个最为宽容的“三报还一报”(Tit for Three Tats)的策略。另一组参赛者则认为,既然对手们已经读过了阿克塞尔罗德的分析,估计都会提交善良宽容的策略。他们于是便提交了恶意的策略,以期在善意对手中占到便宜。
然而,恶意再一次没有得到好报。阿纳托尔提交的“针锋相对”策略再一次成为赢家,获得了满分的96%。善意策略再一次赢了恶意策略。前15名中只有一个策略是恶意策略,而倒数15名中只有一个是善意策略。然而,最为宽容的、可以在第一次竞赛中胜出的“两报还一报”策略,这次却没有成功。这是因为本次竞赛中有了一些更为狡猾的恶意策略,它们善于伪装自己,无情地抛弃那些善良的人。
这揭晓了这些竞赛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成功的策略取决于你的对手的策略。这是唯一能解释两次竞赛中的不同结果的理由。然而,就像我之前说过的那样。这本书并不是关于计算机程序员的创造力的,那么,是否有一个广泛客观的标准来让我们判断,哪些是真正好的策略?前几章的读者们估计已经开始准备从生物进化稳定策略理论中寻找答案了。
当时的我也是阿克塞尔罗德传播早期结果的小圈子中的一员,我也被邀请在第二次竞赛中提交策略。我并没有参赛,但我给阿克塞尔罗德提了一个建议。阿克塞尔罗德已经开始考虑进化稳定策略这个理论了,但我觉得这个想法太重要了,于是写信给他建议,让他与汉密尔顿联系一下。虽然当时阿克塞尔罗德并不认识汉密尔顿,但汉密尔顿正与阿克塞尔罗德在同一所大学——密歇根大学的另一个系里。阿克塞尔罗德迅速联系了汉密尔顿。最终,他们合作的结果是一篇卓越的论文,发表在1981年的《科学》杂志上,也获得了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的纽科姆·克里夫兰奖(Newcomb Cleveland Prize)。阿克塞尔罗德和汉密尔顿除了讨论重复“囚徒困境”在生物学上有趣的例子外,我还觉得他们给予了进化稳定策略方法应有的认可。
让我们来比较一下进化稳定策略与阿克塞尔罗德两次竞赛中的“循环赛”机制。循环赛好比足球联盟中的比赛,每一个策略都与其他策略对战同等次数。策略的最后得分则是它与所有其他策略对弈后的所得总分。如果一个策略想要在竞争中成功,它必须在所有提交的策略中最富有竞争力。阿克塞尔罗德将胜过其他对手的策略定义为“强劲”。“针锋相对”便是一个强劲的策略。但参与竞赛的策略对手们则相当主观,只取决于参赛者所提交的策略水平,这一点使我们相当头疼。阿克塞尔罗德的第一个竞赛里,刚好参赛的策略基本都是善意策略,所以“针锋相对”赢得了竞赛,而如果“两报还一报”参赛了,则会赢了“针锋相对”。但如果几乎所有参赛策略都为恶意策略,情况就不同了。这个假设发生的概率还是很大的,毕竟人们提交的14个策略中有6个是恶意策略。假如13个策略全为恶意策略,“针锋相对”则不可能成功,因为“环境”太差了。提交策略的不同,决定了策略所赢得的金钱和它们的排名位置。也就是说,竞赛结果将取决于参赛者的心血来潮。那么,我们如何减少竞赛的主观性呢?答案是:进化稳定策略。
你也许还记得,进化稳定策略在众多的种群策略中占有许多席位,也一直得到不错的结果。如果说“针锋相对”是一种进化稳定策略,这便是说,“针锋相对”策略在充满“针锋相对”策略的大环境下能得到不错的结果。这便是一种特殊的“强劲”。作为进化论者,我们一直很想找到一种唯一的、可以直接决定结果的“强劲”。为什么这很重要呢?因为在达尔文主义的世界里,成功并不是赢得金钱,而是获得后裔。对于一个达尔文主义者,一个成功的策略将是一个在策略种群中数量众多的策略。如果这个策略要保持成功,它必须在同类众多时——也就是充满了自身拷贝的大环境中得到特别好的结果。
阿克塞尔罗德又模仿自然选择,进行了第三场竞赛来寻找进化稳定策略。事实上,他并没有称之为第三次竞赛,因为他并没有邀请新的参赛者,而只是使用了第二次竞赛中的63个策略。但我觉得称它为第三次竞赛比较合适,因为它和前两次“循环赛”有根本性的不同。
阿克塞尔罗德将这63个策略再次丢给计算机,来制造进化演替的“第一代”。“第一代”的大环境中由这63个策略组成。结束后,赢家不再得到“金钱”或者“分数”,而是与其完全相同的“后代”。世世代代如此传递,一些策略逐渐变得数目稀少,甚至完全绝迹,另一些策略则数目众多。当环境中策略的比例出现变化,博弈中策略的出牌也在随之变化。
最终在1000代之后,种群不再变化,环境也没有再改变,稳定的状态已经形成。在此之前,各种策略的命运起伏不定,正如我模拟的“骗子”“傻瓜”和“斤斤计较者”的命运一样。一些策略在博弈开始便已经灭绝,大多数则在200代之后彻底灭绝。在那些恶意策略中,有一两个一开始蓬勃发展,但它们的繁荣正如我的模拟预测一样,只是昙花一现。唯一活过200代的一个策略叫作“哈灵顿”(Harrington),它的数目在前150代中直线上升,而后逐渐减少,在1000代之后终于完全灭绝。“哈灵顿”短期繁荣的原因跟我的“骗子”是一样的。当那些如“两报还一报”之类的老实人(过于宽容)还在世时,它欺负它们以获得发展。但在这些老实人消失之后,“哈灵顿”失去了猎物,也跟随着它们的命运而灭绝。剩下的策略都类似于“针锋相对”,既善良又容易被煽动报复。
“针锋相对”本身在第三轮竞赛中,6次中有5次得了第一,重复其在第一、二次竞赛时的好运。另外5个虽善良但容易报复的策略则几乎和“针锋相对”一样成功(在种群数目上),还有一个策略甚至赢了第6次博弈。当所有恶意策略都灭绝后,所有的善良策略与“针锋相对”都无法辨认彼此了,因为它们都很善良,只是简单地与所有对手“合作”到底。
这种“无法辨认”的情况使得“针锋相对”在严格意义上不是一个真正的进化稳定策略,即使它看起来确实很像。一个策略要成为进化稳定策略,意味着当它是常见策略时,它不可被少数变异策略同化。虽然“针锋相对”不会被任何恶意策略同化,但另一个善良策略可能做到。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在善意策略的群体里,它们面目模糊,行为相同,始终“合作”。因此,有一些其他善良策略,比如“永远合作”这种选择优势不如“针锋相对”的策略,也可以溜进种群里而不被发现。所以严格地说,“针锋相对”并不是进化稳定策略。
你也许会认为,如果世界充满善良,我们便可以认为“针锋相对”是一个进化稳定策略了。但即使如此,接下来的故事也并不如意。“永远合作”与“针锋相对”不同,它并不能抵挡一些恶意策略的入侵。比如,“永远背叛”的攻击便可以打败“永远合作”,它可以每次都得到“背叛诱惑”的最高分。类似“永远背叛”这样的恶意策略会减少过分善良策略的数目,比如“永远合作”。
虽然严格来说,“针锋相对”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进化稳定策略,但在实际操作中,将这一类基本善意又宽容、与“针锋相对”类似的策略近似看作进化稳定策略,也是可行的。这一类策略里甚至可以包括一小部分恶意策略。阿克塞尔罗德的研究后继有人,罗伯特·博伊德与杰弗里·洛伯鲍姆的研究成果是这些后续研究中最为有趣的。他们将“两报还一报”与另一个“针锋相对多疑版”(Suspicious Tit for Tat)的策略组合到一块儿。“针锋相对多疑版”近似于“针锋相对”,但本质上是一个恶意策略,虽然恶意程度不高。它只在第一回合采取“背叛”行动,之后的所有出牌与“针锋相对”完全相同。在一个“针锋相对”占主要地位的环境中,“针锋相对多疑版”并不走运,因为它的先行背叛导致了互相背叛的恶性循环。但当它遇上了“两报还一报”时,这场冤冤相报因对方的慈爱宽恕化解了,双方都能至少得到满分,而“针锋相对多疑版”还会因为其最初的背叛而获得更高的分数。博伊德和洛伯鲍姆的研究结果表明,“针锋相对”的群体可以被“两报还一报”与“针锋相对多疑版”的组合入侵影响。从进化论角度上说,则是“两报还一报”与“针锋相对多疑版”共生繁荣,进而影响了“针锋相对”的种群。几乎可以肯定,这种组合不仅不会消亡,还会以这种方式入侵相对稳定的种群。事实上,也许还有很多其他稍微恶意与极度圣洁策略的组合可以入侵种群。有人也许可以从这里看到人类生活的对照。
阿克塞尔罗德意识到“针锋相对”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进化稳定策略。于是他又创造了一个术语:集体稳定策略。由于在真正的进化稳定策略中,可以有不止一个策略同时达成集体稳定,另一方面,决定一个策略是否可以控制种群更取决于其运气,因此“永远背叛”的策略也可以和“针锋相对”一样稳定。在一个被“永远背叛”控制了的种群中,没有任何其他策略可以取胜。我们也可以将这种系统称为“双稳态”,而将“永远背叛”作为其中一个稳定点,“针锋相对”(或者其他最善良宽容策略的组合)为另一个稳定点。无论哪一方首先在种群中达到数量优势,都将继续保持稳定。
然而,这个数量优势如何量化?一个群体中,究竟需要多少“针锋相对”来保证其战胜“永远背叛”?这取决于“银行家”愿意在这场博弈中付出的具体数额。我们可以将此概括为一个决胜点。如果“针锋相对”可以超过这个决胜点,自然选择便会愈加偏爱“针锋相对”。另一方面,如果“永远背叛”超出了这个决胜点,自然选择则会更加偏爱它。你也许还记得,我们在第10章斤斤计较者与骗子的故事里,也曾与这个决胜点相遇过。
于是,获胜的关键显然取决于哪一方首先超过决胜点,而且我们还需要知道,有时主导种群还会变化,从一方变成另一方。我们假设现有的种群已经由“永远背叛”主导了,少数派的“针锋相对”难以互相碰面以获得共享利益。自然选择于是将该种群推向了“永远背叛”的极致。只有该种群通过随机转换,使主导的一方变为“针锋相对”,它才能继续推进“针锋相对”的发展,使得所有人都能从“银行家”(或者自然)处得到利益。然而,种群没有集体意愿,也没有集体意识或目的,它们不能控制发展走向。主导方的转换只能发生在自然界间接力量的作用下。
这种情况如何发生呢?一种回答是“运气”。但这个单词只能显示无知。它表示“由一些尚未知道、未能分辨的方式来决定”。我们可以比“运气”做得更好一些。我们可以想象少数派的“针锋相对”个体如何通过一个实际方法来增加其关键数目,探索“针锋相对”个体如何集合成足够的数量,使它们都可以从“银行家”处得到回报。
这种想法貌似可行,但实际上机会渺茫。这些相似的个体如何在小范围内集合到一起?在自然界中,最明显的方式是因基因关系——亲属而集合。大多数动物喜欢同自己的兄弟姐妹与表亲们,而不是种群中其他成员居住在一起。这并不一定是出于选择,而是自动跟随种群中的“黏性”。这里的“黏性”指的是任何使个体持续居住于出生地的趋势。比如在人类历史上,大部分地区的人都只居住在出生地以外几英里的地方(虽然现代社会已经不再如此)。因此,以亲属关系为线索的小团体逐渐形成。我曾经到访过爱尔兰西海岸一个偏远的岛,令我吃惊的是,那里几乎所有人都拥有巨大的耳朵。其中的原因很难解释为大耳朵适应当地天气(那里岸边的风特别大),这只能是因为岛上大多数居民都是亲缘相近的亲属。
基因相近的亲属们不仅面部特征相似,其他方面也有相近之处。比如,他们会因其基因趋势而互相模仿着采用(或不采用)“针锋相对”。于是,即使“针锋相对”在种群整体中已经稀少,它依然可能在局部广泛使用。在这个小圈子里,“针锋相对”的个体可以互相博弈,采取互相合作的方式来达到数目繁荣,即使在总体计算里它们依然处于弱势地位。
由此,最初仅占领小片地区的“针锋相对”个体,将随着小团体的逐渐扩大,逐渐向其他地区分散,甚至包括“永远背叛”群体占主导的地区。如果用区域地理的方式思考,我举的爱尔兰岛的例子则有些误导,因为那里的人被自然地理隔绝了。想象另一个例子:在迁入人口不多的人群中,即使这片地区的人们已经有了广泛持续的亲缘关系,所有人也只复制近邻(而不是远邻)的行为。
回头看看,“针锋相对”是可以超越决胜点的,它所需的只是这些个体的聚合,这一点在自然选择里可以很自然地发生。这个与生俱来的优点使得“针锋相对”即使在数目稀少的时候,也可以成功跨越决胜点而获得成功。但这个跨越只是单向的。“永远背叛”作为一个真正的进化稳定策略,并不可以使用个体聚合来跨越决胜点。相反的是,“永远背叛”个体的聚合,不仅不能彼此互助而获得群体繁荣,还会使各自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劣。它们无法暗自帮助对方获得“银行家”的奖赏,而只能把对方也拖下水。于是与“针锋相对”相反,“永远背叛”在亲属或种群聚合中得不到任何帮助。
所以,即使“针锋相对”并非真正的进化稳定策略,它却拥有更高的稳定性。这意味着什么?如果我们用长远的目光来看,“永远背叛”可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抵制其他策略的影响,但如果我们等上很长一段时间,也许是几千年后,“针锋相对”将最终聚集到足够的数目,跨越决胜点,其数量终将反弹。而反方向的发展并不可能,“永远背叛”无法在个体聚集中获得好处,因此也无法得到这种更高的稳定性。
如我们之前所见,“针锋相对”是一个善良的策略,这表示它永远不会首先背叛。它又是一个宽容的策略,表示它对过往的恩怨只有短期记忆。阿克塞尔罗德对“针锋相对”还有另一个令人回味的定义:不嫉妒。在阿克塞尔罗德的定义中,嫉妒是希望获得比对手更多的金钱,而不是追求从“银行家”手中得到绝对数量较大的收获。“不嫉妒”表示当对手获得与你一样的金钱时,只要大家都能从“银行家”处获得更大收获,你也同样高兴。“针锋相对”从没有“赢得”比赛,它从未从其对手处获得更多的利益,因为它除了报复之外从未背叛。它能得到的最好结果是与对手分享平局,但它尽量争取在每一场对弈中都能获得尽量高的共享分数。当我们考虑“针锋相对”与其他策略时,“对手”一词其实并不准确。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当心理学家在人群中实验重复囚徒困境的博弈时,几乎所有选手都会嫉妒,于是获得的金钱也并不多。这表示许多人在潜意识中更倾向于击败对手,而不是与他人一同合作击败“银行家”。阿克塞尔罗德的实验表明,这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错误。
但在所有博弈里并不都是错误。博弈理论家将博弈分为“零和”与“非零和”两种。“零和博弈”指一方的胜出即是对方的损失。棋类游戏便是一种“零和博弈”,因为博弈双方的目标是胜过对方,使对方产生损失。囚徒困境则是一种“非零和博弈”,在这里,“银行家”支付了金钱,博弈双方可以携手合作,一起笑到最后。
这让我想起了莎士比亚写过的一句精彩的台词:
“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律师都先杀了。”
——《亨利六世》
在所谓“民事争议”中,事实上经常有很大空间可以合作。一个看似“零和博弈”的争议也许只要加入少许善意,便可以转化为双方互利的“非零和博弈”。下面拿离婚作为例子。一段好的婚姻明显是一个“非零和博弈”,充满了互助合作的空间。即使它瓦解,夫妻依然可以继续合作,以“非零和博弈”来看待离婚,并从中得到好处。如果孩子抚养权的判决问题并不是一个足够劝服夫妻合作的理由,双方律师的高昂费用也许更有说服力,因为它将给家庭财政造成巨大创伤。那么,如果一对理性文明的夫妻从一开始便一起雇用同一个律师,这是不是更合理呢?
答案却是否定的。至少在英格兰,还有今天美国几乎50个州中,法律——或者更严格地说,律师本身的职业规范并不允许他们这么做。律师只能接受夫妻双方中的一位作为客户,而拒绝另一方,迫使对方去寻找另一个律师,或者完全失去法律服务。这便是乐趣的开始。在另一个房间里,律师们开始谈“我们”和“他们”。这里的“我们”指的不是我和我的妻子,而是我和我的律师对抗她与她的律师。法庭上陈述的则是“史密斯诉史密斯”!(英国妻子多用夫姓。)无论夫妻双方是否感觉抗拒对方,或者他们是否愿意和睦解决问题,法庭已经假设他们之间存在对抗关系。谁能在这场“我赢你便输”的游戏里胜出呢?只有律师。
倒霉的夫妻被拖进了这么一场“零和博弈”中,律师们则可以享有油水肥厚的“非零和博弈”——因为史密斯夫妇提供了回报,而律师们专业剥削顾客的方式已经通过行业合作精细地被规范了。他们合作的一种方式是提出知道对方完全不会接受的提议,这可以激发对方提出另一个明知双方都不会接受的提议,循环往复。这些事实合作的“对手”所发的每一封律师函、每一个电话都在账单上多加一笔数目。运气不好的话,这个过程将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双方的花费越来越多。律师们并不需要坐在一起计算这些事情,相反,他们严格的独立性正是他们合作的主要方式,以此消耗着顾客的腰包。律师们甚至都没有感觉到他们所做的一切正是一个“非零和博弈”。就像我们有时见到的吸血蝙蝠一样,他们以一种精心设计的仪式进行着这场游戏。这个系统无须任何有意识的计划或者组织,已然自成一体。它逼迫我们走进一场“零和博弈”,顾客们得到了零,律师们得到了丰厚的非零。
我们该怎么做呢?莎士比亚的方法太过残酷,单单改变法律就简单多了。但大多数国会议员有法律背景,只有“零和博弈”心理。很难想象哪里存在比英国下议院更具对抗性的氛围了。(法庭至少还保持了辩论的斯文,因为律师们可以抱着“我博学的朋友将和我合作而笑到最后”的心理。)也许那些用心良苦的立法者和良心发现的律师需要学一点博弈论。只要律师以完全相反的方式工作,劝说顾客们放弃零和博弈的厮杀,就可以从庭外和解的非零和博弈中得到更多好处。
那么人类生活中的其他博弈呢?哪些是零和,哪些又是非零和?它们并不相同。我们应该在生活的哪些方面追求零和博弈,又在哪些方面追求非零和博弈呢?生活中哪些方面值得“嫉妒”,哪些又值得合作并打败“银行家”呢?举个例子,当我们和老板对工资讨价还价时,我们是被“嫉妒”驱使,还是通过合作让我们的真实收入最大化呢?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是否把“非零和博弈”误会为“零和博弈”,正如我们在那个心理实验中一样呢?我只能简单提出这些复杂的问题,因为他们的答案已经超出本书涵盖的范围了。
足球就是一场零和博弈。至少它一般是这样。少数情况下它能变成一个非零和博弈(英式橄榄球、澳大利亚橄榄球、美式橄榄球、爱尔兰橄榄球则一直是非零和博弈),这在1977年的英格兰足球联赛中发生过。联赛中的队伍被分为四级。俱乐部在比赛中互相对抗,以积分决定它们的晋级或降级。甲级联赛声名远扬,俱乐部可以趁机从巨大观众群中捞得丰厚利润。在赛季结束时,甲级中排名最后的3个俱乐部降级,进入下一赛季的乙级联赛。降级是一个惨痛的命运,值得不惜一切去避免。
1977年5月8日是本赛季的最后一天。甲级联赛中3个保级名额中的2个已经被确定,第三个正等待揭晓,它将从桑德兰队、布里斯托队与考文垂队中诞生。如果桑德兰队输了这场比赛,布里斯托与考文垂只要打成平手,便可以共同留在甲级联赛。但如果桑德兰赢了,布里斯托与考文垂比赛中的输家就会被降级。这两场关键比赛理论上是同时进行的。但事实上,布里斯托对考文垂的比赛刚好推迟了5分钟开始。这种情况下,桑德兰队的结果在布里斯托对考文垂的比赛结束前便为两队所知晓了。这便埋下了这个复杂故事的伏笔。
布里斯托与考文垂间的大部分比赛时间,用当时一份新闻报道来说,是“迅猛激烈”的,激动人心。赛前双方各自定下的2个进球的目标,在比赛80分钟时已经达到。比赛结束前2分钟时,桑德兰输了的消息迅速传了过来。考文垂的经理迅速让场边的巨大电子信息屏放出了这条消息。所有22名队员显然都看到并且意识到无须多事了,一个平局足以让双方都能逃避保级的命运。而如果试图进球会使情况更糟,这意味着把球员从防守转向进攻,将承担战败而降级的风险。我们还是引用那份新闻报道吧。“在唐·吉利斯(Don Gillies)80分钟时的进球帮助球队和布里斯托战成平手时,双方的支持者1秒钟前还是分外眼红的仇人,1秒钟后却迅速加入一场共同的狂欢庆祝中。裁判查利斯(Ron Challis)无奈地看着球员们把球传来传去,于对手完全没有任何威胁。之前的零和博弈在外界新闻的影响下迅速变成一场非零和博弈。在我们早先的讨论情况下,就好比外部的“银行家”奇迹般地出现了,使得布里斯托和考文垂从平局结果中得到好处。
类似足球这种观赏运动通常是零和博弈,理由是观看双方的剧烈对抗比友好比赛更为激动人心。但现实生活——无论是人类生活或者是植物、动物的生活中——并非为观众所设计。事实上,现实生活中的大部分情况都是非零和博弈,社会扮演了“银行家”的角色,个人则可以从对方的成功中获益。我们可以看到,在自私的基因的基本原理的指导下,即使在自私的人类世界里,合作与互助同样促使社会兴旺发展。我们现在可以从阿克塞尔罗德的定义出发去理解,好人确实有好报。
但这只能在博弈重复进行下才能发生。博弈者必须清楚这并不是他们之间最后一场博弈。用阿克塞尔罗德艰涩的用语来说,“未来的阴影”还很长。但这需要有多长?它不可以无限长。理论上说,博弈的长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博弈双方必须都不清楚博弈结束的时间。假设你我正在进行一场博弈,我们都知道博弈的重复次数为100回合,那么我们彼此清楚,第100回合将等同于一场简单的一次性“囚徒困境”。这种情况下,最理性的决策是我们双方各自在最后一轮打出“背叛”。自然,我们也彼此能预测对方也会“背叛”,这使得最后一轮的结果毫无悬念。既已如此,第99轮则相当于一次性博弈,而双方能做出的唯一理性决策则是“背叛”。第98轮同理。在两个完全理性并假设对方同样理性的博弈者处,如果他们知道比赛的回合数,他们只能彼此不停“背叛”。于是当博弈理论家谈论“重复囚徒困境”时,他们经常假设博弈的终点不可知,或者只有“银行家”知道。
即使博弈的重复次数不得而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采用统计方法来预测博弈的持续时间长度。这种预测则成了博弈策略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我注意到“银行家”开始坐立不安,不停地看他的手表,我可以猜到此游戏即将结束,那么我便可以尝试背叛。如果我发现你也注意到银行家的坐立不安,我也会开始担心你背叛的可能性。我也许会过于紧张,而提前让自己先背叛,即使我开始担心你也许会担心我……
在一次性与重复囚徒困境博弈中,数学家简单的直觉也许太过于简单。每一个选手都可以持续预测博弈进行的长度。他的估计越长,他的选择就会越接近数学家在重复博弈中的预测,更善良,更宽容,更不嫉妒。反之,他的选择就会更接近数学家在一次性博弈中的预测,更恶劣、更不宽容。
阿克塞尔罗德对“未来的阴影”的重要性的阐述来自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形成的“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现象。他的研究资源来自历史学家与社会学家托尼·阿什沃思(Tony Ashworth)。“一战”时的圣诞节,英军与德军有时会友好相处,在无人区一起喝酒。这种现象早已为世人所知。但事实上,更为有趣的是,这种非正式非官方,甚至没有口头协定的友好协议,这种“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系统,早在1914年便在前线上下流行,持续了至少2年。一个英国高级将领在巡视战壕时,曾提及他看到德国士兵在英军前线来复枪射程内散步时的惊讶:“我们的士兵好像并没有注意。我私下决定当我们接手它时,应该阻止这种事情的发生,决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出现。这些人似乎并不知道这是一场战争。显然双方都相信‘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想法。”
博弈论与囚徒困境在当时还未出现,但如今在事后,我们可以清楚地理解当时的情况。阿克塞尔罗德提供了一个精彩的分析。在当时的壕堑战中,每个野战排的“未来的阴影”都很长。这便表示,每支英军的挖掘队伍都可能需要与同一支德军队伍对峙好几个月。另外,普通士兵永远不知道他们是否,或何时会离开,因为大家都知道军队的决策专断随意,变化无常。在这里“未来的阴影”长而不定,促使了“针锋相对”式合作的开始。这种情况已经类似于一场囚徒困境的博弈了。
我们还记得,要成为一场真正的“囚徒困境”,回报必须有特定的次序规则。双方必须同时认为共同合作优于互相背叛。在对方合作时背叛则为更佳,在对方背叛时合作为最劣。彼此背叛则是将军们所喜的,他们想看到他们的士兵在机会到来之时将对方捏得粉身碎骨。
将军们并不愿意看到互助合作的场面,这对于赢得战争毫无帮助。但这对于双方的普通士兵而言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他们并不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必须承认,他们也许认可将军的观点,希望己方能获得胜利,这便是形成囚徒困境的第二层回报,但获得战争胜利并不是每个普通士兵的选择。战争的最终结果并不太可能从物质上极大地惠于个人。虽然无论是出自爱国主义抑或是遵守纪律,你可能觉得从背叛循环中逃出去也是不错的。但与你穿越无人区后的某些敌军士兵互助合作,则很可能影响你本人的命运,而且这大大优于互相背叛。这便使整个情况形成一个真正的囚徒困境。类似“针锋相对”的行为注定要发生,也确实发生了。
在任何战壕前线上的局部稳定策略并不一定是“针锋相对”,后者是属于善良,虽报复但宽容的策略家族中的一员。这些策略即使在理论上也并不完全稳定,至少很难在兴起时被改变。比如,根据一份当时的记录,三次“针锋相对”在一个区域同时形成。
我们走出深夜的战壕……德国人也走了出来,所以出于礼貌,我们不该开枪。最恶劣的事情是枪榴弹……它们如果落入战壕,就会杀死大概9~10个人……但除非德国人特别吵,否则我们不应该使用这些武器。因为他们也可以采取报复,我们也许没有一个人可以回去。
“针锋相对”家族中这些策略有一个很重要的共同点:背叛的选手将得到惩罚。复仇的威胁必须始终在此。在“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系统中,报复能力的展示通常引人注目。双方不断攻击敌军不远处的虚拟目标——一种如今也在西方电影中使用的技巧,比如射灭蜡烛火焰,而不是敌军本身,以展示其百发百中、极具威胁的攻击。在另一个问题上——为什么美国罔顾顶尖物理学家们的愿望,使用了两颗原子弹来毁灭两座城市,而不是用类似攻击蜡烛的策略——这一机制也能圆满地回答。
与“针锋相对”类似的策略都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它们都很宽容。这有助于减少长期报复恶性循环的产生。这位英国军官再次戏剧化地描述这种平息报复的重要性:
当我正在与某连的人喝茶时,我们听到许多喊叫声,于是出来查看。我们看见我们的人与德国人各自站在战壕前的矮墙上。突然炮声骤响,却无人受伤。双方很自然地卧倒,我们的人开始咒骂德国人。这时一个勇敢的德国人站起身来大喊:“我们很抱歉,我们希望没有人受伤。我们不是故意的,都是那个该死的普鲁士大炮!”
阿克塞尔罗德对这个道歉的评价是:“仅将责任推卸给机械,有效阻止了报复。它表达了道德上对于辜负信任的歉意,也表达了对有人可能受伤的关切。这确实是一个令人钦佩的勇敢的德国人。”
阿克塞尔罗德还也强调,在保持互相信任的稳定状况时,预见性与仪式感十分重要。一个愉快的例子是:一个德国士兵提到,英国大炮每天晚上会根据钟点有规律地在前线一些地方开火:
七点钟到了,英国人开炮了。他们十分准时,你都可以据此来校正手表……他们永远有着相同的目标,非常准确,从未在前后左右偏移过标志……甚至有一些好奇的同伴……会在七点前一点爬出去看英国人开炮。
根据英军的记录,德国大炮也在做同样的事情:
(德国人)选择的目标、射击的时间与回合都十分规律……琼斯上校知道每一炮发出的时间。他的计算十分准确。他甚至敢于做一些初生牛犊式的行为,冒险去到炮击的地点。因为他知道炮击将在他到达前停止。
阿克塞尔罗德对此的评注是:“这种仪式性的炮击与规律性的开火表达了双重信息。于上级军官,它们表达了抗争,而对于敌军,它们传递了和平。”
这种“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系统本可以通过口头沟通获得,由理性的策略家在圆桌上讨价还价得到。事实上它无法这么做。它通过人们回应对方行为的方式传递,在一系列的局部约定中形成。阿克塞尔罗德计算机中的策略完全没有意识。它们的善意或恶意、宽容或记仇、嫉妒或大气,仅由其行为定义。程序员也许有其他的想法,但这并不相关。一个策略是否善良,仅通过行为确认,而并非通过其动机(因为它没有)或作者的性格(当程序运行时这已经成为历史了)。一个计算机程序可以以其策略方式来施为,它并不需要知道自己的策略如何,或者任何其他事情。
我们当然知道策略家是否有意识并不相关。这本书已经提到许多无意识的策略家。阿克塞尔罗德的程序便是我们在这本书里用以思考动植物,甚至基因的优秀模型。我们现在可以问问,他那些关于宽容善良不嫉妒的成功例子与优化结论是否可以用于自然世界?答案是肯定的,自然界一向如此。唯一条件是自然优势需要设定未来的阴影很长的囚徒困境,而且是非零和博弈。这些条件在生物王国中一直成立。
没有人会认为细菌是一个有意识的策略家,但寄生菌们天衣无缝地与它们的寄主演绎着囚徒困境。我们没有理由不采用阿克塞尔罗德的理论——善良、宽容、不嫉妒等等,来研究它们的策略。阿克塞尔罗德和汉密尔顿指出,那些无害且有益的细菌可以在人们受伤时,变成有害甚至致命的败血症。医生会说人体的“自然抵抗能力”在受伤时会下降。但也许真实的原因正是囚徒困境的博弈。在人体内,细菌是否有所收获,同时也不停检验其回报呢?在人体和细菌的博弈中,“未来的阴影”通常很长,因为一个普通人可以在任何起始点活上很多年。然而,一个严重伤者则可能给其寄生菌带来较短的未来。“背叛的诱惑”突然比“互相合作的奖赏”更有诱惑力。当然,细菌在它们邪恶的小头脑里可没有计算这些东西!代代细菌的自然选择已经将它们培养成一个无意识的生物,首要任务是以生物化学来维系生命。
根据阿克塞尔罗德和汉密尔顿的分析,虽然植物明显没有意识,但它们懂得复仇。无花果树和榕小蜂享有紧密合作的关系。我们所吃的无花果其实不是果实,无花果顶端有一个小洞,如果你可以缩小成榕小蜂的尺寸,进入这个小洞(榕小蜂非常小,小得当我们吃无花果时都不会注意到它),就可以看见无花果壁上有许许多多小花。无花果其实是花朵们的阴暗温室与授粉房间,而授粉过程要靠榕小蜂来完成。无花果树为榕小蜂提供栖息地,而榕小蜂在这些小花里产卵。对于榕小蜂来说,“背叛”指的是在无花果内的许多花朵中产卵,使得它们无法互相授粉。无花果树如何“报复”呢?阿克塞尔罗德和汉密尔顿说:“许多情况下,如果榕小蜂进入一棵年轻的无花果,却不为花朵授粉,而是在大部分花朵中产卵,无花果树将除去这颗还处于生长中的无花果,使得所有榕小蜂的后代都走向死亡。”
艾瑞克·费希尔则在海鲈鱼——一种雌雄同体的鱼身上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正好说明了自然界的“针锋相对”。与我们不同,这种鱼的性别不是由生命孕育时的染色体决定的。每一条鱼都有雄性与雌性的功能,交配时可以选择产生卵子或精子。他们双双缔结一夫一妻的组合,轮流交换性别分饰雌雄角色。我们也许可以推测,由于雄性角色相对方便,海鲈鱼也许更愿意饰演雄性角色,而逃离合作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其中一条鱼可以成功劝服伴侣持续饰演雌性角色,它就可以逃离其对孵卵生产的责任,而将资源投入其他事情,比如和其他鱼交配等。
事实上,费希尔却发现海鲈鱼以一种严格的轮换机制进行其繁衍过程。这就是我们所预料的“针锋相对”。这个博弈正是一个真正的囚徒博弈,虽然有些复杂,但这说明了鲈鱼们为何采取这个策略。在这里,“合作”表示在轮到其产卵时扮演雌性角色,“背叛”则是在轮到时试图扮演雄性角色。这种“背叛”很容易引起报复,伴侣可能会在下一次拒绝扮演雌性角色,或者“她”可以直接中断伴侣关系。费希尔确实也发现了,那些性别角色担当次数不等的伴侣容易分手。
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会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有人会愿意捐赠血液(在英国等国家,血液捐赠为无偿)?我不觉得这个答案在互惠或伪装的自私下有那么简单。当这些长期血液捐赠者需要输血时,他们并未得到任何优先次序,也没有人给他们颁发金星奖章。也许我过于天真了,但我觉得这是一种真正的、纯粹的无私利他主义。这是因为吸血蝙蝠之间的血液共享刚好符合阿克塞尔罗德的模型。G.S.威尔金森(G.S.Wilkinson)的研究表明了这一点。
吸血蝙蝠以在夜里吸血为生。它们要得到食物并不容易,但每每得到的都是大餐。当黎明降临,一些不走运的蝙蝠可能会空着肚子回家,另一些则可能找到一个受害者,吸了充足的血液。第二天晚上,同样的故事又在上演。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互助的利他主义是可能产生的。威尔金森发现那些在夜里吸饱血液的幸运儿确实会将一些血液返流,捐赠给不走运的同伴。威尔金森观察了110例血液捐赠,其中有77次是母亲喂养孩子,而大部分其他的血液捐赠发生在近亲中。在完全没有血缘的蝙蝠中,一些血液捐赠的例子依然存在,“血浓于水”的说法看来并不完全符合事实。但是,这些共享血液的蝙蝠也经常是室友,它们有许多机会与对方持续打交道,这正是重复囚徒博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但囚徒博弈的其他条件呢?表12-4的回报表格显示了我们对此的预期。
表12-4 吸血蝙蝠的血液捐赠:在各种情况下我的回报
吸血蝙蝠的情况真的和这张表格一样吗?威尔金森对那些饿肚子的蝙蝠的体重下降速率进行计算。通过对饱食、饥肠与处于中间段的蝙蝠饿死速率进行分别计算,他算得血液得以维持生命的时间。他发现了一个并不惊奇的结论:这些速率并不相等,取决于蝙蝠的饥饿程度。比起吃饱喝足的蝙蝠,相同的血液量可以为饥肠辘辘的生命维持更多的时间。也就是说,虽然捐血可以增加捐赠者饿死的速率,但救助濒死生命的意义要大得多。这似乎表示蝙蝠的情况确实符合囚徒困境的规则。将血液捐赠给同伴中的所需者,比留着自用更为珍贵。在雌蝙蝠(吸血蝙蝠的社交范围为雌性)饥肠辘辘的夜里,可以从伙伴的捐赠中获益良多。当然,如果雌蝙蝠选择“背叛”,拒绝给同伴捐赠血液,逃离互助的责任,雌蝙蝠可以受益更多。在这里,“逃离互助责任”只在蝙蝠确实采取“针锋相对”策略时才有意义。那么,“针锋相对”在演化中的其他条件是否能满足呢?
重要的是,这些蝙蝠是否能够互相辨别呢?威尔金森的实验结果是肯定的。他俘虏了一只蝙蝠,将其与同伴隔离,并饿了雌蝙蝠一夜,其他同伴则得以饱食。当这只不幸的俘虏返回巢穴时,威尔金森就观察是否有任何蝙蝠给予其食物。这个实验重复了许多次,不同的蝙蝠轮流作为饥饿的俘虏又被送返。俘虏的蝙蝠们来自相隔数英里的两个巢穴,两个独立的组织。如果蝙蝠可以辨别它们的朋友,这只饥饿的蝙蝠将可以从也只能从自己的巢穴中获得帮助。
这正是事实。在观察到的13个血液捐赠者中,12个捐赠者是饥饿者的“老朋友”,来自同一个巢穴。来自不同巢穴的“新朋友”只喂养了1次饥饿的蝙蝠。这也许是个巧合,但当我们计算这个范例时,它发生的概率只小于。我们可以信心十足地总结,蝙蝠确实更偏爱帮助老朋友,而不是另一个巢穴的陌生人。
吸血蝙蝠是神秘的。对于维多利亚哥特小说的迷恋者来说,它们经常是在夜里恐吓他人、吸食血液、牺牲无辜生命以满足私欲的黑暗力量,再加上其他维多利亚时期的神秘事件,以及蝙蝠天生鲜红的牙齿和爪子,吸血鬼蝙蝠不正是自然界自私基因的最令人恐惧的力量的化身吗?我对于这些神秘事件嗤之以鼻。如果我们想知道一个事件背后的真相,就需要研究。达尔文主义赋予我们的并不是对一个特定生物的详细描述,而是一个更微妙,却更有价值的工具:对原理的理解。如果我们一定要加进一个神秘事件,那便是真相——关于吸血蝙蝠高尚品格的故事。对于蝙蝠自身,血并不浓于水。它们超越亲属关系,在忠诚的朋友间形成它们长久坚实的纽带。吸血蝙蝠可以讲述一个新的神秘故事,一个关于共享、互助、合作的故事。它们昭示这一个善良的思想:即使我们都由自私的基因掌舵,好人终有好报。
第13章 基因的延伸
自私基因的理论核心中有个矛盾很令人不安,这个矛盾存在于基因与生命的载体——生命体之间。一方面,我们已经得到一个漂亮的故事:独立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它们自由奔放地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只观察生命个体本身,每一个生命都是一台自成一体的仪器,它完美无缺,复杂精密,却又统一结合,组织紧密。生命体并非只是一个松散临时的基因组合所构成的产品。在精子与卵子即将开启一个新的基因混杂过程时,这些“交战”的基因载体并非刚刚认识彼此。生命体凭借专注的大脑协调着肢体与感觉器官进行合作,以完成各种生物目的。作为载体,它的工作已臻极致。
在本书的一些章节里,我们已经考虑过将个体生物看作一个载体,这个载体的任务是努力扩大传递基因的成功率。我们想象个体动物进行着复杂的思考,计算着各种行为的基因优势。但在另一些章节里,这些基础的理性思维则是从基因角度出发考虑的。如果失去了基因的角度,生命体便失去“关照”其繁衍成功率与亲属的理由,会转而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它自身的寿命。
这两种对生命的思考方式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我曾经在《延伸的表型》一书中尝试回答这个问题。这本书是我职业生涯中最高的成就,是我的骄傲与乐趣。本章节是该书几个主题的简要概括,但我更希望你们合上现在手中这本书,打开《延伸的表型》开始阅读。
达尔文主义的自然选择一般不直接作用于基因本身。DNA隐藏于蛋白质中,包裹于细胞膜里,与世隔绝,不为自然选择所见。即使自然选择试图直接选择DNA分子,它也找不到任何选择规则。所有基因看似相同,就像所有磁带从外表看都无甚区别一样。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在胚胎发育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还有进而对生物体的不同外表与行为的塑造作用。成功的基因对胚胎有良性影响,即使环境中还有许多其他基因也同时作用于同一个胚胎。这里的良性影响指的是它们让胚胎有可能成功发育为健康的成人,而此成人有可能制造后代,将相同的基因传递给子孙。有一个专业词汇“表型”,专指基因的生物表征,也就是一个基因相对于其等位基因在发育中对生物体的作用。举个例子,一些基因的表型为绿颜色的眼珠。不过事实上,大部分基因都有超过一个以上的表型:比如绿眼和卷发。自然选择会偏爱某一些基因而摈弃另一些基因,这取决于基因的作用结果——表型,而不是基因本身。
达尔文主义者通常只选择那些表型有助于或有害于生物体生存或繁殖的基因予以讨论,他们倾向于不考虑基因本身的利害,部分原因是这个理论核心的矛盾。比如,某个基因也许有助于提高捕食者的奔跑速度。捕食者的身体——包括所有基因——都会因其较快的奔跑速度而获得成功,它的速度有助于其生存、繁衍后代,更多地传递自身基因,包括那个加快奔跑速度的基因。理论的矛盾迎刃而解,于基因有利者亦有利于整个生命体。
但如果这个基因的表型只对其有利,却对整个身体的其他基因有害呢?这个问题并非异想天开。有一个意味深长的现象便是既存实例:减数分裂驱动。你也许还记得,减数分裂是一种特殊的细胞分裂,染色体的数目减半,产生精子和卵子。正常的减数分裂是一个绝对公平的抽奖项目。在每一对等位基因中,只有幸运的那个可以进入给定的精子或卵子。但它分配的概率相当平均,如果拿许多精子(或卵子)取平均数以计算一对等位基因的不同数目,你将发现,其中的一半将得到一个等位基因,另一半则得到另一个等位基因,如同掷硬币一般公正。事实上,掷硬币看似随机,也有许多物理因素叠加式地影响着这个过程,比如环境中的风速、掷硬币的力度等等。减数分裂也是一个物理过程,受基因影响。如果存在一个基因,它并不作用于那些类似于眼睛颜色或头发之类明显的形状,而作用于减数分裂本身呢?比如说,这个基因可以促使自身在减数分裂中进入卵子。事实上,这种基因确实存在,名为分离变相因子。它们的工作原理简单而无情:在减数分裂时,分离变相因子广泛取代其等位基因以进入精子(卵子)。这种过程便是减数分裂驱动,甚至在该基因将对整个身体的形状,也就是全部基因产生致命的效果时,减数分裂驱动也可能发生。
在本书中我们已知道,生物可以用巧妙的方式“欺骗”它的社交同伴。而现在,我们讨论单个基因欺骗与它们共享同一身体的其他基因。遗传学家詹姆斯·克罗(James Crow)称他们为“破坏系统的基因”。有一个著名的分离变相因子为老鼠的t基因。当老鼠有一对t基因时,它们便会幼年夭折,或者胎死腹中。因此t基因在纯合子状态时,对生物体是致命的。如果一只雄性鼠只有一个t基因,可以正常健康地生活。然而,如果你检验一下这只雄鼠的精子,你将发现它有近95%的精子含有t基因,只有5%为正常的等位基因。这比我们通常想象的50%的概率要高出许多。如果在野生群体中,一个t基因由变异产生,它将立即星火燎原般地遍布整个种群。既然这个减数分裂的分配如此不公,t基因又怎能不占尽天机?由于它传播迅速,种群中的大量老鼠会从父母处遗传得一对t基因,使得整个族群很快趋向灭绝。已有证据表明,t基因传染病式的疯狂传播曾使野鼠彻底灭绝。
并非所有分离变相因子都如t基因一般具有极强的毁灭性,大部分只会导致一些不良的后果(几乎所有基因的副作用都是不良结果,一些新变异只会在优不敌劣时才会传播。如果良性作用与不良作用同时发生于生物体中,其结果依然有助于整个身体。但如果对身体只有不良作用,而基因独享好处,其结果对于生物体则是灾难)。除去这些有害的副作用外,如果变异产生了分离变相因子,它则一定倾向于在种群中传播。自然选择(最终毕竟还是发生于基因层面)偏爱分离变相因子,即使这对于生物体本身可能是灭顶之灾。
虽然分离变相因子存在于世间,但它们并不常见,可我们要追问:它们为何不常见?这其实也相当于问:为什么减数分裂通常如掷骰子般公平分配可能性?只有我们理解为什么生物存在时,这个答案才会水落石出。
许多生物学家认为生物的存在理所当然,这可能是因为它的构成部件完整无缺,浑然一体。生命的问题通常集中在生物层面。生物学家不停地问:为什么生物这么做?为什么生物那么做?他们会问:为什么生物聚集成社会群体?却不问(虽然他们更应该问):为什么有生命的物质们最初组成了生物?为什么海洋不能如原始状态一般,自由漂浮着独立的复制因子?为什么古老的复制因子要聚集定居于肉体里?为什么这些肉体——正如你我般的个体生物——如此庞大,又如此复杂?
许多生物学家甚至很难发现这其实是一个问题,因为他们自然而然地在个体生物层面提出问题。一些生物学家走进微观,将DNA看作生物体用以复制自身的工具,就像眼睛是生物体观察世界的工具一样。这本书的读者们会发现这种错误的荒谬,认识非凡的真相,他们也将会认识到另一种态度:自私基因角度的生命层面也有许多问题。这个问题——几乎与前者完全相反——则是:为什么生物体会存在于世间,如此天然庞大,浑然一体,目的明确,迷惑了生物学家,使他们完全把问题搞错了次序?为了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需要从清除大脑中的旧思想开始,不再把生物作为理所当然的事物。这种用以改变思想的工具,我把它称为“延伸的表型”。在这里,我开始做出改变。
在传统的定义里,基因的表型可见诸其对身体的作用,但我们将看到,基因的表型需要从其对整个世界的作用这一角度去思考。一个基因也许只能局限于其代代相传的生物体内,但这只是部分事实,不是我们的定义。要记住,基因的表型是用以在下一代中撬动自身的工具。我还要补充,这个工具也许不只限于此生物个体。这是什么意思?生物制造的工具便是一个例子,比如海狸的河坝、鸟巢与石蚕蛾的房子。
石蚕蛾是一种其貌不扬的棕色昆虫,当它们笨拙地在河面上飞舞时,一般不会引起我们的注意力。在化蛹前,它们需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幼虫期,在河底闲庭信步。而石蚕蛾的幼虫与成虫截然不同,是地球上最神奇的生物之一。它们在河床上收集各种材料,利用自身制造的黏合剂,技艺精湛地为自己建造了一座管状房屋。这个房屋是可移动的,随着石蚕蛾一同行走。与蜗牛壳和寄居蟹的房子不同的是,石蚕蛾的房子是自己亲手建造的,而不是靠天资生长或觅得的。石蚕蛾会用树枝、枯叶的残片、小蜗牛壳等作为建筑材料。最神奇的要数那些建于石头上的房子。石蚕蛾仔细挑选石头,抛弃那些相较墙缝过大或过小的石头。它甚至会旋转石头,以寻求最合适的拼接角度。
为什么石蚕蛾的行为让我们如此惊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们应该会更欣赏石蚕蛾的眼睛或肘关节的结构,而不是它相对简单的石头房子。无论如何,眼睛和肘关节要比房子更复杂,更有“设计”感。然而,因为石蚕蛾与我们一样,眼睛与肘关节都是在娘胎中发育而成的,所以虽然听似不合逻辑,但我们对这些房子印象更加深刻。
虽然我已经越讲越远了,但我还是忍不住要继续讲下去。虽然我们被石蚕蛾的房子吸引,我们却自相矛盾地对那些与我们更接近的动物的类似成就更感兴趣。想象一下,这样的新闻可以很容易成为报纸头条:海洋生物学家发现一种海豚可以编制巨大而复杂、有20条海豚长的渔网!但我们对蜘蛛网却习以为常,视之为屋子里的垃圾而不是世界奇观。再想想珍妮·古道尔从贡贝河带回的那些轰动照片,野猩猩不厌其烦地选择可以粘连上浆的石头,以建造有屋顶、能保暖的房屋。而石蚕蛾也做着同样的事情,却只能吸引昙花一现的注意力。虽然你可以以双重标准的视角说蜘蛛和石蚕蛾只是基于本能去建造建筑,但那又怎样?这表示它们更值得叹服。
让我们先回到主题吧。没有人会怀疑石蚕蛾的房子是为了适应环境,由达尔文主义的自然选择而进化成的。它一定曾经受自然选择的偏爱,正像自然选择偏爱龙虾的硬壳一般,它们都是身体的保护层。于生物体与其全部基因而言,石蚕蛾的房子都是有益处的。然而,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当我们考虑自然选择时,某些对生物体的益处只是附带条件。只有对那些给予外壳保护性能的基因有益的性能,才适应自然选择。这便是龙虾的故事了,因为龙虾的壳确实是身体的一部分。那么石蚕蛾的房子呢?
自然选择钟爱石蚕蛾体内可以建造好房子的基因。这些基因作用于行为学,大约在胚胎的神经系统发育阶段起作用。实际上,遗传学家还可以看到基因对房子形状与其他性能的作用,他甚至可以辨认出那些作用于房子形状的基因,正如他辨认作用于大腿形状的基因一样。必须承认,没有人实际研究过指导石蚕蛾建房子的基因。如果要这么做,你需要单独饲养石蚕蛾,并仔细记录其家族历史。但养殖石蚕蛾十分困难。然而,你并不需要研究石蚕蛾的基因,便已可以确定基因曾经——至少一次——造就了不同的石蚕蛾的房子。你只需要相信石蚕蛾的房子来自达尔文主义的适者生存,因为如果没有遗传的差异可供选择,自然选择无法产生适者生存,所以,控制石蚕蛾房子差异的基因一定存在。
于是,我们便可以将基因们称为“控制石头形状的基因”“控制石头尺寸的基因”“控制石头硬度的基因”等等,尽管遗传学家会觉得这也许不是一个好主意。任何反对这种称谓的人,也会反对诸如“控制眼睛颜色的基因”“控制豌豆皱褶的基因”等说法。反对的理由有:石头并非生物,而且基因不直接作用于石头的形状。遗传学家可能会说:“基因直接影响了神经系统,调节石头选择行为,而不是石头本身。”但是,我会叫这个遗传学家来好好研究:基因作用于神经系统究竟是什么意思?所有基因可以直接影响的只有蛋白质合成。说基因作用于神经系统,进而影响眼睛颜色、豌豆皱褶等,都是基因的间接作用。基因决定了蛋白质序列,而后影响了X,进而影响了Y,又接着影响了Z,最终导致豌豆表面出现皱褶,或者说神经系统细胞接线。石蚕蛾的房子只是这种次序的进一步延伸,石头的硬度受石蚕蛾基因的延伸表型的影响。如果我们可以说基因影响了豌豆的皱褶或动物的神经系统(所有遗传学家都认可这一点),那么我们也可以说,基因影响了石蚕蛾房子的石头硬度。这听起来可能有点惊世骇俗,但其推理无懈可击。
我们可以进一步推理:一个生物体内的基因可以对另一个生物体有延伸表型影响。石蚕蛾的房子帮助我们理解了上一步,下一步我们则需要蜗牛壳来帮忙。蜗牛壳的作用与石蚕蛾的房子很相似,它由蜗牛自身的细胞分泌而成。一个传统的遗传学家应该会高兴地说:“基因控制了蜗牛壳的性能,比如壳的厚度。”但研究发现,被某种吸虫(扁虫)寄生的蜗牛有特别厚的壳。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被寄生的蜗牛壳特别薄,我们可以解释为蜗牛体质衰弱所致,但厚壳可以更好地保护蜗牛,似乎这些寄生吸虫用增强蜗牛壳来保护宿主。这可能吗?
我们需要更仔细地想想了。如果厚壳对蜗牛有益,为什么不是所有蜗牛都拥有厚壳呢?答案也许在于成本效益。蜗牛造壳花费巨大,它们需要从难得的食物中吸取钙和其他化学物质来完成这一过程。如果这些资源不用于制造蜗牛壳,则完全可以用于其他用途,比如制造更多的后代等。蜗牛辛苦耗资建造厚壳,只为了让自己安全度日。虽然它可以延年益寿,却付出了繁衍后代减少与无法传递基因的风险代价,这些被淘汰的基因里就有制造厚壳的基因。也就是说,蜗牛壳是可厚可薄(后者原因显而易见)的。如果吸虫使得蜗牛分泌厚壳,它并没有让蜗牛得到好处,除非它承担了制造厚壳的代价。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有把握地说:吸虫不可能如此慷慨。它分泌的一些秘密化学物质作用于蜗牛,使其抛弃进化偏爱的蜗牛壳厚度。这也许有助于蜗牛长寿,但它对蜗牛的基因无甚好处。
吸虫是怎么做到的呢?它又为什么要这么做?我的猜想是: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蜗牛基因与吸虫基因都可从蜗牛的生存中得到好处。但生存并非繁衍,蜗牛基因自然可从蜗牛的繁衍中得到收获,但吸虫的基因不能,因为吸虫无法将其基因转移到蜗牛的后代中,但吸虫的天敌们也许可以。蜗牛的长寿固然将耗费其繁衍的效率,蜗牛的基因不会愿意付出这个代价,因为它们的未来完全寄托于蜗牛的繁衍上。因此,我认为吸虫的基因对蜗牛分泌细胞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对双方都有益,而只耗费蜗牛基因。这种理论尚未经过实验,尽管实验结果可以轻易确定这个猜想。
我们现在可以总结一下石蚕蛾教给我们的事情了。如果我对于吸虫基因的推测是正确的话,我们便可以有把握地说,吸虫基因与蜗牛基因对于蜗牛身体的作用是相似的。基因从其自身身体中逃逸出,操纵着外部世界,而石蚕蛾仅满足于基因作用被限制于其体内。虽然这句话可能会使遗传学家觉得不舒服,但如果仔细研究遗传学家所说的“基因作用”,他们的不舒服只是不在点上。我们需要接受的只是吸虫适应了蜗牛壳的变化。若果真如此,它便是通过吸虫基因的自然选择实现的。表型可以延伸的对象不只是无生命的石头,还有其他生命体。
蜗牛与吸虫的故事只是个开始。大家都知道,所有寄生虫都对其宿主有巨大而隐秘的影响。有一种原生寄生生物叫微孢子虫,可以侵入面粉甲虫的幼虫体内。研究发现微孢子虫可以制造一种对甲虫特别特殊的化学物质。如同其他昆虫一样,面粉甲虫能产生一种保幼激素,当甲虫幼虫停止分泌保幼激素时,身体内其他要素便被“触发”而发育成成虫。微孢子虫则可以合成这种保幼激素。成千上万的微孢子虫聚集一处,在甲虫幼虫体内产生大量的保幼激素,阻止其变成成虫。幼虫持续发育,体形逐渐长大,体重可以超过正常成虫的两倍。这对甲虫基因的传播没有好处,但却是微孢子虫生长的聚宝盆。甲虫的巨型幼虫便是原生动物基因的一种延伸表型。
“寄生去势”的故事可能会让你得到更多弗洛伊德式的忧虑,而不是幼虫们彼得·潘式的浪漫。一种叫蟹奴的生物寄居于螃蟹身上,它看起来像是一种寄居生物,但与藤壶亲缘相近。它可以将其细密的足部系统深深扎入螃蟹的组织中,从这只不幸的螃蟹体内吸取营养。也许并非偶然,螃蟹第一个受攻击的地方是其睾丸或卵巢,其他生存所需(而非繁衍所需)的器官则得以暂保安全。螃蟹由此被寄生的蟹奴去势。正如被阉割以育肉的牛犊一样,被去势的螃蟹将能量与资源转向自身身体,以失去繁衍的代价喂肥了寄生生物。这个故事和我之前关于微孢子虫与面粉甲虫、吸虫与蜗牛的故事非常相似。在这三个例子中,如果我们接受寄主的改变是为满足寄生生物利益的达尔文主义的适者生存,它们便可看作寄生生物基因的延伸表型。在这里基因离开某一个体身体,影响了其他个体的表型。
在很大程度上,寄生生物和宿主的基因利益可能重合。从自私基因的角度看,我们可以认为吸虫基因与蜗牛基因都是蜗牛体内的“寄生虫”。它们都从相同的保护壳中得到益处,尽管它们对具体保护壳厚度有分歧。这种分歧从根本上来自它们离开蜗牛身体的方式、进入另一个身体的方式的不同。对于蜗牛基因而言,离开身体的方式是通过蜗牛的精子或卵子,而吸虫基因非常不同,具体方式非常复杂,我们就不多说细节了,重要的是它们的基因并不通过蜗牛的精子或卵子离开蜗牛的身体。
我认为对于任何寄生生物而言,最重要的问题是:它将基因传递给后代的方式是否和宿主的基因相同。如果不同,我便认为它通过各种方式损害了宿主。但如果相同,寄生生物可以做的便是帮助其宿主生存并繁衍。随着演化的进行,它将不再是一个寄生生物,而将与宿主合作,甚至最终融入宿主组织,完全无法辨认其原为寄生虫。我在第10章曾提出过,我们的细胞已经走过这种演化过程,我们实际上是所有古代寄生生物合成的遗物。如果寄生生物与宿主的基因共享一种离开方式,会是怎样的情况?有一种细菌寄生于擅长钻木的豚草甲虫(属于Xyleborus ferrugineus一种)中,它不仅居住于宿主体内,还会利用其卵作为交通工具,以寻得另一个新宿主。这种寄生细菌基因的得益方式与其寄宿基因几乎完全相同,可以预料,这两组基因由于相同的原因被绑在一起,正如一个生物体的全部基因一样,哪些是“甲虫基因”,哪些是“细菌基因”已经无关紧要了。两组基因都寄希望于甲虫的生存与甲虫卵的传播,因为甲虫卵是它们共同抵达未来的方式。于是,细菌基因与宿主基因共享一个命运,在我的解释中,我们可以预计细菌将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与甲虫共同合作。
事实上,“合作”一词还不足以形容它们之间的关系,这些细菌与甲虫简直是亲密无间的。这种甲虫和蜜蜂、蚂蚁一样,都是单倍体生物(见第10章),受精卵始终发育为雌性,而未受精卵永远为雄性。这也就是说,雄性昆虫并没有父亲,而是由卵子未经受精发育而成。但和蜜蜂、蚂蚁的卵子不同,豚草甲虫的卵子需要被刺破才能发育为雄性。细菌便应召而到,刺破未受精的卵子,使它们成为雄性甲虫。这些细菌便是我说的那些停止寄生而与宿主共生的“寄生生物”,它们随着宿主的卵子、宿主本身的基因一起传播。最终,它们的身体很有可能消失殆尽,完全融入宿主的身体中。
这种神奇的现象如今依然能在水螅身上找到。水螅是一种静止不动、有触手的微小动物,是淡水中的海葵,水藻可以寄居于它们的组织中。在两种水螅庶民水螅(Hydra vulgaris)与薄细水螅(Hydra attenuata)中,水藻是真正的寄生生物,可以损害水螅的健康。而在绿色水螅(Chlorohydra viridissima)中,水藻则始终存在于水螅的组织中,并供予其氧气,帮助水螅维持健康。这里开始有趣了,正如我们所预料的,在绿色水螅中,水藻通过水螅卵子将其传递到下一代,而在另两种水螅中,水藻并没有这么做。水藻与绿色水螅的基因利益重合,它们都愿意尽其所能来制造水螅卵子。但另两种水螅的基因与水藻基因不合,它们也许在水螅生存上有共同利益,但由于只有水螅基因关系水螅的繁衍,水藻于是成为有害寄生物,而不是通过合作与水螅一同演化。再重复一次,这里的要点是:寄生生物的基因需要与宿主基因追求共同命运,享有共同利益,这样寄生生物最终会停止寄生行为。
命运在这里指的是未来的后代。绿色水螅与水藻的基因、甲虫与细菌的基因都只能通过寄主的卵子而拥有未来,因此,无论寄生基因如何“计算”其最佳策略,它们都会精确,或者接近精确地得到与宿主基因计算所得的相同最佳策略。在蜗牛和吸虫寄生中,我们认为它们偏好的蜗牛壳厚度并不一致。在豚草甲虫与细菌的例子中,寄主和寄生动物可能对甲虫翅膀长度等身体的各个特征都有相同的偏好。我们不用具体知道甲虫如何使用其翅膀或者其他身体特征的细节,就能通过推理预测到:甲虫与细菌的基因都会竭尽所能,使甲虫得到相同的宿命——任何有利于传递甲虫卵子的宿命。
我们可以将这个推理推至一个逻辑性的结论,再用以分析正常的“自体的”基因。我们自己的基因互相合作,这不是因为它们都属于一个身体,而是因为它们共享一条未来的出路——精子或卵子。任何生物(比如人)的基因如果可以找到一条非常规的、不依赖精子或卵子的出路,它们就会选择这个新方向,并表现得不再合作。这是因为它们可以比其他体内的基因得到更好的未来。我们已经发现在一些例子中,基因因其自身利益而偏向减数分裂。也许还有其他基因可以从精子或卵子的“正常通道”中逃逸,另辟蹊径。
有些DNA片段并不在染色体中,而是在细胞液(特别是细菌细胞)中自由漂浮复制。它们的名字各异,比如类病毒或质粒等。质粒比细菌还要小,它通常只包含少数一些基因。一些质粒可以天衣无缝地将自身拼接为染色体,你甚至都不能发现它是拼接而成的,因为它的拼接极其自然,无法与染色体其他部分分辨开来。质粒还可以将自身分割。这种DNA的分割和拼接、从染色体中进出的能力,是本书第一版出版后发现的最激动人心的科学事实之一。这些近来关于质粒的证据可支持本书第10章的猜想(当时它还被认为有点荒谬)。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些片段是否来自入侵的寄生动物或者异己生物,其实并不重要,它们的行为可能是相同的。我会多讨论一点入侵片段,以阐释我的观点。
想想一个“叛逆”的人类DNA,可以从自身染色体中逃出,自由漂浮于细胞中,甚至可以将其自身复制无数遍,再自己拼接成另一个染色体。这种“叛逆”的复制因子能找到怎样非常规的未来路径呢?我们的皮肤不断失去细胞,房子里的灰尘很多都是我们脱落的细胞,我们又呼吸着别人的细胞。如果你用指甲在嘴里划一圈,数以千计的活细胞将跟着你的指甲离开。情人之间的亲吻和爱抚也交换着无数的细胞。“叛逆”的DNA可以随着任何一个这种细胞搭上便车。如果基因发现进入另一个身体的非常规路径(或者非常规的精子/卵子途径),我们可以预测到,自然选择将促使并推动它们进行机会主义行为。对于一个自私的基因/延伸表型的理论学家而言,它们具体运用的方法则毫无疑义地与任何病毒诡计一模一样。
当我们感冒咳嗽时,我们通常认为这些惹人心烦的症状是病毒行为的副作用。但在某些情况下,它们更可能是病毒精心策划控制的方法,以帮助其寻得下一个宿主。病毒会使我们打喷嚏或剧烈咳嗽,从而使自己被呼出,进入大气。狂犬病病毒则由动物撕咬时的唾液传播。狂犬病是发生在狗身上的一种症状,它使得原本和善友好的动物变得凶猛,爱咬其他动物,口中始终充满唾液。更令人不安的是,正常的狗只在离家1英里(约1.6千米)的范围内待着,得狂犬病的狗则不眠不休地奔跑,使病毒可以散播得更远。甚至有人认为,狂犬病的恐水症状使病犬不停将唾沫从口中喷出,同时也传播着病毒。我没听说任何直接证据表明性传播疾病可以增加患者性欲,但我觉得这值得研究。有一种叫“西班牙苍蝇水”的春药据说是在让人发痒的时候发挥作用的,而发痒通常是一些病毒的拿手好戏。
如果比较一下叛逆的人类DNA与入侵的寄生病毒,可以发现它们之间没有什么重要的不同。实际上,病毒很可能是由一些入侵基因的集合演化而成的。如果我们一定要提出一些不同,那便是基因通过常规的精子/卵子途径在人体之间传播,而病毒另辟蹊径地通过非常规手段传播于人体之间。它们都可能包括来自自身染色体的基因,还有来自外来入侵的寄生生物的基因。或者就像我在第10章中推测的那样,也许所有“自身”染色体基因都可以被看成互相共生、寄生于彼此的。这两类基因最重要的不同处是它们的未来。一个感冒病毒基因与一个外来人类染色体基因都“希望”宿主打喷嚏,一个常规的染色体基因和一个性传播病毒都“希望”宿主交配。这样看来,耐人寻味的是,后两个基因也许都会希望宿主有性吸引力。而一个常规的染色体基因与传播进入宿主卵子的病毒,不仅都会希望宿主求欢成功,还会对其生活各个细节寄予厚望,甚至希望其成为忠诚的关爱孩子的父母,甚至祖父母。
石蚕蛾住在其房子中,而我一直在讨论的寄生动物居住于其宿主体内,这些基因则与它们的延伸表型在地理上非常接近,其接近程度不逊于基因本身的常规表型。但基因可以在一定距离外产生作用,延伸表型可以延伸至很远。我可以想到的最长的距离可以跨越一个湖。正如蜘蛛网和石蚕蛾的房子一样,海狸的河坝是真正的世界奇观之一。它肯定有其达尔文主义的目的,尽管现在尚不清楚。海狸建的“人工湖”可能用以保护海狸的住所不受捕食者侵害,也提供了方便的水路交通用以出行和运输货物。它的方法与加拿大木材公司的河流运输、18世纪煤炭商人的运河运输出于完全相同的理由。无论谁受益,海狸的“人工湖”都是自然环境中引人注目的奇观。它如海狸的牙齿和尾巴一样,是一种表型,受达尔文主义的自然选择影响演化而成。自然选择需要基因差异,这里的差异则是功能优异的“人工湖”和不那么优异的“人工湖”。正如自然选择偏爱的基因能制造锋利的牙齿一样,它偏爱的基因也可以造出适合运输树木的“人工湖”。海狸的“人工湖”是海狸基因的延伸表型,它们可以延伸至上百码。多么长的地理延伸啊!
寄生动物也不一定要居住在其宿主身体中,它们的基因可以与宿主保持一定距离时发挥作用。布谷鸟的雏鸟并不在知更鸟或苇莺体内,它们并不需要吸血或者吞噬身体组织,但我们也毫不犹豫地将之标注为寄生动物。布谷鸟的自然适应性表现在控制养父母的行为上,这也可以看作布谷鸟基因在一定距离开外的延伸表现行为。
这些养父母被欺骗而帮助孵化布谷鸟蛋的行为很好解释。即使拾鸟蛋的人类也会被布谷鸟蛋迷惑,它们与草地鹨或苇莺蛋实在太相像了,不同的雌性布谷鸟还有与之对应的不同宿主。但之后,养父母对于成熟的小布谷鸟的态度比较难以理解。布谷鸟通常比其养父母体形都大,有时甚至巨大得十分怪异。我此时正看着成年岩鹨的照片。相比起庞然大物的“养子”,它的体形如此娇小,给养子喂食时只能攀上它的背部才能够得着。我们并不十分同情这些宿主,它们的愚蠢和轻信实在令人轻蔑。任何傻瓜都能轻易看出这种孩子肯定有问题。
我觉得布谷幼鸟肯定不止在外表上“欺骗”它们的宿主,它们似乎给宿主的神经系统“施了魔法”,作用类似那些容易上瘾的药。即便你对上瘾药物没有经验,也能够理解、同情宿主们的境遇。给一个男人看女性身体的图片,便可以唤起其性冲动,甚至勃起。他并没有被“欺骗”而认为这张图片其实是真实的女人,虽然他知道他只是对着铅墨打印的图片,他的神经系统依然有着和面对真实女性时相同的反应。我们可能会对某位异性无法抗拒,即使理智告诉我们他/她并不可能是长期的约会对象。这种感觉同样适用于对垃圾食品的无法抗拒。岩鹨也许对最佳长期利益并没有意识,它便更容易任其神经系统摆布,无法抗拒某些外界刺激。
布谷雏鸟的红色大嘴有着挡不住的诱惑力,鸟类学家甚至经常发现宿主鸟给另一只宿主巢内的布谷雏鸟喂食!这只鸟也许正带着喂养自己孩子的食物回家,但当它飞过另一只完全不同的宿主鸟巢边时,布谷雏鸟的红色大嘴突然出现于它的眼底,它便不由自主地停留,将原本留给自己孩子的食物投进布谷鸟的嘴中。这种“不可抗理论”与早期德国鸟类学家的理论不谋而合,这些鸟类学家认为养父母的行为如同“上瘾”,而布谷雏鸟是它们的“软肋”。尽管这种理论在现代实验学家处不是很受欢迎,但毫无疑问,如果我们假设布谷鸟的大嘴是一种超级刺激,类似于容易上瘾的强劲药物,我们就更容易解释事情的经过,也更容易同情这些站在庞大孩子背上的娇小父母了。它们并不愚蠢,“欺骗”也不是一个合适的词汇。它们的神经系统受到控制,正如一个不可救药的瘾君子一般不可抗拒药瘾,布谷鸟则好像一个科学家一样,将“电极”插进养父母的大脑。
但即使我们对这些受控制的养父母有了更多的同情,我们依然会问:为什么布谷鸟得以逃脱自然选择?为什么这些宿主的神经系统无法演化得更为坚强,从而抵挡住红色大嘴药物的诱惑?也许自然选择还没来得及完成这项工作,也许布谷鸟只是在最近几个世纪才开始寄生于现在这些宿主中的,也会在接下来几个世纪里被迫放弃而加害于其他种类的鸟。这个理论已经有一些证据了,但我还是觉得事情不这么简单。
在布谷鸟和其宿主们的进化“军备竞赛”中根植着不公,这是因为双方失败的代价并不等同。每一只布谷雏鸟都是经过一连串古代布谷鸟进化而得的后代,其中任何一只古布谷鸟都曾成功操纵了养父母,而那些无法操纵宿主,甚至只是暂时失去控制的布谷鸟都已在繁衍前死亡了。但对于每一只宿主鸟而言,它们的许多祖先都从未见过布谷鸟。那些被布谷鸟寄居的祖先也许短暂屈服了,但下一季依然有机会生养自己的后代。在这里,失败的代价并不等同。知更鸟或岩鹨的“无法抵抗布谷鸟”的基因可以轻易传给下一代,布谷鸟的“无法操纵养父母”的基因则无法传递给自身后代,这就是我所说的“根植不公”和“失败的代价不等同”。《伊索寓言》中有一句话可以概括这个故事:“兔子跑得比狐狸快,因为狐狸奔跑是为了晚餐,而兔子奔跑是为了活命。”我和我的同事约翰·克雷布斯将此概括为“生命与晚餐的原则”。
由于“生命与晚餐的原则”,动物们有时并不追求其最佳利益,而受到其他动物的操纵。事实上,它们确实是在追求其最佳利益。“生命与晚餐的原则”表示,它们理论上可以抗拒被操纵,但代价巨大。也许你需要更大的眼睛或大脑来抵挡布谷鸟的操纵,这是个不小的代价。因此,这种基因趋势实际上在传递基因时并不成功。
但我们再一次回到原先的观点:从生物体个体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是基因。当我们讨论吸虫和蜗牛时,我们已经习惯于认为,正如动物基因可以在自身身体产生表型影响一样,寄生生物的基因也可以在宿主身体中产生表型影响。我们所谓“自身身体”这个概念只是加重语气的假设。在某种意义上,身体内所有基因都是“寄生”基因,无论我们是否愿意称之为“自身”的基因,或者是其他。布谷鸟基因是作为不居住于寄主身体的一个例子出现在我们的讨论中的,它们操纵宿主的方式正如寄生的动物一样,也如其他体内药物或激素一样强大而不可抗拒。那么正如寄生生物的例子一样,我们现在需要把这个故事以基因和延伸表型的概念再讲一遍。
在布谷鸟和宿主的进化“军备竞赛”中,双方的进度均以基因变异产生与被自然选择选中的方式来决定。无论布谷鸟的大嘴是以怎样的方式如药物般作用于宿主的神经系统的,它都来自基因变异。这种变异通过其作用表现出来,比如作用于布谷鸟鸟嘴的颜色和形状,但这依然不是其最直接的影响。最直接的影响其实是细胞内肉眼不可见的化学变化,间接影响则是鸟嘴颜色和形状。现在我们来分析最重要的一点,只有一部分间接影响是这些布谷鸟基因作用于被迷惑的宿主。正如我们说布谷鸟基因对鸟嘴颜色和形状有表型作用一样,布谷鸟基因对宿主行为也有(延伸性)表型作用。寄生生物基因对宿主身体产生作用的方式并不限于寄生生物居住于宿主身体中,直接以化学作用操纵宿主,还包括当寄生虫离开宿主身体后,依然在一定距离外操纵着宿主。事实上,我们还将看到,即使化学作用也能在体外进行。
布谷鸟是一种神奇的、引人深思的生物,但昆虫的成就可以超过任何脊椎动物,它们的优势在于数量。我的同事罗伯特·梅(Robert May)正好有个结论:“可以说所有生物都是昆虫,这是一个生物数量的好的近似。”昆虫中的“布谷鸟”数不胜数。它们数量众多,习性经常改变。我们将看到的一些例子已经超越了我们熟悉的“布谷鸟模式”,而抵达“延伸表型”所能启发的最荒诞的想象。
布谷鸟将鸟蛋寄居于宿主处,而后消失不见,而一些雌性蚂蚁“布谷鸟”将它们的献身演绎成一场更戏剧性的演出。我不经常在书中给出动物的拉丁名,但这两个拉丁名Bothriomyrmex regicidus(弑君者)和B.decapitans(斩首者)本身已经讲述了一个故事。这两种蚂蚁都是寄居于其他蚂蚁种群中的寄生生物。当然,所有的小蚂蚁通常都由工蚁喂养,而不是父母,工蚁被这些“布谷鸟”操纵愚弄。它们第一步是设法使目标工蚁的母亲产下另一种蚂蚁。这两种蚂蚁的寄生蚁后都可以偷偷进入另一种蚂蚁的巢穴,找到宿主蚁后,爬上其背部,而后的故事且让我直接引用爱德华·威尔逊(Edward Wilson)轻描淡写却令人毛骨悚然的语句:“(它安静地)进行一项它独特而擅长的工作:慢慢砍下受害者的头部。”然后,这个凶手收养了已成孤儿的工蚁们,而后者依然毫不知情地照料凶手的卵和幼虫。其中一些也被培养成工蚁,并逐渐取代巢穴中原来的蚂蚁。其他后代则成长为蚁后,离开巢穴去寻找新的空缺王位。
但砍头的工作量毕竟不小。如果刚好有替身可以被要挟,寄生生物并不愿意展现自我。在威尔逊的《昆虫社会》一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另一种蚂蚁Monomorium santschii。这种蚂蚁在进化中失去了它们的工蚁。寄主中的工蚁们为其寄生蚂蚁做所有事情,包括最恐怖的任务——谋杀。在入侵的寄生蚁后的命令下,它们可以谋杀自己的母亲。篡位者运用意念控制宿主,根本不需要动用自己的颚。它是怎么做到的?这至今依然是个谜。也许它用了一种化学物质,可以高度控制蚂蚁的神经系统。如果它的武器确实是化学物质,这可是科学至今所知道的最阴险的药物。想想它是怎么完成任务的:它流经工蚁的大脑,紧握住它肌肉的缰绳,驾驶着它偏离其最根深蒂固的责任,使它转而攻击自己的母亲。弑母对于蚂蚁而言,是一种特殊的基因失常。这种如此强大的力量只能来源于药物,使它们不顾一切地走向毁灭。在延伸表型的世界里,不要问动物的行为如何使自己的基因受益,要问的是谁的基因能够受益。
蚂蚁被寄生动物利用的故事并不奇怪。寄生于蚂蚁的生物除了其他种类的蚂蚁,还有一连串专业的“食客”。工蚁们在各处寻得食物,大量集中囤积,这对于不劳而获者是一个唾手可得的诱惑。但蚂蚁们也有很好的自我保护机制,它们“装备”完善,数目巨大。第10章的蚜虫便用自产的蜜汁来换取蚂蚁保镖。多种蝴蝶在幼虫时都住在蚂蚁的巢穴里,有一些是赤裸裸的掠夺者,另一些则付出代价来换取蚂蚁的保护,后者通常拥有许多操纵保护者的设备。有一种蝴蝶叫Thisbe irenea,它的头部有一个制造声音的器官,用以召唤蚂蚁,尾端还有一对伸缩嘴,用以生产诱惑蚂蚁的蜜汁。它肩膀上的一对喷嘴更可以施展更为微妙的魔法,其分泌的蜜汁并不像是蚂蚁的食物,而是一种挥发性的药水,对蚂蚁的行为影响巨大。受蛊惑的蚂蚁会在空中跳跃,其颚大张,行为也变得更具攻击性,比往常更渴望进攻、撕咬或蜇伤任何运动中的物体——幼虫显然给蚂蚁下了药。更有甚者,被这些幼虫“药贩子”蛊惑的蚂蚁最终进入“结合”(binding)的状态,在很多天内无法离开蝴蝶幼虫。这些幼虫则像蚜虫一般,利用蚂蚁作为保镖。但蚜虫只是利用蚂蚁正常的攻击行为来保护其不被捕食者侵害,而蝴蝶幼虫棋高一着,可以使用药物让蚂蚁变得更具攻击性,还能使蚂蚁对此上瘾,与其“结合”而不离不弃。
我选择的例子过于极端了,但自然界中动植物控制自身或其他物种的例子比比皆是。在这些例子中,自然选择偏爱于控制他人的基因,我们便可以合情合理地说,这些基因对受控制的生物体有“延伸表型”的作用。这个基因实际存在于哪个身体并不重要,它控制的对象也许是自己的身体,也可以是其他生物。对那些通过控制世界而得以繁衍传播的基因,自然选择并不吝啬其偏爱。这便是我所说的“延伸表型”的中心法则:动物行为倾向于最大化指导此行为的基因的生存,无论这些基因是否在做出此行为的动物体内。这里我讲的是动物行为,但这个中心法则当然可以用在其他方面:颜色、尺寸、形状,所有一切。
我们终于可以回到最初的问题,来谈谈个体生物与基因在自然选择中竞争中心位置的矛盾关系。在前边的章节里,我假设这里没什么问题,因为个体繁殖等同于基因存活,你可以说“生物体为了传播其基因而工作”或者“基因迫使个体繁衍从而传播基因自身”。它们似乎是一件事情的两种说法,无论你选择哪一个说法,只是个人偏好问题。但这里的矛盾依然存在。
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方法是使用“复制因子”和“载体”。复制因子是自然选择的基础单位,生死存亡的根本个体,联系了代代本质相同或随机变异的复制血脉。DNA分子便是复制因子,它们通常连接一起,形成较大的公共基因存留机器——“载体”,这里的原理我们等会儿再讲。我们了解最多的“载体”便是我们的身体。因此,身体并不是复制因子,而是载体。我必须反复强调一下这一点,因为它经常被误解。载体并不复制其本身,它们只传播复制因子。复制因子并不作为,不观察世界,不捕食也不从捕食者处逃离,它们只让载体来做这些事情。出于许多原因,生物学家只集中所有注意力于载体水平上,因为这更为方便。但出于另一些原因,他们更应该将注意力集中到复制因子上。基因与个体生物在达尔文主义的戏剧里并不主演着对手戏,它们分别以复制因子与载体的角色饰演着不同角色,互相补充,同等重要。
“复制因子”和“载体”这些术语在许多方面都很有帮助,比如,它帮助清除了那个长久不衰的争议——自然选择在哪一个层次起作用。表面上看,将“个体选择”放在“基因选择”(第3章拥护的理论)之下、“类群选择”(第7章批判的理论)之上的阶梯选择层次里,似乎很符合逻辑。“个体选择”似乎可以模糊地处于两个极端之间,许多生物学家和哲学家因此被引诱上了这条不归路。但我们现在可以看到,事情并不是这么回事。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故事里,生物个体与群体是载体角色的真正对手,但两者都根本无法扮演“复制因子”的角色。“个体选择”和“类群选择”之间的争议是两种载体间的争议,而“个体选择”和“基因选择”间根本不存在争议,因为在这个故事里,基因与生物体分饰着复制因子与载体这两个完全不同却又互相补充的角色。
生物个体与群体在载体角色中的竞争——真正的竞争,也是可以解决的。在我看来,因为其结果是个体生物决定性的胜利,群体作为竞争实体显得软弱无力。鹿群、狮群和狼群都拥有整齐的一致性与共同目标,但与单独一只鹿、狮子或狼身体中的一致性与共同目标相比,前者显得极其微不足道。这个正确观点已被广泛接受,但为什么它是正确的呢?延伸表型与寄生动物在这里可以再次帮助我们。我们看到寄生动物的基因相互合作,与宿主的基因对立(宿主的基因也同时相互合作),这是因为这两组基因离开共同载体——宿主身体的方式确实不同。蜗牛的基因以蜗牛的精子和卵子的形式离开蜗牛身体这一载体,因为它们参与了相同的减数分裂,它们为了共同目标一起奋斗,这便使蜗牛的身体成为一个一致的、有共同目标的载体。寄生的吸虫不被认为是蜗牛身体的一部分,不将其目标和身份与寄主的目标和身份统一,是因为吸虫的基因并不以蜗牛基因的方式离开它们共同的载体,它也不参与蜗牛的减数分裂——它们有自己的减数分裂。因此,两个载体因蜗牛与蜗牛体中的吸虫而保持距离。如果吸虫的基因经过蜗牛的卵子和精子,这两个身体将会演化成为同一个肉躯,我们将不再能够分辨这两个载体。
生物“个体”——正如你我的身体,是许多这种融合的化身,而生物群体——如鸟群、狼群,则无法融合为一个单独的载体,因为群体中的基因并不共享离开现有载体的共同渠道。更确切地说,母狼可以产出小狼,但父母的基因却不会与子女基因同享一个载体出口。狼群中的基因并不在同一个未来事件得到相同的回报。一个基因可以通过偏爱自身个体,而利用其他狼付出代价,使自身得到未来的好处。个体狼因此只是自身的载体,狼群则不可能是载体。从基因角度上讲,这是因为一只狼身上的细胞(除了性细胞)都有相同的基因,而所有基因都有相同的概率成为性细胞基因的一部分。但狼群中的细胞并不相同,它们也没有相同概率成为后代细胞。它们必须通过与其他狼身体中的细胞竞争来获得未来(虽然事实上狼群更可能作为一个整体来求得生存)。
个体如果想要成为有效的基因载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对所有其中的基因提供相同概率的、通往未来的出口通道。这对于个体狼是成立的,这里的通道是由减数分裂制造的精子或卵子,而这对于狼群不成立。基因需要自私地争取其身体的所得,牺牲狼群中其他基因来取得收获。蜂群类似狼群,也是通过大量繁殖得以生存的。但如果我们更仔细地观察,我们会发现,从基因角度看,它们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是共享的。蜂群的基因未来至少很大一部分依赖于那唯一一只蜂后的卵巢。这便是为什么蜂群看起来,甚至在行为上表现为一个真正的有机结合的独立载体——这只是表达我们前面章节信息的另一种说法。
事实上我们处处可以发现,这些独立、有个体追求的载体经常组成群体,个体生命被紧紧捆绑于其中,正如狼群和蜂群一般。但延伸表型的理论告诉我们,这并没有必要。根本上讲,我们从理论中所看到的是复制因子的战场,它们互相摩擦、争夺、战斗,以争取基因的未来。它们用以作战的武器则是表型。基因对细胞有直接的化学作用,从而表现在羽毛、尖牙,甚至其他更遥远的作用。这个现象毫无疑异地表现在以下情景中:当这些表型组成独立的载体时,每一个基因都井然有序地朝着未来前进——千军万马地挤向那个为大家共享的精子或卵子的“瓶颈”通道。但这个情况不可以被想当然地信服,而应该被质问或挑战:为什么基因走到一起组成大型载体,而这些载体都有自身的基因出口?为什么基因选择聚集,为自身制造大型的身体以供居住?在《延伸的表型》里我试图回答这个困难的问题。在这里我只讲讲一部分答案——当然在写作此书7年之后,我现在还可以试着回答得更深入些。
我要把这个问题分成3个小问题:为什么基因要组成细胞?为什么细胞们要组成多细胞生物?为什么生物采纳“瓶颈”般的生命循环?
首先,为什么基因要组成细胞?为什么那些原始复制因子放弃在“原始汤”中享受自由自在的骑士生活,而选择在巨大群落里举步维艰地生存?为什么它们选择了合作?我们可以从观察现代DNA分子在活细胞的“化学工厂”里的合作方式找到部分答案。DNA分子制造蛋白质,后者则以酶的作用方式催化特定的化学反应。通常,单独一个化学反应并不足以合成有用的人体最终产品,人体的“制药工厂”需要生产线。最初的化学物质并不直接转化为所需的最终产品,这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有严格次序的合成步骤。化学研究者的聪明才智大多花费在为起始化学物质与最终产品间设计合理的中间步骤。同样,活细胞中一个单独的酶也无法凭自身力量将最初给定的化学物质合成为有用的最终产品。这个过程需要一整套蛋白酶,由第一种酶将原材料催化转化为第一个中间产品,第二种酶将第一个中间产品催化转化为第二个中间产品,以此接力继续。
每种蛋白酶都由一个基因制造而成。如果一个合成过程需要6种系列蛋白酶,则必须有6个基因存在以制造它们。这样就有可能出现两条都可以制得相同产品的不同合成路线,每条路线分别需要6种不同蛋白酶,两条路线之间无法混合选择,这种事情在化学工厂里经常发生。大家可能会因为历史偶然原因而选择某一条路线,或者化学家会对某一条路线有更精心的设计。在自然界的化学工厂中,这种选择从来不会被“精心设计”。相反,它完全由自然选择决定。这两个路线并不混合,每一路线中的基因互相合作,彼此适应。自然选择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这跟我在第5章做的比喻“德国与英国的桨手”很是类似。最重要的是第一路线的基因可以在其路线中其他基因存在的前提下繁荣生长,而对第二路线的基因视而不见。如第一路线的基因已经占据了群体中的大多数位子,自然选择便会偏向第一路线,而惩罚第二路线的基因,反之亦然。如果说第二路线中的6种蛋白酶是以“群体”而被选择,则大错特错,虽然这种说法很是诱人。每一种蛋白酶都作为一个单独的、自私的基因被选择,但它只能在其他同组基因存在的情况下才能生长繁荣。
现在这种基因间的合作可以延伸到细胞之间。这一定始于“原始汤”中(或者其他什么原始媒介中)自我复制因子间的基本合作。细胞膜也许是作为保持有效化学物质、防止它们渗漏的介质而出现的。细胞中的许多化学反应事实上发生在细胞膜内,细胞膜起到传输带和试管架的作用。但基因间的合作并不止于细胞生化。细胞们走到一起(或者在结合后无法分离),形成了多细胞生物。
这便将我们带到第二个问题:为什么细胞们组合到一起?这是合作的另一个问题,这将我们的讨论从分子世界带到一个更大的范围里。多细胞生物已经不适用于显微镜的范围了,我们这里讲的对象甚至可以是大象或蓝鲸。大并不一定是好事,细菌在生物界中的数目比大象要多得多。但当小型生物用尽其所能的生活方式,尺寸大一些的生物可能还有繁荣的空间。比如,体形大的生物可以吃小动物,还可以防止被它们吃。
细胞结合的好处并不止于体形上的优势。这些细胞结合可以发挥其专有特长,每一个部件在处理其特定任务时就可以更有效率。有专长的细胞在群体里为其他细胞服务,同时也可以从其他有专长的细胞的高工作效率中得益。如果群体中有许多细胞,有一些可以成为感觉器官以发现猎物,一些可以成为神经以传递信息,还有一些可以成为刺细胞以麻醉猎物,成为肌肉细胞移动触须以捕捉猎物,成为分泌细胞消化猎物,还有其他细胞可以吸收汁水。我们不能忘记,至少在像你我这样的现代生物中,细胞其实是克隆所得的,它们都拥有相同的基因。但不同的基因可以成为不同的专长细胞,每一种细胞中的基因都可以从少数专长复制的细胞中得到直接利益,形成不朽的生殖细胞系。
那么,第三个问题:为什么生物体参与“瓶颈”般的生命循环?
先解释一下我对“瓶颈”的定义。无论大象体内有多少细胞,大象的生命都始于一个单独的细胞——一个受精卵。这个受精卵便是一条狭窄的“瓶颈”,在胚胎发育中逐渐变宽,成为拥有成千上万细胞的成年大象。而无论成年大象需要多少细胞,或者多少种专长细胞来合作完成极其复杂的生物任务,所有这些细胞的艰苦工作都会汇聚成最终目标——再次制造单细胞:精子或卵子。大象不仅始于受精卵这一单细胞,它的最终目标也是为下一代制造受精卵这一单细胞。这只巨大笨重的大象,生命循环的起始都在于狭窄的“瓶颈”。这个瓶颈是所有多细胞动植物在生命循环中的共同特征。这是为什么呢?它的重要性在哪里?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必须考虑一下,如果生命没有这个“瓶颈”,会是怎样的情况。
让我们先想象两种虚拟的海藻,姑且称它们为“瓶藻”和“散藻”。海里的散藻有杂乱无章的枝叶,这些枝叶时不时断落并漂浮离去。这种断落可以发生在植物的任何部位,碎片可大可小。正如我们在花园里剪去植物的枝叶一样,散藻可以像断枝的正常植物一样重新生长。掉落枝叶其实是一种繁殖的方法。你将会注意到,这其实和生长并不是特别不同,只是生长的部位并不与原来的植物相连接而已。
瓶藻和散藻看起来同样杂乱无章,但却有着一个重要的不同处:它繁殖的方式是释放单细胞孢子,由其在海里漂浮离去并成长为新的植物。这些孢子只是植物的细胞,和其他植物细胞没有区别。瓶藻没有性生活,子女所含的细胞只是父母植物细胞的克隆。这两种海藻的唯一不同是:从散藻处独立的生物有许多细胞,而瓶藻释放的永远是单细胞。
这两种植物让我们看到“瓶颈”生命循环和非瓶颈循环的根本不同。瓶藻的每一个后代都是通过挤压自己,经过单细胞瓶颈繁殖而成的。散藻则在生长之后分成两截,很难说是传递单独的“后代”,还是其已包含了许多单独的“生物”。而瓶藻呢?我马上会解释,但我们已经可以看到答案的痕迹了。难道感觉上瓶颈不是已经更像一个更独立的生物吗?
我们已经看到,散藻繁殖与生长的方式是相同的,事实上它基本不繁殖。而瓶藻在生长和繁殖间划分了清晰的界限。我们已经来到了这个不同处了,接下来呢?它的重要性是什么?为什么它很重要?我对这个问题已经想了很长时间,现在我觉得我已经知道答案了。(顺便说一句,提出问题比找到答案要难得多!)这个答案可以分成三个部分,前两个部分和演化与胚胎发育间的关系有关。
首先想想这个问题:简单器官如何演化为复杂器官?我们不必局限于植物,而且在这个讨论阶段里,转向讨论动物可能更好些,因为它们明显有更复杂的器官。我们也没有必要考虑性。有性和无性繁殖在这里只会造成误解。我们可以想象动物以发送无性孢子的方式繁殖。孢子为单细胞,如果不考虑变异,它们在基因上与体内其他细胞完全相同。
在类似人或土鳖虫这种高等动物中,复杂的器官是由祖先的简单器官逐渐演化而成的。但祖先的器官并不像刀剑被打成铧一般,它们并不直接转变为后代器官。这不是做不做的问题,我要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根本做不到。“从剑到铧”的直接转化方式只能获得很小的一部分改变。真正彻底的变化只能由“回到绘图板”的方式完成,抛弃之前的设计,重新开始。当工程师们回到绘图板前,重新创造一个新设计时,他们并不需要完全抛弃旧设计的灵感,但他们也不是将旧的物件改造成新的,旧物件承载着太多历史。也许你可以将剑打成铧,但将一个螺旋桨发动机“打成”喷气式发动机呢?你做不到。你必须抛弃螺旋桨发动机,回到绘图板重新再来。
自然,生物从来不曾在绘图板前设计而成,但它们也愿意回到最初的开始,在每一代有一个干净的起点。每一个新生物由单细胞开始成长,它在DNA程序中遗传祖先设计的灵感,但并不遗传祖先自身的器官。它们并不遗传父母的心脏,并重制为改进过的新心脏。它们只愿意从头以单细胞开始,利用与其父母心脏相同的设计程序,长成一个新的心脏,也许还加入一些改进。你现在可以看到我接下来的结论了。“瓶颈”般的生命循环的重要性在于它使“回到绘图板”成为可能。
“瓶颈”生命循环还有第二个相关的结果:它为调节胚胎发育过程提供了一个“日历”。在“瓶颈”生命循环中,每一个崭新的世代需经过几乎相同的旅程。生物体以单细胞为始,细胞分裂以生长,传输性细胞以繁殖。它想必会走向死亡,但更重要的是,它看起来更像是不朽的。对我们的讨论而言,只要现存的生物已经繁殖,而新一代的循环再次开始,那么前一次循环也就可以结束了。虽然理论上生物可以在其成长过程中任何时间进行繁殖,但我们可以预料到,繁殖的最佳时间最终将会被发现。生物在过于幼小或老迈时,只能释放少量孢子,这将使其不敌那些积蓄能量以在生命重要时间中释放大量孢子的对手。
我们的讨论方向已经转向了那些定型的、有规律重复的生命循环,每一个世代的生物都从单细胞的“瓶颈”开始。另外,生物还有相对固定时长的生长期,或者说“童年”。这个固定时长的生长阶段使得胚胎发育可以在特定时间里发生特定变化,正像有一个严格遵守的日历一样。在不同的生物中,发育中的细胞分裂以不同规律的次序进行,这个规律则在生命循环的每一个循环中持续发生。当细胞分裂时,每一个新细胞都有其出现的特定时间与地点。巧合的是有时这个规律如此精确,胚胎学家可以以此给每个细胞命名,而每一个生物体中的细胞都有在另一生物体中相对应的细胞。
所以,这个定型的成长循环提供了一个时刻表或是日历,定点激发胚胎发育事件。想想我们自己如何轻而易举地运用地球的每日自转与每年围绕太阳公转,以规划与指导我们的日常生活。同样,这些来自“瓶颈”生命无限循环的生长规律也几乎不可避免地被用以规划和指导胚胎发育。特定的基因在特定的时间被打开或关闭,因为“瓶颈”生命循环日历确保了这些事件发生的特定时间。基因这种精确的行为规划是胚胎得以进化形成复杂组织与器官的先决条件。鹰的眼睛、燕子的翅膀,这些精确与复杂的奇观无法在没有时间规则的情况下出现。
“瓶颈”生命历史的第三个结果关乎基因。在这里,我们可以再次使用瓶藻和散藻的例子。我们再次简单假设两种藻类都是无性繁殖,再想想它们将怎样演化。演化需要基因的变异,而变异可以在任何细胞分裂中产生。与瓶藻相反的是,散藻的细胞生命谱系相当广泛,每一个断裂而漂离的枝条都是多细胞,这便可能使得后代植物体内细胞之间的亲缘较其与母植物细胞间的亲缘关系更远(这里的“亲缘”指的是表亲、孙辈等。细胞有明确的直系后代,这些亲缘关系盘根错节,所以同一个身体里的细胞可以用“第二代表亲”这种词汇来表达)。瓶藻在这一点上和散藻十分不同,一株后代植物的全部细胞都来自同一个孢子,所以一棵植物中所有细胞的亲缘关系都比另一株植物要亲近得多。
这两种藻类的不同可以产生非常重要的不同基因结果。想想一个刚刚变异的基因在散藻和瓶藻中的命运。在散藻中,植物的任何枝条上的任何细胞都可以产生变异。由于子植物为发芽生长所得,变异细胞的直系后代将和子植物、祖母植物等的无变异基因共享一个身体,而这些无变异基因相对亲缘较远。而在瓶藻中,所有细胞在植物上最近的共同亲属也不会比孢子更老,因为孢子提供了这个生命的开端。如果孢子里包含着变异基因,新植物里的所有细胞都将包含这个变异基因。如果孢子没有变异,则所有细胞都无变异。瓶藻里的细胞比散藻中的在基因上更为统一(即使有偶尔的回复突变)。瓶藻作为单独的植物是一个基因身份的整体,是实际意义上的“独立”。而散藻植物的基因身份相对模糊,“独立”意义较瓶藻弱了许多。
这不仅是一个术语定义的问题。散藻植物的细胞如果有了突变,便不再从“心底”与其他细胞享有共同的基因兴趣。散藻细胞中的基因可以通过促使细胞繁殖而得到优势,而并不需要促使“独立”植物的繁殖。基因突变使得植物中的细胞不再完全相同,也便使细胞不再全心全意互相合作,来制造器官与后代。自然选择选中了细胞,而不是“植物”。瓶藻则不一样。植物中的所有细胞很有可能拥有相同的基因,只有时间上非常临近的突变才可能使基因不同。因此,这些细胞可以为制造有效的生存“机器”而快乐合作。不同植物上的细胞更倾向于有不同基因,于是,通过不同“瓶颈”的细胞可以有显著不同(除了最近的突变),这便是大多数植物的情况。自然因此选择以对手植物为单位,而不是散藻中的对手细胞。于是我们可以看到植物器官与其策略的演化,都服务于整株植物的利益。
顺便说一下,单单对那些有专业兴趣的人来说,这里其实可以拿类群选择打个比方。我们可以把一个单独生物看作一“群”细胞。类群选择的理论在这里也可以使用,只要能找到增加群体间差异对群体内差异的比例数目的方法。瓶藻的繁殖正是增加这个比例数目达到的效果,而散藻完全相反。在这里,关于这章里“瓶颈”理论与其他两个理论的相似之处也已经呼之欲出了,但我还是先不揭晓。这两个理论分别是:1.寄生生物与宿主在某种程度合作,已使得它们的基因在相同的繁殖细胞中一同传递到下一代,因为寄生生物和宿主的基因需要经过相同的“瓶颈”。2.有性繁殖生物的细胞只与自身互相合作,因为减数分裂公正得不差毫厘。
总结一下,我们已经可以看到,“瓶颈”生命历史倾向使生物演化为独立而统一的载体,这个理论的三个支持理由可以分别称为“回到绘图板”“准时的时间循环”和“细胞统一”。是先有“瓶颈”生命循环,还是先有独立的生物体?我倾向于认为它们是一同进化而成的。事实上,我猜想独立生物体不可或缺的、决定性的特点,便是其作为一个整体,以单细胞“瓶颈”开始与结束生命历程。如果生命循环成为“瓶颈状”,有生命的材料会逐渐聚集一起,形成独立与统一的生物体。有越多的生命材料聚集形成独立的生存载体,则有更多的载体细胞凝结其努力,作用于特殊种类的细胞,使得它们可以承载其共同的基因,通过瓶颈走向下一代。瓶颈生命循环与独立的生物体,两种现象密不可分。每一个现象的进化都在加强对方的进化,它们互相增强,正如爱情中的男女不断互相加深的情感一般。
《延伸的表型》这本书很长,它的理论也无法轻易塞进一个章节。我被迫在这里采用了浓缩版本,直观性与趣味性不免少了许多。我希望无论如何,我已经成功将这个理论的感觉传递给你们了。
让我以一个简短的宣言,一个自私基因与延伸表型眼中的生命总结来回顾前面的章节。我坚持,这是一个可以用以看待宇宙中任何地方、任何生命的观点。所有生命的基本单位与最初动力都是复制因子,它制造了宇宙中所有的复制。复制因子最终因机缘巧合,由小颗粒随机聚合而形成。当复制因子来到世间,便为自身制造了大量无限的复制品。没有任何复制过程是完美的,复制因子也因此有了许多不同的种类变异。一些变异失去了其自我复制的能力,它们的种类则随着其自身消亡而灰飞烟灭。但许多变异还是在这过程中找到新的窍门:它们逐渐变成更好的自我复制者,比其祖先和同类都要更好地复制着自身。
它们的后代最终成了大多数。时间流逝,世界逐渐被大多数强大而聪明的复制因子占领。复制因子逐渐发现越来越多巧妙的方法,它们并不只是因其本质性能而生存,而是由其对世界的改变结果而存在。这些改变可以是非常间接的,它们只需要最终反馈并影响复制因子,使其成功复制自己,无论过程多么艰难和曲折。
复制因子的成功最终取决于其所处的世界——先存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条件是其他复制因子与它们已造成的改变。正像英国与德国桨手一般,互相受惠的复制因子可以帮助对方生存。从地球生命演化的某一点开始,这种互相合作的复制因子聚集一处,形成了独立载体——细胞,以及之后形成的多细胞生命。由“瓶颈”生命循环进化而成的载体繁荣发展,逐渐变成愈加独立的载体。
这种将有生命的材料聚集为单独载体的方法,成为个体生命突出与决定性的特点。当生物学家来到这里,开始询问关于生命的问题,他们的问题大多数是关于载体的。这些个体生命体最初得到生物学家的注意力,而复制因子——我们现在知道它们叫基因,则被看作个体生命中的部分零件。我们需要刻意的脑力劳动来将这种生物的思维方式调个头,并时刻提醒自己,复制因子在历史上来得更早,也更为重要。
提醒我们的一个方法是:即使在今天,不是所有基因的表型作用都只限制在其所在的个体生物里。在理论上,也在实际中,基因跨越个体生物的界限,操纵体外世界的物体,包括无生命的事物、有生命的生物体、距离遥远的事物。我们只需要一点想象力,就可以看见基因端坐于延伸表型放射网的中心位置。世界上任何一个物体都处于这张影响力网中的节点上,这些影响力来自许多生物体内的许多基因。基因的触及范围没有明显的界线。整个世界是一个十字,是由聚集的基因指向表型作用的因果箭头,或远或近。
还有另一个现象:这些十字正在逐渐聚集。这个现象事实上非常重要,难以被忽视为附带现象,但在理论上又不足以彻底立足。复制因子不再自由徜徉于海洋,而是聚集成巨大的群体——个体生物。而表型的改变也不再均匀分布于实际中,许多情况下聚合在相同的身体中。我们熟悉地球上的个体生物,但是它们曾经都不存在于地球上。无论在宇宙中哪一个地方,生命出现唯一需要的,只有不朽的复制因子。
第14章 基因决定论与基因选择论
阿道夫·希特勒死后很久,仍有一些谣言流传不息,坚持说有人看到他好端端地生活在南美地区或是丹麦。多少年来,还是有不少对希特勒并无热爱之心的人不愿接受这个人已然毙亡的事实,其人数之众令人惊异(Trevor-Roper 1972)。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有一个广为散布的传言,说是有十万俄军士兵已经在苏格兰登陆了,“靴子上还覆盖着雪”。显然,这则传言来自那场难以忘却的大雪留下的鲜活记忆(Taylor 1963)。我们这个时代也有它自己的都市传说,比如有计算机持续不断地给住户发去百万英镑的电子账单(Evans 1979),或是领着救济金的乞丐却衣着光鲜,住着政府救助性质的公租房,房子外面停着两辆价值不菲的汽车。类似这样的传闻已经听得人耳朵起了茧子。有些谎言,或是半真半假的传言,似乎会令我们积极主动地想要去相信并传播它们,哪怕这些消息令我们感到不舒服。而有悖常理之处在于,我们这样去做的原因之一,可能恰恰就是因为这些消息令我们感到不舒服。
在这类流言之中,有相当高的比例是与计算机和电子“芯片”有关的,或许是因为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速度真的有如闪电一般。我就认识一位老人,言之凿凿地宣称“芯片”正在越俎代庖,代行人类之职,从“开拖拉机”到“让女人怀孕”,不一而足。正如我后面会向大家展示的那样,基因则是另外一大批流言的源头所在,甚至比计算机相关的流言还要多。想象一下吧,要是我们把基因和计算机这两类影响力巨大的流言结合在一起会怎么样?我觉得我很可能不小心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在我前一本书的读者心中完成了这一不幸的组合,而其后果是可笑的误解。好在,这样的误解并未广泛传播,但是仍然值得吸取教训,避免在此再犯同样的错误——这正是写作本章的目的之一。我将会揭穿基因决定论的迷思,并为大家解释:为什么有些说法会被不幸地被误解为基因决定论,可我们还是不得不使用这样的说法。
曾有一位书评人针对威尔逊1978年出版的《论人的天性》(On Human Nature)评论道:“虽然他并未像理查德·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里那般激进,将与性有联系的基因都认为是‘薄情’的,但是威尔逊还是认为人类男性有着遗传而来的一种天性,倾向于实行一夫多妻制,而女性倾向于忠贞的两性关系。他的潜台词无非是:女士们,别责怪你的丈夫出去乱搞了,他们在遗传上就是如此编程设置的,那可不是他们的错。基因决定论一直就徘徊在后门外,想要偷偷潜入进来。”(Rose 1978)。这位书评人的暗示很明确:他批评该书的作者相信存在一些会迫使男人们不可救药地成为玩弄女性的人的基因,别人却还不能因此指责他们婚内出轨。看到这篇书评,读者就会产生这样的印象:那些书的作者在“天性与教化”的争论[1]中支持前者,甚至是彻头彻尾的遗传论者,有着男性沙文主义的倾向。
实际上,我的书中关于“薄情的雄性”那一段,原本并非是关于人类的。那只不过是一个数学模型,对象不是任何一种确定的动物(我写的时候心里想的是某种鸟,不过也无所谓啦)。很明确的一点是,那不是关于基因的数学模型(下文会谈到这一点),要真是关于基因的模型,那它们就不是与性有联系的了,而是受到性的限制。在梅纳德·史密斯(Maynard Smith 1974)看来,那是关于“策略”的数学模型。之所以设定“薄情”的策略,不是因为这是雄性们的行为方式之一,而是因为它是两种假设出来的可选策略之一——与之相对的是“忠诚”的策略。这个非常简略的模型是为了描绘某些特定条件而存在的:处在一些条件之下,薄情的策略会为自然选择所青睐;而处在另一些条件之下,得到青睐的则是忠诚的策略。在这样的研究中,并没有预先假定雄性会更有可能拈花惹草,而非忠诚。事实上,在我发表的一项模拟运行中,最精彩的就是一个混合型的雄性群体,其中采取忠诚策略的比例还略微占优一些(Dawkins 1976a, p.165,还可以参见Schuster & Sigmund 1981)。罗斯评论中的误解还不止这一处,而是多处混合式的误解,体现了一种毫无节制地急于去误解的冲动。这与覆雪的俄军军靴,或是正渐渐取代男人的角色、夺走拖拉机驾驶员工作的小小黑色芯片本质上是一回事,它们都是某类有着强大影响力的迷思的表现形式。具体到我们要谈的问题上,那就是关于基因的巨大迷思。
基因的迷思集中体现在了罗斯的评论里插入的那段小幽默中,说女士们不应该责怪丈夫们出去乱搞。这正是关于“基因决定论”的迷思。显然,对于罗斯而言,基因决定论的“决定”有着全然哲学意味上的不可逆转的必然性。他毫无根据地认定,如果存在一个基因以实现目标X为目标,那就意味着X将是不可避免的结果。如另一位“基因决定论”的批评者古尔德[2](Gould 1978, p.238)所说:“要是有什么编好了的程序决定着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那我们的这些特征就是不可抗拒的。我们最多也就能引导这些特征,但绝不可能通过我们的意志、教育或文化来改变它们。”
若干个世纪以来,哲学家们和神学家们一直都在争论决定论观点是否正确,以及它与一个人为自身行为所需承担的道德责任之间是否有关联性。毫无疑问,这样的争论还将持续若干个世纪。我猜罗斯和古尔德[3]都是决定论者,因为他们都相信我们的所有行为都有着物质的、唯物的基础。我也相信这一点,我们三个人可能也全都认同:人类的神经系统太复杂了,所以在实际处理问题时,我们大可以忘了决定论,就当作是我们真的有自由意志一样。神经元或许能够放大在根本上具有不确定性的物理事件。我唯一希望在此说明的观点是:无论一个人在决定论的问题上持何种立场,前面再多加上“基因”二字并不会导致任何改变。如果你是一个纯粹的决定论者,你会相信你的所有行为都是由之前的物质因素预先决定好的,而且你或许会相信或不相信,你因此不能够为自己肉体上的不忠负责。但是,倘若真是如此,那些物质因素是否是基因的因素,又能导致什么不同呢?为什么基因的决定因素就会被认为比“环境的”因素更加不可抗拒,更能够让我们免于被指责呢?
有些人虽然没有任何理由,却还是相信:与环境的因素相比,基因才具有超级决定性。这种想法就是一种迷思,并且有着非比寻常的顽固性,还能够带来真实的痛苦情绪。本来,我并没有明确地认识到最后这一点,直到1978年美国科学促进会某次会议上的提问环节,我才因一件事情受到触动,有了这样的认识。当时,一位年轻的女士向演讲者——一位著名的“社会生物学家”——发问:在人类心理学上,有没有任何基因证据支持两性差异?我几乎没太听清演讲者的回答,因为我被这个问题所夹带的强烈情绪震惊了。那位女士似乎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常重要,几乎都要哭出来了。有那么一小会儿,我是真的犯傻了,对她的表现备感迷惑,但是我马上就意识到了她这种表现的原因所在。之前有什么事情或是什么人——当然不会是那位令人尊敬的社会生物学家——误导了她,令她以为基因的决定力是永久性的。她一定是当真相信,如果她提的问题真要有个“肯定”的答案,那么她作为一名女性就注定无法逃避一辈子围着孩子和厨房打转的家庭妇女式生活。但是如果她与我们大多数人不同,是一位特别加尔文主义[4]式的决定论者,那么无论那些决定因素是基因的还是“环境的”,她苦恼的程度应该会是一样的。
当我们说一样事物决定另一样事物时,到底意味着什么?哲学家更多考虑的是因果关系,可能还会给出证明。但是对于专业的生物学家而言,因果关系只不过是简单的统计学概念而已。从实践上来讲,我们永远不可能证明一个特定的观察到的事件C导致了一个特定的结果R,尽管我们常常会认为这是极有可能发生的。生物学家在工作中往往会从统计角度来证明:R类事件总接着C类事件发生。要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需要这两类事件的若干对实例才行,一则传闻可远远不够。
即便是观察到事件R很可靠地趋向于发生在事件C之后,并总是间隔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那也只能得出一个可能会成立的假说,认为事件C会导致事件R。在统计学方法的限制之下,只有当事件C由实验者来实现,而非仅仅由观察者记录到,并且仍能可靠地导致随之而来的事件R发生时,这个假说才算是被证实了。并非每个事件C都必须跟着一个事件R,也并非每个事件R都必须接在一个事件C之后。(谁还没面对过这样的争辩——“吸烟不可能导致肺癌,因为我就认识一个不吸烟的人死于肺癌,还认识一个烟瘾很大的人活到九十多岁,身体还很硬朗。”)统计学方法本就是用以帮助我们去评估,在任意确定的概然性置信度水平上,我们所得到的结果是否确实意味着一种因果关系的方法。
那么,如果拥有一条Y染色体真的能够造成一些因果性的影响,比如音乐能力或者对编织的喜爱,这将意味着什么?那就意味着,在某些确定的人群内,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一个观察者如果掌握了某个人的性别信息,那么相对于不掌握这些信息的观察者,前者就将能够对这个人的音乐能力做出统计学上更为准确的预测。重点在于“统计学上”。另外,为了更便于评价,让我们再加入“其他一些让两者相同的条件”。观察者可能会得到一些附加的信息,比如说这个人的受教育程度,或是家庭教养情况。这些信息可能会让观察者调整甚至反转自己先前基于性别做出的预测。如果女性在统计学意义上比男性更享受编织的乐趣,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女性都享受编织的乐趣,甚至都不意味着女性中的大多数会享受这种乐趣。
这样的结论也并不会排斥另一种观点:女性享受编织的乐趣是因为社会教育她们去享受编织。如果社会系统性地训练没有阴茎的孩子去编织和玩娃娃,训练有阴茎的孩子玩枪和士兵模型,那么在喜好问题上,男性与女性之间得出的任何差异严格来讲都是基因决定的差异!它们是通过社会习惯这种介质来决定的,基于是否拥有阴茎这样一个事实。在一个没有精妙的整形手术或激素治疗的正常的社会环境中,上述这种情况就是由性染色体决定的。
显然,以这种观点来看,如果我们做一个实验,教育一小部分男孩玩娃娃,教育一小部分女孩玩枪,那么我们应该期待这样的结果:正常的兴趣喜好很容易就被反转。这或许是个做起来很有趣的实验,因为它的结果很可能会是:女孩还是喜欢娃娃,而男孩还是喜欢枪。如果的确如此,这或许能让我们对于基因差异面对特定的环境操纵时所体现出来的顽固性多一些了解。但是,所有的基因因素起作用的时候,都要处在某一种环境中。如果一个由基因带来的性别差异通过依据性别区别对待的教育系统而得以体现,那么它仍是一种基因的差异。如果它能通过其他一些体系得以体现,以至于教育系统的操纵不会扰乱它,那么在理论上,它也是一种基因的差异,与之前对于教育体系敏感的情况没什么差别——因为毫无疑问还可以找到能够扰乱它的其他环境因素。
人类的心理学特性几乎会根据心理学家所能检测的每一方面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以下要做的事情在实践上很难操作(Kempthorne 1978),但是在理论上的确可以把这种心理学特性的变化分隔到不同的推定因素上去,比如年龄、身高、教育年限、以多种不同方式划分的教育形式、同胞兄弟姐妹的数量、在兄弟姐妹中的排行、母亲眼睛的颜色、父亲给马打马掌的水平,当然还有性染色体。我们还可以检查这些因素中的两者或多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对于当前的目标来说,最重要的是我们想要为之寻找解释的那个变化量有着众多的原因,它们以复杂的方式相互作用着。无疑,对于人群中观察到的很多表型的差异而言,基因的差异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是它的效果可能会被其他原因压制、改变、增强,或是反转。基因可能会改变其他基因的效果,可能会改变环境起的作用。内部以及外部的环境事件可能会改变基因的效果,也可能会改变其他环境事件的效果。
人们在接受以下观点时似乎没什么困难:“环境”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所发挥的影响作用是可以被改变的。如果一个孩子有过一个糟糕的数学老师,那么人们可以接受这样的场景:由这位糟糕老师所引发的数学知识匮乏可以通过接下来一年好老师的教学加以弥补。可要是说这孩子的数学问题可能有着基因上的根源,那就会让听者的想法向着“没希望了”那个方向发展:如果是基因的原因,“那就是写在基因里的”,是“确定性的”,无论做什么也挽救不了了。你可能还会放弃继续教授这个孩子数学的打算。这根本就是有毒的垃圾思想,恶劣程度几乎与占星术差不多。理论上来讲,基因的原因和环境的原因是彼此没有差别的,两者造成的某些影响都是很难逆转的,而另一些影响很容易逆转。有些影响可能通常是难以逆转的,但只要用对了方法就会变得很容易。重点在于,没有什么一般性的原因令我们可以去期望:基因的影响会比环境的影响更难以逆转。
基因到底干了些什么,才会有了如此邪恶而又势不可当的名声?为什么我们没有把托儿所教育或是坚信礼课程[5]妖魔化成类似的怪物?为什么相对于电视、修女或是书籍,只有基因被认为有着更确定的效果,更不可抗拒?女士们,不要责怪你们的丈夫出去乱搞,受到了色情文化的刺激可不是他们的错!所谓的耶稣会会士常常自夸:“把你孩子的头七年给我,我就会还给你一个男人。”这话或许有点道理。在某些条件下,教育或是其他一些文化上的影响可能会像基因的影响一样无法改变,难以逆转,而更多的人相信“星辰”才有这样的影响力。
我猜想,基因之所以变成了决定论的怪物,部分原因在于一个广为人知的事实所造成的混乱,那就是习得性特征的不可遗传性。在这个世纪[6]之前,人们广泛相信一个人一生的经验以及其他知识收获都能够通过某种方式印记在遗传物质上,从而传递给孩子。后来人们抛弃了这一认知,将其替换为魏斯曼关于种质连续性的学说,以及其在分子层面的对应学说“中心法则”,这是现代生物学的伟大成就之一。如果我们置身于魏斯曼遗传学派正统学说的推论之中,那么基因看来似乎的确有些不可改变,难以抗拒。它们一代又一代地流传下去,在形式和行为两方面影响着一代又一代难逃一死的躯体。但是,除了那些罕见的非特异性的突变效应以外,基因从不会受到这具躯体的经验或所处环境的影响[7]。我身体里的基因来自我的四位祖辈。这些基因从他们那里直接流经我的父母,到达了我这里。而我父母所取得、获得、习得或体验到的一切,都不会在这些基因流经他们时对基因本身产生任何影响。关于这一点,或许是有一些邪恶的意味。但是,无论这些基因在它们一代代流传时有多么不可改变和坚定不移,在它们流经的身体上所展现出来的表型的性状却一点都说不上不可改变和坚定不移。如果我是基因G的纯合体,除了突变以外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把基因G传给我的所有孩子。但是不可改变之处也就这么多了。至于我,或者我的孩子是否能展现出一般来说与拥有基因G相关联的表型特征,往往更多地取决于我们是如何被抚养长大的,吃着什么样的餐食,经历过怎样的教育,以及我们恰好拥有哪些其他基因。所以,在基因的两大效应——制造自身更多的拷贝,以及影响表型——当中,第一个效应的确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如果抛开罕见的突变不谈的话),而另一个效应是高度可变的。我想,将进化与发育混为一谈也对基因决定论的迷思负有部分的责任。
但是,还有另一个迷思让事情变得更复杂了,而我在本章的开始部分已经提到过它了。在现代人的思想中,关于计算机的迷思几乎与基因的迷思一样根深蒂固。请注意,我在本章开始部分引用的两段表述中都包含“编程”的说法,所以罗斯用讥讽的语调说拈花惹草的男人们应该免于被指责,因为他们在基因上已经编好了程序,古尔德则说如果我们已经被编好了程序去成为怎样的人,那么这些性状就将是必然的结果。的确,我们通常会用“编程”这种说法来表示与思考无关的僵化性,与之相对的是自由行动。计算机和“机器人”一直都是众所周知的僵化的东西,按照一个一个字母去执行指令,哪怕结果明显是荒谬的也要坚持去做。要不然的话,它们怎么会寄出那些广为人知的百万英镑的账单呢?每个人都有个朋友的朋友的表哥的熟人一直都会收到那种账单。我以前忘记了还有伟大的计算机迷思这回事儿,当然也没意识到伟大的基因迷思,否则的话,我写下基因聚集在“庞大的步履蹒跚的‘机器人’体内”,或是写下我们自己就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分子”(Dawkins 1976a)这些话的时候,就会更小心一些了。这些语言已经被成功地引用为偏激的基因决定论的例证,有时还是从二手甚至三手的来源进行的再引用[例如《先知》(Nabi),1981)]。我并不准备为使用了机器人等说法而道歉,我会毫不犹豫地再次使用这样的语言,但是现在我意识到有必要做出更多的解释。
有了13年教授自然选择理论的经验之后,我已经知道,使用“让自私的基因得以存续的机器”这种方式来看待自然选择的主要问题在于,它存在着特定的被误解的风险。其中最有影响力也最有启发性的一个误解就是,针对基因的拟人手法似乎意味着基因总在算计如何才能最大化地确保自己的存续(Hamilton 1972)。但是,只是让基因自己干活,让假定有着意识和智慧的基因预见性地计划它们的“策略”,这也太省事儿了吧。在十二个有关近亲选择的误解(Dawkins 1979)之中,至少有三个可以归咎于这个基本的错误。一次又一次地,总有非生物学家试图向我证明类群选择的正确性,而他们所用的方式实际上就是赋予基因预见性:“基因的长期利益需要物种的持续存在,因此,你难道不应该期望适应性去阻止物种灭绝的发生吗?就算以短期内的个体生殖成功率为代价也在所不惜。”正是为了试图预先阻止这类错误的发生,我才使用了自动化和机器人这样的说法,并用了“盲目地”这个词来修饰基因编程。但是,基因当然是盲目的,而它们所编程的动物却不是盲目的。神经系统像人造的计算机一样,能够复杂到足以展现出智能和预见性。
西蒙斯[8](Symons 1979)明确地阐述了计算机迷思的问题:
我希望指出的是,认为道金斯通过使用像“机器人”和“盲目地”这些词汇来暗示进化论是认同决定论的,是全然没有根据的……一个机器人是没有思想的自动机器。或许有的动物是机器人(我们没有办法确切知晓),但是道金斯所指的不是“某些”动物,而是指全体动物,并在这件事上特指人类。现在,要想解释清楚斯戴宾(Stebbing)的意思,“机器人”可以是“有思想的东西”的对立面,或者也可以用来形象地指称一个看起来像机器一样行动的人类,但就是没有一种日常生活中的语言会赋予“机器人”这个词一种含义,让“所有活着的生命都是机器人”这句话可以成立。(第41页)
西蒙斯从斯戴宾的观点展开的这段话所阐述的观点是有道理的:只有当非X的事物存在时,X才是一个有用的词汇。如果所有一切都是机器人,那么机器人这个词就没有任何有用的含义了。但是,机器人还有着其他的引申含义,而僵化的不可变通性并不是我使用它时所想到的那个含义。一个机器人是一台编好了程序的机器,而对于编程来说,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它区别于行为本身的实施,而且要在行为实施之前完成。试想有一台计算机被编好程序去执行计算平方根或下国际象棋的任务。这台下象棋的计算机与为它编制程序的人之间的关系并非是显而易见的,实际上很容易令人产生误解。可能有人会认为,编程者关注着棋局的进程,并且对于每一步该如何下都向计算机发出指令。然而实际上,编程是在棋局开始之前就已经完成的。编程者尽量只是作为处理意外情况的后备力量参与到棋局中,并且为计算机编写了有着巨大复杂度的条件性指令,但只要棋局开始,他就得放手不管。在棋局进行过程中,他被禁止给计算机任何新的提示。如果他违反了这些规则,他就不是在编程了,而是在执行,并且他的参赛资格也会被取消。在西蒙斯所评论的那部作品中,我大量使用了关于计算机下国际象棋的类比来解释一个观点:基因不会以干预行为实施过程的方式来直接地控制行为。唯一的控制来自在实施行为之前对机器的编程。与机器人这个词之间的上述这种联系才是我想要引用的,而非与没有思想的僵化性之间的联系。
至于说与没有思想的僵化性之间的联系,在另一个历史时期可能会找到证明。彼时,最高级的自动化就是用连杆和凸轮控制船只引擎的系统。对此,吉卜林[9]在诗作《麦坎德鲁的赞美诗》(‘McAndrew’s Hymn’)中写道:
从成对的法兰盘到锥轴导轨,我所见是你的手,我的神!
在彼处连杆的步伐中是预言。
约翰·加尔文或许铸造过相同的一切。
但那是1893年,蒸汽时代的巅峰时期。我们现在则处于电气时代的黄金时期[10]。如果机器曾经与僵化的不变性有关联的话——我承认它们曾经有过这样的关联——现在也正是时候该忘掉这种关联了。现在,编制好的程序能够让计算机的国际象棋水平达到国际大师级(Levy 1978),使用准确的、语法无比复杂的英语进行交流和推理(Winograd 1972),对数学定理给出简洁而优美的证明(Hofstadter 1979),或作曲和诊断疾病。而且,这个领域的前进步伐没有显现出任何减慢的趋势(Evans 1979)。先进的计算机编程领域被称为人工智能,目前正处于信心满满的上升阶段(Boden 1977)。只要是研究这个领域的人,没有谁现在敢打赌说:计算机程序无法在未来10年内战胜国际象棋的特级大师。过去在大众的认知中,“机器人”是弱智、僵硬、呆头呆脑的僵尸的同义词,但它有一天会成为灵巧、敏捷的智能体的代名词。
糟糕的是,前面引用那段有点跑题了。我写这部分的时候刚刚参加完一个令人目瞪口呆的关于人工智能程序技术水平的会议。当时我心中满怀热情,完全忘记了机器人总是被人们普遍地认为应该是僵硬的呆瓜模样。我还必须要为一件事致歉: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自私的基因》的德语版封面是一个人偶吊在几根从“基因”这个词下面伸出来的线上;法语版的封面是一群小人,戴着圆顶高帽,背上露着上发条用的钥匙。我曾经用这两个封面做成了幻灯片,用以描述什么是我不想要表达的意思。
所以,给西蒙斯的回应是:他对于自己自以为是地认定的我想要表达的观点提出了批评,这当然是正确的;但问题在于,我说的根本不是他所以为的那个意思(Ridley 1980)。毫无疑问,这最初的误解中也有我的一部分责任,但我现在只能做如下主张:让我们都把从词语的日常用法中得来的先入为主的理解放到一边(“很多人对于计算机丝毫不理解”——Weizenbaum 1976, p.9),实实在在地去阅读一些时下关于机器人技术和计算机智能的精彩文献(例如:Boden 1977; Evans 1979;Hofstadter 1979)。
当然,像之前讨论的争议一样,哲学家们或许对于那些通过编程来做出人工智能式的行为的计算机所具备的终极决定性也有争议,但是如果我们要在哲学上走到那一步的话,很多人也会把同样的争论用在人类自己的智能上(Turing 1950)。他们会问:什么才是脑,而不是计算机?什么才是教育,而不是某种形式的编程?如果我们不把脑看作编好程序的、自动控制的机器,那么对于人类的情绪、感觉,以及表象上的自由意志,我们很难找到“超自然”解释之外的其他解释。我们所有的进化生物学家应该如何去看待神经系统?我觉得似乎天文学家弗雷德·霍伊尔爵士(Sir Fred Hoyle 1964)给出了一个无比生动的表述:
回过头来看(进化论),令我印象极其深刻的是化学逐步让位于电子系统的方式。把最初的生命描述为整体都是化学性的,这并非没有道理。虽然电化学过程在植物中是重要的,但是能够处理数据的有序的电子信号却没有进入植物的世界。不过,当世界上有了到处活动的生物之后,原始的电子信号就开始承担重要职责了。……原始的动物所拥有的最初的电子系统本质上是制导系统,逻辑上讲近似于声呐或雷达。如果我们看看进一步进化出来的动物,就会发现电子系统不仅仅被用于制导,还被用于把动物导向食物。……
这幅场景类似于制导导弹,它的任务是拦截并摧毁另一枚导弹。正如现代世界的进攻与防御在方式上变得越来越精细一样,动物的处境也如是。精细的程度越来越高,就必须要有越来越好的电子系统。自然界中发生的情况与现代军事应用中电子设备的发展历程近乎一致。……在一个充满尖牙与利爪的丛林中,我们不应该能够拥有我们进行智慧思考的能力,不应该能够探索宇宙的结构,不应该能够欣赏贝多芬的交响乐。我发现这样的想法很令人警醒。……虑及于此,有时总会被问到的一个问题“计算机能思考吗?”就多多少少显得令人啼笑皆非了。我这里说的计算机当然是指我们自己用无机材料制造出来的那种。问这个问题的那些人到底以为他们自己又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计算机,但比我们目前的知识所能制造出来的都要复杂得多。要知道,我们的人造计算机工业只有二三十年的历史,而我们自己却是一个进化过程持续操作数亿年的产物。(第24—26页)
别人或许不赞同这样的结论,然而我怀疑唯一能替代这一结论的就是宗教的解释了。让我们回到基因以及本章的主要论点上来,无论上述争论的结果如何,都不能改变以下这一点:你恰好认同基因是因果性的因素也好,环境性的决定因素也罢,根本就不会对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的讨论产生任何正面或负面的影响。
不过,要说世上没有空穴来风的事,这话也有些道理。功能行为学家[11]和“社会生物学家”肯定是说过某些话,活该被贴上基因决定论的标签。或者说,如果这只是误解罢了,那就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因为就算有像基因迷思和计算机迷思的邪恶联盟这样强大的文化迷思在旁助阵,一个传播如此广泛的误解也不可能是毫无缘由的。仅代表我自己来说,我认为自己知道其中的原因。这是个有趣的原因,而且会占据本章的剩余部分。这种误解起源于我们讨论另一个不太一样的话题时所采用的方式,这个话题就是自然选择。作为一种表述进化论的方式,基因选择论由于基因决定论而被人们误解了,而基因决定论其实是关于成长发育的一种观点。像我一样的很多人不断地在讨论时首先假定基因是“为了”这个目的或“为了”那个目的而存在的。我们给了别人一种印象,认为我们着迷于基因,以及“由基因编程”的行为。如果把这一点再和两种流行的迷思联系起来,一是基因所具有的加尔文主义式的决定性,二是像迪士尼乐园里标志性木偶一样的“编好程序”的行为,那么别人指责我们是基因决定论者还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那为什么功能行为学家总是在谈论基因呢?因为我们对于自然选择很感兴趣,而自然选择就是众多基因的差异化存活。如果我们特别想要讨论自然选择所驱动的进化过程中的一种行为模式的可能性,那我们就必须预先假定存在一种基因变化与执行这一行为模式的趋向和能力有关。这并不是说对于任何特定的行为模式都一定要有这样的基因变化,而只是说必须要先有基因的改变,我们才能把行为模式当成一种达尔文主义适应性来加以对待。当然一种行为模式也可能不是达尔文主义适应性,那么此时上述讨论就不再适用了。
附带地,我应该为自己使用“达尔文主义适应性”来等价表述“通过自然选择产生的适应性”做一番辩护,因为古尔德和莱文廷[12](Gould& Lewontin 1979)近来就强调过,有证据表明,达尔文自己的进化论思想是具有多元化特性的。的确存在的一个事实是:达尔文在批评者的压力之下——这些批评者的观点如今看来都是错误的——向“多元主义”做出了妥协,尤其是在他晚年时期。也就是说,达尔文并不认为自然选择是进化唯一的重要驱动力。正如历史学家R.M.扬[13](R.M.Young 1971)所做的讽刺性评述:“到了第六版的时候,这书[14]的名字大概是印错了,应该叫作‘通过自然选择及其他所有方式实现的物种起源’才合适。”因此,事实证明使用“达尔文主义的进化”来等价表述“通过自然选择实现的进化”是不正确的。但是达尔文主义适应性是另一码事。适应性不可能从随机漂移或是其他任何现实的进化动力之中获得——除了自然选择之外。的确,达尔文的多元主义曾经短暂地允许另一种驱动力或许在理论上可以导致适应性,但是与那种驱动力不可分割的名字是拉马克[15],而非达尔文。“达尔文主义适应性”不可能有“由自然选择产生的适应性”之外的任何其他含义,我使用的也正是这个含义。在本书中的其他几处,我们要解决显而易见的争论时,就要在整体而言的进化与特别而言的适应性进化之间加以区分。比如说,中性突变的固定能够被认为是进化,但不是适应性进化。如果一位研究基因替换的分子遗传学家与一位研究主要趋势的古生物学家,或是一位研究适应性的生态学家发生争论的话,他们很可能发现自己仿佛是鸡同鸭讲,因为他们每个人所强调的都是进化论含义的不同侧面。
“令人类可以顺从、憎恶外族、具有攻击性的基因都只不过是预先假定出来的,因为理论需要它们的存在,而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它们的存在。”(Lewontin 1979b)。对于爱德华·威尔逊来说,这是一个还算公道的评论,并非十分刻薄。除了可能会导致不幸的政治后果之外,谨慎地推断“憎恶外族”或其他人类性状可能具有的达尔文主义的存续价值,这并没有什么错。然而无论你多么谨慎,如果没有预先假定一项性状发生变化的基因基础,那么你就无法着手推断它的存续价值。对于外族的憎恶当然可能不是基于基因来变化的,而且它也当然可能不是一个达尔文主义适应性,但是如果我们不给它假定一个基因基础,那么我们甚至都无法去讨论它是达尔文主义适应性的一个可能性。莱文廷自己也曾如其他人一样表达过这样的观点:“要让一个性状通过自然选择获得进化,那么种群中就必须要有为了这样一个性状而发生的基因改变。”(Lewontin 1979b)此处所说的为了性状X的“种群中的基因改变”恰恰等同于我们以简洁的方式所谈论的“为了”X而存在的基因。
把“憎恶外族”视为性状是有争议的,所以让我们来考虑一种没有人会害怕将之视为达尔文主义适应性的行为模式。挖坑对于蚁狮而言显然是一种为了捕捉猎物而存在的适应性。蚁狮是脉翅目昆虫的幼虫,有着如同外太空怪兽一样的外观和行为方式。它们是守株待兔式的捕猎者,会在松软的沙地上挖一个坑,陷住蚂蚁或其他小型的爬行昆虫。这种坑是一个几乎完美的圆锥形,侧壁非常陡,以至于猎物一旦掉进去就不可能爬出来。蚁狮就藏在坑底的沙子下面,向着任何掉进坑里的猎物猛地刺出它的巨颚,这件武器的可怕程度恐怕只有在恐怖电影里才见得到。
挖坑是一种复杂的行为模式,它要花费时间和能量,并且非常符合可以视之为适应性的确切标准(Williams 1966; Curio 1973)。它肯定是通过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那么又是如何进化而来的呢?这个问题答案之中的细节并不影响我在此想要讨论的深意。可能曾经存在一只蚁狮祖先,它并不挖坑,而只是潜伏在表层的沙子之下,等待倒霉的猎物走到它头顶上。实际上,的确有些种类的蚁狮还在这么干。后来,在沙地上制造一个浅浅洼地的行为可能会为自然选择所青睐,因为这个洼地稍稍地阻碍了猎物的逃脱。通过许多代之后,这种行为逐渐发生了程度上的改变,以至于曾经浅浅的洼地变得越来越深,越来越宽。这不仅仅妨碍了猎物的逃脱,也增加了捕捉行为可以覆盖的面积,让更多的猎物可能在一开始就陷进去。后来挖坑的行为继续发生着改变,以至于得到的坑变成了一个侧壁陡峭的圆锥状,并且铺有一层光滑的细沙,让猎物不可能爬出去。
上面这个段落中没有任何可争议或值得争议之处。它会被视为关于我们无法直接观察到的历史事件的合乎逻辑的推断,或许还会被认为是有可能成立的。它之所以会被人们视为无争议的历史推断而接受,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它没有提到基因。但我要说的是,在进化过程的每一步中,要是行为的背后没有基因的改变,那么上述历史或是任何类似的历史都不可能发生。蚁狮的挖坑行为只是可供我选择的成千上万个例子中的一个。除非自然选择有遗传变异的作用,否则就不可能产生进化上的改变。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无论你在哪儿找到达尔文主义适应性,那儿就一定会有基因的改变存在于你所考察的那种性状中。
还没有人做过蚁狮挖坑行为的基因研究(J.Lucas,私人通信)。如果我们想要的只是为了找到行为模式背后有时会存在的基因变化,从而让我们自己感到满意的话,那也没必要去寻找了。只要论证过程能让我们相信这是达尔文主义适应性,那就足够了。要是你对于挖坑行为是这样一种适应性感到无法信服,那就换一个你能信服的例子好了。
我刚才说的是“有时”会存在的基因变化,这是因为,就算今天有一项关于蚁狮的基因研究,也很有可能无法发现任何与挖坑行为有关的基因变化。一般来说,我们可以预期存在这样一种状况:当存在着青睐某些性状的强烈选择作用时,最初让选择作用施加其上,从而导引这一性状的进化历程的基因变化,也将变得枯竭了。这就是人们熟知的“悖论”(这一点如果仔细去想的话,也并非真的悖论):强选择作用下的性状倾向于有着低的可遗传性(Falconer 1960);“自然选择实现的进化会摧毁滋养它的基因变化。”(Lewontin 1979b)功能性的假说常常考虑表型的性状,例如拥有眼睛已经是种群里全体性的性状了,因此就没有与之同时期的基因改变了。当我们对于一种适应性的进化过程做出推断或建立模型时,我们有必要去谈论还存在着适当的基因改变的时间点。在这样的讨论中,我们就必定要预先假定“为了”所要讨论的适应性而存在的基因,无论是以含蓄的还是明确的方式。
有些人可能不敢把“在X变化中基因所做的贡献”等价表述为“为了X而存在的基因”,但这是一种常规的遗传学做法,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这是无可避免的。在分子层面上,一个基因能够直接编码一条蛋白质链的生产,但是遗传学家的做法却不一样,他们从不会去统一表型的数量。事实上,他们总是在处理差异。当一位遗传学家谈论果蝇的一个“为了”产生红眼而存在的基因时,他不是在谈论为红色素分子的合成提供模板作用的顺反子,他是在含蓄地说:在这个果蝇种群中有眼睛颜色的变化;在其他性状相同的情况下,拥有这个基因的果蝇比没有这个基因的果蝇更有可能长出红色的眼睛来。这就是我们表述一个“为了”产生红眼而存在的基因时所要讲的意思。这个例子刚好是个形态方面的例子而非行为方面的,但应用于行为方面也是一模一样的。一个“为了”行为X而存在的基因,就是一个“为了”能够产生这种行为所需要的形态方面或生理方面的状态而存在的基因。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使用单基因位点的模型只是为了概念上的简洁方便,对于适应性的假说是如此,对于普通的种群遗传模型也是如此。当我们在讨论适应性假说时使用单基因的说法,并非是要有意表示这是单基因模型,不是多基因模型。我们通常用基因模型来说明论点,是相对于非基因模型而言的,比如说相对于“为了物种的利益”这样的模型。人们应该完全以基因的角度来考虑这些问题,而不是以物种的利益等其他的角度。要说服大家去相信这一点已经是很困难的事情了,实在没有理由一开始就让人们去接触多基因的复杂性,这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困难。劳埃德[16](Lloyd 1979)所说的OGAM(单基因分析模型)当然不是遗传学精确性方面的什么新创造。我们最终当然应该面对多基因的复杂性。但是OGAM比那些完全抛弃了基因分析出来的适应性模型要可取得多——这才是我在此所要说明的唯一问题。
与此类似,我们或许会发现有人强烈地质疑我们,要我们拿出证据来证明我们所“声称”的“为了”实现他们感兴趣的某些适应性的基因的确存在。但是,如果这真的就是质疑而已的话,这样的质疑应该被导向整个新达尔文主义“现代综合论”以及整个种群遗传学。用基因的方式来表述一个功能方面的假说,根本就不是做出了一个关于基因的强有力的论断——那只不过是做了个明确的假设,它也是现代综合论不可分割的内在组成部分。不过,它有时的确比较含蓄,不那么明确。
少数研究者的确已经向整个新达尔文主义的现代综合论抛出了这样的质疑,并声明自己不是新达尔文主义者。古德温[17](Goodwin 1979)在与底波拉·查尔斯沃思[18]和其他一些人的公开论战中说过:“新达尔文主义的内在有着不可自洽之处……在新达尔文主义中没有任何方式能够让我们从基因型得到表型。因而该理论在这个方面是有缺陷的。”当然,古德温有一点是非常正确的,那就是发育是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我们还不太清楚表型是如何产生的。但是,它们的确产生出来了,基因的确对于它们的变化有着重大的贡献,这些都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这些事实对于我们而言就足够了,足以让新达尔文主义自洽。依古德温的逻辑,他可能也会说:在霍奇金和赫胥黎[19]研究清楚神经冲动是如何激发的之前,我们就不能够相信神经冲动控制着行为。要是知道表型是如何形成的,那当然好了,但是当胚胎学家还忙着研究这个问题时,我们其他人还是可以利用已知的遗传学事实继续当我们的新达尔文主义者,把胚胎发育看作一个黑箱就好。也没有一个与之竞争的理论中含有什么论断能够算得上是跟“自洽的”沾点边儿。
之所以会有上述质疑,可能来自以下这样的事实:遗传学家常常在思考的那些表型的差异都不会特别复杂,令我们在预先假定相应基因时不必担心要对应无比复杂的表型效应,或是担心这种表型效应只有在高度复杂的发育条件下才会显现出来。最近,我和约翰·梅纳德·史密斯教授一起参加了一场公开辩论,对手是两位“社会生物学”的激进批评者,而听众是一群学生。辩论过程中的某一时刻,我们竭力想要说明:谈论一个“为了”X的基因时并不是要做出什么神奇的论断,即便X是一个复杂的习得的行为模式也如是。梅纳德·史密斯提及了一个假设性的例子,即一个“与系鞋带的技能相对应的基因”。这个“猖狂的”基因决定论表述一石激起千层浪,让听众立刻喧嚣起来!他们最糟糕的怀疑终于得以证实了!他们为此而发出的鼓噪无疑是兴高采烈的,充斥在空气当中。他们兴奋地喊出心中的怀疑,不仅打破了平静,也淹没了我们的耐心解释。我们只是想告诉他们,当我们预先假定有一个基因是为了让我们具备系鞋带的技能时,那只是一个适度的表述而已。接下来让我通过一个实验来说明这一点吧,而这个实验是一个听起来甚至更为激进,但实际上不会招致反驳的思想实验(Dawkins 1981)。
阅读是一种后天习得的技能,有着惊人的复杂性。但是这种技能本身并没有给人们以理由去怀疑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存在着一个阅读基因。要证明阅读基因的存在,我们所需要做的只是去寻找一个不阅读的基因,也就是说一个会诱发脑损伤,导致特定的阅读障碍的基因。这样的阅读障碍人士可能在所有其他方面都是正常的、有智能的,唯独无法阅读。如果这类阅读障碍表现出孟德尔式的遗传特征,没有任何遗传学家会对此感到特别惊讶。显然,这个例子中的基因将只会在包含有正常教育的环境中才能展现其效应。在史前环境中,这个基因不会有着能被检测到的效应,或者它可能有着一些不同的效应——比如一位穴居人的遗传学家可能会称之为无法分辨动物脚印的基因。在我们存在教育的环境中,它被称为阅读障碍的基因是很合适的,因为阅读障碍是其最为主要的后果。类似的,一个导致全盲的基因也会妨碍阅读,但是要把它视为一个无法阅读的基因,显然是无意义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阻碍阅读并不是它最为显著的,或给人带来最大麻烦的表型效应。
回到咱们关于特定阅读障碍的基因上来,根据一个关于基因命名的通常惯例,同一基因座上的野生型基因——也就是所有其他人群都有双份的正常基因——应该被称为“阅读基因”才是恰当的。如果你对此表示反对,你肯定也会反对我们说孟德尔的豌豆中有对应于高植株的基因,因为这两件事情上的命名背后的逻辑是完全一致的。在这两个例子中,我们感兴趣的都是差异,而且两个例子中的差异都只能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才会显现出来。为什么像一个基因这样简单的东西却能有着如此复杂的效应,比如决定一个人能否学会阅读,或是他会不会系鞋带?其中的原因基本上可以这样解释:这个世界某个给定的状态无论有多么复杂,这个状态与世界的另一个状态之间的差异却可能是由某些极为简单的事物导致的[20]。
我在前文中用蚁狮来说明的观点是一种一般情况。我当然也可以用任何真实的或传说的达尔文主义适应性来进行说明,结果都是一样。为了进一步强调,我要再引用另外一个例子。廷贝亨等人(Tinbergen 1962)曾经研究过红嘴鸥(Larus ridibundus[21])的一种特别行为模式在适应性上的重要意义,那就是移除蛋壳。当一只雏鸟孵化之后不久,它的父母就会把空的蛋壳叼在嘴里,移到远离鸟巢的地方去。廷贝亨和他的同事考虑过若干种可能的假说,来解释这一行为模式对于生存的价值。比如他们提出,空的蛋壳可能会成为滋生有害细菌的温床,或者锐利的蛋壳边缘可能会划伤雏鸟。但是他们最终发现有证据可以证明的一种假说却是:空的蛋壳是一种显眼的视觉标志,会把乌鸦以及其他以雏鸟或蛋为食的捕食者吸引到鸟巢里来。他们做了一些巧妙的实验,人工搭建了一些有空蛋壳或没空蛋壳的鸟巢,结果表明:有空蛋壳在旁的鸟蛋的确比没有空蛋壳的鸟蛋更有可能被乌鸦攻击。他们得出结论:自然选择青睐于具有移除蛋壳行为的成年鸥,是因为以前那些没有这种行为的成年鸥养育成活的后代要相对少一些。
如同蚁狮挖坑的例子一样,还没有人研究过红嘴鸥移除蛋壳行为背后的基因,也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趋向于移除蛋壳的变化是通过交配遗传的。不过显然,假定它是这样的或者曾经是这样的,对于廷贝亨的假说是根本性的重要条件。廷贝亨的假说如果用不带基因的说法来表述的话,不会特别有争议。但是这个假说与其他被廷贝亨排除掉的关于这一行为的假说一样,都是居于一个假设的基础之上。这个假设就是:在久远的过去,一定曾经有一些红嘴鸥具有基因上的去移除蛋壳的倾向,而另一些红嘴鸥有着基因上的不移除蛋壳的倾向,或是不太可能移除的倾向。所以一定有过移除蛋壳的基因。
在此,我必须要提醒读者注意,假设我们真去研究一下现在的红嘴鸥蛋壳移除行为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基因,要是能发现一个简单的孟德尔式的突变就会彻底改变行为模式,或许还会完全消除这种行为,那将是一位行为遗传学家梦寐以求的事情。根据前面给出的讨论,这个突变就是一个真正的“为了”不移除蛋壳的基因。而且根据定义,它的野生型等位基因就要被称为“为了”移除蛋壳的基因。但是,这里就是要读者注意的关键点了。非常肯定的一点是,不能由此就得出结论说:这个为了移除蛋壳的基因位点是自然选择在该适应性进化过程中施加选择作用的那些基因之一。实际上,似乎更有可能的情况是:像蛋壳移除这样一个复杂的行为模式肯定是通过对于大量基因位点的选择才建立起来的,其中每一个基因都通过与其他基因的相互作用发挥着一点小的效用。一旦有关于这个行为的复杂体系建立起来之后,不难想象,一个关键性的单点突变就会毁了它。遗传学家们是受限的,只能应用他们所知道的那些基因变化去开展研究。他们还相信,自然选择必定曾经在类似的基因变化上施加过作用,才实现了进化改变。但是他们没有理由相信,那些控制着现代的适应性变化的基因位点,就是最初建立适应性时选择作用施加其上的同一个基因位点。
让我们来看看单个基因控制复杂行为的最著名的例子——罗森布勒(Rothenbuhler 1964)的卫生蜂。之所以要用这个例子,是因为它很好地阐明了一个高度复杂的行为差异是如何从单个基因的差异中产生的。布朗(Brown)品系的蜜蜂所具有的卫生行为牵涉到一整套的神经肌肉系统,但是根据罗森布勒的模型,之所以它们有这种行为而凡斯哥伊(Van Scoy)品系的蜜蜂没有,仅仅是由于两个基因位点上的差异。其中一个基因位点决定着揭开含有染病幼虫的巢室[22]的行为,另一个位点决定着揭开之后扔幼虫的行为。因此,完全可以想象有一个自然选择的过程青睐于揭开巢室的行为,还有一个自然选择过程青睐于扔幼虫的行为。这就意味着,这两个选择过程是对于上述两个基因与各自相对应的等位基因的选择。不过,我在此想要说明的关键点是,虽然这有可能发生,但可能从进化的意义上来看并没有什么意思。现在的揭开巢室基因和现在的扔幼虫基因,完全有可能并未参与到最初引领进化实现这一复杂行为的自然选择进程中[23]。
罗森布勒观察到,就连凡斯哥伊蜜蜂有时也会出现卫生行为,它们只是在实施行为的次数上远远少于布朗蜜蜂而已。因此,很可能布朗蜜蜂和凡斯哥伊蜜蜂都有着具有卫生行为的祖先,在它们各自的神经系统中都有着揭开巢室行为和扔幼虫行为的机制。只不过,凡斯哥伊蜜蜂具有某些能够阻止这些机制开启的基因。假设我们能够回溯到更为久远的历史中去,我们应该能够发现一位所有现代蜜蜂的祖先,它自己不具备卫生行为,也没有任何具备卫生行为的祖先。一定曾经有过某种进化过程,从零开始建立了揭开巢室和扔幼虫的行为,而这一进化过程包括了对于众多基因的选择,其中就有如今已经固定在布朗蜜蜂和凡斯哥伊蜜蜂身上的基因。所以,虽然布朗蜜蜂的揭开巢室基因和扔幼虫基因的确应该如此指称,但是这样定义它们纯粹只是因为它们恰好有着能够阻止这些行为实施的等位基因。这些等位基因起作用的模式可能会非常无聊,只是粗暴地施行破坏而已——可能只是在神经机制中切断了某个关键环节。我想起了格雷戈里[24](Gregory 1961)有关通过脑的切除实验来推断其机制时可能遭遇的严重误区的一段生动描述:“在一个收音机里移除几个彼此远离的电阻之中的任意一个,都可能造成收音机里发出噪声般的啸叫,但是并不能由此就得出结论说,啸叫是与那些电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抑或由此得出那个正确的结论,认为两者之间不可能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我们尤其不应该就此认为这些电阻在正常电路中的作用就是抑制啸叫。神经生理学家面对与此具有可比性的情形时,已经假设出了‘抑制区’的概念。”
对我而言,这一顾虑似乎是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却不是拒绝自然选择全部的基因理论的理由!如果现今的遗传学家们研究某个有趣的适应性时无法研究过去导致该适应性进化起源的那个基因位点,你也不要对此感到介意。如果遗传学家们常常被迫关注方便研究的基因位点,而不是具有进化重要性的位点,那就太糟糕了。进化把复杂和有趣的适应性组合到了一起,靠的是对等位基因进行替换,这一点仍是事实。
以上讨论对于解决另一个时下非常流行的争论也会有侧面的帮助,能让人们以正确的方式来看待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目前的争议很大,甚至有点情绪化,那就是人类的各种精神能力的背后是否有着显著的基因变化作为基础。我们之中的某些人是否从基因上就比别人更有脑子呢?我们用“有脑子”这个说法想要表达的意义也有着很大的争议,并且的确应该有这样的争议。不过我主张,无论这个说法在此处取什么样的含义,以下的论点是不能被否认的:(1)曾经的某个时间点上,我们的祖先不如我们有脑子;(2)在所有我们祖先的谱系中,一定有过“有脑子程度”方面的增长;(3)这种增长是通过进化来实现的,可能还是由自然选择推动的;(4)无论是否是自然选择推动的,至少表型方面的部分进化改变反映了深层次的基因改变——发生了等位基因的替换,结果代际的精神能力平均水平提高了;(5)因此根据定义,人类群体一定曾经在“有脑子程度”方面有过显著的基因变化,至少在远古时期是这样的。当时,有的人与同时代的人相比,基因上来讲更聪明一些,另一些人从基因上来讲则相对要傻一些。
上面最后这一句话可能会引起人们思想上的不安,甚至是恐惧,然而我前面的五条论点中没有一条能够被人们真正质疑,它们的逻辑顺序也无法被质疑。这部分讨论是针对脑子尺寸的,但也同样可以应用于针对聪明程度的任何你想要去研究的行为性状的测量。这并非是基于一种对人类智能的简化认知,把人类智能视为一维可度量的量值,事实是,智能不是一个简单的可以度量的量值。这个事实很重要,但是与我们在此讨论的问题压根儿没有关系。同样的,在实践上对于智能进行测量的困难性也是与我们的讨论无关的。前面一个段落的结论是无可避免的,它只是在说:我们这些进化生物学家认同这样一个论点——很久以前,我们的祖先曾经不如现在的我们聪明(无论以任何标准来考量)。不过,尽管有这一切讨论,我们也无法就此得出结论说:在今天的人类群体中还留存着任何与精神能力相对应的基因变化——那些基因变化可能都被自然选择消耗掉了。从另一方面来看,也可能没有完全消耗掉,很有可能存在着人类精神能力的基因变化。而我的思想实验表明,对于这一可能性的教条的、武断的反对至少是不可取的。不过有必要说明一下,我自己的观点是,就算在现在的人类群体中真有这样的基因变化,任何以之为基础的政策也是不合逻辑、邪恶无耻的。
存在着一种达尔文主义适应性,就意味着有时存在着产生这种适应性的基因。这一点并非总是很明确的。对于一种行为模式的自然选择,总有两种讨论的方式。一种方式是,我们可以谈谈生物个体倾向于实施某种行为模式,这让它们比没有那么强烈的发展倾向的个体“更适应”。这是当前流行的表述方式,处于“自私的生物”与“社会生物学中心原理”的范式之中。另一种方式是,我们可以等价地直接去谈论实施这种行为模式的基因比其等位基因存续得更好。在任何关于达尔文主义适应性的讨论中,预先假定相应基因的存在总是合理的,而这将是我在这本书中的中心观点之一,因为这会对本书的表述有正向的助益。我曾听到过一种反对声音,反对在功能性行为学的表述中使用“不必要的基因化”的表述,但是这种反对其实暴露了反对者一种最基本的缺陷——他们无法正视达尔文主义选择所蕴含的真实含义。
对此,请让我用另一件逸事加以说明。我最近听了一位人类学家的一场学术报告。他的工作是试着用一种亲属选择理论去解释不同人类部落中采取一种特别婚姻体系的比率,而这种婚姻体系刚好是一妻多夫制。一位持亲属选择论的专家能够用模型来预测:在何种条件下我们将预期观察到一妻多夫制的出现。因此,在一种应用于绿水鸡的模型中(Maynard Smith & Ridpath 1972),种群中的性别比例需要是雄性偏多的,而且配偶需要是近亲才行,而后生物学家才能预测说可能会出现一妻多夫制。这位人类学家想方设法想要说明他这些一妻多夫的人类部落也生活在这样的条件之下,并且暗示其他采取了更为常见的一夫一妻制或一夫多妻制的部落都生活在不同的条件之下。
虽然我对他所展示的信息感到着迷,但还是试着提醒他,在他的理论中存在一些棘手的问题。我指出,亲属选择理论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基因理论,而亲属选择所产生的对于当地环境的适应性,必须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的遗传过程中等位基因替换等位基因来实现的。于是我问:他这些一妻多夫的部落是否曾经生存于他们目前所处的独特环境中,并且在其中存在了足够长的时间,足够多的代际,足以让必要的基因替换得以完成?是否确实有任何理由让我们相信人类婚姻体系的变化真的是由基因来控制的?
报告人反对我把基因拽到这场讨论中,而他在场的人类学同行们也都对他表示支持。他说,他并不是在谈论基因,而是在谈论一种社会行为模式。他的一些同行似乎对于仅仅是提到“基因”二字就感到很不自在。我试图说服报告人,其实正是他“把基因拽到”这场讨论中,虽然他的确并未在他的报告中提到过基因这个词。而这正是我要说明的观点:你不可能谈论着亲属选择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达尔文主义选择,却不把基因拽进来,只不过你提到基因的方式可能是明确的也可能是隐含的。仅仅是猜测部落婚姻体系的差异可以由亲属选择来解释,我的人类学家朋友就已经以隐含的形式把基因拽进了这场讨论之中。很遗憾他没有明确指出来,因为如果他那样做了,就会意识到在他的亲属选择假说面前横亘着多么可怕的困难:要么他的一妻多夫部落得在不完全生殖隔离的状态下在那种独特的环境条件中生活成百上千个世纪之久,要么自然选择就必须曾经青睐于普遍产生的某一些基因,它们编程控制着某些复杂的“有条件策略”。讽刺的是,在那场关于一妻多夫制的学术报告会上,是我一直在试图证明我们所讨论的这种行为不应以“基因决定论”的视角来看待。然而因为我坚持要把亲属选择假说的基因本质明确化,我估计自己的形象就是一个着迷于基因的人,一个“典型的基因决定论者”:这个故事很好地说明了本章的主要观点:坦率地面对达尔文主义选择作用最基本的基因本质,这很容易被人误解为一种不健康的、先入为主的观点——用遗传论去解读个体的成长发育过程。
相同的偏见还会在另一种情况下普遍出现在生物学家心中,那就是:如果本来能够用生物个体这个层级的语言绕过基因的问题,却还是明确地使用带有基因的说法。“实施行为X的基因比不实施行为X的基因更受青睐”,这样一个表述有着近乎幼稚的、不专业的意味。有证据表明存在这样的基因吗?你怎么能只为了方便你的假说而凭空捏造出一个专门的基因来!“实施行为X的生物个体比不实施行为X的个体更适应”,这听起来就体面多了。就算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这种说法可能也会被当作可以容许的推断而被接受,但是这两个句子在意思上是完完全全等价的。第二种说法并未说出什么第一种说法没说清楚的事情。然而,如果我们承认这种等价性,明确地谈论“为了”某种适应性而存在的基因,我们就是以身犯险了——因为“基因决定论”而备受指责的风险。我希望我已经在前文中成功地说明了:这种风险不是别的原因造成的,而纯粹是误解造成的。对于自然选择,一种明智的、无懈可击的方式是把它视为“基因选择论”,但是这个概念却被误解为强烈相信个体生长发育遵循“基因决定论”。任何人,只要能想明白适应性产生的过程细节,几乎一定就会以或明确或隐晦的方式想到基因——不过它们可能只是假设的基因。我们应以明确的方式而非隐晦的方式来表明基因是达尔文主义功能推断的基础,对此有很多值得说的,而这正是我在本书中将要展示的内容。因为这是一种好的表述方式,可以避免一些容易诱人上当的推理错误(Lloyd 1979)。在这么做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给人以一种印象,觉得我们执着于基因,并执着于在当代传媒意识中基因所应背负的迷思包袱——然而这样的错误印象完全是出于人们自身的错误理由。但是,僵化的、按部就班的个体发育所代表的决定论是,或者说应该是离我们的想法十万八千里的。当然,就某一个社会生物学家而言,他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基因决定论者。他们可能是拉斯特法里派[25]教徒、震教[26]徒,或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是他们个人对于基因决定论的认识就如同他
们个人对于信仰的认识一样,都与以下这个事实无关,即他们谈论自然选择时使用的是“为了某种行为的基因”这样的表述。
本章的大部分都建立在一个假设之上,即一位生物学家可能会想要推断某种行为模式在达尔文主义框架内的“功能”。这并不是说所有的行为模式都必须要有一种达尔文主义的功能。可能会有一大类行为模式在选择中对于其生物个体是中性的,甚至有害的,不可能被视为是自然选择的产物。如果的确是这种情况,那么本章中的讨论就不适用于它们。不过,有一种表述是很合理的:“我对适应性很感兴趣。我不必把所有行为模式看作适应性,但我想要去研究那些是适应性的行为模式。”类似地,表达更喜欢研究脊椎动物而不是无脊椎动物,并不代表我们就相信所有动物都是脊椎动物。考虑到我们感兴趣的领域是适应性行为,那么当我们谈论感兴趣的研究对象的达尔文主义进化时,就不可能不预先为之假定一个基因基础。而用“为了X的基因”作为一种简洁的方式来谈论“为了实现X所需要的基因基础”,这是群体遗传学在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一种标准操作。
如果要问能够被认为是适应性的行为模式到底有多少,那就完全是另一个不同的问题了。它将是我们下一章的主题。
第15章 对于完美化的制约
无论如何,这本书都会包含大量的以达尔文主义来解释生物功能的逻辑。以前的苦涩经历提醒我,一名醉心于解释功能的生物学家很可能会被指责相信所有动物都是完美优化的结果,也就是被指责为一名“适应论者”(Lewontin 1979a,b; Gould & Lewontin 1979)——有时这种指责还带有一种强烈的情绪,会把那些更习惯科学争论而非观念争论的人吓一大跳(Lewontin 1977)。适应论的定义是“它探讨有关于进化的研究,在没有进一步证据的前提下就假定生物所有方面的形态、生理,以及行为都是通过适应产生的对于问题的最优解决方案”(Lewontin 1979b)。在本章的第一版草稿中,我说我想可能没有人能够真正成为一名极端意义上的适应论者,然而讽刺的是,我最近发现了一段莱文廷自己所说的话:“我认为所有进化论者都会赞同的一点是:实际上,不会有谁比生存在某一环境的生物做得更好。”(Lewontin 1967)似乎莱文廷此后就走上了前往大马士革的旅程[1],所以要让他来做适应论者的代言人恐怕不太公平。实际上,近年来他与古尔德一起成为针对适应论的最有文采的、最强有力的批评者。那么我将选择凯恩作为适应论者的代表,他一直坚持他那篇犀利而又简洁的论文《动物的完美化》中的观点(Cain 1979)。
作为一名分类学者,凯恩攻击了对于“功能的”性状和“祖传的”性状之间的区分,前者的用词暗示着它不是可靠的分类指标,后者则暗示是可靠的(Cain 1964)。凯恩有力地反驳称:远古“设计图”上的那些性状,比如四足动物长有五指的四肢和两栖动物在水中生活的阶段,之所以会存在是因为它们在功能上是有用处的,而不是因为它们如人们常常所暗示的那样是无可逃避的历史遗迹。如果两组生物中的一组“在任何方面都比另一组更原始,那么它的原始性本身一定是对某种不那么特化的生活模式的适应,而它也的确能够成功地生活在这一模式之下;它不会仅仅只是一个表明效率低下的标志。”(第57页)凯恩对所谓的无用性状也持类似的观点,批评达尔文受到理查德·欧文[2]的影响,总是准备着去承认那些乍见之下感到吃惊的性状的无功能性:“没有人会认为幼狮身上的条纹或年轻黑鸟身上的斑点应该对这些动物有任何用处。”即便对适应论最极端的批评者来说,达尔文的这句评论在今天听起来也一定很是草率。事实上,历史似乎是站在适应论者一边的,因为在一些特定的案例中,他们已经一次又一次地击败了嘲笑者们。凯恩自己有一项与谢沷德[3]和其他选择论者合作的著名研究项目,他们研究了维持一种丛林蜗牛(Cepaea nemoralis)壳上条带形态多样性的选择压力。这项研究的开展,部分原因可能是受到了一件事的刺激:“人们自信满满地断言,对于一只蜗牛而言,壳上有着一条带状条纹还是两条带状条纹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Cain, p.48)“但是,最为引人注目的对于‘无用’性状的功能性解释或许来自曼顿[4]在倍足纲动物土线(Polyxenus)方面所做的工作,她的研究表明一种此前被形容为‘小饰品’(还有比这听起来更没用的吗?)的性状却几乎是这种动物生活的重心所在。”(Cain, p.51)
作为一种很有用的假说,甚至几乎是一种信仰,适应论无疑鼓舞了一些研究者做出了杰出的科学发现。冯·弗里希[5](von Frisch 1967)对有威望的冯·赫斯[6](von Hess)秉持的正统观念不屑一顾,通过对照实验令人信服地证明了鱼类和蜜蜂的彩色视觉。驱动他去做这些实验的原因,是因为他拒绝相信以下这类观念,比如说花朵的颜色是没有形成原因的,或者它只是为了取悦人们的眼睛。这些研究成果当然不能作为证据来支持适应论信仰的普遍正当性。每一个问题都应该根据其真相来逐一加以解决。
温纳[7](Wenner 1971)对于冯·弗里希关于蜜蜂舞蹈语言的假说提出了质疑,这是件有价值的事情,因为他激发了J.L.古尔德(J.L.Gould 1976)的灵感,令后者以一种非常聪明的方式确证了冯·弗里希的理论。如果温纳更倾向于适应论者的话,古尔德的研究可能永远也不会进行了,但是温纳也就不会让自己错得如此离谱了。任何一个适应论者或许会承认温纳暴露了冯·弗里希最初实验设计中的缺陷是件很有助益的事情,但是也会如林道尔[8](Lindauer 1971)所指出的那样,立即就想到一个基础性的问题:蜜蜂到底为什么要跳舞?温纳从未否认过蜜蜂会跳舞,也没有否认过这些舞蹈中包含着所有冯·弗里希所宣称的方向与距离方面的信息,他所否认的只是其他蜜蜂懂得去利用舞蹈中的信息。如果有某种动物实施的一种行为是如此消耗时间,如此复杂,纯靠概率几乎不可能实现,但结果却没有任何用处,那么这样的想法会让一名适应论者寝食难安。不过,适应论有利也有弊。我现在感到很高兴的是,古尔德做了他那些一锤定音的实验,至于原因则比较让我丢脸:即便我足够聪明,能够设计出这样的实验(这是件不太可能的事情),但我也会因为太过倾向于适应论,而不会为温纳的问题所困扰。我早就知道温纳肯定是错的(Dawkins 1969)。
适应论者的那些想法,如果不是盲目确信的话,还是会成为一种有价值的激励,产生在生理学上可以验证的假说的。巴洛[9](Barlow 1961)意识到感官系统对于减少输入冗余的问题有着压倒性的功能需求,这令他对感官生理学中的一大批现象有了一种和谐的独特理解。关于功能的类似推理也可以应用于运动系统,或整体上应用于组织体系的等级系统(Dawkins 1976b; Hailman 1977)。适应论者坚定的信仰并不能告诉我们生理学上的机制是什么,唯有生理实验才能做到这一点。不过谨慎的适应论者的推理能够为我们提供建议,告诉我们在众多可能的生理学假说之中,哪些才是最有可能为真的,最应该优先予以研究。
前面我一直试着展示适应论有利也有弊,但是这章的主要目的还是要为对完美化的各种制约开列一张清单并予以分类,还要列出学生们在学习适应性的过程中应该谨慎前行的主要原因。在讨论我关于完美化的六大制约之前,先要来说说别人已经提出来的另外三个制约,不过我发现它们不是很有说服力。先说第一个吧,当代生物化学遗传学家当中关于“中性突变”的论战,不断在关于适应论的批评中被引用,但实际上两者毫不相关。如果存在生物化学家所说的中性突变,那就意味着,这些突变所引发的蛋白质结构上的任何改变对于蛋白质的酶活性没有影响。这就意味着,这些中性突变将不会改变胚胎发育的进程,也根本不会有任何表型上的效应——生物学家就生物整体而言所理解的表型效应。对于中性论的生物化学争论主要关心的是一个有趣而重要的问题:是否所有的基因替换都会有表型上的效应。关于适应论的争论则颇为不同,它关心的主要问题是:既然我们所研究的表型效应大到足以被观察到,并且就此提出问题,那么我们应该假设它是自然选择的产物。生物化学家的“中性突变”可不只是中性而已。只要我们这些研究粗陋的形态学、生理学以及行为学的生物学家去考虑这个问题,它们在我们眼中就根本不再是突变了。正是有着这样的思想,梅纳德·史密斯(Maynard Smith 1976)写道:“我把‘进化速率’解释为适应性改变的速率。在这种意义上,对一个中性等位基因的替换不会构成进化。”如果一位研究生物个体的生物学家看到一个由基因决定的表型差异,他就已经知道了自己不可能是在研究一个当代生物化学遗传学家所争论的“中性”。
然而,这位生物学家可能是在研究一种中性的性状,这在更早的一场论战中曾经被讨论过(Fisher & Ford 1950; Wright 1951)。一个基因差异有可能在表型层面来显露自己,然而在选择问题上仍是中性的。但是像费希尔(Fisher 1930b)和霍尔丹(Haldane 1932a)等人所做的数学计算表明,人类对于某些生物学性状做出的“明显无用”的性质判断是主观的,不可靠的。例如,霍尔丹的研究表明,对于一个典型的种群做出一些合理的假设之后,弱到千分之一的一个选择压力只需几千代就可以让一个最初很罕见的突变被固定下来。这从地质学的标准来看是很短的时间。在前文提到的争论中,莱特[10]被似乎误解了(见下文)。虽然莱特建立了通过遗传漂变实现非适应性性状的进化这一思想,并被称为“休厄尔·莱特效应”,但他感到很尴尬(Wright 1980),“不仅仅因为别人在我之前就提出过一样的想法,还因为我自己最初是强烈拒绝这一想法的(Wright 1929),曾经说纯粹的随机漂变将‘不可避免地导致退化和灭绝’。我曾经把明显的非适应性分类学差异归因于基因多效性,不仅仅只是忽视了适应性上的重要性而已”。事实上,莱特曾经展示了漂变与选择的精巧融合将如何产生更优秀的适应性,超过了仅仅通过选择所产生的适应性。(见第39—40页)
第二种被提出来的针对完美化的制约,考虑的是异速生长的问题(Huxley 1932):“对于真鹿亚科的鹿来说,鹿角尺寸增长的速度远超身体尺寸增长的速度……以至于更大的鹿就有着大得不成比例的鹿角。于是也就没必要给大鹿头上那极其巨大的鹿角找一个明确的适应性理由了。”(Lewontin 1979b)当然,莱文廷这段话说明了一些问题,不过我更愿意重新来表述一番。按照他这段话来看,异速生长速率应该是个常数,就好像这是上帝指定的不可改变的东西。但是,一个时间尺度上的常数也可能在另一个时间尺度上发生变化。异速生长常数是一个胚胎发育上的参数。与任何其他这样的参数一样,它可能受到基因改变的支配,并因此可能在进化过程中发生改变(Clutton-Brock & Harvey 1979)。这样来看,莱文廷的说法原来跟下面的说法相似:所有的灵长类都有牙,这只不过是个关于灵长类的事实,因此没有必要对于灵长类长着牙这件事给出一个明确的适应性理由。不过,他真正想要表达的可能是类似于下文的某种意思。
鹿已经进化出了一种发育机制,让鹿角的生长与身体尺寸的生长异速,两者之间有一个特定的异速生长常数。这个发育上的异速生长体系的进化很可能是在与鹿角的社会功能无关的选择压力下形成的:它可能刚好与已经存在的发育过程相协调,其中的方式我们还不清楚,除非我们能够对胚胎学中生物化学和细胞的细节有更多的了解。也许体形大的鹿有超大的鹿角在行为学上的后果施加了一个选择效果,但是这种选择压力很可能会在重要性上被其他尚不知道内在胚胎学细节的选择压力所淹没。
威廉斯(Williams 1966, p.16)将异速生长用于推断导致人脑容量增加的选择压力。他提出,在这个问题上,选择的首要重点是儿童早期对于他人所传授的相当于小学水平技能和知识的可接受性。“由此导致的选择作用针对的是尽早获得语言的能力,或许就会产生一个有可能诞生达·芬奇的人群,这是一种在脑发育方面的异速生长效应。”不过威廉斯并未把异速生长视为一种对抗适应性解释的武器。有人觉得他有一点是正确的,那就是不太忠诚于他那个关于脑过度生长的理论,而更忠诚于以下这个结论性的设问句中所阐述出来的普遍性原理:“通过了解人类心智被设计出来的目的,能够极大地帮助我们理解人类的心智。对此有所期待难道不是一件合理的事情吗?”
对于异速生长所说的这些话,对于基因多效性也同样适用,也就是一个基因占据多个表型效应的现象。这是我在讨论我自己的列表之前想要排除在外的第三个关于完美化的制约。这一条在我前面引述莱特的话时已经提到过了。在此导致困扰的一个可能原因是,基因多效性在这场辩论中被双方都拿来当作武器了——如果那的确是一场真正的辩论的话。费希尔(Fisher 1930b)得出结论,一个基因的表型效应当中不可能任何一个都是中性的,所以说,一个基因的所有多效性效应都是中性的就更不可能了。另一方面,莱文廷(Lewontin 1979b)则评论说:“性状的很多改变是多效性基因行为的结果,而不是对于性状本身的选择作用的直接结果。昆虫马尔比基氏小管[11]的黄色本身不可能是自然选择的对象,因为那个颜色永远不可能被任何生物看到。而它实际上是红眼色素代谢的多效性后果,有可能是适应性的。”我对此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不同意见。费希尔谈论的是对于一个基因突变的选择性效应,而莱文廷谈论的是一个表型性状的选择性效应。实际上,我之前讨论生物化学遗传学家对于中性的观点时所说的也正是这样的区分。
莱文廷对于基因多效性的观点与另一个问题有关,我应该在此先行讨论一下。这个问题是对于他所谓自然“缝线”——进化的“表型单位”的定义。有时一个基因的双重效应在理论上是无法分割的,它们是同一事物的不同侧面,正如珠穆朗玛峰曾有两个名字[12],取决于你是从哪一侧去看它。一位生物化学家眼中的携氧分子在行为学家眼中可能就是红的生物色。但是也有一种更为有趣的基因多效性,其中的两种表型效应是可以分割开来的。任何基因的表型效应(相对其等位基因而言)并不是这个基因自己的私有物,而是要在它所起作用的胚胎环境共同帮助之下才能显现。这就有了充分的机会让一个突变的表型效应被其他的效应改变,也为一些出色的思想提供了基础,比如费希尔(Fisher 1930a)关于显性进化的理论,梅达沃(Medawar 1952)和威廉斯(Williams 1957)关于衰老的理论,以及汉密尔顿(Hamilton 1967)关于Y染色体嵌入的理论。在这样的联系之下,如果一个突变有一个有利的效应和一个有害的效应,选择作用没有理由不青睐于一个改造者基因,能够把这两个表型效应剥离开来,或者减弱有害的效应,同时增强有益的效应。正如在异速生长的例子中,莱文廷对于基因行为的观点太过静态了,将多效性当作基因自己的私有物来看待,而没有把它看作基因与其可被修改的胚胎环境之间的互动的结果。
所以,我要对幼稚的适应论做出我自己的评论,列出一个对于完美化的制约条件的列表。它的大部分与已有列表是相同的,包括莱文廷和凯恩的列表,以及梅纳德·史密斯(1978b)的,奥斯特和威尔逊(1978)的,威廉斯(1966)的,库里奥(1973)的,等等。实际上,我们这些观点之间更多的是一致性,而非近来的各种评论之中所显现的争辩意味。我不应该纠结于特定的个案,除非是例证。正如凯恩和莱文廷都强调的,我们总体的兴趣不在于挑战自己的聪明才智,去为动物的某种特定的奇怪特性想象出一种可能的优势来。我们在这件事上的兴趣在于探究一个更加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自然选择的理论能让我们去期待些什么?我的第一个对于完美化的制约是一个很明显的制约,大多数写作过适应性相关问题论文的人都对此有所提及。
时间滞后
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动物很有可能是“过时的”,影响其建立过程的那些基因是在某个更早的时期为了应对与今天不同的条件而被选择出来的。梅纳德·史密斯(1976)对于这种效应给出了一种定量的测量,称为“滞后负荷”。他(1978b)引用了尼尔森的一项研究,证明塘鹅虽然正常情况下只下一个蛋,但当实验中加入额外的一个蛋时,它们仍然有相当的能力去成功地孵化两个蛋并养育这两只雏鸟。显然,对于拉克关于一窝雏鸟最优数量的假说而言,这个案例的出现有些尴尬。而拉克本人(1966)并不迟钝,想到了将“时间滞后”当作自己的出路。他提出,完全合理的一种可能性是:一窝塘鹅只有一只雏鸟的现象是在一个食物没那么充足的时期进化出现的,而至今还没有足够的时间让它们进化到去适应又一次发生了改变的条件。
对一个出了毛病的假说进行事后诸葛亮式的补救,这样的行为很容易引发别人的指责,被扣上不可证实的罪名,但是我发现这样的指责不仅仅是缺乏建设性的,简直就是虚无主义的。我们不是在国会,也不是在法庭上,不是在为达尔文主义进行辩护以获得针对反对者的辩论积分,或是站在辩论的另一方。除了少数一些真心反对达尔文主义的人以外——他们也不太可能读到这些——我们所有达尔文主义者在此所做的讨论从本质上都是为了探讨,我们应如何去说明当我们必须要解释生命的复杂性时,到底什么才是唯一有用的理论。我们所有人应该是发自内心地想要知道为什么当塘鹅明明可以下两个蛋时却只下一个,而非把这个事实仅仅当成一个争论点。拉克对于“时间滞后”假说的运用可能是事后诸葛亮,但是这仍旧是完全有可能合理的,而且也是可以被检验的。毫无疑问,如果走运的话,或许还有别的可能性也能被检验。梅纳德·史密斯的以下观点肯定是正确的:我们应该不去考虑“失败主义者”(Tinbergen,1965)以及无法检验的“自然选择又一次没把工作做完”这种解释,不能把它们当成最后的救命稻草,当成没有其他选择时的一种简单的研究策略。莱文廷(1979b)说过极为类似的话:“那么在某种意义上,生物学家被迫采用了极端适应论者的论调,因为其他的选择虽然在许多案例中无疑是可操作的,但是在特定的案例中却是无法检验的。”
回到时间滞后效应上来,由于现代人类已经急剧改变了许多动物和植物所处的环境,改变所用的时间跨度按照通常的进化标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我们完全能够预期这样一种可能性,即过时的适应性相当常见。刺猬应对捕食者的反应是蜷成一个刺球,然而可悲的是,这种行为在机动车面前只能是螳臂当车。
外行的批评常常会提到一些现代人类行为中明显的不适应性状,比如收养或避孕,并且扔下一句质疑:“要是你能用你自私基因的理论来解释一下的话,就来解释解释吧。”显然,正如莱文廷、古尔德和其他人已经正确地强调过的那样,要是有足够的创造力的话就完全有可能像变戏法一样搞出一个“社会生物学”的解释、一个“有条理的故事”,但是我同意他们以及凯恩的意见,对于此类质疑的回答是一种无用处的练习,实际上甚至可能是有害的。收养与避孕就像阅读、数学,以及压力诱发的疾病一样,是一种动物的生活环境发生极端改变的产物,这个环境与其基因被自然选择出来的时候所面对的环境已经大不相同。质疑一个人造世界中的某种行为在适应性上的意义,这种问题压根就不应该被提出来。虽然一个傻问题只配得到一个傻答案,但是更明智的方式是根本不予回答,并解释清楚为什么不予回答。
关于这一点,我从R.D.亚历山大那里听到过一个有用的类比——飞蛾扑火,这对它们的广义适合度都是没有帮助的。但是在蜡烛被发明以前,暗夜之中小而明亮的光源要么是天体从光学意义上的无穷远处发出的光,要么就是在洞穴或其他封闭的空间中,透过小孔或缝隙射入的光线。后者立刻就让人想到了接近光源的一种生存价值,前者也暗示着一种生存价值,但是要间接得多(Fraenkel & Gunn 1940)。许多昆虫利用天体作为导向罗盘。由于这些光线来自光学上的无穷远处,所以是平行光,而一只昆虫只要与之保持一个固定的交角,比如说30º,就能够在一条直线上前进。但如果光线不是从无穷远处发出的,就不是平行光,而一只仍以这样方式行动的昆虫就会飞出一条落向光源的螺旋线(如果飞行方向是锐角的话)或是离开光源的螺旋线(如果飞行方向是钝角的话),或是沿着环形轨道绕圈(如果飞行方向恰好与光线成90º的话)。那么,昆虫在烛火上的自我牺牲行为本身就没有了生存价值,因为根据上述理论,这不过是一个副产品,源自通过“假定”无穷远的光源来保持航向的有用习性。这个建立在假设上的推断曾经是没问题的,但是现在已经有问题了,因为选择作用有可能现在仍在起作用,改变着昆虫的行为。(不过也不是必然的。为了实现必要的改进所要付出的间接成本可能超出它们所能带来的益处。那些为了分辨烛火与星光而付出成本的蛾子,就平均而言可能不如那些从未试图付出成本去分辨的蛾子成功,不过后者也接受了自焚的低风险。)
但是现在我们已经在面对一个比简单的时间滞后假说更为微妙的问题。这是之前已经提到过的一个问题,即我们应该选择把动物的什么特性看作需要得到解释的单位?如莱文廷(1979b)所说:“进化动态过程中的‘自然’缝线是什么?进化之中表型的拓扑是什么?进化的表型单位是什么?”之所以会有烛火悖论,只不过是由于我们选择去界定蛾子行为特征的方式不同。我们问的是“为什么蛾子飞向了烛火?”于是被难住了。如果我们对这种行为的界定不同,改成问“为什么蛾子要保持与光线之间的固定角度(如果光线恰好不平行的话,就会附带着导致它们以螺旋线飞向光源的习性)?”那么我们就不会被难住了。
我们可以把人类男性同性恋现象当成一个更严肃的例子。表面来看,确实有少数男人更愿意与他们同性别的人而不是异性发生性关系,这一现象的存在对于任何简单的达尔文主义理论都构成了一个问题。有作者好心寄给了我一本同性恋内部流传的小册子,它那论述式的标题总结了这个问题:“到底为什么会有同性恋?为什么进化没有在几百万年前消灭‘同性恋习性’?”不经意间,那位作者发现这个问题太重要了,它真的动摇了达尔文主义关于生命的整套认识。特里弗斯(1974),威尔逊(1975,1978),特别是温里克[13](1976)已经考虑过不同的可能性,认为同性恋行为可能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从功能上讲等同于无法生育的工蜂、工蚁,对他们来说,比个人的生育繁殖更有益处的是照顾别的亲人。我不觉得这个想法特别有可能是合理的(Ridley & Dawkins 1981),至少不会比“鬼祟男性”的假说更有合理的可能。后一种假说是,同性恋代表了一种“可供替代的男性策略”,用于获得与女性交配的机会。在一个居于统治地位的男性会保护他的配偶的社会里,一个被认为是同性恋者的男性将比众所周知的异性恋男性更有可能被居于统治地位的男性容忍,那么得益于此,低级别的男性或许就能够获得与女性秘密交媾的机会。
不过,我在此提出“鬼祟男性”的假说可不是将它当作一个有合理可能性的观点,而是为了让人印象深刻地意识到,要空想出一个此类解释是多么容易,又多么于事无补[Lewontin 1979b,莱文廷在讨论果蝇(Drosophila)表现的同性恋行为时用过同样的招数]。我想要说明的主要观点与此完全不同,也重要得多。这个观点又是与我们如何界定我们所想要解释的表型性状的特性有关的。
对于达尔文主义来说,同性恋当然是一个问题,但前提是有着基因元件来对应同性恋与异性恋个体之间的差异。由于这方面的证据还有一定的争议(Weinrich 1976),让我们暂且假设有这样的基因元件,以便我们的讨论。现在问题来了,存在一个基因元件对应于这种差异,或者用更普通说法,有一个基因(或几个基因)是为了同性恋的目的而存在的,那究竟意味着什么?这是一个基础性的老生常谈的问题,更多的在于逻辑层面而非基因层面,即一个基因的表型“效应”是一个概念,它只有在环境的影响被确定之后才能有意义,而此处的环境要理解为包含了基因组中所有的其他基因。在环境X中“为了”A的基因完全可能在环境Y中成为一个“为了”B的基因。谈论一个给定基因与环境无关的绝对化的表型效应,根本就没有意义。
即便存在这样的基因,在今天的环境之中还能产生同性恋的表型,并不意味着在另一种环境下,比如我们更新世祖先的环境,它们还会有同样的表型效应。在现代环境中对应于同性恋的基因可能是一个在更新世为了实现某些完全不同的目的的基因,所以,我们有可能在这个问题上面对着一类特殊的“时间滞后效应”。一种有可能的情况是,我们试图去解释的这种表型可能在更早期的环境中根本就不存在,虽然这个基因当时是存在的。我们在这一节一开始所讨论的普通的时间滞后效应中,考虑的环境改变表现为选择压力的改变,我们现在加上了更为微妙的一点,即环境的改变有可能改变我们想要解释的那个表型特征的本性。
历史性制约
喷气发动机取代螺旋桨发动机的原因在于,前者在多数方面都更优秀。第一台喷气发动机的设计者是从一张干净的绘图板开始设计的。想象一下,如果限制他们要从一台已经存在的螺旋桨发动机上“进化”出喷气发动机来,每次只能更换一个零件,一个螺母一个螺母地换,一个螺钉一个螺钉地换,一个铆钉一个铆钉地换,那他们会搞出一台什么东西来?照此组装出来的一台喷气发动机将肯定是一台古怪的诡异装置。几乎无法想象一架用进化的方法来设计的飞行器有可能飞离地面。然而为了完成生物学意义上的类比,我们还要再加上一条制约条件——不仅仅最终的产品要能飞离地面,过程中的每一个中间状态的产品也必须要能飞起来,而且每一个中间状态都要比它的前一个中间状态更优秀。这样来看的话,别说期待着动物能够成为完美的,我们或许都要怀疑它们身上到底有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正常工作。
上面这一段让我们联想到的场景是令人难以相信的,但是动物身上有些特性还要更加令人难以相信,这些特性就像是希思·罗宾逊[14](或是古尔德文中提到的鲁布·戈德堡[15],1978)笔下的那类漫画一样。我特别喜欢的一个例子是由约翰·柯里[16]教授向我提供的,有关喉返神经。对于哺乳动物,特别是长颈鹿而言,从脑到喉的最短距离断然不会绕过主动脉[17]后侧,然而喉返神经走的就是这条路。假设曾经有一个时期,在哺乳动物的远古祖先身上,这条神经起点与终点器官之间的直接路径就是要绕过主动脉的后侧。不久之后,当脖子开始延长的时候,这条神经绕过主动脉后侧的路径也要延长,但是为了绕路而导致的每一次长度延长都只造成了微小的代价。一个重大突变或许能够彻底重新布置这条神经的路径,但是其代价就是早期胚胎发育过程中的巨大动荡。如果回到泥盆纪,能有一位先知,一位像神一样的设计师,或许能够预见到长颈鹿的出现,并且把最初的胚胎中的那条神经设计成不同的路径,但是自然选择没有这样的预见性。正如悉尼·布伦纳[18]所评论的:不可能期望自然选择在寒武纪就青睐于某些无用的突变,只因为“它们可能会在白垩纪很有用处”。
比目鱼长着一张如同出自毕加索笔下的脸,它通过一种怪诞的方式把两边的眼睛扭转到了头的同一侧,形成一种独特的样貌。这是关于完美化的历史性制约的另一个惊人的证明。这种鱼的进化过程清清楚楚地写在了它们的解剖构造之中,以至于它成了一个绝佳的例子,可以塞到原教旨主义者的喉咙里,噎得他们说不出话来。同样的话也可以用到另一个奇妙的现象上,那就是脊椎动物眼睛里的视网膜似乎都被装反了。对光线敏感的“视细胞”都在视网膜的背面,而光线必须穿过连接“电路”,遭受不可避免的衰减之后才能抵达视细胞。假设有可能写下一段很长的突变序列,最终能够让眼睛的视网膜像头足纲动物[19]那样建构在“翻过来的正确一面”上,那么这种眼睛最终会稍稍有效一些。但是在胚胎期的重大动荡意味着巨大的成本,那么与修修补补得到的毕竟用着还不错的眼睛相比,此中间态阶段的眼睛将会很难得到自然选择的青睐。皮腾德里赫[20](1958)曾经就适应性的生物组织形式评论说它们是“用替代品修修补补拼凑出来的东西,是用可以拿得到的东西拼凑出来的,而当机会来敲门的时候被自然选择后知后觉地接受了,而非先知先觉”(也可见雅各布1977年发表的论文关于“修补”的内容)。
休厄尔·莱特(1932)对此提出了一个比喻,现在已经被称为“适应性景观”,表达了与前文同样的想法,认为青睐于局部最优的选择作用阻碍了进化向着终极优化或更为整体优化的方向前进。他所强调的一个重点多多少少有些被人误解了(Wright 1980),即遗传漂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而让物种的种系可以从局部最优的吸引力中逃脱出来,进而实现更为接近人类所认为的“那个”最佳解决方案。有意思的是,这与莱文廷(1979b)将漂变视为“适应性之外的替代方案”恰好相反。至于在多效性的讨论中,就没有这方面的悖论。莱文廷正确的地方在于,“真实种群的有限性导致了基因频率方面的随机变化,以至于有一定的可能性让有着较低繁育适应性的基因的组合也能在种群中被固定下来”。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同样正确的是,如果局部最优已经构成了实现完美设计的一个限制,那么这种程度下的漂变就倾向于提供一条逃脱的道路(Lande 1976)。于是,讽刺的结论出现了:一个自然选择中的弱点,理论上可能会增强一个种系实现最优设计的可能性。由于缺乏远见性,真正的自然选择是一种反完美化的机制,只会在莱特的景观之中拥抱那些小山包,而实际上也的确如此。强选择作用中间穿插一些松弛的选择作用以及漂变的时期,这样的混合体可能才是穿越山谷达到高地的正确配置。显然,如果“适应论”会成为一个辩论得分点,那么辩论双方从相反方向上都有得分的机会!
我自己的体会是,在此可能蕴含着历史性制约这部分真正悖论的解决方案。喷气发动机这个类比暗示着,动物应该是在鞭策之下随便凑合出来的滑稽的庞然大物,不稳定的形体中有着修修补补的老古董所留下的奇形怪状的遗迹。我们如何才能让这合理的推测与以下事实相协调,比如非洲猎豹令人赞叹的优雅体形,雨燕在空气动力学上的优美,以及竹节虫对于欺骗性细节一丝不苟的专注?甚至还有更令人印象深刻的,那就是对于同样的问题,不同的趋同进化给出的解决方案有着细节上的一致性,例如在澳大利亚、南非,以及旧世界上,哺乳动物的辐射进化存在着多重平行性。凯恩(1964)评论道:“到目前为止,达尔文和其他一些人常常会推断认为趋同进化永远不会一致到误导我们的程度。”但是,他接下来就给出了一些称职的分类学家也看走了眼的例证。越来越多目前还被视为应该是单起源的若干生物种类,现在正被怀疑具有多个不同的起源。
引用正面或反面的例证只不过是无意义地堆砌事实,我们需要的是有建设性的工作,在进化的背景下阐明局部最优与全局最优之间的关系。我们对于自然选择本身的理解需要得到一些补充,这是一项被称为“逃脱特异化”的研究,借由它我们就能使用哈迪[21](1954)的表述了。哈迪曾经提出,幼态延续是一种对于特异化的逃脱。而在这一章中,在引述莱特的观点之后,我曾经强调了漂变在“逃脱特异化”中所扮演的角色。
在此,蝴蝶的米勒拟态或许是一个有用的案例研究。特纳[22](1977)评论道:“在美洲热带雨林里的长翅蝴蝶当中(包括绡蝶、袖蝶、斑蝶、粉蝶,以及虎蛾),有六种迥异的警示图案。虽然所有带有警示图案的蝴蝶都属于这六种拟态‘环’中的一个,但这些环却是在美洲热带雨林的栖息地中一直共存的,并且始终保持着较大的差异。……一旦两种图案之间的差异太大了,大到靠一个单点突变无法从一个图案变到另一个图案去,那么趋同进化[23]实质上就变得不可能了,于是这些拟态环就会永远共存下去。”这是唯一一个可能在基因细节上已经快要全部研究清楚的“历史性制约”案例。它或许也能为“跨越峡谷”[24]在基因细节上的研究提供一个很有价值的机会。具体到蝴蝶米勒拟态的例子上来,包括一种蝴蝶从一个拟态环中脱离,然后被另一个拟态环的“吸引力”最终“捕捉”到。虽然特纳没有在这个例子中使用漂变作为一种解释,但是他做了一个颇为诱人的暗示:“欧洲南部的九斑蛾[25](Amata phegea)……已经……把厄菲阿尔特[26]斑蛾(Zygenea ephialtes)从斑蛾、同翅目昆虫等等组成的米勒拟态环中抓了出来,而在九斑蛾生活地域之外的欧洲北部地区,厄菲阿尔特斑蛾仍然从属于斑蛾的拟态环。”
在更为普遍性的理论层面,莱文廷(1978)评论道:“即便自然选择的力量是一样的,基因可能还是常常会有几种不同的稳定平衡状态。一个种群最终在不同基因构成的空间中选择哪一个适应性的峰值,这完全取决于在选择过程一开始的偶然性事件。……比如说印度犀牛只有一只角,而非洲犀牛有两只。角是适应性的结果,是为了对抗捕食者的保护措施,但是并非独角是专门适应印度环境条件的,而两只角是适应非洲平原的。由于起始时的发育系统多多少少有些不同,这两个物种在对同样的选择压力做出响应的时候才会采用些许不同的方式。”这个观点基本上是不错的,不过最好还要补充一点,即莱文廷对于犀牛角功能的重要性有着非典型性的“适应论者”的错误认识,这对于此处的讨论并非无关紧要的问题。如果犀牛角真的是一种对抗捕食者的适应性,那实际上很难想象为什么独角在对付亚洲的捕食者时更有用,而双角在对付非洲的捕食者时更有用。然而,如果犀牛角是一种对于物种内竞争和威吓的适应性,事实似乎也的确如此,那么完全有可能一只独角犀会在一块大陆上处于劣势,而一只双角犀在另一块大陆上遭罪。只要游戏是以威吓之名继续的(或是如费希尔在很久以前教导我们的,称为性吸引),那么无论种群中大多数采取的方式是什么,只需与其一致就能具备优势。具体的威吓展示及其相关的器官可能是任意的,但是任何个体如果由于突变而偏离了已经建立起来的习惯,那就只能承受悲伤了(Maynard Smith & Parker 1976)。
可用的基因变化
无论一个潜在的选择压力有多么强大也不一定会导致进化的发生,除非具备一个基因变化让这个选择压力可以发挥作用。“因此,虽然我可以争辩说在胳膊和腿之外再拥有翅膀对于某些脊椎动物来说可能会是一种优势,但是没有什么动物进化出了第三对附肢,大概是因为从来没有可用的基因变化。”(Lewontin 1979b)人们有理由不同意这样的观点,比如说,猪没有翅膀的唯一原因是选择作用从未青睐过这样的进化。当然了,我们在做如下这种建立在以人类为中心的常识基础上的假设时必须要特别小心:对于任何动物而言,长一对翅膀显然挺有用,即便不怎么经常会用到也是如此,所以在一个给定的种系中没有出现翅膀时,原因一定在于缺乏可用的突变。雌性蚂蚁如果恰好被培养为蚁后的话,就会长出翅膀来,但如果被培养成工蚁,它们就不会展现出生长翅膀这种能力来。更为惊人的是,很多昆虫物种的皇后都只会使用一次自己的翅膀,就是在婚飞中,然后就会采取极端的措施,把翅膀从根部咬断或折断,为它们在地下的余生做好准备。这证明,翅膀有成本,也有收益。
查尔斯·达尔文思想的精妙在他的一段讨论中有着令人印象极为深刻的展现,这段讨论是有关于海岛昆虫的无翅性与有翅成本。他的讨论与我们此处的内容相关的一个观点是,有翅的昆虫或许会有被吹到海上去的风险,于是达尔文(1859,第177页)提出,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岛屿上的昆虫都有着缩小的翅膀。但是,他也注意到有一些岛屿昆虫却与无翅背道而驰,反而有着超大号的翅膀。
这与自然选择的作用是相当协调的。因为当一只新的昆虫来到岛屿上的时候,自然选择会让翅膀变大还是变小,这取决于能否有更多的个体在与海风的对抗中成功存活下去,或是通过放弃对抗海风,同时以很少甚至不再飞翔的代价存活下去。这就好像在海岸附近遭遇海难的船员所面临的情况一样:对于很会游泳的船员来说,如果他们有能力游得更远一些,那一定会更好;对于不太会游泳的船员来说,如果他们根本就游不了泳,只能困在遇险船只上,也算是好一些的结果。
虽然几乎可以听到人们齐声低吼“根本证明不了!同义反复[27]!只是有条理的故事而已!”但是也很难找到更为干净利落的进化推导过程了。
回到猪是否曾经有可能进化出翅膀这个问题上来,莱文廷无疑正确的一点是,对于适应性感兴趣的生物学家没有余地去忽略突变性变化的可用性这个问题。诚然,事实是我们中的许多人虽然没有梅纳德·史密斯和莱文廷的那些关于遗传学的权威性知识,但与梅纳德·史密斯一样倾向于假设“某种适当类型的基因变化通常是会存在的”。梅纳德·史密斯做此假设的基础在于“除了个别的特例以外,人工选择总被证明是有效的,无论被选择物种是什么,被选择的性状是什么”。为梅纳德·史密斯所彻底接受的一个众所周知的案例是费希尔(1930a)关于性别比例的理论,而这样的案例中似乎常常缺乏最优理论所需要的基因变化。养牛者要培育出高产奶量的、高产肉量的、体形大的、体形小的、无角的、抵抗不同疾病的,以及凶猛的头牛种系,这都是毫无问题的。对于乳品业来说,要是还能培育出有着性别偏差,雌性牛犊比雄性牛犊多的种系,那显然会有巨大的好处。所有就此进行的尝试无一例外都失败了,显然是因为所需要的基因变化并不存在。我知道这个现象时相当吃惊,甚至有些担忧。这大概反映了我自己的生物学直觉已经被误导到了什么程度。我更愿意把这种情况视为一个例外,但是莱文廷认为我们需要更多地去关注可用基因变化造成的限制问题,而这一点当然是对的。从这个观点来看,把人工选择作用在许多不同性状上时所遭遇的顺从或反抗的情况汇编到一起,那一定会很有意思。
与此同时,还是有一些常识性的东西可以说一说的。首先,利用可用突变的缺乏来解释某种动物为什么没有我们认为合理的某种适应性,这是合理的。但是这种讨论不能反其道而行之,例如,我们或许确实认为猪要是有翅膀的话会更好,并且认为它们没有翅膀只是因为它们的祖先从未产生过必要的突变。但是如果我们看到一种动物有一个的器官,或者有一个复杂而耗时的行为模式,我们似乎会有强烈的理由去猜测这复杂度必定是由自然选择组装出来的。像我们已经讨论过的蜜蜂的舞蹈,或是鸟类“蓄蚁[28]”,竹节虫“摇动[29]”,鸥类移除蛋壳等习性,都是消耗时间、消耗能量的,而且颇为复杂。可行的假说认为它们必定有着达尔文主义的生存价值,这样的假说是极其有力的。在少数案例中,事实证明的确有可能找到其生存价值(Tinbergen,1963)。
第二个常识性的论点是,“没有可用的突变”这一假说在以下情况下会失去说服力,即当该物种的一个亲缘物种,或是该物种自身处于不同的环境中时,表现出了能够产生必需的基因变化的能力。我会在后面介绍一个案例,案例中一种叫平原爱沙蜂(Ammophila campestris)的掘土蜂的已知能力被用于阐明其亲缘物种大金掘土蜂(Sphex ichneumoneus)类似能力的缺乏。同样的讨论如果更精细的话,就可以用于任何一个物种身上。例如梅纳德·史密斯(1977,也可参见Daly 1979)就总结出了一篇论文,提出了一个很欢乐的问题:为什么雄性哺乳动物不分泌乳汁?我们不必去了解他为什么认为雄性哺乳动物应该有此功能的细节,他有可能是错的,他的模型也有可能建错了,这个问题的真正答案可能只不过是雄性哺乳动物这样做的话没有回报。但这里的关键在于,这个问题与“为什么猪没有翅膀?”不属于同一类问题。我们知道雄性哺乳动物具备分泌乳汁所需要的全部基因,因为一个雌性哺乳动物的全部基因是从雄性祖先那里继承来的,也有可能再传给雄性的后代。基因上是雄性的哺乳动物通过激素处理实际上也能发育成为分泌乳汁的雌性。这就让下面这个论述不太可能成立了:从突变的角度来讲,雄性哺乳动物不分泌乳汁的原因只是在于它们从没“想过要去那么做”。(实际上,我打赌我能够培育出一个能够自发分泌乳汁的雄性品种,只要选择那些对于逐渐减少的激素注射有着越来越强的敏感性的个体就行。这将是对于鲍德温/沃丁顿效应的一次有趣实践。)
第三个常识性的论点是,如果我们所假定的基因变化主要是一个已经存在的变化的简单数量性扩展,这比一种激进的创新要更有可能成真。假定一只突变的猪有翅膀的残留物不太可能成立,但是如果假定一只突变的猪比现在的猪有着更卷曲的尾巴,这就不是什么不可能成立的事情了。我曾经在别的文章中详细说明过这个问题(Dawkins 1980)。
无论如何,我们需要一种更精巧的方式来处理这样一个问题:可突变程度上的差异化对进化带来的冲击到底是什么?对于一个给定的选择压力,到底有或没有可用的基因变化来做出回应。这样一个非此即彼的提问方式是不够好的,正如莱文廷(1979a)所做的正确表述:“不仅仅适应性进化的质的改变的可能性受到了可用基因变化的制约,而且不同性状进化的相对速率也与各自基因变化的数量成正比。”我认为这一观点与前一节中所讨论的历史性制约结合在一起,就为我们的想法开启了一个重要的方向。这个观点可以用一个相当有意思的例子加以阐明。
鸟类用羽毛做的翅膀飞翔,蝙蝠用成片的皮肤做的翅膀飞翔。为什么它们不用同样的方式来生成翅膀呢?哪种方式是“最优的”?一名坚定的适应论者可能会回应说:鸟类必然是用羽毛更好,而蝙蝠用翼膜更好。一名适应论的极端反对者可能会说:对于鸟类和蝙蝠来说,很有可能羽毛的确都是比翼膜更好的,但是蝙蝠从未如此幸运,能够产生正确的突变。但是,还有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观点,我发现它比两种极端的观点更有说服力。让我们姑且向适应论者做出让步,承认如果有足够长的时间,蝙蝠的祖先可能也能够产生一系列的基因突变,足以让它们生出羽毛来。这句话的关键之处在于“有足够长的时间”。我们不是在不可能和可能的突变变化中做一个有或无的区分,而只不过是表述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有些突变就数量而言比其他的突变更有可能发生。在这个例子中,哺乳动物的祖先或许已经同时产生了初级羽毛的突变和初级翼膜的突变。但是羽毛雏形的突变体(它们可能必须要经过尺寸较小的中间阶段)要显现出飞行的效应来会比较慢,翼膜的突变体则会相对快一些,于是翼膜翅膀早早就出现了,导致进化最终出现了蝙蝠那种还算有效的翅膀。
这里体现的普遍性的观点与在适应性景观里已经论述过的很接近。在那个讨论中,我们考虑的问题是:选择作用阻止了种系从局部最优的魔爪中逃脱出来。而在此,我们让一个种系面临着两条可选的进化路径,比如说一条导向羽毛翅膀,另一条导向翼膜翅膀。带羽毛的设计可能不仅仅是全局最优的方案,而且也是目前的局部最优方案。也就是说,这个种系可能恰好就坐在休厄尔·莱特那幅景观中羽毛之峰的山坡下,只要取得必要的突变,它就将轻松爬上山。最终,根据这个有意思的寓言故事,这些突变可能已经出现了,但是也已经晚了——而这才是重点所在。翼膜突变来得比它们更早,而这个种系已经在翼膜适应性的斜坡上向上爬太久了,已经无法回头了。就像河流选择阻力最小的下山路线,因此总是蜿蜒流向大海,但绝对不会走一条直线,一个种系也是如此,其进化的历程总是根据任何一个给定时刻可用的基因变化来选择出某种效应来。一旦一个种系已经开始在一个给定的方向上进化,这本身可能就会关闭此前其他可用的选项,截断了去往全局最优的可能路径。我想要说明的是,缺乏可用的基因变化并不一定要到非常绝对的程度,才会成为完美化的重要制约,只需要数量上的一点阻碍就能产生显著的性质上的效应。那么,我在精神上对于古尔德和凯洛威(Gould & Calloway 1980)以下的表述是赞同的,他们引用了弗尔迈伊[30](Vermeij 1973)一篇令人极其兴奋的关于形态多能性的数学研究论文,称:“有些形态能够被扭曲、弯折,并用不同的方式加以替换,另一些形态则不可能。”不过我更愿意弱化这个“不可能”,把它表述为一种定量的制约,而非绝对性的壁垒。
麦基奇(McCleery 1978)在用令人愉悦的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麦法兰(McFarland)学派的动物行为最优性理论时,提到了司马贺[31]关于“满足最低需求”[32]的概念可以作为优化方案的一种替代方案。如果优化系统的重点在于最大化某件事情,那么满足最低需求的系统只需做够即可。在我们这里,做够意味着做到足够活下去。对于这种“足够性”的概念,麦基奇仅满足于抱怨它并没有产生太多实验性的工作成果。我认为进化论令我们得以对此持更为负面的先验[33]性观点。活着的生命被选择出来,并不只是单纯因为其能够存活的能力,它们是在与其他活着的生命进行的竞争之中存活下来的。作为一个概念,“满足最低需求”的问题在于它完全把竞争因素给排除在外了,而这个因素对于所有生命都是基础性的。用戈尔·维达尔(Gore Vidal)话来说:“成功尚不足够,必要他人失败才可。”
另一方面,“优化”又是一个不走运的词,因为它暗示其实现了工程师眼中的一种总体上的最优设计。它倾向于无视关于完美化的制约,而这正是本章的主题。从很多角度来讲,“改善化”这个词都表达了一种合理的中间路线,介于优化与满足最低需求之间。在此,优化意味着最好,改善意味着更好。在前文中,关于历史性制约,关于莱特的适应性景观,关于河流沿着最小阻力的路线前进,我们所考虑的那些论点都与一个事实有关,那就是自然选择总是在当前可用的选项中挑选更好的那一个。大自然不具备那样的远见,能够把一系列的突变组合在一起,让一个种系走上通往终极全局最优之路——哪怕它们可能会导致暂时的缺点。大自然无法克制自己不去青睐那些当前能够带来小小优势的可用突变,哪怕能够在以后才会出现的最优突变中获得更大的好处也是如此。就像一条河流,自然选择沿着遭遇最小阻碍的立即可选的连续路线来盲目地改善它向下流的路径。可以想象,由此得到的动物不是最完美的设计,甚至只是勉强度日而已。它是一系列历史改变的产物,每一次改变最多也就是代表着当时恰好是更好的那一个可选项。
成本与材料的制约
“如果对于可能性没有任何制约,那么最好的表型就将永远生存下去,对于捕食者而言将会是不可战胜的,在生育方面将会以无限的速率产卵,等等。”(Maynard Smith 1978b)“一位工程师面前的绘图板上如果放着一张白纸,那么他可能会为鸟类设计出一副‘理想的’翅膀,但是他会要求知道自己必须要在什么样的制约下工作。他是否被限制只能用羽毛和骨头?或者他是否可以用钛合金来设计骨架?他被允许在翅膀上花费多少成本?可用的经济投资中有多少必须被花到其他事情上,比如产卵?”(Dawkins & Brockmann 1980)在实际情况下,一位工程师通常会得到一份对于性能最低要求的明确指标,比如“这座桥必须能够承受10吨的负荷。……机翼在比最糟糕的湍流还要严重两倍的气流中也必须不被折断。现在去做你的设计吧,要尽可能节省。”最好的设计是以最低的成本满足指标要求(“满足最低需求”)的方案。任何设计如果能够获得比指定的标准还要“更好”的性能,那它很有可能会被退回,因为那就说明这个指定的标准有可能会以更低的成本来达到。
特定的指标规格是一种没理由的工作标准。安全裕量为什么是可能出现的最糟条件的三倍?这里面没什么神奇的原理。军用飞机的设计可能会比民用飞机有着更为冒险的安全裕量。事实上,工程师需要优化的事项能够汇总成对于一系列问题的金钱化衡量,包括人身安全、速度、便利性、大气污染等等,对每一个项目投放的资金量都要做出判断,也常常意味着争论。
在动物和植物的进化设计方面,没有判断,也没有争论,唯有这场演出的人类观察者们会争吵不休。不过,自然选择也必须要有在某种程度上与这些判断相等价的东西:被捕食的风险必须要相对饿肚子的风险以及与额外一个雌性交配的益处来权衡。对于一只鸟来说,用于制造振翅所需的胸肌的资源,也可能本可花在制造蛋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一个加大的脑都会让行为调控变得更为精细,以应对环境的细微改变,但是付出的代价就是在身体前端增加额外的重量,结果必然需要一条更大的尾巴来保持空气动力学的平衡,结果又……有翼的蚜虫不如同一物种中无翼的蚜虫多产(语出肯尼迪[34]与我的私人通信)。每一种进化的适应性都要有其成本,成本可以体现为失去了完成其他事情的机会。这一点的正确性就如同一句传统的经济学至理名言一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生物学货币的转化就是以某种像“生殖等价物”一样的通用货币来评估振翅肌肉、歌唱时间、对捕食者的警惕时间等问题的成本。当然,研究这种转化的数学问题可能会是非常复杂的学问。尽管一个工程师所面临的数学问题可以被简化(只要满足了那个无理由选定的最低阈值即可),但是生物学家却没有可能这么轻松。有极少数生物学家试图去努力解决此类问题的细枝末节(例如Oster & Wilson 1978;McFarland &Houston 1981),他们应该得到我们的同情与赞赏。
另一方面,虽然这其中的数学问题是令人望而却步的,但我们并不需要数学就能推导出最重要的一点:任何对于生物优化的观点,如果否认了成本以及交易的存在,那就必然是错的。一名适应论者只看到了一种动物的身体或是行为的一个方面,比如只看到了翅膀的空气动力学性能,却忘记了翅膀的效率只有通过成本才能换取,而这个成本只有在这种动物的经济的其他某个方面才能感受得到。显然,这样的认识理应受到批评。不得不承认,我们之中有太多人虽然从未实际否认过成本的重要性,却忘记了提及它们,或许甚至还忘了在我们讨论生物功能的时候考虑这些因素。这可能已经招致了一些针对我们的批评。在前面的一节中,我引用了皮腾德里赫的评论,称靠适应性形成的组织体系是“用替代品修修补补拼凑出来的东西”。我们一定也不要忘了,那还是一次又一次妥协之后的玩意儿(Tinbergen 1965)。
理论上讲,以下过程会是非常有价值、有启发性的:首先假设一种动物要在一组给定的制约条件下优化某样特性,然后努力去搞明白这些制约条件分别是什么。这是麦法兰和他的同事所称的“逆向最优”方法的一个受限制的版本(例如McCleery 1978)。作为一个案例研究,我应该花些工夫来说说我恰好熟悉的例子。
道金斯和布洛克曼(1980)发现,布洛克曼研究的一种叫作大金掘土蜂的黄蜂有一种行为,连最幼稚的人类经济学家也可能会因此批评它是不适应环境的。掘土蜂个体似乎会犯一种“协和式谬误”,即对于一种资源价值的评估取决于它们已经在上面花了多少成本,而非它们未来能从其中得到多少。简要来说,有如下证据。独居的雌性掘土蜂用螫针挖掘好洞穴,再捕捉蝈蝈使其瘫痪,当作自己幼虫的食物。偶尔,两只雌性会发现它们正在用同一个洞穴做准备,她们通常会打一架来决定洞的归属。每一场战斗都要进行到失败者逃离这个区域,留下获胜者控制着洞穴,并占有双方所抓获的所有蝈蝈为止。我们定义一个洞穴的“真实价值”在于其中所含有的蝈蝈的数量。两只掘土蜂对于这个洞穴各自所做的“前期投资”以其放进去的蝈蝈的数量来做度量。证据表明,每只掘土蜂在一场战斗中持续的时间与其所做的投资成正比,而不是与这个洞的“真实价值”成正比。
这样的对策在人类心理学上也有很明显的体现。我们也是倾向于为了自己通过巨大努力才收获的私有物进行坚决的斗争。这一谬误的名字来源于一个真实的事件。每当有一个头脑清醒的关照未来前景的经济学家劝告人们放弃对于协和式超音速客机的开发时,一种支持这个完成了一半的项目继续下去的声音就会通过回顾的方式争辩说:“我们已经在这上面花了这么多钱,现在已经无路可退了。”一种更常见的支持继续打仗的争辩给了这个谬误另一个名字——“我们的孩子不应该死得毫无价值”之谬误。
当布洛克曼博士和我第一次意识到掘土蜂有着类似的行为方式的时候,我必须要坦诚,当时自己有一些不安,可能是因为我自己在过去的一些“投资”努力(Dawkins & Carlisle 1976;Dawkins 1976a)就是为了说服我的同事们相信一件事:心理学上表现出来的协和式谬误本身就是一个谬误!但是接下来,我们就开始更严肃地思考成本制约的问题。如果考虑成本制约的话,这种看似不适应的行为是否就可以成为一种优化从而得到更好的解释呢?于是问题变成了:是否有一种制约能够让掘土蜂的协和式行为成为它们在这种制约之下所能达到的最佳选择?
事实上,当时面对的问题远比这个还要复杂,因为还有必要将简单的最优性概念替换成梅纳德·史密斯的进化稳定策略概念,但是原则仍然是:采用逆向最优性方法可能还是有启发性价值的。如果我们能够证明一种动物的行为是一个优化体系在制约条件X下工作时所能产生的,可能我们就能用这种方法来了解动物实际上必须遵从的这种制约了。
在当前这个案例中,似乎相关的制约条件只有一个——感官能力。如果掘土蜂出于某种原因并不能数清楚洞穴里的蝈蝈数量,但是能够在某些方面给它们自己的捕猎努力进行计数,那么两个竞争对手就有了信息不对等的情况。每一只都只“知道”洞穴里至少包含有b只蝈蝈,其中b是它自己已经捕捉到的数量。它可能会“估计”洞里的实际数目要比b多,但是它并不知道具体多了多少。在这样的条件下,格拉芬证明可期待的ESS大概近似于最初由毕晓普[35]和坎宁斯[36](1978)计算得到的那个所谓的“全面化的消耗战”。这里面的数学细节可以放到一边,就我们目前讨论的目的来说,关键在于一个扩展的消耗战模型所估计的行为,看起来将会非常像掘土蜂实际展示出来的协和式行为。
如果我们对于检验“动物会优化”这样一个普遍性的假说感兴趣,那么上述这种事后诸葛亮的推理就很值得怀疑了。通过对假说细节方面的事后修正,一个人总能找到一个与事实相符合的假说版本。梅纳德·史密斯(1978)对于这类批评的回应就与此有关:“在测试一个模型时,我们不是在测试‘大自然会优化’这样一个普遍性的观点,而是关于制约条件、优化标准,以及遗传性的特定假说。”在当前这个案例中,我们要做一个普遍性的假设,即大自然的确在制约之下优化,并且对于那些可能的制约条件的相应的特定模型进行测试。
之前提出的具体的制约条件是,掘土蜂的感官系统没有能力评估洞穴内所容纳的物品。这一点与同一种群的其他独立研究所呈现的证据是一致的(Brockmann,Grafen & Dawkins 1979;Brockmann & Dawkins 1979)。不过也没有理由将之视为一个永远不变、不可反转的固定限制。可能掘土蜂能够进化出来评估巢内所含物品的能力,但是需要付出成本。人们长久以来就知道与大金掘土蜂有亲缘关系的平原爱沙蜂有能力每天对它们的每个巢穴的内含物都做出评估(Baerends 1941)。大金掘土蜂每次只准备一个洞穴,产一枚卵,然后用土壤把洞填好,让幼虫自己去吃洞里准备好的食物。与之不同的是,平原爱沙蜂是一种渐次式的积累者,同时为多个洞穴做准备。一只雌虫要同时照顾两到三只成长中的幼虫,每一只都处于一个彼此分开的洞穴中。它的几只不同幼虫的年龄是错开的,对于食物的需求也是不同的。每天早上,它要在一次特别的“巡视”中查看每个洞穴目前的存货。通过在实验中人为改变洞穴里的存货,巴兰兹[37]的研究表明雌虫会就此调整它一整天为每个洞穴补充食物的量,以应对它在早间巡查中发现的情况。尽管这种补充的行为要持续一整天,但是洞穴中的食物在一天中其他时间内的改变则对雌虫的行为没有影响。所以,雌虫在使用它的评估技能时似乎很吝啬,在早间巡查之后的其他时间里就把这技能给关上了,几乎就像是使用着一台价值不菲又非常耗能的设备。可能与这个有意思的类比一样,这种评估技能无论具体是什么,都有可能需要一定的间接运营成本,即便(据巴兰兹,私人通信)那只涉及了时间方面的消耗而已。
大金掘土蜂不是一种渐次积累者,倾向于一次准备一个洞穴的食物,那么它似乎应该比平原爱沙蜂要有着更少的洞穴评估需要。如果不去试图搞清楚洞穴里食物的数量,它不仅能节省一些运营成本——平原爱沙蜂似乎需要非常小心去分配这样的运营成本,还能把自己从最初的制造成本中解脱出来,不用去制造那些必要的神经和感官器件。或许,它能够从具备评估洞穴内含物的能力中获得一些微小的优势,但是只有在一种相对罕见的情况下才有用,那就是当它发现自己要与另一只掘土蜂竞争一个洞穴时。很容易想明白的就是,这个成本要大过收益,而选择作用也因此从未青睐过评估器官的进化。我认为,相对于“必要的突变变化从未出现”这样的假说,上面这个假说要更有建设性,也更为有趣。当然,我们得承认,前一类假说也有可能是真实情况,但是我更愿意只把它当成最后的救命稻草。
在一个层次上由于另一个层次的选择作用所造成的不完美
这本书所要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自然选择究竟在哪个层次上发挥作用。选择作用在生物群体的层次上时我们所应看到的适应性,会与选择作用在生物个体的层次上时我们所期待看到的适应性存在相当的差异。由此就可以得出结论,一名个体选择论者视为适应性的东西,可能在另一名类群选择论者看来不完美。这就是我认为古尔德和莱文廷(1979)的下述观点不太公平的主要原因:他们把现代适应论与霍尔丹用伏尔泰笔下的潘格罗士博士[38]命名的幼稚的完美论画上了等号。由于不认同存在对完美化的制约条件,一名适应论者便有了资本去相信一种生物的所有方面都是“通过适应而产生的对于问题的最优解决方案”,或者“对于一种生物在其环境中所做的事情,实际上不可能有谁会做得比它更好”。然而这样一名适应论者会极其在意他所使用的像“最优”和“更好”这样的词汇的含义。实际上有许多种类的适应性解释,的确也有潘格罗士式的,而像大多数类群选择论的适应性已经被现代适应论者彻底抛弃了。
对于潘格罗士论者来说,证明某事是“有益的”(到底对谁或对什么有益却常常未加指明)就是对其存在性的充分解释。而另一方面,新达尔文主义的适应论者坚持要搞清楚选择进程的确切本质——如果它能导致进化出一种推定的适应性的话,尤其是,他会坚持用精确的语言来说明自然选择应该起作用的层次是什么。潘格罗士论者看到一种一比一的性别比例时,会认为这很好,因为这难道不是对于种群资源浪费的最小化吗?新达尔文主义的适应论者则会从细节上去考虑基因的命运(这些基因在父代身上发挥的作用导致了它们后代的性别比例的偏差),并且会去计算这个种群的进化稳定状态(Fisher 1930a)。潘格罗士理论在一夫多妻制的种群中就不再那么融洽了,在这样的种群中,雄性中的一小部分掌管着“后宫佳丽”,而其他的雄性只能坐在一群单身汉中间,消耗着整个种群几乎一半的食物资源,然而却对种群的繁衍根本做不出任何贡献。新达尔文主义的适应论者自有他的办法来跨过这道难题。这个系统的效率可能从种群的角度来看有着丑陋的低效率,但是从影响性状的基因的角度来看则是和谐融洽的,没有什么突变体可以在这件事上做得更好了。我的观点则是,新达尔文主义的适应论并非全能的、全面的信仰,并非对于所有问题都是最佳的解释,它只是把易于发生在潘格罗士理论中的大多数适应性解释都排除掉了。
若干年以前,一位同行收到了一位想要读研究生的学生发来的申请,希望能够从事适应性方面的研究。这名学生是作为有神论者成长起来的,当时并不相信进化论。不过他相信适应性,但认为适应性是由上帝设计的,设计目的是为了将益处给予……啊,说不出来了,不过这恰恰就是问题所在!或许人们会认为,这个学生相信适应性是由自然选择的还是由上帝产生的无关紧要,毕竟无论是因为自然选择,还是因为上帝,反正适应性都是“有益的”,难道就不能招收一位有能力的有神论学生来探索生物从中受益的具体方式吗?对此,我的观点是否定的,因为在生命的层级体系中,对于一个实体有益的事情可能对于另一个实体来说是有害的,而创造论没有给我们任何基础让我们可以去假设一个实体会愿意让另一个实体得到繁荣。顺带一说,这位有神论的学生可能会在工作时突然停下来,奇怪上帝为什么花了很大的力气来为捕食者提供优美的适应性以捕捉猎物的同时,还要在另一方面给猎物以优美的适应性来妨碍捕猎行为。或许上帝就是喜欢观看这样的竞赛。回到主题上来,如果适应性是由上帝设计的,他可能是为了让动物个体受益(它的存活或是广义适合度,当然这两者不是一码事)而进行设计的,也可能是为了让物种受益,甚至让其他物种,比如让人类受益(有神论者常见的观点),还可能是为了让“大自然的平衡”受益,或是其他某些只有他自己才清楚的神秘莫测的目的。以上这些目的常常是互不相容的,互为替代关系的。所以适应性究竟对谁有益,这真的是一个至关紧要的问题。那些多配制的哺乳动物中的性别比例偏差现象,在一些特定的假说中是无法解释的,而在另一些假说中可能很好解释。一位适应论者如果在对于自然选择的基因理论有着恰当理解的框架之下工作,那么对于潘格罗士论者或许会认可的可能的功能方面的假说,这位适应论者只会赞同其中非常有限的一部分。
本书所要传达的一个主要信息是,出于许多目的,最好不要把选择发挥作用的层次认定为生物个体或是群体,或是任何更大的单位,而要选择基因,或是更小的基因片段。这个困难的话题要在后面的章节中进行讨论。在此,只要知道以下这一点就足够了,即在基因层次上的选择,能够产生在个体层次上明显的不完美。一个经典的例子是杂合体优势现象。哪怕一个基因在纯合体中会显示有害的效应,它在杂合体中由于有益的效应也肯定会被选择。作为结果,种群中的生物个体就会有一个可以预测出来的比例,必然会带着纯合体所造成的缺陷。普遍性的关键之处就在于此。在一个有性的种群中,生物个体的基因组是种群中所有基因几乎随机组合的产物。基因相对于其等位基因而接受选择,标准就是基因的表型。基因分布在种群之中的个体的身体里,遍布整个种群,传了一代又一代,而所有个体中的基因也因此被平均化。一个给定基因所具有的效应通常取决于与它共享身体的其他一些基因——杂合体优势只不过是这之中的一个特例。要选择好的基因,那么群体中存在一定比例的糟糕个体似乎是一个几乎无可避免的结果,这里的“好”指的是一个基因在统计学的身体样本中的平均效应,而这个好的基因在这些身体样本中取代了其他的基因。
只要我们还接受孟德尔式的随机重组作为给定和不可避免的条件,那么上述结果也将是必然的。威廉斯(1979)无法找到证据来证明性别比例是适应性进行精心调制的结果,他对此感到很失望,得出了一个很有洞察力的观点:
性别只是后代身上许许多多似乎由父母来控制的适应性中的一员。比如说,在受到镰状细胞贫血影响的人类群体中,一个杂合体女性的带有显性A基因的卵子如果能够由带有隐性a基因的精子授精,或者反之,都会是有益处的,甚至终止纯合体胚胎的妊娠也是有益的。然而如果配偶也是杂合体,那么她就肯定要来一场孟德尔式的抽奖,即便这将意味着她一半的孩子会有显著降低的适应性。……在进化之中真正基础的问题可能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是可以回答的,那就是把每一个基因都视为与其他每一个基因有着终极的冲突性,甚至是同一个细胞里其他位点上的那些基因。对于自然选择,一个真正合理的理论最终必定还是基于自私的复制单元、基因,以及所有其他有能力偏差性地积累不同的变化形式的实体。
阿门!
由环境的不可预测性或“恶意性”造成的错误
无论一种动物对环境适应得多么好,这些环境条件也必须要看作一种统计意义上的平均水平。我们通常不可能在细节上应对每一个可以想象得到的意外事故,于是任何给定的动物将会因此常常被观察到犯下了“错误”——很容易就是致命的错误。这与已经提到的时间滞后问题不是一回事。时间滞后问题的出现是因为环境统计学特性的不固定性:现在的平均条件与动物的祖先所经历的平均条件是不同的。而这里要说的问题更加无可避免。现代的动物可能是生活在与祖先相一致的平均条件之下,但是两者面对的环境中每时每刻可能发生的事情在每一天中也是不同的,这些情况太复杂了,不可能进行精确的预测。
这种错误尤其是在行为方面常常会见到。一种动物更为静态的那些特性,比如它的解剖结构,显然是对长期平均条件适应的结果。一个动物个体的体形要么大,要么小,即便有需求也不可能眨眼间就发生改变。行为作为一种快速的肌肉运动,是动物全套适应性本领中的一部分,专门与高速调节有关。动物可以时而在这儿,时而在那儿,一会上树,一会入地,快速响应环境中的意外情况。这类意外情况的数量如果以其细节来界定,将会像国际象棋棋局数量一样,实际上是无穷的。就像下国际象棋的计算机(以及棋手)学会了把棋局分成一些具有普遍性的局面分类,那么这个数字就成为可以处理得了的数目了,那么一名适应论者所能期望的最佳结果就是:一种动物已经被编制好了程序,面对普遍性的意外情况的分类,相应地执行合适的行为,而这个数字将是一个可以处理得了的数目。实际的意外情况只能与这些普遍性的分类大致吻合,因此一定会有明显的错误发生。
我们看到的上树的动物,可能是来自一个很久以前的树居祖先的种系。那些祖先经历自然选择时所爬的那些树总体来说与今天的树差不多是一样的,那么那些当时有用的普遍性行为准则,比如“永远不要去一根太细的树枝上”仍然是有效的。但是任何单独一棵树在细节上必然与另一棵树不同。树叶的位置稍有不同,树枝折断的应力只能从其直径上做一个大致的预测,诸如此类。无论我们在信仰上是多么坚定的适应论者,我们只能期望动物是统计平均意义上的优化者,永远不可能对所有细节做出完美的预计与准备。
到此为止,我们已经考虑了环境在统计学意义上的复杂性,并因此而难于预测。我们还没有考虑它从动物的角度来看所具有的主动性的恶意。当猴子们在粗壮的树枝上胡闹的时候,树枝当然不可能突然显露出蓄意的恶意。但是“粗壮的树枝”也可能其实是一条伪装的巨蟒,那么我们的猴子所犯的最后一个错误就不是意外了,而是在某种意义上成为蓄意设计好的“阴谋”。猴子所处的部分环境是死的,或者至少对于猴子是否存在没什么区别,而猴子的错误就可以被归因于统计学上的不可预测性。但是环境的另一部分由活的东西构成,它们自己也适应了从猴子的牺牲中获取利益。猴子所处环境的这一部分就可以被称为有恶意的。
恶意环境造成的影响本身可能是难以预测的,其原因与前面一样,但是它们还引入了额外的危险,让受害者有更多的机会犯下“错误”。一只知更鸟喂养其巢中的杜鹃时就犯下了错误,这个错误从某种意义上大概可以说是一个不适应的错误。这并非如同环境中的非恶意部分在统计上的不可预测性所导致的那种孤立的、不可预知的事件,这是一种反复出现的错误,折磨着一代又一代的知更鸟,甚至在同一只知更鸟的生命中会发生好几次。这类案例总是让我们感到奇怪,为什么这些生物在进化的时间尺度上仍旧顺从于这些有悖于它们最佳利益的操控?为什么选择作用不干脆抹除掉知更鸟易受杜鹃欺骗的特性?我相信,这类问题以及其他许许多多问题终有一天将会成为基础,从中产生出生物学的一个新的分支——专门研究操控、军备竞赛,以及表型的科学。
理查德·道金斯《自私的基因》1-9
目录
前言
第1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第2章 复制因子
第3章 不朽的双螺旋
第4章 基因机器
第5章 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
第6章 基因种族
第7章 计划生育
第8章 代际之战
第9章 两性战争
第10章 你为我搔痒,我就骑在你的头上
第11章 觅母:新的复制因子
第12章 好人终有好报
第13章 基因的延伸
第14章 基因决定论与基因选择论
第15章 对于完美化的制约前言
读者不妨把本书当作科学幻想小说来阅读。笔者构思行文着意于引人深思,唤起遐想。然而,本书绝非杜撰之作。它不是幻想,而是科学。“事实比想象更离奇”,暂不论这句话是否有老生常谈之嫌,它却确切地表达了笔者对客观事实的印象。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因子。这一事实直至今天仍使我惊叹不已。我对其中的道理虽已领略多年,但它始终使我感到有点难以置信。我的愿望之一是能够凭此使读者惊叹不已。
在写作过程中似乎有3位假想的读者一直在我背后不时地观望,我愿将本书奉献给他们。第一位是我们称之为外行的一般读者。为了他,我几乎一概避免使用术语。在不得已使用专门术语的地方,我都一一详加说明。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不把一些学术性刊物里的大部分术语也删掉呢?虽然我假定外行人不具备专业知识,但我却并不认为他们愚昧无知。只要能做到深入浅出,就能使科学通俗易懂。我全力以赴,试图用通俗的语言把复杂艰涩的思想通俗化,但又不丧失其精髓。我这样尝试的效果如何尚不得而知。我的另一个抱负是,让这本书成为一本引人入胜、扣人心弦的读物,使其内容无愧于题材。但这方面我能取得多大成功,心中也毫无把握。我一向认为,生物学犹如神话故事那样迷人,因为事实上,生物学的内容就是神话故事。本书的题材理应激发读者产生莫大的兴趣并带来启发,但我所能做到的充其量不过是沧海一粟,再多我也不敢奢望了。
第二个假想的读者是个行家。他是一个苛刻的评论家,对我所用的一些比拟笔法和修辞手段很不以为然。他总是喜欢用这样的短语:“除此之外……”,“但在另一方面……”,“啧!啧!”我细心地听取了他的意见,纯粹为了满足他的要求,我甚至把书中的一章全部重写了一遍。但归根结底,讲述的方式毕竟还是我的选择。这位专家对我的写作方式恐怕不会完全没有微词吧!但我仍极为热切地希望,即使是他也能在拙作中发现一点新内容,也许是对大家所熟悉的观点的一种新见解,甚至受到启发产生出自己的新观点。如果说我的这种心愿太大,那么,我是否可以希望,这本书至少能为他的旅途消愁解闷?
我心目中的第三位读者是位从外行向内行过渡的学生。如果他至今还没有抱定目标要在哪一方面成为专家,那么我要奉劝他考虑一下我所从事的专业——动物学。动物学固然自有其“实用价值”,且大部分动物又有其逗人喜爱之处,但除此之外,研究动物学有其更为深远的意义:因为宇宙万物之中,我们这些动物当属最为复杂、设计最为完美的“机器”了。既然如此,弃动物学而选择其他学科就令人费解了!对那些已经献身于动物学研究的学生来说,但愿本书能有一定的教育价值,因为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孜孜不倦钻研的经典理论著作和专业书籍,正是笔者撰写本书的依据。如果他们发现经典理论著作难以理解,那么我的深入浅出的论述,作为入门或辅助材料之类的读物,也许对他们有所助益。
显然,要同时迎合3种类型的读者的口味势必要冒一定的风险。我只能说,对此我始终是十分清楚的。不过,考虑到我的这种尝试所能带来的种种益处,我甘愿冒这种风险。
我是个行为生态学家,所以动物行为是本书的主题。我接受过行为生态学的传统训练,从中获得的教益是不言而喻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牛津大学我曾在廷贝亨[1]指导下工作过12个年头。在那些岁月里,他对我的影响之深,恐怕连他自己也想不到。“生存机器”这个词语虽非实际出自他口,但说成是他的首创亦不为过。近年来,行为生态学受新思潮的冲击而生机勃发。从传统观点来说,这股思潮的来源不属行为生态学的范畴。本书在很大程度上即取材于这些异军突起的思想。这些新思想的倡导者主要是威廉斯、史密斯、汉密尔顿和特里弗斯,我将分别在有关章节中提及。
各方人士为本书的书名提出过许多建议,我已将他们建议的名称分别移作有关各章的题目:“不朽的双螺旋”,来自克雷布斯(John Krebs);“基因机器”,来自莫里斯;“基因种族”,来自克拉顿-布罗克(Tim Clutton-Brock)和简·道金斯,为此我向他们表示谢意,另外,特向斯蒂芬·波特(Stephen Potter)表示歉意。
尽管假想的读者可以作为寄托虔诚希望的对象,但同现实生活中的读者和批评家相比,毕竟无太大实际意义。笔者有一癖好,文章非改上几遍不肯罢休。为此,玛丽安·道金斯不得不付出艰辛的劳动。对我来说,她对生物学文献中渊博知识的掌握,对理论问题的深刻理解,以及她不断给予我的鼓励和精神上的支持,都是我从事此项工作不可或缺的。克雷布斯也阅读了全书初稿。有关本书的议题,他的造诣比我深,而且他毫不吝惜地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格莱尼丝·汤姆森(Glenys Thomson)和沃尔特·博德默(Walter Bodmer)对我处理遗传学论题的方式提出过既诚恳又严厉的批评,而我所做的修改恐怕还不能完全使他们感到满意,但我希望他们会发现修订后的稿子已有所改进。他们不厌其烦地为我花费了大量时间,对此我尤为感激。约翰·道金斯以其准确无误的眼力指出了一些容易使人误解的术语,并提出了难能可贵的修改意见。我不可能找到比马克斯韦尔·斯坦普(Maxwell Stamp)更适合、更有学问的“外行”了。他敏锐地在初稿中发现了一个反复出现的文体缺陷,这对我完成最后一稿助益匪浅。最后,我还要向牛津大学出版社的罗杰斯表示谢忱。他审阅过我的手稿,所提意见富于助益;此外,在安排本书的出版时,他做了许多分外的工作。
理查德·道金斯 1976年
第1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行星上的智慧生物开始思索自身存在的道理时,才算真正成熟。如若宇宙空间的高级生物莅临地球的话,为评估我们的文明水平,他们可能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他们发现了进化规律没有?”30多亿年来,地球上一直存在着各种生命有机体,但对生命存在的道理,它们始终一无所知。后来,有一个人终于弄懂了事实真相,他就是达尔文(Charles Darwin)。说句公道话,其他人对事实真相也曾有过一些模糊的想法,但对我们存在的道理第一个做了有条理、站得住脚的阐述的却是达尔文。好奇的孩子常会问:“为什么会有人呢?”达尔文使我们能够在面对这个问题时,给出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生命有意义吗?人生目的何在?人是什么?我们在面对这些深刻的问题时,无须再求助于怪力乱神。著名动物学家辛普森(G.G.Simpson)在提出上面最后一个问题之后,曾这样说过:“现在我要讲明的一点是,1859年之前试图回答这一问题的一切尝试都是徒劳无益的,如果我们将其全部置于脑后,我们的境遇会更好些。”*
今天,人们对进化论产生疑问,犹如怀疑地球绕着太阳转的理论,但达尔文进化论的全部含义仍有待人们去了解。在大学里,动物学仍是少数人研究的课题,即使是那些决定选学这门课的人,往往也没有理解其深刻的哲学意义。哲学以及被称为“人文学科”的课程,现在讲授起来,仍好像不曾有过达尔文此人。毫无疑问,这种状况以后将会改变。不管怎样,本书并无意于全面地宣扬达尔文主义,而着眼于探索进化论对一个特定问题所产生的种种影响。我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
除了学术意义,这个主题对人类的重要性也显而易见。它关乎我们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的爱与憎、斗争与合作、馈赠与盗窃、贪婪与慷慨。这些本来是洛伦茨(Lorenz)的《论进犯行为》(On Aggression)、阿德里(Ardrey)的《社会契约》(The Social Contract)和埃布埃尔-埃尔布菲尔特(Eibl-Eibesfeldt)的《爱与憎》(Love and Hate)探讨的主题。这3本书的问题在于它们的作者铸下了大错。他们犯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进化论。他们错误地假定进化的关键在于物种(或者种群)的利益,而不是个体(或者基因)的利益。可笑的是,阿什利·蒙塔古(Ashley Montagu)批评洛伦茨,说他是“(相信)‘大自然是残酷无情的’的19世纪思想家的‘嫡系’……”。在我看来,洛伦茨和蒙塔古是半斤八两,二人都拒斥丁尼生这个著名短语的含义。与二人不同,我认为这句话极好地概括了我们对自然选择(理论)的现代理解。
我在开始论证之前,想先扼要地说明一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论点,以及不是什么样的论点。如果有人告诉我们,某人在芝加哥黑社会中长期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我们就能够对他是什么样的人做一些猜测。我们可以想见,他的性格粗暴鲁莽,动辄开枪,而且能吸引忠贞不贰的朋友。而推论并非是万无一失的。但如果你知道一个人是在什么情况下生活和发迹的,那你就能够对他的性格做出某些推断了。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在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发迹的匪徒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存续长达几百万年。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性。我将要论证,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上句中,“特殊”和“有限”是两个重要的词。尽管我们可能觉得这种情况难以置信,但对整个物种来说,普遍的爱和普遍的利益在进化论上简直是毫无意义的概念。
因此,现在我要讲一下本书所不准备论证的第一点。我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我只是讲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才符合道德准则。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知道我有被人误解的危险。有些人不能把阐述对事物的认识同提倡事物这两件事区别开来,此类人实在为数太多。我自己也觉得,生活在一个单纯以基因那种普遍的、无情的自私性法则为基础的人类社会中将会令人厌恶至极。然而我们无论怎样感到惋惜,事实毕竟就是事实。本书的主旨在于引起读者的兴趣,如果你想从中引出某种教益,那么阅读时,可以视之为一种告诫。如果你也和我一样希望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慷慨大度、相互无私合作的社会,那你就不能指望从生物的本性获得什么助益。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就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没能做到的。
上述有关教育的议论,必然表明下面的观点是错误的: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继承下来的特性是明确固定、不容改变的。这是一种极为常见的谬见。我们的基因可以驱使我们的行为自私,但我们也不必终生屈从。如果我们在遗传上生来就是利他性的,再去学利他主义也许不那么困难。在动物中,只有人类受文化也受后天获得的以及继承下来的影响的支配。有人可能会说,文化是如此之重要,以至于不论基因自私与否,它与我们对人类本性的理解毫不相干。另有一些人也会不同意这种说法,这完全取决于在作为人类特性的决定性因素“是天性还是教养”的辩论中,你站在什么立场上。这就使我要讲一讲本书不准备论证的第二点。在“本性和教养”的争论中,本书不支持这一或那一立场。当然我有自己的观点,但我不打算表达出来,只在第13章中,把我的观点融合到了我阐述的文化观点中。如果确实证明基因同现代人的行为毫不相干,如果在动物界中我们在这方面确实是独一无二的,那么至少探究一下我们在如此短期内成为例外的规律,仍将兴味无穷。而假如我们这一物种并不像我们一厢情愿的那样是个例外的话,研究这一规律就更加重要。
本书不准备论证的第三点是,不对人类或其他某一种动物的行为细节进行描述。只有在举例说明时,我才使用有事实根据的细节。我不会说:“如果你看一下狒狒的行为,就会发现它们的行为是自私的,所以人类的行为也可能是自私的。”我的关于“芝加哥匪徒”的论证在逻辑上与此迥然不同。真实情况是,人和狒狒都是经由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如果你注意一下自然选择进行的方式,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经由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任何东西应该都是自私的。因此我们可以预见到,当我们去观察狒狒、人类和其他一切生物的行为时,一定会发现它们的行为是自私的。如果我们发现自己的预见是错误的,如果我们所观察到的人类行为的确是利他性的,我们就会遇到某些令人迷惑不解的事情,需要进行阐明。
我们需要有一个定义,然后再进一步探讨。如果一个实体,例如狒狒,其行为的结果是牺牲自己的利益,从而增进了另一同类实体的利益,该实体就被认为是具有利他性的。而自私行为的效果恰好相反。我们所谓的“利益”就是指“生存的机会”,即使行为的效果对事实上的生与死所产生的影响小得微不足道。人们现在体会到,对生存概率的影响,在表面上看来,哪怕是极微小的,也能够对进化发生很大的作用。这是对于达尔文学说最新解释所产生的一个令人吃惊的后果,因为这种影响有大量的时间可供其发挥作用。
上述有关利他和自私的定义是指行为上的,而不是指主观意识上的,弄清这一点至关重要。在这里我的旨趣不在动机的心理学方面,我不准备去论证人们在做出利他行为时,是否“真的”私下或下意识地抱有自私的动机。他们或许是,或许不是,也许我们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但无论怎样,这些都不是本书所要探讨的内容。我的定义只涉及行为的效果,是降低还是提高这个假定的利他主义者生存的可能性,以及这个假定的受益者生存的可能性。
说明行为对生存所产生的远期影响是一件异常复杂的事情。事实上,在把这一定义运用于实际行为时,我们必须用“明显的”这个词来修饰提到的实际行为。一个明显的是利他性的行为表面看去似乎(不管可能性何其小)使利他主义者有较大的可能死亡,而受益者有较大的可能生存下来。更仔细地观察一下,我们常常会发现明显的利他行为实际上是伪装起来的自私行为。我要再次声明,我绝不是说它们的潜在动机都是自私的。我的意思是,这种行为对生存可能性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同我们原来的设想正好相反。
现在我来举一些明显的自私以及明显的利他行为的例子。每当讨论我们自己这一物种时,要避免思想上的主观性习惯是困难的,因此我将以其他动物为例。先举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有关个体动物的自私行为的例子。
黑头鸥集群筑巢,巢与巢之间相距仅几英尺,雏鸥刚出壳,娇嫩幼小无防卫能力,易被吞食。一只黑头鸥等到它的邻居转过身去,或许趁它去捉鱼时,便扑上前去将它邻居的一只雏鸥一口囫囵吞下去,这种情况相当普遍。就这样它吃了一顿营养丰富的大餐,而不必再费神去捉鱼了,也不必离开它的巢,使其失去保护。
雌螳螂那种喜食同类的可怕习性,更是人们所熟知的。螳螂是食肉的大昆虫,它们一般吞食比它们小的昆虫,如苍蝇等。但它们会袭击几乎一切活的东西。交配时,雄螳螂小心翼翼地爬到雌螳螂背上,骑着进行交配。雌螳螂一有机会就把雄螳螂吃掉,首先把头咬掉,这发生在雄螳螂接近时,或在刚一爬上去之后,或在分开之后。按理说,雌螳螂似乎应等到交配完,再开始吃雄螳螂。但脑袋的丢失,似乎并不会打乱雄螳螂身体其余部分进行交配的进程。的确,由于某些神经抑制中心位于昆虫的头部,把头吃掉可能反而会改善雄性的性活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倒不失为一种额外收获。主要的收获是雌螳螂饱餐了一顿。
虽然这些同类相食的极端例子同我们的定义很契合,但“自私”这个词就未免有点轻描淡写了。对于南极洲帝企鹅的那种所谓胆怯的行为,我们也许更能直接地寄予同情。可以看到它们伫立在水边,由于有被海豹吃掉的危险,在潜入水中之前踌躇犹疑。只要有一只先潜入水中,其余的就会知道水中是否有海豹。自然没有哪一个肯当试验品,所以大家都在等,有时甚至相互往水中推。
更为常见的自私行为可能只不过是拒绝分享某些珍视的东西,如食物、地盘或配偶等。现在举一些明显的利他性行为的例子。
工蜂的刺蜇行为是抵御蜂蜜掠夺者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但执行刺蜇的工蜂是一些敢死队队员。在刺蜇这一行动中,一些生命攸关的内脏通常要被拖出体外,工蜂很快就会因此而死去。它的这种自杀性使命可能把蜂群储存的重要食物保存了下来,而它们自己却不能活着受益了。按照我们的定义,这是一种利他性行为。请记住,我们所议论的不是有意识的动机。在利他性行为以及自私性行为的例子中,这种有意识的动机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但这些同我们的定义都不相干。
为朋友献身显然是一种利他性行为,但为朋友冒点风险也是一种利他性行为。有许多小鸟在看到捕食类飞禽,如鹰飞近时会发出一种特有的警告声,鸟群一听到这种警告声,就采取适当的逃避行动。非直接的证据表明,发出这种警告声的鸟使自己处于特别危险的境地,因为它把捕食者的注意力引到了自己身上。这种额外风险并不算大,然而按照我们的定义,乍看之下至少还称得上是一种利他性行为。
动物利他行为中最普通、明显的例子,是父母,尤其是母亲对其子女所表现的利他性行为。它们或在巢内,或在体内孕育这些小生命,付出巨大代价去喂养它们,冒很大风险去保护它们免受捕食者伤害。在这里只举一个具体例子,许多在地面筑巢的鸟类,当捕食者,如狐狸等接近时,会上演一出“调虎离山计”。雏鸟的母亲一瘸一拐地离开巢穴,同时把一边的翅膀展开,好像已经折断。捕食者认为猎物就要到口,便舍弃那个有雏鸟安卧其中的鸟巢。在狐狸的爪子就要抓到雌鸟时,它终于放弃伪装,腾空而起。这样,一窝雏鸟就可能安然无恙,但它自己却要冒点风险。
我不准备以讲故事的方式来阐明一个论点。经过选择的例子对任何有价值的概括来说从来就不是重要的证据。这些故事只不过是用来说明在个体水平上,我所讲的利他性行为以及自私性行为是什么意思。本书将阐明如何用我称之为基因的自私性这一基本法则来解释个体自私性和个体利他性。但我首先需要讲一下人们在解释利他性时常犯的一个特别错误,因为它流传很广,甚至在学校里被广为传授。
这种错误解释的根源在于我已提到过的,生物之进化是“为其物种谋利益”或者是“为其群体谋利益”这一错误概念。这种错误的概念如何渗入生物学领域是显而易见的。动物的生命中有大量时间是用于繁殖的,我们在自然界所观察到的利他性自我牺牲行为,大部分是父母为其下一代而做的。“使物种永存”通常是繁殖的委婉语,物种永存无疑是繁殖的一个必然结果。只要在逻辑推理时稍微引申过头一点,就可以推断,繁殖的“功能”就是“为了”使物种永存。从这一推断再向前迈出错误的一小步,就可得出结论说,动物的行为方式一般以其物种的永恒性为目的,因而才有对同一物种的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行为。
这种思维方式能够以模糊的达尔文主义的语言表达出来。进化以自然选择为动力,而自然选择是指“适者”的有差别的生存。但我们所谈论的适者是指个体,种属,物种,还是其他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并无多大关系,但涉及利他主义时,这显然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在达尔文所谓的生存竞争中进行竞争的是物种,那么个体似乎可以恰如其分地被认为是这种竞争中的马前卒。为了整个物种的更大利益,个体就得成为牺牲品。用词稍雅一点,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种群,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灭绝的可能性要比与之竞争的另一个将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的群体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这就是温-爱德华兹(Wynne-Edwards)在其一本著名的书中公之于世的“类群选择”理论。这一理论后为阿德里在其《社会契约》一书中所普及。另一个正统的理论通常叫作“个体选择”理论,但我个人却偏爱使用“基因选择”这一名词。
对于刚提出的上述争论,“个体选择”论者可以不假思索地这样回答:几乎可以肯定,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按照定义,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淹没,就不能同自私性的群体分辨开来了。我们姑且假定开始时存在无叛逆者的纯粹利他性群体,尽管这不大可能,但很难看出又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止自私的个体从邻近的自私群体中移居过来,然后由于相互通婚,玷污了利他性群体的纯洁性。
个体选择论者也会承认群体确实会消亡,也承认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他们甚至可能承认,只要一个群体中的个体具有远见卓识,就会懂得克制自私贪婪,到头来成为它们的最大利益所在,从而避免整个群体的毁灭。但同个体竞争中那种短兵相接、速战速决的搏斗相比,群体灭绝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甚至在一个群体缓慢地、不可抗拒地衰亡时,该群体中的一些自私的个体,在损害利他主义者的情况下,仍可获得短期的繁荣。
尽管类群选择的理论在今天已得不到那些了解进化论的专业生物学家多大的支持,但它仍具有巨大的直观感召力。历届动物学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后,都惊奇地发现这不是一种正统的观点。这不该责怪他们,因为在为英国高级生物学教师编写的《纳费尔德生物学教师指南》一书中,我们可以找到下面这句话:“在高级动物中,为了确保本物种的生存,会出现个体的自杀行为。”这本指南的不知名作者幸而根本没有意识到他提出了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在这方面这位作者和诺贝尔奖得主洛伦茨所见略同。洛伦茨在《论进犯行为》一书中讲到进犯行为在物种保存方面的功能时,认为功能之一是确保只有最适合的个体才有繁殖的权利。这是个典型的循环证明。但这里我要说明的一点是,类群选择的观点竟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洛伦茨像《纳费尔德生物学教师指南》的作者一样,显然不曾认识到,他的说法同正统的达尔文学说是相抵触的。
最近我在英国广播公司电视节目中听到一个有关澳大利亚蜘蛛的报道。节目中提到一个同样性质的、听来使人忍俊不禁的例子,如没有这个例子,那倒是一档相当精彩的节目。主持这一节目的“专家”评论说,大部分蜘蛛幼虫最后为其他物种所吞食。然后她继续说:“这也许就是它们生存的真正目的,因为要保存它们的物种,只需要少数几个个体生存就行。”
阿德里在《社会契约》中用类群选择的理论解释整个社会的秩序。他明确地认为,人类是从动物这条正路偏离出来的一个物种。阿德里至少是个用功的人,他决定和正统的理论唱反调是经过充分论证的。为此,他应受到赞扬。
类群选择理论之所以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原因之一也许是它同我们大部分人的道德和政治观念完全相吻合。作为个人,我们的行为时常是自私的,但在我们以高姿态出现的时刻,我们赞誉那些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虽然对“天下”这个词所指的范围如何理解,我们仍莫衷一是。一个群体范围内的利他行为常常同群体之间的自私行为并行不悖。从另一个意义来说,国家是我们利他性自我牺牲的主要受益者。青年人作为个体应为国家整体的更大荣誉而牺牲,令人费解的是,在和平时期号召人们做出一些微小的牺牲,放慢他们提高生活水平的速度,似乎比在战争时期要求他们献出生命的号召更难奏效。
最近出现了一种同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背道而驰的、代之以全人类的物种作为我们同情的目标的趋势。这种把我们的利他主义目标加以人道主义的拔高,带来一个有趣的必然结果——进化论中的“物种利益”这一概念似乎再次得到了支持。政治上的自由主义者通常是物种道德最笃信不疑的代言人,而现在却对那些稍微扩大一些利他主义范围以包括其他物种的人极尽其嘲笑之能事。如果我说我对保护鲸鱼免受捕杀比对改善人类的居住条件更感兴趣,很可能会使我的某些朋友大为震惊。
同一物种中的成员同其他物种的成员相比,前者更应得到道义上的特殊考虑,这种情感既古老又根深蒂固。非战时杀人被认为是日常犯罪中最严重的罪行。受到我们文明更加严厉的谴责的唯一一件事是吃人(即使是吃死人),然而我们却津津有味地吃其他物种的成员。我们当中许多人在看到那些哪怕是人类最可怕的罪犯被执行死刑时,也觉得惨不忍睹,但我们却兴高采烈地鼓励射杀那些相当温顺的供观赏的动物。我们确实是以屠杀其他无害物种的成员作为寻欢作乐的手段的。一个人类的胎儿,所具有的人类感情丝毫不比一个阿米巴[1]多,但它所享受的尊严和得到的法律保护却远远超过一只成年的黑猩猩。黑猩猩有感情,有思维,而且最近的试验证明,黑猩猩甚至能够学会某种形式的人类语言。就因为胎儿和我们同属一个物种,就立刻被赋予相应的特殊权利。我不知道能否将“物种主义”的道德[赖德(Richard Ryder)用语]置于一个比“种族主义”更合理的地位上,但我知道,这种“物种主义”在进化生物学上是毫无正当依据的。
在生物学上,按照进化理论,关于利他主义应该在什么程度上表现出来尚存争论。这种争论正好反映出与之平行的,在人类道德中关于利他主义在什么程度上是可取的——家庭、国家、种族、物种以及一切生物——所存在的争论。对于群体成员之间因竞争而相互交恶的情况,甚至连类群选择论者也会觉得不足为奇。但值得一问的是,类群选择论者如何决定哪一级的水平才是重要的呢?如果说可以选择在同一物种的群体之间以及在不同物种之间进行,那么选择为什么就不能在更高一级的群体之间进行呢?物种组成属,属组成科,科组成目,目组成纲。狮子和羚羊与我们一样,同属哺乳纲。难道我们不应该要求狮子“为了哺乳纲的利益”,不要再去杀害羚羊吗?为了不致使这一纲灭绝,毫无疑问,它们应该去捕食鸟类或爬行动物。可是,照此类推下去,为了使脊椎动物这一门全部永恒地存在下去又该怎样呢?
运用归谬法进行论证,同时揭示类群选择理论无法自圆其说的困境,当然对我很有利,但明显存在的个体的利他行为仍有待解释。阿德里竟然说,对于像汤姆森氏瞪羚(Thomson’s gazelles)的跳跃这种行为,类群选择是唯一可能的解释。这种在捕食者面前夺目的猛跳同鸟的警告声相似,因为这种跳跃似乎是在向其同伴报警,同时明显地把捕食者的注意力吸引到跳跃者自己身上。我们有责任对这种跳跃行为以及类似现象做出解释,这就是我在后面几章中所要探讨的问题。
在深入讨论之前,我必须为我的信念辩解几句。我认为,从发生在最最低级的水平上的选择出发是解释进化论的最好方法。我的这一信念深受威廉斯的伟大著作《适应与自然选择》(Adaptation and Natural Selection)的影响。我要运用的中心观点,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基因学说尚未出现的日子,那时魏斯曼[2]的“种质的延续性”(continuity of the germ-plasm)理论已预示出今日的发展。我将论证的选择的基本单位,也就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对于某些生物学家来讲,这乍听起来像是一种极端的观点。我希望,在他们理解了我的真正意思时,会同意这种观点实质上是正统的,尽管表达的方式与众不同。进行论证需要时间,而我们必须从头开始,以生命起源为其开端。
第2章 复制因子
天地伊始,一切单一纯简。即使是简单的宇宙,要说清楚它是怎样开始形成的又谈何容易?而复杂的生命,或能够创造生命的生物是如何突然出现,而且全部装备齐全的,我想,这无疑是一个更难解答的问题。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论是令人满意的,因为它说明了由单一纯简变成错综复杂的途径,说明了杂乱无章的原子如何能分类排列,形成越来越复杂的模型,直至最终创造人类。人们一直试图揭开人类生存的奥秘,而迄今为止只有达尔文提供的答案是令人信服的。我打算用更为通俗的语言阐明这个伟大的理论,并从进化还未发生以前的年代谈起。
达尔文的“适者生存”其实是稳定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stable)这个普遍法则的广义特殊情况。宇宙为稳定的物质所占据。所谓稳定的物质,是指原子的聚合体,它因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或普遍性而被赋予这个名称。它可能是一个独特的原子聚合体,如马特霍恩(Matterhorn)[1],它存在的时间之长值得人们为之命名。稳定的物质也可能是属于某个种类(class)的实体,如雨点,它们出现得如此频繁以至于理应有一个集合名词作为名称,尽管雨点本身存在的时间是短暂的。我们周围看得见的以及我们认为需要解释的物质——岩石、银河、海洋的波涛——虽大小不同,却都是稳定的原子模型。肥皂泡往往是球状的,因为这是薄膜充满气体时的稳定形状。在宇宙飞船上,水也稳定成球形的液滴状,但在地球上,由于地球引力的关系,静止的水的稳定表面是水平的。盐的结晶体一般是立方体,因为这是把钠离子和氯离子聚合在一起的稳定形式。在太阳里,最简单的原子即氢原子不断聚变成氦原子,因为在那样的条件下,氦的结构比较稳定。遍布宇宙各处的星球上,其他各种甚至更为复杂的原子正在形成。依照目前流行的理论,早在宇宙大爆炸之时,这些比较复杂的原子已开始形成。我们地球上的各种元素也来源于此。
有时候,原子相遇后经化学反应会结合成分子,这些分子具有程度不同的稳定性。它们可能很大。一颗钻石那样的结晶体可以视为一个单一分子,其稳定程度是众所周知的,但同时又是一个十分简单的分子,因为它内部的原子结构是无穷无尽地重复的。在现在的生命有机体中,还有其他高度复杂的大分子中,它们的复杂性在好几个方面表现出来。我们血液中的血红蛋白就是典型的蛋白质分子。它由较小的分子氨基酸的链组成,每个分子包含几十个精确排列的原子。在血红蛋白分子里有574个氨基酸分子,它们排列成4条互相缠绕在一起的链,形成一个立体球形,其结构之错综复杂实在使人眼花缭乱。一个血红蛋白分子的模型看起来像一棵茂密的蒺藜,但和真的蒺藜又不一样,它并不是杂乱的近似模型,而是毫厘不爽的固定结构。这种结构在人体内同样地重复60万亿亿次以上,其结构完全一致。血红蛋白这样的蛋白分子,其酷似蒺藜的形态是稳定的,就是说,它的两对由序列相同的氨基酸构成的链,像两条弹簧一样倾向于形成完全相同的立体盘绕结构。在人体内,血红蛋白蒺藜以每秒约400万亿个的速度形成它们“喜爱”的形状,而同时另外一些血红蛋白以同样的速度被破坏。
血红蛋白是个现代分子,人们通常用它来说明原子趋向于形成某种稳定结构的原理。我们在这里要谈的是,远在地球还没有生命之前,通过一般的物理或化学过程,分子的某种形式的初步进化现象可能就已存在。没有必要考虑诸如预见性、目的性、方向性等问题。如果一组原子受到能量的影响而形成某种稳定的结构,它们往往倾向于保持这种结构。自然选择的最初形式不过是选择稳定的模式并抛弃不稳定的模式罢了,这里面并没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地方,事物的发展只能是这样。
可是,我们自然不能因此认为,这些原理本身就足以解释一些结构复杂的实体,如人类的存在。取一定数量的原子放在一起,在某种外界能量的影响下,不停地摇动,有朝一日它们会碰巧落入正确的模型,于是亚当[2]就会降临!这是绝对办不到的。你可以用这个方法把几十个原子变成一个分子,但一个人体内的原子多得不计其数,如果想制造一个人,你就得摇动你那个生化鸡尾酒混合器,摇动的时间之久,就连宇宙存在的漫长岁月与之相比都好像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即使到了那个时候,你也不会如愿以偿。在这里,我们必须求助于达尔文学说的高度概括的理论。有关分子形成的缓慢过程的故事只能讲到这儿,其他的该由达尔文的学说去解释了。
有关生命的起源,我的叙述只能是纯理论的。事实上当时并无人在场。在这方面存在很多观点对立的学说,但它们也有某些共同的特点。我的概括性叙述大概与事实不会相去太远。*
生命出现之前,地球上有哪些大量的化学原料,我们不得而知。但很可能有水、二氧化碳、甲烷和氨:它们都是简单的化合物。就我们所知,它们至少存在于我们太阳系的其他一些行星上。一些化学家曾经试图模拟地球在远古时代所具有的化学条件。他们把这些简单的物质放入一个烧瓶中,并提供如紫外线或电火花之类的能源——原始时代闪电现象的模拟。几个星期之后,在瓶内通常可以找到一些有趣的东西——一种稀薄的褐色溶液,里面含有大量的分子,其结构比原来放入瓶内的分子来得复杂。值得一提的是研究人员在里面找到了氨基酸——用以制造蛋白质的构件(building block),蛋白质乃是两大类生物分子中的一类。在进行这种试验之前,人们认为天然的氨基酸是确定生命是否存在的依据——如果人们在火星上发现了氨基酸,那么火星上存在生命似乎是可以确定无疑的了。但在今天,氨基酸的存在可能只是意味着在大气层中存在一些简单的气体,还有一些火山、阳光和发生雷鸣的天气。近年来,在实验室里模拟生命存在之前地球的化学条件,结果获得了被称为嘌呤和嘧啶的有机物质,它们是组成遗传分子脱氧核糖核酸(DNA)的构件。
“原始汤”的形成想来必然是过程与此类似的结果。生物学家和化学家认为“原始汤”就是大约30亿到40亿年前的海洋。有机物质在某些地方积聚起来,也许在岸边逐渐干燥起来的浮垢上,或者在悬浮的微小水珠中。在受到如太阳紫外线之类的能量的进一步影响后,它们就结合成大一些的分子。现今,大的有机分子存在的时间不会太长,我们甚至觉察不到它们的存在,它们会很快被细菌或其他生物吞噬或破坏。但细菌以及我们人类都是后来者。所以在那些日子里,有机大分子可以在稠浓的汤中平安无事地自由漂浮。
到了某一时刻,一个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我们称之为复制因子(replicator)。它并不见得是那些分子当中最大或最复杂的,但它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能够复制自己。看起来这种偶然性非常之小。的确是这样,发生这种偶然情况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实际上可以把这种千年难得一遇的情况视为不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你买的足球彩票永远不会中头等奖的道理。但是我们人类在估计什么可能或什么不可能发生的时候,不习惯于将其放在几亿年这样长久的时间内去考虑。如果你在一亿年中每星期都购买一次彩票,说不定你会中上几次头等奖呢。
事实上,一个能复制自己的分子并不像我们原来想象的那样难得,这种情况只要发生一次就够了。我们可以把复制因子当作模型或样板,把它想象为由一条复杂的链构成的大分子,链本身是由各种类型的起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的。在复制因子周围的汤里,这种小小的构件多得是。现在让我们假定每一块构件都具有吸引其同类的亲和力。来自汤里的这种构件一接触到对之有亲和力的复制因子的另一部分,就往往附着在那儿不动了。按照这个方式附着在一起的构件会自动地仿照复制因子本身的序列排列起来。这时我们就不难设想,这些构件逐个地连接起来,形成一条稳定的链,和原来复制因子的形成过程一模一样。这个一层一层逐步堆叠起来的过程可以继续下去,结晶体就是这样形成的。另一方面,两条链也有一分为二的可能,这样就产生了两个复制因子,而每个复制因子还能继续复制自己。
一个更为复杂的可能性是,每块构件对其同类并无亲和力,而对其他的某一类构件却有互相吸引的亲和力。如果情况是这样的,复制因子作为样板并不产生完全相似的拷贝,而是某种“反象”,这种“反象”转过来再产生和原来的正象完全相似的拷贝,对我们来说,不管原来复制的过程是从正到反还是从正到正都无足轻重;但有必要指出,现代的第一个复制因子即DNA分子,它所使用的是从正到反的复制过程。值得注意的是,突然间,一种新的“稳定性”产生了。在以前,汤里很可能并不存在非常大量的某种特殊类型的复杂分子,因为每一个分子都要依赖于那些碰巧产生的结构特别稳定的构件。第一个复制因子一旦诞生了,它必然会迅速地在海洋里到处扩散它的拷贝,直至较小的构件分子日渐稀少,而其他较大的分子也越来越难有机会形成。
这样我们到达了一个具有全都一样的复制品的大种群的阶段。现在,我们必须指出,任何复制过程都具有一个重要的特性:它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它准会发生差错。我倒希望这本书里没有印刷错误,可是如果你仔细看一下,你可能会发现一两个差错。这些差错也许不至于严重地歪曲书中句子的含义,因为它们只不过是“第一代”的错误。但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印刷术尚未问世之前,如福音之类的各种书籍都是手抄的。以抄写书籍为业的人无论怎样小心谨慎,都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差错,何况有些抄写员还会心血来潮,有意“改进”一下原文。如果所有的抄写员都以同一本原著为蓝本,那么原意还不至于受到太大的歪曲。可是,如果手抄本依据的也是手抄本,而后者也是抄自其他手抄本的话,那么谬误就开始流传、积累,其性质也更趋严重。我们往往认为抄写错误是桩坏事,而且我们也难以想象,在人们抄写的文件中能有什么样的错误可以被认为是胜于原文的。当犹太圣典的编纂人把希伯来文的“年轻妇女”误译成希腊文的“处女”时,我想我们至少可以说他们的误译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后果,因为圣典中的预言变成“看哪!一个处女将要受孕并且要生养一个儿子……”*不管怎样,我们将要看到,生物学的复制因子在其复制过程中所造成的错误确实能产生改良的效果。对生命进化的进程来说,产生一些差错是必不可少的。原始的复制因子在复制拷贝时其精确程度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今天,它们的后代DNA分子和人类所拥有的最精密的复印术相比却准确得惊人。然而,差错最终使进化成为可能。原始的复制因子大概产生过极多的差错。不管怎样,它们出过差错是确定无疑的,而且这些差错是积累性的。
随着复制错误的产生和扩散,原始汤中充满了由好几个品种的复制因子组成的种群,而不是清一色的全都一样的复制品,但都是同一个祖先的“后裔”。它们当中的一些品种会不会比其他品种拥有更多的成员?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是的。某些品种由于内在的因素会比其他品种来得稳定。某些分子一旦形成就安于现状,不像其他分子那样易于分裂。在汤里,这种类型的分子会相对地多起来,这不仅仅是“长寿”的直接逻辑后果,而且因为它们有充裕的时间去复制自己。因此,“长寿”的复制因子往往会兴旺起来。如果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种群中就会出现一种寿命变得更长的“进化趋向”。
但其他条件可能是不相等的。对某一品种的复制因子来说,它具有另外一个甚至更为重要的、为了在种群中传布的特性,这就是复制的速度或“生育力”。如果A型复制因子复制自己的平均速度是每星期一次,而B型复制因子是每小时一次,显而易见,不需多久,A型因子的数量就要相形见绌,即使A型因子的“寿命”再长也无济于事。因此,汤里面的因子很可能出现一种“生育力”变得更强的“进化趋向”。复制因子肯定会选择的第三个特性是复制的准确性。假定X型因子与Y型因子的寿命同样长,复制的速度也一样快,但X型因子平均在每10次复制过程中犯一次错误,而Y型只在每100次复制过程中犯一次错误,那么Y型因子肯定要变得多起来。种群中X型因子这支队伍不但要失去它们因错误而养育出来的“子孙”,还要失去它们所有现存或未来的后代。
如果你对进化论已有所了解的话,你可能会认为上面谈到的最后一点似有自相矛盾之嫌。我们既说复制错误是发生进化的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但又说自然选择有利于高精确度的复制过程,如何能把这两种说法调和起来?我们认为,总的说来,进化在某种含糊的意义上似乎是件“好事”,尤其是因为人类是进化的产物,而事实上没有什么东西“想要”进化。进化是偶然发生的,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尽管复制因子(以及当今的基因)不遗余力地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莫诺在他纪念斯宾塞[3]的演讲中出色地阐明了这一点。他以幽默的口吻说:“进化论的另一个难以理解的方面是,每一个人都认为他理解进化论!”
让我们再回到原始汤这个问题上来,现在汤里已存在一些稳定品种。所谓稳定的意思是,那些因子要么本身存在的时间较长,要么能迅速地复制,要么能精确无误地复制。朝着这三种稳定性发展的进化趋向是在下面这个意义上发生的:如果你在两个不同的时间分别从汤中取样,后一次的样品一定含有更大比例的寿命长或生育力强或复制精确性高的品种。生物学家谈到生物的进化时,他所谓的进化实质上就是这个意思,而进化的机制是一样的——自然选择。
那么,我们是否应该把原始的复制因子分子称为“有生命的”呢?那是无关紧要的。我可以告诉你“达尔文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而你可能会说“不,牛顿才是最伟大的”。我希望我们不要再争论下去了,应该看到,不管我们的争论结果如何,实质上的结论都是不受影响的。我们把牛顿或达尔文称为伟大的人物也好,不把他们称为伟大的人物也好,他们两人的生平事迹和成就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同样,复制因子分子的情况很可能就像我所讲的那样,不论我们是否要称之为“有生命的”。我们当中有太多的人不理解词汇仅仅是供我们使用的工具,字典里面的“有生命的”这个词并不一定指世上某一样具体的东西。不管我们把原始的复制因子称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它们的确是生命的祖先,是我们的缔造者。
论点的第二个重要环节是竞争。达尔文本人也强调过它的重要性,尽管他那时讲的是动物和植物,不是分子。原始汤是不足以维持无限量的复制因子分子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地球的面积有限,但其他一些限制性因素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想象当中,那个起着样板或模型作用的复制因子浮游于原始汤之中,周围存在大量复制所必需的小构件分子。但当复制因子变得越来越多时,构件因消耗量大增而供不应求,成为珍贵的资源。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因子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我们已经研究过是什么因素促进那些条件优越的复制因子的繁殖。我们现在可以看到,条件差一些的品种事实上由于竞争而变得日渐稀少,最后它们中的一些品系难逃绝种的命运。复制因子的各品种之间发生过你死我活的搏斗。它们不知道自己在进行生存斗争,也不会因之而感到烦恼。复制因子在进行这种斗争时不动任何感情,更不用说会引起哪一方的厌恶感了。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的确是在进行关乎生死存亡的斗争,因为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改良的过程是积累性的。加强自身的稳定性或削弱对手稳定性的方法变得更巧妙,更富有成效。一些复制因子甚至“发现”了一些方法,通过化学途径分裂对方品种的分子,并利用分裂出来的构件来复制自己。这些原始食肉动物在消灭竞争对手的同时摄取食物。其他的复制因子也许发现了如何用化学方法或把自己裹在一层蛋白质之中来保卫自己。这也许就是第一批生命细胞的成长过程。复制因子的出现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还是为它们自己制造容器,即赖以生存的运载工具。能够生存下来的复制因子都是那些为自己构造了生存机器以安居其中的复制因子。最原始的生存机器也许仅仅是一层保护衣。后来,新竞争对手陆续出现,它们拥有更优良、更有效的生存机器,因此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
随着时间的推移,复制因子为了保证自己在世界上存在下去而采用的技巧和计谋也逐渐改进,但这种改进有没有止境呢?用以改良的时间是无穷无尽的。1000年的变化会产生什么样的怪诞的自我保存机器呢?经过40亿年,古代的复制因子又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它们没有消失,因为它们是掌握生存艺术的老手。但在今日,别以为它们还会浮游于海洋之中。很久以前,它们已经放弃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了。在今天,它们群集相处,安稳地寄居在庞大的步履蹒跚的“机器人”体内*,与外界隔开,通过迂回曲折的间接途径与外部世界联系,并通过遥控操纵外部世界。它们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因子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第3章 不朽的双螺旋
我们是生存机器,但这里的“我们”并不单指人,它包括一切动物、植物、细菌和病毒。地球上生存机器的总数很难计算,甚至物种的总数也不得而知。仅就昆虫来说,据估计,现存的物种大约有300万种,而个体昆虫可能有100亿亿只。
不同种类的生存机器具有千变万化、种类纷繁的外部形状和内脏器官。章鱼同老鼠毫无共同之处,而这两者又和橡树迥然不同。但它们的基本化学结构却相当一致,尤其是它们所拥有的复制因子,同我们——从大象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因子——人们称之为DNA的分子——的生存机器,但生存在世上的方式却大不相同,因而复制因子制造了大量各种各样的生存机器供其利用。猴子是基因在树上生活的保存机器,鱼是基因在水中生活的保存机器,甚至还有一种小虫,是基因在德国啤酒杯草垫中生活的保存机器。DNA的活动方式真是神秘莫测。
为简便起见,我把由DNA构成的现代基因讲得几乎和原始汤中的第一批复制因子一样。这对论证影响不大,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原始复制因子可能是一种同DNA近似的分子,也可能完全不同,如果是后一种情况的话,我们不妨说,复制因子的生存机器是在一个较后的阶段为DNA所夺取的。如果上述情况属实,那么原始复制因子已被彻底消灭,因为在现代生存机器中已毫无它们的踪迹。根据这样的推断,凯恩斯-史密斯(A.G.Cairns-Smith)提出了一个饶有趣味的看法,他认为我们的祖先,即第一批复制因子可能根本不是有机分子,而是无机的结晶体——某些矿物和小块黏土等。且不论DNA是否是掠夺者,它是今日的主宰,这是毋庸争辩的,除非像我在第11章中试图提出来的见解那样,一种新的掠夺力量目前正在兴起。
一个DNA分子是一条由构件组成的长链,这些构件是被称为“核苷酸”的小分子。如同蛋白质分子是氨基酸链一样,DNA分子是核苷酸链。DNA分子因其太小而不能为肉眼所见,但它的确切形状已被人类用间接的方法巧妙地揭示了出来。它由一对核苷酸链组成,两条链相互交织,呈雅致的螺旋形,这就是“双螺旋”或“不朽的螺旋圈”。核苷酸构件仅有4种,可以把它们简称为A、T、C和G。在所有动物和植物中这4种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它们缠绕交织在一起的顺序。人类的G构件同蜗牛的G构件完全相同,但不仅人类构件的序列同蜗牛的不同,而且人类不同个体之间的序列也不相同,虽然在差别程度上略小一些(同卵双胞胎的特殊情况除外)。
我们的DNA寄居在我们体内。它不是集中在体内的某一特定的位置,而是分布在所有细胞之中。人体平均大约由1000万亿个细胞组成。除某些特殊情况我们可以不予以考虑外,每个细胞都含有该人体的DNA的一套完整拷贝。这一DNA可以被认为是一组有关如何制造一个人体的指令,以核苷酸的A、T、C、G字母表来表示。这种情况就像在一幢巨大的建筑物中,每间房间里都有一个“书橱”,而“书橱”里存放着建筑师建造整幢建筑物的设计图。每个细胞中的这种“书橱”被称为细胞核。人类建筑师的这种设计图共有46“卷”,我们称它们为染色体。在不同的物种中,其数量也不同。染色体在显微镜下是可见的,形状像一条条长线。基因就沿着这些染色体有次序地排列着。但要判断基因之间首尾相接的地方却是困难的,而且事实上甚至可能是无意义的。幸好,本章就要表明,这点同我们的论题关系不大。
我将利用建筑师的设计图这一比喻,把比喻性的语言同专业的语言适当地混在一起来进行叙述。“卷”同染色体这两个词将交替使用,“页”则同基因暂且互换使用,尽管基因相互之间的界线不像书页那样分明,但我们将在很长的篇幅中使用这一比喻。待这一比喻不能解决问题时,我将再引用其他比喻。这里顺便提一下,当然是没有“建筑师”这回事的,DNA指令是由自然选择安排的。
DNA分子做的两件重要事情之一是:它们进行复制,也就是进行自我复制。自有生命以来,这样的复制活动就从未中断过。现在DNA分子对于自我复制确已技巧精湛、驾轻就熟了。一个成年人,全身有1000万亿个细胞,但胚胎最初只是一个单细胞,拥有建筑师蓝图的一个原版拷贝。这个单细胞一分为二,两个细胞各自把自己的那卷蓝图拷贝接受了过来。细胞依次再按4、8、16、32等倍数分裂,直到分裂成几十亿个。每次分裂,DNA的蓝图都毫不走样地拷贝了下来,极少发生差错。
讲DNA的复制只是一个方面。但如果DNA真的是建造一个人体的一套蓝图的话,又如何按蓝图开展工作呢?它们将如何转变成人体的组织呢?这就是我要讲的DNA做的第二件重要事情:它间接地监督制造了不同种类的分子——蛋白质。在前一章中提到过的血红蛋白就是种类极为繁多的蛋白质分子中的一个。以4个字母构成的核苷酸字母表所表示的DNA密码信息,通过机械的简单形式翻译成另一种字母表。这就是拼写出的蛋白质分子的氨基酸字母表。
制造蛋白质似乎同制造人体还有一大段距离,但它却是向制造人体这一方向前进的最初一小步。蛋白质不仅是构成人体组织的主要成分,还对细胞内一切化学过程进行灵敏的控制,在准确的时间和准确的地点,有选择地使这种化学过程继续或停止。这一过程最后到底如何发展成为一个婴儿说来话长,胚胎学家要花费几十年,也许几世纪的时间才能研究出来。但这一过程发展的最后结果是个婴儿,却是一个确凿无疑的事实。基因确实间接地控制着人体的制造,其影响全然是单向的:后天获得的特性是不能遗传的。不论你一生获得的聪明才智有多少,绝不会有点滴经由遗传途径传给你的子女。新的一代都是从零开始的,人体只不过是基因保持自己不变的一种手段。
基因控制胚胎发育这一事实在进化上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意味着基因对自身今后的生存至少要负部分责任,因为它们的生存取决于它们寄居其中,并帮助建造的人体的效能。很久以前,自然选择是由自由漂浮在原始汤中复制因子的差别性生存构成的。如今,自然选择有利于能熟练地制造生存机器的复制因子,即能娴熟地控制胚胎发育的基因。在这方面,复制因子和过去一样是没有自觉性和目的性的。相互竞争的分子之间那种凭借各自的寿命、生殖力以及精确复制的能力来进行的自动选择,像在遥远的时代一样,仍在盲目地、不可避免地继续。基因没有先见之明,它们事先并不进行筹划。某些基因只是比其他一些基因能力更强。情况就是这样。但决定基因长寿和生殖力的特性远不像原来那样简单。
近年来(指过去的6亿年左右),复制因子在建造生存机器的工艺学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如肌肉、心脏和眼睛(经历几次单独的进化过程)。在那以前,作为复制因子,它们生活方式的基本特点已有了根本的改变。如果我们要想将我们的论证继续下去的话,需要对此有所了解。
关于现代复制因子,要了解的第一件事就是,它具有高度群居性。生存机器是一种运载工具,它包含的不只是一个基因,而是成千上万个基因。制造人体是一种相互配合的、错综复杂的冒险事业,为了共同的事业,某一个基因做出的贡献和另一个基因做出的贡献几乎是分不开的。*一个基因对人体的不同部分会产生许多不同的影响。人体的某一部分会受到许多基因的影响,而任何一个基因所起的作用都依赖于同许多其他基因的相互作用。某些基因充当主基因,控制一组其他基因的活动。用比拟的说法,就是蓝图的任何一页对建筑物的许多不同部分都提供了参考内容,而每一页只有作为和其他许多页相互参照的资料才有意义。
基因的这种错综复杂的相互依赖性可能会使你感到迷惑不解,我们为什么要用“基因”这个词呢?为什么不用像“基因复合体”(gene complex)这样一个集合名词呢?我们认为,从许多方面来讲,这确实是一个相当好的主意。但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去考虑问题,那么把基因复合体想象为分成若干相互分离的复制因子也是讲得通的。问题的出现是由于性现象的存在。有性生殖具有混合基因的作用,就是说任何一个个体只不过是寿命不长的基因组合体的临时运载工具。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这就是本章将要展开的中心论题。我所非常尊重的同事中有些人固执地拒绝接受这一论点,因此,如果我在论证时好像有点啰唆,那就请原谅吧!首先我必须就其涉及的一些事实扼要地加以阐明。
我曾讲过,建造一个人体的蓝图是用46卷写成的。事实上,这是一种过分简单化的说法,真实情况是相当离奇的。46条染色体由23对染色体构成。我们不妨说每个细胞核内都存放着两套23卷的可相互替换的蓝图。我们可以称它们为卷1a卷1b,卷2a卷2b……直至卷23a卷23b。当然我用以识别每一卷以及此后每一页的数字是任意选定的。
我们从父亲或母亲那里接受每一条完整的染色体,它们分别在睾丸和卵巢内装配而成。比方说卷1a、卷2a、卷3a……来自父亲,卷1b、卷2b、卷3b……来自母亲。尽管实际上难以办到,但理论上你能够用一架显微镜观察你任何一个细胞内的46条染色体,并区别哪23条来自父亲,哪23条来自母亲。
其实成对的染色体并不终生贴在一起,甚至相互也不接近。那么在什么意义上讲它们是“成对”的呢?说它们是成对是指:可以认为原先来自父亲的每一卷都能够逐页地直接代替原先来自母亲的对应的某一卷。举例说,卷13a的第6页和卷13b的第6页可能都是负责设计眼睛的颜色的,也许其中一页说的是“蓝色”,而另外一页说的是“棕色”。
有时可供替换的两页是完全相似的,但在其他情况下,如在我们举的眼睛颜色的例子中,它们互不相同。如果它们做出了相互矛盾的“推荐”,人体怎么办呢?有各种不同的结果。有时这一页的影响大于另一页。在刚才所举的眼睛颜色的例子中,这个人实际上可能是生了一双棕色的眼睛,因为制造蓝色眼睛的指令可能在建造人体的过程中被置之不理了。尽管如此,这不会阻止制造蓝眼睛的指令继续传递到后代去。这种被置之不理的基因我们称它为“隐性基因”。与隐性基因相对的是显性基因。棕眼基因与蓝眼基因相比,前者处于优势。只有相关页的两个拷贝都一致推荐蓝眼睛,人才会得到一双蓝眼睛。更常见的情况是,两个可供替换的基因不相同时会达成某种类型的妥协——把人体建成“中间态”或一种完全不同的模样。
当两个基因,如棕眼基因和蓝眼基因争夺染色体上的同一个位置时,我们把其中一个称为另一个的等位基因。在这里,等位基因同竞争对手是同义词。试把建筑师一卷一卷的蓝图想象成一本本的活页夹,其中的活页能够抽出并能互相交换。每一本卷13必然会有一张第6页,但好几张第6页都能进入活页夹,夹在第5页同第7页之间。一个版本写着“蓝色眼睛”,另一个版本可能写着“棕色眼睛”,整个种群中还可能有其他一些版本写出其他的颜色,如绿色。也许有6个可供替换的等位基因占据着分散于整个种群的第13条染色体的第6页的位置。每人只有两卷卷13染色体,因此,在第6页的位置上最多只能有两个等位基因。如一个蓝眼的人可能有同一个等位基因的两个拷贝,也可能在整个种群里的6个可供替换的等位基因当中任选两个。
当然你不可能真的到整个种群的基因库里去选择自己的基因。任何时候,全部基因都在个体生存机器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我们每个人还是胚胎时就接受了全部基因,对此我们无能为力。然而从长远角度来讲,把整个种群的基因统称为基因库还是有意义的。事实上这是遗传学家们运用的一个专门术语。基因库是一个相当有用的抽象概念,因为性活动把基因混合起来,尽管这是一个经过仔细安排的过程。
类似从活页夹中把一页页、一沓沓活页抽出并相互交换的情况的确在进行,我们很快就会看到。我已经叙述了一个细胞分裂为两个新细胞的正常分裂情况。每个分裂出来的细胞都接受了所有46条染色体的一份完整拷贝,这种正常的细胞分裂被称为有丝分裂。但还有一种细胞分裂叫作减数分裂。减数分裂只发生在性细胞即精子和卵子的产生过程中。精子和卵子在我们的细胞中有其独特的一面,那就是它们只有23条,而不是46条染色体。这个数字当然恰巧是46的一半,这对它们受精或受精之后融合在一起制造一个新个体是何等方便!减数分裂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细胞分裂,只发生在睾丸和卵巢里。在这个过程中,一个具有完整的双倍共46条染色体的细胞,分裂成只有单倍共23条染色体的性细胞(皆以人体的染色体数目为例)。
一个有23条染色体的精子,是由睾丸内具有46条染色体的一个普通细胞进行减数分裂产生的。到底哪23条染色体进入了精子细胞呢?精子不应得到染色体中相同的一组,这点显然很重要,即它不可以有卷13的两个拷贝,而卷17却一个拷贝也没有。一个个体可以把全部来自其母亲的染色体赋予他的一个精子(即卷1b、卷2b、卷3b……卷23b),这在理论上是可能的。在这种不太可能发生的情况中,孩子的一半基因是继承其祖母的,而没有继承其祖父的。但事实上这种全染色体分布是不会发生的。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请不要忘记,一卷卷的蓝图(染色体)是作为活页夹来看待的。在制造精子期间,某一卷蓝图的许多单页或者说一沓一沓的单页被抽出并和可供替换的另一卷的对应单页相互交换。因此,某一具体精子细胞的卷1的构成方式可能是前面65页取自卷1a,第66页直到最后一页取自卷1b。这一精子细胞的其他22卷以相似的方式组成。因此,即使一个人的所有精子的23条染色体都由同一组的46条染色体的片段构成,他所制造的每一个精子细胞却都是独特的。卵子以类似的方式在卵巢内制造,而且它们也各具特色,都不相同。
实际生活里的这种混合构成法已为人们所熟知。在精子(或卵子)的制造过程中,每条父体染色体的一些片段分离出来,同完全相应的母体染色体的一些片段相互交换位置(请记住,我们在讲的是最初来自制造这个精子的某个个体的父母的染色体,即由这一精子受精最终所生的儿童的祖父母的染色体)。这种染色体片段的交换过程被称为“交换”(crossover)。这是对本书全部论证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说,如果你用显微镜观察一下你自己的一个精子(如果是女性,即为卵子)的染色体,并试图去辨认哪些染色体本来是父亲的,哪些本来是母亲的,这样做将会是徒劳的(这同一般的体细胞形成鲜明对照)。精子中的任何一条染色体都是一种混杂物,即母亲基因同父亲基因的嵌合体。
以书页比作基因的比喻从这里开始不能再用了。在活页夹中,可以将完整的一页插进去、拿掉或交换,但不足一页的碎片却办不到。然而,基因复合体只是一长串核苷酸字母,并不明显地分为一些各自独立的书页。当然蛋白质链信息的头和尾都有专门的符号,它们同蛋白质信息本身一样,都以同样4个字母表示。这两个符号之间会有制造一种蛋白质的密码指令。如果愿意,我们可以把一个基因理解为头和尾符号之间的核苷酸字母序列和一条蛋白质链的编码。我们用“顺反子”(cistron)这个词来表示这样的单位。有些人将基因和顺反子当作可以相互通用的两个词来使用。但交换却不遵守顺反子之间的界限。不仅顺反子之间可以发生分裂,顺反子内也可发生分裂。就好像建筑师的蓝图是画在46卷自动收报机的纸条上,而不是分开的一页一页的纸上一样。顺反子无固定的长度,只有凭借纸条上的符号,找到信息头和信息尾的符号才能找到前一个顺反子到何处为止,下一个顺反子在何处开始。交换表现为这样的过程:取出相配的父方同母方的纸条,剪下并交换其相配的部分,不论它们上面画的是什么。
本书书名中所用的基因这个词不是指单个的顺反子,而是某种更细致复杂的东西。我下的定义不会适合每个人的口味,但对于基因又没有一个普遍让人接受的定义,即使有,定义也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如果我们的定义下得明确而不模棱两可,按照我们喜欢的方式给一个词下一个适用于自己的目的的定义也未尝不可。我采用的定义来源于威廉斯。*基因的定义是:染色体物质中能够作为一个自然选择的单位对连续若干代起作用的任何一部分。用前面一章中的话来说,基因就是进行高度精确复制的复制因子。精确复制的能力是通过复制形式取得长寿的另一种说法,我将把它简称为长寿。这一定义的正确性还需要进一步证明。
无论根据何种定义,基因必须是染色体的一部分。问题是这一部分有多大,即多长的自动收报机用纸条?让我们设想纸条上相邻密码字母的任何一个序列,称这一序列为遗传单位。它也许是一个顺反子内的只有10个字母的序列;它也许是一个有8个顺反子的序列;可能它的头和尾都在顺反子的中段。它一定会同其他遗传单位相互重叠。它会包括更小的遗传单位,也会参与构成更大遗传单位。不论其长短如何,为了便于进行现在的论证,我们就称之为遗传单位。它只不过是染色体的一段,同染色体的其余部分无任何实质性差别。
下面就到重点了:遗传单位越短,它生存的时间——以世代计——可能就越长,因一次交换而分裂的可能性就越小。假定按平均数计算,减数分裂每产生一个精子或卵子,整条染色体就有可能经历一次交换,这种交换可能发生在染色体的任何一段上。如果我们设想这是一个很大的遗传单位,比如说是染色体的一半长,那么每次发生减数分裂时,这一遗传单位分裂的机会是50%。如果我们所设想的这一遗传单位只有染色体的1%那么长,我们可以认为,在任何一次减数分裂中,它分裂的机会只有1%。这就是说,这一遗传单位能够在该个体的后代中生存许多代。一个顺反子很可能比一条染色体的1%还要短得多,甚至一组相邻的顺反子在为交换所分解之前能够活上很多代。
遗传单位的平均估计寿命可以很方便地用世代来表示,而世代也可转换为年数。如果我们把整条染色体作为假定的遗传单位,它的生活史也只不过延续一代而已。现在假定8a是你的染色体,是从你父亲那里继承下来的,那么它是在你母亲受孕之前不久,在你父亲的一个睾丸内制造出来的。在此之前,世上从未有过它的存在。这个遗传单位是减数分裂混合过程的产物,即将你祖父和祖母的一些染色体片段撮合在一起。这一遗传单位被置于某一精子个体内,因而它是独特的。这个精子是几百万个精子中的一个,它随这支庞大的微型船船队扬帆航行,驶进你母亲的体内。这个精子(除非你是非同卵的双胞胎)是船队中唯一在你母亲的一个卵子中找到停泊港的一条船。这就是你之所以存在的理由。我们所设想的这一遗传单位,即你的8a染色体,开始同你遗传物质的其他部分一起进行自我复制。现在它以复制品的形式存在于你的全身,但在轮到你生小孩时,就在你制造卵子(或精子)时,这条染色体也随之被破坏。一些片段将同你母亲的8b染色体的一些片段相互交换。在任何一个性细胞中将要产生一条新生的染色体8,它比之前的那条可能“好些”,也可能“坏些”。但除非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巧合,否则它肯定是与众不同的,是独一无二的。染色体的寿命是一代。
一个较小的遗传单位,比方说是你染色体8a的1%那么长,它的寿命有多长呢?这个遗传单位也是来自你父亲的,但很可能原来不是在他体内装配的。根据前面的推理,99%的可能性是他从父亲或母亲那里完整无缺地接收过来的。现在我们就假设遗传单位是从他的母亲,也就是你的祖母那里接收来的。同样有99%的可能性她也是从她的父亲或母亲那里完整无缺地接收来的。如果我们追根寻迹地查考一个遗传小单位的祖先,我们最终会找到它的最初创造者。在某一个阶段,这一遗传单位肯定是在你的一个祖先的睾丸或卵巢内首次创造出来的。
让我再重复讲一遍我用的“创造”这个词所包含的颇为特殊的意义。我们设想的那些构成遗传单位的较小亚单位可能很久以前就已存在了。我们讲遗传单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创造的,意思只是说,构成遗传单位的那种亚单位的特殊排列方式在这一时刻之前不存在。也许这一创造的时间相当近,例如就在你祖父或祖母体内发生。但如果我们设想的是一个非常小的遗传单位,它就可能是由一个非常遥远的祖先第一次装配的,它也许是人类之前的一个类人猿。而且在你体内的遗传小单位今后同样也可以延续很久,完整无缺地一代接一代地传递下去。
同样不要忘记的是,一个个体的后代不是单线的,而是有分支的。不论“创造”你体内染色体8a中特定一段的是你哪位祖先,除你之外,他或她很可能还有许多其他后代。你的一个遗传单位也可能存在于你的第二重堂(表)兄弟或姐妹体内。它可能存在于我体内,存在于首相体内,也可能存在于你的狗的体内。因为如果我们上溯得足够远的话,我们都有着共同的祖先。就是说这个遗传小单位也可能碰巧经过几次独立的装配:如果这一遗传单位是很小的,那么这种巧合不是十分不可能的。但是即使是一个近亲,也不太可能同你有完全相同的一整条染色体。遗传单位越小,同另外一个个体共有的可能性,即以拷贝的形式在世上出现许多次的可能性就越大。
一些先前存在的亚单位通过交换偶然聚合在一起是组成一个新遗传单位的一般方式。另外一个方式被称为点突变(point mutation)。这种方式虽然少见,但在进化上具有重大意义。一个点突变就相当于书中单独一个字母的印刷错误。尽管这种情况不多,但显而易见,遗传单位越长,它在某点上为突变所改变的可能性就越大。
另外一种不常见的,但具有重要远期后果的错误或突变叫作倒位(inversion)。染色体把自身的一段在两端分离出来,头尾颠倒后,按这种颠倒的位置重新连接上去。按照先前的类比方法,有必要对某些页码重新进行编号。有时染色体的某些部分不单单是倒位,而是连接到染色体完全不同的部位上,或者甚至和一条完全不同的染色体结合在一起。这种情形如同将一本活页夹中的一沓活页纸换到了另一本中去。虽然这种类型的错误通常是灾难性的,但它有时能使一些碰巧在一起工作得很好的遗传物质片段紧密地结成连锁,这就是其重要性之所在。也许以倒位方式可以把两个顺反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而它们只有在一起的时候才能产生有益的效果,即以某种方式互相补充或互相加强。然后,自然选择往往有利于以这种方式构成的新“遗传单位”,因此这种遗传单位将会在今后的种群中扩散开来。基因复合体在过去悠久的年代中可能就是以这种方式全面地进行再排列或“编辑”的。
这方面最好的一个例子是拟态(mimicry)现象。有些“讨厌的”蝴蝶有一种令人厌恶的怪味,它们的色彩通常鲜艳夺目、华丽异常。鸟类就是凭借它们这种“警戒性”标志学会躲避它们的。于是其他一些并无这种怪味的蝴蝶就乘机利用这种现象,模拟那些味道怪异的蝴蝶。于是它们生下来就具有和那些味道怪异的蝴蝶差不多的颜色和形状,但气味不同。它们时常使人类的博物学家上当,也时常使鸟类上当。一只鸟如果吃过真正有怪异味道的蝴蝶,通常就要避开所有看上去一样的蝴蝶,模拟者也包括在内。因此自然选择有助于促进拟态行为基因的传播。拟态就是这样进化来的。
“怪味”蝴蝶有许多不同的种类,它们看上去并不都是一样的。一个模拟者不可能像所有的“怪味”蝴蝶,它们必须模拟某一特定的蝴蝶种类。任何具体的模拟者一般都善于专门模仿某种具体的味道怪异的蝴蝶,但有些种类的模拟者却有一种非常奇特的行为。这些种类中的某些个体模仿某种味道怪异的蝴蝶,其他一些个体则模仿另外一种。任何个体,如果它是中间型的或者试图两种都模仿,它就会很快被吃掉。但蝴蝶不会生来就这样。一个个体要么肯定是雄性,要么肯定是雌性,同样,一个蝴蝶个体要么模仿这种味道怪异的蝴蝶,要么模仿另外一种。一只蝴蝶可能模仿种类A,而其“兄弟”可能模仿种类B。
一个个体是模仿种类A还是模仿种类B,看来似乎只取决于一个基因。但一个基因怎么能决定模拟的各个方面——颜色、形状、花纹的样式、飞行的节奏呢?答案是,一个单一顺反子的基因大概是不可能的,但通过倒位和遗传物质其他偶然性的重新排列所完成的无意识的和自动的“编辑工作”,一大群过去分开的旧基因得以在一条染色体上结合成一个紧密的连锁群。整个连锁群像一个基因一样行动(根据我们的定义,它现在的确是一个单一的基因)。它也有一个“等位基因”,这一等位基因其实是另外一个连锁群。一个连锁群含有模仿种类A的顺反子,另一个连锁群则含有模仿种类B的顺反子。每一连锁群很少因交换而分裂,因此在自然界中人们从未见到中间型的蝴蝶。但如果在实验室内大量繁殖蝴蝶,这种中间型偶尔也会出现。
我用基因这个词来指代一个遗传单位,单位之小足以延续许多代,而且能以许多拷贝的形式在周围散布。这不是一种要么全对要么全错的死板僵化的定义,而是像“大”或“老”的定义一样,是一种含义逐渐模糊的定义。一段染色体越是容易因交换而分裂,或为各种类型的突变所改变,它同我所谓的基因就越不相符。一个顺反子大概可以称得上是基因,但比顺反子大的单位也应算基因。12个顺反子可能会在一条染色体上相互结合得非常紧密,以至于对我们来说这可以算是一个能长久存在的遗传单位。蝴蝶里的拟态连锁群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顺反子离开一个个体,乘着精子或卵子进入下一代时,它们可能发现小船还载有它们在前一次航行时的近邻。这些近邻可能还是开始于遥远的祖先体内的漫长航行中的伙伴。同一条染色体上相邻的顺反子组成一队紧密联结在一起的旅行伙伴,减数分裂的时机一到,它们经常能够登上同一条船,分开的情况很少。
严格地说,本书既不应叫作“自私的顺反子”,也不应叫作“自私的染色体”,而应命名为“染色体有点自私的一大部分以及更为自私的一小部分”。但应该说,这样的书名至少不那么吸引人。既然我把基因描绘成能够延续许多世代的一小段染色体,那么我以“自私的基因”作为本书的书名恰如其分。
现在我们又回到了第1章结尾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已经看到,在任何称得上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的实体中,我们都会发现自私性。我们也已看到,有人认为物种是自然选择单位,而另有一些人认为物种中的种群或群体是自然选择单位,还有的人认为个体是自然选择单位。我曾讲过,我宁可把基因看作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我刚才所做的就是要给基因下这样的定义,以便令人信服地证明我的论点的正确性。
自然选择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某些实体存在下去,另一些则死亡。但为了使这种选择性死亡能够对世界产生影响,一个附加条件必须得到满足,那就是每个实体必须以许多拷贝的形式存在,而且至少某些实体必须有潜在的能力以拷贝的形式生存一段相当长的进化时间。小的遗传单位有这种特性,而个体、群体和物种却没有。孟德尔证明,遗传单位实际上可以被认为是一种不可分割的独立微粒。这是他的一项伟大成就。现在我们知道,这种说法未免有些过于简单,甚至顺反子偶尔也是可分的,而且同一条染色体上的任何两个基因都不是完全独立的。我刚才所做的就是要把基因描绘为一个这样的遗传单位,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接近不可分的颗粒这一典型。基因并不是不可分的,但它们很少分开。基因在任何具体个体中要么肯定存在,要么肯定不存在。一个基因完整无损地从祖父母传到孙辈,径直通过中间世代而不与其他基因相混合。如果基因不断地相互混合,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自然选择就是不可能存在的了。顺便提一句,这一点在达尔文还在世时就已被证实,而且使达尔文感到莫大的忧虑,因为那时人们认为遗传是一个混合过程。孟德尔的发现在那时已经发表,这本来是可以解除达尔文的焦虑的,但天啊,他却一直不知道这件事。达尔文和孟德尔都去世许多年之后,似乎才有人读到这篇文章。孟德尔也许没有认识到他的发现的重要意义,否则他可能会写信告诉达尔文。
基因颗粒性的另一个方面是,它不会衰老,即使是活了100万年的基因也不会比它仅活了100年的同伴更有可能死去。它一代一代地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用它自己的方式操纵着一个又一个的个体,达成自己的目的;它在一代接一代的个体陷入衰老死亡之前抛弃这些将要死亡的个体。
基因是不朽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它们被描绘为接近于值得赋予不朽称号的遗传实体。我们作为这个世界上的个体生存机器,期望能够多活几十年,但世界上的基因可望生存的时间,不是几十年,而是以百万年为单位计算的。
在有性生殖的物种中,作为遗传单位的个体因为体积太大、寿命太短,而不能成为有意义的自然选择单位。*由个体组成的群体甚至是更大的单位。在遗传学的意义上,个体和群体像天空中的云彩,或者像沙漠中的尘暴,它们是些临时的聚合体或联合体,在进化的过程中是不稳定的。种群可以延续很长的一段时期,但因为它们不断地同其他种群混合,从而失去本身的特性。它们也受到内部演化的影响。一个种群还不足以成为一个自然选择的单位,因为它不是一个有足够独立性的实体。它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也不足,不能优先于其他种群而被“选择”。
一个个体在其持续存在时看起来相当独立,但很可惜,这种状态能维持多久呢?每一个个体都是独特的,在每个实体仅有一个拷贝的情况下,在实体之间进行选择是不可能实现进化的!有性生殖不等于复制。就像一个种群被其他种群玷污的情况一样,一个个体的后代也会被其配偶的后代玷污,你的子女只有一半是你,而你的孙子孙女只是你的。经过几代之后,你所能指望的,最多是一大批后代,他们之中每个人只具有你的极小部分——几个基因而已,即使他们有些还姓你的姓,情况也是如此。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在不停地消失。染色体也像打出去不久的一副牌一样,混合以致被湮没,但牌本身虽经洗牌却仍存在。在这里,牌就是基因。基因不会为交换所破坏,它们只是调换伙伴再继续前进。它们继续前进是理所当然的,这是它们的本性。它们是复制因子,而我们是它们的生存机器。我们完成我们的职责后就被弃于一旁,但基因却是地质时代的居民——基因是永存的。
基因像钻石一样长存,但同钻石长存的方式又不尽相同。长存的一块块钻石水晶体以不变的原子结构存在,但DNA分子不具备这种永恒性。任何一个具体的DNA分子的生命都相当短促,也许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但肯定不会超过一个人一生的时间。但一个DNA分子在理论上能够以自己的拷贝形式生存一亿年。此外,一个具体基因的拷贝就像原始汤中的古代复制因子一样,可以分布到整个世界。不同的是,这些基因拷贝的现代版本都有条不紊地被装入了生存机器的体内。
我所说的一切都是为了强调,基因以拷贝形式存在几乎是永恒的,这种永恒性表明了基因的特性。将基因解释为一个顺反子适用于某些论题,但运用于进化论,定义就需要扩充,扩充的程度则取决于定义的用途。我们需要找到自然选择的一个切合实际的单位。要做到这点,首先要鉴别出一个成功的自然选择单位必须具备哪些特性。用前一章的话来说,这些特性是长寿、生殖力以及精确复制,那么我们只要直截了当地把“基因”解释为一个至少有可能拥有上述三种特性的最大实体就可以了。基因是一个长久生存的复制因子,它以许多重复拷贝的形式存在着。它并非无限地生存下去。严格地说,甚至钻石也不是永恒的,顺反子甚至也能被交换一分为二。按照定义,基因是染色体的一个片段,它要短得使自己能够延续足够长的时间,以便使它作为一个有意义的自然选择单位发生作用。
到底多长才算“足够长的时间”呢?这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取决于自然选择的“压力”达到多大的严峻程度。就是说,这取决于一个“坏的”遗传单位死亡的可能性比它的“好的”等位基因死亡的可能性大到什么程度。这个问题牵涉到因具体情况不同而各异的定量方面的细节。自然选择最大的切合实际的单位——基因,一般介于顺反子同染色体之间。
基因之所以成为合适的自然选择基本单位,其原因在于它潜在的永恒性。现在是强调一下“潜在的”这个词的时候了。一个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但许多新的基因甚至连第一代也熬不过。少数新基因成功地生存了一代,部分原因是它们运气好,但主要是由于它们具有一套看家本领,就是说它们善于制造生存机器。这些基因对其寄居的一个个连续不断的个体的胚胎发育都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样就使得这个个体生存和繁殖的可能性要比其处在竞争基因或等位基因影响下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举例说,一个“好的”基因往往赋予它所寄居的连续不断的个体以长腿,从而保证自己的生存,因为长腿有助于这些个体逃避捕食者。这只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不具有普遍意义,因为长腿毕竟不是对谁都有好处的。对于鼹鼠来说,长腿反而是一种累赘。我们能不能在所有好的(即生存时间长的)基因中找出一些共同的特性,而不要使我们自己纠缠在烦琐的细节中呢?相反,什么是能够立即显示出“坏的”即生存短暂的基因的特性呢?这样的共同特性也许有一些,但有一种特性却与本书尤其相关,即在基因的水平上讲,利他行为必然是坏的,而自私行为必定是好的。这是从我们对利他行为和自私行为的定义中得出的无情结论。基因为争取生存,直接同它们的等位基因竞争,因为在基因库中,它们的等位基因是争夺它们在后代染色体上位置的对手。我再啰唆一句,这种在基因库中牺牲其等位基因而增加自己生存机会的基因,按照我们的定义,往往都会生存下去。因此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
本章的主要内容已叙述完毕,但我一笔带过了一些复杂的问题以及一些潜在的假设。第一个复杂的问题我已扼要地提到过。不论基因在世世代代的旅程中多么独立和自由,但它们在控制胚胎发育方面并不是非常自由和独立的行为者。它们以极其错综复杂的方式相互配合和相互作用,同时又和外部环境相互配合和相互作用。诸如“长腿基因”或者“利他行为基因”这类表达方式是一种简便的形象化说法,但理解它们的含义是重要的。一个基因,不可能单枪匹马地建造一条腿,不论是长腿或是短腿。构造一条腿是多基因的一种联合行动,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是不可或缺的,因为腿毕竟是由食物铸造出来的!但很可能有这样的一个基因,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往往使腿生长得比在它的等位基因的影响下生长的腿长一些。
作为对比,请想象一下硝酸盐这种肥料对小麦生长的影响。施用硝酸盐的小麦要比不施硝酸盐的长得大,这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但恐怕没有哪个傻瓜会宣称,单靠硝酸盐能让小麦生长。种子、土壤、阳光、水分以及各种矿物质显然同样不可缺少,但如果上述的其他几种因素都是稳定不变的,或者甚至在一定范围内有某些变化,硝酸盐这一附加因素就能使小麦长得更大一些。单个基因在胚胎发育中的作用也是如此。控制胚胎发育的各种关系像蜘蛛网一样交织连锁在一起,非常错综复杂,我们最好不要去问津。任何一个因素,不论是遗传上的或环境上的,都不能认为是婴儿某部分形成的唯一原因。婴儿的所有部分都具有几乎是无穷数量的先前因素(antecedent causes),但这一婴儿同另一婴儿之间的差别,如腿的长短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差别(antecedent differences),就是这些差别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对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就一个基因而言,它的许多等位基因是它不共戴天的竞争者,但其余的基因只是它的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就如温度、食物、捕食者或伙伴是它的环境一样。
基因发挥的作用取决于它的环境,而所谓的环境也包括其余基因。有时,一个基因在一个特定基因在场的情况下发挥的是一种作用,而在另一组伙伴基因在场的情况下发挥的又是一种截然不同的作用。一个个体的全部基因构成一种遗传气候或背景,它会调整和影响任何一个具体基因的作用。
但现在我的理论似乎出现了矛盾。如果孕育一个婴儿是这样一种复杂的相互配合的冒险事业,如果每一个基因都需要几千个伙伴基因配合才能共同完成它的任务,那么我们又怎么能把这种情况同我刚才对不可分的基因的描述统一起来呢?我曾说,这些不可分的基因像永生的小羚羊一样年复一年、代复一代地从一个个体跳跃到另一个个体:它们是自由自在、不受约束地追求生命的自私行为者,难道这都是一派胡言吗?一点儿也不是。也许我为了追求辞藻绚丽的章句而有点儿神魂颠倒,但我绝不是在胡言乱语,事实上也不存在真正的矛盾。我可以用另外一种类比来加以说明。
在牛津和剑桥的赛艇对抗赛中单靠一个划桨能手是赢不了的,他还需要8个伙伴。每个桨手都是一个专家,他们总是分别在特定的位置上就座——前桨手或尾桨手或艇长等。这是一项相互配合的冒险行动,然而有些人比另一些人划得好。假使有一位教练需要从一伙儿候选人中挑选他理想的船员,这些船员中有的人必须是优秀的前桨手,其他一些人要善于执行艇长的职务,等等。现在我们假设这位教练是这样挑选的:他把应试的船员集合在一起,随意分成3队,每一队的成员也被随意地安排到各个位置上,然后让这3条艇展开对抗赛。每天都是如此,每天都有新的阵容。几周之后将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赢得胜利的赛艇,往往载有相同的那几个人,他们被认为是划桨能手。其他一些人似乎总是在划得较慢的船队里,他们最终被淘汰。但即使是一个出色的桨手有时也可能落入划得慢的船队中。这种情况不是由于其他成员技术差,就是由于运气不好,比如说逆风的风力很强。所谓最好的桨手往往出现在得胜的艇上,不过是一种平均的说法。
桨手是基因。争夺赛艇上每一位置的对手是等位基因,它们有可能占据染色体上同一个位置。划得快相当于孕育一个能成功地生存的个体,风则相当于外部环境,候选人这个整体是基因库。就任何个体的生存而言,该个体的全部基因都同舟共济。许多“好的”基因发现自己与一群“坏的”基因为伍,也就是同一个致死基因共存于一个个体。这一致死基因把这一尚在幼年时期的个体扼杀,这样,“好的”基因也就和其余基因同归于尽。但这仅仅是一个个体,而这个“好的”基因的许多拷贝却在其他没有致死基因的个体中生存了下来。许多“好的”基因的拷贝由于碰巧与“坏的”基因共处一个个体而受累,还有许多由于其他形式的厄运而消亡,如它们所寄居的个体被雷电击中。但按照我们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
好桨手的特点之一是相互配合得好,即具有同其余桨手默契配合的能力。对于赛艇来说,这种相互配合的重要性不亚于强有力的肌肉。我们在有关蝴蝶的例子中已经看到,自然选择可能以倒位的方式或染色体片段的其他活动方式无意识地对一个基因复合体进行“编辑”,这样就把配合得很好的一些基因组成紧密连接在一起的群体。但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说,一些实际上并不相互接触的基因也能够通过选择的过程来发挥其相容性(mutual compatibility)。一个基因在以后历代的个体中将会与其他基因,即基因库里的其他基因相遇,如果它能和这些基因中的大多数配合得很好,它往往会从中得到好处。
举例说,生存能力强的食肉动物个体要具备几个特征,其中包括锋利的切齿,适合消化肉类的肠胃,以及其他许多特征。但另一方面,一个生存能力强的食草动物却需要扁平的磨齿,以及一副长得多的肠子,其消化的化学过程也不同。在食草动物的基因库中,任何基因,如果它赋予其“主人”以锋利的食肉牙齿是不大可能取得成功的。这倒不是因为食肉对谁来说都是一种坏习惯,而是因为除非你有合适的肠子,以及一切食肉生活方式的其他特征,否则你就无法有效地吃肉。因此,影响锋利的食肉牙齿形成的基因并非本来就是“坏”基因,只有在食草动物种种特征形成的基因所主宰的基因库中,它们才算是“坏”基因。
这是个复杂而微妙的概念。它之所以复杂,是因为一个基因的“环境”主要由其他基因组成,而每一个这样的基因本身又因它和它的环境中的其他基因配合的能力而被选择。适合于说明这种微妙概念的类比是存在的,但它并非来自日常生活的经验。它同人类的“竞赛理论”类似,这种类比法将在第5章谈到个体动物间进行的进犯性对抗时加以介绍,因此,我把这点放到第5章的结尾处再进一步讨论。现在我回过头来继续探讨本章的中心要义,这就是:最好不要把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看作物种,或者种群,甚至个体;最好把它看作遗传物质的某种小单位。为方便起见,我们把它简称为基因。前面已经讲过,这个论点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基因能够永存不朽,而个体以及其他更高级的单位的寿命都是短暂的。这一假设以下面两个事实为依据:有性生殖和染色体交换,个体的消亡。这是两个不容否认的事实,但这不能阻止我们去追问:为什么它们是事实?我们以及大多数其他生存机器为什么要进行有性生殖?为什么我们的染色体要进行交换?而我们又为什么不能永生?我们为什么会老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具体细节不在本书的探讨范围之内。除各种特殊原因以外,有人提出了一些比较普遍的原因。例如有一种理论认为,衰老标志着一个个体一生中发生的有害的复制错误以及其他种类的基因损伤的积累。另外一种理论为梅达沃(Peter Medawar)爵士首创*,它是按照基因选择的概念来思考进化问题的典范。他首先摈弃了此类传统的论点:“老的个体的死亡对同物种其他成员而言是一种利他主义行为。因为假如它们衰老得不能再生殖却还留恋尘世,它们就会充塞世界,对大家都无好处。”梅达沃指出,这是一种以假定为论据的狡辩,因为这种论点以它必须证实的情况作为假定,即年老的动物衰老得不能再生殖。这也是一种类似于类群选择或物种选择的天真的解释方法,尽管我们可以把有关部分重新讲得更好听一些。梅达沃自己的理论具有极好的逻辑性,我们可以将其大意综述一下。
我们已经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即哪些是“好的”基因最普遍的特性。我们认为“自私”是其中之一。但成功基因所具有的另一个普遍特性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机器的死亡至少推迟至生殖之后。毫无疑问,你有些堂兄弟或伯祖父是早年夭折的,但你的直系祖先中没有一个是幼年夭折的。祖先是不会在年幼时就丧生的。
促使其个体死亡的基因被称为致死基因。半致死基因具有某种使个体衰弱的作用,这种作用增加了由于其他因素而死亡的可能性。任何基因都在生命的某一特定阶段对个体施加其最大的影响,致死和半致死基因也不例外。大部分基因是在生命的胚胎阶段产生作用的,另有一些是在童年、青年、中年,还有一些则是在老年。请思考一下这样一个事实:一条毛虫和由它变成的蝴蝶具有完全相同的一组基因。很明显,致死基因往往被从基因库中清除掉了。但同样明显的是,基因库中的晚期活动的致死基因要比早期活动的致死基因稳定得多。假如一个年纪较大的个体有足够的时间,至少进行过若干次生殖之后致死基因的作用才表现出来,那么这一致死基因在基因库中仍旧是成功的。例如,使老年个体致癌的基因可以遗传给无数的后代,因为这些个体在患癌之前就已生殖,而另一方面,使青年个体致癌的基因就不会遗传给众多的后代,使幼儿患致死癌症的基因就不会遗传给任何后代。根据这一理论,年老体衰只是基因库中晚期活动致死基因同半致死基因的一种积累的副产品。这些晚期活动的致死和半致死基因之所以有机会穿过了自然选择的网,仅仅是因为它们是在晚期活动的。
梅达沃本人着重指出的一点是,自然选择有利于这样一些基因生存:它们具有推迟其他致死基因活动的作用,能够促进好的基因发挥其作用。情况可能是,基因活动开始时受遗传控制的种种变化构成了进化内容的许多方面。
值得重视的是,这一理论不必做出任何事先的假设,即个体必须到达一定的年龄才能生殖。如果我们以假设一切个体都同样能够在任何年龄生殖作为出发点,那么梅达沃的理论立刻就能推断出晚期活动的有害基因在基因库中的积累,以及由此导致的老年生殖活动减少的倾向。
这里就此说几句离题的话。这一理论有一个很好的特点,它启发我们去做某些相当有趣的推测。譬如根据这一理论,如果我们想要延长人类的寿命,一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这个目的。第一,我们可以禁止在一定的年龄之前生殖,如40岁之前。经过几世纪之后,最低年龄限制可提高到50岁,依此类推。可以想见,用这样的方法,人类的寿命可提高到几个世纪。但我很难想象会有人去认真严肃地制定这样一种政策。
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愚弄”基因,让它认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如果付诸实践,这意味着需要验明随着年纪的增大,发生在个体内部化学环境里的种种变化。任何这种变化都可能是促使晚期活动的致死基因开始活动的“提示”(cues)。仿效青年个体的表面化学特性有可能防止晚期活动的有害基因接受开始活动的提示。有趣的是,老年的化学信号本身,在任何正常意义上讲,不一定是有害的。比如,我们假设偶然出现了这种情况:一种S物质在老年个体中的浓度比在青年个体中来得高,这种S物质本身可能完全无害,也许是长期以来体内积累起来的食物中的某种物质。如果有这样一个基因,它在S物质存在的情况下碰巧产生了有害的影响,而在没有S物质存在的情况下却是一个好基因,那么这样的基因肯定在基因库中自动地被选择,而且实际上它成了一种“导致”年老死亡的基因。补救的办法是,只要把S物质从体内清除掉就行了。
这种观点的重大变革性在于,S物质本身仅是一种老年的标志。研究人员可能认为S物质是一种有毒物质,他会绞尽脑汁去寻找S物质同人体机能失常之间直接的、偶然的关系。但按照我们假定的例子来讲,他可能是在浪费时间!
也可能存在一种Y物质,这种物质在青年个体中要比在老年个体中更集中。从这一意义上讲,Y物质是青春的一种“标志”。同样,那些在有Y物质存在的情况下产生好的效果,而在没有Y物质存在的情况下却是有害的基因会被选择。由于还没有办法知道S物质或Y物质是什么东西——可能存在许多这样的物质——我们只能做这样的一般性的推测: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我必须强调一下,这些只是基于梅达沃理论的一些推测。尽管从某种意义上说,梅达沃理论在逻辑上是有些道理的,但并无把它说成是对任何年老体衰实例的正确解释的必要。与我们现在的论题密切相关的是,基因选择的进化观点对于个体年老时要死亡这种趋势,能毫无困难地加以解释。对于个体必然要死亡的假设是本章论证的核心,它是可以在这一理论的范围内得到圆满解释的。
我一笔带过的另一个假设,即存在有性生殖和交换,更加难以解释清楚。交换并不总是一定要发生,雄果蝇就不会发生交换,雌果蝇体内也有一种具有压抑交换作用的基因。假定我们要饲养一个果蝇种群,而这类基因在该种群中普遍存在的话,“染色体库”中的染色体就会成为不可分割的自然选择基本单位。其实,如果我们遵循我们的定义进行逻辑推理直到得出结论的话,就不得不把整条染色体视作一个“基因”。
还有,性的替代方式是存在的。雌蚜虫能产出无父的、活的雌性后代。每个这样的后代都具有它母亲的全部基因(顺便提一下,母亲“子宫”内的胎儿的子宫内甚至可能有一个更小的胎儿。因此,一只雌蚜虫可以同时生一个女儿和一个外孙女,它们相当于这只雌蚜虫的双胞胎)。许多植物的繁殖以营养体繁殖的方式进行,形成吸根。这种情况我们宁可称其为生长,也不叫它生殖。然而你如果仔细考虑一下,生长同无性生殖之间几乎无任何区别,因为二者都是细胞简单的有丝分裂。有时以营养体繁殖的方式生长出来的植物同“母体”分离开来,在其他情况下,如以榆树为例,连接根出条可以保持完整无损。事实上,整片榆树林可以被看作一个单一的个体。
因此,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蚜虫和榆树不进行有性生殖,为什么我们要费这样大的周折把我们的基因同其他人的基因混合起来才能生育一个婴儿呢?看上去这样做的确有点古怪。性活动,这种把简单的复制变得反常的行为,当初为什么要出现呢?性到底有什么益处?*
这是进化论者极难回答的一个问题。为了认真地回答这一问题,大多数尝试都要涉及复杂的数学推理。我将很坦率地避开这个问题,但有一点要在这里谈谈,那就是,理论家们在解释性的进化方面所遇到的困难,至少在某些方面是由于他们习惯于认为个体总是想最大限度地增加其生存下来的基因的数目。根据这样的说法,性活动似乎是一种自相矛盾的现象,因为个体要繁殖自己的基因,性是一种“效率低”的方式:每个胎儿只有这个个体基因的50%,另外50%由配偶提供。要是他能够像蚜虫那样,直接“出芽”(bud off),他就会将自己100%的基因传给下一代的每一个小孩,这些孩子是与他自己丝毫不差的复制品。这一明显的矛盾促使某些理论家接受类群选择论,因为他们比较容易在群体水平上解释性活动的好处。用博德默简单明了的话来说,性“促进了在单个个体内积累那些以往分别出现于不同个体内的有利突变”。
但如果我们遵循本书的论证,并把个体看作由长寿基因组成的临时同盟所构建的生存机器,这一矛盾看起来就不那么紧要了。从整个个体的角度来看,“有效性”无关紧要。有性生殖与无性生殖相对,可以被视作单基因控制下的一种特性,就同蓝眼和棕眼一样。一个“负责”有性生殖的基因为了它自私的目的而操纵其他全部基因,负责交换的基因也是如此。甚至有一种叫作突变子的基因,它们操纵其他基因中的拷贝错误率。按照定义,拷贝错误对错误地拷贝出来的基因是不利的,但如果这种拷贝错误对诱致这种错误的自私的突变基因有利的话,那么这种突变基因就会在基因库里扩散开。同样,如果交换对负责交换的基因有好处,这就是存在交换现象的充分理由;如果同无性生殖相对的有性生殖有利于负责有性生殖的基因,这也就是存在有性生殖现象的充分理由。有性生殖对个体的其余基因是否有好处,比较而言也就无关紧要了。从自私基因的观点来看,性活动也就不那么难以解释了。
这种情况非常接近于一种以假定为论据的狡辩,因为性别的存在是整个一系列推论的先决条件,而这一系列推论的最后结果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单位。我认为是有办法摆脱这一困境的,但本书宗旨不在于探索这一问题。性毫无疑问是存在的,这一点是真实的,我们之所以能将这种小的遗传单位或基因看作最接近于基本的和独立的进化因素,正是性和染色体交换的结果。
只要学会按照自私基因的理论去思考问题,性这一明显的矛盾就变得不那么令人迷惑不解了。例如有机体内的DNA数量似乎比建造这些有机体所必需的数量来得大,因为相当一部分DNA从未转译为蛋白质。从个体有机体的观点来看,这似乎又是一个自相矛盾的问题。如果DNA的“目的”是建造有机体,那么,一大批DNA并不这样做实在令人奇怪的。生物学家在苦思冥想,这些显然多余的DNA正在做些什么有益的工作呢?但从自私的基因本身的角度来看,并不存在自相矛盾之处。DNA的真正“目的”仅仅是为了生存。解释多余的DNA最简单的方法是,把它看作一个寄生虫,或者最多是一个无害但也无用的乘客,在其他DNA所创造的生存机器中搭便车而已*。
有些人反对这种在他们看来过分以基因为中心的进化观点。他们争辩说,实际上生存或死亡的毕竟是包括其全部基因在内的完整个体,我希望我在本章所讲的足以表明在这一点上其实并不存在分歧。就像赛艇比赛中整条船赢或输一样,生存或死亡的确实是个体,自然选择的直接形式几乎总是在个体水平上表现出来。但非随机的个体死亡以及成功生殖的远期后果,表现为基因库中变化着的基因频率。对于现代复制因子,基因库起着原始汤对于原始复制因子所起的同样作用。性活动和染色体交换起着保持原始汤的现代对等物的那种流动性的作用。由于性活动和染色体交换,基因库始终不停地被搅混,使其中的基因部分地混合。所谓进化就是指基因库中的某些基因变得多了,而另一些变得少了的过程。每当我们想要解释某种特性,如利他性行为的演化现象时,最好养成这样一种习惯——只要问问自己:“这种特性对基因库里的基因频率有什么影响?”有时基因语言有点乏味,为简洁和生动起见,我们不免要借助于比喻。不过我们要以怀疑的目光注视着我们的比喻,以便在必要时能把它们还原为基因语言。
就基因而言,基因库只是基因生活于其中的一种新汤,不同的是,现在基因赖以生存的方式是,在不断地制造必将消亡的生存机器的过程中,同来自基因库的一批批络绎不绝的伙伴进行合作。下面一章我们要论述生存机器本身,以及在某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基因控制其生存机器的行为。
第4章 基因机器
生存机器最初是作为基因的贮藏器而存在的。它们的作用是消极的——仅仅是作为保护壁使基因得以抵御其敌手所发动的化学战以及意外的分子攻击。在远古时期,原始汤里大量存在的有机分子是它们赖以为生的“食料”。这些有机食物千百年来在阳光有力的影响下滋生繁殖,但随着这些食物的告罄,生存机器一度逍遥自在的生活也至此终结。这时,它们的一大分支,即现在人们所说的植物,开始利用阳光直接把简单分子组建成复杂分子,并以快得多的速度重新进行过去发生在原始汤里的合成过程。另外一个分支,即现在人们所说的动物,“发现了”如何利用植物通过化学作用取得的劳动果实:动物要么将植物吃掉,要么将其他的动物吃掉。随着时间的推移,生存机器的这两大分支逐步获得了日益巧妙的技能,来提高其生活方式的效能。与此同时,新的生活方式层出不穷,小分支以及小小分支逐渐形成,每一个小分支在某一特殊方面,如在海洋里、陆地上、天空中、地下、树上或其他生命体内,取得高人一等的谋生技能。这种小分支不断形成的过程,最终带来了今日给人类以如此深刻印象的丰富多彩的动植物。
动物和植物经过进化都发展成为多细胞体,每一个细胞都获得全套基因的完整拷贝。这个进化过程始于何时,为什么会发生,整个过程经过几个独立的阶段才得以完成,这一切我们都无从知道。有人以“群体”(colony)来比喻动植物的躯体,把它们说成是细胞的“群体”。我却宁愿把躯体视为基因的群体,把细胞视为便于基因的化学工业进行活动的工作单位。
尽管我们可以把躯体称为基因的群体,但就其行为而言,各种躯体确实取得了它自己的独特个性。一只动物是作为一个内部协调的整体,即一个单位来进行活动的,同样,我在主观意识上觉得自己是一个单位而不是一个群体。这是意料中的事情。选择的过程有利于那些能同其他基因合作的基因。为争夺稀有资源,为吞食其他生存机器并避免被对方吃掉,生存机器投身于激烈无情的竞争和斗争。
为了应对这一切竞争和斗争,在共有的躯体内存在一个中央协调的系统必然比无政府状态有利得多。时至今日,发生于基因之间的交错的共同进化过程已经发展到这一地步,以致个体生存机器所表现的集群性(communal nature)实质上已不可辨认。事实上,很多生物学家都不承认存在这种集群性,因此也不同意我的观点。
就本书在后面章节中提到的种种论点的“可靠性”(新闻工作者用语)而言,幸而这种分歧在很大程度上是学术性的。如果我们在谈论生存机器的行为时反复提到基因,那未免会使人感到厌烦,事实上也没有必要这样做,正如我们谈论汽车的性能时提到量子和基本粒子反觉不便。实际上,把个体视为一个行为者,它“致力”于在未来的世代中增加基因的总量,这种近似的说法在一般情况下自有其方便之处。而我使用的亦将是简便的语言。除非另做说明,“利他行为”与“自私行为”都是指某一个动物个体对另一个动物个体的行为。
这一章将论述行为,即生存机器的动物分支广泛利用的那种快速动作。动物已经变成活跃而有进取心的基因运载工具——基因机器。在生物学家的词汇里,行为具有快速的特性。植物也会动,但动得异常缓慢。在电影的快镜头里,攀缘植物看起来像是活跃的动物,但大多数植物的活动其实只限于不可逆转的生长。而另一方面,动物发展出种种活动方式,其速度超过植物数十万倍。而且,动物的动作是可逆转的,可以无数次重复。
动物进化中用以进行快速动作的部件是肌肉。肌肉就是引擎,它像蒸汽机或内燃机一样,以其贮藏的化学燃料为能量产生机械运动。不同之处在于:肌肉以张力的形式产生直接的机械力,而不是像蒸汽机或内燃机那样产生气压。但肌肉与引擎相似的另外一点是,它们通常凭借绳索和带有铰链的杠杆来发挥力量。在人体内,杠杆就是骨骼,绳索就是肌腱,铰链就是关节。关于肌肉如何通过分子进行活动,人们知之甚多,但我却感到下面的问题更有趣:我们如何控制肌肉收缩的时间和速度?
你有没有观察过构造复杂的人造机器?譬如说,针织机或缝纫机、纺织机、自动装瓶机或干草打包机。这些机械利用各式各样的原动力,如电动马达或拖拉机,但这些机械在运转时如何控制时间和速度却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阀门会依次开启和关闭,捆扎干草的钢抓手会灵巧地打结并在最恰当的时刻伸出割刀来切断细绳。许多人造机器的定时操作是依靠凸轮来完成的。凸轮的发明的确是个辉煌的成就。它利用偏心轮或异形轮把简单的运转转变为复杂的、有节奏性的运转。
自动演奏乐器的原理与此相仿。其他乐器,如蒸汽风琴,或自动钢琴等利用按一定模式打孔的纸制卷轴或卡片来发出音调。近年来,这些简单的机械定时装置有被电子定时装置取代的趋向,数字计算机就是个例子。它们是大型的多功能电子装置,能够用以产生复杂的定时动作。像计算机这样的现代电子仪器,其主要元件是半导体,我们所熟悉的晶体管便是半导体的一种形式。
生存机器看起来绕过了凸轮和打孔卡片,它使用的定时装置和电子计算机有更多的相同之处,尽管严格说来,两者的基本操作方式是不同的。生物计算机的基本单位是神经细胞或所谓的神经元,就其内部的工作情况看来,是完全不同于晶体管的。神经元彼此之间通讯用的密码确实有点像计算机的脉冲码,但神经元作为一个数据处理单位比晶体管复杂得多。一个神经元可以通过数以万计的接线与其他单位联系,而不仅仅是3个。神经元工作起来比晶体管慢些,但就微型化程度而言,晶体管大为逊色。因此,过去20年来微型化是主宰电子工业的一种倾向。关于这一点,下面这个事实很能说明问题:在我们的脑袋里大约有100亿个神经元,而一个脑壳最多也只能塞进几百个晶体管。
植物不需要神经元,因为它们不必移动就能存活。但大多数的动物类群都有神经元。在动物的进化过程中,它们可能老早就“发现”了神经元,后来被所有的种群继承了下来;也有可能是分几次重新发现的。
从根本上说,神经元不过是一种细胞。和其他细胞一样,有细胞核和染色体,但它的细胞膜却形成拉长了的、薄的线状突出部分。通常一个神经元有一条特别长的“线”,我们称之为轴突。一个轴突的宽度狭小到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辨认,但其长度可能长达好几英尺,有些轴突甚至和长颈鹿的颈部一样长。轴突通常是多股集束在一起的,构成我们称之为神经的多心导线。这些轴突从躯体的一部分通向其他部分,像电话干线一样传递消息。其他种类的神经元具有短的轴突,它们只出现于我们称之为神经节的密集神经组织中。如果是很大的神经元,它们也存在于大脑里。就功能而言,我们可以认为大脑和计算机是相似的*,因为这两种类型的机器在分析了复杂模式的输入信号并参考了存贮的数据之后,都能发出复杂模式的输出信号。
大脑对生存机器做出实际贡献的主要方式在于控制和协调肌肉的收缩。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它们需要有通向各个肌肉的导线,也就是运动神经。但对基因的有效保存来说,只有在肌肉的收缩时间和外界事件发生的时间具有某种关系时才能实现。上下颌肌肉的收缩必须等到嘴巴里有值得咀嚼的东西时才有实际意义。同样,腿部肌肉要在出现值得奔跑过去或必须躲避的东西时,按跑步模式收缩才有实际意义。正因如此,自然选择有利于这样一些动物,它们具备感觉器官,能将外界发生的各种形式的有形事件转化为神经元的脉冲码。大脑通过被称为“感觉神经”的导线与感觉器官——眼、耳、味蕾等一一相连。感觉系统如何发生作用尤其使人感到费解,因为它们识别影像的高度复杂的技巧远胜于最优良、最昂贵的人造机器。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打字员都要成为冗员,因为他们的工作完全可以由识别言语或字迹的机器代劳。在未来的数十年中,打字员还是不会失业的。
从前某个时候,感觉器官可能在某种程度上直接与肌肉联系,实际上,今日的海葵还未完全脱离这种状态,因为对它们的生活方式来说,这样的联系是有效的。但为了在各种外界事件发生的时间与肌肉收缩的时间之间建立起更复杂的间接联系,就需要有大脑的某种功能作为媒介。在进化过程中,一个显著的进展是记忆力的“发明”。借助这种记忆力,肌肉收缩的定时不仅受不久以前而且也受很久以前的种种事件的影响。记忆装置,或贮存器,也是数字计算机的主要部件。计算机的记忆装置比我们的记忆力更为可靠,但它们的容量较小,而且在信息检索的技巧方面远逊于我们的记忆力。
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最突出的特征,这就是明显的目的性。在这里我指的不仅是生存机器似乎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尽管事实的确是这样),还有生存机器的行为和人类的有目的的行为更为类似这一事实。我们看到动物在“寻找”食物、配偶或迷途的孩子时,总是情不自禁地认为这些动物在那时的感受和我们自己在寻找时所体验到的某些感受一样。这些感受可能包括对某个对象的“欲望”,对这个向往的对象形成的“心象”以及存在于心中的“目的”。我们每一个人出于自身的体验都了解到这一事实:现代生存机器之中至少有一种已经通过进化的历程,使这个目的性逐渐取得我们称之为“意识”的特性。我不通晓哲理,因此无法深入探讨这个事实的含义,但就目前我们所讨论的课题而言,幸而这是无关紧要的。我们把机器的运转说成机器好像受某种目的性驱使,而罔顾其是否真的具有意识,因为这样来得方便些。这些机器基本上是非常简单的,而且无意识地追踪目标状态的原理在工程科学中经常应用。瓦特离心调速器便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
它所牵涉到的基本原理就是我们称之为负反馈的原理,而负反馈又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一般来说,它是这样发挥作用的:这种运转起来好像带有自觉目的的“目的机器”配有某种度量装置,它能测量出事物的当前状态和“要求达到的”状态之间的差距,机器的这种结构方式使它能在差距越大时运转得越快。这样,机器能够自动地减少差距——负反馈的原理就在于此——在“要求达到的”状态实现时,机器能自动停止运转。瓦特调速器上装有一对球,它们借蒸汽机的推动力而旋转。这两只球分别安装在两条活动连接的杆臂的顶端。随着球的转速增大,离心力逐渐抵消引力的结果,使杆臂越来越接近水平。由于杆臂连接在为机器提供蒸汽的阀门上,当杆臂接近水平时,提供的蒸汽就逐渐减少。因此,如果机器运转得过快,蒸汽的馈给量就会减少,机器运转的速度也就慢下来。反过来,如果机器运转得过慢,阀门会自动地增加蒸汽馈给量,机器运转的速度也随之增快。但由于过调量或时滞的关系,这类机器常常发生振荡现象。为了弥补这种缺陷,工程师总是设法添加某种设备以减少这种振荡的幅度。
瓦特离心调速器“要求达到的”状态是一定的旋转速度。显然,机器本身并非有意识地要求达到这个速度。一台机器所谓的“目的”不过是指它趋向于恢复的那种状态。近代的目的机器把诸如负反馈这样的基本原理加以发展,从而能够进行复杂得多的“逼真的”动作。比方说,导弹好像能主动地搜索目标,并且在目标进入射程之后进行追踪,与此同时,它还要考虑目标逃避追击的各种迂回曲折的动作,有时甚至能“事先估计”到这些动作或“先发制人”。这些细节这里不拟详谈。简单地说,它们牵涉各式各样的负反馈、“前馈”以及工程师们熟知的一些其他原理。我们现在已经知道,这些原理广泛地应用于生命体的运动中。我们没有必要认为导弹是一种具有任何近似于意识的神经反应的物体,但在普通人眼中,导弹那种显然是深思熟虑的、目的性很强的动作叫人难以相信这枚导弹不是由一名飞行员直接控制的。
一种常见的误解是,认为导弹之类的机器是有意识的人设计和制造的,那么它必然是处在有意识的人的直接控制下。这种误解的另一个变种是:计算机并不能真的下棋,因为它们只能听命于操纵计算机的人。我们必须懂得这种误解的根源,因为它影响到我们对所谓基因如何“控制”行为的含义的理解。计算机下棋是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因此我想扼要地谈一下。
计算机下棋的水平如今还未能达到象棋大师那样的水平,但它足以与一个优秀的业余棋手媲美。更准确的说法是,计算机的程序足以与一个优秀的业余棋手媲美,因为程序本身对使用具体哪一台计算机来表演其技巧是从不苛求的。那么,程序员的任务是什么呢?第一,他肯定不像一个演木偶戏的牵线人那样每时每刻操纵计算机(这是作弊行为)。他编好程序,把它输入计算机内,接着计算机便独立操作:没有人进行干预,除了让对手把他的一着输入机内。程序员是否预先估计到一切可能出现的棋步,从而编好一份长长的清单,列出针对每一种情况的妙着?当然不是这样。因为在棋局中,可能出现的棋步多如恒河沙数,就是到了世界末日也编不出一份完备的清单来。也是出于同样的理由,我们不可能为计算机编制这样一份程序,使它能在“电脑”里事先走一次所有可能出现的棋步,以及所有可能的应着,以寻求克敌制胜的战略。不同的棋局比银河里的原子还要多。这些仅仅是琐碎的问题,说明为下棋的计算机编制程序时面临的难题。事实上这是一个极难解决的难题,即使是最周密的程序也不能和象棋大师匹敌,这是不足为奇的。
程序员的作用事实上和一个指点他儿子怎样下棋的父亲差不多。他把主要的走法提纲挚领地告诉计算机,而不是把适用于每一种开局的各种走法都告诉它。他不是用我们日常使用的语言逐字地说,例如“象走田”,而是用数学的语言这样说:“象的新坐标来自老坐标,程序是在老坐标X以及老坐标Y上加上同一个常数,但其符号不必相同。”实际上使用的语言当然更简洁些。接着他可以再把一些“忠告”编入程序内,使用的是同样的数学或逻辑语言,其大意如果用我们日常的语言来表达,不外乎“不要把你的王暴露在敌前”,或一些实用的诀窍,如一马“两用”,同时进攻对方两子。这些具体的走法是耐人寻味的,但讲下去未免离题太远。重要的是,计算机在走了第一步棋之后,就需要独立操作,不能指望它的主人再做任何指点。程序员所能做的一切只是事先竭尽所能把计算机部署好,并在具体知识的提供以及战略战术的提示两者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基因也控制它们所属生存机器的行为,但不是像直接用手指牵动木偶那样,而是像计算机的程序员一样通过间接的途径。基因所能做到的也只限于事先的部署,事后生存机器在独立操作时它们只能袖手旁观。为什么基因如此缺乏主动精神呢?为什么它们不把缰绳紧握在手,随时指挥生存机器的行为呢?这是时滞造成的困难。有一本科幻小说通过比拟的手法非常巧妙地说明了这个问题。这本扣人心弦的小说是霍伊尔(Fred Hoyle)和埃利奥特(John Elliot)合著的《仙女座的A》(A for Andromeda)。像一切有价值的科幻小说一样,它有一些有趣的科学论点作为依据。可是,说也奇怪,这本小说对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科学论点似乎有意避而不谈,而是让读者自己去想象。如果我在这里把它和盘托出,我想两位作者不会见怪吧。
离我们200光年之遥的仙女座里有一个文明世界。*那里的人想把他们的文化传播到一些远方的世界去。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办法呢?直接派人走一次是不可能的。在宇宙中,你从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的最大速度,理论上不能超过光速这个上限,何况实际上由于机械功率的限制,最高速度要比光速低得多。此外,在宇宙中,可能并没有那么多的世界值得你去走一趟,你知道朝哪一方向进发才会不虚此行呢?无线电波是和宇宙其余部分联系的较理想的手段,因为如果你有足够的能量把你的无线电信号向四面八方播送而不是定向发射的话,能收到你的电波的世界就非常多(其数目与电波传播的距离的平方成正比)。无线电波以光速传播,也就是说,从仙女座发出的信号要经过200年才能到达地球。这样远的距离使两地之间无法进行通话。就算从地球上发出的每一个信息都会被十二代人一代一代地传达下去,试图和如此遥远的人进行通话无论如何也是劳民伤财的。
这是个我们不久就要面临的实际问题。地球与火星之间,无线电波要走4分钟左右。毫无疑问,太空人今后必须改变谈话的习惯,说起话来不能再是你一句我一句,而必须使用长长的独白,自言自语。这种通话方式与其说是对话,不如说是通信。作为另外一个例子,佩恩(Roger Payne)指出,海洋的音响效果具有某些奇特的性质,这意味着座头鲸发出的异常响亮的“歌声”在理论上可以传到世界各处,只要它们游在海水的某一特定深度上。座头鲸是否真的彼此进行远距离通话,我们不得而知,如果真有其事的话,它们所处的困境就像火星上的宇航员一样。按照声音在水中传播的速度,座头鲸的歌声传到大西洋彼岸然后等对方的歌声再传回来,前后需要两小时左右。在我看来,座头鲸的独唱往往持续8分钟,其间并无重复之处,然后又从头唱起,这样周而复始地唱上好多遍,每一循环历时8分钟左右,其原因就在于此。
小说中的仙女座人也是这样做的。他们知道,等候对方的回音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此他们把要讲的话集中在一起,编写成一份完整的长篇电文,然后向空间播送,每次历时数月,以后又不断重复。不过,他们发出的信息和鲸鱼的却大相径庭。仙女座人的信息是用电码写成的,它指导别人如何建造一台巨型计算机并为它编制程序。这份电文使用的当然不是人类的语言,但对熟练的密码员来说,几乎一切密码都是可以破译的,尤其是密码设计者本来的意图就是让它便于破译。这份电文首先被班克(Jodrell Bank)的射电望远镜截获,电文最后也被译出。按照指示,计算机终于建成,其程序亦得以付诸实施,结果却几乎为人类带来灾难,因为仙女座人并非对一切人都怀有利他主义的意图。这台计算机几乎把整个世界置于它的独裁统治之下。最后,主人公在千钧一发之际用利斧砸碎了这台计算机。
在我们看来,有趣的问题是,在什么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仙女座人在操纵地球上的事务?他们对计算机的所作所为无法随时直接控制,事实上,他们甚至连计算机已经建成这个事实也无从知道,因为这些情况要经过200年才能传到他们耳中。计算机完全独立地做出决定和采取行动,它甚至不能再向它的主人请教一般的策略性问题。由于200年的障碍难以逾越,一切指示都必须事先纳入程序。原则上,这和计算机下棋所要求的程序大致相同,但对当地情况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适应能力。这是因为这样的程序不仅要针对地球上的情况,还要针对具有先进技术的形形色色的世界,这些世界的具体情况仙女座人是心中无数的。
正像仙女座人必须在地球上建立一台计算机来为他们逐日做出决定一样,我们的基因必须建立一个大脑。但是基因不仅是发出电码指示的仙女座人,它们也是指示本身,它们不能直接指挥我们这些木偶的理由也是一样的——时滞。基因是通过控制蛋白质的合成来发挥作用的,这本来是操纵世界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但必须假以时日才能见到成效。培养一个胚胎需要花上几个月的时间去耐心地操纵蛋白质。另一方面,关于行为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行为的快速性,用以测定行为的时间单位不是几个月而是几秒或几分之一秒。在外部世界中某种情况发生了:一只猫头鹰掠过头顶,沙沙作响的草丛暴露了猎物,接着在顷刻之间神经系统猛然行动,肌肉跃起,猎物得以死里逃生,或成为牺牲品。基因并没有这样快的反应时间。和仙女座人一样,基因只能竭尽所能事先部署一切,为它们自己建造一台快速执行的计算机,使之掌握基因能够“预料”到的尽可能多的各种情况的规律,并为此提出“忠告”。但生命和棋局一样是变幻莫测的,事先预见到一切是不现实的。像棋局的程序编制员一样,基因对生存机器的“指令”不可能是具体细微的,它只能是一般的战略以及适用于生计的各种诀窍。*
正如扬(Young)所指出的,基因必须完成类似对未来做出预测那样的任务。当胚胎生存机器处于建造阶段时,它此后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危险和问题都是未知数。有谁能预言有什么食肉动物会蹲伏在哪一个树丛里伺机袭击它,或者有什么快腿活物会在它面前突然出现,之字形跑过?对于这些问题人类不能预言,基因也无能为力。但某些带有普遍性的情况是可以预见的。北极熊基因可以有把握地预先知道,它们尚未出生的生存机器将会面对一个寒冷的环境。这种预测并不是基因进行思考的结果。它们从不思考:它们只不过是预先准备好一身厚厚的皮毛,因为在以前的一些躯体内,它们一直是这样做的。这也是为什么它们仍然能存在于基因库的原因。它们也预见到大地将为积雪所覆盖,而这种预见性体现在皮毛的色泽上。基因使皮毛呈白色,从而取得伪装。如果北极的气候急剧变化以致小北极熊发现它们出生在热带的沙漠里,基因的预测就错了,它们将要为此付出代价。小熊会夭折,它们体内的基因也随之死亡。
在一个复杂的世界中,对未来做出预测是有一定风险的。生存机器的每一个决定都是赌博行为,基因有责任事先为大脑编好程序,以便大脑做出的决定多半能取得积极成果。在进化的赌场中,筹码是生存,严格说来,是基因的生存。但为合乎情理,一般近似的说法也可以是个体的生存。如果你向下走到水坑边去喝水,被守候在水坑边的食肉动物吃掉的风险就会增加。如果你不去的话,最后就免不了要渴死。去也好,不去也好,风险都是存在的。你必须做出决定,以便让基因获得最大的生存下去的机会。也许最好的办法是忍着不喝,直到你非喝不可的时候才走下去喝个痛快,以便可以长时间不需要再喝水。这样,你减少了到水坑边去的次数,但是到了最后不得不喝的时候,你得低下头去长时间地喝水。另外一个冒险的办法是少喝多跑,即奔过去喝上一两口,马上就奔回来,这样多跑几次也能解决问题。到底哪一种冒险的策略最好,要取决于各种复杂的情况,其中食肉动物的猎食习惯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食肉动物为了取得最大的效率,也在不断改进其猎食习惯。因此,有必要对各种可能性的得失进行某种形式的权衡。但我们当然不一定认为这些动物在有意识地权衡得失。我们只要相信,如果那些动物的基因建造了灵敏的大脑,使它们在赌注中往往成为赢家,那么,作为直接的后果,这些动物生存下去的可能性就更大,这些基因从而得到遗传。
我们可以把打赌这个隐喻稍加引申。一个赌徒必须考虑3个主要的参数:赌注、机会、赢款。如果赢款额巨大的话,赌徒是愿意下大赌注的。一个孤注一掷的赌徒准是有机会博取大量赢款的。他当然也有输掉一切的可能,但平均说来,下大赌注的人和其他下小赌注以博取小额赢款的人比起来占不到什么便宜,也不见得会吃亏。交易所里买空卖空的投机商和稳扎稳打的投资者之间也有类似之处。在某些方面,交易所这个比喻比赌场更贴切,因为赌场里的输赢是受到操纵的,庄家到头来总归是赢家(严格说来,这意味着下大赌注的人比下小赌注的人输得多些,而下小赌注的人要比不打赌的人来得穷些。但在某种意义上对目前的论题来说,不打赌的例子是不怎么合适的)。撇开这个不谈,下大赌注和下小赌注似乎各有理由。动物界里有没有下大赌注的,或者比较保守的动物呢?我们将在第9章中看到,人们通常可以把雄性动物视为下大赌注、冒大风险的赌徒,而把雌性动物视为稳扎稳打的投资者,尤其是在雄性动物为得到配偶而相互争夺的一雄多雌的物种中。阅读本书的博物学家可以想到一些能称为下大赌注、冒大风险的物种,以及其他一些比较保守的物种。这里我要言归正传,谈谈基因如何对未来做预测这个带有更大普遍意义的主题。
在一些难以预见的环境中,基因如何预测未来是个难题,解决这个难题的一个办法是预先赋予生存机器以一种学习能力。为此,基因可以通过对其生存机器发出如下指示的形式来编制程序:“下面这些会带来好处:口中的甜味、情欲亢进、适中的温度、微笑的小孩等。而下面这些会带来不快:各种痛苦、恶心、空空的肚皮、哭叫的小孩等。如果你碰巧做了某件事情之后便出现了不愉快的情况,切勿再做这种事情;在另一方面,重复做为你带来好处的任何事情。”这样编制的程序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大大削减必须纳入原来程序的那些详尽的规则,同时可以应付事先未能预见到其细节的环境变化。在另一方面,基因仍然有必要做出某些预测。在我们列举的例子中,基因估计吃糖和交配可能对基因的生存有利,在这一意义上,口中的甜味以及情欲亢进是“有益的”。但根据这个例子,它们不能预见到糖精和自慰也可能为它们带来满足。它们也不能预见到,在我们这个糖多得有点反常的环境里,糖吃得过多的危险性。
学习战略已应用于计算机下棋的某些程序中。计算机和人对弈或和其他计算机对弈时,这些程序确实能不断得到改善。尽管它们备有一个规则和战术库,但它们的决定程序里也带有一个预先纳入的小小的随机趋向。它们把以往的种种决定记录下来,每当赢得一局时,它们就稍微增加为这局棋带来胜利的战术的权重,以便计算机下次再度采用同样战术的可能性增加一些。
预测未来的一个最有趣的方法是模拟。一位将军如果想知道某一项军事计划是否比其他可供选择的计划来得优越,他就面临做出预测的问题。天气、部队的士气以及敌人可能采取的反制措施都是未知数。如果想知道这个计划是否切实可行,一个办法是把该计划试行一下,看看其效果如何。然而,要把所有想象得出的计划都试行一下是不可取的,因为愿意“为祖国”献身的青年毕竟有限,而各种可能的计划实在多得很。进行与假想敌人交锋的演习也可以考验各种计划的实践性,这要比真刀真枪地干一下好。演习可以采取“北国”与“南国”全面交战的方式,使用的是空炮弹。但即使是这样也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物资。比较节约一些的办法是用玩具士兵和坦克在大地图上移来移去进行演习。
近年来,计算机已肩负起大部分模拟的职能,不仅在军事战略方面,而且在诸如经济学、生态学、社会学等必须对未来做出预测的一切领域。它使用的是这样的技术:在计算机内建立一个世界上某种事物的模型。这并不意味着,如果你揭开计算机的盖子,就可以看到一个和模拟对象相同的微型模仿物。在下棋的计算机里,记忆装置内没有任何看得出是棋盘以及马和卒各就各位的“形象”,有的只是代表棋盘以及各种棋子位置的一行行电子编码。对我们来说,地图是世界某一部分的平面缩影。在计算机里面,地图通常是以一系列城镇和其他地点的名字来代表的。每个地点附有两个数字——它的经度和纬度。计算机实际上如何容纳它这个世界的模型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容纳的形式允许它操纵这个模型进行操作和试验,并以计算机操作员能够理解的语言汇报运算的结果。通过模拟技术,以模型进行的战役可以得出胜负,模拟的班机可以飞行或坠毁,经济政策可以带来繁荣或崩溃。无论模拟什么,计算机的整个运算过程只需实际生活中极小的一部分时间。当然,这些反映世界的模型也有好坏之分,而且即使是上好的模型也只能是近似的。不管模拟得如何逼真,计算机也不能预测到将要发生的全部实际情况,但好的模拟肯定远胜于盲目的试验和误差。我们本来可以把模拟称为代替性的“试验和误差”,不幸的是,这个术语早被研究老鼠心理的心理学家占用了。
如果模拟是这样一个好办法,我们可以设想生存机器本该是首先发现这个办法的,毕竟早在地球上出现人类以前,生存机器就已经发明了人类工程学的许多其他方面的技术:透镜和抛物面反射镜、声波的频谱分析、伺服控制系统、声呐、输入信息的缓冲存储器以及其他不胜枚举的东西。这些技术都有长长的名字,其具体细节这里不必赘述。模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在我看来,如果你自己要做出一个困难的决定,而这个决定牵涉到一些将来的未知量,你也会进行某种形式的模拟。你设想在你采取各种可供选择的步骤之后将会出现的情况。你在大脑里建立一个模型,这个模型并不是世上万物的缩影,它仅仅反映出依你看来是有关的范围内有限的一组实体。你可以在心目中看到这些事物的生动形象,或者看到并操纵它们已经概念化了的形象。无论怎样,你的大脑里不会出现一个实际上占据空间的、反映你设想的事物的模型。但和计算机一样,你的大脑怎样表现这个模型的细节并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大脑可以利用这个模型来预测可能发生的事。那些能够模拟未来事物的生存机器,比只会在实际的试验和误差的基础上积累经验的生存机器要棋高一筹。问题是实际的试验既费时又费精力,明显的误差常常带来致命的后果,模拟则既安全又迅速。
模拟能力的演化似乎最终导致了主观意识的产生,在我看来,这是当代生物学所面临的最不可思议的奥秘。没有理由认为电子计算机在模拟时是具有意识的,尽管我们必须承认,有朝一日它们可能具有意识。意识的产生也许是由于大脑对世界事物的模拟已达到如此完美无缺的程度,以至于把它自己的模型也包括在内。*显然,一个生存机器的肢体必然是构成它所模拟的世界的一个重要部分,可以假定,出于同样的理由,模拟本身也可以视为被模拟的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事实上,“自我意识”可能是另外一种说法,但我总觉得这种说法用以解释意识的演化是不能十分令人满意的,部分原因是它牵涉到一个无穷尽的复归问题——如果一个模型可以有一个模型,那么为什么一个模型的模型不可以有一个模型呢……
不管意识引起了哪些哲学问题,就本书的论题而言,我们可以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也就是说,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主人即基因那里解放出来,变成有执行能力的决策者。大脑不仅负责管理生存机器的日常事务,它也获得了预测未来并做出相应安排的能力。它甚至有能力拒不服从基因的命令,例如拒绝生育它们的生育能力所容许的全部后代。但就这一点而言,人类的情况是非常特殊的,我们在下面将谈到这个问题。
这一切和利他行为、自私行为有什么关系呢?我力图阐明的观点是,动物的行为,不管是利他的还是自私的,都在基因控制之下。这种控制尽管只是间接的,但仍然是十分强有力的。基因通过支配生存机器和它们的神经系统的建造方式对行为施加其根本影响。但此后怎么办,则由神经系统随时做出决定。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大脑则是执行者。但随着大脑日趋高度发达,它实际上接管了越来越多的决策机能,并在决策过程中运用诸如学习和模拟的技巧。这个趋势在逻辑上的必然结果将会是,基因给予生存机器一个全面的策略性指示:请采取任何你认为是最适当的行动以保证我们的存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物种达到了这样的水平。
和计算机类比以及和人类如何做出决定进行类比确实很有意思。但我们必须回到现实中来,而且要记住,事实上进化是一步一步通过基因库内基因的差别性生存来实现的。因此,为使某种行为模式——利他的或自私的——能够演化,基因库内“操纵”那种行为的基因必须比“操纵”另外某种行为的、与之匹敌的基因或等位基因有着更大的存活可能性。一个操纵利他行为的基因*指的是对神经系统的发展施加影响,使之有可能表现出利他行为的任何基因。我们有没有通过实验取得证据表明利他行为是可遗传的呢?没有。但这也是不足为奇的,因为到目前为止,很少有人对任何行为进行遗传学方面的研究。还是让我告诉你们一个研究行为模式的实例吧!这个模式碰巧并不带有明显的利他性,但它相当复杂,足以引起人们的兴趣。这是一个说明如何继承利他行为的典型例子。
蜜蜂中有一种叫腐臭病(foul brood)的传染病。这种传染病会侵袭巢室内的幼虫。养蜂人驯养的品种中有些品种比其他品种更易于感染这种病,而且至少在某些情况下各品系之间的差异证明原因是它们行为上的不同。有些俗称卫生品系的蜜蜂**能够找到受感染的幼虫,把它们从巢室里拉出来并丢出蜂房,从而迅速地扑灭流行病。那些易感染的品系之所以易于染病,正是因为它们没有这种杀害病婴的卫生习惯。实际上这种卫生行为是相当复杂的。工蜂必须找到每一患病幼虫所居住的巢室,把上面的蜡盖揭开,拉出幼虫,把它拖出蜂房门,并弃之于垃圾堆上。
由于各种理由,用蜜蜂做遗传学实验可以说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情。工蜂自己一般不繁殖,因此你必须以一个品系的蜂后和另外一个品系的雄蜂杂交,然后观察养育出来的子代工蜂的行为。罗森布勒(W.C.Rothenbuhler)所做的实验就是这样进行的。他发现第一代子代杂交种的所有蜂群都是不卫生的:它们亲代的卫生行为似乎已经消失,尽管事实上卫生行为的基因仍然存在,但这些基因已变成隐性基因了,像人类遗传蓝眼基因一样。罗森布勒后来以第一代的杂交种和纯粹的卫生品系进行“回交”(当然也是用蜂后和雄蜂),这一次他得到了绝妙的结果。子代蜂群分成三类:第一类表现出彻底的卫生行为,第二类完全没有卫生行为,而第三类是折中的。第三类蜜蜂能够找到染病的幼虫,揭开它们的蜡蜂巢的盖子,但只到此为止,它们并不扔掉幼虫。据罗森布勒的猜测,蜜蜂的基因库可能存在两种基因,一种是进行揭盖的,另一种是扔幼虫的。正常的卫生品系两者兼备,易受感染的品系则具有这两种基因的等位基因——它们的竞争对手。那些在卫生行为方面表现为折中的杂交种,大概仅仅具有揭盖的基因(其数量是原来的两倍)而不具有扔幼虫的基因。罗森布勒推断,他在实验中培育出来的,显然完全是不卫生的蜂群里可能隐藏着一个具有扔幼虫的基因的亚群,只是由于缺乏揭盖基因而无能为力罢了。他以非常巧妙的方式证实了他的推断:他自己动手把蜂巢的盖子揭开。果然,蜡盖揭开之后,那些看起来是不卫生的蜜蜂中有一半马上表现出完全正常的把幼虫扔掉的行为。
这段描述说明了前面一章提到的若干重要论点。它表明,即使我们对把基因和行为连接起来的各种胚胎因素中的化学连接一无所知,我们照样可以恰如其分地说“操纵某种行为的基因”。事实上,这一系列化学连接可以证明行为甚至包括学习过程。例如,揭盖基因之所以能发挥作用,可能是因为它首先让蜜蜂尝到受感染的蜂蜡的味道。就是说,蜂群会发觉把遮盖病虫的蜡盖吃掉是有好处的,因此往往一遍又一遍地这样做。即使基因果真是这样发挥作用的,只要具有这种基因的蜜蜂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进行揭盖活动,而不具有这种基因的蜜蜂不这样做,那么,我们还是可以把这种基因称为“揭盖”的基因。
其次,这段描述也说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基因在对它们共有的生存机器施加影响时是“合作的”。扔幼虫的基因如果没有揭盖基因的配合是无能为力的,反之亦然。不过遗传学的实验同样清楚地表明,在贯穿世代的旅程中,这两种基因基本上是相互独立的。就它们的有益工作而言,你尽可以把它们视为一个单一的合作单位,但作为复制因子,它们是两个自由的、独立的行为者。
为了进行论证,我们有必要设想一下“操纵”各种不大可能的行为的基因。譬如我说假设有一种的“操纵向溺水的同伴伸出援手的行为”的基因,而你却认为这是一种荒诞的概念,那就请你回忆一下上面提到的卫生蜜蜂的情况吧。要记住,在援救溺水者所涉及的动作中,如综合了一切复杂的肌肉收缩,感觉整合,甚至有意识的决定,等等,我们并不认为基因是唯一的一个前提因素。关于学习、经验以及环境影响等是否与行为的形成有关这个问题我们没有表达意见。你只要承认这一点就行了: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同时在许多其他的主要基因在场,以及各种环境因素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一个基因,凭其本身的力量比它的等位基因有更大的可能促使一个个体援救溺水者。这两种基因的差别归根结底可能只是某种数量变数的差异。有关胚胎发育过程的一些细节尽管有趣,但与进化的种种因素无关。洛伦茨明确地阐明了这一点。
基因是优秀的程序编写者,它们为自身的存在编写程序。生活为它们的生存机器带来种种艰难险阻,在对付这一切艰难险阻时,这个程序能够取得多大成功就是判定这些基因优劣的根据。这种判断是冷酷无情的,关系到基因的生死存亡。下面我们将要谈到以表面的利他行为促进基因生存的方式。但生存机器最关切的显然是个体的生存和繁殖,为生存机器做出各种决定的大脑也是如此。属同一“群体”的所有基因都会同意将生存和繁殖放在首位,因此各种动物总是竭尽全力去寻找并捕获食物,设法避免自己被抓住或吃掉,避免罹病或遭受意外,在不利的天气条件下保护自己,寻找异性伴侣并说服它们同意交配,并将一些和它们享有的相似的优越条件赋予它们的后代。我不打算列举很多例子——如果你需要一个例证,那就请你下次仔细观察一下你看到的野兽吧,但我却很想在这里提一下一种特殊的行为,因为我们在下面谈到利他行为与自私行为时必须再次涉及这种行为。我们可以把这种行为概括性地称为联络(communication)。*
我们可以这样说,一个生存机器对另一个生存机器的行为或其神经系统的状态施加影响的时候,前者就是在和后者进行联络。这并不是一个我打算坚持为之辩护的定义,但对我们目前正在探讨的一些问题来说,这个定义是能够说明问题的。我所讲的影响是指直接的、偶然的影响。联络的例子很多:鸟、蛙和蟋蟀的鸣唱,狗的摇动尾巴和竖起长颈毛,黑猩猩的“露齿而笑”,人类的手势和语言等。许许多多生存机器的行动,通过间接影响其他生存机器的行为,来提高其自身基因的利益。各种动物千方百计地使这种联络方式取得成效。鸟儿的鸣唱使人们世世代代感到陶醉和迷惘。我在前面讲过的座头鲸的歌声表达出更为高超的意境,同时也更迷人。它的音量宏大无比,可以传到极其遥远的地方,音域广阔,从人类能够听到的亚音速的、低沉的隆隆声到超音速的、短促的刺耳声。蝼蛄之所以能发出洪亮的歌声,是因为它们在泥土中精心挖成双指数角状扩音器一样的土穴,在里面歌唱,唱出的歌声自然得到放大。在黑暗中翩翩起舞的蜂群能够为其他觅食的蜂群准确地指出前进的方向以及食物在多远的地方可以找到。这种巧妙的联络方法只有人类的语言可以与之媲美。
动物行为学家的传统说法是,联络信号的逐步完善对发出信号者和接收信号者都有益。譬如说,雏鸡在迷途或受冻时发出的尖叫声可以影响母鸡的行为。母鸡听到这种吱吱啁啁的叫声后通常会应声而来,把小鸡领回鸡群。我们可以说,这种行为的形成是由于它为双方都带来好处:自然选择有利于迷途后会吱吱啁啁叫的雏鸡,也有利于听到这种叫声后随即做出适当反应的母鸡。
如果我们愿意的话(其实无此必要),我们可以认为雏鸡叫声之类的信号具有某种意义或传达了某种信息。在这个例子里,这种呼唤声相当于“我迷路了!”我在第1章中提到的小鸟发出的报警声传递了“老鹰来了!”这一信息。那些收到这种信息并随即做出反应的动物无疑会得到好处。因此,这个信息可以说是真实的。可是动物会发出假的信息吗?它们会说谎吗?
动物说谎这种概念可能会令人误解,因此我必须设法防止这种误解的产生。我曾经出席过比阿特丽斯(Beatrice)和加德纳(Allen Gardner)主讲的一次讲座,内容是关于他们所训练的遐迩闻名的“会说话的”黑猩猩华舒(“她”以美国手语表达思想。对学习语言的学者来说,“她”的成就可能引起广泛的兴趣)。听众中有一些哲学家,在讲座结束后举行的讨论会上,对于华舒是否会说谎这个问题他们费了一番脑筋。我猜想,加德纳夫妇一定有些纳闷,为什么不谈谈其他更有趣的问题呢?我也有同感。在本书中,我所使用的“欺骗”“说谎”等字眼只有直截了当的含义,远不如哲学家们使用的那么复杂。他们感兴趣的是有意识的欺骗,而我讲的仅仅是在功能效果上相当于欺骗的行为。如果一只小鸟在没有老鹰出现的情况下使用“鹰来了”这个信号,从而把它的同伴都吓跑,让它有机会留下来把食物全都吃掉,我们可以说它是说了谎的。我们并不是说它有意识地去欺骗,我们所指的只不过是,说谎者在牺牲其同伴的利益的情况下取得食物。其他小鸟之所以飞走,是因为它们在听到说谎者报警时做出在真的有鹰出现的情况下的那种正常反应而已。
许多可供食用的昆虫,如前一章提到的蝴蝶,为了保护自己而模拟其他味道恶劣的或带刺的昆虫的外貌。我们自己也经常受骗,以为有黄黑相间条纹的食蚜蝇就是胡蜂。有些苍蝇在模拟蜜蜂时更是惟妙惟肖。食肉动物也会说谎,琵琶鱼在海底耐着性子等待,将自己隐蔽在周围环境中,唯一暴露出来的部分是一块像虫一样蠕动着的肌肉,它挂在鱼头上突出的一条长长的“钓鱼竿”末端。小鱼游近时,琵琶鱼会在小鱼面前抖动它那像虫一样的诱饵,把小鱼引到自己隐而不见的嘴巴旁。大嘴突然张开,小鱼被囫囵吞下。琵琶鱼也在说谎,它利用的是小鱼喜欢游近像虫一样蠕动着的东西的习性。它在说,“这里有虫”,任何“受骗上当”的小鱼都难逃被吞掉的命运。
有些生存机器会利用其他生存机器的性欲。蜂兰花(bee orchid)会引诱蜜蜂去和它的花蕊交配,因为这种兰花活像雌蜂。兰花从这种欺骗行为中得到的好处是花粉得到传播,因为一只分别受到两朵兰花欺骗的蜜蜂必然会把其中一朵兰花的花粉带给另外一朵。萤火虫(实际上是甲虫)向配偶发出闪光来吸引它们。每一物种都有其独特的莫尔斯电码一样的闪光方式,这样,不同萤火虫种群之间不会发生混淆不清的现象,从而避免有害的杂交。正像海员期待发现某些灯塔发出的独特闪光模式一样,萤火虫会寻找同一物种发出的密码闪光模式。Photuris属的萤火虫雌虫“发现”,如果它们模拟Photinus属的萤火虫雌虫的闪光密码,它们就能引来Photinus属的萤火虫雄虫。Photuris属的雌虫就这样做了。当一只Photinus属的雄虫受骗接近时,雌虫就不客气地把它吃掉。说到这里,我们自然会想起与此相似的有关塞壬[1]和洛勒莱[2]的故事,但英国西南部的康沃尔人却会回想起那些为打劫而使船只失事的歹徒,后者用灯笼诱船触礁,然后劫掠从沉船中散落出来的货物。
每当一个联络系统逐渐形成时,这样的风险总会出现:某些生物利用这个系统来为自己谋私利。由于我们一直受到“物种利益”这个进化观点的影响,因此我们自然首先认为说谎者和欺骗者是属于不同的物种的:捕食的动物、被捕食的动物、寄生虫等等。然而,每当不同个体的基因之间发生利害冲突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说谎、欺骗等行为以及用于自私的目的的联络手段等情况。这包括属于同一物种的不同个体。我们将会看到,甚至子女也会欺骗父母,丈夫也会欺骗妻子,兄弟俩也会相互欺骗。
有些人相信,动物的联络信号原来是为了促进相互的利益而发展的,只是后来为坏分子所利用。这种想法毕竟是过于天真。实际的情况很可能是:从一开始,一切的动物联络行为就掺有某种欺诈的成分,因为所有的动物在相互交往时至少要牵涉某种利害冲突。我打算在下面一章介绍一个强有力的观点,这个观点是从进化的角度来看待各种利害冲突的。
第5章 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
本章所要讨论的主要是关于进犯行为这个在很大程度上被误解了的论题。我们将继续把个体作为一种自私的机器加以论述,这种机器的程序编制就是为了完成对作为一个整体的全部基因来说最有益的任何事情。这种说法是为了叙述的简便。本章结尾时我们将再回到以单个基因为对象的说法。
对于某个生存机器来说,另一个生存机器(不是前者的子女,也不是其他近亲)是它环境的一部分,就像一块岩石、一条河流或一块面包也属于它的环境一样。这个充当环境的生存机器可以制造麻烦,但也能够被加以利用。它同一块岩石或一条河流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它往往会还击。因为它也是机器,拥有寄托着其未来的不朽基因,而且为了保存这些基因,它也不惜赴汤蹈火。自然选择有利于那些能够控制其生存机器并充分利用环境的基因,包括充分利用相同和不同物种的其他生存机器。
有时,生存机器似乎不大相互影响对方的生活。举例来说,鼹鼠同乌鸫不相互吞食,不相互交配,也不争夺居住地。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认为它们老死不相往来。它们可能为某种东西而竞争,也许是争夺蚯蚓。这并不等于说你会看到鼹鼠和乌鸫为一条蚯蚓而你争我夺,事实上,一只乌鸫也许终其一生也见不到一只鼹鼠。但是,如果你把鼹鼠种群消灭干净,对乌鸫可能产生明显的影响,尽管对于发生影响的细节,或通过什么曲折迂回的间接途径发生影响,我都不敢妄加猜测。
不同物种的生存机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相互影响。它们可能是食肉动物或被捕食的动物,可能是寄生虫或宿主,也可能是争夺某些稀有资源的对手。它们可以通过各种特殊方式被利用,例如,花利用蜜蜂传播花粉。
属于同一物种的生存机器往往更加直接地相互影响对方的生活。发生这种情况有许多原因。原因之一是,自己物种的一半成员可能是潜在的配偶,而且对其子女来讲,它们有可能是勤奋和可以利用的双亲;另一个原因是,同一物种的成员非常相似,它们都是在同一类地方保存基因的机器,生活方式又相同,因此它们是一切生活必需资源的更直接的竞争者。对乌鸫来说,鼹鼠可能是它的竞争对手,但其重要性却远不及另一只乌鸫。鼹鼠同乌鸫可能为蚯蚓而进行竞争,但乌鸫同乌鸫不仅为蚯蚓,而且还为其他一切东西而相互争夺。如果它们属于同一性别,还可能争夺配偶。通常是雄性动物为争夺雌性配偶而相互竞争,其中道理我们在后文将会看到。这种情况说明,如果雄性动物对与之竞争的另一只雄性动物造成损害的话,也许会给它自己的基因带来好处。
因此,对于生存机器来说,合乎逻辑的策略似乎是将其竞争对手杀死,然后最好把它们吃掉。尽管自然界会发生屠杀和同类相食的现象,但认为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却是对自私基因理论的一种幼稚的理解。事实上,洛伦茨在《论进犯行为》一书中就强调过,动物间的搏斗具有克制和绅士风度的性质。他认为,动物间的搏斗有一点值得注意:它们的搏斗是一种正常的竞赛活动,像拳击或击剑一样,是按规则进行的。动物间的搏斗是一种手持钝剑或戴着手套进行的搏斗,威胁和虚张声势代替了真刀真枪,胜利者尊重降服的示意,它不会像我们幼稚的理论所能断言的那样,会给投降者以致命的打击或撕咬。
把动物的进犯行为解释成是有克制的而且是有一定规则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争论,尤其是把可怜的历史悠久的人类说成是屠杀自己同类的唯一物种,是该隐印记[1]以及种种耸人听闻的此类指责的唯一继承者,显然都是错误的。一个博物学家是强调动物进犯行为暴力的一面还是克制的一面,部分取决于他通常观察的动物的种类,部分取决于他在进化论方面的偏见,洛伦茨毕竟是一个主张“物种利益”的人。即使对动物搏斗方式的描述有些言过其实,但有关动物文明搏斗的观点至少是有些道理的。表面上看,这种现象似乎是一种利他主义的形式。自私基因的理论必须承担对这种现象做出解释的艰巨任务。为什么动物不利用每一个可能的机会竭尽全力将自己物种的竞争对手杀死呢?
对这一问题的一般回答是,那种破釜沉舟的好斗精神不但会带来好处,也会造成损失,而且不仅仅是时间和精力方面的明显损失。举例来说,假定B和C都是我的竞争对手,而我又正好同B相遇。作为一个自私的个体,按理讲我应想方设法将B杀死。但先别忙,请听我说下去。C既是我的对手,也是B的对手。如果我将B杀掉,就为C除掉了一个对手,我就无形中为C做了一件好事。我让B活着也许更好些,因为这样B就可能同C进行竞争或搏斗,我也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不分青红皂白地去杀死对手并无明显的好处,这个假设的简单例子的寓意即在于此。在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竞争体系内,除掉一个对手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其他竞争对手很可能从中得到比你更多的好处。那些负责控制虫害的官员们得到的就是这类严重的教训。你遇到了一场严重的农业虫害,你发现了一种扑灭这场虫害的好办法,于是你高高兴兴地按这个办法去做了。殊不知这种害虫的消灭反而使另外一种害虫受益,其程度甚至超过对人类农业的好处。结果是,你的境遇比以前还要糟。
另一方面,有区别地把某些特定的竞争对手杀死,或至少与其进行搏斗,似乎是一个好主意。如果B是一只象形海豹(elephant seal),拥有一大群“妻妾”(harem),而我也是一只象形海豹,把它杀死我就能够把它的“妻妾”弄到手,那我这样做可能是明智的。即使在有选择的搏斗中会有损失,也是值得冒风险的。进行还击以保卫其宝贵的财产对B是有利的。如果是我挑起一场搏斗的话,我的下场同它一样,很可能以死亡告终,说不定它存我亡的可能性更大。我想同它进行搏斗是因为它掌握着一种宝贵的资源,但它为什么会拥有这种资源的呢?它也许是在战斗中赢来的。在和我交手以前,它也许已经击退过其他的挑战者,说明可能是一个骁勇善战的斗士。就算是我赢了这场搏斗而且得到了这群“妻妾”,但我可能在搏斗的过程中严重受伤,以致不能够享用得来的好处。而且,搏斗耗尽了时间和精力,把时间和精力暂时积蓄起来说不定更好。如果我一门心思进食,并且在一段时间内不去惹是生非,我会长得更大更强壮。最终我是会为争夺这群“妻妾”而同它进行搏斗的,但如果我等待一下而不是现在就匆促上阵,我获胜的机会可能更大。
上面这段自我独白完全是为了说明:在决定要不要进行搏斗之前,最好是对“得-失”进行一番可能是无意识的,但却是复杂的权衡。尽管进行搏斗无疑会得到某些好处,但并非百利而无一弊。同样,在一场搏斗的过程中,牵涉让搏斗升级还是缓和下来的每一个策略上的决定都各有其利弊,而且这些利弊在原则上都可以进行分析。个体生态学家对这种情况早已有所了解,尽管这种了解还不太清晰明确,但只有史密斯才能有力和明确地表述这种观点,而人们通常并不认为他是一位生态学家。他同普赖斯(G.R.Price)、帕克(G.A.Parker)合作运用数学分支中被称为博弈论(Game Theory)的工具进行研究。他们独到的见解能够用语言而非数学符号表达出来,尽管其精确程度因此而有些损失。
进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以下简称ESS)*是史密斯提出的基本概念。他追根溯源,发现最早有这种想法的是汉密尔顿和麦克阿瑟(R.H.MacArthur)。“策略”是一种程序预先编制好的行为方式。例如,“向对手进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还击你就逃”就是一种策略。我们所说的策略并不是个体有意识地制订出来的,弄清这一点十分重要。不要忘记,我们把动物描绘成机器人一样的生存机器,它的肌肉由一架程序预先编制好的计算机控制。用文字把策略写成一组简单的指令只是为了便于我们思考。由某种难以具体讲清楚的机制作用产生的动物行为,就好像是以这样的指令为根据的。
凡是种群的大部分成员采用某种策略,而这种策略的好处是其他策略所不及的,这种策略就是进化稳定策略或称ESS。这一概念既微妙又很重要。换句话讲,对于个体来说,最好的策略取决于种群的大多数成员在做什么。由于种群的其余部分也是由个体组成的,而它们都力图最大限度地扩大其各自的成就,因而能够持续存在的必将是这样一种策略:它一旦形成,任何举止异常的个体的策略都不可能与之比拟。在环境的一次大变动之后,种群内可能出现一个短暂的进化上的不稳定阶段,甚至可能出现波动。但一种ESS一旦确立,就会稳定下来:偏离ESS的行为将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
为将这一观点用于解释进犯行为,我们来研究一下史密斯假设的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假定有一个特定的物种叫“鹰和鸽子”(这两个名称系人类的传统用法,但同这两种鸟的习性无关:其实鸽子是一种进攻性相当强的鸟)。在这个物种的某个种群中只存在两种搏斗策略。在我们这个假定的种群中,所有个体不是鹰就是鸽子。鹰搏斗起来总是全力以赴、孤注一掷的,除非身负重伤,否则绝不退却;而鸽子却只是以风度高雅的惯常方式进行威胁恫吓,从不伤害其他动物。如果鹰同鸽子搏斗,鸽子就迅即逃跑,因此鸽子不会受伤。如果是鹰同鹰进行搏斗,它们会一直打到其中一只受重伤或死亡才罢休。如果是鸽子同鸽子相遇,那就谁也不会受伤;它们长时间地摆开对峙的架势,直到它们中的一只感到疲劳了,或者感到厌烦而决定不再对峙下去,从而做出让步为止。我们暂且假定一个个体事先无法知道它的对手是鹰还是鸽子,只有在与之进行搏斗时才能弄清楚,而且它也记不起过去同哪些个体进行过搏斗,因此无从借鉴。
现在,作为一种纯粹是随意规定的比赛规则,我们规定竞赛者“得分”标准如下:赢一场50分,输一场0分,重伤者-100分,使竞赛拖长而浪费时间者-10分。我们可以把这些分数视为能够直接转化为基因生存的筹码。得分高而平均“盈利”也高的个体就会在基因库中遗留下许多基因。在现实中,实际的数值对分析并无多大意义,但却可以帮助我们去思考这一问题。
鹰在同鸽子搏斗时,鹰是否有击败鸽子的倾向,对此我们并不感兴趣,这一点是重要的。我们已经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鹰永远会取胜。我们想要知道的是:究竟鹰和鸽子谁是进化稳定策略型?如果其中一种是ESS型而另一种不是,那么我们认为属于ESS型的那种才会进化。从理论上讲,存在两种ESS型是可能的。不论种群大多数成员所采取的碰巧是什么样的策略——鹰策略也好,鸽子策略也好——对任何个体来说,如果最好的策略是随大流的话,那么,存在两种ESS型是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种群一般总是保持在自己的两种稳定状态中它首先达到的那一种状态。然而我们将会看到,这两种策略,不论是鹰的策略还是鸽子的策略,事实上单凭其自身不可能在进化上保持稳定性,因此我们不应该指望任何一个会得以进化。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必须计算平均盈利。
假设有一个全部由鸽子组成的种群。不论它们在什么时候进行搏斗,谁也不会受伤。这种比赛都是一些时间拖得很长、按照仪式进行的竞赛,也许是虎视眈眈地对峙,只有当一个对手让步,这种竞赛才宣告结束。于是得胜者因获取有竞争性的资源而得50分,但因长时间的对峙而浪费时间得-10分,因此净得40分。而败方也因浪费时间得-10分。每只鸽子平均输赢各半。因此每场竞赛的平均盈利是40分和-10分的平均数,即15分。所以,鸽子种群中每只鸽子看来成绩都不错。
但是现在假设在种群中出现了一个突变型的鹰。由于它是周围唯一的一只鹰,因此它的每一次搏斗都是同鸽子进行的。鹰对鸽子总是保持不败纪录,因此它每场搏斗净得50分,而这个数字也就是它的平均盈利。由于鸽子的盈利只有15分,因此鹰享有巨大的优势。结果鹰的基因在种群内得以迅速散布。但鹰却再也不能指望它以后遇到的对手都是鸽子了。再举一极端例子,如果鹰基因的成功扩散使整个种群都变成了鹰的天下,那么所有的搏斗都变成鹰同鹰之间的搏斗,这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当鹰与鹰相遇时,其中一个受重伤,得-100分,而得胜者得50分。鹰种群中每只鹰在搏斗中可能胜负各半,因此,它在每场搏斗中平均可能得到的盈利是50分和-100分的对半,即-25分。现在让我们设想一下一只生活在鹰种群中孑然一身的鸽子的情景吧。毫无疑问,它每次搏斗都要输掉,但它绝不会受伤。因此,它在鹰种群中的平均盈利为0分,而鹰种群中的鹰平均盈利却是-25分,鸽子的基因就有在种群中散布开来的趋势。
按照我的这种叙述方式,好像种群中存在一种连续不断的摇摆状态。鹰的基因扶摇直上迅速占据优势;鹰在数量上占据多数的结果是,鸽子基因必然受益,继而数量增加,直到鹰的基因再次开始繁衍,如此等等。然而情况并不一定是这样摇摆动荡。鹰同鸽子之间有一个稳定的比例。你只要按照我们使用的任意规定的评分制度计算一下的话,就能得出其结果是鸽子同鹰的稳定比例为∶。在达到这一稳定比例时,鹰同鸽子的平均盈利完全相等。因此,自然选择不会偏袒甲而亏待乙,而会一视同仁。如果种群中鹰的数目开始上升,不再是,鸽子就会开始获得额外的优势,比例会再回复到稳定状态。如同我们将要看到的性别的稳定比例是50∶50一样,在这一假定的例子中,鹰同鸽子的稳定比例是7∶5。在上述的两种比例中,如果发生偏离稳定点的摇摆,这种摆动的幅度也不一定很大。
这种情况乍听起来有点像类群选择,但实际上与类群选择毫无共同之处。之所以这种情况听上去像类群选择,是因为它使我们联想到处于一种稳定平衡状态的种群,每当这种平衡被打破,该种群往往能够逐渐恢复这种平衡。但ESS较之类群选择是一种远为精细微妙的概念。它同某些群体比另外一些群体获得更大成功这种情况毫无关系。只要应用我们假定的例子中的任意评分制度就能很好地加以说明。在由的鹰和的鸽子组成的稳定种群中,个体的平均盈利被证明为分。不论该个体是鹰还是鸽子都是如此。分比鸽子种群中每只鸽子的平均盈利(15分)少很多。只要大家都同意成为鸽子,每个个体都会受益。根据单纯的类群选择,任何群体,如其所有个体都一致同意成为鸽子,它所取得的成就比停留在ESS比例上的竞争群体要大得多(事实上,纯粹由鸽子组成的集团并不一定是最能获得成功的群体。由的鹰和的鸽子组成的群体中,每场竞赛的平均盈利分。按这个比例组成的群体才是最有可能获得成功的集团。但就目前的论题而言,我们可以不必考虑这种情况。对每一个个体来说,比较单纯的全部由鸽子组成集团,由于每一个个体的平均盈利为15分,它要比ESS优越得多)。因此,类群选择理论认为向全部由鸽子组成的集团进化是发展的趋势,因为鹰占的群体取得成功的可能性要小些。但问题是,即使是那些从长远来讲能为其每一成员带来好处的集团,仍免不了会出现害群之马。清一色的鸽子群体中每一只鸽子的境遇都比ESS群体中的鸽子好些,这是事实。然而遗憾的是,在鸽子集团中,一只鹰单枪匹马就可干出无与伦比的业绩,任何力量也不能阻止鹰的进化。因此这个集团因出现内部的背叛行为而难逃瓦解的厄运。ESS种群的稳定倒不是由于它特别有利于其中的个体,而仅仅是由于它无内部背叛行为之隐患。
人类能够结成各种同盟或集团,即使这些同盟或集团在ESS的意义上来说并不稳定,但对每个个体来说却是有利的。这种情况之所以可能发生,仅仅是由于每一个个体都能有意识地运用其预见能力,从而懂得遵守盟约的各项规定是符合其长远利益的。某些个体为有可能在短期内获得大量好处而不惜违犯盟约,这种做法的诱惑力会变得难以抗拒。这种危险甚至在人类缔结的盟约中也是始终存在的。垄断价格也许是最能说明问题的一个例子。将汽油的统一价格定在某种人为的高水平上,是符合所有加油站老板的长远利益的。那些操纵价格的集团,由于对最高的长远利益进行有意识的估计判断,因此能够存在相当长的时期。但时常有个别的人会受到牟取暴利的诱惑而降低价格。这种人附近的同行就会立刻步其后尘,于是降低价格的浪潮就会波及全国。让我们感到遗憾的是,那些加油站老板有意识的预见能力这时重新发挥了作用,并缔结垄断价格的新盟约。所以,甚至在人类这一具有天赋的自觉预见能力的物种中,以最高的长远利益为基础的盟约或集团,由于出现内部的叛逆而摇摇欲坠,经常有土崩瓦解的可能。在野生动物中,由于它们为竞争的基因所控制,群体利益或集团策略能够得以发展的情形就更少见。我们所能见到的情况必然是:进化稳定策略无处不在。
在上面的例子中,我们简单地假定每一个个体不是鹰就是鸽子。我们得到的最终结果是,鹰同鸽子达到了进化上的稳定比例。事实上,我们说的是鹰的基因同鸽子的基因在基因库中实现了稳定的比例。这种现象在遗传学的术语里被称为稳定的多态性(polymorphism)。就数学而言,可以通过下面这个途径来实现没有多态性的完全相等的ESS。如果在每次具体竞赛中每一个个体都能够表现得不是像鹰就是像鸽子的话,这样一种ESS就能实现:所有的个体表现得像鹰一样的概率完全相等。在我们的具体例子中这个概率就是。实际上这种情况说明,每一个个体在每次参加竞赛时,对于在这次竞赛中究竟要像鹰还是像鸽子那样行动,事先已随意做出了决定,尽管决定是随意做出的,但总是考虑到鹰7鸽5的比例。虽然这些决定偏向于鹰,但必须是任意的,所谓任意是指一个对手无法事先猜出对方在任何具体的竞赛中将采取何种行动,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例如,在连续7次搏斗中充当鹰的角色,然后在连续5次搏斗中充当鸽子的角色如此等等是绝对不可取的。如果任何个体采用如此简单的搏斗序列,它的对手很快就会识破这种策略并加以利用。要对付这种采用简单搏斗序列的战略者,当知道它在搏斗中充当鸽子的角色时,你以鹰的行动去应战就能处于有利地位。
当然,鹰同鸽子的故事简单得有点幼稚。这是一种“模式”,虽然这种情况在现实自然界中不会发生,但它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自然界实际发生的情况。模式可以非常简单,如我们假设的模式,但对理解一种论点或得出一种概念仍旧是有助益的。简单的模式能够加以丰富扩展,使之逐渐形成更加复杂的模式。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随着模式渐趋复杂,它们也会变得更像实际世界。要发展鹰和鸽子的模式,一个办法就是引进更多的策略。鹰和鸽子并不是唯一的可能性。史密斯和普赖斯介绍的一种更复杂的策略被称为还击策略者(Retaliator)。
还击策略者在每次搏斗开始时表现得像鸽子,就是说它不像鹰那样,开始进攻就孤注一掷,凶猛异常,而是摆开通常那种威胁恫吓的对峙姿态,但是对方一旦向它进攻,它即还击。换句话说,还击策略者当受到鹰的攻击时,它的行为像鹰;当同鸽子相遇时,它的行为像鸽子;而当它同另一个还击策略者遭遇时,它的表现却像鸽子。还击策略者是一种以条件为转移的策略者,它的行为取决于对方的行为。
另一种有条件的策略者称为恃强凌弱的策略者(Bully)。它的行为处处像鹰,但一旦受到还击,它就立刻逃之夭夭。还有一种有条件的策略者是试探性还击策略者(Prober-retaliator)。它基本上像还击策略者,但有时也会试探性地使竞赛短暂地升级。如果对方不还击,它坚持像鹰一样行动;如果对方还击,它就回复到鸽子的那种通常的威胁恫吓姿态。如果受到攻击,它就像普通的还击策略者一样进行还击。
如果将我提到的5种策略都放进一个模拟计算机中去,使之相互较量,结果其中只有一种,即还击策略,在进化上是稳定的。*试探性还击策略近乎稳定。鸽子策略不稳定,因为鹰和恃强凌弱者会侵犯鸽子种群。由于鹰种群会受到鸽子和恃强凌弱者的进犯,因此鹰策略也是不稳定的。由于恃强凌弱者种群会受到鹰的侵犯,恃强凌弱者策略也是不稳定的。在由还击策略者组成的种群中,由于其他任何策略也没有还击策略本身取得的成绩好,因此它不会受其他任何策略的侵犯。然而鸽子策略在纯由还击策略者组成的种群中也能取得相等的好成绩。这就是说,如果其他条件不变,鸽子的数目会缓慢地逐渐上升。如果鸽子的数目上升到相当大的程度,试探性还击策略(而且连同鹰和恃强凌弱者)就开始获得优势,因为在同鸽子的对抗中它们要比还击策略取得更好的成绩。试探性还击策略本身不同于鹰策略和恃强凌弱策略,在试探性还击策略的种群中,只有其他一种策略,即还击策略,比它取得的成绩好些,而且也只是稍微好一些。在这一意义上讲,它几乎是一种ESS。因此我们可以设想,还击策略和试探性还击策略的混合策略可能趋向于占绝对优势,在这两种策略之间也许甚至有幅度不大的摇摆,同时占比例极小的鸽子在数量上也有所增减。我们不必再根据多态性去思考问题,因为根据多态性,每一个个体永远是不采用这种策略,就是采用另一种策略。每一个个体事实上可以采用一种还击策略、试探性还击策略以及鸽子策略三者相混合的复杂策略。
这一理论的结论同大部分野生动物的实际情况相去不远。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已经阐述了动物进犯行为中“文明”的一面。至于细节,当然取决于赢、受伤和浪费时间等等的实际“得分”。对于象形海豹来说,得胜的奖赏可能是让它几乎独占一大群“妻妾”的权利。因此这种取胜的盈利应该说是很高的。这就难怪它们搏斗起来是那样穷凶极恶,而造成重伤的可能性又是如此之高。把在搏斗中受伤所付出的代价与赢得胜利所得到的好处相比,浪费时间所付出的代价应该说是小的。但另一方面,对一只生活在寒冷的气候中的小鸟来说,浪费时间的代价可能是极大的。喂养雏鸟的大山雀平均每30秒钟就需要捕到一个猎物。白天的每一秒钟都是珍贵的。在鹰同鹰的搏斗中,浪费的时间相对来说是短促的,但比起它们受伤的风险,对时间的浪费也许应该看作一件更为严重的事情。遗憾的是,对于在自然界中各种活动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带来的利益,目前我们知之甚少,不能够给出实际数字。*我们不能单纯从我们自己任意选定的数字中轻易地得出结论。ESS型往往能够得以进化,它同任何群体性的集团所能实现的最佳条件不是一回事。常识会使人误入歧途,上述这些总的结论是重要的。
史密斯所思考的另一类战争游戏叫作“消耗战”。我们可以认为,这种“消耗战”发生在从不参加危险战斗的物种中,也许是盔甲齐全的一个物种,它受伤的可能性很小。这类物种中的一切争端都是按传统的方式摆摆架势来求得解决的。竞赛总是以参加竞赛的一方让步而告终。你要是想赢得胜利,只要虎视眈眈地注视着对方,坚持到底毫不动摇,直到对方最终逃走。显然任何动物都不能够无限期地进行威胁恫吓,因为其他地方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它为之竞争的资源诚可宝贵,但其价值也并非无限。它的价值只值得花这么多时间,而且正如拍卖一样,每一个人只准备出那么多钱。时间就是这种只有两个出价人参加的拍卖中使用的筹码。
我们假定所有这些个体都事先精确估计某一种具体资源(如雌性动物)值得花多长时间,那么一个打算为此稍微多花一点时间的突变性个体就永远是胜利者。因此,出价极限固定不变的策略是不稳定的。即使资源的价值能够被非常精确地估计出来,而且所有个体的出价也都恰如其分,这种策略也是不稳定的。任何两个个体按照极限策略出价,它们会在同一瞬间停止喊价,结果谁也没有得到这一资源!在这种情况下,与其在竞赛中浪费时间,倒不如干脆一开始就弃权来得划算。消耗战同实际拍卖之间的重要区别在于,在消耗战中参加竞赛的双方毕竟都要付出代价,但只有一方得到这项资源。所以,在极限出价者的种群中,竞赛一开始就弃权的策略会获得成功,从而也就在种群中扩散开来。其结果必然是,对于那些没有立刻弃权而是在弃权之前稍等那么几秒钟的个体来说,它们可能得到的某些好处开始增长起来。这是一种用以对付已经在种群中占绝对优势的那些不战而退的个体的有利策略。这样,自然选择促进个体在弃权之前坚持一段时间,使这段时间逐渐延长,直至再次延长到有争议的资源的实际经济价值所容许的极限。
谈论之际,我们不知不觉又对种群中的摇摆现象进行了描述。然而数学上的分析再次表明,这种摇摆现象并非不可避免。进化稳定策略是存在的,它不仅能够以数学公式表达出来,而且能用语言这样来说明:每一个个体在一段不能预先估计的时间内进行对峙,就是说,在任何具体场合难以预先估计,但按照资源的实际价值可以得出一个平均数。举例说,假如该资源的实际价值是5分钟的对峙,在进化稳定策略中,任何个体都可能持续5分钟以上,或者少于5分钟,或者恰好5分钟。重要的是,对方无法知道在这一具体场合中它到底准备坚持多长时间。
在消耗战中,个体对于它准备坚持多久不能有任何暗示,这一点显然是极为重要的。对任何个体来说,认输的念头一旦流露,哪怕只是一根胡须抖动了一下,都会立刻使它处于不利地位。如果说胡须抖动一下就是预示在1分钟内就要退却的可靠征兆,赢得胜利的一个非常简单的策略是:“如果你的对手的胡须抖动了一下,不论你事先准备坚持多久,你都要再多等1分钟。如果你的对手是胡须尚未抖动,而这时离你准备认输的时刻已不到1分钟了,那你就立刻弃权,不要再浪费任何时间。绝不要抖动你自己的胡须。”因此,抖动胡须或预示未来行为的任何类似暴露形式都会很快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不动声色的面部表情会得到发展。
为什么要面部表情不动声色,而不是公开说谎呢?其理由还是因为说谎行为是不稳定的。假定情况是这样的:在消耗战中,大部分个体只有在确实想长时期战斗下去时才把颈背毛竖起来,那么,能够发展的将是明显的相反策略:在对手竖起颈背毛时立刻认输。但这时说谎者的队伍有可能开始逐渐形成。那些确实无意长时间战斗下去的个体在每次对峙中都将其颈背毛竖起,于是胜利的果实唾手可得。说谎者基因因此扩散开来。在说谎者成为多数时,自然选择就又会有利于那些能够迫使说谎者摊牌的个体,因而说谎者的数目会再次减少。在消耗战中,说谎和说实话同样都不是进化稳定策略,不动声色的面部表情方是进化稳定策略,即使最终认输,也是突如其来和难以预料的。
以上我们仅就史密斯称之为“对称性”(symmetric)竞赛的现象进行探讨。意思是说,我们所做的假定是,竞赛参加者除搏斗策略之外,其余一切方面的条件都是相等的。我们把鹰和鸽子假定为力量强弱相同,具有的武器和防护器官相同,而且可能赢得的胜利果实也相同。对于假设一种模式来说,这是简便的,但并不太真实。帕克和史密斯也曾对“不对称”的竞赛进行了探讨。举例说,如果个体在体形大小和搏斗能力方面各不相同,而每一个个体也能够对自己的和对手的休形大小进行比较并做出估计的话,这对形成的ESS是否有影响?肯定是有影响的。
不对称现象似乎主要有三类。第一类就是我们刚才提到的那种情况:个体在大小或搏斗装备方面可能不同;第二类是个体可能因胜利果实的多寡而有所区别。比如说,衰老的雄性动物,由于其余生不会很长,如果受伤,它的损失较之来日方长的、精力充沛的年轻雄性动物可能要少。
第三类,纯属随意假定而且明显互不相干的不对称现象能够产生一种ESS,因为这种不对称现象能够使竞赛很快见分晓,这是这种理论的一种异乎寻常的推论。比如说,通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两个竞争者中的一个比另一个早到达竞赛地点,我们就分别称它们为“留驻者”(resident)和“闯入者”(intruder)。为了便于论证,我是这样进行假定的,留驻者和闯入者都不因此而具有任何附加的有利条件。我们将会看到,这一假定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与事实不符,但这点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纵令留驻者具有优于闯入者的有利条件这种假定无理可据,基于不对称现象本身的ESS也很可能得以形成。简单地讲,这和人类抛掷硬币,并根据硬币的正反面来迅速而毫无争议地解决争论的情况有类似之处。
“如果你是留驻者,进攻;如果你是闯入者,退却”这种有条件的策略能够成为ESS。由于不对称现象是任意假定的,因此,“如果是留驻者,退却;如果是闯入者,进攻”这种相反的策略也有可能是稳定的。具体种群中到底采取这两种ESS中的哪一种,这要取决于其中的哪一种ESS首先达到多数。个体的大多数一旦运用这两种有条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种,所有脱离群众的行为皆会受到惩罚,这种策略就因之成为ESS。
譬如说,假定所有个体都实行“留驻者赢,闯入者逃”的策略,即它们所进行的搏斗将会是输赢各半,那么它们绝不会受伤,也绝不会浪费时间,因为一切争端都按任意做出的惯例迅速得到解决。现在让我们设想出现一个新的突变型叛逆者。假定它实行的是纯粹的鹰的策略,永远进攻,从不退却,那么它的对手是闯入者时,它就会赢;而当它的对手是留驻者时,它就要冒着受伤的很大风险。平均来说,它比那些按ESS任意规定的准则进行比赛的个体得分要低些。如果叛逆者不顾惯常的策略而试图反其道而行之,采取“如身为留驻者就逃,如身为闯入者就进攻”的策略,那么它的下场会更糟。它不仅时常受伤,而且也极少有机会赢得一场竞赛。然而,假定由于某些偶然的变化,采用同惯例相反的策略的个体竟然成了多数,这样它们的这种策略就会成为一种准则,偏离它就要受到惩罚。可以想见,我们如果连续观察一个种群好几代,就能看到一系列偶然发生的从一种稳定状态跳到另一种稳定状态的现象。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并不存在真正的任意不对称现象。如留驻者实际上可能比闯入者享有更有利的条件,因为它们对当地的地形更熟悉。闯入者也许更可能是气喘吁吁的,因为它必须赶到战斗现场,而留驻者却是一直待在那里的。两种稳定状态中,“留驻者赢,闯入者退”这种状态存在于自然界的可能性更大,之所以如此的理由是比较深奥的。这是因为“闯入者赢,留驻者退”这种相反的策略有一种固有的自我毁灭倾向,史密斯把这种策略称为自相矛盾的策略。处于这种自相矛盾中的ESS状态的任何种群中,所有个体总是极力设法避免处于留驻者的地位:无论何时与对手相遇,它们总是千方百计地充当闯入者。为了做到这一点,它们只有不停地四处流窜,居无定所,这是毫无意义的。这种进化趋势,除无疑会招致时间和精力上的损失之外,其本身往往导致“留驻者”这一类型的消亡。在处于另一种稳定状态,即“留驻者赢,闯入者退”的种群中,自然选择偏爱努力成为留驻者的个体。对每一个个体来说,就是要坚守一块具体地盘,尽可能少离开,而且摆出“保卫”它的架势。这种行为如大家所知,在自然界中随处可见,大家把这种行为称为“领土保卫”。
就我所知,伟大的个体生态学家廷贝亨所做的异常巧妙和一目了然的试验,再精彩不过地展示了这种行为上的不对称性。*他有一个鱼缸,其中放了两条雄性刺鱼。它们在鱼缸的两端各自做了巢,并各自“保卫”其巢穴附近的水域。廷贝亨将这两条刺鱼分别放入两个大的玻璃试管中,再把两个试管并排放一起,只见它们隔着玻璃管试图相互搏斗。于是产生了十分有趣的结果。当他将两个试管移到刺鱼A的巢穴附近时,A就摆出进攻的架势,而刺鱼B就试图退却;但当他将两个试管移到刺鱼B的水域时,因主客易地而形势倒转。廷贝亨只要将两个试管从鱼缸的一端移向另一端,他就能指挥哪条刺鱼进攻,哪条退却。很显然,两条刺鱼实行的都是简单的有条件策略:“凡是留驻者,进攻;凡是闯入者,退却。”
这种领土行为有什么生物学上的“好处”呢?这是生物学家时常要问的问题,生物学家提出了许多论点,其中有些论点稍后我们将会提及。但是我们现在就可以看出,提出这样的问题可能本来就是不必要的。这种领土“保卫”行为可能仅仅是由于抵达时间的不对称性而形成的一种ESS,而抵达时间的不对称性通常就是两个个体与同一块地盘之间关系的一种特点。
体形的大小和一般的搏斗能力,被人们认为是非任意性不对称现象中最重要的形式。体形大不一定就是赢得搏斗不可或缺的最重要的特性,但可能是特性之一。在两个个体搏斗时比较大的一个总是赢的情况下,如果每一个个体都能确切知道自己比对手大还是小,只有一种策略是明智的:“如果你的对手比你体形大,赶快逃跑。同比你体形小的进行搏斗。”假使体形的重要性并不那么肯定,情况就随之更复杂些。如果体形大还是具有一点优越性的话,我刚才讲的策略就仍旧是稳定的。如果受伤的风险很大的话,还可能有一种“似非而是的策略”,即“专挑比你大的进行搏斗,见到比你小的就逃”!称其为“似非而是”的原因是不言而喻的。因为这种策略似乎完全违背常识。它之所以能够稳定,原因在于:在全部由似非而是的策略者组成的种群中,绝不会有人受伤,因为每场竞赛中,逃走的总是参加竞赛的较大的一个。一个大小适中的突变体如实行的是“合理”的策略,即专挑比自己体积小的对手,他就要同他所遇见的人中的一半进行逐步加剧的严重搏斗。因为,如果他遇到比自己小的个体,他就进攻;而较小的个体拼命还击,因为后者实行的是似非而是策略;尽管合理策略的实行者比似非而是策略的实行者赢得胜利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但他仍旧冒着失败和严重受伤的实际风险。由于种群中大部分个体实行似非而是的策略,因而一个合理策略的实行者比任何一个似非而是策略的实行者受伤的可能性都大。
即使似非而是的策略可能是稳定的,但它大概只具有学术上的意义。似非而是策略的搏斗者只有在数量上大大超过合理策略的搏斗者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较高的平均盈利。首先,这样的状况如何能出现实在令人难以想象。即使出现这种情况,合理策略者与似非而是策略者的比例也只要略微向合理策略者一边移动一点,便达到另一种ESS——合理的策略——的“引力区域”(zone of attraction)。所谓引力区域即种群的一组比例,在这个例子里,合理策略者处于这组比例的范围内时是有利的:种群一旦到达这一区域,就不可避免地被引向合理的稳定点。要是在自然界能够找到一个似非而是的ESS实例会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但我怀疑我们能否抱这样的奢望[我话说得太早了。在我写完了上面这句话之后,史密斯教授提醒我注意伯吉斯(Burgess)关于墨西哥群居蜘蛛(Oecobius civitas,拟壁钱属)的行为所做的下述描绘:“如果一只蜘蛛被惊动并被赶出其隐蔽的地方,它就会急匆匆地爬过岩石。如岩石上面无隙缝可藏身,就可能到同一物种的其他蜘蛛的隐蔽地点去避难。如果闯入者进来时,这只蜘蛛正在家里,它并不进攻,而是急匆匆爬出去再为自己去另寻新的避难所。因此,一旦第一只蜘蛛被惊动,从一个蜘蛛网到另一个蜘蛛网的一系列替换过程要持续几秒钟,这种情况往往会使聚居区的大部分蜘蛛从它们本来的隐蔽所迁徙到另一只蜘蛛的隐蔽所。”(《群居蜘蛛》,刊载于《科学美国人》1976年3月号)这就是前文所讲的那种意义上的似非而是的现象]。*
假如个体对以往搏斗的结果保留某些记忆,情况又会是怎样呢?这要看这种记忆是具体的还是一般的。蟋蟀对以往搏斗的情况具有一般的记忆。一只蟋蟀如果在最近多次搏斗中获胜,它就会变得更具有鹰的特点;而一只最近连遭败北的蟋蟀的特点会更接近鸽子。亚历山大(R.D.Alexander)很巧妙地证实了这种情况,他利用一个模型蟋蟀痛击真正的蟋蟀。吃过这种苦头的蟋蟀再同其他真正的蟋蟀搏斗时多数要失败。我们可以说,每只蟋蟀在同其种群中有平均搏斗能力的成员做比较的同时,对自己的搏斗能力不断做出新的估计。如果把对以往的搏斗情况具有一般记忆的动物,如蟋蟀,集中在一起组成一个与外界不相往来的群体,过一段时间之后,很可能会形成某种类型的优势序位(dominance hierarchy)。**观察者能够把这些个体按级别的顺序排列。在这一顺序中级别低的个体通常要屈从于级别高的个体。这倒没有必要让人认为这些个体相互能够辨认。习惯于赢的个体就越是会赢,习惯于输的个体就越是要输。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即使开始时个体的胜利或失败完全是偶然的,它们还是会自动归类形成等级。这种情况附带产生了一个效果:群体中激烈的搏斗逐渐减少。
我不得不用“某种类型的优势序位”这样一个名称,因为许多人只把“优势序位”这个术语用于个体具有相互辨认能力的情况。在这类例子中,对于以往搏斗的记忆是具体的而不是一般的。作为个体来说,蟋蟀相互辨认不出彼此,但母鸡和猴子都能相互辨认。如果你是一只猴子的话,一只过去曾经打败过你的猴子,今后还可能会打败你。对个体来说,最好的策略是,对先前曾打败过它的个体采取相对带有鸽派味道的态度。如果我们把一群过去从未相见的母鸡放在一起,通常会引起许多搏斗。一段时间之后,搏斗越来越少,但其原因同蟋蟀的情况不同。对母鸡来说,搏斗减少是因为在个体的相互关系中,每一个个体都能“安分守己”。这也给整个群体带来好处,下面的情况足以证明:有人注意到,在已确立的母鸡群体中,很少发生凶猛搏斗的情况,蛋的产量就比较高;相比之下,在其成员不断更换因而搏斗更加频繁的母鸡群体中,蛋的产量就比较低。生物学家常常把这种“优势序位”在生物学上的优越性或“功能”说成是出于减少群体中明显的进犯行为。然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不能说优势序位本身在进化的意义上具有“功能”,因为它是群体而不是个体的一种特性。通过优势序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个体行为模式,从群体水平上看,可以说是具有功能的。然而,如果我们根本不提“功能”这个词,而是按照存在个体辨认能力和记忆的不对称竞赛中的各种ESS来考虑这个问题,甚至会更好些。
迄今我们所考虑的竞争都是指同一物种成员间的竞争。物种间的竞争情况又如何呢?我们上面已经谈过,不同物种的成员之间的竞争,不像同一物种的成员之间那样直接。基于这一理由,我们应该设想它们有关资源的争端是比较少的,我们的预料已得到证实。例如,知更鸟保卫地盘不准其他知更鸟侵犯,但对大山雀却并不戒备。我们可以画一幅不同个体知更鸟在树林中分别占有领地的地图,然后在上面叠上一幅个体大山雀领地地图,可以看到两个物种的领地部分重叠,完全不相互排斥,它们简直像生活在不同的星球上。
但不同物种的个体之间也会发生尖锐的利害冲突,不过其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例如,狮子想吃羚羊的躯体,而羚羊对于自己的躯体却另有截然不同的打算。虽然这种情况不是通常所认为的那种争夺资源的竞争,但从逻辑上说,不算竞争资源,则在道理上难以讲通。在这里,有争议的资源是肉。狮子的基因“想要”肉供其生存机器食用,而羚羊的基因是想把肉作为其生存机器进行工作的肌肉和器官。肉的这两种用途是互不相容的,因此就发生了利害冲突。
同一物种的成员也是肉做的,但为什么同类相食的情况相对来说这样少呢?这种情况我们在黑头鸥中见到过,成年鸥有时要吃自己物种的幼鸥。但我们从未见到成年的食肉动物为吞食自己物种的其他成年动物而主动去追逐它们。为什么没有这种现象呢?我们仍旧习惯于按照“物种利益”的进化观点去思考问题,以致我们时常忘记这个完全有道理的问题:“为什么狮子不去追捕其他狮子?”还有一个人们很少提出的但很有意义的问题:“羚羊为什么见到狮子就逃,而不进行回击呢?”
狮子之所以不追捕狮子是因为那样做对它们来说不是一种ESS。同类相食的策略是不稳定的,其原因和前面所举例子中的鹰策略相同,遭到反击的危险性太大了。而在不同物种成员之间的竞争中,这种反击的可能性要小些,这也就是那么多的被捕食的动物要逃走而不反击的道理。这种现象可能源于这样的事实:在不同物种的两只动物的相互作用中存在一种固有的不对称现象,而且其不对称的程度要比同一物种成员之间大。竞争中的不对称现象凡是强烈的,ESS一般是以不对称现象为依据的有条件的策略。“如果你比对手小,就逃走;如果你比对手大,就进攻”,这种类型的策略很可能在不同物种成员之间的竞争中得到发展,因为可以利用的不对称现象非常之多。狮子和羚羊通过进化上的趋异过程形成了一种稳定性,而竞争中本来就有的不对称现象也因此变得日益加强。追逐和逃跑分别变成它们各自的高超技巧。一只突变型羚羊如果采取了“对峙并搏斗”的策略来对付狮子,它的命运同那些逃之夭夭的羚羊相比,可能要不妙得多。
我总是有一种预感,我们可能最终会承认ESS概念的发明是自达尔文以来进化理论上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凡是有利害冲突的地方,它都适用,这就是说几乎在一切地方都适用。一些研究动物行为的学者沾染了侈谈“社会组织”的习惯。他们动辄把一个物种的社会组织看作一个具备作为实体的条件的单位,它享有生物学上的“有利条件”。我所举的“优势序位”就是一例。我相信,混迹于生物学家有关社会组织的大量论述中的那些隐蔽的类群选择主义的各种假定,是能够被辨认出来的。史密斯的ESS概念使我们第一次能够清楚地看到,一个由许多独立的自私实体构成的集合体,如何最终变得像一个有组织的整体。我认为,这不仅对于物种内的社会组织是正确的,而且对于由许多物种所构成的“生态系统”以及“群落”也是正确的。从长远观点来看,我预期ESS概念将会使生态学发生彻底的变革。
我们也可以把这一概念运用于曾在第3章搁置下来的一个问题上,即赛艇上的桨手(代表体内的基因)需要很好的集体精神这一类比。基因被选择,不是因为它在孤立状态下的“好”,而是由于它在基因库中的其他基因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好的基因应能够和与之长期共同生活于一系列个体内的其他基因和谐共存,相互补充。磨嚼植物的牙齿基因在食草物种的基因库中是好基因,但在食肉物种的基因库中就是不好的基因。
我们可以设想一个不矛盾的基因组合,它是作为一个单位被选择在一起的。在第3章蝴蝶模拟的例子中,情况似乎就是如此。但现在ESS概念使我们能够看到,自然选择纯粹在独立基因的水平上如何能够得到相同的结果,这就是ESS概念的力量所在。这些基因并不一定是在同一条染色体上连接在一起的。
其实,赛艇的类比还没达到说明这一概念的程度,它最多只能说明一个近似的概念。我们假定,一艘赛艇的全体船员要能真正获得成功,重要的是桨手必须用语言协调其动作。我们再进一步假定,在桨手库中教练能够选用的桨手,有些只会讲英语,有些只会讲德语。讲英语的桨手并不始终比操德语的桨手好些,也不总是比讲德语的桨手差些。但由于沟通的重要性,混合组成的桨手队得胜的机会要少些,而纯粹讲英语的或纯粹讲德语的桨手所组成的队伍得胜的机会要多些。
教练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只是任意地调配他的桨手,认为得胜的船上的个体都是好的,认为失败的船上的个体都是差的。如果在教练的桨手库中,英国人碰巧占压倒性优势,那么,船上只要有一个德国人,很可能就会使这支队伍输掉,因为无法进行沟通;反之,如果在桨手库中凑巧德国人占绝对优势,船上只要有一个英国人,也会使这支队伍失败。因此,最理想的一队船员应处于两种稳定状态中任何一种,即要么全部是英国人,要么全部是德国人,而绝不是混合阵容。表面上看起来,教练似乎选择单一语言小组作为单位,其实不然,他是根据个体桨手的能力来进行选择的。而个体赢得竞赛的趋向要取决于候选桨手库中现有的其他个体。属于少数的候选桨手会自动受到惩罚,这倒并非因为他们是不好的桨手,而仅仅是由于他们是少数而已。同样,基因因能相互和谐共存而被选择在一起,这并不一定说明我们必须要像看待蝴蝶的情况那样,把基因群体也看成是作为单位来进行选择的。在单个基因低水平上的选择能给人以在某种更高水平上选择的印象。
在这一例子中,自然选择有利于简单的行为一致性。更为有趣的是,基因被选择可能由于它们的相辅相成的行为。以类比法来说明问题,我们可以假定由4个右桨手和4个左桨手组成的赛艇队是力量匀称的理想队;我们再假定教练不懂得这个道理,他根据“功绩”盲目进行挑选。那么如果在候选桨手库中碰巧右桨手占压倒优势的话,任何个别的左桨手往往会成为一种有利因素:他有可能使他所在的任何一条船取得胜利,他因此就显得是一个好桨手。反之,在左桨手占绝对多数的划桨手库中,右桨手就是一个有利因素。这种情况就同一只鹰在鸽子种群中取得良好成绩,以及一只鸽子在鹰种群中取得良好成绩的情况相似。不同的是,在那里我们讲的是关于个体——自私的机器——之间的相互作用,而这里我们用类比法谈论的是关于体内基因之间的相互作用。
教练盲目挑选“好”桨手的最终结果必然是由4个左桨手和4个右桨手组成的一支理想的队伍。表面看起来他好像把这些桨手作为一个完整的、力量匀称的单位选在一起的。我觉得说他在较低的水平上,即在单独的候选桨手水平上进行选择更加简便省事。4个左桨手和4个右桨手加在一起的这种进化上稳定状态(“策略”一词在这里会引起误解)的形成,只不过是以表面功绩为基础在低水平上进行选择的必然结果。
基因库是基因的长期环境。“好的”基因是作为在基因库中存活下来的基因盲目地被选择出来的。这不是一种理论,甚至也不是一种被观察到的事实,它不过是一个概念无数次的重复。什么东西使基因成为好基因才是人们感兴趣的问题。我曾讲过,建造高效能的生存机器——躯体——的能力是基因成为好基因的标准,这是一种初步的近似说法。现在我们必须对这种说法加以修正。基因库是由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形成的,这组基因成为一个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库。大部分因突变、重新组合或自外部出现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这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复。新基因侵入一组稳定的基因偶尔也会获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库中散布开来。然后出现一个不稳定的过渡阶段,最终又形成新的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发生了某种细微程度的进化。按进犯策略类推,一个种群可能有不止一个可选择的稳定点,还可能偶尔从一个稳定点跳向另一个稳定点。渐进的进化过程与其说是一个稳步向上爬的进程,倒不如说是一系列从一个稳定台阶走上另一个稳定台阶的不连续的步伐。*作为一个整体,种群的行为就好像是一个自动进行调节的单位,而这种幻觉是由在单个基因水平上进行的选择造成的。基因是根据其“成绩”被选择的,但对成绩的判断是以基因在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即现存基因库)的背景下的表现为基础的。
史密斯集中地论述了一些完整个体之间进犯性的相互作用,从而把问题阐明。鹰的躯体和鸽子躯体之间的稳定比例易于想象,因为躯体是我们能够看得见的大物体,但寄居于不同躯体中的基因之间的这种相互作用只是冰山的一角。而在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基因库——中,基因之间绝大部分的重要相互作用是在个体的躯体内进行的。这些相互作用很难看见,因为它们是在细胞内,主要是在发育中的胚胎细胞里发生的。完整的浑然一体的躯体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它们是一组进化上稳定的自私基因的产物。
但我必须回到完整动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的水平上来,因为这是本书的主题。把个体动物视为独立的自私机器便于理解进犯行为。如果有关个体是近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双亲和子女——这一模式也就失去效用,这是因为近亲体内有很大一部分基因是共有的。因此,每一个自私的基因必须同时忠于不同的个体。这一问题留待下一章再加以阐明。
第6章 基因种族
自私的基因是什么?它不仅仅是DNA的一个单一的有形片段,正像在原始汤里的情况一样,它是DNA的某个具体片段的全部复制品,这些复制品分布在整个世界上。如果我们可以认为基因似乎具有自觉的目的,同时我们又有把握在必要时把我们使用的过分通俗的语言还原成正规的术语,那么我们就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办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不过我们现在需要强调的是,“它”是一个分布在各处的代理机构,同时存在于许多不同的个体之内。本章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基因有可能帮助存在于其他一些个体之内的复制品。如果是这样,这种情况看起来倒像是个体的利他主义,但这样的利他主义出于基因的自私性。
让我们假定有这样一个基因,它是人体内的一个白化基因(albino)。事实上有好几种基因可能引起白化,但我讲的只是其中一种。它是隐性的,就是说,必须有两个白化基因同时存在才能使个体患白化病。大约在两万人中有一个会发生这种情况,但我们当中,每70个人就有一个体内存在单个的白化基因。这些人并不患白化病。由于白化基因分布于许多个体之中,从理论上说,它能为这些个体编制程序,使之对其他含有白化基因的个体表现出利他行为,以此来提高自身在基因库的存在,因为其他的白化体含有同样的基因。如果白化基因寄居的一些个体死去,而它们的死亡使含有同样基因的一些其他个体得以存活下去,那么,这个白化基因理应感到相当高兴。如果1个白化基因能够使它的1个个体拯救10个白化体的生命,那么,即使这个利他主义者因之死去,它的死亡也由于基因库中白化基因数目的增加而得到充分的补偿。
我们是否因此可以指望白化体相互特别友好?事实上情况大概不会是这样。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暂时放弃把基因视为有自觉意识的行为者这个比喻。因为在这里,这种比喻肯定会引起误会。我们必须再度使用正规的、即使是有点冗长的术语。白化基因并不真的“想”生存下去或帮助其他白化基因。但如果这个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个体对其他的一些白化体表现出利他行为,那么不管它情愿与否,这个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库中自然而然地兴旺起来。但为了促使这种情况发生,这个基因必须对它的一些个体产生两种相互独立的影响。它不但要对它的一些个体赋予通常能产生非常苍白的肤色的影响,还要赋予个体一种倾向,使他们对其他具有非常苍白肤色的个体表现出有选择的利他行为。具有这两种影响力的基因如果存在的话,肯定会在种群中取得很大的成功。
我在第3章中曾强调过,基因确实能产生多种影响,这是事实。从纯理论的角度上说,出现这样的基因是可能的,它能赋予个体以一种明显可见的外部“标志”,如苍白的皮肤、绿色的胡须,或其他引人注目的东西,以及对其他带有这些标志的个体特别友好的倾向。这样的情况可能发生,尽管可能性不大。绿胡须同样可能与趾甲往肉里长或其他特征的倾向有关,而对绿胡须的偏好同样可能与嗅不出小苍兰的生理缺陷同时存在。同一基因既产生正确的标志又产生正确的利他行为,这种可能性不大。可是,这种我们可以称之为绿胡须利他行为效果的现象在理论上是可能的。
像绿胡须这种任意选择的标志不过是基因借以在其他个体中“识别”其自身拷贝的一个方法而已。还有没有其他方法呢?下面可能是一个非常直接的方法。单凭个体的利他行为就可以识别出拥有利他基因的个体。如果一个基因能“说”类似“喂!如果A试图援救溺水者而自己快要没顶,就跳下去把A救起来”这样的话,这个基因在基因库中就会兴旺起来,因为A体内多半含有同样的救死扶伤的利他基因。A试图援救其他个体的事实本身就是一个相当于绿胡须的标志。尽管这个标志不像绿胡须那样荒诞不经,但它仍然有点令人难以置信。基因有没有一些比较合乎情理的办法“识别”存在于其他个体中的拷贝呢?
回答是肯定的。我们很容易证明,近亲多半共有同样的基因。人们一直认为,这显然是亲代对子代的利他行为如此普遍存在的理由,费希尔、霍尔丹[1],尤其是汉密尔顿认为,这种情况同样也适用于其他近亲——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和血缘近的堂(表)兄弟或姐妹。如果1个个体为了拯救10个近亲而牺牲,操纵个体对亲属表现利他行为的基因可能因此失去一个拷贝,但同一基因的大量拷贝却得以保存。
“大量”这种说法很不明确,“近亲”也是如此。其实我们可以讲得更确切一些,如汉密尔顿所表明的那样。他在1964年发表的两篇有关社会个体生态学的论文属于迄今为止最重要的文献之列。我一直难以理解,为什么一些个体生态学家如此粗心,竟忽略了这两篇论文(两本1970年版的有关个体生态学的主要教科书甚至没有把汉密尔顿的名字列入索引)。*幸而近年来有迹象表明,他的观点又重新引起人们的兴趣。他的论文应用了相当深奥的数理知识,但不难仅凭直觉而不必通过精确的演算去掌握其基本原则,尽管这样做会把一些问题过度简单化。我们需要计算的是概率,亦即两个个体,譬如两姐妹共有同一特定基因的机会。
为了简便起见,我假定我们讲的是整个基因库中一些稀有的基因。**大多数人都共有“不形成白化体的基因”,不管这些人有没有亲缘关系。这类基因之所以普遍存在,是因为自然界里白化体比非白化体更易于死亡。这是由于,譬如说阳光使它们目眩,以致有白化体可能看不清更大的逐渐接近的捕食者。我们没有必要解释基因库中不形成白化体的这类显然是“好的”基因取得优势的理由,我们感兴趣的是,基因为什么因为表现了利他行为而取得了成功。因此,我们可以假定,至少在这个进化过程的早期,这些基因是稀有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种群中稀有的基因,在一个家族中却是常见的。我体内有一些对整个种群来说稀有的基因,你的体内也有一些对整个种群来说稀有的基因。我们两人共有这些同样的稀有基因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但我的姐妹和我共有某一具体的稀有基因的机会是很大的。同样,你的姐妹和你共有同一稀有基因的机会也是很大的。在这个例子里,机会刚好是50%,原因不难解释的。
假定你体内有基因G的一个拷贝,这一拷贝必然是从你的父亲或母亲那里继承过来的(为了方便起见,我们不考虑各种不常见的可能性——如G是一个新变种,或你的双亲都有这一基因,或你的父亲或母亲体内有两个拷贝)。假如是你的父亲把这个基因传给你,那么他体内每一个正常的体细胞都含有G的一个拷贝。现在你要记住,一个男人产生一条精子时,他把他的半数的基因给了这一精子。因此,培育你姐姐或妹妹的那条精子获得基因G的机会是50%。在另一方面,如果你的基因G是来自母亲,按照同样的推理,她的卵子中有一半的可能性含有G。同样,你的姐姐或妹妹获得基因G的机会也是50%。这意味着如果你有100个兄弟姐妹,其中大约50个会有你体内的任何一个具体的稀有基因。这也意味着如果你有100个稀有基因,你的兄弟或姐妹中任何一个体内都可能共有大约50个这样的基因。
你可以通过这样的演算方法计算出任何亲缘关系的等级。亲代与子代之间的亲缘关系是重要的。如果你有基因H的一个拷贝,你的某一个子女体内含有这个基因拷贝的可能性是50%,因为你有一半的性细胞含有H,而任何一个子女都是由一个这样的性细胞培育出来的。如果你有基因J的一个拷贝,那么你父亲体内含有这个基因拷贝的可能性是50%,因为你的基因有一半是来自他的,另一半是来自你母亲的。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采用亲缘关系的指数用来表示两个亲属之间共有同一基因有多大的机会。两兄弟之间的亲缘关系指数是,因为他们之间任何一个的基因有一半为另一个所共有。这是一个平均数:由于减数分裂的机遇,有些兄弟所共有的基因可能大于一半或少于一半。但亲代与子代之间的亲缘关系永远是,不多也不少。
不过,每次计算都要从头算起就未免太麻烦了,这里有一个简便的方法供你计算任何两个个体A和B的亲缘关系。如果你要立遗嘱或需要解释家族中某些成员之间为何如此相像,你就可能发觉这个方法很有用。在一般情况下,这个方法是行之有效的,但在发生近亲相互交配的情况下就不适用了。某些种类的昆虫也不适用于这个方法,我们在下面会谈到这个问题。
首先,查明A和B所拥有的共同祖先是谁。譬如说,一对第一代堂兄弟的共同祖先是他们的祖父和祖母。找到一个共同祖先以后,他的所有祖先当然也就是A和B的共同祖先,这当然是合乎逻辑的。不过,对于我们来说,查明最近一代的共同祖先就足够了。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一代堂兄弟只有两个共同的祖先。如果B是A的直系亲属,譬如说是A的曾孙,那么我们要找的“共同祖先”就是A本人。
找到A和B的共同祖先之后,再按下列方法计算代距(generation distance)。从A开始,沿其家谱上溯其历代祖先,直到你找到他和B所共有的那一个祖先为止,然后再从这个共同祖先往下一代一代数到B。这样,在家谱上从A到B的世代总数就是代距。譬如说,A是B的叔叔,那么代距是3,共同的祖先是A的父亲,亦即B的祖父。从A开始,你只要往上追溯一代就能找到共同的祖先,然后从这个共同的祖先往下数两代便是B。因此,代距是1+2=3。
通过某一个共同的祖先找到A和B之间的代距后,再分别计算A和B与这个共同祖先相关的那部分亲缘关系。方法是这样的,每一个代距是,有几个代距就把几个自乘,所得乘积就是亲缘关系指数。如果代距是3,那么指数是××或()3;如果通过某一个共同祖先算出来的代距是g,同该祖先那部分的亲缘关系指数就是(106-)g。
但这仅仅是A和B之间亲缘关系的部分数值。如果他们的共同祖先不止一个,我们就要把通过每一个祖先的亲缘关系的全部数值加起来。在一般情况下,对一对个体的所有共同祖先来说,代距都是一样的。因此,在算出A和B同任何一个共同祖先的亲缘关系后,事实上你只要乘以祖先的个数就行了。譬如说,第一代堂兄弟有两个共同的祖先,他们同每一个祖先的代距是4,因此他们亲缘关系指数是2×()4=。如果A是B的曾孙,代距是3,共同“祖先”的数目是1(即B本身),因此,指数是1×()3=。就遗传学而言,你的第一代堂兄弟相当于一个曾孙。同样,你“像”你叔父的程度[亲缘关系是2×()3=]和你“像”你祖父的程度[亲缘关系是1×()3=]相等。
至于远如第三代堂兄弟或姐妹的亲缘关系[2×()8=],那就要接近于最低的概率了,即相当于种群中任何一个个体拥有A体内某个基因的可能性。就一个利他基因而言,一个第三代的堂兄弟姐妹的亲缘关系和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差不多。一个第二代的堂兄弟姐妹(亲缘关系指数为)稍微特殊一点,第一代堂兄弟姐妹更为特殊一点(),同胞兄弟姐妹、父母和子女十分特殊(),同卵孪生兄弟姐妹(1)就和自己完全一样。叔(伯)父和叔(伯)母、侄子或外甥和侄女或外甥女、祖父母和孙子孙女、异父或异母兄弟和异父或异母姐妹的亲缘关系是。
现在我们能够以准确得多的语言谈论那些表现近亲利他行为的基因。一个操纵其个体拯救5个堂兄弟或姐妹,但自己因而牺牲的基因在种群中是不会兴旺起来的,但拯救5个兄弟或10个第一代堂兄弟姐妹的基因却会兴旺起来。一个准备自我牺牲的利他基因如果要取得成功,它至少要拯救两个以上的兄弟姐妹(子女或父母),或4个以上的异父异母兄弟姐妹(或叔父、叔母、伯父、伯母、侄子、侄女、祖父母、孙子孙女)或8个以上的第一代堂兄弟姐妹,等等。按平均计算,这样的基因才有可能在利他主义者所拯救的个体内存在下去,同时这些个体的数目足以补偿利他主义者自身死亡所带来的损失。
如果一个个体能够肯定某人是他的同卵孪生兄弟或姐妹,他关心这个孪生兄弟或姐妹的福利应当和关心自己的福利完全一样。任何操纵孪生兄弟或姐妹利他行为的基因都同时存在于这一对孪生兄弟或姐妹体内,因此,如果其中一个为援救另外一个的生命而英勇牺牲,这个基因是能够存活下去的。九带犰狳(nine-banded armadillos)是一胎4只的。我从未听说过小犰狳英勇献身的事迹,但有人指出它们肯定有某种强烈的利他行为。如果有人能到南美去一趟,观察一下它们的生活,我认为是值得的。*
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父母之爱不过是近亲利他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从遗传学的观点来看,一个成年的个体在关心自己父母双亡的幼弟时,应和关心自己的子女一样。对他来说,弟弟和子女的亲缘关系指数是完全一样的,即。按照基因选择的说法,种群中操纵个体表现姐姐利他行为的基因和操纵个体表现父母利他行为的基因应有同等的繁殖机会。事实上,从几个方面来看,这种说法未免过分简单化,而且在自然界里,兄弟姐妹之爱远不及父母之爱来得普遍,我们将在下面进一步说明。但我要在这里阐明的一点是,从遗传学的观点看,父母/子女的关系并没有比兄弟/姐妹关系来得特殊的地方。尽管实际上是父母把基因传给子女,而姐妹之间并不发生这种情况,但这个事实与本问题无关。这是因为姐妹两个都是从同一个父亲和同一个母亲那里继承相同基因的全似复制品。
有些人用亲属选择(kin selection)这个名词来把这种自然选择区别于类群选择(群体的差别性生存)和个体选择(个体的差别性生存)。亲属选择是家族内部利他行为的起因。关系越密切,选择越强烈。这个名词本身并无不妥之处。但不幸的是,我们可能不得不抛弃它,因为近年来的滥用已产生流弊,会给生物学家在今后的许多年里带来混乱。威尔逊[2]的《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Sociobiology: The New Synthesis)一书,在各方面都堪称一本杰出的作品,但它却把亲属选择说成是类群选择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书中一张图表清楚地表明,他在传统意义上,即我在第1章里所使用的意义上,把亲属选择理解为“个体选择”与“类群选择”之间的中间形式。类群选择,即使按威尔逊自己所下的定义,是指由个体组成的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别性生存。诚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家族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群体,但威尔逊论点的全部含义是,家族与非家族之间的分界线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属于数学概率的问题。汉密尔顿的理论并没有认为动物应对其所有“家族成员”都表现出利他行为,而对其他的动物表现出自私行为。家族与非家族之间并不存在着明确的分界线。我们没有必要决定,譬如说,第二代堂兄弟是否应列入家族范围之内,我们只是预计第二代堂兄弟接收到利他行为的概率相当于子女或兄弟的。亲属选择肯定不是类群选择的一个特殊表现形式*,它是基因选择产生的一个特殊后果。
威尔逊关于亲属选择的定义有一个甚至更为严重的缺陷。他有意识地把子女排除在外:他们竟不算亲属!**他当然十分清楚,子女是他们双亲的骨肉,但他不想引用亲属选择的理论来解释亲代对子代的利他性关怀。他当然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想法为一个词下定义,但这个定义非常容易把人弄糊涂。我倒希望威尔逊在他那本立论精辟的具有深远影响的著作再版时把定义修订一下。从遗传学的观点看,父母之爱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来解释:在受益者体内存在这个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
我希望读者谅解上面这个有点出言不逊的评论,而且我要赶快调转笔锋言归正传。到目前为止,我在一定程度上把问题过分简单化了,现在开始,我要把问题说得更具体一些。我在上面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谈到了为援救具有一定亲缘关系的一定数目的近亲而准备自我牺牲的基因。显然,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不能认为动物真的会清点一下它们正在援救的亲属到底有几个。即使它们有办法确切知道谁是它们的兄弟或堂兄弟,我们也不能认为动物在大脑里进行过汉密尔顿式的演算。在实际生活中,必须以自身以及其他个体死亡的统计学风险(statistical risks)来取代肯定的自杀行为和确定的“拯救”行为。如果你自己冒的风险非常微小的话,即使是第三代的堂兄弟也是值得拯救的。再说,你和你打算拯救的那个亲属有朝一日总归都要死的,每一个个体都有一个保险精算师估算得出的“预期寿命”,尽管这个估算可能有误差。如果你有两个血缘关系同样接近的亲属,其中一个已届风烛残年,另一个却是血气方刚的青年,那么对未来的基因库而言,挽救后者的生命所产生的影响要比挽救前者来得大。
我们在计算亲缘关系指数时,对那些简洁的对称演算还需要进一步加以调整。就遗传学而言,祖父母和孙子孙女出于同样的理由以利他行为彼此相待,因为他们体内的基因有是共同的。但如果孙辈的预期寿命较长,那么操纵祖父母对孙辈利他行为的基因,比起操纵孙辈对祖父母利他行为的基因,具有更优越的选择条件。由于援助一个年轻的远亲而得到的净收益,很可能超过由于援助一个年老的近亲而得到的净收益(顺便说一句,祖父母的预期寿命当然并不一定比孙辈短。在婴儿死亡率高的物种中,情况可能恰恰相反)。
把保险统计的类比稍加引申,我们可以把个体看作人寿保险的保险商。一个个体可以把自己拥有的部分财产作为资金对另一个个体的生命进行投资。他考虑了自己和那个个体之间的亲缘关系,以及从预期寿命的角度来看该个体同自己相比是不是一个“好的保险对象”。严格地说,我们应该用“预期生殖能力”这个词,而不是“预期寿命”,或者更严格一些,我们可以用“使自己的基因在可预见的未来获益的一般能力”。那么,为了使利他行为得以发展,利他行为者所承担的风险必须小于受益者得到的净收益和亲缘关系指数的乘积。风险和收益必须采取我所讲的复杂的保险统计方式来计算。
可是我们怎能指望可怜的生存机器进行这样复杂的运算啊!*尤其是在匆忙间,那就更不用说了。甚至伟大的数学生物学家霍尔丹(在1955年发表的论文里,他在汉密尔顿之前就做出了基因由于援救溺水的近亲而得以繁殖的假设)也曾说:“……我曾两次把可能要淹死的人救起(自己所冒的风险是微乎其微的),在这样做的时候,我根本没有时间去进行演算。”不过霍尔丹也清楚地知道,幸而我们不需要假定生存机器在自己的头脑里有意识地进行这些演算。正像我们使用计算尺时没有意识到我们实际上是在运用对数一样。动物可能生来就是如此,以至于行动起来好像是进行过一番复杂的演算似的。
这种情况其实是不难想象的。一个人把球投入高空,然后又把球接住,他在完成这个动作时好像事先解了一组预测球的轨道的微分方程。他对微分方程可能一窍不通,也不想知道微分方程是什么玩意儿,但这种情况不影响他投球与接球的技术。在某个下意识的水平上,他进行了某种在功能上相当于数学演算的活动。同样,一个人如要做出某项困难的决定,他首先权衡各种得失,并考虑这个决定可能引起的他想象得到的一切后果。他的决定在功能上相当于一系列加权演算过程,有如计算机进行的那种演算一样。
如果要为一台计算机编制程序,使之模拟一个典型的生存机器如何做出是否表现利他行为的决定,我们大概要这样进行:开列一份清单,列出这只动物可能做的一切行为,然后为这些行为的每一种模式分别编制一次加权演算程序。各种利益都给以正号,各种风险都给以负号。接着进行加权,即把各项利益和风险分别乘以适当的表示亲缘关系的指数。然后再把得出的数字加起来,为了演算的方便,在开头的时候我们不考虑其他方面如年龄、健康状况之类的权重。由于一个个体对自己的亲缘关系指数是1(就是说,他具有他自己的100%的基因——这是不言自明的),对他的一切风险和利益都不需要打折扣,即在演算时给以全部权重。这样,每一种可能的行为模式的总和大体上是这样的:行为模式的净收益=对自己的收益-对自己的风险+对兄弟的收益-对兄弟的风险+对另一个兄弟的收益-对另一个兄弟的风险+对堂兄弟的收益-对堂兄弟的风险+对子女的收益-对子女的风险+……
这个总和就是那个行为模式的净收益得分。接着,这个“模式动物”算出清单上每一种可供选择的行为模式的得分。最后,它决定按净收益最大的行为模式采取行动。即使所有的得分都是负数,它还是应该按这个原则进行选择,即择害处最小的一种行为模式。应当记住,任何实际行动必然牵涉精力和时间的消耗,这些精力和时间可以用于做其他事情。如果演算的结果表明不做任何事情的净收益最大,那么,这个模式动物就什么也不做。
下面是个十分简单的例子,以自我独白的形式而不是以计算机模拟的形式来说明问题。我是一只动物,发现了8只长在一起的蘑菇。我心中首先盘算一下它们的营养价值,同时考虑到它们可能有毒的这个不大的风险,我估计每个蘑菇约值6个单位(像前一章一样,这些单位是任意选定的)。由于蘑菇很大,我最多只能吃3个。我要不要发出“有食物”的喊声,把我的发现告诉其他动物呢?谁能听到我的喊声?兄弟B(它和我的亲缘关系是),堂兄弟C(亲缘关系是)和D(并不算亲戚,它和我的亲缘关系指数是如此之小,以至于事实上可以视作0)。如果我不声张,我能吃掉的每个蘑菇都为我带来净收益6,全部吃掉是18。如发出“有食物”的喊声,那么我还有多少净收益可要盘算一下了。8个蘑菇平分4份,对我而言,我自己吃的一份折合净收益12,但我的兄弟和堂兄弟各吃掉的两个蘑菇也会给我带来好处,因为它们体内有和我一样的基因。事实上的总分是(1×12)+(×12)+(×12)+(0×12)=19.5,而自私行为带来的净收益是18。尽管差别不大,但得失是分明的。因此,我将发出“有食物”的喊声。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利他行为会给我的自私基因带来好处。
在上面这个简化的例子里,我假设个体动物能够盘算它的基因的最大收益是什么。实际的情况是,基因库中充满对个体施加影响的基因,由于这种影响,个体在采取行动时好像事先进行过这种演算。
无论如何,这种演算的结果仅仅是一种初步的第一近似值,它离理想的答案还有一段距离。这种演算方式忽略了许多东西,其中包括个体的年龄等因素。而且,如果我刚饱餐了一顿,现在最多只能吃一个蘑菇,这时发出“有食物”的喊声为我带来的净收益将比我在饥肠辘辘时大得多。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这种演算的质量可以无止境地逐步提高。但动物并非生活在理想的环境里,我们不能指望真正的动物在做出最适宜决定时考虑到每一个具体细节。我们必须在自然界里通过观察和试验去发现,真正的动物在进行有关得失的分析时,能够在多大的程度上接近理想的境界。
为了不致因为举了一些主观想象的例子而离题太远,让我们暂且再使用一下基因语言。生命体是由存活下来的基因为之编制程序的机器。这些存活下来的基因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这样做的。一般说来,这些条件,往往构成这个物种以前的环境所具有的特征。因此,有关得失的“估计”是以过去的“经验”为依据的,正像人类做出决定时一样。不过,这里所说的经验具有基因经验的特殊意义,或者说得更具体一些,是以前的基因生存的条件(由于基因也赋予生存机器以学习能力,我们可以说,某些得失的估计也可能是以个体经验为基础的)。只要条件不发生急剧变化,这些估计是可靠的,生存机器一般来说往往能做出正确的决定。如果条件急剧变化,生存机器往往做出错误的决定,它的基因要为此付出代价。人类也是一样,他们的基因根据过时的资料做出的决定多半是错误的。
对亲缘关系的估计也会出现差错和靠不住的情况。在上面一些简化的计算中,生存机器被认为知道谁跟它们有亲缘关系,而且知道这种关系的密切程度。在实际生活中,确切知道这方面的情况有时是可能的,但一般来说,亲缘关系只能作为一个平均数来估计。譬如说,我们假定A和B可能是异父或异母兄弟,也可能是同胞兄弟。他们之间的亲缘关系指数是或,由于我们不能肯定它们的确切关系,可供运用的有效指数是其平均数,即。如能肯定他们都为一母所生,但为一父所生的可能性只是,那么他们是异父兄弟的可能性是90%,而同胞兄弟的可能性是10%,因而有效指数是×+×=0.275。
但当我们说可能性是90%时,是谁做出这个估计的?我们指的是一位长期从事实地研究的人类博物学家呢,还是指动物本身?如果碰巧的话,两者所做估计的结果可能出入不大。要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考虑一下,动物在实际生活中是怎样估计谁是它们的近亲的。
我们知道谁是我们的亲属,这是因为别人会告诉我们,*因为我们为他们取了名字,因为我们有正式结婚的习惯,同时也因为我们有档案和良好的记忆力。很多社会人类学家对于他们所研究的社会里的“亲缘关系”感到关切。他们所指的不是遗传学上的真正的亲缘关系,而是主观上的、教养上的亲属概念。人类的风俗和部落的仪式通常都很强调亲缘关系;膜拜祖先的习惯流传得很广,家族的义务和忠诚在人类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根据汉密尔顿的遗传学说,我们很容易解释氏族之间的仇杀和家族之间的争斗。乱伦的禁忌表明人类具有深刻的亲缘关系意识,尽管乱伦禁忌在遗传上的好处与利他主义无关。它大概与近亲繁殖能产生隐性基因的有害影响有关。(出于某种原因,很多人类学家不喜欢这个解释。)**
野兽怎能“知道”谁是它们的亲属呢?换言之,它们遵循什么样的行为准则便可以间接地获得似乎是有关亲缘关系的知识呢?提出“对亲属友好”这条准则意味着以未经证明的假定作为论据,因为事实上如何辨认亲属这个问题尚未解决。野兽必须从它们的基因那里取得一条简明的行动准则:这条准则不牵涉对行动的终极目标的全面认识,但它却是切实可行的,至少在一般条件下是如此。我们人类对准则是不会感到陌生的,准则具有的约束力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如果我们目光短浅的话,就盲目服从这些准则,即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它们对我们或其他任何人都无好处。在正常的情况下,野兽可以遵循什么样的准则以便间接地使它们的近亲受益呢?
如果动物倾向于对外貌和它们相像的个体表现出利他行为,它们就可能间接地为其亲属做一点好事。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有关物种的具体情况。不管怎样,这样一条准则会导致仅仅是统计学上的“正确的”决定。如果条件发生变化,譬如说,如果一个物种开始在一个大得多的类群中生活,这样的准则就可能导致错误的决定。可以想象,人们有可能把种族偏见理解为是对亲属选择倾向不合理地推而广之的结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个体视为自己人,并歧视外貌和自己不同的个体的倾向。
在一个其成员不经常迁居或仅在小群体中迁居的物种中,你偶然遇到的任何个体都很可能是与你相当接近的近亲。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你所遇见的这个物种的任何成员一律以礼相待”这条准则可能具有积极的生存价值,因为凡能使其个体倾向于遵循这条准则的基因,可能会在基因库中兴旺起来。经常有人提到猴群和鲸群中的利他行为,道理即在于此。鲸鱼和海豚如果呼吸不到空气是要淹死的。幼鲸以及受伤的鲸鱼有时无力游上水面,为了援救它们,鲸群中的一些同伴就会把它们托出水面。有人曾目睹过这种情景。鲸鱼是否有办法识别它们的近亲,我们无从知道,但这也许无关紧要,情况可能是,鲸群中随便哪一条都可能是你的近亲,这种总的概率是如此之大,使利他行为成为一种合算的行为。顺便提一下,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条野生海豚把一个快要淹死的人救了起来。这个传闻据说非常可靠。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看作鱼群错误地运用了援救快要淹死的成员这条准则。按照这条准则的“定义”,鱼群里快要淹死的成员可能是这样的:“挣扎在接近水面处一条长长的快要窒息的东西。”
据说成年的狒狒为了保护它的伙伴免受豹子之类猛兽的袭击而甘冒生命危险。一般说来,一只成年的雄狒狒大概有相当多的基因储存在其他狒狒体内。一个基因如果这样“说”:“喂,如果你碰巧是一只成年的雄狒狒,你就得保卫群体,打退豹子的进攻。”那么它在基因库中就会兴旺起来。许多人喜欢引用这个例子,但在这里,我认为有必要补充一句,至少有一个受人尊敬的权威人士提供的事实与此大相径庭。据她说,一旦豹子出现,成年雄狒狒总是第一个逃之夭夭。
雏鸡喜欢跟着母鸡在鸡群中觅食。它们的叫声主要有两种,除了我上面提到过的那种尖锐的吱吱声外,它们在啄食时会发出一种悦耳的嘁嘁喳喳声。吱吱声可以唤来母鸡的帮助,但其他雏鸡对这种吱吱声却毫无反应。另一方面,嘁嘁喳喳声能引起其他小鸡的注意。就是说,一只雏鸡找到食物后就会发出嘁嘁喳喳声把其他的雏鸡唤来分享食物。按照前面假设的例子,嘁嘁喳喳声就等于是“有食物”的叫声。像那个例子一样,雏鸡所表现的明显的利他行为可以很容易地在亲属选择的理论里找到答案。在自然界里,这些雏鸡都是同胞兄弟姐妹。操纵雏鸡在发现食物时发出嘁嘁喳喳声的基因会扩散开来,只要这只雏鸡由于发出叫声后承担的风险少于其他雏鸡所得净收益的一半就行了。由于这种净收益由整个鸡群共享,而鸡群的成员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少于两只,不难想见,其中一只在发现食物时发出叫声总是合算的。当然,在家里或农场里,养鸡的人可以让一只母鸡孵其他母鸡的蛋,甚至火鸡蛋或鸭蛋。这时,这条准则就不灵了,但母鸡和它的雏鸡都不可能发觉其中的底细。它们的行为是在自然界的正常条件影响下形成的,而在自然界里,陌生的个体通常是不会出现在你的窝里的。
不过,在自然界里,这种错误有时也会发生。在群居的物种中,一只怙恃俱失的幼兽可能被一只陌生的雌兽收养,而这只雌兽很可能是一只失去孩子的母兽。猴子观察家往往把收养小猴的母猴称为“阿姨”。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无法证明它真的是小猴的阿姨还是其他亲属。如果猴子观察家有一点基因常识的话,他们就不会如此漫不经心地使用像阿姨之类这样重要的称呼了。收养幼兽的行为尽管感人至深,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也许应该把它视为一条固有准则的失灵。这是因为这只慷慨收养孤儿的母兽并不给自己的基因带来任何好处。它在浪费时间和精力,而这些时间和精力本来是可以花在它自己的亲属身上,尤其是它自己未来的儿女身上的。这种错误大概比较罕见,因此自然选择也认为不必“操心”去修订一下这条准则,使母性具有更大的选择能力。再说,这种收养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常见,孤儿往往因得不到照顾而死去。
有一个有关这种错误的极端例子,也许你可能认为与其把它视为违反常情的例子,倒不如把它视为否定自私基因理论的证据。有人看见过一只失去孩子的母猴偷走另外一只母猴的孩子,并抚养它。在我看来,这是双重的错误,因为收养小猴的母猴不但浪费自己的时间,它也使一只与之竞争的母猴得以卸掉抚养孩子的重担,从而能更快地生育另一只小猴。我认为,这个极端的例子值得我们深入探究。我们需要知道这样的情况具有多大的普遍性,收养小猴的母猴和小猴之间的平均亲缘关系指数是多少,这个小猴的亲生母亲的态度怎样——它的孩子被收养毕竟对它有好处,母猴是不是故意瞒哄憨直的年轻母猴,使之乐于抚养它的孩子。(也有人认为收养或诱拐小猴的母猴可以从中获得可贵的抚养小孩的经验。)
另外一个蓄意背离母性的例子,是由布谷鸟及其他“寄孵鸟”(broodparasites)——在其他鸟窝生蛋的鸟——提供的。布谷鸟利用鸟类因亲代本能而遵守的一条准则:“对坐在你窝里的任何小鸟以礼相待。”且莫说布谷鸟,这条准则在一般情况下是能够产生其预期效果的,即把利他行为的受益者局限在近亲的范围内。这是因为鸟窝事实上都是孤立的,彼此之间总有一段距离,几乎可以肯定在你自己窝里的是你生育的小鸟。成年的鲭鸥(herring gulls)不能识别自己所生的蛋,它会愉快地伏在其他海鸥的蛋上,有些做试验的人甚至以粗糙的土制假蛋代替真蛋,它也分辨不出,照样坐在上面。在自然界中,对蛋的识别对于海鸥而言并不重要,因为蛋不会滚到几码以外的邻居的鸟窝附近。不过,海鸥还是识别得出它所孵的小海鸥。和蛋不一样,小海鸥会外出溜达,弄不好会可能走到黑头鸥的窝附近,常常因此断送了性命。这种情况在第1章里已经述及。
另一方面,海鸠却能根据蛋上小斑点的式样来识别自己的蛋。在孵蛋时,它们对其他鸟类的蛋绝不肯一视同仁。这大概是由于它们筑巢于平坦的岩石上,蛋滚来滚去有混在一起的危险。有人可能要问,它们孵蛋时为什么要区别对待呢?如果每一只鸟都不计较这是谁家的蛋,只要有蛋就孵,结果还不是一样吗?这其实就是类群选择论者的论点。设想一下,如果一个把照管小鸟作为集体事业的集团得到发展,结果会怎样呢?海鸠平均每次孵一只蛋,这意味着一个集体照管小鸟的集团如果要顺利发展,那么每一只成年的海鸠都必须平均孵一只蛋。假使其中一只弄虚作假,不肯孵它那只蛋,它可以把原来要花在孵蛋上的时间用于生更多的蛋,这种办法的妙处在于,其他比较倾向于利他行为的海鸠自然会代它照管它的蛋。利他行为者会忠实地继续遵循这条准则:“如果在你的鸟窝附近发现其他鸟蛋,把它拖回来并坐在上面。”这样,欺骗基因得以在种群中兴旺起来,而那些助人为乐的代管小鸟的集团最终要解体。
有人会说:“如果是这样的话,诚实的鸟可以采取报复行动,拒绝这种敲诈行为,坚决每次只孵一只蛋,绝不通融。这样做应该足以挫败骗子的阴谋,因为它们可以看到自己的蛋依然在岩石上,其他的鸟都不肯代劳孵化。它们很快就会接受教训,以后要老实一些。”可惜的是,事情并不是这样。根据我们所做的假设,孵蛋的母鸟并不计较蛋是谁家生的,如果诚实的鸟把这个旨在抵制骗子的计划付诸实施的话,那些无人照管的蛋既可能是骗子的蛋,但同样也可能是它们自己的蛋。在这种情况下,骗子还是合算的,因为它们能生更多的蛋从而使更多的后代存活下来。诚实的海鸠要打败骗子的唯一办法是:认真区分自己的蛋和其他的鸟蛋,只孵自己的蛋。也就是说,不再做一个利他主义者,仅仅照管自己的利益。
用史密斯的话来说,利他的收养“策略”不是一种进化稳定策略。这种策略不稳定,因为它比不上那种与之匹敌的自私策略。这种自私策略就是生下比其他鸟更多的蛋,然后拒绝孵化它们。但这种自私的策略本身也是不稳定的,因为它所利用的利他策略是不稳定的,因而最终必将消失。对一只海鸠来说,唯一具有进化意义的稳定策略是识别自己的蛋,只孵自己的蛋,事实正是这样。
经常受到布谷鸟的寄生行为之害的一些鸣禽种类做出了反击。但它们并不是学会了从外形上识别自己的蛋,而是本能地照顾那些带有其物种特殊斑纹的蛋。由于它们不会受到同一物种其他成员的寄生行为之害*,这种行为是行之有效的。但布谷鸟反过来也采取了报复措施,它们所生的蛋在色泽上、体积上和斑纹各方面越来越和寄主物种的相像。这是个欺诈行为的例子,这种行径经常能取得成效。就布谷鸟所生的蛋而言,这种形式进化上的军备竞赛导致了拟态的完美无缺。我们可以假定,这些布谷鸟的蛋和小布谷鸟当中会有一部分被“识破”,但未被识破的那部分毕竟能存活并生下第二代的布谷鸟蛋。因此,那些操纵更有效的欺诈行为的基因在布谷鸟的基因库中兴旺起来。同样,那些目光敏锐,能够识别布谷鸟蛋的拟态中任何细小漏洞的寄主鸟类就能为它们自己的基因库做出最大的贡献。这样,敏锐的、怀疑的目光就得以传给下一代。这是个很好的例子,它说明自然选择是如何提高敏锐的识别力的,在我们这个例子里,另一个物种的成员正竭尽所能,企图蒙蔽识别者,而自然选择促进了针对这种蒙蔽行为的识别力。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对两种估计进行一次比较:第一种是一只动物对自己与群体其他成员之间的亲缘关系的“估计”;第二种是一位从事实地研究的内行博物学家对这种亲缘关系的估计。伯特伦(B.Bertram)在塞伦盖蒂国家公园[3]研究狮子生态多年。他以自己在狮子生殖习惯方面的知识为基础,对一个典型狮群中个体之间的平均亲缘关系进行了估计。他是根据如下的事实进行估计的:一个典型的狮群由7只成年母狮和2只成年雄狮组成。母狮是狮群中比较稳定的成员,雄狮是流动的,经常由一个狮群转到另一个狮群。这些母狮中约有一半同时产仔并共同抚育出生的幼狮,因此,很难分清哪一只幼狮是哪一只母狮生的。一窝幼狮通常有3只,狮群中的成年雄狮平均分担做父亲的义务。年轻的母狮留在狮群中,代替死去的或出走的老母狮。年轻的雄狮一到青春期就被逐出家门。它们成长后三三两两结成一伙,到处流浪,从一个狮群转到另外一个狮群,不大可能再回老家。
以这些事实以及其他假设为依据,你可以看到我们有可能算出一个典型狮群中两个个体之间的亲缘关系的平均指数。伯特伦演算的结果表明,任意挑选的一对雄狮的亲缘关系指数是0.22,一对母狮是0.15。换句话说,属同一狮群的雄狮平均比异父或异母兄弟的关系稍为疏远一些,母狮则比第一代堂姐妹接近一些。
当然,任何一对个体都可能是同胞兄弟,但伯特伦无从知道这一点,狮子自己大概也不会知道。另一方面,伯特伦估计的平均指数,从某种意义上说,狮子是有办法知道的。如果这些指数对一个普通的狮群来说真的具有代表性,那么,任何基因如能使雄狮自然倾向于以近乎对待其异父或异母兄弟的友好方式对待其他雄狮,它就具有积极的生存价值。任何做得过分的基因,即以更适合于对待其同胞兄弟那样的友好方式对待其他雄狮的话,在一般情况下是要吃亏的,正如那些不够友好的,把其他雄狮当作第二代堂兄弟那样对待的雄狮到头来也要吃亏一样。如果狮子确实像伯特伦所讲的那样生活,而且——这一点也同样重要——它们世世代代一直是这样生活的,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自然选择将有利于适应典型狮群的平均亲缘关系那种水平的利他行为。我在上面讲过,动物对亲缘关系的估计和内行博物学家的估计到头来是差不多的,我的意思就在于此。*
我们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就利他行为的演化而言,“真正的”亲缘关系的重要性可能还不如动物对亲缘关系做出的力所能及的估计。懂得这个事实就懂得在自然界中,父母之爱为什么比兄弟/姐妹之间的利他行为普遍得多而且真诚得多,也就懂得为什么对动物而言其自身利益甚至比几个兄弟更为重要。简单地说,我的意思是,除了亲缘关系指数以外,我们还要考虑“肯定性”的指数。尽管父母/子女的关系从遗传学的意义上说,并不比兄弟/姐妹的关系来得密切,它的肯定性却大得多。在一般情况下,要肯定谁是你的兄弟就不如肯定谁是你的子女那么容易。至于你自己是谁,那就更容易肯定了。
我们已经谈论过海鸠之中的骗子,在以后的几章里,我们将要谈到说谎者、骗子和剥削者。在这个世界上,许多个体为了自身的利益总是伺机利用其他个体的亲属选择利他行为,因此,一个生存机器必须考虑谁可以信赖,谁确实是可靠的。如果B确实是我的弟弟,我照顾他时付出的代价就该相当于我照顾自己时付出的代价的一半,或者相当于我照顾我自己的孩子时付出的代价。但我能够像我肯定我的儿子是谁那样去肯定他是我的弟弟吗?我如何知道他是我的弟弟呢?
如果C是我的同卵孪生兄弟**,那我照顾他时付出的代价就该相当于我照顾自己的任何一个儿女的两倍,事实上,我该把他的生命看作和我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但我能肯定他是我的同卵孪生兄弟吗?当然他有点像我,但很可能我们碰巧有同样的容貌基因。不,我可不愿为他牺牲,因为他的基因有可能全部和我的相同,但我肯定知道我体内的基因全部是我的。因此,对我来说,我比他重要。我是我体内任何一个基因所能肯定的唯一的一个个体。再说,在理论上,一个操纵个体自私行为的基因可以由一个操纵个体利他行为,援救至少一个同卵孪生兄弟或两个儿女、兄弟,或至少4个孙子孙女等的等位基因代替,但操纵个体自私行为的基因具有一个巨大的优越条件,那就是识别个体的肯定性。与之匹敌的以亲属为对象的利他基因可能会搞错对象,这种错误可能纯粹是偶然的,也可能是由骗子或寄生者蓄意制造的。因此,我们必须把自然界中的个体自私行为视为是不足为奇的,这些自私行为不能单纯用遗传学上的亲缘关系来解释。
在许多物种中,做母亲的比做父亲的更能识别谁是它们的后代。母亲生下有形的蛋或孩子,它有很好的机会去辨识它自己的基因传给了谁。而可怜的爸爸受骗上当的机会就大得多。因此,父亲不像母亲那样乐于为抚养下一代而操劳,那是很自然的。在第9章《两性战争》里,我们将看到造成这种情况还有其他的原因。同样,外祖母比祖母更能识别谁是它的外孙或外孙女,因此,外祖母比祖母表现出更多的利他行为是合乎情理的。这是因为她能识别她的女儿的儿女。外祖父识别其外孙或外孙女的能力相当于祖母,因为两者都是对其中一代有把握而对另一代没有把握。同样舅舅对外甥或外甥女的利益应比叔叔或伯伯更感关切。在一般情况下,舅舅应该和舅母一样表现出同样程度的利他行为。确实,在不贞行为司空见惯的社会里,舅舅应该比“父亲”表现出更多的利他行为,因为它有更大的理由信赖同这个孩子的亲缘关系。它知道孩子的母亲至少是它的异父或异母姐妹,“合法的”父亲却不明真相。我不知道是否存在任何证据,足以证明我提出的种种臆测。但我希望,这些臆测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其他的人可以提供或致力于搜集这方面的证据,特别是社会人类学家或许能够发表一些有趣的议论吧。*
现在回过头来再谈谈父母的利他行为比兄弟之间的利他行为更普遍这个事实。看来我们从“识别问题”的角度来解释这种现象的确是合理的,但对存在于父母-子女关系本身的根本的不对称性却无法解释。父母爱护子女的程度超过子女爱护父母的程度,尽管双方的遗传关系是对称的,而且亲缘关系的肯定性对双方来说也是一样的。一个理由是父母年龄较大,生活能力较强,事实上处于更有利的地位为其下一代提供帮助。一个婴孩即使愿意侍养其父母,事实上也没有条件这样做。
在父母-子女关系中还有另一种不对称性,而这种不对称性不适用于兄弟/姐妹的关系。子女永远比父母年轻,这种情况常常,如果不是永远,意味着子女的预期寿命较长。正如我在上面曾强调的那样,预期寿命是个重要的变量。在最最理想的环境里,一只动物在“演算”时应考虑这个变量,以“决定”是否需要表现出利他行为。在儿童的平均预期寿命比父母长的物种里,任何操纵儿童利他行为的基因会处于不利地位,因为这些基因所操纵的利他性自我牺牲行为的受益者都比利他主义者自己的年龄大,更近风烛残年。在另一方面,就方程式中平均寿命这一项而言,操纵父母利他行为的基因则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
我们有时听到这种说法:亲属选择作为一种理论是无可非议的,但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却不多见。只能说持这种批评意见的人对何谓亲属选择一无所知。事实上,诸如保护儿童、父母之爱以及有关的身体器官、乳分泌腺、袋鼠的肚囊等等都是自然界里亲属选择这条原则在起作用的例子。批评家们当然十分清楚父母之爱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他们不懂得父母之爱和兄弟/姐妹之间的利他行为同样是亲属选择的例子。当他们说自己需要例证的时候,他们所要的不是父母之爱的例证,而是另外的例证。应该承认,这样的例子不是那么普遍的。我也曾提出过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我本来可以把话题转到兄弟/姐妹之间的利他行为上——事实上这种例子并不少,但我不想这样做,因为这可能加深一个错误的概念(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这是威尔逊赞成的概念)——即亲属选择具体地指父母-子女关系以外的亲缘关系。
这个错误概念之所以形成有其历史根源。父母之爱有利于进化之处显而易见,事实上我们不必等待汉密尔顿指出这一点,自达尔文的时代起,人们就开始理解这个道理。当汉密尔顿证明其他的亲缘关系也具有同样的遗传学上的意义时,他当然要把重点放在这些其他的关系上。特别是以蚂蚁、蜜蜂之类的社会性昆虫为例时。在这些昆虫里,姐妹之间的关系特别重要,我们以后还要谈到这个问题。我甚至听到有些人说,他们以为汉密尔顿的学说仅仅适用于昆虫!
如果有人不愿意承认父母之爱是亲属选择行为的一个活生生的例子,那就该让他提出一个广义的自然选择学说,这个学说在承认存在父母的利他行为的同时却不承认存在旁系亲属之间的利他行为。我想他是提不出这样的学说的。
第7章 计划生育
有人主张把父母的关怀同其他类型的亲属选择利他行为区别开来,这种主张的道理是不难理解的。父母的关怀看起来好像是繁殖的组成部分,而诸如对待侄子的利他行为却并非如此。我认为这里确实隐藏着一种重要的区别,不过人们把这种区别弄错了。他们将繁殖和父母的关怀归在一起,而把其他种类的利他行为另外归在一起。但我却希望这样区分:一类为生育新的个体,另一类为抚养现存的个体。我把这两种活动分别称为生育幼儿和照料幼儿。个体生存机器必须做两类完全不同的决定,即抚养的决定和生育的决定。“决定”这个词用在这里是指无意识的策略上的行动。思考是否做抚养的决定的形式是:“有一个幼儿,它同我在亲缘关系上的接近程度如此这般,如果我不喂养它,它死亡的机会如何如何,那么我要不要喂养它?”另一方面,是否做生育的决定的思考形式是这样的:“我要不要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以便生育一个新的个体?我要不要繁殖?”在一定程度上,抚养和生育必然为占用某个个体的时间和其他资源而相互竞争,这个个体可能不得不做出选择:“我抚养这个幼儿好呢,还是再生一个好?”
抚养和生育的各种混合策略,如能适应物种生态上的具体情况,在进化上是能够稳定的。单纯的抚养策略在进化上不可能稳定。如果所有个体都付出全部精力去抚养现有的幼儿,以至于连一个新的个体也不生产,这样的种群很快就会受到精于生育的突变个体的入侵。抚养只有作为混合策略的一部分,才能取得进化上的稳定——至少需要进行某种数量的生育活动。
我们非常熟悉的物种——哺乳动物和鸟类——往往都是抚养的能手。伴随着生育幼儿的决定的通常是抚养它的决定。正是因为生育同抚养这两种活动实际上时常相继发生,因此人们把这两件事情混为一谈。但从自私基因的观点来看,生存机器抚养的幼儿是兄弟或者是儿子,原则上是没有区别的。这一点我们在上面已提到过。两个幼儿同你的亲缘关系是相等的,如果你必须在两个要喂养的幼儿之间做出选择的话,没有任何遗传上的理由非要你选择自己的儿子不可。但另一方面,根据定义,你不可能生育自己的弟弟,你只能在其他人生出他之后抚养他。关于个体生存机器对其他已经存在的个体要不要采取利他行为,怎样才能做出理想的决定,我们在前面一章中已有论述。我们在本章要探讨一下,个体生存机器对于要不要生育新个体应如何做出决定。
我在第1章中提到过关于类群选择的争论,这种激烈争论主要是围绕着这个问题进行的。这是由于温-爱德华兹根据“种群调节”(population regulation)理论提出其类群选择观点,而他又是这个类群选择论的主要鼓吹者。*他认为,个体动物为了群体的整体利益,有意降低其出生率。
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假设,因为它十分符合人类个体应该实践的行动。人类的小孩太多了。一国人口的多少取决于4种情况:出生、死亡、入境移民和出境移民。如果我们把世界人口作为一个整体,那就无所谓入境移民和出境移民,只有出生和死亡。只要每对夫妻平均有两个以上的小孩存活下来进行繁殖,以后新生婴儿的数目就会以持续的加速度直线上升。每一代人口不是按固定的数量上升,而更可能是在不断增长的人口已达到的基础上按一个固定比率递增。由于人口本身也在增大,因此人口的递增量也越来越大。如果让这样的增长速度继续下去而不加以制止的话,人口的增加会达到天文数字,速度之快令人惊讶。
顺便提一下,人口的增长不但取决于人们有多少小孩,也取决于何时生小孩,甚至关心人口问题的人有时也认识不到这一点。因为每代人口往往按某种比率增长,因此,如果你把一代和一代之间的间距拉长,人口每年的增长率就低些。我们完全可以把写在横幅上的口号“只生两个”这几个字改为“以30岁为起点”!但无论如何,人口高速增长会招致严重的问题。
我们大家也许都已看到过这样计算出来的触目惊心的数字,这些数字能够清楚地说明问题。举例说,拉丁美洲目前的人口大约有3亿,而且其中已有许多人营养不良。但如果人口仍按目前的速度继续增长,要不了500年的时间,人口增长的结果就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人们站着挤在一起,可以形成一条遮盖该大陆全部地区的由人体构成的地毯。即使我们假定他们都瘦骨嶙峋——一个并非不真实的假定——情况依然如此。从现在算起,在1000年之后,他们要立在他人的肩膀上,其高度要超出100万人。待2000年之后,这座由人堆起的山将会以光速向上伸展,达到已知宇宙的边缘。
无疑你会注意到,这是一种根据假设计算出来的数字!事实上,由于某些非常实际的原因,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发生。饥荒、瘟疫和战争,或者,如果我们幸运的话,还有计划生育,这些就是其中的一些原因。寄望农业科学的进展——“绿色革命”之类,是无济于事的。增加粮食生产可以暂时使问题缓和一下,但按照数学上的计算,肯定不可能成为长远之计。实际上,和已使危机加剧的医药上的进展一样,粮食增产很可能由于加快人口膨胀的速度,而使这一问题更趋恶化。如果不用火箭以每秒运载几百万人的速度向宇宙空间大规模移民,不加控制的出生率必然导致死亡率的可怕上升,这是一个简单的逻辑事实。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那些禁止其追随者使用有效避孕方法的领导人竟然不理解,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他们宁愿采用“自然的”方法限制人口,而他们必将见证这种自然的方法:饥饿。
这种从长远观点计算得出的结果所引起的不安,当然是出于对我们整个物种未来福利的关心。人类(其中有些人)具有自觉的预见能力,能够预见到人口过剩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生存机器一般为自私的基因所操纵,完全可以肯定,自私的基因是不能够预见未来的,也不可能把整个物种的福利放在心上,这就是本书的基本假定。而温-爱德华兹也就是在这一点上同正统的进化论理论家们分道扬镳的。他认为,使真正的利他性生育控制行为形成的方式是存在的。
人们对很大一部分事实是认识一致的,不存在分歧,但在温-爱德华兹的著作中,或在阿德里普及持温-爱德华兹的观点的文章中,这一点都没有得到强调。一个明显的事实是,野生动物的数目并不以天文数字的速度增长,尽管在理论上是可以达到这种速度的。有时野生动物的数目相当稳定,出生率和死亡率大体相当。在许多情况下,它们的数目波动很大,旅鼠(lemmings)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们时而大量激增,时而濒于灭绝。有时波动的结果是种群的彻底灭绝,至少在局部地区是如此。以加拿大山猫为例,其数目的摇摆波动似乎是有节奏的,这从赫德森海湾公司连续几年出售的皮毛数量就可看得出。有一点可以肯定——野生动物的数目是不会无限制地持续增长的。
野生动物几乎永远不会因衰老而死亡:远远等不到它们老死,饥饿、疾病或者捕食者都可以使它们丧生。直到前不久人类的情况也是如此。大部分动物在幼年时期就死亡,还有许多尚在卵子阶段就结束了生命。饥饿以及其他死亡因素是野生动物不可能无限制增长的根本原因,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我们的物种没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沦至这样的地步。只要动物能调节其出生率,就永远不会发生饥荒。温-爱德华兹就认为,动物正是这样做的。但即便在这一点上,学界存在的分歧可能没有像你在读他的书时想象的那样大。拥护自私基因理论的人会欣然同意:动物的确会调节自己的出生率。任何具体物种的窝卵数或胎仔数都相当固定:任何动物都不会无限制地生育后代。分歧不在于出生率是否得到调节,而在于怎么得到调节:计划生育是通过什么样的自然选择过程形成的呢?概括地说,分歧在于:动物控制生育是利他性的,为了群体的整体利益而控制生育,还是自私性的,为了进行繁殖的个体的利益而控制生育?我将对这两种理论逐一进行论述。
温-爱德华兹认为,个体为了群体的整体利益而限制自己生育小孩的数量。他承认,正常的自然选择不大可能使这种利他主义行为得到进化:对低于平均数的生殖率的自然选择,从表面上看,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说法。因此,像我们在第1章所见到的那样,他寄望于类群选择的理论。根据他的说法,凡其个体成员能约束自己出生率的群体,较之其个体成员繁殖迅速以致危及食物供应的群体,前者灭绝的可能性要小些。因此,世界就会为其个体成员能约束自己出生率的群体所占据。温-爱德华兹所说的自我约束行为大体上就相等于生育控制,但他讲得更加具体,事实上他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认为整个社会生活就是一种人口调节的机制。举例说,许多动物物种的群居生活具有两个主要的特征,即领域性(territoriality)和优势序位,我们在第5章已提到过。
许多动物显然把很多时间和精力花在“保卫”工作上,它们致力于“保卫”博物学家称之为领地的一块地域。这种现象在动物界十分普遍,不但鸟类、哺乳动物和鱼类有这种行为,而且昆虫类,甚至海葵也是如此。这块领地可能是林间的一大片地方,它主要是进行繁殖的一对动物觅食的天然场地,知更雀就是这样。另一种情况可以以鲭鸥为例,它的地盘可能是一小块没有食物的地方,但中间却有一个窝。温-爱德华兹认为,为领地进行搏斗的动物是为了争夺象征性的目的物,而不是为了争抢像食物这样的实物。在许多情况下,雌性动物因雄性动物不拥有一块领地而拒绝同其交配。有时,雌性动物由于其配偶被击败,领地被占领,而很快就委身于胜利者,这些情况的确时常会发生。甚至在明显是忠诚的单配物种中,雌性动物委身的可能是雄性动物的领地,而不是雄性动物本身。
如果种群的成员过多,有些个体得不到领地,它们就不能进行繁殖。因此,按照温-爱德华兹的观点,赢得一块领地就像是赢得了一张繁殖的证书或许可证。由于能够得到的领地数量有限,就好像颁发的繁殖许可证有限一样。个体可能为取得这些许可证而进行搏斗,但整个种群所能生育的幼儿总数受到所能得到的领地的数量的限制。有时,一些个体初看上去好像表现出自我约束力,例如红松鸡就是如此,因为那些不能赢得领地的个体不仅不繁殖,而且似乎放弃斗争,不想再去赢得领地。它们好像都接受这样的比赛规则:要是竞争季节结束时你还没有得到一张进行生育的正式许可证,你就要自觉地克制生育,在繁殖季节不去惊扰那些幸运的个体,以便让它们能够为物种传宗接代。
温-爱德华兹也是以类似的方式阐明优势序位形成的过程。在许多动物群体中,尤其是豢养的动物,但有时也包括野生动物,个体能记住对方的特征,它们也知道在搏斗中自己能够击败谁,以及通常谁能够打败它们。我们在第5章中曾讲到,它们“知道”哪些个体大概能击败它们,因此遇到这些个体时往往不战而降。结果,博物学家就能够把优势序位或“啄食等级”(peck order,因最初用以描述母鸡的情况而得名)形象地描绘出来——在这种等级分明的社会里,每一个个体都清楚自己的地位,因此没有超越自己身份的想法。当然,有时也发生真正的全力以赴的搏斗,而且有时有些个体能够赢得升级,取得超过其顶头上司的地位。但正如我们在第5章中所讲的那样,总的说来,等级低的个体自动让步的后果是,真正持久的搏斗很少发生,重伤情况也很少见。
许多以某种模糊的类群选择观点来看问题的人,认为这是件“好事”温-爱德华兹的解释就更加大胆:比起等级低的个体,等级高的个体有更多的机会去繁殖,这种情况不是由于它们为雌性个体所偏爱,就是因为它们以暴力阻止等级低的雄性个体接近雌性个体。温-爱德华兹认为社会地位高是表示有权繁殖的另一种票证。因此,个体为社会地位而奋斗,而不是直接去争夺雌性个体,如果最终取得的社会等级不高,它们就接受自己无权生育这个事实。凡直接涉及雌性个体时,它们总是自我克制,但这些个体能不时地试图赢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此可以说是间接地争夺雌性个体。但和涉及领地的行为一样,“自觉接受”这条规定,即只有地位高的雄性个体才能生育,根据温-爱德华兹的观点,其带来的结果是,种群的成员数字不会增长太快。种群不会先是生育了过多的后代,然后在吃过苦头以后才发现这样做是错误的。它们鼓励正式的竞赛,让其成员去争夺地位和领地,以此作为限制种群规模的手段,以便把种群的规模保持在略低于饥饿本身实际造成死亡的水平之下。
炫耀性行为(epideictic behaviour)也许是温-爱德华兹提出的最令人惊讶的观点,炫耀性这个词是他自己杜撰的。许多动物的群居生活占据了它们的很多时间,它们集结成群,在陆地、空中或水里活动。自然选择为什么会有利于这种集体生活,人们对此给出了各种理由,而这些理由或多或少都属于常识范围。我在第10章会谈到其中的一些。温-爱德华兹的观点却迥然不同。他认为大批的欧椋鸟在晚间集聚,或大群的蠓虫在门柱周围飞舞时,它们是在对自己的种群进行“人口”普查。因为他提出的观点是,个体为了群体的整体利益而约束自己的出生率,即当动物个体的密度高时就少生育一些,所以它们理所当然地应该有某种方法去估计动物个体的密度。恒温器需要有温度计作为其机械装置的一个组成部分,上述的情况也正是如此。在温-爱德华兹看来,炫耀性行为就是经过周密安排的群体聚集,以便对动物的数量做出估计。他并不认为动物对其自身数量的估计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但他认为这是一种把个体对于其种群的个体密度的直觉同它们的繁殖系统联系起来的神经或内分泌自动机制。
我对温-爱德华兹理论的介绍尽管只有三言两语,但尽力做到公正。如果我做到了这一点,现在你应该感到心悦诚服,这一理论表面看来至少是言之成理的。但你以犹疑的口吻说,尽管温-爱德华兹的理论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它的依据最好再充分一些,否则……你所持的这种怀疑态度,是阅读了本书前面几章的结果。遗憾的是,依据并不充分。构成这一理论的大量例子既能用他的方式去解释,但也完全可以以更加正统的“自私的基因”规律加以阐明。
虽然拉克(David Lack)从未用过“自私的基因”这一名称,但他却是计划生育的自私基因理论的主要创始人,是一位伟大的生态学家。他曾对野生鸟类窝卵数进行过专门研究,但他的学说和结论却具有普遍适用的价值。每一物种的鸟往往都有典型的窝卵数。例如,塘鹅和海鸠每次孵1只卵,东亚雨燕每次孵3只,而大山雀每次孵6只或更多。每次孵卵数并非一成不变:有些东亚雨燕每次只生2只蛋,大山雀也可能生12只。我们有理由设想,雌鸟产蛋孵卵的数目像其他特性一样,至少是部分受遗传的控制,这就是说,可能存在使雌鸟产2只蛋的基因,产3只的与之竞争的等位基因,还有产4只的等位基因,等等,尽管实际情况可能并不如此简单。现在,自私基因的理论要求我们去探究,这些基因中究竟哪一种会在基因库中越来越多。表面上看,使雌鸟产4只蛋的基因毫无疑问会胜过产3只或2只的基因。然而稍加思索就会发现,“越多越好”的论点绝非事实。以此类推的结果就会是,5只比4只好,10只更加好,100只还要好,数量无限最好。换句话说,这样类推,逻辑上就要陷入荒谬。显然,大量生蛋不仅有所得,也有所失。增加生育必然要以抚养欠佳为代价。拉克的基本论点是,任何一定的物种在任何一定的环境条件下,每窝肯定都有其最适度的孵卵数。他同温-爱德华兹的分歧就在于他如何回答这一问题:“从谁的观点来说是最适度的?”温-爱德华兹认为,这种重要的最适度也是对群体作为一个整体而言的最适度,也就是一切个体应力图实现的最适度。而拉克却认为,每一自私个体对每窝孵卵数的抉择以其能最大限度地抚养的数量为准。如果东亚雨燕每窝最适度的孵卵数是3只的话,照拉克的观点来看,意思就是,凡是试图生育4个子女的个体,较之更加谨慎、只试图生育3个子女的竞争对手,其成年子女可能反而更少。这种情况很明显是由于4个幼儿平均得到的食物太少,以致很少能够活到成年。最初对4只蛋的卵黄配给,以及孵化后食物的配给都同样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因此,拉克认为,个体之所以调节其窝卵数,绝非出自利他性的动机。它们不会为了避免过多地消耗群体的资源而实行节制生育。它们节制生育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加它们现有子女的存活数,它们的目标同我们提倡节制生育的本来目标恰好背道而驰。
育养雏鸟是一件代价高昂的事情。雌鸟在孕育蛋的过程中必须投入大量的食物和精力。为了保存它生下的蛋,它需要付出大量的劳动去筑巢,这也可能是在其配偶的协助下完成的。雌鸟要花几个星期的工夫耐心地去孵化这些蛋。雏鸟出壳后,雌鸟就要累死累活地为它们找食物,几乎得不到喘息的时间。我们已经知道,雌性大山雀在白天平均每30秒就要往鸟巢衔一次食物。哺乳动物,如我们人类本身,进行的方式稍有不同,但繁殖作为一件代价高昂的事情——对母亲来说尤其如此——其基本概念是相同的。显然,如果母亲将有限的食物和精力资源分给太多的子女,结果育成的子女反而更少,倒不如一开始就谨慎一些不要贪多为好。她必须在生育和抚养之间进行合理的平衡。每个雌性个体或一对配偶所能搜集到的食物和其他资源的总量,是决定它们能够抚养多少子女的限制性因素。按照拉克的理论,自然选择对窝卵数(胎仔数等)进行调节,以便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有限的资源。
生育太多子女的个体要受到惩罚,不是由于整个种群要走向灭绝,而是仅仅由于它们自己的子女能存活下来的越来越少。使之生育太多子女的基因根本不会大量地传递给下一代,因为带有这种基因的幼儿极少能活到成年。对现代文明人而言,家庭规模不再受限于父母所能够提供的有限资源。如果一对夫妻生育了过多子女,超出了其抚养能力,国家,即其他人类成员就会介入,使多出的子女得以健康成长。事实上,一对夫妻即便不具备充足的物质资源,也无法阻止其生育、抚养女性身体极限所能允许的最大子女数量。但是福利国家乃是非同寻常之物。在大自然中,生育了超出其抚养能力的子女的父母不会拥有更多的孙辈,它们的基因不会传递给未来的后代。这里不需要对生育率的利他主义做出限制限制,因为大自然里没有福利国家。任何基因过于放纵都会立刻受到惩罚:携带其基因的后代因饥饿而死。既然我们人类不想继续这种旧时的自私之道,让子女过多的家庭因饥饿而死,于是我们不再把家庭作为经济自足的单位,而代之以国家。但是子女获得抚养保障的权利不应被滥用。
避孕有时被谴责为“非自然的”。确实如此,它非常“非自然”。可问题是:福利国家也是“非自然的”。我想大多数人都认为福利国家是非常令人向往的。但是你不可能拥有一个非自然的福利国家,除非你也拥有非自然的生育控制,否则最终结果就会比自然状态中的更加悲惨。福利国家也许是动物世界里已知的最伟大的利他主义制度。但是福利制度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因为它容易被自私的人利用,甚至滥用。拥有超出其抚养能力的子女数量的个体大多数是出于愚昧无知才这么做的,而不能斥之为恶意滥用。在我看来,更应该受到质疑的是那些刻意鼓励这种行径的强大的制度和领导人。
现在再来讲一讲野生动物。拉克关于窝卵数的论点可以推而广之,用于温-爱德华兹所举的其他例子:领地行为、统治集团等等。我们以他和几个同事对红松鸡进行的研究为例来说明。这种鸟食用石楠属植物,它们把石楠丛生的荒原分成一块块领地,而这些领地显然能为其主人提供超过实际需要量的食物。在发情期的早期,它们就开始为争领地而搏斗,但不久,失败者似乎就已认输,不再进行搏斗了。它们变成了流浪者,永远得不到一块领地,在发情期结束时,它们大部分都要饿死。得到繁殖机会的只有拥有领地的动物。如果一个拥有领地的动物被射杀,它的位置很快就会为先前的一个流浪者所填补,新来的主人就会进行繁殖。这一事实说明,不拥有领地的动物生理上是有繁殖能力的。我们已经看到,温-爱德华兹对这种涉及领地的极端行为的解释是,这些流浪者“承认”自己失败,不能得到繁殖的证明书或许可证,它们也就不想再繁殖。
表面上看,用自私基因的理论似乎很难解释这个例子。这些流浪者为什么不一而再,再而三地想方设法把领地上的占有者撵走,直到它们筋疲力尽为止呢?毕竟它们这样做不会有任何损失。但且慢,也许它们的确会有所失。我们已经看到,领地的占有者一旦死亡,流浪者就有取而代之的机会,从而也就有了繁殖的机会。如果流浪者用这样的方式继承一块领地,比用搏斗的方式取得这块领地的可能性还要大,那么,作为自私的个体,它宁愿等待,以期某一个个体死亡,而不愿在无益的搏斗中浪费哪怕是一点点精力。以温-爱德华兹的观点来说,为了群体的福利,流浪者的任务就是充当替补,在舞台两侧等待,随时准备接替在群体繁殖舞台上死亡的领地占有者的位置。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对纯粹的自私个体来说,这种办法也许是它们的最佳策略。就像我们在第4章中所说的那样,我们可以把动物看作赌徒。对一个赌徒来说,有时最好的策略不是穷凶极恶地主动出击,而是坐等良机。
同样,其他凡是动物显示出逆来顺受地“接受”不繁殖地位的例子,都可以毫无障碍地用自私基因的理论加以解释。而总的解释模式却永远相同:个体的最好赌注是,暂时自我克制,期望更好的时机来临。海豹不去惊动那些“妻妾”占有者的美梦,并非考虑到群体的利益,而是在等待时机,期待着更加适宜的时刻,即使这个时刻永远也不会到来,最终落得无后。在这场赌博中成为赢家的可能性本来还是有的,尽管事后我们知道,对这只海豹而言,这并非是一场成功的赌博。在数以百万计的旅鼠潮水般地逃离旅鼠泛滥的中心地带时,它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减少那一地区旅鼠的密度!它们是在寻求一个不太拥挤的安身之处,每只自私的旅鼠都是如此。如果它们当中哪一只可能因找不到这样一个安身之处而死去,这是一个事后才可以看到的事实。它改变不了这样一种可能性——留下不走甚至要冒更大的风险。
大量文献充分证明,过分拥挤有时会降低出生率。有时这种现象被认为是温-爱德华兹理论的依据,但情况完全不是这样。这种现象不仅符合温-爱德华兹的理论,而且和自私基因的理论也完全一致。例如,在一次实验中,研究人员把老鼠放在一个露天的围场里,同时放进许多食物,让它们自由地繁殖。鼠群的数量增长到某一水平,然后就稳定下来。这种稳定原来是由于老鼠太多而使雌鼠生育能力减退:它们的幼鼠少了。这类结果时常被报道。人们常把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称为“压力”(stress),尽管起这样一个名称对解释这种现象并无助益。总之,不论其直接原因可能是什么,我们还是需要深究其根本的或进化上的原因。鼠群生活在过分拥挤的环境内,为什么自然选择有利于降低自己产仔率的雌鼠?
温-爱德华兹的回答清楚明了。在群体中,凡其中的雌性个体能估量自己群体的个体数量并且调节其产仔率,以避免食物供应的负担过重,那么,类群选择便有利于这样的群体。在上述那次实验的条件下,碰巧绝不会出现食物缺乏的情况,但我们不能认为老鼠能够认识到这种情况。它们的程序编制就是为了适应野外生活的,而在自然条件下,过分拥挤可能就是一种将要发生饥荒的可靠预兆。
自私基因的理论又是怎么解释的呢?几乎完全相同,但仍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你可能还记得,按照拉克的理论,动物往往从其自私的观点出发繁殖最适量的幼仔。假如它们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们最后抚养的幼仔,会比它们应该生育的最适量来得少。“最适量”在这个物种过分拥挤的年份中可能是个较小的数目,而在这种动物变得稀少的年份中可能是个较大的数目。我们都一致认为,动物的数量过剩可能预示着饥荒。显而易见,如果有可靠的迹象显示出一场饥荒就要临头,那么,降低其出生率是符合发现这些迹象的雌性动物的自私利益的。凡是那些不以这种方式根据预兆相应行事的对手,即使它们实际生育的幼仔比较多,最终存活下来的还是比较少。因此,我们最终得出的结论几乎同温-爱德华兹的完全一致,但我们却是通过一种完全不同的进化上的推理得出这一结论的。
自私基因的理论甚至也能够解释清楚“炫耀性展示”。你应该还记得温-爱德华兹曾做这样的假设,一些动物故意成群地聚集在一起,以便为对所有的个体进行“人口普查”提供方便,并相应地调节其出生率。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任何这样的聚集事实上是炫耀性的,但我们可以假定找到了这类证据。这会不会使自私基因的理论处于窘境?丝毫不会。
欧椋鸟大批群栖在一起。不妨这样假定,它们在冬季数量过剩,来年春季繁殖能力就会降低;而且,欧椋鸟倾听相互的鸣叫声也是导致其降低生殖能力的直接原因。这种情况可以用这样的实验加以证明。给一些欧椋鸟个体分别放送两种录音,一种再现了欧椋鸟稠密聚集的栖息地且鸣叫声非常洪亮,另一种再现了欧椋鸟不太稠密的栖息地且鸣叫声比较小。两相比较,前面一种欧椋鸟的产蛋量要少些。这说明,欧椋鸟的鸣叫声构成一种炫耀性展示。自私基因的理论对这种现象的解释,同它对于老鼠的例子的解释几无差别。
而且,我们是以这样的假定作为出发点的,即如果有些基因促使你生育你无法抚养的子女,那么这样的基因会自动受到惩罚,在基因库中的数量会越来越少。一个效率高的卵生动物作为自私的个体,它的任务是预见在即将来临的繁殖季节里每窝的最适量是多少。你可能还记得我们在第4章中使用的“预见”这个词所具有的特殊含义。那么雌鸟又是如何预见它每窝的最适量的呢?哪些变量会影响它的预见?许多物种做出的预见也可能是固定的,年复一年地从不变化。因此塘鹅平均每窝的最适量是1只蛋,但在鱼儿特别多的年月,一个个体的真正最适量也许会暂时提高到两只蛋,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如果塘鹅无法事先知道某一年是否将是一个丰收年的话,我们就不能指望雌塘鹅甘冒风险,生两只蛋而浪费它们的资源,因为这有可能损害到它们在一般年景中正常的繁殖成果。
一般来说,可能还有其他物种——欧椋鸟或许就是其中之一——能在冬季预言某种具体食物资源在来年春天是否会获得丰收。农村的庄稼人有许多古老的谚语,例如说冬青果的丰产可能就是来年春季气候好的吉兆。不管这些说法有没有正确的地方,从逻辑上说预兆是可能存在的,一个好的预言者从理论上讲可以据此年复一年地按照其自身的利益调节其每窝的产蛋量。冬青果可能是可靠的预兆,也可能不是,但像在老鼠例子中的情况一样,动物个体的密度看来很可能是一个正确的预报信号。一般来说,雌欧椋鸟知道它在来年春季终于要喂养自己的雏鸟时,将要和同一物种的对手竞争食物。如果它能够在冬季以某种方式估计出自己物种在当地的密度的话,它就具备了有力的手段,能够预计明年春天为雏鸟搜集食物的困难程度。假如它发现冬天的个体密度特别高的话,出于自私的观点,它很可能采取审慎的策略,生的蛋会相对减少:它对自己的每窝最适量的估计值会随之降低。
如果动物个体真的会根据对个体密度的估计而降低其窝卵数,那么,每一个自私个体都会立即向对手装出个体密度很高的样子,不管事实是不是这样,这样做对每一个自私的个体都是有好处的。如果欧椋鸟是根据冬天鸟群栖息地声音的大小来判断个体密度的话,每只鸟会尽可能地大声鸣叫,以便听起来像是两只鸟而不是一只鸟在鸣叫,这样做对它们是有利的。一只动物同时装扮成几只动物的做法,克雷布斯在另一个场合提到过,并把这种现象称作“好动作效果”(Beau Geste Effect),这是一本小说的书名,书中讲到法国外籍军团的一支部队曾采用过类似的战术。在我们所举的例子中,这种方法用来诱使周围的欧椋鸟降低它们的窝卵数,降低到比实际的最适量还要少。如果你是一只欧椋鸟而且成功地做到这一点,那是符合你自私的利益的,因为你使不含有你的基因的个体减少了。因此,我的结论是,温-爱德华兹有关炫耀性行为的看法实际上也许是一个很正确的看法:除了理由不对之外,他所讲的始终是正确的。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拉克所做的那种类型的假设能够以自私基因的语言,对看上去似乎是支持类群选择理论的任何现象都做出充分有力的解释(如果此类现象出现的话)。
我们根据本章得出的结论是,亲代个体实行计划生育,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他们力图让自己的子女尽可能多地存活,这意味着既不能生育过多,也不能生育过少。让个体生育过多后代的基因难以在基因库中长久存续,因为携带此种基因的后代难以存活到成年。
对于家庭从成员数量上进行的探讨就讲这些。现在我们开始讲家庭内部的利害冲突。做母亲的对其所有的子女都一视同仁是否总是有利?还是偏爱某个子女更有利?家庭是作为一个单一的合作整体来发挥作用,还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甚至在家庭内部都存在自私和欺骗这一现实?一个家庭的所有成员是否都为创造相同的最适条件而共同努力?在什么是最适条件这个问题上是否会发生分歧?这些就是我们要在下面一章试图回答的问题。关于配偶之间是否可能有利害冲突这个问题,我们放到第9章去讨论。
第8章 代际之战
让我们首先解决上一章结束时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做母亲的应该不应该有宠儿?她待子女应该不应该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尽管说起来可能使人感到厌烦,但我还是认为有必要再唠叨一下,像往常一样做个声明,做到有言在先,免得产生误会。“宠儿”这个词并不带有主观色彩,“应该”这个词也不带有道义上的要求。我把母亲当作一台生存机器看待,其程序的编制就是为了竭尽所能繁殖存在于体内的基因的拷贝。你我之辈都是人类,知道具有自觉的目的是怎么一回事,因此,我在解释生存机器的行为时使用带有目的性质的语言,作为一种比喻,对我是有其方便之处的。
我们说母亲有宠儿,这句话实际上是什么意思呢?这意味着她在子女身上投资时,资源的分配往往不均等。母亲能够用来投资的资源包括许多东西,食物是显而易见的一种,还包括为取得食物而消耗的精力,因为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能把食物弄到手。保护子女免受捕食者之害而承担的风险也属资源的一种,她可以“花费”也可以拒绝花费这种资源。此外,料理“家务”以及防止风雨侵袭所消耗的能量和时间,在一些物种中为教养子女而花费的时间,都是宝贵的资源。母亲可以“随意”决定如何在其子女间分配这些资源,或均等,或不均等。
要设想用一种通货作为亲代用以投资的一切资源的计量单位是困难的。正如人类社会使用货币作为可以随时转换为食物、土地或劳动时间的通货一样,我们需要一种通货来衡量这些资源,即个体生存机器用以在另一个个体,尤其是自己孩子身上投资的资源。某种能量的度量单位,如热量,有其可取之处,一些生态学家已将其用于核算自然界里能量消耗的成本。但这种核算方式是不全面的,因为它不能精确地转换成具有实际意义的通货,即进化的“金本位”——基因生存。1972年,特里弗斯提出“亲代投资”(parental investment)的概念,从而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难题[尽管在阅读他的言简意赅的文章时,我们从字里行间获得的印象是,这个提法与20世纪最伟大的生物学家费希尔爵士在1930年提出的“亲代支出”(parental expenditure)在含义上很相近]。*
亲代投资的定义是:“亲代对子代个体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资,从而增加了该个体生存的机会(因而得以成功繁殖),但以牺牲亲代对子代其他个体进行投资的能力为代价。”特里弗斯提出的亲代投资这个概念的优点在于其计量单位非常接近具有实际意义的单位。一个幼儿消耗母体一定数量的乳汁,其数量不是以热量或品脱来计算的,而是以同一母体所哺育的其他幼儿因此受到的损害为计量单位。比方说,如果一个母体有两个幼儿x和y,x吃掉一品脱母乳,而这一品脱母乳所体现的又是亲代投资中的主要部分,那么其计量单位就是y因没有吃到这一品脱母乳而增加的死亡的可能性。亲代投资是以缩短其他幼儿预期寿命的程度为其计量单位的,包括已出生的或尚未出生的幼儿。
亲代投资并不是一个尽善尽美的计算方式,因为它过度强调亲代的重要性而相对地贬低其他的遗传关系。最理想的应该是利他行为投资(altruism investment)这个概念化的计量单位。我们说个体A对个体B进行投资,意思是个体A增加了个体B的生存机会,但以牺牲个体A对包括其自身在内的其他个体的投资能力为代价,而所付出的一切代价均需按适当的亲缘关系指数进行加权计算。这样,在计算一个母体对任何一个幼儿的投资额时,最好能以对其他个体的预期寿命所造成的损害为计量单位,所谓其他个体不仅指这个母体的其他子女,而且指侄子、外甥、侄女、外甥女以及母体自身等等。不过,就许多方面而言,这个方法过于烦琐,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而特里弗斯的计算方法还是有很高的实用价值的。
任何一个母体在其一生中能够对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她自己等,但为了便于论证,我们在这里仅仅考虑子女)进行的亲代投资是有一定总量的。这个亲代投资总额包括她在一生中所能搜集或制造的食物、她准备承担的一切风险以及她为了儿女的福利所能够耗费的一切能量与精力。一个年轻的雌性个体在其成年后应如何利用她的生命资源进行投资?什么样的投资策略才是她应遵循的上策?拉克的理论已经告诉我们,她不应把资源分摊给太多的子女,致使每个子女得到的份额过分微薄。这样做她会失去太多基因:她不会有足够的孙子孙女。另一方面,她也不应把资源集中用在少数几个被宠坏了的儿女身上。她事实上可以确保有一定数量的孙子孙女,但她的一些对手由于对最适量的子女进行投资,结果养育出更多的孙子孙女。有关平均主义的投资策略就讲到这里,我们现在感兴趣的是,对一个母亲来说,在对子女进行投资时如果不是一视同仁,是否会有好处,也就是说,她是否应该有所偏爱。
我们说,母亲对待子女不一视同仁,在遗传学上是毫无根据的。她同每个子女的亲缘关系指数都一样,都是。对她而言,最理想的策略是,她能够抚养多少子女就抚养多少,但要进行平均投资,直至子女自己开始生男育女时为止。但是,正像我们在上面已看到的那样,有些个体与其他个体相比,是更理想的寿险被保险人。一窝幼畜中,个子矮小、发育不良的和同窝其他发育正常的幼畜一样,体内有同等数量的来自母体的基因,但它的预期寿命可要短些。换句话说,如果它要和它的兄弟们一样长寿,它就需要额外的亲代投资。做母亲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它可能发现,拒绝饲养一个个子矮小、发育不良的幼畜,将其名下应得的一份亲代投资全部分给它的兄弟姐妹反而合算。事实上母亲有时干脆把它丢给其他幼畜作为食料,或自己把它吃掉作为制造奶水的原料,这样也算上策。母猪有时吞食小猪,但它是否专挑小个子的吃,我却不得而知。
发育不良的小个子牲畜是个特殊的例子。对幼体的年龄如何影响母体的投资倾向,我们可以做出一些更具普遍性的猜测。如果在两个幼儿中母亲只能拯救其中一个,而另一个最终会死去的话,那么它应拯救其中年龄较大的一个。这是因为,如果死亡的是年龄较大的一个而不是另一个年幼的弟弟,那么,它一生付出的亲代投资中较大的那一部分将要付诸东流。也许这样说能更好地说明这个问题:如果它救弟弟,它仍需要耗费一些代价昂贵的资源才能把这个幼儿抚养到哥哥的年龄。
另一方面,如果这种抉择并不截然涉及生或死的问题,那么对母亲来说,其上策也许是,宁可将赌注压在较年幼的一个孩子身上。我们可以举这样一个例子:母亲因为不知道该把一些食物给小的吃还是给大的吃而感到左右为难。哥哥更有可能凭自己的力量去寻找食物,因此,如果妈妈不喂养它,它不一定会因此死去。另一方面,弟弟因为还很弱小,没有能力自己去找吃的,如果母亲把食物给了哥哥,弟弟饿死的可能性就更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母亲宁愿牺牲弟弟,还是可能把食物喂给弟弟,因为哥哥毕竟不太可能会饿死。这正是哺乳动物使幼儿断乳,而不是喂养它们终生的原因。到了一定时候,母亲就停止喂养一个幼儿,而将其资源留给未来的子女,这样做是明智的。有时母亲可能知道它生下的是最后一个幼儿,它会把自己有生之年的全部资源都花费在这个最小的幼儿身上,也许把这个幼儿奶到成年。不过,它应该“权衡一下”,要是把资源花费在孙辈或侄甥之辈身上是否更为合算,因为尽管后者同它的亲缘关系只及子女的一半,但它们从投资中获益的能力可能比它自己这个幼儿大两倍以上。
在这里似乎应该提一下人们称之为“停经”的令人费解的现象,也就是人类中年妇女的生殖能力突然消失这个现象。在我们未开化的祖先中,这种情况可能比较少见,因为能够活到绝经这个年龄的妇女并不太多。可是,妇女的生理突变与男子生殖力的逐渐消失显然不同,这种不同说明停经现象大概具有某种遗传学上的“目的性”——就是说,停经是一种“适应”。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很不容易。乍看之下,我们很可能认为妇女在死亡之前应该不停地生男育女,即使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生下婴儿的存活率会越来越低。至少,她们总应该尽力而为吧?但我们应当记住,她的孙子孙女也是她的后代,尽管亲缘关系只有子女的一半。
由于各种原因,也许与梅达沃的衰老学说(第3章所讲)有关,处于自然状态的妇女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丧失抚养子女的能力。因此,老年母亲所产幼儿的预期寿命短于青年母亲所产的幼儿。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妇女和她的女儿同一天生产,她孙子的预期寿命大概要比她儿子的预期寿命长。妇女到达一定的年龄后,她所生育的每个孩子活到成年的平均机会比同岁的孙子活到成年的平均机会的一半还要小。在这个时候,选择孙子孙女而不选择子女作为投资对象的基因往往会兴旺起来。4个孙子孙女之中只有1个体内有这样的基因,而两个子女之中就有1个体内有它的等位基因。但孙子孙女享有较长的预期寿命,这个有利因素胜过数量上的不利因素,因此,“孙子孙女利他行为”基因在基因库中占了上风。一个妇女如果自己继续生育子女就不能集中精力对孙子孙女进行投资,因此,使母体在中年丧失生殖能力的基因就越来越多。这是因为孙子孙女体内有这些基因,而祖母的利他行为又促进了孙子孙女的生存。
这可能就是妇女停经现象形成的原因。男性生殖能力之所以不是突然消失而是逐渐衰退的,其原因大概是,父亲对每个儿女的投资额比不上母亲。甚至对一个年迈的男人来说,只要他还能使年轻妇女生育,那么,对子女而不是对孙子孙女进行投资还是合算的。
迄今为止,我们在本章和上一章里都是从亲代,主要是从母亲的立场来看待一切问题的。我们提出过这样的问题:父母是否应该有宠儿?一般说来,对父亲或母亲而言,最理想的投资策略是什么?不过,在亲代对子代进行投资时,也许每一个幼儿都能对父母施加影响,从而获得额外的照顾。即使父母不“想”在子女之间显得厚此薄彼,难道做子女的就不能先下手为强,攫取更多的东西吗?他们这样做对自己有好处吗?更严格地说,在基因库中,那些促使子女为自私目的而巧取豪夺的基因是否会越来越多,比那些仅仅使子女接受应得份额的等位基因还要多?特里弗斯在1974年一篇题为“亲代与子代间的冲突”(“ParentOffspring Conflict”)的论文里精辟地分析了这个问题。
一个母亲同其现有的以及尚未出生的子女的亲缘关系都是一样的。我们已经懂得,从纯粹的遗传观点来看,她不应有任何宠儿。如果她事实上有所偏爱,那也是出于因年龄或其他不同条件所造成的预期寿命的差异。就亲缘关系而言,和任何个体一样,做母亲的对其自身的“亲缘指数”是她对其子女中任何一个的密切程度的两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意味着她理应自私地独享其资源的大部分,但其他条件不是不变的。因此,如果她能将其资源的相当一部分花费在子女身上,那将为她的基因带来更大的好处。这是因为子女较她年轻,更需要帮助,因而她们从每个单位投资额中所能获得的好处,必然要比她自己从中获得的好处大。促使对更需要帮助的个体而不是对自身进行投资的基因,能够在基因库中取得优势,即使受益者体内只有这个个体的部分基因。动物表现出亲代利他行为和任何形式的亲属选择行为,其原因就在于此。
现在让我们以一个幼儿的观点来看一下这个问题。就亲缘关系而言,他同他的兄弟或姐妹之间任何一个的密切程度和他母亲同其子女之间的密切程度完全一样,亲缘关系指数都是。因此,他“希望”他的母亲用其资源的一部分对他的兄弟或姐妹进行投资。从遗传学的角度上看,他和他母亲都希望为他兄弟姐妹的利益出力,而且他们持这种愿望的程度相等。但是我在上面已经讲过,他与自己的关系比与兄弟姐妹中任何一个的关系密切两倍,因此,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他会希望母亲在他身上的投资多一些。如果你和你的兄弟同年,又同样能从一品脱母乳中获得相等的好处,那你就“应该”设法夺取一份大于应得份额的母乳,而你的兄弟也应该设法夺取一份大于应得份额的母乳。母猪躺下准备喂奶时,它的一窝小猪尖声呼叫,争先恐后地赶到母猪身旁的情景你一定见过吧。一群小男孩为争夺最后一块糕饼而搏斗的场面你也见过吧。自私贪婪似乎是幼儿行为的特征。
但问题并不这样简单。如果我和我的弟弟争夺一口食物,而他又比我年轻得多,这口食物对他的好处肯定比对我大,因此把这口食物让给他吃对我的基因来说可能是合算的。哥哥和父母的利他行为可以具有完全相同的基础,前面我已经讲过,两者的亲缘关系指数都是,而且同年长的相比,年纪较轻的个体总是能够更好地利用这种资源。如果我体内有谦让食物的基因,我的弟弟体内有这种基因的可能性是50%。尽管这种基因在我体内的机会比我弟弟大一倍——100%,因为这个基因肯定存在我体内,但我需要这份食物的迫切性可能不到他的一半。一般说来,一个幼儿“应该”攫取大于其应得份额的亲代投资,但必须适可而止。怎样才算适可而止呢?他现存的以及尚未出生的兄弟或姐妹因他攫取食物而蒙受的净损失不能大于他从中所得利益的两倍。
让我们考虑一下什么时候断乳最适宜这个问题。母亲为了准备生第二胎而打算让正在吃奶的幼儿断乳。另一方面,这个幼儿却不希望这样快就断乳,因为母乳是一种方便的、不费力气的食物来源,而且他还不想为了生活而外出奔波。说得更确切一些,他最终还是想外出谋生的,但只有在他母亲因他走后得以脱身抚养他的弟妹,从而为他的基因带来更大的好处时才这样做。随着年龄的增大,一个幼儿从每一品脱母乳中得到的相对利益越来越小。这是因为他越长越大,一品脱母乳按他的需要而言,其比例相对地越来越小,而且在必要时他也有更大的能力去独立生活。因此,当一个年龄较大的幼儿吃掉本来可以让给一个年龄较小的幼儿的一品脱母乳时,他消耗的亲代投资,相对来说,要大于一个年龄较小的幼儿吃掉这一品脱母乳所消耗的亲代投资。在每个幼儿成长的过程中,这样的时刻必将来到:他的母亲停止喂养他,而把一个新生的幼儿作为更有利的投资对象。即便不是如此,再过一些时候,年龄较大的幼儿也会自动断乳,以便给自己的基因带来最大的好处。这时,一品脱母乳能为可能存在于他弟妹体内的他的基因的拷贝带来的好处,要大于能为事实上存在于他自己体内的基因带来的好处。
存在于母子之间的这种矛盾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这个例子里,矛盾只涉及定时的问题。做母亲的打算继续喂养这个幼儿直至为他支出的投资总额达到他“应得”的份额。这个“应得”份额取决于这个幼儿的预期寿命以及已经为他支出的亲代投资额。到这里为止,矛盾尚未产生,同样,幼儿吃奶的日子不宜过长,到了他的尚未出生的弟妹因他继续吃奶而蒙受的损失超过他从中得到的好处的两倍时,他就不应继续吃下去;就这一点而言,母子双方的看法是一致的。但矛盾发生在中间的一段时期,即在母亲眼中,这个幼儿正在取得多于其应得份额的利益,而其弟妹因此蒙受的损失还没有到达两倍于他的利益的时候。
断乳时间只不过是母子之间引起矛盾的一个例子。我们也可以把这种情况视为一个个体和他所有尚未出生的但受到母亲袒护的弟妹之间的争执。可是,为了争夺亲代投资,更直接的争执可能发生在同代的对手之间,或同巢的伙伴之间。因此,母亲通常总是力图持公平的态度。
很多鸟类是在鸟窝里哺育幼儿的。雏鸟嗷嗷啾唧,而雌鸟就把小虫或其他食物丢入一张张大嘴里。按理说,雏鸟叫声的大小和它饥饿的程度是成正比的。如果说雌鸟总是先喂叫得最响的雏鸟的话,那么,每只雏鸟早晚都会得到它应得的份额,因为吃饱了的雏鸟是不会再大喊大叫的。这种情况至少在最理想的环境里是会出现的。在这种环境里,大家都循规蹈矩,不弄虚作假。但根据我们提出的自私基因的概念,我们必须估计到个体是会弄虚作假的,是会装出一副饥不可耐的样子的。这种欺骗行为逐步升级,但显然不会得到预期的效果,因为如果所有的雏鸟都大喊大叫,装出快要饿死的模样,这种大喊大叫就要变成一种常规,因而不会达到说谎的效果。不过升级容易降级难,不管哪一只雏鸟带头降低嗓门,它得到的食物就会减少,很可能真的要被饿死。再说,由于种种原因,小鸟也不会漫无止境地提高嗓门大叫。譬如说,过高的喊声要消耗体力,也会引来捕食者。
我们知道,一窝幼兽中有时会出现一个小个子,它的个子比其他的幼兽小得多。它争夺食物不像其余幼兽那样力量充沛,因而常常饿死。我们已经考虑过在什么条件下母亲让小个子死掉事实上是合算的。如果单凭直觉判断,我们大概总是认为小个子本身是会挣扎到最后一刻的,但这种推断在理论上未必能站得住脚。一旦小个子瘦弱得使其预期寿命缩短到它从同样数量的亲代投资中获得的利益还不到其他幼儿的一半时,它就该体面而心甘情愿地死去。这样,它的基因反而能够获益。就是说,一个基因发出了这样的指令:“喂,如果你个子比你的骨肉兄弟瘦小得多的话,那你不必死捱活撑,干脆死了吧!”这个基因在基因库中将取得成功,因为它在小个子体内活下去的机会本来就很小,而它却有50%的机会存在于得救的每个兄弟姐妹体内。小个子的生命航程中有一个有去无回的临界点。在达到这一临界点之前,它应当争取活下去,但到了临界点之后,它应停止挣扎,宁可让自己被骨肉兄弟或父母吃掉。
在我们讨论拉克的有关窝卵数的理论时,我没有谈到上面的情况。但如果雌鸟吃不准今年该孵几个卵才是最适量时可以采取下面这个明智的策略。它在孵卵时可以比它事实上“认为”可能是最适宜的数目再多孵一个,这样,如果今年食物收成比原来估计的好,它就额外多抚养一个幼儿,不然的话,它就放弃这个幼儿以减少损失。雌鸟在喂养它的一窝幼儿时总是有意识地按同一次序进行,譬如说,按雏鸟个子的大小依次喂食。这样,它可以让其中一只,也许就是那个小个子,很快就死掉,而不致除了蛋黄或其对等物这第一笔投资之外,在它身上再浪费过多的食物。从雌鸟的观点来看,这说明了小个子现象存在的理由。小个子的生命就是雌鸟打赌的赌注,雌鸟的这种打赌行为在许多鸟类中很普遍,其性质和交易所里那种买现卖期的策略一样。
我们把动物比作生存机器,它们的行为好像有“目的”地保存它们自己的基因,这样,我们可以谈论亲代与子代之间的矛盾,即两代之间的争斗。这是一种微妙的争斗,双方全力以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约束。幼儿利用一切机会进行欺骗。它会装成比实际更饥饿的样子,也许装得比实际更年幼或面临比实际更大危难的模样。尽管幼儿幼小羸弱,无力欺负其父母,但它却不惜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心理战术武器——说谎、哄骗、欺瞒、利用,甚至滥用亲缘关系做出不利于其亲属的行为。另一方面,父母必须对这种欺骗行为保持警觉,尽力避免受骗上当。要做到这点似乎也并不难。雌鸟如果知道它的雏鸟可能装成很饿的样子,它就可以采取定量喂食的策略来对付,即使这只雏鸟继续大叫大喊也不予以理睬。问题是这只雏鸟很可能并未说谎,而是真的饥饿。如果它因为得不到食物而死去,这只雌鸟就要失去它的一些宝贵的基因。野生鸟类只要饿上几个小时就会死掉。
扎哈维指出,有一种幼儿的讹诈手段特别可怕:它放声大叫,故意把捕食者引来。它在“说”:“狐狸,狐狸,快来吃我!”父母只好用食物塞住它的嘴巴。这样,它就获得了额外的食物,但自己也要冒一定的风险。这种不择手段的战术和劫持班机的人所使用的战术一样。他威胁说,除非付给他赎金,否则就要炸毁飞机,自己也准备同归于尽。我怀疑这种策略是否有利于进化,倒不是因为它过于冷酷无情,而是我认为这种策略到头来会使进行讹诈的雏鸟得不偿失。如果真的引来了捕食者,它的损失可就大了。如果它碰巧是个独生子,那就更不用说了。扎哈维所讲的就是这种情况。不管它母亲在它身上的投资已经有多大规模,它还是应该比它母亲更珍视自己的生命,因为它母亲只有它的一半基因。即使讹诈者不是独生子,而且跟它生活在一起的兄弟姐妹都是脆弱的幼儿,这种策略亦未必有利,因为这个讹诈者在每个受到威胁的兄弟或姐妹身上都有50%的遗传“赌注”,同时在自己身上有100%的赌注。我想,要是这只予取予求的捕食者仅仅惯于把最大的一只雏鸟从巢里抓走,这种策略或许能够取得成效。在这样的情况下,个子较小的雏鸟耍无赖手段,威胁要把捕食者唤来,可能是合算的,因为它自己所冒的风险不会太大。
初生的布谷鸟如果因运用这种讹诈策略而得到实惠,也许更加合乎情理。大家知道,雌布谷鸟把蛋分别生在几个“收养者”(foster)的鸟巢里,每巢一个,让属于完全不同物种的被蒙在鼓里的养父养母把小布谷鸟养大。因此,一只小布谷鸟在它的同奶兄弟或姐妹身上没有遗传赌注(出于某种阴险的动机,某些种类的小布谷鸟要把它的同奶兄弟或姐妹全部杀掉。我们在下面将要谈到这种情况。现在先让我假定我们讨论的是那些能够和同胞兄弟或姐妹共同生活的布谷鸟)。如果小布谷鸟大声鸣叫,引来了捕食者,它自己可能要送掉性命,但养母的损失更大——也许是失去4个亲生儿女。因此,养母以多于其份额的食物喂它还是合算的,而小布谷鸟在这方面得到的好处可能超过它所冒的风险。
到了一定的时候,我们应该重新使用正规的基因语言,以免过多地用主观隐喻导致迷惑。这样做是明智的。我们说,小布谷鸟为了“讹诈”其养父母而大喊大叫“捕食者,捕食者,快来吃我和我所有的小兄弟姐妹吧!”这个假设究竟说明什么问题?现在就让我们使用正规的基因语言来进行论述吧。
使布谷鸟大喊大叫的基因在基因库中数量越来越多,这是因为高声叫喊提高了养父母喂养小布谷鸟的概率。养父母之所以对高声叫喊做出这种积极反应是因为促使对大喊大叫做出反应的基因在收养者物种的基因库中已经扩散开来。这种基因得以扩散的原因是:个别养父母由于没有把额外的食物喂给小布谷鸟而失去越来越多的亲生子女,而情愿把额外食物喂给小布谷鸟的养父母失去亲生子女的概率却小得多,这是因为小布谷鸟的叫声引来了捕食者。尽管不促使布谷鸟大喊大叫的基因被捕食者吃掉的可能性比促使布谷鸟大叫大喊的基因小些,但不高声叫喊的布谷鸟因为得不到额外的食物而受到更大的损失。因此,大喊大叫的基因得以在基因库中扩散开来。
按照上面这个比较主观的论点,我们可以进行一系列相似的遗传学推理。这种推理表明,尽管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个进行讹诈的基因也许能够在布谷鸟基因库中扩散开来,但在一个普通物种的基因库中它却未必能够扩散,至少不会因为它引来了捕食者而扩散开来。当然,在一个普通的物种中,大喊大叫的基因可能由于其他的原因而扩散开来,这一点我们上面已经谈过,而且这些基因有时也会偶然地产生引来捕食者的后果。不过,就这个问题而言,如果能产生任何影响的话,捕食行为的这种选择性影响往往会有减轻这种叫喊声的倾向。在我们假设的布谷鸟例子里,捕食者所产生的实际影响最终使布谷鸟喊得更响。乍听起来,这种说法似乎有点自相矛盾,但事实确是这样。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布谷鸟或其他有类似“寄孵”习惯的鸟类实际上运用了这种讹诈策略,但它们凶狠无情是肯定无疑的。譬如说,有些指蜜鸟(honeyguides)和布谷鸟一样,会在其他物种的鸟巢里生蛋。初生的指蜜鸟生有一副尖锐的钩喙,它出壳时尽管两眼还没有张开,身上光秃无毛,无依无靠的,但它却会把所有的同奶兄弟姐妹都活生生地啄死。因为死掉的兄弟就不会和它争食了!大家熟悉的英国布谷鸟采用的方法稍有不同,但殊途同归。它的孵化期较短,因此它总是比它的同奶兄弟姐妹早出壳,它一出壳便把其他的蛋都摔到巢外,这是一种盲目的、机械的动作,但其毁灭性的后果是毋庸置疑的。它首先蹲到一只蛋的下面,以背部凹下部分托住这只蛋,然后一步一步往巢的边缘后退,同时用两边翅基使这只蛋保持平衡,直至把蛋顶翻到巢外,摔在地上。接着它如法炮制,把剩下的蛋全部处置掉。从此它得以独占鸟巢,它的养父母也可以专心照顾它了。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所获悉的最值得注意的事实之一是阿尔瓦雷斯(F.Alvarez)、阿里亚斯·德·雷纳(L.Arias de Reyna)和塞古拉(H.Segura)三人从西班牙发出的报告。他们研究那些有可能成为养父母的鸟类——可能受到布谷鸟愚弄的受害者——识破布谷鸟蛋或初生布谷鸟之类的入侵者的能力。在实验过程中,他们曾将布谷鸟的蛋和幼鸟放入喜鹊巢中,为了进行比较,他们同时将其他物种如燕子的蛋和幼鸟放入喜鹊巢中。有一次,他们把一只乳燕放入喜鹊巢里。第二天,他们发现喜鹊巢下面的地上有一只喜鹊蛋。蛋没有跌破,于是他们把它捡起,重新放入巢中再进行观察。他们看到的景象可奇妙呢!那只乳燕的行为简直和布谷鸟一模一样,它把喜鹊蛋丢到巢外。他们再一次把蛋捡起放入巢里,结果完全一样,乳燕又把它摔到外面。和布谷鸟一样,它用两边翅基使喜鹊蛋保持平衡,托在背上,然后向后倒退,把蛋顶上鸟巢边缘,让它翻滚到外面。
阿尔瓦雷斯和他的合作者并没有试图说明这种令人惊异不止的景象,这可能是明智的。这种行为在燕子的基因库中是如何形成的?它必定同燕子日常生活中的某种东西相一致。乳燕通常是不会出现在喜鹊巢里的。在正常情况下,除自己的巢之外,它们从不光顾其他鸟巢。这种行为是不是体现了一种经过进化而形成的对抗布谷鸟的适应能力?自然选择是不是促进了燕子基因库中的一种反击策略,即促进了以布谷鸟的武器来反击布谷鸟的基因的发展?燕子巢里通常不会出现寄生的布谷鸟,这好像也是事实。也许道理就在这里。根据这个理论,喜鹊蛋在试验时之所以意外地受到同样的待遇也许是因为它们和布谷鸟蛋一样都比燕子蛋大。如果乳燕能够辨别大蛋和正常的燕子蛋,它的母亲也具有这种辨别力自不待言。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把布谷鸟蛋摔掉的不是乳燕的母亲而是体力差得多的乳燕自己呢?有一种理论认为乳燕具有把臭蛋或其他碎屑从鸟巢里清除掉的正常活动能力,但这种理论同样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老燕子能更好地完成这些任务,事实上也正是如此。既然有人曾经目睹孤弱的乳燕熟练地完成这种复杂的摔蛋动作,而同时成年燕子肯定能毫不费力地完成同样的任务,因此这种情况迫使我得出如下的结论:从老燕子的观点来看,乳燕存心不良。
我认为,真正的答案可能与布谷鸟毫不相干,这是可以推断出的。乳燕是不是这样对待它的同胞兄弟或姐妹的?这种景象确实令人毛骨悚然。由于最先出壳的乳燕必须和它的尚未出生的弟妹争夺亲代投资,因此它一出生就摔掉其他的蛋是合算的。
拉克关于窝卵数的理论是从亲代的观点来考虑其最适量的。如果我是一只燕子“妈妈”,在我看来,每窝最适量是孵5只蛋,但如果我是一只乳燕,那我就会认为小于5的数目才是最合适的,只要我是其中一个就行!老燕子拥有一定数量的亲代投资,它“希望”在5只乳燕中平均分配。但每一只乳燕都想得到超过的份额。和布谷鸟不一样,它并不想独吞全部投资,因为它和其他的4只乳燕都有亲缘关系。但它确实很想分到多于的份额。它只要能摔掉一只蛋,就能分到。再摔掉一只就能再分到。用基因语言来说,操纵杀兄弟姐妹行为的基因在基因库中是会扩散开来的,因为它有100%的机会存在于表现这种行为的个体内,而存在于它的受害者体内的机会只有50%。
人们反对这个理论的主要理由是:如果情况果真是这样,那很难使人相信至今竟还没有人见过这种穷凶极恶的行为。我对此没法提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世界上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种类的燕子。我们知道,譬如说,西班牙种的燕子在某些方面不同于英国种的燕子,不过人们对西班牙种的燕子还没有像对英国种的燕子那样进行过非常仔细的观察。我认为,这种把兄弟或姐妹置于死地而后快的行为是可能发生的,不过没有受到注意罢了。
我之所以在这里提出燕子杀兄弟姐妹这种罕见行为的假设,是因为我想说明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就是说,小布谷鸟的残酷行为只不过是一个极端例子,用以说明任何一个鸟巢里都会发生这种情况。同胞兄弟之间的关系比一只小布谷鸟同它同奶兄弟的关系密切得多,但这种区别仅仅是程度问题。即使我们觉得动物之间的关系竟然会发展到不惜对亲兄弟姐妹下毒手这种程度有点难以置信,但情况没有如此严重的自私行为的例子却是很多的。这些例子说明,一个幼儿从其自私行为中得到的好处可以超过它因损害到兄弟姐妹的利益而蒙受损失的两倍有余。在这种情况下,正如断乳时间的例子一样,亲代与子代之间便会发生真正的冲突。
在这种世代的争斗中,谁将是胜利者呢?亚历山大写过一篇有趣的论文,他认为这样的问题只能有一个普遍答案。按他的说法,亲代总归占上风。*如果情况果真是这样的,那你阅读这一章就算是白费劲了。如果亚历山大是正确的,那就出现了很多有趣的问题,例如,利他行为之所以能进化,并不是因为有利于该个体本身的基因,而仅仅是有利于亲代的基因。用亚历山大的话来说,亲代操纵变成了利他行为的另外一个进化因素,它和直接的亲属选择无关。为此,我们有必要研究一下亚历山大的推理过程,并使我们自己相信,我们是真的懂得他究竟错在哪儿了。为了证明他的谬误,我们实在应该用数学演算的方法,但在本书中,我们一直避免明显地使用数理,而且事实上通过直觉的理解也能看出亚历山大这篇论文的破绽所在。
他的基本遗传论点包含在下面这段经过删节的引语里:“假定一个青少年个体……使得亲代利益的分配对自己有利,从而减少了它母亲自身的全面繁殖能力。通过这个方式提高处在青少年时代的个体健康水平的基因,肯定会在该个体成年时更大程度地降低其健康水平,因为这种突变型基因将越来越多地存在于这个突变型个体的后代体内。”亚历山大所说的是一个新近发生突变的基因,这个事实并不是这个论点的关键所在。我们最好还是设想一个从双亲一方继承的稀有基因。在这里,“健康水平”具有一种特殊的学术意义——成功地繁殖后代的能力。亚历山大的基本论点可以归纳如下:一个基因在促使其幼年个体搜取额外食物时确实能增加该个体的存活机会,尽管其亲代养育后代的总能力会因此而受到影响。但当这个个体自己成为父母时就要付出代价,因为其子女往往继承了同样的自私基因,从而影响这个个体养育后代的总能力。这可以说是一种既损人又不利己的行为。这样的基因只能以失败告终,因此亲代必定永远在这种冲突中取得胜利。
这个论点理应立即引起我们的怀疑,因为论据的假设,即遗传学上的不对称性事实上并不存在。亚历山大使用“亲代”与“子代”这样的字眼时好像它们之间存在着根本的遗传学上的不同。我们在上面已经谈过,尽管亲代与子代之间存在实际上的差异,如父母的年龄总比子女大、子女为父母所生等,但两代之间并不存在根本的遗传学上的不对称现象。不管你从哪一个角度看,亲缘关系都是50%。为了阐明我的论点,我想重复一下亚历山大的原话,但把“亲代”“青少年”以及其他有关字眼颠倒过来使用。“假定一个亲代个体有这样一个基因,它使亲代利益得以平均分配。通过这种方式提高作为亲代个体的健康水平的基因,肯定在这个个体还处于青少年时代时更大程度地降低过它的健康水平。”这样,我们就得出和亚历山大完全相反的结论,即在任何亲代—子代的争斗中,子女必然会胜利!这里显然存在某种错误。这两种论点的提法都过于简单。我之所以要把亚历山大的说法颠倒过来,并不是为了证明和亚历山大相反的论点是正确的。我的目的在于表明我们不能以这种主观认为的不对称性作为论据。亚历山大的论点以及我把它颠倒过来的说法都属于因站在个体的观点上看问题而背离真理。亚历山大是从亲代的观点看问题,而我是从子代的观点看问题。我认为当我们使用“健康水平”这个技术性的字眼时,很容易造成错误。我在本书中一直避免使用这个字眼就是这个缘故。只有站在一个实体的观点上看进化现象才是正确的,这个实体就是自私的基因。青少年个体的基因如有胜过亲代个体的能力就被选择;反之,亲代个体的基因如有胜过青少年个体的能力就被选择。同样是这些基因,它们先后存在于亲代个体及青少年个体之内,这并无自相矛盾之处。基因之所以被选择是因为它们能够发挥它们具备的力量:它们将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机会。因此,同一个基因,当它存在于青少年个体之内时,它可以利用的机会将不同于它存在于亲代个体之内的时候。因此,在它的个体生命史中,两个阶段的最优策略是不同的。亚历山大认为,后一阶段的策略必然胜过前一阶段的策略,这样的看法是毫无根据的。
我们可以通过另外一个方式驳斥亚历山大的论点。他心照不宣地在亲代—子代关系与兄弟—姐妹关系之间假定一种虚妄的不对称性。你应当记得,根据特里弗斯的说法,一个自私的幼儿在攫取额外的食物时必须承担丧失其兄弟或姐妹的风险,而这些兄弟或姐妹体内有它的一半的基因。正因为如此,它在攫取食物时会适可而止。但兄弟或姐妹只是各种亲属中亲缘关系指数是50%的一类亲属。对于一个自私幼儿来说,它自己的未来的子女和它自己的兄弟或姐妹同样“可贵”。因此,它在攫取额外资源时应估算一下为此必须付出的全部代价,不能漫无节制;这种自私行为不仅会使它丧失现存的兄弟或姐妹,而且要使它丧失其未来的子女,因为这些子女必然也会以自私行为彼此相待。亚历山大认为,青少年时期的自私性遗传到子女一代从而减少自己的长期繁殖能力是不利的,这一论点是言之成理的。但这仅仅意味着,我们必须将这种不利因素作为一项代价加在方程式里。对一个幼体来说,只要它从自私行为中得到的净利益至少不小于它的近亲因此受到的净损失的一半,那么这种自私行为还是合算的。但“近亲”应该包括的不仅仅是兄弟或姐妹,还包括它自己的未来的子女。一个个体应该视自己的利益比它兄弟的利益可贵一倍,这就是特里弗斯所做的基本假设。但它同时应该认为自己比自己未来子女当中的一个可贵一倍。亚历山大认为,在利害冲突中亲代享有天然的有利条件,他的这一结论是错误的。
除了这一基本的遗传论点外,亚历山大还有一些比较切合实际的论点。这些论点来源于亲代—子代关系中不可否认的不对称性。亲代个体是采取积极行动的一方,它实际上从事寻找食物等工作,因此能够发号施令。如果父母决定不再供养其子女,子女是没有什么办法的,因为它们幼小,无力还击。父母因此能够无视子女的愿望而要求子女绝对服从。这个论点显然并不错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所假设的不对称性是真实的。父母当然比子女大些,强壮些,而且更老于世故。好牌看来都在父母手中,但子女手中也有一两张王牌,譬如说,父母应该知道它们的每个子女到底饿到什么程度,以便在分配食物时有轻重缓急,这一点很重要。它们当然可以搞平均主义,把完全相等的口粮分给每一个子女。但在最理想的环境里,把略多一些的食物分给事实上最能充分利用这份口粮的孩子是能够收获较大利益的。要是每个孩子都能够自己告诉父母它有多饿,对父母来说倒是个理想的制度。我们在上面已经谈过,这样的制度似乎已经形成。但子女说谎的可能性很大,因为它们确切知道它们自己有多饿,而它们的父母最多只能猜测它们是否老实。做父母的很难拆穿小小的谎言,尽管弥天大谎或许瞒不过父母的眼睛。
另一方面,父母最好能够知道孩子什么时候高兴,孩子如果在高兴的时候能够告诉父母就好了。某些信号,如咕噜咕噜的叫声和眉开眼笑可能被选择是因为这种信号使父母知道它们怎样做才能为子女带来最大的好处。看见子女眉开眼笑或听见子女发出得意的叫声是对父母的最大安慰,正像食物到肚对一只迷路的老鼠同样是莫大的安慰一样。可是,正是由于甜蜜的笑脸和满意的叫声总会带来好处,孩子就能够利用笑脸或叫声来操纵父母,使自己获取额外的亲代投资。
因此,在世代之间的争斗中到底哪一方有更大的可能取胜是没有一个普遍答案的。最终的结局往往是子代企求的理想条件与亲代企求的理想条件之间的某种妥协。这种争斗同布谷鸟与养父母之间的争斗相似,尽管实际上的争斗不至于那么激烈可怕,因为双方都有某些共同的遗传利益——双方只是在某种程度内或在某种敏感的时节里成为敌人。无论如何,布谷鸟惯用的策略,如欺骗、利用等,有许多也可能为其同胞兄弟或姐妹所使用,不过它们不至于走得太远,做出布谷鸟那种极端自私的行为。
这一章以及下面一章(我们将讨论配偶之间的冲突)所讨论的内容似乎是有点可怕的讽刺意味的。身为人类,父母彼此真诚相待,对子女又是如此无微不至地关怀,因此这两章甚至可能为天下父母带来难言的痛苦。在这里,我必须再次声明,我所说的一切并不牵涉有意识的动机。没有人认为子女因为体内有自私的基因而故意地、有意识地欺骗父母。同时我必须重申,当我说“一个幼儿应该利用一切机会进行哄骗……说谎、欺诈、利用……”的时候,我所谓的“应该”具有特殊的含义。我并不认为这种行为是符合道德准则的,是可取的。我只是想说明,自然选择往往有利于表现这种行为的幼儿,因此,当我们观察野生种群的时候,我们不要因为看到家属之间的欺骗和自私行为而感到意外。“幼儿应该欺骗”这样的提法意味着,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类借鉴,那就是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
第9章 两性战争
如果说体内有50%的基因是相同的的亲代同子代之间还有利害冲突的话,那么彼此毫无血缘关系的配偶的利害冲突会激烈到何种程度呢?*他们唯一的共有物就是在他们子女身上的50%的遗传投资。鉴于父亲和母亲都关心他们子女身上各自一半的福利,相互合作共同抚养这些孩子可能对双方都有好处。假如双亲的一方在对每一子女进行昂贵的资源投资时付出的份额比另一方少,他或她的景况就会好一些。这是由于他或她有更多的资源用于同其他性配偶所生的其他子女,从而他或她的基因有更多的繁殖机会。因此,我们可以说,每个配偶都设法利用对方,试图迫使对方多投资一些。就个体来说,称心如意的算盘是,“希望”同尽可能多的异性成员进行交配(我不是指为了生理上的享乐,尽管该个体可能乐于这样做),而让与之交配的配偶把孩子抚养大。我们将会看到,有一些物种的雄性个体已经是这样做的了,但还有一些物种的雄性个体,在抚养子女方面承担着同配偶相等的义务。特里弗斯特别强调,性配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不信任和相互利用的关系。这种关于性配偶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观点,对个体生态学家来说是一种比较新的观点。我们过去通常认为,性行为以及在此之前的追求行为,主要是为了共同的利益,或者甚至是为了物种的利益而相互合作共同进行的冒险事业!
让我们再直接回到基本原理上来,深入探讨一下雄性和雌性的根本性质。我们在第3章讨论过性的特性,但没有强调其不对称现象。我们只是简单地承认,有些动物是雄性的,另有一些是雌性的,但并没有进一步追究雄和雌这两个字眼到底是什么意思。雄性的本质是什么?雌性的根本定义又是什么?我们作为哺乳动物看到大自然以各种各样的特征为性别下定义,诸如拥有阴茎、生育子女、以特殊的乳腺哺乳、某些染色体方面的特性等等。对于哺乳动物来说,这些判断个体性别的标准是无可厚非的,但对于一般的动物和植物,这样的标准并不比把穿长裤作为判断人类性别的标准更加可靠。例如青蛙,不论雄性还是雌性都没有阴茎。这样说来,雄性和雌性这两个词也许就不具有人们普遍所理解的意义了。它们毕竟不过是两个词而已。如果我们觉得它们对于说明青蛙的性别没有用处,我们完全可以不去使用它们。如果我们高兴的话,可以任意将青蛙分成性1和性2。然而,性别有一个基本特性,可以据此标明一切动物和植物的雄性和雌性。这就是雄性的性细胞或“配子”(gametes)比雌性“配子”要小得多,数量也多得多。不论我们讨论的是动物还是植物,情况都是如此。如果某个群体的个体拥有大的性细胞,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可以称之为雌性;如果另一个群体的个体拥有小的性细胞,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可以称之为雄性。这种差别在爬行动物以及鸟类中尤为显著。它们的一个卵细胞,其大小和总的营养成分,足以喂养一个正在发育成长的幼儿长达数周。即使是人类,尽管卵子小得在显微镜下才能看见,但仍比精子大许多倍。我们将会看到,根据这一基本差别,我们就能够解释两性之间的所有其他差别。
某些原始有机体,例如真菌类,并不存在雄性和雌性的问题,尽管它们也发生某种类型的有性生殖。在被称为同配生殖(isogamy)的系统中,个体并不能被区分为两种性别,任何个体都能相互交配,不存在两种不同的配子——精子和卵子,所有的性细胞都一样,都称为同形配子(isogametes)。两个同形配子融合在一起产生新的个体,而每一个同形配子是由减数分裂产生的。如果有3个同形配子A、B和C,那么A可以和B或C融合,B可以同A或C融合。正常的性系统绝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如果A是精子,它能够同B或C融合,那么B和C肯定是卵子,而B也就不能和C融合。
两个同形配子相互融合时,各为新的个体提供数目相等的基因,而贡献的食物储存量也相等。精子同卵子为新的个体贡献的基因数目虽然也相等,但卵子在提供食物储存方面却远远超过精子:实际上,精子并不提供任何食物储存,只是致力于把自己的基因尽快输送给卵子而已。因此,在受孕的时刻,父亲对子代的投资,比他应支付的资源份额(50%)少。由于每个精子都非常微小,一个雄性个体每天能够制造千百万个。这意味着他具有潜在的能力,能够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利用不同的雌性个体使一大批幼儿出生。这种情况之所以可能成功,仅仅是因为每个受孕的母体都能为新胎儿提供足够的食物。因此,每一雌性个体能够生育的幼儿数量就有了限制,但雄性个体可以繁殖幼儿的数量实质上是无限的,这就为雌性个体带来了利用这种条件的机会。*
帕克以及其他人都曾证明,这种不对称现象可能是由同形配子的状态进化而来的。在所有的性细胞还可以相互交换而且体积也大致相同的时候,其中很可能有一些碰巧比其他的略大一点。略大的同形配子可能在某些方面比普通的同形配子占优势,因为它一开始就能为胎儿提供大量的食物,使其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因此那时就可能出现了一个形成较大的配子的进化趋势。但道路不会是平坦的。其体积大于实际需要的同形配子,在开始进化后会为自私性的利用行为打开方便之门。那些制造小一些的配子的个体,如果它们有把握使自己的小配子同特大配子融合的话,它们就会从中获得好处。只要使小的配子更加机动灵活,能够积极主动地去寻找大的配子,就能实现这一目的。凡能制造体积小、运动速度快的配子的个体享有一个有利条件:它能够大量制造配子,因此具有繁殖更多幼儿的潜力。自然选择有利于制造小的但能主动找到大的并与之融合的性细胞。因此,我们可以想象,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性“策略”正在进化中。一种是大量投资或“诚实”策略。这种策略自然而然地为小量投资、具有剥削性质的或“狡猾”的策略开辟了道路。这两种策略的相互背驰现象一旦开始,就犹如脱缰之马势必将继续下去。介乎这两种体积之间的中间体要受到惩罚,因为它们不具有这两种极端策略中任何一种的有利条件。狡猾的配子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灵活机动。诚实的配子却进化得越来越大,以补偿狡猾的配子日趋缩小的投资额,并变得不灵活起来,反正狡猾的配子总是会积极主动去追逐它们的。每一个诚实的配子“宁愿”同另一个诚实的配子进行融合,但是,排斥狡猾配子的自然选择压力同驱使它们钻空子的压力相比,前者较弱:因为狡猾的配子在这场进化的战斗中必须取胜,否则损失很大。于是诚实的配子变成了卵子,而狡猾的配子演变成了精子。
这样看来,雄性个体是微不足道的家伙,而且根据简单的“物种利益”理论,我们可以预料,雄性个体的数量较之雌性个体会越来越少。因为从理论上讲,1个雄性个体所产生的精子足以满足100个雌性个体的需要,因此,我们可以假定,在动物种群中雌雄两性个体的比例应该是100∶1。换言之,雄性个体更具“低值易耗”的性质,而雌性个体对物种来说,其“价值”较大。当然,从物种的整体观点来看,这种情况完全正确。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在一项有关海象的研究中,据观察,4%的雄性海象进行的交配占所有交配的88%。在这一例子以及许多其他例子中,有大批剩余的从未交配过的独身雄性个体,它们可能终生得不到交配机会。但这些多余的雄性个体在其他方面过的是正常生活,它们不遗余力地将种群的食物资源吃光,同其他成熟个体相比,毫不逊色。从“物种利益”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况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可以说,这些多余的雄性个体是社会的寄生虫。这种现象只不过是类群选择理论遇到的难题中的又一个例子而已。但另一方面,自私基因的理论能够毫无困难地解释这种现象,即雄性个体和雌性个体的数量趋于相等,即使实际进行繁殖的雄性个体可能只占总数的一小部分。第一个做出这种解释的是费希尔。
雄性个体和雌性个体各出生多少的问题,是亲代策略中的一个特殊问题。我们曾对力图最大限度地增加其基因存活量的亲代个体最适宜的家庭规模进行讨论。同样,我也可以对最适宜的性比率进行探讨。把你的宝贵基因信托给儿子好呢,还是信托给女儿好?假定一个母亲将自己的所有资源全部投资在儿子身上,因而没有任何剩余用于女儿的投资,一般来说,她对未来基因库的贡献,同另一位将其全部资源用于女儿身上的母亲相比,会不会更大一些?偏向儿子的基因是会比偏向女儿的基因变得多起来,还是越来越少?费希尔证明,在正常情况下,最适宜的性比率是50∶50。为了弄懂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必须具备一点有关决定性别的机制的知识。
在哺乳动物中,遗传上是这样来决定性别的:所有卵子既能发育成雄性个体,也能发育成雌性个体,决定性别的染色体的携带者是精子。男性制造的精子,其中一半生育女性,或称为X精子,一半生育男性,或称为Y精子。两种精子表面看上去没有区别,它们只有一条染色体不同。基因如要一个父亲只生女儿,该基因只要他只制造X精子就行了;而基因如要一个母亲只生女儿,该基因只要让她分泌一种选择性的杀精子剂,或者使男性胎儿流产即可。我们所要寻求的是一种同进化稳定策略相等的东西,尽管在这里,策略在更大的程度上说只是一种比喻的讲法(在《进犯行为》一章中我们已使用过这种比喻)。实际上,个体是不能够随意选择自己子女的性别的。但基因倾向于使个体生育一种性别的子女还是可能的。如果我们假定这样的基因,即倾向于不平均性比率的基因存在的话,它们在基因库中会不会在数量上超过其等位基因,即倾向于平均性比率的基因?
假定在上面提到的海象中出现了一个突变基因,而该突变基因有使父母所生的孩子大部分是女儿这种趋势。由于种群内不缺少雄性个体,因此不存在女儿寻找配偶的困难,制造女儿的基因从而能够散布开来。这样,种群内的性比率也就开始向雌性个体过剩转变。从物种利益的观点出发,这种情况不会发生问题。我们已经讲过,因为只要有几个雄性个体就足以提供一大批过剩的雌性个体所需要的精子,因此,从表面上看,我们可以认为,制造女儿的基因不断地扩散,直到性比率达到极度不平衡的程度,即剩下的少数几个雄性个体搞得筋疲力尽才能勉强应付。但是,试想那些生儿子的为数不多的父母,它们要享有多么巨大的遗传优势!凡是生育一个儿子的个体,就会有极大的机会成为几百只海象的祖父或祖母。只生女儿的个体能确保几个外孙、外孙女是无疑的,但同那些专事生儿子的个体所拥有的那种遗传上蔚为壮观的前景相比,就要大为相形见绌了。因此,生儿子的基因往往会变得多起来,而性比率的钟摆就又会摆回来。
为简便起见,我以钟摆的摆动来说明问题。实际上,钟摆绝不会向雌性占绝对优势的方向摆动那样大的幅度。因为性比率一旦出现不平衡,生儿子的这股自然选择压力就会开始把钟摆推回去。生育同等数目的儿女的策略是一种进化稳定策略,就是说,偏离这一策略的基因都要遭受净损失。
我的论述是以儿子的数目对女儿的数目为根据的,目的是为了使其简单易懂。但严格说来,应该根据亲代投资的理论进行解释,就是说以前面一章我们曾讨论过的方法,按亲代一方必须提供的所有食物和其他资源来进行计算。亲代对儿子和女儿的投资应该均等。在一般情况下,这意味着他们所生的儿子和女儿数目应该相等。但是,假如对儿子和女儿的资源投资额不均等的话,那么性比率出现同样程度的不均衡在进化上可以是稳定的。就海象而言,生女儿同生儿子的比例是3∶1,而对每个儿子投资的食物和其他资源却三倍于每个女儿,借以使每个儿子成为超群的雄性,这种策略可能是稳定的。把更多的食物投资在儿子身上,使他既大又强壮,亲代就可能使之有更多的机会赢得“妻妾”这个最高奖赏。但这是一个特殊的例子。通常的情况是,在每个儿子身上的投资同在每个女儿身上的投资数量大致相等,而性比率从数量上说一般也是1∶1。
因此,一个普通的基因在世代更迭的漫长旅程中,大约要花一半的时间寄居于雄性个体中,另一半时间则寄居于雌性个体中。基因的某些影响只在一种性别的个体中表现出来,这些影响称为性限制基因影响(sex-limited gene effects)。控制阴茎长度的基因仅在雄性个体中表现出它的影响,但它也存在于雌性个体中,而且可能对雌性个体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认为男性不能从其母体继承形成长阴茎的趋势是毫无道理的。
不论基因存在于两种个体的哪一种中,我们可以认为它都会充分利用该种个体所提供的一切机会。由于个体的性别有所不同,这些机会可能是很不相同的。作为一种简便的近似说法,我们可以再次假定,每一个个体都是一台自私的机器,都竭尽全力维护自己的全部基因。对这样一台自私的机器来说,其最佳策略往往因为其性别的不同而完全不同。为了简洁起见,我们又要用老办法,把个体的行为当作有目的的。和以前一样,我们要记住这不过是一种比喻的说法。实际上,个体是一台其程序由它自己的自私基因盲目编制出来的机器。
让我们再来探讨一下在本章开始时我们提到的那一对配偶。作为自私的机器,配偶双方都“希望”儿子和女儿数目均等。在这一点上他们是没有争议的。分歧在于,谁将承担抚养这些子女的主要责任。每一个个体都希望存活的子女越多越好。在任何一个子女身上,他或她投资得越少,他或她能够生育的子女就会越多。显而易见,实现这种愿望的方法是诱使你的性配偶在对每一个子女进行投资时付出比他或她理应付出的更多的资源,以便自己脱身同另外的配偶再生子女。这种策略是一种两性都向往的策略,不过对雌性来讲更难如愿以偿。由于她一开始就以其大而营养丰富的卵子付出了比雄性多的投资额,因此母亲从怀孕的时刻起,就对每个幼儿承担了比父亲更大的“义务”。幼儿一旦死亡,她会比父亲蒙受更大的损失。更确切地讲,为了把另一个新的幼儿抚养到同死去的幼儿同样大小,她今后必须比父亲进行更多的投资。如果她耍花招,让父亲照料幼儿,自己却同另一个雄性个体私奔,父亲也可以将抛弃幼儿作为报复手段,而父亲所蒙受的损失,相对来说要小。因此,至少在幼儿发育的早期,如果有这种抛弃行为发生的话,一般是父亲抛弃母亲和孩子,而不是相反。同样,我们可以推断出雌性个体对子女的投资多于雄性个体,这不仅在一开始,而且在子女整个发育期间都是如此。例如在哺乳动物中,在自己体内孕育胎儿的是雌性个体,幼儿降生之后,制造乳汁喂养幼儿的是雌性个体,抚养并保护幼儿的主要责任也落在雌性个体肩上。雌性个体受剥削,而这种剥削行为在进化上的主要基础是卵子比精子大。
当然,在许多物种中,做父亲的确实也非常勤奋,而且忠实地照料幼儿。但即使如此,我们必须估计到,在正常情况下,会有某种进化上的压力,迫使雄性个体略微减少一点对每个幼儿的投资,而设法同其他配偶生更多的子女。我这样讲指的仅仅是,基因如果说“喂,如果你是雄性个体,那就早一点离开你的配偶,去另外找一个雌性个体吧,不必等到我的等位基因要你离开时才离开”,那么这样的基因往往在基因库中获得成功。这种进化上的压力在实际生活中随着物种的不同而产生大小悬殊的影响。在许多物种中,例如极乐鸟,雌性个体得不到雄性个体的任何帮助,抚养子女完全靠自己。还有一些物种,诸如三趾鸥,结成一雌一雄的配对,是相互忠诚的楷模,它们相互配合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任务。这里,我们必须设想,某种进化上的对抗压力起了作用:对配偶的自私剥削,不仅能得到好处,一定也会受到惩罚。在三趾鸥中,这种惩罚超过了所得利益。不管怎样,只有在妻子有条件不依赖他人抚养幼儿的前提下,父亲抛弃妻子和幼儿才会有好处。
特里弗斯对被配偶抛弃的母亲可能采取的各种行动方针进行了探讨。对她来说,最好的策略莫过于欺骗另一个雄性个体,使之收养她的幼儿,“以为”这就是他自己的幼儿。如果幼儿还是个尚未出生的胎儿,要做到这点恐怕并不太困难。当然,幼儿体内有她的一半基因,而上当受骗的父亲的基因一个也没有。自然选择会对雄性个体的这种上当受骗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戒,而且事实上,自然选择又会帮助那些雄性个体,他们一旦同新妻子结为配偶就采取积极行动杀死任何潜在的继子或继女。这种现象很可能说明了所谓布鲁斯效应(Bruce effect):雄鼠分泌一种化学物质,怀孕的雌鼠一闻到这种化学物质,就能够自行流产。而且只有在这种味道同其先前配偶的不同时,雌鼠才流产。雄鼠就是用这种方式把潜在的继子或继女杀死的,并使它的新妻子可以接受它的性追求。顺便提一句,阿德里竟把布鲁斯效应当成一种控制种群密度的途径!雄狮中也有同样的情况发生,它们新到达一个狮群时,有时会残杀现存的幼狮,可能因为这些幼狮不是它们自己亲生的。
雄性个体不需要杀死继子继女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他在同雌性个体交配之前,可以把追求的时间拖长,在这期间驱走一切向她接近的雄性个体,并防止她逃跑。用这样的方法,他可以看到在她子宫里有没有藏着任何未成形的继子或继女,如果有,就抛弃她。在后面我们将会讲到,雌性个体在交配之前为什么可能希望“订婚”期要长一些。这里我们谈一下,雄性个体为什么也希望“订婚”期长一些。假定他能够使她同其他雄性个体脱离一切接触,这样有助于避免不知不觉地成为其他雄性个体的子女的保护人。
假如被遗弃的雌性个体不能够欺骗新的雄性个体使之领养她的幼儿,她还有其他办法吗?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这个幼儿有多大。如果是刚受孕,事实上她已投资了整个卵子,可能还要多些,但将这个胎儿流产并尽快找一个新的配偶,对她仍旧是有利的。在这种情况下,流产对她未来的新丈夫也是有利的,因为我们已经假定她不愿意使他受骗。这一点可以说明,从雌性个体的角度来看,布鲁斯效应是起作用的。
被遗弃的雌性个体还有一种选择,即坚持到底,尽力设法自己抚养幼儿。如果幼儿已经相当大,这样做对她尤其有利。幼儿越大,在他身上已经进行的投资也就越多,她为了完成抚养幼儿这项任务所要付出的代价就越少。即使幼儿仍旧很幼小,但试图从她初期的投资中保存一些东西,对她可能仍是有利的,尽管她必须付出加倍的努力才能喂养这个幼儿,因为雄性个体已经离去。幼儿体内也有雄性个体的一半基因,她可以在幼儿身上发泄怨恨并把幼儿抛弃,但这样做对她来讲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在幼儿身上泄怨是毫无道理的,因为幼儿的基因有一半是她的,而且只有她自己面对目前的困境。
听起来似乎自相矛盾,对有被遗弃危险的雌性个体来说,恰当的策略是,不等雄性个体抛弃她,她就先离开他。即使她在幼儿身上的投资已经多于雄性个体,这样做对她仍可能是有利的。在某种情况下,谁首先遗弃对方谁就占便宜,不论是父亲还是母亲,这是一个令人不愉快的事实。正如特里弗斯所说,被抛弃的配偶往往陷入无情的约束。这是一种相当可怕但又非常微妙的论点。父母的一方可能会这样讲:“孩子现在已经长得相当大,完全可以由我们当中的一个抚养。因此,假定我能肯定我的配偶不会也离开的话,我现在离开对我来说是有好处的。假使我现在就离开,我的配偶就可以为她或他的基因的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他或她将要被迫做出比我现在正在做出的还要激烈得多的决定,因为我已经离开。我的配偶‘懂得’,如果他或她也离开的话,幼儿肯定会死亡。所以,假定我的配偶要做的决定,对他或她的自私基因将是最有利的话,我断定,我自己的行动方针是,最好我先离开。因为我的配偶可能也正在‘考虑’采取和我完全相同的方针,而且可能先下手为强,随时抛弃我!因此,我尤其应该先离开。”这样的父亲或母亲是会主动抛弃对方的。这种自我独白,和以前一样,仅仅是为了说明问题。问题的关键是,自然选择有利于首先抛弃对方的一方的基因,这仅仅是因为自然选择对随后抛弃对方的一方的基因不利而已。
我们已经分析了雌性个体一旦被遗弃,她可能采取的一些行动。但所有这些行动总有一点“亡羊补牢,犹未晚矣”之感。到底雌性个体有没有办法减轻由于其配偶首先对她进行剥削而造成损失呢?她手中握有一张王牌:她可以拒绝交配。她是被追求的对象,她掌握主动权。这是因为她的嫁妆是一个既大又富有营养的卵子。凡是能成功地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就可为其后代获得一份丰富的食物储藏。雌性个体在交配之前,能够据此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她一旦进行交配,就失去了手中的王牌——她把自己的卵子信托给了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激烈的讨价还价可能是一种很好的比喻,但我们都很清楚,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有没有任何相当于激烈讨价还价的某种实际形式能够借自然选择得以进化呢?我认为主要有两种可能性,一种为家庭幸福策略(the domestic-bliss strategy),一种为大丈夫策略(the he-man strategy)。
家庭幸福策略的最简单形式是:雌性个体对雄性个体先打量一番,试图事先发现其忠诚和眷恋家庭生活的迹象。在雄性个体的种群中,成为忠诚的丈夫的倾向必然存在程度上的差异。雌性个体如能预先辨别这种特征,她们可以选择具有这种品质的雄性个体,从而使自己受益。雌性个体要做到这点,方式之一是长时间地摆架子,忸怩作态。凡是没有耐心,等不及雌性个体最终答应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大概不能成为忠诚的丈夫。雌性个体以坚持订婚期要长的方式,剔除了不诚心的求婚者,最后只同预先证明具有忠诚和持久的品质的雄性个体交配。雌性忸怩作态是动物中一种常见的现象,求爱或订婚时间拉得长也很普遍。我们讲过,订婚期长对雄性个体也有利,因为雄性个体有受骗上当、抚养其他雄性个体所生幼儿的危险。
追求的仪式通常包括雄性个体在交配前所进行的重要投资。雌性个体可以等到雄性个体为其筑巢之后再答应与之交配,或者雄性个体必须喂养雌性个体以相当大量的食物。当然,从雌性个体的角度来讲,这是很好的事,但它同时也使人联想到家庭幸福策略的另一种可能形式。雌性个体先迫使雄性个体对它们的后代进行昂贵的投资,然后再交配,这样雄性个体在交配之后再抛弃对方,也就不会有好处了。会不会是这种情况呢?这种观点颇具说服力。雄性个体等待一个忸怩作态的雌性个体最终与之交配,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它放弃了同其他雌性个体交配的机会,而且向该雌性个体求爱时要消耗它许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它终于得以同某一具体雌性个体交配时,它和这个雌性个体的关系已经非常“密切”。假使它知道今后它要接近的任何其他雌性个体也会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拖延,然后才肯交配,那么,对它来说,遗弃该雌性个体的念头也就没有多大诱惑力了。
我曾在一篇论文中指出过,这里特里弗斯在推理方面有一个错误。他认为,预先投资本身会使该个体对未来的投资承担义务。这是一种荒谬的经济学思想。商人永远不会说:“我在协和式客机上(举例说)已经投资太多,现在把它丢弃实在不合算。”相反,他总是要问,即使他在这项生意中的投资数目已经很大,但为了减少损失,现在就放弃这项生意,这样做对他的未来是否有好处。同样,雌性个体迫使雄性个体在她身上进行大量投资,指望单单以此来阻止今后雄性个体最终抛弃她,这样做是徒劳的。这种形式的家庭幸福策略还要取决于一种进一步的重要假定:即雌性的大多数个体都愿意采取同样的做法。如果种群中有些雌性个体是放荡的,随时准备欢迎那些遗弃自己妻子的雄性个体,那么对抛弃自己妻子的雄性个体就会有利,不论他对她的子女的投资已经有多大。
因此,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多数雌性个体的行为。如果我们可以根据雌性个体组成集团的方式来考虑问题的话,就不会存在问题了。但雌性个体组成的集团,同我们在第5章中讲到的鸽子集团相比较,其进化的可能性也不会更大些。我们必须寻找进化稳定策略。让我们采用史密斯用以分析进犯性对抗赛的方法,把它运用于性的问题上。*这种情况要比鹰和鸽的例子稍微复杂一点。因为我们将有两种雌性策略和两种雄性策略。
同史密斯的分析一样,“策略”这个词是指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行为程序。我们把雌性的两种策略分别称为羞怯(coy)和放荡(fast),而雄性的两种策略分别称为忠诚(faithful)和薄情(philanderer),这四种策略在行为上的准则是:羞怯的雌性个体在雄性个体经过长达数周而且代价昂贵的追求阶段之后,才肯与之交配;放荡的雌性个体毫不迟疑地同任何个体进行交配;忠诚的雄性个体准备进行长时间的追求,而且交配之后,仍同雌性个体待在一起,帮助她抚养后代;薄情的雄性个体,如果雌性个体不立即同其进行交配,很快就会失去耐心,他们走开并另寻雌性个体,即使交配之后,他们也不会留下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而是去另寻新欢。情况同鹰和鸽的例子一样,并不是说只有这几种策略,然而对实行这几种策略会带来什么样的命运进行一番研究是富于启发性的。
同史密斯一样,我们将采用一些任意假定的数值,表示各种损失和利益。为了更加带有普遍性,也可以用代数符号来表示,但数字更容易理解。我们假定亲代个体每成功地抚养一个幼儿可得15个单位的遗传盈利,而每抚养一个幼儿所付出的代价,包括所有食物、照料幼儿花去的所有时间以及为幼儿承担的风险,是-20个单位。代价用负数表示,因为那是双亲的“支出”。在旷日持久的追求中所花费的时间也是负数,就以-3个单位来代表这种代价。
现在我们设想有一个种群,其中所有的雌性个体都羞怯忸怩,而所有的雄性个体都忠诚不贰。这是一个一雌一雄配偶制的理想社会。在每一对配偶中,雄性个体和雌性个体所得的平均盈利都相等。每抚养一个幼儿,它们各获得15个单位,并共同承担所付出的代价(-20),平均分摊,每方各为-10。它们共同支付拖长求爱时间的代价(罚分-3)。因此,每抚养一个幼儿的平均盈利是:15-10-3=2。
现在我们假设有一个放荡的雌性个体溜进了这个种群。它干得很出色。它不必支付因拖延时间而花费的代价,因为它不沉湎于那种旷日持久的卿卿我我的求爱。由于种群内的所有雄性个体都是忠诚的,它不论跟哪一个结合都可以为它的子女找到一个好父亲。因此,它每抚养一个幼儿的盈利是15-10=5。同它羞怯忸怩的对手相比较,它要多收益3个单位。于是放荡的基因开始散布开来。
如果放荡的雌性个体获得很大成功,致使它们在种群内占据了统治地位,那么,雄性个体的营垒中,情况也会随之开始发生变化。截至目前,种群内忠诚的雄性个体占有垄断地位。但如果现在种群中出现了一个薄情的雄性个体,它的景况会比其他的忠诚的对手好些。在一个雌性个体都放荡不羁的种群内,对一个薄情的雄性个体来讲,这类货色比比皆是,唾手可得。如果能顺利地抚养一个幼儿,它净得盈利15,而对两种代价却分文不付。对雄性个体来说,这种不付任何代价指的主要是,它可以不受约束地离开并同其他雌性个体进行交配。它的每一个不幸的妻子都得独自和幼儿挣扎着生活下去,承担起-20个单位的全部代价,尽管它并没因在求爱期间浪费时间而付出代价。一个放荡的雌性个体结交一个薄情的雄性个体,其净收益为15-20=-5,而薄情的雄性个体的收益却是15。在一个雌性个体都放荡不羁的种群中,薄情的雄性基因就会像野火一样蔓延开来。
如果薄情的雄性个体数得以大量地迅速增长,以至于在种群的雄性成员中占了绝对优势,放荡的雌性个体就将陷于可怕的困难处境。任何羞怯忸怩的雌性个体都会享有很大的有利条件。如果羞怯忸怩的雌性个体同薄情的雄性个体相遇,它们之间绝不会有什么结果。雌性个体坚持要把求爱的时间拉长,而雄性个体断然拒绝并去寻找另外的雌性个体。双方都没有因浪费时间而付出代价,但双方也各无所得,因为没有幼儿出生。在所有雄性个体都是薄情郎的种群中,羞怯忸怩的雌性个体的净收益是0。0看上去微不足道,但比放荡不羁的雌性个体的平均得分-5要好得多。即使放荡的雌性个体在被薄情郎遗弃之后,决定抛弃它的幼儿,但它的一颗卵子仍旧是它所付出的一笔相当大的代价。因此,羞怯忸怩的基因开始在种群内再次散布开来。
现在让我们来谈谈这一循环性假设的最后一部分。当羞怯忸怩的雌性个体大量增加并占据统治地位时,那些和放荡的雌性个体本来过着纵欲生活的薄情雄性个体开始感到处境艰难。一个个雌性个体都坚持求爱时间要长,要长期考验对方的忠诚。薄情的雄性个体时而找这个雌性个体,时而又找那个雌性个体,但结果总是到处碰壁。因此,在一切雌性个体都忸怩作态的情况下,薄情雄性个体的净收益是0。如果一旦有一个忠诚的雄性个体出现,它就会成为同羞怯忸怩的雌性个体交配的唯一雄性个体。那么它的净收益是2,比薄情的雄性个体要好。所以,忠诚的基因就开始增长,至此,我们就完成了这一周而复始的循环。
像分析进犯行为时的情况一样,按我的讲法,这似乎是一种无止境的摇摆现象。但实际上,像那种情况一样,不存在任何摇摆现象,这是能够加以证明的。整个体系能够归到一种稳定状态上。*如果你运算一下,就可证明,凡是羞怯忸怩的雌性个体占全部雌性个体的,忠诚的雄性个体占全部雄性个体的的种群在遗传上是稳定的。当然,这仅仅是根据我们开始时任意假定的那些特定数值计算出来的,但对其他任何随意假定的数值,我们同样可以轻而易举地算出新的稳定比率。
同史密斯所进行的分析一样,我们没有必要认为存在两种不同种类的雄性个体以及两种不同种类的雌性个体。如果每一个雄性个体能在的时间里保持忠诚,其余的时间去寻花问柳,而每一个雌性个体有的时间羞怯忸怩,的时间纵情放荡,那同样可以实现进化稳定状态。不管你怎样看待ESS,它的含义是:凡一种性别的成员偏离其适中的稳定比率时,这种倾向必然受到另一种性别在策略比率方面相应变化的惩罚,这种变化对原来的偏离行为产生不利的影响。进化稳定策略因此得以保持。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主要由羞怯忸怩的雌性个体和忠诚的雄性个体组成的种群能够进化是肯定无疑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家庭幸福策略对于雌性个体来说,实际上看来是行之有效的。我们就不必再考虑什么由羞怯忸怩的雌性个体组成的集团了,其实羞怯忸怩对雌性个体的自私基因是有利的。
雌性个体能够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将这种形式的策略付诸实践。我已经提到过,雌性个体可能拒绝同还没有为它筑好巢,或至少还没有帮助它筑造一个巢的雄性个体交配。在许多单配偶制的鸟类中,情况的确如此,巢不筑好不交配。这样做的效果是,在受孕的时刻,雄性个体对幼儿已经付出的投资远较廉价的精子多。
未来的配偶必须为它筑造一个巢,这种要求是雌性个体约束雄性个体的一种有效手段。我们不妨说,只要能够使雄性个体付出昂贵的代价,不论是什么,在理论上几乎都能奏效,即使付出的这种代价对尚未出生的幼儿并没有直接的益处。
如果一个种群的所有雌性个体都强迫雄性个体去完成某种艰难而代价昂贵的任务,如杀死一条龙或爬过一座山然后才同意交配,在理论上讲,它们能够降低雄性个体在交配后不辞而别的可能性。企图遗弃自己的配偶并要和另外的雌性个体交配以更多地散布自己基因的任何雄性个体,一想到必须还要杀死一条龙,就会打消这种念头。然而事实上雌性个体是不会将杀死一条龙或寻求圣杯[1]这样专横的任务硬派给它们的求婚者的,因为如果有一个雌性个体对手,它指派的任务尽管困难程度相同,但对它以及它的子女却有更大的实用价值,那么它肯定会优越于那些充满浪漫情调、要求对方为爱情付出毫无意义的劳动的雌性个体。杀死一条龙或在达达尼尔海峡(Hellespont[2])中游泳也许比筑造一个巢穴更具浪漫色彩,但却远远没有后者实用。
我提到过的雄性个体做出的具有求爱性质的喂食行动对于雌性个体也是有用的。鸟类的这种行为通常被认为是雌性个体的某种退化现象,它们恢复了雏鸟时代的幼稚行为。雌鸟向雄鸟要食物,讨食的姿态像雏鸟一样。有人认为这种行为对雄鸟具有天然的诱惑力,这时雌鸟不管能得到什么额外的食物,它都需要,因为雌鸟正在建立储存,以便于制造很大的卵子。雄鸟的这种具有求爱性质的喂食行为,也许是一种对卵子本身的直接投资。因此,这种行为能够缩小双亲在幼儿初期投资的悬殊程度。
有几种昆虫和蜘蛛也存在这种求爱性质的喂食现象。很显然,有时人们对这种现象完全可以做另外的解释。如我们提到过的螳螂的例子,由于雄螳螂有被较大的雌螳螂吃掉的危险,因此只要能够减少雌螳螂的食欲,随便干什么对它可能都是有利的。我们可以说,不幸的雄螳螂是在这样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意义上对其子女进行投资的。雄螳螂被作为食物吃掉,以便帮助制造卵子,而且储存在雄螳螂尸体内的精子随之使吃掉它的雌螳螂的卵子受精。
采取家庭幸福策略的雌性个体如果仅仅是从表面上观察雄性个体,试图辨认它忠诚的品质会容易受骗。雄性个体只要能够冒充成忠诚的爱好家庭生活的类型,而事实上是把遗弃和不忠诚的强烈倾向掩盖起来,它就具有一种很大的有利条件。只要过去被它遗弃的那些妻子能有机会将一些幼儿抚养大,这个薄情的雄性个体比起一个既是忠诚丈夫又是忠诚父亲的雄性对手,能把更多的基因传给后代。使雄性个体进行有效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中往往处于有利地位。
相反,自然选择却往往有利于善于识破这种欺骗行为的雌性个体。要做到这一点,雌性个体在有新的雄性个体追求时,要显得特别可望而难即,但在以后的一些繁殖季节中,一旦去年的配偶有所表示,就要毫不犹豫,立刻接受。这样对那些刚开始第一个繁殖季节的年轻的雄性个体来说,不论它们是骗子与否,都会自动受到惩罚。天真无邪的雌性个体在第一年所生的一窝小动物中,体内往往有相当高比例的来自不忠诚的父亲的基因,但忠诚的父亲在第二年以及以后的几年中却具有优势,因为它有了一个可靠的配偶,不必每年都要重复那种浪费时间、消耗精力、旷日持久的求爱仪式。在一个种群中,如果大部分的个体都是经验丰富而不是天真幼稚的母亲的子女——在任何生存时间长的物种中,这是一个合乎情理的假设——忠诚而具模范父亲性格的基因在基因库中将会取得优势。
为简便起见,我把雄性个体的性格讲得似乎不是纯粹的忠诚就是彻头彻尾的欺诈。事实上,更有可能的是,所有的雄性个体——其实是所有的个体——多少都有点不老实,它们的程序编制就是会使它们利用机会去占配偶的便宜。由于自然选择增强了每一个配偶发现对方不忠诚行为的能力,因此使重大的欺骗行为降到了相当低的水平。雄性个体比雌性个体更能从不忠诚的行为中得到好处。即使在一些物种中,雄性个体表现出很大程度的亲代利他主义行为,但我们必须看到,它们付出的劳动往往比雌性个体要少些,而且随时潜逃的可能性更大些。鸟类和哺乳类动物中通常存在这种情况,这是肯定无疑的。
但是也有一些物种,其雄性个体在抚养幼儿方面付出的劳动实际上比雌性个体多。鸟类和哺乳动物中,这种父方的献身精神是极少有的,但在鱼类中却很常见。这是为什么呢?*这种现象是对自私基因理论的挑战,为此我长时间以来感到迷惑不解。最近卡莱尔(T.R.Carlisle)小姐在一个研究班上提出了一种很有独创性的解释。由此,我深受启发。她以上面我们提及的特里弗斯的“无情的约束”概念去阐明下面这种现象。
许多种类的鱼是不交尾的,它们只是把性细胞射到水里。受精就在广阔的水域里进行,而不是在一方配偶的体内。有性生殖也许就是这样开始的。另一方面,生活在陆地上的动物如鸟类、哺乳动物和爬虫等却无法进行这种体外受精,因为它们的性细胞容易干燥致死。一种性别的配子——雄性个体的,因为其精子是可以流动的,被引入另一种性别个体——雌性个体的湿润的内部。上面所说的只是事实,而下面讲的却是概念性的东西。居住在陆地上的雌性动物交配后就承受胎儿的实体,因为胎儿存在于它体内。即使它把已受精的卵子立即生下来,做父亲的还是有充裕的时间不辞而别,从而把特里弗斯所谓的“无情的约束”强加在这个雌性个体身上。不管怎样,雄性个体总是有机会事先决定遗弃配偶,从而迫使做母亲的做出抉择,要么抛弃这个新生幼儿,让它死去,要么把它带在身边并抚养它。因此,在陆地上的动物当中,照料后代的大多数是母亲。
但对鱼类及生活在水中的其他动物而言,情况有很大的差别。如果雄性动物并不直接把精子送进雌性体内,我们就不一定可以说,母亲易受骗上当,被迫照管幼儿了。配偶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有机会逃之夭夭,让对方照管刚受精的卵子。说起来还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倒是雄性个体常常更易于被遗弃。对谁先排出性细胞的问题,看来可能展开一场进化上的争斗。首先排出性细胞的一方享有这样一个有利条件——它能把照管新生胎儿的责任推给对方。另一方面,首先射精或产卵的一方必然要冒一定的风险,因为它未来的配偶不一定跟着就产卵或射精。在这种情况下,雄性个体处于不利地位,因为精子较轻,比卵子更易散失。如果雌性个体产卵过早,就是说,在雄性个体还未准备好射精时就产卵,这关系不大。因为卵子体积较大,也比较重,很可能集结成一团,一时不易散失。所以说,雌性鱼可以冒首先产卵的“风险”。雄性鱼就不敢冒这样的风险,因为它过早射精,精子可能在雌性鱼准备排卵之前就散失殆尽,那时雌性鱼即使再产卵也没有实际意义。鉴于精子易于散失,雄性鱼必须等待到雌性鱼产卵后才在卵子上射精。但这样,雌性鱼就有了难得的几秒钟时间可以趁机溜走,把受精卵丢给雄性鱼照管,使之陷入特里弗斯所说的进退两难的境地。这个理论很好地说明,为什么水中雄性动物照料后代的现象很普遍,而在陆上的动物中却很少见。
我现在谈谈鱼类以外的另一种雌性动物采取的策略,即大丈夫策略。在采取这种策略的物种中,事实上,雌性动物对得不到孩子们的爸爸的帮助已不再计较,而把全部精力用于培育优质基因,于是它们再次把拒绝交配作为武器。它们不轻易和任何雄性个体交配,总是慎之又慎,精心挑选,然后才同意和选中的雄性个体交配。某些雄性个体确实比其他个体拥有更多的优质基因,这些基因有利于提高生育子女的机会。如果雌性动物能够根据各种外在的迹象判断哪些雄性动物拥有优质基因,它就能够使自己的基因和它们的优质基因相结合而从中获益。以赛艇桨手的例子来类比,一个雌性个体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它的基因由于与蹩脚的桨手搭档而受到连累的可能性。它可以为自己的基因精心挑选优秀的桨手作为合作者。
一般来说,大多数雌性动物对哪些才是最理想的雄性配偶不会产生分歧,因为它们用以判断的依据都是一样的。结果,和雌性个体的大多数交配是由少数这几个幸运的雄性个体进行的。它们是能够愉快胜任的,因为它们给予每一个雌性个体的仅仅是一些廉价的精子而已。海象和极乐鸟大概也是这种情况。雌性动物只允许少数几只雄性动物坐享所有雄性动物都梦寐以求的特权——一种追求私利的策略所产生的特权,但雌性个体总是毫不含糊,成竹在胸,只允许最够格的雄性个体享有这种特权。
雌性动物试图挑选优质基因并使之和自己的基因相结合,按照它的观点,它孜孜以求的是哪些条件呢?其中之一是具有生存能力的迹象。任何向它求爱的个体已经证明,它至少有能力活到成年,但不一定就能够证明,它能够活得更久些。凡选择年老雄性个体的雌性个体,同挑选在其他方面表明拥有优质基因的年轻个体的雌性个体相比,前者生的后代并不见得就多些。
其他方面指的是什么?可能性很多。也许是体现着能够捕获食物的强韧的肌肉,也许是体现着能够逃避捕食者的长腿。雌性个体如能将其基因和这些特性结合起来,可能是有好处的,因为这些特性在它的儿女身上或许能发挥很好的作用。因此,我们首先必须设想存在这样的雌性动物,它们选择雄性个体的根据是表明拥有优质基因的万无一失的、可靠迹象,不过,这里牵涉达尔文曾发现的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费希尔对之也进行过有条理的阐述。在雄性个体相互竞争,希望成为雌性个体心目中的大丈夫的社会里,一个母亲能为其基因所做的最大的一件好事是,生一个日后会成为一个令人刮目相看的大丈夫的儿子。如果母亲能保证它的儿子将成为少数几个走运的雄性个体中的一个,在它长大之后能赢得社会里大多数的交配机会,那么,这个母亲将会有许多孙子孙女。这样说来,一个雄性个体所能拥有的最可贵的特性之一,在雌性个体看来只不过是性感而已。一个雌性个体和一个相貌非凡并具有大丈夫气概的雄性个体交配,很可能养育出对第二代雌性个体具有吸引力的儿子。这些儿子将为其母亲生育许多孙子孙女。我们原来认为雌性个体选择雄性个体是着眼于如发达的肌肉这种显然是有实用价值的特性,但是这种特性一旦在某一物种的雌性个体中普遍被认为是一种具有吸引力的东西时,自然选择就会仅仅因为它具有吸引力而继续有利于这种特性。
雄极乐鸟的尾巴作为一种过分奢侈的装饰,可能是通过某种不稳定的、失去控制的过程进化而来的。*在开始的时候,雌性个体选中尾巴稍长一些的雄性个体,在它心目中这是雄性个体的一种可取的特性,也许是因为长尾象征着健壮的体魄。雄性个体身上的短尾巴很可能是缺乏某种维生素的象征——说明该个体觅食能力差。短尾巴的雄性动物还可能不善于逃避捕食者,因此尾巴被咬掉一截。请注意,我们不必假定短尾巴本身是能够遗传的,我们只需假定短尾巴可以说明某种遗传上的缺陷。不管怎样,我们可以假定,早期的极乐鸟物种中,雌鸟偏爱尾巴稍微长一些的雄鸟。只要存在某种促进雄鸟尾巴长度发生自然变化的遗传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因素就会促使种群中雄鸟尾巴的平均长度增加。雌鸟遵循的一条简单的准则是:把所有的雄鸟都打量一番,并挑选尾巴最长的一只,如此而已。背离这条准则的雌鸟准会受到惩罚,即使尾巴已经变得如此之长,实际上成了雄鸟的累赘。因为如果一只雌鸟生出的儿子尾巴不长,它的儿子就不可能被认为是有吸引力的。只有在尾巴确实已长到可笑的程度,以至于它们明显的缺点开始抵消性感这方面的优点时,这个趋向才得以终止。
这是个令人难以接受的论点,自达尔文初次提出这个论点并把这一现象称为“性选择”以来,已有不少人对之表示怀疑。扎哈维就是其中之一,他的“狐狸,狐狸”论点我们已经看过了。他提出截然相反的“不利条件原理”(handicap principle)。*他指出,正是因为雌性个体着眼于选择雄性个体的优质基因,才使雄性弄虚作假有了市场。雌性个体看重的发达肌肉可能真的是一个优点,但有什么可以阻止雄性个体卖弄假肌肉呢?这些假肌肉并不比我们人类的棉花垫肩更具实质内容。如果雄性个体卖弄假肌肉反而比长出真肌肉省事,性选择应有利于促使个体长出假肌肉的基因。可是,要不了多久,逆选择(counter-selection)将促使能够看穿这种欺骗的雌性个体进化。扎哈维的基本前提是,雌性个体终将识破虚假的性卖弄。因此他得出的结论是,真正能够成功的是那些从不故弄玄虚的雄性个体。它们掷地有声地表明它们是老老实实的。如果我们讲的是肌肉,那么,装出肌肉丰满的样子的雄性个体很快就要为雌性个体所识破。反之,以相当于举重等动作显示其肌肉真正发达的雄性个体是能够获得雌性信赖的。换句话说,扎哈维认为,一个大丈夫不仅看上去要像一个健全的雄性个体,而且要真的是一个健全的雄性个体,否则不轻信的雌性个体是会嗤之以鼻的。所以,只有是货真价实的大丈夫的炫耀行为才能进化。
到现在为止,扎哈维的理论还没有什么问题。下面我们要谈的是他理论中使人难以接受的那一部分。他认为,尽管极乐鸟和孔雀的长尾巴、鹿的巨角以及其他的性选择的特性看起来是这些个体的累赘(不利条件),因而始终是不合理的现象,但这些特征得以进化正是因为它们构成不利条件。一只雄鸟长了一条长长的、笨重的尾巴,为的是要向雌性个体夸耀,说明尽管它有这样一条长尾巴,像他这样一个健壮的大丈夫还是能够活下去的。
这个理论很难使我信服,尽管我所持的怀疑态度已不像我当初听到这个论点时那么坚决。当时我就指出,根据这种理论可以得出这样的逻辑结论:进化的结果应该使雄性个体只有一条腿和一只眼睛。扎哈维是以色列人,他立即反驳我说:“我们最好的将军中有些是独眼的!”不过问题还是存在的。不利条件的论点似乎带有根本性的矛盾。如果不利条件是真实的——这种论点的实质要求不利条件必须是真实的——不利条件本身正如它可能吸引雌性个体一样,肯定同样对该个体的后代是一种惩罚。因此不管怎样,至关重要的是这个不利条件不能传给女儿。
如果以基因语言来表达不利条件理论,我们大概可以这样说:使雄性个体长出如长尾巴之类的累赘物(不利条件)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变得多起来,因为雌性个体选择身负累赘物的雄性个体。这种情况的产生是因为,使雌性个体做出这种选择的基因在基因库里也变得多起来的缘故。这是因为对身负累赘物的雄性个体有特殊感情的雌性个体往往会自动地选择在其他方面拥有优质基因的雄性个体。理由是,尽管身负这种累赘物,但这些雄性个体已活到成年,这些拥有“其他”方面优点的基因将使后代具有健壮的体格。而这些具有健壮体格的后代因此得以存活并繁殖使个体生长累赘物的基因,以及使雌性个体选择身负累赘物的雄性个体的基因。倘若促使生长累赘物的基因仅仅在儿子身上发挥作用,就像促使对累赘物产生性偏爱的基因仅仅影响女儿那样,这个理论也许可以成立。如果我们只是用文字对这个理论进行论证,我们就无从知道这个理论是否正确。如果我们能以数学模型来再现这种理论,就能更清楚地看到它的正确程度。但到目前为止,那些试图以模型来表现不利条件原理的数学遗传学家都失败了。这可能是因为这个原理本身不能成立,也可能是因为这些数学遗传学家水平不足。其中有一位失败者便是史密斯。但我总感觉到前者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一只雄性动物能以某种方式证明它比其他雄性动物优越,而这种方式又无须故意使自己身负累赘,那么它无疑会以这种方式增加自己在遗传方面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因此,海象赢得并确保拥有它们的“妻妾”,靠的不是它对雌性个体具有吸引力的堂堂仪表,而是简单的暴力——把妄图接近其“妻妾”的任何雄性海象撵走。“妻妾”的主人大都能击败这种可能的掠夺者,它们之所以拥有“妻妾”显然是因为它们有这样的能力。掠夺者很少能取胜,因为它们如能取胜,它们早该成为“妻妾”的主人了!因此,凡是只同“妻妾”的主人交配的雌性海象,就能使它的基因和健壮的雄性海象相结合,而这只雄性海象有足够的能力击退一大群过剩的、不顾死活的单身雄性海象发动的一次又一次的挑衅。这只雌性海象的儿子如果走运的话,就能继承父亲的能力,也拥有一群“妻妾”。事实上,一只雌性海象没有很大的选择余地,因为如果它有外遇,它就要遭到“妻妾”主人的痛打。不过,跟能在搏斗中取胜的雄性个体结合的雌性个体能为其基因带来好处,这条原理是站得住脚的。我们已经看到这样一些例子,即一些雌性个体愿意和拥有领地的雄性个体交配,另外一些愿意和在统治集团里地位高的雄性个体交配。
至此本章的内容可以归结为:动物界中各种不同的繁殖制度——一雌一雄、雌雄乱交、“妻妾”等等——都可以理解为雌雄两性间利害冲突所造成的现象。雌雄两性的个体都“想要”在其一生中最大限度地增加它们的全部繁殖成果。由于精子和卵子在大小和数量方面存在根本差别,雄性个体一般来说大多倾向于雌雄乱交,而缺乏对后代的关注。雌性个体有两种可供利用的对抗策略,我在前面曾称之为大丈夫策略和家庭幸福策略。一个物种的生态环境将决定其雌性个体倾向于采取其中的哪一种策略,同时也决定雄性个体如何做出反应。事实上,在大丈夫策略和家庭幸福策略之间还有许多中间策略。我们已经看到,有时候,做父亲的甚至比做母亲的更关心孩子们的生活。本书不打算描述某些具体动物物种的生活细节,因此我不准备讨论是什么促使一个物种倾向于某种繁殖制度而不倾向于另一种繁殖制度。我要探讨的是普遍地存在于雌雄两性之间的差异,并说明如何解释这些差异。因此我不想强调两性间差异不大的那些物种,因为一般来说,这些物种的雌性个体喜欢采取家庭幸福策略。
首先,雄性个体往往追求鲜艳的色彩以吸引异性,而雌性个体往往满足于单调的色彩。两性个体都力图避免被捕食者吃掉,因此两性个体都会经受某种进化上的压力,使它们的色彩单调化。鲜艳的色彩吸引捕食者,犹如吸引异性伴侣。用基因语言来说,这意味着使个体色彩变得鲜艳的基因比使个体色彩单调的基因更可能被捕食者吃掉而结束生命。另一方面,促使个体具有单调色彩的基因不像促使个体具有鲜艳色彩的基因那么容易进入下一代的体内,因为色彩单调的个体不吸引异性配偶。这样就存在两种相互矛盾的选择压力:捕食者倾向于消灭基因库里色彩鲜艳的基因,而性配偶倾向于消灭色彩单调的基因。和其他许多情况一样,有效的生存机器可以被认为是两种相互矛盾的选择压力之间的折中物。眼下使我们感兴趣的是,雄性个体的最适折中形式似乎不同于雌性个体的最适折中形式。这种情况当然和我们把雄性个体视为下大赌注以博取巨额赢款的赌徒完全一致,因为雌性个体每生产一个卵子,雄性个体就可以生产数以百万计的精子,因此种群中的精子在数量上远远超过卵子,所以任何一个卵子比任何一个精子实现性融合(sexual fusion)的机会要大得多。相对而言,卵子是有价值的资源。因此,雌性个体不必像雄性个体那样,具有性吸引力就能保证它的卵子有受精的机会。一个雄性个体的生殖能力完全可以使一大群雌性个体受孕,生育出一大批子女。即使一只雄性个体因为有了美丽的长尾巴而引来了捕食者或缠结在丛林中而过早死亡,它在死以前可能已经繁殖了一大群子女。一只没有吸引力的色彩单调的雄性个体,甚至可能和一只雌性个体同样长寿,但它子女却很少,因而它的基因不能世代相传。一个雄性个体如果失去了它不朽的基因,那它即使占有了整个世界又将怎么样呢?
另一个带有普遍性的性区别是,雌性个体在和谁交配的问题上比雄性个体更爱挑剔。不管是雌性个体还是雄性个体,为了避免和不同物种的成员交配,这种挑剔还是必要的。从各个方面来看,杂交行为是不好的。有时,像人和羊交配一样,这种行为并不产生胚胎,因此损失不大。然而,当比较接近的物种如马和驴杂交时,这种损失至少对雌性配偶来说可能是相当大的——一个骡子胚胎可能由此形成,并在它的子宫里待上11个月。骡子消耗母体全部亲代投资的很大一部分,不仅包括通过胎盘摄取的食物,以及后来吃掉的母乳,而且最重要的是时间,这些时间本来可用于抚养其他子女的。骡子成年以后却是没有繁殖力的。这可能是因为尽管马和驴的染色体很相像,能使它们合作孕育一个健壮的骡子躯体,但它们又不尽相像,以致不能在减数分裂方面进行适当的合作。不管确切的原因是什么,从母体基因的观点来看,母体为抚育这只骡子而花掉的非常多的资源全部浪费了。雌驴应当十分谨慎,和它交配的必须是一头驴子,不是一匹马。任何一头驴子基因如果说“喂,如果你是雌驴,那就不管它是马还是驴,只要它是成年的雄性个体,你都可以和它交配”,这个基因下次就可能跑到骡子的体内,结果将是死路一条。母体花在这只幼骡身上的亲代投资将大大降低它养育有生殖力的驴子的能力。另一方面,如果雄性个体和其他不同物种的成员交配,它的损失不会太大,尽管它从中也得不到什么好处。但我们却可以认为,在选择配偶的问题上,雄性个体不致过分苛求。凡是对这种情况进行过研究的人都会发现情况确实是如此。
即使在同一物种中,挑剔的情况还是会有的。同一血族之间的交配和杂交一样可能产生不利的遗传后果,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致命的或半致命的隐性基因会获得公然活动的机会。这种情况再次使雌性个体的损失比雄性个体大,因为母体花在某一幼儿身上的资源总是要大些。凡是禁忌乱伦的地方,我们都可以认为雌性个体会比雄性个体更严格地遵守这种禁忌。如果我们假定在乱伦关系中,年龄较大的一方相对来说更有可能是主动者的话,那么我们应该看到,雄性个体年龄比雌性个体年龄大的乱伦行为一定较雌性个体年龄比雄性个体年龄大的乱伦行为普遍,譬如说,父-女乱伦应该比母-子乱伦更普遍。兄弟姐妹乱伦行为的普遍性介乎两者之间。
一般来说,雄性个体比雌性个体往往具有更大的乱交倾向。雌性个体只能以比较慢的速度生产有限的卵子,因此,它和不同的雄性个体进行频繁的交配不会有什么好处。一方面,雄性个体每天能够生产数以百万计的精子,如果它利用一切机会和尽量多的雌性个体交配,它只会从中得到好处而不会有任何损失。过于频繁的交配行为事实上对雌性个体的害处并不很大,但好处肯定也是没有的。另一方面,雄性个体却能乐此不疲,不管它和多少个不同的雌性个体交配。“过度”这个字眼对雄性个体来说没有实际意义。
我没有明确地提到人类,但当我们思考如本章涉及的一些有关进化的论点时,不可避免地要联想到我们自己的物种和我们自己的经验。雌性个体只有在对方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能够长期忠贞不渝时才肯与之交配,这种做法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这可能说明,人类的妇女采取的是家庭幸福策略,而不是大丈夫策略。人类社会事实上大多数实行一夫一妻制。在我们自己的社会里,父母双方对子女的亲代投资都是巨额的,而且没有明显的不平衡现象。母亲直接为孩子们操劳,所做的工作比父亲多。但父亲常常以比较间接的方式辛勤工作,为孩子们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资源。另一方面,有些人类社会有杂交习俗,有些则实行妻妾制度。这种令人惊讶的多样性说明人的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而不是基因。然而,更大的可能性是,男人大多倾向于杂交,女人大多倾向于一夫一妻。根据进化的理论,我们也可以预见到这两种倾向。在一些具体的社会里,哪一种倾向占上风取决于具体的文化环境,正如在不同的动物物种中,要取决于具体的生态环境一样。
我们人类自己的社会有一个肯定与众不同的特点,这就是性的炫耀行为。我们已经看到,根据进化的理论,凡有不同性别个体存在的地方,喜欢炫耀的应该是男人,女人则喜欢朴实无华。在这一点上,现代的西方男人无疑是个例外。当然,有些男人衣饰鲜艳,有些女人衣饰朴素,这也是事实。但就大多数情况而言,在我们的社会里,像孔雀展示尾巴一样炫耀自己的毫无疑问是女人而不是男人。
面对这些事实,生物学家不得不感到疑惑,他观察到的社会是一个女人争夺男人而不是男人争夺女人的社会。在极乐鸟的例子里,我们认为雌鸟的色彩之所以朴素是因为它们不需要争夺雄鸟。雄鸟色彩鲜艳华丽,因为雌鸟供不应求,雌鸟可以对雄鸟百般挑剔,因为卵子这种资源比精子稀少。现代的西方男性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男人果真成了被追求的性对象了吗?他们真的因女人供不应求而能对女人百般挑剔吗?如果情况果真如此,那又是为什么呢?
威廉·伯恩斯坦《群体的疯狂》8-15
8 天启之牛
时代论如何兴起
你要对以色列人说,让他们给你牵来一只没有残疾、未曾负轭的红色母牛。 ——《民数记》19:2
20世纪,一个曾经不为人所知的新教神学分支,突然出现在美国宗教和政治舞台上,发展了一场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球都有影响力的社会运动。毫不夸张地说,这一神学可被称为宗教性群体疯狂——它已经引发了几起小悲剧,并种下了哈米吉多顿的种子。以色列畜牧业中的一个小事件揭示出了它的末日影响力。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色列北部耶斯列山谷的奶牛场主朱比·吉拉德从瑞士进口了一些公牛精液,从而让他的一头荷斯坦母牛怀孕。1996年8月,这头黑白相间的母牛产下了一只纯红色的小母牛梅洛迪。对世界上的少数犹太人和基督教徒来说,小牛的颜色只意味着一件事:末日即将来临。简言之,梅洛迪就是天启之牛。[1]
与牛有关的灾难就像一条深红色的羊毛线,蜿蜒穿过人类将近3000年的历史。古以色列人认为,凡与死尸接触过的人或是与死尸在同一屋檐下的人,都是不洁净的,因此不能进入耶路撒冷的圣殿。在那个年代,这意味着除了非常小的孩子,几乎所有人都是不洁净的。这种不洁只有通过一种仪式才能消除,正如上文《民数记》中所提到的那样,要通过一个宗教仪式;祭司们祭献一只纯红色皮毛的母牛(一只从未生育过、从未劳作过、没有瑕疵的小母牛),把它与红毛线、香柏木和牛膝草一起烧在火堆上,在能够俯瞰圣殿的橄榄山上举行仪式。在那里,他们把小母牛的骨灰和从西罗亚池中汲取的泉水混合在一起。只有在人死后的第三天和第七天,把灰水洒在不洁的信徒身上,不洁才得以消除。[2]
但70年,罗马人摧毁了耶路撒冷第二圣殿,使这一复杂的洁净过程不再可行。1000年后,中世纪伟大的犹太智者迈蒙尼德试图理解这一现在看起来毫无意义的净化仪式。
迈蒙尼德于1135年左右出生于伊斯兰教占主导的西班牙,他在学业上表现出色,从事医师工作,后来在十字军入侵的动荡时期成为埃及开罗犹太社区的首席拉比。他影响最久远的成就是《律法再述》,一部关于道德和犹太律法的汇编作品。但是,这位伟大学者也对净化仪式的逻辑依据感到困惑,他将其归类为一个谜,“不是由一个人的理解所能决定的事情”[3]。但他愿意提供这一仪式的发展历史:
第一只(神圣的红母牛)是我们的老师摩西带来的,第二只是以斯拉带来的,第二圣殿被毁之前,还出现了另外的(第三至九只)。第十只将会由君王弥赛亚带来;愿他早日出现。阿门,这是神的旨意。[4]
对某些犹太人和基督徒来说,梅洛迪的意义如此清晰:她是第十只红色小母牛,预示着弥赛亚的到来。有一小部分人相信,一只完美的红色小母牛的诞生,预示着下列事件将依次发生:信徒们即将“被提”至天堂极乐之处;一场可怕的大灾难,包括与反基督者之间的巨大战争、全球混乱和地狱之火;耶稣复临和他千年的统治;上帝的最后审判;世界末日。
小红牛梅洛迪的故事之所以引起共鸣,是因为它触及了最著名、最危险的群体幻想的核心——末日叙事,这种叙事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人类历史。进入现代时期,类似这样的末日叙事已经产生了大量悲剧,从灾难性的再洗礼派的疯狂,到更多相对小范围内的悲剧,例如太阳圣殿教的悲剧。
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一种新的、极具特色的末日叙事出现,现在已经被大多数福音派新教徒信奉,即“时代论”。它产生了一种遍布美国的信仰体系,并把美国社会分成世界观截然不同的两个阵营。最令人恐慌的是,在某个将来,一个类似于梅洛迪的故事将成为一个灾难性的自我实现的预言,只不过和犹太人、基督徒以及穆斯林想象的方式不同。
在梅洛迪出生后不久,一位名叫伊斯拉尔·阿里尔的原教旨主义拉比发现了它。在他宣布小母牛符合要求后,它的故事进入主流媒体的视线;然后随着美国和欧洲主要电视网络的播放,这个有趣的故事传遍全球。
以色列人不高兴:当地一位记者将梅洛迪称为“四足炸弹……其会让整个地区陷入灾难,威力可与伊朗阿亚图拉手中的非常规性武器相比”[5]。幸运的是,梅洛迪的饲养员在它出生后不久就发现它的乳房上有白毛;在它1岁的时候,尾巴上出现了更多白毛,因此拉比们宣布它不符合要求。(它原本应该长到3岁,成为一只成熟小母牛后才有资格参加献祭仪式。)
梅洛迪的犹太故事背景,与闵采尔起义、疯狂的再洗礼者、第五君主国派以及米勒主义等基督教末日神学之间有非常明显的相似性。从神学角度,这四个基督教插曲中有三个是“前千禧年主义”——耶稣的回归发生在千禧年之前,而千禧年还没有发生。(第四、第五君主国派既有前千禧年信徒,也有后千禧年信徒。)耶稣复临触发了千禧年,这必然是一个戏剧性的、通常是暴力性的事件。
相反,现代天主教和大多数主流新教教派则主要继承了早期、更传统的圣奥古斯丁的末日神学,淡化了千禧年的概念:耶稣不会戏剧化地复临并统治千年。因此,这种更传统的“非千禧年主义”是一个更为平静的过程,而且“坏消息比好消息强大”这一心理学准则,让这一过程不那么引人注目。
19世纪后半叶,末日叙事演变为一个更加充满戏剧性、暴力、扣人心弦的版本。这一信条越来越影响普通美国人的生活:世界腐败不堪,仅靠人类自身的努力无法拯救或改进;只有依靠上帝,以极乐、苦难、决战和最终审判的方式进行干预才足够。
这种末日序列不符合公认的天主教或传统的新教教义。一个多世纪前,大西洋两岸的大部分主流基督教派都抛弃了《圣经》字面真理的概念,它们逐渐离间了相当一部分信徒;但即使在今天,根据美国两大著名调查机构盖洛普和皮尤的民意调查,约25%的美国人仍然相信圣经是上帝的真言。同样有约25%的人相信耶稣会在他们的有生之年回到地球,61%的美国人认为撒旦存在。这些比例在20世纪早期更高。[6]这些美国信徒不愿意放弃《圣经》字面真理的舒适感,不愿意接受现代科学知识,不愿意接受主流教会在是否承认犹太教、天主教或无神派正统性方面的含糊态度。
其结果就是时代论的出现,它恢复了《圣经》字面真理的舒适感,同时也恢复了大量的老式摩尼教式思想,将世界在善与恶之间进行了明确的黑白分离,信徒们被安稳地放置在原来的阵营中。[7]
时代论信仰体系已经深植于美国的政治体系之中。至少有一位美国总统,即罗纳德·里根赞同这一体系,像迈克·彭斯、迪克·阿梅、米歇尔·巴赫曼和迈克·哈克比等政治家也赞同这一体系。事实上,它的信条几乎渗透到国家话语的每一个方面,特别是一些社会争议问题,如堕胎和同性恋权利问题,以及外交政策问题,尤其是与充满冲突的中东有关的问题。
19世纪中期,大概是威廉·米勒的末日论在美国盛行的时期;在英国,一位名叫约翰·纳尔逊·达比的爱尔兰圣公会教徒点燃了一条神学导火索,其经过缓慢燃烧,最终爆发于一个世纪之后。
与谦逊而不起眼的米勒不同,达比在才智和社交上都很有天赋。1800年,达比出生在一个富商家庭,他的叔叔因在尼罗河河口海战中跟随英国海军少将霍雷肖·纳尔逊而被封为爵士,他也由此获得了纳尔逊这个中间名。他在都柏林圣三一大学获得文学、拉丁语和希腊语的金奖章,并加入了爱尔兰律师公会。1826年,他发现法律不能令他满意,便加入英国国教爱尔兰圣公会。父亲对于他放弃律师职业非常失望,因此剥夺了他的继承权。
头脑活跃的达比很快就对僵化和等级森严的英国圣公会不再抱有幻想;受命仅仅一年后,他参加了一个关于《圣经》预言的会议,并得出一个像马丁·路德那样的结论:真正的教派可以是任何一组真正相信基督的人组成的,他们是上帝任命的,将人类从耶稣受难带到耶稣的第二次降临。
在达比的信仰体系中,关键内容是一系列的五个“时代”或者说历史时期,因此神学家给这一体系起了一个正式的名字:时代论前千禧年主义。在这些时期里,上帝考验人类;但达比的上帝显然是按照一条非常严格的曲线[8]来评分的,因此,人类在通往现代的前四个时代中都不及格。和《启示录》的作者一样,达比很聪明,他的著述甚多但晦涩难懂,留待他人去澄清他的每个时代的确切性质。达比后来的追随者将时代数量扩大到今天所使用的7个:[9]
1.无罪时代,从亚当和夏娃被创造到被逐出伊甸园。
2.良知时代,从伊甸园到被驱逐到挪亚方舟。
3.人治时代,从挪亚方舟到亚伯拉罕。
4.应许时代,从亚伯拉罕到摩西。
5.律法时代,从摩西到耶稣。
6.恩典时代,达比真教会的当前时期,从耶稣受难到耶稣第二次降临。
7.千禧年时代,最后的耶稣统治时代。
《圣经》里有很多充满矛盾的章节,而达比的时代体系的绝妙之处就在于,它通过将《圣经》内容分成各个独立的时代,消除了许多混乱,从而减少了章节之间的内部冲突。从解经的晦涩和内部章节矛盾的方面来看,许多神学家认为,达比的这种重新排列把《圣经》组织成一个更加连贯的整体,创造了一个绝妙之作。
所有有组织的教派,除了其神学或信仰体系之外,还有一个“教会学”,即组织结构。达比的教会学被称为福音集会,即一位有魅力的领袖人物组织的小团体,这位领袖主宰着团体的福音真理。达比有意不给聚会命名,但人们非正式地称之为“上帝的教会”,或者更简单的“兄弟会”,其中最著名的是普利茅斯兄弟会。
与现代美国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热烈的教堂仪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兄弟会的集会主要专注于一些知识性活动,其方法论与米勒的方法论相似。米勒的方法论会在《圣经》中追踪某个单词,例如“创造”。由于《圣经》中蕴含强大的智慧,但在表述上有大量的含糊其词,因此这场运动很快就变得非常激烈。但是,所有兄弟会成员都同意该运动的基本宗旨,即把世界分为犹太人、基督徒和其他所有人(异教徒)。他们进一步同意保罗写给帖撒罗尼迦人的第一封信[10]的中心地位。这封书信中有两段关键经文:
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
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11]
对那些接受《圣经》字面真理的人来说,这两段经文的意思很清楚。最后,耶稣半途降下,让所有真基督徒聚集到云中;去往天堂的半途,首先是复活的死者,然后是活人:这就是“被提”。
达比的普利茅斯兄弟会随后跳转到《启示录》的幻象叙事,大致的顺序:7年不可言喻的恐怖大灾难;耶稣战胜撒旦和他的军队;1000年的和平以及与撒旦的另一场短暂战斗;生者和死者的最终审判。那些在大灾难期间留在地上的人,凭借他们在混乱中的悔改,也有资格获得救赎。(这种叙事被一个多世纪之后的很多原教旨主义小说利用,例如蒂姆·莱希和杰里·詹金斯的《末世迷踪》系列。)[12]
在就读圣三一大学期间,达比受到皇家神学教授理查德·格雷夫斯的影响。格雷夫斯当时广受欢迎,他讲授的经典著作和神学启发了一代又一代的学生。根据格雷夫斯的说法,犹太人将回到圣地并接受耶稣,然后带着刚刚皈依的热情,引导其他人找到救世主。犹太人的返乡和皈依会加速末日的到来,所以真正的基督徒有责任帮助犹太人返回圣地。和过去以及之后的千禧年派一样,格雷夫斯寻找能够证实圣经预言的当前事件,而土耳其对巴勒斯坦统治的削弱和英国海军力量的崛起就证实了《圣经》预言。[13]格雷夫斯的这种犹太人和基督徒的“联盟”被称为“基督教犹太复国主义”,并将与“犹太复国主义”配合,在接下来的一个半世纪里获得越来越强大的力量。
与疯狂的再洗礼派以及第五君主国派起事一样,到了20世纪末,千禧年派成为一个潜在毁灭性的自我实现的预言,原因有二:第一,与格雷夫斯、达比和兄弟会一样,千禧年派的叙事以圣地为中心,而这一地区是现代世界的火药桶;第二,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时代论者开始影响美国的外交政策,并控制了军事武器,这些武器可以一举焚毁大部分人类,根本不需要《但以理书》和《启示录》里“猛兽”的帮助。
时代论在美国获得了最热烈的追随和拥护;但它在发源地——不列颠群岛,或者说所有其他发达国家的影响力要小得多。
19世纪早期至中期,是西方科学发展的重大转折时期。查尔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在1859年出版;科学家们逐渐意识到,地球的年龄比《圣经》中所述的6000年要多得多。1779年,法国科学家布丰用加热的球体模拟了地球的冷却过程,估计地球的年龄为75000年;1862年,物理学家威廉·汤姆森——受勋后的名字为开尔文男爵——认为地球的年龄是2000万到4亿年。随着实验室技术的不断进步,估计值不断增加,到20世纪中期,对地球年龄的共识为46亿年;而对宇宙年龄的估计值是过去的3倍。这些事实使许多基督教徒感到不安,例如,兄弟会拒绝接受达尔文的观点,并努力将地质时间概念融入对《创世记》的解释中。[14]
在这些科学发现之前,著名政治家和科学家经常涉足末日论。最值得注意的是,艾萨克·牛顿刊登了一整套研究成果,在他死后,其被整理成一套文集,以阐述《但以理书》和《启示录》的意义。[15]
约瑟夫·普里斯特利在18世纪中期所接受的教育,和那时几乎所有的高等教育一样,是神学的;他以牧师的身份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但很快就对自然科学产生了兴趣。在自然科学中,他在电、气体的性质等方面进行了早期的开创性工作,尤其著名的是他发现了氧气。与牛顿一样,普里斯特利也广泛参与了《圣经》预言,其中包括犹太人返回巴勒斯坦的猜测:
犹太人目前的分散状态是从摩西开始的一系列预言的主题,如果像预言那样,这个杰出的民族能够重回自己的地区并建造一个繁荣的国家,那么,我想,就很少有人会怀疑预言之灵的真实性。[16]
普里斯特利于1804年去世,是最后一位将预言与科学相结合的备受关注的自然哲学家;在达尔文进化论和地质学繁荣之后,任何一位把《圣经》作为他们对物理或生物科学信仰的基础的主流科学家都将招致同行的嘲笑。同样,这些新的科学知识还摧毁了许多基督教信徒和神职人员对《圣经》字面真理的信念。
首先在《圣经》真理无误方面改变立场的是德国神学家,他们把《圣经》的叙事看作寓言而不是事实。这一思想流派被称为“高等批判主义”。19世纪,这一运动蔓延到英格兰,逐渐被等级森严、受过高等教育的圣公会神职人员接受;到19世纪末,字面解经的兄弟会发现自己在本国被边缘化了。此外,像达比这样的时代论智者们,当他们投身于模棱两可的《圣经》文本时,会产生一种固有的离心力,这种离心力使英格兰兄弟会分裂成几十个没有影响力的教派,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教派成为人们嘲笑的对象。[17]
在美国基督教的神学自由中,时代论找到了更肥沃的土壤。美国不仅缺乏英国式的等级制国家教会,而且美国人的性格也截然不同。19世纪,是真正的英国人的世纪,是一个极度乐观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英国人对技术进步有几近绝对的信心,他们能够主导全球趋势。这种心态与时代论对人性的灰暗评价不同。尽管美国最初也认为自己是新耶路撒冷,是全人类的灯塔,但内战粉碎了这一信念,这个伤痕累累的国家更容易接受悲观主义的达比和兄弟会。战后,达比和兄弟会在美国巡演了15年。达比本人每次都要花上几个月的时间访问美国主要城市,并在那里和他的同事们传播时代论信条。
时代论在美国招募的最重要的新成员是德怀特·穆迪、司可福、加尔布莱恩。其中,穆迪是一位狂热的福音派传教士,他在英国旅游时与兄弟会接触过,后来在美国与达比相遇。起初,出身卑微的穆迪和贵族知识分子达比相处得并不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穆迪的坚毅赢得了达比的赞赏。[18]此外,穆迪还有达比所缺乏的优势:他在大西洋两岸的教堂、体育场和公园聚集了成千上万的信徒。达比死后4年,也就是1886年,穆迪创立了芝加哥福音社(在他死后更名为穆迪圣经学院)。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其培养了几十名美国著名的时代论者。
之后,超过50所福音社在美国建立,其主要目标是推动基于《圣经》字面真理的预言,并打击主流新教教派中以科学为中心的“高等批判主义”。1924年,一位名叫刘易斯·斯佩里·蔡弗的奥伯林毕业生,创办了著名的福音神学院。12年后,他将学院更名为达拉斯神学院。[19][20]达拉斯神学院是大多数无宗教信仰的美国人未曾听说过但最重要的教育机构。它培养了许多时代论运动的最高领导人,其在福音圈被称为“达拉斯人”,对其他的时代论者影响很大。
第二个早期美国时代论的关键人物是司可福。他是美国内战时期南方军队的一名退伍军人,在内战结束后从事法律工作,曾担任过堪萨斯州的立法委员和律师。1879年,受到一位名叫詹姆斯·布鲁克斯的时代论领袖的影响,司可福突然皈依了福音教。詹姆斯·布鲁克斯是尼亚加拉圣经会议的组织者,1876—1897年,尼亚加拉圣经会议每年在安大略省的尼亚加拉湖滨小镇举行。司可福还接触了穆迪和早期美国第三位重要的时代论者加尔布莱恩。
尼亚加拉圣经会议强调了时代论在美国比英国更为盛行的另一个原因,即美国宪法对宗教的不干涉态度鼓励了各色新教教派的发展。布鲁克斯欢迎他们所有人到尼亚加拉湖滨小镇。这避免了英国运动那样的激烈内讧。至今,合一运动精神广泛存在于美国教会中,他们愿意接纳时代论的末日叙事。
加尔布莱恩比达比更加具有非凡的才智,1879年,18岁的他从德国移民到美国,之后学习了拉丁语、希腊语,尤其是意第绪语[21],试图改变纽约犹太人的信仰,甚至创办了一家意第绪语报社。他还创办了一家英语报社,其报纸提供给包括蔡弗和司可福在内的美国原教旨主义者阅读。加尔布莱恩的才华打动了蔡弗和司可福,司可福开始编写钦定版《圣经》的注释版本,于1909年首次出版了《司可福串注圣经》,这本书又进一步鼓舞了蔡弗创建后来的达拉斯神学院。
《司可福串注圣经》非常重要。宗教史学家认为它是最有影响力的、独一无二的时代论出版物,至今仍对现代基督教原教旨主义存在影响。1909年版本的销量为300万册,而1967年版本的销量超过1000万册;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这两个版本指导了大批美国人了解时代论体系。[22]
加尔布莱恩、司可福和穆迪,这三个人与布鲁克斯的尼亚加拉圣经会议之间的联系,标志着时代论学说开始与地缘政治纠缠。1878年,布鲁克斯创立了“十四点信条”,其在1890年尼亚加拉圣经会议上被正式采纳。十四点中的最后一点:
我们相信,在当前的宽免下,世界不会皈依,但将很快成熟并等待审判,同时基督教内部会有可怕的变节;因此,主耶稣将亲自主持千禧年时代,届时以色列人将重新回到自己的土地……主耶稣和千禧年前的降临,是福音中摆在我们面前的蒙福,我们要不断寻祈。[23]
至此,达比及其追随者对犹太人的重返一直保持严格的不干涉立场。基督教徒认为,他们应该最多是对“被提”和“千禧年”进程感兴趣的观察员,但在“被提”和“千禧年”这两个时代之间的“大灾难”时代,他们应该将行为限制在拯救灵魂上。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不会试图通过鼓励或帮助犹太人返回巴勒斯坦来触发这一进程。但是,这一被动的做法随着罗伯特·安德森、威廉·布莱克斯通、亚瑟·贝尔福、奥德·温盖特等基督教犹太复国主义者的出现而改变了。为了使犹太人重返圣地,他们使用了强大的修辞和政治力量,尤其是温盖特,他以英国军官的身份使用武力,以最暴力的方式违反了达比的不干涉政策。
和达比一样,安德森出身于爱尔兰贵族阶层,曾在都柏林圣三一大学学习法律,在英国内政部拥有卓越的职业生涯。他后来去往苏格兰场[24],指导“开膛手杰克”案件[25]的调查。在那个时代,他能够置身于两个完全不同的群体(一个是时代论阵营,一个是统治贵族阶层),这是非比寻常的。因此,在当时以及后来土耳其统治巴勒斯坦时期,他在英国对巴勒斯坦的外交政策方面有一定的影响。尽管在英国,兄弟会已经是社会和神学上的弃儿,但安德森还是非常钦佩达比,他还认识司可福和穆迪。此外,他在任职于英国内政部的几十年里,还经常与各届首相接触,其中包括格莱斯顿、阿斯奎斯、索尔兹伯里,以及宿命般的贝尔福。[26]
安德森被普利茅斯兄弟会一位名叫本杰明·威尔斯·牛顿的人写的书迷住了。这本书名为《十大王国的前景》,出版于1863年,并不出名。书中,牛顿把关注点集中在《但以理书》中的10个脚趾上:当时的基督徒将泥足解释为罗马帝国,牛顿进一步认为泥足的10个脚趾代表了罗马帝国的10个民族或王国。牛顿设想,除了犹太人重返巴勒斯坦的古老预言以外,末日的第二个迹象,就是这10个古老的王国重新组成一个新的罗马帝国:
最后划分为10个王国,用10个脚趾表示,这是末日之前的事件,并且可能与以色列在自己的土地上建立国家同时发生。[27]
牛顿认为,拿破仑战争和1815年维也纳会议之后,欧洲各地建立的各个现代民族国家,构成了这个新罗马帝国。这些事件无疑预示着末日即将来临,因为:
英国、比利时、法国、阿尔及利亚、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和希腊建立的政府,事实上或实际上是民主君主制的政府。君士坦丁堡[28]、埃及和突尼斯的人们对西欧国家的支持表明了这一时期的到来,即泥与铁的混合将恰如其分地代表整个罗马帝国的政府权力特征。[29]
由反基督者领导的十国组成了复兴的罗马帝国。这一概念是一个极好的确认偏见的例子。这一预言在时代论者中越来越流行,以至于几乎所有包含数字10的《圣经》经文都被视为古罗马重新组合的预言。例如,达比也对《启示录》中的十角兽[30]印象深刻:
路易·拿破仑是不是反基督者,这个问题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奋,所以我补充一下。我毫不怀疑目前他是拉丁人[31]或十角兽的伟大代理人,他的行动清楚地标志着最后一幕的临近。上帝保佑![32]
1881年,安德森在牛顿的启发下出版了《将临的君王》,它是一部大胆而富有挑衅性的预言著作,流传至今(所有时期的时代论者都是激进的;在这一点上,牛顿是一个独立的浸信会教徒,他强烈批评时代论)[33]。安德森的社会地位,使他能够自主地发展一个预言体系,并且这一体系成为20世纪晚期杰瑞·法威尔和哈尔·林赛的可怕预言的基础,而同样以此预言体系为基础的蒂姆·莱希和杰里·詹金斯的小说则更为惊悚,且销量惊人。
19世纪晚期,安德森对时代论的解释,直接源于《但以理书》9:24-27,对于理解今天美国新教原教旨主义的根源至关重要。《但以理书》中的这四节,描述了犹太人从巴比伦流亡归来到弥赛亚降临这两个事件之间的“七十周”(或译作“七十个七”)。令人困惑的是,书中将这段时间细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7周、62周和最后一周,最后一周又细分为两个半周。(安德森的书名参考的是《但以理书》9:26中的“将要来的君王”,他是领导10国的反基督者。)
这让人想起千禧年主义对《但以理书》前一章,也就是第八章的关注。第八章提到了圣经中的2300天,也就是从犹太人自巴比伦的归来到末日之间的时间跨度为2300年,因此可以推算出末日时间是1843年或1844年。[34]与此不同,安德森却把注意力集中在70个“周”,也就是以《但以理书》第九章中的490天或年,作为从巴比伦返回到复临之间的时间跨度。从巴比伦结束对犹太人的囚禁到耶稣复临,安德森和千禧年主义对这一时间跨度的估计相差了1810年,这体现出《圣经》预言所固有的棘手性,具体到这里,就是解经者应该如何处理这将近2000年的认知失调。
处理安德森估计的1810年的缺失需要一个巨大的谎言——把时间暂停。安德森,在耶稣受难的第六十九周按下了末日进程的时间暂停键,此时弥赛亚被“切断”,当反基督者出现时,弥赛亚重新开始。第七十周末日的重新开始时间:
将会以另一位君主(反基督者)的到来作为预示,他将与犹太人签订7年契约(或条约);在周中(也就是3年半之后),他将违反条约并打压对方的圣殿朝拜和宗教教义。这一切都是那么简单明了,任何聪明的子民都能理解。(原文在括号里。)[35]
安德森毫不怀疑,目前已经处于这个序列的早期阶段,这一阶段将涉及:
未来某些欧洲大危机的后果,就是国家联盟得到发展,因此为可怕存在(指末日)的出现预备好了舞台,人类的伟大领袖即将结束外邦人至上的多事之秋时代。[36]
时代论者已经确定,有两个事件将标志着时间中断的结束(即时间的重启),以及上帝对犹太人的重新关注,并因此带来末日。这两个事件就是犹太人返回圣地、罗马帝国重新组合成反基督者领导的欧洲十国联盟。虽然达比留下了几十卷书,但由于他的散文晦涩难懂,因此读者群体限制在一小部分有文化且信仰坚定的核心真信徒中。而安德森的散文虽然不像红葡萄酒一样流传下来,但是他在《将临的君王》中准确预言了犹太人将返回巴勒斯坦[37],这令此后20世纪的读者们兴奋不已。
1881年,《将临的君王》出版,这增强了其预言的真诚性。其出版时间比西奥多·赫茨尔出版《犹太国》进而推动第一届世界犹太复国主义大会召开并开创现代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早了10多年;比埃德蒙·艾伦比将军从奥斯曼土耳其人手中夺取耶路撒冷早了1/3个世纪。而在这些事件发生之前,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新的犹太国家这一前景看上去很渺茫,甚至安德森写道:
在许多人看来,以色列复国的预言就像一个世纪前我们的祖先对现在的电力和蒸汽的胜利所做的预言一样令人难以置信。[38]
即使到今天,安德森关于在巴勒斯坦地区恢复犹太国家这一预言的实现仍然令人震惊。但是,他的新罗马帝国的预言就没有实现,这使得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的预言从此陷入困境。例如,理查德·格雷夫斯将1815年后兴起的欧洲君主立宪制国家认定为新罗马帝国;之后的一个半世纪之后,时代论者同样认定欧盟是那个新罗马帝国,但欧盟至今没有产生那个反基督领导者,也没有和以色列结成战略联盟,更不用说入侵以色列了。[39]
米勒末日预言的失败使人们“大失望”,原教旨主义基督徒吸取其教训,不再进行预言的日期设定。从达比开始,时代论者就被吸引,试图从时事中进行预言,特别是他们把国家集团列为新罗马,把个人列为反基督者。尽管在当时看来,圣经和时事之间的相似性似乎是合理和令人震惊的,但几十年后就能显示出预言家的预言是愚蠢的。
似乎是觉得这一切还不够复杂。达比具有丰富的时代论想象力,在返回圣地的犹太民族和新罗马帝国之间的最后一场战斗中,他又增添了一个主要角色:北方之王。《但以理书》中反复提到,北方之王是以色列的侵略者。达比认为北方之王是当时的俄国。(达比的计划还包括身份不明的“东方之王”和“南方之王”,后者很可能是埃及。)[40]
对像达比这样有才智的人来说,找到支持俄国入侵圣地的《圣经》文本很简单。《创世记》10:2中列出了雅弗六个儿子中的两个,也就是米设(Moscow)和土巴(Tobol’sk);在达比狂热的想象中,他们分别代表莫斯科和托博尔斯克,后者位于乌拉尔山脉以东。[41]
19世纪中后期,强大的沙皇俄国对衰落的奥斯曼土耳其产生威胁,达比断言俄国将从土耳其窃取歌革的土地,然后入侵重建的犹太地区。在20世纪中后期,达比的追随者们继续渲染这个预言:犹太人会与反基督者领导的新罗马帝国结盟,以应对俄国的威胁,反基督者将在三年半后背叛犹太人,结束这个联盟。[42]
无论这个19世纪的神学推测在今天看来多么复杂、怪异和荒谬,它在近两个世纪中的演变对于理解美国最近的国内政治和外交政策至关重要。从达比、安德森、穆迪、司可福和加尔布莱恩到梅洛迪那只奶牛,再到最近美国时代论信仰的猛增,这条道路漫长而曲折。而接下来会出现一位关键人物,即一位名叫威廉·布莱克斯通的美国商人。
布莱克斯通可以被看作美国的罗伯特·安德森,他有很广的人脉,是一个热衷于犹太人返回巴勒斯坦地区的时代论者。尽管布莱克斯通出身卑微,但他从岳父那里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并通过保险业务、节俭、明智的投资以及图书销售,变得更加富有。[43]和安德森一样,他与政府最高层有联系。
1841年,布莱克斯通出生于纽约州北部,11岁时皈依宗教,后来成为穆迪的亲密伙伴。1886年,他出版了《耶稣来了》,宣扬的核心内容是犹太人回归巴勒斯坦并皈依基督教;这本书最终卖出了100多万册,并被翻译成43种语言。[44]他非常相信时代论者的末日叙事,以至于在1888年左右的某个时候,他把几千本自己的书连同其他希伯来语、意第绪语和亚拉姆语的预言作品,藏在了今天约旦南部佩特拉的周围,这样,“总有一天,在反基督大屠杀中受到惊吓的幸存者们会乐于接受机会,阅读这些上帝的作品”[45]。[46]
布莱克斯通致力于数秘主义和历史事件的结合,例如,7年乘以一年360天等于2520天,这个数字与巴比伦占领的时间即公元前606年相加,得出耶稣复临的时间是1914年;而第一次世界大战正是从1914年开始的。但是,正如他在佩特拉周围藏书所表明的那样,他并不反对亲自推动末日时代的到来。
《耶稣来了》出版若干年后,西奥多·赫茨尔在瑞士巴塞尔组织了犹太复国主义者大会。随后的几十年中,布莱克斯通通过他的芝加哥希伯来人使团谨慎地与犹太复国主义者合作,甚至在他写完《埋葬在约旦》一书后,召集了一次基督教前千禧年主义者和犹太复国主义者的联合会议。在犹太教和基督教所达成的会议协定的基础上,他起草了一封写给美国总统本杰明·哈里森的信,这封信被历史称为《布莱克斯通请愿书》(以下简称《请愿书》)。信中,他简略提及了以西结和以赛亚,然后重点讲述了大屠杀下俄国犹太人的苦难。解决犹太人的苦难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办法:“为什么不把巴勒斯坦还给他们?”
带着天真的乐观,《请愿书》建议奥斯曼人自愿放弃那块有价值的土地,条件是西方国家对他们的债务支持。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请愿书》的413名签名者,其中包括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众议院议长、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众多其他国会议员、著名神学家、记者和行业领袖(如约翰·洛克菲勒、约翰·摩根)。
哈里森总统向布莱克斯通承诺,他将调查此事,并将信转给国务卿詹姆斯·布莱恩,后者向美国驻君士坦丁堡大使馆进行了问询。正如美国外交官们在那个时代惯常做的那样,他们忽略了犹太人的问题,《请愿书》随后从公众视野中消失;1903年,布莱克斯通把它重新提交给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之后,它再次消失。
1916年,路易斯·布兰代斯被伍德罗·威尔逊任命,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位犹太人大法官。被任命后不久,布兰代斯偶然发现了这封信。但那时,已经很少有人知道这封信,以至于当布兰代斯在国务院问询时,其官员否认对此有任何了解。用历史学家保罗·查尔斯·默克利的话说:
(国务院的官员们声称对《请愿书》一无所知)似乎极不应该。很可能,他们只是不愿意让美国总统甚至美国国会花时间来处理“末日论”者提交的小册子。[47]
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美国国务院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在大屠杀之前和期间,根深蒂固的反犹太主义阻碍了犹太难民从德国及其占领的欧洲地区逃离,并夺走了无数的生命。但上面的引文指出了美国国务院故意驳回由该国精英们签署的《请愿书》的另一个原因:
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指决策者)对神学单纯的人(指原教旨主义者)的蔑视。决策者们都是在圣公会、公理会、一位论派,偶尔还有长老会等这些圈子里长大的,在他们眼里,没有什么比末日论者的小册子更令人鄙视的了。只要“犹太命运”的唯一坚定拥护者是原教旨主义者,就没有必要在犹太复国主义上浪费时间。与简单、传统的乡村俱乐部式的反犹太主义者相比,受过良好教育的新教徒更加恐惧和厌恶原教旨主义者。[48]
美国国务院对《请愿书》的忽视令布兰代斯很震惊,他与布莱克斯通建立起友好的联系。1917年,两人重新向一位虔诚的新教教徒威尔逊总统提交了修改过的《请愿书》。但这时,中东的军事和外交形势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掌控能力。
布莱克斯通在临死前已经是一个富翁,他送给布兰代斯(他也很富裕)一大笔钱,其中大部分是石油商米尔顿·斯图尔特捐赠、用以支持犹太复国主义工作的。1935年,94岁的布莱克斯通去世。去世前,他告诉布兰代斯,他把钱藏了起来,就像他在佩特拉藏的书一样,这样在他死后“如果被提真的来了,而你不在其中”,那么这些钱将用来支持未被提的犹太人,随后他们会皈依基督,并改变其他异教徒的信仰。(他还进一步劝告美国最伟大的法学家之一布兰代斯,“显然人类法律并没有为这些事件做准备”。)[49]
比布兰代斯的犹太复国主义和布莱克斯通的基督教时代论复国主义更令人关注的事件发生在亚瑟·贝尔福身上。从小,贝尔福就继承了父母的虔诚,并痴迷于《旧约》。幸亏如此,否则,他将只是一个典型的慵懒、超然的英国贵族,正如他的传记作者所言,他属于“一种容易辨认的类型,英国和法国的一些政治家将他们的名声归功于他们的才智所创造的印象,而不是任何具体的表现”[50]。
贝尔福的父亲是国会议员,父母都是福音派新教教徒,尤其是母亲。贝尔福也受到了一位兄弟会成员的强烈影响,这位成员名叫威廉·凯利,和达比一样,凯利也毕业于圣三一大学,更重要的是,他编辑了全套的《达比文集》,并且像安德森一样,在保守党圈子里人脉很广。
贝尔福的舅舅索尔兹伯里勋爵曾三次担任英国首相,几乎是理所当然的,贝尔福在1902年接任了舅舅的职务。通常情况下,在英国,卓越的才智和机敏的辩论技巧有助于升职,却并不意味着拥有从政能力。贝尔福3年后辞职,主要原因是贸易问题。[51]
在他辞职的同时,他遇到了赫茨尔的一位助手,即年轻的犹太复国主义者查姆·魏兹曼,一位刚刚移居英国的化学教授。魏兹曼后来成为以色列第一任总统。据报道,这位年轻的化学家对犹太家园的憧憬让虔诚的贝尔福“感动到落泪”[52]。
在随后的10年里,贝尔福与犹太复国主义者的关系不断加深,1917年11月2日,时任外交大臣的他给英国犹太社区最重要的人物罗斯柴尔德勋爵写了一封信,信的内容在一周后公开发布:
英王陛下的政府赞成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一个民族之家,并会尽力促成此目标的实现,但要清楚明白的是,不得有任何可能会伤害已经存在于巴勒斯坦地区的非犹太社群的宗教权利以及犹太人在其他国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政治地位的行为。[53]
《贝尔福宣言》使全世界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兴奋不已,并为30年后以色列国的诞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尽管贝尔福的宗教信仰明显推动了《贝尔福宣言》和随后的英国外交政策,但他与凯利等时代论者的接触是否直接影响了他对巴勒斯坦地区的政策,这一点是值得怀疑的。从那时开始,圣地的命运将不再由满足于站在一旁观察历史的神学家驱动,而将由那些希望自己塑造历史的人驱动。
9 圣殿山的争夺
末日叙事如何影响犹太人建国
犹太人确实回到了圣地,首先是19世纪末的缓慢迁移,然后在东欧大屠杀[1]后随着犹太复国主义影响力的增强而快速迁移,最后是在纳粹大屠杀之后,汹涌回归。
1948年,以色列建国。其后的几十年里,只有一小部分以色列公民赞同犹太版的末日叙事。犹太版与时代论版本一样,也是以犹太人回归和重建圣殿为特征。由于圣殿山异常的地区敏感性,这一小部分人不断制造内乱,其随时有可能引发地区冲突,甚至全球冲突。
充满时代论热情的基督教犹太复国主义者在20世纪后半叶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他们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无论是在圣地还是在其他地方,冲突危险都同样存在。
约翰·纳尔逊·达比和他当时的追随者,满足于从旁观者的角度观察事态发展。但20世纪30年代,在一位杰出的英国军官奥德·温盖特身上,时代论理论和现实政治发生了冲突。英国著名的军事历史学家巴兹尔·利德尔·哈特把温盖特描述为“犹太人的劳伦斯[2]”[3]。
1920年,国际联盟授予英国对圣地的“委任统治权”。[4]1936—1939年,温盖特在英属巴勒斯坦托管地任职。在那里,他的时代论信仰与他的军事技能以及英国资源相结合,推动了千禧年时代的进程;但是他这样做,严重违反了授权中所规定的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的平等待遇问题。
温盖特的外祖父曾经是一名苏格兰上尉,辞去英国军队的职务后,在当地建立了兄弟会分会。温盖特的父母也是兄弟会成员。温盖特从小听着父亲的时代论教会布道而长大,而母亲则更加教条主义。1921年,温盖特参军,1936年,他被宿命般地任命到巴勒斯坦,《旧约》是他的战地指南。著名以色列将军摩西·达扬描述了他们的第一次会面:
温盖特身材瘦长,中等个子,有一张坚毅而苍白的脸。他带着一把重型左轮手枪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本小小的《圣经》。他的态度真诚而又令人舒适,目光犀利而又热烈。他说话时会直视你的眼睛,像是要把他的信仰和力量灌输给你。我记得,他是在日落前到达的,渐暗的光线给他的到来增添了一种神秘和激动人心的气氛。[5]
温盖特抵达巴勒斯坦的时候,正值阿拉伯人对犹太人定居点和英国授权部队发动了一系列暴力袭击。其中英国授权部队的主要任务是阻止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相互残杀,但温盖特对犹太人的绝对偏袒很快就扰乱了这项任务所需要的本就脆弱的外交。这激怒了他的指挥官们,他们在感情上更倾向于阿拉伯人。
温盖特认为犹太定居点在防御阿拉伯人的袭击中过于被动,并力劝犹太人开始进攻。他一生都喜欢在敌后进行突击队式的袭击;尽管最初被指派为情报官员,但他很快组建了夜间特种行动队,队伍大约有200人,其中3/4是犹太人,由英国军官指挥;队伍的任务是保护具有战略意义的从伊拉克通往地中海的石油管道。1938年夏,行动队对阿拉伯军队发动了一系列袭击,大部分都是成功的。
正如摩西·达扬所暗示的,把温盖特称为怪人未免太轻描淡写了。他习惯于赤身裸体或只戴着浴帽向他的部队讲话,讲话时还偶尔擦洗自己。他还生吃大量洋葱,并反复让自己和部队食用受污染的食物和水,因为他相信这会增强抗病能力。
温盖特家族的时代论神学推动了他在巴勒斯坦的行动。他曾经告诉他的岳母:“犹太人应该在巴勒斯坦有自己的家园,这样,《圣经》预言就会实现。”[6]温盖特也不反对将他的圣经愿望与世俗愿望结合在一起,他认为军事上强大的犹太民族将成为大英帝国的堡垒。
他对犹太复国主义的偏袒很快就招致阿拉伯人对他的报复和他的上级的不满。军队上级认为他的“打完就跑”策略以及“把犹太人打扮成英国士兵”是不道德的。最后,军方将他限制在耶路撒冷从事办公室工作,然后在1939年5月将他重新分配到英国的防空部队任职。[7]他在英国待了一小段时间,随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他被派往苏丹,然后是埃塞俄比亚,领导“基甸军”游击队袭击当地的意大利占领者。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他被调往缅甸(日占区),在那里他组建了最著名的敌后作战部队——“钦迪特”部队(也称为“温盖特的突袭队”),这支英国军队(由英国空军提供补给)不断突袭日军,以保护次大陆[8]免遭入侵。1944年3月24日,他在印度的一次飞机失事中丧生。[9]
温盖特不仅扰乱了英国在巴勒斯坦托管地的中立性,而且他通过建立夜间特种行动队,积极主动地推动末日的到来,这严重违反了时代论禁令。在这个过程中,他的战术才华令他的犹太下属们敬畏。他指导过即将到来的1948年独立战争[10]和1967年六日战争中的几乎所有的以色列高级指挥官,包括摩西·达扬、伊加尔·阿隆、伊盖尔·亚丁和伊扎克·拉宾。他还创造了今天中东政治中的“既成事实”——占领土地并建立定居点。[11]用摩西·达扬的话说:“温盖特是我伟大的老师。他教的知识成为我的一部分,并已融入我的血液。”[12]在以色列,到处都是以温盖特名字命名的街道和公共场所,包括国家运动队的训练中心。
温盖特曾计划在战争结束时辞去英国陆军委员会的职务并回巴勒斯坦;以色列创始人之一、首任总理戴维·本-古里安认为他是指挥以色列军队的“自然选择”。[13]“如果他还活着”无疑是中东历史上最伟大的假设之一:如果温盖特还活着,那么他领导的以色列军队会在1948年独立战争中坚守耶路撒冷旧城吗?他的领袖魅力是否会让军队在那场战争中取得更彻底的胜利并占领约旦河西岸?还是他臭名昭著又反复无常的个人行为会导致新生犹太国家的失败?
温盖特的影响一直萦绕中东。2000年9月,在近千名武装防暴警察的保护下,在野党利库德集团[14]领导人阿里尔·沙龙坚持访问耶路撒冷圣殿山,由此破坏了《奥斯陆协议》[15],并引发了第二次巴勒斯坦大起义。沙龙在青少年时代便视温盖特为英雄;此外,温盖特曾经训练并指导过的一名年轻士兵阿夫拉哈姆·约菲,后来成为沙龙的导师。
沙龙的这次重要访问,突出了圣殿山作为世界上最具争议地区的地位。圣殿山是耶路撒冷错综复杂的220英亩旧城区中一块35英亩的土地,它本身就与末日叙事紧密相连,因此也与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的宗教狂热紧密相连。圣殿山可以说是第三次世界大战最有可能爆发的地方,基督教、犹太教和穆斯林的千禧年主义,正是末日剧中的主角。
耶路撒冷旧城可以粗略地看作一个正方形,圣殿山在正方形的东南角(见图9-1)。从圣殿山顺时针方向沿着旧城周边绕行,你会依次经过犹太区、亚美尼亚区、基督徒区和穆斯林区,最后回到圣殿山。圣殿山是基督教和犹太教的极端分子都想建造第三圣殿的地方,他们有各自的末日版本。
图9-1 今天的圣殿山
第一圣殿由所罗门建造并被巴比伦人摧毁,没有人知道它的确切位置。但最常提到的地点是圣殿山上的岩石圆顶清真寺(甚至在犹太人占领迦南之前,岩石圆顶清真寺很可能已经是耶布斯人的礼拜场所,所罗门的父亲大卫曾征服过耶布斯人)。第二圣殿是在公元前6世纪末犹太人从巴比伦流亡归来后,在马加比家族的领导下重建并扩建的,大希律王将其大规模扩建到现在的圣殿山上。70年,第二圣殿被罗马人摧毁。
阿拉伯人在637年占领了耶路撒冷,并在692年建成了岩石圆顶清真寺。圣殿山的第二大建筑是阿克萨清真寺,其最初只是一个简陋的棚屋,在地震后重建了几次,直到1035年左右才最终定型。这座山对穆斯林的神圣性源自621年先知穆罕默德的一个梦,在梦中,他在一个夜晚骑着他的长翼坐骑布拉克到访了这座山,并登上了云霄。(第二天,穆罕默德“返回”麦加后,向将信将疑的居民讲述了他这段所谓的旅程。)
根据对当前圣殿山所持的不同观点,犹太教的学者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最大的群体,他们认为犹太人可以访问圣殿山,但不能在那里祈祷。第二类的人数少一些,他们认为应该禁止参观,由于献祭的红母牛还没有找到,约柜(至圣所)的确切位置也不确定,因此访问者是不纯洁的,可能会意外地污染这块方舟,无论它实际位于山内的什么地方。第三类是极右翼的一小部分人,他们想立即建造第三圣殿。[16][17]
抛开神学因素不谈,绝大多数犹太人不想重建圣殿,原因很实际:这将需要拆除岩石圆顶清真寺,可能还需要拆除阿克萨清真寺,犹太人对这些建筑的蓄意破坏将引发灾难性的地区冲突,甚至可能是全球冲突。理解这一点并不需要多么伟大的地缘政治智慧。
在这个容易引起争议的话题上,兄弟会和早期的时代论者几乎没有发表什么言论,他们有很好的理由:《圣经》各章节之间经常互相矛盾,《旧约》和《新约》对未来的圣殿,更准确地说,对在圣殿进行祭祀的必要性,有一些相互矛盾的建议。一方面,《以西结书》第40~48章描述了未来的圣殿,以及将在其中进行的祭祀;另一方面,《希伯来书》10:1-18认为弥赛亚的祭品已经足够,动物祭品是没有必要的,因此重建圣殿也是没有必要的。[18]
漫长而纠缠的历史,使现代耶路撒冷这座城市具有爆炸性的地位。70年,罗马人摧毁圣殿并驱逐了大部分桀骜不驯的犹太人,而其余大部分犹太人在135年西蒙·巴尔·科赫巴领导的第二次起义失败后也被驱逐。随后,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萨珊王朝、穆斯林倭马亚王朝、阿拔斯王朝、法蒂玛王朝相继占领这座城市。1099年,十字军驱逐了法蒂玛人,屠杀了该城的犹太人和穆斯林居民;1187年,十字军向萨拉丁投降。随后的几十年里,基督教和穆斯林交替控制这座城市。13世纪后半叶,穆斯林马穆鲁克为争夺城市的控制权而和蒙古帝国开战,大约1300年后,马穆鲁克获胜,耶路撒冷迎来了长达6个多世纪的穆斯林统治。[19]1516年,奥斯曼帝国从马穆鲁克王朝手中接管耶路撒冷,并一直保持控制权,直到1917年12月,埃德蒙·艾伦比将军率领的英国军队进入圣地(见图9-2)。
图9-2 今天的耶路撒冷旧城
1929年左右,即国际联盟授予英国在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权”生效6年后,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开始互相残杀,包括对个人的袭击、大规模暴动和恐怖行动。整个20世纪30年代,从德国纳粹屠杀和迫害中逃离的大批犹太新移民受到阿拉伯人的强烈抵制,因此互相残杀不断。1947年,联合国提出巴勒斯坦地区的分治决议(见图9-3),但当犹太人在1948年5月14日午夜宣布建立以色列国时,周围的阿拉伯邻国与这个新国家之间爆发了全面战争。
图9-3 1947年联合国提出的巴勒斯坦分治决议
分治决议不仅将巴勒斯坦地区大致一分为二,还设置了一个“独立主体”——耶路撒冷市,其由联合国管理,约占100平方千米,包括旧城、更现代化的西部商业区以及其他周边地区。
巴勒斯坦人和邻近的阿拉伯国家拒绝分治,他们想彻底摧毁这个新生的犹太国家。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独立的那一天,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分别从多个方向对耶路撒冷发动了袭击。
在旧城南部入口锡安门的一场关键战役中,22岁的军官大卫·埃拉扎尔[20]指挥犹太部队深入耶路撒冷犹太区,将犹太平民和受伤的军人救出。但这次行动也耗尽了埃拉扎尔的精锐部队,剩余部队被迫放弃并离开这个祖辈已经连续生活了大约3000年的地方,旧城被约旦人占领。[21]即使在穆斯林的统治下,犹太人也可以进入圣殿山,而西墙(哭墙)更是犹太教最神圣的地方。约旦军队开始夷平犹太区。尽管失去了旧城,但这个新生国家幸存了下来,这令国际社会和许多犹太人深感意外。
美国基督教徒对以色列建国最初的反应充其量是温和的。例如,美国天主教徒追随梵蒂冈[22]的态度,拒绝犹太人对圣地提出的任何要求。1943年,梵蒂冈国务卿宣布不承认《贝尔福宣言》;而在1948年以色列宣布独立的同一天,梵蒂冈报纸《罗马观察报》声称:“现代以色列不是圣经中以色列的继承者。圣地和那些神圣的地点只属于基督教:真正的以色列。”[23]
主流新教徒的反应也不热情;他们大致同意梵蒂冈的观点,即代表新以色列的是基督教徒,而不是犹太人。此外,圣公会和长老会教徒支持阿拉伯人而不是犹太人,他们有一些其他理由,他们担心美国对新犹太国家的支持会妨碍他们在阿拉伯世界的传教活动以及教育机构的发展,特别是贝鲁特美国大学和开罗美国大学,那时,这些大学已经成为阿拉伯民族主义的温床。[24]最后一点也同样重要,圣公会和长老会教徒已经进入阿拉伯石油公司的管理层,这些石油业务越来越有利可图,对他们来说,具有重要的战略潜力。[25]
20世纪初,美国新教刊物《基督教世纪》不断发表反对犹太复国主义的社论意见。例如,1929年,它质疑:
犹太人在很多地区都受到尊崇,因为在那些地区的工业、商业、政治、艺术和文学等领域,犹太人都展现出他们的能力。他们真的想移民到巴勒斯坦这样一个资源贫乏的地方吗?[26]
最令人震惊的是,希特勒在1933年掌权时,大多数主流新教徒都无视事实。当彻底的种族灭绝代替纳粹种族立法时,《基督教世纪》一再建议不要急于做出判决;编辑们认为需要更多的数据。10年后,该出版物认为,犹太人不信仰耶稣已经有2000多年了,犹太人必须将耶稣带回他们的犹太教堂,从而表明他们对美国的忠诚,“一个简单的举动就是自愿庆祝耶诞节[27]”[28]。
1942年,关于放逐、集中营和大规模屠杀的一系列故事首次出现在美国报纸上。当美国犹太复国主义拉比斯蒂芬·怀斯开始全面宣传这些故事时,《基督教世纪》质疑他的指控是否有“任何好的目的”。该出版物尤其对怀斯的“犹太人的尸体偶尔被加工成肥皂”[29]这一断言感到愤怒,但是很悲惨的是这一断言后来被证明是真实的。
并不是所有主流新教徒都如此无视事实。其中最著名的是伟大的美国神学家雷茵霍尔德·尼布尔,和他的许多政治分析一样,他对犹太国家的早期评论经得住考验,对当前的中东局势很有意义。作为一名自由派新教徒,尼布尔拒绝接受《圣经》字面上的真理,并对犹太复国主义问题持有一种更加明智和务实的态度。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他就撰文指出,犹太人应该建国,不是为了实现千禧年,而是为了更现实的原因。首先,“每一个民族都有权最终拥有一个家园,这个民族在这个家园里不是‘有差异’的。在家园里,这个民族既不需要受到所谓善良人的庇护,也不会受到坏人的诽谤”。其次,很明显,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吸纳纳粹压迫下的所有难民,巴勒斯坦应该对这些溢出的难民进行必要的疏导。[30]
关键在于,与温盖特以及基督教犹太复国主义者不同,尼布尔认识到忽视阿拉伯人民是愚蠢的:
(美国和英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最终胜利者,它们)能够确保将巴勒斯坦地区留给犹太人,确保取消目前对移民的限制,并确保对阿拉伯人另有补偿。但犹太复国主义的领导者坚持认为犹太移民给巴勒斯坦带来了新的力量,而不会给阿拉伯人民带来“不公正”,这种想法是不切实际的。期望任何人将对其传统财产的主权限制视为“公正”都是荒谬的,不管这种限制会给他们带来多少好处。[31]
像大多数时代论者一样,说意第绪语的阿尔诺·盖布兰才华横溢。他将犹太人分为两类,他所崇敬的正统犹太人和他对之持有怀疑态度的更世俗的犹太人[32]。作为一名坚定的反纳粹分子,他深入研究反犹太主义欺诈中最臭名昭著的《锡安长老会纪要》。该书传播了很多犹太人控制全球经济、接管国家政府和杀害基督徒的巨大阴谋(最近,阴谋论在当前全球范围内的极右民族主义者中又卷土重来)[33]。
与此同时,在大多数主流新教徒和天主教徒都避犹不及的时候,盖布兰做出了一些关于大屠杀的评论,其具有很强的预见性。早在1932年,他就谴责希特勒反犹太主义的疯狂,并预言“显然他将走向末日,与《以斯帖记》中的哈曼命运相同”[34]。到1942年,他是最早传达欧洲纳粹大屠杀和希特勒灭绝犹太人新闻的人之一;到了第二年,他正确地估计出,那时德国人已经杀死了200万人。[35]
1948年以色列建国时,哈里·杜鲁门和他的国务卿乔治·马歇尔之间体现出非常明显的宗教界限。前者是浸信会原教旨主义者,后者是主流新教徒。杜鲁门在12岁时已经读了两遍《圣经》,而马歇尔则是一个圣公会教徒。[36]在英国对巴勒斯坦的托管权结束的前两天,杜鲁门会见了马歇尔,以及副国务卿罗伯特·洛维特和年轻的白宫法律顾问克拉克·克利福德。
那时,杜鲁门已经向时任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主席——魏兹曼做出了美国承认以色列的承诺,他让克利福德将他这样做的理由陈述给马歇尔和洛维特。但杜鲁门还没开始,马歇尔就打断了总统的话:“我甚至不知道克利福德为什么会在这里。他是国内顾问,而(我们讨论的)这是一项政策问题。”杜鲁门回应道:“将军,他在这里,是因为我邀请他来。”洛维特是耶鲁大学骷髅会[37]的成员,他的父亲是美国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的主席,他补充说,承认以色列“显然是为了赢得犹太人的选票”。杜鲁门和马歇尔互相攻击了一会儿后,马歇尔最后宣布:“如果你听从克利福德的建议,那么我会在选举中投你反对票。”[38]
最终,马歇尔让步了,并承诺对自己的反对承认以色列的立场保密。杜鲁门的父母都是虔诚的浸信会教徒,杜鲁门小时候经常上主日学校,成年后进行了再浸礼;无论他在哪里,他总会参加周日礼拜。在他的个人文章中,他记录道:“我是一名浸信会教徒,我认为这个教派给了普通人最近、最直接的接近上帝的途径。”[39]
离开白宫后不久,杜鲁门参观了美国犹太神学院,在那里,一位朋友将他介绍为“帮助建立以色列国家的人”。作为回应,杜鲁门提到了从巴比伦囚禁中将犹太人释放的波斯国王:“你说的‘帮助建立’是什么意思?我是居鲁士,我是居鲁士。”[40]
1949年的停战协定将旧城和约旦河西岸交给了约旦人;在以色列国土最窄的“腰部”地区,约旦军与海相隔的距离仅为9英里。耶路撒冷较新的西部地区仍在以色列的控制之下,但约旦人控制着拉特伦,其距离新城和以色列其他地区的关键连接处的主要道路仅一箭之遥。独立战争期间,以色列人曾在拉特伦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战斗,但以失败告终。随后以色列人在南部几英里处修建了一条新公路,使得连接处的脆弱性略有降低。
美国的时代论者与主流基督教徒算是表亲,但与后者不同,他们对于以色列的建立欣喜若狂。其中最典型的是司可福,他曾就读于菲利普斯学院和普林斯顿大学,会说希伯来语和亚拉姆语,任费城圣经大学校长,后来花了10多年时间编写1967年版的《司可福串注圣经》。1949年,他宣称“弥赛亚时代即将开始”。此外,他认为以色列和英国之间的“迫在眉睫的联盟”,可以看作犹太人和复兴的罗马帝国之间的时代论契约的开始。司可福似乎忘了,此前犹太人一直在攻击英国士兵,英国人可能并不想与犹太复国主义者结盟。还有其他一些时代论者更进一步,他们认为,上帝有意缩短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寿命(他与阿拉伯人建立了密切的关系),这样可以使亲以色列的哈里·杜鲁门成为总统。[41]
虽然以色列的建国确实触动了学究型时代论者的灵魂,但在他们的核心圈子(司可福就是这个核心圈子里的典型代表)之外,引起的共鸣并不多。此外,尽管以色列的建国使犹太人回到了圣地,但犹太人并没有控制圣殿山,事实上,他们甚至都无法进入圣殿山,这是数千年来没有发生过的。因此,他们没有实现时代论的基本要求:在重建的第三圣殿中恢复礼拜和祭祀。
19年后,这种情况将会改变。1967年5月,阿拉伯暴徒涌上街头,要求摧毁以色列,埃及总统贾迈勒·阿卜杜勒·纳赛尔封锁了以色列进入红海的通道,并将联合国维和部队赶出西奈半岛。(1956年,通过与法国和英国的短期军事同盟,以色列占领了西奈半岛。根据随后达成的协议,西奈半岛又归入了埃及。并且根据该协议,纳赛尔的两次行动均构成战争行为。)关键是,纳赛尔还向拉特伦派遣了两个突击营,直接针对以色列的西耶路撒冷;5月底,他公开宣称要摧毁这个犹太国家。
纳赛尔估计,这一挑衅将引发以色列的进攻,最终导致这个小国被更强大的阿拉伯军队清洗。但他只估计对了一半。6月5—10日的六天里,以色列武装部队将尚未起飞的埃及空军摧毁在地面上,并占领了西奈半岛、西岸、戈兰高地以及旧城和圣殿山。
起初,以色列人并不打算攻占旧城。他们认为自己的国家处于毁灭的边缘,埃及对他们的生存威胁已经牵涉他们所有的精力和资源。因此,以色列国家领导人绝不想让约旦人加入战争,因为约旦人可能会在以色列脆弱的“腰部”将以色列一分为二。以色列在耶路撒冷地区的战略利益,主要集中于斯科普斯山飞地[42]内,该地区有一些小型驻军以及废弃的大学和医院,完全被约旦的领土包围。
以色列向约旦国王侯赛因传话:如果约旦不采取敌对行动,以色列就不会攻击约旦河两岸的军队。侯赛因却说他的答案将通过“空降”到达,很快,约旦通过战斗机和炮弹袭击了以色列。虽然侯赛因的空袭基本无效,但当约旦人炮击耶路撒冷和特拉维夫郊外的国家国际机场时,以色列人别无选择,只能做出回应。即使在那时,国防部长摩西·达扬为应对危机而刚刚上任三周,依然希望谨慎行事;但内阁鹰派,特别是梅纳赫姆·贝京[43],要求军队占领耶路撒冷;在战争的前两天,达扬的克制政策占据了上风。[44]
能比摩西·达扬更好地应对旧城不断变化的动态的人几乎没有。这位独眼国防部长在一个农场长大,每天都与阿拉伯人打交道,会说阿拉伯语,与阿拉伯的童年伙伴们建立了友谊,并钦佩于伙伴们的父母安静的性格。独立战争期间,年轻的达扬曾作为一名中校,指挥耶路撒冷地区的犹太军队。在那场最终结束1948年冲突的微妙而漫长的停战谈判中,他与约旦谈判方阿卜杜拉·塔勒进行了广泛而越来越热情的接触。达扬非常信任他,在塔勒的陪同下,达扬穿着阿拉伯服装前往安曼[45],并与侯赛因的父亲阿卜杜拉国王进行了谈判;几年后,当塔勒要求以色列的《巴勒斯坦邮报》(《耶路撒冷邮报》的前身)严厉地批评他,从而提高他在安曼的信誉时,达扬回报了他。[46]
随着埃及和约旦的外部威胁消除,战争即将停火,以色列内阁最终授权占领耶路撒冷旧城;当地的指挥官乌兹·纳尔基斯曾在1948年的旧城战役中失败,他命令伞兵军官莫迪凯·古尔执行最后一次袭击。
古尔的预备役部队,最初是计划部署到西奈半岛的,但随后其与约旦军队展开了一系列的血腥战斗,从而确保了旧城北部和东部郊区的安全。这些战争的另一个好处,是建立了一条通往斯科普斯山的通道。旧城的约旦驻军紧急请求了支援,但以色列的飞机驱散了这支西行救援纵队,这使古尔的伞兵在6月7日相对容易地由通道进入了耶路撒冷。达扬铭记世界人民的信仰,没有授权对旧城的空中袭击,炮兵部队从圣殿山绕行,并仅向阿克萨宣礼塔内的狙击手进行零散的小型武器袭击。[47]这是幸运的,因为约旦人在圣殿山附近储存了大量弹药,近距离战斗很可能会点燃这些弹药,带来灾难性的地缘政治后果。[48]
古尔占领了世界上最神圣的地方,用无线电向纳尔基斯发出:“圣殿山在我们手中!”这也许是现代希伯来语中最著名的一句话。纳尔基斯和什洛莫·戈伦跟着古尔登上了山,其中戈伦是独立之后的以色列的军队首席拉比,他欣喜若狂地登上山顶,高呼《圣经》经文,反复吹响他的羊号角(即朔法尔[49])。
戈伦是想要重建第三圣殿的少数犹太人之一。他把纳尔基斯拉到一边商量。几十年后,就在戈伦去世之前,纳尔基斯向《国土报》提供了这次谈话内容:
戈伦:纳尔基斯,现在是向岩石圆顶清真寺投放100公斤炸药的时候了,就这样吧。
纳尔基斯:拉比,住手。
戈伦:纳尔基斯,这样做将翻开新的历史篇章。你没有领会这样做的重要意义。现在正是机会。明天,可能就什么都做不了了。
纳尔基斯:拉比,如果你不停下,我就立刻把你送去监狱。[50]
戈伦默默地离开了。达扬一听说占领旧城的消息,就立即前往耶路撒冷处理圣殿山事务。当时的圣殿山和现在一样,是中东政治炸弹的导火线。
正如达扬在他的回忆录中所描述的:
多年来,阿拉伯人一直禁止犹太人进入他们最神圣的场所,包括耶路撒冷清真寺院内的西墙和希伯伦的列祖之墓[51]。现在我们掌握了控制权,我们应该理解其他那些和曾经的我们一样有相同需求的人,允许各种信仰的人在圣地自由参观和朝拜。[52]
达扬到达圣殿山后,立即命令将岩石圆顶清真寺上的以色列国旗移走。第二天,他咨询了一位希伯来大学的伊斯兰历史学教授,探讨如何更好地接触管理此地的神职官员,也就是瓦克夫[53]。此后不久,他和工作人员登上圣殿山,前往阿克萨清真寺,进行了一次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会面:
当我们继续登上圣殿山到达清真寺大院时,我们似乎……进入一处阴沉的寂静之地。清真寺外接待我们的阿拉伯官员庄严地向我们致意,他们的表情反映出对战败感到悲伤,并恐惧于我可能会做的事情。[54]
达扬命令士兵们把鞋子和武器放在门口。经过瓦克夫的初步介绍后,达扬让官员们谈论未来,但他们沉默了。于是达扬和随从们盘腿坐在地板上,以阿拉伯的风俗和他们聊天。最终,官员们敞开了心扉:他们最关心的是战争期间的水电中断。达扬承诺将在48小时内恢复水电。
这时,达扬将他来这里的原因告诉了瓦克夫:他要让他的士兵离开圣殿山,圣殿山还将留在瓦克夫的手中。达扬要求他们恢复相关服务,并告诉他们,以色列人不会像约旦人那样审查传统的星期五礼拜;以色列的部队将从外部保卫这座山,但推土机已经将西墙附近的阿拉伯住宅清除;犹太教最神圣的地方——西墙,将继续掌握在以色列人手中。
达扬后来记录道:“瓦克夫和官员们并不喜欢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但他们知道无法改变我的决定。”[55]达扬是一个惊人的好色之徒和考古窃贼,他不是天使。记者格肖姆·戈伦伯格观察到,“如果上帝真的干预了人类历史,那么他在选择圣徒时很有幽默感”[56]。达扬自己做出了这一安排,几乎没有采纳内阁的建议;因为即使是谨慎和持久的妥协,也通常无法达到各方都满意。
但这种匆忙的安排依然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每个问题都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几乎从一开始,拉比戈伦就很能制造麻烦。他首先带领一小群追随者到圣殿山祈祷。起初,瓦克夫并没有反对,但在埃波月[57]九日(这一天是犹太人纪念第一和第二圣殿被摧毁的日子),他做出了超越限度的行为。那天是1967年8月15日,这位惹事的拉比带着50个人和一个便携式方舟来到圣殿山,吹响了他的羊号角并祈祷。
城内的穆斯林开始焦躁愤怒,瓦克夫封锁了圣殿山的主要入口,并开始向犹太人收取进山费用;而戈伦的回应则是宣布下一个安息日会带来1000名追随者。至此,以色列内阁已经厌烦了戈伦的这些危险行为,并做出决定:犹太人可以参观圣殿山,但不能在山上祈祷。而几乎同时,以色列最高宗教委员会的首席拉比直接禁止了犹太人参观圣殿山。虽然并非所有犹太人都承认拉比的权威,但大部分正统犹太人都承认,而且由于他们往往在意识形态上最为极端,因此这项禁令至少在一段时间内遏制了与圣殿山有关的紧张局势。[58]
少数犹太人想把穆斯林从圣殿山上赶出去,炸毁岩石圆顶清真寺和阿克萨清真寺,重建第三圣殿。他们感到愤怒,并将达扬称为叛徒(甚至还有更恶劣的称谓)。尽管历史证明达扬是正确的,但重建圣殿的狂热者或瓦克夫都不这样认为。
几乎从一开始,达扬的妥协就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古尔那个著名的感叹句[59];圣殿山事实上在穆斯林社区手中,这种控制正是在自1967年战争以来的半个世纪里才得以巩固的,围绕上帝那一小块35英亩土地的政治动荡也随之加剧。
下一个圣殿山上的重大事件,由一名精神分裂的澳大利亚基督徒丹尼斯·迈克尔·罗恩引发。他充满了由精神病引发的宗教热情,于1967年8月21日进入阿克萨清真寺,将煤油倒在讲坛的楼梯上,并投掷了火柴。大火烧毁了清真寺的大部分室内装饰,还削弱了柱子的支撑力。
罗恩是赫伯特·阿姆斯特朗的信徒。阿姆斯特朗是美国原教旨主义上帝广播教会的创始人,也是20世纪30年代初最早利用广播新媒介的传教士之一。阿姆斯特朗并不是时代论者,但他相信英国人和美国人是“10个消失的犹太部落”的后裔。尽管如此,时代论的普通信仰,即只有在重建的圣殿中恢复朝拜和祭祀才能使耶稣复临,激发了具有活跃错觉的罗恩,他采取了合乎逻辑的下一步:阿克萨清真寺是第一圣殿的所在地,它必须被摧毁,以便为新圣殿的重建让路(尽管大多数权威人士认为第一圣殿的遗址在岩石圆顶清真寺,而不是附近的阿克萨清真寺)。
两天后,当以色列警察终于在东耶路撒冷的小旅馆抓住罗恩时,他高兴地承认:既然上帝想让他建造这座圣殿,他就必须先摧毁阿克萨清真寺。最后,罗恩被审判、定罪,并被关押在精神病院,于1974年被驱逐回澳大利亚,一直在医院里住了20年才去世。
尽管罗恩和犹太人没有什么关系,但阿拉伯世界还是爆发了;纳赛尔和沙特国王费萨尔都向以色列宣布圣战。在这一特殊情况下,以色列人是幸运的,因为纳赛尔和费萨尔都锁定了最有可能接受号召的激进伊斯兰主义者。[60]
阿克萨清真寺的大火表明,圣殿山政治有最具爆炸性的两大特点。首先,它无处不在,总是充满偏执;尽管罗恩很明显只是个精神病人,并与犹太复国主义无关,但阿拉伯世界的许多人仍然指责犹太人纵火,并认为事实是以色列的消防队员向其泼汽油。而与此相反,以色列内阁部长则指责穆斯林为了挑衅而放火。其次,如果圣殿山的火药桶会点燃世界,那么它很可能伴随着宗教幻想的火焰,这种幻想可能来自犹太复国主义极端分子、激进的伊斯兰主义者、时代论基督徒或者普通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将这一原则应用于世界上所有的伟大信仰,并不算过分笼统。主流的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落入受骗的真信徒或明显的精神错乱者手中之前,都是和平的宗教。关于精神错乱者,他们的主要症状是幻听,常常听到来自上帝的声音。[61]
并不是只有基督教徒才有末日错觉。犹太人在这方面领先了500年。伊斯兰教几乎是从穆罕默德本人开始,就有自己的末日错觉版本,这一版本最近在书店和战场上迅速发展。
绝望是末日叙事生长的沃土。公元前6世纪,被流放到幼发拉底河沿岸为奴后,古犹太人正需要休整。《以西结书》和《但以理书》记载了压迫犹太人的人被毁灭,但神学家们通常认为首次明确提到犹太弥赛亚的是《以赛亚书》。与《但以理书》相似,《以赛亚书》的写作时间是以赛亚生活的公元前8世纪之后的几个世纪,它可能是由一系列作家在巴比伦流亡期间以及回到犹大之后创作的。书中预言了一位救世主的出现,他将结束世界,在耶路撒冷建立一个上帝的普世王国。
弥赛亚主义是犹太历史上一个持续的主题,它有时像一条细红丝带,有时则像一块展开的能够蒙蔽理性的深红色布。它可能会带来一场全国性的运动,例如罗马时期,70年,奋锐党[62]策划的起义。起义中分裂出西卡里党,其暗杀了拒绝反叛的犹太人;其中一些西卡里人后来在死海之上的梅察达集体自杀。它还可能是某些虽有才能但被骗、偶尔有精神病的个人的作品,比如沙巴蒂·萨维,一位患有躁狂抑郁双相型障碍的塞法迪[63]拉比,他在1648年的狂躁间歇宣称自己是弥赛亚,并成为小亚细亚士麦那地区大型犹太社区的宗教领袖,然后在东地中海四处穿梭,聚集皈依者和会众。17世纪中期的大屠杀使欧洲大陆的犹太人口大量减少,沙巴蒂·萨维的弥赛亚救世承诺吸引了大批追随者,但当他被奥斯曼帝国监禁而面临死亡威胁时,他选择了皈依伊斯兰教,这一承诺也宣告结束。[64]
大屠杀后,难以控制的以色列独立运动中再次上演了奋锐党和西卡里党之间的戏剧版本。在独立前的冲突中,两个恐怖组织“伊尔贡”和“莱希”(前者一般不会谋杀犹太人同胞,但后者会),都参与了对阿拉伯人和英国官员的暗杀性袭击,最著名的是1944年在开罗暗杀英国副国务大臣莫恩勋爵,以及1946年炸毁耶路撒冷的大卫王酒店,造成91人死亡。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伊尔贡要求暂时停止对英国人的袭击,这激怒了更激进的成员,他们在亚伯拉罕·斯特恩的领导下联合成立了莱希(就是在英语世界中更为人所知的“斯特恩帮”)。像伊尔贡一样,莱希的目标也是阿拉伯人和英国公民,它们不仅对莫恩遇刺事件负责,而且对1948年的联合国代表福克·伯纳多特伯爵遇刺事件负责,因为当时它们担心伯纳多特会与阿拉伯人达成对它们不利的停战协议。(战争期间,伯纳多特曾帮助数万人从德国集中营获释,其中约有1600名犹太人。)
除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与英国的临时停火争议之外,还有两个方面的争论使伊尔贡和莱希分裂。与奋锐党和它的分支西卡里党的区别一样,伊尔贡人一般不会杀害他们的犹太人同胞,而莱希人则会这样做。过去的西卡里人和后来的莱希人都谋杀过犹太人的通敌者,偶尔还谋杀与他们仅仅有意识形态分歧的人。更重要的是,和西卡里人一样,莱希人也是热情的弥赛亚主义者,而伊尔贡人则更世俗化。
莱希的宣言,即《民族复兴原则》,列出了18条,其中最臭名昭著的是向犹太人承诺《出埃及记》中的土地“从埃及河到大幼发拉底河”,以及第三圣殿的重建。[65]在被纳入以色列武装部队和情报机构之前,伊尔贡和莱希的最后领导人分别是梅纳赫姆·贝京和伊扎克·沙米尔。两人后来都成为以色列总理。
以色列人对弥赛亚主义团体的支持相对较少。那里的民众消息灵通,他们认为在晚间新闻时间给别人打电话是一件非常粗鲁的事情;他们同样非常清楚,重建圣殿类似于一种自杀行为。尽管这个国家仍然是恐怖袭击的目标,最近尤其是伊朗部队打击的目标,但弥赛亚主义的原推动力——一种与巴比伦人、塞琉西王朝、罗马人、国社党或纳赛尔统治下的埃及人等规模相当的威胁——已不复存在;毕竟,以色列已经与埃及和约旦签署了和平协议,而剩下的威胁来源国叙利亚则陷入内乱。
即便如此,1967年对旧城的占领确实激励了以色列千禧年主义者中的一小部分人,特别是信仰者同盟(即坚信派),他们将《出埃及记》中的最大领土视为信仰:上帝将加沙、西岸、戈兰高地,甚至荒芜的西奈半岛永远留给了犹太人。1967年独立战争刚刚结束,坚信派就开始在约旦河西岸修建定居点,1974年,他们与新总理伊扎克·拉宾因为那里的修建工程发生了冲突;最终,坚信派通过拉宾的对手、建立定居点的支持者——国防部长西蒙·佩雷斯,迂回挫败了拉宾。3年后,梅纳赫姆·贝京成为以色列的领导人,他打开了西岸扩张的闸门。(1978年的《戴维营协议》[66]规定,将西奈半岛归还埃及。坚信派没能阻止该协议的实施。)
其他的犹太弥赛亚主义者则专注于圣殿的重建。伊斯拉尔·阿里尔就是这样一位圣殿狂热者,他是一位关注梅洛迪小母牛的拉比。1967年,年轻的阿里尔曾在攻占西墙的伞兵旅服役。对他和一小群极端正统的犹太人来说,弥赛亚(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到临过的)在圣殿建成并使用之前是不可能出现的。1988年,阿里尔协助建立了“圣殿研究所”,该研究所不仅致力于重建第三圣殿,而且致力于完成圣殿最精致的细节,包括亚麻长袍、乐器、古犹太教朝拜所用的仪式。
完成这些细节只不过是时间、技能和金钱问题,阿里尔和他的同事们根本不缺。更难的是要找到祭司主持弥赛亚回归所需的祭祀仪式,而这代表了神学上的一个两难问题,因为祭祀通常只能由用红色小母牛的骨灰洁净后的祭司主持,这本身就需要屠宰这种稀有的牛。
约瑟夫·埃尔博伊姆是另一个弥赛亚团体“重建圣殿运动”的拉比,他试图通过创造“从未与死尸在同一屋檐下”的洁净祭司,来克服无法找到合格红色小母牛的困难。他从古代祭司种姓科哈尼姆的后裔中挑选出自愿的孕妇,她们将在一个特殊的院子里分娩,那里高于地面,以避免另一个祭司的禁忌,即“不能错误地踩在一块没有标记的坟墓上”。该项目允许家长探访,但男孩们永远不能走出大院;他们可以在一个升高的庭院玩耍。男孩们将接受包括祭祀技术在内的祭司培训,在成年礼后的某一天,他们将成为转基因红母牛的屠宰者。[67]
1975年,像8年前戈伦和他的追随者做的那样,一小群犹太弥赛亚主义者进入圣殿山,在一扇禁止他们进入的大门内祈祷。[68]阿以联合警察部队将正在祈祷的这群民族主义者赶走,但以色列法庭做出了有利于这群人的裁决。这引发了骚乱,数名阿拉伯人死亡,几十人受伤。阿拉伯国家在联合国发出了抗议,瓦克夫规定,包括西墙在内的整座圣殿山都属于清真寺。以色列高等法院最终废除了允许犹太人在圣殿山祈祷的决定,但随后利库德集团的3位总理梅纳赫姆·贝京、阿里尔·沙龙和本雅明·内塔尼亚胡发誓要改变这一裁定。但最终没有人兑现这一煽动性的承诺。
1982年,两个犹太极端主义团体分别试图在圣殿山放置炸药;第一个是由拉比梅厄·卡赫纳领导的反阿拉伯种族主义团体,叫作“卡赫运动”,其试图在岩石圆顶清真寺的墙壁附近引爆炸弹。第二个是名为“利夫塔帮”的神秘团体,其试图炸毁岩石圆顶清真寺和阿克萨清真寺。[69]为此,哈佛大学国际事务中心进行了一次地缘政治模拟,并得出“如果岩石圆顶清真寺真的被摧毁,那么这将触发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结论。
更危险的是另一个团体“犹太地下组织”。到20世纪80年代初,其成员已经杀害了希伯伦的5名阿拉伯学生,并企图暗杀约旦河西岸的市长们,炸毁清真寺和阿拉伯公交车。这些行为非常危险。1984年,他们对岩石圆顶清真寺进行了广泛的侦察,并获得了先进的炸药,但后来计划取消。正如后来的一个极端组织的成员所说,30个成员的行动,可以被称为一个地下组织的行动;300个成员的行动,就是一场运动;3000个成员的行动,那就是一场革命。[70]第二年,一家以色列法院判处了27名地下组织成员监禁,监禁时间从几年至终身不等,罪名是对圣殿山有企图并进行了其他恐怖袭击。然而,到1990年,在以色列右翼团体的压力下,他们全部获释。[71]
直到1994年去世之前,拉比戈伦一直在制造麻烦。从第一次造访圣殿山,他就开始勘测。在他去世前几年,他公布了那些测量数据,并发表了一篇圣经评论,宣称山的南部有一大块土地不受圣殿的洁净限制,因此其适合修建犹太教堂。该评论文章忽略了一个事实,即该地目前被阿克萨清真寺占据。
与地上的祈祷一样,在圣殿山土层下进行的考古活动也会激起阿拉伯人的愤怒。尽管当时有大量的历史和考古学证据,但穆斯林通常否认第一和第二圣殿曾经存在过,并将任何挖掘圣殿山土层的行为视为犹太人试图为建立第三圣殿找证据。
几个世纪以来,人类的居住地积累了连续的沉积层,因此考古学家挖掘得越深,能够追溯到的时间就越早。罗马和耶路撒冷等具有悠久历史的古城中,偶尔会有这方面的生动体现。在这些现代城市的街道下方,12~24英尺的地方发现了可追溯到基督时代的挖掘物。
这意味着,耶路撒冷的考古学家们在挖掘时首先会遇到奥斯曼帝国时期的文物,然后是更早的穆斯林王国的文物,然后是罗马、希腊、犹太人的文物,如果幸运的话,就还有迦南统治者的文物。1967年以色列占领耶路撒冷后,希伯来大学的考古学家本杰明·马扎尔领导的犹太研究人员首次进入了圣殿山周围的地区。
马扎尔最重要的发现是希律王第二圣殿晚期的一个大型公共区域,那里有大量的房屋、宽阔的街道和毗邻圣殿山的复杂水利系统,以及通往圣殿山的巨大台阶。这可能是考古学家们发现的证明第二圣殿存在过的决定性证据。
瓦克夫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投诉,认为挖掘破坏了圣殿山的稳定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任命了一系列独立调查人员,但没有发现山结构被破坏的证据,还赞扬了考古结果。只有其中一位与会者批评了挖掘工作没有得到阿拉伯土地所有者的许可。[72]
更严重的问题来自西墙隧道。以色列从1969年开始,沿着圣殿山的西面从地下挖掘,这毁坏了马穆鲁克时期的多个建筑,令瓦克夫很心烦;联合国大会对挖掘进行了谴责,随后对以色列进行了制裁。但美国及其盟国为了抗议联合国的制裁,不再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缴纳会费,这差点儿使该组织破产。
19世纪,英国考古学家查尔斯·沃伦在圣殿山地上和土层下进行了大量挖掘,众多发现之一是西墙地下的一扇古老大门,它通往地下的隧道,然后是一段台阶,其通往岩石圆顶清真寺附近的地面。后来,沃伦写了一本小册子《应许之地》,建议成立一个“类似于过去东印度公司”的欧洲财团,它可以和犹太人一起殖民巴勒斯坦地区。[73]
1981年,在拉比耶胡达·盖茨的指导下,西墙隧道的工人再次遇到了“沃伦之门”,并发现了其外的东行隧道,盖茨认为这条隧道将通向至圣所,甚至可能通向丢失的约柜。他的团队开始向东、圣殿山下岩石圆顶清真寺的方向挖掘,这显然是在以色列宗教事务部的合作下进行的。盖茨发现东行隧道几个星期后,瓦克夫的卫兵听到地下挖掘传来的声音,便下到蓄水池查看,他们在那里与犹太人发生了冲突。[74]
果不其然,戈伦宣称,新隧道比西墙还要神圣。而另一方面,阿拉伯人看到了犹太人想要控制圣殿山的赤裸裸的企图。面对阿拉伯人的强烈敌意,以色列人用一堵厚厚的混凝土墙封锁了隧道,永久性地阻止了进一步的调查。
20世纪80年代中期,西墙隧道完工后不久,以色列人就将其向游客开放。通道很狭窄,游客们必须从靠近哭墙的南部入口进入,参观完后从同一门口走出,这种往返造成的拥挤严重影响了游客的参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以色列人在隧道北部终点修建了一个出口,这再次激怒了阿拉伯民众,他们认为新出口企图破坏和摧毁圣殿山;愤怒的人群聚集,工程被迫暂停。
1996年9月23日午夜,以色列人打通了隧道北部的出口,使隧道与地上街道相通,并迅速在那里安置了一扇铁门。两天后,整个巴勒斯坦地区爆发了骚乱,以色列军队和根据《奥斯陆协议》新组建的巴勒斯坦国家安全部队之间爆发了激烈冲突;双方都有几十人丧生,数百人受伤。[75]局势十分紧张。克林顿总统不得不召开了一次国际首脑会议,但会议没有最终结果。随后,骚乱平息,出口仍然敞开;今天,游客走出隧道出口后会惊奇地发现,以色列警卫在那里迎接他们,并将他们护送回哭墙。
1967年以色列对旧城和约旦河西岸的占领,不仅改变了中东和阿以关系的政治局面,而且给美国和以色列的政治、宗教和文化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冲击。其影响力是当年事件中的直接参与者无法预测到的。最令人震惊的是,美国的时代论主角将被一个如此幻想的、脱离现实世界事实的信仰体系驱使,让约翰·纳尔逊·达比都自愧不如。
10 《启示录》的开创者
畅销书与美国核武政策为了深入了解美国当前的文化两极分化,我们可以观看一部美国B级电影《末世迷踪》,尼古拉斯·凯奇在里面饰演航空公司飞行员雷福德·斯蒂尔。在从纽约飞往伦敦的途中,斯蒂尔飞机上的数十名乘客莫名其妙地失踪,且飞机与一架显然无人驾驶的客机相撞,随后在斯蒂尔女儿的引导下,不可思议地在一段废弃公路上紧急迫降。
影片在飞机上和地面上的混乱场面之间不断转换镜头,观众们可以分成两组:那些认为情节离奇并后悔观看的人,以及那些认为影片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的人,其中的故事就像《十一罗汉》或《卡萨布兰卡》中的故事一样。
没有什么比时代论更明显地分裂了美国的文化:对其中一方来说,它提供了一种能够从末日苦难和永恒诅咒中被拯救的可能性;而对另一方来说,这似乎只是一个信仰体系,就他们所理解的程度而言,就像《末世迷踪》那样杂乱无章。
2001年10月7日,美国总统乔治·布什向全国发表讲话,宣布在阿富汗采取军事行动。这次讲话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文化分歧。在世俗人看来,这次讲话的风格宽容而温和,几乎不包含任何宗教内容,只是在美国真诚认可并给予其近20亿教徒美好祝愿的时候提到了伊斯兰教。
而另一方面,福音派听众却从一些话语中听出了相当不同的信息,如“孤独之路”(出自《以赛亚书》)、“杀害无辜者”(出自《马太福音》)和“没有和平”(出自《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历代志》《以赛亚书》),它们暗示了犹太-基督教上帝的愤怒。宗教学者布鲁斯·林肯观察到,“留意到这些话语的人很清楚地听到了,但是缺乏《圣经》知识的人可能听不到”[1]。布什的讲话像是一声响亮刺耳的狗哨;正如布鲁斯·林肯发表那些言论之后《今日基督教》所评论的:“可悲的是,我们再也不能在布什讲话时,偷偷地相互点头和眨眼了。”[2][3](布什本人显然对他的时代论信仰保持沉默;官方显示他是卫理公会教徒,大多数观察家将他归类为主流新教徒。)[4]
时代论幻想的盛行,是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的一个很大不同,并埋下了潜在的不幸。
以色列只有一小部分人是犹太弥赛亚主义者,其他绝大多数人害怕重建第三圣殿,因为他们非常清楚,重建圣殿必须首先摧毁穆斯林的清真寺,而这么做的后果是灾难性的。但是,对美国福音派教徒来说,情况并非如此。由于达比和他的继承者的影响,美国怀有弥赛亚式梦想的基督教徒比犹太人还多,他们希望在重建的圣殿里恢复祭祀。
这样做的神学理由并不充分。不知道什么原因,时代论者通常会引用繁杂冗余和模棱两可的《帖撒罗尼迦后书》2:4的内容:
他抵挡神,抬举自己,高过一切被称为神和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中,自称为神。
《穆迪月刊》是穆迪圣经学院的内刊,1967年六日战争后,该刊物的大部分文章都与占领旧城以及重新获取圣殿山的预言意义有关。在确认偏见的一个典型例子中,该刊物上发表了一篇圆桌式文章,其中一位作者将冲突的意义总结如下:
《圣经》几乎是中东各种事件的百科全书,现在的中东无疑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对我来说,这些事件证实了《旧约》和《新约》预言的字面解释。[5]
在同一篇文章中,达拉斯神学院院长约翰·瓦沃德讨论了恢复圣殿的动物祭祀问题,指出“许多人由此预测胜利的以色列国家将尽早恢复圣殿活动”,并且“这肯定是神力所致,表明时代的终结”[6]。
瓦沃德并不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与安德森、司可福和盖布兰一样,尽管他的作品非常有名,但他过着简朴、平静的生活。宿命般地,瓦沃德文章的下一页是哈尔·林赛的文章。林赛是一位更不为人所知的达拉斯神学院的毕业生,1958—1962年曾是瓦沃德的门生。[7]
短短几个段落的引言之后,林赛开始罗列当时的各种“灾难”:越南战争、美国国内种族暴动、第一次洲际弹道导弹发射失败的核悲剧、共产主义中国的崛起、全球人口过多导致的数十亿人挨饿。
根据林赛的说法,自由新教对《圣经》字面真理的否定和对上帝已死的传播,同样是灾难性的。在他狂热的想象中,地缘政治中的明星国家与《但以理书》和《启示录》完美契合:复兴的罗马帝国/欧盟,“北方之王”苏联,“南方之王”埃及,最后是“东方之王”中国。根据林赛的说法以及《启示录》9:13-21的预言,一个庞大的东方部落(用林赛粗野的措辞,就是“黄祸”[8])将出现:“最近在红色中国境内拍摄的一部电视纪录片说,目前有2亿中国人处于战备状态。这是一个有趣的巧合吗?”[9]
实际上,《启示录》的章节并没有提到“东方之王”;它的9:16提到了20万来源不明的骑士,而不是2亿。20世纪70年代,处于鼎盛时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大约拥有400万士兵。尽管这些与事实不符的点不断出现,但对林赛而言一切都很清晰,据他所说,那个时代一连串无法抗拒的全球恐怖事件:
是由一块块巨大的拼图碎片组成的,经过许多模糊之后,拼图终于拼好了。我们正生活在一个神圣拼图中的碎片突然回到它们所属位置的时代。当然,最重要的发展是,在经历了近2000年的全球离散之后,以色列在原来的土地上重建了国家,以及自此之后中东发生的事件。[10]
林赛的这篇文章,暗示了时代论者从被动观察到积极参与末日序列的过程,这一过程是由大规模虚构的、荒谬的地缘政治主张所推动的。林赛提到了一位“以色列历史学家”,当这位历史学家被问及“如果圣殿重建,那么岩石圆顶清真寺怎么办”时,他含糊其词地回答:“谁知道?也许会发生地震。”[11]听到这句话的以色列人可能会大笑:这位被提问的“以色列历史学家”就是伊斯雷尔·埃勒达德,一位莱希党右翼理论家,他起草了该组织的《民族复兴原则》,该原则宣称犹太人有权拥有尼罗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的所有土地,并主张立即修建第三圣殿。
《穆迪月刊》在时代论圈子里很有名,但在美国公众中没有多少读者。尽管如此,但林赛对末日审判情景引人入胜的断奏方式展示出他的散文天赋,他将在未来半个世纪里向数千万美国人传递时代论信息。在此过程中,他将获得财富和世界知名度,并改变美国的宗教格局。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独特的地缘政治幻想会影响到美国的政治团体。
林赛于1929年出生在休斯敦,从小接受传统的南方原教旨主义教育,但他似乎并不怎么投入;受洗3次之后,他发现宗教无关紧要并令人失望,“所以我就离开了”[12]。他稀里糊涂地完成了得克萨斯大学的商科学习,然后被安排到海岸警卫队做了一段时间的密西西比河拖船船长,还结束了一段失败的婚姻;这些经历让他对世界感到悲观。当他几乎处于自杀边缘的时候,他读了一本基甸版《圣经》,并受到启发:如果他接受了上帝的真理,他就将获得精神上的重生。
他被吸引了,但仍不确信,于是他自学了希腊语,并沉浸在《圣经》中,而他曾经以为《圣经》充满了历史错误。不久,他遇到了一位名叫杰克·布莱克韦尔的年轻传教士。这位年轻传教士向他介绍了《圣经》预言:“我心中点燃了一团火,从未熄灭。”[13]
他的新信仰引领他进入了达拉斯神学院,在那里,他获得了神学硕士学位,并再婚。一毕业,这对新婚夫妇就开始了校园传教士的工作,在动荡的20世纪60年代,他们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和旧金山分校等学校传播时代论叙事。向持怀疑态度的左翼校园听众布道的经历,将他的修辞技巧磨砺得像一把神学手术刀;一位观察家记录了他让观众席上挤满符合征兵年龄的年轻人的方法:对这群年轻人来说,哈米吉多顿末日并不是一个抽象概念,英俊、有魅力、表达清晰的林赛用黑板上的绘制的地图快速地呈现时事,这让他们非常着迷。[14]
后来,他和妻子厌倦了大学城的喧嚣,选择在洛杉矶定居,集中精力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工作。受《穆迪月刊》成功的鼓励,他决定写一本书。在著名宗教作家卡罗尔·卡尔森(与比利·葛培理共事过)的指导下,他开始了这项工作:
写书的时候,我会想象自己坐在一个年轻人(一个愤世嫉俗、不信教的人)的对面——我会试图说服他《圣经》预言是真的。如果你能让一个年轻人理解,那么其他人也会理解。年轻人会为了某件事情毫不犹豫地给你打电话,这会迫使你与那些不属于宗教“俱乐部”的人打交道。[15]
结果,他的《消失的伟大地球》与任何福音派文学作品都不一样:它延续了1967年《穆迪月刊》中的那篇文章的风格,轻松融合了当前的地缘政治学、令人惊叹的未来主义技术和当前的流行文化,并巧妙地覆盖于时代论框架之上。书店没有把它放在发霉的宗教书的架子上,而是把它放在畅销的新纪元板块的架子上,它与《易经》《超觉冥想》《反射疗法》等作品相邻。
林赛和卡尔森掌握了文学传播的艺术,他们的作品吸引了读者。不到一年,这本书就卖出了1000万册,到现在至少已经卖出了3500万册。罗纳德·里根总统和他的几位内阁秘书手中都有这本书。随后他们又出版了类似的书,销量也达到了数百万。
这本书的影响力非常大。美国最受尊敬的神学观察家之一,已故的保罗·博耶说:
我认为,哈尔·林赛实现了一种突破,他使对《圣经》预言感兴趣的人群超出了真信徒的范围,使《圣经》预言成为一种更广泛的文化现象。而那些从来没有关注过预言的人也听说了这本书,于是他们拿起了平装本。当他们看到林赛将时事编织在一起,而《圣经》文本似乎预示着这些事件时,他们说:“哇,这太神奇了。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道理。”……(林赛)似乎不仅对公众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对政府的一些最高级别官员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16]
该书于1970年首次出版。在这本书中,林赛将达比、安德森、司可福和加尔布莱恩的作品综合成了轻松、流畅的叙事阐述,而且他更擅长推销《圣经》的无误性。他一次又一次地讲述那些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后以不可思议的准确性实现了的耶稣和先知的预言。
确认偏见不仅包括积极寻找有利的证据(无论这些证据多么模糊),而且包括故意对相悖的数据(存在大量没有实现的《圣经》预言)视而不见。仅举几个例子:《圣经》预言埃及将成为永久的荒地、尼罗河将蒸发(《以西结书》29:8-15和30:12);埃及人将使用迦南语(《以赛亚书》19:18);最著名的是,一个犹太王国将出现,从尼罗河向东延伸几百英里到幼发拉底河(《出埃及记》23:25-31)。
林赛的影响力,从最谦卑的信徒延伸到美国政治的制高点。罗纳德·里根从小就从虔诚的母亲内莉那里传承了虔诚的宗教信仰;虽然大多数美国人都知道里根毕业于尤里卡学院,但很少有人知道他与基督徒教会的关联,那是里根家族的教会。虽然基督徒教会是一个主流新教教派,但该教会深受社会和经济保守主义的影响。
到成年时,里根已经成为一名福音派新教教徒。在政治生涯的早期,他热情地宣布自己对基督的忠诚;在担任加利福尼亚州长期间,他成为《消失的伟大地球》的书迷。[17]他还定期会见当时最著名的时代论者和福音派人士,包括杰瑞·法威尔、金·贝克、帕特·罗伯逊和比利·葛培理。这些人都记得曾与这位崭露头角的政治家在末日论方面进行过热烈的讨论。在葛培理和里根之间的末日论对话中,一位目击者对这位州长如何“坚持自己的观点”感到惊讶。[18]
里根不只和福音传道者探讨末日论。1971年,他对加利福尼亚州参议院民主党临时主席詹姆斯·米尔斯说:“有史以来第一次,哈米吉多顿末日之战和基督复临的一切条件都已经准备就绪。”他提高音调,继续说道:
很快了。以西结说,上帝子民的敌人将遭受烈火和硫黄。那一定是指他们将被核武器摧毁。以前没有核武器,现在有了。[19]
里根甚至强行和犹太人讨论这个问题。1981年,这位新当选总统与美国以色列公共事务委员会的托马斯·戴恩探讨了末日论:“我看了你们《旧约》中的古老预言[20],以及预言世界末日的迹象,我想知道,我们这一代人是不是将要看到末日到来的那一代人。”此后不久,他向亚拉巴马州参议员豪厄尔·赫福林重申了这一想法,并补充道:“苏联将卷入其中。”[21]里根尤其被林赛的时代论叙事中的苏联角色吸引;并非巧合的是,在1983年他向全国福音派协会发表的著名演讲中,他称苏联为“邪恶的帝国”,“圣经和主耶稣要求我们抵制这种邪恶”,使这些邪恶之物不再挡道,他接着说:
苏联庞大而空前的军事建设将会被施行核武器冻结。然而,让我们祈祷救赎那些生活在极权主义黑暗中的人,祷告他们能发现认识上帝的欢愉。但是,在他们这样做之前,我们要意识到,尽管他们宣扬国家至高无上,宣扬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并做出最终将统治地球上的所有民族的预测,但他们是现代世界邪恶的焦点。[22]
人们不禁要问,对于里根这样一个沉迷于“千禧年”时代辉煌、接待厅里谈论的都是核灾难的人,苏联领导人会有何感想。情报报告也会让苏联领导人知道,里根的任职多年的国防部长兼搭档卡斯帕·温伯格也是虔诚的末日信仰者,是哈尔·林赛的狂热支持者,是一名虔诚的圣公会教徒。温伯格对《圣经》的最后一本书印象深刻:“我读过《启示录》,是的,我相信世界将结束——这是上帝之力,我期待,而且每一天我都觉得时间到了。”[23](除了里根和温伯格,当时的内政部长詹姆斯·瓦特和司法部长埃德温·米斯也是林赛的粉丝。)[24]
里根的时代论影响是双向的。福音派领袖支持里根的末日信仰,里根也反过来为他的福音派盟友提供信息。1983年,他让国家安全委员会为法威尔准备了一份核武器简报,而法威尔则将这些信息进一步简化到道德多数派[25]赞助的报纸广告中:“我们不能在国防上排名第二!但遗憾的是,这就是我们今天的位置,而且这一排名还有继续下降的趋势!”[26][27]
1983年之后,里根的末日论和鹰派思想都消失了,这对地球来说是一件幸事。总的来说,这位前总统并不是消息灵通的人;他的传记作者之一卢·坎农说:
1982年初,比尔·克拉克成为里根的第二任国家安全顾问,他发现总统对世界许多角落发生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他知道总统会对视觉辅助的展示方式做出反应,并推断最容易让总统接受的形式是电影。于是他带里根去看电影。[28]
美国广播公司制作了一部电视电影[29]《浩劫后》,电影讲述了堪萨斯州劳伦斯市在一次核战争中汽化,这尤其触动了里根。之后他在日记里写道:
电影效果很好,让我非常失落。到目前为止,该剧还没有做任何广告,我知道这是为什么。我本人的感触是,我们必须尽己所能去阻止,确保永远不会发生核战争。[30]
里根没有在日记中提及该电影未做广告的原因:杰瑞·法威尔认为该电影是反核活动家的宣传行为,展开了一种抵制核武器潜在赞助商的威胁活动。里根随后在日记里详细记录了与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小约翰·威廉·维西上将的谈话,维西将核战争规划称为“一次最节制的经历”。[31]
很明显,里根看的电影和军事简报都低估了热核战争[32]的后果。那时,武器专家们已经知道,热核爆炸所产生的火风暴将比最初的冲击波和随后的放射性沉降物产生更大的杀伤力;《浩劫后》播出几个月内,《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章,文章指出,火风暴产生的平流层烟尘将持续数年,并导致全球气温急剧下降,这可能导致更多的人死亡,甚至比最初爆炸产生的冲击波、火风暴和放射性沉降物造成的死亡人数还要多。[33]
1984年,在里根的总统连任竞选中,面对对手沃尔特·蒙代尔,里根的末日信仰成为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10月21日,在总统辩论中,记者乔吉·安妮·盖耶和马文·卡尔布就这一问题向他施压,里根的回复是建议“一些神学家”信仰世界末日,但他不认为任何国家都能够在核战争中获胜,以此低调处理了自己的末日信仰问题。(据说南希·里根[34]听到卡尔布的问题时咕哝了一声“哦,不”。)[35]
到了第二任期,里根非常惧怕核战争的后果。他的苏联事务顾问、外交官小杰克·马特洛克怀疑里根是否会对核袭击进行报复:“我认为,在他内心深处,即使美国遭到核袭击,他也不会(用核武器)进行报复。他从没有这样暗示过,但我似乎感觉到了。”[36]里根的摩尼教式反苏立场已经消退,甚至在1986年雷克雅未克峰会上,他向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提议全面禁止核武器。尽管两位领导人未能实现这一突破,但美苏紧张局势有所缓和,并且一年后他们签署了影响深远的《中导条约》[37]。
神学家们和出版行业都惊叹于林赛的巨大成功,但对林赛书中不断出现的事实性错误并不关注。[38]在某处显眼的段落中,林赛描述了1942年一支庞大的日本侵略军开足马力向西穿越印度洋、向北非挺进,“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但幸运的是,山本五十六大将在最后一刻决定改变舰队的方向,转而入侵美国西海岸。美国海军在珊瑚海拦截了这支特遣舰队,并在那里打败了日本人,从根本上扭转了战争局势。[39]
在真实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人没有试图入侵北非,甚至没有入侵美国西海岸的计划。珊瑚海之战是一场规模相对较小也没有决定性的海军行动,如果按细节评估,那么日本应该是战胜方,更何况从印度洋开往美国西海岸的日本联合舰队根本不会到达该片水域。在另一段落中,林赛描述了希特勒在一场“政变”中夺取政权。他将“政变”这个单词大写,其指的是1923年希特勒在奥佩拉·布菲啤酒馆里那场失败的暴动;事实上,在接下来的近10年时间里,希特勒的民族社会主义者[40]并没能通过合法的议会选举而获得权力。这本书还预测,地热资源将给以色列带来巨大的财富,这进一步说明了林赛经常幻想式地理解日常事件:
我正在和一位著名的洛杉矶工程师谈话……我们讨论了对廉价能源的需求……他确信,在以色列周围的土地上,有足够多的蒸汽被困在众多的断层之下,可以为运行涡轮机提供动力,从而更经济地发电。他将这一新工艺称为地热能。在不久的将来,以色列将发明一种生产廉价能源的方法,以充分利用这座丰富的金矿。[41]
“一位著名的洛杉矶工程师”这种模糊的引用,是林赛许多断言的典型来源。(他还常爱引用:“一部电视纪录片”、“科学家告诉我们”、“新闻类杂志上的图表”、“一家大型电视台”,或者,只是简单地说,“它告诉我”。)地热发电已经不是一项新技术;几个世纪以来,人类一直在用地面蒸汽为房屋和建筑物供暖,1904年左右出现了地热发电。另外,以色列并没有多少地热喷口,它的财富的真正来源是它的智力资本,而不是林赛反复错误引用的自然资源。以色列奥玛特科技公司确实是世界上最大的地热设备生产商之一,但该国没有足够的地热潜力来支持该公司的任何工厂。[42]
更为严重的是,从解读《圣经》的角度,林赛反复提到了《但以理书》中公元前550年左右所谓的成功的预言,即该书正确预言了4个世纪之后马卡比人成功地反抗了塞琉西帝国。然而,如本书第一章所述,圣经学者认为,《但以理书》的成书时间比书中所说的要晚,也就是说,成书时间是在马卡比人成功反抗塞琉西帝国之后,而书中虚构说成书时间是流亡初期,是为了增强其预言的真实性。[43]正如达比所做的那样,林赛将《圣经》中米设的位置确定为莫斯科,但现代历史学家认为莫斯科建立于1174年,比《圣经》编写的时间要晚得多。[44]
林赛在事实依据和分析方法上缺乏严谨性,因此他的预言经不住考验,这并不令人惊讶。在书的一开始,他就强调,由1948年以色列建国所引发的末日迫在眉睫。他引用了耶稣在《马太福音》24:34中的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世代还没有过去,这些事[45]都要成就。”他尽可能地按字面意思解释这段经文:
哪个世代?显然,根据《圣经》,这个世代将有预兆——最主要的预兆就是以色列的重生。《圣经》中的一代的时间大约是40年。如果这一推论正确,那么在1948年往后的40年左右,所有这些事情都可能发生。许多一生都在研究《圣经》预言的学者相信事实就是这样。[46]
达比和他的追随者们对米勒的“大失望”记忆犹新,因此他们永远不会做出时间如此精确的预测。一个多世纪后,随着米勒那场混乱远离时代论者的意识,林赛又将时事和《圣经》解读结合起来,预言末日将不晚于1988年到来。
在这本书中,林赛还预言了一种世界范围内单一宗教的崛起,这种宗教合成了主流新教和天主教的普世主义以及新纪元运动的“占星术、唯灵论甚至还有毒品”。[47]在地球的第七十个“周”(在时代论日历中是七年)开始时,以色列与具有无上权力的欧洲联盟的强大独裁者(反基督者)结盟,并且犹太人在重建的第三圣殿里恢复了祭祀。由于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以色列成为地球上最强大、最繁荣的国家之一,但三年半之后,这位欧洲独裁者/反基督者背叛了以色列人,开始屠杀基督教徒。这时,苏联人与因圣殿山被亵渎而愤怒的阿拉伯联盟一起,分两路入侵以色列,一路穿越伊斯坦布尔海峡和地中海进行攻击,另一路穿越高加索地区和土耳其进行陆路远征攻击。林赛用详细的入侵路线图对叙述进行了有益的修饰。
然后苏联人背叛了他们的阿拉伯盟友,入侵埃及。欧洲独裁者/反基督者对事件的这一转变感到震惊,呼吁“红色中国人”提供帮助,中国人带领上文中提到的2亿人的强大部落行军穿过亚洲,袭击以色列。(林赛通过一份“印度报告”预言了这次袭击,该报告讲述了1.2万名中国军人修建了一条穿越西藏和巴基斯坦的道路,以便于军队的大规模调动。)苏联军队在入侵埃及的战争中分散了精力,于是返回以色列,但在那里被摧毁(不清楚是被上帝还是被欧洲人)。随后,欧洲人和中国人在美吉多(《圣经》中的哈米吉多顿,位于今天的以色列)展开了最后的激战。世界各地的战争回应了这场激战,地球处于毁灭性的大灾难之中;然后耶稣回归,结束世界。这场大屠杀有一个令人兴奋的亮点,即1/3的犹太人皈依了基督教,因此拯救了自我。唉,剩下的2/3被烧死。[48]
林赛引人入胜的散文风格以及20世纪60年代末时世界末日般的社会和地缘政治氛围,打开了致富的文学之窗。《消失的伟大地球》如此畅销,以至于纽约的互助保险公司开始售卖某类保单,该保单可以让“被提”者的受益人得到补偿。[49]
很快,其他人也开始争相参与大灾难这一主题。其中一位是林赛曾经的老师、达拉斯神学院院长约翰·瓦沃德。到林赛的书出版时,他已经担任院长近20年,但在大众市场领域的著作相对较少。受林赛的启发,瓦沃德出版了大量畅销书,其中最著名的是《哈米吉多顿、石油和中东危机》。该书于1980年首次出版,在1991年第一次海湾战争后进行了必要的修改,最终售出200多万册,目前仍在印刷中。[50]
这本书追溯了与《消失的伟大地球》同样的现代时代论叙事:犹太人重返以色列,反基督者领导的新罗马帝国崛起,苏联人和中国人的接连入侵,随后是被提、大灾难、耶稣复临和最终审判。和林赛一样,瓦沃德热情地将一条时事的粗红线编织进他的叙事。在林赛和瓦沃德这两本书出版间隔的4年间,1973年的赎罪日战争[51]引发了阿拉伯国家的石油禁运,进而使世界财富和权力向欧佩克卡特尔组织,特别是阿拉伯国家和伊朗大规模转移。正如时代论作家们惯常做的那样,瓦沃德抓住了“石油禁运”这一引人注目的时事,以作为即将到来的末日故事的导火索。
透过时代论的有色眼镜,瓦沃德清楚地看到,由于全球经济实力的转变,美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地位不可挽回地下降,取而代之的是拥有至高权力的穆斯林联盟,该联盟由逊尼派沙特阿拉伯和什叶派伊朗联合领导,尽管这两个教派在过去14个世纪里一直互相残杀。反基督者将领导欧洲,而欧洲将受到比美国更大的石油禁运威胁,然后穆斯林和欧洲联盟将促成一项包容各方的中东和平计划,该计划也会得到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这两个变得和谐的群体的热烈拥护。
三年半之后,反基督者见利忘义地废除该计划,并引发了完整的时代论场景:苏联人和2亿“红色中国人”入侵、大灾难、耶稣复临和最终末日。和林赛一样,瓦沃德预言了“世界教会”的崛起,这将是撒旦的工具,是一个更荒谬的泛基督教徒、占星家、其他新纪元运动者甚至穆斯林的融合。
凭借学术研究方向,瓦沃德比林赛更能把握历史事实。例如,他清楚地认识到,哈米吉多顿的小山谷容纳不了2亿中国战士,因此他将战场扩大了数百英里,这是林赛没有做到的。[52]然而,他对历史和地理的更好的理解并没有提高他的预测准确性,也没有限制他的幻想。
正如多萝西·马丁和她的飞碟一样,当林赛和瓦沃德的预言与未来不符时,他们加倍努力,修改了自己的叙事。林赛利用《消失的伟大地球》的巨大成功,又出版了几本类似的书。[53]他的《20世纪80年代:世界末日倒计时》首次出版于1980年,包含了世界末日级灾难的常见元素:大范围的革命、战争和饥荒。在林赛夸大其词的某个典型例子中,“以色列最杰出、最具侵略性的将军之一”告诉他,赎罪日战争中最可怕的时刻之一,是摩西·达扬向果尔达·梅厄总理建议:“第三圣殿正在倒塌。请准备发射世界末日武器。”[54]以色列人在1967年和1973年的战争中确实考虑过使用核武器,而达扬可能说出了上文中的第一句话,但没有证据证明他还说出了B级电影般的第二句话,尤其是他的回忆录中没有记载。
《20世纪80年代:世界末日倒计时》的类似的错误出现的频率甚至比《消失的伟大地球》还要多。林赛告诉读者:“自1950年以来,每10年发生的地震数量比上个10年大约翻一番。”[55]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到现在地震发生的频率将是1950年的约100倍。毫无意外,权威的全球地震频率研究显示,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地震频率没有增加。[56]
正如那句众所周知的谚语:就算一只表停了,它一天都能准确表示两次时间。林赛偶尔也能打中靶心,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世界末日倒计时》中,他正确预言了埃及领导人安瓦尔·萨达特被暗杀的风险。[57](实际上,中东国家的领导人一直处于高风险的位置。)而接下来几年的事件则全部否定了林赛耸人听闻的预言;虽然全球性灾难事件越来越多,这一基本旋律没有变化,但歌词需要修改。1991年苏联解体,意味着苏联东欧社会主义体系消失,这迫使林赛寻找新的妖怪。《地球——公元2000》适时确认了新的世界末日威胁:上文所提到的什叶派和逊尼派的泛伊斯兰联盟,以及可怕的自然灾难,尤其是艾滋病的蔓延。(其中一章的副标题是《没有人能够安全》。)就连电视节目《星际迷航》也成为林赛的操练对象,他猛烈抨击了“进取号”船长詹姆斯·柯克对世俗哲学概念和诸如“轮回”等东方宗教信仰的喜爱。[58]
如今,建立泛穆斯林联盟似乎像猫王复出一样不可能实现;自“9·11”事件以来,右翼恐怖分子杀害的美国人的数量是伊斯兰恐怖分子杀害数量的两倍,比雷击和窒息致死的数量少了一个数量级。[59]预防和治疗措施的进步基本可以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数据统计显示,艾滋病的死亡率和感染率在1996年该书出版时达到顶峰,此后一直在缓慢下降。)[60]到我写这本书时,90多岁的林赛依旧在互联网视频和几乎无人知晓的有线电视频道上宣扬末日论和时代论。[61]
林赛支持哪个政治阵营,这很少有争议,但他通常避免直接支持;也许他选择了更多地关注未来世界,而不是当下这个世界。不管原因是什么,将时代论信仰注入日常政治的责任落到了其他人身上。其中,最成功的是时代论传教士杰瑞·法威尔。
法威尔的家族起源于1669年的弗吉尼亚州。他的父亲是一位成功的、不信教的商人,经营着许多家企业,其中一家是公共汽车公司,汽车上非常有特色地安装着电池动力的电影放映机。不过,他的父亲在55岁时因酗酒而死。法威尔追随着他虔诚的母亲,母亲每个周日一大早就开始播放查尔斯·富勒的《昔日广播》节目,声音响彻全屋。
法威尔在父母身上看到了善恶之争的缩影,在20岁出头的时候,被任命为牧师。他从富勒的广播剧本中借鉴了一页,创作了自己的《昔日福音》电视节目。该节目于1956年首次亮相后,吸引了大量的追随者。尽管他个人反对民权立法,但他坚守那个时代的福音派信条——拯救灵魂,但远离政治。[62]
1973年1月22日,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宣布罗诉韦德案[63]的判决后,他改变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1973年1月23日的早晨……我不敢相信,法庭上的7位法官竟然对人类生命的尊严如此冷漠。他们得到了错误的信息吗?他们被误导了吗?难道他们把这个国家带入了一个黑暗和羞耻的时代,却连自己在做什么都不知道吗?我知道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越来越相信我必须成为做这件事的人之一。[64]
几年后,法威尔的政治盟友之一保罗·韦里奇对他说:“法威尔,在美国,道德上的大多数人在这些基本问题上的意见是一致的,但他们没有被组织起来。”于是法威尔和韦里奇建立了“道德多数派”,其以反对堕胎和同性恋权利的姿态出现在全美舞台上,他们决心“整肃”电视和电影市场,并热情支持以色列。
在1980年的选举中,道德多数派为罗纳德·里根和几十位共和党国会候选人的顺利当选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1984年共和党大会上,法威尔本人做了开篇祝祷,他称赞里根是“自林肯以来最伟大的总统”。[65]
不到10年,运动失败,“道德多数派”解散。首先,里根总统在任期内似乎没有改善国家的道德问题,相反,电影和电视节目的内容越来越淫秽,而福音布道者吉米·斯瓦加特和金·贝克则以他们肮脏的性丑闻和财务丑闻羞辱了福音派。该运动失败几年后,参议院对比尔·克林顿的无罪判决促使韦里奇写信给他的支持者:也许根本没有“道德上的大多数人”。[66]
法威尔和他的时代论同僚们带来的这场政治运动,其最持久、最具危险性的影响,可能就是美国对以色列空前狂热的支持。其中,以美国以色列公共事务委员会为代表的强大的亲以色列团体的游说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基督教福音派对美国中东政策的影响很容易超越美国以色列公共事务委员会。正如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政治学家史蒂文·施皮格尔在2002年《国会季刊》中简洁指出的那样:“在美国对以色列政策的力量方面,如果你只关注(国会的)犹太成员和犹太团体,你就错了。”[67]
《国会季刊》的这篇文章还引用了美国众议院原教旨主义基督教成员的话。印第安纳州新当选的代表迈克·彭斯说:
我对以色列的支持很大程度上源于我个人的信仰。在《圣经》中,上帝向亚伯拉罕承诺:“我会祝福那些祝福你的人,我会诅咒那些诅咒你的人。”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我并不完全理解(美国的政策)。我相信,我们自己的安全,与我们愿意和以色列人民站在一起的意愿息息相关。[68]
代表詹姆斯·英霍夫的话则更简洁。当被问及以色列为什么有权占领加沙和约旦河西岸时,他回答:“上帝是这么说的。”[69]文章最后以法威尔的话结束:
美国大约有200000名福音派牧师,我们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电话,要求他们走进讲坛,利用他们的影响力支持以色列和它的总理。[70]
然而,没有人能像帕特·罗伯逊那样成为典型,他将原教旨主义带入具有潜在灾难性的地缘政治舞台。他被外交官兼记者迈克尔·林德称为“美国政治史上最重要的阴谋论传播者”[71]。
罗伯逊出生于一个保守的南方特权家庭,他的父亲是阿布萨隆·威利斯·罗伯逊。为了推动1965年《民权法案》的顺利通过,伯德夫人到弗吉尼亚州访问,但老罗伯逊冷落了她,这惹怒了总统林登·约翰逊,老罗伯逊20年的参议院职业生涯也宣告结束。他又重新参与1966年的参议院初选,并成功击败了对手。[72]
从耶鲁法学院毕业后,年轻的罗伯逊未能通过纽约律师资格考试,于是进入商业领域。对曼哈顿灯红酒绿的生活大失所望之后,他回到弗吉尼亚州,借了37000美元,并于1960年创办了后来的基督教广播网。这家媒体公司的成功出乎他的意料,在鼎盛时期,是美国的第三大有线电视集团。[73]
罗伯逊从事各种职业,从滑稽的信仰治疗表演,到控制年收入1.5亿美元的全球媒体和商业帝国,后者使他拥有数亿美元的净资产。[74]他坚持时代论的基督教犹太复国主义基本叙事,但其中重要的两点除外:他不相信被提;他实行“蒙受神恩的福音传道”(这是一种花哨的说法,表示他拥有治愈疾病的能力,能说外语[75],能与上帝交谈,或者至少能听到上帝的声音)。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他决定寻求1988年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最初,共和党的当权派视他为边缘候选人并将他排除在外,但很快就发现他的电视传教可以产生数千名“帕特兄弟”的志愿者,并能聚集20个州的领薪职员。1987年,当他控制了当年的密歇根州共和党大会、击败了两位领先者——副总统乔治·布什和魅力四射的自由论者、足球明星杰克·坎普时,他令政治观察家们感到震惊。那年晚些时候,他在艾奥瓦州、南卡罗来纳州和佛罗里达州的党团会议和代表会议上表现出色,并将继续赢得夏威夷州、阿拉斯加州、华盛顿州和内华达州的初选。
然而,最终,罗伯逊的竞选由于三个政治暗礁而搁浅。作为一个不完全赞同时代论时间表的魅力派,他未能统一原教旨主义右翼。尽管他确实获得了法威尔和吉米·斯瓦加特的支持,但金·贝克对他的支持并不热烈,而另一位坚定的时代论作家蒂姆·莱希则坚决抵制他,而支持杰克·坎普。[76]
他的福音派同僚们没有做到真正团结,而且世俗政治团体的反应也正在减弱。克里斯托弗·希钦斯在1986年罗伯逊的群众集会上报道说:
愚蠢有点儿可怕;尤其是有组织的群体愚蠢。把罗伯逊介绍给人群的人是哈拉尔德·布里德森。布里德森将自己定义为“福音派-蒙受神恩的基督徒”,具有五旬节派[77]的能力,能说外语。[78]
此外,他确实从斯瓦加特和金·贝克那里获得了部分福音派的支持,但后来,当这两个人各自的性丑闻和财务丑闻曝光时,他们的支持反而适得其反。斯瓦加特的丑闻的曝光时间非常糟糕,正好在1988年“超级星期二”初选[79]前夕。(两年前,斯瓦加特曝光了一位牧师同事通奸,这正给他自己惹祸上身,这位牧师同事随后就报复性地用长焦镜头监视了斯瓦加特最喜欢的巴吞鲁日市某旅馆。)
罗伯逊在“超级星期二”两个月后正式暂停竞选活动。但他的总统竞选至少在短期内增强了他在州和地方层面的影响力。他帮助参议员杰西·赫尔姆斯赢得了1990年的连任竞选。在1993年的阿肯色州副州长选举中,他帮助福音派迈克·哈克比开创了政治事业;这对罗伯逊来说是一次特别甜蜜的胜利,因为他鄙视比尔·克林顿,而比尔·克林顿支持哈克比的对手纳特·库尔特。[80]
在罗伯逊长寿的一生中,最突出的方面就是他在中东政治中的影响力。20世纪60年代,当他的电视网,特别是广受欢迎的《700俱乐部》新闻节目走进美国人的客厅时,福音派已经对中东事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1977年,以色列议会选举梅纳赫姆·贝京为总理,受此鼓舞的福音派于1980年成立了耶路撒冷国际基督教徒大使馆,历届利库德集团政府都迎合该大使馆。例如,1982年,勤勉的圣经学者贝京接受了美国达拉斯福音教堂的邀请,打算在这个亲以色列集会上发言,但由于妻子去世,集会在最后一刻取消。
耶路撒冷国际基督教徒大使馆甚至批评1978年《埃及-以色列和平条约》将西奈半岛归还埃及,认为这违反了《圣经》的承诺:根据《圣经》,迦南的所有土地都属于犹太人;耶路撒冷国际基督教徒大使馆还大力支持1982年以色列对黎巴嫩南部的入侵。[81][82]
每年从圣诞节到新年,罗伯逊都会沉浸在《圣经》中学习,并祈祷:
在这期间,我恳求主将任何关于下一年的洞察和趋势赐予我。有时,他对我说的话非常准确,随后将令人惊讶地全部实现。另一些时候,要么是我的灵性感知缺失,要么是其他人随后的祈祷或行动,导致了与我预期不同的结果产生。[83]
如果中东发生了一场灾难性的战争,很可能就是上帝想把不同的事情告诉不同的人。从这一角度看,罗伯逊一直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他经常听错上帝的话。例如,上帝告诉他,世界将在1982年结束,海啸将在2006年袭击太平洋西北部,2007年将发生全球范围内的大规模恐怖主义屠杀,米特·罗姆尼将赢得2012年总统选举。[84](他也从除上帝以外的其他地方听到一些奇怪的信息:1984年,在《700俱乐部》节目上,他提到了一些神秘的消息来源,说美国军队刚刚入侵了黎巴嫩。当主流消息来源反驳他这一说法时,罗伯逊险恶地回应说,显然国务院或中央情报局在隐瞒这件事情;1988年,在他的幻想中,苏联在古巴部署了SS-5和SS-24导弹中队。)[85]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是罗伯逊影响力最大的时候。那时他在以色列的影响力与在美国的影响力相当;他还与以色列圣殿活跃分子保持密切联系,特别是“圣殿山忠诚者”组织的领导人格申·萨洛蒙,这一组织主张驱逐穆斯林、拆毁清真寺,并在圣殿山重建第三圣殿。罗伯逊会见过八位以色列前总理中的六位,他与强硬派本雅明·内塔尼亚胡的关系尤其密切。[86]
罗伯逊的由神学驱动的外交政策产生了地缘政治危险,其影响远远超出了中东地区。例如,当一位极具魅力的基督教徒何塞·埃弗拉因·里奥斯·蒙特通过军事政变成为危地马拉总统时,罗伯逊欣喜若狂。即使在里奥斯·蒙特很明显地开始了一场针对该国原住民的血腥种族清洗运动、杀死了几千人并使数十万人流离失所之后,罗伯逊还是视若无睹:“我了解里奥斯·蒙特,他不会允许他的军队官兵杀害、强奸和折磨4000多名男子、妇女和儿童……有些人希望看到(蒙特)被共产党人取代。但我更偏向基督教徒。”[87]
时代论在美国具有独特而广泛的影响,一个传统的解释是,美国的宗教性比其他国家更强。2012年,当全国民意研究中心调查世界各地公民的宗教信仰时,81%的美国人完全同意“我现在相信上帝,我永远相信上帝”这一强烈而明确的陈述,而英国人的这一比例只有37%,日本人只有25%,法国人只有29%。[88]
过去几十年里,即使在美国,宗教信仰也在减少,虽然其不如世界其他地方那么明显;例如,1967年,对于盖洛普调查中的“你相信上帝吗?”这一更简单、稍欠明确性的问题,98%的美国人的答案为“是”;到2017年,这一数字已降至87%。[89]
新教福音派的热情也是如此;2004—2018年,皮尤调查显示,自我认同的福音派教徒(其中大多数是时代论者)的人口比重从23%下降到15%(见图10-1)。但是,尽管他们的人数有所减少,但他们的选举人数比重已从23%增加到26%,实际上影响力更大了。一个必然的结论是,在人数减少和选举参与率增加的情况下,福音派教徒已经不仅仅是维持政治权力这么简单了。
图10-1 美国的福音派人口
尽管发达国家的宗教信仰和参与度有所减少,但发展中国家的情况并非如此。社会学家早就知道,随着社会更加富裕以及人们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人们的宗教信仰也会减少,这就是所谓的世俗化假说。由于较贫穷的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出生率高于富裕的发达国家,因此世界上有强烈宗教信仰的人口的比例正在增加,而不是减少。[90]
宗教信仰随着社会的富有而减少,其原因有很多,包括生存安全的提升,以及国家对社会福利职能的承担(以前是由宗教组织承担的),但就美国而言,发达国家日益世俗化的最重要的驱动力是科学知识的扩展,这取代了对自然现象进行宗教解释的需求。[91]
人类对自然界有着永不满足的好奇心,特别是对自然界中最可怕的现象,如暴风骤雨、洪水、干旱、瘟疫和地震,对自然界中最神秘的现象,以及对地球生命的起源。今天,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几乎不再需要神学来解释这些问题。当然,我们对物质世界的认识还存在不足,而且很可能永远存在不足,但是,随着科学不断缩小认知差距,在解释自然世界方面,宗教越来越落后于科学。
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宗教信仰较少。乍一看这种影响并没有那么大:根据皮尤论坛2014年的另一项调查,66%的没有受过大学教育的美国人绝对相信上帝;在大学毕业生中,这一比例仅略降至55%。[92]
然而,在顶层人才中,科学教育的影响要大得多,他们对上帝的信仰已经萎缩到少得可怜的程度。1914—1916年,心理学家詹姆斯·路巴调查了500名美国科学家;他的研究结果提供了一个缩影,展示了当普通民众对上帝的信仰近乎普遍时,美国领先的生物学家、化学家和物理学家的宗教信仰会如何。
路巴根据科学家们的地位和成就,将他们分为“较低”和“较高”两个级别,并分别研究了物理学家和生物科家(见表10-1)。
表10-1 1914—1916年美国科学家对上帝的信仰
数据结果令人印象深刻:最有成就的科学家对上帝的信仰最低,特别是精英生物学家,他们对生命起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宗教解释需求,可能比化学家和物理学家要少。在任何情况下,所有科学家对上帝的平均信仰肯定远远低于同时代的普通人群。
1998年,两位美国历史学家在著名的国家科学院的员工中重复了这项研究。这些员工相当于路巴实验中的“较高”科学家。在路巴的研究过去了80年之后,此时生物学家中信仰上帝的仅占5.5%,物理学家中占7.5%,最有趣的是,数学家中占14.3%,可能是因为他们对进化和分子生物学的掌握不如生物学家。[93]2013年,一项针对英国皇家学会研究员的研究的结果几乎与此相同,也出现了生物学家和物理学家之间的这种区别:76%的生物学家强烈认为上帝不存在,只有3%的人强烈认为上帝存在;而物理学家的这一比例分别为51%和7%。[94]
因此,许多美国人能够包容像林赛和罗伯逊这样的人以及时代论的一般信条,是不是因为比起其他发达国家的公民,他们对事实了解得更少?
美国人对时代论叙事的敏感性,以及与其他发达国家的人相比的高度宗教性,有其复杂的原因。显然,除了缺乏事实性知识之外,其他因素也推动了他们的虔诚,其中最主要的是他们的社会和家庭环境;社会学家早就注意到,信仰体系尤其可以通过与其他信徒之间紧密的社会关系得到很好的传播。[95]但当考虑到社会因素时,一个人储备的一般性知识越多,这个人越不可能接受充斥着林赛或罗伯逊般赤裸裸事实错误的时代论叙事。
在经合组织的国际教育评估中,美国的排名一直处于发达国家的末尾;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公民相比,美国人对自己国家和世界其他地区的了解少得可怜。2015年完成的最新国际教育评估显示,美国学生排名第40位,远远落后于斯洛文尼亚、波兰、越南、俄罗斯、葡萄牙和意大利等国家,更落后于新加坡、中国香港、日本和韩国这些排名靠前的国家或地区。[96]
一项开始于1994年的研究有助于解释这个问题:对于5个有代表性的世界基本事实,37%的美国人错误地理解了所有5个问题,而德国人的这一比重只有3%。(在西班牙人中,32%的人5个问题都错了;墨西哥人,28%;加拿大人,27%;法国人,23%;英国人,22%;意大利人,18%。)没有上过大学的意大利人和德国人的分数超过了上过大学的美国人。[97][98]
受访人的分数与接触电视新闻的多少呈负相关。正如这项研究的作者所说:“美国电视因其跳动剪辑、广告和断奏风格而导致显著的认知繁忙[99],而认知繁忙使一些人更难吸收信息。”作者指出,美国研究人员“通常不愿意问太多的事实性问题,因为害怕让受访者尴尬,进而导致他们终止采访或由于过于慌乱而无法回答其他问题”。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德国人的表现如此出色:比起其他6个被研究国,德国人更常阅读报纸。[100]
2009年,另一项研究广泛调查了美国人、英国人、丹麦人和芬兰人。调查显示,美国人对国内和国际时事,甚至国际流行文化知之甚少。最明显的例子是,只有37%的美国人知道《京都议定书》与气候变化有关,相比之下,英国人、丹麦人和芬兰人的这一比重分别是60%、81%和84%。只有在国内流行文化这一领域,美国人的得分与英国人、丹麦人和芬兰人几乎持平,略低于平均水平。[101]
这项研究的作者还将这种差异归因于媒体结构的国际差异:在美国,媒体的使命更多地集中于娱乐而不是教育,而斯堪的纳维亚[102]政府则大力支持高质量的新闻和信息节目。英国拥有一个享有盛誉并资源渠道充足的公共新闻机构,即英国广播公司,还拥有繁荣的私人媒体部门,其排名处于美国之前,仅次于斯堪的纳维亚国家。
这项研究的另一个重要发现,是受教育程度高和受教育程度低的美国人之间的知识差距远远大于其他三个受调查国家:受教育程度低的英国人、丹麦人和芬兰人,比受教育程度低的美国人更了解他们周围的世界(见图10-2)。[103]得出的结论:与其他国家相比,那些受教育程度低的美国人,特别容易受到时代论叙事的影响,而在其他发达国家中,即使是受教育程度最低的人也会抵制这种叙事,因为他们对于日常客观事实有更好的理解。
图10-2 硬新闻知识了解程度和受教育程度
记者格肖姆·戈伦伯格提出了一个与此相关的观点。20世纪90年代末,时代论者越来越痴迷于电脑的“千年虫”问题(Y2K);许多人认为,当日历指到2000年时,可能会触发世界末日;与往常一样,哈尔·林赛出版了一本如何在2000年末日时生存的书,书名为《面对千禧年子夜》。[104]戈伦伯格评论道:
我猜想,未来的历史学家将研究那令人讨厌的一天(2000年1月1日)、电脑没有崩溃时的高潮,那是美国文化史而不是技术史的一部分。问题不在于这一小故障,而在于,与西方其他宗教信仰较少的国家相比,在这个充斥着千禧年信仰的国家里,其言论是多么刺耳。[105]
具有深刻说教性的时代论末日叙事强加了社会成本。自历史学家理查德·霍夫施塔特[106]出版《美国政治中的偏执风格》(The Paranoid Style of American Politics)一书以来,人们就广泛地意识到,美国明显地倾向于阴谋论。两位政治学家J.埃里克·奥利弗和托马斯·伍德最近的研究表明,两个互为相关的因素最能有效地说明美国对阴谋论的敏感性。第一个是末日叙事信仰。第二个是将人类存在视为一种摩尼教式的善恶斗争的倾向,这是福音派,尤其是时代论者典型的神学特征:他们相信,自己和认同自己的人是善良与光明的典范,而那些不认同自己的人则与魔鬼结盟。奥利弗和伍德指出,右翼倾向于支持关于撒旦和上帝的时代论叙事,但是,左翼则更支持关于看不见的世俗力量的叙事,如“9·11”阴谋论。[107]
人类不仅是一种盲目模仿、偏爱故事而不是事实和数据的猿类。而且,最黑暗的是,人类还是一种会在道德上谴责他人的猿类。有时人类就像一种摩尼教怪兽,构建一种荒唐的复杂神学,以奉承自己、妖魔化他人。这种摩尼教式思想渗透至极右翼和极左翼的政治派系中,并且一端的真信徒会转向另一端,这并不为奇——“串联真信仰”。阿道夫·希特勒指出,尽管他永远无法将工会会员或社会民主党转变为国社党,但他总是可以将一名德国共产党员转变为国社党员:“我已经……下达命令,要求德国共产党员立即加入国社党。”[108]最近,许多著名的新保守主义者,如欧文·克里斯托尔、内森·格雷泽、阿尔伯特·沃尔斯泰特和西德尼·胡克开始信奉马克思主义。
进化心理学家认为,摩尼教式的思维方式很可能是从早期狩猎社会对部落凝聚力的需求演变而来的。如果部落成员之间彼此无私,与此同时,却以残忍的方式杀害其他部落的成员,那么本部落就会受益。心理学家将这种群体内/群体外的二分法称为“结群性”,它是由这样一种观念促成的,即自己所在的部落体现了各种美德并受到神灵的青睐,而其他部落则体现了邪恶并与邪恶势力(或在一神教社会中是魔鬼)结盟。[109]
有一个经典的心理学实验,根据高中生的衬衫或头发颜色将他们分为地位高和地位低两组;很快前者就会对后者进行贬损。[110]1954年,社会学家穆扎弗·谢里夫和他的同事以一种更优雅的方式展示了这一现象:著名的(至少在社会学家中是如此)“罗伯斯山洞”实验。
这个复杂实验的地点设在俄克拉何马州偏远、树木繁茂的罗伯斯山洞州立公园的一个野外训练营地,集聚了22个11岁左右的男孩。谢里夫已经筛除有心理问题的候选人,而且所有被选中的都来自双亲白人新教家庭。这些精选的男孩的平均智商远高于人类平均水平(112);关键是,在他们聚集在公园营地之前,彼此都不相识。
实验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谢里夫将22人配对,使他们在运动、烹饪和音乐等各个领域的技能能够旗鼓相当。为了使每组都能平等地掌握全套技能,他将每对男孩分开,将其随机分到两组中,每组11人。
在为期一周的时间里,每组分别参加了夏令营活动——游泳、徒步和其他体育活动,也参加了需要广泛讨论、制定战略并合作的问题解决练习,如烹饪,搭建帐篷和绳桥。每一组都不知道另一组的存在,在这一阶段结束时,这两组人分别为自己的队选择了名字:响尾蛇队和老鹰队。谢里夫随后制作了带有这些图案的衬衫和旗帜。
在第二阶段,响尾蛇队和老鹰队一起参加了为期几天的多项目比赛(就是许多夏令营老兵所熟悉的“色彩争战”)。与普通色彩争战不同的是,实验中获胜的队伍获得了奖牌、奖杯和精美的小刀,所有这些奖励都将在用餐时间展示在非常突出的位置。败队则一无所获。
几乎立刻,两队人开始互相嘲弄;最早,老鹰队烧毁了响尾蛇队的队旗,又撕碎了其换上的新队旗,接着是响尾蛇队晚上的报复性暴力袭击。当响尾蛇队威胁要用石头攻击对方时,实验人员进行了干预。这两支队伍都用“禁止进入”的标识牌对自己的领地进行了标注,而且几乎每天晚上都会互相偷袭。
两支队伍几乎立即形成了典型的“外群体歧视”,将对方称为“臭虫”“吹牛者”“娘娘腔”,并反对在同一个食堂用餐。[111]老鹰队在比赛中获胜后,这两个群体仍互不往来,并明确避免混合。当两队人一起吃饭时,老鹰队通常会让位给响尾蛇队,说“女士优先”。谢里夫广泛地调查了男孩们对彼此的看法,毫不奇怪地发现,他们对队内同伴的评价远远高于队外人员。
第二阶段的比赛结束后,马上进入第三阶段,谢里夫探索了如何减少第二阶段产生的群内/群外行为。虽然两队人聚在一起吃饭,或参加看电影等被动性娱乐活动,但敌对情绪依然存在。然后,他让两支队伍一起完成关键任务,比如恢复营地的供水。营地的供水被故意切断,营员们口渴时发现食堂没有水。完成一系列这样的任务之后,结群性显著减弱,尽管并没有完全消失。例如,在第二阶段结束时,响尾蛇队的朋友选择中只有6%是鹰队成员;到第三阶段结束时,这一比例上升到36%。[112]
按照衬衫颜色分组以及罗伯斯山洞实验中的这种分组,都是一种随机和无意义的区分,但它们展现出戏剧性的“外群体歧视”。而时代论神学与其他主流宗教有很大的不同,因此,摩尼教式思维渗透到时代论者的意识中也就不足为奇了。
虽然最初几代的时代论者有意回避参与政治,但到《贝尔福宣言》时,这一约束已经基本消失。到了20世纪70年代,林赛、法威尔和许多时代论作家将那些左倾的偏离他们的人都视为邪恶,在某些情况下视为反基督;他们进一步把耶稣转变成一个摩尼教式、具有鹰派右翼政治思维以及社会保守主义的完美典范。
1991年苏联解体后不久,林赛猜出俄罗斯和德国已经签订了一项秘密协议,分割了位于两国之间的欧洲土地。林赛一直在寻找撒旦文化的象征,在他的《地球——公元2000》一书中,他将此认定为海底探险家雅克·库斯托,他认为库斯托温暖而舒心的海洋环境保护主义的背后是“世界一体的社会主义”的中坚核心。(时代论的这种散布恐惧的做法并不新鲜;早在20世纪初,原教旨主义基督徒就将世界语[113]视为撒旦全球主义的工具。)[114]
《地球——公元2000》甚至还猛烈抨击美国社会安全网和环境保护中最无争议的方面。林赛显然没有意识到信鸽、渡渡鸟和世界鱼类种群的命运,他断言:“私人手中的资源总是可以受到最好的保护。”他将地球臭氧层变薄列为预示末日的众多灾难之一。虽然他承认人造氟氯化碳导致了臭氧层的消耗,但他认为限制全球氟氯化碳生产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是政府对个人自由的一种不必要的侵犯。此外,罪魁祸首是火山活动,而不是氟氯化碳,“可怕的是,我们无法采取任何措施修复受损的臭氧层”[115]。
火山爆发确实会减少臭氧层,但只是暂时的。它们已喷发了数亿年,却没有永久性地使臭氧层变薄。臭氧层变薄是一种更现代的现象;最近的数据表明,《蒙特利尔议定书》确实在缓慢地修复臭氧损害。[116]
多年来,林赛越来越多地鼓吹自己的影响。在他于1980年写的《20世纪80年代:世界末日倒计时》一书中,他未经证实地宣称,自己曾被一名以色列飞行员邀请到美国空战学院讲授预言,并在那里受到了“热情的欢迎”。一年后,他被邀请回国演讲,他继续写道:“我惊讶地发现房间里竟挤满数百人,外面的人也试图挤进来。所有人都想听听先知们关于人类的命运说了些什么。我讲完后,反响非常热烈。”[117]之后,他又为“一个肩负着可怕责任的精英团体”做了一次演讲,但他无权透露那些成员的身份。再一次,这些高层听众明显地被他的预言“感动了”。“在我们见面的前几天,他们用电脑预测出的事件和结果竟然与《但以理书》相同。不用说,他们对此非常惊讶,但我对此并不惊讶。”[118]
言归正传,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福音派越来越多地渗透到美国各级军队中。虽然军队中自称是福音派或五旬节派的总体比例似乎与普通民众中的比例大致相同——约为22%,但其实际影响力远大于该数字所显示的,尤其是在军队牧师和空军高级指挥部里的影响。[119]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福音派的反共言论得到军方高层的青睐。20世纪六七十年代,福音派对越南战争的支持与主流新教教会的反对形成鲜明对比,军队-福音的契合进一步加强。正如历史学家安妮·洛夫兰所说:“军队曾经对福音派持怀疑态度,但后来,福音派因支持兵役、战争和参战的人而在军队中赢得了尊重和影响力。”[120]
军队牧师本来应该满足遭遇恐怖战争的青年男女的精神需求,但福音派更多地将其视为帮助他们找到耶稣的人。《美国福音派联盟》杂志上的一篇文章指出,一半的应征士兵没有明显的宗教背景,其余的大部分是主流新教徒、天主教徒或犹太人:“军队牧师工作的地方,是收获的禾场。”[121]
为了避免出现美国宪法所禁止的国教,军方依靠“支持代理”从宗教派别中选取牧师候选人。1987年以前,军队按教派分配牧师;如果5%的应征者是圣公会教徒,那么5%的牧师也是。1987年,调整后的规则不仅将所有新教徒归为一个类别,还允许福音派和五旬节派的支持代理指定牧师。到2009年,大约80%的现役牧师是福音派或五旬节派教徒。[122]
另外,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美国军方文化的核心一直位于梅森-迪克逊线[123]以下。由于南方白人军官和应征士兵强调的种族优越性越来越不被接受,福音派取代了肤色,成为一种主张优越性的方式。[124]美国所有4个武装部队分支都经历过传教丑闻。首先发生在空军学院,位于政治和宗教保守的科罗拉多州的斯普林斯市。早在21世纪初,该学院就已经爆出过性侵犯丑闻;几年后,福音派教官对于公开的反犹太主义视而不见,并告诫学员们自己是为“耶稣队”效力,并公开授权观看梅尔·吉布森的煽动性电影《耶稣受难记》。它是一部暴力、道德说教式电影,因暗含反犹太主义而受到福音派基督徒的盛赞和世俗观众的批评。[125][126]
令人欣慰的是,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总统放弃了世界末日的信仰体系,但危险仍然存在于其他领导人中;若某位美国、苏联、以色列或巴基斯坦高级军官像圣殿山纵火犯丹尼斯·迈克尔·罗恩那样精神错乱,挥舞的不是煤油而是核武器,那该怎么办?
11 时代论的灾难
大卫教派的悲剧
1964年,核战争策划者丹尼尔·埃尔斯伯格(不久后,他将因未经授权就发布五角大楼文件而出名)与他的兰德智库老板哈里·罗恩“出于职业原因”,一起观看了电影《奇爱博士》。这部电影是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的代表作,讲述了苏联的“末日机器”(装在掩埋的“钴钍G”容器中的几枚热核炸弹,将在遭遇敌方第一枚原子弹攻击时自动引爆);以及一位疯狂的美国空军基地指挥官杰克·里珀,他向苏联启动了战略轰炸机。所有启动的轰炸机都被成功召回,除了其中的一架;电影的结尾是,那架轰炸机的飞行员(由斯利姆·皮肯斯扮演)骑着一枚氢弹,像骑着一匹野马一样,从轰炸机的弹舱里飞下。[1]
与此同时,彼得·塞勒斯饰演的奇爱博士向美国总统和苏联大使解释了他的后末日时代深矿井生存计划。伴随着核爆炸蘑菇云的腾起,“我们会再见面的”的声音响起。埃尔斯伯格写道:“看完电影后,我们走出放映室,站在下午的阳光下,被光线和电影弄得头晕目眩,我们都认为刚才看到的基本上是一部纪录片。”这部电影真实地描绘出了美国当时的绝密核指挥程序,埃尔斯伯格和罗恩对此印象特别深刻;事实上,这部电影是根据一部小说《红色警戒》改编的,该小说由皇家空军军官彼得·乔治撰写,他后来担任了这部电影的编剧之一。
那时,埃尔斯伯格早已清楚美国核权力分散的危险性;因为早在几年前,他就参观了美国的军事基地。他清楚地知道,核战争可能意味着人类灭绝,然而他很羞愧地发现,一名上将,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只要一名少校,就足以自行发动核袭击。[2]
埃尔斯伯格和罗恩并不是第一批对《奇爱博士》和《红色警戒》印象深刻的核策划者;在这部电影制作的5年前,他们的同事约翰·鲁贝尔向五角大楼远程导弹科学咨询委员会的每一位成员都发送了一份这部小说的副本。
即使没有这种宗教狂热式的、精神错乱的指挥官,世界上的核武器指挥系统也极不稳定,容易发生事故。几乎从最初的核时代开始,世界上的核武器,也就是现实世界中的“末日机器”,几次将世界带到玉石俱焚的边缘。艾里克·施洛瑟的名著《指挥与控制》,记录了数十起恐怖的核事故,从携带热核武器的飞机和导弹的丢失,到大规模敌方攻击的错误警报。
1961年,一架载有两枚400万吨级热核炸弹的B-52轰炸机由于机翼油箱漏油而失去平衡,飞机无法控制地剧烈旋转。飞行员扔掉了两个他以为没有安装炸弹的武器;其中一枚氢弹上的降落伞未能打开,坠入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法罗附近的潮湿地面下70英尺深。引爆装置和“初级”钚核心被回收,但“次级”铀——核威力的来源——从未找到。另一枚氢弹上的降落伞的确打开了,但当撞击到地面时,氢弹机头传感器发送了一个引爆信号,爆炸前需要通过的几个安全装置中,除了其中一个,其他均已打开。
如果第二枚氢弹被引爆,那么这将形成“触地爆炸”,产生的放射性沉降物将远远超过广岛和长崎原子弹的“空中爆炸”,后者的威力不到B-52所携带氢弹的1%。如果爆炸时正在刮南风,那么致命的沉降物将覆盖东北部的大部分地区,并使北卡罗来纳州大部分地区不再适合居住。[3]
更令人震惊的是,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期间,一名过于心急的美国驱逐舰船长向苏联潜艇B-59投下了深水训练炸弹[4],但他不知道这艘潜艇上装备了核鱼雷。作为反击,苏联潜艇的艇长和政委都想向驱逐舰发射一枚核鱼雷,幸运的是,苏联舰队总指挥官瓦西里·阿尔希波夫也在船上,不同意发射。几十年后,当这段插曲公之于众时,阿尔希波夫被大家称为“拯救世界的人”。[5]总体来说,苏联领导层将其核权力链控制得比美国要短得多。普林斯顿大学的布鲁斯·布莱尔是当今核控制领域的权威,“俄罗斯的核控制和安保体系结构比美国的更令人赞赏”[6]。
好消息是,1981年罗纳德·里根就任美国总统后,他的国家安全机构充斥着防守鹰派,他们有意识地、热情地用几乎连续不断的挑衅来扰乱苏联。美国战略空军司令部每周会派出轰炸机飞越北极,或者派出短程轰炸机威胁华约[7]领空或苏联的亚洲边境。当时负责军事援助的副国务卿小威廉·施耐德回忆道:“苏联人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一个美国空军中队直飞苏联领空,苏联的雷达被点亮,部队进入警戒状态。但是最后一分钟,中队撤离并返回美国。”[8]
在有些情况下,雷达系统会错误地发出大规模导弹袭击的警报。1980年6月3日凌晨2点30分,正值苏联入侵阿富汗、美国抵制莫斯科奥运会的紧张冷战局势,美国国家安全顾问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被他的军事助手比尔·奥多姆叫醒,奥多姆向他报告说有220枚导弹来袭。布热津斯基让奥多姆去确认,战略空军司令部警戒小组是否正在冲向他们的B-52并启动引擎,然后给他回电话;他决定不叫醒他的妻子,这样她将会在睡梦中毫无意识地被核武器汽化。几分钟后,奥多姆打电话给布热津斯基,说现在有2200枚导弹来袭。只剩下几分钟的时间激活国家核武器库,布热津斯基当时正要给卡特总统打电话,奥多姆第三次打电话,报告说其他系统未能确认攻击。事实证明,只差一分钟世界就会被焚毁,因为有人错误地将一盒训练磁带插入了计算机指挥系统。[9]
随着国家核武器规模的扩大,意外事故风险也在增加。政界领导人面临着与军事指挥官之间的艰苦斗争,因为后者更关心的是确保核武器能够发射,而不是防止意外发射;而确保核武器能够发射,会更有可能导致意外发射。例如,许可操作链接(PAL)的引入,使用8位代码和有限进入功能,从理论上防止了未经授权的核武器启动。然而,为了避免错误代码阻碍核武器发射,战略空军司令部的高级指挥部将所有代码都设置为易于记忆的8位数“00000000”,这就消除了这种保护。[10][11]
与汽车防抱死制动器一样,系统中引入的安全功能通常会增加用户信心,却降低了系统安全性。正如研究复杂系统中“正常事故”的著名理论家查尔斯·佩罗所指出的那样,这些看似有益的变化“往往只会让操控者更快地启动系统,或者在恶劣天气下启动系统,或者以更大的威力启动系统”[12]。
任何指挥官或领导人都会面临一种情况,即那些最重要的决定都必须在几分钟内根据不完整的数据做出。幸运的是,他们不会因为相信自己的选民会在核爆炸前“被提”而使自己的决定受到影响。《奇爱博士》中的精神病将军里珀,出于对氟化供水的担忧,启动了轰炸机袭击苏联,并发表了电影界最著名的独白之一:“我不能再坐视共产主义的渗透、共产主义的灌输、共产主义的颠覆,以及国际共产主义的阴谋逐渐侵蚀和玷污我们珍贵的体液。”如今,氟化水仍然是时代论右翼的一个禁忌,尤其是金·贝克,他的网站重复了一个可笑的说法:“美国人死于氟化水的数量超过了整个国家的军事死亡人数。”[13]
除了这种由精神错乱的或宗教狂热式的军事指挥官所带来的非常明显的危险之外,时代论叙事也带来一种更微妙、也许更严重的末日危险。林赛和法威尔等时代论者强烈反对任何军备控制,他们支持膨胀的核武器库,这些武器库的增长纯粹是数量扩张,会增加意外毁灭的可能性。
这非常强烈地体现在林赛的《20世纪80年代:世界末日倒计时》一书中。在林赛看来,《限制战略武器条约》并没有降低核灾难的风险;相反,它摧毁了美国的军事优势,将美国置于致命危险之中,并将允许苏联“横扫欧洲”。美国政府只不过是阴谋论者大恶魔——三边委员会[14](一个高调的非政府组织,以洛克菲勒家族和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为主角)的傀儡。更糟糕的是,美国愚蠢地抛弃了它忠实的盟友,如蒋委员长、伊朗末代国王巴列维和实行种族隔离政策的南非政府。[15]林赛想象出以下场景:
苏联总理可能很快就会给美国总统打电话。总理会说:“我们可以摧毁你们的导弹发射井,我们可以用激光束拦截和摧毁所有来袭的潜射弹道导弹,我们可以用我们的米格-25战斗机和SS-5地空导弹摧毁你们那些过时的轰炸机。所以,总统先生,你会投降吗?还是让我们摧毁你的国家?你有20秒的时间做出决定。”[16]
林赛在《地球——公元2000》一书中也敲响了主战之鼓,他将已被遗忘很久、位于旧金山普雷西迪奥[17]的戈尔巴乔夫基金会,看作撒旦世界新秩序摧毁美国影响力的证据。不明飞行物不是外星飞船,而是撒旦的恶魔。[18]
此外,“常态化”的末日风险可能成为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正如末日神学权威观察家保罗·博耶所说:
我个人的感觉是,如果平民的预言信仰与核武器政策之间有联系的话,那么这也是隐蔽的和间接的联系。1945年后的预言信徒们,很少有意识地主动推动世界末日。相反,他们相信《圣经》已经预言了末日,并确信信徒们将幸免于难,因此倾向于消极地接受核军备竞赛和冷战对抗。[19]
20世纪80年代初,小说家格雷丝·穆杰塔巴伊前往得克萨斯州的阿马里洛镇,调查这座宗教信仰浓厚的小镇与附近的潘特克斯核武器工厂之间的关系。潘特克斯工厂负责装配和维护美国所有的核武器。最终,穆杰塔巴伊将她的杂志文章改编为一本书《有福的确据》。她是犹太人,最后定居在了阿马里洛镇。
她发现,时代论信仰如此彻底地渗透到了这座城镇,即使是镇上报纸的出版商,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自由民主党人,也认同其信条。20世纪80年代,该工厂的任务广为人知,阿马里洛人立即明白,整个地区已经成为核攻击的主要目标,将在核战争的最初便从地球上消失。该镇的最大教派第一浸信会,本身并不认同时代论;然而其成员都平静地接受了这种风险,甚至感到有些安慰,因为他们认为被瞬间汽化比其他更痛苦的死亡方式更可取。
该镇较小的教派禧年礼拜堂的领导者罗伊斯·埃尔姆斯牧师的观点则不同。根据穆杰塔巴伊的记录,埃尔姆斯告诉他的教区居民根本不需要害怕核战争,因为教区居民会在其他人被上帝烧死之前“被提”:
你们知道,他们在太空计划上花了一大笔钱。一大笔钱!看吧,我的朋友们,他们还不如把这个计划全部关闭,然后等待号角之声,那么他们将进入另一个太空计划中!我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让我的名字出现在他们正在做的这个小计划的宇航员名单里。但是我的名字,在上帝的恩典和帮助下,已经出现在另一个宇航员计划中……当火箭起飞时……我们将留下一道圣灵之火的痕迹!
“再见!再见!”这位牧师向即将被氢弹汽化的阿马里洛、休斯敦、达拉斯和洛杉矶喊道。埃尔姆斯所在教区的一位居民相信自己会乘坐同一艘火箭逃离核末日,她为此而感到欣慰,但也为可能会抛下自己的孩子和孙子而感到痛苦。[20](穆杰塔巴伊所著书的书名《有福的确据》指的是信众们将免于面对恐怖的核灾难。)
和博耶一样,穆杰塔巴伊只是简单地想到了具有宗教狂热的潘特克斯工人可能会通过获得核武器来推动千禧年进程。而且,和博耶一样,她也担心普通居民会和她已经非常了解的阿马里洛人一样,已经接受了摩尼教式的时代论世界观,并且在核战争的风险中麻痹自己。
如果世界可以区分绝对的善与恶,可以区分上帝的追随者与撒旦的追随者,那么与敌人之间的妥协或谈判就不可能存在。在一个绝对两极分化的世界里,人类和平是无法实现的,战争不可避免。[21]
在1982年美国宗教学会上,神学家戈登·考夫曼在主席演讲中进一步指出了时代论对人类的威胁。他指出,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拥有灭绝整个物种的能力,因此时代论的末日世界观“最终逃避了我们作为人类的责任,恶魔般地援引神的意志作为逃避的理由”。考夫曼进一步将“被提”描述为“切断人类责任的神经”[22]。也就是说,拯救自己免于被灭绝的能力掌握在上帝手中(即使在很小的程度上),这种信仰削弱了我们阻止它的意愿,从而增加了它发生的风险。
幸运的是,核武器和时代论的交集所固有的危险,迄今为止仍然停留在推想阶段。但是,有一位具有米勒精神的继承人,他的末日信仰将推动他和大量无辜追随者走向悲惨的结局。自有记载的历史出现以来,弗洛伊德的“微小差异的自恋”已经产生了源源不断的宗教变异[23],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也会在新教繁茂之树上产生一株有毒的分枝。
20世纪20年代,一个名叫维克多·豪迪夫的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徒开始宣扬他对《圣经》的独特解读。他是一个学历只有三年级的推销员,被《启示录》耸人听闻的叙事吸引,特别是,他和之前的许多人一样,关注《启示录》中第七章的144000名信徒,12个各有12000名信徒的希伯来部落,“在我们上帝的仆人们额上盖上了印”。
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徒认为自己就是那144000名信徒;豪迪夫认为,随着该教派的人数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它已经失去了热情和献身精神,这就是问题所在。作为时代论者的典型,他抨击沉迷于“海滩派对和电影放映”等现代罪恶文化活动的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兄弟们。[24]正如异端人士惯常做的那样,他编撰了一份教会“可憎之事”清单;在他看来,自己的使命是将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信徒减少至144000名,使之达到必要的纯度。
豪迪夫并不是要建立自己的教派,而是要改革原来的教会。但随着极具魅力的他开始吸引追随者,他那些过去的“兄弟们”感到惊恐,并在1934年将他逐出了教会(就像1845年罗汉普顿的浸信会将米勒逐出教会那样)。
最初,他的教派被称为“牧羊人之杖”(豪迪夫宣言的题目),或者简称为“杖”。为了表明对古代圣地大卫王国中心地位的信仰,教派更名为大卫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简称大卫教)。1935年,随着成员人数的增加,大卫教徒在美国得克萨斯州韦科的迦密山中心建立了总部。尽管该中心只有37名追随者,但豪迪夫预计,世界末日将在一年内到来,届时他将带领144000名追随者前往巴勒斯坦。
由于他追求虔诚而纯粹的复临主义,因此他和继任者们的传教活动只针对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信徒,而不包括那些无法救赎的普通民众。[25]1955年,豪迪夫去世,此时他已经吸引了数千名信徒,但大卫教并没有前往巴勒斯坦(那时该地区已经在以色列的统治之下)。此时,大卫教已经壮大,它向东迁移了9英里到达得克萨斯州的埃尔克,即“新”迦密山。
《圣经》是历史上被分析和讨论最多的书,数百年来共有几十亿读者。根据概率论,其中一定有几百万读者具有极高的智商,也一定有几十万读者接受过《圣经》解读方面的学术培训。豪迪夫的学历只有三年级,但是,他认为自己发现了一个以前所有读者都没有发现的《圣经》意思,并将自己选为“东方升起的天使”,以在末日带领144000名信徒前往圣地。从豪迪夫开始,大卫教产生了类似的一系列极端自我主义的领袖,他们将在美国联邦执法机构的推动下,带领该教派走向灾难。
1955年11月5日,豪迪夫死后不久,他的遗孀弗洛伦丝宣布,她进一步解码了《启示录》的末日时间序列:1260天之后,也就是1959年4月22日,耶稣就要来了。[26]她的预言吸引了900名追随者来到迦密山迎接末日,在那里,怀着期待的信徒们再次上演了米勒“大失望”的小规模版本。和1844年的“大失望”一样,该教派随后分裂为各个相互竞争的团体,其中最大的团体由豪迪夫的助手、一位名叫本·罗登的人领导,他接管了迦密山。[27]
罗登继承了豪迪夫的自我中心主义,并宣称,按照上帝给他的启示,他就是“分支”(《撒迦利亚书》和《约翰福音》用“分支”这个词来描述上帝的仆人),他将带领这个团体迎接耶稣复临,因此这个团体的新名字就是大卫支教。他规劝真信徒们“离开那根枯树枝,到活分支上来”[28]。
1978年罗登去世后,他的妻子洛伊丝(根据上帝的透露,她就是圣灵)和他们精神反复无常的儿子乔治之间发生了一场权力斗争。最终,洛伊丝在一个名叫弗农·豪厄尔的年轻人的帮助下获胜。在此之前,豪厄尔一直过着混乱的生活;他的妈妈14岁时便未婚生下了他,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曾转换于不同的家庭,饱受阅读障碍[29]和孤独之苦,最后在读九年级时辍学。
豪厄尔笨拙但英俊,他只对三件事物有兴趣:他的吉他、他的《圣经》和性。1981年,他让一位15岁的女孩怀孕了,但是他向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兄弟们宣布,上帝打算让他娶另一位年轻女子,她是一位牧师的女儿。他总是有“见证”的癖好,有一次打断了一场仪式,登上讲坛布道,这些活动很快将他驱逐。他曾在迦密山做过木工活儿,1983年,他在那里定居。[30]
在那里,豪厄尔被洛伊丝·罗登的领导职位和半神地位吸引,他找到了自己的家。他是在基督复临安息日会长大的,被迫阅读《圣经》;而洛伊丝被豪厄尔对《圣经》的敏锐理解和外貌吸引。很快,豪厄尔就和这位当时已经67岁的寡妇共享了大卫支教的领导权,以及她的床。
在大卫支教内,号称拥有神权的女性不会像主流新教教派中的女性那样引起人们的注意;但豪厄尔崇拜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创始人之一艾伦·怀特,后者被认为是一位女先知。《圣经》几乎指导了豪厄尔生活的方方面面;他说,他与洛伊丝结合,希望实现《以赛亚书》8:3中的预言,即他去见女先知,然后女先知怀孕了,并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他半开玩笑地说,如果他“让一个70岁的女人怀孕了,那么他一定是上帝”[31]。
如前文所述,历史学家查尔斯将《启示录》描述为“整套《圣经》中最难读的一卷”,并警告说“不仅略读,即使认真研读,读者也依然会觉得困惑”[32]。直到1983年左右,豪厄尔可能也同意这一评估。1983年,这位高中就辍学的24岁的年轻人认为,他和豪迪夫一样,不同于大众识字时代以来几个世纪里的几十亿《圣经》读者,他能够解开7个封印,从而揭开《启示录》的真正含义。豪厄尔认为,《启示录》是掌控《圣经》其余部分的关键。
1984年1月,豪厄尔与一个大卫支教成员的14岁女儿结婚,也因此与洛伊丝决裂;那年晚些时候,乔治·罗登已经与母亲和好,用枪口指着豪厄尔和他的支持者们,并将他们赶出了大院,将教名改为罗登维尔。豪厄尔和几名追随者在东边100英里处的得克萨斯州帕勒斯坦市的一个条件恶劣的小屋里定居下来。出于空闲和对更好环境的渴望,他去了以色列。
在以色列期间,他似乎得了“耶路撒冷综合征”。这是一种在以色列游客中很常见的精神错乱,由于终于能够直接接触到一生都在读和听的圣地和圣殿,因此他们过度兴奋,充满宗教热情,常常把自己想象成《圣经》中的人物。[33]其中一个“耶路撒冷综合征”患者是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健身游客,他相信西墙位于错误的位置,并试图移动其中一块巨石,这是“参孙综合征[34]”。阿克萨清真寺的纵火犯丹尼斯·迈克尔·罗恩可能当时也处于类似的状态。
离圣殿山只有几英里的卡法尔·沙乌勒精神病医院,专门研究这种精神错乱。1980—1993年,那里的精神病医生治疗了470名患者,其中的绝大多数患者之前就存在精神机能障碍,例如那个“参孙综合征”患者和罗恩,但另外42名患者(约占研究样本的9%)没有精神病史。有精神病史的人(占91%)广泛分布于犹太人和主流基督教派中,但42名没有精神病史的人中有多达40名是福音派新教徒。不超过10年,悲剧将展现在韦科镇。[35]
从以色列回来后,弗农·豪厄尔有了明显的变化。在以色列,上帝已经告诉他,他是上帝的仆人;随后,他的布道变得有活力,他开始更善于将《圣经》的各段落联系并融合在一起。如今,每当他阅读《圣经》经文时,立刻会有上帝的声音告诉他这些经文的真正含义。去以色列之前,他曾告诉别人,他希望能尽快收到上帝的“完整信息”,但这一愿望没有实现。从以色列回来后,很可能是受到耶路撒冷综合征的影响,他终于从上帝那里收到了信息。[36]
从19世纪40年代末的诞生开始,预言便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固有的一部分。在豪迪夫和罗登领导下的大卫教,以及在豪厄尔领导下的大卫教,也是这样。大卫教的人努力使本教派或多或少地持续“处于信息中”——接收来自全能者的一连串预言。他们认为,现代的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已经放弃了预言,因此已经成为叛徒。
《启示录》14:6-9中描述了3位预言天使,这尤其吸引了豪厄尔的注意,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总之豪厄尔认为实际上有7个预言。前两个是威廉·米勒关于末日和巴比伦已经沦陷的开创性信息。第三个是艾伦·怀特关于以星期六为安息日的信息;第四个是维克多·豪迪夫的预言;第五个是本·罗登的;第六个是洛伊丝·罗登的。上帝告诉豪厄尔,他现在是第七个预言的传递者,是即将到来的末日之前的最后一位天使。
1987年豪厄尔从以色列返回后,发生了古怪的一幕。当时仍控制着迦密山的乔治·罗登挖了一名追随者的坟墓,这名追随者叫安娜·休斯,25年前被埋葬,享年85岁。乔治向豪厄尔发起挑战,要求他参加让休斯复活的比赛;而豪厄尔和7名追随者则突袭了迦密山大院并给休斯的尸体拍了照,想以此指控乔治虐待尸体。双方发生了45分钟的枪战,但没有造成死亡或重伤。1988年,豪厄尔和他的7名同伙因谋杀未遂而受审,陪审团宣布7名共犯无罪,对豪厄尔的控诉也因证据不足而流审。
这一判决结果使乔治的精神开始错乱,法庭档案中记录了他对豪厄尔发出的各种怪诞的诅咒和威胁,他因犯藐视法庭罪而入狱。乔治被监禁后,豪厄尔支付了大卫教总部的房产欠税并搬回总部。乔治在1989年获释后又用斧头谋杀了室友,因为他怀疑室友是豪厄尔派来杀他的;他被关进精神病院,并多次逃离;1995年再次逃离后不久便死于医院,死因是心脏病发作。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豪厄尔根据《以西结书》《但以理书》《马太福音》《启示录》提炼出他的末日路线图。随着世界末日(他尚未确定日期)的临近,他将带领追随者们前往以色列,在那里,他的大卫教徒将使犹太人皈依基督教,从而引发一支从北方而来的美国领导的联合国部队,大卫教徒将支持现在已经皈依的以色列人并与之共战共亡。虽然没有记录表明豪厄尔读过哈尔·林赛的书,但考虑到这一时期林赛的书的普遍性,因此这些牵强的叙事可能并不是豪厄尔自己从《圣经》中提取出来的。后来,豪厄尔将末日大灾难的地点从以色列转移到美国迦密山。
豪厄尔的“耶路撒冷综合征”所激发的《圣经》光辉让听众深受震撼。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传教之旅中,他让大约100名信徒加入了迦密山。尽管收获了来自澳大利亚和英国的皈依者,但以色列人对此更持怀疑态度,并对《圣经》感到厌倦,因此他没能让以色列人皈依。
这是一个兼收并蓄的多种族团体,其中包括24名英格兰皈依者。1990年,豪厄尔在加利福尼亚州提交了法庭文件,合法地将自己的名字改为大卫·考雷什。其中“大卫”源自他想象的由自己领导的圣经王国,而“考雷什”是“居鲁士”的希伯来语,像500年前的扬·博克尔松那样,他通过让其他男性成员单身、自己享受一夫多妻制,来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性欲。他另外“娶”了5位年龄从12岁到20岁不等的女性,为了避免被起诉重婚,他的男性追随者们在名义上娶了这些女性。他在澳大利亚旅行期间,一对夫妇如此敬仰他的神性,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妻子和19岁的女儿都与他发生了性关系,这样她们就可以“为上帝生孩子”[37]。
为了迎接末日,他要求大院的已婚成员通过性节制来实现净化,并“取消”新迦密山上所有夫妻的婚姻关系,其中可能包括他的5位侧妻和她们的“丈夫们”。另一方面,与考雷什发生性关系成为一项神圣的仪式,在“前夫们”完全同意的情况下,他和许多“前妻们”发生了关系。
他预言他所生的孩子(至少有12个)将在耶路撒冷的新王国享有优待地位,这使这些追随者很高兴。其中一位“前夫”解释道:“你根本不明白。作为大卫支教的人,我们对性不感兴趣。性如此具有攻击性,如此具有侵略性。考雷什为我们消除了这一负担。”就考雷什而言,他认为,与追随者们生育是他的一项严肃而神圣的责任。不过有时,他的确向他的性伴侣们坦白了自己的性欲,并羞怯地说是上帝使他这样的。
他解释说,这种恰当的肉体安排源自《启示录》4:4中的一项特别命令,该节描述了24位戴着金王冠的长老,他们向上帝高呼,“让我们成为国民,做祭司,归于神。让我们在地上执掌王权”(5:10)。考雷什在《圣经》解读方面取得了革命性进展:他认为,“让我们成为国民”这几个字意味着《启示录》预言他要成为24位长老的父亲,这24位长老将在千禧年时代统治世界。因此,被选中怀上这24个孩子的妇女是神圣的容器,这就要求考雷什控制她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她们的饮食。不用说,从来没有哪位著名的圣经学者能够以如此“宜人而时尚的方式”解释《启示录》的第4章。[38]
考雷什的魅力在于他的“圣经教学”可以持续几个小时,他能准确地回忆和清晰地解释《圣经》。尽管他九年级就辍学了,但他对《圣经》的精彩解释甚至能够吸引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包括一位哈佛法学院的毕业生和其他几位硕士期间接受过神学培训的人。
考雷什认为,《启示录》5:1中所提到的7个封印掌握着末日事件和大卫支教通往救赎之路的钥匙:“我看见坐宝座的人的右手中有书卷,其里外都有字,用7个印封严了。”
考雷什将这本“书”命名为“上帝之意”,它是上帝迄今为止委托给“羔羊”人类的秘密计划。考雷什此时已经将自己认定为“羔羊”,并根据其他《新约》和《旧约》推断出了打开7个印的线索,因此具有向其追随者们揭示“上帝之意”的独特能力。[39](大卫教认为“基督”是上帝在某项任务中指派的,其有多种动态表现形式:有时是耶稣;有时是羔羊;而根据考雷什的说法,有时是他自己。)[40]
早在1987年,大卫教就引起了瑞克·罗斯的注意。罗斯是一位高调而又备受争议的“邪教破坏者”,几十年来帮助数百人摆脱了邪教的侵害,并在多个关于邪教的案件中出庭作证。在相关亲属的要求下,罗斯在纽约帮助两名考雷什信徒消除了所受的毒化思想,随后他又接到了其他家庭的求助电话。罗斯列举了“危险性邪教”的6个认定标准:绝对而又不负责任的权威人物、对领导人意愿的满足、对外部信息的过滤、“我们反对他们”的心态、对组织之外的人的诋毁,以及以《圣经》或哲学借口为领导人的财富和性贪婪做辩护。[41]虽然考雷什没有过滤外部信息,但他确实符合其他5个标准。
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考雷什和几位追随者囤积了大量武器,并在一些不需要背景审查的枪支展上交易武器,由此筹集资金。到1991年,一位名叫马克·布劳尔特的澳大利亚追随者,其对考雷什囤积武器、浮夸的神学和对年轻女孩的性剥削的不满,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首先是澳大利亚的媒体,然后是在一个监护权程序中,一名儿童被从迦密山带走引起了美国媒体的关注。布劳尔特和罗斯都向BATF(美国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转达了他们的担忧,BATF计划于1993年2月底对该大院进行一次突袭。到那时,BATF至少已获得300件武器,包括60支M16、60支AK-47和30支AR-15突击步枪。[42]
酷爱枪支的考雷什在这次突袭前曾说过:“如果有人来我家,在我的孩子们面前挥舞枪支,那么他一定会被打爆头。”得克萨斯州的法律允许公民向使用“不正当武力”的警官开枪。[43]
罗斯还联系了《韦科论坛先驱报》,该报于1993年2月27日发表了《罪恶的弥赛亚》系列的第一篇文章,引发了轰动效应,全国媒体很快对此进行了报道。这些文章控诉考雷什虐待儿童、与未成年女孩发生性关系、对其他男人的妻子拥有神授的权利——他至少有十几个这样的侧妻。[44]
事实上,得克萨斯州的儿童福利机构在上一年已经调查过该大院,发现孩子们都很快乐,且他们得到了很好的照顾,几乎没有受虐迹象,除了偶尔被用勺子打打屁股,而这在得克萨斯州是可以接受的。但《韦科论坛先驱报》对考雷什性行为的指控基本属实。[45]
第二天,即2月28日上午9点45分,BATF执行了搜查令,其依据不是《罪恶的弥赛亚》中耸人听闻的指控,而是非法持有枪支。当时,在得克萨斯州拥有和使用自动武器是合法的,但这些武器需要在联邦当局进行合法登记;而考雷什没有登记。[46]
这时,BATF的无能就体现出来了。它将搜查计划透露给了电视记者,电视记者随后向一名邮递员问路,而这名邮递员正是考雷什的姐夫。BATF通过大院内的一名线人知道,计划已经暴露,因此武装冲突不可避免。但BATF仍决定继续突袭。事先得到风声的考雷什首先下令举行祈祷仪式,然后在各个入口处部署了武装人员。后来,不知道是谁先开的枪,但考雷什在前往其中一个入口时曾经告诉追随者,他要出去和特工谈谈。根据随后的财政部调查,考雷什打开门,问特工们“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回答:“别动!”考雷什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子弹穿透门和窗户从里面射出。另一名从大院外观察的特工报告说,他看到考雷什开了两次枪,这意味着考雷什一定打开了门,但他可能并不是第一个开枪的人,也不是BATF后来声称的对他们进行伏击的人。[47]
持续的枪战席卷了整个大院,4名特工和6名大卫教徒被杀,其中两名分别是考雷什16个月大的孩子以及另一名教徒的婴孩;几十人受伤。BATF的特工们没有为突袭做充分的准备,以至于大卫教徒的火力和武器补给都超过了他们;弹药不足时,他们便撤退了。[48]
大多数记录者都认为,如果大卫教徒愿意,那么他们可以杀死更多的BATF特工。后来的政府调查特别指出,大卫教对袭击的反应是一种典型的“防御性暴力”,其特征符合“希望从主流文化中退出的群体”[49]。事实上,那天最引人注目的交流是韦恩·马丁——那位毕业于哈佛法学院的教徒给韦科警局办公室打的一个慌乱的电话。他说:“告诉他们,这里有妇女和儿童,让他们停下来!”——这不像是有人执意于末日暴力。[50]更令人痛心的是,BATF在此之前就经常因一些小型武器违规而进行挑衅性的破门袭击,其知道考雷什经常在附近独自慢跑,想趁这个时候发出逮捕令,以轻易地逮捕他。[51]
惨败之后,FBI(联邦调查局)解除了BATF的职务。在接下来的51天里,FBI与手腕中弹的考雷什进行了谈判。从一开始,FBI就将围攻原因描述为解救人质,但在BATF突袭后不久,20名儿童在几名成年人的陪同下离开了大院,随后有大量证据表明,剩余的大卫教徒都不想要或不需要联邦政府的解救,而联邦政府则以经典的时代论方式,将这里称为“巴比伦”。
全国都在关注这次行动;遭到BATF袭击后,考雷什立即通过当地广播电台和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与公众直接沟通,沟通中他引用了英王钦定版《圣经》中的长篇大论。虽然他的追随者和基督教神学家对这本《圣经》很熟悉,但对世俗观众来说,他仿佛在讲斯瓦希里语[52]。有一次,他对一位深感困惑的电台采访者说:“我们现在在第五个封印中。”
神学家詹姆斯·泰伯也听到了这次采访,他在1993年之前并不知道考雷什。2月28日晚,他与几百万美国人一起收听CNN,当时CNN中断了常规广播,报道BATF袭击后的情况。这位年轻的大卫教领袖喋喋不休,泰伯的注意力突然被他提到的7个封印吸引。泰伯不仅知道这是《启示录》里的重要内容,而且还知道“考雷什”是希伯来语中“居鲁士”的意思;泰伯快速地查阅了《以赛亚书》第45章,发现居鲁士已经被上帝认定为弥赛亚,弥赛亚的希伯来语“Mashiach”翻译成希腊语就是“Christos”,也就是“基督”。考雷什称自己为“羔羊”,是基督复临主义的表现——泰伯更加确定,考雷什的信仰基础正是《启示录》。
随着对峙事态的发展,泰伯很清楚地意识到,FBI对考雷什的末日叙事一无所知。泰伯打电话给另一位神学家菲利普·阿诺德,后者联系了FBI特工,特工们承认,他们已经被考雷什的《圣经》独白弄糊涂了。
一些特工甚至开始阅读他们酒店房间里的基甸版《圣经》中的末日启示类内容,这是一项甚至让专业神学家都无法承受的任务。正如泰伯所说,特工们疯狂翻阅《圣经》的景象“几乎滑稽可笑,但同时也令人恐惧”。泰伯和阿诺德立即意识到,大卫教徒们认为自己在有7个封印的世界中航行;他们还意识到,第5个封印,即考雷什认为大卫教目前居住其中的封印,是7个封印中最暴力、最危险的一个。
泰伯和阿诺德认为,要想和平解决对峙事件,就必须在考雷什的信仰基础《启示录》上与他交手。政府允许泰伯和阿诺德接触了一位被监禁的大卫教徒,他叫利文斯通·费根,是考雷什派往迦密山代表其公众形象的。费根证实了泰伯和阿诺德的分析:大卫教徒生活在混乱的第5个封印中,但上帝让他们等待。在4月1日的一个电台脱口秀节目中,这两位神学家出现了,他们详细讨论了《启示录》的末日论,并暗示了和平的结局。他们知道考雷什经常收听这个节目,为了确保考雷什能听到,他们还让考雷什的律师发给考雷什一份录音带。
4月14日,不管是否由于受到电台节目的影响,上帝终于再次向大卫·考雷什发出了指示,考雷什现在明白了一切。那天,他写了一封信给他的律师们,宣布他正在写一封宗教长信,要向全世界通报“7个封印的解码信息”。写完后,他将公布一份副本。“我会出来,然后轮到你们处置这只野兽。”阿诺德和泰伯很高兴;也许终究可以避免这场即将发生的灾难。然而,这将是全世界从考雷什那里听到的最后一次交流。[53]
不是只有泰伯和阿诺德理解考雷什的虔诚并希望能够和平解决对峙事件;更多的福音派人士也是如此。在围攻初期,美国全国基督教协进会和浸信会联合委员会的要员们给克林顿总统写了一封信,他们在信的开头衷心地恳求:“请让得克萨斯州韦科的冲突非军事化。”这封信指出“复仇的威胁以及军队和坦克的集结,只会向这群‘忠实的信徒’证明世界的力量都在与他们作对”,并有先见之明地指出“如果政府在这场失败的局面中投入了如此多的资金和信誉,却没能彻底铲除犯罪教派,那就更是一场悲剧”[54]。
然而,在7周多的对峙之后,在司法部长珍妮特·雷诺的支持下,FBI中的强硬派获胜。雷诺批准直接出击。
虽然泰伯和阿诺德能否让考雷什走上正途还未确定,但是FBI内的强硬派认定考雷什是一个骗子,以“对《圣经》的胡扯”作为拖延战术;对没有经过神学训练、已经听考雷什讲了几个小时的《圣经》的特工们来说,似乎情况确实如此。[55]FBI的人嘲笑考雷什4月14日的那封信,尤其嘲笑这名九年级辍学者要写一封“宗教长信”的狂妄,认为这又是一种拖延战术。考雷什的律师们说他们正在拟一项投降协议,但是FBI的人根本不理睬。[56]FBI没有针对“预言”问题与考雷什沟通——这对考雷什来说很重要——而是直接切断了大院的电源,摧毁了信徒们停放的汽车,还开始放震耳的音乐,用强光探照灯照射院子。
4月19日,FBI结束对峙,开始行动。从那天早上6点左右开始,特工们用装甲车反复撞击大楼,并使用CS催泪瓦斯(一种类似于麦加大清真寺的围攻者们使用的化学武器)。中午过后不久,大院起火了;大火迅速蔓延,吞没了大院,烧塌了屋顶。76名大卫教徒,其中包括两名孕妇,在大火中丧生,只有9人逃脱。大多数人从大火中逃到地下室,被发现时已经被烧死。至少有20名成员死于枪杀,其中包括考雷什,显然是为了避免被直接烧死。
尽管随后的多项政府调查都得出结论,认定大卫教徒在FBI突袭之前就纵火企图自杀,但幸存的大卫教徒坚决否认任何自杀的说法,因为他们认为自杀是一种罪行。他们还说,当FBI切断电源时,他们使用油灯照明,但装甲车将油灯撞倒。此外,4月19日,风速高达每小时30英里,大风很快就通过打开的窗户和被FBI车辆撞出的洞,使火势从一个房间蔓延到另一个房间。火灾发生后两周,FBI将现场夷为平地,但这也没能提高FBI的可信度。[57]
其中一名幸存者随身携带了一张数据盘,上面有考雷什4月14日的信中所提到的未完成的手稿,而FBI曾经认为所谓的手稿只是一个拖延时间的诡计。打印出来的信一共包括13页纸,其中包括对第一个封印的介绍和讨论;这封长信可能还需要几个星期才能写完。[58]
用詹姆斯·泰伯的话说:
考雷什是一个具有个人色彩的《圣经》解经大师。从大卫支教的神学角度来理解,他的信息具备系统性、一致性和内在的逻辑性。然而,对一个不了解《圣经》预言细节的人来说,他的信息以一种典型的、没有停顿的方式传递,并引用了钦定版《圣经》的长篇大论,似乎毫无意义。[59]
我们永远无法知道,考雷什是否会如4月14日信中所承诺的那样和平投降,但很明显,FBI从未试图认真处理他所关心的神学问题。灾难发生后6个月,司法部成员向副司法部长提交了一份长篇报告,该报告的修订版长达489页。其对神学知识缺乏关注在目录中就能体现出来。目录中列出了宗教学者们的咨询内容,仅有4页,除了学者们的身份介绍之外,几乎没有传达任何有用的信息。这4页之后是心理咨询师的分析内容(共28页),几乎所有的咨询师都认为考雷什是个骗子。其中一位是FBI国家学院的行为学专家兼讲师皮特·斯梅里克,他甚至反对神学家参与这次事件。[60]
随着对峙事件的推进,大部分公众与FBI一样,认为大卫·考雷什是一个自私自利的骗子。然而,真相可能更加微妙。与乔治·哈德森、塞缪尔·英萨尔、威廉·米勒以及几乎所有群体错觉的传播者一样,考雷什真诚地相信自己的叙事,这种自欺欺人使他对追随者进行灾难性误导的能力更加强大。
在过去500年中,人类的模仿倾向和寻找引人入胜故事的倾向都落脚在末日错觉上——这是所有叙事中最让人着迷的一种。由此产生的神学叙事通常将其信徒限定在和平、繁荣的社区中,但这种叙事也会时不时跳出正常行为的护栏,由此产生诸如闵采尔领导的农民战争、博克尔松的疯狂的再洗礼派的暴动、文纳的第五君主国派的暴动和考雷什的大卫支教引发的大屠杀等灾难性后果。
与一个半世纪前的威廉·米勒及其追随者一样,考雷什怪诞的神学、强烈的性欲和与未成年人发生的性关系,使他被媒体和公众妖魔化——这一妖魔化反过来导致了过度执法的悲剧。如果BATF最初的反应能够更加灵活,如果FBI能更加熟悉末日叙事的细微差别,那么韦科对峙事件可能不会以悲剧告终。
正如结局所体现的,相当一部分公众都将责任归咎于联邦政府,大卫支教的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电视直播了这场大屠杀,但大火最重要的目击者——一位名叫蒂莫西·麦克维的年轻退伍军人——近距离目睹了这场大屠杀。麦克维早已经愤怒于上一年的政府围困鲁比山事件。与韦科围攻事件类似,鲁比山事件起源于美国特种部队老兵、福音派教徒兰迪·韦弗受到的武器指控;这场对峙导致韦弗的儿子萨米和持有强烈末日信仰的妻子维姬的死亡。韦科对峙期间,麦克维正在那里分发枪支权利小册子。当韦科的火焰升起时,他发誓要为无辜死亡的男人、女人以及孩子们报仇。在韦科袭击两周年之际,他和同伙特里·尼科尔斯使用卡车炸弹对俄克拉何马市的联邦大楼进行了袭击,这导致168名无辜者丧生。麦克维之所以选择这个目标,是因为大楼里既有FBI办公室,也有BATF办公室,此外,还有大量其他部门的联邦雇员。[61]
12 “被提”类小说
末日文学为何畅销
到了新千年初,大卫支教的灾难和林赛不靠谱的预言再次让人们意识到,过于精确的预言和日期设定是有风险的,时代论者也越来越倾向于一种不受质疑的类型:末日类小说。
早在20世纪初,基督教作家就开始创作正义者“被提”、反基督者崛起、大灾难、世界末日和最终审判等主题的小说。1905年,俄亥俄州一位名叫约瑟夫·伯勒斯的医生出版了已知最早的被提类小说《泰坦,土星之子》。书名中的泰坦是一个现在大家很熟悉的反基督者的人物形象,“一个年轻的希腊人,他将联合激进的社会党人,在世界范围内致力于摧毁基督教会”。伯勒斯在序言中说,这部小说不仅仅是他想象力的产物,而且打开了“一盏探照灯,照耀出教会未来即将发生的一连串事件”[1]。
尽管被提之景象和泰坦/反基督者崛起的故事吸引了读者,但整本书的各个章节都在讲述令人腻烦的《圣经》解读。其销量还不错,一共印刷了10次,10年内的销量超过1万本——也很体面,但不能算是一本畅销书。[2]
但是,这本书展现出了被提类小说和美国福音主义的一般性特征:仇外心理、仇视伊斯兰教以及意识形态和道德上的恐慌。伯勒斯小说中的民族英雄名叫英格兰,孤身一人对抗由反基督者领导的十国联盟。可悲的是,美国因为“2500万在欧洲出生的美国公民”而无法援助母国。美国的“萨克森人”急于帮助英格兰,但被黑暗联盟的势力压倒,现在又被穆斯林“安拉!安拉!安拉!”的高呼声援助。欧洲的穆斯林势力入侵美国,将“萨克森人”文化溶解于外来的社会主义中。[3]
随后的几十年里,被提类小说家们从时事中提炼出引人注目的叙事,并将其加入小说中,以此改进他们的作品。[4]到20世纪80年代,最重要的时代论小说家是弗兰克·佩雷蒂,他是一位文学巧匠,最有名的著作《当前的黑暗》销量超过200万册。
这本书首次出版时,正值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时代论者需要找一个新的敌人。他们被迫选定了另一个末日祸根:新纪元运动,尤其是那些散发出一丝撒旦主义气息的运动。
故事发生在和平美丽的虚构大学城阿什顿,其中出现了两位英雄,虔诚的牧师汉克·布舍和老练的新闻记者马歇尔·霍根,他们与一位极其富有的城市骗子亚历山大·卡瑟夫对抗,后者出于莫名的原因想要控制这座小城镇。
卡瑟夫的盟友包括一群红眼睛的、鳞片皮肤的长着翅膀并呼吸硫黄的恶魔,他们吸食普通人的意志,但幸运的是,他们特别容易受到虔诚信徒的攻击,尤其是布舍。但这些生物与当地大学的女权主义教授朱琳·兰斯特拉特的撒旦潜力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兰斯特拉特试图通过“神和女神意识入门”等课程破坏霍根女儿的宗教信仰。卡瑟夫密谋陷害布舍和霍根,把他们关进同一间牢房里,但他们联手打败了卡瑟夫及其下属,不管是人类的还是非人类的。[5]
佩雷蒂所体现的道德恐慌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例如,林赛把达尔文、康德、马克思和弗洛伊德的著作看作毁灭现代社会的“思想炸弹”,并引导了一场文化圣战。在撰写《消失的伟大地球》的前一年,他出版了《撒旦好端端地活在地球上》一书,其中有对洛杉矶一位“警察指挥官”的采访,这位指挥官描述了在圣莫尼卡海滩上的一次“接吻行动”,让林赛想起了“非洲野蛮人的宗教仪式”:
大约有400人紧紧地挤在一起,像一团人,随着鼓声和诡异的音乐晃动……他们中的一些人开始脱衣服。有些人开始沉浸在公开的性行为中,对周围的人视而不见。我们注意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的脖子上戴着饰物。他们信仰精神世界,会欣然承认魔鬼对他们来说是真实存在的。[6]
历史上,越是在最糟糕的时期,末日运动就越蓬勃发展:巴比伦流亡时期犹太人的被奴役和流亡;两次犹太人反抗罗马的大屠杀和大规模实体破坏;中世纪欧洲宗教战争和俄国大屠杀的恐怖。生活在繁荣、安全、和平的现代国家中的末日信徒,不得不将他们的义愤发泄在不太明显的社会祸患上:占星术、对进化论和地质科学的认知失调、普世主义、性、毒品、摇滚乐和永远存在的撒旦。
这种末日恐惧的散播远非无害。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时代论者对新纪元的唯灵论和占星术的厌恶,演变成了经典的“道德恐慌”——这是一种群体错觉——对本不存在的撒旦式儿童性侵和大规模谋杀的群体错觉。大量自称撒旦教专家的人,包括重要的执法官员,在全国出名,他们谈到有数万名儿童成为宗教仪式的受害者。据说,撒旦教徒绑架年轻女性,强迫她们成为“生育者”,以此供应婴儿祭品;新生儿在填写出生证明之前就被从医院抱走,这样“他们就不会被怀念”[7]。
泰德·冈德森就是这样一位“专家”,他曾是FBI的官员,参与玛丽莲·梦露自杀案和约翰·肯尼迪总统暗杀案,并领导FBI的洛杉矶、孟菲斯和达拉斯办事处。冈德森认为,美国每年有4000名儿童死于宗教仪式:
有人告诉我,这些团体从医院、孤儿院、购物中心和远离街道的地方绑架受害者(通常是婴幼儿),这是很常见的事。据我所知,撒旦主义者已经成功地影响了夏令营的孩子们,近年来,他们通过渗透教练团队以及在美国各地建立幼儿园,集中精力招募少年棒球联盟队员……一位博伊西[8]的警察认为,每年有五六万的美国人失踪,他们成为撒旦团体的人类祭品。大多数受害者被焚烧,因此尸体和证据都没有。我知道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有一家神秘用品店,其出售便携式火葬设备。我已经向FBI、美国司法部和国会议员报告了这些事实,并建议联邦政府对此进行调查,但我的要求没有得到回应。[9]
1988年,在全国多家电视台播出的《杰拉尔多·瑞弗拉秀》的节目,推出了一个名为《恶魔崇拜:曝光撒旦的地下活动》的纪录片,其讲述了所谓的大规模谋杀;对这一现象的“调查”甚至出现在主流媒体节目中,如《20/20》和美国国家公共电台的《早间节目》。[10]
1985年的麦克马丁审判案,是现代社会中最臭名昭著的事件。当时,一位年轻的、患有精神病的母亲(这让人联想到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丹尼斯·迈克尔·罗恩)向警方报告,她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在幼儿园被鸡奸。她的故事听上去不像真的:孩子们被引诱到飞机上和隧道里,在那里,马被屠杀,教师装扮成女巫在空中飞行;孩子们在仪式中受到性虐待,其被录制成儿童色情作品。
幼儿园的经营者是一位很不幸运的女士,名叫佩姬·麦克马丁·巴克利。所谓的撒旦虐待“专家”和社会工作者们聚集到学校,他们很快从孩子们那里提取了关于虐待的描述,但这些孩子年龄太小,根本不能准确表述所发生的事情。这场对巴克利和其他6名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审判耗时7年,耗资1500万美元,并毁掉了被告们的生活:在等待审判的过程中,巴克利在监狱里待了两年,她的儿子待了五年。最终,调查人员没有发现任何隧道或儿童色情制品,孩子们的父母也没有看到过所谓的死马,成为证据的一件黑色长袍最后被证明是巴克利女士的毕业礼服。[11]
这起审判只是20世纪80年代席卷全美的十几起大规模撒旦主义/托儿道德恐慌事件中的一起,最后判定被告无罪。还有许多其他案例,被告被判重刑,但随后的上诉和调查审判表明了这些控诉的虚假性,也突出了道德恐慌的错觉特征。此后福音派偏执狂又转向了其他领域,各种起诉便消失了。《纽约时报》记者玛格丽特·塔尔博特警告说,“犹豫是一种很难维持的心理状态;人们总是急于用更摩尼教式的愿景取代它”,尤其是当反基督者和末日隐约出现时。[12]
《当前的黑暗》和佩雷蒂的一系列后续书籍只是一个开始,更大的出版业奇迹还在后面,也就是前文提到的蒂姆·莱希和杰里·詹金斯的《末世迷踪》系列。莱希出生于1926年,就读于南卡罗来纳州格林维尔市的鲍勃·琼斯大学,那里的氛围与他的宗教信仰相符。该校的建校与原教旨主义者强烈反对主流新教教会接受现代科学特别是进化论有很大的关联。在1924年的一次圣经会议上,威廉·詹宁斯·布赖恩俯首向福音传道者鲍勃·琼斯说:“如果学校不停止讲授进化论,那么我们的国家将成为无神论者的国家。”[13]布赖恩非常关注世俗邪恶对美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影响,而琼斯清晰地听出了布赖恩的担忧,并于1927年创立这所大学。而这一年的布赖恩,作为前国务卿、两届总统候选人、著名演讲家,则继续在臭名昭著的“猿猴诉讼案”[14]中起诉斯科普斯。
20世纪50年代初,刚刚拿到鲍勃·琼斯大学毕业证的莱希,在全国各地奔波,为各种教堂会众服务,最后在加利福尼亚定居。在加利福尼亚,他为耶稣和养家而奋斗,这种热情可能与他9岁时失去父亲有关。他和妻子一起,参加了电视节目《莱希的家庭生活》,他抨击同性恋、世俗主义和女权主义,成为一名老练的文化战士。多年来,他出版了一系列小说和非虚构类书籍,书中明确警告国家妇女组织、联合国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危险性。[15]
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飞往某个预言研讨会的航班上,莱希注意到航班机长正在和空姐调情。机长戴着结婚戒指,而空姐没有。莱希自言自语道:“如果‘被提’发生了,航班上的上百人就会突然消失;这时飞行员意识到,当他回到家时,他的基督教妻子和儿子也会失踪。那不是很有趣吗?”[16]
事实上,在莱希的作品之前,已经至少有两个被提类叙事中出现过失踪的乘客和机组人员:塞勒姆·柯班的小说《666》和威廉·詹姆斯的文章《当数百万人消失时》。[17]撇开独创性不谈,历史上最成功的宗教性多类媒体尝试——末世迷踪现象已经诞生。
莱希最初设想了一部“被提三部曲”,但他知道自己缺乏必要的小说叙事技巧,因此文学经纪人为他联系了一位经验丰富的作家、代笔人——时代论者杰里·詹金斯。后者在其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写了190本书。风度翩翩的莱希在年龄上与詹金斯的母亲相仿,两人立即建立了联系。莱希提供该系列的神学框架,詹金斯撰写书的文本。[18]1995年,两人出版了他们的第一本书,名为《末世迷踪》。
詹金斯以前的作品,从儿童小说到体育新闻报道,无所不包,他对营利性文学艺术的精通体现于该系列作品的每一页,例如书的开头:
雷福德·斯蒂尔的心里一直想着那个他从未碰过的女人。当满载747名乘客的飞机在大西洋上空自动驾驶,按照预定路线将于第二天早上6点在伦敦希思罗国际机场降落时,斯蒂尔已经从脑海里抹去了自己还有家庭的事实。春假期间,他将会和妻子以及12岁的儿子在一起,他们的女儿也会从大学回来。但现在,他的副机长正在昏昏欲睡。他正想象着哈蒂·德拉姆的微笑,并期待着快点儿见到她。德拉姆是斯蒂尔航班上的资深空姐。他已经一个多小时没见到她了。[19]
迄今为止,斯蒂尔一直忠实于他的妻子艾琳。艾琳是一名狂热的宗教信徒,她随时都期待着被提。但现在的斯蒂尔已经鼓起了勇气,将飞行控制装置留给昏昏欲睡的副机长,然后漫步走到飞机上的厨房里与德拉姆幽会。令他失望的是,他发现她正在抽泣且情绪异常激动,她告诉他,数十名乘客失踪,他们的座位空着,只留下了衣服。一个接一个地,醒来的乘客尖叫着,因为他们注意到了消失的同伴和仅剩的衣服。德拉姆请求斯蒂尔做出解释,斯蒂尔假装不知道,但“可怕的是他知道一切。艾琳是对的。他和大多数乘客都在末日前被留在了地球上”[20]。
全世界陷入了混乱,无人驾驶的飞机像被击中的野鸡一样垂直落下,无人驾驶的车辆冲出公路路肩;几百万人失踪,更多的人死亡。虔诚的地铁司机突然失踪,造成了撞车事故。纽约市作为世界无信仰者的中心陷入交通瘫痪。欧洲关闭了空中交通,因此斯蒂尔将他的飞机开回美国芝加哥的一个运转正常的机场(不同于电影版中不太真实的高速公路着陆)。
电视新闻镜头捕捉到了被提的怪异景象。例如,一位临产妇女的肚子突然瘪了,婴儿直接升入天堂,与此同时,护士的衣服掉到了地板上,护士也与婴儿一起升入了天堂。回到家后,斯蒂尔发现他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都离开了,而他的持有不可知论的大学生女儿克洛伊被留下了。当然,艾琳所在教堂的所有会众也都离开了;牧师意味深长地为剩下的人留下了一张“我告诉过你”的DVD,DVD制作得非常用心,它影响了雷福德·斯蒂尔,使他立即皈依并获得重生。
巧合的是,斯蒂尔航班上的一位乘客名叫巴克·威廉姆斯,是一位著名记者,正在调查被提事件。大约一年前,他去以色列采访了一位生物学家,这位生物学家不仅发现了一种能将沙地变成肥沃农田的化学肥料,还掌握着另一个神秘而极具价值的科学秘密,正是这个秘密使以色列成为地球上最富有的地区。威廉姆斯在以色列期间,俄罗斯人试图对该国进行大规模核袭击,但他们所有的导弹和轰炸机都奇迹般地在半空中爆炸。
小说中的第三位主角是反基督者,即一位名叫尼古拉·卡帕西亚的罗马尼亚人,他精通九种语言,外表英俊,能力出众,极富魅力。在他还是一名政界新星时,威廉姆斯采访过他。他迅速升迁,很快成为联合国首脑,并将联合国安理会改组为时代论者所熟悉的十国联盟。卡帕西亚现在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人,他建立了全球货币体系和经济联盟,实现了核军备的全球性裁减,与以色列签订了七年和平协议,并将现在拥有至高权力的联合国迁移到了古巴比伦所在地区。通常情况下决策缓慢的世界组织,却在几个小时内同意了卡帕西亚提出的所有要求。卡帕西亚随后宣布成立一个统一的世界性宗教。
威廉姆斯发现了卡帕西亚的真实身份,并开始与克洛伊联手。克洛伊母亲所在教堂的会众几乎都被提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克洛伊所有斯坦福大学的左翼朋友们都被留下承受灾难;克洛伊和威廉姆斯重获新生后结婚,并与她的父亲联合组建了“灾难之光”,该力量利用技术魔力与卡帕西亚作战。[21]
书中到处都是国际主义者的阴谋。几十年前,一位全能型生物技术金融家乔纳森·斯托纳加尔对卡帕西亚的母亲人工授精,于是能够迷惑人类的卡帕西亚诞生,斯托纳加尔的邪恶野心得到推进。军方故意无视专业飞行员的不明飞行物报告。斯托纳加尔重新安排了世界的领导者,几乎每天都制造高层“自杀”事件,但他自己最后也为卡帕西亚所杀。卡帕西亚洗脑了所有目击者,使他们相信斯托纳加尔是自杀的,除了受到上帝保护的威廉姆斯。
这本书充斥着莱希的摩尼教式文化战士风格:那些反对堕胎并投票支持共和党的人会被提,而仅仅过着舒适生活或阅读新纪元书籍的人将被烧死。
威廉姆斯引人入胜的探索过程,将原本难以理解的时代主义末日论分成了容易理解的小部分。这本书保持了一种高度传神的叙述流,通过交替的段落既描述了威廉姆斯对卡帕西亚真实身份的不懈追查,又阐述了如今重获新生的斯蒂尔对时代论末日计划的探索。
1995年版的《末世迷踪》出版后,在接下来的12年里,莱希和詹金斯又写了15部续集和前传,它们共同涵盖了整个时代论序列,从邪恶的卡帕西亚在基因工程中出生,到(最终的)王国降临。
前几部书的每一部都售出了几十万册,到了第四部,由于口口相传,该系列已经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名列前茅。[22]到了第八部,首印总量已经达到250万册。2001年“9·11”事件之后,第十部销量飙升,取代约翰·格里森姆的《油漆的房子》成为全年最畅销小说,这是格里森姆自1995年以来首次失去此殊荣。更值得注意的是,畅销书排行榜一般都不会将宗教性书店的销量计算在内,而这本书在宗教性书店的销量占总销量的1/3。大约1/10的美国人读过该系列的书,1/4的美国人知道这些书。[23]
《末世迷踪》系列的总销量超过6500万册。2002年,莱希和詹金斯登上了《时代》杂志(以及2004年《新闻周刊》)的封面;随后,两位作者分别推出了各自的系列,莱希也从宗教导向的廷代尔出版社转到主流的兰登书屋,后者支付了4500万美元向他预约了另一个系列的书。[24]
如此巨大的成功引起了时代论者对它的批判性审查。尼古拉斯·克里斯托夫在《纽约时报》中写道:
美国最畅销的小说系列《末世迷踪》,热情地描绘了耶稣复临并杀死所有非基督徒的情景。世界上的印度教徒、穆斯林、犹太人和不可知论者,以及许多天主教徒和一神论者,都被扔进了永恒的火焰中……天哪,多么令人振奋的一幕啊!
克里斯托夫随后将注意力转移到林赛的各种有缺陷的预言上,并得出结论,“明明是错的,却罕见性地获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功”[25]。另一位世俗评论家则轻蔑地认为詹金斯融合了“杰瑞·法威尔和汤姆·克兰西[26]”的风格。[27]其他一些评论家认为,被提类小说普遍缺乏同情心,它们以极大的快乐描述被烧死的数亿人。
杰里·詹金斯展现出一个随和、不带意识形态的平民作家形象。在接受《新闻周刊》采访时,他提道:
平庸的文字,单薄的人物形象——我接受批评。我就是给平庸的人写的。我也是一个平庸的人。我尽己所能写作。我知道我永远不会被尊为经典作家。我不会自称C.S.刘易斯[28]。对于那些文学类型的作家,我很佩服他们。你们知道吗?我也希望自己能足够聪明,能写出一本难读懂的书。[29]
詹金斯对C.S.刘易斯的提及并不是随意的;根据神学家马克·沃德的说法,“基督教出版细则要求,每一本基督教书中至少有其中一章的开头要引述C.S.刘易斯的话”。詹金斯也没有吹嘘他的读者群,他提到,有一次他在沃尔玛山姆会员店遇到一位购物者,她买了一本他写的书还有一瓶威士忌,詹金斯得出结论:不管以哪种方式,那天晚上她一定睡得很好。[30]
相比之下,在《新闻周刊》的同一篇文章中,莱希则表达了强硬的神学确定性和对国家文化精英们和宗教精英们的强烈不满:“我试图接触的数百万人都从字面上理解《圣经》。但神学家们把我们的想法搞得一团糟,他们认为我们必须找到背后的神学原因。知识分子瞧不起我们这些普通人,这让我很烦。”[31]
莱希所说的“普通人”主要居住在美国南部和中西部,占《末世迷踪》系列读者的71%,而在东北部的占比仅为6%。[32]莱希的核心读者区域正是反堕胎、反同性恋的社会保守主义大本营,这些保守主义为美国时代论者和福音派人士注入了能量。杰瑞·法威尔和帕特·罗伯逊都来自弗吉尼亚州,哈尔·林赛来自得克萨斯州,吉米·斯瓦加特来自路易斯安那州,金·贝克来自密苏里州。
越来越多的时代论教区居民,其中有很多是林赛、莱希和詹金斯的书迷,涌向以色列,特别是耶路撒冷,沉湎于他们的千年信仰;2017年,以色列的360万游客中,大概有1/8是福音派教徒。许多以宗教为导向的旅行者预订了时代论旅行路线,其中最精彩的是参观耶路撒冷圣殿研究院的游客中心,那里展示了为重建圣殿而建造的器皿和工具。用学者约西·梅克尔伯格的话说,大多数游客“完全无视故事中的巴勒斯坦一方。这可是涉及宗教的;有友如此,何需敌人?[33]”[34]
重建第三圣殿的核心环节是出现一只没有杂色、没有瑕疵且没有负轭的红色小母牛。乳房部位长出的白毛,使梅洛迪小牛失去了作为天启之牛的资格,但它的出生启发了一位更认真的时代论者来到以色列。他名叫克莱德·洛特,是美国密西西比州的一名牧场主,1989年,他读到了《民数记》19章中的相关段落,并思考如何才能繁殖出这样一只完全合格的动物祭品。他认为,这并不难,尽管这种小母牛在欧洲和亚洲很少见,但美国的红色的安格斯牛几乎接近这一要求。
第二年,他访问了密西西比州农业和商业国际贸易办公室,该办公室向一位国务院贸易专员发送了以下备忘录:
克莱德·洛特打算提供一种红色的安格斯牛作为《圣经·旧约》中的祭品,它不会有任何瑕疵或浅色毛发,遗传性红色使其有红色的眼睛,黑色的鼻子,一只一岁的小母牛的体重约为700磅。这些牛将很快适应中东气候,而且牛肉质量也很好。[35]
最终,这份备忘录传到了圣殿研究院的拉比们那里,该研究院院长哈伊姆·里奇曼高兴地注意到,有着《圣经》中著名地点——索多玛[36]之称的地方也饲养了牛。[37]在随后的几年里,洛特和里奇曼在以色列互访。1996年,梅洛迪的出生引起了轰动,这鼓励他们制订一项重大计划:他们要在1997年12月,将500只怀孕的母牛运往危险一触即发的约旦河西岸。该计划可能产生一整群真正的天启之牛,但由于陷入繁文缛节和财政困难而未能启动。洛特哀叹道:
我内心深处认为,上帝希望我成为以色列的福音,但这很复杂。我们只是还没准备好把红母牛送到那里。如果有一位至高无上的神亲自掌管人类事务,那么这将会发生,而且这将是一个关键性的事件。[38]
在时代论的计划中,一条细细的红线将“关键性事件”和“灾难性事件”分开。梅洛迪、索多玛和里奇曼,这些关键词概括了一种奇怪的神学戏剧,不同的参与者在同一舞台上表演,并阅读几乎完全相同的剧本。在结束之前,参与者们愉快地支持着彼此的演出,但到结束时,他们的命运完全不同。在犹太教的剧本中,弥赛亚第一次出现,并在耶路撒冷建立了永恒的犹太国家和圣殿;而基督教的剧本中增加了几个场景,上帝再临复仇,使1/3的犹太人放弃旧信仰而改信新信仰,并烧死了另外2/3的犹太人。
不用说,这出戏涉及大量见利忘义的互相利用。以色列极端分子想获取犹大人和撒马利亚人[39]的《圣经》权利并重建圣殿,但无法获得多数选民对他们的支持,于是他们很乐于接受福音派基督教徒在财政和政治上的帮助,而这些基督教徒则相信,这出戏结束时,一定可以通过犹太人的转皈依或被焚烧而实现对他们的新犹太盟友的清洗。用记者格肖姆·戈伦伯格的话说:
也许这本无所谓,但有些善意的人认为犹太人重建圣殿将导致世界杀戮,他们有时会插手这些极端分子的事务,因为这些极端分子的行动不是出现在神话领域,而是出现在一个真实的国家,真实的冲突是会夺走真实生命的。[40]
13 资本主义的慈善家
从环球电讯、安然公司到互联网泡沫
在克莱德·洛特和哈伊姆·里奇曼沉溺于各自的基督教和犹太教末日幻想时,美国的投资者们在一场金融投机狂欢中丧失了集体智慧。
2000年初的一个晚上,在曼哈顿市中心的《财富》杂志办公室工作了一天之后,记者杰森·茨威格乘出租车回家。当出租车驶入车流时,被四位身穿昂贵西装的年轻人拦住,其中一人砰砰地敲着司机的车窗,要求搭车前往只有几个街区远的目的地。当出租车司机告知他已经有乘客时,这位年轻人把一张100美元的钞票扔到司机的脸上,说:“把他赶出去,我们给你100美元。”
出租车司机关上车窗,正如茨威格先生记录的那样:“我们两个像少女逃离匈人阿提拉[1]的帐篷一样快速逃离了现场。”令茨威格这位老纽约人目瞪口呆的不是那些年轻人用100美元撵他下车,而是他们步行完全可以更快地到达目的地。[2]
像布朗特、哈德森和英萨尔一样,这些盛气凌人的年轻人也沉醉在暴富所带来的狂妄中,或许也有更世俗的心境。他们很富有,根据物质社会的逻辑,他们聪明而且重要,尽管他们的财富很可能来自狗屎运或者欺诈伎俩,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这场让这四位年轻人如此陶醉的金融狂热,大致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持续到2005年,然后在随后的两年半时间里缓慢崩溃,所带来的通货紧缩的时间长度基本上与1929年黑色星期四之后的通货紧缩相同。它带来了广泛的破坏力:总计1亿投资者共损失了5万亿美元(约占股市财富的1/3)。其中最激进的股民是数百万美国人,他们被蒙蔽,认为自己在互联网股票和共同基金中找到了年轻人的财富源泉,就像1929年的埃德加·布朗一样,他们在风暴中失去了大部分积蓄。[3]
与之前的狂热一样,泡沫的病理生理学基础是海曼·明斯基提出的4个因素——技术替代、信贷宽松、对上一次泡沫的健忘以及放弃旧的估值方法,也适用于本次狂热。
泡沫的原因是互联网。作为那个时代巨大的技术替代,互联网真的改变了一切。[4]1969年,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把加州大学的洛杉矶分校和圣巴巴拉分校,以及犹他大学和斯坦福研究院的4个“节点”联系起来,互联网诞生。这种新的“信息高速公路”刺激了投资者。但由于它不仅速度缓慢而且操作困难,再加上第一代个人电脑的昂贵和笨重,因此在最开始的20年中,互联网对日常生活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最初的常用网络,如美国在线和美联网,一开始甚至没有连接到更广域的互联网,即使后来连接上了,它们的功能也只是像围墙内的花园,不允许直接导航到域外网页。
这种情况在1990年得以改变。当时,位于瑞士和法国边界、研究高能粒子的欧洲核子研究组织[5]的计算机科学家蒂姆·伯纳斯·李,发明了第一款原始浏览器,他预知性地称之为万维网。那时,他只是试图将该设施中无数台不同的计算机连接起来;但是偶然地,他连接了世界。这轰动了金融市场,也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6]
伯纳斯·李的第一款浏览器在满足普通用途时仍需要很多专业技术,但这个问题很快就被其他程序员改善。1993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的NCSA(国家超级计算应用中心)发布了马赛克浏览器,它是一种基于微软操作系统的、相对容易安装和使用的浏览器。马克·安德森领导了NCSA团队,他当时还只是伊利诺伊大学的学生;毕业后,他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并在那里与持有计算机科学博士学位的吉姆·克拉克一起合作。
那时的克拉克已经于10年前创立了视算公司,其主要制造高性能计算机。在技术术语上,这种设备是一种“计算机工作站”,是为特定任务设计的一种设备,通常需要运行专有的操作系统和软件。20世纪80年代,工作站制造商赚了几十亿美元。但对大多数公司来说,这种盈利能力只是一个黄金陷阱,因为它们的产品很快就会被功能更强大的个人电脑取代。克拉克预见到了这种结果,但他无法说服公司管理层相信这一点,于是他沮丧地离开了视算公司,因为他不仅对自己一手创建的公司偏离方向而感到愤怒,而且不满于自己的股份仅值2000万美元,用他自己的话说:“在一个创造了巨大个人财富的行业里工作了十几年,相对于付出的创造力、领导力和辛勤工作,以及承担的风险,这一股值较少。”[7]他发誓,下次一定要有更多的控制权,得到更好的回报。
1994年,克拉克和安德森成立了马赛克通信公司。伊利诺伊大学不满于他们使用马赛克这个名字,要求他们换个新的公司名称;于是他们改名为网景通信公司。和马赛克通信公司一样,网景通信公司的浏览器也是免费提供的,并很快传播开来。到1995年中,数以百万计的用户为电脑屏幕右上角带有字母N的地球图标而兴奋不已,这意味着他们在线且可以从全球任何地方访问网页。
明斯基的第二个病理生理学因素——信贷宽松,为泡沫提供了原始燃料。在现代社会的部分准备金体系中,一国的中央银行——就美国而言是美联储——扮演着货币供应的看门狗角色。美联储的任务是提供充足的货币供应,进而保持经济繁荣,但美联储还有一个任务,用前任主席威廉·麦克切斯尼·马丁那句著名的话说,就是要“在聚会开始时把大酒杯拿走[8]”[9]。
大多数情况下,美联储委员会关心两个问题:以GDP增长和失业率衡量的整体经济状况,以及控制通货膨胀。股票价格不太受到关注,而且经常成为前两个问题的“无辜旁观者”。
到了20世纪中期,美联储的主要工具是联邦基金利率,即成员银行之间的隔夜拆借利率,这一利率事实上成为政府证券的短期利率。当作为安全性证券的政府证券的利率比较高时,这会吸引投资者买入,进而导致资金从股票等风险资产中转移出来,并使股票的价格降低;相反,当美联储降低利率时,寻求更高回报的投资者会购买股票,从而提高股票价格。[10]
20世纪90年代初,一场相对严重的经济衰退导致了两个事件。首先,它使乔治·布什没能连任;正如胜利者比尔·克林顿的竞选口号所言:“笨蛋,关键是经济!”其次,经济衰退引发了美联储大幅放松信贷,这助长了股市泡沫。
在艾伦·格林斯潘担任主席期间,美联储通过买进美国国债来应对20世纪9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这使联邦基金利率从1990年1月的8.3%降至1992年底的3%左右,并持续了整整两年。降低的利率助长了初始阶段的股市繁荣,投资者们开始谈论“格林斯潘看跌期权”,即美联储主席积极维持一种高股价状态。[11]
按理说,美联储应该在1997年左右“把大酒杯拿走”,那时经济运转顺利,通货膨胀率下降到3%左右。似乎格林斯潘正打算这么做,但被一系列事件打断。随后发生的事情与20世纪20年代本杰明·斯特朗通过降低利率来保护英镑、不经意间引发了美国股市狂热非常相似。
1997年和1998年,一系列全球性事件使美国的大酒杯保持满溢。货币危机和债务危机席卷了全球金融市场,从泰国货币——泰铢的崩溃开始,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蔓延到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中国香港。最初,不断演变的传染并没有引起格林斯潘的警戒,因为这些亚洲经济体的规模相对较小。但到1997年底,韩国,一个驻有数万美国军队的富裕国家,也陷入金融危机,格林斯潘被迫做出反应。美联储和财政部强有力地支持美国银行以尽可能低的利率保持向韩国贷款,而且不仅对韩国,对其他亚洲国家也是如此。国外较低的利率降低了这些外币的汇率,使美元升值。早在1997年初的经济繁荣时期,美联储已经开始提高利率,但为了防止美元升值,还是维持了相对稳定的低利率;与20世纪20年代一样,持续相对较低的利率助长了当时本已存在的股市狂热。
国际金融的多米诺骨牌继续倒下;1998年底,俄罗斯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债务违约和卢布贬值。这直接影响到了美国,因为有一家大型知名美国对冲基金公司——长期资本管理公司[12]在俄罗斯国债上下了很大的赌注。该基金公司持有的大量债券价值蒸发,这威胁到了美国金融体系的其他部分,并重创了世界各地的股价(见图13-1)。
图13-1 1997—2000年的联邦基金利率
那时,格林斯潘已经获得近乎神话般的“大师”地位,市场把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繁荣归功于他,正如鲍勃·伍德沃德后来将他的畅销书以这位主席的名字命名一样。格林斯潘认为,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倒闭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威胁他的良好声誉。他组织私人银行对该公司进行救助,还通过大幅降低联邦基金利率放松信贷,并将其维持在低水平整整一年。这又把股票价格推到了最高点。[13]
到20世纪末,泡沫的第三个病理生理学因素——金融健忘症——已经发展了几十年。1929—1932年的熊市如此猛烈地侵蚀了家庭和机构的财富、灼伤了国民的心理,以至于在此后的几十年里,股票都被看作不稳健的投资;比如,直到1945年,根据可靠的统计数据,个人投资在股票上的平均金额(主要统计富人的储蓄)仅在30美分左右,而且持有大量股票的主要是少数几家企业养老基金。
1929—1932年股票熊市发生时,虽然只有约10%的美国人持有股票,但是随后的大萧条影响了所有人。[14]几乎所有特定年龄的美国人身上都有大萧条时期留下的阴影(就本文作者而言,即使他母亲在餐馆里用餐后剩下一点儿芦笋,也要仔细包装并拿回家)。对几百万美国人来说,1929—1932年的残酷记忆仍然历历在目,这在一代人的时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削弱了股票的吸引力。
不过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确实发生了一场类似的股票泡沫。围绕几十年前物理学家威廉·肖克利领导的贝尔实验室团队发明的半导体晶体管,越来越微型化、功能越来越强大的电子设备开始爆炸式发展。到1959年,在公司名字后加上“tronics”(英文单词“电子”的后七个字母)有助于激发公众的兴趣,并使股价上涨,就像几十年后在公司名字后加上“.com”的做法一样。美国音乐协会是一家专注于留声机和黑胶唱片的制造商,它只需将名字改为“Space-Tone”,就以7倍的价格上市了。还有一些类似的公司名称,包括“Astron”“Vulcatron”,还有几个以“sonics”结尾的名称,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Powertron Ultrasonics”。[15]投资银行大量配股给内部人士,同时限制广大公众可购买的数量,这更激发了公众的热情。1962年,像所有以前的泡沫那样,狂热的买主都已耗尽,公众热情崩溃。[16]
电子狂热只涉及股票市场的一小部分,而且由于那个时代持有股票的美国人相对较少,因此它在公众记忆中几乎没有留下什么持久的印象。[17]到20世纪90年代,对普通美国人来说,1929—1932年的全社会股票泡沫已经过去了两代人的时间。当泡沫再一次来临时,只有三类小群体有能力识别:拥有完整记忆的90多岁的老年投资者;经济史学家;那些阅读了《非同寻常的大众幻想》、吸取并保留了前三章教训的人。
20世纪90年代,泡沫的第四个病理生理学因素,是放弃传统的股票估值标准。20世纪20年代末,不仅最优秀的股票产生了稳定的利润流,而且除了少数几家“高科技”公司(最著名的是美国无线电公司和雷明顿兰德公司)外,其他所有公司都提供了健康的股息。[18]相反,到20世纪90年代,只有少数几家新技术公司的收入足以承担其人员和设备的巨额支出。至于股息,科技类股票投资者认为,那是遥远的马鞭和马车时代的遗留物。微软于1986年首次向公众发行股票,但直到2003年才宣布派息;截至本书撰写之时,互联网的两大赢家亚马逊和谷歌从来没有派过息。20世纪90年代,不知何故,投资者们认为,收益和股息根本不重要;他们认为,公司股票的真正价值在于一种更模糊的衡量标准,即能否博得数百万眼球的关注,或是否有数十亿次点击量。
正如20世纪那位伟大的投资者约翰·邓普顿所说:“英语中最昂贵的一句话是‘这次不一样’。”20世纪90年代,新兴的数字世界看起来确实不一样,许多曾经听起来最疯狂的承诺都在那时兑现了:几乎覆盖全球的宽带,无处不在、几乎免费的语音和视频电话,以及吞噬了许多传统实体店的高效的在线购物环境。
遗憾的是,这些技术的普通投资者却并未获利。在20世纪90年代末上市的数百家公司中,只有少数幸存下来。幸存下来的,只有亚马逊一家成为主导性经济力量,但即使是亚马逊,也尚未显示出投资者对其零售业主导地位所期望的收益。[19]
和英国铁路泡沫以及20世纪20年代的泡沫一样,20世纪90年代的科技繁荣尽管打击了金融投资者,但也给社会留下了宝贵的基础设施。如上文所述,我们根据盈利能力和社会效益构建了一个三级金字塔式结构,以理解这些泡沫公司(见图13-2)。
图13-2 不同等级的泡沫公司
金字塔最顶端的公司不仅造福于社会,也让投资者们更富裕了,比如东印度公司或英格兰银行,到目前为止,还有亚马逊和谷歌。金字塔第二层,或许是最重要的一层,是那些让社会受益却让投资者赔钱的公司,比如乔治·哈德森的铁路帝国和塞缪尔·英萨尔的公用事业投资公司。
美国环球电讯公司是科技泡沫时代的这种公司的典型代表。当今全球50万英里的海底光缆,大部分铺设于1998—2002年的互联网投资热潮时期,其中的近1/3是由加里·温尼克贡献的。
温尼克曾是一名债券销售员,是“垃圾债券之王”、被判重罪的迈克尔·米尔肯的门徒。他与商业祖先布朗特、哈德森和英萨尔有着同样的天赋:能通过股票和债券从轻信的投资者那里筹集几十亿美元。
不幸的是,他没有哈德森和英萨尔那样的商业头脑;在1997年成立环球电讯公司之前,正如一位记者所说,他掌握的电信知识并不比“打推销电话的能力”多很多,此外他也从未经营过大型企业。[20]环球电讯公司的失败是由于他的无能和渎职,还是由于运气不好,这仍然没有定论。虽然温尼克倾向于不参与公司的日常事务,但他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确实在公司倒闭前有意识地抛售了数亿美元的股票。民事诉讼和监管行动剥夺了他的大部分非法所得,但最终检察官并没有起诉他。
温尼克的罪责并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尽管环球电讯公司严重冲击了投资者的财富,但它为当今互联世界的形成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在围绕环球电讯和其他互联网股票的市场狂热达到顶峰时,环球电讯公司的市值超过400亿美元,其中温尼克拥有60亿美元。(1999年的《福布斯》封面大肆宣扬他的“光速致富”。)[21]
他的项目既没有欺诈也不缺乏远见,因为他对全球网络带宽重要性的评估是正确的。但是,和商业史上许多有远见的人一样,他低估了两个会导致利润降低的问题,而这两个问题会时刻存在。首先,利润会带来竞争,使供应增加,进而压低价格和随后的利润,这和死亡以及税收一样,是必然存在的。例如,温尼克在1997年完成了两条大容量、跨大西洋的光缆的铺设,但随后6年内又出现了10条竞争性电缆。其次,技术进步也增加了商品的供应,进一步压低了价格。就海底电缆而言,在随后的几十年中,“干设备”(即电缆两端的光发射机和光接收机)的改进使原来铺设的电缆的承载能力增加了7~10倍。尽管2003—2014年没有铺设新的跨大西洋电缆,但现在的全球数据流量大约比2002年大1000倍;平均而言,目前世界海底电缆容量的利用率只有不到1/4。[22]
像泡沫时期总是会发生的那样,投资热情导致环球电讯公司的投资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2002年1月28日,该公司申请破产,随后两家亚洲公司用2.5亿美元收购了温尼克公司的控股权,这个价格相当于1便士兑1美元。虽然重组后的该公司最终仍然运营着互联网主干网的一大部分,但最初的股东们只获得了法律和解中的一些碎屑,其他什么也没有得到。
这场巨大损失的波及范围很广:除了个人投资者,养老金和共同基金池损失了几十亿美元。小学教师琳达·洛奇在股票交易中损失了12万美元,在评论温尼克先生适时卖掉他自己的股票时,她说:“我不知道这家公司的管理层为什么能做得这么好,而小股东们却做得这么差。”[23]环球电讯公司的许多员工在他们的401(k)计划[24]中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他们比洛奇更悲惨,不仅失去了储蓄,还失去了工作。[25]
除了环球电讯公司的高管,还有一些人通过适时出售股票而获利。1999年3月,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向该公司高管发表了演讲;代替8万美元的演讲费,他持有了该公司的股票,并于几个月后以大约45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了这些股票,据《华尔街日报》推测,这些股票可能用于支付他在肯纳邦克波特镇[26]上公寓的维护费用。[27]
虽然环球电讯公司严重损害了像洛奇和公司普通员工这类人的金融利益,但它通过提供超量带宽使世界受益。金字塔的最底层就不是这样了,几百家互联网公司消失得无影无踪,不仅践踏了投资者,也没有留下任何社会价值或经济价值。在这些公司徒劳地追求关注度的过程中,可能最精彩的故事就是韦伯万事件了,它是一种1995年之前所无法想象到的大惨败。
路易斯·博德斯是一个有着古怪想法的20多岁的技术人员。他先是创立了一家同名连锁书店。1997年,从书店领域退出5年后,他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当时,他从网上订购的稀有香料邮包到达他的家门口(当时网购还是很新奇的事物),他脑中闪过一个想法:能不能说服美国人通过这样的方式购买食品?
博德斯的理想很大。为了向几百万消费者提供生鲜商品,他需要建立一个新颖而庞大的物流系统。他在奥克兰建立了第一个配送设施,其面积是一个标准超市的20倍,铺设了4.5英里长的传送带,可以运送各种各样的生鲜食品,包括700多种肉类和鱼类。[28]然后他聘请了全国最大的建筑公司柏克德工程,以超过10亿美元的总成本,计划打造一个由26个类似建筑群组成的全国性网络,这对一家在上一年还不存在的公司来说,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博德斯曾在麻省理工学院学习数学,他预计,每个配送设施每天能完成825份订单,每年收入将达到10亿美元的1/3;人工“挑拣者”们将被策略性地安置在一组装有食品的旋转传送带中间,他们将把顾客购买的东西放在一起,然后通过几英里长的传送带将食品送到空转的冷藏卡车上,这些食品可以在订购后一小时内送到家。由于规模大,预计韦伯万公司只需要将收入的不到1%用于实体仓库,而即将过时的传统超市的这一比例则为6%。博德斯计划在征服零售食品行业之后,转向视频、消费电子产品和干洗行业。[29]
韦伯万公司吸引了高盛、甲骨文、惠普、奈特·里德等一系列公司的金融支持,同时也引发了一场公众投资狂热。为了继续煽动这场狂热,其在首次股票发行时,只出售了公司的一小部分股票;如果出售的是全部股票的话,那么总市场估值将达到84亿美元,是西夫韦[30]公司的一半,这对最终建成时将以26个超大型超市为中心的运营来说并不差。[31]
两个问题注定了这是一次冒险。第一,韦伯万并不是第一个互联网食品销售商;它有几个竞争对手,其中包括规模更大、更成熟的家用杂货公司HOMG,HOMG背后的支持者包括亚马逊的杰夫·贝佐斯。第二,系统不好用;这项未经测试的技术被证明不听使唤,而且即使系统运行顺利,消费者也不相信该公司能为他们挑拣出易腐产品并做到按时交付。韦伯万和HOMG都公布了多月的亏损。[32]
HOMG管理得更好,但韦伯万激发了更多的热情,因此也吸引了更多的资金,这意味着HOMG首先出现资金枯竭。实力较差但资金较多的韦伯万并购了HOMG,但这更加速了新合并的公司的现金消耗;2001年7月,该公司宣布破产,几十亿财富蒸发,3500名员工失业。[33]
20世纪90年代的三级泡沫金字塔,坐落在渎职和欺诈的泥潭中,就像安然公司那样。作为美国历史上欺诈金额最大的企业之一,安然导致的投资者损失高达700多亿美元。这一事件充分体现出那个时代一夜暴富的氛围。与讨人喜欢、乐善好施又有远见的温尼克不同,安然的管理层有意识地实施了大量制造金融泡沫的犯罪行为,其主角们扮演了典型的恶棍角色,如道貌岸然、有社会野心的肯尼斯·莱,运动机能亢奋的杰弗里·斯基林,还有阴暗、犯盗窃罪的安德鲁·法斯托。
与环球电讯和互联网公司不同,安然最初从事的是经济中最不起眼的商品之一——天然气的经营[34]。20世纪中期之前,天然气经常被当作废物烧掉。相比之下,该公司的负责人则很耀眼,用记者彼得·埃尔金德和贝萨尼·麦克莱恩精辟而又令人难忘的话来说,他们是“房间里最聪明的人”[35]。
1942年,肯尼斯·莱出生于阿肯色州极度贫困的农村地区,他在11岁之前都没有住过有卫生间的房子。然而,从11岁起,他的好运来了,他跟随父亲搬到密苏里州哥伦比亚市,在那里,家里的3个孩子都以很低的学费进入公立密苏里大学。莱在那里遇到了经济学家平克尼·沃克,后者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好运。
毕业后,莱开始在埃克森公司的前身——亨伯尔石油公司工作,并通过在夜校学习获得了经济学博士学位。接着,他加入海军服兵役,服兵役期间的1969年,沃克帮他在五角大楼获得了一份武器采购工作。此后不久,尼克松总统任命沃克为联邦能源委员会成员,莱作为沃克的助手一同前往。这位年轻的助手给尼克松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尼克松任命他担任内政部主管能源事务的副秘书长。
公用事业贯穿公共通行权。自19世纪末其诞生以来,各州和联邦政府就对该领域进行严格监管。但到了20世纪70年代初,管制开始放松了。依靠在华盛顿的人脉,莱在得克萨斯州和佛罗里达州的能源公司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最终,1984年,作为休斯敦天然气公司的CEO,他策划了与内布拉斯加州奥马哈市的著名管道公司北方内陆公司的合并。莱聘请的咨询公司给合并后的公司命名为恩朗(Enteron);令人尴尬的是,《华尔街日报》指出,这个新名字是“胃肠道”的同义词。于是这个名字被缩短为安然(Enron)。[36]
莱从管制放松中看到了巨大的利润。可悲的是,他身上的某些特征将会使“安然”这个名字变成公司渎职行为的同义词:他热爱奢华和威望,这一弱点使他无法控制他雇用的那些才华横溢而又傲慢自大的年轻人;他具有一种道德上的盲目性,将自己的私利等同于公司和整个社会的利益。由于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与华盛顿特区和曼哈顿的高层们交往,他在公司总部休斯敦的时间越来越少,于是他逐渐退出了公司的日常运营。尽管莱获得了丰厚的薪酬(2001年超过1亿美元,包括股票期权和“贷款”),但他的社会和物质野心推动他陷入债务深渊,到安然破产时他的债务超过1亿美元。[37]
我们从安然公司的喷气式飞机上可以窥见公司的行为。购买公务机本身并不意味着公司管理不善,更不意味着渎职或过度使用。[38]但安然公司中有六辆车被莱的妻子和孩子视为他们的私有财产,即“家庭出租车”,这支车队在公司内部广为人知。在超级富豪中,飞机的大小、航程和速度代表着飞机所有者的权势等级;在20世纪和21世纪之交,私人航空领域的典范是配有三个引擎的猎鹰900。安然公司有两架猎鹰900,莱的家庭优先使用。例如,1999年的某一次,莱的女儿罗宾打算从法国返回时,公司派了一架猎鹰900专门过去接她。2001年,公司即将崩溃,莱热情地拉住即将成为CEO的杰弗里·斯基林,询问他对另一架新订购飞机的内饰的意见。[39]
莱的家庭车队影响了其他高管的消费行为。高管中的许多人拥有豪华车队、多套豪华度假住宅和位于曼哈顿的公寓。公司也有一个过度消费文化的例外:冷静而能干的高管理查德·金德,其地位仅次于公司CEO。但莱迫使他以个人原因为由辞职。随着1996年金德离开安然,阻止公司崩溃的最后一道防线也随之而去。(金德随后帮助成立了另一家能源公司金德-摩根。该公司没有私人飞机,当金德需要私人飞机时,作为一个亿万富翁,他就自己掏钱租一架。)[40]
莱的公司愿景远远超出了国内的管道领域;他希望通过雄心勃勃的海外基础设施项目和进军诱人的能源期货交易新领域,扩大公司的业务空间和范围,一旦成功,他就要从头开始创建一个互联网带宽的期货市场。一旦公司征服了这些行业,他就将继续进军钢铁和造纸等大规模工业,以及货物运输等服务业领域。[41]为了实现这一愿景,公司需要借入大量资金,而这又需要证明其早期盈利的能力;由于公司的新项目实际上都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因此只要制造表面上的利润就足够了。
接下来杰弗里·斯基林出场了。他在新泽西州和芝加哥郊区长大,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读于南卫理公会大学,学习电气工程。他很快发现,金钱能使他感到兴奋,而电路却不能。在某节课上,他偶然发现了一篇博士学位论文,该论文描述了如何将期货合约“证券化”并使其成为可以销售的金融产品,这种方式类似于后来的次贷危机中抵押贷款被打包出售给轻信的投资者。斯基林发现了一种从数学抽象中赚钱的方法,而他非常擅长数学抽象。此后不久,他进入哈佛商学院,并于1979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作为哈佛商学院的顶尖毕业生,斯基林顺利进入了麦肯锡公司。在最近的丑闻之前,麦肯锡公司是全球最负盛名的咨询公司,在那里,冷静的抽象推理比其他所有技能都更受重视。不到10年的时间,斯基林就升职为休斯敦办事处的负责人,经常为安然公司提供咨询服务。1990年,安然公司将他从麦肯锡挖了过来。
和其他大多数公司一样,安然在天然气销售收入入账时才将其计入财务报表。对斯基林这样的高级咨询行业从业者来说,这种似乎过时的、仅仅从销售一种商品中获利的观念是有问题的。例如,他设想,管道公司与其客户之间的长期合同,可以像其他证券一样在金融市场上买卖。更为关键的是,在收入入账时才计入财务报表,这不符合斯基林的智慧。如果客户签订了未来十年购买天然气的合同,他就认为可以将收入提前计入。
这种被称为“按市值计价”的会计技术,正处于合法性的边缘,因此在使用之前,他请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许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1992年,委员会竟然给出了许可。斯基林获得了一种最接近印钞许可证的东西:签署长期合同,一次登记所有收入,从而立即报告可观的收入,根据这些虚假的收入,再去借入资金建设天然气输气管道,凭此管道,就可以签订更多的合同,然后立即计入更多的未来收益,并为进一步扩张借入更多的资金。[42]这就好比洛克希德·马丁公司计划在未来10年内以超过1万亿美元的价格向美国武装部队出售2500架F-35战斗机,签署协议后立即登记收入,根据这些预计收入借入资金生产汽车,然后登记汽车未来销售的预计收入,再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的连锁医院。
安然公司已经借入了大量资金拓展公司业务,其经营范围远远超出了普通的天然气输送。在接下来的10年中,其投资项目还包括:在孟买南部的达博尔建造了一座大型燃气发电厂;成立了阿祖里克斯,即一家遍布全球的水务公司,远至罗马尼亚、秘鲁和摩洛哥;建立了天然气交易平台和电力交易平台,其中最诱人的,是为科技投资者建立互联网容量交易平台(最后一个平台意味着,其与温尼克的环球电讯公司有业务联系)。
和温尼克一样,安然的员工擅长会计骗术,迷惑了那些粗心的股票分析师和小投资者。也和温尼克一样,安然的员工中很少有人懂得如何经营实体企业。安然的每一个项目几乎都损失了大量资金,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达博尔发电厂,其发电成本如此之高,以至于当地供电局拒绝使用,随后该发电厂被搁置了5年。安然水务公司的国际业务拓展,由一位名叫丽贝卡·马克的极具魅力的高管负责,但她对于水务事业几乎没有任何经验,该公司最终以更快的速度走向崩溃。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安然公司签订了向全世界2.8万个地点供应电力的合同,这被休斯敦总部的理智者嘲笑为“见鬼的业务”,由于其在电力方面缺乏经验,因此必须雇用技术和管理专家来完成这项工作。尽管斯基林设想了一个高科技的全球宽带交易平台,但据说他对此一窍不通,甚至必须依赖于秘书为他打印电子邮件并为他打开电脑终端。[43]
斯基林没有向股东坦白公司的损失和债务负担,而是命令28岁的新员工安德鲁·法斯托隐瞒这些损失和债务。为了借入资金,公司不仅需要证明有能力盈利,还需要证明没有背负已经存在的债务。斯基林此前已经通过“按市值计价”的会计技术“解决”了盈利问题;法斯托将通过隐藏公司的大量已存在债务来解决借款难题。
法斯托的前雇主是大陆银行,他在那里学到了贷款证券化方面的专业知识。证券化涉及贷款和其他债务的组合,这些组合可以出售给买家和交易员。这些高度复杂和模糊的安排,即所谓的SPE(特殊目的实体[44]),承担了安然迅速增加的债务,因此这些债务在理论上已经从安然的账目中消失了;分析师、机构投资者、小投资者,甚至安然自己的董事会,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已经看不到债务,这一骗局让人觉得该公司似乎没有负债累累。
法斯托建立了3500多个这样的SPE公司,名字诸如马林、皮鞭、勇敢的心、猛禽、绝地武士、楚巴卡(以星球大战中长着毛发的角色楚巴卡命名)以及LJM1、LJM2和LJM3(LJM分别是法斯托的妻子以及两个孩子名字的首字母)。还有许多SPE公司专门将资金从股东、贷款人,甚至公司内的较低级别员工那里,转移到法斯托和其他高管的个人账户。[45]
斯基林和法斯托的会计骗局,将安然的债务垃圾一脚踢开。这些垃圾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垃圾堆,最终无法再隐藏。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股东和分析师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意识到这件本来应该很快就显现的事情?
最终第一个意识到并采取措施的人是詹姆斯·查诺斯,他运营着一个对冲基金,专门从事所谓的“卖空”交易。在正常情况下,股票购买者希望他们可以低价买入,然后高价卖出,从而获利。与直觉相反,“卖空”交易者可以做相反的事情:先以高价卖出,然后以较低的价格回购股票以获利。为了做到这一点,其必须首先向其他人借股票;股票出借者收取一定的费用,而借入者独自享有卖空操作的回报以及风险。[46]
查诺斯并不是第一个意识到安然财务报告有问题的分析师;但他的优势在于更好地处理了社会公认的安然叙事与相反的财务数据之间的认知失调,并采取了行动,即做空安然的股票。[47]安然所取得的贷款取决于其信用评级,这又取决于法斯托能否利用各个SPE公司隐藏安然的债务。这些贷款还取决于安然的股票价值,因为股票是贷款的抵押品;当欺诈的消息最终传出时,公司股价下跌,银行收回贷款,纸牌屋倒塌。2001年10月16日,安然终于坦白了自己的损失;而在6周后公司宣布破产之前,肯尼斯·莱一直对公司的前景保持乐观。当他和助手们根据《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的规定,前往纽约提交申请破产保护的文件时,他们乘坐公司的喷气式飞机飞过去,并入住了奢华的四季酒店。[48]
和查理·米切尔的纽约城市银行的倒闭一样,安然的倒闭打击了内部普通员工,这些员工被鼓励用401(k)计划账户里的资金购买公司的股票;例如,2005年,2万名前安然员工获得了8500万美元的集体诉讼赔偿金,这相当于1美元的实际损失只能收回几分钱。(这笔钱是保险公司和银行出的,而不是从倒闭的安然公司那里收回的。)[49]
雪上加霜的是,在股价跌幅最大时,员工们在一个月内都无法出售用退休账户购买的股票,名义上是因为账户在不断发生变化。但另一边,安然的高层在股价崩溃前集体抛售了股票,例如,斯基林卖出了高达7100万美元的安然股票。当另一家公用事业公司德能提出并购安然时,安然的高管们要求它承担总额超过1亿美元的奖金和支出,其中大部分是要支付给莱的,于是德能拒绝了并购。[50]
与布朗特、哈德森和米切尔不同,这一次,正义得到了伸张:包括斯基林和法斯托在内的多名高管都被判入狱(他俩的刑期分别为11年和6年),而莱在宣判前死于心脏病发作。
安然事件和那个时代的其他类似丑闻,如丹尼斯·科兹洛夫斯基的泰科国际公司和伯纳德·埃伯斯的世界通信公司的丑闻事件,都处于会计操纵监管调整的转折时期。
1993年,为了控制过高的高管薪酬,美国国税局将CEO薪酬的公司税扣减额限制在100万美元[51];这推动了CEO的报酬形式转向股票期权,随着股价的上涨,股票期权将更有价值。这项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从理论上讲,期权支付使CEO和股东的利益一致;但这是“意外后果定律”[52]的一个经典案例,期权支付也让CEO为使公司显示出持续而可靠的收益增长而伪造季度收益数字。
在其他情况相同并给定平均收益水平的条件下,将两个季度的收益进行微小调整,就会使股票更有价值。由于现实中的公司收益波动很大,这种对收益报告进行的别有用心的“管理”,对很多CEO来说太有吸引力了。
这种做法合法但不正派。通用电气就是一个典型,作为一个正常运营而又经营广泛的企业帝国,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损失,通过将损失从一个季度重新安排到另一个季度,就可以产生平稳、可靠的收益增长流。[53]这种伎俩的发明者是杰克·韦尔奇,他没有做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更不用说欺诈了;相反,金融界和大众媒体都赞颂他,认为他是第二个托马斯·爱迪生。
尽管如此,但有一点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即19世纪的铁路、20世纪初的无线电和汽车等革命技术所产生的股票泡沫,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社会福祉提供了自由流动的资本。
20世纪90年代的互联网泡沫也是如此。尽管金字塔底部留下的是没什么价值的公司,如韦伯万,以及欺诈性公司,如安然,但将这些都考虑进去,当今不可估量的在线知识、娱乐、购物和网银交易,依然受益于这场泡沫中对技术进行的投资——其中大部分来自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因此,泡沫投资者为了更大的公共利益而无意识地、悲惨地牺牲了自己的财富,把他们称为资本主义不知情的慈善家,这也不算太牵强。
到了20世纪末,大型投资银行——为新公司和已存在的公司制造股票和债券的机构——已经成为泡沫的主要发起者。早在美国内战期间,金融家杰伊·古尔德就通过出售政府债券为联邦军队融资,成为行业的开创者。1929年大崩盘后,佩科拉委员会揭发了查理·米切尔的纽约城市银行肮脏的投资银行业务,并制定了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禁止商业银行发行股票和债券,禁止投资银行从事普通公民的存贷款业务,由此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分离。
随后的几十年里,投资银行的游说逐渐削弱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执行力。在菲尔·格拉姆(自由市场空想家)等共和党议员的推动下,在实行“三角策略”[54]的民主党总统比尔·克林顿的默许下,该法案最终在1999年泡沫最严重时被废除。
在这场科技泡沫中,投资银行加快了对新公司股票发行的速度;而通过网景浏览器,公众第一次欣喜若狂地连接到互联网(虽然比今天的宽带连接速度慢一万倍),不需要被劝说就会主动购买这些股票。当网景创始人马克·安德森和吉姆·克拉克意识到巨人微软也在开发浏览器时,他们迅速采取行动,通过IPO融资。
20世纪20年代,摩根公司一直没有涉事其中,之后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迫使摩根公司将其投资部门剥离出来,使其成为一家投资银行,即摩根士丹利。到20世纪90年代,摩根士丹利成为美国最大的新股发行商,它发行了网络泡沫中最引人注目的网景的IPO。
到这时,摩根士丹利已经发生了变化;该公司的一位高管弗兰克·夸特罗内,来自意大利移民家庭,说话仍然带有浓重的口音,在此之前已经为互联网核心硬件的主要生产商思科公司进行了公开募股。随着网景公司在1995年8月9日首次募股,夸特罗内也使自己成为阳光查理(与查理·米切尔一样,夸特罗内在一系列审判中险些入狱,其中有一次因妨碍司法和阻拦证人被定罪,但在后来的上诉中,罪名被推翻)。
困扰着夸特罗内、克拉克、安德森和刚刚被聘为网景公司CEO的吉姆·巴克斯代尔的一个主要问题:投资者应该为公司的股票支付多少?合理定价IPO是一门艺术。在理想情况下,为了保持热情,一只股票在交易首日应该经历发行价格的大幅“弹”起;如果发行价格过高,股价可能就会在首个交易日下跌,从而打击散户投资者的信心;如果发行价格设置得太低,公司及其创始人就会受损。最后他们4个人决定,每股为28美元(在此价格上,公司估值将约为10亿美元)。当天早上市场开盘时,他们都屏住了呼吸。
对该股票的需求如此之大,导致当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午9:30的开盘钟声响起后,摩根士丹利的交易员无法得出合理的价格;某家经纪公司很快增加了一个新的电话提示音:“如果您的电话内容是关于网景公司的,那么请按1。”太平洋时间上午9点(按东部时间的话,证券交易此时已经开始两个半小时),不知所措的克拉克没有意识到这种疯狂,他看了看他的显示器,发现股价持平在28美元。他打电话给摩根士丹利的一位经纪人,经纪人告诉他存在“交易失衡”。克拉克不能完全理解这意味着什么,他想知道IPO是否失败了。
“交易失衡”根本无法描述出摩根士丹利的纽约IPO服务桌上震耳欲聋的情景。其中心大约有200个工作站,每个工作站上都有一个交易员,每个交易员都拼命地努力接起几个同时响着的分机,而每个分机的通话内容都是关于如何购买网景股票。
克拉克打电话后不久,经纪人回电告知他,该股票开盘价为71美元,这意味着他的净资产猛然突破了5亿美元,而公司筹集到的资金则更多,正如《克拉克回忆录》中某一章的标题——《10亿美元是最好的报复》。[55]
“感恩而死”乐队的杰里·加西亚在当天晚些时候死于严重的心脏病发作。他的最后一句话据说是,“网景是什么时候开盘的?”[56]
14 数字时代暴富梦的推手
投资分析师、大众、媒体与政治家
不是每天早上起床时,我们都认为生意不好。 ——罗杰·艾尔斯[1]
许多人忽略了泡沫的明显迹象,特别是忽略了安然的财务垃圾堆,主要是因为受到“投资银行家”的影响。过去几十年里,这一职位已成为“赚了一大笔钱的人”的代名词。投资银行发行IPO时,它的佣金是进款的5%~7%。网景IPO的佣金是1.3亿美元,韦伯万IPO的佣金是3.75亿美元;之后其他公司的IPO又为投资银行赚了几十亿美元。投资银行的雇员从这块馅饼上分了一大部分。1998年,弗兰克·夸特罗内从摩根士丹利转到瑞士信贷银行,第二年,他分到的个人份额上涨至约1亿美元。[2]
20世纪90年代之前,股票分析师在投资公司内部属于默默无闻、辛苦劳作的人,所获报酬一般。而互联网时代的一个很奇怪的特征是,曾经地位低下的股票分析师上升为名流阶层,互联网泡沫将其中一些人推向了超级明星运动员和电影演员那样的知名度,因为,热切的公众关注着他们关于这个或那个网络公司前景的每一个公告。其中最著名的两位,是摩根士丹利的玛丽·米克尔和美林证券公司的亨利·布罗吉特。问题在于,这些“分析”股票和债券的家伙,是由发行股票和债券的公司雇用的。
金融业是美国经济中的一股强大的力量,占全国GDP和股票市值的近1/5。由于投资银行的业务是这一比重的最大来源,因此,正如美林证券公司的安然股票分析师约翰·奥尔森理解的那样,那些没有给出一系列“买入”建议的分析师,可能会承受压力。
安然的高管们紧盯着公司股价,尤其是法斯托本人,因为他的项目依赖于公司股价。安然的主要投资银行的兴趣则在于债券发行,而债券发行又推动了安然疯狂的全球扩张。这些发行为投资银行带来了巨额收入,安然不断用此事实提醒其投资银行。一位分析师说,该公司曾向他表示:“我们每年的投资银行业务超过1亿美元。如果你(推荐客户)买了很多,那么你也会得到一些收入。”[3]
但奥尔森没有遵循那个剧本。与詹姆斯·查诺斯不同(查诺斯在卖空安然股票的事件中被怀疑有欺诈行为),奥尔森并没有过分否定安然,他只是报告说,自己不了解安然的会计核算,并在一次媒体采访中指出:“他们对于如何赚钱不太坦率……我没听说过有哪位称职的分析师能认真分析一下安然。”[4]安然的董事长莱鄙视奥尔森,并给奥尔森的上级唐纳德·桑德斯写了一张便条:“唐,约翰·奥尔森对安然的看法10年来一直是错误的,现在仍然是错误的,但他始终坚持己见。”(桑德斯向奥尔森出示这张便条时,奥尔森注意到,莱可能已经老了,不中用了,但他至少知道如何拼写“坚持己见”这个单词。)[5]最终,两位美林的投资银行家向公司总裁赫伯特·艾利森抱怨,后者向莱道歉。美林开除了奥尔森,并继续跟随安然赚大钱。[6]
20世纪90年代,几千名演员在几百个舞台上上演了不同版本的美林/安然/奥尔森大戏,尽管每个剧本都不一样,但情节始终如一,股票分析师放弃了自己的职责,成为投行同僚的啦啦队长。1997年,一位研究人员仅用一年时间就汇编了15000多份股票报告;只有不足0.5%的报告建议卖出股票。[7]
除了发起者,投资大众处于金融狂热的第二个解剖学位置。在互联网泡沫爆发前的几年里,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成为自己的投资经理,一方面,收入和财富的增加推动了这一现象,但另一方面,他们不得不这样做。
1929年金融危机后的几十年里,美国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最主要的是预期寿命逐渐延长,随之而来的是退休时期的延长。1889年,当奥托·冯·俾斯麦在德国建立养老金制度时,欧洲成年人的平均预期寿命只有45岁,比70岁的合格年龄少几十年,而且那时,家庭成员通常都会照顾他们的年老成员。到20世纪末,美国人的预计退休时期已经长达30多年,而且随着日益增加的人员地域流动,家庭护理往往很难实现。这些因素都增加了个人为其日益昂贵的退休时期准备资金的压力。
有一些最幸运的美国人,他们工作的大公司里提供“养老金固定收益计划”,该计划向雇员提供养老金,直到雇员或他们的配偶去世(假设公司没有在他们有资格领取养老金之前解雇他们,这种做法非常普遍)。汽车制造商斯蒂庞克公司就是这么仁慈的雇主,但1963年,当它关闭了在美国的最后一家工厂时,这引发了国会的一系列调查,最终促使1974年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产生,该法案至今仍在管理养老金的运营。该法案中有一个较为晦涩的部分,其提出建立个人退休账户,这是第一次允许雇员可以以不缴纳所得税的方式积累储蓄,直至退休时取出;1981年,政府放宽了对个人退休账户使用的最初限制,使其对雇主更具吸引力,并可适应于更多的雇员。
大约在同一时间,一位名叫特德·本纳的养老金福利顾问,对自己的工作越来越不满意,因为他的雇主总会让他回答以下问题:“我怎样才能在法律上获得最大的税收减免?怎样才能给我的员工最少的工资?”[8]这让虔诚而慷慨的本纳很苦恼,他想寻求一种方法,让公司对员工更加慷慨。
本纳注意到,1978年的《国内税收法》新增了一条模糊的分项——401(k)条款,允许雇主将工人的工资直接递延到退休储蓄中。本纳认为,如果雇主能够提供与工人贡献相匹配的缴费,那么这可以促使更多的工人建立401(k)个人账户。本纳在国税局有关系,国税局批准了这项计划。401(k)个人账户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如今,401(k)资产已有数万亿美元,与个人退休账户资产大致相当。[9]
这些个人账户允许公司放弃传统的固定收益计划[10];随着地域流动增加所带来的代际联系的减少,工人和小商人突然成为自己的养老金经理。但这项工作需要一定的数字量化技巧、历史常识和情绪自律,连金融专业人士都很少能具备,更不用说普通人了。
很显然,普通投资者无法胜任这项投资工作,这一点可以从共同基金的经营数据上看出。目前最常见的退休账户投资工具是共同基金,其基本上是固定缴款计划[如公司401(k)计划]中唯一可用的选择。如果投资者能胜任,那么他们在这些投资工具上的“内部收益率”(IRR,即所有基金份额的买卖)应该与基金自身的回报率完全相等。但是,研究人员发现,平均而言,员工购买和销售基金的时间安排非常糟糕,以至于他们的内部收益率几乎总是低于基金自身的回报率。[11]换句话说,小投资者往往高买低卖,没能获得某只基金的全部利润。
互联网泡沫的第三大解剖学视角——媒体,其典型是CNBC(美国全国广播公司财经频道),CNBC在电视商业和投资信息领域的前身是FNN(财经新闻网)。FNN从1981年开始运营,当时正值漫长而残酷的熊市尾声,是一个错误的时间,是公众投资兴趣的低谷;10年后,FNN破产。1989年,急于提高萎靡收视率的NBC(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感受到公众对投资的新兴趣,成立了财经频道。
这一时机再好不过了,因为市场开始转好,数千万人开始关注股市,既是出于需要,也是出于兴趣。最初,该频道的节目令人昏昏欲睡:主播们在牌桌后面对着摄像机,播放一些如何准备晚餐和如何处理孩子们发脾气的节目。[12]1991年,NBC接管了破产的FNN及其大部分人才,命运略有改善,并将频道名称用首字母缩写表示为CNBC。
1993年,罗杰·艾尔斯接管了CNBC,媒体之神更加眷顾新生的CNBC,而艾尔斯对电视原生情感力量的传奇掌握和利用也达到了顶峰。艾尔斯出生时患有血友病,还有一个喜欢体罚他的父亲——这是一个特别不幸的组合——频繁受伤使他不得不长时间地被监禁在家,他真正的教室是20世纪50年代的电视机,他花了很多时间分析电视节目。不出所料,他在大学里主修媒体研究,毕业后在当地东海岸电视台从事制作工作。[13]随后,他在《迈克·道格拉斯秀》这一在全国播出的节目里担任道具助理;不到3年,他就成为制作人。晋升后不久,1968年,他在节目演播室里遇到了正值第二次总统竞选的理查德·尼克松,尼克松表达了对“一个人必须使用噱头(比如电视)才能当选”的反感,艾尔斯回应说,“电视不是噱头”。那次会面后不久,尼克松的助手伦纳德·加门特雇用了艾尔斯。[14]由此,艾尔斯开启了他20多年的共和党总统媒体顾问生涯。他使1968的尼克松更受欢迎,并在1988年帮助乔治·布什击败了迈克尔·杜卡基斯。
成为CNBC的总裁后,艾尔斯保留了原FNN的节目格式做法,特别是屏幕底部实时滚动的股票行情信息,这将成为金融泡沫肥皂剧的隐喻背景。除此之外,他从各个方面彻底改造了CNBC的外观和体验感,后来又将同样的技术应用到为国家政客和商业巨头提供的新服务上。他不再简单地用主题音乐宣告新的节目片段,而是通过增加带有主持人小头像的话外音。关于食谱和孩子们发脾气的节目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杰拉尔多·瑞弗拉[15]和迷人的政治评论员玛丽·马塔林。艾尔斯亲自指导摄像师恰当地塑造企业高管的形象,并让其看起来更具活力,敦促编剧们想出更吸引观众的“不切换频道”模式,并派主持人在证券交易大厅快速报道价格走势。演播室的嘉宾越美艳越好。正如《纽约客》的约翰·卡西迪所说:
他们理想的演播室嘉宾曾是一位选美比赛冠军,她报道科技股,用简短的陈述句讲述,并与唐纳德·特朗普约会。由于能找到的这种女性的数量不多,制片人通常只能安排那些尊敬艾伦·格林斯潘并尽力说英语的秃顶中年男性。[16]
艾尔斯教导他的主播和制作人员:要将金融视为一项群众爱看的体育运动。在股票市场经历了一周的异常残酷之后,他用一段广告剪辑将CNBC与竞争对手相比较:“道琼斯指数在大量交易中暴跌。但请先看今天的天气。CNN告诉你,你的衬衫是否会被淋湿;CNBC告诉你,你是否还能买到一件衬衫。”他还将从CNN挖过来的玛丽亚·巴蒂罗姆提升为主播,她同时满足了他对性和金融的需求;凭借酷似索菲亚·罗兰的长相、浓重的布鲁克林口音和露骨的性感,她很快成为大家熟知的“金钱宝贝”。[17]
1996年,由于艾尔斯对其他员工的欺凌行为,CNBC迫使他离开,这一事件也将困扰他后来的职业生涯。但那时他对CNBC的改造已经证明是有利可图的。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CNBC已经在欧洲和亚洲开设了电视网,世界资本市场中真实或虚构的大戏从未落幕。
艾尔斯凭直觉认为,他的观众更喜欢像棉花糖一样的娱乐性新闻,而不是像菠菜一样的信息和分析性新闻;而最棒的是味道像糖果又能带来无限财富的新闻。在艾尔斯的领导下,CNBC掌握了这种体裁,将乏味的主流金融世界转变为极其成功的娱乐世界,掌握了现代文化炼金术的技艺。互联网成为新的聚集场所,利用互联网,小投资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和达泰科等在线经纪公司,根据刚刚在CNBC看到的内容,即时买进或卖出。这种方式受到短线投机者的青睐。
调查性报道被抛弃;它不仅会耗费大量资金,还会得罪极其重要的投资银行,而投资银行是广告份额的最大购买者。最好是在电视节目时段插入那些热情谈论自己公司的企业高管,以及那些谈论股票走向的权威性“市场策略分析师”的采访。最重要的是,这些高管和分析师都是免费出场的,他们乘坐租用的汽车,穿过哈得孙河,到达新泽西州利堡镇的CNBC工作室。
在节目中,这些公司高管和大多数分析师的谈论内容都体现出一致的乐观,因此,CNBC的节目缺乏批判性审查。2000年和2001年,CNBC主持人马克·海恩斯分别采访了肯尼斯·莱和杰弗里·斯基林。海恩斯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自称是一个敏锐的审问者,但面对历史上最严重的安然欺诈案的肇事者,他只问了一大堆与赞扬和吹嘘有关的问题。[18]
当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Sears(西尔斯)和AT&T(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等大公司解雇数万名员工时,CNBC为这些公司上浮的利润欢呼,而忽略了大规模解雇的人力成本。当公司犯下明显重罪时,只要由此产生的丑闻没有出现在报纸头版,CNBC就装作没看见。例如,2012年5月,CNBC对摩根大通向股东隐瞒20亿美元交易损失的报道视而不见。[19]
CNBC对观众的利益也没产生多大好处。两项代表性学术研究密切关注了按照节目嘉宾名单和推荐目录买入股票的结果;它们的结论并不令人鼓舞。第一项研究是关于股票价格对公司CEO出现在CNBC节目上的反应,第二项研究是关于CNBC目前最受欢迎的节目之一《我为钱狂》的选股表现,其节目主持人是狂热而有活力的詹姆斯·克拉默。如图14-1所示,两项研究的结果几乎相同:相对于整个股票市场,被推荐的股票在节目当天或次日的价格上涨达到峰值,然后下跌。尽管之后的价格下跌令人担忧,但之前的上涨意味着,事先知道节目日程安排的参与者与CNBC的观众就像在玩跷跷板。克拉默虽然外表滑稽,但他并不傻,他很了解这种动态。至少有一次,他卖掉了一家在《巴蒂罗姆秀》中被大肆吹捧的公司的股票,几天后又在价格回落时买回。[20]
图14-1 CNBC与股票价格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那些选择不来凑热闹的CEO。杰夫·贝佐斯是这一时期最成功的IPO公司亚马逊的董事长兼创始人,他喜欢与见多识广的记者们往来,甚至经常接受小型出版物的采访。不过,他认为在CNBC上露面没什么意义,因为他知道CNBC只关注短期的公司股价,他觉得这毫无价值。他认为,只要能照顾好消费者,无论股价如何波动,公司从长远来看都会兴旺繁荣。[21]
互联网泡沫的第四大解剖学视角,是政治领导人。在密西西比公司、南海公司和英国铁路泡沫事件期间,包括法国和英国君主在内的最高级别领导人都置身其中。从19世纪末开始,由于公众监督和反腐败立法的增加,很少有政客成为杰出的投机者:20世纪20年代,他们对泡沫传播的直接政治参与程度不超过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约翰·J.拉斯科布[22]。
20世纪90年代,数以千万计的401(k)计划和个人退休账户的参与者,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小资本家,这一前景吸引了保守派[23];受安·兰德、米尔顿·弗里德曼和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理论的影响,保守派在新的“所有权社会”中大放异彩。这场科技泡沫没有产生任何重大的政治性法案——一种彻底的贪污和腐败——政治不作为占据了中心舞台,20世纪30年代佩科拉审判之后的各项监管保障措施,没能很好地得到落实;到20世纪80年代,《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严格分开的做法,也基本处于失效状态,到1999年,该法案被最终废除。
CNBC从内容和基调上大肆赞美牛市的意识形态基础。主播劳伦斯·库德洛在《库德洛报道》栏目的开场白中说道:“记住,伙计们,自由市场资本主义是通往繁荣的最佳道路!”[24]保守派记者詹姆斯·格拉斯曼或许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坚信科技泡沫与自由市场意识形态之间的联系。作为一个著有很多投资类书籍的著名作者,他一直都偏爱保守主义阵营,尤其是《华尔街日报》。20世纪90年代,他热情地提到,市场的迅速崛起仅仅是自由市场资本主义丰饶的序幕。因此,当2000年4月股市开始崩盘时,他指责美国政府扼杀了市场。针对一项支持政府对微软提起反垄断诉讼的裁决,他评论道: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一只股票会在某一天下跌,但我对纳斯达克指数暴跌的解释是,投资者们被关于微软的裁决激怒,他们意识到了政府干预的威胁。如果政府没有干预,他们就会更好。(副总统兼总统候选人)艾伯特·戈尔也是如此。克林顿政府喜欢把过去10年里股市翻了两番归功于自己,但其对纳斯达克指数的崩溃也负有责任。[25]
乔治·吉尔德曾是理查德·尼克松和纳尔逊·洛克菲勒的演讲稿撰写人,他坚定地相信,20世纪90年代大牛市和自由市场优越性之间的关联,是20世纪90年代持有科技热情的最极端例子。2000年1月1日,他在《华尔街日报》上发表了一篇著名社论,认为互联网不仅改变了一切,而且改变了“全球经济的时空网格”。他运用夸张的比喻,提及了原子内部的广袤空间,“对物质内部结构的操纵”,甚至还在杂志编辑们面前悄悄使用了量子力学和“离心力”的内容。他得出结论:只有广泛运用信念、爱和宗教信仰,人类才能在崭新的新数字时代取得胜利。[26]《铁路时报》的编辑们一定会在天堂为他鼓掌。
吉尔德、库德洛和格拉斯曼,他们都拥有强大的智力,又有常春藤盟校[27]的教育经历,为什么他们却在20世纪90年代末大错特错?从20世纪起,心理学家开始意识到,人们利用分析能力不是为了分析,而是为了合理化——使观察到的事实符合他们先入为主的偏见。(经济学家早就注意到,“如果你折磨数据足够长的时间,那么它们最终会招供”[28]。)人类的这一倾向有两个主要原因,这两个原因正是理解个人和群体幻想的核心。
我们所有人——不管是聪明的人、愚笨的人还是普通人——都有这种非理性倾向,原因之一是,真正的理性是很难做到的,很少有人能做到。另外,理性能力和IQ(智商)之间没有什么关联。21世纪初,在相对较新的决策科学领域获得博士学位的谢恩·弗雷德里克,提出了一种著名的范式,证明了绝对的严密分析是多么困难。
获得博士学位后不久,弗雷德里克写了一篇经典论文,描述了一份简单的问卷调查,心理学家称之为“认知反应测试”,它测量的是理性能力的商,即RQ,而不是IQ。问卷调查只有3个问题,其中最著名的(至少在经济学界)是,假设一个棒球和一根球棒的价格加起来是1.1美元,而球棒的价格比棒球贵1美元,那么这个棒球多少钱?大多数人,即使是非常聪明的人,也会很快回答0.1美元。但这不可能,因为这意味着球棒的价格为1.1美元,因此总价格为1.2美元。正确答案是,棒球的价格必须为0.05美元,球棒的价格为1.05美元,两者的总成本为1.1美元。[29]
如果你认为棒球/球棒问题以及脚注中的另外两个问题很简单,那么你可以试一下另一个更具挑战性的问题,它已经存在了半个世纪,即沃森的四卡片问题测试。测试中有四张一面是字母、另一面是数字的卡片。第一条规则:“如果卡片的字母面是一个元音,那么它的数字面是一个偶数。”四张卡片现在显示:K、A、8和5。你会翻开哪两张卡片来证明或反驳这条规则?
绝大多数受试者会凭直觉选择A和8,但正确答案是A和5。沃森是“确认偏见”概念的先驱,他用典型的学术性语言低调地陈述道:“这项任务被证明是非常困难的。”要想得出正确答案,首先必须认识到,这一规则并不排斥偶数卡片的另一面可以有元音或辅音,所以,把8这张卡片翻过来是没有用的。要驳斥这条规则,我们必须翻开5这张卡片,如果它的背面是一个元音,我们就能推断出这个规则是错误的;同样地,很简单,翻开A并找到一个奇数,这也将证明原规则是错误的。[30]
人们需要付出相当多的努力才能拥有理性思维。几乎所有人都是精神上的懒惰者或“认知吝啬鬼”,用心理学语言来说,即他们凭直觉寻找分析捷径,例如使用卡尼曼和特沃斯基所描述的启发式方法。要做到彻底理性,需要强烈的认知努力,这一点儿都不令人愉快,因此大多数人都不这样做。正如一位学者所说,我们“只有在其他一切方法都失败的时候才开动大脑——甚至通常那时都没有开动”[31]。
因此,IQ和RQ分别测量不同的方面。IQ衡量处理抽象语言和定量技术的能力,特别是算法,而RQ则集中在应用这些算法之前的一些问题:在分析事实之前,有没有仔细列出问题的逻辑,并考虑到了其他的替代性分析方法?在得出答案之后,是否考虑到了该答案可能是错误的,并估计出错误的概率,进而预测出这个错误将会导致的后果?事实证明,高智商并不能防止人们掉入这些陷阱。基思·斯坦诺维奇是RQ测试扩展问卷——CART(理性思维综合评估)的提出者,在他的评估中,“理性和智力经常分离”[32]。
我们倾向于非理性行为的第二个主要原因是,我们常常将智力用于合理化,而不是合理性。一般来说,我们合理化的是我们的道德和情感框架,我们的认知过程包括一个快速移动的系统1——位于大脑深处的边缘系统,即我们的“爬虫脑”,以及一个缓慢的系统2——这一系统主宰着CRT(认知反应测试)和CART所需要的理性分析。
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两个大脑系统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服务。用心理学家罗伯特·查容克的话来说:“一位明智的设计师为我们的每一个过程分别提供一个系统,而不是为我们提供一个多用途系统,就像既能烤肉又能烤面包的机器一样,最后任何一项功能都执行不好。”[33]
在后工业世界,尤其是在规划周期延伸到未来几十年的金融事务中,我们所面临的选择和我们的祖先在非洲大草原上所面临的生存性问题(需要使用系统1来解决)越来越不同,反而CRT和CART的扭曲思维问题(需要使用系统2来解决)越来越相同。这个问题由于以下事实而更加复杂:我们经常利用系统2对系统1已经得出的情绪化的结论进行合理化。换句话说,或者用丹尼尔·卡尼曼的话来说,被大肆吹嘘的系统2的主要功能是作为系统1的“新闻秘书”。[34]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付出更多的认知努力。但即使是最优秀和最聪明的人,也无法胜任我们所面临的预测性和决策性社会任务。20世纪70年代,卡尼曼、特沃斯基和其他人已经意识到人类在预测方面做得很差,但直到最近,研究人员才开始衡量我们做得到底有多差。
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心理学家菲利普·泰洛克考察了284名专家(来自政治、经济、国内策略研究等领域)所做的2.8万个预测,并对这些所谓“专家”的预测能力进行量化。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他发现专家们的预测能力非常差——竟然落后于“基准概率”这一简单的统计规则。所谓基准概率就是事件过去的发生频率。
例如,当投资“专家”被问及来年市场崩溃的可能性(比如将崩溃定义为价格下跌超过20%)时,他可能会讲述美联储政策、工业产出、债务水平等如何影响这种崩溃的可能性。泰洛克认为,最好忽略他的这种叙事性推理,只是简单地查找市场崩溃的历史频率。例如,自1926年以来,每年发生股市月平均价格下跌超过20%的概率是3%,这个简单的方法在预测崩溃概率方面比基于叙事的“专家”分析更准确。
泰洛克还发现,某些专家的表现尤其糟糕。根据社会和政治理论家以赛亚·伯林在著名论文《刺猬与狐狸》中所描述的内容,[35]泰洛克也将专家大致分为刺猬型和狐狸型两类,刺猬型专家是思想家,他们根据统一的世界理论来解释所看到的一切,而狐狸型专家则会有许多相互冲突的解释。狐狸型专家比刺猬型专家更能容忍模棱两可的情况,也较少被迫得出确定的结论。刺猬型专家对自己的预测更有信心,并且会做出更极端的预测;关键是,当面对相悖的数据时,他们改变观点的频率要比狐狸型专家低,这种低频率会腐蚀预测的准确性。
刺猬型专家的分析也同样适应于政治右翼和左翼:例如,时至今日,激进的环保主义者依然支持保罗·埃利希在20世纪70年代关于迫在眉睫的全球饥饿和自然资源短缺的著名预测,自由主义者也依然支持著名经济学家马丁·费尔德斯坦对比尔·克林顿的预算和社会政策将破坏经济的高调警告。
自远古祖先开始信仰萨满以来,人们就试图通过咨询专家,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寻求确定性。泰洛克测试了三类群体的预测能力:大学本科生、预测领域的权威人士,以及在某一领域很有见解但在该领域之外进行预测的“业余爱好者”。毫不奇怪,本科生表现最差。更值得注意的是,专家的表现并不比业余爱好者好;此外,当泰洛克把专家分为狐狸型和刺猬型时,发现拥有某领域的专业知识似乎更有利于狐狸型专家的预测,但使刺猬型专家的预测结果更差。
也就是说,狐狸型的环境科学专家也许能比刺猬型的军事专家更好地预测军事结果,反之亦然。这个结果的原因似乎是,虽然专家和业余爱好者都倾向于高估极端结果的概率,但专家这样做的次数更多,并使他们的总体预测准确率降低。业余爱好者看起来更像狐狸,至少在他们的专业领域之外。因此,用泰洛克的话来说,知识的最佳点似乎位于“《经济学人》《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等高质量新闻出版物的读者附近,因为很多业余爱好者都报告说,这些出版物是他们获取专业以外话题有用信息的来源”[36]。
泰洛克有一个惊人的发现,即专家们一般会利用自己的知识来合理化数据,使之符合他们先前持有的世界观。刺猬型专家更严格地坚持他们先前的观点,因此他们更坚决地为自己的错误辩护。例如,泰洛克发现“话唠”,即列举大量支持性论据的能力,是预测不佳的标志。泰洛克提出了一个识别专家类型的简单经验法则:刺猬型专家使用“此外”一词多于“然而”一词,而狐狸型专家则相反。[37]
大多数人都持有强烈的自我肯定倾向,渴望对自我的赞赏,因此会错误地认为自己的预测比实际更准确;相反,我们错误地认为对手的预测不太准确。不过,刺猬型专家有一种特别明显的倾向,泰洛克列举了一些他们所用的最著名的借口:“一个突如其来的晴天霹雳破坏了我的预测”,“我几乎是对的”,“我没有错,我只是太早了”,最后,当其他一切都失败时,“我的正确性还没有被证明”。泰洛克简明扼要地总结了这一倾向:“当他们认为自己对的时候,我们很难问,他们为什么做错了。”[38]
最后,泰洛克发现了特别有效的预测死亡之吻:媒体名气。就媒体而言,其寻找的是“繁荣派和末日派”;也就是其喜欢极端预测的刺猬型专家,这类专家比模棱两可的狐狸型专家更能吸引观众。进一步地,媒体的关注会使他们过度自信,而过度自信本身会腐蚀预测的准确性。其结果是出现一个媒体-预测的死亡螺旋,即媒体寻找极端的、糟糕的预测者,媒体曝光又会使该预测者的预测更加不准确。泰洛克说道:“三大主角——听上去像权威的专家、关注收视率的媒体和专注的公众——可能因此被锁定在一个共生的三角关系中。”[39]回顾过去,科技泡沫的意识形态啦啦队员库德洛、吉尔德和格拉斯曼,已经击打出泰洛克的三重奏:喜欢极端预测的媒体的宠儿刺猬型专家。
互联网时代展现出金融泡沫的所有经典迹象和症状:股票投资话题在日常对话中占据主导地位,放弃有保障的工作转而全职从事投机性工作,真信徒对怀疑论者的蔑视和嘲笑,以及极端预测的盛行。
在电视屏幕以及越来越多的网站上,人们如此密切地观察并实时记录极端的市场繁荣及随后的灾难。市场繁荣感染了高科技产业的神经中枢——硅谷、华尔街,以及位于利堡镇的CNBC工作室,但日常闲聊中感受到的市场热情在主街、社交聚会和投资俱乐部中最为强烈。
在马萨诸塞州科德角的丹尼斯镇,有一家理发店是男性工人阶层聚集的堡垒。那里上演了一段由狂热所引发的底层故事,令人心酸。在正常情况下,理发店的聊天内容主要涉及体育和政治,如果店里有电视机,电视就一定会转到播放棒球、足球或篮球比赛的频道。但20世纪末并非正常时期,比尔·弗林拥有的这家理发店——弗林理发店,也并不是一家普通的理发店。
到2000年,弗林已经当了30多年的理发师,对股票市场并不陌生。他的曾祖父也是一名理发师,给了他极好的建议:把收入的10%存起来,然后投资于股票。事实证明,弗林这方面的智慧运用得并不好,因为他和很多人一样,偏爱彩票式的结果。20世纪80年代中期,椰菜娃娃风靡一时,大量儿童和成人“投资”了它们,不顾及它们可以被随意制造的事实。在狂热的顶峰时期,弗林以保证金形式购买股票,也就是说,用借来的钱购买了制造椰菜娃娃的科尔克公司的股票。
1988年,科尔克公司破产,弗林的积蓄大大减少,但他继续将剩余收入投入股票市场。10年里,他猛砸了10万美元,将其投资于他认为最具魅力的高科技公司:美国在线、雅虎、亚马逊等。到2000年,他的积蓄已增至60万美元。弗林告诉自己,当投资组合达到百万时,他将退休;考虑到自己做得很好,他认为这个目标很快就会实现。[40]
如果说狂热是一种流行病,那么“互联网改变了一切,它将使我们所有人变得富有”这句话就是病毒,比尔·弗林是科德角的零号病人。到2000年,理发椅上讨论的话题已经从红袜队、凯尔特人队和爱国者队转向了弗林最喜欢的两只股票——EMC(易安信)和安根尼克斯。电视转到了CNBC频道。
24小时不间断的金融娱乐和即时在线交易,正是弗林理发店上演的毒性组合。弗林编造了引人入胜的故事,并诱导顾客们购买他推荐的公司的股票。[41]2000年冬天,《华尔街日报》记者苏珊·普利亚姆第一次来到这家理发店,当时正值市场触顶之际,大家谈论的话题一直都围绕科技股。弗林向一位顾客推荐了生物技术公司安根尼克斯的股票,店里其他人则主动说起自己购买了Coyote科技公司的股票和NTAP(企业级网络存储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股票,或者更低风险的话,杰纳斯资本集团提供的共同基金也可选择。杰纳斯是一家专注于科技投资组合的投资公司。
弗林最喜欢的是数据存储公司EMC的股票:“我想我已经介绍了100个客户购买EMC。”弗林并没有通过严格的证券分析,而只是通过另一位理发师的推荐,决定购买这家公司的股票,但顾客们似乎都不在乎。到2000年中,股票遭遇了几次严重下跌,但弗林和他的顾客们仍充满信心。正如一位画家/壁纸设计师所说:“即使股票真的下跌30%,也会马上恢复。”弱者受到嘲笑。弗林指着停车场的一个顾客说:“看到那个家伙了吗?他两年前留了5000美元,我让他买EMC。如果他听了,那些股票现在就值18000美元了。”[42]
3个月后,当普利亚姆女士再次来到理发店时,科技股刚刚从严重下跌中恢复,但仍比峰值低40%左右。弗林说:“我不是只买生物技术或高科技类股票。”但他仍然坚持他的候补选项EMC。他还购买了更多的安根尼克斯,其股价已经强劲反弹,他的投资组合价值也达到了新高。[43]
2001年2月,他所钟爱的、以保证金购买的EMC股票,跌到了经纪人不得不给他平仓的地步。该只股票在普利亚姆女士第一次来访后不久达到了145美元的峰值,最终在2002年底跌至4美元以下。弗林的理发店曾经是镇上的社交中心,现在一片寂静,空无一人。一个顾客说:“每个人都知道弗林损失了很多钱。他不想谈论太多。”[44]
并不是所有顾客都被剪羊毛;例如,有一个顾客用卖掉EMC股票所得的现金购买了一套新房子。但总体而言,损失已经造成;2000—2002年的熊市让弗林意志消沉,直到2007年,在一位股票经纪人的建议下,他才开始再次购买股票,当时他购买了伊士曼柯达公司的股票。5年后,伊士曼柯达公司破产了;2013年,73岁的弗林仍在给别人理发。即使在股票崩盘后,EMC的高管们也会在暑假期间顺便来理发。他们越来越喜欢弗林先生了。[45]
在大多数情况下,弗林和他的顾客们交易的都是单个公司的股票,这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做法,经常采用保证金的形式。但20世纪90年代,越来越多的美国人通过另一种途径持有股票,即共同基金。共同基金是20世纪20年代信托投资基金的直系后裔,不仅可以通过拥有大量不同公司的股票轻松实现风险分散,而且还提供了所谓的资深经理人选择股票的机会。1990—2000年,美国的股票共同基金资产增加了近20倍,从2000亿美元左右增加到3.5万亿美元,也就是说,股票共同基金占股票总市值的比重从7%左右增加到23%左右。[46]
和弗林理发店的常客们一样,共同基金的投资者也越来越倾向于那些排名靠前的基金。雅各布互联网基金是最受欢迎的基金之一,在1998年暴涨了196%。范·瓦格纳新兴增长基金在1999年暴涨了291%。杰纳斯资本集团运营着一系列以科技股为主的国内和国际基金,其中许多基金在那一年也实现了三位数的回报。
这些基金的强劲表现吸引了更多的资产,特别是迅速增长的401(k)账户中的资产,其发起人意味深长地向参与者提供了基金业绩统计数据,以便后者能从近期回报率最高的基金中做出选择。
几股交织的逻辑共同推动了人们对科技类基金的狂热。最明显的逻辑是,表现最好的基金吸引了最大的资产流,这进一步推高了股票的价格,也进而提高了基金的表现。这些共同基金公司对其管理的资产按比例支付报酬,并大量发行新的科技基金。最后,投资者的投资期限越来越短,这推动了基金经理们更加狂热地进行交易。1997年,美国公共电视网著名的《前线》节目拍摄了范·瓦格纳新兴增长基金的经理——加勒特·范·瓦格纳向手机发送的近乎连续的交易流。[47]该节目正好说明了媒体是如何附和的,其中包括著名金融记者约瑟夫·诺切拉对范·瓦格纳的热情洋溢的描述:
竞争非常激烈,顶级共同基金经理就像现代炼金术士,创造了神奇的市场收益。现在,没有人比这个人——加勒特·范·瓦格纳——更能点石成金了,他在旧金山单独运营着一只基金。[48]
如果你在1997年1月1日买入了10000美元的范·瓦格纳新兴增长基金,那么到2000年3月,该基金将增长到45000美元(回报率为350%),然后,将在2002年9月跌至接近市场底部的3300美元,即从10000美元下降了67%,从45000美元下降了93%(可参考同时期纳斯达克综合指数的表现,见图14-2)。这些令人沮丧的数字也依然低估了损失。尽管属于“前线”类,但1997年时,该基金刚刚起步,了解该基金的投资者相对较少。仅在1999年,基金规模就从1.89亿美元增至15亿美元。因此,更多的投资者承受了93%的损失,而不是令人兴奋的350%的上涨。最后,诺切拉是对的:范·瓦格纳确实是一位炼金术士,但他是将黄金转化为铅的术士;2008年,他最终辞去了以他名字命名的投资组合的经理职务。在所有积极管理的共同基金中,该投资组合的10年业绩表现是最差的,价值损失了66%,而整个股市的收益率为72%。[49]
图14-2 1995—2003年纳斯达克综合指数的表现
英国铁路泡沫、20世纪20年代的泡沫以及之后的互联网泡沫中,有一条引人注目的主线:它们背后的核心技术发挥了作用。依赖于新铺设的铁路,哈德森能够迅捷地从办公室、建筑工地、股东大会到达议会;在20世纪20年代的泡沫期间,即使是远洋班轮上的投机者,也可以通过阅读由无线电信号提供的股票价格收报机及外部信号在船上交易台进行交易。互联网聊天室和在线交易扩大了对互联网公司股票的狂热,这些互联网公司的股票就是通过互联网交易的。
第二个标志性的泡沫症状——放弃舒适体面的职业转而全职从事投机——也在互联网泡沫期间显现出来。20世纪90年代的交易大部分是日内交易,因此,数以百万计的人(绝大多数是男性)请假,甚至完全辞职,坐在电脑显示器前,每天进行数十次甚至数百次的交易。
日内交易涉及股票的一连串买卖,目的是获取大量微利。在理想的日内交易中,典型的例子是,以的价格购买1000股股票,并在当天(有时在几分钟内)以的价格卖出,由此产生的毛利润为125美元。事实上,大多数日内交易者的平均回报率接近于零,每笔交易都会被扣佣金,在成百上千笔交易中,即使是稳健成功或幸运的参与者,也会被佣金毁掉。
在上瘾方面,没有什么能与在线交易相媲美。参与者一直盯着自己的终端。正如一位观察家所说:
我不知道你们中是否有很多人在拉斯维加斯(或任何其他地方)玩过视频扑克。我玩儿过,这让人上瘾。尽管你输了,例如,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玩儿上一个或两个小时,十次中有九次你都输了),但它仍然让你上瘾。现在,想象一场对你有利的视频扑克。也就是说,所有的小铃铛、按钮和蜂鸣器仍然在那里提供即时反馈和乐趣,但你不会赔钱,而是变得更富有。如果拉斯维加斯是这样的话,你就得用救生钳才能把人们从座位上撬下来。人们会随身携带便盆,这样就不用离开座位了。在这种视频扑克面前,强效可卡因都要让位。在我看来,这正是在线交易的现状。[50]
1997年以前,只有大型机构从事这种日内快速交易,因为小投资者无法从证券交易所获得必要和准确的定价;1997年出现了“二级报价”,电脑屏幕上可以显示限价挂单[51],以供散户投资者参与和使用。
与弗林理发店的顾客不同,大多数日内交易者都精通技术,有数字天赋,受过高等教育。问题是,当有人购买股票时,意味着有其他人卖出,反之亦然。换言之,证券交易类似于与隐形伙伴打网球;大多数日内交易者没有意识到的是,网络另一端的几乎都是投资界的威廉姆斯姐妹[52],即精明的机构参与者,对他们来说,公司不仅仅是一个可以压倒人类交易者的符号或计算机算法。
到20世纪90年代末,大约有100个公司开设了“培训项目”。花几千美元,“受训者”就可以参加三天的入职培训和“新兵训练”,然后是一周的“模拟交易”。“培训师”很乐观:只要遵守这些规则,任何人都可以成功。正如一位培训师所言:“这就像打高尔夫一样。如果你对如何放置双脚、如何举起球杆以及如何持球都很小心,那么你将有更好的机会打直线球而不是曲线球。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日内交易。”[53]
到20世纪90年代末,大约有500万美国人在网上交易,尽管全职交易的人数估计要少得多。[54]只要市场行情上涨,日内交易者就有一半的机会,但就像20世纪20年代和铁路泡沫期间的暴跌一样,当海浪汹涌时,大多数人的财富都会被卷走。
与弗林理发店的顾客或办公桌上痴狂的日内交易者相比,比尔兹敦镇“女士投资俱乐部”的女士们没有很大的不同,但她们的发展轨迹更为壮观,代表一种典型的淘金热氛围,这种氛围让那些缺乏金融专业知识的人相信,她们在这一领域有着光明的前景。
在任何其他时代,都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个传统的投资俱乐部。它由伊利诺伊州比尔兹敦镇的中老年家庭主妇组成,遵循相对保守的传统,已经保持了几十年:聚在一起吃饼干、喝咖啡,研究已存在的、收益可靠的公司,并长期持有这些公司的股票。
她们甚至并不接受重金:会员首先支付100美元,之后每月支付25美元。当她们开始向全国性组织——全国投资者协会——报告回报率时,问题来了。该协会连续6年向她们颁发了“全明星投资俱乐部”奖。1984—1993年的10年间,她们报告了惊人的23.4%的年化回报率,其比股市的年化回报率还高出4%。
她们击败华尔街的故事,与20世纪90年代那种随意投资便过上舒适生活的故事不谋而合。该俱乐部的成员摆脱了小镇家庭主妇的身份,成为全职金融大师。她们乘坐喷气式飞机环游世界,经常向比她们家乡人数(5766)还多的观众发表演讲,这些观众有时在雨中等票,而她们可以从投资公司赚取丰厚的顾问费,还卖出了80万册《比尔兹敦镇女士投资俱乐部常识性投资指南》,这是一本她们的“秘诀”概要。其中一个成员感慨道:“我在休斯敦下了飞机,豪华轿车司机向我道歉,因为他必须使用一辆特大型轿车。以前,当豪华轿车经过我身边时,我会说‘我想知道里面坐了谁’。好吧,现在是我坐在里面了。”[55]
她们突然成了名人。但是有一个问题:23.4%的回报率,已经将她们每月的会费计算在内了。如果一个人一开始只有100美元,那么一分钱也赚不到,但半路上又增加了25美元,这时不能说她获得了25%的回报。大约1998年,也就是该书出版两年多后,出版商注意到了这一错误,然后插入了一条免责声明,即“该回报率可能与共同基金或银行计算的回报率有所不同”。
在牛市期间,新闻从业技巧退化;直到该书的1998年版上架,《芝加哥》杂志的记者沙恩·特里奇注意到并报道了出版商的免责声明。但该杂志并不是投资类报道的前沿阵地。女士们起初很愤怒,她们的出版商亥伯龙公司的一位高管称特里奇先生是“恶意的”,一心想抹黑“人们遇到的最诚实的群体”[56]。
不管是不是无心之过,在这10年里,这些女士的年化回报率并没有达到23.4%,9%更接近事实。最终,亥伯龙公司召回了这本书,并同意用出版社的任何一本书换回它,从而解决了一场官司,而这些女士则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尽管存在以上问题,但实际上这些女士的表现并不算糟糕:审计人员经过正确计算后发现,1983—1997年的整整15年间,她们的账户每年有15.3%的收益,仅比指数基金的收益低2%;她们已经很值得尊敬了,当然也比弗林理发店的人和日内交易者做得好。尽管如此,也只有20世纪90年代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即一个数学错误把一群赚取平庸股市回报的普通女性变成文化偶像。
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和比尔兹敦镇的女士们、日内交易者以及弗林理发店的顾客一样,数百万美国人认为自己是股市天才。摩根士丹利有学问又有见解的巴顿·比格斯最能捕捉到这种情绪:
社会迹象非常糟糕。每个人的儿子都想为摩根士丹利工作。没用的姐夫们打算创立对冲基金。我认识一个50岁的人,他什么都没做过。他打算创立对冲基金。他正在向人们散发宣传册。我在某处找到了一个。[57]
泡沫的第三个症状,是对怀疑者持有激烈的愤怒情绪,这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变得明显。在罗杰·艾尔斯将CNBC打造成媒体巨头的几十年前,多达3000万观众会在每周五晚上观看《与鲁凯瑟讨论华尔街的一周》,这是美国公共电视网在全国播出的一个小组秀节目,主持人是路易斯·鲁凯瑟,他温文尔雅、机智幽默,是一位受人尊敬的金融记者的儿子。
鲁凯瑟严格编排节目。节目中最令人向往的角色,是由股票经纪人、分析师和时事通信作者轮换组成的小组成员,他们在节目开始时与鲁凯瑟逗乐,然后询问本周的特邀嘉宾是谁。逊色一点儿的角色是荧幕外的“精灵”小组成员,他们声称可以预测未来的市场方向。鲁凯瑟清楚两点:首先,行情看涨不仅让他的品牌受益,其中包括两个时事通信和路易斯·鲁凯瑟海上巡游投资,而且对他的节目有益;其次,对经纪人和分析师来说,有幸获得一个小组中的固定席位,便是一个无价广告。因此,他严格限制专家组成员,特别是在科技泡沫时期。
20世纪90年代末,瑞银华宝的投资分析师、鲁凯瑟两个节目小组的常客吉尔·杜达克开始觉得不安。她读过查尔斯·金德尔伯格的书,并意识到他的泡沫标准,特别是“技术替代”和信贷宽松,正符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她警告她的客户,但其中一人指责她不爱国,就像她的公司创始人保罗·沃伯格在70年前被诽谤那样。因此,她知道了泡沫期间怀疑者是如何被对待的:“你会被鄙视,被恐吓,当泡沫开始破裂时,公众会非常愤怒。这需要一个替罪羊。”1999年11月,即泡沫破裂前5个月,鲁凯瑟以最具敌意的方式解雇了她——在一个她不再出现的节目的夜晚,她的照片上多了一顶高纸帽。鲁凯瑟用一位迷人的达特茅斯前篮球运动员艾伦·邦德代替了她。4年后,邦德因偷窃养老金而被判入狱12年。[58]
互联网泡沫对“价值型投资者[59]”的打击最严重,他们购买成熟实体公司和制造业工厂的股票,这些股票定价合理,在股票狂热时期落后于大盘。著名的价值导向型对冲基金经理朱利安·罗伯逊被迫关闭了他的老虎基金,该公司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创造了令人羡慕的业绩。罗伯逊先生说:“这种方法行不通,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已经67岁了,谁还需要这个公司?”罗伯逊先生宣布公司将于2000年3月30日关闭;以科技股为主的纳斯达克在3周前达到了5060点的峰值,但当时罗伯逊并不知道,这是未来15年内都不会达到的水平。[60]
最后一个泡沫的识别性特征,是一些极端性预测的产生。正常情况下,专家预测的某一年的市场涨跌幅度很少超过20%。超过这个幅度的预测可能会使预测者被认为是疯子,而且大多数预测都是以个位数的幅度上下波动。但泡沫期间并非如此。1999年,詹姆斯·格拉斯曼和凯文·哈塞特合著了一本书,预测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在几年内将上涨超过2倍,从目前的约11000点上涨到36000点。其他人也不甘示弱,将估计数值提高到100000点。[61]
格拉斯曼和哈塞特得出的这个上涨超过2倍的预测,说明将泡沫时期的高价进行合理化的努力已经做了很久。他们通过操纵股票和债券所使用的投资折现率来实现这一点。不严格地说,折现率是投资者在承担持有证券的风险之前所要求的回报率;证券的风险越高,购买证券所要求的回报率(折现率)就越高。例如,2019年中,非常安全的长期国债收益率为2.5%,而持有更高风险的股票所需的回报率约是其3倍,而1990年前约为10%。
长期资产(如30年期国债或股票)的价格与折现率近似成反比:将折现率减半(例如从6%减至3%),价格就会翻番。(因为股票没有到期日,至少在理论上,它甚至比30年期的国债更“长期”。)相反,当经济或全球地缘政治地位恶化时,投资者要求更高的回报率,即持有股票的折现率,因此其价格暴跌。
格拉斯曼和哈塞特对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36000点的预测表明,投资者已经演变成一种新型的理性经济人,他们认为股票从长期来看风险不大,因为其总会从价格下跌中恢复过来。因此,这种新型的理性经济人决定对股票采用类似国债的3%的折现率,而不是历史上大约10%的折现率;这在理论上使股票的价格上升了2倍多(10%/3%)。[62]
格拉斯曼和哈塞特已经忘记了邓普顿所警告的“这次不一样”这句话的高昂代价。几乎在他们的书出版的同时,2000年,互联网泡沫在突然回归的风险中破灭,标志着有史以来最大的金融狂热结束。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美国股市市值损失了6万亿美元,就好像整个国家7个月的经济产出都消失了一样。1929年,只有10%的家庭持有股票,但到2000年,个人经纪业务和共同基金账户、个人退休账户和基于雇佣关系的401(k)计划的扩张,使持有股票的家庭的比例上升到60%。数千万人原本认为自己在经济上很宽裕,但他们现在发现情况并非如此;另有数百万人认为自己的储蓄足以退休,但他们现在被迫延迟退休。
一个从金融市场诞生之日起便存在的故事重现,2000—2002年,投资者们再次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遭受突然经济损失时的难以形容的痛苦之中。用幽默作家弗雷德·施韦德的话说:
有些事情是无法用文字或图片向没有经历过的人充分解释的。我在这里所能提供的任何描述,都无法接近那种失去曾经拥有的一大笔钱的感觉。[63]
15 伊斯兰国的兴衰
马赫迪与哈里发
互联网泡沫拉开了20世纪流行性狂热剧的舞台帷幕。随着21世纪的到来,世界上最年轻的亚伯拉罕宗教,用现已被熟知的末日叙事,吸引了世界各地的信徒,其能力和暴力程度震惊了世界。
2014年11月16日,伊斯兰国组织斩首了一个名叫彼得·卡西格的美国人以及18名叙利亚俘虏。卡西格是美国陆军前突击队员,一直从事人道主义工作。肇事者公布的录像中,没有显示卡西格被杀的过程;更确切地说,卡西格的断头就放在“圣战者约翰”的脚下。“圣战者约翰”是一个名叫穆罕默德·埃姆瓦兹的英国公民,他带着英国口音缓慢而庄重地说:“我们正在达比克埋葬第一支美国十字军,并焦急地等待其他部队的来临。”[1]
在过去的一年里,伊斯兰国用巧妙而有效的社交媒体活动,吸引了数千名战士和其他志愿者,很多人甚至是从繁荣和平的西方来到了世界上最糟糕的地方之一。“圣战者约翰”提到的城市达比克,以及同名的伊斯兰国宣传杂志《达比克》,对理解其招募新兵所取得的巨大成功有很大帮助。[2]
达比克是叙利亚西北部的一座城镇。1516年,奥斯曼土耳其人在那里打败了埃及马穆鲁克人,进而控制了黎凡特。对现代圣战者来说,这标志着哈里发政权的重生——一个由穆罕默德的继任者领导的国家,统治所有的穆斯林,这将持续4个世纪。尽管该镇看上去并不引人注目,战略地位也不重要,但是,与奥斯曼哈里发帝国之间的联系,使该镇处于伊斯兰教末日叙事的前沿和中心。
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末日叙事彼此相似。鉴于它们的起源相同,这并不奇怪。中世纪早期,拜占庭人和穆斯林都根据《但以理书》的同一节内容,预测到了对方的作战计划。[3]达比克由于其军事历史,成为伊斯兰教的末日发生地点,在那里,反基督力量(在伊斯兰教中经常被称为“达加尔”)将与代表正义的军队作战。
这些末日叙事也是有区别的。基督教的末日叙事主要来源于几个很容易界定的《圣经》文本,特别是《以西结书》《但以理书》《启示录》中的文本,而伊斯兰教的末日叙事却来源于更为分散的、不容易界定的圣训,即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录(对应阿拉伯语中的“传述”或“报道”)。与基督教末日论不同,穆斯林的根本经典——《古兰经》几乎没有什么预言,并且和圣奥古斯丁以及后来的天主教神学传统一样,特别警告不要计算末日时间。
但是,和基督教徒一样,穆斯林不可抗拒地被末日时间诱惑,他们的末日叙事就像沙漠野花一样从圣训中蹦出来。[4]由于数量众多,伊斯兰教的末日论甚至比基督教的末日论更混乱。例如,逊尼派的传统与大约1万条圣训有关,而不同的观察家对每一条圣训的报道方式往往不同。仅某位中世纪学者,就列出了3万多条圣训。先知[5]于632年去世,之后的几个世纪里,学者们根据真实性对其言论进行了分级和分类,从“真实的圣训”一直到“捏造的圣训”。
先知没有留下遗嘱,这使事情复杂化了。他的前四位继任者,也就是哈里发——阿布·巴克尔、奥马尔、奥斯曼和阿里,见证了穆斯林的领土迅速扩张,其远远超出了阿拉伯的西部边界,进入拜占庭和波斯。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阿拉伯帝国与这两个相邻的异教大国之间展开了战斗。此外,第四任哈里发阿里(先知的堂弟,也是女婿)遇刺,随后阿里的小儿子侯赛因及其追随者在现代伊拉克的卡尔巴拉被杀,从而引发了一场血腥的宗派分裂,一直持续到现在。这场伟大的伊斯兰教冲突,一方是侯赛因的追随者——什叶派,他们将先知的继承权限制在血统上;另一方是卡尔巴拉之战的胜利者,他们演变成逊尼派,不承认领导权的血统限制。
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在其极具争议的著作《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将伊斯兰国家之间大量的武装冲突以及它们与邻国非伊斯兰之间的冲突列成表格,并得出结论:“伊斯兰的边界是血腥的,其内部也是如此。”[6]批评者指责他“东方主义”[7],并指出伊斯兰世界的现代战争源于西方的统治。虽然西方殖民主义在现代中东问题上确实扮演了重要角色,但亨廷顿这句骇人听闻的名言同样适用于中世纪的伊斯兰世界。中世纪时,伊斯兰是世界上最有智力、最富裕、最强大的文明之一的拥有者,那时的西方依然落后无能,基本不会给它造成什么困扰。
下面开始讨论伊斯兰教末日论的魅力。美国和欧洲的基督教徒生活在相对繁荣、安全和地缘政治稳定的社会中;此外,他们的宗教在文化上占主导地位。因此,西方基督教末日论者只能被迫在一团乱的道德恐慌中挑选其中一些作为危情时刻(末日)的迹象:普遍的性行为、社会主义,以及撒旦主义(或者至少是占星术)。
相比之下,自1497年瓦斯科·达伽马首次绕过好望角、击败穆斯林主导的极度繁荣的印度洋贸易,之后的伊斯兰在政治和经济上一直相对衰落。因此,对虔诚的穆斯林来说,末日迹象非常明显并令人痛苦,漫长的屈辱和失败需要末日时刻的正义,仅在20世纪的屈辱就包括:1916年,法国和英国之间的《赛克斯-皮科协定》秘密瓜分了穆斯林核心地带;1948年,以色列成立;1967年,以色列占领约旦河西岸和耶路撒冷旧城及其神圣的圣殿山;1979年,以色列和埃及之间达成了和平协议;1990年,第一次海湾战争尴尬地暴露出西方军队在中东地区的存在,尤其是在沙特阿拉伯(该宗教最神圣的圣地守护者)。与基督教徒和犹太人相比,穆斯林更加渴望一场能够颠覆现有世界秩序的末日大灾难。我们不能忽略穆斯林的末日论者及其追随者所感受到的痛苦和愤怒。其中一人写道:
因此,犹太人在基督教徒脸上的掌掴仍在继续,但后者显然享受并允许这种羞辱。西方国家的十字军继续像一个被施虐的妓女,直到被殴打和羞辱,尤其是被她的皮条客——基督教欧洲的犹太人——殴打和羞辱,她才能从中获得快乐。他们很快就会因为犹太阴谋而被埋在砖瓦之下。[8]
和所有的末日追寻者一样,穆斯林的末日论者渴望回到赫西俄德的“黄金种族”时代,也就是他们的萨拉菲时代,即穆斯林的前三代,包括先知的伙伴及其后代,他们是伊斯兰教的开国元勋。因此,今天的穆斯林末日论学者和领导人钻研圣训,想从中寻找灵感,使伊斯兰教恢复作为世界主流神学的合理地位,这就不足为奇了。大量的圣训提到了与拜占庭人之间的战争,特别是其中的君士坦丁堡战争,这些战争发生在先知死后的几个世纪,当时他的言行录被首次记录。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伊斯兰国对叙利亚北部尘土飞扬的达比克小镇如此痴迷,因为最著名、最受尊敬的末日圣训中提到了达比克:“在拜占庭人袭击阿马克或达比克之前,最后的末日不会到来。”[9]
圣训学者的主要任务是确定传述的出处,使真实的圣训可以追溯到先知时期。这是一个依靠世代口传的游戏。两位波斯学者,艾布·侯赛因·穆斯林和伊斯玛仪·布哈里,在先知死后200年,出版了最受人尊敬的汇编。据报道,布哈里梦见自己拍打先知周围成群的苍蝇,醒来后决定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对不真实圣训的驱逐。在他严格的筛选标准下,只有1%的传述被认为是真实的圣训。[10]穆斯林和布哈里的圣训集录是公认最权威的,任何伊斯兰教神职人员、政治领袖、军事领袖或评论员的权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圣训的掌握,特别是这两位学者编写的圣训。
不用说,即使是最真实的圣训也要经过几代人的口头传播,用阿拉伯学者威廉·麦坎茨的话说:
末日预言对杜撰者来说,是一个特别诱人的目标。早期,在那些分裂穆斯林团体并自相残杀的战争中,双方都试图通过预言自己的必然胜利和对方的注定失败,来为自己的政治辩护。借先知的嘴把预言说出来,这是最好的办法……几个世纪以来,新政治将赋予剩余部分新的含义,这一现象是基督教《启示录》的读者所熟悉的。[11]
伊斯兰教的许多末日叙事,都是由那些对卡尔巴拉之战的胜利者——倭马亚族感到不满的人发展的。倭马亚族建立了第一个强盛的穆斯林王朝,并定都大马士革。因此,能将虔诚的教徒从大马士革日益腐败和专制的统治者手中解救出来的核心人物,就是穆斯林的弥赛亚,在阿拉伯语中就是“马赫迪”,其意思是“正确引导的人”。
反对倭马亚王朝的阿拉伯人和波斯人散布预言:从呼罗珊(大致位于现代的伊朗东部和阿富汗所在地区)升起黑旗的士兵,将从那个方向横扫过来,打败倭马亚人,“如果你看到呼罗珊地区升起了黑色旗帜,那么即使需要爬过冰面,你也要立即前往,因为其中有哈里发马赫迪”[12]。750年,悬挂黑旗的叛军推翻了倭马亚王朝。叛军领袖是先知的叔父阿拔斯的后裔,他建立了以巴格达为首都的帝国——阿拔斯王朝,其统治将持续500年。
每一则圣训都和上述胜利的阿拔斯叛军所引用的那一句类似,往往残缺而简短,通常是一句话或一段话的长度,很少出现一两页。正如美国最著名的穆斯林末日文学学者戴维·库克所说:
由于穆斯林的传统没有明显的文本依据,只有后人提供的冗长背景(基本上由学者们将材料按照可利用的时间顺序排列),因此,末日出现之前的各个事件的发生顺序存在相当大的分歧,这并不奇怪。[13]
换言之,数量众多且内容简短的圣训,使无限多的末日叙事成为可能;将一天的头条新闻倒入面糊中,并添加大量的确认偏见,聪明的伊斯兰学者比他的基督教时代论表亲更容易写出理想的世界末日叙事。
然而,源自圣训的穆斯林的末日论,确实与基督教的末日论有共同特征:世界将在某个时刻终结。耶稣是一位先知,而不是上帝之子,他返回地球,通常手扶两位白人天使的肩膀,降落于大马士革倭马亚清真寺的东尖塔。他与达加尔作战。达加尔一般都是犹太人,而且常常是犹太人的弥赛亚。与基督教末日论中迷人的反基督者不同,达加尔具有令人厌恶的个性,长相丑陋,有一个巨大的钩状鼻子,一只畸形、鼓起的眼睛和大小不一的双手——这是解剖学上证明对称美感的最好机会。[14]
反犹太主义是穆斯林末日论的既定组成部分,它甚至包括最具欺骗性的种族主义谣言。已故沙特国王费萨尔经常向外国政要大谈共产主义-犹太世界的阴谋,会面结束时,他总会问礼宾官:“他们拿到书了吗?”他指的是《锡安长老会纪要》。有一次,美国大使向他指出,假定犹太人密谋统治世界的《锡安长老会纪要》这本书,是沙皇的秘密警察伪造的。费萨尔回答:“胡说。”沙特王国用多种语言印刷了这本书,并扩大其发行量。从过去到现在,费萨尔一直不是唯一的反犹太主义者;事实上,对所有的穆斯林末日论者来说,《锡安长老会纪要》就是犹太人背信弃义的头号展品。[15]
穆斯林的末日论者也和基督教的时代论者一样,从当前事件中寻找预示末日时刻的迹象。这些迹象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被称为“较小的迹象”,如性开放等,这正符合林赛和莱希的观点。甚至连歌舞、钱财和男性的丝绸服装也被看作一种末日迹象,汽车也是,因为女性可以驾驶。其他较小的迹象包括地震、洪水、干旱和财务不当行为,特别是收取利息和女性雇用男性(最后一个迹象忽略了一个事实,即年轻时候的先知正是被寡居女商人赫蒂彻雇用的,后来赫蒂彻成为先知的妻子和首位追随者)。
一则特别著名的圣训说,“最后时刻”将会出现“两个人物打起来”,尽管这两个人物宣讲的是同一件事;当30个假弥赛亚出现时;当所有的宗教知识消失时;当杀戮变得频繁时;当每个人都很富有、没有人会接受施舍时;当坟墓如此壮丽,以至于活着的人都希望自己在里面时。
穆斯林的末日论者也在寻找“更大的迹象”,即更具体的预言事件。在穆斯林早期阶段,位居榜首的预言是穆斯林征服了信奉基督教的君士坦丁堡(但尚未实现)。历任穆斯林统治者利用圣训为屡次的攻城失败做辩护;1453年,奥斯曼帝国最终取得了胜利,但末日并未随之来临,神学家们于是将预言中的末日之战的地点转移到其他地方,最近的预言是在达比克。
与基督教犹太复国主义者一样,另一个“更大的迹象”是犹太人重返圣地。从犹太人的角度,基督教版本已经令人不快——要么皈依和改变信仰,要么被摧毁。而穆斯林版本则更残酷:安拉将把犹太人送回巴勒斯坦。用一位穆斯林末日论者的话来说,“通过把他们聚集(到巴勒斯坦),来宣布将临上帝的复仇”:这是穆斯林末日版本的最终审判。[16]
其他“更大的迹象”包括达加尔的出现和太阳从西方升起。圣训中也出现了歌革和玛各,还有一个被称为苏菲亚尼的伊斯兰教特有的人物(在叙利亚横冲直撞的强大的逊尼派暴君)。作为逊尼派,他受到什叶派穆斯林的斥责;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斥责逊尼派,例如,在巴格达阿拔斯王朝(倭马亚王朝的对手)的哈里发辖地,他受到崇拜。[17]
苏菲亚尼的最终目标是杀死世界末日的主角马赫迪,但通常他很快就会被地球吞噬。在大多数圣训下,直到耶稣处理了达加尔,马赫迪才带领伊斯兰军队取得胜利,并建立对世界的正义统治。什叶派相信,10世纪时失踪或“隐藏”的第十二任伊玛目[18]穆罕默德·马赫迪,将如他的名字所示,在世界末日时再次出现。[19]
1978年,安瓦尔·萨达特和梅纳赫姆·贝京签署了《戴维营协议》,这直接导致了1979年的《埃及-以色列和平条约》的签订。伊斯兰教徒憎恶《埃及-以色列和平条约》,尤其是1987年,一位不出名的埃及记者赛义德·阿尤布写了一本书,名为《反基督者》[20],书中传达了一个简单的信息:犹太人背信弃义,毒害了整个人类历史,他们将在一场末日之战中被伊斯兰教势力击败。
20世纪80年代之前,穆斯林的末日文学是一种沉睡的文学体裁,侧重写马赫迪和千禧年,较少写歌革和玛各,也较少写耶稣与达加尔之间的战争。《反基督者》在伊斯兰世界的影响与哈尔·林赛的书在基督教世界的影响相同。类似于《消失的伟大地球》带来的基督教末日类文学的转变,阿尤布的书强调恐怖、血腥及最终战胜犹太人,并淡化随后的善良和光明,这种做法为该类型的文学体裁注入了活力。[21]
根据阿尤布的说法,达加尔在地球上的犹太代理人首先是门徒保罗,其次是君士坦丁一世[22],然后是共济会成员、在美国的犹太人阿塔图尔克[23],再次是美国、北约,最后是以色列。阿尤布写道:“地震、火山爆发和干旱将先于反基督者出现,(而且)气温将明显升高。”接下来是一场最后的大战,其中的幻觉性细节让《启示录》和林赛都甘拜下风。末日时刻,以色列被摧毁,占世界主导地位的伊斯兰教将首都从大马士革迁往耶路撒冷。书中,阿尤布还谴责罗马教皇访问犹太教堂,并否认纳粹大屠杀。
与基督教时代论小说一样,圣殿山在该书中占据主导地位。根据从丹尼斯·迈克尔·罗恩和拉比戈伦那里得到的提示,阿尤布写道:“达加尔的住所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里。由于这个原因,他们有时试图焚烧阿克萨清真寺,试图进行考古发掘,甚至试图通过美国共济会购买土地。”[24]三大亚伯拉罕宗教的末日叙事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正如以色列记者格肖姆·戈伦伯格所写:
末日剧场涉及三方,在所有三方的末日论信徒眼中,一场伟大的戏剧已经上演。声音系统是希望和恐惧;每次其中一个演员讲话,都会引起强烈反响。正在上演的有三个剧本。在基督教剧本中,犹太弥赛亚扮演主角;在穆斯林剧本中,犹太人和基督教徒也有自己的角色。一方认为的繁荣修辞可能正是对另一方的战争提示。[25]
和林赛的书一样,《反基督者》在阿拉伯世界非常畅销,之后阿尤布又写了一系列类似的书,这催生了一大批模仿者。其中的一些书,把几乎每个人(包括马丁·路德)都看作犹太人;模仿者之一法赫德·萨利姆在书中慷慨地承认萨达姆·侯赛因[26]不是犹太人,但侯赛因的一位亲密伙伴的父亲是犹太人,因此他的政权被玷污了。最著名的模仿者是另一位埃及记者穆罕默德·伊萨·达乌德,他为沙特媒体撰稿。
达乌德显然认为阿尤布的书对犹太人过于冷静和宽容,1991年,他出版了《当心:反基督者从百慕大三角入侵世界》,其中百慕大三角既是达加尔旅居北美的一个中间地点,也是复仇的伊斯兰空军的飞碟基地。[27]
流行的末日类文学书籍遍布开罗、利雅得、贝鲁特、巴格达[28]和东耶路撒冷的阿拉伯露天市场,摆满了从摩洛哥到印度尼西亚的书店书架。更重要的是,随着社交媒体的出现,这些书籍更加容易获得,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为21世纪的圣战主义提供了有效的背景音乐。[29]伊斯兰教学者让-皮埃尔·菲利于描述了该体裁日益反犹和反西方的基调:
这种愈演愈烈的谵妄并不是无害的,因为它充满了深深的怨恨和报复……第三个千年的救世主们提炼出了具有末日信仰的人的仇恨胆汁。美国对伊斯兰教持有一成不变的敌意以及马基雅维利主义[30],因此注定要惨死;伊斯兰教是真理、不可抗拒的力量和永恒的胜利。[31]
几个世纪以来,穆斯林将摆脱羞辱和压迫的希望寄托在救世主马赫迪身上。这种叙事和基督教千禧年主义者一样,都关注整数日期。马赫迪主义总会在穆斯林的新世纪之初爆发。
穆斯林历法始于先知从麦加迁移到麦地那的622年,即“希吉来”元年,而希吉来历的14世纪始于1882年11月12日。[32]希吉来历13世纪末,相当于公历19世纪70年代末,一位名叫穆罕默德·艾哈迈德的苏丹苏非派[33]神职人员被埃及统治者的宗教异端激怒。这些宗教异端虽然向奥斯曼土耳其上交象征性贡金,但事实上更受惠于英国人。艾哈迈德认为,1882年11月12日是末日的预兆,为了给自己足够的时间在喀土穆[34]建立统治,迎接新世纪的到来,他在1881年宣布自己为马赫迪。[35]
艾哈迈德的起义最初成功了,如果不是后来英国的查尔斯上将——“中国的戈登”[36]——在艾哈迈德围困喀土穆的时候被杀,那么艾哈迈德的政权可能会幸存下来。戈登在英国国内已经是受欢迎的英雄,他试图保卫整个喀土穆城市,这超越了他帮助埃及军队和政府撤离的这一职权,从而惹恼了英国王室和最高指挥部。
1898年,民众对戈登之死的愤怒,迫使英国不计成本地派遣了一支由霍雷肖·赫伯特·基奇纳领导的远征队,以收复喀土穆。与此同时,艾哈迈德死于斑疹伤寒;基奇纳在恩图曼战役中击败了艾哈迈德的继任者阿卜杜拉·塔希。在恩图曼战役中,英军动用先进武器,屠杀了1.2万名穆斯林士兵,而自己仅有轻微损失。[37](温斯顿·丘吉尔也参加了这场战斗,当时他还只是一名年轻中尉;这场战争以及19世纪晚期的其他殖民地战争的压倒性胜利,激发了诗人希拉尔·贝洛克的创作灵感:“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有马克沁机枪,而他们还没有。”)[38]
喀土穆是伊斯兰教历14世纪之初的起义地点,在穆斯林地理上是一个边缘地带。伊斯兰教历15世纪初的骚乱事件则发生在伊斯兰的震中——麦加大清真寺。这座清真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610年伊斯兰教诞生之前,据说,大天使加布里埃尔在其家乡麦加城外的希拉山上,向先知口述了第一段《古兰经》经文,当时这位激动到颤抖的先知还只是一位成功的商人。
麦加的财富来源于“克尔白”。后者是一座花岗岩建筑,据说是亚伯拉罕建造的,其中嵌的黑石可能是陨石。早在穆罕默德之前,朝圣者就开始朝觐并绕行克尔白和黑石,此地很可能是伊斯兰教创立之前、阿拉伯人的多神信仰中的主要神——安拉的神殿。[39]
当时,穆罕默德作为一个出身卑微的小商人,是在未来妻子赫蒂彻的护助下才获得成功的。但实际上,他的血统也来自麦加的统治部落古莱西,只不过他出身于该部落的一个小分支而已。他的宗教热情,特别是他致力于清除克尔白360个异教神灵的偶像崇拜图腾,威胁到了麦加的朝圣交易,因此激怒了古莱西的精英们,他们迫使他于622年逃到了耶斯里卜(就是后来的麦地那),这一年就是伊斯兰教历元年,众所周知的“迁移”。630年,当他最终作为胜利的伊斯兰教势力之首返回麦加后,拒绝非信徒进入这两座城市这一禁令一直持续到今天。[40]
从那时起,阿拉伯半岛就受到富裕和奢侈的商人精英与虔诚和禁欲的信徒之间紧张关系的间歇搅动。18世纪初,一位名叫穆罕默德·伊本·阿卜杜勒·瓦哈比的法学家开始宣扬一种激进的伊斯兰教,其核心围绕着两条原则:回归先知的原始教义,坚决反对巴格达、大马士革、伊斯坦布尔和开罗的贵族们享受奢侈和财富。舞蹈、珠宝甚至烟草都是“哈拉目”(伊斯兰教禁止的);什叶派也是“哈拉目”,什叶派信徒必须在皈依和死亡之间做出选择。
伊本·阿卜杜勒·瓦哈比与一位可怕的勇士穆罕默德·本·沙特结盟后,法学家的神学才能和勇士的军事力量实现协同增强,他们将“瓦哈比思想”从其诞生地——地处内陆沙漠深处、受太阳炙烤的阿拉伯空旷地带——向外传播,直到几乎控制整个阿拉伯半岛甚至更远的地区。
随着奥斯曼帝国在19世纪的衰落,穆罕默德·本·沙特的后裔阿卜杜勒·阿齐兹(在西方被称为伊本·沙特)于1902年占领了位于利雅得的奥斯曼要塞,并建立了至今仍存在的沙特王朝。新政权的突击部队,是极端虔诚的“伊赫万”,其字面意思是“兄弟”,由历经几百年沙漠劫掠和战争流血的贝都因人组成。1924年,围攻麦加的伊赫万军队屠杀了邻近城镇塔伊夫的400名居民,包括孕妇,吓得麦加人不战而降(见图15-1)。
图15-1 伊赫万和麦加起义
对伊赫万人来说,很不幸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改变了中东政治格局。英国是一战的胜利者,现在英国基督徒隐隐出现在阿齐兹的北部边境,阿齐兹需要安抚他们。此外,要想成为伊斯兰圣地的合法守护者,他需要得到更广泛的伊斯兰世界的认可,不仅包括叛乱的什叶派,还包括苏非派和不太拥护他的逊尼派。因此,阿齐兹开始远离具有“瓦哈比思想”的伊赫万盟友。
国王阿卜杜勒·阿齐兹热情地接受现代社会产品,特别是汽车和电话,这伤害了他与瓦哈比信徒之间的关系。瓦哈比信徒打算清除东部的什叶派,结果却被阿齐兹镇压。由于被阿齐兹的异端行为激怒,瓦哈比信徒中最保守的伊赫万人叛变;1927年,他们对科威特发动了一次袭击,却被另一个现代社会产品——英国军用飞机——羞辱。两年后,当时已经受够了伊赫万人的阿齐兹,开着装有机枪的汽车,从利雅得出发,向北驶向内陆绿洲斯巴拉。在那里,他要求伊赫万人投降,但骑着马和骆驼的伊赫万人拒绝投降,招致了阿齐兹的屠杀。[41]
伊赫万叛乱的火焰被抑制,但并未完全熄灭。穆罕默德·本·赛义夫·乌特比是一位在斯巴拉大屠杀中幸存下来的伊赫万人;屠杀发生多年之后,1936年,他有了一个儿子,这个婴儿长着一张似乎总在愤怒的脸。沙特人喜欢粗俗易懂的名字,于是乌特比给他的儿子起名为朱海曼,其意思是“愤怒的脸”,后来的朱海曼也没有辜负这个名字。[42]
朱海曼出生两年后,美国石油工人就在宰赫兰地区钻出了第一口喷油井,还参观了这个当时贫穷而虔诚的国家。这是一次伟大的自然经济实验,为阿卜杜勒·阿齐兹的后嗣和追随者带来了难以想象的财富。阿卜杜勒·阿齐兹有6个儿子,他们由其不同的妻子所生,自阿卜杜勒·阿齐兹1953年去世后,这些同父异母的兄弟一个接一个地统治着这个王国。
这些儿子中第二个担任国王的是费萨尔。1962年,他废除奴隶制;1963年,他允许女孩接受教育;1965年,他将电视引入王国。这些都进一步激怒了瓦哈比信徒。10年后,费萨尔被一名王室成员暗杀,暗杀者的理由是他的亲属在引入电视所带来的暴乱中丧生。
在沙特王国,精英们的儿子都可以加入陆军和空军,但是,更虔诚的伊赫万人被调往声望较低的国民警卫队。朱海曼成年后,在警卫队服了18年兵役,直到1973年才作为下士被调离。虽然平庸的国民警卫队的服役经历并没有提升他的社会或物质地位,但强烈的宗教倾向驱使他研究更卓越的事物,特别是伊斯兰教的末日论。
从警卫队退役后,他在麦地那定居,并加入了一个瓦哈比组织:“指挥正确、禁止错误”的萨拉菲组织。该组织尤其受到阿卜杜勒阿齐兹·本·巴兹的影响。本·巴兹是一位才华横溢、魅力四射、有野心的伊斯兰教学者,自8岁起就双目失明,他反对沙特王国一头扎进现代社会。
当时,王室尤其喜爱法国和西班牙的地中海式奢侈生活,这激怒了本·巴兹;本·巴兹还猛烈地抨击烟草、理发店和公共活动中的鼓掌行为。[43]在本·巴兹和其他伊斯兰教徒的精神指引下,萨拉菲组织直接在弗洛伊德的“微小差异的自恋”中建立了一套神学:信徒们开斋[44]不是因为日落,而是因为所有光明的消失。(不过,其允许通过拉上房间窗帘来加快开斋时间。)其祈祷时可以穿凉鞋,这一差别让其他穆斯林感到恼火。另外,他们的清真寺朝向麦加方向的墙上也未设有传统“圣龛”(即阿拉伯语中的“米哈拉布”)[45]。萨拉菲组织在沙特阿拉伯的大部分主要城市建立了分会,在许多地方有自己的专用建筑,并迅速建立了国际声誉,吸引了来自伊斯兰世界,特别是来自埃及和巴基斯坦的信徒。令萨拉菲组织懊恼的是,沙特君主制逐渐选择了本·巴兹,而本·巴兹不断演变的现实主义政治在他和伊赫万之间制造了一个楔子;尽管失明的本·巴兹严厉批评王室的现代化和自由放荡倾向,但他并没有质疑该政权的合法性。最终,政府任命本·巴兹担任著名而又有影响力的机构“高级学者委员会”的主席,其职责是每周都以该委员会主席的身份与国王一起出现在电视上(尽管电视曾使国王同父异母的兄弟遇刺)。从1993年起,本·巴兹还担任沙特大穆夫提[46],直到1999年去世。
本·巴兹已经去过沙特君主国的首都利雅得,而此时萨拉菲组织的神学怪癖,尤其是它对王室的敌意,使它与本·巴兹曾经友好的关系恶化。1977年夏天,本·巴兹的副手在麦地那某个屋顶上召集萨拉菲组织开会,要求其放弃异端学说。萨拉菲的大多数成员都是20多岁的人,他们拒绝了这个要求,并在年长一点儿而又有魅力的朱海曼的领导下进行重组,他们以瓦哈比祖先的名字命名,成立了伊赫万组织。[47]
1977年12月,也许是屋顶会议几个月后,政府逮捕了朱海曼的24名追随者;他们逃跑后,向本·巴兹求助。这位盲人教士接见了他们,并要求政府释放他们。[48]
朱海曼则选择继续逃亡。几千年来,他的祖先一直靠进入沙漠来躲避拜占庭、奥斯曼、波斯和阿比西尼亚[49]的君主,他们依靠的是一种驯养的动物——骆驼,这种动物能够在险恶、几乎无水的环境中生存。自1977年逃脱后的两年里,朱海曼依靠贝都因人的遗传技能,成功地避免了在空旷的半岛内陆被抓。在这一过程中,他成为一个传奇人物,通常与3~5名追随者一起旅行,并安排与其他人的秘密会议;更多的时候,他只是从精神上参加这些秘密会议。有一次,他要去看望妈妈,最后一刻他收到警示,被告知警察正在监视他的家;另一次,他牙痛了很久,最后才找到一位不会向当局泄密的牙医。[50]
朱海曼对本·巴兹的妥协很不满,并断绝了与他的联系。游历期间,朱海曼将自己沉浸在圣训中,特别是那些涉及马赫迪和末日的圣训。他从先知最著名的末日类圣训中获得灵感:
末日不会到来,直到拜占庭人攻击阿马克或达比克。一支由地球上最优秀的人组成的穆斯林军队,将从麦地那前来阻止他们……然后战斗就会开始。1/3的(穆斯林)军队将认输;安拉之神永远不会原谅他们。1/3会战死;在安拉眼中,他们将是优秀的殉道者。还有1/3将战胜:他们将永远不会受到考验,他们将(继续)战胜君士坦丁堡。[51]
达比克是叙利亚的一个城镇,阿马克是土耳其的一个山谷;伊斯兰国组织以前者命名其杂志,以后者命名其通讯社。在朱海曼的末日论中,麦加和麦地那取代了达比克和阿马克。
为了触发末日,朱海曼需要一个马赫迪。令他高兴的是,他的沙特追随者之一被证明是马赫迪,这位追随者是一位浅肤色的超凡脱俗的诗人,有一双浅棕色的眼睛,名叫穆罕默德·阿卜杜拉·卡赫塔尼。诗人与朱海曼联手后,诗人的妹妹梦见自己的哥哥在大清真寺的院子里通过克尔白接受了拜伊尔(baya,即效忠的誓言)。在标准的伊斯兰教末日叙事中,这个梦是有意义的:和先知一样,卡赫塔尼是浅肤色的古莱西人,这是成为马赫迪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卡赫塔尼的左脸颊上也有一个胎记,这是一个意外收获,因为根据一条广为引用的圣训,马赫迪也有。这群人中的其他人,包括朱海曼本人,很快就做了同样的梦。
梦在伊斯兰教中有特殊的意义,尤其是当集体经历时,因为安拉通过梦向先知传达了他的许多启示。(正如朱海曼的一位追随者所说:“我们做梦,证明我们更虔诚。”[52])卡赫塔尼与朱海曼越来越亲近,朱海曼甚至与自己的妻子离婚,然后娶了卡赫塔尼那位做梦的妹妹。[53]
正如哈尔·林赛后来所说,这个巨大的拼图终于拼好了。现在,朱海曼不仅拥有了他的马赫迪,而且他对圣训的解读也确认了马赫迪接受拜伊尔(效忠)的精确地点,即在夏甲和以实玛利(分别是亚伯拉罕的妻子和儿子)的坟墓旁,在大清真寺院内的克尔白外面,这正是卡赫塔尼的妹妹所梦到的那样。朱海曼还揭示了接受拜伊尔的日期:根据逊尼派的传统,他预测,一位被称为“世纪更新者”的学者将出现在每个希吉来世纪的第一天:希吉来历1400年开始于1979年11月20日。因此,朱海曼及其追随者必须占领大清真寺,以便马赫迪在确定的日子、在上述克尔白旁边的地点接受拜伊尔。
在沙漠流亡期间,朱海曼录制了录音带,并创作了《朱海曼的信》。在这些信中,他阐述了自己的神学思想和末日论。(他只接受过四年级教育;虽然不是文盲,但写作能力很差,因此“信”很可能是口述的。[54])沙特没有出版商会碰这些信,但最终一家科威特左翼出版社印制了两本单独的简编,分别是《七封信》和《四封信》,它们在半岛上广为流传。
本·巴兹建议释放朱海曼的同伙,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希吉来历1400年的第一天,朱海曼和大约300名追随者在大清真寺壮观地重新出现在公众视线中。[55]在过去的几天里,他们已经用由裹尸布(用来承载对死者最后祝福的一种传统)覆盖的担架私运了武器和供给。占领行动几乎没有带来流血事件,只在最初有两名没有武器的警察和一名助理伊玛目被杀。当朱海曼的手下鸣枪庆祝时,朱海曼从伊玛目手中抓起麦克风并大声喊道:“看,马赫迪!看,是正确的引导者!”[56]
随后,朱海曼在楼上和宣礼塔上部署了狙击手,并让卡赫塔尼的哥哥赛义德出场。赛义德会说流利的古典阿拉伯语,他向人群宣布了马赫迪的存在。赛义德的演技令人印象深刻,特别是他向卡赫塔尼献上了拜伊尔,使一些战俘也加入他的行列,并使至少一名清真寺保安指挥官相信,那位面色苍白的年轻诗人确实是马赫迪。
朱海曼释放了许多外国人,特别是那些不会说阿拉伯语的人。但是,由于叛军禁止数万名沙特及其他阿拉伯国家的朝圣者人质离开大清真寺,并指示他们拿起武器协助攻击,因此致命的混乱发生了。政府军和警察接近清真寺时,在距离不到半公里的地方,遭到火力攻击。
叛军占领初期,有两个原因造成了政府的反应迟钝:首先,尽管全副武装的叛军向所有身穿制服的人开枪,但军队不愿还击,因为先知禁止携带武器进入麦加。其次,大量人质和政府军本身也担心卡赫塔尼可能真的是马赫迪。
只有一个管理机构能够解决这一僵局,即由本·巴兹领导的乌莱玛(意思是宗教学者)或高级学者委员会。由于对王室的不虔诚、道德败坏和挥霍行为感到愤怒,这一威严的机构故意讨价还价:直到叛军占领的第五天,它才宣布卡赫塔尼为骗子,并为反击战祈福。作为交换,沙特国王哈立德同意重塑社会风气,尤其是禁止酒精和女性出现在电视上,这也是朱海曼呼吁的核心内容。
在获得神学许可后,可怕的攻击开始了。政府军很快用反坦克导弹击退了尖塔狙击手,但主楼的叛军火力依然在,步兵无法进入清真寺。受伊赫万影响的国民警卫队,拒绝向自己的部落和神学兄弟开火,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向对方提供武器,这使情况更糟。
正规军取代了国民警卫队,但其在城市游击战方面的训练很少。直到军队将轰鸣的装甲运兵车开进清真寺,事情才有了进展。除了双方的损失之外,数百名甚至数千名朝圣者人质在交火中丧生。由于多次被告知是马赫迪,卡赫塔尼认为自己是无坚不摧的,不知怎的竟然真的在暴露的炮火中幸存了下来;他由此更加确定自己是永生的,开始向军队回掷手榴弹,直到运气最终耗尽——对方的一枚手榴弹几乎把他炸成碎片。叛军慢慢撤退到清真寺地下室,装甲车也进入了地下室,但在狭窄的通道里动弹不得。
围攻陷入僵局。虽然确切数字从未公布,但袭击发生一周后,政府伤亡人数占全国三万军队和两万国民警卫队人员的很大一部分。哈立德国王需要寻求外国援助。约旦是唯一一个既与沙特关系友好又拥有可靠突击部队的阿拉伯国家,它主动提出援助。
从沙特的角度看,其不能接受约旦的援助。在1924—1925年的战役中,包括1924年对塔伊夫城的残忍袭击,当时仍与哈立德的父亲阿卜杜勒·阿齐兹结盟的伊赫万军队,将现任约旦君主侯赛因的曾祖父哈希姆驱逐出了汉志王国,该王国包含麦加和麦地那;接受他们曾经鄙视的哈希姆人的援助意味着丢脸,因此他们无法接受。[57]
因此,沙特王国被迫接受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援助:在伊斯兰最神圣的地方,接受了来自基督教势力的援助。这将是圣训中提到的异教徒“北方军队”;它最终来了,但只是以微小而短暂的形式出现。德黑兰大使馆人质事件[58]发生后,哈立德认为美国卡特总统和中央情报局无能,因此决定向法国情报局寻求帮助。允许非信徒(更不用说基督教军队)进入麦加,这是极其敏感的,因此法国只派出了3名精英特工,他们携带大量的先进武器,其中包括数百磅先进的麻醉气体。
20世纪60年代,大清真寺进行了大规模翻修和扩建,其建筑平面图在这次袭击计划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该平面图由负责这一庞大工程的建筑大亨穆罕默德·本·拉登绘制。1967年他去世后,他的儿子塞勒姆接管了公司。塞勒姆带着平面图赶往清真寺,和员工一起在清真寺地板上钻了几个洞,通过这些洞把法国毒气罐扔到了叛军所在的地下室里。但这一战术只是暂时有效,因此沙特人最终被迫对叛军所在的地下室发动了一场由法国人设计并协同的直接进攻,其残忍程度难以想象。[59]
14天后,也就是12月4日,围攻结束。几千名参战人员和人质死亡。至少有100名军人被俘,包括垂头丧气的朱海曼。医生们检查了这些囚犯;如果肩部疼痛或有瘀伤,这就表明其曾经主动开枪。医生们通过这种方式找出了69名囚犯,他们被公开斩首,名列榜首的是朱海曼。其他一部分人被沙特秘密处决,剩余的被判长期监禁。官方公布的叛军、军队和人质的死亡人数是270,但没人相信这一数字。[60]
朱海曼的行为,主要是由他的末日幻想驱动的。但是,随后对幸存追随者的采访清楚地表明,许多人并不相信他的末日神学,而只是出于对他的尊重、在口头上表示相信;还有一部分人是因为参加该行动可以推动他们的政治目标。无论如何,在围攻的第三天,当他们认为的无坚不摧的卡赫塔尼被手榴弹炸死时,即使是那些相信朱海曼的末日预言的人也丧失了信心。[61]事实仍然是,如果末日信念不存在,大清真寺围攻事件就不会发生。
和1927—1930年的伊赫万叛乱被镇压一样,沙特人成功镇压了1979年的这场伊赫万叛乱。但事情并没有结束。在未来几十年中,全球冲突之风将把大清真寺围攻事件的余烬带到王国边界之外。这一次,新技术将使朱海曼的继承人有能力将火焰扇得比1979年更强烈、更明亮。甚至在清除清真寺的血迹和碎片之前,这些余烬就开始燃烧得更亮。在沙特军队处理了朱海曼的最后一批叛军3周后,苏联军队入侵了阿富汗。这不是巧合;从美国对1979年德黑兰大使馆人质事件的反应,以及沙特大清真寺围攻事件和半岛东部的一场什叶派叛乱中,苏联人感觉到了美国和沙特君主国的衰落。
苏联入侵阿富汗被证明是一个灾难性的错误;阿富汗成为吸引新一代圣战者的磁石。其中许多人是朱海曼的支持者和拥护者,朱海曼在阿富汗圣战者营地中具有传奇性地位。美国放弃了对中东的不干预政策,积极支持伊斯兰世界的武装分子涌入阿富汗。其中一名战士是翻修和扩建大清真寺的建筑大亨的儿子,他就是年轻的奥萨马·本·拉登。他的哥哥提供的建筑图,在夺回大清真寺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清真寺围攻事件后,一名居住在科威特的巴勒斯坦人伊萨姆·巴卡维(后来改名为穆罕默德·迈格迪西)发现了朱海曼的信,并找到了该国的萨拉菲组织分支,该分支为该教派的逃犯提供了避难所。随后,迈格迪西去麦地那进行宗教研究,并在随后的几年里周游了沙特阿拉伯和约旦,然后抵达了巴基斯坦的白沙瓦——这里是进入阿富汗(当时已被苏联占领)的主要门户。在每一站,他都寻找朱海曼的追随者。迈格迪西对朱海曼的传说如此着迷,他模仿朱海曼的外貌,留起了长发和乱胡子,并宣称与这位伊赫万英雄没有血缘关系。[62]
最终,迈格迪西在约旦定居,并在1995—2014年频繁进出监狱。他为今天的圣战奠定了思想基础。在这方面,任何其他的穆斯林思想家都比不上他。圣战学者们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穆斯林末日文学中引用最多的激进伊斯兰主义者就是迈格迪西,他自成年后就将自己沉浸在《古兰经》和圣训中。[63]
在1995—1999年第一次进入约旦监狱服刑期间,迈格迪西指导了一个名叫阿布·穆萨布·扎卡维的约旦小罪犯。两人都在1999年被释放,之后在空间和神学上都分开了。迈格迪西留在了约旦,虽然他有时批评极端的同伴,但他确信一件事:虔诚的穆斯林有义务前往叙利亚参加即将来临的与达加尔之间的末日之战,如果不去叙利亚,就去也门。他的学生扎卡维则逃往了阿富汗,并发展出一种偏执而凶残的思想意识,尽管后来扎卡维死了,但这种意识形态一直持续到今天。
扎卡维有一种诡异的本领,他总是能在美国的军事行动发生之前到达该地区,首先是阿富汗,在他从阿富汗逃出后又是伊拉克。在伊拉克,他几乎独自写下了暴力圣战剧本,包括自杀式袭击、绑架和斩首西方人,他还擅长通过网络招募新兵。
2004年,扎卡维参加了位于法鲁贾[64]的两次战役,并宣布效忠于奥萨马·本·拉登。到此时,迈格迪西已经拒绝了朱海曼的末日论,但扎卡维没有,而且随着萨达姆·侯赛因军队的迅速战败,扎卡维的宣传越来越采用末日论的基调。在早些时候,他已经认识到末日式的宣传能够吸引新兵。这一经验后来被伊斯兰国采用,从而引发了一个恶性循环:战场形势越糟糕,基调就越末日式,就会吸引更多的新兵,从而产生更多的战场伤亡。
扎卡维从未忘记他的首要目标,即推翻约旦君主国。约旦君主国于1994年与以色列签订了和平条约。扎卡维将约旦人描述为“犹太复国主义者的奴隶”,经常用预言性术语“腐败的统治者”来形容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二世。扎卡维还鄙视什叶派及其伊朗[65]权力中心,他经常引用一些诋毁什叶派的古老预言,特别是与636年阿拉伯军队在卡迪西亚击败波斯萨珊帝国有关的预言,以及将后来的波斯伊斯兰[66]与可恨的蒙古人联系在一起的预言。很明显,扎卡维并没有把犹太人看作达加尔,对他来说,什叶派是达加尔,美国侵略者也是达加尔;谋杀什叶派和美国侵略者,不仅在神学上是必要的,而且还有额外的收获,即可以引发一场教派战争,加速末日的到来。
末日类文学中有很多关于早期穆斯林与拜占庭人斗争的内容,扎卡维充分利用了这些文学。扎卡维提到美国军队时,使用了古代表示拜占庭人和西罗马人的一个缩写:rum。(相比之下,基地组织对以美国为首的部队使用了同样指责性的标签:“十字军”。)只要有可能,扎卡维就会把先知的战斗比作自己的战斗。他特别喜欢著名的《苏瓦班圣训》,在这部圣训中,先知告诉他的追随者,“各国将从各个方向蜂拥而至,就像饥饿的人们涌向水壶一样”。他认为伊拉克2005年的民主宪法是一场灾难,为了安慰自己,他引用了布哈里圣训,即使正义被击败,“通过这种方式,信使们也受到了考验,然后他们最终会胜利”[67]。
扎卡维的自杀式爆炸、斩首和对无辜生命的漠视,最终甚至使他的组织成员也疏远了他。组织成员可能泄露了扎卡维的“精神导师”谢赫·阿卜杜勒-拉赫曼的所在地,这使满载炸弹的美国F-16战机在2006年6月7日找到了扎卡维。[68]
扎卡维还谈到了重建哈里发政权的问题。最后一个哈里发政权已经在1924年被土耳其废除。但扎卡维最终放弃了重建哈里发政权这一目标,因为一个合法的哈里发政权需要领土,以及人民的支持。重建哈里发必须要等待;因此扎卡维和奥萨马分别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宣布了一个地位稍逊的实体——“酋长国”。
酋长国和哈里发之间有很重要的差异;酋长国统治有限的领土,而哈里发不仅统治所有穆斯林,还意味着末日的来临。扎卡维认为世界末日即将到来,但他认为世界末日还没有到来。尽管如此,末日的确切日期和哈里发问题,还是使奥萨马在阿富汗的“基地组织中心”的行动与扎卡维在伊拉克的行动分道扬镳。2006年,扎卡维在空袭中丧生之前,命令追随者宣布成立伊拉克伊斯兰国。他的组织在4个月后的2006年10月15日这样做了,这令基地组织目瞪口呆,基地组织认为没有控制领土而宣布成立一个新国家是愚蠢的。
基地组织和伊拉克伊斯兰国之间的分裂,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主流基督教徒和福音派新教徒之间的分裂。高雅而受过良好教育的圣公会教徒和长老会教徒,看不起他们的同宗——时代论教徒,他们认为时代论的末日猜测是未经洗礼的人的胡言乱语;同样,享有特权的奥萨马也蔑视扎卡维愚昧的末日论,认为他是一个几乎不识字的小流氓。尽管奥萨马是个恐怖分子,但他是个贵族。他的父亲穆罕默德·本·拉登是那个地区特有的族长,来自也门,成年后最初在麦加的港口城市吉达做搬运工,最终成为沙特王室的建筑总承揽商;今天,沙特本拉登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建筑承包公司之一。老拉登娶了不少于22个女人,有54个孩子,其中第17个是奥萨马,奥萨马的母亲15岁时生下了他。
奥萨马出生后不久,他的父母就离婚了。老拉登让奥萨马的母亲嫁给了一位公司高管,这位高管成为奥萨马的继父。尽管奥萨马已不在父亲的屋檐下,但他和父亲保持着松散的联系;更重要的是,这个年轻人享受着父亲的庇护,包括在多个私立机构接受精英式教育,最重要的是吉达著名的塔格学校,该学校当时是阿拉伯民族主义和伊斯兰教意识形态的温床,其中的伊斯兰教意识形态正是年轻的奥萨马所接受的。1967年,奥萨马10岁时,他的父亲死于飞机失事;1979年,他从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大学毕业,之后开始参与家族的建筑生意。同年,苏联入侵阿富汗,去阿富汗从事人道主义工作或与圣战者一起作战,成为沙特年轻人中的一种时尚。最初,奥萨马是被公司派往那里的,后来,他把事业从建筑转到圣战。[69]
对出身高贵、有工程头脑的奥萨马·本·拉登来说,圣战是一件有条不紊、需要冷静头脑的事情,而不是一件救世主式的事情。仅举一个例子,他后来向持有末日思想的索马里青年党发出警告:气候变化对伊斯兰教干旱家园的威胁不亚于外国军队,并建议他们种植耐热树。阿拉伯学者威廉·麦坎茨说:“如果你不知道他管理着世界上最臭名昭著的恐怖组织,那么你会认为他是美国国际开发署的一名官员。”[70]
奥萨马还有另一个不相信扎卡维的末日论的理由。1979年他毕业那年,他哥哥塞勒姆凭借大清真寺修缮平面图,参与了夺回大清真寺的行动。[71]奥萨马一家目睹了当考虑不周的末日计划与现实世界的地缘政治力量相碰撞时会发生什么,尤其是当末日计划者对地域既没有政治控制也没有军事控制时。
基地组织的首要任务是打击“远敌”美国,并将其军队赶出沙特阿拉伯和中东。“9·11”袭击导致了恰恰相反的结果。奥萨马·本·拉登对中东“近敌”的战略是推翻其腐朽的领导,这需要一种“心灵与智慧”的方法,需要避免自杀式炸弹袭击、斩首,以及避免对什叶派的大规模屠杀。而他的更狂热的伊拉克追随者们正在犯这些错误。
近敌和远敌的概念是由埃及伊斯兰教徒穆罕默德·阿卜杜勒·萨拉姆·法拉杰创造的,他认为“近敌”是埃及政府,“远敌”是以色列。埃及外科医生艾曼·扎瓦希里又引用了这两个术语,他后来成为本·拉登的副手。1982年,法拉杰因参与暗杀萨达特被埃及人处决,而2011年奥萨马·本·拉登被杀后,脾气暴躁、缺乏激情的扎瓦希里继承了基地组织的领导权,并和奥萨马·本·拉登一样,蔑视世界末日论。
伊拉克伊斯兰国没有建立哈里发政权,但在2006年,其名义上的执政机构“圣战者协商委员会”任命了一位没有名气的人担任“忠诚信徒的指挥官”,他就是阿布·奥马尔·巴格达迪。巴格达迪自称是先知的后裔,因此在技术上有资格成为哈里发,但他所谓的先知血统很可能是假的。他的真名是哈米德·扎维,曾是一名警察、电子修理工,是一个没有什么学识或声望的伊玛目。事实上,扎卡维的埃及弟子阿布·阿尤布·马斯里负责运营伊拉克伊斯兰国的机构。
同年早些时候,伊拉克伊斯兰国选择了黑色旗帜作为其象征,上面有先知的印章和“除了造物主之外,世上没有别的神灵,穆罕默德是造物主的使者”的铭文。由于末日圣训预言中提到了“来自呼罗珊的黑色旗帜”,伊拉克伊斯兰国旗帜的末日征兆再清楚不过了。[72]
在因冲突和贫困而四分五裂的伊斯兰世界,伊拉克伊斯兰国出现了一条丰富的矿脉。调查数据显示,世界上期望末日来临的穆斯林甚至比基督教徒还要多。皮尤中心的一项研究发现,51%的中东穆斯林相信马赫迪即将回归,这一比例在被入侵后的伊拉克可能更大。[73](与其他宗教信仰的社会学数据一样,国家越贫困,信仰越强烈;南亚穆斯林的这一比例为60%,而巴尔干穆斯林的这一比例仅为18%。)[74]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伊拉克伊斯兰国采用的末日叙事远比奥萨马·本·拉登陈旧的萨拉菲神学以及奥萨马·本·拉登的继承人、缺乏激情的扎瓦希里的神学更有说服力。
如果还有人相信马赫迪即将到来,这个人就是伊拉克伊斯兰国的实际领导人马斯里。为了加快马赫迪到来的进程,他让部队修建讲坛,供马赫迪在麦地那、耶路撒冷和大马士革的3座著名清真寺之间穿梭。马斯里还需要征服并控制领土,以加速马赫迪的到来。对于怀疑者,他给出了这样一个简单的回答:“马赫迪随时都会来。”[75]
马斯里用热情和坚定的宗教信仰,为一系列比扎卡维犯下的暴行更严重的暴行辩解。伊拉克伊斯兰国不仅屠杀什叶派教徒,还屠杀任何拒绝效忠的逊尼派教徒;用妇女和儿童做人盾;炸毁房屋和医院。它广泛实行“哈杜德”[76]:用石头砸死通奸者,给偷窃者截肢,对饮酒者施行鞭刑。有一次,伊拉克伊斯兰国斩首了一名8岁的女孩。
随着伊拉克伊斯兰国杀戮升级的报道传到阿富汗的基地组织,奥萨马·本·拉登和扎瓦希里试图收回他们在伊拉克的控制权,但对方一直拖延。[77]美国官员惊奇地发现了马斯里严重的战略战术错误,并将取他性命的奖金从500万美元降至10万美元;一些分析人士猜测,他只是一名戏剧演员。或许,他的妻子对丈夫的固执、笨拙的暴行所做出的描述最为简洁:“你说的伊拉克伊斯兰国在哪里?我们生活在沙漠中!”2010年4月18日,伊拉克和美国联军在提克里特(萨达姆·侯赛因的家乡)附近联合袭击了马斯里和巴格达迪,将他们逼到了绝境,最后他们引爆了自己。[78]
尽管失败了很多次,伊拉克伊斯兰国还是再次发现了一个林赛、莱希和詹金斯所熟知的真理:末日叙事很叫座,而且越血腥越好。到了21世纪,通过网站和社交媒体,伊拉克伊斯兰国可以向全世界宣传世界末日。其中最常见的宣传品是简单的新闻稿:
一个勇敢无畏的兄弟,伊拉克伊斯兰国的英雄之一,殉难者旅的成员……在迪亚拉省马弗里克区的耶路撒冷十字路口,驾驶一辆装满炸药的汽车冲进了美国十字军的指挥场所。我们这个英勇的兄弟高呼“最伟大的真主”并引爆了汽车……杀死11名士兵,摧毁两辆布拉德利装甲战车。[79]
互联网不仅可以广泛传播文字材料,还可以传播更引人注目的视频。“十字军”部队遭受袭击的视频片段,在中东和西方的伊拉克伊斯兰国的支持者中受到欢迎,这些视频通常从多个角度拍摄;其中的一段美国卡车被简易爆炸装置炸毁的视频,其标题是“他们的最后时刻”。网上还有一些较长的视频,包括“精选”的袭击汇编、殉道者传略、计划-执行纪录片和充满煽动性的剪辑组合。美国和伊拉克军队也不是唯一的对象,事实表明,以处决什叶派囚犯为主题的视频尤其受到欢迎。[80]
早在2008年,经奥萨马·本·拉登授权的基地组织也门分支——阿拉伯半岛基地组织就已经通过两个杂志《战争的回声》和《激励》推进伊斯兰教的末日宣传。其中《激励》是一本英语杂志,其经营者是萨米尔·汗,是一个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长大的巴基斯坦人,他擅长使用一些吸引人的文章标题,如《在你妈妈的厨房里制作炸弹》;2010年左右,他开始为《激励》写一些末日类的文章。
汗是一位伊玛目的门徒。这位伊玛目极具魅力和影响力,是一位在美国长大的也门裔美国公民,名叫安瓦尔·奥拉基,他在一篇文章中庄重地写道:
穆贾姆·卡比尔和其他人从伊本·阿拔斯[81]的传述中得知先知的话:“一支12000人的军队将从亚丁-阿比杨(也门)出现。他们将给安拉和他的使者带来胜利。他们是我们中最好的!”
关于上面那条圣训,可敬的谢赫·苏莱曼·伊本·纳西尔·乌尔万——愿安拉保佑他早日被释放——说,圣训传述链条很好,传述者是可以被认同的。[82]
奥拉基没有对上述第一段话进行分析,而是在第二段中引用了一位更权威的学者的观点。他是一位享有盛名的、被监禁的沙特伊斯兰神学家,名叫苏莱曼·伊本·纳西尔·乌尔万,他为圣训传述链条的可信度提供了担保。[83]
奥拉基充满启示性的末日文章、讲座和视频激励了一系列恐怖袭击。其中一些袭击是由与他有过私人接触的门徒,甚至可能是他亲自指导的门徒发动的,比如“内裤炸弹手”奥马尔·法鲁克·阿卜杜勒穆塔拉布。而其他袭击则是远方的人受到他的鼓舞,比如胡德堡枪击案的罪犯纳达尔·马利克·哈桑,哈桑曾是一位与他发过电子邮件的美国陆军精神科医生;还有时代广场的炸弹手费萨尔·沙赫扎德,其自称只是奥拉基的“粉丝和追随者”[84]。
最终,阿拉伯半岛基地组织走上了一条与伊拉克伊斯兰国相同的、毫无意义的暴力之路;这是阿富汗上级基地组织所反对的。此时奥萨马·本·拉登已经被杀,基地组织的指挥权已经移交给扎瓦希里。最终,阿拉伯半岛基地组织未能保护好辖域内的人民。2011年9月30日,美国在也门发动了一次引发争议的无人机袭击,杀害了萨米尔·汗和奥拉基——两个都是美国公民。可悲的是,另一次无人机袭击造成了奥拉基16岁的儿子阿卜杜拉赫曼的死亡,这可能是个意外;2017年1月29日,一次灾难性的海豹突击队袭击又导致一名突击队员和奥拉基8岁的女儿死亡。[85]
到2010年,伊拉克伊斯兰国似乎已经岌岌可危。但是,当奥巴马政府初期美国从伊拉克撤军、只留下了小部分骨干训练师和顾问时,情况又有所改变。美国支持的伊拉克总理努里·马利基,是一位高度党派化的什叶派政治家,其镇压性策略甚至将温和的逊尼派也推向了伊拉克伊斯兰国的阵营。
2010年5月,即马斯里和阿布·奥马尔·巴格达迪死后一个月,一位名叫阿布·巴克尔·巴格达迪的机会主义者和伊斯兰学者,担任了伊拉克伊斯兰国的领导人。[86]关于他,几乎没有什么确切的信息,据说他的直系亲属是先知的后裔,但都已经失踪。他似乎是一个富有书卷气的年轻人,由于视力差而无法加入萨达姆的军队,很早就有“信徒”的绰号。他全身心投入《古兰经》和圣训中,目前尚不确定他有没有在巴格达获得萨达姆大学伊斯兰研究专业的博士学位。该大学由独裁者建立,用于拉拢宗教权势。
除了伊斯兰教经文,“新巴格达迪”还有另外两个爱好:他擅长的足球和公共道德准则的执行。据说他脾气暴躁,可能是因为射门失败或看到不同信仰的夫妻在婚礼上跳舞。
2003年美国入侵后不久,巴格达迪由于组织了一个不知名的抵抗性组织,于2004年2月在费卢杰被捕,被关进“布卡营”监狱。那里关押着2.4万名囚犯,被一位观察者称为“事实上的恐怖分子大学”,巴格达迪在狱友中很受欢迎。圣战分子们在布卡营交换思想,建立关系,并在拳击短裤的松紧带上写下彼此的联系方式。被释放后,他们会立即脱掉衣服,从短裤上剪下关键信息,并用其来重整和建立组织。
巴格达迪迷惑了美国人,使自己提前获释,之后他几乎立即与扎卡维的部队取得了联系。作为一名宗教学者,他对伊拉克伊斯兰国来说很有价值。对于伊拉克伊斯兰国的石头砸死通奸者,窃贼截肢,屠杀什叶派和其他叛徒等残暴运动,他可以为其提供神学掩护。2007年,他不再做这些,前往巴格达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2010年4月马斯里和阿布·奥马尔·巴格达迪的死亡,为布卡营的校友们空出了领导人的位置,而阿布·巴克尔·巴格达迪凭借其个人魅力、学术声誉、在布卡营的人脉以及所谓的古莱西血统位居榜首。[87]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美国在伊拉克的影响力不断减弱,巴格达迪得以在全国扩大影响力,其影响力甚至进入了叙利亚。2013年4月,他宣称拥有基地组织在叙利亚的统治权,这让此时由扎瓦希里控制的基地组织中心大吃一惊,扎瓦希里将伊拉克伊斯兰国踢出了组织。在叙利亚内战如火如荼之际,总统巴沙尔·阿萨德实际上站在伊拉克伊斯兰国一边,有选择地轰炸其对手,让伊拉克伊斯兰国几乎不受影响。
到6月中旬,伊拉克伊斯兰国已经占领了伊拉克第三大城市摩苏尔。巴格达迪发现,自己现在掌控了一个辖域,这一辖域覆盖了叙利亚和伊拉克之间的边界,这一边界是由臭名昭著的1916年《赛克斯-皮科协定》划分的。[88]伊拉克伊斯兰国命运的转变震惊了西方联盟;就在6个月前,奥巴马总统告诉记者戴维·雷姆尼克,“如果业余队的队员穿上湖人队的队服,那么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是科比·布莱恩特”。尽管奥巴马特别提到了基地组织袭击美国领土的能力,但他的时机再糟糕不过了。[89]
正如哈尔·林赛和朱海曼一样,对伊拉克伊斯兰国来说,“大拼图”几乎已经就位:世界处于道德和政治混乱之中,一个由先知后裔统治的无国界王国——哈里发政权,无疑就在眼前。唯一需要的是哈里发的神学基础。
一位名叫图尔基·比纳利的圣战学者完成了这项任务。这位来自巴林的神学家如此令人敬畏,足以被看作迈格迪西的继承人。和他的老师一样,他频繁进出监狱。2014年初,当伊拉克伊斯兰国在叙利亚集结力量时,他到达叙利亚,见证了哈里发政权的诞生:“已经到达了一个有着史诗般战役和战争的地点——叙利亚,难道我们还会回去吗?……这里是伊斯兰,这里就是我的家;这里是我的住所,我属于这里。”[90]
但他的导师迈格迪西肯定不相信哈里发政权即将到来。令迈格迪西懊恼的是,比纳利很快就写了一篇题为《伸出你的手,把拜伊尔交给巴格达迪》的文章。[91]
2014年6月29日,斋月的第一天,巴格达迪宣布重建哈里发政权,他本人就是哈里发易卜拉欣。5天后,这位从未在公众集会上出现过的哈里发,登上了新占领的摩苏尔努里大清真寺的讲坛,戴黑色头巾,身穿黑色长袍,谦卑地接受了领导权,然后要求全世界穆斯林服从他的领导。除了经典的神职装束外,他还戴着一块高级圣战分子钟爱的、显眼而昂贵的手表,该手表除其他功能外,还每天5次提醒祈祷。[92]
此后,伊拉克伊斯兰国领导层决定将组织简称为伊斯兰国。几周后,伊斯兰国宣传人员出版了第一期《达比克》,文章标题为《哈里发制度的回归》:哈里发重生。《达比克》最初只在暗网[93]上发布,2014—2016年,一共发布了15期,这些内容现在可以从互联网上免费获得。[94]
到2015年底,约有3万名来自至少86个国家的外国战士前往伊拉克,加入了伊斯兰国,其中约1/6来自西方国家。[95]与奥萨马·本·拉登冗长、晦涩难懂的阿拉伯语公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达比克》初期的英语、法语和德语版本(目标为潜在的西方新兵,特别是那些对伊斯兰教末日论缺乏深刻理解的新兵)。
其中充满了与西方之间的即将来临的末日大决战预言性典故,从最著名的末日圣训开始(见图15-2)。其中提到,“直到罗马人在阿马克或达比克登陆,末日才会确定”,并且耶稣将回归,在他面前,敌人“会像盐一样在水中融化”。对于那些仍然不理解预言含义的人,杂志提供了一个缩略版本:
图15-2 伊斯兰末日地标
根据圣训,在征服君士坦丁堡和罗马之前的战斗中,达比克及其周围地区会扮演重要角色。目前,达比克由十字军支持的萨赫瓦(逊尼派傀儡)控制,靠近其与哈里发之间的战争前线。[96]
很快,伊斯兰国将通过占领象征性意义重大、战略上次要的达比克城来实现这一预言。按照伊斯兰国的说法,由来自全球各地的战士组成的伊斯兰国军队将重建哈里发政权,并恢复伊斯兰教在世界上的正确地位:“很快,在真主的允许下,穆斯林将以主人的身份自由行走,享有荣誉,受到尊敬,昂首挺胸,保有尊严。”[97]
虽然英雄和反派的身份不同,但该杂志的摩尼教式世界观与林赛和莱希几乎相同:
事实上,今天的世界被分为两大阵营和两条战壕:伊斯兰和信仰者的阵营,库夫尔(不信仰者)和伪善者的阵营。目前没有第三阵营。或者说,穆斯林和圣战者的阵营,犹太人、十字军及其盟友,以及库夫尔的其他国家和宗教阵营。其中第二个阵营由美国和俄罗斯领导,并被犹太人鼓动。[98]
这个预言之后是逊尼派遭受到暴行和处决什叶派肇事者的残忍画面,前一种画面是为了引起支持者的同情,后一种画面是为了在反对者中制造恐惧。随后是人们对哈里发易卜拉欣的热情洋溢的描述。奇怪的是,杂志中还出现了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相貌出众的官员道格拉斯·奥利万特的照片,照片中他站在卡托研究所[99]的讲台后面,旁边还有他对伊斯兰国可怕能力的描述性文字。[100]该杂志随后列出了伊斯兰国通往胜利的五步路线图,从“迁移”(即移民到伊斯兰国领土)到“哈里发政权”。
奇怪的是,马赫迪在大清真寺围攻事件中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现在却基本上不被提及。原因并不确定;也许马赫迪的出现需要一个日期,因此很容易让人失望;也许他在1979年围攻中的灾难性结局使他贬值了。因此,伊斯兰国叙事更多地聚焦于先知耶稣[101]战胜达加尔。[102]
“迁移”到伊斯兰国领土的西方人,通常不会说阿拉伯语,也没有受过军事训练,因此几乎没有什么用处。但有一种例外:那些有媒体经验的人。伊斯兰国制作的一段13分钟的视频中,有多名来自欧洲和澳大利亚的圣战分子赞美哈里发的辖地:“我们没有边界,我们参加了在叙利亚的战争,一段时间后我们将前往伊拉克,在那里战斗,然后回来。我们甚至将前往约旦和黎巴嫩,这都没问题。”另一段视频显示了一名伊斯兰国战士吹嘘攻击以色列,痛惜“我们在费卢杰的姐妹们”所生的畸形婴儿。还有一段视频则传达了一句妙语——放弃你在西方的“肥差事”,“问问自己,是什么阻止了你?是什么让你落后?是你的财富”[103]。
圣战主义媒体专家巧妙地使用了通往大脑边缘系统的捷径——音乐,就像莱尼·里芬斯塔尔的《意志的胜利》或者美国总统竞选广告中那样。由于虔诚的穆斯林回避乐器,因此伊斯兰曲调以催眠般的无伴奏合唱歌曲《纳希德》,来赞颂即将到来的哈里发政权,并规劝信徒殉道。
《纳希德》在多起伊斯兰恐怖袭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例如,2013年,察尔纳耶夫兄弟制造了致命的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后,由于他们的苹果手机无法连接所劫持车辆的立体音箱,无法收听激进纳希德的声音,于是他们冒着风险开车返回丢弃的汽车里,取回他们的CD。安瓦尔·奥拉基对于圣战音乐的魅力印象特别深刻:“一个好的纳希德可以传播得如此之广,可以吸引那些你无法通过演讲或书籍接触到的听众。”[104]
许多年轻人在西方过着与周围格格不入的、没有目标、似乎毫无意义的生活,他们被这场建立在有着1400年历史的末日叙事基础上的大冒险吸引。最近的圣战新兵中有高比例的欧洲新皈依者,这就是明证。[105]正如一名叙利亚逊尼派叛军对路透社记者所说的那样,“如果你认为所有这些圣战者都是从世界各地来攻打阿萨德的,那你就错了。他们都是按照先知的承诺来到这里的。这是先知承诺的战争,一场伟大的战争[106]”[107]。
正如心理学家蒂莫西·布罗克和梅拉妮·格林指出的那样,叙事越有力,就越能腐蚀人类的批判性思维。对已经厌倦了西方主导的世界、与西方生活格格不入的新兵来说,伊斯兰国的叙事足够强大,足以在种族大屠杀、强奸和奴役等方面为他们提供神学掩护。
2014年8月,伊斯兰国占领伊拉克北部后,辛贾尔省的很多伊斯兰教雅兹迪派成员发现自己处于伊斯兰国的统治之下。2014年10月11日出版的第四期《达比克》不仅使迫害该教派合理化,还将此迫害美化为鼓励信徒参与种族驱动的大规模奴役、强奸和谋杀的手段。
雅兹迪人相信安拉把世界托付给了7位天使,其中最重要的是他们特别尊敬的孔雀王。《达比克》中提到,这样的异端邪说使雅兹迪人成为多神教徒或异教徒:“他们的信条如此离经叛道,连基督教徒都认为他们是魔鬼的崇拜者和撒旦教徒。”《达比克》中提到,关于多神论者,《古兰经》中讲得很清楚:
那么当禁月过去,无论你们在哪里发现多神教徒,都要杀掉他们,俘获他们,包围他们并在各处埋伏等待着他们。但是如果他们悔悟并立行礼拜和完纳天课(穆斯林缴纳的税款),你们就任他们自由。的确,安拉是宽恕的、仁慈的。
与基督教徒和犹太人不同,伊斯兰教义认为“有经者”[108]可以通过上缴“人头税”(非穆斯林缴纳的税款)而受到保护。伊斯兰国将雅兹迪人视为异教徒。但伊斯兰国的神学家们争论雅兹迪人究竟一直是异教徒,还是最初是穆斯林,后来成为叛徒。这一区别至关重要,因为叛教的妇女必须得到与叛教男子相同的选择——皈依或死亡,而一直是异教徒的妇女可以被奴役。
《达比克》中提到,伊斯兰国认定雅兹迪人一直是异教徒,因此他们的妇女应该做奴隶。但安拉是仁慈的,不允许他们的性奴与其孩子分离。更妙的是,根据一条圣训,当“奴隶女孩生下她的主人”,这就是末日的标志。对这句话的解释模棱两可,也许是指主人的孩子成了主人,或者奴隶数量的增加本身就是末日的标志,或者是指末日时男人会放弃婚姻、与妾相处。但无论如何,根据《达比克》的说法,带走非信徒的女性“是由伊斯兰教法所确立的,如果有人拒绝或嘲笑,那么他就相当于否认或嘲笑《古兰经》的经文和先知的叙述,背离伊斯兰教”[109]。
因此,伊斯兰国让雅兹迪人皈依;伊斯兰国的士兵经常在拒绝皈依者的家人面前割断他们的喉咙或砍掉他们的头。4/5的妇女和儿童被分配给伊斯兰国的士兵,其余1/5被送到基地,被关押的妇女经常遭受轮奸。许多雅兹迪人设法逃走了,但结果是被饿死。截至2017年,根据联合国估计,伊斯兰国组织已经杀害了3000名雅兹迪人,劫持了7000人。[110]
从2014年中开始,伊斯兰国在全世界范围内直接或煽动制造了多场袭击。最引人注目的是,2015年11月13日,巴黎巴塔克兰音乐厅和其他地点的屠杀造成130人死亡,530人受伤;2016年7月14日,法国尼斯地区的国庆日卡车袭击事件造成84人死亡,458人受伤。据估计,截至2019年8月,伊斯兰国在叙利亚和伊拉克境外直接或煽动制造的袭击夺走了3800多人的生命。[111]
2014年中,巴格达迪升级为哈里发易卜拉欣时,基本是伊斯兰国的巅峰时刻。当时的伊斯兰国有约800万人口、大量武器储备以及油田和炼油厂的收入。之后,它在伊拉克和叙利亚的胜利以及在世界范围内开展恐怖活动的能力,引起了西方的军事反应,再加上伊斯兰国的极端残暴以及伊拉克总理马利基被更具调和倾向的海德尔·阿巴迪[112]取代,伊斯兰国对逊尼派的影响有所减弱。从2016年10月起,越来越强大的伊拉克政府军队,在美国领导的空袭和库尔德武装的协助下,逐渐收复了摩苏尔地区,并在2017年1月下旬以灾难性的方式夺回了摩苏尔城市东段。可能有超过10000名平民和大约1000名联军部队成员在袭击中丧生;仅这一次行动中就有多达16000名伊斯兰国战士被杀,至此,伊斯兰国已经大不如从前了;2019年10月26日,美国特种部队在叙利亚西北部突袭,巴格达迪被逼入绝境,他引爆了一件爆炸背心,将自己和他的两个孩子炸死。[113]
在与伊拉克伊斯兰国/伊斯兰国的整场冲突中,伊拉克政府军和以美国为首的外国军队可能杀害了多达6万名伊斯兰国战士。伊斯兰国在战场上的形势逆转,削弱了它在欧美地区策划和煽动恐怖袭击的能力,尽管它仍然能够在中东和亚洲地区发起一些骇人行动。《达比克》于2016年停止出版,到2018年初,它的宣传流量已经下降了约2/3。
正如许多伊斯兰末日论的观察家预测的那样,早在2014年中,伊斯兰国就停止了继续扩张;它已经控制了伊拉克和叙利亚的逊尼派腹地,基本不打算进一步征服土耳其、库尔德人控制的领土以及什叶派地区。由于没有任何持续的征服,哈里发政权失去了正统性和征兵能力。[114]
此外,伊斯兰国最初的胜利引起了伊拉克什叶派民兵组织的强烈抵制,特别是伊玛目穆克塔达·萨德尔领导的部队。2014年底,通常支持和平的伊拉克什叶派最高神职人员大阿亚图拉·阿里·西斯塔尼呼吁战斗人员“保卫国家和人民,保卫公民荣誉和圣地”,这引发了热情的新兵征募潮。这些什叶派民兵组织得到了由传奇指挥官卡西姆·索莱马尼领导的伊朗精英“圣城部队”的资金、人员和物资的大力支持(索莱马尼于2020年死于美国的无人机袭击)。在残酷的后续报复行动中,数千名无辜的逊尼派教徒被杀害。[115]
由于不再获取更多的领土以及军事形势的迅速逆转,伊斯兰国的末日叙事前景及物质回报和异教徒性奴都在减少;到2016年中,那些没有被炸成废墟的训练营因缺少新兵而关闭。2017年10月17日,伊斯兰国设在叙利亚拉卡市的“首都”,落入由美国特种部队支持的叙利亚反政府军手中。2019年3月下旬,联军占领了最后一块被伊斯兰国占领的土地。[116]
目前,伊斯兰国在中东地区仍然是一个重要角色,它在欧美地区的追随者仍然能够发动“孤狼袭击”[117],但那个曾经引导了胜利的、不断扩大的哈里发政权的末日叙事已经消失,伊斯兰国也不像以前那样能够吸引来自发达国家的数万名天真的年轻追随者。
但是,只要整个社会中存在屈辱和失望,启示性末日论就能也必然将蓬勃发展。今天的伊斯兰世界就是这样,尤其是在它从西方那里收到了真实或想象中的失败的情况下。
此外,基督教末日论在20世纪末的兴起表明,即使在成功、繁荣的社会中,末日类叙事也可以蓬勃发展,而所有三种亚伯拉罕信仰都可以为末日叙事提供肥沃的土壤。人类对引人入胜的故事的渴望(其中末日类故事最具诱惑力)加剧了另一种不幸的倾向,即我们的“群体内/群体外行为”倾向。相当一部分人总会持有一种极具诱惑性的观点,认为自己是被选中的少数人中的一员,将参与建立一个良性新秩序,而这一新秩序要求焚烧非信徒。这种幻想已经驱动了几个世纪的宗教性群体狂热,从明斯特的扬·博克尔松和他的追随者,到美国的威廉·米勒和杰瑞·法威尔,再到被吸引至伊斯兰国地狱的数万人。
后记
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分子。 ——理查德·道金斯[1]
如果查尔斯·麦基能够穿越时空来到今天,那么1844年的大失望、20世纪20年代和20世纪90年代的股市泡沫,以及最近兴起的三种亚伯拉罕宗教的末日幻想都丝毫不会让他惊讶。同时,他会被达尔文关于人类进化的论述吸引(这一论述描述了1841年出版《非同寻常的大众幻想》之后的一代人),并思考如何将进化论用于所写的情节。同样,他也会被20世纪的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研究吸引。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麦基会知道我们石器时代的祖先受本能的驱使,依靠相互合作、交流以及最重要的模仿,在缺乏食物,面对各种有毒浆果、毒蛇以及跑得更快、牙齿更大的食肉动物的环境中生存。
从石器时代末期到现在,我们只是大概第300代人,仍然被这些古老的生存本能驱使。这300代人不仅没有足够长的时间进化出更多的分析性认知,而且在相对更人性化的工业或后工业世界中,这种心智能力的提高会给人类带来生存性优势是值得怀疑的。换句话说,人类可能注定要带着石器时代的思维,在太空时代的星球上蹒跚而行。
事实上,我们的许多行为都有更古老的根源。我们的许多和蚯蚓相同的基因已经存在了数亿年之久,例如调节食欲的基因。[2]我们对富含能量的甜食和高脂肪食物的偏好可能起源于我们的脊椎动物祖先,这远在人类物种进化之前。但在一个充斥着廉价糖和脂类的现代世界,这一基因已经变得极度不适应。
从《非同寻常的大众幻想》角度看,模仿可能是我们最重要的进化特征。除了我们先进的认知和语言能力外,模仿制造新工具的能力——北极的皮艇、北美大平原上猎杀野牛的工具和亚马孙盆地的喷枪——让我们能够在地球上的大多数地方生存。但可悲的是,我们也将模仿倾向运用于一些适应性不良、有时令人憎恶的行为。
证明适应性不良现象的最著名的实验,可能是斯坦利·米尔格拉姆的“服从”实验和菲利普·津巴多的“斯坦福监狱”实验。在米尔格拉姆的实验中,“实验者”经常说服受试者(“教师”)对回答错误的“学生”进行“致命”电击。[3]同样,斯坦福监狱实验将受试者分为“囚犯”和“看守”。几天之内,两组人都模仿并内化了自己的角色,以至于两组人之间爆发了暴力冲突。[4]
这两项实验都受到了严肃的批评,但道德和知识腐败的传染性问题基本上不是一个理论或实验问题,因为现实世界中的很多更好的例子能够说明异常性行为如何在显然正常、适应良好的人中传播。[5]例如,20世纪90年代的安然丑闻就表明了非理性和道德腐败的传染性。主人公肯尼斯·莱、杰弗里·斯基林和安德鲁·法斯托都不认为自己不道德;毕竟,周围的每个人都认为他们是很好的、非常聪明的人,且他们正给美国经济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此外,与心理学家所罗门·阿希的线条长度实验中实验对象受到同桌的误导一样,安然员工接受了周围同事和记者们几乎一致的意见,但这些意见是不正确的。
也许最极端的道德失范传染的例子表现在强权社会中,比如波尔布特统治下的红色高棉,“文革”时期的中国,当然还有纳粹时期的德国。历史学家劳伦斯·里斯采访了那些在纳粹集中营里担任过警卫和管理人员的人,他发现,当他们的寿命已经所剩无几的时候,他们已经不像几十年前那样对自己曾经的工作闭口不言。里斯惊讶地发现,这些德国人的男女比例大概是1:1,并不是盲目服从命令的邪恶机器,而是外表正常、聪明的个体,他们都认为自己参与了一项有价值而又合乎道德的事业,即消灭世界上的犹太害虫。就像一家精英公司的初级管理人员一样,他们通过竞争和创新,以最高的效率完成可怕的任务。[6]
即便如此,这些德国人的这种同行驱动的不人道行为还是有局限性的,尤其在机枪一次性射杀数千名犹太人时,即使在强硬的党卫军中,这种行为也会带来心理困扰。因此,索比堡、贝乌热茨、特雷布林卡和比克瑙(奥斯维辛集中营)等最“高效”的纳粹集中营,都依靠非德国俘虏来完成最肮脏的工作,且只需要相对较少的德国人员,例如,贝乌热茨集中营大约只有20个德国人员,却屠杀了60万人。[7]
由此得出这样一个黑暗结论:如果我们的同行中有足够多的人认为种族灭绝是可取的,那么我们中的许多人(如果不是大多数的话)都会有这样的想法。如果你仍然认为德国例外主义是大屠杀的主要因素,那么你应该考虑英国官员在德占海峡群岛泽西岛和根西岛[8]上的行为,他们愿意配合德国人,将犹太人居民送到纳粹营地。用一位前纳粹官员的话说:“当今世界的问题是,从未受过考验的人总是对受过考验的人做出评价。”[9]或者,更简洁地说,我们永远不要低估人类模仿的倾向,尤其是平常那些有益的、帮助经济和整个社会顺利运转的群体幻想,可能会迅速变异为欺诈性或种族灭绝性的群体幻想。
麦基也同意这样的观点,即人类是会讲故事的猿猴——麦基本人就是个叙事能手。当我们的远古祖先需要彼此交流才能生存时,他们并没有使用三段论、数字数据或数学公式来交流。他们交流的主要方式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叙述:“你从右边,我从左边,我们从两边刺杀这头乳齿象。”人类是叙事性动物,无论叙事多么具有误导性,如果它足够令人信服,那么至少在这些事实造成巨大痛苦或伤害之前,它几乎总是会战胜事实。就像中东的伊斯兰国军队和明斯特的再洗礼派一样,这些事实会毁灭信徒们自己。
此外,我们听故事不仅因为我们喜欢故事本身,而且因为我们想知道故事的结局;任何故事都不如关于世界最终命运的故事更吸引我们,并让我们身临其境。越能让人们感到身临其境的叙事,越能腐蚀人们的分析能力;一个设计巧妙的末日叙事,可以说服男人们放弃所有的世俗财产,或者愉快地把他们的妻子和女儿都送到故事讲述者的床上。
我们将塑造事实,使之符合我们先前存在的观点,而不是让后者符合前者;对于这一点,麦基是认同的。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会成为确认偏见的牺牲品,坚持那些与我们的信仰最一致的事实,故意忽略那些与我们的信仰不一致的事实。
从技术角度讲,如果我们真的理性,就应该按照“贝叶斯推理”这种分析方法来阐述我们对世界的看法。“贝叶斯推理”是由18世纪的英国哲学家托马斯·贝叶斯发明的,是一种面对新数据时会改变预测的数学规则。如果一个人不喜欢某个政客,他认为该政客有50%的概率发生犯罪行为,那么根据贝叶斯推理,当一个新的、强有力的开脱罪责的证据出现时,他应该把对该政客犯罪概率的估计下调到50%以下。
但人们并不是这样做的;当我们对某个话题持有强烈观点时,我们会有意避开与观点相悖的数据;当这些数据和信息不能再被忽略时,这会引发幻想性信仰的改变,就像多萝西·马丁的飞碟教派那样。人类远非理性的“贝叶斯人”,实际上常常是“反贝叶斯人”,这一事实推动了幻想性信仰的传播。
毫无疑问,麦基知道,一个引人入胜的叙事可以像传染性病原体那样,在一个特定的群体内以指数级增长的方式迅速传播,其速度和一个新冠肺炎病毒超级传播者传染大批接触者的速度一样。此外,正如阿希博士的实验所表明的那样,如果一个错误的信念足够普遍,它就会获得一个临界质量[10]。
当我们周围越来越多的人持有相同的幻想时,我们就更有可能相信这个幻想,所以我们周围的人也更有可能相信它,这是一个缺乏刹车系统的恶性循环。在存在幻想传染、又没有有效防御措施的情况下,失控的狂热越来越有动力,直到最终撞上现实的砖墙。
最后,麦基一次又一次地描述了人类倾向于以摩尼教式思想看待生活——一场善与恶之间的赤裸裸的泾渭分明之战。如果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早一代出版的话,麦基就会理解,这是人类石器时代进化的又一个包袱。麦基会进一步意识到,人类近乎普遍的过度自信倾向既有利于我们的生存,也会让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这本书和麦基的书都会被宗教群体排斥,因为他们认为那些不认同他们世界观的人来自地狱(在极端的情况下,应该死)。
伊斯兰国只是这场摩尼教式幻想展览会上的一辆最新花车;在一段时间里,伊斯兰国掌握着一种叙事,这种叙事使那些遭受贫困、战争和压迫的人信服和满足:受苦难者作为正义之士参与了这场正义和邪恶之战,安拉迟早会让他们战胜邪恶的压迫者,从而获得最终和永久的胜利。因此,这种21世纪伊斯兰教末日叙事与16世纪扬·博克尔松的叙事或20世纪哈尔·林赛的叙事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尽管林赛的后期对手——社会主义者、撒旦主义者和占星家,与哈布斯堡帝国或以色列和西方军队的实力相比确实是弱者。)
这本书和麦基的书对幻想性金融狂热的描述,与末日描述只是在类别上不同而已。两种叙事都非常令人愉快:当选者都将免去生命的苦难,在末日描述中,是通过神奇的精神手段,而在金融描述中,是通过神奇的经济手段。在这两种情况下,确认偏见和人类模仿都扮演主角。
金融幻想和宗教幻想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在很大程度上缺乏摩尼教式元素,而后者的前沿和中心就是摩尼教式思想。此外还有其他区别。回想一下,泡沫的诊断性特征之一是对怀疑论者的强烈反应。在我写这段话的时候,围绕着加密货币(比特币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的兴奋,似乎展现出了早期金融狂热的所有迹象和症状。也许最著名的比特币代言人是“杀毒软件之父”约翰·麦卡菲,他认为比特币的价格在3年内能达到50万美元,任何怀疑比特币价值的人,如果不是恶魔,那么至少是个白痴。[11](比特币在2017年底达到20000美元的价格后,到2020年中,其交易价格为11800美元。)
麦基除了会被现代心理学和进化论关于群体幻想行为的见解吸引之外,也会从海曼·明斯基和查尔斯·金德尔伯格等经济学家针对金融狂热的最新研究中学到很多东西。这些研究清楚地表明,金融狂热事件总是与激动人心的新技术、放松的信贷、健忘症和放弃久经考验的金融分析方法等有关。同样,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也很有启发性;虽然似乎很少有人通过直接投资这些工具而致富,但它们背后的所谓区块链技术很可能通过彻底改革银行业和政府金融而使整个社会受益。
麦基是一个完美的故事讲述者,但由于他的时代缺乏关于人类行为、遗传学和自然选择学说的科学知识,他受到一定的阻碍。他对集体幻想的精彩描述虽然极具启发性,但也仅限于此。尽管麦基不知道这些科学知识(现在我们知道了),但他一定想过,人类注定要反复经历金融和宗教领域的这种摧残。
威廉·伯恩斯坦《群体的疯狂》1-7
前言
1 末日论的起源 约阿希姆的子民们
2 滥用末日叙事的悲剧 信徒与无赖
3 短暂的致富 密西西比泡沫与南海泡沫
4 资本主义的英雄 英国铁路泡沫
5 米勒运动的“大失望” 数秘主义与确认偏见
6 弹性货币政策的灾难 泡沫与崩溃的四个前提
7 致富空想的破灭 1929年大萧条
8 天启之牛 时代论如何兴起
9 圣殿山的争夺 末日叙事如何影响犹太人建国
10 《启示录》的开创者 畅销书与美国核武政策
11 时代论的灾难 大卫教派的悲剧
12 “被提”类小说 末日文学为何畅销
13 资本主义的慈善家 从环球电讯、安然公司到互联网泡沫
14 数字时代暴富梦的推手 投资分析师、大众、媒体与政治家
15 伊斯兰国的兴衰 马赫迪与哈里发
后记前言
近两个世纪之前,一位年轻的名叫查尔斯·麦基的苏格兰人,以令人难忘的方式同时攻击上帝和玛门[1]。他出生于1814年,是一名颇受欢迎的诗人、民谣作家,还担任过美国内战记者和英国报纸的编辑,在文学生涯中享有杰出的声誉。但后人对他最深刻的印象,是他在1841年撰写了《异常流行幻象与群众疯狂》(Memoirs of Extraordinary Popular Delusions)一书,当时他才27岁。该书讲述了多个历史性群体狂热事件,其中一些与宗教和货币有关。[2]从那以后,这本书为读者不断加印。
麦基记录了公元1000年前笼罩在欧洲的末日幻想,以及十字军东征时期惊人的宗教疯狂。不过,这本书最著名的内容是17世纪30年代荷兰郁金香投机,以及1719—1720年巴黎和伦敦双股市泡沫中的群体性金融狂热。这些情节使这本书一直享有盛誉[3]。在它出版之后,接连发生的金融狂热的频繁性、规律性及其造成的全球性影响,使得即使在写成近两个世纪之后,这本书依然是金融专业人士的必读经典。[4]
麦基并不是第一个认识到人类的非理性具有传染性的人。例如,希罗多德写过这样一段话:
(大流士)担任波斯国王的时候,他召见了统治下的一些希腊人,问付给他们多少钱他们才愿意吃掉自己父亲的遗体。他们回答说,无论给多少钱都不可能做这种事情。然后,当着希腊人的面,大流士又把印度卡拉提亚人(他们愿意吃掉自己双亲的遗体)召来,借助翻译问,付给他们多少钱他们才愿意焚烧自己父母的遗体。这些印度人惊恐地大叫起来,不允许大流士提这么可怕的事情。这个故事显示出习俗的意义。在我看来,诗人品达说得对:习俗乃是“万事之主”。[5]希腊人毕竟是古代的智者,大流士一定忍不住想要教育他们。他想传递给希腊人未言明的信息:你们也许是人类中最博学的人,但你们和我们一样具有非理性;你们只是更善于进行合理化解释而已,善于解释尽管有各种反面证据,但你们依然是对的。
虽然古人和麦基非常熟悉人类的非理性和流行性狂热,但无法得知其中精确的生物学、进化论和社会心理原因。例如,麦基一定问过自己,为什么一群人会时不时地去追逐某种价格高得离谱的投资?
今天,我们对此有了更好的理解。首先,金融经济学家发现,人类会本能地追求回报非常高但是发生概率非常小的结果。比如彩票,平均来说是赔钱的,但用巨额财富幻觉吸引了买家。此外,在过去几十年里,神经系统科学家已经揭示了贪婪和恐惧背后基本的解剖学和心理学机制——“大脑边缘系统”,其位于大脑左右半球中间的垂直面附近,具有对称分布的结构,包括一对伏隔核(大约位于每只眼睛的后面)和一对杏仁核(位于太阳穴下方)。
研究人员使用功能性磁共振成像技术后发现,伏隔核不仅会因奖励而被激发,而且会因为对奖励的预期而被激发得更加强烈,无论这种预期是关于烹饪、性、社交还是金融;相反,杏仁核会因厌恶、恐惧和退缩而被激发。例如,如果你喜欢芙洛阿姨的烤宽面条,那么在你去往她家的路上,你的一对伏隔核及两核之间的连接会更快地被激发,并且很可能在你闻到菜肴香味时达到激发率的顶峰。但是,一旦你品尝到第一口,伏隔核的激发率就会下降,如果芙洛阿姨在你到达时告诉你她刚刚烤煳了这道菜,你的伏隔核就不再被激发。[6]
这种活跃的预期传导有很明显的好处:大自然偏爱那些怀有预期并为之努力奋斗的人,而预期一旦被满足,就几乎没什么进化优势了。周围的人毫不费力地变得富有,这会大大刺激我们的伏隔核,正如经济历史学家查尔斯·金德尔伯格观察到的那样,“没有什么比看到朋友发财更干扰一个人的幸福感和判断力的了”[7]。
几个世纪以来,小说家和历史学家都知道,人类并没有运用强大的智力冷静分析世界,而是对事实进行合理化,使其符合情感上的预期。记者戴维·哈伯斯塔姆的权威著作《出类拔萃之辈》[8],使用反讽方式说明了美国“最杰出”的决策者如何在军事介入越南事件中自欺欺人,对事实进行合理化的倾向明显;而我们最近在国外的军事行动也表明我们还没有吸取教训。[9]
在过去几十年里,心理学家积累了很多实验数据,分析人类对“合理化”胜于“合理性”的偏好。当面对的事实和数据与我们根深蒂固的信仰相矛盾的时候,我们通常不会重新考虑并适当改变这些信仰,而往往会回避这些事实和数据。而当无法回避时,我们有时会更加强硬地继续进行错误评估。令人惊讶的是,我们甚至可能会教化、改变、使其归附或说服对方。简言之,人类的“理性”构成了一个脆弱的盖子,在麦基所说明的自欺欺人的沸腾的大锅上危险地保持平衡。
麦基本人的行为表明,即使是最理性、信息最灵通的人也容易受到金融狂热的影响。1841年,他出版《非同寻常的大众幻想》一书后不久,英国经历了一场金融狂热,其围绕当时伟大的高科技产业——铁路,甚至比1719—1720年席卷巴黎和伦敦的双股市泡沫还要严重。投资者们贪婪地购买铁路股票,为英格兰的铁路里程从1843年的2000英里[10]增加到1848年的5000英里提供了资金支持;股市最终崩盘时,还有数千英里的铁路已在计划中但从未建成。如果说应该有人预见到这次崩盘,这个人就是麦基。
但狂热事件发生时,麦基正担任《格拉斯哥的阿格斯》报纸的编辑,他报道了正在进行的铁路建设,却明显缺乏怀疑态度。1852年,他出版了《非同寻常的大众幻想》第二版,对此只做了一个简短的脚注。
金融狂热可以被看作一场像《哈姆雷特》或《麦克白》一样的悲剧,有着界定清晰的人物、熟悉的叙事和精心排练的台词。四个戏剧人物控制了故事的叙述:有才华但不择手段的项目发起人,轻信并购买股票的公众,大肆渲染的媒体,以及把手伸进钱柜并无视腐败之火的政客。
发起人走上了一条经典的莎士比亚悲剧式道路,成为最引人入胜的演员。他们大多数一开始都是才华横溢、努力工作而又有远见卓识的人,凭直觉比别人更早地知道某项新技术将给社会带来财富。在实现愿景的过程中,他们变得富有和强大,在一个以财富判断人的资本社会中,他们成为国家的雄狮。当投机活动走到尽头、泡沫破裂时,他们最终落得不光彩和破产的下场,但通常(并不总是)能够侥幸逃脱牢狱之灾。
事实证明,公众很容易被那些英雄般的、魅力四射的发起人用花言巧语说服。要想胜任投资工作,必须具备一系列能力,包括数学能力、技术专长以及最关键的经济历史类应用知识。唉,比起数据和事实,人们更喜欢故事;当面对复杂的投资任务时,人类默认进入叙事模式,也许最令人愉快的就是那些通过购买新技术不费吹灰之力获得财富的故事。
媒体和公众一样成为发起人的受害人。写杰出商人的改革性经营事迹,能非常轻易地损害新闻界的名誉。这些发起人以惊人的频率出现在各大杂志封面上,先是被称作英雄,后来又成为被控重罪者。
最后,金融狂热席卷了相关政客,他们的声誉和人气曾经因过度投机带来的经济短暂繁荣而得到提升,但最后经常因为把手伸进钱柜而被抓。
各种金融狂热故事的情节变化不大。大多数投机性事件包含两个因素:预示共同富裕的激动人心的新技术,以及宽松的信贷。在今天的美国,只有大约10%的货币供应由实际流通的纸币和硬币组成;其余部分以信贷形式存在。银行系统可以在一定程度内随意创造信贷,信贷的规模取决于银行、抵押贷款公司和其他贷款人对得到偿还的乐观程度。这个过程是如此违反常理和令人震惊,因此值得我们重复这个概念:银行印钞。事实上,银行与其所服务的公众一样容易狂躁或抑郁,当沉浸在泡沫里极度兴奋时,它们放纵的“赚钱”行为通常更能煽动起投机之火,这在2007—2009年金融危机爆发前最为显著。
泡沫伴随着四个特征。首先,最重要的是,金融投机开始主导除了最普通的社会互动之外的一切;无论何时何地,人们见面时谈论的不是天气、家庭或运动,而是股票或房地产。其次,原本在其他领域很理智的专业人士,却放弃了可靠、高薪的工作,去参与上述资产的投机。再次,对投机持怀疑态度的人往往会遭到激烈的反对;虽然总有一些年纪够大、记忆够长、以前看过这出戏的人知道它的结局,但他们的警告遭到了鄙视和嘲笑,并在过去几十年里通常被冠以五个字:“你就是不懂”。最后,平时稳重的观察家们也开始做出荒诞的金融预测,他们预计资产价格一年内的上涨幅度,不仅仅是10%、20%或30%,而是一倍、两倍或末尾增加一个零。
除了关于金融狂热的前三章之外,《非同寻常的大众幻想》还包含三章篇幅较长的关于宗教狂热的内容:分别讲述《圣经》预言、十字军东征和猎杀女巫。虽然宗教狂热和金融狂热看上去没有什么共同点,但它们发生的潜在力量是相同的:希望改善自己今生或来世的福祉。而放大金融和宗教群体幻想传染性的因素也很相似:人类固有的模仿、编造和接受引人入胜的叙事以及追求地位的倾向。
宗教狂热似乎是人类历史不变的特征,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太阳圣殿悲剧。1994年10月4日晚,瑞士切伊里村的居民被镇上一座农舍冒出的火焰吓了一跳,消防队员在那里看到了一幅奇异、可怕的景象:22具尸体,其多数身穿红色、黑色或白色斗篷,还有几个妇女穿着金色斗篷。除了其中3名受害者以外,其他人都是被枪杀的。此外,还有10名受害者头上蒙着塑料袋。被发现时,大多数人躺成一个圈,头朝外;弹壳和空香槟酒瓶散落在地板上。
这仅仅是开始;接下来的两年半时间里,瑞士和加拿大又发现了74名被谋杀或自杀的受害者,其全部为教派成员或者他们的孩子;所有的死亡事件都发生在春分或秋分、夏至或冬至的前后几天内。
该教派由两个男子领导:一个叫吕克·茹雷,他是神秘、英俊、有吸引力的46岁比利时医生,1993年受到共谋和武器指控,但从加拿大逃脱;还有一个叫约瑟夫·迪·马布罗,是70岁的法裔加拿大人。最终的受害者里包括法国滑雪名将让·维亚尔内的妻子和儿子。维亚尔内是1960年奥运会滑雪金牌获得者,后来他将自己的名字授权给一家国际太阳镜制造商,此后他的名字成为一个著名的商标。在维亚尔内去世之前,小维亚尔内曾经告诉记者:“从生到死这段路程的主题一次又一次地被提到。茹雷解释说没什么可怕的——但恰恰相反,我开始觉得自己快要殉道了。”[11]
1997年3月24日,最后一批圣殿教受害者被发现;两天后,在美国圣迭戈附近的兰乔圣菲小镇,警察发现了另一个末日组织——天堂之门的39名成员的尸体,他们也死在那个春分前后。他们相信自己死后将被隐藏在海尔-波普彗星尾部的宇宙飞船里运出地球。[12]
太阳圣殿和天堂之门只是一系列著名末日组织中的两个例子:1978年,吉姆·琼斯领导的人民圣殿教在圭亚那的集体自杀及谋杀事件夺走了918条人命;1993年,大卫支教在得克萨斯州韦科镇与愚蠢的联邦当局对峙,导致86名教徒被杀;残忍的日本奥姆真理教制造了1995年东京地铁神经麻痹毒气袭击。令人震惊的是,这些组织中的许多成员,如茹雷和维亚尔内,都是受过高等教育、有一定成就的人。
末日论的群体幻想不是现代世界特有的;中世纪的欧洲就有大量精彩故事——如果我们对它们印象不深刻的话,就可以称之为插曲。现代神经心理学研究揭示了为什么一群神志正常、聪明、能很好适应社会的人,会自欺欺人地认为世界将以一种特定的方式终结,而且往往在某个特定的日期终结。人类是通过叙事来理解世界的:无论我们如何吹捧自己的个人理性,一个好的故事,即使分析起来很有欠缺,也会萦绕在我们的脑海中,使我们在情感上产生共鸣,并且比最具决定权的事实或数据更有说服力。
最近,心理学家开始意识到,这些引人入胜的叙事是多么有效地腐蚀了我们的分析能力。也许所有故事中最引人入胜的就是末日论的叙事;如果认识到自己存在于叙事中,那么我们都想知道叙事的结局。末日论故事深嵌于世界上的许多宗教中,尤其是亚伯拉罕诸教[13],它如此普遍以至于几乎不被看见,但它潜伏在每天的头条新闻和推特背后,它如此古老以至于至少可以追溯到人类文明的起源。
想要了解“故事的剩余部分”的渴望深深地侵蚀着我们的意识。此外,末日论故事还有另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它承诺将使人类摆脱一个被托马斯·霍布斯称为“孤独、贫穷、肮脏、野蛮、短见”,充斥着以牺牲正义为代价而偏袒富人和权贵的腐败的人类存在。很少有故事能像承诺救世主的回归那样让人感到欣慰。救世主会扭转局面,拨乱反正。这种对人类新开端的渴望深深地内嵌在《圣经》中,尤其是《以西结书》、《但以理书》和《启示录》。这些书为几次血腥的末日运动提供了蓝图。
演化心理学的新兴领域为解释群体狂热的传播提供了令人信服的机制。冰河时期末期,第一批部落从西伯利亚进入北美,之后的大约一万年时间里,人类的足迹从亚北极地区到北美大平原,再到热带亚马孙河流域。人类在如此多变的环境中需要掌握生存所需的各项专门技能,生物本来不可能进化得这么快:比如,要进化出一种会在亚北极海岸制造皮艇的基因天赋,还要进化出在北美大平原上猎杀水牛的天赋,然后是进化出在亚马孙地区制造毒气喷枪的天赋,这些进化需要很长时间。(据估计,北欧成年人的乳糖耐受性和吐蕃人的高海拔耐受性的进化用了3000~10000年,这是已知人类适应性进化最快的时间。)[14]
但人类做到了。在进化过程中,人类并没有将制造皮艇、猎杀水牛或制造毒气喷枪的独特能力硬连接到基因中,而是编码了一项通用技能——模仿能力。例如,当有足够多的人和足够多的试错时,最终会有人想出如何建造一艘可使用的皮艇,而其他人可以准确地模仿这一过程。[15]
人类比其他物种更喜欢模仿;一旦有人有所创新,其他人很快就会采纳。然而,我们的模仿倾向也增强了适应不良性行为,其中最主要是幻想性信仰。诚然,在现代后工业社会中,模仿能力确实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它对人类生存的促进作用远不及前现代时期在亚北极、大平原或亚马孙流域所起的作用。因此,在现代世界,适应性行为和适应不良性行为之间的权衡使得模仿能力对于人类已不如过去那么有利,我们现在陷入晚更新世时期的模仿倾向中,这一倾向在现代时期的成本越来越高,其中最昂贵和最危险的代价就是对世界末日即将到来这一信仰的传播。
人类不仅对叙事的反应比对事实和数据的反应更加强烈,而且初步研究表明,越引人入胜的故事越能侵蚀人们的批判性思维能力。[16]此外,研究还表明,叙事的提供者和消费者之间是存在内在利益冲突的:前者希望使消费者信服,并设计出最引人入胜的叙事,而后者如果是理性的,就应有意避开这些叙事,并仅仅依赖数据、事实以及分析的方法。
人类偏好于引人入胜的叙事,与之密切相关的是,人类还具有自欺欺人的倾向。人类本来很善于发现他人撒谎的真相,但是人类用欺骗自己的能力消除了这些真相,这使人类成为更好的骗子。[17]纵观历史,在各种宗教性群体幻想的主角中,作为局外人的骗子相对较少,更多的是一些被自己的幻想欺骗的受害者。
大约从150年前开始,基督教新教发展出一种信仰,其专业名称为“时代论前千禧年论”(简称“时代论”),其现代倡导者将其打磨成世界上最引人入胜的末日叙事。尽管其确切的内容因不同的神学风格而异,但基本叙事都是预测犹太人将返回以色列、重建耶路撒冷圣殿,并在那里恢复祭祀。然后,罗马帝国以十国联盟的形式重新组合起来,由一个有魅力、才华横溢、英俊潇洒的人领导,这个人是反基督者,是魔鬼在人间的化身,他与犹太人结成了一个七年联盟,但三年半后,这个反基督者背叛了犹太人,从而促成了外国军人对以色列的入侵。入侵者不仅包括俄国人,还包括穿越喜马拉雅山到达那里的2亿中国人。
一场灾难性的核战争接踵而至:大决战和其他恐怖事件,统称为大灾难。七年大灾难的最后,耶稣复临,击败反基督者,建立千禧年国家。在这个过程中,数十亿人死亡。信仰耶稣的基督教徒被顺利地从大决战和大灾难中提到天堂——这就是“被提”。犹太人的结局差一些:1/3的犹太人改信了基督教,并规劝其他人也改信,从而在大灾难中幸存下来。另外2/3的犹太人就倒霉了。
不了解上述时代论叙事,就无法充分理解当前美国社会的两极分化现状。大多数受过良好教育、非宗教取向的公民都认为这是极其怪诞的,但是,对相当一部分美国人来说,这一系列的预言事件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或《教父》一样耳熟能详,像杰瑞·法威尔、金·贝克和吉米·斯瓦加特这样的电视福音布道者,他们对公众的吸引力也完全依赖于他们的时代论资质。
几个原因决定了对时代论叙事的普遍关注。以色列,尤其是重建圣殿在这一信仰体系中的中心地位,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中东政策。美国对以色列扩大在约旦河西岸定居点的不加批判的支持和对巴以“两国方案”的明显放弃[18],可以直接追溯到福音派,也就是所谓的基督教犹太复国主义者的鼓吹,他们现在的影响力远远超过犹太复国主义[19]者。事实上,2018年5月美国驻耶路撒冷新大使馆落成典礼的开幕式和闭幕式是由两位时代论牧师主持的。其中一位是罗伯特·杰夫里斯,曾经声称希特勒帮助过犹太人返回以色列;另一位是约翰·哈吉,他认为卡特里娜飓风是上帝对新奥尔良罪恶[20]的惩罚。[21]
在核时代,即使是轻微的“世界末日不可避免”的宿命论也是危险的。2010年美国皮尤基金会的一项民意调查发现,超过1/3的美国人相信耶稣会在他们的有生之年回来,而且大多数人相信“被提”。[22]其中一个有此信仰的美国人就是罗纳德·里根[23]。他可以和杰瑞·法威尔这样的人畅所欲言地谈论时代论神学。福音派占据美国军队的近1/4,其中大部分是时代论者;他们的影响在空军学院尤为突出,所服务的部门控制了美国的大部分核武器。[24]1964年,丹尼尔·埃尔斯伯格和他的兰德公司老板审查完美国的核指挥系统后,放映了电影《奇爱博士》,并评论说这部电影很可能成为一部纪实节目。影片中,一位患精神病的美国空军基地指挥官奇爱博士关注于饮用水的氟化[25]——即使到今天仍然有部分时代论者被饮用水氟化问题困扰——影片中这位指挥官触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26]
历史上,基督教徒一直给犹太人贴上反基督的标签,这一概念本身就容易引起暴动。即使在今天,对一些极端福音派教徒来说,把这个标签贴在某人或任何团体身上,都可以为他们的谋杀辩护。
最后,单是时代论这一信仰就能够而且确实已经引发大规模死亡。1993年,在得克萨斯州的韦科镇,痴迷于《启示录》的大卫·考雷什[27]领导的大卫支教与不理解其信仰体系的联邦官员发生了冲突。
启示性末日论的起源在《新约》和《旧约》中都有,并且可能更早地起源于肥沃新月地带的多神教,因此,以色列犹太人中的极端主义者和伊斯兰教国家的末日剧本,都与基督教时代论者的末日剧本有很多的相似之处,这不足为奇。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谁扮演英雄,谁扮演反派人物。今天的穆斯林末日论者几乎一致认为犹太人是反基督者,而“伊斯兰国”之所以能够从世界各地招募新兵到叙利亚和伊拉克这片杀戮之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从圣训中直接引用的末日论叙事。
要想理解金融泡沫和暴力性的末日疯狂等社会潮流是如何产生和传播的,可以先理解它们在什么情况下不会发生,这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我们对群体决策智慧的现代理解开始于1906年秋天,当时的先驱博学家弗朗西斯·高尔顿(他是查尔斯·达尔文的表弟)参加了在普利茅斯举行的一年一度的英格兰西部肥畜和家禽展览。在那里,他进行了一次群体理性实验。大约800名参赛者以每个人6便士[28]的价格购买一张“公牛体重竞猜”的票,对公牛净重(即屠宰后去掉头和内脏)猜得最准的人将获得奖品。令人惊讶的是,所有猜测值的中位数为1207磅[29],与实际体重1198磅相差不到1%。所有猜测值的平均数为1197磅,几乎准确,尽管高尔顿在他发表在《自然》(Nature)上的第一篇文章中没有提到平均值这个数字,因为他认为中位数,也就是(按顺序排列后)所有数据中居于中间位置的数,在理论上比平均数更具有吸引力。[30]
高尔顿关于集体决策准确性的结论已经被反复证实。[31]最近,《纽约客》专栏作家詹姆斯·索罗维基在他的畅销书《群体的智慧》中总结了这一概念,他在书中提出,有效的群体智慧有三个要求:个体分析的独立性,个体经验和技能的多样性,以及收集个体意见的有效方式。[32]
那么,就我们的目的而言,什么才是“群体”——是弗朗西斯·高尔顿和詹姆斯·索罗维基提到的那些理性的人,还是吕克·茹雷、约瑟夫·迪·马布罗和大卫·考雷什这些不理性的人?
妄想性群体与智者群体之间的区别在于其成员之间的互动程度。高尔顿的约800名参赛者中的所有人,甚至大部分人,是否真的聚集成一个集体,这是值得怀疑的。他的实验有一个关键的、通常被忽略的细节,那就是它涉及牛的净重。在牛被屠宰前,没有人知道结果,参赛者必须在参赛卡上填写自己的地址,这样获胜者才能接到通知,且参赛者为了让自己的预测结果不对外泄露,在填写卡片之前并没有聚集在一起。
几年前,金融专家乔尔·格林布拉特对高尔顿实验进行了巧妙的改变,他向哈勒姆地区的一个小学生班级展示了一个装有1776颗果冻糖豆的罐子。和之前的实验一样,学生们独立提交的索引卡上所显示的平均估计值非常准确:1771颗果冻糖豆。然后格林布拉特让每个学生当众说出他们的估计值[33],这破坏了他们总体判断的准确性——新的“开放式”估计结果平均只有850颗果冻糖豆。[34]
因此,一组人的互动越多,其行为就越像一个真正的群体的行为,评估结果就越不准确。有时候,群体互动变得如此紧密、频繁,就产生了疯狂。用弗里德里希·尼采最简洁的话说,“在个体中,疯狂是罕见的;但在群体、政党、民族以及时代中,疯狂是司空见惯的”[35]。麦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也许他的《非同寻常的大众幻想》中最有名的那一句话就是,“据说,人以群体为单位思考;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成群结队地发疯,但非常缓慢地逐个恢复意识”[36]。
因此,实现一组人整体判断的准确性,要求参与者不能像群体那样行动。此外,正如索罗维基所指出的,这还要求这组人中个体的多样性:一组人对于某项估计的观点越多,该估计就越准确。
观点的多样性也有利于个体;正如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所言:“检验一流智力的标准,就是在头脑中同时存在两种相反的想法但仍保持行动能力。”[37]在过去30年中,心理学家菲利普·泰洛克检验了数百位著名专家预测的准确性;他发现,那些综合考虑各种往往相互矛盾的观点的人比那些从单一理论视角看待世界的人表现得更好。[38]简单一句话:无论是在政治、宗教还是金融领域,都要提防空想家和真信徒。
索罗维基的书描述了群体决策是如何成功的,而我的书将描述群体决策是如何失败的,以及群体决策失败时会发生什么。在最极端的情况下,不仅群体会疯狂,而且正如20世纪发生的几次事件那样,整个国家都会疯狂。
麦基做得并不完美,他的很多编写内容甚至都不是原创的;他可能从当时四年前出版的一本理查德·达文波特的书《了解假冒、欺骗和轻信》(Sketches of Imposture,Deception,and Credulity)中获得了灵感甚至摘录了部分内容。达文波特的书涵盖了许多相同领域的内容,但没有那么多细节。[39]另外,麦基对郁金香事件进行了耸人听闻的描述,并将“郁金香狂热”这个术语引入现代词典,也为现代评论家们所不屑,他们认为麦基描述的并不是一个全社会范围的现象。[40]
此外,麦基的章节、主题和时间顺序是混乱的;关于群体行为的章节(如金融泡沫、十字军东征)中穿插着关于时尚(头发长度、胡须和决斗)、健康和科学困境(磁化、炼金术)的章节。[41]
也就是说,麦基意识到了,我们的社会特性会如此频繁地干扰我们的理性。在这一事实面前,麦基(以及那个时代的任何其他观察者)的错误、混乱和可能缺乏独创性的问题,都可以忽略。
我第一次阅读《非同寻常的大众幻想》是在25年前,尽管前三章所描述的金融狂热吸引了我,但我当时认为这种狂热与20世纪90年代初期表现相对良好的资本市场是没有关联的。我错了。让我惊讶的是,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随着互联网泡沫的发展,麦基描述的金融狂热景象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20年后,伊斯兰国及其前身格外擅长向世界各地的信徒传教,其吸引了数千人从安全、繁荣的西方国家到伊拉克和叙利亚的杀戮战场。在很大程度上,其这样做相当于兜售了一种末日叙事,这种叙事与大量基督教徒所信仰的末日叙事非常相似。麦基对这一主题也进行了一些详细的论述。
对深受《非同寻常的大众幻想》这本书影响的人来说,伊斯兰国的崛起敲响了响亮而清晰的警钟。如果说宗教狂热的现代表现是存在的,那么这就是随着神经科学最近取得的快速发展,审视从中世纪至今的群体幻想的时机已经成熟。
在本书中,我忽略了几个麦基详细阐述的事件,例如时尚和健康狂热;而且,我并不直接报道政治事件。可能一些读者有疑问,在当今紧张的、两极分化的政治氛围中,我为什么选择这么做。我将这本书局限在金融和宗教群体狂热这两个领域,是为了使本书的主要内容保持在可控篇幅之内,也是因为我个人对金融和宗教群体狂热的共鸣。但是,读者会发现,这本书接下来所描述的事件及其心理学基础,可以与所有种类的狂热相联系,尤其是与20世纪的极权主义和21世纪的病毒阴谋论相联系,这不会有太大困难。
很显然,21世纪最重要的地缘政治事件是2001年9月11日世贸双子塔和五角大楼的遇袭,这场灾难增强了一种已经确立的现代伊斯兰教末日主义,后者被西方政治和文化的主导地位以及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重新唤醒。可以说,20世纪美国文化和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转变是基督新教福音主义的兴起,这给美国的中东政策以及战略武器的指挥和控制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和基督新教福音主义的兴起,都可以很容易地通过以往的宗教狂热来理解。
更笼统地说,本书将提供一个心理学框架,用来解释为什么人类有时候会出现各种类型的群体性疯狂。显然,人类是一种会模仿、会讲故事、会寻求地位、会道德性谴责他人、会怀念过去美好时光的猿类,所有这些都意味着,人类的未来必将充满宗教和金融群体狂热。
任何一个写群体幻想的作者都很快会遇到一个非常不方便的社会学事实。就像大流士故事中的希腊人和印度卡拉提亚人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规范的产物,有时,一个社会的圣礼是另一个社会的亵渎。例如,世界上有许多神学(如果不是大多数的话)倾向于将他人的信仰体系视为异端,这甚至会发生在密切相关的教派中,也就是弗洛伊德著名的“微小差异的自恋”[42]。正如那个古老的笑话,几百人共有的幻想被称为“邪教”,而数百万人共有的幻想被称为“宗教”。
相当一部分美国人相信《启示录》的字面真理:世界将很快遭受一场末日大灾难。非原教旨主义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可能会认为,末日叙事只是一种幻想,这种群体性幻想对信徒或世界上的其他人极少产生强烈危害。但是事实恰恰相反,所有成功的群体都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共有的幻想。无论美国社会存在什么缺陷,我们最大的力量在于我们信仰法治和法律面前的平等;同样,我们的经济运行良好,是因为几乎所有人都相信,纸币和更为缥缈的电子交易货币代表着真实的资产和债务。但归根结底,这些有益的共同信仰只不过是全社会的骗局:只有在大多数人都相信的情况下,它们才是正确的——这就是所谓的“仙子效应”[43]。因此,我选择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变坏的群体幻想上,如果你愿意的话,那么也可以将其理解为“极其有害的大众幻想和群体疯狂”。
本书的讲述基本按照年代顺序,从麦基没有提到过的中世纪末日狂热事件开始,到近期末日狂热最壮观的例子——中东伊斯兰国的崛起。在这两者之间,我按照发生顺序向读者介绍过去这段时间里所发生的各种金融和宗教狂热事件,以及相关的神经科学发展历程。
我们首先从人类群体幻想的黑暗中心——中世纪的欧洲开始。在那里,一位名不见经传的西多会[44]修道士受《圣经》启示类书卷的启发,发展了一种神学,引发了一系列可怕的新教末日叛乱。
1 末日论的起源
约阿希姆的子民们
老虎去打猎了,
鸟儿开始飞翔;
男人坐下来想,“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老虎睡着了,
鸟儿降落了;
男人不得不告诉自己他明白。
——库尔特·冯内古特[1]12世纪末,欧洲的国王和王后们踏上了艰苦的旅程,来到遥远的卡拉布里亚山上的一座修道院,沐浴在一位几乎被遗忘的西多会修道院院长——菲奥雷的约阿希姆[2]的传奇智慧中。在1190—1191年第三次十字军东征途中,狮心王理查[3]也经过这里,寻找自己的未来景象。[4]
这位沉默寡言而又有智慧的修道院院长喜欢数字和历史类比,他将人类历史分为三个时代,并预言一个即将到来的黄金时代。这正是欧洲统治者被吸引到修道院的原因。不幸的是,约阿希姆无意中点燃了预言的导火索。他的未来景象对饱受蹂躏的穷人来说是一种雄辩的诉说,在他们心中激起了革命。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他最初的和平模式演变成一种血腥的末日神学,席卷欧洲大片土地。
要想理解这是如何发生的,需要援引《圣经》的三大末日叙事:《旧约》中的《以西结书》和《但以理书》,以及《新约》的最后一本书《启示录》。虽然这三本书对现代非宗教读者来说可能显得晦涩难懂,但它们有助于解释基督教福音派教徒与其他美国人之间的文化分化,这种分化在过去几个选举周期中变得非常明显。基督教福音派教徒对这三本书的内容像对美国独立战争故事和内战故事一样熟悉,但其他美国人并不太了解这些书。此外,即使是福音派教徒也常常不知道这三本书中故事背后的古代近东[5]历史,特别是埃及人、非利士人、亚述人、巴比伦人、波斯人,以及以色列王国和犹大王国这两个犹太王国之间的复杂关系。
《以西结书》、《但以理书》和《启示录》为一系列宗教群体的末日幻想提供了背景,这些幻想在许多方面与瑞士切伊里村的悲剧相似。幻想是亚伯拉罕宗教[6]自诞生以来一直具有的特征,最突出的体现包括16世纪的德国明斯特镇,19世纪中期的美国米勒运动,以及随着现代以色列国家的建立、对即将到来的末日进行的各种反复和广泛的预测。
宗教狂热往往发生在最糟糕的年代。在这样的年代,人类希望摆脱困境,回到美好的旧时代,回到一个神话般和平、和谐和繁荣的时代。现存最早的希腊诗歌之一,约公元前700年赫西俄德[7]的《工作与时日》很好地表达了这一点。当时的希腊极度贫困,作者在雅典西北部维奥蒂亚的一个农场艰难度日,他把这个农场描述为“冬天不好,夏天闷热,任何时候都不好”[8]。赫西俄德想象着,这些事情在过去的年代里肯定会好一些。在他所讲述的神话中,首先出现的是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他们创造了一个“人类的黄金种族”,这个种族:
像诸神一样生活,没有内心的悲痛,没有劳累和忧愁。他们不会悲惨地衰老,四肢永远有力;除了远离所有的不幸,他们还享受筵宴的快乐。他们的死亡就像熟睡一样安详,他们拥有一切美好的东西。肥沃的土地自动慷慨地产出丰盛又足量的果实。他们和平轻松地生活在富有的土地上,羊群随处可见,诸神眷爱着他们。[9]
然后是第二代种族,“用白银打造的,到目前为止还不那么高贵”。他们仍然受到祝福,但他们犯了罪而且没有向神献祭。随后是第三代种族,他们的盔甲、房屋和工具都是由青铜打造的。出于某种原因,诸神给了第四代种族比第三代种族更好的平局:一半死于战斗,另一半以半神的身份生活。赫西俄德的第五代种族是“一个铁族,人们白天不停地感到劳累和悲伤,夜晚接二连三地死去,诸神给他们设置了很多麻烦”。赫西俄德预言,他们的孩子会更差——唯利是图,口出恶言,最糟糕的是,他们不愿意赡养年迈的父母。[10]生活确实是孤独、贫穷、肮脏、野蛮和短暂的——赫西俄德的描述比托马斯·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描述早了2000多年。
赫西俄德时代的苦难生活尽管凄凉,但至少是当地土地和文化的固有特征——土地的贫瘠、人的贪婪和邻近城邦的侵略。但毕竟,敌对邻邦的人和他们有着相同的宗教和文化,尽管战胜方经常奴役战败的邻居,但在伯罗奔尼撒战争[11]之前,通常不会取战败方的性命。
犹太人是怎样来到圣地定居的,这仍然是一个谜,因为历史学家质疑摩西和《出埃及记》的真实性。毋庸置疑的是,后来以色列人征服了迦南人,比征服随后凶猛的“海上民族”更容易。迦南人是巴勒斯坦地区文化上更先进但侵略性更弱的原住民,而“海上民族”是一个神秘的种族,不仅侵犯了埃及,可能还消灭了包括迈锡尼在内的几个地中海西岸文明。在所谓的“犹太人逃离埃及”后不久,当地的“海上民族”——非利士人在现代加沙地带和特拉维夫之间建立了一个滩头阵地,并开始向内陆推进。
非利士人的威胁促进了以色列各个部落的联合。扫罗最终被选为以色列的领袖,并开启了希伯来人联盟的时期。扫罗曾经是非利士人的雇佣兵,他击败了以前的雇主。公元前1000年之后,扫罗的副官大卫在扫罗死后接替了他的职位。大卫也曾是非利士人的雇佣兵,是一位更具军事天赋和魅力的领袖,在他的领导下,他们不仅占领了北部的以色列地区和南部的犹大地区,还占领了一座由迦南人控制的、设有重防的城镇耶路撒冷,其作为大卫的私人领地。
大卫领导下的犹太人地理版图达到最大,向北延伸到大马士革。但我们今天所说的“大卫王国”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由三个独立的部分组成的:犹大王国、以色列王国和耶路撒冷。其中犹大王国和以色列王国具有独立的王权(见图1-1),由大卫分别占有,而耶路撒冷是大卫的私人财产。
图1-1 大卫王国的犹大王国和以色列王国
注:书中地图系原文插附地图。
他的儿子所罗门统一了这个联盟。所罗门像一名雄心勃勃的建筑师,他修建了一系列宫殿、堡垒和朝圣场所,其中最著名的是耶路撒冷第一圣殿。他还积极开展婚姻外交:娶了一位法老的女儿为妻,根据《列王纪上》[12],他至少拥有700个妻子和300个妃嫔。他在美吉多[13]建立的一个堡垒后来因其希腊名称而更为人所知:哈米吉多顿[14]。
所罗门的建筑计划不仅耗费巨资,而且需要众多的劳役,使民生怨愤。公元前931年,所罗门去世,他的儿子罗波安拒绝北上到以色列首都示剑城参加加冕典礼,至此以色列王国退出联邦[15]。[16]
当亚述人成为强大的“军事机器”时,南北分裂对犹太人的独立是致命的。公元前9世纪,北方的以色列王国开始向亚述人进贡。公元前745年,提格拉·帕拉萨三世夺取了亚述王位,他挥师西进开始分割以色列王国。公元前721年,他的继任者撒缦以色五世和萨尔贡二世(又译撒珥根二世)征服了以色列王国,萨尔贡二世的史册记录:“我带走了住在这里的27290人,并挑选了50辆战车给我的皇家军队……我修复了那座城市,使它比以前更加伟大;把被我手征服的土地上的人,迁到这里住。”[17]
萨尔贡将以色列王国中的精英们(包括贵族、富豪、能工巧匠等)驱逐到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沿岸;他们逐渐消失在历史的迷雾中,很可能是同化融合到当地的美索不达米亚人中了,从而出现了10个“消失的部落”。亚述人随后将目光转向了南部的犹大王国,并在公元前701年发动了一次进攻,但失败了。此后一个世纪,不知何故,亚述人没有再进犯犹大国,也许是想把该地区作为他们和埃及人之间的缓冲区。这拯救了犹大国和犹太人民,使他们免遭北部以色列王国那样湮灭消失的厄运。
公元前605年左右,亚述被巴比伦人攻陷,犹太人面临着一股更可怕的征服力量。公元前597年,尼布甲尼撒二世带领巴比伦人攻占了耶路撒冷。据《列王纪下》记载:
……犹大王约雅斤和他母亲、臣仆、首领、太监一同出城,投降巴比伦王,巴比伦王便拿住他。那时,是巴比伦王第八年。
巴比伦王将耶和华殿和王宫里的宝物都拿去了,将以色列王所罗门所造耶和华殿里的金器都毁坏了,正如耶和华所说的。
又将耶路撒冷的众民和众首领,并所有大能的勇士共一万人,连一切木匠、铁匠都掳了去。除了国中极贫穷的人以外,没有剩下的。[18]
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大约公元前587年,巴比伦人在犹大国扶持的傀儡西底家反叛,作为回应,巴比伦人攻破耶路撒冷的城墙,蜂拥而入。国王逃跑,但在杰里科附近被捉,巴比伦人“在西底家眼前杀了他的众子,然后剜了他的眼睛,用铜镣铐把他绑起来,将他掳到巴比伦去”[19]。
鉴于北方邻国“消失”的经历,犹地亚人[20]非常清楚,尼布甲尼撒二世正以灭绝的方式威胁着他们的文化甚至是生存,因此他们寻找一种极端的解决方式:一场奇迹般的大灾难,将他们从即将被湮灭中解救出来。——这是同时期的希腊诗人赫西俄德所不需要的,因为他的文化并没有受到这种被灭亡的威胁。
公元前597年,与约雅斤一起被虏到幼发拉底河沿岸的流亡者中,有一位受过圣殿教育的祭司,名叫以西结。《以西结书》是他本人或他人以他的名义写的,书中记录的内容开始于五年后,也就是公元前592年。随着天堂的幻象向他打开,一辆载着上帝的战车出现了,这辆战车有四个幻影般的有翅膀的活物,每个活物都有四张脸:人脸、狮脸、牛脸和鹰脸。
《以西结书》是《圣经》中第一本重要的末日启示类书籍,不管它的作者是谁[21],写作时间一定是在圣地环境恶化的那几十年里。正如《列王纪下》中所描述的,巴比伦人放逐了犹大王国的王室成员、祭司和富人,留下了大量的下层阶级。起初,被虏往巴比伦的这些贵族乐观地认为他们很快就会回到耶路撒冷,但公元前587年,耶路撒冷和第一圣殿被摧毁,这使他们的叙事文学朝着启示末日的方向演变。
《以西结书》的作者讲述的故事从被征服的原因(即犹大的不敬),转向上帝的回归和犹太国家的重建。他转向了一个在接下来的几千年中越来越引起共鸣的叙事:人类的堕落,上帝的愤怒,他的回归,以及后来他儿子重建王国,并将不虔诚的人罚入地狱。
《以西结书》依次包括三个部分:第一,以西结被任命为先知(传达上帝讯息的人);第二,重建大卫王国,并摧毁现实中的敌人,以及摧毁神话中的敌人——可怕的玛各和统治者歌革;第三,新圣殿的辉煌,以及一个复兴并扩大的犹太国家的辉煌。(《圣经》后来的书卷混淆了歌革和玛各,因为两者都可以解释为人或地区。)
以西结还描述了大卫王国重建之后,以色列人将如何遭受这个神话中的掠夺者的入侵,然后击败他。这是《圣经》中首次实际性地提到歌革这个人物,他最终将演变成《新约》中的反基督者,是现代新教徒启示性末日预言中的主要人物之一。[22]以上三个部分的预言应验过程中包括许多奇妙而可怕的幻象,战胜邪恶力量,以及新世界的荣耀,这些成为随后许多末日叙事的基础。
《圣经》中的第二本重要的末日启示类书籍是《但以理书》,据说写作时代与《以西结书》相同。它的开篇是征服耶路撒冷,流放巴比伦,以及尼布甲尼撒二世提挈四个聪明的希伯来人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和但以理,“国王向他们咨询所有智慧和领悟方面的问题,发现他们比王国里所有术士和占卜师好10倍”[23]。
尼布甲尼撒做了一个几乎记不清楚的梦。他只知道这是一个重大预兆,但不知道其他方面的细节。当宫廷占卜师说他们没有能力把梦的细节和梦的讲解告诉他时,尼布甲尼撒下令,不仅要杀死这些占卜师,还要杀死王国里的所有智者,包括四个希伯来人。
幸运的是,上帝向但以理展示了国王梦的内容:一个可怕的幽灵,有着金色的头、银色的胸膛和手臂、青铜的腰腹和臀股、铁的腿,以及半铁半泥的脚(因此出现了现代短语“泥足”)。一块石头打碎这个野兽的脚;然后石头变得越来越大,先是变成一座山,然后充满整个天下。[24]
但以理所描述的野兽的金、银、铜、铁恰好与赫西俄德所讲述的时代相匹配;这可能不是巧合,因为同一时期的波斯文本中也描述过根据这四种金属命名的四个历史时代。[25]
上帝给但以理讲解了这个梦,但以理将解梦转述给尼布甲尼撒二世:野兽的头是尼布甲尼撒本人,银和铜部分代表未来较小的王国,铁和泥足是一个伟大的联合帝国,但由于铁和泥两种元素不相合,联合帝国很容易破裂。最后,上帝接管了统治权:“当那列王在位的时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国,永不败坏,也不归别国的人,却要打碎灭绝那一切国,这国必存到永远。”[26]
很多学者根据书中的内容推测,《但以理书》的写作时间并不是巴比伦流亡时期,而是在公元前2世纪。如果这个推测正确的话,那么从尼布甲尼撒二世到这本书的实际写作之间的3个多世纪里,发生了很多事情:居鲁士国王征服了巴比伦人,允许犹太人返回巴勒斯坦地区并建造第二圣殿;但是,公元前332年,巴勒斯坦又被亚历山大占领。在被希腊统治期间,任何一个有文化的犹地亚人[27]都知道叙事中的预言是什么:尼布甲尼撒二世梦中野兽的半铁半泥脚代表了希腊托勒密帝国和塞琉西帝国[28]——亚历山大大帝征服地区的继承国——的衰弱及其最终的毁灭。《但以理书》的作者很可能想让书看起来比实际写得早3个世纪,以增强其预言的可信度。
希腊人给犹太人带来了另一个生存威胁。公元前167年,位于黎凡特地区的希腊塞琉西帝国统治者安条克四世任命墨涅拉俄斯为犹太大祭司。后者主张对宗教习俗进行彻底改革,其计划包括废除祭祀和摩西律法等。安条克四世还将第二圣殿改造成世俗空间,并用宙斯雕像[29]亵渎它。
改革派祭司、传统犹太人和安条克之间的冲突逐渐失控;公元前167—前164年,安条克的军队抢劫了圣殿,摧毁了神圣的卷轴,并将任何遵守安息日、割礼和献祭仪式的人处以死刑。他还洗劫了耶路撒冷;杀害、奴役和驱逐成千上万的居民;拆毁了耶路撒冷城墙;在城里驻扎希腊军队。
这还不是全部:犹太人被要求在圣殿敬拜宙斯雕像,并献祭猪。最终在公元前164年,传统主义者马卡比兄弟领导的起义爆发,他们首先消除了这些可憎的行为,之后建立了一个独立的犹太国家,该国家一直持续到公元前63年被罗马征服。
《但以理书》的上半部分结束时,男主角(指但以理)被送到狮穴敬拜上帝,并在上帝的保护下奇迹般地幸存下来。在书的后半部分,但以理本人梦见了异象,他自称不理解这些异象,但实际上这些异象只是尼布甲尼撒的梦的一个变体。四头幻影般的野兽依次从海里出来,每一头都比上一头更令人敬畏:一头被拔出翅膀的狮子;一头牙齿间咬着肋骨的熊;一头有四头和四翅的豹子;最后一头挑战动物学分类,“可怕又狰狞”,有着铁牙和铁角,在但以理的注视下,铁牙和铁角的数量不断增加,其中一个角长着眼睛和嘴巴,能说“夸大的话”[30]。上帝出现了,宝座上发出火焰,他征服了第四只野兽。就像尼布甲尼撒的梦一样,这只野兽代表塞琉西帝国。在接下来的居鲁士及其接替者大流士和伯沙撒统治期间[31],但以理又看到了异象,异象以寓言的形式讲述了波斯帝国被亚历山大征服以及波斯帝国的最终解体。这本书的最后一章描述了一个神圣的审判,在这个审判中,死者被复活,一些人享受“永生”,而另一些人在上帝的永久统治下被判“耻辱和永远的蔑视”。[32]
《圣经》中的第三本末日启示类书籍是《启示录》,95年左右由书中被称为“约翰”的人写作,他是上帝讯息的一个谦卑的接收者。作者很有可能不是当时大约90岁的使徒约翰,而是生活在小亚细亚的帕特莫斯岛上的一名囚犯,是一位更为平庸的先知。这部作品最终被大多数基督教教派编纂成《圣经》的最后一本书。
大多数现代读者,即使有深厚的宗教背景,也会发现《启示录》是一卷难以理解的、晦涩难懂的书。历史学家R.H.查尔斯说:
从最早的教会时代开始,人们就普遍承认《启示录》是整套《圣经》中最难读的一卷。不仅略读,即使认真研读,读者也依然会觉得困惑。这从《启示录》的解读史中也可以体现出来。[33]
《启示录》读起来像是一堆杂乱无章的图像,甚至比《但以理书》中的异象更梦幻。它与《但以理书》的异象有很多相似之处,这可能并非巧合。
因此,对这本书的解读,需要具备东罗马帝国以及马卡比时期的专业历史知识。查尔斯对这本书进行了细致的文学分析,他认为帕特莫斯岛上的约翰很可能在完成这本书之前就去世了,后人对他未完成的原稿进行了不适当的编辑,造成了这本书的难懂。学识渊博的学者们几乎完全缺乏对该书叙事结构的共识。在过去几个世纪,这种解读困难造成了无穷无尽的伤害和混乱。[34]
《启示录》由22章组成;前三章是约翰写给罗马帝国东部七教堂的信。接下来两章描述了主的宝座,被24位长老和4只可敬的野兽围绕着;出现了用7个封印封严的书卷,只有犹太大卫国王的后裔才能打开;一只被杀过的七角七眼的羔羊(圣经学者认为羔羊代表耶稣)正符合要求,这只羔羊一个接一个地揭开了封印。
第六章到第八章描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前四印打开后出现了四匹颜色分别为白色、红色、黑色和灰色的马,分别象征着战争、国际冲突、饥荒和瘟疫。第五印打开后出现了祭坛下的殉道者,象征着迫害;第六印是地震。接下来是一段插曲,144000名犹太人被“封印”(额上有上帝的印记;12个部落各12000人)。第七印,也是最后一个封印,是由8位天使带来的;前面7位吹号,第8位摧毁世界。
接下来的三章出现了同样令人困惑的画面:天使们吹响了七个号角,带来类似于七印那样的灾难。中间有个插曲,约翰被一位天使命令吃一本小书,然后天使指示他设计新的耶路撒冷和圣殿。
书的后半部分描述了一条巨大的红龙,有7个头、7顶王冠和10个角。这条龙被认定为撒旦,他试图吞食一个新生儿,但没有成功。那个新生儿是上帝的儿子,因为寓言中的玛丽即将生下他。[35]
接着是更多的幻象:第二只7头、10角、戴着10顶王冠的野兽,制造出寻常的混乱;第三只有两个角的复合兽,也在制造混乱;“羔羊”(耶稣)归来,指挥144000名原住犹太人;7个碗(或小瓶,取决于解释版本)倾倒在地上,带来类似于封印和号角的灾难;最后,一个可怕的女性形象,巴比伦的大淫妇出现了,被学者解释为罗马帝国或是耶路撒冷的背叛者。
在第十九章和第二十章中,一位天使将龙/撒旦抛入火湖1000年,殉道者复活。1000年后,撒旦归来,征募了一支庞大的军队,“人数之多犹如大海之沙”,包括来自玛各的歌革,进行最后的战斗,最后撒旦被永远地扔回火湖。最后的审判将正义者与邪恶者分开,后者将和撒旦一起被封进火湖,连同“死亡与地狱”。最后两章描述了规模宏大的新耶路撒冷城的荣耀,“……12000弗隆[36]。长度、宽度和高度都相等”,并且基督应许说他很快就会回来。[37]
《启示录》的基本叙事是耶稣回到地球与邪恶做斗争,并最终将邪恶抛入火热的永恒,将正义之人提入天堂,宣判其他人,并毁灭世界。至于确切的细节如何,就只是一个解释方面的问题了。此外,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它与《旧约》的末日叙事有着共同的起源,特别是与它非常相似的《但以理书》。事实上,《但以理书》和《启示录》的结构和内容并非基督教和犹太教所独有;哲学家、神学历史学家米尔恰·伊利亚德的研究显示,世界各地、不同时期的宗教有许多共同的主题;其中最持久的主题是赦免正义的世界末日之火,他推测这起源于波斯教/琐罗亚斯德教[38]。[39]
《启示录》中那些极端的模棱两可的内容,可以有无限的解释。最突出的是,如果人类历史上存在千禧年,那么应该如何理解“1000年”,以及为什么末日发生的时间如此精确。在神学术语中,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被称为“末日论”:末日时代人类的最终结局。
模棱两可和难解性更扩大了《启示录》的影响力,因为这为世界何时结束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解释性寓言开辟了道路。用宗教历史学家罗伯特·赖特的话说:
模棱两可、选择性保留和误导性的释义结合在一起,使信徒可以对宗教教义产生重大影响。因为他们只需要巧妙地运用隐喻和寓言,便可抹去文本的字面意思,并用完全不同的东西取代它。而如果原始文本的语义非常清晰,那么无论用什么工具都无法达到这种效果。[40]
根据2010年的一项国际调查,有35%的现代美国人相信《圣经》代表了上帝的字面意思,同样有35%的人认为耶稣会在他们的有生之年回到地球。[41]我们似乎有理由认为,信仰的回溯时间越久,这种信仰就越普遍。
从基督教早期开始,神学家们就假定了耶稣回归的三种不同的年表。第一种是教会已经建立了千禧年,耶稣将在千禧年结束时回归。这种时间序列在神学术语上被称为“后千禧年主义”,包括现在或未来的1000年时期,然后是最后审判和耶稣回归。第二种是前千禧年主义,意思是耶稣在千禧年之前回来,然后是最后的审判;换句话说,耶稣回归、最后的审判,以及千禧年本身都在未来。最后一种是所谓的“非千禧年主义”,即千禧年只是一个寓言性的概念,在现实中并不存在。[42]在这三种解释中,前千禧年主义的叙事最引人注目。几乎从《启示录》写完那一刻开始,书中模棱两可的语言以及人类对故事结局的渴望就催生了各种源源不断的前千禧年主义末日故事。
罗马帝国晚期最著名的基督教神学家,希波的奥古斯丁,抵制住了这种诱惑,发誓不去尝试计算末日时间,“真理之口告诉我们,这件事不是我们应该知道的,因此,我们试图预计并设定这个世界的剩余时间是徒劳的”,更通俗地说,“放松你的手指,让它们休息一下”。[43]之后一段时间里,在教会的末日论立场中,奥古斯丁的这种不干预态度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直到约阿希姆的神学继承人登上历史舞台。他们迫不及待地期望末日时代的到来。
人类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叙事来理解世界的,虽然末日预言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引人注目的,但它的预测屡屡失败。预测研究表明,人类在预测未来方面的能力很差。实际上,只要观察历史上预测事件的正确概率,就会比基于叙事的推理更好地预测未来,而显然,到目前为止,对末日时间预测正确的概率一直是零。
既然末日预测的准确性为零,为什么我们会被这些叙事影响?更一般地说,为什么基于叙事的推理如此站不住脚?心理学家已经证明,人们是“认知吝啬鬼”[44],他们不愿意进行严格的分析,而是倾向于启发法——一种简单的心理捷径。而一个令人信服的叙事就是最有力的启发法。[45]
20世纪,神经科学家发现人类有两种不同类型的认知过程:第一种是快速的情绪反应,位于我们大脑深处进化古老的边缘系统,即所谓的“爬虫脑”,第二种是一种缓慢得多的有意识推理,产生于进化上比较新的大脑皮质,位于大脑边缘系统的上方。2000年,心理学家基思·斯坦诺维奇和理查德·韦斯特将这两种大脑系统分别标注为系统1和系统2,自此我们就一直沿用这种最普通的分类方法。[46]
从进化的角度来看,系统1比系统2更占支配地位是有道理的;数亿年来,早在人类进化出系统2之前,快速反应的系统1就驱动着动物们对危险信号做出行为反应,例如蛇的嘶嘶声或捕食性动物的脚步声。而反应速度较慢的系统2,可能进化时间还不到十万年,因此只能在更古老的系统1的束缚下运作。更简单地说,我们更快的情感机器引领着我们,而我们较慢的“理性”跟随着我们。在自然界中,系统1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它使我们甚至能够在危险的感官信息进入意识之前就做出反应;但在一个相对安全、危险持续时间更长的后工业世界,系统1的优势往往会带来巨大的成本。
因此,我们越多地依赖叙事,越少地依赖硬数据,就越远离现实世界。你是否曾在一本小说中深深迷失自己,以至于忘记了周围的世界?你有没有听过一个令人着迷的电台广播,以至于你停在车道上10分钟,这样就不会错过结尾?在心理学界,这被称为“运送”。心理学家理查德·格里格将叙事定义为一种装置,其可以暂时在精神上将听众或读者从他们周围的环境中“运送”出去;当“运送”结束时,他们会回到原来的环境中,但此时环境在“运送时有所改变”。[47]
换句话说,一部小说或非小说、电影、舞台表演或绘画作品能够暂时将读者、观众或听众从现实世界中“运送”出去,当他们回来时,现实世界已经有了一点儿改变。正如艾米莉·狄金森[48]所说:
没有一艘战舰能像一本书一样,
带着我们在天地之外翱翔,
也没有任何一匹骏马能像一页诗篇欢腾奔跳。
最贫穷的人也能从这里通过,
没有强迫缴费,
这是多么廉价的马车,
它承载着人类的全部灵魂。[49]
在过去几十年里,研究人员已经证明,人们所掌握的事实很容易受到虚构数据的侵蚀,即使这些数据被清楚地标记为虚构。保罗·罗津和他的同事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进行了一项经典实验,他们向受试者展示了两个新买的、相同的玻璃瓶,里面装有蔗糖,并且告诉受试者,这两个瓶子都是首次使用;然后向受试者展示了这两个瓶子上贴的新标签,一个写着“蔗糖”,另一个写着“氰化物”;他们坚定地告诉受试者:“记住,两个瓶子里装的都是糖。”
然后,他们将两个瓶子里的糖分别搅拌到一些盛水的杯子里;要求受试者说出想从每种杯子中喝多少水,然后受试者从两种杯子里分别喝一小口水。最终50名受试者中的41人选择的是那些蔗糖来自标有“蔗糖”的玻璃瓶的杯子。即使让受试者自己贴上标签,实验效果仍然存在。[50]
这项研究以及其他类似的研究表明,人类无法将虚构世界和真实世界分开,换句话说,他们无法在文学世界和现实世界之间进行清晰的“切换”。1975年,电影《大白鲨》上映。《时代》杂志报道了那个夏天:
从前那些勇敢的游泳者,现在只敢挤在离岸几码[51]处游泳,被太阳几乎晒晕的他们紧张地踌躇在水边,出现一点点背鳍靠近海滩的迹象就会让他们很紧张。在加利福尼亚州圣莫尼卡市的冲浪场上,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喊道:“你想被吃掉吗?”即使是一条卑微的被称为“海洋猎犬”的狗鲨,由于它是鲨鱼,也被怀疑有杀人意图。“杀了它,杀了它,”一位纽约长岛垂钓者对他的同伴说,“在它长大杀死我们所有人之前,”而他同伴的钓竿上挂着一条仅仅两英尺[52]长、几乎没有牙齿的鱼。[53]
这种效果是故意的:电影制片人故意将影片上映时间推迟到夏季。正如其中一个制片人所说:“一个游泳者,如果他看过或听说过这部电影,那么当他把脚趾伸进海里时,一定会联想到一条大白鲨。”[54]
20世纪70年代,心理学家克莱顿·刘易斯和约翰·安德森研究了可识别的错误描述对核对确凿事实的影响。在一个简单的例子中,受试者被告知了一些历史上关于乔治·华盛顿的真实描述,他是美国第一任总统,他横渡了特拉华河,他戴着假发。再把一些虚假描述提供给受试者,诸如华盛顿是《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作者,他至今仍活着,等等。这时,受试者核对真实描述所需要的时间更长,而且每增加一个虚假描述,受试者核对时所犯的错误就越多。[55]
格里格也进行了一些细致而又专业的实验,他的实验表明,小说内容越遵循历史事实,读者接下来就越难将虚构叙事和真实事件区分开。他举的其中一个例子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之谜》,这本书中的历史和地理背景通常是真实的。虽然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读者一开始能清晰区分虚构的19世纪伦敦与真实历史上的伦敦,但格里格发现,道尔对19世纪伦敦的描绘是如此逼真,以至于其虚构部分也侵入读者对于这个现实城市的心理图像中。[56]
换句话说,文学作品、电影和艺术可以使人们难以区分事实和虚构。正如格里格所说:“沉浸在叙事文学中,会导致与事实和现实世界的隔离。”[57]
其他研究人员进一步发现,引人入胜的虚构叙事能够侵蚀人类的分析过程。俄亥俄州立大学的两位心理学家,梅拉妮·格林和蒂莫西·布罗克,扩展了格里格的研究。他们通过观察首次发现,叙事很明显比辞藻华丽的争辩更能引起公众关注:
小说、电影、肥皂剧、音乐歌词,以及报纸、杂志、电视和广播中的故事远比广告、布道、社论、广告牌等更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叙事改变信仰的力量从来没有被怀疑过,也一直令人恐惧。[58]
格林和布罗克根据以下几个指标对“运送”进行了量化:读者构思叙事场景并将自身置于其中的能力、心理和情感的参与程度、对相关叙事的感知、想要知道结局的渴望,以及“叙事中的事件改变了我的生活”的感觉,这些能提高“运送分数”。反之,意识到正在发生的事情,注意力的分散,以及叙事随后被遗忘的容易程度,将降低“运送分数”。
他们让受试者阅读了一个令人伤心的真实故事,故事里一个名叫凯蒂的小女孩被精神病患者刺死。他们将这个“商场刺杀案”故事以两种形式分别呈现给受试者。第一种是两栏的“非虚构”版本,小字体,看起来像报纸上的报道;第二种是类似于文学杂志的“虚构”版本,以粗体警示文字为标题,“商场刺杀事件是一个短篇故事,发表在1993年12月俄亥俄州小说杂志《阿克伦最佳小说》的专题上,其中与真实人物和地点的相似性当然只是巧合。”
然后,根据上面讨论的“运送分数”,格林和布罗克将受试者分成两组,低分组和高分组,并询问他们对故事的看法。实验结果是,高分组受试者比低分组受试者更有可能同情故事中的小女孩凯蒂,并认为世界是不公正的,那种商场袭击是常见的,以及精神病患者的自由应该受到限制。值得注意的是,明确地将这个故事标记为虚构并没有减少故事对受试者态度的影响:对于非虚构和虚构两种形式,“运送”影响是相同的。
接下来,他们要求受试者对一些文本内容进行初步分析,例如,识别有关“匹诺曹”以及有关“四年级练习题”的文本。在测试中,他们要求受试者圈出那些不符合“匹诺曹”内容的文本,或圈出那些四年级学生不理解的单词和短语。结果同样引人注目:两种情况下,高分组识别的内容比低分组的一半还要少。这些实验结果与假设一致,用作者的话来说,“被‘运送’的个体更少地倾向于怀疑、质疑或不信任。‘运送’使人更加倾向于将信息识别为真实。”[59]换句话说,高度的叙事性运送损害了一个人的关键能力。
格林和布罗克注意到,将叙事明确标注为真实或虚构,对它们“运送”读者的程度没有影响,他们评论道:
一旦读者开始阅读一篇引人入胜的叙事,那么叙事来源(真实或者虚构)的影响力就会减弱。这样一来,不管故事是不是真实的,读者都可能会采纳故事所体现的信仰。因此,当信息的来源可信度较低或者演讲者缺乏有力论据的时候,叙事的这种优势都可以被利用。[60]
因此,读者或听众越深入了解一个故事,他们就越会停止怀疑,也就越不关注故事的真实性或虚构性。虽然反向因果关系可能是分析能力较低的人更容易被“运送”,但“运送”会减弱分析能力这个逻辑更有意义,而且叙事越有说服力,其读者就越忘乎所以。
换句话说,一个好故事通常能胜过最铁的事实。2015年9月16日的共和党初选辩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被问及疫苗的安全性时,参选者之一、著名神经外科医生本·卡森简要总结了大量存在的数据,证明疫苗接种与孤独症之间缺乏相关性。而唐纳德·特朗普却回应说“孤独症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病”,然后讲述了一个被他称为“漂亮的孩子”的雇员接种疫苗后患上孤独症的故事。大多数旁听者在这次辩论中支持特朗普;一位记者写道:“特朗普知道他在做什么,因为他讲的故事比仅仅陈述事实更具感染力和说服力。”[61]如果你想说服某人,就用叙事的方式以其大脑系统1为攻击目标,而不是用事实和数据以大脑系统2为攻击目标。
音乐比叙事更能刺激系统1。听觉信息通过内耳的毛细胞传递到听神经,然后从下脑干传递到上脑干,再从上脑干传递到丘脑,丘脑将有关声音的信息发送给系统1和系统2(见图1-2)。
图1-2 听觉信息至系统1和系统2的传递示意图
一对丘脑位于脑干顶部;它们被认为是大脑接收来自下面的感官信息的主要中继站。丘脑直接与系统1相连,特别是伏隔核和杏仁核,它们分别介导愉悦和厌恶。[62]丘脑还向系统2的听觉部分发送声音信息,这些听觉部分包括一部分被称为赫氏回(也称颞横回)的大脑颞叶,及其以外的大脑皮质联合区,它们负责解释声音并使我们有意识地感受到声音。关键在于,听觉与系统2的连接更为间接,因此与系统1相比连接更慢。
从丘脑到系统1的传导更直接,这意味着,一首令人兴奋的曲调通过系统2到达我们的意识之前,它可以先通过激活伏隔核使我们产生快感;相反,当我们听到电影中的反派或英雄即将到来的厄运所伴随的黑暗小调时,我们的杏仁核几乎立刻燃烧起来。
因此,音乐可以看作通往人类情绪的一条进化久远的高速公路。由于音乐可以如此有效地绕过我们的系统2而直接作用于系统1,它的说服力自古以来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旋律很可能在句法上早于复杂的人类语言,母亲们会自发地为婴儿唱歌,世界各地几乎所有的宗教仪式和爱国事件都涉及音乐。
乔治·奥威尔描述了当猪少校用一首《英格兰牲畜之歌》劝诫其追随者反抗农场主琼斯时,音乐对动物农场中的非理性动物的吸引力:
唱这首歌使动物们激动不已。少校还没唱完,它们就开始自己唱了。即使是最愚笨的动物也已经学会了曲调和一些单词,至于聪明的动物,比如猪和狗,它们在几分钟内就把整首歌记下来了。几次试唱之后,整个农场惊人地爆发出《英格兰牲畜之歌》。牛哞哞地唱,狗哀叫着唱,羊咩咩地唱,马呜呜地唱,鸭子嘎嘎地唱。它们非常喜欢这首歌,连续唱了5遍,如果没有被打断,那么它们可能整晚都在唱。[63][64]
现实世界中,也许最著名的具有音乐说服力的例子就是莱尼·里芬斯塔尔执导的纪录片《意志的胜利》,影片记录了1934年的纽伦堡国社党代表大会。这部电影巧妙地将理查德·瓦格纳和纳粹作曲家赫伯特·温特的音乐编排到电影中,除了希特勒和其他纳粹领导人的演讲片段外,没有任何其他口头叙述。《意志的胜利》给好莱坞电影制作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当美国加入二战时,弗兰克·卡普拉在拍摄《我们为何而战》系列电影时进行了模仿。
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音乐开始成为一种政治工具。当时美国的政治竞选广告中开始频繁采用旋律:广告中出现候选人时就在主调上采用欢快振奋的曲调,而出现竞争对手时就采用不祥的黑暗小调(或偶尔采用马戏团小丑即兴表演所用的小调)。
这类题材的经典之作是2004年乔治·W.布什命名为《狼》的总统竞选广告,伴随着黑暗和沉思的音乐,视频中一群狼蜷缩在草地上,一段旁白开始指责国会民主党人在一个危险的世界里反恐行动不力。音乐学家和传播学学者保罗·克里斯蒂安森评论道:
虽然图像和旁白增添了广告意义,但它们只是音乐的侍女,音乐传达了大部分情感。这不是普通的音乐,是一种人们在恐怖电影里可以找到的音乐:低沉的嗡嗡声、原始鼓声、刺耳的不和谐和弦声、奇怪的音色,以及别的。[65]
末日叙事引人入胜的另一个原因是,人类热衷于悲剧。路肩上多辆救护车聚集在一辆被撞得变形的汽车周围,这会引起围观并影响交通;而同样位置上一辆完好的废弃汽车则不会。“数十名矿工在爆炸中丧生”这样的标题会使报纸畅销,而“情况逐渐好转”这样的标题则不会。正如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的开头所说,“所有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每个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66],很少有小说是通过描写幸福的婚姻和和睦的兄弟姐妹而成功的。
人类更多地关注坏消息,而不是好消息。这似乎是人性的一个明显特征,因此心理学家们进行了很多实验,以验证我们对悲剧和厄运的关注。在一项研究中,受试者对一场足球比赛下注,一周后返回,结清赌注并与研究人员一起回顾比赛。那些输了赌注的人比赢了赌注的人讨论比赛时所花费的时间要长得多。[67]人类对坏消息的关注如此普遍,以至于“坏消息比好消息强大”已成为实验心理学的基本准则之一;从进化的角度,关注负面结果会使人类更加关注环境风险,从而带来遗传优势。[68]
和许多生物进化所驱动的心理现象一样,坏消息更加受到关注,这证明了数字时代的功能失调。例如,一项研究发现,那些恐怖、耸人听闻的假新闻报道被转发的可能性比真实新闻高70%。研究人员指出,Bots(自动运行木马病毒)并没有加速虚假新闻的传播,而操作键盘和手机的人类却做到了。YouTube(视频共享网站)上的“三度亚历克斯·琼斯”现象已经成为媒体学者们之间的一个冷笑话:只需点击三下,就可以将一个更换割草机火花塞的视频,切换成琼斯先生愤怒地诉说桑迪·胡克学校大屠杀是一场“恶作剧”的视频。[69]
鉴于负面新闻对人类的吸引力,《启示录》能够具有持久的影响力也就不足为奇了。
菲奥雷的约阿希姆是最早构建末日之路的基督教神学家之一。他于1135年出生在意大利的脚趾地区卡拉布里亚[70],和他的父亲一样,接受过教育并担任公证人。之后,他在快30岁的时候去圣地朝圣,在那里经历了神灵启示。从圣地回到西西里岛后,他作为隐士在埃特纳火山上生活了一阵子,然后重新穿越墨西拿海峡,在卡拉布里亚地区做了一名漫游布道士。有段时间,他静下心来研究《圣经》,并在科拉佐的一所本笃会[71]修道院担任职位。他一定是个政治老手,因为他得到了教皇路爵三世[72]的鼓励和支持,成为修道院的院长,并成功地将修道院转为西多会。[73]随后,他与另外两位教皇进行了商谈,并获得了他们在思想体系上的认可。
他被数字迷住了,尤其是7和12:圣奥古斯丁的七国时期,创世的7天,以及《启示录》里的7个封印和7个碗;以色列的十二使徒和十二部落。更妙的是,12可以分为7和5,代表小亚细亚的7个教会和5种感官。他认为,如此强大的数字命理学无疑可以应用于《圣经》解读,不仅可以用来揭示历史或伦理,还可以用来预测未来。
他也喜欢数字3。他认为,圣三位一体[74]是关键:它将历史分为三个时代:圣父时代,从亚伯拉罕到基督诞生;圣子时代,从基督诞生到约阿希姆时代;最后一个是包括了现在和未来的圣灵时代,这个时代将由一位手持宝剑的天使引领。
偏好数学的约阿希姆还将经文组织成几何图式,他在图式中将历史排列成各种形状,其中包括与历史“侧枝”相连的圆圈和树木。他在《图像书》(Book of Figures)中对此进行了描述。[75]
现代读者可能会嘲笑这种不科学的数字命理——也就是数学家埃里克·坦普尔·贝尔所称的“数秘主义”——但中世纪的神学家有一个借口: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就是从纯数学中推导出自然界的规律的,其卓越成就在几千年的历史中熠熠生辉,他应该说过“万物皆数字”这样一句话。在弗朗西斯·培根提出以观察为基础的科学方法之前,数字在自然哲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不仅在科学中是这样,在神学中也是。[76]
用心理学术语来说,我们都是寻求“模式”的灵长类动物。这并不是一个新概念:1620年左右,培根观察到人类“具有自己的本性,倾向于假设世界上存在更多的秩序和规律”[77]。也就是说,我们天生就想寻找各种往往不存在的关联。这种倾向被科学作家迈克尔·舍默称为“模式化”。约阿希姆富有幻想的数字图式就符合人类的这一倾向。[78]
人类为什么倾向于幻觉模式呢?进化论中的物竞天择提供了现成的解释。在遥远的人类历史中,如果人类错过了危险来临的线索,例如模糊的嘶嘶声或周边视线中黄黑色相间的条纹动物,付出的代价就会非常高昂,而如果出现幻觉,到处都听到蛇或看到老虎,那么人类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这种代价与被蛇咬死或被老虎吃掉的代价相比并不高。因此,不仅在人类身上,而且在任何具有正常神经系统的生物体上,进化论都支持过度解释数据。[79]
《圣经》的内容很多,大概有783000个单词,标准印刷版有2000多页,描述了无数的参与者及其活动事件,为那些寻求模式和关联的人提供了一个宝库,特别是偏爱数学的约阿希姆,他的历史图式结束在欢乐、自由和丰富的第三时代(即圣灵时代),在这个时代,所有信徒都可以直接获得上帝的真理,而不需要以教会为媒介,这种幸福状态将一直持续到最后的审判。[80]
约阿希姆不会用上帝的信息煽动群众,因此他并不是一个革命性的或号召性的先知,而是一个令人困惑的圣经解释者。他认为第三时代(圣灵时代)中具有完善的人性和原始共产主义,能够战胜人类的一切恶习,特别是拥有物质财富的欲望,但他不愿意提供有关第三时代的细节信息。他的预言显得有些笼统:“每个人都将以这样一种方式被给予:别人所得会比自己所得更令他高兴;比起自己所拥有的,他更在意自己能够给予别人什么”[81]。约阿希姆描述的景象会在地球上逐渐显现,中间不需要插入《启示录》中可怕的异象,因此三任教皇都支持他。约阿希姆认为未来的第三时代最终将修正当前第二时代的缺陷,但是,受第二时代封建社会压迫的群众没有约阿希姆那样的耐心。他们想要采取更积极主动的方式推动第三时代的早日到来。
约阿希姆的数学既具有公众吸引力,又能够运用于各种圣经派别和数秘主义,因此能够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一直持续到今天。例如,在他的继承者中,新近崛起了一个方济各会的属灵派,其被日益成功的教会物质主义排斥。对他们来说,数学很简单:《马太福音》1:17[82]清楚地指出,亚伯拉罕和大卫之间隔了14代人,大卫和巴比伦囚禁之间隔了14代人,巴比伦囚禁与基督诞生之间隔了14代人。因此,第一时代持续了42代,每代持续30年,总共1260年。当前的第二时代同样持续1260年,因此将在公元1260年结束,那时将开始出现持续1000多年的第三时代。
随着中世纪的发展,衰落的封建主义、逐渐兴起的贸易和货币经济带来了经济的增长,但经济增长又导致了极端的收入不平等。这时产生了大量恶毒的反犹主义末日叙事,其中一个就是与马丁·路德[83]的宗教异端几乎同时出现的德语版本《百章全书》(The Book of a Hundred Chapters)。
这本书的开始是天使长米迦勒向匿名作者转达来自上帝的讯息:人类激怒了全能者[84],他即将带来可怕的毁灭,但他决定暂缓;上帝希望作者聚集信徒,等待“黑森林皇帝”的到来;“黑森林皇帝”将带来血腥的启示录式的末日时代,以及丰富的食物和酒。信徒大部分来自受苦受难的穷人,他们参与了一系列广泛的谋杀,尤其对贵族和神职人员。这本书的弥赛亚并没有容忍,而是规定在4年半的时间里每天要谋杀2300名神职人员。[85]
教会的腐败早就引起了人们的厌恶:早在马丁·路德和约阿希姆之前,神职人员,尤其是教皇的肆意挥霍和肉欲之罪早已震惊了基督教世界。路德只是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成了正确的人。谷登堡大约在70年前发明的印刷机,将复印小册子或书籍的成本降低至原来的约1/30,而维滕贝格[86]的印刷机处于新技术的前沿,不仅可以打印拉丁字母,还可以打印希腊和希伯来字母。
路德需要贵族支持他的宗教改革,因此他将宗教分歧严格限制在神学上而避开政治。这位伟大的改革者从《罗马书》和《彼得前书》中得到忠告,恺撒的法律仍然必须遵守:“看在主的分儿上,你们要服从人类的每一条法律。”[87]
虽然路德反对那些寻求社会改革的人,但那些人确实运用了路德的方法。路德不仅摧毁了教会对《圣经》解释权的强大垄断,而且还向所有人展示了印刷机的强大力量。当被质疑布道很少的时候,他回答:“我们用我们的(印刷)书来做(布道)。”[88]
16世纪初,歉收的庄稼、贪婪的贵族和狂热的路德教徒共同点燃了血腥的民众起义。据说,1523年6月23日,在路德将他的《九十五条论纲》钉在维滕贝格城堡教堂的门上6年后,在德国施瓦本地区,位于现代瑞士中部的北方,女伯爵卢芬斯特林根命令1200名农民为她收集蜗牛壳,她可能有大量的线需要蜗牛壳做线轴。而这时农民正忙于农收,女伯爵为了蜗牛壳而进行的逼迫激怒了他们,引发了一场席卷欧洲大部分德语区、持续两年的农民起义。[89]
1524—1525年,农民军队与当地贵族的雇佣兵展开了一系列战争,其统称为德意志农民战争(俗称蜗牛战争),这些缺乏训练和武器的农民叛军遭到大规模屠杀,最终大约有10万农民被杀戮。
在整个起义过程中,德意志农民叛军主要关注的是社会问题而非宗教问题,而这场起义的血腥结局却与宗教有关,主要发起者是一位名叫托马斯·闵采尔的千禧年传教士以及被他迷惑的疯狂的追随者。
1525年3月,叛军在施瓦本的梅明根镇上集会,提出了12条要求,也就是《十二条款》,并印刷了至少2.5万份副本。只有第一条要求是明显关于神学的:每个城市都可以选出自己的传教士,他们将“简单地宣讲福音”,这大概是为了排除拉丁天主教的弥撒仪式。接下来的十条要求更是关于经济而非宗教的:包括如何支付传教士的报酬,废除农奴制,降低地租,狩猎和捕鱼的权利,以及归还最近私有化的公共土地等。最后一条要求谦恭地指出,如果上述十一条要求中的任何一条后来被证明与圣经背道而驰,那么它们都是无效的。[90]
但是,起义后期,闵采尔成了农民军领导人。闵采尔至少阅读并解释过约阿希姆的一篇著作,但人们对他的出身知之甚少。最可接受的猜测是,他生于德意志亚琛城外的施托尔贝格镇,其位于现代比利时、德国和荷兰的交会地带;他是工匠家庭出身,教育背景也很模糊,几乎没有留下学业记录,有人说他父亲就死在一个腐败贵族的绞刑架上,因此他具有反独裁的末日倾向。唯一可以确认的信息是他大约于1514年被任命为农民军领导人,虽然这种任命不需要大学教育背景,但他的文笔表明他接受过先进的学业教育。
三年后,路德的宗教改革运动在维滕贝格爆发,闵采尔前往那里,在革命的激情中畅饮。他可能见过路德,甚至在他的讲坛上讲过道;他当然遇到过路德的杰出同事菲利普·梅兰希顿。起初,闵采尔与路德派并肩作战,对抗教皇的支持者;1520年,路德推荐他接替约翰内斯·西尔维于斯·伊格拉努斯做茨维考的传教士。当时伊格拉努斯要去进修,和鹿特丹的伊拉斯谟等人文主义学者一起学习。
在茨维考,闵采尔充分表现出他在神学上偏执的冲动和对建立“千年王国”的狂热。和路德一样,他将天主教神父和修道士称为“庞大的怪物”和“撕裂肉体的女妖”,并开始鼓吹,通过与上帝直接沟通也可以实现救赎,而与圣经无关。[91]这种说法对路德和伊格拉努斯来说都太过分了。伊格拉努斯当时已返回茨维考,并将闵采尔降职到该镇一个较小的教堂。在那里,闵采尔可能受到了茨维考“先知”的影响,这些先知分享给他一些神秘的信仰,包括理想的重要性,以及救赎与圣经的无关性。
闵采尔进行了煽动性的布道并分发小册子,这导致他被驱逐,先是从茨维考被驱逐,然后是从布拉格和其他多个城市;最后,他落脚在萨克森人居住的阿尔施泰特镇上。在被驱逐的路上,他发展了自己的天启末日主题。1524年,他对萨克森州的约翰公爵进行了一次著名的布道,其主要围绕《但以理书》中的尼布甲尼撒之梦;公爵不可能不理解这个典故,但是他回应说,罗马教堂和那些支持它的贵族已经取代了但以理的希腊塞琉西帝国;闵采尔更加清楚地向公爵指出,有理想的先知们,通常是那些没有受过正规宗教教育的平教徒[92],但是他们在解释《圣经》方面起到了主要作用,他们现在都生活在末日前最后的日子中。最令人震惊的是,闵采尔宣称自己是新的但以理,他的追随者是“被选者”,他们理解末日的紧迫性,他们的出现不仅是为了观察,而且是为了积极实现它。
闵采尔布道后,公爵愤而不发地离去。闵采尔继续出版了更多的反教权主义小册子,这进一步恶化了他和公爵之间脆弱的关系。最终,公爵受够了,他强制关闭了闵采尔的印刷机,并将闵采尔传唤到他在魏玛的城堡里,使其接受审讯。由于担心自己会被杀,闵采尔离开了阿尔施泰特镇,又在几个动荡的地方逗留后,他成为农民战争的高潮——弗兰肯豪森战役——的叛军领导人之一。
至此,闵采尔已经说服了自己以及许多追随者,他们相信上帝让闵采尔开启末日。他不仅用自己的“千年王国”理想来说服民众,还引用了多段圣经经文来支持自己。他似乎对《马太福音》第24章印象深刻,这一章讲述了耶稣预言圣殿将被摧毁,随后发生饥荒、瘟疫、战争、地震等全球性灾难。上帝还用基甸之剑武装闵采尔,让他和他的军队战胜处于优势地位的贵族军队,据一位观察者说,他“用他的外套袖子抓住了敌人的所有子弹”[93]。
受此鼓励,1525年5月14日,农民叛军冲向贵族雇佣军(见图1-3)。但雇佣军仅以6人的伤亡为代价,屠杀了90%的叛军部队,约6000人被杀。[94]闵采尔仓皇逃离战场,但很快被抓获并被带到贵族面前,经过长时间的审讯后,他被斩首。[95]
图1-3 1525年农民战争的地标
闵采尔及其追随者的悲惨死亡,只是拉开了这场血腥的世界末日论的序幕而已。在繁荣的波罗的海海上贸易航线上,末日论将在接下来的10年里席卷欧洲西北部。
2 滥用末日叙事的悲剧
信徒与无赖
1534年2月,威斯特法伦州的明斯特城的气氛狂热,居民们报告说,看见天空中出现了三个太阳,这在那个时代很容易被认为与尤利乌斯·恺撒死后出现的预兆相同,预示着将出现像屋大维、马克·安东尼和雷必达那样的后三头同盟[1]。
这一愿景尤其激励了一个被称为再洗礼派的新教教派,该教派反对天主教传统的婴儿洗礼做法,而是对新皈依者施行成年再洗礼。有一位名叫赫尔曼·冯·克森布罗克的天主教徒,他小时候目睹了1534年事件,后来他记录到:“天空似乎张开了嘴,出现长长的裂缝,可怕的火焰从裂缝中闪烁……(农民们)看到这座城市似乎着火了,但当他们赶来调查时,发现火焰不仅没有伤害城市,而且完全消失了。”[2]
年轻的冯·克森布罗克对街头的疯狂事件感到惊讶,并将再洗礼派描述为:
……如此错乱,如此失常,如此被疯狂驱使,他们超越了诗歌中描述的愤怒。他们没廉耻地在市场上跑来跑去,有的头发蓬乱,有的衣服松散,有的头巾在风中飞舞。有些人跳起疯狂的舞蹈,仿佛要在狂躁中飞翔。有些人脸朝下趴在地上,伸出手臂,身体摆成十字架的形状……有些人躺在松软的泥浆里,一遍又一遍地翻滚。有些人跪下来大声喊叫。有些人睁着闪光的眼睛号叫。有些人口吐白沫。有些人摇头咬牙地做出威胁的表情,有些人捶胸顿足、招摇过市。有人哭,有人笑。从另一个角度看,与其说我们嘲笑他们的疯狂,不如说是为他们而悲伤。[3]
托马斯·闵采尔短暂、血腥、笨拙的起义后不到10年,约阿希姆的另一批能力更强的子民在明斯特城企图实现他们狂热的末日愿景,这被称为再洗礼派的疯狂。1533—1535年,他们一度控制了市政当局,后来又在后者的最后攻击下失败。
德意志农民战争惨败之后,群体疯狂的中心逐渐向北移动,到了今天的德国西部和荷兰所在地(见图2-1)。几十年来,这个地区在汉萨同盟[4]的推动下出现日益繁荣的局面。汉萨同盟是一个松散的贸易联盟,沿波罗的海和北海延伸,大致从今天的爱沙尼亚共和国到比利时的佛兰德。上一章所提到的德意志农民战争主要源于对社会的不满,但这一场德国和荷兰的民间叛乱是由一种新的宗教教义——再洗礼主义——所驱动的。
图2-1 再洗礼派疯狂事件的地标
8世纪末,查理曼[5]已经占领了明斯特城,该地区位于今荷兰东部、德国埃姆登城南部。他派了一位名叫卢德格尔的传教士去改变该地区的宗教信仰,并强迫当地居民皈依基督教。卢德格尔在当地某处河岸上建造了一座修道院,该城由此得名[6]。随着明斯特在汉萨同盟经济中日益繁荣,该地区富丽堂皇的主教堂和众多的礼拜教堂使城市景象更加繁荣。
明斯特城基督教会的繁荣是有代价的:用于支持教会的沉重的什一税落在教徒身上,而神职人员却不需要纳税;修道士们耕种土地,修女们在织布机上工作,他们与当地农民和布料生产商产生了竞争。如此贪婪的教会并不是明斯特城所独有的:在整个欧洲,教会行为点燃了宗教冲突和公众愤怒的火焰。[7]
再洗礼派本身起源于10年前在瑞士苏黎世开展的一系列晦涩难懂的神学讨论。1519年,一位名叫乌尔里希·茨温利[8]的天主教牧师建立了一座改革宗教堂。茨温利参加了一系列由市议会发起的正式教义辩论,被宣布为获胜者。他们在市议会面前辩论的议题之一就是洗礼时间。从逻辑上讲,只有成年人才能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行事,才能有意义地服从于基督,《新约》中的福音书也是这样描述的。但是,婴儿洗礼是从3世纪就已经确立了的,到马丁·路德和茨温利时期,几乎已经是一种普遍的、毫无疑问的教会做法。
茨温利在这次辩论中的反对者之一,一位名叫康拉德·格列伯的商人,反对婴儿洗礼——“洗孩子”,因为这些神学后裔长大后可能会轻视它。辩论之后,格列伯为他的一个朋友乔治·布劳罗克施行了再洗礼,然后他们两人开始为其他成年人施行再洗礼。
当时,这并没有引起什么。茨温利本人也评论说,他和格列伯之间只有很少的神学时间,只讨论了一些“不重要的周围事件,比如应该对婴儿还是成人进行洗礼,基督徒是否可以担任地方法官”[9]。
但再洗礼派的导火索已经点燃,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两条导火索:一条穿过波罗的海和低地国家(今荷兰、比利时,以及莱茵河、埃姆斯河、斯海尔德河和默兹河的河口),另一条穿过明斯特。这两条导火索分别燃烧,直到1534年,在明斯特合并,点燃了历史上最混乱的群体幻想之一。
梅尔基奥·霍夫曼是一位德国毛皮贸易商,经常来往于汉萨同盟的城市间(可以带来丰厚利润),他点燃了波罗的海和低地国家的导火索。他比路德小10岁,在1523年左右获得维滕贝格大学的教授职称,并在来往行程中传播主张改革的异端教义。几年后,他对《启示录》念念不忘,开始背离路德的教义,宣扬一场即将来临的末日式善恶大战。
和之前以及之后的启示性末日论者一样,他热衷于应用自造的末日数学。霍夫曼计算出,基督死于33年,使徒时期[10]持续了100年,直到133年。他认为,由于犹太人的罪行,人类受到了三年半的惩罚;由于巴比伦时期的邪恶,惩罚时间增加了20倍;由于教会对耶稣的疏离堕落,惩罚时间又增加了20倍,总共增加了1400年。因此,世界末日将发生在1533年,这一预言在波罗的海的多个贸易城市引发了暴动和混乱,包括吕贝克、斯德哥尔摩和一些丹麦港口。由于制造了这一系列混乱,霍夫曼被逐出这些城市。[11]
就其性质而言,再洗礼主义是一种有吸引力但组织分散的神学,其信徒仅仅因为相信成人洗礼而被统一。最终,再洗礼派在整个西欧,尤其是汉萨同盟贸易路线上蓬勃兴起。霍夫曼的启示性再洗礼在低地国家取得了最大的成功,尤其是在东弗里西亚最大的城市埃姆登,其位于德国沿海地区,今荷兰边境以东。
15世纪末,哈布斯堡人接替勃艮第人开始统治低地国家。此时,这些城市已成为欧洲大陆最繁荣的城市。在路德摧毁教会对《圣经》解释的垄断权以及谷登堡发明的印刷机的支持下,当地居民在一种被称为“秘密集会”的小型非官方组织下聚集。这种“秘密集会”是各种宗教派别的温床。
1530年左右,霍夫曼经过当时宗教改革活动的密集之地——斯特拉斯堡,这座城市是再洗礼派中比较温和的瑞士版本的发源地,他将其嫁接到他的末日信条中。1531年,与《启示录》相呼应,他将斯特拉斯堡定为《启示录》提到的144000名神圣信使聚集的地方,并将在该城战胜邪恶势力的大规模围困。他向斯特拉斯堡市议会请愿建立自己的教堂,但这再一次导致他被驱逐,于是他回到了低地国家,对大量成年人进行再洗礼,仅在埃姆登主教堂的一次就有300人。[12]
1531年12月,神圣罗马帝国当局——低地国家实际上的统治者,抓获了扬·沃克茨,他是霍夫曼的一个门徒,曾在阿姆斯特丹对50名皈依者施行了再洗礼。他们邀请他逃跑,但他选择了殉道,并与9名追随者一起被斩首。为了保护教徒,霍夫曼把宗派的教义改为禁止成人洗礼。[13]1533年,霍夫曼返回斯特拉斯堡,这很不明智。在那里,教会判定他犯有异端罪,罪行相对次要,并将他囚禁在一些条件恶劣的牢房中。他平静地接受了阴冷的新环境,因为他认为世界末日即将来临,自己不会在那里待太久。但是,这个很乐观的推测被证明是错误的。他在狱中度过了10年,其间,下面街道的市民偶尔会听到他轻轻地吟唱圣歌,并不断重复:“你们斯特拉斯堡的不敬上帝的经书家们有祸了!”[14]
霍夫曼入狱后,他的追随者,一位名叫扬·马提斯的面包师来到阿姆斯特丹,宣称自己是先知以诺。令信徒们高兴的是,他又开始了成人洗礼。以诺是《旧约》中在生前就被上帝带到天堂的仅有的两个人物之一,另一个是以利亚,而霍夫曼在此之前已经盗用了以利亚的身份。此外,一些再洗礼派成员以《启示录》11:3~11:12的内容作为证据,证明以诺和以利亚是两个未言明的“被提”见证人。随着时间从1533年进入1534年,世界末日并没有到来,低地国家的信徒被迫将末日时间推迟到1535年,并将地点从斯特拉斯堡北移到宗教上更具宽容性的明斯特。
1534年3月,至少3000名阿姆斯特丹的再洗礼派教徒试图穿越须得海[15]去往明斯特。哈布斯堡军队阻止了他们,并处决了大约100名异教徒,其余的被当作无辜受骗者放走。在那个时代,哈布斯堡军队的这种做法被认为是温和的。第二天,几个“使徒”激动地挥舞着刀,在阿姆斯特丹的街道上游行,警告说最后的审判将会在复活节前到来;他们被抓住并被杀死。那一年,(荷兰)海牙的哈布斯堡当局已经部署了“飞行纵队”,围捕这些低地国家的再洗礼者,对抓捕到的信徒施行酷刑,让他们在认罪和被处决之间做出选择。[16]
1535年2月的一个寒冷夜晚,一群再洗礼者赤身裸体地跑过阿姆斯特丹高呼:“对神不敬者有祸了!”公开裸体象征着在上帝面前忠贞不渝,在明斯特也很常见。最后,拒绝穿衣服的男人被处死,拒绝穿衣服的女人被淹死。(刀和裸行者在荷兰语中留下了两个新词:zwaardlopers和naaklopers。)
荷兰的许多其他城市也出现了再洗礼派暴动,这导致了更多的处决。到1535年中,多达20%的阿姆斯特丹人可能经历过成人洗礼,许多受洗礼者(如果不是大部分)都是无辜的局外人,他们是不断升级的镇压和抵抗(包括几场大规模的激战)下的难民。5月11日,携带武器的再洗礼者占据了该市的一个主要集市,在失败被捕之前,他们大声喊道:“爱上帝的人,加入我们吧!”3天后,当局挖掉了11名头目的心脏。当年夏天,当局割断了一位再洗礼派领袖的舌头,因为他用舌头来布道;然后,当局砍掉了他的右手,因为他用右手洗礼;最后,当局砍了他的头。[17]
即使对于那个时代,这场对再洗礼者的镇压也显得很残酷,肯定比路德和茨温利的追随者遭受的镇压要残酷。路德和茨温利废除了教会对《圣经》解释权的垄断,这已经够糟糕的了,但至少他们尊重私有财产,尊重世俗化的政府权威。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再洗礼派却主张没收集中的财富,特别是集中在教会手中的财富,并否认现有政府的合法性。再洗礼者还在煽动性的言论中掺入了即将来临的末日这种信念;很多时候,行动会加速灭亡。
尽管荷兰的再洗礼者众多,但由于哈布斯堡家族对荷兰控制得过于严格,他们无法成功;他们需要更温和的政治土壤,这意味着,一个事实上不受哈布斯堡家族控制的城市。他们发现了明斯特,并在那里点燃了再洗礼派疯狂的第二条导火索。
许多汉萨同盟的城镇,如但泽和吕贝克,都是所谓的“自由城市”,基本上独立于遥远而日益衰落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只在名义上效忠。这些几乎独立的城镇大多由当地贵族统治,例如明斯特由一位“亲王主教”统治。被选为“亲王主教”的代价通常非常昂贵,其需要由当地大教堂挑选并必须经过教皇确认,他们更多的是以封建主的身份进行统治,而不是政教合一的身份。
1525年,明斯特的亲王主教弗雷德里克·冯·维德由于害怕农民战争,将权力下放给一个由24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其中包括两名共同市长。与低地国家政府不同,该委员会基本不受哈布斯堡的影响。近10年后,该委员会将成为再洗礼派实施疯狂暴力破坏的楔子。[18]
再洗礼派将滩头阵地定在明斯特,大多数历史学家将这归因于贝尔纳德·罗特曼。他于1495年左右出生在一个铁匠家里,与他的祖先一起被指控犯有巫术罪。小罗特曼被描述为具有“变化无常的、小丑的气质”。由于太穷,他没有上学。他叔叔在明斯特圣莫里斯教堂担任教区牧师,在叔叔的指导下,他成为唱诗班男童,后来以唱歌谋生。到青春期结束声乐生涯时,他已经赚得了在美因茨市学习所需要的钱,并在那里获得了硕士学位。1529年,他回到了圣莫里斯教堂。[19]
1530年左右,罗特曼已经成为一名有说服力的传教士,得到了富有布商贝尔纳德·克尼佩尔多林的资助。克尼佩尔多林还担任协会会长、市议会议员,首先皈依了路德教,后来在罗特曼的影响下成为一名秘密的再洗礼派教徒。克尼佩尔多林印刷了罗特曼的小册子。不仅在明斯特,而且在低地国家,这些作品都点燃了再洗礼的火焰。
现代社会对疯狂的再洗礼派的了解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两位观察者,一位是前面提到的赫尔曼·冯·克森布罗克,另一位是海因里希·格雷斯贝克。后者是一位皈依再洗礼派的木匠,参与了整个过程,并在最后扮演了一个小而关键的角色。冯·克森布罗克和格雷斯贝克都留下了详细的书面记录,他们在记录中所体现出的个人偏见表明,这些记录看上去是可信的。[20]
根据冯·克森布罗克的描述,最初罗特曼忠实地传授天主教教义,但后来:
渐渐地,他开始将那些看上去与天主教教条背道而驰的教义融入他的布道中。他开始煽动平民对神职人员的愤怒,这吸引了一些渴望新奇事物的市民。[21]
他在圣莫里斯教堂的上级决定保护他们的信众不受日益激进的观点的影响,因此借给他20个金弗罗林[22]供他去科隆深造学习。他既没有去也没偿还借款;相反,他直接前往了维滕贝格。路德和梅兰希顿的家就在那里。
1531年,这位年轻的牧师回到了圣莫里斯教堂。他作为一位坚定的路德宗教徒,陶醉于作为煽动者的快乐之中,非常善于吸引人群到城墙外的小教堂里。根据冯·克森布罗克的记录:
许多人,特别是那些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像尊敬上帝一样尊敬他,听信他说的每一句话,并深信他的行为都是奉上帝之灵。即使官方明令禁止,他们还是成群结队地从城里跟着他,因为他们渴望听到他讲话,他们的渴望如此强烈,以至于他们认为除了他之外没有其他传教士了,他们蔑视、谴责和诅咒其他人以及所有的神职人员。[23]
作为一名忠诚的天主教徒,冯·克森布罗克对罗特曼的布道不屑一顾,“与其说是有确凿的论据,不如说是拙劣的诽谤”。然而,无知的平民们无法区分什么是雄辩,什么是夸夸其谈,他们认为他说得很好。[24]
此时,罗特曼已被圣莫里斯教堂免去牧师职务,他带领一伙暴徒来到教堂,砸碎了神像,推倒了祭坛,砸碎了一个银杯,焚烧了圣母玛利亚的画像。当局再次驱逐了他,他又一次到了维滕贝格,在那里,他给路德和梅兰希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据说他们俩很有先见之明地评论道:“罗特曼要么非常好,要么非常坏。”[25]
1532年,罗特曼再次回到明斯特,他开始公开支持再洗礼派的观点。这是一把双刃剑。成人洗礼不仅获得了听众的认可,也得到了教会的许可。到那时,对于曾经把再洗礼者绑在木桩上焚烧,以及曾经将石头绑在再洗礼者的脖子上并将他们抛入水中,教会已经表现出一丝内疚。用再洗礼主义学者克里斯托弗·麦基的话说,“有点儿像一个神学笑话”[26]。
此时,亲王主教冯·维德仍然控制着这座城市,并强迫罗特曼停止亵渎神明的行为。罗特曼遵从了几个星期,但随后又不顾一切地给冯·维德写信说:“我问心无愧,因此我毫不怀疑我可以依靠上帝的怜悯。他会保护我,把我从危险中解救出来。”[27]
1532年2月,罗特曼在该市的一个主要教堂——圣兰伯特教堂的院子里布道,公众被他动摇了,自发地选择以他作为自己的牧师。更重要的是,他在市议会中赢得了足够的支持,他不会再被驱逐。明斯特的宗教热情不仅限于再洗礼;全城的教堂中都有激进的路德派传教士,除罗特曼以外,他们都来自其他城市。
在使城市皈依方面,罗特曼的成功与低地国家的霍夫曼和马提斯不相上下。罗特曼在圣兰伯特教堂的布道结束后不久,冯·维德在失意中辞职,他的继任者在被祝圣[28]之前就去世了;6月,没有多少基督教会背景的一位伯爵的儿子,弗朗西斯·冯·瓦尔德克,升任亲王主教。下半年,他封锁了这座城市,而作为回应,再洗礼派成功地突袭了城墙外冯·瓦尔德克的总部,这样明斯特就完全处于叛逆的再洗礼者的控制之下了。1533年2月,他们达成了一项妥协:教区教堂可以实行路德教,而大教堂将保持天主教。[29]
尽管达成了妥协,但明斯特的天主教徒和路德教徒的时间已经不多了。罗特曼的小册子,由富有的布商克尼佩尔多林承销,已经渗透到了低地国家。这些小册子将私有财产列为邪恶的根源:“上帝所造的万物都是共有的,就像今天仍然可以共同享受空气、火、雨和太阳一样,任何东西都不能让某些偷窃者抓在他们自己手里。”罗特曼将明斯特描绘成一座富足的城市,它张开双臂欢迎信徒,数百名来自低地国家的可怜人南行至明斯特——再洗礼者口中所谓的新耶路撒冷城——去朝圣。
1533年初,天主教徒、传统的路德派教徒和再洗礼派教徒不稳定地混杂在这座城市,其中的再洗礼派不想遵守与亲王主教之间的协议。与此同时,从低地国家涌入很多再洗礼者,引发了3月份的特别委员会选举,选举结果是激进的路德派占多数,相当多的再洗礼者占少数,没有天主教徒。[30]市议会对那些在基督大教堂给婴儿洗礼的家庭处以罚款,标志着新的统治开始。
与此同时,在低地国家,扬·马提斯为一个来自莱顿市的名叫扬·博克尔松[31]的人施行再洗礼。和霍夫曼一样,马提斯是一个冲动、暴躁的传教士,而扬·博克尔松则利用自己的戏剧表演技巧和精于算计的能力塑造出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
作为一名镇长和一名农奴妇女的私生子,博克尔松一出生就面临着痛苦和失望,父母安排他接受了初级教育,并让他在裁缝店做学徒,但他并不擅长于此。他的一些其他天赋,很快就在明斯特显现出来:金发碧眼的英俊外表,优雅、狡黠、富有演讲造诣和表演天赋。用千禧年学者诺曼·科恩的话说,他利用这些天赋“将现实生活塑造成一部戏剧,以自己为主角,以整个欧洲为观众”[32]。
1533年末,马提斯派了几名使者前往明斯特,他们于次年1月抵达。其中包括博克尔松,他在前一年夏天来过这座城市。一到那里,他们就发现罗特曼及其追随者已经为城里的大概1/5的成年人施行了再洗礼,该城有多达1/3的人相信世界末日即将来临。马提斯本人于1534年2月9日来到这里。[33]马提斯和博克尔松的到来标志着两位再洗礼者融合在一起:罗特曼具有说服力的土生土长的明斯特再洗礼主义,以及梅尔基奥·霍夫曼从低地地区衍生的催眠般的末日幻觉。对双方来说,他们抵达明斯特的意义非常明确。用学者拉尔夫·克勒策尔的话说:
先知派遣使者施洗被解读为上帝正在准备世界末日。在此背景下,战争、瘟疫和通货膨胀,以及帝国的改革,突然成为末日的预兆。[34]
事情从这里开始发展迅速。再洗礼派让使者到邻近的城市传达信息:到1534年复活节,上帝会回来惩罚恶人,很少有人能活下来;只有在新耶路撒冷城明斯特才能获得平安和救赎。世界末日即将来临。
1534年2月6日,罗特曼为河对岸女修道院的修女们表演了一场滑稽戏剧:
他发表了一场赞美婚姻的布道,并用他演讲中神奇的击槌声打开了修女们童贞的营房。他似乎在敦促修女们去繁殖人类,而修女们对此并不十分反感。接下来,为了让修女们进一步从愚蠢过渡到彻底疯狂,他告诉她们修道院的塔楼及房屋结构将在第二天午夜倒塌,连同所有住在里面的人。他的神谕带给修女们的与其说是痛苦,不如说是欢乐,因为她们的灵魂充满了欲望,憎恨修女的生活。[35]
这些年轻的修女无处可去,她们认为罗特曼是上帝派来的人,于是带着自己的财产跑去了他的家。整个城市的市民都无眠,迎接末日的到来。
但是末日没有到来,为了挽回面子,罗特曼利用了一个正符合时机的圣经例子——约拿的故事,约拿错误地预言了亚述首都尼尼微的沦陷,全能者出于怜悯而没有责罚他。两个早晨后,再洗礼派的其他成员担心罗特曼的预测能力会使教派受损,于是滑稽地冲过街道,用“可怕的喊叫和疯狂的怒吼”大声宣讲,让不信教的人忏悔,试图以此来维护他们的信誉。那天下午,扬·博克尔松和克尼佩尔多林也加入了进来,一次又一次地大喊:“忏悔!忏悔!忏悔!”他们的疯狂感染了其他人,所有人一起以各种各样的姿态跳上跳下,摇着头,还有的扑通一声倒在泥里。一位再洗礼者骑马疾驰而过,宣布结束,并告诉所有人,他看见了成千上万的天使,所有人都将听到天使们的声音。[36]
这种疯狂激励了再洗礼者,当天晚些时候,500名再洗礼教徒占领了城市市场,后来被主流路德派教徒阻止。但路德教的阻止是短暂的;在2月23日的选举中,再洗礼派最终完全控制了市议会。2月底,武装的再洗礼派向非教徒发出最后通牒:选择接受再洗礼或被驱逐,“从这里滚开,你们这些不虔诚的人!上帝会惩罚你们!”[37]
再洗礼派摧毁了教堂的祭坛,并花费数天时间掠夺教堂里的金银,还焚烧雕像。他们还收取刻有“DWWF”的铜币,以允许行人通过戒备森严的城门。到了月底,亲王主教的军队开始围攻明斯特城,博克尔松告诉信徒,圣经要求,当末日来临时,上帝准许基督徒不再容忍,并准许他们全副武装去防御。
第一批被驱逐的天主教徒被允许带走他们的财产,但短缺的食物除外;最后一批离开的人只能带衣服,但衣服上的纽扣和金钩都被没收了。[38]再洗礼派教徒对政变中路德教对他们的反击记忆犹新,他们把愤怒集中在男人身上。而路德教徒和天主教男子预测亲王主教能够夺回这座城市,因此留下他们的女人来守卫他们的房屋和财产。这造成城墙内女人数量过多,很快将产生可怕的后果。[39]
1月,再洗礼者自愿捐出所有的物质财产——因为世界将会在复活节终结,但是到了3月,市议会开始禁止私人持有财产;罗特曼和博克尔松要求所有的金银和纸币都要上交到市政厅。为了鼓励捐赠,博克尔松宣扬,信徒有三种分类:完全放弃自我的好基督徒;保留部分财产的人,他们需要向上帝祈祷,但是上帝会心存报复;只为了方便而受洗的人,他们什么也指望不上,在末日将会被烧死。
马提斯和博克尔松把镇上所有人都聚集在大教堂广场上,向他们大声喊道,仁慈之门已经关上,上帝很生气。那些已经受洗的人被聚拢在一边,剩余的人,总共大约300人,被解除武器,被迫俯伏在地,祈求怜悯一个小时,这期间随时都可能被杀死。然后,他们被带进大教堂,被迫跪祈上帝3个多小时。最后,教堂门外的博克尔松戏剧性地打开门宣布:“亲爱的兄弟们,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我要告诉你们,你们得到了上帝的怜悯,你们将与我们同在,成为圣人。”第二天,他对镇上2000名未受洗礼的妇女重复了这个过程。[40]
到3月底,这座城市已经经历完一次宗教清洗;大约有2000名天主教徒和未受洗礼的路德教徒被驱逐,人数与从荷兰和东弗里西亚迁移来的再洗礼者人数大致相等,因此人口基本保持不变,约为9000。但是,该镇的宗教结构以及心理结构已经发生变化。不易受到他人影响的天主教徒被更易受到影响的再洗礼者取代,这加剧了已经变得明显的群体幻想行为。此外,对不敬虔者的驱逐和信徒的迁移只会加强“新先知”罗特曼、马提斯和博克尔松所说的“大灾难”的确定性,即末日真的要来了。
再洗礼者不仅要拥抱未来,还要毁灭过去,因此他们下令销毁所有市政记录,特别是债务分类账簿。狂热者们焚烧路德和阿奎那[41]的书籍;一些家庭和教堂里只剩下《圣经》。最终,博克尔松还对城市的门和街道进行一般性重命名,例如,圣路德门被简称为南门,他还按照字母顺序指派姓名给新生儿。[42]
这些“新先知”开始残酷地惩罚持不同政见者。一位名叫胡贝特·吕舍的铁匠,在2月份的选举中失去了议会席位,还对市政记录被毁感到不满。于是他被带到博克尔松面前,先是戏剧性地被赦免,然后戏剧性地被释放,他哭着求饶,但是被一把戟刺中背部。这位身体强壮、肌肉结实的铁匠还没有死,于是博克尔松朝他的背部开了一枪;吕舍被痛苦折磨了8天才死去。[43]
复活节前不久,马提斯参加了一些朋友的婚礼;他预言了自己的死亡,格雷斯贝克对此做了记录:
他在那里坐了一个小时,拍打着双手,上下点着头,沉重地叹着气,就好像快要死了。最后,他又醒了过来,叹了口气说:“哦,亲爱的父亲,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他站起来,把一只手伸向每一个人,并亲吻他们的嘴唇。他说:“上帝的平安与你们同在。”然后他和妻子一起走了。(那时,再洗礼者还没有很多妻子。)[44]
1534年,复活节在4月5日到来,但耶稣没有出现,世界也没有结束。那天,马提斯和十几名追随者离开城门,骑着马走向亲王主教的雇佣兵,后者开始屠杀他们。格雷斯贝克记录说,围城者将马提斯的尸体切成100块,玩耍似的用血淋淋的碎片相互撞击,并用一根长矛挑着他的头,然后向城内喊话:居民们应该找回他们的市长。[45]马提斯可能是想吸引耶稣回来,或者,为了完成《启示录》11章中的一段话,即以诺(他自己)和以利亚(霍夫曼,仍被扔在斯特拉斯堡监狱中)的死亡将标志着耶稣的回归。
博克尔松在乡村传教多年,还在上一年夏天到过明斯特,传教经历磨炼了他戏剧般的间谍技巧。在附近的舍平根镇,据说他通过洗礼治愈了一个生病的女孩,到1534年初他再回到明斯特时,已经很有名气了。他很可能一直在为这一时刻做准备。在此之前,他在明斯特一直保持着相对低调的姿态,马提斯去世后,他站在教堂的上层窗户处俯瞰人群,身穿白色长袍,沐浴在烛光中,右边是克尼佩尔多林,左边是迪沃——马提斯美丽而神秘的妻子,历史只记载了她的教名。
博克尔松告诉群众,马提斯应该被处死,因为他虚荣并贪婪,这让群众大为震惊。博克尔松指了指克尼佩尔多林,并告诉人们,当他住在克尼佩尔多林家时,看到了马提斯血淋淋地剖开了一名雇佣兵的肠子。这名雇佣兵告诉博克尔松不要害怕:马提斯将受到上帝的审判,而他,博克尔松,必须迎娶他的遗孀迪沃。之后,博克尔松再次指向克尼佩尔多林,让他证明雇佣兵说这话的时候他也在场。人群对这一神圣景象感到兴奋,不少人脱下衣服跳舞,所有人都知道了,博克尔松继承了马提斯的职位。[46]
马提斯和罗特曼还遗留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耶稣又一次没有出现,博克尔松必须向信徒解释这个问题。他预言,耶稣现在不会回来,直到新耶路撒冷城清除所有不洁的元素。
博克尔松不仅是一位杰出的煽动家,而且还是一位有能力的军事指挥官。他加强了该市本就很强大的防御警戒线,包括双墙、护城河和石制圆形大门。9000名公民面对的是数量大致相等的雇佣兵,因此不允许有累赘:妇女不仅在火药厂协助男子,而且还将亚麻花环浸入沸腾的沥青和生石灰锅中,从城墙上扔到突袭的雇佣兵身上。晚上,博克尔松的人溜进雇佣兵帐篷,割断他们的喉咙,并给幸存者留下纸条,鼓励他们皈依再洗礼派。
5月25日,博克尔松的部队轻松击退了亲王主教军队的进攻,其中许多人投奔进城(尽管其中6人不久就因酗酒闹事而被处死)。[47]这场胜利极大地鼓舞了再洗礼者;当然,上帝是站在他们这一边的,亲王主教军队的失败巩固了再洗礼者对城市的控制。
7月,博克尔松宣布所有以前的婚姻无效,并命令所有成年人再婚。此时,路德教和天主教留下的女性加剧了男女比例失调,女性的数量几乎是男性的三倍。因此再洗礼派鼓励一夫多妻制。起初,再洗礼派中那些富有攻击性的男性疯狂地在城市里四处寻找年轻女性和童女,他们基于一个理论,用格雷斯贝克的话说,“拥有的妻子越多,这样的基督徒就越好。”很快,领导层意识到,由此产生的自由放任的雄性激素已经破坏了城市的稳定。为了遏制这些疯狂男性的行为,他们规定,新娶必须经过主妻的同意,并允许各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离婚。但即便如此,第一任妻子也对他们新扩大的家庭感到不满,这是可以理解的,她们经常虐待这些新添的妻子。为了鼓励人们遵守一夫多妻制,领导层将最顽固的妻子监禁起来,并斩首了不少人。[48]
婚姻法引发了一场暴动。大约120名男人抓获了博克尔松和克尼佩尔多林,并指认他们为刽子手,但是一场反击战将这二人又营救了出来。大多数叛乱者都祈求到了宽恕,但博克尔松枪杀、斩首了47名叛乱者,还有少数叛乱者被砍死。除此之外,博克尔松还处决了更多抵制一夫多妻婚姻的妇女。
8月,亲王主教又进行了一次袭击,他们几乎冲破了内墙,但最终被击退。袭击者遭受了可怕的损失,因为当他们爬向城墙抬起头的时候,发现迎接他们的死亡形式是煮沸的大锅、木柱和树木,一旦木桩和树木掉落,会立即将他们其中的几个人从爬梯上带下。他们中的幸运儿从破裂的外墙逃了回来。之后,亲王主教的军队几乎解散。[49]
这场胜利鼓舞了博克尔松的精神和气势;他认为自己是大卫王转世,也是这个星球唯一合法的统治者。他还英明地推断,这样一个惊人的说法最好是出自他人之口。那年夏初,一位名叫扬·杜森舒尔的跛行金匠从附近一个小镇来到明斯特,他自称拥有预言能力。果然不出所料,在亲王主教第二次袭击失败后,他宣布上帝已为博克尔松施了涂油礼,任命他为国王。[50]
作为君主,博克尔松宣布明斯特的旧宪法不适合新的神圣秩序,废除了市议会和两个市长职位,并以皇家法庭取而代之。“新耶路撒冷”被重新命名为“上帝的子民”。
在击退亲王主教的第二次进攻后,邻近的亲王加强了封锁,并任命了一名新指挥官。因此,食物和供应品很难偷运到市里;这位新国王的臣民们衣衫褴褛,慢慢被饿死。博克尔松却一点儿也不担心,他对戏剧和戏服的热情开始高涨。格雷斯贝克这样描述博克尔松:
他为自己做了一件天鹅绒外套,用华丽的丝织布制作成华丽的紧身裤和紧身短上衣,还有华丽的金帽子、一顶带天鹅绒细绳的皇冠、一把配有金鞘的刀、一把配有金鞘的匕首、戴在脖子上的许多金项链……他把世界挂在链子上,就像在他的盾形纹章上挂着的那个金色圆球一样。这像他的盾形纹章一样闪烁着蓝色斑点。[51]
博克尔松的奢华感还延伸到为他的骑兵装备华丽的衣服,用华丽的丝绸,“制作成半身服装,一只手臂没有袖子,胸部镂空,因此他们在马背上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并为他的家仆穿上红色外套,配上灰色或金色戒指,以戒指大小显示仆人等级。[52]
10月,杜森舒尔将预言中博克尔松的统治权扩展到整个地球,并宣布上帝将吹响三次号角,这标志着该城通往上帝应许之地的旅程开始。1534年10月31日日出前,瘸腿金匠杜森舒尔爬上圣兰伯特教堂的塔楼,吹响了牛角。然后他下楼,继续在街上吹喇叭,其他人则吹奏其他乐器。成千上万的居民费力地走向大教堂广场,男人们扛着武器,女人们抱着小孩和她们最珍贵的财产。更多的号角吹响了,博克尔松骑着一匹白色的种马,全身行头,在20个护卫的簇拥下来到这里;后面跟着的是坐在马车里的迪沃王后,她由仆人侍奉着,还有他的另外15位妻子。
此时,博克尔松已经把没有到来的末日提升到了高级剧场。他命令一位受尊敬的贵族,格拉赫·冯·武伦,带领自杀式冲锋队冲向围攻部队。然后,这位国王让冯·武伦宣布,这只是一次旨在测试他们意志的演练,他很高兴地通知他们,他们已经通过了。博克尔松脱下他的猩红色长袍,摘下王冠,放下君主权杖,和他的“长老们”一起为饥饿的群众提供了一场盛宴。除了给他们供应食物,博克尔松和长老们还与男人们开了一个轻松的玩笑——谈论他们妻子的数量。格雷斯贝克写道:
只有一位妻子的市民羞愧地坐着。这样的人还不算信徒,不算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他们坐着吃喝,兴高采烈。在大教堂广场上,这些人看上去并不像马上要死的人,每个兄弟都坐在妻子们旁边,到晚上可以选一位他渴求的人和他一起上床睡觉。[53]
市民们饱足后,博克尔松站起身来,声泪俱下地宣称,他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将退位。博克尔松刚说完,杜森舒尔就转达了上帝那里传来的消息:上帝命令他和其他26个人一起前往附近的4个城镇传播消息,以加速末日的到来。
此外,杜森舒尔透露,博克尔松应该恢复其国王的职责,其中最主要的职责就是惩罚明斯特城中的不虔诚行为。然后,这位金匠把王冠重新戴在国王的头上,并把他的猩红色长袍和君主权杖还给了他。
这戏剧性的一幕也许就是博克尔松本人的杰作;他在27名信使及其134位妻子面前,一举提升了自己的权威,摆脱了潜在的竞争对手。然后,国王和他的妻子以及宫廷人员,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每上一道菜前,他的仆人都会大吹大擂。晚餐结束时,博克尔松沉默地坐了一会儿,然后告诉在场的人,他从上帝那里得到了启示,上帝命令他把刀和一个被俘的雇佣兵带来。他命令俘虏坐下,被拒绝后,他威胁俘虏说要把其腰斩,而不仅仅是斩首,俘虏未反抗。完成了上帝的旨意后,博克尔松结束了这顿饭。[54]
27名信使离开了;然后26名信使被抓获并被雇佣兵处决了,除了一个名叫海因里希·格拉斯的人,他因会说拉丁语而没有被杀。这也引起了亲王主教的注意,使格拉斯有机会叛变。[55]
格拉斯回到明斯特,讲述了他戏剧性地从亵渎上帝的人手中逃脱的故事,然后离开了这座城市,将无价的情报送给了亲王主教:食物和武器已经短缺,这座城市已经分裂,一边是曾经忠诚但现在饥肠辘辘、士气低落的民众,另一边是再洗礼派的精英们,他们的特权使他们能够保持精气和幻想。
格拉斯离开这座城市之前给镇上的人留下一封谴责信:“现在明斯特正在进行的行为都是一场骗局,因此,我谦卑地祈祷你们最终睁开眼睛——是时候了!注意你们的行为,你们显然违背了上帝和他神圣的话语。”[56]尽管信使们已经被杀,但博克尔松安慰信徒们,信使死亡是上帝的意愿,他派遣了更多的信使到更远的低地国家去招募新的再洗礼者来守卫城镇。为了迎接增援部队的到来,他下令制造装甲车,以穿越封锁线回到城镇。
但增援没有到来,第二批信使也杳无音信。这些持续出现的不幸事件,再加上邻近亲王向亲王主教支援了更多的雇佣兵,使他们没有机会再取得军事胜利。罗特曼告诉市民,虽然他们不能依靠外部世界,但上帝会拯救他们。随着食物和资源的日益匮乏,博克尔松削减了军队,转而专注于神学研究。
1535年1月1日,博克尔松发表了一份宣言,其中规定,“只有那些以上帝的话语为导向的政府才能得到保护”,“做出法律决定是国王、他的摄政者以及法官的特权”,“一个不受非基督胁迫的政府不应该受到干涉,即使它还没有接受信徒的洗礼”[57]。
一群年仅10岁的儿童因偷窃食物或涉嫌叛国而被处决。一位名叫图尔班·比尔的丹麦贵族离城后不久被发现是间谍,三个知情妇女在大教堂广场被斩首。其中一个是克尼佩尔多林的情妇,她没有被纳为妻子,因为她是妓女。被带到断头台上时,她公然谴责克尼佩尔多林的背叛行为;愤怒的克尼佩尔多林抓起一把刀砍了她的头。[58]
到了复活节,低地国家的救援部队还没有出现,博克尔松宣称,他一直以来都是从精神意义而不是军事意义上定义“胜利”的。当镇上的流浪猫狗都已经被吃掉的时候,饥饿的市民们才被允许离城。
博克尔松给予民众三四天的离城期限。离城民众的衣服被交换为破布;那些在期限之外离开明斯特的人被抓获并被处以绞刑。还有少数按照期限离城的民众被城外的雇佣兵屠杀,他们的头被挂在木桩上。格雷斯贝克将此解释为“霍布森选择”[59]:“他们仍然选择从城市叛逃,因为他们在城市里遭受了如此巨大的饥饿。他们宁愿被杀,也不愿在巨大的饥饿中受苦。”[60]
几周后,为了节省食物,博克尔松允许男人与他们的某些次要妻子以及孩子断绝关系,这样他们就可以离开;博克尔松也和他的妻子以及孩子断绝了关系。格雷斯贝克观察到,“如果有人出一块面包,那么肯定有一些再洗礼者愿意用一位妻子换回一块面包。当没有面包的时候,法庭就没什么存在意义”[61]。
这时,雇佣军每天都要将50名男性逃犯斩首,让逃犯中的妇女和儿童挤在围墙外的一块几百码宽、周长4英里的地狱般的土地上,其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都没有食物和住所。后来雇佣军允许其中的外国妇女和儿童回家,明斯特当地人被拘留,一直到城市沦陷。[62]
大约5月23日,格雷斯贝克和其他几个人也逃离了这座城市。和以前大多数逃离者一样,他们被抓获了,但幸运的是没有被杀;就格雷斯贝克而言,由于他年轻、个性讨人喜欢以及抓获他的雇佣兵心地善良,他只是被判入狱。[63]他的成功逃离鼓励了数百人逃离明斯特,但最后几乎所有人都被杀了。
格雷斯贝克在牢房的泥土地上为雇佣兵画了一张地图,勾画出军队应该如何进入城市。6月22日晚,一位名叫“朗斯特里特的小汉斯”的人(曾是围攻者,后来叛变到明斯特,然后又和格雷斯贝克一起逃离明斯特)和格雷斯贝克通过一个小型浮动桥游到一个能够穿过护城河的地方,35名雇佣兵从那里迅速穿过护城河,杀死了熟睡的哨兵,用小汉斯的钥匙打开了大门。在防御者最终关闭城门之前,至少还有300多名雇佣兵沿着又短又细的堤道进入(比起格雷斯贝克,围攻者们更信任小汉斯,也许是因为小汉斯最初是他们中的一员,所以小汉斯带领他们进攻,格雷斯贝克则留在桥上)。重新关闭城门后,困在城墙内的入侵者本来几乎就要被博克尔松的部队消灭了,但他们狡猾的指挥官威廉·施特丁用假谈判拖延了一段时间,直到后来亲王主教的主力兵团涌入该城,并在残酷的肉搏战中扫荡剩余的再洗礼者。[64]
雇佣兵屠杀了600名居民,当他们发现每个人分到的战利品份额为50荷兰盾(相当于今天的1600美元)时,可能存在的任何罪恶感都消失了。再洗礼派护城河首领克里斯蒂安·克尔克林克很快被处决,一起被处决的可能还有迪沃王后。但博克尔松、克尼佩尔多林和另一名副手布伦德·克雷切丁克因各种神学犯罪、盗窃和谋杀的罪名而被慢慢审讯。博克尔松被捕几天后,亲王主教悲伤地问道:“你是国王吗?”博克尔松傲慢地回答:“你是主教吗?”[65]上层领导中可能只有罗特曼逃脱了,而且人们再也没有听说过他的消息。
1536年1月22日是对博克尔松行刑的日子。按照帝国新刑法规定的程序,两名刽子手用一根木桩附着一个铁圈,圈住博克尔松的脖子使他不能动弹,并用灼热的钳子把他的肉撕下来。根据冯·克森布罗克的记录,“当被灼热的钳子触碰时,肌肉会发出明显的火焰,并因此散发出强烈的恶臭,使旁边的人感到恶心”[66]。
看到这一幕,克尼佩尔多林试图用脖子上的项圈让自己窒息,但刽子手们用绳子把他张大的嘴牢牢地固定住,并把他捆在木桩上,然后又回到博克尔松身边继续钳肉,博克尔松默默地经受着这种折磨。之后克尼佩尔多林和布伦德·克雷切丁克也经历了这种折磨。然后刽子手用刀划开三个人的喉咙,最后刺中心脏。刽子手把他们直立的尸体塞进铁笼里,然后把铁笼挂在圣兰伯特教堂的塔楼上,让所有人都能看到。[67]他们的骨头在那里保存了50年,街上仍然有这三个笼子[68]。
明斯特再洗礼派的继承者从他们的经历中吸取了教训;今天,成人洗礼的教义主要存在于阿米什和门诺派中,它们既安静又和平。
第三个大规模的中世纪末日事件发生在17世纪中期的英格兰,当时整个英格兰都处于混乱之中。17世纪早期,议会与斯图亚特国王之间存在冲突,后者继续宣称国王的神圣权利;而议会不满于查理一世对安立甘宗[69]的支持,其更亲近天主教。
不过,他们的冲突主要围绕财政问题。查理一世由于无法筹集到必要的资金支持他的军事行动,试图用一些非法手段结束议会的财政权力,尤其是筹集“船款”的权利。这是一项古老的皇家税,只在战时适用,而且只适用于沿海城镇。查理一世在和平时期收取议会外税收,并将其推广到内陆社区,引发了三场独立的冲突,其统称为英国内战,最终国王于1649年被斩首。奥利弗·克伦威尔建立了短暂的联邦和保护国制。克伦威尔的统治,以及他能力较弱、参与政治较少的儿子理查德的继任,被证明是灾难性的,使查理二世的君主制统治又在1660年得以恢复。
动荡催生了两大派别:一个是平等派,主张法治、民主改革和宗教宽容;另一个是第五君主国派,是一个千禧年主义团体,其末日论支持“圣徒”统治,自认为是正义的骨干,但是和明斯特的再洗礼派一样,一点儿也不民主、不宽容甚至不谦逊。第五君主国派统治英国后,正义者将无法得到休息,因为它颁布了一项神圣法令,授权随后征服欧洲大陆。尽管这两个派别都没有完整地幸存下来,但第五君主国派在1653年短暂存在的“贝尔朋议会”(以一名成员的名字命名)中几乎掌握了政府大权。“贝尔朋议会”是克伦威尔令人眼花缭乱的一系列议会之一。[70]
自约阿希姆以来,困难时期就会产生大量的数秘主义和末日论算术。英国外交官约翰·佩尔在1655年写道:
有些人认为,395年是异教终结的时代,因为当时罗马帝国中不存在任何一座异教徒圣殿。在此年上加上著名的数字1260,也就是1655年,是末日的新纪元。另一些人则认为是1656年,因为他们将《创世记》第五章中先辈们的生活时间进行加总,发现从创世到洪水一共经历了1656年,并由此推断,耶稣一定和挪亚一样,在第二年到来。还有一些人认为应该再等三四年,认为1260这个数字必须从狄奥多西死后、他的儿子们分裂罗马帝国时开始算起。甚至还有一些人认为需要再等11年,我们不必惊讶,这是由数字666推算出来的。(也就是说,末日时间将在1666年。)[71]
第五君主国派中一个叫阿里塞·埃文斯的人轻易地做出了最愚蠢的估计。《但以理书》中的“小号角”在书中代表希腊塞琉西帝国统治者安条克四世,那么它在当前时期又代表了谁,这是第五君主国派末日论中的关键要素之一。大多数信徒认为当前的小号角是国王查理一世,这让埃文斯很生气,因为他是已故国王及其大主教威廉·劳德的坚定支持者。对埃文斯来说,大主教的名字正标注着世界末日的时间:VVILLIaM LaVD中的罗马数字加起来是1667年[72]。
在另一领域,物理学家艾萨克·牛顿写了大量文章解释《启示录》经文(在他死后,其结集成一本《对但以理预言和圣约翰启示录的考察》),但是他很明智,并没有预测耶稣复临的日期。[73]
也许最有影响力的末日推算,当属一位名叫亨利·阿彻的传教士了。他在1642年出版了《基督亲临统治全地》,一部仅58页的著作,将但以理梦中被石头打碎的野兽重新解释为四个君主国:亚述/巴比伦、地中海/波斯、希腊和罗马。他认为即将到来的第五个君主国将由耶稣亲临统治,第五君主国派的名称由此而来。阿彻的计算表明,耶稣将会在1666年或1700年复临。这种模式完全属于新教神学范畴。路德认为第四君主国和野兽都是教皇制的隐喻。[74]
许多第五君主国派成员都是英国内战以及克伦威尔议会和护国政体的主要参与者,他们认为自己是即将到来的基督复临和最后审判事件的被动观察者。在英国内战期间,该派别中最杰出的人物是托马斯·哈里森,他官至少将,表现出极大的勇气和极强的能力。他还担任议会议员,主张进行改革。
大多数第五君主国教徒都主张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变革,例如哈里森。但是也有少数人并不认同,特别是一位名叫克里斯托弗·费克的煽动性传教士,他敦促公众进行一场暴力革命,去迎接一个由“圣徒”——也就是他们这些虔诚的精英——组成的千禧年神权政体。[75]
第五君主国教徒一开始很顺利,他们(包括哈里森)都参加了战争并在新模范军中担任高级职位,也是1648年克伦威尔清除“长期议会”事件的参与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克伦威尔要么不愿意,要么无法接受第五君主国教徒的政治和神学要求,他们之间的联盟开始破裂。1653年,第五君主国派在贝尔朋议会中达到了权力的顶峰,但维持时间不长,随着议会的解散和随后独裁护国政体的建立,克伦威尔和第五君主国派之间的关系恶化。克伦威尔断断续续地拘留了包括哈里森在内的许多第五君主国派成员,但他通常会谨慎对待这些老盟友,没有因为他们的千禧年信仰而处决他们。例如,1654年,那时的哈里森可能已被多达8个不同选区选中进入新议会,他提交了一份请愿书,敦促恢复“一个完全自由的国家”。克伦威尔发表了反对意见,拘留了哈里森,然后“温和”警告了他;几天后,又释放了他。[76]
用历史学家罗杰斯的话说,克伦威尔对待第五君主国派成员“就像对待自己顽皮的、被误导的孩子一样,虽然他们违背了他的意愿,但他不希望他们被监禁的天数太多,哪怕多一天也不行”。[77]
随着1660年4月查理二世复辟,第五君主国派的幸运终于耗尽。新国王对这群人怀有偏见和仇视。哈里森不仅曾经是查理一世被监禁时的看守,而且在判处查理一世死刑的司法程序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因此他尤其受到查理二世的仇视。6个月后,国王审判哈里森和他的同僚们(弑君者),其中有一些是第五君主国派的成员。大多数人都被判有罪,而哈里森发现自己是第一个被判有罪的人,并被告知:
在囚车上被拖到行刑地点;在那里,你将被吊起来,活人剖腹,你的内脏将在活着的你面前燃烧,然后你的头将被砍掉,身体将被肢解为4块,由国王陛下随意处置。[78]
曾经目睹过查理一世被斩首的日记作者塞缪尔·佩皮斯,记载了10月13日对哈里森的行刑:
我到查令十字街,去看哈里森少将被拖行、绞死并被肢解为4块;就在那里,观看的人都很高兴。他很快就被砍成块,头和心被展示给人群,这时人群发出巨大的欢呼声。[79]
在这次事件中,哈里森的头和4块身体在城里被四处展示,这令国王很高兴。两天后,佩皮斯又目睹了另一位著名的第五君主国派弑君者约翰·卡鲁的死刑执行仪式,他“在查令十字街被绞死并被肢解为4块,但是,幸运的是,他的身体各块没有被吊起来展示”[80]。[81]
第五君主国派中的一个小派系,其领导者是一位名叫托马斯·文纳的制桶工匠。他们一直幻想自己的民众支持率很高,足以通过武装暴动实现耶稣复临。尽管第五君主国派的其他一些更清醒的成员,如哈里森等人认为他们是鲁莽的,但文纳还是在1657年4月策划了一场暴动,不过暴动还没开始,就被揭发了,这证明他确实鲁莽。
奥利弗·克伦威尔对文纳及其同伙非常宽容,只是将他们囚禁在伦敦塔;克伦威尔死后,他的儿子理查德释放了这些无能的策划者,他们只被监禁了不到两年。随着查理二世的复辟以及哈里森和其他参与弑君的第五君主国派成员的死亡,刚刚获释的文纳团队感到绝望,决定采取行动。1660年12月,文纳的一个喝醉的同伙向一个名叫霍尔的人吹嘘他即将参加一个“光荣的事业”。霍尔问是什么,他回答:“我们会把查理从王位上拉下来。因为国家应该由圣徒来统治。”霍尔迅速向当局报告了谈话内容,然后被带到国王面前,国王下令逮捕第五君主国派中的其他不满者。
文纳和他的大约50个同伙没有被逮捕,因此他们继续执行他们的计划。1661年1月6日晚上(选择这个日期是因为他们认为第十二夜狂欢结束时城市的看守人都会喝醉),他们闯入圣保罗大教堂,并在教堂外面派了一个守卫,结果这个卫兵很快开枪打死了一位路人,因为当被问及忠于谁的时候,这位路人宣称自己忠于国王。密谋就这样暴露了,文纳那支可怜的小部队在伦敦的街道上被不断壮大的“火车队”追赶,这些“火车队”由城市民兵构成,后来国王的军队也来增援。在接下来的三天里,文纳的士兵从人数上远逊于对方,他们进行了一系列越来越绝望的殊死反抗。
塞缪尔·佩皮斯在1月10日的日记中,简洁地描述了这群人:
这些狂热分子击溃了他们遇到的所有火车队,把国王的近卫兵赶跑,杀死了大约20人,两次闯入城门;而这一切发生在白天,当全城武装起来的时候,他们总共不超过31人。然而我们却认为他们至少有500人(因为他们几乎在全城的每个地方都出现过,而且他们在海格特地区还待了两三天,还在其他几个地方待过)。闻所未闻,如此少的人竟敢做如此多的坏事。他们的口号是“耶稣国王和城门上的头颅”。最终,他们中很少有人会被分尸,因为他们在暴力中很难活下来:期待耶稣降临这里,并在此刻统治世界吧。[82]
最后,文纳的追随者中大约有一半死在追杀中,其余大部分后来被绞死,但国王对文纳和他的副手执行了全套的半活剖腹刑,就像对之前的哈里森和卡鲁那样。[83]
16世纪和17世纪,北欧人通过引人入胜的末日叙事,寻求逃离这个世界的苦难,去往一个美好的舒适世界。在施瓦本农民战争中,托马斯·闵采尔只是把末日神学附加在世俗平民起义的基础上,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而在疯狂的再洗礼派和第五君主国派的暴动中,从一开始到悲惨结束,都是一场末日事件。
从18世纪开始,随着一系列金融群体幻觉席卷欧洲,整个国家不再寻求上帝的援助,而是开始寻求玛门的援助。从表面上看,宗教和金融事件似乎属于不同现象,但它们是由相同的社会和心理机制驱动的:叙事的诱人力量;人类倾向于幻想本不存在的“模式”;领袖和追随者的过于自负和过度自信;而且最重要的是,人类有一种压倒性的倾向,即模仿周围人的行为,尽管这种行为毫无根据或是一种自我毁灭。
3 短暂的致富
密西西比泡沫与南海泡沫
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人们的思想都集中于同一个主题。这一主题吞并了政党政治:辉格党和托利党停止了争吵,雅各布斯派也停止了阴谋。在全国各地的每一家旅店、每一条道路上,谈论的内容都是一样的。在阿伯里斯特维斯,在特威德河畔贝里克,在布里斯托尔和圣戴维斯,在哈里奇和朴次茅斯,在切斯特和约克,在埃克塞特和特鲁罗,几乎在陆地的尽头,人们谈论的只是南海公司的股票——只谈论南海公司的股票!
——威廉·哈里森·安斯沃思,1868[1]
18世纪初,聪明的苏格兰金融家约翰·劳留下了一条可怕的金融混乱足迹,这对20世纪90年代那些在互联网泡沫破裂中幸存的人来说非常熟悉。互联网股票只会伤害数百万投资者;但劳损害了整个法国对银行业的信心,这是更严重的打击。
劳是苏格兰人,出生于一个有着数百年历史的著名的爱丁堡金匠世家,他的父亲、叔叔和三个兄弟都是金匠。到他1671年出生时,古老的“金匠”职业已经演变并伪装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东西:银行业。
劳的直系祖先生活在苏格兰岛,但当时的苏格兰与未来那个雄伟、贸易自由的不列颠岛完全不同(当时,苏格兰仍然独立于英格兰)。17世纪初,英国人口仅为法国的1/3,比1348—1349年黑死病暴发前的人口还要少。劳时代的英格兰弱小、不发达,当时还卷入了一场弑君性国内战争。当时英格兰在公海上的业务不仅涉及商业,还涉及海盗和走私。随着1600年左右大型贸易组织的建立,大规模国际贸易开始缓慢出现,其中最著名的是东印度公司的贸易。
当东印度公司的船只拉着从新兴香料贸易中赚得的金银驶入伦敦时,商人们遇到了一个后勤问题:英国没有银行系统,因此没有可靠的地方存放财富。金匠们的职业就是对客户的贵重物品进行安全储存,他们提供了最合理的替代物,即证书。商人们将贵重物品交给金匠后,会收到金匠的证书。关键是这张纸质证书可以用来交换商品和服务,换句话说,它起着货币的作用。此外,金匠们意识到,他们可以创造出超过他们所持有金银(铸币)数量的纸币。
也就是说,金匠可以印钞。
只有最虚伪、目光最短浅的金匠才会只制作和颁发证书给储户;大部分金匠都制作纸质证书并以高利率借出。即使是借给信用最好的人,借款年利率也常常会超过10%(尤其当英国处于战争状态时),在那10年里,借出证书比发放证书给储户更赚钱,而且只要金匠仍有偿付能力,这种情况就会一直存在。
只有在证书持有者没有一次性全部赎回的情况下,这条菊花链才能正常运转。假设金匠的保险箱里有10000英镑的金币,他发行了价值30000英镑的证书,1/3的证书颁发给金币的主人,2/3的证书颁发给借款人。如果持有证书的人要求取出价值10001英镑的黄金或白银,那么不管他们是借款人还是最初的储户,金匠都可能被毁掉。更糟糕的是,如果证书持有者怀疑会发生这种情况,那么金匠办公室不断壮大的队伍将足以引发挤兑,从而推翻整个纸牌屋。在本例中,证书与铸币的比率为3:1;该比率越高,运行崩溃的可能性就越大。即使是最谨慎的金匠/银行家也可能陷入崩溃;1674—1688年,发生了四次有记录的“金匠挤兑”;1677—1694年英格兰银行成立期间,伦敦金匠/银行家的数量从44人下降到12人左右。
实践当中,金匠/银行家们发现2:1的比率——每接收1英镑存款,向借款人发放1英镑贷款——是相当安全的。这一体系的重要性不容低估,因为它预示着弹性货币供应的诞生,而弹性货币供应量可以根据借款人对贷款的渴望和债权人的放贷意愿进行调整。当借贷双方情绪高涨时,货币供应量就会扩大;当他们感到恐惧时,货币供应量就会收缩。这种纸币数量扩张的现代金融术语是“杠杆”,即纸质资产总额与硬资产的比率。[2]
银行的杠杆推动了现代金融狂热。在欧洲,它产生于17世纪,导致各种过山车般的泡沫和泡沫的破灭。在接下来的4个世纪里,金融创新产生了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投资工具,每一种都只是在稍微不同的伪装下进行杠杆操作,并成为接连出现的各种过度投机的导火线。
作为英国金匠的继承者,约翰·劳从小生活在一种英国式的银行体系中,纸张可以像稀有铸币一样发挥货币的作用。但即使在今天,许多人仍然抵制纸币的概念;在17世纪之交,纸币让很多普通人觉得可笑。
到了1694年,年轻的劳厌倦了肮脏、贫穷、处于中世纪晚期的爱丁堡,来到伦敦。他改名为博·劳,在城市里尤其是经常在赌桌上游荡。他与一位名叫博·威尔逊的人为了一个他们都感兴趣的年轻女人而展开决斗,最终他杀死了博·威尔逊。经过审判,劳被判绞刑,然后获得缓刑,然后再次被判绞刑后,逃跑了。1695年初的《伦敦公报》写道:
约翰·劳上尉,苏格兰人,王座法庭囚犯,最近犯有谋杀罪,26岁,瘦高个,皮肤黝黑,身材匀称,身高6英尺以上,脸上长着麻子,大鼻子,声若洪钟,从上述监狱逃跑。无论是谁能够控制并将他送回上述监狱,都将立即获得由王座法庭支付的50英镑。[3]
17世纪末,囚犯们比今天更容易“逃跑”,而劳的朋友,可能是得到了国王威廉三世的默许,安排了他的逃跑。[4]上述身体特征描述属于故意误导,因为劳的鼻子并不大,肤色白皙。
最初,他去了法国,在那里,他的数学能力震惊了周围的人,在赌桌上受到欢迎。但是,把劳称为赌徒,对他的能力来说并不公正。即使在今天,定量能力和专注能力在二十一点的牌桌上也很有用。300年前的赌场的效率较低,冷静计算的回报更为丰厚。这吸引了一些欧洲最聪明的数学家参加这种机会主义游戏,其中最著名的是亚伯拉罕·棣莫弗,他的机会学说构成了现代统计学的重要基础。[5]一位熟悉劳的人写道:
如果你问我劳的消息,那么我只能说他从早到晚只和玩纸牌的人在一起。他赌博时总是很开心,每天都会提议不同的游戏。他向所有能连续投6个6的人出价10000块亮片,但如果他们投不到,那么他们每次都要给他一块亮片。[6]
由于连续投6个6的概率是1/46656(1/66),劳的出价一定会获胜(在第10000轮6次投球之前,他输球或付款的概率为19%)。此外,只要有机会,劳都会充当纸牌的“银行家”,他可以扮演赌场而不是客户的角色,无论什么样的特定游戏规则,他都能利用一点儿统计方面的优势。[7]
据经济历史学家安托因·墨菲估计,当劳离开法国时,他从赌场赢来的钱总计几十万英镑,这在当时是一笔巨大的财富。[8]然后他去往荷兰,在那里,他研究了阿姆斯特丹银行和该城市新证券交易所的尖端业务。他还访问了热那亚和威尼斯,熟悉了那里具有数百年历史的银行体系。
那个时代的法国人不信任国家管理机构,因此法国几乎不存在银行体系。攒下来的里弗尔(法国古代货币)放在床垫下或袜子里,而不是放在银行里,经济急缺资金。[9]劳赞叹于意大利和荷兰的先进金融体系,并努力使之为法国带来好处;在大约10年的欧洲大陆游历中,劳将自己从职业赌徒转变为经济学家。尽管当时经济学家这一术语还没有出现。
劳直观地认识到以稀缺金银为基础的货币供应不足是如何扼杀欧洲经济的,而充足的货币供应又是如何刺激欧洲经济的。他早已熟悉私人发行纸币的概念,但以他在荷兰银行业的经验,他认为由中央国家银行发行纸币才能解决货币基础不足的问题。
劳的这种充足的纸币供应能够刺激经济的直觉,可以通过3个世纪后华盛顿特区出现的婴儿合作社的著名故事(至少在经济学家中非常著名)来理解。这种合作社涉及婴儿保育服务的交易。最流行的方案之一是使用“代金券”:一种票证,每张代表半小时的婴儿照顾时间;因此,一对想要看三个小时电影的夫妇需要使用六张票证。
此类代金券/票证方案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流通中票证的精确数量。20世纪70年代早期,华盛顿特区有一家这样的合作社,由于它印制的票证数量不多,因此家长们就把它们收藏起来。许多人愿意照看孩子以赚取票证,但愿意花票证请人照顾自己孩子的人很少,因此每个人晚上出去的时间都比自己原本想要的少。
在华盛顿特区,许多父母都是律师,正如律师们惯常做的那样,为了解决问题,他们通过立法强制要求个人花这些票证。但在经济领域,通过立法解决问题往往会失败,本案也是这样。于是一对经济学家夫妇说服合作社印刷并分发更多的票证。家长们有了充足的票证,所以晚上会出去玩儿更长时间。[10]
同样,劳的金匠/银行业背景和经验告诉他,欧洲经济停滞的原因是铸币短缺,除了其他措施,印刷纸币可以弥补铸币的短缺。劳并不是第一个意识到这一点的人;几乎从17世纪初金匠/银行家发明弹性信贷开始,他们中的一些人就认识到,扩张纸币可以刺激经济。1650年,也就是在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将以黄金为基础的货币体系称为“野蛮遗迹”的3个世纪之前,王室官员威廉·波特就指出,流通中有限的铸币数量意味着:
尽管世界上的仓库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装满商品,但是你将会看到,由于支付能力不足,商人们进货的速度慢于他们为商品找到销路的速度,而接下来,如果人们由于极度贫困而无法从商人手中买走商品,那么贸易的大门将会关上,其结果就是财富的大门会关上……反之,如果所有人手中的货币(或者类似货币的东西)增加,那么(商人们就不需要囤积货币,只要一有货币,他们就会买进商品,并将其摆在货架上),随着货币供应量的增加,人们手中的钱越多,商品贸易就越多;而这种贸易的增加将增加财富……因此,财富的关键在于增加货币,或者类似货币的东西,而不是囤积货币。[11]
法国以及劳的祖国苏格兰的银行体系远比荷兰和意大利更为原始,因此,法国和苏格兰的经济运行不佳。罗讷河谷纺织业的恶劣状况给劳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他制订了一项通过发行纸币为工厂、托儿所、面包房和作坊融资的计划。1703年底,他认识的一位法国驻都灵大使,将他的建议转述给法国财政大臣沙米亚尔侯爵,但后者婉拒了他。
新年前后的某个时间,劳回到了苏格兰,那里的情况更加变化无常。早些时候,在1695年,苏格兰议会将该国的远洋贸易垄断权授予苏格兰非洲和东西印度群岛贸易公司(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是“达里恩公司”)。公司计划在巴拿马地峡的达里恩建立一个贸易前哨站,以缩短从欧洲到亚洲的贸易路线。该公司向达里恩派出了两支探险队,第一支探险队由于计划和供应不善而遭遇失败,而第二支探险队的成员则被西班牙人屠杀。
1699年,该哨站落入西班牙人手中,苏格兰银行不得不暂停营业。银行的经营困难使劳感到悲痛,他进一步完善了他的经济思想,写成了两本作品:《土地银行》和《论货币和贸易》。前者提出发行以土地为担保的纸币;后者是一本详细而精辟的书,为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一书中的许多概念埋下了70年的伏笔。
劳开始以一种非常现代的方式深入思考货币的本质。他认为,真正的货币应该有7个基本特征:价值的稳定性、同质性(也就是说,它可以以固定单位交易)、易于运输性、各地统一性、易储存而不损失价值性、可分割成更小或组合成更大的货币量,以及拥有一个关于其价值的印章或标识。[12]
劳认为土地正符合这些标准,与土地挂钩的纸币将优于锚定白银的传统货币。在今天看来,这种以土地为单位的货币概念似乎很奇怪,但在18世纪早期,它是有道理的。大约从1550年开始,白银从秘鲁和墨西哥的巨大矿场涌入欧洲,这导致其价值贬值。相反,表示一块土地的证书可以根据其未来粮食、水果或动物产量的总和进行估价。此外,白银只有少数几个限定用途:货币、珠宝和器皿或工业用途。相比之下,土地在支持纸币的同时,还有各种广泛的农业用途。[13]正如劳所写,“土地产生了一切,但白银只是产品。土地的数量不会增加或减少,白银或其他任何产品的数量可以增加或减少。因此,土地的价值比白银或其他任何产品更为确定”[14]。
劳逐渐将他的货币概念扩展到了土地之外,包括了那个时代最伟大公司的股票,特别是英国和荷兰东印度公司以及英格兰银行,他认为,这些公司的利润应该比白银更稳定。这是一个合理的假设;但劳没有预见到的是,他的体系本身会给那些价格带来致命的不稳定性。
作为卡尔·马克思的先驱,劳提出了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货币是不存在的,易货是交换的主要形式,这时,大规模的生产制造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那需要前期大量的货币开支。用劳的话说,“这种易货状态下几乎没有贸易,也很少有手工生产者”。[劳的“贸易”一词具有现代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意义:指消费的商品和服务总量。我们现在认为,劳认为货币时代之前是易货阶段,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在原始社会,交换是通过互相赠送和积攒记号来完成的,这些做法的经济效率比易货更低。][15]
在第二个阶段,经济在金属货币的基础上运行,但金属货币太少。虽然从理论上讲,如果货币短缺,人们就可以在较低的工资下工作,但这会妨碍制造业发展:
人们会问,如果各国的管理良好,那么为什么它们不自己加工羊毛和其他原材料?是因为在货币短缺的地方,工人的工资很低吗?答案是,没有货币就没有人愿意工作;而且,在货币很少的地方,其几乎不能满足国家的其他需要,因为人们不能同时在不同的地方使用同一枚铸币。[16]
在第三个阶段,当货币和信贷充裕时,国家繁荣。英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在10年前刚刚成立了英格兰银行,以发行钞票。[17]银行周期性地增加和减少钞票供应;劳观察到,“随着英国货币的增加,(国民收入的)年均值也增加了;随着货币的减少,年均值也随之减少”[18]。
劳首次描述了一个被称为“循环流动”模型的经济概念(他的理论核心),这在他的《论货币和贸易》中有数页解释。该模型可以想象为两个同心圆,货币从一个所有者向另一个所有者以顺时针方向流动,而商品和服务则逆时针流动。
劳设想了一个孤岛,它由一位领主拥有,该领主将自己的土地出租给1000名农民,这些农民种植农作物并饲养动物,其产出占岛上产出的100%。但制成品不能在当地生产,而是通过出口多余的谷物以换取制造品进口。
此外,岛上还有300名没有工作的贫民,他们靠上帝和农民的施舍生存。为解决这种悲哀状况,劳让领主印刷足够多的货币,用于建立工厂并雇用300名贫民,工人的工资将用于购买农民的粮食。这将增加农民交给领主的租金,领主可以继续用租金支付工人工资。
正如现代任何一个凯恩斯主义者都会做的那样,劳将他的例子做了概括:
贸易(也就是现代术语中的GDP)和货币相互依赖:当贸易衰退时,货币减少;而当货币减少时,贸易就会衰退。权力和财富依赖于人的数量以及国内外商品的储存数量;而这些又依赖于贸易,贸易又依赖于货币。因此,贸易和货币两者之间会产生直接和必然的影响;损害其中任何一方都将损害双方,权力和财富都将是不稳定的。[19]
劳提出一个由苏格兰银行发行纸币的方案,但这个方案被苏格兰议会于1705年投票否决了。两年后,苏格兰通过了《联合法案》,根据该法案,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这样劳在苏格兰就面临着生命危险,因为他本应在伦敦被监禁和处决。劳请求安妮女王的赦免,但被拒绝,于是他逃回了欧洲大陆,在荷兰、意大利和法国之间辗转10年,然后于1715年在巴黎定居。[20]
那时,他又一次被法国财政大臣沙米亚尔拒绝,他的另一个在都灵开设银行的计划也被萨伏依公爵否决。接下来,他大胆地寻求路易十四的支持。到1715年夏天,路易十四已经统治法国72年,这是欧洲君主至今的最高纪录(伊丽莎白女王必须活到98岁,也就是2024年,才能超过路易十四的在位时间)。路易十四正打算批准劳的建议时却患上了坏疽,他明确地告诉摄政王奥尔良公爵:“我的侄子,我让你成为王国的摄政王。你将目睹一个国王在坟墓里,而另一个在摇篮中;你要永远记住前者的记忆和后者的利益。”[21]英俊、迷人和富有的劳获得了摄政王的支持,并最终说服摄政王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金融尝试。
1715年9月路易十四去世时,法国已经因参与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而濒临破产。劳曾试图组建一家大型国有银行,但受到摄政王的限制。1716年,他成立了“私人通用银行”,正如其名所示,这是一家私人企业,总部设在劳的家里,劳成为一位新加入的法国公民。
当时,只有5个国家——瑞典、热那亚、威尼斯、荷兰和英格兰——发行了纸币,但其不能用于日常小规模交易,因此法国人对私人通用银行的纸币持怀疑态度。[22]新银行成立之初,劳就立即规定,新纸币可以与流通中的黄金和/或白银一对一兑换。由于当时的法国长期资不抵债,经常发行不足值的金属铸币,因此新纸币的价值比当时流通中的金属铸币要高。为了吸引富有的客户并增强信心,他将存款准备金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并开展了一些“亏损业务”,包括免费兑换外币和按银行纸币面值兑换铸币业务,而不是按低得多的(高折扣的)普通的政府纸币价格进行兑换。[23]
由于票面价值得到了保证,劳的银行纸币和服务所具有的优势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正如劳预测的那样,纸币供应的增加提振了王国经济。
劳的下一个目标是密西西比公司。该公司最初于1684年获得特许经营权,后来通过与其他公司合并而获得法属美洲的贸易垄断权,但由于未能成功利用这些垄断权,其经营者安托万·克罗扎于1717年将特许经营权交还给了国王。现在,由于私人通用银行的成功,劳声名鹊起,他承诺通过让密西西比公司买断王室的巨额债务来拯救国家财政。在这个过程中,劳通过投机买卖公司股票,本已惊人的赌博财富更是成倍增加。
为了使密西西比公司承担起王室的债务,他让王室扩大他的垄断权,垄断与中国、东印度群岛和“南海”(赤道以南的所有海域)的贸易。但几乎所有的相关贸易路线都已在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的控制之下。[24]因此,密西西比公司对于这些新大陆贸易的“垄断”毫无价值。但是,这一点儿也没有减少劳的新金融体系的魅力。
密西西比公司承担了王室的巨额债务,主要是以公民国库券的形式,国库券当时的利率为4%。由于王国的财政状况很脆弱,国库券的交易价格大大低于其面值;劳承诺,他的计划将使国库券的交易价格达到面值,这对王室来说是一个不可抗拒的诱惑。1718年12月,劳成功地使他的私人通用银行升级为国家银行,即“皇家银行”,该银行完成了货币流转链条:新银行将发行纸币,以支付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纸币将用于购买国库券,从而减轻国王的战争债务。难以理解的是,国库券也可以直接用于购买公司股票;由于国库券是债务,公民用国库券购买股票意味着国库券的消失,这进一步改善了王室的财政状况。[25]
劳的权力使他沉溺于与银币的斗争,他将银币视为国家的经济锁链。硬币被抛弃,纸币被引进。早在私人通用银行存续期内,政府就已经允许公众用私人银行发行的纸币支付税款。1719年初,皇家银行在法国各大城市设立分行,在这些城市,高于600里弗尔的白银交易必须用银行纸币或黄金进行;禁止使用银币支付。到1719年底,皇家银行已经买进了大部分的国库券,国家债务的消失进一步鼓舞了这个国家的动物精神。
随着密西西比公司股价的上涨,银行印制了更多的纸币以满足对股票的需求,这进一步推高了股票价格,从而导致更多的纸币发行。很快,第一个记载翔实的全国性股市泡沫正在形成。冒失的货币扩张并不完全是劳一个人的作品,也受到了摄政王的影响。劳理解螺旋型通货膨胀的特点,但摄政王并不理解这一风险,他只是被该计划的成功鼓舞。
以所谓的“永久资本”运营的现代公司,这只是一种花哨的说法,实际上就是,如果某个项目需要10亿美元,那么将通过销售股票来筹集大部分资金;如果费用预测准确,那么该项目将随后完成。
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并非如此。该公司的股票不需要以全价直接购买,而是以认购的方式,以现金支付10%的股价。也就是说,为了获得股份,购买者只需支付10%的股价和20个月的分期付款(或“催缴股款”,每笔5%)中的第一笔,即只需要支付股价的15%。催缴机制是金融杠杆的一种早期形式,如果价格上涨15%,投资者的首期付款价值就翻了一番,它会放大收益和损失;如果价格下跌15%,那么投资者将被清出市场。因此,催缴机制可以被认为是保证金债务的祖先,而保证金债务是随后出现许多金融崩溃的原因,最明显的一次是在1929年。[26]
为了满足对公司股票的需求,劳的银行发行了更多的股票;查尔斯·麦基描述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至少有30万人申购这5万份新股,劳在坎康普瓦大街的住宅从早到晚都挤满了热切的申购者。由于不可能满足所有的申请人,新股东名单只能在几周后才公布,在此期间,公众的焦急情绪达到了疯狂的程度。公爵、侯爵、伯爵以及他们的夫人每天都要在劳家门前的街道上等待数小时,以了解结果。最后,成千上万的人挤满了整条大街。为了避免平民人群的推挤,贵族们在邻近的房子里租了公寓,这样他们就可以一直住在这位新财神爷散播财富的神庙附近(见图3-1)。[27]
图3-1 约翰·劳的巴黎
人们很少谈论其他事情,几乎所有有幸拥有股票的贵族都忙于买卖股票。坎康普瓦大街的租金上涨了15倍。
劳对拥挤的人群感到厌倦,于是逃到他在旺多姆更宽敞的住所,但那里也很快挤满了人。这引起了议长的愤怒,因为议长的法庭就在旺多姆广场上。最后,劳搬到了苏瓦松酒店,那里有一个足够大的花园,花园可以容纳几百个帐篷;拥有该房产的幸运贵族以每月500里弗尔的价格出租每一个帐篷。
麦基回忆说:“如果在某次会面中,摄政王让贵族们等了半个小时,那么他们会被激怒,但他们愿意等6个小时得到一次与劳见面的机会。”[28]一位女士巧妙地利用了劳对女士的殷勤,她故意让马车在劳面前翻车,劳不出所料地过来救助:她很快就承认了这是她的小伎俩,劳被她逗笑,于是给她签发了股票。拘谨的麦基提到了另外一个会让读者“微笑或脸红”的情节,但没有描述它,只是害羞地提到了一封奥尔良公爵夫人写的信:
劳太忙了,日夜不得休息。一位公爵夫人在众人面前吻了他的手;如果公爵夫人吻了他的手,那么其他女士会如何?[29]
其他观察者也证实了麦基的描述。1719年9月,英国大使馆的一名办事员向伦敦报告说:
坎康普瓦大街是他们的交易场所,从清晨到深夜,这里挤满了亲王和王妃,公爵、贵族和他们的夫人等,总之,这里在法国非常有名。他们出售房地产、典当珠宝,以购买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
一周后,这名办事员又写道:“这个镇上的所有新闻都是关于股票买卖的。目前,法国人的脑子不会转向任何其他事情。”[30]巴黎成为一个繁荣的城市。泡沫期间,人口膨胀,城市不可避免地受到食品、服务和房地产价格飙升的负面影响。这种气氛高涨的环境下产生了“百万富翁”一词,其被普遍用来形容幸运的股东。[31]另一份大使馆报告写道:“昨天有人告诉我,一家商店在不到3周的时间里出售了80万里弗尔的蕾丝和亚麻布,主要是卖给一些以前从未穿过蕾丝的人;诸如此类的报道每天都如此令人意想不到,其他国家的人根本就难以相信。”[32]
泡沫通常结束于看似很小的扰动,然后迅速崩塌。震动发生在1720年初,当时孔蒂亲王因没有买到足够多的公司股票而被激怒,为此,他派出了三辆马车,去皇家银行(卖出纸币)换取铸币,这些铸币本应是银行发行新纸币的基础。劳当时担任法国财政部长,不能在公众面前拒绝这一糟糕的请求,因此他做了次好选择:他向摄政王抱怨,摄政王强迫孔蒂撤销这一要求。敏锐的投资者意识到亲王所提要求和摄政王默许拒绝背后的含义:银行发行的纸币数量大大超过了其黄金和白银储备。随后发生了对该银行的全面挤兑。
劳现在面临着一个危急的选择。他可以通过减少印刷纸币来保护货币币值,但这将损害股价;或者他可以通过印制更多的纸币来保护股价,而这将加剧本已猖獗的通胀。前一种做法将保护法国;后一种做法将保护贵族投资者。
起初,劳选择保护货币,从而保护国家,或者他认为是这样。1720年2月底,陷入绝望的劳和摄政王开始禁止使用铸币进行交易,并将私人拥有的铸币限制在500里弗尔以内;此外,还禁止囤积银制器皿和珠宝,并招募告密者和经纪人来强制执行这些可恶的新规定。随着仆人背叛主人,父亲背叛儿子,国家的社会关系网开始瓦解。
由于社会如此混乱,两周后,劳转而保护股价,从而保护富人,他提出每股出价9000里弗尔,这意味着需要印刷更多的银行纸币。到那时,里弗尔贬值带来的通货膨胀已经非常明显,到5月份,他通过两个步骤让里弗尔贬值了50%。1720年后期,为了控制通货膨胀,他宣布大面额纸币价值为零,抹去了国家的大部分财富;经济历史学家安托因·墨菲估计,包括密西西比公司股票和纸币在内的整个系统经通胀调整后的价值下降了约87%。对纸币和密西西比公司股票的最后一击是在那年秋天,瘟疫肆虐马赛,并威胁到巴黎,这进一步动摇了金融信心(见图3-2)。[33]
图3-2 1719—1720年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价格
至此,劳不仅耗尽了银行资本,也耗尽了他的政治资本。为了避免进一步的尴尬,摄政王允许他体面地离开巴黎,即先去巴黎郊区,然后出国。此时,他谋杀博·威尔逊的罪名已经获得王室的赦免。生命的最后几年里,劳在英格兰和欧洲大陆四处奔波,逃避债权人,其中最著名的债权人是伦敦德里勋爵。1719年9月,劳与伦敦德里勋爵下注,他认为密西西比公司将损害英格兰东印度公司股票的价值,因此承诺未来将向伦敦德里交付大量EIC(东印度公司)股票,这有效地“做空”了EIC的股票(“做空”就是押注股价下跌)。但是,南海泡沫(密西西比泡沫的伦敦孪生兄弟)期间,EIC的股价飙升,同时劳的体系又使法国货币相对于英国货币大幅贬值,这个赌注对劳来说成为一个灾难性的赌注。[34]
尽管劳已经成为奥尔良公爵的政治负担,但这位摄政王仍然珍视他的才华,如果摄政王没有在1723年去世的话,那么可能会将劳重新召回巴黎。最终,劳于1729年在他深爱的威尼斯病逝,遗留下的主要财产是大量艺术收藏品,几乎没有其他东西。但总的来说,他是幸运的;而未来的泡沫主角往往会有更悲惨的结局。[35]
密西西比公司确实拥有过一片美洲土地,就是后来的路易斯安那州。但在18世纪早期,该地区人口不足,而且流行疟疾病。为了给这片领土招募定居者,为公司的新大陆经营做准备,劳制作了欺骗性的小册子,将该地区描述为人间天堂。广告宣传失败后,劳又开始征募数千名男女白人囚犯以及非洲奴隶。
违反纪律的士兵、名门中的害群之马、乞丐、妓女以及任何毫无戒心误入巴黎的农民都被强行运到了墨西哥湾沿岸。那些自愿去的人可以得到免费的土地、饮食和前往新领土的免费交通。[36]
路易斯安那州所谓的“首府”,在现代的比洛克西和莫比尔[37]之间交替,不过是一处仅有几百名定居者的恶臭营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1721年公司倒闭后逃往新首府新奥尔良。[38]
两个世纪以来,劳一直被描绘成一个无赖。最典型的是丹尼尔·笛福[39](以“迷雾先生”的笔名写作)写给那些希望获得巨大财富的人的建议:
迷雾先生说,如果你已经下定决心了,除了这样做,没有什么别的办法,那么你必须做什么?很简单,你必须佩剑,杀一两个花花公子,被关进纽盖特监狱,被判绞刑,然后越狱,假如你能做到的话,记住,顺便去一个陌生的国家,转做股票经纪人,发行一支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搅动一个国家的泡沫,那么你可能很快就会成为一个伟人;如果你有好运气,那么根据一句古老的英国格言——一旦你敢做一个记录在案的流氓,你可能很快就有希望成为一个贵族。[40]
经济史学家们对他更为宽容。在劳的时代,经济运行中的货币不以黄金和白银为基础,这种想法在当时似乎是革命性的,甚至是可笑的。但今天的绝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将货币供应量建立在矿山或珠宝盒中的金属量的基础上更加愚蠢。例如,金本位制的权威经济历史学家巴里·埃森格林发现,各国从大萧条中复苏的顺序与它们放弃硬通货(指金属硬币)的顺序恰好一致。[41]从本质上说,我们生活在一个叮当仙子[42]的经济中,因为每个人都相信纸币幻觉,所以它运转良好。就像穿越海格力斯之柱[43]航行、死于地中海之外的远古水手一样,劳的体系——一种群体幻想——由于缺乏经验而走向了失败,但也照亮了未来的路。
密西西比泡沫传染了整个欧洲大陆。狂热时期,顽固的威尼斯人不再反对合股公司[44];有一些合股公司开始热情地发行股票,但后来随着巴黎灾难的消息南下而消失。荷兰也不愿落后于法国,紧随其后,进行了44次股票发行,其中有30次的价格几乎立即翻了一番。在稍欠发达的欧洲地区,贸易公司像野花一样遍地开花,然后迅速消失;18世纪欧洲股票发行中有整整40%的比重发行于1720年。[45]
法国泡沫在伦敦最响亮的共鸣来自约翰·布朗特爵士,他出生在正确的时代。1689年,他25岁,英国在这一年继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确立了君主立宪制。这一年,荷兰政权持有者威廉三世应英格兰新教势力的邀请进入英格兰,并以国王的身份登上王位,结束了英格兰斯图亚特君主制时代。
在此之前,英格兰没有“国家债务”,只有国王及其家人的私人债务。1685年查理二世去世时,他和他的兄弟以及侄子欠了伦敦银行家约100万英镑,没有偿还一分钱的利息或本金。[46]由于王室不偿还贷款的风险一直存在,银行家们就理所当然地收取高利率,这压制了英国经济的发展。光荣革命之后,君主立宪制建立,国王放弃了原有的神圣权利,权利不受限制的问题得以解决,这立即使政府债务对银行家来说更具有吸引力。这反过来又更普遍地降低了利率;由于相对安全的债券不能获得高回报,投资者寻找风险更大的投资机会。这引发了未来10年合股公司的繁荣。
布朗特是一位浸信会鞋匠的儿子,曾当过撰稿人(也就是从事法律和金融文件的写作,是一个传授房地产和金融活动内幕知识的职业)。借着这个职业,他进入一家小型商业企业集团,该集团包括一家亚麻布企业和一家伦敦供水公司。随后,他又受雇于一家最具野心的新合股公司——剑锋公司。
起初,该公司生产先进的法式剑杆,但很快就将业务扩展到土地投机和政府债务交易。(商业模式的彻底改变,是与泡沫有关的金融诈骗的一个特征;近3个世纪后,安然公司也从一家枯燥沉闷的管道公司和发电厂蜕变为一家期货交易巨头,直至风险暴露。)
1710年,布朗特的商业头脑引起了英国财政部长罗伯特·哈雷的注意,他请布朗特帮助解决国家巨额债务问题。与法国一样,英国的巨额债务也是从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遗留下来的。布朗特确实有那么一两个办法。他对债务的解决方案就是利用人们的投机心理,这也将成为他的招牌方法:政府将发行利率为6%的传统债券,债券中含有彩票,奖金从20英镑到高达12000英镑不等。债券的发行非常成功,这推动了一项更具吸引力的计划——“200万人的冒险”:一种复杂的分层彩票,起价100英镑,连续五次抽奖,最高奖金不断增加,分别为1000英镑、3000英镑、4000英镑、5000英镑,最后是20000英镑;每次抽奖,都有可能实现更大的回报,以此让输家留在游戏中。
这些投机项目的成功使哈雷更加大胆,他于1711年成立了南海公司,目的是接管英格兰的所有巨额债务,他本人担任董事,董事会中有很多剑锋公司的人,包括布朗特。[47]作为承担政府债务的交换条件,南海公司与密西西比公司一样,获得了南美洲贸易的垄断权,但事实上当时西班牙和葡萄牙已经控制了南美洲,而且该公司董事会中没有一个人有与西属美洲贸易的经验。作为获得这项“垄断”权的部分交换条件,该公司承担了1000万英镑的政府债务。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英国南海泡沫正是在对法国体系的恐惧和嫉妒中产生的,它与巴黎泡沫几乎同时发生。但1717年密西西比公司承担法国国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学习了此前南海公司对英国国债的承担。自1711年南海公司获得经营权的8年里,用承担政府债务换取新大陆贸易的“垄断”权,这种交换规模一直很小;但到了1720年,飞速发展的法国密西西比公司以及数千人涌入的坎康普瓦大街,让英国人羡慕不已。当年法国泡沫吹得最大时,丹尼尔·笛福在巴黎街头写道:
你们,英格兰的迷雾先生们,在伦敦的你们是一群迟钝、冷漠的家伙;而在巴黎的我们喝着勃艮第酒和冒泡的香槟。你们连巴黎人民的一半聪明都没有。我们这里有清新的空气与柔和的火焰。100可以积累到2000,现在的股息为40%。[48]
由于担心英格兰会被法国波旁家族所设计的金融永动机压倒,南海公司和议会设计了一个类似的体系,由南海公司承担更多的国家债务(约3100万英镑),这些债务的主要形式是年金。有人提议,这些债务的持有人,即年金受益人,应该自愿将这些政府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当然,年金主要持有人是英国公民,他们从中获得收入。年金持有人必须得到一个有吸引力的报价才肯卖出,而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刺激他们的大脑边缘系统,让他们相信公司的股票价格会上涨。
南海公司出售了各种形式的股票。最典型的一种,是卖出一份票面价值(签发时的价格)为100英镑的股票,从年金持有者那里换取100英镑的年金。股票价格越高,公司越受益,因为这使公司能够为自己保留更多的股票。例如,如果股票价格上涨至200英镑,公司就只需卖出比100英镑价格时少一半的股票,并保留剩余的一半股票;如果价格上涨到1000英镑,公司就将保留90%的股票。随着股价的上涨,股票更受欢迎,这是一个正反馈循环,是所有泡沫的核心特征。
现在,差不多3个世纪后,布朗特和哈雷对心理学的掌控的本质变得更加清晰。他们偶然发现了一种强大的方法,利用了非常古老的人类现象:人类偏好于“正偏态结果”——概率很低但是回报丰厚,即使所有回报的均值为负。例如,任何一个理性的人都不会买一张价值2美元的彩票,这张彩票的结果是50%的概率获得3美元,50%的概率什么都得不到,即它会产生1.5美元(0美元和3美元的平均数)的回报,平均损失率为25%。然而,许多人会买另一张价值2美元的彩票,它有1/2000000的机会获得3000000美元,这意味着平均赔付额也是1.5美元(3000000/2000000),平均损失率也是25%。[49]
换句话说,哈雷和布朗特找到了一条通往人类贪婪之地的道路:大脑边缘系统强大的奖励预期电路。这是一种本能,这种本能曾经让远古狩猎者获利,但在金融领域是有害的。
正如我们所知,在南海的垄断权几乎没有价值,但这并不妨碍该公司散布最捕风捉影的谣言。麦基写道:
他们提到了英国和西班牙之间的条约,根据这些条约,所有西属殖民地可以自由贸易;从波托西-拉巴斯[50]矿中开采的丰富的白银将被运到英国,英国的白银将几乎与铁一样充足……与南海进行贸易的商业公司将成为有史以来最富有的公司,每投资100英镑,将为股东带来每年数百英镑的收入。[51]
为了确保议会同意该计划,南海公司向议员们贿赂股票,该计划通过后,这些股票大幅升值。1720年4月14日,首次允许以现金形式出售股票;两周后,首次允许公众用年金换取股票;此时股价已从年初的120英镑上涨至约300英镑;到了6月,达到1000英镑以上的峰值。布朗特设计了极其复杂的细节,将这场200万人参加的冒险活动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公司部署了不同级别的股票连续认购,旨在吸引公众的注意力。最后,如前所述,股价越高,公司买进政府债务时向持有人提供的股票数量就越少,从而更多股票掌握在布朗特及其同僚们手中。[52]
与法国泡沫相比,英国泡沫有四个特征。首先,法国泡沫几乎完全围绕一家公司的股票,但英国泡沫中,受当时普遍的乐观情绪所鼓励,还存在很多其他企业的上市股票。麦基列出了不少于86家被称为“泡沫公司”的英国企业,而随后的历史学家们确定的数量更是翻了一番。虽然大多数企业筹资都是为了实体经济,例如修建公路、房屋以及建立进口商品贸易,但也有很多计划是不切实际的:“头发贸易”、“永远转动的车轮”、“热风烘干麦芽”以及“将水银转化为可锻性精炼金属”。当代现存的一些资料列出了各种各样的筹资项目,其中有许多可能是虚构的,比如一个“大脑的空气泵”,或者“抽干红海的水,找到犹太人离开后遗弃在埃及的宝藏”,或者,最著名的是“为了一项大有裨益的事业;但没人知道这项事业是什么”。[53]
南海泡沫的第二个显著特征是英国泡沫公司的杠杆程度极高。与密西西比公司股票需要15%的首付类似,南海公司股票的首期付款仅为10%~20%,其余部分将在后续催缴中缴纳。而泡沫公司的杠杆率则高于南海公司,也就是说,它们的初始认购价格较低;有时,一先令[54]可以认购一股价值1000英镑的股票(占规定购买价格的0.005%)。因此,泡沫公司的资金非常匮乏,经常会快速破产。但是,仍有少数公司资本充足,管理良好,得以生存,其中包括两家保险公司:伦敦保险公司和皇家交易所。
股东们的财富疯狂增加,对公众产生了诱惑。麦基写道:“公众的思想处于一种不健康的发酵状态。人们不再满足于谨慎而具有可靠利润的行业,因为这些行业赚钱缓慢。明天将拥有无限财富的希望,使人们今天的行为无所顾忌,挥霍无度。”[55]
18世纪早期的伦敦可以看作两个独立的部分:西面是威斯敏斯特区,是政府所在地,有议会大厦、圣詹姆斯宫和为白金汉公爵新建的白金汉宫;东部是商业中心,即“伦敦金融城”,其就是皇家交易所,首都的商业精英们也在这里从事各种形式的国内外商业活动:交易羊毛、木材、谷物和无数其他商品(见图3-3)。
图3-3 南海泡沫时期的伦敦地标
股票经纪人受到商业人士的鄙视,在皇家交易所大厅里不受欢迎,被赶到一条聚集了很多咖啡馆的狭窄小巷,这条小巷夹在伦巴第街和康希尔街形成的锐角中,被称为“交易巷”。
通常情况下,“金融家”们在咖啡馆兜售股票,投机者在那里排队。股票的认购价格通常非常低,然后,买到股票的投机者匆忙来到附近的“交易巷”,通过股票经纪人的斡旋,他们把股票卖给更大的傻瓜。1720年春夏之交,这里的景象和巴黎坎康普瓦大街一样疯狂:哈克尼出租车供不应求,人们即使打到了车,也可能被堵在狭窄的街道上。卖咖啡的商人挤在像乔纳森、加洛韦和山姆这样的咖啡馆,小偷们也很猖獗;在巷子里比在王宫里更容易找到国王和他的宫廷人员。一位律师将此过程描述为“更像是所有疯子同时从疯人院逃了出来”[56]。
和巴黎一样,投机助长了普遍的价格膨胀。乔治一世国王举办了全国有史以来最奢华的生日聚会,公司的董事们拆除了豪宅以建造更大的豪宅。在现代金融史的大部分时间里,房地产价格都是年租金的5~20倍;而1720年,伦敦房地产的出售价格是年租金的45倍,这一比例和21世纪初的房地产泡沫期间的比例接近。[57]南海的热情也见证了泡沫的另一个特征的诞生:证券投机成为一种时尚。在投机活动达到高潮时,伦敦的社交场合从圣詹姆斯宫和威斯敏斯特宫(即议会大厦)向东转移到伦敦金融城;在那里,一群贵族女士在“交易巷”附近租了一家商店,“闲暇时间里,当经纪人外出时,她们追捧中国瓷器”[58]。这种兴奋也不仅仅限于贵族:
还有德鲁里巷的年轻妓女,
她们通过在豪华马车里的交易,
通过放荡,
骗走他们赚得的金子。[59]这种氛围不利于理性决策。投机在贵族中最为热烈;6月,接近顶峰时,忧心忡忡的财政大臣约翰·艾斯拉比建议乔治国王将价值8.8万英镑的公司股票兑现为现金,这位粗鲁的国王将艾斯拉比称为懦夫,但艾斯拉比坚持己见,最终国王将其持有的约40%的股票转换为安全资产。[60]
南海泡沫的第三个显著特征是肇事者越来越狂妄;密西西比事件中的肇事者约翰·劳一直保持了他与生俱来的礼节,但他的英国同行不是这样。虽然我们可以将布朗特或艾斯拉比形容为轻信的或虚伪的人,但这只是一个起点。从一开始,商业社会便将财富等同于智慧和正直;拥有财富的人喜欢听到别人说他们具有卓越的智力和道德品质。伴随着在金融领域内的成功,他们获得的财富和奉承不可避免地让他们产生一种侵蚀自我意识的自负。更糟糕的是,巨额财富往往更多地来源于欺诈,而不是智慧和实体经济。在这种情况下,奉承会腐蚀灵魂,正如布朗特身上所发生的那样,他这时已经演变为现代狂妄自大CEO(首席执行官)的原型。有一本作者不详的小册子,可能是作者在布朗特倒台后不久写的,描述了南海公司崩溃前不久,布朗特去往时尚度假胜地坦布里奇韦尔斯:布朗特去往坦布里奇韦尔斯的装备多么华丽,那里对他有多么尊重,他在那里表现得有多么傲慢,他和他的家人在谈到这个项目时怎样称之为“我们的项目”[61]。小册子的作者描绘了一幅经典画面:
(布朗特)在他任期的前几个月里,除了他自己,从未允许任何人就(公司交易)做出提议;法庭记录中也没有任何与此有关的会议记录,而只有他口述的内容。他明显地塑造了一个先知的形象,用一种强调和异常激烈的语气说话;他习惯于摆出威严的姿态,斥责那些对他所说的任何话有一点点反对的人,并竭力教导人们。他所说的好像都是出于心血来潮,说的话类似于:“先生们,不要惊慌,你们必须坚定、果断、勇敢地行动。我告诉你们,在你们面前的不是一件普通的事情。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和你们有关。欧洲所有的钱都将集中在你们这里。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要向你们缴纳贡金。”[62]
正如历史学家爱德华·钱塞勒所指出的,从南海泡沫到互联网泡沫,都常常会唤醒其主要人物的狂妄自大:
伟大金融家所做的计划可能会成为投机狂热的催化剂,金融家自己也会受到影响。其野心变得无限大。一方面,其获得大众面前的成功和普遍的奉承;另一方面,私人事务管理越来越混乱甚至出现欺诈;这两者之间出现鸿沟。[63]
布朗特策划了对南海公司股票的操纵,包括从认购金中借出部分资金以购买股票。他不仅通过在价格上涨到接近最高值时卖出股票而获利,而且还秘密地向自己、朋友和许多议员增发股票,其中一些是欺诈性的。
正如通常发生的那样,一个意想不到的事件引发了结局。1720年6月,密西西比公司股价暴跌,布朗特害怕英国其他泡沫公司会抢占南海公司的资金,于是在南海股价达到峰值时推动议会通过了《泡沫法案》。该法案要求新企业必须经过议会批准才能成立,并将新企业的股东数量限制为5名;布朗特还让法院起诉了3家现存的泡沫公司,因为它们违反了公司章程。
就像在巴黎一样,布朗特的狂妄也蔓延至其他人。如麦基所写的,一位导演,“十分骄傲的无知富人,曾说过要用金子喂他的马”[64]。普通民众也是这样:“通过成功的赌博而暴富的无知的人,他们傲慢专横,让真正有教养和思想的人尴尬,黄金竟然有能力在社会中提拔不值得被提拔的人。”[65]布朗特对其他竞争性泡沫公司采取的行动,使自己反受其害,不仅刺破了泡沫公司,还刺破了南海公司;截至10月底,其股价已从峰值1000英镑跌至210英镑,到1721年底,跌至150英镑以下(见图3-4)。[66]
图3-4 1719—1721年南海公司股票价格
第四个特征,也是最后一个特征,就是南海和密西西比泡沫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格局和范围。约翰·劳不是禁欲主义者,但他并没有只关注自己的私利;他真正希望通过革命性的信贷扩张刺激和推动法国经济的发展。但是,布朗特的计划很狭隘,他想通过南海公司把信贷塞进自己的口袋;当信贷扩张从南海公司扩展到其他企业时,他开始努力限制信贷,目标达到了,但这不仅摧毁了其他企业,也摧毁了南海。但从国家的角度看,布朗特计划的狭隘性使金融部门受到的损害相对短暂,这也成为南海泡沫仅有的优势,区别于法国那样灾难性的银行业崩溃、全国性的通货膨胀以及随后长期持续的对银行的恐惧。[67]
此外,与密西西比公司不同,南海公司并没有给出一个完全空洞的承诺。即使在18世纪早期,其内在价值也可以做出合理估计。首先,它持有年金受益人(现在是公司股东)提供给它的年金,这些资产的价值大约为每股100英镑,也大约是泡沫破裂后的结算值。
南海公司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继承了1707年西班牙授予安妮女王的西属殖民地(《阿西恩托[68]条约》)奴隶贸易垄断权,这在其假定的业务量中占据了最大份额,而根据与西班牙的条约,授权仅限于一艘装有500吨货物的“年度船舶”,这实际上排除了新大陆产品贸易。然而,新大陆产品贸易几乎对南海公司没有意义,因为公司专门从事于金融,而不是国际商业;可恶的是,其中一名董事为了自己的利益,私自使用公司500吨年限额中的60吨,被当场抓获。到了1714年,也就是泡沫破灭的6年前,由于实际贸易业务没有利润,因此公司退出贸易业务;40年后,该公司以仅仅100000英镑的价格出售了其《阿西恩托条约》的权利。[69]最后,公司的新大陆投资价值已经无关紧要,因为投机者关心的不是奴隶贸易或糖贸易中的利润,而是那些股票买卖的利润,这些股票的价格似乎涨到了天价。
一位名叫阿奇博尔德·哈奇森的律师兼议员进行了当时最复杂的股价计算,他发表了一系列关于该公司股票的报告。幸运的是,其中一个报告写于1720年6月,正好在繁荣达到顶峰之前;报告建议,股票市值应该是该公司年金资产价值的两倍,也就是200英镑。而当时,股价已经是740英镑;他预言“现在就应该停止当前的这种疯狂”。结果,疯狂又持续了几个月;7月,股价已经达到每股1000英镑,哈奇森以这个价格估算出该公司的总价值几乎已经是英格兰所有土地价值的两倍。[70](20世纪80年代的东京房地产泡沫也是如此,当时东京皇宫的泡沫价格能买下整个美国加州的土地。)[71]
第二年,在受害选民以及被骗议员的推动下,议会开始调查股价崩溃以及布朗特、他的同僚和政府内部人员积累的巨额财富。财政大臣艾斯拉比成为替罪羊,他被迫辞职,被关进伦敦塔,还有另外6名议员被驱逐。南海公司一直运作到1853年,不是作为贸易公司,只是作为政府债务的持有人。国王成为人们嘲笑的对象,但是没有被制裁。[72]
一些人提出要监禁甚至绞死南海公司的董事,但董事们在被短暂监禁后勉强避免了这种命运。议会没收了他们的财产,用以补偿项目受害者;布朗特保留了他18.7万英镑资产中的5000英镑,悄悄地退休并到了巴斯[73],在那里建立起一个杰出的后代宗系,其产生了包括主教和维多利亚女王的牧师在内的很多虔诚的后裔。[74]
《泡沫法案》是在狂热达到顶峰时通过的,该法案不仅阻止了其他公司的进一步投机,而且也无意中导致了南海公司的沉没。该法案存在了一个多世纪。但未来,对狂热及其崩溃的记忆将不可避免地逐渐消失,在激动人心的新技术和宽松信贷的鼓舞下,在发起人、公众、媒体和政客的推动下,市场的动物精神将再次崛起,从而再次产生一波狂热,使这场18世纪初的狂热也相形见绌。
4 资本主义的英雄
英国铁路泡沫
20世纪50年代初,斯沃斯莫尔学院的一位社会心理学家所罗门·阿希进行了一系列开创性的实验,对中世纪群体末日幻想和18世纪金融狂热的传染性进行了研究。
阿希让大约6个男性参与者围坐在一张长方形的桌子旁,他们正在接受视觉感知测试。他给所有人看了一张卡片,上面有一条固定长度的直线,比如说英寸[1]。然后他给他们看了第二张卡片,上面有三条线,其中一条线的长度也是英寸,另外两条线的长度稍有不同,比如3英寸和英寸(见图4-1)。参与者被要求在第二张卡片上选出与第一张卡片上长度相同的线条。这项任务需要一定的专注力,但也很容易,正常情况下受试者选错的概率是1%,连续参加12组配对实验全部正确的概率是95%。
图4-1 阿希实验中所用的卡片
许多(如果不是大多数的话)心理学实验都需要对受试者撒个小谎。这项测试根本不是关于视觉感知的,每组只包含一个真实的受试者。其他参与者实际上是阿希博士的助手;真正的受试者坐在桌子中间附近,这样尽量缩短他与陪试者们的平均距离。
测试中这个真正的受试者要么最后一个回答,要么倒数第二个回答,因此在回答问题之前,他已经听到来自陪试者们的多个答案。当陪试者们答案正确时,受试者的表现与单独参加测试时相似,所有12组卡片的正确率为95%。但是,当陪试者们故意回答错误时,受试者的表现结果会急剧变差。他们中只有25%的人在12组配对中选择正确,令人难以置信的是,5%的人在12组卡片配对中全部错误。[2]此外,受试者在各组实验中表现一致:如果一个受试者在前6组实验中深受陪试者错误的影响,那么他在后6组实验中也将受到类似的影响。也就是说,其中一些受试者确实比其他人更容易受到影响。
实验结束后,阿希博士采访了这些受试者,他们的回答发人深省。容易被影响的人担心他们的视力或心理处理能力正在衰退;其中一个受试者说:“我知道这群人不会错。”[3]即使是那些不易被影响的人也对自己与大多数人的分歧感到不安,并感觉到可能别人是对的,其中很少有人能对自己的答案完全确定。
引人瞩目的社会科学实验往往会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阿希博士的例子就是如此。在他的实验之后的几十年里,其结论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大众媒体、教科书甚至学术文献中,这也恰恰表明了大多数人的随波逐流。[4]
实际上,这些数据也呈现出一些细微差别。在存在误导性陪试者的情况下,超过一半的受试者的答案是正确的,即非一致性。此外,即使只存在一个答案正确的陪试者,也能显著降低受试者的错误率。对阿希实验的更精准的总结是,一些人比其他人更容易被影响,但25%的受试者没有受到任何影响。那么,很容易想到的是,阿希已经找出了那些最容易受到金融泡沫或世界末日信条影响的人。
阿希博士的结果尤其显著,因为估计线长这种实验几乎不会受到情感因素的影响。打哈欠也是这样,人们对这种话题往往没有什么情感驱动的想法。当然,正如我们大多数人知道的,并且已经被实验证明,打哈欠是有传染性的。在正常、完全清醒的受试者中,传染性打哈欠不仅可以通过其他人的哈欠诱发,还可以通过打哈欠的视频诱发,即使打哈欠的人的嘴巴已经被遮住。奇怪的是,只显示嘴巴的视频并不能引起打哈欠。[5]
在情绪饱满的时候,人们的从众性会提高。查尔斯·金德尔伯格发出了一个警告,即目睹别人的变富会产生有害影响,这一警告也适用于阿希博士的实验:在实验室里成功地抵抗了社会压力的人,在现实中却可能无法抵抗充满情绪的群体幻想。
模仿不仅仅是一种最真诚的恭维,它对我们的生存也至关重要。在人类进化过程中,我们的物种必须要适应各种各样的环境。这种适应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身体上的,一个明显的例子是非洲人的皮肤比北欧人更黑,因为深色皮肤可以保护底层组织免受热带阳光的伤害;相反,浅色皮肤可以在阳光较少的北纬度地区更有效地生成维生素D。
第二种适应是文化和心理上的,正如进化心理学的先驱罗伯特·博伊德和彼得·理查森指出的那样,在亚马孙河雨林生存所需的技能与在北极生活的人所需的技能大不相同,他们:
必须知道如何制作几十种基本的工具——皮艇、保暖衣、倒钩鱼叉、油灯、用皮毛和雪搭建的住所、防止雪盲症的护目镜、狗拉雪橇以及制作这些工具的工具……虽然我们是相当聪明的动物,但我们做不到这一点,因为我们还不够聪明。皮艇是一种由各种不同部分组成的高度复杂的物体,设计一艘好的皮艇,意味着需要找到一种极为罕见的各部分组合。[6]
换句话说,如果你以前从未见过北极人用当地存在的原材料制作皮艇,那么你几乎不可能会制作皮艇。亚马孙本地人所需要的各种其他技能也都是如此。人类从白令海峡迁移到亚马孙河只用了不到1万年的时间,这意味着我们在此之前一定进化出了准确模仿的能力。用博伊德和理查森的话说,能够在如此不同的环境中生存,意味着人类不得不:
进化(文化上)对当地环境的适应能力——北极的皮艇和亚马孙河流域的喷枪——这是一种适应更新世时期的混乱、快速变化世界的高超能力。然而,创造这种好处的心理机制必然伴随着内在成本。为了获得社会学习的好处,人类必须是轻信的……我们以低廉的价格获得了橡皮艇和喷枪这样奇妙的改编作品。问题在于,对这种容易适应的传统的贪婪,很容易导致不适应的情况以某种方式出现。[7]
在过去的大概5万年里,人类物种已经从非洲诞生地传播到地球的几乎每一个角落,从北极海岸到热带,再到广阔太平洋中的各个孤岛。晚更新世时期,人类物种从北极之地向麦哲伦海峡迁徙,在这期间能够适应如此多样的环境,这依赖于人类精确模仿的能力。但是,人类在石器时代的许多适应性已经不适合于现代世界,一个经典的例子就是富含能量的脂肪和糖对我们的吸引力,在我们的进化史上,脂肪和糖曾经是稀缺的,可以帮我们维持生命,但现在作为廉价垃圾食品存在,并威胁人类健康。同样地,我们某些古老的模仿倾向也常常不适合于现代,用麦基的名言来说,会给现代社会带来“非同寻常的大众幻想与群众性癫狂”。
群体幻想的传播还助长了另一种古老的心理冲动,即人类具有压制与日常信仰相矛盾的事实和数据的倾向。1946年,心理学家弗里茨·海德提出了所谓的“平衡状态”范式,以解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处理大量复杂且往往相互矛盾的数据。想象一下,你认识一个叫鲍勃的人,你和他都对某种能带来一定情感分量的物品有自己的看法,比如说安卓手机与苹果手机相比,哪一款更加高级。
如果你很欣赏鲍勃,并且你俩都认为苹果手机更好,那么你就会感到很舒服;你现在就处于海德所说的“平衡状态”。类似地,如果你认为苹果手机更好,但是鲍勃喜欢他的安卓手机,并且你认为鲍勃是个无知的浑蛋,那么你也处于“平衡状态”,因为你对鲍勃的负面评价能够使你驳斥他的相反观点。[8]但是,如果你欣赏鲍勃但在手机问题上不同意他的观点,那么你就处于一种让自己不舒服的“不平衡状态”。
如果你对鲍勃的欣赏只有一点点,或者如果你对手机不太在乎,那么你可以忽略自己的不适。但如果鲍勃是你最亲密的朋友,而你在一些更具情感分量的事情上(比如特朗普的总统任期问题)与他存在强烈分歧,那么你就必须采取行动解决欣赏鲍勃和政治分歧之间的不平衡。神经科学家最近发现,这种不平衡状态会增加背内侧前额叶的活跃性。背内侧前额叶是位于额头中部上方两个脑半球的大脑区域。此外,这种活跃性预示着人们对鲍勃或唐纳德·特朗普的看法将发生变化。换句话说,如果你想让你的背内侧前额叶停止烦扰你,你就必须改变对其中一个人的看法。[9]与此相反,当受试者得知专家同意他的观点,即达到平衡状态时,大脑的另一个部分,腹侧纹状体,位于两个脑半球深处的成对结构,就会被激活。[10]这一区域能接收多巴胺神经元的密集性输入,而多巴胺是一种让我们感到快乐的神经递质。
在《非同寻常的大众幻想》1841年的初始版本中,麦基写到了南海泡沫:
企业,像伊卡洛斯一样,飞得太高,融化了翅膀上的蜡;和伊卡洛斯一样,她也掉进了海里,当她在海浪中挣扎时,她认识到她最适合的地方是坚实的地面。从那以后,她没再尝试过这么高的飞行。[11]
但写下这些话后的几年内,金融市场证明麦基是错的,因为投机的伊卡洛斯将再次飙升,这一次将围绕第一条蒸汽铁路的兴奋和混乱,相应的金融狂热将使1719—1720年的南海泡沫也相形见绌。很少有作家能比历史学家斯蒂芬·安布罗斯更好地描述蒸汽机爆发前的人类状况:
1801年,一个关键事实是,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比马的速度更快。没有任何人、制造品、蒲式耳小麦、大块牛肉,信件、信息,以及任何形式的想法、订单或指示能够移动得更快。没有什么能够比马更快了,就杰斐逊[12]的同时代人所知,没有什么将会比马更快。[13]
1851年,英国历史学家约翰·弗朗西斯的经典记录见证了英国的铁路网建设。他将近代交通状况描述如下:
用来运送农产品的机器,结构粗陋,既沉重又笨拙。即使道路状况还可以,移动(这些机器)也很困难。如果道路状况不好,那么它们要么被沼泽吞没,要么掉进堤坝中:有时,它们陷入泥泞的道路中太深了,根本无法逃脱,必须要等到温暖的天气和炙热的太阳到来才可以。几个月以来,产品都无法进入市场,水果在产地腐烂,而在几英里之外的市场上却远远供不应求……人们发现,出口到国外要比把农产品从英格兰北部运到南部的成本更低。将商品从伦敦运送到葡萄牙比从诺里奇[14]运送到伦敦更容易。[15]
用蒸汽动力代替人力、牲畜和水车的想法,可以追溯到2000年前的托勒密希腊人,据说他们用蒸汽动力来打开和关闭一座亚历山大神庙的门。1712年左右,英国发明家托马斯·纽科门制造了第一台蒸汽机,该机体积庞大,效率低下,只能用于煤矿的排水,因为煤矿的燃料非常丰富。因此,詹姆斯·瓦特并没有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在1776年发明蒸汽机,而是完成了一件更巧妙、更有效的事情:通过在纽科门的设计中增加一个外部冷凝器,制造出一种燃料效率高的装置,其可以在远离煤矿的地方使用。这一创新让瓦特的合伙人马修·博尔顿说出了那句名言:“先生,我这里卖的是全世界都渴望拥有的——动力。”[16]
在接下来的25年里,瓦特首先使用笨重的发动机驱动船桨,然后不断缩小发动机体积,到1801年,发动机已经缩小到足以让理查德·特雷维西克将之安装到陆地马车上;到1808年,他已经在伦敦尤斯顿广场附近提供了价格为5先令的乘车服务。早期的装置由软铁制成,非常脆弱,那时一位技师的妻子不仅必须在凌晨4点醒来给发动机加燃料,还必须用她强壮的肩膀使发动机运转。[17]
18世纪之交,乔治·斯蒂芬森,诺森伯兰(位于英格兰北部)一个不识字的蒸汽机看管人的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职业,但与父亲不同,他在夜校学会了阅读、写作和数学技能,而且将自己的天赋用于逐渐提高早期蒸汽装置的效率。拿破仑战争让英国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干草价格的高昂暂时推动了蒸汽动力对马力拉动矿车的代替,但直到1818年,斯蒂芬森才说服纽卡斯尔地区附近达灵顿的矿主,修建了一条通往25英里外的蒂斯河畔斯托克顿的蒸汽轨道线,于1825年9月开始使用。尽管轨道线非常短,但是后来在经济上非常成功。[18]
新铁路技术震惊了世界:1825—1845年,英格兰经历了至少三次铁路泡沫。第一次泡沫紧随斯托克顿—达灵顿铁路线的建成。斯蒂芬森早期的发动机并不可靠,运营的最初几年,煤炭车和客车经常需要马来牵引。但随着发动机的改进,多达59条铁路线列入修建计划。[19]
第一批项目在议会中遭到了不小的反对,因为《泡沫法案》(南海事件的遗留法案,此时已经有百年历史)规定,所有的公司组建都必须由议会批准。最积极的反对者是运河和收费公路的经营者,他们认识到铁路运输会对自身利润造成损害。他们及其爪牙告诉公众,发动机的烟雾会杀死鸟类;发动机的重量会使其无法移动;发动机的火花会把货物烧成灰烬;老人们会被碾死;受惊的马会伤害骑马的人;马会灭绝,燕麦和干草种植户将会破产;狐狸会消失;而且,被噪声干扰的奶牛将停止产奶。[20]
1825年,议会废除了《泡沫法案》,但普遍存在的金融恐慌以及落后的发动机技术,阻碍了更多项目的开展,经过1825—1826年的一番议会波折,斯蒂芬森的利物浦—曼彻斯特铁路花了4年时间才建成,于1830年9月15日正式通车。它长35英里,是当时的工程奇迹,需要建造64座桥梁并挖掘300万立方码[21]的土壤。
这项非凡的新技术有望改变人们的日常生活,这激起了那些想要先下手为强的人的贪婪。这种刺激在1836—1837年达到顶峰。一位记者写道:“我们的语言开始受到(铁路)影响。人们用‘加蒸汽’表示‘打起精神’,用‘铁路速度’表示‘很快的速度’,并以小时和分钟估计距离。”[22]新闻报道提到,一位商人在早晨坐上从曼彻斯特到利物浦的火车,当天就能运回150吨棉花,并以巨大的利润出售,然后重复这种做法。“不是支持者,而是铁路的反对者被认为是疯子。如果这是一种狂热,那么这种狂热就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23]约翰·弗朗西斯写道:“1836—1837年的这几个月将长久地被商业人士铭记。数千人关注并将资本投入计划中的公司。”[24]
和其他泡沫事件一样,利率下降进一步增强了新技术的吸引力,因为利率下降能使投资资本更加充裕。25年前,拿破仑战争引起的借贷需求提高了利率;1815年利率达到顶峰时,一个富有的英国人通过购买政府债券使其索维林金币[25]的收益率接近6%。在接下来的30年里,利率下降到3.25%。[26]当投资者不满于安全资产的超低利率时,他们就会抬高那些潜在收益更高的风险资产的价格。著名记者(也是《经济学人》的编辑)沃尔特·白芝浩在描绘英国铁路泡沫破裂后的一代人时写道:“约翰·布尔可以忍受很多事情,但他忍受不了2%的利率。”[27]换句话说,低利率是泡沫萌芽的沃土。
低利率,加上这一时期斯蒂芬森的利物浦—曼彻斯特铁路的成功,重新点燃了铁路投机:“媒体支持这种狂热,政府也做出了许可,而人民为此付出了代价。铁路立刻成为一种时尚和狂热。英格兰规划了各条铁路。”[28]
每一种泡沫里都有自我毁灭的种子。就这个事件而言,廉价资本催生的重复铁路线过度竞争就是种子。利物浦和曼彻斯特的股东们吃到了牛排,而那些跟随频繁的人则比不频繁的人吃到了更多酸臭的食物。1836年的《爱丁堡评论》指出:“事实上,两个比较大的地方之间(无论距离多么遥远),几乎都会有一条被某个公司占据的可行性铁轨线,通常会同时启动两条、三条或四条竞争性路线。”约翰·弗朗西斯写道:“一个大都会区的某个教区,有16项铁路计划,计划拆除的房屋超过1200栋。”[29]
这些只是最可信的计划。在达勒姆,某位企业家同时工作于三条平行的铁路线上。第一条是成功的,另外两条,很自然地,失败了。而其他发起人的设想包括:由帆或火箭驱动的火车头,能以每小时数百英里的速度运行;高架木轨线;另外一个,根据弗朗西斯的记录,广告说法是“把残疾人抬到床上去”。[30]
无论何时何地,免费获得的信贷和轻信的投资者都是无赖发起人的垫脚石。当时一位评论家指出,通常:
一个穷困潦倒的冒险家突然想到,从A镇到B镇的一条铁路线是一项巨大的公共事业,他从中可以获取巨大的利益。因此,他购买了一份军用地图,布鲁克县的或者是哪个地方的地名词典,以及一份名录。首先,他在两个城镇之间画了一条线,在阴暗的山丘之间的这里或那里画了一些漂亮的曲线,目的是使它有一种真实的感觉,他称此为调查报告,尽管他和他的人根本没有去过这个地方。地名词典、名录以及支付给一个无赖或马车夫的一罐啤酒,构成了他收入来源的所有原材料。幸运的是,年收入从未低于15%、20%或30%。收入经常如此之多,他都不好意思去欺骗更多的人了。[31]
据说埃德蒙·德·罗斯柴尔德说过,“有三种赔钱的主要方式:葡萄酒、女人和发动机。前两种更令人愉悦,而第三种迄今为止(在赔钱问题上)更为确定。”[32]随着越来越多的铁路轨道进入施工阶段,可聘用的合格工程师和劳动力数量不足,导致工期延误、成本大量超支、无法解决发动机难题等,这最终导致不可避免的破产潮。
和南海泡沫期间的状况一样,英国的合股公司最初只筹集到所需资本的一小部分。投资者最初只需要支付股票面值的一小部分,对接下来铁路建设所需要筹集的资本承担分期缴纳的义务——这是一种干柴式“杠杆”结构,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烈火。
回应马上就来了。钱变得稀缺;人们已经看清楚了这些人的愚蠢;各种类型的股票都下跌了。然后是可怕的不安,毁灭降临到社区,悲伤使家庭不再温暖。那些曾经因为假想的财富而趾高气扬的男人为他们的鲁莽而悲伤,而女人们则因为无法阻止而哭泣。[33]
至19世纪30年代的泡沫破灭时,议会已经批准了2285英里的铁路修建计划,但是截至1838年,实际动工还不足1/4。其余的里程通常是不盈利的,还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完成;正在进行中的则需要投资者追缴大量资金。1836—1837年暴跌之后,股票价格确实又有所回升,因此那些坚持持有股票的人也没有很差;在此之前一直稳定的股票价格,在1836年上涨了约80%,然后又迅速回落到实际上略高于泡沫前的水平。[34]到1841年,从伦敦到纽卡斯尔近300英里的旅程在17个小时内就可以实现:“一个理性的人,还能要求什么呢?”《铁路时报》为此报道。[35]
事实上,截至1844年,普通股东对前10年的投资回报非常满意。这推动了19世纪40年代后期更大的泡沫,相关代表人物是乔治·哈德森。哈德森出生于1800年,是约克郡一个小农场主的儿子,由于被假定为会继续耕种土地,因此接受了很少的正规教育。在他9岁时,父亲去世,他被送到约克的一家亚麻布店当学徒,他也由此因祸得福。哈德森的精力、魅力和才智很快在布店里显现出来,而这些是在耕犁中无法体现的。他最终通过婚姻关系加入雇主家庭,并接管了布店。1827年,好运继续光顾这个年轻的店主,他从一个叔父那里继承了30000英镑的遗产,叔父临终时,他正好在现场(叔父遗嘱的受益人可能在最后一刻被更改为他)。[36]
新获得的财富使他得以进入政治和银行业,1833年,他被任命为约克铁路委员会的司库,负责一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建设资金的地方性铁路。哈德森聘请约翰·雷尼爵士勘测路线,但这位著名工程师建议采用马拉系统,这令委员会很失望。幸运的是,在某次参观叔父留给他的不动产时,哈德森遇到了乔治·斯蒂芬森,后者当时已经是一位非常著名的工程师。哈德森充分展示了自己的魅力和远见,斯蒂芬森同意建造约克—北米德兰铁路。该铁路由一家合股公司出资,第一段仅14.5英里长,于1839年开通。
在接下来的10年里,哈德森成为公众所熟知的“铁路之王”,创建了一个由十几家铁路公司组成的帝国,其中四家是全国最大的铁路公司。他领导几家公司的董事会,经常一会儿出现在这里勘测一条新路线,一会儿又出现在那里指责一家失败公司的股东大会,并四处筹集新资本。他的生活围绕着两个权力中心展开:一个是约克,他在那里担任过几届市长,慷慨而又受人爱戴;另一个是威斯敏斯特,国家的政治中心。
哈德森能把沙子卖给贝都因人[37]。即使是最坚定的对手,他也能扭转局面。他的标志性胜利是说服了威廉·尤尔特·格莱斯顿。格莱斯顿也许是19世纪最令人敬畏的政治家,他在1832年22岁时进入议会,在1843年成为贸易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是议会的铁路立法部门。他先后担任了四届英国财政大臣,又于1868—1894年四次出任英国首相。
这两个人简直有天壤之别:哈德森充满活力而未受教育,是约克郡农民的儿子,而格莱斯顿毕业于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是奴隶主的儿子。两人在当时最关键的问题上存在分歧;哈德森是正统的保守党,是一个反对废除《谷物法》的贸易保护主义者;格莱斯顿虽然名义上是保守党,但实际上是一位热诚的自由贸易者。
不过,假如在今天,哈德森将被称为自由主义者,因为他反对政府干预商业,尤其是他所珍爱的铁路,而格莱斯顿很早就认为技术日益发达的经济领域需要政府监管。比约翰·洛克菲勒降低油价还要早几十年,格莱斯顿就预见到,实力最强的铁路公司可以通过大幅减价将竞争对手赶出市场,垄断市场后,公众将越来越受其摆布——格莱斯顿认为,哈德森的某个公司就是这样。
1844年3月,哈德森在贸易委员会作证时,老练地强调了他与格莱斯顿的一致意见:为了公众的利益,应该限制对竞争性路线的许可(但没有提到自己的公司)。委员会推迟了这个话题,追问哈德森是如何确定票价的。委员会想知道,议会定期调整票价有什么错?哈德森一如既往地做好了充分准备,他回答说,他不反对由政府规定票价,但要求议会限制竞争性路线的许可证发放。
委员会对哈德森的回答感到些许宽慰,提出了相对比较温和的铁路立法,规定“议会级”票价为每英里1便士。[38]但该法案使议会能够修改铁路公司的票价,这些铁路公司曾经利润如此丰厚,可以发放超过10%的股息分红;该法案通过后,对于任何已经获得许可并运营超过20年的铁路公司,政府都将有权购买。
这令哈德森很焦虑,他给格莱斯顿写了一封公开信,信中用最悦耳、最恭维的语气对该法案中降低票价以及政府的购买选择权表示反对。他组织了一个由铁路公司所有权人组成的代表团,他们一起前往唐宁街10号的首相官邸。首相罗伯特·皮尔对此印象深刻,于是在下议院发表了一些对铁路公司有利的意见。
格莱斯顿接受了公开信的暗示,私下会见了哈德森,会面中,哈德森把坦白直率的魅力发挥到了极致,把这位委员会主席感动了。格莱斯顿评论道:“将哈德森看作一个投机者是一个巨大的误会,他是一个非常有辨别力的人,拥有很大的勇气和很强的进取心——一个非常大胆但非常明智的设计师。”格莱斯顿基本废除了法案:只在法案中保留了低级三等车票的票价限制。[39]
哈德森意识到,他差点儿忽略了议会的潜在监督职能,他需要更积极地参与政治。假如在今天,强大的实业家可能会为自己雇用一大群说客;但19世纪的英国具有更宽松的道德环境,有一个更直接的办法:哈德森只需要给自己买一个下议院的席位。1845年中,机会出现了。在冷清的沿海小镇森德兰,他接管了当地一条失败的铁路以及码头,作为交换条件,那里的官员们提名他为保守党的席位候选人。他于8月14日正式当选,比较类似于现代社会中同时在美国参议院任职的高盛公司董事长。
那天晚上,一辆专列将他当选的消息从森德兰送到伦敦,第二天,另一辆专列将伦敦《晨报》对这一事件的报道带回森德兰。在胜利庆典的狂欢中,哈德森将报纸扔进人群,欢呼道:“看,看智慧的进军!”[40]两个月后,在森德兰的一次宴会上,他鼓吹自己码头公司的股票,再次激发了当地人的热情:“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们不能让圣彼得斯堡的棉花、中国和世界其他地区的产品运到森德兰港,只要你们提供设施……让我们想象一下,我们将成为世界的利物浦和曼彻斯特。”[41]
他似乎很少睡觉;例如,1846年5月2日至3日的晚上,他在下议院工作到凌晨2:30,打了个盹儿,然后坐上开往德比(英格兰中部城市)的早班火车,其大约在伦敦、约克以及他的其中一个公司——米德兰铁路公司总部三者中间的位置(见图4-2、图4-3)。在那里,他向股东们解释他的26项提案的精髓,这些提案通过修建一些新的、扩展一些已经存在的铁路和运河,将铁路和运河系统相融合。该计划需要300万英镑的投资资本;他向心存疑惑的人坦率地承认,的确许多新线路将失败,但总的来说,它们将打造一个坚不可摧的地区铁路系统。他已经拥有大量支持者,很轻易地排除掉了那些分散的持反对意见的股东,然后通过了所有26项公司提案。[42]一位当时的评论家写道:
资料来源:The Railway King,by Richard S.Lambert,London,George Allen & Unwin Ltd,©1964,p.57.Copyright ©1934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All rights reserved.
图4-2 1840年的英国铁路系统(粗体部分是哈德森公司建的铁路)
资料来源:The Railway King,by Richard S.Lambert,London,George Allen & Unwin Ltd,©1964,p.238.Copyright ©1934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All rights reserved.
图4-3 1849年的英国铁路系统(粗体部分是哈德森公司建的铁路)
似乎从来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烦乱,也没有什么事情会让他疲劳。他在议会委员会中斗争,一天又一天;他以一种认真的态度争辩和恳求,从目的上看几乎没有失败过。他今天在镇上哄骗一个委员会,明天说服一位大主教;早上,在一个不起眼的办公室里说服一些持对立主张的人,下午,以某种大胆的突袭政策震惊了证券交易所。[43]
他的专注力和计算能力令人敬佩。人们经常看到他把头往后一仰,遮住眼睛,然后准确地预测出尚未建成的铁路线的红利,他还能同时参与两场激烈的对话。商业伙伴们发现,如果他们的分析没有抓住要点,马上就会被他打断,但很容易又会被他原谅,他对员工和陌生人非常宽宏大量。但是,他处理数字和疯狂交易的能力也伴随着一个缺点:他过分依赖口头指令,没有保存交易的账簿或记录,只是简单地认为他的愿望会实现。[44]
1843年的英格兰铁路线还不到2000英里,但是到1848年底已经超过5000英里;哈德森控制了其中大约1450英里的路线,并对英格兰东北部拥有实际的垄断权。[45]更多的铁路线正在计划中:议会在1844年批准了800英里,在1845年批准了2700英里,在1846年批准了4500英里。以少量首期付款认购股票,然后在很久之后完成全部购买,是哈德森和大多数其他发起人的经营手段。在工程尚未开工、连运营和收入都没有的时候,新股通常就会公布每年接近10%的股息;大多数投资者被高收益吸引,却没有注意到收入的缺失意味着最初投资者的股息必须来自新投资者的资本,这在现在被称为“庞氏骗局”。在庞氏骗局下,后来股东的股息是无法获得支付的。哈德森故意泄露他的铁路项目即将被议会批准的消息,以此推动这种狂热。就像蛋糕上的糖霜,直到泡沫的最后阶段,哈德森稠密的东北部铁路网还在阻碍竞争性路线的股票发行。
19世纪40年代,除了布朗特和哈德森这样的发起者、公众和政客外,泡沫剧场的第四个主角——媒体出现了。概括来说,那个时代有两类媒体:以《泰晤士报》为代表的“旧媒体”和以《铁路时报》为代表的铁路专报“新媒体”;前者坚持高度正统的怀疑主义,而后者则煽动投机的火焰。在泡沫最严重的时候,市面上至少有20种铁路出版物,铁路公司每周都要慷慨地花费1.2万~1.4万英镑发布广告,这些资金成为媒体的主要收入来源,而这些钱本可以更明智地用于建设。关于新提案的吹嘘文章比比皆是。一位评论家讽刺道:“委员会为绅士和男爵们高兴,下议院通过新提案的前景是肯定的。它的工程师是斯蒂芬森(此时已经是乔治的儿子罗伯特·斯蒂芬森);它的当权者是哈德森;它的银行家是格林。广告还谦虚地补充说,利润不会超过15%。”[46]一篇文章夸张地说,铁路是环绕全球的新世界奇迹:
不满足于让利物浦成为他们的铁路中心……他们的目标是全球。遥远的印度跨越河海对铁路表示期盼,中国正在倾听这神奇的声音。古希腊被毁坏的山丘和破碎的祭坛将很快与火车头的汽笛声相呼应,或者被转变为商业圣地。通过这些宏伟的工程,河流得以跨越,领土得以穿越,商业得以特许,联邦得以巩固;通过它们,金刚石可以被分割,人类在时间和空间上拥有主宰权。[47]
直到1843年,英国经济依旧在消化1836—1837年的泡沫,但在1844年秋天,银行的贷款利率已经降为2.5%;更为不祥的是,银行普遍认为铁路证券“像房子一样安全”,并乐于将其作为抵押品。股票认购名单会让21世纪初房地产泡沫中的美国抵押贷款经纪人都脸红:一个年收入54英镑的半薪军官在多个名单上的总收入为41500英镑;两个住在阁楼里的清洁工的儿子,其中一个认购了12500英镑的股票,另一个25000英镑,所包含的追缴金是他们无法承担的;更多的追缴金来自虚构联系方式的股东。[48]
一位不知姓名的观察者这样描述,英国公众:
看到整个世界都在为铁路疯狂。铁路在公众集会上受到赞扬;它是公众崇拜的对象;人们在交易所里谈论它;在参议院为它立法;在舞台上暗喻它。它渗透到每一个阶层;渗透到每一个家庭;所有人都被它诱惑。那些说话与契约一样可靠的人,现在也加入追逐铁路的行列,被旋涡带走了。[49]
商人兼议员詹姆斯·莫里森观察到:
不易觉察的贪婪之毒在每个阶层蔓延,不仅影响了高贵的大殿主人,也影响了简陋农舍里的合居者。公爵夫人们甚至会在众人面前用凭证弄脏手指,老女仆们会发抖地急切询问股票的价格。年轻的女士们抛弃了婚礼清单而专注于股票行情表,询问她们的爱人有关牛市、熊市操作的问题,这吓到了她们的爱人。时尚人士频繁地出现在经纪人那里,而不是出现在俱乐部。商人不再关注生意而去打理他的股票,但最终,他的股票和生意都将离开他。[50]
按照贸易委员会的规定,每年11月30日是提交新路线计划的截止日期。1845年11月30日傍晚,当800个铁路计划发起人聚集在白厅(指英国政府)办公室时,一股狂潮席卷了首都:铁路公司允许通过的快递列车以每小时80英里的速度驶向伦敦,但那些运载竞争性路线计划书的列车被铁路公司阻止通过;一位设计师将路线计划书装进一个装饰齐全的灵柩内,然后将其运到列车上,才绕过了铁路公司的障碍。[51]
如约翰·弗朗西斯所写的,就像南海泡沫期间一样,交易巷里挤满了人,交通堵塞,“几乎无法通行”,周围的街区“像集市一样”。他继续写道:
谨慎的商人和敏锐的制造商都没有抵制住投机的诱惑。它像麻风病一样在他们中间传播。它不仅毁灭了无辜者,也毁灭了有罪者。它不仅毁坏了很多简陋的农舍,也扰乱了许多亲王的住所。人们急于致富,却被毁灭。他们大量购买;他们踊跃认购;他们抛弃了自己公司的存账室;如果成功了,他们就会继续买入;如果失败了,那么他们往往会自毁,使本已凄凉的家园更加悲惨。[52]
斯蒂芬森在威斯敏斯特乔治大街的办公室比首相在唐宁街的办公室更受欢迎;铁的价格翻了一番;勘测员的工资很高,特别是那些在军械局工作的人,经常未经许可非法进入私人土地。一份议会报告表明,157名议员的股票认购额超过2000英镑;到1845年夏天,“全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对所有生意的忽视;几个月里,柜台上找不到卖货的商人,办公室里也找不到批发商,全国各地都是这样。如果你去拜访商家,那么你肯定会得到‘去城里了’这样的答复”。就连勃朗特[53]一家也参与了:艾米莉和安妮拥有约克和北米德兰的股票,而更脚踏实地的夏洛蒂则持怀疑态度。[54]
虽然哈德森的许多商业行为,特别是他对公司治理的保密和高压手段,放在今天可能会让他坐牢,但在那时还不是非法的。再过80年,查尔斯·庞兹[55]在初始资本支付股息的操作中不会使用自己的名字;在19世纪40年代早期,这些做法不会引起法律审查(但这种情况很快就会改变)。哈德森的终结不是来自欺诈或欺骗,而只是来自过度建设和监管改革。
与18世纪的双泡沫不同,这次事件中铁路公司的倒闭过程比较缓慢。到19世纪40年代末,哈德森的铁路网(大致从伦敦延伸到爱丁堡)越来越被东西部的竞争性路线包围。为了进一步延长铁路线来突破包围圈,他冒险性地从个人投资者那里筹集了大量资金;但与此同时,议会于1847年建立了新的监管制度,在此制度下,用新收购的资本支付旧股东的股息,这种类似庞氏骗局的做法被认定为非法。[56]
1847年初,英格兰银行将贴现率从3.5%提高到5%,这阻碍了股票认购之后所需追缴金的资本流动。1846年的马铃薯歉收和1848年欧洲大陆的革命动乱加剧了英国的经济困境,迫使哈德森和其他铁路经营者降低股息:惊慌失措的投资者开始抛售股票,到1848年10月,股票价格从1845年的峰值下跌了60%(见图4-4)。[57]
图4-4 英格兰铁路公司的股票价格(1830—1850年)
虽然股价下跌的绝对数小于南海泡沫时期,甚至小于20世纪的大熊市时期,但认购机制固有的极端杠杆带来了大面积的破坏:
很多家庭完全被毁。一个不太起眼的英格兰镇上,发生了一些悲惨的自杀事件。原本被精心培育的女儿们现在需要出去寻找面包,儿子们被迫停止学业,很多家庭被分离:房子被法院强制执行。每一个社会纽带都被破坏。那些以前过着舒适独立生活的人突然发现自己欠了大量无力支付的钱。有的放弃了一切,重新开始;有的离开英国去往欧洲大陆的其他国家,蔑视并逃避债权人的追赶。一位绅士收到了400张法院令状。还有一位贵族承受了15000英镑的债务压力,于是他坐上游艇去往美丽的地中海,在那里,他忘却了与自己有关的所有难题。[58]
此时,即使是哈德森所犯的小过失也会引致仔细审查,而这样的小过失在过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证券交易所的两个对手仔细检查了买卖记录,发现哈德森的某家公司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另一家公司的股票,而这另一家公司恰好也归哈德森个人所有;也就是说,他诈骗股东的行为被发现了。很快,他更严重的违规行为也被发现,尽管还没有上升到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高度,但也让他面临严重的民事判决。
哈德森还有最后一张王牌:森德兰地区的选民依然非常感激他,这使他在议会又待了10年,只要下议院还在开会,他就不会因债务问题而被捕。随后他会以一种滑稽歌剧式的状态往返于英国和欧洲大陆之间:议会开会时,他可以安全地待在英国,并拼命挽回他的财产;休会后,他逃往巴黎。1859年,他在选举中落败,游戏结束了;朋友们离他而去,只有债权人关注他,他剩下的大量财产被没收。最后,他靠仰慕者给他购买的年金维生。[59]
1863年的一天,查尔斯·狄更斯[60]即将乘坐“福克斯通”号船返回英格兰,遇到了他的朋友查尔斯·曼比。狄更斯写道:
曼比向一位衣衫褴褛的人告别,我对这个人有印象,但想不起来他是谁。当我们驶离港口时,那人正站在码头边上,凄凉地挥舞着他的帽子。我对曼比说:“我肯定认识那个人。”“我想你认识,”他说,“哈德森!”哈德森住在巴黎,是曼比带过去的。临别时哈德森对曼比说:“在你回来之前,我再也吃不到一顿丰盛的晚餐了。”[61]
后两轮铁路泡沫毁掉了英国投资者,但为英国提供了必要的基础设施。1838—1848年,铁路里程增加了10倍,直到今天,英国的铁路地图还和1848年非常相似。1848年之后的将近一个世纪里,这个数字才又翻了一番。
事实上,不幸的铁路投资者们为英格兰提供了宝贵的公共物品——首个高容量、高速度的运输网络。19世纪初之前的英格兰,人均GDP几乎没有增长;而在此之后,它以每年约2%的速度增长——每一代人大约能翻一番,不仅在英格兰,在其他西方发达国家也是如此。这一转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蒸汽驱动的陆海运输效率带来的。[62]这种损害了技术投资者但为国家经济增长提供了必要基础设施的例子,还将继续出现。
1841年,查尔斯·麦基出版了《非同寻常的大众幻想》第一版,正是在铁路狂热达到高潮之前,因此麦基应该会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清楚地意识到这种狂热。作为一名记者和受欢迎的作家,他完全应该对此提出警告。
但是他没有,在1852年出版的该书第二版中,他只在一个两句话的脚注中提到了这一事件。[63]19世纪30年代,青年时期的麦基曾为两份伦敦报纸《太阳报》和《晨报》撰稿并编辑;1844年,就在铁路泡沫破裂之前,他开始担任《格拉斯哥的阿格斯》报纸的编辑,并在这个职位上干了3年,这3年正是铁路从繁荣走向萧条的3年。该报纸,特别是“头条”专栏,经常转载其他报纸的文章。这些文章表明,麦基对铁路发展的总体态度是适度热情,这很可能只是对当时经济基调的一种反应。自由放任是当时的经济基调,其核心是废除《谷物法》,因为《谷物法》使地主、贵族受益,导致粮食价格过高,城市贫民挨饿。而铁路只是麦基及其圈子的次要关注点。[64]
在麦基担任编辑期间,该报的头条确实转载了《泰晤士报》关于泡沫的可怕警告,但该报也转载了其他报纸中对铁路公司有利的文章。尽管在今天,麦基的名字几乎是“狂热”的同义词,但在当时,他似乎完全错过了他正在经历的那场浩劫。在1845年10月的一篇头条文章中,他直言不讳地说,铁路股的热情与南海泡沫没有什么共同点,南海泡沫“没有什么坚实的基础,完全是虚构的”,而铁路热情的基础:
宽阔而安全。铁路是这个时代的必需品。其本身就是一种不动产和有形资产……沉默的哲学家和活跃的商界人士都能看出,没有什么能比英国资本用于这些项目更高尚、更有利的了。[65]
虽然没有什么证据表明麦基也在铁路狂热中赔过钱,但作为那个时代最敏锐的观察者,他没有看到人类的金融非理性,这更证明了金融泡沫的诱惑力。到了19世纪,有这样一条旧新闻:一个世纪前,艾萨克·牛顿的例子说明,即使是具有非凡知识和智慧的人,也无法免受投资泡沫的影响。牛顿不是金融新手,南海泡沫时期,他已经担任英国皇家造币厂厂长20多年了。他在1712年购买的南海股票获得了丰厚的回报,1720年初,他以可观的利润卖出了这些股票,但那年晚些时候,他失去了理智,以更高的价格回购了这些股票。他损失了大约20000英镑,并认识到:“我能计算天体的运动,但不能计算人类的疯狂。”[66]
英国铁路泡沫可以看作一场许诺改变人们日常生活的技术动乱。几乎与此同时,远离欧洲大陆的美国,产生了一种与之截然不同的极端末日狂热。
5 米勒运动的“大失望”
数秘主义与确认偏见
20世纪50年代中期,一位名叫利昂·费斯汀格的心理学家走运了。
费斯汀格的父亲是一位政治激进的无神论者,也是自苏联移民至美国的刺绣师。在长期杰出的学术生涯中,费斯汀格将自己的才智运用到社会心理学的新兴领域。他幸运地潜伏到美国中西部的一场飞碟狂热事件中,其正好属于他的研究领域。他的研究对象,即“情感”群体,由一位名叫多萝西·马丁的女性领导,她声称已经向人类传达了神灵们有关大地震和洪水的警报:神灵们告诉她,这两个大灾难将于1954年12月21日吞噬北美。[1]
社会心理学家们都理解所罗门·阿希的线条长度实验,他们早就知道,社会压力通常会磨灭个体之间的观点差异,因此各个小群体和整个社会都会演化出各自的文化、道德和宗教价值观。此外,他们还知道,这些价值观的转变往往是爆炸性的,其快速扩散类似于传染病。
20世纪20年代以来,流行病学家对疾病传播进行了数学建模,认为疾病传播主要取决于两个关键参数:病原体的传播率或传染性,以及治愈率或死亡率。社会学家发现,他们可以用同样的方法理解思想和信仰的传播。费斯汀格意识到,马丁及其信徒为他提供了一个实验室,让他能够实时观察这一传播过程。更重要的是,马丁团队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让他可以观察到末日预言不可避免地失败之后会发生什么。
假如在今天,任何一个机构审查委员会都不会批准费斯汀格的这项研究。在研究中,他的助手“在没有经过马丁团队知情或同意的情况下”潜伏进了马丁的圈子。[2]费斯汀格的项目也违反了实验和伦理规定,即现场研究人员不应干预受试者的决策。当不知情的马丁及其追随者要求费斯汀格的潜伏者们就意见和建议畅所欲言时,他们被迫屡次违反了这项不干预的规定。
作为早期的山达基[3]信徒,马丁对于“来世”并不陌生,她经历了该组织对她的“审计”过程,能够回忆起自己的受孕、出生和之前的各次转世。她的主要合作者查尔斯·劳赫德博士,则是一位更传统的末日信仰者。他是密歇根州立大学学生健康服务处的一名医生,为一个主流新教团体做国外医药的宣传工作;后来他的妻子患上失能性的神经症,他开始努力为她求医,无意中遇到了一些飞碟狂热者,他们把他介绍给了马丁女士。
在预言大灾难的大约前一年,马丁成为一名女先知。她醒来时感到右臂一阵刺痛:“我感觉有人在试图引起我的注意。”[4]她拿起一支铅笔,很快发现自己的手非常陌生,不由自主地写字。与《圣经》中的先知们不同,她最初传达的并不是来自上帝的信息,而是来自更亲近的人的信息:当她向肢体的指挥者询问时,对方透露说自己是她去世的父亲。
她的通灵技巧很快得到了提高;她疼痛的右臂和铅笔开始传递来自地位更高者的信息:一个叫“兄长”的人,向她提供了一些关于她死去父亲的精神需求方面的建议;其次是来自“塞勒斯”号行星和“号角”号行星的生物,其中最重要的是萨南达,他说自己是耶稣本时代的肉体化身。
萨南达是一位完全现代化的弥赛亚,当时正在美国境内进行高级侦察,并已与马丁女士以及其他人取得了联系。萨南达及其被称为“卫士”的同伴被这个国家的某些东西(后来被德怀特·艾森豪威尔称为军事-工业综合体)激怒;作为报复,他们将把陆地撕成碎片,并在年底前用一场大洪水淹没它。1954年8月1日晚上,卫士们指示马丁及其11名追随者(其中没有费斯汀格的潜伏者)去见他们的飞碟,但马丁一行人什么也没看到,只看到一个相貌平平的男人。马丁给了那个男人果汁和三明治,但他礼貌地拒绝了,然后走开了。
飞碟没有出现,这给马丁的团队带来了第一次动摇,有7名成员立即离开了她。马丁和其余4名坚持信仰的人没有等很久:两天后,萨南达就通知马丁,那天是他拒绝了茶点,并表示对她和其他同伴的道德品质感到满意;还告诉她,大灾难发生之前,飞碟将拯救少数人,而他们是部分被选中的人。[5]
像几乎所有的千禧年主义者和启示性末日论者一样,马丁是一个真诚的傻瓜,而不是一个无赖。她将自己的时间和财富奉献给了她的追随者,为信仰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当芝加哥郊区橡树公园的孩子们从父母那里听到即将到来的大灾难后开始做噩梦时,警方指控她“煽动暴乱”,并对她进行精神治疗,随后她逃离了芝加哥的家。劳赫德也因为与这一事件有关而失业。[6]
1954年底,当救命飞碟和随后的大灾难几乎确定不会出现时,信徒们的信仰体系被证明与事实不一致,即所谓的信仰“失验”,这是费斯汀格研究的主要目标:他想精准地确定,当事实和数据与根深蒂固的观点不一致时人们会如何行动。其研究成果《当预言失败时》成为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公认的经典之作。[7]费斯汀格后来创造了现在人们很熟悉的术语“认知失调”,用来描述信仰和事实之间,或者更微妙地说,叙事和数据之间的情感冲突。当令人信服的叙事和客观事实发生冲突时,叙事往往会幸存下来,这种结果自远古以来就存在于人类社会。
多萝西·马丁后来的行为体现出很多人处理认知失调的方式。她并没有根据那些与自己信仰不一致的证据修改自己的信仰体系,她和她的团队在此之前对自己的信仰相对保密,但后来他们反而加倍努力,开始就飞碟的到来进行传教。离开芝加哥地区后,她的余生一直从事于通灵研究,先是在南美、北加利福尼亚,最后在亚利桑那州的塞多纳。在1954年的信仰失验事件过去将近半个世纪后,她以德拉修女的化名在塞多纳去世。[8]
虽然我们很容易将多萝西·马丁的预言讽刺为一种21世纪的胡编乱造,但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都是费斯汀格所说的恶魔的奴隶。马丁及其追随者们所表现出的“加倍努力”似乎是人类行为的一个近乎恒定的现象。当明斯特的再洗礼主义者反复看到博克尔松的末日预言被事实推翻时,他们的信仰,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变得更加坚定,他们也加倍努力改变周围城镇居民的信仰。同样的情况也将发生在19世纪中期众多福音派新教徒的末日预言事件中。
这种反常行为具有某种执拗的意义。信仰失验会带来严重的精神痛苦,而缓解这种痛苦的最好方式,就是和新赢得的信徒在一起。正如费斯汀格所说:“如果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信仰体系是正确的,那么显然,它终究是正确的。”[9]
从1620年开始,与第五君主国派关系密切的英国清教徒将第一批殖民者送往北美马萨诸塞州。10年后,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的新领导人约翰·温斯罗普向他的追随者们宣扬,他们即将看到“一个山巅之城”,该城的成功和上帝的宠爱将受到全世界的热切关注。[10]从马萨诸塞殖民地演变而来的美国,没有国教,宗教和意识形态的自由程度前所未有,这为神启性运动的扩散和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18世纪初和19世纪初,分别出现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大觉醒”,即席卷美国和英国的宗教复兴;两者都催生了各种各样的非正统神学,就像之前的宗教改革一样,重视个人神灵主义,贬低有组织的宗教等级制度。
美联储所发行的20美元纸币上那个轮廓分明、眼神锐利的面孔,总统安德鲁·杰克逊,直接促成了第二次大觉醒,这不失为一种历史讽刺。杰克逊反对建立中央银行,并于1837年美国第二合众国银行许可证到期时拒绝了它的延期申请。他这样做的时机非常糟糕:几乎同时,美国经历了一场壮观的泡沫,泡沫事件非常复杂,其特点是大量政府土地被出售、房地产投机以及棉花价格从繁荣到萧条。后来,泡沫破裂,由于没有一家中央银行能够充当救市的最后贷款人,由此造成的货币短缺使美国陷入持续近10年的萧条,并带来约25%的失业率。那个时代并没有留下什么详细的经济数据,但杰克逊的鲁莽行为给美国造成的损失可能与一个世纪后的大萧条一样严重。英国小说家弗雷德里克·马里亚特在1837年恐慌之后访问了纽约,他写道:
猜疑、恐惧和不幸弥漫了这座城市。如果我不知道原因的话,我就会以为瘟疫正在肆虐。但笛福已经告诉我原因了。来往的人群中,人们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匆忙的脚步,疲惫的脸庞,快速打招呼,或者匆忙地交流着在太阳落山之前会发生的预期损失……被解雇的机械师们像饥饿的狼群一样踱来踱去。这种剧烈的震荡像电一样传播开来,传播到数百英里以外的地方。运河、铁路和所有公共工程都已中断,一位爱尔兰移民靠着他的棚屋,手里拿着闲置的铁锹,饥饿着,他想念他的绿宝石岛[11]。[12]
第二次大觉醒运动当时已经开始,于1837年恐慌之后加速进行。觉醒运动中的“助产师”们产生了宗教分裂,例如摩门教和各种公然的欺骗性通灵运动。所谓福克斯姐妹与死者沟通的欺骗性,不亚于伟大作家和政治家霍勒斯·格里利[13]的欺骗性。[14]
最为壮观的是,多达10万的美国人开始相信世界将在1844年10月22日结束,这个集体幻想起源于威廉·米勒,他是一个谦逊、不爱出风头、深思熟虑的人,本来最不可能成为米勒派领导人。
米勒出生于1782年,是父母的16个孩子中的长子。他们家位于纽约州最东北部的罗汉普顿镇(见图5-1),是一个虔诚的浸信会农业家庭,家中极度贫困,子女几乎无法接受正规教育。像那个时代的许多农家子弟一样,从9岁到14岁,他只在除了收获期和种植期之外的其他3个月里上学。在家里,这个热爱书籍的男孩只能阅读他父亲的《圣经》、《赞美诗》和《诗篇》;慷慨的邻居借给他《鲁滨孙漂流记》等通俗作品的复印本。他的文学兴趣惹恼了父亲,因为父亲注意到,这些兴趣分散了他的注意力,使他无法做农活,所以小米勒会在深夜偷偷溜到壁炉旁,在燃烧着的松树结的昏暗光线下看书。[15]
图5-1 美国东北部的米勒主义地标
21岁时,他结婚了,向东进入佛蒙特州几英里,搬到妻子位于波尔特尼附近的家中耕种。波尔特尼镇正是自然神论的温床。自然神论假定一个超然的至高无上的存在,即一个“神圣的钟表匠”只在远处观察他的创造物,自然神论将《圣经》视为一本纯粹的书,而不是神灵的启示——最多只不过是一本关于古代历史的有用手册。
镇上的大量图书馆藏书反映出这种自由:伏尔泰的,休谟的,潘恩的,以及其他许多人的书,米勒津津有味地读着,并逐渐成为一名自然神论者。在波尔特尼,米勒还受到最著名的市民马修·里昂的影响。马修·里昂是国会议员、美国独立战争的退伍军人、伊桑·艾伦[16]的煽动性伙伴,还是一个臭名昭著的不可知论者。[17]
米勒读的启蒙哲学的书越多,就越反感《圣经》:为什么上帝创造了一本完全不可理解的书,然后让那些无法正确解读这本书的不幸灵魂遭受死亡、折磨、流放和饥饿?在米勒看来,人类也有错:
我读得越多,就越发现人类性格中的严重缺陷。我找不到人类过去历史上有什么亮点,那些世界征服者和历史英雄显然都只是人类形态的恶魔。世界上所有的悲伤、痛楚和苦难,似乎都随着他们对同伴的控制权的增强而增加。我开始对所有人都感到不信任。[18]
波尔特尼镇上打破旧俗的氛围非常适合这位年轻的农民;他终于从家里的令人窒息的宗教氛围中解脱了,他反叛了,当着大家的面,毫不留情地模仿他祖父的华丽布道,滑稽地模仿他们的假虔诚。[19]
米勒也确实找到了他的家庭值得称赞的地方:他的父亲曾参加过独立战争,因此作为儿子,他在爱国主义和兵役方面得到了庇护。1810年,当与英国之间的战争临近时,佛蒙特州的民兵组织授予他中尉职位;1812年美国对英宣战后,民兵组织将他提升为上尉,第二年他又调任美国正规军中尉。虽然军衔更低了,但这次调任被视为升职。不管怎样,到1814年初,他已经重新获得了上尉军衔。夏末,他来到尚普兰湖畔的普拉茨堡,在那里,人数和武器装备都处于劣势的美国军队,在一场海陆一体战中决定性地击败了英国侵略者。
这场战争令米勒感到震惊又害怕,9月11日,他写信告诉妻子,一艘美国船只上的300名士兵和水手中,只有25人幸存。“船上的一些官员说,血是及膝深的。”第二天,他再次写信给妻子:
天哪!到处都是屠杀。我无法向你描述这种普遍的兴奋……日落时分,在一首扬基小调[20]中,我们军营鸣放了礼炮。在一两英里范围内,1.5万~2万人同时参与海陆交战,这超过了以前我见过的任何一场战争。多么宏伟,多么高尚,但又多么可怕![21]
这场战争不仅摧毁了英国入侵部队,还摧毁了米勒的自然神论:一支在拿破仑战争中身经百战的15000人的精锐英军,却被一支合并了1500人的正规军和4000人的志愿军的杂乱无章的美军打败,除非有一个主动支持美国的上帝,否则还有什么能够解释美军胜利的原因?“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出现如此令人惊讶的结果,在我看来确实像是一个比人类更强大的力量所做的事情。”[22]
战争结束后不久,他回到了罗汉普顿的农场。在那里,作为一名受人尊敬的退伍军人和小镇官员,他即将在家族的浸信会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战时的经历和回到童年时保守的宗教环境引发了他的信仰冲突,也就是他先前对上帝的不信仰和战争中看到的超自然之力之间的冲突。基于对阅读的热爱,他使用经文来分析解决这种冲突。大约在1816年的某个时候,他开始对《圣经》进行艰难的逐字逐句分析。例如,如果他遇到“野兽”这个词,且这个词在《但以理书》或《启示录》中象征着异教徒帝国,他就会强迫性地在《圣经》的其余书卷中寻找其他的“野兽”。
经过几年的努力,通过查阅《圣经》,他找到了之前的不信仰和战争经历之间矛盾的解决办法。在《但以理书》中的四个王国中,只有以天主教会为代表的罗马仍然存在。他被《但以理书》8:14打动:“他对我说,到二千三百日,圣所就必洁净。”
对米勒来说,一切都很清晰了:《以斯拉记》第7章中,波斯皇帝阿尔塔薛西斯在其当政的第七年发布了返回犹大并建造礼拜场所的命令,当时的历史学家估计这一年是公元前457年。根据米勒的末日论,末日时钟从这一年开始倒计时。鉴于圣经学者所假定的圣经日和时间年的等价性,世界将在2300年后,也就是1843年结束。
米勒继承了悠久的“数字神秘主义”传统。数秘主义曾经为约阿希姆所迷恋,直至今天人们对它的迷恋还有增无减。最引人注目的现代例子是约翰·泰勒和查尔斯·皮亚齐·史密斯在19世纪末的研究成果。他们注意到金字塔结构中的一些数学巧合,例如,金字塔底部周长的两倍与高度之比接近π值,底部周长与框架石长度之比是365,以及从地球到太阳的距离几乎正好是金字塔高度的10亿倍。接着,史密斯写了一本畅销书《伟大金字塔的遗产》(Our Inheritance in the Great Pyramid),详细描述了这些惊人的发现。[23]
一个世纪后,一位名叫埃里希·冯·丹尼肯的瑞士人在另一本畅销书《众神的战车》中,利用类似的观察结果证明,外星人曾来过地球。[24]近千年来,神学怪人利用类似的数学巧合和圣经年表来预测世界末日。就在2011年,一位名叫哈罗德·坎普的基督教广播名人,预测世界将在10月21日结束。2012年,他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谦卑地接受了《马太福音》24:36的告诫:“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25]
杰出的数学作家、趣味数学之王、社交网站策划人马丁·加德纳这样评价史密斯的《伟大金字塔的遗产》:“这一类的经典作品就是我们的遗产。很少有一本书,能如此优美地展现出一个对某种理论深信不疑的聪明人(指作者)轻而易举地掌控着整本书的主题,使其精确地契合他的观点。”[26](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加德纳正是在米勒神学的直系后裔——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中长大的。)[27]已故“文学坏小子”克里斯托弗·希钦斯针对那些幻想的圣经日期设定,创造了一个更一针见血的术语:“白痴的里程表”[28]。
圣经的数秘主义源于“模式”现象。《圣经》是一部包含大量数字、叙事和各种往往阐述不清的历法的汇编,勤奋的千禧年主义者几乎可以将未来的任何一个日期视为世界末日。米勒并不是第一个运用圣经数秘主义将1843年定为世界末日的人;1946年,一位名叫勒罗伊·埃德温·弗鲁姆的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牧师出版了《我们祖先的预言信仰》(The Prophetic Faith of our Fathers),它是一本关于末日计算的历史书,包括四卷。其中记录的几十种末日计算时间集中在1843年。但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像威廉·米勒那样使数秘主义发挥出如此毁灭性的影响。[29]
数秘主义的影响不可避免地被另一个著名心理现象“确认偏见”放大。在“确认偏见”现象中,人类一旦确定了一个假说或信仰体系,就会只关注支持其信仰的数据,而避免使用与之相悖的数据。
“确认偏见”这个词与心理学家彼得·沃森有关。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一个经典实验中,他向受试者展示了一个由三个数字组成的序列,如2-4-6,并要求他们推导出产生该序列的规则,然后让他们用另一个序列对该规则进行测试。[30]
受试者根据上述序列推出的最明显的规则是“连续偶数”,因此他们最有可能再提出诸如8-10-12这样的序列进行测试,然后他们被告知这一序列与答案规则一致。然后,受试者可能会提出24-26-28这样的序列,然后也被告知这一序列符合规则。
在多次连续“确认”他们的“连续偶数”规则后,受试者可能会合理地得出结论,认为这就是正确的规则。
问题是,这三个序列还符合其他多种规则,例如“数字不断增加”或“只有正增长的数字序列”。换句话说,受试者只是试图确认自己的假设,而事实上更有效的策略是测试一些推翻假设的三数字序列,例如5-7-9,如果考官回答说这个序列也符合规则,那么他们就会知道“连续偶数”规则是不正确的,但“数字不断增加”或“每次增加二的数字序列”规则可能仍然成立。
大多数受试者通常只测试符合其假设规则的三数字,而不是不符合其规则的三数字。这种只寻找支持假设的证据的做法,使得很少人能够推导出正确的规则。
作为一名科学家,沃森知道,科学方法的核心是试图推翻假设,但作为一名心理学家,他怀疑人类的自然倾向是要确认这些假设。[31]心理学家很快拓展了沃森的研究,并进行了大量的实验,证明人类物种更倾向于寻找和接受确认的证据,而忽视相反的证据。正如那句老话:“一个违背自己意愿被‘说服’的人还会持有不变的看法。”[32][33]
在20世纪70年代末的一项经典研究中,斯坦福大学的一组研究人员调查了151名大学生对死刑等争议话题的看法,并从中选出48人,其中24人强烈赞成死刑,24人强烈反对死刑(分别被称为支持者/反对者)。然后,他们向两组人展示了两组不同的研究成果,他们说这些研究成果是真实的,但实际上是虚构的。其中一组“研究”表明,死刑州的谋杀率较低,而另一组“研究”则表明,死刑州的谋杀率较高(赞成威慑/反对威慑)。
支持者们认为,赞成威慑的研究在方法论上比反对威慑的研究更可靠,他们更加相信赞成威慑的研究;而反对者们则认为反对威慑的研究更为合理和令人信服。最具启发性的是,在实验的最后,在参与者阅读并评估了两组相互矛盾的研究结果后,每组都强化了其原来的支持及反对观点。[34]
威廉·米勒,以及他后来的追随者们,正患上了长期的“确认偏见”病症。计算出1843年这个时间后,米勒专注于寻找确认性的证据,因此他能够说服自己,认为自己的预测是准确的。米勒得出了1843年世界末日的惊人结论:基督将出现在云端,火焰将吞噬大地。正义之人——那些信仰上帝的人——将会被提升天并获得永生,而邪恶之人不仅会被上帝毁灭,而且他们的灵魂将永远被上帝囚禁。[35]
在近10年的时间里,米勒没有公开这个令人不安的预言,只和周围认识的人讨论。[36]但他的羞怯和内向更加提高了可信度,特别是在卫理公会、浸信会和长老会神职人员中,他们对米勒的这种同时具有学术性和非教派歧视性的方法印象深刻:任何新教派别的成员都有资格获得救赎。米勒的朋友们被他的末日论征服,但不理解他为什么不愿意布道。这其实是因为米勒害怕成为笑柄,这种恐惧可能源于他的社交拘谨和卑微的教育经历。[37]
1831年夏,他的浸信会妹妹和妹夫邀请他从罗汉普顿去往佛蒙特州的德累斯顿演讲,那里离尚普兰湖只有16英里。虽然他以前读过传教士写的布道,但他从未发表过自己的布道。此时,他已经快50岁了,身体不好。就在普拉茨堡战争之前,他差点儿死于斑点热,此后,他经常受到各种皮肤感染的折磨。
历史上并没有他那次演讲内容的记录,但他说的话可能与后来的书面布道没有什么太大不同:基督将出现在天空并复活死去的圣徒,正义之人将“在空中遇见主,在那里他们将把自己完全地交给主”。然后基督会把注意力转向有罪之人:
看哪,天空布满了乌云,太阳蒙上了面纱;月亮苍白而被遗弃,挂在半空中;冰雹降下,七个号角高声吹响;闪电将硫黄火焰的鲜活光芒洒向远方;这个国家的伟大城市将永远不再崛起。[38]
他的表现让德累斯顿的浸信会教徒们如此着迷,他们一直留他到星期日。在接下来的8年里,他应邀在新英格兰、纽约和加拿大的农村地区演讲。当无法满足远方教徒的演讲邀请时,他给他们提供了书面传单,后来产生了一系列小册子和书籍,而这又引发了更多的演讲邀请。
有一位目击者似乎对“确认偏见”有直观理解,他对米勒既钦佩又怀疑,他描述了讲坛上的米勒:
他本人高大魁梧,宽大的脑袋,高高的额头,一双温柔而富有表现力的眼睛,他声音里所有的抑扬顿挫都表明了他最真诚的敬拜。他的想象力相当丰富,从一个有缺陷的前提中得出的结论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真正的事实。在这种精神状态下,他开始讲课,用大图表说明但以理和约翰的异象。无数的人前来听他演讲,许多心胸开阔的牧师和非宗教人士也乐于接受他的观点,全国东北部的所有地区都弥漫着极大的兴奋。[39]
米勒所用的圣经数秘主义早已经有数百年历史,同样,他充满活力的布道风格也缺乏独创性。从约1825年开始,一位长老会牧师、第二次大觉醒的主角查尔斯·格兰迪森·芬尼在听众的参与下完善了后来大家都熟悉的“地狱之火和硫黄”的福音讲演。他的布道带来了大量皈依;一位观察家指出,芬尼经过一座城镇后,“宗教情感深深地渗透其中,人们再也无法组织舞会,而马戏团也无利可图”[40]。米勒本人并不赞成这种新的复兴主义布道方式,但是,毫无疑问他已经掌握了芬尼的技巧,而且邀请米勒演讲的许多人都认为他是芬尼技巧的有效实践者。[41]
和许多早期福音派教徒一样,芬尼是一位坚定的废奴主义者和社会活动家。早期,米勒也有这些信念:罗汉普顿是“地下铁路”运动[42]的一个停靠站,米勒至少庇护过一名奴隶。但1840年,当他参加完一个废奴协会会议时,他确信腐败在人类社会中如此普遍,必须寻求神灵的干预来解决许多弊病,特别是奴隶制:“如果人类是罪魁祸首的话,那么可怜的奴隶的大赦之年还很遥远。但是上帝能够并将释放被俘之人。我们必须也只能向上帝寻求帮助。”[43]
米勒华丽的演讲风格让普通听众着迷,而且,他对其他新教派别的宽容和对《圣经》文本的熟悉,也让教会的圣职人员着迷。一位持怀疑态度的教会长老想让他难堪:
我在他房间里见到了他,提出了一大堆为难他的反对意见。令我惊讶的是,他对这些问题几乎都不陌生,而且他回答这些问题的速度和我提出问题的速度一样快。然后他提出了他的异议和问题,这难倒了我,并推翻了我所依赖的那些解释。我回家时已经筋疲力尽,感觉自己有罪,感到卑微,并下定决心要回答这些问题。[44]
米勒的受欢迎源于他振奋人心的布道,但这是有代价的:让教徒们所感动的远不是米勒的复临主义神学,而是他演讲内容中的地狱之火和硫黄。米勒是为了从地狱之火中救赎灵魂,而邀请他演讲的人则是为了让教堂的长椅上坐满人。当然,到19世纪30年代末,他已经吸引了一大批传播他信息的支持者。例如,1838年,波士顿《每日时报》的编辑发表了一系列米勒的布道;几乎同一时间,一位名叫约西亚·利奇的牧师写了一本名为《午夜呼声!》(The Midnight Cry!)的支持米勒的小册子,其在新英格兰广泛传播;一位名叫查尔斯·菲奇的波士顿牧师,是废奴主义者威廉·劳埃德·加里森的助手之一,连续几次重读了利奇的作品。利奇、菲奇和其他几位米勒的助手将在未来几年内支持米勒运动,并最终鼓励他做出那个最失败的世界末日预测。[45]
起初,这些支持并没有使米勒受到鼓舞;到1839年,由于年龄增长和健康状况不佳,他已经步履蹒跚;没有几个人相信4年之后的末日,他因此而沮丧并认为自己是个失败者。他不断收到演讲邀请,但他知道,分散在农村的布道只能拯救少数灵魂免遭即将到来的末日大灾难。[46]
虽然追随者们认为他是先知,但从技术上说,他不是,因为他坚决否认与全能者(上帝)有任何交流。他只是声称自己有能力从《圣经》中领悟未来。不管他如何看待自己,他显然低估了自己富有说服力的安息日神学对美国东北部神职人员的影响力。例如,1838年,他拒绝了波士顿牧师约书亚·海姆斯和加里森的助手菲奇的演讲邀请。
与米勒的谦虚和不谙世故不同,海姆斯儒雅而圆滑,在波士顿的改革派圈子里人脉很广。第一基督教会对他来说过于保守,因此他建立了自己的教会,并很自然地命名为第二基督教会。在海姆斯的领导下,第二基督教会发展迅速,不得不在波士顿沙登大街另建了一个有500个座位的小教堂。坚强、外向、有号召力的海姆斯丝毫没有因为米勒的羞怯而退缩。1839年秋天的某个时候,他说服米勒向会众布道,而米勒的表现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他将自己相当多的精力、组织能力和当时他所掌握的印刷媒介都投入米勒运动中,并有效地接管了这一事业。
海姆斯不仅将米勒送往冷清的乡村教堂,还送往拥挤的纽约市和奥尔巴尼市大教堂。他重新出版了米勒的小册子和书籍,创办了一份非常成功的报纸《时兆》,它最初是双周报,很快就成了周报。海姆斯还与其他受米勒末日论影响的人建立了广泛的联系,那些人也出版了他们自己的米勒系报纸。其中最著名的是纳撒尼尔·索瑟德,他后来编辑了最著名的复临主义出版物《午夜呼声!》(容易混淆的是,它与利奇的小册子同名)。
从各种最小的集会到最大的讲座,海姆斯凭直觉领悟到出版物和布道之间的协同增效作用。以引人入胜的复临主义末日叙事为特色的小册子、报纸和书籍引发了对布道的需求,而布道又引发了更多的出版物销量。信徒们到处传播米勒的话语,他们在港口付款,将一捆捆的小册子留在远洋海船和运河驳船上,或者在火车车厢里悬挂海报。[47]
从1840年开始,海姆斯组织了几次全体大会,汇集并协调米勒的复临运动,不仅包括传统的教堂集会,还涉及大规模的“野营集会”。
野营集会并不是海姆斯发明的;第一批野营集会在美国建国后不久就产生了,到1840年,已成为一个组织。其成员一部分是奋兴派[48]教徒,一部分是社交俱乐部成员,他们吸引了很多南卡罗来纳州、田纳西州和肯塔基州边境地区原本孤立的农民。这些农民迫切需要社交活动。通常,他们的浸信会和卫理公会组织者会清理出一片森林土地,将砍伐的树木做成粗糙的长凳和小讲坛,作为流动教堂。(另一方面,圣公会教徒和公理会教徒对野营集会及其传教活动嗤之以鼻。[49])
米勒的追随者于1842年6月下旬举行了前两次野营集会:一次在新罕布什尔州的东金斯顿,另一次在魁北克的哈特利。新罕布什尔州的集会取得了惊人的成功:多达1万名浸信会教徒和卫理公会教徒前来参加,还有少量自然神论者和不信仰耶稣的“异教徒”,其大概是被无宗教派别歧视的伙伴关系吸引而来的。这次集会证明,海姆斯是一位后勤高手:这些聚会地点都很容易通过铁路到达,根据一位历史学家的说法,还有“大量纯净的凉水,高大的铁杉树和凉爽的树荫,以及僻静的小树林来做祈祷和敬拜”[50]。大、中型城市赞助了帐篷用来住宿,铁路建立了临时车站,为信徒们降低了票价,并让传教士免费乘车。最后,每个帐篷的“主人”都提供了一张记录表,记录着从永恒之火中救赎的灵魂。
新罕布什尔州的集会非常成功,因此海姆斯和他的同事决定购买一个“大帐篷”,它高55英尺,直径为120英尺,可容纳4000人,过道中还可容纳数千人。在天气恶劣时,它可以在室内提供服务,并可以配备炉灶,以便在寒冷天气举行集会;这个帐篷吸引了纽约州罗切斯特市以及西至俄亥俄州的数千人。在随后的两年中,海姆斯和他的同事组织了125次野营集会,约50万人参加。[51]
每次野营集会结束时,牧师们都会安排一场祈祷或一首告别的歌曲,其中最受欢迎的是歌曲《永不分离》。
我们正穿过以马内利[52]的地盘,
我们很快就将听到号角声,
很快我们将与耶稣一起统治,
永不,永不分离。
什么?永不分离?
是的,永不分离。
因为我们很快就会和耶稣一起统治,
永不,永不分离。[53]
牧师随后带领会众排成一队走出帐篷,队伍螺旋排列,每个人都能与其他人握手。由于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信徒们期待着他们在“天堂野营”的下一次会面。[54]
米勒为自己的成功付出了高昂的个人代价。起初他的身体就不太好,据他估计仅在1841年就做了627次90分钟的激情演讲。[55]在这期间,由于米勒的皮肤疾病和劳累状况,不止一次,健康问题迫使他早早回到罗汉普顿。他的助手们非常热情地接替了他,因此他对运动的影响力有所减弱。[56]
若得不到精心管理,情绪满满的群众事件很可能会失控,后来的野营集会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由于海姆斯忙于传播米勒的信息,他让副手查尔斯·斯塔克韦瑟负责管理沙登大街小教堂,但事实证明,斯塔克韦瑟特别善于煽动会众进入疯狂状态。由于害怕他的这种影响,海姆斯最终解雇了斯塔克韦瑟,但无法阻止他参加野营集会。在野营集会上,斯塔克韦瑟的布道使信徒相信他是圣灵的宿主,并拥有“天赋”,包括能够停止蒸汽机或在水上行走。此外,在另一次集会上,一位与会者声称读懂了一位信徒的性格和内心,然后号召追随者们联合起来反对他的怀疑者,以消除永恒诅咒的痛苦。当怀疑者们反抗时,他讲着不为人知的语言并连续击打他们,周围的人试图干预,但也被他谴责下地狱。[57]
更重要的是,米勒和海姆斯开始失去对日益强大的复临主义传播媒介的控制。信徒们开始出版自己的报纸,名称诸如《真理之声》《将临王国的喜讯》《降临纪事》《帐篷通信》《朱比利号角》《西部午夜呼声》等。其中最后一份报纸是由卫理公会牧师乔治·斯托尔斯创办的,他曾经因为废奴活动而被关押在新罕布什尔州,又以同样的热情追求复临事业,最终落得惨痛的结局。
1842年12月31日,新年前夕,全国各地的复临主义者聚集在沙登大街迎接1843年的到来,这将是世界的最后一年。海姆斯和斯塔克韦瑟(后者那时还没有被解雇)在拥挤的小教堂里布道。日渐虚弱的米勒向信徒们发出了一封信:
根据我们的信仰,今年是撒旦统治我们地球的最后一年。耶稣基督会来,并打破他的头……地球上的王国将被粉碎。那有权做王的,必夺取国,得为业,直到永远。[58]
到了2月,米勒已经从疾病中恢复到可以前往费城,在那里,巨大的中国式博物馆大厅被租来进行他的布道。兴奋之情是如此明显,等待在外面的人群也是如此不守规矩,以至于市政府因为担心市民混乱而取消了2月9日的第一次布道。第二天,米勒的布道效果很好,意外事件也没有发生。随后不久,应市长的邀请,他在特伦顿市进行了布道。在回家的路上,米勒生病了,直到那年秋天一直留在罗汉普顿。海姆斯和几位同僚将国家划分为几个区域,并在各地的教堂布道,租用大厅,还将宣传资料分发,西至威斯康星州和密苏里州,南至北卡罗来纳州和南卡罗来纳州。
这场运动的中心在波士顿的沙登大街,想听海姆斯布道的人的数量大大超过了教堂的座位数,因此他们计划在霍华德街修建一个更大的、能容纳3000人的场地。根据城市法令的要求,这样规模的建筑需要用砖把四面都围起来,而世界末日已近,因此霍华德街地段非常理想——已经有三面墙,只需要在第四面修建一堵12英尺高的墙。
这场运动早已引起广大公众的怀疑和奚落,此时,收到了公开的敌意。报纸上充满了警告和蔑视,认为这个信仰体系不仅危险而且极度鲁莽:如果世界末日即将来临,那么不仅在波士顿,而且在辛辛那提和克利夫兰建造会堂都毫无用处。尽管公众的反对声越来越大,但信徒们还是在1843年5月4日为霍华德街的会堂举行了落成仪式。
正如大多数闭关自守的信仰体系那样,米勒利用确认偏见来支持他们的神学;与往常一样,《圣经》再次成为支持性数据的来源宝库:
第一要紧的,该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讥诮的人,随从自己的私欲出来讥诮说:主要降临的应许在哪里呢?因为从列祖睡了以来,万物与起初创造的时候仍是一样。(《彼得后书》,第3章,第3—4节)
为了鼓舞因日益受到公众蔑视而灰心丧气的队伍,《午夜呼声!》开设“骗徒”和“嘲笑者角落”两个固定专栏。[59]
米勒一直没有指明末日的确切日期。他将《但以理书》8:14中的2300年加在了波斯皇帝阿尔塔薛西斯允许犹太人返回耶路撒冷重建圣殿的那一年(公元前457年)上,这个简单的算术确定了耶稣复临的时间是1843年。随着这一年平淡无奇地过去,米勒开始敷衍:由于《圣经》中的事件是按照犹太拉比的历法计算的,3月或4月才是一年的开始,根据这一计算调整,犹太人的“1843年”直到1844年3月21日才结束,因此时间仍然充足。[60]
1844年初,米勒重返战场,在波士顿和纽约市向广大听众布道。随着那个重大日期的临近,他与约西亚·利奇和海姆斯一起,在华盛顿特区举行了一次压轴布道。但是,被米勒称为“恺撒之家”的首都似乎更关注当年的总统选举,而不是即将到来的天启末日,这让他烦恼不已:
我们的统治者和政治家还没有准备好放弃他们的权力,他们正在为下一任总统而进行政治斗争,就好像他们小小的“短暂权力”将永存一样。但是在上帝的话语、圣灵和历史的帮助下,我将向他们展示,一场重要的革命即将发生,这将取代选择总统的必要性。[61]
到了3月3日,米勒已经在首都发表了19次布道,然后在返回罗汉普顿的路上又发表了几次。回到罗汉普顿的他精疲力竭,等待3月21日的末日。
这一天,又平安无事地过去。米勒通过私人邮件写给海姆斯一些充满希望的话语,又通过复临主义的报纸将一些信息发给信徒们:他的计算从来都不精确,所以如果计算偏离了一周或一个月或两个月会怎么样?上帝仍会降临。至于海姆斯,他警告读者:“因此,我们只在心中把事件推迟一个小时是不安全的,应该要生活在不断的期待中,随时准备与我们的大法官(指耶稣)见面。有了这样的想法,我们无法为未来做出确定的安排。”[62]
实际上还有很多回旋余地。例如,海姆斯旗下的一份报纸《时兆》在上一年发表过一篇未署名的文章,其指出了米勒的计算错误:因为基督教历法中没有0年,所以公元前457年和1843年之间仅相隔2999年,而不是3000年。因此,末日应该发生在“犹太年”的1844年,而不是1843年。
这篇文章进一步对米勒使用的犹太教历法提出了异议。罗马人将犹太人驱逐到各地后,犹太的大麦收割(赎罪节的日期以大麦收割为基础)再也无法观测到,因此几乎所有犹太人都采用了拉比历法,这是一种精确的数学测年系统,以19年为一个周期。然而,这种较新的历法直到4世纪才开始使用。这篇文章的作者认为,更好的做法是观察圣经时代所使用的“卡拉”历法体系,该历法以最接近犹太大麦收割时间的新月出现时间为一年的开始。通过这种方法计算,天启末日将发生在1844年4月29日。[63]
但是,那一天也安然无恙地过去了。公众的嘲笑声越来越大,米勒很容易从他的邻居那里听到一些类似的话:“什么?!还没升天?我们以为你已经升天了!不是被你妻子丢下等待被烧吧?”[64]
《圣经》再次被挖掘出来,以解释为什么末日没有到来。《旧约》中最晦涩难懂的《哈巴谷书》2:3中有这样一段话:“因为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快要应验,并不虚谎。虽然迟延,还要等候。因为必然临到,不再迟延。”《圣经》其他地方也出现过“迟延”一词,最重要的是《马太福音》25章中的一个寓言,10个童女等待“新郎”,新郎代表耶稣。第5节和第6节解释说,“新郎迟延的时候,他们都打盹儿睡着了。半夜有人喊着说,新郎来了,你们出来迎接他”(利奇的小册子和最著名的复临报纸《午夜呼声!》即由此得名)。这种解释使失望的信徒安心了:耶稣的工作基本上完成了,他只是在迟延。
米勒派遵循了多萝西·马丁的追随者在飞碟首次未能出现时的剧本。一些追随者离开了,但那些留下来的人则加倍努力向周围的人传教。野营集会仍在继续,春季失望之后所产生的不信任,在降低信徒人数的同时,也为更热情的信徒带来了机会。狂热的斯塔克韦瑟被逐出沙登大街后,带走了许多追随者。另一个狂热分子卡尔文·弗伦奇宣称,信徒们不仅可以避免地狱之火,还可以实现“圆满”(一种他们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可以被宽恕和被祝福的状态),包括可以在婚姻界限之外拥有很多“精神妻子”,这是所有时代的末日论领导人经常享有的特权。斯塔克韦瑟也热情地宣扬这一点。
1844年8月,在新罕布什尔州埃克塞特市举行的野营集会上,失望与狂热交织。在一次枯燥无味的演讲中,演讲者约瑟夫·贝茨中途被米勒的一位助手打断,助手说一位以前不知名的人物塞缪尔·斯诺有紧急消息。
斯诺告诉人们,他对《旧约》和《新约》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并取得惊人的发现:4个犹太教圣日和4个基督教圣日之间有一对一的一致性。那一年已经庆祝了3个基督教圣日,而第4个对应着犹太赎罪日的基督教圣日还没有庆祝。赎罪日是犹太教中最神圣的节日,发生在犹太历法的第7个月(提市黎月)的第10天。
对于1844年的赎罪日在9月23日,斯诺不同意这个日期,他觉得使用古代的卡拉历法更准确,这种历法比犹太教历法晚一个月;因此,末日时间将在10月22日。(即使如此“精确”也有一些不确定性。因为在那个时代,耶路撒冷的新月出现在数千英里之外,新大陆无法观测到,有一些信徒认为实际日期可能会延长至10月24日。)[65]
斯诺的消息震惊了整个营地,甚至连被打断演讲的贝茨也吓了一跳,贝茨写道:
这个消息开始发酵,传遍了整个营地。集会结束时,新罕布什尔州的花岗岩山上回响着呼喊声:“看,新郎来了,你们出去迎接他。”当满载的马车、舞台和火车驶过新英格兰地区的各个州、城市和村庄时,呼喊声仍然响亮,“看,新郎来了!”基督,我们可称颂的主,将在第7个月的第10天降临!准备好!准备好![66]
引用的“新郎”一词再次指向《马太福音》25章。模仿海姆斯的做法,斯诺创办了名为《真正的午夜呼声》的新报纸。斯诺的计算并不是原创:早些时候,米勒本人曾有过“第7个月的第10天”的提法。1844年夏天,饱受批评的米勒派因认知失调和确认偏见而变得狂热,正好可以利用斯诺的构想。充满激情的乔治·斯托尔斯也支持这一构想。
斯诺和斯托尔斯都是适应能力强的人:斯诺一开始自称为“异教徒”,为一家公开的无神论报纸《波士顿调查》撰稿;和那个时期的许多非信徒一样,他在阅读了米勒的著作后皈依了基督复临主义。而斯托尔斯一开始是卫理公会教徒,有一次他应邀在教堂进行废奴主义的布道;为了阻止他,逮捕他的人将他从教堂拖了出来。
复临主义的高层们,就像所罗门·阿希的线条测试实验中更易受别人影响的受试者一样,一个接一个地,接受了“第7个月的第10天”,也就是当时日历的10月22日这个末日日期。9月下旬,该运动的旗舰报纸《午夜呼声!》的编辑内森·索瑟德在该报上刊登并支持10月22日这个末日日期。海姆斯一直是一个讲究实效的组织者,他察觉到队伍里的日期改变并提醒米勒,因为米勒以前也提过第10天/第7个月的说法;于是两人都于10月6日确认末日日期是10月22日。现在离末日大概只有两周了。[67]
米勒在《午夜呼声!》中写道:
我在第7个月看到了我从未见过的荣耀。虽然主在一年半前向我展示了第7个月的特殊担当,但我没有意识到这类担当的力量(《新约》和《旧约》在圣日问题上的一致性)。现在,称颂主的名字,我在《圣经》中看到了美丽、和谐和一致,我一直在为此祈祷,但直到今天才看到。——我的灵魂啊,感谢主。斯诺兄弟、斯托尔斯兄弟和其他人打开了我的眼睛,他们应该受到祝福。我快回家了。荣耀!荣耀!!荣耀!!![68]
信徒们大致接受了斯诺的计算;10月12日,守旧者中最持怀疑态度的约西亚·利奇也开始与末日步调一致:
我的困难全都消失了,我现在在《旧约》中上帝话语所闪耀的光芒里感到愉悦……我感到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现在我抬起头,满怀喜悦地期待10天内见到万王之王。[69]
霍华德街的会堂里挤满了人,《午夜呼声!》和《复临通报》最先进的蒸汽印刷机24小时不停地疯狂运转,试图在耶稣关上救赎之窗前从地狱之火中拯救出尽可能多的灵魂。
这时,信徒们已经强烈地意识到,世界上的其他人都认为他们疯了,因此他们面临着一个可怕的选择:要么继续他们的日常活动和生意,被贴上伪君子的标签;要么停止所有这些活动,被指责为狂热分子。领导层一直注意运动的公众形象,建议采取前一种做法:信徒们要过正常的生活,直到末日。
《午夜呼声!》的最后一期报纸,在预期末日之前的10月19日出版。这期报纸包含了很多由衷的信念表达。也许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威廉·尼古拉斯,他刚刚拜访了他的复临派邻居巴克斯特夫人:
这是她能够吃点儿东西的第29天。但显然她身体很好,看起来很健康,邻居们说她的体力最近有所增强。她说她没有生病,身体很好。昨天和今天早上,她都出了趟门。[70]
米勒非常谦虚,他估计有5万人相信耶稣将会在1844年复临,而其他人则认为这个数字是美国总人口2000万中的100万;受人尊敬的美国古文物学会将这场运动的信徒人数定为15万~20万。[71]10月22日,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沉着自信地迎接末日,与家人在家中或教堂静静地聚集,并告别那些他们认为无法避免地狱之火的人。海姆斯从波士顿前往罗汉普顿,与米勒一起迎接救世主。
米勒和海姆斯劝诫他们的追随者,要按照圣经的指令“你们去做生意,直等我回来”(《路加福音》19:13)进行日常活动。尽管有这样的建议,但1844年春天,许多人并没有播种庄稼,或者有的播种了但没去收割,以此表达他们的信仰。有些人结束了自己的生意,敲响了公共警报,并不再让孩子们去学校。有些人更进一步,把自己商店和面包店的东西都送给了别人。还有一些人把自己的大部分钱和世俗财产都送给了别人。[72]复临主义的报纸报道说,有几十个人在野营集会上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当信徒们试图把钱送人时却没有成功,钞票散落在讲坛上。信徒们放弃了自己数千美元的债权;纽约立法机构宽恕了一名议员,以便他能为世界末日做准备;在罗切斯特,一名妇女供认了几年前在英国犯下的谋杀罪,并要求被送回那里受审。[73]根据一部19世纪的费城综合历史:
米勒教堂位于伍德和卡洛希尔之间的朱利安娜街上,在那里,米勒的追随者们日夜相聚,望着星星和太阳,祈祷并警告执迷不悟者“审判日就在眼前”。他们中的许多人开始以很低的价格出售土地和房屋。其他人则捐出个人物品,结束生意或腾空房屋。在第五街的一家商店里,栗子树的上方有一块标语牌,上面写着:“这家商店为了致敬王中之王而关闭,他将在10月20日左右出现。准备好,朋友们,给他加冕万王之王!”[74]
主流米勒派非常平静地等待10月22日的到来,他们对末日神学所产生的狂热感到忧虑:
随着日期的临近,受骗的人们放弃了所有事情,只给自己安排各种集会,在附近的私人住宅里日日夜夜地集会。他们几乎完全忽略了自己的世俗事务,有些人甚至让幼儿自己照顾自己,或者由那些不那么痴迷于集会的人来照顾。[75]
预期的复临日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大大超过了对信徒的影响,因为每一个坚定的米勒派肯定会面对几个不信仰的人,随着10月22日的临近,每当起风或天色变暗时,这些不信仰者就会想,他们是不是不应该下这个赌注。在纽约的伊萨卡,一名男子被“着火”的喊声惊醒,他经过调查发现,起火的源头是一个基督复临派的会议厅,他对于“米勒派圣殿着火了,而不是全世界着火了”表示宽慰。[76]
这次事件之后,20世纪20年代初,一位名叫克拉拉·恩迪科特·西尔斯的接受私人家庭教育的美国北方贵族,对米勒运动感兴趣,并通过在报纸上发布广告来征求这一事件的第一手资料。她收集了大约160个故事,将其编入一本名为《幻想的日子》(Days of Delusion)的书中,这本书极大地加深了现代人对米勒运动的疯狂的印象,尽管历史学家已经得出结论,其中的许多故事(如果不是大多数的话)通过父母、祖父母、阿姨和叔叔80年的滤化,可能已经被渲染,或者显然是不真实的。
尽管如此,西尔斯收集的故事中仍有几个主题始终如一:许多米勒信徒在山顶上等待,还有少数信徒在墓地等待。许多故事也确实像是真实的:西尔斯的一位上了年纪的联系人,在1844年时还是一个小女孩,她记得曾向一位邻居女孩求助,这位女孩的父母都是米勒信徒,她想请这位女孩帮忙做饭。这位女孩的父母告诉她,女孩正在为被提做准备,她问:“若这没有发生,她能在一周后过来吗?”她后来回忆说:“尽管我很小,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她脸上的恐惧表情,以及她那双蓝色大眼睛里充满的泪水。”
西尔斯的另一个故事来自一个热心的米勒信徒,他讲述了唯一神教派的牧师西奥多·帕克和诗人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的对话。爱默生说:“世界末日不会影响我;没有它,我可以继续生活。”帕克回应说:“这与我无关,因为我住在波士顿。”[77]
西尔斯的书中最令人难忘的一个故事,描述了米勒信徒们穿着白色“升天长袍”等待升天的情景,以及他们从树上跳起后掉下来摔断脖子和四肢,有时还使用了自制翅膀的情景。这些情节虽然看似可信,但很可能是复临派反对者宣传的结果。
批评家们还指责米勒主义导致精神病院住满了精神病患者,但这也可能是虚构的:宗教思想经常会带一点儿精神分裂症特征,它是一种常见的紊乱症,但新英格兰地区的精神病院记录本上,只在少数情况下提到了米勒主义。[78]此外,一位米勒信徒将自己所有的世俗财产都送给了别人,他的亲人很合理地试图把他关起来。1843年,一个叫普尔的信徒,为了支付从波士顿到西部说服别人皈依和传播圣经的旅费而花掉了自己的财产,他的一个兄弟把他骗到家中并试图将他送进精神病院,但他被他的复临派旅伴救了出来。[79]
10月22日是个硬目标,10月的失望比春天的失望更强烈地打击了信仰者。他们的集体绝望压倒了一切。据米勒所说:“似乎所有的恶魔都从无底深渊中释放在我们身上。”[80]据该运动的一位长老路易斯·鲍特尔观察:
10月22日过去了,那些忠实和渴望的信徒感到难以言表的悲伤;那些不信仰的人和恶人却在欢喜。一切都依旧。复临前兆没有了;以前的集会没有了。每个人都感到孤独,几乎不想和任何人说话。大家像是在寒冷的世界里!上帝不会来的!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达出一个真正的复临派信徒的失望之情。只有那些经历过的人才能加入这个话题。这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都有同感。除了询问“我们在哪里”和“下一步怎么办”以外,大家都在沉默。[81]
救赎失败受到了广泛的鄙视。许多复临派教徒都是废奴主义者威廉·劳埃德·加里森的追随者,而加里森却说他们患有“一种可悲的大脑幻想,现在已经清楚地证明是这样的”,这格外令人感到刺痛。(加里森另有企图,他认为米勒运动抢走了废奴运动的人员和资源。)[82]
信徒们受到了大大小小的侮辱,从小男孩们嘲讽“你还没有上升吗?”到对海姆斯的严重欺诈指控(波士顿的一家报纸建议他避免在街上露面)。
在这些指控中,海姆斯是无辜的。他主动提出,如果有人有任何关于他欺诈的证据,那么他将提供4倍的还款(但没有找到任何证据);他找到了一些证人,这些人撤回了之前对他渎职的错误陈述;他还让银行证明他的私人财产很少。[83]随后,海姆斯积极组织对那些在复临中疏忽个人和经济事务的人进行经济救济。“大失望”[84]的直接后果是,暴徒洗劫并烧毁了会堂,闯入集会并挥舞枪支挑衅。1845年1月29日,米勒被罗汉普顿浸信会逐出了教会,这对米勒本人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与多萝西·马丁的追随者一样,复临派教徒对这种强烈的认知失调做出了各种各样的反应。斯诺与马丁女士以及她最忠实的追随者们一样,加倍努力,坚持认为末日即将到来。斯诺的顾问乔治·斯托尔斯则恰恰相反,他否认了自己之前的信仰。
其他人有两种应对方式。第一种,最终成为最重要的一种,是“灵化”论,由来自纽约州北部的一位名叫海勒姆·埃德森的米勒派人士提出。埃德森声称基督在10月22日采取了行动,不过是以簿记模式,而不是以末日模式。他没有回到地球,而是进入了“至圣所”,正辛苦地将人类分为粗俗和善良两类。最终,他将完成名单设定,然后才回到地球做最后的判决。
10月22日“大失望”的第二种应对认知失调的方式是“闭门”论。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耶稣还没有复临,但已经在10月22日那天,对那些没有看到光明的人关闭了极乐城之门,耶稣只会拯救选民,也就是他们。而且,作为选民,他们的“圆满”赋予他们各种性特权,从“淫乱的洗脚礼”到“圣洁的亲吻”,再到精神婚姻的最终肉体回报。[85]
米勒,就像他经常做的那样,采取了一种微妙的、界限不清的方式,躲躲闪闪、支支吾吾,最后将责任归咎于现有历史数据不精确;末日肯定会到来,但由于计算的不精确性,它可能发生在长达数年之后。
此时,他已经精疲力竭、病入膏肓。他徘徊了5年后最终死去。精力充沛、精明强干的约书亚·海姆斯试图将这场运动凝聚起来。10月22日的承诺对他来说只是一个务实事件,而不是神学信仰,因此他很快就改变了立场。他拒绝进一步做任何日期设定,并试图压制他所鄙视的“灵化”论和“闭门”论。这激怒了诸如斯诺那样的“闭门”人,斯诺谴责米勒和海姆斯将会因叛教而下地狱。[86]
海姆斯不可避免地失败了;米勒派会众萎缩,报纸订阅量急剧下降,运动分裂得无法修复。斯诺的正统派很快就消失了;以海姆斯和米勒为代表的主流群体承认了他们的预测错误,但仍然相信即将发生的耶稣复临。海姆斯本人逐渐远离了这场运动,最终回归到童年时代的信仰——主教制度主义。
和16世纪的再洗礼派一样,一小部分的“灵化”者幸存下来,并发展出一个和平的现代教派——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今天的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是一个温和的现代主流团体,交际保守,鼓励素食主义,遵守严格的安息日禁令。该教派依然宣扬耶稣复临,但并不确定复临日期,这是可以理解的。[87]
但幻想的复临派末日论余烬从未熄灭。“大失望”一个半世纪后,一个脱离复临安息日会的小教派,大卫·考雷什的大卫支教,引发了美国宗教史上最悲惨的事件。
正如心理学家利昂·费斯汀格描述的那样,日期设定会产生一种内在的不稳定动态。预言越精确,就越有说服力;前几次的预言没有实现,由此产生的认知失调鼓励信徒们以更大的活力和精准度宣讲自己的信仰,从而吸引了更多的信徒;最后,一个大胆而精确的预言出现了,这个预言肯定会失败,然后动摇大多数追随者,只留下一小部分顽固的信徒。费斯汀格的研究解释了米勒事件,但他的描述不仅适用于宗教信仰,还适用于政治和文化信仰:
尽管有一个限度,超过这个限度,信仰的失验将很难被承受,但很明显,引入相反的证据有助于增加信仰者的信念和热情。[88]
主流基督教派再也不会犯错去进行日期设定了。正如宗教历史学家欧内斯特·桑登所说:
米勒事件几乎摧毁了整整一代的美国前千禧年主义者……但把注意力集中于1843年时,米勒也引入了一个可能会摧毁这场运动的因素……米勒在1844年之前越成功,就意味着1844年之后的千禧年主义者传道越困难。美国人花了很长时间才忘记威廉·米勒。[89]
但是,仍有一些人无法抗拒将《圣经》的模糊语言转化为精确预言的冲动。20世纪,米勒的神学继承人学会了对末日发生日期含糊其词,但事实证明他们依然过分地热衷于末日的发生;正如米勒及其追随者忍不住要从《圣经》中推出一个确定日期一样,他的现代追随者们总是尝试做一件事,即将当天的报纸头条事件外推到看似合理的末日叙事中,但不可避免地都失败了。正如多萝西·马丁的飞碟一样,每一次的认知失验都会产生更多的信仰归附和更离奇的叙事。
令人担忧的是,这些叙事将对那些控制世界末日机器的人[90]产生巨大的影响。
6 弹性货币政策的灾难
泡沫与崩溃的四个前提
人们在最快乐的时候,都是最轻信的;当人们刚刚赚了很多钱,当一些人真的在赚钱,当大多数人认为他们在赚钱,此时就是人们最快乐的时候,也是捏造谎言的最巧妙时机。人们在这样一小段时间里几乎会相信任何事情。 ——沃尔特·白芝浩[1]
1929年初秋,温斯顿·丘吉尔在加拿大进行了一次悠闲的私人火车旅行。10月24日,黑色星期四,他抵达纽约,正值那个秋天第一次股市大暴跌,他在那里看到,“就在我房间的窗户下,一位绅士从15层纵身跳下,摔得粉身碎骨,引起一场严重混乱,消防队也赶来了”。第二天,丘吉尔被邀请进入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访客大厅,他在那里注意到:
我以为我会看到混乱;但眼前的平静和有序出人意料。(证券经纪人)被最严格的规则约束,不能奔跑或提高说话的音量。于是,他们就在那里,来回走动,就像一段被扰乱的蚂蚁群的慢镜头影像一样,以旧价格的1/3和现值的1/2互相提供大量的证券。凑在一起较长时间后,他们发现没有人能买得起他们被迫卖出的股票。[2]
此后不久,他乘船回家,没有意识到4年前他在财政上的一窍不通[3]与眼前发生的重大事件之间的联系。不过,这次股票崩盘事件确实影响了丘吉尔,摧毁了他的投机性投资组合,使他负债累累。他个人的不幸却给后世带来了一线希望:为了偿还债主,他开始依赖自己最可靠的饭票——他的笔。在接下来的10年里,他创作了一些优秀的书籍、许多文章,甚至还有一部剧本。
将丘吉尔1929年之前的政治生涯形容为“起起落落”未免有些轻描淡写。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海军大臣,他曾大力支持加利波利之战,之后的惨败导致数千人死亡,他也被降级。10年后,首相斯坦利·鲍德温没有意识到丘吉尔对财政一窍不通,任命他为财政大臣(相当于英国的财政部长)。(丘吉尔是这样描述他与财政部专家的互动的:“如果他们是士兵或将军,我就会理解他们在说什么了。但好像他们说的都是波斯语。”)[4]
经济学家在讨论金融泡沫时,最常提到的名字是海曼·明斯基。20世纪50—80年代,明斯基在经济学界扮演了一个奇怪的角色——一个长头发的反传统主义者,他认为资本主义从根本上是不稳定的,他是一个现代的、更理智的卡尔·马克思。他比任何一个20世纪的观察家都更好地理解和描述了泡沫及其破灭的病理生理学,认为泡沫及其破灭需要具备两个必要条件:利率下降带来的信贷宽松,以及激动人心的新技术的出现。
首先是利率。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英镑纸币可以以每盎司4.86美元的价格自由兑换成黄金主权硬币,纸币持有人相信有足够数量的黄金满足任何需求。由于英镑似乎坚挺,因此将英镑兑换为黄金的人相对较少;毕竟,持有一大块黄色金属有什么用呢?但是,当英国开动印刷机、用印钞的方式来支付战争费用时,不断增加的纸币数量侵蚀了人们对纸币的信心,持有者越来越希望将纸币兑换成黄金。
战争结束后,由于英国的黄金数量几乎不足以支付纸币,英国不得不暂停兑换,以免贬值纸币的持有者耗尽国家的黄金储备。但是,1925年,丘吉尔按照旧价格恢复金本位制,这一举措是灾难性的。被高估的英镑使英国国内商品更加昂贵,从而减少了出口;此外,人为的高汇率也使外国商品更便宜,从而鼓励了进口;到1926年,英国的黄金储备下降了惊人的8000万英镑(占其总量的10%)。[5]
自美国诞生以来,美国和英国的政府官员就建立了密切的私人友谊,而在这个关头,这种关系——世界上两位最重要的央行行长美联储主席本杰明·斯特朗和英格兰银行行长蒙塔古·诺曼之间的友谊,却被证明是特别不幸的。
提高英镑价值和阻止黄金外流的最可靠方法是降低美国利率,这可以使以英镑计价的资产相对更具吸引力。1927年,斯特朗这样做了,从而帮助诺曼摆脱了困境,但这只是暂时的。当时的美国已经处于经济繁荣时期,在丘吉尔即将结束其北美之行、到达纽约之际,低利率引发了一股投机热。
到了1929年,发达国家已经习惯了周期性的金融动荡。漫不经心的观察家和历史学家经常将这些繁荣和萧条称为疾病,而医学模式确实有助于了解该类事件中的患者和疾病,不管是个人事件还是社会事件。
医生从三个基本视角来理解疾病:病理生理学视角,即疾病过程的生物化学和生理学基础;解剖学视角,即受影响的身体部位;症状和体征视角,即病人的感觉和医生看到的情况。
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式理解泡沫和崩溃。例如,它们的病理生理学,涉及人类心理的反复无常和现代银行系统信贷供应的不稳定性。它们的解剖结构由“4P”组成,即发起人(promoters)、公众(public)、政客(politicians)和媒体(press)。最后,它们的症状和体征包括对几乎不劳而获的财富的迷恋——一种具有社会传染性的迷恋,发起人的傲慢,以及公众对他们的崇拜。[6]
根据海曼·明斯基的理论,泡沫膨胀不仅需要1927年本杰明·斯特朗降低利率所产生的那种信贷宽松,还需要激动人心的新技术的出现。这样的技术进步出现在科学或工程领域,比如19世纪的铁路;或者出现在金融领域,比如17世纪和18世纪的合股公司。[7]新技术或金融产品可以是股票、房地产或者其他工具,投资者为它们的出现而激动,开始向它们投入资金。由于这些资产也可以成为贷款的抵押品,因此资产价格的上涨意味着投机者可以以资产作为抵押品,借更多的钱继续购买这些资产,这进一步抬高了价格,然后他们又能够借更多的钱——这是一个自我强化的“良性循环”,但只限于上升时期。因此,狂热、恐慌和崩溃从1600年左右开始成为西方生活中长期反复出现的一部分,这绝非偶然,因为那个时候首次出现“技术替代”和弹性纸币信贷。
今天,技术替代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令人目眩的科技进步速度似乎是现代生活的一个永恒特征:仅仅在20年前,如果人们被告知世界范围内的个人视频通信将无处不在且几乎免费,那么人们会难以置信。就在20世纪40年代,即使是年富力强的人也经常受到霍乱、伤寒、细菌性肺炎和脑膜炎等常见细菌性疾病肆无忌惮的折磨,这与他们财富的多少和社会阶层的高低无关。但在发达国家,在青霉素等抗生素出现后,这些灾难极其罕见。
相比之下,在1600年之前,缺乏技术是一个被接受的事实。在印刷机出现之前,许多技术进步都轻易地丢失了,因为手工抄写文档如此费力和昂贵,没有足够的副本流传下来。此外,低识字率意味着工匠们往往无法记录他们的技术,这些技术也随着工匠的消失而消失。例如,罗马人发明了混凝土,但混凝土的使用实际上随着帝国的灭亡而消失;直到1756年,约翰·斯梅顿才重新揭示了波特兰水泥的秘密。
1450年左右,谷登堡发明了批量生产的可移动式印刷机,消除了技术进步的这一特殊障碍,但其他障碍仍然存在;1600年以前,西方的人均GDP几乎没有增长,东方也是直到很久之后才有增长。
1620年,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出版了他的《新工具》[8]一书。在培根之前,科学家被称为“自然哲学家”,他们通过亚里士多德的“演绎”法,从公理出发发展自己的模型,所有进一步的推理是以不可置疑的公理为基础的。在这一体系中,可观察到的事实几乎是事后补充上的。
《新工具》本身就是一种技术替代,它有双重作用。首先,它认识到旧的亚里士多德式的演绎推理体系压制了人类进步;其次,它提出一个可行的替代方案——一个“归纳”过程,即仔细收集经验性数据,然后将数据与理论相匹配——这才是现代科学方法的本质。接下来几代人的时间里,培根那些有才智的继承者,如胡克、博伊尔和牛顿(仅举几个例子)成立了伦敦皇家自然知识促进学会(现在简称为英国皇家学会)。这催生了整个欧洲的类似群体,科学发现开始惊人地加速。[9]
17世纪不仅诞生了科学方法,还有第二次社会革命,即弹性货币的出现。大多数美国人误解了一个概念,以为货币就是由政府颁发的绿色纸张,一种“可以支付所有债务,包括公共债务和私人债务的法定货币”,或者,在过去是一种印有字样的金银小圆片。但是,在古代,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是货币:一定标准的小麦、油,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白银出现。一直到公元前7世纪中期,小亚细亚的吕底亚人才铸成第一枚琥珀金币,那是一种金银的混合币。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美国,只有1/10的货币是流通纸币和硬币;政府和银行计算机的按键输入创造了其余部分的货币。例如,银行发放抵押贷款时,不会采用运动包里装满印有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本杰明·富兰克林和各种已故总统照片的绿色亚麻布[10]的形式;相反,它会向贷款公司发送一个电子包。这些支票或电子包肯定没有相应数量的纸币和硬币作为支持,更不用说金、银或牛作为支持了。
这种信用体系在今天被称为“部分准备金银行体系”,由17世纪的金匠们创立,在之后的几个世纪里变得越来越有弹性。早期银行如果发行远高于2:1的存款准备金率的凭证,就有可能遭到储户挤兑,被要求归还资金。随着银行联盟和政府运营的中央银行的发展,商业银行的这一比率增长到约10:1,投资银行的这一比率可能会更高。存款准备金率上升的幅度取决于消费者和投资者想借多少钱,银行愿意贷多少钱,以及越来越多地取决于政府监管机构允许多少杠杆。[11]扩大准备金率的一个恰当的比喻就是橡皮筋:1913年美国国会立法规定,建立联邦储备银行就是要完成“提供弹性货币”的任务。[12]
21世纪初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完美的海曼·明斯基范式案例。2000年之前,房地产市场相当平静、稳定和沉闷,银行只向最安全的借款人提供抵押贷款,即那些信用记录良好、收入稳定、几乎没有其他债务、所需贷款额远低于房屋市值的借款人。因此,这样的借款人几乎总是能按时还清抵押贷款,违约率很低,银行也获得了适中的利润。
然而,银行经理们开始注意到,一些竞争性银行机构的贷款要求比较宽松,其可以为更多的借款人提供服务,从而赚更多的钱;最终,几乎所有银行都效仿了这一做法。大约在同一时间,另一种现象开始流行:银行向华尔街公司出售抵押物,这些公司将抵押物打造成越来越冒险的组合,如债务抵押债券。这就是所谓的贷款证券化,它将房主抵押贷款违约的风险从最初比较了解初始借款人情况的银行,转移到容易上当受骗的机构和世界各国政府,而这些机构和政府并不了解最初的借款人情况。
贷款标准的降低蔓延到整个银行系统,违约率开始上升。起初,抵押品标的房屋的价值上升,银行和抵押贷款证券的持有人基本没有遭受过损失,因为他们可以将违约人的抵押物没收并转售获利。但从约2007年开始,不断增加的被迫出售的房源压低了房价,银行和证券持有人开始亏损;最终,有的破产,有的得到了联邦政府救助。最后,所有银行都收紧了贷款标准。银行贷款的收缩进一步降低了房价,迫使房主抵押贷款违约。
这一过程不仅发生在美国,而且发生在全球。在房地产泡沫的前五年,大约在2002—2007年,似乎一个人只要活着,就有资格抵押贷款;而泡沫破灭后,银行恨不得数一下贷款申请人有几颗金牙,以确定贷款资格。类似地,消费者、投资者和潜在房主对偿还债务的兴趣比对获得贷款的兴趣大得多,因此信贷供应和货币供应量都下降了。
明斯基于1996年去世。他告诉我们,上述周期是弹性货币体系的必然结果。在弹性货币体系中,不管是政府的中央银行(例如美联储)还是私人银行,都可以扩张和收缩货币供应。此外,他认为,这种货币扩张和收缩几乎发生在市场经济的所有领域,不仅发生在住房领域,也发生在企业管理以及股票和债券市场。
明斯基著名的“金融不稳定假说”指出,当金融环境比较安全稳定时,资金必然将逐渐从安全的借款人处转移到风险越来越高的借款人处。最终事情将失去控制,导致上述那样的风险爆发,这使得放款人和投资者更加谨慎,循环重新开始,这一过程大概每十年发生一次。简言之,稳定带来不稳定,不稳定带来稳定,放款人的周期性恐惧和贪婪循环着经济系统。[13]当然,这还要有间歇性贪婪的借款人,否则贪婪的放款人将缺乏客户。
虽然明斯基没有明确指出,但他的直觉告诉他,除了“技术替代”和信贷宽松之外,另外两个因素也必须满足:对以往繁荣和萧条的遗忘,以及对传统和审慎的投资方法的放弃。
记忆缺失是金融不稳定假说的隐性因素。金融危机过后,损失惨痛的记忆依然历历在目,银行家和投资者都回避风险;前者只提供最安全的贷款,而后者不愿购买股票。随着市场慢慢复苏,不愉快的记忆逐渐消失,参与者又愿意面对风险,不稳定周期重新开始。
引发金融狂热的最后一个因素,是放弃头脑冷静的金融计算,转而采用引人入胜的叙事。当人类面临困难或不可能完成的分析任务时——比如评估一家从未产生过利润更不用说股息的公司——他们默认回到更简单的分析方法,也就是心理学家用“启发式”一词所表示的心理捷径。
当人类面对具有挑战性的或不可能解决的难题时,就会采取“启发式”方法。过去几十年中,心理学家把对这种方法的理解扩展到金融领域,尤其是金融狂热。20世纪40年代,密歇根大学的匈牙利心理学家乔治·卡托纳开始研究经济学和人类心理的交叉领域,开创了与经济(行为)相关的心理学测度。他不仅创立了现在正广泛使用的消费者情绪指数,还取得很多其他方面的成就,密歇根大学也成为心理学研究的温床。
密歇根大学的另一个开拓性研究领域是决策理论。这引起了以色列研究员阿莫斯·特沃斯基的注意[14],特沃斯基特别聪明,认识他的人喜欢拿他的智力开玩笑:“你越快地意识到特沃斯基比你聪明,你就越聪明。”[15]密歇根大学的研究人员认为,人类是熟练的直觉统计专家——直至今天也有很多经济学家这样认为;就像我们毫不费力就可以掌握语法和句法规则一样,人类也很好地掌握了统计和概率。
起初,特沃斯基也认为上述说法是合理的,但当他与来自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的院士丹尼尔·卡尼曼辩论时,他被对方说服。1970年前后,两人进行了一系列著名的实验,彻底改变了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看待决策的方式。他们证明,不仅普通人具有糟糕的统计直觉,甚至心理学家也是这样。[16]在一项经典研究中,他们这样介绍了他们的目标主体:
史蒂夫非常害羞和内向,乐于助人,但对人或现实世界不感兴趣。他有一个温顺整洁的灵魂,要求秩序和结构,对细节感兴趣。
然后,卡尼曼和特沃斯基询问受试者,史蒂夫最有可能是农民、推销员、飞行员、图书管理员还是医生?大多数人选择图书管理员,因为上面的描述最符合人们对图书管理员的刻板印象。然而,现实中农民的人数比图书管理员多20倍,而且有很多害羞的农民,因此史蒂夫更可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而不是图书管理员。[17]
他们还发现,人类存在广泛的系统性分析错误,有些甚至是由最聪明的人犯的,仅举几个例子:无视基础频率(例如,没有意识到农民比图书管理员多得多);没有意识到大样本比小样本更可靠;对人类从随机数据中感知不存在模式的倾向估计不足;没有理解在连续多次尝试时、任务结果通常都会趋向于一般水平。[18]实验结束时,他们对人类可悲的理性状态深感失望:
也许令人惊讶的是,人们未能从一生的经验中推断出基本的统计规则,如趋向平均值的回归,或样本大小对抽样变异性的影响。尽管在普通生活里,每个人都会接触到许多可以归纳出这些规则的例子,但很少有人能自己发现抽样和回归的原理。[19]
他们的实验揭示出人类天生的认知懒惰性。与其停下来严格分析史蒂夫最有可能从事五种职业中的哪一种,不如回到以下捷径:史蒂夫符合图书管理员的刻板形象——这就是故事的结尾。[20]
很显然,卡尼曼和特沃斯基的发现与金融泡沫相关。1720年的南海公司、1928年的美国无线电公司、1999年的Pets.com[21]或今天的特斯拉,这些公司的投资者没有尝试对高预期未来收益的股票价值进行估计,因为这几乎无法估计,而是默认回到了简单的启发式方法:“南海/美国无线电/Pets.com/特斯拉是一家伟大的公司,它将改变世界,因此人们几乎值得为此支付任何价格。”
卡尼曼、特沃斯基和其他研究人员还发现,最有力的启发法之一是人类对显著性事件的敏感性,即过分强调引人注目的事件。“9·11”袭击是一个极端例子,它是过去半个世纪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美国事件,造成近3000人死亡。“9·11”后,即使是只导致一人死亡的恐怖袭击也会成为头条新闻,但媒体基本上没有注意到普通枪支暴力、类鸦片或车祸导致的个人死亡事件,尽管在美国,这三类事件每年都导致3万多人丧生。[22]美国人死于恐怖袭击的概率远远小于死于雷击的概率,然而,美国在反恐问题上投入的资源远远多于防止因枪支、车祸和毒品造成的十几万人的死亡而投入的资源。(类似地,任何打算去以色列旅游的游客都可能会被朋友或家人问到是否担心恐怖主义,尽管自2005年以来,以色列人死于交通事故的平均概率是死于恐怖袭击的20倍。)[23]
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将上述的显著性谬误称为“可用性启发式”;人们更有可能在地震或洪水发生后立即购买保险。很自然地,他们将之称为“近因启发式”。
简言之,人类是显著性事件的俘虏,这以各种不同的形式适用于金融狂热。一项新技术能给人们带来激动人心的新鲜感,比如能够以每小时数百英里的速度环绕地球飞行,或者能够瞬间将娱乐活动或时事带入家庭,这种新鲜感非常显著——直到这种新鲜感消失。
近因启发式扭曲了投资者对长期事实的看法:如果股票价格在过去几年一直上涨,他们就会认为它会永远上涨;随着股价攀升,股票变得更具吸引力,从而推动股价进一步上涨。这将成为一个自我持续的“良性循环”,可以将股价推向高位。当然,在长期熊市期间,情况正好相反。
和大多数经济学家一样,明斯基对心理学不太感兴趣,但他清楚地认识到人类对叙事的偏好超过对定量推理的偏好。人们都喜欢好故事;当被泡沫控制时,当面临不愉快或难解的计算时,一个引人入胜的叙事可以轻松地绕过严格缜密的分析。把这些叙事看作导致泡沫疾病扩散至整个社会的病原体,并不算过度简单化。
我们只需要稍微扩展一下上文中弹性货币的比喻,便很容易理解泡沫是如何破灭的。想象一根直径一英寸、长几百英尺的橡皮筋。橡皮筋周围聚集着数百名观察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只是在闲逛。不过,他们中有几十人正在努力把橡皮筋拽长。继续想象,橡皮筋长度的不断增加给拽动的人带来了财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吸引了更多闲散的人群。他们中更天真的成员相信橡皮筋可以一直被拽长;但很多人知道它迟早会剧烈收缩,计划在第一次出现收缩迹象时就放手,并相信自己知道什么时候该放手;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准备好松开它。
最终,一些人松手了,这增加了剩下的人的压力。然后,那些准备好放手的人也匆忙放手,很快,橡皮筋不仅恢复到它的自然长度,而且卷曲成一个紧密的线圈。最后,一些聪明的观察家发现,皱巴巴的线圈很容易被再次拉长,于是循环又开始了。
到20世纪20年代,海曼·明斯基的4个条件都已经确立。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五项技术进步震撼了人类生活。19世纪末的内燃机是其中第一项发明,并促进了另外两项发明:莱特兄弟发明的飞机和汽车的普及。汽车的普及使人们可以随意长途旅行,到1925年,超过1/3的美国家庭拥有汽车。[24]
第四项发明是无线电。1895年,古列尔莫·马可尼在意大利农村地区成功将莫尔斯电码字母“s”传输至几公里外。随后20年里,这项昂贵的新技术被私人保留,用于传输私人敏感信息和有价值的信息;在美国,无线电甚至主要用于一个领域——海上通信,因为事实证明,海上通信比在陆地上以及通过海底电缆在大陆之间通信更可靠、更便宜。
1915年,马可尼电报公司的一名雇员戴维·萨诺夫写了著名的《广播音乐盒备忘录》,建议公司向公众开放广播媒介,“通过无线方式将音乐带入家庭”。萨诺夫做了一些努力才让马可尼将他颇有利润的私人媒介向公众开放。1919年,马可尼电报公司和通用电气公司合并成立美国无线电公司,到1920年,匹兹堡的KDKA和底特律的WWJ这两个最早的无线电台开始运营。音乐会、体育赛事和突发新闻有史以来第一次实现现场直播;毫无疑问,在改变日常生活方式上,无线电所起到的作用与电报和互联网的发明和传播并驾齐驱。
将乔治·伯恩斯和格雷西·艾伦[25]的表演,或1921年杰克·邓普西和乔治·卡彭蒂耶之间的重量级拳王争霸赛的消息带进美国各个家庭的客厅,这比20世纪90年代初互联网的出现更让人震惊。美国无线电公司开始成为投资者的宠儿,到20世纪20年代末,当有人提到“无线电”这个词时,它最可能指的是股票的昵称,而不是媒介或硬件。
第五项技术进步涉及电力公司的快速扩张,这些公司越来越多地为美国家庭提供照明,为工厂提供动力。尽管约翰·摩根和他的同事们在一代人之前就已经合并了通用电气公司[26],但通用及其竞争对手们用了几十年的时间才使国家完全通电。
所有这五项“技术替代”——内燃机、飞机、汽车、无线电和广泛可用的电力——刺激了20世纪20年代经济的蓬勃发展。此外,亨利·福特的批量生产技术和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勒的影响也是如此。泰勒是一位机械工程师,从19世纪末开始,领导了“效率运动”,将秒表转变为工人生产力和企业收益的驱动力[27]。1922—1927年,美国的工人产出以每年3.5%的速度增长,公司股东很高兴;但公司员工的反应不那么热情。[28]由于泰勒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泰勒主义”进入了英语词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它得到了列宁和斯大林的支持,但在美国并不总是得到称赞,特别是在迅速发展的工会运动中。
20世纪20年代,美国出现了第二个明斯基因素——信贷宽松。明斯基知道,技术替代不仅可以是技术方面的,也可以是金融方面的。20世纪20年代产生了大量金融杠杆方面的“进步”,如经纪人贷款、投资信托和控股公司,它们都提供了新的、强大的资金来源。这些资金可以被借入,然后被配置到股市。在越来越多的美国人看来,这些资金更像是能喷出财富的源泉。正如经济学家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思所说:“金融界一遍又一遍地欢呼这一类似于车轮发明的伟大创新,但其版本往往不太经受得起考验。”[29]
20世纪以前,股票市场杠杆的主要形式是以较少的初始认购金购买股票,之后以追缴金的方式完成剩余资金额的追加。贪婪的投机者认为,他们可以通过出售这些部分持有、正在升值的股票去支付之后的追缴金;少数幸运者做到了,但大多数没有做到,而且许多人破产了。
相比之下,20世纪20年代的投机者则是全款购买股票,不过是用借入资金购买的,有时借入资金高达股票价值的90%。举个例子,投资于价值为1000美元的股票,需要用100美元的自有资金和900美元的“经纪人贷款”支付。如果这些股票的价值增加10%,现在值1100美元,那么偿还贷款后留给投机者的是200美元,从而使他原来的100美元投资翻了一番。但是,如果股票的价值下降10%至900美元,债权人就会向借款人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要求借款人提交更多的资金来保护其900美元的贷款。如果资金不到位,那么贷款合同允许债权人出售头寸,以保护其900美元的贷款。经纪人贷款并不便宜;随着股票价格的上涨,对贷款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到1929年,贷款年利率已提高到15%,从而逐渐增加了股票购买者的负担。
除了最乐观的投机者,其他人都至少隐约意识到了股票投机的风险。但对银行来说,经纪人贷款本身似乎是100%安全的,银行以5%的利率从美联储获得资金,并以该利率的两倍或三倍向投机者发放贷款,这是一种简单且利润丰厚的操作。金融资本的主要功能是将资金有效地从资金过剩的人手中转移到需要资金的人手中,泡沫会扭曲这种流动,从而腐蚀一个国家的经济;20世纪20年代,不少大公司将维持和发展业务所需的资金转移到保证金贷款市场,这正是一种扭曲。[30]
我们从经纪人贷款的高利率,可以清楚地看出美联储要安全刺破已形成的泡沫有多难。即使在今天也很难。1929年,在理论上,美联储是可以阻止经纪人贷款流动的,只要把再贷款利率提高就可以;但由于银行和企业的贷款利率已经达到两位数,如果美联储将再贷款利率提高到几乎和贷款利率一样高,那么这在经济上将会是灾难性的。即使政府要求经纪人贷款提高利率,这也不会对热情的投机者产生太大影响,因为他们的净资产(至少在账面上)正在以更高的速度增长,在一个自我维持的循环里,昨天的价格上涨推动了明天继续上涨。美联储发现,自己就像从山上飞驰而下无法自控的滑板手,只有两种选择:故意撞到树上,或者继续深蹲向前,然后以更高的速度撞树。美联储选择了后者。(1929年10月的最初崩盘确实抑制了对经纪人贷款的需求,使经纪人贷款利率降至7%。)
20世纪20年代,金融狂热也感染了当时已经稳定运行的投资信托机构。18世纪末,荷兰商人亚伯拉罕·范·凯特维奇创建了大概是世界上的首个共同基金——“团结创造力量”[31],它是一个可对公众发行的投资集合,汇集了欧洲各地和新大陆种植园的企业股份。[32]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投资信托的概念传遍了整个欧洲,特别是苏格兰。到了1893年,随着波士顿个人财产信托的成立,投资信托的概念又传到了美国。这些保守运作的基金通常可以像股票那样交易,按需买进和卖出。在20世纪20年代创立的信托投资公司中,有几个至今仍存在:美国通用投资公司、三角洲公司、亚当斯快递公司和中央证券公司。
另一个信托公司——高盛交易公司却没能幸存。高盛公司是直到泡沫后期才涉足投资信托业务的,1928年12月,它出资成立了高盛交易公司。最初,交易公司比较谨慎;它直接持有所有的股票和债券,也就是说,没有杠杆;此外,母公司高盛保留了该交易公司90%的股票所有权,只向公众出售了其中的10%。用今天的术语来说,高盛交易公司可以被认为是由先锋或富达[33]建立并持有几乎所有股票的简单的共同基金。
高盛交易公司很快就不再保守。几个月后,它与高盛旗下的另一个公司——金融实业公司合并。市场如此泡沫化,1929年2月,就在合并后几天,新组建的高盛交易公司的价值就达到其持有证券价值的两倍;相当于将一美元的钞票以两美元的价格向公众出售。
大多数公司都会对这样的结果感到高兴,但高盛公司还不满足,随后它回购了自己的股票,这进一步提升了其股票价值。此时,高盛公司开始以极度膨胀的价格向公众出售其持有的交易公司股票。接着,交易公司迅速投资成立了一个新的信托公司——谢南多厄公司;而谢南多厄公司在荒谬层上又堆起了一层荒谬,它发起成立了第三级信托公司——蓝山公司。正如加尔布雷思所说:
该信托公司的优点在于,它使公司发行在外的证券数量与现有公司资产数量几乎完全分离。前者可以是后者的两倍、三倍或任意倍数。[34]
在著名的高盛大厦内,谢南多厄和蓝山各自发行了普通股和“可转换优先股”,后者本质上与债券相同,每年需要向其持有者支付6%的利息。这两个信托公司事实上利用其可转换优先股为自己提供经纪人贷款,根据加尔布雷思的描述,这种“乘数”放大了普通股的价格波动。
按照普通标准,杠杆作用并没有那么大:谢南多厄的股票中只有约1/3是债券式可转换优先股,这一比重在蓝山的股票中不到1/2。但这两个公司杠杆的乘数,以及高盛交易公司处于上层所有权结构的乘数,破坏了局势的稳定。谢南多厄控股蓝山,但只有在蓝山的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获得6%的利息支付后,谢南多厄才获得支付;同样,交易公司控股谢南多厄,但只有在谢南多厄的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获得利息支付后,交易公司才能获得支付。因此,当沿着金字塔向上方的交易公司移动时,价格波动幅度成倍增加。而同时,交易公司也承担着自己的股息债务。例如,谢南多厄只向其普通股股东支付了一小笔股息,到1929年12月便永久停止了支付。
高盛公司的信托船队是为风平浪静的海洋设计的,只要价格上涨,航行就会顺利。但几乎就在这三个信托公司成立后不久,天就变了,这些公司按照与创建相反的顺序陆续倒闭:首先是蓝山,然后是谢南多厄,最后是交易公司。
杠杆结构产生了毁灭性的影响。1929年底,道琼斯工业指数已经从10月的崩盘中有所回升,比9月的峰值“仅”下跌了35%。但相比之下,这三个信托公司的股票下跌了75%左右。到1932年中期的市场低点,道琼斯工业指数下跌了89%,信托指数下跌了99%,仅在高盛的这三个信托公司中,公众承担的总损失就约为3亿美元。就在1929年8月和9月,美国各大公司发行了价值超过10亿美元的类似的投资信托基金,这在那个时代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其中大部分基金到1932年已经蒸发。[35]此时大萧条已经开始,并将持续,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作为一个巨大的公共工程项目,推动了经济活力的恢复。[36]
到1929年,第三个因素——对上一次泡沫的健忘——也已牢固确立。上一代人确实经历了两次市场下跌。第一次是1907年的恐慌,是一次相当奇怪的事件。它的触发事件其实是一次失败的股票投机,但其规模非常小。两兄弟、铜矿巨头奥托·海因策和奥古斯塔斯·海因策,试图操作一桩复杂的计谋,即尝试对他们的联合铜业公司的股票进行轧空操作,但彻底失败了。[37]
奥古斯塔斯·海因策还拥有蒙大拿州的一家小银行——比尤特储蓄银行,该银行也随着失败的轧空操作而破产。1837年,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对第二合众国银行实施了“安乐死”[38],使得美国在私人贷款枯竭时没有“最后贷款人”来提供急需的资本。由于各大银行之间相互借贷,其中一个银行的失败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蔓延;如果没有央行出面救助,那么温和的衰退可能会演变成全面的恐慌和萧条。19世纪30年代末就发生了这样的金融危机,那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金融危机之一。
1907年,海因策的银行的倒闭拖垮了规模更大的银行,并最终将股价压低了约40%,直到约翰·摩根“画出一条线”——在这条线之上的银行是他认为有偿付能力的银行,因此值得支持,在这条线之下的是允许倒闭的银行,此时,恐慌才停止。出于历史巧合,摩根生于1837年,也就是美国最后一个中央银行关闭的那一年;1913年,随着重建中央银行的《联邦储备法》通过,摩根去世。在世76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扮演了美国央行行长的角色。1893年经济萧条耗尽美国财政部黄金储备时,正是他策划挽救了美国的金本位制。
1929年之前的第二次市场衰退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这场战争提振了美国股市,但随着农产品价格的下跌,股市投机很快被绝望替代:1919年夏天,股票市场达到顶峰,之后的一年里,股票价格逐渐下降了约1/3,当然这一时期产生的丰厚股息可以抵销一部分的价格下跌损失。[39]因此市场的下跌相对温和。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美国,只有富人才拥有股票,因此1907年恐慌和1919年股价下跌都没有给公众留下太多持久的印象。到1929年,新的投资者被内燃机、飞机、汽车、无线电和电力带来的奇迹吸引,忘记了之前的泡沫。
产生泡沫的第四个因素是对保守的传统股票估值方法的放弃。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所需要的资金,部分来源于数十亿美元的自由债券发行,收益率为3.5%~4.5%。在这一过程中,普通的美国人被引入证券市场。自由债券充当了公众投资的“训练轮”,并提供了安全而适度的回报率。
政府债券可以被视为安全资产的基准,或者说,政府债券的收益率是金融经济学家所谓的“无风险利率”。几个世纪以来,投资者购买股票完全是为了股息,而由于股票有风险,为了吸引买家,股息收益率必须高于相对安全的政府证券的收益率。例如,乔治·哈德森必须向其铁路股票的买家承诺,股息收益率远远高于英国政府债券3%~4%的收益率。与英国同行一样,理性的美国投资者不要求也不期望从股价上涨中获益,但他们希望获得比安全的政府债券更高的平淡但稳定的股息流;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的平均股票收益率在5%左右。[40]到了20世纪20年代,人们普遍认为,股票应该以年收益的10倍左右卖出,以便轻松地收回成本。
今天,不管是不是明智的投资者,都认为公司利润和股价的长期上涨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可以容忍低得多的股息支付。但在20世纪之前,很少有持续的股价上涨,除非是最成功的公司。即使在最顺利的情况下,股价涨幅也很小。例如,英格兰银行和东印度公司是英国早期最成功的两家合股公司,即使是这两家精心挑选的公司,1709—1823年,其股价平均每年也仅上涨0.7%和0.6%。[41]
那么,那些最有成就的投资者是如何评价美国无线电公司的?到1929年金融危机时,美国无线电公司还没有产生任何股息,而且,它在1937年之前都没有产生股息。[42]到20世纪20年代末,投资者显然认为该公司前景光明,但他们没有工具为它估计一个合适的价格,以支付该公司未来的预期利润。再过10年,欧文·费雪、约翰·伯尔·威廉姆斯和本杰明·格雷厄姆等金融经济学家就会推导出计算股票或债券内在价值的复杂数学方法,特别是那些具有高度投机前景的股票或债券的内在价值的计算方法。这种估计未来所有股息价值并将其“贴现”到即期的技术,就是所谓的“股利贴现模型”。这种模型即使到今天也很难被普通投资者理解,此外,其准确性也非常有限,甚至连专业人士也经常抵制它。[43]
20世纪20年代,随着无线电、汽车和飞机的发展,技术环境的不断完善,公众很容易相信旧的证券评估规则不再适用。正如20世纪伟大的投资者约翰·邓普顿所说:“英语中最昂贵的一句话是‘这次不一样’。”[44]
本杰明·格雷厄姆在记述那段时间时说:
按照股市繁荣前的标准,股票的销售价格是其平均年收益的10倍;而现在,如果公用事业公司的一只股票的销售价格达到其最高年纪录收益的35倍,那么大家不会认为该价格太高,而会认为仅仅是估值标准提高了……因此,所有的价格上限都消失了,股票的价格不是取决于它能够卖出的价格,而是取决于它值得卖出的价格……这个原则将得出一个诱人的推论:在股票市场中赚钱是现在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45]到了1929年,卡尼曼和特沃斯基的各种启发式,特别是那个时代新技术的显著性、证券价格的飙升以及信贷的宽松,已经压倒了对证券价格的理性分析。
经济学家马克斯·温克勒说得最简单。股市崩盘后,在提到最新的股利贴现模型时,他敏锐地观察到,20世纪20年代的股市不仅贴现了远期,也贴现了未来。[46]
7 致富空想的破灭
1929年大萧条
和密西西比公司、南海公司和英国铁路泡沫等事件一样,对1929年美国股票崩盘事件的剖析也涉及“4P”:发起人、公众、政客和媒体。
20世纪早期,塞缪尔·英萨尔继承了约翰·劳和乔治·哈德森的衣钵,创建了一个工业巨人企业,为美国的大型工厂提供动力,为数百万家庭提供照明。
他出生于1859年的伦敦,父亲是一名中产阶级平教徒传教士和禁酒旅馆店主。英萨尔十几岁时主要忙于文员和速记员的工作,和那个时代许多雄心勃勃的年轻人一样,他崇拜托马斯·爱迪生。在失去一家伦敦拍卖行的工作后,他看到爱迪生旗下的一家英国电话公司的招聘广告,非常高兴,并成功地应聘到那里。
他的上司很快就发现,英萨尔的办公技能远远超过了速记和簿记。几年后,公司选中英萨尔去美国总部工作,他回应说:“如果能成为爱迪生本人的秘书,我就去。”为了看起来比实际的21岁成熟,他开始留鬓角。1881年初,他横渡大西洋到了爱迪生身边,在那里工作了11年,并在公司的各个职位上一路晋升。
越来越多地,英萨尔的命运不仅与爱迪生捆绑,还与支持爱迪生的约翰·摩根捆绑。那时,正值摩根在社会影响力和对技术的敏锐性方面达到了个人顶峰,作为一名早期电力爱好者,他在麦迪逊大道219号的家里安装了爱迪生的第一个白炽灯泡。在当时没有电网的情况下,这是一项不小的成就。后来摩根资助建设了曼哈顿第一座大型发电厂和输电线路,弥补了没有电网这一缺陷。
对爱迪生来说很不幸的是,由于低压直流系统不适合长途传输,爱迪生通用电气公司的市场份额逐渐被汤姆森-休斯敦电气公司占据(其建造了交流高压电网)。汤姆森-休斯敦电气公司由电气工程师伊莱休·汤姆森和埃德温·休斯敦于1882年创建,是爱迪生通用电气公司的竞争对手。从1883年开始,爱迪生通用电气公司逐渐走向终结,因为当时英国发布了一项变压器专利,该变压器能够“降低”住宅用长距离交流输电线路中的高压电流。美国西屋电气公司很快采用了这项专利,并在公司里部署了汤姆森-休斯敦公司的交流电系统。
1892年,在摩根投资公司的推动下,爱迪生通用电气公司与汤姆森-休斯敦电气公司合并,这巧妙地避免了爱迪生的公司的倒闭。但爱迪生本人从未承认过交流电的优越性;他一气之下卖掉了他在通用电气的股票,后来,当有人提醒他这些股票会值很多钱时,他说:“好吧,都卖没了,但我们花钱时很开心。”[1]
英萨尔是经营电力设施的天才。在公司被合并前的10年里,他逐渐帮助爱迪生吞并了竞争对手,并取得芝加哥地区的垄断地位。[2]但1892年公司合并之后,他不再经营芝加哥公司,也开始无所事事。第二年,他自己接管了爱迪生在芝加哥孤立的各项业务,在那里,他熟练地收购、管理小型公用事业公司,并将其合并为大型公司。到了1905年,他将业务扩展到芝加哥以外的中西部地区;他游刃有余地经营自己的公司,而且那时是为了公众的利益。不断扩大的规模经济使他能够逐步降低行业价格,并引入非高峰低定价策略。由于电力服务对社会日益重要,他支持政府的法定监管,甚至有一次他还建议,如果他的公司无法为客户提供适当的服务,那么这个工作应该由政府来做。[3]
如果他将自己的目标仅专注于为工业和城市照明提供电力,那么他仍将被人们铭记。遗憾的是,他对用电客户审慎而正直的关心并没有延伸到公司股东身上。英萨尔早期金融阴谋的典型例子是1912年中西部公用事业公司的上市,其主要目的不是发电,而是为其他业务筹集资金。英萨尔复杂金融阴谋的核心是他以个人身份以36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中西部公用事业公司所有的优先股和普通股,然后,转身以360万美元的价格向公众出售了所有优先股和1/6的普通股,这样实际上他自己免费获得了公司5/6的普通股。
和哈德森一样,英萨尔也热心于公益,工作起来像特洛伊人。也和哈德森一样,他慷慨地资助市政项目和艺术项目,包括芝加哥的市民歌剧院,其被当地人称为“英萨尔的王座”。他在芝加哥北部的利伯蒂维尔建造了一个占地4445英亩[4]的庄园,居民们“在英萨尔的庄园里建房子,将出生在英萨尔医院的孩子们送到英萨尔学校上学,使用英萨尔灯,用英萨尔煤气烹饪,在英萨尔公路上行驶,在英萨尔银行存钱,在英萨尔高尔夫球场上打高尔夫”[5]。该镇代表了他庞大帝国的缩影。在鼎盛时期,该帝国由很多公司组成,这些公司的发电厂雇用了72000名工人,为1000万个客户服务。他是65家公司的董事会主席或成员,并担任11家公司的董事长。[6]
早在1898年,英萨尔就凭直觉认为,在公用事业领域,国家机构的监管比城市运营的竞争更为可取。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公用事业公司完全在政府监管之下,主要归功于英萨尔本人对该行业的引领。[7]政府监管限制了公司的利润,但就像之前的哈德森一样,英萨尔明白,最大的财富不在于提供商品和服务,而在于为商品和服务提供资金。
英萨尔控股公司的复杂性超出了大多数观察者的理解能力,甚至可能超过了英萨尔本人的理解能力。他将数百家公司层层叠加,底层公司有时又部分地控股顶层公司。历史学家兼记者弗雷德里克·刘易斯·艾伦的一小段描述可以展现英萨尔的鲁布·戈德堡机械[8]般的复杂结构:
缅因州的小安德罗斯科金电力公司由安德罗斯科金公司控制;而安德罗斯科金公司由缅因州中部电力公司控制;缅因州中部电力公司由新英格兰公共服务公司控制;新英格兰公共服务公司又由国家电力公司控制,国家电力公司又由中西部公用事业公司控制。[9]
当时,代表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中西部公用事业公司普通股,由英萨尔的私人公司公用事业投资公司持有,因此共7个层级的公司。于是,杠杆作用呈多倍增加,不仅仅是撇奶油[10],用艾伦的话来说,还有来自多个组织层级的“超级富豪奶油”和“超超级富豪奶油”。[11]到1928年,英萨尔的这种拜占庭式的公司结构几乎已经不是个例,而是规则。当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573家公司中,92家为纯控股公司,395家为控股和经营性公司,只有86家为纯经营性公司。[12]
为了以虚高的价格向公众出售公司股票,必须创造盈利的幻觉。英萨尔有一套与布朗特和哈德森相当的金融骗术,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让他的公司以不断上涨的价格相互购买资产,然后将每笔购买业务的利润都入账。就好像丈夫以1500美元的价格将之前1000美元入手的雪佛兰汽车卖给妻子,而妻子则以同样的方式将她的福特汽车卖给丈夫,这样每人都获得了500美元的收益。
与之前的布朗特和哈德森,以及之后的互联网巨头一样,英萨尔受到公众和媒体的崇拜。20世纪20年代,他威严的照片两次登上《时代》杂志封面;与他在大陆银行前见一面据说价值100万美元。[13]英萨尔的销售员们推动了这场杠杆式闹剧最后一幕的出现。1929年初,经过专门训练的销售队伍开始首次向公众出售其顶层公司英萨尔的公用事业投资公司的股票,最初的售价是英萨尔为其资产支付的价格的10倍,后来随着人们对该公司的热情高涨,其售价超过了30倍。英萨尔的公司结构就像高盛信托一样,是为繁荣时期设计的。任何经济波动都会削弱电力公司支付债券利息和优先股(对公司收入享有优先权)分红的能力,而这又将严重影响其普通股的股息和价格。普通股股东通常以保证金形式认购股票,他们的净资产也将受到影响。这一过程随着英萨尔控股公司的金字塔结构逐层加速。
这正是1929年以后发生在英萨尔和他的60万股东中的大部分人身上的故事。与哈德森一样,英萨尔始终对自己的计划坚信不疑,公司股价在漫长而艰难的1929—1932年熊市中缓慢跌落直至崩溃。他借了数百万美元,试图用他的多层公司结构来抬高公司股价,但徒劳无功。1932年4月,就在股市最终触底前的3个月,他的银行家们把他召集到纽约的一家办事处并告诉他,他们将不再支持他。“这意味着公司要进入破产管理吗?”他问道。“是的,英萨尔先生,恐怕是这样。”[14]这对投资大众产生了巨大的损害;一份会计报告估计,到1946年,一场围绕中西部证券公司破产的持久法律争论终于结束时,公众损失数额会达到6.38亿美元。[15]而到那一年,股票市场已基本恢复;因此1932年股市崩盘时,在接近市场最低点的时候,公众遭受的损失肯定达到了数十亿美元。
英萨尔最后的经历和他的控股公司一样错综复杂,与哈德森的垮台过程遥相呼应。在破产数月后,他因与出售公用事业公司股票有关的邮件欺诈而被起诉,逃往法国,当政府试图将他带回受审时,他又逃往希腊,因为希腊与美国的引渡条约已经商定但尚未签字生效。但雅典当局忽略了这一瑕疵,无论如何还是把他经由土耳其送回了美国。[16]回到美国,他再次出现在《时代》杂志封面上,这一次帽子遮住了他的脸。他被剥夺了大部分财富,但仍然可以组织起强有力的法律辩护团队,对他的多项指控最终被击败了。回到法国时,已是78岁高龄的他痛苦而虚弱,瘦得不成样子。1938年7月16日,在巴黎的一个地铁站,当他把手伸向售票员时,突然心脏病发作而死去,口袋里只有几个法郎。由于他心脏不好,他的妻子曾一再警告他不要乘坐地铁。[17]
在巨大的债务规模中,英萨尔的控股公司的债务只占相对较小的一块。正如密西西比、南海和铁路事件那样,20世纪20年代末的美国股票狂热以一种极端的乐观情绪感染了民众和商界,导致其过度借贷。[18]1922—1929年,美国的全国总债务增长了68%,但全国总资产仅增长20%,收入仅增长29%。[19]在崩盘之前,债务的增长速度可能一直快于经济的其他方面。私人债务增长尤其迅速;与政府不同的是,个人和公司不能通过征税或印钞来消除债务,而且由于个人和公司是20世纪20年代债务的主要引擎,因此,当事件爆发时,其债务承担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尤其大。
20世纪20年代泡沫事件的另一个主要发起人是股票池,它通常是一个由经纪人和金融家组成的特设小组,他们按照精心设计的顺序相互买卖股票,操纵特定公司的股价,旨在引起小投资者的注意。他们聚集在券商大厅的股票报价器和黑板前,得出某只股票已“被控制”的结论,也跟随买入,进一步推高价格。
股票池的关键人物是股票交易所的场内“专家”:他是在交易所场内为公众买卖股票的经纪人,保存着一本珍贵的客户买卖“订单簿”,这能够预测未来的股票走向。当订单簿上的公开购买订单列表足够庞大时,股票池的参与者就会将自己的股票出售给那些由股价暴涨引来的投资者,并获得数百万美元的利润。
最臭名昭著的股票池集中在无线电领域,例如众所周知的美国无线电公司,其参与者似乎是美国政界和商界的名人:杜邦和通用汽车公司的财务主管约翰·J.拉斯科布,美国钢铁公司的最高领导者查尔斯·施瓦布,沃尔特·克莱斯勒,佩尔西梅·洛克菲勒,伍德罗·威尔逊总统的前助手约瑟夫·塔马尔蒂。内线交易在20世纪20年代并不违法。对现代读者来说,另一个名字很突出:戴维·萨诺夫夫人,美国无线电公司总裁的妻子。
然而,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股票池经理应该是约瑟夫·P.肯尼迪[20]。经常有一些传说,将肯尼迪家族的财富与私酒交易联系在一起。不过,没有可靠证据支持这一点,而且无论如何,非法制造烈酒对一个哈佛经济学毕业生来说并不是一个理性的职业选择。他的血统更适合华尔街。在那里,他通过传奇般的股票池操作积累了一笔财富,后来又将这笔财富扩展到好莱坞和房地产等领域。
正如19世纪40年代乔治·哈德森在铁路领域的庞氏骗局式融资——用新股东的资本支付旧股东的股息——在那时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合法的,20世纪20年代的股票池行为也是如此,在1933年和1934年的相关证券法[21]通过之前,这种公然操纵股价的行为没有被禁止。
金融狂热的第三个和第四个解剖位置是政客和媒体,这两个部分巧妙地集中在约翰·J.拉斯科布身上。拉斯科布的父亲是一个雪茄制造商(经营规模中等),于1898年去世。之后的拉斯科布与英萨尔一样好运,成为工业巨头皮埃尔·S.杜邦的私人秘书,并最终成为这家大型化工公司的财务主管。1920年,杜邦拯救陷入困境的通用汽车,拉斯科布接管了通用汽车的财务。20世纪20年代后期,拉斯科布成为股票爱好者,参与了一些最成功的股票池。[22]1928年,民主党任命他为全国委员会主席。
然而,拉斯科布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一次臭名昭著的采访,采访文章名为《人人都应该富有》,并发表在《女性家庭杂志》1929年8月刊,当时该杂志的订户已超过200万。其中最臭名昭著的一段话正解释了文章标题的主旨:
假设一个男人23岁结婚,并开始每月定期储蓄15美元——几乎任何一个有工作的人都可以做到,只要他足够努力。如果他投资于优质普通股,并将股息和股权进行再投资,那么20年后他将至少有8万美元,以及每月约400美元的投资收入,这样他会很富有。任何人都能做到这一点,所以我坚信任何人不仅可以富有,而且应该富有。[23]
拉斯科布的这段话,是泡沫时代媒体对不费吹灰之力的财富的经典赞歌,巧妙地说明了即使是两大著名公司的首席财务官也会采取启发式捷径。如今,我们只要借助资产负债表或财务计算器,并且具备一定的能力就能计算出,20年里将每月15美元的储蓄转化为8万美元需要25%的年平均回报率;但1929年,这一计算更加困难。虽然拉斯科布可能拿出了他的铅笔、纸和复利表,但事实上他没有提到25%这一隐含的长期投资回报率(这一数字即使在1929年也高得离谱),很可能他只是凭空说出了这些数字。
像拉斯科布这样的政客,在泡沫及其破灭中扮演着双重角色。首先,和其他人一样,他们也陶醉于追求不费吹灰之力的财富,就像1719—1720年的乔治一世国王和奥尔良公爵以及铁路泡沫时期的大部分议会成员一样。之后的几十年,现代政治廉洁和立法遏制了这种腐败,至少在发达的西方国家是如此,这让政治领导人有了更为神圣的责任,即要保证经济基本健康发展:在经济扩张时期,没有过度投机,而在经济收缩时期,国家领导人能够平稳地避免任何担忧或恐慌。
20世纪20年代时也是如此。在1928年共和党大会上,赫伯特·胡佛在提名演讲中庄严地吟诵道:“今天,我们美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接近于最终战胜贫困。贫困家庭正在从我们中间消失。”[24]经济崩溃后,胡佛和他的财政部长安德鲁·梅隆一再向公众保证经济“基本上是健康的”。胡佛还开创了一种在面临经济危机时的反应,其将成为现代世界各国领导人的标准反应,被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思称为“无事由会议”:在这种会议上,国家的政治、金融、经济领袖都被召入白宫,“不是因为有事要做,而是因为有必要给人留下正在做事的印象”[25]。
有可能实时发现泡沫吗?
现代金融的伟大进步之一,是芝加哥大学的尤金·法玛提出的有效市场假说。20世纪60年代,尤金·法玛认识到,金融市场能够快速将新信息——市场变故——转化为价格。但市场变故是无法被预测到的,因为我们也不可能预测到未来的价格方向。
而且,有效市场假说认为,当前市场价格能够准确反映现有信息,因此狂热不应该出现。正如法玛尖锐地指出:“坦率地说,‘泡沫’这个词让我发疯。”[26]
有效市场假说的支持者对泡沫的厌恶是可以理解的;现代金融学的核心是构建和测试市场行为模型。艾萨克·牛顿所谓的“我能计算天体的运动,但不能计算人类的疯狂”很容易被理解,但它揭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事实:牛顿是有史以来世界上最伟大的数学建模者之一,如果连他都不能用数学术语来描述泡沫,那么也许没有人能做到。
耶鲁大学的罗伯特·席勒与法玛共同获得了201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席勒认为,当上涨的价格能够实现自我维持时,泡沫就会出现,用他的话说就是,“当价格也被狂热传染的时候”[27]。尽管所有泡沫都是如此,但仅凭这一现象无法识别泡沫,因为投资者一直在到处追逐当前高回报的资产。然而,像1719—1720年、19世纪40年代和20世纪20年代那样的大规模泡沫是罕见的,因此仅仅靠每天自我维持的价格上涨这一判断标准,会产生很高的误报率。
最高法院大法官波特·斯图尔特在审理雅各贝利斯诉俄亥俄州案[28]时遇到了同样的难题。虽然它所涉及的领域不是金融业,但他的方法提供了考虑泡沫的另外一种方式:
根据宪法第一和第十四修正案,这一领域的刑法犯罪仅限于“硬核色情物品”。今天,我将不再试图用寥寥几笔就对我所理解的这类物品做进一步的界定,也许我永远无法成功地做到这一点。但是,当我看到它的时候,我就知道是它。[29]
正如牛顿无法模拟人类的疯狂一样,也如法玛教授讨厌“泡沫”这个词一样,斯图尔特大法官这段著名的话表明,尽管他无法从语言学角度描述什么是硬核色情物品,但他知道它是什么样子的。这同样适用于金融业:即使我们不能对泡沫进行建模,但现在我们肯定已经知道它们是什么样子了。
到目前为止,密西西比公司、南海公司、英国铁路和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股票市场都呈现出4个极具特色的特征。第一个特征是,金融投机成为日常对话和社会互动的主要话题,从坎康普瓦大街和交易巷的人群,到20世纪20年代美国券商大厅的人群。据弗雷德里克·刘易斯·艾伦回忆,在20世纪20年代:
一夜之间发财的故事挂在每个人嘴边。一位金融评论员报告说,他的医生发现病人在谈论股票市场时不关心其他任何事情,他的理发师不止一次地用热毛巾打断客户对蒙哥马利·沃德股票前景的描述。妻子们问她们的丈夫为什么这么慢,为什么他们不参与这一切,结果她们的丈夫在当天早上已经买了100股美国亚麻籽公司的股票。[30]
泡沫的第二个特征是,相当一部分通常情况下能力强、头脑清醒的人,现在却放弃了安全、高薪的职业,全职从事金融投机。例如,如果没有当时的金融刺激,那么布朗特和哈德森都会继续成为相对成功的亚麻布经销商。艾伦描述过一位女演员,她把自己在公园大道的住所装修成一家小型经纪公司,“周围摆满了表格、图表和财务报告,越来越多地通过电话进行市场操作,而且越来越沉迷于此”,而另一位艺术家“曾经口若悬河地说,只有高更[31]才会一边画画,一边宣扬国家贝拉斯·赫斯(一家现已不复存在的邮购商行)的股票价值”[32]。
泡沫的第三个也是最持久的特征是,信徒对怀疑论者的猛烈抨击。20世纪20年代末,如果说有人能够以血统和历史感来表达怀疑并警告公众的话,这个人就是保罗·莫里茨·沃伯格。沃伯格于1868年出生于一个德国犹太家庭,其家族具有中世纪威尼斯的银行背景。在1911年入籍美国之前,他在欧洲金融机构中迅速崛起;1914年,他作为创始成员宣誓就职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沃伯格在移民之前曾经见过类似的欧洲泡沫,他知道泡沫的结局。1929年3月,在担任国际承兑银行行长期间,他注意到,股票价格已经完全脱离了合理范围内的估值,并惊恐地指出,贷款数量的激增已经导致“无限制的投机狂欢”,这最终不仅会损害投机者,而且“还会导致整个国家的经济萧条”。[33]
这一惊人准确的预测却遭到了公众的强烈谴责。最温和的方式是批评他“过时”;还有愤怒的观察家指责他“粗暴抨击美国的繁荣”,这些语句几乎与两代人之后抨击互联网泡沫怀疑论者的语句一模一样。[34]
著名投资顾问罗杰·巴布森也有同样的遭遇。他在10年前创办了巴布森学院,1929年9月5日,在该学院举办的一次人数众多的商业会议上,他发表演讲:“迟早会有一场崩盘,而且它可能会很可怕。”与沃伯格一样,他预测会有一场严重的萧条。正是在那天,市场急剧下跌,即所谓的“巴布森崩盘”。沃伯格很容易受到本土主义和反犹太主义的攻击,而巴布森则更容易成为被攻击的目标,因为他之前已经证明了自己是个怪人:他的作品中有一份名为《重力——我们的头号敌人》的宣言,他还成立了重力研究所,其主要目的是发明一种保护盾来抵御重力的致命力量。
如果是在正常时期,那么巴布森的预言顶多会受到温和的质疑。但当时并不是正常时期。报纸讽刺地称他为“韦尔斯利[35]的圣人”,并指出他先前预言的不准确之处。一家投资公司警告其客户,“我们不能因为某位著名统计学家对市场的不利预测而仓促抛售股票”[36]。
明斯基的健忘症因素通常揭示了泡沫时期的代沟现象;只有年龄足以回忆起上一次繁荣和萧条的参与者才可能持怀疑态度。而他们更年轻、更热情的伙伴会嘲笑他们是守旧派,与经济和金融市场的新现实脱节。简言之,泡沫主要集中在记忆短暂的年轻人领域。
无论是由于何种机制,这些激烈反应都可以理解为弗里茨·海德理论中的平衡和不平衡状态。正如末日信徒的期望那样,没有什么信仰能比不劳而获和无限财富的承诺更令人愉快,信徒也不会轻易放弃这样一个令人安慰的概念。对忠实的信徒来说,阻力最小的方法就是给怀疑论者贴上“不理解”的标签,从而达到平衡状态。
泡沫的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特征是极端预测内容的出现,比如南海事件中预测西班牙奇迹般地将其新大陆贸易的垄断权转让给英国、投资100英镑可以获得数百英镑的年度分红,英国铁路事件中预测即将“主宰时空”,美国股票泡沫中拉斯科布隐含预测的25%的市场年回报率。
1929年,耶鲁大学的欧文·费雪做出了结束所有预言的预言。也许费雪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金融经济学家,他发展了许多现代数理金融学的理论基础,至今仍受到尊敬。但是,人们更记得他于1929年10月15日在曼哈顿采购代理协会说的话,那是在黑色星期四的9天前:“股票价格已经达到了一个看似永久的高峰状态。”[37][38]
没有“阳光查理”米切尔的故事,1929年的崩盘历史就不完整。英萨尔和哈德森至少为子孙后代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设施,这些遗产减轻了他们的罪恶。但是,查理·米切尔,这个时代的伟大的金融发起人——和掠夺者——无法得到任何救赎。
和英萨尔一样,米切尔出身卑微。1907年,他成为总部位于纽约的美国信托公司的总裁奥克利·索恩的助手。米切尔就职时正赶上当年的大恐慌,美国信托公司正处于这场风暴的中心,索恩领导这家公司化解了银行挤兑危机。30岁的米切尔作为助手,在整个危机期间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经常晚上不回家,睡在老板办公室的地板上。1911—1916年,他开始经营自己的证券经纪公司,随后被纽约城市银行(花旗银行的前身)聘请,为其管理小型股票和债券销售部门——纽约城市公司。
商业银行家履行3项近乎神圣的职能,其对任何资本主义社会都至关重要:保护他人的货币;向企业提供营运资本,否则经济将无法运转;创造货币。相比之下,投资银行家却向公众出售股票和债券,这是一种风险更大、在道德层面更模棱两可的行为。
银行监管机构早就明白它们之间的区别。事实上,监管机构禁止商业银行拥有投资银行。但不能拥有也并不意味着无法控制。通过控制的方式,米切尔和他的银行的律师们设法构建了与纽约城市公司的关系。[39]简言之,查理·米切尔是一名伪装成女王的军官的海盗,在纽约城市银行旗下航行。纽约城市公司收取了大量费用,成为一家投资银行,其主要职能是向公众出售新发行的股票和债券,进而为公司创造资本。不幸的是,该公司出售的许多股票和债券都是不可靠的,这些证券出售给了那些毫无戒心的纽约城市银行的客户,这加剧了银行的渎职行为。之后,纽约城市公司和银行承销了外国政府发行的更加不可靠的债券。
米切尔在1916年接管纽约城市公司时,该公司在银行总部只占用了一间办公室,只有4名员工。发起人不仅需要公众和客户,还需要媒体。繁荣时期的媒体能带来一大群轻信的新兵。20世纪20年代,杂志专栏作家布鲁斯·巴顿是典型的媒体骗子,他的父亲是一位传教士,曾将耶稣描述为“A-1推销员”。1923年,他写了一篇关于米切尔的吹捧文章,题为《这里有什么其他人做不到的吗?》。在一次采访中,米切尔向巴顿讲述,当他的年轻推销员遇到萧条期时,他会带推销员到银行家俱乐部的顶层去看看下面的人群。“下面有600万人,他们的收入有成千上万美元。他们正在等待有人告诉他们如何使用自己的储蓄。你应该好好看看,吃一顿丰盛的午餐,然后去那里告诉他们。”[40]
米切尔的魅力和干劲、媒体的热情以及20世纪20年代股市的狂热,这些因素都推动了纽约城市公司不断扩大其经营规模;到1929年,该公司雇用了1400名销售和支持人员,他们分散在58个分支机构中,所有这些人员都通过11000英里的私人电话线与纽约总部相连(因此现代社会将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证券经纪公司蔑称为“电线屋”)。面对指责,米切尔发出了几乎不间断的规劝:“我们希望能够完全做到,除了童工之外,我们所有的销售人员都是正式员工。”该公司实现了这一抱负,并且实现了更多目标,在20世纪20年代每年承销了超过15亿美元的股票和债券,比任何其他投资银行都多。[41]
该银行向轻信的客户大力推销纽约城市公司的投资银行“专长”。这些客户得到的建议是,购买具有诱人优惠券的债券,以及价格不断上涨的更诱人的股票,以取代传统的低收益但安全的储蓄。
米切尔可能不是证券经纪行业销售大赛的最早发起人,但他将此细化为一门艺术,向获胜的“员工”提供高达25000美元的奖金(“员工”这个术语并不讨人喜欢,但仍然很自然地用在金融业中)。米切尔的公司非常成功,其卖光了所有的债券。通常情况下,公司和外国政府会争取由投资银行发行其债券,但纽约城市公司通过主动鼓励公司发行更多债券,扭转了这种局面。更为离奇的是,米切尔将销售人员分散到不稳定的巴尔干和南美洲国家,为那些贫困的政府提供廉价资本。
尽管销售人员汇报了秘鲁和巴西的米纳斯吉拉斯州等外国政府的无能和数据造假,而且其几乎肯定会违约,但米切尔和纽约城市公司仍继续向银行的轻信客户出售这些外国债券。
1921年,他从纽约城市公司总裁升任银行总裁,这为他的销售大业扫清了最后一道障碍。文学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最好地捕捉到了米切尔的精神,他描述了米切尔派出的推销员,他们“敲开农村各户房屋的门,像那些推销吸尘器或刷子的人一样”;20世纪20年代早期和中期,纽约城市公司主要销售债券;慢慢地,随着市场牛市势头增强,该公司将销售重点从债券转向股票,不仅销售负债的亚纳康达铜业等公司的高风险股票,甚至销售银行自己发行的股票,而如果没有该公司与银行合法分离的遮羞布,那么这样的股票本来就是非法的。[42]
1958年,威尔逊描述了米切尔:
在10年的时间里,他向美国公众出售了价值超过150亿美元的证券。他向公众出售汽车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现在打了水漂;他向公众出售濒临破产的南美洲共和国的债券;他向公众出售自己银行的股票。1929年10月后,这些股票的价格在3周内从572美元下跌到220美元,最近它们只值20美元。[43]
在这次股票崩盘事件中,米切尔让他的客户财富归零。公众对这一事件的印象集中在10月戏剧性的“黑色日子”上。24日,黑色星期四,摩根大通领导的财团上演了戏剧性的救援,到这天中午,恐慌基本消除。但到了黑色星期一和黑色星期二,即28日和29日,曾在24日拯救了股市的财阀们——米切尔、摩根大通的托马斯·拉蒙特和大通国民银行的阿尔伯特·威金——已经耗尽了勇气和资金。连续两天,股市分别下跌13.5%和11.7%。[44]
到10月29日收盘时,股票价格已从9月的峰值下跌了39.6%:可以肯定的是,价格下跌幅度比1973—1974年、2000—2002年和2007—2009年的价格下跌幅度还要大。此外,到1930年4月中旬,股票市场又挽回了2/5以上的损失。[45]
在1907年的金融危机期间,只有少数美国人拥有股票,即使到了1929年,也只有10%的美国人拥有股票,因此,1929年的最初下跌对普通民众的直接经济影响相对较小。[46]但在接下来的几年中,腐败蔓延到了商业活动的心脏——银行系统,经济陷入混乱。到1932年中,股票价格从1929年的峰值水平暴跌了近90%。1931年12月11日,距离1932年中最终触底还有6个月(见图7-1)。一位小投资者本杰明·罗思在日记中写到了投资者的贫困:
图7-1 1925—1935年的道琼斯工业股票平均价格指数
一位非常保守的年轻已婚男子告诉我,在过去的10年里,他成功偿还了房子的抵押贷款。几周前,他又将房子进行了抵押,获得的5000美元贷款用于投资优质股票,且他打算长期投资。我认为两三年后,他将获得可观的利润。人们普遍认为,现在可以以非常有吸引力的价格购买优质股票和债券。困难在于人们手头没有资金。[47]
没有资金的公众是愤怒的公众,就像在1720年和1848年那样,公众想要证明自己的成功。金融幽默作家弗雷德·施韦德用最简洁的语言描述:“赔光钱的客户当然更愿意相信自己是被抢了,而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在傻瓜的建议下做了傻瓜。”[48]截至1929年,银行拥有23万名客户;目前尚不清楚具体有多少客户开立了纽约城市公司的证券经纪账户,但估计至少有数万人,而且可能会更多。[49]与其他证券经纪人的客户(自愿走进门购买证券)不同,米切尔的客户原本打算找一家安全的商业银行存钱,结果却像是跌跌撞撞地走进了一家妓院。
一个最不可能的人物命中注定地成为查理·米切尔的复仇天使:一位直言不讳的意大利裔美国律师,名叫费迪南·佩科拉,他的父亲是一名制鞋厂工人,因工伤致残,他的受教育时间也因此被缩短。19世纪90年代末,十几岁的佩科拉从大学辍学,以供养父母和兄弟姐妹,但他设法攻读了法律学位。随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担任纽约市的地方检察官助理,并成功起诉了许多起金融案件。
崩盘和随后的熊市促使美国参议院的银行货币委员会展开了对证券业的调查。委员会从1932年开始举行听证会,审问了米切尔和其他许多人。前两名律师的审问毫无效果,于是委员会解雇了他们。
佩科拉在审问工作中的出色表现引起了班布里奇·科尔比的注意。班布里奇·科尔比是一位杰出的律师,曾在伍德罗·威尔逊时期担任国务卿,他向即将离任的共和党委员会主席彼得·诺贝克推荐了年轻的佩科拉。那时,诺贝克正在拼命寻找人来替代他之前解雇的律师。[50]
佩科拉从1933年1月24日开始担任首席律师;他必须全力以赴,因为一开始就远远落后于形势。就在他被聘用3周后,他第一次与英萨尔信托公司的人打交道,没占到优势。因此,1933年2月21日,当身材高大、颇有气场、皮肤黝黑、极度自信的米切尔大步走进委员会会议室时,这位新任首席律师看上去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但佩科拉很快就找到了自信,主导了听证会并彻底摧毁了起诉目标,历史上将这场诉讼称为“佩科拉听证会”。正如我们见过的,巨额财富的拥有者将受到极大的奉承,这反过来腐蚀了他们的自我意识,当涉及犯罪行为时,这是一个致命缺陷。此外,犯罪企业通常会给其员工洗脑,使员工们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常的,甚至是值得赞扬的。
同样的事情也经常发生在金融公司的欺诈行为上。在这些公司里,员工们学着用“符合客户最佳利益”这一借口来合理化自己的行为。有魅力和成功的企业领导者尤其会这样培训员工;正如老话所说,鱼从头开始向下腐烂。打击犯罪的行家佩科拉很快就认识到,米切尔正是这种典型的企业精英,纽约城市公司的作案手法在法律上或道德上没有任何问题,因此,起诉他的最有效方法,是让他解释他是如何领导他的销售人员的。在8天的证词中,佩科拉以礼貌、低调的方式,有条不紊地引导着傲慢的米切尔穿过了纽约城市公司销售机构的道德沼泽,并彻底摧毁了米切尔。
米切尔需要支付多少钱才能说服他的销售人员将股票和债券出售给客户?米切尔回答说,不多,每年只有大约25000美元——此时一个美国工人的年均收入只有800美元。纽约城市公司如何支付其高管薪酬?根据出售证券的利润,而不是根据这些证券给客户带来的收益。这一体系支付给米切尔多少钱?每年超过100万美元——即使是对于那个时代的最高级的管理者,这也是一个闻所未闻的工资水平。
更糟糕的是,1929年,米切尔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将纽约城市公司的股票卖给了自己的妻子,然后立即又从她那里买回,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他还对纽约城市银行的股票进行了典型的股票池操纵;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奢侈的可免除“贷款”,但粗暴地对待普通员工,强制性地要求普通员工购买银行的股票,以远高于市场的价格抵销员工的未来工资。当他的普通员工最终付清高价购买的股票时,他便解雇了他们。[51]
当骇人听闻的工资和贷款、逃税把戏和员工受虐充斥着头条新闻时,最初自信的米切尔慢慢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很大的麻烦中。然而,佩科拉的目标更高:他想揭露鼓动客户用借来的钱购买大量风险证券的销售人员(不仅仅是纽约城市公司的销售人员)扭曲的动机,这是让成千上万辛勤工作的美国人破产的原因。他在听证会的第4天开始做这项任务,并展示了该公司如何在有充分的机会接触普通银行存款人名单的情况下,按照销售指导书的措辞,“无情地”向公众出售股票和债券。[52]
听证会的第六天,即2月28日,佩科拉再次转换关注点,关注对个人投资者造成的损害。在听证会之前,委员会已经收到数百封纽约城市公司的破产客户的来信。他们的共同点是谨慎和节俭,购买了政府债券,生活终于可以较为舒适,然后被纽约城市公司的销售人员说服,反复购买高风险股票和债券,最后陷入贫困。
佩科拉挑选了其中最让人同情的一位,即来自宾夕法尼亚州波茨维尔的埃德加·布朗。布朗最近卖掉了一家连锁剧院,出于健康原因想搬到加利福尼亚州,他想寻找一家全国性的金融机构,以获得财务和后勤方面的建议和支持。在一家全国性的杂志上,他看到了这则广告:
您在考虑一次长途旅行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将支付您与我们机构联系的费用,因为您将不再需要当地银行家的建议,而是将与我们密切联系,我们将指导您的投资。[53]
关键是,该广告是由纽约城市银行发布的,但是纽约城市公司的弗雷德·拉梅尔联系了布朗,要帮助他投资10万美元。布朗积蓄中的大部分是卖剧院所得,其中的1/4已经购买了债券,主要是美国政府债券。布朗对拉梅尔只提出了一个要求:避开股票。
在布朗的准许下,拉梅尔为他购买了各种国内外债券,远远超过了布朗10万美元的储蓄,因此布朗又从包括纽约城市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贷款,总计18万美元。当他的债券投资组合甚至在市场崩盘之前就暴跌了的时候,布朗抱怨道:
布朗:然后(拉梅尔)说“好吧,那是你坚持只买债券的错。你为什么不让我卖给你一些股票?”。嗯,股票市场一直在上涨。于是我完全相信了,说“好,那买股票”。
佩科拉:你告诉他买什么股票了吗?
布朗:从来没有。
佩科拉:那他为你买股票了吗?
布朗:我可以开玩笑地回答一下吗——他买股票了吗?
听证会的书记员尽职地记录了一句话:“长时间的大笑”。[54]
布朗随后向听证会出示了一份大量购入股票的记录,佩科拉为了减轻书记员的负担,并没有让其记录。布朗讲述了他如何前往纽约城市公司总部,抱怨拉梅尔的账户交易过于激进,以至于尽管股市不断上涨,但他的投资组合的价值一直在下降。他被告知,公司将调查此事,他将得到答复。
布朗确实收到了拉梅尔的回信,但他建议布朗购买更多的股票,包括纽约城市银行的股票;到1929年10月4日,他的投资组合的价值进一步下降。布朗前往纽约城市公司的洛杉矶办事处,要求出售自己的所有仓位[55],但接下来,“他们好似把我看作一个想把自己的母亲赶出家门的人,我立刻被那里所有的销售员包围,他们让我知道出售仓位是非常非常愚蠢的”。
该公司终于在10月29日黑色星期二卖出了布朗的股票,当时布朗的保证金已经用完,他一无所有。此外,该公司以最虚假的方式——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布朗的证券。
布朗,两年前的身价为10万美元(约可折合为今天的150万美元),现在成了贫民。令人惊讶的是,布朗此时想再贷款25000美元以进一步投机亚纳康达铜业公司的股票,而银行拒绝了,理由是布朗失业又破产。[56]
1929年以前,那些成功的商界人士几乎具有被膜拜的地位,成为国家利益的最终仲裁者;但1933年后的一段时间里,佩科拉听证会将华尔街列为头号公敌,还将“银匪”[57]一词引入了美语词汇中。这个词在两代人之后的2007—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中又死灰复燃。
听证会于3月2日结束,也就是富兰克林·罗斯福就职典礼的前两天。现代经济史学家认为罗斯福的竞选口号是银行大规模倒闭的重要原因,特别是他威胁要让美元相对黄金贬值的言论,而他最终也实施了这一政策。[58]公众渴望报复,听证会后的两个月内,米切尔因涉嫌欺诈而受审。与布朗特和哈德森一样,米切尔可能没有做任何违犯证券法的事情,那时的法律比较宽松,因此所有的指控都不成立,他被无罪释放。当然他必须与政府解决补税问题。在接下来的20年里,他甚至重新获得了一些财富以及体面的社会地位;他最后的住所在第五大道,现已成为法国领事馆。
正如两个世纪前南海股票崩溃后发生的那样,相关法律的修改姗姗来迟。在听证会之后的15个月内,罗斯福签署了一整套受佩科拉委员会启发的证券立法的文件,包括严格区分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1933年和1934年的相关证券法,分别规范证券的发行和交易;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主要监管金融顾问和投资信托(当今共同基金的前身)。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是根据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设立其规定的机构。金融界最大的讽刺之一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第一任专员正是曾经股票池的完美操纵者约瑟夫·P.肯尼迪。当有人向罗斯福指出肯尼迪不适合担任此职位时,罗斯福调侃道:“只有小偷才能抓住小偷。”[59]
弗雷德·施韦德以其特有的幽默,从当代视角对此次崩盘事件进行了解释:
1929年,有一列火车的奢华车厢,每周早上都会到达宾夕法尼亚车站。当火车停下来时,一直在打桥牌、读报纸、攀比财富的百万富翁们从车厢前端走了出来。靠近车厢门的地方放着一个银碗,里面有很多硬币。那些需要5美分换乘市区地铁的人会拿走一枚。他们不需要用任何东西来交换硬币;这根本不算钱,就像羽毛牙签一样免费提供。只是5美分而已。
1929年10月的突然崩盘有很多解释。我更喜欢的解释是耶和华之眼,愤怒的上帝正好在10月碰到了那个碗,在可以理解的突然恼怒中,耶和华踢翻了美国的金融结构,结果就是碗里的硬币永远消失了。[60]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有一句名言,复利是宇宙中最强大的力量(实际上这句话并不是爱因斯坦说的)。事实并非如此。健忘才是宇宙中最强大的力量。佩科拉听证会后短短两年,弗雷德里克·刘易斯·艾伦就预见性地观察到了这一点:
圣乔治攻击巨龙,受到热烈的赞扬[61];但总有一天,圣乔治死了,观众散去,圣乔治的继任者发现龙是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家伙,开始怀疑为什么会有屠龙这样的事情发生,时代是否改变了,以及是否有必要让龙受到最温和的约束。[62]
随着佩科拉委员会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圣乔治不仅失去了警惕,还躺在路边流血不止,无法保护一群几乎忘记了拉斯科布、英萨尔和米切尔的公众,新的发起者又将诞生。
Hongyang (Bruce) Yang, Xiao-Yang Liu, Christina Dan Wang Hongyang (Bruce) Yang, Xiao-Yang Liu, Christina Dan Wang:金融大语言模型:开源金融大型语言模型
摘要
大语言模型(LLM)已经显示出在不同领域革命自然语言处理任务的潜力,引发了人们对金融的极大兴趣。访问高质量的金融数据是金融LLM(FinLLMs)面临的第一个挑战。虽然BloombergGPT等专有模型利用了其独特的数据积累,但这种特权访问需要一种开源的替代方案来实现互联网规模的金融数据民主化。
在本文中,论文提出了一个用于金融部门的开源大型语言模型FinGPT。与专有模型不同,FinGPT采用以数据为中心的方法,为研究人员和从业者提供可访问和透明的资源来开发他们的FinLLM。论文强调了自动数据管理管道和轻量级低秩自适应技术在构建FinGPT中的重要性。此外,论文还展示了一些潜在的应用程序,作为用户的垫脚石,如机器人咨询、算法交易和低代码开发。通过开源AI4Finance社区内的合作,FinGPT旨在刺激创新,使FinLLM民主化,并释放开放金融的新机遇。1 介绍
人工智能的不断扩展和进化为大型语言模型的扩散提供了肥沃的土壤[Vaswani等人,2017;Radford等人,2018;Devlin等人,2018年;Ethayarajh,2019;Lewis等人,2019;刘易斯等人,2020;Brown等人,2020年;Thoppilan等人,2022],从而实现了跨不同领域的自然语言处理格局的变革。这一全面的变化引起了人们对这些模式在金融领域的潜在应用的浓厚兴趣。然而,很明显,获取高质量、相关和最新的数据是开发有效、高效的开源金融语言模型的关键因素。
在金融领域使用语言模型揭示了复杂的障碍。这些问题包括获取数据的困难、处理不同的数据格式和类型、管理数据质量的不一致,以及对最新信息的基本要求。特别是,由于网络平台、API、PDF文档和图像等不同的数据介质,历史或专门的金融数据提取被证明是复杂的。
在专有领域,BloombergGPT[Wu et al.,2023]等模型利用其对专业数据的独家访问来训练特定于金融的语言模型。然而,他们的数据收集和训练协议的可访问性和透明度受到限制,这加剧了对更开放和包容的替代方案的需求。为了回应这一需求,我们正在目睹一种转变趋势,即在开源领域实现互联网规模的金融数据民主化。
在本文中,解决了上述与金融数据相关的挑战,并介绍了金融大型语言模型(FinLLM)的端到端开源框架FinGPT。FinGPT采用以数据为中心的方法,强调了数据采集、清理和预处理在开发开源FinLLM中的关键作用。通过支持数据可访问性,FinGPT渴望加强金融领域的研究、合作和创新,为开放金融实践铺平道路。
论文的贡献总结如下:
民主化:FinGPT作为一个开源框架,旨在使金融数据和FinLLM民主化,揭示开放金融中尚未开发的潜力。以数据为中心的方法:认识到数据管理的重要性,FinGPT采用以数据为核心的方法,并实施严格的清理和预处理方法来处理各种数据格式和类型,从而确保高质量的数据。
端到端框架:FinGPT为FinLLM提供了一个全栈框架,共有四层:
–数据源层:该层确保全面的市场覆盖,通过实时信息捕获解决金融数据的时间敏感性问题。
–数据工程层:该层主要用于实时NLP数据处理,解决了金融数据中高时间敏感性和低信噪比的固有挑战。
–LLM层:该层专注于一系列微调方法,缓解了财务数据的高度动态性,确保了模型的相关性和准确性。
–应用层:展示实际应用和演示,该层突出了FinGPT在金融领域的潜在能力。对FinGPT的愿景是成为刺激金融领域创新的催化剂。FinGPT不仅限于提供技术贡献,它还为FinLLM培养了一个开源生态系统,促进了实时处理和用户定制适应。通过在开源AI4Finance社区内培育强大的协作生态系统,FinGPT能够重塑我们对FinLLM的理解和应用。
2 相关工作
2.1 LLM和ChatGPT
大语言模型(LLMs)已被公认为自然语言处理的技术突破,如GPT-3和GPT-4[Brown et al.,2020]。它们采用基于Transformer的架构,在各种生成任务中表现出令人印象深刻的性能。
2.2 金融中的LLMs
LLMs已被应用于金融部门的各种任务[Dredze et al.,2016;Araci,2019;Bao et al.,2021;DeLucia et al.,2022],从预测建模到从原始金融数据生成富有洞察力的叙述。鉴于这一领域的文本数据丰富,如新闻文章、电话财报会议记录和社交媒体帖子,最近的文献将重点放在使用这些模型进行金融文本分析。
金融LLMs的第一个例子是BloombergGPT[Wu et al.,2023],它是在金融和一般来源的混合数据集上训练的。尽管其能力令人印象深刻,但访问限制仍然存在,高昂的培训成本促使人们需要低成本的领域适应。
论文的FinGPT应对了这些挑战,推出了开源金融LLM。它采用从人类反馈中强化学习(RLHF)来理解和适应个人偏好,为个性化财务助理铺平了道路。论文的目标是将ChatGPT等普通LLMs的优势与财务适应相结合,利用LLMs在金融方面的能力。
2.3 为什么选择开源FinLLM?
AI4金融基金会是一个非营利的开源组织,集成了人工智能(AI)和金融应用程序,包括金融大型语言模型(FinLLM)。凭借在培育金融科技(FinTech)工具创新生态系统方面的良好记录,如FinRL[Liu et al.,2021]和FinRL-Meta[Liu等人,2022],该基金会准备进一步加速FinLLMs的发展。这是坚定的承诺和前沿的贡献,为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变革性应用铺平了道路。
通过使FinLLMs民主化来促进平等机会:采用开源方法促进普遍获得最先进的技术,秉承使FinLLMs民主化的精神。
- 培养透明度和信任:开源FinLLMs全面概述了其基础代码库,增强了透明度和信任。
- 加速研究和创新:开源模式推动了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和开发进展。它使研究人员能够利用现有的模型,从而促进创新和科学发现的更快发展。
- 加强教育:开源FinLLMs是强大的教育工具,为学生和研究人员提供了通过直接参与全面运作的模型来探索FinLLMs复杂性的前景。
- 促进社区发展和协作参与:开源促进了全球贡献者社区。这种合作参与增强了该模型的长期耐用性和有效性。
3 以数据为中心的FinLLM方法
对于金融大语言模型(FinLLMs),成功的策略不仅基于模型架构的能力,而且同样依赖于训练数据。论文以数据为中心的方法优先考虑收集、准备和处理高质量数据。
3.1 金融数据和独特特征
金融数据来源多种多样,具有独特的特点。我们深入研究了不同财务数据来源的细节,如财务新闻、公司档案、社交媒体讨论和公司公告。
- 金融新闻报道了有关世界经济、特定行业和个别公司的重要信息。此数据源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 及时性:金融新闻报道是及时和最新的,经常捕捉金融世界的最新发展。
- 动态性:金融新闻中包含的信息是动态的,随着经济状况和市场情绪的变化而迅速变化。
- 影响:金融新闻对金融市场有重大影响,影响交易员的决策,并可能导致市场剧烈波动。
公司备案和公告是公司提交给监管机构的官方文件,为公司的财务健康和战略方向提供了见解。它们的特点是:
- 细粒度:这些文档提供了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的细粒度信息,包括资产、负债、收入和盈利能力。
- 可靠性:公司填充物包含经监管机构审查的可靠且经过验证的数据。
- 周期性:公司的填写是定期的,通常每季度或每年提交一次,定期提供公司财务状况的快照。
- 影响力:公司公告通常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影响股价和投资者情绪。
与金融相关的社交媒体讨论可以反映公众对特定股票、行业或整体市场的情绪。这些讨论往往表现为:
- 可变性:社交媒体讨论在语气、内容和质量上差异很大,使其成为丰富但复杂的信息来源。
- 实时情绪:这些平台经常捕捉实时市场情绪,从而能够检测公众舆论的趋势和变化。
- 波动性:社交媒体上表达的情绪可能高度波动,随着新闻事件或市场波动而迅速变化。
趋势通常可以通过Seeking Alpha、Google Trends等网站以及其他以金融为导向的博客和论坛观察到,为市场走势和投资策略提供了重要的见解。它们的特点是:
- 分析师视角:这些平台提供了经验丰富的金融分析师和专家的市场预测和投资建议。
- 市场情绪:这些平台上的话语可以反映对特定证券、行业或整个市场的集体情绪,为主流市场情绪提供有价值的见解。
- 广泛的覆盖范围:趋势数据涵盖不同的证券和细分市场,提供全面的市场覆盖范围。
这些数据源中的每一个都为金融世界提供了独特的见解。通过集成这些不同的数据类型,像FinGPT这样的金融语言模型可以促进对金融市场的全面理解,并实现有效的金融决策。
3.2 处理金融数据的挑战
- 时间敏感性高:金融数据具有时间敏感性。市场动态消息或更新一旦发布,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狭窄的机会窗口,使他们的阿尔法(衡量投资相对回报的指标)最大化。
- 高动态性:金融格局正在不断演变,每天都有新闻、社交媒体帖子和其他与市场相关的信息涌入。频繁地对模型进行再训练以应对这些变化是不切实际的,而且成本高昂。
- 低信噪比:金融数据通常表现出低信噪比[Liu et al.,2022],这意味着有用的信息通常与大量无关或有噪声的数据相比相形见绌。从信息的海洋中提取有价值的见解需要复杂的技术。
解决这些挑战对于有效利用财务数据和最大限度地发挥FinLLMs的潜力至关重要。
4 FinGPT概述:FinLLM的开源框架
图1:FinGPT框架 FinGPT代表了一个创新的开源框架,专门为在金融领域应用大语言模型(LLMs)而设计。如图1所示,FinGPT由四个基本组件组成:数据源、数据工程、LLMs和应用程序。这些组件中的每一个都在维护FinGPT在处理动态金融数据和市场条件方面的功能和适应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数据源层:FinGPT管道的起点是数据源层,它协调从广泛的在线来源获取大量财务数据。该层通过整合新闻网站、社交媒体平台、财务报表、市场趋势等数据,确保全面的市场覆盖。目标是捕捉市场的每一个细微差别,从而解决金融数据固有的时间敏感性。
数据工程层:该层专注于NLP数据的实时处理,以应对金融数据固有的高时间敏感性和低信噪比的挑战。它结合了最先进的NLP技术来过滤噪声并突出显示最显著的信息。
LLMs层:它位于核心,包括各种微调方法,优先考虑轻量级自适应,以保持模型的更新和相关性。通过维护更新的模型,FinGPT可以处理金融数据的高度动态性,确保其响应与当前的金融环境同步。
应用层:FinGPT的最后一个组件是应用层,旨在展示FinGPT在实践中的适用性。它提供金融任务的实践教程和演示应用程序,包括机器人咨询服务、量化交易和低代码开发。这些实践演示不仅为潜在用户提供了指南,还强调了LLM在金融领域的变革潜力。
4.1 数据来源
FinGPT管道的第一阶段涉及从广泛的在线来源收集广泛的金融财务数据。这些包括但不限于:
财经新闻:路透社、CNBC、雅虎财经等网站是财经新闻和市场更新的丰富来源。这些网站提供了有关市场趋势、公司盈利、宏观经济指标和其他金融事件的宝贵信息。
社交媒体:推特、脸书、Reddit、微博等平台在公众情绪、热门话题以及对金融新闻和事件的即时反应方面提供了丰富的信息。
备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网站提供公司备案信息。这些文件包括年度报告、季度收益、内幕交易报告和其他重要的公司特定信息。证券交易所的官方网站(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提供有关股价、交易量、公司上市、历史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的重要数据。
趋势:像Seeking Alpha、Google Trends和其他专注于金融的博客和论坛这样的网站可以访问分析师的意见、市场预测、特定证券或细分市场的走势以及投资建议。
学术数据集:基于研究的数据集,为复杂的财务分析提供精心策划和验证的信息。
为了利用来自这些不同来源的丰富信息,FinGPT结合了能够抓取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的数据采集工具,包括API、web抓取工具和直接数据库访问(如果可用)。此外,该系统旨在尊重这些平台的服务条款,确保数据收集符合道德和法律。
数据API:在FinGPT框架中,API不仅用于初始数据收集,还用于实时数据更新,确保模型在最新数据上进行训练。此外,还实施了错误处理和速率限制策略,以遵守API使用限制并避免数据流中断。
4.2 金融NLP的实时数据工程管道
金融市场实时运作,对新闻和情绪高度敏感。证券价格可能会因新信息而迅速变化,处理这些信息的延迟可能会导致错失机会或增加风险。因此,实时处理在财务NLP中是必不可少的。
实时NLP管道的主要挑战是有效地管理和处理连续流入的数据。管道中的第一步是建立一个实时获取数据的系统。这些数据可能来自我们的数据源API。以下是设计用于数据摄取的实时NLP管道的步骤。
数据清理:实时数据可能有噪声且不一致。因此,实时数据清理包括删除不相关的数据、缺失值处理、文本规范化(如小写)和错误更正。
标记化(Tokenization):在实时应用程序中,标记化必须动态执行。这涉及到将文本流分解为更小的单元或标记。
停止词删除和词干/词干化:对于实时处理,可以使用预定义的停止词列表从tokens流中过滤出这些常见的单词。同样,词干和引理化技术可以用于将单词简化为词根形式。
特征提取和情感分析:特征提取包括将原始数据转换为机器学习模型可以理解的输入。在实时系统中,这通常需要一个快速高效的过程。可以使用诸如TF-IDF、Bag of Words或诸如Word2Vec之类的嵌入向量之类的技术。情感分析也可以对清理后的数据进行(将一段文本分为正面、负面或中性)。
提示工程:创建有效的提示,引导语言模型的生成过程达到理想的输出。
警报/决策:一旦输入提示,就需要对结果进行沟通或采取行动。这可能包括根据特定条件触发警报,通知实时决策过程,或将输出输入另一个系统。
持续学习:在实时系统中,模型应该适应数据的变化。可以实现连续学习系统,其中在新数据上定期对模型进行再训练,或者使用可以用每个新数据点更新模型的在线学习算法。
监控:实时系统需要持续监控,以确保其正常运行。管道中的任何延误或问题都可能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制定强有力的监控和警报非常重要。
4.3 大语言模型(LLMs)
一旦数据准备好,就可以与LLMs一起使用,以生成富有洞察力的财务分析。LLM层包括:
LLM APIs:来自已建立的LLMs的API提供基线语言功能。
可训练模型:FinGPT提供了可训练模型,用户可以对其私人数据进行微调,为金融应用程序进行定制。
微调方法:各种微调方法使FinGPT能够适应个性化的机器人顾问。
为什么要微调LLM而不是从头开始重新训练?
利用预训练的大型语言模型(LLM)并对其进行金融微调,为从零开始进行昂贵而漫长的模型再训练提供了一种高效、经济高效的替代方案。
BloombergGPT虽然在金融方面有着非凡的能力,但也有着密集的计算需求。它使用了大约130万GPU小时进行训练,当使用AWS云的2.3美元费率计算时,这意味着每次训练的惊人成本约为300万美元。与BloombergGPT等模型的高计算成本相比,FinGPT通过专注于顶级开源LLMs的轻量级改编,提供了一种更容易访问的解决方案。适应成本大幅下降,估计每次训练不到300美元。
这种方法确保了及时更新和适应性,这在动态金融领域至关重要。FinGPT是开源的,它不仅提高了透明度,还允许用户定制,以适应个性化金融咨询服务的兴起趋势。最终,FinGPT的成本效益高、灵活的框架有可能使金融语言建模民主化,并促进以用户为中心的金融服务。
通过低秩自适应(LoRA)进行微调
在FinGPT中,利用一个新的金融数据集对预训练的LLM进行微调。众所周知,高质量的标记数据是包括ChatGPT在内的许多成功LLMs的关键决定因素。然而,获取此类顶级标签数据往往在时间和资源方面代价高昂,而且通常需要金融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
如果我们的目标是使用LLMs来分析金融相关的文本数据并协助量化交易,那么利用市场固有的标签能力似乎是明智的。因此,论文使用每个新闻项目的相对股价变化百分比作为输出标签。论文建立了阈值,根据新闻项目的情感将这些标签分为积极、消极和中性三类。
在相应的步骤中,在提示工程过程中,提示模型从正、负和中性输出中选择一个。此策略确保了预训练信息的最佳利用率。通过部署LLMs的低阶自适应(LoRA)[Hu et al.,2021;Dettmers et al.,2023],将可训练参数的数量从61.7亿减少到仅367万。
通过股票价格强化学习进行微调(RLSP)
同样,可以用股票价格强化学习(RLSP)代替人类反馈强化学习,正如ChatGPT所使用的那样。这种替代背后的原因是,股价提供了一个可量化的客观指标,反映了市场对新闻和事件的反应。这使得它成为训练我们的模型的一个强大的实时反馈机制。
强化学习(RL)允许模型通过与环境的互动和接收反馈进行学习。在RLSP的情况下,环境是股票市场,反馈以股票价格变化的形式出现。这种方法使FinGPT能够完善其对金融文本的理解和解释,提高其预测市场对各种金融事件反应的能力。
通过将新闻情绪与相关股票的后续表现联系起来,RLSP提供了一种微调FinGPT的有效方法。从本质上讲,RLSP允许模型推断市场对不同新闻事件的反应,并相应地调整其理解和预测。
因此,将RLSP集成到FinGPT的微调过程中,为提高模型对金融市场的理解和预测准确性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通过使用实际股价走势作为反馈,直接利用市场的智慧使FinGPT模型更加有效。
4.4 应用
FinGPT可以在金融服务中找到广泛的应用,帮助专业人士和个人做出明智的财务决策。潜在应用包括:
- 智能投顾:提供个性化的财务建议,减少定期面对面咨询的需要。
- 量化交易:为明智的交易决策产生交易信号。
- 投资组合优化:利用众多经济指标和投资者档案,构建最佳投资组合。
- 金融情绪分析:评估不同金融平台的情绪,以获得富有洞察力的投资指导。
- 风险管理:通过分析各种风险因素制定有效的风险策略。
- 金融欺诈检测:识别潜在的欺诈交易模式,以增强金融安全。
- 信用评分:根据金融数据预测信用度,以帮助贷款决策。
- 破产预测:根据财务和市场数据预测公司的潜在破产或破产。
- 并购预测:通过分析财务数据和公司简介来预测潜在的并购活动,帮助投资者预测市场走势。
- ESG(环境、社会、治理)评分:通过分析公开报告和新闻文章来评估公司的ESG评分。
- 低代码开发:通过用户友好的界面促进软件创建,减少对传统编程的依赖。
- 金融教育:担任人工智能导师,简化复杂的金融概念,提高金融素养。
通过将这些不同但相互关联的组件联系起来,FinGPT为在金融领域利用人工智能、促进金融行业的研究、创新和实际应用提供了一个全面且可访问的解决方案。
5 总结
总之,大语言模型(LLM)与金融部门的变革性整合带来了独特的复杂性和巨大的机遇。应对高时间敏感性、动态金融环境和金融数据信噪比低等挑战需要高效的解决方案。FinGPT通过利用预先存在的LLMs并根据特定的金融应用对其进行微调,做出了创新性的回应。与BloombergGPT等模型相比,这种方法显著降低了适应成本和计算需求,为金融语言建模提供了一种更易于访问、更灵活、更具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因此,它能够持续更新,以确保模型的准确性和相关性,这是动态和时间敏感的金融世界中的一个关键方面。
6 未来工作
FinLLMs,或金融大语言模型,呈现了一个未来的愿景,个性化的机器人顾问或助手触手可及。它旨在使获得高质量财务建议的途径民主化,利用先进的语言建模技术来理解大量的财务数据,并将其转化为可操作的见解。以下蓝图概述了FinLLM的未来方向。
- 个性化:FinLLM战略的核心是个性化微调的概念。FinLLM使用LoRA和QLoRA等技术,使用户能够根据自己的特定需求定制模型,从而创建个人机器人顾问或助手。这与金融服务定制的更广泛趋势相一致,因为消费者越来越多地需要符合其独特风险状况和财务目标的个性化建议。
- 开源和低成本适应:FinLLM支持开源价值观,为用户提供所需的工具,以低成本(通常在100美元至300美元之间)将大型语言模型(LLM)适应自己的需求。这不仅使人们能够民主地获得先进的金融建模技术,而且还培养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开发人员和研究人员社区,共同推动金融人工智能领域的发展。
- 获得高质量的金融数据:FinLLM不仅提供建模技术,还提供了获得高质量金融数据的机会。这确保了用户拥有有效训练其模型所需的数据,同时也简化了数据管理过程。通过提供带有演示的数据管理管道,用户能够充分利用其财务数据的潜力,进一步增强了这种访问能力。
附:论文英文版
Chunyuan Li. Multimodal Foundation Models: From Specialists to General-Purpose Assistants
Chunyuan Li,Zhe Gan,Zhengyuan Yang,Jianwei Yang,Linjie Li,Lijuan Wang,Jianfeng Gao
F.P.拉姆齐:事实和命题
弗兰克·普伦普顿·拉姆齐(Frank Plumpton Ramsey,1903-1930),哲学家、逻辑学家、数学家和经济学家。
提要:为了分析信念、判断等概念,需要找到一种不以“真”这个概念为前提的方法。根据关于普遍对象的看法以及世界中的对象是什么、命题的逻辑构造是什么等问题的看法,真之冗余论题得以提出,并从自然语言转移到准形式化语言,引入命题量词以期解决所讨论的哲学问题,且吸收皮尔士的实用主义思想回答否定问题,使理解部分信念成为可能,并讨论必然性、普遍命题和同一性等量化模态逻辑和模态形而上学的核心问题。
我要处理的问题是对判断、信念或断言的逻辑分析。假设我现在判断凯撒是被谋杀的。那么很自然地,在这个事实中,一方面是我的思想(mind)、我目前的精神状态、或我思想中的词句或图像,我们称之为精神因素,另一方面是凯撒、凯撒的谋杀、凯撒和谋杀、凯撒是被谋杀的这个命题,或者凯撒是被谋杀的这个事实,我们称之为客观因素。之所以假设我判断凯撒是被谋杀的这个事实,是因为我认为这些精神因素和客观因素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所产生的问题是关于这两组因素的性质和它们之间的关系的问题,这些因素之间的根本区别则是不容置疑的。
让我们从客观因素开始;最简单的观点是,只存在一个这样的因素,即命题,它或为真或为假,而真和假是不可分析的属性。这曾是罗素先生的观点,在他的论文《论真假的本性》1中,他解释了导致他放弃这一观点的原因。简单地说,这些原因主要有,诸如“凯撒死在他的床上”这种对象的存在的难以置信——可以说这种对象在客观上是假的,以及真假之间的差别在这个理论看来所呈现出来的神秘本性。所以,他得出结论说,判断没有单一的对象,而只是思想或精神因素与许多对象的多重关系,这些对象就是我们通常称为被判断的命题的组成部分;这个结论在我看来是正确的。
但是,认为判断只有一个对象,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在我们继续之前,最好还是考虑一下。在前述论文中,罗素先生断言,与判断不同的是,知觉(perception)只有一个对象,例如复杂对象“书左边的刀(knife-to-left-of-book)”。我认为,这个复杂对象可以和许多人(包括现在的罗素先生)所说的事实相一致:这把刀在书的左边;例如,我们可以说,我们觉知(perceive)到了这个事实。如果我们任取一个真命题,比如凯撒没有死在他的床上,我们就可以用“……这个事实”作为结尾,形成一个相应的短语2,谈论他没有死在他的床上这个事实,所以,罗素先生假设,任何真命题都对应着一个复杂对象。
然后,罗素先生认为,知觉的对象是一个事实,不过对于一个判断来说,出错的可能性又使得这个观点站不住脚,原因在于,凯撒死在他的床上这个判断的对象,不可能是他死在他的床上这个事实,因为不存在这样的事实。但很明显的是,对于判断来说,假定精神因素和事实之间有两种不同的关系,一种发生在真的判断之中,另一种发生在假的判断之中,这种与出错有关的困难是可以消除的。因此,凯撒是被谋杀的和凯撒不是被谋杀的,这两个判断的对象是相同的,即凯撒是被谋杀的这个事实,但在精神因素和这个对象之间的关系则是不同的。因此,罗素先生在《心的分析》中3把信念说成是要么指向事实,要么背离事实。然而,在我看来,对于一个如果有效则非常重要的理由来说,任何这样的判断观点或知觉观点都是不充分的。为了简便起见,让我们以知觉为例,假设它是绝对可靠的,考虑“他觉知到刀在书的左边”是否真的能够断定一个人和一个事实之间的二元关系。假设做出这个断言的我自己看不到刀和书,而且假设刀真的是在书的右边;但是,由于某种错误,我认为刀在左边,而他觉知到刀在左边,所以我错误地断言:“他觉知到刀在书的左边。”那么,我的陈述尽管是假的,却是有意义的,具有与它是真的时所有的那种相同意义;因此,这个意义不可能是指人和以“刀在书的左边”为名字的东西(一个事实)之间存在二元关系,因为根本没有这样的东西。这种情况与叙述词(description)4的情况是一样的;“法国国王是聪明的”并不是没有意义,因此,正如罗素先生指出的那样,“法国国王”不是一个名字,而是一个不完整的符号,“意大利国王”也是如此。同样,“刀在书的左边”,无论它是真是假,都不能成为一个事实的名字。
但是,有人会问,为什么它不应该是事实的一个叙述呢?如果我说,“他觉知到刀在书的左边”,我的意思是,他觉知到一个事实,这个事实没有被命名,但被叙述成某种类型,当我的断言根据罗素先生的叙述词理论进行分析时,困难就会消失。同样,也有人会说,“凯撒之死”是对一件事体(event)的叙述,而“凯撒死了这个事实”只是“凯撒之死”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这样的反对是有道理的,但在我看来却是不合理的。事实上,像“凯撒之死”这样的短语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用法;通常,我们用它来叙述一件事体,我们可以说“凯撒之死”和“凯撒被谋杀”是同一事体的两种不同的叙述。但是,在“他知道凯撒之死”、意思是“他知道凯撒已经死了”这样的语境中,我们可以使用“凯撒之死”:在这里(这是在讨论认识的时候所出现的情形),我们不能把“凯撒之死”看作是对某件事体的叙述;如果是的话,那么,整个命题就是“存在某件事体E,使得他知道E”,我们如若替换成对同一事体的另一种叙述,例如“凯撒被谋杀”,那么这个命题仍然成立。这就是说,如果他的觉知对象是“凯撒之死”所叙述的一件事体,那么,如果他知道了凯撒之死,那么他也一定知道凯撒被谋杀,因为二者是等同的。但是,事实上,他完全可以知道凯撒已经死了,却不知道是被谋杀的,因此,他的觉知对象一定不仅仅是一件事体,而是一件事体和一个特征。
在我看来,凯撒之死这件事体和凯撒死了这个事实之间的联系是这样的:“凯撒死了”实际上是一个存在命题,它断言某件事体的存在,因此类似于“意大利有一个国王”,后者断言某种人的存在。那种事体被称为凯撒之死,它绝不能与凯撒死了这个事实相混淆,正如意大利国王绝不能与意大利有一个国王这个事实相混淆一样。
由此,我们已经看到,以“……这个事实”结尾的短语不是一个名字,也不是一个叙述词;所以,它既不是一个命题的任何真正组成部分的名字,也不是一个叙述词,由此,一个关于“a Rb这个事实”的命题必须被分析成:(1)命题a Rb,(2)关于a、R、b和其他东西的另外一个命题;从与事实的关系这个角度对认识所做的分析,不能被接受为最终的分析。所以,我们只能得出罗素先生的结论:判断5的对象不是一个而是多个,精神因素与判断的对象是多重相关的;但是,就这样了事,正如他那样,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是一个简单的多重关系,例如,这种多重关系可能是精神因素的各部分与独立对象之间二元关系的组合,我们有必要进一步了解它,而且当所相信的命题的形式发生变化时,它又是如何变化的。同样,一个关于叙述词的理论如果满足于看到“法国国王是聪明的”可以被认为是断言了王位、法国和聪明的之间一种可能复杂的多重关系,那么这样的理论就远不如罗素先生的理论,因为罗素先生的理论确切地解释了这种关系。
但在对判断做进一步分析之前,我们有必要对真和假说点什么,目的在于说明,其实并没有这样一个关于真的单独问题,这样的问题只是语言上的一种混乱。真和假主要归属于命题。它们所归属的命题可以被明确地给出或叙述。第一种情况,假设它是被明显地给出的;那么,“凯撒是被谋杀的是真的”6,意思无非是说,凯撒是被谋杀的,而“凯撒是被谋杀的是假的”,意思则是,凯撒不是被谋杀的。我们使用这些短语,有时候是为了强调或出于风格原因,或者是为了表明这个陈述在我们论证中所占的位置。所以,我们也可以说“他是被谋杀的是事实”或者“他是被谋杀的与事实相反”。
第二种情况,命题被叙述,而没有被明确地给出,此时我们可能会遇到更多的问题,因为我们得到的陈述在普通语言中无法消除“真的”和“假的”这两个词。所以,如果我说“他总是对的”,我的意思是,他所断言的命题总是真的,并且似乎没有办法不使用“真的”这个词来表达这一点。但是,假设我们这样说:“对于所有的p,如果他断言p,那么p是真的”,那么,我们就会看到,命题函项p是真的,这与p没有两样,例如,它的值“凯撒是被谋杀的是真的”,就与“凯撒是被谋杀的”是相同的。在英语中,我们添加“is true”(是真的),就是给了这个句子一个动词,而忘记了“p”已经包含了一个(变形的)动词7。如果我们暂且假设,我们所讨论的命题只有一种形式,例如关系形式“a Rb”,那么这一点也许就会更清楚了;这样一来,“他总是对的”可以表达成“对于所有的a、R、b,如果他断言a Rb,那么a Rb”,而“是真的”显然是多余的附加。当命题的所有形式被考虑到的时候,这个分析会更为复杂,不过本质并无不同;很明显,问题不在于真和假的本性,而在于判断或断言的本性,因为在上述表述中,难以分析的是“他断言a Rb”。
也许同样明显的是,如果我们分析了判断,我们就解决了真这个问题;因为考虑一个判断中的精神因素(其本身也常常称为一个判断),它的真假只取决于被判断的是什么命题,而且,说这个判断是a与b具有R的判断,也就是说,如果a Rb那么它就为真,否则它就为假,我们必须解释这是什么意思。如果我们愿意,我们可以说,如果存在a与b具有R的相应事实,它就为真,但是,这本质上不是一个分析,而是一个冗长的迂回说法,因为“a与b具有R这个事实存在”与“a与b具有R”没有区别。
为更进一步,我们现在必须考虑信念中的精神因素。它们的性质将取决于我们在什么意义上使用信念这个模棱两可的词:例如,有可能说一只小鸡相信某种毛毛虫是有毒的,而这仅仅意味着它有过与此相关的不愉快经历而不再吃这种毛毛虫了。这种信念中的精神因素可能是这只小鸡的行为的一部分,这与客观因素(如毛毛虫的种类和毒性)有一定的关系。对这种关系的精确分析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我们很可能认为,就这种信念而言,实用主义者的观点是正确的,即小鸡的行为和客观因素之间的关系是,当且仅当这些毛毛虫真的有毒时,这些行为是有用的。因此,任何以效用p为充分必要条件的行为都可以被称为对p的信念,而且,如果p,即如果它们是有用的,那么它们就为真。8
但它不是我想在这里讨论的,虽然毫无贬低这种信念的重要性的意思。我更喜欢处理那些用语言、或者可能用图像或其他符号表达出来的、有意识地断定或否定的信念;因为在我看来,这种信念才是最适合进行逻辑批评的主题。
这种信念的精神因素,我认为是言语,大声说出、自言自语、或仅存在于想象中的言语,它们以某种方式与相信或不相信的感觉相连并伴随着这样的感觉,而至于这种关联方式,我就不在这里讨论了。9为了简便起见,我假定,我们所关心的这个思考者使用的是一种并非无规则的系统语言,并且使用了像《数学原理》中那样精确的逻辑符号。这种语言中的基本符号可以分为名字、逻辑常项和变项。我们从名字开始;每个名字都表示一个对象,意思是它们二者之间的一个二元关系。显然,名字、意义、关系和对象可能都的确是复杂的,所以,名字表示对象这个事实,最终不是二元关系形式,而是要复杂得多。10不过,正如在研究国际象棋时,琢磨组成棋子的原子是没有任何收获的,同样,在研究逻辑时,对名字及其所指的对象进行彻底分析也会毫无所获。构成这个思考者信念的,就是这些要素,依据它们,一个信念与另一个信念之间的各种逻辑关系就可以陈述出来,而它们的内在构成是非实质的。
仅凭名字,这个思考者就能构造出我们所说的原子句,从我们的形式观点来看,这并没有什么严重的问题。如果a、R和b是与他的语言相关的简单东西,也就是说,是他有名字的实例的那类东西,那么,他会相信a Rb,因为他在头脑中会把a、R和b的名字联系起来并伴以一种相信感。但是,这个说法太简单了,因为名字必须以一种适合于a Rb而不是b Ra的方式统一起来;这一点可以这样解释:R的名字并不是语词“R”,而是我们通过写出“a Rb”而在“a”和“b”之间建立的关系。于是,这种关系把“a”和“b”统一在一起的意义决定了它是信念a Rb还是b Ra。还有其他许多类似的困难,但是我打算把话题转到更有趣的问题上,这些问题是在我们考虑更复杂的信念时出现的,这些信念的表达不仅需要名字而且需要逻辑常项,所以,我们必须解释“非(not)”和“或(or)”这类词的意义模式。
一种可能的解释11是,它们,或者它们的一部分,例如可以用来定义其他逻辑常项的“非”与“且(and)”,都是关系的名字,因此它们出现于其中的句子与原子句相似,只是它们断言的关系是逻辑关系而不是实质(material)关系。按照这个观点,每个命题最终都是肯定命题,断言简单词项之间的一个简单关系,或者断言简单词项的一个简单性质。因此,“这是非红的(This is not-red)”断言了这与红之间的一种否定关系,而“这不是非红的(This is not not-red)”则断言了这、红与前一种否定关系之间的另外一种否定关系。
这个观点要求一种与我截然不同的逻辑态度,以至于我很难找到一个共同的基础来讨论它。不过,还是有一两件事情我想从批判的角度来说一下:第一,我发现对形式逻辑没有任何解释,只知道它是“必然事实”的集合,这是令人非常不满意的。我认为,形式推论的结论在某种意义上必须包含在前提之中,而不是新的东西;我无法相信,从一个事实,比如一个东西是红的,就可能推论出无数个不同的事实,例如,它不是非红的、它既是红的又不是非红的。我想说的是,这些都只是用其他语词所表达的同一个事实;同样的事情也不一定会有这么多不同的表达方式。例如,我们可能不会插入一个词“非”来表达否定,而是把我们所否定的东西上下颠倒写出来。这样的符号系统是不方便的,因为我们没有被训练去感知关于水平轴的复杂对称,如果我们采用了这样一种符号系统,我们就应该去掉这多余的“非非”,因为对句子“p”否定两次的结果将只是这个句子“p”本身。
所以,在我看来,“非”不能是一个名字(否则的话,“非非p”就必须是关于对象非的,由此在意义上与“p”截然不同),而必须以一种根本不同的方式发挥作用。由此可见,我们必须允许否定式和析取式完全不同于肯定性断言,而不仅仅是不同但同样肯定的那些关系的断言。所以,我们必须放弃“每个命题都断言词项之间的一个关系”的想法,这种想法似乎和旧观点“命题总是断言一个主词的谓词”一样难以抛弃。
假设我们的思考者正在考虑一个原子句,他的沉思过程导致他要么相信这个句子要么不相信这个句子。可以假设,二者最初是由与原子句有关的两种不同的感觉构成的,而且存在于一种相互排斥的关系之中;由此,断言和否定之间的区别在于感觉的不同,而不在于像“非”这样的词是否存在。但是,为了交流的目的,这样一个词几乎是必不可少的,相信原子句就通过大声说出来进行交流、不相信它就和“不(非,not)”一起说出来。通过某种联想,这个词将会成为我们思考者内心语言的一部分,有时候,他会对“非p”感到相信,而不是对“p”感到不相信。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就可以说,不相信“p”和相信“非p”是等价的出现,但是在我看来,确定我们所说的“等价”的意思,是这个主题的最困难之处。这个困难存在于任何理论之中,但在我的理论中尤其重要,我认为,“非”的含义并不在于与对象的意义关系,而在于不相信“p”和相信“非p”之间的等价。
在我看来,相信“非p”和不相信“p”之间的等价性,应该依据因果关系来定义,因为这两个出现有许多共同的原因和结果。在许多情况下,我们应该预料到其中的一个或另一个会发生,但并不知道究竟是哪一个,不管哪个发生,我们都应该预料到结果是同样的。我们可以说,要等价就是要具有某些共同的因果属性,我希望我能更精确地定义这些属性。很明显,它们一点也不简单;相信“p”不会总是产生一致的行为。除了在特殊情况下,很有可能的是,根本就不会产生任何行为,因此,它的因果属性只会表达其他某些条件被满足时它所产生的结果。再说一次,只有某些种类的原因和结果才是必须承认的;例如,我们并不关心决定单词韵律的因素和由单词的韵律所决定的结果。
由此,对“非p”这个词的相信感和对“p”这个词的相信感具有某些共同的因果属性。为了表达这个事实,我认为,这两个出现表达了同一个态度,即不相信p或相信非p。另一方面,对“p”的相信感具有不同的因果属性,因此表达了不同的态度,即相信p这个态度。很明显的是,相信和不相信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它们的内在本性,而在于它们的因果属性,即它们的原因,尤其是它们的结果。因为,当a Rb的时候,我为什么要对名字a、R和b有一种相信感,而当非a Rb的时候,我为什么要对它们有一种不相信感,除非是因为这些感觉的效果往往比其他感觉更令人满意。12
这样,对于我不了解其语言的人,如果我谈到他的时候,说“他相信非a Rb”,我的意思是说,在他的头脑中出现了一个感觉和语词的结合,表达着他相信非a Rb这一态度,也就是说,这个组合具有一定的因果属性,在这个简单的情形之中13,这些属性可以被指定为那些属于由不相信感和a、R与b的名字的组合,在使用英语的人那里,则属于由相信感和a、R与b的名字,以及单数个“not”(非)的组合。除此之外,我们可以说,这些因果属性以如下方式与a、R和b联系在一起:只有由a、R和b的名字组成的东西才能具有这些属性。(这就是句子的意义必须由句子中语词的意义来决定的学说。)
当我们只处理一个原子命题的时候,我们习惯于把部分信念的中间态度留给概率论,而只考虑完全相信和完全不相信的极端情况。但是,当我们的思考者同时考虑几个原子命题的时候,事情就复杂多了,因为我们不仅要考虑完全确定的态度,比如相信p且不相信q,还要考虑相对不确定的态度,比如相信或者p或者q为真但不知道究竟哪个为真。但是,任何这样的态度都可以用它所认同或不认同的原子命题的真值可能性来定义。所以,如果我们有n个原子命题,那么,关于它们的真和假就有2n种相互排斥的可能性,一个可能的态度是,取其中的任何一个集合,并且说它是这个被实现的集合中而不是其余集合中的一个态度。所以,相信p或q就表示认同p为真且q为真、p为假且q为真、p为真且q为假等等可能性,但不认同p为假且q为假这一剩下的可能性。说对一个句子的相信感表达了这样一种态度,就是说,它具有某些随这个态度而变化的因果属性,也就是说,哪些可能性被排除了,哪些可能性被保留了。大致来说,我们的思考者会不顾被拒绝的这些可能性而有所行为,但是,我不知道该如何准确地解释这一点。
在任何普通的语言中,这种态度都可以表现为对原子句利用逻辑联结词所构成的复杂句的一种相信感;它究竟是何种态度,这要取决于这个句子的形式而非这个感觉。所以,我们可以简要地说,句子表达的是态度,一个句子的意思是认同或不认同这样或那样的真值可能性,由此,意味着断言或相信这个句子的人确是如此认同或不认同的。
在大多数逻辑记法中,句子的意义是由出现于其中的逻辑运算指号决定的,如“非”和“且”。它们的意思如下:“非p”,不管p是否为原子句,都表达了对p所不认同的可能性的认同,反之亦然;“p并且q”表达的是对“p”“q”二者都认同的可能性的认同,而不认同所有其他可能性。根据这些规则,任何从原子句利用“非”和“且”构造出来的句子的意思都是完全确定的,因此,“非”的意义就成了一条依据“p”所表达的态度来确定由“非p”所表达的态度的法则。
当然,这只能在直接以真值可能性为基础的符号系统中才被用作“非”的定义。所以,在维特根斯坦先生的《逻辑哲学论》第95页上解释的记法中,我们可以把“非p”定义为将“p”的最后一列中的T与空格互换而得到的符号。但是,一般来讲,我们总是使用一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其中“非”作为初始符号出现,不能被没有循环地加以定义;然而,即使在这种符号系统之中,我们也可以问,“‘nicht’的意思是不”该如何加以分析,而上述评论就是要回答这个问题。在我们通常的符号系统之中,这些真值可能性最方便地表达为原子命题及其否定的合取命题,而任何命题都可以表达为一个它所认同的真值可能性的析取命题。
如果我们不加区别地对原子句进行逻辑运算,有时候会得到并不表达信念态度的复合句。所以,“p或者非p”没有排除任何可能性,因此根本就没有表达任何信念态度。它不应该被视为一个有意义的(significant)句子,而应该被视为一种退化14的情形,维特根斯坦称之为一个重言式。它可以被添加到任何其他句子中而不改变其含义,因为“q:p或者非p”与“q”具有同样的可能性。形式逻辑和纯数学的命题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被称为重言式,而这也正是它们被称为“必然真命题”之所在。
同样,“p且非p”排除了所有可能性,也不表达任何可能的态度:它被称为矛盾式。
根据这些观点,我们就可以解释逻辑的、数学的或者形式的推论或蕴涵是什么意思了。当“如果p那么q”是一个重言式的时候,或者当“p”所认同的真值可能性包含在“q”所认同的那些真值可能性之中的时候,从“p”到“q”的推论就在形式上得到了保证。在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总是可以用“q且r”的形式来表达“p”,所以,可以说结论“q”已经包含在前提之中了。
在讨论普遍命题之前,我必须对一个明显的困难稍加说明。我们之前已经假定,在我们的思考者的语言中,名字的含义可能非常复杂,因此,在他看来是一个原子句的东西,翻译成一种更精细的语言之后,可能就不再是这样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的原子命题的真假组合实际上很有可能是自相矛盾的。事实上,“蓝”和“红”的例子应该就是这种情形,莱布尼茨和维特根斯坦都认为,“这既是蓝的又是红的”是真正自相矛盾的,只是这种矛盾被有缺陷的分析所掩盖了。不管如何看待这个假设,我认为,形式逻辑并不会关心它,而是预设了原子句的所有真值可能性实际上都是可能的,或者至少是这样来处理它们的。从“这是红的”推论出“这不是蓝的”,谁也不能说是像三段论那样得到了形式上的保证。如果我回到刚才国际象棋的类比那里,这个假设也许可以与如下假设进行比较:棋子还没有被磁化到在机械上不可能到达棋盘上某些位置的程度,因此我们只需要考虑象棋规则的限制,而忽略由棋子的物理结构可能带来的任何其他限制。
到目前为止,我们只讨论了原子命题以及由原子命题通过有限次真值运算所得到的命题,除非我们的解释是完全不完整的,否则的话,我们现在就必须谈谈普遍命题,例如英语中用“所有”和“有的”等语词来表达的命题,或者在《数学原理》的记法中用表面变元(apparent variable)15来表达的命题。对此我采用维特根斯坦的观点16,即“对于所有的x,fx”应该被视为等价于“fx”所有的值的逻辑积,即等值于组合fx1且fx2且fx3且……,而“有的x,fx”则是它们的逻辑和。就这些符号而言,首先,由于在明确说明真值主目的时候,真值主目不再像以前那样是被枚举出来的,而是被确定为某个真值函项的所有的值,由此我们可以区分出普遍性成分;其次,我们可以区分出真值函项成分,在第一种情形中,它是逻辑积,而在第二种情形中,它是逻辑和。
关于普遍命题的新颖之处,仅仅在于用命题函项而非枚举来说明真值主目。因此,普遍命题就像分子命题一样,表达了与原子命题的真值可能性的一致或不一致,只是它们以一种不同的、更为复杂的方式来表达。对“所有的x,fx”的相信感具有某些因果属性,我们称它仅仅表示了与fx所有的值都为真这种可能性相一致。一个符号要具有这些因果属性,并不一定要像之前那样包含所有相关对象的名字并组合成适当的原子句,而是根据一种特殊的心理学定律,用命题函项的方法按照上述方式构造它就足够了。
和以前一样,这不能被看作试图对“所有的”和“有的”所做的定义,而只是对“我相信,所有的(或有的)……”17所做分析的贡献。
这种关于普遍命题的观点具有非常大的优势,它使我们能够把维特根斯坦先生关于逻辑推论的解释以及他关于形式逻辑由重言式组成的观点推广到这些命题。这也是解释如何从“所有的x,fx”推论出“fa”、如何从“fa”推论出“存在x,使得fx”的唯一观点。把“存在x,使得fx”看作是形如“F(f)”(f具有应用)的原子命题的另外一种理论就完全模糊了这一点;在a是红的和红的具有应用之间,它并没有给出可以理解的联系,而只是放弃解释这种关系的任何希望,仅仅满足于给它贴上标签“必然的”。
但是,我预计反对意见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首先,有人会说,a不能进入“所有的x,fx”的意义之中,因为我可以在从未听说过a的情况下就断言这个命题。对此,我的回答是,这是关于普遍性的符号系统的效用的一个根本部分,它使我们能够对我们从未听说过、因此也不知道其名字的东西做出断言。除此之外,a是包含在“所有的x,fx”的含义之中的,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事实中看出来:如果我说“所有的x,fx”,有人回答说“并非fa”,那么,即使我之前没有听说过a,他也毫无疑问是在反驳我。
第二个反对意见更为严重;有人会说,这种关于普遍命题的观点,使得世界上有什么东西不像它真正那样是偶然的事实,而是被逻辑所预设,或者充其量是一个逻辑命题。因此,它会敦促说,即使我对世界上所有东西有一个清单“a”、“b”、……、“z”,“所有的x,fx”也仍然不会等值于“fa、fb、…、fz”,而是等值于“fa、fb、…、fz并且a、b、…、z是所有东西”。对此,维特根斯坦会回答说:“a、b、…、z是所有东西”是无意义的,在他改进的同一性符号系统中根本就不能写出来。对这个回答的适当讨论,将涉及他的整个哲学,因此,也就超出了这里的讨论范围;我所要做的,就是用“你也如此(tu quoque)!”来进行反驳。如果“a、b、…、z是所有东西”是一个重言式,而我认为通过恰当的定义可以做到这一点,那么,这个反对显然是没有力量的;因为这样的话,它就可以在不改变意思的情况下被去掉。所以,反对者会声称它不是一个重言式,或者用他们的术语来说,不是一个必然命题;他们大概会认为,这一点适用于任何这样一类命题,也就是说,他们会认为,断言一组东西是或不是所有东西,不能必然地为真或者必然地为假。但是我想,他们会承认,数值上的同一性和差异性都是必然关系、“存在一个x,使得fx”可以从“fa”必然地得出、从必然真命题必然地得出的任何东西本身都是必然的。如果是这样,那么他们的立场就无法维持;原因在于,假设a、b、c实际上并不是所有东西,而是另外还有一个东西d。那么,d并不等同于a、b或c就是一个必然的事实;因此,必然地,存在一个x使得x并不等同于a、b或c,或者a、b、c并不是世界上仅有的东西。所以,即使在反对者看来,这也是一个必然的而非偶然的真命题。
最后,我必须强调我对维特根斯坦先生的感激之情,我的逻辑学观点是从他那里得来的。我所说的一切都归功于他,除了那些有实用主义倾向的部分18,在我看来,这些部分是为了弥补他体系中的一个缺口而需要的。但是,不管怎样看待我的这些补充,也不管这个缺口应该如何来弥补,在我看来,他的形式逻辑观念无疑比任何前人都有巨大的进步。
我的实用主义观点源自罗素先生;当然,这个观点是非常模糊的和不成熟的。我认为,实用主义的本质就是,句子的意义应该由断言它将导致的行为来定义,或者更模糊地说,由它可能的原因与结果来定义。对于这一点,我是确定的,但没有更确切的了。
【注释】
1载罗素的《哲学论文》(Philosophical Essays),首次出版于1910年。参见Bertrand Russell, Philosophical Essays, London: Routledge, 2009。
2这里的原文为“we can form a corresponding phrase beginning with ‘the fact that’”。翻译本文的过程中,原文中以“the fact that”开头的短语都统一且唯一地译成了“……这个事实”,所以这里也就相应译成了“‘……这个事实’结尾”,后面同此。–译者注
3参见Bertrand Russell, The Analysis of Mind, London: George Allen&Unwin, Ltd.,1921。需要注意的是,在《心的分析》(The Analysis of Mind)中,一个“信念”是我们所说的一个精神因素,并不是精神因素-关系-客观因素的整个复合物。
4 用“叙述(词)”而非目前流行的“摹状词”译“description(s)”,来自金岳霖的《逻辑》:“P.M.的作者对于‘美国皇帝是胖子’这样的话,很费了一番解析的功夫。这样的话一方面有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又有所谓叙述词的问题。所谓叙述词者在原书中为‘Description’。‘叙述词’这一名词很不好,可是如果我们改用‘形容词’或‘摹状词’结果恐怕更坏。……P.M.曾举‘Author of Waverly’以为叙述词的例。从这个例看来,原书中的‘Description’不便称之为摹状词,或形容词。”他在《论道》中也采用“叙述词”;《知识论》中不再出现这些词,只是说,“摹状是description of特殊的”,也就是说,“所摹状的是特殊的呈现,或类似特殊的意像。我们所比较习惯的说法,是说所形容的是特殊”。下文中用“事体”译“event”,来自金岳霖的《知识论》:“所与中有性质与关系上的统一性,而又以时间位置为终始的是事体。……‘今天的早饭’表示一件事体。”–译者注
5 在我们看来,包括表达“有的东西就是这样”(that something is the case)的任何其他形式的知识或观点。
6 这句话的原文为“It is true that Caesar was murdered”,与前文“the fact that”的翻译类似,我们把顺序倒过来,译为“凯撒是被谋杀的是真的”。“……是假的”则译自“It is false that”。在本段和下一段,拉姆齐提出了关于真的冗余论题;在下一段中,拉姆齐引入了命题量词这种技术,从而在准形式化语言中来试图解决哲学问题。对于拉姆齐冗余论题的发展,参见Arthur Prior, Objects of Thought, Oxford: Clarendon Press,1971。–译者注
7 这里要按照原文即英文来理解:添加了动词“is true”的“p”是“凯撒是被谋杀的”(Caesar was murdered),后者包含一个变形的动词“was”。–译者注
8 相信aRb是有用的,意思是:做那些有用的事情是有用的,当且仅当aRb;这显然等价于aRb。
9 自始至终我都在说,相信、不相信和单纯的考虑之间的区别似乎在于“感觉”的存在与否;但是,读者喜欢的任何其他词都可以代替“感觉”,例如,“特定品质”或者“断言行为”和“否认行为”等等。
10 这在名字的情形中最为明显,因为名字通常由字母组成,所以它们的复杂性是显而易见的。
11 尤其是参见J.A.Chadwick,“Logical Constants”, Mind, Vol. XXXVI, Iss.141,1927, pp.1-11。
12 拉姆齐在很大程度上从维特根斯坦那里得到了逻辑工具,但是最后的结论却带有实用主义倾向,这一点可以在对否定的分析中最为清楚地看出:拉姆齐同意维特根斯坦,非非p与p是同一命题,因此这里的“非”不是一个名字;“非”这个词表示一种感觉上的区别、即肯定与否定的区别,所以,“不相信p”等价于“相信非p”。所以,拉姆齐用一种典型的实用主义方式,即通过把这两种显然不同的精神状态的原因和结果的等价性去证实非非p与p是同一命题。–译者注
13 在后面处理的更为复杂的情况中,除了提到特定的语言,在我看来,类似的说明是不可能的。显然,有一些方式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我认为它们都是虚幻的。
14 在两条直线或两个点构成一个退化的圆锥曲线这个数学意义上。
15 “表面变元”即标准教材中的“约束变元”,例如,在全称命题?xφx(或特称命题?xφx)中,“x”的两个出现都是约束出现,被全称量词“所有”(?)(相应地,被特称量词)所约束。–译者注
16 很明显也是约翰逊先生的观点。参见其《逻辑》第二部分,第59页。
17 即“I believe that all(or some)”。–译者注
18 以及原子命题这个概念可能与语言有关的这个建议。【刘新文 译】
DeepMind研究所:GraphCast:在全球范围内的中期天气预报
GraphCast是来自谷歌公司DeepMind研究所的天气预报大模型。Graph指的是用的神经网络模型是Graph Neural Network,即图神经网络;Cast指的是任务是ForeCast,是预报。结合起来说就是使用GNN来做天气预报。然后这个预报是中尺度的,中尺度的概念引入的意思是,原来用AI来做天气预报一般是小尺度的,即预报几个小时后的天气状态;而中尺度的天气预报则是面向10天半个月这种时间尺度量级的。最后是针对全球的,GraphCast面对的是一个全球天气预报的任务。
GraphCast是一种基于机器学习的天气模拟器,它超过了世界上最准确的中期确定性业务天气预报系统,以及所有先前的机器学习先进方法。它是一个自回归模型,基于图神经网络和新颖的高分辨率多尺度网格表示,我们在欧洲中期天气预报中心(ECMWF)的ERA5再分析档案中的历史天气数据上训练。它可以以6小时的时间间隔产生10天的预报,包含五个地面变量和六个大气变量,每个变量有37个垂直压力层级,0.25°纬度-经度分辨率的网格上,对应于赤道附近约25×25千米的分辨率。我们的结果显示,在我们评估的2760个变量和时间节点的组合数据上,90.0%的数据结果表明,GraphCast比ECMWF的确定性业务预报系统HRES更准确。GraphCast也超过了最准确的机器学习天气预报模型在其报告的252个目标中的99.2%。GraphCast可以在Cloud TPU v4硬件上60秒内生成10天的预报(35 GB字节的数据)。与传统的预报方法不同,机器学习的预报方法与数据规模良好匹配:通过在更大、质量更高和更新的数据上训练,预报技能可以提高。这些结果总体上代表了我们前进了一大步,利用机器学习补充和改进天气模型,开辟了快速准确预报的新机会,并实现了机器学习模拟在物理科学中的应用前景。
1. 背景介绍
每天人们在计划自己的行程时都会考虑接下来的天气,从决定穿哪件外套到决定是否逃离飓风。当这些决定涉及预计未来十天的天气时,人们依靠“中期”天气预报,天气局每天最多四次提供这些预报,例如欧洲中期天气预报中心(ECMWF)、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和英国气象局。在这里,我们显示基于机器学习的天气预报可以与这些气象局传统上使用的方法相媲美。
中期天气预报是在大型高性能计算集群上运行的模拟生成的,主要包括两个组成部分。第一个组成部分是“数据同化”,这是根据最近和过去从卫星、天气站、船只等获得的观测推断和跟踪天气的过程。数据同化的结果是最近一系列天气状态的估计,称为“分析”。第二个是预报模型,传统上基于“数值天气预报“(NWP),它预测代表天气状态的变量的未来时间演化。这两个组成部分是密切相关的:数据同化在其推理和跟踪过程中使用NWP模型,之前的预报用于提示同化估计,分析结果用于作为预报模型的输入。本工作重点改进第二个组成部分:预报模型。
地球天气的控制方程式没有已知的封闭形式解,因此基于NWP的预报模型以数值方式近似解决它们。NWP方法可以很好地扩展计算量:精度通常随着增加的计算资源而提高,因为额外的计算量可以分配给更高分辨率的模拟,以及更复杂的参数方案。几十年来,NWP系统投入了大量投资,世界上一些最大的超级计算机用于做出准确的天气预报。
然而,NWP方法不适合处理越来越多可用数据。今天有大量的天气和气候观测数据存档,但传统上很少有直接改进预报模型质量的数据。改进NWP方法的主要方式是高度训练的专家手动创新更好的模型、算法和近似值,这是一个耗时且昂贵的过程。
相比之下,机器学习方法通常可以很好地处理数据。在广泛的科学领域,基于机器学习的方法在更低的计算预算下可以随着更高质量数据的增加而提高精度。在天气预报中,机器学习系统开始改进基于NWP的预报模型,特别是在传统方法相对较差的情况下。例子包括亚季节热浪预测和降水现场预报。
然而,在中期天气预报中,基于机器学习的方法只是最近开始与传统的NWP相竞争。世界上最准确的中期业务预报系统基于NWP,是欧洲的ECMWF的综合预报系统(IFS),其仍被认为是优于基于机器学习的方法。IFS主要由两个组成部分组成:HRES是一个确定性模型,它每天几次产生单一的10天预报,分辨率为0.1°纬度-经度;ENS是一个集合模型,它每天几次产生一组50个随机扰动的15天预报,分辨率为0.2°。基于机器学习的天气预报最广为人知和具有挑战性的目标之一是超过HRES和ENS。在过去一年中,在这方面有许多令人兴奋的进展。基于图神经网络(GNN)的模型报告了在1°纬度-经度分辨率和6天预报的结果上,在几个变量和压力层上接近HRES的技能,甚至在几个变量上超过HRES的粗分辨率。FourCastNet(FCN)基于Fourier神经算子报告了0.25°纬度-经度分辨率和7天预报的有前景的结果,这是第一个在全球范围内以该分辨率运行的模型。最近又有华为的Pangu-Weather,基于Vision Transformers报告了0.25°纬度-经度分辨率和7天预报的最准确的基于机器学习的天气预报,在九个变量和压力层中的许多变量上超过HRES。虽然这些进展令人鼓舞,但他们的结果通常仅报告少数几个变量,没有全面比较业务预报系统,这引起一个疑问:基于机器学习的天气模型有多高的技能?本工作的目的是提供这个问题的答案,并提供一个强大的框架来与业务系统竞争,甚至可能超过业务系统。
GraphCast使用GNN在“编码-处理-解码”架构中自动回归地生成预测轨迹。编码器将两个连续的输入帧(每个网格点有数百个变量)的纬度-经度输入网格映射到多尺度内部网格表示。处理器在此“多网格”表示上执行多轮消息传递,其中的边缘可以跨越短或长距离,允许在不需要显式层次结构的情况下进行节点间有效通信。解码器将多网格表示映射回纬度-经度网格,作为下一时间步骤的预测。GraphCast 在39年的历史天气数据ECMWF的ERA5再分析数据集上训练,以6小时时间步长在0.25°纬度-经度分辨率上进行10天预测,针对5个地面变量和6大气变量中的每个变量在37个垂直压力层。给定时间的完整状态由2.35亿个数字表示,以float32精度将近900兆字节,这给我们模型的实现和训练带来了独特的挑战。我们的GraphCast架构遵循基于GNN的学习模拟器的长期传统。
比较不同模型的预报技能本身就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因为这些模型预测许多变量和时间范围。ECMWF改进其基于NWP的HRES模型的方式是通过使用HRES得分评估HRES新候选版本与以前版本的技能。HRES得分将两个版本相互比较每天,针对约27个地面和大气变量及压力层次进行10天预报。
我们采用ECMWF的方法,通过引入一个类似的得分,以全面比较HRES的技能与GraphCast的技能之间的许多关键变量。我们评估我们模型在得分中的所有变量和层次(除海洋波浪变量外)以及大多数天气评价变量和层次上的性能,共69个变量和层次。我们使用0.25°纬度-经度分辨率的10天预报,时间步长为6小时。
我们的主要发现是,在这2760个评估变量和层次以及提前时间的组合中,对于2018年留出的测试集,GraphCast在其中90.0%的组合上具有比HRES更高的预报技能。GraphCast能超过HRES性能的一个关键原因是它直接从数据中训练,因此在原理上可以捕获NWP系统中未明确表示的天气现象,如气团、前线和风暴等。我们还发现GraphCast具有比Pangu-Weather更高的预报技能。本工作的关键进展包括:
• 用于学习天气模拟的新颖多网格GNN体系结构。
• 一个可以训练以0.25°纬度-经度分辨率和37个垂直分辨率层生成40个或更多步骤的预报的自动回归模型。
• 评估中期预报变量的全面覆盖的实验协议。
• 一种技能超过最佳NWP确定性模型的基于机器学习的预报模型。
• 最准确的机器学习天气预报模型。总之,我们的工作表明机器学习方法可以产生中期天气预报,这些预报在许多关键变量和时间范围上超过目前最先进的NWP系统。我们的GraphCast模型证明机器学习对天气预报的运用前景,并为如何利用机器学习改进中期天气预报提供了一个框架。
2. ERA5数据集
对于GraphCast的训练和评估,我们从ECMWF的ERA5在2020年再分析存档的子集中构建了我们的数据集,时间段为1979-2018年,时间间隔为6小时(对应每天的00z、06z、12z和18z),水平分辨率为0.25°纬度-经度,37个垂直大气压力层。“再分析”意味着对历史天气观测进行数据同化,以估计全球天气状况随时间的变化,ERA5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全面和最准确的再分析存档。
我们的模型预测总共227个目标变量,其中包括5个地面变量,以及在37个压力层中的每个层次的6个大气变量(我们的模型还提供了其他静态和/或外部变量作为输入上下文)。这些变量由其简短名称(对于大气变量,还包括压力层级)唯一标识。大气变量在37个压力层中的每个层次表示,分别是:位势高度(z)、比湿(q)、温度(t)、风速u分量(u)、风速v分量(v)和垂直速度(w)。静态/外部变量包括诸如网格/网状结构的形状、地形以及大气顶层的辐射等信息。
环绕地球的网格对应于每个纬度、经度和压力层的变量。地面和大气变量分别由放大视图中的黄色和蓝色框图表示。3. GraphCast模型
3.1. 生成一个预报结果
GraphCast把两个邻近历史天气状态作为输入,并且预测下一步的天气状态。为了产生一个遥远的时刻的预报结果,模型迭代地把输出作为输入,以自回归的方式预报到未来某个时刻的天气状态。
3.2. 架构
GraphCast的核心体系结构使用GNN在“编码-处理-解码”配置中如图d、e和f所示。基于GNN的学习模拟器在学习流体和其他材料的复杂物理动力学方面非常有效,因为它们的表征和计算的结构类似于学习有限元求解器。GNN的一个关键优点是输入图的结构决定通过学习信息传递相互作用的表征部分,允许任意空间范围内的任意相互作用模式。相比之下,卷积神经网络(CNN)的计算局限于局部补丁内(或者在扩张卷积的情况下,定期跨越更长范围)。虽然Transformer也可以计算任意长范围的计算,但由于计算所有到所有的相互作用导致的二次内存复杂性,它们无法很好地扩展到非常大的输入(例如GraphCast的全球输入中的100多万个网格点)。Transformer的扩展通常稀释可能的相互作用以减少复杂性,这实际上使它们类似于GNN。
我们利用GNN模拟任意稀疏相互作用的能力的方式是引入GraphCast的内部多网格表示,该表示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均匀的空间分辨率,并允许几步消息传递内的长程相互作用。多网格首先通过反复6次细分常规二十面体(12个节点和20个面)来构建,以获得总共40,962个节点和81,920个面的二十面体网格层次。我们利用粗网格节点是细网格节点的子集这一事实,这使我们能够将网格层次结构的所有层次的边缘叠加到分辨率最高的网格上。此过程产生一组多尺度网格,其中粗边缘在多个尺度上跨越长距离,细边缘捕获局部相互作用。g显示每个单独的细分网格,e显示完整的多网格。
GraphCast的编码器d首先使用GNN将输入数据从原始纬度-经度网格映射到多网格上的学习特征,其中从网格点到多网格的有向边。处理器然后使用16层深度GNN在多网格上执行学习信息传递,这得益于长程边缘可以有效地在空间传播信息。解码器然后使用具有有向边的GNN将最终的多网格表示映射回纬度-经度网格,并将这个网格表示与输入状态结合起来形成输出预测。
编码器和解码器不要求原始数据排列在规则的直线网格中,也可以应用于任意网状状态离散化。该通用体系结构基于各种成功应用于许多复杂流体系统和其他物理领域的基于GNN的学习模拟器在天气预报中使用了类似的方法,并取得了令人鼓舞的结果。
在单个Cloud TPU v4设备上4,GraphCast可以在60秒内生成0.25°分辨率的10天预报(每6小时一个步骤)。相比之下,ECMWF的IFS系统在11,664核群集上运行,并在约1小时内生成0.1°分辨率的10天预报(前90个小时每小时发布一次,93-144小时每3小时发布一次,150-240小时每6小时发布一次)。
3.3. 训练过程
GraphCast经过训练以最小化针对ERA5目标的12步预报(3天)的目标函数,使用梯度下降法。衡量的目标包括在预报日期时间、提前时间、空间位置、变量和层次的平均平方误差。
我们发现使用自回归的多步损失可以有效地使模型在长期预报中最小化误差累积。目标函数相对于网络权重的梯度通过整个自回归预测序列进行反向传播计算。
在模型开发和训练过程中,我们仅使用1979-2017年的ERA5数据,而2018年的ERA5数据仅保留用于测试。我们遵循严格的协议,在最终GraphCast冻结和评估阶段开始之前,我们的研究团队或培训程序从未观察2018年及以后的数据。作为我们初步实验的一部分,我们训练了通过2015年的模型,在2016-2017年对其进行验证以选择最佳模型,重新训练通过2017年的该模型,并在2018年对其进行测试。我们还测试了通过2015年训练的模型在2018年测试数据上的性能,发现其在2018年数据上的性能不如重新训练通过2017年数据的模型。在其他初步实验中,我们发现通过较早测试期间(2015年)训练的模型在测试性能方面较之训练数据不包括紧接测试期间之前的几年的模型有类似的改进。这可能是由于多年数据的非定常(例如,由于ENSO周期、气候变化或其他多年天气模式)或者额外训练数据的结果。原则上,GraphCast可以定期重新训练(或微调),使用最新的天气数据,以潜在地获得这些好处。
我们在32个Cloud TPU v4设备上使用批处理并行训练GraphCast约需要3周时间。为了减少内存占用,我们使用复杂的梯度检查点策略和低精度数值。我们还对训练时间的减少做了工作。
4.模型评估
我们使用根均方误差(RMSE)和异常相关系数(ACC)来量化GraphCast、其他ML模型和HRES的技能。这两个指标都与真实数据进行计算。RMSE测量预报和真实值之间的差异的大小;ACC并测量模型预测的气候学差异(即某个位置和日期的平均天气)与同一量计算的真实值之间的相关性。
GraphCast经过训练以预测ERA5数据,因此我们报告的错误是针对ERA5作为真实数据计算的。然而,HRES模型使用HRES分析作为输入。因此,我们构建了一个单独的数据集,称为“HRES-fc0“,用于计算HRES误差的真实数据。
对于每个变量,我们选择了位于或接近地面而不是500 hPa水平的气压层。在下面的结果中,我们还展示了GraphCast与HRES在我们评估集中的所有69个变量层次组合中的性能评分。我们评估的气压层是WeatherBench使用的13个层次:50、100、150、200、250、300、400、500、600、700、850、925和1000 hPa。我们评估的变量是上述列出的变量,除了垂直速度(w)和总降水量(tp),这些是ERA5和HRES中的诊断变量。这总共留下69个评估变量(4个地面变量加上13个气压层的5个大气变量),在40个未来时刻,总共2760个。
我们显示了来自ERA5、HRES预报和GraphCast预报的状态序列。线图显示了预报与其各自真实数据之间的RMSE,虚线表示与预报图像对应的提前时间。该图说明了GraphCast预报的质量,并为如何使用预报来计算技能指标提供了直觉。5. 实验结果
5.1. GraphCast versus HRES技巧
我们的结果显示,GraphCast在10天预报中全面超过HRES的天气预报技能,水平分辨率为0.25°。
GraphCast(蓝线)明显超过HRES(黑线),我们的10个重要地面和大气变量,从ECMWF评分中选择接近地面的气压层。每个子图对应一个变量(对于大气变量也对应一个气压层),技能(y轴)在10天预测期(x轴)内每6小时绘制一次。GraphCast几乎总是具有更高的技能。在评估ACC时,我们也得到了类似的结果,我们还进行了区域分析,该分析表明这些结果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致的。我们总结了所有变量和气压层在10天预报中的归一化差异。GraphCast在我们评估集中的2760个变量、层次和提前时间中的90.0%上超过了HRES(4个地面变量加上5个大气变量×13个层次,在10天内每天4步)。我们注意到,HRES的性能在上层大气层次上往往优于GraphCast,特别是50 hPa气压层次。这并不令人惊讶,因为应用于50 hPa或以下气压层次的总训练损失权重仅占所有变量和层次的总损失权重的0.66%。当排除50 hPa层次时,GraphCast超过HRES的2240个目标的百分比为96.6%。当排除50和100 hPa层次时,1720个目标的百分比为99.2%。
总之,这些结果显示GraphCast在我们测试的变量、层次和提前时间上具有明显超过HRES的技能。我们显示了GraphCast和HRES之间的均值和中值RMSE技能得分,在关键的1天、3天和5天提前时间上平均所有69个变量和层次。为了提供上下文,GraphCast提供的技能改进似乎明显大于HRES发布循环之间的典型改进,大致对应于几年的技能改进。
5.2. 自回归训练如何影响性能
这里显示了预测性能与用于训练我们模型的自回归步骤数的变化。当用较少的自回归步骤训练时,该模型在短期提前时间的性能更好,在较长的提前时间内性能较差。随着自回归步骤数的增加,短期提前时间的性能变差,但较长期间的性能变好。这些结果表明可以结合使用不同自回归步数的多个模型(例如,短期、中期和长期未来时间),利用它们在整个预测期内的各自优势。
5.3. GraphCast与顶级机器学习预测模型的性能比较
在过去一年中,Keisler的模型、FCN和Pangu-Weather中的三个最新ML为基础的预测模型,Pangu- Weather的最新报告结果在质量上明显优于前两个。因此,我们将GraphCast的评估重点放在Pangu-Weather上,因为它代表着基于机器学习的天气预报的最新技术。Pangu-Weather基于Vision Transformers,与GNN具有相似的计算模式。
GraphCast报告的目标的99.2%上超过Pangu-Weather。Pangu-Weather仅优于GraphCast的2个(总共252个)度量指标。ERA5的HRES在早期提前时间明显变差,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对温度,针对HRES-fc0的HRES技能优于Pangu-Weather。6. 讨论
我们显示,我们的GraphCast模型在10天预报中超过了最准确的定性操作系统ECMWF的HRES。GraphCast也在报告的252个指标中的99.2%上超过了先前最好的机器学习基准Pangu-Weather。GraphCast的一个关键创新是它的新颖的“多网格”表示,它可以捕捉到比传统数值天气预报方法更长范围的空间相互作用,从而支持更粗的本机时间步长。这部分原因是GraphCast可以在60秒内在单个Cloud TPU v4设备上生成准确的10天天气预报,每6小时一步。
我们工作的一个重要点,我们专注于确定性预报,并仅比较GraphCast的技术与HRES。虽然HRES是ECMWF最高保真度的单一预报,但IFS的另一个ensemble预测系统ENS,在5-15天的预测范围内同样重要,尤其是对较长的预测期限。因为天气动力学是高度非线性的,并且提供给天气模式的分析本身具有不确定性,所以随着预报提前时间的增加,准确地预测天气轨迹的点状预测变得越来越困难,因此建模不确定性变得越来越重要。在更长的时间范围内,我们注意到GraphCast的预报在一定程度上比HRES的预报更模糊。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它被训练为优化加权均方误差。因此,它在较长的提前时间内表达不确定性的方式是产生更接近平均值的预报。这与传统的确定性数值天气预报不同,后者将做出高分辨率但有时不正确的预测。然而,这些预测对某些目的可能很有用,例如预测温度极端值或暴风雨的机会。它也与集合预报模型不同,后者从一组初始条件的样本中产生多个预报,以近似真实初始条件的不确定性。使用集合预报的统计度量来量化不确定性。集合预报提供了重要优势,例如更明确地估计分布,但是它需要生成许多昂贵的预报,这也需要付出代价。建立可以全面评估与集合系统相比的不确定性建模模型是下一步的关键。
另一个点是,我们专注于0.25°纬度经度分辨率,而HRES操作在0.1°上。这种选择是基于ERA5只能在0.25°上获得,并且在使用大0.25°状态表示上存在实质性工程挑战。然而,如果有足够的数据和工程进展,我们的方法原理上没有理由不会扩展到更高的分辨率。
我们也邀请气象学界与我们一起定义新的、更广泛的技能指标,超越ECMWF评分。例如风暴跟踪,为极端天气做准备等都是天气预报的重要应用,这将受益于ML方法可以训练和评估的具体指标和基准。
我们的贡献代表机器学习气象模型的重大进步,可以应用于更广泛的环境和其他地理空间临时预测问题。关键应用领域包括对其他天气变量的建模、季节性和气候预测、森林火灾、砍伐森林、动植物活动等。然而,我们的方法不应被视为传统天气预报方法的替代,后者已开发了几十年,在许多实际环境中经过严格测试,并提供概率预测。相反,我们的工作应被解释为机器学习仿真能够有效地扩展到实际预测问题的挑战,并有潜力补充和改变目前最佳的方法。更广泛地,通过在复杂的实际数据上训练,并超过传统的数值方法,这项工作有助于实现机器学习仿真在物理科学中的光明未来。
总之,GraphCast是第一个能够产生高保真度10天天气预报的机器学习模型,与业界领先的数值天气预报模式相比,具有明显更高的技能和更快的运行速度。我们展示了GraphCast如何通过学习复杂的气象动力学来推理和预测未来的大气状态,而不是简单地学习从历史数据中识别模式。我们的结果为机器学习在环境建模和预测中发挥越来越大作用提供了有力证据。尽管GraphCast代表了该领域的重大进展,但传统方法在许多方面仍具有价值,我们相信未来最成功的方法将融合机器学习和物理建模的各个方面。本文展示了这种融合的巨大潜力,并为其中许多开放挑战提供了有益见解。
F.P.拉姆齐:普遍命题和因果性
文章来自:《世界哲学》2023年第2期
译自:Frank Plumpton Ramsey, “General Propositions and Causality”,in Foundations of Mathematics and other Logical Essays,R.B. Braithwaite ed.,Kegan Paul, 1931,pp.237-255.哲学问题的解决首先是问题的分解,因为作为整体根本无从置喙。
让我们首先在一个明确定义的世界(尤其是常识意义上的物质世界)中来考察普遍命题的意义。这里涉及到普通的因果性问题。
正如每个人(我们(拉姆齐和布雷斯韦特)除外)所说的那样,这种命题分为两类。首先是合取式:例如,“每个剑桥人都投票了”;当然,这里的变量不是剑桥人,而是一个限定的空间区域,根据说话者对“剑桥”的定义而变化,指的是“这座城镇”或者“英格兰一个叫剑桥的城镇”抑或其他什么地方。
说这些命题是合取式的时候,老式逻辑学家们是对的,在分析它们是什么合取式的时候,他们却错了。不过,在根本上把它们与我们称之为变形假言陈述(variable hypotheticals)的其他种类(例如:砷是有毒的;所有人都是会死的)区分开来的时候,他们也是对的。
为什么这些命题不是合取式?
我们先这样来问:它们与合取式有哪些共同之处?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大致来说,当我们主观地看待它们的时候,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但是,当我们客观地看待它们的时候,即看待它们的真假条件的时候,它们似乎又是相同的。
(x)φx不同于合取式(“(x)φx”是一阶逻辑的全称公式,现在一般记成?x φx,意思是“对于所有的x,x都是φ”。“合取式”指的是诸如“a是φ并且b是φ并且c是φ”等公式),
乃是因为
(a)它不能作为一个合取式而写出来。
(b)它的作为合取式的成分从来没有被使用过;除了应用到有穷的类,我们从来没有以类-思考方式(class-thinking)使用过它,也就是说,我们只使用可应用的规则。
(c)[与(b)相同的另外一种说法。]它总是超出了我们的所知或所需;参见密尔关于“所有人都是会死的”和“惠灵顿公爵是会死的”所做的论述。它表达的是一种我们随时准备做出的推论,而不是基本信念。
基本信念是一幅附近区域的地图,我们通过它来导航。不管我们如何复杂化或者填充细节,它仍然是这样一幅地图。但是,如果我们声称要无限延伸它,那它就不再是地图;我们既不能接受它,也无法用它导航。在我们需要它的更遥远部分之前,我们的旅程就已经结束了。
(d)确定性的相关度是特殊情形的确定性,或者特殊情形的有穷集合的确定性,而不是我们从未用过、也根本无法确定的无穷情形的确定性。
(x)φx类似于合取式,
在于
(a)它包含所有较小的(这里指所有有穷的)合取式,并且看起来像是一个无穷乘积。
(b)当我们问是什么使得它为真的时候,我们必定会回答说,它为真当且仅当每个x都具有φ这种属性;也就是说,当我们把它当作是一个能够表明真假的命题时,我们就不得不使它成为一个合取式,并且不得不需要有一个合取式理论,但是由于缺乏符号力量,我们又无法表示这个理论。
[但是,我们不能说的,我们就不能说,我们甚至也不能用口哨声把它吹出来。](如果允许合取式是无穷的(无穷合取式指的是“a是φ并且b是φ并且c是φ并且……”这样的表达式),我们就失去了认识它们的任何手段,因此很难看出它们在我们的知识中扮演什么角色;根据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它们甚至无法被表达出来。拉姆齐模仿《逻辑哲学论》最后一个命题“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的这句俏皮话,似乎在警告人们,不要为了说我们不能说的话而试图寻找一种不同的表达方式。毕竟,如果我们成功了,那就不是要表达不能表达的东西,而只是要证明我们所讨论的思想并不是不能表达的。维特根斯坦过去常常吹着口哨在剑桥四处走动,口哨内容是复杂的歌剧。[Cf.Margaret Paul,Frank Ramsey (1903-1930):A Sister’s Memoir,Smith-Gordon,2012,p.212])
这样的话,如果它不是合取式,那么它根本就不是命题;然后,它按照什么方式是对的或错的,这个问题就出现了。
对于命题来说,对和错,即真或假,会双重地出现。当提出命题的人为这个命题做出一个真值函项,以析取方式讨论这个命题的真假情形的时候,真假对错就是他需要考虑的东西。现在,除了在数学中之外,我们从来没有利用过这些变形假言陈述,而即使在数学中,现在也已经知道这样做是错误的。当我们对通过组合不同的自然定律而得到的不同理论进行讨论的时候,我们似乎就是这样做的。但这个时候,如果P是这样一条定律,那么,我们不考虑P[即(x)φx]和?P[即?(x)φx]这两种选择,而是考虑有P或没有P(不把它当作定律绝不意味着这条定律为假,即?x?φx),要不然的话就是有P=(x)φx或者有Q=(x)?φx。
另外一种与命题有关的对错方式,是相对于旁观者的,他会说,某某人对这个命题的信念是对的还是错的。当然,这仅仅取决于这个旁观者自己的看法,受其观点与其所批评者的观点是否相左的影响。如果A认为p,并且认为B也认为是p,那么他说B认为的是对的;如果他认为p,并且认为B认为的却是?p,那么他说B认为的是错的。但是,批评往往没有这样简单;也有这样的可能,当B认为的是p的时候,而A认为的既不是p也不是?p,而是认为问题尚未解决。他可能认为B是傻瓜,因为B认为的是p,而不是他自己认为的?p。这种情况几乎总是发生在假言陈述的情况下。如果B说,“如果我吃了这个肉馅饼,我就会胃疼”,而A说“不,你不会的”,他并没有真正地反驳B的主张——至少在其被视为实质蕴涵的时候。他也没有反驳一个被认为是B的断言,即有证据证明了如此如此。B可能没做这样的断言,事实上,即使他是对的,他也不能总是合理的。因为他可能是对的,但没有证明。
事实上,对于一个人观点的任何方面,同意和不同意都是可能的,而不必以“p”“?p”这种简单形式出现。
许多句子表达的是认知态度,而不是命题;对命题态度说“是”或“否”的区别,有别于对命题说“是”或“否”的区别。这也同样适用于通常的假言陈述[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当其条件从句成立的时候,它就断言了某些东西:我们只把排中律应用于结论从句,而不是应用于整个假言陈述];变形假言陈述则更是如此。
因此,为了理解变形假言陈述及其对错,我们必须考虑对它可能的不同态度;如果我们知道这些态度是什么和涉及到什么,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解释,说这样的态度是对是错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意思,因为这只是自已有这种态度,并且认为自己邻近的人有相同的或不同的态度。
那么,对于“所有人都是会死的吗?”这个问题,可能的态度有哪些呢?
(1)程度不同地相信。
(2)没有考虑过。
(3)不相信,因为它没有得到证明。
(4)不相信,因为深信某种可能存在的人是不死的。
(5)不相信,因为深信有人是不死的。
我们必须分析这些态度;显然,在第一种情况下,我们的分析必须根据单称命题所表达的信念来进行,而且这样的分析就足以满足我们当前的目的。
相信所有人都会死——这是什么意思?在某种意义上是说,有一部分人相信,对于任何的x,如果他是人,那么他是会死的。普遍信念的组成成分是:
(a)一个普遍性说明;
(b)一个关于单一信念的习惯。
当然,这些都相互联系,习惯根据心理定律从说明得到,而这种心理定律决定了“所有”的意义。
由此,我们根据“习惯”这个概念来解释上面的(1);而上面的(2)没有问题;如果我们问,思考者考虑的东西是什么?那么上面的(3)似乎会出现问题。但其实也不会有问题:它既非考虑一个东西是否如此,也非考虑要做某事与否,而只是一种中间状态。普遍陈述这个概念已经出现了,证据也得以考虑,只是它依旧没有成立。
在上面的(4)和(5)中,由于以下原因,更加确定了这个普遍陈述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在(4)中,我们有另一个普遍陈述,它与提到的那个陈述结合起来,就会得出一个我们不愿意得出的结论(它本身是第三个普遍陈述,即“并非所有人都是那种类型的”);在(5)中,我们有一个单称陈述,与提到的陈述完全矛盾。
变形假言陈述或因果律构成了说话者用以迎接未来的系统;因此,它们在如下意义上不是主观的:如果你和我说的都不同,那么我们都在说关于我们自己的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彼此擦肩而过,比如,“我去过格兰切斯特”、“我没有去过”。原因在于,如果我们用不同的系统来迎接未来,即使实际的未来对双方来说都一致,只要它(在逻辑上)可能与一方一致而与另一方不一致,也就是说,只要我们不相信同样的东西,那么我们就不会有一致意见。(参考:如果甲持肯定态度,乙持怀疑态度,那么他们仍然可以争论起来。)
变形假言陈述不是判断,而是判断“如果我遇到?,我会把它当作ψ”的规则。这一点不能否认,但不采纳它的人可能会不同意它。
因此,除了习惯之外,这些态度似乎不包含任何令人费解的想法;显然,任何关于习惯的命题都是普遍的,因此,对一个人的普遍判断的批评本身也是一种普遍的判断。但是,既然所有的信念都涉及习惯,那么,对任何判断的批评也会涉及习惯,我在这一点上并没有看到任何会引起异议的地方。它有一种循环的感觉,但我认为这是错觉。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在下面对它进行讨论。
对因果律的这种解释与布雷斯韦特的解释有一定的相似之处(Cf.R.B.Braithwaite,“The Idea of Necessary Connexion”,Mind(1927)& Mind(1928).),我们必须仔细地比较它们,看看这种解释是否避免了布雷斯韦特所易遭受的反对意见。他说过,关于定律的普遍命题是一种基于非证明性理由的信念,而我认为(拉姆齐的《关于定律的普遍命题和关于事实的普遍命题》(F.P.Ramsey,“Universals of Law and of Fact”,in Philosophical Papers,D.H.Mellor ed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pp.140-144))并非如此,理由有三个:
(a)有些关于定律的普遍命题根本不被相信,例如未知的因果律。
(b)有些关于事实的普遍命题基于不可证明的理由而被相信。
(c)一些(派生的和局部的)关于定律的普遍命题基于可证明的理由而被相信。
所以,我提出了一个不同的理论,根据这个理论,如果我们知道一切事情并且尽可能简单地将其组织在一个演绎系统之中,那么,我们就应该把一些命题当作公理,而因果律是这些命题的推论。
上面所说的,当然完全否定了这种观点(因为不可能知道一切事情并把它组织在一个演绎系统之中),并且回到更接近布雷斯韦特的观点。因果普遍命题并不是像我当时7所想的那样是简单命题,而是我们所相信的普遍命题。我们可能因为它简单而相信它,但这是另外一回事。当我这样说的时候,千万不要误解了我的意思;变形假言陈述与合取式的区别并不在于我们相信它们,它们本来就是截然不同的。但是,一个变形假言陈述的证据(通常至少)是一个合取式,这样的合取式与其他合取式的区别在于,我们相信,它能指导我们得到一个新的实例,也就是说,从它推导出一个变形假言陈述。
这就解释了布雷斯韦特怎么会说,定律就是人们相信的那些东西;但是,像他说成的那样,因为易遭受上面所给的反对,所以是错误的。布雷斯韦特的问题是解释“P是自然定律”的含义。我们的解决方案是,做出这样的断言,就是以一种变形假言陈述的方式断言P。[当然,我们也可以将自然定律延伸到从上述意义的自然定律得出的任何合取式。]但这个解决方案是不完整的。原因在于,当我们谈到未知的自然定律,或者一条被描述但没有被陈述的定律,例如人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染色体特征的定律(但是没人知道如何依赖),或者他已经发现了一条控制弹簧伸展的定律(但我不知道是什么定律),当此之时,它根本没有解释我们的意思是什么。在第二个实例中,我说他相信一个变形假言陈述,并进一步暗示这是真的,但我既然不知道那是什么,我自己也就不能对它采取他那种态度。
因此,在这里的每一种情况之下,我们似乎都把未知的定律当作真命题,而我们的理论认为这是不可能的。
当我们在有穷主义数学理论中谈论一个未知的数学真命题时,同样的困难也会出现。在这个更为清晰的领域中,解决方案应该更为容易,然后可以扩展到其他领域。
在数论中,一个未知的真命题不能被解释为对所有的数都真的(未知)命题,而是解释为已证的或可证的命题。接着,可证的意味着可以在任何数量的步骤中来证明,并且根据有穷主义原则,这个数量必须以某种方式加以限制,例如,限制在人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所以,“某某人发现了一个新定理”,就是说他构造了一个有限大小的证明。
当我们转向一条未知的因果律时,与上述解决方案所依赖的证明过程相对应的是什么呢?显然,正是为这条因果律收集证据的那个过程,而且,说有这样一条定律——尽管我们还不知道它——就必然意味着,在某个受限制的范围(一个析取式)之内,存在这样一些单个事实,一旦我们知道了它们,就会引导我们去断定一个变形假言陈述。但这是不够的,因为必要的不仅是可以得出这一普遍命题的那些事实,还需要在作出断言时必须不致于误导我们。(否则的话我们就不能称它为真的因果律。)因此,还必须断定的是,它只限于在某个有限范围内成立,而这个范围就是我们可能经验的范围。
在数学中没有与之对应的东西,因为数学的普遍命题一旦得到证明,就必须在任何特殊情况下都成立,但是经验的普遍命题却不能被证明;得到它的证据与它在其他情况下成立所指的,是不同的事实。
因为循环性,这个解释有两种可能的反对意见。我们正在试图解释,断定存在着未知的因果律是什么意思,而我们又可被说成是根据这样的定律断言来解释,而且该解释有两种不同的方式。这里的意思是说,存在一些会引导我们去断定一个变形假言陈述的事实;也许有人会说,这意味着它们会引导我们根据一条可能未知的因果律来形成一个习惯,而这个习惯又由另一条未知的因果律构成。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回答的是,这一因果律是事实凭借它而把我们引导到这个普遍命题的原因,它一定不是什么未知的定律(例如不是这样的定律,根据它,对事实的认识将首先使我们糊里糊涂,然后使我们得到这个糊涂的普遍命题),而是表达我们归纳推理方法的已知定律;其次,此处未知的变形假言陈述必须被理解成一个未知的陈述(它的句法当然是已知的,但它的词项或这些词项的含义是未知的),这当然会因为一条已知的心理定律而导致一个习惯。
我认为,我们所说的已经充分概述了对相关分析问题所做的回答,但是对于主要问题仍然容易使我们感到困惑和不满意——这个问题是形而上学方面而非心理分析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说,“因果关系是实在的还是虚构的?如果是虚构的,那么它是有用的还是起误导作用的、是随意的还是不可或缺的?”
我们现在来考虑这些变形假言陈述在我们的思想中是否起重要作用;例如,我们可以认为,它们能简单地被消除并被作为它们证据的基本命题所替换。我认为这是密尔的观点;密尔认为,与其说“所有人都会死,所以威灵顿公爵也会死”,不如说“某某人死了(我们也许会倾向于说,证据不仅仅是A、B、C已经死亡,而是A、B、C已经死亡,并且就我们所知,至今还没有人没有死亡;也就是说,“我们所知道的都已经死了”。但这个额外的部分并不是证据的一部分,而是对它的描述,说“并且这就是所有的证据”),所以这位公爵也会死”。这一观点的理由是,思想的最终目的是指导我们的行动,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的行动只取决于信念或者对某些单称命题的信念度。既然可以不用变形中介来组织我们的单称信念,我们就得出结论说,它们纯粹是多余的。但我认为这是错误的;除了在简化我们的思想方面具有价值之外,它们还构成我们心灵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概括而明确地思考,是所有赞扬、指责和详尽讨论的根源。我们不能责怪一个人,除非考虑到如果他当时不这样做的话那么就已经发生了什么(原文是“what would have happened if he had acted otherwise”,是典型的反事实表达式),而且这种未实现的条件句不能被解释成实质蕴涵,而是在本质上取决于变形假言陈述。我们来更加仔细地考虑这个问题。
当我们考虑一个可能的行动时,我们会问自己,如果我们这样做或那样做会发生什么。如果我们给出明确的答案,例如,“如果我做了p,那么q将会发生”,这可以被恰当地看作是一个实质蕴涵,或者是一个析取命题“或者非p或者q”。当然,它不同于任何一个普通的析取命题,因为它的一个支命题不是我们试图发现它为真的东西,而是在我们能力范围内使其为真或为假的东西。(我们可以把一个人未来的自愿行为当做一个知识问题:“我能坚持下去吗?”但方法只能是通过区分出未来的他自己。)如果我们继续进行到“并且,如果q那么r”,我们就会得到一种更普通的更实质的蕴涵。除了“如果p,那么q将会发生”这样明确的回答之外,我们还经常会得到“如果p,那么q可能会发生”或者“q大概率会发生”等回答。这里的概率度显然不是对“非p或q”的信念度,而是在给定p之后对q的信念度,这个信念度,即使在没有对p的明确信念度的情况下,也明显是可能有的,因为p不是一个知识问题。我们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这些假言信念的度所决定的。
现在假设一个人处于这样一种情况之中:例如,假设他有一块蛋糕,但他决定不吃它,因为他认为这会让他肠胃不适;然后,假设我们考虑他的行为并认为他是错的。现在,这个人的行为所依据的信念是,如果他吃了蛋糕,他就会生病,根据我们上面的解释,这是一个实质蕴涵。无论事前还是事后,我们都不能反驳这个命题,因为只要那个人不吃蛋糕,这个命题就是成立的;在事前,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他会吃蛋糕,而在事后,我们知道他不会吃。既然他认为的并不为假,我们为什么还要与他争论或谴责他呢?
在事前,我们确实与他有很明显的不同:并不是他相信p而我们却相信?p,而是在给定p的情况下,他对q的信念度与我们不同;显然,我们可以试着让他接受我们的观点。(如果两个人在争论“如果p,那么将会q吗?”,并且都对p持怀疑态度,那么,他们是在把p假设性地添加到自己的知识储备中,并在此基础上对q进行讨论;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如果p,那么q”和“如果p,那么非q”是相互矛盾的。我们可以说,他们在校正给定p的情况下对q的信念度。如果p被证明是假的,那么这些信念度就成为是无效的(void)。如果有一方确实相信非p,那么,这个问题对他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了,除非是作为一个从某些定律或假设得出什么的问题。)但是在事后,我们双方都知道,他没有吃蛋糕,也没有生病;我们之间的区别是,他认为如果他已经吃了它的话,他就已经生病了(原文为“if he had eaten it,he would have been ill”),而我们认为他不会生病。但显而易见的是,这不是对任何命题的信念度的不同,因为我们双方对所有这些事实的看法都是一致的。
这些关于未实现条件的断言的意义,以及这些条件是否实现的事实,对于我们之间的差异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因为我们可以说,这种争论的共同基础就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总是笼统地考虑事情。每个人都有变形假言陈述(或者在不确定的情况下,都有几率),我们把这些假设应用于任何此类问题;我们之间的差异就是关于这些变形假言陈述的差异。无论何时何地可能发生的事态,对于其结果我们都有不同程度的期望,不管是模糊的还是清晰的。容易产生歧义的,是对事态的定义;例如,考虑一个人如果当时采取了不同的行动那么已经发生了什么(原文为“what would have happened if a man had acted differently”)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引入我们所知道的事实,不管他已经知道还是可能知道,比方说,桥牌上所有牌的实际位置,而不是从他的角度来看它们的位置概率。但有一点很清楚,我们的预期值是普遍的;当分类得以明确定义时,我们期望在任何情况下这种分类都具有相同的概率。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在每一种真实情况下的期望都是不同的,那么在假想情况下的期望就没有意义了。
当然,所有这些都同样适用于任何假设事件的推论,而不仅仅是人类行为。我之所以选择参照后者来阐述它,乃是因为我认为它们在解释因果律所具有的特殊地位方面特别重要,因果律是变形假言陈述的重要类型,但不是唯的一类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从一般的假言陈述开始。
除非实质蕴涵p?q为真,否则,“如果p,那么q”决不可能为真;但是,这通常意味着p?q不仅为真,而且通过某些没有明确陈述的特定方式是可推演的或可发现的(“如果p,那么q”也可以指pr?q,其中r不是事实或定律,或者不仅由事实或定律组成,而且由一个次级系统中的命题组成。例如,从唯我论的观点来看,“如果我睁开眼睛,我将会看到红色”。密尔关于外部世界的理论中的假言陈述就具有这种本质,不能用来定义外部世界。所有可用的都是定律,结合我过去的经验,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我睁开眼睛,我将会看到红色。但这不能涵盖关于外部世界的猜想,除非我们认为,足够的定律知识能使我们确信所有这些猜想都成立。我确实猜想了某些东西;而这只能是假设性的,如果这个假设可以适用于一个次级系统的话。密尔的观点必须被这样的说法所取代:外部世界是一个次级系统,任何关于外部世界的命题都只是让人否认所有与外部世界不一致的经验过程。)——当“如果p那么q”或“因为p,所以q”(当p已知为真时,因为只是如果的变体)被认为值得陈述时,这一点总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已经知道p是假的或者q是真的。一般地,我们可以赞同密尔,说,“如果p那么q”意味着q是从p可推论的,当然,也就是说,加上某些没有明确陈述但由上下文以某种方式表明的事实和定律,可以从p推论出来。这意味着p?q从这些事实和定律得出,如果真是如此,那就绝不是一个假设性事实;因此,尽管听起来是可推论的,但密尔的解释并不像布拉德雷所认为的那样是循环的。当然,从事实中得出p?q并不是逻辑命题,而是对事实的描述:“这些事实包含着p?q”。与意欲表达的定律或事实相对应,我们会得到句法上微妙的各种变体。例如,“如果他在那里,那他一定已经投了赞成票(因为它已经一致地通过了),但是,如果他当时在那里,那他就会投反对票(这是他的本性)”(原文:“If he was there,he must have voted for it (for it was passed unanimously),but if he had been there,he would have voted against it (such being his nature)”,这段话涉及到了后来被反复提及的反事实条件句的和指示条件句的语义差别)。[在这方面,定律=变形假言陈述。]
有一类情况特别重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如果”不仅给了我们一个认识根据(ratio cognoscendi),而且给了我们一个存在根据(ratio essendi)。在这种情形下,例如,通常当我们说“如果p已经发生了,那么q也已经发生”(原文:“If p had happened,q would have happened”)的时候,p?q一定可以从假言陈述(x)(φx?ψx)和事实r推出,其中pr?q是φx?ψx的实例,q所描述的事件不早于pr中描述的任何事件。这种变形假言陈述我们称之为因果律。
我们现在必须解释因果律的特殊重要性和客观性;举例来说,从原因到结果的推演如何被认为完全不同于从结果到原因的推演。(没有人会说原因是由于结果而存在。)一个基本的事实似乎是,未来是由现在决定的,或者更委婉地说,是受现在影响的,但过去并非如此。这是什么意思?并不清楚。如果我们试图弄清楚,它会变成一句废话或者一个定义:“如果条件从句(protasis)早于结论从句(apodasis),我们说的是存在根据(这是定义)”。我们觉得这是不对的;我们认为,我们理解的之前和之后是有某种区别的;但这种区别可能是什么呢?从原因推导出结果的定律和从结果推导出原因的定律,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但它们真的是像我们所说的那样吗?不会;因为它们是后天的(a posteriori),但我们所说的是先天的(a priori),[热力学第二定律是后天的;特别的是,它似乎只是由于缺少定律(即几率)而得到的结果,但可能有关于洗牌的定律。]
那么,关于未来我们所相信而关于过去我们所不相信的,究竟是什么呢?我们认为,过去已经确定;如果这不仅意味着它已经成为过去,那么还可能意味着,它对我们来说已经确定,现在没有什么能改变我们对它的看法,现在的任何事情都与我们对过去事件的概率无关。但这显然是不对的。真实的是,我们任何可能的当前意愿(对我们来说)都与过去的任何事情无关。对另外一个人(或未来的我们自己)来说,它可以作为过去的标志,但对我们现在,我们所做的只是影响未来的概率。
在我看来,这就是问题的根源;我不能影响过去,这是一种方式——表达了有关我的信念度的并且显然为真的东西。在我看来,从我们所研究的情形中,又产生了原因和结果的一般差别。因此,我们并不是在探求(与这种差别完全不相干的)无关的知识或者分类,而是在追踪我们可能的行动的不同后果,我们自然而然地按照时间顺序,从原因推进到结果,而不是从结果推进到原因。我们可以给出A或A′,然后给出B或B′,如此等等;A和B的概率是相互依赖的,但根据我们当前的意愿,我们首先达成的是A。
我们说,其他人只能影响未来而不能影响过去,原因有二:首先,通过类比我们自己,我们知道,他们从自己的角度可以去影响未来而非过去;第二,如果我们把他们的行动归入原因和结果的一般范畴,那么这一行为只能是晚于它的东西的原因。
这最终意味着,通过影响它,我们只能(在我们的预测中)间接地影响晚于它的事件。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现在的行动是最终的、也是唯一的最终偶然性。
[当然,我们知道我们无法影响自己的过去;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影响自己的未来。经验告诉我们,这种影响至多以光速散发出去。]
显而易见,因果律的概念和使用并不预设“因果律”,即每件事都有原因。我们有一些形如“如果φx,那么ψx”的变形假言陈述,其中ψ晚于φ,可以称之为因果律:我们也有形如“如果φx,那么ψx的概率为α”的其他变形假言陈述,这就是所谓的几率。如果我们知道足够多的事实,并且看不到用定律来取代几率的希望,我们就会认为几率是最终的。没有理由认为它不是最终的。定律是几率统一体;当然,正如我在关于几率的文章(F.P.Ramsey,“Chance”,in Philosophical Papers,D.H.Mellor e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pp.104-109)中所显示的那样,几率并没有给出实际的信念度,而是给出了与实际信念度接近的、更简单的系统。所以,我们也不能确信这些定律。
根据我们一直在解释的观点,因果必然性不是事实;当我们断定一条因果律时,我们所断定的既不是一个事实,也不是一个无穷的合取式,也不是普遍对象(universals)的一个连接,而是一个变形假言陈述,严格地说,它根本就不是命题,而是我们推导出命题的公式。
对这一观点最明显的批评是:它是循环的,因为它试图通过变形假言陈述概念来解释因果性,而这个概念本身就包含了因果性。因为变形假言陈述的存在取决于我们如此对它的使用,也就是说,根据我们意义上的因果律,我们从它得到具体的信念。我们必须清楚地回应这一批评,因为它肯定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或许可以提出一个次要的观点:变形假言陈述和普通信念所涉及的因果性是一样多的;因为因果性属于我们从它推演出来的任何一个信念的本质,而且以某种方式作用于这一信念,所以,信念的本质这个概念涉及的因果关系与变形假言陈述所涉及的是一样多的。与变形假言陈述相联系的因果律更加复杂,但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例如,因果律的类型不存在层次,而只是像(x)…,(x)(y)…,(x)(y)(z)…这样越来越复杂的同种类型。
现在说重点。这个世界,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们所熟悉的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正如我们大家都一致同意的那样,显示出许多系列的更迭规律性。我认为,除此之外,它并没有表现出所谓因果必然性的特征,而是我们造出了称为因果律的句子,从这些句子(即已经造出的因果律)出发,我们得到以某种方式与它们相联系的行动和命题,并且认为,被作为因果律实例的命题所断定的事实是因果必然性的实例。这是我们行为的一个规律,是事物普遍规律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规律性之外,再没什么可以被称之为因果性的了,但我们还是可以对我们的这种行为做出一个变形假言陈述,并且把它当做是因果性的一个实例。但是,难道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被称为普遍对象的真正联系吗?我不能否认这一点,因为由这样的短语我不能明白任何东西;我发现,我们称之为因果律的东西根本不是这样的。
所以,也可能存在着一个无穷的整体,但是,关于它的那些命题似乎又都是变形假言陈述,而且“无穷集合”实际上是无稽之谈。
变形假言陈述与其他命题有形式上类似的地方,所以,我们有时候就把它们当作关于普遍对象的事实,有时候也当作无穷合取式。这些类比具有误导性,虽然很难摆脱,而且它们在显示给不同类型的头脑时,情感上是令人满意的。“实在论”的这两种形式都必须被实在论精神所拒绝。
让人想要对因果性采取实在论观点的事情是这样的。假设人类总是无缘无故地认为草莓会让他们胃疼,所以从不吃草莓;那么,他们所有的信念,严格意义上的信念,例如,如果我吃草莓我就会痛苦,都将为真;但是真的不会有什么问题吗?如果他们吃了它们,他们也不会疼痛,这难道不是事实吗?
不,这不是事实;这是我的规则的推论。事实是,我吃过它们了,而且一点也不疼。如果我们把未实现的条件视为事实,我们就必须假定,任何诸如“如果他洗牌,他会给自己发王牌”这样的陈述都有明确的真假意义,而这是荒谬的。只有当它或它的矛盾可以从我们的系统中推演出来的时候,我们才把它看做是有意义的。否则,我们会说“你不能说本应该发生了什么”,这听起来像是在承认无知,而且确实也是如此,因为这意味着我们不能预测在类似情况下将会发生什么,但不是因为“本应该发生了什么”是我们所不知道的现实。
但是你会说,他们的系统符合他们所知道的一切事实;如果两个系统都符合事实,这种选择难道不就是随心所欲的吗?然而,我们确实相信,这个系统是唯一确定的,经过足够长时间的考察,我们大家都会找到它。这就是皮尔士关于真——即每个人最终都会相信的东西——的观念;它并不适用于对事实的真实陈述,而是适用于“真正的科学系统”。
我们的朋友,那些不吃草莓的人,他们的问题在于他们没有试验。为什么需要试验呢?是为了增加一个人的概率的权重:如果q与p相关,那么在采取涉及到p的行动之前最好先找出q。但是,如果q是已知的,那就不值得了;所以他们认为,他们知道这个试验的问题是什么,所以很自然地,他们不愿意去做。
从根本上说,困难来自于把每个句子都当成是命题;如果从巧合的立场看得出来,几率并不是命题,那么很明显的是,除了其他理由之外,定律也不是命题。注记
(一)人们构造出所有的理论、几率和定律,期待发现进一步的事实来补充它们;这些事实总是被认为是确定无疑的。当对它们不确定的时候,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这是相当模糊的,就像容许这个理论本身的不确定性一样。
(二)几率和定律在理论系统和基本系统中的运用方式是一样的;如果这个理论系统是暂时的,那么原因的运用方式也是一样的。当然,这个理论系统就像是一个变形假言陈述,只是被推演出来的;而理论系统中的定律离推演远多了。
(三)如果一个定律或一个理论的推论是不明确的,即,如果某些东西可否从它推演出来是缺乏测试的,那么它必须被形式地采用;每当看到φ的时候,我们就相信ψ,这不是习惯;相信由这些记号推演出的任何符号的意义,这才是习惯。
(四)这一理论与休谟理论之间的关系应该有所说明。休谟和我们一样,也说万事万物都有规律,但是,他似乎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他说心灵的确定性和确定性的感觉给出了必然性概念。我们被不公正地指责为同样的循环:因为他把必然性的“意像”(idea)(把“idea”译为“意像”参考了金岳霖在《知识论》(1983年)中的意见:“意像是类似具体的,前此我们已说过。休谟既只承认意像,当然不能承认有抽象的意念。他既不承认有抽象的意念,他所提出的一些问题,在他毫无办法(例如无量小),而他底哲学说不通。”)拿来寻找“印象”(impression),结果陷入一片混乱。我不清楚是否有这样的意像和印象,但也可能有。当我们因经验而不得不以一种特殊方式进行思考的时候,我们可能确实会有一种不同于刚下定决心时的感觉。但是我们不应该说我们感到自己是有必然性的,在我们的思想中只有规律性:必然性总是一种修辞手法。我认为他非常理解这一点,并相信他的读者们比他们在字面上的解释显示出更多的智慧。
(五)与纯粹的描述性科学理论相反,我的理论可以称为一种预测理论。在我看来,把一个定律视为对某些事实的概括,这是不够的;这也是一种对未来的期待态度。就几率而言,这种差别是最明显的;总结出来的事实并不能排除均等的巧合几率,而这种几率会被总结出来,并最终得到一个完全不同的理论。黎曼 (Riemann) :关于几何基础中的假设
研究大纲
I. n 元量的概念
II. 能适用于 n 元量的度量关系(假设线的长度独立于其形状,每一条线都可以拿另一条线来量度)
III. 物理空间中的应用研究大纲
大家知道,几何学事先设定了空间的概念,并假设了空间中各种建构的基本原则。关于这些概念,只有叙述性的定义,重要的特性则以公设的形态出现。这些假设(诸如空间的概念及其基本性质)彼此间的关系尚属一片空白;我们看不出这些概念之间是否需要有某种程度的关联,相关到什么地步,甚至不知是否能导出任何的相关性。
从欧几里德(Euclid)到几何学最著名的改革家雷建德(Legendre),无论是数学家或研究此问题的哲学家都无法打破这个僵局。这无疑是因为大家对于「多元延伸量」(multiply extended quantities)(包括空间量)的概念仍一无所知。因此我首先要从一般「量」(quantity)的概念中建立「多元延伸量」的概念。我将指出,「多元延伸量」是可以容纳若干度量关系的。所以我们所处的空间也不过是三元延伸量的一种特例。然而在此必然会发觉,几何学中的定理并不能由「量」的一般概念中导出,而是要源自经验和能够将空间从其它易知的三元量属性区分出来。因而有了一个问题,即如何找出一组最简单的数据关系来决定空间的度量关系。这个问题的本质尚有争议且可能有好几套简单的数据关系均符合要求。单就眼前的问题看,最重要的一套是欧几里得做为几何学原本的公设。一如所有数据关系的定义,它们并没有逻辑上的必然性。只是由经验认可,是一个假说。因此,我们能够做的是研究这类数据关系的可靠性(在我们的观察范围内当然相当可靠)。然后考虑是否能够延伸到观察范围之外,亦即朝向测量不能及的大范围和小范围来推广。
I. n 元量的概念
在尝试解决第一个问题── n 元延伸量概念的建立之前,我恳求大家多批评指教,因为在这种哲学性质的工作上,观念比理论建构还难,而我在这方面所受的训练甚少。过去所学,除了枢密顾问高斯谈双二次剩余的第二篇论文中的少许提示,他的五十周年纪念册及哥廷根学术杂志中的点滴及赫巴特 (Herbart) 的一些哲学研究外,也少能派上用场。
1.
要了解「量」必须先有一个关于「量」的普遍观念和一些能体现它的特殊事例 (instance)。这些事例形成了所谓的流形:任两事例若可以连续地渐次转移成为彼此,是连续流形,否则为离散流形。个别事例在前者中称为「点」(point),在后者称为「元素」(element)。构成离散流形的例子很多,至少在较高等的语言中一定可以找得到──只要能够理解一堆东西摆在一起的观念就够了(在离散量的研究中,数学家可以毫不迟疑地假设所有的「东西」都是同类的)。反过来说,连续流形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很少,大概只有颜色以及实际物体的所有位置可以算是多元量的几个简单实例。这种概念的创造与发展最先并屡屡出现于高等数学。
利用标记或圈围取出流形的某些部分,称为「量」。对「量」的定量比较工作,在离散的情形可以用数的,在连续的情况下则需靠测量。测量需将两个被比较的量叠合;因此必须选出一个量,充当其它量的测量标准。否则,我们只能在一个量包含于另一个量时才能作比较,只能谈「较多」(more)、「较少」(less),而不知绝对的「大小」(how much)。以这种的方式进行,形成了对「量」研究的一个部门。其中「量」的观念独立于测距 (measurement),而相依于位置;不以单位表示,而是必须视为流形上的区域。这项研究对数学许多部门而言是必要的(例如多变量解析函数的处理),而这种研究的缺乏,正是阿贝尔 (Abel) 的著名定理及拉格郎吉 (Lagrange)、发府 (Phaff) 和亚各比 (Jacobi) 等人的贡献之所以未能在微分方程一般理论中有所发挥的主要原因。从「延伸量」的科学的这个部门出发,不需借助任何其它的假设,我们首需强调两点,以澄清「n 元延伸量」的基本性质。第一点是关于「多元延伸量」这种概念的建立,而第二点则提到如何将流形中定位置的问题转化为决定数值的问题。
2.
在一个概念下的事例如果构成连续流形,则从其中的一个事例以确定的方式移动到另一个事例时,中间所经过的所有事例会构成一个一元延伸的流形。它的特色是,从其中任一点出发,则只有两个方向可供连续移动:亦即非往前则往后。现在,我们想象这个一元流形以确定的方式移向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一元流形,以至于旧流形上每一点都确定的走向新流形上的对应点,则仿前述,这样的例子便构成了一个二元延伸流形。以此类推,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二元延伸流形。以此类推,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二元延伸流形确定地移向一个完全不同的二元流形而得到一个三元延伸流形,不难看出如何继续这个建构。如果我们把这个过程中的参与者看成是变动的,而非固定的概念,则这种建构可以看成是融合n维和一维的变动度(variability)而得到n+1维的变动度。
3.
反之,我现在要说明怎样将一个具已知边界的变动度分解为一个一维变动度及一个较低维的变动度。考虑流形上沿一个一维向度的分解,固定其中之一,使其分解上的点得以相互比较。沿这个向度上的每一点都给定一个值,值随着点的不同而连续变化。换句话说,我们可以在这个给定的流形上定出一个连续的位置函数,使在流形上的任一区,函数的值绝非常数。则当此函数的值固定时,共享此值的所有原流形上的点,便形成了一个较低维的连续流形。函数值改变时,这些流形便分解而连续地从一个变为另一个;我们因而可以假定它们全部都是同一个子流形的变换,而这种变换会使得第一个子流形上的每一点规律地对应到第二个子流形上的每一点。也有些例外的情形,它们相当重要,在此略过。这样,流形上点的位置,便可化简为一个数字以及一个较低维的子流形上的点的位置。我们不难发现,原流形若是n维,则分解后所得到的子流形必有n-1维,这个过程重覆n次以后,一个n元流形上的位置关系便可化为n个数字;任一个流形若可依此法予以化简,则化简的结果必然是有限个数字。不过也有些较特殊的流形,其位置最后化简的结果是无穷列或连续体。这流形的例子有:某一区域上的所有函数、一个实体的所有形状等等。
II.能适用于n元量的度量关系
(假设线的长度独立于其形状,每一条线都可以拿另一条线来量度)在建立了n元流形的观念,并将其中位置决定问题转化成为数值决定问题的基本性质确立之后,我们接着要讨论第二个问题,亦即研究能适用于流形的度量关系,及决定这些关系的条件。这些度量关系只能以抽象方式表示,而它们之间的关连只能藉公式表达。然而在某些假设之下,我们可以把它们化成能独立地以几何方式表现的关系,也因而可以将数量运算的结果以几何表示。因此,虽然无法完全避免抽象公式化的研究,但其结果可用几何方式表出。这两个部分的基础见于枢密顾问高斯谈曲面的著名论文中。
1.
测量,需要先让量独立于位置而存在;有很多方法可以办到这一点。这正是我在此所要提出的假说,亦即线的长度与其形状无关,每条线都能以另一条线测距。位置化简为数量,则n元流形中的点的位置可用x1,x2,x3直到xn等n个变量表示;如此,则只要X(X=x1,x2…xn)能表为参数t的函数,便能定出直线。所以我们的主题是,为线的长度定出一个数学式;为此,所有的X要有共同的单位。我要在某些特定条件的限制下处理这个问题。首先我要规定我所讨论的线,其dxi(xi的微变化量)间的比值呈连续变化。如此,我们可以把线分割成许多小段的「线元素」(line element),使得「线元素」上dx(即dx1,dx2,dx3,,dxn间)的比为定值,我们的问题则是,如何为每一点找出一个ds的一般式,其中ds必须以x和dx表示。再则,我要假设,当「线元素」上每一点都产生相同的微量移动时,「线元素」的长度ds一阶不变;也就是说,如果所有的dx都以同一比例放大,则「线元素」亦以该比例放大。在这些假设之下,「线元素」可以是dxi的一个一次齐次函数,其中dxi全变号时「线元素」不变,且一次齐次式的系数都是x的函数。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先找一个式子来代表与这个「线元素」的起点等距的所有点所形成的n-1维流形;亦即找到一个位置的连续函数,使得上述各等距n-1维流形代入之值都不同。则向各个方向远离起点时,函数的值必须越来越大,或越来越小。我要假设在其往各方向远离起点时,函数值越来越大,而在起点产生最小值。因此函数的一次与二次微分系数如为有限,则一次项系数须为零,而二次项系数为非负;在此假设二次项系数恒正。当ds固定时,这个二次微分式亦固定;当ds以同一比例放大时(dx亦然),它以平方的关系放大。因此,它等于ds2乘以一个常数,而ds也因而等于一个以x的连续函数为系数的dx的正二次齐次式的方根。在物理空间中,如用直角坐标,则ds=(Σ(dx)2)1/2;物理空间是我们这个「最简单的例子」中的特例。下一个次简单的例子应该算是以四次微分式的四次方根来表示线元的流形了。研究这种更一般的情形并不需要新的原理,然而非常费事,且对物理空间的研究帮助不多,特别是因为其结果无法以几何形式呈现。我因此只打算研究「线元素」能表为二次微分式方根的这种流形。若以n个新的独立变量的n个函数,代替原有的n个函数,则可将原来的式子转换成一个类似的式子。然而我们并不能这样任意地用此法把一式变成另一式,因为这样的式子有n(n+1)/2个系数是独立变量的任意函数。引进新变量时只能满足n个条件,因此只能将n个系数的值求出。还剩下n(n-1)/2个系数,完全取决于所代表的流形,而需要n(n-1)/2个位置函数来定出它的度量关系。因此,像平面和物理空间这样子,线元素可写成(Σ(dx)2)1/2的流形,构成了一种特殊情形,是我们正要探讨的。他们需要一个名称;因此我想把这种线元素平方能以全微分平方和之式子表示的流形叫做「平」(flat)的流形。为了分析上述流形的主要差别,必须除去依赖于表现方式的那些特性。为了达到这一点,我们要依据一定的原理来选择变量。
2.
基于以上的目的,我们要建立一个自一原点出发的测地线或最短曲线系统。如此,任意点可经由两个条件而确定其位置:连接该点与原点的最短曲线长度,以及此线在原点的初始方向。也就是说,找出dx0(起始点上沿最短曲线的dx)的比值,及此线的长度s,就可得所求点的位置了。我们现在引进一组线性表示da来代替dx0,使得在原点线元素的平方等于这些dai的平方和,因此独立变量便成了s,以及诸da的比。最后,找x1,x2,x3,…,xn,使其与dai成正比,且平方和等于s2。引入这个量之后,对于微量的x,线元素的平方会等于Σdxi2。但它的展式中的下一级则是一个有n(n-1)/2项的二次齐次式:(x1dx2-x2dx1),(x1dx3-x3dx1)……,形成了一个四次的微量;我们若将它除以(0,0,0,……),(xi,x2,x3,……),(dx1,dx2,dx3,……)三点为顶点的三角形的平方,将得到一个有限值。此值在x和dx同属一个二元线性式时,或当由原点到x及由原点到dx这两条线属同一面元素时,是不会变的,因此视面元素的位置和方向而定。很显然,若我们的流行是「平」的,它会等于0;此时线元素的平方可以化为Σdxi2:因而可以将该值视为在此面元素的方向上与「平」之偏差的一个指标。将它乘以3/4;则便成了枢密顾问高斯所称的面曲率。先前提过,需要有n(n-1)/2个位置函数才能确定上述n元流形的度量关系。因此,每点若给定n(n-1)/2个面方向的曲率,便可以定出流形的度量关系;但有个条件:这些曲率值之间不能有恒等式的关系,而确实如此,一般不会发生这种情形。这样一来,这种能以微分平方式的方根表线元素的这种流形,其度量关系因此以完全独立于变量的选择表示。我们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处理一种线元素表现的稍微复杂的情形──线元素表成微分的四次方根。在这种更一般的情形下,线元素无法化成微分式的平方和的根号,因此线元素平方与「平」的偏差度将会是二阶的微量,而非如其他流形是四阶微量。这种特性,不妨叫做最小部份的平面性。然而就目前而言,这些流形最主要的特性,也是我们之所以要加以研究的原因,是二维流形的度量关系可以用几何上的「曲面」来代表,而多元流形的度量关系可以化为自身所包含的「曲面」。我们将再做讨论。
3.
在曲面的了解上,内在的度量关系,虽然只和曲面上路径的长度相关,却往往和曲面与其外部点之相对位置扯上关系。然而我们可以自外在关系中把曲面抽出,方法适用一种不改变面上曲线长度的弯曲;亦即曲面只能加以弯曲,而不能伸缩,因弯曲而产生的各种曲面都视为相同。因此,任何的圆柱面和圆锥面和平面是相同的,因为只要将平面弯曲便可形成锥和柱,而内在度量关系不变,所有关于平面的定理──整个平面几何学,都仍然有效。反过来说,球和上述的三种面则根本上不同,因为由球面变成平面势必要伸缩。根据前面的研究,二元量的线元素若能表为微分平方式的方根,如曲面,则其每一点的内在度量关系决定于(面)曲率。就曲面而言,这个量可以想象成曲面在这点的两个曲率积;或者由另一角度看:这个量乘以一个由测地线形成的无限小三角形(随着其直径的缩小),会等于内角和减去两直角(用弪度量表示即内角和减π)的一半。第一个定义预设了两个曲率积在曲面弯曲下不变的定理。第二个定义则假定一个无限小三角形,其内角和减去两直角会正比于面积。为了在n元流形中给定点的一个面方向(surface direction)上,替曲率下一个可以理解的定义,我们先提过,发自一点的最短曲线决定于其初始方向。同理,如果将所有起自一点而处在面元上的矢量延长成最短曲线,则可定出曲面;而这曲面在这定点上有一定的面曲率,此面曲率等于此点的n元流形沿曲面方向的曲率。
4.
把这些结果应用到空间几何上之前,我们还需要对「平」的流形(亦即,线元素平方可以表为全微分的平方和的流形)做一些通盘的考虑。
在一个「平」的n元流形上,每一点,每一方向的曲率皆为0;然根据前面的研究,如果要决定其度量关系,必须知道每一点上有n(n+1)/2个独立曲面方向,其曲率为0。曲率处处为0的流形,可以看成是曲率处处为定值的流形的一种特例。曲率为定数的流形,其共同特征如下:其上的图形可移动而不必伸缩。很显然,每一点为每一方向的曲率如果不全相同,图形便无法自由地平移、旋转。反过来说,流形度量的性质完全由曲率决定;因此在任一点的每个方向上的值与在另一点每个方向上的值完全相同,因此可以从任何一点开始。所以在曲率固定的流形上,图形可以摆在任何位置。这些流形的度量关系仅决定于曲率之值;顺便由解析的观点看,此值若记为a,则线元素可表为(Σdx2)1/2/(1+(a/4)Σx2)。
5.
常曲率的曲面可用来做几何的例证。我们不难看出,常曲率为正的曲面,必可滚贴到半径为该曲率倒数的球上。为了了解这种曲面的各种变化,我们取一个球,以及在赤道与球相切的旋转面。
常曲率比球大的这类曲面,会从球的内部与赤道相切,类似轮胎面的外侧;它们也可以滚贴上半径较小的球带,但可能不止一层。曲率比球小,而仍为正的曲面,可由下面的方法得到:用两个大半圆切割较大半径的球面,再把切割线贴合起来。曲率为0的曲面,是一个在赤道与球相切的圆柱;若曲率为负,则类似轮胎面的内侧,在赤道与球外切。如果把这些曲面看成面块(pieces of surface)在其中移动的所有可能位置,正如空间是物体的位置一般,则小面块可在曲面上自由移动而不必伸缩。曲率为正的曲面可以让面块自由移动而不必弯曲,如球面,但曲率为负就不行了。除了这种小面块对位置的独立性之外,在曲率为0的曲面中,有一种其他曲面没有的特性,即方向独立于位置。
III.物理空间中的应用
1.
研究了n元量的度量关系的决定方式之后,我们可以给出决定物理空间的度量关系的充要条件;但大前提是,先假设线长是独立于其形状,且线元素可表成微分平方式的方根──因此极微小的状态可视为「平」的。
首先,这些条件可以表成为在每一点有三个面方向,它们的曲率为0;因此,只要三角形三内角和等于两直角,物理空间的度量关系便确立了。
但其次,如果我们跟欧几里德一样,假设不止线独立于形状,而体亦然,则结果将是曲率处处为定数;而知道一个三角形的内角和,便知道所有三角形的内角和。
第三,也是最后,与其假设线的长度独立于位置、方向,亦可假设长度与方向独立于位置。基于这个观念,位置的差或变化,是用三个独立单位表示的复数。
2.
在前述讨论中,我们先将延展性(extension)或区域性(regionality)的观念和度量关系分开,然后发现同一个延展关系下可以容许不同的度量关系;我们选择了一套特殊的度量,使得物理空间的度量关系得以由此确定,而所有相关的定理可由此推得。接下来要讨论的是,这些假设的产生,是如何依赖经验。在这里,延展关系和度量关系差别就大了:前述第一种情形的可能状态是离散的,其得自经验的理解虽未必完全确定,却是准确的;而第二种可能状态是连续的,经验的取决准确率再高,仍是不准的。这种分别,在将经验扩充到观察所不能及的大范围和小范围时,会特别重要,后者会在观察能力之外越来越模糊,但前者不会。物理空间的建构推广到超乎量度之大时,注意「无界」与「无限」之别,一个是延展关系的,一个是度量关系的。空间是一个无界的三元流形这件事,是一个被用于所有的对外在世界的理解的一个假设。扩充感官认知时要用到它,探索物体的可能位置时也要用到它;从这些用途中不断肯定这个假设。空闲无界的性质,其确切性比任何一种外在的经验都强,但无限性却无法由此得到;恰恰相反的是,如果假设物体独立于位置,因而给定一个固定的正曲率(不管多小都可以),则物理空间必属有限。如果在一个曲面方向把初始矢量沿长成最短曲线,可以得到一个正常曲率的无界曲面,因而该曲面若在平的三元流形内,必为一球面,因而是有限的。
3.
超测度之大的问题,对处理自然界现象是没有用的。但超测度之小的问题则不同。我们对于微观现象的因果关系的知识,有赖于我们处理无限小问题的精确度。近几个世纪,人类对于自然界运作方式的理解几乎全来自建构的精确性,这种精确性来自无限量分析的发明,以及现代物理所借助的阿基米德、牛顿、伽利略等人的原理。相对的,在尚无法运用这种原理的自然科学中,它的因果关系仍有赖于微量的分析,但只能做到显微镜的放大极限为止。因此,物理空间的度量关系中,无限小的问题并非无用。
我们若假设物体独立于位置而存在,则曲率必处处为常数,而由天文观测中可知,这个常数不能非0;至少,其倒数必大到使望远镜的观测范围变得微不足道。但如果物体不独立于位置而存在,则无限小的度量关系便不能由无限大的来下结论;每一点的曲率都可以在三个方向自由变动,只要满足空间中每一个可测量的部分的总曲率显然是0。若线元素无法如先前所述,表为微分式平方和的方根,关系会变得更复杂。物理空间度量关系的基本认知来自刚体和光束的概念,而它们似在无限小的世界中并不适用;因此可以相当肯定的认为,物理空间中的度量关系,在无限小的时侯并不合乎几何学的假说。事实上,只要这点能够更方便我们解释现象,就应立即接受这个假设。
几何学的假说在无限小时是否适用的问题,牵涉到空间度量关系的基础。关于此问题(仍属物理空间的研究),上述的脚注是适用的;在离散流形中,度量关系的原理已经包含在流形的概念中;但在连续的情形,则必须来自别处。因此,要就是物理空间的深层结构是离散流形,要不就是其度量关系的基础必须自外界寻找,如作用其上的束缚力。
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从现象的理解出发,理解这些经验所认可的现象;牛顿打下了它的基础,并一步步用其所无法解释的现象加以修正。像前面这种,从一般概念出发的研究,只能保证我们的工作并未受狭隘的观念所限,传统的偏见并未阻碍我们理解事物的关联性。这就把我们带进了另一个领域──物理学,我想我们就此打住吧!
这篇论文是黎曼在一八五四年六月十日于哥廷根大学的就职演讲。
Ashish Vaswani & . :Attention Is All You Need
本篇论文为GPT运行原理的基础之作。
数学的各个研究领域
数学大致可以分为五大部分:数学基础、代数学、分析学、几何学和应用数学。
1.数学基础
数学基础研究的是逻辑或集合论中的问题,它们是数学的语言。逻辑与集合论领域思考的是数学本身的执行框架。在某种程度上,它研究的是证明与数学现实的本质,与哲学接近。
数理逻辑和基础(Mathematical logic and foundations)
数理逻辑是这一部分的核心,但是对逻辑法则的良好理解产生于它们第一次被使用之后。除了在计算机科学、哲学和数学中正式地使用了基础的命题逻辑之外,这一领域还涵盖了普通逻辑和证明论,最终形成了模型论。在此,一些著名的结果包括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以及与递归论相关的丘奇论题。
2.代数学
代数是对计数、算术、代数运算和对称性的一些关键的概念进行提炼而发展的。通常来说,这些领域仅通过几个公理就可定义它们的研究对象,然后再考虑这些对象的示例、结构和应用。其他非常偏代数的领域包括代数拓扑、信息与通信,以及数值分析。
数论(Number theory)
数论是纯数学中最古老、也是最庞大的分支之一。显然,它关心的是与数字有关的问题,这通常是整数或有理数(分数)。除了涉及到全等性、可除性、素数等基本主题之外,数论现在还包括对环与数域的非常偏代数的研究;还有用于渐近估计和特殊函数的分析方法和几何主题;除此之外,它与密码学、数学逻辑甚至是实验科学之间都存在着重要的联系。
群论(Group theory)
群论研究的是那些定义了可逆结合的“乘积”运算的集合。这包括了其他数学对象的对称集合,使群论在所有其他数学中占有一席之地。有限群也许是最容易被理解的,但矩阵群和几何图形的对称性同样也是群的中心示例。
李群(Lie Group)
李群是群论中的一个重要的特殊分支。它们具有代数结构,但同时也是空间的子集,并且还包含几何学;此外,它们的某些部分看起来就像欧几里德空间,这使得我们可以对它们进行解析(例如求解微分方程)。因此李群和其他拓扑群位于纯数学的不同领域的收敛处。
交换环和交换代数(Commutative rings and algebra)
交换环是与整数集类似的集合,它允许加法和乘法。尤其有趣的是数论、域论和相关领域中的环。
结合环和结合代数(Associative rings and algebra)
结合环论可被看作是交换环的非交换类比。它包括对矩阵环、可除环(如四元数),以及在群论中重要的环的研究。数学家开发了各种工具,以便能够研究一般化的环。
非结合环和非结合代数(Nonassociative rings and algebras)
非结合环论进一步地拓宽了研究范围。这里的通用理论较弱,但这种环的特殊情况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李代数,以及约当代数和其他类型。
域论与多项式 (Field theory and polynomials)
域论研究的是集合(如实数直线),所有一般的算术性质都包含在实直线上,包括除法性质。研究多场对多项式方程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它在数论和群论中也都具有应用意义。
一般代数系统(General algebraic system)
一般代数系统包括那些具有非常简单的公理构成,以及那些不容易被包含在群、环、域或其他代数系统中的结构。
代数几何(Algebraic geometry)
代数几何将代数与几何相结合,使二者彼此互利。例如,于1995年被证明的“费马大定理”,表面上看是关于数论的陈述,但其实是通过几何工具才得以证明。反过来,由方程定义的集合的几何性质,是用复杂的代数机制来研究的。这是一个魅力非常的领域,许多重要的课题都非常深奥,椭圆曲线就数其中之一。
线性代数(Linear algebra)
线性代数,有时会被“乔装”成矩阵论,它考虑的是能维持线性结构的集合与函数。它涵盖的数学范围非常广,包括公理处理、计算问题、代数结构,甚至几何的一些部分;此外,它还为分析微分方程、统计过程甚至许多物理现象提供了重要的工具。
范畴论(Category theory)
范畴论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数学领域,它为讨论代数与几何的各个领域提供了一个通用的框架。
K理论(K theory)
K理论是代数与几何的有趣结合。最初是为了拓扑空间(向量丛)定义,现在也为环(模)定义,它为这些物体提供了额外的代数信息。
组合数学(Combinatorics)
组合数学(或称为离散数学)则着眼于集合的结构,其中某些子集是可区分的。例如,一副图是许多点的集合,其中一些边(两个点的集合)是给定的。其他的组合问题要求对具有给定属性的集合的子集进行计数。这是一个很庞大的领域,计算机科学家和其他数学以外的人对此都非常感兴趣。
序集合(Ordered sets)
序集合(格)可以为例如一个域的子域集合,给出一个统一的结构。各种特殊类型的格都具有异常完好的结构,并且应用在群论和代数拓扑等多个领域中。
3.几何学
几何学是数学中最古老的领域之一,几个世纪以来,它经历了数次重生。从一个极端来看,几何学包括对首次在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中出现的刚性结构的精确研究;从另一个极端来看,一般拓扑学关注的是形状之间最基本的亲缘关系。代数几何中也隐含着一个非常微妙的“几何”概念,但如上文所注,它其实更偏向于代数。其他的一些也能算得上是几何的领域有K理论、李群、多复变函数、变分算、整体分析与流行上的分析。
几何学(Geometry)
几何学是一门从多方面研究的学科。这一大块区域包括经典的欧几里德几何和非欧几何、解析几何、重合几何(包括射影平面)、度规性质(长度与角度),还有组合几何学——如从有限群论中出现的几何。
流形(Manifolds)
流形是像球体一样的空间,从局部来看它像是欧几里德空间。在这些空间里,我们可以讨论(局部的)线性映射,还能讨论函数的光滑性。它们还包括许多常见的表面。多面复形是由许多块的欧几里德空间的部分组成的空间。这些空间类型认可关于映射与嵌入问题的精确答案,它们尤其适用于代数拓扑中的计算,能细致的区分等价的各种不同概念。
凸几何与离散几何(Convex and discrete geometry)
凸几何与离散几何包括对在欧几里得空间中的凸子集的研究。它们包括对多边形和多面体的研究,并经常与离散数学和群论重合;分段线性流形让它们与拓扑学交叉。除此之外,这一领域也包括欧几里得空间中的镶嵌与堆积问题。
微分几何(Differential geometry)
微分几何是现代物理学的语言,也是数学领域的一片乐土。通常,我们考虑的集合是流形(也就是说,局部类似于欧几里德空间),并且配备了距离度量。它包括对曲线和曲面的曲率研究。局域型问题既适用又有助于微分方程的研究;整体型问题会经常调用代数拓扑。
一般拓扑学(General topology)
一般拓扑学研究的是只含有不精确定义的“闭合”(足以决定哪些函数是连续的)的空间。通常会研究一些带有附加结构的空间(比如度量空间,或者紧致豪斯多夫空间),并观察一些属性(如紧致)是如何与子空间、积空间等共享的。拓扑学广泛应用于几何学与分析学,也使得出现一些奇异的例子和集论难题。
代数拓扑(Algebraic topology)
代数拓扑是研究附属于拓扑空间的代数对象,代数不变量说明了空间的某些刚度。这包括各种(上)同调论、同伦群,以及一些更偏几何的工具,例如纤维丛。其代数机制(主要来自同调代数)非常强大,使人生畏。
4.分析学
分析学研究的是从微积分和相关领域中获得的结果。我们可以将它进一步划分为5个小部分:
微积分与实分析
复变量
微分方程与积分方程
泛函分析
数值分析与最优化【微积分与实分析】
实函数(Real functions)
实函数是微积分课堂会介绍的内容,其中的重点在于它们的导数和积分,以及一般的不等式。这一领域包括常见的函数,如有理函数,是最适合讨论与初等微积分学的相关问题的领域。
测度与积分(Measure and integration)
测度论与积分研究的是一般空间的长度、表面积和体积,是积分理论全面发展的一个关键特征,并且,它还为概率论提供了基本框架。
特殊函数(Special functions)
特殊函数就是超出常见的三角函数或指数函数的特定函数。被研究的那些领域(例如超几何函数、正交多项式等等)会很自然的出现于分析、数论、李群和组合数学领域。
差分方程与函数方程(Difference and functional equations)
差分方程和函数方程都像微分方程一样涉及到函数的推导,但它们的前提却不尽相同:差分方程的定义关系不是微分方程,而是函数值的差。函数方程(通常)在几个点上有函数值之间的代数关系作为前提。
序列与级数(Sequences and series)
序列与级数实际上只是极限法中最常见的例子;收敛性判别准则和收敛速度与找到“答案”同样重要。(对于函数序列来说,找到“问题”也同样重要。)一些特殊的级数(如已知函数的泰勒级数)以及用于快速求和的一般方法可引来很大的兴趣。积分可被用来求级数,分析可用来求级数的稳定性。级数的运算(如乘法或逆运算)也同样是重要的课题。
【复变量】
复变函数(Functions of a complex variable)
复变函数研究的是假设在复数上定义函数的可微性的影响。有趣的是,这种效应与实函数有明显不同,它们受到的约束要严格得多,特别是我们可以对它们的整体行为、收敛性等作出非常明确的评论。这一领域包括黎曼曲面,它们在局部看起来像复平面,但却并不是同一个空间。复变量技术在多个领域(例如电磁学)都具有很大的应用。
位势论(Potential theory)
位势论研究的是调和函数。从数学的角度上看,它们都是拉普拉斯方程Del(u)=0的解;从物理学的角度上看,它们是给整个空间提供(由质量或电荷所产生的)势能的函数。
多复变函数与解析空间(Several complex variable and analytic spaces)
多复变函数研究的是一个以上的复变量的函数。由复可微性所赋予的严格约束意味着,至少在局部上,这些函数的行为与多项式几乎一样。对于相关空间的研究也趋向于与代数几何类似,除了在代数结构之外还使用了分析工具。在这些空间上的微分方程和它们的自同构(automorphism)为其提供了与其他领域的有用连接。
【微分方程与积分方程】
常微分方程(Ordinary differential equation)
常微分方程(ODE)是求解的未知数是一个函数、而非一个数值的方程,其中的已知信息会将这个未知函数与其导数联系起来。这类方程很少有明确的答案,但会有大量的信息来定性地描述它们的解。微分方程有许多重要的类别,它们在工程与科学领域的应用非常广泛。
偏微分方程(Partial differential equations )
偏微分方程(PDE)的形式与常微分方程大体相同,只是偏微分方程试图求解的函数含有的变量不止一个。在求解过程中,我们也同样需要能定性描述它的解的信息。例如在许多情况下,只有当某些参数属于特定的集合(比如整数集)时,解才存在。它们与自然科学,尤其是物理、热力学和量子力学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动力系统与遍历论(Dynamical systems and ergodic theory)
动力系统研究的是函数从空间到自身的迭代。理论上来说这一领域与流形上的微分方程密切相关,但在实践中,它的重点在于基础的集合(例如不变集或极限集)以及极限系统的混沌行为。
积分方程(Integral equations)
积分方程自然是要寻找满足其积分关系的函数。例如,每一次的函数值都可能与之前所有时间的平均值有关。这一领域中包括混合了积分与微分的方程。微分方程的许多方面会反复出现,比如定性问题、近似法,以及有助于简化问题的变换与算子等。
变分法与最优化(Calculus of variations and optimization)
变分法与最优化寻找的是可以优化目标函数的函数或几何对象。当然,这还包括对寻找最优结果所需d技术的探讨,例如逐次逼近法或是线性规划。除此之外,还存在大量用来建立与描述最优解的研究。在许多情况下,最优函数或最优曲线可以表示为微分方程的解。常见的应用包括寻找在某种意义上的最短曲线和最小曲面。该领域也适用于经济学或控制理论中的优化问题。
整体分析(Global analysis)
整体分析(或流形分析)研究的是流形的微分方程的整体性质。除了常微分方程理论中的一些适用于局部的工具之外,整体技术还包括使用映射的拓扑空间。这一领域还与流形理论、无限维流形和奇点流形有关,因此也与突变理论相关。除此之外,它还涉及到优化问题,从而与变分法重叠。
【泛函分析】
泛函分析(Functional analysis)
泛函分析研究的是微分方程的全局,例如它会将一个微分算子看作为一组函数的线性映射。因此,这个领域就变成了对(无限维的)向量空间的研究,这种向量空间具有某种度规或其他结构,包括环结构(例如巴拿赫代数和C*-代数)。度量、导数和对偶性的适当一般化也属于这一领域。
傅里叶分析(Fourier analysis)
傅里叶分析利用三角多项式研究函数的近似与分解。这一领域在许多分析应用中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它拥有许多具体而又强大的结果,包括收敛性判别准则、估计和不等式以及存在唯一性结果。它的扩展包括对奇异积分理论、傅里叶变换和适当的函数空间的研究。这一领域还包括其他的正交函数族的近似,包括正交多项式和小波。
抽象调和分析(Abstract harmonic analysis)
抽象调和分析:如果说傅里叶级数研究的是周期性的实函数,即在整数变换群下能维持不变的实函数,那么抽象调和分析研究的就是在一个子群下维持不变的一般群上的函数。它包括的主题涉及到特异性的不同等级,这又涉及到对李群或局部紧致阿贝尔群的分析。这一领域也与拓扑群的表示论有重合之处。
积分变换(Integral transforms)
积分变换包括傅里叶变换以及拉普拉斯变换、Radon变换等其他变换。除此之外它还包括卷积运算与算子演算。
算子理论(Operator theory)
算子理论研究泛函分析中的向量空间之间的变换,例如微分算子或自伴算子。分析可以研究单个算子的谱,也可以研究多个算子的半群结构。
【数值分析与最优化】
数值分析(Numerical analysis)
数值分析涉及到数值数据的计算方法的研究。这在许多问题中意味着要制造一系列的近似;因此,这些问题涉及到收敛的速度、答案的准确性(甚至是有效性)以及回应的完整性(有很多问题,我们很难从程序的终端中判断它是否还存在其他解决方案)。数学上的许多问题都可以归结为线性代数问题——一个需要用数值方法来研究的领域;与之相关的重大问题是处理初始数据所需的时间。微分方程的数值解需要确定的不仅是几个数值,而是整个函数;尤其是收敛性必须由某种整体准则来加以判断。这一领域中还包括数值模拟、最优化、图形分析,以及开发文件的工作代码等课题。
逼近与展开(Approximations and expansions)
逼近与展开主要考虑的是用特殊类型的函数来逼近实函数。这包括使用线性函数、多项式(不仅仅是泰勒多项式)、有理函数的逼近;其中三角多项式的近似被划分在傅里叶分析中。这一领域包括拟合优度的判别标准、误差范围、逼近族的变化的稳定性、以及在近似情况下保留的函数特性(如可微性)。有效的技术对于特定种类的逼近也是很有价值的。这一领域也同样覆盖了插值与样条。
运筹学/数学规划(Operations research, mathematical programming)
运筹学被喻为是研究最佳资源分配的领域。根据设置中的选项和约束,它可以涉及到线性规划、二次规划、凸规划、整数规划或布尔规划。这一类别中也包括博弈论,博弈论实际上并不是关于博弈的课题,而是关于最优化,它研究的是哪一种策略组合能产出最佳结果。这一领域还包括数学经济学。
5.应用数学
这是运用到数学领域之外的数学工具。
概率与统计领域考虑的是用数字信息来量化对事件的观察,显然,它们所使用的工具与发展是数学性的,是一个与分析学高度重叠的领域。但另一方面,在这一领域发展的思想,主要被用于非数学领域。
概率论与随机过程(Probability theory and stochastic processes)
概率论应用于有限集合时就是简单的计数组合分析,因此其技术与结果都与离散数学类似。当考虑无穷的可能结果集时,这个理论就得以体现它的价值。它涉及到大量的测度论以及对结果详细严谨的解释。更多的分析是随着对分布函数的研究而进入到这一领域的,极限定理则暗示着集中趋势。应用于重复的转移或随时间的转移会导致马尔科夫过程和随机过程。在考虑随机结构时,概率的概念会应用到数学中,尤其是在某些情况下,它可以产生甚至对纯数学都非常好的算法。
统计学(Statistics)
统计学是一门从数据中获取、合成、预测并作出推论的科学。对平均值与标准偏差的基本计算足以概括一个大的、有限的、正态分布的数据集;之所以有统计领域的存在,是因为数据通常并不会被很好地呈现。如果我们不知道数据集中的所有元素,我们就必须讨论采样和实验设计;如果数据有不正常之处,就需要我们用其他参数或者采用非参数方法对它们进行汇总;当涉及到多个数据时,我们需研究不同变量之间的交互的度量。其他的研究课题包括对时间相关数据的研究,以及避免歧义或悖论的必要基础。它的计算方法(例如曲线拟合)对科学、工程以及金融和精算等领域的工作都具有特别重要的应用意义。
计算机科学(Computer science)
计算机科学,如今它更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研究很多数学方面的问题。在这一领域中,除了从离散数学里的许多问题中所产生的可计算性问题,以及与递归论相关的逻辑问题之外,它还考虑调度问题、随机模型等等。
信息与通信(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信息与通信包括一些代数学家特别感兴趣的问题,尤其是编码理论(与线性代数和有限群有关)和加密(与数论和组合数学有关)。许多适合这个领域的主题都可以用图论的术语来表达,例如网络流和电路设计。数据压缩和可视化都与统计有重叠部分。
质点力学和系统力学(Mechanics of particles and systems)
质点力学和系统力学研究的是粒子或固体的动力学,它包括旋转与振动的物体。会用到变分原理(能量最小化)和微分方程。
固体力学(Mechanics of solids)
固体力学考虑的是弹性与塑性、波传播、工程,以及土壤和晶体等特定固体的问题。
流体力学(Fluid mechanics)
流体力学研究的是空气、水和其他流体的运动问题:压缩、湍流、扩散、波传播等等。从数学的角度来看,这包括对微分方程解的研究,这就涉及到大规模的数值计算方法(例如有限元法)。
光学/电磁理论(Optics, electromagnetic theory)
光学、电磁理论是研究电磁波的传播与演化的理论,它包括的主题有干涉和衍射。除了分析的一些普通分支,这一领域还涉及到一些与几何相关的主题,比如光线的传播路径。
经典热力学/热传导(Classical thermodynamics, heat transfer )
经典热力学和热传导研究的是热量在物质中的流动,这包括相变和燃烧。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它是傅里叶级数的起源。
量子理论(Quantum Theory)
量子理论研究的是薛定谔(微分)方程的解,与此同时它还包括大量的李群理论和量子群论、分布理论,以及与泛函分析、杨-米尔斯问题、费曼图等有关的问题。
统计力学/物质结构(Statistical mechanics, structure of matter)
统计力学和物质结构研究的是粒子的大尺度系统,它包括随机系统和运动或进化系统。研究的具体物质类型包括液体、晶体、金属和其他固体。
相对论与引力理论(Relativity and gravitational theory)
相对论与引力理论将微分几何、分析和群论应用于一些大尺度或极端情况下的物理学(例如黑洞和宇宙学)。
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Astronomy and astrophysics)
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由于天体力学在数学上是质点力学的一部分,因此这一领域的主要应用大多与恒星和星系的结构、演化以及相互作用有关。
地球物理(Geophysics)
地球物理学的应用通常涉及到力学和流体力学,但它是在大尺度上研究问题。
系统论/控制论(Systems theory; control)
系统论以及控制论研究的是复杂系统(如工程系统)随着时间发生的演化。特别是,人们可能会试图对系统进行识别(即确定主导系统发展的方程或参数),或对系统进行控制(即通过选择某些参数以达到期望的状态)。特别令人感兴趣的是稳定性问题,以及随机变化和噪声对系统的影响。虽然这通常属于“控制论”或“机器人学”领域,但在实践中,这是微分(或差分)方程、泛函分析、数值分析和整体分析(或微分几何)的应用领域。
生物学与其他科学(Biology and other sciences)
数学还与许多学科(包括化学、生物学、遗传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具有明确的联系。在化学和生物化学中,图论、微分几何和微分方程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医学技术必须用到信息传递和可视化的技术。生物学(包括分类学和考古生物学)会使用统计推断和其他工具。经济学和金融学也大量使用到统计学工具,尤其是时间序列分析;有一些主题更具有组合性,例如投票理论。(出于某些原因,数学经济学被归在运筹学的范畴内。)更多的行为科学(包括语言学)都会用到大量的统计技术,其中会涉及到实验设计和其他偏组合类的主题。
以上罗列的便是数学家所从事的研究,但并不是唯一的分类标准,也没完整地罗列出所有的领域,如数学家还研究量子代数(quantum algebra)、分形学(Fractal)、数学史以及数学教育等等。诺奖得主尤金·维格纳认为:“数学语言在表述自然规律时的适当性是一项奇迹,它是我们既不理解也不配拥有的奇妙天赐。我们应当感激,也希望它在未来的研究中仍然有效。而且不论是好是坏,当我们尽情拓展知识领域时,即使会令我们困惑,也依旧成立。”
贾雷德·戴蒙德《枪炮、细菌和钢铁》
目录
前言 耶利的问题
第一部分 从伊甸园到卡哈马卡
第一章 走上起跑线 第二章 历史的自然实验 第三章 卡哈马卡的冲突
第二部分 粮食生产的出现和传播第
四章 农民的力量 第五章 历史上的穷与富 第六章 种田还是不种田 第七章 怎样识别杏仁 第八章 问题在苹果还是在印第安人 第九章 斑马、不幸的婚姻和安娜·卡列尼娜原则 第十章 辽阔的天空与偏斜的轴线
第三部分 从粮食到枪炮、病菌与钢铁
第十一章 牲畜的致命礼物 第十二章 蓝图和借用字母 第十三章 需要之母 第十四章 从平等主义到盗贼统治
第四部分 在五章中环游世界
第十五章 耶利的族人 第十六章 中国是怎样成为中国人的中国的 第十七章 驶向波利尼西亚的快艇 第十八章 两个半球的碰撞 第十九章 非洲是怎样成为黑人的非洲的
尾声 人类史作为一门科学的未来
日本人乃何许人也
附录 2003后记:《枪炮、病菌与钢铁》今日谈前言 耶利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对于世界上不同地区的各个民族来说,历史的发展进程是很不相同的。在上一次冰期结束后的13000年间,世界上的某些地区发展成为使用金属工具的、有文字的工业社会,另一些地区仅仅发展成为没有文字的农业社会,还有一些地区则仍然保留着使用石器的狩猎采集社会。这种历史上的差异对现代世界投上了持久的阴影,因为使用金属工具的、有文字的社会征服了或消灭了其他类型的社会。虽然这些差异构成了世界史的最基本的事实,但产生这些差异的原因始终是不确定的和有争议的。关于这些差异的由来这个令人困惑的问题,是在25年前以一种简单的个人形式向我提出来的。
1972年7月,我在新几内亚这个热带岛屿的沙滩上散步,当时我正在那里研究鸟类的演化。在这之前我已听说过有一个叫做耶利的当地知名政治家,这时候他正在这个地区旅游。那一天,耶利和我碰巧沿同一个方向散步,而且他追上了我。我们在一起走了一个小时,始终在交谈着。
耶利身上焕发着领袖的气质和活力。他的眼睛闪耀着迷人的光芒。他充满自信地谈论自己,但他也问了许多尖锐的问题,并且全神贯注地听我说话。我们的谈话从当时每个新几内亚人都关心的问题,即政治事态的迅速发展开始。耶利的国家现在叫做巴布亚新几内亚,那时仍然是联合国的一块托管地,由澳大利亚管理,但独立已是迟早的事。耶利对我说,他的任务就是使本地人作好自治的准备。
过了一会,耶利话锋一转,开始考问起我来。他从来没有去过新几内亚以外的地方,他的最高学历是中学,但他却有着一种无法满足的好奇心。首先,他想要了解我对新几内亚鸟类的研究工作(包括我做这工作拿多少报酬)。我就告诉他,在几百万年的过程中,不同种群的鸟是如何移居新几内亚的。接着,他又问我,在过去的几万年中,他的人民的祖先是怎样到达新几内亚的,以及在过去200年中,欧洲的白人是如何开拓新几内亚的。
谈话始终是友好的,虽然我们俩都了解耶利和我所代表的两个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紧张的。两个世纪前,所有的新几内亚人仍然“生活在石器时代”。就是说,他们仍然使用着几千年前即已在欧洲为金属工具所取代的类似的石器,而他们所居住的也不是在集中统一的政治权威下组织起来的村庄。白人来了,他们建立了中央集权的政府,带来了各种物资,从钢斧、火柴和药品到服装、软饮料和雨伞,应有尽有,而新几内亚人立刻认识到这些东西的价值。在新几内亚,所有这些物品被一概称之为“货物”。
许多白人移民公开蔑视新几内亚人,说他们是“原始人”。在新几内亚人的白人“主子”(他们直到1972年还被这样称呼)中,甚至是最无能的人,他们的生活水准也远远高于新几内亚人,甚至高于像耶利这样的极有性格魅力的政治家。然而,耶利就像当时考问我那样考问过许多白人,而我也曾考问过许多新几内亚人。
他和我都十分清楚地知道,新几内亚人通常至少和欧洲人一样聪明。耶利想必考虑过所有这些问题,因为他又一次用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洞察一切似的瞥了我一眼,问我道,“为什么你们白人制造了那么多的货物并将它们运到新几内亚来,而我们黑人却几乎没有属于我们自己的货物呢?”
正像耶利所体会的那样,这是一个虽然简单但却切中要害的问题。是的,在普通新几内亚人的生活方式和普通欧洲人或美国人的生活方式之间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类似的差异同样把世界上其他民族的生活方式区别了开来。这些巨大的差异必定具有人们可能认为显而易见的重要原因。
然而,耶利的看似简单的问题,却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我当时就回答不出来。
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专业的历史学家们仍然意见不一:大多数人甚至不再问这样的问题了。在耶利和我进行那次谈话后的许多年里,我研究并用文字说明了关于人类进化、历史和语言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在25年后撰写的这本书就是试图对耶利的问题作出回答。
虽然耶利的问题只涉及新几内亚人和欧洲白人的生活方式的差异,但它可以推而广之,联系到现代世界上更大规模的一系列悬殊差异。来自欧亚大陆的民族,尤其是仍然生活在欧洲和东亚的民族,以及移居到北美的民族,控制着世界的财富和权力。其他民族,包括大多数非洲人,已经摆脱了欧洲人的殖民统治,但在财富和权力方面仍然远远落在后面。还有一些民族,如澳大利亚、美洲以及非洲最南端的土著居民,甚至已不再是自己土地的主人,而是遭到欧洲殖民主义者大批杀害、征服,有时甚至被斩尽杀绝。
因此,关于现代世界的差异问题可以再次系统地阐述如下。为什么财富和权力的分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而不是某种别的方式呢?例如,为什么不是印第安人、非洲人和澳大利亚土著杀害、征服或消灭欧洲人和亚洲人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回顾一下历史。从公元1500年开始,当欧洲在全世界的殖民扩张刚刚兴起时,不同大陆上的民族业已在技术和政治组织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欧洲、亚洲和北美洲的许多地区成了一些用金属装备起来的国家或
帝国的基地,其中有些已经呈现工业化的端倪。两个印第安民族—阿兹特克人和印加人,统治着一些使用石器的帝国。撒哈拉沙漠以南的一些地区被划分为一些使用
铁器的小国或由酋长管辖的部落。其他大多数民族—包括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许
多太平洋岛屿、美洲的许多地区以及撒哈拉沙漠以南小部分地区的所有那些民族—都是一些农业部落,甚至仍然是一些使用石器的靠狩猎采集为生的族群。
当然,从公元1500年开始的这种技术和政治上的差异,是现代世界不平等的直接原
因。使用钢铁武器的帝国能够征服或消灭使用石制和木制武器的部落。然而,这个世界又是如何成了公元1500年时的那种模样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根据历史记载和考古发现,再一次毫不费力地回顾一下更早的历史。直到大约公元前11000年上一次冰期结束时,各个大陆上的各个族群仍然
都是靠狩猎采集为生的人。从公元前11000年到公元1500年,不同大陆的不同发展
速度,成了导致公元1500年时技术和政治差异的原因。虽然澳大利亚土著和美洲印
第安人仍然靠狩猎采集为生,但欧亚大陆的大部分地区、美洲和非洲撒哈拉沙漠以
南的许多地区,已逐步地发展起农业、畜牧、冶金技术和复杂的政治组织。欧亚大
陆的一些地区和美洲的一个地区,还独立地发明了文字。然而,这些新的发展中每
一个发展,在欧亚大陆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出现得更早。例如,青铜器的大规模生
产于公元1500年前的几个世纪在南美洲安第斯山脉一带还刚刚开始,而在4000多年
前已经在欧亚大陆的一些地区开展起来。欧洲探险家是在公元1642年首次接触到塔斯马尼亚人的,那时他们的石器制作技术比几万年前欧洲旧石器时代晚期普遍使用的制作技术还要来得简单。
这样,我们最后就能用别的措辞把现代世界的差异重新表述如下:为什么在不同的大陆上人类以如此不同的速度发展呢?这种速度上的差异就构成了历史的最广泛的模式,也是我这本书的主题。
虽然这本书归根到底是要讨论历史和史前史问题,但其主题不光是具有学术性,而
且在实践上和政治上也是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的。不同民族之间相互作用的历
史,就是通过征服、流行病和灭绝种族的大屠杀来形成现代世界的。这些冲突产生
了回响,而这些回响在经过许多世纪后仍然没有消失,并且在今天世界上的某些最混乱的地区仍在活跃地继续。
例如,非洲的广大地区仍在与近代殖民主义留给它的余孽进行斗争。在其他地区—
包括中美洲、墨西哥、秘鲁、新喀里多尼亚和苏联的许多地区,以及印度尼西亚的
一些地区—社会动荡或游击战争,甚至使更多的本地居民起来反对由外来征服者的
后代所控制的政府。其他的许多本地居民—如夏威夷的本地人、澳大利亚土著、西
伯利亚本地人,以及美国、加拿大、巴西、阿根廷和智利的印第安人—由于灭绝种
族的大屠杀和疾病,他们的人数已经锐减,现在在人数上已被入侵者的后代大大超
过了。虽然他们因此而不能发动内战,但他们仍然日益坚持维护自己的权利。
除了各民族之间由于过去的冲突而引发的当前这些政治和经济反响外,当前还存在着语言方面的反响—尤其是现代世界上现存的6000种语言中的大多数语言即将消亡,而由英语、汉语、俄语和近几个世纪以来使用人数大大增加的其他几种语言所取代。现代世界的所有这些问题,都是由于耶利问题中所暗含的不同历史轨迹造成的。
在为耶利的问题寻找答案之前,我们应该先停下来考虑一下根本就反对讨论这个问题的某些意见。有些人见到别人仅仅提出这个问题就会生气,这有几方面的原因。
一种反对意见如下。如果我们成功地说明了某个民族怎么会统治另一民族的,那么
这会不会就是为这种统治辩护呢?这会不会就是说这种结果是无可避免的,因此在
今天试图改变这种结果可能是徒劳无益的呢?这种反对意见的根据是一种把对原因
的说明同为结果辩护或承认结果混为一谈的普遍倾向。怎样利用历史的阐述是一个
和阐述本身完全不同的问题。为了努力改变某个结果,了解是比再现或保持这种结
果更经常使用的方法。这就是为什么心理学家要努力去了解杀人犯和强奸犯的心
理,为什么社会历史学家要努力去了解灭绝种族的大屠杀,为什么精神病学家要努
力去了解人类疾病的起因。这些人之所以去调查研究,并不是想要为谋杀、强奸、
灭绝种族的大屠杀以及疾病进行辩护,相反,他们是想要利用他们对因果链的了解来打断这个锁链。
其次,回答耶利的问题是否就必然涉及以欧洲为中心的历史方法,涉及对西欧人的美化,并念念不忘于西欧和欧化了的美国在现代世界中的突出地位呢?这种突出地位是否就是过去几个世纪的一种短暂现象,而现在正由于日本和东南亚的兴起而变得暗淡下来呢?事实上,本书大部分篇幅将要讨论的是某些民族,而不是欧洲人。
我们不只是把重点放在欧洲人和非欧洲人之间的相互影响上,而是还要研究不同的非欧洲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尤其是发生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东南亚、印度尼西亚和新几内亚内部的和发生在这些地区的土著人之间的相互影响。我们绝不是要美化来自西欧的民族,而是要看到,他们的文明的最基本因素是由生活在别的地方的其他民族发展起来并在以后输入西欧的。
第三,诸如“文明”之类的字眼和“文明的兴起”之类的词语是不是传达了虚假的
印象,即文明是好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部落人是悲惨的,而过去13000年的历史已
经朝着人类更大的福祉前进了?事实上,我并不想当然地认为工业化国家就一定比
狩猎采集部落“好”,不认为放弃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来换取以使用铁器为基础的
国家地位就是代表“进步”,也不认为就是这种进步为人类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幸
福。根据我在美国城市和新几内亚村庄不同的生活体验,我的印象是:所谓的文明
的福祉是由正反两方面的因素构成的。例如,同狩猎采集部落相比,现代工业化国
家的公民享有更好的医疗照顾,他们被人杀害的风险较低,他们的寿命也较长,但
他们从朋友和大家庭那里得到的社会支持却要少得多。我对人类社会的这种地理差
异进行调查研究的动机,不是为了赞美一种类型的社会和贬低另一种类型的社会,而完全是为了了解历史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事。
耶利的问题是不是真的需要用另一本书来回答?我们是不是已经知道答案了呢?如
果已经知道了,那么答案是什么呢?
大概最普通的解释就含蓄地或者明确地假定民族之间在生物学上的差异。在公元
1500年后的几个世纪中,由于欧洲探险者们认识到世界各民族在技术和政治组织方
面的广泛差异,他们就想当然地认为,这些差异来自天生能力的差异。随着达尔文
理论的出现,原来的一些解释就按照自然选择和演化遗传有了新的含义。在技术上
原始的种族被认为是人类从与猿相类似的祖先那里遗传而来的演化遗存。由来自工
业化社会的移民来取代这些种族,正是适者生存的例证。随着后来遗传学的兴起,
这些解释就按照遗传学的字眼又一次被重新叙述。从遗传学的角度看,欧洲人被认
为比非洲人聪明,而比起澳大利亚的土著就尤其如此。
今天,西方社会的某些人在公开地批判种族主义。然而,许多(也许是大多数!)
西方人私下里或下意识地在继续接受种族主义的解释。在日本和其他许多国家里,
仍然有人在公开提出这种解释,而且是毫无愧疚之感。甚至是受过教育的美国白
人、欧洲人和澳大利亚人,每当提起澳大利亚土著这个话题时,总是认为澳大利亚
土著的身上有着某种原始的东西。他们看上去肯定与白人不同。在这些土著的仍然
健在的后裔中,有许多人虽然在欧洲殖民时代活了下来,但现在却发现在澳大利亚
白人社会中难以在经济上取得成功。
一个看似有理的论据是这样的:到澳大利亚来的白人移民建立了一个以金属工具和
食品生产为基础的、有文字的、工业化的、在政治上集中的民主国家,这一切都是
在对一个大陆进行拓殖的100年中完成的,而生活在这个大陆上的土著至少有4万年
之久一直是一些没有金属工具的狩猎采集部落。这是对人类发展的两个连续实验,
实验的环境相同,唯一的变量是居住在这环境中的人。澳大利亚土著与欧洲人社会
之间的差异是由民族本身的差异产生的,这一点难道还需要进一步来证明吗?
对这种种族主义解释的反对意见,不仅仅是因为这种解释令人生厌,而且也因为它
们是错误的。人类在智力上存在着差异,但并没有可靠的证据足以证明这种差异是
与技术上的差异平行发生的。事实上,我马上还将说明,现代的“石器时代”的部
落通常可能比工业化的民族更加聪明,或至少一样聪明。虽然这听起来可能有点荒
谬,但我们将会在第十五章看到,对于建立一个具有上述其他优点的、有文字的工
业化社会来说,来到澳大利亚的白人移民对于通常给予他们的荣誉是受之有愧的。
此外,直到最近在技术上仍很原始的部族—如澳大利亚的土著和新几内亚人—只要
给他们机会,一般是都能掌握工业技术的。
一些认知心理学家以巨大的努力研究了生活在同一国家的来自不同地理区域的民族
之间在智商方面的差异。尤其是,有许多美国白人心理学家在过去几十年中一直试
图证明,非洲裔美国黑人在智力上天生地就低于欧洲裔美国白人。然而,众所周
知,用作比较的这两个民族在社会环境和教育机会方面是大不相同的。这个事实使
检验智力差异引起技术差异这种假设遇到了双重的困难。首先,甚至我们成人的认
知能力也要受到社会环境的严重影响,而我们在孩提时代就已经历了这样的环境,
因而难以觉察先天遗传差异的任何影响。其次,认知能力的测验(和智商测验一
样)往往都是测量文化学习,而不是测量纯粹的天生智力,不管这种天生智力究竟
是什么东西。由于童年环境和所学得的知识对智商测验结果所产生的无庸置疑的影
响,这些心理学家迄今为止所作的努力,都未能找到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非白人民族的智商中被视为当然的遗传缺陷。
我对这一争议的观点,是我和新几内亚人在他们的未受外界影响的社会里一起工作
了33年的结果。从我刚开始和新几内亚人一起工作的时候,他们给我的印象是,他
们通常都要比一般欧洲人或美国人更聪明,更机敏,更富表现力,对周围的事和人
也更关心。对有些工作,人们完全可以认为是反映了脑功能的某些方面的,例如在
脑子里对陌生环境勾画出一幅图像的能力。在做这样的工作时,新几内亚人在很大
程度上显得比西方人更加出色在行。当然,对于那些西方人从小就训练去做而新几
内亚人从来没有做过的工作,新几内亚人也常常做得不好。因此,来自偏远村庄的
未上过学的新几内亚人在进城时,在西方人看来就会显得呆头呆脑;反之,当我和
新几内亚人一起在丛林中时,我表现得连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如沿着丛林小路行走
或搭建一个遮蔽物)都不能胜任。在这种时候,我始终明白,我在新几内亚人看来
又是多么地呆头呆脑。对这些工作,新几内亚人从小就接受了训练,而我则从来没有。
为什么我觉得新几内亚人比西方人聪明这种印象可能是正确的,有两个理由容易得
到认可。首先,几千年来,西方人一直生活在有中央政府、警察和法制的、人口稠
密的社会里。在这些社会里,稠密人口中传染性的流行疾病(如天花)在历史上是
导致死亡的主因,而谋杀则比较罕见,至于战争状态则是例外,而不是普遍情况。
大多数逃脱了致命的传染病的欧洲人,也逃脱了其他一些潜在的死因,并把他们的
基因传给后代。今天,西方大多数存活的婴儿同样逃过了致命的传染疾病,而且不
管他们的智力和携带的基因如何,一样地传宗接代。相比之下,新几内亚人所生活
的社会,由于人口稀少,稠密人口中发生的那些流行疾病无法形成。相反,造成新
几内亚人传统的高死亡率的,是谋杀、长期的部落战争、意外事故和在获取食物中出现的问题。
在传统的新几内亚社会中,聪明人比不那么聪明的人更有可能逃脱导致高死亡率的
死因。然而,在传统的欧洲社会中,流行性疾病造成的死亡率的差异与智力几乎没
有任何关系,而是与取决于人体化学细节的遗传抵抗力有关。例如,血型为B或O的
人比血型为A的人对天花有更强的抵抗力。就是说,促进智力基因的自然选择,在新
几内亚比在人口稠密、政治上复杂的社会可能要无情得多,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
对人体化学组成的自然选择反而更有效力。
关于为什么新几内亚人可能会比西方人聪明这一点,除了这种遗传上的原因,还有
第二个原因。现代欧洲和美国的儿童花费大量的时间,被动地接受电视、广播和电
影所提供的娱乐。在一般的美国家庭中,电视机每天开7个小时。相比之下,传统的
新几内亚儿童几乎没有机会去接受这种被动的娱乐,而是把他们醒着的时间几乎全
部用来从事积极的活动,如和其他儿童或成年人谈话或游戏。几乎所有的对儿童发
展的研究全都强调童年刺激和活动在促进智力发展中的作用,同时着重指出了与童
年刺激减少相联系的不可逆转的智力障碍。对于新几内亚人表现出来的这种较优越
的一般智力作用,这种影响无疑提供了一种非遗传成分。
这就是说,就智力而言,新几内亚人可能在遗传方面优于西方人,他们在逃避对成
长极其不利的条件时也肯定优于西方人,而工业化社会的大多数儿童如今就是在这
种条件下长大的。当然,关于新几内亚人在智力方面的任何不利条件,没有丝毫可
以用来回答耶利的问题。遗传和童年成长这两个因素,可能不仅区别了新几内亚人
同西方人,而且也区别了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以及技术上原始的社会成员同一般说
来在技术上先进的社会成员。因此,必须把种族主义素来的那种臆断颠倒过来。欧
洲人尽管在遗传方面存在着不利条件,而且(在现代)他们在成长中也毫无疑问存
在着不利条件,那么为什么他们最后却能生产出很多货物?而对于新几内亚人,尽管我相信他们具有较高的智力,但为什么他们最后在技术上还是那样原始呢?
遗传学上的解释不是对耶利问题的唯一可能的答案。另一种受到北欧人欢迎的解释
是求助于想象中的气候作用,说什么他们家乡的寒冷气候对人的创造力和精力具有
刺激作用,而炎热、潮湿的热带气候则对人的创造力和精力具有抑制作用。也许,
高纬度的这种季节性的多变气候比不随季节变化的恒定的热带气候提出了更多的各式各样的挑战。也许,寒冷的气候要求人们为了生存必须具有更多的创造才能,因
为人们必须建造保暖的住宅和缝制保暖的衣裳,而在热带人们只要有较简陋的住房
并且不穿衣服就能生存下去。或者,可以把这种论点颠倒过来以得出同样的结论:
高纬度地区漫长的冬季使人们有大量时间可以坐在家里搞发明创造。
虽然这种解释以前曾流行一时,但它同样经不起推敲。我们将要看到,直到最近的
1000年前,北欧各民族对欧亚大陆文明没有作出过任何极其重要的贡献;他们只是
由于运气好才生活在某一个地理位置上,使他们有可能接受在欧亚大陆较温暖地区
发展起来的一些先进的东西(如农业、轮子、文字和冶金)。在新大陆,高纬度的
寒冷地区甚至更是人类的一个落后地区。唯一的发明了文字的印第安人社会出现在
北回归线以南的墨西哥;新大陆最古老的陶器来自位于热带的南美洲赤道附近;而
通常被认为在艺术、天文学和其他方面最先进的新大陆社会是在公元第一个一千年中位于热带的尤卡坦半岛和危地马拉的历史上有名的玛雅社会。
对耶利的问题的第三个答案提出了所谓干燥气候下低地河谷的重要性问题,因为这
种地方的高产农业依赖于大规模的灌溉系统,而这又需要有权力集中的政府机构。
之所以提出这种解释,是因为有一个事实是无庸置疑的,即已知的最早帝国和书写
系统出现在新月沃地的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以及埃及的尼罗河流域。在世
界上的其他一些地区,包括印度次大陆的印度河流域、中国的黄河和长江流域、中美洲的玛雅人居住的低地和秘鲁的沿海沙漠,水利系统也似乎与中央集权的政治组织密切有关。
然而,详尽的考古研究表明,复杂的灌溉系统并不是同权力集中的政府机构一起出
现,而是在过了相当一段时间之后才到来的。就是说,先是由于某种原因出现了政
治集权,然后才有可能建设复杂的灌溉系统。在世界上的这些地区,在政治集权之
前发生的至关重要的发展,没有一个同江河流域或复杂的灌溉系统有联系。例如,
新月沃地的粮食生产和乡村生活源于丘陵和山地,而不是源于低地河谷。在乡村粮
食生产开始在新月沃地的丘陵地带兴旺发达之后3000年左右,尼罗河流域仍然是一
个文化落后的地区。美国西南部的江河流域最后还是对灌溉农业和复杂社会起了支
撑作用,但只是在有了许多为社会所依赖的发展成果之后才做到这一点的,而这些
发展成果却是从墨西哥引进的。澳大利亚东南部的河谷仍然为没有农业的部落社会所占有。
然而,还有一种解释列举了使欧洲人能够屠杀或征服其他民族的直接因素—尤其是
欧洲的枪炮、传染病、钢铁工具和工业制成品。这种解释是正确的,因为显而易
见,这些因素都是造成欧洲人征服的直接原因。然而,这种假设是不全面的,因为
它仍然只提供了确定直接原因的一种近似的(初级阶段的)解释。它使人不由得想
去寻找终极原因:为什么最后带来枪炮、凶恶的病菌和钢铁的竟是欧洲人,而不是非洲人或印第安人?
至于在确定欧洲征服新大陆的终极原因方面,虽然已经取得了某些进展,但非洲仍然是一大难题。在非洲这个大陆上,原人进化的时间最长,解剖学上的现代人可能也起源于那里,那里的地方病如疟疾或黄热病使欧洲的探险者失去了生命。如果长期的领先优势有什么价值的话,那么为什么枪炮和钢铁不是首先出现在非洲,从而使非洲人和他们的病菌得以征服欧洲?同时,又用什么来说明何以澳大利亚土著未能超越使用石器的狩猎采集阶段呢?
在世界范围内对人类社会进行比较所出现的问题,曾经引起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们
的极大关注。说明这方面的努力的最著名的现代例证,就是阿诺德·汤因比的十二卷
本的《历史研究》。汤因比对23个先进的文明民族尤感兴趣,这23个民族中有22个
是有文字的,19个是欧亚大陆民族。他对史前史和比较单纯的没有文字的社会兴趣
较少。然而,现代世界不平等的根源却要追溯到史前阶段。因此,汤因比没有提出
耶利的那种问题,也没有去认真讨论我所认为的最广泛的历史模式。其他一些研究
世界史的可资利用的书,同样会把重点放在以往5000年中先进的、有文字的欧亚大
陆文明民族身上;这些书都是十分简略地提到哥伦布以前的印第安人文明,除了谈
到最近与欧亚大陆文明民族的相互影响外,它们对世界其余地区的讨论甚至更加简
略。在汤因比的尝试后,全世界对历史因果关系的综合研究已经受到大多数历史学
家的冷遇,被认为提出了一个显然难以解决的问题。
来自几个学科的专家对他们的问题提供了全球性的综合研究。尤其是一些生态地理
学家、文化人类学家、研究动植物驯化的生物学家和研究传染病对历史的影响的学
者们在这方面已经作出了有益的贡献。这些研究已经引起了人们对这个难题的某些
部分的注意,但它们所提供的只是那一直阙如的必要而广泛的综合研究的零碎片断而已。
因此,对于耶利的问题不存在可以普遍接受的答案。一方面,这种近似的解释是清
楚的:有些民族在其他民族之前就已有了枪炮、病菌、钢铁和带来政治与经济影响
力的其他因素;而有些民族则根本没有过这些带来影响力的因素。另一方面,这种
终极解释—例如,为什么青铜器很早就在欧亚大陆的一些地区出现,在新大陆是很
晚才在局部地区出现,而在土著人的澳大利亚则从来没有出现过—仍然是不清楚的。
我们目前缺乏这种终极解释,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知识缺口,因为最广泛的历史模式
仍然是这样原因不明。然而,更为严重的是道德缺口没有得到充填。对每个人来
说,不管他是不是明目张胆的种族主义者,至为明显的是,历史上不同民族的情况
是不同的。现代美国是一个按照欧洲模式创建的社会,它占有从印第安人那里掠夺
来的土地,吸纳了数以百万计的作为奴隶运到美洲来的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黑
人的后裔。现代欧洲却不是一个由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黑人塑造的社会,他们
并没有把数以百万计的印第安人作为奴隶运入欧洲。
这种结果完全是一边倒的:这里的情况不是51%的美洲、澳洲和非洲被欧洲人征服,
而49%的欧洲被印第安人、澳大利亚土著或非洲人征服。整个现代世界都是由一边倒
的结果来塑造的。这些结果必须得到不容变更的解释,这些解释应该比几千年前谁碰巧打赢了某个战役或谁在某一次发明了什么东西这些细节更为基本。
假定历史模式反映了民族之间的天生差异,这似乎是合乎逻辑的。当然,我们得到
的教导是,公开地这样说是不礼貌的。我们读到了一些声称证明了天生差异的专门
性研究成果;我们也读到了声称这些研究具有专门性谬误的反驳意见。我们在日常
生活中看到,在发生征服和奴隶贩运的几百年之后,有些被征服民族仍然构成了下
层社会。我们听说,这一点同样不应归咎于任何生物学上的缺陷,而应归咎于社会
不利条件和有限的机会。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得不感到疑惑。我们始终看到的是所有那些引人注目的持久
不变的民族地位差异。有人向我们保证说,这种对公元1500年以来世界上的不平等
所作的貌似清晰的解释是错误的,但却没有人告诉我们正确的解释是什么。在我们
对历史的广泛模式有了某种令人信服的、详尽的、得到一致同意的解释之前,大多
数人将继续认为,种族主义的生物学解释终究是正确的。对我来说,这似乎就是写
这本书的最强有力的论点。
新闻记者总是要求作者用一句话把篇幅很长的书加以概括。对本书来说,这样的一
句话就是:“不同民族的历史遵循不同的道路前进,其原因是民族环境的差异,而
不是民族自身在生物学上的差异。”
当然,环境地理和生物地理影响社会发展,这并不是什么新的观念。然而在今天,
这种观点已得不到历史学家们的青睐;它被认为是错误的或过分简单化的,或者被
讽刺为环境决定论而遭到忽视,或者把企图了解世界范围内的差异这整个问题看得
太难而束之高阁。然而,地理显然对历史产生了某种影响;有待回答的问题是这种
影响的程度如何,以及地理是否能够说明历史的广泛模式。
由于有几门从表面上看似乎与人类历史毫不相干的科学学科所提供的新的知识,以
新的眼光来看待这些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了。这些学科首先包括遗传学、分子生物
学和涉及农作物及其原始野种的生物地理学;这些学科再加上涉及家畜及其原始野
种的行为生态学;研究人类病菌及有关动物病菌的分子生物学;研究人类疾病的流
行病学;人类遗传学;语言学;对所有大陆和主要岛屿进行的考古研究;以及对技
术、文字和政治组织的历史研究。
这种学科的多样性向想要写一本书来回答耶利的问题的未来作者提出了一些问题。
这样的作者必须具有包括以上各学科的广博的专业知识,这样才能把相关的各种先
进知识加以综合。每个大陆的历史和史前史都必须同样地加以综合。这本书的主要
内容是历史,但所用的方法则是科学的—尤其是诸如演化生物学和地质学之类历史
科学的方法。这样的作者必须根据直接体验来了解一系列人类社会,从狩猎采集社
会到现代的太空时代文明,都要有所了解。
这些条件初看起来似乎是要求多个作者协同工作。然而,这种办法从一开始就注定
要失败,因为这个问题的实质是要建立一种统一的综合体系。这种考虑就规定了只
能有一个作者,尽管这样做会引起种种困难。不可避免的是,这个作者为了从许多
学科吸收材料将不得不浑身冒汗,并且将会需要许多同事对他进行指导。
甚至在耶利于1972年向我提出他的问题之前,我的经历已经使我涉足这些学科中的
几门。我的母亲是教师兼语言学家;我的父亲是儿童遗传疾病专科医师。由于有了
我的父亲做榜样,我怀着当医生的志向完成了我的小学和中学学业。在7岁时,我还
成了一个狂热的观察和研究野鸟的人。因此,在我大学本科的最后一年,我很容易
地就从起初想要从事医务工作这个目标转向生物研究这个目标。然而,从小学一直
到大学,我的训练主要在语言、历史和写作方面。甚至在决定要取得生理学博士学
位之后,我在研究院的第一年还差点放弃科学而去做一个语言学家。
1961年我完成了博士学业后,就把我的科学研究分成两个领域去进行:一个是分子
生理学,一个是演化生物学和生物地理学。演化生物学是一门历史科学,只能使用
一些不同于实验科学的方法,这对于我写作本书却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帮助。要设计
出一种研究人类历史的方法会有许多困难,但我在这方面的经验使我对这些困难了
然于胸。从1958年到1962年,我在欧洲生活,我的一些欧洲朋友的生活曾经遭到20
世纪历史的严重伤害,生活在他们中间使我开始更加认真地思考在历史的展开中因
果链是在如何起作用的。
在过去的33年中,我作为演化生物学家的现场调查工作,使我同范围广泛的人类社
会产生了密切的接触。我的专业是鸟类演化,我在南美、南部非洲、印度尼西亚、
澳大利亚,特别是新几内亚,曾经做过这方面的研究。通过同这些地区的土著人在
一起生活,我熟悉了许多技术上原始的社会,从狩猎采集社会到不久前还依靠石器
的部落农民和渔民们的社会。因此,大多数有文化的人认为不可思议的、遥远的史
前期生活方式,却是我的生活中最鲜明生动的部分。新几内亚尽管只占世界陆地面
积的很小一部分,但它所包含的人类多样性却大得不成比例。在现代世界上的6000
种语言中,有1000种只在新几内亚使用。在我研究新几内亚鸟类的过程中,由于需
要用近100种新几内亚语言列出一些鸟类的俗名,我对语言的兴趣被重新激发出来了。
所有这些兴趣产生了我最近的一本书,这是对人类进化的一种非技术性的描述,书
名叫做《第三种黑猩猩》。这本书的第十四章叫做《意外的征服者》,是试图了解
欧洲人同印第安人接触所产生的后果。在我完成了这本书之后,我认识到无论是史
前时代还是现代,民族之间的接触产生了同样的问题。我明白,我在那本书的第十
四章中努力解决的问题,实质上就是1972年耶利问我的那个问题,只不过把问题搬
到世界上的一个不同的地方罢了。就这样,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我终于可以试一
试去满足耶利的—也是我自己的好奇心。
本书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题为《从伊甸园到卡哈马卡》,它由3章组成。第一章
提供了一次关于人类进化和历史的旋风式的旅行,从大约700万年前我们刚从类人猿
分化出来时开始,一直延续到大约13000年前上一次冰期结束为止。我们将追踪人类
的祖先从我们在非洲的发祥地散布到其他大陆,以便弄清楚在那些常常用“文明的
兴起”一语来加以概括的事件开始前世界是什么情形。结果表明,某些大陆上的人
类发展经过一段时间后取得了对其他大陆上的人类发展的领先优势。
第二章简要地考察了岛屿环境在较小的时空范围内对历史的影响,从而使我们为探
究过去13000年中大陆环境对历史的影响作好准备。当大约3200年前波利尼西亚人
祖先向太平洋迁移的时候,他们碰到了一些和他们原来的环境大不相同的岛屿。在
几千年之内,波利尼西亚人祖先建立的这个社会在这些形形色色的岛屿上产生了一
系列子社会,从狩猎采集部落到原始帝国,形形色色,应有尽有。这种辐射性进化
可以起到模式的作用,用来说明自上次冰期结束以来,在不同的大陆上时间更长、
规模更大、但更少为人所了解的社会辐射性进化,为什么有的成了狩猎采集部落,
有的却成了帝国。
第三章通过同时代目击者的描述,再讲一讲历史上最具戏剧性的诸如此类的遭遇,
从而向我们介绍来自不同大陆的各民族之间的冲突。历史上的这次遭遇是:独立的
印加帝国的末代皇帝阿塔瓦尔帕在自己的整个军队的护卫下,在秘鲁城市卡哈马卡
被弗兰西斯科·皮萨罗和他率领的一小撮西班牙入侵者俘虏。我们可以确定近似因素
的链条,正是这些因素使皮萨罗得以俘虏阿塔瓦尔帕,并在欧洲人对美洲印第安人
的征服中发生了作用。这些因素包括西班牙的病菌、马匹、文化、政治组织和技术
(尤其是造船和武器制造)。这种对近似原因的分析是本书中容易做到的部分;困
难的部分是确定终极原因,因为正是终极原因产生了近似原因,产生了实际结果,
而不是产生可能相反的结果,即阿塔瓦尔帕到马德里俘虏了西班牙国王查理一世。
第二部分题为《粮食生产的出现和传播》,包括第四章到第十章。这一部分专门讨
论我认为是最重要的一组终极原因。第四章概述了粮食生产—即通过农业种植和畜
牧来生产食物,而不是靠狩猎和采集野生食物—是如何最终产生了使皮萨罗取得胜
利的直接因素。但是粮食生产的出现情况在全世界是不同的。我们将要在第五章看
到,世界上某些地区的民族靠自己来发展粮食生产;另一些族群在史前期从这些独
立的粮食生产中心学会了粮食生产;还有一些族群在史前期既不发展粮食生产也不
从别处学会粮食生产,而是直到现在仍然过着狩猎采集生活。第六章研究了只是在
某些地区促使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向粮食生产转变的诸多因素。
接着,第七、八、九章说明在史前时代农作物和牲畜是如何从原来的野生植物和动
物经过驯化而来的,而做这种驯化工作的早期农民和牧人连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这
样的结果。可以用作驯化的当地一批批动植物在地理上的差异,有助于说明为什么
只有几个地区成为独立的粮食生产中心,为什么粮食生产在某些地区比在另一些地
区出现得早。从原来的这几个中心,粮食生产向某些地区的传播比向另一些地区的
传播要迅速得多。造成粮食生产传播速度差异的一个重大因素原来竟是大陆的轴线
方向:欧亚大陆主要是东西向,而美洲和非洲则主要是南北向(第十章)。
因此,第三章概述了欧洲征服美洲印第安人的直接因素,第四章则概述了这些因素
从粮食生产这个终极原因发展而来。第三部分(《从粮食到枪炮、病菌与钢铁》,
第十一章到第十四章)从密集人口所特有的病菌的演化开始,对从终极原因到近似
原因的联系进行了考察(第十一章)。欧亚大陆的病菌杀死的印第安人和其他非欧
亚大陆民族,比欧亚大陆的枪炮或钢铁武器所杀死的要多得多。相反,在新大陆,
很少有或根本没有任何危险的病菌在等待未来的欧洲征服者。为什么病菌的交流这
样不相等?在这里,近来分子生物学的研究成果在把病菌和粮食生产的出现相联系
方面是富于启发性的,而这两者的联系在欧亚大陆要远远超过美洲。
另一条因果链是从粮食生产到文字,文字可能是过去几千年中最重要的一项发明
(第十二章)。在人类历史上,文字只经历过少数几次进化,而发明文字的地区又
是各自区域中粮食生产出现最早的地方。所有其他有文字的社会也都经历了同样的
进化,或者是由于文字的传播,或者是由于文化的传播,而这种文化又是来自最初
的少数几个中心之一。因此,对于研究世界史的人来说,文字这一现象对研究另一组重要的因果关系尤其有用,即地理对思想和发明的传播的方便程度所具有的影响。
适用于文字的情况也适用于技术(第十三章)。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技术创新是不
是完全依赖于少数发明家—天才,依赖于许多具有特质的文化因素,以致不可能去
了解技术的世界模式。事实上,我们将会看到,奇怪的是,大量的这类文化因素使
了解技术的世界模式变得更容易了,而不是变得更困难了。粮食生产使农民能够生
产出多余的粮食,从而使农业社会得以养活专职的从事手工艺的专门人材,因为这
些人的工作不是种植他们自己吃的粮食,而是发展技术。
除了养活抄写员和发明家外,粮食生产还使农民能够养活政治家(第十四章)。以
狩猎和采集为生的流动人群相对而言都是平等主义者,他们的政治活动范围局限于
自己的地区以及与邻近人群结盟关系的改变。随着稠密的、定居的、从事粮食生产
的人口的出现,酋长、国王和官员也出现了。这种行政体系不但对管理幅员广阔、
人口众多的领地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对维持常备军、派遣探险舰队和组织征服战争
也是至关重要的。
第四部分(《在五章中环游世界》,第十五章至第十九章)把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
所讲的内容应用于每个大陆和一些重要的岛屿。第十五章研究了澳大利亚本身的历
史,以及原来和澳大利亚相连、属于同一大陆的新几内亚这个大岛的历史。澳大利
亚是近代技术最简陋的人类社会的所在地,也是其自身没有发展粮食生产的唯一大
陆。澳大利亚的情况是对关于人类社会的洲际差异理论的一次决定性检验。我们将
会看到,甚至在邻近的新几内亚的大多数族群成了粮食生产者的时候,为什么澳大
利亚的土著却仍然以狩猎采集为生。
第十六章和第十七章把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的发展结合成整个地区的一幅画面,这
个地区包括东亚大陆和太平洋诸岛。中国粮食生产的出现,引起了史前期的人口或
文化特征的几次大迁移,或两者的同时迁移。其中有一次迁移发生在中国本土,造
成了我们今天所知道的中国这个政治和文化现象。另一次迁移在几乎整个热带东南
亚地区导致了最后来自中国南部的中国农民取代了以狩猎采集为生的本地人。还有
一次迁移是南岛人的扩张,这次迁移同样取代了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的以狩猎采集
为生的本地人,并扩大到最遥远的波利尼西亚诸岛,但未能在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
大部分地区殖民。对研究世界史的人来说,东亚和太平洋各民族之间发生的所有这
些冲突具有双重的重要性:这些冲突形成了现代世界三分之一人口生存的国家,在
这些国家中,经济权力正日益集中;这些冲突还为了解世界其他地方一些民族的历
史提供了特别清晰的模式。
第十八章又回到第三章里提出的问题,即欧洲民族和美洲印第安人之间的冲突。总
结一下新大陆和欧亚大陆西部地区过去13000年的历史,可以弄清楚欧洲对美洲的征
服只不过是两条漫长的通常互不相干的历史轨迹的顶点。这两条轨迹的差异表现在
这两个大陆在可驯化的动植物、病菌、定居年代、大陆轴线走向以及生态障碍方面
的差异。
最后,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历史(第十九章)与新大陆的历史不但存在着悬
殊的差异,而且也具有显著的相似之处。造成欧洲人与非洲人的冲突的那些因素,
同样造成了欧洲人与印第安人的冲突。结果,欧洲人的征服并没有在非洲撒哈拉沙
漠以南地区建立大片的或长期的殖民地,只有非洲的南端是例外。具有更持久意义
的是非洲内部大规模的人口转移,即班图人的扩张。这都是由许多同样的原因引发
的,也就是在卡哈马卡、在东亚、在太平洋诸岛以及在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自始至
终都在发生作用的那些原因。
我不抱任何幻想,以为本书已成功地说明了各大洲过去13000年的历史。显然,要想
在一本书里做到这一点是不可能的,即使我们真正地了解所有这些答案,我们也不
可能做到,何况我们并不了解呢。至多,本书确定了几组环境因素,我认为这些因
素提供了对耶利的问题的大部分答案。承认这些因素也就是突出了原因不明的剩下
来的几个问题,而了解这些问题则是将来要做的事。
尾声题为《人类史作为一门科学的未来》,列出了剩下来的几个问题,包括欧亚大
陆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问题,与环境无关的文化因素的作用,以及个人的作用。也
许,这些未解决的问题中最大问题是确立人类史作为一门历史科学的地位,就像演
化生物学、地质学和气候学这类已经得到承认的历史科学一样。对人类历史的研究
的确会碰到一些真正的困难,但这些已经得到承认的历史科学也碰到一些同样的挑
战。因此,在这些不同领域中发展起来的方法在人类史这个领域中也可能证明是有用的。
然而,我希望我已经使读者相信,历史并不“就是一个又一个讨厌的事实”,就像一个愤世嫉俗者说的那样。的确存在着适用于历史的广泛模式,而寻找对这些模式的解释不但令人陶醉,也是大有裨益的。
第一部分 从伊甸园到卡哈马卡
第一章 走上起跑线
用以比较不同大陆的历史发展的合适起点是公元前11000年左右。这个年代大致相当于世界上一些地区村社生活的开始。这时,美洲毫无疑问已经出现了首批定居者,更新世和上一次冰期已经结束,地质学家所说的全新世已经开始。在那个年代的几千年内,动植物的驯化至少在世界上的一个地方开始了。从那时起,某些大陆上的族群是否已经比其他大陆上的族群领先一步或处于明显优势呢?
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这种领先优势经过13000年的扩大,也许可以为耶利的问题
提供答案。因此,这一章将要就各大陆的人类历史进行一次旋风式的旅行,从我们
作为一个物种的起源开始,经过几百万年,直到13000年前。这一切现在将要浓缩在
不到20页的篇幅里。当然,我对细节忽略不计,只谈谈在我看来与本书最相关的一些趋势。
我们活着的近亲是现存的3种类人猿:大猩猩、普通黑猩猩和矮脚黑猩猩(也叫倭黑
猩猩)。这3种猩猩只生活在非洲,那里又有丰富的化石证据,这就表明人类初始阶
段的演化是在非洲进行的。人类的历史与动物的历史分道扬镳,大约在700万年前开
始于非洲(据估计在500万至900万年之前)。约当此时,非洲猿的一个种群分成了
几个种群,其中一支继续演化成现代大猩猩,一支演化成两种现代黑猩猩,还有一
支则演化成人类。大猩猩这一支的分化显然稍早于黑猩猩与人类之间的分化。
一些化石表明,我们的直系祖先到了大约400万年前基本上已能直立,然后在大约
250万年前身体开始长高,相对脑容量开始增大。这些猿人通常叫做非洲南方古猿、
能人和直立人,他们显然是按照这个顺序进行演化的。虽然大约在170万年前即已达
到了直立人这个阶段,但直立人也只是在身材方面和现代人接近,他的脑容量几乎
仍然不到我们的一半。石器在大约250万年前已很普遍,但它们仍然不过是最粗糙的
石片和石头砍凿器。就动物学上的含意和鉴别来说,直立人已不再是猿了,但与现
代人仍相去甚远。
人类在这方面的全部历史,在人类于大约700万年前起源后的最初500万或600万年
中,仍然局限于非洲。首先走出非洲的人类祖先是直立人,这已从东南亚爪哇岛上
发现的化石得到证明,这些化石通常称之为爪哇人(见图1.1)。年代最久远的爪
哇“人”化石—当然,它们实际上可能是爪哇女人的化石—其年代通常被认为约
100万年前。然而,最近有人认为,其年代实际上是180万年前。(严格地说,直立
人这个名称属于这些爪哇化石,而归入直立人一类的非洲化石也许应该有一个不同
的名称。)目前,对于欧洲人类公认的最早证据产生在大约50万年前,但也有人认为时间可能更早。人们当然可以假设,人类既然可以移居亚洲,自然也可以移居欧洲,因为欧亚大陆是一个大陆板块,没有什么重大屏障把它分隔开。
图1.1 人类在全世界的扩张
这说明了一个将在本书中反复出现的问题。每当某个科学家宣布发现了“最早的Ⅹ”—不管这个Ⅹ是欧洲最早的人类化石,是墨西哥引种归化的玉米的最早证据,或是任何地方最早的任何东西—这一宣布又刺激了其他科学家去发现更早的东西以便更胜一筹。事实上,必定有某个真正“最早的Ⅹ”,而所有宣布的更早的Ⅹ都是假的。然而,我们将会看到,几乎对于任何Ⅹ来说,对所谓更早的Ⅹ每年都会有新的发现和宣布,并驳斥了前几年所宣布的某些或全部更早的Ⅹ。对这类问题,常常要花几十年时间去仔细探究,考古学家们才能达成共识。
到了大约50万年前,人类化石的头骨变得较大、较圆也较少棱角,这已和较早的直
立人的骨骼有所不同。50万年前的非洲人和欧洲人的头骨与我们现代人的头骨已相
当近似,所以被归入我们智人这一类,而不是归入直立人一类。这种区别是带有任
意性的,因为智人是从直立人演化而来的。然而,这些初期的智人在头骨的细节上
仍和我们不同,他们的脑容量比我们的小得多,他们的制造物和行为更是明显地和
我们不同。现代的制造石器的民族,如耶利的曾祖父这一辈人,会对50万年前的石
器嗤之以鼻,认为极其粗糙。对于如今可以有把握证明的我们祖先当时的文化业
绩,唯一可以用浓墨重彩加上一笔的是火的使用。
最初的智人除了他们的残骸和那些粗糙的石器外,没有给我们留下艺术品、骨器或
其他任何东西。澳大利亚仍然没有人类,这原因显而易见:从东南亚到达那里必须
乘船。在美洲也没有人类,因为可能要等到占据欧亚大陆最靠近美洲的地方(西伯
利亚)先有人烟,可能还需要造船技术。(现在分隔西伯利亚和阿拉斯加的白令海
峡,随着冰期海平面的不断升降,有时是一片海峡,有时是一座洲际陆桥。)然而,无论是造船或是在寒冷的西伯利亚生存,对最初的智人来说仍然是力所不及的。
从50万年前往后,非洲和亚欧大陆西部的人类彼此之间以及和东南亚人类之间,从
骨骼的细节来看在继续分化。从13万到40万年前,欧洲和亚洲西部人口的集中体现
是特别众多的骨骼化石,他们被认为是尼安德特人,有时被归入一个单独的人种—
尼安德特人。尽管尼安德特人在许多漫画里被描绘成住在洞穴里像猿一样的野蛮
人,但他们的脑却比我们的还要稍大一些。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他们还是第一批
懂得埋葬死者、照顾病人的人。然而,同现代新几内亚人的磨光石斧相比较,他们
的石器仍显得粗糙,他们还不曾造出形制标准、形状多样、每件都有其明确功用的工具来。
现在保存下来的、与尼安德特人同时的少数几个非洲人的骨骼残片,与其说像尼安
德特人的骨骼,不如说更像我们现代人的骨骼。我们知道,甚至更少的东亚人的骨
骼残片被保存了下来,但他们似乎与非洲人和尼安德特人也不相同。至于当时的生
活方式,保存得最好的证据是非洲南部一些遗址上堆积的石头制品和被捕食动物的
残骨。虽然这些10万年前的非洲人和与他们同时代的尼安德特人相比,他们的骨骼
更像现代人的骨骼,但他们所制造的石器基本上和尼安德特人的石器同样粗糙,仍
然缺乏标准的形制。他们也没有任何保存下来的艺术品。从他们捕食的各种动物的
骨头这个证据来看,他们的狩猎技巧平常,他们主要捕杀那些易于捕杀、毫无危险
的动物。他们还不曾干过猎杀野牛、野猪和其他危险猎物的事。他们甚至不会捕
鱼:在他们的紧靠海岸的遗址中没有发现鱼骨和鱼钩。他们和同时代的尼安德特人
仍然不能算作完全的人。
人类历史终于在大约5万年前开始了,也就是在我所说的“大跃进”时期。这种大跃
进的最早的明确迹象是在东非遗址出土的标准石器和第一件保存完好的首饰(鸵鸟
蛋壳做的珠子项链)。同样的情况不久又出现在近东和东南欧,然后(约4万年前)
又出现在西南欧,那里大量的人工制品与称作克罗马努人的完全现代人的骨骼一起
被发现了。此后,保留在考古遗址中的人类遗物变得越来越令人关注,使人毫不怀
疑我们正在与之打交道的是在生物学上和行为上的现代人。
在克罗马努人的遗物堆积中不仅有石器,而且还有骨器。骨器易于成形(如做成鱼
钩)这一点显然是以前的人所没有认识到的。有些工具做成了各种不同的特殊形
状,就像现代的工具一样,有针,有锥子,有雕刻工具,还有其他等等,对它们的
功用我们全都一目了然。出土的不仅仅是单件工具,如手持的刮削器,出土的还有
多件复合工具。在克罗马努人遗址上可以认出来的复合武器包括鱼叉、梭镖投掷
器,最后还有弓箭,这些都是步枪和其他现代复合武器的前身。这些能在安全距离
内进行捕杀的有效手段可以用来猎取犀牛、大象之类的危险猎物,而发明了用来结
网、做钓鱼线和陷阱的绳子,就使我们的饮食又增加了鱼和鸟这样的美味。房屋和
缝制服装的残迹,证明了人类在寒冷气候下生存的能力大大提高了,而残留的首饰
和仔细埋葬的骸骨,则表明了革命性的审美观和精神层次上的发展。
在一直保存完好的克罗马努人的物品中,最著名的是他们的艺术作品:壮丽的洞穴
壁画、雕像和乐器,这些东西我们今天仍然当作艺术品来欣赏。任何人只要到法国
西南部拉斯考洞穴去一趟,看看那里画的和实物一样大小的野牛和野马,直接体验
一下壁画所产生的那种难以抗拒的力量,他立刻就会了解,壁画的创作者不仅在形
骸上而且在心灵上必定都已现代化了。
显然,从大约10万年到5万年前,我们祖先的能力发生了某种重大的变化。那次大跃
进提出了两个未解决的主要问题,即其触发原因及发生地点问题。至于原因问题,
我曾在《第三种黑猩猩》一书中主张,是喉的完善为现代语言提供了解剖学的基
础,而发挥人的创造力是要大大依靠语言的。而另外一些人则提出,在当时脑容量
不变的情况下脑组织发生的变化,使现代语言成为可能。
至于这个大跃进发生的地点问题,它是不是发生在某一个地理区域,发生在某一群
人当中,因而使他们能够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并取代了世界上其他地方以前的那
些人?或者,它是不是在不同地区同时发生,而今天生活在这每一个地区的人可能
就是大跃进前生活在该地区的人的后代?在非洲出土的、看上去相当现代的、大约
10万年前人的头骨,一直被用来支持前一种观点,认为大跃进明确地发生在非洲。
(对所谓线粒体DNA的)分子研究起初也是用现代人发源于非洲这种说法来解释的,
虽然这些分子发现的含义目前仍然值得怀疑。另一方面,千百万年前生活在中国和
印度尼西亚的人的头骨,则被一些体质人类学家认为分别显示了仍可在现代中国人
和澳大利亚土著居民身上发现的一些特征。果真如此,那么这一发现可能表明现代
人的平行演化和发源于多个地区,而不是发源于一个伊甸园,这个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主张现代人发源于一个局部地区,接着向外扩散,到后来又取代了其他地方的人,
这方面最强有力的证据似乎是在欧洲。大约4万年前,克罗马努人带着他们现代人的
体格、优良的武器和其他先进的文化特征进入欧洲。不出几千年,尼安德特人不复
存在,虽然几千年来,他们作为欧洲唯一的居民,一直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这
个结果有力地表明了,现代的克罗马努人以某种方式利用他们的远为优良的技术和
他们的语言技能或智慧,用病菌传染、杀害或取代了尼安德特人,而又很少或根本
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尼安德特人和克罗马努人之间的混合现象。
这种大跃进同我们的祖先在欧亚大陆定居以来第一次被证实的人类地理的重大扩
张,在时间上不谋而合。这次扩张包括占据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这两个地方在当
时还连在一起成为一个大陆。许多用碳—14测定的遗址证明,从4万年到3万年前
(还有那照例必有的对正确性提出质疑而认为时间多少要早一些的主张),人类已
在澳大利亚/新几内亚出现了。从开始有人居住的很短时间内,人类已扩散到整个
大陆,并对那里形形色色的栖息地,从新几内亚的热带雨林和高山地区,到澳大利
亚干燥的内陆和潮湿的东南角,都已能适应。
在冰川时代,海洋中大量的水被锁闭在冰川中,因此全世界海平面要比现在低几百
英尺。结果,现在亚洲和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婆罗洲、爪哇和巴厘这些岛屿之
间的浅海当时成了干燥的陆地。(其他一些水浅的海峡如白令海峡和英吉利海峡情
况也是如此。)东南亚大陆边缘比现在的位置要往东700英里。然而,在巴厘岛和澳
大利亚之间的印度尼西亚中部诸岛仍然为一些深水海峡所包围和分隔。那时候,要
从亚洲大陆到达澳大利亚/新几内亚,仍然需要渡过至少8个海峡,其中最宽的一个
海峡至少有50英里宽。被大多数这样的海峡分隔开的岛屿彼此隔海相望,但从澳大
利亚看不见印度尼西亚,即使最近的岛屿—帝汶岛和塔宁巴岛。因此,对澳大利亚
/新几内亚的占有是一个重大事件,因为那需要有水运工具,因此这一点显然提供
了关于历史上使用水运工具的最早证据。直到大约3万年后(13000年前)才有了除
地中海外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出现了水运工具的有力证据。
起先,一些考古学家认为,向澳大利亚/新几内亚移居可能是意外的结果:有几个
人在印度尼西亚的一个岛屿旁的木筏上捕鱼时被卷入海中。有一个极端的设想把首
批移民描绘为其中有一个怀有男性胎儿的年轻孕妇。但是,相信这种偶然移民论的
人却由于最近的一些发现而大吃一惊,这些发现表明,到了大约35000年前,在新几
内亚东面还有一些岛屿紧接在新几内亚本土之后也有人移居了。这些岛屿是俾斯麦
群岛中的新不列颠岛和新爱尔兰岛,以及所罗门群岛中的布喀岛。布喀岛即使从西
边最近的岛屿也无法看到,因此到达这个岛屿的唯一办法就是渡过大约100英里宽的
水面。因此,早期的澳大利亚人和新几内亚人可能是有意识地渡水前往一些看得见
的岛屿,同时由于经常使用水运工具,他们不断地在无意中抵达了甚至看不见的、
遥远的岛屿。
除了人类自到达欧亚大陆以来第一次使用水运工具和扩大活动范围外,对澳大利亚
/新几内亚移民还与另一个重大的第一次联系在一起:人类第一次大规模灭绝大型
动物物种。今天,我们把非洲看作是大型哺乳动物的大陆。现代欧亚大陆也有许多
种大型哺乳动物(虽然数量显然没有非洲塞伦格蒂大平原上的那样多),如亚洲
犀、大象和老虎,以及欧洲的驼鹿、熊和(在古典时期前的)狮子。今天的澳大利
亚/新几内亚没有同样的大型哺乳动物,事实上连大于100磅重的袋鼠的哺乳动物也
没有了。但澳大利亚/新几内亚以前也曾有过它自己的一批多种多样的大型哺乳动
物,包括大袋鼠,和其状如犀、其大如牛、叫做古草食有袋动物的有袋类动物,以
及有袋类的“豹”。它以前还有一种体重400磅状如鸵鸟的不会飞的鸟,以及一些大
得吓人的爬虫,包括一种一吨重的蜥蜴、一种巨蟒和陆栖鳄鱼。
澳大利亚/新几内亚的所有这些巨型动物在人类到达后全都消失了。虽然对于这些
动物灭亡的确切时间一直存在争议,但有几个澳大利亚考古遗址,其年代绵延几万
年之久,动物遗骨沉积惊人地丰富,在经过仔细地发掘之后,竟没有发现有关过去
35000年中现已灭绝的巨型动物的一丝痕迹。因此,这种巨型动物大概在人类到达澳
大利亚不久后就灭绝了。
如此众多的大型动物几乎同时消失这一点引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什么造成
了这种情况?一个显而易见的可能答案是:它们被首批到达的人类杀光了或间接消
灭了。请记住:澳大利亚/新几内亚的动物曾经在没有人类猎杀的情况下演化了几
百万年。我们知道,加拉帕戈斯群岛南极的鸟类和哺乳动物同样也是在没有人类的
情况下演化的,并且直到现代才看见了人,所以今天仍然温顺得不可救药。如果不
是环境保护主义者采取了保护性措施,它们可能已经很快灭绝了。在其他一些最近
才发现的岛上,由于保护措施没有很快实施,消灭动物的事的确发生了:一个这样
的受害者就是毛里求斯岛的渡渡鸟,渡渡鸟实际上已成了一种绝种的象征。我们现
在还知道,在史前时代已有人移居的、如今得到详细研究的每一个海洋岛屿上,人
类的移居都导致了一阵灭绝动物的行动,这个行动的受害者包括新西兰的恐鸟、马
达加斯加岛的大狐猴和夏威夷的不能飞翔的巨型野鹅。正像现代人向不知害怕的渡
渡鸟和海岛海豹走过去并把它们杀死一样,史前人大概也是向不知害怕的恐鸟和大
狐猴走过去并把它们杀死的。
因此,关于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的巨型动物消失的一个假设是,它们在大约4万年前
遭到了同样的命运。相形之下,倒是非洲和欧亚大陆的大多数大型哺乳动物活到了
现代,因为它们已和猿人一起共同进化了几万年或几百万年。因此,由于我们祖先
开始时并不高明的狩猎技巧提高得很慢,它们就有了充裕的时间来逐步形成对人类
的恐惧。对渡渡鸟、恐鸟,也许还有澳大利亚/新几内亚的巨型动物来说,它们的
不幸是在毫无演化准备的情况下,突然遭遇了狩猎技巧已经充分发展起来的现代人
的入侵。
然而,就澳大利亚/新几内亚的情况而言,对这种所谓过度猎杀的假设也并非没有
人提出异议。一些持批评意见的人强调指出,迄今还不曾有人用文献证明这是澳大
利亚/新几内亚某种绝种的巨型动物的遗骨,也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它是被人
杀死的,或甚至曾经同人类生活在一起。为过度猎杀的假设进行辩护的人则回答
说:如果这种灭绝行动完成得十分迅速,而且是在很久以前,例如大约4万年前的几
千年内就完成了,那么你几乎不可能找到猎杀的遗址。那些持批评意见的人则回敬
以一种相反的理论:这些巨型动物是死于气候的变化,例如在本已长期干旱的澳洲
大陆发生了严重的旱灾。这方面的争论仍在继续。
就我个人来说,我无法理解的是,澳大利亚巨型动物在其澳大利亚的几千万年的历
史中何以历经无数的干旱而不死绝,后来却决定几乎同时倒毙(至少在几百万年这
个时间范围内),而时间又正好和第一批人类到达的时间碰巧一致。这些巨型动物
灭绝的地方不仅有澳大利亚中部的干旱地区,而且还有潮湿的新几内亚/澳大利亚东
南部地区。它们灭绝于一个个栖息地,从沙漠地带到冷雨林和热带雨林,无一例
外。因此,在我看来,极有可能的是,这些巨型动物确实是被人消灭的,直接地
(被杀来当食物)和间接地(由于人为引起的火灾和栖息地的改变)。但是,过度
猎杀的假设也好,气候变化的假设也好,不管哪一个假设证明是正确的,我们将会
看到,澳大利亚/新几内亚所有大型动物的消失对其后的人类历史带来了严重的后
果。这些动物绝种了,本来可以用来驯化的所有大型野生动物也就被消灭了,这就
使澳大利亚土著和新几内亚人再也没有一种属于本地的家畜了。
因此,人类移居澳大利亚/新几内亚差不多到大跃进的时候才实现。随后接着发生
的人类活动范围的又一次扩张,是进入欧亚大陆的最寒冷地区。虽然尼安德特人生
活在冰川时代,对寒冷的气候已经适应,但他们再没有向北进一步深入,只到德意
志北部和基辅为止。这并不奇怪,因为尼安德特人显然没有针,没有缝制的衣服、
温暖的住房以及其他为在最寒冷气候中生存所必不可少的技术。从解剖学看,确实
掌握了这种技术的现代民族,在大约2万年前进入西伯利亚(对此通常都有一些认为时间还要早得多的说法)。这一扩张可能就是欧亚大陆长毛象和长毛犀绝种的原因。
随着人类在澳大利亚/新几内亚的定居,现在人类已占据了可以居住的5个大陆中的3个。(在本书中,我始终把欧亚大陆算作一个大陆,我没有把南极大陆计算在内,
因为南极大陆直到19世纪才有人到达,而且从来没有任何自给自足的居民。)这样
就只剩下两个大陆:北美洲和南美洲。它们无疑是最后两个有人定居的大陆,这原
因很明显,因为从旧世界到达美洲要么用船(甚至在印度尼西亚直到4万年前才有证
据表明已有了船,而欧洲要晚得多才有船)去渡海,要么得先占有西伯利亚(直到
大约2万年前才有人居住)以便通过白令陆桥。
然而,不能肯定的是,在大约35000年前到14000年前这段时间里,美洲究竟于何时
第一次有人移居。美洲最古老的没有争议的人类遗存是公元前12000年左右的阿拉斯
加遗址,随后是加拿大边界以南的美国和墨西哥的大量遗址,时间是公元前11000年
以前的几百年。后一种遗址称为克罗维遗址,是按照新墨西哥州克罗维城附近的那
种类型的遗址命名的。这些遗址上具有代表性的巨大的石制矛头第一次得到确认。
现在已知有数以百计的克罗维遗址散布在北美南部的美国本土全部48个州,往南直
到墨西哥。在那以后不久,关于存在人类的没有争议的证据出现在亚马孙河地区和
巴塔哥尼亚高原。这些事实提供了这样的解释,即克罗维遗址用实际材料证明了美
洲第一次有人移居,这些人迅速繁衍、扩张,布满了这两个洲。
人们开始时会感到惊讶:克罗维的子孙们竟能在不到1000年的时间里到达美加边界
以南8000英里处的巴塔哥尼亚高原。然而,说得简单一点,就是平均每年只向前推
进8英里,这对于那些以狩猎和采集为生的人来说简直是小事一桩,因为他们平常在
寻找食物时,在一天之内也可能走这么远的距离。
人们开始时同样会感到惊讶:美洲显然很快就布满了人,所以他们就有目的地不断
往南朝巴塔哥尼亚高原推进。如果人们停下来考虑一下实际人数,这种人口增长也
就不足为奇了。如果美洲最终容纳以狩猎采集为生者的人数,达到平均人口密度稍
低于每平方英里一个人(对于现代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
值),那么整个美洲地区最终就能容纳1000万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但是,即使最
初的移民只有100个人,而他们的人数以每年1.1%增加,那么,不出1000年,人口
最高可达1000万人。每年1.1%的人口增长率又是小事一桩:在现代,当人们向处
女地移民,就像英国皇家海军“邦蒂”号上的反叛者和他们的塔希提妻子向皮特凯
恩岛移民那样,曾经观察到的人口增长率高达每年4.3%。
克罗维猎人在到达后的开头几百年内留下的大量遗址,类似于得到考古证明的有关
毛利人祖先在较晚近时期发现新西兰后所留下的大量遗址。解剖学上的现代人在更
早得多的时候已经向欧洲移民以及在澳大利亚/新几内亚定居,有关这方面的大量遗
址也已得到了证明。这就是说,关于克罗维现象及其在美洲扩展的每一件事,都是
和对历史上其他一些没有争议的向处女地移民的发现一致的。
克罗维遗址突然出现在公元前11000年前的几百年中,而不是出现在公元前16000或
21000年前的几百年中,这可能会有什么意义呢?请记住:西伯利亚终年严寒,在更
新世冰期的很大一部分时间里,连绵不断的冰原在整个加拿大成了无法通行的障
碍。我们已经看到,对付严寒所需要的技术,要到解剖学上的现代人在大约4万年前
大批进入欧洲之后才出现,而人类向西伯利亚移民还要晚2万年。最后,这些早期的
西伯利亚人到了对面的阿拉斯加,或是由海路渡过白令海峡(甚至在今天也只有50
英里宽),或是在白令海峡还是干燥陆地的冰川时代徒步走过去的。白令陆桥在其
几千年的间歇存在期间可能宽达1000英里,覆盖着一望无际的苔原,适应了寒冷条
件的人是容易越过的。最近一次,当大约公元前14000年后海平面上升时,陆桥被水
淹没,又一次成了海峡。不管这些早期的西伯利亚人是徒步走到阿拉斯加的还是划
船过去的,阿拉斯加有了人迹的最早的可靠证据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2000年左右。
在那以后不久,加拿大的冰原上出现了一条由北向南的没有冰雪的走廊,使首批阿
拉斯加人得以从中通过,来到了现代加拿大城市埃德蒙顿周围的北美大平原。这就
为现代人消除了阿拉斯加和巴塔哥尼亚高原之间最后的严重障碍。埃德蒙顿的这些
开路先锋们可能发现大平原上到处都是猎物。他们就在这里繁衍生息,他们的人数
增加了,于是逐步地向南扩散,最后占据了整个西半球。
克罗维现象的另一个特征和我们关于加拿大冰原以南首次出现了人类这一推测不谋
而合。和澳大利亚/新几内亚一样,美洲原来也是到处都有大型哺乳动物。大约在
15000年前,美洲西部的情形很像今天非洲塞伦格蒂大平原,有成群的大象和被狮子
及猎豹追逐的野马,还有许多诸如骆驼和巨型地懒之类的奇异动物。正和在澳大利
亚/新几内亚一样,在美洲大多数这样的大型哺乳动物也灭绝了。这些动物的灭绝在
澳大利亚大概发生于3万年前,而在美洲则发生在大约17000年到12000年前。这些
已经灭绝的美洲哺乳动物留有大量的骨骼,其年代也已得到精确的测定,因此可以
确认它们的灭绝发生在公元前11000年左右。也许,灭绝时间测定得最精确的两种动
物是沙斯塔的地懒和大峡谷地区哈林顿的石山羊;这两种动物的种群在公元前11100
年前后的一两百年内就消失了。不管是否是由于巧合,这个年代同克罗维的猎人到
达大峡谷的年代是一致的,即使有误差,也是在实验的许可范围之内。
在许多毛象骨骼的肋骨之间都嵌着克罗维人的矛头,这一发现表明,上述年代的一
致并非巧合。克罗维的猎人们在美洲向南推进,遇到了以前从未见过人的大型动
物。他们可能发现这些美洲动物很容易杀死,于是就把它们消灭了。一种相反的理
论说,美洲的大型动物之所以灭绝,是由于上一次冰期结束时发生的气候变化,而
这一气候变化(对现代古人类学家来说,是解释混乱)也是发生在公元前11000年左右。
关于美洲大型动物灭绝的气候理论和关于澳大利亚/新几内亚大型动物灭绝的气候理
论,就我个人而言,是同一个问题。美洲的这些大型动物已经熬过了前面的22次冰
期。为什么它们中的大多数却要在面对所有这些可能无害的人类时,选定第23次冰
期一齐死去呢?为什么它们在所有栖息地都消失了,不仅在那些缩小了的栖息地消
失了,而且在上一次冰期结束时大大扩大了的栖息地也消失了?因此,我推测这是
克罗维猎人干的,但这一争论仍然没有解决。不管哪种理论证明是正确的,本来可
以由美洲土著驯养的大多数种类的大型野生哺乳动物从此被消灭了。
同样没有解决的问题是:克罗维猎人是否真是最早的美洲人。事情总是这样:每当
有人宣布发现了什么最早的东西时,就会不断地有人作出新的宣布,说是在美洲发
现了克罗维人以前的人类遗址。每一年,这些新的宣布中总有几项在当初作出时的
确显得令人信服而又激动人心。接着,关于如何去解释这些发现,这个不可避免的
问题产生了。所报道的在遗址中发现的石器真的是人工打造的,或者不过是天然的
特定形状的石块?所报道的用碳—14测定法测定的年代是否真的很正确,且不会由
于可能困扰碳—14测定法的许多难题中的任何一个难题而变得毫无价值呢?如果这
些年代是正确的,那么它们是不是真的和人类的制品有关,而不恰好是一块15000年
的木炭落在了实际上是在9000年前打造的一块石器旁边?
为了说明这些问题,请考虑以下这个常被引用的所谓比克罗维更早的发现的典型例
子。在巴西的一个叫做佩德罗弗拉达的岩棚上,一些考古学家发现了一些无疑是人
画出来的洞穴壁画。他们还发现,在一处悬崖的底下有一堆堆石头,其中有些石头
的形状表明它们可能是一些粗糙的石器。此外,他们还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些被认为
是炉灶的东西,里面烧过的木炭用碳—14测定法测得的年代是大约35000年前。关
于佩德罗弗拉达的论文被发表在权威的有高度选择性的国际科学杂志《自然》上。
但是,在那悬崖底下的那些石头中,没有一块石头像克罗维人的矛头和克罗马努人
的石器那样一眼就可看出是人类制造的工具。如果几十万块石头在几万年的过程中
从高高的悬崖上落下,其中有许多在撞击下面的石头时变成了屑片和碎裂开来,有
些会碰巧像人工削凿成的粗糙的石器。在西欧和亚马孙河地区的其他地方,考古学
家们用碳—14测定法测定了当时在洞穴壁画上所使用的颜料,但在佩德罗弗拉达没
有这样做。在周围地区经常发生森林火灾,大火把木头烧成了木炭,而木炭又经常
被风和溪水卷进洞穴。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把35000年前的木炭同佩德罗弗拉达的无庸
置疑的洞穴壁画联系起来。尽管原来的发掘者们仍然深信不疑,但一群虽未参加发
掘但能迅速接受比克罗维人更早这种说法的考古学家不久前访问了这个遗址,又带
着满腹狐疑走了。
当前北美有一处最可信的被认为可能是克罗维人之前的遗址,这就是美国宾夕法尼
亚州的梅多克罗夫特岩棚。据报道,这里的人类遗址用碳—14测定法测定的年代为
大约16000年前。在梅多克罗夫特,没有一个考古学家否认确实在许多仔细发掘的堆
积层中发现了许多人类制品。但是,这些用碳—14测定法测定的最早的年代是讲不
通的,因为与这些年代相联系的动植物是最近生活在气候温和的宾夕法尼亚的一些
物种,而不是可能生活在16000年前冰川时代的那些物种。因此,人们不得不怀疑,
被测定的为人类使用的年代最远的木炭样品可能是克罗维人之后的木炭,不过混进
了一些时间较早的碳罢了。在南美,最有可能证明是克罗维人之前的遗址的是智利
南部的蒙特维第遗址,年代至少在15000年以前。现在有许多考古学家也似乎认为可
信,但鉴于以前的种种失望,还是小心为妙。
如果美洲的确曾经存在过比克罗维人更早的人,为什么仍然这样地难以证明他们的
存在呢?考古学家们在美洲已经发掘了数以百计的、年代明显在公元前2000年至
11000年之间的遗址,其中包括北美西部的几十个克罗维人的遗址,阿巴拉契亚山脉
中的一些岩棚,以及加利福尼亚州沿海的一些遗址。在许多这样的遗址中,在所有
那些明确显示存在过人类的考古层下面,又对更深的、时间更久远的堆积层进行了
发掘,结果仍然只发现动物的遗骸—但找不到关于存在过人类的进一步证据。在美
洲找到的比克罗维人更早的证据的弱点,同在欧洲找到的证据的优点形成了鲜明的
对比,因为欧洲的数以百计的遗址证明了远在克罗维猎人于公元前11000年出现在美
洲之前,现代人就已在欧洲存在了。甚至更加引人注目的是来自澳大利亚/新几内亚
的证据,那里的考古学家人数几乎不到美国的十分之一,但就是很少的这几个考古
学家却发现了散布在整个大陆上的一百多个明确属于克罗维人之前的遗址。
早期人类当然不会乘直升机从阿拉斯加飞往梅多克罗夫特和蒙特维第,而置沿途整
个风景于不顾。主张在克罗维人之前就已有人类定居的人提出,由于世界上其他地
方前所未闻的原因,克罗维人以前的人类在几千年甚至几万年中人口密度一直很
低,或在考古上始终行踪难觅。我发现,这种意见比另一种意见更加严重得不合情
理,这后一种意见是:对蒙特维第和梅多克罗夫特的遗址最终将会予以重新解释,
就像已经对其他一些所谓的克罗维人之前的遗址重新予以解释那样。我觉得,如果
美洲的确在克罗维人之前就有人定居了,那么到现在可能已在许多地方找到明显的
证据了,而我们也不必继续争论下去了。然而,对这些问题考古学家们的意见仍然
存在分歧。
不管哪种解释证明是正确的,都不会影响我们对美洲后期史前史的了解。要么是:
美洲在公元前11000年左右首次有人类定居,并很快地布满各地;要么是:人类首次
定居发生的时间要稍早一些(大多数主张在克罗维人之前就已有人类定居的人提
出,定居的时间不迟于15000年或20000年前,可能是30000年前,几乎没有人认真
地认为时间会更早);但直到公元前11000年左右,这些比克罗维人更早的移民人数
仍然很少,或者不引人注目,或者几乎没有发生过任何影响。不管是哪种情况,在
可以住人的5个大陆中,北美洲和南美洲是人类史前史最短的两个大陆。
随着人类在美洲的定居,各个大陆和陆边岛屿以及从印度尼西亚到新几内亚东面的
洋中岛,凡是可居住的大多数地区都有人类在生活。在世界上其余岛屿的定居直到
现代才完成:地中海诸岛如克里特岛、塞浦路斯岛、科西嘉岛和撒丁岛约在公元前
8500年到前4000年之间;加勒比海诸岛从公元前4000年左右开始;波利尼西亚群岛
和密克罗尼西亚群岛在公元前1200年到公元1000年之间;马达加斯加岛在公元300
年到800年之间;冰岛在公元9世纪。美洲印第安人可能是现代伊努伊特人的祖先,
他们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遍布北极附近地区。这样,在过去的700年中,唯一的无
人居住、等待欧洲探险者光顾的地区就只剩下大西洋和印度洋中那些最偏远的岛屿
(如亚速尔群岛和塞舌尔群岛)和南极大陆了。
各个大陆人类定居的年代有先后之分,这对其后的历史究竟有何影响?假使有一架
时间机器把一个考古学家送回过去,让他在公元前11000年左右来一次环游世界,考
虑到当时世界的情况,这个考古学家是否能够预测到各个大陆上人类社会会接二连
三地发展出枪炮、病菌和钢铁,并从而预测到今天世界的情况呢?
我们的这位考古学家也许考虑过可能的领先优势。如果这种领先优势能够说明什么
问题的话,那么非洲就是处于巨大的优势了:非洲大陆出现独立的猿人比任何其他
大陆至少要早500万年。此外,如果现代人类的确是在大约10万年前出现在非洲,然
后向其他大陆扩散,那么其他地方在这期间积累起来的优势都会被一扫而光,从而
使非洲人取得新的领先优势。而且,人类遗传的多样性以非洲为最高;也许更多样
的人类集体会带来更多样的发明创造。
不过,我们的这位考古学家那时可能会想:就本书的论题来说,究竟什么是“领先
优势”?我们切不可拘泥于这个与赛跑有关的比喻的字面意义。如果说,领先优势
的意思就是在最初几个开路先锋的移民到达后,人类大批居住于一个大陆所需要的
时间,那么这个时间是比较短的:例如,在不到1000年的时间里就布满了甚至整个
新大陆。如果说,你认为领先优势的意思就是适应当地条件所需要的时间,那么我
承认,适应极端的环境的确需要时间:例如,在人类于北美的其余地方定居后还要
花9000年时间才在北极附近地区定居下来。但是,一旦现代人的创造力得到发展,
人们就能探索并很快适应其他大部分地区。例如,毛利人的祖先在到达新西兰后,
他们显然花了几乎不到100年时间就发现了各种有价值的石材资源;又花了仅仅几百
年时间就在世界上一些最高低不平的地区把恐鸟全部杀死;又花了仅仅几百年时间
分化成一系列形形色色的社会,从沿海狩猎采集社会到进行新型粮食贮藏的农民社会。
因此,我们的考古学家也许会在察看了美国后作出结论说,尽管非洲人拥有巨大的
领先优势,但他们可能会在最多1000年内被最早的美洲人迎头赶上。从那以后,美
洲的较大面积(比非洲的面积大5%)和大得多的环境多样性可能会使美洲土著获得
对非洲人的优势。
这位考古学家接着可能会转向欧亚大陆并作如下的推论。欧亚大陆是世界上最大的
大陆。除非洲外,它比任何其他大陆人类定居的时间都长。人类在100万年前才在欧
亚大陆定居,而非洲在这之前很久就有人定居了。但这可能不说明任何问题,因为
猿人当时还处在一种相当原始的阶段。我们的考古学家可能会看一眼旧石器晚期西
南欧的一片繁荣景象,那里有所有那些著名的艺术品和复杂的工具,然后他也许想
要知道,当时的欧亚大陆是否已至少局部地取得了领先的优势。
最后,这位考古学家可能会再转向澳大利亚/新几内亚,首先注意到它的面积很小
(它是最小的一个大陆),它的很大一部分是只能养活很少人的沙漠,这个大陆是
与世隔绝的,人类在那里定居比在非洲和欧亚大陆都要晚。所有这一切可能会使这
位考古学家预测到澳大利亚/新几内亚的缓慢发展。
但是请不要忘记:澳大利亚人和新几内亚人是世界上最早发展水运工具的人。他们
创作洞穴壁画显然至少和欧洲的克罗马努人一样早。乔纳森·金登和蒂姆·弗兰纳里指
出,人类从亚洲大陆架岛屿到澳大利亚/新几内亚来定居,需要学会应付他们在印度
尼西亚中部岛屿上碰到的那种新环境—具有世界上最丰富的海洋资源、珊瑚礁和红
树林的犬牙交错的海岸线。当这些移民渡过每个印度尼西亚岛屿和它东面的另一个
岛屿之间的海峡时,他们又一次适应并布满了这个岛,接着再向下一个岛屿移民。
这是一个迄今为止人口连续爆炸的、史无前例的黄金时代。也许,这种周而复始的
移民、适应性变化和人口爆炸,是专为大跃进做准备的。大跃进在这里发生后,再
向西传播回欧亚大陆和非洲。如果这个设想是正确的,那么澳大利亚/新几内亚就是
取得了一种巨大的领先优势,这种优势本来是可以在大跃进之后很久继续推动那里
的人类发展的。
因此,一个被送回到公元前11000年的观察者可能不会预测到哪个大陆上的人类社会
会发展最快,但他可以提出充分的理由说明任何一个大陆都有这样的机会。当然,
从事后来看,欧亚大陆就是这样的一个大陆。但结果表明,欧亚大陆社会发展较快
的真实原因根本不是我们所虚构的公元前11000年时的考古学家所猜测的那种直截了
当的原因。本书以下篇幅所要研究的就是去发现那些真正的原因。
第二章 历史的自然实验
在新西兰以东500英里处的查塔姆群岛上,莫里奥里人的长达几个世纪的独立,于
1835年在一片腥风血雨中宣告结束。那一年的11月19日,500个毛利人带着枪支、
棍棒和斧头,乘坐一艘船来到了。接着在12月5日,又有一艘船运来了400个毛利
人。一群群毛利人走过莫里奥里人的一个个定居点,宣布说莫里奥里人现在是他们
的奴隶,并杀死那些表示反对的人。当时,如果莫里奥里人进行有组织的抵抗,是
仍然可以打败毛利人的,因为毛利人在人数上以一比二处于劣势。然而,莫里奥里
人具有一种和平解决争端的传统。他们在议事会上决定不进行反击,而是提出和
平、友好和分享资源的建议。
莫里奥里人还没有来得及发出那个建议,毛利人已开始了全面进攻。在以后的几天
中,他们杀死了数以百计的莫里奥里人,把他们的许多尸体煮来吃,并把其余所有
的人变为奴隶,在其后的几年中又把其中大多数人随心所欲地杀死。一个莫里奥里
的幸存者回忆说,“(毛利人)开始杀我们,就像宰羊一样……(我们)都吓坏了,
逃到灌木丛中,躲进地洞里,逃到任何可以躲避我们敌人的地方。但这都没有用;
我们被发现了并被杀死—男人、女人和小孩,一古脑儿地被杀死。”一个毛利人征
服者解释说,“我们占领了……是按照我们的习俗,我们还捉住了所有的人。一个也
没有逃掉。也有一些从我们手中逃走的,这些人我们抓住就杀,我们还杀了其他一
些人—但那又怎么样呢?这符合我们的习俗。”
莫里奥里人和毛利人之间这场冲突的残酷结果,本是不难预见的。莫里奥里人是一
个很小的与世隔绝的族群,他们是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所掌握的仅仅是最简单的
技术和武器,对打仗毫无经验,也缺乏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毛利人入侵者(来自
新西兰的北岛)是人口稠密的农民族群,他们长期从事残酷的战争,装备有比较先
进的技术和武器,并且在强有力的领导下进行活动。当这两个群体发生接触时,当
然是毛利人屠杀莫里奥里人,而不是相反。
莫里奥里人的悲剧与现代世界和古代世界的其他许多诸如此类的悲剧有相似之处,
就是众多的装备优良的人去对付很少的装备低劣的对手。毛利人和莫里奥里人的这
次冲突使人们了解到一个可怕事实,原来这两个群体是在不到1000年前从同一个老
祖宗那里分化出来的。他们都是波利尼西亚人。现代毛利人是公元1000年左右移居
新西兰的波利尼西亚农民的后代。在那以后不久,这些毛利人中又有一批移居查塔
姆群岛,变成了莫里奥里人。在这两个群体分道扬镳后的几个世纪中,他们各自朝
相反的方向演化,北岛毛利人发展出比较复杂的技术和政治组织,而莫里奥里人发
展出来的技术和政治组织则比较简单。莫里奥里人回复到以前的狩猎采集生活,而
北岛毛利人则转向更集约的农业。
这种相反的演化道路注定了他们最后冲突的结果。如果我们能够了解这两个岛屿社
会向截然不同的方向发展的原因,我们也许就有了一个模式,用以了解各个大陆不
同发展的更广泛的问题。
莫里奥里人和毛利人的历史构成了一个短暂的小规模的自然实验,用以测试环境影
响人类社会的程度。在你阅读整整一本书来研究大范围内的环境影响—过去13000
年中环境对全世界人类社会的影响—之前,你也许有理由希望通过较小的试验来使
自己确信这种影响确实是意义重大的。如果你是一个研究老鼠的实验科学家,你可
能会做这样的实验:选择一个老鼠群体,把这些祖代老鼠分成若干组,分别关在具
有不同环境的笼子里,等这些老鼠传下许多代之后再回来看看发生了什么情况。当
然,这种有目的的实验不可能用于人类社会。科学家只能去寻找“自然实验”,因
为根据这种实验,人类在过去也碰到了类似情况。
这种实验在人类定居波利尼西亚时展开了。在新几内亚和美拉尼西亚以东的太平洋
上,有数以千计的星罗棋布的岛屿,它们在面积、孤立程度、高度、气候、生产力
以及地质和生物资源方面都大不相同(图2.1)。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些
岛屿都是水运工具无法到达的地方。公元前1200年左右,一批来自新几内亚北面俾
斯麦群岛的从事农业、捕鱼和航海的人,终于成功地到达了其中的一些岛屿。在随
后的几百年中,他们的子孙几乎已移居到太平洋中每一小块可以住人的陆地上来。
这个过程大都在公元500年时完成,最后几个岛大约在公元1000年或其后不久有人
定居。
图2.1 波利尼西亚群岛。(括弧表示某些非波利尼西亚的土地。)
这样,就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内,存在巨大差异的各种岛屿环境中都有人定居下
来,所有这些人都是同一群开山鼻祖的子孙后代。所有现代波利尼西亚人的最初祖
先基本上都具有同样的文化、语言、技术和一批驯化的动植物。因此,波利尼西亚
人的历史构成了一种自然实验,使我们能够研究人类的适应性问题,而不致由于不
同移民的多次人口骤增所引起的常有的复杂情况而使我们无法去了解世界其他地方
人类的适应作用。
在这个中等规模的试验内,莫里奥里人的命运又构成了一个更小的试验。要追溯查
塔姆群岛和新西兰的不同环境是如何不同地塑造了莫里奥里人和毛利人的,这容易
做到。虽然最早在查塔姆群岛移民的毛利人祖先可能都是农民,但毛利人的热带作
物不可能在查塔姆群岛的寒冷气候下生长,所以那些移民别无他法,只得重新回到
狩猎采集生活。由于他们以狩猎采集为生,他们不能生产多余的农作物供重新分配
和贮藏之用,所以他们无法养活不事狩猎的专门手艺人、军队、行政官员和首领。
他们的猎物有海豹、有壳水生动物、巢居海鸟和鱼,这些猎物可以用手或棍棒来捕
捉,不需要更复杂的技术。此外,查塔姆群岛都是一些比较小、比较偏远的岛屿,
能够养活的总人口只有2000个左右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由于没有其他可以到达
的岛屿用来移民,这些莫里奥里人只得留在查塔姆群岛,学会彼此和睦相处。他们
通过宣布放弃战争来做到这一点,他们还通过阉割一些男婴来减少人口过剩的潜在
冲突。其结果是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不好战的群体,他们的技术和武器简单粗陋,他
们也没有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
相比之下,新西兰的北部(比较温暖)是波利尼西亚的最大岛群,适宜于波利尼西
亚的农业。留在新西兰的那些毛利人人数增加了,直到超过10万人。他们在局部地
区形成了密集的人口,这些人长期从事与邻近居民的残酷战争。由于他们栽种的农
作物有剩余并可用来贮藏,他们养活了一些专门的手艺人、首领和兼职士兵。他们
需要并制作了各种各样的工具,有的用来栽种农作物,有的用来打仗,还有的用来
搞艺术创作。他们建造了精致的用作举行仪式的建筑物和为数众多的城堡。
就这样,莫里奥里人和毛利人由同一个祖先发展出来,但沿着十分不同的路线。由
此产生的两个社会甚至不知道彼此的存在,他们在许多世纪中,也许长达500年之久
再也没有接触过。最后,一艘海豹捕猎船在前往新西兰途中到过查塔姆群岛,它给
新西兰带来了关于这个群岛的消息,那里“有大量的海鱼和有壳水生动物;湖里到
处是鳗鱼;它是喀拉喀浆果之乡……那里居民众多,但他们不懂打仗,所以没有武
器。”这个消息足以诱使900个毛利人乘船前往查塔姆群岛。这个结果清楚地表明了
环境在很短时间内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经济、技术、政治组织和战斗技巧。
我已经提到,毛利人和莫里奥里人的冲突代表一个中等规模的试验内的一个小试
验。关于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问题,我们能够从整个波利尼西亚学到些什么?关
于波利尼西亚不同岛屿上的一些社会之间的差异,有哪些是需要予以解释的?
从整体来看,波利尼西亚在环境状况方面显得比新西兰和查塔姆群岛范围广泛得
多,虽然后者为波利尼西亚人的组织规定了一个极端(单纯目的)。就生存方式而
言,波利尼西亚人有的是在查塔姆群岛上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有的是刀耕火种的
农民,还有生活在不管哪种人类社会都算得上人口密度最高的某些地区从事集约型
粮食生产的人。波利尼西亚的粮食生产者在不同的时间里加强对猪、狗和鸡的饲
养。他们组织劳动力去建设大型农业灌溉系统,围筑很大的池塘去养鱼。波利尼西
亚社会的经济基础由或多或少自给自足的家庭构成,但有些岛上还扶持一些由兼职
世袭的专门手艺人组成的行会。在社会组织方面,波利尼西亚人的社会范围很广,
从相当平等的村落社会到某些属于世界上等级最严格的社会,无所不有。这后一种
社会有许多按等级排列的家族,还有首领阶级和平民阶级,这些阶级的成员只在自
己阶级的内部通婚。在政治组织方面,波利尼西亚群岛从划分为部落单位或村落单
位的一个个地区,直到一些由多个岛屿组成的原型帝国,也无所不有。这些原型帝
国建有常备军事机构,专门用来对付其他岛屿的入侵和用来进行征服战争。最后,
至于波利尼西亚的物质文化,从只能生产个人用具到建造纪念性的石头建筑,情况
也各不相同。对于所有这些差异又应怎样解释呢?
在波利尼西亚群岛之间,至少有6种环境可变因素促成了波利尼西亚社会之间的这些
差异:岛屿气候、地质类型、海洋资源、面积、地形的破碎和隔离程度。让我们逐
一研究这些因素,然后再考虑它们对波利尼西亚社会的具体影响。
波利尼西亚从靠近赤道的大多数岛屿上热带或亚热带的温暖,到新西兰大部分地区
的不冷不热,以及查塔姆群岛和新西兰南岛南部地区的亚南极的寒冷,各种气候都
有。夏威夷的大岛虽然地处北回归线以内,但也有高山,足以维持一些高山栖息
地,山上偶尔也会降雪。雨量也因地而异,有些地方雨量创世界最高纪录(在新西
兰的峡湾地和夏威夷考爱岛上阿拉凯沼泽),有些岛上雨量只有上面的十分之一,
这些地方干旱得只能勉强发展农业。
岛屿地质类型包括环状珊瑚岛、隆起的石灰岩、火山岛、陆地碎块,以及这些类型
的混合类型。在一个极端,无数的小岛,如土阿莫土群岛中的那些岛屿,是一些刚
刚露出海面的低平环状珊瑚岛。还有一些更早的环状珊瑚岛,如亨德森岛和伦纳尔
岛,已经大大高出海面,形成了隆起的石灰岩岛。这两种类型的环状珊瑚岛使人类
移居碰到了难题,因为它们完全由石灰岩构成,没有其他石头,只有薄薄的一层土
壤,也没有长年不竭的淡水。在另一极端,波利尼西亚最大的岛屿是新西兰,它是
一个从冈瓦纳大陆分离出来的古老的、具有地质多样性的陆块,上面有一系列矿物
资源,包括可作商业开发的铁、煤、黄金和玉石。波利尼西亚的其他大多数大岛都
是高出海面的火山,从来不是陆地的一部分,它们可能包括也可能不包括隆起的石
灰岩地区。这些海洋火山岛虽然不具备新西兰的那种丰富多样的地质条件,但至少
(从波利尼西亚人的观点看)要比那些环状珊瑚岛稍胜一筹,因为它们提供了多种
多样的火山石,其中有些非常适于打制石器。
这些火山岛本身也各不相同。较高火山岛的海拔高度给山地带来了雨水,所以这些
岛屿受到风雨的严重侵蚀,有很厚的土壤和长年不竭的溪流。例如,社会群岛、萨
摩亚群岛、马克萨斯群岛,尤其是夏威夷群岛,情况都是如此,因为它们在波利尼
西亚群岛中是山势最高的。在较低的岛屿中,汤加群岛和(在较小程度上的)复活
节岛由于火山灰的缘故土壤也很肥沃,但它们没有夏威夷群岛上的那种大溪流。
至于海洋资源,波利尼西亚群岛中的大多数岛屿都由浅水和礁石包围着,有许多上
面还有潟湖。这里盛产鱼和有壳水生动物。然而,复活节岛、皮特凯恩岛和马克萨
斯群岛的多岩石海岸和陡峭直下的洋底以及周围缺少珊瑚礁,使这里的海产少得
多。
面积是另一个明显的可变因素,从只有100英亩的阿努塔这个有永久性居民的与世隔
绝的波利尼西亚最小岛屿,一直到103000平方英里的新西兰这个微型大陆,各种大
小应有尽有。有些岛上可以住人的地带被山脊分隔成一些四面围着悬崖峭壁的山
谷,其中以马克萨斯群岛最为显著,而另一些岛,如汤加群岛和复活节岛,则是由
起伏平缓的地形构成,对行走往来不造成任何障碍。
最后一个需要予以考虑的环境可变因素是隔离程度。复活节岛和查塔姆群岛面积很
小,同其他岛屿又相距甚远,一旦开始有了移民,则那里所建立的社会就只能在与
世界其余地区完全隔绝的状态下发展。新西兰、夏威夷和马克萨斯群岛也很偏远,
但后两者在首次有了移民后确曾与其他群岛有过某种进一步的接触,而所有这三者
又都是由许多岛屿组成,这些岛屿相距很近,有利于同一个群岛中各个岛屿之间的
经常接触。波利尼西亚其他岛屿中的大多数与其他岛屿保持着或多或少的经常接
触。尤其是,汤加群岛与斐济群岛、萨摩亚群岛和瓦利斯群岛咫尺相望,使各群岛
之间可以定期航行,并最终使汤加征服了斐济。
在简短地考察了波利尼西亚各种不同的环境之后,现在让我们看一看这些不同是怎
样影响波利尼西亚的社会的。生存是社会赖以产生的一个再恰当不过的方面,因为
这个方面反过来又影响其他方面。
波利尼西亚人赖以生存的手段五花八门:捕鱼、采集野生植物、捕捞海洋有壳动物
和甲壳动物、猎捕陆栖鸟和繁殖季节的海鸟,以及生产粮食。波利尼西亚大多数岛
屿原来都有一些大型的不会飞的鸟,它们是在没有食肉动物的情况下演化出来的,
新西兰的恐鸟和夏威夷的不会飞的野鹅就是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虽然这些鸟是最
早移民的重要的食物来源,在新西兰的南岛上尤其如此,但其中大多数在所有岛屿
上很快灭绝了,因为它们很容易被追捕到。繁殖季节的海鸟数目也很快减少,但在
有些岛上,它们仍然是重要的食物来源。海洋资源对大多数岛屿来说都是意义重大
的,但对复活节岛、皮特凯恩群岛和马克萨斯群岛来说却最不重要,因为那里的人
主要依靠自己生产的食物为生。
波利尼西亚人的祖先曾带来3种驯化动物(猪、鸡和狗),从那以后,在波利尼西亚
范围内就再也没有驯养过任何其他动物。许多岛上仍然饲养着所有这3种动物,但那
些比较孤立的波利尼西亚岛屿总要缺少一两种,这或许是由于用独木舟运送的家畜
在移民的长时间的水上航行中没能存活下来,或许是由于家畜在岛上灭绝后无法迅
速从外面得到补充。例如,与世隔绝的新西兰最后只剩下了狗;复活节岛和提科皮
亚岛只剩下了鸡。由于无法到达珊瑚礁或海产丰富的浅水区,同时也由于陆栖鸟迅
速灭绝,复活节岛上的居民转而建造鸡舍,进行集约化的家禽饲养。
然而,这3种驯养的动物最多也只能供人们偶尔吃上几顿。波利尼西亚人的食物生产
主要依靠农业,而在亚南极纬度地区是不可能有农业的,因为波利尼西亚的所有作
物都是热带作物,当初在波利尼西亚以外的地方驯化,后来被移民带了进来。查塔
姆群岛和新西兰南岛寒冷的南部地区的移民,因此不得不放弃他们的祖先在过去几
千年中发展起来的农业遗产而再次成为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
波利尼西亚其余岛屿上的人也从事农业,主要是旱地作物(特别是芋艿、薯蓣和甘
薯)、灌溉作物(主要是芋艿)和木本作物(如面包果、香蕉和椰子)。这几种作
物的产量及其相对重要性在不同的岛上是相当不同的,这是由环境决定的。在亨德
森岛、伦纳尔岛和环状珊瑚岛的人口密度是最低的,因为那里土壤贫瘠,淡水有
限。在气候温和的新西兰,人口密度也很低,因为那里对某些波利尼西亚作物来说
过于寒冷。这些岛上和其他一些岛上的波利尼西亚人,从事一种非集约型的、轮垦
的、刀耕火种的农业。
其他一些岛屿虽然土壤肥沃,但因高度不够而没有长年不竭的大溪流,因此也就没
有灌溉之利。这些岛上的居民发展了集约型的旱地农业,这需要投入很大的劳动力
来修筑梯田,用覆盖料覆盖地面,进行轮作,减少或取消休耕期,以及养护林场。
旱地农业在复活节岛、小小的阿努塔岛和低平的汤加岛尤其多产,这些地方的波利
尼西亚人把他们的大部分土地专门用来种植粮食作物。
波利尼西亚的最多产农业是在水浇地里种植芋艿。在人口较多的热带岛屿中,汤加
因其海拔低从而缺少河流而排除了这一选择。在夏威夷群岛最西端的考爱岛、瓦胡
岛和莫洛凯岛,灌溉农业达到了顶峰,因为这些岛屿面积较大而又潮湿,不但有长
年不竭的大溪流,而且还有可以用来从事建筑工程的众多人口。夏威夷用强征劳动
力修建了浇灌芋艿田的复杂的灌溉系统,使每英亩芋艿产量达到24吨,是整个波利
尼西亚农作物的最高产量。这些产量反过来又支援了集约型的养猪业。在利用大规
模劳动从事水产养殖方面,夏威夷在波利尼西亚群岛中也是独一无二的,那就是它
修建了一些大型鱼塘来放养遮目鱼和鲻鱼。
由于在生存方面所有这些与环境有关的差异,人口密度(按每平方英里可耕地上的
人数来测算)在整个波利尼西亚也差异很大。人口密度低的是查塔姆群岛(每平方
英里仅5人)和新西兰南岛上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还有新西兰其余地区的农民(每
平方英里28人)。相形之下,许多从事集约型农业的岛屿的人口密度则超过每平方
英里120人。汤加、萨摩亚和社会群岛达到每平方英里210—250人,夏威夷则达到
每平方英里300人。阿努塔这个高地岛则达到了人口密度的另一极端,即每平方英里
1100人,岛上的人把所有陆地都改作集约型粮食生产之用,从而在这个岛的100英
亩土地上挤进了160个人,使自己跻身于世界上密度最大的自给自足的人口之列。阿
努塔的人口密度超过了现代荷兰,甚至和孟加拉国不相上下。
人口的多少是人口密度(每平方英里的人数)和面积(平方英里)的乘积。相关的
面积并不就是一个岛的面积,而是一个行政单位的面积,这个单位可以大于也可以
小于一个岛。一方面,一些彼此靠近的岛可以组成一个行政单位。另一方面,一个
高低不平的大岛则分成许多个独立的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单位的面积不但因一个
岛的面积大小而异,而且也会因该岛的地形破碎和隔离程度而有所不同。
对于一些孤立的小岛来说,如果不存在影响岛内交往的巨大障碍,那么整个岛就是
一个行政单位—例如有160人的阿努塔岛。有许多较大的岛在行政上却从来没有统一
过,这是否是因为这些岛上的人口组成或是每群只有几十人的一群群分散的以狩猎
采集为生的人(查塔姆群岛和新西兰南岛的南部),或是相距甚远、分散居住的农
民(新西兰的其余地区),或是生活在人口密集但无法实现行政统一的崎岖不平地
区的农民。例如,在邻近的马克萨斯群岛上四面峭壁的山谷中生活的人要通过海路
来互相交往;每个山谷就是一个由几千居民组成的独立的行政实体,而马克萨斯群
岛中大多数单独的大岛仍然分成许多这样的实体。
汤加群岛、萨摩亚群岛、社会群岛和夏威夷群岛的地形使岛内得以实现行政统一,
产生了由1万人或更多人(在夏威夷群岛中的一些大岛上超过3万人)组成的行政单
位。汤加群岛中各岛之间的距离,以及汤加群岛与邻近群岛之间的距离,都不算太
大,所以能够最后建立了一个包含4万人的多岛帝国。这样,波利尼西亚的行政单位
从几十个人到4万人,各种大小都有。
一个行政单位人口的多少,与其影响波利尼西亚人的技术及经济、社会和政治组织
的人口密度互相作用。一般地说,人口越多,人口密度越高,技术和组织就越复
杂,专业程度就越高,其原因我们将在以后的几章里详细研究。简言之,人口密度
高时,只有一部分人最后成为农民,但他们被调动起来去专门从事集约型的粮食生
产,从而生产出剩余粮食去养活非生产者。能够调动农民的非生产者包括首领、神
职人员、官员和战士。最大的行政单位能够调集大批劳动力来修建进一步加强粮食
生产的灌溉系统和鱼塘。这方面的发展在汤加、萨摩亚和社会群岛尤其明显,因为
这些地方土壤肥沃,人口稠密,而且按照波利尼西亚的标准也有适当大小的面积。
这种趋势在夏威夷群岛发展到了顶点,这个群岛包括波利尼西亚最大的热带岛屿,
那里人口密度高,土地面积大,这就意味着有很大一批劳动力可能供各个首领驱
使。
在波利尼西亚社会中,与不同的人口密度和人口多少相联系的差异有以下几个方
面。在人口密度低(如查塔姆群岛上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人数少(小环状珊瑚
岛)或人口密度低同时人数也少的一些岛屿上,经济仍然是最简单的。在这些社会
中,每个家庭生产它所需要的东西;很少有或根本不存在经济的专业化。专业化在
一些面积较大、人口密度较高的岛屿上发展起来,在萨摩亚、社会群岛、尤其是汤
加和夏威夷达到了顶峰。汤加群岛和夏威夷群岛扶持兼职的世袭专门手艺人,包括
独木舟建造者、航海者、石匠、捕鸟人和给人文身者。
社会的复杂程度也同样存在着差异。查塔姆群岛和环状珊瑚岛仍然是最简单、最平
等的社会。虽然这些岛屿保留了波利尼西亚人原来的设立首领的传统,但他们的首
领的穿着很少有或根本看不出有什么特异之处,他们和平民一样住的是普通的茅
屋,他们也和其他每一个人一样自己种粮食或捕捉食物来吃。在一些人口密度高、
设有大行政单位的岛屿上,社会差别扩大了,首领的权力也增加了,这一现象在汤
加和社会群岛尤为明显。
社会的复杂程度在夏威夷群岛达到了极点,那里有首领血统的人被分为8个等级森严
的家族。这些家族的成员不与平民通婚,而只在家族内部通婚,有时甚至在同胞兄
弟姊妹之间或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姊妹之间通婚。在高高在上的首领面前,平
民必须倒地膜拜。首领家族的所有成员、官员和一些专门手艺人则被免除生产粮食
的劳动。
政治组织也遵循同样的趋势。在查塔姆群岛和环状珊瑚岛,首领可以掌握的资源不
多,决定也是通过全体讨论作出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整个社区,而不属于首领。比
较大的、人口比较密集的行政单位把更多的权力集中在首领手中。在汤加和夏威
夷,政治的复杂程度最高,世袭首领的权力接近于世界上其他地方国王的权力,土
地也由首领掌握,而不是由平民掌握。首领任命官员做代理人,利用他们向平民征
用粮食,同时征召平民从事大型建筑工程的劳动,这些工程项目因岛而异:在夏威
夷是灌溉工程和鱼塘,在马克萨斯群岛是舞蹈和宴会中心,在汤加是首领的陵墓,
在夏威夷、社会群岛和复活节岛是庙宇。
当欧洲人于18世纪到达时,汤加的首领管辖部落或国家业已成了一个由各群岛组成
的帝国。由于汤加群岛本身在地理上紧密结合在一起,而且包含几个地形完整的大
岛,所以每一个岛都在一个首领统治下统一起来;接着,汤加的最大岛屿(汤加塔
布岛)的世袭首领们统一了整个群岛,并最后征服了该群岛以外的一些岛屿,最远
的达500英里。他们与斐济和萨摩亚进行远距离定期贸易,在斐济建立汤加的殖民
地,并开始劫掠和征服斐济的一些地区。对这个海洋原型帝国的征服和管理,都是
靠每只最多可载150人的大独木舟组成的海军来实现的。
同汤加一样,夏威夷也是一个行政实体,它包含几个人口众多的岛屿,但由于它的
极其孤立的地理位置,它只是一个局限在一个群岛中的行政实体。当欧洲人于1778
年“发现”夏威夷时,行政统一已在夏威夷的每一个岛的内部产生,而岛与岛之间
的某种行政联合也已开始。最大的4个岛—大岛(狭义的夏威夷)、毛伊岛、瓦胡岛
和考爱岛—仍然是独立的,它们控制着(或互相耍弄手腕图谋控制)较小的岛屿
(拉奈岛、莫洛凯岛、卡胡拉韦岛和尼豪岛)。在欧洲人到达后,大岛国王卡米哈
米哈一世购买欧洲的枪支和船只,迅速着手那几个最大岛屿的合并工作,以便首先
入侵和征服毛伊岛,然后是瓦胡岛。卡米哈米哈随即又准备入侵夏威夷最后一个独
立的岛屿—考爱岛,考爱岛的首领最后通过谈判与他达成了协议,从而完成了这个
群岛的统一。
波利尼西亚各社会之间的其余一些需要予以考虑的差异,涉及工具与物质文化的其
他方面。能否获得新材料的各种不同情况,对物质文化产生了明显的限制。一个极
端是亨德森岛。这是一个高出海面的古老的珊瑚礁,除了石灰岩没有别的石头。它
的居民竟然沦落到用巨大的蛤壳来做扁斧。在另一个极端,新西兰这个微型大陆上
的毛利人则可以得到一系列原料,因而在利用玉石方面特别出名。处于这两个极端
之间的是波利尼西亚的一些海洋火山岛,这些岛上虽然没有花岗岩、燧石和其他一
些大陆岩石,但它们至少有火山岩,波利尼西亚人可以把它做成用来开荒种地的磨
光石斧。
至于人工制品的种类,查塔姆群岛的岛民们除了用来杀死海豹、鸟和龙虾的手持棍
棒外,几乎再不需要其他东西。其他大多数岛民则制造了大量的形形色色的鱼钩、
扁斧、首饰和其他物品。在环状珊瑚岛上,例如在查塔姆群岛上,这些人工制品都
很小,也比较简单,为个人所制造,也为个人所拥有,而建筑物也只是一些简单的
茅屋。一些面积大而又人口密度高的岛屿则供养着一些专门手艺人,他们为首领制
作了一系列令人羡慕的物品—例如羽毛斗篷,那是专门为首领们做的,需要用成千
上万根鸟羽。
波利尼西亚的最大产品要算几个岛上的巨型石头建筑—复活节岛上著名的雕像、汤
加首领的陵墓、马克萨斯群岛上的举行仪式的平台以及夏威夷和社会群岛上的庙
宇。波利尼西亚的这种纪念性建筑的演进方向,显然与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墨西
哥和秘鲁这些地方的金字塔相同。当然,波利尼西亚的这些建筑在规模上不及那些
金字塔,但那只是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埃及的法老能够从多得多的人口中征调
劳动力,而这是波利尼西亚的任何一个岛屿上的首领所无法做到的。即便如此,复
活节岛的岛民们仍设法竖立起一些30吨重的雕像—对于一个只有7000人的岛屿来
说,这可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因为这些人除了自己的一身肌肉外,没有任何其他动
力来源。
因此,波利尼西亚的岛屿社会在其经济专业化、社会复杂程度、政治组织以及物质
产品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些差异与人口的数量和密度的差异有关,又与岛屿
的面积、地形破碎程度和隔离程度有关,也与维持生存和加强粮食生产的机会有
关。波利尼西亚各社会之间的所有这些差异,都是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和世界上一个
不太大的地方逐步形成的,这些都是具有同一个祖先的社会里所发生的与环境有关
的差异。波利尼西亚内部的这种种文化差异,基本上也就是世界上其他每一个地方
所出现的那些差异。
当然,在世界其余地区的差异程度,要远远超过波利尼西亚群岛内的差异程度。虽
然现代大陆民族也包括像波利尼西亚人那样的依靠石器的族群,但南美洲也产生了
一些熟练使用贵金属的社会,而欧亚大陆的人和非洲人又进而利用铁器。这些发展
阶段都不可能在波利尼西亚得到实现,因为除新西兰外,波利尼西亚没有一个岛有
重要的金属矿床。甚至在波利尼西亚有人定居前,欧亚大陆已有了一些成熟的帝
国,南美洲和中美洲在晚些时候也出现了帝国,而波利尼西亚这时才刚刚有了两个
原型帝国,其中的一个(夏威夷)只是在欧洲人到达后才和另一个联合起来。欧亚
大陆和中美洲有了本地的文字,而文字却没有在波利尼西亚出现,也许复活节岛是
个例外,然而无论如何,那里的神秘文字可能出现在岛民与欧洲人发生接触之后。
这就是说,关于全世界人类社会的差异性问题,波利尼西亚给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
小小的剖面,而不是全貌。这并不使我们感到意外,因为波利尼西亚给我们看到的
只是全世界地理差异性的一个小小的剖面而已。此外,由于在人类历史上波利尼西
亚的拓殖时间很晚,即使是历史最悠久的波利尼西亚社会,其发展时间也只有3200
年,而即使是最后拓殖的大陆(美洲),其社会至少也有13000年的历史。如果再给
汤加和夏威夷几千年时间,它们也会达到成熟帝国的水平,彼此为争夺对太平洋的
控制权而战斗,用本土发展起来的文字来管理它们的帝国,而新西兰的毛利人也许
会在他们用玉石和其他材料制作的全套作品外再加上铜器和铁器。
总之,关于现存人类社会的与环境有关的差异性问题,波利尼西亚为我们提供了一
个令人信服的例证。但我们只能因此而知道这种情况可能会发生,因为它在波利尼
西亚就曾发生过。这在所有大陆上是不是也发生过呢?如果发生过,那么造成这些
大陆的差异性的环境差异是什么?这些差异所产生的结果又是什么?
第三章 卡哈马卡的冲突
现代最大的人口变迁是欧洲人对新大陆的移民,以及随之发生的对美洲土著(美洲
印第安人)的征服、土著人数的减少或完全消失。我在第一章中说过,对新大陆的
最早移民行动是在公元前11000年左右或更早的时候,经由阿拉斯加、白令海峡和西
伯利亚实现的。复杂的农业社会在移民进入路线以南很远的美洲逐步兴起,在与旧
大陆的方兴未艾的复杂社会完全隔绝的情况下发展起来。在那次来自亚洲的最早的
移民行动之后,新大陆与亚洲之间唯一得到充分证明的进一步接触,只涉及生活在
白令海峡两岸的狩猎采集族群,再有就是臆想中的横渡太平洋的航行了,而正是这
次航行把甘薯从南美洲引进了波利尼西亚。
至于新大陆族群与欧洲人的接触,唯一的早期接触与古挪威人有关,从公元986年到
1500年左右,一批人数很少的古挪威人占领了格陵兰。但这些人的到来并没有对美
洲土著社会产生任何看得见的影响。相反,由于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发现”了美洲
土著居住的人烟稠密的加勒比海诸岛,先进的旧大陆与新大陆社会之间的冲突实际
上是在公元1492年突然开始的。
在随后发生的欧洲人与美洲土著的关系中最富戏剧性的时刻,是印加帝国皇帝阿塔
瓦尔帕与西班牙征服者弗兰西斯科·皮萨罗于1532年11月16日在秘鲁高原城市卡哈马
卡的第一次相遇。阿塔瓦尔帕是新大陆最大、最先进国家的专制君主,而皮萨罗则
代表欧洲最强大国家的君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也叫西班牙国王查理一
世)。皮萨罗率领一群由168名西班牙士兵组成的乌合之众,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
方,对当地的居民毫无了解,与距离最近的西班牙人(在北面1000英里的巴拿马)
完全失去了联系,也根本无法得到及时的增援。阿塔瓦尔帕身处拥有数百万臣民的
帝国的中心,他的不久前在与其他印第安人作战中取得胜利的8万之众的军队团团护
卫着他。尽管如此,在这两位领导人见面后不到几分钟,皮萨罗就俘虏了阿塔瓦尔
帕。皮萨罗接着把他的俘虏关押了8个月,同时勒索历史上最高的一笔赎金以换取释
放他的承诺。这笔赎金是黄金,足够装满一间长22英尺、宽17英尺、高超过8英尺的
房间。但在赎金交付后,皮萨罗却违背自己的诺言,把阿塔瓦尔帕处死了。
阿塔瓦尔帕的被俘对欧洲人征服印加帝国是决定性的。虽然西班牙人的精良武器无
论如何也会确保西班牙人的最后胜利,但俘获阿塔瓦尔帕使西班牙人的征服变得更
快而又无比容易。阿塔瓦尔帕被印加人尊奉为太阳神,对他的臣民行使绝对的权
威,他的臣民甚至服从他在囚禁中发出的命令。他死前的几个月使皮萨罗得以从容
地把一些探险队不受干扰地派往印加帝国的其他地区,并派人从巴拿马调来援军。
在阿塔瓦尔帕死后西班牙人和印加人之间的战斗终于开始时,西班牙的军队已经比
较难以对付了。
因此,阿塔瓦尔帕的被俘之所以引起我们的特别兴趣,是因为它标志着近代史上这
次最大冲突的决定性的转折关头。但它也是一个引起更普遍兴趣的问题,因为导致
皮萨罗俘获阿塔瓦尔帕的那些因素,基本上也就是决定现代世界其他地方移民与土
著民族之间许多冲突的结果的那些因素。因此,阿塔瓦尔帕的被俘事件给我们提供
了一个观察世界史的宽阔的窗口。
那天在卡哈马卡展开的事件是众所周知的,因为许多参与其事的西班牙人对此都有
文字记载。为了给这些事件增加一点兴味,我们不妨把一些目击者的第一手叙述的
摘录编排在一起,来重温一下当时的情景,这些叙述出自皮萨罗的6名随从之手,其
中包括他的兄弟埃尔南多和佩德罗:
“我们西班牙人是神圣罗马帝国战无不胜的皇帝、我们的天生国王和君主的臣民。
我们的深谋远虑、刚毅坚忍、严明军纪、辛勤努力、出没风涛、浴血沙场,使虔诚
徒众欢欣鼓舞,使异端邪教闻风丧胆。为了这个缘故,为了上帝的荣光,也为了宣
扬天主教皇帝陛下的威德,我觉得宜作如下记述,并敬呈陛下,俾天下之人一体知
晓此处所述之事。荣耀应归于上帝,因为西班牙人在他的神圣指引下,征服了广大
的不信上帝之人,并使他们皈依我们神圣的天主教信仰。荣耀应归于我们的皇帝,
因为仰仗他的伟大力量和好运,上述事件发生在他君临天下之时。这将会使虔诚的
徒众感到欢欣鼓舞,因为上述战斗已经取得了胜利,上述行省已被发现和征服,上
述财富已经运回家乡由国王和他们分享;同时也因为上述惊恐之情已在异教徒中广
为传播,上述赞赏之心也已在全人类中油然而生。
“因为,为了制服蛮荒之地的那些化外之民,从古到今,如此伟大的业绩在何时竟
是靠如此少的人对抗如此多的人,在如此广大的地区,渡过如此多的海洋,跨过如
此漫长距离的陆地来取得的?还有谁的英勇事迹能和西班牙的英勇事迹相提并论
呢?我们西班牙人人数很少,总数从来不超过200人或300人,有时候只有100人甚
至更少,但却在我们这个时代征服了前所未闻的广大领土,比所有相信上帝和不相
信上帝的诸侯王公们所拥有的领土还大。现在,我将只写下在征服中所发生的事,
为了避免冗长啰嗦,我将不会写得很多。
“皮萨罗总督希望从来自卡哈马卡的印第安人口中得到情报,于是他就叫人拷打他
们。他们招供说,他们听人说阿塔瓦尔帕正在卡哈马卡等待总督。总督于是命令我
们前进。在到达卡哈马卡的入口处时,我们就看见了一里格外山边上的阿塔瓦尔帕
的营地。印第安人的营地看去像一座很美丽的城市。他们的帐篷如此之多,使我们
全都在心里充满了莫大的疑惧。在这以前,我们在西印度群岛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
的情景。这使我们的西班牙人全都感到害怕和不知所措。但我们不能露出任何害怕
的样子,也不能转身回去,因为如果这些印第安人觉察到我们的任何怯懦的迹象,
那么甚至我们带来当向导的那些印第安人也会把我们杀死的。于是,我们就装出一
副精神抖擞的样子,并在仔细观察这座城市和这些帐篷之后,走下山谷进入卡哈马
卡。
“我们用不少时间来商量对策。我们心里全都充满了恐惧,因为我们人数太少,又
深入到一个不可能指望得到援军的地方。我们全都去见总督,讨论第二天的行动方
针。那天夜里我们很少有人睡觉,我们守候在卡哈马卡的广场上,注视着印第安军
队的营火。这个景象看了令人害怕。大多数营火都是在山坡上,彼此又靠得很近,
一眼看去就像天空中的点点繁星。那天晚上再也不分什么大人物和小人物,也不分
什么步兵和骑兵了。每一个人都全副武装地站岗放哨。那位极其精明能干的总督也
不例外,他跑来跑去给他的部下打气。总督的兄弟埃尔南多·皮萨罗估计,那儿印第
安士兵的人数达到4万人,但他只是为了使我们宽心而撒了谎,因为实际上有8万多
印第安人。
“第二天早上,阿塔瓦尔帕派出的信使到来,总督对他说,‘请转告贵国君主,欢
迎他大驾光临,至于何时来和怎样来,都可按照他的意思办,不管他以什么方式
来,我都会把他当朋友和兄弟来接待。我求他快来,因我渴望和他见面。他将不会
受到任何伤害或侮辱。’”
“总督把他的部队埋伏在卡哈马卡的广场周围,把骑兵一分为二,一支交由他的兄
弟埃尔南多·皮萨罗指挥,另一支交由埃尔南多·德索托指挥。他把步兵也一分为二,
他本人率领一部分,另一部分则交给他的兄弟胡安·皮萨罗。同时,他命令佩德罗·德·
坎迪亚和两三个步兵带着喇叭到广场上的一个小堡垒去,并携带一尊小炮驻守那
里。当所有的印第安人和率领他们的阿塔瓦尔帕进入广场时,总督会向坎迪亚和他
的士兵发出信号,同时喇叭也要吹响,骑兵听到喇叭声要从他们埋伏等待的大院子
里冲出来。
“中午,阿塔瓦尔帕开始集合队伍并向前接近。很快我们就看到整个平原上都是密
密麻麻的印第安人,他们不时地停下来,等待不断地从他们身后营地里列队而出的
另一些印第安人。到了下午,他们分成一个个小分队,不断地列队而出。走在前面
的几个小分队这时已靠近我们的营地,同时仍有更多的部队不断地从印第安人的营
地出发。在阿塔瓦尔帕前面的是2000个清扫道路的印第安人,他们的后面是一些战
士,其中一半人在他一边的田野里行进,另一半人在他另一边的田野里行进。
“首先来到的是一群身穿五颜六色、棋盘格似服装的印第安人。他们一边前进,一
边拾起地上的稻草并清扫道路。其次来到的是3群身着不同服装、载歌载舞的印第安
人。接着又来了一批人,他们抬着盔甲、巨大的金属盘子和金银打就的皇冠。他们
抬着的用金银制成的全套行头数量众多,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令人叹为观止。
在这些人当中出现了阿塔瓦尔帕的身影,他坐在华美的轿子里,轿子木支架的末端
用银子包着,由80个身着鲜蓝色号衣的领主扛在肩上。阿塔瓦尔帕本人锦衣绣服,
头戴皇冠,脖子上套着一个绿宝石大颈圈。他坐在轿子里的一个放着华丽鞍形坐垫
的小凳子上。轿子的四周插着五颜六色的鹦鹉毛,并用金银盘子装饰起来。
“在阿塔瓦尔帕后面是另外两顶轿子和两只吊床,里面坐着几个高级酋长,随后又
是几群抬着金冠银冠的印第安人。这几群印第安人合着响亮歌声的节拍开始进入广
场,他们就这样不断进来,占领了广场的每个地方。在这期间,我们全体西班牙人
一切准备就绪,埋伏在院子里等着,心里充满了恐惧。我们有许多人完全是因为惊
恐而在不知不觉中尿了裤子。阿塔瓦尔帕在到达广场中心后仍然高高地坐在他的轿
子里,而他的部队在他的身后继续列队而入。
“皮萨罗总督这时派托钵修会修士维森特·德巴尔维德过去和阿塔瓦尔帕搭话,并以
上帝和西班牙国王的名义,要求阿塔瓦尔帕服从耶稣基督的权威和效忠西班牙国王
陛下。修士一手拿着十字架,一手拿着《圣经》,举步向前,穿过重重的印第安人
部队,来到阿塔瓦尔帕跟前,开口对他说:‘我是上帝派来的仆人,我把上帝的福
音教给基督徒,现在我也同样来教你。我教的就是上帝在这本书里对我们所说的
话。因此,我代表上帝和基督徒,请求你做他们的朋友,因为这是上帝的意志,也
是为了你的福祉。’”
“阿塔瓦尔帕把书要过去,他想看一看。于是修士就把书合着递给了他。阿塔瓦尔
帕不知道怎样把书打开,修士就把手伸过去帮忙。这时,阿塔瓦尔帕勃然大怒,对
修士的手臂打了一拳,他不愿别人帮这个忙。于是,他亲自把书打开,他发现书上
的字和纸并没有任何令人惊异之处,就把书扔出去五六步远,满脸涨得通红。
“修士回到皮萨罗身边,大叫:‘出来吧!出来吧,基督徒们!向这些拒绝上帝福
音的狗敌人冲过去!那个暴君竟敢把我的《圣经》扔在地上!你们难道没有看见刚
才发生的事?在平原上全是印第安人的时候,我们干吗还要对这个过分傲慢自大的狗杂种讲究谦恭礼貌呢?向他们冲过去,我会宽恕你们的罪孽的!’”
“于是,总督向坎迪亚发出信号,坎迪亚开始开炮。与此同时,喇叭也吹响了,全副武装的西班牙部队,有骑兵有步兵,从他们埋伏的地方向在广场上挤成一团的手无寸铁的印第安人冲去,一边喊着西班牙的战斗口号:‘圣地亚哥!’我们已经在马身上缚了响器来吓唬印第安人。枪声、喇叭声和响器声使印第安人陷入一片惊慌。西班牙人向他们攻击,动手把他们砍成几段。印第安人吓得互相践踏,形成一个个人堆,彼此都因窒息而死。因为他们手无寸铁,任何一个基督徒都可毫无危险地攻击他们。骑兵策马把他们撞倒,把他们杀死的杀死,打伤的打伤,对逃跑的就穷追不舍。步兵对剩下的人发动狠狠的攻击,其中大多数人很快就都成了刀下之鬼。
“总督本人一手拿剑一手拿匕首,带着身边的几个西班牙人冲进密集的印第安人群,并且非常勇敢地来到阿塔瓦尔帕的轿子旁。他大胆地一把抓住阿塔瓦尔帕的左
臂,口中大喊一声‘圣地亚哥!’,但他无法把阿塔瓦尔帕从轿子里扯出来,因为
轿子被举得很高。虽然他杀死了举着轿子的几个印第安人,但别的印第安人立刻接
上来把轿子举得高高的,就这样我们花了很长时间去制服和杀死印第安人。最后,
七八个西班牙骑兵策马赶来,从一边向轿子猛冲,用很大力气把轿子推得侧倒在
地。阿塔瓦尔帕就这样被捉住了。总督把阿塔瓦尔帕带到他的住所。抬轿子的那些
印第安人和护卫阿塔瓦尔帕的那些印第安人没有丢弃他:全都在他的身旁死了。
“留在广场上的那些惊慌失措的印第安人被枪炮的射击和马匹吓坏了—这是他们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东西—他们设法推倒一段围墙,逃离广场,跑到外面的平原上去。我们的骑兵从围墙的缺口一跃而出,冲进平原,一边大声喊叫:‘追那些穿花衣服的!一个也不要让他逃走!用矛刺他们!’阿塔瓦尔帕带来的其他印第安士兵全都在距离卡哈马卡一英里的地方严阵以待,但没有一个人移动一步,在发生所有这一切期间,没有一个印第安人拿起武器来对付一个西班牙人。当留在城外平原上的一队队印第安人看见别的印第安人喊叫着逃跑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惊慌起来,拔脚就逃。这是一个令人惊叹的奇观,因为整个山谷在15或20英里范围内完全塞满了印第安人。夜色已经降临,而我们的骑兵仍在田野里用长矛刺杀印第安人,这时我们听到了要求我们回营集合的号声。
“要不是夜色降临,这4万多人的印第安人部队中能够活下来的人不会有几个。6000—7000个印第安人死了,更多的印第安人被斩去了手臂或受了别的伤。阿塔瓦尔帕本人也承认说,那一仗他的部下被我们杀死了7000人。在一顶轿子里被杀死的那个人是他的大臣—钦查的领主,那是一个深得他的宠信的人。给阿塔瓦尔帕抬轿子的那些印第安人似乎都是一些高级首领和顾问。他们全都被杀死了,还有坐在别的轿子和吊床上的那些印第安人也都被杀死了。卡哈马卡的领主和其他一些人也被杀死了,但他们人数多得数不过来,因为来侍候阿塔瓦尔帕的人全都是大领主。如此强大的一个统治者,来时率领了如此强大的一支军队,却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被俘,这实在令人惊异。的确,这不是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做到的,因为我们的人数是如此之少。这是上帝的恩泽,而上帝是伟大的。
“当西班牙人把阿塔瓦尔帕从轿子里拖下来时,他身上的袍子也被扯落了。总督命人给他拿来衣服,阿塔瓦尔帕穿好衣服后,总督命令他坐在自己的身旁,劝他不要因为自己从高高在上的地位迅速跌落下来而生气和焦躁不安。总督对阿塔瓦尔帕说,‘不要把你被打败和被俘这件事看作是一种侮辱,因为我手下的这些基督徒人数虽少,但我和他们一起征服过比你们更强大的王国,打败过其他一些比你更强大的君主,把皇帝的统治强加给他们。我是皇帝的臣民,他也是西班牙和全世界的国王。我们是奉他的命令来征服这块土地的,这样就可以使所有的人认识上帝,认识他的神圣的天主教;而由于我们肩负的光荣使命,上帝—天地万物的创造者才允许让这一切发生,以便使你们认识他,从而脱离你们所过的那种野蛮而邪恶的生活。
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我们才能以少胜多。如果你们明白你们生活在种种谬误之中,你们就会了解我们奉西班牙国王陛下之命来到此地给你们所带来的福祉。上帝的意思就是打掉你们的傲气,不让一个印第安人对基督徒有冒犯行为。’”
现在,让我们从几个直接的事件开始,把这个非同一般的冲突中的因果关系链找出
来。当皮萨罗和阿塔瓦尔帕在卡哈马卡相见时,为什么会是皮萨罗俘虏阿塔瓦尔帕
并杀死他那么多的追随者,而不是阿塔瓦尔帕的人数多得多的军队俘虏并杀死皮萨
罗?毕竟,皮萨罗只有62名骑兵和106名步兵,而阿塔瓦尔帕则统率着一支大约8万
人的军队。至于在这些事件之前发生的事,阿塔瓦尔帕是怎么会到卡哈马卡来的?
皮萨罗怎么会到这里来俘虏他,而不是阿塔瓦尔帕到西班牙去俘虏查理国王?为什
么阿塔瓦尔帕会走进用我们天生的事后聪明来看竟是如此明显的圈套?在阿塔瓦尔
帕和皮萨罗相遇中起作用的那些因素,是否也在旧大陆和新大陆民族之间以及其他
民族之间起着某种更广泛的作用呢?
为什么皮萨罗会俘虏阿塔瓦尔帕?皮萨罗的军事优势在于西班牙人的钢刀和其他武
器、钢制盔甲、枪炮和马匹。阿塔瓦尔帕的部队没有可以骑着冲锋陷阵的牲口,他
们在对付西班牙人的武器时,只能用石头、青铜棍或木棍、狼牙棒、短柄斧头,再
加上弹弓和护身软垫。这种装备上的悬殊在欧洲人与印第安人以及其他民族的无数次其他冲突中起了决定性作用。
许多世纪以来唯一能够抵抗欧洲人征服的美洲土著,是那些得到并掌握马匹和枪炮
从而缩小兵力差距的部落。对一般的美国白人来说,一提起“印第安人”这个词,
他们的脑海里立即浮现出一个骑在马上挥舞步枪的大平原印第安人的形象,就像
1876年在著名的小比格霍恩河战役中消灭了乔治·卡斯特将军部队的苏族印第安人战
士那样。我们很容易忘记,美洲土著对马和步枪本来是一无所知的。它们是欧洲人
带进来的,接着就开始改变获得它们的印第安人社会。由于掌握了马和步枪,北美
的大平原印第安人、智利南部的阿劳干印第安人和阿根廷的无树大草原印第安人都
击退过入侵的白人,其时间之长不是任何其他印第安人所能企及,只是在19世纪70
年代和80年代被白人政府的大规模军事行动所打垮。
今天,我们很难理解西班牙人凭借军事装备竟能如此以少胜多。在上面详细叙述的
卡哈马卡战役中,168个西班牙人粉碎了在人数上500倍于己的一支美洲土著军队,
杀死了数以千计的土人,而自己却未损一兵一卒。关于皮萨罗随后与印加人的几次
战役、科尔特斯对阿兹特克人的征服以及欧洲人对美洲土著的其他一些早期军事行
动的记述,一再描绘了一些关于几十个欧洲骑兵大肆杀戮,击溃了数以千计的印第
安人的战斗。在阿塔瓦尔帕死后皮萨罗从卡哈马卡向印加帝国首都库斯科进军期
间,有过4次这样的战役,它们发生在豪哈、比尔卡苏阿曼、比尔卡康加和库斯科。
参加这4个战役的西班牙骑兵分别只有80人、30人、110人和40人,而每次所要对付
的敌人或则数以千计,或则数以万计。
西班牙人的这些胜利不能轻易地仅仅归之于美洲土著盟友的帮助,归之于西班牙人
的武器和马匹这种新奇事物所产生的心理作用,也不能(像有人经常宣称的那样)
归之于印加人误把西班牙人当作是他们的神灵比拉科查降世。皮萨罗和科尔特斯的
初期胜利,的确吸引了一些土著盟友。然而,孤立无援的西班牙人早期的破坏性极
大的胜利,已使这些土著盟友相信,抵抗是无济于事的,他们应该同很有希望的胜
利者站在一起。如果不是这样,其中许多人是不会成为盟友的。毫无疑问,马匹、
钢铁武器和枪炮这些新奇的玩意儿,在卡哈马卡使印加人不知所措,但卡哈马卡战
役后的那几次战役,却遇到了已经见识过西班牙人的武器和马匹的印加军队的坚决
抵抗。在初期征服的六七年内,印加人发动了反对西班牙人的两次拼死的、大规模
的、准备充分的叛乱。所有这些努力都由于西班牙人的远为精良的武器装备而失败
了。
到18世纪开始时,枪炮取代刀剑而成为主要武器,帮助入侵的欧洲人取得对美洲土
著和其他土著族群的优势。例如,1808年,一个携带火枪并且枪法百发百中的名叫
查利·萨维奇的英国水手来到斐济群岛。这个名如其人的萨维奇接着单枪匹马破坏了
斐济的权力平衡。他干过许多胆大妄为的事,有一次划着独木舟沿河逆流而上,到
了一个叫做卡萨武的斐济村庄,他在村庄篱笆外手枪射程之内停下脚步,向毫无防
备的居民开火。被他打死的人很多,没有被打死的人就把死人的尸体堆起来躲在后
面,村旁小河里的水都被血染红了。这种用枪炮对没有枪炮的人滥施淫威的例子多
得不可胜数。
在西班牙人对印加人的征服中,枪炮只起了一种次要的作用。当时的枪(所谓的火
绳枪)既难装填,又难发射,皮萨罗也只有十来支这样的枪。在它们能够凑合着发
射出去的那些场合,它们的确产生了巨大的心理作用。重要得多的倒是西班牙人的
钢刀、长矛和匕首,这些都是用来屠杀身体甚少防护的印第安人的强有力的锐利武
器。相比之下,印第安人的无棱无锋的棍棒虽然也能打伤西班牙人和他们的马匹,
但很少能将其杀死。西班牙人的铁甲或锁子甲,尤其是他们的钢盔,通常都能有效
地对付棍棒的打击,而印第安人的护身软垫则无法防御钢铁武器的进攻。
西班牙人因其战马而取得的巨大优势,在目击者的记述中跃然纸上。骑兵可以很容
易地超越印第安哨兵,使他们来不及向后面的印第安部队发出警报,骑兵还可以用
马把印第安人撞倒,让马蹄把他们踏死。一匹战马在冲锋时的冲击力量、它的机动
性、它可能有的进攻速度以及它所提供的居高临下并且得到保护的战斗位置,使得
空旷地带的步兵几乎无招架之力。马的作用并不是仅仅由于它们在第一次与它们交
锋的士兵心里产生恐怖的感觉。到1536年印加人大反叛时,印加人已经学会如何在
狭窄的通道上伏击和消灭西班牙骑手,在抵抗骑兵部队时最有效地保卫自己。但印
加人和所有其他步兵一样,从来没有能够在空旷地带打败骑兵部队。继阿塔瓦尔帕
之后为印加帝国皇帝的是曼科,曼科的最优秀的将军是基佐·尤潘基。1536年,当基
佐在利马围困西班牙人,并打算向该城发动猛攻时,两个中队的西班牙骑兵向一支
比自己大得多的印第安军队发起了冲锋,在第一次冲锋中就杀死了基佐和他的所有
指挥官,从而击溃了他的军队。一次由26名骑手组成的骑兵队的类似冲锋击溃了曼
科皇帝亲自率领的最精锐的部队,他当时正在库斯科围攻西班牙人。
马匹改变战争是从公元前4000年左右在黑海北面的大草原上对马的驯化开始的。马
匹使得骑马的人能够通过比步行远得多的距离,去进行奇袭,并在防御部队集合前
逃之夭夭。马因其在卡哈马卡所起的作用而为一种军用武器提供了例证,这种武器
6000年来直到20世纪初一直是举足轻重的,并最终在所有大陆得到运用。直到第一
次世界大战,骑兵在军事上的支配地位才最后宣告结束。如果我们考虑一下西班牙
人因为有了马匹、钢铁武器和盔甲而取得了对手无寸铁的步兵的优势,那么西班牙
人总是能够以寡敌众,所向披靡,就没有什么可以使我们感到奇怪的了。
阿塔瓦尔帕是怎么会到卡哈马卡来的?阿塔瓦尔帕和他的军队来到卡哈马卡,是因
为他们刚刚在一场使印加人四分五裂、大伤元气的内战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皮
萨罗很快觉察到这种分裂的形势,并加以利用。这次内战的起因竟是一场天花流
行。天花由西班牙移民带到巴拿马和哥伦比亚后,经由陆路传播到南美的印第安人
中去,在1526年左右杀死了印加皇帝瓦伊纳·卡帕克和他的大多数朝臣,随后又迅即
杀死了他的指定继承人尼南·库尤奇。这些死亡事故导致了阿塔瓦尔帕与他的同父异
母兄弟瓦斯卡尔之间的皇位之争。如果不是因为天花流行,西班牙面对的可能就是
一个团结一致的帝国。
因此,阿塔瓦尔帕在卡哈马卡的出现突出了世界史上的一个关键因素:具有相当免
疫力的入侵民族把疾病传染给没有免疫力的民族。天花、麻疹、流行性感冒、斑疹
伤寒、腺鼠疫以及其他一些在欧洲流行的传染病,毁灭了其他大陆的许多民族,从
而在欧洲人的征服中起了一种决定性的作用。例如,一次天花流行在1520年西班牙
人第一次进攻失败后蹂躏了阿兹特克人,并杀死了刚刚继承蒙特朱马为阿兹特克皇
帝的奎特拉瓦克。在整个美洲,随欧洲人传进来的疾病从一个部落传播到另一个部
落,远远走在欧洲人之前,据估计把哥伦布来到前的美洲土著人杀死了95%。北美人
口最多并高度组织起来的土著人社会是密西西比河流域的酋长管辖的部落,它们在
1492年至17世纪初这一段时间里也以同样的方式消失了,时间甚至比欧洲人在密西
西比河地区建立第一个殖民地时还要早。1713年的一次天花流行是欧洲移民毁灭南
非土著桑族人的最严重的一步。在英国人于1788年移民悉尼后不久,一场大批毁灭
澳大利亚土著的流行病开始了。来自太平洋岛屿的有详尽文献证明的例子是1806年
在斐济迅速蔓延的流行病,这种病是几个欧洲船员在“阿尔戈”号船只失事后挣扎
着爬上岸时带来的。类似的流行病也在汤加、夏威夷和其他太平洋岛屿的历史上留
下了痕迹。
然而,我并不是要暗示历史上疾病的作用只限于为欧洲人的扩张铺平道路。疟疾、
黄热病以及热带非洲、印度、东南亚和新几内亚的一些其他疾病,是欧洲在这些热
带地区进行殖民的最大障碍。
皮萨罗是怎么到卡哈马卡来的?为什么不是阿塔瓦尔帕去征服西班牙?皮萨罗到卡
哈马卡来,靠的是航海技术,是这种技术建造了船只,使他们从西班牙横渡大西洋
来到巴拿马,然后又沿着太平洋从巴拿马来到秘鲁。阿塔瓦尔帕没有这种技术,所
以不能从海上扩张到南美以外的地方。
除了船只本身,皮萨罗的出现还依赖于集中统一的行政组织。有了这种组织,西班
牙才能为这些船只提供资金、建造技术、人员和装备。印加帝国也有一个集中统一
的行政组织,但这个组织实际上起了对帝国不利的作用,因为皮萨罗俘虏了阿塔瓦
尔帕也就是夺取了印加帝国整个的指挥系统。因为印加帝国的行政系统和神圣的专
制君主完全是同一回事,所以阿塔瓦尔帕一死,帝国也就分崩离析。航海技术配合
行政组织,不但对许多其他民族的扩张至关重要,对欧洲人的扩张同样至关重要。
使西班牙人来到秘鲁的一个相关因素是文字。西班牙人有文字,而印加帝国没有。
用文字来传播信息,要比用口头传播来得广泛、准确和详细。从哥伦布航行和科尔
特斯征服墨西哥传回西班牙的信息,使西班牙人大量涌入了新大陆。信件和小册子
激发了人们的兴趣,也提供了必要而详尽的航海指导。皮萨罗的同事克里斯托瓦尔·
德梅纳上尉为皮萨罗的业绩撰写了第一份公开发表的报告,这份报告于1534年4月,
亦即阿塔瓦尔帕被处死后仅仅9个月,在塞维利亚出版发行。这份报告成了畅销书,
迅速被译成欧洲其他语言,从而把又一批西班牙移民送去加强皮萨罗对秘鲁的控
制。
为什么阿塔瓦尔帕会走进这个圈套?事后想来,阿塔瓦尔帕竟会在卡哈马卡走进皮
萨罗设下的明显圈套,真使我们感到惊奇。俘虏了阿塔瓦尔帕的西班牙人对他们的
成功也同样感到惊奇。人的文化程度的影响在终极解释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直接的解释是:阿塔瓦尔帕对西班牙人、他们的兵力和意图几乎没有得到什么情
报。他那一点少得可怜的情报是通过口头得来的,主要是从一个使者那里得来的,
这个使者在皮萨罗的军队从海岸向内陆的行军途中曾在军中访问过两天。这个使者
看到西班牙人军容不整,于是就对阿塔瓦尔帕说,他们不是战斗人员,只要给他200
个印第安人,就能把他们全都缚来帐下。阿塔瓦尔帕绝没有想到那些西班牙人竟是
如此难以对付而且会毫无缘由地向他进攻,这是可以理解的。
在新大陆,只有现代墨西哥和在印加帝国北方很远的一些毗邻地区的几个民族中的
少数精英分子有书写能力。巴拿马距离印加帝国北部边界不过600英里。虽然西班牙
人对巴拿马的征服在1510年就已经开始,但在皮萨罗于1527年首次登上秘鲁海岸之
前,似乎没有任何关于西班牙人出现的消息到达过印加帝国。对于西班牙征服了中
美洲大多数强大而人口众多的印第安人社会,阿塔瓦尔帕始终是一无所知。
在我们今天看来,阿塔瓦尔帕被俘后的行为和导致他被俘的行为同样令人惊异。他
交纳了他那笔著名的赎金,因为他天真地相信,只要付了赎金,西班牙人就会释放
他并且远走高飞。他不可能了解皮萨罗的部下只是一支决心实现永久征服的军队的
开路先锋,而不是单单为了一次孤立的袭击。
犯这种致命的判断错误的,并非只有阿塔瓦尔帕一人。甚至在阿塔瓦尔帕被俘后,
弗兰西斯科·皮萨罗的兄弟埃尔南多·皮萨罗也哄骗得阿塔瓦尔帕的第一流将军、指挥
着一支庞大军队的查尔库奇马自投罗网,落入西班牙人的手中。查尔库奇马的判断
错误,标志着印加人抵抗失败的转折点,是几乎同阿塔瓦尔帕本人被俘一样的重大
事件。当阿兹特克皇帝蒙特朱马把科尔特斯看作是神灵降世,并允许他和他的小小
军队进入阿兹特克首都特诺奇提特兰时,他的判断错误甚至更加显而易见。结果是
科尔特斯俘虏了蒙特朱马,然后又进一步征服了特诺奇提特兰和阿兹特克帝国。
从世俗的观点来看,阿塔瓦尔帕、查尔库奇马、蒙特朱马以及其他无数的被欧洲人
欺骗的美洲土著领袖之所以判断错误,是由于当时新大陆没有任何居民去过旧大
陆,因此他们当然不可能对西班牙人有任何具体的认识。即使如此,我们仍然觉得
难以避免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阿塔瓦尔帕的社会对人类的行为有更多的经验,
他“本来”是会产生更大的怀疑的。皮萨罗在到达卡哈马卡时,除了对他在1527年
和1531年碰到的几个印加臣民进行的审问中所了解到的情况外,他对印加人也是一
无所知的。然而,虽然皮萨罗本人碰巧也是一个文盲,但他属于一个有文化修养的
传统。西班牙人从书本上知道了同时代的许多与欧洲差别很大的文明国度,也知道
了几千年的欧洲历史。皮萨罗伏击阿塔瓦尔帕显然是以科尔特斯的成功谋略为样板
的。
总之,文化修养使西班牙人继承了关于人类行为和历史的大量知识。相形之下,阿
塔瓦尔帕不但对西班牙人本身毫不了解,对来自海外的其他任何入侵者毫无个人经
验,而且他甚至也没有听人说过(或在书本上读到过)之前在何时、何地,何人也
曾遭受过类似威胁。这种在经验方面的巨大差距,促使皮萨罗去设下圈套而阿塔瓦
尔帕走进了圈套。
因此,皮萨罗俘虏阿塔瓦尔帕这件事,表明了导致欧洲人向新大陆移民而不是美洲
土著向欧洲移民的那组近似的因素。皮萨罗成功的直接原因包括:以枪炮、钢铁武
器和马匹为基础的军事技术;欧亚大陆的传染性流行病;欧洲的航海技术;欧洲国
家集中统一的行政组织和文字。本书的书名是这些近似因素的简略的表达,这些因
素也使现代欧洲人能够去征服其他大陆的民族。在有人开始制造枪炮和钢铁之前很
久,这些因素中的其他因素便已导致了某些非欧洲民族的扩张,这我们将会在以后
的几章中看到。
但是,我们仍然有一个根本的问题没有解决,这就是:为什么这种直接优势总是在
欧洲一边,而不是在新大陆一边。为什么不是印加人发明枪炮和钢刀,骑上像战马
一样的令人生畏的牲口,携带对欧洲人来说没有抵抗力的疾病,修造远洋船只和建
立先进的行政组织,并能从几千年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吸取经验?这些不再是本章已
经讨论过的那些关于近似因果关系的问题,而是将要占去本书下面两部分篇幅的关
于终极因果关系的问题。
第二部分 粮食生产的出现和传播
第四章 农民的力量
我十几岁时在蒙大拿度过了1956年的夏天,为一个名叫弗雷德·赫希奇的上了年纪的
农民打工。弗雷德出生在瑞士,在19世纪90年代他十几岁时来到了蒙大拿的西南
部,接着便办起了一家农场,是该地区首批农场之一。在他来到时,原来的以狩猎
采集为生的美洲土著有许多仍然生活在那里。
和我在一起干活的农场工人多半是体格健壮的白人,他们经常满口粗话,他们除周
末外每天劳动,这样他们就可以在周末整天泡在当地的酒馆里花光一周的工资。然
而,就在这些农场工人中,有一个名叫利瓦伊的黑脚族印第安人。此人的行为举止
和粗野的矿工大不相同—他彬彬有礼,温文尔雅,做事负责,头脑清醒,善于辞
令。他是第一个我与之一起度过许多时光的印第安人,我不由对他钦佩起来。
一个星期日的早晨,利瓦伊在经过星期六夜晚的一番狂欢作乐之后,竟也醉步踉
跄,满口脏话。因此,我感到震惊和失望。在他的那些骂人话中,有一句我一直记
得非常清楚:“你他妈的弗雷德·赫希奇,他妈的那艘把你从瑞士带来的船!”过
去,和其他白人小学生一样,我所受的教育是把对美洲的开发看作是英勇的征服行
为,现在我深切感受到印第安人对这种行为的看法了。弗雷德·赫希奇的一家都以他
为荣,因为他是在困难条件下取得成功的最早的农民。但是,利瓦伊的狩猎部落和
著名战士的土地都被迁移来的白人农民抢走了。这些农民又是怎样战胜这些著名的
战士的呢?
自从现代人的祖先在大约700万年前从现在的类人猿的祖先分化出来后,地球上的所
有人类大部分时间都是靠猎捕野兽和采集野生植物为生,就像19世纪黑脚族印第安
人仍然在做的那样。只是在过去的11000年中,有些民族才转向所谓的粮食生产:就
是说,驯化野生动植物,以因此而产生的牲畜和农作物为食。今天,地球上的大多
数人吃他们自己生产的粮食或别人为他们生产的粮食。按照当前的变化速度,在今
后10年内,剩下来的少数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群将会放弃他们的生活方式,发生解
体或逐渐消失,从而结束我们几百万年来专以狩猎采集为生的生活方式。
不同部族在史前的不同时期学会了粮食生产。有些部族,如澳大利亚土著,却从来
没有学会粮食生产。在那些学会粮食生产的部族中,有些(例如古代的中国人)是
靠自己独立发展粮食生产的,而另一些(包括古代埃及人)则是从邻近部族学会粮
食生产的。但是,我们将会看到,从间接的意义说,粮食生产是枪炮、病菌和钢铁
发展的一个先决条件。因此,在不同大陆的族群是否或何时变成农民和牧人方面的
地理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他们以后截然不同的命运。在我们把下面6章专门用
来弄清楚粮食生产方面的地理差异是怎样产生的之前,本章将查考一些主要的因果
关系,因为粮食生产正是通过这种关系带来了所有使皮萨罗俘虏阿塔瓦尔帕和弗雷
德·赫希奇的族人剥夺利瓦伊的族人的有利条件。
第一个因果关系是最直接的因果关系:能够获得更多的可消耗的卡路里就意味着会
有更多的人。在野生的动植物物种中,只有很少一部分可供人类食用,或值得猎捕
或采集。多数动植物是不能用作我们的食物的,这有以下的一些原因:它们有的不
能消化(如树皮),有的有毒(黑脉金斑蝶和鬼笔鹅膏—一种有毒蘑菇),有的营
养价值低(水母),有的吃起来麻烦(很小的干果),有的采集起来困难(大多数
昆虫的幼虫),有的猎捕起来危险(犀牛)。陆地上大多数生物量(活的生物物
质)都是以木头和叶子的形态而存在的,而这些东西大多数我们都不能消化。
通过对我们能够吃的那几种动植物的选择、饲养和种植,使它们构成每英亩土地上
的生物量的90%而不是0.1%,我们就能从每英亩土地获得多得多的来自食物的卡路
里。结果,每英亩土地就能养活多得多的牧人和农民—一般要比以狩猎采集为生的
人多10倍到100倍。这些没有感情的数字所产生的力量,就是生产粮食的部落取得对
狩猎采集部落的许多军事优势中的第一个优势。
在饲养驯化动物的人类社会中,牲畜在4个不同的方面养活了更多的人:提供肉类、
奶脂、肥料以及拉犁。最直接的是,家畜代替野生猎物而成为社会主要的动物蛋白
来源。例如,今天的美国人通常从奶牛、猪、羊和鸡那里得到他们的大多数动物蛋
白,而像鹿肉这样的野味则成了难得的美味佳肴。此外,一些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
则成了奶和诸如黄油、奶酪和酸奶之类奶制品的来源。产奶的哺乳动物包括母牛、
绵羊、山羊、马、驯鹿、水牛、牦牛、阿拉伯单峰骆驼和中亚双峰骆驼,这些哺乳
动物由此而产生的卡路里比它们被杀来吃肉所产生的卡路里要多几倍。
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还在两个方面和驯化的植物相互作用,以增加农作物的产量。
首先,现代的园林工人或农民仍然根据经验知道,用动物的粪便做肥料可以提高作
物的产量。即使在现代可以利用化工厂生产的合成肥料,今天大多数社会里作物肥
料的主要来源仍然是动物的粪便—尤其是牛的粪便,但也有牦牛和羊的粪便。作为
传统社会中的一个燃料来源,动物粪便也有其价值。
图4.1 略图概述从终极因素(如大陆轴线走向)通往使某些民族能够征服另一些民
族的近似因素(如枪炮、马匹和疾病)的因果关系链。例如,人类的各种各样疾病
是在有许多适于驯化的动植物物种的地区演化的,这一部分是由于生产出的农作物
和饲养的牲畜帮助养活了使流行疾病得以保持的人口稠密的社会;一部分是由于这
些疾病是从驯化的动物身上的病菌演化而来。
此外,最大的驯化哺乳动物与驯化植物相互作用,以增加粮食产量,这表现在它们
可以用来拉犁,从而使人们可以去耕种以前如用来耕种则代价太高的土地。这些用
来犁地的牲口有牛、马、水牛、巴厘牛以及牦牛和牛的杂交种。这里有一个例子可
以用来说明这些牲口的价值:中欧史前期最早的农民,即稍早于公元前5000年兴起
的利尼尔班克拉米克文化,起初都局限于使用手持尖棍来耕作松土。仅仅过了1000
年,由于采用了牛拉犁,这些农民能够把耕种扩大到范围大得多的硬实土壤和难以
对付的长满了蔓草的土地上去。同样,北美大平原上的美洲土著农民在河谷种植庄
稼,但在广阔高地的难以对付的长满了蔓草的土地上耕种,则要等到19世纪欧洲人
和他们的畜拉犁的出现。
所有这些都是由于动植物驯化比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能生产出更多的食物从而导致
更稠密人口的直接因素。另一个比较间接的因素涉及粮食生产所带来的定居生活方
式。许多狩猎采集社会里的人经常跑来跑去寻找野生食物,但农民必须留在他们的
田地和果园附近。因此而产生的固定居所由于缩短了生育间隔期而促使人口变得更
稠密起来。一个经常变换营地、以狩猎采集为生的母亲只能带一个孩子和很少几件
随身物品。在前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能够快步行走,赶上大伙儿而不致成为累赘之
前,她是不能生第二个孩子的。事实上,到处流浪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通过哺乳
期无月经、禁欲、杀婴和堕胎等办法,把孩子出生的间隔安排为大约每4年一个。相
比之下,定居的部族由于没有在迁移途中携带小孩这种问题的限制,他们可以多生
多养,只要养得活就行。许多农业部族的生育间隔期是两年左右,为狩猎采集部族
的一半。粮食生产者的这种较高的出生率,加上他们按每英亩计算养活更多的人的
能力,使他们达到了比狩猎采集部族更大的人口密度。
定居生活的另一个结果是人们可以把多余的粮食贮藏起来,因为如果人们不能留在
附近看管贮藏的粮食,那么贮藏就是毫无意义的。虽然有些到处流浪的狩猎采集部
族可能偶尔也把几天吃不完的食品收藏起来,但这种富余对他们几乎毫无用处,因
为他们不能保护它。但贮藏的粮食对于养活不生产粮食的专门人材是必不可少的,
而对于养活全村社的人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到处流浪的狩猎采集社会几乎没
有或完全没有这类专职的专门人材,这种人材首先出现在定居社会中。
这种专门人材有两类:国王和官员。狩猎采集社会往往比较平等,它们没有专职的
官员和世袭的首领,只有在族群和部落层次上的小规模的行政组织。这是因为所有
的身强力壮的从事狩猎采集的人不得不把他们很大一部分时间专门用来获取食物。
而一旦有了粮食储备,行政上层人物就可以控制别人生产的粮食,维护征税的权
利,无需去养活自己,而以全部时间从事行政活动。因此,中等规模的农业社会通
常按酋长辖地来组织,而王国只限于规模很大的农业社会。这些复杂的行政单位比
平等主义的猎人群体能更好地发动持久的征服战争。有些狩猎采集部族由于生活在
特别富足的环境里,如北美洲太平洋西北海岸和厄瓜多尔海岸,也逐渐形成了定居
社会,有了粮食储备和新生的酋长辖地,但他们没有在通往王国的道路上更进一
步。
通过税收建立剩余粮食储备,除了养活国王和官员外,还能养活其他专职的专门人
材。与征服战争关系最直接的是,剩余粮食储备可以用来养活职业军人。这是不列
颠帝国最终打败新西兰武装精良的本土毛利人的决定性因素。虽然毛利人取得了几
次惊人的暂时胜利,但他们不能在战场上保持一支常备军,所以到头来还是被18000
人的英国专职军队拖垮了。粮食储备还可以养活为征服战争提供宗教理由的神职人
员,养活像制造刀剑、枪炮和发展其他技术的金属加工工人之类的手艺人,以及养
活能够保存信息的抄写员,因为他们所记录的信息比人们能够准确记住的信息要多
得多。
至此,我已着重指出了作为粮食的农作物和家畜的直接和间接的价值。然而,它们
还有其他用途,例如帮我们保暖和向我们提供有价值的材料。农作物和家畜生产出
的天然纤维,可以用来做衣服、毯子、网和绳子。大多数重要的植物驯化中心不但
培育粮食作物,也培育纤维作物—主要有棉花、亚麻(亚麻布的原料)和大麻。有
几种驯化动物则出产动物纤维—特别是绵羊、山羊、美洲驼和羊驼的毛以及蚕丝。
驯化动物的骨头是冶金术发明前新石器时代各部族用作人工制品的重要原料。牛皮
被用来制革。在美洲许多地方栽培最早的植物之一是为非食用目的而种植的,这就
是用作容器的葫芦。
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在19世纪铁路发展起来之前成为我们主要的陆路运输手段,从
而进一步使人类社会发生了革命性的剧变。在动物驯化之前,由陆路运输货物和人
的唯一手段就是用人来背。大型哺乳动物改变了这种情况: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
可能迅速地不但把人而且也把大量沉重的货物从陆路运到很远的地方去。供人骑乘
的驯化动物有马、驴、牦牛、驯鹿、阿拉伯单峰驼和中亚双峰驼。这5种动物和羊驼
一样,都被用来背负行囊包裹。牛和马被套上大车,而驯鹿和狗则在北极地区拉雪
橇。在欧亚大陆大部分地区,马成了长距离运输的主要手段。3种驯化骆驼(阿拉伯
单峰驼、中亚双峰驼和羊驼)分别在北非地区和阿拉伯半岛、中亚和安第斯山脉地
区起着类似的作用。
动植物驯化对征服战争的最直接的贡献是由欧亚大陆的马作出的,它们在军事上的
作用,使它成了那个大陆上古代战争中的吉普车和谢尔曼坦克。我在第三章中提
到,马使得仅仅率领一小群冒险家的科尔特斯和皮萨罗能够推翻阿兹特克帝国和印
加帝国。甚至在早得多的时候(公元前4000年左右),尽管那时人们还仍然骑在光
马背上,但马可能已成为促使操印欧语的人从乌克兰向西扩张的必不可少的军事要
素。这些语言最终取代了除巴斯克语外的所有早期的欧洲语言。当马在后来被套上
马车和其他车辆时,马拉战车(公元前1800年左右发明)开始在近东、地中海地区
和中国使战争发生了革命性的剧变。例如,在公元前1674年,马甚至使外来的希克
索斯民族得以征服当时没有马的埃及并短暂地自立为法老。
再往后,在马鞍和马镫发明后,马使来自亚洲大草原的匈奴人和一波接一波的其他
民族对罗马帝国和后继国家造成了威胁,最后以蒙古人于公元13世纪和14世纪征服
亚洲和俄罗斯的许多地方而达到高潮。只是由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采用了卡车和
坦克,马的作用才最后被取代,而不再是战争中主要的突击手段和快速运输的工
具。阿拉伯骆驼和中亚骆驼也在各自的地理范围内起到了类似的军事作用。在所有
这些例子中,驯养马匹(或骆驼)或改进使用方法的民族,在军事上拥有了对没有
这些牲口的民族的巨大优势。
在征服战争中同样重要的是在驯养动物的社会中演化的病菌。像天花、麻疹和流行
性感冒这类传染病作为人类的专化病菌出现了,它们原是动物所感染的十分类似的
祖代病菌由于突变而衍生出来的(第十一章)。驯养动物的人成了这些新演化出来
的病菌的第一个受害者,而这些人接着又逐步形成了对这些新的疾病的强大的抵抗
力。当这些有部分免疫力的人与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病菌的人接触时,流行病
于是产生了,99%的以前没有接触过这种病菌的人因之而丧命。从驯养的动物那里
最后获得的病菌,在欧洲人对美洲、澳大利亚、南非和太平洋诸岛的土著的征服中
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总之,动植物的驯化意味着人类的粮食越来越多,因而也就意味着人口越来越稠
密。因此而带来的粮食剩余和(在某些地区)利用畜力运输剩余粮食,成了定居
的、行政上集中统一的、社会等级分明的、经济上复杂的、技术上富有革新精神的
社会的发展的先决条件。因此,能否利用驯化的动植物,最终说明了为什么帝国、
知书识字和钢铁武器在欧亚大陆最早发展起来,而在其他大陆则发展较晚,或根本
没有发展起来。在军事上使用马和骆驼以及来自动物的病菌的致命力量,最后就把
粮食生产和征服之间的许多重要环节连接了起来,这我将在下文予以考察。
第五章 历史上的穷与富
很大一部分人类历史充满了穷富之间不平等的斗争:具有农民力量的民族与不具有
农民力量的民族之间的斗争,或不同时期获得农民力量的民族之间的斗争。粮食生
产在地球上的广大地区不曾出现过,这并不令人奇怪,由于生态原因,粮食生产在
这些地区现在仍然难以出现或不可能出现。例如,在史前期的北美洲北极地区,无
论农业或畜牧业都没有出现过,而在欧亚大陆北极地区出现的唯一粮食生产要素是
放牧驯鹿。在远离灌溉水源的沙漠地区也不可能自发地出现粮食生产,如澳大利亚
中部和美国西部的一些地方。
迫切需要说明的,反倒是何以在某些生态条件十分适宜的地区在现代以前一直未能
出现粮食生产,而在今天却成了世界上一些最富足的农牧中心。最为令人费解的一
些地区,是加利福尼亚和美国太平洋沿岸其他一些州、阿根廷的无树大草原、澳大
利亚西南部和东南部以及南非好望角地区的很大一部分。这些地区的土著族群在欧
洲移民来到时仍然过着狩猎采集生活。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公元前4000年的世界,即
粮食生产在其最早发源地出现后几千年的世界,我们可能也会对其他几个现代粮仓
当时竟未出现粮食生产而感到惊异。这些盛产谷物的地区包括:美国其余所有的地
区、英国、法国很大一部分地区、印度尼西亚以及非洲赤道以南的整个地区。如果
我们对粮食生产追本溯源,它的最早发源地会再次使我们感到惊异。这些地方已完
全不是现代粮仓,它们包括一些在今天被列为有点干旱或生态退化的地区:伊拉克
和伊朗、墨西哥、安第斯山脉、中国的部分地区以及非洲的萨赫勒地带。为什么粮
食生产首先在看似相当贫瘠的土地上形成,只是到后来才在今天最肥沃的农田和牧
场发展起来?
关于粮食生产赖以出现的方式方面的地理差异也同样令人费解。在有些地方,它是
独立发展起来的,这是当地人驯化当地动植物的结果。而在其他大多数地方,则是
把别的地方已经驯化的作物和牲口加以引进。既然这些原来不是独立发展粮食生产
的地区在引进驯化动植物后立刻变得适宜于史前的粮食生产,那么这些地区的各个
族群为什么没能在没有外来帮助的情况下,通过驯化当地的动植物而成为农民和牧
人呢?
在的确独立出现粮食生产的这些地区中,为什么出现的时间差别如此之大—例如,
在东亚要比在美国东部早几千年,而在澳大利亚东部却又从来没有出现过?在史前
时代引进粮食生产的这些地区中,为什么引进的时间差别也如此之大—例如,在欧
洲西南部要比在美国西南部早几千年?另外,在引进粮食生产的这些地区中,为什
么在有些地区(如美国西南部)当地的狩猎采集族群采纳了邻近族群的作物和牲口
而最后成为农民,而在另一些地区(如印度尼西亚和非洲赤道以南的许多地方)引
进粮食生产却引起了一场灾难,使外来的粮食生产者取代了该地区原来的狩猎采集
族群呢?所有这些问题都涉及不同的发展阶段,而正是这些不同的发展阶段决定了
哪些民族成了历史上的贫穷民族,哪些民族成了历史上的富有民族。
在我们能够指望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弄清楚怎样去确定粮食生产的发源地
及其出现的时间,以及某一特定作物或动物最早得到驯化的地点和时间。最明确的
证据来自对一些考古遗址中出土的动植物残骸所作的鉴定。大多数驯化的动植物物
种在形态上同它们的野生祖先是不同的:例如,驯化的牛和羊形体较小,驯化的鸡
和苹果形体较大,驯化的豌豆种皮较薄也较光滑,驯化的山羊角长成螺旋形而不是
短弯刀状。因此,如果能在一处有年代可考的考古遗址认出驯化动植物的残骸,那
就是有了强有力的证据,说明彼时彼地已有了粮食生产,而如果在某个遗址仅仅发
现了野生物种,那就不能证明已有了粮食生产,而只能证明与狩猎采集生活相吻
合。当然,粮食生产者,尤其是初期的粮食生产者,在继续采集某些野生植物和猎
捕野兽,这样,他们遗址中的残余食物常常不但包括驯化的物种,而且也包括野生
的物种。
考古学家们用碳—14年代测定法来测定遗址中的含碳物质,从而确定粮食生产的年
代。这种测定法所依据的原理是这样的:碳是生命的无所不在的基础材料,它的成
分中含有很少量的放射性碳—14,而碳—14会衰变为非放射性同位素氮—14。宇宙
射线不断地在大气中生成碳—14。植物吸收大气中的碳,其中碳—14和普遍存在的
同位素碳—12保持着一种已知的几乎不变的比例(约1与100万之比)。植物中的碳
接下去构成了吃这些植物的食草动物的躯体,也构成了吃这些食草动物的食肉动物
的躯体。不过,这些植物或动物一旦死去,它们体内碳—14含量的一半每隔5700年
衰变为碳—12,直到大约4万年后,碳—14含量变得很低而很难测出,也很难把它
同受到少量的含有碳—14的现代材料的污染区别开来。因此,从考古遗址出土的材
料的年代可以根据该材料内的碳—14与碳—12的比例计算出来。
放射性碳受到许多技术问题的困扰,其中两个问题值得在这里提一提。一个问题
是:碳—14年代测定法在20世纪80年代前需要比较多的碳(几克),比小小的种子
或骨头里碳的含量多得多。因此,科学家们常常不得不依靠测定在同一遗址附近找
到的材料的年代,而这个材料被认为是与残存的食物“有联系”的—就是说,是被
留下食物的人同时弃置的。通常选择的“有联系”的材料是烧过的木炭。
但是,考古遗址并不总是把所有同日弃置的材料巧妙密封起来的时间容器。在不同
时间弃置的材料可能会混杂在一起,因为蠕虫、啮齿目动物和其他作用力把地层给
搅乱了。燃烧过的木炭碎屑最后可能因此而靠近了某个死去的并在几千年中或早或
晚被吃掉的植物或动物。今天,考古学家们越来越多地用一种叫做加速质谱分析法
的新技术来解决这个问题,这种新技术可以使碳—14年代测定法测得极小的样本的
年代,从而使人们可以直接地测得一粒小小的种子、一块小小的骨片或其他食物残
渣的年代。近年来用碳—14年代测定法测得的年代,有的是根据这种新的直接方法
(它们也有其自身的问题),有的是根据旧的间接方法。但在有些情况下,人们发
现用这两种方法测得的年代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由此而产生的仍未解决的争论
中,就本书的论题而言,最重要的也许是有关粮食生产在美洲出现的年代问题:20
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间接方法测得的年代是远在公元前7万年,而较近的直接方法
测得的年代则不早于公元前3500年。
碳—14年代测定法的第二个问题是:大气中碳—14与碳—12的比例事实上并不是严
格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上下波动的,因此,从某种不变的比例这种假定出发去计
算碳—14年代测定法测得的年代经常会产生一些小小的错误。确定关于过去每个年
代错误的程度,原则上可以借助古老树木记录下的年轮,因为只要数一数这些年
轮,就可得到每个年轮在过去的绝对日历年代,然后再对用这种方法测定年代的木
炭样本加以分析,来确定其中碳—14与碳—12的比例。这样,就可以对用碳—14年
代测定法实测到的年代加以校正,来估计大气中碳比例的波动情况。这样校正的结
果是:对从表面上看(即未经校正的)其年代介于公元前约6000年至约前1000年之
间的一些材料来说,精确的(经过校正的)年代要早几百年或1000年。近来又有人
用一种替代的方法开始对一些年代稍早的样本进行校正,这种方法所依据的是另一
种放射性衰变法,它所得出的结论是,表面上看年代约为公元前9000年的样本的实
际年代是公元前11000年左右。
考古学家们常常把经过校正的和未经过校正的年代加以区分,其方法就是对前者用
大写英文字母来写,对后者用小写英文字母来写(例如,分别为3000B. C. 和
3000b. c. )。然而,考古文献在这方面可能很混乱,因为许多书和论文在报告未
经校正的年代时都写作B.C.,而未能提到这些年代实际上是未经校正的。我在本书
中所报道的关于过去15000年中一些事件的年代都是经过校正的年代。这就是为什么
读者会注意到关于早期粮食生产问题本书中的一些年代与从某些标准参考书引用的
年代存在着差异的原因。
一旦人们辨认出驯化动植物的古代遗存并确定其年代,那么人们怎样来确定这个植
物或动物是否实际上就是在这遗址附近驯化的,而不是在别处驯化,后来才传到这
个遗址来的?一个方法就是研究这个作物或动物的野生祖先的地理分布图,并推断
出驯化势必发生在野生祖先出现的地方。例如,从地中海和埃塞俄比亚往东到印
度,传统的农民普遍种植鹰嘴豆,今天世界上鹰嘴豆的80%都是印度生产的。因此,
人们可能会误以为鹰嘴豆是在印度驯化的。但结果表明,鹰嘴豆的野生祖先只出现
在土耳其的东南部。鹰嘴豆实际上是在那里驯化的,这个解释得到了这样一个事实
的证明,即在新石器遗址中有关可能是驯化的鹰嘴豆的最古老的发现来自土耳其东
南部和叙利亚北部邻近地区,其年代为公元前8000年左右;直到5000多年后,关于
鹰嘴豆的考古证据才在印度次大陆出现。
图1 克罗维猎人使用过的大石矛的尖头。大约13000年前,克罗维猎人生活在北
美。
图2 帕伦—新几内亚福雷族高地人。第2—5幅是我的4个新几内亚朋友,我谨以此
书献给他们。
图3 伊萨—新几内亚福雷族高地人
图4 卡里尼加—新几内亚南部图达辉族低地人
图5 索阿卡里—新几内亚北部沿海低地人
图6 两名新几内亚低地人在弗莱河支流的独木舟里。
图7 一名新几内亚低地猎手和他的弓、箭和网袋。
图8 一名新几内亚低地妇女正在砍西谷椰子树用它来提取淀粉。
图9 塔斯马尼亚土著妇女,欧洲人到达前出生的最后一批幸存者之一。
图10 哈维尔·马丁·莫雷诺,一名现代西班牙骑手,展示了16世纪西班牙骑手放牧公
牛和打败印加人时的高超马术。
图11 西班牙士兵打败为数众多的印加人时所使用的钢刀样式。
图12 15世纪欧洲张着满帆的航海船只,船只后部有为了掌舵而设的艉柱舵(中国人
的发明)。
图13 秘鲁高地的4位盖丘亚妇女和儿童。
图14 和羊驼在一起的秘鲁盖丘亚男孩,羊驼是新大陆唯一驯化的可用来负重的动物
或牲畜。
图15 钦切罗,阶梯式石头建筑,位于秘鲁印加人举行宗教仪式的山谷里。
图16 1532年卡哈马卡战役的情景再现,169名西班牙人打败了印加帝国8万军队,
俘虏了印加皇帝阿塔瓦尔帕。
确定某个作物或动物的驯化地点的第二个方法,是在地图上标出每个地区驯化物种
首次出现的年代。出现年代最早的地点也许就是驯化最早的地点—而如果野生物种
的祖先也在那里出现,且如果它们在其他地点首次出现的年代随着与推定的最早驯
化地点距离的增加而渐次推后,从而表明驯化物种在向其他那些地点传播,情况就
尤为如此。例如,已知最早的人工栽培的二粒小麦在公元前8500年左右出现在新月
沃地。其后不久,这个作物逐步向西传播,在公元前6500年左右到达希腊,在公元
前5000年左右到达德国。这些年代表明二粒小麦是在新月沃地驯化的,这一结论可
以用以下事实来证明:二粒小麦的野生祖先的分布只限于从以色列到伊朗西部和土
耳其这一地区。
然而,在许多情况下,如果同样的植物或动物是在不同的地点独立驯化的,那么就
会出现一些复杂的情况。只要分析一下由此产生的不同地区的相同作物或动物标本
在形态、遗传或染色体方面的差异,就常常可以发现这些情况。例如,印度驯化牛
中的瘤牛品种具有欧亚大陆西部牛的品种所没有的肉峰。遗传分析表明,现代印度
牛的品种和欧亚大陆西部牛的品种在几十万年前就已分化了,比任何地方任何动物
驯化的时间都早得多。就是说,在过去1万年中,牛就已在印度和欧亚大陆西部独立
地驯化了,而它们原来都是在几十万年以前就已分化的印度和欧亚大陆西部野牛的
亚种。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我们原先的关于粮食生产的出现这个问题上来。在世界上的不
同地区,粮食生产是在何处、何时和如何发展起来的呢?
一个极端情况是:有些地区的粮食生产完全是独立出现的,在其他地区的任何作物
或动物来到之前,许多本土作物(在有些情况下还有动物)就已驯化了。目前能够
举出详细而又令人信服的证据的这样的地区只有5个:西南亚,亦称近东或新月沃
地;中国;中美洲(该词用来指墨西哥的中部和南部以及中美洲的毗连地区);南
美洲的安第斯山脉地区,可能还有亚马孙河流域的毗连地区;以及美国东部(图
5.1)。在这些粮食生产中心中,有些中心或所有中心可能实际上包含了附近的几个
或多或少独立出现粮食生产的中心,如中国北方的黄河流域和中国南部的长江流
域。
除了这5个确然无疑出现粮食生产的地区外,另外还有4个地区—非洲的萨赫勒地
带、热带西非、埃塞俄比亚和新几内亚—是争取这一荣誉称号的候补地区。然而,
每一个地区都有某种不确定之处。虽然在非洲撒哈拉沙漠南沿的萨赫勒地带毫无疑
问已有本地野生植物的驯化,但那里牛的放牧可能在农业出现前就已开始了,目前
尚不能肯定的是:这些牛是独立驯化的萨赫勒牛,或者本来就是新月沃地饲养的
牛,它们的引进引发了当地植物的驯化。同样仍然不能肯定的是,这些萨赫勒作物
的引进是否接着又在热带西非引发了当地人对本地野生植物的无庸置疑的驯化,而
西南亚作物的引进是否就是在埃塞俄比亚引发当地人驯化本地野生植物的原因。至
于新几内亚,那里的考古研究提供的证据表明,在任何毗连地区出现粮食生产之前
很久,那里就已有了早期的农业,但种植什么作物却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认定。
图5.1 粮食生产发源中心。问号表示不十分肯定粮食生产在该中心出现是否确实不
是由于受到其他中心粮食生产传播的影响,或(就新几内亚来说)最早的作物是什
么。
表5.1为在本地驯化的那些地区和其他地区扼要地列出了一些最著名的作物或动物以
及已知的最早的驯化年代。在9个独立发展粮食生产的候补地区中,西南亚是植物驯
化(公元前8500年左右)和动物驯化(公元前8000年左右)有最早的明确年代的地
区;同时对于早期的粮食生产来说,它显然也是具有最多的用碳—14测定的准确年
代的地区。中国发展粮食生产的年代几乎同西南亚一样早,而在美国东部则显然晚
了差不多6000年。就其他6个候补地区而言,最早的得到充分证明的年代没有超过西
南亚的年代,但在这其他的6个地区由于能够有把握确定其年代的遗址太少,我们无
法肯定它们真的落后于西南亚以及(如果真的落后的话)落后多少。
下一批地区包括一些至少驯化了两三种本地植物或动物的地区,但这些地区的粮食
生产主要依靠在别处驯化的作物和动物。可以把这些引进的驯化动植物看作是“祖
代”作物和动物,因为它们创立了本地的粮食生产。祖代驯化动植物的引进使本地
人过着定居的生活,从而增加了野生植物演化为本地作物的可能性,这些野生植物
本来是他们采集后带回家偶然种下的,而到后来就是有意种植了。
在三四个这样的地区,引进的祖代动植物来自西南亚。其中一个地区是欧洲的西部
和中部,那里的粮食生产是在公元前6000年和前3500年之间随着西南亚作物和动物
的引进而出现的,但至少有一种植物(罂粟,可能还有燕麦和其他植物)当时是在
本地驯化的。野生罂粟只生长在地中海西部沿岸地区。欧洲东部和西南亚最早的农
业社会的发掘遗址中没有发现罂粟的种子;它们的首次出现是在欧洲西部的一些早
期农村遗址。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在欧洲西部却没有发现西南亚大多数作物和动物
的野生祖先。因此,粮食生产不是在欧洲西部独立发展起来的,这看来是很清楚
的。相反,那里的粮食生产是由于引进了西南亚的驯化动植物而引发的。由此而产
生的欧洲西部农业社会驯化了罂粟,随后罂粟就作为一种作物向东传播。
表5.1 每一地区驯化物种举例
还有一个地区,那里由本地对动植物进行驯化,似乎是在引进西南亚的祖代作物后
开始的。这个地区就是印度次大陆的印度河河谷地区。那里的农业社会出现在公元
前的第七个千年中,它们利用的小麦、大麦和其他作物,是先前在新月沃地驯化
的,然后显然再通过伊朗传播到印度河河谷。只是到了后来,由印度次大陆土生物
种驯化的动植物,如瘤牛和芝麻,才在印度河河谷的农业社会出现。同样,在埃
及,粮食生产也是在公元前6000年随着西南亚作物的引进而开始的。埃及人当时驯
化了西克莫无花果和一种叫做铁荸荠的植物。
同样的模式大概也适用于埃塞俄比亚,那里种植小麦、大麦和其他西南亚作物已有
很长的历史。为了得到作物,埃塞俄比亚人也驯化了许多可在本地得到的物种,这
些作物中的大多数仍然只有埃塞俄比亚才有,但其中的一种(咖啡豆)现在已传播
到全世界。然而,埃塞俄比亚人驯化这些本地植物是在西南亚驯化物种引进之前还
是在引进之后,这仍然无从知晓。
在依靠从别处引进祖代作物来发展粮食生产的这些地区和其他地区,当地的狩猎采
集族群是否从邻近的农业族群那里采纳了那些祖代作物,从而使他们自己也成了农
民?或者,这一揽子祖代作物竟是由入侵的农民带来,从而使他们能够在当地以更
快的速度繁衍,并杀死、赶走或在人数上超过本地的猎人?
在埃及,似乎有可能发生前一种情况:本地的狩猎采集族群原来都是以野生动植物
为食,现在又有了西南亚的驯化动植物和农牧技术,于是就逐步停止吃野生食物。
这就是说,使粮食生产得以在埃及开始的是外来的作物和动物,而不是外来族群。
在欧洲大西洋沿岸地区,情况也可能如此,因为那里的狩猎采集族群在许多世纪中
显然采纳了西南亚的绵羊和谷物。在南非的好望角地区,以狩猎采集为生的科伊族
人,由于从遥远的非洲北部(归根到底还是从西南亚)得到了绵羊和牛而成为牧人
(而不是农民)。同样,美国西南部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印第安人,由于获得了墨
西哥的作物而成为农民。在这4个地区,粮食生产的开始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提供任
何说明当地动植物驯化的证据,也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提供任何说明人口更替的证
据。
另一个极端情况是:有些地区的粮食生产毫无疑问不但是从外来作物和动物的引进
开始的,而且也是从外来人的突然到来开始的。我们之所以能如此肯定,是因为外
来人的到来在现代也发生过,而且也与有文化的欧洲人直接有关,这些欧洲人在许
多书中对所发生的事都有过描述。上面说的这些地区包括加利福尼亚、北美洲西北
部太平洋沿岸、阿根廷的无树大草原、澳大利亚和西伯利亚。直到最近几个世纪,
这些地区仍然为狩猎采集族群所占有—在前3个地区是美洲土著,在后2个地区是澳
大利亚土著或西伯利亚土著。这些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遭到了陆续来到的欧洲农民
和牧人的杀害、疾病的感染、驱逐、或大规模的更替。这些农民和牧人带来了他们
自己的作物,所以在来到后没有对当地的任何野生物种进行驯化(澳大利亚的坚果
树例外)。在南非的好望角地区,陆续来到的欧洲人不但发现了科伊族中以狩猎采
集为生的人,也发现了科伊族中只有驯化动物而没有作物的牧人。结果仍然是:靠
外来作物来开始农业,不驯化本地动物,以及现代人口的大规模更替。
最后,依靠外来作物来突然开始粮食生产和突然发生大规模的人口更替,这同一模
式在史前时代的许多地区似乎多次出现过。由于缺乏文字记载,关于史前人口更替
的证据必须从考古记录中去寻找,或者根据语言学的证据来加以推断。得到最充分
证明的一些事例表明,人口更替现象毫无疑问是存在的,因为新来乍到的粮食生产
者在骨骼方面同被他们更替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有着显著的差异,同时也因为这
些粮食生产者不但引进了作物和动物,也引进了陶器。以后的几章将对两个最明显
的例子加以描述:南岛人从华南向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的扩张(第十七章)和班图
人在非洲赤道以南地区的扩张(第十九章)。
东南欧和中欧使我们看到了一幅类似的图景,即粮食生产(依靠西南亚的作物和动
物)和制陶的突然开始。这种突然的开始大概也与古希腊人和日耳曼人被现代希腊
人和日耳曼人所更替直接有关,就像在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非洲赤道以南地区旧
有的人让位于新来的人一样。然而,原来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和更替他们的农民
在骨骼方面的差异,在欧洲不像在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非洲赤道以南地区那样显
著。因此,在欧洲人口更替的例子也就不那么有说服力或不那么直接了。
总之,世界上只有几个地区发展了粮食生产,而且这些地区发展粮食生产的时间也
差异甚大。一些邻近地区的狩猎采集族群从这些核心地区学会了粮食生产,而其他
一些邻近地区的族群则被来自这些核心地区的粮食生产者所更替了—更替的时间仍
然差异甚大。最后,有些族群虽然生活在一些生态条件适于粮食生产的地区,但他
们在史前期既没有发展出农业,也没有学会农业;他们始终以狩猎采集为生,直到
现代世界最后将他们淘汰。在粮食生产上具有领先优势的那些地区里的族群,因而
在通往枪炮、病菌和钢铁的道路上也取得了领先的优势。其结果就是富有社会与贫
穷社会之间一系列的长期冲突。
我们怎样来解释粮食生产的开始在时间和模式上的地理差异呢?这个问题是关于史
前史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它将成为下面五章讨论的主题。
第六章 种田还是不种田
以前,地球上所有的人都以狩猎采集为生。为什么他们中竟有人会选定粮食生产
呢?如果说他们这样做必定有其理由,那么他们为什么只是在公元前8500年左右在
新月沃地的地中海栖息地这样做,后来仅仅过了3000年又在气候和地质构造方面相
类似的西南欧的地中海栖息地这样做,而从来没有在加利福尼亚、澳大利亚西南部
和南非好望角这些类似地中海栖息地的地方这样做呢?为什么新月沃地的居民不是
在公元前18500年或前28500年左右即已成为粮食生产者,而是要一直等到公元前
8500年呢?
从我们现代的观点来看,所有这些问题初看起来似乎有点愚蠢,因为作为狩猎采集
族群的不利条件似乎是显而易见的。科学家们经常引用托马斯·霍布斯的话来形容狩
猎采集族群的生活方式:“凶险、粗野、短命。”他们似乎不得不努力工作,每天
为寻找食物而四处奔波,常常难免饥馁,他们没有诸如柔软的床铺和足够的衣裳之
类的基本物质享受,而且年纪轻轻就死了。
事实上,由于富裕的第一世界公民实际上用不着亲自去做种植粮食的工作,所以对
他们来说,粮食生产(通过远处的大农场经营)意味着较少的体力劳动,更多的享
受,使人免于饥饿并获得较长的期望寿命。虽然农民和牧人构成了世界上实际粮食
生产者的大多数,但其中大部分人的境况不一定就比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来得优
越。对时间安排的研究表明,他们每天花在工作上的小时和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相
比可能只多不少。一些考古学家已经证实,许多地区最早的农民同被他们取代的以
狩猎采集为生的人相比,身材较矮小,营养较差,患严重疾病的较多,死时平均年
龄也较轻。如果这些最早的农民能够预见到选定粮食生产的后果,他们也许不会决
定那样去做。既然他们不能预见到这个结果,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作出这样的选择
呢?
有许多实际情况表明,狩猎采集族群的确看见过他们的邻居在进行粮食生产,不过
他们还是拒绝接受想象中的粮食生产的好处,而仍然过着狩猎采集生活。例如,澳
大利亚东北部的狩猎采集族群几千年来一直同澳大利亚与新几内亚之间托雷斯海峡
诸岛上的农民交换物品。加利福尼亚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印第安人同科罗拉多河河
谷的印第安农民交换物品。另外,南非菲什河以西的科伊族牧人同菲什河以东的班
图族牧人交换物品,并继续摈弃农业。为什么?
还有一些与农民接触的狩猎采集族群最后的确成了农民,但那也只是在我们看来可
能是经过极其漫长的拖延之后。例如,德国北部的近海族群,直到利尼尔班克拉米
克文化时期,即一些族群把粮食生产引进距离南部仅仅125英里的德国内陆地区后的
1300年,才采纳了粮食生产。为什么这些近海的德国人要等待这么长的时间,又是
什么使他们最后改变了主意呢?
在我们能够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消除关于粮食生产起源的几个错误观念,
然后重新系统地阐述这个问题。我们可能首先会理所当然地认为,粮食生产是发现
的,或发明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从事粮食生产还是狩猎采集,这中间甚至不
存在有意识的选择。具体地说,在地球上每一个地区,最早的选定粮食生产的族群
显然不可能作出有意识的选择,也不可能有意识地把农业作为他们的奋斗目标,因
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农业,根本不知道农业是怎么一回事。相反,正如我们将要看
到的那样,粮食生产是逐步形成的,是在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的情况下所作出的决
定的副产品。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粮食生产竟会发展起来,为
什么它是在某些地方而不是在另一些地方发展起来,为什么它是在不同的时间和不
同的地方发展起来,为什么它发展的时间不是更早一些或更晚一些?
另一个错误观念是:在到处流浪的狩猎采集族群与定居的粮食生产者之间必定是界
线分明。事实上,虽然我们经常把他们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群,但在某些物产丰
富的地区,包括北美洲的西北太平洋沿岸以及可能还有澳大利亚东南部,狩猎采集
族群已经定居下来,但从未成为粮食生产者。在巴勒斯坦、秘鲁近海地区和日本的
其他一些狩猎采集族群先是过起了定居生活,直到过了很久才采纳了粮食生产。在
15000年前的狩猎采集族群中,定居群体的比例比现在要高得多,因为那时世界上所
有住人的地方(包括一些最富饶的地区)仍然为狩猎采集族群所居住,而今天剩下
来的狩猎采集族群只生活在一些贫瘠的地区,在那里游牧生活是唯一的选择。
相反,粮食生产者中也有流动的群体。新几内亚湖泊平原的一些现代游牧民族在丛
林中开垦土地,种植香蕉和番木瓜树,再离开几个月重新过狩猎采集生活,然后回
来看看他们的作物,如果他们发现作物在生长,就给他们的园地除草,接着再出发
去打猎,几个月后再回来看看,如果他们的园地有了出产,他们就定居一阵子来收
获和食用他们的产品。美国西南部的阿帕切族印第安人沿着季节性的固定路线变换
营地,以利用牧场上可以预料的季节性变化。因此,从狩猎采集向粮食生产的转
变,并不总是与从游牧生活到定居生活的转变同时发生。
另一个实际上已变得模糊不清的想象中的区别,是粮食生产者积极经营土地而狩猎
采集族群采集土地上的野生物产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实际上,有些狩猎采集族群集
中力量经营他们的土地。例如,新几内亚的从未驯化过西谷椰子和山露兜树的土
著,却知道怎样来增加这些可食用的野生植物的产量,他们使用的办法是清除掉与
这些植物争夺地盘的树木,使生长西谷椰子的沼泽地里的沟渠中的水保持清澈,以
及砍掉成熟的西谷椰子树以促进新苗的生长。还没有达到种植薯蓣和种子植物阶段
的澳大利亚土著,却能预先考虑到有关耕作的一些原理。他们用畬田的方法来处理
地面上的蔓枝杂草,以促进在烧荒后长出来的可供食用的种子植物的生长。在采集
野生薯蓣时,他们把可食用块根的大部分切下来,但把茎连同块根的上端重新埋入
土中,这样块根就又可以重新生长了。他们挖掘块根疏松了土壤,并使土壤通气,
从而有利于块根的重新生长。如果他们想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民,他们只需把茎连
同剩下的块根一起带回家,重新栽在自己的营地里就行了。
粮食生产就是这样由狩猎采集族群发端于前,然后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并不是所有
必要的技术都是在短时间内发展起来的,并不是所有在某一地区最后驯化的野生动
植物都是同时驯化的。即使是在粮食生产以最快的速度从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独立
发展起来的情况下,也要花上几千年时间才能从完全依赖野生食物转变为依赖很少
几种野生食物。在粮食生产的早期阶段,人们采集野生食物和培育非野生食物是同
时进行的,而随着对作物的依赖的增加,各种采集活动在各个时期的重要性减少
了。
这种转变是逐步实现的,其根本原因是,粮食生产制度的渐次形成乃是许多关于时
间和劳力分配的不同决定积累的结果。觅食的人同觅食的动物一样,只有有限的时
间和精力,但他们花费时间和精力的方式却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可以设想一
下,有这么一个早期的农民,他在早晨醒来时自问:我今天是不是应该用锄头给我
的菜园子除草(预计从现在起几个月后可以出产出许多蔬菜),或是去摸点虾或蟹
什么的(预计今天就可以吃到一点河鲜),或是去捕猎鹿(今天可能会得到许多
肉,但更可能什么都得不到)?觅食的人和觅食的动物一样,都在不断地按优先顺
序来作出分配劳力的决定,哪怕是无意识地也是一样。他们首先集中注意力于最喜
欢的食物,或者能够产生最高报偿的食物。如果这些食物无法得到,他们就转向不
太喜欢的食物。
在作出这些决定时要考虑许多问题。人们寻找食物是为了充饥果腹。他们也渴望得
到一些特别的食物,如富有蛋白质的食物、脂肪、盐、甜水果以及只要吃起来味道
好的食物。如果所有其他情况都相同,人们就用一种以最少的时间、最小的努力和
最大的把握产生最大的回报的方法去寻找食物,从而追求在卡路里、蛋白质或其他
特别的食物品种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报。同时,他们也追求最小限度的风险:同
按平均时间计算回报率很高但也很可能饿死的一种变化不定的生活方式相比,适中
的然而可靠的回报显得更为可取。差不多11000年前最早的菜园的一个可想而知的作
用是,万一在野生食物供应短缺时提供一个作为预防的食物储备地。
相反,男性猎人的行动往往要受到声望这类考虑的影响。例如,他们可能宁愿每天
去猎捕长颈鹿,每月猎获一头长颈鹿,从而赢得伟大猎人的身份,而不是降低身
份,每天确保采集到坚果,一个月背回家两倍于一头长颈鹿重量的食物。人们也受
到看似随心所欲的文化偏好的影响,例如把鱼或者看作是美味,或者看作是禁忌。
最后,他们的优先考虑还要受到他们所喜爱的生活方式的相对价值的严重影响,就
像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那样。例如,在19世纪的美国西部,养牛人、牧羊人和农民
全都彼此鄙视。同样,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农民总是看不起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
说他们粗野原始,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也看不起农民,说他们愚昧无知,而牧人则
对这两种人都看不起。所有这些因素在人们关于如何得到食物所作出的不同决定中
都发生了作用。
我们已经注意到,每个大陆上最早一批的农民是不可能有意识地去选择农业的,因
为他们没有看到过他们的附近有任何别的农民。然而,粮食生产一旦在某个大陆的
某个部分出现,邻近的狩猎采集族群就能看到粮食生产的结果,从而作出有意识的
决定。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狩猎采集族群几乎是全盘接受了邻近的粮食生产制度;
在另一些情况下,他们只选择其中的某些成分;在还有一些情况下,他们则是完全
拒绝粮食生产,而继续做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
例如,在欧洲东南部一些地区的狩猎采集族群,在公元前6000年左右迅速接受了西
南亚的谷类作物、豆类作物和牲口,而且是同时全盘接受的。所有这3个成分在公元
前5000年前的几百年中也迅速地传播到整个中欧。采纳粮食生产在东南欧和中欧可
能非常迅速而且是大规模的,因为那里的狩猎采集生活方式所获较小,也不太有竞
争力。相形之下,粮食生产在西南欧(法国西南部、西班牙和意大利)则是逐渐被
采纳的,那里最先引进的是绵羊,后来引进的是谷物。日本从亚洲大陆采纳集约型
粮食生产非常缓慢,而且是逐步实现的,这大概是因为那里的以海产和本地植物为
基础的狩猎采集生活方式十分丰足的缘故吧。
正如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可以逐渐转换为粮食生产的生活方式一样,一种粮食生产
制度也可逐渐转换为另一种粮食生产制度。例如,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在公元前
2500年左右已开始驯化本地的植物,但也和墨西哥的印第安人发生贸易往来,这些
墨西哥印第安人在谷物、南瓜属植物和豆类三合一的基础上发展出一种更多产的作
物体系。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采纳了墨西哥的作物,他们中许多人逐步抛弃了本地
的驯化植物;南瓜属植物是独立驯化的,玉米在公元200年左右从墨西哥引进,但直
到公元900年始终是一种次要的作物,而豆类则是在一二百年之后引进的。甚至偶然
也有放弃粮食生产制度、复归狩猎采集生活的例子。例如,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
瑞典南部的狩猎采集族群采纳了以西南亚作物为基础的农业,但在公元前2700年时
放弃了,重新回归狩猎采集生活,又过了400年才又一次恢复了农业生活。
所有这些考虑清楚地表明,我们不应该认为采纳农业的决定是在封闭状态下作出
的,就好像那些人在这以前没有养活自己的手段似的。相反,我们必须把粮食生产
同狩猎采集看作是相互竞争的供选择的办法。在狩猎采集外再种植某些作物或饲养
某些牲口的混合经济,不但在和这两种“纯粹”经济竞争,而且也在和粮食生产比
例或高或低的混合经济竞争。尽管如此,在过去的10000年间,普遍的结果一直是从
狩猎采集转变为粮食生产。因此,我们必须问一问:是什么因素使竞争优势不属于
前者而属于后者?
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仍在争论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仍未解决,一个原因就是
不同的因素可能在世界上的不同地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另一个原因是怎样理清粮
食生产出现过程中的因果关系问题。然而,我们仍然可以找出4个起作用的主要因
素;而争论也主要是围绕这些因素的相对重要性而展开的。
一个因素是获得野生食物的可能性减少了。狩猎采集族群的生活方式在过去的13000
年中变得好处越来越少了,因为他们所依赖的资源(尤其是动物资源)已不再那么
丰富或者甚至消失了。我们在第一章中已经看到,大多数大型哺乳动物在更新世结
束时已在南美洲和北美洲灭绝了,还有些在欧亚大陆和非洲灭绝了,这或者是因为
气候发生了变化,或者是因打猎的人的技巧提高了和人数增加了。虽然动物的灭绝
在最终(在长期延迟之后)推动古代的印第安人、欧亚大陆居民和非洲人走上粮食
生产道路方面所起的作用仍然可以争论,但在较晚近时期的一些海岛上却存在这方
面的许多不容置疑的例证。最早的波利尼西亚移民在新西兰消灭了恐鸟和大批杀死
海豹,并在其他波利尼西亚岛屿上消灭或大批杀死海鸟和陆鸟。只有在那之后,他
们才加强了他们的粮食生产。例如,虽然在公元500年移居复活节岛的波利尼西亚人
带去了鸡,但直到野鸟和海豚不再容易捉来充当食物时鸡才成了主要的食物。同
样,促成新月沃地出现动物驯化的一个想得到的因素是野瞪羚的个体密度减少了,
而在这之前野瞪羚一直是这一地区狩猎采集族群的主要的肉食来源。
第二个因素是:正如野生鸟兽资源的枯竭往往使狩猎采集活动好处减少,由于获得
可驯化野生植物的可能性增加了,对植物进行驯化的做法可以得到较大的好处。例
如,更新世结束时新月沃地的气候变化大大增加了野生谷物的产地面积,从而可以
在很短的时间内收获大量的庄稼。这些野生谷物的收获就是新月沃地最早的作物—
小麦和大麦—驯化的先声。
还有一个不利于狩猎采集生活的因素,是粮食生产将要最终依赖的一些技术—对野
生粮食的收集、加工和贮藏的技术在日积月累地发展。如果未来的农民不是首先弄
清楚怎样对小麦进行收割、脱粒和贮藏,那么长在麦秆上的麦粒即使有一吨重,他
们又能怎样去加以利用呢?公元前11000年后,各种必要的方法、工具和设备在新月
沃地迅速出现,这些都是为处理当时新出现的大量野生谷物而发明出来的。
这些发明包括用来收割野生谷物的、装在木柄或骨柄上的燧石镰刀;从生长谷物的
山坡把谷物运回家的篮子;给谷物去壳的石臼、杵或磨板;烘焙谷粒以免在贮藏时
发芽的技术;以及贮藏谷物的地窖,有些地窖还抹上灰泥防水。在公元前11000年后
新月沃地的狩猎采集族群的遗址中,关于所有这些技术的证据非常丰富。所有这些
技术虽然都是为利用野生谷物而发展起来的,但也是种植粮食作物的必备条件。这
方面的长期发展构成了植物驯化的无意识的第一步。
第四个因素是人口密度增加和粮食生产出现这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世界各地,
凡是可以得到充分证据的地方,考古学家们都发现了人口密度增加与粮食生产之间
出现相互联系的证据。哪个是因?哪个是果?这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先有鸡还是
先有蛋的问题:是人口密度增加迫使人们求助于粮食生产,还是粮食生产促使人口
密度增加?
原则上,人们认为因果链条起着双向作用。正如我已探讨过的,由于粮食生产较狩
猎采集有更高的每英亩可摄入卡路里数,人口密度也倾向于更高。而在另一方面,
整个更新世后期的人口密度本来就在持续上升,归因于人类采集加工野生食物的技
术进步。随着人口增长,粮食生产越来越受青睐,因为它提供了给养所有人所必需
的粮食增产。
这就是说,采纳粮食生产为所谓的自身催化过程提供了例证—这是一个在正反馈循
环中自身催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旦开始,速度就越来越快。人口密度的逐步增
加,迫使人们去奖励那些无意中增加了粮食产量的人,以获得更多的粮食。一旦人
们开始生产粮食并过定居的生活,他们就能够缩短生育间隔期,生出更多的人来,
从而也就需要更多的粮食。粮食生产与人口密度之间的这种双向关系,说明了一种
矛盾的现象,即粮食生产一方面增加了每英亩可摄入的卡路里的数量,一方面却又
使这些粮食生产者的营养不及他们所承继的那些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这种矛盾之
所以产生,是因为人口密度的增加速度要稍高于粮食的增加速度。
以上4种因素综合起来,就能帮助我们了解为什么新月沃地向粮食生产的过渡开始于
公元前8500年左右,而不是公元前18500年左右或前28500年左右。在这后两个年
代,狩猎采集活动所得到的报酬要比当时刚开始的粮食生产大得多,因为那时野生
哺乳动物的数量仍然非常丰富;野生谷物的数量很少;人们还没有发明有效地收
集、加工和贮藏谷物的必要技术;同时人口密度也没有高到需要十分重视从每英亩
土地设法得到更多的卡路里。
结果,在地球上大多数适于粮食生产的地区,狩猎采集族群只能有两种命运:要么
他们被邻近的粮食生产者所取代,要么他们为了生存只有采纳粮食生产的办法。在
有些地方,因为那里的狩猎采集族群的人数本来已经很多,或者因为地理条件妨碍
了粮食生产者从外面移入,所以他们有时间在史前时期采纳了农业,从而作为农民
而生存了下来。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美国西南部、地中海以西地区、欧洲的大西洋
沿岸以及日本的一些地方。然而,在印度尼西亚、热带东南亚、非洲赤道以南的大
部分地区,可能还有欧洲的一些地方,狩猎采集族群在史前时代就已被农民取而代
之了,而在现代的澳大利亚和美国西部的许多地方也发生了类似的更替现象。
在有些地方,由于存在着强大的地理或生态障碍,粮食生产者很难从外面移入,适
合本地的粮食生产技术也很难传播进来。只有在这些地方,狩猎采集族群才能在一
些适合粮食生产的地区一直生存到现代。这方面的三个突出的例子是:加利福尼亚
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印第安人,由于被沙漠把他们同亚利桑那的印第安农民隔开而
继续生存下来;南非好望角地区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科伊桑族,由于那里的地中海
型气候带不适于附近班图族农民的赤道作物而继续生存下来;以及整个澳洲大陆的
以狩猎采集为生的族群,由于被一片片狭窄的海域把他们同印度尼西亚和新几内亚
的粮食生产者隔开而继续生存了下来。有几个直到20世纪仍然以狩猎采集为生的族
群,之所以能逃脱被粮食生产者取代的命运,是因为他们局处一隅,生活在一些不
适于粮食生产的地区,尤其是在沙漠和北极地区。在当前的10年之内,即便是他们
也会受到文明的诱惑,在政府官员或传教士的压力下定居下来,或听任病菌的摆
布。
第七章 怎样识别杏仁
如果你是一个徒步旅行者,吃腻了农场上种植的瓜果蔬菜,那么试一试吃一点野生
食物,就是一件有趣的事。你知道,有些野生植物,如野草莓和乌饭树的蓝色浆
果,不但味道好,而且吃起来安全。它们的样子同我们所熟悉的农家品种相当类
似,所以我们能够很容易地把这些野生浆果认出来,虽然它们比我们种植的那些品
种要小得多。爱冒险的徒步旅行者在吃蘑菇时小心翼翼,因为他们知道蘑菇中有许
多品种吃了会致人死命。但即使是最爱吃干果的人也不会去吃野生的杏仁,因为其
中有几十种含有足以致人死命的氰化物(即纳粹毒气室中使用的那种毒物)。森林
中到处都有其他许多被认为不能吃的植物。
然而,所有的作物都来自野生植物。某些野生植物是怎样变成作物的呢?这是一个
特别令人困惑的问题,因为许多作物(如巴旦杏)的祖先不是吃了叫人送命就是味
道糟得难以入口,而其他一些作物(如玉米)在外观上同它们的野生祖先又差别太
大。住在岩洞里的那些男女是些什么样的人,竟会想出“驯化”植物这个主意来?
而这又是如何做到的呢?
植物驯化可以定义为:栽种某一植物并由此有意或无意地使其发生不同于其野生祖
先的、更有利于人类消费的遗传变化。对作物的培育在今天是一种由专业科学家去
做的、自觉的、高度专业化的工作。他们已经了解现存的数以百计的作物,并着手
开发新的品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们种下了许多种子或根,选出最好的后代,
再种下它们的种子,把遗传学知识用来培育能够繁殖纯种的优良品种,也许甚至会
利用最新的遗传工程技术来转移某些有用的基因。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有一
个系(果树栽培学系),全系专门研究苹果,还有一个系(葡萄栽培与葡萄酒工艺
学系),专门研究葡萄和葡萄酒。
但是,植物驯化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0000多年前。最早的农民当然不会利用分子遗传
技术来得到这种结果。这些最早的农民甚至没有任何现存的作物可以作为样品来启
发他们去培育新的作物品种。因此,他们不可能知道,不管他们做什么,他们最终
都能一饱口福。
那么,最初的农民是怎样在不知不觉中驯化了植物的呢?比方说,他们是怎样在不
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情况下把有毒的杏仁变成了无毒的杏仁的呢?除了使某些野生
植物变得更大或毒性更少外,他们实际上还使它们产生了哪些变化呢?即使是一些
重要的作物,驯化的时间也大不相同:例如,豌豆驯化的时间不迟于公元前8000
年,橄榄在公元前4000年左右,草莓要等到中世纪,美洲山核桃则更迟至1846年。
许多能出产食物的重要的野生植物为千百万人所珍视,例如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
人们为了得到可吃的橡实而寻找橡树,但橡树甚至在今天也仍然没有驯化。是什么
使得某些植物比其他植物更容易驯化,或更吸引人去对其驯化?为什么橄榄树向石
器时代的农民屈服了,而橡树则仍然使我们最聪明的农艺师一筹莫展呢?
让我们首先从植物的观点来看一看驯化的问题。就植物来说,我们不过是无意
间“驯化”了植物的成千上万种的动物之一。
和其他所有动物(包括人)一样,植物必须将其子代向它们能够茁壮生长的地区扩
散,并传递其亲代的基因。小动物的扩散靠行走或飞翔,但植物没有这样的选择自
由,因此它们必须以某种方式沿途搭便车旅行。有几种植物的种子生得便于被风吹
走或在水上漂流,而其他许多植物则把种子包在好吃的果子里并用颜色和气味来宣
告果子的成熟,从而哄骗动物把种子带走。饥饿的动物把这果子扯下来吃掉,或者
走开,或者飞走,然后在远离亲代树的某个地方把种子吐出或随粪便排出。种子可
以用这种办法被带到几千英里之外。
植物的种子连你的肠胃都无法消化,而且仍然能够从你的排泄物中发出芽来,了解
到这一点,你也许会感到惊奇。但任何爱冒险的而又不太容易呕吐的读者不妨做一
做这方面的试验,亲自来验证一下。许多野生植物的种子实际上必须通过动物的肠
胃,然后才能发芽。例如,非洲有一种瓜很容易被一种形似鬣狗的叫做土狼的动物
吃掉,结果这种瓜大多数都生长在土狼排泄的地方。
关于想要沿途搭便车旅行的植物是怎样吸引动物的这个问题,可以考虑一下野草莓
的例子。当草莓的种子还没有成熟、不能马上播种时,周围的果实是又青又酸又
硬。当种子最后成熟时,果实就变得又红又甜又嫩。果实颜色的变化成了一种信
号,把鸫一类的鸟儿吸引来啄食果实然后飞走,最后吐出或随粪便排泄出种子。
当然,草莓并不是有意要在种子准备好撒播的时候去招引鸟儿。鸫也不是有意要去
驯化草莓。相反,草莓是通过自然选择来演化的。未成熟草莓的颜色越青和味道越
酸,在种子成熟前来吃草莓从而使种子遭到破坏的鸟儿就越少;成熟草莓的味道越
甜和颜色越红,来撒播成熟种子的鸟儿就越多。
其他无数的植物都有适合于让某些种类的动物吃并撒播的果实。正如草莓适合于鸟
儿一样,橡实适合于松鼠,芒果适合于蝙蝠,某些莎草适合于蚂蚁。这符合我们关
于植物驯化的部分定义,因为祖代植物在遗传方面的变化使它更有利于人类消费。
但没有人会一本正经地把这种演化过程称为驯化,因为鸟儿、蝙蝠和其他动物不符
合那个定义的另一部分:它们不是有意去栽种植物的。同样,作物从野生植物开始
演化的早期无意识阶段包括这样的一些演化方式,即植物吸引人类去采食并撒播它
们的果实,但还不是有意去栽种它们。人类的排泄处所和土狼的一样,也许就是最
早的无意识的作物培育者的一个试验场。
我们在许多地方偶然地播下了我们所吃的植物的种子,我们的排泄处仅仅是其中之
一。当我们采集到可吃的野生植物并把它们带回家的时候,有些在路上或家里散落
了。有些水果在种子还仍然十分完好的时候就腐烂了,于是就被扔进了垃圾堆,不
再吃它。草莓的种子是果实的一部分,实际上也被我们送入口中,但由于种子太
小,最后还是被吞了下去,并随粪便排了出来。但还有些水果的种子相当大,就被
吐了出来。因此,我们的茅坑加上我们的痰盂和垃圾堆一起构成了最好的农业研究
实验室。
不管这些种子最后到了哪个“实验室”,它们都是来自某种可吃的植物—即我们出
于某种原因喜欢吃的植物。从你采摘浆果的那些日子起,你就知道挑选某些浆果或
浆果灌木。最后,当最初的农民开始有意识地去播种时,他们播下的必然是他们存
心采集的那些植物的种子,虽然他们还不懂大浆果的种子有望长成能够结出更多大
浆果的灌木这一遗传原则。
因此,当你在一个炎热、潮湿的日子里艰难地走进到处都是蚊子的多刺的灌木丛中
时,你并非只是为了任何一丛草莓才这样去做的。即使是无意识的,你还是决定了
哪一丛草莓看上去最有希望,以及它是否值得你来这一趟。你的潜意识中的判断标
准是什么?
一个判断标准当然就是大小。你喜欢大的浆果,因为你不值得为几颗难看的小浆果
去被太阳晒烤和蚊子叮咬。这就是许多作物的果实比它们野生祖先的果实大得多的
部分原因。超市里的草莓和乌饭树的蓝色浆果同野生的品种相比显得硕大肥壮,这
情形是我们特别熟悉的;这方面的差异也只是最近几百年才出现的。
在其他植物方面的这种大小差异,可以追溯到农业出现的初期,那时人工栽培的豌
豆经过筛选和演化,其重量超过野生豌豆的10倍。狩猎采集族群在几千年里采集的
就是这种小小的野生豌豆,就像我们今天采集乌饭树的蓝色浆果一样。然后,他们
才有选择地去收获和种植那些最吸引人的最大的野生豌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农业
—它开始自动地促使豌豆的平均大小每一代都有增加。同样,超市里的苹果的直径
一般在3英寸左右,而野生苹果的直径只有1英寸。最早的玉米棒子的长度几乎不超
过半英寸,但公元1500年墨西哥印第安农民已经培育出长达6英寸的玉米棒子,而现
代的玉米棒子则可长达一英尺半。
我们所栽种的植物的种子和它们的许多野生祖先的种子的另一个明显的差异是在苦
味。许多野生植物的种子为防动物把它们吃掉,在演化过程中味道变苦而难以入
口,或竟然有毒。因此,自然选择对种子和果实所起的作用正好相反。果实好吃的植物让动物来撒播它们的种子,但果实里的种子必须很难吃。否则,动物就会把种子嚼碎,种子也就发不出芽来了。
关于苦味的种子及其在驯化过程中的变化,杏仁提供了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大多数野巴旦杏的种子都含有一种叫做苦杏仁苷的其苦无比的化学物质,这种物质(前面已提到过)在分解时产生了有毒的氰化物。如果有人竟会蠢到不顾野生杏仁苦味
的警告而去吃它,那他就会因此而丧命。既然无意识驯化的第一阶段是采集可以吃
的种子,那么对野生杏仁的驯化又是怎样达到这第一阶段的呢?
对此的解释是:偶然有几棵巴旦杏树在一个基因上产生了突变,使它们不能合成苦
味的苦杏仁苷。这些树在荒野里灭绝了,没有留下任何后代,因为鸟儿发现了它们
的种子,把种子吃个精光。但最初的农民的孩子们由于好奇或饥饿,把他们周围的
野生植物每一种都弄一点来尝尝,最后竟品尝到并发现了这些没有苦味的巴旦杏
树。(同样,如果今天的欧洲农民偶然发现了几棵橡实甜而不苦的橡树,他们仍然
会感到庆幸。)这些不苦的巴旦杏的种子就是古代农民可能会去种的种子,开头是
无心地任其生长在垃圾堆上,后来则是有意地种在自己的果园里了。
不迟于公元前8000年的野生杏仁,已在发掘出来的希腊考古遗址中出现。到公元前
3000年,在地中海以东的土地上已有野生杏仁在驯化。埃及国王图坦卡蒙于公元前
1325年左右去世后,放在他的著名陵墓里供他死后享用的食品中就有杏仁。在其他
许多为人们所熟悉的作物中有利马豆、西瓜、马铃薯、茄子和卷心菜。这些作物的
野生祖先,有的味苦,有的有毒,其中偶然也有几个味道甘美的品种,但那必定是
从古代旅行者的排泄处长出来的。
如果说大小和味道是狩猎采集族群选择野生植物的最明显的标准,那么其他标准则
包括果实肉多或无子、种子含油多以及纤维长。野南瓜种子外面的果肉很少,或根
本没有果肉,但早期的农民喜欢选择果肉比种子多得多的南瓜。很久以前,人们在
栽培香蕉时就选择了全是肉而没有种子的品种,从而启发了现代农业科学家去培育
无籽柑橘、无籽葡萄和无籽西瓜。水果无籽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人类的选择是
怎样把野生水果原来的演化作用完全颠倒了过来,因为原来的演化作用实际上只是
撒播种子的一种手段。
在古代,有许多植物同样是因为含油的果实或种子而被选择的。在地中海地区最早
得到驯化的果树有油橄榄,栽培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4000年以后,栽培的目的就是
为了得到它的油。人工栽培的油橄榄比野生的油橄榄不但果实大,而且含油率也
高。古代农民为了得到含油的种子而选择了芝麻、芥菜、罂粟和亚麻,而现代的植
物学家为了同样的目的而选择了向日葵、红花和棉花。
为了油而培育棉花,这还是近代的事。在这之前,当然是为了纺织用的纤维而选择
棉花。棉花的纤维(或称棉绒)是棉花种子上的茸毛,美洲和旧大陆的早期农民为
了得到长的棉绒独立地选择了不同品种的棉花。另外还有两种作为古代纺织品原料
而栽种的植物是亚麻和大麻,它们的纤维来自茎,因此对它们的选择标准是又长又
直的茎。虽然我们把大多数作物看作是为吃而种植的,但亚麻也是我们最早的作物
之一(驯化时间不迟于公元前7000年)。它是亚麻布的原料,它一直是欧洲主要的
纺织原料,直到工业革命后为棉花和合成纤维所代替。
迄今为止,我们对野生植物演化为作物所描述的种种变化,与早期农民实际上可能
已注意到的一些特征直接有关—如果实的大小、苦味、多肉、含油和纤维的长度。
通过收获这些具有特别可取的品质的野生植物,古代人在无意识中传播了这些植
物,使它们走上了驯化之路。
然而,除此以外,至少还有其他4种主要变化未能引起采摘浆果的人去作出引人注目
的选择。在这些情况下,如果采摘浆果的人的确引起了什么变化,那或是由于其他
植物因某些不明原因始终无法得到而收获了可以得到的植物,或是由于改变了对植
物起作用的选择条件。
第一个这样的改变影响了种子传播的野生机制。许多植物都有其传播种子的专门机
制(从而使人类无法对它们进行有效的采集)。只有由突变产生的缺乏这种结构的
种子才会被人收获而成为作物的祖先。
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豌豆。豌豆的种子(我们吃的豌豆)封闭在豆荚里。野豌豆要
发芽生长,就必须破荚而出。为了做到这一点,豌豆就演化出一种基因,能使豆荚
突然破裂,把豌豆弹射到地上。偶然产生突变的豌豆的豆荚不会爆裂。在野外,这
种产生突变的豌豆一直到死都是包裹在亲株上的豆荚里面,而只有这种能爆裂的豆
荚才把它们的基因传递给后代。但与此相反的是,人类能够收获到的唯一豆荚可能
就是留在植株上的那些不爆裂的豆荚。因此,一旦人类开始把野豌豆带回家去吃,
立刻就产生了对这种单基因突变的选择。对同样不爆裂突变进行选择的例子还有兵
豆、亚麻和罂粟。
野生的小麦和大麦不是封闭在能够爆裂的荚子里,而是长在麦秆的顶端,麦秆能自
动脱落,使种子落到能够发芽生长的地面上。一种单基因突变使麦秆不会脱落。在
野生状态下,这种突变对植物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因为种子不能落地,就无法发
芽生根。但这些产生突变的种子省力地留在秆子上可能是在等待人类来收获它们并
把它们带回家。当人类接着种下了这些收获来的产生突变的种子后,农民又一次可
以从这些种子的后代中得到所有产生突变的种子,收获它们,播种它们,而后代中
未产生突变的那些种子就落到地上,而无法得到了。这样,农民就180度地改变了自
然选择的方向:原来成功的基因突然变得具有毁灭性了,而毁灭性的突变却变得成
功了。10000多年前,这种对不脱落的小麦和大麦麦秆的无意识的选择,显然是人类
对植物的第一个重大的“改良”。这个变化标志着新月沃地农业的开始。
第二个改变甚至是古代旅行者更难以觉察的。对于在气候变化无常的地区生长的一
年生植物来说,如果所有的种子都迅速地同时发芽,那可能是毁灭性的。如果发生
了这种情况,那么只要一次干旱或霜冻就可能把幼苗全都杀死,连传种接代的种子
都没有了。因此,许多一年生植物演化的结果是通过发芽抑制剂来减少损失,使种
子在开始阶段休眠,然后在几年里分批发芽。这样,即使大多数幼苗由于一次恶劣
的天气而死光,剩下的一些种子还会在以后发芽。
野生植物赖以减少损失的一种普遍的适应性变化,是把它们的种子裹在一层厚厚的
皮壳或保护层中。产生这种适应性变化的这许多植物包括小麦、大麦、亚麻或向日
葵。虽然这些后发芽的种子仍然有机会在野外发芽,但请考虑一下随着农业的发展
而必然发生的情况。早期的农民可能在反复试验中发现,他们可以通过松土、浇水
然后播种的办法来获得更高的产量。如果是这样,种子就会立即发芽并长成植物,
它们的种子又可以收获下来在来年种下。但许多野生植物的种子不会立即发芽,因
此种下去也不会有任何收成。
野生植物中偶然产生突变的个体没有厚厚的种皮,也没有其他的发芽抑制剂。所有
这些突变体迅速发芽,最后产生了突变的种子。早期的农民可能没有注意到这种差
异,他们只知道去注意和有选择地收获大的浆果。但播种—生长—收获—播种这种
循环会立即无意识地选择了那些突变体。和种子传播方面的变化一样,发芽抑制方
面的这些变化是小麦、大麦、豌豆以及其他许多作物的共同特点,而这是它们的野
生祖先所没有的。
早期农民觉察不到的另一个重要变化与植物的繁殖直接有关。植物培育的一个普遍
问题是:偶然产生突变的植物个体比正常的个体更有益于人类(例如,由于种子较
大和苦味较少)。如果这些可取的突变体接下去同正常的植物进行品种间的杂交,
这种突变就会立刻被淡化或完全失去。那么,对早期农民来说,在什么情况下这种
突变会继续保留下来?
对自我繁殖的植物来说,突变体会自动地保留下来。对无性繁殖(用亲代植物的块
茎或根来繁殖)的植物或能够自花受精的雌雄同株的植物来说,情况也是如此。但
大多数野生植物都不是用这种方法来繁殖的。它们或者是雌雄同株,但不能自花受
精,必须同其他雌雄同株的个体进行品种间的杂交(我的雄蕊使你的雌蕊受精,你
的雄蕊使我的雌蕊受精),或者像所有正常的哺乳动物一样,是雌雄异体。前一种
植物叫做自交不亲和雌雄同株,后一种植物叫做雌雄异株。这两种情况对古代农民
来说都不是好消息,因为他们可能因此而糊里糊涂地失去所有对他们有利的突变
体。
解决办法涉及另一种难以觉察的变化。许多植物的突变影响到其自身的繁殖系统。
有些产生突变的个体甚至不需要授粉就可以结出果实来,其结果就使我们有了无籽
的香蕉、葡萄、柑橘和菠萝。有些产生突变的雌雄同株植物失去了它们的自交不亲
和性,而变得能够自花受精—许多果树,如李、桃、苹果、杏和樱桃就是这一过程
的例证。有些产生突变的葡萄通常都是雌雄异体,但也会变成自花受精的雌雄同
株。古代的农民虽然还不懂得植物繁殖生物学,但仍然用所有这些办法最后得到了
一些有用的作物,这些作物能够繁殖纯种,因而值得去重新种植,而不是那些本来
被看好的突变体,它们的后代则因为毫无价值而湮没无闻。
因此,农民就是从一些特有的植物中进行选择,他们选择所根据的标准,不但有大
小和味道这些看得见的品质,而且还有诸如种子传播机制、发芽抑制和繁殖生物学
这些看不见的特点。结果,不同的植物由于十分不同的或甚至相反的特点而得到选
择。有些植物(如向日葵)由于大得多的种子而得到选择,而另一些植物(如香
蕉)则由于种子小或没有种子而得到选择。选择生菜则取其茂盛的叶子而舍其种子
或果实;选择小麦和向日葵则取其种子而舍其叶;选择南瓜则取其果实而舍其叶。
特别有意思的是,由于不同的目的,对于一种野生植物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从而产
生了外观十分不同的作物。甜菜在巴比伦时代即已有种植,不过那时种植甜菜是为
了它们的叶(如叫做牛皮菜的现代甜菜品种),后来再种植则是为了它们可吃的
根,最后(在18世纪)则是为了它们所含的糖分(糖用甜菜)。最早的卷心菜可能
原本是为了它们的含油种子而被种植的,后来经过甚至更大的分化,对它们也就有
了不同的选择:有的选择了叶(现代的卷心菜和羽衣甘蓝),有的选择了茎(撇
蓝),有的选择了芽(抱子甘蓝),有的选择了花芽(花椰菜和花茎甘蓝)。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讨论了野生植物由于农民有意无意的选择而变成了作物的问
题。就是说,农民开始时选择了某些植物个体的种子,带回来种在自家的园子里,
然后每年都挑选一些后代的种子,再在下一年种在园子里。但这种变化的很大一部
分也由于植物的自我选择而受到了影响。达尔文所说的“自然选择”指的是一个物
种的某些个体在自然条件下比同一物种中与之竞争的个体可以生存得更好与(或)
繁殖得更成功。实际上,是差别生存状况和繁殖状况的自然过程作出了这种选择。
如果条件改变了,不同种类的个体有可能生存或繁殖得更好,从而“被自然所选
择”,其结果就是这个种群经历了演化改变。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英国飞蛾工业黑化
现象的发展:在19世纪,随着环境变得更脏,颜色深的飞蛾比颜色浅的飞蛾更为普
通,因为栖息在深暗肮脏的树上的深色飞蛾,相形之下比浅色飞蛾更有可能逃脱捕
食者的注意。
与工业革命改变了飞蛾的环境几乎一样,农业耕作也改变了植物的环境。经过松
土、施肥、浇水和除草的园地所提供的生长环境,完全不同于山坡上干燥、未施肥
的园地。植物在驯化中所产生的许多变化都来自此类条件的变化,因此也就有了那
些处于有利条件的植物品种的变化。例如,如果农民在园子里播下的种子密密麻
麻,那么在种子之间就会产生剧烈的竞争。大的种子可以利用良好的条件迅速生
长,此时它们所处的地位就比小的种子有利,因为小的种子先前是长在干燥、未施
肥的山坡上的,而那里种子比较稀少,竞争也不那么激剧,所以只有生长在那样的
地方才对它们有利。植物本身之间这种持续的竞争,对于获得较大的种子和野生植
物变成古代作物期间逐步形成的其他许多变化,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就植物的驯化来说,有些植物在很久以前就驯化了,有些直到中世纪才驯化,而还
有一些野生植物竟然不受我们所有活动的影响。这方面的巨大差异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可以考察一下不同作物在西南亚新月沃地发展的固定顺序来推断出许多答案。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新月沃地最早的作物,如小麦、大麦和豌豆,大约是在10000年
前驯化的,它们都起源于呈现许多优势的野生祖先。它们已经可以食用,而且在野
生状态下产量很高。它们很容易生长,只要播种或栽植就行了。它们生长迅速,播
种后不消几个月就可收获了。对于仍然处于流浪的猎人和定居的村民之间的早期农
民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优点。它们很容易贮藏,这和后来的许多作物如草莓和生
菜不同。它们大都是自花传粉:就是说,各种作物都是自己给自己传授花粉,把它
们自己的合意的基因毫无改变地传递下去,而不必同其他的对人类不大有用的品种
进行杂交。最后,为了转化为作物,它们的野生祖先很少需要在基因方面产生什么
变化—例如,就小麦来说,只要产生使麦粒不脱落和迅速而均匀的发芽的突变就行
了。
作物培育的下一阶段包括在公元前4000年左右驯化的最早的果树和坚果树,其中有
橄榄树、无花果树、枣树、石榴树和葡萄藤。同谷物和豆科植物相比,它们的缺点
是种植后至少要3年才开始结实,而达到盛产期则要等到10年之后。因此,只有那些
已完全过上了定居的乡村生活的人,才有可能种植这些作物。然而,这些早期的果
树和坚果树仍然是最容易栽种的作物。和后来驯化的树木不同,它们可以用插枝甚
或播种的办法来直接栽种。插枝还有一个好处:一旦古代农民发现或培育了一棵多
产的果树,他们可以确信,这棵树的所有后代可以长得和它一模一样。
第三阶段涉及一些栽培起来难得多的果树,包括苹果、梨、李和樱桃。这些树不能
靠插枝来种植。用种子来种也是白费力气,因为即使是其中优秀品种的后代也十分
易变,所结的果实也多半没有价值。这些树要靠困难的嫁接技术来种植,而这个技
术在中国农业开始后很久才发展起来。即使你懂得嫁接的原理,嫁接也仍然是一项
困难的工作。不仅如此,这原理本身也只有通过有意识的实验才能发现。发明嫁接
这种事情,大概不再是什么一个流浪者在某个排泄处方便,后来在返回时惊喜地发
现那里竟因此而长出了结有甘甜水果的树来。
许多在晚近阶段发展起来的果树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因为它们的野生祖先完全不
是自花传粉。它们必须由属于同一品种但产生遗传变异的另一植物进行异花传粉。
因此,早期的农民要么必须去找到不需要异花传粉的果树,要么必须有意识地去种
植不同的遗传品种或同一果园中附近的雄性和雌性个体。所有这些问题把苹果、
梨、李和樱桃的驯化时间一直推迟到古典时期前后。然而,大约与此同时,还有一
批在晚近出现的驯化植物却得来全不费工夫,它们本来都是长在有意栽培的作物地
里的杂草之类的野生植物。原本是杂草的作物包括黑麦、燕麦、芜菁、萝卜、甜
菜、韭葱和生菜。
虽然我刚才详细介绍的一系列作物适用于新月沃地,但部分类似的一系列作物也出
现在世界其他地方。尤其是,新月沃地的小麦和大麦是被称之为谷物(属禾本科)
的那类作物的代表,而新月沃地的豌豆和兵豆则是豆类(属豆科,包括大豆)的代
表。谷类作物的优点是生长快,碳水化合物含量高,每公顷耕地可产1吨食物。因
此,今天的谷物占人类消耗的全部卡路里的半数以上,并包括现代世界上12种主要
作物中的5种(小麦、玉米、稻米、大麦和高粱)。许多谷类作物蛋白质含量低,但
这一缺陷可以由豆类来弥补,因为豆类的蛋白质通常达25%(大豆为38%)。因此,
谷物和豆类一起为均衡饮食提供了许多必不可少的成分。
正如表7.1扼要说明的那样,当地谷物和豆类组合的驯化,标志着许多地区粮食生产
的开始。最为人熟知的例子,是新月沃地的小麦和大麦与豌豆和兵豆的组合,中美
洲的玉米与几种豆类的组合,以及中国的稻米和小米与大豆和其他豆类的组合。不
大为人所知的是非洲高粱、非洲稻米和珍珠稗与豇豆和野豆的组合,以及安第斯山
脉的非谷类的昆诺阿藜与几种豆类的组合。
表7.1同时表明,为获得纤维在新月沃地曾对亚麻进行过早期驯化,在其他地方也有
类似情况。大麻、4种棉花、丝兰和龙舌兰在不同时期为中国、中美洲、印度、埃塞
俄比亚、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和南美洲提供了制绳和织布的纤维,在这些地区
的几个地方,还用驯化动物的绒毛作为补充。在早期粮食生产的这些中心中,只有
美国东部和新几内亚仍然没有纤维作物。
同这些类似之处相比,全世界的粮食生产体系中也存在着某些重大的差异。其中的
一个差异是: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农业开始涉及种子撒播和农田单作以及最后用
牲畜犁地等问题。就是说,用手把种子一把把撒下去,从而使整块田因而只种一种
作物。一旦牛、马和其他大型哺乳动物得到驯化,它们就被套上了犁,于是农田就
由畜力来耕作。然而,在新大陆还没有驯化过任何可以套上犁头的动物。相反,在
那里耕地始终是用手持的棍棒或锄头,而种子也是用手一颗颗种下去,而不是满把
的撒播。因此,新大陆的大部分园地都是许多作物混种在一起,而不是单作。
表7.1 古代世界各地早期主要作物类型举例
续表
本表所引作物共5类,来自世界不同地区的早期农业遗址。方括号中为最早在其他地
方驯化的作物名称。未放入括号中的名称指当地驯化的作物。从外地引进的或只是
在后来才变得重要的作物从略,如非洲的香蕉,美国东部的玉米和豆类作物,以及
新几内亚的甘薯。棉花为棉花属中的4个种,每一个种均为世界特定地区的当地土生
植物;南瓜属植物为葫芦属中的5个种。请注意:谷物、豆类和纤维作物标志着大多
数地区农业的开始,但根用作物、块茎作物在开始阶段只在某些地区才具有重要
性。
农业体系中的另一个重大差异涉及卡路里和碳水化合物的主要来源问题。我们已经
看到,在许多地区,这方面的主要来源是谷物。不过,在另一些地区,谷物的这一
任务被根和块茎接管了或分担了,虽然根和块茎在古代的新月沃地和中国是无关紧
要的。在赤道南美洲主食是木薯和甘薯,在安第斯山脉是马铃薯和圆齿酢浆草的块
茎,在非洲是非洲薯蓣,在东南亚和新几内亚是印度洋—太平洋地区的薯蓣和芋
艿。树生作物主要的有香蕉和面包果,它们也是东南亚和新几内亚的富含碳水化合
物的主食。
因此,到了罗马时代,今天的几乎所有作物都已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得到驯化。正
如我们还将在家畜方面看到的那样(第九章),古代的狩猎采集族群非常熟悉当地
的野生植物,而古代的农民显然也已发现并驯化了几乎所有值得驯化的动物。当
然,中古的僧侣确已开始栽培草莓和树莓,而现代的培育植物的人仍在改良古代的
作物,并已增加了一些新的次要作物,主要是一些浆果(如乌饭树的蓝色浆果、越
橘和猕猴桃)和坚果(澳洲坚果、美洲山核桃和腰果)。但和古代的一些主食如小
麦、玉米和稻米相比,这些新添的现代作物始终只具有不太大的重要性。
不过,在我们所列举的关于驯化成功的例子中仍然缺乏许多野生植物。尽管它们具
有食用价值,但我们却不曾成功地驯化它们。在我们驯化失败的这些例子中,引人
注目的是橡树。橡实不但是欧洲农民在荒年作物歉收时的应急食物,而且也是加利
福尼亚和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的主食。橡实具有营养价值,含有丰富的淀粉和油。
和许多在其他方面可以食用的野生食物一样,大多数橡实含有味苦的丹宁酸,但爱
吃橡实的人学会了用处理杏仁和其他野生植物中味苦的化学物质的同样办法来处理
丹宁酸:或者用研磨和过滤来去掉丹宁酸,或者只从丹宁酸含量低的偶然产生突变
的橡树上收获橡实。
为什么我们不能驯化像橡实这样宝贵的粮食来源呢?为什么我们花了那么长的时间
去驯化草莓和树莓?而有些植物的驯化,即使是掌握了像嫁接这样困难的技术的古
代农民也会束手无策,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橡树有3个不利因素。首先,它们生长缓慢,可能使大多数农民
失去耐心。小麦种下去不消几个月就可得到收成;杏仁种下去三四年后就可长成能
够结果实的树;但种下一颗橡实可能在10年或更长的时间里不会有什么收益。其
次,橡树所结的坚果无论是大小还是味道都适于松鼠,而我们都见到过松鼠埋藏、
挖掘和吃橡实的情景。如果偶尔有一颗橡实松鼠忘记把它挖出,那么这颗橡实就可
长出橡树来。有数以10亿计的松鼠,每一只松鼠每一年把数以百计的橡实传播到几
乎任何一个适于橡树生长的地方。这样,我们人类就不可能为我们所需要的橡实去
选择橡树。橡树生长缓慢和松鼠行动迅速这些问题大概也说明了为什么山毛榉和山
核桃树同样未能驯化的原因,虽然欧洲人和美洲土著分别对这两种树种大量地加以
利用以获得它们的坚果。
最后,杏仁和橡实的最重要差异也许是:杏仁的苦味由单一的优势基因所控制,而
橡实的苦味似乎由许多基因所控制。如果古代农民栽种了偶然产生不苦的突变的杏
仁或橡实,那么根据遗传规律,如果是巴旦杏树,那么,长成的树上的杏仁有一半
可能也是不苦的,而如果是橡树,则几乎所有橡实可能仍然是苦的。仅仅这一点就
足以使任何想要种橡实的农民的热情荡然无存,尽管他们已经赶走了松鼠并且保持
耐心。
至于草莓和树莓,我们在与鸫和其他喜吃浆果的鸟儿的竞争中遇到了同样的困难。
是的,罗马人的确在他们的园子里照料过野草莓。但是,由于千百万只欧洲鸫把野
草莓的种子排泄在每一个可能的地方(包括罗马人的园子里),所以草莓始终是鸫
想要吃的小浆果,而不是人想要吃的大浆果。由于近来保护网和温室的发展,我们
才终于能够把鸫打败,并根据我们自己的标准来重新设计草莓和树莓。
因此,我们已经看到,超市上的大草莓和野生的小草莓之间的差异只是一个例子,
用来说明把人工培育的植物与其野生祖先区别开来的许多特征。这些差异首先来自
野生植物本身之间的自然变异。有些变异,如浆果的大小和坚果的苦味方面的变
异,可能很快就被古代的农民注意到了。其他变异,如种子传播机制或种子休眠方
面的变异,在现代植物学兴起之前,可能并未被人类认出来。但是,不管古代旅行
者对可食用的野生植物的选择是否依赖于自觉的或不自觉的选择标准,由此而产生
的野生植物向作物的演化起先总是一种无意识的过程。这是我们对野生植物个体进
行选择的必然结果,是园子里各植物个体之间竞争的结果,而这种竞争所偏爱的个
体和在野外得天独厚的个体是不同的。
这就是为什么达尔文在他的伟大著作《物种起源》中并不是一开始就解释自然选择
问题的原因。他的第一章反而详细说明了我们的驯化动植物是如何通过人类的人为
选择而出现的。达尔文不是讨论我们通常认为和他联系在一起的加拉帕戈斯群岛上
的鸟类,而是一上来就讨论—农民是怎样培育出不同品种的醋栗的!他写道,“我
已经看到园艺学著作中,对园丁们化腐朽为神奇的令人叹为观止的技术表现出了巨
大的惊奇;但这种技术是简单的,就其最后结果来说,对这一技术的采用也几乎是
无意识的。它在于总是去培育最出名的品种,播下它的种子,然后当碰巧出现了一
个稍好一点的品种时,再去选择它,就这样地进行下去。”通过人为选择来培育作
物的这些原则,仍然可以成为我们的关于物种起源通过自然选择的最可理解的模
式。
第八章 问题在苹果还是在印第安人
我们刚才已经看到,某些地区的人是怎样开始培育野生植物的。对于这些人的生活
方式和他们的子孙后代在历史上的地位来说,这是重大的、难以预见其后果的一
步。现在,让我们再回到我们原来的问题:为什么农业没有在一些肥沃的十分合适
的地区,如加利福尼亚、欧洲、气候温和的澳大利亚以及非洲赤道以南地区独立地
出现?而在农业独立出现的那些地区中,为什么有些地区的农业发展会比另一些地
区早得多?
这使我们想到了两个形成对比的解释:当地人的问题,或当地可以得到的野生植物
的问题。一方面,也许地球上几乎任何水分充足、气候温和的地区或热带地区,都
有足够的适于驯化的野生植物物种。在这种情况下,对农业未能在其中某些地区发
展起来的解释,可能在于这些地区的人的民族文化特点。另一方面,也许在地球上
任何一个广大的地区,至少有某些人可能已迅速接受了导致驯化的实验。因此,只
有缺乏适当的野生植物,可以解释为什么粮食生产没有在某些地区发展起来。
我们将在下一章看到,与此相对应的对大型野生哺乳动物的驯化问题,却证明比较
容易解决,因为它们的种类比植物少得多。世界上只有大约148种大型野生哺乳类陆
生食草动物或杂食动物,它们可以被认为是驯化的候选对象。只有不多的因素能够
决定某种哺乳动物是否适于驯化。因此,直截了当的办法就是去考察某一地区的大
型哺乳动物,并分析一下某些地区缺乏对哺乳动物的驯化是否是由于不能得到合适
的野生品种,而不是由于当地的人。
把这种办法应用于植物可能要困难得多,因为植物的数量太大,光是会开花的野生
植物就有20万种,它们在陆地植物中占据首要地位,并成为我们几乎全部作物的来
源。甚至在像加利福尼亚这样的限定地区内,我们也不可能指望把所有野生动物考
察一遍,并评估一下其中有多少是可驯化的。不过,我们现在可以来看一看这个问
题是怎样解决的。
如果有人听说竟有那么多种开花植物,他的第一个反应可能就是这样:地球上既然
有那么多种的野生植物,那么任何地区只要有足够好的气候,野生植物就必定十分
丰富,足以为培育作物提供大量具有候选资格的植物品种。
但是,且慢,请考虑一下大多数野生植物都是不合适的,原因很明显:它们是木本
植物,它们不出产任何可吃的果实,它的叶和根也是不能吃的。在这20万种野生植
物中,只有几千种可供人类食用,只有几百种得到或多或少的驯化。即使在这几百
种作物中,大多数作物只是对我们的饮食的次要补充,光靠它们还不足以支持文明
的兴起。仅仅十几种作物的产量,就占去了现代世界全部作物年产量总吨数的80%以
上。这十几种了不起的作物是谷类中的小麦、玉米、稻米、大麦和高粱;豆类中的
大豆;根或块茎中的马铃薯、木薯和甘薯;糖料作物中的甘蔗和糖用甜菜;以及水
果中的香蕉。光是谷类作物现在就占去了全世界人口所消费的卡路里的一半以上。
由于世界上的主要作物如此之少,它们又都是在几千年前驯化的,所以世界上的许
多地区根本就不曾有过任何具有显著潜力的本地野生植物,也就不足为奇了。我们
在现代甚至没有能驯化出一种新的重要的粮食植物,这种情况表明,古代人也许真
的探究了差不多所有有用的野生植物,并且驯化了所有值得驯化的野生植物。
然而,世界上有些地方何以未能驯化野生植物,这个问题仍然难以解释。这方面最
明显的例子是,有些植物在一个地区驯化了,却没有在另一地区驯化。因此,我们
能够确信,的确有可能把野生植物培育成有用的作物,但同时也必须问一问:那个
野生植物为什么在某些地区不能驯化?
一个令人困惑的典型例子来自非洲。重要的谷物高粱在非洲撒哈拉沙漠南沿的萨赫
勒地带驯化了。南至非洲南部也有野生高粱存在,但无论是高粱还是任何其他植
物,在非洲南部都没有人栽种,直到2000年前班图族农民才从赤道以北的非洲地区
引进了一整批作物。为什么非洲南部的土著没有为自己去驯化高粱呢?
同样令人困惑的是,人们未能驯化欧洲西部和北非的野生亚麻,也未能驯化巴尔干
半岛南部的野生单粒小麦。既然这两种植物同属新月沃地最早的8大作物,它们也应
该是所有野生植物中最容易驯化的两种植物。在它们随同整个粮食生产从新月沃地
引进后,它们立即在新月沃地以外的这些野生产地被用来栽培。那么,那些边远地
区的族群之前为何未能自行种植它们呢?
同样,新月沃地最早驯化的4种水果在远至东地中海以外地区都有野生产地,它们似
乎最早在那里得到驯化:橄榄、葡萄和无花果往西出现在意大利、西班牙和西北
非,而枣椰树则扩散到整个北非和阿拉伯半岛。这4种水果显然是所有野生水果中最
容易驯化的。那么,为什么新月沃地的一些族群未能驯化它们,而只是在它们已在
东地中海地区得到驯化并从那里作为作物引进之后才开始种植它们呢?
其他一些引人注目的例子涉及这样一些野生植物:它们并没有在那些从未自发地出
现粮食生产的地区得到驯化,虽然它们也有在其他地方得到驯化的近亲。例如,欧
洲橄榄就是在东地中海地区驯化的。在热带非洲、非洲南部、亚洲南部和澳大利亚
东部还有大约40种橄榄,其中有些还是欧洲橄榄的近亲,但没有一种得到驯化。同
样,虽然有一种野苹果和野葡萄在欧亚大陆得到了驯化,但在北美洲还有许多有亲
缘关系的野苹果和野葡萄,其中有些在现代已和来自欧亚大陆的野苹果和野葡萄进
行了杂交,以改良这些作物的品种。那么,为什么美洲土著自己没有去驯化这些显
然有用的苹果和葡萄呢?
这种例子可以说是不胜枚举。但这种推论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植物驯化不是什么要
么狩猎采集族群去驯化一种植物,要么就继续过他们原来那种流浪生活的问题。假
定只要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印第安人定居下来并栽培野苹果,那么北美洲的野苹果就
的确会演化成为一种了不起的作物。但是,到处流浪的狩猎采集族群是不会抛弃他
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在村子里定居下来并开始照料苹果园的,除非还有其他许多可
以驯化的动植物可以利用,使定居的从事粮食生产的生存方式能够与狩猎采集的生
存方式一争高下。
总之,我们怎样去评估某一地区整个植物群驯化的可能性?对于这些未能驯化北美
洲苹果的印第安人来说,问题实际上是在印第安人还是在苹果?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在独立的驯化中心中处于两个极端的3个地
区。我们已经看到,其中一个地区就是新月沃地,它也许是世界上最早的粮食生产
中心,也是现代世界主要作物中的若干品种以及几乎所有的主要驯化动物的发源
地。另外两个地区是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这两个地区的确驯化过当地的作物,但
这些作物品种很少,只有一种成为世界上的重要作物,而且由此产生的整个粮食也
未能像在新月沃地那样帮助人类技术和行政组织的广泛发展。根据这个比较,我们
不妨问一问:新月沃地的植物群和环境是否具有对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的植物群和
环境的明显优势?
————
人类历史的主要事实之一,是西南亚的那个叫做新月沃地的地区(因其在地图上的
新月状高地而得名,见图8.1)在人类发展早期的重要性。那个地区似乎是包括城
市、文字、帝国以及我们所说的文明(不论是福是祸)在内的一连串新情况发生的
地方。而所有这些新情况之所以发生,都是由于有了稠密的人口,有了剩余粮食的
贮存,以及可以养活不从事农业的专门人材,凡此种种之所以可能又都是由于出现
了以作物栽培和牲口饲养为形式的粮食生产。粮食生产是新月沃地出现的那些重要
新事物中的第一个新事物。因此,如果想要了解现代世界的由来,就必须认真对待
这样的问题,即为什么新月沃地的驯化动植物使它获得了如此强大的领先优势。
图8.1 新月沃地,包含有公元前7000年的一些粮食生产地。
幸运的是,就农业的兴起而论,新月沃地显然是地球上研究得最为详尽和了解得最
为透彻的地区。对在新月沃地或其邻近地区驯化的大多数作物来说,其野生祖先已
经得到认定;野生祖先与作物的密切关系已经通过遗传和染色体的研究而得到证
明;野生祖先的地理分布已经确知;野生祖先在驯化条件下所产生的种种变化已经
得到确定并经常被人从单一基因角度去认识;这些变化可以从考古记录的连续堆积
层中看到;而且驯化的大致地点和时间也已清楚。我不否认其他一些地区,主要是
中国,也具有作为早期驯化地点的有利条件,但对新月沃地来说,这些有利条件和
由此而来的作物的发展却可以得到更详细得多的说明。
新月沃地的一个有利条件是:它地处所谓的地中海气候带内,这种气候的特点是冬
季温和而湿润,夏季漫长、炎热而干燥。在这种气候下生长的植物必须能够熬过漫
长的干燥季节,并在雨季来临时迅速恢复生长。新月沃地的许多植物,尤其是谷类
和豆类植物,已经适应了当地的环境,从而变得对人类有用:它们是一年生植物,
就是说这种植物本身会在干旱季节逐渐枯萎死去。
由于只有一年的生命,一年生植物必然是矮小的草本植物。其中有许多把自己的很
大一部分气力用来生产大籽粒的种子,种子在旱季休眠,并准备好在雨季到来时发
芽。因此,一年生植物不会浪费气力去生长不可食用的木质部或纤维梗茎,就像乔
木和灌木的枝干那样。但是许多大籽粒的种子,主要是一年生谷物和豆类的种子,
是可以供人类食用的。它们构成了现代世界的12种主要作物中的6种。相比之下,如
果你住在森林旁边并凭窗远眺,那么你所看到的植物往往都是乔木和灌木,其中大
多数植物的枝干都是不能食用的,它们也很少把气力花在生产可供食用的种子上。
当然,在气候湿润地区的森林里,有些树木的确产生了可供食用的大种子,但这些
种子的适应能力还不能使它们度过漫长的旱季,因而不适合人类的长期贮藏。
新月沃地植物群的另一个有利条件是:新月沃地许多作物的野生祖先本就繁茂而高
产,它们大片大片地出现,对于狩猎采集族群来说,其价值必定是显而易见的。植
物学家们进行了一些试验性的研究,从天然的大片野生谷物中采集种子,就像1万多
年前狩猎采集族群所做的那样。这些研究表明,每年每公顷可以收获近一吨的种
子,只要花费一个大卡的劳力就可产生50个大卡的食物能量。新月沃地的有些狩猎
采集族群在种子成熟的短暂时间里采集大量的野生植物,并把它们作为粮食贮存起
来以备一年中其余时间之需,这样,他们甚至在开始栽培植物之前就已在永久性的
村庄里定居了下来。
由于新月沃地的谷物在野生状态中即已如此多产,人工栽培几乎没有给它们带来别
的什么变化。我们在前一章里已经讨论过,主要的变化—种子传播和发芽抑制方面
自然机制的破坏—在人类开始把种子种到田里之后立即自动而迅速地形成了。我们
现在的小麦和大麦作物的野生祖先,同这些作物本身在外观上如此相似,使我们对
野生祖先的身份从来不会有任何怀疑。由于驯化如此容易,大籽粒的一年生植物就
成为不仅在新月沃地而且也在中国和萨赫勒地带培育出来的最早的作物或最早的作
物之一。
请把小麦和大麦的这种迅速的演化同新大陆的首要谷类作物玉米的情况作一对比。
玉米的可能祖先是一种叫做墨西哥类蜀黍的野生植物,它的种子和花的结构都和玉
米不同,以致植物学家们长期以来一直在激烈争论它是否就是玉米的祖先。墨西哥
类蜀黍作为食物的价值,可能没有给狩猎采集族群留下什么印象:它在野生状态下
的产量不及野生小麦,它的种子也比最终从它演化出来的玉米少得多,而且它的种
子外面还包着不能食用的硬壳。墨西哥类蜀黍要想成为一种有用的作物,就必须经
历其生殖生物学的剧变,以大大增加种子的数量,并去掉种子外面的那些像石头一
样的硬壳。考古学家们仍在激烈地争论,在美洲的作物发展过程中,古代的玉米棒
究竟经过了多少个百年或千年才从一丁点儿大小发展到人的拇指那么大小,但有一
点似乎是清楚的,那就是后来又经过了几千年它们才达到现代这么大小。一边是小
麦和大麦的直接价值,一边是墨西哥类蜀黍所引起的种种困难,这两者之间的悬殊
差别也许就是新大陆人类社会和欧亚大陆人类社会的发展差异的一个重要因素。
新月沃地植物群的第三个有利条件是:雌雄同株自花传粉的植物比例很高—就是
说,它们通常是自花传粉,但偶尔也有异花传粉的。请回想一下,大多数野生植物
或者是定期进行异花传粉的雌雄同株,或是包含单独的雌雄个体,从而无可避免地
依赖其他个体来进行授粉。生殖生物学的这些事实使早期农民感到困惑,因为他们
刚刚找到了一种由突变产生的高产植物,它的后代可能因与其他植物杂交而失去其
遗传优势。因此,大部分作物都来自少数野生植物。这些野生植物或者是通常自花
传粉的雌雄同株,或者是靠无性繁殖来繁殖自己(例如,靠在遗传上复制亲代植物
的根)。这样,新月沃地植物群中众多的雌雄同株自花传粉的植物就帮助了早期的
农民,因为这意味着众多的野生植物群有了一种给人类带来方便的繁殖生物学。
自花传粉植物也给早期的农民带来了方便,因为这些植物偶尔也会异花传粉,从而
产生了可供选择的新的植物品种。这种偶尔的异花传粉现象不仅发生在同种的一些
个体之间,而且也发生在有亲缘关系的品种之间以产生种间杂种。新月沃地的自花
传粉植物中的一个这样的杂种—面包小麦已经成为现代世界最有价值的作物。
已在新月沃地驯化的最早的8种重要的作物,全都是自花传粉植物。其中3种是自花
传粉的谷类作物—单粒小麦、二粒小麦和大麦,小麦具有额外的优势,即蛋白质含
量高达8%—14%。相形之下,东亚和新大陆的最重要的谷类作物—分别为稻米和玉
米—蛋白质含量较低,从而造成了重大的营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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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就是新月沃地的植物群向最早的农民提供的一些有利条件:它包括适于驯化的
数量多得出奇的野生植物。然而,新月沃地的地中海气候带向西延伸,经过南欧和
西北非的广大地区。世界上还有4个类似地中海气候带的地区:加利福尼亚、智利、
澳大利亚西南部和南非(图8.2)。然而,这些另外的地中海气候带不但无法赶上新
月沃地而成为早期的出现粮食生产的地方;它们也根本没有产生过本地的农业。欧
亚大陆西部的这种特有的地中海气候带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有利条件呢?
原来地中海气候带,尤其是在新月沃地那个地区,具有胜过其他地中海气候带的5个
有利条件。第一,欧亚大陆西部显然是世界上属于地中海气候带的最大地区。因
此,那里的野生动植物品种繁多,超过了澳大利亚西南部和智利这些比较小的地中
海气候带。第二,在地中海气候带中,欧亚大陆西部的地中海气候带的气候变化最
大,每一季、每一年气候都有不同。这种气候变化有利于植物群中数量特别众多的
一年生植物的演化。物种多和一年生植物多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就意味着欧亚大
陆西部的地中海气候带显然是一年生植物品种最繁多的地区。
图8.2 世界上的地中海气候带。
关于这种植物财富对人类的意义,地理学家马克·布卢姆勒对野生禾本科植物分布的
研究对此作出了说明。在世界上几千种野生禾本科植物中,布卢姆勒把其中种子最
大的56种—自然的精华—列成表格:这些禾本科植物种子比中等的禾本科植物种子
至少要重10倍(见表8.1)。几乎所有这些植物都是在地中海气候带或其他干旱环境
中土生土长的。此外,它们又都以压倒优势集中在新月沃地和欧亚大陆西部地中海
气候带的其他一些地区,从而使最初的农民有了巨大的选择余地:全世界56种最有
价值的野生禾本科植物中的大约32种!特别是,在居首位的这56种作物中,新月沃
地最早的2种作物二粒小麦和大麦在种子大小方面分别列第三位和第十三位。相比之
下,智利的地中海型气候带只有2种,加利福尼亚和非洲南部各有1种,而澳大利亚
西南部连一种都没有。仅仅这一事实就很有助于说明人类历史的进程。
表8.1 大种子禾本科植物的世界分布
马克·布卢姆勒的哲学博士论文《加利福尼亚和以色列的地中海型草场的种子重量和
环境》(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1992年)中的表12.1列出了有案可查的全世
界56种种子最重的野生禾本科植物(不包括竹子)。这些植物的粒重从10毫克到40
多毫克不等,比世界上所有禾本科植物种子的中值大10倍左右。这56种禾本科植物
占全世界禾本科植物不到百分之一。本表表明,这些最有价值的禾本科植物以压倒
优势集中在欧亚大陆西部的地中海气候带。
新月沃地的地中海气候带的第三个有利条件,是它在短距离内高度和地形的富于变
化。它的高度从地球上的最低点(死海)到18000英尺的高山(在德黑兰附近),应
有尽有,从而保证了环境的相应变化,也因此保证品种繁多的野生植物可供成为作
物的祖先。这些高山的近傍是河流纵横的地势平缓的低地、泛滥平原和适于灌溉农
业的沙漠。相比之下,澳大利亚西南部以及在较小程度上南非和欧洲西部的地中海
型气候带,无论是高度、动植物栖息地还是地形都变化较少。
新月沃地的高度变化意味着可以把收获季节错开:高地植物结籽比低地植物多少要
晚一些。因此,狩猎采集族群可以在谷物种子成熟时沿着山坡逐步向上去收获它
们,而不是在一个高度上由于收获季节集中而无法应付,因为在那里所有谷物都是
同时成熟的。作物栽培开始后,对最早的农民来说,采下野生谷物的种子,并把它
们种在潮湿的谷底,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这些野生谷物本来都是长在山坡上,
依赖不知何时才会来到的雨水,而把它们种在潮湿的谷底,它们就能可靠地生长,
也不再那么依赖雨水了。
新月沃地在很小距离内的生物多样性,帮助形成了第四个有利条件—那里不仅有大
量的重要作物的野生祖先,而且也有大量的得到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的野生祖先。
我们将会看到,在其他一些地中海型气候带,如加利福尼亚、智利、澳大利亚西南
部和南非,很少有或根本没有适于驯化的野生哺乳动物。相比之下,有4种大型哺乳
动物—山羊、绵羊、猪和牛—很早就在新月沃地驯化了,可能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
方除狗以外的其他任何动物都要早。这些动物今天仍然是世界上5种最重要的已驯化
的哺乳动物中的4种(第九章)。但它们的野生祖先在新月沃地的一些大同小异的地
区最为常见,但结果却是这4种动物在不同的地方驯化了:绵羊可能是在中部地区,
山羊或者是在东部高地(伊朗的扎格罗斯山脉),或者是在西南部(黎凡特),猪
在中北部,牛在西部,包括安纳托利亚。然而,尽管这4种动物的野生祖先数量众多
的地区是如此不同,但由于它们生活的地方相当靠近,所以一经驯化,它们就很容
易地从新月沃地的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于是这整个地区最后就到处都有这4
种动物了。
新月沃地的农业开始于对所谓8大“始祖作物”的早期驯化(因为是这些作物开创了
这一地区的、可能还有全世界的农业)。这8大始祖作物是谷类中的二粒小麦、单粒
小麦和大麦;豆类中的兵豆、豌豆、鹰嘴豆和苦巢菜;以及纤维作物亚麻。在这8种
作物中,只有亚麻和大麦这2种在新月沃地和安纳托利亚以外地区有广泛的野外分
布。还有2种始祖作物只有很小的野外分布,一种是鹰嘴豆,只限于土耳其东南部,
还有一种是二粒小麦,只限于新月沃地本身。因此,农业在新月沃地可以从驯化当
地现成的野生植物开始,而不用等到引进在别处由驯化野生植物而得到的作物。相
反,这8大始祖作物中有2种除新月沃地外不可能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得到驯化,因
为它们在其他地方没有野生分布。
由于能够得到合适的野生哺乳动物和植物,新月沃地的先民们能够为集约型粮食生
产迅速装配起一个有效而平衡的生物组合。这个组合包括作为碳水化合物主要来源
的3种谷物,作为蛋白质主要来源的4种豆类(含蛋白质20%至25%)和4种家畜,再
以小麦的丰富蛋白质为补充;以及作为纤维和油(叫做亚麻籽油:亚麻籽含有约
40%的油)的来源之一的亚麻。最后,在动物驯化和粮食生产出现的几千年后,这
些动物也开始被用来产奶和剪毛,并帮助人类犁田和运输。因此,新月沃地最早的
农民的这些作物和牲畜开始满足人类的基本经济需要: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
肪、衣着、牵引和运输。
新月沃地早期粮食生产的最后一个有利条件是:同包括西地中海沿岸在内的一些地
区相比,那里所面临的来自狩猎采集生活方式的竞争可能要少一些。西南亚很少有
大江大河,只有很短的海岸线,所以那里较少水产资源(如江河和近海鱼类及有壳
水生动物)。在那里,为了肉食而被人猎杀的哺乳动物之一是瞪羚。瞪羚本来是群
居动物,但因人口增加而被过度利用,数目已大大减少。因此,粮食生产的组合很
快就超过了狩猎采集的组合。以谷物为基础的定居村庄在粮食生产前就已存在,并
使那些狩猎采集族群容易接受农业和放牧生活。在新月沃地,从狩猎采集向粮食生
产的转变是比较快的:迟至公元前9000年,人们还没有任何作物和家畜而完全依赖
野生的食物,但到公元前6000年,有些社会已几乎完全依赖作物和家畜了。
中美洲的情况则与此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那个地区只有2种可以驯化的动物(火鸡和
狗),它们所提供的肉远远少于牛、绵羊、山羊和猪;而且我已解释过,中美洲的
主要谷物玉米难以驯化,或许培育起来也很缓慢。因此,中美洲动植物的驯化可能
直到公元前3500年左右才开始(这个年代仍然很不确定);这方面的最早发展应归
功于仍然四处流浪的狩猎采集族群;而定居的村庄直到公元前1500年左右才宣告出
现。
在所有这些关于促使新月沃地很早出现粮食生产的诸多有利条件的讨论中,我一直
不曾提出过任何想象中的关于新月沃地各族群本身所具有的有利条件。事实上,我
不知道是否有人认真提出过那一地区的族群具有任何想象中的与众不同的生物学上
的特点,以致竟会帮助实现了该地区粮食生产的巨大力量。相反,我倒是看到了新
月沃地的气候、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的许多与众不同的特点一起提供了一个令人信服
的解释。既然在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当地发展起来的整个粮食生产的力量要小得
多,那么解释也许与那些地区的族群有关?然而,在我们转而讨论那些地区之前,
我们必须考虑一下两个相关的问题。世界上任何地区,只要那里不是独立发展出粮
食生产,或者最后整个粮食生产的力量不是那么大,就都会产生这两个问题。第一
个问题是:狩猎采集族群以及最早的农民真的十分了解当地现有的各种野生物种和
它们的用途,或者他们可能忽略了一些主要作物的潜在祖先?第二个问题是:如果
他们真的了解当地的动植物,那么他们是否利用这种知识来驯化现有的最有用的物
种,或者是否有某些文化因素使他们没有能那样去做?
关于第一个问题,有一门叫做人种生物学的学科专门研究人对其环境中的动植物的
了解程度。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世界上幸存的为数很少的狩猎采集族群以及
仍然严重依赖野生食物和自然产品的农业部族。这些研究普遍表明,这些族群是博
物学的活的百科全书,他们叫得出(用当地语言)多达1000种或更多的动植物的名
称,他们对这些物种的生物学特点、地理分布和潜在用途具有详尽的知识。随着人
们越来越依赖已经驯化的动植物,这种传统知识逐渐失去了价值,甚至已经失传,
直到人们成了连野草和野豆也分不清的现代超市上的购物者。
这里有一个典型的例子。过去33年中,我在新几内亚进行生物调查,在野外度过我
的时光,我的身边始终有一批仍然广泛利用野生动植物的新几内亚人陪伴着我。有
一天,我和我的福雷部落的朋友在丛林中饿得发慌,因为另一个部落挡住了我们返
回补给基地的路。这时,一个福雷部落的男子回到营地,带来了一个大帆布背包,
里面装满了他找到的蘑菇。他开始烤起蘑菇来。终于可以大吃一顿了!但我在这时
产生了一个令人不安的想法:如果这些蘑菇有毒,怎么办?
我耐心地向我的福雷部落的朋友们解释说,我在书上读到过有些蘑菇是有毒的,我
还听说过由于有毒蘑菇和无毒蘑菇难以区别,甚至美国的一些采集蘑菇的专家也因
中毒而死,虽然我们大家都很饿,但完全不值得去冒这个险。这时,我的朋友们生
气了,他们叫我闭嘴,好好听他们说。多少年来,我向他们查问了几百种树木和鸟
类的名字,现在我怎么可以侮辱他们,认为他们连不同的蘑菇都不认识呢?只有美
国人才会愚蠢到分不清有毒蘑菇和无毒蘑菇。他们接着给我上课,告诉我29种可以
食用的蘑菇,每一种蘑菇在福雷语中的名字,以及森林里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它。这
一种蘑菇叫做坦蒂,是长在树上的,它鲜美可口,绝对可吃。
每次我带着新几内亚人到岛上的其他地方时,他们总要和他们遇见的其他新几内亚
人谈起当地的动植物,并把可能有用的植物采集下来,带回他们住的村子里试种。
我与新几内亚人在一起时所获得的经验,比得上研究其他地方传统族群的人种生物
学家的经验。然而,所有这些族群或是至少在从事某种粮食生产,或是成了世界上
部分被同化了的以往狩猎采集社会的最后残余。在粮食生产出现前,关于野生物种
的知识大概要丰富得多,因为那时地球上的每一个人仍然完全依靠食用野生物种为
生。最早的农民继承了这方面的知识,这是以密切依赖自然界为生的生物学上的现
代人类经过几万年对自然界的观察而积累起来的知识。因此,具有潜在价值的野生
物种竟会逃过最早的农民的注意,这看来是极不可能的。
另一个相关的问题是:古代的狩猎采集族群以及农民在为了采集并最终栽培的目的
而选择野生植物时,是否同样地很好利用了他们的人种生物学知识。一个可以用来
验证的例子来自叙利亚境内幼发拉底河河谷边缘的一个叫做特勒阿布胡瑞拉的考古
遗址。从公元前1万年到公元前9000年,生活在那里的人可能已终年定居在村庄里,
但他们仍然以狩猎采集为生;作物栽培只是在接下来的1000年中才开始的。考古学
家戈登·希尔曼、苏珊·科利奇和大卫·哈里斯从这个遗址找到了大量烧焦了的植物残
烬,它们可能是遗址上的居民在别处采集后带回来又被抛弃的成堆无用的野生植
物。这些科学家分析了700多个样本,每个样本平均含有属于70多种植物的500多颗
可识别的种子。结果证明,村民们采集了种类繁多(157种!)的植物,这些都是从
已烧焦的种子辨认出来的,更别提现在还无法确认的其他植物了。
是不是这些无知的村民把他们发现的每一种种子植物采集下来,带回家去,因吃了
其中的大多数而中毒,而只靠吃很少几种来维持生存?不,他们不会那样愚蠢。虽
然这157种植物听起来好像是不加区别地采集的结果,但还有更多的生长在附近野地
里的植物没有在这些烧焦的残烬中发现。被选中的这157种植物分为3类。其中有许
多植物,它们的种子没有毒,因而立即可吃。其他一些植物,如豆类和芥科植物,
它们的种子有毒,但毒素很容易去掉,种子仍然可吃。有些种子属于传统上用作染
料和药材来源的植物。不在被选中的这157种中的许多野生植物,有的可能没有什么
用处,有的可能对人有害,其中也包括当地生长的毒性最强的一些野草。
因此,特勒阿布胡瑞拉的狩猎采集族群并没有把时间浪费在不加区别地去采集可能
危及自己生命的野生植物。相反,他们同现代的新几内亚人一样,显然对当地的野
生植物有深刻的了解,所以他们就利用这种知识只去选择现有的最有用的种子植物
并把它们带回家。但是,这些被收集来的种子竟构成了促使植物驯化迈出无意识的
第一步的材料。
关于古代族群如何明显地充分利用他们的人种生物学知识这个问题,我的另一个例
子来自公元前9000年的约旦河谷,最早的作物栽培就是在这一时期在那里开始的。
约旦河谷最早驯化的谷物是大麦和二粒小麦,它们在今天仍是世界上最高产的作
物。但和在特勒阿布胡瑞拉一样,另外数百种结籽的野生植物必定就生长在这附
近,其中100种或更多可能是可以食用的,因此在植物驯化出现前就已被人采集。对
于大麦和二粒小麦,是什么使它们成为最早的作物?约旦河谷的那些最早的农民难
道对植物学一窍不通,竟然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或者,难道大麦和二粒小麦竟是
他们所能选择的当地最好的野生谷物?
有两个以色列科学家奥弗·巴尔—约瑟夫和莫迪凯·基斯列夫通过研究今天仍在约旦河
谷生长的野生禾本科植物来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他们舍弃了那些种子小或种子不好
吃的品种,挑选出23种种子最好吃的也是最大的野生禾本科植物。大麦和二粒小麦
在被选之列,这是毫不奇怪的。
但如认为其他21种候补的禾本科植物可能同样有用,那是不正确的。在那23种禾本
科植物中,大麦和二粒小麦从许多标准看都是最好的。二粒小麦的种子最大,大麦
的种子次大。在野生状态中,大麦是产量最高的4种之一,而二粒小麦的产量属于中
等。大麦还有一个优点:它的遗传性和形态使它能够迅速形成我们在前一章所讨论
的种子传播和发芽抑制方面的变化。然而,二粒小麦也有补偿性的优点:它比大麦
容易采集,而且它还有一个不同于其他谷物的独特之处,因为它的种子容易和外壳
分离。至于其他21种禾本科植物的缺点包括:种子较小,在许多情况下产量较低,
在有些情况下它们是多年生植物,而不是一年生植物,结果它们在驯化过程中的演
化反而会变得很慢。
因此,约旦河谷最早的农民从他们能够得到的23种最好的野生禾本科植物中选择了
这两种最好的。当然,在栽培之后产生的演化,如种子传播和发芽抑制方面的改
变,可能是这些最早的农民的所作所为的意想不到的结果。但是,他们在把谷物采
集下来带回家去栽培时,一开始就选择了大麦和二粒小麦而不是其他谷物,这可能
是有意识的行动,是以种子大小、好吃和产量高这些容易发现的标准为基础的。
约旦河谷的这个例子同特勒阿布胡瑞拉的例子一样,说明最早的农民为了自己的利
益利用了他们对当地植物的丰富知识。除了少数几个现代的专业植物学家外,他们
对当地植物的了解远远超过了其他所有的人,因此他们几乎不可能不去培育任何有
用的比较适合驯化的野生植物。
同新月沃地的粮食生产相比,世界上有两个地方(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虽然也有
本地的粮食生产系统,但显然是有缺陷的。现在我们可以来考察一下,当更多产的
作物从别处引进这两个地方后,当地的农民究竟在做些什么。如果结果证明没有采
纳这些作物是由于文化原因或其他原因,那么我们就会产生无法摆脱的怀疑。尽管
我们迄今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推理,我们可能仍然不得不怀疑,在当地的野生植物群
中隐藏着一种潜在的重要作物的真正祖先,只是由于同样的文化因素,当地农民未
能加以利用罢了。这两个例子同样会详细地说明一个对历史至关重要的事实:地球
上不同地区的当地作物并不是同样多产的。
新几内亚是仅次于格陵兰的世界第二大岛,它在澳大利亚北面,靠近赤道。由于地
处热带,加上十分多样化的地形和生境,新几内亚的动植物品种非常丰富,虽然在
这方面它因是一个海岛,比起大陆热带地区来有所不及。人类在新几内亚至少已生
活了40000年之久—比在美洲长得多,比解剖学上的现代人类在欧洲西部生活的时
间也稍长一些。因此,新几内亚人有充分的机会去了解当地的植物群和动物群。他
们是否积极地把这种知识用来发展粮食生产呢?
我已经提到,采纳粮食生产涉及粮食生产的生活方式与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之间的
竞争。在新几内亚,狩猎采集的回报还没有丰厚到可以打消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
性。尤其是,现代新几内亚的猎人由于野生猎物的不足而处于受到严重损害的不利
地位:除了100磅重的不会飞的鸟(鹤鸵)和50磅重的袋鼠外,没有更大的本土陆地
动物。沿海低地的新几内亚人的确获得了大量的鱼和有壳水生动物,而内地的有些
低地人今天仍然过着狩猎采集生活,尤其要靠西谷椰子维持生存。但在新几内亚高
原地区,没有任何居民仍然过着狩猎采集生活;相反,所有现代高原居民都是农
民,他们只是为了补充日常饮食才利用野生食物。当高原居民进入森林去打猎时,
他们带去路上吃的是园子里种的蔬菜。如果他们不幸断了粮,他们甚至会饿死,尽
管他们熟知当地可以得到野生食物。既然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在现代新几内亚的很
大一部分地区是这样地行不通,那么今天新几内亚所有的高原居民和大多数低地居
民成了具有复杂的粮食生产系统的定居农民,这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广阔的、昔
日覆盖着森林的高原地区,被传统的新几内亚农民改造成围上了篱笆、修建起排水
系统、精耕细作的、能够养活稠密人口的农田系统。
考古学的证据表明,新几内亚农业起源很早,可以追溯到约公元前7000年。在这早
期年代里,新几内亚周围的所有陆块仍然只有狩猎采集族群居住,因此这一古老的
农业必定是在新几内亚独立发展起来的。虽然从这些早期农田里还没有发现明确的
作物残骸,但其中可能包含了欧洲人殖民时期在新几内亚种植的那几种作物,而且
现在已经知道,这些作物都是从它们的新几内亚野生祖先在当地驯化出来的。在本
地驯化的这些植物中位居最前列的是现代世界的主要作物甘蔗。今天甘蔗年产量的
总吨数几乎等于第二号作物和第三号作物(小麦和玉米)产量的总和。其他一些肯
定原产新几内亚的作物是香蕉、坚果树、巨大的沼泽芋以及各种各样可吃的草茎、
根和绿叶蔬菜。面包果树和根用作物薯蓣及(普通)芋艿可能也是在新几内亚驯化
的,虽然这种结论仍然不能确定,因为它们的野生祖先并不限于新几内亚,而是从
新几内亚到西南亚都有分布。至于它们究竟像传统所认为的那样是在西南亚驯化
的,还是在新几内亚或甚至只是在新几内亚独立驯化的,目前我们还缺乏能够解决
这个问题的证据。
然而,结果证明,新几内亚的生物区系受到3个方面的严重限制。首先,在新几内亚
没有任何驯化的谷类作物,而在新月沃地、萨赫勒地带和中国都有几种极其重要的
谷类作物。新几内亚重视根用作物和树生作物,但它却把我们在其他湿润的热带地
区(亚马孙河流域、热带西非和东南亚)的农业体系中所看到的一种倾向推向极
端,因为那些地区的农民虽也重视根用作物,但却设法培育了至少两种谷物(亚洲
稻米和一种叫做薏的大籽粒亚洲谷物)。新几内亚未能出现谷物农业的一个可能的
原因,是那里的野生起始物种具有一种引人注目的缺点:世界上56种种子最大的野
生禾本科植物没有一种是生长在那里的。
其次,新几内亚的动物群中没有任何可以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现代新几内亚驯养
的动物只有猪、鸡和狗,它们也都是在过去几千年中经由印度尼西亚从东南亚引进
的。因此,虽然新几内亚的低地居民从他们捕捉到的鱼类获得了蛋白质,但新几内
亚的高原地区的居民在获得蛋白质方面受到严重的限制,因为给他们提供大部分卡
路里的主要作物(芋艿和甘薯)的蛋白质含量很低。例如,芋艿的蛋白质含量几乎
不到1%,甚至比白米差得多,更远在新月沃地的小麦和豆类(蛋白质含量分别为8%
—14%和20%—25%)之下。
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的儿童患有膨胀病,这是饮食量多但蛋白质缺乏所引起的典型的
疾病。新几内亚人无分老幼,常常吃老鼠、蜘蛛、青蛙和其他小动物,而在别的地
方,由于能够得到大型家畜或大型野生猎物,人们对那些东西是不屑一顾的。蛋白
质缺乏可能也是新几内亚高原社会流行吃人肉的根本原因。
最后,以往新几内亚能够得到的根用作物不但蛋白质少,而且卡路里也不高,因为
这些作物在如今生活着许多新几内亚人的高地上生长不好。然而,许多世纪前,一
种原产于南美洲的新的根用作物传到了新几内亚,它先由西班牙人引进菲律宾,后
来大概再由菲律宾传到新几内亚的。同芋艿和其他可能历史更悠久的根用作物相
比,甘薯能够在地势更高的地方生长,长得更快,按每英亩耕地和每小时所花的劳
力计算,产量也更高。甘薯引进的结果是高原人口激增。就是说,虽然在甘薯引进
前人们在新几内亚高原地区从事农业已有数千年之久,但当地现有的作物一直限制
着他们在宜居高原地区所能达到的人口密度。
总之,新几内亚提供了一个和新月沃地截然不同的富于启发性的对比。同新月沃地
的狩猎采集族群一样,新几内亚的狩猎采集族群也是独立地逐步形成粮食生产的。
然而,由于当地没有可以驯化的谷物、豆类植物和动物,由于因此而带来的高原地
区蛋白质的缺乏,同时也由于高原地区当地现有根用作物的局限,他们的土生土长
的粮食生产受到了限制。不过,新几内亚人对他们现有的野生动植物的了解,一点
也不比今天地球上的任何民族差。他们同样能够发现并检验任何值得驯化的野生植
物。他们完全能够认出在他们现有的作物之外的其他一些有用的作物,他们在甘薯
引进时兴高采烈地接受了它就是证明。今天,这个教训在新几内亚正在又一次被人
们所接受,因为那些具有优先获得引进的新作物和新牲畜的机会(或具有采纳它们
的文化意愿)的部落发展壮大了自己,而受到损害的则是那些没有这种机会或意愿
的部落。因此,新几内亚土生土长的粮食生产所受到的限制与新几内亚的族群没有
任何关系,而是与新几内亚的生物区系和环境有着最密切的关系。
关于本地农业显然受到当地植物群的限制这个问题,我们的另一个例子来自美国东
部。同新几内亚一样,那个地区也为独立驯化当地的野生植物提供了条件。然而,
人们对美国东部早期发展的了解,要比对新几内亚早期发展的了解多得多:美国东
部最早的农民所种植的作物已经得到确认,当地植物驯化的年代和作物序列也已为
人们所知。在其他作物开始从别处引进之前很久,美洲土著便已在美国东部的河谷
地区定居下来,并在当地作物的基础上发展了集约型的粮食生产。因此,他们有能
力去利用那些最有希望的野生植物。他们实际上栽培了哪些野生植物,以及怎样把
由此而产生的当地一系列作物去和新月沃地的一系列始祖作物作一比较呢?
原来美国东部的始祖作物是4种植物,它们在公元前2500年至前1500年这一时期得
到驯化,比新月沃地的小麦和大麦的驯化时间晚了整整6000年。当地的一种南瓜属
植物不但能产生可吃的种子,而且还可用作小型容器。其余3种始祖作物完全是因为
它们可吃的种子才被人栽种的(向日葵、一种叫做菊草的雏菊亲缘植物和一种叫做
藜的菠菜远亲植物)。
但4种种子作物和一种容器远远够不上完全的粮食生产组合。这些始祖作物在20000
年中不过是饮食的小小补充,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仍然主要地依赖野生食物,尤其
是野生的哺乳动物和水鸟、鱼、有壳水生动物和坚果。直到公元前500年至前200年
这一时期,在又有3种种子作物(萹蓄、五月草和小大麦)得到栽培之后,农业才成
为他们食品的主要部分的来源。
现代的营养学家可能会对美国东部的这7种作物大加赞赏。它们的蛋白质含量都很高
—达17%—32%,而小麦是8%—14%,玉米是9%,大麦和白米甚至更低。其中两种—
向日葵和菊草含油量也很高(45%—47%)。尤其是菊草,由于含有32%的蛋白质和
45%的油,可能成为营养学家梦寐以求的最佳作物。我们今天为什么仍然没有吃上这
些理想的粮食呢?
唉,美国东部的这些作物的大多数虽然在营养方面有其优点,但它们在其他方面也
存在严重的缺点。藜属植物、萹蓄、小大麦和五月草的种子很小,体积只有小麦和
大麦种子的1/10。更糟的是,菊草是靠风媒传粉的豚草的亲缘植物,而豚草是众所
周知的引起花粉病的植物。同豚草的花粉一样,凡是在菊草长得茂盛的地方,菊草
的花粉都会引起花粉病。如果这一点还不能使你想要做一个种植菊草的农民的热情
完全消失的话,那就请你注意它有一种令某些人讨厌的强烈气味,而且接触到它会
引起皮肤过敏。
公元元年后,墨西哥的一些作物最后经由贸易路线开始到达美国东部。玉米是在公
元200年左右引进的,但在许多世纪中,它所起的作用始终较小。最后,在公元900
年左右,一个适应北美洲短暂夏季的新品种的玉米出现了,而在公元1100年左右随
着豆类的引进,墨西哥的玉米、豆类和南瓜属这三位一体的作物体系便齐全了。美
国东部的农业大大地集约化了,人口稠密的酋长管辖的部落沿密西西比河及其支流
发展了起来。在某些地区,原来在当地驯化的作物同远为多产的墨西哥三位一体的
作物体系一起保留了下来,但在另一些地区,这三位一体的作物体系则完全取代了
它们。没有一个欧洲人见到过生长在印第安人园子里的菊草,因为到欧洲人于公元
1492年开始在美洲殖民时,菊草作为一种作物已经消失了。在美国东部所有这些古
代特有作物中,只有2种(向日葵和东部南瓜)能够同在其他地方驯化的作物相媲
美,并且至今仍在种植。我们现代的橡实形南瓜和密生西葫芦就是从几千年前驯化
的美洲南瓜属植物演化而来的。
因此,像新几内亚的情形一样,美国东部的情形也是富于启发性的。按照推理,这
个地区看来可能具有促进当地多产农业的条件。它有肥沃的土壤,可靠而适中的雨
量,以及保持今天丰产农业的合适的气候。该地的植物群品种繁多,包括多产的野
生坚果树(橡树和山核桃树)。当地的印第安人发展了以当地驯化植物为基础的农
业,从而在村庄里过着自给自足的定居生活,他们甚至在公元前200年至公元400年
期间带来了文化的繁荣(以今天俄亥俄州为中心的霍普韦尔文化)。这样,他们在
几千年中就能够把最有用的可以得到的任何野生植物当作潜在的作物来加以利用。
尽管如此,霍普韦尔文化繁荣的出现,还是比新月沃地乡村生活的出现晚了差不多
9000年。不过,直到公元900年之后,墨西哥三位一体的作物组合才引发了人口的
较大增长,即所谓的密西西比文化的繁荣。人口的增长使墨西哥以北的印第安人得
以建设最大的城镇和最复杂的社会。但这种人口的增长毕竟来得太晚,没有能使美
国的印第安人为迫在眉睫的欧洲人殖民灾难作好准备。仅仅以美国东部的作物为基
础的粮食生产,还不足以引发人口的增长,这原因是不难说明的。这一地区现有的
野生谷物,远远不如小麦和大麦那样有用。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没有驯化过任何可
在当地得到的豆类、纤维作物、水果树或坚果树。除了狗,他们没有任何家畜,而
狗大概也是在美洲的其他地方驯化的。
有一点也是很清楚的: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对他们周围的野生植物中潜在的主要作
物并未视而不见。即使是用现代科学知识武装起来的20世纪植物育种专家,在利用
北美的野生植物方面也很少取得成功。诚然,我们现在已把美洲山核桃驯化成一种
坚果树并把乌饭树的蓝色浆果驯化成一种水果,而且我们也已把欧亚大陆的一些水
果作物(苹果、李、葡萄、树莓、黑刺莓、草莓)同北美的野生亲缘植物进行杂交
来改良品种。然而,这几项成就对我们饮食习惯的改变,远远不及公元900年后墨西
哥的玉米对美国东部印第安人饮食习惯的改变那样深刻。
对美国东部驯化植物最了解的农民,就是这个地区的印第安人自己。他们在墨西哥
三位一体的作物体系引进后宣判了当地驯化植物的命运:或者把它们完全抛弃,或
者把它们的重要性降低。这个结果也表明了印第安人没有受到文化保守主义的束
缚,而是在看到一种优良的植物时完全能够认识到它的价值。因此,同在新几内亚
一样,美国东部土生土长的粮食生产所受到的限制,不是由于印第安人本身,而是
完全决定于美洲的生物区系和环境。
现在,我们已经考虑了3个对照地区的例子,在这3个例子中,粮食生产都是土生土
长的。新月沃地处于一个极端;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处于另一个极端。新月沃地的
族群对当地植物的驯化在时间上要早得多。他们驯化了多得多的植物品种,驯化了
产量多得多或价值大得多的植物品种,驯化了范围广泛得多的各种类型的作物,更
快地发展了集约型粮食生产和稠密的人口,因此,他们是带着更先进的技术、更复
杂的行政组织和用以传染其他族群的更流行的疾病进入现代世界的。
我们发现,新月沃地、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的这些差异,直接来自可以用来驯化的
野生动植物的不同系列,而不是来自这些族群本身的局限性。当更多产的作物从别
处引进时(新几内亚的甘薯,美国东部的墨西哥三位一体的作物体系),当地族群
迅即利用了它们,加强了粮食生产,从而大大地增加了人口。如果把范围加以扩
大,依我看在地球上的一些根本没有在当地发展出粮食生产的地区—加利福尼亚、
澳大利亚、阿根廷无树大草原、欧洲西部等等—适合驯化的野动植物可能比新几内
亚和美国东部还要少,因为在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至少还出现了有限的粮食生产。
事实上,无论是本章中提到的马克·布卢姆勒在世界范围内对当地现有的大籽粒野生
禾本科植物的调查,还是下一章中将要述及的在世界范围内对当地现有的大型哺乳
动物的调查,都一致表明,所有这些不存在本地粮食生产或只有有限的本地粮食生
产的地区,都缺少可驯化的牲畜和谷物的野生祖先。
请回忆一下:粮食生产的出现涉及粮食生产与狩猎采集之间的竞争问题。因此,人
们也许想要知道,粮食生产出现缓慢或没有出现粮食生产这种种情况,可能是由于
当地可以猎取和采集的资源特别丰富,而不是由于适合驯化的物种特别容易获得。
事实上,当地粮食生产出现很晚或根本没有出现粮食生产的大多数地区,向狩猎采
集族群所提供的资源特别贫乏而不是特别丰富,因为澳大利亚和美洲(而不是欧亚
大陆和非洲)的大多数大型哺乳动物,到冰期快结束时已经灭绝。粮食生产所面临
的来自狩猎采集的竞争,在这些地区甚至比在新月沃地少。因此,在当地未能出现
粮食生产或粮食生产受到限制这些情况,决不能归咎于来自大量狩猎机会的竞争。
为了不使这些结论被人误解,我们在结束这一章时应该提出防止夸大两个问题的告
诫:一些族群接受更好的作物和牲畜的意愿,和当地现有的野生动植物所带来的限
制。这种意愿和限制都不是绝对的。
我们已经讨论了许多关于当地族群采纳在别处驯化的更多产的作物的例子。我们的
一般结论是:人们能够认识有用的植物,因此大概也会认识当地适合驯化的更好的
植物,如果这种植物存在的话,而且他们也不会由于文化保守主义和禁忌而不去那
样做。但是,必须对这句话加上一个重要的限定语:“从长远观点看和在广大地区
内”。任何一个了解人类社会的人都能举出无数的例子,来说明一些社会拒绝接受
可能会带来利益的作物、牲畜和其他新事物。
当然,我并不赞成那种明显的谬论,即认为每一个社会都会迅速地采纳每一个可能
对它有益的新事物。事实上,在整个大陆和其他一些包含数以百计的互相竞争的广
大地区,有些社会对新事物可能比较开放,有些社会对新事物可能比较抵制。那些
接受新作物、新牲畜或新技术的社会因而可能吃得更好,繁殖得更快,从而取代、
征服或杀光那些抵制新事物的社会。这是一个重要的现象,它的表现远远超过了采
纳新作物的范围,我们将在第十三章再回头讨论这个问题。
我们的另一个告诫涉及当地现有的野生物种使粮食生产的出现所受到的限制。我不
是说,在所有那些在现代以前实际上未曾出现粮食生产的地区,不管经过多少时间
也不可能出现粮食生产。今天的欧洲人因为看到澳大利亚土著进入现代世界时的身
份是石器时代的狩猎采集族群,便常常想当然地认为这些土著将永远如此。
为了正确认识这种谬误,请考虑一下有一个天外来客在公元前3000年访问了地球。
这个外星人在美国东部可能没有看到粮食生产,因为直到公元前2500年左右粮食生
产才在那里开始出现。如果这个公元前3000年的外星人得出结论说,美国东部野生
动植物所造成的限制永远排除了那里的粮食生产,那么在随后1000年中发生的事情
可能证明这个外星人错了。就算外星人去的是新月沃地,如果造访发生在公元前
9500年而不是公元前8500年,也可能会误以为新月沃地永远不适合粮食生产。
换言之,我的论点不是说加利福尼亚、澳大利亚、欧洲西部以及没有本地粮食生产
的所有其他地区没有可驯化的物种,而且如果不是外来的驯化动植物或族群的到
来,那些地方可能仍然为狩猎采集族群无限期地占有。相反,我注意到地区之间在
现有的可驯化物种的储备方面差异甚大,这些地区的本地粮食生产出现的年代也相
应地有所不同,而且在某些肥沃地区直到现代仍没有独立出现过粮食生产。
澳大利亚这个据称最“落后的”大陆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澳大利亚东南部是这
个大陆上水源充足、最适合粮食生产的地方。那里的土著社会在最近的几千年里似
乎一直在按照一种可能最终导致本地粮食生产的发展轨迹在演化。它们已经建立了
过冬的村庄。它们已经开始加强利用它们的环境,建造渔栅、编织渔网,甚至挖掘
长长的水渠来从事渔业生产。如果欧洲人没有在1788年向澳大利亚殖民,从而中途
破坏了那个独立的发展轨迹,那么澳大利亚土著也许不消几千年就可成为粮食生产
者,照料一池池驯化了的鱼,种植驯化了的澳大利亚薯蓣和小籽粒的禾本科植物。
根据这一点,我现在就能够回答包含在本章标题里的那个问题。我提出的那个问题
是:北美印第安人未能驯化北美苹果的原因是在印第安人还是在苹果。
我并非因此就暗示说苹果不可能在北美驯化。请记住:苹果在历史上是最难栽培的
果树之一,也是在欧亚大陆驯化的最后一批主要的果树之一,因为苹果的繁殖需要
复杂的嫁接技术。直到希腊古典时期,即欧亚大陆粮食生产开始出现后8000年,即
使在新月沃地和欧洲也没有关于大规模驯化苹果的证据。如果美洲印第安人开始以
同样的速度发明或学会嫁接技术,并终于也驯化了苹果,那也要在公元5500年左
右,即北美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出现植物驯化后大约8000年。
因此,在欧洲人到达时印第安人仍未能驯化北美的苹果,其原因不在印第安人,也
不在苹果。就苹果驯化必要的生物条件而言,北美印第安农民和欧亚大陆农民一
样,北美的野生苹果也和欧亚大陆的野生苹果一样。事实上,本章读者现在正在津
津有味地吃着的从超市上买来的苹果,有些品种就是不久前将欧亚大陆的苹果同北
美的野生苹果进行杂交而培育出来的。印第安人未能驯化苹果的原因却是在于印第
安人所能得到的整个野生动植物组合。这个组合的微弱的驯化潜力,就是北美粮食
生产很晚才开始的主要原因。
第九章 斑马、不幸的婚姻和安娜·卡列尼娜原则
可驯化的动物都是可以驯化的;不可驯化的动物各有各的不可驯化之处。
如要你认为你以前读到过和这差不多的字句,那你就说对了。只要稍稍改动一下,
那就成了托尔斯泰伟大的小说《安娜·卡列尼娜》著名的第一句话:“幸福的家庭都
是幸福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托尔斯泰这句话的意思是,为了得到幸
福,婚姻必须在许多不同方面都是成功的:两性的吸引、对金钱的共识、对孩子的
管教、宗教信仰、三亲六眷,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在所有这些基本方面只要有一个
方面出了问题,就可使婚姻毁掉,即使这婚姻所有其他必要的幸福因素一样不少。
这个原则推而广之,可以用来了解婚姻以外的生活的其他许多方面。对于成功,我
们往往是寻求容易的、单一因素的解释。然而,对于大多数重大的事情来说,成功
实际上需要避免许多个别的可能的失败原因。安娜·卡列尼娜原则说明了动物驯化的
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对人类历史产生了严重的后果—那就是,许多看似合适的大型
野生哺乳动物,如斑马和西貒,从来没有被驯化过,而成功驯化的动物几乎清一色
地出产在欧亚大陆。在前两章里我们讨论了为什么许多看似适于驯化的野生植物没
有得到驯化,现在我们可以着手解决与驯养的哺乳动物有联系的问题。我们前面的
关于苹果或印第安人的问题现在变成了关于斑马或非洲人的问题。
————
在第四章中,我们曾提醒自己驯养的大型哺乳动物对那些拥有它们的人类社会产生
重大影响的那许多方面。最显著的是,这些动物提供了肉食、奶制品、肥料、陆上
运输、皮革、军事突击手段、犁具牵引、毛绒以及使先前没有抵抗力的民族失去生
命的病菌。
当然,除此以外,驯养的小型哺乳动物、驯养的鸟类和昆虫对人类也是有益的。有
许多鸟是因为它们的肉、蛋和羽毛而被驯化的:中国的鸡、欧亚大陆某些地区的各
种鸭和鹅、中美洲的火鸡、非洲的珍珠鸡和南美洲的美洲家鸭。狼在欧亚大陆和北
美经过驯化变成了我们的狗,用来打猎、看门、做宠物,以及在某些社会里充当食
物。为充当食物而被驯化的啮齿目动物和其他小型哺乳动物包括欧洲的兔、安第斯
山脉的豚鼠、西非的一种巨鼠,可能还有加勒比海诸岛上的一种叫做硬毛鼠的啮齿
目动物。白鼬在欧洲被驯化来猎兔,猫在北非和西南亚被驯化来猎捕啮齿目有害动
物。近至19世纪和20世纪驯化的小型哺乳动物包括为毛皮而饲养的狐、水貂和绒鼠
以及当宠物饲养的仓鼠。甚至有些昆虫也被驯化了,主要的有蜜蜂和中国的蚕蛾,
饲养它们是分别为了得到蜂蜜和蚕丝。
许多这样的小动物就是这样为人类提供食物、衣着和温暖。但它们没有一种可以拉
犁或拉车,没有一种可以供人骑乘,除狗外没有一种可以拉雪橇或成为战争机器,
在用作食物方面它们也没有一种像驯养的大型哺乳动物那样重要。因此,这一章的
剩余部分将只限于讨论大型哺乳动物。
驯化的哺乳动物的重要性全靠数量惊人之少的几种大型陆生食草动物。(只有陆生
哺乳动物得到了驯化,其原因显而易见,在现代海洋世界的设施发展起来以前,水
生哺乳动物是很难饲养和繁殖的。)如果我们把“大型”规定为“重量超过100
磅”,那么只有14种这样的哺乳动物在20世纪前得到驯化(见表9.1所列)。在这
14种古代哺乳动物中,9种(表9.1中的“次要的9种”)仅对地球上某些有限地区
的人来说是重要的牲畜:阿拉伯单峰骆驼、中亚双峰骆驼、美洲驼/羊驼(源于同
一祖先的不同品种)、驴、驯鹿、水牛、牦牛、爪哇野牛和印度野牛。只有5种遍布
全世界而且重要。这5种驯化的主要哺乳动物是牛、绵羊、山羊、猪和马。
这里所列举的初看起来似乎有明显的遗漏。曾帮助汉尼拔的大军越过阿尔卑斯山的
非洲象怎么样?今天在东南亚仍被用作役畜的亚洲象怎么样?是的,我没有忘记它
们,但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区别。象被驯服了,但绝不是驯化。过去汉尼拔的象和今
天亚洲的役用象只是捕捉后被驯服的野象;它们在圈养中是不交配的。相比之下,
驯化动物则可定义为:使某种动物在圈养中通过有选择的交配,使其与野生祖先有
所不同,以便为控制其繁殖与饲养的人类所利用。
换句话说,驯化就是把野生动物改变成对人类更有用的东西。真正驯化的动物在许
多方面不同于它们的野生祖先。这方面的差异是由两个过程产生的:人类对那些比
同种中其他动物个体更有益于人类的动物个体所作出的选择,和动物对在不同于野
生环境的人类环境中起作用的自然选择变异力量所作出的自动演化反应。我们已在
第七章中看到,所有这些说法也适用于植物驯化。
驯化的动物产生了不同于它们的野生祖先的演变,有以下几个方面。许多动物的形
体大小改变了:牛、猪和绵羊在驯化中形体变小了,而豚鼠在驯化中则形体变大
了。绵羊和羊驼因保留了毛绒并减少或失去了硬毛而得到选择,而母牛则因产奶量
高而得到选择。有几种驯养的动物同它们的野生祖先相比,脑袋较小,感觉器官也
较不发达,因为它们不再需要它们的祖先赖以逃脱野外捕食者的那种比较大的脑袋
和比较发达的感觉器官了。
表9.1 古代14种大型食草类驯化哺乳动物
为了正确认识在驯化中产生的变化,可以把家犬的野生祖先狼同许多不同品种的狗
加以比较。有些狗比狼大得多(丹麦大狗),而另一些狗则又小得多(哈巴狗)。
有的生得体型修长,可用于赛跑(灵),有的天生腿短,如用于赛跑则毫无价值
(达克斯猎狗)。它们在毛形和颜色方面差异很大,有些甚至连毛都没有。波利尼
西亚人和阿兹特克人培育出来的狗,是为了充当粮食而特地饲养的品种。把达克斯
猎狗拿来和狼比较一下,而如果你并不知道它们之间的关系,你也会毫不怀疑前者
是从后者演化而来的。
这14种古代大型食草类驯化哺乳动物的野生祖先,在地球上的分布是不均匀的。这
样的野生祖先在南美只有1种,它产生了美洲驼和羊驼。北美、澳大利亚和非洲撒哈
拉沙漠以南地区连1种都没有。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没有本地的驯化哺乳动物,
这尤其令人惊讶,因为今天旅游者去非洲旅游的一个主要理由就是去看那里丰富多
样的野生哺乳动物。相比之下,这14种古代动物中有13种(包括主要的5种中的全
部)的野生祖先只有欧亚大陆才有。(和在本书中的其他地方一样,我使用的“欧
亚大陆”这个词在几种情况下把北非也包括在内,因为从生物地理学和人类文化的
许多方面来看,北非与欧亚大陆的关系比它与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关系更加
密切。)
当然,这13种的野生祖先并非全都同时出现在整个欧亚大陆。没有一个地区拥有这
全部13种,有几种的野生祖先完全是地方性的,例如野生牦牛只限于西藏和邻近的
高原地区。然而,在欧亚大陆的许多地方,这13种中的确有好几种同时生活在同一
地区:例如,野生祖先中有7种出现在西南亚。
各大陆之间野生祖先的这种十分不均匀的分布,成了欧亚大陆人而不是其他大陆的
人最后得以拥有枪炮、病菌和钢铁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怎样来解释这14种古代哺
乳动物集中出现在欧亚大陆的现象呢?
有一个原因很简单。欧亚大陆拥有数量最多的陆生大型野生哺乳动物,无论它们是
否都是驯化动物的祖先。我们不妨把某个“驯化的候补者”定义为平均重量超过100
磅(45公斤)的任何陆生草食的或杂食的哺乳动物(不是以肉食为主的哺乳动
物)。表9.2表明,欧亚大陆拥有最多的可供驯化的候补哺乳动物,达72种,正如它
在其他许多植物群和动物群方面拥有最多的品种一样。这是因为欧亚大陆是世界上
最大的陆块,它的生态环境也是千变万化的,动植物的生存环境从广阔的热带雨
林、温带雨林、沙漠和沼泽到同样广阔的冻原,应有尽有。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
区可供驯化的候补哺乳动物较少,共51种,正如它在其他大多数植物群和动物群方
面品种较少一样—因为同欧亚大陆相比,它的面积较小,生态环境的变化也较少。
非洲热带雨林的面积比东南亚的小,在北纬37°以北没有任何温带的动植物生存环
境。我在第一章中讨论过,美洲以前的可供驯化的候补动物几乎和非洲的一样多,
但美洲的大多数大型野生哺乳动物(包括那里的马、那里的大多数骆驼以及其他一
些如果生存下来也可能得到驯化的动物)在13000年前就已灭绝了。澳大利亚是最小
的也最孤立的大陆,那里的大型野生哺乳动物的种类始终比欧亚大陆、非洲或美洲
少得多。正如在美洲一样,在澳大利亚除红袋鼠外所有这少数几种可供驯化的候补
动物,大约在这个大陆第一次有人移居时就已灭绝了。
表9.2 可供驯化的候补哺乳动物
“候补动物”的定义为平均重量超过100磅的陆生的草食或杂食的野生哺乳动物。
因此,欧亚大陆何以一直是大型哺乳动物驯化的主要场所,对这个问题的部分解释
是:它是一个一开始就拥有最多的可供驯化的野生哺乳动物的大陆,在过去的40000
年中,那里这样的动物因绝种而消失的也最少。但表9.2中的数字提醒我们,那不是
全部的解释。有一点也是确然无疑的:在那些候补的哺乳动物中,实际得到驯化的
比例在欧亚大陆最高(18%),而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特别低(在51种候补动
物中竟没有一种得到驯化!)尤其令人惊讶的是,大量的非洲和美洲哺乳动物没有
得到驯化,尽管它们在欧亚大陆有得到驯化的近亲或和它们极相似的动物。为什么
欧亚大陆的马能够驯化,而非洲的斑马却不能呢?为什么欧亚大陆的猪能够驯化,
而美洲的西貒或非洲的3种真正野猪却不能?为什么欧亚大陆的5种野牛(松毛长角
野牛、水牛、牦牛、印度野牛和爪哇野牛)能够驯化,而非洲野牛或美洲野牛却不
能?为什么亚洲的摩弗伦羊(我们饲养的绵羊的祖先)能够驯化,而北美洲的加拿
大盘羊却不能?
虽然非洲、美洲和澳大利亚的所有那些族群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他们在动物驯化
方面是否都有欧亚大陆族群所没有的某些文化障碍?例如,非洲的大型野生动物数
量很多,可以通过猎杀来得到,从而使非洲人特意去饲养家畜成为多余之举?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毫不含糊的:否!有5个方面的证据可以驳倒上面的解释:非欧
亚大陆族群迅速接受了欧亚大陆驯化的动物,人类有豢养宠畜的普遍爱好,古代的
那14种哺乳动物迅速得到驯化,其中有几种还屡次独立地得到驯化,以及现代人所
作的进一步驯化的努力只取得了有限的成功。
首先,当欧亚大陆的主要5种驯化的哺乳动物到达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时,凡是
条件许可的地方,它们都被迥然不同的一些族群所接受。这些非洲牧人因此取得了
对非洲狩猎采集族群的巨大优势,并迅速取代了他们。尤其是班图族农民,由于获
得了牛和绵羊,从他们的家园向西非扩展,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在非洲撒哈拉沙漠
以南的其余大多数地区打垮了先前的狩猎采集族群。甚至在没有获得作物的情况
下,一些科伊桑族群由于在约2000年前获得了牛和绵羊而在非洲南部的广大地区取
代了科伊桑的狩猎采集族群。驯养的马匹引进西非后改变了那里的战争情况,把那
个地区变成了一批依靠骑兵的王国。使马匹未能向西非以外地区扩散的唯一因素是
采采蝇传播的锥虫病。
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只要缺少适于驯化的本地野生哺乳动物的当地族群终于有机
会获得欧亚大陆的家畜,这种模式就会反复出现。无论是在北美还是在南美,在马
从欧洲人的定居点逃逸出来后不到一代人时间,欧洲马就被印第安人热切地接受
了。例如,到19世纪,北美大平原印第安人已经成了骑术精良的战士和猎捕野牛的
能手,但他们却是在17世纪晚些时候才得到马匹的。从西班牙人那里获得的绵羊,
同样改变了纳瓦霍族印第安人的社会,尤其是使纳瓦霍人得以织出他们因之而出名
的美丽的羊毛毯。在带狗的欧洲人于塔斯马尼亚岛定居后不到10年,以前从未见过
狗的塔斯马尼亚岛土著就开始为狩猎之用而饲养了很多的狗。因此,在澳大利亚、
美洲和非洲的数以千计的文化各异的土著中,没有任何普遍的文化禁忌在妨碍动物
驯化。
毫无疑问,如果这些大陆上的某些本地野生哺乳动物是可驯化的,那么澳大利亚、
美洲和非洲的某些族群可能已驯化了它们,并从它们身上得到巨大的利益,就像他
们从欧亚大陆的家畜得到利益一样,因为当年在能够得到这些家畜时,他们曾立即
予以采纳。例如,想想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各个族群,他们生活的地方和野
斑马和野牛近在咫尺。为什么非洲没有至少一个狩猎采集部落驯化这些斑马和野
牛,从而获得对其他非洲人的支配力量,而不必等到欧亚大陆的马和牛的到来?所
有这些事实表明,对于欧亚大陆以外没有当地哺乳动物的驯化这个问题的解释,在
于当地现有的野生哺乳动物本身,而不是在于当地的人。
支持这一解释的第二个证据来自宠物。把野生动物当宠物来饲养并加以调教,是动
物驯化的第一阶段。各个大陆的几乎所有传统的人类社会都有关于宠物的记述。这
样调教出来的野生动物的种类,远远多于最后得到驯化的野生动物的种类,并且包
括了几种我们几乎不曾料想会成为宠物的野生动物。
例如,在我工作的那些新几内亚的村庄里,我常常看到人们带着宠物袋鼠、袋貂和
从鹟到鹗无所不有的鸟。这些被捕捉到的动物虽然有些被当作宠物来饲养,但大多
数最后还是被吃掉了。新几内亚人甚至还经常去捕捉鹤鸵(一种形似鸵鸟的不会飞
的大型鸟类)的幼鸟,并把它们喂养大当美味来吃—虽然捕捉到的成年鹤鸵极其危
险,不时地把村民来个开膛剖肚。有些亚洲族群调教雕用于打猎,虽然偶尔也有关
于这些凶猛的宠物杀死训练它们的人的传闻。古埃及人和亚述人以及现代的印度人
训练猎豹用于打猎。古埃及人的绘画表明,他们甚至还驯养(并不令人惊奇)有蹄
类哺乳动物如瞪羚和麋羚,鸟类如鹤,比较令人惊奇的是驯养长颈鹿(可能有危
险),最令人惊奇的是驯养鬣狗。非洲象尽管明显有危险,但在罗马时代已有人驯
养,而亚洲象在今天仍然在被人驯养。也许最不可能成为宠物的动物是欧洲棕熊
(与美洲的灰熊是同种),但日本的阿伊努人经常把熊崽抓来驯养,待养大后在宗
教仪式上杀来吃。
因此,许多野生动物在导致驯化的动物与人的关系的连续序列中都达到了第一阶
段,但只有几种出现在序列的另一端而成为家畜。一个多世纪前,英国科学家弗朗
西斯·高尔顿简明地概述了这方面的差异:“每一种野生动物都有可能得到驯化,有
几种……在很久以前就驯化了,但其余的大部分有时仅仅由于在一个小小的细节上出
了问题,就注定永远野生了。”
动物驯化的年代,为证实高尔顿的观点提供了第三个证据。高尔顿认为,早期牧民
很快就驯化了所有适于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关于有些动物的驯化年代,我们已有
了考古证据。这些动物全都是在公元前8000年至前2500年这一段时间驯化的—就是
说,是在上次冰期结束后出现的定居的农牧社会开头的几千年内驯化的。正如表9.3
所概述的那样,大型哺乳动物驯化的年代从绵羊、山羊和猪开始,到骆驼结束。公
元前2500年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有重大意义的动物驯化了。
当然,在公元前2500年的很久之后,确实有些小型哺乳动物首次得到了驯化。例
如,直到中世纪兔子由于可以充当食物才得到驯化,实验室研究用的老鼠直到20世
纪才得到驯化,作为宠物饲养的仓鼠直到20世纪30年代才得到驯化。小型哺乳动物
驯化的继续发展并不令人感到惊奇,因为确实有数以千计的野生动物可以用作驯化
的候补者,同时也因为对传统社会来说它们的价值太小,不值得花气力去饲养。但
大型哺乳动物的驯化实际上在4500年前就结束了。到那时,世界上全部148种可以
用来驯化的候补大型动物必定已被试验过无数次,结果只有几种通过了试验,剩下
的就再也没有适合驯化的了。
表9.3 大型哺乳动物驯化得到证明的最早的大致年代
对于其他4种已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驯鹿、牦牛、印度野牛和爪哇野牛—至今几乎
没有关于它们驯化年代的证据。表中的年代和地点只是迄今为止得到证明的最早的
年代和地点;驯化实际上可能是在更早的时间在某个不同的地点开始的。
还有第四个证据可以用来说明某些哺乳动物适合驯化的程度比另一些哺乳动物大得
多。这个证据来自对同一种动物所进行的反复的独立的驯化。以我们称之为线粒体
DNA的遗传物质的各个部分为基础的遗传学证据最近证实了,有隆肉的印度牛和没有
隆肉的欧洲牛的野生祖先是在几万年前即已分化的两个不同的野牛种群,而这在过
去长期以来是一直遭到怀疑的。换句话说,印度人驯化了本地的亚种松毛长角野
牛,西南亚人独立地驯化了他们自己的西南亚亚种松毛长角野牛,而北非人可能也
是独立地驯化了北非的松毛长角野牛。
同样,在美洲以及可能还有包括中国和西南亚在内的欧亚大陆的几个不同地区,狼
被独立地驯化成狗。现代猪的驯化地点按先后顺序有中国、欧亚大陆西部以及可能
还有其他一些地区。这些例子又一次着重表明了:相同的几种适于驯化的野生动物
吸引了许多不同的人类社会的注意。
在驯化动物方面现代尝试的失败,提供了最后一个证据,表明过去在驯化剩下的大
批候补野生动物方面的失败是由于这些动物本身的缺点,而不是由于古代人的缺
点。今天的欧洲人继承了地球上最悠久的动物驯化传统之一—这个传统是大约一万
年前在西南亚开始的。自15世纪以来,欧洲人的足迹遍布全球,他们见到了欧洲没
有的野生哺乳动物。欧洲的移民,如我在新几内亚遇到的带着宠物袋鼠和袋貂的那
些人,和土著一样,驯养了许多当地的哺乳动物,或把它们当作宠物。迁往其他大
陆的欧洲牧人和农民也认真努力地去驯化当地的一些哺乳动物。
在19世纪和20世纪,至少有6种大型哺乳动物—大角斑羚、驼鹿、麋鹿、麝牛、斑
马和美洲野牛—成了一些安排得特别井井有条的计划的研究对象,这些计划由现代
的动物育种专家和遗传学家执行,目的就是对这些动物进行驯化。例如,非洲最大
的羚羊大角斑羚因其肉质肥美和奶量丰富而在乌克兰的新阿斯卡尼亚动物园以及英
国、肯尼亚、津巴布韦和南非等地一直成为被选中的研究对象;苏格兰阿伯丁的罗
威特研究所经营了一家驼鹿(用英国的术语说就是马鹿)实验农场;在俄罗斯的佩
切罗—伊利奇国家公园也开办了一家麋鹿实验农场。然而,这些现代的努力只取得
了有限的成功。虽然美洲野牛肉偶尔也出现在美国的一些超级市场上,虽然麋鹿已
在瑞典和俄罗斯被用来骑乘、挤奶和拉雪橇,但这些努力没有一项产生具有足够经
济价值的成果来吸引许多大牧场主。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同欧亚大陆的那些容易感
染非洲疾病的家畜相比,非洲大角斑羚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和对气候的适应能力使它
获得了一种巨大的优势,但近来在非洲范围内进行的驯化大角斑羚的努力始终未能
得到普及。
因此,无论是几千年中一直能够得到用于驯化的候补动物的本地牧人,还是现代的
遗传学家,都一直未能成功地使古代那14种以外的大型哺乳动物成为有用的驯化动
物,而那14种动物至少在4500年前就已驯化了。然而,今天的科学家们只要愿意,
无疑能够为许多种动物去实现关于驯化的那一部分的定义,即关于控制交配和食物
的规定。例如,圣迭戈和洛杉矶的动物园现在正使最后幸存的加利福尼亚兀鹰受到
超过任何其他驯化动物的严格的交配控制。对每一只兀鹰都要进行遗传鉴定,并由
计算机程序来决定哪一只雄鹰同哪一只雌鹰进行交配,以便达到人类的目的(在这
种情况下就是为了产生最大限度的遗传差异,从而使这种濒临灭绝的鸟得以保
存)。一些动物园正在执行用于其他许多有灭绝之虞的动物的繁殖计划,这些动物
包括大猩猩和犀牛。但这些动物园严格挑选加利福尼亚兀鹰,不可能带来经济上有
益的结果。动物园对犀牛所作的努力也是如此,虽然活犀牛的肉重达3吨以上。我们
马上就会看到,驯化犀牛(以及其他大多数大型哺乳动物)有着不可逾越的障碍。
总之,在全世界作为驯化候补者的148种陆生食草类大型野生哺乳动物中,只有14种
通过了试验。为什么其余的134种没有能通过试验呢?弗朗西斯·高尔顿在把其余那
些动物说成是“注定要永远野生”时指的是哪些情况呢?
答案来自安娜·卡列尼娜原则。要能得到驯化,每一种候补的野生动物都必须具有许
多不同的特点。缺少了哪一个必不可少的特点,都会使驯化的努力失败,就像使建
立幸福婚姻的努力失败一样。我们在担任斑马和人类这一对的婚姻问题咨询指导
时,至少可以找出驯化失败的6组原因。
日常食物。每一次某种动物在吃某种植物或另一种动物时,食物生物量转换为取食
者生物量的效率远远低于100%:通常在10%左右。就是说,要花费10000磅左右的玉
米才能喂养出一头1000磅重的牛。如果你想要养一只1000磅重的食肉动物,你就得
用10000磅重的食草动物去喂它,而这10000磅重的食草动物又需要用100000磅的玉
米来饲养。即使在食草动物和杂食动物中,也有许多像树袋熊这样的动物在偏爱植
物方面过分挑剔,要想成为饲养场里的牲畜实在不敢恭维。
由于这种根本性的缺乏效率,没有一种食肉的哺乳动物为了充当食物而被驯化。
(其所以未能得到驯化,不是因为其肉硬或无味:我们一直在吃食肉的野生鱼类,
而我本人也能证明狮肉馅饼的美味。)最最勉强的例外是狗。狗本来是被驯化来看
门和做打猎的伙伴的,但不同品种的狗被培育出来,在阿兹特克时代的墨西哥、波
利尼西亚和古代中国,狗还被饲养来充当食物。然而,经常吃狗肉是缺乏肉食的人
类社会的万不得已的事:阿兹特克人没有任何其他家畜,波利尼西亚人和古代中国
人只有猪和狗。有了驯养的食草哺乳动物的人类社会也不会费心思去吃狗肉的,除
非把它当作一种少有的美味佳肴(就像在今天西南亚的某些地区那样)。此外,狗
不是严格的食肉动物,而是杂食动物:如果你天真地认为你的爱犬其实是吃肉的,
那就请你读一读你家狗食袋上的原料配方一览表。阿兹特克人和波利尼西亚人养来
吃的狗即使靠吃蔬菜和食物下脚也一样能长得膘肥体壮。
生长速度。为了值得饲养,驯化动物也必须生长迅速。这个要求把大猩猩和大象给
排除了,虽然它们都吃素,绝对不挑食,而且身上的肉也多。有哪一个想要成为饲
养大猩猩或大象的大牧场主会花上15年时间去等待他的牧群长到成年那么大?需要
役用象的现代亚洲人发现把大象从野外捉来加以调教要省钱得多。
圈养中的繁殖问题。我们人类不喜欢在众目睽睽之下性交;有些具有潜在价值的动
物也不喜欢这样做。这就是对陆地上跑得最快的动物猎豹的驯化尝试中途夭折的原
因,虽然几千年来我们一直怀有驯化它的强烈兴趣。
我在前面提到过,驯养的猎豹作为比狗不知强多少倍的猎兽,曾受到古埃及人、古
亚述人和现代印度人的重视。印度莫卧儿帝国的一个皇帝圈养了1000头猎豹。尽管
许多富有的王公贵族为此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但他们所有的猎豹都是从野外捉
来后驯养的。这些王公贵族想要使猎豹在圈养中繁殖的努力都落空了,直到1960年
现代动物园的生物学家才成功地使第一头猎豹在动物园里出生。在野外,几个雄性
猎豹兄弟对一头雌性猎豹要追逐好几天,而所以需要用这种粗鲁的长距离的求爱方
式,似乎是为了使雌性猎豹排卵或愿意接受交配。关在笼子里的猎豹通常拒绝按照
那种精心策划的求爱程式办事。
类似的问题也使繁殖南美小羊驼的计划受挫。南美小羊驼是安第斯山脉的一种野骆
驼,它的毛是兽毛中最细最轻的,因而为人们所珍视。古代印加人把野生小羊驼赶
进围栏,剪下它们的毛,然后再把它们放走。需要这种名贵驼毛的现代商人要么用
印加人的老办法,要么干脆把野生的小羊驼杀死。尽管有金钱和名声的强烈刺激,
为了获得驼毛而在圈养中繁殖小羊驼的所有尝试都失败了,其原因包括:小羊驼在
交配前要经过长时间的复杂的求偶程式,一种在圈养中无法做到的程式;雄性小羊
驼彼此之间水火不能相容;以及它们需要一个终年使用的觅食区和一个分开的终年
使用的睡眠区。
凶险的性情。当然,几乎任何一种体形够大的哺乳动物都能杀人。猪、马、骆驼和
牛都杀死过人。然而,有些大型动物性情还要凶险得多,比其他动物也危险得多。
动辄杀人的倾向使许多本来似乎理想的动物失去了驯化的候补资格。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灰熊。熊肉是昂贵的美食,灰熊体重可达1700磅,它们主要吃素
(虽然也是可怕的猎手),它们素食的范围很广,它们靠吃人的食物下脚而茁壮生
长(从而在黄石公园和冰川国家公园造成了巨大的问题),它们生长的速度也比较
快。如果灰熊能在圈养中表现良好,它们就会成为绝妙的产肉动物。日本的阿伊努
人做过试验,习惯上把饲养灰熊的幼崽作为一种宗教仪式的一部分。然而,由于可
以理解的原因,阿伊努人觉得还是小心为妙,在灰熊的幼崽长到一岁大时便把它们
杀来吃掉。较长时间地饲养灰熊可能是自杀行为;我不知道有谁驯养过成年灰熊。
另一种本来合适但由于同样明显的原因而被自己取消了驯化候补资格的动物是非洲
野牛。它很快就长到一吨重。它过着群居生活。野牛群中具有完善的优势等级,这
是野牛群的一个特点,关于这个特点的好处我们将在以后讨论。但非洲野牛被认为
是非洲最危险、脾气最难预料的大型哺乳动物。任何一个蠢到想去驯化非洲野牛的
人要么因此而送命,要么不得不在它长得太大太凶险之前把它杀死。同样,河马这
个4吨重的素食动物,如果不是因为它们那样危险,可能会成为农家的大牲口。河马
每年杀死的人比非洲的任何其他哺乳动物(甚至包括狮子)杀死的人都要多。
对于这些臭名昭著的凶猛的动物失去了驯化的候补资格这一点,很少人会感到惊
奇。但还有一些候补动物,它们的危险却鲜为人知。例如,8种野生的马科动物(马
及其亲缘动物)在性情方面差异很大,虽然这8种在遗传上彼此非常接近,所以彼此
可以交配并生出健康的(虽然通常不育的)后代。其中的两种—马和北非驴(现代
驴的祖先)成功地得到驯化。同北非驴关系密切的是亚洲驴,也叫中亚野驴。由于
中亚野驴的家乡包括西方文明和动物驯化的摇篮新月沃地,古代人必定用中亚野驴
进行过广泛的试验。我们根据苏美尔人和后人的描绘得知,中亚野驴经常被人猎
杀,也经常被人捉来同驴和马杂交。古人描绘过一种形状像马的动物,用来骑乘或
拉车,可能就是指中亚野驴。然而,所有描绘过它们的人,从罗马人到现代动物园
饲养员,对它们的暴躁脾气和咬人恶习都没有好评。因此,虽然中亚野驴在其他方
面和驴的祖先有相似之处,但却从未被驯化过。
非洲的4种斑马情况甚至更糟。驯化它们的努力已经到了让它们拉车的地步:在19世
纪的南非,有人试过把它们当役畜,怪人沃尔特·罗特希尔德勋爵坐着斑马拉的马车
在伦敦街上驶过。可惜的是,斑马长大后变得难以对付。(我们并不否认有许多马
有时脾气也很暴躁,但斑马和中亚野驴的脾气要暴躁得多,而且一律如此。)斑马
有咬了人不松口的讨厌习惯。它们因此而咬伤的美国动物园饲养员甚至比老虎咬伤
的还多!斑马实际上也不可能用套索去套—即使是在牧马骑术表演中获得套马冠军
的牛仔也无法做到—因为斑马有一种万无一失的本领,在看着绳圈向它飞来时把头
一低就躲开了。
因此,给斑马装上鞍子或骑上它是很少有的事(如果曾经有过的话),于是南非人
想要驯化它们的热情减少了。具有潜在危险的大型哺乳动物的难以预测的攻击行
为,也是在驯化麋鹿和大角斑羚方面开始时颇有希望的现代实验没有取得更大成功
的部分原因。
容易受惊的倾向。大型食草类哺乳动物以不同的方式对来自捕食者或人类的危险作
出反应。有几种在觉察到危险时会变得神经紧张,动作敏捷,并且照例立即逃走。
还有几种则动作迟缓,不那么紧张,在群集中寻求保护,在受到威胁时站在原地不
动,不到必要时不会逃跑。大多数鹿和羚羊(驯鹿是显著的例外)属于前一种,绵
羊和山羊则属于后一种。
自然,容易紧张的那几种难以圈养。如果把它们关在围栏里,它们也可能惊恐不
安,不是被吓死,就是为了逃生在围栏上撞死。例如,瞪羚的情况就是如此。几千
年来,在新月沃地的一些地区,瞪羚是最经常被猎捕的动物。在该地区最早定居的
人除了瞪羚再没有更多机会去驯化别的哺乳动物。但没有任何瞪羚得到驯化。想象
一下放牧这样一种动物的情景吧:它飞速逃走,盲目地向围墙一头撞去,它一跳就
能达到差不多30英尺远,奔跑的速度能够达到每小时50英里!
群居结构。几乎所有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都证明它们的野生祖先具有3个共同的群居
特点:它们生活在群体里;它们在群体成员中维持着一种完善的优势等级;这些群
体占据重叠的生活范围,而不是相互排斥的领域。例如,一个野马群包括一匹公
马、多达半打的母马和一些小马驹。母马A支配着母马B、C、D和E;母马B顺从母马
A,但支配母马C、D和E;母马C顺从母马B和A,但支配母马D和E;以此类推。马群
在行进时,其成员保持着一种固定不变的次序:公马殿后;级别最高的母马居前,
后面跟随着它的小马驹,次序按年龄排列,最小的排在最前面;其他母马按级别排
列,每匹母马后面跟随着它的按年龄排列的小马驹。这样,许多成年马就可以在这
个马群中共处,用不着经常打架,而且每匹马都知道自己在马群中的地位。
这种群居结构对驯化是很理想的,因为人类事实上把这种优势等级照搬了过来。在
驮运东西的马队中,驯养的马跟在带路人的后面,就像通常跟在级别最高的母马后
面一样。绵羊、山羊、牛和狗的祖先(狼)的群体中也有类似的等级。随着幼兽在
这个群体中长大,它们就牢牢记住了它们经常看到的身旁的那些动物。在野生环境
中,它们看到的是同种的成员,但在圈养状态下,群体中的幼兽看到的还有身旁的
人,于是也就把人牢牢地记住了。
这种群居动物适合于放牧。既然它们彼此相安无事,所以就能把它们集中在一起。
既然它们本能地跟随一个起支配作用的领袖,而且把人当作那个领袖而牢牢记住,
所以它们就乐于接受牧人或牧羊狗的驱赶。群居动物在拥挤的圈养条件下也能生长
良好,因为它们在野生时就已习惯于生活在密集的群体中了。
相形之下,独居的地盘性的动物就不能把它集中起来放牧。它们彼此不能相容,它
们没有把人牢牢地记在心上,它们也不会本能地顺从。谁见过一群猫(野生时是独
居的和地盘性的)跟在一个人的后面或者让一个人把它们集中起来照管?每一个喜
欢猫的人都知道,猫不像狗那样对人出于本能地顺从。猫和雪貂是唯一的得到驯化
的地盘性哺乳动物,我们驯化它们的目的不是为了把它们当作肉食来源而大群地放
牧,而是把它们当作独居的猎兽或宠物来饲养。
虽然大多数独居的地盘性动物因此而未能得到驯化,但不能反过来说大多数群居的
动物都能得到驯化。下面的另外几个原因中只要有一个原因,它们中的大多数就不
能驯化。
首先,有许多动物的群体并不拥有重叠的生活范围,而是保持排斥其他群体的独占
领域。把这两群动物圈养在一起,就如同把两只独居的雄性动物圈养在一起一样是
不可能的。
其次,有许多动物在一年的部分时间里是群居的,到了交配季节就变成地盘性的
了,这时它们见面就争斗,彼此不能相容。大多数的鹿和羚羊都是如此(驯鹿又一
次例外),这也是所有群居的羚羊不适合驯化的主要因素之一,虽然非洲以这些羚
羊而著名。虽然人们对非洲羚羊的第一个联想是“沿地平线密密麻麻的羊群”,但
事实上这些羊群中的雄性羚羊在交配期间都划分了地盘,彼此凶猛地争斗。因此,
这些羚羊不能像绵羊、山羊或牛那样圈养在拥挤的围栏里。争夺地盘的行为加上性
情凶猛和生长缓慢,同样使犀牛不能成为农家场院里的牲口。
最后,许多群居动物,再一次包括大多数鹿和羚羊,并没有界限分明的优势等级,
因此在本能上并没有准备把任何占支配地位的领袖牢记在心(因而也不会把人记在
心上)。结果,虽然许多鹿和羚羊给驯服了(请想一想班比的所有那些真实的故
事),但人们从来没有见过那种像绵羊一样成群放牧的驯养的鹿和羚羊。这个问题
也使对北美加拿大盘羊的驯化半途而废,虽然这种羊和亚洲的摩弗伦羊同属,是我
们驯养的绵羊的祖先。加拿大盘羊适合我们的需要,在大多数方面与摩弗伦羊相
似,只是在一个关键方面例外:它们缺乏摩弗伦羊的那种固定不变的行为,即某些
个体对另一些它们承认其优势的个体表现顺从。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我在本章开始时提出的那个问题。从一开始,动物驯化的最令
人困惑的特征之一是那种表面上的随意性:有些动物驯化了,而它们的近亲却没有
得到驯化。除少数几种外,所有可以作为驯化候补者的动物都被安娜·卡列尼娜原则
排除了。人类同大多数动物缔结了一种不幸的婚姻,这是由于许多可能的原因中的
一个或多个原因造成的:动物的日常食物、生长速度、交配习惯、性情、容易受惊
的倾向以及群居组织的几个不同的特点。只有很少一部分野生哺乳动物由于在上述
所有这些方面都能协调一致而最终得以和人类结成美满的婚姻。
欧亚大陆的民族碰巧比其他大陆的民族继承了多得多的可驯化的大型野生的哺乳类
食草动物。这一结果及其为欧亚大陆社会带来的全部利益,来自哺乳动物地理学、
历史和生物学这3个基本事实。首先,欧亚大陆由于其广大面积和生态的多样性,一
开始就拥有最多的可供驯化的候补动物。其次,澳大利亚和美洲,而不是欧亚大陆
或非洲,在更新世晚期动物灭绝的大规模浪潮中失去了它们大多数可供驯化的候补
动物—这可能是因为前两个大陆的哺乳动物不幸首先突然接触到人类,而且这时已
是我们的进化史的后期阶段,我们的狩猎技巧已经得到了高度的发展。最后,证明
适合驯化的幸存的候补动物,在欧亚大陆要多于其他大陆。只要研究一下那些不曾
驯化的候补动物,就可以看出使其中每一种失去驯化资格的一些特有原因。因此,
托尔斯泰可能会赞同一位前辈作家圣马太的真知灼见:“被传唤者众,而被选中者
少。”
第十章 辽阔的天空与偏斜的轴线
请在下页的世界地图(图10.1)上比较一下各大陆的形状和轴线走向。你会对一种
明显的差异产生深刻的印象。美洲南北向距离(9000英里)比东西向距离大得多:
东西最宽处只有3000英里,最窄处在巴拿马地峡,仅为40英里。就是说,美洲的主
轴线是南北向的。非洲的情况也是一样,只是程度没有那么大。相形之下,欧亚大
陆的主轴线则是东西向的。那么,大陆轴线走向的这些差异对人类历史有什么影响
呢?
图10.1 各大陆的主轴线
本章将要讨论我所认为的轴线走向的差异所产生的巨大的、有时是悲剧性的后果。
轴线走向影响了作物和牲口的传播速度,可能还影响文字、车轮和其他发明的传播
速度。这种基本的地理特征在过去500年中对印第安人、非洲人和欧亚大陆人十分不
同的经验的形成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粮食生产的传播对于了解在枪炮、病菌和钢铁的出现方面的地理差异,同粮食生产
的起源一样证明是决定性的。关于粮食生产的起源问题,我们在前几章已经考察过
了。正如我们在第五章中所看到的那样,这是因为地球上独立出现粮食生产的地区
多则9个,少则5个。然而,在史前时期,除了这少数几个粮食生产的发源地外,在
其他许多地区也已有了粮食生产。所有这些其他地区之所以出现粮食生产,是由于
作物、牲口以及栽种作物和饲养牲口的知识的传播,在某些情况下,则是由于农民
和牧人本身迁移的结果。
粮食生产的这种传播的主要路线,是从西南亚到欧洲、埃及和北非、埃塞俄比亚、
中亚和印度河河谷;从萨赫勒地带和西非到东非和南非;从中国到热带东南亚、菲
律宾、印度尼西亚、朝鲜和日本;以及从中美洲到北美洲。此外,粮食生产甚至在
它的发源地由于来自其他发源地的另外一些作物、牲口和技术而变得更加丰富了。
正如某些地区证明比其他地区更适合于出现粮食生产一样,粮食生产传播的难易程
度在全世界也是大不相同的。有些从生态上看十分适合于粮食生产的地区,在史前
期根本没有学会粮食生产,虽然史前粮食生产的一些地区就在它们的附近。这方面
最明显的例子,是农业和畜牧业没有能从美国西南部传入印第安人居住的加利福尼
亚,也没有能从新几内亚和印度尼西亚传入澳大利亚;农业没有能从南非的纳塔尔
省传入南非的好望角省。即使在所有那些在史前期传播了粮食生产的地区中,传播
的速度和年代也有很大的差异。在一端是粮食生产沿东西轴线迅速传播:从西南亚
向西传入欧洲和埃及,向东传入印度河河谷(平均速度为每年约0.7英里);从菲律
宾向东传入波利尼西亚(每年3.2英里)。在另一端是粮食生产沿南北轴线缓慢传
播:以每年不到0.5英里的速度从墨西哥向北传入美国的西南部;玉米和豆类以每年
不到0.3英里的速度从墨西哥向北传播,在公元900年左右成为美国东部的多产作
物;美洲驼以每年不到0.2英里的速度从秘鲁向北传入厄瓜多尔。如果不是像我过去
的保守估计和某些考古学家现在所假定的那样,迟至公元前3500年玉米才得到驯
化,而是像大多数考古学家过去经常假定(其中许多人现在仍这样假定)的那样,
玉米驯化的年代要大大提前,那么上述差异甚至可能更大。
在全套作物和牲口是否得到完整的传播这方面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从而又一次意
味着传播所碰到的障碍有强弱之分。例如,虽然西南亚的大多数始祖作物和牲口的
确向西传入了欧洲,向东传入了印度河河谷,但在安第斯山脉驯养的哺乳动物(美
洲驼/羊驼和豚鼠)在哥伦布以前没有一种到达过中美洲。这种未能得到传播的令
人惊异的现象迫切需要予以解释。毕竟,中美洲已有了稠密的农业人口和复杂的社
会,因此毫无疑问,安第斯山脉的家畜(如果有的话)大概是提供肉食、运输和毛
绒的重要来源。然而,除狗外,中美洲完全没有土生土长的哺乳动物来满足这些需
要。不过,有些南美洲作物还是成功地到达了中美洲,如木薯、甘薯和花生。是什
么选择性的阻碍让这些作物通过,却筛选掉美洲驼和豚鼠?
对于物种传播的这种地理上的难易差别,有一个比较巧妙的说法,叫做抢先驯化现
象。大多数后来成为我们的作物的野生植物在遗传方面因地而异,因为在不同地区
的野生祖先种群中已经确立了不同的遗传突变体。同样,把野生植物变成作物所需
要的变化,原则上可以通过不同的新的突变或产生相同结果的不同的选择过程来予
以实现。根据这一点,人们可以考察一下在史前期广泛传播的某种作物,并且问一
问它的所有变种是否显示了同样的野生突变或同样的转化突变。这种考察的目的,
是要断定这种作物是在一个地区发展起来的,还是在几个地区独立发展起来的。
如果对新大陆的古代主要作物进行这种遗传分析,其中有许多证明是包括两个或更
多的不同的野生变种,或两个或更多的不同的转化突变体。这表明,这个作物是在
至少两个不同的地区独立驯化的,这个作物的某些变种经遗传而获得了一个地区特
有的突变,而同一作物的另一些变种则通过遗传而获得了另一地区的突变。根据这
个基本原理,一些植物学家断定说,利马豆、菜豆和辣椒全都在至少两个不同的场
合得到驯化,一次是在中美洲,一次是在南美洲;而南瓜属植物和种子植物藜也至
少独立驯化过两次,一次是在中美洲,一次是在美国东部。相形之下,西南亚的大
多数古代作物显示出只有一个不同的野生变种或不同的转化突变体,从而表明了该
作物的所有现代变种都起源于仅仅一次的驯化。
如果这种作物是在其野生产地的几个不同地区反复地、独立地驯化的,而不是仅仅
一次和在一个地区驯化的,那么这又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已经看到,植物驯化就是
把野生植物加以改变,使它们凭借较大的种子、较少的苦味或其他品质而变得对人
类有益。因此,如果已经有了某种多产的作物,早期的农民肯定会去种植它,而不
会从头开始去采集它的还不是那样有用的野生亲缘植物来予以重新驯化。支持仅仅
一次驯化的证据表明,一旦某种野生植物得到了驯化,那么这种作物就在这种野生
植物的整个产地迅速向其他地区传播,抢先满足了其他地区对同一种植物独立驯化
的需要。然而,如果我们发现有证据表明,同一种植物的野生祖先在不同地区独立
地得到驯化,我们就可以推断出这种作物传播得太慢,无法抢先阻止其他地方对这
种植物的驯化。关于在西南亚主要是一次性驯化而在美洲则是频繁的多次驯化的证
据,也许因此而提供了关于作物的传播在西南亚比在美洲容易的更巧妙的证据。
某种作物的迅速传播可能不但抢先阻止了同一植物的野生祖先在其他某个地方的驯
化,而且也阻止了有亲缘关系的野生植物的驯化。如果你所种的豌豆已经是优良品
种,那么从头开始再去驯化同一种豌豆的野生祖先,当然是毫无意义的,但是去驯
化近亲的野豌豆品种也同样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对农民来说,这种豌豆和已经驯化
的豌豆实际上是同一回事。西南亚所有的始祖作物抢先阻止了对欧亚大陆西部整个
广大地区任何近亲植物的驯化。相比之下,在新大陆有许多例子表明,一些同等重
要的、有密切亲缘关系的然而又有区别的植物,是在中美洲和南美洲驯化的。例
如,今天全世界种植的棉花有95%属于史前时期在中美洲驯化的短绒棉。然而,史
前期南美洲农民种植的却是巴巴多斯棉。显然,中美洲的棉花难以到达南美洲,才
使它未能在史前时代抢先阻止那里不同品种的棉花得到驯化(反之亦然)。辣椒、
南瓜属植物、苋属植物和藜科植物是另一些作物,它们的一些不同的然而有亲缘关
系的品种是在中美洲和南美洲驯化的,因为没有一个品种的传播速度能够快到抢先
阻止其他品种的驯化。
因此,许多不同的现象归结为同一个结论:粮食生产从西南亚向外传播的速度要比
在美洲快,而且也可能比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地区快。这些现象包括:粮食生
产完全未能到达某些生态条件适合于粮食生产的地区;粮食生产传播的速度和选择
性方面存在着差异;以及最早驯化的作物是否抢先阻止了对同一种植物的再次驯化
或对近亲植物的驯化方面也存在着差异。粮食生产的传播在美洲和非洲比在欧亚大
陆困难,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
要回答这个问题,让我们先来看一看粮食生产从西南亚(新月沃地)向外迅速传播
的情况。在那里出现粮食生产后不久,即稍早于公元前8000年,粮食生产从中心向
外扩散的浪潮在欧亚大陆西部和北非的其他地方出现了,它往东西两个方向传播,
离新月沃地越来越远。在下一页我画出了遗传学家丹尼尔·左哈利和植物学家玛丽娅·
霍普夫汇编的明细图(图10.2),他们用图来说明粮食生产的浪潮到公元前6500年
到达希腊、塞浦路斯和印度次大陆,在公元前6000年后不久到达埃及,到公元前
5400年到达中欧,到公元前5200年到达西班牙南部,公元前3500年左右到达英国。
在上述的每一个地区,粮食生产都是由最早在新月沃地驯化的同一组动植物中的某
些作物和牲口所引发的。另外,新月沃地的整套作物和牲口在某个仍然无法确定的
年代进入非洲,向南到了埃塞俄比亚。然而,埃塞俄比亚也发展了许多本地的作
物,目前我们还不知道是否就是这些作物或陆续从新月沃地引进的作物开创了埃塞
俄比亚的粮食生产。
当然,这全部作物和牲口并非全都传播到那些边远地区。例如,埃及太温暖,不利
于单粒小麦在那里落户。在有些边远地区,是在不同时期分批引进这些作物和牲口
的。例如,在西南欧,绵羊引进的时间早于谷物。有些边远地区也着手驯化几种本
地的作物,如欧洲西部的罂粟,可能还有埃及的西瓜。但边远地区的大部分粮食生
产,在开始时都依赖新月沃地驯化的动植物。紧跟在这些驯化的动植物之后传播
的,是创始于新月沃地或其附近地区的其他发明,其中包括轮子、文字、金属加工
技术、挤奶、果树栽培以及啤酒和葡萄酒的酿造。
为什么这一批植物竟能使粮食生产在欧亚大陆整个西部得以开始?这是不是因为在
许多地区都有一批这样的野生植物,它们在那里和在新月沃地一样被发现有用,从
而独立地得到驯化?不,不是这个原因。首先,新月沃地的始祖作物有许多原来甚
至不是在西南亚以外地区野生的。例如,在8种主要的始祖作物中,除大麦外,没有
一种是在埃及野生的。埃及的尼罗河流域提供了一种类似于新月沃地的底格里斯河
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环境。因此,在两河流域生长良好的那一批作物,在尼罗河流
域也生长得相当良好,从而引发了埃及本土文明的引人注目的兴起。但是,促使埃
及文明的这种令人注目的兴起的粮食,在埃及原来是没有的。建造人面狮身像和金
字塔的人吃的是新月沃地原生的作物,而不是埃及原生的作物。
新月沃地作物向欧亚大陆西部的传播
图10.2 图中符号表明发现新月沃地作物残骸的用碳—14测定法测定的早期地点。□
=新月沃地本身(公元前7000年前的地点)。注意:离新月沃地渐远,则年代亦渐
晚。本图据左哈利和霍普夫的《旧大陆植物驯化图20》绘制,但以经过校正的碳—
14测定法测定的年代代替其未经校正的年代。
其次,即使在西南亚以外地区确曾出现过这些作物的野生祖先,我们也能够肯定欧
洲和印度的作物大都得自西南亚,而不是在当地驯化的。例如,野生亚麻往西出现
在英国和阿尔及利亚,往东出现在里海沿岸,而野生大麦往东甚至出现在西藏。然
而,就新月沃地的大多数始祖作物而言,今天世界上所有人工培育的品种的染色体
都只有一种排列,而它们野生祖先的染色体却有多种排列;要不,就是它们只产生
一种突变(来自许多可能的突变),而由于有了这种突变,人工培育的品种和它们
的野生祖先的区别就在于它们有了为人类所向往的一些特点。例如,所有人工培育
的豌豆都有相同的隐性基因,这种基因使人工培育的豌豆的成熟豆荚不会像野豌豆
的豆荚那样自然爆裂,把豌豆洒落地上。
显然,新月沃地的大多数始祖作物在它们最初在新月沃地驯化后,就不会在其他地
方再次驯化。如果它们是多次独立驯化的,它们的染色体的不同排列或不同的突变
就会显示出这种多重起源所遗留的影响。因此,这些就是我们在前面讨论的关于抢
先驯化现象的典型例子。新月沃地成批作物的迅速传播,抢先阻止了其他任何可能
想要在新月沃地范围内或其他地方驯化同一野生祖先的企图。一旦有了这种作物,
就再没有必要把它从野外采集来,使它再一次走上驯化之路。
在新月沃地和其他地方,大多数始祖作物的祖先都有可能也适于驯化的野生亲缘植
物。例如,豌豆是豌豆属植物,这个属包括两个野生品种:豌豆和黄豌豆,前者经
过驯化而成为我们园圃里的豌豆,后者则从未得到驯化。然而,野生的黄豌豆无论
是新鲜的还是干的,味道都很好,而且在野外随处可见。同样,小麦、大麦、兵
豆、鹰嘴豆、菜豆和亚麻,除已经驯化的品种外,全都有许多野生的亲缘植物。在
这些有亲缘关系的豆类和大麦类作物中,有一些事实上是在美洲或中国独立驯化
的,离新月沃地的早期驯化地点已经很远。但在欧亚大陆西部,在几个具有潜在价
值的野生品种中,只有一种得到了驯化—这大概是因为这一个品种传播得太快,所
以人们停止采集其他的野生亲缘植物,而只以这种作物为食。又一次像我们前面讨
论过的那样,这种作物的迅速传播不但抢先阻止了驯化其野生祖先的企图,而且也
阻止了任何可能想要进一步驯化其亲缘植物的企图。
为什么作物从新月沃地向外传播的速度如此之快?回答部分地取决于我在本章开始
时谈到的欧亚大陆的东西向轴线。位于同一纬度的东西两地,白天的长度和季节的
变化完全相同。在较小程度上,它们也往往具有类似的疾病、温度和雨量情势以及
动植物生境或生物群落区(植被类型)。例如,葡萄牙、伊朗北部和日本在纬度上
的位置大致相同,彼此东西相隔各为4000英里,但它们在气候方面都很相似,而各
自的气候与其正南方仅仅1000英里处的气候相比反而存在差异。在各个大陆上,被
称为热带雨林型的动植物生境都在赤道以南和赤道以北大约10度之内,而地中海型
低矮丛林的动植物生境(如加利福尼亚的沙巴拉群落和欧洲的灌木丛林地带)则是
在北纬大约30度至40度之间。
但是,植物的发芽、生长和抗病能力完全适应了这些气候特点。白天长度、温度和
雨量的季节性变化,成了促使种子发芽、幼苗生长以及成熟的植物开花、结子和结
果的信号。每一个植物种群都通过自然选择在遗传上作好安排,对它在其中演化的
季节性情势所发出的信号作出恰当的反应。这种季节性的情势因纬度的不同而产生
巨大的变化。例如,在赤道白天的长度全年固定不变,但在温带地区,随着时间从
冬至向夏至推进,白天逐步变长,然后在整个下半年又逐步变短。生长季节—即温
度与白天长度适合植物生长的那一段时间—在高纬度地区最短,在靠近赤道地区最
长。植物对它们所处地区的流行疾病也能适应。
那些在遗传安排方面未能配合栽种地区纬度的植物可要遭殃了!请想象一下,一个
加拿大农民如果愚蠢到竟会栽种一种适于在遥远的南方墨西哥生长的玉米,那会有
什么样的结果。这种玉米按照它那适合在墨西哥生长的遗传安排,应该在三月份就
准备好发芽,但结果却发现自己仍被埋在10英尺厚的积雪之下。如果这种玉米在遗
传上重新安排,以便使它在一个更适合于加拿大的时间里—如六月份的晚些时候发
芽,那么它仍会由于其他原因而碰到麻烦。它的基因会吩咐它从容不迫地生长,只
要能在5个月之后成熟就行了。这在墨西哥的温和气候下是一种十分安全的做法,但
在加拿大就是一种灾难性的做法了,因为这保证会使玉米在能够长出任何成熟的玉
米棒之前就被秋霜杀死了。这种玉米也会缺少抵抗北方气候区的疾病的基因,而空
自携带着抵抗南方气候区的疾病的基因。所有这些特点使低纬度地区的植物难以适
应高纬度地区的条件,反之亦然。结果,新月沃地的大多数作物在法国和日本生长
良好,但在赤道则生长很差。
动物也一样,能够适应与纬度有关的气候特点。在这方面,我们就是典型的动物,
这是我们通过内省知道的。我们中有些人受不了北方的寒冬,受不了那里短暂的白
天和特有的病菌,而我们中的另一些人则受不了炎热的热带气候和那里特有的病
菌。在近来的几个世纪中,欧洲北部凉爽地区的海外移民更喜欢迁往北美、澳大利
亚和南非的同样凉爽的气候区,而在赤道国家肯尼亚和新几内亚,则喜欢住在凉爽
的高原地区。被派往炎热的热带低地地区的北欧人过去常常成批地死于疟疾之类的
疾病,而热带居民对这类疾病已经逐步形成了某种自然的抵抗力。
这就是新月沃地驯化的动植物如此迅速地向东西两个方向传播的部分原因:它们已
经很好地适应了它们所传播的地区的气候。例如,农业在公元前5400年左右越过匈
牙利平原进入中欧后立即迅速传播,所以从波兰向西直到荷兰的广大地区内最早的
农民遗址(其标志为绘有线条装饰图案的特有陶器)几乎是同时存在的。到公元元
年,原产新月沃地的谷物已在从爱尔兰的大西洋沿岸到日本的太平洋沿岸的8000英
里的大片地区内广为种植。东西向延展的欧亚大陆是地球上幅员最辽阔的陆地。
因此,欧亚大陆的东西向轴线使新月沃地的作物迅速开创了从爱尔兰到印度河流域
的温带地区的农业,并丰富了亚洲东部独立出现的农业。反过来,最早在远离新月
沃地但处于同一纬度的地区驯化的作物也能够传回新月沃地。今天,当种子靠船只
和飞机在全世界运来运去的时候,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们的一日三餐是个地理大
杂烩。美国快餐店的一顿典型的饭食可能包括鸡(最早在中国驯化)和土豆(来自
安第斯山脉)或玉米(来自墨西哥),用黑胡椒粉(来自印度)调味,再喝上一杯
咖啡(原产埃塞俄比亚)以帮助消化。然而,不迟于2000年前,罗马人也已用多半
在别处出产的食物大杂烩来养活自己。在罗马人的作物中,只有燕麦和罂粟是意大
利当地生产的。罗马人的主食是新月沃地的一批始祖作物,再加上榅桲(原产高加
索山脉)、小米和莳萝(在中亚驯化)、黄瓜、芝麻和柑橘(来自印度),以及
鸡、米、杏、桃和粟(原产中国)。虽然罗马的苹果算是欧亚大陆西部的土产,但
对苹果的种植却要借助于在中国发展起来并从那里向西传播的嫁接技术。
虽然欧亚大陆有着世界上处于同一纬度的最广阔的陆地,并由此提供了关于驯化的
动植物迅速传播的最引人注目的例子,但还有其他一些例子。在传播速度上堪与新
月沃地整批作物相比的是一批亚热带作物的向东传播,这些作物最初集中在华南,
在到达热带东南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新几内亚时又增加了一些新的作物。在
1600年内,由此而产生的那一批作物(包括香蕉、芋艿和薯蓣)向东传播了5000多
英里,进入热带太平洋地区,最后到达波利尼西亚群岛。还有一个似乎可信的例
子,是作物在非洲广阔的萨赫勒地带内从东向西的传播,但古植物学家仍然需要弄
清楚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可以把驯化的植物在欧亚大陆东西向传播之易与沿非洲南北轴线传播之难作一对
比。新月沃地的大多数始祖作物很快就到达了埃及,然后向南传播,直到凉爽的埃
塞俄比亚高原地区,它们的传播也就到此为止。南非的地中海型气候对这些作物来
说应该是理想的,但在埃塞俄比亚与南非之间的那2000英里的热带环境成了一道不
可逾越的障碍。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非洲农业是从驯化萨赫勒地带和热带西非的
当地野生植物(如高粱和非洲薯蓣)开始的,这些植物已经适应了这些低纬度地区
的温暖气候、夏季的持续降雨和相对固定不变的白天长度。
同样,新月沃地的家畜通过非洲向南的传播也由于气候和疾病(尤其是采采蝇传染
的锥虫病)而停止或速度减慢。马匹所到的地方从来没有超过赤道以北的一些西非
王国。在2000年中,牛、绵羊和山羊在塞伦格蒂大平原的北缘一直止步不前,而人
类的新型经济和牲畜品种却仍在发展。直到公元元年至公元200年这一时期,即牲畜
在新月沃地驯化的大约8000年之后,牛、绵羊和山羊才终于到达南非。热带非洲的
作物在非洲向南传播时也遇到了困难,它们只是在新月沃地的那些牲畜引进之后才
随着黑非洲农民(班图族)到达南非。然而,这些热带非洲的作物没有能够传播到
南非的菲什河彼岸,因为它们不能适应的地中海型气候条件阻止了它们的前进。
结果就是人们非常熟悉的过去2000年的南非历史。南非土著科伊桑人(亦称霍屯督
人和布须曼人)有些已有了牲畜,但仍没有农业。他们在人数上不敌黑非洲农民,
并在菲什河东北地区被黑非洲农民取而代之,但这些黑非洲农民的向南扩张也到菲
什河为止。只有在欧洲移民于1652年由海路到达,带来新月沃地的一整批作物时,
农业才得以在南非的地中海型气候带兴旺发达起来。所有这些民族之间的冲突,造
成了现代南非的一些悲剧:欧洲的病菌和枪炮使科伊桑人迅速地大量死亡;欧洲人
和黑人之间发生了长达一个世纪的一系列战争;接着又发生了一个世纪的种族压
迫;现在,欧洲人和黑人正在作出努力,在昔日科伊桑人的土地上寻找一种新的共
处模式。
还可以把驯化的植物在欧亚大陆传播之易与沿美洲南北轴线传播之难作一对比。中
美洲与南美洲之间的距离—例如墨西哥高原地区与厄瓜多尔高原地区之间的距离—
只有1200英里,相当于欧亚大陆上巴尔干半岛与美索不达米亚之间的距离。巴尔干
半岛为大多数美索不达米亚的作物和牲畜提供了理想的生长环境,并在不到2000年
的时间内接受了这一批在新月沃地形成的驯化动植物。这种迅速的传播抢先剥夺了
驯化那些动植物和亲缘物种的机会。墨西哥高原地区和安第斯山脉对彼此的许多作
物和牲畜来说同样应该是合适的生长环境。有几种作物,特别是墨西哥玉米,确实
在哥伦布时代以前就已传播到另一个地区。
但其他一些作物和牲畜未能在中美洲和南美洲之间传播。凉爽的墨西哥高原地区应
该是饲养美洲驼、豚鼠和种植马铃薯的理想环境,因为它们全都是在南美安第斯山
脉凉爽的高原地区驯化的。然而,安第斯山脉的这些特产在向北传播时被横隔在中
间的中美洲炎热的低地完全阻挡住了。在美洲驼于安第斯山脉驯化了5000年之后,
奥尔梅克人的、玛雅人的、阿兹特克人的以及墨西哥其他所有土著人的社会仍然没
有驮畜,而且除狗以外也没有任何可供食用的驯养的哺乳动物。
反过来,墨西哥驯养的火鸡和美国东部种植的向日葵本来也是可以在安第斯山脉茁
壮生长的,但它们在向南传播时被隔在中间的热带气候区阻挡住了。仅仅这700英里
的南北距离就使墨西哥的玉米、南瓜属植物和豆类植物在墨西哥驯化了几千年之后
仍然不能到达美国的西南部,而墨西哥的辣椒和藜科植物在史前时期也从未到达那
里。在玉米于墨西哥驯化后的几千年中,它都未能向北传播到北美的东部,其原因
是那里的气候普遍较冷和生长季节普遍较短。在公元元年到200年之间的某一个时
期,玉米终于在美国的东部出现,但还只是一种十分次要的作物。直到公元900年左
右,在培育出能适应北方气候的耐寒的玉米品种之后,以玉米为基础的农业才得以
为北美最复杂的印第安人社会—密西西比文化作出贡献,不过这种繁荣只是昙花一
现,便由于同哥伦布一起到来的和在他之后到来的欧洲人带来的病菌而寿终正寝。
可以回想一下,根据遗传研究,新月沃地的大多数作物证明只是一次驯化过程的产
物,这个过程所产生的作物传播很快,抢先阻止了对相同品种或亲缘品种植物的任
何其他的早期驯化。相比之下,许多显然广为传播的印第安作物中,却包含有一些
亲缘植物,或甚至属于同一品种但产生了遗传变异的变种,而这些作物又都是在中
美洲、南美洲和美国东部独立驯化出来的。从地区来看,在苋属植物、豆类植物、
藜科植物、辣椒、棉花、南瓜属植物和烟草中,近亲的品种互相接替。在四季豆、
利马豆、中国辣椒和瓠瓜中,同一品种的不同变种互相接替。这种由多次独立驯化
所产生的结果,也许可以提供关于作物沿美洲南北轴线缓慢传播的进一步证明。
于是,非洲和美洲这两个最大的陆块,由于它们的轴线主要是南北走向,故而产生
了作物传播缓慢的结果。在世界上的其他一些地区,南北之间的缓慢传播只在较小
范围内产生重要的影响。这方面的另一些例子包括作物在巴基斯坦的印度河流域与
南印度之间十分缓慢的交流,华南的粮食生产向西马来西亚的缓慢传播,以及热带
印度尼西亚和新几内亚的粮食生产未能在史前时期分别抵达澳大利亚西南部和东南
部的现代农田。澳大利亚的这两个角落现在是这个大陆的粮仓,但它们却远在赤道
以南2000多英里之外。那里的农业得等到适应欧洲凉爽气候和较短生长季节的作物
乘坐欧洲人的船只从遥远的欧洲到来的那个时候。
我一直在强调只要看一眼地图就能确定的纬度,因为它是气候、生长环境和粮食生
产传播难易的主要决定因素。然而,纬度当然不是这方面唯一的决定因素,认为同
一纬度上的邻近地区有着同样的气候(虽然它们不一定有着同样的白天长度),这
种说法也并不总是正确的。地形和生态方面的界线,在某些大陆比在另一些大陆要
明显得多,从而在局部上造成了对作物传播的重大障碍。
例如,虽然美国的东南部和西南部处在同一个纬度上,但这两个地区之间的作物传
播却是十分缓慢而有选择性的。这是因为横隔在中间的得克萨斯和南部大平原的很
大一部分地区干旱而不适于农业。在欧亚大陆也有一个与此相一致的例子,那就是
新月沃地的作物向东传播的范围。这些作物很快就向西传播到大西洋,向东传播到
印度河流域,而没有碰到任何重大的障碍。然而,在印度如要再向东去,则由于主
要是冬季降雨转变为主要是夏季降雨而大大延缓了涉及不同作物和耕作技术的农业
向印度东北部恒河平原的扩展。如果还要向东,则有中亚沙漠、西藏高原和喜马拉
雅山一起把中国的温带地区同气候相似的欧亚大陆西部地区分隔开来。因此,中国
粮食生产的早期发展独立于处在同一纬度的新月沃地的粮食生产,并产生了一些完
全不同的作物。然而,当公元前2000年西亚的小麦、大麦和马匹到达中国时,就连
中国与欧亚大陆西部地区之间的这些障碍也至少部分地得到了克服。
而且,这种南北转移2000英里所产生的阻力,也因当地条件的不同而迥异。新月沃
地的粮食生产通过这样长的距离传播到埃塞俄比亚,而班图人的粮食生产从非洲的
大湖区向南迅速传播到纳塔尔省,因为在这两个例子中,隔在中间的地区有相似的
降雨情势,因而适合于农业。相比之下,作物要想从印度尼西亚向南传播到澳大利
亚的西南部地区则是完全不可能的,而通过短得多的距离从墨西哥向美国西南部和
东南部传播也因中间隔着不利于农业的沙漠地区而速度缓慢。中美洲在危地马拉以
南没有高原,中美洲在墨西哥以南尤其是巴拿马地形极狭,这在阻碍墨西哥高原地
区和安第斯山脉地区之间作物和牲口的交流方面,至少同纬度的梯度一样重要。
大陆轴线走向的差异不仅影响粮食生产的传播,而且也影响其他技术和发明的传
播。例如,公元前3000年左右在西南亚或其附近发明的轮子,不到几百年就从东到
西迅速传到了欧亚大陆的很大一部分地区,而在史前时代墨西哥独立发明的轮子却
未能传到南面的安第斯山脉地区。同样,不迟于公元前1500年在新月沃地西部发展
起来的字母文字的原理,在大约1000年之内向西传到了迦太基,向东传到了印度次
大陆,但在史前时期即已盛行的中美洲书写系统,经过了至少2000年时间还没有到
达安第斯山脉。
当然,轮子和文字不像作物那样同纬度和白天长度有直接关系。相反,这种关系是
间接的,主要是通过粮食生产系统及其影响来实现的。最早的轮子是用来运输农产
品的牛拉大车的一部分。早期的文字只限于由生产粮食的农民养活的上层人士使
用,是为在经济上和体制上都很复杂的粮食生产社会的目的服务的(如对王室的宣
传、存货清单的开列和官方记录的保存)。一般说来,对作物、牲畜以及与粮食生
产有关的技术进行频繁交流的社会,也更有可能从事其他方面的交流。
美国的爱国歌曲《美丽的亚美利加》说到了从大海到闪光的大海,我们的辽阔的天
空,我们的琥珀色的谷浪。其实,这首歌把地理的实际情况弄反了。和在非洲一
样,美洲本地的作物和牲畜的传播速度由于狭窄的天空和环境的障碍而变得缓慢
了。从北美大西洋岸到太平洋岸,从加拿大到巴塔哥尼亚高原,或者从埃及到南
非,看不见本地绵延不断的谷浪,而琥珀色的麦浪倒是在欧亚大陆辽阔的天空下从
大西洋一直延伸到太平洋。同美洲本地和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的农业传播速度相
比,欧亚大陆农业的更快的传播速度在对欧亚大陆的文字、冶金、技术和帝国的更
快传播方面发挥了作用。
提出所有这些差异,并不就是说分布很广的作物是值得赞美的,也不是说这些差异
证明了欧亚大陆早期农民具有过人的智慧。这些差异只是反映了欧亚大陆轴线走向
与美洲或非洲大陆轴线相比较的结果。历史的命运就是围绕这些轴线旋转的。
第三部分 从粮食到枪炮、病菌与钢铁
第十一章 牲畜的致命礼物
现在,我们已经考察了粮食生产是怎样在几个中心出现的,以及粮食生产是怎样以
不同的速度从那里向其他地区传播的。这些地理上的差异就是对耶利的问题的重要
的终极回答,而耶利的问题是:不同的民族最后何以在权力和富裕方面大相径庭。
然而,粮食生产本身并不是直接的原因。在一对一的战斗中,赤手空拳的农民可能
不是赤手空拳的狩猎采集者的对手。
对于农民的力量的一部分解释,在于粮食生产所能养活的稠密得多的人口:10个赤
手空拳的农民在战斗中肯定能胜过一个赤手空拳的狩猎采集者。另一部分解释是:
无论是农民还是狩猎采集者都不是赤手空拳的,至少不是在比喻的意义上。农民往
往会呼出更可怕的病菌,拥有更好的武器和盔甲,掌握一般说来更有效的技术,并
且生活在集中统一的政府之下,而这种政府里有更懂得如何去发动征服战争的有文
化修养的杰出人物。因此,下面的4章将探讨一下粮食生产这个终极原因是如何导致
病菌、文化修养、技术和集中统一的政府这些直接原因的。
我从一个医生朋友那里听说了一个医院的病例,令人难忘地向我说明了牲畜、作物
与病菌之间的关系。当我的朋友还是初出茅庐的年轻医生时,他被叫进病房去给一
对受到一种怪病折磨的夫妇看病。这对夫妇彼此沟通有困难,同我的朋友沟通也有
困难,这对治病是不利的。做丈夫的是一个胆怯的瘦小男子,不知是什么病菌使他
得了肺炎。他只能说几句英语,充当翻译的是他美丽的妻子。她为她丈夫的病忧心
忡忡,并对陌生的医院环境感到害怕。我的朋友在医院里工作了整整一个星期,想
弄清楚到底是什么异乎寻常的危险因素引起了这种怪病,这使他感到疲惫不堪。身
心劳累使他忘记了关于病人秘密的所有教导:他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竟要求那个
做妻子的去问她的丈夫他是否有过可以引起这种感染的性经历。
这位医生注意到,那个做丈夫的变得面红耳赤,把身体蜷缩起来,使原本瘦小的身
躯似乎变得更小了。他恨不得一头钻到床单下面去,用一种几乎听不见的声音结结
巴巴地说出几句话来。他的妻子突然怒叫一声,站直了身子,居高临下地对着他。
医生还没有来得及阻拦,她已一把抓起了一只很沉的金属瓶,用尽全力向她丈夫的
脑袋砸去,接着怒气冲冲地跑出了房间。医生花了一番工夫才把他弄醒过来,甚至
花了更大的工夫才从那男人的结结巴巴的英语中探听出他究竟说了些什么竟使他的
妻子如此暴怒。答案慢慢地出来了:原来他刚才承认不久前到家里的农场去时和母
羊性交过几次,也许这就是使他传染上那神秘的病菌的原因。
这件事听起来有点荒诞不经,也不可能有什么更普遍的意义。但事实上,它说明了
一个非常重要的大问题:源自动物的人类疾病。我们爱羊很少会像那病人一样是出
于肉欲。但我们大多数人对我们的猫、狗之类的宠物有一种柏拉图式的爱。从我们
所饲养的羊和其他牲畜的庞大数目来看,我们的社会毫无疑问对它们似乎有一种过
度的喜爱。例如,最近的一次人口调查表明,澳大利亚人对他们的羊非常重视,
17085400人竟养了161600000只羊。
我们有些成年人会从我们的宠物那里得到传染病,而儿童得这种传染病的甚至更
多。通常,这种病只不过是一种小小的不舒服,但有些也会发展成为大病。整个近
代史上人类的主要杀手是天花、流行性感冒、肺结核、疟疾、瘟疫、麻疹和霍乱,
它们都是从动物的疾病演化而来的传染病,虽然奇怪的是引起我们人类的流行疾病
的大多数病菌如今几乎只局限于在人类中流行。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战争受害者死
于战争引起的疾病的比死于战斗创伤的要多。所有那些为伟大的将军们歌功颂德的
军事史对一个令人泄气的事实只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这个事实就是:过去战争中
的胜利者并不总是那些拥有最优秀的将军和最精良的武器的军队,而常常不过是那
些携带有可以传染给敌人的最可怕病菌的军队。
关于病菌的历史作用的最令人生畏的例子,来自随同哥伦布1492年的航行而开始的
欧洲人对美洲的征服。虽然被那些杀人不眨眼的西班牙征服者杀死的印第安人不计
其数,但凶恶的西班牙病菌杀死的印第安人却要多得多。为什么在欧洲和美洲之间
这种可怕的病菌的交流是这样不对等?为什么印第安人的疾病没有大批杀死西班牙
入侵者,并传回欧洲,消灭掉欧洲95%的人口?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被欧亚病菌大批
杀死的其他土著身上,以及企图征服亚非热带地区的欧洲人身上。
因此,人类疾病源自动物这一问题是构成人类历史最广泛模式的潜在原因,也是构
成今天人类健康的某些最重要问题的潜在原因。(请想一想艾滋病吧,那是一种传
播速度非常快的人类疾病,似乎是从非洲野猴体内一种病毒演化而来。)本章一开
始将要考虑什么是“疾病”,为什么有些病菌演化的目的是“使我们生病”,而其
他大多数生物物种却不会使我们生病。我们将考察一下,为什么我们最熟悉的传染
病中有许多成为流行病而迅速传播,如当前艾滋病的流行和中世纪黑死病(腺鼠
疫)的流行。然后,我们还将考虑现在只在我们中间传播的那些病菌的祖先,是怎
样从它们原来的宿主动物身上转移到我们身上来的。最后,我们还要看一看,对我
们的传染疾病源自动物的深刻见解,是如何有助于说明欧洲人与印第安人之间重大
的、几乎是单向的病菌交流的。
————
自然,我们都喜欢按照我们自己的观点来考虑疾病问题:我们怎样才能挽救自己和
杀死病菌?让我们消灭这些坏蛋,而不必介意它们的动机是什么!然而,在一般的
生活中,为了打败敌人,必须了解敌人,在医学中则尤其如此。
因此,让我们首先暂时把我们人类的偏见放在一边,从病菌的角度来考虑疾病问
题。要知道,病菌同我们一样都是自然选择的产物。病菌以各种稀奇古怪的方式使
我们生病,如使我们得生殖器溃疡或腹泻。它这样做会得到什么样的演化利益呢?
这似乎是特别令人费解而又自拆台脚的事,因为病菌杀死了它的宿主也就杀死了它
自己。
从根本上说,病菌的演化和其他物种没有什么两样。演化所选择的,是那些在繁殖
后代和帮助后代向适于生存的地方传播方面都是最有效的个体。可以从数学上把病
菌的传播定义为:由每一个原发病人传染的新的受害者的数目。这个数目的大小取
决于每一个受害者能够传染给新的受害者的持续时间的长短,以及这种病菌从一个
受害者转移到下一个受害者的效率的高低。
病菌已演化出各种不同的方式,从一个人传播给另一个人,以及从动物传播给人。
传播能力强的病菌繁殖的后代也多,结果就会得到自然选择的偏爱。我们的疾病的
许多“症状”,实际上不过是某种非常聪明的病菌在改变我们的身体或行为以便使
我们帮助传播病菌时所表现出来的一些方式而已。
病菌传播的最不费力的方式,就是等待着被动地传染给下一个受害者。有些病菌等
待一个宿主被下一个宿主吃掉,就是这种策略的运用:例如,沙门氏菌就是因为我
们吃了已被感染的蛋或肉而感染上的;引起旋毛虫病的寄生虫是等我们在杀猪后吃
了未煮熟的猪肉而从猪身上进入我们体内的;引起线虫肉芽病的寄生虫是喜吃寿司
的日本人和美国人因为吃了生鱼片而有时感染上的。这些寄生虫都是从被吃的动物
传递给人的,但引起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的强笑病(库鲁病)的病毒通常是从一个被
吃的人传递给另一个人的。这种病是通过吃人肉传播的:高原地区的母亲们把死于
库鲁病的人的脑髓挖出来等待下锅,一旁的孩子把这未煮过的脑髓用手摆弄后舔了
舔手指,从而犯下了致命的错误。
有些病菌不是等到旧宿主死后被吃掉,而是在昆虫的唾液中“搭便车”,这个昆虫
咬了原来的宿主,然后赶紧离开去寻找新的宿主。提供这种“免费搭车”的可能是
蚊子、跳蚤、虱子或采采蝇,它们分别传播疟疾、瘟疫、伤寒或昏睡病。这种被动
传播的最卑鄙的把戏就是病菌干的,它们通过妇女传给胎儿,从而使出生后的婴儿
受到感染。引起梅毒、风疹和现在的艾滋病的病菌就是靠玩这种把戏造成了道德的
困境,让那些宇宙基本正义的信奉者,不得不同这种困境作殊死的斗争。
其他一些病菌可以说是由自己来处理事情。它们改变宿主的结构和习惯,来加速自
己的传播。从我们的角度看,得了由梅毒之类性病引起的外露的生殖器溃疡是一种
极不光彩的事。然而,从病菌的观点看,它们只是一种有用的手段,用以获得宿主
的帮助把病菌移入新宿主的体腔。天花造成的皮肤损伤,同样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
身体接触来传播病菌的(有时是十分间接的,如一心想要消灭“好斗的”印第安人
的美国白人把天花患者以前用过的毯子作为礼物送给他们)。
流行性感冒、普通感冒和百日咳病菌所运用的策略就更厉害了,它们诱使受害者咳
嗽或打喷嚏,把一群病菌向未来的新宿主喷射出去。同样,霍乱菌促使它的受害者
大量腹泻,把病菌送入潜在的新受害者饮用的水源。引起朝鲜出血热的病毒通过鼠
尿来传播。在改变宿主的行为方面,再没有什么能和狂犬病病毒相比的了,这种病
毒不但进入了受到感染的狗的唾液中,而且还驱使这只狗疯狂地乱咬,从而使许多
新的受害者受到感染。但就这种小虫子所作的实际努力来说,应该得奖的还是钩虫
和血吸虫之类的寄生虫。它们的幼虫通过前一个受害者的粪便被排泄到水里或土
里,又从那里努力地钻进新宿主的皮肤。
因此,从我们的观点来看,生殖器溃疡、腹泻和咳嗽都是“症状”。但从病菌的观
点看,它们就是传播病菌的聪明的演化策略。这就是为什么“使我们生病”是符合
病菌的利益的。但是,为什么病菌会演化出杀死宿主这种明显自拆台脚的策略呢?
从病菌的角度看,那只是宿主症状促进病菌高效传播的一个无心的附带结果(对我
们来说真是一个莫大的安慰!)。是的,一个没有得到治疗的霍乱病人,最后可能
因为每天拉稀达几加仑而送命。然而,至少在一段时间里,只要这病人仍然活着,
霍乱菌就会由于大量传播进下一个受害者的饮用水源而得到好处。倘若每个受害者
因而平均感染一个以上的新的受害者,那么即使第一个宿主碰巧死了,霍乱菌仍然
会传播开去。
我们对病菌利益的不带感情的考察就到此为止。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考虑一下我
们本身的自私的利益:活下去并保持健康,最好的办法就是杀死那些该死的病菌。
我们受到感染的一个普遍反应是发烧。而我们又一次在习惯上把发烧看作是一
种“症状”,好像就这样无缘无故地照例发生了。但是,体温的调节是受到基因控
制的,并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有些病菌对热的反应比我们的身体更敏感。提高我
们的体温,实际上就是要在烤死我们自己之前把病菌烤死。
我们的另一个普遍反应就是把我们的免疫系统动员起来。我们的白血细胞和其他细
胞积极地搜出并杀死外来病菌。我们在抵抗某种使我们受到感染的病菌的过程中逐
步形成的特定的抗体,使我们在痊愈后不大可能再次受到感染。我们根据经验都知
道,有些病如流行性感冒和普通感冒,我们对它们的抵抗力只是暂时的;我们最后
还是有可能再次感染上这种病的。然而,对其他一些疾病—包括麻疹、流行性腮腺
炎、风疹、百日咳以及现在已被战胜的天花—我们的由一次感染激发起来的抗体使
我们获得终生免疫。这就是预防接种的原理:给我们接种一种已死的或变弱了的菌
株,促使我们的抗体产生,而不必真的去生病。
可是,有些聪明的病菌在我们的免疫防御面前就是不屈服。有些已学会了改变我们
的抗体能认出来的那一细菌的某些分子结构(即所谓的抗原)来使我们上当。新品
种的流行性感冒通过不断的演化或改造,产生了不同的抗原,这就是为什么虽然你
在两年前得过流感,但在今年另一种流感到来时你仍不能免于感染的缘故。疟疾和
昏睡病由于有迅速改变抗原的能耐,成了甚至更难抓住的主顾。最难抓住的是艾滋
病,因为它甚至在一个病人的体内也能演化出新的抗原,从而破坏了这个病人的免
疫系统。
我们最缓慢的防御反应是通过自然选择表现出来的。自然选择改变了我们一代代的
基因频率。对于几乎任何一种疾病来说,某些人证明比另一些人具有更强的基因抵
抗能力。在疾病流行时,那些具有抵抗某种病菌的基因的人,比缺乏这种基因的人
更有可能生存下来。因此,在历史的进程中,在反复接触某种病原体的人口中,具
有那些抗病基因的个体的人数比例较高—这完全是因为没有这种基因的不幸的个体
不大可能生存下来把他们的基因传给后代。
你可能又一次认为,这是莫大的安慰。其实这种演化反应对基因易受感染的行将消
失的个体没有任何好处,虽说这的确意味着整个人口有了抵抗这种病原体的更强的
能力。关于这种基因防御的例子如:镰状红细胞基因、泰萨二氏病基因和囊性纤维
变性基因可能使非洲黑人、德系犹太人和北欧人分别获得了保护自己(以一定的代
价)抵抗疟疾、肺结核和细菌性腹泻的能力。
总之,我们同大多数物种的相互作用,就像我们同蜂鸟的关系所证明的那样,不会
使我们“生病”,也不会使蜂鸟“生病”。无论是我们还是蜂鸟,都不需演化出相
互防范的能力。这种和平的关系能够维持下去,因为蜂鸟不指望我们为它们传播后
代,也不指望我们把身体给它们当食物。蜂鸟演化的结果是它们以花蜜和昆虫为
食,而这些东西是它们靠运用自己的翅膀得来的。
但是,病菌演化的结果却是以我们体内的养料为食,一旦原来的受害者死了或者产
生了抵抗力,它们也没有翅膀可以让它们飞到一个新的受害者的身体上去。因此,
许多病菌不得不演化出一些花招,好让它们在潜在的受害者之间进行传播,而许多
这样的花招也就是我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症状”。我们也已演化出我们自己的反
花招,对此细菌又演化出反反花招来予以回答。我们和我们的病原体现在在一场逐
步升级的演化竞赛中难解难分,以竞赛一方的死亡为失败的代价,而自然选择就是
这场竞赛的裁判。现在就让我考虑一下这场竞赛的形式:是闪电战还是游击战?
假定我们计算一下某个地区某种传染病病例的数目,并注意这些数目如何随时间而
变化。由此而产生的变化模式在各类疾病中是大不相同的。对某些疾病如疟疾或钩
虫病来说,在一个受侵袭的地区,任何一年的任何一个月都会有新的病例出现。然
而,所谓流行疾病在一个很长时间里可能连一例都没有,然后是一大批病例,接着
有一阵子又没有任何病例。
在这些流行疾病中,流行性感冒是大多数美国人因有亲身经历而非常熟悉的一种
病,有几年对我们来说特别糟糕(但对流行性感冒病毒来说则是美好的年头)。霍
乱这种流行病发生的间隔时间较长,1991年秘鲁的霍乱是20世纪首次到达新大陆的
流行病。虽然今天流行性感冒和霍乱的流行成了报纸的头版新闻报道,但在现代医
药出现前的流行病通常要可怕得多。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流行病是在第一次世界
大战结束时杀死2100万人的流行性感冒。黑死病(腺鼠疫)在1346年到1352年间杀
死了欧洲四分之一的人口,在有些城市里死亡人数高达70%。19世纪80年代初,当
加拿大太平洋铁路修经萨斯喀彻温时,该省以前很少接触过白人及其病菌的印第安
人死于肺结核的人数每年竟达到惊人的9%。
与偶尔来袭的小病不同的是,作为流行病有几个共同的特点。首先,它们从一个受
感染的人迅速而高效地传给近旁健康的人,结果使整个人口在很短时间内受到感
染。其次,它们都是“急性”病:在很短时间内,你要么死掉,要么完全康复。第
三,我们当中的确获得康复的那些幸运的人产生了抗体,使我们在很长时间内,也
可能是一辈子不用担心这种病会复发。最后,这些病往往只在人类中传播;引起这
些病的病菌往往不是生活在土壤中或其他动物身上。所有这4个特点也适用于美国人
所认为的那些习见的儿童急性传染病,其中包括麻疹、风疹、急性腮腺炎、百日咳
和天花。
这4个特点结合起来往往造成了某种疾病的流行,其原因不难理解。简单地说,情况
是这样的:病菌的迅速传播和症状的迅速发展,意味着当地人口中的每一个人很快
就受到感染,之后不久他或者死去,或者康复并获得免疫力。仍然会受到感染的人
都不会活下来。但由于这种病菌除了在活人体内是不可能生存的,所以人死了这种
病也就消失了,直到又一批儿童达到易受感染的年纪—直到一个受到感染的外来人
使一场流行病重新开始。
关于这些疾病是怎样流行起来的,有一个典型的事例是大西洋上叫做法罗群岛的与
世隔绝的岛屿上的麻疹病史。1781年,一场严重的麻疹流行病到达法罗群岛,接着
又消失了,其后该群岛就不再有麻疹发生,直到1846年,一个受到感染的木匠从丹
麦坐船到来。不出3个月,法罗群岛的几乎全部人口(7782人)都得了麻疹,于是有
的人死去,有的人康复,麻疹病毒又一次消失,直到下一次流行。一些研究表明,
麻疹可能会在任何少于50万人的人口中消失。只有在比较多的人口中,这种病才会
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直到原先受感染地区里出生的婴儿达到足够的数
目,麻疹又会卷土重来。
适用于法罗群岛上麻疹的情况,也适用于世界上其他一些我们所熟悉的急性传染
病。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这些病需要有足够多的人口,足够拥挤的稠密人口,这
样,到这种病不然就会衰退的时候,又有一大批易受感染的儿童成为感染对象。因
此,麻疹和一些类似的疾病也叫做人群病。
显然,人群病不可能在小群狩猎采集族群和刀耕火种的农民中存在下去。现代亚马
孙河地区印第安人和太平洋岛民的悲惨经历表明,整个小部落可能被一个外来人带
来的一种流行病几乎全部消灭—因为这个小部落中没有一个人有任何抵抗这种病菌
的抗体。例如,1902年冬天,由捕鲸船“活跃”号上的一个水手带来的一场痢疾流
行使56个萨德勒缪特爱斯基摩人中的51个人丧生,这是生活在加拿大北极地区南安
普顿岛上的一群完全与世隔绝的人。此外,麻疹和我们的其他一些“童年”病,杀
死受感染的成年人比杀死儿童的可能性更大,而那个小部落里的成年人又全都是易
受感染的。(相比之下,现代的美国成年人很少有感染上麻疹的,因为他们中大多
数在童年时或者得过麻疹,或者接受过预防接种。)那场流行病在把那个小部落中
的大多数人杀死后接着就消失了。小部落人口少,这一点不但说明了为什么他们承
受不住从外面带来的流行病,而且也说明了为什么他们没有能演化出自己的流行病
去回敬外来人。
然而,这并不是说人口少就百病不生。他们同样会得传染病,不过只限于几种传染
病而已。有些传染病是由能在动物身上或土壤中生存的病菌引起的,结果这种病不
会消失,而且始终可以使人受到感染。例如,黄热病病毒是由非洲野猴携带的,它
总是能够通过野猴感染非洲的农村人口,再从这些人通过横渡大西洋的奴隶贸易带
去感染新大陆的猴子和人。
还有一些传染病发生在人口稀少的地方,它们是麻风和雅司病之类的慢性病。由于
这种病可能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杀死它的患者,所以患者在活着时就成了感染这个小
部落的其他成员的病菌仓库。例如,我在60年代曾在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的卡里穆伊
巴西姆工作过,那里的居民是几千个与世隔绝的人,他们的麻风病发生率是全世界
最高的—约40%!人口少的群体毕竟也是容易得一些非致命的传染病的。由于我们对
这种传染病没有形成免疫力,结果同一个人在康复之后仍会再度感染。钩虫和其他
许多寄生虫的情况就是如此。
所有这些为与世隔绝的很少人口所特有的疾病,谅必都是人类最古老的疾病。它们
是我们在早期几百万年的进化史中得以形成并保持的疾病,因为那时的总人口为数
甚少而且零星分散。这些疾病是我们与我们的野生近亲非洲类人猿所共有的,或者
与它们的疾病相类似的。相比之下,我们前面所讨论的那种人群病只有在积聚起众
多的稠密人口时才可能出现。这种人口的积聚,随着大约1万年前农业的开始出现而
出现,然后又随着几千年前城市的开始出现而加速发展。事实上,许多为人们所熟
悉的传染病的得到证实的最早出现年代,竟晚得令人惊奇:天花出现在公元前1600
年左右(从一具埃及木乃伊身上的痘痕推断出来),流行性腮腺炎出现在公元前400
年,麻风出现在公元前200年,流行性脊髓灰质炎出现在公元1840年,艾滋病出现
在1959年。
为什么农业的出现会成为我们人群传染病形成的开端?其中一个原因前面已经提
到,那就是农业比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维持了高得多的人口密度—平均要高10倍到
100倍。另外,狩猎采集族群经常变换营地,留下了一堆堆排泄物,上面聚集了大量
病菌和寄生虫的幼虫。但农民是定居的,他们生活在自己排放出来的污水之中,从
而为病菌从一个人的身体进入另一个人的饮用水源提供了捷径。
有些农业人口把自己的粪便收集起来,当作肥料撒到人们劳动的田里,从而使粪便
中的病菌和寄生虫去感染新的受害者变得甚至更加容易。灌溉农业和鱼类养殖为蜗
牛和水蛭提供了理想的生活环境。蜗牛是吸血虫的宿主,而水蛭则在我们涉过满是
粪便的水中时钻进我们的皮肤。定居的农民周围不但有自己的粪便,而且还有被他
们贮藏的粮食吸引来的传播疾病的啮齿类动物。非洲农民砍伐出来的林中空地也为
疟蚊提供了理想的滋生地。
如果说农业的出现就这样地使我们的病菌交了好运,那么城市的出现则给它们带来
了更大的幸运,因为在甚至更糟的卫生条件下,更加拥挤的稠密人口使情况恶化
了。直到20世纪初,欧洲的城市人口才最后稳定下来:在那以前,来自农村的健康
农民不断地移居城市,这对于补充城市中因人群病而死去的人是必要的。对病菌来
说,另一件好事是世界贸易路线的发展,到罗马时代,这些贸易路线把欧洲、亚洲
和北非有效地连接成一个巨大的病菌繁殖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所谓安东尼瘟疫
的天花终于到达罗马,在公元165年到180年期间杀死了几百万罗马城镇居民。
同样,所谓查士丁尼瘟疫的腺鼠疫也第一次在欧洲出现了(公元542—543年)。但
直到公元1346年,所谓黑死病的鼠疫才开始全力打击欧洲,那时一条新的与中国的
陆上贸易路线,为满是跳蚤的毛皮提供了一条沿欧亚大陆东西轴线,从到处瘟疫的
中亚地区到欧洲的快速运输通道。今天,我们的喷气飞机使得甚至最长的洲际飞行
都比人类任何传染病的持续时间要短暂。1991年一架停在利马(秘鲁)的阿根廷航
空公司的飞机,就设法从利马飞越3000英里把几十个感染霍乱的人当天送到我所居
住的城市洛杉矶。美国人周游世界和外国人移居美国的迅速增多,正在把我们变成
另一座熔炉—这一次是病菌的熔炉,而这些病菌我们原先认为不过是在遥远的国度
引起一些古怪的疾病而未曾予以理会。
因此,当人口的数量和集中达到一定程度时,我们也就达到了这样的一个历史阶
段,在这个阶段我们至少能够形成并保持只有我们人类才会有的人群病。但这个结
论也有其矛盾之处:在那时以前这些病是不可能存在的!相反,它们必须演化成新
的疾病。那么,这些新的疾病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最近,由于对致病病菌所进行的分子研究,证据正在不断出现。就引起我们独有的
疾病的许多病菌来说,分子生物学家现在能够确定一些亲缘关系最为接近的病菌。
这些病菌同样证明是人群传染病的媒介—不过只在我们的各种家畜和宠物中流行罢
了!在动物中,流行病同样需要稠密的大种群,而不是只去折磨任何某一只动物:
这些流行病主要发生在需要有大的种群的群居动物中。因此,当我们驯养牛和猪这
类群居动物时,它们已经受到了一些流行病的折磨,只不过在等待着转移给我们罢
了。
例如,麻疹病毒同牛瘟病毒亲缘关系最为接近。牛瘟这种可怕的流行病侵袭牛和许
多野生的反刍哺乳动物,但不侵袭人。反过来,麻疹也不侵袭牛。麻疹病毒和牛瘟
病毒极其相似这一点表明,后者从牛转移给人,然后通过改变其特性以适应人的情
况而演化成麻疹病毒。考虑到许多农民的生活和睡眠同牛及其粪便、呼吸、溃疡和
血液近在咫尺,这种转移就一点也不令人奇怪了。自从我们对牛驯养以来,我们和
牛的这种亲密关系已存在了9000年之久—这大量时间足以使牛瘟病毒发现我们就在
它的近旁。如表11.1所示,其他一些我们所熟悉的传染病同样可以追溯到我们的动
物朋友身上的疾病。
表11.1 来自我们的动物朋友的致命礼物
考虑到我们同我们所喜爱的动物的亲密关系,我们必定不断地受到它们的病菌的攻
击。这些入侵者经过自然选择的筛选,只有少数得以成为人类的疾病。只要把当前
的一些疾病迅速地观察一下,我们就可以看出动物原病转化为人类疾病的4个阶段。
第一阶段可以由几十种病作为例证,这些病是我们不时从饲养的宠物和家畜那里直
接得来的。它们包括从我们的猫那里得来的猫抓热,从我们的狗那里得来的钩端螺
旋体病,从我们的鸡和鹦鹉那里得来的鹦鹉热,以及从我们的牛那里得来的布鲁氏
菌病。我们同样也会从野生动物那里感染疾病,例如猎人在剥野兔皮时可能得兔热
病。所有这些病菌仍然处在向人类病原体演化的早期阶段。它们仍然不能直接地从
一个人传染给另一个人,甚至它们从动物身上转移给我们也仍属罕见。
在第二阶段,原先动物的病原体已演化到可以直接在人群中传播从而引起流行病的
地步。然而,这种流行病由于几个原因而消失了,如被现代医药治愈了,或因周围
的每一个人都已得过病了,有的获得了免疫力,有的已经死了。例如,以前有一种
叫做奥尼翁—尼翁热的不明热病于1959年在非洲出现,接着感染了几百万非洲人。
它大概是猴子身上的一种病毒引起的,由蚊子传染给人。病人很快康复且不会复
发,这一点有助于这种新出现的病很快消失。美国人家乡有种病叫做布雷格堡热,
这是给一种新出现的钩端螺旋体病取的名字,这种病于1942年夏季在美国爆发,随
后很快消失不见了。
由于另一原因而消失不见的一种致命疾病是新几内亚的库鲁病。这种病因吃人肉而
传染,是由一种作用缓慢的病毒引起的,人一旦染上这种病毒,终生都不会痊愈。
就在库鲁病快要消灭新几内亚的2万人的福雷部落时,澳大利亚政府于1959年左右建
立了对这一地区的管理,结束了吃人肉的习俗,从而也结束了库鲁病的传播。医学
史连篇累牍地记载了一些我们今天闻所未闻的疾病,但这些病曾一度引起了令人恐
怖的流行病,接着又像出现时那样神秘地消失得无影无踪。有许多流行病在现代医
学发明出用以确定罪魁祸首的病菌的方法之前很久便已销声匿迹了,1485年到1552
年在欧洲迅速蔓延并使欧洲一片惊慌的“英国汗热病”和18、19世纪法国的“皮卡
迪汗热病”只是其中两例而已。
我们主要疾病的演化的第三阶段可以原先的动物病原体为代表,这些病原体确已在
人体内安家落户,但并没有(尚未?)消失,可能仍然是或可能仍然不是人类的主
要杀手。拉沙热是由一种可能来自啮齿类动物的病毒引起的,它的前途仍然十分难
以预料。拉沙热是1969年在尼日利亚观察到的,它在那里引起了一种传染性很强的
致命疾病,即使出现一例这样的病,尼日利亚的医院就都得关闭。情况比较清楚的
是莱姆病,它是由一种螺旋体引起的,老鼠和鹿携带的扁虱叮咬了人,这种螺旋体
就从叮咬处进入人体。虽然人类感染莱姆病的已知首批病例晚至1962年才在美国出
现,但在我国的许多地方,莱姆病已经达到了流行的程度。艾滋病来自猴子的病
毒,1959年左右有了关于人类感染这种病的最早记录。这种病的前途甚至更有保障
(从艾滋病毒的观点看)。
这种演化的最后阶段可以只有人类才会感染的那些主要的由来已久的疾病为代表。
这些疾病必定是多得多的病原体在演化过程中的幸存者,所有那些病原体都曾力图
迅速转移到我们身上—但多半失败了。
在这些阶段究竟发生了什么,使一种本来为动物所独有的疾病转化为一种为人类所
独有的疾病?有一种转化涉及居中传病媒介的改变:如果一种依赖某种节肢动物为
传播媒介的病菌要转移到一个新宿主身上去,这种病菌可能也不得不要去寻找一种
新的节肢动物。例如,斑疹伤寒最初是由老鼠身上的跳蚤在老鼠之间传播的,这些
跳蚤过不多久就能把斑疹伤寒从老鼠身上转移到人的身上。最后,斑疹伤寒菌发
现,人身上的虱子提供了一种效率高得多的在人与人之间直接往来的方法。由于美
国人大都消灭了身上的虱子,斑疹伤寒又发现了进入我们体内的一条新的路线:先
是传染给北美东部的飞鼠,这些飞鼠藏在阁楼上,然后再通过这些飞鼠传染给住
户。
总之,疾病代表了一步步的演化,而病菌则通过自然选择适应新的宿主和传病媒
介。但同牛的身体相比,我们的身体具有不同的免疫系统、虱子、排泄物和化学物
质。在这种新的环境下,病菌必须演化出新的生存和传播方法。在几个富有启发性
的病例中,医生或兽医实际上已经能够观察到演化出这种新方法的病菌。
得到最充分研究的例子,是多发性黏液瘤病袭击澳大利亚兔子时所发生的情况。这
种黏液病毒本来是巴西野兔携带的病毒,据观察,这种病毒在欧洲家兔中造成了一
种致命的流行病,而欧洲家兔是另一种不同的兔子。原来,在19世纪有人愚蠢地把
欧洲兔引进了澳大利亚,结果造成那里的兔子泛滥成灾。因此,在1950年,黏液病
毒被有意识地引进澳大利亚,以期解决这个大陆上的欧洲兔灾。在第一年,黏液病
毒在受到感染的兔子中造成了令人满意的(对澳大利亚农民来说)99.8%的死亡率。
令这些农民感到失望的是,第二年兔子的死亡率下降到90%,最后下降到25%,使得
要在澳大利亚完全消灭兔子的希望落空了。这里的问题是:这种黏液病毒是按照自
己的利益来演化的,它的利益不但不同于那些兔子的利益,而且也不同于我们的利
益。这种病毒之所以产生变化,是为了少杀死一些兔子,并使那些受到致命感染的
兔子多活些时间再死。结果,不那么致命的黏液病毒就能比原先有高度毒力的黏液
把下一代病毒传播到更多的兔子中去。
对于发生在人类中的一个类似的例子,我们只需考虑一下梅毒的令人惊异的演化情
况就行了。今天,一提起梅毒,我们立刻会联想到两种情况:生殖器溃疡和十分缓
慢的病情发展,许多得不到治疗的患者要过好多年才会死去。然而,当梅毒于1495
年首次在欧洲明确见诸记录时,它的脓疱通常从头部蔓延到膝部,使脸上的肉一块
块脱落,不消几个月就让人一命呜呼。到1546年,梅毒已演化成具有我们今天所熟
悉的那些症状的疾病。显然,同多发性黏液瘤病一样,为使患者活得长些而进行演
化的那些梅毒螺旋体因此就能够把它们的螺旋体后代传染给更多的患者。
人类历史上致命病菌的重要性,可以从欧洲人征服新大陆并使那里人口减少这件事
得到很好的例证。印第安人在病床上死于欧亚大陆的病菌的,要比在战场上死于欧
洲人的枪炮和刀剑下的多得多。这些病菌杀死了大多数印第安人和他们的领袖,消
磨了幸存者的士气,从而削弱了对欧洲人的抵抗。例如,1519年科尔特斯率领600
个西班牙人在墨西哥海岸登陆,去征服拥有好几百万人口的勇猛好战的阿兹特克帝
国。科尔特斯到达阿兹特克的首都特诺奇提特兰城,又带着他的“仅仅”损失了三
分之二的队伍逃走,并一路打回海岸,这既证明了西班牙人的军事优势,也证明了
阿兹特克人开始时的幼稚。但当科尔特斯的第二次袭击来到时,阿兹特克人就不再
幼稚,而是极其顽强地展开了巷战。使西班牙人取得决定性优势的是天花。1520
年,天花随着一个受到感染的来自西班牙属地古巴的奴隶到达墨西哥。由此而产生
的天花流行接着杀死了阿兹特克的近一半人口,包括奎特拉瓦克皇帝。大难不死的
阿兹特克人也被这种怪病弄得士气低落,因为这种病专杀印第安人而竟不伤害西班
牙人,就好像在为西班牙人的不可战胜作宣传似的。到1618年,墨西哥原来2000万
左右的人口急剧减少到160万左右。
皮萨罗于1531年率领168个人在秘鲁海岸登陆去征服有几百万人口的印加帝国时,
同样带来了一场浩劫。对皮萨罗来说幸运的而对印加人来说不幸的是,天花已在
1526年由陆路到达,杀死了印加的很大一部分人口,包括瓦伊纳·卡帕克皇帝和他的
指定继承人。我们已在第三章中看到,皇位空缺的结果是使瓦伊纳·卡帕克的另两个
儿子阿塔瓦尔帕和瓦斯卡尔卷入了一场内战,使皮萨罗在征服这个分裂的帝国时坐
收渔人之利。
当我们美国人想到1492年的新大陆人口最多的社会时,出现在我们心头的往往只有
阿兹特克人和印加人的社会。我们忘记了北美洲也曾在那最合逻辑的地方—密西西
比河流域养活了人口众多的印第安人社会,我们今天的一些最好的农田就在这个地
方。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西班牙征服者对于摧毁这些社会并未起到直接的作用;
一切都是由事先已经传播的欧亚大陆的病菌来完成的。当埃尔南多·德索托成为第一
个欧洲征服者于1540年在美国东南部行军时,他来到了两年前因当地居民死于流行
病而被放弃的一些城镇旧址。这些流行病是从沿海地区印第安人那儿传来的,而这
些印第安人又是被到沿海地区来的西班牙人感染的。西班牙人的这些病菌赶在这些
西班牙人之前向内陆传播了。
德索托仍然看得到密西西比河下游沿岸的一些人口稠密的印第安城镇。在这次远征
结束后,又过了很久,欧洲人才又一次到达密西西比河河谷,但这时欧亚大陆的病
菌已在北美洲安家落户,并不断向四处传播。到欧洲人下一次在密西西比河下游出
现,即17世纪初法国移民出现时,所有这些印第安人的大城镇已经消失殆尽。它们
的遗迹就是密西西比河河谷的那些大土堆。直到最近我们才知道,构筑这种大土堆
的社会,有许多在哥伦布到达新大陆时仍然大部分完好无损,它们的瓦解(可能是
疾病造成的结果)是从1492年到欧洲人对密西西比河进行系统勘探这一段时间里发
生的。
在我年轻的时候,美国小学生所受到的教育是:北美洲本来只有大约100万印第安人
居住。把人数说得这样少,对于为白人的征服行为辩解是有用的,因为他们所征服
的只不过是一个可以认为几乎是空无所有的大陆。然而,考古发掘和对最早的欧洲
探险者所留下的关于我们海岸地区的详尽描写表明,印第安人原来的人数在2000万
左右。就整个新大陆来说,据估计在哥伦布来到后的一两个世纪中,印第安人口减
少了95%。
主要的杀手是旧大陆来的病菌。印第安人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病菌,因此对它
们既没有免疫能力,也没有遗传抵抗能力。天花、麻疹、流行性感冒和斑疹伤寒争
先恐后地要做杀手的头把交椅。好像这些病还嫌不够似的,紧随其后的还有白喉、
疟疾、流行性腮腺炎、百日咳、瘟疫、肺结核和黄热病。在无数情况下,白人实际
上在当地亲眼目睹了病菌来到时所产生的破坏。例如,1837年,具有我们大平原最
精致的文化之一的曼丹族印第安部落,从一艘自圣路易斯沿密苏里河逆流而上的轮
船上感染了天花。某个曼丹人村庄里的人口在几个星期之内就从2000人急剧减少到
不足40人。
虽然有十几种来自旧大陆的主要传染病在新大陆安家落户,但也许还没有一种主要
的致命疾病从美洲来到欧洲。唯一可能的例外是斑疹伤寒,但它的原发地区仍然是
有争议的。如果我们还记得稠密的众多人口是我们的人群传染疾病演化的先决条件
的话,那么病菌的这种单向交流就甚至更加引人注目。如果最近对前哥伦布时代新
大陆人口的重新估计是正确的,它不会比同时代的欧亚大陆人口少得太多。新大陆
的一些城市,如特诺奇提特兰城,属于当时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城市。为什么特诺奇
提特兰城没有可怕的病菌在等待着那些西班牙人呢?
一个可能的起作用的因素是,新大陆开始出现稠密人口的时间要稍晚于旧大陆。另
一个因素是,美洲的3个人口最稠密的中心—安第斯山脉地区、中美洲和密西西比河
流域—并未由于经常性的快速贸易而连成一个巨大的病菌繁殖场,就像欧洲、北
非、印度和中国在罗马时代连接起来那样。然而,这些因素仍然不能说明为什么新
大陆最后显然完全没有任何流行的人群病。据报道,在1万年前死去的一个秘鲁印第
安人的干尸上发现了肺结核菌的DNA,但在这方面所使用的识别方法并不能把人的肺
结核菌同一种亲缘很近的在野生动物中广泛传播的病原体(牛科动物分支杆菌)区
别开来。
其实,只要我们暂停一下,问一个简单的问题,那么美洲之所以未能出现流行的致
命的人群病的主要原因就一定会变得很清楚。这个问题就是,想象一下这些疾病可
能会从什么病菌演化而来?我们已经看到,欧亚大陆的人群病是从欧亚大陆驯化的
群居动物的疾病演化而来的。尽管欧亚大陆有许多这样的动物,但在美洲驯化的动
物只有5种:墨西哥和美国西南部的火鸡、安第斯山脉地区的美洲驼/羊驼和豚鼠、
热带南美的美洲家鸭和整个美洲的狗。
反过来,我们也看到,新大陆驯化动物的这种极端缺乏,反映了用以启动驯化的野
生动物的缺乏。在大约13000年前上一次冰期结束时,美洲有大约80%的大型野生哺
乳动物便已灭绝了。同牛和猪相比,印第安人剩下的那几种驯化动物不可能成为人
群病的来源。美洲家鸭和火鸡不是大群在一起生活的,它们也不是我们喜欢搂搂抱
抱与我们有大量身体接触的动物(如小绵羊)。豚鼠可能制造了一种类似恰加斯病
或利什曼病的锥虫感染,使我们的一系列痛苦雪上加霜,但这一点还不能肯定。开
始,最令人惊奇的是,人类疾病没有一种来自美洲驼(或羊驼),这使人不由去把
这种相当于欧亚大陆牲畜的安第斯山牲畜研究一番。然而,美洲驼有4个方面使它们
不能成为人类病原体的来源:它们不像绵羊、山羊和猪那样大群饲养;它们的总数
绝少会赶上欧亚大陆的家畜种群,因为它们从来没有传播到安第斯山脉以外的地
区;人们不喝美洲驼的奶(因此不会受到它们的感染);美洲驼不是在室内饲养,
和人的关系不那么密切。相比之下,新几内亚高原地区居民中做母亲的妇女常常用
自己的奶喂小猪,而猪也和牛一样经常养在农民的简陋小屋里。
源于动物的疾病在历史上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旧大陆与新大陆之间的冲突。欧亚
大陆的病菌在大量消灭世界上其他许多地方的土著民族方面起了关键的作用,这些
民族包括太平洋诸岛居民、澳大利亚土著居民、非洲南部的科伊桑民族(霍屯督人
和布须曼人)。这些以前没有接触过欧亚大陆病菌的民族的累计死亡率在50%和
100%之间。例如,伊斯帕尼奥拉岛的印第安人口,从哥伦布于公元1492年到达时的
800万左右减少到1535年的零。麻疹于1875年随着一位访问澳大利亚归来的斐济酋
长到达斐济,接着把当时仍然活着的所有斐济人杀死了四分之一(在这之前,大多
数斐济人已在1791年死于随着第一批欧洲人的到来而开始的流行病)。梅毒、淋
病、肺结核和流行性感冒于1779年随库克船长到来,接着于1804年又发生了一场斑
疹伤寒大流行以及后来的许多“较小的”流行病,把夏威夷的人口从1779年的50万
左右减少到1853年的84000人。这一年,天花终于来到了夏威夷,把剩下的人又杀
死了1万左右。这种例子多得举不胜举。
然而,病菌也并不是只对欧洲人有利。虽然新大陆和澳大利亚并没有本土的流行病
在等待欧洲人,但热带亚洲、非洲、印度尼西亚和新几内亚却有。旧大陆的整个热
带地区的疟疾、热带东南亚的霍乱和热带非洲的黄热病,过去是(现在也仍然是)
最著名的热带致命疾病。它们是欧洲人在热带地区殖民的最严重的障碍,同时也说
明了为什么直到欧洲人瓜分新大陆开始后将近400年,欧洲人对新几内亚和非洲大部
分地区的殖民瓜分才宣告完成。而且,一旦疟疾和黄热病通过船只运输传播到美
洲,它们也成了对新大陆殖民的主要障碍。一个为人们所熟知的例子是:这两种病
使法国人修建巴拿马运河的努力中途失败,也几乎使美国人最后取得成功的修建这
条运河的努力中途失败。
让我们把所有这些事实牢记心中,在回答耶利的问题时努力重新全面认识病菌所起
的作用。毫无疑问,欧洲人在武器、技术和行政组织方面拥有对他们所征服的大多
数非欧洲民族的巨大优势。但仅仅这种优势还不能完全说明开始时那么少的欧洲移
民是如何取代美洲和世界上其他一些地区那么多的土著的。如果没有欧洲送给其他
大陆的不祥礼物—从欧亚大陆人与家畜的长期密切关系中演化出来的病菌,这一切
也许是不会发生的。
第十二章 蓝图和借用字母
19世纪的作家往往把历史看作是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进程。这一转变的主要标志,包
括农业的发展、冶金、复杂的技术、集中统一的政府和文字。其中文字在传统上是
最受地理限制的一种标志:在伊斯兰教和欧洲殖民者向外扩张之前,澳大利亚、太
平洋诸岛、非洲赤道以南地区和除中美洲一小部分地区外的整个新大陆,都没有文
字。由于囿于一隅,以文明自诩的民族总是把文字看作是使他们比“野蛮人”优越
的最鲜明的特点。
知识带来力量。因此,文字也给现代社会带来了力量,用文字来传播知识可以做到
更准确、更大量和更详尽,在地域上可以做到传播得更远,在时间上可以做到传播
得更久。当然,有些民族(引人注目的是印加人)竟能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掌管帝
国,而且“文明的”民族也并不总是能打败“野蛮人”,面对匈奴人的罗马军队知
道这一点。但欧洲人对美洲、西伯利亚和澳大利亚的征服,却为近代的典型结果提
供了例证。
文字同武器、病菌和集中统一的行政组织并驾齐驱,成为一种现代征服手段。组织
开拓殖民地的舰队的君主和商人的命令是用文字传达的。舰队确定航线要靠以前历
次探险所准备的海图和书面的航海说明。以前探险的书面记录描写了等待着征服者
的财富和沃土,从而激起了对以后探险的兴趣。这些记录告诉后来的探险者可能会
碰到什么情况,并帮助他们作出准备。由此产生的帝国借助文字来进行管理。虽然
所有这些信息在文字出现以前的社会里也可以用其他手段来传播,但文字使传播变
得更容易、更详尽、更准确、更能取信于人。
既然文字具有这种压倒一切的价值,那么,为什么只有某些民族产生了文字,而其
他民族则没有产生文字?例如,传统的狩猎采集族群为什么没有发明出自己的文
字,也没有借用别人的文字?在岛屿帝国中,为什么文字出现在说弥诺斯语的克里
特,而不是出现在说波利尼西亚语的汤加?文字在人类历史上分别产生过几次?是
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因何种需要而产生的?在那些发明文字的民族中,为什么有
些民族在这方面比另一些民族早得多?例如,今天几乎所有的日本人和斯堪的纳维
亚人都识字,而大多数伊拉克人不识字:可是为什么文字的出现在伊拉克却又早了
几乎4000年?
文字从其发源地向外传播,同样提出了一些重要的问题。例如,为什么文字从新月
沃地向埃塞俄比亚和阿拉伯半岛传播,但却没有从墨西哥向安第斯山脉传播?书写
系统是否是通过手抄来传播的?现有的书写系统是否仅仅是启发了邻近的民族去发
明他们自己的书写系统?既然一种书写系统只适合一种语言,你又如何去为另一种
语言设计一种书写系统呢?如果人们想要了解人类文化的其他许多方面—如技术、
宗教和粮食生产的起源和传播,同样的问题也会产生。但对关于文字的这类问题感
兴趣的历史学家却拥有一个有利的条件,即这些问题通常可以借助文字记载本身而
得到无比详尽的回答。因此,我们可以对文字的发展作一番考查,这不仅是因为文
字固有的重要性,而且也因为可以借此对文字所提供的文化史进行普遍而深入的了
解。
————
有3个基本策略构成了书写系统的基础。在由一个书写符号代表的言语单位的大小方
面,这些策略是不同的:一个基本的音,一个完整的音节,或者一个完整的词。在
这些书写系统中,今天大多数民族使用的系统是字母表,而字母表最好要能为语言
的每一个基本的音(音素)提供一个独一无二的符号(称为字母)。但实际上,大
多数字母表只有20或30个左右的字母,而大多数语言的音素又多于它们的字母表中
的字母。因此,大多数用字母书写的语言,包括英语,不得不给同一个字母规定几
个不同的音素,并把字母组合来代表某些音素,如英语中的两个字母的组合sh和
th(而在俄语和希腊语字母表中,则分别由一个字母代表一个音素)。
第二个策略就是利用所谓语标,就是说用一个书写符号来代表一个完整的词。这是
中国文字的许多符号的功能,也是流行的日语书写系统(称为日文汉字)的功能。
在字母文字传播以前,大量利用语标的书写系统更为普通,其中包括埃及象形文
字、玛雅象形文字和苏美尔楔形文字。
第三个策略是本书大多数读者最不熟悉的,也就是用一个符号代表一个音节。其实
大多数这样的书写系统(称为音节文字)就是用不同的符号代表一个辅音和后面的
一个元音所构成的音节(如“fa-mi-ly”这个词的音节),并采用各种不同的办法
以便借助这些符号来书写其他类型的音节。音节文字在古代是很普通的,如迈锡尼
时代希腊的B类线形文字。有些音节文字直到今天仍有人使用,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日
本人用于电报、银行结单和盲人读本的假名。
我故意把这3个方法称为策略,而不是称为书写系统。现行的书写系统没有一个是只
有一种策略的。汉语的文字不是完全由语标组成的,英语的文字也不是全用字母
的。同所有字母书写系统一样,英语用了许多语标,如数字、$、%和+:就是说,
用了许多任意符号,这些符号代表整个的词,但不是由语音要素构成的。“由音节
组成的”B类线形文字有许多语标,而“由语标组成的”埃及象形文字不但有一个含
有代表每一个辅音的各别字母的实际上的字母表,而且也包括了许多音节符号。
从头开始去发明一种书写系统,其困难程度与借用和改造一个书写系统无法相比。
最早的文字记录者必须拟定一些在我们今天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基本原则。例如,他
们必须想出办法把一连串的声音分解为一些言语单位,而不管这些单位被看作是
词、音节或音素。他们必须通过我们说话时的音量、音高、语速、强调、词语组合
和个人发音习惯等所有正常变化中去学会辨认相同的音或言语单位。他们必须决
定,书写系统应该不去理会所有这些变化。然后,他们还必须设计出用符号来代表
语音的方法。
不知怎么的,在前面没有显示最后结果的样板来作为指导的情况下,这些最早的文
字记录者竟解决了所有这些问题。这个任务显然非常困难,历史上只有几次是人们
完全靠自己发明出书写系统的。两个无可争辩的独立发明文字的例子,是稍早于公
元前3000年美索不达米亚的苏美尔人和公元前600年的墨西哥印第安人(图
12.1);公元前3000年的埃及文字和不迟于公元前1300年的中国文字,可能也是独
立出现的。从那以后,所有其他民族可能是通过借用和改造其他文字,或至少受到
现有书写系统的启发而发明了自己的文字。
我们研究得最详尽的独立发明的文字是历史上最古老的书写系统—苏美尔楔形文字
(图12.1)。在这种文字定形前的几千年中,新月沃地的一些农业村舍里的人用黏
土做成的各种简单形状的记号来计数,如记下羊的头数和谷物的数量。在公元3000
年前的最后几百年中,记账技术、格式和符号的发展迅速导致了第一个书写系统的
产生。这方面的一个技术革新是把平平的黏土刻写板作为一种方便的书写表面。开
始时是用尖器在黏土上刻划,后来这种尖器逐步让位于用芦苇秆做的尖笔,因为这
种笔能在黏土板上画出整齐美观的记号。书写格式的发展包括逐步采用了今天普遍
认为必不可少的一些惯例:应该把文字整整齐齐地安排在用直线画出来的行列中
(苏美尔人的文字同现代欧洲人的文字一样都是横排的);一行行文字读起来应该
始终顺着一个方向(苏美尔人同现代欧洲人一样都是从左到右的);以及在黏土板
上逐行阅读应该是由上而下,而不是相反。
文中提到的某些文字的所在地
6.克里特(A类和B类线形文字)
12.日本(假名)
16.切罗基
图12.1 中国和埃及旁边的问号表示这些地区的早期文字究竟是完全独立出现的,还
是受到其他地区更早出现的文字的刺激而发明的,还有些疑问。“其他”所指的文
字既非字母文字,亦非音节文字,它们可能是在更早的文字的影响下出现的。
但是,至关重要的改变是去解决对几乎所有书写系统来说都带根本性的问题:如何
去设计出人人同意的代表实际语言的显而易见的符号,而不仅仅是不顾发音的一些
概念或单词。这一解决办法的早期发展阶段,在苏美尔人以前的城市乌鲁克的废墟
上出土的几千块黏土板上得到了非同寻常的证明。乌鲁克位于幼发拉底河上,在现
今巴格达东南大约200英里处。最早的苏美人的文字符号是一些可以认出来的所指称
对象的图形(如鱼和鸟的图形)。当然,这些图形符号主要是由数字加上代表看得
见的对象的名词组成的;由此而产生的文本不过是没有语法成分的简短的速记式的
流水账。慢慢地,这些符号形式变得比较抽象起来,尤其是在尖头的书写工具被芦
苇秆做的尖笔代替之后。把旧的符号结合起来创造出新的符号,产生了新的意义:
例如,为了产生一个表示吃的意思的符号,就把代表头的符号和代表面包的符号结
合在一起。
最早的苏美尔文字是由不表音的语标构成的。就是说,它不是以苏美尔语言的特有
发音为基础的,它可以用完全不同的发音来表示任何其他语言中的同一个意思—正
如对4这个数字符号,说英语的、说俄语的、说芬兰语的和说印度尼西亚语的都有不
同的发音,分别念成four、chetwire(четыре)、neljä和empat。也许整个文字
史上最重要的一步是苏美尔人采用了语音符号,开始时是借助代表发音相同而又可
以画出来的名词的符号来书写抽象名词。例如,要为弓画出一个可以识别的图形是
容易的,但要为生命画出一个可以识别的图形就困难了,但这两者的发音在苏美尔
语里都是ti,因此一张弓的图形的意思或者是弓,或者是生命。解决由此而产生的
歧义是加上一个叫做义符的无声符号,以表示拟议中的对象所属的名词类别。语言
学家把这种决定性的创新称之为画谜原则,也是今天构成双关语的基础。
苏美尔人一旦偶然发现了这个语音原则,就着手把它不仅仅用来书写抽象名词,而
且还用在其他许多方面。他们把它用来书写构成语法词尾的音节或字母。例如,要
给英语中的常见音节-tion画出一幅图来可不那么容易,但我们却能为同音动词
shun(避开)画出一幅示意图来。用语音来表达的符号也被用来“拼写”较长的
词,成为一系列的画面,每一个画面描绘一个音节的发音。这就好像一个说英语的
人在写believe(相信)这个词时先画一只蜜蜂(bee)再在后面画一片树叶
(leaf)一样。语音符号也使造字的人能够用相同的图形符号来代表一组相关的词
(如tooth〔牙齿〕、speech〔说话〕和speaker〔说话者〕),但要解决歧义问
题,就得加上一个语音表达符号(如为two〔二〕、each〔每个〕和peak〔山峰〕
选择符号)。
因此,苏美尔文字最后成了3种符号的一种复杂的组合:语标,指称一个完整的词或
名字;语音符号,实际上被用来拼写音节、字母、语法成分或部分的词;和义符,
不发音,只用来解决歧义问题。尽管如此,苏美尔文字中的语言符号还远远没有达
到一种完备的音节表或字母表的标准。苏美尔语的有些音节没有任何书写符号;同
一个符号可能有不同的发音;同一个符号可能有各种不同的读法,可以读作一个
词、一个音节或一个字母。
除了苏美尔楔形文字外,人类历史上另一个独立发明文字的确然无疑的例子,来自
中美洲(可能是墨西哥南部)的印第安社会。有人认为,中美洲文字的出现与旧大
陆的文字没有关系,因为没有任何令人信服的证据可以证明在古挪威人之前新大陆
的社会就已同拥有文字的旧大陆的社会有了接触。而且,从形式来看,中美洲的书
写符号也完全不同于旧大陆的任何一种文字。已知的中美洲文字约有十几种,其中
全部或大部分显然有亲缘关系(例如,在它们的数字系统和历法系统方面),它们
大多数仍然只是部分得到破译。目前,中美洲保存下来的最早的文字,来自公元前
600年左右墨西哥南部的萨波特克地区,但迄今了解得最多的则是玛雅人居住的低地
地区的文字,那里已知最早的有文字记录的年代相当于公元292年。
巴比伦楔形文字的实例,该文字起源于苏美尔楔形文字。
尽管玛雅文字是独立发明出来并且具有与众不同的符号形式,但它的组成原则基本
上类似于苏美尔文字,也类似于受苏美尔文字启发的欧亚大陆西部其他一些书写系
统。同苏美尔文字一样,玛雅文字也利用语标和语言符号。代表抽象词的语标通常
是根据画谜原则而发明出来的。就是说,一个抽象的词可以用代表另一个词的符号
写出来,这个词发音相同,但具有一种不同的然而可以容易画出来的意思。同日本
的假名符号和迈锡尼时代希腊的B类线形文字音节表一样,玛雅文的语音符号多半是
由一个辅音和一个元音构成的音节符号(如ta,te,ti,to,tu)。同早期闪语字
母表中的字母一样,玛雅文的音节符号来自对所指称事物所画的图像,而对这个事
物的发音就是以那个音节开始(例如,玛雅文的音节符号“ne”像一个尾巴,而玛
雅文中表示尾巴的词就是neh)。
中美洲文字同欧亚大陆西部古代文字的所有这些相似之处,证明了人类创造力的根
本普遍性。虽然在全世界的语言中,苏美尔人的语言和中美洲的语言彼此并没有什
么特别的关系,但两者在把语言化为文字方面都提出了一些类似的基本问题。苏美
尔人在公元前3000年前首创的解决办法,又在公元前600年前隔着半个地球被早期
的中美洲印第安人重新创造出来。
埃及、中国和复活节岛的文字是可能的例外,留待以后讨论。世界上任何地方任何
时候发明出来的所有其他书写系统,似乎都是从一些书写系统派生出来的,这些书
写系统或是把苏美尔文字或早期中美洲文字加以修改后为己所用,或至少是受到它
们的启发而自行创造出来的。独立发明出来的文字何以如此之少,一个原因是发明
文字极其困难,这一点我们已经讨论过了。另一个原因是独立发明文字的其他机会
被苏美尔文字或早期中美洲文字以及它们的派生文字抢先得去了。
17世纪初印度次大陆拉贾斯坦或古吉拉特画派的一幅画。画上文字与其他大多数现
代印度文字一样,源自古印度的婆罗门文字。这种古印度文字可能是由于公元前7世
纪左右阿拉姆语字母的思想传播而产生的。印度文字吸收了阿拉姆语字母的原则,
但独立地发明了字母形式、字母顺序和对元音的处理,而没有采用蓝图复制的办
法。
我们知道,苏美尔文字的形成至少花去了几百年也许是几千年时间。我们还将看
到,文字形成的先决条件是由人类社会的几个特点组成的,正是这些特点决定了一
个社会是否会认为文字有用,以及这个社会是否能养活那些专职的文字记录者。除
了苏美尔人的社会和早期墨西哥人的社会外,其他许多人类社会—如古代印度的社
会、克里特岛的社会和埃塞俄比亚的社会—也有了这样的先决条件。然而,苏美尔
人和早期墨西哥人碰巧分别是旧大陆和新大陆最早有了这些先决条件的人。一旦苏
美尔人和早期墨西哥人发明出文字,他们的文字的细节和原则迅速传播到其他社
会,它们可以不必再用几百年甚或几千年的时间去进行造字的实验。因此,其他一
些独立的造字实验的可能性就被取消或中止了。
文字是通过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中的任意一种去传播的,这两种方法在整个技术史
和思想史中都可以找到先例。有人发明了一样东西并投入了使用。那么,你作为另
一个未来的使用者,既然知道别人已经建造了他们自己的原型并使其发生作用,你
又为何要为自己的使用而去设计相同的东西呢?
此类发明的传播形式有一系列形式。形式的一端是“蓝图复制”,就是对现有的一
幅详尽的蓝图进行复制或修改。另一端是“思想传播”,就是仅仅把基本思想接受
过来,然后必须去重新创造细节。知道这能够做到,就会激励你自己努力去干,但
你最终的具体解决办法可能像也可能不像第一个发明者的解决办法。
举一个最近的例子。历史学家们仍然在争论:蓝图复制或思想传播,到底哪一个对
俄国造成原子弹贡献更大。俄国制造原子弹的努力,是否决定性地依赖于由间谍窃
取后送到俄国去的已经造好的美国原子弹蓝图?或者这仅仅是美国原子弹在广岛爆
炸的启示终于使斯大林相信制造这样的炸弹是可能的,然后由俄国科学家重新创造
出用于一项独立的应急计划的原则,而很少从此前美国的努力中得到详尽的指导?
对于轮子、金字塔和火药的发展史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现在让我们考察一下蓝图复
制和思想传播是怎样帮助书写系统的传播的。
今天,一些专业语言学家用蓝图复制法为一些没有文字的语言设计书写系统。这种
根据特定需要设计的系统,大多数是把现有字母表拿来加以修改,虽然有些也设计
出了音节表。例如,一些身为传教士的语言学家,通过修改罗马字母为数以百计的
新几内亚和印第安语言设计文字。政府的语言学家不但为俄罗斯的许多部落语言设
计出经过修改的西里尔字母,而且也设计出经过修改的罗马字母,于1928年被土耳
其采用来书写土耳其语。
有时候,对于那些在遥远的过去依靠蓝图复制而设计出书写系统的人,我们也有所
了解。例如,西里尔字母(今天仍在俄国使用)是公元9世纪时向斯拉夫人传教的希
腊传教士圣西里尔通过改造希腊文和希伯来文字母而设计出来的。日耳曼语(包括
英语在内的语族)保存完好的最早文本是用乌尔斐拉斯主教创造的哥特文字母写
的。乌尔斐拉斯是一个传教士,于公元4世纪同西哥特人一起生活在今天的保加利
亚。同圣西里尔的发明一样,乌尔斐拉斯的字母表是从其他来源借用的字母的大杂
烩:有大约20个希腊字母,大约5个罗马字母,还有两个字母或是取自如尼文字母,
或是他自己创造的。更多的时候,对于那些发明著名的古代字母的人,我们则一无
所知。但仍有可能把新出现的古代字母同以前存在的字母加以比较,并从字母的形
式推断出是哪些现有的字母被用作模本。由于同样的原因,我们可以肯定,迈锡尼
时代希腊的B类线型音节文字是在公元前1400年左右从克里特岛的A类线形音节文字
改造而来的。
把一种语言的现有书写系统用作蓝图使之适应另一种语言,在几百次这样做的过程
中总会出现一些问题,因为没有两种语言的发音是完全相同的。原来的字母和符号
有些被舍弃了,如果在借出语言中的那些字母所代表的发音在借入语言中是不存在
的,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例如,芬兰语中没有其他欧洲语言用b、c、f、g、w、x和
z所代表的音,因此芬兰人就从他们的经过改造的罗马字母中舍弃了这些字母。还有
一个经常出现的相反问题,即设计出一些字母来代表为借入语言所有而为借出语言
所无的一些“新的”发音。这个问题以几种不同的方式获得了解决:如利用一个由
两个或两个以上字母构成的任意组合(如英语中的th代表在希腊语和如尼语中只用
一个字母代表的音);给一个现有的字母加上一个区别性的记号(如西班牙语字母
的腭化符号ñ,德语字母的变音符号ö,以及那些多出来的在波兰语和土耳其语字母
周围跳舞的记号);征用借入语言中用不着的字母(如现代捷克语把罗马字母C重新
起用来表示捷克语中的ts音);或者干脆创造出一个新的字母(就像我们中世纪的
祖先在创造j、u和w这些新字母时所做的那样)。
罗马字母本身就是长长的一系列蓝图复制的终端产品。在人类历史上,字母显然只
产生过一次:是在公元前第二个千年中从现代叙利亚到西奈半岛这个地区内说闪语
的人当中产生的。历史上的和现行的几百种字母,追本溯源全都来自闪语字母这个
老祖宗,有些(如爱尔兰的欧甘字母)是思想传播的结果,但大多数则是通过对字
母形式的实际复制和修改而产生的。
字母的这种演化可以追溯到埃及象形文字,这种文字包含代表埃及语24个辅音的全
套24个符号。埃及人没有采取(在我们看来)合乎逻辑的下一步,即抛弃他们所有
的语标、义符和代表双辅音和三辅音的符号,而只使用他们的辅音字母。然而,从
大约公元前1700年开始,一些精通埃及象形文字的闪米特人着手对这合乎逻辑的一
步进行试验。
规定符号只能用来代表单辅音,这是把字母同其他书写系统区别开来的3大改革中的
第一项改革。第二项改革是把字母按照一个固定的顺序排列并给它们起一个容易记
住的名称,从而帮助使用者来记住这些字母。我们英语字母的名称多半是没有意义
的单音节(“a”、“bee”、“cee”、“dee”,等等)。但闪语字母的名称在闪
语中是有意义的:它们都是代表人们所熟悉的事物的词(’aleph=牛,beth=房
子,gimel=骆驼,daleth=门,等等)。这些闪语词通过“截头表音法”同它们
所涉及的闪语辅音发生关系:就是说,代表该事物的词的第一个字母,也就是赋予
该事物以名称的那个字母(’a、b、g、d,等等)。此外,闪语字母的最早形式在
许多情况下似乎都是那些事物的图像。所有这些特点使闪语字母的形式、名称和排
列顺序容易记住。许多现代语言的字母,包括我们英语的字母,在3000多年后仍然
保留了原来的排列顺序,只是发生了一些小小的改变(就希腊语而言,甚至还保留
了字母原来的名称:alpha、beta、gamma、delta,等等)。读者们可能已经注意
到的一个小小的改变,是闪语和希腊语字母中的g变成了罗马语和英语字母中的c,
而罗马人又在现在的位置上创造出一个新的g。
导致现代语言的字母的第三项也是最后一项改革的,是规定了元音。在闪语字母的
早期,已经有人着手对书写元音的方法进行实验,或是另外加上一些小字母来表示
特定的元音,或是在辅音字母上加上点、线或钩。在公元前8世纪,希腊人成为用代
表辅音的那些字母来系统地表示全部元音的第一个民族。希腊人通过“征用”腓尼
基语字母中用来代表为希腊语所无的一些辅音的5个字母而得到他们的元音字母α-ε
-η-ι-ο。
文字演变的一条路线是对这些最早的闪语字母进行蓝图复制和逐步修改,从而发展
成早期的阿拉伯字母,再进而发展成现代的埃塞俄比亚语的字母。还有一条重要得
多的路线是经由用于波斯帝国官方文件的阿拉姆语字母,演变为现代的阿拉伯语、
希伯来语、印度语和东南亚语言的字母。但欧洲和美国读者最为熟悉的一条演变路
线到公元前8世纪初经由腓尼基人到达希腊人,在同一世纪内又从希腊人到达伊特鲁
斯坎人,又过了一个世纪到达罗马人,罗马人的字母稍经修改就成了英文字母。由
于精确和简洁相结合的这种潜在优点,字母如今已在现代世界的大部分地区得到采
用。
虽然蓝图的复制和修改是传播技术的最直接的选择,但有时候这种选择不一定能够
得到。蓝图可能被隐藏起来,而且不是深于此道的人对蓝图也不一定能够读懂。对
于在远处某个地方发明了某个东西,人们可能有所耳闻,但详细情况则可能无从知
晓。也许所知道的只是这样的基本思想:某人以某种方法成功地取得了某种最后的
成果。然而,知道了这一点,可能就是通过思想传播去启发别人设计他们自己的取
得此种成果的途径。
文字史上的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是:1820年左右阿肯色州的一个名叫塞阔雅的印第
安人为了书写切罗基语而发明了音节文字。塞阔雅注意到,白人在纸上做记号,并
且用这些记号来记录和复述长篇讲话,能得到很大方便。然而,这些记号的复杂作
用对他来说仍是一个谜,因为(同1820年前的大多数切罗基人一样)塞阔雅是个文
盲,对英语既不会说,也不会读。因为塞阔雅是个铁匠,他开始时发明了一种记账
法帮助他记录顾客的欠账。他给每一个顾客画一幅画;然后他又画了一些大小不一
的圆圈和线条来表示所欠钱款的数量。
1810年左右,塞阔雅决定去为切罗基语设计一种书写系统。他又一次开始画图,但
由于画图太复杂,在艺术上要求太高,就放弃了。接下去他为每一个词发明一些单
独的符号,但在他创造了几千个符号而仍然不够用时,他又觉得不满意了。
最后,塞阔雅认识到,词是由一些不同的声音组成的,这些声音在许多不同的词里
反复出现—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音节。他开始时设计出200个音节符号,又逐步减少到
85个,大多数符号代表一个辅音和一个元音的组合。
一位小学老师给了塞阔雅一本英语单词拼写课本,他于是就用这本书来练习抄写字
母,这些字母也就成了他的符号的一个来源。他的切罗基语音节符号大约有二十几
个直接取自英语字母,当然意义完全改变了,因为塞阔雅并不知道它们在英语中的
含意。例如,他挑出D、R、b和h这些符号来分别代表切罗基语的音节a、e、si和
ni,而数字4这个符号则被借用来代表音节se。他把一些英语字母加以改变从而创造
出其他一些符号,例如他设计出符号
、
和
来分别代表音节yu、sa和na。还有一些符号则完全是他自己的创造,如分别代表
ho、li和nu的
、
和
。塞阔雅的音节文字得到专业语言学家的普遍赞赏,因为它非常切合切罗基语的发
音,同时学起来也很容易。在很短时间内,切罗基人几乎100%地学会了这种音节文
字,他们买来了印刷机,把塞阔雅的符号铸成铅字,并开始印起书报来。
塞阔雅发明的代表切罗基语音节的一组符号
切罗基文字始终是关于思想传播产生文字的得到最充分证明的例子之一。我们知
道,塞阔雅得到了纸和其他书写材料,得到了关于书写系统的思想、利用不同符号
的思想,并得到了几十种记号形式。然而,由于他对英语既不能读,也不能写,所
以他不能从周围现有的各种文字中得到关于造字的细节,甚至也得不到关于造字的
原则。虽然他周围语言的字母都是他所不了解的,但他却在不知道3500年前克里特
岛已经创造出另一种音节文字的情况下独立地重新创造出一种音节文字。
塞阔雅的例子也可被用作说明思想传播如何可能导致古代许多书写系统的样本的产
生。公元1446年朝鲜李朝国王世宗为朝鲜语设计的谚文字母,显然受到了中国方块
字的启发,同时也受到了蒙古和西藏佛教经文的字母表音原则的启发。然而,世宗
国王创造了谚文字母的形式和他的字母的几个独一无二的特点,包括用音节把字母
组成方块,用相关的字母形状来代表相关的元音或辅音,以及用描写嘴唇和舌头位
置的辅音字母的特有形状来发那个辅音。从公元4世纪左右起在爱尔兰和说凯尔特语
的不列颠部分地区使用的欧甘字母,同样采用了字母表音原则(此时已有现成的欧
洲字母可以采用),但也发明了独一无二的字母形式,而这种形式显然是以手势语
的五指法为基础的。
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把谚文字母和欧甘字母的出现归之于思想的传播,而不是闭门造
车式的独立创造,因为我们知道这两个社会与拥有文字的社会保持着密切的交往,
同时也因为灵感得益于哪些外国文字也显而易见。相比之下,我们也可以有把握地
把苏美尔的楔形文字和中美洲的最早文字归之于独立创造,因为在它们首次出现
时,在它们各自所在的半球范围内,不存在任何可以给它们以启发的其他文字。仍
然可以争论的是复活节岛、中国和埃及的文字起源问题。
生活在太平洋中复活节岛上的波利尼西亚人有一种独特的文字,这种文字保存完好
的最早样本只可追溯到公元1851年左右,也就是在欧洲人于1722年到达该岛之后很
久。也许,在欧洲人到达之前,文字就已在复活节岛独立出现了,虽然没有任何样
本保存下来。但是,最直截了当的解释就是不妨对一些事实信以为真,假定1770年
一支西班牙探险队向复活节岛居民递交了书面的并吞声明,正是看了这个声明才促
使岛上居民去发明一种文字。
至于中国文字,最早有实物证明的是在公元前1300年左右,但也可能还有更早的。
中国文字也具有为本地所独有的符号和某些组合原则,所以大多数学者认为,它也
是独立发展起来的。文字于公元前3000年在中国早期城市中心以西4000英里的苏美
尔发展起来,并在不迟于公元前2200年时在这些城市中心以西2600英里的印度河河
谷出现,但在印度河河谷和中国之间的整个地区没有听说过存在早期的书写系统。
因此,没有证据可以说明中国最早的文字发明者已经知道了其他任何可以给他们以
启发的书写系统。
显示与众不同的谚文书写系统的朝鲜文原文(诗:《山丘上的花》,金素月著)。
每一个方块代表一个音节,而方块内的每一个组成符号代表一个字母。
在所有古代书写系统中最有名的埃及象形文字,通常也被认为是独立创造的产物,
但如认为埃及文字和中国文字不同是思想传播的结果,这种解释似乎更为合理。象
形文字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以几乎完全成熟的形式相当突然地出现。埃及在苏美尔
西面仅仅800英里,埃及和苏美尔也一直有贸易往来。使我感到可疑的是,竟然没有
关于象形文字逐步发展的任何证据流传下来,尽管埃及的干燥气候可能会有利于保
存更早的文字实验成果,尽管苏美尔同样干燥的气候至少在公元前3000年前的几个
世纪中已经产生了关于苏美尔楔形文字发展的丰富证据。同样可疑的是,在苏美尔
文字和埃及文字出现之后,又在伊朗、克里特和土耳其出现了其他几种显然独立设
计出来的书写系统(分别为所谓原始埃兰语文字、克里特形象文字和赫梯象形文
字)。虽然这些书写系统的每一种所使用的一套特殊的符号,都不是从埃及或苏美
尔借用的,但发明这些书写系统的民族几乎是不可能不知道他们邻近的贸易伙伴的
文字的。
中国文字举例:吴历于1679年所书手卷
如果人类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生存了几百万年之后,所有这些地中海和近东社会在
彼此相距不过几百年的时间内,碰巧竟各自独立地偶然想到发明文字这个主意,这
可能是一个非同一般的巧合。因此,在我看来,一个可能的解释就是思想传播,就
像塞阔雅的情形一样。这就是说,埃及人和其他民族可能已从苏美尔人那里了解到
发明文字的思想,可能还了解到某些造字原则,然后又为自己发明了另外一些原则
和全部字母的特有形式。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本章开始时的那个主要问题:为什么文字在某些社会出现并向
某些社会传播,但不向其他许多社会传播?我们讨论的方便的起始点是早期书写系
统的有限容量、有限用途和有限使用者。
早期文字不完整、不明确或复杂难懂,或三者都有。例如,最早的苏美尔楔形文字
还不能连缀成文,而只是一种电报式的简略表达方式,它的词汇只限于一些名字、
数字、测量单位、代表数过的物件的词以及几个形容词。这情形就好像一个现代的
美国法院书记员由于英语里没有必要的词和语法,无法写出“我们命令约翰把欠政
府的27头肥羊交来”这样的话,而只能写成“约翰27头肥羊”。后来,苏美尔楔形
文字能够写出散文来,但也显得杂乱无章,正如我曾经描绘过的那样,是语标、音
符和总数多达几百个不同符号的不发音的义符的大杂烩。迈锡尼时代的希腊的B类线
形文字至少要简单一些,因为它根据的是一种大约有90个符号和语标的音节文字。
和这个优点相比,B类线形文字的缺点就是很不明确。它把词尾的辅音全都省略,并
用同一个符号来代表几个相关的辅音(例如,一个符号代表l和r,另一个符号代表
p、b和ph,另有一个符号代表g、k和kh)。我们知道,如果土生土长的日本人连l
和r都分不清楚就去讲英语,那会使我们感到多么莫名其妙:请想象一下,如果我们
的字母把我刚才提到的其他一些辅音也同样类同起来,那会造成什么样的混乱。这
就好像我们把“rap”、“lap”、“lab”和“laugh”这些词拼写成一个词一样。
埃及象形文字举例:安提优—尼王妃葬礼用纸草卷轴。
一个相关的限制是很少有人学会书写这些早期的文字。只有国王或寺庙雇用的专职
文字记录者,才掌握关于文字的知识。例如,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除了宫廷官员中
很少几个骨干分子外,在迈锡尼时代的希腊人中还有谁使用或了解B类线形文字。由
于B类线形文字的各个抄写员可以根据他们留在保存下来的文件上的笔迹区别开来,
我们可以说,克诺索斯和派洛斯宫殿保存下来的用B类线形文字抄写的文件分别出自
仅仅75个和40个文字记录者之手。
对这些简略、笨拙、不明确的早期文字的使用,同它们的使用者的人数一样都受到
了限制。任何人如果希望去发现公元前3000年苏美尔人的思想和感情,是注定要失
望的。最早的苏美尔文文本只是宫廷和寺庙官员所记的一些毫无感情的账目。在已
知最早的乌鲁克城苏美尔档案中,大约90%的刻写板上都是神职人员记下的采购货
物、工人配给和农产品分配等事项。只是到了后来,随着苏美人从语标文字逐步过
渡到语音文字,他们才开始写作记叙体散文,如宣传资料和神话。
迈锡尼时代的希腊人甚至没有达到写作宣传资料和神话的阶段。在克诺索斯宫殿出
土的全部B类线形文字刻写板中,有三分之一是关于绵羊和羊毛的账目,而在派洛斯
宫殿发现的极大部分文字记录的都是亚麻。B类线形文字本来就不明确,所以始终只
用来在宫廷中记账,由于有上下文和选词限制的关系,解读起来是很清楚的。关于
这种文字用于文学创作,则无迹可寻。《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不识字的行吟
诗人为不识字的听众创作而传播开来的,直到几百年后才随着希腊字母的发展而见
诸文字。
同样的使用限制也是早期埃及、中美洲和中国文字的特点。早期的埃及象形文字记
录了宗教和国家的宣传材料以及官员们的账目。保存完好的玛雅文字也同样专门用
于宣传、记录国王的生辰、登基和战争胜利以及祭司的天象观测结果。现存最早的
商代晚期的中国文字被用来为朝廷大事占卜吉凶,卜辞就刻写在所谓甲骨上。一个
商代文字的样本是:“国王在识读裂纹〔骨头经火灼而产生的裂纹〕的意思后
说:‘如果这孩子是在庚日出生的,那将非常吉利。’”
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我们不禁要问:既然早期的书写系统是那样的不明确,使得
文字的功能大受限制,只能为少数文字记录者所掌握,那么拥有这些文字的社会为
什么竟会容忍这种情况?但提出这个问题正好说明了在普及文字方面古人的观点和
我们自己的期望之间的差距。早期文字在使用方面所受到的限制乃是蓄意造成的,
这种情况对发明不那么含糊的书写系统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抑制作用。古代苏美尔的
国王和祭司们希望文字由专职的文字记录者用来记录应完税缴纳的羊的头数,而不
是由平民大众用来写诗和图谋不轨的。正如人类学家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所说的
那样,古代文字的主要功能是“方便对别人的奴役”。非专职人员个人使用文字只
是很久以后的事,因为那时书写系统变得比较简单同时也更富于表现力。
例如,随着公元前1200年左右迈锡尼时代希腊文明的衰落,B类线形文字不见了,希
腊重新回到了没有文字的时代。当文字在公元前8世纪终于又回到希腊时,这种新的
希腊文字、它的使用者和它的用途已十分不同。这种文字不再是一种夹杂语标的含
义不明的音节文字,而是一种借用腓尼基人的辅音字母再加上希腊人自己发明的元
音而得到改进的字母文字。希腊的字母文字代替了那些只有文字记录者看得懂、只
在宫中阅读的记录绵羊头数的账目,从问世那一刻起就成了可以在私人家中阅读的
诗歌和幽默的传播媒介。例如,希腊字母文字最早保存下来的例子,是刻在大约公
元前740年的一只雅典酒罐上的一行宣布跳舞比赛的诗句:“舞姿最曼妙者将奖以此
瓶。”第二个例子是刻在一只酒杯上的三行扬抑抑格6步韵诗句:“我是内斯特的酒
杯,盛满了玉液琼浆。谁只要飞快地喝上一口,头戴花冠的阿佛洛狄特会使他的爱
欲在心中激荡。”现存最早的伊特鲁里亚和罗马字母的例子,也是酒杯和酒罐上的
铭文。只是到了后来,字母的这种容易掌握的个人交际媒介,才被用于公共或官方
目的。因此,字母文字使用的发展顺序,同较早的语标文字和音节文字使用的发展
顺序正好颠倒过来。
早期文字在使用和使用者方面的限制表明,为什么文字在人类进化中出现得如此之
晚。所有可能的对文字的独立发明(在苏美尔、墨西哥、中国和埃及),和所有早
期的对这些发明出来的书写系统(如克里特岛、伊朗、土耳其、印度河河谷和玛雅
地区的书写系统)的采用,都涉及社会等级分明、具有复杂而集中统一的政治机构
的社会,这种社会与粮食生产的必然联系,我们将留在下一章探讨。早期的文字是
为这些政治机构的需要服务的(如记录的保存和对王室的宣传),而使用文字的人
是由生产粮食的农民所种植的多余粮食养活的专职官员。狩猎采集社会没有发明出
文字,甚至也没有采用过任何文字,因为它们既没有需要使用早期文字的机构,也
没有生产为养活文字专家所必需的剩余粮食的社会机制和农业机制。
因此,粮食生产和采用粮食后几千年的社会进化,对于文字的演进同对于引起人类
流行疾病的病菌的演化是同样必不可少的。文字只在新月沃地、墨西哥、可能还有
中国独立出现,完全是因为这几个地方是粮食生产在它们各自的半球范围内出现的
最早地区。一旦文字在这几个社会发明出来,它接着就通过贸易、征服和宗教向具
有同样经济结构和政治组织的社会传播。
虽然粮食生产就是这样地成为文字演变或早期文字采用的必要条件,但还不是充分
的条件。在本章开始时,我曾提到,有些粮食生产的社会虽然已有复杂的政治组
织,但在现代之前并未能发明或借用文字。我们现代人习惯于把文字看作是一个复
杂社会必不可少的东西,所以这些例子一开始就使我们感到迷惑不解,这些例子还
包括到公元1520年止的世界上最大的帝国之一—南美的印加帝国。这些例子还包括
汤加的海洋原始帝国、18世纪晚些时候出现的夏威夷王国、赤道非洲和撒哈拉沙漠
以南西非地区在伊斯兰教来到前的各个国家和酋长管辖地,以及密西西比河及其支
流一带北美最大的印第安人社会。尽管所有这些社会也具有有文字社会的那些必备
条件,但为什么它们却未能获得文字呢?
这里,我们必须提醒一下自己,大多数有文字的社会之所以获得文字,或是通过向
邻近的社会借用,或是由于受到它们的启发而发明出文字,而不是靠自己独立创造
出来的。我刚才提到的那些没有文字的社会在粮食生产方面比苏美尔、墨西哥和中
国起步晚。(这种说法唯一难以确定的是印加帝国的最后领地墨西哥和安第斯山脉
地区粮食生产开始的有关年代问题。)如果假以时日,这些没有文字的社会也可能
最后靠自己的力量发明出文字来。如果它们离苏美尔、墨西哥和中国更近一些,它
们也会从这些中心得到文字或关于文字的思想,就像印度、玛雅和其他大多数有文
字的社会一样。但它们距离那些最早的文字中心太远了,所以没有能在现代之前获
得文字。
这种孤立状态的重要作用对夏威夷和汤加是极其明显的,这两个地方同最近的有文
字的社会隔着重洋,相距至少有4000英里之遥。另一些社会则证明了这样一个重要
的观点:乌鸦飞过的距离不是人类衡量孤立状态的一种恰当的尺度。安第斯山脉、
西非的一些王国和密西西比河口与墨西哥、北非和墨西哥的有文字社会的距离,分
别只有大约1200英里、1500英里和700英里。这些距离大大小于字母在其发明后的
2000年中从发源地沿地中海东岸到达爱尔兰、埃塞俄比亚和东南亚所传播的距离。
但人类前进的脚步却由于乌鸦能够飞越的生态障碍和水域阻隔而慢了下来。北非国
家(有文字)和西非国家(没有文字)中间隔着不适于农业和城市的撒哈拉沙漠。
墨西哥北部的沙漠同样把墨西哥南部的城市中心和密西西比河河谷的酋长管辖地分
隔开来。墨西哥南部与安第斯山脉地区的交通需要靠海上航行,或经由狭窄的、森
林覆盖的、从未城市化的达里安地峡的一连串陆路联系。因此,安第斯山脉地区、
西非和密西西比河河谷实际上就同有文字的社会隔离了开来。
这并不是说,那些没有文字的社会就是完全与世隔绝的。西非最后接受了撒哈拉沙
漠另一边的新月沃地的家畜,后来又接受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包括阿拉伯文字。玉
米从墨西哥传播到安第斯山脉地区,又比较缓慢地从墨西哥传播到密西西比河河
谷。但我们在第十章已经看到,非洲和美洲内的南北轴线和生态障碍阻滞了作物和
家畜的传播。文字史引人注目地表明了类似的情况:地理和生态条件影响了人类发
明的传播。
第十三章 需要之母
1908年7月3日,一些考古学家在克里特岛上对菲斯托斯的古代弥诺斯文化时期的宫
殿进行发掘,无意中发现了技术史上最引人注目的物品之一。它乍看之下似乎貌不
惊人,只是一个小小的、扁平的、没有彩绘的圆盘,由黏土烘制而成,直径为6.5英
寸。再仔细观察一下,就发现这个圆盘的每一面都布满了文字,文字落在一条曲线
上,而曲线则以顺时钟方向从圆盘边缘呈螺旋形通向圆盘中央,一共有5圈。总共
241个字母符号由刻出来的垂直线整齐地分成若干组,每组包含几个不同的符号,可
能就是这些符号构成了词。作者必定仔细地设计和制作了这个圆盘,这样就可以从
圆盘的边缘写起,沿螺旋线写满全部可以利用的空间,又恰在到达圆盘中央时用足
空间。(见下图)。
自出土以来,这个圆盘一直成为文字史家的一个不解之谜。不同符号的数目(45
个)表明这是一种音节文字,而不是字母文字,但它仍没有得到解释,而且符号的
形式也不同于其他任何已知的书写系统的符号形式。在它发现后的89年中,这种奇
怪文字连零星碎片也没有再出现过。因此,它究竟是代表了克里特岛的一种本地文
字,还是从外地进入克里特岛的舶来品,这仍然不得而知。
对技术史家来说,这个菲斯托斯圆盘甚至更加令人困惑;它的年代估计为公元前
1700年,这使它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印刷文件。圆盘上的符号不像克里特岛后来的A类
线形文字和B类线形文字所有的文本那样是用手刻写的,而是用带有凸起铅字似的符
号的印章在柔软的黏土上压印出来的(黏土随后被烘干硬化)。这位印工显然有一
套至少45个印章,一个印章印出圆盘上的一个符号。制作这些印章必然要花费大量
的劳动,而它们肯定不是仅仅为了印这一个文件而被制造出来的。使用这些印章的
人大概有许多东西要写。有了这些印章,印章的主人就可以迅速得多、整齐得多地
去进行复制,这是他或她在每一个地方写出每一个文字的复杂符号所无法比拟的。
菲斯托斯双面圆盘的一面
菲斯托斯圆盘开启了人类印刷业的后续努力。因为印刷也同样使用字模或印板,但
却是直接沾墨水印在纸上,而不是不沾墨水印在黏土上。然而,这些接下去的尝试
直到2500年后才在中国出现,在3100年后在中世纪的欧洲出现。圆盘的这种早熟的
技术,为什么没有在古代地中海的克里特岛或其他地方得到广泛的采用?为什么它
的印刷方法是在公元前1700年左右在克里特岛发明出来,而不是在其他某个时间在
美索不达米亚、墨西哥或其他任何一个古代文字中心发明出来?为什么接着又花了
几千年时间才又加上用墨水和压印机这个主意从而得到了印刷机?这个圆盘就是这
样地成了对历史学家的咄咄逼人的挑战。如果发明创造都像这个圆盘似乎表明的那
样独特而难以捉摸,那么想要对技术史进行概括的努力可能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
的。
表现为武器和运输工具的技术,提供了某些民族用来扩张自己领域和征服其他民族
的直接手段。这就使技术成了历史最广泛模式的主要成因。但是,为什么是欧亚大
陆人而不是印第安人或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人发明了火器、远洋船只和钢铁设
备?这种差异扩大到了从印刷机到玻璃和蒸汽机的其他大多数技术进步。为什么所
有这些发明创造都是欧亚大陆人的?虽然世界上一些蕴藏最丰富的铜矿和铁矿分别
在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但为什么所有新几内亚人和澳大利亚土著在公元1800年还
在使用几千年前就已在欧亚大陆、非洲大部分地区被抛弃了的那种石器?所有这些
事实说明,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外行人想当然地认为,欧亚大陆人在创造性和智力方
面要比其他民族高出一筹。
另一方面,如果在人类神经生物学方面没有任何此种差异可以说明各大陆在技术发
展方面的差异,那么用什么来说明呢?另外一种观点是以发明创造的英雄理论为基
础的。技术进步似乎特别多地依靠少数十分稀有的天才如约翰内斯·谷登堡、詹姆士·
瓦特、托马斯·爱迪生和莱特兄弟。他们或是欧洲人,或是移居美国的欧洲人的后
代。阿基米德和古代的其他一些稀有天才也是欧洲人。这样的天才会不会也生在塔
斯马尼亚岛或纳米比亚呢?难道技术史仅仅决定于几个发明家的出生地这些偶然因
素吗?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不是个人的创造性问题,而是整个社会对新事物的接受性问
题。有些社会无可救药地保守、内向、敌视变革。许多西方人都会有这种印象,他
们本来想要帮助第三世界人民,最后却落得灰心丧气。第三世界的人作为个人似乎
绝对聪明;问题似乎在他们的社会。否则又怎样来解释澳大利亚东北部的土著为什
么没有采用弓箭?而他们见过与他们进行贸易的托雷斯海峡的岛上居民在使用弓
箭。也许整个大陆的所有社会都不接受新事物,并由此说明那里的技术发展速度缓
慢?在本章中,我们最终将要涉及本书的一个中心问题:为什么在不同的大陆上技
术以不同的速度演进的问题。
我们讨论的起始点是“需要乃发明之母”这个格言所表达的普遍观点。就是说,发
明的出现可能是由于社会有一种未得到满足的需要:人们普遍承认,某种技术是不
能令人满意的,或是作用有限的。想要做发明家的人为金钱和名誉的前景所驱使,
察觉到了这种需要,并努力去予以满足。某个发明家最后想出了一个比现有的不能
令人满意的技术高明的解决办法。如果这个解决办法符合社会的价值观,与其他技
术也能协调,社会就会予以采纳。
相当多的发明都符合需要乃发明之母这个常识性的观点。1942年,当第二次世界大
战仍在进行时,美国政府制定了曼哈顿计划,其显而易见的目的就是抢在纳粹之前
发明出为制造原子弹所需要的技术。3年后,这个计划成功了,共花去20亿美元(相
当于今天的200多亿美元)。其他的例子有,1794年伊莱·惠特尼发明了轧棉机,来
代替把美国南部种植的棉花的棉绒剥离下来的繁重的手工劳动,还有1769年詹姆士·
瓦特发明了蒸汽机来解决从英国煤矿里抽水的问题。
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例子,使我们误以为其他的重大发明也是为了满足觉察到的需
要。事实上,许多发明或大多数发明都是一些被好奇心驱使的人或喜欢动手修修补
补的人搞出来的,当初并不存在对他们所想到的产品的任何需要。一旦发明了一种
装置,发明者就得为它找到应用的地方。只有在它被使用了相当一段时间以后,消
费者才会感到他们“需要”它。还有一些装置本来是只为一个目的而发明出来的,
最后却为其他一些意料之外的目的找到了它们的大多数用途。寻求使用的这些发明
包括现代大多数重大的技术突破,从飞机和汽车到内燃机和电灯泡再到留声机和晶
体管,应有尽有。了解到这一点,也许会令人感到吃惊。因此,发明常常是需要之
母,而不是相反。
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托马斯·爱迪生的留声机的发明史。留声机是现代最伟大的发明
家的最具独创性的发明。爱迪生于1877年创造出了他的第一架留声机时,发表了一
篇文章,提出他的发明可以有10种用途。它们包括保存垂死的人的遗言,录下书的
内容让盲人来听,为时钟报时以及教授拼写。音乐复制在他列举的用途中并不占有
很高的优先地位。几年后,爱迪生对他的助手说,他的发明没有任何商业价值。又
过了不到几年,他改变了主意,做起销售留声机的生意来—但作为办公室口述记录
机使用。当其他一些企业家把留声改装成播放流行音乐的投币自动唱机时,爱迪生
反对这种糟蹋他的发明的做法,因为那显然贬低了他的发明在办公室里的正经用
途。只是在过了大约20年之后,爱迪生才勉勉强强地承认他的留声机的主要用途是
录放音乐。
机动车是另一个在今天看来用途似乎显而易见的发明。然而,它不是为满足任何需
求而发明出来的。当尼古劳斯·奥托于1866年造出了他的第一台燃气发动机时,马在
满足人们陆上运输需要方面已经有了将近6000年的历史,在最近的几十年里又日益
得到蒸汽动力铁路的补充。在获得马匹方面不存在任何危机,人们对于铁路也没有
任何不满。
由于奥托的发动机力量小、笨重和高达7英尺,所以它并不比马匹更为可取。直到
1885年,发动机的改进使戈特利布·戴姆勒得以在一辆自行车上安装了一台发动机从
而制造了第一辆摩托车;他一直等到1896年才制造了第一辆卡车。
1905年,机动车仍是有钱人的昂贵而不可靠的玩物。公众对马匹和铁路的满意程度
始终很高,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军方认定它的确需要卡车。战后卡车制造商和军
队进行了大量游说,使公众相信他们对机动车辆的需要,从而使卡车得以在工业化
国家开始取代马车。甚至在美国的最大城市里,这种改变也花了50年时间。
发明家们常常不得不在没有公众需求的情况下长期坚持他们的修修补补的工作,因
为他们的早期样机性能太差,派不了用场。最早的照相机、打字机和电视机同奥托
的7英尺高的内燃发动机一样使人不敢领教。这就使发明者难以预知他们发明的可怕
的原型最终是否可以得到使用,从而是否应该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费用来对它进行开
发。美国每年要颁发大约7万份专利证书,但只有少数专利最后达到商业性生产阶
段。有一项大发明最终得到使用,就会有不计其数的其他发明得不到使用。甚至有
些发明当初本来是为了满足特定的需要而设计的,后来可能在满足意外需要方面证
明是更有价值的。虽然詹姆士·瓦特设计他的蒸汽机是为了从煤矿里抽水,但它很快
就为棉纺厂提供动力,接着又(以大得多的利润)推动着机车和轮船前进。
因此,被用作我们讨论的起始点的关于发明的常识性观点,把发明的通常作用和需
要弄颠倒了。它也夸大了诸如瓦特和爱迪生之类稀有天才的重要性。所谓“发明的
英雄理论”之所以得到专利法的鼓励,是因为申请一项专利必须证明所提交的发明
具有新意。发明者出于财政的动机而贬低或忽视前人的成果。从专利法律师观点
看,最佳的发明就是全无先例的发明,就像雅典娜整个地从宙斯的前额跳出来一
样。
实际上,即使对那些最著名的而且显然具有决定意义的现代发明来说,就是“某人
发明某物”这种不加掩饰的说法背后有着被忽视了的先例的影子。例如,我们经常
听到人们说,“詹姆斯·瓦特于1769年发明了蒸汽机”,据说他是由于看到蒸汽从水
壶嘴冒出来而受到了启发。这个故事实在太妙了,但可惜的是,瓦特打算制造自己
的蒸汽机的想法,实际上是在他修理托马斯·纽科曼的一台原型蒸汽机时产生的。这
种蒸汽机纽科曼在57年前就已发明出来了,到瓦特修理时,英格兰已经制造出100多
台。而纽科曼的蒸汽机又是在英国人托马斯·萨弗里于1698年获得专利权之后才有
的,但在萨弗里获得专利权之前,法国人丹尼·帕庞已于1680年左右设计出这种蒸汽
机(但没有制造),而帕庞的设计思想则来自他的前人荷兰科学家克里斯蒂安·惠更
斯和其他人。所有这些并不是要否认瓦特大大改进了纽科曼的蒸汽机(把一个独立
的蒸汽冷凝器同一个往复式汽缸合并在一起),就像纽科曼曾经大大改进了萨弗里
的蒸汽机一样。
对所有有足够文件证明的现代发明都可以讲出类似的发展史。习惯上认为有发明才
能的英雄仿效以前的一些发明者,而这些发明者也具有同样的目标,并已作出了一
些设计、造出了一些工作样机或(就像纽科曼的蒸汽机一样)可以成功地投入商业
使用的样机。爱迪生的1879年10月21日夜间著名的白炽灯泡的“发明”,只是对从
1841年到1878年的其他发明者获得专利权的其他许多白炽灯泡的改进。同样,在莱
特兄弟的载人飞机之前已有了奥托·利林塔尔的载人无动力滑翔机和塞缪尔·兰利的不
载人动力飞机;在塞缪尔·莫尔斯的电报机之前已有了约瑟夫·亨利、威廉·库克和查尔
斯·惠斯通的电报机了;而伊莱·惠特尼的短绒(内陆)棉轧棉机不过是几千年来长绒
(海岛)棉轧棉机的应用范围的扩大罢了。所有这些并不是要否认瓦特、爱迪生、
莱特兄弟、莫尔斯和惠特尼作出了巨大的改进,因而增加了或开创了商业成功的机
会。如果没有那位公认的发明者的贡献,发明物最后采用的形式可能已有所不同
了。但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是:如果某些天才发明家不是在某个时候出生在某个地
方,世界史的广泛模式会不会因此而产生重大的变化。答案很清楚:从来就没有这
样的人。所有公认的著名发明家都有一些有本领的前人和后人,而且他们是在社会
有可能使用他们的成果的时候对原来的发明作出改进的。我们将会看到,对用于菲
斯托斯圆盘的印章作出改进的那位英雄的悲剧在于,他或她发明了当时社会不能予
以大规模利用的东西。
到目前为止,我所举的这些例子都来自现代技术,因为现代技术发展史是众所周知
的。我的两个主要结论是:技术的发展是长期积累的,而不是靠孤立的英雄行为;
技术在发明出来后大部分都得到了使用,而不是发明出来去满足某种预见到的需
要。如果把这两个结论用于没有文件证明的古代技术发展史,那就更加有说服力得
多。当冰期的狩猎采集族群注意到他们的炉膛里焚烧过的沙子和石灰岩的残留物
时,他们不可能预见到这种长期的偶然积累起来的发现会导致最早的罗马的玻璃窗
(公元元年左右),而这种积累过程则是从最早的表面有半透明薄涂层的物品(公
元前4000年左右),到最早的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独立的类似玻璃的物品(公元
前2500年左右),再到最早的玻璃器皿(公元前1500年左右)。
对于那些已知最早的表面半透明薄涂层本身是怎么搞出来的,我们则一无所知。不
过,通过观察今天在技术上“原始的”族群,如我与之一起工作的那些新几内亚
人,我们可以推知史前的发明方法。我已经提起过他们认识几百种当地的植物和动
物,知道每一种是否可以食用、它的药用价值和其他用途。新几内亚人同样还把他
们周围的几十种石头讲给我听,告诉我每一种的硬度、颜色、在遭到敲打或削凿时
的情况以及各种用途。所有这方面的知识都是通过观察和反复试验而获得的。每当
我带领新几内亚人到远离他们家乡的地方工作时,我都看到了这种“发明”过程在
进行。他们不断地在森林里捡起一些不熟悉的东西,拿在手中摆弄,偶尔发现有用
就带回家去。当我放弃了营地,当地人跑来在丢弃物中寻找有用的东西时,我看到
了同样的过程。他们把玩我丢弃的东西,设法弄清楚它们在新几内亚社会里是否有
用。丢弃的马口铁罐的用途是容易确定的:它们最后被当作容器重新使用。其他东
西则经过试验,用于完全不同于当初制造时的目的。把那支黄色的2号铅笔插进穿孔
的耳垂和鼻隔做装饰品,看上去会不会很漂亮?那块碎玻璃是否很锋利,很结实,
可以当刀来使用?我发现了!
古人能够利用的原料都是自然材料,如石头、木头、骨头、兽皮、纤维、黏土、沙
子、灰岩和矿物,各种各样,数量众多。人们根据这些材料逐步学会了把某些种类
的石头、木头和骨头制成工具;把某些黏土制成陶器和砖;把沙子、灰岩和其
他“污物”混合在一起制成玻璃;对现有的纯粹的软金属如铜和金进行加工,后来
又从矿石里提炼金属,最后又对硬金属如青铜和铁进行加工。
有关反复试验的发展过程的一个很好的例子,是从原料产生火药和汽油。可以燃烧
的自然产物必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如富含树脂的圆木在营火中爆燃。到公元前
2000年,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的人通过加热天然沥青提炼出大量的石油。古希腊人
发现,石油和沥青、树脂、硫磺、生石灰的各种混合物,可以用作由弩炮、弓箭、
火焰炸弹和船只来发射的火攻武器。中世纪伊斯兰教的炼金术士为生产酒精和香水
而发明的蒸馏技术,也使他们把石油蒸馏成馏分,其中有些证明是威力甚至更加强
大的燃烧剂。用手榴弹、火箭和爆炸装置来发射的这些燃烧剂,在伊斯兰教最后打
败十字军的战争中起了关键的作用。在这之前,中国人也已观察到硫磺、木炭和硝
石的一种特殊混合物的爆炸力特别强,这种混合物就叫做火药。公元1100年左右,
伊斯兰教的一篇化学论文介绍了火药的7种配方,而公元1280年的一篇论文则提到了
70多种适用于不同目的的配方(一种适用于火箭,另一种适用于大炮)。
至于中世纪以后的石油蒸馏,19世纪的化学家们发现中间馏分油可以用作油灯的燃
料。这些化学家把最易挥发的馏分(汽油)当作一种没有用的废品而予以抛弃—直
到后来发现那是内燃机的一种理想的燃料。今天还有谁记得汽油这种现代文明的燃
料当初曾是又一个寻求使用的发明呢?
一旦发明家发现了一项新技术的用途,下一步就是说服社会来采用它。仅仅有一种
更大、更快、更有效的工作装置还不能保证人们会乐于接受。无数的此类技术要么
根本没有被采用,要么只是在长期的抵制之后才被采用。这方面臭名昭著的例子
有:1971年美国国会拒绝考虑为发展超音速运输提供资金;全世界继续拒绝一种高
效打字机的键盘设计,以及英国长期不愿采用电灯照明。那么,究竟是什么促使社
会去接受发明呢?
让我们首先比较一下在同一个社会内对不同发明的接受能力。结果,至少有4个因素
影响着对发明的接受。
第一个也是最明显的因素,是与现有技术相比较的相对经济利益。虽然轮子在现代
工业社会里非常有用,但在其他一些社会里情况就并非如此。古代墨西哥土著发明
了带车轴和车轮的车子,但那是当玩具用的,而不是用于运输。这在我们看来似乎
不可思议,直到我们想起了古代墨西哥人没有可以套上他们的带轮子的车子的牲
口,因此这种车子并不比搬运工有任何优势。
第二个考虑是社会价值和声望,这种考虑可以不顾经济利益(或没有经济利益)。
今天千百万人去买设计师品牌牛仔裤,而这种牛仔裤的价格是同样耐穿的普通牛仔
裤的两倍—因为设计师标名的社会声望的价值超过了额外的花费。同样,日本继续
使用它的麻烦得吓死人的汉字书写系统,而不愿使用效率高的字母或日本自己的效
率高的假名音节文字—因为与汉字体系连在一起的社会声望实在太大了。
另一个因素是是否符合既得利益。本书同你读过的大概每一份别的打印文件一样,
都是用标准打字机键盘打印出来的,这种键盘是因其上排最左面的6个字母而得名
的。虽然现在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打字机键盘的这种安排是在1873年作为一种反
工程业绩而设计出来的。它使用了一系列旨在迫使打字的人尽可能放慢打字速度的
故意作对的花招,如把最常用的字母键全都拆散而集中在左边(用惯右手的人必须
用他们不习惯的左手)。这些似乎产生相反效果的特点的真实原因是:如果在1873
年发明的这种打字机上连续快速敲击相邻的键,会使这些键互相卡在一起,所以制
造打字机的人不得不使打字的人把打字的速度放慢。当打字机的改进解决卡键这个
问题后,1932年对为提高效率而设计的键盘进行的试验表明,它可以成倍地提高我
们的打字速度,把我们打字所花的气力减少95%。但到这时,标准打字机键盘的千百
万个打字员、教打字的人、打字机和电脑推销员以及打字机生产厂商的既得利益,
60多年来压制了提高打字机键盘效率的所有行动。
虽然这个关于标准打字机键盘的故事听起来可能有点滑稽,但许多同样的例子却涉
及重大得多的经济后果。虽然晶体管是在美国发明和取得专利权的,但为什么现在
却是日本控制了世界晶体管化电子消费产品市场,以致破坏了美国与日本的国际收
支平衡?因为就在美国的电子器件消费工业拼命生产真空管并且不愿与自己的产品
竞争的时候,日本的索尼公司购买了西方电气公司的特许权。为什么英国的城市直
到20世纪20年代,在美国和德国城市已经改用电灯为街道照明之后很久,仍在使用
煤气为街道照明?因为英国的一些市政府已对煤气照明进行了大量投资,从而对竞
争的电灯公司设置了行政管理方面的障碍。
影响接受新技术的最后一种考虑,是新技术的优点能够很容易地看到。公元1340
年,当火器还没有到达欧洲大部分地区时,英格兰的德比伯爵和索尔兹伯里伯爵碰
巧遇上了西班牙的塔里法战役,阿拉伯人在战斗中对西班牙人使用了大炮。这两位
伯爵对他们所看到的事印象深刻,于是把大炮引进英国军队,而英国军队热情地采
用了大炮,并于6年后在克勒西战役中把它们用来对付法国士兵。
因此,轮子、设计师品牌牛仔裤和标准打字机键盘说明了同一个社会对所有发明接
受程度不一的各种原因。反过来说,对同一发明的接受力在同时代的社会中也是大
不相同的。我们全都熟悉那个想象出来的普遍规律,即第三世界农村社会不像西方
化了的工业社会那样容易接受新事物。即使在工业化的世界内,某些地区的接受能
力要比另一些地区强得多。如果在整个大陆范围内存在着这种差异,那么它们也许
能说明为什么某些大陆的技术发展要快于其他大陆。例如,如果澳大利亚的所有土
著社会由于某种原因一律抵制变革,那也许能说明为什么当金属工具在其他每一个
大陆出现后它们仍然在使用石器。社会之间在接受能力方面的差异是怎样产生的
呢?
技术史家们已经提出了一长串至少14个说明性因素。一个因素是预期寿命变长了,
这在原则上应能使未来的发明家不仅有耐心和有把握去制订长期的、延期得益的开
发计划,而且也使他们可以有多年时间去积累技术知识。因此,现代医药带来的大
大延长了的期望寿命,可能加快了近来发明速度的步伐。
其次的5个因素涉及社会的经济和组织:(1)古典时期可以得到廉价的奴隶劳动,
这一点大概妨碍了当时的发明创造,而现在的高工资或劳动力短缺,对寻求技术解
决办法起了刺激作用。例如,移民政策的改变,可能会切断加利福尼亚农场的廉价
的墨西哥季节工的来源,但这种可能性鼓励了在加利福尼亚去开发可以用机器收获
的番茄品种。(2)在现代的西方,保护发明者的所有权的专利权和其他财产法奖励
发明,而在现代的中国,缺乏这种保护妨碍了发明。(3)现代工业社会提供了大量
的技术培训的机会,这一点中世纪的伊斯兰教国家做到了,而现代的扎伊尔则没有
做到。(4)和古罗马的经济不同,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使投资技术开发有可能得到回
报。(5)美国社会强烈的个人主义允许有成就的发明者为自己赚钱,而新几内亚牢
固的家族关系则确保了一个人一旦开始赚钱就要同十几个指望搬来同吃同住的亲戚
一起分享。
另外4个想得到的解释是意识形态方面的,而不是经济或组织方面的:(1)为创新
努力必不可少的冒险行为,在某些社会里比在另一些社会里普遍。(2)科学观点是
文艺复兴后欧洲社会的独有特色,对于欧洲社会现代技术的卓越地位来说,这种特
色确是功不可没。(3)对各种观点和异端观点的宽容促进了创新,而浓厚的传统观
点(如中国强调中国古代的经典)则扼杀了创新。(4)宗教在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
上差异很大: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某些教派据说与技术创新特别能够相容,而伊斯兰
教、印度教和婆罗门教的某些教派可能与技术创新特别不能相容。
所有这10个假设似乎都说得通。但其中没有一个与地理有任何必然的联系。如果专
利权、资本主义和某些宗教真的对技术起了促进作用,那么又是什么决定了这些因
素在中世纪后的欧洲出现,而不是在同时代的中国或印度出现?
至少,这10个因素影响技术的方向似乎是清楚的。其余4个拟议中的因素—战争、集
中统一的政府、气候和丰富的资源—所起的作用似乎是不一致的:有时候它们促进
技术,有时候它们抑制技术。(1)在整个历史上,战争常常是促进技术革新的主要
因素。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核武器和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对飞机和卡车
的巨额投资,开创了整个新的技术领域。但战争也能给技术发展带来破坏性极大的
挫折。(2)强有力的集中统一的政府在19世纪后期的德国和日本对技术起了推动作
用,而在公元1500年后的中国则对技术起了抑制作用。(3)许多北欧人认为,在气
候条件严峻的地方,技术能够繁荣发展,因为在那里没有技术就不能生存,而在温
和的气候下,技术则会枯萎凋零,因为那里不需要穿衣,而香蕉大概也会从树上掉
下来。一种相反的观点则认为,有利的环境使人们用不着为生存进行不懈的斗争,
而可以一门心思地去从事创新活动。(4)人们也一直在争论,促进技术发展的究竟
是环境资源的丰富还是环境资源的短缺。丰富的资源可以促进利用这些资源的发明
的发展,例如在有许多河流的多雨的北欧地区的水磨技术—但为什么水磨技术却没
有在甚至更多雨的新几内亚更迅速地发展起来?有人认为英国森林遭到破坏是它很
早就在采煤技术方面领先的原因,但为什么在中国滥伐森林却没有产生同样的结果
呢?
关于社会在接受新技术方面为什么会存在差异,上面的讨论并未穷尽为解释这个问
题而提出来的各种原因。更糟的是,所有这些大致准确的解释都没有考虑这些解释
背后的终极因素。这看起来也许就好像我们想要了解历史进程的尝试遭到了一次令
人灰心丧气的挫折,因为技术毫无疑问一直是历史的最强大的推动力之一。然而,
现在我要说,影响技术创新的独立因素是多种多样的,而这一点实际上使了解历史
的广泛模式变得不是更困难,而是更容易了。
就本书所讨论的问题而言,这一长串问题中的主要问题是:影响技术创新的这些因
素在大陆与大陆之间是否存在着全面的差异,因而导致了各大陆在技术发展方面的
差异。大多数外行人和许多历史学家都认为答案是肯定的,有的是明确表示,有的
是心照不宣。例如,人们普遍认为,澳大利亚土著作为一个群体,在意识形态方面
具有导致他们技术落后的共同特点:他们过去(或现在)大概都是保守的,生活在
一种想象中的创造世界的黄金时代,而不去注意改善现在的实际方法。一位研究非
洲的主要历史学家则把非洲人说成是性格内向,缺乏欧洲人的那种扩张欲望。
但是,所有这类说法都是以纯粹的猜测为基础的。对两个大陆具有相同社会经济条
件的许多社会,还不曾有人进行过研究,以证明这两个大陆民族之间的全面的意识
形态差异。人们通常使用的都是循环论证:由于存在技术上的差异,因此可以推断
出相应的意识形态上的差异。
事实上,我经常在新几内亚观察到,那里的土著社会在流行观点上彼此差异很大。
就像工业化的欧洲和美国一样,传统的新几内亚有抵制新生活方式的保守社会,同
一些有选择地采纳了新生活方式的富于创造性的社会交织在一起。结果,随着西方
技术的输入,那些比较有创新精神的社会现在正利用西方的技术来征服它们保守的
邻居。
例如,当欧洲人于20世纪30年代第一次到达新几内亚东部高原地区时,他们“发现
了”几十个过去从未与外界接触过的石器时代的部落,其中钦布部落在采用西方技
术方面特别积极。当钦布人看到白人移民种植咖啡,他们也开始把咖啡当作经济作
物来种植。1964年,我遇见了一个50岁的钦布男子,他不识字,穿着传统的草裙。
虽然他出生在一个仍然使用石器的社会,但却靠种咖啡发了财。他用赚来的10万美
元现款买下了一个锯木厂,还买下了一队卡车,用来把他的咖啡和木材运往市场。
相比之下,同我一起工作8年之久的一个毗邻的高原民族—达里比族,就特别保守,
对新技术毫无兴趣。当第一架直升机在达里比人的地区降落时,他们只是很快地看
了它一眼,然后回去继续干他们的活;如果是钦布人,他们就会为租用它来讨价还
价。结果,钦布人现在正迁入达里比人的地区,把他们的土地接收过去改为种植
园,并把达里比人变成为他们干活的劳工。
其他每一个大陆都有这种情况,某些土著社会证明有很强的接受力,它们有选择地
采纳外来的生活方式和技术,并成功地使之融入自己的社会。在尼日利亚,伊博族
同新几内亚的钦布族一样,成了当地富于进取心的族群。今天美国人数最多的印第
安部落是纳瓦霍族,在欧洲人来到时,他们不过是几百个部落中的一个。但纳瓦霍
人的适应能力特别强,并能有选择地对待新事物。他们把西方的染料和自己的纺织
结合起来,他们做银匠和农场工人,现在虽然仍住在传统的住宅里,但已学会了开
卡车。
同样,在据称保守的澳大利亚土著中,既有接受能力强的社会,也有保守的社会。
一个极端是塔斯马尼亚人,他们仍旧在使用石器,而这种工具在几万年前的欧洲即
已为别的工具所代替,就是在澳洲大陆的大部分地区也已不再使用。另一极端是澳
大利亚东南部的一些以捕鱼为生的土著群体,他们发明了管理鱼群的复杂技术,包
括修建沟渠、鱼梁和渔栅。
因此,即使在同一个大陆上,各社会之间在发展和接受新事物方面也是大不相同
的。即使是在同一个社会内,在时间上也会有所不同。现在,中东的伊斯兰社会相
对而言比较保守,并不居于技术的最前列。但在中世纪,伊斯兰教社会在技术上却
是先进的,是能够接受新事物的。它的识字率比同时代的欧洲高得多;它吸收了古
典的希腊文明的遗产,以致许多古典的希腊书籍只是通过阿拉伯文的译本才为我们
所知;它发明或精心制作了风车、用潮水推动的碾磨、三角学和大三角帆;它在冶
金术、机械工程、化学工程和灌溉方法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步;它采用了中国的
纸和火药,又把它们传到欧洲。在中世纪,技术绝大多数是从伊斯兰世界流向欧
洲,而不是像今天那样从欧洲流向伊斯兰世界。只是在公元1500年左右以后,技术
的净流向才开始逆转。
中国的发明创造也是引人注目地随着时间而起伏不定。直到公元1450年左右,中国
在技术上比欧洲更革新,更先进,甚至也大大超过了中世纪的伊斯兰世界。中国的
一系列发明包括运河闸门、铸铁、深钻技术、有效的牲口挽具、火药、风筝、磁罗
盘、活字、瓷器、印刷(不算菲斯托斯圆盘)、船尾舵和独轮车。其后,中国就不
再革新,其原因我们将在本书的后记中加以推断。相反,我们倒是把西欧及其衍生
的北美社会看作是领导了现代世界的技术创新,但直到中世纪后期,西欧的技术仍
然没有旧大陆任何其他“文明”地区那样先进。
因此,认为有些大陆的社会总是富于创新精神,有些大陆的社会总是趋于保守,这
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大陆上都有富于创新精神的社会,也有保
守的社会。此外,在同一个地区内,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迟早会产生波动。
细想起来,如果一个社会的创新精神决定于许多独立的因素,那么这些结论就完全
是人们可能期望的结论。如果对所有这些因素没有详尽的了解,创新精神就成了不
可预测的东西。因此,一些社会科学家在继续争论:为什么在伊斯兰世界、中国和
欧洲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会发生变化?为什么钦布人、伊博人和纳瓦霍人比他们的
邻居更容易接受新事物?这些情况的具体原因是什么?然而,对研究广泛的历史模
式的人来说,这些情况的具体原因是什么,这并不重要。影响创新精神的各种各样
的因素,反而使历史学家的任务变得更加容易起来,他只要把社会之间在创新精神
方面的差异转换为基本上一种随机变量就行了。这就是说,在任何特定时间里的一
个相当大的区域内(如整个大陆),总会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可能是富于创新精神
的。
创新实际上来自何方?除了过去的几个完全与世隔绝的社会外,对所有社会来说,
许多或大多数技术都不是当地发明的,而是从其他社会借来的。当地发明与借用技
术的相对重要性,主要决定于两个因素:发明某个技术的容易程度以及某个社会与
其他社会的接近程度。
有些发明是通过处理天然原料而直接产生的。这些发明在世界史上的不同地点和时
间曾有过多次独立的发展。有一个例子我们已经仔细考虑过了,这就是至少在9个地
方独立进行的对植物的驯化。另一个例子是陶器。陶器的产生可能来自对黏土这种
十分普遍的天然材料在晒干或受热时的变化所作的观察。陶器在大约14000年前出现
于日本,不迟于大约10000年前出现于新月沃地和中国,以后又出现于亚马孙河地
区、非洲的萨赫勒地带、美国东南部和墨西哥。
一个困难得多的发明的例子是文字。文字的发明不是通过对任何天然材料的观察。
我们在第十二章看到,文字只有几次是独立发明出来的,而字母在世界史上显然只
产生过一次。其他一些困难的发明包括水轮、转磨、齿轮装置、磁罗盘、风车和照
相机暗箱,所有这些在旧大陆只发明过一次或两次,而在新大陆则从未发明过。
这些复杂的发明通常是靠借用而得到的,因为它们的传播速度要比在当地独立发明
的速度快。一个明显的例子是轮子。得到证明的最早的轮子于公元前3400年左右出
现在黑海附近,接着在几个世纪内又在欧洲和亚洲的许多地区出现。所有这些旧大
陆的早期轮子都有一种独特的设计:一个由3块厚木板拼成的实心圆盘,而不是一个
带有辐条的轮圈。相比之下,印第安社会的唯一的一种轮子(画在墨西哥的陶器
上)则是用一块木板做成的,由此可见,这是轮子的第二个独立的发明—就像人们
从新大陆与旧大陆文明相隔绝的其他证据可以预料到的那样。
没有人认为,人类史在经过了没有轮子的700万年之后,不意在旧大陆的许多独立地
点,于相隔不到几百年的时间内,竟多次出现了旧大陆的那种独特设计的轮子。实
际上,想必是这种轮子的功用使它在旧大陆从唯一的发明地由东向西迅速传播。旧
大陆在古代还有其他一些复杂的技术从一个西亚发源地由东向西传播的例子,其中
包括门锁、滑轮、转磨、风车,还有字母。新大陆的技术传播的例子是冶金术,它
是从安第斯山脉地区经巴拿马传到中美洲的。
一个用途广泛的发明在一个社会出现后,接着它便往往以两种方式向外传播。一种
方式是:其他社会看到或听说了这个发明,觉得可以接受,于是便采用了。另一种
方式是:没有这种发明的社会发现与拥有这种发明的社会相比自己处于劣势,如果
这种劣势大到一定程度,它们就会被征服并被取而代之。一个简单的例子是火枪在
新西兰毛利人部落之间的传播。其中有一个叫恩加普希的部落于1818年左右从欧洲
商人那里得到了火枪。在其后的15年中,新西兰被所谓的火枪战争搞得天翻地覆,
没有火枪的部落要么也去弄到火枪,要么被已经用火枪武装起来的部落所征服。结
果,到1833年火枪技术传遍了整个新西兰:所有幸存的毛利人部落这时都已有了火
枪。
如果一些社会从发明某项新技术的社会采用了这项技术,这时技术传播的情况可能
各不相同,其中包括和平贸易(如1954年晶体管从美国传播到日本)、间谍活动
(公元552年家蚕从东南亚偷运进中东)、移民(1685年被从法国驱逐出去的20万
胡格诺派教徒把法国的玻璃和服装制作技术传播到整个欧洲)和战争。最后一个至
关重要的例子,是中国的造纸术传到了伊斯兰世界。其所以可能,是由于公元751年
阿拉伯军队在中亚的塔拉斯河战役中打败了中国军队,在战俘中发现了一些造纸工
匠,于是就把他们带到了撒马尔罕建立了造纸业。
我们在第十二章看到,文化的传播可能是通过详尽的“蓝图”,也可能是通过刺激
重新发明细节的模糊思想。虽然第十二章说明的是传播文字的办法,但这些办法对
传播技术也同样适用。上一段举的是蓝图复制的例子,而中国的瓷器制造技术传往
欧洲则是一个长期传播的例子。瓷器是一种纹理细密的半透明陶器,于公元7世纪左
右在中国发明。当瓷器于14世纪开始经丝绸之路到达欧洲时(当时还不知道它的制
造方法),人们对它赞赏不已,并为仿制它进行了多次不成功的尝试。直到1707
年,德国的炼金术士约翰·伯特格尔在用许多制作方法和把各种矿物同黏土混合起来
进行了长期的试验之后,才偶然发现了解决办法,从而建立了如今名闻遐迩的迈森
瓷器工厂。后来在法国和英格兰进行的或多或少独立的试验,产生了塞夫勒陶瓷、
韦奇伍德陶器和斯波德陶器。因此,欧洲的陶瓷工匠必须为他们自己对中国的制作
方法进行再创造,但他们这样做是由于在他们的面前有那些完美无瑕的产品作为榜
样从而刺激了他们的创作欲望。
————
社会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们接受来自其他社会的技术的容易程度是不同的。近代史
上地球上最孤立的族群是塔斯马尼亚岛上的土著,他们生活在一个距离澳大利亚100
英里的岛上,没有任何远洋水运工具,而澳大利亚本身就是一个最孤立的大陆。在
过去1万年中,塔斯马尼亚人同其他社会没有任何接触,除了他们自己的发明外,他
们没有得到过任何技术。澳大利亚人和新几内亚人由于有印度尼西亚岛群把他们同
亚洲大陆隔开,所以只能从亚洲得到一点零星的发明。在发明的传播中最容易接受
发明的社会是大陆上的一些根基深厚的社会。在这些社会中技术发展最快,因为它
们不但积累了自己的发明,而且也积累了其他社会的发明。例如,中世纪的伊斯兰
社会,由于位居欧亚大陆的中央,既得到了印度和中国的发明,又承袭了希腊的学
术。
技术传播和使技术传播成为可能的地理位置,这两者的重要性得到了一些从其他方
面看简直难以理解的事实的充分证明,即有些社会竟然放弃了强大的技术。我们往
往想当然地认为,有用的技术一旦获得,就必然会流传下去,直到有更好的技术来
取而代之。事实上,技术不但必须获得,而且也必须予以保持,而这也取决于许多
不可预测的因素。任何社会都要经历一些社会运动和时尚,此时一些没有经济价值
的东西变得有价值起来,而一些有用的东西也变得暂时失去了价值。今天,当地球
上几乎所有社会相互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无法想象某种时尚会发展到使人们竟
然抛弃一项重要的技术。一个暂时反对一项具有巨大作用的技术的社会会继续看到
它在被毗连的社会所使用,而且也会有机会在这技术传播时重新得到它(或者,如
果不能做到这一点,那就会被毗连的社会所征服)。但这种时尚会在孤立的社会中
历久而不衰。
一个著名的例子是日本放弃枪支。火器在公元1543年到达日本,当时有两个葡萄牙
人携带火绳枪(原始的枪)乘坐一艘中国货船抵达。日本人对这种新式武器印象很
深,于是就开始在本地制造,从而大大地改进了枪支制造技术,到公元1600年已比
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拥有更多更好的枪支。
但也有一些因素不利于日本接受火器。这个国家有一个人数众多的武士阶层,对他
们来说,刀是他们这个阶层的象征,也是艺术品(同时也是征服下层阶级的工
具)。日本的战争以前都是使刀的武士之间面对面的个人搏斗,他们站在空地上,
说几句老一套的话,然后以能体面地进行战斗而自豪。如果碰上农民出身的士兵手
持枪支乒乒乓乓乱放一气,这种行为就是白送性命。而且,枪是外国的发明,越来
越受到人们的鄙视,就像1600年后其他一些事物在日本受到鄙视一样。由武士控制
的政府开始只允许几个城市生产枪支,然后又规定生产枪支需要获得政府的特许,
再后来把许可证只发给为政府生产的枪支,最后又减少了政府对枪支的定单,直到
日本又一次几乎没有实际可用的枪支。
在同时代的欧洲也有一些鄙视枪支并竭力限制枪支使用的统治者。但这些限制措施
在欧洲并未发生多大作用,因为任何一个欧洲国家,哪怕是短暂地放弃了火器,很
快就会被用枪支武装起来的邻国打垮。只是因为日本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孤立的海
岛,它才没有因为拒绝这种具有巨大作用的新军事技术而受到惩罚。1853年,美国
海军准将佩里率领装备有许多大炮的舰队访问日本,使日本相信它有必要恢复枪支
的制造,直到这时,日本因孤立而得到安全的状况才宣告结束。
日本拒绝枪支和中国抛弃远洋船只(以及抛弃机械钟和水力驱动纺纱机),是历史
上孤立或半孤立社会技术倒退的著名例子。其他技术倒退的事情,在史前期也发生
过。极端的例子是塔斯马尼亚岛的土著,他们甚至放弃了骨器和捕鱼而成为现代世
界技术最简陋的社会(第十五章)。澳大利亚土著可能采用过弓箭,后来又放弃
了。托里斯海峡诸岛的岛民放弃了独木舟,而加瓦岛的岛民在放弃了独木舟后又重
新采用。陶器在整个波利尼西亚都被放弃了。大多数波利尼西亚人和许多美拉尼西
亚人在战争中放弃使用弓箭。极地爱斯基摩人失去了弓箭和单人划子,而多塞特爱
斯基摩人则失去了弓箭、弓钻和狗。
这些例子我们初听起来会觉得稀奇古怪,但它们却很好地证明了技术史上地理条件
和技术传播的作用。如果没有技术的传播,得到的技术会更少,而丢失的现有技术
会更多。
由于技术能产生更多的技术,一项发明的传播的重要性可能会超过原有发明的重要
性。技术史为所谓自我催化过程提供了例证:就是说,由于对自身的催化,整个过
程以递增的方式加速。工业革命以来的技术爆炸给我们今天的人留下了深刻的印
象,但中世纪的技术爆炸与青铜时代相比,同样会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而青铜时代
的技术发展又使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技术发展相形见绌。
技术往往会催化自身的一个原因是:技术的进步决定于在这之前对一些比较简单的
问题的掌握。例如,石器时代的农民不会直接开始炼铁和对铁进行加工,因为那必
须有高温的炼铁炉才行。铁矿冶金术是人类几千年经验的结晶,人类开始时只是利
用天然显露的软质纯金属(铜和金),在不需加热的情况下把它们捶打成形。它也
是一些简单炉窑几千年发展的结果,这些炉窑用来烧制陶器,后来又被用来提炼铜
矿和熔炼铜合金(青铜),因为做这些事不需要炼铁那样的高温。在新月沃地和中
国,只是在有了大约2000年的青铜冶炼的经验之后,铁器才变得普遍起来。当欧洲
人的到来缩短了新大陆的独立发展轨迹时,新大陆社会刚刚开始制造青铜器,还不
曾开始制造铁器。
自我催化的另一个原因是:新技术和新材料通过重新结合可以产生更新的技术。例
如,为什么印刷术的迅速传播发生在公元1455年谷登堡印刷了他的《圣经》之后的
中世纪欧洲,而不是发生在公元前1700年那位无名的压印工印制了菲斯托斯圆盘之
后?一部分原因是中世纪欧洲的印工能够把6项新技术结合起来,而这些新技术的大
部分是菲斯托斯圆盘的制作者无法得到的。在这些技术进步—纸、活字、冶金术、
印刷机、油墨和文字中,纸和关于活字的思想是从中国传到欧洲的。谷登堡发明的
用金属模子铸字的办法克服了字体大小不一这种致命的问题,而他的办法又决定于
冶金术的许多发展成果:用以冲压字母的钢、做字模用的黄铜或青铜合金(后来用
钢代替)、做铸模用的铅和做活字用的锡锌铅合金。谷登堡的印刷机来自榨酒和橄
榄油的螺旋压床,而他的油墨则是在现有的墨水中加油改进而成。中世纪欧洲从
3000年的字母发展中继承的字母文字适合于用活字印刷,因为只需浇铸几十个字母
就行了,不像中国文字那样需用几千个语言符号。
在所有这6个方面,若要把具有巨大作用的技术结合成一个印刷系统,菲斯托斯圆盘
制作者能够得到的机会要比谷登堡少得多。这个圆盘的书写材料是黏土,其体积和
重量都比纸大得多。公元前1700年的克里特岛在冶金技术、油墨和印刷机方面比公
元1455年的德国都要原始,因此菲斯托斯圆盘必须用手来压印,而不是用装在金属
框子里的浇铸活字加上油墨来印刷。圆盘上的文字是一种音节文字,比谷登堡使用
的罗马字母符号更多,结构也更复杂。结果,菲斯托斯圆盘的压印技术比谷登堡的
印刷机笨拙得多,比手写也好不了多少。除了所有这些技术上的缺点外,在印制菲
斯托斯圆盘的那个时候,掌握书写知识的只有少数几个宫廷和寺庙文字记录者。因
此,对圆盘制作者的精美产品几乎没有什么需求,对投资制作所需要的几十个手压
印模也几乎没有什么吸引力。相比之下,中世纪欧洲潜在的印刷品畅销市场则诱使
许多投资者把钱借给谷登堡。
从2500000年前使用的最早石器,到取代我用来印刷本书手稿的业已过时的1992款
激光打印机的1996新款,人类的技术一直在发展。开始时发展的速度慢得觉察不出
来,几十万年过去了,我们的石器看不出有任何变化,用其他材料制造的物品也没
有留下任何证据。今天,技术的发展非常迅速,报纸上天天都有报道。
在这漫长的加速发展的历史中,我们可以挑出两次意义特别重大的飞跃。第一次飞
跃发生在100000年到50000年前,其所以能够发生,大概是由于我们身体的遗传变
化,即人体的现代解剖学进化使现代语言或现代大脑功能或两者成为可能。这次飞
跃产生了骨器、专用石器和复合工具。第二次飞跃来自我们选定的定居生活方式,
这种生活方式在世界的不同地区发生的时间不同,在有些地区早在13000年前就发生
了,在另一些地区即使在今天也还没有发生。就大多数情况而言,选定定居的生活
方式是同我们采纳粮食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因为粮食生产要求我们留在我们的作
物、果园和剩余粮食储备的近旁。
定居生活对技术史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这种生活使人们能够积累不便携带的财
产。四处流浪的狩猎采集族群只能拥有可以携带的技术。如果你经常迁移而且又没
有车辆或役畜,那么你的财产就只能是小孩、武器和最低限度的其他一些便于携带
的小件必需品。你在变换营地时不能有陶器和印刷机之类的累赘。这种实际困难或
许可以说明何以有些技术出现得惊人地早,接着停了很长时间才有了进一步的发
展。例如,得到证明的最早的陶瓷艺术品是27000年前在现代捷克斯洛伐克地区用黏
土烧制的人像,在时间上大大早于已知最早的用黏土烧制的容器(在14000年前的日
本发现)。捷克斯洛伐克的同一地区在同一时间还出现了关于编织的迹象,但直到
大约13000年前才出现了已知最早的篮子,大约9000年前才出现了已知最早的布,
这才用证据验证了编织的出现。尽管在很早的时候人们就已迈出了这几步,但在人
们定居下来从而免去携带坛坛罐罐和织机的麻烦之前,无论是制陶还是编织都不会
产生。
粮食生产带来的定居生活使财产积累成为可能。不仅如此,由于另一个原因,粮食
生产还在技术史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它在人类进化中第一次使发展经济专业化社
会成为可能,这种社会是由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养活的不从事粮食生产的专门人员
组成的。但我们在本书的第二部分中已经看到,粮食生产在不同的时间出现在不同
的大陆。另外,我们在本章中也已看到,本地技术的发生和保持,不但要依靠本地
的发明,而且也要依靠来自其他地方的技术传播。这个因素往往使技术在没有可能
影响其传播的地理和生态障碍的大陆上发展得最快,而这种传播可能发生在这个大
陆的内部,也可能发生在其他大陆。最后,一个大陆上的每一个社会都代表了发展
技术和采用技术的进一步机会,因为各个社会在创新精神方面由于许多不同的原因
而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在所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技术发展最快的是那
些人口众多、有许多潜在的发明家和许多互相竞争的社会的广大而富有成果的地
区。
现在,让我们来总结一下,粮食生产开始的时间、技术传播的障碍和人口的多寡这3
大因素的变化,是怎样直接导致我们所看到的各大陆之间在技术发展方面的差异
的。欧亚大陆(实际上也包括北非在内)是世界上最大的陆块,包含有数量最多的
互相竞争的社会。它也是最早开始拥有粮食生产的两个中心的陆块,这两个中心就
是新月沃地和中国。它的东西向的主轴线,使欧亚大陆一个地区采用的许多发明得
以较快地传播到欧亚大陆具有相同纬度和气候的其他地区的社会。它的沿次轴线
(南北轴线)的宽度,同美洲巴拿马地峡的狭窄形成了对照。它没有把美洲和非洲
的主轴线切断的那种严峻的生态障碍。因此,对技术传播的地理和生态障碍,在欧
亚大陆没有在其他大陆那样严峻。由于所有这些因素,后更新世技术的加速发展,
在欧亚大陆开始得最早,从而导致了本地最大的技术积累。
北美洲和南美洲在传统上被看作是两个不同的大陆,但它们连接在一起已有几百万
年之久,有着类似的历史问题,因此可以把它们放在一起来考虑,以便和欧亚大陆
相比较。美洲构成了世界上第二大的陆块,但比欧亚大陆小得多。不过,它们在地
理和生态上却支离破碎:巴拿马地峡宽不过40英里,等于在地理上把美洲给腰斩
了,就像这个地峡上的达里安雨林和墨西哥北部的沙漠在生态上所做的那样。墨西
哥北部的沙漠把中美洲人类的先进社会同北美洲的社会分隔开了,而巴拿马地峡则
把中美洲的先进社会同安第斯山脉地区和亚马孙河地区的社会分隔开了。此外,美
洲的主轴线是南北走向,从而使大部分的技术传播不得不逆纬度(和气候)的梯度
而行,而不是在同一纬度内发生。例如,轮子是在中美洲发明的,而美洲驼是不迟
于公元前3000年在安第斯山脉中部驯化的,但过了5000年,美洲的这唯一的役畜和
唯一的轮子仍然没有碰头,虽然中美洲玛雅社会同印加帝国北部边界之间的距离
(1200英里)比同时享有轮子和马匹的法国同中国之间6000英里的距离要短得多。
在我看来,这些因素足以说明美洲在技术上落后于欧亚大陆这个事实。
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是世界上第三大的陆块,但比美洲小得多。在人类的大部
分历史中,到欧亚大陆比到美洲容易多了,但撒哈拉沙漠仍然是一个主要的生态障
碍,把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同欧亚大陆和北非隔开。非洲的南北轴线造成了欧
亚大陆与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之间以及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本身内部技术传播
的又一障碍。作为后一障碍的例子,陶器和炼铁术出现在或到达非洲撒哈拉沙漠以
南的萨赫勒地带(赤道以北),至少同它们到达西欧一样早。然而,陶器直到公元
元年才到达非洲的南端,而冶金术在从欧洲由海路到达非洲南端时,还不曾由陆路
传播到那里。
最后,澳大利亚是最小的一个大陆。澳大利亚大部分地区雨量稀少,物产贫乏,因
此,就其所能养活的人口来说,它实际上就显然甚至更小。它也是一个最孤立的大
陆。加之,粮食生产也从来没有在澳大利亚本地出现过。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就使
澳大利亚成为唯一的在现代仍然没有金属制品的大陆。
表13.1通过对各大陆的面积和现代人口的比较,把上述因素变成数字。10000年前
在粮食生产出现前夕的各大陆人口的多少,我们无法知道,但想必就是表中的这个
排列顺序,因为今天生产最多粮食的许多地区,对10000年前的狩猎采集族群来说,
可能也是物产丰富的地区。人口的差异是引人注目的:欧亚大陆(包括北非在内)
的人口差不多是美洲人口的6倍,非洲人口的8倍,澳大利亚人口的230倍。人口多意
味着搞发明的人和互相竞争的社会也多。表13.1本身大大有助于说明欧亚大陆的枪
炮和钢铁的由来。
表13.1 各大陆的人口
各大陆之间在面积、人口、技术传播的难易程度和粮食生产的开始时间等方面存在
着差异,而这些差异又对技术的出现产生了种种影响,但所有这些影响都被夸大
了,因为技术可以催化自身。欧亚大陆在开始时的巨大优势因此就变成了自1492年
起的巨大的领先优势—其原因是欧亚大陆独特的地理条件,而不是那里的人特别聪
明。我所认识的那些新几内亚人中就有潜在的爱迪生。不过,他们把自己的聪明才
智用于解决适合自己情况的技术问题:不靠任何进口物品而在新几内亚丛林中生存
的问题,而不是发明留声机的问题。
第十四章 从平等主义到盗贼统治
1979年,我和几个传教士朋友坐飞机飞越新几内亚的一个到处是沼泽的偏远盆地
时,我注意到一些相隔好多英里的简陋小屋。驾驶员向我解释说,在我们下面那一
大片泥淖中的某个地方,有一群猎捕鳄鱼的印度尼西亚人不久前碰上了一群新几内
亚的游牧民。这两群人都惊慌失措,这次意外的相遇最后以印度尼西亚人开枪打死
几个游牧民而告终。
我的传教士朋友们猜想,这些游牧民属于一个从未和外界接触过的叫做法尤族的群
体,外界只是通过他们那被吓坏了的叫做基里基里族的邻居的描述才知道他们的。
基里基里族从前也是游牧民族,后来因接受福音而改变了信仰。外人和新几内亚的
一些群体的初次接触,始终存在着潜在的危险,但像这样的开端就尤其不吉利。尽
管如此,我的朋友道格还是坐直升机飞了进来,他想要和法尤人建立友好关系。他
倒是活着回来了,但却显得心有余悸,他讲了一个非同一般的故事。
原来法尤族人通常都是独家居住,他们散布在整个沼泽地带,每年聚会一两次,谈
判交换新娘的事。道格的访问碰巧赶上了有几十个法尤族人参加的一次这样的聚
会。对我们来说,几十个人只是一个小小的普通聚会,但对法尤族人来说,这却是
一个少有的令人心惊肉跳的事件。杀人凶手突然间同死者的亲属狭路相逢。例如,
一个法尤族男子认出了杀死他父亲的人。这个做儿子的举起斧头向杀人凶手冲去,
但被朋友们摔倒在地上;于是,那个杀人凶手也拿起斧头向倒在地上的那个做儿子
的人走过来,但也给人摔倒在地上。这两个人都给紧紧地按住,他们大声怒喊,直
到好像差不多筋疲力尽了才被放开。其他的人则不时地对骂,愤怒和失望使他们浑
身发抖,他们用斧头不住狠狠地敲击地面。在聚会的几天中一直就是这样紧张,使
道格不停地祷告这次访问不要以暴力收场。
法尤族人过着狩猎采集生活,他们大约有400人,分为4个族群,在几百平方英里的
范围内游荡。根据他们自己的描述,他们原来有2000人左右,但由于自相残杀,他
们的人口大大减少了。他们没有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政治和社会机构来和平解决严
重的争端。最后,由于道格的这次访问,法尤族人的一个群体邀请了一对勇敢的传
教士夫妇和他们一起生活。这对夫妇如今已在那里住了十几年,并逐步说服法尤族
人放弃暴力。这些法尤族人由此被带入了现代世界,在他们的前面是一个难以预料
的未来。
其他许多以前从未与外界接触过的新几内亚人和亚马孙河地区印第安人的群体,同
样由于传教士的作用而被吸收进现代社会。跟在传教士后面到来的是教师和医生、
政府官员和士兵。政府和宗教的扩张在整个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上一直就是这样相互
联系在一起的,不管这种扩张是以和平手段实现的(如最后对法尤族人),还是以
暴力手段实现的。就后一种情况来说,通常都是由政府来组织征服,然后再由宗教
来为这种征服辩护。虽然游牧民族和部落民族偶尔也打败过有组织的政府和宗教,
但在过去的13000年中,总的趋势是:失败的还是游牧民族和部落民族。
在上一次冰期结束时,世界上很大一部分人口生活在类似今天法尤族的社会中,没
有人生活在更为复杂的社会中。晚至公元1500年,全世界的土地被用边界线划分成
由官员管理和法律统治的国家的还不到20%。今天,除南极大陆外,所有的土地都被
划分成国家了。有些社会最早实现了集中统一的政府和有组织的宗教,而这些社会
的子孙后代最后主宰了现代世界。政府和宗教就是这样结合起来发挥了作用,它们
是产生历史最广泛模式的4组主要的直接动力之一,另外3组动力是病菌、文字和技
术。那么,政府和宗教又是怎样产生的呢?
法尤族群和现代国家代表整个人类社会的两个极端。现代美国社会和法尤族人社会
的差异,在于有或没有专门的警察、机关、城市、金钱、贫富悬殊和其他许多政
治、经济和社会制度。所有这些制度是一起产生的,还是有先有后?我们可以推断
出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办法是研究关于过去社会的文字记录或考古证据,以及观察
某个社会的制度在历史上的变迁情况。
试图描绘人类社会多样性的文化人类学家,常常把人类社会分为6、7种类型之多。
有人试图为任何进化的或发展的统一体确定几个阶段—无论是关于音乐风格的、人
类生活阶段的或是人类社会的,但任何此类做法都加倍注定是有缺陷的。首先,由
于每一个阶段都是从前面的某个阶段发展来的,阶段与阶段之间的分界线不可避免
地带有任意的性质。(例如,一个19岁的人是青少年还是年轻的成人?)其次,发
展的顺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被分在同一阶段的例子必然是五花八门的。(勃
拉姆斯和李斯特如果知道他们现在一起被归入浪漫主义时期作曲家一类,他们在坟
墓里也会感到不安的。)不过,如果人们牢记上面提出的告诫,任意划分的阶段却
为讨论音乐和人类社会的多样性提供了一种有用的简便方法。本着这一精神,我们
将要使用一种以族群、部落、酋长管辖地和国家这4种分类(见表14.1)为基础的简
单分类法来了解人类社会。
族群是最小的社会,一般由5到80人组成,其中大多数或全部是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
系的近亲。事实上,一个族群就是一个大家庭或几个有亲缘关系的大家庭。今天,
仍然过着独立自主生活的族群,几乎只能在新几内亚和亚马孙河流域最偏远的地区
找到,但在现代有许多别的族群受到了国家的控制,或者被同化,或者被消灭。他
们包括许多或大多数的非洲俾格米人、非洲南部以狩猎采集为生的桑人(所谓布须
曼人)、澳大利亚土著人、爱斯基摩人(伊努伊特人)以及美洲的某些资源贫乏地
区如火地岛和北部山区森林中的印第安人。所有这些现代的族群无论现在或过去都
是四处流浪以狩猎和采集为生的人,而不是定居的粮食生产者。直到至少40000年
前,大概所有的人都生活在族群中,而大多数人晚至11000年前还仍然如此。
族群没有我们在自己的社会中认为理所当然的那许多制度。他们居无定所。族群的
地盘为整个集体共同使用,而不是划分给小集团或个人。除了年龄和性别之分,族
群中没有任何固定的经济专门化:体格健全的人一律自己去觅食。没有诸如法律、
警察和条约之类的正式制度来解决族群内部和族群之间的冲突。族群组织常常被人
说成是“平等主义的”:没有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之分的正式化了的社会阶层,没
有正式化了的或世袭的领导地位,也没有正式化了的对信息和决策的垄断。然而,
不应把“平等主义的”这个词拿来表示所有族群都有同等的威望,对决策都有同等
的权力。这个词只是表示族群中的任何“领导地位”都是非正式的,它是通过诸如
个性、力量、智慧和战斗技巧之类的品质而获得的。
我自己对族群的经验来自新几内亚法尤族人居住的一个叫做湖泊平原的多沼泽低地
地区。在那里,我仍能碰到一些由几个成年人带着他们扶养的儿童和老人组成的大
家庭,这些人住在溪流旁临时搭起来的简陋小屋里,他们出行靠独木舟和步行。在
大多数其他新几内亚民族和全世界几乎所有其他民族都过着大规模定居生活的今
天,为什么湖泊平原上的民族仍然在过着游牧的族群生活?对这个问题的解释是:
这个地区没有可以使许多人生活在一起的密集资源,而且(在传教士带来农作物之
前)它也没有使多产农业成为可能的本地植物。族群食物的主要来源是西谷椰子
树,这种树在成熟时,它的果心就产生了一种含淀粉的木髓。这些族群之所以过着
流浪生活,是因为他们在把一个地区成熟的西谷椰子树砍光后,他们必须迁往别的
地方。由于疾病(尤其是疟疾),由于沼泽地带缺少原料(甚至连做工具用的石头
都必须靠交换得来),以及由于沼泽地带为人类提供的食物数量有限,族群的数目
一直很少。因为人类现有技术能够利用的资源的类似局限,在世界上不久前为其他
族群所占有的地区仍很普遍。
表14.1 社会的类型
水平方向的箭头表示该类型的较不复杂和较复杂的社会之间属性的差异。
与人类亲缘关系最为接近的动物—非洲的大猩猩、黑猩猩和产于刚果河以南的倭黑
猩猩—也是生活在族群中的。所有人类大概也都是如此,直到经过改进的觅食技术
使得某些狩猎采集族群在某些资源丰富的地区的永久性住所定居下来。这种族群就
是我们从几百万年的演化史中继承下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组织。超越这个阶段的
发展则是近几万年中发生的事。
超越族群的那些阶段中的第一个阶段是部落。部落与族群的区别是它比较大(一般
有几百人,而不是几十人),而且通常有固定的居住地。然而,有些部落,甚至有
些由酋长管辖的部落,却是由随季节而迁移的牧人组成的。
新几内亚的高原居民就属于典型的部落组织。在殖民政府来到前,他们的政治单位
是一个村落或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一批村落。因此,这种从政治上界定的“部落”,
通常要比语言学家和文化人类学家所界定的部落小得多—即部落是一个具有共同的
语言和文化的群体。例如,1964年,我开始在一群叫做福雷族的高原居民中工作。
按照语言学和文化的标准,当时的福雷族有12000人,操两种互相听得懂的方言,生
活在65个村落里,每个村落有几百人。但在属于福雷语族的一些村落中并没有任何
政治上的统一。每个小村庄都卷入了同所有邻近小村庄一会儿战争一会儿改变结盟
的令人眼花缭乱的纷扰之中,而不管这些邻居是福雷人还是操某种不同语言的人。
不久前独立的并且现在纷纷隶属民族国家的一些部落,仍然占据着新几内亚、美拉
尼西亚和亚马孙河流域的很大一部分地区。我们从一些定居点的考古证据推知,在
过去也存在过类似的部落组织,这类定居点虽然数量不少,但都缺乏关于酋长管辖
地的考古特征,这一点我将在下面予以说明。关于定居点的考古证据表明,部落组
织于大约13000年前开始在新月沃地出现,后来又在其他一些地区出现。在定居点里
生活的一个先决条件或是粮食生产,或是物产丰富的环境,具有可以在很小地区内
进行狩猎和采集的特别集中的资源。这就是在气候变化加上技术改进使人们能够收
获大量的野生谷物的时候,定居点和由此推知的部落开始在新月沃地数量激增的原
因。
部落和族群的不同点是部落有固定的住所和更多的人口,除此以外,还有一点也是
不同的,那就是:部落是由不止一个的得到正式承认的亲属群体所组成,这些群体
称为氏族,氏族之间互相通婚。土地属于某个氏族,不属于整个部落。然而,部落
的人数仍然很少,每一个人都知道另外每一个人的名字和他的各种亲属关系。
对人类其他类型的群体来说也是一样,在一个群体里如要做到彼此了解,这个群体
的人数最多似乎以“几百人”为宜。例如,在我们的国家社会中,如果一所学校只
有几百个小学生,校长可能叫得出他所有学生的名字,而如果这所学校里有几千个
小学生,他就做不到了。在超过几百人的社会中,人类的政府组织往往都是由部落
组织转换为酋长管辖地组织,这种情况的一个原因是:在不认识的人们之间解决冲
突本来就是一个难题,而随着群体的扩大,这个难题也变得日益尖锐起来。有一个
事实在解决部落成员之间的冲突时有助于化解可能出现的问题,这个事实就是部落
中的每一个人和其他每一个人或是有血缘关系,或是有姻亲关系,或是两种关系都
有。把所有部落成员维系在一起的这种亲属关系纽带,使得人数较多的社会才有的
警察、法律和其他解决冲突的制度变得不必要了,因为任何两个发生争执的村庄都
有许多共同的亲属,他们对双方施加压力,使争执不致演变成激烈的冲突。在新几
内亚的传统社会里,如果一个新几内亚人碰巧和另一个陌生的新几内亚人发生冲
突,而两人离开各自的村庄又都很远,于是两人就长时间地谈论他们的亲属,试图
建立某种关系,从而找到某种理由使两人不会产生要杀死对方的念头。
尽管族群和部落之间存在着这种种差异,但它们仍然有许多类似之处。部落仍然具
有一种非正式的、“平等主义的”政府制度。信息和决策都是公共的。在新几内亚
高原地区,我观看过一些村庄会议,村子里的成年人全都到会,他们坐在地上,大
家轮流发言,看不出有什么人在“主持”讨论。高原地区的许多村庄的确都有一个
叫做“大人物”的人,也就是村子里最有影响的人。但这种地位不是正式职务,而
且也只有有限的权力。这个大人物没有独立的决策权,对外交秘密一无所知,除了
试图影响公共决定外,他什么也做不了。大人物靠他们自己的德性获得了这种身
份;他们的地位是不能世袭的。
部落和族群一样,也有一种“平等主义的”社会制度,而没有分成等级的家族或阶
级。不但身份地位不能世袭,而且在传统的部落或族群成员中,任何人都不能靠自
己的努力而过于富有,因为每个人对其他许多人都负有义务和责任。因此,外来人
很难从外表上猜出在村子里的所有成年人中谁是大人物,因为他和其他每一个人一
样,住的是同样的简陋小屋,穿的是同样的衣服,佩戴的是同样的装饰品,或者和
大家一样赤身裸体。
和族群一样,部落也没有行政系统、警察部门和税收机关。它们的经济以个人或家
族之间的对等交换为基础,而不是以重新分配向某个中央权威交纳的贡品为基础。
经济专门化的程度是微不足道的:没有全职的工匠,每个体格健全的成年人(包括
大人物)都要参加对食物的种植、采集和猎捕。我记得,有一次我在所罗门群岛走
过一个园圃时,看见远处一个正在挖地的人向我招手,我惊讶地发现那是我的一个
名叫法勒多的朋友。他是所罗门群岛最著名的木刻家,一个极富独创性的艺术家—
但这并没有使他不必亲自去种甘薯。由于部落如此缺乏经济专家,它们也缺乏奴
隶,因为没有适合奴隶去做的专门的低贱工作。
就像古典时期作曲家,从巴赫到舒伯特,从而包括从巴罗克风格作曲家到浪漫主义
作曲家的整个流派一样,部落也是从一个极端的族群渐变而来,又渐变而为另一极
端的酋长管辖地。尤其是,部落在为举行盛宴而杀猪时由大人物来分配猪肉,他的
这个角色预示了酋长在其管辖地收集和再分配食品和货物—现在被重新解释为贡品
—中所扮演的角色。同样,有没有公共建筑物大概也是酋长管辖地和部落的区别之
一,但新几内亚的一些大村庄也常常建有一些供举行膜拜仪式之用的屋子(以西皮
克河畔的鼓屋闻名),它们就是酋长管辖地庙宇的前身。
虽然在国家控制之外的偏远的生态贫瘠地区今天仍然幸存着一些族群和部落,但完
全独立的酋长管辖地到20世纪初就已经消失了,因为它们往往占据着使国家垂涎三
尺的最好的土地。然而,直到公元1492年,酋长管辖地仍然普遍存在于美国东部的
广大地区,存在于南美洲、中美洲和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还没有被划归土邦的物产
丰富的地区以及波利尼西亚的所有地区。下面讨论的考古证据表明,酋长管辖地出
现在新月沃地不迟于公元前5500年左右,出现在中美洲和安第斯山脉地区不迟于公
元前1000年左右。让我们来考虑一下酋长管辖地完全不同于现代欧美国家同时也完
全不同于族群和简单的部落社会的显著特点。
就人口的多少而言,酋长管辖地的人口比部落的人口多得多,从几千人到几万人不
等。这样多的人口造成了内部冲突的严重的潜在威胁,因为对于任何一个生活在酋
长管辖地的人来说,酋长管辖地的广大多数的其他人和他既没有密切的血缘关系或
姻亲关系,他也叫不出他们的名字。随着大约7500年前酋长管辖地的出现,人们在
历史上第一次不得不学会如何经常地去和陌生人打交道而又不想把他们杀死。
对这个问题的部分解决办法,是赋予一个人即酋长以使用武力的独占权利。与部落
的大人物不同,酋长拥有得到公认的职位,并对这个职位有世袭权。和村落会议上
权力分散的无政府状态不同,酋长是永远的权力中心,他作出所有的重大决定,并
垄断重要的信息(如邻近酋长管辖地的酋长个人会构成什么样的威胁,或者诸神可
能已应允赐予什么样的收获)。和大人物不同,酋长都有醒目的标志,在远处就能
认出来,如西南太平洋伦纳尔岛上的酋长背后插着一把大扇子。一个平民遇见了酋
长就得按规矩做出尊敬的表示,如(在夏威夷)使自己拜倒在地。酋长的命令可以
通过一两级官员来传达,这些官员中有许多本身就是低级酋长。然而,与国家官员
不同的是,酋长管辖地的官员什么都干,而没有专门分工。在波利尼西亚群岛的夏
威夷,这些官员(称为科诺希基)征收贡品和管理灌溉,并为酋长组织徭役工作,
而国家社会则分别设有税收官、水利地区管理人和征兵局。
酋长管辖地在小范围内的众多人口需要大量的粮食,这些粮食在大多数情况下靠粮
食生产来获得,而在一些物产特别丰富的地区则靠狩猎和采集来获得。例如,美洲
太平洋西北沿岸的印第安人,如夸扣特尔族印第安人、努特卡族印第安人和特林基
特族印第安人,在酋长的领导下生活在没有农业和家畜的村落里,因为那里的河流
和海洋盛产鲑鱼和大比目鱼。被降级为平民的一些人所生产的多余粮食被用来养活
酋长、他们的家庭、官员和从事制造独木舟、扁斧或痰盂等工作或做捕鸟人或文身
匠的专门人材。
奢侈品包括那些专门的手工制品或与远方贸易换来的珍稀物品,这些东西都归酋长
所有。例如,夏威夷的一些酋长都有羽毛斗篷,有些斗篷是由几万根羽毛经过许多
世代人的努力才编织成的(当然是由平民斗篷编织工来完成的)。这种奢侈品的集
中,使得在考古中能够认出酋长的身份,因为有些坟墓(酋长的坟墓)里的陪葬物
品要比另一些坟墓(平民的坟墓)里的陪葬物品丰富得多,这一点和这以前的人类
历史上的平等主义的墓葬是不同的。有些古老的复杂的酋长管辖地也能够同部落村
庄区别开来,区别的根据是精心设计的公共建筑(如寺庙)遗迹和地区内定居点的
等级,其中一处住地(至高无上的酋长的住地)显然比其他住地大,其中的办公用
房和人工制品也较其他住地多。
与部落一样,酋长管辖地由多个生活在一个住地的世袭家族组成。不过,部落村庄
里的家族是地位平等的氏族,而酋长管辖地的酋长家族的所有成员都享有世袭的特
权。事实上,这个社会被分为世袭酋长和平民阶级两种人,而夏威夷的酋长本身又
再分为8个等级森严的家族,每一个家族只能在家族内部通婚。此外,由于酋长不但
需要有专长的手艺人,而且也需干粗活的仆人,因此酋长管辖地和部落的又一个区
别是前者设有许多可以由奴隶来担任的工作,而这些奴隶一般都是在对外劫掠中俘
获来的。
酋长管辖地在经济上的最显著特点是:它们已开始改变完全依赖那种为族群和部落
所特有的对等交换的办法,根据这种办法,A送给B一个礼物,同时又指望B在将来某
个未特别规定的时间把一个类似价值的礼物送给A。我们现代国家的居民只有在生日
和假日才这样做,但我们的大多数商品流通都是按照供需规律进行金钱买卖来实现
的。酋长管辖地在继续实行对等交换和没有市场买卖或货币的同时,发展出了另一
种叫做再分配经济的新制度。一个简单的例子是:酋长在收获季节从他的管辖地的
每一个农民那里收到了小麦,然后宴请大家吃面包,或者把小麦贮藏起来,再在下
次收获之前的日子里把小麦逐步地分配给大家。如果从平民那里收到的很大一部分
货物不是再分配给他们,而是留给酋长的家族和手艺人消费,这种再分配就变成了
进贡,也就是首次在酋长管辖地出现的税收前身。酋长不但向平民索取财物,而且
还要求他们提供建设公共工程的劳动力,而这又一次可能对平民有利(例如有助于
养活每一个人的灌溉系统),要不然那就主要对酋长们有利了(例如穷奢极侈的墓
葬)。
我们对酋长管辖地进行了一般性的讨论,似乎它们全都是一个模式。事实上,酋长
管辖地的差别是很大的。在较大的酋长管辖地,酋长的权力更大,酋长家族的等级
更多,酋长和平民之间的差异更明显,酋长保留的贡物更多,官员的层次更多,公
共建筑也更宏伟。例如,波利尼西亚的小岛上的社会实际上与有大人物的部落社会
颇为相似,只不过酋长这个职位是世袭的罢了。酋长住的简陋小屋看上去同任何其
他简陋的小屋一样,那里没有官员,也没有公共建筑,酋长把他收到的大多数财物
重新分配给平民,土地则由社区来管理。但在波利尼西亚最大的岛如夏威夷岛、塔
希提岛和汤加岛上,酋长靠他们的装饰一眼就可以认出来,公共建筑是靠大批劳动
力来修建的,大部分贡物都被酋长留下了,并且所有土地也为他们所控制。在家族
分成等级的社会中,政治单位就是一个自治村庄的社会,又进一步演化为由整个地
区内一批村庄集合而成的社会,而在这一批村庄中,有一个至高无上的酋长的那个
最大的村庄控制着只有次要酋长的较小的村庄。
至此,有一点应该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酋长管辖地带来了对集中管理的、非平等
主义社会来说带有根本性质的两难处境。从最好的方面说,它们可以提供个人无法
承办的昂贵服务。从最坏的方面说,它们公然地在起着盗贼统治的作用,把实际财
富从平民手中转移到上层阶级手中。这种高尚和自私的双重作用难分难解地联系在
一起,虽然有些政府强调一种作用要大大多于强调另一种作用。盗贼统治者和英明
政治家的区别,强盗贵族和公益赞助人的区别,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只是一个从
生产者那里榨取来的财物有多少被上层人物留下来的问题,是平民对把重新分配的
财物用于公共目的喜欢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我们认为扎伊尔的蒙博托总统就是一个
盗贼统治者,因为他把太多的财物(相当于几十亿美元)据为己有,而把太少的财
物拿来重新分配(在扎伊尔没有可以实际使用的电话系统)。我们认为乔治·华盛顿
是一个政治家,因为他把税款用于受到广泛赞誉的计划,而不是中饱总统的私囊。
不过,华盛顿是生而富有的,而财富的分配在美国要比在新几内亚的村庄不公平得
多。
对于任何等级社会,无论是酋长管辖地或是国家,人们于是不禁要问,为什么平民
会容忍把他们艰苦劳动的成果奉送给盗贼统治者?从柏拉图到马克思的所有政治理
论家都提出过这个问题,在现代的每一次选举中选民们又重新提出了这个问题。得
不到公众支持的盗贼统治者有被推翻的危险,不是被受压迫的平民所推翻,就是被
暴发的想要取而代之的盗贼统治者所推翻,这些新贵们用许诺为被窃取的果实提供
更多服务的办法来谋求公众的支持。例如,夏威夷的历史上曾不断出现过反对压迫
者酋长的叛乱,而这些叛乱通常又都是由许诺减轻压迫的酋长的兄弟们领导的。从
过去夏威夷的情况来看,我们也许会觉得这听起来滑稽可笑,但只要我们考虑一下
这种斗争在现代世界所造成的种种苦难,我们就不会有这种感觉了。一个上层人物
在仍然保持比平民舒服的生活方式时,要怎样做才能获得群众的支持呢?从古至今
的盗贼统治者混合使用了4种办法:
1. 解除平民的武装,同时武装上层掌权人物。这在使用高科技武器的现代比使用长
矛和棍棒的古代容易得多,因为现代的武器只有在工厂里才能生产,也容易被上层
人物所垄断,而古代的武器在家里就能容易地制造出来。
2. 用通行的方法把得到的财物的很大一部分再分配给群众来博取他们的欢心。这个
原则对过去的夏威夷的酋长与对今天的美国政治家同样有效。
3. 利用对武力的绝对控制来维持公共秩序和制止暴力以促进社会幸福。这可能是中
央集权的社会对非中央集权的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未得到正确评价的优势。人类学
家以前把族群社会和部落社会理想化了,说它们是温和的没有暴力的社会,因为一
些访问的人类学家对一个25人的族群经过3年的研究,竟没有发现一例谋杀事件。他
们当然不会发现:一个由十来个成年人和十来个儿童组成的族群,由于谋杀以外的
通常原因,还常常要碰到一些无论如何都必然发生的死亡,如果在这些死亡之外,
在这十来个成年人中有一个每隔3年杀死另一个成年人,那么这个族群本身就不可能
长久存在下去,这一点是很容易计算出来的。关于族群社会和部落社会的广泛得多
的长期积累的资料表明,谋杀是死亡的首要原因。例如,当一位女人类学家在向新
几内亚伊亚乌族妇女调查她们的生活史时,我碰巧也在访问伊亚乌人。当一个又一
个女人被要求说一说她的丈夫时,她会说出一连几个死于非命的丈夫。典型的回答
是这样的:“我的第一个丈夫被埃洛皮族的袭击者杀死了。我的第二个丈夫被一个
想要我的人杀死了,这个人就成了我的第三个丈夫。这个丈夫又被我第二个丈夫的
兄弟在为他哥哥报仇时杀死了。”此类生活遭遇对于所谓温和的部落民来说竟是家
常便饭,因此,随着部落社会的扩大,这种情况就对接受中央权威起了促进作用。
4. 盗贼统治者为了得到公众支持而使用的最后一个方法,是制造一种为盗贼统治辩
护的意识形态或宗教。族群和部落本来就都相信鬼神,就像现代的国教一样。但
是,族群和部落的相信鬼神,并不能被用来为中央权威辩护和为财富的转移辩护,
也不能被用来维持没有亲属关系的人们之间的和平。当对鬼神的迷信获得了这些功
能并被制度化之后,它们也就变成了我们所说的宗教。夏威夷的酋长们在宣传神
性、神灵降世或至少与诸神沟通方面,可为其他地方酋长的代表。酋长声称,他为
人民服务就是为他们向诸神说情和在仪式上吟诵为求得雨水、好年成和捕鱼成功所
必需的咒语。
酋长管辖地都有一种独特的意识形态,它是有组织的宗教的前身,维持着酋长的权
威。酋长可以一身而兼政治领袖和祭司的两个职务,也可以支持单独一个盗贼统治
者集团(即祭司),而这个集团的职责就是在意识形态上为酋长提供辩护。这就是
为什么酋长管辖地要把如此大量地征收来的财物专门用来建造寺庙及其他公共工
程,因为这些建筑可以用作官方宗教的中心和酋长权力的醒目标志。
除了为财富转移给盗贼统治者进行辩护外,有组织的宗教还为中央集权的社会带来
了另外两个重大的好处。第一个好处是,共同的意识形态或宗教有助于解决没有亲
属关系的人们应如何共处而不致互相残杀这个问题—办法就是为他们规定一种不是
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约束。第二个好处是,它使人们产生了一种为别人而牺牲自己
生命的动机,而不是产生利己之心。以少数社会成员战死沙场为代价,整个社会就
会在征服其他社会或抵御外侮时变得更加有效。
我们今天最熟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就是国家制度,这种制度如今统治着世界
上除南极以外的所有地区。许多早期国家和所有现代国家都有有文化的精英,许多
现代国家还有有文化的群众。消失了的国家往往留下了明显的考古标志,如有标准
化设计的庙宇的废墟,至少有4种不同规模的定居点,以及几万英里范围内的各种风
格的陶器。我们由此知道,国家在公元前3700年左右出现于美索不达米亚,公元前
300年左右出现于中美洲,2000多年前出现于安第斯山脉地区、中国和东南亚,
1000多年前出现于西非。在现代,人们不断看到由酋长管辖地形成国家的情况。因
此,关于过去的国家及其形成,我们所掌握的知识远远多于关于过去的酋长管辖
地、部落和族群的知识。
原型国家发展了大型的最重要的(由多个村庄组成的)酋长管辖地的许多特点。它
们的规模从族群到部落,再从部落到酋长管辖地,不断地扩大。酋长管辖地的人口
少则几千,多则几万,而大多数现代国家的人口都超过100万,中国的人口则超过10
亿。最重要的酋长居住地可能成为这个国家的首都城市。首都以外的其他人口中心
也可能取得真正城市的资格,而这些城市是酋长管辖地所没有的。城市与村庄的区
别是城市有重要的公共工程,有统治者居住的宫殿,有来自贡物和税收的资本积
累,还有粮食生产者以外的集中的人口。
早期的国家有一个资格相当于国王的世袭领袖,他很像一个超级的至高无上的酋
长,对信息、决策和权力实行甚至更大的垄断。即使在今天的民主国家里,至关重
要的知识也只有少数人能够获得,他们对信息流向政府的其余部门进行控制,结果
也就是对决策进行控制。例如,在1963年的古巴导弹危机中,开始时肯尼迪总统把
关于确定核战争是否会吞没5亿人的信息和讨论,限制在他亲自任命的国家安全委员
会10人执行委员会的范围内;后来,他又把最后决定权限制在由他本人和他的3名内
阁部长组成的4人小组范围内。
中央控制在国家中比在酋长管辖地更加影响深远,而以贡物(改名为税收)形式进
行的经济再分配在国家中也比在酋长管辖地更加广泛。经济专门化进一步走向极
端,以致今天甚至农民也无法维持自给自足。因此,当国家的政府垮台时,社会所
受到的影响产生了灾难性的结果,就像不列颠在罗马于公元407年至411年撤走军
队、行政官员和硬币时所碰到的情况那样。甚至最早的美索不达米亚国家对它们的
经济也实行中央控制。它们的粮食是由4个专业群体(生产谷物的农民、牧人、渔民
以及果园和菜园的种植者)生产的,国家从每一个群体那里得到产品,又向每一个
群体分配必需的日常用品、工具和这个集团所不生产的食物。国家向种植谷物的农
民供应种子和耕畜,从牧人那里得到羊毛,通过远方贸易用羊毛交换金属制品和其
他必不可少的原料,并向维护农民所依赖的灌溉系统的劳动者发放粮食。
许多早期国家,也许是大多数早期国家,都曾经历过奴隶制,其规模比酋长管辖地
大得多。这不是因为酋长管辖地在处理被打败的敌人时更加宽大为怀,而是因为国
家经济专门化的发展,更多的大规模生产和更多的公共工程需要使用更多的奴隶劳
动。此外,更大规模的国家战争能够得到更多的俘虏。
酋长管辖地原来只有一两个行政管理层,而在国家里行政管理层次就大大增加了,
任何人只要见过任何政府的组织系统图就会知道这一点。除了纵向的各级官员大大
增加外,还有横向的专业部门。酋长管辖地的官员科诺希基要负责夏威夷一个地区
的所有行政事务,而国家的政府则不同,它分为几个不同的部门,分别处理水利管
理、税收和征兵等事宜,而每一个部门又都有自己的一套等级系统。即使是小国的
行政系统也要比大的酋长管辖地来得复杂。例如,西非国家马拉迪就曾建立过一个
中央政府,光是有头衔的职位就达130多个。
为了解决国家内部的冲突,法律、法制和警察机关越来越正规化了。法律经常得到
制定,因为许多国家(也有显著的例外,如印加帝国)都有有文化的上层精英,而
文字也已在差不多与最早的国家于美索不达米亚和中美洲出现的同时被发明了出
来。相比之下,还没有形成国家的早期酋长管辖地没有一个发明过文字。
早期的国家已有了国家的宗教和标准化的寺庙。许多早期的国王被看作是神授的,
并在无数方面被给予特殊的待遇。例如,阿兹特克和印加的皇帝出行都用轿子抬
着;仆人们走在印加皇帝轿子的前头清扫地面;而日本语中有特殊形式的代
词“你”,专门用来称呼天皇。早期的国王本人就是国家宗教的领袖,否则就另外
设立一个大祭司。美索不达米亚的寺庙不但是宗教活动的中心,而且也是经济再分
配、文字和手工技术的中心。
国家的所有这些特征,把从部落到酋长管辖地的发展引向了极端。不过,除此以
外,国家还是从酋长管辖地沿几个不同方向演化的结果。这方面最根本的差别是,
国家是按政治和领土而组建起来,不是按照划分族群、部落和简单的酋长管辖地的
亲属关系而组建起来的。而且,族群和部落始终是由单一的族群和语族组成的,酋
长管辖地通常也是如此。然而,国家—尤其是通过对一些国家的合并或征服而形成
的帝国—通常都是包括不同种族和使用多种语言的。在后期的国家中,包括今天大
多数国家在内,领导常常变成非世袭的,而且许多国家放弃了酋长管辖地遗留下来
的关于正式世袭阶级的整个制度。
在过去的13000年中,人类社会的主要趋势都是较大的、较复杂的单位取代较小的、
较不复杂的单位。显然,这只是就一般的长期趋势来说的,古往今来都有数不清的
变化:有1000次的统一便会有999次的分裂。我们从报纸上了解到,一些大的单位
(例如苏联、南斯拉夫和捷克斯洛伐克)有时也会分裂成一些较小的单位,就像
2000多年前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帝国一样。比较复杂的单位并不总是能征服不那么复
杂的单位,有许多反而屈服于后者,就像罗马帝国和中华帝国分别为“蛮族”和蒙
古族酋长管辖地所蹂躏那样。但长期趋势仍然有利于最后上升为国家的一些大的复
杂的社会。
同样明显的是,国家在与较简单的实体发生冲突时所以能取得胜利,部分原因是国
家拥有武器和其他技术方面的优势,同时也拥有人口数量上的优势。但酋长管辖地
和国家还有另外两个固有的潜在优势。首先,中央决策者拥有集中军队和资源的优
势。其次,许多国家的官方宗教和爱国热忱使它们的军队在作战中视死如归,心甘
情愿地为国捐躯。
在现代国家中,乐于为国牺牲的思想由我们的学校、教会和政府大力灌输给我们公
民,使我们忘记了它标志着同以往人类历史的彻底决裂。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鼓
动其公民准备好在必要时为国牺牲的口号:英国的口号是“为了国王和国家”,西
班牙的口号是“为了上帝和西班牙”,等等。同样的思想感情也在激励着16世纪阿
兹特克的战士:“战死沙场最最光荣,给我们以生命的神(阿兹特克的民族之神维
茨罗波切特里)最最看重这种光荣的死:我远远看见了它,我的内心充满了对它的
渴望!”
这种思想感情在族群和部落中是无法想象的。我的新几内亚的朋友们对我谈起过他
们以前的部落战争,但在他们的全部描述中看不出有丝毫的部落爱国主义、自杀性
的冲锋,也没有任何不惜冒生命危险而采取的军事行动。相反,进行袭击都是采用
埋伏或优势兵力的办法,千方百计地把为自己村庄牺牲性命的风险减少到最低限
度。但和国家社会相比,这种态度严重限制了部落的军事选择。当然,把狂热的爱
国者和宗教信徒变成这种危险对手的,不是这些狂热分子本身的死,而是他们的意
愿,即不惜以他们一部分人的死来换取消灭或制服他们的异教徒敌人。在过去的
6000年中,在酋长管辖地尤其是国家出现之前,历史上记载的驱使基督教和伊斯兰
教信徒去进行征服的那种战争狂热,地球上大概还不曾有过。
小型的、非中央集权的、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是怎样演化为大型的、中央集
权的、大多数成员彼此没有密切的亲属关系的社会的呢?在回顾了从族群到国家这
一转变的各个阶段之后,我们现在要问:是什么迫使社会产生这样的转变?
在历史上的许多时候,有些国家独立地出现了—或者,就像文化人类学家所说的那
样,“最早地”出现了,就是说,在周围没有任何国家先于它们而存在的情况下出
现了。最早国家的出现,除了澳大利亚和北美洲外,在其他每一个大陆上至少发生
过一次,也许发生过许多次。史前的国家包括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北部、尼罗河和
印度河河谷、中美洲、安第斯山脉地区和西非的那些国家。过去的3个世纪中,在马
达加斯加、夏威夷、塔希提和非洲的许多地方,由于同欧洲国家的接触,在一些酋
长管辖地不断出现了土邦。在所有这些地区和北美洲的东南部、西北太平洋地区、
亚马孙河地区、波利尼西亚以及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甚至更经常地出现了一
些最早的酋长管辖地。所有这些复杂社会的出现,使我们获得了一个丰富的资料库
来了解其发展进程。
在处理国家起源问题的许多理论中,最简单的理论否认有任何问题需要解决。亚里
士多德认为国家就是人类社会的自然状态,不需要作任何说明。他的错误是可以理
解的,因为所有他可能认识的社会—公元前4世纪的希腊社会—都是国家。然而,我
们现在知道,直到公元1492年,世界上很大一部分地区仍然是酋长管辖地、部落或
族群的天下。国家的形成的确需要予以说明。
第二种理论是大家最熟悉的。法国哲学家让—雅克·卢梭推断说,国家是按照一种社
会契约来组成的,人们在计算自身的利益时作出了理性的决定,一致同意他们的经
济情况在国家中会比在较简单的社会中更好,因而自愿地废除他们的较简单的社
会。但我们的观察和历史记载,都没有揭示出有哪一个例子可以证明国家是在带着
轻松优雅气氛的冷静远见下组成的。较小的单位不会自愿地放弃自己的主权去合并
成较大的单位。只有通过征服或在外部的胁迫下,它们才会这样去做。
第三种理论甚至更能得到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喜爱。这个理论从一个无可争辩的
事实出发,认为在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北部和墨西哥,大规模的灌溉系统大概是在
国家开始出现那个时期开始兴建的。这个理论还指出,任何大型的复杂的灌溉系统
或水利管理,都需要有集中统一的行政系统来予以修建和维护。接着,这个理论又
把一种观察到的在时间上的初步联系变成了一种假定的因果关系链。美索不达米
亚、中国北部和墨西哥的居民大概预见到大规模的灌溉系统可能会带给他们的利
益,虽然当时在几千英里范围内(或地球上任何地方)并没有这样的系统可以向他
们证明这些利益。这些有远见的人决心把他们的效率低下的小小的酋长管辖地合并
成一个较大的能够使他们有幸得到大规模灌溉的国家。
然而,这种关于国家形成的“水利理论”遭到了一般契约理论所遭到的同样的反
对。更具体地说,它所涉及的只是复杂社会进化过程中的最后阶段。至于大规模灌
溉有可能出现之前的整整几千年中,是什么推动了从族群到部落再到酋长管辖地的
发展,它却只字未提。经过详细研究的历史年代或考古年代,也未能支持关于灌溉
是国家形成的推动力这一观点。在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北部、墨西哥和马达加斯
加,小规模的灌溉系统在国家出现前便已存在了。大规模灌溉系统的兴建与国家的
出现并不是同时发生的,在这些地区兴建重要的灌溉系统还是以后的事。在中美洲
和安第斯山脉地区形成的大多数国家中,灌溉系统始终是小规模的,当地社会依靠
自己的力量就可修建和维护。因此,即使在的确出现了复杂的水利管理系统的那些
地区,这些系统也只是国家形成的间接结果,而国家的形成必定另有原因。
在我看来,能够表明关于国家形成的一个基本正确的观点的,是一个无庸置疑的事
实,即地区人口的多少是预测社会复杂程度的最有力的唯一根据,这个事实远比灌
溉与某些国家形成之间的相互关系更能令人信服。我们已经看到,族群有几十个
人,部落有几百个人,酋长管辖地有几千人到几万人,而国家一般都要超过5万人。
除了地区的人口多寡与社会类型(族群、部落等)之间的这种约略的相互关系外,
在这些类型的社会内部,在人口与社会复杂程度之间还有一种更细微的倾向,例
如,拥有众多人口的酋长管辖地证明是最集中统一、层次最分明和最复杂的社会。
这些相互关系有力地表明了,地区的人口多寡或人口密度或人口压力与复杂社会的
形成有着某种关系。但这种相互关系并没有明确地告诉我们,人口的各种可变因素
在作为复杂社会缘起的因果关系链中是怎样发生作用的。为了勾画出这个因果关系
链,让我们现在提醒自己一些密度大的人口是怎样产生的。然后,我们可以研究一
下一个大而简单的社会为什么会难以为继。以这一点作为背景,我们最后还将回到
一个简单的社会如何随着地区人口的增长而竟然变得比较复杂这个问题上来。
我们已经看到,众多的或稠密的人口只有在粮食生产的条件下,或至少对狩猎采集
来说物产特别丰富的条件下才会产生。有些物产丰富的狩猎采集社会已达到了可以
组织酋长管辖地的水平,但还没有一个达到国家的水平,因为所有国家都要靠粮食
生产来养活它们的国民。这些考虑加上刚才提到的地区人口多寡与社会复杂程度之
间的相互关系,导致了关于粮食生产、人口的可变因素和社会复杂程度之间因果关
系的究竟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长期争论。集约的粮食生产是否就是因,是它触发了
人口的增长并以某种方式导致了复杂的社会?或者,众多的人口和复杂的社会反而
是因,从而以某种方式导致了粮食生产的集约化?
用非此即彼的方式提出这个问题,是没有抓住要点。集约化的粮食生产和社会的复
杂程度通过自我催化而相互促进。就是说,人口的增长通过我们将要讨论的机制使
社会变得复杂起来,而社会的复杂又导致集约化的粮食生产,从而导致了人口的增
长。只有复杂的中央集权的社会才能组织公共工程(包括灌溉系统)、远距离贸易
(包括输入金属以制造更好的农具)和各种经济专门团体的活动(如用农民的粮食
养活牧人,又把牧人的牲口提供给农民作耕畜之用)。中央集权社会的所有这些功
能,促进了集约化的粮食生产,从而也促进了整个历史上的人口增长。
此外,粮食生产至少在3个方面帮助复杂的社会形成了鲜明的特点。首先,它随季节
变化定期地投入劳动力。收成贮藏好之后,中央集权的行政机构就可以利用农民的
劳动力来兴建宣扬国威的公共工程(如埃及的金字塔),或兴建可以养活更多人口
的公共工程(如波利尼西亚群岛中夏威夷的灌溉系统或鱼塘),或从事扩大政治实
体的征服战争。
其次,组织粮食生产以产生余粮储备,从而使经济专门化和社会层次化成为可能。
剩余粮食可以用来养活复杂社会的各个阶层的人:酋长、官员和上层阶级的其他成
员;文字记录者、手艺人和其他非粮食生产的专门人员;以及被征去修建公共工程
时的农民本身。
最后,粮食生产促使人们或要求人们采取定居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是积累足
够的财产、发展复杂技术和精巧手艺以及兴建公共工程的一个先决条件。固定住所
对复杂社会的这种重要性说明了,为什么传教士和政府在初次接触新几内亚和亚马
孙河地区以前从未与外界接触过的游牧部落或族群时,都普遍抱有两个直接的目
的。一个目的当然就是“安抚”这些游牧部落的显而易见的目的:即说服他们不要
杀害传教士和官员,也不要自相残杀。另一个目的就是劝诱这些游牧部落在村庄里
定居下来,这样传教士和官员就能找到他们,给他们带来医疗保健和学校教育之类
的服务,并使他们改变宗教信仰从而控制他们。
因此,粮食生产不但使人口增加,而且还在许多方面发生了作用,使复杂社会能够
形成自己的一些特点。但这并不能证明粮食生产和众多人口使复杂社会的出现成为
必然之事。根据实际观察,族群或部落组织对有几十万人的社会是不适用的,而且
现存的大型社会都有复杂的中央集权组织。对于这种观察结果,我们怎样来予以说
明呢?我们至少可以举出4个显而易见的原因。
一个原因是没有亲属关系的陌生人之间的冲突问题。随着组成社会的人口的增加,
这种问题多得无法计数。一个由20人组成的族群内部的两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只有190
种(20人×19÷2),而一个由2000人组成的族群可能有199.9万个两人组合。每一
个这样的两人组合就是一个潜在的定时炸弹,说不定在哪一次杀气腾腾的争吵中就
会爆炸。族群社会和部落社会的每一次谋杀通常都要引起一宗蓄意报仇的杀人事
件,从而开始了又一轮杀人和报仇行为,这样周而复始,永无止境,使社会稳定遭
到了破坏。
在族群中,每一个人同其他每一个人都有密切的亲属关系,与争吵双方同时都有亲
属关系的人出面调解争端。在部落中,许多人仍然是关系密切的亲属,每个人至少
能够叫出其他每个人的名字,在发生争吵时由双方的亲友来调解。“几百人”是个
界限,在这个界限内每个人能够认识另外每个人,一旦超过这个界限,越来越多的
两人组合就成了一对对没有亲属关系的陌生人了。当陌生人打架时,在场的人很少
会是打架双方的朋友或亲属,没有什么私利要他们去制止打架。相反,如果许多旁
观者是打架一方的朋友或亲属,他们就会站在他的一边,这样,本来是两个人的打
架结果就逐步升级为一场乱哄哄的群殴。因此,一个继续把冲突交给全体成员去解
决的大型社会必然会分崩离析。仅仅这一个因素就可以说明为什么几千人的社会只
有在形成完全控制武力和解决矛盾冲突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机构时才能存在。
第二个原因是,随着人口的增加,共同决策越来越难以做到。由全体成年人来决
策,在新几内亚的一些村庄里仍然是可能的,但这些村庄都很小,消息和通知可以
迅速传达到每一个人,每一个人在全村大会上可以听到其他每一个人的意见,每一
个人也都有在会上发表意见的机会。但共同决策的所有这些先决条件,在大得多的
社会里已经无法得到了。即使在如今拥有麦克风和扬声器的时代,我们也全都知
道,一次小组会决不能解决一个有几千人的群体的问题。因此,一个大型社会如要
有效地作出决定,就必须加以组织并使之置于中央集权的控制之下。
第三个原因是经济方面的考虑。任何社会都需要在其成员之间转移财货的手段。一
个人可能在某一天碰巧获得了较多的某种基本商品,而在另一天则获得较少。由于
各人才智各不相同,一个人通常总是对某些生活必需品收获过多,而对另一些生活
必需品收获不足。在只有很少几对成员的小型社会中,由此而产生的必要的财货转
移,可以通过互惠交换直接安排在成对个人或家庭之间进行。在大型社会里使直接
的成对冲突的解决缺乏效率的那种数学计算,同样也会使直接的成对经济转移缺乏
效率。大型社会只有在除了有互惠经济还有再分配经济的情况下,才能在经济上发
生作用。超过个人需要的财货必须从这个人转移到一个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机构,
然后再由这个机构再分配给财货不足的人。
使大型社会必须有复杂组织的最后一个原因与人口的密度有关。粮食生产者的大型
社会比狩猎采集者的小族群不但成员多,而且人口密度也大。每一个由几十个猎人
组成的族群占据着很大一片地区,在这个地区内,他们可以获得对他们来说必不可
少的大部分资源。他们可以在族群战争的间歇通过与邻近族群的交换来获得其他生
活必需品。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属于本来只有几十个人的那片地区可能会变成一
个很小的地区,越来越多的生活必需品不得不从这个地区以外的地方获得。例如,
我们可以把荷兰的16000平方英里的土地和1600万人划分成80万个单独的地块,每
个地块包含13英亩土地并被用作一个由20人组成的独立自主的族群的家园,这些人
始终在他们的13英亩土地的范围内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偶尔利用暂时的休战到他
们这小小地块的边界去同邻近的族群交换物品和新娘。这种受空间条件限制的现实
情况,要求人口稠密的地区去养活大型的组织复杂的社会。
对解决冲突、决策、经济因素和空间的这些考虑,于是综合起来要求大型社会实行
中央集权,但权力的集中不可避免地为那些掌权的人、私下据有信息的人、作决定
的人和对财货进行再分配的人大开方便之门,使他们得以利用由此带来的机会为他
们自己和他们的亲属谋取好处。对于任何一个熟悉任何现代人的分类的人来说,这
一点是显而易见的。随着早期社会的发展,那些获得集中权力的人逐步地成了公认
的上层人物,也许他们本来就是属于先前的几个地位平等的乡村氏族之一,只是这
些氏族比其他氏族“更平等”罢了。
上面说的就是为什么大型社会不能以族群组织来运作,而只能靠盗贼统治来运作的
原因。但我们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这就是小型的简单社会实际上是如何演化成
或合并成大型的复杂社会的。合并、冲突的集中解决、决策、经济再分配和盗贼统
治者的宗教,并不是通过某种卢梭式的社会契约而自动形成的。是什么推动这种合
并的呢?
图17 北美印第安人:大平原波尼部落斑点马酋长
图18 又一北美印第安人:美国西南部纳瓦霍族妇女
图19 西伯利亚通古斯妇女
图20 收割稻子的日本妇女。
图21 瓜哇岛以东7000英里处热带太平洋中拉帕岛上的波利尼西亚妇女
图22 挖竹笋的中国女孩
图23 非洲南部博茨瓦纳卡拉哈里沙漠科伊桑妇女
图24 赤道非洲伊图里森林俾格米女孩
图25 说一种尼罗—撒哈拉语的东非人:苏丹的努埃尔人
图26 说一种非班图语言的尼日尔的东非人:苏丹的赞德族妇女
图27 一对肯尼亚母女坐在挂着蚊帐的床上。挂蚊帐是为了防止蚊子传播疟疾。
图28 位于吉萨的狮身人面像和大金字塔,由第四王朝的埃及法老建造。古埃及第四
王朝是世界较早的王国之一。
图29 佩特拉城的从岩石中掘出的庙宇,是由约2000年前繁荣的纳巴泰王国雕刻和
建造的,位于今约旦境内。
图30 用毛笔练习书写的日本女孩。
图31 日本农民在稻田耕耘。日本密集型的灌溉水稻种植养活了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
的主要社会之一。
图32 日本东京涩谷区摩天大楼的空中鸟瞰图,现代社会最富有、技术最先进的地区
之一。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于对演化的推理。我在本章开始时说过,归在
同一类的社会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因为人与人之间、人的群体与群体之间永远存在
着差异。例如,某些族群和部落中的大人物比另一些族群和部落中的大人物必然会
更具魅力,更有权势,在作决定时更富技巧。在一些大型部落中,具有更强有力的
大人物因而拥有更大的权力集中的部落,往往拥有对权力不那么集中的部落的某种
优势。像法尤族那样拙劣地解决冲突的部落,往往又分裂为族群,而管理不善的酋
长管辖地则分裂成更小的酋长管辖地或部落。能有效地解决冲突、作出正确的决定
和实行和谐的经济再分配的社会,能够发展更好的技术,集中自己的军事力量,夺
取更大的物产更丰富的地盘,逐一地打垮独立自主的较小的社会。
因此,如果条件许可,复杂程度处在同一水平的社会之间的竞争,往往导致了复杂
程度更高的社会。部落之间进行征服或兼并以达到了酋长管辖地的规模,酋长管辖
地之间进行征服或兼并以达到了国家的规模,国家之间进行征服或兼并以形成帝
国。更一般地说,大的单位可能拥有对各个小的单位的某种优势,如果—这是一个
大大的“如果”—这些大单位能够解决因规模变大而带来的问题,如来自觊觎领导
地位的狂妄之徒的无时不在的威胁、平民对盗贼统治的忿恨,以及增多了的与经济
一体化联系在一起的问题。
把小单位合并成大单位,这无论在历史上或是考古上都是有案可查的。同卢梭的看
法相反,这种合并决不是在一些没有受到威胁的小型社会为了促进其公民的幸福而
自由决定合并这一过程中发生的。小型社会的领袖和大型社会的领袖一样,珍惜自
己的独立和特权。合并的发生不外乎下面的两种方式之一:在外力的威胁下合并,
或通过实际的征服。有无数的事例可以用来说明每一种合并方式。
在外力威胁下实现合并的很好的例子,是美国东南部切罗基族印第安同盟的组成。
切罗基族印第安人原来分为30个或40个独立的酋长管辖地,每一个酋长管辖地就是
一个大约有400人的村庄。日益扩大的白人殖民地的开拓,导致了切罗基人与白人之
间的冲突。当个别的切罗基人抢劫或袭击白人移民或商人时,白人无法区别不同的
切罗基酋长管辖地,而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对任何切罗基人进行报复,或是对他们采
取军事行动,或是断绝与他们的贸易往来。作为对策,各个切罗基酋长管辖地在18
世纪逐步发现它们不得不加入一个单一的同盟。起先,较大的酋长管辖地于1730年
选出了一个统领全局的领袖,一个名叫莫伊托伊的酋长,1741年由他的儿子继任。
这些领袖的首要任务是惩罚攻击白人的个别切罗基人,并与白人政府打交道。1758
年左右,这些切罗基人把他们的决策规范化,仿照以前的村社会议,每年在一个村
庄(埃科塔)召开一次会议,这个村庄因此就成了一个事实上的“首都”。最后,
这些切罗基人都成了有文化的人(就像我们在第十二章所看到的那样),并通过了
一部成文宪法。
切罗基族印第安同盟就这样建立起来了,但不是靠征服,而是靠把以前的一些小心
提防的较小实体合并起来,而这种合并只有在这些实体有被强大的外力消灭的危险
时才可能发生。同样,关于国家的形成,每一本美国历史教科书都介绍过一个例
子,谈到美洲白人殖民地中有一个殖民地(佐治亚)曾经促成切罗基国家的建立,
而这些殖民地后来在受到不列颠君主国的强大外力威胁时,也被迫建立自己的国
家。美洲各殖民地在开始时也同切罗基的各酋长管辖地一样,小心翼翼地守护着自
己的自治权,它们根据《邦联条例》(1781年)进行的第一次合并尝试,证明是不
切实际的,因为它为前殖民地保留了太多的自治权。只是在出现了进一步的威胁之
后,著名的有1786年的谢斯起义和未解决的战争债负担问题,才克服了前殖民地极
不愿意牺牲自治的态度,并促使它们通过了我们现行高效能的1787年联邦宪法。19
世纪德国的那些小心提防的各邦的统一,证明是同样困难的。在法国于1870年宣战
后,这个外部威胁终于导致1871年小诸侯们向德意志帝国中央政府交出了他们的很
大一部分权力,而早先的3次统一尝试(1848年的法兰克福议会、1850年恢复后的
德意志联邦和1866年的北德意志联邦)都失败了。
除了在外力威胁下实现合并外,复杂社会形成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征服。一个有充
分文件证明的例子,是非洲东南部祖鲁国的起源。在白人移民第一次看到祖鲁人
时,祖鲁人分为几十个小型的酋长管辖地。在1700年代晚些时候,随着人口压力的
增加,各酋长管辖地之间的战争变得日益剧烈起来。在所有这些酋长管辖地中,在
集中统一的权力结构的设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被一个名叫丁吉斯韦约的酋长十分
成功地解决了。1807年左右,他杀死了一个对手,从而获得了姆特特瓦酋长管辖地
的统治地位。丁吉斯韦约从各个村庄挑选了一些年轻人,按照年龄而不是按照他们
的村庄把他们组成团队,建立了优秀而集中的军事组织。他还发展了出色的中央集
权的政治组织,他在征服其他酋长管辖地时禁止杀戮,对被打败的酋长的家族秋毫
无犯,只是用这个酋长的一个愿意与丁吉斯韦约合作的亲属来接替酋长的职位。他
扩大了对争吵的审理范围,提出了较好的集中解决冲突的办法。这样,丁吉斯韦约
就能够征服并开始把其余30个祖鲁族酋长管辖地合并起来。他的继承人扩大司法系
统,加强监督和发展礼仪,结果使这个萌芽中的国家得到了加强。
通过征服而形成国家的这个祖鲁族的例子几乎多得不胜枚举。18世纪和19世纪的一
些欧洲人碰巧亲眼目睹了由酋长管辖地形成土邦的情况,这些土邦包括波利尼西亚
群岛中的夏威夷国、波利尼西亚群岛中的塔希提国、马达加斯加岛的梅里纳国、非
洲南部祖鲁国以外的莱索托和斯瓦齐以及其他国家、西非的阿散蒂国以及乌干达的
安科莱国和布干达国。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是在15世纪通过征服而建立的,那
时欧洲人还没有到来,但对它们形成的情况,我们从早期西班牙移民翻译过来的印
第安人口述历史中知道了不少。关于罗马帝国的形成和亚历山大统治下的马其顿帝
国的扩张,同时代的古典作家有详细的描述。
所有这些例子都表明,战争或战争威胁在大多数(即使不是全部)社会合并中起了
关键的作用。但是战争,甚至仅仅是族群间的战争,一直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恒久不
变的事实。那么,为什么只是在过去的13000年中战争才明显地开始造成社会的合
并?我们业已断定,复杂社会的形成以某种方式与人口的压力联系在一起,因此我
们现在应该寻找一下人口压力与战争后果之间的某种联系。为什么战争总是在人口
稠密而不是在人口稀少的时候造成社会的合并呢?答案是,战败民族的命运取决于
人口的密度,这有3种可能的后果:
凡是人口密度很低的地方,就像在狩猎采集族群占据的地区所常见的那样,战败群
体的幸存者只要离开他们的敌人远一点就行了。新几内亚和亚马孙河地区游牧部族
之间战争的结果往往就是这样。
凡是人口密度中等的地方,就像粮食生产部落占据的地区那样,没有大片空旷的地
方可以让战败族群的幸存者逃避。但是,没有集约型粮食生产的部落社会不使用奴
隶,也不能生产出可以作为很大一部分贡品的足够的剩余粮食。因此,战败部落的
幸存者对胜利者来说毫无用途,除非娶他们的女人为妻。战败的男人都被杀死了,
他们的地盘也可能为胜利者所占有。
凡是人口密度高的地方,就像国家或酋长管辖地所占有地区那样,被打败的人仍然
无处可逃,但胜利者不杀死他们而有了利用他们的两种选择。由于酋长管辖地社会
和国家社会已出现了经济专业化,被打败的人可以当奴隶来使用,就像在《圣经》
时代通常发生的那样。或者,由于许多这样的社会已经有了能够生产大量剩余粮食
的集约型粮食生产系统,胜利者可以让战败者仍然从事原来的劳作,只是剥夺了他
们的政治自主权,要他们定期地用粮食或货物来纳贡,并把他们的社会合并入获胜
的国家或酋长管辖地。在整个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上,与国家或帝国的建立联系在一
起的一些战役的结果通常就是这样。例如,西班牙征服者想要从被打败的墨西哥土
著那里勒索贡物,所以他们对阿兹特克帝国的贡单很感兴趣。原来阿兹特克人每年
向臣服他们的人收取的贡物包括7000吨玉米、4000吨豆类、4000吨苋菜籽、200万
件棉斗篷、大量可可豆、军服、盾牌、羽毛头饰和琥珀。
因此,粮食生产及社会之间的竞争与混合,产生了征服的直接原动力:病菌、文
字、技术和中央集权的政治组织。这些都是终极原因,是通过因果关系链而表现出
来的,虽然这些因果关系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但全都与稠密的庞大人口和定居的生
活方式有关。由于这些终极原因在不同的大陆上有不同的发展,征服的这些原动力
在不同的大陆上也有不同的发展。因此,这些原动力往往是相互联系着一起出现
的,不过这种联系并不是绝对的:例如,在印加人中出现了一个没有文字的帝国,
而在阿兹特克人中则出现了一个有文字但很少有流行病的帝国。丁吉斯韦约的祖鲁
人则证明了,每一个这样的原动力都多少独立地为历史模式作出了贡献。在几十个
祖鲁族的酋长管辖地中,姆特特瓦酋长管辖地无论在技术、文字或病菌方面都不具
有对其他酋长管辖地的优势,但它还是成功地打败了它们。它的优势仅仅存在于管
理和意识形态方面。这就使由此而产生的祖鲁国得以在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征服
了一个大陆的部分地区。
第四部分 在五章中环游世界
第十五章 耶利的族人
有一年夏天,当我和妻子玛丽一起在澳大利亚度假时,我们决定去访问梅宁迪镇附
近沙漠中一处保存完好的土著岩画所在地。虽然我听说过澳大利亚沙漠因干燥和夏
季炎热而名闻遐迩,但在这之前我曾在加利福尼亚沙漠和新几内亚热带草原炎热干
旱的条件下工作过很长时期,因此我认为自己有足够的经验去应付我们在澳大利亚
旅游时可能碰到的小小的挑战。玛丽和我带上了大量饮用水,在中午出发,徒步走
上了通往岩画的几英里长的道路。
我们走的小道从山间巡逻队的驻地开始,一路向上,在万里无云的晴空下,穿过毫
无遮蔽的开阔地带。我们呼吸着灼热干燥的空气,这使我们想起了坐在芬兰桑拿浴
室里呼吸的滋味。在我们到达有岩画的峭壁时,已经把水喝光了。我们对艺术的兴
趣也没有了,于是我们继续努力地爬山,缓慢而有规则地喘着气。不久,我看见了
一只鸟,那显然是一种鹛,但比任何已知的鹛都大得多。这时,我才意识到我生平
第一次被热昏了头,产生了幻觉。玛丽和我决定最好还是立刻返回。
我们俩不再说话。我们一边走路,一边倾听着自己的呼吸,计算着到下一个里程碑
的距离,并估计一下还剩下多少时间。我们这时口干舌燥,玛丽满脸通红。当我们
终于回到有空调的巡逻队驻地时,我们立刻瘫倒在冷却水桶旁边的椅子里,把冷却
水桶里最后的半加仑水全部喝光,还向巡逻队又要来一瓶水。我们坐在那里,精疲
力竭,情绪低沉,我反复思考着画那些岩画的土著人用什么办法在没有空调住所的
情况下在沙漠里度过他们的一生,竟能设法不但找到了水,而且还找到了食物。
对澳大利亚的白人来说,梅宁迪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一个多世纪前它是两个饱受沙
漠干热之苦的白人用作补给基地的大本营。这两个白人就是爱尔兰警察罗伯特·伯克
和英国天文学家威廉·威尔斯,他们是第一支从南到北纵贯澳大利亚的探险队的时运
不济的领导人。伯克和威尔斯在出发时用6头骆驼驮运足够吃3个月的粮食,但在梅
宁迪北方的沙漠里断了粮。一连3次,这两个探险者都碰到了吃得很好的土著并得到
他们的救助。他们的家就在那片沙漠里,他们在这两个探险者的前面堆满了鱼、蕨
饼和烤肥鼠。但接着伯克竟愚蠢地用手枪向其中的一个土人射击,于是整个一群土
著人吓得四下逃走。虽然伯克和威尔斯因携有打猎用的枪支而拥有对土著人的巨大
优势,但他们在土著人离开后不到一个月就饿得倒毙了。
我和妻子在梅宁迪的经历加上伯克和威尔斯遭受的命运,使我强烈地感到在澳大利
亚建立人类社会有多么困难。澳大利亚在所有大陆中显得与众不同:欧亚大陆、非
洲、北美洲和南美洲之间的差异,同澳大利亚与其他这些陆块中任何一个之间的差
异比较起来,都显得微不足道。澳大利亚是最干燥、最小、最平坦、最贫瘠、气候
最变化无常、生物品种最稀少的大陆。它是欧洲人占领的最后一个大陆。在欧洲人
占领前,它已在维持着与任何大陆相比都是最具特色的人类社会和最少的人口。
因此,澳大利亚对那些关于各大陆之间社会差异的理论提供了一种决定性的检验。
它有最具特色的环境,也有最具特色的社会。是前者造就了后者?如果是,又是如
何做到的?澳大利亚是用来开始我们环游世界之行的合乎逻辑的大陆,我们要把本
书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中所述及的经验用来了解各大陆的不同历史。
————
大多数外行人都会把澳大利亚土著社会表面上的“落后”说成它的最重要的特点。
澳大利亚是唯一的这样的大陆:那里的各个土著族群在现代的生活中仍然没有所谓
文明的任何特征—没有农业,没有畜牧业,没有金属,没有弓箭,没有坚固的房
屋,没有定居的村庄,没有文字,没有酋长管辖地,也没有国家。澳大利亚土著是
流动的或半流动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他们组成族群,住在临时搭建的住所或简
陋小屋中,并且仍然依靠石器。在过去的13000年中,澳大利亚的文化变革积累比其
他任何大陆都要少。欧洲人对澳大利亚土著的流行看法,可以以早期的一个法国探
险者的话为代表,他说,“他们是世界上最悲惨的人,是和没有理性的野兽差不多
的人。”
然而,直到40000年前,澳大利亚土著社会还仍然拥有对欧洲和其他大陆社会的巨大
的领先优势。澳大利亚土著发明了世界上一些已知最早的、边缘经过打磨的石器,
最早的有柄石器(即装有木柄的石斧)和最早的水运工具。有些已知最早的岩画也
出自澳大利亚。从解剖学上看,现代人类在欧洲西部定居前可能已在澳大利亚定居
了。尽管有这种领先优势,为什么最后却是欧洲人征服了澳大利亚,而不是相反?
在这个问题里还有另一个问题。在更新世冰期期间,大量的海水被封闭在大陆冰原
里,海平面比现在低得多,如今把澳大利亚同新几内亚分隔开来的阿拉弗拉浅海那
时还是干燥的低地。随着大约12000年前到8000年前冰原的融化,海平面上升了,
那块低地被海水淹没,原来的大澳大利亚大陆分成了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两个半大
陆(图15.1)。
这两个原来连接在一起的陆块上的人类社会,到了现代彼此之间产生了很大的差
异。与我刚才关于澳大利亚土著所说的各种情况相反,大多数新几内亚人,如耶利
的族人,都是农民和猪倌。他们生活在定居的村庄里,他们的行政组织是部落,而
不是族群。所有的新几内亚人都有弓箭,许多人还使用陶器。同澳大利亚人相比,
新几内亚人通常都有坚固得多的住所、更多的适于航海的船只、更多数量和种类的
器皿。由于新几内亚人是粮食生产者,不是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所以他们的平均
人口密度比澳大利亚人高得多:新几内亚的面积只有澳大利亚的十分之一,但它所
养活的当地人口却数倍于澳大利亚。
图15.1 从东南亚到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的地区图。实线表示现今海岸线;虚线为更
新世时期的海岸线,那时的海平面比现在的低—就是说,当时的海岸线就是亚洲大
陆架和澳大利亚大陆架的边缘。当时,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连在一起,成为一个扩
大了的大澳大利亚,而婆罗洲、爪哇、苏门答腊和台湾还是亚洲大陆的一部分。
为什么从更新世大澳大利亚分离出来的较大陆块上的人类社会在其发展中始终如
此“落后”,而较小陆块上的社会的“进步”却快得多?为什么新几内亚的所有那
些发明没有能传播到澳大利亚,而它和新几内亚之间的托雷斯海峡宽不过90英里?
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看,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之间的地理距离甚至不到90英里,因
为托雷斯海峡中星星点点地分布着许多岛屿,上面居住着使用弓箭、在文化上与新
几内亚人相类似的农民。托雷斯海峡中最大的岛距离澳大利亚只有10英里。岛上的
居民不但同新几内亚人而且也同澳大利亚土著进行着活跃的贸易。这两个具有不同
文化的世界,隔着一个只有10英里宽的风平浪静的海峡,又有独木舟可以互相往
来,它们怎么会保持各自的本来面目的呢?
同澳大利亚的土著相比,新几内亚人可以说是文化上“先进的”了。但大多数其他
现代人却认为,甚至新几内亚人也是“落后的”。在19世纪晚些时候欧洲人开始在
新几内亚殖民之前,所有的新几内亚人都没有文字,仍然依靠石器,在政治上还没
有形成国家或(除少数例外)酋长管辖地。就算新几内亚人的“进步”超过了澳大
利亚土著,那么为什么他们的“进步”仍没有赶上许多欧亚大陆人、非洲人和印第
安人?耶利的族人和他们的澳大利亚同胞提出了一个谜中之谜。
当许多澳大利亚白人被要求说明澳大利亚土著社会文化“落后”这个问题时,他们
有一个简单的回答:大概是由于土著本身的缺陷吧。从面部构造和肤色来看,土著
人当然和欧洲人不同,这就使19世纪晚些时候的一些作家把他们看作是猿和人之间
缺失的一环。英国白人移民在一个大陆上建立殖民地的几十年内,创造了一种有文
字的、进行粮食生产的工业民主,而这个大陆的居民在经过40000多年后仍然过着狩
猎采集生活。对这个事实难道还能有其他解释?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澳大利亚不但
有蕴藏量丰富的铜、锡、铅和锌,而且还拥有某些世界上最丰富的铁矿和铝矿。那
么,为什么澳大利亚土著仍然不知金属工具为何物,而仍然生活在石器时代?
这好像是对人类社会的一次完全有控制的试验。大陆还是那个大陆,只是人不同罢
了。因此,对澳大利亚土著社会和欧洲裔澳大利亚人社会之间的差异的解释,想必
就是源于组成这两种社会的不同的人。这种种族主义结论背后的逻辑似乎使人不得
不信。然而,我们将会看到,这种结论包含着一个简单的错误。
作为检验这个逻辑的第一步,让我们考查一下这些人本身的起源。澳大利亚和新几
内亚至少在40000年前就已有人居住了,那时它们还是连在一起的大澳大利亚。只要
看一眼地图(图15.1)就可知道,移民们最后必定来自最近的东南亚大陆,他们逐
岛前进,通过印度尼西亚群岛来到了大澳大利亚。作为这一结论佐证的,有现代澳
大利亚人、新几内亚人和亚洲人之间在遗传学上的关系,还有在今天的菲律宾、马
来半岛和缅甸外海的安达曼群岛还残存的几个具有类似体貌特征的群体。
这些移民一旦到达大澳大利亚海岸,就在整个大陆迅速扩散,甚至占据了这个大陆
的最遥远的地方和最不适于居住的处所。一些40000年前的化石和石器证实了他们曾
在澳大利亚西南角存在过;到35000年前,他们到了澳大利亚东西角和塔斯马尼亚,
这是澳大利亚离开这些移民在澳大利亚西部或新几内亚可能的登陆地点最遥远的角
落(离印度尼西亚和亚洲最近的地方);而到了30000年前,他们则到了新几内亚气
候寒冷的高原地区。所有这些地区都可以从西面的某个登陆地点经由陆路到达。然
而,到35000年前,要向新几内亚东北方的俾斯麦群岛和所罗门群岛移民,还需要渡
过几十英里的水路。对大澳大利亚的占领在速度上可能比从40000年前到30000年前
的一些年代里表面上的扩散甚至更为迅速,因为在用碳—14测定法的实验误差范围
内,这些不同的年代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在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最早有人居住的更新世,亚洲大陆向东延伸,吸纳了现代的
婆罗洲、爪哇和巴厘这些岛屿,所以当时亚洲大陆与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的距离,
比今天东南亚边缘到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的距离要近差不多1000英里。然而,从婆
罗洲或巴厘岛到达更新世的大澳大利亚,仍然要渡过至少8个宽达50英里的海峡。
40000年前,渡过这些海峡可能要靠竹筏,这是一种低技术的水运工具,但适于航
海,今天的中国南海一带仍在使用。尽管如此,当年渡过这些海峡想必十分困难,
因为在40000年前最早的那次登陆后,考古记录没有提供任何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
在后来的几万年中又有人类从亚洲到达大澳大利亚。我们随后得到的明确证据是,
直到最近的几千年内,才在新几内亚出现了来自亚洲的猪和在澳大利亚出现了来自
亚洲的狗。
因此,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的人类社会,是在与建立它们的亚洲社会基本隔绝的情
况下发展起来的。这种隔绝状态在今天所说的语言中反映了出来。经过这几千年的
隔绝,现代澳大利亚土著语言和现代新几内亚主要群体的语言(所谓巴布亚语),
都没有显示出与任何现代亚洲语言有任何明显的关系。
这种隔绝状态也反映在遗传与体质人类学上。对基因的研究表明,澳大利亚土著与
新几内亚高原居民同现代亚洲人的类似之处,要稍多于与其他大陆人的类似之处,
不过这种关系并不密切。在骨骼和体貌方面,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的土著与大多数
东南亚人也有区别,如果把澳大利亚人或新几内亚人的照片同印度尼西亚人或中国
人的照片比较一下,这一点就变得十分明显。所有这些差异的部分原因是,大澳大
利亚最早的亚洲移民在一段漫长的时间里与他们的呆在家乡的亚洲同胞分道扬镳,
在大部分时间里只发生有限的遗传交换。不过,也许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大澳大
利亚移民原来在东南亚的祖先,到这时已大部分被从中国向外扩张的其他亚洲人取
代了。
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土著在遗传上、体质上和语言上也产生了分化。例如,在人类
主要的(由遗传决定的)血型中,所谓ABO系统中的B型和MNS系统中的S型,在新几
内亚同在世界上其他大多数地区一样都有出现,但这两种血型在澳大利亚则几乎没
有。大多数新几内亚人的浓密卷曲的头发与大多数澳大利亚人的直发或鬈发是明显
不同的。澳大利亚的语言与新几内亚的巴布亚语言不但同亚洲语言没有亲缘关系,
而且彼此之间也没有亲缘关系,只不过是托雷斯海峡两岸双向交流了某些词汇而
已。
澳大利亚人和新几内亚人之间的这种分化,反映了在十分不同的环境里的长期隔绝
状况。自从阿拉弗拉海在大约10000年前由于海平面上升而最后把澳大利亚同新几内
亚分开以来,遗传交换只限于通过托雷斯海峡中一系列岛屿而进行的稀少的接触。
这就使得这两个半大陆上的居民适应了各自的环境。虽然新几内亚南部沿海的热带
草原和红树林,与澳大利亚北部的热带草原和红树林有相当多的类似之处,但这两
个半大陆的其他生境在几乎所有的主要方面都是不同的。
这里举几个不同的地方。新几内亚紧靠赤道,而澳大利亚则远远地延伸进温带,几
乎到达赤道以南40度的地方。新几内亚多山,地势极其崎岖不平,高度可达16500
英尺,最高的山峰上覆盖着冰川,而澳大利亚大都地势低平—94%的地区的海拔高度
在2000英尺以下。新几内亚是地球上最潮湿的地区之一,而澳大利亚则是地球上最
干燥的地区之一。新几内亚大部分地区的年降雨量为100英寸,很大一部分高原地区
则超过200英寸,而澳大利亚的大部分地区的年降雨量则不到20英寸。新几内亚的赤
道气候只有不太大的季节变化,而且年年如此,但澳大利亚的气候则是高度季节性
的,而且年年不同,其变幻莫测远远超过其他任何大陆的气候。因此,新几内亚境
内的大河纵横交错,川流不息,而澳大利亚的永久性河流在大多数年份里只限于东
部地区,甚至澳大利亚最大的水系(墨累河—达令河水系)在发生干旱时也要断流
达数月之久。新几内亚的大部分陆地覆盖着茂密的雨林,而澳大利亚大部分地区却
只有沙漠和开阔干旱的林地。
新几内亚覆盖着受侵蚀尚少的肥沃土壤,这是火山活动、冰川的反复进退与冲刷高
原以及山间溪流把大量泥沙带到低地所造成的结果。相形之下,澳大利亚有的则是
所有大陆中最古老、最贫瘠、养分被滤去最多的土壤,因为澳大利亚很少有火山活
动,也没有高山和冰川。尽管新几内亚的面积只有澳大利亚的十分之一,但由于新
几内亚地处赤道附近,雨量充沛,地势高低错落和土壤肥沃,那里成了几乎同在澳
大利亚一样多的哺乳动物和鸟类的生息之地。所有这些环境方面的差异,影响了这
两个半大陆的全然不同的文化史,现在我们就来考察一下这个问题。
大澳大利亚最早、最集约的粮食生产和最稠密的人口,出现在新几内亚海拔高度为
4000到9000英尺的高原河谷地区。考古发掘不但发现了在比较干旱地区用来保持土
壤水分的梯田,还发现了复杂的排水沟系统,其年代为9000年前,而到了6000年前
已变得相当普遍。这种沟渠系统类似于今天在这高原地区仍然用来疏干沼泽地使之
成为园地的那些沟渠系统。花粉分析表明,到大约5000年前,高地河谷普遍发生了
砍伐森林的行动,从而使人联想到清除森林是为了发展农业。
今天,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的主要农作物是不久前引进的甘薯,加上芋艿、香蕉、薯
蓣、甘蔗、一些可吃的草茎和几种叶菜。由于芋艿、香蕉和薯蓣是在东南亚土生土
长的,而东南亚又是一个无可争辩的植物驯化场所,所以过去人们通常认为,新几
内亚高原地区的作物,除甘薯外,都来自亚洲。然而,人们最后还是认识到,甘
蔗、叶菜和可吃的草茎的野生祖先都是新几内亚的品种,生长在新几内亚的某几种
香蕉的野生祖先是在新几内亚而不是在亚洲,而芋艿和某些薯蓣不但是亚洲的土
产,而且也是新几内亚的土产。如果新几内亚的农业真的来自亚洲,人们也许会指
望在高原地区找到明白无误地来自亚洲的作物,但没有找到。由于这些原因,现在
人们普遍承认,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的农业是通过对新几内亚野生植物的驯化而在当
地出现的。
因此,新几内亚和新月沃地、中国以及其他几个地区一样,成为世界上植物独立驯
化发源地的中心之一。在一些考古遗址没有发现6000年前在高原地区实际种植的作
物有任何残余保存下来。不过,这一点并不令人惊奇,因为除非在特殊情况下,现
代高原地区的主要作物都是不会留下明显的考古残迹的那类植物。因此,其中的一
些植物也是高原地区农业的始祖作物,这似乎是可能的,而由于保存下来的古代排
水系统与现代用于种植芋艿的排水系统如此相似,这种情况就尤其可能。
最早的欧洲探险者所看到的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粮食生产中3个明确的外来因素是鸡、
猪和甘薯。鸡和猪是在东南亚驯化的,并于大约3600年前由南岛人引进新几内亚和
其他大多数太平洋岛屿。这些人源自中国华南的一个民族,我们将在第十七章对他
们予以讨论。(猪的引进可能还要早些。)至于原产南美的甘薯,显然只是在最近
几个世纪内才到达新几内亚,是由西班牙人引进菲律宾,再由菲律宾引进新几内亚
的。甘薯一旦在新几内亚移植生长,就取代了芋艿的地位而成为高原地区的主要作
物,因为它成熟的时间更短,每英亩的产量更高,并对贫瘠的土壤条件具有更大的
耐性。
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的农业发展,想必是几千年前巨大的人口爆炸引发的,因为在新
几内亚原来大群的大型有袋动物灭绝之后,高原地区只能养活人口密度很低的以狩
猎采集为生的人。甘薯的引进在最近的几个世纪中引发了又一次的人口爆炸。当欧
洲人于20世纪30年代第一次飞越高原地区的上空时,他们惊讶地发现下面的景色与
荷兰的景色颇为相似。宽阔谷地里的森林被砍伐一空,星星点点地散布着一些村
庄,整个谷底都是为进行集约型粮食生产而疏干的并用篱笆围起来的田地。这片景
色证明了使用石器的农民在高原地区所达到的人口密度。
地势陡峭、终年云雾缭绕、疟疾流行以及低海拔地区有发生干旱之虞,使新几内亚
高原地区的农业只能在海拔高度约4000英尺的地带发展。事实上,新几内亚高原地
区只是一个有稠密农业人口的孤岛,上插青天,下绕云海。新几内亚沿江沿海的低
地上的村民主要以渔业为生,而远离海岸和江河的旱地居民人口密度很低,靠刀耕
火种农业维持生计,以种植香蕉和薯蓣为主,以狩猎和采集为辅。相比之下,新几
内亚低地沼泽地居民则过着流动的狩猎采集生活,靠野生西谷椰子含淀粉的木髓为
生,这种树每小时采集的结果可以产生比栽培植物多3倍的卡路里。因此,新几内亚
的沼泽地提供了一个清楚的例子,说明在某种环境里,由于农业还不能与狩猎采集
的生活方式竞争,所以那里的人仍然以狩猎采集为生。
在低地沼泽靠吃西谷椰子而维生的人,就是四处流动的狩猎采集族群组织的典型例
子,这种族群组织以前想必是新几内亚的特征。由于我们在第十三章和第十四章中
讨论过的所有那些原因,农民和渔民就成了发明更复杂的技术、社会和政治组织的
人。他们生活在定居的村庄和部落社会中,常常由一个大人物来领导。有些部落还
建有巨大的、精心装饰起来的、供举行仪式的屋宇。他们的伟大艺术木雕人像和面
具,为全世界的博物馆所珍藏。
这样,新几内亚就成为大澳大利亚的一部分,拥有最先进的技术、社会和政治组织
以及艺术。然而,从习惯于城市生活的美国人或欧洲人的观点看,新几内亚仍然
是“原始的”,而不是“先进的”。为什么新几内亚人仍然在使用石器而不是发展
金属工具,仍然没有文字,并且不能把自己组成酋长管辖地和国家?原来新几内亚
有几个不利于它的生物因素和地理因素。
首先,虽然本地的粮食生产的确是在新几内亚高原地区出现的,但我们已在第八章
中看到,它产出的蛋白质很少。当地的主食都是低蛋白的根用作物,而仅有的驯化
动物(猪和鸡)的产量又太低,不能为人们提供大量的蛋白质。既然无法把猪或鸡
套起来拉车,高原地区的居民除了两臂力气外,仍然没有其他动力来源,而且也未
能发展出流行疾病以击退终于侵入的欧洲人。
对高原地区人口数量的第二个限制,是能够利用的土地面积有限:新几内亚高原地
区只有几处宽阔的谷地(最显著的是瓦吉谷地和巴利姆谷地)能够养活稠密的人
口。第三个限制是这样的现实,即4000英尺至9000英尺之间的中间山地森林地带,
是新几内亚唯一适于集约型粮食生产的高程地带。在9000英尺以上的新几内亚高山
生境根本没有任何粮食生产,在4000英尺至1000英尺之间的山坡上几乎没有什么粮
食生产,而在低地地区也只有低密度的刀耕火种农业。因此,在不同海拔高度专门
从事不同类型粮食生产的一些社会之间对粮食的大规模经济交换,在新几内亚从未
发展起来。在安第斯山脉、阿尔卑斯山脉和喜马拉雅山脉,这种交换不但向各个海
拔高度的人提供一种比较均衡的饮食,从而增加了这些地区的人口密度,而且也促
进了地区的经济和政治一体化。
由于这种种原因,在欧洲殖民政府带来西方医药并制止部落战争之前,传统的新几
内亚的人口从未超过100万人。我们在第五章讨论过全世界大约有9个最早的农业中
心,其中新几内亚始终是人口最少的一个中心。由于只有100万人口,新几内亚不可
能发明出像在中国、新月沃地、安第斯山脉地区和中美洲的几千万人中出现的那种
技术、文字和政治制度。
新几内亚的人口不但总数少,而且还由于崎岖的地形而被分割成数以千计的生存于
特定区域内的群体—这里有低地地区的大量沼泽地、高原地区交替出现的陡峭的山
岭和狭窄的峡谷以及低地和高原四周茂密的丛林。当我带领一队从事野外作业的新
几内亚助手们在新几内亚进行生物调查时,虽然我们走的是现存的小路,但我认为
每天前进3英里仍是非常快的速度。传统的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的居民一生中离家外出
从来不超过10英里。
地形造成的这些困难,加上构成新几内亚族群或村落之间关系特点的断断续续的战
争状态,正好说明了传统的新几内亚在语言、文化和政治方面的这种支离破碎的状
况。新几内亚是世界上语言最集中的地方:全世界6000种语言中有1000种挤在一个
只比得克萨斯州稍大一点的地区里,分成几十个语族以及一些就像英语和汉语那样
不同的互相独立的语言。在所有新几内亚语言中,差不多有一半语言说的人不到
500,甚至那些最大的说同一种语言的群体(说的人仍然只有10万)也在政治上分成
几百个村庄,彼此凶狠地斗殴,就像同说其他语言的人斗殴一样。每一个这样的小
社会其自身实在太小,无法养活酋长和专门的手艺人,也无法发明出冶金术和文
字。
除了少而分散的人口外,新几内亚的发展所受到的另一限制是地理上的与世隔绝的
状态,这一状态妨碍了技术和思想从别处流入新几内亚。新几内亚的3个邻居全都被
溪涧流过的峡谷把它们同新几内亚分隔开来,直到几千年前,这些邻居在技术和粮
食生产方面甚至比新几内亚(尤其是新几内亚的高原地区)还要落后。在这3个邻居
中,澳大利亚土著仍然以狩猎采集为生,新几内亚人所没有的东西,他们几乎全都
无法提供。新几内亚的第二个邻居是东面的小得多的俾斯麦群岛和所罗门群岛。新
几内亚的第三个邻居就是印度尼西亚东部的那些岛屿。但这个地区在其历史的大部
分时间里也始终是由狩猎采集族群占据的文化落后地区。从40000多年前新几内亚最
早有人移居时起,直到公元前1600年左右南岛人扩张时止,没有一样东西可以确定
是经由印度尼西亚传到新几内亚的。
随着这一扩张,印度尼西亚就为来自亚洲的粮食生产者所占有,他们带来了家畜,
带来了至少同新几内亚的一样复杂的农业和技术,还带来了可以被用作从亚洲前往
新几内亚的有效得多的手段的航海技术。南岛人在新几内亚西面、北面和东面的一
些岛屿上定居下来,并进一步向西深入,在新几内亚本土北部和东南部海岸定居。
南岛人把陶器、鸡,可能还有狗和猪引进新几内亚。(早期的考古调查曾宣布在新
几内亚高原地区发现了不迟于公元前4000年前的猪骨,不过这些宣布一直未得到证
实。)至少在过去的几千年中,贸易往来把新几内亚同技术上先进得多的爪哇社会
和中国社会连接了起来。作为对出口天堂鸟羽毛和香料的交换,新几内亚人得到了
东南亚的货物,其中甚至包括诸如东山铜鼓和中国瓷器之类的奢侈品。
假以时日,南岛人的这一扩张肯定会对新几内亚产生更大的影响。新几内亚西部地
区可能最后在政治上并入印度尼西亚东部苏丹的领土,而金属工具也可能通过印度
尼西亚东部传入新几内亚。但是—这种情况直到公元1511年都没有发生,而就在这
一年,葡萄牙人到达摩鹿加群岛,缩短了印度尼西亚各个发展阶段的序列。其后不
久,当欧洲人到达新几内亚时,当地居民仍然生活在族群或极其独立的小村庄中,
并且仍然在使用石器。
虽然大澳大利亚的新几内亚这个半大陆就这样发展起家畜饲养业和农业,但澳大利
亚这个半大陆却未能发展任何一次。在冰川期,澳大利亚的有袋目动物甚至比新几
内亚还多,其中包括袋牛(相当于牛和犀牛的有袋目动物)、大袋鼠和大毛鼻袋
熊。但所有这些本来可以用来饲养的有袋目动物,在随着人类移居澳大利亚而到来
的动物灭绝的浪潮中消失了。这就使澳大利亚同新几内亚一样没有了任何可以驯化
的本地哺乳动物。唯一在澳大利亚被采纳的外来驯化哺乳动物是狗,而狗是在公元
前1500年左右从亚洲引进的(大概是乘坐南岛人的独木舟来到的),并在澳大利亚
的荒野里定居而变成澳洲野犬。澳大利亚当地人把这种野犬捉来饲养,把它们当作
伴侣、看门狗,甚至当作活毯子,于是就有了“五条狗的夜晚”这种说法,形容夜
晚很冷。但他们并不像波利尼西亚人那样把野犬/狗当食物,也不像新几内亚人那
样把它们用作打猎的帮手。
农业是澳大利亚的另一个毫无成功希望的行当,因为澳大利亚不但是最干旱的大
陆,而且也是土壤最贫瘠的大陆。此外,澳大利亚还有一个方面也是独一无二的,
这就是在这大陆的大部分地区,对气候产生压倒一切的影响的,是一种无规律的非
一年一度的循环—ENSO现象(ENSO是“厄尔尼诺向南移动”一词的首字母缩合
词),而不是世界上其他大多数地区所熟悉的那种有规律的一年一度的季节循环。
无法预测的严重干旱会持续几年,接着便是同样无法预测的倾盆大雨和洪水泛滥。
即使在今天有了欧洲的农作物和用来运输农产品的卡车与铁路的情况下,粮食生产
在澳大利亚也仍然是一种风险行业。年成好的时候,牧群繁衍增殖,而到发生干旱
时便又死亡殆尽。澳大利亚早期土著农民中可能有人碰到过类似的循环。年成好的
时候,他们便在村子里定居下来,种植庄稼,并生儿育女,而到了干旱的年头,这
众多的人口便会因饥饿而大批死去,因为那一点土地只能养活比这少得多的人。
澳大利亚发展粮食生产的另一个主要障碍是缺乏可以驯化的野生植物。甚至现代欧
洲的植物遗传学家除了从澳大利亚当地的野生植物中培育出澳洲坚果外,其他就再
也没有培育出什么作物来。在世界上潜在的最佳谷物—籽粒最重的56种禾本科植物
—的名单中,只有两种出产在澳大利亚,而且这两种又几乎位居名单的最后(粒重
仅为13毫克,而世界上其他地方最重籽粒的重量可达40毫克)。这并不是说,澳大
利亚根本就没有任何潜在的作物,也不是说澳大利亚土著从未发展出本地的粮食生
产。有些植物,如某些品种的薯蓣、芋艿和竹芋,是在新几内亚南部栽培的,但在
澳大利亚北部也有野生的,是那里土著的采集对象。我们将要看到,在澳大利亚气
候条件极其有利的地区,土著在沿着最终可能导致粮食生产的方向演进。但任何在
澳大利亚本地出现的粮食生产,都可能会由于可驯化的动植物的缺乏以及土壤贫瘠
和气候恶劣而受到限制。
流浪的生活、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以及对住所和财物的最小的投资,是因受澳大利
亚厄尔尼诺南移影响而无法预知可以得到何种资源时的明智的适应行为。在当地条
件恶化时,土著居民只是迁往一个暂时条件较好的地区。他们不是依赖几种可能歉
收的作物,而是在丰富多样的野生食物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从而把风险减少到最低
限度,因为所有这些野生食物不可能同时告乏。他们不是使人口在超过资源时挨饿
而发生波动,而是维持较少的人口,这样在丰年时固然有丰富的食物可以享用,而
在歉收时也不致有饥馁之虞。
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用来代替粮食生产的是所谓的“火耕农业”。土著居民把周围的
土地加以改造和整治,以提高可食用植物和动物的产量,而不用借助栽培和养殖。
特别是,他们有意识地把周围很大一部分土地放火焚烧。这样做可以达到几个目
的:火把立即可以杀来吃的动物赶出来;火把茂密的植丛变成了人们可以更容易通
行的稀树草原;稀树草原也是澳大利亚主要的猎物袋鼠的理想的栖息地;火还促使
袋鼠吃的嫩草和土著居民自己吃的蕨根的生长。
我们把澳大利亚土著看作是沙漠居民,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不是这样的人。他们的人
口密度随雨量的变化而变化(因为雨量决定着陆地野生动植物食物的产量),也随
着江河湖海水产的丰富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土著人口密度最高的,是在最潮湿
的、物产最丰富的地区:东南部的墨累-达令河水系、东部和北部海岸和西南角。
这些地区也开始养活了现代澳大利亚人口最稠密的欧洲移民。我们所以把土著看作
是沙漠居民是因为欧洲人或者把他们杀死,或者把他们从最合意的地区赶走,这
样,最后的完好无损的土著人群体也只有在那些欧洲人不愿去的地区才能找到了。
在过去5000年内,在那些物产丰富的地区中,有些地区发生了土著强化食物采集方
法和土著人口密度增加的现象。在澳大利亚东部发明了一些技术,用滤掉毒素或使
毒素发酵的办法,使大量的含有淀粉然而毒性极强的铁树种子变得可以食用。澳大
利亚东南部以前未得到开发的高原地区,开始有土著在夏季经常来光顾,他们不但
饱餐铁树的坚果和薯蓣,而且还大吃特吃大群潜伏不动的移栖飞蛾,这种蛾子叫做
博贡蛾,烤了吃有炒栗子的味道。另一种逐步形成的强化了的食物采集活动,是墨
累—达令河水系的鳗鲡养殖,这里沼泽中的水位随着季节性的雨量而涨落。当地的
澳大利亚人修建了长达一英里半的复杂的沟渠系统,使鳗鲡的游动范围从一个沼泽
扩大到另一个沼泽。捕捉鳗鲡用的是同样复杂的鱼梁、安放在尽头边沟上的渔栅和
在墙洞里放上鱼网的垒在沟渠上的石墙。在沼泽中按不同水位安放的渔栅随着水位
的涨落而发生作用。虽然当初修建这样的“养鱼场”必然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但它
们以后却养活了许多人。19世纪的一些欧洲观察者在鳗鲡养殖场旁边发现了由十几
间土著的房屋组成的村庄,一些考古遗迹表明,有些村庄竟有多达146间的石屋,可
见这些村庄的季节性居民至少有几百人之多。
澳大利亚东部和北部的另一项发展,是收获野生黍子的籽实,这是与中国早期农业
的一种主要作物蜀黍同属的一种植物。黍子用石刀收割,堆成了垛,用摔打来脱
粒,然后贮藏在皮袋或木盘里,最后用磨石磨碎。在这过程中使用的几种工具,如
石头镰刀和磨石,类似于新月沃地为加工其他野生禾本科植物的种子而独立发明出
来的那些工具。在澳大利亚土著所有的获取食物的方法中,收获黍子也许是最有可
能最终演化为作物种植的一种方法。
同过去5000年中强化食物采集一起产生的,是一些新型的工具。小型的石片和三角
石刀若按重量计算,每磅石器所提供的锋刃长度大于被它们所取代的大型石器。锋
刃经过打磨的短柄石斧,一度在澳大利亚只有局部地区才有,这时已变得普遍了。
在过去的几千年中,贝壳做的渔钩也出现了。
为什么澳大利亚没有发展出金属工具、文字和复杂政治结构的社会?一个主要的原
因是那里的土著仍然以狩猎采集为生,而我们已在第十二到第十四章看到,这些发
展在别处只有在人口众多、经济专业化的粮食生产者社会里出现。此外,澳大利亚
的干旱、贫瘠和气候变化无常,使它的狩猎采集人口只能有几十万人。同古代中国
或中美洲的几千万人相比,那意味着澳大利亚潜在的发明者要少得多,采用借助新
发明来进行试验的社会也少得多。它的几十万人也没有组成关系密切相互影响的社
会。土著的澳大利亚是由一片人口十分稀少的沙漠组成的,沙漠把它分隔成几个物
产比较丰富的生态“孤岛”,每一个这样的孤立地区只容纳这个大陆的一小部分人
口,而且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相互影响也由于间隔着的距离而减弱了。甚至在这个大
陆东侧相对湿润和肥沃的地区内,社会之间的交流也由于从东北部的昆士兰热带雨
林到东南部的维多利亚温带雨林之间的1900英里距离而受到了限制,这个距离无论
在地理上还是在生态上都相当于从洛杉矶到阿拉斯加的距离。
在澳大利亚,地区性的或整个大陆的某些明显的退步现象,可能是由于它的一些人
口中心与世隔绝和居民相对稀少所致。回飞镖是典型的澳大利亚武器,但却在澳大
利亚东北部的约克角半岛被弃置不用。欧洲人碰到的澳大利亚西南部土著不吃有壳
的水生动物。澳大利亚考古遗址中出现的大约5000年前的那种小型三角石刀究竟有
什么用途,还仍然难以确定。虽然有一种方便的解释认为,它们可能被用作矛头和
箭头倒钩,人们猜想它们和世界上其他地方用在箭上的三角石刀和箭头倒钩是同样
的东西。如果这就是它们的用途,那么现代新几内亚有弓箭而澳大利亚却没有弓箭
这个谜就更加难解了。也许在整个澳大利亚大陆曾经有一阵子采用过弓箭,但后来
又放弃了。所有这些例子使我们想起了日本放弃过枪支,波利尼西亚大部分地区放
弃过弓箭和陶器,以及其他一些与世隔绝的社会放弃过其他一些技术(第十三
章)。
澳大利亚地区最大的技术损失发生于澳大利亚东南部海岸外130英里的塔斯马尼亚
岛。今天的塔斯马尼亚岛与澳大利亚之间浅水的巴斯海峡,在更新世海平面低的那
个时候还是干燥的陆地,居住在塔斯马尼亚岛上的人是先后分布在整个扩大了的澳
大利亚的人口的一部分。当巴斯海峡在大约10000年前终于被海水淹没时,塔斯马尼
亚人和澳大利亚大陆人之间的联系中断了,因为这两个群体都没有能够顺利渡过巴
斯海峡的水运工具。从那以后,塔斯马尼亚岛上4000个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就失去
了同地球上所有其他人类的联系,而生活在只有从科幻小说才能读到的一种与世隔
绝的状态之中。
塔斯马尼亚人终于在公元1642年接触到了欧洲人,那时他们只是世界上物质文化最
简单的民族。他们同大陆上的土著一样,也是没有金属工具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
人。但他们也缺乏在大陆上已很普遍的许多技术和人工制品,包括有倒钩的矛、各
种骨器、回飞镖、打磨的石器、有柄的石器、鱼钩、鱼网、有叉尖的矛、渔栅,以
及捕鱼和吃鱼、缝纫和生火的习俗。在这些技术中,有些可能只是在塔斯马尼亚与
大陆隔绝后引进大陆的,或者可能就是在大陆发明的。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断
定,塔斯马尼亚的极少的人口并没有为自己独立地发明了这些技术。这些技术中还
有一些是在塔斯马尼亚仍是澳大利亚大陆一部分的时候被带到塔斯马尼亚来的,不
过随后又在塔斯马尼亚的文化孤立中失去了。例如,塔斯马尼亚的考古记录用文献
证明了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渔场消失了,骨钻、骨针和其他骨器也消失了。至少还
有3个较小的岛(弗林德斯岛、坎加鲁岛和金岛)在大约10000年前由于海平面上升
而脱离了澳大利亚或塔斯马尼亚,在这3个岛上,原来曾有过的大约200人到400人
的人口已全部灭绝了。
因此,塔斯马尼亚和这3个较小的岛屿,以极端的形式证明了一个对世界史具有广泛
的潜在意义的结论。只有几百人的群体在完全与世隔绝的状态下是不可能无限期地
生存下去的。一个有4000人的群体能够生存10000年,但在文化上要失去相当多的
东西,同时也引人注目地没有什么发明创造,剩下的只是一种无比简单的文化。澳
大利亚大陆上的30万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在数目上比塔斯马尼亚人多,也不像塔
斯马尼亚人那样与世隔绝,但它的人口仍然是各大陆中最少的,也是各大陆中最与
世隔绝的。关于澳大利亚大陆有文献证明的技术退步的例子和关于塔斯马尼亚的这
个例子表明,同其他各大陆民族的全部业绩相比,澳大利亚本地人的有限业绩,可
能一部分来自与世隔绝状态和由于人口太少而对技术的发展与保持所产生的影响—
就像对塔斯马尼亚所产生的那些影响一样,只是影响的程度没有那么大罢了。不言
而喻,这种影响可能就是最大的大陆(欧亚大陆)与依次较小的大陆(非洲、北美
洲和南美洲)之间在技术上产生差异的原因。
为什么较先进的技术没有从邻近的印度尼西亚和新几内亚传入澳大利亚?就印度尼
西亚而言,它与澳大利亚西北部隔着大海,生态环境差异很大。此外,直到几千年
前,印度尼西亚本身也是一个文化和技术落后地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从
40000年前澳大利亚最早有人定居时起直到公元前1500年左右澳洲野犬出现时止,
有任何新技术或动植物新品种是从印度尼西亚传入澳大利亚的。
澳洲野犬在南岛人对外扩张的极盛时期从中国华南通过印度尼西亚传入澳大利亚。
南岛人成功地在印度尼西亚各个岛屿定居下来,其中包括离澳大利亚最近的两个岛
屿—帝汶岛和丹宁巴群岛(分别距离现代澳大利亚仅为275英里和205英里)。由于
南岛人在其横渡太平洋进行扩张的过程中走过了非常远的海上距离,因此我们可能
不得不假定他们曾多次到过澳大利亚,即使我们没有澳洲野犬这个证据来证明这一
点。在历史上,每年都有一些张帆行驶的独木舟从印度尼西亚的苏拉威西岛(西里
伯斯岛)的望加锡地区到澳大利亚西北部来访问,直到澳大利亚政府于1907年禁止
了这种造访。考古证据表明,这种访问可以追溯到公元1000年左右,很有可能更
早。这些访问的主要目的是要得到海参。海参是海星的亲缘动物,作为一种著名的
催欲剂和珍贵的汤料从望加锡出口到中国。
当然,在望加锡人一年一度的访问期间发展起来的贸易,在澳大利亚西北部留下了
许多遗产。望加锡人在他们的海岸营地种下了罗望子树,并同土著妇女生儿育女。
布、金属工具、陶器和玻璃被带来作为贸易物品,然而土著居民却没有学会自己来
制造这些物品。土著居民从望加锡人那里学到了一些外来词、一些礼仪以及使用张
帆行驶的独木舟和用烟斗吸烟的习俗。
但这些影响都没有能改变澳大利亚社会的基本特点。由于望加锡人的到来,一些事
情发生了,但更为重要的却是没有发生的事。这就是望加锡人没有在澳大利亚定居
下来—这无疑是因为印度尼西亚对面的澳大利亚西北部地区过于干旱,不适于发展
望加锡的农业。如果印度尼西亚的对面是澳大利亚东北部的热带雨林或热带草原,
望加锡人可能已定居下来了,但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到过那么远的地方。既然只有很
少的望加锡人到这里来作短暂停留而从未深入内陆腹地,他们所能接触到的就只有
生活在沿海一小片地区的几个澳大利亚人群体。甚至这少数澳大利亚人也只是看到
一小部分的望加锡文化和技术,而不是一个有稻田、猪、村庄和作坊的全面的望加
锡社会。由于澳大利亚人仍然是四处流浪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他们所得到的就
只有那几种适合他们的生活方式的望加锡产品和习俗。张帆行驶的独木舟和烟斗,
得到了;锻铁炉和猪,没有得到。
比起澳大利亚人对印度尼西亚影响的抵制,显然更加令人惊异的是他们对新几内亚
影响的抵制。说新几内亚语并且有猪、有陶器和弓箭的新几内亚农民,在叫做托雷
斯海峡的一衣带水的对面就是说澳大利亚语、没有猪、没有陶器和弓箭的澳大利亚
狩猎采集族群。而且,托雷斯海峡不是一道水面开阔的天然屏障,而是星星点点地
散布着一系列岛屿,其中最大的一个岛(穆拉勒格岛)距离澳大利亚海岸不过10英
里之遥。澳大利亚和这些岛屿之间以及这些岛屿和新几内亚之间都有经常的贸易往
来。许多土著妇女嫁到了穆拉勒格岛,她们在岛上看到了园圃和弓箭。新几内亚的
这些特点竟没有传到澳大利亚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托雷斯海峡的这种文化障碍之所以令人惊讶,仅仅是因为我们可能错误地使自己构
想了澳大利亚海岸外10英里处的一个有集约型农业和猪的成熟的新几内亚社会。事
实上,约克角土著从未见过任何一个大陆新几内亚人。不过,在新几内亚与离它最
近的岛屿之间、然后在这些岛屿与托雷斯海峡中途的马布伊格岛之间、再后在巴杜
岛与穆拉勒格岛之间、最后又在穆拉勒格岛与约克角之间,都有贸易关系。
沿着这个岛群向前,新几内亚的社会就显得每况愈下。在这些岛上猪很少或者根本
没有。沿托雷斯海峡的新几内亚南部低地居民不从事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的那种集约
型农业,而是刀耕火种,主要靠海产、打猎和采集为生。甚至这种刀耕火种的习
惯,从新几内亚南部沿着这个岛群到澳大利亚,也变得越来越不重要了。离澳大利
亚最近的穆拉勒格岛本身也因干旱而不适于农业,所以只能养活很少的人口,而这
些人主要靠海产、野生薯蓣和红树果子来维持生存。
因此,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隔着托雷斯海峡的相互联系使人想起了小孩子的传话游
戏:孩子们坐成一圈,一个孩子凑着第二个孩子的耳朵把一个词轻轻地说给他听,
第二个孩子又把他认为他听到的那个词轻轻地说给第三个孩子听,这样,最后一个
孩子最后轻轻地再说给第一个孩子听的那词就同原来的那个词毫不相干。同样,沿
托雷斯海峡诸岛进行的贸易也是一种传话游戏,最后到了约克角土著手中的是一种
与新几内亚社会完全不同的东西。此外,我们也不应把穆拉勒格岛民同约克角土著
之间的关系想像成一种从未间断的友好聚餐,土著迫不及待地从海岛老师那里汲取
文化。实际上,贸易和战争交替进行,而战争的目的则是割取敌人的首级做战利品
和把女人捉来做老婆。
尽管新几内亚文化由于距离和战争而受到了削弱,但新几内亚的某种影响还是到达
了澳大利亚。通婚给约克角半岛南部带来了某些新几内亚体貌特征,如鬈发而不是
直发。约克角的4种语言有澳大利亚罕见的音素,这可能是由于受到新几内亚一些语
言的影响。传进来的最重要的东西中,有澳大利亚内陆普遍使用的新几内亚贝壳鱼
钩,还有在约克角半岛南部流行的带有舷外浮材的新几内亚独木舟。新几内亚的
鼓、举行仪式时戴的面具、葬礼柱和烟斗,也在约克角被采用了。但约克角的土著
并没有采用农业,这一部分是因为他们在穆拉勒格所看到的农业已经微不足道了。
他们也没有选择养猪,因为在那些岛上猪很少或者根本没有,也因为无论如何没有
农业就不可能养猪。他们也没有采用弓箭,而是仍然使用他们的长矛和掷矛器。
澳大利亚很大,新几内亚也很大。但这两个巨大陆块之间的接触,只限于几小批只
有很少新几内亚文化的托雷斯海峡岛民与几小批约克角土著的相互影响。约克角土
著群体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而决定使用长矛而不使用弓箭,以及不采纳他们所看到的
已经削弱了的新几内亚文化的某些其他特点,从而妨碍了新几内亚这些文化特点向
澳大利亚其余所有地区的传播。结果,除了贝壳鱼钩,再没有任何其他新几内亚文
化特点传播到澳大利亚腹地了。如果新几内亚气候凉爽的高原地区的几十万农民与
澳大利亚东南部气候凉爽的高原地区的土著有过密切的接触,那么,集约型粮食生
产和新几内亚文化向澳大利亚的大规模传播就可能接踵而来。但新几内亚高原地区
同澳大利亚高原地区之间隔着2000英里的生态环境差异很大的地带。就澳大利亚能
有多少机会看到并采用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的做法这一点来说,新几内亚高原地区不
妨说就是月亮里的山。
总之,虽然澳大利亚石器时代的四处流浪的狩猎采集族群与石器时代的新几内亚农
民及铁器时代的印度尼西亚农民都有过贸易往来,但他们始终保持自己的生活方式
不变,这初看起来似乎是表明了澳大利亚土著出奇的顽固不化。但更进一步的考察
就可发现,这不过是反映了地理条件在人类文化和技术传播中的无处不在的作用。
我们仍然需要考虑一下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石器时代的社会同铁器时代的欧洲人相
遭遇的情况。1526年,一个葡萄牙航海家“发现了”新几内亚;1828年,荷兰宣布
对它的西半部拥有主权;1884年,英国和德国瓜分了它的东半部。第一批欧洲人在
海岸地区定居下来,他们花了很长时间才深入内陆,但到1960年,欧洲人的政府已
经对新几内亚的大部分地区建立了政治控制。
欧洲人到新几内亚去殖民,而不是新几内亚人到欧洲来殖民,其原因是显而易见
的。欧洲人有远洋船只和罗盘,可以用来帮助他们前往新几内亚;他们有书写系统
和印刷机,可以用来印刷地图、描述性的报告和有助于建立对新几内亚的控制的行
政文书;他们有政治机构,可以用来组织船只、士兵和行政管理;他们还有枪炮,
可以用来向以弓箭和棍棒进行抵抗的新几内亚人射击。然而,欧洲移民的人数始终
很少,今天新几内亚的人口仍然以新几内亚人为主。这同澳大利亚、美洲和南非的
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在那些地方,欧洲人的殖民地数量多、时间久,在广
大地区内取代了原来的土著人口。为什么新几内亚却不同呢?
一个主要的因素在19世纪80年代之前挫败了所有欧洲人想要在新几内亚低地地区定
居的企图:这个因素就是疟疾和其他热带疾病,虽然其中没有一种是第十一章讨论
的那种急性群众性流行传染病。在这些未能实现的对低地地区殖民的计划中,最雄
心勃勃的计划是法国侯爵德雷伊于1880年左右在附近的新爱尔兰岛组织的,结果
1000个殖民者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死掉了930人。即使在今天能够得到现代医药治疗
的情况下,我的许多美国朋友和欧洲朋友还是由于疟疾、肝炎和其他疾病而被迫离
开,而新几内亚留给我个人的健康遗产则是我得了一年的疟疾和一年的痢疾。
在欧洲人正在被新几内亚低地地区的病菌击倒的时候,为什么欧亚大陆的病菌没有
同时击倒新几内亚人?有些新几内亚人的确受到了传染,但并没有达到杀死澳大利
亚和美洲大多数土著那样大的规模。对新几内亚人来说,幸运的是在19世纪80年代
前新几内亚没有永久性的欧洲人殖民地,而到了这个时候,公共卫生方面的发现已
经在控制欧洲人口中的天花和其他传染病方面取得了进展。此外,南岛人的扩张在
3500年中已经把一批又一批的印度尼西亚的移民和商人带到了新几内亚。由于亚洲
大陆的一些传染病已在印度尼西亚滋生繁衍,新几内亚人因此而长期地接触到这些
疾病,所以逐渐形成了比澳大利亚土著强得多的抵抗力。
在新几内亚,欧洲人不为严重的健康问题而苦恼的唯一地区,是超过发生疟疾的最
高海拔的高原地区。但高原地区已为人口稠密的新几内亚人所占据,欧洲人直到20
世纪30年代才到达这里。到这时,澳大利亚政府和荷兰殖民政府不再愿意像以前几
个世纪欧洲殖民主义时期那样,通过大批杀死土著族群或把他们赶出他们的土地,
来开放土地供建立白人殖民地之用。
对想要成为移民的欧洲人来说,剩下的一个障碍是,在新几内亚的环境和气候条件
下,欧洲的作物、牲口和生存方法找不到立足之地。虽然引进的美洲热带作物如南
瓜、玉米和马铃薯现在已有少量种植,茶和咖啡种植园也已在巴布亚新几内亚高原
地区建立起来,但欧洲的主要作物如小麦、大麦和豌豆一直未能占主导地位。引进
的牛和山羊仅有少量饲养,并且同欧洲人一样,也为一些热带疾病所折磨。在新几
内亚的粮食生产中占主导地位的仍是新几内亚人在过去几千年中予以完善的那些作
物和农业方法。
所有这些疾病、崎岖的地形和生存问题,是使欧洲人离开新几内亚东部(现在的独
立国家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部分原因,这个地区为新几内亚人所占有和管理,不过
他们却把英语作为他们的官方语言,用英语字母书写,生活在以英国为模本的民主
政治制度之下,并使用在海外生产的枪炮。在新几内亚西部结果就不一样了,印度
尼西亚于1963年从荷兰人手中接管了这个地区,并将其更名为伊里安查亚省。这个
省现在为印度尼西亚人治理和享有。它的农村人口的绝大多数仍是新几内亚人,但
由于政府鼓励印度尼西亚移民的政策,它的城市人口是印度尼西亚人。由于长期接
触疟疾和其他一些与新几内亚人共有的热带疾病,印度尼西亚人没有像欧洲人那样
碰到了一道强大的病菌障碍。对于在新几内亚生存问题,他们也比欧洲人有更充分
的思想准备,因为印度尼西亚的农业已经包括了香蕉、甘薯和其他一些新几内亚农
业的主要作物。伊里安查亚省正在发生的变革,代表了在中央政府的全力支持下继
续进行3500年前开始到达新几内亚的南岛人的扩张。印度尼西亚人就是现代的南岛
人。
欧洲人在澳大利亚殖民,而不是澳大利亚土著在欧洲殖民,其原因同我们刚才在新
几内亚这个例子上看到的一样。然而,新几内亚人和澳大利亚土著的命运却是不同
的。今天的澳大利亚为2000万非土著所居住和管理,他们大多数都是欧洲人的后
裔,同时由于澳大利亚于1973年放弃了先前的白人澳大利亚的移民政策,有越来越
多的亚洲人来到了澳大利亚。土著人口减少了80%,从欧洲殖民地时代的30万人左右
下降到1921年最低点6万人。今天的土著构成了澳大利亚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有许多
人住在布道站或政府保留地里,或者为白人放牧而住在畜牧站里。为什么土著的境
况比新几内亚人差得这么多?
根本的原因是澳大利亚适于(在某些地区)欧洲人发展粮食生产和定居,再加上欧
洲人的枪炮、病菌和钢铁在消灭土著中所起的作用。虽然我已着重指出了澳大利亚
的气候和土壤所造成的种种不利之处,但它的一些最富饶或最肥沃的地区仍然有利
于欧洲的农业。现在在澳大利亚温带农业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欧亚大陆温带的主要
作物小麦(澳大利亚的主要作物)、大麦、燕麦、苹果和葡萄,再加上原产非洲萨
赫勒地带的高粱和棉花以及原产安第斯山脉的马铃薯。澳大利亚东北部热带地区
(昆士兰)已超出了新月沃地作物的最佳生长范围,来自欧洲的农民在这些地区引
进原产新几内亚的甘蔗、原产热带东南亚的香蕉和柑橘果和原产热带南美的花生。
至于牲口,欧亚大陆的绵羊使粮食生产扩大到澳大利亚的不适于农业的贫瘠地区成
为可能,而欧亚大陆的牛则成为较湿润地区饲养的牲口之一。
因此,澳大利亚粮食生产的发展必须等待非本地作物和牲口的引进,这些作物和牲
口是在世界上气候相似的地区驯化的,而这些地方过于遥远,如果没有越洋船只的
运输,那里的驯化动植物是到不了澳大利亚的。和新几内亚不同,澳大利亚大部分
地区都没有严重到可以令欧洲人望而却步的疾病。只有在热带的澳大利亚北部,疟
疾和其他热带疾病迫使欧洲人在19世纪放弃了他们建立殖民地的企图,只有随着20
世纪医药的发展,这种企图才得以实现。
当然,澳大利亚土著是欧洲人发展粮食生产的障碍,尤其是因为可能是最富饶的农
田和产奶地区当初曾养活澳大利亚土著中人口最稠密的狩猎采集族群。欧洲人的拓
殖用两种办法减少了土著的人数。一个办法就是开枪把他们打死,在19世纪和18世
纪晚些时候,欧洲人认为这是一种可以接受的选择,到20世纪30年代他们进入新几
内亚高原地区时,他们就很少这样考虑了。最后一次大规模的屠杀于1928年发生在
艾利斯斯普林斯,共杀死了31个土著。另一个办法就是欧洲人引进的病菌,对这些
病菌土著居民还没有机会获得免疫力或形成自然的抵抗力。1778年,第一批欧洲移
民到达悉尼,不到一年,死于流行病的土著居民的尸体便随处可见。有案可查的主
要的致命疾病有天花、流行性感冒、麻疹、伤寒、斑疹伤寒、水痘、百日咳、肺结
核和梅毒。
在所有适于欧洲人发展粮食生产的地区,独立的土著社会就被用这两种办法消灭
了。唯一的或多或少完好无损地幸存下来的社会,是对欧洲人无用的澳大利亚北部
和西部地区的社会。在欧洲人殖民的一个世纪内,有40000年历史的土著传统基本上
被消灭殆尽。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我在本章开始后不久提出的那个问题了。英国白人殖民者在对一
个大陆进行殖民的几十年时间内创造了一个有文字的、从事粮食生产的工业民主,
而这个大陆上的居民在之前的40000多年里一直过着四处流浪的狩猎采集生活。除了
假定土著本身的种种缺点,我们怎样才能对这个事实作出解释呢?这是否就是对人
类社会演化的一个完全的对照实验,使我们不得不接受一种简单的种族主义的结
论?
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很简单。英国白人殖民者并没有在澳大利亚创造出一个有文字
的、从事粮食生产的工业民主。他们不过是把所有这些成分从澳大利亚以外的地方
引进罢了。这些成分包括家畜、各种作物(澳洲坚果除外)、冶金知识、蒸汽机、
枪炮、字母、政治机构,甚至病菌。所有这些都是在欧亚大陆环境下10000年发展的
最后产物。由于地理的偶然因素,1788年在悉尼登陆的那些殖民者继承了这些成
分。欧洲人从来没有学会在没有他们所继承的欧亚大陆技术的情况下如何在澳大利
亚或新几内亚生存。罗伯特·伯克和威廉·威尔斯聪明得能学会写字,但要在土著生活
的澳大利亚沙漠生存下去,他们的聪明就不够用了。
在澳大利亚创造社会的人是澳大利亚的土著。当然,他们所创造的社会不是一个有
文字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业民主的社会。其原因是由澳大利亚的环境特点直接造
成的。
第十六章 中国是怎样成为中国人的中国的
外来移民、鼓励雇用少数民族成员及妇女的赞助性行动、多种语言的使用、种族的
多样性—我生活的加利福尼亚州曾是这些有争议的政策的倡导者之一,现在它又在
带头强烈反对这些政策。我的儿子们在洛杉矶公立学校就读,只要向这些学校的教
室里看上一眼,你就会发现关于这些政策的抽象辩论在这些孩子们的脸上变得具体
鲜活了。这些孩子代表了在各自家里说的80多种语言,而说英语的白人却成了少
数。我儿子们的每个玩伴的父母或祖父母中,至少有一人是在美国以外的地方出生
的;我儿子的4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中,就有3位不是出生在美国。不过,外来移民
仅仅是恢复美洲保持了数千年之久的种族多样性而已。在欧洲人定居前,美国大陆
是数以百计的印第安部落和语言的发源地,只是在最近的几百年内才受到单一政府
的控制。
在这些方面,美国是一个完全“正常的”国家。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6个国家中,除
一国外,其余都是不久前实现政治统一的民族大熔炉,仍然保持着几百种语言和种
族群体。例如,俄国曾是一个以莫斯科为中心的小小的斯拉夫国家,直到公元1582
年它才开始向乌拉尔山脉以外的地区扩张。从那时起直到19世纪,俄国开始并吞了
几十个非斯拉夫民族,其中许多民族仍然保有自己原来的语言和文化特性。正如美
国的历史就是关于我们大陆的广大地区如何成为美国人的地区的故事一样,俄国的
历史就是关于俄国如何成为俄国人的俄国的故事。印度、印度尼西亚和巴西也是不
久前的政治创造(或者就印度的情况而言是政治再创造),它们分别是大约850种、
670种和210种语言的发源地。
近代民族大熔炉这一普遍现象的重大例外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今天的
中国无论在政治上、文化上或是语言上似乎都是一个大一统的国家,至少在外行人
看来是这样。它在公元前221年就已在政治上统一了,并从那时起在大多数世纪中一
直保持着统一的局面。自从中国开始有文字以来,它始终只有一个书写系统,而现
代欧洲则在使用几十种经过修改的字母。在中国的12亿人中有8亿多人讲普通话,这
是世界上作为本族语使用的人数最多的语言。还有大约3亿人讲另外7种语言,这些
语言和普通话的关系以及它们彼此间的关系,就像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的关系一
样。因此,不但中国不是一个民族大熔炉,而且连提出中国是怎样成为中国人的中
国这个问题都似乎荒谬可笑。中国一直就是中国人的,几乎从它的有文字记载的历
史的早期阶段就是中国人的了。
对于中国的这种表面上的统一,我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以致忘记了这多么令人惊
讶。我们本来就不应该指望有这种统一,其中有一个遗传上的原因。虽然有一种从
人种上对世界各民族的不精确的分类法把所有中国人统统归入蒙古人种,但这种分
类所掩盖的差异比欧洲的瑞典人、意大利人和爱尔兰人之间的差异大得多。尤其
是,中国的华北人和华南人在遗传上和体质上都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华北人最像西
藏人和尼泊尔人,而华南人则像越南人和菲律宾人。我的华北朋友和华南朋友常常
一眼就能从体貌上把彼此区别开来:华北人往往个子较高,身体较重,鼻子较尖,
眼睛较小,眼角更显“上斜”(由于所谓的内眦赘皮关系)。
中国的华北和华南在环境和气候方面也有差异:北方比较干燥也比较冷;南方比较
潮湿也比较热。在这些不同的环境里产生的遗传差异,说明华北人和华南人之间有
过适度隔离的漫长历史。但这些人到头来却又有着相同的或十分相似的语言和文
化,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世界上其他一些地方虽然有人长期定居,但语言并不统一,从这一点来看,中国在
语言上明显的近乎统一也就令人费解了。例如,我们在上一章看到,新几内亚的面
积不到中国的十分之一,它的人类历史也只有大约40000年,但它却有1000种语
言,包括几十个语族,这些语族之间的差异要比中国8种主要语言之间的差异大得
多。西欧在印欧语传入后的6000—8000年中,逐步形成或获得了大约40种语言,包
括像英语、芬兰语和俄语这样不同的语言。然而,有化石证明,50多万年前中国便
已有人类存在了。在这样长的时间里,必然会在中国产生的那成千上万种不同的语
言到哪里去了?
这种怪事暗示,中国过去也曾经是形形色色、变化多端的,就像其他所有人口众多
的国家现在仍然表现出来的那样。中国的不同之处仅仅在于它在早得多的时候便已
统一了。它的“中国化”就是在一个古代的民族大熔炉里使一个广大的地区迅速单
一化,重新向热带东南亚移民,并对日本、朝鲜以及可能还有印度发挥重大的影
响。因此,中国的历史提供了了解整个东南亚历史的钥匙。本章就是要讲一讲关于
中国是怎样成为中国人的中国的这个故事。
方便的起始点就是一幅详细的中国语言地图(见图16.1)。对我们所有习惯于把中
国看作铁板一块的人来说,看一看这幅地图真叫人大开眼界。原来,中国除了8
种“大”语言—普通话及其7个近亲(常常只是被统称为“汉语”),说这些语言的
人从1100万到8亿不等—还有130多个“小”语种,其中许多语种只有几千人使用。
所有这些“大”、“小”语种分为4个语族,它们在分布密度上差异很大。
图16.1 中国和东南亚的4大语族
图16.2 东亚和东南亚的现代政治边界,用以说明图16.1所示语族的分布。
普通话及其亲属语言,构成了汉藏语系中的汉语族,连续分布在中国的华北和华
南。人们可以从中国东北徒步穿行整个中国到达南面的东京湾,而仍然没有走出说
普通话及其亲属语言的人们所居住的土地。其他3个语族的分布零碎分散,为一
些“聚居区”的人们所使用,被说汉语和其他亲属语言的人的“汪洋大海”所包
围。
特别分散的是苗瑶(亦称曼—勉)语族的分布,这个语族包括600万人,大约分为5
种语言,带有富于色彩的名称:红苗语、白苗语(亦称条纹苗语)、黑苗语、绿苗
语(亦称蓝苗语)和瑶语。说苗瑶语的人生活在几十个孤立的小块地区,被其他语
族的人所包围,它们散布在一个50万平方英里的地区内,从华南一直延伸到泰国。
来自越南的10多万说苗语的难民把这个语支带到了美国,不过他们在美国却是以这
个语族的另一名称曼语而更为人所知。
另一个零碎分散的语系是南亚语系,这个语系中使用最广泛的语言是越南语和柬埔
寨语。6000万说南亚语的人的分布地区,从东面的越南到南面的马来半岛,再到西
面的印度。中国语族中的第4个也是最后一个语支是傣—加岱语支(包括泰语和老挝
语),这个语支有5000万人,其分布从华南向南进入泰国半岛,向西到达缅甸。
当然,今天说苗瑶语的人的分布之所以如此零碎分散,不是由于古代有什么直升飞
机把他们东一处西一处地投掷在亚洲大地上。人们倒是可以猜想他们本来具有一种
比较近乎连续的分布,后来之所以变得零碎分散,是由于其他语族的人进行扩张,
或诱使说苗瑶语的人放弃自己的语言。事实上,语言分布的这种变得零碎分散的过
程,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在过去的2500年内发生的,作为历史事实这有充分的文献可
资证明。现代说泰语、老挝语和缅甸语的人的祖先,都是在历史上从华南和邻近地
区迁往现在的地点、相继淹没了早先移民在那里定居的后代。说汉语的族群特别卖
力地取代其他族群,并在语言上改变他们,因为说汉语的族群鄙视其他族群,认为
他们是原始的劣等族群。从公元前1100年到公元前221年的中国周朝的历史记载,
描写了一些说汉语的诸侯国对中国大部分非汉语人口的征服和吸收。
我们可以利用几种推理尽可能地重新绘制出几千年前的东亚语言地图。首先,我们
可以把已知的最近几千年的语言扩张史颠倒过来。其次,我们可以作这样的推理:
如果现代的某些地区只有一种语言或有亲属关系的语族,而这一语言或语族又占有
一个广大的连续地区,那么这些地区就证明了这一语族在地理上的扩张,只是由于
时间还不够长,它还没有来得及分化成许多语言。最后,我们还可以作反向的推
理:如果在现代的某些地区内存在着属于某一特定语系的语言高度多样性现象,那
么这些地区差不多就是该语系的早期分布中心。
运用这3种推理来拨回语言时钟,我们就能断定:中国的华北原先为说汉语和其他汉
藏语的人所占据;华南的不同地区在不同时间里为说苗瑶语、南亚语和傣—加岱语
的人所占据;而说汉藏语的人取代了整个华南地区大多数说其他这些语言的人。一
种甚至更加引人瞩目的语言剧变想必席卷了从热带东南亚到中国南部的整个地区—
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越南和马来半岛。不管当初在那些地方说过什么语
言,现在必定都已全部消亡了,因为这些国家的所有现代语言似乎都是近代的外来
语,主要来自中国华南,或者在某些情况下来自印度尼西亚。鉴于苗瑶语在今天几
乎无法维存这一情况,我们还可以猜测当年华南除苗瑶语、南亚语和傣—加岱语
外,可能还有其他一些语族,不过其他这些语族没有留下任何幸存的现代语言罢
了。我们还将看到,南岛语系(所有菲律宾和波利尼西亚语言属于这一语系)可能
就是从中国大陆消失的那些其他语系之一,而我们之所以知道这一语系,仅仅因为
它传播到了太平洋诸岛并在那里存活下来。
东亚的这种语言更替使我们想起了欧洲语言尤其是英语和西班牙语向新大陆传播的
情况。新大陆以前曾是上千种或更多的印第安语言的发源地。我们从近代史得知,
英语不是仅仅因为在印第安人听起来悦耳才取代了美国的印第安语言的。相反,这
种更替需要说英语的移民通过战争、屠杀和带来的疾病杀死大多数印第安人,使幸
存的印第安人不得不采用英语这个新的多数人的语言。语言更替的直接原因是外来
的欧洲人在技术上和政治组织上所拥有的对印第安人的优势,而这种优势归根结底
又是来自很早就出现粮食生产所带来的优势。澳大利亚土著语言为英语所更替以及
非洲赤道以南地区原来的俾格米和科伊桑语言为班图语所更替,基本上都经历了同
样的过程。
因此,东亚的语言剧变提出了一个相应的问题:是什么使说汉藏语的人得以从中国
的华北迁往华南,而使说南亚语的人和说其他原始中国华南语族的人得以南下进入
热带东南亚?这里,我们必须求助于考古学,看一看是否有证据表明某些亚洲人在
技术、政治和农业方面获得了对其他亚洲人的优势。
与在世界上其他每一个地方一样,东亚的大部分人类历史的考古记录,仅仅显示了
使用粗糙石器并且没有陶器的狩猎采集族群的遗迹。在东亚,表明情况有所不同的
最早证据来自中国,因为那里出现了公元前7500年左右的作物残迹、家畜的骨头、
陶器和打磨的(新石器时代的)石器。这个年代距离新石器时代和新月沃地粮食生
产开始的时间不到1000年。但由于在这之前1000年的中国情况在考古上知之甚少,
我们目前还无法确定中国粮食生产的开始究竟与新月沃地同时,还是稍早或稍晚。
至少,我们可以说,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动植物驯化中心之一。
中国实际上可能有两个或更多的独立出现粮食生产的中心。我已经提到过中国凉
爽、干燥的北方与温暖、潮湿的南方在生态方面的差异。即使在同一纬度,沿海低
地与内陆高原之间也存在着生态差异。不同的野生植物生长在这些根本不同的环境
里,因此中国不同地区的早期农民对这些植物可能会有不同的利用。事实上,已经
验明的最早作物是华北的两种耐旱的黍子,而华南的水稻则表明可能存在南北两个
不同的植物驯化中心。
中国的一些考古遗址不但有最早的作物证据,而且还有驯养的猪、狗和鸡的骨头。
除了这些驯养的动物和作物,渐渐又有了中国的其他许多驯化动植物。在这些动物
中,水牛是最重要的(用于拉犁),而蚕、鸭和鹅则是另一些最重要的动物。后来
的一些为人们所熟悉的作物包括大豆、大麻、柑橘果、茶叶、杏、桃和梨。此外,
正如欧亚大陆的东西轴向使许多这样的中国动物和作物在古代向西传播一样,西亚
的驯化动植物也向东传播到中国,并在那里取得重要的地位。西亚对古代中国经济
特别重大的贡献是小麦和大麦、牛和马以及(在较小的程度上)绵羊和山羊。
和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一样,粮食生产在中国逐步产生了其他一些在第十一到第十
四章所讨论的“文明”标志。中国非凡的青铜冶炼传统开始于公元前3000年至前
2000年间,最后在公元前500年左右导致在中国发展出世界上最早的铸铁生产。其
后的1500年则是第十三章提到的中国技术发明的大量涌现时期,这些发明包括纸、
罗盘、独轮车和火药。筑有防御工事的城市在公元前第三个千年间出现了,墓葬形
制出现了很大变化,有的朴素无华,有的陈设奢侈,这表明出现了阶级差别。保卫
城市的高大城墙、巨大的宫殿、最后还有沟通中国南北的大运河(世界上最长的运
河,全长1000多英里),证明等级社会已经出现,因为只有这样的社会的统治者才
能把大量的平民劳动力动员起来。现在保存下来的文字是在公元前第二个千年间出
现的,但也可能出现得更早。我们关于中国出现了城市和国家的考古知识,后来又
得到了关于中国最早的几个王朝的文字记载的补充,这些王朝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2000年左右兴起的夏朝。
至于粮食生产的更具灾难性的副产品传染病,我们还不能确定源于旧世界的一些最
主要的疾病发生在旧世界的什么地方。然而,从罗马时代到中世纪的一些欧洲著作
清楚地记述了腺鼠疫、可能还有天花来自东方,因此这些病菌可能源自中国或东
亚。流行性感冒(起源于猪)甚至更可能发生在中国,因为猪很早就在中国驯养
了,并且成了中国十分重要的家畜。
中国广大的幅员和生态的多样性造就了许多不同的地区性文化,从考古上来看,根
据它们的陶器和人工制品的不同风格,这一点是可以区别出来的。在公元前第四个
千年期间,这些地区性文化在地理上扩张了,它们开始相互作用,相互竞争,相互
融合。正如生态多样性地区之间驯化动植物的交流丰富了中国的粮食生产一样,文
化多样性地区之间的交流丰富了中国的文化和技术,而交战的酋长管辖地之间的激
烈竞争推动了规模更大、权力更集中的国家的形成(第十四章)。
虽然中国的南北梯度妨碍了作物的传播,但这种梯度在中国不像在美洲或非洲那样
成为一种障碍,因为中国的南北距离较短;同时也因为中国的南北之间既不像非洲
和墨西哥北部那样被沙漠阻断,也不像中美洲那样被狭窄的地峡隔开。倒是中国由
西向东的大河(北方的黄河、南方的长江)方便了沿海地区与内陆之间作物和技术
的传播,而中国东西部之间的广阔地带和相对平缓的地形最终使这两条大河的水系
得以用运河连接起来,从而促进了南北之间的交流。所有这些地理因素促成了中国
早期的文化和政治统一,而西方的欧洲虽然面积和中国差不多,但地势比较高低不
平,也没有这样连成一体的江河,所以欧洲直到今天都未能实现文化和政治的统
一。
在中国,有些新事物是由南向北传播的,尤其是铁的冶炼和水稻的栽培。但主要的
传播方向是由北向南。这个趋向在文字上表现得最为明显:欧亚大陆西部曾产生过
太多的书写系统,如苏美尔的楔形文字、埃及的象形文字、赫梯文字、弥诺斯文字
和闪语字母。中国则不同,它只产生了一种得到充分证明的书写系统。它在华北得
到完善,并流传各地,预先制止了任何其他不成熟的书写系统的发展或取而代之,
最后演化为今天仍在中国使用的文字。华北社会向南传播的其他一些重要的有特色
的东西是青铜工艺、汉藏语言和国家的形成。中国的3个最早的王朝—夏、商、周都
是在公元前第二个一千年间在华北兴起的。
现存的公元前第一个千年的著作表明,当时的华夏族就已常常(就像今天许多人仍
然在做的那样)觉得在文化上比非华夏族的“野蛮人”优越,而华北人也常常甚至
把华南人也看作野蛮人。例如,公元前第一个千年,周朝后期的一位作家对中国的
其他民族作了如下的描绘:“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
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这位周朝的作者接着又把南方、西方和北方的原
始部落说成是沉溺于同样野蛮的习俗:“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
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
由华北的这个周王朝建立的或以周王朝为榜样的一些国家,在公元前第一个千年中
向华南扩展,最后于公元前221年实现了秦王朝统治下的中国的政治统一。中国的文
化统一也在同一期间加速进行,有文字的、“文明的”华夏诸国吸收并同化了没有
文字的“野蛮人”,或成为这些人仿效的榜样。这种文化的统一有时是很残暴的,
例如秦始皇宣布以前的所有典籍都是没有价值的,并下令把它们焚毁,这给我们现
在了解中国的早期历史和文字造成了很大的不便。这些和其他一些严厉的措施对于
华北的汉藏语向中国大部分地区传播,并使苗瑶语和其他语族的分布落到如今零碎
分散的状况,必定起到过推动的作用。
在东亚,中国在粮食生产、技术、文字和国家形成方面的领先优势所产生的结果
是,中国的创新改革对邻近地区的发展也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例如,直到公元前第
四个千年,热带东南亚仍然为狩猎采集族群所占据,这些人制造了以越南和平遗址
命名的,属于所谓和平文化传统的砾石工具和石片工具。从那以后,源自中国的作
物、新石器时代的技术、村居生活以及与华南陶器相似的陶器传入了热带东南亚,
也许一起来到的还有华南的一些语族。历史上缅甸人、老挝人和泰人的向南扩张使
热带东南亚的中国化宣告完成。所有这些现代民族都是他们的华南同胞的近代旁系
亲属。
中国的这种影响就像蒸汽压路机一样势不可挡,先前的热带东南亚民族在这一地区
的现代居民中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只剩下狩猎采集族群的3个孑遗群体—马来半
岛的塞芒族矮小黑人、安达曼群岛岛民和斯里兰卡维多依族矮小黑人—使我们想到
热带东南亚的原先居民可能是黑肤、鬈发,就像现代的新几内亚人,而不像肤色较
浅、直发的中国华南人及其旁系亲属现代的热带东南亚人。东南亚的这些孑遗的矮
小黑人可能就是当初开拓新几内亚的原住民的最后幸存者。塞芒族矮小黑人仍然过
着狩猎采集生活,他们和附近的农民进行物物交换,但也从这些农民那里采用了一
种南亚语言—就像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菲律宾矮小黑人和非洲俾格米狩猎采集族
群也是采用了他们的农民交易伙伴的语言。只有在遥远的安达曼群岛上,一些与华
南语族没有亲属关系的语言继续保存了下来—它们是曾经必定多达几百种,而现已
灭绝的东南亚土著语言中最后幸存下来的语言。
甚至朝鲜和日本也受到了中国的巨大影响,不过它们在地理上与中国相隔绝的状
态,确保了它们没有像热带东南亚那样失去自己的语言以及体质和遗传特征。朝鲜
和日本在公元前第二个千年中采纳了中国的水稻,在公元前第一个千年中采用了中
国的青铜冶炼术,在公元第一个千年中采用了中国的文字。中国还把西亚的小麦和
大麦传入朝鲜和日本。
我们在这样介绍中国在东亚文明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时切不可言过其实。事实上,东
亚的文化进步并不全部源于中国,朝鲜人、日本人和热带东南亚人也不是毫无贡献
的没有创造能力的野蛮人。古代的日本人发明了世界上一些最古老的陶器制造技
术,并在粮食生产传入之前很久作为狩猎采集族群就已在村庄里定居,靠日本丰富
的海产资源维持生计。有些作物可能是在日本、朝鲜和热带东南亚最早或独立驯化
出来的。
但是,中国的作用仍然是太大了。例如,中国文化的声望值在日本和朝鲜仍然很
高,虽然日语中源自中国的书写系统在表达日本语言方面存在着种种缺点,但日本
并不打算抛弃它,而朝鲜也只是在不久前才用本国的奇妙的谚文字母取代了笨拙的
源自中国的文字。中国文字在日本和朝鲜的持续存在,是将近10000年前动植物在中
国驯化的20世纪版生动遗产。由于东亚最早的农民所取得的成就,中国成了中国人
的中国,而从泰国去往(我们将在下一章看到)复活节岛的民族就成了他们的表
亲。
第十七章 驶向波利尼西亚的快艇
有一次,在印度尼西亚属新几内亚的首都查亚普拉,我和3位印度尼西亚朋友走进了
一家铺子,这时发生了一件事。对我说来,这件事就是太平洋岛屿历史的缩影。我
这3位朋友的名字分别是阿什马德、维沃尔和索阿卡里。这家铺子是一个名叫平瓦的
商人开的。阿什马德是印度尼西亚政府官员,担任我们的头儿,因为他和我正在为
政府组织一次生态调查,我们雇用了维沃尔和索阿卡里做本地的助手。但阿什马德
从来没有到过新几内亚的山区森林,根本不知道该采办什么东西。这结果令人发
笑。
在我的朋友们走进这家铺子的时候,平瓦正在读一份中文报纸。当他看见维沃尔和
索阿卡里时,他继续读他的报纸,但他一看到阿什马德,就飞快地把报纸塞到柜台
下面。阿什马德拿起了一把斧头,惹得维沃尔和索阿卡里笑了起来,因为他把斧头
拿倒了。维沃尔和索阿卡里教给他怎样正确地握住斧柄砍东西。这时,阿什马德和
索阿卡里注意到维沃尔的光脚丫子,因为他一辈子没有穿过鞋,所以脚趾头都向外
张开。索阿卡里挑了一双最大的鞋往维沃尔的脚上套,但这双鞋仍然太小,这引得
阿什马德、索阿卡里和平瓦笑声不断。阿什马德挑了一把塑料梳子来梳理他那又粗
又黑的直发。他看了一眼维沃尔的浓密的鬈发,把梳子递给维沃尔。梳子立刻在头
发里卡住,维沃尔一使劲,梳子就立即折断了。大家都笑了,维沃尔自己也笑了。
接着维沃尔提醒阿什马德要买许多大米,因为在新几内亚的山村里除了甘薯买不到
其他食物,而吃甘薯会使阿什马德的胃受不了—大家又笑了。
笑归笑,我还是觉察到了潜在的紧张。阿什马德是爪哇人,平瓦是中国人,维沃尔
是新几内亚高原人,而索阿卡里是新几内亚北部沿海低地人。爪哇人在印度尼西亚
政府中大权独揽,而印度尼西亚政府于20世纪60年代并吞了新几内亚西部,并用炸
弹和机关枪粉碎了新几内亚人的反抗。阿什马德后来决定留在城里,让我独自带着
维沃尔和索阿卡里去做森林调查工作。他向我解释了他的决定,他指着他那和新几
内亚人完全不同的粗直头发说,新几内亚人会杀死任何一个长着他这样头发的人,
如果他们发现他远离军队的支持的话。
平瓦已经收起了他的报纸,因为输入中国印刷品在印度尼西亚属新几内亚在名义上
是非法的。在印度尼西亚的很大一部分地区,商人都是中国移民。在经济上占支配
地位的华人与政治上占支配地位的爪哇人之间潜伏着的相互恐惧在1966年爆发为一
场流血的革命,当时爪哇人屠杀了成千上万的华人。维沃尔和索阿卡里是新几内亚
人,他们也抱有大多数新几内亚人对爪哇人独裁统治所抱有的愤恨,但他们又互相
瞧不起对方的群体。高原居民认为低地居民是光吃西谷椰子的无能之辈而不屑一
顾,而低地居民也不把高原居民放在眼里,说他们是未开化的大头鬼,这是指他们
那一头浓密的鬈发,也是指他们那出名的傲慢态度。我与维沃尔和索阿卡里建立了
一个孤零零的森林营地还没有几天,他们就差点儿用斧头干起架来。
阿什马德、维沃尔、索阿卡里和平瓦所代表的这些群体之间的紧张状况,主宰了印
度尼西亚这个世界上第四位人口最多的国家的政治。现代的这种紧张状况的根源可
以追溯到几千年前。我们在考虑海外重大的人口流动时,往往着重考虑哥伦布发现
美洲以来的那些人口流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在各个历史时期内欧洲人更替非欧洲
人的情况。但在哥伦布之前很久也存在大规模的海外人口流动,而在史前期也已有
了非欧洲人被其他非欧洲人所更替的现象。维沃尔、阿什马德和索阿卡里代表了史
前时代从亚洲大陆进入太平洋的3次海外移民浪潮。维沃尔的高原地区居民可能是不
迟于40000年前开拓新几内亚的大批早期亚洲移民的后代。阿什马德的祖先在大约
40000年前从华南一路沿海到达,完成了对那里的与维沃尔的祖先有亲缘关系的人们
的更替。索阿卡里的祖先大约在36000年前到达新几内亚,他们是来自华南沿海的同
一批移民浪潮的一部分,而平瓦的祖先则仍然占据着中国。
把阿什马德和索阿卡里的祖先分别带到爪哇和新几内亚的人口流动,被称为南岛人
的扩张,这是过去6000年中发生的几次规模最大的人口流动之一。其中的一支成为
波利尼西亚人,他们住在太平洋中最偏远的岛上,是新石器时代各族群中最伟大的
航海者。南岛人今天所说的语言是分布最广的一种语言,从马达加斯加到复活节
岛,覆盖了大半个地球。在本书中,关于自冰期结束以来的人口流动问题,南岛人
的扩张占有中心的地位,因为这是需要予以解释的最重要的现象之一。为什么是最
后来自大陆中国的南岛人在爪哇和印度尼西亚的其余地方殖民并更替了那里原来的
居民,而不是印度尼西亚人在中国殖民并更替了中国人?南岛人在占据了整个印度
尼西亚之后,为什么不能再占据新几内亚低地那一块沿海的狭长地带,为什么完全
不能把维沃尔的族群从新几内亚高原地区赶走?中国移民的后代又是怎样变成波利
尼西亚人的?
今天的爪哇岛、大部分其他印度尼西亚岛屿(最东端的一些岛屿除外)以及菲律宾
群岛上的居民是颇为相似的。在外貌和遗传上,这些岛上的居民与华南的中国人相
似,甚至与热带东南亚人更加相似,尤其与马来半岛的居民相似。他们的语言也同
样相似:虽然在菲律宾群岛和印度尼西亚的西部及中部地区有374种语言,但它们全
都有很近的亲缘关系,都属于南岛语系的同一个语支(西马来—波利尼西亚语
支)。南岛语到达亚洲大陆的马来半岛、越南和柬埔寨的一些小块地区、印度尼西
亚最西端的岛屿苏门答腊和婆罗洲附近,但在大陆的其他地方就再也没有这些语言
了(图17.1)。南岛语中的一些词被借入英语,其中包括“taboo”(禁忌)
和“tattoo”(文身)(来自波利尼西亚语)、“boondocks”(荒野)(来自菲
律宾的他加禄语)、“amok”(杀人狂)、“batik”(蜡防印花法)
和“orangutan”(猩猩)(来自马来语)。
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在遗传和语言上的一致起初令人惊讶,就像中国在语言上的普
遍一致令人惊讶一样。著名的爪哇人化石证明,人类至少在印度尼西亚西部居住了
100万年之久。这应该使人类有充裕的时间逐步形成遗传和语言方面的差异和对热带
的适应性变化,如像其他许多热带居民的那种黑皮肤—但印度尼西亚人和菲律宾人
却肤色较浅。
同样令人惊讶的是,除了肤色较浅这一点外,在其他体貌特征和遗传方面,印度尼
西亚人和菲律宾人同热带东南亚人和中国华南人非常相似。只要看一看地图就可清
楚地知道,印度尼西亚提供了人类在40000年前到达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的唯一可能
的路线,因此人们可能天真地以为,现代的印度尼西亚人理应像现代的新几内亚人
和澳大利亚人。事实上,在菲律宾/印度尼西亚西部地区,只有几个像新几内亚人
的人群,特别是生活在菲律宾山区的矮小黑人。菲律宾的这些矮小黑人可能是一些
群体的孑遗,这些群体就是维沃尔的族群在到达新几内亚之前的祖先,这一点也适
用于我在谈起热带东南亚时(第十六章)所提到的那3个与新几内亚人相似的孑遗群
体。甚至这些矮小黑人所说的南岛语也同他们的邻居菲律宾人的语言相似,这一点
意味着他们也(像马来西亚的塞芒族矮小黑人和非洲的俾格米人一样)失去了自己
原来的语言。
南岛语系诸语言分布图
图17.1 南岛语系包括4个语族,其中3个都在台湾,另一个(马来—波利尼西亚语
族)分布甚广。这后一个语族又包括两个语支—西马来—波利尼西亚语(=WM—
P)和中—东马来—波利尼西亚语(=C—EM—P)。这后一个语支又包括4个亚语
支,其中分布很广的大洋洲亚语支在东,另外3个在西,其分布地区小得多,包括哈
尔马赫拉岛、印度尼西亚东部附近岛屿和新几内亚西端。
所有这些情况有力地表明了,或是热带东南亚人,或是说南岛语的中国华南人,他
们在不久前扩散到整个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更替了这些岛屿上除菲律宾矮小黑人
以外的所有原来的居民,同时也更替了所有原来岛上的语言。这个事件发生的时间
显然太近,那些移民还来不及形成黑皮肤和截然不同的语系,也来不及形成遗传特
征或遗传差异。他们的语言当然比中国大陆的8大语言多得多,但不再迥然不同。许
多相似的语言在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增生,只是反映了这些岛屿从未像中国那样经
历过政治和文化的统一。
语言分布的详细情况为这种假设的南岛人扩张的路线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整个南
岛语系包括959种语言,分为4个语族。但其中一个被称为马来—波利尼西亚语的语
族包括了这959种语言中的945种,几乎覆盖了南岛语系整个地理分布范围。在说印
欧语的欧洲人最近的海外扩张之前,南岛语是世界上分布最广的语系。这表明,马
来—波利尼西亚语族最近从南岛语系分化出来,从南岛语的故乡向远方传播,从而
产生了许多地方性语言,但仍然都是近亲语言,因为时间太短,还不能形成巨大的
语言差异。至于南岛语的故乡究竟在何处,我们不应因此就把目光投向马来—波利
尼西亚语族,而应投向南岛语系的另外3个语族,它们彼此之间的差异以及与马来—
波利尼西亚语族的差异,要大大多于马来—波利尼西亚语族的各个语支之间的差
异。
原来,这另外3个语族都有重叠分布,与马来—波利尼西亚语族的分布相比,它们的
分布范围全都很小。只有距华南大陆90英里的台湾岛的土著在使用这些语言。台湾
的土著占据了该岛的大部分地区,直到最近的几千年中中国大陆人才开始在岛上大
批定居。1945年后,尤其是1949年中国共产党打败了中国国民党后,又有一批大陆
人来到台湾,所以台湾土著现在只占台湾人口的2%。南岛语系的4个语族中有3个集
中在台湾,这表明台湾就是今天各地南岛语的故乡,在过去几千年的大部分时间
里,这些语言一直在台湾使用,因此有最长的时间来产生分化。这样看来,从马达
加斯加到复活节岛,所有其他南岛语可能都起源于台湾向外的人口扩张。
现在,我们可以转到考古证据方面来。虽然古代村落的遗址中没有随骨头和陶器一
起出土的语言化石,但仍然显示了可以与语言联系起来的人的活动和文化产品。同
世界上的其余地区一样,今天南岛语分布范围内的大部分地区—台湾、菲律宾、印
度尼西亚和许多太平洋岛屿—原来都为狩猎采集族群所占据,他们没有陶器,没有
打磨的石器,没有家畜,也没有作物。(这一推断的唯一例外是马达加斯加、美拉
尼西亚东部、波利尼西亚和密克罗尼西亚这些偏远的岛屿,因为狩猎采集族群从来
没有到达过这些地方,在南岛人扩张前一直是人迹不至。)在南岛语分布范围内,
考古中发现最早的不同文化迹象的地方是—台湾。从公元前第四个千年左右开始的
打磨石器和源于华南大陆更早陶器的有图案装饰的不同陶器风格(所谓大坌坑陶
器),在台湾和对面的华南大陆沿海地区出现。后来在台湾的一些遗址中出土的水
稻和粟的残迹提供了关于农业的证据。
台湾大坌坑遗址和华南沿海,不但有大量的石头网坠和适于刳木为舟的扁斧,而且
也有大量的鱼骨和软体动物的壳。显然,台湾的这些新石器时代的最早居民已有了
水运工具,足以胜任深海捕鱼,并可从事经常性的海上交通,渡过该岛与大陆之间
的台湾海峡。因此,台湾海峡可能被用作航海训练场,中国大陆人在这里培养他们
的航海技术,以便他们能够在太平洋上进行扩张。
一种把台湾大坌坑文化同后来的太平洋岛屿文化联系起来的特殊的人工制品是树皮
舂捣器,这是一种石制工具,用来舂捣某些树的含纤维的树皮,以便制作绳索、鱼
网和衣服。太平洋民族一旦到了没有产毛的家畜、没有纤维作物因而也就没有织造
成的布的地方,他们穿衣就得依靠舂捣出来的树皮“布”了。伦纳尔岛是波利尼西
亚的一个传统岛屿,直到20世纪30年代才开始西方化。这个岛上的居民对我说,西
方化产生了一个附带的好处,就是岛上变得安静了。不再到处都是树皮舂捣器的声
音了,不再每天从天亮一直舂捣到黄昏后了!
有考古证据表明,在大坌坑文化到达台湾后的千年左右时间里,明显源自该文化的
一些文化从台湾向外传播得越来越远,最后占据了现代南岛语的整个分布范围(图
17.2)。这方面的证据包括磨制的石器、陶器、家猪的骨骼和作物的残迹。例如,
台湾岛上有花纹的大坌坑陶器为没有花纹的素陶或红陶所代替,这种陶器在菲律宾
和印度尼西亚的西里伯斯岛及帝汶岛上的一些遗址也有发现。这种包括陶器、石器
和驯化动植物的“整体”文化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出现在菲律宾,在公元前2500年
左右出现在印度尼西亚的西里伯斯岛、北婆罗洲和帝汶岛,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出
现在爪哇和苏门答腊,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出现在新几内亚地区。我们将要看到,
在那些地方的扩张呈现出快艇般的速度,人们携带着整个文化向东全速前进,进入
了所罗门群岛以东过去没有人迹的太平洋岛屿。这一扩张的最后阶段发生在公元元
年后的一千年中,导致了对波利尼西亚和密克罗尼西亚的每一个能住人的岛屿的拓
殖。令人惊讶的是,这种扩张还迅速西进,渡过太平洋到达非洲东海岸,导致了对
马达加斯加岛的拓殖。
图17.2 南岛人扩张路线及到达每一地区的大致年代。
婆罗洲
斯里伯斯岛
帝汶岛(公元前2500年左右)
哈尔马赫拉岛(公元前1600年左右)
爪哇岛
苏门答腊(公元前2000年左右)
俾斯麦群岛(公元前1600年左右)
马来半岛
越南(公元前1000年左右)
所罗门群岛(公元前1600年左右)
圣克鲁斯群岛
斐济
汤加
新喀里多尼亚(公元前1200年左右)
社会群岛
土阿莫土群岛(公元元年左右)
至少在这种扩张到达新几内亚沿海之前,各岛之间的往来可能要靠有双舷外浮材的
张帆行驶的独木舟,这种船今天在整个印度尼西亚仍很普遍。这种船的设计代表了
对那种刳木而成的简单独木舟的一个重大的进步,而这种简单的独木舟在全世界生
活在内河航道上的传统民族中十分流行。刳木而成的独木舟,顾名思义,就是一段
用扁斧挖空并使两端成形的结实的树干。由于用来掏挖的树干是圆的,所以独木舟
的底部也是圆的,这样,重量的分配只要有一点点不平衡,就会使独木舟向超重的
一边倾翻。每当我乘坐独木舟由新几内亚人划着沿着新几内亚的河流逆流而上时,
一路上大部分时间里我都是提心吊胆,好像我只要稍微动一动,独木舟就会倾覆,
把我和我的双筒望远镜翻落水中去与鳄鱼为伍。在风平浪静的江河湖泊里划独木
舟,新几内亚人能够做到行所无事,但如果是在海上,即使风浪不太大,就连新几
内亚人也不会去驾驶独木舟。因此,设计出某种稳定装置不但对南岛人在整个印度
尼西亚进行扩张至关重要,而且甚至对台湾的最早开拓也是必不可少的。
解决办法是把两根较小的圆木(“浮材”)绑在船舷外侧,一边一根,距离船体几
英尺远,用垂直地缚在船体和浮材上的支杆来连接。每当船体开始向一边倾侧时,
那一边浮材的浮力使浮材不会被推入水下,因而实际上不可能使船倾覆。这种双舷
外浮材张帆行驶独木舟的发明可能是促使南岛人从中国大陆向外扩张的技术突破。
考古学证据和语言学证据之间两个引人注目的一致证实了这样的推断:几千年前把
一种新石器文化带到台湾、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的民族说的是南岛语,并且是今天
仍然居住在这些岛屿上的说南岛语的人的祖先。首先,这两种证据清楚地表明了向
台湾的移民是从华南沿海向外扩张的第一阶段,而从台湾向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的
移民则是这种扩张的第二阶段。如果这种扩张从热带东南亚的马来半岛开始,先到
距离最近的印度尼西亚岛屿苏门答腊,然后到达印度尼西亚的其他岛屿,最后到达
菲律宾和台湾,那么我们就会发现马来半岛和苏门答腊的现代语言中南岛语系的最
深刻的变化(反映了最大的时间纵深),而台湾和菲律宾的语言可能只是在最近才
在一个语族内发生分化。相反,最深刻的变化却发生在台湾,而马来半岛和苏门答
腊的语言全都属于同一个亚语支:西马来—波利尼西亚语支最近出现的一个分支,
而西马来—波利尼西亚语支又是波利尼西亚语族相当晚近出现的一个分支。语言关
系的这些细节与考古证据完全一致,因为考古证据表明,向马来半岛移民是最近的
事,它发生在向台湾、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移民之后,而不是发生在这之前。
考古学证据与语言学证据之间的另一个一致之处,是古代南岛人所使用的整个文化
内容。考古学为我们提供了以陶器、猪骨和鱼骨等为形式的直接文化证据。人们开
始时可能会感到奇怪,一个只研究现代语言(这些语言的没有文字的祖代形式仍然
无人知晓)的语言学家怎么会断定6000年前生活在台湾的人是否已经养猪。办法是
比较来源于已经消失的古代语言(所谓原始母语)的现代语言词汇来重构古代语言
的词汇。
例如,分布地区从爱尔兰到印度的印欧语系的许多语言中,意思为“羊”的词都十
分相似:在立陶宛语、梵语、拉丁语、西班牙语、俄语、希腊语和爱尔兰语中分别
为“avis”、“avis”、“ovis”、“oveja”、“ovtsa”、“owis”和“oi”。
(英语的“sheep”显然来源不同,但英语在“ewe”〔母羊〕这个词中仍保留了原
来的词根。)对各种现代印欧语在历史过程中经历的语言演变所进行的比较表明,
在大约6000年前的祖代印欧语中,这个词的原来形式是“owis”。这种没有文字的
祖代语言称之为原始印欧语。
显然,6000年前的原始印欧人已经饲养羊,这是与考古证据一致的。他们的词汇中
另外有将近2000个词同样可以予以重构,其中包括表示“山羊”、“马”、“轮
子”、“兄弟”和“眼睛”这些词。但表示“gun”(枪炮)的词却无法从任何原始
印欧语的词重构出来,这个词在不同的现代印欧语中用的是不同的词根:在英语中
是“gun”,在法语中是“fusil”,在俄语中是“ruzhyo”,(Ружьё)等等。这
一点不应使我们感到惊奇:6000年前的人不可能有表示枪炮的词,因为枪炮只是过
去1000年内发明出来的武器。由于没有继承下来的表示“枪炮”这个意思的共同词
根,所以在枪炮最后发明出来时,每一种印欧语都得创造出自己的词来或者从别处
借用。
我们可以用同样的办法,把现代的台湾语、菲律宾语、印度尼西亚语和波利尼西亚
语加以比较,从而重构出在远古所使用的一种原始南岛语来。谁也不会感到惊奇的
是,这种重构出来的原始南岛语有这样一些意思的词如“二”、“鸟”、“耳
朵”和“头虱”;当然,原始的南岛人能够数到2,知道鸟,有耳朵和虱子。更有意
思的是,这种重构出来的语言中有表示“猪”、“狗”和“米”这些意思的词,因
此这些东西想必是原始南岛文化的一部分。这种重构出来的语言中有大量表示海洋
经济的词,如“带舷外浮材的独木舟”、“帆”、“大蛤”、“章鱼”、“渔
栅”和“海龟”。不管原始的南岛人生活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候,关于他们的文化
的语言学证据与关于大约6000年前生活在台湾的能够制陶、面向海洋、从事粮食生
产的民族的考古学证据非常吻合。
同样的方法也可用来重构原始的马来—波利尼西亚语,这是南岛人从台湾向外移民
后所使用的祖代语言。原始的马来—波利尼西亚语中有一些用来表示热带作物的
词,如芋艿、面包果、香蕉、薯蓣和椰子,在原始的南岛语中,无法重构出任何表
示这些作物的词。因此,这个语言学上的证据表明,南岛语中许多热带作物的名字
是在南岛人从台湾向外移民后才有的。这个结论是与考古学上的证据相一致的:随
着农民移民从台湾(位于赤道以北23度附近)南下,向赤道热带地区扩散,他们开
始越来越依赖热带的根用作物和树生作物,接着他们又把这些作物带进了热带太平
洋地区。
那些从华南经由台湾南下的说南岛语的农民怎么会这样全面地更替了菲律宾和印度
尼西亚西部的狩猎采集人口,以致那原有的人口很少留下什么遗传学的证据和根本
没有留下任何语言学的证据?其原因与欧洲在过去不到两个世纪的时间内更替或消
灭澳大利亚土著的原因相同,也与华南人在这以前更替了热带东南亚人的原因相
同:即农民的稠密得多的人口、优良的工具和武器、更发达的水运工具和航海技术
以及只有农民而不是狩猎采集族群才对之有某种抵抗力的流行疾病。在亚洲大陆,
说南岛语的农民同样能够更替马来半岛上以前的狩猎采集族群,因为他们从南面和
东面(从印度尼西亚的岛屿苏门答腊和婆罗洲)向该半岛移民,与说南亚语的农民
从北面(从泰国)向该半岛移民差不多同时。其他一些说南岛语的人终于在越南南
部和柬埔寨的一些地方立定了脚根,成为这两个国家中说占语的现代少数民族的祖
先。
然而,说南岛语的农民未能再向前进入东南亚大陆,因为说南亚语和加岱语的农民
已经更替了那里原有的狩猎采集族群,同时也因为说南岛语的农民并不拥有对说南
亚语和傣—加岱语的农民的任何优势。虽然根据我们的推断,说南岛语的人来自华
南沿海地区,但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已没有人说南岛语了,这可能是因为它们在说汉
藏语的人向南扩张时同其他几百种原有的中国语言一起被消灭了。但与南岛语最接
近的语族据认为是傣—加岱语、南亚语和苗瑶语。因此,虽然中国的南岛语可能没
有逃过被中国王朝攻击的命运,但它们的一些亲属语言却逃过了。
至此,我们已经跟随说南岛语的人走过了他们初期阶段的扩张路线,从华南沿海经
过台湾和菲律宾到达印度尼西亚的西部和中部,行程2500英里。在这扩张过程中,
这些说南岛语的人从海岸到内陆,从低地到山区,逐步占据了这些岛上所有适于居
住的地区。他们的为人所熟知的不迟于公元前1500年的考古标志—包括猪骨和素面
红纹陶器—表明,他们已经到达了印度尼西亚东部的哈尔马赫拉岛,距离新几内亚
这个多山的大岛的东端不到200英里。他们是否像已经占领斯里伯斯、婆罗洲、爪哇
和苏门答腊这些多山的大岛那样,去着手占领新几内亚呢?
他们没有那样做,看一看大多数现代新几内亚人的脸就会清楚地知道,对新几内亚
人的遗传所进行的详细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我的朋友维沃尔和其他所有新几内亚
高原人的黑皮肤、浓密的鬈发和脸型,与印度尼西亚人、菲律宾人和华南人是明显
不同的。新几内亚内陆和南部沿海的低地人与高原人相似,只是身材一般较高。遗
传学家没有能从新几内亚高原人的血样中发现南岛人特有的遗传标志。
但对新几内亚北部和东部沿海民族和新几内亚北面和东面的俾斯麦群岛和所罗门群
岛的民族来说,情况就比较复杂。从外表来看,他们或多或少地介于像维沃尔这样
的高原人和像阿什马德这样的印度尼西亚人之间,不过一般都大大接近维沃尔。例
如,我的朋友索阿卡里来自北部沿海地区,他的波浪形头发介于阿什马德的直发和
维沃尔的鬈发之间,他的肤色比维沃尔的肤色多少要浅一些,却又比阿什马德的肤
色深得多。从遗传来看,俾斯麦群岛和所罗门群岛上的居民有大约15%的南岛语族群
成分,和85%新几内亚高原人的成分的人。因此,南岛人显然到过新几内亚地区,但
未能完全深入该岛腹地,所以在遗传上被新几内亚北部海岸和岛屿上的原先居民所
削弱了。
现代语言基本上说的是同一个故事,不过更详细罢了。我在第十五章说过,大多数
新几内亚语言叫做巴布亚诸语言,它们同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任何语系都没有亲缘关
系。在新几内亚山区、新几内亚西南部和中南部整个低地地区(包括新几内亚海岸
地区和北部内陆地区)所说的每一种语言,毫无例外都是某一种巴布亚语。但某些
南岛语言只在北部和东南部附近的一片狭长地带使用。俾斯麦群岛和所罗门群岛上
的大多数语言是南岛语言,某些巴布亚语言只在几个岛上的一些小块孤立地区使
用。
在俾斯麦群岛、所罗门群岛和新几内亚北部沿海所使用的南岛语言是一个叫做大洋
洲语言的亚语支,它们同哈尔马赫拉岛和新几内亚西端所使用的语言的亚语支有着
亲缘关系。人们在看地图时可能会想到,这种语言学上的关系证实了新几内亚地区
说南岛语的人是取道哈尔马赫拉岛到达新几内亚的。南岛语和巴布亚语的一些细节
和它们在新几内亚北部的分布情况表明,说南岛语的入侵者与说巴布亚语的本地居
民有过长期的交往。这个地区的南岛语和巴布亚语显示了对彼此的词汇和语法的巨
大影响,使人难以确定某些语言基本上是受到巴布亚语言影响的南岛语还是受到南
岛语言影响的巴布亚语言。如果你在新几内亚北部沿海或海岸外的岛屿上旅行,走
过了一个又一个村子,你会发现一个村子讲的是南岛语,下一个村子讲的是巴布亚
语,再下一个村子讲的又是南岛语,但在语言分界线上却没有发生任何遗传中断。
所有这一切表明,说南岛语的入侵者的后代和原来新几内亚人的后代,几千年来一
直在新几内亚北部沿海地区及其岛屿上进行贸易、通婚并获得了彼此的基因与语
言。这种长期的接触对转移南岛语言效果较大,而对转移南岛人的基因则效果较
小,其结果是俾斯麦群岛和所罗门群岛的岛民现在说的是南岛语,而他们的外貌和
大多数基因却仍然是巴布亚人的。但南岛人的基因和语言都没有能深入新几内亚的
腹地。这样,他们入侵新几内亚的结果就和他们入侵婆罗洲、西里伯斯和其他印度
尼西亚大岛的结果大不相同,因为他们在印度尼西亚的这些岛屿以不可阻挡之势把
原先居民的基因和语言消灭殆尽。为了弄清楚在新几内亚发生的事情,让我们现在
转到考古证据上来。
公元前1600年左右,人们所熟知的南岛人扩张的考古标志—猪、鸡、狗、红纹陶、
打磨石扁斧和大蛤壳—在哈尔马赫拉岛出现,几乎与此同时,这些东西也在新几内
亚地区出现了。但南岛人到达新几内亚与他们在这之前到达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有
两个不同的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陶器的纹饰。陶器的纹饰具有审美特点而不具有任何经济意义,但却
使考古学家立即认出某个早期的南岛人遗址。虽然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的南岛人的
大多数早期陶器都没有纹饰,但新几内亚地区的陶器却有着水平带状几何图形的精
美纹饰。在其他方面,这种陶器还保留了印度尼西亚的南岛人的早期陶器所特有的
红色泥釉和器皿形制。显然,新几内亚地区南岛人移民想到了给他们的壶罐“文
身”,这也许是受到他们已经用在树皮布和文身花纹上的几何图案的启发。这个风
格的陶器叫做拉皮塔陶器,这是以它的绘制之处名叫拉皮塔的考古遗址命名的。
新几内亚地区南岛人早期遗址更重要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们的分布。在菲律宾和印
度尼西亚,甚至已知最早的南岛人遗址都是在一些大岛上,如吕宋、婆罗洲和西里
伯斯,但新几内亚地区的拉皮塔陶器遗址则不同,它们几乎都是在偏远大岛周边的
一些小岛上。迄今为止,发现拉皮塔陶器的只有新几内亚北部海岸上的一处遗址
(艾泰普)和所罗门群岛上的两三处遗址。新几内亚地区发现拉皮塔陶器的大多数
遗址是在俾斯麦群岛,在俾斯麦群岛中较大岛屿海岸外的小岛上,偶尔也在这些较
大岛屿本身的海岸上。既然(我们将要看到)这些制作拉皮塔陶器的人能够航行几
千英里之遥,但他们却未能把他们的村庄搬到几英里外的俾斯麦群岛中的大岛上
去,也未能搬到几十英里外的新几内亚去,这肯定不是由于他们没有能力到达那
里。
拉皮塔人赖以生存的基础可以根据考古学家们在拉皮塔遗址出土的那些垃圾重构出
来。拉皮塔人生活的主要依靠是海产,其中包括鱼、海豚、海龟、鲨鱼和有壳水生
动物。他们饲养猪、鸡和狗,吃许多树上的坚果(包括椰子)。虽然他们可能也吃
南岛人常吃的根用作物如芋艿和薯蓣,但很难找到关于这些作物的证据,因为坚硬
的坚果壳在垃圾堆里保存几千年的可能性要比软柔的根茎大得多。
当然,要想直接证明制造拉皮塔陶器的人说的是某种南岛语,这是不可能的。然
而,有两个事实使得这一推断几乎确定无疑。首先,除了这些陶器上的纹饰外,这
些陶器本身以及与其相联系的文化器材,同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现代的说南岛语社
会的古代遗址中发现的文化遗存有类似之处。其次,拉皮塔陶器还出现在以前人迹
不到的遥远的太平洋岛屿上,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在那次带来拉皮塔陶器的移民
浪潮后接着又出现过第二次重大的移民浪潮,而这些岛上的现代居民说的又是一种
南岛语言(详见下文)。因此,可以有把握地假定,拉皮塔陶器是南岛人到达新几
内亚的标志。
那些说南岛语的制造陶器的人在大岛附近的小岛上干些什么呢?他们可能和直到最
近还生活在新几内亚地区的一些小岛上的制陶人过着同样的生活。1972年,我访问
了锡亚西岛群中的马莱岛上的一个这样的村庄。锡亚西岛群在中等大小的翁博伊岛
的外面,而翁博伊岛又在新不列颠群岛中较大的俾斯麦岛的外面。当我在马莱岛上
岸找鸟时,我对那里的人一无所知,所以我看到的情景使我大吃一惊。在这类地方
人们通常看到的是有低矮简陋的小屋的村庄,四周围着足以供应全村的园圃,沙滩
上系着几条独木舟。但马莱岛的情况却不是这样,那里的大部分地区都建有一排排
木屋,没有留下任何可以用作园圃的隙地—简直就是新几内亚版的曼哈顿闹市区。
沙滩上有成排的大独木舟。原来马莱岛的居民除了会捕鱼外,还是专业的陶工、雕
刻工和商人。他们的生计靠制造精美的有纹饰的陶器和木碗,用独木舟把它们运往
一些大的岛屿,用他们的物品换来猪、狗、蔬菜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甚至马莱岛的
居民用来造独木舟的木材也是从附近的翁博伊岛上的村民那里交换来的,因为马莱
岛没有可以用来做成独木舟的大树。
在欧洲航运业出现以前的日子里,新几内亚各岛屿之间的贸易是由这些制造独木舟
的陶工集团垄断的,他们没有航海仪器但却精于航行,他们生活在近海的小岛上,
有时也生活在大陆沿海的村庄里。到1972年我到达马莱岛的时候,当地的这些贸易
网或者已经瓦解,或者已经萎缩,这一部分是由于欧洲内燃机船和铝制壶罐的竞
争,一部分是由于澳大利亚殖民政府在几次淹死商人的事故后禁止独木舟长途航
行。我可以推测,在公元前1600年后的许多世纪中,拉皮塔的陶工就是新几内亚地
区进行岛际贸易的商人。
南岛语向新几内亚北部海岸传播,甚至在最大的俾斯麦群岛和所罗门群岛上传播,
必定多半是在拉皮塔时代以后发生的,因为拉皮塔遗址本身就是集中在俾斯麦群岛
中的一些小岛上的。直到公元元年左右,具有拉皮塔风格的陶器才出现在新几内亚
东南半岛的南侧。当欧洲人在19世纪晚些时候开始对新几内亚进行实地考察时,新
几内亚南部沿海的所有其余地区仍然只生活着说巴布亚语的人,虽然说南岛语的人
不但在东南部的半岛而且也在阿鲁岛和凯岛(距新几内亚南海岸西部70—80英里
处)立定了脚根。因此,说南岛语的人可以有几千年的时间从附近的基地向新几内
亚内陆和南部海岸地区移民,但他们没有这样做。甚至他们对新几内亚北部海岸边
缘地区的移民,与其说是遗传上的,不如说是语言上的;所有北部海岸地区的人从遗传来看绝大多数仍然是新几内亚人。他们中的一些人最多只是采用了南岛语言,而这可能是为了与那些实现社会与社会沟通的长途贩运的商人进行交际的目的。
因此,南岛人在新几内亚地区扩张的结果与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扩张的结果全然不同。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当地的人口消失了—大概是被这些入侵者赶走、杀死、用传染病害死或甚至同化了。而在新几内亚,当地的人口多半把这些入侵者挡在外面。在这两种情况下,入侵者(南岛人)都是一样的,而当地的居民从遗传来看也可能彼此相似,如果就像我前面提到的那样,被南岛人所取代的原有的印度尼西亚居民与新几内亚人真的有亲戚关系的话。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这种全然不同的结果呢?
如果考虑一下印度尼西亚和新几内亚本地人的不同的文化环境,答案就变得显而易
见了。在南岛人到来之前,印度尼西亚的大部分地区只有稀少的甚至连打磨石器都
没有的狩猎采集族群。相比之下,在新几内亚高原地区,可能还有新几内亚低地地
区以及俾斯麦群岛和所罗门群岛,粮食生产的确立已有几千年之久。新几内亚高原地区养活了在现代世界上任何地方都算得上最稠密的石器时代的人口。
南岛人在与那些已经扎下根来的新几内亚人的竞争中几乎没有任何优势。南岛人赖
以生存的一些作物,如芋艿、薯蓣和香蕉,可能是在南岛人到来之前就已在新几内
亚独立驯化出来了。新几内亚人很快就把南岛人的鸡、狗、尤其是猪吸收进他们的
粮食生产经济中来。新几内亚人已经有了打磨的石器。他们对一些热带疾病的抵抗
力至少不比南岛人差,因为他们同南岛人一样,也有同样的5种预防疟疾的基因,而
这些基因有些或全部都是在新几内亚独立演化出来的。新几内亚人早已是熟练的航
海者,虽然就造诣来说还赶不上制造拉皮塔陶器。在南岛人到来之前的几万年中,
新几内亚人便已向俾斯麦群岛和所罗门群岛移民,而至少在南岛人到来之前的18000
年中,黑曜石(一种适于制作锋锐工具的火山石)贸易便已兴旺发达起来。新几内
亚人甚至好像在不久前逆南岛人的移民浪潮而向西扩张,进入印度尼西亚东部,那
里的哈尔马赫拉岛北部和帝汶岛上所说的语言是典型的巴布亚语,与新几内亚西部
的某些语言有着亲属关系。
总之,南岛人扩张的不同结果引人注目地证明了粮食生产在人口流动中的作用。说
南岛语的粮食生产者迁入了两个由可能有亲属关系的原住民占有的地区(新几内亚
和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的居民仍然是狩猎采集族群,而新几内亚的居民早已
是粮食生产者,并发展出粮食生产的许多伴随物(稠密的人口、对疾病的抵抗力、
更先进的技术,等等)。结果,虽然南岛人的扩张消灭了原先的印度尼西亚人,但
在新几内亚地区却未能取得多大进展,就像它在热带东南亚与说南亚语和傣—加岱
语的粮食生产者的对垒中也未能取得进展一样。
至此,我们已经考查了南岛人通过印度尼西亚直到新几内亚海岸和热带东南亚的扩
张。在第十九章我们还将考查一下他们渡过印度洋向马达加斯加扩张的情形,而在第十五章我们已经看到不利的生态环境使南岛人未能在澳大利亚的北部和西部扎下
根来。这种扩张重振余势之日,就是拉皮塔陶工扬帆远航之时:他们进入了所罗门
群岛以东的太平洋海域,来到了一个以前没有人到过的岛屿世界。公元前1200年左
右的拉皮塔陶器碎片、人们熟知的三位一体的猪鸡狗,以及其他一些常见的关于南
岛人的考古标志,出现在所罗门群岛以东一千多英里处的斐济、萨摩亚和汤加这些
太平洋群岛上。基督纪元的早期,大多数这样的考古标志(引人注目的例外是陶
器)出现在波利尼西亚群岛东部的那些岛屿上,包括社会群岛和马克萨斯群岛。更
远的独木舟长途水上航行把一些移民往北带到了夏威夷,往东带到了皮特凯恩岛和
复活节岛,往西南带到了新西兰。今天在这些岛屿中,大部分岛屿上的土著都是波
利尼西亚人,他们因而都是拉皮塔陶工的直系后裔。他们说的南岛语和新几内亚地
区的语言有着近亲关系,他们的主要作物是南岛人的全套作物,包括芋艿、薯蓣、
香蕉、椰子和面包果。
公元1400年左右,也就是在欧洲“探险者”进入太平洋之前仅仅一个世纪,亚洲人
占领了新几内亚海岸外的查特姆群岛,从而最后完成了对太平洋的探险任务。他们
的持续了几万年之久的探险传统,是在维沃尔的祖先通过印度尼西亚向新几内亚和
澳大利亚扩张的时候开始的,而只是在目标已尽、几乎每一座适于住人的太平洋岛
屿都已被占领的时候,它才宣告结束。
对于任何一个对世界史感兴趣的人来说,东亚和太平洋人类社会是颇有教益的,因
为它们提供了如此众多的关于环境塑造历史的例子。东亚和太平洋族群凭借他们地
理上的家园,无论在利用可驯化的动植物方面,或是在与其他族群的联系方面,都
显得与众不同。一次又一次地,是具有发展粮食生产的先决条件并处在有利于传播
来自别处的技术的地理位置上的族群,取代了缺乏这些优势的族群。一次又一次
地,当一次移民浪潮在不同的环境中展开时,环境的不同决定了移民们的后代以各
自的不同方式发展。
例如,我们已经看到,中国的华南人发展了本地的粮食生产和技术,接受了华北的
文字、更多的技术和政治组织,又进而向热带东南亚和台湾移民,大规模地取代了
这些地区的原有居民。在东南亚,在那些从事粮食生产的华南移民的后代或亲戚
中,在泰国东北部和老挝山区雨林中的永布里人重新回到狩猎采集生活,而永布里
人的近亲越南人(所说的语言和永布里语言同属南亚语的一个语支)始终是肥沃的
红河三角洲的粮食生产者,并建立了一个广大的以金属为基础的帝国。同样,在说
南岛语的来自台湾和印度尼西亚的农民移民中,婆罗洲雨林中的普南人被迫回到了
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而他们的生活在肥沃的爪哇火山土上的亲戚们仍然是粮食生
产者,在印度的影响下建立了一个王国,采用文字,并在婆罗浮屠建有巨大的佛教
纪念性建筑物。这些进而向波利尼西亚移民的南岛人同东亚的冶金术和文字隔绝
了,因此始终没有文字,也没有金属。然而,我们在第二章里看到,波利尼西亚的
政治和社会组织以及经济结构在不同的环境中经历了巨大的分化。在一千年内,波
利尼西亚东部的移民在查特姆群岛恢复到狩猎采集生活,而在夏威夷则建立了一个
从事集约型粮食生产的原始国家。
当欧洲人终于来到时,他们的技术优势和其他优势使他们能够对热带东南亚的大部
分地区和各个太平洋岛屿建立短暂的殖民统治。然而,当地的病菌和粮食生产者妨
碍了欧洲人大批地在这个地区的大多数地方定居。在这一地区内,只有新西兰、新
喀里多尼亚和夏威夷—这几个面积最大、距离赤道最远、最偏僻的,因而处于几乎
最温和的(像欧洲一样的)气候之中的岛屿—现在生活着大量的欧洲人。因此,与
澳大利亚和美洲不同,东亚和大多数太平洋岛屿仍然为东亚民族和太平洋民族所占
有。
第十八章 两个半球的碰撞
过去13000年中最大的人口更替是新、旧大陆社会之间新近的碰撞引起的。我们在第
三章看到,这种碰撞的最富戏剧性也最具决定性的时刻,是皮萨罗的小小西班牙军
队俘虏了印加帝国皇帝阿塔瓦尔帕。阿塔瓦尔帕是最大、最富有、人口最多、管理
和技术最先进的印第安国家的独裁统治者,他的被俘成了欧洲人征服美洲的象征,
因为造成这一事件的相同的各种近似因素,也是欧洲人征服其他印第安社会的部分
原因。现在,让我们回到两个半球的那次碰撞上来,把我们自第三章以来所学到的
知识加以运用。需要回答的根本问题是:为什么是欧洲人到达了印第安人的国家并
征服了它,而不是相反?我们讨论的起始点就是把欧亚大陆社会和印第安社会作一
比较,时间是到公元1492年即哥伦布“发现”美洲的那一年为止。
我们的比较从粮食生产开始。粮食生产是当地人口多寡和社会复杂程度的一个重要
的决定因素—因此也是实现征服的终极因素。美洲的粮食生产与欧亚大陆的粮食生
产的最引人注目的差异涉及驯养的大型哺乳动物的种类。在第九章我们接触到欧亚
大陆的13种大型哺乳动物,它们成了欧亚大陆的动物蛋白(肉和奶)、毛绒和皮革
的主要来源,是对人员和货物陆地运输的主要工具,是战争中不可或缺的手段,也
是(通过拉犁和提供粪肥)作物增产的保证。在水轮与风车于中世纪开始取代欧亚
大陆的哺乳动物之前,它们还是人的膂力之外的重要的“工业”动力—例如,用来
转动石磨和提升汲水器具。相形之下,美洲只有一种驯养的大型哺乳动物—美洲驼
/羊驼,而这种动物也只有安第斯山脉的一个很小地区和邻近的秘鲁沿海地区才
有。虽然人们利用它是为了肉、毛绒、皮革和货物运输,但它从不产奶供人消费,
从不供人骑乘,从不拉车或拉犁,也从不被用作一种动力源或战争工具。
这就是欧亚大陆社会与印第安社会之间巨大的一组差异之所在—这种差异主要是由
于更新世晚期北美洲和南美洲原有的大型野生哺乳动物大多数灭绝(被消灭?)所
致。如果不是由于这些动物灭绝了,现代史的进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当科尔特斯率
领他的满身泥污的雇佣军于1519年在墨西哥海岸登陆时,他们可能会被几千个骑着
本地驯化的美洲马的阿兹特克骑兵赶进大海。那么,结果就不是阿兹特克人死于天
花,而是那些西班牙人可能会被对疾病有抵抗力的阿兹特克人所传染的美洲病菌消
灭光。依靠畜力的美洲文明国家可能会派遣自己的征服者去蹂躏欧洲。但这些假设
的结果由于几千年前哺乳动物的灭绝而被排除了。
这些动物的灭绝使欧亚大陆有了比美洲所提供的多得多的供驯化之用的野生动物。
大多数可供驯化的野生动物由于六七种原因中的任何一种原因而失去了作为可供驯
化的动物的潜在资格。因此,欧亚大陆最后只有13种驯养的大型哺乳动物,而美洲
只有本地的1种。这两个半球还有驯化的鸟类和小型哺乳动物—在美洲有火鸡、豚鼠
和完全属于本地的美洲家鸭以及比较普遍的狗;在欧亚大陆有鸡、鹅、鸭、猫、
狗、兔、蜜蜂、蚕和其他一些动物。但所有这些小型的驯养动物的作用比起大型的
驯养动物来是微不足道的。
欧亚大陆和美洲大陆在植物性粮食生产方面也存在着差异,不过这方面的差异没有
动物性粮食生产方面的差异那样明显罢了。1492年,农业已在欧亚大陆普及。在欧
亚大陆的少数几个既没有作物也没有家畜的狩猎采集族群中,有日本北部的阿伊努
人,没有驯鹿的西伯利亚社会,以及散居印度和热带东南亚雨林、与附近农民进行
交换的狩猎采集族群的一些小的群体。其他一些欧亚大陆社会,主要地有中亚的牧
人、放牧驯鹿的拉普人和北极地区的萨莫耶德人,他们都饲养家畜,但很少有农
业,或完全没有农业。几乎所有其他欧亚大陆社会不但放牧牲口,而且也从事农
业。
农业在美洲也很普及,但狩猎采集族群在美洲占有的地区比在欧亚大陆大。美洲的
这些没有粮食生产的地区包括北美洲的整个北部和南美洲南部、加拿大大平原和北
美洲的整个西部,只有美国西南的一些小块地区有灌溉农业。引人注目的是,那些
没有粮食生产的印第安地区,包括欧洲人来到后开发的今天北美洲和南美洲的一些
最肥沃的农田和草原:美国的沿太平洋各州、加拿大的小麦产区、阿根廷的无树大
草原和智利的地中海型气候带。这些地方以前之所以没有粮食生产,完全是由于当
地缺少可以驯化的动植物,同时也由于地理和生态障碍使美洲其他地方的作物和几
种家畜无法引进。在欧洲移民引进了合适的家畜和作物后,这些地区立即变得富饶
起来,这不仅要归功于欧洲移民,而且有时候也要归功于印第安人。例如,在大平
原的一些地方,在美国西部和阿根廷无树大草原,印第安社会以驯马和精于放牧牛
羊而著称。平原上的骑马战士、纳瓦霍族的牧羊人和编织工,在美洲白人对美洲印
第安人的印象中现在占有突出的地位,但这种印象的基础是在1492年以后建立的。
这些例子表明,在美洲广大地区唯一缺少的为进行粮食生产所需要的成分是家畜和
作物本身。
在美洲的这些地方,虽然也有了印第安人的农业,但和欧亚大陆的农业相比,它受
到五大不利条件的限制:广泛依赖蛋白质含量低的玉米,而不是欧亚大陆的品种繁
多、蛋白质丰富的谷物;种子用手一颗颗地点种,而不是撒播;犁地用手而不是用
畜力,用畜力犁地使一个人能够耕种大得多的面积,并可耕种某些难以用手耕种的
肥沃而坚硬的土壤和长满草根的土地(就像北美大平原的那些土地);缺乏可以增
加土壤肥力的动物粪肥;只用人力而不是用畜力来做诸如脱粒、碾磨和灌溉之类的
农活。这些差异表明,到1492年为止,欧亚大陆农业产出的人均每小时卡路里和蛋
白质要多于印第安的农业。
粮食生产方面的这些差异,构成了欧亚大陆社会与印第安社会之间差异的一个重要
的终极原因。在由此而产生的实现征服的近似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包括病菌、技
术、政治组织和文字方面的差异。其中与粮食生产方面的差异关系最直接的差异是
病菌。有些传染病经常光顾人口拥挤的欧亚大陆社会,许多欧亚大陆人因而逐步形
成了免疫力或遗传抵抗力。这些传染病包括历史上所有最致命的疾病:天花、麻
疹、流行性感冒、瘟疫、肺结核、斑疹伤寒、霍乱、疟疾和其他疾病。对照这个令
人望而生畏的疾病名单,唯一可以有把握归之于哥伦布以前印第安人社会的群众传
染病是非梅毒密螺旋体病。(我在第十一章说过,梅毒究竟起源于欧亚大陆还是起
源于美洲仍然未能确定,至于在哥伦布以前美洲就已有了人类肺结核病这种说法,
是我的尚未得到证明的看法。)
说也奇怪,大陆之间在有害的病菌方面的这种差异竟是来自有用的牲畜方面的差
异。在拥挤的人类社会引起传染病的大多数病菌,是从引起家畜传染病的那些十分
相似的祖代病菌演化而来的,而在大约10000年前,粮食生产者就已开始每天同这些
家畜进行密切的接触了。欧亚大陆饲养了许多种家畜,因而也就培养了许多种这样
的病菌,而美洲无论是家畜还是病菌都很少。印第安社会演化出来的致命病菌如此
之少的另一些原因是:为传染病提供理想的滋生地的村庄在美洲出现的时间要比在
欧亚大陆晚几千年;新大陆出现城市社会的3个地区(安第斯山脉地区、中美洲和美
国东南部)的对外贸易,从来没有达到把瘟疫、流行性感冒,可能还有天花从亚洲
带到欧洲的那种规模和速度。因此,甚至连疟疾和黄热病也根本不是美洲的疾病,
而是由起源于旧大陆热带地区、被欧洲人传入美洲的病菌引起的。而这些传染病最
后成为欧洲人向美洲热带地区移民的主要障碍,并成为修建巴拿马运河的最大障
碍。
在帮助欧洲征服美洲的一些直接因素中,可与病菌相提并论的是技术的各方面的差
距。这些差距归根到底是由于欧亚大陆有历史悠久得多的依靠粮食生产的人口稠
密、经济专业化、政治集中统一、相互作用、相互竞争的社会。有5个技术领域可以
挑出来讨论:
第一,金属—开始时是铜,后来是青铜,最后是铁—到1492年止已在所有复杂的欧
亚大陆社会被用作工具。相比之下,虽然铜、银、金和一些合金已在安第斯山脉地
区和美洲的其他一些地方被用作饰物,但石头、木头和骨头在所有印第安社会中仍
然是制作工具的主要材料,这些社会只在局部地区有限地利用铜器。
第二,欧亚大陆的军事技术比美洲的军事技术要有效能得多。欧洲的兵器是钢刀、
长矛和匕首,辅以小型火器和火炮,而护身的盔甲也是由纯钢打就的,或是由锁子
甲做成的。印第安人不用钢铁,他们用棍棒、用石制或木制的斧头(在安第斯山脉
地区偶尔也有用铜制的)、投石器、弓箭和加软衬料缝制的盔甲,这些东西无论防
护还是进攻,效果都差得多。另外,印第安军队没有任何可以与马匹相抗衡的牲
口,而马匹在进攻和快速运输方面的价值使欧洲人获得了压倒性的优势,直到有些
印第安社会后来也采用了马匹。
第三,欧亚大陆社会在利用动力源运转机械方面拥有巨大的优势。超越人力的最早
进展是利用动物—牛、马和驴—来拉犁耕地和转动轮子来磨谷、提水、灌溉或排
水。水轮在罗马时代就已出现了,后来到了中世纪数量日渐增多,这时又出现了潮
汐磨机和风车。这些利用水力和风力的机械和传动轮系统结合起来,不但被用来磨
谷和运水,而且还可用于多种多样的制造目的,包括榨糖,为鼓风炉拉风箱,碾碎
矿石,造纸,打磨石头,榨油,制盐,织布和锯木。习惯上都是把产业革命武断地
定为从18世纪的英国利用蒸汽动力开始,但事实上一种以水力和风力为基础的产业
革命在中世纪时就已在欧洲的许多地方开始了。直到1492年,所有这些在欧亚大陆
用畜力、水力和风力来做的工作,在美洲仍旧靠人力来做。
在轮子开始在欧亚大陆用于动力转换之前很久,轮子就已成为欧亚大陆大部分陆上
运输的基础—不但用于牲口拉的车子,而且也用于靠人力来推的独轮车。独轮车使
一个或更多的人即使仍旧靠自己的力量,也能搬动比不用独轮车时大得多的重量。
轮子在欧亚大陆的制陶和时钟上也得到采用。轮子的这些用途没有一样在美洲得到
采用,据考证在美洲采用轮子的只有墨西哥的陶瓷玩具。
其余的值得一提的技术领域是海上运输。许多欧亚大陆社会发明了大型帆船,其中
有些能逆风航行并能横渡大洋,船上装备有六分仪、磁罗盘、尾柱舵和大炮。无论
在装载量、速度、机动性或是抗风浪能力方面,欧亚大陆的这些船只都比新大陆最
先进的社会即安第斯山脉地区和中美洲的社会用来进行贸易的那些木筏优越得多。
这些木筏靠风力沿太平洋海岸航行。皮萨罗的船在其前往秘鲁的首次航行中毫不费
力地就撞翻并俘获了这样的一只木筏。
除了在病菌和技术方面的差异外,欧亚大陆社会和印第安社会在政治组织方面也存
在着差异。到中世纪晚期或文艺复兴时期,欧亚大陆的大部分地区已在有组织的国
家的统治之下。其中的哈布斯堡王朝、奥斯曼帝国、中国的历代王朝、印度的莫卧
儿帝国和13世纪达到全盛时期的蒙古帝国,一开始就是通过征服其他国家而形成的
多种语言的民族大融合。因此,它们通常被说成是帝国。许多欧亚大陆国家和帝国
都有官方的宗教,用以加强国家的凝聚力,使政治领导合法化和批准对其他民族的
战争。欧亚大陆的部落社会和族群社会,主要限于北极地区放牧驯鹿的牧人、西伯
利亚狩猎采集族群、印度次大陆和热带东南亚狩猎采集族群的孤立小群体。
美洲有两个帝国: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它们在面积、人口、语言的多种组
成、官方宗教和征服小国的策源地等方面,与欧亚大陆的一些帝国相似。在美洲,
这两个帝国是仅有的能够以许多欧亚大陆国家的那种规模调动人力物力兴建公共工
程或进行战争的两个政治单位,而7个欧洲国家(西班牙、葡萄牙、英国、法国、荷
兰、瑞典和丹麦)有能力从1492年到1666年在美洲建立殖民地。在美洲的热带南美
地区、阿兹特克帝国统治范围以外的中美洲和美国东南部,也有许多酋长管辖地
(其中有些几乎就是小小的国家)。美洲的其余地区只有一些部落和族群组织。
最后一个需要予以讨论的直接因素是文字。大多数欧亚大陆国家都有由文化人组成
的行政机构,在某些国家里,官员以外的平民大众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有文化
的。文字使欧洲社会得到行政管理和经济交换之便,激励与指导探险和征服,并可
利用远方和古代的一系列信息和人类经验。相比之下,在美洲,文字只在中美洲很
小的一个地区内的上层人士中使用。印加帝国使用了一种以结绳(叫做基普)为基
础的会计制度和记忆符号,但作为一种传递详细信息的手段,它还不可能起到文字
的作用。
因此,哥伦布时代的欧亚大陆社会,在粮食生产、病菌、技术(包括武器)、政治
组织和文字方面,拥有对印第安社会的巨大优势。这些都是在哥伦布碰撞以后,导
致结果逆转的主要因素。但到1492年为止的这些差异,只不过是历史轨迹上的一个
快照镜头,这个历史轨迹在美洲至少长达13000多年,在欧亚大陆时间还要长得多。
尤其对美洲来说,1492年的这个快照镜头拍下了印第安人独立轨迹的结尾。现在,
让我们来描绘一下这些轨迹的各个早期阶段。
表18.1概括地介绍了每个半球最大的“中心地”(欧亚大陆的新月沃地和中国,美
洲的安第斯山脉地区、亚马孙河地区和中美洲)的主要发展成果出现的大致年代。
表中还列出了美国东部这个新大陆较小家园的发展轨迹,也列出了英国的发展轨
迹,因为英国虽然完全不是一个中心地,但把它列出来是为了说明发展成果从新月
沃地向外传播的速度。
这个表肯定会使任何一个知识渊博的学者产生反感,因为它把极其复杂的历史变成
了几个貌似准确的年代。其实,所有这些年代仅仅是为了把一个连续体上的一些任
意的点标出来。例如,比某一个考古学家发现的第一件金属工具的年代更重要的,
是开始用金属制造大部分工具的时间,不过金属工具要有多普通才可被定为“普遍
的”?同一发展成果出现的年代,在同一中心地的不同地区会有所不同。例如,安
第斯山脉地区内厄瓜多尔沿海陶器出现的时间(公元前3100年)比在秘鲁(公元前
1800年)早1300年左右。有些年代,如酋长管辖地出现的年代,要比陶器或金属工
具之类的人工制品更难根据考古记录来推断。表18.1中的有些年代是很不确定的,
尤其是美洲粮食生产开始的年代。不过,只要我们了解这张表是简化的结果,它对
比较各个大陆的历史还是有用的。
这张表表明,粮食生产开始提供很大一部分的人类食物,在欧亚大陆家园要比在美
洲家园早5000年左右。必须立即提醒的一点是:虽然欧亚大陆粮食生产年代之久远
无可怀疑,但美洲粮食生产开始的时间却是有争论的。尤其是,考古学家们常常大
量引用所宣布的早于表中所列年代的植物驯化的年代,发现这些植物的地方是墨西
哥的科克斯卡特兰洞穴、秘鲁的吉塔里罗洞穴和美洲的其他一些考古遗址。这些宣
布的年代现在正受到重新评价,这有几个原因:最近直接用碳—14对一些作物残存
进行的测定,在有些情况下得出了较近的年代;以前所报道的较早的年代,是以遗
址中一起出土的木炭为根据的,这些木炭被认为是与作物残存属于同一时期,但也
可能不是;有些年代较早的植物残存,原来究竟是作物或只是采集来的野生植物,
其身分还不能确定。不过,即使美洲植物驯化开始的时间早于表18.1所列的年代,
美洲的农业无疑直到比欧亚大陆家园晚得多的时候,才为美洲家园的人类提供了大
部分卡路里摄入和定居生活的基础。
我们在第五章和第十章中看到,每一个半球只有几个较小的地区充当“家园”,粮
食生产首先在那里出现,接着又从那里向外传播。这些家园是欧亚大陆的新月沃地
和中国,美洲的安第斯山脉地区、亚马孙河地区、中美洲和美国东部。由于有那许
多考古学家在欧洲工作,一些主要发展结果的传播速度对欧洲来说尤其不言而喻。
正如表18.1对英国概括介绍的那样,一旦粮食生产和村居生活在经过长期的迟滞
(5000年)之后从新月沃地引进英国,随后英国采用酋长管辖地、国家、文字,尤
其是金属工具的迟滞时间要短得多:最早普遍使用铜和青铜金属工具晚了2000年,
而普遍使用铁器只晚了250年。显然,一个已经属于定居农民的社会向另一个这样的
社会“借来”冶金术,要比四处流浪的狩猎采集族群向定居农民“借来”粮食生产
(或被农民所取代)容易得多。
为什么所有主要发展结果的发展轨迹在年代上美洲要晚于欧亚大陆?这有4组原因:
起步晚,可用于驯化的野生动植物系列比较有限,较大的传播障碍,以及稠密的人
口在美洲生活的地区可能比在欧亚大陆小,或者可能比在欧亚大陆孤立。
表18.1 欧亚大陆和美洲的历史轨迹
本表所列为欧亚大陆3个地区与美洲4个地区普遍采用重要的发展结果的大致年代。
动物驯化的年代未将狗包括在内,因为无论是在欧亚大陆还是在美洲,狗的驯化都
要早于从事粮食生产的动物。酋长管辖地是从考古证据推断出来的,如分等级的墓
葬、建筑物和居所的形制。本表将大量复杂的历史事实简化了:关于许多重要的说
明,有些可参见正文。
就欧亚大陆的领先优势来说,人类占领欧亚大陆已有大约100万年之久,比他们在美
洲生活的时间长得多。根据第一章中讨论的考古证据,人类在阿拉斯加进入美洲不
过在公元前12000年左右,作为克罗维猎人向加拿大冰原以南扩散是在公元前11000
年前的几百年,而到达南美洲的南端不迟于公元前10000年。即使关于美洲存在更早
的人类居住遗址的一些有争论的主张证明是有根据的,但由于某些未知的原因,这
些假定存在的克罗维人以前的居民也只有很稀少的分布,不能像在旧大陆那样随着
人口、技术和技艺的发展而在更新世使狩猎采集社会在数量上有巨大的增加。在源
自克罗维人的狩猎采集族群到达南美洲南部后仅仅1500年,粮食生产便已在新月沃
地出现了。
欧亚大陆的这种领先优势的几个可能的结果值得考虑。首先,在公元前11000年后,
人类是否花了很长时间才完全占据了美洲?只要能算出有关的可靠数字,就会发现
这一结果对于造成美洲生产粮食的村庄晚5000年出现这一局面只有微乎其微的影
响。第一章中所作的计算告诉我们,即使只有100个成为开路先锋的印第安人越过加
拿大边界,进入美国南部,并以每年1%的速度增加,那么不出1000年,他们所形成
的狩猎采集人口可能已布满了整个美洲。这些开路先锋如果每月向南只前进一英
里,那么他们在越过加拿大边界后只需700年就已到达南美洲的南端。同人们占据先
前无人居住或居民稀少地区的已知的实际速度相比,这里所假设的人口扩散和人口
增长的速度是非常低的。因此,美洲可能是在第一批移民到达后的几个世纪内就被
狩猎采集族群全部占领了。
其次,在这滞后的5000年中,会不会有很大一部分时间是被最早的美洲人用来熟悉
他们所碰到的当地动植物新品种和石料?新几内亚和波利尼西亚的狩猎采集族群和
农民也曾占据了原来不熟悉的环境,如新西兰的毛利人移民或新几内亚开利莫伊盆
地的图达辉移民。如果我们能以这些人为例,再一次用类比办法进行推理,那么美
洲的这些移民大概在远远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内发现了最好的石料,并学会了把有
用的野生动植物和有毒的野生动植物区别开来。
第三,欧亚大陆人在发展适合本地的技术方面,又是如何开始的呢?新月沃地和中
国的早期农民是这种技术的继承者,而这种技术是行为上的现代智人几万年来为利
用这些地区的当地资源而发展起来的。例如,石镰、地下窖藏穴以及新月沃地的狩
猎采集族群为了利用野生谷物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其他技术,对新月沃地最早的生产
谷物的农民来说都是现成可用的。相比之下,美洲的最早移民在到达阿拉斯加时所
带来的只是适合在西伯利亚北极地区冻原使用的设备。他们每到一处,都得为自己
发明适合新环境的设备。这种技术上的滞后可能对印第安人发展的迟缓负有重大的
责任。
造成这种迟缓的一个甚至更明显的因素,是可以用于驯化的野生动植物。我在第六
章中讨论过,狩猎采集族群之所以采纳粮食生产,不是因为那可能会给他们的子孙
后代带来好处,而是因为早期的粮食生产开始显示了对狩猎采集生活方式的优势。
早期的粮食生产与狩猎采集活动的竞争,在美洲不及在新月沃地和中国那样激烈,
这一部分是由于美洲几乎没有可以驯化的野生哺乳动物。因此,早期的美洲农民仍
然依靠野生动物来获得动物蛋白,所以必定仍用一部分时间去从事狩猎采集活动,
而在新月沃地和中国,植物驯化之后紧接着就是动物驯化,这样就及时地发展出全
套粮食生产,最后取得了对狩猎采集活动的胜利。此外,欧亚大陆的家畜通过提供
粪肥并最后通过拉犁使欧亚大陆的农业更具竞争力。
美洲野生植物的特点也是印第安人粮食生产竞争力差的一个原因。这个结论在美国
东部看得最为清晰,因为那里只有靠10种作物是驯化的,包括小籽粒的谷物但没有
大籽粒的谷物,还有豆类植物、纤维作物,或栽培的水果树或坚果树。这在中美洲
的主要作物玉米身上也反映得很清楚,因为玉米的传播使它也成了美洲其他地方的
主要作物。虽然新月沃地的野生小麦和大麦在几个世纪内几乎没有什么改变就演化
成作物,但野生的墨西哥类蜀黍可能需要几千年的时间才能演化成作物,同时必须
在繁殖生物学和对结籽的能量分配方面经历巨大的变化,使种子失去坚硬的外壳并
大大增加玉米棒子的尺寸。
因此,即使接受关于美洲植物驯化开始年代较晚的假定,在中美洲、安第斯山脉地
区的内陆和美国东部,从植物驯化开始(公元前3000—前2500年左右)到普遍出现
终年定居的村落(公元前1800—前500年),中间可能经过了大约1500年或2000
年。美洲的农业长期以来在获得食物方面只是对狩猎采集的一个小小的补充,只能
养活稀少的人口。如果接受关于美洲植物驯化开始年代较早的传统说法,那么粮食
生产经过了5000年而不是1500年或2000年才维持了终年定居的村落。相比之下,在
欧亚大陆的很大一部分地区,村落的出现在时间上是和粮食生产的出现紧密地联系
在一起的。(狩猎采集生活方式本身相当富有成效,足以维持定居的村落,在这两
个半球的一些地方,如旧大陆的日本和新月沃地,新大陆的厄瓜多尔沿海和亚马孙
河地区,甚至在采用农业前便已有村落存在了。)对新大陆本地现有的驯化动植物
所造成的限制的最好说明,就是美洲社会本身在别的作物或动物引进时所发生的变
化,不管这些作物或动物来自美洲的其他地方,还是来自欧亚大陆。这方面的例子
包括:玉米引进美国东部和亚马孙河地区的影响,美洲驼在安第斯山脉地区的南部
驯化后被北部采纳的影响,还有马在北美洲和南美洲的许多地方出现的影响。
除了欧亚大陆的领先优势和野生动植物品种外,欧亚大陆发展速度的加快也由于在
欧亚大陆动物、植物、思想、技术和人员的交流比在美洲容易,而交流容易又是由
于几组地理和生态因素的存在。与美洲的南北主轴不同,欧亚大陆的东西主轴使这
种交流不用经历纬度的变化,也不存在与环境的变量发生关系的问题。与欧亚大陆
始终如一的东西宽度不同,新大陆在中美洲的那一段特别是在巴拿马变窄了。尤其
是,美洲被一些不适于粮食生产也不适于稠密人口的地区分割开来。这些生态障碍
包括:把中美洲社会同安第斯山脉地区和亚马孙河地区社会分隔开来的巴拿马地峡
雨林;把中美洲社会同美国西南部和东南部社会分隔开来的墨西哥北部沙漠;把美
国西南部同东南部分隔开来的得克萨斯州干旱地区;把本来可能适于粮食生产的美
国太平洋沿岸地区隔开的沙漠和高山。因此,在中美洲、美国东部、安第斯山脉地
区和亚马孙河地区这些新大陆的中心之间,完全没有家畜、文字和政治实体方面的
交流,以及只有在作物和技术方面的有限的缓慢的交流。
美洲范围内的这些障碍的某些特有的后果值得一提。粮食生产从未从美国西南部和
密西西比河河谷向美国现代的粮仓加利福尼亚和俄勒冈传播,那里的印第安社会仅
仅由于缺乏合适的驯化动植物而仍然过着狩猎采集生活。安第斯山脉高原地区的美
洲驼、豚鼠和马铃薯从未到达墨西哥高原,因此,中美洲和北美洲除了狗始终没有
别的驯养的哺乳动物。反过来,美国东南部栽培的向日葵也从未到达过中美洲,而
中美洲驯养的火鸡也从未到过南美洲或美国东部。中美洲的玉米和豆类分别花了
3000年和4000年走完了从墨西哥农田到美国东部农田的700英里距离。在玉米引进
美国东部后,又过了700年,在北美气候条件下培育的一种高产玉米促使密西西比河
谷产粮地的兴起。玉米、豆类和南瓜可能用了几千年的时间才从中美洲传播到美国
西南部。虽然新月沃地作物往东西两个方向传播的速度相当迅速,预先排除了同一
品种植物独立驯化的机会,要不然就是预先排除其他地方亲缘相近植物驯化的机
会,但美洲的那些障碍导致了作物有许多这样的平行驯化的机会。
与生态障碍对作物和牲畜传播的这种种影响同样引人注目的,是其对人类社会其他
特点的影响。最后起源于东地中海的字母从英格兰到印度尼西亚,传遍了欧亚大陆
的各个复杂社会,只有东亚地区是例外,因为中国书写系统派生出来的文字已在那
里占主导地位。相形之下,新大陆唯一的书写系统—中美洲的那些书写系统,从未
传播到本来是会采用它们的安第斯山脉地区和美国东部的复杂社会。在中美洲作为
玩具的零件而发明出来的轮子,从未与安第斯山脉地区驯化出来的美洲驼碰头,以
便为新大陆产生装有轮子的运输工具。在旧大陆从东到西,马其顿帝国和罗马帝国
横跨3000英里,而蒙古帝国则略地6000英里。但中美洲的帝国和国家则与北面700
英里的美国东部的酋长管辖地,或南面1200英里的安第斯山脉地区的帝国和国家,
没有任何政治关系,而且显然甚至没有听说过它们。
与欧亚大陆相比,美洲在地理上更为支离破碎这种状况也在语言的分布上反映了出
来。语言学家们一致同意,欧亚大陆的语言除几种外,可以分为大约十几个语系,
每一个语系包括多达几百种亲属语言。例如,印欧语系不但包括法语、俄语、希腊
语和印地语,而且也包括英语,这个语系由大约144种语言组成。在这些语系中,只
有很少几个语系分布在大片的相邻地区内—就印欧语系来说,它所分布的地区包括
欧洲的大部分,再向东经过西亚很大一部分地区到达印度。把语言的、历史的和考
古的证据结合起来就可清楚地看出,语言的每一个这样的大片的相邻分布,起源于
某一祖代语言在历史上的扩张,随后又由于地方性的语言分化而形成了一个由亲属
语言组成的语系(表18.2)。大多数这样的扩张似乎可以归因于粮食生产社会中说
这一祖代语言的人对狩猎采集族群所拥有的优势。我们在第十六章和第十七章中已
经讨论过汉藏语系、南岛语系和其他东亚语系在历史上的这种扩张。在过去1000年
里一些主要的语言扩张,包括把印欧语从欧洲带到美洲和澳大利亚,有把俄语从欧
洲东部带到整个西伯利亚,还有把土耳其语(阿尔泰语系中的一种语言)从中亚向
西带到土耳其。
除了美洲北极地区的爱斯基摩—阿留申语系和阿拉斯加、加拿大西北部与美国西南
部的纳迪尼语系,美洲没有为语言学家普遍承认的大规模语言扩张的例子。专门研
究印第安语言的大多数语言学家,除了爱斯基摩语系和纳迪尼语系,看不出还有其
他大的明确的语言分类。他们最多认为,现有证据只够把其他印第安语言(估计的
数目从600种到2000种各不相同)分为100个或更多的语族或孤立的语言。一个有争
议的属于少数派的观点,是语言学家约瑟夫·格林伯格所持有的观点,他把爱斯基摩
—阿留申诸语言和纳迪尼诸语言以外的所有印第安语言归入一个大语系叫做美印语
系,包括大约十几个语族。
格林伯格的这些语族中的某些语族,以及得到比较传统的语言学家承认的某些语言
分类,可能证明是在某种程度上由粮食生产推动的人口扩张的遗产。这些遗产可能
包括中美洲和美国西部的犹他—阿兹特克诸语言、中美洲的奥托—曼格安诸语言、
美国东南部的纳齐兹—马斯科吉诸语言,以及西印度群岛的阿拉瓦克诸语言。但语
言学家们在商定对印第安诸语言进行分类时所碰到的困难,反映了印第安复杂社会
本身在新大陆扩张时所碰到的困难。如果任何从事粮食生产的印第安族群带着他们
的作物和牲口成功地向远处扩张,并在广大地区内迅速取代狩猎采集族群,他们可
能会留下如同我们在欧亚大陆看到的那样容易辨认的语系遗产,而印第安诸语言之
间的关系也就不会那样富有争议了。
因此,我们已经找到了3组有利于欧洲人入侵美洲的终极因素:欧亚大陆人类定居时
间长的领先优势;由于欧亚大陆可驯化的野生植物尤其是动物的资源比较丰富而引
起的比较有效的粮食生产;欧亚大陆范围内对传播交流的地理和生态障碍并非那样
难以克服。第四个,也是更具推测性的终极因素,是根据美洲的一些令人费解的没
有发明而提出来的:安第斯山脉地区的复杂社会没有发明文字和轮子,虽然这些社
会同作出这些发明的中美洲复杂社会在时间上差不多一样久远;轮子只用在玩具上
并且后来竟在中美洲失传了,而推测起来轮子在中美洲是会像在中国一样用在人力
独轮车上的。这些谜使人想起了在一些孤立的小社会中同样令人费解的要么没有发
明要么发明了又失传了的情况,这些社会包括塔斯马尼亚土著社会、澳大利亚土著
社会、日本、波利尼西亚诸岛和美洲北极地区。当然,美洲的面积加起来并不算
小:整整占欧亚大陆面积的76%,美洲的整个人口到1492年止大概也相当于欧亚大
陆人口的很大一部分。但我们已经看到,美洲被分割成一些社会“孤岛”,彼此之
间几乎没有什么联系。也许,美洲的轮子和文字的历史,反映了真正的孤岛社会以
一种比较极端的形式来予以说明的那些原则。
表18.2 旧大陆的语言扩张
在各自独立发展了至少13000年之后,先进的美洲和欧亚大陆社会终于在过去的几千
年中发生了碰撞。在这之前,新旧大陆人类社会的唯一接触一直是白令海峡两边狩
猎采集族群的接触。
没有任何美洲人试图向欧亚大陆移民,只有一小批来自阿拉斯加的伊努伊特人(爱
斯基摩人)渡过了白令海峡,在海峡对面的西伯利亚海岸定居下来。最早有文献证
明的试图向美洲移民的是北极地区和亚北极纬度地区的古挪威人(图18.1)。古挪
威人于公元874年从挪威向冰岛移民,然后于公元986年从冰岛向格陵兰移民,最后
从大约公元1000年到1350年屡屡到达北美洲的东北部海岸。在美洲发现的唯一的关
于古挪威人的考古遗址是在纽芬兰岛上,可能就是古挪威人传说中的文兰地区,但
这些传说还提到了一些显然还要更北面的登陆地点,就是在拉布拉多海岸和巴芬岛
的一些地方。
冰岛的气候使放牧和极其有限的农业成为可能,它的面积也够大,足以养活源自古
挪威人而一直绵延到今天的人口。但格陵兰的大部分地区都覆盖着冰帽,甚至那两
个条件最好的海岸边的峡湾也只能让古挪威人进行最起码的粮食生产。格陵兰的古
挪威人口从未超过几千。它始终依靠从挪威运进粮食和铁器,从拉布拉多沿海运进
木材。与复活节岛和其他偏远的波利尼西亚岛屿不同,格陵兰无法维持一个自给自
足的进行粮食生产的社会,虽然它在古挪威人占领之前、占领期间和占领结束之
后,确曾养活了一些自给自足的伊努伊特狩猎采集群体。冰岛和挪威本身的人口太
少、太穷,不可能继续养活格陵兰的古挪威人口。
图18.1 古挪威人从挪威横渡北大西洋的扩张,附有到达每一地区的年代或大致年
代。
在13世纪开始的小冰川期间,北大西洋的变冷使格陵兰的粮食生产和古挪威人从挪
威或冰岛前往格陵兰的航行变得甚至比以前更加勉为其难了。已知的格陵兰岛民与
欧洲人的最早的一次接触发生在1410年,当时一艘冰岛船被风吹离了航线,靠上了
格陵兰海岸。当欧洲人最后又于1577年开始访问格陵兰时,岛上古挪威人的殖民地
已不复存在,显然在15世纪便已消失而没有留下任何记录。
但是,考虑到公元986年至1410年这一时期古挪威人的造船技术,如果船只直接从
挪威本土开航,那事实上是无法到达北美海岸的。古挪威人要想到达北美海岸,就
得从格陵兰的殖民地出发,因为格陵兰与北美只隔着宽200英里的戴维斯海峡。然
而,要使这样一个勉强够格的殖民地去支持对美洲的探险、征服和殖民,其希望等
于零。甚至位于纽芬兰的古挪威人的唯一遗址,显然不过是几十个人住过几年的一
个过冬的营地。古挪威人的传说描写了他们在文兰的营地遭到叫做斯克里林人的袭
击,显然这些人或者是纽芬兰的印第安人,或者是多西特爱斯基摩人。
中世纪欧洲最遥远的前哨基地纽芬兰殖民地的命运,始终是考古学的传奇性的神秘
事件之一。格陵兰的最后一批古挪威人是饿死了呢,是试图扬帆远去了呢,还是与
爱斯基摩人通婚,或是死于疾病或爱斯基摩人的弓箭之下呢?虽然这些关于直接原
因的问题仍然无法回答,但古挪威人在格陵兰和美洲殖民失败的终极原因是非常清
楚的。它的失败是由于发起者(挪威)、目标(格陵兰和纽芬兰)和时间(984—
1410年)必然使欧洲在粮食生产、技术和政治组织方面的潜在优势无法得到有效的
运用。在不适宜大部分粮食生产的纬度过高地区,在欧洲穷国之一的无力支持下,
几个古挪威人手中的铁器没有斗得过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狩猎采集族群手中的石
器、骨器和木器,要知道这后两种人是世界上掌握在北极地区生存技巧的最杰出的
大师!
欧亚大陆人第二次向美洲移民的企图成功了,因为这一次在发起者、目标、纬度和
时间方面都使欧洲的潜在优势得以有效地发挥。和挪威不同,西班牙富有而又人口
众多,足以支持海外探险和对殖民地进行资助。西班牙人在美洲的登陆处的纬度是
非常适于粮食生产的亚热带地区,那里粮食生产的基础起先主要是印第安的作物,
但也有欧亚大陆的家畜,特别是牛和马。西班牙横渡大西洋的雄心勃勃的殖民事业
开始于1492年,这时欧洲远洋船只建造技术为时达一个世纪的迅速发展宣告结束,
它吸收了旧大陆社会(伊斯兰世界、印度、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在印度洋发展起来
的先进的航海术、风帆和船舶设计。在西班牙建造和配备人员的船只能够航行到西
印度群岛;类似于格陵兰岛上妨碍古挪威人殖民的那种情况不复存在了。西班牙在
新大陆建立了殖民地之后,很快又有六七个欧洲国家加入到开拓殖民地的行列中
来。
欧洲在美洲的第一批殖民地在西印度群岛,以哥伦布于1492年建立的殖民地为其开
端。西印度群岛的印第安人在他们被“发现”时估计人口超过100万,但大多数岛上
的印第安人很快就被疾病、驱逐、奴役、战争和随便杀害消灭了。1508年左右,美
洲大陆上的第一个殖民地在巴拿马地峡建立。随后分别在1519—1520年和1532—
1533年发生了对美洲大陆上两个大帝国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的征服。在这两次
征服中,欧洲人传播的流行病(可能是天花)起了主要的作用,不但杀死了大批人
口,而且还杀死了皇帝本人。其余的事则是由一小撮西班牙骑兵在军事上的压倒优
势和他们利用当地人口的内部分歧的政治技巧来完成的。在16世纪和17世纪中,接
着又发生了欧洲人对中美洲和南美洲北部其余土邦的征服。
至于北美洲的那些最先进的土著社会,即美国东南部和密西西比河水系地区的社
会,它们的毁灭主要是由病菌独立完成的,病菌由早期的欧洲探险者带来,但却走
在他们的前面。随着欧洲人的足迹踏遍美洲,其他许多土著社会,如大平原的曼丹
人社会和北极地区的萨德勒缪特爱斯基摩人社会,也是不用军事行动就被疾病消灭
了。没有被疾病消灭的人口众多的土著社会,则遭到了与阿兹特克人和印加人的同
样命运,被一些全面的战争摧毁了,发动战争的越来越多的是欧洲职业军人和他们
在当地的盟友。作为这些军人的后盾的,先是欧洲母国的政治组织,后来是新大陆
的欧洲殖民地政府,最后是继承殖民地政府的独立的新兴欧洲国家。
较小的土著社会则被私人组织的小规模的袭击和屠杀更随便地消灭了。例如,加利
福尼亚的土著狩猎采集族群起初总共有20万人,但他们分散在100个小部落中,要打
败其中任何一个小部落根本用不着战争。在1842—1852年的加利福尼亚淘金热期间
或其后不久,大多数这样的小部落被杀光的杀光,被赶走的赶走,同时大批的移民
涌入了该州。举一个例子,加利福尼亚北部的亚希小部落,人数在2000左右,也没
有火器。在4次袭击中,他们被武装的白人移民消灭了:一次是1865年8月6日,17
个移民在黎明时对一个亚希人的村庄发动的袭击;一次是1866年,在一个深谷中对
亚希人出其不意的屠杀;一次是1867年左右,跟踪到一处洞穴后对33个亚希人的屠
杀;最后一次是1868年左右,对被4个牛仔诱进另一个洞穴的大约30个亚希人的屠
杀。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割胶热中,亚马孙河地区的许多印第安群体被白人移民
用同样的方式消灭了。这种征服的最后几出戏是在当前的这10年中演完的,始终独
立的雅诺马马人社会和亚马孙河地区其他的印第安人社会,或是死于疾病,或是被
矿工杀害,或是被置于传教士和政府机构的控制之下。
最终结果是:在适合欧洲的粮食生产和欧洲人生理机能的气候最温和的地区,人口
众多的印第安社会被消灭了。在北美洲,相当大的保存下来的完整社会,现在多半
生活在居留地里或其他一些被认为不适于欧洲的粮食生产和采矿的地方,如北极地
区和美国西部的贫瘠地区。许多热带地区的印第安人已被来自旧大陆热带地区的移
民所取代(尤其是非洲黑人以及亚洲的印度人和苏里南的爪哇人)。
在中美洲和安第斯山脉的一些地区,印第安人本来人数很多,即使在流行病和战争
之后,人口中的很大一部分今天仍然是印第安人或混血人。在安第斯山脉的高纬度
地区情况尤其如此,那里的欧洲妇女甚至在生育方面也有遗传性的生理障碍,那里
的安第斯山脉本地的作物仍是粮食生产的最合适的基础。然而,即使在印第安人生
存的地方,他们的文化和语言也已被旧大陆的文化和语言所取代了。原先在北美洲
使用的几百种印第安语言,除187种外,全都不再使用,而就是在这最后的187种语
言中,也有149种奄奄一息,就是说只有老人还在使用,儿童已不再学了。在大概40
个新大陆国家中,现在全都把某种印欧语或克里奥耳语作为官方语言。甚至在那些
现存印第安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如秘鲁、玻利维亚、墨西哥和危地马拉,只要看一
看政界和商界领袖的照片,就可以看出,他们中绝大多数都是欧洲人,只有几个加
勒比海国家的领袖是非洲黑人,圭亚那的领袖是印度人。
原来的印第安人口已经减少了,至于减少了多少,则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据估计
在北美洲最高可达95%。但由于旧大陆的人(欧洲人、非洲人和亚洲人)的到来,现
在美洲的总人口大概是1492年的10倍。现在美洲的人口是来自除澳大利亚外所有大
陆的人种混合体。这种在过去500年中发生的人口变迁—除澳大利亚外任何大陆上最
大的人口变迁—的最早的根子,在大约公元前1100年和公元元年之间就已种下了。
第十九章 非洲是怎样成为黑人的非洲的
不管你事前读过多少关于非洲的书,一旦身临其境,第一印象都会颇觉震憾。在新
独立的纳米比亚的首都温得和克的街道上,我看到了赫雷罗族黑人、奥万博族黑
人、白人和既不同于黑人也不同于白人的纳马族人。他们不再是教科书里照片上的
人物,而是我眼前活生生的人。在温得和克以外,过去分布很广的卡拉哈里沙漠布
须曼人现在只剩下最后一批了,他们正在为生存而奋斗。但在纳米比亚最使我感到
惊讶的是一条街的名字:温得和克闹市区的主要马路之一竟叫做“戈林街”!
我本来以为,肯定不会有哪个国家受到不知悔改的纳粹分子那么大的影响,竟然会
用那臭名昭著的纳粹德国国会议员、纳粹德国空军的创建者赫尔曼·戈林的名字来给
一条街道命名!其实不然,原来这条街是为纪念赫尔曼的父亲亨利希·戈林而命名
的。亨利希·戈林是前德国殖民地西南非洲(后来成为纳米比亚)的帝国议会创始
人。但亨利希也是一个有问题的人物,因为他的业绩包括欧洲殖民者对非洲人的一
次最凶残的袭击,即德国于1904年对赫雷罗人发动的种族灭绝战争。今天,在邻国
南非的事态发展受到全世界较多的关注的同时,纳米比亚也在努力克服过去殖民地
的影响并建立一个多种族和睦相处的社会。纳米比亚向我证明了非洲的过去和现在
是多么地难分难解。
大多数美国人和许多欧洲人认为,非洲的土著就是黑人,非洲的白人就是近代的入
侵者,非洲的种族历史就是欧洲殖民主义和奴隶贸易的历史。我们之所以只注意这
些特有的事实,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黑人是大多数美国人所熟悉的唯一的非洲
土著居民,因为他们曾经大批地作为奴隶被运来美国。但是直到几千年前,现代黑
非洲的很大一部分地区可能还为一些完全不同的民族所占有,而所谓非洲黑人其本
身也是来源各异的。甚至在白人殖民主义者来到之前,已经生活在非洲的不仅有黑
人,还有(我们将要看到)世界上6大人种中的5种,其中3种只生活在非洲。世界上
的语言,有四分之一仅仅在非洲才有人说。没有哪一个大陆在人种的多样性方面可
以与非洲相提并论。
非洲多样化的人种来自它的多样化的地理条件和悠久的史前史。非洲是唯一的地跨
南北温带的大陆,同时它也有几处世界上最大的沙漠、最大的热带雨林和最高的赤
道山脉。人类在非洲生活的时间比在任何其他地方都要长得多:我们的远祖大约在
700万年前发源于非洲,解剖学上的现代智人可能是在那以后在非洲出现的。非洲许
多民族之间长期以来的相互作用,产生了令人着迷的史前史,包括过去5000年中两
次最引人注目的人口大迁移—班图人的扩张和印度尼西亚人向马达加斯加的移民。
所有过去的这些相互作用在继续产生巨大的影响,因为谁在谁之前到达了哪里之类
的细节塑造了今天的非洲。
那5个人种是怎样到达他们如今在非洲所在的地方的呢?为什么在非洲分布最广的竟
是黑人,而不是美国人往往忘记其存在的其他4个群体?非洲过去的历史是没有文字
的历史,它没有那种把罗马帝国的扩张告知后人的文字证据,那么,我们又如何才
能指望从它的过去历史中努力得到对这些问题的答案。非洲的史前史是一个大大的
谜团,至今只有部分得到了解答。结果证明,非洲的情况同我们在前一章中所讨论
的美洲史前史有着某种惊人的类似之处,不过很少得到重视罢了。
到公元1000年,这5个主要的人类群体已经把非洲当作自己的家园。外行人不严密地
把他们称为黑人、白人、非洲俾格米人、科伊桑人和亚洲人。图19.1是他们的地理
分布图,而他们的肖像会告诉你他们在肤色、发形和颜色以及面部特征方面的明显
差异。黑人以前只生活在非洲,俾格米人和科伊桑人现在仍然生活在非洲,而白人
和亚洲人生活在非洲之外的比生活在非洲之内的多得多。这5个群体构成了或代表了
除澳大利亚土著及其亲戚外的全部主要的人种。
许多读者可能已在表示抗议了:不要用随意划分“人种”的办法把人定型!是的,
我承认,这里每一个所谓的主要群体都十分多样化。把祖鲁人、索马里人和伊博人
这样不同的人归并在“黑人”这一个类目下,是无视他们之间的差异。当我们把非
洲的埃及人和柏柏尔人以及欧洲的瑞典人一起归并在“白人”这一个类目下时,我
们也同样无视他们之间的巨大差异。此外,黑人、白人和其他主要群体这种划分是
随意的,因为每一个这样的群体和其他群体的界限很难分得清楚:地球上所有人类
群体只要和其他每一个群体中的人接触,就会发生婚配关系。不过,我们将会看
到,承认这些主要的群体对了解历史仍然十分有用,我们可以把这些群体的名称当
作一种简略的表达方法,而不用每句话都重复一下上面为防止误解而作的解释。
在非洲的这5个群体中,许多黑人和白人的典型代表是美国人和欧洲人所熟悉的,不
需要对他们的体形特征加以描写。甚至到公元1400年止,黑人仍然占据着非洲最大
的地区:撒哈拉沙漠的南部和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的大部分地区(见图19.1)。虽
然美洲的非裔黑人后代主要源自非洲西海岸带,但同样的民族在传统上还占据了东
非地区:北达苏丹,南至南非的东南海岸。包括埃及人、利比亚人和摩洛哥人的白
人占据了非洲的北海岸带和撒哈拉沙漠的北部。这些北非人几乎不可能与蓝眼金发
的瑞典人混同起来,但大多数外行人仍然会把他们称为“白人”,因为同南面的叫
做“黑人”的人相比,他们的肤色较浅,头发较直。大多数非洲的黑人和白人靠种
田或放牧或两者维持生计。
非洲民族分布图(到公元1400年止)
图19.1 关于用这些大家熟悉的然而有问题的分类法介绍的非洲民族的地理分布,为
防止误解而作的解释,参见正文。
相比之下,其次两个群体—俾格米人和科伊桑人则包括没有作物和牲畜的狩猎采集
族群。俾格米人和黑人一样,生有深色皮肤和浓密的鬈发。然而,俾格米人身材矮
小得多,皮肤微红色较多,黑色的较少,脸上和身体上的毛较多,并且前额、眼睛
和牙齿较突出—这些都是和黑人不同的地方。俾格米人大都过着群体的狩猎采集生
活,他们的群体广泛分布在中非的雨林中,与邻近的黑人农民进行交换(或为他们
干活)。
科伊桑人的群体是美国人最不熟悉的,美国人可能连他们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他
们以前分布在非洲南部的广大地区,他们中不但有叫做桑人的人数不多的狩猎采集
者,而且还有叫做科伊人的人数较多的牧人。(现在人们更喜欢用那比较熟悉的名
字霍屯督人和布须曼人。)科伊人和桑人看上去(或曾经看上去)与非洲黑人很不
相同:他们的皮肤微黄,他们的头发十分浓密而卷曲,妇女往往在臀部积累了大量
的脂肪(医学上称为“臀脂过多”)。作为一个与众不同的群体,科伊人的人数已
经大大减少了,因为欧洲殖民者枪杀、驱赶和用疾病感染了他们中许多人,幸存者
则多半和欧洲人通婚生下了混血种,这些混血人口在南美有时叫混血人,有时叫巴
斯特人。桑人同样地受到枪杀、驱赶和疾病的感染,但在不适于农业的纳米比亚沙
漠地区,有一批人数日渐减少的桑人仍然保持着他们的特色,若干年前有一部吸引
很多观众的影片《上帝也疯狂》描写的就是他们这些人。
非洲白人分布在非洲北部,这是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体质相似的民族都生活在近
东和欧洲的邻近地区。有史以来,人们一直在欧洲、近东和北非之间来来往往。因
此,在本章中对非洲白人我不会作过多的讨论,因为他们的来源并无任何神秘之
处。神秘的倒是黑人、俾格米人和科伊桑人,因为他们的地理分布暗示了过去人口
的激烈变动。例如,现在零星分布的20万俾格米人散居在1.2亿黑人中间,这就表明
俾格米猎人以前曾遍布赤道森林,后来由于黑人农民的到来,他们才被赶走和隔离
开来。科伊桑人在解剖学上和语言上都是一个十分独特的民族,但他们在非洲南部
所拥有的地区却小得令人吃惊。会不会科伊桑人本来也分布较广,后来他们在北面
的人口由于某种原因被消灭了?
我已把这个最大的异常现象留到最后来讨论。马达加斯加这个大岛离东非海岸只有
250英里,它离非洲大陆比离任何其他大陆都近得多,它与亚洲及澳大利亚之间隔着
印度洋的广阔水域。马达加斯加岛上的人是两种成分的混合。一种成分是非洲黑
人,这是意料之中的事,但另一种成分从外貌上一眼就可看出是热带东南亚人。特
别是,所有马达加斯加人—亚洲人、黑人和混血人—所说的语言是南岛语,与印度
尼西亚婆罗洲岛上说的马安亚语非常相似,而婆罗洲与马达加斯加隔着开阔的印度
洋有4000多英里远。没有任何一个哪怕与婆罗洲人有一点点相似的民族是生活在马
达加斯加的几千英里范围之内的。
当欧洲人于1500年第一次访问马达加斯加时,那些说南岛语的人带着他们的南岛语
和经过改造的南岛文化已经在那里扎下根来。我认为,这是全世界人类地理学上的
一个最令人惊异的事实。这就好像哥伦布在到达古巴时发现岛上的居民竟是蓝眼金
发、说着一种类似瑞典语的语言的北欧人,尽管附近的北美大陆居住着说美洲印第
安语的印第安人。据推测,史前的婆罗洲人在没有地图和罗盘的情况下乘船航行,
最后到了马达加斯加。他们究竟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呢?
马达加斯加的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民族的语言同他们的体形外貌一样,能够提供关
于他们的起源的重要线索。只要看一看马达加斯加岛上的人,我们就会知道他们中
有些人源自热带东南亚,但我们不可能知道是热带东南亚的哪个地区,而且我们绝
不会猜到是婆罗洲。我们从非洲语言还能知道哪些我们不能从非洲人面相上知道的
东西?
非洲有1500种语言,复杂得令人难以想象。斯坦福大学的大语言学家约瑟夫·格林伯
格把它们加以梳理,使之变得清晰明了。他确认,所有这些语言正好分为5个语系
(它们的地理分布见图19.2)。读者们习惯上认为语言学枯燥乏味而过于专门,但
如果他们知道图19.2对于我们了解非洲的历史作出了什么样的有趣贡献,他们也许
会感到惊奇。
如果我们首先把图19.2和图19.1比较一下,我们就会看到,语系和解剖学上界定的
人类群体之间有着一种大致的对应关系:某个语系中的语言往往是由特定的人说
的。特别是,说阿非罗—亚细亚语言的人多半证明是可以被归为白人或黑人一类的
人,说尼罗—撒哈拉语和尼日尔—刚果语的人证明是黑人,说科伊桑语的是科伊桑
人,说南岛语的是印度尼西亚人。这表明语言往往是和说这些语言的人一起演化
的。
在图19.2的上方隐藏着我们的第一个意外,对那些相信所谓西方文明的优越性的欧
洲中心论者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人们教导我们说,西方文明起源于近东,被希腊
人和罗马人在欧洲发展到光辉的顶峰,并产生了世界上的3大宗教:基督教、犹太教
和伊斯兰教。这些宗教发生在说3种叫做闪语的近亲语言的人们当中,这3种语言分
别是阿拉姆语(基督和使徒的语言)、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我们本能地把闪语民
族和近东联系在一起。
然而,格林伯格断定,闪语实际上只构成了一个大得多的语系—阿非罗—亚细亚语
系中6个或更多语言分支中的一支,阿非罗—亚细亚语系的所有其他分支(和现存的
其他222种语言)只分布在非洲。甚至闪语族本身也主要是非洲语言,其现存的19种
语言中有12种只分布在埃塞俄比亚。这就表明,阿非罗—亚细亚诸语言起源于非
洲,其中只有一支传播到近东。因此,也许正是非洲产生了作为西方文明道德支柱
的《旧约全书》、《新约全书》和《古兰经》的作者们所使用的语言。
图19.2 非洲诸语系
图19.2隐藏着的下一个意外是一个表面上的细节,52刚才我在告诉你特定的民族往
往有特定的语言时并没有对这个细节加以评论。在非洲人的5个群体—黑人、白人、
俾格米人、科伊桑人和印度尼西亚人中,只有俾格米人没有任何独特的语言:俾格
米的每一个族群都和邻近的黑人农民群体说同一种语言。然而,如果把俾格米人说
的某种语言与黑人说的同一种语言比较一下,俾格米人说的话里好像包含一些发音
特别的独特的词。
当然,就语言的起源来说,像俾格米人这样特别的人,又是生活在像非洲赤道雨林
这样一种特别的地方,他们的与世隔绝的程度肯定会使他们逐渐形成自己的语系。
然而,今天这些语言已经消失了,而我们也已从图19.1看到,俾格米人的现代地理
分布是非常分散的。因此,人口分布和语言方面的线索加起来表明,俾格米人的家
园被淹没在入侵的黑人农民的汪洋大海之中,硕果仅存的一些俾格米人采用了这些
农民的语言,而他们原来的语言只在某些词和发音上留下了一些蛛丝马迹。我们在
前面已经看到,马来西亚的矮小黑人(塞芒人)和菲律宾的矮小黑人的情况也基本
如此,他们从包围了他们的农民那里分别采用了南亚语和南岛语。
图19.2中尼罗—撒哈拉诸语言的零星分散的分布同样表明了,许多说这些语言的人
也被淹没在说阿非罗—亚细亚语言和说尼日尔—刚果语的人的汪洋大海之中。但科
伊桑语言的分布说明了一种甚至更加引人注目的“淹没”现象。这些语言用吸气音
作辅音,这在全世界是非常独特的。(如果你对!库恩·布什曼这个名字感到莫名其
妙,那么这个惊叹号不是表示一个过早的惊愕,它只是语言学家用来表示吸气音的
办法。)所有现存的科伊桑语言只有非洲南部才有,但有两个例外。这两个例外是
两个非常特别、充满吸气音的科伊桑语言,一个叫哈扎语,一个叫桑达韦语,孤立
地存在于坦桑尼亚,距离非洲南部最靠近的科伊桑语言有1000多英里。
此外,科萨语和非洲南部其他几种尼日尔—刚果语也是充满了吸气音。甚至更令人
意想不到的是,在肯尼亚的黑人所说的两种阿非罗—亚细亚语中也出现了吸气音或
科伊桑语的一些词,而肯尼亚的这些孤立的黑人比坦桑尼亚的说哈扎语和桑达韦语
的人更加远离现今的科伊桑人。所有这一切表明,科伊桑语言和科伊桑民族的分
布,以前并不只限于现今的非洲南部,而是到达了遥远的北方,后来他们也和俾格
米人一样,被淹没在黑人的汪洋大海之中,只是在语言学上留下了他们过去存在的
遗产。这是语言学证据的独特贡献,仅仅根据对活人的体质研究是几乎不可能推测
出来的。
我把语言学的最杰出的贡献留到最后来讨论。如果你再看一看图19.2,你就会看到
尼日尔—刚果语系分布在整个西非和非洲赤道以南的大部分地区,这显然没有提供
任何线索说明在那个广大的范围内这个语系究竟发源于何处。然而,格林伯格确
认,非洲赤道以南地区的所有尼日尔—刚果语言属于一个叫做班图语的语支。这个
语支占去了1032种尼日尔—刚果语言中的近一半语言,并占去了说尼日尔—刚果语
言人数的一半以上(近两亿人)。但所有这500种班图语言彼此非常相似,所以有人
开玩笑地说它们是一种语言的500种方言。
从整体来看,班图诸语言只构成了尼日尔—刚果语系中一个单一的、低一阶位的语
族。另外176个语族的大多数都挤在西非,在尼日尔—刚果语系的整个分布范围内只
占很小一部分。尤其是,最有特色的一些班图语言以及与班图语亲缘关系最近的非
班图语的尼日尔—刚果诸语言,都挤在喀麦隆和邻近的尼日利亚东部的一个狭小地
区内。
显然,尼日尔—刚果语系起源于西非;它的班图语分支起源于这一分布范围的东
端,即喀麦隆和尼日利亚;后来这支班图语又从它的故乡扩展到非洲赤道以南的大
部分地区。这一扩展必定在很早以前就开始了,所以这个祖代的班图语有足够的时
间分化为500种子代语言,但分化的时间也相当近,以致所有这些子代语言彼此仍然
十分相似。由于所有其他说尼日尔—刚果语的人和说班图语的人一样都是黑人,我
们不可能仅仅根据体质人类学的证据推断出谁向哪一个方向迁移。
为了使这类语言学的推理变得明白易懂,让我举一个大家所熟悉的例子:英语的地
理起源。今天,以英语为第一语言的数目最多的人生活在北美洲,其他人则分散在
全球各地,如英国、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每一个这样的国家都有自己的英语方
言。如果对语言的分布和历史方面的知识仅限于此,我们就可能会猜测英语起源于
北美洲,后来才被殖民者传播到海外的英国和澳大利亚的。
但所有这些英语方言仅仅构成了日耳曼语族的一个低阶位的语支。所有其他的语支
—各种各样的斯堪的纳维亚语、德语和荷兰语—都挤在欧洲的西北部。尤其是,与
英语亲缘关系最近的另一种日耳曼语—弗里西亚语只限于荷兰和德国西部的一个小
小的沿海地区。因此,一个语言学家会立刻正确地推断出英语起源于西北部沿海地
区,并从那里传播到全世界。事实上,我们从历史记载得知,英语的确是在公元5世
纪和6世纪时由入侵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从那里带到英国来的。
基本上相同的推理告诉我们,如今在非洲地图上占据很大一块地方的近两亿的班图
人起源于喀麦隆和尼日利亚。连同闪米特人起源于北非和马达加斯加人起源于亚洲
一样,这是又一个我们在没有语言学证据的情况下能够得出的结论。
我们已经根据科伊桑语言的分布和俾格米人没有自己的特有语言这一点推断出,俾
格米人和科伊桑人以前分布较广,后来被黑人的汪洋大海所淹没了。(我把“淹
没”当作一个中性的、无所不包的词来使用,不管这个过程是征服、驱逐、混种繁
殖、杀害或是流行病。)根据尼日尔—刚果语言的分布,我们现在明白了,“淹
没”俾格米人和科伊桑人的黑人是班图人。迄今所考虑的体质证据和语言证据使我
们推断出这些发生在史前的“淹没”现象,但仍然没有为我们解开这些“淹没”现
象之谜。只有我接着将要提出的进一步证据才能帮助我们回答另外两个问题:是什
么有利条件使班图人得以取代俾格米人和科伊桑人的地位?班图人是在什么时候到
达俾格米人和科伊桑人以前的家园的?
为了回答关于班图人的有利条件问题,让我们研究一下眼前的活证据—来自驯化了
的动植物的证据。我们在前面的几章看到,这方面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粮食
生产带来了高密度的人口、病菌、技术、政治组织和其他力量要素。由于地理位置
的偶然因素而继承或发展了粮食生产的民族,因此就能够“淹没”地理条件较差的
民族。
当欧洲人于15世纪初到达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时,非洲人在种植5组作物(图
19.3),每一组作物都对非洲的历史具有重大的意义。第一组作物只在北非种植,
一直延伸到埃塞俄比亚高原。北非属于地中海型气候,其特点是雨量集中在冬季的
几个月。(南加利福尼亚也属于地中海型气候,这就说明为什么我的地下室和其他
许多南加利福尼亚人的地下室常常在冬天被淹,而又总是在夏天变得十分干燥。)
农业发源地的新月沃地也是属于冬季多雨的地中海型气候。
因此,北非原来的作物证明都是适合在冬天雨季里发芽生长的作物,考古的证据表
明,它们在大约10000年前开始首先在新月沃地得到驯化。这些新月沃地的作物传播
到气候相似的北非邻近地区,为古代埃及文明的兴起奠定了基础。它们包括诸如小
麦、大麦、豌豆、菜豆和葡萄之类为人们所熟悉的作物。这些作物之所以为我们所
熟悉,完全是因为它们也传播到气候相似的欧洲邻近地区,并由欧洲传播到美洲和
澳大利亚,从而成为全世界温带农业的一些主要作物。
当你在非洲越过撒哈拉沙漠向南旅行,并在沙漠南部边缘的萨赫勒地带重新碰到下
雨时,你会注意到萨赫勒地带下雨是在夏天,而不是在冬天。即使适应冬雨的新月
沃地作物能够设法越过撒哈拉沙漠,它们也可能难以在夏季多雨的萨赫勒地带生
长。我们发现有两组非洲作物,它们的野生祖先正好出现在撒哈拉沙漠以南,它们
适应了夏季的雨水和日长方面的较少的季节性变化。其中一组包含这样一些植物,
它们的祖先在萨赫勒地带从东到西有广泛的分布,可能就是在那里驯化的。值得注
意的是,它们包括高粱和珍珠稗,这两种作物成了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广大地区的
主要谷物。高粱被证明是一种很有价值的作物,现在在各大洲的炎热、干旱地区
(包括美国)都有种植。
非洲作物原产地举例
图19.3 非洲传统种植的作物(即在非洲殖民的欧洲人带来的作物到达之前的作物)
的原产地区,每一地区举两种作物作例子。
另一组包含这样一些植物,它们的野生祖先出现在埃塞俄比亚,可能是在那里的高
原地区驯化的。其中大多数仍然主要在埃塞俄比亚种植,美国人对它们依旧一无所
知—这些作物包括埃塞俄比亚的有麻醉作用的球果、像香蕉一样的象腿蕉、含油的
努格、用来酿制国产啤酒的龙爪稗和用来做国产面包的叫做画眉草的籽粒很小的谷
物。但每一个喝咖啡成瘾的读者都可以感谢古代的埃塞俄比亚农民,因为是他们驯
化了咖啡植物。咖啡本来只在埃塞俄比亚种植,后来在阿拉伯半岛进而又在全世界
受到欢迎,在今天成了像巴西和巴布亚新几内亚这样遥远的国家的经济支柱。
倒数第二组非洲作物来自生长在西非湿润气候下的野生祖先。其中有些作物,包括
非洲稻,几乎始终限于在当地种植;另一些作物,如非洲薯蓣,已经传播到非洲撒
哈拉沙漠以南的所有其他地区;还有两种作物—油棕和可乐果—已经传播到其他大
陆。西非人把可乐果的含咖啡因的坚果当作麻醉品来嚼食,而可口可乐公司诱使第
一批美国人和后来的全世界人去喝一种原来是用可乐果的萃取物调制的饮料,那已
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最后一组非洲作物也适应了湿润的气候,但它们在图19.3中却最令人感到意外。香
蕉、亚洲薯蓣和芋艿在15世纪初已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广为种植,而非洲水
稻也已在东非海岸地区移植生长。但这些作物都发源于热带东南亚。如果印度尼西
亚人在马达加斯加岛上出现,还不曾使我们认识到非洲在史前阶段与亚洲的联系,
那么这些作物在非洲出现肯定会使我们感到惊奇。是不是当年从婆罗洲启航的南岛
人在东非海岸登陆,把他们的作物赠与满心感激的非洲农民,又搭载了一些非洲渔
民,然后扬帆向东方驶去,到马达加斯加岛拓殖,因而在非洲没有留下其他任何关
于南岛人的蛛丝马迹?
还有一个令人感到意外的地方是:所有非洲本地作物—萨赫勒、埃塞俄比亚和西非
的作物—都起源于赤道以北地区。没有哪一种非洲作物是起源于赤道以南地区的。
这就给了我们一个暗示,告诉我们来自赤道以北、说尼日尔-刚果语的人何以能取
代非洲赤道地区的俾格米人和赤道以南的科伊桑人。科伊桑人和俾格米人之所以未
能发展出农业,不是由于他们没有农民的资格,而仅仅是由于碰巧非洲南部的野生
植物大都不适于驯化。无论是班图农民还是白人农民,尽管他们继承了几千年的农
业经验,后来还是没有能把非洲南部的本地植物培育成粮食作物。
至于非洲的驯化动物,概括地介绍起来可以比介绍植物快得多,因为那里的驯化动
物实在太少。我们确切知道是在非洲驯化的唯一动物,是一种叫做珍珠鸡的像火鸡
一样的鸟,因为它的野生祖先只有非洲才有。驯养的牛、驴、猪、狗和家猫的野生
祖先原产北非,但西南亚也有,所以我们还不能肯定它们最早是在什么地方驯化
的,虽然目前已知的年代最早的家驴和家猫出现在埃及。近来的证据表明,牛可能
是在北非、西南亚和印度各自独立驯化出来的,而这3个地方的品种与现代非洲牛的
品种都有关系。除此以外,非洲其余所有的驯养的哺乳动物想必都是在别处驯化后
引进的,因为它们的野生祖先只出现在欧亚大陆。非洲的绵羊和山羊是在西南亚驯
化的,鸡是在东南亚驯化的,马是在俄罗斯南部驯化的,骆驼可能是在阿拉伯半岛
驯化的。
这个关于非洲家畜的清单的最意想不到的特点又一次是负面的。非洲是以大型野生
哺乳动物而著称的,它们的数量也非常丰富—有斑马和牛羚,有犀牛和河马,有长
颈鹿和野牛,但没有一种上了那张清单。我们还将看到,这个事实与非洲赤道以南
没有本地的驯化植物一样,对非洲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对非洲主要粮食产品的这一快速巡视足以看出,其中有些粮食产品是从它们在非洲
内外的发源地经过长途跋涉而到来的。在非洲和在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有些种族由
于从环境继承了整个系列的可驯化的野生动植物而比另一些种族“幸运”得多。澳
大利亚土著的狩猎采集者被以小麦和牛群为生的英国殖民者所“淹没”,由这一事
实来类推,我们不得不怀疑有些“幸运的”非洲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来“淹没”他们
的非洲人邻居。现在,我们终于可以求助于考古记录去看一看到底是谁在什么时
候“淹没”了谁。
关于非洲农业和畜牧业出现的实际年代和地点,考古学能告诉我们一些什么呢?任
何一个潜心研究西方文明史的读者,如果他想当然地认为,非洲的粮食生产肇始于
法老和金字塔之乡古埃及的尼罗河河谷,那么他是可以得到原谅的。毕竟,到公元
前3000年,埃及无疑已是非洲最复杂社会的所在地,并是世界上最早使用文字的中
心之一。然而,事实上,非洲粮食生产可能最早的考古证据却是来自撒哈拉沙漠。
当然,今天撒哈拉沙漠的很大一部分地区干燥得寸草不生。但在公元前9000年到公
元前4000年之间,撒哈拉沙漠比较湿润,有许多湖泊,到处都是猎物。在那个时
期,撒哈拉人开始养牛和制陶,后来又养绵羊和山羊,他们可能也已着手驯化高粱
和黍。撒哈拉的放牧业早于埃及引进粮食生产的已知最早年代,而那次引进是以整
套的西南亚冬季作物和牲口的形式出现的(公元前5200年)。粮食生产也出现在西
非和埃塞俄比亚,而到了公元前2500年左右,牧牛人已经越过现代的边界,从埃塞
俄比亚进入肯尼亚北部。
虽然这些结论是以考古证据为基础的,但也有一种独立的方法来判定驯化动植物引
进的年代:那就是比较现代语言中用来指称它们的词汇。比较一下尼日尔—刚果语
系的尼日利亚南部一些语言中植物的名称,就可以看出这些词分为3类。第一类的作
物名称,在尼日利亚南部的所有这些语言中都十分相似。这些作物证明就是西非的
薯蓣、油棕和可乐果之类的作物—也就是人们按照植物学证据和其他证据认为原产
西非并最早在那里驯化的植物。由于它们是西非最古老的作物,所有尼日利亚南部
的现代语言都继承了原来用以指称它们的同一套词汇。
接下来的一类作物,其名称只有在属于尼日利亚南部那些语言的一个小语支的语言
中才保持一致。原来,据认为这些作物来自印度尼西亚,如香蕉和亚洲薯蓣。显
然,这些作物只是在一些语言开始分化成一些语支之后才到达尼日利亚的南部的,
这样,每一个语支为这些新来的植物发明了或接受了一些不同的名称,而这些名称
只有属于那一特定语支的一些现代语言才将其继承了下来。最后一类作物,其名称
在语族内完全不一致,但与贸易路线有关。这些作物证明是来自新大陆的作物,如
玉米和花生,我们知道这些作物是在横渡大西洋的航运开始后(1492年)才引进非
洲,并从那以后沿贸易路线传播,因此它们常常带有葡萄牙的名字或别的外国名
字。
因此,即使我们没有掌握任何植物学的或考古学的证据,我们也仍然能够仅仅靠语
言学的证据来予以推断:先是驯化西非本地的作物,其次是引进印度尼西亚的作
物,最后是欧洲人带来的美洲作物。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历史学家克里斯
托弗·埃雷特运用这种语言学方法,来确定驯化的动植物为属于各个非洲语系的人所
利用的顺序。通过叫做词源统计分析法的一种方法,根据词语在历史上的变化速度
计算,比较语言学家利用这种方法甚至能估计出作物驯化或引进的年代。
把关于作物的直接的考古学证据同比较间接的语言学证据结合起来,我们就可以推
断出几千年前在撒哈拉驯化高粱和黍的人所说的语言是现代尼罗—撒哈拉语的祖代
语言。同样,最早驯化西非湿润地区作物的人所说的语言是现代尼日尔—刚果诸语
言的祖代语言。最后,说阿非罗—亚细亚祖代语言的人可能驯化过埃塞俄比亚的本
地作物,而且他们肯定也是把新月沃地的作物引进北非的人。
因此,来自现代非洲语言中植物名称的证据,使我们一眼就能看明白几千年前非洲
存在3种语言:祖代的尼罗—撒哈拉语、祖代的尼日尔—刚果语和祖代的阿非罗—亚
细亚语。此外,我们还能根据其他的语言学证据一眼就能看明白祖代科伊桑语的存
在,虽然不是根据作物名称这个证据(因为科伊桑人的祖先没有驯化过任何作
物)。既然非洲今天有1500种语言,那么几千年前它肯定不会只有这4种祖代语言。
但所有其他这些语言想必都已消失—这或者是由于说这些语言的人虽然生存了下
来,但却失去了自己本来的语言,如俾格米人,或者是由于连这些人本身都消失
了。
现代非洲本土的4个语系(即除去最近传入的马达加斯加的南岛语的4个语系)之所
以能幸存下来,不是由于这些语言作为交流工具有什么内在的优越性。相反,这应
归因于一个历史的偶然因素:说尼罗—撒哈拉语、尼日尔—刚果语和阿非罗—亚细
亚语的人的祖先,碰巧在最合适的时间生活在最合适的地点,使他们获得了作物和
家畜,从而使他们人口繁衍,并且取代了其他种族或将自己的语言强加给其他种
族。现代的为数不多的说科伊桑语的人能够幸存下来,主要是由于他们生活在非洲
南部不适于班图人农业的、与世隔绝的地区。
在我们考查科伊桑人如何躲过班图人的移民浪潮而幸存下来这一点之前,让我们先
来看一看,关于非洲史前期的另一次人口大迁移—南岛人在马达加斯加岛的殖民情
况,考古学告诉了我们一些什么。在马达加斯加调查的考古学家们现已证明,南岛
人至少不迟于公元800年,也可能早在公元300年,即已到达马达加斯加。南岛人在
那里碰到了(并着手消灭)一个陌生的动物世界,这些动物非常特别,好像它们是
来自另一个星球,因为这些动物是在长期与世隔绝的情况下在马达加斯加演化出来
的。它们中有大隆鸟,有同大猩猩一般大的叫做狐猴的原始灵长目动物,还有矮小
的河马。对马达加斯加岛上最早的人类定居点的考古发掘,出土了一些铁器、牲畜
和作物的残存,从这点来看,那些殖民者就不完全是乘坐小小独木舟的被风吹离航
线的渔民;他们是一个经过充分准备的探险队。这次史前的行程4000英里的探险是
如何实现的呢?
有一本古代航海书对此提供了一条线索。这本书名叫《欧力斯里洋航行记》,是公
元100年左右一个生活在埃及的无名氏商人写的。这位商人描述了当时已相当繁荣的
把印度和埃及与东非海岸连接起来的海上贸易路线。随着公元800年后伊斯兰教的传
播,印度洋贸易也兴旺发达起来,有充分的考古文献证明,在东非沿海定居点遗址
中发现了大量中东的(偶尔甚至还有中国的!)产品,如陶器、玻璃器皿和瓷器。
商人们等待着有利的风向,好让他们横渡中非和印度之间的印度洋。1498年,葡萄
牙航海家法斯科·达·伽马成为绕过非洲南端到达肯尼亚海岸的第一个欧洲人,他碰到
了斯瓦希里人的一些贸易集散地,并在那里带上一个水手领着他走上那条通往印度
的直达航线。
但从印度向东,在印度与印度尼西亚之间,也有一条同样兴旺发达的海上贸易路
线。也许,马达加斯加的南岛人殖民者就是从这条向东的贸易路线从印度尼西亚到
达印度,后来偶然碰上了向西的通往东非的贸易路线,在那里加入了非洲人的行
列,和他们一起发现了马达加斯加。南岛人与东非人的这种结合,今天仍在马达加
斯加的语言中体现出来:马达加斯加的语言基本上是南岛语,只是从肯尼亚沿海的
一些班图语中借用了一些单词。但在肯尼亚的一些语言中却没有相应的来自南岛语
的借用词,而且在东非的土地上也几乎没有留下多少南岛人的其他痕迹:主要就是
印度尼西亚乐器在非洲的遗产(木琴和筝),当然还有在非洲农业占有十分重要地
位的南岛人的作物。因此,人们怀疑南岛人是不是没有走经由印度和东非到达马达
加斯加的比较容易的路线,而是设法(令人难以置信地)直接渡过印度洋,发现了
马达加斯加,只是后来才加入了东非的贸易路线。因此,关于非洲最令人惊异的人
类地理学上的事实多少还仍然是个谜。
关于非洲史前史上最近的另一次人口大迁移—班图人的扩张,考古学能告诉我们一
些什么呢?根据现代民族和他们的语言这个双重证据,我们知道非洲撒哈拉沙漠以
南地区并不总是我们今天所认为的黑色的大陆。这个证据倒是表明了俾格米人曾在
中非雨林中有广泛分布,而科伊桑族群在非洲赤道以南较干旱地区亦甚为普遍。考
古学能不能对这些假定进行验证呢?
就俾格米人来说,答案是“还不能”,就因为考古学家们还没能从中非森林中发现
古人类的骨骼。对于科伊桑人,答案是“能”。在现代科伊桑人分布地区北面的赞
比亚,考古学家不但发现了在欧洲人到达时,类似科伊桑民族仍在非洲南部制作的
那类石器,而且也发现了可能与现代科伊桑人相似的一些人的头骨。
至于班图人最后是怎样取代北部的那些科伊桑人的,考古学和语言学的证据表明,
班图人的农民祖先从西非内陆的稀树草原往南向较湿润的海岸森林扩张,可能早在
公元前3000年就已开始了(图19.4)。在所有班图语言中仍然广泛使用的一些词表
明,那时班图人已经有了牛和薯蓣之类的在湿润气候下生长的作物,但他们还没有
金属制品,并且仍然从事大量的捕鱼、狩猎和采集活动。他们的牛群甚至由于森林
中的采采蝇传播的疾病而被毁掉。他们进入刚果河流域的赤道森林地带,在那里开
垦园地,并且增加了人口。这时,他们开始“淹没”了从事狩猎和采集的俾格米
人,把他们一步步挤进森林。
班图人的扩张: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500年
图19.4 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500年之间说班图语的人扩张时行经的大致路线,由现
今班图地区西北角的故乡(用H标出)出发,扩张到非洲的东部和南部。
公元前1000年后不久,班图人从森林的东缘走出来,进入了东非有裂谷和大湖的比
较开阔的地带。在这里他们碰到了一个民族大熔炉,这里有在较干旱地区种植黍和
高粱以及饲养牲畜的、说阿非罗—亚细亚语和尼罗—撒哈拉语的农民和牧人,还有
以狩猎和采集为生的科伊桑人。由于从他们的西非家园继承下来适应湿润气候的作
物,这些班图人得以在不适合以往所有居民的东非湿润地区进行耕种。到了公元前
的最后几个世纪,不断前进的班图人到达了东非海岸。
在东非,班图人开始从他们的说尼罗—撒哈拉语和阿非罗—亚细亚语的邻居那里得
到了黍和高粱(以及尼罗—撒哈拉语中表示这些作物的名称),并重新得到了牛
群。他们还得到了铁,那时铁还刚刚开始在非洲的萨赫勒地带熔炼。公元前1000年
后不久,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便已有了铁制品的制造,但起源于何处则仍不清
楚。这个早期年代有可能接近于北非海岸迦太基引进近东铁制品制造技术的年代。
因此,一些历史学家常常假定冶金知识是从北面传入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
另一方面,自从至少公元前2000年以后,铜的熔炼就已在西非撒哈拉地区和萨赫勒
地带进行。那可能是非洲独立发现铁冶炼术的先声。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铁匠们的
铁熔炼技术为这一假设提供了佐证,因为它们和地中海地区的铁熔炼技术差异很
大,足以表明这是独立的发展:非洲的铁匠们发现了如何在他们村庄的熔炉里制造
高温从而炼出钢来,这比19世纪欧洲和美国的贝塞麦转炉早了2000多年。
有了适应湿润气候的作物,再加上铁器,班图人终于拼凑出一整套在当时非洲赤道
以南地区所向披靡的军事—工业力量。在东非,他们仍然不得不同为数众多的说尼
罗—撒哈拉语和阿非罗—亚细亚语的铁器时代的农民进行竞争。但在南部2000英里
的地区内生活着科伊桑狩猎采集族群,他们不但人口稀少,而且没有铁器和作物。
在几个世纪内,班图农民在最近的史前史上的一次最迅猛的移民进军中,以摧枯拉
朽之势,一路推进到今天南非东海岸纳塔尔省的地方。
我们很容易把这种无疑是一次迅速而引人注目的扩张行动简单化,并把一路上的科
伊桑人描绘成听任成群结队汹涌而来的班图人践踏的人。事实上,情况要比这复
杂。非洲南部的科伊桑族群在班图人向外扩张前的几个世纪中已经有了牛、羊。班
图人的第一批开路先锋可能人数很少,他们选择了适于种植薯蓣的湿润森林地区,
而跳过了比较干旱的地区,把这些地区留给科伊桑的牧人和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
交换和通婚关系无疑已在这些科伊桑农民和班图农民之间建立起来,他们各自占据
邻近的一些不同的栖息地,就像俾格米狩猎采集族群和班图农民今天在赤道非洲仍
然在做的那样。随着班图人口的增长并把牛和适应干旱气候的谷物吸收进他们的经
济,他们才逐步地布满了原先被跳过的那些地区。但最后的结果仍然一样:班图农
民占据了原先属于科伊桑人的大部分地区;原先的这些科伊桑居民的遗产除了埋在
地下等待考古学家去发现的头骨和石器外,就只剩下分散的非科伊桑语言中的吸气
音;以及非洲南部某些班图族群酷似科伊桑人的外貌特征。
这些消失了的科伊桑种群究竟经历了什么事?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唯一能够肯定的
是:在科伊桑民族生活了也许有几万年之久的一些地方,现在生活着班图人。我们
只能大胆猜测,通过现代亲眼目睹的事件来进行类比,例如用钢铁武装起来的白人
农民与使用石器的澳大利亚土著和加利福尼亚印第安狩猎采集者之间的冲突。在这
一点上,我们知道,狩猎采集者被一系列互相配合的方法很快地消灭了:他们或者
被赶走,或者男人被杀死或沦为奴隶,女人被霸占为妻,或者无论男女都受到农民
的流行病的感染。在非洲,这种病的一个例子就是疟疾,疟疾是蚊子传染的,而蚊
子是在农民村庄的四周滋生的,而对于这种疾病,入侵的班图人已经形成了遗传的
抵抗力,而科伊桑狩猎采集者大概还没有。
然而,关于最近的非洲人口分布的图19.1提醒我们,班图人并没有搞垮所有的科伊
桑人,在非洲南部的一些不适合班图人农业的地区,仍有科伊桑人幸存下来。最南
端的班图人是科萨人,他们在开普敦以东500英里的南非南海岸的菲什河停了下来。
这并非因为好望角这个地方过于干旱不适合农业:毕竟它是现代南非的粮仓啊。事
实上,好望角冬天多雨,属于地中海型气候,在这个气候条件下,班图人的适应了
夏雨的作物是不能生长的。到1652年,即荷兰人带着他们原产近东的适应冬雨的作
物到达开普敦的那一年,科萨人仍未渡过菲什河。
这种植物地理学的表面上的细节对今天的政治具有重大的意义。一个后果是:一旦
南非的白人迅速杀死或用疾病感染或赶走好望角的科伊桑人种群,白人就能正当地
宣称他们在班图人之前占有了好望角,因而对它拥有优先权。这种宣布不必认真看
待,因为好望角科伊桑人的优先权并没有能阻止白人把他们赶走。严重得多的后果
是,1652年的荷兰移民只须全力对付的,是人口稀少的科伊桑牧人,而不是人口稠
密的用钢铁装备起来的班图农民。当白人最后向东扩张,于1702年在菲什河与科萨
人遭遇时,一场长期的殊死战斗开始了。虽然欧洲人当时能够从他们在好望角的巩
固基地调派军队,但也经过了9次战争、历时175年才把科萨人征服,军队前进的速
度平均每年不到一英里。如果当初那几艘最早到来的荷兰船遇到这样的激烈抵抗,
白人怎能成功地在好望角站稳脚跟呢?
因此,现代南非的问题至少一部分源自地理上的偶然因素。好望角科伊桑人的家园
碰巧很少有适于驯化的野生植物;班图人碰巧从他们5000年前的祖先那里继承了适
应夏雨的作物;而欧洲人碰巧从他们近10000年前的祖先那里继承了适应冬雨的作
物。正像新独立的纳米比亚首都的那块“戈林街”路牌提醒我的那样,非洲的过去
给非洲的现在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这就是班图人何以能够“淹没”科伊桑人,而不是相反的原因。现在,让我们转向
非洲史前史难解之谜的遗留问题:为什么欧洲人成了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殖民的
人。事情竟然不是反其道而行之,这尤其令人惊讶,因为非洲不但可能是解剖学上
现代智人的家乡,而且也是几百万年来人类进化的唯一发源地。非洲除了巨大的领
先优势这些有利条件外,还有高度多样化的气候、栖居地以及世界上最高度的人类
多样化。如果10000年前有一个外星人访问地球,并预测欧洲最后会成为非洲撒哈拉
沙漠以南的某帝国的一批附庸国,这样的预测也许是情有可原的。
导致非洲与欧洲碰撞的这一结果的直接原因是很清楚的。正如他们与印第安人遭遇
时的情况一样,进入非洲的欧洲人拥有三重优势:枪炮和其他技术、普及的文化以
及为维持探险和征服的昂贵计划所必不可少的政治组织。这些优势在碰撞几乎才刚
刚开始时就显示了出来:在法斯科·达·伽马于1498年首次抵达东非海岸后仅仅4年,
他又率领一支布满了大炮的舰队卷土重来,迫使控制津巴布韦黄金贸易的东非最重
要的港口基尔瓦投降。但为什么欧洲人能发展出这3大优势,而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
洲人则不能呢?
我们已讨论过,从历史上看,所有这三者都来自粮食生产的发展。但粮食生产在非
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被延误了(与欧亚大陆相比),其原因是非洲缺少可以驯化
的本地动植物物种,它的适于本地粮食生产的小得多的面积,以及它的妨碍粮食生
产和发明的传播的南北轴向。让我们研究一下这些因素是如何起作用的。
首先,关于家畜,我们已经看到,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家畜来自欧亚大陆,
可能有少数几个例外是来自北非。因此,直到家畜被新兴的欧亚大陆文明利用之后
几千年,它们才到达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这在开始时的确使人感到奇怪,因
为我们认为非洲是充满大型野生哺乳动物的那个大陆。但我们在第九章中看到,要
想对一种野生动物进行驯化,它必须相当温驯,对人服从,驯养花费少,对一些疾
病有免疫力,而且还必须生长迅速并在圈养中繁殖良好。欧亚大陆产的牛、绵羊、
山羊、马和猪是世界上少数几种通过所有这些考验的大型野生动物。而它们的非洲
同类—如非洲野牛、斑马、野猪、犀牛和河马—则从来没有被驯化过,甚至在现代
也是如此。
当然,有些大型的非洲动物有时确曾被驯养过。汉尼拔在对罗马的不成功的战争中
利用过驯服的非洲象,古代埃及人也可能驯养过长颈鹿和其他动物。但这些驯养的
动物没有一种实际上被驯化了—就是说,在圈养中进行有选择的繁殖和对遗传性状
的改变以使之对人类更加有用。如果非洲的犀牛和河马得到驯化并供人骑乘,它们
不但可以供养军队,而且还可以组成一支所向披靡的骑兵,把欧洲的骑兵冲得落花
流水。骑着犀牛的班图突击队可能已推翻了罗马帝国。但这种事决没有发生。
第二个因素是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和欧亚大陆之间在可驯化的植物方面的一种
虽然不是那样极端但也相当大的差异。萨赫勒地带、埃塞俄比亚和西非也有土生土
长的作物,但在品种数量上比欧亚大陆少得多。由于适合驯化的野生起始植物品种
有限,甚至非洲最早的农业也可能比新月沃地的农业晚了几千年。
因此,就动植物的驯化而论,领先优势和高度多样性属于欧亚大陆,而不属于非
洲。第三个因素是非洲的面积仅及欧亚大陆的面积的一半左右。而且,非洲面积中
只有三分之一左右是在公元前1000年以前为农民和牧人所占据的赤道以北的撒哈拉
沙漠以南地区。今天,非洲的总人口不到7亿,而欧亚大陆有40亿。但如果所有其他
条件相等,更多的土地和更多的人口意味着更多的相互竞争的社会和更多的发明创
造,因而也就意味着更快的发展速度。
造成非洲在更新世后发展速度比欧亚大陆慢的其余一个因素,是这两个大陆主轴线
的不同走向。非洲的主轴线和美洲的主轴线一样都是南北走向,而欧亚大陆的主轴
线则是东西走向(图10.1)。如果你沿南北轴线行走,你会穿越在气候、生态环
境、雨量、日长以及作物和牲口疾病都大不相同的地带。因此,在非洲某个地区驯
化或得到的动物和作物很难传播到其他地区。相比之下,在虽然相隔数千英里但处
于同一纬度并有相似的气候和日长的欧亚大陆各社会之间,作物和动物的传播就显
得容易了。
作物和牲畜沿非洲南北轴线的缓慢通过或完全停止前进,产生了重大的后果。例
如,已经成为埃及的主食的地中海沿岸地区的作物,在发芽时需要冬雨和日长的季
节性变化。这些作物无法传播到苏丹以南,因为过了苏丹,它们就会碰上夏雨和很
少或根本没有季节性的日照变化。埃及的小麦和大麦在欧洲人于1652年把它们带来
之前,一直没有到达好望角的地中海型气候区,而科伊桑人也从来没有发展过农
业。同样,适应夏雨和很少或根本没有季节性的日长变化的萨赫勒地带的作物,是
班图人带到非洲南部的,但在好望角却不能生长,从而终止了班图农业的前进。非
洲的气候特别适合香蕉和其他的亚洲热带作物,今天这些作物已居于非洲热带农业
最多产的主要作物之列,但它们却无法从陆路到达非洲。显然,直到公元第一个千
年,也就是它们在亚洲驯化后很久,它们才到达非洲,因为它们必须等到有横渡印
度洋的大规模船运的那个时代。
非洲的南北轴线也严重地妨碍了牲畜的传播。赤道非洲的采采蝇是锥虫体的携带
者,虽然非洲当地的野生哺乳动物对锥虫病有抵抗力,但对从欧亚大陆和北非引进
的牲畜来说,这种病证明是灾难性的。班图人从没有采采蝇的萨赫勒地带获得的
牛,在班图人通过赤道森林的扩张中亦未能幸免。虽然马在公元前1800年左右已经
到达埃及,并在那以后不久改变了北非的战争方式,但直到公元第一个千年中,它
们才穿越撒哈拉沙漠,推动了一些以骑兵为基础的西非王国的出现,而且它们也从
来没有通过采采蝇出没的地区而到达南方。虽然牛、绵羊和山羊在公元前第三个千
年中已经到达塞伦格蒂大草原的北缘,但在那以后又过了2000年,牲畜才越过塞伦
格蒂到达了非洲南部。
沿非洲南北轴线同样缓慢传播的还有人类的技术。陶器在公元前8000年左右已经在
苏丹和撒哈拉地区出现,但直到公元元年才到达好望角。虽然文字不迟于公元前
3000年已在埃及发明出来,并以字母形式传入努比亚的麦罗威王国,虽然字母文字
也传入了埃塞俄比亚(可能从阿拉伯半岛传入),但文字并没有在非洲的其余地区
独立出现,这些地区的文字是阿拉伯人和欧洲人从外面带进来的。
总之,欧洲在非洲的殖民并不像某些白人种族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与欧洲民族和非
洲民族本身之间的差异有关。恰恰相反,这是由于地理学和生物地理学的偶然因素
所致—特别是由于这两个大陆之间不同的面积、不同的轴线方向和不同的动植物品
种所致。就是说,非洲和欧洲的不同历史发展轨迹归根到底来自它们之间的“不动
产”的差异。
尾声 人类史作为一门科学的未来
耶利的问题触及了人类现状的实质,也是更新世后人类历史的关键所在。既然我们
已经完成了这次对各大陆的短暂的巡视,我们将怎样来回答耶利呢?
我会对耶利这样说:各大陆民族长期历史之间的显著差异,不是源自这些民族本身
的天生差异,而是源自他们环境的差异。我猜想,如果在更新世晚期能够使澳大利
亚土著人口和欧亚大陆土著人口互换位置,那么,原来的澳大利亚土著现在可能不
但占领了欧亚大陆,而且也占领了美洲和澳大利亚的大部分地区,而原来的欧亚大
陆土著现在可能已沦为澳大利亚的一些遭受蹂躏的零星分散的人口。对于这种说
法,你一开始可能会认为毫无意义而不屑一顾,因为这个实验是想象出来的,而我
所说的那种结果也是不可能被证明的。但历史学家却能用回溯试验法对有关的假说
进行评价。例如,我们可以考察一下,如果把欧洲农民迁到格陵兰或美国的大平
原,如果本来出身于中国的农民移居查塔姆群岛、婆罗洲的雨林、爪哇或夏威夷的
火山土地带,会发生什么情况。这些试验证明,这些具有共同祖先的民族或者最后
灭绝了,或者重新回到狩猎采集的生活,或者进而建立视环境而定的复杂国家。同
样,如果把澳大利亚土著狩猎采集族群迁到弗林德斯岛、塔斯马尼亚岛或澳大利亚
南部,他们或者最后归于灭绝,或者成为掌握现代世界最简单技术的狩猎采集族
群,或者成为根据环境修建沟渠、集约经营高产渔场的人。
当然,各大陆的环境有无数的不同特点,正是这些不同的特点影响了人类社会的发
展轨迹。不过,仅仅列出每一种可能的差异还不足以回答耶利的问题。在我看来,
只有4组差异是最重要的。
第一组差异是各大陆在可以用作驯化的起始物种的野生动植物品种方面的差异。这
是因为,粮食生产之所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于它能积累剩余粮食以养活不从事
粮食生产的专门人材,同时也在于它能形成众多的人口,从而甚至在发展出任何技
术和政治优势之前,仅仅凭借人多就可以拥有军事上的优势。由于这两个原因,从
小小的不成熟的酋长管辖地阶段向经济上复杂的、社会上分层次的、政治上集中的
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是以粮食生产为基础的。
但大多数野生的动植物品种证明是不适于驯化的:粮食生产的基础一直是比较少的
几种牲畜和作物。原来,各大陆在可以用于驯化的野生动植物的数量方面差异很
大,因为各大陆的面积不同,而且在更新世晚期大型哺乳动物灭绝的情况也不同。
大型哺乳动物灭绝的情况,在澳大利亚和美洲要比在欧亚大陆或非洲严重得多。因
此,就生物物种来说,欧亚大陆最为得天独厚,非洲次之,美洲又次之,而澳大利
亚最下,就像耶利的新几内亚那种情况(新几内亚的面积为欧亚大陆的七十分之
一,而且其原来的大型哺乳动物在更新世晚期即已灭绝)。
在每一个大陆,动植物的驯化集中在只占该大陆总面积很小一部分的几个条件特别
有利的中心地。就技术创新和政治体制来说,大多数社会从其他社会获得的要比它
们自己发明的多得多。因此,一个大陆内部的传播与迁移,对它的社会的发展起着
重要的促进作用,而从长远来看,由于毛利人的新西兰火枪战争以如此简单的形式
所揭示的过程,这些社会又(在环境许可的情况下)分享彼此的发展成果。就是
说,起初缺乏某种有利条件的社会或者从拥有这种条件的社会那里得到,或者(如
果做不到这一点)被其他这些社会所取代。
因此,第二组因素就是那些影响传播和迁移速度的因素,而这种速度在大陆与大陆
之间差异很大。在欧亚大陆速度最快,这是由于它的东西向主轴线和它的相对而言
不太大的生态与地理障碍。对于作物和牲畜的传播来说,这个道理是最简单不过
的,因为这种传播大大依赖于气候因而也就是大大依赖于纬度。同样的道理也适用
于技术的发明,如果不用对特定环境加以改变就能使这些发明得到最充分的利用的
话。传播的速度在非洲就比较缓慢了,而在美洲就尤其缓慢,这是由于这两个大陆
的南北向主轴线和地理与生态障碍。在传统的新几内亚,这种传播也很困难,因为
那里崎岖的地形和高山漫长的主脉妨碍了政治和语言统一的任何重大进展。
与影响大陆内部传播的这些因素有关的,是第三组影响大陆之间传播的因素,这些
因素也可能有助于积累一批本地的驯化动植物和技术。大陆与大陆之间传播的难易
程度是不同的,因为某些大陆比另一些大陆更为孤立。在过去的6000年中,传播最
容易的是从欧亚大陆到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非洲大部分牲畜就是通过这种传
播得到的。但东西两半球之间的传播,则没有对美洲的复杂社会作出过任何贡献,
这些社会在低纬度与欧亚大陆隔着宽阔的海洋,而在高纬度又在地形和适合狩猎采
集生活的气候方面与欧亚大陆相去甚远。对于原始的澳大利亚来说,由于印度尼西
亚群岛的一道道水上障碍把它同欧亚大陆隔开,欧亚大陆对它的唯一的得到证明的
贡献就是澳洲野狗。
第四组也是最后一组因素是各大陆之间在面积和人口总数方面的差异。更大的面积
或更多的人口意味着更多的潜在发明者,更多的互相竞争的社会,更多的可以采用
的发明创造—以及更大的采用和保有发明创造的压力,因为任何社会如果不这样做
就往往会被竞争对手所淘汰。非洲的俾格米人和其他许多被农民取代的狩猎采集群
体,就曾碰到这样的命运。相反的例子是格陵兰岛上顽固保守的古挪威农民,他们
也碰到了被爱斯基摩狩猎采集族群所取代的命运,因为在格陵兰的条件下,这些爱
斯基摩人的生存方法和生存技术都比这些古挪威人优越得多。在全世界的陆块中,
欧亚大陆的面积最大,相互竞争的社会的数量也最多,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在这方
面就差得多,而塔斯马尼亚更是瞠乎其后。美洲的总面积虽然很大,但却在地理上
和生态上支离破碎,实际上就像几个没有紧密联系的较小的大陆。
这4组因素构成了环境的巨大差异,这些差异可以客观地用数量来表示,而且不会引
起争议。我的主观印象是新几内亚人一般要比欧亚大陆人聪明,尽管人们可以对此
提出质疑,但他们无法否认新几内亚的面积比欧亚大陆小得多,新几内亚的大型动
物品种也比欧亚大陆少得多。但是,提起这些环境差异不免会使历史学家们贴上那
使人火冒三丈的“地理决定论”的标签。这种标签似乎具有令人不愉快的含义,因
为这等于是说人类的创造性毫无价值,或者说我们人类只是无可奈何地被气候、动
物区系和植物区系编上了程序的被动的机器人。当然,这种疑虑是没有根据的。如
果没有人类的创造性,我们今天可能全都仍然在用石器切肉,茹毛饮血,就像100万
年前我们的祖先所做的那样。所有的人类社会都拥有有发明才能的人。事情恰恰是
有些环境比另一些环境提供了更多的起始物种和利用发明的更有利的条件。
这些答案比起耶利本人可能想要得到的答案来显得冗长和复杂。然而,历史学家们
则可能认为这些答案太短、太简单了。把各个大陆的13000年的历史压缩成一本400
多页的书,等于大约每150年每个大陆平均分摊到一页,这样,精练、简化就在所难
免。不过,这种压缩也带来了一个补偿性的好处:对一些地区从长期范围内进行比
较所产生的真知灼见,是对单一社会所进行的短期范围内的研究不可能得到的。
当然,耶利的问题所提出的一系列争议仍然没有解决。目前,我们只能提出一些不
完全的答案和未来的研究事项,而不是一种充分展开的理论。现在需要努力去做的
事,就是把人类史发展成为一门科学,使之与天文学、地质学和演化生物学这些公
认的历史科学并驾齐驱。因此,展望一下历史这门学科的未来,并概括地提出一些
尚未解决的问题从而结束本书,似乎是恰当之举。
我们已经提出了4组似乎最重要的因素,以说明各大陆之间的种种差异。因此,本书
的最直接的延伸应是进一步地用数量来表示这些差异,从而更令人信服地证实这些
差异的作用。为了说明用于驯化的起始物种方面的差异,我曾提供了一些数字,说
明每个大陆总共有多少大型野生陆栖哺乳类食草动物(表9.2)和有多少大籽粒谷物
(表8.1)。本书的一个延伸部分可能是把诸如菜豆、豌豆和野豌豆之类大籽粒豆科
植物(豆类植物)的相应数目收集起来。此外,我提到过一些使大型哺乳动物失去
驯化候补资格的因素,但我没有用表格列出每个大陆有多少这样的候补动物由于每
一个这样的因素而失去驯化资格。这样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尤其对非洲来说是
这样,因为在非洲失去驯化资格的候补动物的百分比比在欧亚大陆高:在使一些动
物失去驯化的候补资格的各种因素中,哪些因素在非洲最为重要,以及是什么选择
决定了非洲哺乳动物十分频繁地失去驯化的候补资格?还应收集一些能用数量说明
的资料,来验证我对表明沿欧亚大陆、美洲和非洲主要轴线的不同传播速度所作的
初步计算。
本书的第二个延伸部分将涉及比本书已经论述的更小的地理范围和更短的时间范
围。例如,下面的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可能已被读者们想到了:在欧亚大陆范围
内,为什么是欧洲社会,即在美洲和澳大利亚殖民的那些社会,而不是新月沃地的
社会或中国和印度的社会,在技术上领先,并在现代世界上占据政治和经济的支配
地位?如果一个历史学家生活在从公元前8500年到公元1450年的任何一段时间内,
如果他当时试图预测未来的历史发展轨迹,他肯定会认为,欧洲最终的支配地位是
最不可能发生的结果,因为欧洲在过去那1万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是旧大陆的那3个地
区中最落后的一个地区。从公元前8500年开始,直到公元500年后希腊与意大利的
先后兴起这一段时间里,欧亚大陆西部几乎所有的重大发明—动物驯化、植物驯
化、文学、冶金术、轮子、国家等等—都是在新月沃地或其附近出现的。在水磨于
大约公元900年后大量传播之前,阿尔卑斯山以西或以北的欧洲没有对旧大陆的技术
或文明作出过任何有意义的贡献,它只是一个从地中海以东、新月沃地和中国接受
发展成果的地方。甚至从公元1000年到1450年,科学和技术绝大多数都是从印度与
北非之间的伊斯兰社会传入欧洲,而不是相反。就在那几个世纪中,中国在技术上
走在世界的前列,几乎和新月沃地一样早地开始了粮食生产。
那么,为什么新月沃地和中国把它们几千年的巨大的领先优势最后让给了起步晚的
欧洲?当然,人们可以指出促使欧洲兴起的一些直接因素:它的商人阶级、资本主
义和对发明的专利保护的逐步形成,它未能产生的专制独裁君主和使人不堪重负的
税收,以及它的希腊—犹太教—基督教的批判经验主义调查研究的传统。不过,对
于所有这些直接原因,人们一定会提出关于终极原因的问题:为什么这些直接因素
出现在欧洲,而不是出现在中国或新月沃地?
就新月沃地而言,答案是清楚的。新月沃地由于当地集中了可以驯化的动植物而拥
有了领先优势。如果它一旦失去了这种优势,它就不再有任何引人注目的地理优势
可言。这种领先优势在一些强大帝国西移的过程中消失了,这种情况可以详细加以
追溯。在公元前第四个千年中新月沃地的一些国家兴起后,权力中心起初仍然在新
月沃地的巴比伦、赫梯、亚述和波斯这些帝国中流转。随着希腊人在亚历山大大帝
领导下于公元前4世纪末征服从希腊向东直到印度的所有先进的社会,权力终于第一
次无可挽回地西移。随着罗马在公元前2世纪征服希腊,权力又进一步西移,而在罗
马帝国灭亡后,权力最后又向欧洲西部和北部转移。
只要把现代的新月沃地和古人对它的描写加以比较,促使权力西移的主要因素就立
刻变得显而易见。今天,“新月沃地”和“粮食生产世界领先”这些说法是荒唐可
笑的。过去的新月沃地的广大地区现在成了沙漠、半沙漠、干草原和不适合农业的
受到严重侵蚀或盐碱化的土地。这个地区的某些国家的短暂财富是建立在单一的不
能再生的石油资源的基础上的,这一现象掩盖了这个地区的长期贫困和难以养活自
己的情况。
然而,在古代,在新月沃地和包括希腊在内的东地中海地区,很多地方都覆盖着森
林。这个地区从肥沃的林地变成受到侵蚀的低矮丛林地或沙漠的过程,已经得到古
植物学家和考古学家的说明。它的林地或者被开垦以发展农业,或者被砍伐以获得
建筑用的木材,或者被当作木柴烧掉,或者被用来烧制石膏。由于雨量少因而初级
生产力(与雨量成正比)也低,这样,植被的再生赶不上破坏的速度,尤其在存在
大量山羊过度放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由于没有了树木和草皮,土壤侵蚀发生了,
溪谷淤塞了,而在雨量少的环境里的灌溉农业导致了土壤中盐分的积累。这些过程
在新石器时代就已开始了,一直继续到现代。例如,现今约旦的古代纳巴泰王国首
都佩特拉附近的最后一批森林,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被奥斯曼土耳其人修建希贾
兹铁路时砍光的。
因此,新月沃地和东地中海社会不幸在一个生态脆弱的环境中兴起。它们破坏了自
己的资源基础,无异于生态自杀。从东方(新月沃地)最古老的社会开始,每一个
东地中海社会都在轮流地自挖墙脚,而就在这个过程中,权力西移了。欧洲北部和
西部没有遭到同样的命运,这不是因为那里的居民比较明智,而是因为他们运气
好,碰巧生活在一个雨量充沛、植被再生迅速的好环境里。在粮食生产传入7000年
之后,欧洲北部和西部的广大地区今天仍能维持高产的集约农业。事实上,欧洲是
从新月沃地得到它的作物、牲畜、技术和书写系统的,而新月沃地后来反而使自己
失去了作为一个主要的权力和发明中心的地位。
这就是新月沃地失去它对欧洲的巨大的早期领先优势的情形。为什么中国也失去了
这种领先优势呢?中国的落后起初是令人惊讶的,因为中国拥有无可置疑的有利条
件:粮食生产的出现似乎同在新月沃地一样早;从华北到华南,从沿海地区到西藏
高原的高山地区的生态多样性,产生了一批不同的作物、动物和技术;幅员广阔,
物产丰富,养活了这一地区世界上最多的人口;一个不像新月沃地那样干旱或生态
脆弱的环境,使中国在将近10000年之后仍能维持高产的集约农业,虽然它的环境问
题日益增多,而且比欧洲西部严重。
这些有利条件和领先优势使得中世纪的中国在技术上领先世界。中国一长串重大的
技术第一包括铸铁、罗盘、火药、纸、印刷术以及前面提到过的其他许多发明。它
在政治权力、航海和海上管制方面也曾在世界上领先。15世纪初,它派遣宝船队横
渡印度洋,远达非洲东海岸,每支船队由几百艘长达400英尺的船只和总共28000名
船员组成。这些航行在时间上也比哥伦布率领3艘不起眼的小船渡过狭窄的大西洋到
达美洲东海岸要早好几十年。法斯科·达·伽马率领他的3艘不起眼的小船,绕过非洲
的好望角向东航行,使欧洲开始了对东亚的殖民。为什么中国的船只没有在伽马之
前绕过好望角向西航行并在欧洲殖民?为什么中国的船只没有横渡太平洋到美洲西
海岸来殖民?简而言之,为什么中国把自己在技术上的领先优势让给原先十分落后
的欧洲呢?
中国西洋舰队的结局给了我们一条线索。从公元1405年到1433年,这些船队一共有
7次从中国扬帆远航。后来,由于世界上任何地方都可能发生的局部政治变化,船队
出海远航被中止了:中国朝廷上的两派(太监和反对他们的人)之间发生了权力斗
争。前一派支持派遣和指挥船队远航。因此,当后一派在权力斗争中取得上风时,
它停止派遣船队,最后还拆掉船坞并禁止远洋航运。这一事件使我们想起了19世纪
80年代伦敦的扼杀公共电灯照明的立法、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美国的孤立
主义和许多国家全都由于局部的政治争端而引发的许多倒退措施。但在中国,情况
有所不同,因为那整个地区在政治上是统一的。一个决定就使整个中国停止了船队
的航行。那个一时的决定竟是不可逆转的,因为已不再有任何船坞来造船以证明那
个一时决定的愚蠢,以及用作重建新船坞的中心。
现在来对比一下中国的这些事件,和探险船队开始从政治上分裂的欧洲远航时所发
生的事情。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出生在意大利,后来转而为法国的昂儒公爵服务,又
后来改事葡萄牙国王。哥伦布曾请求国王派船让他向西航行探险。他的请求被国王
拒绝了,于是他就求助于梅迪纳—塞多尼亚公爵,也遭到了拒绝,接着他又求助于
梅迪纳—塞利伯爵,依然遭到拒绝,最后他又求助于西班牙的国王和王后,他们拒
绝了他的第一次请求,但后来在他再次提出请求时总算同意了。如果欧洲在这头3个
统治者中任何一个的统治下统一起来,它对美洲的殖民也许一开始就失败了。
事实上,正是由于欧洲是分裂的,哥伦布才成功地于第五次在几百个王公贵族中说
服一个来赞助他的航海事业。一旦西班牙这样开始了欧洲对美洲的殖民,其他的欧
洲国家看到财富滚滚流入西班牙,立刻又有6个欧洲国家加入了对美洲殖民的行列。
对于欧洲的大炮、电灯照明、印刷术、小型火器和无数的其他发明,情况也是如
此:每一项发明在欧洲的一些地方由于人们的习性起先或者被人忽视,或者遭人反
对,但一旦某个地区采用了它,它最后总能传播到欧洲的其余地区。
欧洲分裂所产生的这些结果与中国统一所产生的结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除了作出
停止海外航行的决定外,中国的朝廷还作出停止其他一些活动的决定:放弃开发一
种精巧的水力驱动的纺纱机,在14世纪从一场产业革命的边缘退了回来,在制造机
械钟方面领先世界后又把它拆毁或几乎完全破坏了,以及在15世纪晚期以后不再发
展机械装置和一般技术。统一的这些潜在的有害影响在现代中国又死灰复燃,特别
是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文化大革命”中的那种狂热,当时一个或几个领导人的
决定就把全国的学校系统关闭了5年之久。
中国的经常统一与欧洲的永久分裂都由来已久。现代中国的最肥沃地区于公元前221
年第一次在政治上统一起来,并从那时以来的大部分时间里一直维持着这个局面。
中国自有文字以来就一直只有一种书写系统,长期以来只有一种占支配地位的语
言,以及2000年来牢固的文化统一。相比之下,欧洲与统一始终相隔十万八千里:
14世纪时它仍然分裂成1000个独立的小国,公元1500年有小国500个,20世纪80年
代减少到最低限度的25国,而现在就在我写这句话的时候又上升到将近40个国家。
欧洲仍然有45种语言,每种语言都有自己的经过修改的字母表,而文化的差异甚至
更大。欧洲内部的分歧今天在继续挫败甚至是想要通过欧洲经济共同体(EEC)来实
现欧洲统一的并不过分的企图,这就表明欧洲对分裂的根深蒂固的执著。
因此,了解中国把政治和技术的卓越地位让给欧洲的关键所在就是去了解中国的长
期统一和欧洲的长期分裂的问题。答案又一次用地图表示出来(见下图)。欧洲海
岸线犬牙交错,它有5大半岛,每个半岛都近似孤悬海中的海岛,在所有这些半岛上
形成了独立的语言、种族和政府:希腊、意大利、伊比利亚半岛、丹麦和挪威/瑞
典。中国的海岸线则平直得多,只有附近的朝鲜半岛才获得了作为单独岛屿的重要
性。欧洲有两个岛(大不列颠岛和爱尔兰岛),它们的面积都相当大,足以维护自
己的政治独立和保持自己的语言和种族特点,其中的一个岛(大不列颠岛)因为面
积大,离欧洲大陆又近,所以成了一个重要的欧洲独立强国。但即使是中国的两个
最大的岛—台湾岛和海南岛,面积都不到爱尔兰岛的一半,这两个岛都不是重要独
立的政体;而日本在地理上的孤立地位使它在现代以前一直处于与亚洲大陆的政治
隔绝状态,其程度远远超过了大不列颠与欧洲大陆的政治隔绝状态。欧洲被一些高
山(阿尔卑斯山脉、比利牛斯山脉、喀尔巴阡山脉和挪威边界山脉)分隔成一些独
立的语言、种族和政治单位,而中国在西藏高原以东的山脉则不是那样难以克服的
障碍。中国的中心地带从东到西被肥沃的冲积河谷中两条可通航的水系(长江和黄
河)连接了起来,从南到北又由于这两大水系(最后有运河连接)之间比较方便的
车船联运而成为一体。因此,中国很早就受到了地域广阔的两个高生产力核心地区
的决定性影响,而这两个地区本来彼此只有微不足道的阻隔,最终又合并为一个中
心。欧洲的两条最大的河流—莱茵河与多瑙河则比较小,在欧洲流经的地方也少得
多。与中国不同,欧洲有许多分散的小的核心地区,没有一个大到足以对其他核心
地区产生长期的决定性影响,而每一个地区又都是历史上一些独立国家的中心。
中国一旦于公元前221年最后获得统一,就再没有任何其他的独立国家有可能在中国
出现并长期存在下去。虽然在公元前221年后有几个时期出现了分裂局面,但最后总
是重新归于统一。但欧洲的统一就连查理曼、拿破仑和希特勒这些下定决心的征服
者都无能为力;甚至罗马帝国在其鼎盛时期所控制的地区也没有超过欧洲的一半。
中国海岸线与欧洲海岸线的比较,按相同比例绘制。请注意:欧洲的海岸线曲折得
多,并且包括更多的大半岛和两个大海岛。
因此,地理上的四通八达和非常一般的内部障碍,使中国获得了一种初始的有利条
件。华北、华南、沿海地区和内陆的不同作物、牲畜、技术和文化特点,为中国的
最后统一作出了贡献。例如,黍的栽培、青铜技术和文字出现在华北,而水稻的栽
培和铸铁技术则出现在华南。我用本书的很大篇幅着重讨论了在没有难以克服的障
碍的情况下技术的传播问题。但中国在地理上的四通八达最后却成了一个不利条
件,某个专制君主的一个决定就能使改革创新半途而废,而且不止一次地这样做
了。相比之下,欧洲在地理上的分割形成了几十个或几百个独立的、相互竞争的小
国和发明创造的中心。如果某个国家没有去追求某种改革创新,另一个国家会去那
样做的,从而迫使邻国也这样去做,否则就会被征服或在经济上处于落后地位。欧
洲的地理障碍足以妨碍政治上的统一,但还不足以使技术和思想的传播停止下来。
欧洲还从来没有哪一个专制君王能够像在中国那样切断整个欧洲的创造源泉。
这些比较表明,地理上的四通八达对技术的发展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
响。因此,从长远来看,在地理便利程度不太高也不太低而是中等适度的地区,技
术可能发展得最快。中国、欧洲,可能还有印度次大陆的过去1000多年的技术发展
过程便是例子,它分别表明了高、中、低3种不同程度的地理便利条件所产生的实际
效果。
当然,还有一些因素也促成了欧亚大陆不同地区的不同的历史进程。例如,长期以
来,新月沃地、中国和欧洲一直受到中亚草原上骑马的游牧民族野蛮入侵的威胁,
但受到威胁的程度有所不同。这些游牧民族中有一支(蒙古人)终于破坏了伊朗和
伊拉克的古代灌溉系统,但亚洲游牧民族中没有一支成功地在匈牙利平原以远的欧
洲西部的森林地带站稳脚根。环境因素还包括:新月沃地的居间的地理位置,控制
了把中国和印度与欧洲连接起来的贸易路线,以及中国距离欧亚大陆其他先进的文
明国家路途遥远,使中国实际上成为一个大陆内的一个巨大孤岛。中国的相对孤立
状态与它先是采用技术后来又排斥技术这种做法有着特别重要的关系,这使人想起
了塔斯马尼亚岛和其他岛屿排斥技术的情形(第十三章和第十五章)。不过,这一
简略的讨论至少可以表明,环境因素不但与历史的最广泛模式有关,而且也与较小
规模和较短时期的历史模式有关。
新月沃地和中国的历史还为现代世界留下了一个有益的教训:环境改变了,过去是
第一并不能保证将来也是第一。人们甚至会怀疑,本书从头到尾所运用的地理学推
论在现代世界上是否终于变得毫不相干,因为思想可以在因特网上立即向四处传
播,而货物照例可以一下子从一个洲空运到另一个洲。看来,对全世界各民族之间
的竞争已实行了一些全新的规则,结果,像中国台湾、韩国、马来西亚,尤其是日
本这些新的力量出现了。
然而,仔细想来,我们发现,这些所谓的新规则不过是旧规则的改头换面而已。不
错,1947年美国东部贝尔实验室发明的晶体管,跃进8000英里到日本去开创了电子
工业—但它却没有跃进得近一些到扎伊尔或巴拉圭去建立新的工业。一跃而成为新
兴力量的国家,仍然是几千年前就已被吸收进旧有的以粮食生产为基础的最高权力
中心的那些国家,要不就是由来自这些中心的民族重新殖民的那些国家。与扎伊尔
或巴拉圭不同,日本和其他新兴力量之所以能够迅速利用晶体管,是因为它们的国
民已在文字、金属机械和中央集权的政府方面有了悠久的历史。世界上两个最早的
粮食生产中心—新月沃地和中国仍然支配着现代世界,或者是通过它们的一脉相承
的国家(现代中国),或者是通过位于很早就受到这两个中心影响的邻近地区内的
一些国家(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和欧洲),或者是通过由它们的海外移民重新殖
民或统治的那些国家(美国、澳大利亚、巴西)。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人、澳大
利亚土著和美洲印第安人支配世界的前景仍然显得黯淡无光。公元前8000年时的历
史进程之手仍然在紧紧抓住我们。
与回答耶利的问题有关的其他因素中,文化因素与个别民族的影响显得更加突出。
先说文化因素。全世界人类文化的特点差异很大。有些文化差异无疑是环境差异的
产物,我在本书中已经讨论过许多这方面的例子。但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涉及与环
境无关的当地文化因素可能具有的重要意义。一种次要的文化因素可能由于当地一
时的微不足道的原因而产生了,但一经产生就变得确然不移,从而使社会易于接受
一些更重要的文化选择,就像把混沌理论运用于其他科学领域所表明的那样。这种
文化过程属于历史的未知因素,而正是这些因素往往会使历史变得不可预测。
作为一个例子,我曾在第十三章提到标准打字机键盘问题。在许多参与竞争的键盘
设计中,这种标准键盘之所以能脱颖而出并开始被人采用,是由于一些微不足道的
具体原因,如美国19世纪60年代早期的打字机制造技术,打字机的促销手段,一个
在辛辛那提创建速写和打字学院、名叫朗利的女士于1882年作出的一个决定,以及
朗利女士的杰出的打字学生弗兰克·麦克格林所取得的胜利,因为他于1888年的一次
广为宣传的打字比赛中彻底击败了朗利女士的使用非标准键盘打字机的参赛对手路
易斯·陶布。在19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之间的任何一个阶段,都有可能迎来不同的决
定;而美国当时的环境也没有任何因素只有利于标准打字机键盘而不利于它的竞争
对手。然而,决定一经作出,标准打字机键盘就获得了牢固的地位,以致在一个世
纪后又在计算机键盘设计中得到采用。同样微不足道的一些具体原因,由于年深日
久现在已不可追寻,但也许正是这些原因使苏美尔人采用了12进制运算系统而没有
采用10进制运算系统(12进制运算系统产生了我们现代的60分钟一小时、24小时一
天、12个月一年和圆周360度),而中美洲普遍使用的运算系统则是20进制(产生
了它的使用两个并行周期的历法,一个周期有260天,每天都有一个名称,一个周期
是一年有365天)。
关于打字机、时钟和历法设计的这些细节并没有妨碍采用它们的社会在竞争中取得
成功。但我们很容易想象出它们可能会产生的妨碍。例如,如果美国的打字机标准
键盘都没有被世界上其他地方所采用—譬如说,如果日本或欧洲采用了效率高得多
的德伏夏克键盘—那么,这个在19世纪作出的微不足道的决定,对于20世纪美国技
术的竞争地位可能产生巨大的影响。
同样,对中国儿童的研究表明,如果教会他们用字母给汉语语音标音(称为拼
音),他们就能比学习有几千个符号的传统的中国文字更快地学会写字。有人说,
传统的中国文字的出现是因为它们便于区别大量的意义不同但发音相同的汉语词
(同音异义词)。果真如此,那么汉语中丰富的同音异义词可能对中国社会中识字
的作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如认为中国环境中存在某种因素促使选择了一种同音
异义词丰富的语言,似乎也未必如此。复杂的安第斯山文明没有能发明出文字,这
是否可以用某种语言因素或文化因素来予以解释?否则就令人难以理解了。印度的
环境中是否存在某种因素,使它容易接受涉及社会经济地位的种姓制度,而不顾对
印度技术发展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中国的环境中是否存在某种因素,使它容易接受
可能也对历史产生深刻影响的儒家哲学和文化保守主义?为什么普度众生的宗教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欧洲人和西亚人中而不是在中国人中成为殖民和征服的动
力?
这些例子说明了涉及文化特质的范围广泛的问题。这些文化特质与环境无关,而且
在开始时也几乎没有什么重要的意义,但它们可能逐步形成有影响的历久不衰的文
化特点。它们的重要意义在于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没有得到回答的问题。解决这个问
题的最佳途径,就是集中注意力于那些在考虑了主要环境因素的影响之后仍然令人
费解的历史模式。
具有特质的个人的影响又是怎样的呢?一个为人们所熟悉的例子是1944年7月20日
行刺希特勒的图谋和同时在柏林举行起义的计划功败垂成。这两件事都是德国人策
划的,他们深信不可能打赢战争,于是就希望在德俄两国军队的东部战线仍然主要
在俄国境内时寻求和平。希特勒被放在会议桌下的公文包里的一颗定时炸弹炸伤;
如果公文包放得稍稍靠近希特勒的坐椅,他也许就被炸死了。如果希特勒真的被炸
死,如果第二次世界大战在当时结束了,那么现代的东欧地图和冷战进程可能就大
为改观了。
不大为人所知但甚至更加重大的事件是1930年夏天的一次交通事故。那是希特勒在
德国夺权之前两年多发生的事。当时他坐在一辆轿车的“死亡座”上(前排右边的
乘客座位上),他的车和一辆满载的有挂车的卡车相撞。幸亏卡车及时刹车,才没
有碾过希特勒的座车把他轧死。鉴于希特勒的精神机能障碍在决定纳粹的政策与成
功方面所达到的程度,如果那个卡车司机晚一秒钟刹车,即使万一发生了第二次世
界大战,情况大概也会十分不同。
我们还可以想出其他一些个人,他们的特质和希特勒的特质一样显然对历史产生了
影响,他们是:亚历山大大帝、奥古斯都、佛陀、基督、列宁、马丁·路德、印加帝
国皇帝帕查库蒂、穆罕默德、征服者威廉和祖鲁国王沙卡,就举这么几个。他们中
的每一个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真正改变了事件的进程,而不“只”是恰巧最合适的
人在最合适的时间出现在最合适的地点?一个极端是历史学家托马斯·卡莱尔的观
点:“世界的历史就是人〔原文如此〕在这个世界上所取得的成就的历史,实际上
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活动的伟人的历史。”另一个极端是普鲁士政治家奥托·冯·俾斯麦
的观点,他与卡莱尔不同,对政治的内幕活动具有长期的直接经验,他说:“政治
家的任务就是倾听上帝在历史上走过的脚步声,并且当他在身旁经过时努力抓住他
的上衣的后下摆,跟他一起前进。”
同文化的特质一样,个人的特质也是历史进程中的未知因素。无论是从环境的力量
来看,还是事实上从任何可以归纳起来的原因来看,个人的特质都会使历史变得无
法说明。然而,就本书的论题来说,所谓个人的特质几乎是毫不相干的,因为即使
是伟人理论的最热情的支持者也觉得难以用几个伟人来解释历史最广泛的模式。也
许,亚历山大大帝的确轻轻推动了一下欧亚大陆西部已经有了文字、粮食生产和铁
器的国家的历史进程,但他与这样的事实毫无关系:当澳大利亚还仍然维持着没有
文字、没有金属工具的狩猎采集部落时,欧亚大陆西部已经有了有文字的、从事粮
食生产和使用铁器的国家了。不过,具有某些特质的个人的历史的影响究竟有多广
泛和多持久,这仍然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
历史这门学科一般认为不是一门科学,而是比较接近人文学科。历史最多可以划归
社会科学,而在社会科学中,它又被列为最少科学性的一种。虽然研究政治的专业
常常被称为“政治学”,而诺贝尔经济学奖也指称“经济学”,但历史系即使有也
很少称自己为“历史学系”。大多数历史学家并不把自己看作科学家,也很少在一
些公认的科学领域及其方法论方面受过训练。在许多警句中都有历史不过是一大堆
细节这种认识:“历史不过是一个又一个讨厌的事实”,“历史或多或少都是骗人
的鬼话”,“历史和万花筒一样毫无规律可言”,等等。
无可否认,从研究历史中去获得普遍原则,要比从研究行星轨道中去获得普遍原则
来得困难。然而,在我看来,这些困难并不是决定性的。其他一些历史学科,包括
天文学、气候学、生态学、演化生物学、地质学和古生物学,虽然也碰到了同样的
困难,但它们在自然科学中的地位却是牢固的。不幸的是,人们对历史的概念常常
是以物理学和其他几个运用同样方法的领域为基础的。这些领域的科学家往往由于
无知而对某些领域不屑一顾,因为对这些领域这些方法是不适用的,因此必须寻找
其他方法—例如我自己的研究领域生态学和演化生物学就是如此。不过,请记
住:“science”(科学)这个词的意思是“knowledge”(知识)(来自拉丁语的
scire即“to know”〔知道〕和scientia即“knowledge”〔知识〕),而知识
是要通过任何对特定领域最合适的方法来获得的。因此,我对研究人类历史的人所
面临的困难非常同情。
广义的历史科学(包括天文学之类的学科)具有许多共同的特点,把它们同非历史
科学如物理学、化学和分子生物学之类区别开来。我可以挑出4个方面的差别来讨
论:方法、因果关系、预测和复杂程度。
在物理学中,获得知识的主要方法是实验室实验,人们通过实验来处理结果有疑问
的参数,用被认为恒定的参数来进行平行的对照实验,保留始终恒定的参数,复制
对实验的处理和对照试验,并获得定量数据。这种方法在化学和分子生物学中也是
十分有用的,它在许多人的思想里成了科学本身,因此实验常常被认为是科学方法
的本质。但在许多历史科学中,实验室实验显然只能起很小的作用,或者完全不起
作用。人不能阻碍银河系的形成,不能发动和制止飓风和冰河期,不能用实验的方
法使几个国家公园里的灰熊灭绝,也不能再现恐龙的演化过程。人只能用别的方法
获得这些历史科学方面的知识,如观察、比较和所谓的自然实验(这一点我回头再
来讨论)。
历史科学研究的是一连串的直接原因和终极原因。在大部分物理学和化学中,“终
极原因”、“目的”和“功能”这些概念是没有意义的,但它们对于了解一般的生
命系统尤其是人类的活动,是至关重要的。例如,北极兔的毛色在夏天是棕色,到
冬天就变为白色,但研究北极兔的演化生物学家并不满足于弄清楚从毛色素的分子
结构和生物合成途径的角度来研究的毛色的普通直接原因。更重要的问题是功能
(逃避捕食者的保护色?)和终极原因(从没有季节性毛色变化的祖代兔群开始的
自然选择?)。同样,一个欧洲历史学家不会满足于把1815年和1918年欧洲的状况
描写为经过代价巨大的泛欧战争之后刚刚获得了和平。了解形成对比的一连串导致
两个和平条约的事件,对于了解为什么1918年后而不是1815年后的几十年内又一次
爆发了代价甚至更大的泛欧战争是必不可少的。但化学家并不为两个气体分子的碰
撞规定某种目的或功能,他们也不会去寻找这种碰撞的终极原因。
历史科学和非历史科学之间的另一个差异就是预测。在化学和物理学中,测验一个
人是否了解某个系统就是看他能否成功地预测这个系统的未来变化。另外,物理学
家还往往看不起演化生物学和历史,因为这两个领域似乎通不过这种测验。在历史
科学中,人们可以提供一种事后的解释(例如,为什么6600万年前一颗小行星对地
球的撞击会使得恐龙灭绝,而没有使其他许多物种灭绝),而事前的预测就比较困
难了(如果我们没有过去的实际情况作为指引,我们可能会无法确定哪些物种可能
会招致灭绝)。然而,对于未来什么样的资料发现会告诉我们过去所发生的事,历
史学家和历史科学家的确作出了并检验了一些预测。
历史系统的性质使预测的企图变得复杂了。对于这些性质,可以用几种不同的方法
来加以描写。我们可以指出的是,人类社会和恐龙都是极其复杂的,它们的特点是
具有大量的互相反馈的独立变数。结果,较低组织层次上的小小变化可能会引起较
高层次上的突变。典型的例子就是1930年险些让希特勒送命的交通事故中,那个卡
车司机的刹车反应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死伤的1亿人的生命的影响。虽然大多数生物
学家都同意生物系统归根到底完全决定于它们的物理性质并服从量子力学的定律,
但这些系统的复杂程度实际上意味着这种决定论的因果关系并不能转化为可预测
性。量子力学的知识并不能帮助人理解为什么引进的有胎盘食肉动物消灭了那么多
的澳大利亚有袋目动物,或者为什么获得第一次世界大战胜利的是协约国而不是同
盟国。
每一条冰川,每一团星云,每一次飓风,每一个人类社会,每一个生物物种,甚至
每一个个人和某个有性生殖物种的每一个细胞,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它受到那么
多的变数的影响,而且是由那么多的可变部分构成的。相比之下,对于物理学家的
任何基本粒子和同位素以及化学家的任何分子来说,实际存在物的所有个体彼此都
是完全相同的。因此,物理学家和化学家能够在宏观的层次上系统地阐述带有普遍
性的决定论的规律,但生物学家和历史学家只能系统地阐述统计学上的趋势。我能
以很高的正确概率预测,在我工作的加利福尼亚大学医学中心出生的下1000个婴儿
中,男婴的数目不会少于480个,也不会多于520个。但我没有办法事先知道我自己
的两个孩子会是男孩。同样,一些历史学家指出,如果当地的人口够多,密度也够
大,如果存在发展剩余粮食生产的潜力,那么部落社会也许比不存在上述情况时更
有可能发展成为酋长管辖地。但是,每一个这样的当地人口都有其自身的独一无二
的特点,其结果是酋长管辖地在墨西哥、危地马拉、秘鲁和马达加斯加的高原地区
出现了,但却没有在新几内亚或瓜达尔卡纳尔岛的高原地区出现。
历史系统尽管有其终极的确定性,但其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是不待言的。描述这种
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的另一个办法就是指出,长长的一连串因果关系可能把最后结
果同存在于那一科学领域之外的终极原因分开。例如,一颗小行星对地球的撞击可
能导致了恐龙的灭绝,但那颗小行星的轨道却是完全由古典力学的定律决定的。但
如果有古生物学家生活在6700万年前,他们也不可能预测到恐龙的灭亡迫在眉睫,
因为小行星属于一个在其他方面都与恐龙生物学关系疏远的科学领域研究的对象。
同样,公元1300年至1500年之间的小冰期也是格陵兰岛上古挪威人灭绝的部分原
因,但没有哪个历史学家,也许甚至也没有哪一个现代气候学家能够预测到小冰期
的到来。
因此,历史学家在确定人类社会史的因果关系时所碰到的困难,大致上类似于天文
学家、气候学家、生态学家、演化生物学家、地质学家和古生物学家所碰到的困
难。这其中的每一个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困扰:不可能进行可
复制的对照实验的介入,大量变数带来的复杂性,每一个系统因而变得独一无二,
结果不可能系统地阐述普遍的规律,以及难以预测突现性质和未来变化。历史预测
和其他历史科学的预测一样,在大的时空范围内最为适宜,因为这时无数小的时空
范围内的独一无二的特点趋于平衡。正如我能预测下1000个新生婴儿的性别比例但
却不能预测我自己两个孩子的性别那样,历史学家能够认识到使美洲和欧亚大陆社
会在经过13000年的独立发展后发生碰撞所产生的广泛后果变得不可避免的因素,但
却不能认识到1960年美国总统选择的后果。在1960年10月的一次电视辩论会上,哪
个总统候选人说了些什么之类的细节,可能会使尼克松而不是肯尼迪获得选举的胜
利,但却没有谁说了些什么之类的细节,可以阻挡欧洲人征服印第安人。
研究人类史的人怎样才能从其他历史科学的科学家们的经验中获益呢?有一个证明
有用的方法就是比较法和所谓的自然实验。虽然无论是研究银河系形成的天文学家
还是人类史家,都不可能在有控制的实验室实验中来处理他们的系统,但他们都可
以利用自然实验,把一些因存在或不存在(或作用有强有弱的)某种推定的起因而
不同的系统加以比较。例如,流行病学家虽然不可以在实验中使人服用大量的盐,
但仍然能够通过比较在盐的摄入方面已经存在巨大差异的不同人群,来确定盐的高
摄入量的影响;而文化人类学家虽然不能用实验在许多世纪中向不同的人群提供丰
富程度不同的资源,但仍然能够通过比较生活在自然资源丰富程度不同的岛屿上的
近代波利尼西亚人,来研究资源的丰富程度对人类社会的长期影响。研究人类史的
人可以利用多得多的自然实验,而不只是限于比较5个有人居住的大陆。在进行比较
时不但可以利用数以百计的较小岛屿上的社会和从每个大陆都能到达的区域性社
会,而且也可以利用一些在相当孤立状态中发展了复杂社会的大岛(如日本、马达
加斯加、美洲的伊斯帕尼奥拉岛、新几内亚、夏威夷和其他许多岛屿)。
任何领域的自然实验,不管是生态领域的还是人类史领域的,生来就容易受到可能
的方法论的批评。这些批评不但包括了从观察到的变数之间相互关系来推定因果关
系链方面的问题,而且也包括了混淆除关系重大的变数外其他一些变数的自然变异
的作用。这些方法论问题已为了某些历史科学而得到了详尽的讨论。特别是流行病
学—通过比较不同的人群(通常用历史追溯研究法)来对人类疾病作出论断的科学
—长期以来一直成功地运用正式的程序,来处理类似人类社会历史学家所碰到的问
题。生态学家也十分注意自然实验问题,因为在许多情况下,用直接的实验介入法
来处理相关的生态变量可能是不道德的、不合法的或不可能的,所以生态学家必须
把自然实验作为一种方法来使用。演化生物学家近来也发展出一些更复杂的方法,
根据对已知的演化史上的不同动植物的比较来作出结论。
总之,我承认,了解人类的历史要比了解某些科学领域的问题困难得多,因为在这
些科学领域里,历史是不重要的,起作用的个别变量也比较少。不过,有几个领域
已经设计出一些用来分析历史问题的成功的方法。因此,人们普遍承认,对恐龙、
星云和冰川的系统阐述属于自然科学领域,而不属于人文学科。但是内省的方法使
我们对其他人的行为方式比对恐龙的行为方式产生了多得多的真知灼见。因此,我
很乐观地认为,对人类社会的历史研究可以科学地进行,就像对恐龙的研究一样—
同时,使我们认识到是什么塑造了现代世界以及是什么可能塑造未来世界,因而使今天我们自己的社会从中获益。
日本人乃何许人也
在现代世界列强中,就文化和环境而言,最与众不同的当数日本人。其语言起源也位列语言学界最富争议性的话题:因为,世界主要语言中没有任何一种其他的语言与尚处疑虑的别种语言沾亲带故。日本民族究竟有何来历?他们来自何方?于何时来到日本?他们独特的言语又是如何进化而来的?诸如此类的问题事关日本人的自身形象,也决定了其他民族对其看法的形成。日本优势的崛起,加上它与邻国时而棘手的关系,使得揭开其扑朔迷离的神话、一探究竟成为当务之急。
在上一版的《枪炮、病菌与钢铁》中,我对日本几乎没有提及,这也构成了该书最明显的一块地理空白。自书籍初版后,关于日本起源和日语出处的信息不断更新,也让我想要一试,如何将日本嵌入我的总体框架。
因为各种证据互相矛盾,索求答案甚为艰难。一方面,日本民族的生理学特征并不清晰,就外貌和基因而言与其他东亚人(尤其朝鲜人)非常近似。正如日本人喜欢强调的,他们的文化性和生物性相当均一:除了居住在最北端的北海道阿伊努人之外,日本各地的日本人几乎没有差别。这些事实似乎在暗示,日本人只是最近才从东亚大陆到达日本,并取代了作为原住民的阿伊努人。如果真相确实如此,你可能会猜测日语和某些东亚大陆的语言有亲缘关系,正如来自欧洲大陆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直到公元6世纪才占领英格兰,造成了英语和其他日耳曼语种的密切关联。如何解决横亘在日本可推测的古老语言和其余指向其年轻起源的证据之间的矛盾呢?
至今共有四种互相冲突的理论,每种都在部分国家受到欢迎而在部分国家遭到冷遇。在日本最受欢迎的理论认为,在公元前2万年以前,远古冰河期人类占领了日本,并渐渐演化成了日本人。另一种在日本流传甚广的理论认为,日本人是公元4世纪穿越朝鲜征服日本的中亚游牧骑手的后代,但又绝非朝鲜人。而受到众多西方考古学家和朝鲜人追捧,却在日本的某些圈子里不受待见的一种理论认为,日本人是公元前400年左右,带着稻米技术从朝鲜过来的移民后代。最后一种理论认为,在另三种理论中提及的民族在融合中产生了现代日本民族。
当有关其他民族起源的类似问题被提出时,讨论大可以不带感性色彩。但一旦涉及到日本人的起源,情形就另当别论。和众多非欧洲国家不同的是,日本在19世纪末从与世隔绝中成长起来,并创造出工业化社会,同时又保有了自身的政治独立和文化传统,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现在,日本人关心如何在西方文化大张旗鼓的影响下传承自身传统,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他们想要确信,他们的语言和文化是如此独特,以至于唯有同样独特而复杂的发展过程才能与之相配。而承认日语与其他任何语言之间的相关性,似乎会造成文化特征的丧失。
直到1946年,日本学校都在教授神话史学,其脚本是成书于公元712年和720年的日本最古老编年史。这些编年史描述了从造物主“伊邪那歧”(Izanagi)的左眼诞生的太阳女神“天照”(Amaterasu),如何派遣其孙子“迩迩艺命”(Ninigi)降临日本九州大地并迎娶一位地祇。“迩迩艺命”的曾孙“神武”(Jimmu)在一只光彩炫目的神鸟的帮助下,击败敌人,并在公元前660年成为日本的首位天皇。为填补公元前660年和有史料记载的日本最早君主之间的空隙,编年史又创造了13位同样虚构的天皇。
在二战结束前,当裕仁天皇最终向日本人民坦白,自己并非神人后代时,日本的考古学家和考古学家不得不为应对这种说法而进行各种诠释。时至今日,虽然诠释的自由度更大了,约束却仍然存在。日本最重要的考古遗迹:公元300年和686年之间修建,被认为埋藏了皇室祖辈的158座巨型陵墓,至今仍是宫内厅的财产。挖掘坟墓被严格禁止,因为此举亵渎神圣,而且可能会就日本皇室的真正来路(例如也许是朝鲜?)引发不必要的猜想。
美国的考古遗迹是来自与多数现代美国人无关的美洲土著,而日本的遗迹,不管多
么古老,都被认为是由现代日本人的自家祖先留下的。因此,日本的考古事业有天
文数字般庞大的经费做支撑,所获得的公众瞩目程度也在全世界首屈一指。每年,
日本考古学家都雇佣5万名实地勘探者进行上万项挖掘。因此,在日本发掘的新石器
时代遗址是在整个中国发掘的20倍之多。在电视上和日本最大的几家报纸的首页,
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有关挖掘的报道。下定决心要证明现代日本人的祖先是在上古时
期就来到日本的考古学家,在报道挖掘时着意强调日本的远古居民与同期其他地方
的人种如何迥异,又与今天的日本人如何相近。例如,在讲述一座2000年前的遗址
时,考古学家会将大家的注意力导向该遗址居民扔垃圾的垃圾坑,并说明日本人在
久远的年代业已注重清洁,而此项传统正是他们假定的后代当今甚为骄傲之事。
而让理性探讨日本考古变得尤为困难之处,在于日本对其过往的诠释影响到了其当
前的行为。东亚民族中,是谁把文化带给了谁,谁在文化上更优越,谁又是蛮夷?
谁又对谁的土地在历史上行使过主权?比如,多项考古证据表明,在公元300年到
700年之间,日本和朝鲜存在过人员和物资交流。日本人将这解释为日本征服了朝鲜,并将朝鲜的奴隶和工匠带回日本;而朝鲜则认为是朝鲜征服了日本,并且日本皇室的始祖就是朝鲜人。
于是,1910年,当日本出兵朝鲜并将之吞并后,日本的军事将领在庆祝吞并时,名目是“古老合法秩序的重建”。在接下来的35年里,日本占领部队竭力根除朝鲜文化,并在学校课堂上用日语替代朝鲜语。在日本居住了几代的朝鲜家庭要取得日本公民权仍是困难重重。日本的“鼻冢”至今仍埋藏着16世纪日本入侵朝鲜时,从朝鲜人脸上割下,并被当做战利品带回的两万只鼻子。如此,朝鲜人对日本人的普遍憎恨也就不足为奇,而日本人对朝鲜人的鄙夷也由来已久。
至于说装神弄鬼的考古争议有多么能激发狂热,在此仅举一例:在日本出现史料之前,最出名的考古遗迹,是作为指定国宝收入东京国家博物馆的公元5世纪江田船山古坟铁剑。铁剑上用银质镶嵌的中国汉字铭文,是日本留存下来的最古老的文字样本之一,内容涉及某位帝王与其侍从,以及一位名叫张安(Choan)的朝鲜书吏。因为缺损、生锈或遗失的原因,其中有几个汉字只能猜测。日本学者传统上对遗失汉字的解释是:帝王指日本反正天皇,也就是8世纪日本史料中的瑞齿别尊。然而,1966年,朝鲜历史学家金松永(音译,Kim Sokhyong)指出,遗失的名字实际上是朝鲜国王盖卤(Kaero),而有名字的那位侍从则是当时占领部分日本的朝鲜诸侯,此言一出,立即震惊了日本学者。所谓“古代合法秩序”到底是什么呢?
当今,日本和韩国都是经济强国,戴着浸染虚假神话和累累暴行的有色眼镜,隔着对马海峡彼此相望。倘若这两个伟大的民族无法找到共同立场,整个东亚的前景堪忧。正确了解日本民族的真实来路,及其与关联密切的朝鲜民族分化的历史,对于找到共同立场无疑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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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独特文化的起源要追踪到其独特的地理和环境。乍一看,日本好像和英国具有高度的地理相似性:两国都是大列岛,一东一西地从欧亚大陆游离开来。但是,两国在细节上的差异却不可小觑。日本比英国更大也更偏离。日本14.6万平方英里的国土是英国的一倍半,差不多和加利福尼亚州同样大。英国距对岸的法国仅有22英里,而日本距亚洲大陆的最近点(韩国)却有110英里,距俄罗斯180英里,距中国大陆460英里。
这也许是造成英国在历史上与欧陆有着更多牵绊,而日本与亚洲大陆却较少瓜葛的原因。例如,自基督问世,英国总共遭遇了4次来自欧陆的成功入侵,而日本却安然无恙(除非朝鲜确实征服过史料记载之前的日本)。反过来,英国军队从公元1066年的诺曼底征服后,也在每个世纪都杀入欧洲大陆,而在19世纪晚期之前,日本一直未染指亚洲大陆,除了在史料记载之前和16世纪的最后10年出兵朝鲜。因此,地理上的细节使得日本更为孤立,也造就了比英国更为与众不同的文化特征。
而说到日本的气候,其每年降雨可达160英寸,是世界上最湿润的温带国家。并且,与欧洲大部分地区普遍的冬季降雨不同,日本的降雨集中在作物生长的夏季。充分雨量与夏季降雨的结合,使得日本成为温带地区农作物产量最高的国家。得益于从潮湿山区流向倾斜的低地平原的众多河流,半数的农田都用于劳动力密集、高产型的灌溉水稻种植。虽说日本80%的国土都是不适合农耕种植的山区,只有14%的土地是农田,其每平方英里养活的人口却是英国的8倍。事实上,就可用农田的比例而言,日本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主要社会。
日本的高降雨也保证了森林可以在采伐后迅速复原。尽管数千年来人口一直稠密,
人们对于日本的第一印象仍然是青葱翠绿,因为至今,其森林覆盖率依然高达70%
(相比之下,英国仅为10%)。反过来说,这些森林也意味着天然草原或天然牧场不
存在。传统上,日本大规模饲养供食用的唯一动物是猪,绵羊和山羊都微不足道,
而养牛主要是用于犁地和拉车,而非食用。和牛至今仍是少数富人的奢侈享受,每磅售价可高至100美元。
日本森林的构成随纬度和海拔而不同:南部低海拔区是常青的多叶林,中部是落叶林,北部及高海拔处则是针叶林。对于史前人类而言,最为多产的当数落叶林,那里有丰富的可食用坚果,如核桃、板栗、马栗、橡果和山毛榉。而日本的水域也和日本的森林一样多产。湖泊、河流、内海、西部的日本海和东部的太平洋盛产鱼类,如三文鱼、鳟鱼、金枪鱼、沙丁鱼、鲭鱼、鲱鱼和鳕鱼。今天,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鱼类捕捞、进口和消费国。日本水域还盛产蛤蜊、牡蛎和其他贝类、螃蟹、小虾、小龙虾和可食用海藻。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陆地、淡水和海洋的高产是通向日本史的钥匙。
在检索考古证据之前,让我们先从生物学、语言、早期雕塑和历史记录来探究一下日本的起源。这四类证据之间的矛盾正是日本起源众说纷纭的原因。
从西南到东北,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分别是九州、四国、本州(最大的岛屿)和北海道。直到19世纪末日本大规模移民北海道之前,那里(加上北方的本州)一直都居住着阿伊努人,他们过着采集狩猎的生活,只有非常有限的农业。与此同时,日
本人则占据着其他三个岛屿。从基因、头骨和外貌特征来看,日本人与其他东亚人
非常接近,包括中国北方人、西伯利亚东部人,特别是朝鲜人。甚至我的日本和朝
鲜朋友也说,单看相貌,他们自己有时候都分不清日本人和朝鲜人。
至于阿伊努人,他们独特的相貌也招致了关于其由来和亲缘的众多研究,数量之多
超过了地球上任何其他的民族。阿伊努男子胡须浓密,体毛之丰居各人种之首。这
个体征,加上其它一些遗传性状如指纹和耳垢类型,使得他们常常被归入不知何故
从欧亚东迁最终落脚日本的高加索人种(即所谓白人)。但是,纵观其基因特征,
阿伊努人和包括日本人、朝鲜人和冲绳人这些东亚人种还是有瓜葛。也许,当他们
从亚洲大陆移民并在日本列岛开始离群索居的生活之后,因为较少有通过性选择而
产生的基因,而导致他们独一无二的外形。阿伊努人独特的外形和采集涉猎的生活方式,和日本人并不出众的外形和精耕细作的生活方式,常常被用作证据来直白地证明:阿伊努人是日本以采集涉猎为生的原住民后代,而日本人则是晚近从亚洲大陆而来的入侵者。
但是这种观点与日语的独特性又难以吻合。日语与世界上的其他语言没有密切关联(不似法语和西班牙语),这已是众人认知的事实。迄今为止,就这个话题,众多学者只能说到它是亚洲阿尔泰语系的孤立语种这一步,而该语系还包括突厥语、蒙古语和东西伯利亚的通古斯语族。朝鲜语也常被视为该语系的另一孤立语种。并且在这个语系中,日语和朝鲜语之间的关联也许近过和其他语种的关联。不过,日语和朝鲜语之间的相似处仅仅局限于大体的语法特征和约15%的基本词汇,而不是如同法语和西班牙语那样,共享具体入微的语法和词汇。如果日语和朝鲜语之间这种即便微茫的关联能被认可,那么共享的15%词汇意味着这两种语言是在5000年之前就开始相互分化,远远超过法语和西班牙语在不到2000年前才分家的历史。至于阿伊努语,它的由来至今还是一个谜,有可能它与日语完全没有任何特殊关联。
继生物性和语言之后,有关日本起源的第三类证据来自古代雕塑。留存下来年代最久的日本先人的象形物,是约1500年前树立在古墓之外,被称为“埴轮”(haniwa)的雕像。其外形尤其是眼部形状,活脱脱地反映了东亚人的形象,和现代日本人或朝鲜人别无二致,而和毛发浓密的阿伊努人毫不相似。如果日本人的确取代了北海道以南的阿伊努人,那么这一事件肯定发生在公元500年以前。
1615年,当日本人在北海道设立通商口岸之后,他们对待岛上阿伊努人的方式,就和美国人对待美洲土著差不多。被征服的阿伊努人被圈入聚居地,为通商口岸劳动,其土地则被日本农民拿走,倘若他们起来反抗,结局一概格杀勿论。1869年日本吞并北海道后,日本的学校教师开始对阿伊努文化和语言展开斩草除根的行动。
今天,这种语言已经几乎灭绝,纯种的阿伊努人也很可能绝种了。
由于中国发明文字的年代远早于汉字向日韩传播的年代,我们可获得的关于日本的最早文字信息来自中国编年史。在公元前108年和公元313年之间,中国在北朝鲜占领了一块定居地,并与日本互换使节。由此产生的中国史料,将各种民族称之为“东夷”,而日本则被冠名为“倭”,其居民被分割在上百个频频争斗的小型邦国内。在公元700年之前,保存下来的日文碑铭中有关朝鲜人的记述很少,但是在公元712年和720年,先后在日本和朝鲜出现了大量编年史。这些日本和朝鲜的编年史虽然旨在联系更久远的历史,但满纸的凭空捏造——譬如日文典籍中关于其帝王乃天照大神的后代——说明这些只不过是为统治家族正名和贴金的做法。不过,这些编年史还是说明了一点,那就是日本曾经受到大量来自朝鲜本身,以及来自中国经由朝鲜的影响,造就了佛教、书写、冶金、各种工艺和官僚组织向日本的输入。编年史中还有众多关于朝鲜人在日本和日本人在朝鲜的记录,这些都被日本和朝鲜的史学家分别解释为日本征服朝鲜或朝鲜征服日本的证据。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日本民族的祖先是在掌握书写之前就到达日本了。他们的生物学特征表明迁徙发生的时间并不久远,而他们的语言则似乎在暗示这至少有5000年的历史。彼时,日本最北端的北海道,经由今天的库页岛,通过陆桥与俄罗斯大陆相连,而日本最南端的九州岛,经由今天的对马海峡,通过另一座陆桥与南朝鲜相连,日本所有的主要岛屿都互相连接,而今天的黄海和东海的大部分水域都曾是中国大陆的陆地延伸带。这样一来,在船只远未发明前,走路去日本的哺乳动物中,除了现代的日本熊和猴子的祖先之外,还包括古人类,就一点也不奇怪了。石器表明,人类到达的时间约在50万年前。日本北部发掘的古石器很像西伯利亚和中国北方的石器,但日本南部的石器就类似朝鲜和中国南方的石器,证明南北陆桥都曾经被使用过。
冰川期的日本并不是个宜居的地方。虽说日本逃脱了覆盖英国和加拿大的冰川,当时的气候仍然十分寒冷与干旱,到处都是无甚食用价值的松柏和白桦林。这些缺陷
更凸显了冰川期日本人的早熟:大约30000年前,他们就成为首批将石器边角打磨锋
利,而不仅仅用凿劈方式制造石器的人类。在英国的考古学中,打磨边角的器具被
认为是区分新石器时代和旧石器时代的重大文化进步,而直到近7000年前,类似的
石器才随着农业的产生而在英国出现。
大约在13000年前,由于冰川在世界各地快速地消融,日本的环境发生了有利于人类
生活的巨变。温度、降雨和湿度的增加,使得作物产量提高到了当今在温带区令人
称羡的高水平。冰川期被局限在日本南部的遍布坚果树的落叶林,彼时向北延伸取
代了针叶林,从而将大片对人类而言贫瘠的林种换成了丰饶的多产林种。海平面的上升切断了陆桥,把日本从亚洲大陆的一部分变成了大型列岛,将曾经的平原变为富饶的浅海,并创造了绵延数千英里的多产海岸线,夹杂盛产海鲜的无数海岛、海湾、滩涂和河口。
冰川期的终结伴随着日本历史上两项决定性变革的第一项:陶器的发明。人类第一次可以制造出各种款型的密封容器。随着对于蒸煮焖烧等烹调技能的掌握,此后他们获得了大量之前无法利用的食物来源:在火上烤后会变焦或脱水的绿叶菜、如今
可以轻松打开的贝类、通过加热可去除毒素保留营养的橡果和马栗。煮软的食物可
以用来喂养小孩,这样孩子就可以早日断奶,让母亲能够加快生育频率。作为前文
字时代的知识库,掉了牙的老人可以通过这些食物活得更久。所有陶器的这些巨大
功劳最终引发了一场人口爆炸,使得日本的人口从大约数千人增长到25万人。
当然,陶器并非远古日本人的专享。在远古世界,在不同时期、不同地方都有独立
发明的陶器。但是,全世界最早的已知陶器是在12700年以前于日本制造的。1960
年,当这些放射性碳测年代被公布时,一时间连日本的科学家都不敢相信。根据考
古学家的常规经验,发明的轨迹一般总是从大陆走向岛屿,小规模的边缘社会无缘
向世界其他地区贡献革命性的创举。尤其以日本考古学家的经验而言,中国才是东
亚文化进步的源泉,不管是农业、书写、冶金,还是其他的重要物事。在日本的陶
器史向世人公布的40年后的今天,考古学家们还未从碳—14测定的惊诧中回过神
来。另有些早期陶器在中国和俄罗斯东部(近符拉迪沃斯托克)被发现。亚洲的考
古学家们正在争相打破日本的纪录。(事实上,据说中国和俄罗斯正在打败日本的
节骨眼上)但是,目前的世界纪录仍然属于日本,其出土的陶器较新月沃土或欧洲的最古老陶器还要早数千年。
日本陶器的世界纪录之所以带来如此动静,背后有许多原因,认为岛民向大陆人学
习这一偏见只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那些第一批的制陶工显然是涉猎采集者,这
一点也违背了既成观点。一般来说,陶器是定居社会的专享:有哪支游牧民族会愿
意在每次搬迁营地时,除了携带家小和武器,再去倒腾那些个瓶瓶罐罐呢?因此,
涉猎采集者通常没有陶器,世界上多数的定居社会是在掌握了农业之后才开始得到
发展。不过,日本的环境实在是太过丰饶,在这样为数不多的地方,人们得以在保
持涉猎采集的生活方式的同时安顿下来制陶。如此,在集约农业进入日本之前的
10000多年前,日本的涉猎采集者就得以在陶器的帮助下开采丰富的食材。而相比之
下,新月沃土则是在掌握农业之后又等了1000年,才开始采用陶器。
按照今天的标准,古日本陶器在技术上很简单,这一点并不奇怪。缺乏釉色,没有
陶轮,完全是手工制造,在明火上而非炉窑内烤制,温度也相对较低。但是,随着
时间的推移,它脱胎换骨,成为造型各异、经得起任何年代标准检验的艺术瑰宝。
很多陶器都是在陶土湿软时用绳子在上面滚动或碾压来进行装饰。因为在日语中
的“绳压装饰”叫做“绳纹”(jomon),“绳纹”一词便被用来指代陶器本身、制
陶的日本古人,以及从陶器发明之后10000年的整个日本史前时期。
距今12700年的最古老绳纹陶器来自日本最南端的九州岛。此后,陶艺向北传播,约
在9500年前到达现代的东京附近,继而在7000年前到达最北端的北海道。陶器的北
上伴随着盛产坚果的落叶林向北扩展,证明食物的暴增是带来定居生活和陶器激增
的原因。在日本各地,最早的绳纹陶器都有较为统一的风格,这也证实了陶器仅在
南方起源并传播的说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几十种地区风格在1500英里的日本列岛上发展起来。
绳纹人靠什么为生呢?在日本各地已经开掘的成千上万个考古遗址和巨型贝冢中,我们找到了他们遗留下来的大量生活垃圾作为证据。结果表明,这是一群猎人、采
集者和渔民,其享有的丰富均衡膳食连现代营养学家都要大加赞叹。
坚果是其中一种主要的食物门类,尤其是栗子和核桃,加上去除了有毒苦味的马栗
和橡果。秋季可以收获大量坚果,然后把它们放进6英尺宽6英尺深的地窖里储存过冬。其他的植物食品包括浆果、水果、种子、叶片、嫩芽、球茎和根茎。考古学家通过对绳纹时期垃圾的检索确定了64种可食用的植物。
从那时开始,日本居民就是全球最大的海鲜消费者。在远洋可以用鱼叉捕捞吞拿
鱼;鼠海豚被赶入浅海然后用棒子和矛捕杀,这个做法今天依然如此;海豹直接在
海滩上猎杀,三文鱼则趁着季节洄游捕捞;大量的鱼被用网兜住、用堰围住,或是
用鹿角刻的鱼钩钓起,而贝类、螃蟹和藻类则在潮间带采集或通过潜水捞取。病理学家在绳纹人的头骨上观察到高发的耳骨增生,这种现象在今天的潜水族中常常被发现。
在捕杀的陆地动物中,野猪和鹿是最常见的猎物,其次是山羊和熊。这些野味或是
落入陷阱,或是被弓箭射中,或是被猎狗追获。在绳纹时期的近海岛屿也发现了猪
骨,让人不禁遐想绳纹人是否在当时开始试验养猪。
关于绳纹人的生计,最富争议的话题当数农业的可能贡献。在绳纹遗址常常发现某
些食用植物的残留,这些植物在日本原本是野生,但在当今却被当成作物栽培,如
赤豆、绿豆和稗子。这些来自绳纹时代的残留物并不清晰地显示农作物与野生祖先
之间的区分特征,所以我们无法判断它们到底是在野外采集而得还是有意栽培而
得。遗址中还有一些并非出自日本本土的食用植物残片,如荞麦、蜜瓜、葫芦、大
麻和用作调味的紫苏,显然这些作物是因其自身价值从亚洲大陆引进的。大约在公
元前1200年,当绳纹时代接近尾声时,出现了几种东亚的主要谷物,如稻米、大
麦、稷和蜀黍。所有这些线索似乎都在急于向我们证明:绳纹人开始了刀耕火种的
农业,但显然这种松散的经营对其膳食的贡献较为有限。
我并不想给大家留下这样一种印象,那就是在绳纹时代,日本各地都能吃到上述所
有食物。在日本北部富产坚果的森林,储存坚果的坑洞和海豹捕杀、海钓同样重
要。而在坚果稀少的西南部,贝类则扮演更显要的角色。但在各地绳纹人的膳食甚
至单个绳纹人的饭食中,仍然能看到多样性的存在。例如,从保存下来的残羹来
看,绳纹人将不同比例的栗子核桃粉、猪肉鹿肉和血以及禽蛋搅拌制作高碳水化合
物的绳纹夫人饼干或高蛋白绳纹巨无霸汉堡。近代的阿伊努涉猎采集者保留了一种
可以长期搁在火上的陶土焖罐,任何食材都可以丢进去炖。他们那些生活在同样地
方、吃这同样食物的绳纹老祖宗,有可能也是这么干的。
刚才提到,绳纹人的陶器(包括3英尺高的大家伙)说明这些涉猎采集者的定居特征
超过游牧特征。固定居住的证据还包括他们的沉重石器,带着修葺痕迹的半地下大
屋遗骸,有着上百处住所的大村寨旧址、以及公墓。所有这些特征都证明绳纹人和
现代涉猎采集者拥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后者每几周就要更换营地、只修建棚屋、只
拥有少数容易携带的器具。这种定居的生活方式之所以成为可能,要归功于绳纹人
能在近距离方圆内找到资源丰富又特色各异的栖息地,包括内陆森林、河流、海
滨、港湾和深海。
涉猎采集人群人口密度最高的其中之一就是绳纹人,尤其是在遍布盛产坚果的森
林、洄游的三文鱼和多产海域的日本中部和北部。据估计,绳纹时代的日本总人口
在鼎盛期为25万人,虽然这与现代日本人口相比微不足道,但是对于涉猎采集人群
而言相当可观。在现代社会,只有太平洋西北海岸和加州的美洲印第安人可与之匹
敌,而后者也是依靠坚果丰富的森林、洄游的三文鱼和多产海域为生,堪称人类社
会趋同发展的惊人案例。
在强调了绳纹人拥有的事物之后,我们也必须弄清他们缺乏什么。他们没有集约化
农业,仅有的那丁点农业也经不起考证。除了狗之外(有没有猪尚不确定),也没
有家畜。他们没有食具,没有文字,不会编织。绳纹村寨和墓地里没什么与大量简
朴的房屋墓穴形成对比的富丽堂皇之辈,其相对统一的外形表明酋长和平民的社会
分化还未形成。陶器风格的地区性差别意味着迈向中央集权和政治统一的进展还未
发生。而所有这些缺陷特征与距绳纹时代的日本仅有数百英里的中国和朝鲜的同时
代社会形成反差,也带来了公元前400年后席卷日本自身的变革。
虽说绳纹时代的日本即便在东亚也显得与众不同,它却并非是个完全封闭的社会。
陶器和黑曜石(一种适于制作石器的非常坚硬的火山石)的传播证明绳纹时代的船
只曾经前往过东京以南180英里的伊豆群岛。陶器、黑曜石和鱼钩也证实了绳纹时代
与朝鲜、俄罗斯和冲绳的贸易,刚才我提到的6种来自亚洲大陆的作物也说明了这一
点。但是,与之后中国对日本历史的重大影响相比,研究绳纹时代日本的考古学家
并未发现此时的日本与中国有过直接贸易的证据。相比之后那些年代,令人震撼的
并不是绳纹时代的日本确有对外联系,而是那些联系对绳纹社会的影响微乎其微。
这是一个保守的微缩宇宙,在10000年的时间长廊里维持着孤立的姿态和少得惊人的
变化——是脆弱而瞬息万变的当代世界中一朵淡定的奇葩。
为了用当代视角看待绳纹时代日本的独特性,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在公元前400年,当
绳纹式的生活方式走向尽头时,距日本西部几百英里的亚洲大陆的人类社会是何状
况。当时的中国是一批由精英和平民组成的王国;人们生活在高墙筑起的城邑中,
正处于成为世界最大帝国的大一统前夜。从公元前7500左右开始,中国已经开始发
展以北粟南稻为基础的集约型农业,并饲养猪、鸡和水牛。此时,中国掌握文字已
有至少900年,学会金属工具已有1500年,并刚刚发明了世界上最早的铸铁术。这
些中国的发明流传到了朝鲜,而当时的朝鲜也有了数千年农业的历史(包括公元前
2200年开始的稻米种植),并在公元前1000年掌握了冶金术。
鉴于对马海峡和中国东海对岸这些持续了数千年的发展,日本在公元前400年依旧由
与朝鲜有所贸易往来但仍在使用石器的文盲涉猎采集者所占据,乍一看似乎令人吃
惊。纵观人类历史,掌握金属武器、拥有稠密农业人口供养的军队的中央集权国家
都曾横扫人口稀少、使用石器的涉猎采集社会,那么,绳纹时代的日本为何能长久
屹立不倒呢?
为了破解这个悖论,我们先得提醒自己,直到公元前400年,对马海峡的前线分隔开
的并不是富裕农民和贫穷涉猎采集者,而是贫穷农民和富裕涉猎采集者。中国自身
和绳纹日本并无直接接触,而是由朝鲜担任日本对外贸易的桥梁。但是,由于培育
新型的抗寒稻种耗时漫长,在温暖的中国南方栽培出的稻米很久之后才北上到了更
为寒冷的朝鲜。早期的朝鲜稻米农业采取的是旱作法而非灌溉稻田技术,因此产量
较为低下。是故,早期的朝鲜农业无法与绳纹时代的涉猎采集者媲美。尽管绳纹人
知晓朝鲜式农业的存在,但它对绳纹人来说并无优势,而贫穷的朝鲜农民也没有能
力使其影响到日本。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这种优势最终发生了突如其来的戏剧性
逆转。
我已经提到过在12700年前九州发明的制陶,以及由此产生的绳纹人口爆炸乃日本史
上两项决定性变革之一。另一项决定性变革发生在公元前400年左右:来自南朝鲜的
新型生活方式(以及人口?)的到来引发了第二次人口爆炸。这第二次转变以尖锐
的方式触及了我们关于日本人是何许人也的问题。这次转变是否标志了朝鲜移民对
绳纹人的取代,以及他们是现代日本人祖先的事实?或是仅仅表明日本的绳纹原住
民在掌握了这些宝贵的新技能后继续占领着日本?
新的生活方式最早出现在日本最西南端的九州岛北海岸,隔着对马海峡便是南朝
鲜。最重要的新元素是日本的第一批铁制金属工具,以及首度出现且无可争议的大
规模农业。其农业具有灌溉稻米的特征,考古挖掘发现了一整套运河、大坝、堤
岸、稻田和稻米的残留。考古学家把这种新型的生活方式,按照1884年以独特陶器
展露于世的东京某地名,命名为“弥生”(Yayoi)。弥生陶器与绳纹陶器的不同之
处在于,弥生陶器的器形与同时代的朝鲜南部陶器非常近似。在新型的弥生文化的
众多其他源自朝鲜但之前不属于日本的元素中,包括青铜器物、编织、玻璃珠、地
下粮仓、用罐子埋葬死人的习俗,以及朝鲜式样的工具及房屋。
虽说稻米是弥生时代最重要的农作物,另有27种之前未登陆日本的作物和确凿无疑
的家猪饲养于此间得到发展。弥生农民可能还实践了轮作,同一片田地在夏季用作
灌溉稻米生产,然后抽干水分在冬季用作小米、大麦和小麦的旱地栽培。这种集约
型农业的高产体系不可避免地在九州带来了迅疾的人口爆炸,虽说绳纹时代的延续
期是弥生时代的14倍之久,考古学家在这里找到的弥生遗址却比绳纹遗址要多得
多。
弥生时代的农民几乎立即就从九州搬到了邻近的大岛屿四国和本州,此后的200年里
又到达了东京地区,再过一个世纪又到了本州北端(距弥生文化在九州最早的定居
地1000英里处)。在九州最古早的弥生遗址发掘的罐子既有新弥生风格的,也有老
绳纹风格的,但后者随着弥生文化和陶器途经本州北上传播而逐渐式微。但是,绳
纹文化的某些元素并未完全消失。弥生农民继续使用着某些绳纹款式的削凿石器,
而这些在朝鲜和中国早已被金属工具完全取代。弥生时代的某些房屋是朝鲜风格
的,有些则是绳纹风格的。特别是当绳纹文化传播到东京以北,抵达那些稻米产量
较低、曾有绳纹涉猎采集者密集居住的寒冷地带,一种绳纹与弥生混杂的文化诞生
了,那里的鱼钩虽是金属材质但又为绳纹款式,那里的罐子虽是弥生器形但又有着
绳纹装饰。在初步占领了寒冷的本州北端之后,弥生农民放弃了该地区,估计是因
为稻米种植在当地无法与绳纹的涉猎采集生活方式比肩。在接下来的2000年里,北
部的本州一直是边境地带,边境之外的日本最北端岛屿北海道和居住在那里的阿伊
努涉猎采集者甚至都不被视为日本国的一部分,直到19世纪这里才加入日本。
弥生铁器最早从朝鲜大量引进,几个世纪以后,日本才开始进行本土钢铁冶炼与生
产。同样,也是在数世纪之后,弥生日本才开始出现社会阶级分化的迹象,这一点
突出地反映在墓地中。在公元前100年之后,墓地的某些区块被单独辟为明显是崛起
的精英阶级的墓穴,其中可见来自中国的奢侈品,如瑰丽的玉器和青铜镜。随着弥
生时代人口爆炸的继续,随着所有适合水稻种植的肥沃湿地和灌溉平原的占用,战
争的考古证据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出现:箭镞的大规模制造,围绕村庄的防御壕沟,
被埋葬的用尖锐抛射物刺穿的骨架。这些弥生时代日本战争的印记证实了中国编年
史中关于日本的最早记述,即倭土和那里上百个政治团体互相争斗的描述。
从公元300年到700年,考古发掘和编年史的模糊记述都让我们隐约窥探到政治一元
化日本的出现。在公元300年之前,精英墓地都规模不大并显示出地区风格的差异。
从公元300年开始,被称作“古坟”的越来越多锁眼形状的巨型土坟堆开始出现在本
州的畿内地区(kinai region),然后蔓延到从九州到北海道的整个前弥生文化地
带。为什么是畿内地区呢?也许是因为这里有着日本最佳的良田,是当今超级昂贵
的和牛饲养的地方,同时也是1868年迁都东京前,日本古都京都的所在地。
古坟长1500英尺,高100英尺,也许是古代世界最大的土坟堆。建造它们所需要耗
费的可观劳力以及遍布全日本的统一样式,暗示了指挥庞大劳动力的强有力统治者
的存在,以及政治统一的进程。那些已经被发掘的古坟包含穷奢极欲的陪葬器物,
但是所有最大陵墓的开掘至今仍是被禁的,因为那里被认为安葬着日本皇室的祖
先。古坟所提供的关于政治集权的显要证据,补足了日本和朝鲜之后的史料中所记
录的关于古坟时代日本帝王的历史。古坟时代朝鲜对于日本的强大影响——不管是
通过朝鲜征服日本(朝鲜方面的观点)或者日本征服朝鲜(日本方面的观点)都直
接导致了佛教、书写、骑术和新型陶器和冶金技术从东亚大陆向日本的传播。
最终,随着日本第一部半神话半真实事件改写的编年史在公元712年完成,日本进入
了历史的光明之中。到了712年,居住在日本的民族终于可以确凿无疑地被证实为日
本人,其语言(称作古日语)也确凿无疑是现代日语的祖先。日本当今的明仁天
皇,乃是当政时成就公元712年首部编年史的天皇之82代直系后裔,并在传统上被认
为是传说中的天照大神的来孙神武的第125代直系传人。
日本文化在弥生时代的700年间所经历的变化远比绳纹时代的10000年间要剧烈得
多。绳纹时代的稳定(或保守)与弥生时代的激进形成的鲜明对比是日本历史上最
令人瞩目的特色。公元前400年显然发生了宏大的事件。那会是什么呢?现代日本人
的祖先到底是绳纹人,还是弥生人,或者两者的融合?日本人口在弥生时代激增了
70倍之多,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变革?针对这三种不同的假说,一场激烈的辩论拉开
了帷幕。
一种理论认为,绳纹时代的涉猎采集者在逐步进化中成为了现代日本人。由于他们
之前已经在村寨里定居了数千年,他们也许已预先适应了农业社会。在弥生时代的
变迁中,绳纹社会也许只是从朝鲜得到了抗寒的稻种和稻米灌溉技术,以提高农业
产量、拉动人口增长,其他的变化乏善可陈。这种理论在某些现代日本人中受到欢
迎,因为它将本就不受欢迎的朝鲜基因对日本基因库的影响说降到了最低,并且将
日本人塑造成为至少有12000年历史的独一无二的民族。
第二种理论在那些偏好第一种理论的日本人中间颇遭冷遇,该理论认为弥生时代的
变迁代表了来自朝鲜的大量移民输入,且这些移民还带来了朝鲜农业技术、文化和
基因。九州对朝鲜农民而言宛若天堂,因其较朝鲜更温暖湿润,更适合稻米种植。
据估计,弥生时代的日本接收了数百万朝鲜移民,完全颠覆了绳纹人(在进入弥生
时代前约为75万人)留下的基因影响力。如果真相确实如此,现代日本人便是朝鲜
移民的后代,在最近的2000年里才衍生出自身的文化。
最后一种理论接收朝鲜移民的证据,但是否认其巨大规模。认为其实是高产的农业
使得为数不多的稻农移民以远超绳纹涉猎采集者的速度进行繁衍,并最终在人口上
反超了他们。例如,假设只有区区5000朝鲜人到了九州,但是稻米技术使得他们能
够以每年1%的增速喂养婴儿、壮大其人口规模。这种速率相对我们观察到的涉猎采
集人群而言要快得多,但在农民人群中则很容易取得:肯尼亚目前的人口增速是每
年4.5%。700年之后,这些5000名移民有了5000000名后代,并挤垮了绳纹人。正
如第二种理论,这一理论也认为现代日本人是经过些微修正的朝鲜人,但摒弃了大
规模移民的观点。
通过比较世界其他地方的类似变迁,第二种和第三种理论在我看来较第一种更具可
信度。在过去的12000年里,地球上出现农业崛起的地方不超过9个:中国、新月沃
土和其他几个地方。12000年前,地球上人人都是涉猎采集者,现在几乎所有人都或
是农民,或被农民喂养。农业从这为数不多的几个起源地传播开来,通常并非是别
处的涉猎采集者转向农业的结果,因为涉猎采集者倾向于保守,诚如绳纹人从公元
前10700年到公元前400年表现的那样。农业的传播主要得益于农民生育的速度高于
猎人,且发展出了更具潜力的科技,然后杀死猎人或者将其赶出适合农业的土地。
在现代社会,欧洲农民正是如此取代了西部的北美印第安猎人、澳洲土著和南非桑
人。在史前的欧洲、东南亚和印度尼西亚,使用石器的农民也是以同样的方式取代
了那里的猎人。相比在这些史前扩张中,农民胜出猎人的优势之微弱,公元前400年
的朝鲜农民胜出绳纹猎人的优势可谓巨大,因为当时的朝鲜人已经拥有了铁器以及
高度发达的集约型农业。
这三种关于日本民族的理论到底哪种才是正解?回答这个问题的唯一直接方式是将
绳纹人和弥生人的残骸和基因与现代日本人和阿伊努人进行比较。此外,近年来分
子基因学家开始在古人类的残骸中提取DNA,并将古代日本人和现代日本人的做基因
比较。研究发现,绳纹人和弥生人的遗骸总的来说容易辨别。绳纹人的体型更为矮
小,前肢较长,双腿较短,两眼较为分开,脸型较短和宽,面部的轮廓则更为鲜
明:眉脊、鼻子和鼻梁高高隆起。弥生人平均要高出一两英寸,两眼较为贴近,脸
型长而窄,眉脊和鼻子扁平。弥生时代的某些残骸仍然带有绳纹人的样貌特征,这
种情况在几乎所有关于绳纹/弥生变迁的理论中都有可能出现。到了古坟时代,除了
阿伊努人之外,所有在日本出土的遗骨都呈现出均一化,样貌就像现代日本人和朝
鲜人。
综上所述,绳纹人的头骨异于现代日本人,与现代阿伊努人最为接近,而弥生人的
头骨则与现代日本人最为相似。基因学家假设现代日本人是类似朝鲜人的弥生人与
类似阿伊努人的绳纹人融合的结晶,尝试着去测算了这两种基因库的各自影响。结
果表明,朝鲜/弥生基因总体占主导地位。阿伊努/绳纹基因在日本西南部的影响最
为微弱,因为多数朝鲜移民在之前已经抵达当地,且绳纹人口本就稀少;而在日本
北部,其影响则较为明显,那里的森林富产坚果,绳纹人口密度最高,弥生稻米农
业发展得最不成功。
因此,来自朝鲜的移民确实对现代日本民族作出了巨大贡献,虽然我们尚不能确信
起因是因为移民本就人数众多,还是因为数量不多的移民凭借高速人口增长而扩张
的结果。阿伊努人的基因更接近日本古代绳纹居民,又掺杂了弥生殖民者和现代日
本人的朝鲜基因。
鉴于给了朝鲜农民以压倒性优势胜出绳纹猎人的稻米农业,人们不禁要问,在农业
抵达朝鲜之后的几千年里,为什么在日本的进展如此举步维艰,而最后的胜利又是
这般突如其来?之前我曾讲过,朝鲜农业的生产力相对较弱,导致的结果是贫穷农
民地位不如富有猎人。而最终打破平衡,将天平倾向农民并带来弥生变迁的,也许
是四种因素合力的结果:灌溉稻田的发展取代了低产的旱地种植;耐寒稻种的持续
改良;朝鲜农民人口的增长致使朝鲜人在压力下移民;铁器的发展使得高效生产大
量木制铲子、锄头和其他用于稻米种植的农具成为可能。铁器和集约型农业同时抵
达日本的事实不太可能纯属巧合。
————
在本章开篇时,我曾经提到过关于相貌独特的阿伊努人和相貌平庸的日本人如何分
享日本的直白阐述。从表面上看,这些事实似乎是想要告诉大家,阿伊努人是日本
原住民的后裔,而日本民族则是更为晚近的移民后代。现在我们可以看到,考古
学、人类体格学和遗传学都支持这种观点。
但我在开篇还提到过一项强有力的反对意见,从而引发多数人(特别是日本人自
己)去寻求其他解释。倘若日本人确为新近从朝鲜迁移过来的,你可能会理所当然
地认为日语和朝鲜语彼此非常接近。更宽泛地说,如果日本人是在九州岛上类似阿
伊努人的绳纹原住民与来自朝鲜的弥生入侵者相融合的民族,那么日语就该同时表
现出与朝鲜语以及阿伊努语的亲缘关系。但是日语和阿伊努语还未发现有关联,而
日语和朝鲜语之间的关系也较为疏远。如果融合仅仅发生在2400年前,这种情形怎
么可能发生呢?对于这个悖论,我的解释如下:九州的绳纹居民和弥生入侵者的语
言,实际上与当今的阿伊努语和朝鲜语存在巨大差别。
首先来看阿伊努语,据我们所知,这种语言是日本北部的北海道阿伊努人晚近使用
的语言,因此,北海道的绳纹居民也许也曾使用过类似阿伊努语的语言,但九州的
绳纹居民则显然不是如此。从九州的南端到北海道的北端,日本列岛绵延1500英
里,在绳纹时代曾经出现过从陶器样式到谋生技能的巨大地区间差异,并且从未通
过政治手段被调和。在绳纹占据的10000年间,绳纹人也发展出了巨大的语言学多样
性。甚至这种多样性有可能在12000年之前就业已存在,如果绳纹人确如考古证据所
表明的那样,通过陆桥分别从俄罗斯和朝鲜到达日本。
实际上,北海道和本州北部的多处地名都包含阿伊努语里对应于“河流”(nai或
betsu)的词,但是这种阿伊努式的词语在日本的更南部地区就不存在。这表明弥生
人和日本先人采用了许多绳纹地方上的地名,正如美洲白人从美洲印第安人那里获
取地名一样(试想马萨诸塞、密西西比等地名),只不过阿伊努语仅为日本最北部
的绳纹语罢了。九州的绳纹语有可能与南岛语族共享同一个祖先,后者包括波利尼
西亚语、印度尼西亚语和台湾原住民语言。正如众多语言学家所指出的,日语在所
谓的开音节(一个辅音后接一个元音,如Hi-ro-hi-to)偏好上显示出来自南岛语
族的某些影响。古早的台湾人作为伟大的航海家,其后代也传播到了遥远的南部、
东部和西部,其中一些或许也北上到了九州。
那就是说,北海道的现代阿伊努语并非古代九州绳纹语的模板。同理,现代朝鲜语
也不能如实地再现公元前400年的朝鲜移民所使用的古代弥生语言。在公元676年朝
鲜实现政治统一之前的几个世纪里,存在着三个王国。现代朝鲜语源自成功统一朝
鲜半岛的新罗王国(The Kingdom of Silla)语言。但是新罗并非在之前几个世
纪里与日本有着密切交往的王国。早期的朝鲜编年史告诉我们,不同的王国拥有不
同的语言。虽然被新罗打败的两个王国的语言已鲜为人知,但作为战败国之一的高
句丽(Koguryo),其留存下的少数几个词汇与古日语词汇的近似程度远胜于现代
朝鲜语词汇。在政治统一进程到达三足鼎立的阶段之前,公元前400年的朝鲜语,也
许多样性更甚。我怀疑公元前400年传入日本并发展成为现代日语的朝鲜语,与发展
成为现代朝鲜语的新罗语大不相同。因此,现代日本人和朝鲜人之间的外形和基因
的相似性远超两种语言的近似性,我们对此不应该感到奇怪。
考虑到日本民族和朝鲜民族目前的相互仇视,这个结论很可能在日本和朝鲜都同样
不受欢迎。历史给了他们对彼此产生厌恶的充分原因,而其中又尤以朝鲜人对日本
人的厌恶为甚。正如阿拉伯人和犹太人,朝鲜人和日本人是血脉相连的民族,但又
深陷积怨的迷障。而积怨具有双向的毁灭性,这一点在东亚和中东都是如此。即便
日本人和朝鲜人都不愿意承认,事实上,他们就像一对共享了成长岁月的孪生兄
弟。在很大程度上,东亚的政治前景取决于他们是否能够成功地重新找回联系彼此
的古老纽带。
附录 2003后记:《枪炮、病菌与钢铁》
今日谈
《枪炮、病菌与钢铁》(Guns,Germs,and Steel,英文书名缩写GGS)讲述的是
在过去13000年,为何在不同的大陆,复杂的人类社会以不同的方式崛起。该书于
1996年脱稿,1997年付梓。此后,我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其他项目中,特别是我的下
一本关于社会崩溃的书。这样算来,7年的光阴间隔和焦点偏离使得我与GGS的写作
拉开了距离。回过头来审视,这本书怎么样?自出版后,又有什么新动向改变或延
展了书中的结论?以我显然带有偏见的眼光来看,这本书的中心思想仍然站得住
脚,而出版后最有趣味的发展涉及该故事向现代世界和近代历史的四段延伸。
我的主要结论是,不同社会之所以在不同大陆得到不同发展,原因在于大陆环境的
差异,而非人类的生物差异。只有在能够积累粮食盈余的稠密定居人群中,也就是
依赖公元前8500年左右出现的农业崛起作为粮食来源的人群中,才有可能诞生先进
技术、中央集权的政治组织和其他复杂社会特征。然而,对于农业崛起至关重要的
可驯化野生动植物物种在各个大陆的分布却极为不均。最有价值的可驯化野生物种
只集中在全球9个狭窄的区域,这些地区也因而成为最早的农业故乡。这些地方的原
住民由此获得了发展枪炮、病菌与钢铁的先机。这些原住民的语言和基因,随同他
们的牲口作物技术和书写体系,成了古代和现代世界的主宰。
考古学家、基因学家、语言学家和其他专家在过去六七年间的发现,丰富了我们对
于这个故事的理解,但没有改变其主线。我在这里举三个例子。GGS最大的地域空白
是日本,概因1996年成书时,我对于其史前史无甚可言。而近来的基因证据表明,
现代日本人的出现是农业扩张带来的成果,和GGS书中讨论的其他民族无甚分别:公
元前400年左右,朝鲜农民扩张到了日本西南,继而朝着日本列岛的东北挺进。迁移
的农民带来了精细的水稻农业和铁制工具,并与日本原住民(现代阿伊努人的祖
先)融合产生了现代日本人,就像扩张的新月沃地农民与欧洲的土著狩猎采集人群
融合产生了现代欧洲人。
另一个例子是,考古学家以前认为,墨西哥玉米、豆子和南瓜是穿越墨西哥东北部
和得克萨斯东部,沿着最直接的路径到达美国西南部。但现在清楚了,这条路线对
于农业太过干旱,因此这些作物采用了更迂回的路线,从墨西哥朝着美国西南方向
出发,先是带来阿那萨奇社会的崛起,然后从新墨西哥和科罗拉多,沿着大平原河
谷向东传播,到达美国西南部。
最后一个例子是,在第十章中我对比了独立驯化的重复频率,以及同样或相关的单
一驯化植物沿着美洲南北轴线的缓慢传播与欧亚作物的东西向快速传播。关于这两
种对比模式的更多例证现在不断涌现,但目前看来,欧亚的五大驯化哺乳动物中的
多数或者全部在欧亚的不同地区也历经了重复的独立驯化,这点和欧亚的植物不
同,却和美洲的植物相同。
这些林林总总的发现,不断地添加着让我着迷的细节,丰富着我们对于农业崛起如
何引发古代世界里以农业为基础的复杂社会崛起的理解。然而,建立在GGS一书基础
上的最大进步,是其向原书中非主要焦点领域的延伸。自书籍问世,数千名读者通
过写信、电话、电邮或略带强迫的方式告诉我,他们注意到,在GGS所揭示的古代大
陆发展历程,和他们所研究的现代或近期发展历程之间存在相似处或对立处。我在
这里和大家讲四点:新西兰火枪战争的启示;“为什么是欧洲而非中国?”这个永
恒的疑问;古代世界和现代商业世界之间的相似点;GGS对于为何当今某些社会较其
他社会富裕的原因揭示。前两点讲得简要些,后两点讲得具体些。
1996年成书时,我在第十三章中花了一小段篇幅讲述19世纪新西兰历史上的一个事
件——史称火枪战争,以说明强大的新技术如何传播。火枪战争发生在1818年到19
世纪30年代,是在新西兰土著毛利人之间爆发的一系列复杂且情况不明的部落战
争。在这些战争中,欧洲的枪炮在部落中传播,取代了之前使用的石头和木制武
器。此后出版的两本书增加了我们对于新西兰历史中那段混乱时期的了解,把它放
在更广阔的历史背景中,使得它对GGS的揭示更为清晰。
在19世纪早期,欧洲的商人、传教士和捕鲸人开往新西兰——这片由称为毛利人的
波利尼西亚农民和渔民占据了600年的土地。第一批欧洲来客都聚集在新西兰的北
端。因此居住在那里的北方毛利部落就成了最早接触欧洲人并获得火枪的部落,这
给了他们对抗尚未获得火枪的其他部落的军事优势。他们利用这种优势来与周边的
宿敌部落结清恩怨。但是他们还把火枪用于一种新型战事:长距离袭击几百英里以
外的毛利人,以消灭竞争对手,获取奴隶和地位。
在发动长距离袭击时,与欧洲火枪享有至少同等重要地位的,是欧洲人带来的土豆
(最早源自南美洲),相比传统的以番薯为主的毛利农业,土豆的每英亩或人均产
量,较番薯要高出许多。之前限制毛利人发动长距离袭击的主要原因,就是在给养
长期离家的战士和喂养留守家园的妇孺之间的矛盾,后者可是指望着壮劳力留下来
种植番薯。土豆的出现解决了这个瓶颈。因此,火枪战争的另一个较为平实的名字
应该是土豆战争。
不管是叫火枪战争还是土豆战争,其破坏性都是惊人的,大约有1/4土著毛利人在战
争中丧命。当拥有众多火枪和土豆的部落攻打稀缺或没有这两样东西的部落时,死
伤最为惨烈。在那些不是第一批获得火枪和土豆的部落中,有些在得到这些东西前
就已几乎被歼灭,而另一些则下定决心要得到它们,并因此修复了之前的军事平
衡。这些战争中还有个小插曲,就是在第二章中所描述的毛利人对莫里奥里人的征
服和屠杀。
火枪/土豆战争说明了过去10000年间的主要历史进程:拥有枪炮、病菌和钢铁,或
是拥有较早的技术和军事优势的人类群体,以牺牲其他群体为代价进行扩张,直到
后者被取代或者大家都开始分享这些新优势。近代历史提供了无数关于欧洲人扩张
到其他大陆的例子。在很多地区,当地人因为没有机会去获得枪炮,而在欧洲人面
前失去了生命或自由。不过,日本成功地获得了枪炮(确切地说是再次获得),保
卫了国家独立,并在之后不到50年的时间里使用其新枪炮打败了欧洲强国,即1904
—1905年日俄战争。北美的平原印第安人,南美的阿劳干印第安人,新西兰的毛利
人和埃塞俄比亚人获得了枪炮,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用它们来阻挡欧洲人的侵略,
虽然最终未能逃脱战败的命运。今天,第三世界国家正在通过掌握发达国家的技术
和农业优势,竭尽所能地追赶第一世界。这种技术和农业的传播,归根结底来自人
类群体之间的竞争,势必在过去10000年间,在无数年代和无数地方发生过。
从这个角度而言,新西兰的火枪/土豆战争毫无非比寻常之处。虽说这些战争纯属发
生在新西兰的地区事件,其意义却是国际化的,因为它们提供了一个发生在特定时
空内的清晰案例,是众多类似的地区事件的缩影。在火枪和土豆被引进新西兰北部
后的20年里,它们被传播到了900英里之遥的新西兰南部。在过去,农业、书写和改
进的前枪炮时代的武器要花多得多的时间才能传播到那么远,但是背后的有关人口
更替和竞争的社会进程却基本相同。如今我们担心,核武器会不会从目前拥有它们
的8个国家,遵循同样暴力色彩的进程在全世界扩散。
1997年之后,引起热烈讨论的第二个领域,可以归纳为一个标题:“为什么是欧洲,而非中国?”GGS的很大篇幅都在讨论大陆之间的差异,如:为什么在过去的千年里,扩张到全世界的是某些欧陆人,而不是澳大利亚原住民、撒哈拉以南非洲
人,或土著美洲人。然而,我意识到很多读者同时在想:为什么在欧陆人中,是欧
洲人而不是中国人或其他人群完成了扩张?我知道,要是对这个明显的问题避而不
谈就为GGS盖棺定论,我的读者可不会放过我。
因此,我在本书的尾声部分简要谈到了这个问题。我认为欧洲超越中国的背后原
因,比多数历史学家所提出的直接因素要来得深远(例如中国的儒家理论vs.欧洲的
犹太基督教传统,西方科学的崛起,欧洲重商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崛起,英国的毁林
兴矿等等)。在上述以及其他直接因素背后,我看到了一个“最优分裂原则”:伴
随着欧洲始终的分裂,导致中国较早统一并保持相对统一的终极地理因素。促成技
术、科学的进步,带来推动各国竞争,以可替代的资源支持并提供给发明者,并为
他们提供可躲避迫害的庇护所,并由此孕育资本主义的,不是中国的统一,而是欧
洲的分裂。
历史学家们后来也向我指出,欧洲的分裂,中国的统一,还有欧洲和中国的相对优
势之复杂程度,都超出我书中的讲述。可以被分成“欧洲”和“中国”的政治/社会
半径的地理边界在过去几个世纪内一直处于变动之中。直到至少15世纪以前,中国
在技术上一直走在欧洲前面,在未来也有可能重续辉煌,那样的话,“为什么是欧
洲,而非中国?”的问题可能就只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象,没有深层原因可挖。政
治分裂的复杂影响远不止提供一个用于竞争的建设性平台,例如,竞争有可能是建
设性的,也有可能是破坏性的(想想一战和二战)。分裂本身是个多层面而非单一
的概念,其对于创新的影响力依赖于自由等要素,如此,创意和人员才能在各个碎
片之间跨界流动,不管这些碎片是独一无二的,还是彼此的克隆。至于分裂是否最
优也随使用的最优衡量尺度而异,对于技术创新最优的政治分裂程度,也许就经济
生产力、政治稳定或人类福祉而言并非最优。
我感觉大部分的社会科学家仍然喜欢用直接原因来解释欧洲历史和中国历史的不同
道路。例如,杰克·戈德斯通在最近一篇深思熟虑的文章中强调了欧洲(尤其英
国)“引擎科学”的重要性,即将科学应用于发展机器和引擎。戈德斯通写
到:“所有的前工业化经济体都曾在能源问题上面临过两大障碍。对于任何前工业
化经济体而言,机械能源的总量局限于水流、能够喂养的动物或人口,还有能捕捉
到的风力。在任何固定地区,这个量都是严格受限的。……第一个从化石燃料的能源
中提取有用功的经济体或军事/政治体,其所获得的优势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是]蒸汽在纺织、水路陆路交通、制砖、脱粒、炼钢、铲地、建筑和所有制造业
中的应用让英国经济脱胎换骨。……因此也许可以这样认为,引擎科学的长足发展,
并非欧洲文明的必然发展,而是在17—18世纪的英国碰巧出现的特定而偶然的际遇
所带来的幸运结果。”如果此番推理正确的话,那么对深层地理或经济原因的探究
就没有必要了。
持反对意见的少数派,其观点类似我在GGS一书的尾声部分所表达的那样,对此梁景
文(Graeme Lang)做过具体的论述:“欧洲和中国在生态和地理上的差异帮助解
释了科学在这两地截然不同的命运。首先,欧洲的[降雨]农业不需要国家的存
在,而国家在大部分时间也远离地方团体。当欧洲的农业革命带来持续的农产品富
余时,相对自治的乡镇伴随着大学等城市机构应运而生,比中世纪晚期出现的中央
集权国家更早诞生。中国的[灌溉和治水农业]恰恰相反,它从一开始就助推了那
些位于主要河谷地带国家的扩张野心,而乡镇及其机构则从未达到欧洲那种地方自
治的程度。其次,中国的地理情况和欧洲不同,不适合独立国家的长期存在。因
此,中国地理造就了广袤地域内最终的征服和统一,并能在帝王统治下维持长期的
相对稳定。由此带来的国家体制压制了现代科学出现所必须的多数条件。上述解释
当然是过分简化了的。不过,这种讲述有一个好处,就是它避免了在解释原因时常
常出现的绕圈子,往往圈子在欧洲和中国之间的社会或文化差异层面停滞不前,绕
来绕去。这样的解释也往往会面临一个深入的问题:为什么欧洲和中国在社会或文
化要素方面如此不同?这个答案归根结底是在地理和生态方面,不过说到这里也就
触底了。”
要回答“为什么是欧洲,而非中国?”这个问题,历史学家们还面临着调和这些不
同思路的挑战。答案也许对如何最好地治理当今中国和欧洲有着重要的影响。例
如,从梁和我的角度来看,中国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文革”,导致全世界最大
国家的教学体系在少数领导人的错误指令下被关闭5年之久,如果中国不在其政治体
制中引入更多的权力下放,这也许并非一次性的越轨事件,而有可能在未来再度重
演。反过来说,向政治和经济一体化冲刺的今日欧洲,必须审慎考虑如何避免瓦解
其延续5个世纪的辉煌背后的基本成因。
GGS一书的思想向现代世界的第三点延伸是最出乎我本人意料的一点。书籍问世后不
久,比尔·盖茨对此书作出了积极评价,接着我就开始收到其他商人和经济学家的来
信,向我指出GGS书中探讨的全体人类社会历史与商业世界中各个团体的历史之间的
相似点。这种响应关系到以下更广泛的问题:如何以最佳方式组织人类团体、社会
团体和商业团体,使得生产力、创造力、创新力和财富达到最大化?你的团体应该
拥有集中的方向(在极端的情形下,以独裁者形式出现),还是应该让分权领导甚
至无政府主义当道?你的团体应该将人员组织成一个群体,还是分散成若干个或大
或小的群体?你应该在群体间维持开放沟通,还是设置屏障隔离彼此?你应该对外
建立保护性关税,还是让生意沐浴自由竞争的洗礼?
这些问题,在多种类型的团体的不同层面出现。它们也适用于整个国家的组织:还
记得关于政府的最佳形式到底应该是仁慈独裁者、联邦制还是无政府自由状态的永
恒争论吗?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同一行业内不同公司的组织上。我们如何解释微软
近来的巨大成功,而曾经成功的IBM在面临落后时,大刀阔斧地改变组织形式从而改
善了局面?我们如何解释不同工业带来的不同成功?我在波士顿的孩提时代,128号
公路是波士顿周围的工业带,也是领导世界科学创造与想象的地带。但是128号公路
后来没落了,硅谷成了当今的创新中心。硅谷的商业关系和128号公路那套完全不
同,也许就是这些不同导致了结果的差异。
当然,在以整个国家为单位的经济体之间,也存在着众所周知的差异,如日本、美
国、法国和德国。实际上,在同一国家内部,不同行业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生产力
和财富差异。例如,韩国的钢铁产业效率与我国相当,但是韩国其他的产业就落后
于美国同行。对于韩国来说,在同一国家内的这些不同产业,是否因为其不同的产
业组织而导致了不同的生产力?
当然,组织性成功的各不相同,部分原因在于领导的个人品质。例如,微软的成功
显然与比尔·盖茨的个人才华分不开。就算像微软这样一个超级公司,如果领导无
用,成功也难以为继。不过,有人还是会问,如果所有条件都相同,或是放在时间
的长河里,或是从平均来看,哪种形式的人类团体组织是最好的?
在GGS的尾声部分,我对于中国,印度次大陆和欧洲的历史进行了对比,暗示这个问
题的答案在于所有国家对技术创新的应用。如同在上文所述,我推断出不同政治实
体间的竞争引发了创新在分裂的欧洲大陆的诞生,而此种竞争的缺乏阻滞了创新在
统一的中国的诞生。这是否意味着较欧洲更严重的政治分裂将会带来更好的创新?
答案可能并非如此:印度在地理上较欧洲更为分裂,但是其技术创新却不及欧洲。
这让我想到了“最优分裂原则”:创新在带有最优中间程度分裂的社会里发展得最
快:太过统一的社会处于劣势,太过分裂的社会也不占优。
这个推断引起了麦肯锡全球学院的比尔·路易斯和其他高层的注意。这所总部位于华
盛顿特区的领先咨询公司从事着全球各国各行业的经济比较研究。这些高层在他们
的商业经验和我的历史推断之间找到了令其触动的类似点,随即给公司的几百名合
伙人每人送去了一本GGS,并向我提供了他们关于美国、法国、德国、韩国、日本、
巴西和其他国家的经济报告。他们也在引起创新的原因中,发现了竞争和团体规模
的重要角色。以下是我从与麦肯锡高层的对话中,以及他们的报告中收集的结论:
我们美国人经常幻想德国和日本工业享有超高效率,远远超过美国工业的生产力。
而现实是,这并非实情。就各行业平均而言,美国工业生产力高出日本和德国。但
这些平均数掩盖了各个国家的行业中有关组织差异的巨大差别,而这些差别非常富
有启发性。在这里我和大家分享麦肯锡针对德国啤酒业和日本食品加工业进行的两
项案例研究。
德国人酿的啤酒世界一流。每次我和夫人去德国访问,我们都会携带一个空旅行
箱,好装满德国啤酒带回美国家里享用整年。但是,德国啤酒业的生产力只有美国
啤酒业的43%。同时,德国的金属加工和钢铁产业的生产力也只和美国齐平。既然德
国人被公认为是工业组织方面的行家,为什么他们的啤酒生产力上不去呢?
原来,根源在于德国啤酒业的小规模生产。德国有1000个微型啤酒厂家,它们受到
彼此的竞争保护,因为几乎每个德国酿造厂都在当地享有垄断,并且它们还受到针
对进口啤酒的竞争保护。美国有67家大型啤酒酿造厂,每年生产230亿升啤酒。而德
国这1000家酿造厂加起来的产量不过半数。因此,中等的美国酿造厂的啤酒产量高
出中等的德国酿造厂31倍。
这种现实是地方口味与德国政府政策的产物。德国的啤酒饮者对于其地方品牌近乎
疯狂地忠诚,因此没有类似美国的百威、米勒或康胜这样的全国品牌。大多数德国
啤酒都是在酿造厂方圆30英里内被消费。因此,德国啤酒无法从规模经济中获益。
啤酒行业和其他行业一样,生产成本随着规模增加而递减。酿酒厂的冷却车间越
大,灌装啤酒的流水线越长,制造成本就越低。那些微型的德国啤酒厂相对而言效
率不高。那里不存在竞争,只有上千家地方垄断。
而德国饮酒者个人对于本地啤酒的效忠也得到了德国法律的呼应:外国啤酒很难在
德国市场上竞争。德国政府制定了所谓的啤酒纯度法,规定了啤酒内可出现的物
质。毋庸置疑,这些政府的纯度规定是基于德国酿酒厂在啤酒中添加的物质,而不
是美国、法国和瑞典酿酒厂喜欢在啤酒中添加的物质。由于这些法律,没有几家外
国啤酒得以出口到德国,而由于生产效率不高,加上价格昂贵,出口到国外的美妙
德国啤酒也比你想象的要少得多(你要是提出反对意见,举例说德国卢温堡啤酒在
美国随处可见,请在饮用下一瓶卢温堡时读一下标签,它的产地并非德国而是北
美,出自有许可证和高生产力,以及规模经济效应的北美大工厂)。
德国的肥皂业和消费品电子业也同样效率不高;这些公司处于彼此无竞争状态,且
不参与国外竞争,因此没有获得国际产业的最佳实践做法。(你上次购买德国制造
的进口电视是什么时候?)但在德国金属和钢铁行业,这种劣势就不存在。在这两
个行业,德国公司必须彼此竞争且参与国际竞争,因此被迫采用国际最佳实践做
法。
在麦肯锡报告中,我最喜欢的另一个例子是日本的食品加工业。我们美国人总是近
乎偏执地崇拜日本效率,确实,在某些行业其效率堪称惊人,但食品加工业另当别
论。日本食品加工业的效率只有美国的32%这么可怜。日本有67000家食品加工企
业,而美国只有21000家。美国的人口却是日本的两倍。这意味着中等规模的美国食
品加工企业较中等规模的日本食品加工企业大6倍。为什么日本的食品加工业和德国
啤酒业一样,尽是地方垄断的小公司呢?答案基本还是那两点:本地口味和政府政
策。
日本人对于食品的新鲜度近乎膜拜。美国超市里的牛奶包装盒上只有一个日期,即
过期日。一次,我和太太跟着她的某个日本表亲去逛东京一家超市,我们吃惊地发
现,日本的牛奶包装盒上印着三个日期:生产日,上架日,过期日。日本的牛奶生
产总是在午夜过后1分钟开始,这样次日进入超市的牛奶就可以标以当天的日期。如
果牛奶是午夜11点59分生产,那么包装盒上的日期就得标明昨天生产,日本人也不
会购买了。
结果就是,日本的食品加工企业获得了地方垄断。日本北方的牛奶厂家不能指望在
日本南方打开市场,因为路上运输就得花一到两天,这在消费者看来是致命的缺
点。这些地方垄断也得到了政府的撑腰,国外加工食品要进入日本,必须经过为期
10天的检疫,这条和其他限制措施为国外食品进口设置了关卡。(想想看,连一天
前生产的食品都要嫌弃的日本消费者,对十天前生产的食品是什么态度?)因此,
日本的食品加工企业既不面临国内竞争,也不面临国外竞争,也不学习国际食品生
产的最佳方法。结果之一就是,日本的食品价格高昂,最好的牛肉卖200美元一磅,
鸡卖25美元一磅。
而日本有些产业的组织方式却和食品加工业完全不同。例如,日本的钢铁、金属、
汽车、汽车零部件、照相机和电子消费品企业竞争激烈,生产力也高于美国同行。
但日本的肥皂、啤酒和计算机行业,就类似食品加工业,不处于竞争状态,也不采
用最佳实践,因而生产力较美国的对应产业来得低。(如果你在家里环顾一周,你
可能会发现电视机和照相机是日本货,汽车可能也是,但是电脑和肥皂却不是。)
最后,让我们用这些经验教训来比较美国国内的不同工业带或商业圈。自从GGS问世
后,我花了相当多的时间和来自硅谷以及128号公路的人交谈,他们告诉我,这两个
工业带的公司在精气神方面大为不同。硅谷有很多彼此激烈竞争的公司,不过它们
之间也存在广泛的协作,想法、人员和信息在公司间自由流动。而128号公路的商业
圈则恰恰相反,那里的公司更加隐晦和孤立,和日本的牛奶企业差不多。
那微软和IBM之间又如何呢?自从GGS出版后,我交到了微软的朋友,也了解了一些
该公司在组织形态上的独特之处。微软有众多业务单元,每个单元大约有5到10人,
各单元之间沟通自由,而这些单元的管理并非微观管理——每个单元都有追寻各自
想法的充分自由。这种不同寻常的组织形态,实际上是把组织分解为众多互相竞争
的半独立单元,和IBM的组织形态截然相反。后者直到几年前还维持着更为孤立的内
部结构,结果丧失了竞争力。之后IBM启用了新的首席执行官,雷厉风行地进行变
革,现在IBM的组织形态甚至比微软还微软,据说创新能力也因此得到了提升。
所有这些表明,我们或许可以提炼出关于团体组织的通用原则。如果你的目标是创
新和竞争力,那么你并不需要过度的统一或过度的分裂。你会希望国家、产业、工
业带和公司分解成彼此竞争的团体,同时维持较为自由的沟通,就像包含了50个互
相竞争的州的美国联邦政府体制。
GGS剩余的延伸涉及世界经济的一个中心问题:为什么有些国家富裕(如美国和瑞
士),而有些国家贫穷(如巴拉圭和马里)?世界最富裕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是最贫穷国家的100倍。这不仅是个让经济学教授有事可做的理论挑战,且有重要的
政策意义。如果我们能找到答案,那么穷国就可以集中精力找到致贫的根源,采用
使他国致富的办法。
显然,一部分答案在于人类体制的差异。这种观点最清晰的证据来自那些分享相同
环境,却拥有迥异体制的国家。对比可见,不同的体制带来了不同的人均国民生产
总值。昭然若揭的四个例子是韩国和朝鲜,西德和东德,多米尼克共和国和海地,
以色列以及阿拉伯邻国。细数这几对国家中前者的致富原因,人们往往想到“好体
制”中的高效法制、契约精神、私人财产权的保护、廉洁、低暗杀率、贸易和资本
流动的开放、投资激励等等。
毋庸置疑,良好的体制确实是国家间富裕程度不同的部分原因。很多(也许大多
数)经济学家进行了深入研究,相信好的体制绝对是最重要的原因。很多政府、机
构和基金会根据这个原因设计政策、国外援助和贷款,把为穷国建立良好体制作为
他们的首要任务。
但是,越来越多的观察发现,良好体制的观点并不完善——并非错误,只是不够完
善——如果穷国要致富,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这种观察也有其政策意义。我们不
能简单地把良好体制引进到巴拉圭和马里这样的穷国,然后坐等其采用良好体制,
并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上升到美国和瑞士这样的水平。对于良好体制观点的批评主
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强调良好体制之外的其他直接变量的重要性,如公共卫
生、土地和气候对农业生产带来的天然局限,以及环境的脆弱性。另一种类型则关
心良好体制的起源。
根据后一种批评,对于起源缺乏深层实用价值的良好体制,将其认定为直接影响因
素是不够的。良好体制不是一个可以在地球各处遍地开花的随机变量,在丹麦和索
马里享有同等的发生概率。与之相反,在我看来,过往出现的良好体制,往往是因
为其背后有一根长长的历史链条,从扎根于地理的终极原因一直连到体制的直接因
变量。现在,如果我们想在缺乏良好体制的国家快速将其建立,就必须了解这根链
条。
我写作GGS的时候,曾经评价道:“[今天]一跃成为新兴力量的那些国家,仍然是
数千年前被归入几个统治中心,依靠粮食生产或吸纳来自那几个中心的移民的国
家。……左右公元前8000年的历史道路的手,至今还在深深地左右着我们。”经济
学家(奥尔森和希布斯,波克史泰特,钱丹,普特曼)发表的两篇新论文,对这只
假定的历史之手进行了详细的测试。结果,处于拥有悠久国家社会或农业历史地区
的国家,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较历史短的那些国家来得高,就算其他变量被控制后
也是如此。这种影响解释了国民生产总值里的大部分变量。即便是在国民生产总值
仍低下或近期低下的国家里,那些位于拥有悠久国家社会或农业历史地区的国家,
如韩国、日本、中国,其增长率也高过历史较短的国家,如新几内亚、菲律宾,尽
管有些历史较短的国家自然资源丰沛得多。
对于这些历史的影响,有很多明显的原因,如长久的国家社会和农业经验意味着管
理者经验丰富、熟悉市场经济,等等。统计证明,这种历史的终极影响部分地被良
好体制这个为人熟知的直接原因调和了。但是在控制好了良好体制的通常措施之
后,历史的影响仍然大范围地存在。因此,势必还存在其他起调和作用的直接机
制。因此,问题的关键,乃是了解从悠久的国家社会和农业历史到现代经济发展这
根详细的因果链条,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更快地沿着这根链条前进。
简而言之,在我看来,GGS的主题不仅是古老世界的驱动力,且是现代世界可供研究
的成熟领域。
史蒂芬·霍金《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
第一章 我们的宇宙图像
大部分人会觉得,把我们的宇宙喻为一个无限的乌龟塔相当荒谬,可是为什么我们自以为知道得更多一些呢?我们对宇宙了解了多少?而我们又是怎样才知道的呢?……
第二章 时间和空间
在以后的几十年中,对空间和时间的新的理解是对我们的宇宙观的变革。古老的关于基本上不变的、已经存在并将继续存在无限久的宇宙的观念,已为运动的、膨胀的并且看来是从一个有限的过去开始并将在有限的将来终结的宇宙的观念所取代。……
第三章 膨胀的宇宙
宇宙不可能像原先人们所想像的那样处于静态,而实际上是在膨胀;不同星系之间的距离一直在增加着。宇宙膨胀的发现是20世纪最伟大的智慧革命之一。事后想起来,何以过去从来没有人想到这一点?!……
第四章 不确定性原理
人们会以为,每个电子只穿过其中的一条缝,这样它的行为正如同另一个狭缝不存在时一样——屏幕会给出一个均匀的分布。然而,实际上即使电子是一个一个地发出,条纹仍然出现,所以每个电子必须在同一时刻通过两个小缝! ……
第五章 基本粒子和自然的力
携带力的粒子按照其携带力的强度以及与其相互作用的粒子可以分成四种。必须强调指出,将力划分成四种是种人为的方法;它仅仅是为了便于建立部分理论,而并不别具深意。大部分物理学家希望最终找到一个统一理论,该理论将四种力解释为一个单独的力的不同方面。……
第六章 黑洞
事件视界,也就是空间——时间中不可逃逸区域的边界,正如同围绕着黑洞的单向膜:物体,譬如不谨慎的航天员,能通过事件视界落到黑洞里去,但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通过事件视界而逃离黑洞。……
第七章 黑洞不是这么黑的
我们知道,任何东西都不能从黑洞的事件视界之内逃逸出来,何以黑洞会发射粒子呢?量子理论给我们的回答是,粒子不是从黑洞里面出来的,而是从紧靠黑洞的事件视界的外面的“空”的空间来的!……
第八章 宇宙的起源和命运
为了解释我和其他人关于量子力学如何影响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的思想,必须首先按照“热大爆炸模型”来理解为大家所接受的宇宙历史。……
第九章 时间箭头
所以,我们对时间方向的主观感觉或心理学时间箭头,是在我们头脑中由热力学时间箭头所决定的。正像一个计算机,我们必须在熵增加的顺序上将事物记住。这几乎使热力学定律变成为无聊的东西。……
第十章 虫洞和时间旅行
这样看来,快速空间旅行和往时间过去旅行似乎都不可行了。然而,还可能有办法。人们也许可以把时空卷曲起来,使得A和B之间有一近路。在A和B之间创造一个虫洞就是一个法子。……
第十一章 物理学的统一
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宇宙的终极理论,这意味着什么?正如第一章所解释的,我们将永远不能肯定我们是否确实找到了正确的理论,因为理论不能被证明。……
第十二章 结论
然而,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它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及时让所有人(而不仅仅是少数科学家)所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存在的问题的讨论。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第一章 我们的宇宙图像
一位著名的科学家(据说是贝特郎·罗素)曾经作过一次关于天文学方面的讲演。他描述了地球如何绕着太阳运动,以及太阳又是如何绕着我们称之为星系的巨大的恒星群的中心转动。演讲结束之时,一位坐在房间后排的矮个老妇人站起来说道:“你说的这些都是废话。这个世界实际上是驮在一只大乌龟的背上的一块平板。”这位科学家很有教养地微笑着答道:“那么这只乌龟是站在什么上面的呢?”“你很聪明,年轻人,的确很聪明,”老妇人说,“不过,这是一只驮着一只一直驮下去的乌龟群啊!”
大部分人会觉得,把我们的宇宙喻为一个无限的乌龟塔相当荒谬,可是为什么我们自以为知道得更多一些呢?我们对宇宙了解了多少?而我们又是怎样才知道的呢?宇宙从何而来,又将向何处去?宇宙有开端吗?如果有的话,在这开端之前发生了什么?时间的本质是什么?它会有一个终结吗?在物理学上的一些最新突破,使一部分妙的新技术得以实现,从而对于回答这些长期以来悬而未决问题中的某些问题有所启发。也许有一天这些答案会像我们认为地球绕着太阳运动那样显而易见——当然也可能像乌龟塔那般荒唐可笑。不管怎样,唯有让时间来判断了。
早在公元前340年,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论天》一中,就已经能够对于地球是一个圆球而不是一块平板这一论点提出两个很好的论据。第一,他认为月食是由于地球运行到太阳与月亮之间而造成的。地球在月亮上的影子总是圆的,这只有在地球本身为球形的前提下才成立。如果地球是一块平坦的圆盘,除非月食总是发生在太阳正好位于这个圆盘中心之下的时候,否则地球的影子就会被拉长而成为椭圆。
第二,希腊人从旅行中知道,在越往南的地区看星空,北极星则显得越靠近地平线。(因为北极星位于北极的正上方,所以它出现在处于北极的观察者的头顶上,而对于赤道上的观察者,北极星显得刚好在地平线上。)根据北极星在埃及和在希腊呈现出来的位置的差别,亚里士多德甚至估计地球大圆长度为400斯特迪亚。现在不能准确地知道,一个斯特迪亚的长度究竟是多少,但也许是200(1码=0.9144米)码左右,这样就使得亚里士多德的估计为现在所接受数值的两倍。希腊人甚至为地球是球形提供了第三个论据,否则何以从地平线外驶来的船总是先露出船帆,然后才是船身?
亚里士多德认为地球是不动的,太阳、月亮、行星和恒星都以圆周为轨道围绕着它转动。他相信这些,是由于神秘的原因,他感到地球是宇宙的中心,而且圆周运动最为完美。在公元后两世纪,这个思想被托勒密精制成一个完整的宇宙学模型。地球处于正中心,包围着它的是八个天球,这八个天球分别负载着月亮、太阳、恒星和五个当时已知的行星: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和土星。这些行星被认为是沿着附在相应天球上的更小的圆周运动,以说明它们在天空中被观察到的相当复杂的轨迹。最外层的天球被镶上固定的恒星,它们总是停在不变的相对位置,但是总体绕着天空旋转。最后一层天球之外为何物一直不清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它不是人类所能观测到的宇宙的部分。
托勒密模型为预言天体在天空的位置提供了相当精密的系统。但为了正确地预言这些位置,托勒密必须假定月亮轨道有时离地球比其他时候要近一倍,这意味着月亮有时看起来要比其他时候大一倍。托勒密承认这个瑕疵,尽管如此,他的模型虽然不是普遍地、却是广泛地被接受。它被基督教接纳为与《圣经》相一致的宇宙图象。这是因为它具有巨大的优点,即在固定恒星天球之外为天堂和地狱留下了很多地方。
然而,1514年一位名叫尼古拉·哥白尼的教士提出了一个更简单的模型。(起初,可能由于害怕教会对异端的迫害,哥白尼只能将他的模型匿名地流传。)他的观念是,太阳是静止地位于中心,而地球和其他行星绕着太阳作圆周运动。将近一个世纪以后,他的观念才被认真地接受。后来,两位天文学家——德国的约翰斯·开普勒和意大利的伽利雷·伽利略开始公开支持哥白尼的理论,尽管它所预言的轨道还不能完全与观测相符合。直到1609年,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理论才宣告死亡。那一年,伽利略用刚发明的望远镜来观测夜空。当他观测木星时,发现有几个小卫星或月亮绕着它转动。这表明不象亚里士多德和托勒密所设想的,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必须直接围绕着地球转。(当然,仍然可能相信地球是静止地处于宇宙的中心,而木星的卫星沿着一种极其复杂的轨道绕地球运动,表观上看来它们是绕着木星转动。然而哥白尼理论是简单得多了。) 同时,开普勒修正了哥白尼理论,认为行星不是沿圆周而是沿椭圆(椭圆是被拉长的圆)运动,从而使预言最终和观察相互一致了。 就开普勒而言,椭圆轨道仅仅是想当然的,并且是相当讨厌的假设,因为椭圆明显地不如圆那么完美。虽然他几乎是偶然地发现椭圆轨道能很好地和观测相符合,但却不能把它和他的行星绕太阳运动是由于磁力引起的另一思想相互调和起来。对这一切提供解释是晚得多的事,那是由于1687年伊萨克·牛顿爵士出版了他的《数学的自然哲学原理》,这部也许是有史以来物理科学上最重要的单独的著作。在这本中,牛顿不但提出物体如何在空间和时间中运动的理论,并且发展了为分析这些运动所需的复杂的数学。此外,牛顿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根据这定律,宇宙中的任一物体都被另外物体所吸引,物体质量越大,相互距离越近,则相互之间的吸引力越大。这也就是使物体落到地面上的力。(由于一个苹果落到牛顿的头上而使他得到灵感的故事,几乎肯定是不足凭信的。所有牛顿自己说过的只是,当他陷入沉思之时,一颗苹果的落下使他得到了万有引力的思想。)牛顿继而指出,根据他的定律,引力使月亮沿着椭圆轨道绕着地球运行,而地球和其他行星沿着椭圆轨道绕着太阳公转。
哥白尼的模型摆脱了托勒密的天球,以及与其相关的宇宙存在着自然边界的观念。“固定恒星”除了由于地球绕着自身的轴自转引起的穿越天空的转动外,不改变它们的位置,很自然会使人设想到固定恒星是和我们的太阳类似的物体,只是比太阳离开我们远得多了。
按照他的引力理论,牛顿意识到恒星应该相互吸引,看来它们不能保持基本不动。那么它们会一起落到某处去吗?在1691年写给当时另一位最重要的思想家里查德·本特里的一封信中,他论证道,如果只有有限颗恒星分布在一个有限的空间区域里,这确实是会发生的。但是另一方面,他推断如果存在无限多颗恒星,多少均匀地分布于无限的空间,这种情形就不会发生,因为这时不存在任何一个它们落去的中心点。 当人们议论到无穷时,这种论证是你会遭遇到的一种陷阱。在一个无限的宇宙,每一点都可以认为是中心,因为在它的每一边都有无限颗恒星。正确的方法是很久以后才被意识到的,即是先考虑有限的情形,这时所有恒星都相互落到一起,然后在这个区域以外,大体均匀地加上更多的恒星,看情况会如何改变。按照牛顿定律,这额外的恒星平均地讲对原先的那些根本没有什么影响,所以这些恒星还是同样快地落到一起。我们愿意加上多少恒星就可以加上多少,但是它们仍然总是坍缩在一起。现在我们知道,由于引力总是吸引的,不可能存在一个无限的静态的宇宙模型。
在20世纪之前从未有人暗示过,宇宙是在膨胀或是在收缩,这有趣地反映了当时的思维风气。一般认为,宇宙或是以一种不变的状态已存在了无限长的时间,或以多多少少正如我们今天所看的样子被创生于有限久的过去。其部分的原因可能是,人们倾向于相信永恒的真理,也由于虽然人会生老病死,但宇宙必须是不朽的、不变的这种观念才能给人以安慰。
甚至那些意识到牛顿的引力理论导致宇宙不可能静止的人,也没有想到提出宇宙可能是在膨胀。相反的,他们试图修正理论,使引力在非常大距离时成为斥力。这不会对行星运动的预言有重大的影响,然而却允许无限颗恒星的分布保持平衡——邻近恒星之间的吸引力被远隔恒星之间的斥力所平衡。然而,现在我们知道,这样的平衡是不稳定的:如果某一区域内的恒星稍微互相靠近一些,引力就增强,并超过斥力的作用,这样这些恒星就会继续落到一起。反之,如果某一区域内的恒星稍微互相远离一些,斥力就起主导作用,并驱使它们离得更开。
另一个反对无限静止宇宙的异见通常是归功于德国哲学家亨利希·奥勃斯,1823年他发表了这个理论。事实上,牛顿的同时代的一些人已经提出过这个问题。甚至奥勃斯的文章也不是貌似有理地反驳这模型的第一篇。不管怎么说,这是第一篇被广泛注意的文章。这无限静止模型的困难,在于几乎每一道视线必须终结于某一恒星的表面。这样,人们可以预料,整个天空甚至在夜晚都会像太阳那么明亮。奥勃斯反驳说,远处恒星的光线由于被它所穿过的物质吸收所减弱。然而如果真是如此,这相干的物质将会最终被加热到发出和恒星一样强的光为止。唯一的能避免整个天空像太阳那么亮的结论的方法是,假定恒星并不是永远那么亮,而是在有限久的过去才开始发光。这种情况下,吸光物质还没加热,或者远处恒星的光线尚未到达我们这儿。这使我们面临着是什么首次使恒星发光的问题。
当然,宇宙开端的问题在这之前很久就被讨论过。根据一些早先的宇宙论和犹太人/基督教/穆斯林传统,宇宙开端于有限的、并且不是非常远的过去的某一时刻。对这样一个开端,有一种议论是感到必须有“第一原因”来解释宇宙的存在。(在宇宙中,你总可以将一个事件解释为由于另一个更早的事件所引起的,但是宇宙本身的存在只有当存在某个开端时才能被解释。)另一种论证是圣·奥古斯丁在他的《上帝之城》的著作中提出的。他指出,文明在进步,我们将记住创造这些业绩和发展技术的人们。这样人,也许宇宙,不可能已经存在了太长的时间。圣·奥古斯丁根据《创世纪》一,接受公元前5000年作为宇宙的被创生的时间。(有趣的是,这和上一次的冰河时间的结束,大约公元前100000年相距不远。考古学家告诉我们,文明实际上是从那时开始的。) 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和大多数其他希腊哲学家不喜欢创生的思想,因为它带有太多的神学干涉的味道。所以他们相信,人类及其周围的世界已经并且将继续永远存在。古代的人们已经考虑到上述的文明进步的论点,用周期性洪水或其他灾难的重复出现,使人类回到文明的开初,来回答上面的话难。
1781年,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发表了里程碑般的(也是非常模糊的)著作——《纯粹理性批判》,在这本中,他深入地考察了关于宇宙在时间上是否有开端、空间上是否有极限的问题。他称这些问题为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也就是矛盾)。因为他感到存在同样令人信服的论据,来证明宇宙有开端的正命题,以及宇宙已经存在无限久的反命题。他对正命题的论证是:如果宇宙没有一个开端,则任何事件之前必有无限的时间。他认为这是荒谬的。他对反命题的论证是:如果宇宙有一开端,在它之前必有无限的时间,为何宇宙必须在某一特定的时刻开始呢?事实上,他对正命题和反命题用了同样的论证。它们都是基于他的隐含的假设,即不管宇宙是否存在了无限久,时间均可无限地倒溯回去。我们将会看到,在宇宙开端之前时间概念是没有意义的。这一点是圣·奥古斯丁首先指出的。当他被问及:上帝在创造宇宙之前做什么?奥古斯丁没有这样地回答:他正为问这类问题的人准备地狱。而是说:时间是上帝所创造的宇宙的一个性质,在宇宙开端之前不存在。
当大部分人相信一个本质上静止不变的宇宙时,关于它有无开端的问题,实在是一个形而上学或神学的问题。按照宇宙存在无限久的理论,或者按照宇宙在某一个有限时刻,以给人的印象似乎是已经存在了无限久的样子启动的理论,我们可以同样很好地解释所观察到的事实。但在1929年,埃德温·哈勃作出了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观测,即是不管你往那个方向看,远处的星系正急速地远离我们而去。换言之,宇宙正在膨胀。这意味着,在早先星体相互之间更加靠近。事实上,似乎在大约100亿至200亿年之前的某一时刻,它们刚好在同一地方,所以那时候宇宙的密度无限大。这个发现最终将宇宙开端的问题带进了科学的王国。
哈勃的发现暗示存在一个叫做大爆炸的时刻,当时宇宙的尺度无穷小,而且无限紧密。在这种条件下,所有科学定律并因此所有预见将来的能力都失效了。如果在此时刻之前有过些事件,它们将不可能影响现在所发生的一切。所以我们可以不理它们,因为它们并没有可观测的后果。由于更早的时间根本没有定义,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可以说,时间在大爆炸时有一开端。必须强调的是,这个时间的开端是和早先考虑的非常不同。在一个不变的宇宙中,时间的端点必须由宇宙之外的存在物所赋予;宇宙的开端并没有物理的必要性。人们可以想像上帝在过去的任何时刻创造宇宙。另一方面,如果宇宙在膨胀,何以宇宙有一个开端似乎就有了物理的原因。人们仍然可以想像,上帝是在大爆炸的瞬间创造宇宙,或者甚至在更晚的时刻,以便它看起来就像发生过大爆炸似的方式创造,但是设想在大爆炸之前创造宇宙是没有意义的。大爆炸模型并没有排斥造物主,只不过对他何时从事这工作加上时间限制而已!
为了谈论宇宙的性质和讨论诸如它是否存在开端或终结的问题,你必须清楚什么是科学理论。我将采用头脑简单的观点,即理论只不过是宇宙或它的受限制的一部分的模型,一些联结这模型和我们所观察的量的规则。它只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中,(不管在任何意义上)不再具有任何其他的实在性。如果它满足以下两个要求,就算是好的理论:它必须在只包含一些任意元素的一个模型的基础上,准确地描述大批的观测,并对未来观测的结果作出确定的预言。例如,亚里士多德关于任何东西是由四元素,土、空气、火和水组成的理论是足够简单的了,但它没有做出任何确定的预言。另一方面,牛顿的引力理论是基于甚至更为简单的模型,在此模型中两物体之间的相互吸引力和它们称之为质量的量成正比,并和它们之间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然而,它以很高的精确性预言了太阳、月亮和行星的运动。
在它只是假设的意义上来讲,任何物理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将它证明。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和某一理论相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会和它矛盾。另一方面,哪怕你只要找到一个和理论预言不一致的观测事实,即可证伪之。正如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所强调的,一个好的理论的特征是,它能给出许多原则上可以被观测所否定或证伪的预言。每回观察到与这预言相符的新的实验,则这理论就幸存,并且增加了我们对它的可信度;然而若有一个新的观测与之不符,则我们只得抛弃或修正这理论。至少被认为这迟早总会发生的,问题在于人们有无才干去实现这样的观测。
实际上经常发生的是,所设计的新理论确实是原先理论的推广。例如,对水星的非常精确的观测揭露了它的运动和牛顿理论预言之间的很小差异。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所预言的运动和牛顿理论略有不同。爱因斯坦的预言和观测相符,而牛顿的预言与观测不相符,这一事实是这个新理论的一个关键证据。然而我们在大部分实际情况下仍用牛顿理论,因为在我们通常处理的情形下,两者差别非常小。(牛顿理论的另一个巨大的优点在于,它比爱因斯坦理论容易处理得多!)
科学的终极目的在于提供一个简单的理论去描述整个宇宙。然而,大部分科学家遵循的方法是将这问题分成两部分。首先,是一些告诉我们宇宙如何随时间变化的定律;(如果我们知道在任一时刻宇宙是什么样子的,则这些定律即能告诉我们以后的任一时刻宇宙是什么样子的。)第二,关于宇宙初始状态的问题。有些人认为科学只应过问第一部分,他们认为初始状态的问题应是形而上学或宗教的范畴。他们会说,全能的上帝可以随心所欲地启动这个宇宙。也许是这样。但是,倘若那样,他也可以使宇宙以完全任意的方式演化。可是,看起来他选择宇宙以一种非常规则的、按照一定规律的方式演化。所以,看来可以同样合理地假定,也存在着制约初始状态的定律。 毕全功于一役地设计一种能描述整个宇宙的理论,看来是非常困难的。反之,我们是将这问题分成许多小块,并发明许多部分理论。每一部分理论描述和预言一定有限范围的观测,同时忽略其他量的效应或用简单的一组数来代表之。可能这方法是全错的。如果宇宙中的每一件东西都以非常基本的方式依赖于其他的任何一件东西,很可能不能用隔离法研究问题的部分去逼近其完备的答案。尽管如此,这肯定是我们在过去取得进展所用的方法。牛顿引力理论又是一个经典的例子,它告诉我们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只决定于与每个物体相关的一个数——它的质量;而与物体由何物组成无关。这样,人们不需要太阳和行星结构和成份的理论就可以计算它们的轨道。
今天科学家按照两个基本的部分理论——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来描述宇宙。它们是本世纪上半叶的伟大的智慧成就。广义相对论是描述引力和宇宙的大尺度结构,也就是从只有几英哩直到大至1亿亿亿(1后面跟24个0)英里,即可观测到的宇宙范围的尺度的结构。另一方面,量子力学处理极小尺度的现象,例如万亿分之一英寸(1英寸=2.54厘米)。然而,可惜的是,这两个理论不是互相协调的——它们不可能都对。当代物理学的一个主要的努力,以及这本的主题,即是寻求一个能将其合并在一起的理论——量子引力论。我们还没有这样的理论,要获得这个理论,我们可能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然而我们已经知道了这个理论所应具备的许多性质。在以下几章,人们将会看到,我们已经知道了相当多的量子引力论所应有的预言。
现在,如果你相信宇宙不是任意的,而是由确定的定律所制约的,你最终必须将这些部分理论合并成一套能描述宇宙中任何东西的完整统一理论。然而,在寻求这样的完整统一理论中有一个基本的自相矛盾。在前面概括的关于科学理论的思想中,假定我们是有理性的生物,既可以随意自由地观测宇宙,又可以从观察中得出逻辑推论。在这样的方案里可以合理地假设,我们可以越来越接近找到制约我们宇宙的定律。然而,如果真有一套完整的统一理论,则它也将决定我们的行动。这样,理论本身将决定了我们对之探索的结果!那么为什么它必须确定我们从证据得到正确的结论?它不也同样可以确定我们引出错误的结论吗?或者根本没有结论?
对于这个问题,我所能给出的回答是基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原理。这思想是说,在任何自繁殖的群体中,存在有不同个体在遗传物质和发育上的变异。这些差异表明,某些个体比其他个体对周围的世界更能引出正确的结论,并去适应它。这些个体更可能存活、繁殖,因此它们的行为和思维的模式将越来越起主导作用。这一点在过去肯定是真的,即我们称之为智慧和科学发现的东西给我们带来了存活的好处。这种情况是否仍会如此不是很清楚:我们的科学发现也可以将我们的一切都毁灭。即使不是这样,一个完整的统一理论对于我们存活的机会不会有很大影响。然而,假定宇宙已经以规则的方式演化至今,我们可以预期,自然选择赋予我们的推理能力在探索完整统一理论时仍然有效,并因此不会导致我们得到错误的结论。
因为除了最极端的情况外,我们已有了对所有一切都足够给出精确的预言的部分理论,看来很难以现实的理由为探索宇宙的终极理论辩护。(值得指出,虽然可用类似的论点来攻击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但这些理论已给我们带来了核能和微电子学的革命!)所以,一套完整的统一理论的发现可能对我们种族的存活无助,甚至也不会影响我们的生活方式。然而自从文明开始,人们即不甘心于将事件看作互不相关而不可理解的。他们渴求理解世界的根本秩序。今天我们仍然渴望知道,我们为何在此?我们从何而来?人类求知的最深切的意愿足以为我们所从事的不断的探索提供正当的理由。而我们的目标恰恰正是对于我们生存其中的宇宙作完整的描述。
第二章 空间和时间
我们现在关于物体运动的观念来自于伽利略和牛顿。在他们之前,人们相信亚里士多德,他说物体的自然状态是静止的,并且只在受到力或冲击作用时才运动。这样,重的物体比轻的物体下落得更快,因为它受到更大的力将其拉向地球。
亚里士多德的传统观点还以为,人们用纯粹思维可以找出制约宇宙的定律:不必要用观测去检验它。所以,伽利略是第一个想看看不同重量的物体是否确实以不同速度下落的人。据说,伽利略从比萨斜塔上将重物落下,从而证明了亚里士多德的信念是错的。这故事几乎不可能是真的,但是伽利略的确做了一些等同的事——将不同重量的球从光滑的斜面上滚下。这情况类似于重物的垂直下落,只是因为速度小而更容易观察而已。伽利略的测量指出,不管物体的重量是多少,其速度增加的速率是一样的。例如,在一个沿水平方向每走10米即下降1米的斜面上,你释放一个球,则1秒钟后球的速度为每秒1米,2秒钟后为每秒2米等等,而不管这个球有多重。当然,一个铅锤比一片羽毛下落得更快,那是因为空气对羽毛的阻力引起的。如果一个人释放两个不遭受任何空气阻力的物体,例如两个不同的铅锤,它们则以同样速度下降。航天员大卫·斯各特在月亮上进行了羽毛和铅锤实验。因为没有空气阻碍东西下落。
伽利略的测量被牛顿用来作为他的运动定律的基础。在伽利略的实验中,当物体从斜坡上滚下时,它一直受到不变的外力(它的重量),其效应是它被恒定地加速。这表明,力的真正效应总是改变物体的速度,而不是像原先想像的那样,仅仅使之运动。同时,它还意味着,只要一个物体没有受到外力,它就会以同样的速度保持直线运动。这个思想是第一次被牛顿在1687年出版的《数学原理》一中明白地叙述出来,并被称为牛顿第一定律。物体受力时发生的现象则由牛顿第二定律所给出:物体被加速或改变其速度,其改变率与所受外力成比例。(例如,如果力加倍,则加速度也将加倍。)物体的质量(或物质的量)越大,则加速度越小,(以同样的力作用于具有两倍质量的物体则只产生一半的加速度。)小汽车可提供一个熟知的例子,发动机的功率越大,则加速度越大,但是小汽车越重,则对同样的发动机加速度越小。
除了他的运动定律,牛顿还发现了描述引力的定律:任何两个物体都相互吸引,其引力大小与每个物体的质量成正比。这样,如果其中一个物体(例如A)的质量加倍,则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加倍。这是你能预料得到的,因为新的物体A可看成两个具有原先质量的物体,每一个用原先的力来吸引物体B,所以A和B之间的总力加倍。其中一个物体质量大到原先的2倍,另一物体大到3倍,则引力就大到6倍。现在人们可以看到,何以落体总以同样的速率下降:具有2倍重量的物体受到将其拉下的2倍的引力,但它的质量也大到两倍。按照牛顿第二定律,这两个效应刚好互相抵消,所以在所有情形下加速度是同样的。
牛顿引力定律还告诉我们,物体之间的距离越远,则引力越小。牛顿引力定律讲,一个恒星的引力只是一个类似恒星在距离小一半时的引力的1/4。这个定律极其精确地预言了地球、月亮和其他行星的轨道。如果这定律变为恒星的万有引力随距离减小得比这还快,则行星轨道不再是椭圆的,它们就会以螺旋线的形状盘旋到太阳上去。如果引力减小得更慢,则远处恒星的引力将会超过地球的引力。
亚里士多德和伽利略——牛顿观念的巨大差别在于,亚里士多德相信存在一个优越的静止状态,任何没有受到外力和冲击的物体都采取这种状态。特别是他以为地球是静止的。但是从牛顿定律引出,并不存在一个静止的唯一标准。人们可以讲,物体A静止而物体B以不变的速度相对于物体A运动,或物体B静止而物体A运动,这两种讲法是等价的。 例如,我们暂时将地球的自转和它绕太阳的公转置之一旁,则可以讲地球是静止的,一列火车以每小时90英里(1英里=1.609公里)的速度向北前进,或火车是静止的,而地球以每小时90英里(1英里=1.609公里)的速度向南运动。如果一个人在火车上以运动的物体做实验,所有牛顿定律都成立。例如,在火车上打乓乒球,将会发现,正如在铁轨边上一张台桌上一样,乓乒球服从牛顿定律,所以无法得知是火车还是地球在运动。
缺乏静止的绝对的标准表明,人们不能决定在不同时间发生的两个事件是否发生在空间的同一位置。例如,假定在火车上我们的乓乒球直上直下地弹跳,在一秒钟前后两次撞到桌面上的同一处。在铁轨上的人来看,这两次弹跳发生在大约相距100米的不同的位置,因为在这两回弹跳的间隔时间里,火车已在铁轨上走了这么远。这样,绝对静止的不存在意味着,不能像亚里士多德相信的那样,给事件指定一个绝对的空间的位置。事件的位置以及它们之间的距离对于在火车上和铁轨上的人来讲是不同的,所以没有理由以为一个人的处境比他人更优越。
牛顿对绝对位置或被称为绝对空间的不存在感到非常忧虑,因为这和他的绝对上帝的观念不一致。事实上,即使绝对空间的不存在被隐含在他的定律中,他也拒绝接受。因为这个非理性的信仰,他受到许多人的严厉批评,最有名的是贝克莱主教,他是一个相信所有的物质实体、空间和时间都是虚妄的哲学家。当人们将贝克莱的见解告诉著名的约翰逊博士时,他用脚尖踢到一块大石头上,并大声地说:“我要这样驳斥它!”
亚里士多德和牛顿都相信绝对时间。也就是说,他们相信人们可以毫不含糊地测量两个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只要用好的钟,不管谁去测量,这个时间都是一样的。时间相对于空间是完全分开并独立的。这就是大部份人当作常识的观点。然而,我们必须改变这种关于空间和时间的观念。虽然这种显而易见的常识可以很好地对付运动甚慢的诸如苹果、行星的问题,但在处理以光速或接近光速运动的物体时却根本无效。
光以有限但非常高的速度传播的这一事实,由丹麦的天文学家欧尔·克里斯琴森·罗麦于1676年第一次发现。他观察到,木星的月亮不是以等时间间隔从木星背后出来。不像如果月亮以不变速度绕木星运动时人们所预料的那样。当地球和木星都绕着太阳公转时,它们之间的距离在变化着。罗麦注意到我们离木星越远则木星的月食出现得越晚。他的论点是,因为当我们离开更远时,光从木星月亮那儿要花更长的时间才能达到我们这儿。然而,他测量到的木星到地球的距离变化不是非常准确,所以他的光速的数值为每秒140000英里(1英里=1.609公里),而现在的值为每秒186000英里(1英里=1.609公里)。尽管如此,罗麦不仅证明了光以有限速度运动,并且测量了光速,他的成就是卓越的——要知道,这一切都是在牛顿发表《数学原理》之前11年进行的。
直到1865年,当英国的物理学家詹姆士·麦克斯韦成功地将当时用以描述电力和磁力的部分理论统一起来以后,才有了光传播的真正的理论。麦克斯韦方程预言,在合并的电磁场中可以存在波动的微扰,它们以固定的速度,正如池塘水面上的涟漪那样运动。如果这些波的波长(两个波峰之间的距离)为1米或更长一些,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无线电波。更短波长的波被称做微波(几个厘米)或红外线(长于万分之1厘米)。可见光的波长在100万分之40到100万分之80厘米之间。更短的波长被称为紫外线、X射线和伽玛射线。
麦克斯韦理论预言,无线电波或光波应以某一固定的速度运动。但是牛顿理论已经摆脱了绝对静止的观念,所以如果假定光是以固定的速度传播,人们必须说清这固定的速度是相对于何物来测量的。这样人们提出,甚至在“真空”中也存在着一种无所不在的称为“以太”的物体。正如声波在空气中一样,光波应该通过这以太传播,所以光速应是相对于以太而言。相对于以太运动的不同观察者,应看到光以不同的速度冲他们而来,但是光对以太的速度是不变的。特别是当地球穿过以太绕太阳公转时,在地球通过以太运动的方向测量的光速(当我们对光源运动时)应该大于在与运动垂直方向测量的光速(当我们不对光源运动时)。1887年,阿尔贝特·麦克尔逊(后来成为美国第一个物理诺贝尔奖获得者)和爱德华·莫雷在克里夫兰的卡思应用科学学校进行了非常仔细的实验。他们将在地球运动方向以及垂直于此方向的光速进行比较,使他们大为惊的是,他们发现这两个光速完全一样!
在1887年到1905年之间,人们曾经好几次企图去解释麦克尔逊——莫雷实验。最著名者为荷兰物理学家亨得利克·罗洛兹,他是依据相对于以太运动的物体的收缩和钟变慢的机制。然而,一位迄至当时还不知名的瑞士专利局的职员阿尔贝特·爱因斯坦,在1905年的一篇著名的论文中指出,只要人们愿意抛弃绝对时间的观念的话,整个以太的观念则是多余的。几个星期之后,一位法国最重要的数学家亨利·彭加勒也提出类似的观点。爱因斯坦的论证比彭加勒的论证更接近物理,因为后者将此考虑为数学问题。通常这个新理论是归功于爱因斯坦,但彭加勒的名字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这个被称之为相对论的基本假设是,不管观察者以任何速度作自由运动,相对于他们而言,科学定律都应该是一样的。这对牛顿的运动定律当然是对的,但是现在这个观念被扩展到包括马克斯韦理论和光速:不管观察者运动多快,他们应测量到一样的光速。这简单的观念有一些非凡的结论。可能最著名者莫过于质量和能量的等价,这可用爱因斯坦著名的方程E=mc2来表达(这儿E是能量,m是质量,c是光速),以及没有任何东西能运动得比光还快的定律。由于能量和质量的等价,物体由于它的运动所具的能量应该加到它的质量上面去。换言之,要加速它将变得更为困难。这个效应只有当物体以接近于光速的速度运动时才有实际的意义。例如,以10%光速运动的物体的质量只比原先增加了0.5%,而以90%光速运动的物体,其质量变得比正常质量的两倍还多。当一个物体接近光速时,它的质量上升得越来越快,它需要越来越多的能量才能进一步加速上去。实际上它永远不可能达到光速,因为那时质量会变成无限大,而由质量能量等价原理,这就需要无限大的能量才能做到。由于这个原因,相对论限制任何正常的物体永远以低于光速的速度运动。只有光或其他没有内禀质量的波才能以光速运动。
相对论的一个同等卓越的成果是,它变革了我们对空间和时间的观念。在牛顿理论中,如果有一光脉冲从一处发到另一处,(由于时间是绝对的)不同的观测者对这个过程所花的时间不会有异议,但是他们不会在光走过的距离这一点上取得一致的意见(因为空间不是绝对的)。由于光速等于这距离除以所花的时间,不同的观察者就测量到不同的光速。另一方面,在相对论中,所有的观察者必须在光是以多快的速度运动上取得一致意见。然而,他们在光走过多远的距离上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所以现在他们对光要花多少时间上也不会取得一致意见。(无论如何,光所花的时间正是用光速——这一点所有的观察者都是一致的——去除光所走的距离——这一点对他们来说是不一致的。)总之,相对论终结了绝对时间的观念!这样,每个观察者都有以自己所携带的钟测量的时间,而不同观察者携带的同样的钟的读数不必要一致。
图2.1 时间用垂直坐标测量,离开观察者的距离用水平坐标测量。观察者在空间和时间里的途径用左边的垂线表示。到事件去和从事件来的光线的途径用对角线表示。
每个观察者都可以用雷达去发出光脉冲或无线电波来测定一个事件在何处何时发生。脉冲的一部分由事件反射回来后,观察者可在他接收到回波时测量时间。事件的时间可认为是发出脉冲和脉冲反射回来被接收的两个时刻的中点;而事件的距离可取这来回过程时间的一半乘以光速。(在这意义上,一个事件是发生在指定空间的一点以及指定时间的一点的某件事。)这个意思已显示在图2.1上。这是时空图的一个例子。利用这个步骤,作相互运动的观察者对同一事件可赋予不同的时间和位置。没有一个特别的观察者的测量比任何其他人更正确,但所有这些测量都是相关的。只要一个观察者知道其他人的相对速度,他就能准确算出其他人该赋予同一事件的时间和位置。
现在我们正是用这种方法来准确地测量距离,因为我们可以比测量长度更为准确地测量时间。实际上,米是被定义为光在以铂原子钟测量的0.000000003335640952秒内走过的距离(取这个特别的数字的原因是,因为它对应于历史上的米的定义——按照保存在巴黎的特定铂棒上的两个刻度之间的距离)。同样,我们可以用叫做光秒的更方便更新的长度单位,这就是简单地定义为光在一秒走过的距离。现在,我们在相对论中按照时间和光速来定义距离,这样每个观察者都自动地测量出同样的光速(按照定义为每0. 000000003335640952秒之1米)。没有必要引入以太的观念,正如麦克尔逊——莫雷实验显示的那样,以太的存在是无论如何检测不到的。然而,相对论迫使我们从根本上改变了对时间和空间的观念。我们必须接受的观念是:时间不能完全脱离和独立于空间,而必须和空间结合在一起形成所谓的时空的客体。
我们通常的经验是可以用三个数或座标去描述空间中的一点的位置。譬如,人们可以说屋子里的一点是离开一堵墙7英尺(1英尺=0.3048米),离开另一堵墙3英尺(1英尺=0.3048米),并且比地面高5英尺(1英尺=0.3048米)。人们也可以用一定的纬度、经度和海拔来指定该点。人们可以自由地选用任何三个合适的坐标,虽然它们只在有限的范围内有效。人们不是按照在伦敦皮卡迪里圆环以北和以西多少英里(1英里=1.609公里)以及高于海平面多少英尺(1英尺=0.3048米)来指明月亮的位置,而是用离开太阳、离开行星轨道面的距离以及月亮与太阳的连线和太阳与临近的一个恒星——例如α-半人马座——连线之夹角来描述之。甚至这些座标对于描写太阳在我们星系中的位置,或我们星系在局部星系群中的位置也没有太多用处。事实上,人们可以用一族互相交迭的坐标碎片来描写整个宇宙。在每一碎片中,人们可用不同的三个座标的集合来指明点的位置。
图2.2 离开太阳的距离(以1012英里,1英里=1.609公里,为单位)
一个事件是发生于特定时刻和空间中特定的一点的某种东西。这样,人们可以用四个数或座标来确定它,并且座标系的选择是任意的;人们可以用任何定义好的空间座标和一个任意的时间测量。在相对论中,时间和空间座标没有真正的差别,犹如任何两个空间座标没有真正的差别一样。譬如可以选择一族新的座标,使得第一个空间座标是旧的第一和第二空间座标的组合。例如,测量地球上一点位置不用在伦敦皮卡迪里圆环以北和以西的里数,而是用在它的东北和西北的里数(1英里=1.609公里)。类似地,人们在相对论中可以用新的时间座标,它是旧的时间(以秒作单位)加上往北离开皮卡迪里的距离(以光秒为单位)。
图2.3
将一个事件的四座标作为在所谓的时空的四维空间中指定其位置的手段经常是有助的。对我来说,摹想三维空间已经足够困难!然而很容易画出二维空间图,例如地球的表面。(地球的表面是两维的,因为它上面的点的位置可以用两个座标,例如纬度和经度来确定。)通常我将使用二维图,向上增加的方向是时间,水平方向是其中的一个空间座标。不管另外两个空间座标,或者有时用透视法将其中一个表示出来。(这些被称为时空图,如图2.1所示。)例如,在图2.2中时间是向上的,并以年作单位,而沿着从太阳到α-半人马座连线的距离在水平方向上以英哩来测量。太阳和α-半人马座通过时空的途径是由图中的左边和右边的垂直线来表示。从太阳发出的光线沿着对角线走,并且要花4年的时间才能从太阳走到α-半人马座。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麦克斯韦方程预言,不管光源的速度如何,光速应该是一样的,这已被精密的测量所证实。这样,如果有一个光脉冲从一特定的空间的点在一特定的时刻发出,在时间的进程中,它就会以光球面的形式发散开来,而光球面的形状和大小与源的速度无关。在100万分之1秒后,光就散开成一个半径为300米的球面;100万分之2秒后,半径变成600米;等等。这正如同将一块石头扔到池塘里,水表面的涟漪向四周散开一样,涟漪以圆周的形式散开并越变越大。如果将三维模型设想为包括二维的池塘水面和一维时间,这些扩大的水波的圆圈就画出一个圆锥,其顶点即为石头击到水面的地方和时间(图2.3)。类似地,从一个事件散开的光在四维的时空里形成了一个三维的圆锥,这个圆锥称为事件的未来光锥。以同样的方法可以画出另一个称之为过去光锥的圆锥,它表示所有可以用一光脉冲传播到该事件的事件的集合(图2.4)。
图2.4
对于给定的事件P,人们可以将宇宙中的其他事件分成三类。从事件P出发由一个粒子或者波以等于或小于光速的速度运动能到达的那些事件称为属于P的未来。它们处于从事件P发射的膨胀的光球面之内或之上。这样,在时空图中它们处于P的未来光锥的里面或上面。因为没有任何东西比光走得更快,所以在P所发生的东西只能影响P的未来的事件。
类似地,P的过去可被定义为下述的所有事件的集合,从这些事件可以等于或小于光速的速度运动到达事件P。这样,它就是能影响发生在P的东西的所有事件的集合。不处于P的未来或过去的事件被称之为处于P的他处(图2.5)。在这种事件处所发生的东西既不能影响发生在P的东西,也不受发生在P的东西的影响。例如,假定太阳就在此刻停止发光,它不会对此刻的地球发生影响,因为地球的此刻是在太阳熄灭这一事件的光锥之外(图2.6)。我们只能在8分钟之后才知道这一事件,这是光从太阳到达我们所花的时间。只有到那时候,地球上的事件才在太阳熄灭这一事件的将来光锥之内。同理,我们也不知道这一时刻发生在宇宙中更远地方的事:我们看到的从很远星系来的光是在几百万年之前发出的,在我们看到最远物体的情况下,光是在80亿年前发出的。这样当我们看宇宙时,我们是在看它的过去。
图2.5
图2.6
如果人们忽略引力效应,正如1905年爱因斯坦和彭加勒所做的那样,人们就得到了称为狭义相对论的理论。对于时空中的每一事件我们都可以做一个光锥(所有从该事件发出的光的可能轨迹的集合),由于在每一事件处在任一方向的光的速度都一样,所以所有光锥都是全等的,并朝着同一方向。这理论又告诉我们,没有东西走得比光更快。这意味着,通过空间和时间的任何物体的轨迹必须由一根落在它上面的每一事件的光锥之内的线来表示(图2.7)。
图2.7
狭义相对论非常成功地解释了如下事实:对所有观察者而言,光速都是一样的(正如麦克尔逊——莫雷实验所展示的那样),并成功地描述了当物体以接近于光速运动时的行为。然而,它和牛顿引力理论不相协调。牛顿理论说,物体之间的吸引力依赖于它们之间的距离。这意味着,如果我们移动一个物体,另一物体所受的力就会立即改变。或换言之,引力效应必须以无限速度来传递,而不像狭义相对论所要求的那样,只能以等于或低于光速的速度来传递。爱因斯坦在1908年至1914年之间进行了多次不成功的尝试,企图去找一个和狭义相对论相协调的引力理论。1915年,他终于提出了今天我们称之为广义相对论的理论。
爱因斯坦提出了革命性的思想,即引力不像其他种类的力,而只不过是时空不是平坦的这一事实的后果。正如早先他假定的那样,时空是由于在它中间的质量和能量的分布而变弯曲或“翘曲”的。像地球这样的物体并非由于称为引力的力使之沿着弯曲轨道运动,而是它沿着弯曲空间中最接近于直线的称之为测地线的轨迹运动。一根测地线是两邻近点之间最短(或最长)的路径。例如,地球的表面是一弯曲的二维空间。地球上的测地线称为大圆,是两点之间最近的路(图2.8)。由于测地线是两个机场之间的最短程,这正是领航员叫飞行员飞行的航线。在广义相对论中,物体总是沿着四维时空的直线走。尽管如此,在我们的三维空间看起来它是沿着弯曲的途径(这正如同看一架在非常多山的地面上空飞行的飞机。虽然它沿着三维空间的直线飞,在二维的地面上它的影子却是沿着一条弯曲的路径)。
图2.8
太阳的质量引起时空的弯曲,使得在四维的时空中地球虽然沿着直线的轨迹,它却让我们在三维空间中看起来是沿着一个圆周运动。事实上,广义相对论预言的行星轨道几乎和牛顿引力理论所预言的完全一致。然而,对于水星,这颗离太阳最近、受到引力效应最强、并具有被拉得相当长的轨道的行星,广义相对论预言其轨道椭圆的长轴绕着太阳以大约每1万年1度的速率进动。这个效应虽然小,但在1915年前即被人们注意到了,并被作为爱因斯坦理论的第一个验证。近年来,其他行星的和牛顿理论预言的甚至更小的轨道偏差也已被雷达测量到,并且发现和广义相对论的预言相符。
光线也必须沿着时空的测地线走。空间是弯曲的事实又一次意味着,在空间中光线看起来不是沿着直线走。这样,广义相对论预言光线必须被引力场所折弯。譬如,理论预言,由于太阳的质量的缘故,太阳近处的点的光锥会向内稍微偏折。这表明,从远处恒星发出的刚好通过太阳附近的光线会被折弯很小的角度,对于地球上的观察者而言,这恒星显得是位于不同的位置(图2.9)。当然,如果从恒星来的光线总是在靠太阳很近的地方穿过,则我们无从知道这光线是被偏折了,还是这恒星实际上就是在我们所看到的地方。然而,当地球绕着太阳公转,不同的恒星从太阳后面通过,并且它们的光线被偏折。所以,相对于其他恒星而言,它们改变了表观的位置。
图2.9
在正常情况下,去观察到这个效应是非常困难的,这是由于太阳的光线使得人们不可能观看天空上出现在太阳附近的恒星。然而,在日食时就可能观察到,这时太阳的光线被月亮遮住了。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在进行,爱因斯坦的光偏折的预言不可能在1915年立即得到验证。直到1919年,一个英国的探险队从西非观测日食,指出光线确实像理论所预言的那样被太阳所偏折。这次德国人的理论为英国人所证明被欢呼为战后两国和好的伟大行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后来人们检查这回探险所拍的照片,发现其误差和所企图测量的效应同样大。他们的测量纯属是运气,或是已知他们所要得的结果的情形,这在科学上是普遍发生的。然而,光偏折被后来的许多次观测准确地证实。
另一广义相对论的预言是,在像地球这样的大质量的物体附近,时间显得流逝得更慢一些。这是因为光能量和它的频率(每秒钟里光振动的次数)有一关系:能量越大,则频率越高。当光从地球的引力场往上走,它失去能量,因而其频率下降(这表明两个波峰之间的时间间隔变大)。从在上面的某个人来看,下面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显得需要更长的时间。利用一对安装在一个水塔的顶上和底下的非常准确的钟,这个预言在1962年被验证到。发现底下的那只更接近地球的钟走得更慢些,这和广义相对论完全一致。地球上的不同高度的钟的速度不同,这在目前具有相当的实用上的重要性,这是因为人们要用卫星发出的信号来作非常精确的导航。如果人们对广义相对论的预言无知,所计算的位置将会错几英里(1英里=1.609公里)!
牛顿运动定律使空间中绝对位置的观念告终。而对论摆脱了绝对时间。考虑一对双生子,假定其中一个孩子去山顶上生活,而另一个留在海平面,第一个将比第二个老得快。这样,如果他们再次相会,一个会比另一个更老。在这种情形下,年纪的差别非常小。但是,如果有一个孩子在以近于光速运动的空间飞船中作长途旅行,这种差别就会大得多。当他回来时,他会比留在地球上另一个人年轻得多。这即是被称为双生子的佯谬。但是,只是对于头脑中仍有绝对时间观念的人而言,这才是佯谬。在相对论中并没有一个唯一的绝对时间,相反地,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时间测度,这依赖于他在何处并如何运动。
1915年之前,空间和时间被认为是事件在其中发生的固定舞台,而它们不受在其中发生的事件的影响。即便在狭义相对论中,这也是对的。物体运动,力相互吸引并排斥,但时间和空间则完全不受影响地延伸着。空间和时间很自然地被认为无限地向前延伸。
然而在广义相对论中,情况则相当不同。这时,空间和时间变成为动力量:当一个物体运动时,或一个力起作用时,它影响了空间和时间的曲率;反过来,时空的结构影响了物体运动和力作用的方式。空间和时间不仅去影响、而且被发生在宇宙中的每一件事所影响。正如一个人不用空间和时间的概念不能谈宇宙的事件一样,同样在广义相对论中,在宇宙界限之外讲空间和时间是没有意义的。
在以后的几十年中,对空间和时间的新的理解是对我们的宇宙观的变革。古老的关于基本上不变的、已经存在并将继续存在无限久的宇宙的观念,已为运动的、膨胀的并且看来是从一个有限的过去开始并将在有限的将来终结的宇宙的观念所取代。这个变革正是下一章的内容。几年之后又正是我研究理论物理的起始点。罗杰·彭罗斯和我指出,从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可推断出,宇宙必须有个开端,并可能有个终结。
第三章 膨胀的宇宙
如果在一个清澈的、无月亮的夜晚仰望星空,能看到的最亮的星体最可能是金星、火星、木星和土星这几颗行星,还有巨大数目的类似太阳、但离开我们远得多的恒星。事实上,当地球绕着太阳公转时,某些固定的恒星相互之间的位置确实起了非常微小的变化——它们不是真正固定不动的2这是因为它们距离我们相对靠近一些。当地球绕着太阳公转时,相对于更远处的恒星的背景,我们从不同的位置观测它们。这是幸运的,因为它使我们能直接测量这些恒星离开我们的距离,它们离我们越近,就显得移动得越多。最近的恒星叫做普罗希马半人马座,它离我们大约4光年那么远(从它发出的光大约花4年才能到达地球),也就是大约23万亿英里的距离。大部分其他可用肉眼看到的恒星离开我们的距离均在几百光年之内。与之相比,我们太阳仅仅在8光分那么远!可见的恒星散布在整个夜空,但是特别集中在一条称为银河的带上。远在公元1750年,就有些天文学家建议,如果大部分可见的恒星处在一个单独的碟状的结构中,则银河的外观可以得到解释。碟状结构的一个例子,便是今天我们叫做螺旋星系的东西。只有在几十年之后,天文学家威廉·赫歇尔爵士才非常精心地对大量的恒星的位置和距离进行编目分类,从而证实了自己的观念。即便如此,这个思想在本世纪初才完全被人们接受。
1924年,我们现代的宇宙图象才被奠定。那是因为美国天文学家埃得温·哈勃证明了,我们的星系不是唯一的星系。事实上,还存在许多其他的星系,在它们之间是巨大的空虚的太空。为了证明这些|Qī-shu-ωang|,他必须确定这些星系的距离。这些星系是如此之遥远,不像邻近的恒星那样,它们确实显得是固定不动的。所以哈勃被迫用间接的手段去测量这些距离。众所周知,恒星的表观亮度决定于两个因素:多少光被辐射出来(它的绝对星等)以及它离我们多远。对于近处的恒星,我们可以测量其表观亮度和距离,这样我们可以算出它的绝对亮度。相反,如果我们知道其他星系中恒星的绝对亮度,我们可用测量它们的表观亮度的方法来算出它们的距离。哈勃注意到,当某些类型的恒星近到足够能被我们测量时,它们有相同的绝对光度;所以他提出,如果我们在其他星系找出这样的恒星,我们可以假定它们有同样的绝对光度——这样就可计算出那个星系的距离。如果我们能对同一星系中的许多恒星这样做,并且计算结果总是给出相同的距离,则我们对自己的估计就会有相当的信赖度。
埃得温·哈勃用上述方法算出了九个不同星系的距离。现在我们知道,我们的星系只是用现代望远镜可以看到的几千亿个星系中的一个,每个星系本身都包含有几千亿颗恒星。图3.1所示的便是一个螺旋星系的图,从生活在其他星系中的人来看我们的星系,想必也是类似这个样子。我们生活在一个宽约为10万光年并慢慢旋转着的星系中;在它的螺旋臂上的恒星绕着它的中心公转一圈大约花几亿年。我们的太阳只不过是一个平常的、平均大小的、黄色的恒星,它靠近在一个螺旋臂的内边缘。我们离开亚里士多德和托勒密的观念肯定是相当遥远了,那时我们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
图3.1
恒星离开我们是如此之远,以致使我们只能看到极小的光点,而看不到它们的大小和形状。这样怎么能区分不同的恒星种类呢?对于绝大多数的恒星,只有一个特征可供观测——光的颜色。牛顿发现,如果太阳光通过一个称为棱镜的三角形状的玻璃块,就会被分解成像彩虹一样的分颜色(它的光谱)。将一个望远镜聚焦在一个单独的恒星或星系上,人们就可类似地观察到从这恒星或星系来的光谱线。不同的恒星具有不同的光谱,但是不同颜色的相对亮度总是刚好和一个红热的物体发出的光谱完全一致。(实际上,从一个不透明的灼热的物体发出的光,有一个只依赖于它的温度的特征光谱——热谱。这意味着可以从恒星的光谱得知它的温度。)并且,我们发现,某些非常特定的颜色在恒星光谱里找不到,这些失去的谱线可以因不同的恒星而异。既然我们知道,每一化学元素都有非常独特的吸收光谱线族,将它们和恒星光谱中失去的谱线相比较,我们就可以准确地确定恒星大气中存在什么元素。
在20年代天文学家开始观察其他星系中的恒星光谱时,他们发现了最异的现象:它们和我们的银河系一样具有吸收的特征线族,只是所有这些线族都向光谱的红端移动了同样相对的量。为了理解这个含意,我们必须先理解多普勒效应。我们已经知道,可见光即是电磁场的起伏或波动。光的波长(或者相邻波峰之间的距离)极其微小,约为0.0000004至0.0000008米。
光的不同波长正是人眼看到的不同颜色,最长的波长出现在光谱的红端,而最短的波长在光谱的蓝端。想像在离开我们一个固定的距离处有一光源——例如恒星——以固定的波长发出光波。显然我们接收到的波长和发射时的波长一样(星系的引力场没有强到足以对它产生明显的效应)。现在假定这恒星光源开始向我们运动。当光源发出第二个波峰时,它离开我们更近一些,这样两个波峰之间的距离比恒星静止时更小。这意味着,我们接收到的波的波长比恒星静止时更短。相应地,如果光源离开我们运动,我们接收的波的波长将更长。这意味着,当恒星离开我们而去时,它们的光谱向红端移动(红移);而当恒星趋近我们而来时,光谱则蓝移。这个称之为多普勒效应的频率和速度的关系是我们日常所熟悉的,例如我们听路上来往小汽车的声音:当它开过来时,它的发动机的音调变高(对应于声波的高频率);当它通过我们身边而离开时,它的音调变低。光波或无线电波的行为与之类似。警察就是利用多普勒效应的原理,以无线电波脉冲从车上反射回来的频率来测量车速。
在哈勃证明了其他星系存在之后的几年里,他花时间为它们的距离以及观察到的光谱分类。那时候大部份人相信,这些星系的运动相当紊乱,所以预料会发现和红移光谱一样多的蓝移光谱。但是,十分令人惊异的是,他发现大部份星系是红移的——几乎所有都远离我们而去!更惊异的是1929年哈勃发表的结果:甚至星系红移的大小也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和星系离开我们的距离成正比。换句话讲,星系越远,则它离开我们运动得越快!这表明宇宙不可能像原先人们所想像的那样处于静态,而实际上是在膨胀;不同星系之间的距离一直在增加着。
宇宙膨胀的发现是20世纪最伟大的智慧革命之一。事后想起来,何以过去从来没有人想到这一点?!牛顿或其他人应该会意识到,静态的宇宙在引力的影响下会很快开始收缩。然而现在假定宇宙正在膨胀,如果它膨胀得相当慢,引力会使之最终停止膨胀,然后开始收缩。但是,如果它膨胀得比某一临界速率更快,引力则永远不足够强而使其膨胀停止,宇宙就永远继续膨胀下去。这有点像一个人在地球表面引燃火箭上天时发生的情形,如果火箭的速度相当慢,引力将最终使之停止并折回地面;另一方面,如果火箭具有比某一临界值(大约每秒7英里)更高的速度,引力的强度不足以将其拉回,所以它将继续永远飞离地球。19世纪、18世纪甚至17世纪晚期的任何时候,人们都可以从牛顿的引力论预言出宇宙的这个行为。然而,静态宇宙的信念是如此之强,以至于一直维持到了20世纪的早期。甚至爱因斯坦于1915年发表其广义相对论时,还是如此之肯定宇宙必须是静态的,以使得他在其方程中不得不引进一个所谓的宇宙常数来修正自己的理论,使静态的宇宙成为可能。爱因斯坦引入一个新的“反引力”,这力不像其他的力那样,不发源于任何特别的源,而是空间——时间结构所固有的。他宣称,空间——时间有一内在的膨胀的趋向,这可以用来刚好去平衡宇宙间所有物质的相互吸引,结果使宇宙成为静态的。当爱因斯坦和其他物理学家正在想方设法避免广义相对论的非静态宇宙的预言时,看来只有一个人,即俄国物理学家和数学家亚历山大·弗利德曼愿意只用广义相对论着手解释它。
弗利德曼对于宇宙作了两个非常简单的假定:我们不论往哪个方向看,也不论在任何地方进行观察,宇宙看起来都是一样的。弗利德曼指出,仅仅从这两个观念出发,我们就应该预料宇宙不是静态的。事实上,弗利德曼在1922年所做的预言,正是几年之后埃得温·哈勃所观察到的结果。
很清楚,关于在任何方向上宇宙都显得是一样的假设实际上是不对的。例如,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我们星系中的其他恒星形成了横贯夜空的叫做银河系的光带。但是如果看得更远,星系数目就或多或少显得是同样的。所以假定我们在比星系间距离更大的尺度下来观察,而不管在小尺度下的差异,则宇宙确实在所有的方向看起来是大致一样的。在很长的时间里,这为弗利德曼的假设——作为实际宇宙的粗糙近似提供了充分的证实。但是,近世出现的一桩幸运的事件所揭示的事实说明了,弗利德曼假设实际上异常准确地描述了我们的宇宙。
1965年,美国新泽西州贝尔电话实验室的阿诺·彭齐亚斯和罗伯特·威尔逊正在检测一个非常灵敏的微波探测器时(微波正如光波,但是它的波长大约为1英寸),他们的检测器收到了比预想的还要大的噪声。彭齐亚斯和威尔逊为此而忧虑,这噪声不像是从任何特别方向来的。首先他们在探测器上发现了鸟粪并检查了其他可能的故障,但很快就排除了这些可能性。他们知道,当探测器倾斜地指向天空时,从大气层里来的噪声应该比原先垂直指向时更强,因为光线在沿着靠近地平线方向比在头顶方向要穿过更厚的大气。然而,不管探测器朝什么方向,这额外的噪声都是一样的,所以它必须是从大气层以外来的,并且在白天、夜晚、整年,也就是甚至地球绕着自己的轴自转或绕太阳公转时也是一样的。这表明,这辐射必须来自太阳系以外,甚至星系之外,否则当地球的运动使探测器指向不同方向时,噪声必须变化。
事实上,我们知道这辐射必须穿过我们可观察到的宇宙的大部分,并且由于它在不同方向都一样,至少在大尺度下,这宇宙也必须是各向同性的。现在我们知道,不管我们朝什么方向看,这噪声的变化总是非常小。这样,彭齐亚斯和威尔逊无意中非常精确地证实了弗利德曼的第一个假设。然而,由于宇宙并非在每一个方向上,而是在大尺度的平均上相同,所以微波也不可能在每一个方向上完全相同。在不同的方向之间必须有一些小变化。1992年宇宙背景探险者,或称为COBE,首次把它们检测到,其幅度大约为10万分之1。尽管这些变化很小,正如我们将在第八章解释的,但它们非常重要。
大约同时,在附近的普林斯顿的两位美国物理学家,罗伯特·狄克和詹姆士·皮帕尔斯也对微波感兴趣。他们正在研究乔治·伽莫夫(曾为亚历山大·弗利德曼的学生)的一个见解:早期的宇宙必须是非常密集的、白热的。狄克和皮帕尔斯认为,我们仍然能看到早期宇宙的白热,这是因为光是从它的非常远的部分来,刚好现在才到达我们这儿。然而,宇宙的膨胀使得这光被如此厉害地红移,以至于现在只能作为微波辐射被我们所看到。正当狄克和皮帕尔斯准备寻找这辐射时,彭齐亚斯和威尔逊听到了他们所进行的工作,并意识到,自己已经找到了它。为此,彭齐亚斯和威尔逊被授予1978年的诺贝尔奖(狄克和皮帕尔斯看来有点难过,更别提伽莫夫了!)
现在初看起来,关于宇宙在任何方向看起来都一样的所有证据似乎暗示,我们在宇宙的位置有点特殊。特别是,如果我们看到所有其他的星系都远离我们而去,那似乎我们必须在宇宙的中心。然而,还存在另外的解释:从任何其他星系上看宇宙,在任何方向上也都一样。我们知道,这正是弗利德曼的第二个假设。我们没有任何科学的证据去相信或反驳这个假设。我们之所以相信它只是基于谦虚:因为如果宇宙只是在我们这儿看起来各向同性,而在宇宙的其他地方并非如此,则是非常异的!在弗利德曼模型中,所有的星系都直接相互离开。这种情形很像一个画上好多斑点的气球被逐渐吹胀。当气球膨胀时,任何两个斑点之间的距离加大,但是没有一个斑点可认为是膨胀的中心。并且斑点相离得越远,则它们互相离开得越快。类似地,在弗利德曼的模型中,任何两个星系互相离开的速度和它们之间的距离成正比。所以它预言,星系的红移应与离开我们的距离成正比,这正是哈勃所发现的。尽管他的模型的成功以及预言了哈勃的观测,但是直到1935年,为了响应哈勃的宇宙的均匀膨胀的发现,美国物理学家哈瓦·罗伯逊和英国数学家阿瑟·瓦尔克提出了类似的模型后,弗利德曼的工作在西方才被普遍知道。
虽然弗利德曼只找到一个模型,其实满足他的两个基本假设的共有三种模型。在第一种模型(即弗利德曼找到的)中,宇宙膨胀得足够慢,以至于在不同星系之间的引力使膨胀变慢下来,并最终使之停止。然后星系开始相互靠近,宇宙开始收缩。图3.2表示随时间增加两个邻近的星系的距离的变化。刚开始时距离为零,接着它增长到最大值,然后又减小到零;在第二类解中,宇宙膨胀得如此之快,以至于引力虽然能使之缓慢一些,却永远不能使之停止。图3.3表示此模型中的邻近星系的距离随时间的变化。刚开始时距离为零,最后星系以稳恒的速度相互离开;最后,还有第三类解,宇宙的膨胀快到足以刚好避免坍缩。正如图3.4所示,星系的距离从零开始,然后永远增大。然而,虽然星系分开的速度永远不会变为零,这速度却越变越小。
图3.2
图3.3
图3.4
第一类弗利德曼模型的异特点是,宇宙在空间上不是无限的,并且是没有边界的。引力是如此之强,以至于空间被折弯而又绕回到自身,使之相当像地球的表面。如果一个人在地球的表面上沿着一定的方向不停地旅行,他将永远不会遇到一个不可超越的障碍或从边缘掉下去,而是最终走到他出发的那一点。第一类弗利德曼模型中的空间正与此非常相像,只不过地球表面是二维的,而它是三维的罢了。第四维时间的范围也是有限的,然而它像一根有两个端点或边界即开端和终端的线。以后我们会看到,当人们将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测不准原理结合在一起时,就可能使空间和时间都成为有限的、但却没有任何边缘或边界。
一个人绕宇宙一周最终可回到出发点的思想是科学幻想的好题材,但实际上它并没有多大意义。因为可以指出,一个人还没来得及绕回一圈,宇宙已经坍缩到了零尺度。你必须旅行得比光波还快,才能在宇宙终结之前绕回到你的出发点——而这是不允许的!
在第一类弗利德曼模型中,宇宙膨胀后又坍缩,空间如同地球表面那样,弯曲后又折回到自己。在第二类永远膨胀的模型中,空间以另外的方式弯曲,如同一个马鞍面。所以,在这种情形下空间是无限的。最后,在第三类刚好以临界速率膨胀的弗利德曼模型中,空间是平坦的(所以也是无限的)。
但是究竟可用何种弗利德曼模型来描述我们的宇宙呢?宇宙最终会停止膨胀并开始收缩或将永远膨胀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知道现在的宇宙膨胀速度和它现在的平均密度。如果密度比一个由膨胀率决定的某临界值还小,则引力太弱不足于将膨胀停住;如果密度比这临界值大,则引力会在未来的某一时刻将膨胀停止并使宇宙坍缩。
利用多普勒效应,可由测量星系离开我们的速度来确定现在的宇宙膨胀速度。这可以非常精确地实现。然而,因为我们不是直接地测量星系的距离,所以它们的距离知道得不是非常清楚。所有我们知道的是,宇宙在每10亿年里膨胀5%至10%。然而,我们对现在宇宙的平均密度测量得更不准。我们如果将银河系和其他所有能看到的星系的恒星的质量加起来,甚至是按对膨胀率的最低的估值而言,其质量总量比用以阻止膨胀的临界值的1%还少。然而,在我们以及其他的星系里应该有大量的“暗物质”,那是我们不能直接看到的,但由于它的引力对星系中恒星轨道的影响,我们知道它必定存在。况且人们发现,大多数星系是成团的。类似地,由其对星系运动的效应,我们能推断出还有更多的暗物质存在于这些成团的星系之间。将所有这些暗物质加在一起,我们仍只能获得必须用以停止膨胀的密度的1/10。然而,我们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可能还有我们未能探测到的其他的物质形式几乎均匀地分布于整个宇宙,它仍可以使得宇宙的平均密度达到停止膨胀所必要的临界值。所以,现在的证据暗示,宇宙可能会无限地膨胀。但是,所有我们能真正了解的是,既然它已经膨胀了100亿年,即便如果宇宙还要坍缩,则至少要再过这么久才有可能。这不应使我们过度忧虑——到那时候。除非我们到太阳系以外开拓殖民地,人们早由于太阳的熄灭而死亡殆尽!
所有的弗利德曼解都具有一个特点,即在过去的某一时刻(约100到200亿年之前)邻近星系之间的距离为零。在这被我们称之为大爆炸的那一时刻,宇宙的密度和空间——时间曲率都是无穷大。因为数学不能处理无穷大的数,这表明广义相对论(弗利德曼解以此为基础)预言,在宇宙中存在一点,在该处理论自身失效。这正是数学中称为点的一个例子。事实上,我们所有的科学理论都是基于空间——时间是光滑的和几乎平坦的基础上被表述的,所以它们在空间——时间曲率为无穷大的大爆炸点处失效。这表明,即使在大爆炸前存在事件,人们也不可能用之去确定之后所要发生的事件,因为可预见性在大爆炸处失效了。
正是这样,与之相应的,如果我们只知道在大爆炸后发生的事件,我们也不能确定在这之前发生的事件。就我们而言,发生于大爆炸之前的事件不能有后果,所以并不构成我们宇宙的科学模型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应将它们从我们模型中割除掉,并宣称时间是从大爆炸开始的。
很多人不喜欢时间有个开端的观念,可能是因为它略带有神的干涉的味道。(另一方面,天主教抓住了大爆炸模型,并在1951年正式宣布,它和《圣经》相一致。)所以,许多人企图避免大爆炸曾经存在过的这一结论。所谓的稳态理论得到过最广泛的支持。这是由两个纳粹占领的奥地利来的难民,赫曼·邦迪和托马斯·高尔德,以及一个战时和他们一道从事研制雷达的英国人,弗雷得·霍伊尔于1948年共同提出的。其想法是,当星系互相离开时,在它们中的间隙由正在连续产生的新物质不断地形成新的星系。因此,在空间的所有地方以及在所有的时间,宇宙看起来大致是相同的。稳态理论需要对广义相对论进行修正,使之允许物质的。连续生成,但是其产生率是如此之低(大约每立方公里每年才产生一个粒子),以至于不与实验相冲突。在第一章叙述的意义上,这是一个好的科学理论:它非常简单,并做出确定的预言让观察检验。其中一个预言是,我们在宇宙的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看给定的空间体积内星系或类似物体的数目必须一样。本世纪50年代晚期和60年代早期,由马丁·赖尔(他战时也和邦迪·高尔德以及霍伊尔共事作雷达研究)领导的一个天文学家小组在剑桥对从外空间来的射电源进行了普查。这个小组指出,这些射电源的大部分是位于我们星系之外(它们之中的许多确实可被认证与其他星系相关),并且存在的弱源比强源多得多。他们将弱源解释为更遥远的源,强源为较近的源。结果发现,单位空间体积内普通的源在近处比远处稀少。这可能表明,我们处于宇宙的一个巨大区域的中心,在这儿的源比其他地方稀少。另外的一个解释是,宇宙在射电开始发出的过去的那一时刻具有比我们现有的更密集的源。任何一种解释都和稳态理论相矛盾。况且,1965年彭齐亚斯和威尔逊的微波背景辐射的发现又指出,宇宙在过去必须密集得多。因此稳态理论必须被抛弃。
1963年,两位苏联科学家欧格尼·利弗席兹和伊萨克·哈拉尼可夫做了另一个尝试,设法避免存在大爆炸并因此引起时间起点的问题。他们提出;大爆炸可能只是弗利德曼模型的特性,这个模型毕竟只是真实宇宙的近似。也许,所有大体类似实在宇宙的模型中,只有弗利德曼模型包含大爆炸点。在弗利德曼模型中,所有星系都是直接互相离开——所以一点不怪,在过去的某一时刻它们必须在同一处。然而,在实际的宇宙中,星系不仅仅是直接互相离开——它也有一点横向速度。所以,在现实中它们从来没必要在同一处,只不过非常靠近而已。也许,现在膨胀着的宇宙不是大爆炸点的结果,而是从早期的收缩相而来的;当宇宙坍缩时,其中的粒子可以不都碰撞,而是互相离得很近穿过然后又离开,产生了现在的宇宙膨胀。何以得知这实际的宇宙是否从大爆炸开始的呢?利弗席兹和哈拉尼可夫研究的模型大体和弗利德曼模型相像,但是考虑了实际宇宙中的星系的不规则性和杂乱速度。他们指出,即使星系不再总是直接互相离开,这样的模型也可从一个大爆炸开始。但是他们宣称,这只可能发生在一定的例外的模型中,星系在这儿以正确的方式运动。他们论证道;似乎没有大爆炸点的类弗利德曼模型比有此点的模型多无限多倍,所以我们的结论应该是,实际中没有过大爆炸。然而,他们后来意识到,存在更为广泛的具有性的类弗利德曼模型,星系在那儿并不需要以任何特别的方式运动。所以,1970年他们收回了自己的宣布。
利弗席兹和哈拉尼科夫的工作是有价值的。因为它显示了,如果广义相对论是正确的,宇宙可以有过点,一个大爆炸。然而,它没有解决关键的问题:广义相对论是否预言我们的宇宙必须有过大爆炸或时间的开端?对这个问题,英国数学家兼物理学家罗杰·彭罗斯在1965年以完全不同的手段给出了回答。利用广义相对论中光锥行为的方式以及引力总是吸引这一事实,他指出,坍缩的恒星在自己的引力作用下被陷入到一个区域之中,其表面最终缩小到零。并且由于这区域的表面缩小到零,它的体积也应如此。恒星中的所有物质将被压缩到一个零体积的区域里,所以物质的密度和空间——时间的曲率变成无限大。换言之,人们得到了一个点,它被包含在叫做黑洞的空间——时间的一个区域中。
初看起来,彭罗斯的结果只适用于恒星,它并没有涉及到任何关于整个宇宙的过去是否有个大爆炸点的问题。然而,正当彭罗斯在创造他的定理之时,我是一个正在尽力寻求一个问题可用之完成博士论文的研究生。两年之前我即被诊断得了ALS,通常又被称为卢伽雷病或运动神经细胞病,并且我被告知只有一两年可活了。在这种情况下,看来没有很多必要攻读我的博士学位了——我预料不能活那么久。然而两年过去了,我没有糟到那种程度。事实上,我的事情还进行得相当好,还和一个非常好的姑娘简·瓦尔德定婚了。但是为了结婚,我需要一个工作;为了得到工作,我需要一个博士学位。
1965年,我读到彭罗斯关于任何物体受到引力坍缩必须最终形成一个点的定理。我很快意识到,如果人们将彭罗斯定理中的时间方向颠倒以使坍缩变成膨胀,假定现在宇宙在大尺度上大体类似弗利德曼模型,这定理的条件仍然成立。彭罗斯定理指出,任何坍缩必须终结于一个点;其时间颠倒的论断则是,任何类弗利德曼膨胀模型必须从一个点开始。为了技巧上的原因,彭罗斯定理需要以宇宙在空间上是无限的为条件。所以事实上,我能用它来证明,只有当宇宙膨胀得快到足够以避免重新坍缩时(因为只有那些弗利德曼模型才是空间无限的),必须存在一个点。
以后的几年中,我发展了新的数学技巧,从证明性必须发生的定理中除去了这个和其他技术上的条件。最后的结果是1970年彭罗斯和我的合作论文。那篇论文最后证明了,假定广义相对论是正确的,宇宙包含着我们观测到的这么多物质,则过去必须有一大爆炸点。我们的工作遭到许许多多的反对,部分来自苏联人,由于他们对科学宿命论的信仰;另一部分来自某些人,他们不喜欢整个点的观念,并认为这糟蹋了爱因斯坦理论的完美。然而,人实在不能辩赢数学定理。所以最终我们的工作被广泛接受,现在几乎每个人都假定宇宙是从一个大爆炸点开始的。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现在我改变了想法,试图去说服其他物理学家,事实上在宇宙的开端并没有点——正如我们将看到的,只要考虑了量子效应,性则会消失。
从这一章我们看到,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人们几千年来形成的关于宇宙的观点被改变了。哈勃关于宇宙膨胀的发现,并意识到我们的行星在茫茫的宇宙中的微不足道,只不过是起点而已。随着实验和理论证据的积累,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宇宙在时间上必须有个开端。直到1970年,在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的基础上,这才被彭罗斯和我所证明。这个证明显示,广义相对论只是一个不完全的理论,它不能告诉我们宇宙是如何开始的。因为它预言,所有包括它自己在内的物理理论都在宇宙的开端失效。然而,广义相对论宣称自己只是一个部分理论,所以点定理真正所显示的是,在极早期宇宙中有过一个时刻,那时宇宙是如此之小,以至于人们不能再不管20世纪另一个伟大的部分理论——量子力学的小尺度效应。20世纪70年代初期,我们被迫从对极其巨大范围的理论研究转到对极其微小范围的理论研究。下面在我们进而努力将这两个部分理论结合成一个单独的量子引力论之前,首先描述量子力学这个理论。
第四章 不确定性原理
科学理论,特别是牛顿引力论的成功,使得法国科学家拉普拉斯侯爵在19世纪初论断,宇宙是完全被决定的。他认为存在一组科学定律,只要我们完全知道宇宙在某一时刻的状态,我们便能依此预言宇宙中将会发生的任一事件。例如,假定我们知道某一个时刻的太阳和行星的位置和速度,则可用牛顿定律计算出在任何其他时刻的太阳系的状态。这种情形下的宿命论是显而易见的,但拉普拉斯进一步假定存在着某些定律,它们类似地制约其他每一件东西,包括人类的行为。
很多人强烈地抵制这种科学宿命论的教义,他们感到这侵犯了上帝干涉世界的自由。但直到本世纪初,这种观念仍被认为是科学的标准假定。这种信念必须被抛弃的一个最初的征兆,是由英国科学家瑞利勋爵和詹姆斯·金斯爵士所做的计算,他们指出一个热的物体——例如恒星——必须以无限大的速率辐射出能量。按照当时我们所相信的定律,一个热体必须在所有的频段同等地发出电磁波(诸如无线电波、可见光或X射线)。例如,一个热体在1万亿赫兹到2万亿赫兹频率之间发出和在2万亿赫兹到3万亿赫兹频率之间同样能量的波。而既然波的频谱是无限的,这意味着辐射出的总能量必须是无限的。
为了避免这显然荒谬的结果,德国科学家马克斯·普郎克在1900年提出,光波、X射线和其他波不能以任意的速率辐射,而必须以某种称为量子的形式发射。并且,每个量子具有确定的能量,波的频率越高,其能量越大。这样,在足够高的频率下,辐射单独量子所需要的能量比所能得到的还要多。因此,在高频下辐射被减少了,物体丧失能量的速率变成有限的了。
量子假设可以非常好地解释所观测到的热体的发射率,但直到1926年另一个德国科学家威纳·海森堡提出著名的不确定性原理之后,它对宿命论的含义才被意识到。为了预言一个粒子未来的位置和速度,人们必须能准确地测量它现在的位置和速度。显而易见的办法是将光照到这粒子上,一部分光波被此粒子散射开来,由此指明它的位置。然而,人们不可能将粒子的位置确定到比光的两个波峰之间距离更小的程度,所以必须用短波长的光来测量粒子的位置。现在,由普郎克的量子假设,人们不能用任意少的光的数量,至少要用一个光量子。这量子会扰动这粒子,并以一种不能预见的方式改变粒子的速度。而且,位置测量得越准确,所需的波长就越短,单独量子的能量就越大,这样粒子的速度就被扰动得越厉害。换言之,你对粒子的位置测量得越准确,你对速度的测量就越不准确,反之亦然。海森堡指出,粒子位置的不确定性乘上粒子质量再乘以速度的不确定性不能小于一个确定量——普郎克常数。并且,这个极限既不依赖于测量粒子位置和速度的方法,也不依赖于粒子的种类。海森堡不确定性原理是世界的一个基本的不可回避的性质。
不确定性原理对我们世界观有非常深远的影响。甚至到了50多年之后,它还不为许多哲学家所鉴赏,仍然是许多争议的主题。不确定性原理使拉普拉斯科学理论,即一个完全宿命论的宇宙模型的梦想寿终正寝:如果人们甚至不能准确地测量宇宙的现在的态,就肯定不能准确地预言将来的事件了!我们仍然可以想像,对于一些超自然的生物,存在一组完全地决定事件的定律,这些生物能够不干扰宇宙地观测它现在的状态。然而,对于我们这些芸芸众生而言,这样的宇宙模型并没有太多的兴趣。看来,最好是采用称为奥铿剃刀的经济学原理,将理论中不能被观测到的所有特征都割除掉。20世纪20年代。在不确定性原理的基础上,海森堡、厄文·薛定谔和保尔·狄拉克运用这种手段将力学重新表达成称为量子力学的新理论。在此理论中,粒子不再有分别被很好定义的、能被同时观测的位置和速度,而代之以位置和速度的结合物的量子态。
一般而言,量子力学并不对一次观测预言一个单独的确定结果。代之,它预言一组不同的可能发生的结果,并告诉我们每个结果出现的概率。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对大量的类似的系统作同样的测量,每一个系统以同样的方式起始,我们将会找到测量的结果为A出现一定的次数,为B出现另一不同的次数等等。人们可以预言结果为A或B的出现的次数的近似值,但不能对个别测量的特定结果作出预言。因而量子力学为科学引进了不可避免的非预见性或偶然性。尽管爱因斯坦在发展这些观念时起了很大作用,但他非常强烈地反对这些。他之所以得到诺贝尔奖就是因为对量子理论的贡献。即使这样,他也从不接受宇宙受机遇控制的观点;他的感觉可表达成他著名的断言:“上帝不玩弄骰子。”然而,大多数其他科学家愿意接受量子力学,因为它和实验符合得很完美。它的的确确成为一个极其成功的理论,并成为几乎所有现代科学技术的基础。它制约着晶体管和集成电路的行为,而这些正是电子设备诸如电视、计算机的基本元件。它并且是现代化学和生物学的基础。物理科学未让量子力学进入的唯一领域是引力和宇宙的大尺度结构。
虽然光是由波组成的,普郎克的量子假设告诉我们,在某些方面,它的行为似乎显现出它是由粒子组成的——它只能以量子的形式被发射或吸收。同样地,海森堡的不确定性原理意味着,粒子在某些方面的行为像波一样:它们没有确定的位置,而是被“抹平”成一定的几率分布。量子力学的理论是基于一个全新的数学基础之上,不再按照粒子和波动来描述实际的世界;而只不过利用这些术语,来描述对世界的观测而已。所以,在量子力学中存在着波动和粒子的二重性:为了某些目的将波动想像成为粒子是有助的,反之亦然。这导致一个很重要的后果,人们可以观察到两组波或粒子的所谓的干涉,也就是一束波的波峰可以和另一束波的波谷相重合。这两束波互相抵消,而不是像人们预料的那样,迭加在一起形成更强的波(图 4.1)。一个熟知的光的干涉的例子是,肥皂泡上经常能看到颜色。这是因为从形成泡沫的很薄的水膜的两边反射回来的光互相干涉而引起的。白光含有所有不同波长或颜色的光波,从水膜一边反射回来的具有一定波长的波的波峰和从另一边反射的波谷相重合时,对应于此波长的颜色就不在反射光中出现,所以反射光就显得五彩缤纷。
图4.1
由于量子力学引进的二重性,粒子也会产生干涉。一个著名的例子即是所谓的双缝实验(图4.2)。一个带有两个平行狭缝的隔板,在它的一边放上一个特定颜色(即特定波长)的光源。大部分光都射在隔板上,但是一小部分光通过这两条缝。现在假定将一个屏幕放到隔板的另一边。屏幕上的任何一点都能接收到两个缝来的波。然而,一般来说,光从光源通过这两个狭缝传到屏幕上的距离是不同的。这表明,从狭缝来的光到达屏幕之时不再是同位相的:有些地方波动互相抵消,其他地方它们互相加强,结果形成有亮暗条纹的特征花样。
图4.2
非常令人惊异的是,如果将光源换成粒子源,譬如具有一定速度(这表明其对应的波有同样的波长)的电子束,人们得到完全同样类型的条纹。这显得更为古怪,因为如果只有一条裂缝,则得不到任何条纹,只不过是电子通过这屏幕的均匀分布。人们因此可能会想到,另开一条缝只不过是打到屏幕上每一点的电子数目增加而已。但是,实际上由于干涉,在某些地方反而减少了。如果在一个时刻只有一个电子被发出通过狭缝,人们会以为,每个电子只穿过其中的一条缝,这样它的行为正如同另一个狭缝不存在时一样——屏幕会给出一个均匀的分布。然而,实际上即使电子是一个一个地发出,条纹仍然出现,所以每个电子必须在同一时刻通过两个小缝!
粒子间的干涉现象,对于我们理解作为化学和生物以及由之构成我们和我们周围的所有东西的基本单元的原子的结构是关键的。在本世纪初,人们认为原子和行星绕着太阳公转相当类似,在这儿电子(带负电荷的粒子)绕着带正电荷的中心的核转动。正电荷和负电荷之间的吸引力被认为是用以维持电子的轨道,正如同行星和太阳之间的万有引力用以维持行星的轨道一样。麻烦在于,在量子力学之前,力学和电学的定律预言,电子会失去能量并以螺旋线的轨道落向并最终撞击到核上去。这表明原子(实际上所有的物质)都会很快地坍缩成一种非常紧密的状态。丹麦科学家尼尔斯·玻尔在1913年,为此问题找到了部分的解答。他认为,也许电子不能允许在离中心核任意远的地方,而只允许在一些指定的距离处公转。如果我们再假定,只有一个或两个电子能在这些距离上的任一轨道上公转,那就解决了原子坍缩的问题。因为电子除了充满最小距离和最小能量的轨道外,不能进一步作螺旋运动向核靠近。
对于最简单的原子——氢原子,这个模型给出了相当好的解释,这儿只有一个电子绕着氢原子核运动。但人们不清楚如何将其推广到更复杂的原子去。并且,对于可允许轨道的有限集合的思想显得非常任意。量子力学的新理论解决了这一困难。原来一个绕核运动的电荷可看成一种波,其波长依赖于其速度。对于一定的轨道,轨道的长度对应于整数(而不是分数)倍电子的波长。对于这些轨道,每绕一圈波峰总在同一位置,所以波就互相迭加;这些轨道对应于玻尔的可允许的轨道。然而,对于那些长度不为波长整数倍的轨道,当电子绕着运动时,每个波峰将最终被波谷所抵消;这些轨道是不能允许的。
美国科学家里查德·费因曼引入的所谓对历史求和(即路径积分)的方法是一个波粒二像性的很好的摹写。在这方法中,粒子不像在经典亦即非量子理论中那样,在时空中只有一个历史或一个轨道,而是认为从A到B粒子可走任何可能的轨道。对应于每个轨道有一对数:一个数表示波的幅度;另一个表示在周期循环中的位置(即相位)。从A走到B的几率是将所有轨道的波加起来。一般说来,如果比较一族邻近的轨道,相位或周期循环中的位置会差别很大。这表明相应于这些轨道的波几乎都互相抵消了。然而,对于某些邻近轨道的集合,它们之间的相位没有很大变化,这些轨道的波不会抵消。这种轨道即对应于玻尔的允许轨道。
用这些思想以具体的数学形式,可以相对直截了当地计算更复杂的原子甚至分子的允许轨道。分子是由一些原子因轨道上的电子绕着不止一个原子核运动而束缚在一起形成的。由于分子的结构,以及它们之间的反应构成了化学和生物的基础,除了受测不准原理限制之外,量子力学在原则上允许我们去预言围绕我们的几乎一切东西。(然而,实际上对一个包含稍微多几个电子的系统所需的计算是如此之复杂,以至使我们做不到。)
看来,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制约了宇宙的大尺度结构,它仅能称为经典理论,因其中并没有考虑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原理,而为了和其他理论一致这是必须考虑的。这个理论并没导致和观测的偏离是因为我们通常经验到的引力场非常弱。然而,前面讨论的点定理指出,至少在两种情形下引力场会变得非常强——黑洞和大爆炸。在这样强的场里,量子力学效应应该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某种意义上,经典广义相对论由于预言无限大密度的点而预示了自身的垮台,正如同经典(也就是非量子)力学由于隐含着原子必须坍缩成无限的密度,而预言自身的垮台一样。我们还没有一个完整、协调的统一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理论,但我们已知这理论所应有的一系列特征。在以下几章我们将描述黑洞和大爆炸的量子引力论效应。然而,此刻我们先转去介绍人类的许多新近的尝试,他们试图对自然界中其他力的理解合并成一个单独的统一的量子理论。
第五章 基本粒子和自然的力
亚里士多德相信宇宙中的所有物质是由四种基本元素即土、空气、火和水组成的。有两种力作用在这些元素上:引力,这是指土和水往下沉的趋势;浮力,这是指空气和火往上升的倾向。将宇宙的内容分割成物质和力的这种做法一直沿袭至今。
亚里士多德认为物质是连续的,也就是说,人们可以将物质无限制地分割成越来越小的小块,即人们永远不可能得到一个不可再分割下去的最小颗粒。然而有几个希腊人,例如德漠克里特,则坚持物质的固有的颗粒性,而且认为每一件东西都是由不同种类的大量的原子所组成(在希腊文中原子的意义是“不可分的”)。争论一直持续了几个世纪,任何一方都没有任何实际的证据。直至1803年英国的化学家兼物理学家约翰·道尔顿指出,化合物总是以一定的比例结合而成的。这一事实可以用来解释所谓分子的单元是由原子组成的。然而,直到本世纪初这两种学派的争论才以原子论的胜利而告终。爱因斯坦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物理学证据。1905年,在他关于狭义相对论的著名论文发表前的几周,他在所发表的另一篇文章里指出,所谓的布朗运动——悬浮在液体中的尘埃小颗粒的无则规的、随机的运动——可以解释为液体原子和灰尘粒子碰撞的效应。
当时已经有人怀疑这些原子终究不是不可分割的。几年前,一位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的研究员汤姆逊演示了一种称为电子的物质粒子存在的证据。电子所具有的质量比最轻原子小1000倍。他使用了一种和现代电视显像管相当类似的装置:由一根红热的金属细丝发射出电子,由于它们带负电荷,可用一电场去将其加速飞到一个涂磷光物质的屏幕上。电子一打到屏幕上就会产生一束束的闪光。人们很快即意识到,这些电子必须从原子里出来。英国物理学家恩斯特·卢瑟福在1911年最后证明了物质的原子确实有内部结构:它们是由一个极其微小的带正电荷的核以及围绕着它转动的一些电子组成。他是根据从放射性原子释放出的带正电荷的α粒子和原子碰撞会引起的偏折这一现象,以及分析了此偏折的方式后而推出这一结论的。
最初,人们认为原子核是由电子和不同数量的带正电的叫做质子的粒子所组成。质子是由希腊文中的“第一”演化而来的,因为质子被认为是组成物质的基本单位。然而,卢瑟福在剑桥的一位同事詹姆斯·查德威克在1932年发现,原子核还包含另外称为中子的粒子,中子几乎具有和质子一样大的质量但没有带电荷;查德威克因此而获得诺贝尔奖,并选为剑桥龚维尔和凯尔斯学院(我即为该学院的研究员)院长。后来,他因为和其他人不和而辞去院长的职务。一群战后回来的年轻的研究员将许多已占据位置多年的老研究员选掉后,曾有过一场激烈的辩论。这是在我去以前发生的;在这场争论尾声的1965年我才加入该学院,当时另一位获诺贝尔奖的院长奈维尔·莫特爵士也因类似的争论而辞职。
直到20年以前,人们还总以为质子和中子是“基本”粒子。但是,将质子和另外的质子或电子在高速度下碰撞的实验表明,它们事实上是由更小的粒子构成的。加州理工学院的牟雷·盖尔曼将这些粒子命名为夸克。由于对夸克的研究,他获得1969年的诺贝尔奖。此名字起源于詹姆斯·约依斯神秘的引语:“Three quarks for Muster Mark!”夸克这个字应发夸脱的音,但是最后的字母是k而不是t,通常和拉克(云雀)相押韵。
存在有几种不同类型的夸克——至少有六种以上的“味”,这些味我们分别称之为上、下、、魅、底和顶。每种味都带有三种“色”,即红、绿和蓝。(必须强调,这些术语仅仅是记号:夸克比可见光的波长小得多,所以在通常意义下没有任何颜色。这只不过是现代物理学家更富有想像力地去命名新粒子和新现象而已——他们不再将自己限制于只用希腊文!)一个质子或中子是由三个夸克组成,每个一种颜色。一个质子包含两个上夸克和一个下夸克;一个中子包含两个下夸克和一个上夸克。我们可用其他种类的夸克(、魅、底和顶)构成粒子,但所有这些都具有大得多的质量,并非常快地衰变成质子和中子。
现在我们知道,不管是原子还是其中的质子和中子都不是不可分的。问题在于什么是真正的基本粒子——构成世界万物的最基本的构件?由于光波波长比原子的尺度大得多,我们不能期望以通常的方法去“看”一个原子的部分,而必须用某些波长短得多的东西。正如我们在上一章 所看到的,量子力学告诉我们,实际上所有粒子都是波动,粒子的能量越高,J则其对应的波动的波长越短。所以,我们能对这个问题给出的最好的回答,取决于我们的设想中所能得到多高的粒子能量,因为这决定了我们所能看到的多小的尺度。这些粒子的能量通常是以称为电子伏特的单位来测量。(在汤姆逊的电子实验中,我们看到他用一个电场去加速电子,一个电子从一个伏特的电场所得到的能量即是一个电子伏特。)19世纪,当人们知道如何去使用的粒子能量只是由化学反应——诸如燃烧——产生的几个电子伏特的低能量时,大家以为原子即是最小的单位。在卢瑟福的实验中,α粒子具有几百万电子伏特的能量。更近代,我们知道使用电磁场给粒子提供首先是几百万然后是几十亿电子伏特的能量。这样我们知道,20年之前以为是“基本”的粒子,原来是由更小的粒子所组成。如果我们用更高的能量时,是否会发现这些粒子是由更小的粒子所组成的呢?这一定是可能的。但我们确实有一些理论的根据,相信我们已经拥有或者说接近拥有自然界的终极构件的知识。
用上一章讨论的波粒二象性,包括光和引力的宇宙中的一切都能以粒子来描述。这些粒子有一种称为自旋的性质。自旋可以设想成绕着一个轴自转的小陀螺。但这可能会引起误会,因为量子力学告诉我们,粒子并没有任何很好定义的轴。粒子的自旋真正告诉我们的是,从不同的方向看粒子是什么样子的。一个自旋为0的粒子像一个圆点:从任何方向看都一样(图5.1-A)。而自旋为1的粒子像一个箭头:从不同方向看是不同的(图5.1-B)。只有把当它转过完全的一圈(360°)时,这粒子才显得是一样。自旋为2的粒子像个双头的箭头(图5.1-C):只要转过半圈(180°),看起来便是一样的了。类似地,更高自旋的粒子在旋转了整圈的更小的部分后,看起来便是一样的。所有这一切都是这样的直截了当,但惊人的事实是,有些粒子转过一圈后,仍然显得不同,你必须使其转两整圈!这样的粒子具有1/2的自旋。
图5.1
宇宙间所有已知的粒子可以分成两组:组成宇宙中的物质的自旋为1/2的粒子;在物质粒子之间引起力的自旋为0、1和2的粒子。物质粒子服从所谓的泡利不相容原理。这是奥地利物理学家沃尔夫冈·泡利在1925年发现的,他并因此获得1945年的诺贝尔奖。他是个模范的理论物理学家,有人这样说,他的存在甚至会使同一城市里的实验出毛病!泡利不相容原理是说,两个类似的粒子不能存在于同一个态中,即是说,在不确定性原理给出的限制内,它们不能同时具有相同的位置和速度。不相容原理是非常关键的,因为它解释了为何物质粒子在自旋为0、1和2的粒子产生的力的影响下不会坍缩成密度非常之高的状态的原因:如果物质粒子几乎在相同位置,则它们必须有不同的速度,这意味着它们不会长时间存在于同一处。如果世界创生时不相容原理不起作用,夸克将不会形成不相连的、很好定义的质子和中子,进而这些也不可能和电子形成不相连的、很好定义的原子。所有它们都会坍缩形成大致均匀的稠密的“汤”。
直到保尔·狄拉克在1928年提出一个理论,人们才对电子和其他自旋1/2的粒子有了相当的理解。狄拉克后来被选为剑桥的卢卡逊数学教授(牛顿曾经担任这一教授位置,目前我担任此一位置)。狄拉克理论是第一种既和量子力学又和狭义相对论相一致的理论。它在数学上解释了为何电子具有1/2的自旋,也即为什么将其转一整圈不能、而转两整圈才能使它显得和原先一样。它并且预言了电子必须有它的配偶——反电子或正电子。1932年正电子的发现证实了狄拉克的理论,他因此获得了1933年的诺贝尔物理奖。现在我们知道,任何粒子都有会和它相湮灭的反粒子。(对于携带力的粒子,反粒子即为其自身。)也可能存在由反粒子构成的整个反世界和反人。然而,如果你遇到了反你,注意不要握手!否则,你们两人都会在一个巨大的闪光中消失殆尽。为何我们周围的粒子比反粒子多得多?这是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我将会在本章的后部分回到这问题上来。
在量子力学中,所有物质粒子之间的力或相互作用都认为是由自旋为整数0、1或2的粒子承担。物质粒子——譬如电子或夸克——发出携带力的粒子,由于发射粒子所引起的反弹,改变了物质粒子的速度。携带力的粒子又和另一物质粒子碰撞从而被吸收。这碰撞改变了第二个粒子的速度,正如同两个物质粒子之间存在过一个力。
携带力的粒子不服从泡利不相容原理,这是它的一个重要的性质。这表明它们能被交换的数目不受限制,这样就可以产生根强的力。然而,如果携带力的粒子具有很大的质量,则在大距离上产生和交换它们就会很困难[]。这样,它们所携带的力只能是短程的。另一方面,如果携带力的粒子质量为零,力就是长程的了。在物质粒子之间交换的携带力的粒子称为虚粒子,因为它们不像“实”粒子那样可以用粒子探测器检测到。但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因为它们具有可测量的效应,即它们引起了物质粒子之间的力,并且自旋为0、1或2的粒子在某些情况下作为实粒子而存在,这时它们可以被直接探测到。对我们而言,此刻它们就呈现出为经典物理学家所说的波动形式,例如光波和引力波;当物质粒子以交换携带力的虚粒子的形式而相互作用时,它们有时就可以被发射出来。(例如,两个电子之间的电排斥力是由于交换虚光子所致,这些虚光子永远不可能被检测出来;但是如果一个电子穿过另一个电子,则可以放出实光子,它以光波的形式为我们所探测到。)
携带力的粒子按照其携带力的强度以及与其相互作用的粒子可以分成四种。必须强调指出,将力划分成四种是种人为的方法;它仅仅是为了便于建立部分理论,而并不别具深意。大部分物理学家希望最终找到一个统一理论,该理论将四种力解释为一个单独的力的不同方面。确实,许多人认为这是当代物理学的首要目标。最近,将四种力中的三种统一起来已经有了成功的端倪——我将在这章描述这些内容。而关于统一余下的另一种力即引力的问题将留到以后再讨论。
第一种力是引力,这种力是万有的,也就是说,每一粒子都因它的质量或能量而感受到引力。引力比其他三种力都弱得多。它是如此之弱,以致于若不是它具有两个特别的性质,我们根本就不可能注意到它。这就是,它会作用到非常大的距离去,并且总是吸引的。这表明,在像地球和太阳这样两个巨大的物体中,所有的粒子之间的非常弱的引力能迭加起来而产生相当大的力量。另外三种力或者由于是短程的,或者时而吸引时而排斥,所以它们倾向于互相抵消。以量子力学的方法来研究引力场,人们把两个物质粒子之间的引力描述成由称作引力子的自旋为2的粒子所携带。它自身没有质量,所以所携带的力是长程的。太阳和地球之间的引力可以归结为构成这两个物体的粒子之间的引力子交换。虽然所交换的粒子是虚的,它们确实产生了可测量的效应——它们使地球绕着太阳公转!实引力构成了经典物理学家称之为引力波的东西,它是如此之弱——并且要探测到它是如此之困难,以致于还从来未被观测到过。
另一种力是电磁力。它作用于带电荷的粒子(例如电子和夸克)之间,但不和不带电荷的粒子(例如引力子)相互作用。它比引力强得多:两个电子之间的电磁力比引力大约大100亿亿亿亿亿(在1后面有42个0)倍。然而,共有两种电荷——正电荷和负电荷。同种电荷之间的力是互相排斥的,而异种电荷则互相吸引。一个大的物体,譬如地球或太阳,包含了几乎等量的正电荷和负电荷。由于单独粒子之间的吸引力和排斥力几乎全抵消了,因此两个物体之间纯粹的电磁力非常小。然而,电磁力在原子和分子的小尺度下起主要作用。在带负电的电子和带正电的核中的质子之间的电磁力使得电子绕着原子的核作公转,正如同引力使得地球绕着太阳旋转一样。人们将电磁吸引力描绘成是由于称作光子的无质量的自旋为1的粒子的交换所引起的。而且,这儿所交换的光子是虚粒子。但是,电子从一个允许轨道改变到另一个离核更近的允许轨道时,以发射出实光子的形式释放能量——如果其波长刚好,则为肉眼可以观察到的可见光,或可用诸如照相底版的光子探测器来观察。同样,如果一个光子和原子相碰撞,可将电子从离核较近的允许轨道移动到较远的轨道。这样光子的能量被消耗殆尽,也就是被吸收了。
第三种力称为弱核力。它制约着放射性现象,并只作用于自旋为1/2的物质粒子,而对诸如光子、引力子等自旋为0、1或2的粒子不起作用。直到1967年伦敦帝国学院的阿伯达斯·萨拉姆和哈佛的史蒂芬·温伯格提出了弱作用和电磁作用的统一理论后,弱作用才被很好地理解。此举在物理学界所引起的震动,可与100年前马克斯韦统一了电学和磁学并驾齐驱。温伯格——萨拉姆理论认为,除了光子,还存在其他3个自旋为1的被统称作重矢量玻色子的粒子,它们携带弱力。它们叫W(W正)、W-(W负)和Z0(Z零),每一个具有大约100吉电子伏的质量(1吉电子伏为10亿电子伏)。上述理论展现了称作自发对称破缺的性质。它表明在低能量下一些看起来完全不同的粒子,事实上只是同一类型粒子的不同状态。在高能量下所有这些粒子都有相似的行为。这个效应和轮赌盘上的轮赌球的行为相类似。在高能量下(当这轮子转得很快时),这球的行为基本上只有一个方式——即不断地滚动着;但是当轮子慢下来时,球的能量就减少了,最终球就陷到轮子上的37个槽中的一个里面去。换言之,在低能下球可以存在于37个不同的状态。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我们只能在低能下观察球,我们就会认为存在37种不同类型的球!
在温伯格——萨拉姆理论中,当能量远远超过100吉电子伏时,这三种新粒子和光子的行为方式很相似。但是,大部份正常情况下能量要比这低,粒子之间的对称就被破坏了。W、W-和Z0得到了大的质量,使之携带的力变成非常短程。萨拉姆和温伯格提出此理论时,很少人相信他们,因为还无法将粒子加速到足以达到产生实的W、W-和Z0粒子所需的一百吉电子伏的能量。但在此后的十几年里,在低能量下这个理论的其他预言和实验符合得这样好,以至于他们和也在哈佛的谢尔登·格拉肖一起被授予1979年的物理诺贝尔奖。格拉肖提出过一个类似的统一电磁和弱作用的理论。由于1983年在CERN(欧洲核子研究中心)发现了具有被正确预言的质量和其他性质的光子的三个带质量的伴侣,使得诺贝尔委员会避免了犯错误的难堪。领导几百名物理学家作出此发现的卡拉·鲁比亚和发展了被使用的反物质储藏系统的CERN工程师西蒙·范德·米尔分享了1984年的诺贝尔奖。(除非你已经是巅峰人物,当今要在实验物理学上留下痕迹极其困难!)
第四种力是强作用力。它将质子和中子中的夸克束缚在一起,并将原子中的质子和中子束缚在一起。一般认为,称为胶子的另一种自旋为1的粒子携带强作用力。它只能与自身以及与夸克相互作用。强核力具有一种称为禁闭的古怪性质:它总是把粒子束缚成不带颜色的结合体。由于夸克有颜色(红、绿或蓝),人们不能得到单独的夸克。反之,一个红夸克必须用一串胶子和一个绿夸克以及一个蓝夸克联结在一起(红+绿+蓝=白)。这样的三胞胎构成了质子或中子。其他的可能性是由一个夸克和一个反夸克组成的对(红+反红,或绿+反绿,或蓝+反蓝=白)。这样的结合构成称为介子的粒子。介子是不稳定的,因为夸克和反夸克会互相湮灭而产生电子和其他粒子。类似地,由于胶子也有颜色,色禁闭使得人们不可能得到单独的胶子。相反地,人们所能得到的胶子的团,其迭加起来的颜色必须是白的。这样的团形成了称为胶球的不稳定粒子。
色禁闭使得人们观察不到一个孤立的夸克或胶子,这事实使得将夸克和胶子当作粒子的整个见解看起来有点玄学的味道。然而,强核力还有一个叫做渐近自由的性质,它使得夸克和胶子成为定义得很好的概念。在正常能量下,强核力确实很强,它将夸克很紧地捆在一起。但是,大型粒子加速器的实验指出,在高能下强作用力变得弱得多,夸克和胶子的行为就像自由粒子那样。图5.2是张一个高能质子和一个反质子碰撞的照片。
图5.2一个质子和一个反质子在高能下碰撞,产生了一对几乎自由的夸克。
统一电磁和弱力的成功,使许多人试图将这两种力和强核力合并在所谓的大统一理论(或GUT)之中。这名字相当夸张,所得到的理论并不那么辉煌,也没能将全部力都统一进去,因为它并不包含引力。它们也不是真正完整的理论,因为它们包含了许多不能从这理论中预言而必须人为选择去适合实验的参数。尽管如此,它们可能是朝着完全的统一理论推进的一步。GUT的基本思想是这样:正如前面提到的,在高能量时强核力变弱了;另一方面,不具有渐近自由性质的电磁力和弱力在高能量下变强了。在非常高的叫做大统一能量的能量下,这三种力都有同样的强度,所以可看成一个单独的力的不同方面。在这能量下,GUT还预言了自旋为1/2的不同物质粒子(如夸克和电子)也会基本上变成一样,这样导致了另一种统一。
大统一能量的数值还知道得不太清楚,可能至少有1千万亿吉电子伏特。而目前粒子加速器只能使大致能量为100吉电子伏的粒子相碰撞,计划建造的机器的能量为几千吉电子伏。要建造足以将粒子加速到大统一能量的机器,其体积必须和太阳系一样大——这在现代经济环境下不太可能做到。因此,不可能在实验室里直接证实大统一理论。然而,如同在弱电统一理论中那样,我们可以检测它在低能量下的推论。
其中最有趣的是预言是,构成通常物质的大部分质量的质子能自发衰变成诸如反电子之类更轻的粒子。其原因在于,在大统一能量下,夸克和反电子之间没有本质的不同。正常情况下一个质子中的三个夸克没有足够能量转变成反电子,由于测不准原理意味着质子中夸克的能量不可能严格不变,所以,其中一个夸克能非常偶然地获得足够能量进行这种转变,这样质子就要衰变。夸克要得到足够能量的概率是如此之低,以至于至少要等100万亿亿亿年(1后面跟30个0)才能有一次。这比宇宙从大爆炸以来的年龄(大约100亿年——1后面跟10个0)要长得多了。因此,人们会认为不可能在实验上检测到质子自发衰变的可能性。但是,我们可以观察包含极大数量质子的大量物质,以增加检测衰变的机会。(譬如,如果观察的对象含有1后面跟31个0个质子,按照最简单的GUT,可以预料在一年内应能看到多于一次的质子衰变。)
人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可惜没有一个得到质子或中子衰变的确实证据。有一个实验是用了8千吨水在俄亥俄的莫尔顿盐矿里进行的(为了避免其他因宇宙射线引起的会和质子衰变相混淆的事件发生)。由于在实验中没有观测到自发的质子衰变,因此可以估算出,可能的质子寿命至少应为1千万亿亿亿年(1后面跟31个0)。这比简单的大统一理论所预言的寿命更长。然而,一些更精致更复杂的大统一理论预言的寿命比这更长,因此需要用更灵敏的手段对甚至更大量的物质进行检验。
尽管观测质子的自发衰变非常困难,但很可能正由于这相反的过程,即质子或更简单地说夸克的产生导致了我们的存在。它们是从宇宙开初的可以想像的最自然的方式——夸克并不比反夸克更多的状态下产生的。地球上的物质主要是由质子和中子,从而由夸克所构成。除了由少数物理学家在大型粒子加速器中产生的之外,不存在由反夸克构成的反质子和反中子。从宇宙线中得到的证据表明,我们星系中的所有物质也是这样:除了少量当粒子和反粒子对进行高能碰撞时产生出来的以外,没有发现反质子和反中子。如果在我们星系中有很大区域的反物质,则可以预料,在正反物质的边界会观测到大量的辐射,该处许多粒子和它们的反粒子相碰撞、互相湮灭并释放出高能辐射。
我们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其他星系中的物质是由质子、中子还是由反质子、反中子构成,但二者只居其一,否则我们又会观察到大量由涅灭产生的辐射。因此,我们相信,所有的星系是由夸克而不是反夸克构成;看来,一些星系为物质而另一些星系为反物质也是不太可能的。
为什么夸克比反夸克多这么多?为何它们的数目不相等?这数目有所不同肯定使我们交了好运,否则,早期宇宙中它们势必已经相互湮灭了,只余下一个充满辐射而几乎没有物质的宇宙。因此,后来也就不会有人类生命赖以发展的星系、恒星和行星。庆幸的是,大统一理论可以提供一个解释,尽管甚至刚开始时两者数量相等,为何现在宇宙中夸克比反夸克多。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大统一理论允许夸克变成高能下的反电子。它们也允许相反的过程,反夸克变成电子,电子和反电子变成反夸克和夸克。早期宇宙有一时期是如此之热,使得粒子能量高到足以使这些转变发生。但是,为何导致夸克比反夸克多呢?原因在于,对于粒子和反粒子物理定律不是完全相同的。
直到1956年人们都相信,物理定律分别服从三个叫做C、P和T的对称。C(电荷)对称的意义是,对于粒子和反粒子定律是相同的;P(宇称)对称是指,对于任何情景和它的镜像(右手方向自旋的粒子的镜像变成了左手方向自旋的粒子)定律不变;T(时间)对称是指,如果我们颠倒粒子和反粒子的运动方向,系统应回到原先的那样;换言之,对于前进或后退的时间方向定律是一样的。
1956年,两位美国物理学家李政道和杨振宁提出弱作用实际上不服从P对称。换言之,弱力使得宇宙的镜像以不同的方式发展。同一年,他们的一位同事吴健雄证明了他们的预言是正确的。她将放射性元素的核在磁场中排列,使它们的自旋方向一致,然后演示表明,电子在一个方向比另一方向发射出得更多。次年,李和杨为此获得诺贝尔奖。人们还发现弱作用不服从C对称,即是说,它使得由反粒子构成的宇宙的行为和我们的宇宙不同。尽管如此,看来弱力确实服从CP联合对称。也就是说,如果每个粒子都用其反粒子来取代,则由此构成的宇宙的镜像和原来的宇宙以同样的方式发展!但在1964年,还是两个美国人——J·W·克罗宁和瓦尔·费兹——发现,在称为K介子的衰变中,甚至连CP对称也不服从。1980年,克罗宁和费兹为此而获得诺贝尔奖。(很多奖是因为显示宇宙不像我们所想像的那么简单而被授予的!)
有一个数学定理说,任何服从量子力学和相对论的理论必须服从CPT联合对称。换言之,如果同时用反粒子来置换粒子,取镜像和时间反演,则宇宙的行为必须是一样的。克罗宁和费兹指出,如果仅仅用反粒子来取代粒子,并且采用镜像,但不反演时间方向,则宇宙的行为于保持不变。所以,物理学定律在时间方向颠倒的情况下必须改变——它们不服从T对称。
早期宇宙肯定是不服从T对称的:当时间往前走时,宇宙膨胀;如果它往后退,则宇宙收缩。而且,由于存在着不服从T对称的力,因此当宇宙膨胀时,相对于将电子变成反夸克,这些力更容易将反电子变成夸克。然后,当宇宙膨胀并冷却下来,反夸克就和夸克湮灭,但由于已有的夸克比反夸克多,少量过剩的夸克就留下来。正是它们构成我们今天看到的物质,由这些物质构成了我们自己。这样,我们自身之存在可认为是大统一理论的证实,哪怕仅仅是定性的而已;但此预言的不确定性到了这种程度,以至于我们不能知道在湮灭之后余下的夸克数目,甚至不知是夸克还是反夸克余下。(然而,如果是反夸克多余留下,我们可以简单地称反夸克为夸克,夸克为反夸克。)
大统一理论并不包括引力。这关系不大,因为引力是如此之弱,以至于我们处理基本粒子或原子问题时,通常可以忽略它的效应。然而,它的作用既是长程的,又总是吸引的,表明它的所有效应是迭加的。所以,对于足够大量的物质粒子,引力会比其他所有的力都更重要。这就是为什么正是引力决定了宇宙的演化的缘故。甚至对于恒星大小的物体,引力的吸引会超过所有其他的力,并使恒星自身坍缩。70年代我的工作是集中于研究黑洞。黑洞就是由这种恒星的坍缩和围绕它们的强大的引力场所产生的。正是黑洞研究给出了量子力学和广义相对论如何相互影响的第一个暗示——亦即尚未成功的量子引力论的一瞥。
第六章 黑洞
黑洞这一术语是不久以前才出现的。它是1969年美国科学家约翰·惠勒为形象描述至少可回溯到200年前的这个思想时所杜撰的名字。那时候,共有两种光理论:一种是牛顿赞成的光的微粒说;另一种是光的波动说。我们现在知道,实际上这两者都是正确的。由于量子力学的波粒二象性,光既可认为是波,也可认为是粒子。在光的波动说中,不清楚光对引力如何响应。但是如果光是由粒子组成的,人们可以预料,它们正如同炮弹、火箭和行星那样受引力的影响。起先人们以为,光粒子无限快地运动,所以引力不可能使之慢下来,但是罗麦关于光速度有限的发现表明引力对之可有重要效应。
1783年,剑桥的学监约翰·米歇尔在这个假定的基础上,在《伦敦皇家学会哲学学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他指出,一个质量足够大并足够紧致的恒星会有如此强大的引力场,以致于连光线都不能逃逸——任何从恒星表面发出的光,还没到达远处即会被恒星的引力吸引回来。米歇尔暗示,可能存在大量这样的恒星,虽然会由于从它们那里发出的光不会到达我们这儿而使我们不能看到它们,但我们仍然可以感到它们的引力的吸引作用。这正是我们现在称为黑洞的物体。它是名符其实的——在空间中的黑的空洞。几年之后,法国科学家拉普拉斯侯爵显然独自提出和米歇尔类似的观念。非常有趣的是,拉普拉斯只将此观点纳入他的《世界系统》一的第一版和第二版中,而在以后的版本中将其删去,可能他认为这是一个愚蠢的观念。(此外,光的微粒说在19世纪变得不时髦了;似乎一切都可以以波动理论来解释,而按照波动理论,不清楚光究竟是否受到引力的影响。)
事实上,因为光速是固定的,所以,在牛顿引力论中将光类似炮弹那样处理实在很不协调。(从地面发射上天的炮弹由于引力而减速,最后停止上升并折回地面;然而,一个光子必须以不变的速度继续向上,那么牛顿引力对于光如何发生影响呢?)直到1915年爱因斯坦提出广义相对论之前,一直没有关于引力如何影响光的协调的理论。甚至又过了很长时间,这个理论对大质量恒星的含意才被理解。
为了理解黑洞是如何形成的,我们首先需要理解一个恒星的生命周期。起初,大量的气体(大部分为氢)受自身的引力吸引,而开始向自身坍缩而形成恒星。当它收缩时,气体原子相互越来越频繁地以越来越大的速度碰撞——气体的温度上升。最后,气体变得如此之热,以至于当氢原子碰撞时,它们不再弹开而是聚合形成氦。如同一个受控氢弹爆炸,反应中释放出来的热使得恒星发光。这增添的热又使气体的压力升高,直到它足以平衡引力的吸引,这时气体停止收缩。这有一点像气球——内部气压试图使气球膨胀,橡皮的张力试图使气球缩小,它们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从核反应发出的热和引力吸引的平衡,使恒星在很长时间内维持这种平衡。然而,最终恒星会耗尽了它的氢和其他核燃料。貌似大谬,其实不然的是,恒星初始的燃料越多,它则燃尽得越快。这是因为恒星的质量越大,它就必须越热才足以抵抗引力。而它越热,它的燃料就被用得越快。我们的太阳大概足够再燃烧50多亿年,但是质量更大的恒星可以在1亿年这么短的时间内用尽其燃料,这个时间尺度比宇宙的年龄短得多了。当恒星耗尽了燃料,它开始变冷并开始收缩。随后发生的情况只有等到本世纪20年代末才初次被人们理解。
1928年,一位印度研究生——萨拉玛尼安·强德拉塞卡——乘船来英国剑桥跟英国天文学家阿瑟·爱丁顿爵士(一位广义相对论家)学习。(据记载,在本世纪20年代初有一位记者告诉爱丁顿,说他听说世界上只有三个人能理解广义相对论,爱丁顿停了一下,然后回答:“我正在想这第三个人是谁?”。)在他从印度来英的旅途中,强德拉塞卡算出在耗尽所有燃料之后,多大的恒星可以继续对抗自己的引力而维持自己。这个思想是说:当恒星变小时,物质粒子靠得非常近,而按照泡利不相容原理,它们必须有非常不同的速度。这使得它们互相散开并企图使恒星膨胀。一颗恒星可因引力作用和不相容原理引起的排斥力达到平衡而保持其半径不变,正如在它的生命的早期引力被热所平衡一样。
然而,强德拉塞卡意识到,不相容原理所能提供的排斥力有一个极限。恒星中的粒子的最大速度差被相对论限制为光速。这意味着,恒星变得足够紧致之时,由不相容原理引起的排斥力就会比引力的作用小。强德拉塞卡计算出;一个大约为太阳质量一倍半的冷的恒星不能支持自身以抵抗自己的引力。(这质量现在称为强德拉塞卡极限。)苏联科学家列夫·达维多维·兰道几乎在同时也得到了类似的发现。
这对大质量恒星的最终归宿具有重大的意义。如果一颗恒星的质量比强德拉塞卡极限小,它最后会停止收缩并终于变成一颗半径为几千英里和密度为每立方英寸几百吨的“白矮星”。白矮星是它物质中电子之间的不相容原理排斥力所支持的。我们观察到大量这样的白矮星。第一颗被观察到的是绕着夜空中最亮的恒星——天狼星转动的那一颗。
兰道指出,对于恒星还存在另一可能的终态。其极限质量大约也为太阳质量的一倍或二倍,但是其体积甚至比白矮星还小得多。这些恒星是由中子和质子之间,而不是电子之间的不相容原理排斥力所支持。所以它们被叫做中子星。它们的半径只有10英里左右,密度为每立方英寸几亿吨。在中子星被第一次预言时,并没有任何方法去观察它。实际上,很久以后它们才被观察到。
另一方面,质量比强德拉塞卡极限还大的恒星在耗尽其燃料时,会出现一个很大的问题:在某种情形下,它们会爆炸或抛出足够的物质,使自己的质量减少到极限之下,以避免灾难性的引力坍缩。但是很难令人相信,不管恒星有多大,这总会发生。怎么知道它必须损失重量呢?即使每个恒星都设法失去足够多的重量以避免坍缩,如果你把更多的质量加在白矮星或中子星上,使之超过极限将会发生什么?它会坍缩到无限密度吗?爱丁顿为此感到震惊,他拒绝相信强德拉塞卡的结果。爱丁顿认为,一颗恒星不可能坍缩成一点。这是大多数科学家的观点:爱因斯坦自己写了一篇论文,宣布恒星的体积不会收缩为零。其他科学家,尤其是他以前的老师、恒星结构的主要权威——爱丁顿的敌意使强德拉塞卡抛弃了这方面的工作,转去研究诸如恒星团运动等其他天文学问题。然而,他获得1983年诺贝尔奖,至少部分原因在于他早年所做的关于冷恒星的质量极限的工作。
强德拉塞卡指出,不相容原理不能够阻止质量大于强德拉塞卡极限的恒星发生坍缩。但是,根据广义相对论,这样的恒星会发生什么情况呢?这个问题被一位年轻的美国人罗伯特·奥本海默于1939年首次解决。然而,他所获得的结果表明,用当时的望远镜去观察不会再有任何结果。以后,因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干扰,奥本海默本人非常密切地卷入到原子弹计划中去。战后,由于大部分科学家被吸引到原子和原子核尺度的物理中去,因而引力坍缩的问题被大部分人忘记了。但在本世纪60年代,现代技术的应用使得天文观测范围和数量大大增加,重新激起人们对天文学和宇宙学的大尺度问题的兴趣。奥本海默的工作被重新发现,并被一些人推广。Jar电子下载乐园QiSuu.с○m
现在,我们从奥本海默的工作中得到一幅这样的图象:恒星的引力场改变了光线的路径,使之和原先没有恒星情况下的路径不一样。光锥是表示光线从其顶端发出后在空间——时间里传播的轨道。光锥在恒星表面附近稍微向内偏折,在日食时观察远处恒星发出的光线,可以看到这种偏折现象。当该恒星收缩时,其表面的引力场变得很强,光线向内偏折得更多,从而使得光线从恒星逃逸变得更为困难。对于在远处的观察者而言,光线变得更黯淡更红。最后,当这恒星收缩到某一临界半径时,表面的引力场变得如此之强,使得光锥向内偏折得这么多,以至于光线再也逃逸不出去(图6.1)。根据相对论,没有东西会走得比光还快。这样,如果光都逃逸不出来,其他东西更不可能逃逸,都会被引力拉回去。也就是说,存在一个事件的集合或空间——时间区域,光或任何东西都不可能从该区域逃逸而到达远处的观察者。现在我们将这区域称作黑洞,将其边界称作事件视界,它和刚好不能从黑洞逃逸的光线的轨迹相重合。
图6.1
当你观察一个恒星坍缩并形成黑洞时,为了理解你所看到的情况,切记在相对论中没有绝对时间。每个观测者都有自己的时间测量。由于恒星的引力场,在恒星上某人的时间将和在远处某人的时间不同。假定在坍缩星表面有一无畏的航天员和恒星一起向内坍缩,按照他的表,每一秒钟发一信号到一个绕着该恒星转动的空间飞船上去。在他的表的某一时刻,譬如11点钟,恒星刚好收缩到它的临界半径,此时引力场强到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逃逸出去,他的信号再也不能传到空间飞船了。当11点到达时,他在空间飞船中的伙伴发现,航天员发来的一串信号的时间间隔越变越长。但是这个效应在10点59分59秒之前是非常微小的。在收到10点59分58秒和10点59分59秒发出的两个信号之间,他们只需等待比一秒钟稍长一点的时间,然而他们必须为11点发出的信号等待无限长的时间。按照航天员的手表,光波是在10点59分59秒和11点之间由恒星表面发出;从空间飞船上看,那光波被散开到无限长的时间间隔里。在空间飞船上收到这一串光波的时间间隔变得越来越长,所以恒星来的光显得越来越红、越来越淡,最后,该恒星变得如此之朦胧,以至于从空间飞船上再也看不见它,所余下的只是空间中的一个黑洞。然而,此恒星继续以同样的引力作用到空间飞船上,使飞船继续绕着所形成的黑洞旋转。
但是由于以下的问题,使得上述情景不是完全现实的。你离开恒星越远则引力越弱,所以作用在这位无畏的航天员脚上的引力总比作用到他头上的大。在恒星还未收缩到临界半径而形成事件视界之前,这力的差就已经将我们的航天员拉成意大利面条那样,甚至将他撕裂!然而,我们相信,在宇宙中存在质量大得多的天体,譬如星系的中心区域,它们遭受到引力坍缩而产生黑洞;一位在这样的物体上面的航天员在黑洞形成之前不会被撕开。事实上,当他到达临界半径时,不会有任何异样的感觉,甚至在通过永不回返的那一点时,都没注意到。但是,随着这区域继续坍缩,只要在几个钟头之内,作用到他头上和脚上的引力之差会变得如此之大,以至于再将其撕裂。
罗杰·彭罗斯和我在1965年和1970年之间的研究指出,根据广义相对论,在黑洞中必然存在无限大密度和空间——时间曲率的点。这和时间开端时的大爆炸相当类似,只不过它是一个坍缩物体和航天员的时间终点而已。在此点,科学定律和我们预言将来的能力都失效了。然而,任何留在黑洞之外的观察者,将不会受到可预见性失效的影响,因为从点出发的不管是光还是任何其他信号都不能到达他那儿。这令人惊的事实导致罗杰·彭罗斯提出了宇宙监督猜测,它可以被意译为:“上帝憎恶裸点。”换言之,由引力坍缩所产生的点只能发生在像黑洞这样的地方,在那儿它被事件视界体面地遮住而不被外界看见。严格地讲,这是所谓弱的宇宙监督猜测:它使留在黑洞外面的观察者不致受到发生在点处的可预见性失效的影响,但它对那位不幸落到黑洞里的可怜的航天员却是爱莫能助。
广义相对论方程存在一些解,这些解使得我们的航天员可能看到裸点。他也许能避免撞到点上去,而穿过一个“虫洞”来到宇宙的另一区域。看来这给空间——时间内的旅行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但是不幸的是,所有这些解似乎都是非常不稳定的;最小的干扰,譬如一个航天员的存在就会使之改变,以至于他还没能看到此点,就撞上去而结束了他的时间。换言之,点总是发生在他的将来,而从不会在过去。强的宇宙监督猜测是说,在一个现实的解里,点总是或者整个存在于将来(如引力坍缩的点),或者整个存在于过去(如大爆炸)。因为在接近裸点处可能旅行到过去,所以宇宙监督猜测的某种形式的成立是大有希望的。这对科学幻想作家而言是不错的,它表明没有任何一个人的生命曾经平安无事:有人可以回到过去,在你投胎之前杀死你的父亲或母亲!
事件视界,也就是空间——时间中不可逃逸区域的边界,正如同围绕着黑洞的单向膜:物体,譬如不谨慎的航天员,能通过事件视界落到黑洞里去,但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通过事件视界而逃离黑洞。(记住事件视界是企图逃离黑洞的光的空间——时间轨道,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光运动得更快。)人们可以将诗人但丁针对地狱入口所说的话恰到好处地用于事件视界:“从这儿进去的人必须抛弃一切希望。”任何东西或任何人一旦进入事件视界,就会很快地到达无限致密的区域和时间的终点。
广义相对论预言,运动的重物会导致引力波的辐射,那是以光的速度传播的空间——时间曲率的涟漪。引力波和电磁场的涟漪光波相类似,但是要探测到它则困难得多。就像光一样,它带走了发射它们的物体的能量。因为任何运动中的能量都会被引力波的辐射所带走,所以可以预料,一个大质量物体的系统最终会趋向于一种不变的状态。(这和扔一块软木到水中的情况相当类似,起先翻上翻下折腾了好一阵,但是当涟漪将其能量带走,就使它最终平静下来。)例如,绕着太阳公转的地球即产生引力波。其能量损失的效应将改变地球的轨道,使之逐渐越来越接近太阳,最后撞到太阳上,以这种方式归于最终不变的状态。在地球和太阳的情形下能量损失率非常小——大约只能点燃一个小电热器,这意味着要用大约1干亿亿亿年地球才会和太阳相撞,没有必要立即去为之担忧!地球轨道改变的过程极其缓慢,以至于根本观测不到。但几年以前,在称为PSR191316(PSR表示“脉冲星”,一种特别的发射出无线电波规则脉冲的中子星)的系统中观测到这一效应。此系统包含两个互相围绕着运动的中子星,由于引力波辐射,它们的能量损失,使之相互以螺旋线轨道靠近。J·H·泰勒和R·A·荷尔西由于对广义相对论的这一证实,而获得1993年的诺贝尔奖。大约3亿年后它们将会碰撞。它们在碰撞之前,将会公转得这么快速,甚至像LIGO这样的检测器却能接收到它们射出的引力波。
在恒星引力坍缩形成黑洞时,运动会更快得多,这样能量被带走的速率就高得多。所以不用太长的时间就会达到不变的状态。这最终的状态将会是怎样的呢?人们会以为它将依赖于形成黑洞的恒星的所有的复杂特征——不仅仅它的质量和转动速度,而且恒星不同部分的不同密度以及恒星内气体的复杂运动。如果黑洞就像坍缩形成它们的原先物体那样变化多端,一般来讲,对之作任何预言都将是非常困难的。
然而,加拿大科学家外奈·伊斯雷尔(他生于柏林,在南非长大,在爱尔兰得到博士)在1967年使黑洞研究发生了彻底的改变。他指出,根据广义相对论,非旋转的黑洞必须是非常简单、完美的球形;其大小只依赖于它们的质量,并且任何两个这样的同质量的黑洞必须是等同的。事实上,它们可以用爱因斯坦的特解来描述,这个解是在广义相对论发现后不久的1917年卡尔·施瓦兹席尔德找到的。一开始,许多人(其中包括伊斯雷尔自己)认为,既然黑洞必须是完美的球形,一个黑洞只能由一个完美球形物体坍缩而形成。所以,任何实际的恒星——从来都不是完美的球形——只会坍缩形成一个裸点。
然而,对于伊斯雷尔的结果,一些人,特别是罗杰·彭罗斯和约翰·惠勒提倡一种不同的解释。他们论证道,牵涉恒星坍缩的快速运动表明,其释放出来的引力波使之越来越近于球形,到它终于静态时,就变成准确的球形。按照这种观点,任何非旋转恒星,不管其形状和内部结构如何复杂,在引力坍缩之后都将终结于一个完美的球形黑洞,其大小只依赖于它的质量。这种观点得到进一步的计算支持,并且很快就为大家所接受。
伊斯雷尔的结果只处理了由非旋转物体形成的黑洞。1963年,新西兰人罗伊·克尔找到了广义相对论方程的描述旋转黑洞的一族解。这些“克尔”黑洞以恒常速度旋转,其大小与形状只依赖于它们的质量和旋转的速度。如果旋转为零,黑洞就是完美的球形,这解就和施瓦兹席尔德解一样。如果有旋转,黑洞的赤道附近就鼓出去(正如地球或太阳由于旋转而鼓出去一样),而旋转得越快则鼓得越多。由此人们猜测,如将伊斯雷尔的结果推广到包括旋转体的情形,则任何旋转物体坍缩形成黑洞后,将最后终结于由克尔解描述的一个静态。
1970年,我在剑桥的一位同事和研究生同学布兰登·卡特为证明此猜测跨出了第一步。他指出,假定一个稳态的旋转黑洞,正如一个自旋的陀螺那样,有一个对称轴,则它的大小和形状,只由它的质量和旋转速度所决定。然后我在1971年证明了,任何稳态旋转黑洞确实有这样的一个对称轴。最后,在国王学院任教的大卫·罗宾逊利用卡特和我的结果证明了这猜测是对的:这样的黑洞确实必须是克尔解。所以在引力坍缩之后,一个黑洞必须最终演变成一种能够旋转、但是不能搏动的态。并且它的大小和形状,只决定于它的质量和旋转速度,而与坍缩成为黑洞的原先物体的性质无关。此结果以这样的一句谚语表达而成为众所周知:“黑洞没有毛。”“无毛”定理具有巨大的实际重要性,因为它极大地限制了黑洞的可能类型。所以,人们可以制造可能包含黑洞的物体的具体模型,再将此模型的预言和观测相比较。因为在黑洞形成之后,我们所能测量的只是有关坍缩物体的质量和旋转速度,所以“无毛”定理还意味着,有关这物体的非常大量的信息,在黑洞形成时损失了。下一章 我们将会看到它的意义。
黑洞是科学史上极为罕见的情形之一,在没有任何观测到的证据证明其理论是正确的情形下,作为数学的模型被发展到非常详尽的地步。的确,这经常是反对黑洞的主要论据:你怎么能相信一个其依据只是基于令人怀疑的广义相对论的计算的对象呢?然而,1963年,加利福尼亚的帕罗玛天文台的天文学家马丁·施密特测量了在称为3C273(即是剑桥射电源编目第三类的273号)射电源方向的一个黯淡的类星体的红移。他发现引力场不可能引起这么大的红移——如果它是引力红移,这类星体必须具有如此大的质量,并离我们如此之近,以至于会干扰太阳系中的行星轨道。这暗示此红移是由宇宙的膨胀引起的,进而表明此物体离我们非常远。由于在这么远的距离还能被观察到,它必须非常亮,也就是必须辐射出大量的能量。人们会想到,产生这么大量能量的唯一机制看来不仅仅是一个恒星,而是一个星系的整个中心区域的引力坍缩。人们还发现了许多其他类星体,它们都有很大的红移。但是它们都离开我们太远了,所以对之进行观察太困难,以至于不能给黑洞提供结论性的证据。
1967年,剑桥的一位研究生约瑟琳·贝尔发现了天空发射出无线电波的规则脉冲的物体,这对黑洞的存在的预言带来了进一步的鼓舞。起初贝尔和她的导师安东尼·赫维许以为,他们可能和我们星系中的外星文明进行了接触!我的确记得在宣布他们发现的讨论会上,他们将这四个最早发现的源称为LGM1-LGM4,LGM表示“小绿人”(“Little Green Man”)的意思。然而,最终他们和所有其他人都得到了不太浪漫的结论,这些被称为脉冲星的物体,事实上是旋转的中子星,这些中子星由于它们的磁场和周围物质复杂的相互作用,而发出无线电波的脉冲。这对于写空间探险的作者而言是个坏消息,但对于我们这些当时相信黑洞的少数人来说,是非常大的希望——这是第一个中子星存在的证据。中子星的半径大约10英里,只是恒星变成黑洞的临界半径的几倍。如果一颗恒星能坍缩到这么小的尺度,预料其他恒星会坍缩到更小的尺度而成为黑洞,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按照黑洞定义,它不能发出光,我们何以希望能检测到它呢?这有点像在煤库里找黑猫。庆幸的是,有一种办法。正如约翰·米歇尔在他1783年的先驱性论文中指出的,黑洞仍然将它的引力作用到它周围的物体上。天文学家观测了许多系统,在这些系统中,两颗恒星由于相互之间的引力吸引而互相围绕着运动。他们还看到了,其中只有一颗可见的恒星绕着另一颗看不见的伴星运动的系统。人们当然不能立即得出结论说,这伴星即为黑洞——它可能仅仅是一颗太暗以至于看不见的恒星而已。然而,有些这种系统,例如叫做天鹅X-1(图6.2)的,也刚好是一个强的X 射线源。对这现象的最好解释是,物质从可见星的表面被吹起来,当它落向不可见的伴星之时,发展成螺旋状的轨道(这和水从浴缸流出很相似),并且变得非常热而发出X射线(图6.3)。为了使这机制起作用,不可见物体必须非常小,像白矮星、中子星或黑洞那样。从观察那颗可见星的轨道,人们可推算出不可见物体的最小的可能质量。在天鹅X-1的情形,不可见星大约是太阳质量的6倍。按照强德拉塞卡的结果,它的质量太大了,既不可能是白矮星,也不可能是中子星。所以看来它只能是一个黑洞。
图6.2在靠近照片中心的两个恒星之中更亮的那颗是天鹅X-1,被认为是由互相绕着旋转的一个黑洞和一个正常恒星组成。
图6.3
还有其他不用黑洞来解释天鹅X-1的模型,但所有这些都相当牵强附会。黑洞看来是对这一观测的仅有的真正自然的解释。尽管如此,我和加州理工学院的基帕·索恩打赌说,天鹅X-1不包含一个黑洞!这对我而言是一个保险的形式。我对黑洞作了许多研究,如果发现黑洞不存在,则这一切都成为徒劳。但在这种情形下,我将得到赢得打赌的安慰,他要给我 4年的《私家侦探》杂志。事实上,从我们打赌的1975年迄今,虽然天鹅 X-1的情形并没有改变太多,但是人们已经积累了这么多对黑洞有利的观测证据,我只好认输。我进行了约定的赔偿,那就是给索恩订阅一年的《藏春阁》。这使他开放的妻子相当恼火。
现在,在我们的星系中和邻近两个名叫麦哲伦星云的星系中,还有几个类似天鹅X-1的黑洞的证据。然而,几乎可以肯定,黑洞的数量比这多得太多了!在宇宙的漫长历史中,很多恒星应该已经烧尽了它们的核燃料并坍缩了。黑洞的数目甚至比可见恒星的数目要大得相当多。单就我们的星系中,大约总共有1000亿颗可见恒星。这样巨大数量的黑洞的额外引力就能解释为何目前我们星系具有如此的转动速率,单是可见恒星的质量是不足够的。我们还有某些证据说明,在我们星系的中心有大得多的黑洞,其质量大约是太阳的10万倍。星系中的恒星若十分靠近这个黑洞时,作用在它的近端和远端上的引力之差或潮汐力会将其撕开,它们的遗骸以及其他恒星所抛出的气体将落到黑洞上去。正如同在天鹅X-1情形那样,气体将以螺旋形轨道向里运动并被加热,虽然不如天鹅X-1那种程度会热到发出X射线,但是它可以用来说明星系中心观测到的非常紧致的射电和红外线源。
人们认为,在类星体的中心是类似的、但质量更大的黑洞,其质量大约为太阳的1亿倍。落入此超重的黑洞的物质能提供仅有的足够强大的能源,用以解释这些物体释放出的巨大能量。当物质旋入黑洞,它将使黑洞往同一方向旋转,使黑洞产生一类似地球上的一个磁场。落入的物质会在黑洞附近产生能量非常高的粒子。该磁场是如此之强,以至于将这些粒子聚焦成沿着黑洞旋转轴,也即它的北极和南极方向往外喷射的射流。在许多星系和类星体中确实观察到这类射流。
人们还可以考虑存在质量比太阳小很多的黑洞的可能性。因为它们的质量比强德拉塞卡极限低,所以不能由引力坍缩产生:这样小质量的恒星,甚至在耗尽了自己的核燃料之后,还能支持自己对抗引力。只有当物质由非常巨大的压力压缩成极端紧密的状态时,这小质量的黑洞才得以形成。一个巨大的氢弹可提供这样的条件:物理学家约翰·惠勒曾经算过,如果将世界海洋里所有的重水制成一个氢弹,则它可以将中心的物质压缩到产生一个黑洞。(当然,那时没有一个人可能留下来去对它进行观察!)更现实的可能性是,在极早期的宇宙的高温和高压条件下会产生这样小质量的黑洞。因为一个比平均值更紧密的小区域,才能以这样的方式被压缩形成一个黑洞。所以当早期宇宙不是完全光滑的和均匀的情形,这才有可能。但是我们知道,早期宇宙必须存在一些无规性,否则现在宇宙中的物质分布仍然会是完全均匀的,而不能结块形成恒星和星系。
很清楚,导致形成恒星和星系的无规性是否导致形成相当数目的“太初”黑洞,这要依赖于早期宇宙的条件的细节。所以如果我们能够确定现在有多少太初黑洞,我们就能对宇宙的极早期阶段了解很多。质量大于10亿吨(一座大山的质量)的太初黑洞,可由它对其他可见物质或宇宙膨胀的影响被探测到。然而,正如我们需要在下一章看到的,黑洞根本不是真正黑的,它们像一个热体一样发光,它们越小则发热发光得越厉害。所以看起来荒谬,而事实上却是,小的黑洞也许可以比大的黑洞更容易地被探测到。
第七章 黑洞不是这么黑的
在1970年以前,我关于广义相对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是否存在一个大爆炸点。然而,同年11月我的女儿露西出生后不久的一个晚上,当我上床时,我开始思考黑洞的问题。我的残废使得这个过程相当慢,所以我有许多时间。那时候还不存在关于空间——时间的那一点是在黑洞之内还是在黑洞之外的准确定义。我已经和罗杰·彭罗斯讨论过将黑洞定义为不能逃逸到远处的事件集合的想法,这也就是现在被广泛接受的定义。它意味着,黑洞边界——即事件视界——是由刚好不能从黑洞逃逸而永远只在边缘上徘徊的光线在空间——时间里的路径所形成的(图7.1)。这有点像从警察那儿逃开,但是仅仅只能比警察快一步,而不能彻底地逃脱的情景!
图7.1
我忽然意识到,这些光线的路径永远不可能互相靠近。如果它们靠近了,它们最终就必须互相撞上。这正如和另一个从对面逃离警察的人相遇——你们俩都会被抓住:(或者,在这种情形下落到黑洞中去。)但是,如果这些光线被黑洞所吞没,那它们就不可能在黑洞的边界上呆过。所以在事件视界上的光线的路径必须永远是互相平行运动或互相散开。另一种看到这一点的方法是,事件视界,亦即黑洞边界,正像一个影子的边缘——一个即将临头的灾难的影子。如果你看到在远距离上的一个源(譬如太阳)投下的影子,就能明白边缘上的光线不会互相靠近。
如果从事件视界(亦即黑洞边界)来的光线永远不可能互相靠近,则事件视界的面积可以保持不变或者随时间增大,但它永远不会减小——因为这意味着至少一些在边界上的光线必须互相靠近。事实上,只要物质或辐射落到黑洞中去,这面积就会增大(图7.2);或者如果两个黑洞碰撞并合并成一个单独的黑洞,这最后的黑洞的事件视界面积就会大于或等于原先黑洞的事件视界面积的总和(图7.3)。事件视界面积的非减性质给黑洞的可能行为加上了重要的限制。我如此地为我的发现所激动,以至于当夜没睡多少。第二天,我给罗杰·彭罗斯打电话,他同意我的结果。我想,事实上他已经知道了这个面积的性质。然而,他是用稍微不同的黑洞定义。他没有意识到,假定黑洞已终止于不随时间变化的状态,按照这两种定义,黑洞的边界以及其面积都应是一样的。
图7.2、图7.3
人们非常容易从黑洞面积的不减行为联想起被叫做熵的物理量的行为。熵是测量一个系统的无序的程度。常识告诉我们,如果不进行外加干涉,事物总是倾向于增加它的无序度。(例如你只要停止保养房子,看会发生什么?)人们可以从无序中创造出有序来(例如你可以油漆房子),但是必须消耗精力或能量,因而减少了可得到的有序能量的数量。
热力学第二定律是这个观念的一个准确描述。它陈述道:一个孤立系统的熵总是增加的,并且将两个系统连接在一起时,其合并系统的熵大于所有单独系统熵的总和。譬如,考虑一盒气体分子的系统。分子可以认为是不断互相碰撞并不断从盒子壁反弹回来的康乐球。气体的温度越高,分子运动得越快,这样它们撞击盒壁越频繁越厉害,而且它们作用到壁上的向外的压力越大。假定初始时所有分子被一隔板限制在盒子的左半部,如果接着将隔板除去,这些分子将散开并充满整个盒子。在以后的某一时刻,所有这些分子偶尔会都呆在右半部或回到左半部,但占绝对优势的可能性是在左右两半分子的数目大致相同。这种状态比原先分子在左半部分的状态更加无序,所以人们说熵增加了。类似地,我们将一个充满氧分子的盒子和另一个充满氮分子的盒子连在一起并除去中间的壁,则氧分子和氮分子就开始混合。在后来的时刻,最可能的状态是两个盒子都充满了相当均匀的氧分子和氮分子的混合物。这种状态比原先分开的两盒的初始状态更无序,即具有更大的熵。
和其他科学定律,譬如牛顿引力定律相比,热力学定律的状况相当不同,例如,它只是在绝大多数的而非所有情形下成立。在以后某一时刻,所有我们第一个盒子中的气体分子在盒子的一半被发现的概率只有几万亿分之一,但它们可能发生。但是,如果附近有一黑洞,看来存在一种非常容易的方法违反第二定律:只要将一些具有大量熵的物体,譬如一盒气体扔进黑洞里。黑洞外物体的总熵就会减少。当然,人们仍然可以说包括黑洞里的熵的总熵没有降低——但是由于没有办法看到黑洞里面,我们不能知道里面物体的熵为多少。如果黑洞具有某一特征,黑洞外的观察者因之可知道它的熵,并且只要携带熵的物体一落入黑洞,它就会增加,那将是很美妙的。紧接着上述的黑洞面积定理的发现(即只要物体落入黑洞,它的事件视界面积就会增加),普林斯顿一位名叫雅可布·柏肯斯坦的研究生提出,事件视界的面积即是黑洞熵的量度。由于携带熵的物质落到黑洞中去,它的事件视界的面积就会增加,这样黑洞外物质的熵和事件视界面积的和就永远不会降低。
看来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建议不违背热力学第二定律,然而还有一个致命的瑕疵。如果一个黑洞具有熵,那它也应该有温度。但具有特定温度的物体必须以一定的速率发出辐射。从日常经验知道:只要将火钳在火上烧至红热就能发出辐射。但在低温下物体也发出辐射;通常情况下,只是因为其辐射相当小而没被注意到。为了不违反热力学第二定律这辐射是必须的。所以黑洞必须发出辐射。但正是按照其定义,黑洞被认为是不发出任何东西的物体,所以看来,不能认为黑洞的事件视界的面积是它的熵。1972年,我和布兰登·卡特以及美国同事詹姆·巴丁合写了一篇论文,在论文中我们指出,虽然在熵和事件视界的面积之间存在许多相似点,但还存在着这个致命的困难。我必须承认,写此文章的部份动机是因为被柏肯斯坦所激怒,我觉得他滥用了我的事件视界面积增加的发现。然而,最后发现,虽然是在一种他肯定没有预料到的情形下,但他基本上还是正确的。
1973年9月我访问莫斯科时,和苏联两位最主要的专家雅可夫·捷尔多维和亚历山大·斯塔拉宾斯基讨论黑洞问题。他们说服我,按照量子力学不确定性原理,旋转黑洞应产生并辐射粒子。在物理学的基础上,我相信他们的论点,但是不喜欢他们计算辐射所用的数学方法。所以我着手设计一种更好的数学处理方法,并于1973年11月底在牛津的一次非正式讨论会上将其公布于众。那时我还没计算出实际上辐射多少出来。我预料要去发现的正是捷尔多维和斯塔拉宾斯基所预言的从旋转黑洞发出的辐射。然而,当我做了计算,使我既惊又恼火的是,我发现甚至非旋转黑洞显然也以不变速率产生和发射粒子。起初我以为这种辐射表明我所用的一种近似无效。我担心如果柏肯斯坦发现了这个情况,他就一定会用它去进一步支持他关于黑洞熵的思想,而我仍然不喜欢这种思想。然而,我越仔细推敲,越觉得这近似其实应该有效。但是,最后使我信服这辐射是真实的理由是,这辐射的粒子谱刚好是一个热体辐射的谱,而且黑洞以刚好防止第二定律被违反的准确速率发射粒子。此后,其他人用多种不同的形式重复了这个计算,他们所有人都证实了黑洞必须如同一个热体那样发射粒子和辐射,其温度只依赖于黑洞的质量——质量越大则温度越低。
我们知道,任何东西都不能从黑洞的事件视界之内逃逸出来,何以黑洞会发射粒子呢?量子理论给我们的回答是,粒子不是从黑洞里面出来的,而是从紧靠黑洞的事件视界的外面的“空”的空间来的!我们可以用以下的方法去理解它:我们以为是“真空”的空间不能是完全空的,因为那就会意味着诸如引力场和电磁场的所有场都必须刚好是零。然而场的数值和它的时间变化率如同不确定性原理所表明的粒子位置和速度那样,对一个量知道得越准确,则对另一个量知道得越不准确。所以在空的空间里场不可能严格地被固定为零,因为那样它就既有准确的值(零)又有准确的变化率(也是零)。场的值必须有一定的最小的不准确量或量子起伏。人们可以将这些起伏理解为光或引力的粒子对,它们在某一时刻同时出现、互相离开、然后又互相靠近而且互相湮灭。这些粒子正如同携带太阳引力的虚粒子:它们不像真的粒子那样能用粒子加速器直接探测到。然而,可以测量出它们的间接效应。例如,测出绕着原子运动的电子能量发生的微小变化和理论预言是如此相一致,以至于达到了令人惊讶的地步。不确定性原理还预言了类似的虚的物质粒子对的存在,例如电子对和夸克对。然而在这种情形下,粒子对的一个成员为粒子而另一成员为反粒子(光和引力的反粒子正是其自身)。
因为能量不能无中生有,所以粒子反粒子对中的一个参与者有正的能量,而另一个有负的能量。由于在正常情况下实粒子总是具有正能量,所以具有负能量的那一个粒子注定是短命的虚粒子。它必须找到它的伴侣并与之相湮灭。然而,一颗接近大质量物体的实粒子比它远离此物体时能量更小,因为要花费能量抵抗物体的引力吸引才能将其推到远处。正常情况下,这粒子的能量仍然是正的。但是黑洞里的引力是如此之强,甚至在那儿一个实粒子的能量都会是负的。所以,如果存在黑洞,带有负能量的虚粒子落到黑洞里变成实粒子或实反粒子是可能的。这种情形下,它不再需要和它的伴侣相湮灭了,它被抛弃的伴侣也可以落到黑洞中去。啊,具有正能量的它也可以作为实粒子或实反粒子从黑洞的邻近逃走(图7.4)。对于一个远处的观察者而言,这看起来就像粒子是从黑洞发射出来一样。黑洞越小,负能粒子在变成实粒子之前必须走的距离越短,这样黑洞发射率和表观温度也就越大。
图7.4
辐射出去的正能量会被落入黑洞的负能粒子流所平衡。按照爱因斯坦方程E=mc2(E是能量,m是质量,c为光速),能量和质量成正比。所以往黑洞去的负能量流减少它的质量。当黑洞损失质量时,它的事件视界面积变小,但是它发射出的辐射的熵过量地补偿了黑洞的熵的减少,所以第二定律从未被违反过。
还有,黑洞的质量越小,则其温度越高。这样当黑洞损失质量时,它的温度和发射率增加,因而它的质量损失得更快。人们并不很清楚,当黑洞的质量最后变得极小时会发生什么。但最合理的猜想是,它最终将会在一个巨大的、相当于几百万颗氢弹爆炸的发射爆中消失殆尽。
一个具有几倍太阳质量的黑洞只具有1000万分之一度的绝对温度。这比充满宇宙的微波辐射的温度(大约2.7K)要低得多,所以这种黑洞的辐射比它吸收的还要少。如果宇宙注定继续永远膨胀下去,微波辐射的温度就会最终减小到比这黑洞的温度还低,它就开始损失质量。但是即使那时候,它的温度是如此之低,以至于要用100亿亿亿亿亿亿亿亿年(1后面跟66个0)才全部蒸发完。这比宇宙的年龄长得多了,宇宙的年龄大约只有100到200亿年(1或2后面跟10个0)。另一方面,正如第六章 提及的,在宇宙的极早期阶段存在由于无规性引起的坍缩而形成的质量极小的太初黑洞。这样的小黑洞会有高得多的温度,并以大得多的速率发生辐射。具有10亿吨初始质量的太初黑洞的寿命大体和宇宙的年龄相同。初始质量比这小的太初黑洞应该已蒸发完毕,但那些比这稍大的黑洞仍在辐射出X射线以及伽玛射线。这些X 射线和伽玛射线像是光波,只是波长短得多。这样的黑洞几乎不配这黑的绰号:它们实际上是白热的,正以大约1万兆瓦的功率发射能量。
只要我们能够驾驭黑洞的功率,一个这样的黑洞可以开动10个大型的发电站。然而,这是非常困难的:这黑洞的质量和一座山差不多,却被压缩成万亿之一英寸亦即比一个原子核的尺度还小!如果在地球表面上你有这样的一个黑洞,就无法阻止它透过地面落到地球的中心。它会穿过地球而来回振动,直到最后停在地球的中心。所以仅有的放置黑洞并利用之发出能量的地方是绕着地球转动的轨道,而仅有的将其放到这轨道上的办法是,用在它之前的一个大质量的吸引力去拖它,这和在驴子前面放一根胡罗卜相当像。至少在最近的将来,这个设想并不现实。
但是,即使我们不能驾驭这些太初黑洞的辐射,我们观测到它们的机遇又如何呢?我们可以去寻找在太初黑洞寿命的大部分时间里发出的伽玛射线辐射。虽然它们在很远以外的地方,从大部分黑洞来的辐射非常弱,但是从所有它们来的总的辐射是可以检测得到的。我们确实观察到了这样的一个伽玛射线背景:图7.5表示观察到的强度随频率的变化。然而,这个背景可以是也可能是除了太初黑洞之外的过程产生的。图7.5中点线指出,如果在每立方光年平均有300个太初黑洞,它们所发射的伽玛射线的强度应如何地随频率而变化。所以可以说,伽玛射线背景的观测并没给太初黑洞提供任何正的证据。但它们确实告诉我们,在宇宙中每立方光年不可能平均有300个以上的太初黑洞。这个极限表明,太初黑洞最多只能构成宇宙中百万分之一的物质。
图7.5
由于太初黑洞是如此之稀罕,看来不太可能存在一个近到我们可以将其当作一个单独的伽玛射线源来观察。但是由于引力会将太初黑洞往任何物质处拉近,所以在星系里面和附近它们应该会更稠密得多。虽然伽玛射线背景告诉我们,平均每立方光年不可能有多于300个太初黑洞,但它并没有告诉我们,太初黑洞在我们星系中的密度。譬如讲,如果它们的密度高100万倍,则离开我们最近的黑洞可能大约在10亿公里远,或者大约是已知的最远的行星——冥王星那么远。在这个距离上去探测黑洞恒定的辐射,即使其功率为1万兆瓦,仍是非常困难的。人们必须在合理的时间间隔里,譬如一星期,从同方向检测到几个伽玛射线量子,以便观测到一个太初黑洞。否则,它们仅可能是背景的一部份。因为伽玛射线有非常高的频率,从普郎克量子原理得知,每一伽玛射线量子具有非常高的能量,这样甚至发射一万兆瓦都不需要许多量子。而要观测到从冥王星这么远来的如此少的粒子,需要一个比任何迄今已造成的更大的伽玛射线探测器。况且,由于伽玛射线不能穿透大气层,此探测器必须放到外空间。
当然,如果一颗像冥王星这么近的黑洞已达到它生命的末期并要爆炸开来,去检测其最后爆炸的辐射是容易的。但是,如果一个黑洞已经辐射了100~20O亿年,不在过去或将来的几百万年里,而是在未来的若干年里到达它生命的终结的可能性真是微不足道!所以在你的研究津贴用光之前,为了有一合理的机会看到爆炸,必须找到在大约1光年距离之内检测任何爆炸的方法。事实上,原先建造来监督违反禁止核试验条约的卫星检测到了伽玛射线爆。每个月似乎发生16次左右,并且大体均匀地分布在天空的所有方向上。这表明它们起源于太阳系之外,否则的话,我们可以预料它们要集中于行星轨道面上。这种均匀分布还表明,这些伽玛射线源要么处于银河系中离我们相当近的地方,要么在它的外围的宇宙学距离之处,否则它们还会集中于星系的平面之上。在后者的情形下,产生伽玛射线爆所需的能量实在太大,微小的黑洞根本提供不起。但是如果这些源以星系的尺度衡量和我们邻近,那就可能是正在爆发的黑洞。我非常希望这种情形成真,但是我必须承认,还可以用其他方式来解释伽玛射线爆,例如中子星的碰撞。未来几年的观测,尤其是像LIGO这样的引力波探测器,应该能使我们发现伽玛射线爆的起源。
即使对太初黑洞的探索证明是否定的,并且看来可能会是这样,仍然给了我们关于极早期宇宙的重要信息。如果早期宇宙曾经是紊乱或无规的,或者物质的压力很低,可以预料到会产生比我们对伽玛射线背景所作的观测所设下的极限更多的太初黑洞。只有当早期宇宙是非常光滑和均匀的,并有很高的压力,人们才能解释为何没有观测到太初黑洞。
黑洞辐射的思想是第一个这样的例子,它以基本的方式依赖于本世纪两个伟大理论即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所作的预言。因为它推翻了已有的观点,所以一开始就引起了许多反对:“黑洞怎么会辐射东西出来?”当我在牛津附近的卢瑟福——阿普顿实验室的一次会议上,第一次宣布我的计算结果时,受到了普遍质疑。我讲演结束后,会议主席、伦敦国王学院的约翰·泰勒宣布这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他甚至为此还写了一篇论文。然而,最终包括约翰·泰勒在内的大部分人都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关于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其他观念是正确的,黑洞必须像热体那样辐射。这样,即使我们还不能找到一个太初黑洞,大家相当普遍地同意,如果找到的话,它必须正在发射出大量的伽玛射线和X射线。
黑洞辐射的存在看来意味着,引力坍缩不像我们曾经认为的那样是最终的、不可逆转的。如果一个航天员落到黑洞中去,黑洞的质量将增加,但是最终这额外质量的等效能量会以辐射的形式回到宇宙中去。这样,此航天员在某种意义上被“再循环”了。然而,这是一种非常可怜的不朽,当他在黑洞里被撕开时,他的任何个人的时间的概念几乎肯定都达到了终点,甚至最终从黑洞辐射出来的粒子的种类一般都和构成这航天员的不同:这航天员所遗留下来的仅有特征是他的质量或能量。
当黑洞的质量大于几分之1克时,我用以推导黑洞辐射的近似应是很有效的。但是,当黑洞在它的生命晚期,质量变成非常小时,这近似就失效了。最可能的结果看来是,它至少从宇宙的我们这一区域消失了,带走了航天员和可能在它里面的任何点(如果其中确有一个点的话)。这是量子力学能够去掉广义相对论预言的点的第一个迹象。然而,我和其他人在1974年所用的方法不能回答诸如量子引力论中是否会发生性的问题。所以从1975年以来,根据理查德·费因曼对于历史求和的思想,我开始发展一种更强有力的量子引力论方法。这种方法对宇宙的开端和终结,以及其中的诸如航天员之类的存在物给出的答案,这些将在下两章中叙述。我们将看到,虽然不确定性原理对于我们所有的预言的准确性都加上了限制,同时它却可以排除掉发生在空间——时间点处的基本的不可预言性。
第八章 宇宙的起源和命运
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本身预言了:时空在大爆炸点处开始,并会在大挤压点处(如果整个宇宙坍缩的话)或在黑洞中的一个点处(如果一个局部区域,譬如恒星要坍缩的话)结束。任何抛进黑洞的东西都会在点处被毁灭,只有它的质量的引力效应能继续在外面被感觉得到。另一方面,当计入量子效应时,物体的质量和能量会最终回到宇宙的其余部分,黑洞和在它当中的任何点一道被蒸发掉并最终消失。量子力学对大爆炸和大挤压点也能有同样戏剧性的效应吗?在宇宙的极早或极晚期,当引力场是如此之强,以至于量子效应不能不考虑时,究竟会发生什么?宇宙究竟是否有一个开端或终结?如果有的话,它们是什么样子的?
整个70年代我主要在研究黑洞,但在1981年参加在梵蒂冈由耶稣会组织的宇宙学会议时,我对于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问题的兴趣重新被唤起。天主教会试图对科学的问题立法,并宣布太阳是绕着地球运动时,对伽利略犯下了大错误。几个世纪后的现在,它决定邀请一些专家就宇宙学问题提出建议。在会议的尾声,所有参加者应邀出席教皇的一次演讲。他告诉我们,在大爆炸之后的宇宙演化是可以研究的,但是我们不应该去过问大爆炸本身,因为那是创生的时刻,因而是上帝的事务。那时候我心中暗喜,他并不知道,我刚在会议上作过的演讲的主题——时空是有限而无界的可能性,就表明着没有开端、没有创生的时刻。我不想去分享伽利略的厄运。我对伽利略之所以有一种强烈的认同感,其部分原因是刚好我出生于他死后的300年!
为了解释我和其他人关于量子力学如何影响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的思想,必须首先按照“热大爆炸模型”来理解为大家所接受的宇宙历史。它是假定从早到大爆炸时刻起宇宙就用弗利德曼模型描述。在此模型中,人们发现当宇宙膨胀时,其中的任何物体或辐射都变得更凉。(当宇宙的尺度大到二倍,它的温度就降低到一半。)由于温度即是粒子的平均能量——或速度的测度,宇宙的变凉对于其中的物质就会有较大的效应。在非常高的温度下,粒子会运动得如此之快,以至于能逃脱任何由核力或电磁力将它们吸引一起的作用。但是可以预料,当它们变冷下来时,互相吸引的粒子开始结块。更有甚者,连存在于宇宙中的粒子的种类也依赖于温度。在足够高的温度下,粒子的能量是如此之高,只要它们碰撞就会产生出来很多不同的粒子/反粒子对——并且,虽然其中一些粒子打到反粒子上去时会湮灭,但是它们产生得比湮灭得更快。然而,在更低的温度下,碰撞粒子具有较小的能量,粒子/反粒子对产生得不快,而湮灭则变得比产生更快。
就在大爆炸时,宇宙体积被认为是零,所以是无限热。但是,辐射的温度随着宇宙的膨胀而降低。大爆炸后的1秒钟,温度降低到约为100亿度,这大约是太阳中心温度的1千倍,亦即氢弹爆炸达到的温度。此刻宇宙主要包含光子、电子和中微子(极轻的粒子,它只受弱力和引力的作用)和它们的反粒子,还有一些质子和中子。随着宇宙的继续膨胀,温度继续降低,电子/反电子对在碰撞中的产生率就落到它们湮灭率之下。这样只剩下很少的电子,而大部分电子和反电子相互湮灭,产生出更多的光子。然而,中微子和反中微子并没有互相湮灭掉,因为这些粒子和它们自己以及其他粒子的作用非常微弱,所以直到今天它们应该仍然存在。如果我们能观测到它们,就会为非常热的早期宇宙阶段的图象提供一个很好的证据。可惜现今它们的能量太低了,以至于我们不能直接地观察到。然而,如果中微子不是零质量,而是如苏联在1981年进行的一次没被证实的实验所暗示的,自身具有小的质量,我们则可能间接地探测到它们。正如前面提到的那样,它们可以是“暗物质”的一种形式,具有足够的引力吸引去遏止宇宙的膨胀,并使之重新坍缩。
在大爆炸后的大约100秒,温度降到了10亿度,也即最热的恒星内部的温度。在此温度下,质子和中子不再有足够的能量逃脱强核力的吸引,所以开始结合产生氘(重氢)的原子核。氘核包含一个质子和一个中子。然后,氘核和更多的质子中子相结合形成氦核,它包含二个质子和二个中子,还产生了少量的两种更重的元素锂和铍。可以计算出,在热大爆炸模型中大约4分之1的质子和中子转变了氦核,还有少量的重氢和其他元素。所余下的中子会衰变成质子,这正是通常氢原子的核。
1948年,科学家乔治·伽莫夫和他的学生拉夫·阿尔法在合写的一篇著名的论文中,第一次提出了宇宙的热的早期阶段的图像。伽莫夫颇有幽默——他说服了核物理学家汉斯·贝特将他的名字加到这论文上面,使得列名作者为“阿尔法、贝特、伽莫夫”,正如希腊字母的前三个:阿尔法、贝他、伽玛,这特别适合于一篇关于宇宙开初的论文!他们在此论文中作出了一个惊人的预言:宇宙的热的早期阶段的辐射(以光子的形式)今天还应在周围存在,但是其温度已被降低到只比绝对零度(一273℃)高几度。这正是彭齐亚斯和威尔逊在1965年发现的辐射。在阿尔法、贝特和伽莫夫写此论文时,对于质子和中子的核反应了解得不多。所以对于早期宇宙不同元素比例所作的预言相当不准确,但是,在用更好的知识重新进行这些计算之后,现在已和我们的观测符合得非常好。况且,在解释宇宙为何应该有这么多氦时,用任何其他方法都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相当确信,至少一直回溯到大爆炸后大约一秒钟为止,这个图像是正确无误的。
大爆炸后的几个钟头之内,氦和其他元素的产生就停止了。之后的100万年左右,宇宙仅仅只是继续膨胀,没有发生什么事。最后,一旦温度降低到几千度,电子和核子不再有足够能量去抵抗它们之间的电磁吸引力,它们就开始结合形成原子。宇宙作为整体,继续膨胀变冷,但在一个略比平均更密集的区域,膨胀就会由于额外的引力吸引而慢下来。在一些区域膨胀会最终停止并开始坍缩。当它们坍缩时,在这些区域外的物体的引力拉力使它们开始很慢地旋转;当坍缩的区域变得更小,它会自转得更快——正如在冰上自转的滑冰者,缩回手臂时会自转得更快;最终,当这些区域变得足够小,自转的速度就足以平衡引力的吸引,碟状的旋转星系就以这种方式诞生了。另外一些区域刚好没有得到旋转,就形成了叫做椭圆星系的椭球状物体。这些区域之所以停止坍缩是因为星系的个别部分稳定地绕着它的中心旋转,但星系整体并没有旋转。
随着时间流逝,星系中的氢和氦气体被分割成更小的星云,它们在自身引力下坍缩。当它们收缩时,其中的原子相碰撞,气体温度升高,直到最后,热得足以开始热骤变反应。这些反应将更多的氢转变成氦,释放出的热升高了压力,因此使星云不再继续收缩。正如同我们的太阳一样,它们将氢燃烧成氦,并将得到的能量以热和光的形式辐射出来。它们会稳定地在这种状态下停留一段很长的时间。质量更大的恒星需要变得更热,以去平衡它们更强的引力,使得其核聚变反应进行得极快,以至于它们在1亿年这么短的时间里将氢用光。然后,它们会稍微收缩一点。当它们进一步变热,就开始将氦转变成像碳和氧这样更重的元素。但是,这一过程没有释放出太多的能量,所以正如在黑洞那一章 描述的,危机就会发生了。人们不完全清楚下面还会发生什么,但是看来恒星的中心区域会坍缩成一个非常紧致的状态,譬如中子星或黑洞。恒星的外部区域有时会在叫做超新星的巨大爆发中吹出来,这种爆发会使星系中的所有恒星相形之下显得黯淡无光。一些恒星接近生命终点时产生的重元素就抛回到星系里的气体中去,为下一代恒星提供一些原料。我们自己的太阳包含大约2%这样的重元素,因为它是第二代或第三代恒星,是由50亿年前从包含有更早的超新星的碎片的旋转气体云形成的。云里的大部分气体形成了太阳或者喷到外面去,但是少量的重元素集聚在一起,形成了像地球这样的、现在绕太阳公转的物体。
地球原先是非常热的,并且没有大气。在时间的长河中它冷却下来,并从岩石中溢出的气体里得到了大气。这早先的大气不能使我们存活。因为它不包含氧气,但有很多对我们有毒的气体,如硫化氢(即是使臭鸡蛋难闻的气体)。然而,存在其他在这条件下能繁衍的生命的原始形式。人们认为,它们可能是作为原子的偶然结合形成叫做宏观分子的大结构的结果而在海洋中发展,这种结构能够将海洋中的其他原子聚集成类似的结构。它们就这样地复制了自己并繁殖。在有些情况下复制有误差。这些误差多数使得新的宏观分子不能复制自己,并最终被消灭。然而,有一些误差会产生出新的宏观分子,在复制它们自己时会变得更好。所以它们具有优点,并趋向于取代原先的宏观分子。进化的过程就是用这种方式开始,它导致了越来越复杂的自复制的组织。第一种原始的生命形式消化了包括硫化氢在内的不同物质而放出氧气。这样就逐渐地将大气改变到今天这样的成份,允许诸如鱼、爬行动物、哺乳动物以及最后人类等生命的更高形式的发展。
宇宙从非常热开始并随膨胀而冷却的景象,和我们今天所有的观测证据相一致。尽管如此,还有许多重要问题未被回答:
(1)为何早期宇宙如此之热?
(2)为何在大尺度上宇宙是如此一致?为何在空间的所有地方和所有方向上它显得是一样的?尤其是,当我们朝不同方向看时,为何微波辐射背景的温度是如此之相同?这有点像问许多学生一个考试题。如果所有人都刚好给出相同的回答,你就会十分肯定,他们互相之间通过话。在上述的模型中,从大爆炸开始光还没有来得及从一个很远的区域传到另一个区域,即使这两个区域在宇宙的早期靠得很近。按照相对论,如果连光都不能从一个区域走到另一个区域,则没有任何其他的信息能做到。所以,除非因为某种不能解释的原因,导致早期宇宙中不同的区域刚好从同样的温度开始,否则,没有一种方法能使它们有互相一样的温度。
(3)为何宇宙以这样接近于区分坍缩和永远膨胀模型的临界膨胀率的速率开始,以至于即使在100亿年以后的现在,它仍然几乎以临界的速率膨胀?如果在大爆炸后的1秒钟那一时刻其膨胀率甚至只要小10亿亿分之1,那么在它达到今天这么大的尺度之前宇宙就已坍缩。
(4)尽管在大尺度上宇宙是如此的一致和均匀,它却包含有局部的无规性,诸如恒星和星系。人们认为,这些是从早期宇宙中不同区域间的密度的很小的差别发展而来。这些密度起伏的起源是什么?
广义相对论本身不能解释这些特征或回答这些问题,因为它预言,在大爆炸点宇宙是从无限密度开始的。在点处,广义相对论和所有其他物理定律都失效:人们不能预言从点会出来什么。正如以前解释的,这表明我们可以从这理论中除去大爆炸点和任何先于它的事件,因为它们对我们没有任何观测效应。空间一时间就会有边界——大爆炸处的开端。
看来科学揭露了一组定律,在不确定性原理极限内,如果我们知道宇宙在任一时刻的状态,这些定律就会告诉我们,它如何随时间发展。这些定律也许原先是由上帝颁布的,但是看来从那以后他就让宇宙按照这些定律去演化,而不再对它干涉。但是,它是如何选择宇宙的初始状态和结构的?在时间的开端处“边界条件”是什么?
一种可能的回答是,上帝选择宇宙的这种初始结构是因为某些我们无望理解的原因。这肯定是在一个全能造物主的力量之内。但是如果他使宇宙以这种不可理解的方式开始,何以他又选择让它按照我们可理解的定律去演化?整部科学史是对事件不是以任意方式发生,而是反映了一定的内在秩序的逐步的意识。这秩序可以是、也可以不是由神灵主宰的。只有假定这种秩序不但应用于定律,而且应用于在时空边界处所给定的宇宙初始条件才是自然的。可以有大量具有不同初始条件的宇宙模型,它们都服从定律。应该存在某种原则去抽取一个初始状态,也就是一个模型去代表我们的宇宙。
所谓的紊乱边界条件即是这样的一种可能性。这里含蓄地假定,或者宇宙是空间无限的,或者存在无限多宇宙。在紊乱边界条件下,在刚刚大爆炸之后,寻求任何空间的区域在任意给定的结构的概率,在某种意义上,和它在任何其他的结构的概率是一样的:宇宙初始态的选择纯粹是随机的。这意味着,早期宇宙可能是非常紊乱和无规则的。因为与光滑和有序的宇宙相比,存在着更多得多的紊乱和无序的宇宙。(如果每一结构都是等几率的,多半宇宙是从紊乱无序态开始,就是因为这种态多得这么多。)很难理解,从这样紊乱的初始条件,如何导致今天我们这个在大尺度上如此光滑和规则的宇宙。人们还预料,在这样的模型中,密度起伏导致了比由伽玛射线背景所限定的多得多的太初黑洞的形成。
如果宇宙确实是空间无限的,或者如果存在无限多宇宙,则就会存在某些从光滑和一致的形态开始演化的大的区域。这有一点像著名的一大群猴子敲打打字机的故事——它们大部分所写的都是废话。但是纯粹由于偶然,它们可能碰巧打出莎士比亚的一首短诗。类似地,在宇宙的情形,是否我们可能刚好生活在一个光滑和一致的区域里呢?初看起来,这是非常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光滑的区域比紊乱的无序的区域少得多得多。然而,假定只有在光滑的区域里星系、恒星才能形成,才能有合适的条件,让像我们这样复杂的、有能力质疑为什么宇宙是如此光滑的问题、能自然复制的组织得以存在。这就是被称为人择原理的一个应用的例子。人择原理可以释义作:“我们看到的宇宙之所以这个样子,乃是因为我们的存在。”
人择原理有弱的和强的意义下的两种版本。弱人择原理是讲,在一个大的或具有无限空间和/或时间的宇宙里,只有在空间一时间有限的一定区域里,才存在智慧生命发展的必要条件。在这些区域中,如果智慧生物观察到他们在宇宙的位置满足那些为他们生存所需的条件,他们不应感到惊讶。这有点像生活在富裕街坊的富人看不到任何贫穷。
应用弱人择原理的一个例子是“解释”为何大爆炸发生于大约100亿年之前——智慧生物需要那么长时间演化。正如前面所解释的,一个早代的恒星首先必须形成。这些恒星将一些原先的氢和氦转化成像碳和氧这样的元素,由这些元素构成我们。然后恒星作为超新星而爆发,其裂片形成其他恒星和行星,其中就包括我们的太阳系,太阳系年龄大约是50亿年。地球存在的头10亿或20亿年,对于任何复杂东西的发展都嫌太热。余下的30亿年左右才用于生物进化的漫长过程,这个过程导致从最简单的组织到能够测量回溯到大爆炸那一瞬间的生物的形成。
很少人会对弱人择原理的有效性提出异议。然而,有的人走得更远并提出强人择原理。按照这个理论,存在许多不同的宇宙或者一个单独宇宙的许多不同的区域,每一个都有自己初始的结构,或许还有自己的一套科学定律。在这些大部分宇宙中,不具备复杂组织发展的条件;只有很少像我们的宇宙,在那里智慧生命得以发展并质疑:“为何宇宙是我们看到的这种样子?”这回答很简单:如果它不是这个样子,我们就不会在这儿!
我们现在知道,科学定律包含许多基本的数,如电子电荷的大小以及质子和电子的质量比。至少现在,我们不能从理论上预言这些数值——我们必须由观察找到它们。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发现一个将它们所有都预言出来的一个完整的统一理论,但是还可能它们之中的一些或全部,在不同的宇宙或在一个宇宙之中是变化的。令人吃惊的事实是,这些数值看来是被非常细致地调整到使得生命的发展成为可能。例如,如果电子的电荷只要稍微有点不同,则要么恒星不能够燃烧氢和氦,要么它们没有爆炸过。当然,也许存在其他形式的、甚至还没被科学幻想作家梦想过的智慧生命。它并不需要像太阳这样恒星的光,或在恒星中制造出并在它爆炸时被抛到空间去的更重的化学元素。尽管如此,看来很清楚,允许任何智慧生命形式的发展的数值范围是比较小的。对于大部份数值的集合,宇宙也会产生,虽然它们可以是非常美的,但不包含任何一个能为如此美丽而惊讶的人。人们既可以认为这是在创生和科学定律选择中的神意的证据,也可以认为是对强人择原理的支持。
人们可以提出一系列理由,来反对强人择原理对宇宙的所观察到的状态的解释。首先,在何种意义上可以说,所有这些不同的宇宙存在?如果它们确实互相隔开,在其他宇宙发生的东西,怎么可以在我们自己的宇宙中没有可观测的后果?所以,我们应该用经济学原理,将它们从理论中割除去。另一方面,它们若仅仅是一个单独宇宙的不同区域,则在每个区域里的科学定律必须是一样的,因为否则人们不能从一个区域连续地运动到另一区域。在这种情况下,不同区域之间的仅有的不同只是它们的初始结构。这样,强人择原理即归结为弱人择原理。
对强人择原理的第二个异议是,它和整个科学史的潮流背道而驰。我们是从托勒密和他的支持者的地心宇宙论发展而来,通过哥白尼和伽利略日心宇宙论,直到现代的图象,其中地球是一个中等大小的行星,它绕着一个寻常的螺旋星系外圈的普通恒星作公转,而这星系本身只是在可观察到的宇宙中万亿个星系中的一个。然而强人择原理却宣布,这整个庞大的构造仅仅是为我们的缘故而存在,这是非常难以令人置信的。我们太阳系肯定是我们存在的前提,人们可以将之推广于我们的星系,使之允许早代的恒星产生重元素。但是,丝毫看不出存在任何其他星系的必要,在大尺度上也不需要宇宙在每一方向上必须如此一致和类似。
如果人们能够表明,相当多的宇宙的不同初始结构会演化产生像我们今天看到的宇宙,至少在弱的形式上,人们会对人择原理感到更满意。如果这样,则一个从某些随机的初始条件发展而来的宇宙,应当包含许多光滑的、一致的并适合智慧生命演化的区域。另一方面,如果宇宙的初始条件必须极端仔细地选择,才能导致在我们周围所看到的一切,宇宙就不太可能包含任何会出现生命的区域。在上述的热大爆炸模型中,没有足够的方向使热从一个区域流到另一区域。这意味着宇宙的初始态在每一处必须刚好有同样的温度,才能说明我们在每一方向上看到的微波背景辐射都有同样温度,其初始的膨胀率也要非常精确地选择,才能使得现在的膨胀率仍然是如此接近于需要用以避免坍缩的临界速率。这表明,如果直到时间的开端热大爆炸模型都是正确的,则必须非常仔细地选择宇宙的初始态。所以,除非作为上帝有意创造像我们这样生命的行为,否则要解释为何宇宙只用这种方式起始是非常困难的。
为了试图寻找一个能从许多不同的初始结构演化到象现在这样的宇宙的宇宙模型,麻省理工学院的科学家阿伦·固斯提出,早期宇宙可能存在过一个非常快速膨胀的时期。这种膨胀叫做“暴涨”,意指宇宙在一段时间里,不像现在这样以减少的、而是以增加的速率膨胀。按照固斯理论,在远远小于1秒的时间里,宇宙的半径增大了100万亿亿亿(1后面跟30个0)倍。
固斯提出,宇宙是以一个非常热而且相当紊乱的状态从大爆炸开始的。这些高温表明宇宙中的粒子运动得非常快并具有高能量。正如早先我们讨论的,人们预料在这么高的温度下,强和弱核力及电磁力都被统一成一个单独的力。当宇宙膨胀时它会变冷,粒子能量下降。最后出现了所谓的相变,并且力之间的对称性被破坏了:强力变得和弱力以及电磁力不同。相变的一个普通的例子是,当水降温时会冻结成冰。液态水是对称的,它在任何一点和任何方向上都是相同的。然而,当冰晶体形成时,它们有确定的位置,并在某一方向上整齐排列,这就破坏了水的对称。
处理水的时候,只要你足够小心,就能使之“过冷”,也就是可以将温度降低到冰点(0℃)以下而不结冰。固斯认为,宇宙的行为也很相似:宇宙温度可以低到临界值以下,而没有使不同的力之间的对称受到破坏。如果发生这种情形,宇宙就处于一个不稳定状态,其能量比对称破缺时更大。这特殊的额外能量呈现出反引力的效应:其作用如同一个宇宙常数。宇宙常数是当爱因斯坦在试图建立一个稳定的宇宙模型时,引进广义相对论之中去的。由于宇宙已经像大爆炸模型那样膨胀,所以这宇宙常数的排斥效应使得宇宙以不断增加的速度膨胀,即使在一些物质粒子比平均数多的区域,这一有效宇宙常数的排斥作用超过了物质的引力吸引作用。这样,这些区域也以加速暴涨的形式而膨胀。当它们膨胀时,物质粒子越分越开,留下了一个几乎不包含任何粒子,并仍然处于过冷状态的膨胀的宇宙。宇宙中的任何不规则性都被这膨胀抹平,正如当你吹胀气球时,它上面的皱纹就被抹平了。所以,宇宙现在光滑一致的状态,可以是从许多不同的非一致的初始状态演化而来。
在这样一个其膨胀由宇宙常数加速、而不由物质的引力吸引使之减慢的宇宙中,早期宇宙中的光线就有足够的时间从一个地方传到另一个地方。这就解答了早先提出的,为何在早期宇宙中的不同区域具有同样性质的问题。不但如此,宇宙的膨胀率也自动变得非常接近于由宇宙的能量密度决定的临界值。这样,不必去假设宇宙初始膨胀率曾被非常仔细地选择过,就能解释为何现在的膨胀率仍然是如此地接近于临界值。
暴涨的思想还能解释为何宇宙存在这么多物质。在我们能观察到的宇宙里大体有1亿亿亿亿亿亿亿亿亿亿(1后面跟80个0)个粒子。它们从何而来?答案是,在量子理论中,粒子可以从粒子/反粒子对的形式由能量中创生出来。但这只不过引起了能量从何而来的问题。答案是,宇宙的总能量刚好是零。宇宙的物质是由正能量构成的;然而,所有物质都由引力互相吸引。两块互相靠近的物质比两块分得很开的物质具有更少的能量,因为你必须消耗能量去克服把它们拉在一起的引力而将其分开。这样,在一定意义上,引力场具有负能量。在空间上大体一致的宇宙的情形中,人们可以证明,这个负的引力能刚好抵消了物质所代表的正能量,所以宇宙的总能量为零。
零的两倍仍为零。这样宇宙可以同时将其正的物质能和负的引力能加倍,而不破坏其能量的守恒。在宇宙的正常膨胀时,这并没有发生。这时当宇宙变大时,物质能量密度下降。然而,这种情形确实发生于暴涨时期。因为宇宙膨胀时,过冷态的能量密度保持不变:当宇宙体积加倍时,正物质能和负引力能都加倍,总能量保持为零。在暴涨相,宇宙的尺度增大了一个非常大的倍数。这样,可用以制造粒子的总能量变得非常大。正如固斯所说的:“都说没有免费午餐这件事,但是宇宙是最彻底的免费午餐。”
今天宇宙不是以暴涨的方式膨胀。这样,必须有一种机制,它可以消去这一非常大的有效宇宙常数,从而使膨胀率从加速的状态,改变为正如同今天这样由引力减慢下的样子。人们可以预料,在宇宙暴涨时不同力之间的对称最终会被破坏,正如过冷的水最终会凝固一样。这样,未破缺的对称态的额外能量就会释放,并将宇宙重新加热到刚好低于使不同力对称的临界温度。以后,宇宙就以标准的大爆炸模式继续膨胀并变冷。但是,现在找到了何以宇宙刚好以临界速率膨胀,并在不同的区域具有相同温度的解释。
在固斯的原先设想中,有点像在非常冷的水中出现冰晶体,相变是突然发生的。其想法是,正如同沸腾的水围绕着蒸汽泡,新的对称破缺相的“泡泡”在原有的对称相中形成。泡泡膨胀并互相碰撞,直到整个宇宙变成新相。麻烦在于,正如同我和其他几个人所指出的,宇宙膨胀得如此之快,甚至即使泡泡以光速涨大,它们也要互相分离,并因此不能合并在一起。结果宇宙变成一种非常不一致的状态,有些区域仍具有不同力之间的对称。这样的模型跟我们所观察到的宇宙并不吻合。
1981年10月,我去莫斯科参加量子引力的会议。会后,我在斯特堡天文研究所做了一个有关暴涨模型和它的问题的讲演。听众席中有一年轻的苏联人——莫斯科列别提夫研究所的安德雷·林德——他讲,如果泡泡是如此之大,以至于我们宇宙的区域被整个地包含在一个单独的泡泡之中,则可以避免泡泡不能合并在一起的困难。为了使这个行得通,从对称相向对称破缺相的改变必须在泡泡中进行得非常慢,而按照大统一理论这是相当可能的。林德的缓慢对称破缺思想是非常好的,但过后我意识到,他的泡泡在那一时刻必须比宇宙的尺度还要大!我指出,那时对称不仅仅在泡泡里,而且在所有的地方同时被破坏。这会导致一个正如我们所观察到的一致的宇宙。我被这个思想弄得非常激动,并和我的一个学生因·莫斯讨论。然而,当我后来收到一个科学杂志社寄来的林德的论文,征求是否可以发表时,作为他的朋友,我感到相当难为情。我回答说,这里有一个关于泡泡比宇宙还大的瑕疵,但是里面关于缓慢对称破缺的基本思想是非常好的。我建议将此论文照原样发表。因为林德要花几个月时间去改正它,并且他寄到西方的任何东西都要通过苏联的审查,这种对于科学论文的审查既无技巧可言又很缓慢。我和因·莫斯便越俎代庖,为同一杂志写了一篇短文。我们在该文中指出这泡泡的问题,并提出如何将其解决。
我从莫斯科返回的第二天,即去费城接受富兰克林研究所的奖章。我的秘朱迪·费拉以其不差的魅力说服了英国航空公司向她和我免费提供协和式飞机的宣传旅行座席。然而,在去机场的路上被大雨耽搁,我没赶上航班。尽管如此,我最终还是到了费城并得到奖章。之后,应邀作了关于暴涨宇宙的讲演。正如在莫斯科那样,我用大部分时间讲授关于暴涨模型的问题。
几个月之后,宾州大学的保罗·斯特恩哈特和安德鲁斯·阿尔伯勒希特独立地提出和林德非常相似的思想。现在他们和林德分享以缓慢对称破缺的思想为基础的所谓“新暴胀模型” 的荣誉。(旧的暴胀模型是指固斯关于形成泡泡后快速对称破缺的原始设想。)
新暴涨模型是一个好的尝试,它能解释宇宙为何是这种样子。然而我和其他几个人指出,至少在它原先的形式,它预言的微波背景辐射的温度起伏比所观察到的情形要大得多。后来的工作还对极早期宇宙中是否存在这类所需要的相变提出怀疑。我个人的意见是,现在新暴涨模型作为一个科学理论是气数已尽。虽然有很多人似乎没有听进它的死讯,还继续写文章,好像那理论还有生命力。林德在1983年提出了一个更好的所谓紊乱暴涨模型。这里没有相变和过冷,而代之以存在一个自旋为0的场,由于它的量子涨落,在早期宇宙的某些区域有大的场量。在那些区域中,场的能量起到宇宙常数的作用,它具有排斥的引力效应,因此使得这些区域以暴涨的形式膨胀。当它们膨胀时,它们中的场的能量慢慢地减小,直到暴涨改变到犹如热大爆炸模型中的膨胀时为止。这些区域之一就成为我们看到的宇宙。这个模型具有早先暴涨模型的所有优点,但它不是取决于使人生疑的相变,并且还能给出微波背景辐射的温度起伏,其幅度与观测相符合。
暴涨模型的研究指出:宇宙现在的状态可以从相当大量的不同初始结构引起的。这是重要的,因为它表明不必非常细心地选取我们居住的那部份宇宙区域的初始状态。所以,如果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利用弱人择原理解释宇宙为何是这个样子。然而,绝不是任何一种初始结构都会产生像我们所观察到的宇宙。这一点很容易说明,考虑现在宇宙处于一个非常不同的态,例如一个非常成团的、非常无规则的态,人们可以利用科学定律,在时间上将其演化回去,以确定宇宙在更早时刻的结构。按照经典广义相对论的点定理,仍然存在一个大爆炸点。如果你在时间前进方向上按照科学定律演化这样的宇宙,你就会得到你一开始给定的那个成团的无规则的态。这样,必定存在不会产生我们今天所观察到的宇宙的初始结构。所以,就连暴涨模型也没有告诉我们,为何初始结构不是那种产生和我们观测到的非常不同的宇宙的某种态。我们是否应该转去应用人择原理以求解释呢?难道所有这一切仅仅是因为好运气?看来,这只是无望的遁词,是对我们理解宇宙内在秩序的所有希望的否定。
为了预言宇宙应该是如何开始的,人们需要在时间开端处有效的定律。罗杰·彭罗斯和我证明的点定理指出,如果广义相对论的经典理论是正确的,则时间的开端是具有无限密度和无限空间——时间曲率的一点,在这一点上所有已知的科学定律都失效。人们可以设想存在在点处成立的新定律,但是在如此不守规矩的点处,甚至连表述这样的定律都是非常困难的,而且从观察中我们没有得到关于这些定律应是什么样子的任何提示。然而,点定理真正表明的是,该处引力场变得如此之强,以至于量子引力效应变得重要:经典理论不再能很好地描述宇宙。所以,人们必须用量子引力论去讨论宇宙的极早期阶段。我们将会看到,在量子力学中,通常的科学定律有可能在任何地方都有效,包括时间开端这一点在内:不必针对点提出新的定律,因为在量子理论中不须有任何点。
我们仍然没有一套完整而协调的理论,它将量子力学和引力结合在一起。然而,我们相当清楚这样一套统一理论所应该具有的某些特征。其中一个就是它必须和费因曼提出的按照对历史求和的量子力学表述相一致。在这种方法里,一个粒子不像在经典理论中那样,不仅只有一个历史。相反的,它被认为是通过空间——时间里的每一可能的路径,每一条途径有一对相关的数,一个代表波的幅度,另一个代表它的相位。粒子通过一指定点的概率是将通过此点的所有可能途径的波迭加而求得。然而,当人们实际去进行这些求和时,就遇到了严重的技术问题。回避这个问题的唯一独特的方法是:你必须不是对发生在你我经验的“实”的时间内的,而是对发生在所谓“虚”的时间内的粒子的途径的波进行求和。虚时间可能听起来像科学幻想,但事实上,它是定义得很好的数学概念。如果你取任何平常的(或“实的”)数和它自己相乘,结果是一个正数。(例如2乘2是4,但-2乘-2也是这么多)。然而,有一种特别的数(叫虚数),当它们自乘时得到负数。(在这儿的虚数单位叫做i,它自乘时得-1,2i自乘得-4,等等。)
人们可以用下面的办法来图解实数和虚数:实数可以用一根从左至右的线来代表,中间是零点,像-1,-2等负数在左面,而像1,2等正数在右面。而虚数由页上一根上下的线来代表,i,Zi在中点以上,而-i,-2i在中点以下。这样,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虚数和实数夹一直角。
图8.2
人们必须利用虚时间,以避免在进行费因曼对历史求和的技术上的困难。也就是为了计算的目的人们必须用虚数而不是用实数来测量时间。这对时空有一有趣的效应:时间和空间的区别完全消失。事件具有虚值时间坐标的时空被称为欧几里德型的,它是采用建立了二维面几何的希腊人欧几里德的名字命名的。我们现在称之为欧几里德时空的东西除了是四维而不是二维以外,其余的和它非常相似。在欧几里德时空中,时间方向和空间方向没有不同之处。另一方面,在通常用实的时间坐标来标记事件的实的时空里,人们很容易区别这两种方向——在光锥中的任何点是时间方向,之外为空间方向。就日常的量子力学而言,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利用虚的时间和欧几里德时空可以认为仅仅是一个计算实时空的答案的数学手段(或技巧)。
我们相信,作为任何终极理论的一部分而不可或缺的第二个特征是爱因斯坦的思想,即引力场是由弯曲的时空来代表:粒子在弯曲空间中试图沿着最接近于直线的某种途径走,但因为时空不是平坦的。它们的途径看起来似乎被引力场折弯了。当我们用费因曼的路径求和方法去处理爱因斯坦的引力观点时,和粒子的历史相类似的东西则是代表整个宇宙历史的完整的弯曲的时空。为了避免实际进行历史求和的技术困难,这些弯曲的时空必须采用欧几里德型的。也就是,时间是虚的并和空间的方向不可区分。为了计算找到具有一定性质,例如在每一点和每一方向上看起来都一样的实的时空的概率,人们将和所有具有这性质的历史相关联的波迭加起来即可。
在广义相对论的经典理论中,有许多不同的可能弯曲的时空,每一个对应于宇宙的不同的初始态。如果我们知道宇宙的初始态,我们就会知道它的整个历史。类似地,在量子引力论中,存在许多不同的可能的宇宙量子态。如果我们知道在历史求和中的欧几里德弯曲时空在早先时刻的行为,我们就会知道宇宙的量子态。
在以实的时空为基础的经典引力论中,宇宙可能的行为只有两种方式:或者它已存在了无限长时间,或者它在有限的过去的某一时刻的点上有一个开端。而在量子引力论中,还存在第三种可能性。因为人们是用欧几里德时空,在这儿时间方向和空间方向是同等的,所以时空只有有限的尺度,却没有点作为它的边界或边缘是可能的。时空就像是地球的表面,只不过多了两维。地球的表面积是有限的,但它没有边界或边缘:如果你朝着落日的方向驾船,你不会掉到边缘外面或陷入点中去。(因为我曾经环球旅行过,所以知道!)
如果欧几里德时空延伸到无限的虚时间,或者在一个虚时间点处开始,我们就有了和在经典理论中指定宇宙初态的同样问题,即上帝可以知道宇宙如何开始,但是我们提不出任何特别原因,认为它应以这种而不是那种方式开始。另一方面,量子引力论开辟了另一种新的可能性,在这儿时空没有边界,所以没有必要指定边界上的行为。这儿就没有使科学定律失效的点,也就是不存在在该处必须祈求上帝或某些新的定律给空间一时间设定边界条件的时空边缘。人们可以说:“宇宙的边界条件是它没有边界。”宇宙是完全自足的,而不被任何外在于它的东西所影响。它既不被创生,也不被消灭。它就是存在。
我正是在早先提到的那次梵帝冈会议上第一次提出,时间和空间可能会共同形成一个在尺度上有限而没有任何边界或边缘的面。然而我的论文数学气息太浓,所以文章中包含的上帝在创造宇宙的作用的含义在当时没有被普遍看出来(对我也正是如此)。在梵蒂冈会议期间,我不知道如何用“无边界”思想去预言宇宙。然而,第二年夏天我在加州大学的圣他巴巴拉分校渡过。我的一位朋友兼合作者詹姆·哈特尔在那里,他和我共同得出了如果时空没有边界时宇宙应满足的条件。回到剑桥后,我和我的两个研究生朱丽安·拉却尔和约纳逊·哈里威尔继续从事这项工作。
我要着重说明,时空是有限而无界的思想仅仅只是一个设想,它不能从其他原理导出。正如任何其他的科学理论,它原先可以是出于美学或形而上学的原因而被提出,但是对它的真正检验在于它所给出的预言是否与观测相一致。然而,在量子引力的情况下,由于以下两个原因这很难确定。首先,正如将在十一章所要解释的,虽然我们对能将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在一起的理论所应具有的特征,已经知道得相当多,但我们还不能准确地认定这样一个理论。其次,任何详尽描述整个宇宙的模型在数学上都过于复杂,以至于我们不能通过计算做出准确的预言。所以,人们不得不做简化的假设和近似——并且甚至这样,要从中引出预言仍是令人生畏的问题。
在对历史求和中的每一个历史不只描述时空,而且描述在其中的任何东西——包括像能观察宇宙历史的人类那样复杂的生物。这可对人择原理提供另一个支持,因为如果任何历史都是可能的,就可以用人择原理去解释为何我们发现宇宙是现今这样子。尽管我们对自己并不生存于其中的其他历史究竟有什么意义还不清楚。然而,如果利用对历史求和可以显示,我们的宇宙不只是一个可能的,而且是最有可能的历史,则这个量子引力论的观点就会令人满意得多。为此,我们必须对所有可能的没有边界的欧几里德时空进行历史求和。
人们从“无边界”假定得知,宇宙沿着大多数历史的机会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但是有一族特别的历史比其他的历史有更多机会。这些历史可以描绘得像是地球的表面。在那儿与北极的距离代表虚的时间,并且离北极等距离的圆周长代表宇宙的空间尺度。宇宙是从作为单独一点的北极开始的。当你一直往南走去,离开北极等距离的纬度圈变大,这是和宇宙随虚时间的膨胀相对应(图8.1)。宇宙在赤道处达到最大的尺度,并且随着虚时间的继续增加而收缩,最后在南极收缩成一点。尽管宇宙在北南二极的尺度为零,这些点不是点,并不比地球上的北南二极更异。科学定律在这儿有效,正如同它仍在地球上的北南二极有效一样。
图8.1
然而,在实的时间里宇宙的历史显得非常不一样。大约在100或200亿年以前,它有一个最小的尺度,这相当于在虚时间里的最大的半径。在后来的实时间里,宇宙就像由林德设想的紊乱暴涨模型那样地膨胀(但是现在人们不必假定宇宙是从某一类正确的状态产生出来)。宇宙会膨胀到一个非常大的尺度,并最终重新坍缩成为在实时间里看起来像是点的一个东西。这样,在某种意义上说,即使我们躲开黑洞,仍然是注定要毁灭的。只有当我们按照虚时间来描绘宇宙时才不会有点。
如果宇宙确实处在这样的一个量子态里,在虚时间里宇宙就没有点。所以,我近期的工作似乎完全使我早期研究点的工作成果付之东流。但是正如上面所指出的,点定理的真正重要性在于,它们指出引力场必然会强到不能无视量子引力效应的程度。这接着导致也许在虚时间里宇宙的尺度有限但没有边界或点的观念。然而,当人们回到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实时间,那儿仍会出现点。陷进黑洞那位可怜的航天员的结局仍然是极可悲的;只有当他在虚时间里生活,才不会遭遇到点。
上述这些也许暗示所谓的虚时间是真正的实时间,而我们叫做实时间的东西恰恰是子虚乌有的空想的产物。在实时间中,宇宙的开端和终结都是点。这点构成了科学定律在那儿不成立的时空边界。但是,在虚时间里不存在点或边界。所以,很可能我们称之为虚时间的才真正是更基本的观念,而我们称作实时间的反而是我们臆造的,它有助于我们描述宇宙的模样。但是,按照我在第一章 所描述的方法,科学理论仅仅是我们用以描述自己所观察的数学模型,它只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中。所以去问诸如这样的问题是毫无意义的:“实”的或“虚”的时间,哪一个是实在的?这仅仅是哪一个描述更为有用的问题。
人们还可以利用对历史求和以及无边界假设去发现宇宙的哪些性质可能发生。例如,人们可以计算,当宇宙具有现在密度的某一时刻,在所有方向上以几乎同等速率膨胀的概率。在迄今已被考察的简化的模型中,发现这个概率是高的;也就是,无边界假设导致一个预言,即宇宙现在在每一方向的膨胀率几乎相同是极其可能的。这与微波背景辐射的观测相一致,它指出在任何方向上具有几乎完全同样的强度。如果宇宙在某些方向比其他方向膨胀得更快,在那些方向辐射的强度就会被一个附加的红移所减小。
人们正在研究无边界条件的进一步预言。一个特别有趣的问题是,早期字宙中物质密度对其平均值的小幅度偏离,这些偏离首先引起星系,然后是恒星,最后是我们自身的形成。不确定性原理意味着,早期宇宙不可能是完全均匀的,因为粒子的位置和速度必定有一些不确定性或起伏。利用无边界条件,我们发现,宇宙事实上必须是从仅仅由不确定性原理允许的最小的可能的非均匀性开始的。然后,正如在暴胀模型中预言的一样,宇宙经历了一段快速膨胀时期。在这个期间,初始的非均匀性被放大到足以解释在我们周围观察到的结构的起源。1992年宇宙背景探险者卫星(COBE)首次检测到微波背景随方向的非常微小的变化。这种非均匀性随方向的变化方式似乎和暴胀模型以及无边界设想的预言相符合。这样,在卡尔·波普的意义上,无边界设想是一种好的科学理论:它的预言可以被观测证伪,但是却被证实了。在一个各处物质密度稍有变化的膨胀字宙中,引力使得较紧密区域的膨胀减慢,并使之开始收缩。这就导致星系、恒星和最终甚至像我们自己这样微不足道的生物的形成。因而,我们在宇宙中看到的所有复杂的结构,可由宇宙无边界条件和量子力学中的不确定性原理给予解释。
空间和时间可以形成一个没有边界的闭曲面的思想,对于上帝在宇宙事务中的作用还有一个深远的含义。随着科学理论在描述事件的成功,大部分人进而相信上帝允许宇宙按照一套定律来演化,而不介入其间促使宇宙触犯这些定律。然而,定律并没有告诉我们,字宙的太初应该像什么样子——它依然要靠上帝去卷紧发条,并选择如何去启动它。只要宇宙有一个开端,我们就可以设想存在一个造物主。但是,如果宇宙确实是完全自足的,没有边界或边缘,它就既没有开端也没有终结——它就是存在。那么,还会有造物主存身之处吗?
第九章 时间箭头
我们在前几章中看到了,长期以来人们关于时间性质的观点是如何变化的。直到本世纪初,人们还相信绝对时间。也就是说,每一事件可由一个称为“时间”的数以唯一的方式来标记,所有好的钟在测量两个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上都是一致的。然而,对于任何正在运动的观察者光速总是一样的这一发现,导致了相对论;而在相对论中,人们必须抛弃存在一个唯一的绝对时间的观念。代之以每个观察者携带的钟所记录的他自己的时间测量——不同观察者携带的钟不必要读数一样。这样,对于进行测量的观察者而言,时间变成一个更主观的概念。
当人们试图统一引力和量子力学时,必须引入“虚”时间的概念。虚时间是不能和空间方向区分的。如果一个人能往北走,他就能转过头并朝南走;同样的,如果一个人能在虚时间里向前走,他应该能够转过来并往后走。这表明在虚时间里,往前和往后之间不可能有重要的差别。另一方面,当人们考察“实”时间时,正如众所周知的,在前进和后退方向存在有非常巨大的差别。这过去和将来之间的差别从何而来?为何我们记住过去而不是将来?
科学定律并不区别过去和将来。更精确地讲,正如前面所解释的,科学定律在称作C、P和T的联合作用(或对称)下不变。(C是指将反粒子来替代粒子;P的意思是取镜象,这样左和右就互相交换了;T是指颠倒所有粒子的运动方向,也就是使运动倒退回去。)在所有正常情形下,制约物体行为的科学定律在CP联合对称下不变。换言之,对于其他行星上的居民,若他们是我们的镜像并且由反物质而不是物质构成,则生活会刚好是同样的。
如果科学定律在CP联合对称以及CPT联合对称下都不变,它们也必须在单独的T对称下不变。然而,在日常生活的实时间中,前进和后退的方向之间还是有一个大的差异。想像一杯水从桌子上滑落到地板上被打碎。如果你将其录像,你可以容易地辨别出它是向前进还是向后退。如果将其倒回来,你会看到碎片忽然集中到一起离开地板,并跳回到桌子上形成一个完整的杯子。你可断定录像是在倒放,因为这种行为在日常生活中从未见过。如果这样的事发生,陶瓷业将无生意可做。
为何我们从未看到碎杯子集合起来,离开地面并跳回到桌子上,通常的解释是这违背了热力学第二定律所表述的在任何闭合系统中无序度或熵总是随时间而增加。换言之,它是穆菲定律的一种形式:事情总是趋向于越变越糟:桌面上一个完整的杯子是一个高度有序的状态,而地板上破碎的杯子是一个无序的状态。人们很容易从早先桌子上的杯子变成后来地面上的碎杯子,而不是相反。
无序度或熵随着时间增加是一个所谓的时间箭头的例子。时间箭头将过去和将来区别开来,使时间有了方向。至少有三种不同的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收缩。
我将在这一章论断,宇宙的无边界条件和弱人择原理一起能解释为何所有的三个箭头指向同一方向。此外,为何必须存在一个定义得很好的时间箭头。我将论证心理学箭头是由热力学箭头所决定,并且这两种箭头必须总是指向相同的方向。如果人们假定宇宙的无边界条件,我们将看到必然会有定义得很好的热力学和宇宙学时间箭头。但对于宇宙的整个历史来说,它们并不总是指向同一方向。然而,我将指出,只有当它们指向一致时,对于能够发问为何无序度在宇宙膨胀的时间方向上增加的智力生命的发展,才有合适的条件。
首先,我要讨论热力学时间箭头。总存在着比有序状态更多得多的无序状态的这一事实,是使热力学第二定律存在的原因。譬如,考虑一盒拼板玩具,存在一个并且只有一个使这些小纸片拼成一幅完整图画的排列。另一方面,存在巨大数量的排列,这时小纸片是无序的,不能拼成一幅画。
假设一个系统从这少数的有序状态之中的一个出发。随着时间流逝,这个系统将按照科学定律演化,而且它的状态将改变。到后来,因为存在着更多的无序状态,它处于无序状态的可能性比处于有序状态的可能性更大。这样,如果一个系统服从一个高度有序的初始条件,无序度会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增大。
假定拼板玩具盒的纸片从能排成一幅图画的有序组合开始,如果你摇动这盒子,这些纸片将会采用其他组合,这可能是一个不能形成一幅合适图画的无序的组合,就是因为存在如此之多得多的无序的组合。有一些纸片团仍可能形成部份图画,但是你越摇动盒子,这些团就越可能被分开,这些纸片将处于完全混乱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它们不能形成任何种类的图画。这样,如果纸片从一个高度有序的状态的初始条件出发,纸片的无序度将可能随时间而增加。
然而,假定上帝决定不管宇宙从何状态开始,它都必须结束于一个高度有序的状态,则在早期这宇宙有可能处于无序的状态。这意味着无序度将随时间而减小。你将会看到破碎的杯子集合起来并跳回到桌子上。然而,任何观察杯子的人都生活在无序度随时间减小的宇宙中,我将论断这样的人会有一个倒溯的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说,他们会记住将来的事件,而不是过去的事件。当杯子被打碎时,他们会记住它在桌子上的情形;但是当它是在桌子上时,他们不会记住它在地面上的情景。
由于我们不知道大脑工作的细节,所以讨论人类的记忆是相当困难的。然而,我们确实知道计算机的记忆器是如何工作的。所以,我将讨论计算机的心理学时间箭头。我认为,假定计算机和人类有相同的箭头是合理的。如果不是这样,人们可能因为拥有一台记住明年价格的计算机而使股票交易所垮台。
大体来说,计算机的记忆器是一个包含可存在于两种状态中的任一种状态的元件的设备,算盘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其最简单的形式是由许多铁条组成;每一根铁条上有一念珠,此念珠可呆在两个位置之中的一个。|Qī-shu-ωang|在计算机记忆器进行存储之前,其记忆器处于无序态,念珠等几率地处于两个可能的状态中。(算盘珠杂乱无章地散布在算盘的铁条上)。在记忆器和所要记忆的系统相互作用后,根据系统的状态,它肯定处于这种或那种状态(每个算盘珠将位于铁条的左边或右边。)这样,记忆器就从无序态转变成有序态。然而,为了保证记忆器处于正确的状态,需要使用一定的能量(例如,移动算盘珠或给计算机接通电源)。这能量以热的形式耗散了,从而增加了宇宙的无序度的量。人们可以证明,这个无序度增量总比记忆器本身有序度的增量大。这样,由计算机冷却风扇排出的热量表明计算机将一个项目记录在它的记忆器中时,宇宙的无序度的总量仍然增加。计算机记忆过去的时间方向和无序度增加的方向是一致的。
所以,我们对时间方向的主观感觉或心理学时间箭头,是在我们头脑中由热力学时间箭头所决定的。正像一个计算机,我们必须在熵增加的顺序上将事物记住。这几乎使热力学定律变成为无聊的东西。无序度随时间的增加乃是因为我们是在无序度增加的方向上测量时间。你不可能有比这个更具胜算的打赌了!
但是究竟为何必须存在热力学时间箭头?或换句话说,在我们称之为过去时间的一端,为何宇宙处于高度有序的状态?为何它不在所有时间里处于完全无序的状态?毕竟这似乎更为可能。并且为何无序度增加的时间方向和宇宙膨胀的方向相同?
在经典广义相对论中,因为所有已知的科学定律在大爆炸点处失效,人们不能预言宇宙是如何开始的。宇宙可以从一个非常光滑和有序的状态开始。这就会导致正如我们所观察到的、定义很好的热力学和宇宙学的时间箭头。但是,它可以同样合理地从一个非常波浪起伏的无序状态开始。在那种情况下,宇宙已经处于一种完全无序的状态,所以无序度不会随时间而增加。或者它保持常数,这时就没有定义很好的热力学时间箭头;或者它会减小,这时热力学时间箭头就会和宇宙学时间箭头相反向。任何这些可能性都不符合我们所观察到的情况。然而,正如我们看到的,经典广义相对论预言了它自身的崩溃。当时空曲率变大,量子引力效应变得重要,并且经典理论不再能很好地描述宇宙时,人们必须用量子引力论去理解宇宙是如何开始的。
正如我们在上一章 看到的,在量子引力论中,为了指定宇宙的态,人们仍然必须说清在过去的空间-时间的边界的宇宙的可能历史是如何行为的。只有如果这些历史满足无边界条件,人们才可能避免这个不得不描述我们不知道和无法知道的东西的困难:它们在尺度上有限,但是没有边界、边缘或点。在这种情形下,时间的开端就会是规则的、光滑的空间-时间的点,并且宇宙在一个非常光滑和有序的状态下开始它的膨胀。它不可能是完全均匀的,否则就违反了量子理论不确定性原理。必然存在密度和粒子速度的小起伏,然而无边界条件意味着,这些起伏又是在与不确定性原理相一致的条件下尽可能的小。
宇宙刚开始时有一个指数或“暴涨”的时期,在这期间它的尺度增加了一个非常大的倍数。在膨胀时,密度起伏一开始一直很小,但是后来开始变大。在密度比平均值稍大的区域,额外质量的引力吸引使膨胀速度放慢。最终,这样的区域停止膨胀,并坍缩形成星系、恒星以及我们这样的人类。宇宙开始时处于一个光滑有序的状态,随时间演化成波浪起伏的无序的状态。这就解释了热力学时间箭头的存在。
如果宇宙停止膨胀并开始收缩将会发生什么呢?热力学箭头会不会倒转过来,而无序度开始随时间减少呢?这为从膨胀相存活到收缩相的人们留下了五花八门的科学幻想的可能性。他们是否会看到杯子的碎片集合起来离开地板跳回到桌子上去?他们会不会记住明天的价格,并在股票市场上发财致富?由于宇宙至少要再等一百亿年之后才开始收缩,忧虑那时会发生什么似乎有点学究气。但是有一种更快的办法去查明将来会发生什么,即跳到黑洞里面去。恒星坍缩形成黑洞的过程和整个宇宙的坍缩的后期相当类似;这样,如果在宇宙的收缩相无序度减小,可以预料它在黑洞里面也会减小。所以,一个落到黑洞里去的航天员能在投赌金之前,也许能依靠记住轮赌盘上球儿的走向而赢钱。(然而,不幸的是,玩不了多久,他就会变成意大利面条。他也不能使我们知道热力学箭头的颠倒,或者甚至将他的赢钱存入银行,因为他被困在黑洞的事件视界后面。)
起初,我相信在宇宙坍缩时无序度会减小。这是因为,我认为宇宙再变小时,它必须回到光滑和有序的状态。这表明,收缩相仅仅是膨胀相的时间反演。处在收缩相的人们将以倒退的方式生活:他们在出生之前即已死去,并且随着宇宙收缩变得更年轻。
这个观念是吸引人的,因为它表明在膨胀相和收缩相之间存在一个漂亮的对称。然而,人们不能置其他有关宇宙的观念于不顾,而只采用这个观念。问题在于:它是否由无边界条件所隐含或它是否与这个条件不相协调?正如我说过的,我起先以为无边界条件确实意味着无序度会在收缩相中减小。我之所以被误导,部分是由于与地球表面的类比引起的。如果人们将宇宙的开初对应于北极,那么宇宙的终结就应该类似于它的开端,正如南极之与北极相似。然而,北南二极对应于虚时间中的宇宙的开端和终结。在实时间里的开端和终结之间可有非常大的差异。我还被我作过的一项简单的宇宙模型的研究所误导,在此模型中坍缩相似乎是膨胀相的时间反演。然而,我的一位同事,宾夕凡尼亚州立大学的当·佩指出,无边界条件没有要求收缩相必须是膨胀相的时间反演。我的一个学生雷蒙·拉夫勒蒙进一步发现,在一个稍复杂的模型中,宇宙的坍缩和膨胀非常不同。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无边界条件意味着事实上在收缩相时无序度继续增加。当宇宙开始收缩时或在黑洞中热力学和心理学时间箭头不会反向。
当你发现自己犯了这样的错误后该如何办?有些人从不承认他们是错误的,而继续去找新的往往互相不协调的论据为自己辩解——正如爱丁顿在反对黑洞理论时之所为。另外一些人首先宣称,从来没有真正支持过不正确的观点,如果他们支持了,也只是为了显示它是不协调的。在我看来,如果你在出版物中承认自己错了,那会好得多并少造成混乱。爱因斯坦即是一个好的榜样,他在企图建立一个静态的宇宙模型时引入了宇宙常数,他称此为一生中最大的错误。
回头再说时间箭头,余下的问题是;为何我们观察到热力学和宇宙学箭头指向同一方向?或换言之,为何无序度增加的时间方向正是宇宙膨胀的时间方向?如果人们相信,按照无边界假设似乎所隐含的那样,宇宙先膨胀然后重新收缩,那么为何我们应在膨胀相中而不是在收缩相中,这就成为一个问题。
人们可以在弱人择原理的基础上回答这个问题。收缩相的条件不适合于智慧人类的存在,而正是他们能够提出为何无序度增加的时间方向和宇宙膨胀的时间方向相同的问题。无边界假设预言的宇宙在早期阶段的暴涨意味着,宇宙必须以非常接近为避免坍缩所需要的临界速率膨胀,这样它在很长的时间内才不至坍缩。到那时候所有的恒星都会烧尽,而在其中的质子和中子可能会衰变成轻粒子和辐射。宇宙将处于几乎完全无序的状态,这时就不会有强的热力学时间箭头。由于宇宙已经处于几乎完全无序的状态,无序度不会增加很多。然而,对于智慧生命的行为来说,一个强的热力学箭头是必需的。为了生存下去,人类必须消耗能量的一种有序形式——食物,并将其转化成能量的一种无序形式——热量,所以智慧生命不能在宇宙的收缩相中存在。这就解释了,为何我们观察到热力学和宇宙学的时间箭头指向一致。并不是宇宙的膨胀导致无序度的增加,而是无边界条件引起无序度的增加,并且只有在膨胀相中才有适合智慧生命的条件。
总之,科学定律并不能区分前进和后退的时间方向。然而,至少存在有三个时间箭头将过去和将来区分开来。它们是热力学箭头,这就是无序度增加的时间方向;心理学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我们能记住过去而不是将来;还有宇宙学箭头,也即宇宙膨胀而不是收缩的方向。我指出了心理学箭头本质上应和热力学箭头相同。宇宙的无边界假设预言了定义得很好的热力学时间箭头,因为宇宙必须从光滑、有序的状态开始。并且我们看到,热力学箭头和宇宙学箭头的一致,乃是由于智慧生命只能在膨胀相中存在。收缩相是不适合于它的存在的,因为那儿没有强的热力学时间箭头。
人类理解宇宙的进步,是在一个无序度增加的宇宙中建立了一个很小的有序的角落。如果你记住了这本中的每一个词,你的记忆就记录了大约200万单位的信息——你头脑中的有序度就增加了大约200万单位。然而,当你读这本时,你至少将以食物为形式的1千卡路里的有序能量,转换成为以对流和汗释放到你周围空气中的热量的形式的无序能量。这就将宇宙的无序度增大了大约20亿亿亿单位,或大约是你头脑中有序度增量——那是如果你记住这本的每一件事的话——的1000亿亿倍。我试图在下一章更增加一些我们头脑的有序度,解释人们如何将我描述过的部分理论结合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统一理论,这个理论将适用于宇宙中的任何东西。
第十章 虫洞和时间旅行
我们在上一章讨论了,为什么我们看到时间向前进;为什么无序度增加并且我们记住过去而不是将来。时间好像是一条笔直的铁轨,人们只能往一个方向前进。
如果该铁轨有环圈以及分叉,使得一直往前开动的火车却返回原先通过的车站,这是怎么回事呢?换言之,人们可能旅行到未来或过去吗?,
H·G·韦尔斯在《时间机器》中探讨了这些可能性,正好像其他无数的科学幻想作家那样。科学幻想的许多观念,如潜水艇以及飞往月亮等等都被科学实现了。那么,时间旅行的前景如何呢?
1949年库尔特·哥德尔发现了广义相对论允许的新的时空。这首次表明物理学定律的确允许人们在时间里旅行。哥德尔是一名数学家,他因证明了不完备性定理而名震天下。该定理是说,不可能证明所有真的陈述,哪怕你把自己限制去证明在像算术这么一目了然而且枯燥的学科中所有真的陈述。这个定理也许是我们理解和预言宇宙能力的基本极限,然而迄今它还未成为我们寻求完整统一理论的障碍。
哥德尔在和爱因斯坦于普林斯顿高级学术研究所度过他们晚年时通晓了广义相对论。他的时空具有一个古怪的性质:整个宇宙都在旋转。人们也许会问:“它相对于何物而旋转?”其答案是远处的物体绕着小陀螺或者陀螺仪的指向旋转。
这导致了一个附加的效应,一位航天员可以在他出发之前即回到地球。这个性质使爱因斯坦非常沮丧,他曾经以为广义相对论不允许时间旅行。然而,鉴于爱因斯坦对引力坍缩和不确定原理的无端反对,这也许反而是一个令人鼓舞的迹象。因为我们可以证明,我们生存其中的宇宙是不旋转的,所以哥德尔找到的解并不对应于它。它还有一个非零的宇宙常数。宇宙常数是当爱因斯坦以为宇宙是不变时引进的。在哈勃发现了宇宙的膨胀后,就不再需要宇宙常数,而现在普遍认为它应为零。然而,之后从广义相对论又找到其他一些更合理的时空,它们允许旅行到过去。其中之一即是旋转黑洞的内部。另外一种是包含两根快速穿越的宇宙弦的时空。顾名思义,宇宙弦是弦状的物体,它具有长度,但是截面很微小。实际上,它们更像在巨大张力下的橡皮筋,其张力大约为1亿亿亿吨。把一根宇宙弦系到地球上,就会把地球在1/3O秒的时间里从每小时零英里(1英里= 1.609公里)加速到每小时60英里(1英里=1.609公里)。宇宙弦初听起来像是科学幻想物,但有理由相信,它在早期宇宙中可由在第五章讨论过的那种对称破缺机制而产生。因为宇宙弦具有巨大的张力,而且可以从任何形态起始,所以它们一旦伸展开来,就会加速到非常高的速度。
哥德尔解和宇宙弦时空一开始就扭曲,使得总能旅行到过去。上帝也许会创生了一个如此卷曲的宇宙,但是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他上帝会这样做。微波背景和轻元素丰度的观测表明,早期宇宙并没有允许时间旅行的曲率。如果无边界设想是正确的,从理论的基础上也能导出这个结论。这样问题就变成:如果宇宙初始就没有时间旅行所必须的曲率,我们能否随后把时空的局部区域卷曲到这种程度,以至于允许时间旅行?
快速恒星际或星系际旅行是一个密切相关的问题,也是科学幻想作家所关心的。根据相对论,没有东西比光运动得更快。因此,如果我们向我们最近邻的恒星α-半人马座——发送空间飞船,由于它大约在4光年那么远,所以我们预料至少要8年才能等到旅行者们回来报告他们的发现。如果要去银河系中心探险,至少要10万年才能返回。相对论确实给了我们一些宽慰。这就是在第二章提及的双生子佯谬。
因为时间不存在惟一的标准,而每一位观察者都拥有他自己的时间。这种时间是用他携带的时钟来测量的,这样航程对于空间旅行者比对于留在地球上的人显得更短暂是可能的。但是,这对于那些只老了几岁的回程的空间旅行者,并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因为他发现留在地球上的亲友们已经死去几千年了。这样,科学幻想作家为了使人们对他们的故事有兴趣,必须设想有朝一日我们能运动得比光还快。大部分这些作家似乎未意识到的是,如果你能运动得比光还快,则相对论意味着,你能向时间的过去运动,正如以下五行打油诗所描写的那样:
有位年轻小姐名怀特,
她能行走得比光还快。
她以相对性的方式,
在当天刚刚出发,
却已在前晚到达。
关键在于相对论认为不存在让所有观察者同意的惟一的时间测量。相反地,每位观察者各有自己的时间测量。如果一枚火箭能以低于光的速度从事件A(譬如 2012年奥林匹克竞赛的100米决赛)至事件B(譬如α-半人马座议会第 100,004届会议的开幕式),那么根据所有观察者的时间,他们都同意事件A发生于事件B之先。然而,假定飞船必须以超过光的速度才能把竞赛的消息送到议会,那么以不同速度运动的观察者关于事件A和事件B何为前何为后就众说纷纭。按照一位相对于地球静止的观察者,议会开幕也许是在竞赛之后。这样,这位观察者会认为,如果他不理光速限制的话,该飞船能及时地从A赶到B。然而,在α-半人马座上以接近光速在离开地球方向飞行的观察者就会觉得事件B,也就是议会开幕,先于事件A,也就是百米决赛发生。相对论告诉我们。对于以不同速度运动的观察者,物理定律是完全相同的。
这已被实验很好地检验过。人们认为,即使用更高级的理论去取代相对论,它仍然会被作为一个特性而保留下来。这样,如果超光速旅行是可能的,运动的观察者会说,就有可能从事件B,也就是议会开幕式,赶到事件A,也就是百米竞赛。如果他运动得更快一些,他甚至还来得及在赛事之前赶回,并在得知谁是赢家的情形下放下赌金。
要打破光速壁垒存在一些问题。相对论告诉我们,飞船的速度越接近光速,用以对它加速的火箭功率就必须越来越大。对此我们已有实验的证据,但不是空间飞船的经验,而是在诸如费米实验室或者欧洲核子研究中心的粒子加速器中的基本粒子的经验。我们可以把粒子加速到光速的99.99%,但是不管我们注入多少功率,也不能把它们加速到超过光速壁垒。空间飞船的情形也是类似的:不管火箭有多大功率,也不可能加速到光速以上。
这样看来,快速空间旅行和往时间过去旅行似乎都不可行了。然而,还可能有办法。人们也许可以把时空卷曲起来,使得A和B之间有一近路。在A和B之间创造一个虫洞就是一个法子。顾名思义,虫洞就是一个时空细管,它能把两个几乎平坦的相隔遥远的区域连接起来。
虫洞两个端点之间在几乎平坦的背景里的分离和通过虫洞本身的距离之间没必要有什么关系。这样,人们可以想像,他可以创造或者找到一个从太阳系附近通到。半人马座的虫洞。虽然在通常的空间中地球和α-半人马座相隔20万亿英里(1英里=1.609公里),而通过虫洞的距离却只有几百万英里(1英里=1.6O9公里)。这样百米决赛的消息就能赶在议会开幕式前到达。然后一位往地球飞去的观察者也应该能找到另一个虫洞,使他从α-半人马座议会开幕在赛事之前回到地球。因此,虫洞正和其他可能的超光速旅行方式一样,允许人们往过去旅行。
时空不同区域之间的虫洞的思想并非科学幻想作家的发明,它的起源是非常令人尊敬的。
1935年爱因斯坦和纳珍·罗森写了一篇论文。在该论文中他们指出广义相对论允许他们称为“桥”,而现在称为虫洞的东西。爱因斯坦——罗森桥不能维持得足够久,使得空间飞船来得及穿越:虫洞会缩紧,而飞船撞到点上去。然而,有人提出,一个先进的文明可能使虫洞维持开放。人们可以把时空以其他方式卷曲,使它允许时间旅行。可以证明这需要一个负曲率的时空区域,如同一个马鞍面。通常的物质具有正能量密度,赋予时空以正曲率,如同一个球面。所以为了使时空卷曲成允许旅行到过去的样子,人们需要负能量密度的物质。
能量有点像金钱:如果你有正的能量,就可以用不同方法分配,但是根据本世纪初相信的经典定律,你不允许透支。这样,这些经典定律排除了时间旅行的任何可能性。然而,正如在前面几章所描述的,量子定律已经超越了经典定律。量子定律是以不确定性原理为基础的。量子定律更慷慨些,只要你总的能量是正的,你就允许从一个或两个账号透支。换言之,量子理论允许在一些地方的能量密度为负,只要它可由在其他地方的正的能量密度所补偿,使得总能量保持为正的。量子理论允许负能量密度的一个例子是所谓的卡西米尔效应。正如我们在第七章看到的,甚至我们认为是“空”的空间也充满了虚粒子和虚反粒子对,它们一起出现分离开,再返回一起并且相互湮灭。现在,假定人们有两片距离很近的平行金属板。金属板对于虚光子起着类似镜子的作用。事实上,在它们之间形成了一个空腔。它有点像风琴管,只对指定的音阶共鸣。这意味着,只有当平板间的距离是虚光子波长(相邻波峰之间的距离)的整数倍时,这些虚光子才会在平板之中的空间出现。如果空腔的宽度是波长的整数倍再加上部分波长,那么在前后反射多次后,一个波的波峰就会和另一个波谷相重合,这样波动就被抵消了。
因为平板之间的虚光子只能具有共振的波长,所以虚光子的数目比在平板之外的区域要略少些,在平板之外的虚光子可以具有任意波长。所以人们可以预料到这两片平板遭受到把它们往里挤的力。实际上已经测量到这种力。并且和预言的值相符。这样,我们得到了虚粒子存在并具有实在效应的实验证据。
在平板之间存在更少虚光子的事实意味着它们的能量密度比它处更小。但是在远离平板的“空的”空间的总能量密度必须为零,因为否则的话,能量密度会把空间卷曲起来,而不能保持几乎平坦。这样,如果平板间的能量密度比远处的能量密度更小,它就必须为负的。
这样,我们对以下两种现象都获得了实验的证据。第一,从日食时的光线弯折得知时空可以被卷曲。第二,从卡西米尔效应得知时空可被弯曲成允许时间旅行的样子。所以,人们希望随着科学技术的推进,我们最终能够造出时间机器。但是,如果这样的话,为什么从来没有一个来自未来的人回来告诉我们如何实现呢?鉴于我们现在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也许有充分理由认为,让我们分享时间旅行的秘密是不智的。除非人类本性得到彻底改变,非常难以相信,某位从未来飘然而至的访客会贸然泄漏天机。当然,有些人会宣称,观察到幽浮就是外星人或者来自未来的人们来访的证据(如果外星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此地,他们则需要超光速旅行,这样两种可能性其实是等同的)。
然而,我认为,任何外星来的或者来自未来的人的造访应该是更加明显,或许更加令人不悦。如果他们有意显灵的话,为何只对那些被认为不太可靠的证人进行?如果他们试图警告我们大难临头,这样做也不是非常有效的。
一种对来自未来的访客缺席的可能解释方法是,因为我们观察了过去并且发现它并没有允许从未来旅行返回所需的那类卷曲,所以过去是固定的。另一方面,未来是未知的开放的,所以也可能有所需的曲率。这意味着,任何时间旅行都被局限于未来。此时此刻,柯克船长和星际航船没有机会出现。
这也许可以解释,当今世界为何还没被来自未来的游客所充斥。但是如果人们能够回到以前并改变历史,则问题就不能回避。例如,假定你回到过去并且将你的祖先在他仍为孩童时杀死。这类佯谬有许多版本,但是它们根本上是等效的:如果一个人可以自由地改变过去,则他就会遇到矛盾。
看来有两种方法解决由时间旅行导致的佯谬。我把一种称为协调历史方法。它是讲,甚至当时空被卷曲得可能旅行到过去时,在时空中所发生的必须是物理定律的协调的解。根据这一观点,除非历史表明,你曾经到达过去,并且当时并没有杀死你的祖先或者没有任何行为和你的现状相冲突,你才能回到过去。况且,当你回到过去,你不能改变历史记载。那表明你并没有自由意志为所欲为。当然,人们可以说,自由意志反正是虚幻的。如果确实存在一套制约万物的完整的统一理论,它也应该决定你的行动。但是对于像人类这么复杂的机体,其制约和决定方式是不可能计算出来的。我们之所以说人们具有意志,乃在于我们不能预言他们未来的行动。然而,如果一个人乘火箭飞船出发并在这之前已经回返,我们就将能预言其未来行为,因为那将是历史记载的一部分。这样,在这种情形下,时间旅行者没有自由意志。
解决时间旅行的其他可能的方法是称为选择历史假想。其思想是,当时间旅行者回到过去,他就进入和历史记载不同的另外的历史中去。这样,他们可以自由地行动,不受和原先的历史相一致的约束。史蒂芬·斯匹柏十分喜爱影片《回归未来》中的创意:玛提·马克弗莱能够返回而且把他双亲恋爱的历史改得更令人满意。
选择历史假想听起来,和理查德·费因曼把量子理论表达成历史求和的方法相类似,这已在第四章和第八章描述过。它是说宇宙不仅仅有一个单独历史,它有所有可能的历史,每一个历史都有自己的概率。然而,在费因曼的设想和选择历史之间似乎存在一个重要的差别。在费因曼求和中,每一个历史都是由完整的时空和其中的每一件东西组成的。时空可以被卷曲成可能乘火箭旅行到过去。但是火箭要留在同一时空即同一历史中,因而历史必须是协调的。这样,费因曼的历史求和设想似乎支持协调历史假想,而不支持选择历史假想。
费因曼历史求和允许在微观的尺度下旅行到过去。我们在第九章看到,科学定律在CPT联合对称下不变。这表明,一个在反时钟方向自旋并从A运动到B的反粒子还可以被认为是在时钟方向自旋并从B运动回A的通常粒子。类似地,一个在时间中向前运动的通常粒子等价于在时间中往后运动的反粒子。正如在本章以及第七章讨论过的,“空” 的空间充满了虚的粒子和反粒子对,它们一道出现、分离,然后回到一块并且相互湮灭。
这样,人们可以把这对粒子认为是在时空中沿着一个闭合图运动的单独粒子。当对子在时间中向前运动时(从它出现的事件出发到达它湮灭的事件),它被称为粒子。但是,当粒子在时间中往回运动时(从对湮灭的事件出发到达它出现的事件),可以说成反粒子在时间中向前运动。
在解释黑洞何以发射粒子并辐射(见第七章)时认为,虚的粒子/反粒子对中的一个成员(譬如反粒子)会落到黑洞中去,另一个成员留下来,失去和它湮灭的伙伴。这个被抛弃的粒子也可以落入黑洞,但是它也可以从黑洞的邻近挣脱。如果这样的话,对于一位远处的观察者,它就作为从黑洞发射出的粒子而出现。
然而,人们对于黑洞辐射的机制可有不同的却是等价的图像。人们可以把虚对中的那个落入黑洞的成员(譬如反粒子)看成从黑洞出来的在时间中往回运动的粒子。当它到达虚粒子反粒子对一道出现的那一点,它被引力场散射成从黑洞逃脱的在时间中向前运动的粒子。相反地,如果是虚对中的粒子成员落入黑洞,人们可以把它认为是从黑洞出来的在时间中往回运动的反粒子。这样,黑洞辐射表明,量子理论在微观尺度上允许在时间中的往回运动,而且这种时间旅行能产生可观测的效应。
因此产生这样的问题:量子理论在宏观尺度上允许人们可以利用的时间旅行吗?初看起来应该是可以的。费因曼历史求和的设想是指对所有的历史进行的。这样,它应包括被卷曲成允许旅行到过去的时空。那么,为什么我们并没有受到历史的骚扰?例如,假定有人回到过去,并把原子弹秘密提供给纳粹?
如果我称作时序防卫猜测成立的话,这些问题便可以避免。它是讲,物理学定律防止宏观物体将信息传递到过去。它正如宇宙监督猜测一样,还未被证明,但是有理由相信它是成立的。
相信时序防卫有效的原因是,当时空被卷曲得可以旅行到过去时,在时空中的闭圈上运动的虚粒子,在时间前进的方向以等于或者低于光速的速度运动时,就会变成实粒子。由于这些粒子可以任意多次地绕着圈子运动,它们通过路途中的每一点许多次。这样,它们的能量被一次又一次地计算,使能量密度变得非常大。这也许赋予时空以正的曲率,因而不允许旅行到过去。这些粒子引起正的还是负的曲率,或者由某种虚粒子产生的曲率是否被别种粒子产生的抵消,仍然不清楚。这样,时间旅行的可能性仍然未决。但是我不准备为之打赌,我的对手或许具有通晓未来的不公平的优势。
第十一章 物理学的统一
正如在第一章中所解释的,一下子建立一个包括宇宙中每一件东西的完整的统一理论是非常困难的。取而代之,我们在寻求描述发生在有限范围的部分理论方面取得了进步。我们忽略了其他效应,或者将它们用一定的数字来近似。(例如,当我们用化学来计算原子间的相互作用时,可以不管原子核内部的结构。)然而,最终人们希望找到一个完整的、协调的、将所有这些部分理论当作它的近似的统一理论。在这理论中不需要选取特定的任意数值去符合事实。寻找这样的一个理论被称之为“物理学的统一”。爱因斯坦用他晚年的大部分时间去寻求一个统一理论,但是没有成功,因为尽管已有了引力和电磁力的部份理论,但关于核力还知道得非常少,所以时间还没成熟。并且,尽管他本人对量子力学的发展起过重要作用,但他拒绝相信它的真实性。看来,不确定性原理还是我们在其中生活的宇宙的一个基本特征。所以,一个成功的统一理论必须将这个原理合并进去。
正如我将描述的,由于我们对宇宙知道得这么多,现在找到这样的一个理论的前景似乎是好得多了。但是我们必须小心,不要过份自信——我们在过去有过错误的奢望!例如,在本世纪初,曾经以为每件东西都可以按照连续物质(诸如弹性和热导)的性质予以解释。原子结构和不确定性原理的发现使之彻底破产。然后又有一次,1928年物理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马克斯·玻恩告诉一群来哥丁根大学的访问者:“据我们所知,物理学将在6个月之内结束。”他的信心是基于狄拉克新近发现的能够制约电子的方程。人们认为质子——这个当时仅知的另一种粒子——服从类似的方程,并且这是理论物理的终结。然而,中子和核力的发现对此又是当头一棒。讲到这些,在谨慎乐观的基础上,我仍然相信,我们可能已经接近于探索自然的终极定律的终点。
在前几章中,我描述了引力的部分理论即广义相对论和制约弱、强和电磁力的部分理论。这后三种理论可以合并成为所谓的大统一理论(GUT)。这个理论并不令人非常满意,因为它没有包括引力,并且因为包含譬如不同粒子的相对质量等不能从理论预言,而必须人为选择以适合观测的一些量。要找到一个将引力和其他力相统一的理论,困难在于广义相对论是一个“经典”理论;也就是说,它没有将量子力学不确定性原理合并在里面。另一方面,其他的部分理论以非常基本的形式依赖于量子力学,所以第一步必须将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在一起。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能产生一些显著的推论,例如黑洞不是黑的;宇宙没有任何点并且是完全自足的、没有边界的。正如第七章 所解释的,麻烦在于不确定性原理意味着甚至“空的”空间也是充满了虚的粒子和反粒子,这些粒子对具有无限的能量,并且由爱因斯坦的著名方程E=mc2可知,这些粒子具有无限的质量。这样,它们的引力的吸引就会将宇宙卷曲到无限小的尺度。
相当类似地,在其他部分理论中也发生颇似荒谬的无限大,然而,所有这些情形下的无限大都可用称之为重正化的过程消除掉。这牵涉到引入其他的无限大去消除这些无限大。虽然在数学上这个技巧相当令人怀疑,而在实际上似乎确实行得通,并用来和这些理论一起作出预言,这预言极其精确地和观测相一致。然而,从企图找到一个完全理论的观点看,由于重正化意味着质量和力的强度的实际值不能从理论中得到预言,必须被选择以去适合观测,因此重正化有一严重的缺陷。
试图将不确定性原理合并到广义相对论时,人们只有两个可以调整的量:引力强度和宇宙常数的值。但是调整它们不足以消除所有的无穷大。所以人们得到一个理论,它似乎预言了诸如空间一时间的曲率的某些量真的是无穷大,但是观察和测量表明它们地地道道是有限的!Qīsuū.сom人们对于合并广义相对论和不确定性原理的问题怀疑了许久,直到1972年才为仔细的计算所最后确证。4年之后,人们提出了一种叫做“超引力”的可能的解答。它的思想是将携带引力的自旋为2称为引力子的粒子和某些其他具有自旋为3/2、1、1/2和0的新粒子结合在一起。在某种意义上,所有这些粒子可认为是同一“超粒子”的不同侧面。这样就将自旋为1/2和3/2的物质粒子和自旋为0、1和2的携带力的粒子统一起来了。自旋1/2和3/2的虚的粒子反粒子对具有负能量,因此抵消了自旋为2、1和0的虚的粒子对的正能量。这就使得许多可能的无限大被抵消掉。但是人们怀疑,某些无穷大仍然存在。然而,人们需要找出是否还留下未被抵消的无穷大,这计算是如此之冗长和困难,以至于没有人会准备着手去进行。即使使用一个计算机,预料至少要用4年功夫,而且犯至少一个或更多错误的机会是非常高的。这样,只有其他人重复计算,并得到同样的答案,人们才能判断已取得了正确的答案,但这似乎是不太可能的!
尽管存在这些问题,尽管超引力理论中的粒子似乎不与观察到的粒子相符合的这一事实,大部分科学家仍然相信,超引力可能是对于物理学统一问题的正确答案。看来它是将引力和其他力相统一起来的最好办法。然而1984年,人们的看法显著地改变为更喜欢所谓的弦理论。在这些理论中,基本的对象不再是只占空间单独的点的粒子,而是只有长度而没有其他线度、像是一根无限细的弦这样的东西。这些弦可以有端点(所谓的开弦),或它们可以自身首尾相接成闭合的圈子(闭弦)(图11.1和图11.2)。在每一时刻每一个粒子占据空间的一点。这样,它的历史可以在空间一时间用一根线代表(“世界线”)。另一方面,在每一时刻一根弦占据空间的一根线。所以它在时空里的历史是一个叫做世界片的二维面(在这世界片上的任一点都可用两个数来描述:一个指明时间,另一个指明这一点在弦上的位置。)一根开弦的世界片是一带子,它的边缘代表弦的端点通过时空的路径(图11.1);一根闭弦的世界片是一个圆柱或一个管(图11.2);一个管的截面是一个圈,它代表在一特定时刻的弦的位置。
图11.1、图11.2
两根弦可以连接在一起,形成一根单独的弦。在开弦的情形下只要将它们端点连在一起即可(图11.3);在闭弦的情形下,像是两条裤腿合并成一条裤子(图11.4)。类似地,一根单独的弦可以分成两根弦。在弦理论中,原先以为是粒子的东西,现在被描绘成在弦里传播的波动,如同振动着的风筝的弦上的波动。一个粒子从另一个粒子发射出来或者被吸收,对应于弦的分解和合并。例如,太阳作用到地球上的引力,在粒子理论中被描述成由太阳上的粒子发射出并被地球上的粒子所吸收的引力子(图11.5)。在弦理论中,这个过程相应于一个H形状的管(图11.6)(弦理论有点像管道工程)。H的两个垂直的边对应于太阳和地球上的粒子,而水平的横杠对应于在它们之间传递的引力子。
图11.3、图11.4
图11.5、图11.6
弦理论有一个古怪的历史。它原先是60年代后期发明来试图找出一个描述强作用的理论。其方法是,诸如质子和中子这样的粒子可被认为是一根弦上的波动。这些粒子之间的强作用力对应于连接于其他一些弦之间的弦的片段——正如蜘蛛一样。这弦必须像具有大约10吨拉力的橡皮带,才能使理论给出粒子之间强作用力的观察值。
1974年,巴黎的朱勒·谢尔克和加州理工学院的约翰·施瓦兹发表了一篇论文,指出弦理论可以描述引力,但是只不过其张力要大得多,大约是1000万亿亿亿亿吨(1后面跟39个0)。在通常尺度下,弦理论和广义相对论的预言是相同的,但在非常小的尺度下,比10亿亿亿亿分之一厘米(1厘米被1后面跟33个0除)更小时,它们就不一样了。然而,他们的工作并没有引起很大的注意,因为大约正是那时候。大多数人抛弃了原先的强作用力的弦理论,而倾心于夸克和胶子的理论,后者似乎和观测符合得好得多。谢尔克死得很惨(他受糖尿病折磨,在周围没人给他注射胰岛素时昏迷死去)。这样一来,施瓦兹几乎成为弦理论的唯一支持者,只不过现在设想的弦张力要大得多而已。
1984年,因为两个明显的原因,人们对弦理论的兴趣突然复活。一个原因是,在证明超引力是有限的,以及解释我们观察到的粒子的种类方面,人们未能真正取得进展。另一个原因是,约翰·施瓦兹和伦敦玛丽皇后学院的麦克·格林发表的一篇论文指出,弦理论可以解释内禀的左旋性的粒子存在,正如我们观察到的一些粒子那样。不管是什么原因,大量的人很快开始作弦理论的研究,而且发展了称之为异形弦的新形式,这种形式似乎能够解释我们观测到的粒子类型。
弦理论也导致无穷大,但是人们认为,它们在一种类似异形弦的变体中会被消除掉(虽然这一点还没被确认)。然而,弦理论有更大的问题:似乎只有当时空是十维或二十六维,而不是通常的四维时它们才是协调的!当然,额外的时空维数是科学幻想的老生常谈;的确,它们几乎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否则相对论对人们不能旅行得比光更快的限制意味着,由于要花这么长的时间,以至于在恒星和星系之间的旅行成为不可能。科学幻想的办法是,人们可以通过更高的维数抄近路。这一点可用以下方法描述。想像我们生活的空间只有二维,并且弯曲成像一个锚圈或环的表面(图11.7)。如果你是处在这圈的内侧的一边而要到另一边去,你必须沿着圈的内边缘走一圈。然而,你如果允许在第三维空间里旅行,则可以直穿过去。
图11.7
如果这些额外的维数确实存在,为什么我们没有觉察到它们呢?为何我们只看到三维空间和一维时间呢?一般认为,其他的维数被弯卷到非常小的尺度——大约为1英寸的100万亿亿亿分之一的空间,人们根本无从觉察这么小的尺度。我们只能看到一个时间和三个空间的维数,这儿时空是相当平坦的。这正如一个桔子的表面:如果你靠非常近去看,它是坑坑洼洼的并有皱纹;但若离开一定的距离,你就看不见高低起伏而显得很光滑。对于时空亦是如此。因此在非常小的尺度下,时空是十维的,并且是高度弯曲的;但在更大的尺度下,你看不见曲率或者额外的维数。如果这个图像是正确的,对于自愿的空间旅行者来讲是个坏消息,额外附加的维实在是太小了,以至于不能允许空间飞船通过。然而,它引起了另一个重要问题:为何是一些而不是所有的维数被卷曲成一个小球?也许在宇宙的极早期所有的维都曾经非常弯曲过。为何一维时间和三维空间摊平开来,而其他的维仍然紧紧地卷曲着?
人择原理可能提供一个答案。二维空间似乎不足以允许像我们这样复杂生命的发展。例如,如果二维动物吃东西时不能将之完全消化,则它必须将其残渣从吞下食物的同样通道吐出来;因为如果有一个穿通全身的通道,它就将这生物分割成两个分开的部分,我们的二维动物就解体了(图10.8)。类似的,在二维动物身上实现任何血液循环都是非常困难的。
图11.8
多于三维的空间维数也有问题。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将随距离衰减得比在三维空间中更快。(在三维空间内,如果距离加倍则引力减少到1/4。在四维空间减少到1/8,五维空间1/16,等等。)其意义在于使像地球这样绕着太阳的行星的轨道变得不稳定,地球偏离圆周轨道的最小微扰(例如由于其他行星的引力吸引)都会引起它以螺旋线的轨道向外离开或向内落到太阳上去。我们就会被冻死或者被烧死。事实上,在维数多于三维的空间中,引力随距离变化的同样行为意味着,太阳不可能由于压力和引力相平衡,而存在于一个稳定的状态,它若不被分解就会坍缩形成黑洞。在任一情况下,作为地球上生命的热和光的来源来说,它没有多大用处。在小尺度下,原子里使电子绕着原子核运动的电力行为正和引力一样,这样电子或者从原子逃逸出去,或者以螺旋的轨道落到原子核上去。在任一情形下,都不存在我们所知道的原子。
看来很清楚,至少如我们所知,生命只能存在于一维时间和三维空间没被卷曲得很小的时空区域里。这表明,只要人们可以证明弦理论至少允许存在宇宙的这样的区域——似乎弦理论确实能做到这一点,则我们可以用弱人择原理。同样,也会存在宇宙的其他区域或其他宇宙(不管那是什么含意),那里所有的维都被卷曲得很小,或者多于四维几乎是平坦的。但在这样的区域里,不会有智慧生物去观察这有效维数的不同数目。 另一个问题是存在至少四种不同的弦理论(开弦和三种不同的闭弦理论),以及由弦理论预言的额外维的极其繁多的卷曲方式。为何自然只挑选一种弦理论和一种卷曲方式?这问题一度似乎没有答案,因而无法向前进展。后来,大约从1994年开始,人们发现了所谓的对偶性:不同的弦理论以及额外维的不同卷曲方式会导致四维时空中的同样结果。不仅如此,正如在空间中占据一点的粒子,也像空间中线状的弦,还存在另一种称作P-膜的东西,它在空间里占据二维或更高维的体积。(粒子可认为是O-膜,而弦为1-膜,但是还存在P从2到9的P-膜)。这似乎表明,在超引力、弦以及P膜理论中存在某种民主:它们似乎和平相处,没有一种比另一种更基本。看起来,它们是对某种基本理论的不同近似,而且在不同的情形下成立。 人们探索了这个基本理论,但是迄今毫无成就。因为哥德尔指出,不可能用单独的一组公理系统来表述算术。我相信这儿的情形不可能比它更好,基本理论不可能存在单独的表述。这犹如你不可能只用一张单独的地图去描述地球或者锚圈的表面:在地球的情形下,你至少需要两张地图去覆盖每一点,而在锚圈的情形下,则需要四张。每张地图只对一个有限的区域有效,但是不同的地图有一个交叠的区域。整族地图就为该表面提供了完整的描述。类似地,在物理学中对不同的情形需要使用不同的表述,但是两种不同表述在它们都适用的情形下要相互一致。整族不同的表述可以被认为是完整的统一理论,尽管它不是依照单独的假设集合表达的理论。
但是,确实存在这样的一个统一理论吗?或者我们也许仅仅是在追求海市屋楼。看来存在三种可能性:
(1)确实存在一个完整的统一理论,如果我们足够聪明的话,总有一天将会找到它。
(2)并不存在宇宙的最终理论,仅仅存在一个越来越精确地描述宇宙的无限的理论序列。
(3)并不存在宇宙的理论;事件在一定程度之外不可能被预言,仅仅是以一种紊乱或任意的方式发生。
有些人基于以下理由会赞同第三种可能,如果存在一套完整的定律,这将侵犯上帝改变其主意并对世界进行干涉的自由。这有点像那古老的二律背反:上帝能制造一个重到以至于它也不能将其举起的石块吗?但是上帝可能要改变主意的这一思想,这正如圣·奥古斯丁指出的,是一个想像上帝存在在时间里的虚妄的例子:时间只是上帝创造的宇宙的一个性质。可以设想,当它创造宇宙时它知道企图做什么!
随着量子力学的发现,我们认识到,由于总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不可能去完全精确地预言事件。如果有人愿意,他可以将此紊乱性归结为上帝的干涉。但这是一种非常怪的干涉: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它具有任何目的。的确,如果它有目的,则按定义就不会是紊乱的。现代由于我们重新定义科学的目标,所以已经有效地排除了上述的第三种可能性:我们的目的只在于表达一套定律,这些定律能使我们在不确定性原理的极限内预言事件。
第二种可能性,也就是存在一无限的越来越精确的理论序列,是和迄今为止我们的经验相符合。在许多场合我们增加了测量的灵敏度,或者进行了新的类型的观测,只是为了发现还没被现有理论预言的新现象,为了囊括这些,我们必须发展更高级的理论。现代的大统一理论预言:在大约100吉电子伏的弱电统一能量和大约1000万亿吉电子伏的大统一能量之间,没有什么本质上新的现象发生。所以,如果这个预言是错的话,人们并不会感到非常惊讶。我们的确可以预料,能够去找几个新的比夸克和电子——这些我们目前以为是“基本”粒子——更基本的结构层次。
然而,看来引力可以提供这个“盒子套盒子”的序列的极限。如果人们有一个比1000亿亿(1后面跟19个0)吉电子伏的所谓普郎克能量更高能量的粒子,它的质量就会集中到如此的程度,以至于会脱离宇宙的其他部分,而形成一个小黑洞。这样看来,确实当我们往越来越高的能量去的时候,越来越精密的理论序列应当有某一极限,所以必须有宇宙的终极理论。当然,普郎克能量离开大约几百吉电子伏——目前在实验室中所能产生的最大的能量——非常远,我们不可能在可见的未来用粒子加速器填补其间的差距!然而,宇宙的极早期阶段是这样大能量应该发生的舞台。我以为,早期宇宙的研究和数学一致性的要求,很有可能会导致我们中的某些人在有生之年获得一个完整的统一理论。当然,这一切都是假定我们首先不使自身毁灭的前提下而言的。
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宇宙的终极理论,这意味着什么?正如第一章 所解释的,我们将永远不能肯定我们是否确实找到了正确的理论,因为理论不能被证明。但是如果理论是数学上协调的并且总是给出与观察一致的预言,我们便可以适度地有信心认为它是正确的。它将给人类为理解宇宙的智力斗争历史长期的光辉篇章打上一个休止符。但是,它还会改变常人对制约宇宙定律的理解。在牛顿时代,一个受教育的人至少在梗概上掌握整个人类知识。但从那以后,科学发展的节奏使之不再可能。因为理论总是被改变以囊括新的观察结果,它们从未被消化或简化到使常人能理解。你必须是一个专家,即使如此,你只能希望适当地掌握科学理论的一小部分。另外,其发展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以至于在中学和大学所学的总是有点过时。只有少数人可以跟得上知识快速进步的前沿,但他们必须贡献他们的毕生,并局限在一个小的领域里。其余的人对于正在进行的发展和它们产生的激动只有很少的概念。70年以前,如果爱丁顿的话是真的,那么只有两个人理解广义相对论。今天,成千上万的大学研究生能理解、并且几百万人至少熟悉这种思想。如果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统一理论,以同样方法将其消化并简化,以及在学校里至少讲授其梗概,这只是时间的迟早问题。我们那时就都能够对制约宇宙的定律有所理解,并对我们的存在负责。
即使我们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统一理论,由于两个原因,这并不表明我们能一般地预言事件。第一是我们无法避免不确定性原理给我们的预言能力设立的极限。然而,更为严厉的是第二个限制。它是说,除了非常简单的情形,我们不能准确解出这理论的方程。(在牛顿引力论中,我们甚至连三体运动问题都不能准确地解出,而且随着物体的数目和理论复杂性的增加,困难愈来愈大。)除了在最极端状态下,我们已经知道规范物体行为的定律。特别是,我们知道作为所有化学和生物基础的基本定律。我们肯定还没有将这些学科归结为可解问题的状态;我们在从数学方程来预言人类行为上只取得了很少的成功!所以,即使我们确实找到了基本定律的完整集合,在未来的岁月里,仍存在着发展得更好的近似方法,使得我们在复杂而现实的情形下,能完成对可能结果的有用预言的、这一智慧的、富有挑战性的任务。一个完全的、协调的统一理论只是第一步,我们的目标是完全理解发生在我们周围的事件以及我们自身的存在。
第十一章 结论
我们发现自已是处于使人为难的世界中。我们要为自己在四周所看的一切赋予意义并问道:什么是宇宙的性质?我们在它之中的位置如何,以及宇宙和我们从何而来?为何它是这个样子的?我们采用某种“世界图”来试图回答这些问题,如同无限的乌龟塔——一个支持平坦的地球是这样的一种图象一样,超弦理论也是一种图象。虽然后者比前者更数学化、更精确,但两者都是宇宙的理论。两个理论都缺乏观察的证据:没人看到一个背负地球的大龟,但也没有人看到超弦。然而,龟理论作为一个好的科学理论是不够格的,因为它预言了人会从世界的边缘掉下去。除非发现它能为据说在百慕达三角消失的人提供解释。这个预言和经验不一致!
最早先在理论上描述和解释宇宙的企图牵涉到这样的思想,事件或自然现象是由具备人类感情的灵魂所控制,它们的行为和人类非常相像,并且是不可预言的。这些灵魂栖息在自然对象之中,诸如河流和山岳,包括诸如太阳和月亮这样的天体之中。它们必须被祈祷并供奉,以保证土壤的肥沃和四季的变化。然而,一些规律性逐渐地被注意到:太阳总是东升西落,而不管是否用牺牲去对之进贡。更进一步,太阳、月亮和行星沿着以被预言得相当精确的轨道穿越天穹。太阳、月亮仍然还可以是神祗,只不过是服从严格定律的神。如果你不将耶和华停止太阳运行之类的神话当真,则这一切显然是毫不例外的。
首先,只有在天文学和一些其他情形下,这些规则和定律是显而易见的。然而随着文明的发展,特别是近300年期间,越来越多的规则和定律被发现。这些定律的成功,使得拉普拉斯在19世纪初主张科学的宿命论。他提议只要给定宇宙在某一时刻的结构,由给定的一组定律即能精确地决定它的演化。
拉普拉斯的宿命论在两个方面是不完整的。它没讲定律应该如何选择,也没指定宇宙的初始结构。这些都留给了上帝。上帝会选择让宇宙如何开始并要服从什么定律,但是一旦开始之后它将不再干涉。事实上,上帝是被限制于19世纪科学不能理解的领域里。
我们现在知道,拉普拉斯的宿命论的希望,至少在按照他头脑中的方式,是不能实现的。量子力学不确定性原理表明,某些诸如粒子的位置和速度的对偶的量,不能同时以完全的精确度去预言。
量子力学通过一族量子理论来处理这种情形,粒子没有很好定义的位置和速度,而是由一个波来代表。它们给出了这波随时间演化的定律,在这种意义上,这些量子理论从属于宿命论。这样,如果某一时刻这个波是已知的,便可以将任一时刻的波算出。只是当我们试图按照粒子的位置和速度对波作解释之时,不可预见性的紊乱的要素才出现。但这也许是我们的错误:也许不存在粒子的位置和速度,只有波。只不过是我们企图将波硬套到我们预想的位置和速度的观念之中而己。由此导致的不一致乃是表面上不可预见性的原因。
事实上,我们已经重新将科学的任务定义为发现能使我们在由不确定性原理设定的极限内预言事件的定律。然而,还存在如下问题:宇宙的定律和初始条件是如何及为何选取的?
在本中,我特别将制约引力的定律突出出来,因为正是引力使宇宙的大尺度结构成形,即使它是四类力中最弱的一种。引力定律和直到相当近代还被坚持的宇宙随时间不变的观念不相协调:引力总是吸引的这一事实意味着,宇宙的演化方式必居其一,要么正在膨胀,要么正在收缩。按照广义相对论,宇宙在过去某一时刻必须有一无限密度的状态,亦即大爆炸,这是时间的有效起始。类似地,如果整个宇宙坍缩,在将来必有另一个无限密度的状态,即大挤压,这是时间的终点。即使整个宇宙不坍缩,在任何坍缩形成黑洞的局部区域里都会有点。这些点正是任何落进黑洞的人的时间终点。在大爆炸或其他点,所有定律都失效,所以上帝仍然有完全的自由去选择发生了什么以及宇宙是如何开始的。
当我们将量子力学和广义相对论相结合,似乎产生了以前从未有过的新的可能性:空间和时间一起可以形成一个有限的、四维的没有点或边界的空间,这正如地球的表面,但有更多的维数。看来这种思想能够解释观察到的宇宙的许多特征,诸如它的大尺度一致性,还有像星系、恒星甚至人类等等小尺度的对此均匀性的偏离。它甚至可以说明我们观察到的时间的箭头。但是如果宇宙是完全自足的、没有点或边界、并且由统一理论所完全描述,那么就对上帝作为造物主的作用有深远的含义。
有一次爱因斯坦问道:“在制造宇宙时上帝有多少选择性?”如果无边界假设是正确的,在选择初始条件上它就根本没有自由。当然,它仍有选择宇宙所服从的定律的自由。然而,实在并没有那么多的选择性;很可能只有一个或数目很少的完整的统一理论,它是自治的,并且允许复杂到像能研究宇宙定律和询问上帝本性的人类那样的结构的存在。
即使只存在一个可能的统一理论,那只不过是一组规则或方程。是什么赋予这些方程以生命去制造一个为它们所描述的宇宙?通常建立一个数学模型的科学方法不能回答,为何必须存在一个为此模型所描述的宇宙这样的问题。为何宇宙陷入其存在性的错综复杂之中?是否统一理论是如此之咄咄逼人,以至于其自身之实现成为不可避免?或者它需要一个造物主?若是这样,它还有其他的宇宙效应吗?又是谁创造了造物主?
迄今,大部分科学家太忙于发展描述宇宙为何物的理论,以至于没工夫去过问为什么的问题。另一方面,以寻根究底为己任的哲学家不能跟得上科学理论的进步。在18世纪,哲学家将包括科学在内的整个人类知识当作他们的领域,并讨论诸如宇宙有无开初的问题。然而,在19和20世纪,科学变得对哲学家,或除了少数专家以外的任何人而言,过于技术性和数学化了。哲学家如此地缩小他们的质疑的范围,以至于连维特根斯坦——这位本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都说道:“哲学仅余下的任务是语言分析。”这是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以来哲学的伟大传统的何等的堕落!
然而,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它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及时让所有人(而不仅仅是少数科学家)所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存在的问题的讨论。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爱因斯坦和核弹政治的瓜葛是众所周知的:他签署了那封著名的致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信,说服美国认真考虑他的想法,并且他在战后从事阻止核战争的各项努力。但是,这些不仅仅是一位科学家被拖入政界的孤立行动。事实上,爱因斯坦的一生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踌躇于政治和方程之间。”
爱因斯坦最早从事政治活动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当时他在柏林当教授。由于目睹草菅人命而不胜厌恶,他卷入了反战示威。他拥护国内反抗以及公开鼓励人民拒绝征兵,因而不讨他的同事们喜欢。后来,在战时他又致力于调解和改善国际关系。这也不得人心,而且他的政治态度很快使他难以访问美国,甚至连讲学都有困难。
爱因斯坦第二个伟大的事业是犹太复国主义。虽然他在血统上是犹太人,但他拒绝《圣经》上关于上帝的说法。然而,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和期间,他越发看清反犹主义,这导致他逐渐和犹太团体相认同,而后成为一个直言不讳的犹太复国主义的拥护者。再度不受欢迎也未能阻止他发表自己的主张。他的理论一发表就受到攻击,甚至成立了一个反爱因斯坦的组织。有一个人被定罪为教唆他人去谋杀爱因斯坦(只罚了6美金)。但爱因斯坦是冷静的:当一本以题为《100个反爱因斯坦的作家》出版时,他反驳道:“如果真是我错了的话,那么一个人反对我就足够了!”
1933年,希特勒上台了,爱因斯坦正在美国,他宣布不再回德国。后来纳粹义勇军抄查了他的房子,并没收了他的银行账号。一家柏林报纸的头条写道:“来自爱因斯坦的好消息——他不回来了。”面对着纳粹的威胁,爱因斯坦放弃了和平主义,终于忧虑到德国科学家会制造核弹,因而建议美国应该发展自己的核弹。但是,即使在第一枚原子弹爆炸之前,他就曾经公开警告过核战争的危险,并提议对核武器进行国际控制。
贯穿爱因斯坦一生,他致力于和平的努力可能成效甚微——肯定只说服了很少的朋友。然而,他对犹太复国主义事业的口头支持在1952年被及时承认,其时他被推荐为以色列的总统。但他谢绝了。他说他认为自己在政治上太天真。可是,也许其真正的原因却并非如此,再次引用他自己的话:“方程对我而言更重要些,因为政治是为当前,而一个方程却是一种永恒的东西。”
伽利雷·伽利略
伽利略可能比任何其他的人更有资格称为近代科学的奠基人。其与天主教会名闻遐迩的冲突是他哲学的中心事件。这是因为伽利略是作如下论断最早的人之一:人类有望理解世界是怎样运行的,而且我们还能通过观察现实世界来做到这一点。
伽利略很早就相信哥白尼理论(即行星绕太阳公转),但只有当他发现了证据来支持这一学说时,才公开表示支持。他用意大利文写有关哥白尼理论的文章(没有用普通的学院式拉丁文),并且他的观点很快就广泛地得到大学界之外的支持。这惹怒了亚里士多德派的教授们,他们联合起来反对他,并极力说服天主教会禁止哥白尼主义。
伽利略为此而担心,他赶到罗马去向天主教权威当面申诉。他争辩道,《圣经》并未试图告诉我们任何关于科学理论的东西,通常都是假定,当《圣经》和常识发生矛盾时,就成为比喻。但是教会害怕这丑闻可能伤害它对新教徒的斗争,所以采取了镇压的手段。1616年,它宣布哥白尼主义是“虚伪的、错误的”,并命令伽利略不准再“保卫或坚持”这一学说。伽利略勉强接受了。
1623年,伽利略的一位长期朋友成为教皇。伽利略立即试图为1616年的判决翻案。他失败了,但他设法获得了准许,在两个前提下写一本叙述亚里士多德派和哥白尼派理论的:他不能有倾向,同时要得出结论,人类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决定世界是如何运行的,因为上帝会以人类不能想像的方法来达到同样的效果,而人类不能限制上帝的万能。
这本题为《关于两个主要世界体系的对话》的,于1632年在检查官的全面支持下完成并出版了,并且立刻被全欧洲欢呼为文学和哲学的杰作。不久教皇就意识到,人们把这本看作是确认哥白尼主义的论证,后悔允许该出版。教皇指出,虽有检查官正式批准出版该,但伽利略依然违背了1616年的禁令。他把伽利略带到宗教法庭面前,宣布他终身软禁,并命令他公开放弃哥白尼主义。伽利略又第二次被迫从命。
伽利略始终是一个忠实的天主教徒,但是他对科学独立的信仰从来未被动摇过。1642年,即他逝世前4年,当他仍然被软禁时,他第二本主要著作的手稿被私下交给一个荷兰的出版商。正是这本被称为《两种新科学》的,甚至比支持哥白尼更进一步,成为现代物理学的起源。
伊萨克·牛顿
伊萨克·牛顿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物。他和其他院士的关系声名狼藉。他晚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激然的争吵纠纷中渡过。随着那部肯定是物理学有史以来最有影响的——《数学原理》的出版,牛顿很快就成为名重一时的人物。他被任命为皇家学会主席,并成为第一个被授予爵士的科学家。
牛顿不久就与皇家天文学家约翰·夫莱姆斯梯德发生冲突。他早先曾提供牛顿许多《原理》一所需的数据,后来他扣压了牛顿需要的资料。牛顿是不许别人回答“不”字的,他自封为皇家天文台的大总管,然后迫使立即出版这些数据。最后,他指使夫莱姆斯梯德的冤家对头爱德蒙·哈雷夺得夫莱姆斯梯德的工作成果,并且准备出版。可是夫莱姆斯梯德告到法庭去,在最紧要关头,赢得了法庭的判决:不得散发这剽窃的著作。牛顿被激怒了,作为报复,他就在后来的《原理》版本中系统地删除所有来自夫莱姆斯梯德的引证。
他和德国哲学家高特夫瑞德·莱布尼兹之间发生了更严重的争吵。莱布尼兹和牛顿各自独立地发展了叫做微积分的数学分支,它是大部分近代物理的基础。虽然现在我们知道,牛顿发现微积分要比莱布尼兹早若干年,可是他很晚才出版他的著作。随着关于谁是第一个发现者的严重争吵的发生,科学家们激烈地为双方作辩护。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为牛顿辩护的文章均出自牛顿本人之手,只不过仅仅用朋友的名义出版而已!当争论日趋激烈时,莱布尼兹犯了向皇家学会起诉来解决这一争端的错误。牛顿作为其主席,指定了一个清一色的由牛顿的朋友组成的“公正的”委员会来审查此案。更有甚者后来牛顿自己写了一个委员会报告,并让皇家学会将其出版,正式地谴责莱布尼兹剽窃。牛顿还不满意,他又在皇家学会自己的杂志上写了一篇匿名的、关于该报告的回顾。据报道,莱布尼兹死后,牛顿扬言他为伤透了莱布尼兹的心而洋洋得意。
在这两次争吵期间,牛顿已经离开剑桥和学术。在剑桥他曾积极从事反天主教运动,后来在议会中也很活跃,最终作为酬报,他得到皇家造币厂厂长的肥缺。在这里,他以社会上更能接受的方式,施展他那狡狯和刻薄的能耐,成功地导演了一场反对伪币的重大战役,甚至将几个人送上了绞刑架。
小辞典
绝对零度:所能达到的最低的温度,在这温度下物体不包含热能。
加速度:物体速度改变的速率。
人择原理:我们之所以看到宇宙是这个样子,只是因为如果它不是这样,我们就不会在这里去观察它。
反粒子:每个类型的物质粒子都有与其相对应的反粒子。当一个粒子和它的反粒子碰撞时,它们就湮灭,只留下能量。
原子:通常物质的基本单元,是由很小的核于(包括质子和中子)以及围着它转动的电子所构成。
大爆炸:宇宙开端的点。
大挤压:宇宙终结的点。
黑洞:空间-时间的一个区域,因为那儿的引力是如此之强,以至于任何东西,甚至光都不能从该处逃逸出来。
卡西米尔效应:在真空中两片平行的平坦金属板之间的吸引压力。这种压力是由平板之间空间中的虚粒子的数目比正常数目减小造成的。
强德拉塞卡极限:一个稳定的冷星的最大的可能的质量的临界值,若比这质量更大的恒星,则会坍缩成一个黑洞。
能量守恒:关于能量(或它的等效质量)既不能产生也不能消灭的科学定律。
坐标:指定点在空间-时间中的位置的一组数。
宇宙常数:爱因斯坦所用的一个数学方法,该方法使空间-时间有一固有的膨胀倾向。
宇宙学:对整个宇宙的研究。 暗物质:存在于星系、星系团以及也许在星系团之间的,不能被直接观测到,但是能用它的引力效应检测到的物质。宇宙物质的90%可能采取暗物质的形态。 对偶性:在表观上非常不同但是导致相同物理结果的理论之间的对应。 爱因斯坦-罗森桥:连接两个黑洞的时空的细管。参见虫洞。
电荷:粒子的一个性质,由于这性质粒子排斥(或吸引)其他与之带相同(或相反)符号电荷的粒子。
电磁力:带电荷的粒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力,它是四种基本力中第二强的力。
电子:带有负电荷并绕着一个原子核转动的粒子。
弱电统一能量:大约为100吉电子伏的能量,在比这能量更大时,电磁力和弱力之间的差别消失。
基本粒子:被认为不可能再分的粒子。
事件:由它的时间和空间所指定的空间-时间中的一点。
事件视界:黑洞的边界。
不相容原理:两个相同的自旋为1/2的粒子(在测不准原理设定的极限之内)不能同时具有相同的位置和速度。
场:某种充满空间和时间的东西,与它相反的是在一个时刻,只存在于空间-时间中的一点的粒子。
频率:对一个波而言,在1秒钟内完整循环的次数。
伽玛射线:波长非常短的电磁波,是由放射性衰变或由基本粒子碰撞产生的。
广义相对论:爱因斯坦的基于科学定律对所有的观察者(而不管他们如何运动的)必须是相同的观念的理论。[]它将引力按照四维空间-时间的曲率来解释。
测地线:两点之间最短(或最长)的道路。
大统一能量:人们相信,在比这能量更大时,电磁力、弱力和强力之间的差别消失。
大统一理论(GUT):一种统一电磁、强和弱力的理论。
虚时间:用虚数测量的时间。
光锥:空间-时间中的面,在上面标出光通过一给定事件的可能方向。
光秒(光年):光在1秒(1年)时间里走过的距离。
磁场:引起磁力的场,和电场合并成电磁场。
质量:物体中物质的量;它的惯性,或对加速的抵抗。
微波背景辐射:起源于早期宇宙的灼热的辐射,现在它受到如此大的红移,以至于不以光而以微波(波长为几厘米的无线电波)的形式呈现出来。
裸点:不被黑洞围绕的空间-时间点。
中微子:只受弱力和引力作用的极轻的(可能是无质量的)基本物质粒子。
中子:一种不带电的、和质子非常类似的粒子,在大多数原子核中大约一半的粒子是中子。
中子星:一种由中子之间的不相容原理排斥力所支持的冷的恒星。
无边界条件:宇宙是有限的但无界的(在虚时间里)思想。
核聚变:两个核碰撞并合并成一个更重的核的过程。
核:原子的中心部份,只包括由强作用力将其束缚在一起的质子和中子。
粒子加速器:一种利用电磁铁能将运动的带电粒子加速,并给它们更多能量的机器。
相位:一个波在特定的时刻的在它循环中的位置–一种它是否在波峰、波谷或它们之间的某点的标度。
光子:光的一个量子。
普朗克量子原理:光(或任何其他经典的波)只能被发射或吸收其能量与它们频率成比例的分立的量子的思想。
正电子:电子的反粒子(带正电荷)。
太初黑洞:在极早期宇宙中产生的黑洞。
比例:“X比例于Y”表示当Y被乘以任何数时,X也如此;“X反比例于Y”,表示,当Y被乘以任何数时,X被同一个数除。
质子:构成大多数原子中的核中大约一半数量的、带正电的粒子。
量子:波可被发射或吸收的不可分的单位。
量子力学:从普郎克量子原理和海森堡不确定性原理发展而来的理论。
夸克:感受强作用力的带电的基本粒子。每一个质子和中子都是由三个夸克组成。
雷达:利用脉冲无线电波的单独脉冲到达目标并折回的时间间隔来测量对象位置的系统。
放射性:一种类型的原子核自动分裂成其他的核。
红移:由于多普勒效应,从离开我们而去的恒星发出的光线的红化。
点:空间-时间中空间-时间曲率变成无穷大的点。
点定理:这定理是说,在一定情形下点必须存在–特别是宇宙必须开始于一个点。
时空:四维的空间,上面的点即为事件。
空间的维:空间-时间的类空的、也就是除了时间的维之外的三维的任一维。
狭义相对论:爱因斯坦的基于科学定律对所有进行自由运动的观察者(不论他们的运动速度)必须相同的观念。
谱:诸如电磁波对它的分量频率的分解。
自旋:相关于但不等同于日常的自转概念的基本粒子的内部性质。
稳态:不随时间变化的态:一个以固定速率自转的球是稳定的,因为即便它不是静止的,在任何时刻它看起来都是等同的。 弦理论:物理学的一种理论,其中粒子被描述成弦上的波。弦只有长度,但是没有其他维。
强力:四种基本力中最强的、作用距离最短的一种力。它在质子和中子中将夸克束缚在一起,并将质子和中子束缚在一起形成原子。
不确定性原理:人们永远不能同时准确知道粒子的位置和速度;对其中一个知道得越精确,则对另一个就知道得越不准确。
虚粒子:在量子力学中,一种永远不能直接检测到的,但其存在确实具有可测量效应的粒子。
波/粒二象性:量子力学中的概念,是说在波动和粒子之间没有区别;粒子有时可以像波动一样行为,而波动有时可以像粒子一样行为。
波长:对于一个波,在两相邻波谷或波峰之间的距离。
弱力:四种基本力中第二弱的、作用距离非常短的一种力。它作用于所有物质粒子,而不作用于携带力的粒子。
重量:引力场作用到物体上的力。它和质量成比例,但又不同于质量。
白矮星:一种由电子之间不相容原理排斥力所支持的稳定的冷的恒星。
虫洞:连接宇宙遥远区域间的时空细管。虫洞也可以把平行的宇宙或者婴儿宇宙连接起来,并提供时间旅行的可能性。
我在著作本时得到多人相助。我的科学同仁毫无例外地富有灵感。在漫长的岁月里,我主要的同伴和合作者为罗杰·彭罗斯、罗伯特·格罗许、布兰登·卡特、乔治·埃里斯、盖瑞·吉朋斯。当·佩和詹姆·哈特尔。他们总是有求必应,我欠他们以及我的学生们许多情。
我的一名学生布里安·维特在准备初版时提供了许多帮助。拜坦姆社的编辑彼德·古查底还给我写下无数评语,使本改善甚多。此外,我还想感谢安德鲁·杜恩,他为我作了文字修正。
如果没有眼前的这台交流系统,本就写不成。这套称作平衡器的软件是加利福尼亚兰卡斯特峨尔兹·帕拉斯公司的瓦特·沃尔托兹捐赠的。我的语言合成器是加利福尼亚太阳谷的斯匹兹·帕拉斯公司捐赠的。剑桥适用通讯公司的大卫·梅森把合成器和控制板安装在我的轮椅之上。我现在利用这个系统交流,能够进行得比我失声之前还要好。
在我著作和修改此的年代里,有过许多秘和助手。对于秘们,我特别应感谢的有茱迪·费拉、安·拉弗、劳拉·珍翠、谢瑞尔·比林顿和苏梅西。我的助手为柯灵·威廉斯、大卫·托玛斯、雷蒙·拉夫勒蒙、尼克、菲利普、安德鲁·杜恩、斯图瓦·詹米森、约纳逊·布连利、提蒙·汉特、赛蒙·基尔、琼·罗杰斯和汤姆·肯达尔。尽管我是残废的,但是我的护士、合作者、朋友以及家人们使我的生命非常充实并能进行研究。
E.薛定谔《生命是什么》
序言
一般都认为,一位科学家总是对某些学科具有深邃渊博的第一手知识,因而他是不会就他不太通晓的论题去著书立说的。这就是所谓的位高则任重。可是,为了目前写这本书,如果我有什么科学家的高位的话,那我恳请放弃它,并且从而免去随之而来的重任。我的理由是:
我们从祖先那里继承了对于统一的、无所不包的知识的强烈渴望。最高学府这个名称使我们想起了从古到今多少世纪以来,只有普遍性才是唯一地享有盛誉的。可是,最近一百多年来,知识的各种各样的分支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展开,却使我们陷入了一种奇异的困境。我们清楚地感到,要想把所有已知的知识综合成为一个统一体,我们现在还只是刚刚开始在获得可靠的资料;可是,另一方面,一个人想要充分掌握比一个狭小的专门领域再多一点的知识,也已经是几乎不可能的了。
除非我们中间有些人敢于去着手综合这些实事和理论,即使它们有的是第二手的和不完备的知识,而且还要敢于承担使我们成为蠢人的风险,除此之外,我看不到再有摆脱这种困境的其他办法了(否则,我们的真正目的将永远达不到)。
这就是我的意见。
语言的障碍是不容忽视的。一个人的祖国语言就象一件剪裁得十分合身的外衣,可是当它不能立刻穿用而不得不另找一件来代替时,他是决不会感到很舒服的。我要感谢英克斯特博士(都柏林三一学院),布朗博士(梅鲁恩圣帕特里克学院);最后,但不是不重要的,我还要感谢罗伯茨先生。他们费了很大的劲使新衣服适合我的身材,但由于我有时不肯放弃自己“独创”的式样,甚至还给他们增添了更多的麻烦。经过我的朋友们的努力,如果还残留一些“独创”样式的痕迹的话,那责任在我而不在他们。
很多节的标题本来是想作为页边的摘要的,每一章的正文应该连贯地读下去。
关于借用的图版,我要感谢达林顿博士和《努力》的出版者(帝国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图版上原有的说明都仍保留着,虽然许多细节与本文是无关的。
E.薛定谔 都柏林 1944年9月
第一章 古典物理学家对这个主题的探讨
“我思故我在。”——笛卡尔
1. 研究的一般性质和目的
这本小册子是一位理论物理学家对大约四百名听众作的一次公开讲演。虽然一开始就指出这是一个难懂的题目,而且即使很少使用物理学家最吓人的数学演绎法这个武器,讲演也不可能是很通俗的,可是听众基本上没有减少。其所以如此,并不是由于这个主题简单得不必用数学就可以解释了,而是因为问题太复杂了,以致不能完全用数学来表达。使得讲演至少听上去是通俗化的另一个特点是,讲演者力图把介于生物学和物理学之间的基本概念向生物学家和生物学家讲清楚。
实际上涉及的论题是多方面的,但整个任务只是打算说明一个想法——对一个重大的问题的一点小小的评论。为了不迷失我们的方向,预先很扼要地把计划勾画出来也许是有用的。
这个重大的和讨论得很多的问题是:
在一个生命有机体的空间范围内,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发生的事件,如何用物理学和化学来解释?
这本小册子力求阐明和确立的初步答案概括如下:
当前的物理学和化学在解释这些问题时明显的无能为力,决不是成为怀疑这些事件可以用物理学和化学来解释的理由。
2. 统计物理学 结构上的根本差别
如果说过去的碌碌无为只是意味着激起未来获得成功的希望,那未免太轻描淡写了。它有着更为积极的意义,就是说,迄今为止,物理学和化学的这种无能为力已得到了充足的说明。
今天,由于生物学家,主要是遗传学家在最近三、四十年来的创造性工作,关于有机体的真实的物质结构及其功能的了解已经足以说明,并且是精确地说明现代的物理学和化学为什么还不能解释生命有机体内在空间上和时间上所发生的事件。
一个有机体的最要害部分的原子排列,以及这些排列的相互作用的方式,跟迄今被物理学家和化学家作为实验和理论对象的所有原子排列是根本不同的。除了深信物理学和化学的定律始终是统计学的哪些物理学家外,别的人会把我所说的这种根本差别看成是无足轻重的。这是因为认为生命有机体的要害部分的结构,跟物理学家或化学家在实验室里、在书桌边用体力或脑力所处理的任何一种物质迥然不同的说法,是同统计学的观点有关的。因此,要把物理学家或化学家如此发现的定律和规则直接应用到一种系统的行为上去,而这个系统却又不表现出作为这些定律和规则的基础的结构,这几乎是难以想像的。
不能指望非物理学家能理解我刚才用那么抽象的词句所表达的“统计学结构”中的差别,更不必说去鉴别这些差别之间的关系了。为了叙述得更加有声有色,我先把后面要详细说明的内容提前讲一下,即一个活细胞的最重要的部分——染色体纤丝——可以恰当地称之为非周期性晶体。迄今为止,在物理学中我们碰到的只是周期性晶体。对于一位不高明的物理学家来说,周期性晶体已是十分有趣而复杂的东西了;它们构成了最有魅力和最复杂的一种物质结构,由于这些结构,无生命的自然界已经使得物理学家穷于应付了。可是,它们同非周期性晶体相比,还是相当简单而单调的。两者之间结构上的差别,就好比一张是一再重复出现同一种花纹的糊墙纸,另一幅是巧夺天工的刺绣,比如说,一条拉斐尔花毡,它显示的并不是单调的重复,而是那位大师绘制的一幅精致的、有条理的、有意义的图案。
我把周期性晶体称为他所研究的最复杂的对象之一时,我说的他是指物理学家本身。其实,有机化学家在研究越来越复杂的分子时,已经十分接近于那种“非周期性晶体”了,依我看来,那正是生命的物质载体。因此,有机化学家对生命问题已作出了重大贡献,而物理学家却几乎毫无作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3. 朴素物理学家对这个主题的探讨
如此简要地说明了我们研究的基本观点——或者不如说是最终的范围——以后,让我来描述一下研究的途径。
首先我打算阐明你可能称之为“一个朴素物理学家关于有机体的观点”,就是说,一位物理学家可能会想到的那些观点。这位物理学家在学习了物理学,特别是物理学的统计学基础以后,他开始思考有机体的活动和功能的方式时,不免要扪心自问:根据他所学到的知识,根据他的比较简明而低级的科学观点,他能否对这个问题作出一些适当的贡献?
结果他是能够作出贡献的。下一步必须是把他理论上的预见同生物学的事实作比较。于是,结果将说明他的观点大体上是通情达理的,但需要作一些修正。这样,我们将逐渐接近于正确的观点,或者谦虚点,将接近于我认为是正确的观点。
即使我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我也不知道我的探索道路是否是一条真正的终南捷径。不过,这毕竟是我的道路。这位“朴素物理学家”就是我自己。除了我自己的这一条曲折的道路外,我找不到通往这个目标的捷径。
4. 为什么原子是如此之小?
阐明“朴素物理学家的观点”的一个好方法是从这个可笑的、近乎是荒唐的问题开始的:为什么原子是如此之小?首先,它们确实是很小的。日常生活中碰到的每一小块物质都含有大量的原子。要使听众了解这个事实,曾经设想过许多例子,但没有比凯尔文勋爵所用的一个例子能给人以更深刻的印象:假设你能给一杯水中的分子都做上标记,再把这杯水倒进海洋,然后彻底地加以搅拌,使得有标记的分子均匀地分布在全世界的所有海洋中;如果你在任何地方从海洋中舀出一杯水来,你将发现在这杯水中大约有一百个你标记过的分子。
原子的实际大小约在黄色光波长的1/5000到1/2000之间。这个比较是有意义的。因为波长粗略地指出了在显微镜下仍能辨认的最小粒子的大小。就拿这么小的粒子来说,它还含有几十亿个原子。
那么,为什么原子是如此之小呢?
这个问题显然是一种遁辞。因为这个问题的目的并不是真正在于原子的大小。它关心的是有机体的大小,特别是我们的肉体本身的大小。当我们以日常的长度单位,比如码或公尺作为量度时,原子确实是很小的。在原子物理学中,人们通常用所谓埃,即一公尺的一百亿分之一,或以十进位小数计算则是0.0000000001公尺。原子的直径在1到2埃的范围内。日常单位(对它而言,原子是如此之小)同我们身体的大小是密切相关的。有一个故事说,码是起源于一个英国国王的幽默。他的大臣问他采用什么单位,他就把手臂向旁边一伸说:“取我胸部中央到手指尖的距离就行了。”不管它是真是假,这个故事对我们来说是有意义的。这个国王很自然地会指出一个可以同他自己的身体相比较的长度,他知道其他任何东西都将是很不方便的。不管物理学家怎样偏爱“埃”这个单位,但当他做一件新衣服时,他还是喜欢别人告诉他新衣需用六码半花呢,而不是六百五十亿埃的花呢。
这样就确定了我们提出的问题的真正目的在于两种长度——我们身体的长度和原子的长度——的比例,而原子的长度具有独立存在的无可争辩的优越性,于是,应该这样提问题:同原子相比,我们的身体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大?
我能够想像到,许多聪明的物理学和化学的学生会对下列引为憾事的,就是说,我们的每一个感觉器官,构成了我们身体上多少是有点重要的部分,因而(从所提到的比例大小来看),它们是由无数原子组成的,这些感觉器官对于单个原子的碰撞来说是过于粗糙了。单个原子我们是看不见,摸不到的。我们关于原子的假说远远不同于我们粗大迟钝的感官所直接发现的东西,而且也不能作直接考察的检验。
一定是那样的吗?还有没有内在的原因可以解释呢?为了确定并解释为什么感官不合乎自然界的这些定律,我们能从这种事态追溯到某种最重要的原理吗?
这是物理学家能够完全搞清楚的一个问题。对所有提问的回答都是肯定的。
5. 有机体的活动需要精确的物理学定律
如果有机体的感官不是这么迟钝,而且能敏锐地感觉到单个原子,或者即使是几个原子都能在我们的感官上产生一种可知觉的印象——天哪,生命将象个什么样子呢?有一点是要着重指出的:可以断言,一个那种样子的有机体是不可能发展出有秩序的思想的,这种有秩序的思想在经历了漫长的早期阶段后,终于在许多其他的观念中间形成了关于原子的观念。
尽管我们单单谈了上面这一点,下述的一些考虑对于大脑和感觉系统以外的各个器官的功能也是适用的。然而对我们自身来说,最感兴趣的唯一的一件事是:我们在感觉、思维和知觉。对于产生思想和感觉的生理过程来说,大脑和感觉系统以外的所有其他器官的功能只是起辅助作用,假如我们不是从纯客观的生物学观点来看,至少从人类的观点来看是如此的。此外,这将大大有利于我们去拣那种由主观事件紧密伴随着的过程来进行研究,尽管我们对这种紧密的平行现象的真正性质是一无所知的。其实,据我看来,那是超出了自然科学范围之外的,而且也许是完全超出了人类理解之外的。
于是,我们面临着下述问题:象我们的大脑这样的器官以及附属于它的感觉系统,为了使它的物理学上的变化状态密切地对应于高度发展的思想,为什么必须由大量的原子来构成呢?大脑及感官,作为一个整体的功能,或是在它直接同环境相互作用的某些外周部分中的功能,跟一台精巧而灵敏到足以反映并记录来自外界的单个原子的碰撞的机器相比,根据什么理由说它们是不相同的呢?
理由是,我们所说的思想(1)它本身是一个有秩序的东西,(2)只能应用于具有一定程度的秩序的材料,即知觉或经验。这有两种结果。第一,同思想密切对应的躯体组织(如密切对应于我的思想的我的头脑)一定是十分有秩序的组织,那就意味着在它内部发生的事件必须遵循严格的物理学定律,至少是有高度的准确性。第二,外界其他物体对于那个物理学上组织得很好的系统所产生的物理学印象,显然是对应于相应思想的知觉和经验的,构成了我所说的思想的材料——知觉和经验。因此,在我们的系统和别人的系统之间的物理学上的相互作用,一般来说,它们本身是具有某种程度的物理学秩序,就是说,它们也必须遵循严格的物理学定律并达到一定程度的准确性。
6. 物理学定律是以原子统计学为根据的,因而只是近似的
仅由少量原子构成的,对于一个或几个原子的碰撞就已经是敏感的有机体,为什么也还是不能实现上述的一切呢?
因为我们知道,所有的原子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毫无秩序的热运动,就是说,这种运动抵消了它们的有秩序的行动,使得发生在少量原子之间的事件不能按照任何已知的定律表现出来。只有在无数的原子的合作中,统计学定律才开始影响和控制这些集合体的行为,它的精确性随着包括的原子数目的增加而增加。发生的事件就是通过那样的途径获得了真正有秩序的特征。现已知道,在生命有机体中起重要作用的所有物理学和化学的定律都是这种统计学的定律;人们所能想到的任何其他种类的规律性和秩序性,总是被原子的不停的运动所扰乱,或是被搞得不起作用。
7. 它们的精确性是以大量原子的介入为基础的。第一个例子(顺磁性)
我想用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这是从许多例子中随便举出几个,对于初次了解事物的这种状态的读者来说,不一定正好就是他最满意的例子。这里所说的事物的这种状态在现代物理学和化学中是基本的,就象生物学中的有机体是细胞组成的,或天文学中的牛顿定律,甚至象数学中的整数序列1,2,3,4,5……等基本事实一样。不应该指望一位十足的外行人读了下面几页就能十分理解和领会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是同路德维希?玻尔兹曼和威拉德?吉布斯的光辉名字联在一起的,在教科书中称之为“统计热力学”。
如果你在一个长方形的水晶管里充氧,并把它放入磁场,你会发现气体被磁化了。这种磁化是由于氧分子是一些小的磁体,它们象罗盘针似的有着使自己与磁场平行的趋向。可是你千万别认为它们全都转向了平行。因为如果你把磁场加倍,氧气中的磁化作用也会加倍,磁化作用随着你用的场强而增加,这种按比例的增加可以达到极高的场强。
这是纯粹统计学定律的一个特别清楚的例子。磁场要产生的取向不断地遭到随机取向的热运动的对抗。这样斗争的结果,实际上只是使偶极轴同场之间的锐角比钝角稍占优势。虽然单个原子在不断地改变它们的取向,然而平均地来看(由于它们的数量巨大),一种朝着场的方向并与之成比例的取向稍占优势。这一创造性的解释是法国物理学家P.郎之万作出的。它可以用下面的方法来验证。如果观察到的弱磁化确是对抗趋势的结果,就是说,如果确是梳理了所有分子使之平行的磁场、同随机取向的热运动的对抗趋势的结果,那就应该有可能通过减弱热运动来增强磁化作用,即用降低温度来代替加强磁场。实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实验结果是磁化与绝对温度成反比,与理论(居里定律)是定量地相符的。现代的设备甚至能使我们通过降低温度把热运动减低到如此的不明显,以致能够表现出磁场自己的取向趋势,如果不是完全地表现,至少也足以产生“完全磁化”的一个实质性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再指望场强加倍会使磁化加倍;而是随着场的增强,磁化的增强越来越少,接近于所谓的“饱和”。这个预期也定量地被实验所证实了。
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完全依赖于产生可观察的磁化时进行合作的分子的巨大数量。否则,磁化就根本不会是恒定的,而将是无时无刻都在十分不规则地变化的,成为热运动同场之间相互抗衡消长的见证。
8. 第二个例子(布朗运动,扩散)
如果你把微滴组成的雾装进一个密封的玻璃容器的底部,你将发现雾的上面的界限在按一定的速度逐渐下沉。这种速度取决于空气的粘度和微滴的大小和比重。可是,如果你在显微下注视一粒微滴,你会发现它并不一直以恒定的速度在下沉,而是在作一种十分不规则的运动,即所谓布朗运动,只有平均地看,这种运动才相当于一种有规则的下沉。
这些微滴并不是原子,可是它们既小又轻,足以感觉到不断碰撞敲击它表面的分子中间单个分子的碰撞。它们就是这样地碰撞着,只是从平均来说才服从重力的影响。
这个例子说明,如果我们的感官也能感觉到只是几个分子的碰撞,那我们将会有多么莫名其妙和杂乱无章的经验呀。细菌和其他一些有机体是这么小,以致是受到这种现象的强烈影响的。它们的运动是由周围环境中的热的倏忽变动所决定的,它们自己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它们自己有一点动力,它们还是有可能成功地从一处移到另一处,但是这还是有点困难的,因为热运动颠簸着它们,使它们象飘浮在汹涌大海中的一叶扁舟。
非常类似于布朗运动的一种现象是扩散现象。在一只装满液体,比如装满水的容器中,溶解少量的有色物质,比如高锰酸钾,并使浓度不完全一样。如果你对这个系统放手不管,那么就开始了很缓慢的“扩散”过程。高锰酸钾将从高浓度的地方向低浓度的地方散布,直到均匀地分布于水中为止。
关于这个简单的、显然不是特别有趣的过程来说,值得注意的是,决不是象人们所想像的那样,是由任何一种趋向或力量驱使高锰酸钾分子从稠密的地区迁到稀疏的地区——就象一个国家的人口分散到有更多活动余地的地区那样。在高锰酸钾分子那里,根本没有发生那样的事情。每一个高锰酸钾分子对所有其他的高锰酸钾分子来说,是完全独立地行动着,它很少彼此相碰。可是,每一个高锰酸钾分子,无论是在稠密的地区,还是在空旷的地区,都遭到水分子的不断撞击的同样命运,从而以一种不可预测的方向逐渐地向前移动——有时朝高浓度的方向,有时朝低浓度的方向,有时则是斜刺里移动。这种运动,常常同蒙住眼睛的人的活动相比拟。这个蒙住眼睛的人站在地面上,充满了某种“走路”的欲望,可是并没有选定任何特定的方向,因而不断地在变动着他的路线。
尽管所有的高锰酸钾分子都是这样随机地走动,还是产生了一种有规则的朝低浓度方向的流动,最后造成了均匀的分布,乍看起来,这是令人困惑不解的——但仅仅是乍看起来而已。如果你把它想像为一层层浓度几乎恒定的薄片,某一瞬间某一薄片所含的高锰酸钾分子,由于它们的随机走动,确实将以相等的几率被带到右边或左边去。但正是由于这一点,一个隔着二块相邻薄片的平面上通过的分子,来自左面的比来自右面的要多,这只是由于左面比右面有更多的分子在从事随机行走的缘故。只要是这种情况,平均将表现为一种自左到右的有规则的流动,直到均匀分布。
把这些想法译成数学语言时,精确的扩散定律可用偏微分方程来表达,我不打算解释这个方程式来麻烦读者,虽然它的含义用普通语言来说也是很简单的。这里之所以提到严格的“数学上精确的”定律,是为了强调它的物理学的精确性在每一项具体应用上一定还会受到挑战的。由于它是以纯机遇为根据的,所以它的正确性只是近似的。一般地说,如果它是一个极好的近似值,那也只是在扩散现象中有无数分子的合作的缘故。我们要预先考虑到,分子的数目愈少,偶然的偏差就愈大——在适合的条件下,这是可以观察到的。
9. 第三个例子(测量准确性的限度)
我要举的最后一个例子同第二个例子是类似的,但它有特殊的意义。悬挂在一根细长纤丝上的平衡取向的轻物体,用电力、磁力或重力使它围绕垂直轴扭转,物理学家常用这种方法来测量使它偏离平衡位置的微弱的力(当然,这种轻物体必须视具体目的而适当地选用)。在不断努力改进这种常用的“扭力天平”的准确度时,遇到了一个奇妙的极限,极限本身是极其有趣的。选用愈来愈轻的物体和更细更长的纤丝——使这个天平能够感应愈来愈弱的力——当悬挂的物体愈明显地感受到周围分子的热运动的冲击,而在它的平衡位置附近开始进行象第二个例子中的微滴的颤动那样一种不停的、不规则的“舞蹈”时,就达到了极限。虽然这种动作并没有给天平的测量准确性设置绝对极限,但它却建立了一个实际上的极限。热运动的不可控制的效应同被测量的力的效应相竞争,从而使这个观察到的单个的偏差变得无意义了。为了消除你的仪器的布朗运动的影响,你必须作多次的观察。我想,在我们目前的研究中,这个例子是特别有启发的。因为我们的感觉器官毕竟是一种仪器。如果它变得太灵敏,我们将看到它将是多么的无用。
10. 根号n律
暂且举这么多例子吧。我只想再补充一点,那些同有机体内部有关的,或同有机体与环境相互作用有关的物理学或化学定律,没有有关是不能被我们选作例子的。详细的解释也许要更复杂些,但要点总还是一样的因此再举这些例子就会变得千篇一律了。
但是,关于任何一个物理学定律都会有的不准确性,我想补充一点非常重要的、定量的说明。即所谓的根号n律。我先用一个简单例子来说明,然后再进行概括。
如果我告诉你,某一种气体在一定的压力和温度下具有一定的密度,以及如果我换一种说法,即在这些条件下,在一定的体积内(体积大小适于实验需要)正好有n个气体分子,那么你可以确信,如果你能在某一瞬间检验我的说法,你将会发现它是不准确的,偏差将是根号n这一级。因此,如果数目n=100,你将发现偏差大约是10,于是相对误差=10%。可是,如果n=1000000,你多半会发现偏差大约是1000,相对误差=0.1%。粗略地说,这个统计学定律是很普遍的。物理学和物理化学定律的不准确性在根号n分之一这一可能的相对误差之内,那里的n是进行合作以引起该定律——对某些想法或某种具体实验来说,在有重要关系的空间或时间(或两者)的范围内,使该定律产生它的作用——的分子数目。
由此,你们又一次看到了,一个有机体为了使它的内部生命和它同外部世界的相互作用,都能分享到很精确的定律的好处,它就必须有一个相当巨大的结构。不然的话,进行合作的粒子数将是太少了,“定律”也就太不准确了。特别迫切需要的是平方根。因为尽管一百万是一个相当大的数目,可是如果精确性只有千分之一,那么,对一个要宣称自己具有“自然界定律”的尊严的事物来说,并不是太好的。
第二章 遗传机制
存在是永恒的;因为有许多法制保存了生命的宝藏;而宇宙从这些宝藏中汲取了美。——歌德
11. 古典物理学家的设想决不是无关紧要的,而且是错误的
于是,我们得到的结论是,一个有机体和它经历的全部生物学的有关过程,必须具有极其多的“多原子”结构,必须防止偶然的“单原子”事件起到太重大的作用。“朴素物理学家”告诉我们那是必要的,所以有机体可以具有足够精确的物理学定律,并依这些定律建立它的很有规律和很有秩序的功能。从生物学来说,这些先验地得出的(就是说,从纯粹的物理学观点得出的“结论,如何去符合实际的生物学事实呢?
乍看起来,人们往往认为这个结论是无关紧要的。比如说,三十年前的生物学家也许已经讲过这一点了,可是,对于强调统计物理学对有机体的重要性不亚于其他方面的通俗讲演者来说,这个结论还是十分合适的,但实际上这也不过是人所共知的道路而已。因为任何高等生物的成年个体不仅是它的躯体,而且是组成躯体的每一个单细胞都包含着”天文数字“的各种单原子。我们观察的每一个具体的生理过程,不论在细胞内或在细胞同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中,看来是——或者三十年前已经认为是——包含了这么多的单原子和单原子过程,这就保证了物理学和物理化学有关定律的有效性,即使按照统计物理学关于”大量数目”的严格要求,也能保证定律的有效性;这种严格要求就是我刚才用根号n律所说明的。
如今,我们知道这个意见是错误的。正如我们即将明白的,有许多小得不可思议的原子团,小到不足以显示精确的统计学定律,可是在生命有机体内,它们对极有秩序和极有规律的事件确实起着支配作用。它们控制着有机体功能的重要特征;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显示了十分确定而严格的生物学定律。
我必须开始概要地讲一下生物学,特别是遗传学的情况;换句话说,我必须简要地说明这门科学的现状,可是我对这门科学不是内行。但我不得不这么做,很抱歉,特别是对任何一位生物学家来说,我讲的是外行话。另一方面,请允许我多少带点教条式地向你们介绍流行的观点。不能指望一个蹩脚的理论物理学家能对实验材料作出任何象样而全面的评述,这些实验材料,一方面来自大量的、长期积累的、无比机智的繁育试验;另一方面,来自最精密的现代显微镜技术对活细胞的直接观察。
12. 遗传的密码正本(染色体)
让我在生物学家称之为“四维模式”的意义上使用有机体的“模式”这个词,它不仅是指成年有机体的、或任何其他发育阶段上的有机体的结构和功能,而且是指有机体开始繁殖自身时,从受精卵到成年阶段的个体发育的全过程。整个四维模式已知是由受精卵的结构决定的。此外,我们知道,主要是由受精卵的很小一部分结构,即它的细胞核决定的。这个细胞核在细胞的正常“休止期”内,往往表现为网状染色质,分散在细胞内。但在极其重要的细胞分裂(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见下文)过程中,可以观察到由一组颗粒构成的、常常呈纤维状或棒状的叫做染色体的东西,它的数目是8个或12个,人是48个。但是,我应该把数字写成2×4,2×6……2×24……,并且按照生物学家习惯意义上的用词,我应该称之为两套染色体。单个染色体,有时虽然可以从它的形状和大小,清楚地加以区分和单个地加以辨认,但是,两套染色体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我们马上就会明白,一套来自母体(卵细胞),一套来自父体(精子)。这些染色体也许只不过是我们在显微镜下看到的、被当作是染色体的一种轴状骨架纤丝,它把个体未来发育的全部模式,和个体在成年时的机能的全部模式都包含在一种密码正本里。每一整套染色体都含有全部密码;因此,一般说来,作为未来个体的最初阶段的受精卵里有着密码的两个副本。
我们把染色体纤丝的结构称为密码正本时,我们的意思是说,拉普拉斯曾经陈述过一种直接揭示每一个因果关系的、洞察一切的思想,根据卵的结构就能告诉你在适宜的条件下,这个卵将发育成一只黑公鸡还是一只芦花母鸡,是长成一只苍蝇还是一棵玉米,一株石南,一只甲虫,一只老鼠或是一个女女人。我们还可以再补充一点,那就是卵细胞的外观是非常相似的;即使外观不相似,比如鸟类和爬虫类的卵就比较大,可是在与密码有关的结构上的差别并没有象营养物质的差别那么大。在这些卵中,营养物质是由于不言而喻的原因而增多的。
当然,“密码正本”这个名词太狭隘了。因为染色体结构同时也是促使卵细胞未来发育的工具。它是法典与行政权力的统一,或者用另一个比喻来说,是建筑师的设计同建筑工人的技艺的统一。
13. 身体通过细胞分裂(有丝分裂)而生长
在个体发育中,染色体是怎样行动的呢?
一个有机体的生长是由连续的细胞分裂所引起的。这样的细胞分裂叫做有丝分裂。考虑到我们的身体是由无数个细胞组成的,所以,在一个细胞的生命中,有丝分裂并不象人们所想的那样一种十分经常的事件。开始时生长是很快的。卵细胞分成两个子细胞,下一步发育成四个细胞,然后是8,16,32,64……等等。正在生长的身体的各个部分中,分裂频率并不是完全相同的,那样就会打破这些细胞数目的规则性。我们通过简单的计算便可推断出。平均只要50或60次连续的分裂,便足以产生出一个成人的细胞数,或者是这个细胞数的十倍,那就是把一生中细胞的更替也考虑在内了。因此,我的一个体细胞,平均来说,只是变成我的那个卵细胞的第五十代或第六十代的“后代”。
14. 在有丝分裂中每个染色体是被复制的
在有丝分裂中每个染色体是怎样行动的呢?它们是被复制了,两套染色体和密码的两个副本都是被复制了。这个过程在显微镜下已作了详尽的研究,并且是极其有趣的,可是它涉及的面太广,在这里不能一一细说了。突出的一点是:两个“子细胞”中的每一个都得到了跟亲细胞完全相似的、更完全的两套染色体的嫁妆。就染色体的宝库来说,所有的体细胞都是完全一样的。
我们对这种机构虽然了解得很少,但我们不能不认为,它一定是通过某种途径同有机体的机能密切相关的,因为每个单细胞,甚至是不太重要的单细胞,都具有密码正本的全套(两份)副本。不久以前,我们在报上看到蒙哥马利将军在非洲战役中,要他麾下的每一个士兵都仔细了解他的全部作战计划。如果确是那样的话(考虑到他的部队有高度的才能和可以充分信赖,看来这可能是真实的),它为我的例子提供了一个绝妙的类比,在这个类比中,相应的事实都是完全真实的。最令人惊异的是在整个有丝分裂中,始终保持着两套染色体。这是人们揭示的最令人惊奇的遗传机制的明显特点,只有在我们接下去要讨论的那种情况中,才偏离了这种规律。
15. 减数分裂和受精(配子配合)
就在个体开始发育以后,有一团细胞保留着,以便在发育后期产生出成年个体繁殖所需的所谓配子,至于是精细胞或卵细胞,这要根据情况而定。“保留”的意思是指它们在这段时期内不用于其他目的,以及进行很少几次有丝分裂。例外的或减数的分裂(称为减数分裂),是这样一种分裂,就是在成年阶段,这些保留的细胞通过减数分裂最后产生了配子,一般只是在配子配合发生以前的很短时间内才有这种分裂。在减数分裂中,亲细胞的两套染色体简单地分成二组,其中一组染色体进入二个子细胞中的一个,就是进入了配子。换句话说,减数分裂并不象有丝分裂那样地发生染色体数目的加倍而使染色体数目保持不变,因此每个配子收到的只有一半,就是说,只有密码的一个完整的副本而不是两个,例如人只有24个,而不是2×24=48个。
只有一个染色体组的细胞叫做单倍体(来自希腊文,单一)。因此,配子是单倍体,通常的体细胞是二倍体(来自希腊文,双份)。有三组、四组染色体,……或通常所说的在体细胞里有时有许多染色体组的个体,就称之为三倍体、四倍体……多倍体。
在配子配合中雄配子(精子)和雌配子(卵)都是单倍体,结合形成的受精卵,是二倍体。它的染色体组,一个来自母体,一个来自父体。
16. 单倍体个体
还有一点需要加以纠正。这一点对于我们的研究目的来说,虽然不是必不可少的,但却是很有意思的,因为它表明,每一套染色体组包含了“模式”的确实是相当齐全的密码正本。
也有一些例子说明减数分裂后并不立即受精的,单倍体细胞(“配子”)经历了多次有丝分裂,结果产生了全是单倍体的个体。雄蜂是没有父亲的!它所有的体细胞都是单倍体。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叫它是一个大大扩大了的精子;事实上,也正如大家所知道的,起这样的作用正是雄蜂一生中的唯一任务。可是,这也许是一种荒谬的观点。因为这种情况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好多种植物,通过减数分裂产生单倍体配子,或称之为孢子,孢子落在地上就象一粒种子,发育成真正的单倍体植物,它的大小可以同二倍体相比拟。苔藓植物长有叶片的底部是单倍体植物,叫配子体,因为在它的顶端发育了性器官和配子,配子通过相互受精按通常的方式产生了二倍体植物,在裸露的茎的顶部生有孢子囊。通过减数分裂,在顶端的孢子囊中产生孢子,所以这个二倍体植物称为孢子体。当孢子囊张开时,孢子落地发育成长为有叶片的茎,如此等等。这个事件的过程称为世代交替。只要你愿意,你可以认为人和动物也是如此的。不过“配子体”一般是寿命极短的单细胞一代,至于是精子还是卵子那看情况而定。我们的身体相当于孢子体。我们的“孢子”是保留的细胞,通过这些细胞的减数分裂产生出单细胞的一代。
17. 减数分裂的显著关系
在个体繁殖过程中,重要的、真正是决定命运的事件并不是受精而是减数分裂。一组染色体来自父亲,另一组来自母亲。不论是机遇还是天意都无法干预这一事件。每个男人正好是一半遗传了他的母亲,一半遗传了他的父亲。至于有时是母系占优势,有时是父系占优势,那是由于另外一些原因,这些原因在后面会讲到的(当然,性别本身也就是这种优势的最简单例子)。
可是,当你把你的遗传起源追溯到你祖父母的时候,情况就不同了。让我盯住我父亲的那一套染色体,特别是其中的一条,比如说第五号染色体。这条染色体或是是我父亲从他父亲那里得到的第五号染色体的精确复制品,或者是我父亲从他的母亲那里得到的第五号染色体的精确复制品。1886年11月在父亲体内发生了减数分裂并产生了精子,几天以后,精子就在我的诞生中起作用了,究竟是哪一个精确复制品包含在精子里,机遇是50:50。关于我父亲的染色体组中的第1,2,3……24号染色体都是这种情况,而我母亲的每一条染色体也同样是如此。此外,所有48条染色体都是各自独立的。即使我们知道我父亲的第五号染色体来自我祖父约瑟夫?薛定谔,而第七号染色体究竟是来自我的祖父还是来自我的祖母玛丽?尼玻格娜的机会还是相等的。
18. 交换。特性的定位
根据以上所说,已经是默认了、或者可以说是明确地表明了一个具体的染色体是作为一个整体,或者来自祖父,或者来自祖母。换句话说,单个染色体是整个地传递下去的。可是,在后代中却有更多的机会出现祖父母遗传性的混合。事实上,染色体并不是、或者说并不是总是整个地传递下去的。在减数分裂中,比如说,在父体内的一次减数分裂中,染色体分离以前,两条“同源”染色体彼此紧靠在一起,在这段时间里,它们有时是整段地进行交换。通过这种叫做“交换”的过程,分别位于染色体不同部位上的两个特性,就会在孙儿女那一代分离,这时,孙儿女将是一个特性象祖父,另一个特性象祖母。这种既不罕见也不经常的交换的事实,yi为我们提供了特性在染色体上的位置的宝贵的信息。如要作全面的说明,我们就要在讲下一章之前引进许多没有介绍过的概念(如杂合性,显性等),这就超过了这本小册子的范围了,所以我只谈一下要点。
假如没有交换,由同一条染色体负责的两个特性将永远是一起遗传给下一代,没有一个后代会接受了其中的一个特性而不连同接受另一个特性的;可是,由不同的染色体负责的两个特性,将或者以50:50的机遇被分开,或者是必然地被分开。当两个特性位于同一祖先的同源染色体上的时候,那就是后一种情况,因为这种染色体是永远不会一起传给下代的。
交换打乱了这些规律和机遇。根据精心设计的广泛的繁育试验,仔细地记录后代特性的组成百分数,就可确定交换的几率。人们在作了统计分析后接受了所建议的工作假设,即位于同一条染色体上的两个特性之间的“连锁”被交换打断的次数愈少,则它们彼此靠得愈近。这是因为在它们之间形成交换点的机会少了,而位于染色体另一端上的特性,就会被每一次交换所分离(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位于同一祖先的同源染色体上的特性的重新组合)。用这种方法,人们可以期望根据“连锁的统计”,画出每一条染色体的“特性图”。
这种预期已完全得到证实。在经过充分试验的一些材料中(主要是果蝇,但不仅是果蝇),受试验的特性确实是分成了几个群,群与群之间没有连锁,几个群就象是几条不同的染色体(果蝇有四条染色体)。每个群内可以画出特性的直线图,这个图可以定量地说明该群内任何两个性状之间连锁的程度,所以这些特性无疑是定位的,而且是沿着一条直线定位的,就象所建议的棒状染色体。
当然,这里描绘的遗传机制的图式还是相当空洞而平淡的,甚至是有点质朴的。因为我们并没有说出,我们通过一个特性究竟了解到了什么。把本质上是个统一“整体”的有机体模式,分割成个别的“特性”,这看来既是不妥当的,也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们在任何具体事例中实际说明的是,一对祖先如在某个方面确实存在着差别(比如,一个是蓝眼睛,另一个是棕色眼睛),那么,他们的后代,不是继承这一个就是继承另一个。在染色体上我们所定位的就是这种差别的位置(专门术语称之为“位点”)。我认为,真正的基本概念是特性的差别,而不是特性本身,尽管这样的说法有着明显的语言上和逻辑上的矛盾。特性的差别实际上是不连续的,下一章谈突变的时候,会谈到这一点,我希望到那个时候,迄今所提到的枯燥乏味的图式将变得较有生气和丰富多彩。
19.基因的最大体积
我们刚才已经介绍了基因这个名词,把它作为一定的遗传特性的假定性的物质载体。现在要着重讲两点,这对我们的研究是有重大关系的。第一,是这种载体的体积,或者更确切地说,它的最大体积;换句话说,我们对它的定位可以达到多小的体积?第二,是从遗传模式的持久性推论得出的基因的不变性。
关于体积,有两种完全不同的估计方法。一种是根据遗传学的证据(繁育试验),另一种是根据细胞学的证据(直接的显微镜观察)。第一种估计在原理上是很简单的。就是用上面讲过的方法,把某一条特定的染色体的各种不同的(宏观的)特性(就以果蝇为例)在染色体上定位以后,测量那条染色体的长度并除以特性的数目,在乘以染色体的横截面,就得出了我们所需要的估计数。当然,由于被我们算作是不同的特性,仅仅是被交换所偶然分离的那些特性,所以它们的(显微的或分子的)结构不会是一样的。另一方面,我们的估计数显然只能得出最大的体积,这是因为通过遗传学分析而分离出来的特性数目,将随研究工作的进行而不断增加的。
另一种估计,尽管是根据显微镜的观察,实际上也远远不是直接的估计。果蝇的某些细胞(即它的唾腺细胞),由于某种原因是大大地增大了的,它们的染色体也是如此。在这些染色体上,你可以分辨出纤丝上的深色横纹的密集图案。C.D.达林顿曾经说过,这些横纹的数目(他当时说是2000个)虽然比较多,但大体上等于用繁育试验得出的、位于染色体上的基因数。他倾向于认为,这些横纹带是标明了实际的基因(或基因的分离)。在一个体积正常的细胞里测得的染色体长度,除以横纹的数目(2000),他发现一个基因的体积等于边长为300埃的一个立方体。考虑到估计是很粗糙的,我们可以认为这跟第一种方法算出的体积是差不多的。
20. 很少的数量
我想起了在下面要充分讨论的是统计物理学对于所有事实的关系——也许我应该说,是这些事实对于统计物理学应用于活细胞的关系。不过让我们注意到应该事实,即在液体或固体中,300埃大约只有100个或150个原子距离,所以,应该基因包含的原子,肯定不会超过一百万个或几百万个。要遗传一种遵循统计物理学的,而且也是遵循物理学的有秩序、有规律的行为,这个数目是太少了(是从根号n观点来看)。即使所有这些原子全都是起相同的作用,就象它们在气体中、或在一滴液体中那样,这个数目还是太小了。基因肯定不是一滴均匀的液体,它也许是一个大的蛋白质分子,分子中的每一个原子,每一个自由基,每一个杂合环都起着各自的作用,同任何一个相似的原子、自由基或环所起的作用,多少是有些不同的。总之,这是霍尔顿和达林顿这些遗传学权威的意见,我们马上就要引用十分接近于证明这种意见的遗传学试验。
21. 不变性
现在让我们转到第二个有重大关系的问题上:在遗传特性上我们碰到的不变性的程度有多大,由此,我们必须把什么东西作为携带它们的物质结构呢?
回答这个问题是无需作专门研究的。就拿我们谈到了遗传特性这个事实来说,就已经表明我们是承认了不变性几乎是绝对的。我们千万不要忘记,父母传给子女的并不是这个或者那个特征,比如鹰沟鼻、短手指、患风湿症、血友病、二色眼的倾向等。我们可以很方便地选这些特征来研究遗传规律。可是,这种特征实际上是“表现型”的整个(四维的)模式,是个体的可见的、一目了然的性质,它们没有什么明显的改变而被复制了好几代,它们在几个世纪里是不变的——虽然不能说是几万年不变——在每次传递中,负载它们的是结合生成受精卵的两个细胞的物质结构。这真是个奇迹。只有一个奇迹更伟大;如果它同我们所说的奇迹是密切有关的话,那也是在不同水平上的奇迹。我指的是这个事实:我们的全部存在,完全是依靠这种奇迹的奇妙的相互作用,但我们是有能力去获得有关这种奇迹的许多知识的。把这种知识推进到几乎能完全了解第一个奇迹,我想这是可能的。第二个奇迹则可能是超越人类理解之上了。
第三章 突变
变幻无常的现象徘徊着,你将定于永恒的思想。——歌德
22. “跃迁式”的突变——自然选择的工作基地
刚才为论证基因结构的持久性而提出的一般事实,对我们来说也许是司空见惯的,显而易见的,或者可以认为是令人信服的。这里再一次证明了确如俗话说的例外证明法则。如果子女同父母之间的相似性没有什么例外的话,那么,我们不但会失去向我们揭示出详见的遗传机制的那些漂亮的试验,而且也就不存在通过自然选择和适者生存来形成物种的、自然界的规模无比宏大的试验。
我把最后提到的这一个重要问题,作为介绍有关的一些事实的开端——很抱歉,我再声明一下,我不是个生物学家。
今天我们已经明确地知道,达尔文是错误地把即使在最纯的群体里也会出现的细微的、连续的、偶然的变异,当作是自然选择的材料。因为已经证明,这些变异不是遗传的。这个事实很重要,值得作简要的说明。如果你拿来一捆纯种大麦,一个麦穗一个麦穗地测量它们的麦芒的长度,并根据统计数字作图,你将会得到一条钟状的曲线。换句话说,一定的中等长度占优势,以一定的概率向二个方向偏离。现在把一组麦芒明显超过平均长度的麦穗拿出来,麦穗的数目足够在地里播种并长出新的作物。对新长出的大麦作同样的统计时,我想,达尔文是会发现向右方移动的相应的曲线的。换句话说,他可以期待通过选择来增加麦芒的平均长度。如果用的是真正纯种繁育的大麦品系,就不会是这种情况。从选出来播种的大麦的后代那里得到的新的统计曲线,跟第一条曲线将是完全一样的,即使选麦芒特别短的麦穗作种子,也将是完全一样的。因为细微的、连续的变异不是遗传的,所以选择没有效果。它们显然不是以遗传物质的结构为基础的,而是偶然出现的。可是,在四十多年前,荷兰人德弗里斯发现,即使是完全纯种繁育的原种的后代里,也有极少数的个体,比如说几万分之二、三,出现了细微的但是“跃迁式”的变化。“跃迁式”,并不是说这个变化是相当大的,而是说这是一种不连续的变化,在未变和少许改变之间没有中间形式。德弗里斯称之为突变。重要的事实是不连续性。这使我想起了量子论物理学家——在两个相邻的能级之间不发生中间能量。打个比喻说,德弗里斯的突变论,不妨称为生物学的量子论。以后我们将会明白这可不是比喻。突变论实际上是由于基因分子中的量子跃迁所引起的。1902年,当德弗里斯第一次发表他的发现时,量子论的问世还不过二年时间。因此,要由另一代去发现它们之间的密切联系,是不足为怪的!
23. 它们生育一模一样的后代,即它们是完全地遗传下来了
突变同原始的、未变的特性一样,也是丝毫不爽地遗传下去的。比如,上面讲到的大麦的第一次收获中,会出现少量的麦穗的麦芒长度大大超过了变异范围,比如说是完全无芒。它们可以代表一种德弗里斯突变,并将生育出一模一样的后代,就是说,它们的所有后代全都是无芒的。
因此,突变肯定是因此宝库中的一种变化,而且必须用遗传物质中的某些变化来说明它。实际上,向我们揭示了遗传机制的重要繁育试验,绝大多数就是按照一个预定的计划,把突变的(或者,在很多情况下是多突变的)个体同未突变的或不同突变的个体杂交,尔后仔细分析杂交后代。另一方面,由于突变繁育模样相同的后代,所以突变是达尔文描述的、通过不适者淘汰、最适者生存而产生物种的自然选择的合适材料。在达尔文的学说里,你恰恰必须用“突变”来代替他的“细微的偶然变异”(正如在量子论中用“量子跃迁”来代替“能量的连续转移”),如果我是正确地表述了大多数生物学家所持的观点,那么,达尔文学说的其他方面是不需要作什么修改的。
24. 定位。隐性和显性
现在我们再稍为教条式地对突变的一些其他的基本事实和概念作一番评论,而不是直接地说明它们是怎样一个接一个地来源于实验的证据。
我们可以认为,一个确实观察到的突变,是一条染色体在一定区域内的一个变化所引起的。它确是如此。我们很肯定地知道这只是一条染色体里的一个变化,在同源染色体的对应的“位点”上并 没有发生变化,说明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当突变个体(通常称为“突变体”)同一个非突变个体杂交时,事实表明只有一条染色体受到影响。因为后代中正好有一半显现出突变体的性状,另一半则是正常的。那是可以预期的,是突变体减数分裂时两条染色体分离的结果。要知道,如果突变体的两条染色体都受到影响,那么,它的子女全都会得到同一种(混合的)遗传性,这是既不同于他们的父亲,也不同于他们的母亲的遗传性。
可是,在这个领域里进行实验可不象我们刚才说的那么简单。它由于第二个重要事实,即由于突变经常是潜在的而变得复杂化了。这是什么意思呢?
在突变体里,两份“遗传密码正本的副本”不再是完全一样了;不管怎样,在突变的地方是两个不同的“读本”或“译本”了。也许应该立即指出的是,有时会想到把原始的译本看作是“正统的”,把突变体译本看作是“异端的”,那是完全错误的。原则上,我们必须认为它们的存在是有同等权利的——因为正常的性状也是起源于突变的。
一般说来,实际上发生的是,个体的“模式”不是仿效这个译本,便是仿效另一个译本,这些译本可以是正常的,也可以是突变的。被仿效的译本叫做显性,另一个则叫做隐性;换句话说,根据突变是否直接影响到模式的改变,称之为显性突变或隐性突变。
隐性突变甚至比显性突变更频繁,而且是十分重要的,尽管一开始它一点也不表现出来。一定要在两条染色体上都出现了隐性突变才会影响到模式。当两个等同的隐性突变体相互杂交,或一个突变体自交时,就能产生这样的个体;这在雌雄同株的植物里是可能的,甚至是自发产生的。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可看到,在这种情况下,后代中大约有四分之一是属于这种类型的,而且明显地表现出突变的模式。
25. 介绍一些术语
为了讲清楚问题,我想在这里解释一些术语。因为当我讲到“密码正本的译本”——原始的译本或突变体的译本时,已经用了“等位基因”这一术语了。在译本不同时,就那个位点而言,这个个体是杂合的。假如它们是等同的,例如非突变个体,则叫做纯合的。这样,只有当它是纯合的时候,一个隐性的等位基因才会影响到模式。可是一个显性的等位基因,不管它是纯合的,或者只是杂合的,都产生相同的模式。
有色对于无色(或白色)来讲,往往是显性。比如,豌豆只有在它的两个有关的染色体里,存在着“负责白色的隐性等位基因”时,也就是在它是“对白色纯合的”时候,才会开白花;于是它将繁育同样的后代,它们的后代全部是开白花的。可是,一个“红色等位基因”(另一个基因是白色的,也就是“杂合的”)就会使它开红花。两个红色等位基因(“纯合的”)也是开红花。后面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只是在后代中才显露出来,因为杂合的红色会产生一些开白花的后代,纯合的红色将只产生开红花的后代。
由于两个个体在外观上可能十分相似,但它们的遗传性却不相同,这个事实是如此重要,所以需要严格地予以区分。遗传学家的说法是它们具有相同的表现型,但遗传型是不同的。于是,前面几节的内容可以作这样简短的,但是非常专门的概括:
只有当遗传型是纯合的时候,隐性等位基因才能影响表现型。
我们偶而会用到这些专门性的说法,必要时将再向读者说明其含义。
26. 近亲繁殖的有害效应
隐性突变只要它们是杂合的,自然选择对它们当然是不起作用的。如果它们是有害的,而突变通常又都是有害的,由于它们是潜在的,所以它们是不会被消除的。因此,大量的不利突变可以积累起来而并不立即造成损害。可是,它们一定会传递给后代中的半数个体,这对人、家畜、家禽或我们直接关心其优良体质的任何其他物种来说,都是非常适用的。假如一个男人(说具体些,比如我自己)是以杂合的状态带有这样的一个隐性有害突变,所以它没有表现出来。假如我的妻子没有这种突变。于是,我的子女中将有半数也会带有这种突变,而且也是杂合的。倘若他们同非突变的配偶结婚,那么,在我们的孙儿女中,平均有四分之一将以同样的方式受到突变的影响。
除非受到同样效应的个体彼此杂交,否则有害的危险始终不会明显地表现出来。但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可看到,当他们的子女中有四分之一是纯合的时候,危害性就表现出来了。仅次于自体受精的(只有雌雄同体的植物才有此可能)最大的危险是我的儿子同我的女儿结婚。他们中间的每一个人受或不受潜在的效应的机会是相等的,这种乱伦的结合中有四分之一将表现出伤害。因此,对于乱伦生下来的一个孩子来说,危险因子是1:16。
同样地,我的两个(“纯血缘的”)孙儿女,即堂、表兄妹之间结婚生下的后代的危险因子是1:64。这种机会看上去并不太大,而且第二种情况事实上常常是容许的。可是不要忘了我们已经分析过的、在祖代配偶的一方(“我和我的妻子”)带有一个可能的潜在损伤的后果。事实上,他们两人藏匿的这种潜在的缺陷都不止一个。如果你知道自己藏匿着一个缺陷,那么,就可以推算出,在你的八个堂、表兄妹中间,有一个也是带有这种缺陷的。根据动植物的实验来看,除了一些严重的、比较罕见的缺陷外,还有很多较小的缺陷,产生这些缺陷的机遇加在一起就会使得整个近亲繁殖的后代衰退恶化。我们既然不想用斯巴达人在泰杰托斯山经常采用的残暴方式去消灭失败者,那么,我们必须采取特别严肃的观点,来看待在人类中发生的这些事情;在人类中,对最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是大大地减少了,不,简直是转向了反面。战争,在原始状态下还具有使最适合的部落生存下去的、积极的选择价值;现代大量屠杀各国的健康青年的反选择效应,连这一点理由也没有了。
27. 一般的和历史的陈述
隐性等位基因在杂合时完全被显性等位基因所压倒,它一点也不产生出可见的效应,这一事实是令人惊异的。至少应该说这种情况是有例外的。当纯合的白色金鱼草,与同样是纯合的深红色的金鱼草杂交时,所有的直接后代的颜色都是中间型的,即是粉红色的(不是预期的深红色的)。血型是两个等位基因同时显示出它们各自影响的更重要的例子,但我们不能在这里进行讨论了。如果最后弄清楚隐性是可以分成若干种不同程度的,并且这是取决于我们用来检查“表现型”的试验的灵敏度,对此,我是不会感到奇怪的。
这里也许得讲一下遗传学的早期历史。这个理论的主题,即关于亲代的不同特性在连续世代中的因此规律,尤其是关于显隐性的重要区别,都应归功于现在闻名于世的奥古斯汀教派的修道院长G.孟德尔(1822-1884)。孟德尔对突变与染色体是一无所知的。他在布隆(布尔诺)的他的修道院花园中用豌豆作试验。在试验中,他栽种了不同品种的豌豆,让它们杂交并注意观察它们的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等后代。你可以说,他是在利用他所找到的自然界中现成的突变体做试验。早在1868年他把试验结果发表在“布隆自然研究者协会”的会报上。当时,对于这个修道士的癖好,没有人特别感到兴趣;而且,确实也没有人想到他的发现,在二十世纪竟会成为一个全新的科学分支的指路明星,成为当今最感兴趣的学科。他的论文被人遗忘了,直到1900年才同时被科伦斯(柏林),德弗里斯(阿姆斯特丹)和切玛克(维也纳)三人各自分别地重新发现。
28. 突变作为一种罕有事件的必要性
迄今为止,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有害的突变上,这种突变可能是更多一些;但必须明确指出,我们的确也碰到过一些有利的突变。如果说自发突变是物种发展道路上的一小步,那么,我们得到的印象是,有些变化是以偶然的形式、冒着可能是有害的因而会被自动消除的风险而作出的“尝试”。由此引出了十分重要的一点。突变要成为自然选择的合适材料,必须是象它的实际情况那样地是罕有的事件。如果突变是如此地经常,以致有很多的机会,比如说,在同一个体内出现了一打不同的突变,而有害的突变又通常比有利的突变占优势,那末,物种非但不会通过选择得到改良,反而会停滞在没有改良的地步,甚至会消亡。基因的高度不变性造成的相当程度的保守性是十分必要的。从一个大型制造厂的经营中可以找到一种类比。工厂为了创造更好的生产方法,即使是还没有得到确证的革新,也是必须加以试验的。可是,为了确定这些革新究竟是改进生产还是降低生产,有必要在一段时间内只采用一项革新,在此期间,该厂的其余部分仍保持不变。
29. X射线诱发的突变
现在我们得回顾一下遗传学的一系列最巧妙的研究,这些研究将证明在我们的分析中最关紧要的那些特性。
后代中出现突变的百分比,也就是所谓的突变率,可以用X射线或伽玛射线照射亲代而使它比很低的自然突变率增高好几倍。这种方式产生的突变(除了数量较多外)同自然发生的那些突变并没有什么两样,因而人们有这样的印象,认为每一种“自然”突变也可以用X射线来诱发产生。在大量培育的果蝇中间,一再自发地产生了许多特殊的突变;如第18节所说的,它们已在染色体上定位,并给了专门的名称。甚至还发现了所谓“复等位基因”,就是说,在染色体密码的同一位置上,除了正常的非突变的一个“读本”或“译本”之外,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译本”或“读本”;这意味着在那个具体的“位点”里,不仅有两个而且有三个或更多个交替,当它们同时出现在两条同源染色体上的它们的相应位点时,其中任何二个“译本”之间都彼此有“显隐性”的关系。
X射线产生突变的实验给人的印象是,每一个具体的“转变”,比如说,从正常的个体变成一个特殊的突变体,或者是反过来,都有它自己的“X射线系数”,这个系数指出了:在子代出生以前,一个单位剂量的X射线照射亲体后,由于射线而产生突变的后代的百分数。
30. 第一法则。突变是个单一事件
控制诱发突变率的法则是极其简单和极有启发的。这里,我是根据刊载在1934年的《生物学评论》第九卷上的铁摩菲也夫的报告。这篇报告在很大程度上是引用了该作者自己的漂亮的工作。第一法则是:
(1)突变的增加是严格地同射线剂量成正比例的,因而人们确实可以说是(就象我所说的)增加的系数。
我们对于简单的比例已习以为常了,因而往往会低估这一简单法则的深远后果。为了理解这一点,就举个例子来说,我们也许会想到一种商品的单价同商品的数量并不总是成比例的。平时,一个店主由于你已经向他买了六个橘子,所以当你决定再要买一打橘子时,他也许会感动地以低于十二个橘子的价钱卖给你。当货源不足时,就可能发生相反的情形。在目前情况下,我们可以断言,当辐射的第一个一半剂量,比如说,引起了千分之一的后代发生突变时,对其余的后代是毫无影响的,既不使它们倾向于突变,也不使它们免于突变。不然的话,第二个一半剂量就不会正好是再引起千分之一的后代发生突变。因此,突变并不是由连续的小剂量辐射相互增强而产生的一种积累效应。突变一定是在辐射期间发生在一条染色体中的单一事件所产生的。那么,这是哪一类事件呢?
31. 第二法则。事件的局限性
这个问题由第二法则来回答,这就是:
(2)如果你广泛地改变射线(波长)的性质,从软的X射线到相当硬的伽玛射线,系数仍保持不变,只要你给予以所谓伦琴单位计算的同一剂量,也就是说,你用的剂量按照在照射期间,亲体受到照射的那个地方,在经过选择的标准物质的单位体积内所产生的离子总数来计算的。
我们之所以选择空气作为标准物质,不仅是为了方便,而且是因为有机组织是由平均原子量与空气相同的元素组成的。只要将空气中的电离数乘以密度比,就可得出组织内电离作用或类似过程(激发)总数的下限。这是很清楚的,而且已被更关键性的研究所证实,即引起突变的单一事件正是在生殖细胞的某个“临界”体积内发生的电离作用(或类似的过程)。这种临界体积有多大呢?它可以根据观察到的突变率,按照这样的考虑来作出估计,即如果每立方厘米产生50000个离子的剂量,使得任何一个配子(它们是在照射的区域里的)以那种特定的方式发生突变的机会只是1:1000,那么,我们就可断定那个临界体积,即电离作用要引起突变所必须“击中”的“靶”的体积只有1/50000立方厘米的1/1000,就是说,只有五千万分之一立方厘米。这不是个准确的数字,只是用来说明问题而已。在实际估计时,我们是按照M.德尔布吕克的估计,这是德尔布吕克、铁摩菲也夫和齐默尔写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的,这篇论文也是将在后面两章详细说明的学说的主要来源。他得出的体积只有大约十个平均原子距离的一个立方体,只包括大约1000个原子。这个结果的最简单的解释是,如果在距离染色体上某个特定的点不超过“十个原子距离”的范围内发生了一次电离(或激发),就有产生突变的一次机会。我们现在更详细地来讨论这一点。
铁摩菲也夫的报告包含了一个有实际意义的暗示,我在这里不能不说一下,当然,跟我们现在的研究可能没有什么关系。在当前的生活中,人们有很多机会遭到X射线的照射。这就包含了诸如烧伤,X射线癌,绝育等直接的危险,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现在已用铅屏,铅围裙等作为防护,特别是给经常接触射线的护士和医生门提供了防护。可是,问题在于即使是成功地防止了这些迫在眉睫的、对个人的危险时,也还存在着生殖细胞里产生细微而有害的突变的间接危险--这就是我们在讲到近亲繁殖的不良后果时所面临的那种突变。说得过分些,也许还带点天真,嫡堂、表兄妹结婚的害处,极其可能因为他们的祖母长期当了X射线护士而有所增加。对任何一个个人来说,是不必为此而担忧的。但对社会来说,这种要不得的潜在突变逐渐影响人类的任何可能性,都是应该关注的。
第四章 量子力学的证据
而你的精神的火热般想象的飞腾默从了一个映象,一个比喻。——歌德
32. 古典物理学无法解释的不变性
借助于X射线的精密仪器(物理学家会记得,这种仪器在三十年前揭示了晶体的详细的原子晶格结构),在生物学家和物理学家的共同努力下,最近已成功地把负责个体的某一宏观特性的显微结构的体积--“基因的体积”--的上限降低了,并且降低到远远低于第19节得出的估计数。我们现在严肃地面临着的问题是:从统计物理学的观点来看,基因结构似乎只包含了很少量的原子(一般是一千个,也可能还要少)可是它却以奇迹般的不变性表现了最有规律的活动,我们如何使这两方面的事实协调起来呢?
让我再一次把这种确实令人惊奇的情况说得形象化些。哈布斯堡王朝的一些成员有一种特别难看的下唇(哈布斯堡唇)。在王室的赞助下,维也纳皇家学院仔细地研究了它的遗传,并连同完整的历史肖像一并发表了。已证明这种特征是正常唇形的一个真正的孟德尔式的“等位基因”。如果我们注意到十六世纪时该家族中一个成员的肖像,和他的生活在十九世纪的后代的肖像,我们完全可以肯定,决定这种畸形特征的物质性的基因结构,已经世代相传经历了几个世纪,每一代之间细胞分裂的次数不是很多的,可是每一次细胞分裂都忠实地复制了。此外,这个基因结构所包含的原子数目很可能同X射线试验测得的原子数目是同一个数量级。在所有时间里,基因保持华氏98度左右的温度。它能够不受热运动的无序趋向的干扰保持了几个世纪,这一点我们又如何理解呢?
上世纪末的一位物理学家,如果他只打算根据他所能解释的、他真正理解的那些自然界的定律去解释这个问题,他将是一筹莫展的。在对统计学的情况稍加考虑以后,他也许会作出回答(如我们将看到的是正确的回答):这些物质结构只能是分子。关于这些原子的集合体的存在,它有时是高度温定的,对此,当时的化学已有了广泛的了解。不过这种了解是纯粹经验的。对分子的性质还不了解——使分子保持一定形状的、原子间强有力的作用键,对每个人来说,完全是个谜。事实上,这个问答证明是正确的,可是,它只是把这种莫名其妙的生物学稳定性追溯到同样莫名其妙的化学稳定性,所以是无济于事的。根据同一个原理去证明两种特性在表明上是相似的,只要这个原理本身还是未知的那个证明就永远是靠不住的。
33. 可以用量子论来解释
在这种情况下,量子论弥补了不足之处。根据现在的了解,遗传的机制是同量子论的基础密切相关的,不,是建立在量子论的基础之上的。量子理论是马克斯?普朗克于1900年发现的。现代遗传学可以从德弗里斯、科伦斯和切尔玛克(1900年)重新发现孟德尔的论文,以及从德弗里斯关于突变的论文(1901—1903年)那时算起。因此,这两大理论几乎是同时诞生的,而且它们两者一定要在相当成熟后才会发生联系,这也是不足为奇的。在量子论方面,化了四分之一世纪多的时间,直到1926—1927年W.海特勒和F.伦敦才制定出化学键的量子论的一般原理。海特勒—伦敦理论包含了量子论最新进展的最精细而错综复杂的概念(叫做“量子力学”或“波动力学”)。不用微积分的描述几乎是不可能的,否则至少要写象本书一样的另一本小册子。不过,好在是全部工作现在都已完成了,并有助于澄清我们的思想,看来有可能以更直截了当的方式指出“量子跃迁”同突变之间的联系,立即搞清楚最主要的项目。我们在这里就是试图做到这一点。
34. 量子论——不连续状态——量子跃迁
量子论的最大启示是在“自然界的圣典”里发现了不连续性的特点,而当时的观点却认为自然界中除了连续性外全都是荒谬的。
第一个这样的例子涉及到的是能量。一个物体在很大范围内连续地改变着它的能量。例如一个摆,它的摆动由于空气的阻力逐渐缓慢下来。十分奇怪的是,它却证明了,必须承认在原子这一级上的系统的行为是不同的。根据我们不能在这里详细说明的那些理由,我们必须假定一个小的系统由于它自己的性质,只能具有某种不连续的能量,称为它的特殊的能级。从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是一种相当神秘的事情,通常称之为“量子跃迁”。
不过能量并不是一个系统的唯一的特征。再以我们的摆为例但是把它想象成能够作出各种运动的摆,如天花板上悬下一根绳子,挂上一个重球,它能够作南北向、东西向或任何其他方向上的摆动,或者作圆形或椭圆形的摆动。用一只风箱轻轻地吹这只球,便能是它从运动的一种状态连续地转变到任何另一种状态。
对于微观系统来说,这些特征或相似的特征——对此我们不能详细地讨论了——的大多数都是不连续地发生变化的。它们是“量子化”的,能量恰恰就是如此。
结果是许多个原子核,包括它们的电子卫兵,当发现它们自己(彼此)靠拢形成“一个系统”时,原子核是无法通过自己的性质来选择一种我们所能想象到的任何适宜的构型的。它们的性质使它们可以选择的只是大量的、但是不连续的“状态”系列。我们通常称它们为级或能级,因为能量是这种特征的十分重要的部分。但是必须懂得,对它的完整的描述,要包括能量以外的更多的东西。认为一种状态是意味着全部微粒的一种确定的构型,这种想法实际上是正确的。
一种构型转变为另一种构型就是量子跃迁。如果第二种构型具有更大的能量(“是较高的能级”),那么,外界至少要供给这个系统以两个能级间的能量差额,才能使转变成为可能。它也可以自发地变到较低的能级,通过辐射来消耗多余的能量。
35. 分子
在原子选定的一组不连续状态中间,不一定是、但可以是使核彼此紧密靠拢的最低能级。在这种状态中,原子组成了分子。这里有一点是要着重指出的,即分子必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除非外界供给它以“提高”到邻近的较高能级所需的能量差额,否则,构型是不会改变的。因此,这种数量十分确定的能级差是定量地决定了分子的稳定程度。我们将会观察到,这个事实同量子论的基础本身,也就是同能级图式的不连续性的联系是多么的密切。
我必须请读者姑且认为这些观点的体系已经被化学事实彻底地核实过了;而且它已经证明在解释化学原子价的基本事实和关于分子结构的许多细节,如它们的结合能,它们在不同温度下的稳定性等方面是成功的。我是无法详细地加以检验的。
36. 分子的稳定性有赖于温度
我们必须因考察了生物学问题中最有兴趣的一点,即不同温度下的分子稳定性而感到满足。假定我们的原子系统一开始确实是处在它的最低能级的状态。物理学家称之为绝对零度下的分子。要把它提高到相邻的较高的状态或能级,就需要供给一定的能量。最简单的供给能量的方式是给分子“加热”。把它带进一个高温环境(“热浴”),让别的系统(原子,分子)冲击它。考虑到热运动的完全不规则性,所以不存在一个可以肯定的、并立即引起“提高”的、截然分明的温度界限。更确切地说,在任何温度下(只要不是绝对零度),都有出现“提高”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有大有小的,而且当然是随着“热浴”的温度而增加的。表达这种机会的最好的方式是,指出在发生“提高”以前你必须等待的平均时间,即“期待时间”。
根据M.波拉尼和E.维格纳的研究,“期待时间”主要取决于二种能量之比,一种能量正好就是为了“提高”而需要的能量差额本身(我们用W来表示),另一种能量是描述在有关的温度下热运动强度的特性(我们用T表示绝对温度,kT表示特有的能量)。有理由认为,实现“提高”的机会愈小,期待时间便愈长,而“提高”本身同平均热能相比也就愈高,就是说,W:kT之比值的相当小的变化,会大大地影响期待时间。例如(按照德尔勃留克的例子),W是kT的三十倍,期待时间可能只短到1/10秒;但当W是kT的五十倍时,期待时间将延长到十六个月;而当W是kT的六十倍时,期待时间将延长到三万年!
对于那些对数学感兴趣的读者来说,可以用数学的语言来说明这种对于能级或温度变化高度敏感的理由,同时再加上一些类似的物理学的说明。其理由是,期待时间(称之为t)是通过指数函数的关系依赖于W/kT之比的;于是
t=cEXP(W/kT)
c是10的-13或-14次方秒这么小的数量级的常数。这个特定的指数函数并不是一种偶然的特性。它一再出现在热的统计学理论中,似乎构成了该理论的基本内容。它是在系统的某个部分中,偶然地聚集象W那么大的能量的不可能性的几率的一种度量。当需要有好几倍的“平均能量”kT时,增加得如此巨大的就是这种不可能性的几率。
实际上,W=30kT(见上面引用的例子)已经是极少有的了。当然,它之所以还没有导致很长的期待时间(在我们的例子中只有1/10秒),是由于c因子是很小的缘故。这个因子具有物理学的意义。它是整个时间内,在系统里发生的振动周期的数量级。你可以非常概括地描述这个因子,认为它是积聚起所需要的W总数的机会,它虽然很小,可是在“每一次振动”里是一再出现的,就是说,每秒大约有10的13或14次方次。
38. 第一个修正
提出这些理由作为分子稳定性理论时,就已经是默认了我们称之为“提高”的量子跃迁如果不是导致完全的分解,至少也是导致相同的原子构成了本质上不同的构型——一种同分异构分子,正如化学家说的,那是由相同的一些原子按不同的排列所组成的分子(应用到生物学上时,它就代表同一个“位点”上的不同的“等位基因”,量子跃迁则代表突变)。
对这个解释,必须作两点修正,为了使人们易于了解,我有意把它说得简单化些。根据我所讲的,可能会认为只有在极低的能量状态下,一群原子才会组成我们所说的分子,而下一个比较高的状态已经是“别的一些东西”了。并不是这样的。事实上,即使在最低能级的后面,还有着一系列密集的能级,这些能级并不涉及到整个构型的任何可以察觉的变化,而只是对应于原子中间的那些微小的振动,这种振动我们在第37节里已经讲了。它们也都是“量子化”的,不过是以较小的不子从一个能级跳到相邻的能级。因此,在低温下,“热浴”粒子的碰撞已足以造成振动。如果分子是一种伸展的结构,你可以把这些振动想象为穿过分子而不发生任何伤害的高频声波。
所以,第一个修正并不是十分重大的:我们可以不去理会能级图式的“振动的精细结构”。“相邻的较高能级”这个术语可以这样来理解,即与构型的改变相对应的相邻的能级。
39. 第二个修正
第二个修正解释起来更加困难,因为它关系到各种能级图式的某种重要而又复杂的特性。两个能级之间的自由通道也许被阻塞了,更谈不上供给所需要的能量了;事实上,甚至从比较高的状态到比较低的状态的通路也可能阻塞了。
让我们从经验事实谈起吧。化学家都知道,相同的原子团结合组成分子的方式不止一种。这种分子叫做同分异构体(“由同样的成分组成的”)。同分异构现象不是一种例外,而是一种规律。分子愈大,提供的同分异构体也就愈多。一种最简单的情况,即同样由三个碳原子八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所组成的两种丙醇。氢和碳之间氧都能够插入,但只有两种情况才是不同的物质。它们确实也是如此。它们所有的物理常数和化学常数都是明显不同的。它们的能量也不同,代表了“不同的能级”。
值得注意的是两个分子都是完全稳定的,它们的行为就象它们都是处于“最低状态”。不存在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自发转变。
理由是两种构型并不是相邻的构型。要从一种构型转变为另一种构型,只能通过介乎两者之间的中间构型才能发生,这种中间构型的能量比它们当中的任何一种构型都要高。粗浅地说,氧必须从一个位置抽出来,插到另一个位置上。如果不经过能量相当高的构型,看来是无法完成这种转变的。
现在可以提出我们的“第二修正”了,即这一类“同分异构体”的变化,是在生物学应用中我们唯一感到兴趣的一种变化。这些变化就是我们在第35节到37节中解释“稳定性”时所必须牢记的。我们所说的“量子跃迁”,就是从一种相对稳定的分子构型变到另一种构型。供给转变所需的能量(其数量用W表示)并不是真正的能级差,而是从初级能量上升到阈的步阶。
在初态和终态之间不介入阈能的转变是毫无意义的,这不仅在生物学应用上是如此。这种转变对分子的化学稳定性确实是毫无作用的,为什么呢?因为它们没有持久的效应,它们是不引人注意的。由于没有什么东西阻止它们的回路,所以当它们发生转变时,几乎就立刻回复到初态了。
第五章 对德尔勃留克模型的讨论和检验
确实的,正如光明显出了它自身,也显出了黑暗一样,于是,真理是它自身的标准,也是谬误的标准。
——斯宾诺莎《伦理学》第二部分,命题43
40. 遗传物质的一般图景
根据这些事实,可以很简单地回答我们的问题,就是说:由少量原子组成的这些结构,能否长时间地经受住象遗传物质不断受到的那种热运动的干扰影响?我们将假定一个基因的结构是一个巨大的分子,只能发生不连续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在于原子的重新排列并导致一种同分异构的分子。这种重新排列也许只影响到基因中的一小部分区域,大量的各种不同的重新排列也许是可能的。从任何可能的同分异构体中,把实际的构型分离出来的阈能一定是很高的(这是同一个原子的平均热能相比),以致使这种变化成为一种罕有事件。这种罕有事件我们认为就是自发突变。
本章的以后几部分将致力于检验基因和突变的一般描述(主要应归功于德国物理学家M.德尔勃留克),把它同遗传学事实作详细的比较。在此之前,我们可以对这一理论的基础和一般性质适当地作些评论。
41. 图景的独特性
为生物学问题去穷根究底,并把图景建立在量子力学的基础之上,这是绝对必要的吗?基因是一个分子,这样的猜测,我敢说,在今天已是老生常谈了。不管他是不是熟悉量子论,不同意这种猜测的生物学家是很少的了。在第32节中,我们大胆地适用了量子论问世以前的物理学家的语言,作为观察到的不变性的唯一合理的解释。随后是关于同分异构性,阈能,W:kT在决定同分异构体变化几率中的重要作用等因素的理由——所有这一切理由,都可以在纯粹经验的基础上很好地加以说明;不管怎样,反正都不是来源于量子论的。既然在这本小册子里,我不能真正地把它讲清楚,而且还可能使许多读者感到厌烦,那我为什么还要如此强烈地坚持量子力学的观点呢?
量子力学是根据一些最好的原理来说明自然界中实际碰到的、原子的各种集合体的第一个理论方法。海特勒-伦敦键是这个理论的一个独特的特点,但是这个理论并不是为了解释化学键而发明的。它是以一种十分有趣而且费解的方式出现的,是根据完全不同的理由强加给我们的。现已证明,这个理论同观察到的化学事实是十分吻合的,而且,正如我所说的,这是一个独特的特点,由于对这个特点有足够的了解,所以可以相当肯定地说,在量子论的进一步发展中,“不可能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因此,我们可以满有把握地断言,除了遗传物质的分子解释外,不再有别的解释了。在物理学方面不再有别的可能性可以解释遗传物质的不变性。如果德尔勃留克的描述是不管用的,那么,我们将不得不放弃作进一步的尝试。这是我想说明的第一点。
42. 一些传统的错误概念
但是,也许可以问:除了分子以外,难道真的就没有由原子构成的、其他的可以持久的结构了吗?比如,埋在坟墓里一、二千年的一枚金币,难道不是保留着印在它上面的人像的模样吗?这枚金币确实是由大量原子构成的,但在这个例子中,我们肯定不会把这种形象的保存归因于巨大数字的统计。这种说法同样也适用于我们发现蕴藏在岩石里的、经过几个地质时代而没有发生变化的一批明莹的晶体。
这就引出了我要说明的第二点。一个分子,一个固体,一块晶体的情况并没有真正的差别。从现代的知识来看,它们实质上是相同的。不幸的是,学校的教学中还保持着好多年前就已过时了的传统观念,从而模糊了对实际事态的了解。
其实,我们在学校里学到的有关分子的知识,并没有讲到分子对固态的相似程度比对液体或气态更为接近的观点。相反,教给我们的是要仔细地区分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物理变化如熔化或蒸发,在这种变化中,分子是保持着的(比如酒精,不管它是固体、液体还是气体,总是由相同的分子C2H6O组成的)。化学变化如酒精的燃烧,在那里,一个酒精分子同三个氧分子经过重新排列生成了二个二氧化碳分子和三个水分子。
关于晶体,我们学到的是它们形成了周期性的三向堆叠的晶格,晶格里的单个分子的结构有时是可以识别的,酒精和许多有机化合物就是如此;在其他的晶体中,比如岩盐(氯化钠,NaCl),氯化钠分子是无法明确地区分界限的,因为每个钠原子被六个氯原子对称地包围着,反过来也是如此;所以说,如果有钠氯原子对的话,那么,不管哪一对都可以看作是氯化钠分子的组成。
最后,我们还学到,一个固体可以是晶体,也可以不是晶体,后一种情况,我们称之为无定形的固体。
43. 物质的不同的“态”
目前,我还没有走得那么远,想把所有这些说法和区别都说成是错误的。它们在实际应用中往往是有用的。但在物质结构的真实性方面,必须用完全不同的方法划清一些界限。基本的区别在下面的“等式”的等号之间:
分子=固体=晶体
气体=液体=无定形的固体
对这些说法,我们必须作简要的说明。所谓无定形的固体,要么不是真正的无定形,要么不是真正的固体。在“无定形的”木炭纤维里,X射线已经揭示出石墨晶体的基本结构。所以,木炭是固体,但也是晶体。在我们还没有发现晶体结构的地方,我们必须把它看作是“粘性”(内摩擦)极大的一种液体。这样一种没有确定熔化温度和熔化潜热的物质,表明它不是一种真正的固体。将它加热时,它逐渐地软化,最后液化而不存在不连续性(我记得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在维也纳曾经有人给我们象沥青那样的东西作为咖啡的代用品。它是这么硬,必须在它出现光滑的贝壳似的裂口时,用凿子或斧头把它砸成碎片。可是,过一段时间后,它会变成液体,如果你很蠢地把它搁上几天,它就会牢牢地粘在容器的底部)。
气态和液体的连续性是非常熟悉的事情。可以用“围绕”所谓临界点的方法,使任何一种气体液化,也就没有什么不连续性。但这个问题我们在这里不准备多谈了。
44. 真正重要的区别
这样,上述图式中除了主要之点外,我们都已证明是有道理的;这个主要之点就是我们想把一个分子看成是一种固体=晶体。
这一点的理由是,把一些原子,不管它有多少,结合起来组成分子的力的性质,同把大量原子结合起来组成真正的固体——晶体的力的性质是一样的。分子表现出同晶体一样的结构稳固性。要记住,我们正是从这种稳固性来说明基因的不变性的!
物质结构中真正重要的区别在于原子是不是被那种“起稳固作用的”海特勒-伦敦力结合在一起。在固体中和在分子中,原子是这样结合的。在单原子的气体中(比如水银蒸气),它们就不是那样了。在分子组成的气体中,只是在每个分子中,原子才是以这种方式结合在一起的。
45. 非周期性的固体
一个很小的分子也许可以称为“固体的胚”。从这样一个小的固体胚开始,看来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方式来建造愈来愈大的集合体。一种是在三个方向上一再重复同一种结构的、比较乏味的方式。这是一个正在生长中的晶体所遵循的方式。周期性一旦建立后,集合体的大小就没有一定的限度了。另一种方式不用那种乏味的重复的图样,而是建造愈来愈扩大的集合体。那就是愈来愈复杂的有机分子,这种分子里的每一个原子,以及每一群原子都起着各自的作用,跟其他的原子起的作用(比如在周期性结构里的原子)是不完全相同的。我们可以恰当地称之为一种非周期性的晶体或固体,并且可以用这样的说法来表达我们的假说:我们认为,一个基因——也许是整个染色体纤丝——是一种非周期性的固体。
46. 压缩在微型密码里的内容的多样性
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象受精卵细胞核这样小的物质微粒,这么能包含了涉及有机体未来的全部发育的精细的密码正本呢?一种赋予足够的抗力来永久地维持其秩序的、秩序井然的原子结合体,看来是一种唯一可以想象的物质结构,这种物质结构提供了各种可能的(“异构的”)排列,在它的一个很小的空间范围内足以体现出一个复杂的“决定”系统。真的,在这种结构里,不必有大量的原子就可产生出几乎是无限的可能的排列。为了把问题讲清楚,就想到了莫尔斯密码。这个密码用点(“?”)、划(“-”)两种符号,如果如果每一个组合用的符号不超过四个,就可以编成三十种不同的代号。现在如果你在点划之外再加上第三种符号,每一个组合用的符号不超过十个,你就可以编出88572个不同的“字母”;如果用五种符号,每一个组合用的符号增加到25个,那编出的字母可以有37529846191405个。
可能有人会不同意,他们认为这个比喻是有缺点的,因为莫尔斯符号可以有各种不同的组合(比如,?--和??-)因此与同分异构体作类比是不恰当的。为了弥补这个缺点,让我们从第三种情况中,只挑出25个符号的组合,而且只挑出由五种不同的符号、每种符号都是五个所组成的那种组合(就是由五个点,五个短划……等组成的组合)。粗粗地算一下,组合数是62330000000000个,右边的几个零代表什么数字,我不想化气力去算它了。
当然,实际情况决不是原子团的“每一种”排列都代表一种可能的分子;而且,这也不是任意采用什么样的密码的问题,因为密码正本本身必定是引起发育的操纵因子。可是,另一方面,上述例子中选用的数目(25个)还是很少的,而且我们也只不过设想了在一条直线上的简单排列。我们希望说明的只不过是,就基因分子的图式来说,微型密码是丝毫不错地对应于一个高度复杂的特定的发育计划,并且包含了使密码发生作用的手段,这一点已经不再是难以想象的了。
47. 与事实作比较:稳定性的程度;突变的不连续性
最后,让我们用生物学的事实同理论的描述作比较。第一个问题显然是理论描述能否真正说明我们观察到的高度不变性。所需要的阈值数量--平均热能kT的好多倍--是合理的吗?是在普通化学所了解的范围之内吗?这些问题是很寻常的,不用查表据可肯定地回答。化学家能在某一温度下分离出来的任何一种物质的分子,在那个温度下至少有几分钟的寿命(这是说得少一点,一般说来,它们的寿命要长得多)。这样,化学家碰到的阈值,必定正好就是解释生物学家可能碰到的那种不变性所需要的数量级;因为根据第36节的描述,我们会记得在大约1:2的范围内变动的阈值,可以说明从几分之一秒到几万年范围内的寿命。
为了今后的参考,我提一些数字。第36节的例子里提到的W/kT之比,是:W/kT=30,50,60,分别产生的寿命是1/10秒,16个月,30000年。在室温下,对应的阈值是0.9,1.5,1.8电子伏。必须解释一下“电子伏”这个单位,这对物理学家来说是很方便的,因为它是可以具体化的。比如,第三个数字(1.8)就是值被2伏左右的电压所加速的一个电子,将获得正好是足够的能量去通过碰撞而引起转变(为了便于作比较,一个普通的袖珍手电筒的电池有3伏)。
根据这些理由可以想象到,由振动能的偶然涨落所产生的、分子某个部分中的构型的一种异构变化,实际上是十足的罕有事件,这可以解释为一次自发突变。因此,我们根据量子力学的这些原理,解释了关于突变的最惊人的事实,正是由于这个事实,突变才第一次引起了德弗里斯的注意,就是说,突变是不出现中间形式的,而是“跃迁式”的变异。
48. 自然选择的基因的稳定性
在发现了任何一种电离射线都会增加自然突变率以后,人们也许会认为自然率起因于土壤和空气中的放射性,以及宇宙射线。可是,与X射线的结果作定量的比较,却表明“天然辐射”太弱了,只能说明自然率的一小部分。
倘若我们用热运动的偶然的涨落来解释罕有的自然突变,那么,我们就不会感到太惊奇了,因为自然界已成功地对阈值作出了巧妙的选择,这种选择必然使突变成为罕见的。因为频繁的突变对进化是有害的,这是在前几节中已经得出的结论。一些通过突变得到不很稳定的基因构型的个体,它们那些“过分频繁的”、迅速地在发生突变的后代能长期生存下去的机会是很小的。物种将会抛弃这些个体,并将通过自然选择把稳定的基因集中起来。
49. 突变体的稳定性有时是较低的
至于在我们的繁育试验中出现的、被我们选来作为突变体以研究其后代的那些突变体,当然不能指望它们都表现出很高的稳定性。因为它们还没有经受过“考验”--或者,如果说是已经受过“考验”了,它们却在野外繁殖时被“抛弃”了--可能是由于突变可能性太高的缘故。总而言之,当我们知道有些突变体的突变可能性比正常的“野生”基因要高得多的时候,我们是一点也不感到奇怪的。
50. 温度对不稳定基因的影响小于对稳定基因的影响
这一点使我们能够检验我们的突变可能性的公式:t=cEXP(W/kT)(我们还记得,t是对于具有阈能W的突变的期待时间。)我们问:t是如何随温度而变化的?从上面的公式中,我们很容易找到温度为T+10时的t值同温度为T时的t值之比的近似值=EXP(-10W/kT)。
指数是负数,比率当然小于1。温度上升则期待时间减少,突变可能性就增加。现在可以检验了,而且已经在果蝇受得了的温度范围内,用果蝇作了检验。乍看起来,这个结果是出乎意料的。野生基因的低的突变可能性明显地提高了,可是一些已经突变了的基因的较高的突变可能性却并未增加,或者说,增加很少。这种情况恰恰是我们在比较两个公式时预期到的。根据第一个公式,要想使t增大(稳定的基因)就要求W/kT的值增大;而根据第二个公式,W/kT的值增大了,就会使算出来的比值减小,就是说,突变可能性将随着温度而有相当的提高。(实际的比值大约在1/2到1/5之间。其倒数2-5是普通化学反应中所说的范霍夫因子。)
51. X射线是如何产生突变的
现在转到X射线引起的突变率,根据繁育试验我们已经推论出,第一(根据突变率和剂量的比例),一些单一事件引起了突变;第二(根据定量的结果,以及突变率取决于累积的电离密度而同波长无关的事实),为了产生一个特定的突变,这种单一事件必定是一个电离作用,或类似的过程,它又必须发生在只有大约边长10个厘米距离的立方体之内。根据我们的描述,克服阈值的能量一定是由爆炸似的过程,如电离或激发过程所供给的。我所以称它为爆炸似的过程,是因为一个电离作用花费的能量(顺便说一下,并不是X射线本身花费的,而是它产生的次级电子所耗用掉的),有30个电子伏,大家很清楚,这是相当大的。这样,在放电点周围的热运动必定是大大地增加了,并且以原子强烈振动的“热波”形式从那里散发出来。这种热波仍能供给大约10个原子距离的平均“作用范围”内所需的一、二个电子伏的阈能,这也不是不可想象的。话虽这么说,一个没有偏见的物理学家也许会预料到,存在着一个更小的作用范围。在许多情况下,爆炸的效应将不是一种正常的异构转变,而是染色体的一种损伤,通过巧妙的杂交,使得没有受到损伤的那条染色体(即第二套染色体中与受损伤的染色体对应配对的那一条),被相应位点上的基因是病态的一条染色体所替换时,这种损伤就是致死的。所有这一切,全是可以预期的,而且观察到的也确是如此。
52. X射线的效率并不取决于自发的突变可能性
其他一些特性,如果并没有象图式所预言的那样出现,那么,供给上面讲的致死损伤也就容易理解了。例如,一个不稳定的突变体的X射线突变率,平均起来并不高于稳定的突变体。现在,就拿供给30个电子伏那里的爆炸来说,所需的阈能不管是大还是小,比如说,1伏或1.3伏,你肯定不能指望30个电子伏会造成许多差别。
53. 回复突变
有些情况下,转变是从两个方向上来研究的,比如说,从一个确定的“野生”基因变到一个特定的突变体,再从那个突变体变回到野生基因。这种情况下,自然突变率有时几乎是相等的,有时却又很不相同。乍看起来,这是难以理解的,因为这两种情况下要克服的阈似乎是相等的。可是,它当然不是这种情况,因为它必须根据开始时的构型的能级来计算,而且野生基因和突变基因的能级可能是不同的。
总之,我认为德尔勃留克的“模型”是经得起检验的,我们有理由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应用它。
第六章 有序,无序和熵
肉体不能决定灵魂去思维,灵魂也不能决定肉体去运动、静止或从事其他活动。
——斯宾诺莎《伦理学》第三部分,命题2
54. 从模型得出的一个值得注意的一般结论
让我引用第46节最后的一句话,在那句话里,我试图说明的是,根据基因的分子图来看,“微型密码同一个高度复杂而特定的发育计划有着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并包含着使密码发生作用的手段”,这至少是可以想象的。这很好,那么它又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我们又如何从“可以想象的”变为真正的了解呢?
德尔勃留克的分子模型,在它整个概论中似乎并未暗示遗传物质是如何起作用的。说实话,我并不指望在不久的将来,物理学会对这个问题提供任何详细的信息。不过,我确信,在生理学和遗传学指导下的生物化学,正在推进这个问题的研究,并将继续进行下去。
根据上述对遗传物质结构的一般描述,还不能显示出关于遗传机制的功能的详细信息。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十分奇怪的是,恰恰是从它那里得出了一个一般性的结论,而且我承认,这是我写这本书的唯一动机。
从德尔勃留克的遗传物质的概述中可以看到,生命物质在服从迄今为止已确定的“物理学定律”的同时,可能还涉及到至今还不了解的“物理学的其他定律”,这些定律一旦被揭示出来,将跟以前的定律一样,成为这门科学的一个组成部分。
55. 秩序基础上的有序
这是一条相当微妙的思路,不止在一个方面引起了误解。本书剩下的篇幅就是要澄清这些误解。在以下的考虑中,可以看到一种粗糙的但不完全是错误的初步意见:
我们所知道的物理学定律全是统计学定律,这在第一章里已作了说明。这些定律同事物走向无序状态的自然倾向是大有关系的。
但是,要使遗传物质的高度持久性同它的微小体积协调一致,我们必须通过一种“虚构的分子”来避免无序的倾向。事实上,这是一种很大的分子,是高度分化的秩序的杰作,是受到了量子论的魔法保护的。机遇的法则并没有因这种“虚构”而失效,不过,它们的结果是修改了。物理学家很熟悉这样的事实,即物理学的经典定律已经被量子论修改了,特别是低温情况下。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看来生命就是其中一例,而且是一个特别惊人的例子。生命似乎是物质的有序和有规律的行为,它不是完全以它的从有序转向无序的倾向为基础的,而是部分地基于那种被保持着的现存秩序。
对于物理学家--仅仅是对他来说--我希望,这样说了以后,能更清楚地讲明我的观点,即生命有机体似乎是一个宏观系统,它的一部分行为接近于纯粹机械的(与热力学作比较),当温度接近绝对零度,分子的无序状态消除的时候,所有的系统都将趋向于这种行为。
非物理学家发现,被他们作为高度精确的典范的那些物理学定律,竟以物质走向无序状态的统计学趋势作为基础,感到这是难以相信的。在第一章里,我已举过一个例子。涉及到的一般原理就是有名的热力学第二定律(熵的原理),以及它的同样有名的统计学基础。在第56到60节里,我想扼要地说明熵的原理对一个生命有机体宏观行为的意义--这时完全可以忘掉关于染色体、遗传等已经了解的东西。
56. 生命物质避免了趋向平衡的衰退
生命的特征是什么?一块物质什么时候可以说是活的呢?那就是当它继续在“做某些事情”,运动,新陈代谢,等等,而且可以指望它比一块无生命物质在相似情况下“维持生活”的时间要长得多。当一个不是活的系统被分离出来,或是放在一个均匀的环境里的时候,由于各种摩擦阻力的结果,所有的运动往往立即陷于停顿;电势或化学势的差别消失了,倾向于形成化学化合物的物质也是这种情况,温度由于热的传导而变得均一了。在此以后,整个系统衰退成死寂的、无生气的一团物质。这就达到了一种永恒不变的状态,不再出现可以观察到的事件。物理学家把这种状态称为热力学平衡,或“最大值的熵”。
实际上,这种状态经常是很快就达到的。从理论上来说,它往往还不是一种绝对的平衡,还不是熵的真正的最大值。最后达到平衡是十分缓慢的。它可能是几小时、几年、几个世纪……。举一个例子,这是接近平衡还算比较快的一个例子:倘若一只玻璃杯盛满了清水,第二只玻璃杯盛满了糖水,一起放进一只密封的、恒温的箱子里。最初好象什么也没有发生,产生了完全平衡的印象。可是,隔了一天左右以后,可注意到清水由于蒸汽压较高,慢慢地蒸发出来并凝聚在糖溶液上。糖溶液溢出来了。只有当清水全部蒸发后,糖才达到了均匀地分布在所有水中的目的。
这些最后是缓慢地向平衡的趋近,决不能误认为是生命。在这里我们可以不去理会它。只是为了免得别人指责我不够准确,所以我才提到它。
57. 以“负熵”为生
一个有机体能够避免很快地衰退为惰性的“平衡”态,似乎成了如此难解之谜,以致在人类思想的最早时期,曾经认为有某种特殊的非物质的力,或超自然的力(活力,“隐得来希”)在有机体里起作用,现在还有人是这样主张的。
生命有机体是怎样避免衰退的呢?明白的回答是:靠吃、喝、呼吸以及(植物是)同化。专门的术语叫“新陈代谢”。这词来源于希腊字,意思是变化或交换。交换什么呢?最初的基本观点无疑是指物质的交换(例如,新陈代谢这个词在德文里就是指物质的交换)。认为物质的交换应该是本质的东西的说法是荒谬的。氮、氧、硫等的任何一个原子和它同类的任何另一个原子都是一样的,把它们进行交换又有什么好处呢?过去有一个时候,曾经有人告诉我们说,我们是以能量为生的。这样,使我们的好奇心暂时地沉寂了。在一些很先进的国家(我记不清是德国还是美国,或者两个国家都是)的饭馆里,你会发现菜单上除了价目而外,还标明了每道菜所含的能量。不用说,这简直是很荒唐的。因为一个成年有机体所含的能量跟所含的物质一样,都是固定不变的。既然任何一个卡路里跟任何另一个卡路里的价值是一样的,那么,确实不能理解纯粹的交换会有什么用处。
在我们的食物里,究竟含有什么样的宝贵东西能够使我们免于死亡呢?那是很容易回答的。每一个过程、事件、事变--你叫它们什么都可以,一句话,自然界中正在进行着的每一件事,都是意味着它在其中进行的那部分世界的熵的增加。因此,一个生命有机体在不断地增加它的熵--你或者可以说是在增加正熵--并趋于接近最大值的熵的危险状态,那就是死亡。要摆脱死亡,就是说要活着,唯一的办法就是从环境里不断地汲取负熵,我们马上就会明白负熵是十分积极的东西。有机体就是赖负熵为生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新陈代谢中的本质的东西,乃是使有机体成功地消除了当它自身活着的时候不得不产生的全部的熵。
58. 熵是什么?
熵是什么?我首先要强调指出,这不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或思想,而是一个可以计算的物理学的量,就象是一根棍棒的长度,物体的任何一点上的温度,某种晶体的熔化热,以及熔化一种物体的比热等。在温度处于绝对零度时(大约在-273℃),任何一种物体的熵等于零。当你以缓慢的、可逆的、微小的变化使物体进入另一种状态时(甚至因此而使物体改变了物理学或化学的性质,或者分裂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物理学或化学性质不同的部分),熵增加的总数是这样计算的:在那个步骤中你必须供给的每一小部分热量,除以供给热量时的绝对温度,然后把所有这些求得的商数加起来。举一个例子,当你熔解一种固体时,它的熵的增加数就是:熔化热除以熔点温度。由此,你可看到计算熵的单位是卡/度(摄氏)(就象卡是热量的单位或厘米是长度的单位一样)。
59. 熵的统计学意义
为了消除经常笼罩在熵上的神秘气氛,我已简单地谈到了这个术语的定义。这里对我们更为重要的是有序和无序的统计学概念的意义,它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由玻尔兹曼和吉布斯在统计物理学方面的研究所揭示。这也是一种精确的定量关系,它的表达式是:熵=klogD,k是所谓的玻尔兹曼常数(=3.2983E-24卡/℃),D是有关物质的原子无序状态的数量量度。要用简短的非专业性的术语对D这个量作出精确的解释几乎是不可能的。它所表示的无序,一部分是那种热运动的无序,另一部分是存在于随机混合的、不是清楚地分开的各种原子或分子中间的无序。例如,上面例子中的糖和水的分子。这个例子可以很好地说明玻尔兹曼的公式。糖在所有水面上逐渐地“溢出”就增加了无序D,从而增加了熵(因为D的对数是随D而增加的)。同样十分清楚的是,热的任何补充都是增加热运动的混乱,就是说增加了D,从而增加了熵。为什么应该是这样情况呢?只要看下面的例子就更加清楚了,那就是,当你熔化一种晶体时,因为你由此而破坏了原子或分子的整齐而不变的排列,并把晶格变成了连续变化的随机分布了。
一个孤立的系统,或一个在均匀环境里的系统(为了目前的考虑,我们尽量把它们作为我们所设想的系统的一部分),它的熵在增加,并且或快或慢地接近于最大值的熵的惰性状态。现在我们认识到,这个物理学的基本定律正是事物接近混乱状态的自然倾向(这种倾向,跟写字台上放着一大堆图书、纸张和手稿等东西表现出的杂乱情况是同样的),除非是我们在事先预防它。(在这种情况下,同不规则的热运动相类似的情况是,我们不时地去拿那些图书杂志等,但又不肯化点力气去把它们放回原处。)
60. 从环境中引出“有序”以维持组织
一个生命有机体通过不可思议的能力来推迟趋向热力学平衡(死亡)的衰退,我们如何根据统计学理论来表达呢?我们在前面说过:“以负熵为生”,就象是有机体本身吸引了一串负熵去抵消它在生活中产生的熵的增加,从而使它自身维持在一个稳定的而又很低的熵的水平上。
假如D是无序的度量,它的倒数1/D可以作为有序的一个直接度量。因为1/D的对数正好是D的负对数,玻尔兹曼的方程式可以写成这样:负熵=klog(1/D)。
因此,“负熵”的笨拙的表达可以换成一种更好一些的说法:取负号的熵,它本身是有序的一个量度。这样,一个有机体使它本身稳定在一个相当高的有序水平上(等于熵的相当低的水平上)的办法,确实是在于从它的环境中不断地吸取秩序。这个结论比它初看起来要合理些。不过,可能由于相当繁琐而遭到责难。其实,就高等动物而言,我们是知道这种秩序的,它们是完全以此为生的,就是说,被它们作为食物的、复杂程度不同的有机物中,物质的状态是极有序的。动物在利用这些食物以后,排泄出来的是大大降解了的东西,然而不是彻底的分解,因为植物还能利用它。(当然,植物在日光中取得“负熵”的最有力的供应)
第七章 生命是以物理学定律为基础的吗?
如果一个人从不自相矛盾的话,一定是因为他从来什么也不说。——乌那木诺
61. 在有机体中可以指望有新的定律
总之,在这最后一章中我希望阐明的是,根据我们已知的关于生命物质的结构,我们一定会发现,它的活动方式是无法归结为物理学的普遍定律的。这不是由于有没有什么“新的力量”在支配着生命有机体内单一原子的行为,只是因为它的构造同迄今在物理实验室中试验过的任何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浅显地说,一位只熟悉热引擎的工程师,在检查了一台电动机的构造以后,会发现它是按照他还没有懂得的原理在工作的。他会发现,他很熟悉的制锅用的铜,在这里却成了很长的铜丝绕成了线圈;他还会发现,他很熟悉的制杠杆和汽缸的铁,在这里却是嵌填在那些铜线圈的里面。他深信这是同样的铜和同样的铁,服从于自然界的同样的规律,这一点他是对的。可是,不同的构造却给他准备了一种全然不同的作功方式。他是不会认为电动机是由幽灵驱动的,尽管它不用蒸汽只要按一下开关就运转起来了。
62. 生物学状况的评述
在有机体的生命周期里展开的事件,显示出一种美妙的规律性和秩序性,我们碰到过的任何一种无生命物质都是无法与之匹敌的。我们发现,它是受一群秩序性最高的原子所控制的,在每个细胞的原子总数里,这种原子团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而且,根据我们已经形成的关于突变机制的观点,我们断定,在生殖细胞的“占统治地位的原子”团里,只要很少一些原子的位置发生移动,就能使有机体的宏观的遗传性状中出现一个明显的改变。
这些事实无疑是当代科学所揭示的最感兴趣的事实。我们也许会发现它们终究还不是不能接受的。一个有机体在它自身集中了“秩序之流”,从而避免了衰退到原子混乱--从合适的环境中“吸取秩序”--这种惊人的天赋似乎同“非周期性固体”,即染色体分子的存在有关。这种固体无疑代表了我们所知道的最高级的有序的原子集合体--比普通的周期性晶体的有序高得多--它是靠每个原子和每个自由基在固体里发挥各自的作用。
简单地说,我们亲眼看到了现存的秩序显示了维持自身和产生有序事件的能力。这种说法听上去似乎是很有道理的。然而它之所以似乎有道理,无疑地是由于我们汲取了有关社会组织的经验和涉及到有机体活动的其他事件的经验。所以,它有点象一种恶性循环的论证。
63. 物理学状况的综述
不管怎样,必须反复强调的一点是,对于物理学家来说,这种事态非但不是似乎有道理的,而且是最令人鼓舞的,因为它是新奇的。同一般的看法相反,受物理学定律支配的事件的有规律的进程,决不是原子的一种高度有序的构型的结果--除非原子构型本身不象在周期性晶体里,也不象在由大量相同分子组成的液体或气体里那样地多次重复。
甚至在化学家离体处理一种很复杂的分子时,还总是面临着大量的同样的分子。他把化学定律应用于这些分子。比如,他会告诉你,在某个开始了一分钟以后,有一半的分子起了反应,二分钟后四分之三的分子起了反应。可是,你如果能盯住某一个分子的进程,化学家也就无法预言这个分子究竟是在起了反应的分子中间,还是在还没有起反应的分子中间。这纯粹是个机遇的问题。
这并不是一种纯理论性的推测。也不是说我们永远无法观察到一小群原子,或者甚至是单个原子的命运。有时我们是能观察到的,只有平均统扯一下才能产生规则性。第一章里我们举过一个例子。悬浮在液体中的一颗微粒的布朗运动,是完全不规则的。可是,如果有许多同样的微粒,它们将通过不规则的运动引起有规则的扩散现象。
单个放射性原子的蜕变是观察得到的(它发射出一粒“子弹”,在荧光屏上会引起一次可见的闪烁现象)。可是,如果把单个放射性原子给你,它可能的寿命比一只健康的麻雀要短得多。真的,关于单个放射性原子只能这样说:只要它活着(而且可能活几千年),它在下一秒钟里毁灭的机会,不管机会是大还是小,总是相同的。这种明显地不存在单个的决定,结果还是产生了大量的、同一种放射性原子衰变的精确的指数定律。
64. 明显的对比
在生物学中,我们面临着一种完全不同的状况。只存在于一个副本中的单个原子团有秩序地产生了一些事件,并根据最微妙的法则,在相互之间以及同环境之间作难以置信的的调整。我说只存在于一个副本中,是因为我们毕竟还有卵和单细胞有机体的例子。在高等生物发育的以后阶段里,副本增多了,那是确实的。可是,增加到什么程度呢?我知道,在长成的哺乳动物中有的可达10的14次方。那是多少呢?只有一立方吋空气中的分子数目的百万分之一。数量虽然相当大,可是聚结起来时它们只不过形成了一小滴液体。你再看看它们实际分布的方式吧。每一个细胞正好容纳了这些副本中的一个(或二个,如果我们还记得二倍体),既然我们知道这个小小的中央机关的权力是在孤立的细胞里,那么,每个细胞难道不象是用共同的密码十分方便地互通消息的、遍布全身的地方政府的分支机构吗?
这真是个异想天开的描述,有点象出自诗人的而不是科学家的手笔。然而,这并不需要诗人的想象,而只需要有明确而严肃的科学反映去认识我们现在面对着的事件,就是说,指挥这些事件有秩序地、有规则地展开的“机制”同物理学的“概率机制”完全是两码事。这些还只不过是观察到的事实而已,即每个细胞中的单个原子集合体之中,现在一份(有时是两份)副本中的单个原子集合体之中,而且它产生的事件却是有序的典范。对此,我们感到惊异也罢,认为它好象很有道理也罢,反正一个很小的可是高度组织化的原子团是能够以这种方式起作用的,这是新奇的情况,是生命物质以外任何地方都还不知道有的情况。研究无生命物质的物理学家和化学家们,从来没有看到过他们必须按这种方式来进行解释的现象。正因为以前没有提出过这种事例,所以我们的漂亮的统计学理论没有包括它,我们的统计学理论是很值得骄傲的,因为它使我们看到了幕后的东西,使我们注意到从原子和分子的无序中提出精确的物理学定律的庄严的有序;还因为它揭示了最重要的、最普遍的、无所不包的熵增加的定律是无需特殊的假设就可以理解的,因为熵并非别的东西,只不过是分子本身的无序而已。
65. 产生有序的两种方式
在生命的发展中遇到的秩序性有不同的来源。有序事件的产生,看来有两种不同的“机制”:“有序来自无序”的“统计学机制”,和“有序来自有序”的一种新机制。对于没有偏见的人来说,第二个原理似乎简单得多,合理得多。这是无疑的。正因为如此,所以物理学家是如此自豪地赞成另一种方式,即赞成“有序来自无序”的原理。在自然界中,不仅实际上是遵循这个原理,而且只有这个原理才使我们理解自然界事件的长期发展,首先是理解这种发展的不可逆性。可是,我们不能指望由此得出的“物理学定律”能直截了当地解释生命物质的行为,因为这些行为的最惊人的特点,是明显地主要以“有序来自有序”的原理为基础的。你不能指望两种全然不同的机制会提出同一种定律,正象你不能指望用你的弹簧锁钥匙去开你邻居的门。
因此,我们不必因为物理学的普遍定律难以解释生命而感到沮丧。因为根据我们对生命物质结构的了解,这正是预料中的情况。我们必须准备去发现在生命物质中、占支配地位的新的物理学定律。这种定律,我们姑且不称它是一种超物理学定律,可是难道能称之为非物理学定律吗?
66. 新原理并不违背物理学
不,我不那么想。因为这个涉及到的新原理是真正的物理学原理:在我看来,这不是别的原理,只不过是量子论原理的再次重复。要说明这一点,我们就要说得详细些,包括对前面作出的所有物理学定律全以统计学为基础的论断作一番推敲,但不是作修正。
这个一再重复的论断,是不可能不引起矛盾的。因为确实有很多现象,它们许多突出的特点是明显地直接以“有序来自有序”的原理为基础的,并且同统计学和分子的无序看来是毫无关系的。
太阳系的秩序,行星的运动,几乎是无限期地维持着。此时此刻的星座是同金字塔时代的任何一个具体时刻的星座一脉相承的;从现在的星座可以追溯到那时的星座,反过来也是如此。曾经预测过历史上的日食和月食,并且发现这种预测同历史上的记载几乎是完全符号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用来校正公认的年表。这些预测不包括任何一种统计学,它们是以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作为唯一的依据的。
一台好的时钟,或者任何类似的机械装置的有规则运动,似乎跟统计学是无关的。总之,所有纯粹机械的事件,看来是明确而直接地遵循着“有序来自有序”的原理。如果我们说“机械的”,必须在广义上来使用这个名词。你们知道,有一种很有用的时钟,是以电站有规则地输送电脉冲来运转的。
我记得马克斯?普朗克写过一篇很有意思的小文章,题目是《动力学型和统计学型的定律》(德文是《动力学和统计学的合法性》)。这两者的区别,正好就是我们在这里称之为“有序来自有序”和“有序来自无序”的区别。那篇文章旨在表明控制宏观事件的统计学型的定律,是如何由被认为是控制微观事件、即控制单原子和单分子的相互作用的“动力学”定律所组成的。宏观的机械现象,如行星或时钟的运动等,说明了后一种类型的定律。
这样看来,被我们一本正经地当作了解生命的真正线索的“新原理”,即“有序来自有序”的原理,对物理学来说,完全不是新东西。普朗克甚至还摆出了论证它的优先权的架势。我们似乎得出了可笑的结论,即了解生命的线索是建立在纯粹机械论的基础之上的,是普朗克那篇文章所说的“钟表装置”的基础之上的。我看,这个结论既不是可笑的,也不是全错的,但是对它是“不可全信”的。
67. 钟的运动
让我们来精确地分析一台真的钟的运动。它决计不是一种纯粹机械的现象。一台纯粹机械的钟不必有发条,也不必上发条。它一旦开始运动,就将永远进行下去。一台真正的钟,如果不用发条,在摆动了几下以后就停摆了,它的机械能已转化为热能。这是一种无限复杂的原子过程。物理学家提出的这种运动的一般图景,迫使其承认相反的过程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一台没有发条的钟,依靠消耗它自己的齿轮的热能和环境的热能,可能突然地开始走动了。物理学家一定会说:时钟体验了布朗运动的一次非常灵敏的扭力天平(静电计或电流计),就能一直发生这种事情。时钟当然是绝对不可能的。
一台时钟的运动能否归因于动力学型或统计学型的合法事件(用普朗克的说明),这取决于我们的态度。称它为一种动力学现象时,我们是集中注意于有规则的运行,一根比较松的发条就可以产生这种运行,而这根发条克服的热运动的干扰是很微小的,所以我们可以忽略不计。可是,如果我们还记得,没有发条,时钟就会因摩擦阻力而渐渐地停摆,我们认为,这种过程只能理解为一种统计学的现象。
然而,认为时钟中的摩擦效应和热效应是无足轻重的观点,也许是一种来自实用的观点;而没有忽视这些效应的第二种看法,无疑是更基本的一种看法,即使在我们面对着用发条开动的时钟有规则地运动时,这也是基本的看法。因为它决不认为开动的机制真是离开了过程的统计学性质。真实的物理学图景包括了这样的可能性:即使是一架正常运行的时钟,通过消耗环境中的热能,会立刻使它的运动全部逆转过去,以及向后倒退地工作,重新上紧自己的发条。这种事件的可能性,同没有发动装置的时钟的“布朗运动大发作”相比,正好是“半斤八两”。
68. 钟表装置毕竟是统计学的
现在我们来作一番回顾。我们已经分析过的“简单”例子是代表了许多其他的例子--事实上,是代表了所有这些逃脱了分子统计学的无所不包的原理的例子。由真正的物理学的物质(不是想象中的东西)构成的钟表装置,并不是真正的“钟表装置”。机遇的因素可能是或多或少地减少了,时钟突然之间全然走错了的可能性也许是极小的,不过,它们总还是保留在背地下。即使在天体运行中,摩擦和热力的不可逆影响也不是没有的。于是,由于潮汐的摩擦,地球的旋转逐渐地减慢,随之而来的是月球逐渐地远离地球,如果地球是一个坚硬无比的旋转着的球体,就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事实上,“物理学的钟表装置”仍是清楚地显示了十分突出的“有序来自有序”的特点——物理学家正是在有机体遇到这种特点时,使他们深受鼓舞的。这两者看来毕竟还有某些共同之处。可是,共同点是什么,以及究竟是什么样的差别才使得有机体成为新奇的和前所未有的例子,这些还有待于了解。
69. 能斯脱定理
一个物理学系统--原子的如何一种结合体--什么时候才显示出“动力学的定律”(在普朗克的意义上说)或“钟表装置的特点”呢?量子论对这个问题有一个简短的回答,就是说,在绝对零度时。当接近零度时,分子的无序对物理学事件不再有什么意义了。顺便说一下,这个事实不是通过理论而发现的,而是在广泛的温度范围内仔细地研究了化学反应,再把结果外推到零度--绝对零度实际上是达不到的--而发现的。这是沃尔塞?能斯脱的著名的“热定理”,毫不夸张地说,这个定理有时授予“热力学第三定律”的光荣称号(第一定律是能量原理,第二定律是熵的原理)。
量子论为能斯脱的经验定律提供了理性的“基础”,也使我们能够估计出,一个系统为了表现出一种近似于“动力学”的行为必须密切地接近绝对零度到什么程度。在任何一种具体的情况下,多少温度是实际上等于绝对零度呢?
你千万别认为这个温度一定是极低的低温。其实,就是在室温下,熵在许多化学反应中都是起着极其微不足道的作用,能斯脱的发现就是由这种事实引起的(让我再说一遍,熵是分子无序的直接量度,即它的对数)。
70. 摆钟实际上是在零度
对于一台摆钟又能说些什么呢?对于一台摆钟来说,室温实际上就等于零度。这就是它为什么是“动力学地”工作的理由。你如果把它冷却,它还是一样地继续进行工作(假如你已经洗清了所有的油渍)!可是,你如果把它加热,加热到室温之上,它就不再继续工作了,因为它最后将要熔化了。
71. 钟表装置与有机体之间的关系
看上去这似乎是无关紧要的,不过,我认为它确实是击中了要害。钟表装置是能够“动力学地”工作的,因为它是固体构成的,这些固体靠伦敦-海特勒力而保持着一定的形状,在常温下这种力足以避免热运动的无序趋向。
我认为现在有必要再讲几句话,来揭示钟表装置同有机体之间的相似点,简单而又唯一的相似点就是后者也是依靠一种固体--构成遗传物质的非周期性具体--而大大地摆脱了热运动的无序。可是,请不要指责我把染色体纤维称为“有机的机器的齿轮”--这个比喻,至少不是没有深奥的物理学理论作为依据的。
最明显的特点是:第一,齿轮在一个多细胞有机体里奇妙的分布,这点我在第64节中曾作了诗一般的描述;其次,这种单个的齿轮不是粗糙的人工制品,而是沿着上帝的量子力学的路线完成的最精美的杰作。